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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往日之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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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今二五,几近一事无成,思念往日因果,有最悔之三事;是其一,未能专心致志所读书。是其二,少小及今屡为父母所忧。是其三,故人童年孤苦,而今虽行歧道,余太过正直,决不能以相忍,并未和平分手,由至二人共伤,余当倾我之心,使其所乐。虽我认为此女不可为我之妻,但余月前行事急躁,而未能施之以缓和之道,此不当之甚也。此三事,为今我最悔之事也。尤其故人之事,月来反省颇多,余行事冲动之甚,而随心所欲,未能静心处之,待後所看,吾过之甚也。余之所过者,乃未能施之以宽,而自为锺情,三番两次说之不听,由致大怒,加之余辩其性情,考其人品,遂决之而意终生而不见也。其先当可缓之,并说明之要意,遂不为恋人终可成友也。此事甚悔甚悔矣。

    人之一生,必有所悔之事,但应须向前而看,而不可尽陷往日之余恨之中,今当正意生活,以饮食有度,勤于锻炼,修於心神,治业存财,以“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为四十岁前一切之标准,则按如此,当少其悔矣。人生莫若如此,悔恨实常事也。余自分手後,郁郁不乐,由来时近一月,又为思索前後诸事,乃然放手,虽心有挂念,三岁内可亡其思也。即初恋之事,余可静静思之,用以辩其世间之真淑女、真女儿也。若余日後娶妻,可何等待之?可何等而相处?可如何而爱之?此皆为我所思未来之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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