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幻萌记》 第一章 寡人(上) 我倒在龙床之上,看着子子孙孙跪伏在龙床的周围,心中没有一点点的喜悦和哀伤。 我不为有这么多的儿孙而感到喜悦,也不为我将要离开人世而感到哀伤,或者说,悠久的岁月让我已经没有了这些情感,无论是喜悦还是哀伤。 这么多的儿子和孙子们,我已经记不起他们的名字了,我高高在上,人们称呼我为帝王。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高处不胜寒,当一个人高高在上的时候,周围就再也没有一个人会真心的对他,天下的一切都是我的,可我同样感觉到了,周围的一切似乎都已经跟我隔离开来了。 突然间,我似乎看到了已经故去的爷爷,他离去的时候,也是像我这样,躺在龙床之上,一动也不动,直到最后闭上眼睛之前,流下了一滴眼泪:“寡人……” 当时的我就跪在地上,努力的想要听清楚他的遗言,只是除了“寡人”这两个字,我再也没有听到任何的后续,等我再抬起头的时候,他已经永远的闭上了眼睛。 很多时候,我都会想,爷爷在临终之前,到底有什么事情要交代,这件事情困扰了我许久,终于在我将要忘却的时候明白了。 原来,“寡人”两个字之后,什么都没有了,单是“寡人”两个字就已经能够清楚的表达出我此时所有的感情。 “陛下,这是天下百姓送来的万民伞,祈祷您能够早日龙体康复!” 说话的是曹丞相,他给我做了三十年的丞相了,这声音我闭着眼睛也能够听出来,大概,这是我最熟悉的人之一了。 哪怕是后宫之中的妃子,我也是偶尔想起才会去看一看,毕竟一天不如一天的身体,已经让我有心无力了,可即使这样,在我没有倒下以前,我也从未断过一日的早朝,兢兢业业,生怕因为自己的不小心,使得这列祖列宗留下来的基业毁于我手。 是的,我没有睁开眼睛,我知道我还能睁开眼睛,可是我却不愿意睁开了,因为即使我睁开眼睛,也看不到我想要看见的人,虽然,此时的我已经想不起来我究竟想要见什么人了! 我没有老糊涂,我知道我的寿命即将到达终点,所以我可以任性的不用睁开眼睛了,毕竟它会耗费我仅存不多的力气。 我要留着力气,因为我心中还留有一个念头:“我还有事情没有完成,所以我还不能死,我一定要活着,等到那件事的完成!” 我想不起来我要等的究竟是什么事情,但是我有预感我快要等到了! “这件事情,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所以哪怕我活的很痛苦,而且清楚的知道,只要闭上眼睛,我就可以像列祖列宗那样,安心的躺在祖陵之中,享受着子孙们香火的供奉,我依旧还在等着它的到来!” “我有着快要完成它的解脱感,但是没有喜悦,我知道我做这件事是为了一个人,可是她已经不在我身边了,我甚至没有她的一丝消息!” 想到这里,我的胸口异常的堵塞,让我连呼吸都显得压抑,终于,我忍不住,一口乌黑的血液喷洒在龙床之上。 下面立刻传来子孙们惊呼和哭泣的声音,我不为所动,我知道,我死了之后,他们或许会有忧伤,但是这忧伤不会大过喜悦,毕竟我现在躺卧的龙床和空在朝堂之上的龙椅,是他们每一个都梦寐以求的,而这东西,在我死之前,他们都只能够眼睁睁的看着。 “圣上,臣不符所托,终于将摘星楼建好了!” 正在这个时候,一个白发无需的年老太监走了过来,对着我低声的说道,这是大内总管小辉子,是我最宠信的太监,可以说,在我奄奄一息的时候,还能偶掌控着整个大汉帝国,他是功不可没的,因为他知道,他的一切都是我赐予的,他只能忠心于我,一旦我死去,他的结局只有一个,那就是殉葬! 这不单单是我早就立下的遗诏,也是汉室流传无数年的习俗,在皇帝死了之后,宠信的太监都会被用来陪葬,一方面是死后也要有人照顾,更重要的是,这些宦官是最不可信的,虽然他们最听话! 一旦我死去,这个看似无害的太监,就能够成为翻天覆地的主,搅动的天下大乱,这是无数个朝代用鲜血写就的教训。 两个侍奉的宫女拿着金盆和手绢,想要过来给我擦脸,我摆摆手手让她们下去:“去摘星楼!” 我是一刻也不能等待了 听到他的话,我睁开了我的双眼,缓慢而又有力:“扶我起来!” 我伸出手,让小辉子扶我起来,别人都以为我已经不能动了,可是我清楚的知道,我还有力量可以行走,虽然已经不能超过十步了! 两个侍奉的宫女拿着金盆和汗巾想要给我擦脸,我摆摆手让她们下去:“去摘星楼!” 我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太久了,再也不愿意浪费一刻在其它的事情上。 听到我的话之后,几个力士便抬着一个架子走了过来,将架子放在了龙床之下,小心翼翼的将我放在上面之后,便抬着我走出满是药香的房间。 外面的空气很好,可是我却不敢用力呼吸,只要稍微多用一点气力,拥堵在我胸口的污血必然又会喷吐而出,这固然能够让我更加舒服一些,可代价就是让我离死亡更近一步,我还不能死! 离开房门的时候,我已经清楚的知道,我再也回不来了,却依旧没有回头看上半眼,因为这个宫殿当中,没有任何一种东西,也没有任何一个人,会让我感到留恋! 简简单单的担架,在几个力士的抬动下一点点的向着摘星楼走去,平稳而有力,经过建安宫的时候,我悄悄的看了一眼,没有让任何人发现。 寡人,堂堂大汉帝国的皇帝,坐拥万里河山,珍珠宝玉、美味佳肴、玉宇琼浆、粉黛红颜,哪一样不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又怎么能够承认自己的失败? 第二章 寡人(下) 摘星楼高九千九百九十九丈,这个高度是有讲究的,《素问·三部九候论》中有提到过:“天地之至数,始于一,终于九焉。” 也就是说,九是天地之极,想要超过这个极限,需要付出的努力是十倍百倍的,所以有人告诉我天高万丈的时候,我就将摘星楼的高度定为九千九百九十九丈! 摘星楼离天只有一丈的距离,所以我想,等到摘星楼建好的时候,我就可以摘下天上的星辰了,可是我没有想到,当摘星楼真的建好的时候,曾经力能扛鼎,一跃九尺高的我,已经成了连走路都困难的糟老头子。 我的一生极其失败,不错,我从一个普普通通的诸侯王做到了大汉帝国的皇帝,也从一个不知女人为何物的少年成了这数百人的父皇,数千人的皇爷爷,享尽了荣华富贵,掌握着天下人的生死,可这又如何,我没有留住那个女孩的人,更没有留住她的心! 往事我已经不愿回想,我现在想做的只有站在这摘星楼的顶层,亲手摘下一颗星辰,我要证明她是错的,我连天上的星辰都可以为她摘来,她的离开就是一个错误! 哪怕我心里很清楚,纵然真的摘下了星辰,可是她已经不在了,这也没有什么意义,可是,这已经是我能够抓住的最后一根稻草,是我唯一可以安慰自己的借口:“之所以没有留住她的人和心,是因为我没有摘下天上的星辰!” 闭上了眼睛,我不再想这些事情,我要养精蓄锐,等我再睁开眼睛,就是我摘下天上星辰的时候。摘下天上的星辰,或许早已经不是最初的那样为了送给她,而是要给我自己一个交代罢了! 建造摘星楼的过程并不顺利,众多的臣子都拼死的纳谏,说这是劳民伤财,他们并不知道我心中所想,都以为我建造这样高的楼台,是想要成为仙人,毕竟天高万丈,摘星楼高九千九百九十九丈,而我,又能够一跃九尺高! 我大汉帝国的皇室,据说都是仙人的后裔,皇帝自称天子,也是基于这样的典故,虽然没有人知道真假,可是在我的记忆里,很多先祖都尝试过服用金丹,以求延长寿命,甚至不老不死! 可是,我从来没有相信过这样的传言,我成为大汉帝国的皇帝,并不是依靠着我体内不知道是否流淌着的仙人的血脉,而是靠着一刀一剑,用自己的气力,带着我的军队,一点点的打出来的,如果皇位只是血脉就能够决定的,那我那么多的兄弟,为什么只有我自己成了皇帝? 况且,我从来没有见过任何人能够长生不老,仙人之说不过是妄想罢了! 我建造摘星楼只有一个,就是,就是想要用天上的星辰讨好她罢了,只是我没有勇气说出来,“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才是我大汉的国风,我身为帝王,怎么会、又怎么能为了一个女人劳民伤财呢? 我默认了摘星台的建造是我想要长生不老,永远的统治着这大汉帝国,在我的坚持下,最终大臣们妥协了,没有人敢于违背皇帝的命令,尤其是这个命令是皇帝想要延长自己寿命的时候。 没有人能够证明天庭是真的,但同样,也没有人能够证明它是假的,加上大汉帝国连年扩张和风调雨顺,国库充盈,摘星楼终究还是一丈丈的崛地而起。 数百个力士悄无声息的轮换,日夜不停的抬着我的担架向着高处走去,摘星楼刚刚建好,里面异常的安静,除了周围力士们喘息的声音,再没有其它的声音能传进我的耳朵,让我的精神一点点的恢复着。 在这样的情况下,哪怕不能睡着,我怕睡着之后我再也醒不过来,我依旧能够感受到自己的力气也随着恢复着的精神缓缓的增加。 我多想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我还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少年,看着那美丽的女孩许出保护她一生,为她摘下天上星辰的誓言。 不知道过了多久,力士们终于把我抬上了摘星楼的顶端,卫兵们也已经在这顶端搭建好了一个一丈高的台子,这是我在意识到自己已经跳不起来之后让卫兵们连夜赶制的,如今终于在我上来之前完工了。 让我有些意外的是,几个儿孙竟然也来到了这摘星楼的顶端,不知不觉之中,他们也已经有了这样的权势了。 是了,我死后能够继承我皇位的,大概就是在这几个当中吧!在我死前呆在我旁边的,比起其他人总要有那几分优势,说不定就被我指定为下一任的皇帝呢? 或者,甚至不用我说出这句话,矫诏这样的事情,应该用不着我去教他们吧! 我一步一步慢慢的走着,因为已经没有力气走的更快,经过这几个不知道是儿子还是孙子的时候,他们便跪拜下来喊着什么,耳朵一阵嗡鸣声,我什么也没听到。 但是也无所谓,只要我能走上高台,摘下星辰,其它的一切我都不关心了。 我吃力的走在台阶上,想着那个女孩的名字,我还能记得她的样子,却记不得她的名字了。 终于,我走上了高台,缓缓将手举了起来,慢慢的摸索着,星星呢,我为什么摸不到它? 我突然充满了沮丧,我最终还是失败了吗?我答应萌萌摘下天上的星辰送给她最终还是没有做到吗? 嗯,萌萌,我终于想起了她的名字,可是她在哪,我怎么记不起来了?为什么她没在我身边,我的大脑突然充血让眼前一黑,我就感觉身体不受控制的向着摘星楼下摔去,我终于解脱了,可惜的是还是没有摘到天上的星辰,脑中最后的念头是:“萌萌,我喜欢你,好喜欢好喜欢的喜欢,可是我还是没能摘下天上的星辰送给你!” 就在我失望的将要闭上眼睛的时候,天空中突然有一颗亮光落下,方向就是冲着我,是流星,我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拼命的抓住它,然后满足的笑了,我最终还是摘到了星辰:“萌萌,这是送给你的,你就像星辰一样美丽!” “幽帝四十五年,摘星楼立,帝喜,遂遣力士三百,登楼摘星,不慎落于摘星台,夜中星陨如雨!” ——《汉书·幽帝纪下》 第三章 重生 当我再一次睁开眼睛当时候,突然发现一切都变的那么清晰,眼睛突然变的异常的明亮,连窗外柳树细小的叶子,我也能够一片片看的清楚,包括上面细微的脉络。 身下也感觉到跟以往有所不同,这不是我那坚硬而又冰冷的龙床,反而有些温软,这种熟悉的感觉,似乎我已经回到了曾经的王府,我记得那时候的床就是这样温软而又舒适。 低头看去,我此时竟然真的躺在我在王府时候的床,没错,我不会认错的,上面还有我刻下的四个大字:“大辩若讷”。 这句话出自《老子》,说的是真正有口才的人,看起来好像不会说话一样,他们虽然善辩,却不轻易开口,不露锋芒,可是一旦开口,所说的却都是真正有价值的。 刻这字的时候,我才五岁。 看到有说书人口若悬河,滔滔不停,周围围了许多人都为之喝彩,尤其是听到旁边一个漂亮的小女孩说:“他的话真是动听!” 那眉目,那神情,无一不是表露着,她已经深深的被这说书人所吸引,而就在旁边的我,竟然没有吸引到她丝毫的注意力。 当时我在想,如果我也能这样滔滔不绝的说话,是不是就能够吸引到她的注意力呢? 回到王府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师父,想要他教我这种口若悬河的能耐,认为这是天下最好的本领。 原本以为,师父可能会让我做各种各样的练习,心中也做好了吃苦的准备,想要有一种能够冠绝于人的技艺,必然是要下一番苦功夫的,却没想到,师父并没有立刻教我这种本领。 “那个说书人说的什么,你来给我讲讲!” 师父摇了摇头,然后就等着我的回答,语气就跟平常考教我的功课一样,习惯性地,我就开始回忆起来,想要尽可能的将自己所听到的都说给师父听。 然而,我想来想去,也不记得这说书人到底讲了什么,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就是他在台上滔滔不绝的风姿,和台下众人一声声欢呼和小女孩那崇拜的眉目和神情。 说书人说了许多话,他说出来的时候,我感觉很有趣,很有道理,可当脱离了那热闹的气氛,让我再说的时候,我却发现,那些滔滔不绝的话语很是零散,也没有一个重心,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觉得有趣。 “我说不上来,所以才想要学习这样的本领!” 想来想去,我始终不知道要怎么说,就把这个答案给了师父,心想着,他一定会很失望,毕竟我自己都为什么都说不上来感到一阵阵的羞愧。 “那你跟我说一说分封制的好处吧!” 师父倒是没有说什么,反而考教起来我平常所学的知识,这让我松了一口气,毕竟,分封制是我大汉帝国的基础制度,说是基石也不为过,身为世子,我自然不可能不去了解它。 “分封制是我大汉帝国的基石,维护了我大汉帝国的稳定,尤其是在边远地区,皇爷爷的号令难以执行,通过分封各个诸侯王,这些地方才得以控制!” “我大汉的分封制虽然继承于周朝,但却有进行了改良,那就是:“非刘氏不得为王!”,这样就避免了诸侯王势力尾大不去,最终被取而代之的结果!” “叔叔伯伯们之间,通过对封国建设,可以展现各自不同的抱负!” 床是用金丝楠木制成的,整体呈黄绿色,看起来朴素、平常,不显张扬,跟房间中当其它物件显得很搭配。抚摸着床板的楠木,就像是碰到婴儿肌肤一般,温润如玉,隐隐约约能够闻到一股清幽的楠香。 我这不是在皇宫里,而是在我还是王府世子时候的房间里。睁眼望去不是金碧辉煌,展现威严的宫殿风格,而是平平常常的居所,这才是家的感觉。 想要喊人搀扶我起来,但手接触床板的一瞬间,我感觉到了我身体中的力量,我竟然预感自己能够一个人坐起来。 我自嘲的笑了笑,我是真的老糊涂了,就是在生病之前的三年里,我每次起床都是要宫女们搀扶的。岁月不饶人,虽然我苟延残喘的活了下来,但是我的力量却早已离我而去。 可是这种错觉竟然如此的明显,在我知道是错觉之后,身体里还是充满里力量,就好像,我又重新回到里少年时候,身体里的力量能让我举起大鼎! 就在念头还在脑海中盘旋的时候,我竟然已经自己坐了起来,我惊讶的把手放在眼前,它们竟然还有这样的力量,扶着床坐起来我竟然没有感觉到一点点的吃力。 突然,我顿住了,这手,真的是我的吗?不是干燥的、充满枯皮,甚至上面还有着些许黑斑的枯爪,平滑的肌肤充满着水分,没有一丝丝的皱纹,试着动一动手指,灵巧而有力,这是一双少年的手! 我的思维也开始活跃起来,平常想了这么多事情之后,我就会累的闭上双眼,但这个时候,我的大脑却异常的清明,甚至让我想到之前的事情。 我在摘星楼上摘星星,然后掉了下来!我竟然还活着?从万丈之高的楼上掉落,我还能活着吗?不对,我记得我最后终于抓住了一颗流星,它还在吗? 我本能的打开手掌,在打开的时候我就想到自己在犯傻了,如果手中真的有星辰,我怎么可能感觉不到呢?不过就在打开手掌的一瞬间,我惊呆了,左手上一颗蓝色的星辰像是宝石一样就深深的印在上面,看起来就是有一颗真正的星辰被我抓在手中。 用颤抖的右手去触摸左手上印着星辰的位置,却是一点感觉都没有,皮肤的触感和其它地方也没有一点的区别,就像是我的眼睛花了一样,让我有些不自信了,因为我确实已经老眼昏花里。 还是不对,我看看自己的手,又感受着身体里充沛的力量,又看看房间,一切都是那么清晰,我似乎…… 这个预感让我自己都不能相信,我似乎,似乎真的重新回到了少年时候! 找来一面铜镜,看着里边乌黑长发,星眉剑目的翩翩少年,我终于确定,我又重新年轻了起来,回到了我的少年时代。怪不得自己在王府时候的房间里,原来自己真的回到了过去。 我猛的跪倒在地上,用力的磕里三个响头,感谢上天,感谢列祖列宗保佑,让我能够重新弥补我这一生的遗憾,这一世,我再也不会丢了你的人,更不会丢了你的心。 想到这里,我的心突然一阵的刺痛,我怎么会丢了你呢?双手紧紧的握住,右手一拳打在墙壁之上,只听轰隆一声,整个墙壁就被我打出一个大洞,而右手不过是微微有些泛红。 是了,这个时候,我还练习着混元童子功,力能扛鼎,一跃九尺,是皇室之中数一数二的大力士,被称作“汉室之熊”,这虽然是夸我力气大,也是在说我没脑子。 这我都是清楚的,我少年的时候做事不喜欢思考,什么事情都想着用力量来解决,因为我的精力并不旺盛,想多一点事情就会犯困,而我又偏偏不喜欢睡觉,所以我总是不肯多想,这也是萌萌最后离开我的一个原因。 可是我的精力确实不足,即使睡在金丝楠木之上,用着奇楠做的枕头,可一旦想太多就什么事情都做不了了,而我需要做的事情又太多里,这使得我“汉室之熊”的名号越传越远。 当然,当着我的面,他们叫的是“汉室之雄”,可是终归在别人脑中我只是一个莽夫的形象。 “小王爷,你没事吧!”门外的侍卫听到巨响,立刻冲了进来,虽然知道小王爷力能扛鼎,但是他的安危却是一点都不能掉以轻心,作为王爷唯一的儿子,他就是这个王府未来的天。 而因为天生勇武,这个小王爷更加喜欢冒险,以追求惊险刺激为乐,这让他们这些当侍卫的压力与日俱增,因为随着小王爷力量的逐年增加,他想要的刺激也越来越大。 “你们退下吧!我只是一时没收住力气,稍后找工匠来把这里修好就行了!”看着进来的侍卫,我也没有什么意外,如果这样的动静没有侍卫过来反而才是不正常。 侍卫们也没有大惊小怪,我少年时候经常收不住力气,像这样打坏一两栋墙的事情虽然不是很常见,也不算少见,这些跟着我十几年的侍卫也都已经习惯了。 虽然心中想要见到萌萌的心情迫不及待,可我还是只能在屋子里呆着,因为侍卫们进来的时候,我看到了他们中领头的人手中是呆着一个谕令的,这也让我想起来了,这是我读兵法时候睡着,被皇爷爷谕令禁止出门三个月,要把刘氏兵法背下来的时候。 我的心中有些激动,因为我知道,这次禁令结束之后,我就能够见到我最心爱的萌萌了,虽然见她时候有些狼狈,但是为了能够见到她,我还是决定不动声色的让接下来的事情发生。 第四章 重生(下) 这张床,确实是我曾经躺过无数年的那一张,除了我亲手刻下的四个字之外,它的材料也并不容易寻找,床是用金丝楠木制成的,整体呈黄绿色,看起来朴素、平常,不显张扬,跟房间中当其它物件显得很搭配。抚摸着床板的楠木,就像是碰到婴儿肌肤一般,温润如玉,隐隐约约能够闻到一股清幽的楠香。 我这不是在皇宫里,而是在我还是王府世子时候的房间里。睁眼望去不是金碧辉煌,展现威严的宫殿风格,虽然王府的建筑也带着几分宫殿风格,可是威严只是内蕴其中,更多的则是一种温暖舒适的感觉,这才是家的感觉。 想要喊人搀扶我起来,但手接触床板的一瞬间,我感觉到了我身体中的力量,我竟然预感自己能够一个人坐起来。 我自嘲的笑了笑,我是真的老糊涂了,就是在生病之前的三年里,我每次起床都是要宫女们搀扶的。岁月不饶人,虽然我苟延残喘的活了下来,但是我的力量却早已离我而去。 可是这种错觉竟然如此的明显,哪怕我知道这是错觉,可是身体里充满的力量,如同潮水一般一波波的涌来,就好像,就好像我又重新回到里少年时候,身体里的力量能让我举起大鼎! 就在念头还在脑海中盘旋的时候,我竟然已经自己坐了起来,我惊讶的把手放在眼前,它们竟然还有这样的力量,扶着床坐起来,我竟然没有感觉到一点点的吃力。 突然,我顿住了,这手,真的是我的吗?不是干燥的、充满枯皮,甚至上面还有着些许黑斑的枯爪,平滑的肌肤充满着水分,没有一丝丝的皱纹,试着动一动手指,灵巧而有力,这是一双少年的手! 我的思维也开始活跃起来,平常想了这么多事情之后,我就会累的闭上双眼,但这个时候,我的大脑却异常的清明,甚至让我想到之前发生的事情。 是了,我在摘星楼上摘星星,然后掉了下来! 我竟然还活着?从万丈之高的楼上掉落,我还能活着吗?不对,我记得我最后终于抓住了一颗流星,它还在吗? 我本能的打开手掌,在打开的时候我就想到自己在犯傻了,如果手中真的有星辰,我怎么可能感觉不到呢?不过就在打开手掌的一瞬间,我惊呆了,左手上一颗蓝色的星辰像是宝石一样就深深的印在上面,看起来就是有一颗真正的星辰被我抓在手中。 