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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美人相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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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本按照日程安排,方唐镜在处理完这边的“商界恳谈会”后,还需要到“士绅慈善会”那边去露个脸的。

    但是方唐镜犹豫再三之后,还是决定不要参与进去算了。

    原因主要有三个:

    一是因为自己这边已经筹措到了超出预期三四倍之多的钱粮,没必要再去在乡绅那边劫富济贫,还是再养肥点再说,万一以后还有什么要大宗用银子的时候再下刀不迟。

    二是他那退婚的前泰山刘员外也在此次邀请的士绅之列,方唐镜实在不想再与刘家有什么瓜葛,见面了就只能是你尴我尬的局面。

    三是意图招他为上门女婿的张大善人更是不可能缺席这样的场合,见到张大善人,方唐镜会更尴尬,老族长还没有把自己的意思回复张大善人,自己就更不知道该怎么面对。

    最重要的是前泰山刘员外也好,想成为自己泰山的张大善人也好,都不知道自己现在就是县尊大老爹的师爷,一旦见了面,指不定两人会有什么想法,说出什么不合时宜的话来。

    所以,能不见还是不要见了。

    ……堂内杯觥交错,酒过三巡之后,方唐镜便让王捕头请了六房书办过来作陪,之后自己就找个借口推脱了出去。

    此时刚过未时,申时才到,既然是诸般俗事已了,那么便可以计划个人的事情了。

    最紧要的事,就是重新拾起书本开始复习了。

    没错,是复习,要把原身体主人的凌乱的记忆碎片理顺。

    方唐镜上一世虽是明史博士,可对于八股文却也只是处于知道大概的范畴,真要自己写一篇出来,立时便要抓瞎。

    而八股文章最讲功底和水磨功夫,后世有人总结道:

    八股文章若做得好,随你做甚么东西,要诗就诗,要赋就赋,都是一鞭一条痕,一掴一掌血。若是八股文章欠讲究,任你做出甚么来,都是野狐禅,邪魔外道。

    可是,八股文想要做得好,也是相当艰难,现实是,不知多少人皓首穷经到老也不得其门而入,被逼得疯疯癫癫,于是便又有人总结:学八股,不是发达就是发癫。

    来到什么山头唱什么样的歌,方唐镜对八股文还是有着相当的敬畏的。

    虽是对自已本身学问有信心,可是论起专业对口,自己在八股文方面,是绝对不及前身那位货真价实的“松江府第一秀才”的。

    然而他穿越过来之后,家里差不多已经被败得精光,不要说什么教辅资料,就是四书五经,程朱集注这样的必备教材也是欠奉,便是文房四宝也无啊!

    所以现在手里有了些许闲钱,又偷得浮生半日闲,打定主意走一趟书店,把该买的书全搬了回家,一点点的复习,总能把前身的记忆挖掘出来。

    方唐镜有一点好,不论前世还是今生,本质上都是手不释卷的爱书之人。就算是上一世,互联网大行其道,方唐镜也坚持买书读书。

    方唐镜略一思量,便从记忆碎片里找到县城里几个书店的地址,其中“瀚海书肆”距离自己新家最近,也最大,距离也不远,搬运也方便。

    并且前身也常去那里买书,掌柜的伙计都认识,买得多还能有些优惠。

    想到便做,方唐镜拔腿便走,也许是心境的问题,下午的阳光照在身上,方唐镜总觉得有一股拔云见日的味道,走在路上,脚步似也轻快了数分。

    沿着主道行走,两旁的店铺鳞次栉比,今日恰又是大集市的日子,更是人流如织,一派繁华景象,承平日久,江南的富庶可见一斑。

    虽然此次江泉遭遇了大灾,然而受灾的民众一来并不算多,二来受灾的多是城边的棚户区,并没有影响到城内的繁华,照样歌舞升平,一派烈火烹油的景象。

    春风中,有低飞的燕儿,街道上有沿街叫卖的小贩,也有从乡下专程来城里赶集的哥儿,有背着竹篓子的大妈,也有提着花篮卖茉莉花的小姑娘,有软声糯语的娇羞少女,也有满嘴俚语的市井好汉。

