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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找到了想要的那个人,性别给他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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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旁边的人都一副看好戏的样子,笑眯眯望着这边。

    沈绍安冷冷一笑,道:“对,新来的。”

    “这小模样儿挺俊哪,跟翠微楼的小桃红差不多,会唱曲儿不?”

    旁边的人都笑了起来。

    那人见沈绍安没说话,更得意了,拿勺子敲了敲他手里的碗,轻佻笑道:“会唱十八摸不?给爷们儿来一段。唱好了,你今儿晚上就有粥喝,唱不好,往后爷们儿的恭桶你负责了。”

    旁边一个蹲着喝粥的小兵笑道:“哎呀大哥,这小嫚儿长这么俊刷恭桶可惜了,让他给你暖被窝。”

    沈绍安的脸色一下子沉了下去。

    他将手里的饽饽用力按回簸箩里,转过身对刚才的小兵说道:“你特么刚才说什么?再给你爷爷说一声儿试试?!”

    “咋滴啊,想打架啊?”

    那人也是个不服输的硬茬,几口喝完碗里的粥,将最后一口饽饽扔进嘴里,胡乱嚼了几下咽下去后,站起来用力搡了沈绍安一把,“来呀,打得过我喊你爷爷,打不过你跪下给我磕仨响头,你这孙子我今儿就认……”

    “砰”的一声闷响,沈绍安一拳出去,重重打在那人鼻子上。

    随后一脚踹在对方小腹上,将他踹翻在地。

    接着整个人就像一只小老虎一样,一下子扑了上去。

    周围的人习以为常,迅速闪出一片空地供两人打架,挪窝的工夫还没耽误端起碗喝口粥,然后笑眯眯蹲到旁边,捧着碗顺势起哄看热闹。

    这老兵跟司马弘志那种纨绔不一样,看着精瘦,下手却一点都不含糊,在刚开始突遭袭击挨了两下之后,迅速开始反击。

    挨了对方两记老拳之后,将沈绍安的火气也给打出来了。

    他一个扫荡腿,出腿如鞭,将对方切翻在地,迅速扑上去骑上就打。对方也不甘示弱,高抬腿夹住沈绍安的脖子腰身一拧就将他摁到了地上。

    两个人你来我往,在地上滚来滚去,打得动静大了,将步卒校尉给引来了。

    步卒校尉先头还抱着膀子站在一旁看热闹,无意中瞥见沈绍安的模样,顿时吓了一大跳,连忙大喝一声,“够了,别打了!再打关禁闭!”

    地上的两人瞬间分开。

    对方伸手,将躺在地上的沈绍安给拉了起来。

    沈绍安道了谢,抬手一抹:得,鼻子流血了,嘴里也满是腥咸。

    他用舌尖顶了顶又疼又木的牙床,“呸”地吐出一口血沫。

    对方情况跟他差不多,额角破了,一只眼睛乌青,鼻子的血糊满了整个下巴。他捏着鼻子仰起脸斜睨着沈绍安,道:“小兄弟下手挺狠啊,以前练过?”

    沈绍安“嗯”了声,接过旁边小兵递过来的饽饽和粥,道了谢找了块空地席地而坐,几口就把饽饽跟粥吞下去一半。

    那人走过来手臂搭在他肩头,肿着嘴角含糊不清说道:“认识一下,我叫侯青,你叫啥。”

    “沈绍安。”

    侯青笑,“沈绍安?沈绍安?”

    他皱着眉头问旁边的人,“这名字挺熟啊?沈绍……”

    搭在肩上的手一松,那人的脸色就变得有点一言难尽。

    沈绍安冷笑,“怎么,怂了?”

    都是战场上下来的兵,脑袋不知道能挂在脖子上几日,方才不过是潜意识里对权贵的畏惧,只一瞬,侯青就照准沈绍安的后脑勺来了一下,“谁怂谁孙子!”

    沈绍安呵地笑了一声。

    在古代当兵,条件那是真的苦。

    军资耗费确实不小。

    但军资从朝廷拨付出库,经过层层克扣,剩下的送至军队后,再按等级高低分出三六九等。

    到普通兵士这里,除了打仗之前或过年那天能吃点肉,平时就像今天这般,也就吃一个黑乎乎的饽饽加一碗粥。

    一天两顿,顶多能让人活着,不至于饿死。

    而且战事时常发生,死亡如影随形。

    可与繁华锦绣、纸醉金迷的京城比起来,沈绍安还是更喜欢这里。

    这里的兵士,可能没有显赫的身份,没有满腹的学识,还有些口花花。

    可是,简单、粗暴,没有多少花花肠子,打起来可以拳拳入肉,打完后也可以一笑泯恩仇,上了战场更是生死相交的兄弟。

    是夜,沈绍安躺在营帐的大通铺上,身边是此起彼伏的呼噜声。

    他单臂枕在脑后,望着漆黑的帐顶,心若止水。

    从身体到灵魂,自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第一次感觉到真正的放松。

    这一放松,沈绍安就想起了前世的爸妈。

    在沈韶安的记忆里,家就是一个充满争吵和撕打的地方。她爸是跆拳道教练,而且家暴。

    在她幼小的年纪里,总会在半夜被巨大的声响和妈妈的哭嚎惊醒。

    沈韶安劝过妈妈无数次让她离婚,可妈妈总说:离了婚,她的安安就成了没妈的孩子,为了孩子,她也不能离婚。

    沈韶安对此嗤之以鼻。

    终于上初二那年,在爸爸又一次将妈妈打得头破血流、鼻青脸肿之后,她将一把菜刀砍在了自家那张昂贵的红木餐桌上。

    她说,“要么死,要么离,别再打下去了。”

    然后,爸爸很开心地领着妈妈去办了离婚手续。

    妈妈还在抹着眼泪担心爸爸没人给他洗衣做饭时,狗男人已经领着他的小情儿飞马尔代夫度假去了。

    不等爸爸度假回来,妈妈也找到了她的爱情。

    渣男爸爸比别的渣男稍微强点的地方,是从来没少过沈韶安的生活费。

    还让沈韶安继续在他的拳馆里做学员,兼职教练,直到后来沈韶安有了自己的拳馆。

    并逐渐实现了财富自由。

    她的朋友,大多都是那时在拳馆里打出来的。

    也练就了她比男人更男人的性格。

    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他表面上跟京城的纨绔没两样,实则每天都过得战战兢兢,唯恐被别人发现他冒充的身份;畏惧暗地里不知何时就会伸过来的黑手;还有赫连瑾……

    赫连瑾啊!

    沈韶安努力活得像个男人,成为男人之后又努力让自己习惯男人的身份。可说到底,在内心深处,他仍然希望能有一个对自己温柔以待的爱人。

    赫连瑾,是曾经的沈韶安在茫茫人海中苦苦寻觅的那个人。

    现在人找到了,沈韶安却变成了沈绍安。

    这错位的人生,真尼马糙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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