用颤抖的右手去触摸左手上印着星辰的位置,却是一点感觉都没有,皮肤的触感和其它地方也没有一点的区别,就像是我的眼睛花了一样,让我有些不自信了,因为我确实已经老眼昏花里。 还是不对,我看看自己的手,又感受着身体里充沛的力量,又看看房间,一切都是那么清晰,我似乎…… 这个预感让我自己都不能相信,我似乎,似乎真的重新回到了少年时候! 找来一面铜镜,看着里边乌黑长发,星眉剑目的翩翩少年,我终于确定,我又重新年轻了起来,回到了我的少年时代。怪不得自己在王府时候的房间里,原来自己真的回到了过去。 我猛的跪倒在地上,用力的磕了三个响头,感谢上天,感谢列祖列宗保佑,让我能够重新弥补我这一生的遗憾,这一世,我再也不会丢了你的人,更不会丢了你的心。 想到这里,我的心突然一阵的刺痛,我怎么会丢了你呢?双手紧紧的握住,右手一拳打在墙壁之上,只听轰隆一声,整个墙壁就被我打出一个大洞,而右手不过是微微有些泛红。 是了,这个时候,我还练习着混元童子功,力能扛鼎,一跃九尺,是皇室之中数一数二的大力士,被称作“汉室之熊”,这虽然是夸我力气大,也是在说我没脑子。 这我都是清楚的,我少年的时候做事不喜欢思考,什么事情都想着用力量来解决,因为我的精力并不旺盛,想多一点事情就会犯困,而我又偏偏不喜欢睡觉,所以我总是不肯多想,这也是萌萌最后离开我的一个原因。 可是我的精力确实不足,即使睡在金丝楠木之上,用着奇楠做的枕头,可一旦想太多就什么事情都做不了了,而我需要做的事情又太多里,这使得我“汉室之熊”的名号越传越远。 当然,当着我的面,他们叫的是“汉室之雄”,可是终归在别人脑中我只是一个莽夫的形象。 “世子,你没事吧!”门外的侍卫听到巨响,立刻冲了进来,虽然知道世子力能扛鼎,但是他的安危却是一点都不能掉以轻心,作为王爷唯一的儿子,他就是这个王府未来的天。 而因为天生勇武,这个世子更加喜欢冒险,以追求惊险刺激为乐,这让他们这些当侍卫的压力与日俱增,因为随着世子力量的逐年增加,他想要的刺激也越来越大。 “你们退下吧!我只是一时没收住力气,稍后找工匠来把这里修好就行了!”看着进来的侍卫,我也没有什么意外,如果这样的动静没有侍卫过来反而才是不正常。 侍卫们也没有大惊小怪,我少年时候经常收不住力气,像这样打坏一两栋墙的事情虽然不是很常见,也不算少见,这些跟着我十几年的侍卫也都已经习惯了。 虽然心中想要见到萌萌的心情迫不及待,可我还是只能在屋子里呆着,因为侍卫们进来的时候,我看到了他们中领头的人手中是呆着一个谕令的,这也让我想起来了,这是我读兵法时候睡着,被皇爷爷谕令禁止出门三个月,要把刘氏兵法背下来的时候。 我的心中有些激动,因为我知道,这次禁令结束之后,我就能够见到我最心爱的萌萌了,虽然见她时候有些狼狈,但是为了能够见到她,我还是决定不动声色的让接下来的事情发生。 第五章 父与师 禁闭的日子原本并不单调,即使没有禁闭,我也很少会出门。大概是因为我力能扛鼎,所以我的身体需要更多的休息,无论是我的大脑还是我的内脏都难以承受长时间的劳作,一有空闲我就需要闭目养神,一刻以上的空闲时间都是宝贵的睡眠时间。 清醒的时间,则会被我用来处理封地里的各种杂事,虽然我还只是世子,可是父王对皇位并不感兴趣,整日里除了饮酒就是作乐,所以封地里的各种事情就全部交由我处理。 作为一个诸侯王,父王可以说是很不称职的,或者说是非常称职的。 说不称职,是因为他并不关心封地里的任何事情,无论是大到军队民生,还是小到平民邻里的鸡毛蒜皮,他从来没有去了解过。整日里就是饮酒作乐,什么事情都不管,只要有美酒、美人,他的日子就可以快乐的过着。 说他非常的称职,则是因为,无论是现在的皇爷爷,或者是成为下一任皇帝的叔伯和兄弟们,当然,上一世是我,都不会觉得这样的诸侯王会对自己的王位产生一丝一毫的威胁。 对皇帝来说,自己的叔伯兄弟们,贪恋美酒、美人实在是一件再美妙不过的事情,对于这样的叔伯兄弟,完全可以让在皇位上的那个人展现他宽容的一面。 “什么?你说我三叔强抢民女了,民间闹得沸沸扬扬?” “我二哥跟人在青楼争风吃醋,又打伤了大臣的子侄?” 这些都不是什么问题,只是需要一道旨意申斥一下,再私下对自己的叔伯兄弟进行安抚就行了,他们的名声越不好,自己的皇位就越稳固,如果叔伯兄弟各个都被朝野和百姓成为贤王,我想无论是谁在皇位之上恐怕都不得安稳。 纵然如此,我对于父王没有任何可以抱怨的,因为他是一个非常称职的父亲。 嗯,如果说是在致力于培养一个皇帝喜欢的诸侯王来说,他确实是非常称职的父亲。他在自己享乐的同时,从来没有把我忘记过,无论是美酒美食还是美玉美人,他都不会忘了我的那一份。 没错,只要是他觉得好的东西,我都会分到最好的一份,包括他喜欢的美人,所以现在我还没有正式开府,就已经有了十几个妻妾,这还是因为我对此不感兴趣的缘故。 至于我不感兴趣的原因,并不是我不喜欢美人,也不是父王喜欢的美人跟我喜欢的不一样,在这一点上,我们有着共同的看法,父王赐给我的美人在我看来无一不是天姿国色,甚至比起他自己留下的还要再好上三分。 然而,我却没有办法碰这些美人一根指头,因为我练习的混元童子功需要保持我的童男之身。 至于我为什么会练这种坑人的功法,则是因为我年少的时候体弱多病,每年都要生病一次,一次生病就是一年。不错,一年十二个月,我有六个月是在床上躺着的,至于剩下的六个月稍微好点,是在床上坐着的。 这让父王整日忧心忡忡,甚至没有了寻欢作乐的心情,要知道,父王自己在生病的时候都不会放下饮酒作乐的,但是为了我却是整整一年都没有寻欢作乐。 即使这是因为父王只有我这一个儿子,这一点也让我感动不已。 所以,在有一天,他终于放弃了对皇爷爷派来的御医的幻想,开始布告天下:“凡天下奇人异士,可以医好我儿者,只要不是谋逆大罪,皆可赦免,并赏万金,可以裂土封侯。” 众所周知,皇爷爷曾经和大臣有过约定,也就是天下人都知道的白马之盟:“非刘氏而王者,若无功,上所不置而侯者,天下共诛之!” 只要不是我刘氏一族,无论谁称王,天下人要一块诛灭他。而想要封侯,也必须有大功且被皇帝认可,才能够有希望封侯。 也就是说,只要治好了我的病,那么不旦可以得到万两黄金,而且默认是为我刘氏一族立下大功,直接可以得到非刘氏的最高荣誉,也就是封侯。 这让天下奇人异士都来到了封地之中,据师父说起的时候情况,当时无论是阴阳家、道家、医家还是任何有着偏方的升斗小民,无一不是不远千里来到了胶西,夸张的说法是城中连寸立之地都没有留下。 而师父能够在这些人当中脱颖而出的原因则很简单,他向父王承诺里三件事情:“第一自然就是所有人承诺的治好我的疾病,让我健康起来;第二,则是保证我能够不会再经常的生病;第三,也是最打动父王的,他可以保证我跟他学习之后可以有百岁之寿!” 在这个常人只有四五十岁寿命的时代,七十岁已经是很稀少的了,更何况是百岁,毫无疑问,这是一个非常有吸引力的承诺。 这完全解决里父王的后顾之忧,自己这个儿子如果能够长命百岁又百病不生,那完全就不需要自己再担心了,自己剩下的生命就可以专心的饮酒作乐,所以当即就让我磕头拜师,然后看到我身体一天天好起来之后,就完全放下了心,偶尔醉酒之后还会说起:“这一生最让寡人自豪的事情就是能够给儿子找到一个让他百病不生,又长命百岁的师父”。 至于师父教我的功法名字叫做混元童子功的事情,他也是左耳进右耳出,或许还会想,这功法叫混元童子功,大概是要从孩童时候就开始练习吧!可惜寡人自己没有机会练习了,不然也活上百年,岂不快哉! 这样的念头,也在看到我需要整日练功之后放弃了,甚至连原本打算问问练习这功法是不是真的需要从孩童时期练起来都懒得问了:“寡人每日都要饮酒作乐,哪有时间去练习这功法,如果整日练功,纵使空活百岁又有什么意思!” 年幼的我甚至不知道功法的名字,就这样被拉上了贼船,如果不是十六岁那年,父王突然想到要给我找一个妃子,然后在大婚之前,师父不得不告诉我,这个秘密不知道要瞒我到什么时候。 而这个秘密能够一直没有人拆穿,我想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当我对着美人一晚什么都不能做,第二天要去砍这无良的师父的时候他,他已经不告而别了。 我自己自然不会说这丢人的事情,而妃子们或许羞于谈论这个话题,所以这个秘密连父皇都不知道,他还经常叹息:“老道长这么好的人,怎么忽然就不告而别了呢?” 当然,既然是把儿子治好的功臣,愿意怎么样就怎么样吧!然后把这归因于奇人异士的特殊爱好,就忘记了这件事情。 第六章 毒药 这一日,我正在屋子里看着新的奏章,奏章的内容都是一样的,不是封地东边出现旱灾,就是封地西边出现洪涝,然后就是恳求王府进行拨款和减免税收。 奏章里写的异常的生动,让看的人无一不是泪流满面,灾民如此的可怜,如果不批准其中的申请,就显得王府一点怜悯之心都没有一样。 我看的昏昏欲睡,在前一世,我看到这样的奏章,总是不免丢下几滴泪水:“百姓生活如此多艰!” 然后,自然是大笔一挥,千斤、万斤的粮食就在我的一次次抬手之间离开里王府,三年、五年的税收就这样一片片的被减免。 然而这笔钱粮真正的去向,不过是一些贪官污吏的地窖罢了,百姓的生活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差,当然,也算不上好就是了。 百官们之所以敢于这样欺上瞒下,最终要的原因就是父王对此漠不关心,而我在年幼时候心慈手软,只要是关于灾情的申报,总是优先减免,而从来没有核实过,这让百官的胆子也越来越大。 这个问题,我会去解决,但不是现在,在我见到萌萌之前,无论什么事情都要保持原样,不能有丝毫的变动,来确保我跟萌萌的见面不会出现问题。 想到这里,我在这奏章上写上了一个“准”字,这也意味着,百官又一次从王府之中骗走里大量的钱粮,虽然这些钱粮对于王府来说只是九牛一毛罢了。 忽然听到里敲门的声音,我心头一喜,来了,我等了这么久终于等到她了! 打开门,一个身穿蓝色纱衣的美貌女子出现在我的眼前,长发散批在肩膀之上,头顶斜斜地插着一只凤钗,眉心点了一点嫣红,明亮的大眼,琼鼻樱唇,让人一望失神。 这是我的王妃,也是宛城第一美人,叶诺诺,当然,她也是揭穿骗了我十几年的师父的真面目的主角,我十六岁时候娶的王妃就是她。 这个时候,她正端着两杯参汤,站在门口,单薄的身体让人有些怜惜,好像只要一阵风刮过,就能把她吹到似的。 “诺诺辛苦了,这参汤炖了好久了吧!闻起来香极了!”我赶快接过参汤放在桌上,生怕她一不小心就会摔倒,至于参汤的香味,开玩笑,参汤都是苦的,甚至还有些土腥味,怎么可能是香的! 但我心情大好之下,不要说只是淡淡的苦味,就是苦的难以下咽,我也会高兴的把它喝下去。 我端起一杯参汤,盯着诺诺笑了起来,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和善的笑容,但在诺诺看来却有些阴森恐怖。看着我突然的热情,诺诺显然非常不适应,身子都发僵了。 任何一个女人,看到自己平日里不苟言笑的丈夫突然莫名其妙的发笑,还笑的这么特别,都会有一种恐怖的感觉吧! 当然,也可能是她以为给参汤里边放毒的事情已经被我知道了。不错,这参汤里是有毒的,而且还是可以致命的,但我等这杯毒药已经等了好几天了。 所以我端起一杯参汤,尝了一下,感觉温度刚刚好,就一口喝了下去。喝完,我就忍不住又露出里笑容,因为接下来我就可以见到萌萌了。 诺诺给我下毒的原因很简单,我们婚后两年还没有孩子,所以王府里有许许多多的丫鬟在背地里嚼舌头的时候,都会说她是不下蛋的鸡。 这对于一个女人,尤其是刚刚为人妇的女人来说,简直是最恶毒的咒骂,然而,我两年时间从来没有碰过她,导致王府中的这一流言一直不能停息,甚至愈演愈烈,开始想着府外传去。 诺诺跟我暗示过许多次,但是因为练功加上男人本身的自尊,让我对自己不能跟她同床的原因羞于出口,而她自然更是不好意思直问,甚至觉得我是因为不喜欢她,所以不肯碰她,所以她渐渐有了怨恨,认为既然我不喜欢她,为什么还要娶她,害她背上恶名。 其实这一天,她准备了两杯参汤,是想要和我殉情的,不过在我喝下了参汤之后,她又突然觉得两个人这样死在王府之中,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流言传出,于是背着奄奄一息的我,找来一辆马车,准备找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作为我们的墓葬,然后就带着我开始了奔波。 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我遇到了一个仙女般的人物,也就是萌萌。 看我一口气喝下参汤,诺诺突然害怕起来,毕竟只是一时的冲动,这个时候却是有些后悔了,不过中了剧毒的我,什么都没法做,就昏倒在地上。 这还是因为我练习的混元童子功有着一定的抗毒功效,所以我才能够在喝下剧毒之后,只是昏倒过去,而不是直接被毒死。 这个过程其实有些冒险,稍微发生一些和上一世不一样的事情,或许我就会悄无声息地被这参汤毒死,不过我已经太久没有见到萌萌了,见不到萌萌就跟死了有什么区别?所以,这一杯参汤,我喝的心甘情愿。 接下来,就是眼前一黑,我很快就倒在里地上。这跟上一世的发展是一样的,我再睁开眼睛的时候,那个仙女般的人物就会出现在我的面前,这一世,我一定要好好的珍惜她。 想到萌萌,我的心就隐隐有些作痛,好在此时是少年强壮而有力的心脏,如果换做上一辈子在龙椅上的那个自己,恐怕又要吐出一口鲜血了。 其实我很好奇诺诺究竟是怎么把我带出王府的,甚至还能带着我到一个我后来无论如何也找不到的地方,在萌萌离开我之后,我曾经发动过天下的人马,想要再找到她,可是连最初和她相遇的地方都已经找不到了。 不然的话,我在醒来的时候恐怕就会过来找萌萌了,也不必去喝下那苦涩的毒药。说句心里话,那一杯参汤真的很难喝,总不能指望一个从来没有做过饭的王妃端来的参汤真的能喝吧! 第七章 萌萌 我是带着期待和幸福的感觉昏迷过去的,这大概是其他人都没有过的体验,喝知道有毒的参汤,中毒了之后还高高兴兴,简直就像是疯了一样。 可是谁能体会我那种新生的喜悦,那种失而复得的欣喜,我很感谢上天能够再给我一次机会,让我能够再次重新的见到萌萌,我已经过够了失去萌萌的生活。 “求你了,放过我行不?” 萌萌的情绪有些失控,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到这样的地步,她让我放过她,甚至说,她宁可死也要离开我? 我什么都做不了,只能看着她离开,我只能感觉到我的心脏异常的沉重,身体完全僵硬的不能动弹,我很想抓住她的手让她留下来,可还是看着她离开了。 “萌萌,不要离开我!”我从梦中醒来,紧紧的抓住萌萌的手,仿佛一松开,萌萌就会突然消失一样。 “你在干什么?”萌萌突然将双手从我手中挣脱,让我突然意识到,这个时候,萌萌还不认识我,她独自一人在这山谷之中学习医术,正是敏感的时候。 上一世,萌萌一直觉得我目中无人,对谁都是看不起的样子,而且一点也不尊重她,每次见到她都想动手动脚,这也是她最终离开的一个重要原因。 实际上,这一方面是因为她的模样太容易让人怜惜,我每一次看到她总会控制不住想要和她亲近,另一方面,上一世也有一些其它的原因让我心态有些问题,太过于焦急了。 在我大汉帝国,是非常讲究孝顺的,无论一个人多么有才能,如果他不孝顺,那么他拥有才能反而成为一件让人鄙视的事情。 普通人不懂得孝顺影响并不大,因为他们本身就没有什么智慧,所以不懂得孝顺也就情有可原了,因为不识教化。可是如果一个有才能的人不孝顺,那么就说明他的道德有问题,才能反而会让他有更大的破坏力,这样的人反而会受到打压。 孝顺的标准有很多,但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一个就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而这一个标准,即使对于普通人来说也是会被严格要求的。 我的父王,虽然不是长子,但是却是嫡子,也就是说如果按照大汉帝国立嫡立长的习俗来说,他是皇位有力的继承人,起码也是之一。 而这个权利,在他沉迷于饮酒作乐之后,就天然的成为了我的权利,因为我是他唯一的儿子。但是作为一个继承人,我却有着一个无法弥补的弱势,那就是我无子。 无子,就意味着,如果我成为帝国的皇帝,那么很可能下一任的皇帝还要从旁系里边选择,这对于维持帝国的稳定来说,是不可取的。 另外一点,无子往往和失德联系在一起,这也是为什么诺诺想要用毒参汤结束我们的生命,因为失德对于个人来说是一件非常要命的事情。 所以在上一世,我喜欢上萌萌之后,一直希望能够和萌萌有一个孩子,一方面是弥补我这一方面的弱势,毕竟其它的皇位竞争者不止是儿子,有些甚至已经有了孙子。 另一方面,则是,我想让我和萌萌的孩子作为太子,也就是皇位的继承人。 如果不是这样,我完全可以和其他的妃子生出一个孩子,简简单单的就打发了别人的流言蜚语,然后登基成为皇帝,当然,在萌萌离开之后,上一辈子我就是这样选择的。 最终的结果就是,我获得了皇位,然而失去了快乐。 所以既然上天给了我弥补的机会,我这一次一定要有十足的耐心,跟她重新认识,只要能够在她的旁边,我就已经很开心了。 看着像受惊兔子一样的萌萌,我压抑住心中将她抱在怀里的想法跟她道歉:“对不起,刚才脑子有些不清醒,唐突了佳人,你没事吧!” “没事,你中的毒可能会产生一些幻象,多休息一段时间就好了。”萌萌的性格很好,不开心的事情总是喜欢留在心中一个人承担,不想让人担心。 我知道我刚醒来时候的无礼行为已经让她很不高兴了,这从她满面的寒霜和不用正眼看我的表情可以看的出来,她这个样子的时候,其实我是很害怕的。 我喜欢看萌萌笑起来的样子,因为她笑起来特别的漂亮,能够让群花黯然失色,可惜的是,我上一世很少能够看到她这样的笑容。所以,这一世,我一定要好好的保护她,让她能够一世都开开心心。 为了不引起她的反感,我便停下了这次的交流,戒骄戒躁,既然又重新活了这一世,就不能再像上一世那样事倍功半,只知道宣泄自己的感情。 摆出一个自认为得体的姿势,对着萌萌歉意的笑了笑,我便开始观察起这周围的环境。 我是躺在一张简易的石床上,周围的环境有些简单但却温馨,打扫的干干净净,而且在屋内的瓷瓶之中放着几束刚刚采摘的野花。 萌萌虽然是一个人生活,但是也把房间打理的井井有条,显得十分的讲究。这一点,我就差很多,我上一世曾经自己独居过一段时间,整个屋子都乱七八糟的,好几天才会收拾一次。 说起独居,不知道为什么能够忍受这种清冷的生活,在每一个独居的夜晚,我都感到一种痛苦的煎熬,就好像是火焰在心中燃烧,却找不到任何办法将它熄灭,唯一可以用来排遣寂寞的,则只有大臣们送上的一道道奏折,虽然里面全是问题,但解决问题的同时,可以麻痹自己。 看着我已经醒来,萌萌则又重新去给我准备解毒汤,因为毒药已经渗入血液内脏之中,所以想要痊愈,这种解毒汤是需要连续服用的,这我当然是十分愿意的,因为有了跟萌萌接触的机会。 我深呼一口气,静下心来,我还有充足的时间,一定不能急躁,如果因为急躁吓到萌萌,反而更是得不偿失。 第八章 萌萌喜欢什么? 随着萌萌的离开,我激动的心情也开始慢慢平复下来。我能够从一个普普通通的诸侯王成为大汉帝国的皇帝,并且直到死亡都将整个帝国牢牢的抓在手中,也是有着自己的秘诀的。 说是秘诀,其实也很简单,我每做一件事情,都会做好计划,这个计划会详尽到把每一个细节都考虑进去,如果事情向着什么样的方向发展,我应该怎么做。 甚至如果计划失败,有什么影响,我应该如何应对,都会在开始之前原原本本的准备好。 可以说,我的人生就像是一部机器,设定好如何运转,然后就是去执行了。我知道大臣们私下给我的称呼:“永不犯错的铁血帝王”。 我不喜欢这样的方式,但是却不得不接受这样的方式,因为我的身体并不好,状态不是每时每刻都能够保持在巅峰。 如果没有计划,一旦出现意外的情况,我很难立刻想出解决的办法,整个人会处于晕乎乎的状态之中,就像是当机一样,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纵然事后会想到如何解决,可是事情就已经过去了。 我唯一没有做计划的就是和萌萌再一起的点点滴滴,因为我一直觉得,她能够让我感到活着的快乐,让我感觉自己还像是一个人,而不是一部机器,所以我不愿意将她的一切融入到我机器一样的生活当中,这是我生命中唯一的色彩。 可惜的是,没有计划的我,就像是一头野兽,我想萌萌的时候,就只想跟她在一起,然后紧紧的抱住她,但是在一起做什么,我是从来没有计划的。 我没有爱好,可以把我的生活过的像机器一般冰冷,而在想到萌萌的时候,内心的火热又让自己变成了野兽,所以上一世犯下了许多的错误。 好在,上天能够给我一次弥补的机会,让我能够从头再来,而且不必再去考虑其它的一切,因为这一世,原本就是为她而活。 人是永远都不会满足的,作为大汉帝国的皇帝,我的欲望更是无穷无尽。临死前,我的愿望只是想要再见萌萌一面。 刚醒来的时候,只是想着一定要再次见到萌萌,所以考虑的一切,都是保证自己能够顺利见到萌萌。