    如同走进了一副久远的风景画中,人在画中游,不亦乐乎。

    方唐镜在经过一处名为“雅园”的园林式酒家时,看到门外停着十四五辆装饰豪华的马车和轿子,大门两旁站着的竟然是十七八个衣着光鲜的豪奴,气派非凡,一看就是富贵人家包场请客。

    刚从募捐现场里出来的方唐镜,脑里装着的仍是饥寒交迫的灾民,再看看面前的排场,当即就给方唐镜一种“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强烈即视感。

    大明的两极分化日益加重,官绅不纳粮,天下土地越来越往这些人手中聚集。最后破产的农民越来越多,加上天灾人祸,最终星星之火燎原,烧遍整个大明,埋葬了朱家王朝。

    不过方唐镜现在也只能是感慨了两句,他当然不会无聊到当堂骂街,快步走过了大门,书店就在不远处。

    又走了七八十米,瀚海书肆已近在眼前。

    就在方唐镜一只脚要踏进书肆的时候,身后响起急促的细碎脚步声,接着一道又清又糯的声音便响了起来:

    “前面可是方公子,请留步。”

    “方公子,似乎指的是自己?”方唐镜疑惑的往两旁看了看,书店门口,除了自己似乎也没有别的人了。

    “姑娘是叫在下?”方唐镜回过头,影入眼帘的是一位年约十四五,明眸皓齿,身着丫鬟打扮的娇俏女娃。

    小婢女对着方唐镜优雅地福了一礼,问道:

    “阁下可是方唐镜方公子?我家小姐请方公子入‘雅园’一叙。”

    方唐镜一怔,竟有人认识自己?

    小婢女容貌气质绝佳,落落大方,一看就知道是出自名门,自小饱受诗书熏陶的女子。

    绿叶是用来衬托鲜花的,身边的丫头便如此出色,小姐又会是怎样的绝色?

    少年人有这等艳遇,岂不是应该“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但方唐镜却是蹙眉,他敢发誓,从未见过这小婢女。

    而且自己才刚出县衙,便有佳人相约,这也太巧了一点?

    连贴身丫鬟自己都不认识,想必小姐更是不认识的,贸贸然相见,总是有损名声。

    虽说自己不怕,可不能让人说人家小姐的清白。

    “这……素昧平生,在下怕有碍小姐清名,还是就此别过。”

    “噗嗤”方唐镜自以为回答得很得体,不料小婢女竟是忍不住笑出声来,有什么好笑的?

    “咱们小姐乃是刘员外次女,跟公子可是有过秦晋之约的,怎的就素昧平生了?”

    “咱们小姐今日随老爷来县里,有人看到公子在县衙与会,就一直派人侯着,等了很久了,公子怎忍心拒人千里之外。”

    小婢女小嘴啦啦的说过不停,话里带着责备,仿佛方唐镜若是不随她见她家小姐,便是辜负了谁似的。

    只不过,方唐镜只听进了三个字,余者便自动忽略了。

    刘小姐?跟自己有过婚约,刚刚被他爹退了婚的刘二小姐?

    方唐镜只觉胸口陡然就涌起一股异样的情愫,又酸又涩中还带点甜蜜的感情。

    这股情愫毫不讲理地直冲入脑!方唐镜整个人一下子就手足无措了起来。

    就如同暗恋女神的男孩,第一次有机会与自己的女神单独相处时的感觉!

    我去!方唐镜给这股突然出现的情愫弄得莫名其妙,这绝不是自己的真实情感!

    这股情感竟几乎无法自制!

    方唐镜略一思索,立即明白,这是前身心底埋藏最深,无论如何都不愿意遗忘的感情。

    这就真的狗血了啊!

    不过,该来的总归要来,该了断的总归要了断!

    深吸了一口气,方唐镜定神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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