而现在见到萌萌的愿望实现之后,我又有了新的渴望,我不愿意这一世还沿着原来的轨迹让萌萌离我而去了。 而想要改变结局,在最开始的时候就应该有些改变。毕竟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 既然让我和萌萌从头再来,有了上一世的经验,我想,让她对我有好感应该并不困难。 想要萌萌的好感,必须要知道她的喜好,这个对我来说很简单,萌萌最喜欢的是…… 我突然僵住了,萌萌最喜欢的是什么,我竟然是不知道的,我以为我很喜欢她,她的一切喜好我都了如指掌,这个对我来说应该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可是等到我真正认真想的时候,我才发现我是真的不知道。 是的,如果我真的知道,我上一世就不会让她对我失望了。人总是以为自己重新来过的时候,就一定能够成功,可事实上,成功一次是可以获得成功的经验,而失败一次却未必会获得失败的经验。 我似乎从来不知道萌萌的喜好,所以纵然失败过无数次,我还是不知道萌萌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美食?这个萌萌是喜欢的!前一世,我也偶尔会问一问萌萌想要什么,然后让宫中的御厨做好之后给她送过去,她应该是喜欢的吧? 可这顶多只能算是一个小小的爱好罢了,而且,无论是什么样的美食,至多也只能勉强博她一笑,她更多的,大概只是尝一尝味道,吃个新鲜罢了。 那萌萌是喜欢胭脂水粉吗?这个有些可能,毕竟女孩子对于胭脂水粉没有不喜欢的,可惜胭脂水粉的种类太多了,每个女孩子都有着不一样的喜好,让我去挑选,实在是强人所难了。 又或者带她四处走走,看遍天下的美景?上一世,我只有最开始见到萌萌的时候,陪她去看山上的美景,而且在半山腰的时候,一场细雨让那次出行就半途而终了,所以我到最后,也不知道萌萌是不是喜欢。 原本以为很简单的事情,等到了认真去想的时候,才发现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我曾经以为我可以给她所有的一切,天下都是我的,她想要什么,我都可以给她,她跟我一起应该是很快乐的。 四海八方,无论是见过的、没有见过的,知道名字的、不知道名字的,东海八百国、西域七百二十国、南疆三千六百城、北海七大部落将世界上最珍奇的宝物都敬献给我,希望能够得到我的赏赐,而这些宝物中只要能够勾起我一丝兴趣的,我都会问问萌萌是不是喜欢。 如果萌萌喜欢的,我都会送给她。原本以为这会让她开心,甚至在她走的时候还执迷不悟,以为是给的不够多,不够好。 “无论你要什么,我都找来给你,我只想你留下。”想起上一世,作为大汉帝国的皇帝,我说出这样的话,已经接近恳求了,可是最终还没能让她留下。 “我想要天上的星星,你能给我吗?”这是萌萌走的时候,留下的话语,也是对我的嘲讽,我始终没有将萌萌想要的东西给她,可是我直到今日,仍旧不知道那天上的星星究竟是什么。 不过这一世,我不会再傻傻的以为她真的是想要天上的星星,我想,只要一直陪着她,总会找到她想要的东西的,这一世,本就是为她而活,不必再因为一件件的琐事而冷落她,不用再考虑天下,考虑家族,考虑子孙后代,我只要能让她开心就足够了。 想到这里,我终于知道这一世活着的目的:“只要萌萌能够开心,我这一世就没有白活,只要她能够快乐,就是我最大的幸福!” 第九章 天下第一的药膳 闲思之中,我开始在山谷之中漫步,山谷之中充满了绿色,这在都城之中是不多见的,但真说山谷之中的环境有多好,却也不见得。 在我看来,山谷之中的环境并不好,空气虽然清新,但杂草随意的长着,萌萌所住的房屋也不过是普通的竹木建造,而且因为在山林之中,不时会有成群的蚊虫出现在周围。 在山林之中的生活是异常清苦的,如果不是许多药材的培育必须要在这山林之中,我想萌萌也未必真的就愿意待在这里,至少,这样的地方,如果不是有萌萌在,我是待不下去的。 “你的毒还没有清理好,不能随意活动的!”就在我想要回到房间的时候,萌萌端着一碗药粥走了过来,这让我十分的惊讶,因为在我的记忆里,萌萌是从来不会下厨的。 不过转念一想,如果萌萌不会下厨,那么她自己在这山谷之中如何生活呢?想到这是萌萌亲自为我煮的粥,我嘴角不由的翘了起来,这样的待遇,还从来没有享受过呢! “这药粥是清肠排毒的,你喝了之后毒素的排出会快上许多。”说着,萌萌便把碗放在了不远处的石桌上。 熟悉萌萌的我,自然知道这是什么原因,因为我醒来时候直接抓住她的双手,此时在她心中已经成了有前科的坏人,被列入了防火防盗的名单之中。 原本还没有想法的我,眼睛也不由自主的看向她那葱葱玉手,白嫩如凝脂一般,没有一丝杂色,这样漂亮的双手,在我上一世的三千后宫之中,也只有萌萌才有,让我迷醉不已。 我还记得,这双玉手为我整理衣襟时候的场景,也只有那个时候,我才感觉自己不是孤家寡人,而是一个能保护她给她希望的伟丈夫。 一声轻哼惊醒了正在回忆中的我,萌萌的面色已经有些铁青,在她看来,我这大概已经是屡教不改的典型了,甚至开始怀疑救我是不是一个错误,但纵然知道是一个错误,她善良的心肠也不会放下一个中毒的人不管的,毕竟医者父母心,每一个学医的人心思都是善良的。 不想她再生气,我立刻收回了眼神,走到石桌旁坐下,浓郁的药味就扑面而来,看着萌萌正看着我,我立刻就端起这碗,轻轻的喝了一口。 刚一入口,一种奇奇怪怪的味道就传遍了我的整个味蕾,怎么说呢?甜的、苦的、涩的,乱七八糟的味道竟然没有一丝的融合,全部在我的嘴中爆发开来。 说句心里话,想要把饭做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但是想要把饭做的这么不好,却更是一种困难。 “真好吃!姑娘果然心灵手巧,这药粥的味道我从来没有喝到过!”我眉头没有皱上一皱,猛的一口将整碗粥都喝下肚中,然后开口夸到。 我并没有说谎,因为我在心中发过誓,绝对不对萌萌说谎!这药粥奇怪的味道,我想其他人也不可能做的出来,当然,此时脸上露出的陶醉神情也不是为了骗萌萌,而是能喝到萌萌亲手煮的粥,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你要是喜欢,我端出来,你全部喝了吧!”也许是我的演技过于浮夸,萌萌冷笑了一下,然后又端来了整整一锅的药粥,天知道明明只有我一个中毒的人,为什么她会准备这么多的药粥! 眉头闪过一丝冷汗,我突然明白了自己在哪个地方出错了,这山谷之中只有萌萌一人,也就是说,她吃饭也是自己做的,所以自己的厨艺心里也是相当的清楚,怪不得上一世从来没有见到萌萌去过厨房。 此时如果不肯喝,岂不是让萌萌觉得我属于溜须拍马的奸诈小人,这第一印象如果留在萌萌心中,就跟她现在连饭碗都不肯亲手递给我一样,想要改变就要百倍以上的努力了。 所以,我一碗一碗的将粥盛了出来,整整六碗!碗并不大,大概是因为萌萌自己的饭量不大,所以在山谷中所用的饭碗比起一般人家还要小上一号。 如果是平常,这样的七碗粥不过能让我垫一垫肚子,因为练习混元童子功的缘故,我的饭量也是与日俱增,这个时候,日食五斗米不过平常。 但是,那指的是王府之中的御厨做的佳肴!在王府之中米饭是怎么做出来的?即使看似普通的白米,也是包在鸽子之中,鸽子外面还包着家鸭,家鸭子外面还放着野鸭。 然后放在蒸笼之中猛蒸,最后只取出最里面的白米食用,也就是说,要用上三种禽鸟,才能够做熟一小份米饭,这样做出来的米饭,虽然是素食,但其中饱满的颗粒和浓郁的肉香让人百吃不厌。 而此时吃的,却是将各种味道混杂在一起,甚至闻着都让人有些难受,更何况是吃!不过男人总要对自己狠一点,冲着萌萌笑了一笑,我开始一碗一碗的喝了起来。 喝的同时,我不停的催眠自己:“我的口味就是怪异,这是我最喜欢的味道,只要萌萌做的我都喜欢!” 就这样,我竟然一丝没有剩下的将这剩下的六碗药膳全部都喝了下去,而且脸上还流露出陶醉的神情,甚至让萌萌都有些怀疑,是不是今天自己的厨艺超常,或者说神奇的发挥,所以做出来美味了? 毕竟,对萌萌来说,每次做出来的饭究竟是什么味道,她自己也是不能控制的。 而看到萌萌似乎有些意动,想要过来的样子,我赶忙把锅中剩余的一些残羹全部都清理出来一口吞掉,这叫毁尸灭迹,从此之后,再没有人知道这锅药膳的味道究竟是什么,只要我咬死这药膳是天下第一美味,谁能跟我争辩?我可是唯一吃过这药膳的人! 大概是我吃饭的样子勾起了萌萌的食欲,她似乎有点饿了,又重新走回了厨房,看来是准备给自己做饭了,不过既然知道萌萌的手艺,再让她吃这样的饭我实在是心疼,所以立刻就跟了上去。 第十章 下厨 跟进厨房之后,果然萌萌是要下厨,只见她拿起一个陶锅,淘洗一点白米之后放入其中,加上水之后,就开始烧起火来。 浓浓的烟雾随着柴火的燃烧散布到了整个厨房当中,让萌萌忍不住咳嗽了出来,让我心中隐隐一痛,这个美人儿,不应该受这种苦的。 “让我来吧!”我抢过萌萌手中的柴草,倒不是觉得一碗白粥她都做不好,就是心疼,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就恨不得把所有的宠爱都给她,不要说这样被烟火熏着,单是看她干这样的活计,我就觉得不能忍受。 “你们男人不是说君子远庖厨吗?怎么能做饭呢!” 萌萌用诧异的眼神看着我,似乎很是奇怪,为什么我竟然连这样的道理都不懂得。 我正向着灶台当中填放柴草的手不由的顿了一下,肯教她这样道理的人,一定是一个男人,而且还是一个对这句话一知半解的男人。 整整做了四十五年皇帝的我,内心早已经变的无比阴暗,所以她的一句无心之言,却让我想到了许多。 皇帝称呼自己是寡人,原本只是自谦之词,寡人的意思是寡德之人,用以表示自己的德行不够,依旧要继续努力,可是每一个皇帝,到了最后,却真的能够感受到那种独自一人的冰冷,到了最后,已经分不清自己说的是寡德之人还是孤家寡人了。 这是一个漫长而又痛苦的过程,无数的欺瞒哄骗,才会让一个帝王的内心变的冰冷起来,也教会了一个帝王不吝于最阴暗的心理猜测一个事情的发展。 如果是上一世,这个时候我大概已经开始质问了:“谁教的你这句话?” 或者,表面上不动声色,暗地里就开始让羽林军中的密探开始查询事情的始末,如果真的存在一个这样的男人,我自然要让他永远的消失。 “这柴草有些潮湿了,难怪会有这么大的烟雾!” 将柴草扔到了一边,掩饰我刚刚波动的情绪,不知道是不是忽然年轻的原因,竟然做不到像原来那样的喜怒不形于色了。 “所谓的君子远庖厨,并不是说男人就不能做饭,这是一种断章取义的做法。” “事实上,这句话前面还有两句,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故君子远庖厨也!” “这是出自《孟子?梁惠王上》,说的是君子在见到一个动物活着,就不忍心看着它死亡,听到了它的声音,就不忍心吃它的肉,讲的是每个人都有不忍之心的道理!” 不管是否真的存在这样一个男人,让萌萌记住了他所说的话,我就当作自己没有听出来,开始给她讲起了这句话真正的含义。 当我经历了独自在深宫当中的四十五年之后,我就明白了,其实,能够在萌萌的身边,就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了,喜欢一个人,未必要独占,让她幸福才是最重要的。就如同再美丽的鸟儿,关在笼中之后,羽毛也会变的暗淡无光一样,强留住的,终究是失了几分颜色。 “这个我知道,看到可爱的兔兔受伤,我也是将它包扎后放掉,我可不忍心吃了它!这样说来,我也是君子了!” 大概是初次听到这个说法,萌萌也显得有些兴奋,原来她自己不知不觉当中也成了传说中的君子了。 看着萌萌开心的笑容,我知道自己的决定是对的,如果我真的计较她怎么知道的这句话,是不可能看到这样美丽的笑容的。 没有去质疑萌萌是不是君子,也不在乎君子是不是一定要是男的,只要萌萌开心,这些都不是问题,难道不是吗? 况且,我曾经听说过,君子如玉,也同样听说过,美人如玉,君子和美人,都是像玉一样温润,或许两者之间,本来就没有太大的区别,至少我知道,不管萌萌是不是君子,她都是一个大大的美人,嗯,这个时候的萌萌,还只是一个小美人呢! “所以,并没有男人不能做饭的说法,这就交给我来吧!你看,这潮湿的柴草,一燃烧就全是烟气,呆的久了,你的皮肤可就要被熏坏了!” 我知道,任何一个女人,无论年龄,无论美丑,对自己的相貌皮肤这些都是极为在意的,只要这样说,萌萌没有不离开的道理。 果然,听了我的话,萌萌立刻就有了远离这厨房的想法,不过看了看我,有些质疑的问道:“你会做饭吗?” 毕竟,男人能不能做饭这个姑且不说,纵然能做饭,会不会也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至少,萌萌这么多年,还从来没有见过哪个男人做过饭。 男主外,女主内,似乎已经是天经地义,从来没有人改变过,也从来没有人想过要去改变。 “这个你就放心吧!我的厨艺,比起宫中的御厨也分毫不差!” 对于厨艺这一点,我还是有自信的,在皇位上的四十五年,我的压力是与日俱增的,无论我再怎么用心,臣民当中依旧还是有着相当多处于饥贫当中,让我时常会质问自己:“你是不是真的没有做皇帝的天分,如果当初你不去争这个皇位,不必计较有没有儿子,是不是,萌萌现在就在你的身边了?” 我不知道答案会是什么,但我知道,如果我这样做了之后,至少,我不会对萌萌的消息一无所知,就好像她已经从人间蒸发了一样。 每当这个时候,能让我静下心的,就是亲自做一些美味佳肴了,做菜的时候,想着这是做给萌萌的,心里就会不由的生出一股喜悦,即使再暴虐的心情,也能够得到片刻的安宁。 可惜的是,这终究只是在骗自己,等到做好了饭菜之后,就不得不从这幻想的快乐当中走出来,然后将那满满的一桌饭菜全部倒掉。 我吃不下这幻想当中的幸福,而作为皇帝,也没有人有资格吃我做的饭菜,它们,原本就是不应该出现的。 第十一章 白粥 幸运的是,重活一次,我终究还是有了给萌萌做饭的机会。 想一想,还真是没有出息,如果有人知道,大汉帝国的皇帝,四十五年想要的,不过是给一个女人做饭,恐怕也会贻笑大方。但是我不在乎,普通人的看法,我并不会在意。 作为一个平庸的帝王,自然是要广开言路,有了没有堵塞的纳谏之路,帝王才能够了解天下所有的事情。 这也正是文武百官的作用,帝王要做的,不过是从这众多谏言当中挑选出最合适的,一意孤行的结果,往往都是国破族灭的结果,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 没有哪个帝王不明白这个道理,这也是大多数时候,帝王的名声往往不显露,朝臣中会出现很多能臣干将将国家治理的井井有条一般。 可是明白这个道理的帝王,还是有许多丢掉了国家,身死族灭,难道是他们愚蠢么? 或许偶尔会有一两个帝王是这样,亲小人,远贤臣,信错了人,自然就走错了道路。 然而,帝王的位置,很少会安安稳稳的降临到一个人的头上,想要登上帝王的宝座,需要的不仅仅是跟自己的诸多兄弟争斗,还要想办法从朝臣和诸侯当中获取自己的助力。 试问,在这样的情况下,帝王又怎么会是无能之辈?还会一意孤行的原因,只有一个,足够的好处让他们利欲熏心,只不过成王败寇罢了。 一意孤行失败的概率自然很大,毕竟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但是一旦做对了,得到的好处也是巨大。 始皇帝虽是一意孤行,可是最终却北击匈奴,南征百越,修筑万里长城灵渠,沟通水系,做到了前人未有之事,虽然二世而亡,毕竟也是一统过四海的人物。 我在上一世,也同样是这样一个独裁的皇帝,不过凭借我天生敏锐的预感,作出的决定大多都是正确的,虽有小错,也无伤大雅,在皇位上也做到了东并朝鲜,南吞百越,西征大宛,北破匈奴。 也正是从这些国家当中的掠夺和俘虏的众多奴隶,才让我有了足够的财力在建造摘星台的同时又没有引起民间的怨恨。 现在想来,我的成功当真有些侥幸,有许多次,如果失败了,大汉的国力起码要倒退十年,甚至亡国灭种,只是当时,我却是一直不知道满足的,当击败了一个个的对手,将大汉的疆域一点点的扩大之后,我想要的是更多。 这种性格自然也不仅仅表现在治国方面,对于萌萌,我也有着同样的态度,只是这一次,并不像是大汉帝国那样,国力蓬勃的发展,反而出现了相反的变化,我彻底的失去了萌萌。 刚见到萌萌的时候,我只是想知道她的名字,知道了她的名字,就想要和她说说话,和她说说话之后,又想拉着她的小手,拉着她的小手之后,更进一步的欲望也萌生了,欲望就是一头巨兽,本就是永远也得不到满足的。 彻底失去之后,我又在想,只要能够时常见见她,给她做一些好吃的,让她开心快乐我也能够满足了,只是,我可以是这样的人,大汉帝国的皇帝不能是,所以终其一生,这个念头也只是个念头罢了! 将柴草一把接一把的填入到灶台当中,我开始看向锅里,其实只是煮一碗白粥罢了,根本没有什么需要在意的地方,越是简单的饭食,越是难以发挥高超的厨艺,好不好吃,无非就是是否用心罢了! 想要白粥好吃,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用明火长时间的去煮,煮上几个时辰,白粥自然会变的软、绵、滑,这样的白粥滋补元气,生津液,畅胃气,可以让萌萌的身体变的更加健康。 不过在我看向锅中的时候,却意外的发现,里面只有很少的米粒,这样少的米粒,如果想要煮出粘稠的效果,恐怕连半碗都不会剩下。 这可不行,哪怕萌萌的饭量并不大,半碗终究还是有些少的,想到这里,我就又取出一点白米,稍作淘洗,也加入到了陶锅当中。 取米的时候,我发现米缸当中的白米,已经只剩下薄薄的一层,虽然多看了一眼,却也并没有放在心上,甚至觉得这或许是个机会。 在我醒来之后,就一定到了这个山谷之中,周围的情况,我并不清楚,如果借助买米的机会,我至少能够知道自己所处的位置,如果再惹萌萌生气,让她不辞而别,也有了找寻的地方,虽然我相信这一世再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为了防止白粥糊掉,在它到了一定程度之后,就需要不停的进行搅拌,只有这样做,才能够煮出最香的白粥,所以说,这种白粥的煮法,更多的不是考验一个人的厨艺,而是考验他是否用心。 搅拌的过程当中,白粥的香味也从灶房传了出去,萌萌闻到了香味,也走了进来:“看来你说你的厨艺比御厨也分毫不差,还真不是吹牛!” 哪怕还没有吃到白粥,只是闻着味道,萌萌就觉得这是从来没有吃过的美味了,这其中固然有白粥本身香味扑鼻的原因,更重要的却是,这个时候白粥已经煮了将近两个时辰了。 为了给我煮药膳,萌萌本就没有吃任何的东西,到了这个时候,自然已经是饥肠辘辘了,而人在饿的时候,看到什么东西都会觉得美味,所以白粥当中哪怕没有加入任何的东西,单是飘在空气中的香味已经让萌萌食欲大开。 想到萌萌是为了给我煮药膳,才到现在都没有吃东西,我的心中除了怜惜之外,更有一种说不出的幸福,哪怕我心中清楚,萌萌肯煮药膳给我,并不是因为喜欢我,而只是对待一个普通的病人。 萌萌的夸奖,让我的心就如同是吃了蜜一样的甘甜,小心的将白粥一点点的盛出到碗中,为了防止过烫,碗中并没有装满,只是有七八分的样子,这样萌萌端着上面,也不会烫着她的柔荑。 第十二章 缺粮 看着萌萌微微的张开朱唇,一点点的将白粥喝下,我的内心忽然感到一阵的宁静,我是多希望时间能够永远的停止在这一刻,这样我就能够永远的看着她了。 这当然是不可能的,在我还没有回过神的时候,萌萌就已经将碗放下,看到我正呆呆的看着她,她的脸不可察觉的红了一下,像极了落日余晖下的晚霞,美丽极了。 “你看着我干什么?” 萌萌被我直勾勾的眼神吓到,于是出言想要打破这尴尬。 “啊,你这么快就吃完了?” 大概是因为太过入迷,我根本就没有感觉到时间的流逝,原本只是想要偷偷的看上一眼,没想到竟然等她放下粥了,我都还没有察觉。 “嗯,我已经吃饱了!” 萌萌将碗收拾起来放好,就打算带着我离开灶房,我这才发现,萌萌虽然说吃饱了,可是原本有着七八分满的碗中,此时还剩下三四分的样子。 萌萌用的碗,本就比我自己所用小上许多,这也是为什么我能够一口气喝上七八碗的缘故,可想而知,这样的碗到底有多小,哪怕是对于一个女孩来说,只喝上这碗中三四分,也不足以补充到足够的食物。 “是这粥不合口味吗?” 白粥毕竟是白粥,哪怕我用心的煮了两个时辰,它本身终究是淡然无味的,凸出的只是稻米本身的香味,如果选用的稻米不好,它的味道也肯定会受到影响。 “粥很香,是我自己的胃口不好!你的厨艺很好,确实能够和宫中的御厨媲美。” 萌萌看到我紧张的样子,原本充满忧愁的内心忽然有种莫名的放松,忍禁不住笑了出来,她不知道为什么,我会这么在意我的厨艺,但我既然在意,她也不吝惜这些夸奖的话。 “我真正在意的,并不是我的厨艺,而是你啊!” 我在心里默默的说出这句话,也只敢在心中说,我怕吓到萌萌。 “既然好吃,那就多吃一点吧,这粥放凉了,就不好吃了!” 见萌萌认真的样子,我总算对自己的厨艺又拾回了几分自信,这个时候,我突然意识到,哪怕我做过无数道的佳肴,可是从来没有人尝过,它们真的好吃吗? 我想肯定是好吃的,毕竟宫中的御厨是不敢欺瞒我的,所有的诀窍我都知道的一清二楚,所以我做的佳肴应该跟他们做出来的没有什么区别,嗯,也许! 看我一个劲的劝说,萌萌皱了皱眉头,让我心里突然一跳,不知道她为什么又不开心了。 “我这里的粮食不多了,要是不节省一点,很快就没有粮食可以吃了。” 犹豫了半天,就在我感觉自己的心快要跳出来的时候,萌萌终于将她不肯多吃的理由讲了出来,竟然是因为没有足够的粮食。 听到萌萌的担忧,我不由的哑然失笑,如果说摘天上的星星需要我花费四十五年,还只是侥幸成功的话,那么弄点粮食来,却不过是一个念头,一句话的事情。 “明天我出去买点粮食就是了,这算多大点事情!” 这个时候,我突然意识到,萌萌一个人住在这幽谷当中,虽然清幽,可事实上,想要获得粮食并不容易,女孩子的力气,想从外边带来一些粮食,恐怕要花费不少的功夫,这大概就是她每一餐不肯多吃的缘故吧! 看来,我今天吃的那些药膳,恐怕就是她一周的饭量的,想到这里,我愈发觉得之前所吃药膳的珍贵,说是天下第一的药膳一点也不为过。 “哪有那么简单!这山谷外面,有着一窝横匪,想要进出,都要给他们上缴粮食,而且,身上要是有什么金银细软,更是一点都不会给你留下,你难道就没有发现你身上已经身无分文了吗?” 萌萌白了我一眼,难道她是那种弱不禁风的女子么?要是能够简单的从山外买到粮食,她难道自己不能背回来?就是一次只背一点点,只要勤奋一点,也不至于让米缸都见了底。 我这才注意到,自己周身的钱财早已不见,其实我身上也不会带什么银两,平日里出行,往往都是由手下的侍从们帮我解决这些,所以即使身上被搜刮的干干净净,我也没有任何的察觉。 跟萌萌在一起,莫说是本来就不在意的金银,纵使在意的东西,比起萌萌来说,也是米粒之光。 “什么,竟然有这样的横匪!” 我瞬间怒气飙升,自然不是心疼我身上原本不知道有没有的钱财,也不是在意有匪徒趁着我昏迷从我身上劫走钱财,而是,这些横匪竟然敢抢萌萌的粮食! “|这还算好的呢?要不是我用给他们治病做代价,换取我采的药材他们不能抢这个条件,连米缸当中的那点米都换不来呢!” 原来,平日里,萌萌就是通过给人治病和卖掉山中采下的药材来维持生计。 萌萌这样一说,我也突然想了起来,我上一世醒来之后,还没有完全恢复,一天突然听到门外有什么动静,刚一打开房门,就被套上了麻袋,打混了过去,再醒来就发现父王已经带着兵马将我接回到了王府当中。 这周围如果没有别的人存在的话,上一世将我打混的那些混蛋应该就是这些横匪了,这一次,新仇加上旧恨就一起算一算吧! “既然你知道了,明天就好好的躲着,那些横匪的头目据说是被人砍伤了,要到这里治疗,这个时候肯定是生着气呢,你不要被他们迁怒到了!” 显然,这些横匪在萌萌心中是非常可恨的,可是她又有些无可奈何,毕竟对于一个弱女子来说,这些横匪是根本无从抵抗的存在。 听到萌萌这样说,我更是确定了这些横匪就是上一世将我打昏过去的人,如果不是他们,我怎么可能再也找不到这个幽谷,等到萌萌离开我之后,我连怎么寻找都不知道! “不过既然他们明天就会到,也省的我亲自去找他们晦气了!迁怒么?我会让他们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迁怒,天子之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可不是随意说说的!” 第十三章 悍匪 哪怕此时身边没有侍卫保护,我本身也是力能扛鼎,有万夫不挡之勇,对付几个只能够在不知名的山谷当中做横匪的小毛贼,可以说是手到擒来。 此时大汉帝国立国也不过二十多年,再加上是分封制,各个诸侯国之间的边界,本来也没有那么清楚,地图上哪怕一条极其细小的竖线,往往都是十几公里的宽度,这种地方,属于哪个诸侯国并没有明确的说法。 不过好在都是自家兄弟,也没有人真的会计较这些,加上此时战乱过后不就,人口的数量很少,大片的土地都没有得到开发,争这种有争议的土地,显然也是没有必要的。 这就导致了一个现象,在这种大家都不管的地方,慢慢就聚集了一些悍匪,规模大一点的,被诸侯王知道的,往往就会找一个春夏之间的时间,几个诸侯王相约游猎,顺势就消灭了,而小一点,不为人知的,只要不闹出太大动静,大汉的诸侯王们也是很宽容的,很少会有专门派人来收拾。 显然,这周围的悍匪就属于这一类,说是悍匪,或许都高看了他们,有的顶多就是一些地痞流氓,流落到这山间,学起别人做这种没有本钱的买卖。 当然,哪怕知道这悍匪只是不入流,我也并没有轻视,上一世,被这些不入流的地痞流氓打昏的人,可也正是自己。 对此,我虽然有些羞愧,更多的则是告诉自己要小心谨慎。 很多人都以为,力能扛鼎,有万夫不挡之勇的人,是普通人根本就没有办法打败的,所以两军交战的时候,往往都是双方的武将先进行对抗,赢的一方,自然士气大涨,乘胜追击,败的一方,则是无心恋战,偃旗息鼓。 事实上,这是一种非常错误的看法,哪个人不是血肉之躯,纵然像我这样天赋异禀或者练习了一些功夫的人,能够以一对十,对百也可以尝试,但这一切的前提都是事先有了准备。 如果没有准备,就直接被狠狠的打上一个闷棍,纵使专门练习金钟罩、铁布衫一类硬功的人,也根本扛不住,这是因为人的身体不会一直处在这种完全防御的状态当中。 人的身体,在平时的时候,都是处于休闲而又放松的状态,在这样的状态下,身上受到的各种损伤,都会以不可察的速度恢复着,如果有练习一些内家功夫,还能够让身体储存一些所谓的气,在需要用的时候,身体会更加的矫健有力。 我所练习的混元童子功就是如此,而且是属于内外兼修,之所以在功法大成之前不能近女色,就是要尽可能的将身体当中所有的内气,都用在滋养身体上,等到大成之后,外功的部分不再需要消耗身体的潜力,才可以真正娶妻生子,这个功法非大毅力又有着上佳资质的人是无法修炼成功的。 但这功夫终究是功夫,如果没有一点好处,又怎么会有人花费大功夫去练习呢?要知道穷文富武,没有足够的钱财,是根本无法将筋骨练得足够坚固的。 习武往往需要大量的食粮,而且还不能是普通的食物,往往都是一些山珍海味,要么就是人参燕窝,不这样,根本无补足气血,这也是我确信这些横匪当中不会有什么高手的原因。 “你放心吧!” 没有跟萌萌说我的打算,如果说了,又怎么能够在明天展现我的英姿和力量呢,在不知道萌萌喜好的情况下,想要讨好她就只能用大多数女孩都喜欢的方法了,而英雄救美毫无疑问就是其中的一个套路。 这一夜,我迟迟不能睡去,倒不是为了那些即将到来的悍匪,而是突然想到了从第二天开始,我就真的要改变这一世的命运了,原本我是会被悍匪打昏之后,不知道怎么就回到了王府当中,再跟萌萌相见,已经过了将近一年。 可现在,只要打走几个悍匪,我就能够留在这里了,近水楼台先得月,和她朝夕相处,是不是就能够得到她的心呢? 但不论结果如何,命运的轨迹在这里就要跟上一世完全不同了,有着一些喜悦,也有着一些迷茫,不知道自己的未来会何去何从。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才在这满脑子闪烁的念头当中悄悄进入了梦乡。 “你手脚轻一点,弄疼了我们大哥要你好看!” “这里连点茶水都没有么?赶紧去烧!” “跟你说过我们大哥今天来治伤,你居然没有准备!” 在这一片嘈杂的声音当中,我才从昏睡当中醒了过来,先是一个激灵,差点误了大事,接着就是满腔的怒火,我都不舍得这样使唤萌萌,他们居然,居然敢把我的萌萌当丫头一样使唤。 “上次你从山下捡来那个小子呢?” 我正准备打开房门,突然听到这几个悍匪竟然提起了我,不由的放慢了脚步,想听听这些横匪要搞什么鬼。 ”他的毒解了之后,就自己走了!只是一个普通的病人,身上的钱财也被你们抢了,你们关心这个干什么?“ 萌萌看几个悍匪无缘无故的提到了我,心中也有了警惕,悄悄看了一眼我所在的房间,然后不动声色的问这几个横匪的目的,她可不相信这几个悍匪会无缘无故的问起自己刚来的病人。 ”这怎么可能,这山谷就一个出口,他要是出去,我们兄弟怎么可能不知道?“ 一个悍匪怒气冲冲的看着萌萌,他们的一个兄弟去了一趟郡城,看到满大街都张贴着布告,悬赏千两白银找一个男人的下落,就上前看了一眼,竟然意外的发现,这人就是自己等人刚刚洗劫过的一个倒霉鬼,顿时喜出望外,这才一大早就赶过来给老大治伤。 悍匪老大是受了刀伤,可也并不是十分严重,否则,他们也不会等到第二天才来,但当这个悍匪带着这个消息回去之后,这些悍匪不顾天还没亮,一大早就撞开了山谷的大门,找了过来。 第十四章 利令智昏(上) “你问我,我怎么知道,或许是你们睡着了,没看到他离开呢?” 萌萌看着这几个悍匪,却也并不畏惧,在这周围,除了她之外不会有其它的医者存在,这也就意味着,无论这些悍匪再怎么生气,他们也不会作出伤害自己的举动。 在汉朝初期,想要找到一个合格的郎中并不容易,这个时候的郎中,大多都是有着自己的传承,很多时候都是传男不传女,传子不传孙,导致了医者的数量远远的低于需求量。 大多数的地方,人生病了都只是硬抗过去,顶多找一些茅草之类的东西煮点水喝一喝,能扛过去就是命不该绝,抗不过去,那也是命,可想而知,一个医者的地位有多高。 这样的情况下,医术稍微高明一点的医者,都呆在大的郡城当中,差一点的,也被各个村落当作宝贝一样上供着。 郎中治好了病,那是医术高明,郎中没有治好,那是你自己病的太重,或者是阴德不够,反正,不会是郎中的错。 悍匪们本身躲在这大山之中,过的就是刀口舔血的日子,试问哪个郎中肯到这样的地方来,有人觉得完全可以抢一个郎中来,可是这种方法是完全没有可行性的。 首先,这个时候在村落里生存的,哪怕是普通的村民,都多少懂得一些技击的技巧,加上村子中或多或少都有一些退伍的老兵,防御能力还是很强大的,一般的小股匪徒根本不敢接近村落。 纵然是强大的悍匪,往往也不会轻易的招惹村落,一个村落,往往都是一个氏族或者几个氏族聚集在一起,比起悍匪来说,哪怕战斗力弱一点,但是却更有凝聚力,身后就是自己的妻儿,没有谁会不愿意拼命的。 哪怕这些村民并不是一些悍匪的对手,可只要坚持一段时间,郡城当中的郡兵就能够感到,让悍匪吃不了兜着走。 也只有在饿极了的时候,悍匪们才会去抢一些村落,而且大多数时候也是见好就收,结局往往是双方约定村子给出多少的粮食,悍匪们保证多久不会再侵犯这村落,粮食的多少大多跟时间的长短相关。 即使这些粮食吃完了,悍匪们再打家劫舍,也会选择其它的村落,其一是不能渴泽而渔,其二则是考虑到反抗的力度,村子里的壮丁,未必打不过悍匪,不争斗的原因,也只是不想自己人有伤亡罢了,毕竟都是自己的亲人,可如果悍匪太过于过分,不给留下活路,那反抗就是唯一的途径。 哪怕是天子不给活路,这时候的村民也是敢于反抗的,刘氏之所以能够称帝,除了天命之外,秦王不给人留活路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说了这么多,可以知道,悍匪实质上不过是一些亡命之徒,只是在一些穷山恶水当中,仗着人多,打劫着一些行商,偶尔跟村子的对峙,也就是讨要一点点的粮食。 这点粮食,对于村子来说,其实并不算什么,为了休养生息,赋税已经达到了三十税一,即使在灾年,平民也能够有一份糊口的食物。 而医者不同,哪怕一个最普通的庸医,关键时刻也是可以救命的,怎么可能交出去给一些悍匪,要是消息传了出去,不说有没有医者愿意再来,至少这个村落会成为十里八乡的笑柄,别的人知道他们的懦弱,欺负也就是不期而至的事情。 “辛四儿,昨晚是你守夜,你他么是不是又喝多了跑去睡觉了!” 悍匪老大听到萌萌的说法,还真觉得这不是没有可能,自己的手下什么样子,他心里能没点谱么?只是原本就是过着活一天是一天的日子,这纪律他们也真没有抓过。 “老大,我辛四儿你还信不过么!这丫头片子明显是在撒谎,刚我看了,她在说话的时候眼珠子直转,还瞥了一眼那边的屋子,我猜那人一定还躺在这屋子里边,本来就是半死不活的人,他能跑到哪里?” 被悍匪老大质疑的,却是这一群悍匪当中唯一的一个读书人,心思十分的活跃,平时是作为军师存在的,也就是传说当中的狗头军师,这也是众人能够容忍他在守夜的时候偷懒的原因。 毕竟,读书人怎么说都是天上的文曲星下凡,这些迷信的悍匪多少是有些敬畏的,哪怕这辛四儿怎么看都至多被文曲星的星光扫过一点,那也是跟别人不一样的。 不得不说,这狗头军师还是有些能耐的,上一世我大概就是这个时候出的门,那个时候脑子昏昏沉沉只是觉得外面有些吵,刚一打开房门就狠狠的挨了一个闷棍,现在这罪魁祸首也都找到了。 听着悍匪不再说为什么要找我,加上脚步声都朝着这个方向走来,我也不打算再隐藏下去,至于这些悍匪为什么要找自己,等把他们都打倒之后再一一盘问不就一清二楚了? 舒展了一下筋骨,只听浑身上下的骨胳都发出啪啪的声音,这是运气到了全身,这个时候的我,哪怕没有披甲持剑,可也跟身着牛皮轻甲相差不大了,我在王府的时候试过,普通的侍卫的兵刃,只能够在我身上划出一道白痕,而王府侍卫的兵刃,在这个时候已经能够算的上精良了,可以肯定的是,这些悍匪的武器,可破不了我的防御。 “那房间里什么都没有的,咱们可是约定过,我给你们治病可以,但是我这里的东西,你们不能乱碰!” 萌萌见这群悍匪在这狗头军师的指引下,直接向着我所在的房间走了过来,心中大急,生怕这些悍匪伤了我的姓名,便提醒这些悍匪她和他们作出的协定。 要在平时的时候,这些悍匪自然是不会违背协定的,毕竟谁也不能保证自己永远不会生病,到时候就求到萌萌的手中,她要是动点手段,能治的病说不能治,或者少用两味草药,悍匪们也是看不出来的。 可是一千两白银意味着什么,只要有了一千两白银,谁还呆在这鸟不拉屎的鬼地方,自然是金盆洗手,找个地方隐姓埋名做一个富家翁了,到时候,还会缺一两个郎中么? 第十五章 利令智昏(下) 资源的分配,永远都是不公平的,再稀缺的东西,对于有些人来说也是唾手可得的,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十分稀缺的郎中,对豪门大族甚至一些富家翁来说,都是很平常能够得到的,这一点,是无论谁,无论哪个时代都没有办法改变的。 “一千两白银,咱们弟兄分了之后,到哪里不能风流快活,难道你们打算在这里呆上一辈子么?” 辛四儿看有些悍匪开始迟疑,用手狠狠拍了旁边一个悍匪的脑袋,故意用很大的声音说道,明的是在教训这个小弟,实质上却是在用这样的方法告诉悍匪老大,有了钱,哪里都能够去得。 “兄弟们给我搜,谁先找到那个小子,赏银五十两!” 悍匪老大也反应了过来,当土匪久了,从来没有想到自己还能够有机会归化,差点忘记了,只要有足够的银子,没有什么是买不通的!因此立刻开出了悬赏,是把赏金已经当中他的囊中之物了。 “一千两,寡人就只值一千两么?” 我在心中冷冷的笑了笑,这些悍匪真是没有见识,才一千两就让他们兴奋成这个样子,如果不是怕影响太大,父王发出的悬赏可不会仅仅只是一千两银子。 一千两银子,刚好是符合找寻一个普通世家子弟的价值,这样一来,如果被人挟持,这些匪徒为了得到钱,自然是愿意用来换取银两,如果悬赏再高,或者暴露了我的身份,那这些匪徒就该想一想这样的银子他们拿着是否烫手了,很多时候,钱可以有命拿,没命花的。 联系前世自己醒来之后就在王府当中,我立刻就明白了这悬赏出自何处,甚至这其中对于度的把握,也是我再经过几年历练才能够明白的。 “你们是在找我吗?” 明白了一切的我,也懒得再去隐藏,直接打开了房门,之间外面的悍匪,其实不过是一群衣衫破烂的汉子,看他们的骨架和身体上的肌肉,比起普通的农家都有所不如,与其说是悍匪,不如说是难民。 “对,对,就是这小子!” 一个悍匪指着我,兴奋的叫了起来,似乎一千两银子已经到了他的手中。 其他的悍匪闻声,眼睛也都红了起来,看向我的目光,就像是看着一堆会动的银子,这个看法也不能说错,至少从悬赏上来说,我此时的身体也确实跟全是银子做的相差不大了。 只是这些悍匪并没有注意到,我的神态并没有丝毫的变化,一点也没有将他们放在心上,不说我力能扛鼎的武力,单是在位四十五年的经历,我就有把握用自己的智慧,分化这些匪徒,甚至不用自己出手。 “在萌萌面前,我是展现自己的力量好呢还是展现自己的智慧更加好一点呢?” 有了众多解决办法的我,想的更多的,还是如何讨好萌萌,让萌萌能够看到我值得她托付的一面。 可惜的是,这众多的悍匪可没有理解我的心情,看我站着不懂,一个个就急冲冲的冲了过来,心里想着:“虽然这小子是自己走出来的,可是如果第一个抓住,老大也不可能赖掉这笔银子吧!” “好吧,看来这注定是要我在萌萌面前展示我威武的一面了!” 看着冲过来的匪徒,我摆了一个白鹤亮翅的起手式,等着匪徒们的到来,其实这个起手式没有什么用处,我习练的武术,更多的还在于锻炼自身的力量和抗击打能力。 有了足够的力量,这些匪徒挡不住我一拳,同样的,抗击打的能力,让这些匪徒手中的钝器,并没有对我造成伤害的可能! 白鹤亮翅起手式唯一的作用,就是它很帅,这样能够让萌萌看到我英俊潇洒的一面,毕竟第一次出现的时候,自己是在昏迷之中,而且灰头土脸,现在正式逆转在萌萌心中形象的大好时机。 看到我摆的姿势,有的悍匪有些懵逼,不知道我是在干什么,有的则是知道这是武术的招式,却也不放在心上,就我现在的年纪,再怎么练习,招式能够发挥的为例终究有限,而且一群人打一个,就是高手也是挡不住的。 毕竟这只是穷山恶水当中的悍匪,见识还是有限的,能够以一敌百的人其实很多,但不是他们能够接触到的。 但纵然他们有这样的见识,也不会放弃我这到嘴的肥肉,尤其是我白鹤亮翅的姿势并不标准,真正的武学招式,是让身体更加的平衡,并且能够蓄势,在攻击的时候发出更大的力量,我的这一招白鹤亮翅,为了更有观赏性,这两点都没有做到。 我是力能扛鼎,可以以一敌千的力士,对付几个小毛贼,最重要的当然是形象了!可不是每一天都能够有这样一群人让我展示我的风采的,我要让萌萌一见倾心。 先是左手出拳,打飞了一个跑的最快的匪徒,这匪徒跑的是快,仗着自己的身体瘦小的像是没有重量,离跑的第二的人足足有一丈的距离,可正因为身子轻,我的这一拳竟然直接将他打飞了出去。 打飞这匪徒之后,后面的匪徒也刚好跑了过来,正好我右手一个甩掌,将这新来的匪徒打倒在地上,接下来,在这些匪徒没有反应过来之前,我拳脚并用,很快就将所有的匪徒打倒在地,只留下原本身上就有伤和那个叫辛四儿的狗头军师,这还是是因为他们并没有上前。 打完这些悍匪,我的身子也不过是刚刚有些发热,这运动量,也不过是我平时热身的水准,这些匪徒实在是太过于弱小了。 “你们两个,是要我动手,还是自己躺下?” 指着匪首和狗头军师,我意气飞扬的说道,当然,眼睛却是偷偷的瞄着萌萌,希望能够从她身上看到崇拜爱慕的眼神,俗话说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我表现的这么勇武,如果不让萌萌崇拜下,岂不是白白的打这些匪徒一顿。 要不是有萌萌看着,打这些匪徒,还要脏了我的手,我又岂会轻易动手? 第十六章 可耻的不是狗 在我悄悄看萌萌的时候,她也正看着我,只是除了一丝惊讶之外,我并没能从她的眼神当中看到其它的情绪,比如说,我最想见到的钦慕和爱恋。 转念一想,这才是真实的萌萌,如果能够这么轻易的就让萌萌倾心,我也不会这么念念不忘了四十五年了。 大概是到了少年时刻的原因,感觉到难度的我,心中反而生出了一股热血,在血气的冲涌之下,我感觉自己浑身上下都充满了力量,有着一种兴奋的感觉,重生一次,迎难而上岂不快哉! 大汉帝国正值兴盛之际,我前一世却莫名的有一种危机的感觉,这种危机的感觉,除了让我更加的兢兢业业之外,也让我的决策总是处于保守,可以说,任何一个人,处在我的位置上,只要没有私心,都能够作出同样的决定。 每每想来,我更多的感觉,都是我没有愧对列祖列宗,至少,汉室在我的带领之下是更加的强盛了。 “可是,这不是我想要的!” 想到这里,我紧紧的攥了攥拳头,我一直都在害怕,害怕我自己的意志强加在这个帝国之上,会毁掉了它,所以纵然一直羡慕始皇帝,可是怕汉室同样二世而亡,虽然我的性格很霸道,作出的决定也没人能质疑,可是,我作出的决定,并不是自己想的,而是我觉得最安稳的! 这样确实避过了许多的危险,可同样也错过了不少的机遇,最重要的是,成事是凭借着天命,我没有一点成就的感觉,到了年老之后,连这一丝热血都没有了,每一日感觉到的都是疲倦,这也是在位不过四十五年,我就已经从一个力能扛鼎的力士,成了一个垂死病危糟老头子的原因。 刘家有仙人的血脉,所以能够自称是天子,这一点信的人有之,不信的人更多,但有一点却是公认的,那就是刘家人的寿命确实远远超出平常人。 像是高祖,在位整整六十五年,他成为帝王的时候已经五十岁了,驾崩的时候,已经足足一百一十五岁,这根本就不是一个普通人能够活到的年龄,这还是他前半生四处征战,受过不少暗伤的缘故。 可是我呢,我三十那一年就登基为帝,但在位只有四十五年,也就是只活了七十五年,同样的血脉,哪怕一代代的衰减,也不可能爷爷有着一百多岁的寿命,而我只能活七十五年,主要的原因还是我活的一点也不开心,在皇帝的位置上,我只感受到了压力。 “大侠,我们自己来!” 见到我突然握紧了拳头,辛四儿以为这是我等的不耐烦要亲自动手,赶忙说了一句,就开始动起手来。 辛四儿先是一个扫腿将悍匪老大踢翻在地上,接着自己对着自己来了一拳,然后也飞了一下躺在了地上,不得不说,他还是有着几分聪明的,知道先下手为强,自己打自己的时候,也完全没有用上力气,躺在地上的时候,还特意挑选了一块松软的草地。 至于匪首老大,则是被坑的很惨,原本身上就有刀伤,加上猝不及防,狠狠的摔倒在了地上,这倒没什么,反正他也皮厚肉粗,只是我眼角的余光,似乎发现他的某个不可描述的器物,刚好撞在了地面上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上。 “看来,以后是有机会在皇宫之中见到他了。” 我心中为他默哀,地上被我打倒的悍匪,虽说伤势不轻,需要花费个三五个月才能恢复,可是,我的出手都是堂堂正正,以力压人,这些悍匪心中也有了准备,伤到的都是些不重要的部位。 “读书人果然是不能得罪的啊!” 这让我想起了上一世,同样是朝臣,文臣可比起武将阴损多了,好在他们出谋的计策,都是用在外族身上,否则的话,可真是让人寝食难安! 对读书人,一定要给最好的待遇,看着辛四儿的所作所为,我心中继续坚定原本的想法,优渥的生活,是能够让他们肚子当中的坏水少用在自己人身上的。 读书人,用的好了,确实是一把宝剑,可是宝剑太过锋利,有时候就会伤到自己,所以也要适当的让它的锋芒不要太过于耀眼。 不过这个时候,可不是想其它事情的时候,故事的主角还在旁边等着呢? 永远不要忘记,在英雄救美的场景当中,匪徒是配角,英雄也是配角,真正的主角是美女,如果忽略了这一点,那就注定只能做一个可耻的单身狗了。 注意,可耻的不是狗,是单身。。。 ”萌萌,你没事吧!这些恶徒已经被我打败了,要怎么处置他们,你说了算!“ 都是活了两世的人,我自然不会忘记这一点,看到萌萌对我帅气的姿势并没有什么关注,就立刻结束了这个造型,看来下一次要对动作进行一点改进,这看起来貌似没有想象中那么帅啊! 这个时候,按照套路来说,萌萌的答复应该是有两种的: ”公子大恩大德,小女子无以为报,唯有以身相许,望公子垂怜!“ 如果是这个回答,哈哈,我有些情不自禁的想要笑起来,好在及时想到萌萌就在身边,立刻收敛了自己的情绪,只是看她对我刚才摆出造型完全没有心动的样子,恐怕得到的要是第二种回答了: “公子大恩大德,小女子无以为报,唯有来世做牛做马再报你的恩德!” “这样的话,也不是不能接受啊!不过接下来是不是我又要开始准备建造摘星台了,毕竟我能够重生,除了摘星台,暂时还没有想到其它的可能。” 这就是自己在调侃自己了,重活一世就是幸运,我心中也没有再来一次的把握,况且,我和萌萌这个时候都还年轻,以后的日子还长着,总是有机会的,没有必要急功近利,所以这两种回答,在我看来都是可以接受的。 缘分都是惦记出来的,只要还有着这个心思,总是会能够有得到萌萌心的那一天的,我相信! 第十七章 尴尬 “你们把这里弄得乱七八糟的,先让他们把这里收拾好吧!” 出于意料,又理所应当的,萌萌并没有给出我想要的答案,就好像刚才的争斗不过是几个朋友之间的嘻嘻玩闹,弄坏了主人家的东西,主人家表示需要赔偿一样。 “难道我问问题的方法不对?” 可是,我总不能对着萌萌说:“你看,这些欺负你的悍匪被我收拾了,你是以身相许呢?还是以身相许呢!” 郁闷之下,我狠狠的踹了一下悍匪的老大:“听见没有!还不赶紧把这里收拾干净!你看看你们把院子里弄成了什么样子,还有那受损的花草,都给我挖一株新的移植过来!” 悍匪老大心中更是郁闷:“难道我们想把这里弄成这个样子?这院子里破损的地方,可都是我们用身体砸出来的!你要是不把我们踢飞打飞,这院子也不会成这个样子。” 可是看了看我硕大的拳头还在紧握着,众多悍匪只能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不该用身体去装着院子当中的地面、草木和石头! 看到悍匪们已经开始清理院子,我腆着脸跑到了萌萌的身边:“萌萌,你帮我再把一把脉,刚才跟这些悍匪搏斗,好像身体里的毒素又扩散了。” 其实这个时候,我身体里已经没有什么毒素了,不得不说,萌萌的医术是我见过的人里边最精湛的,如果上一世有她在我身边,我的身体不会那么快就垮掉。 所谓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就是如此,很多时候,当你察觉失去一样东西的时候,你失去的其实远远超过你的想象。 萌萌心中一惊,立刻拉起我的手把起脉来,她自己这个时候还没有意识到她的医术已经到了怎么样的地步,诺诺虽然只是随意找的毒药,可是在王府当中收藏的,又岂是普通的毒药,天下能解毒的人不会超过一手之术。 因此,在听到我说毒素没有处理干净,又有了扩散迹象的时候,萌萌也不疑有他。 萌萌的手依旧是这样的细腻,稍微有些冰凉,当她拉着我的时候,我心中涌上一股幸福的感觉,只希望能够永远拉着这细腻的小手:“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个时候的萌萌,真的是这么的单纯善良啊,可惜上一世的我太过于粗心,让这样的一个女孩的心最后变的冰冷起来。 “我好像中毒了!” “嗯,已经毒入骨髓,无药可救了!” “我觉得我还可以抢救一下!” “没用,就不要再浪费东西了!” “可是我如果死了,萌萌怎么办?” “你死了我会过的更好!” “真的不救了?” “不救了!” 这是在南征百越的时候,我中了当地土人的毒箭之后,找萌萌时候的对话,那个时候,我可是真的中了剧毒,可惜萌萌连看都不愿意看上一眼,等到我再找到有解毒能力的医术大师的时候,却是真的毒入骨髓了,从那以后,每到阴雨天气,我周身的骨髓都像是被冻住了一样,冷到了极点,也让我的心也冰冷了起来。 一个自己过的开心的帝王,当满足了自己内心所有的欲望之后,自然而然的就会想到他的子民和百姓,因为在人内心的天性之中,总是有着一种怜悯的,哪怕是对畜生,也是见其生不忍见其死,更何况自己的子民。 我原本也想成为这样的一个帝王,自己过的开开心心,天下的百姓也如是,成为大汉帝国最仁慈而又圣明的君主。 可在那之后,当我自己都不会笑的时候,自然也不会想到让别人高兴,从此真真正正成了一个暴君。 “从脉搏上看,没有异象啊!你哪里不舒服?” 萌萌切了几次脉搏,都没有感觉到我身体的异常,就开始询问我哪里不舒服。 医术讲究的是望、闻、问、切,除了切脉之外,询问病情也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所以在切脉没有结果之后,萌萌开始询问我的感受。 看着她因关心而急匆匆的样子,我突然觉得自己这个做法有些不对,只是这个时候承认自己再撒谎,可是会狠狠的得罪美人的。 “刚才突然感觉身上气血有些沸腾,这一会已经好了!” 似是而非的说出自己的这种感受,我就有些心虚的看了看萌萌,结果她立刻就把我的手放下,翻了一个白眼:“你没有跟人动过手么?看你的武术根基也不差,连动手的时候气血沸腾都不知掉么?” “是这样吗?我平日里确实没有跟人动过手!” 这一点我倒是没有撒谎,平时的时候,我也没有机会动手的,练习这混元童子功最主要的目的是保命,真有要动手的时候,那是诸多侍卫要展现的时候! 不过,萌萌怎么会知道这些呢?我撒这个慌,原本也是欺负萌萌不懂得这内外功夫,只是从医术的角度看,气血突然沸腾,不说问题大小,至少也是阴阳失衡的结果。 “还有你那个白鹤亮翅,姿势一点也不标准,纯粹是花架子,教你功夫的人没安好心,可惜了你这一身气力!” 看我愣愣的看着她,萌萌又开始指出我之前起手式的问题,让我脸上一红,原本为了吸引美人注意的动作,没想到反而被鄙视了。 怪不得,萌萌对我的表现一点都没有崇拜的感觉,没想到她竟然也懂得武术,而且看起来也有相当造诣的样子,至少从眼光上来看,她已经处于一流以上的水准了。 “医术和武术本就是相通的,我怎么会忘了这一点呢!周身经脉、阴阳五行,这些既是医术上的根本,也是内家功夫的根本,所以医术足够高明的大夫和武功足够高的侠客,对于另外一方面不说精通,至少也是知道的!” 只是,前面一世,我都不知道,萌萌竟然是懂得武术的,重活一世的体验,原来不仅仅是有新的故事发生,还能够重新认识原本就相熟的人,连萌萌身上都有我没有发现的秘密,这个世界又有多少新奇呢? 第十八章 决定 萌萌懂武术,我心生喜悦,不为别的,既然她懂得武术,我就可以借机跟她进行探讨了,两个人有共同的爱好,相处起来也会更加的容易。 这一刻,我的心思就定了下来,皇帝的位置,我没有必要再去争了,重活一世,我可以有别样的精彩。 哪怕所有人都梦寐以求的东西,如果你觉得他是一个负担,就没有必要再去背负,总有人是想要承担这份责任的,喜欢的人,会有更多的热情,天下没有说少了谁就不能再进行了。 “这样的话,我大概也要做点什么了!” 想要放弃掉这个皇位,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无论如何,这大汉的天下是我刘家的,总要有一个合适的人去继承这个帝位。 “如果我没有记错,就是这一年,皇爷爷归天了!” 这一点,我无力改变,哪怕心中有着一些不舍和哀伤,但也不重,皇爷爷五十登临帝位,又在位六十五年,这样的寿命,已经超出旁人许多了,他心中也没有什么执念,去的很是安详。 在这之前,我的几个伯伯,也就是皇爷爷的几个嫡子,都已经先后去世了,虽然他们的寿命并不短,去世的时候也都已经有着八十多岁的高龄,可是没办法,帝位上的爷爷寿命更加的长,所以大伯只能在太子的位置上故去,而其它几个伯伯,连太子的身份都没有坐实太久,就随之而去了。 倒不是没有人看到这其中的问题,以爷爷的寿命,直接立一个孙子为太子应该是最好的选择,可是大汉本就讲究孝义,在一个个叔伯都还在世的时候,皇位按照道理是轮不到我们的。 变通的方法就是,我这一代的兄弟们,都是熟读书籍,懂得兵马之术,各个能文能武,要不然的话,诸侯王的儿子,原本是不该学**王之术的。 这也是吸取了秦朝二世而亡的教训,我汉室分析秦朝败亡的原因时候,有过这样一种观点,那就是,如果公子扶苏没有死的话,秦朝哪怕真的出现问题,也不会二世而亡。 秦二世胡亥是始皇帝的小儿子,原本不应该是皇位的继承人的,始皇帝出游南方病死沙丘宫平台,李斯和赵高秘不发丧,杀死了胡亥的兄弟二十多人,又逼死了公子扶苏之后,才使得胡亥登上了帝位,实质上是一场篡位。 真正该继承皇位的,是公子扶苏,公子扶苏刚毅勇武,为人仁义,无论是在民间还是在军中,都有着极好的名声,加上始皇帝是派遣他呆在军队之中,又有最信任的大臣蒙恬在旁辅佐,自以为不会出什么变数。 只是公子扶苏终究太过于孝顺,见到矫诏让他自杀之后,自以为是父亲不喜欢他,不听蒙恬的劝阻,最后自尽。 扶苏的名字应该是出自诗经当中的《山有扶苏》,原是香草佳木的意思,而亥只是十二地支之一,可以想象,始皇帝在给扶苏起名字的时候,对于自己的这个大儿子有着怎么样的期望,而小儿子就简单多了,胡亥出生的时候是己亥年,母亲是胡氏,方便记忆就叫胡亥了。 根据我刘氏的记载,始皇帝当时想要秦朝万世不易,布了一个很大的局,他的昏聩暴政,实质上是在为扶苏扫清障碍,名义上上扶苏是因为对始皇帝焚书坑儒不满,劝谏的时候被流放去跟蒙恬一起北筑长城。 可是实际上呢?这一方面成就了扶苏的名声,可以想象,当扶苏即为之后,有着良好的名声,又跟带着重兵的大将有过共同的军旅生活,皇位必然是相当稳固的。 另一方面,也是让扶苏远离这些揪心的事情,要知道始皇帝要杀的人,未必就是对大秦帝国不忠心的,只是他们可能有威胁罢了,这些,能不让扶苏知道,还是不让扶苏知道,一个父亲能够给孩子做的,大概也不过如此了。 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始皇帝终究还是低估了他在扶苏心中的威严,他始终先是一个皇帝,才是一个父亲,或许,在他展示父亲的慈爱的时候,年轻的扶苏看到的依旧只是皇帝的威严。 后边的事情不言而喻,一个精心培育十几年的继承人死了,让一个从来不关心的儿子继位,再加上他完全不明白始皇帝暴政的真正目的,只以为皇帝本就可以为所欲为,让压迫终究到了极限,秦朝也因此二世而亡。 正因为如此,我刘氏一族对继承人的培养,从来都不是一个的,皇位虽然只有一个,可是其他的子孙也可以继承一国,只要兄弟同心,刘氏自然能够长长久久,这才是真正的万世不易之道。 “正因为如此,我才可以安心的在这里追求萌萌啊!” 我心中不由为爷爷这英明的决定赞叹不已,只是,虽然爷爷的去世上一世已经经历过一次,心中也只是淡淡的哀伤,可我终究还是要赶赴长安一趟的,这一点,无论我做不做皇帝,都是不能避免的,爷爷去世,孙子又怎么能不回到身旁呢? 礼义廉耻,是国之四维,长辈去世,子孙按照礼节来奔丧、祭祀,这是一个家庭、一个民族能够维系的根本,所以无论我自己觉得有没有必要,长安之行是势在必行的,如果连皇族都不肯守礼,此例一开,天下还有谁会愿意守礼呢? 而且,如果让人知道,我在皇爷爷去世的时候,没有奔丧而是跟萌萌在一起,等到她成了我的王妃之后,也必然会有祸国殃民的名声流传,一个男人真正爱一个女人的时候,不仅仅会考虑到她的喜怒哀乐,名声、生活、子孙,这每一点都是不得不考虑的。 可要让我在离别了四十多年时候,刚一见面就离开萌萌,我心中却真的有些不舍,哪怕我知道,我离开后再过上两年,萌萌的医术就彻底大成,会离开这里,再跟我遇见,可心中依旧有些不舍,两年,太久了! 第十九章 邀请 纵然这次是我自己离开,能够知道这条山谷的位置,可是一旦离去,什么时候还能够再来却也是未知之数了。 天下说大也不大,不过只是九州罢了,花费上一年半载,在任何一个地方都能到自己想要到的地方去,可是要说天下很小,很多人却再也没有见到过,哪怕明明知道她在哪里,可是无事的时候,想要下定决心过去,也并不容易。 哪怕明知道机会不大,我还是想要试一试,看一看能不能带走萌萌。 “萌萌,你看这里多危险,有凶残的悍匪!“ 我指了指正在打扫庭院的匪徒,一个匪徒看到我指着他,吓的浑身发颤,更加卖力的打扫起来,显得那么的憨厚老实,反而衬托的我像是恶霸! 怪不得这种人只能做匪徒,实在是一点都不懂规矩,气的我抓起一块石头就扔了过去:”这个时候还不老老实实干活,果然是积习难改!“ 这个时候,他们应该做的不是偷奸耍滑,再恶狠狠的看着萌萌吗?要是能够把萌萌吓到我的怀中,哪怕他们把这个院子砸了也是有功劳的! 看到这蠢笨的匪徒,我无奈之下,又指了指周围:”环境也不好,你看,到处都是飞虫!“ 正常情况下,山间往往会有更多的蚊虫,而且这些蚊虫的毒性比起平常也要大些,可是我忘了萌萌高超的医术和院子中种植的各种药草,这些药草本身就有着驱除毒虫毒蛇的功效! 无奈之下,我又指了指厨房:”弄点食物也不容易,你看米缸都已经空了,要不你跟我一起去胶西吧,万一我的毒又发作,你可以救我!“ 说完,我眼睛直直的盯着萌萌,想要从她口中得到肯定的答复,其实,很多时候,事情很简单,如果萌萌真的愿意,我口中所说的哪怕都是漏洞,她也会忽略不见,指鹿为马的事情,大家也都清清楚楚。 一件事情能不能成功,最重要的不是看能够让它成功的外在条件有多好,而是看参加这件事情的两个人是不是都想要这样的结果,如果萌萌想跟我走,哪怕我说这里到处都是野兽,她也不会反驳,直接会跟着我走。 ”你怎么这么笨,难道看不出来我的武术很好么?“ 萌萌有些诧异,她以为指出了我白鹤亮翅的缺陷之后,我就能够明白她也是懂得功夫的,可是看我的邀约,似乎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我不清楚萌萌是真的没有明白,还是在装傻,只是这个时候,我显然不能将这一切直白的说出来,想要一件事情成功,就必须做好失败的准备,留有余地,让人即使拒绝,也能够找到合适的理由,这样当她想要同意的时候,找出一个解决这个理由的方法就可以了。 ”萌萌竟然懂得武术吗?真的是太厉害了!“ 我半是浮夸的伪装,半是称赞的对着萌萌惊叹起来,感觉自己就像是在哄一个小孩子,只要她开心,我就开心。 谁知萌萌并不领情,反而是翻了个白眼,大概是在鄙视我浮夸的演技,讨好人也是需要技巧的,这对我来说,显然有着几分难度。 ”到了王府当中,里面有各种各样的医书、药材,你学起医术来不是更快?“ 我还是有些不甘,尝试用这些来打动萌萌,至于王府当中是否真的有这些,我也并不在意,哪怕没有,以一个诸侯王的势力,想要搜集这些并不困难。 ”不用了!我在这里呆的挺好。“ 萌萌最终还是拒绝了我,我并不清楚她为什么一定要留在这里,可是显然,这个时候的我,还没有带走她的能力,不过这也正常,毕竟只是第一次接触,哪怕我对萌萌已经足够的了解,可她看我终究还只是一个陌生人罢了! ”我这次是意外出来,家里人估计已经很担心了,我要回去了,最近很可能还要出一趟远门,恐怕也不能来你这里,这块玉你带着,有什么需要,就到胶西王府找我!“ 说着,我将一块贴身的白玉交给了萌萌,这块玉是我贴身的饰物,王府上上下下都能够认的出来,可以代表我的身份,不管萌萌是不是会去找我,留这一块玉在这里,总是没有坏处。 ”就当是你救我的报酬,我的命可比这一块白玉值钱多了!“ 怕萌萌拒绝,我又接着说道,直接将这白玉放在了萌萌的手中。 大概这个理由还算合适,萌萌也就没有拒绝,直接将白玉收了起来。 在这个时代,医者出诊的费用并不是固定的,根据病人身份的不同,给出的出诊费用差距很大,记得有人曾经说过,给这么多钱,不是因为觉得你的医术值这么多,而是觉得自己的命值这么多,所以这种救命之恩,再多的费用也是有的,很多医者也更喜欢给豪门大族治病,因为能够得到更多的赏赐。 只是如果不是萌萌,我或许会给很多的钱银,但不会将我贴身的白玉送出去,这一点我是不会说的。 ”那你把这两颗丹药带上,要是毒再犯了,就吃一粒,然后赶快来这里找我!“ 从悍匪们的谈话当中,萌萌也知道了我家中已经悬赏千两找寻我的下落,也并没有挽留,反而是取出了两颗丹药交到了我的手上,嘱咐我一定要小心注意身体。 看到丹药,我眼睛一亮,这药我曾经吃过,是萌萌秘制的解毒丹,对于大多数毒药都有缓解的作用,有这在手,哪怕是鹤顶红也是可以尝一尝的。 据说这丹药炼制十分不易,萌萌手中也不过七八粒,没想到竟然这么大方的直接给了我两粒,让我心中有些欣喜,至少,在萌萌心中,我还是有些分量的,当然,我尽量不去考虑,这是因为我之前送出白玉才得来的特殊照顾。 接过丹药,我纵然有百般不舍,也知道自己终究是到了离开的时候了,再在这里呆下去,恐怕胶西就要被翻个底朝天了! 第二十章 姓名 想到这些,我在这山谷当中也再也呆不下去了,这个时候,还是先回到王府当中,将自己平安的消息告诉父王,否则的话,他以为我去世了,再给我弄个兄弟什么的,虽然我不介意,可是他被酒色掏空的身体,可未必受得了。 “你,过来,给我带路!” 我指着悍匪老大,让他带我离开这里,毕竟在这穷山恶水当中,想要找到最近的城镇也并不容易,找一个人带路才是最好的选择。 “萌萌,再会!” 说完,我就转过头,想着山谷之外走去,怕一旦回头,就再也舍不得离开了。 “喂!你等一下!” 我正打算离开,忽然听到一个清脆的女声叫我留住,让我身体一震,在这里,除了萌萌之外,还能有哪个女孩。 “难道,她舍不得我离开?” 我心中一喜,哪怕她不肯跟我离开,只要有想要我留下的想法,也说明她心中有了我的位置。 “萌萌,我也舍不得离开你!” 我转过头,深情的凝视着萌萌,炽热的目光像是能够融化一切一样,可惜换了任何一个美人,都不可能拒绝的眼神杀,迎接到的却是萌萌看傻子一样的目光。 “什么舍不得离开,我就是问下你的名字!” 萌萌听了我的话,脸上微微一红,她一直不觉得自己是美女,所以我这热情的表白,在她看来终究还是有些不知所谓。 “问我的名字吗?” 萌萌的话让我心中的火热稍微熄灭了一些,我这才想到,原来,我和萌萌再次见面之后,竟然从来没有说过自己的名字。 正常来说,两个人第一次相见,最先要做的就是互道姓名,只是因为我对萌萌太过于熟悉,竟然已经忘了这些,而萌萌大概是并不关心我的姓名,也从来没有问过我。 姓名本来就是用来称呼的,山谷当中就我们两个的时候,她只要喊人,就知道是在叫我,所以知不知道姓名也无所谓,我也已经习惯了她一直这样称呼我,所以竟然一直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 “你叫我富君就可以了!” 我坏坏的一笑,突然有了一个作弄萌萌的想法, 想到这些,我在这山谷当中也再也呆不下去了,这个时候,还是先回到王府当中,将自己平安的消息告诉父王,否则的话,他以为我去世了,再给我弄个兄弟什么的,虽然我不介意,可是他被酒色掏空的身体,可未必受得了。 “你,过来,给我带路!” 我指着悍匪老大,让他带我离开这里,毕竟在这穷山恶水当中,想要找到最近的城镇也并不容易,找一个人带路才是最好的选择。 “萌萌,再会!” 说完,我就转过头,想着山谷之外走去,怕一旦回头,就再也舍不得离开了。 “喂!你等一下!” 我正打算离开,忽然听到一个清脆的女声叫我留住,让我身体一震,在这里,除了萌萌之外,还能有哪个女孩。 “难道,她舍不得我离开?” 我心中一喜,哪怕她不肯跟我离开,只要有想要我留下的想法,也说明她心中有了我的位置。 “萌萌,我也舍不得离开你!” 我转过头,深情的凝视着萌萌,炽热的目光像是能够融化一切一样,可惜换了任何一个美人,都不可能拒绝的眼神杀,迎接到的却是萌萌看傻子一样的目光。 “什么舍不得离开,我就是问下你的名字!” 萌萌听了我的话,脸上微微一红,她一直不觉得自己是美女,所以我这热情的表白,在她看来终究还是有些不知所谓。 “问我的名字吗?” 萌萌的话让我心中的火热稍微熄灭了一些,我这才想到,原来,我和萌萌再次见面之后,竟然从来没有说过自己的名字。 正常来说,两个人第一次相见,最先要做的就是互道姓名,只是因为我对萌萌太过于熟悉,竟然已经忘了这些,而萌萌大概是并不关心我的姓名,也从来没有问过我。 姓名本来就是用来称呼的,山谷当中就我们两个的时候,她只要喊人,就知道是在叫我,所以知不知道姓名也无所谓,我也已经习惯了她一直这样称呼我,所以竟然一直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 “你叫我富君就可以了!” 我坏坏的一笑,突然有了一个作弄萌萌的想法, 想到这些,我在这山谷当中也再也呆不下去了,这个时候,还是先回到王府当中,将自己平安的消息告诉父王,否则的话,他以为我去世了,再给我弄个兄弟什么的,虽然我不介意,可是他被酒色掏空的身体,可未必受得了。 “你,过来,给我带路!” 我指着悍匪老大,让他带我离开这里,毕竟在这穷山恶水当中,想要找到最近的城镇也并不容易,找一个人带路才是最好的选择。 “萌萌,再会!” 说完,我就转过头,想着山谷之外走去,怕一旦回头,就再也舍不得离开了。 “喂!你等一下!” 我正打算离开,忽然听到一个清脆的女声叫我留住,让我身体一震,在这里,除了萌萌之外,还能有哪个女孩。 “难道,她舍不得我离开?” 我心中一喜,哪怕她不肯跟我离开,只要有想要我留下的想法,也说明她心中有了我的位置。 “萌萌,我也舍不得离开你!” 我转过头,深情的凝视着萌萌,炽热的目光像是能够融化一切一样,可惜换了任何一个美人,都不可能拒绝的眼神杀,迎接到的却是萌萌看傻子一样的目光。 “什么舍不得离开,我就是问下你的名字!” 萌萌听了我的话,脸上微微一红,她一直不觉得自己是美女,所以我这热情的表白,在她看来终究还是有些不知所谓。 “问我的名字吗?” 萌萌的话让我心中的火热稍微熄灭了一些,我这才想到,原来,我和萌萌再次见面之后,竟然从来没有说过自己的名字。 正常来说,两个人第一次相见,最先要做的就是互道姓名,只是因为我对萌萌太过于熟悉,竟然已经忘了这些,而萌萌大概是并不关心我的姓名,也从来没有问过我。 姓名本来就是用来称呼的,山谷当中就我们两个的时候,她只要喊人,就知道是在叫我,所以知不知道姓名也无所谓,我也已经习惯了她一直这样称呼我,所以竟然一直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 “你叫我富君就可以了!” 我坏坏的一笑,突然有了一个作弄萌萌的想法, 第二十一章 路遇 顺着小路一直向前走,没过多久,我就到了一条稍微大一点的道路上,这就是官道了,顺着官道,一路直行,必然是能够到达郡城之中的。 之所以知道这是官道,倒不是说路有多么宽,最主要的一点,就是这路很是平整,刚刚好能够通行两辆马车,这个固定的标准,只有在官道上才有。 秦朝时候所有的道路都是按照同样的规格修建的,不论是在什么样的地形,有没有足够的需求,所有的道路都要按照标准进行统一,否则的话,就要重罚。 车同轨固然有一定的好处,能够方便军队和世家的出行,可这一点,对很多普通百姓来说是根本没有必要的,比如在山中居住的平民,需要的只是一条能够走路的小道就可以了,可是按照秦朝的法律,只要是道路,就必须要能够马车通行。 这样一来,在山中想要建造一条道路,就需要征调整个村子的劳力,花上几年时间才能够建好,而且虽然有了马车能够通行的宽度,可是山民也没有马车可用,反而是建造的过程,就可能让一个村落衰败了。 我大汉跟大秦有很多地方是相像的,很多东西都是对大秦帝国进行改造之后就直接使用,大秦帝国能够一统六国,这种严谨的制度也是功不可没的,没有必要全盘否定。 道路就是这样,既然统一的道路有好处,那么所有由朝廷亲自出资修建的道路,都要按照统一的标准,但同时,为了照顾百姓,民间自行修建的道路,是没有这样的要求的。 知道这是官道之后,我一边想着前方走去,一边仔细听着周围的动静,官道上,往往是人来人往的,只要耐心等待,很快就能够有马车经过,到时候也就不必自己走路了。 哪怕一个人的体力再好,如果不经常走远路的话,只要走上十几公里,脚上就会出现一个个的水泡,虽然刺破之后也就没什么感觉了,可是这也是对身体的损伤。 一旦有了其它的选择,我自然不会选择用走路的方法,正想着,就听见了远处有马蹄奔跑和车轮滚动的声音。 “等一下!” 看到马车渐渐醒来,我挥了挥手,站在了道路的中央,等着马车的到来,出门在外,与人方便就是与己方便,一般情况下,看到路边有人行走,带上一程又是举手之劳,是很少有人会拒绝的。 可我这个念头还没有闪过,就见马车连一点减速都没有的就朝着我撞了过来,显然,这马车的主人不仅仅没有想要载我一程的想法,甚至连降一降速度的意思都没有。 顺着小路一直向前走,没过多久,我就到了一条稍微大一点的道路上,这就是官道了,顺着官道,一路直行,必然是能够到达郡城之中的。 之所以知道这是官道,倒不是说路有多么宽,最主要的一点,就是这路很是平整,刚刚好能够通行两辆马车,这个固定的标准,只有在官道上才有。 秦朝时候所有的道路都是按照同样的规格修建的,不论是在什么样的地形,有没有足够的需求,所有的道路都要按照标准进行统一,否则的话,就要重罚。 车同轨固然有一定的好处,能够方便军队和世家的出行,可这一点,对很多普通百姓来说是根本没有必要的,比如在山中居住的平民,需要的只是一条能够走路的小道就可以了,可是按照秦朝的法律,只要是道路,就必须要能够马车通行。 这样一来,在山中想要建造一条道路,就需要征调整个村子的劳力,花上几年时间才能够建好,而且虽然有了马车能够通行的宽度,可是山民也没有马车可用,反而是建造的过程,就可能让一个村落衰败了。 我大汉跟大秦有很多地方是相像的,很多东西都是对大秦帝国进行改造之后就直接使用,大秦帝国能够一统六国,这种严谨的制度也是功不可没的,没有必要全盘否定。 道路就是这样,既然统一的道路有好处,那么所有由朝廷亲自出资修建的道路,都要按照统一的标准,但同时,为了照顾百姓,民间自行修建的道路,是没有这样的要求的。 知道这是官道之后,我一边想着前方走去,一边仔细听着周围的动静,官道上,往往是人来人往的,只要耐心等待,很快就能够有马车经过,到时候也就不必自己走路了。 哪怕一个人的体力再好,如果不经常走远路的话,只要走上十几公里,脚上就会出现一个个的水泡,虽然刺破之后也就没什么感觉了,可是这也是对身体的损伤。 一旦有了其它的选择,我自然不会选择用走路的方法,正想着,就听见了远处有马蹄奔跑和车轮滚动的声音。 “等一下!” 看到马车渐渐醒来,我挥了挥手,站在了道路的中央,等着马车的到来,出门在外,与人方便就是与己方便,一般情况下,看到路边有人行走,带上一程又是举手之劳,是很少有人会拒绝的。 可我这个念头还没有闪过,就见马车连一点减速都没有的就朝着我撞了过来,显然,这马车的主人不仅仅没有想要载我一程的想法,甚至连降一降速度的意思都没有。 道路就是这样,既然统一的道路有好处,那么所有由朝廷亲自出资修建的道路,都要按照统一的标准,但同时,为了照顾百姓,民间自行修建的道路,是没有这样的要求的。 知道这是官道之后,我一边想着前方走去,一边仔细听着周围的动静,官道上,往往是人来人往的,只要耐心等待,很快就能够有马车经过,到时候也就不必自己走路了。 哪怕一个人的体力再好,如果不经常走远路的话,只要走上十几公里,脚上就会出现一个个的水泡,虽然刺破之后也就没什么感觉了,可是这也是对身体的损伤。 一旦有了其它的选择,我自然不会选择用走路的方法,正想着,就听见了远处有马蹄奔跑和车轮滚动的声音。 “等一下!” 第二十二章 路遇(下) 这一剑当中的决绝和一往无前的气势,让我想到了一个词:“破釜沉舟!” 剑法往往是取其轻灵和迅捷,所以在剑法当中,很少会有这种孤注一掷的做法,这种招式,原本就不是剑招,而是枪法,一往无前,不是敌死就是我亡,即使在枪法当中,也只有一种枪法这么的极端,那就是霸王枪! 这一招,原本的名字就是破釜沉舟,是楚霸王项羽在漳河之战之后,有感于破釜沉舟之后的力量,将这种信念融入到枪法当中,创出了霸王枪的最后一式,就是这个破釜沉舟。 大概是长枪携带不便,所以这红衣女子身上带着的是一把剑,将枪的招式用在了剑上,威力虽有减少,可也依旧是数一数二的剑法。 知道这剑法之后,眼前这人的身份也就一清二楚了,必然是射阳侯项伯的后代,在项羽被我刘氏打败之后,因为项伯的缘故,我刘家也并未对项家赶尽杀绝,反而是项伯被封为射阳侯,还赐给了刘姓。 “西楚霸王的后代,脾气还是这么暴躁吗?连一个女孩都是这样一言不合就拔剑,也难怪项羽不得人心!” 可纵然知道这女孩的身份,对此时的我来说,也并没有什么帮助,这破釜沉舟一旦使出,根本就没有回头的余地,连出招的人都没有办法控制,这一招,本就是将身体里所有的力量在霎那之间全部爆发出来,就没有想过留后路。 “如果连我最强大的一枪都能够躲得过,纵然留着力气,我也不是对手,那留不留力气又有什么区别?” 这是项羽创出这一枪之后,被范增劝说时候说的话,不管他说的对不对,至少,在楚霸王用出破釜沉舟之后,从来没有人能够挡住过! “如果我遇上这一招的时候,该怎么办?” 师父给我讲解这一招的时候,说过这已经达到了武功能够达到的极限,出于好奇,我曾经问过如何破解这样的招式。 “狭路相逢勇者胜!” 这是当时师父给出的答案,在这一招面前,一定不能闪避,因为根本避无可避,唯一的生路,就是迎上去,只有用硬碰硬的办法,才有一线生机。 “有人用这样的方法赢过吗?” 我当时对师父的话有些半信半疑,如果这样简单就能够破解,这又怎么能够称为是武功能够达到的极限? “没有,因为能够比项籍更勇猛的人,从来没有出现过!” 这一招,在项羽的手中,自然是没有人能够挡的住的,我现在唯一的生机就是这个时候用出这一招的人,并不是项羽本人。 “只能希望师父的说法是对的!” 没有别的办法,我只能咬了咬牙,欺身到这女孩身前,一拳狠狠的打了过去,与此同时,她的这一剑也刺穿了我的左手臂。 纵然此时我的皮肤,已经相当于披着一层轻甲,可这一剑的太快,而又充满了力气,还是把我的手臂完全贯穿了,好在,我的这一拳也已经打了出去,将这女孩狠狠的打在了地上。 “你们刘氏一族非要赶尽杀绝吗?也罢,从此之后,我们项家再不欠你们刘家分毫了!” 我还没有怒斥这女孩见面就拔剑,这女孩反而怒冲冲的朝着我吼了起来,奇怪的是,她是怎么知道我的身份的,她所说的项家欠我们刘家的,又是什么? “你在说什么?我只是想要搭个便车,明明是你们先是用马车撞过来,接着又拔剑就杀,为什么要说我们刘家赶尽杀绝?” 我一边撕下身上的衣襟开始将左臂缠绕起来,一边开始问话,总感觉这一架打的莫名其妙,什么时候,搭个便车就成了赶尽杀绝了? “你不是来追杀我们的?不对,你明明是刘家的人,我项家的秘籍你想都不要想,我死也不会交给你们!” 这红衣女孩一愣,接着又立刻翻脸,可惜她的智商显然不高,如果我真的是图谋她项家的秘籍,这个时候不就确定了秘籍就在她的身上吗? 不过项家的秘籍,除了破斧沉舟之外,我刘家也是有着收藏的,而破釜沉舟,我师父也曾经跟我详细的讲过,甚至亲自给我演示过,否则的话,我也不会看到剑招就立刻能够反应过来。 要知道,她前面用的剑招,我也曾经看过秘籍,只是没有演练过,印象并不深刻罢了,而一旦看过,霸王枪枪法当中的气势,是不可能忘掉的。 “我要你的秘籍有什么用?我刘家自己的功夫都练不完,哪有功夫去偷窥你的功法,不对,你认识我?” 项羽的功夫确实厉害,可是练习的时候,同样也是异常伤身体的,这样的功法,纵然能够得到强大的武力,也是以身体为代价的,不要说我,刘家根本不可能会有人感兴趣。 只是奇怪的是,我明明没有见过这个女孩,身上也没有什么显眼能看出身份的东西,她怎么知道我的,至少她一眼就看出我是刘家的人。 “你跟闯进我家的那个人有四五份相像,我怎么可能认错!” 这女孩冷笑了下,显然是为自己的智慧感到满意,天下间相像的人本就不多,还凑巧在这个时候被自己遇到,要说是偶然,谁会相信? “闯进你家?竟然有人敢擅闯侯府,这是不拿我大汉帝国的律法当回事啊!射阳侯呢,他老人家难道也挡不住?” 我心中微微一惊,射阳侯虽然年迈,可也是一个连英布都能够对抗的老将,以我的气力,因为没有足够的争斗经验,都未必是他的对手,是谁,竟然能够闯进射阳侯府? “你不知道吗?我爷爷已经死了,父亲也被你们说有罪,封国都已经被收回了!” 红衣女孩的话,让我也突然想起来这件事情,这一年确实是多事之秋,除了皇爷爷去世之外,有不少开国时候的老将也在这一年去世,其中就有射阳侯项伯。 第二十三章 传说 射阳侯去世之后,其子刘睢因为犯罪,不能继承射阳侯的侯位,因此封国被废除。 这在上一世,只是一件很小的事情,没有引起任何的风波,因为这个时候,刚刚好是皇爷爷去世,整个宗室都动乱的时候,毕竟我几个嫡亲的叔伯都已经去世,剩下的人,谁都有资格继承这个皇位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不要说一个外姓王的封国被撤销这样的事情,就是我刘氏内部之间的许多问题,也都不会有人去关注了,所以对于射阳侯的事情,我根本没有任何的印象。 “原来是这样,射阳距离我胶西那么远,姑娘怎会想到来我胶西?” 对于这红衣女孩的事情,我并不怎么关心,这如果在上一世,我或许会感兴趣,毕竟射阳侯一脉都是项家的后代,十有八九都是合适的武将,对于一个帝王来说,是非常有用的。 而此时,我先想到的却是这女孩为什么会想到来胶西躲藏,是路过还是她相信在这里有人能顾庇护她? 人在遇到危险的时候,会本能的朝着她觉得安全的地方奔去,如果她的目的地就是胶西,那就说明她相信在胶西有人可以庇护她的安全。 据我所知,父王对这种事情一直敬而远之,而我又对此毫不知情,甚至上一世,也没有听到一点关于射阳侯后人到我胶西的风声,她如果不是路过,那这件事情就值得深究了。 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或许想不到这么多,可是有着一世帝王经验的我,内心总是不吝以最大的恶意猜测人心:“难道胶西境内,竟然有我所不知道的势力?” 卧榻之地,岂容他人酣睡? 纵然没有了做帝王的想法,作为一个诸侯王的继承人,这一点意识还是要有的,我对此暗自留了心。 “我们打算……” 这女孩正打算说什么,突然在地上的那个车夫剧烈的咳嗽了起来,打断了女孩的话。 “我们只是路过胶西,准备到胶东出海,这大汉的天下,大概再无我项氏一族的容身之地了!” 女孩顿了下,又接着说道,只是我眼神的余光发现,在女孩说出这句话后,原本有些紧张的车夫,紧绷着的脸瞬间就放松了,咳嗽也不像之前那么剧烈了。 这让我心中警惕大增,这女孩一定是在说谎,她们为什么要瞒着我呢?她们的目的地很可能就是胶西! 只是在她们没有作出危害我胶西举动的时候,我也并不打算揭穿她的谎言,毕竟欺负这种孤女的事情我也走不出来,如果她们只是想要在胶西躲避,我也不会去管。 以我胶西的国力,在诸多诸侯国当中也能够派的上前列,也不怕因此得罪什么人。 更何况,她之前在以为自己快死的时候,所说的话,让我想起了一直不曾相信过的秘典,那本书是只有我刘家嫡系才能看的,只是上面的内容实在过于玄奇,我一直以为是有所夸大的。 “从此以后,我们项家再不欠你们刘家分毫了!” 要说起来,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才高疾足者先得焉! 在当时,我刘家的势力并不如项家,项羽当时有四十万的兵马,而我刘家不过十万,据说项羽也曾经有过诛杀皇爷爷的想法,只是被项伯阻止了,而阻止的原因,就是说项家欠了我刘家大恩情,曾经发誓要世代有所回报! 只是,我从来没有想过,什么样的恩情,要以山河社稷作为回报都不够,更重要的是,秘典上面说这恩情是数千年前欠下的,而我刘家的先祖,也就是那位仙人,亲自找到项伯,拿出信物让他们遵守约定。 一半是因为之前的承诺,一半是因为仙人的威势,这才让项家决定信守承诺,也逼的项羽在兵败的时候仰天怒吼:“此天亡我,非战之罪也!” 这里的天,说的就是天庭和仙人。 书中甚至记载,在项羽喊出这句话的时候,我刘家的仙人就在上面看着,这才让这句话广为世人所知。 “这难道是真的么?” 我很想问一问这个女孩这件事情,或许项家的记载能够和我刘家的记载相互印证,我原本不相信这虚无缥缈的仙人之说,毕竟我在位四十五年,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仙人先祖,如果真的有这样一个先祖,他怎么会对我不闻不问,但是想到自己的重生,我又没有那么肯定了。 只是这样的事情,当面询问,纵然她回答是有的,我能相信吗?把这件事情惦记在心中,或许,有一天我能够解开这个谜团。 如果真的能够又长生不老的方法,和萌萌一起永远的生活下去,自然比匆匆几十载要好上许多,萌萌对这些向来不感兴趣,可是我觉得能够长久的活着会更好。 “我打算到郡城当中,不知道是否可以载我一程?” 因为是 一半是因为之前的承诺,一半是因为仙人的威势,这才让项家决定信守承诺,也逼的项羽在兵败的时候仰天怒吼:“此天亡我,非战之罪也!” 这里的天,说的就是天庭和仙人。 书中甚至记载,在项羽喊出这句话的时候,我刘家的仙人就在上面看着,这才让这句话广为世人所知。 “这难道是真的么?” 我很想问一问这个女孩这件事情,或许项家的记载能够和我刘家的记载相互印证,我原本不相信这虚无缥缈的仙人之说,毕竟我在位四十五年,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仙人先祖,如果真的有这样一个先祖,他怎么会对我不闻不问,但是想到自己的重生,我又没有那么肯定了。 只是这样的事情,当面询问,纵然她回答是有的,我能相信吗?把这件事情惦记在心中,或许,有一天我能够解开这个谜团。 如果真的能够又长生不老的方法,和萌萌一起永远的生活下去,自然比匆匆几十载要好上许多,萌萌对这些向来不感兴趣,可是我觉得能够长久的活着会更好。 “我打算到郡城当中,不知道是否可以载我一程?” 因为是 第二十四章 郡城(上) 借着过路行商的马车,我很快就到了郡城当中,看着城门上的高密两个字,不由的感慨万千,这里,我已经数十年都没有归来过了。 纵使如此,一到这郡城当中,就有了一种到家的感觉,我还记得,这城门附近不远,就有一家专门做羊肉汤的小店,店面虽小,里面也不是很干净,可是这掌柜的一手绝活,做出来的牛肉汤却是远近闻名。 想到这里,腹中就显得有些空空的,这个时候,除了贵族之外,普通的平民都是习惯一日两餐的,一餐在上午,一餐在下午,甚至有的人家,一日只能一餐,不过百姓也都习惯如此,倒也无妨。 在山谷当中,一大早这些悍匪就闯了进来,还没有到萌萌做饭的时间,我自然也是什么也没有吃的。 可我从小就是一日三餐长大,早晨没有吃饭,又接连经历了两场战斗,前一日喝下的药膳,早已经消耗一空,这个时候自然是饥肠辘辘,再也不想走上半步,立刻就要找点吃食,这羊肉汤馆,自然就是眼下最好的选择。 “掌柜的,给我切五碗羊肉!” 未至小店,我就喊了起来,毕竟羊肉汤的香味已经传入我的鼻中,越是饥饿的时候,这鼻子也就越是灵敏,远远的就闻到了店中的肉香。 ”是世子殿下啊,昨日老汉刚刚宰了一头老牛,不知道殿下要不要来两斤卤牛肉?“ 我时常忙里偷闲,来到这老汉的店中喝上一碗羊肉汤,所以这老汉见了我也是异常的熟悉,知道我的喜好,见到我就立刻就推荐了店中的卤牛肉。 在这个时候,耕牛是比人还重要的劳动力,无论是百姓、诸侯还是天子,都是不能够随意宰杀的,百姓如果宰杀,那就是死罪,诸侯和天子,也只允许在告祭太庙的时候宰杀作为三牲。 只有快要老死的耕牛,经过报备之后才允许宰杀,牛肉因此也成了一件非常稀罕的东西,哪怕是我,平日里也很少吃到。 倒不是说真的被这一个小小的法令给难住,整个胶西都在我和父王的掌控之下,真要是想吃点牛肉,又有谁敢有些意见,只是此例却不能开。 有一句话叫做”上有所好,下必甚焉“,齐桓公好服紫,整个齐国都以紫色为贵色,可以说当时的齐国,到处都是穿着紫色衣服的男女老少。 如果我开始吃牛肉,第二天,胶西的官吏们就会以牛肉为贵,这可是世子喜欢的食物,第三天,绅士地主们也都开始喜欢起牛肉来,这可是官吏们喜好的东西。 就我个人来说,纵然我一日可以吃上二三十斤,一头牛往往有着数百上千斤,一年下来我至多也不过吃了几十头而已,可是一旦官吏和地主豪绅们效仿起来,胶西很快就会无耕牛可用,这个喜好自然也就要掩藏心底。 不要说此时正是饥饿,哪怕平时,听到有牛肉,我也不会错过的:”给我切上五斤过来!“ 不过片刻,这老汉便切了几大盘牛肉端了上来,至于羊肉和汤,则是要再等上一会,我心中自然清楚其中的缘故,这个时候已经过了正午,差不多是未时,平常人家都是刚刚吃过早饭,还没到晚饭的时间,按照这老汉的习惯,这个时候应该已经熄灭了薪火。 这卤过的牛肉,还有着些许余温,入口倒是刚刚正好,可是这羊肉汤如果是这个温度,却是有些腥膻,老汉自然要再重新加热。 况且,他也是知道我的喜好的,我喝这汤,一定要喝最是滚烫的那种,无论是极冷还是极热,都是能够增加食物的美味的,这也是我为什么肯亲自来这个小店的原因,要知道这店铺内的环境可很是一般,如果不是为了这刚出锅的热汤,我可不会专门来上这一趟。 等不及羊肉汤上来,我就夹起一块肥大的牛肉,开始狼吞虎咽起来,等到我吃到第三盘牛肉的时候,这老汉终于端着一碗碗的羊肉走了过来,这个时候,旁边煮汤的大锅也开始沸腾了起来。 这种用来喝汤的羊肉片,跟盘中的牛肉不同,盘中的牛肉要块大肥实,吃起来才有一种丰满的口感,而羊肉片,则是被老汉切的薄如蝉翼,虽然看起来整整五碗,其实也不过是一二斤的羊肉罢了。 取了一个空碗,抓了一把羊肉放入其中,我便走到了这大锅的旁边,拿起旁边的勺子,开始用热汤浇灌这羊肉,等浸泡了片刻之后,又将这热汤重新倒入锅中,再舀出新的汤水,倒入碗中。 这是为了让汤始终有着最高的温度,否则的话,羊肉终究是有些凉了的,会影响汤的温度。 做好这些之后,我就端着羊肉汤回到了桌子,上面已经放好了盐、香菜和专门制作的辣酱,可以根据自己的口味,进行添加。 加了盐和辣酱之后的羊肉汤,却是世上再美味不过的食物,轻轻抿上一口,那种醇厚的味道,瞬间就攻占了我的味蕾,暖汤下胃,周身也感到一阵阵的热气,这却是羊肉本身温补的功效了。 这种用来喝汤的羊肉片,跟盘中的牛肉不同,盘中的牛肉要块大肥实,吃起来才有一种丰满的口感,而羊肉片,则是被老汉切的薄如蝉翼,虽然看起来整整五碗,其实也不过是一二斤的羊肉罢了。 取了一个空碗,抓了一把羊肉放入其中,我便走到了这大锅的旁边,拿起旁边的勺子,开始用热汤浇灌这羊肉,等浸泡了片刻之后,又将这热汤重新倒入锅中,再舀出新的汤水,倒入碗中。 这是为了让汤始终有着最高的温度,否则的话,羊肉终究是有些凉了的,会影响汤的温度。 做好这些之后,我就端着羊肉汤回到了桌子,上面已经放好了盐、香菜和专门制作的辣酱,可以根据自己的口味,进行添加。 加了盐和辣酱之后的羊肉汤,却是世上再美味不过的食物,轻轻抿上一口,那种醇厚的味道,瞬间就攻占了我的味蕾,暖汤下胃,周身也感到一阵阵的热气,这却是羊肉本身温补的功效了。 第二十五章 郡城(下) “你通知暗卫,去查探一辆马车的下落,马车上有被撞击过的痕迹,里边是一个红衣女子。” 自己一怒之下踢坏的马车,这个时候也可以成为寻人的特征,有了这么明显的特征,想要找到她们的踪迹实在太过容易,不要说暗卫出马,就是街头的游侠一类也能够做到。 “找到之后,不要惊动她们,有什么消息告诉我就行了。” 之所以让暗卫出马,就是为了不漏痕迹,隐藏自己的存在,可以随时决定出手或者不出手,而一旦漏了痕迹,不要说主动权,恐怕她们真实的想法也不能够知道。 算一算时间,此时路上遇到的红衣女子应该也已经到了郡城当中,无论她们是敌是友,有何打算,既然到了我的地盘,总要知道他们的消息。 哪怕我不相信在胶西出现了王府不知道的势力,可这种必要的查探却不能没有。知道了可以装作不知道,但是不知道却是不能装作知道的。 “唯!” 侍卫应下之后,便起身离去,而我则开始吃喝起来剩下的牛羊肉,五碗羊肉,配了十碗汤喝下去,身上的伤势便已经完全恢复了。 这功法仿佛不是凡间所有,如果不是在大成之前不能近女色,这应该就是最好的功法了吧! 汤足饭饱之后,我开始起身向着王府走去,牛羊肉的钱,自然会有侍卫跟这老汉结清,至少在这高密城内,我出门是不用带着银两的。 虽然四十五年没有来过高密了,可是毕竟有着二十多年生活的经历,这里的一切,稍有生疏之后,就又熟悉了起来,于是我便径直走到了王府当中。 “世子殿下,王爷让你到书房见他。” 刚一进门,侍奉父王的李总管就传来了父亲的口谕,看他满头大汗的样子,恐怕已经在门房当中等了许久。 “到书房么?” 要知道,平日里忙于享乐的父王,可是很少会到书房当中的,而一旦在书房中召见我,必然就是有大事要交代。 书房对于一个世家来说,是最重要的地方,无论是家族当中隐藏的秘密还是书籍当中的知识,都会放入其中,自然而然的,这就是隔音效果最好,守卫最为森严的地方。 “好,我这就过去!” 听到是在书房召见,我来不及沐浴更衣,就直接到了书房当中。 这个时候父王在书房中坐着了,让我意外的是,诺诺也在父王的背后站着,见到我之后,先是一喜,接着想起什么之后,脸色就变的发白,身体也开始颤抖起来。 “你已经结婚这么久了,怎么还跟一个孩子一样,一声不吭的就跑出去,连诺诺都不知道你的下落?” 父王看到我归来,半是埋怨半是告诫的说了这样一句,不过儿大不由爷,既然人回来了自然也就没什么说的了。 看起来,他似乎并不知道诺诺对我下毒的事情,可是按照我的记忆来说,在上一世我醒来的时候,诺诺就已经被关了起来,然后父王等我的毒药清楚之后,就将如何处置的权利交给了我. 难道说,发生了什么事情,以至于这一世和上一世已经开始有了这么大的不同? 如果说是改变的话,唯一的改变就是,这一世我是自己回来了,而且也不像是上一世那样昏迷着,可这能够有什么改变呢? 在我沉思的时候,父王和诺诺也一直盯着我看着,诺诺紧张而又期待的看着我,让书房中的气氛变得寂静而又尴尬,父王却好像没有察觉出什么异常一样。 如果说平日里父王是这个样子,倒也正常,可是我却注意到,他今天是没有喝酒的,而这种尴尬的气氛,再怎么迟钝的人也应该发现了。 “父亲是在等我的决定!” 我心中忽然了然,他并不是不知道之前发生的事情,只是没有说出来罢了。 我上一世缺少的,就是这样的智慧吧!没有人会从来不犯错误,或大或小,有的时候,犯错的人未必不想回头,只是因为所有人都知道她犯的错误,她也只能一错再错了。 “下一次出去,我会跟诺诺说的。” 上一世的时候,纵然有千万个理由,我都只记得一点,就是诺诺对我下毒了,疑心本就很重的人,身边还有一个曾经对他下过毒的人,这样的日子怎么能过? 可是这一次,从父王选择装作不知道真相开始,事情就开始有了完全不同的变化,他也想给诺诺一次机会。 上天既然给了我一次重来的机会,我想,或许我也应该再给诺诺一次机会,所以我点了点头,回复了父王的话。 听到我的回答,父王不知道是叹息还是舒了一口气,接着就告诉了我那个在我预料当中的事情:“你皇爷爷昨日驾崩了!” 明明这样的事情,我已经经历过一次,甚至,我以为我已经习惯了这件事情,可是看到父王说出这句话之后,眼泪流出来的样子,我也眼睛一红,泪水随之而下。 “我这个时候,是不能回去的,你明日启程去长安,祭奠下你皇爷爷,他生前也最是疼你!” 父王忍着悲伤,交代了这次呼唤我过来的主要原因,让我第二日就出发去长安。 其实我知道,父王是很想再去见爷爷一面的,可惜的是,诸侯王在没有诏令的时候,是不能够擅自离开封地的,尤其是在这种涉及到皇位继承的敏感时刻,任何的风吹草动,都会引起天下的震动。 皇族就是如此,家事既是家事,又是国事,既然是国事,很多规矩就必须要遵守,比如这个时候,诸侯王们是不能离开封地的,直到选出新的皇帝为之。 虽然我清楚的知道,皇爷爷驾崩之后,并没有留下任何的诏书,选择我的哪个叔伯作为新的皇帝,最后朝臣们为了稳定,让在长安的四伯登基作为皇帝,也就是说这个时候劝说父王去长安,他也很有机会成为大汉帝国的皇帝。 可是,我也知道,父王志不在此,连我此时也不想再担当这个责任,也就只好当作什么也不知道了。 第二十六章 猜测 “好了,你们退下吧,小两口有什么事情,还是要自己解决。“ 说完这一句话后,父王挥了挥手,让我和诺诺退下,自己则是一个人在书房当中发呆,皇爷爷驾崩,他心中的哀伤比起我要多上不知道多少倍,这个时候需要的就是一个人安静安静。 从这句话也可以确认了,他对这些事情并不是一无所知,只是不想说出来罢了,毕竟真正的胶西王还是他,无论王府侍卫还是暗卫,哪怕听从我的命令,真正效忠的还是他,人们畏惧效忠的其实是权势罢了。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劝,不开心的时候,酒和女人是最好的解忧办法,但这个时候,正是皇爷爷去世的时候,不要说是作为子孙,就是平民百姓也是被禁止饮酒嬉戏的。 皇帝都驾崩了,还饮酒作乐的,岂不是无君无父之辈,这样的人,被发现就是要严惩的! “你怎么不跟父王说实话?” 出了房门,诺诺就跟在我的身后,犹豫了许久,终究还是问出了这句话。 我知道在她的心里这个时候也是有着千斤的重担的,从我中毒开始,承受最大压力的那个人应该就是她了,除了我的安危之外,会不会被别人发现是她做的,这都是她最为担心的事情。 这个时候,看到我竟然什么也没说,连一点惩罚也没有,反而更加的害怕了,就好像是悬在头顶的剑,永远比它落下来之后更加吓人一样,有了这件事在心中,她恐怕日夜都不能睡好。 我仔细看她,确实已经比以往憔悴了许多,连我这样不敏感的人都能够看出来,可想而知她这一段时间的压力。 她此时正用期待的眼神看着我,我知道她想要的答案,她想听到的,是我深爱着她,不忍责罚她,女人在这个时候,最需要的就是安慰了。 “你不用担心了,之前中毒的事情,我已经查清楚了,跟你没有关系,是药材被人动了手脚。” 虽是安慰诺诺,却同时也提醒了我,我中毒的事情,背后就没有别的人插手了么? 以诺诺的身份,做这件事情很简单,可是她是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的呢?背后必然是有人引导甚至是诱导的,否则的话,夫为妻纲,她又怎么有勇气会生出这样的念头。 上一世的时候虽然没有查出来什么,但这也是正常的,敢于算计我的人,必然是深谋远虑,连诺诺自己也以为自己是听到了侍婢们多嘴说她没有子嗣,才一时激愤。 可是,到底是听到哪个侍婢说的,到最后也没有查出来,不过最后那些侍婢都被处理掉了,我也恢复了,就没有继续追查。 没有想到的时候,我上一世也一直安心的过着日子,从来没有担心过,大概是之后的护卫比较森严,尤其是我成为一国之君之后,饮食都是经过检查之后才开始吃的,这也是我能够安然活到七十五岁的原因。 但一旦想到有人在暗处,随时等着我露出破绽,尤其是他们的势力能够不动声色的影响到我旁边的人,这样的势力不除,实在是难以安心。 思及此处,我心中不由自主的又想到了之前遇到的红衣女子,她们不远千里来到胶西,我一直是认为有古怪的,这背后的势力是否就是一个。 好在,我已经派侍卫进行查探,无论如何,这是在高密城中,又在我特意关注的事情,再隐秘的事情,也不可能瞒过我的耳目。 “回去好好休息吧,不要再想这些了。” 我摸了摸诺诺的头,让她早点安歇,去长安要带上的东西,我也要再做一次最后的检查。 实际上,诺诺也是有些可怜,要说她笨也不笨,可是却太容易被人影响,却又有些自以为是,总以为是自己的想法,甚至听不进我的劝说。 只是想到我终究对她有所亏欠,甚至我心中对她有没有感情,我自己也说不清楚,虽是盲婚哑嫁,可终究一起生活了这几年时间,人心又岂能没有一些触动。 事实上,她才智不高也不能怪她,这个时代的知识,也不是妇人能够接触的到的,《尚书·周书·牧誓》里面说过,“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 这是周武王在讨伐商纣王的时候说的话,意思是母鸡是不会打鸣的,母鸡打鸣的话,这个人家就会衰落,用作纣王听信妲己谗言的罪状。 听起来似乎有些莫名其妙,却是这个时候所有人的认知,女人的作用就是相夫教子,对男人的事情,不应该指手画脚,也因此,在我大汉也是没有对女子的培养的。 这样的女子,其实很省心,在家从父,出门从夫,夫死从子,不用担心会有什么样的问题,我后宫的三千佳丽,大多都如是。 然而不知道为什么,对这样的女孩,我却偏偏并不喜欢,说起来可笑,一个从来都按照规矩行事,连成了帝王都如同傀儡一般,只任性过一次的我,却偏偏不喜欢同样的人,这大概也是四十五年对萌萌念念不忘的原因,因为她能够让我有不同的想法。 纵然诺诺想要承认错误,可是一旦被打断之后,她就再也没有了勇气,最终一个人静静的离去了,这一刻,她突然感觉眼前的人突然变的有些陌生,猜不出他的喜怒哀乐,明明他对自己更好了,可是却感觉两个人的距离似乎又远了。 诺诺离开之后,我挥了挥手,旁边的暗卫就走了出来,他一直就站在旁边的阴影当中,但用上特殊的技巧,诺诺根本就没有发现他的存在。 而我之所以能够清楚的知道,一方面是自己本身的功夫对周围环境很是敏感,另一方面也是他没有刻意隐瞒的缘故,这就是我的暗卫打统领,无影。 这名字是他自己起的,连影子都没有的人,就是不存在的,他也喜欢这种隐藏在黑暗当中,不为人知的感觉。 第二十七章 失踪 “她们在哪里落脚了?” 真是瞌睡了有人递枕头,正想着这件事,无影就出现在我的面前,想来是已经有了消息。 “属下无能,没有找到您说的女孩的踪迹,今天进城的马车也都排查过了,没有有损伤的。” 无影突然跪了下来,大概是觉得没有完成我交代的任务,有些惭愧,说完这话就低着头不敢再看我。 “所有的马车都排查过了吗?” 我不怒自威,从官道上一路走来,根本就没有岔道,所以我可以肯定那两个人一定是要进入到高密城中的,怎么可能一点踪迹都没有? “这是今日通过城门的所有马车和行人的落脚之处,可是都没有发现殿下所说的马车和红衣女孩。” 无影递给我一本册子,上面密密麻麻的写满了自己,都是今日进入高密城的人的落脚之处。 张三,客商,落宿悦来客栈。 李四,游侠,暗入富商马家。 王五,士子,醉眠于怡红院。 …… 这一份资料,将所有进入高密的人的行踪都记载的清清楚楚,甚至如果我想要知道,这些人在之后干了什么,只要一声令下,很快就有详细的情报送到我的面前。 可是,为什么会没有红衣女子的行踪?怎么就偏偏遗漏了这个呢? ”是暗卫也已经被渗透了吗?“ 我摇了摇头,这应该不可能,暗卫无论是挑选还是训练,最关注的一点就是忠诚度,如果连他们都出了问题,那胶西就完全失去控制了,这是不可能的。 排除了所有的可能之后,剩下的答案,哪怕再怎么不可能,也都是唯一的答案了,这两个人根本就没有进城! 只有这两个人根本没有进城,才能够解释,为什么暗卫竟然没有一点关于她们的信息。 “如果没有进城,她们又能去哪里?” 要知道,一路上除了官道之外,就全部是荒野,有着马车,她们根本就没有可能通行,总不能是放弃了马车,开始穿越荒野吧? ”等等,未必就没有其它的道路!“ 我突然想了起来,通往萌萌所在山谷的道路虽然窄小,可也是能够让马车通行的,至少在进入水帘洞之前的道路,都是能够让马车走在上面的。 ”你去库房领两袋白米,再领一些滋补品,送到这个山谷当中去。“ 我拿出画好的地图,如果不是马上就要赶往长安,我是想要自己亲自去的,现在只好派上亲信的暗卫过去了。 ”带上一屯人,有事情的话我给你临断之权,如果没有什么事情,那就将粮食留下,你留些人隐蔽在周围,保护里边女孩的安全。“ 想了想,我又喊住无影,交代他带一些人过去,虽然不觉得有人能够发现萌萌的所在,可是该有的保护还是不能少的,别的不说,就是那些悍匪,我也始终放心不下。萌萌的武功究竟如何,我毕竟还是没有见过。 ”唯!“ 无影应了一声之后,立刻就起来走出王府,看起来他像是仆人一样,实际上,他本身也是出身大族,手下带领的暗卫也有一曲之数,调出一屯人并不需要我的手令。 听起来似乎有些不可思议,大族子弟,怎么会到王府当中当一个暗卫呢? 如果了解贵族之间的习惯之后,也就觉得这是理所应当的了。 这个时候,只有长子是有继承权的,然而有条件的家族,都是愿意多生孩子的,这是人丁兴旺的象征。 那么剩下的儿子要怎么处理呢?其中一条非常好的出路,就是送给上一级的贵族作为侍卫,既能够拉近两者之间的关系,又很容易有立功的机会,很容易再次得到封赏。 史书上虽然没有专门的记载,却是因为这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没有记录的价值,但这样的习俗,至少已经流传了数百年了。 《战国策·触龙说赵太后》里就有这样的记载:”左师公曰:“老臣贱息舒祺,最少,不肖;而臣衰,窃爱怜之。愿令得补黑衣之数,以卫王宫。没死以闻。”“ 触龙在说服赵太后之前,先提的一件事情,就是希望能够让他的小儿子舒祺能够做王宫的侍卫,而赵太后对此一点也不惊奇,立刻就应下,显然这种习俗已经由来已久。 等无影走了之后,我又去查看了要带到长安的各种东西,无论是酬金的成色,给皇爷爷陪葬的用品,又或是路上的各种物资,我都细细的看了一遍,确认没有问题之后,才回到了我的书房当中。 大汉帝国注重孝道,讲究事死如事生,也就是对待死去的亲人要像是他还活着那样。 在这样的风气之下,重葬也就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不要说是诸侯帝王,就是普通的百姓,在安葬长辈的时候,也会拿出最好的东西作为陪葬。 皇爷爷驾崩,所需要的陪葬品自然是不计其数的,其中相当一部分,都是由各个诸侯王提供的,我胶西自然也不例外,此去长安,这些东西我都要一道带去的,其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就是酬金和陪葬的物品,这些是一定不能出错的,为了预防万一,我都准备了双份,防范路上出现破损的情况。 至于回到书房当中,则是处理胶西内的各种政务,几日不在,这里已经堆积了许许多多的奏报,这些虽然并不急于处理,可多年的习惯,还是让我忍不住要去看一看。 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听说过,始皇帝每天都要看一百二十斤的奏章,纵使如此,百姓的生活都还是苦不堪言,所以我给自己定下的目标,是每天要看一百三十斤的奏章,别人能够做到的事情,我一定要做到,而且还要做的更好。 等到看完这些奏章之后,已经是深夜,我也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日子,直接就在书房睡下,想着第二天就要去长安,心中就有些躁动,长安之行,跟上一世会有什么不同?又会发生怎样的故事呢? 我期待着。 第二十八章 典勇(上) “打!给我狠狠的打!这家伙竟然敢偷我白老虎的东西,不好好的教训一下他,他就不知道这白家庄姓什么了!“ 辞别父王和诺诺之后,我带着一曲人开始向着长安赶去,刚出了高密城不过两个时辰,就听到前面有动静,一群人围在那里,似乎在殴打着一个小偷。 这种事情,在大汉帝国倒也称不上是罕见,在大秦帝国时期,民间是禁止私刑的,所有的行为,律法都规定的清清楚楚,什么样的罪过,什么样的刑罚,这些都是官府决定的,滥用私刑,也是要受到处罚的。 然而,在我大汉帝国,比较崇尚的是黄老学说,主张的是无为而治,很多事情,就没有必要到官府来处理了。 有了争执,大家完全可以坐下来,慢慢的谈一谈,谈不好的话,也有三老这样的德高望重之辈,只有他们也决定不了的事情,才交由官府处理。 不得不说,这样一来,我大汉帝国的官员要做的事情瞬间就少了许多,可以将心思放在其它的事情上,而且民间也喜欢这样的处理方式,毕竟无论对哪方来说,能够不惊动官府,自然都是好的。 天下苦秦久矣,苦的不就是这连做个饭,用个厨具都管的严严实实的秦律么? 所以到了大汉帝国,这些零零碎碎的事情,我们都不管了,只要你们能够解决,我们就不插手。 这样一来,民间抓到小偷,自行处理,打一顿让他长长记性,也已经成了一种风气了。 吸引我的,是里边人的回答,这个声音,似乎有些熟悉呢,只是按照我记忆里那个人的勇武来说,不要说围着他的是一群普通的村民,就是一支军队围着他,他也能够面不改色,而且他的回答虽然很气势,可是声音却很小,而且还带着一些委屈的样子。 “我没有偷!这明明是一只野兔,怎么就成了你白老虎的东西了!” 要是我记忆里的那个人,声音大的肯定周围所有人都能够听见,而现在,只有练习了混元童子功的我听见了,周围的侍卫,都没有丝毫的反应,甚至这个时候才发现了远处的人群。 “世子,前面围了一群人,属下下去查探一番。” 出了高密之后,周围顶多就是一些村落了,要说安全,高密的周围自然也是经常扫荡,很少有匪徒出没的,可是我的安危,再小心也不为过,于是前行的队伍便听了下来,准备先派出一个人去查探一番。 “等一下,我亲自过去看一看吧!” 侍卫们的小心,我也是理解的,行走在外,突然遇到前面围着一群人,不去查探一番,如果遇到埋伏,就是关系到性命的事情,不过我想到之前那熟悉的声音,就决定亲自去看一看。 至少在父王不在的时候,我的话这些侍卫是不敢违背的,再加上我本身力能扛鼎,铜皮铁骨,也是悍勇非常,一般人也伤不到我,这些侍卫们也都是知道的,于是就又一队人跟着我,拉一拉马的缰绳,提速飞奔到前面这些人的面前。 听到马匹声响之后,这些人也注意到了我们,尤其是看到了王府的标志之后,领头的那个白老虎立刻就跪了下来,其他人看到白老虎都跪了下来,自然也都随之跪下,这样一来,中间被围着暴打的人也就显露了出来。 被暴打的这个人,穿着灰色的布衣,上面密密麻麻的缝了不少的补丁,甚至露出了半个手臂,可以看出家境并不是很好,衣服穿在他那宽大的身躯之上,捉襟见肘可以说再形象不过了。 感觉到密密麻麻的拳脚突然停了下来,这个人也抬起头来,瞬间让我看到了他那张看起来就凶狠异常的脸庞。 “没想到,竟然真的是他,典勇!” 我心中有些震惊,这个人我可是一直记的清清楚楚的,因为,我一直以为他是羌人中少有的勇士,也是在我记忆里,唯一能够凭借着一把普普通通的铁刀,就砍伤我的存在。 当然,他也不是我的对手,交战的最终结果就是被我杀了,可纵使如此,我也没有好过,被他铁刀上附着的气力打中的我,在后来的日子里,每每需要提气的时候,都会忍不住的一阵咳嗽,这内伤连宫中最好的御医都没有办法。 这样的一个勇将,竟然是出自胶西,而且现在还被一个尖嘴猴腮的地痞欺负成这个模样! 听起来,白老虎这样的名号很是唬人,如果不看人,只是听名号,想当然的就会觉得这是一个身强力壮、凶狠异常的强人。 我原本也以为如此,可是现在走到近处一看之后才发现,这所谓的白老虎,身高不过六尺,体型也很是瘦小,再加上是在马上看,这人颤抖的跪着,可以说,如果不是他之前凶狠的话语,和被他们围着殴打的就是典勇,我的眼睛根本看不到这样的人。 而典勇呢? 练习过的不过是普通的庄稼把式,却能够和我对抗,并将我击伤的人,自然是凭着他的天赋异禀了。不说他那凶猛的外貌,但是那九尺有余,尽是肌肉的身躯,一旦站在你的面前,都能让你感觉面对的是一头凶猛的野兽。 也正因为如此,跟着我一起过来的侍卫们看着典勇都有些不屑,白瞎了这么好的身体,哪怕他站起来,甚至不必骑马的诸人低上多少,也没有任何侍卫对他另眼相看。 “大胆,竟敢直视世子!” 一个侍卫立刻恶狠狠的对着典勇吼着,其实艳羡有权势的人,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所以平常的时候,有人偷偷看着我们出行的队伍,也没有人会在意,只要不是心有邪念就可以了。 哪怕是在暴秦,这也不是什么罪过,始皇帝出行的时候,皇爷爷也偷偷的看过,说出了:“大丈夫当如是!”这样的豪言。 另外一个,楚霸王项羽也是同样,他说出的话是:“彼可取而代也!” 第二十九章 典勇(下) 在暴秦,偷看出行这样的事情都没有人管,在我大汉帝国,这自然也不是罪过。 不过我倒是知道这侍卫心中的想法,任是哪个男人看到这样强壮有力的身躯,都会感到一阵艳羡,可是,上天却将如此的厚爱,放在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夫身上。 如果只是如此,倒也罢了,偏偏,他竟然还是一个懦夫! 这样一来,这种潜藏在内心当中,甚至不被自己察觉的艳羡,就瞬间转化成了一种蔑视,妒忌的火焰也会在不知不觉中燃烧出来:“连这样凶残的人都被我训斥,我岂不是更加的勇猛!” 这大概,也是典勇之所以被这些村民围着殴打的缘故,因为这个时候,我也看到了,典勇手中护着的,就是一只普普通通的野兔,要说这是偷的,却是在鄙视大家的智商。 “说说吧,这是怎么回事?” 像是典勇这样的勇士,哪怕曾经是效力于羌人,也是不该被侮辱的,我制止了侍卫之后,便询问道。 至于典勇是站着这一点,我倒不以为意,在我大汉,根本就没有跪拜这种习俗,只有在特殊的日子,对长辈或者祖先的灵位时候,才会行这种礼节。 像是白老虎这样见到我就跪拜的,其实也是少之又少,而这样的人,都没有什么气节,不堪大用。 “世子殿下,这只是一些邻里的纠纷,哪敢污了您的耳朵!” 白老虎,或者说这白病猫,跪在地下,立刻就恭敬的解释道,心中却是大急:”今天出门一定是没有看黄历,怎么打个人还能够被世子殿下遇到。“ ”让你说你就老老实实的说,别东一句西一句的,耽搁我家世子的行程!“ 对于这种普通的村民,我旁边的这些侍卫可没有一个会好声好气的说话,毕竟说白了,他们本身也都是贵族,是跟我刘家亲近的其它家族送到我身边来培养感情的,哪怕不是嫡子,跟这些庶民比起来,也是云泥之别,自然就没有那么多的耐性。 ”是的,这位大人,就是这蟊贼到我地里偷了一只兔子罢了,我本来也就是打算打一顿就放了,没想到惊扰世子大驾,实在万死莫辞!“ 这白老虎虽然看起来只是乡绅一流,可是眼光、见识也都不差,知道这种能够跟在我身边随侍的,都不是他这种人能够得罪的。 尤其是所有人都知道的,阎王好见,小鬼难缠,这种人如果得罪了,才是真正破家灭门的好手,条条道道他们都是清清楚楚的。 ”大人,这兔子是我在路上遇到的野兔,却被他们诬作是偷来的!“ 听了这白老虎的话,我还没有说什么,典勇立刻就开始辩解起来,被诬作是偷盗,这可不是他能够接受的。 ”那是从我田里跑出来的兔子,吃了我的粮食,不是我的,又是谁的?“ 白老虎也开始反驳道,要不是我在面前,两个人就又要争吵打斗起来。 ”按照我大汉的律法来说,这兔子该是谁的?“ 两个人的争论,也让我,明白了这事情的来龙去脉,其实就是白老虎田里的一只野兔,跑到路上,刚好被典勇撞到,擒了下来,而这一幕,又刚刚好被白老虎等人看到,这便有了这场争执,或者说是殴打。 ”这,我大汉律法似乎并没有这种条文。“ 身旁的侍卫都支支吾吾,纵然有懂得律法的,也不会关注这样的小事,大汉律法相对于秦律来说,本就宽松了许多,更多的时候都是人治,而不是法治。 这种事情也不可能会闹到官府中去,真要有人敢用这种小事来劳烦官府,别的不说,这双方肯定都是被打上几十个大板,然后将兔子没收,当作是罪证。 ”邻里小事,都不知道相让,那就让本官教教你们做人的本分!“ 纵然真有傻的不开眼的,去争夺这兔子,也最多都是到三老一级,判决归属的时候,也往往是按照谁的势力强大,谁就是对的,毕竟只是一条野兔,真论起来,也说不清楚的。 ”这兔子,你就带回家吧,至于你,赏他一两银子,就当是孤买下了这只兔子!“ 这种小事,我原也不会管,不过想到这典勇毕竟是天下少有的勇士,这个时候,要是能够趁机收服,倒是一个不错的助力。 后世里常说:”国行以弱灭,独汉以强亡“,可实际上,汉朝的时候,外敌也非常的多,无论是匈奴还是羌,比起后世的外族来说,也都强大异常,汉朝的威势靠的是百战百胜打出来的,所以看到这种勇将我心中也很是喜欢。 虽然不知道这典勇为什么这么懦弱,可是我的记忆告诉我,这是一员勇将,收服了他,总是有培养的办法的。 ”你愿不愿意跟着我,保证每天都有足够的酒肉!“ 说完,我直接无视了白老虎,对典勇发出了邀请,从典勇的体格就可以看出,他的饭量绝对不会小,在这样的小村落当中,他想要饱足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我想,这样的邀请,他没有理由拒绝。 ”多谢大人厚爱,只是家中有老母病卧,实在不能远行。“ 听到我的邀请之后,典勇先是眼睛一亮,不说我的身份,单是这么多人骑着高头大马,身着轻甲,手持兵人,再加上饱足酒肉的诱惑,典勇心中自然是一万个同意,可是想到自己是独自,如果离开,家中老母就无人照料,就只能忍痛拒绝了。 ”原来是这样!“ 我心中也瞬间了然,怪不得一个万夫不敌的勇士,竟然窝囊的被几个村夫欺负,原来,是因为有了牵挂。 人有了牵挂之后,就会畏手畏脚,这典勇自己也知道他的勇力,一旦动手,这些村夫必然非死即伤,到时候,他就只能逃亡了,而家中的老母,却又病重不能远行,所以他只能忍着,反正这些人的拳脚打在他的身上,也没有丝毫的感觉。 ”我大汉最重孝义,你这样的孝子,应该奖励,这是百两纹银,回去好好照顾你的老母吧!要是有一天,想要作一个伟丈夫,成就不朽伟业,就到胶西王府找我!“ 第三十章 济南 说罢,我拉了拉缰绳,跟众侍卫一起回到了车队当中,我知道,这一定会在他的心中留下一个深深的种子,等到他没有了牵挂之后,有很大的概率,会到我胶西王府来投奔我,大丈夫在世,本来不就是要肆意纵情的么? “世子,那人虽然看起来健壮,不过是个样子货罢了,哪有必要专门去拉拢?“ 回到车队之后,就有侍卫迫不及待的说道,在他看来礼贤下士也要找那些有价值的人,像是这样的人,根本没有拉拢的价值。 ”也许吧!不过或许,他以后能够给我带来惊喜。就算他只是一个庸才,至少为人孝顺,就值得嘉奖!“ 我大汉以孝义立国,这样的人既然让我遇到,总是要给予一些奖赏的。 ”世子英明!“ 这侍卫虽然心中还有些不服气,不过也没有继续再说下去,劝诫一次是尽到为臣的本分,但为一百两银子的小事恶了世子,那就得不偿失了。 不错,在侍卫看来,一百两银子的事情,只不过是一件小事罢了,实际上,为了一百两银子,能够让一些小的村落争的你死我活了,也就是这是我专门的赏赐,否则的话,就算典勇得到这一百两银子,村子里那些村民也会想办法夺取的。 经过了典勇的事情之后,我也突然想到了,前世当中,有许许多多的人才,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不能为我所用,甚至有些流落异邦反而渐露头脚,说明我大汉的举荐制度还是有缺陷,不能够做到野无遗贤。 不过,这是一个帝王应该操心的事情,我这一世的目标,就是做一个小小的胶西王,就不必这么劳累了。 因为碰上了这件事情,手下的侍卫们也都知道了行走的时候不能太过大意了,这一层碰到的不过是一些村民,但如果没有警戒,下一次被山贼土匪一流摸到身前,再惊扰了世子,那就是他们的失职了。 见此,我也心生欣慰,这些从小跟着我一起学习长大的侍卫,在以后的日子,会成为我的亲卫,现在虽然还有些稚嫩,但只要不停的成长,以后的日子终究会成为像是羽林军那样威震天下的强军。 有了这些侍卫的清场,后面在道路上自然就不会遇到其他的人的,即便路上有人,也都远远的就被驱离,根本到不了车队的附近。 ”世子,前面就是济南了!“ 三日后,我和侍卫来到了胶西和济南的边界,过了界碑,前面就是济南了。 济南,因为处于济水以南而得名,顺着济水,可以一路直接到达胶西,甚至能够再到胶东,然后出海,这个时代走水路会更加方便,不过到长安的话,水路是逆流,所以一般情况下选择都是从陆地上走。 ”是胶西王世子吗?我家世子已经等你多时了!“ 一见到我的车队,济南王领内的卫兵就迎接了上来,摆好礼仪,钟鼓都开始响彻起来,这是济南王的迎接,因为是要祭奠皇爷爷,这一次哪怕各个诸侯王都不能去,但是去的也都是我刘家的兄弟们,所以在我出行之前,就已经和济南王世子越好,一起行走。 普通人一起行走,是为了更加的安全,而我们这种做法,则是要联络兄弟之间的感情,我大汉帝国的分封制自然是有好处的,权利都集中到自己人手中,哪怕帝王昏聩,只要自己的族人还是诸侯王,都是可以起兵勤王的。 但这种制度并不是没有缺点,整个大汉帝国能够维系的基础,是靠着血脉和亲情,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又有着遥远的距离,兄弟们之间的感情也会越来越淡,直到最后形同陌路。 这个时候,诸侯王反而会成为最大的隐患,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皇爷爷也是让我们定期聚到一起读书写字,联络感情,而济南和胶西本就相邻,去长安时候也经常约着一起,所以我和济南王世子的关系也是最好的。 只是与我不同 ”是胶西王世子吗?我家世子已经等你多时了!“ 一见到我的车队,济南王领内的卫兵就迎接了上来,摆好礼仪,钟鼓都开始响彻起来,这是济南王的迎接,因为是要祭奠皇爷爷,这一次哪怕各个诸侯王都不能去,但是去的也都是我刘家的兄弟们,所以在我出行之前,就已经和济南王世子越好,一起行走。 普通人一起行走,是为了更加的安全,而我们这种做法,则是要联络兄弟之间的感情,我大汉帝国的分封制自然是有好处的,权利都集中到自己人手中,哪怕帝王昏聩,只要自己的族人还是诸侯王,都是可以起兵勤王的。 但这种制度并不是没有缺点,整个大汉帝国能够维系的基础,是靠着血脉和亲情,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又有着遥远的距离,兄弟们之间的感情也会越来越淡,直到最后形同陌路。 这个时候,诸侯王反而会成为最大的隐患,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皇爷爷也是让我们定期聚到一起读书写字,联络感情,而济南和胶西本就相邻,去长安时候也经常约着一起,所以我和济南王世子的关系也是最好的。 只是与我不同 ”是胶西王世子吗?我家世子已经等你多时了!“ 一见到我的车队,济南王领内的卫兵就迎接了上来,摆好礼仪,钟鼓都开始响彻起来,这是济南王的迎接,因为是要祭奠皇爷爷,这一次哪怕各个诸侯王都不能去,但是去的也都是我刘家的兄弟们,所以在我出行之前,就已经和济南王世子越好,一起行走。 普通人一起行走,是为了更加的安全,而我们这种做法,则是要联络兄弟之间的感情,我大汉帝国的分封制自然是有好处的,权利都集中到自己人手中,哪怕帝王昏聩,只要自己的族人还是诸侯王,都是可以起兵勤王的。 但这种制度并不是没有缺点,整个大汉帝国能够维系的基础,是靠着血脉和亲情,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又有着遥远的距离,兄弟们之间的感情也会越来越淡,直到最后形同陌路。 这个时候,诸侯王反而会成为最大的隐患,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皇爷爷也是让我们定期聚到一起读书写字,联络感情,而济南和胶西本就相邻,去长安时候也经常约着一起,所以我和济南王世子的关系也是最好的。 只是与我不同 第三十一章 道人(上) 等我到了跟前,济南王世子还没有出现,这就有些不符合他的风格了,所以我感到很是奇怪。 人的本性不可能轻易的改变,如果事情没有照着常理发展,只能说明一件事情,那就是一定有跟平时不一样的地方,才让济南王世子没有出现在我的面前。 “世子殿下正和清虚道长在亭子里悟道,说您到了之后直接去找他们就可以了。” 对面的一个侍卫低下头,有些惭愧的对我说着,毕竟这是对我这样同样身份的人来说,明明就在左右,却不出来见上一见,多少是有些不尊重的。 我对此倒是并不在意,本来就是自家兄弟,这些虚礼有什么好计较的,哪怕是上一世我贵为帝王,对此也从来不在意,倒不是说不讲究这些,但从来没有以此作为惩罚诸侯的手段过。 “不过清虚道长是什么人?” 我心中有些纳闷,自己的这个兄弟可不是能够静下心悟道的人物,所以这个时候说是悟道,一定是这个清虚道长的缘故。 “王弟,你过来了,这是清虚道长,可以卜凶吉,知命运,是位了不起的得道高人!” 刚到亭子附近,我这兄弟的声音就传了出来,大大的夸赞着他身边的那个道人。 我仔细看去,只见这道人身上穿着粗布的道袍,头上也只是简单的用一根松木簪子束着头发,第一眼看去,这个人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凡人,跟普通的农夫也没有太大的区别。 “世子殿下谬赞了,小道只是稍稍懂得一些周易之术罢了,哪里算的上得道高人!” 这道人听了济南王世子的话,嘴上虽然是谦让着,可实际上却也并不否认,似乎对自己的卜算之术很是自负。 “道长这就太过谦虚了!” 济南王世子不以为意,依旧对这道人推崇至极,让我心中收起了小觑之心。 无论这个道人是否真的懂得卜算之术,但他能够让我这个兄弟对他如此信服,推心置腹,显然多少是有一些道行的。 “不知道道长能否给我卜算一卦?” 心生好奇之下,我也想要听听他的说法,我心中这个时候困惑的有两件事,一件事情就是我跟萌萌的未来会是怎么样的,另外一件,则是刺激我重生的根源是什么。 只要这个道人能够说出这两者当中的一个,甚至只要他能够知道我想问的是什么,不言而喻,这就真的是一个神仙般的人物了。 “不知道世子殿下想要卜算什么?是前程还是姻缘呢?” 可惜的是,这个道人一开口,就让我有些失望,连我心中所想都不清楚,这样的卜算也不过是聊胜于无罢了! “那就算一算姻缘吧!” 这个时候,我已经将这道人当作是骗子一流了,想要的,就是听一听他说两句奉承的话,诸侯王的世子问起姻缘,他肯定是要说两句好话的。 只要他说的好听,看在弟兄的面子之上,赏赐他一些银两也不算什么事情。 “我观世子姻缘上要有些波折,第一次姻缘必定是要有变的,无论是跟谁,不过等到第二次,则是否极泰来,万事皆顺的。” 这道人一开口,我心中就有了怒火,他竟是把我当成了乡野之间的小民了么? 我这才想到,很多坑蒙拐骗之辈,在乡野之间以道士的身份卜算,算卦的时候,只是收上一文、两文作为供奉三清的财物,甚至有的时候可以分毫不取。 可是,他们算出来的结果,往往都是有血光之灾,或者诸事不利这些的,等到乡野小民们因此而畏惧的时候,又提供化解之法,而这化解之法,没有些许银两是做不到的,毕竟有句话说得好,破财消灾嘛! ”世子殿下,您的这位兄弟还有一些事情,不宜外传,不知可否回避片刻?“ 说完这些之后,这道人就对着济南王世子说道,希望他能够先到亭子外面稍等片刻,想要跟我但独说上一些事情。 听到这话,我心中更是冷笑不已,这接下来的套路,就是要让我一个人在这亭子当中,然后再细细的说起这其中的危害,最后再抛出化解之法,然后就是我交银两的时候了。 ”道长这样说,孤自然是要给予方便的。“ 济南王世子对这道人显然十分的相信,听了这话之后,立刻就走出了亭子,到了侍卫们的旁边,将这亭子留给了我和这个道人。 ”世子虽然在姻缘上有些不顺,可是事业却是极好的,我观世子有天子之气!“ 等济南王世子离开之后,这道人突然语出惊人,说出了这样一句话。 我心下一惊,难道这真的是一个高人,能够看出我前一世是天子么? 不过这惊讶不过片刻,我也就明白了过来,这道人自然是看不出这些的,如果他能够看的出来,所说一定会带着前世,而且前一世的天子之气,又怎么可能带到这一世之中呢? 这道人的门道,我也大概明白了,比起普通的欺骗乡野小儿的骗子不同,他倒是对骗术有了改进。 我先问的是姻缘,所以他能够看的出来,我对这一方面是最为在意的,所以哪怕是有一丁点的问题,都会愿意解决掉的,毕竟对于一个诸侯王世子来说,哪怕为了让心中更加踏实一点,花上上千两银子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如果仅仅只是这样,那这道人也依旧只是普通的江湖术士,他或许能够得到一笔赏赐,但如果那一天碰到脾气暴躁的诸侯,直接将他杀了,他也就白死了。 所以,才有了他接下来的说法:”我观世子有天子之气!“ 这句话,他一定不仅仅是对我一个人说过,甚至我可以肯定,济南王世子之所以对这道人有些言听计从,也必然是因为他对济南王世子说了同样的话。 这样一句话,对于我刘家的子弟来说,是再有诱惑不过的一句话,而且无论这个子弟有没有想法,这个说辞都是没有任何的风险的。 第三十七章 投奔 “草民并非山贼,此行是为世子送上这迷烟的解药的。” 说着,主父偃举起一个瓶子,就要将它递过来,见此,一个侍卫立刻上前,接过了这个瓶子。 “你是说,刚才的白烟是迷烟,而不是毒烟?” 听到主父偃的说法,我心中一喜,白烟只是迷烟,那就说明我手下的侍卫都还没死,这主父偃一下子带来这样一个好消息,让我对他的敌意就没有那么重了。 “草民听说有山贼欲加害世子,就潜入其中,替换了他们迷烟的解药,所以现在这些山贼也已经同样被迷烟迷晕过去了!” 我刚从这个消息当中缓冲过来,主父偃就立刻给出了另外的一个好消息,释放迷烟的那些山贼,自以为服用了解药,所以根本不避忌这迷烟,因此也已经被迷晕了过去。 “你们两个去看一看里面的情况,试一试这解药效果如何!先找一个山贼试试!” 我心中已经相信了主父偃的说法,但是为了确保安全,还是先排出了两个亲卫,让他们去查探一下里面的情况,试一试这解药是不是真的有用。 这种实验,自然不能用我手下的侍卫,而如果主父偃所说都是真的,那山贼就是最好的实验对象了。 “唯!” 拿着解药的侍卫听到我的命令之后,立刻跟他旁边的一个人一起应了一声,就骑着马向着里边走去。 “主父偃,我似乎在哪里听说过你的名字?” 这个时候,我才有心仔细打量眼前的这个人,能够察觉到山贼的消息,又能够获取他们的信任,最后还把他们一网打尽,这样的人才,不应该是默默无闻的。 “世子殿下也听过草民的名声吗?” 主父偃的眼睛突然黯淡了下来,在他看来,我既然听过他的名声,肯定不会是好的一面,要知道他本就家贫,又不容于亲友,学习的长短纵横之术又不符合主流,这样的名声被人知道,恐怕连展示才能的机会都不会有。 “主父偃,对了,上一世曾经有这样一个人给我上策说起过削弱诸侯的方法,对了,叫推恩令,那个人的名字就是主父偃了!” 想到这个人,我立刻就又想起了他的生平事迹,这个人年轻的时候家贫,学习的长短纵横之术也没有人欣赏,跟周围的人相处的都很差,后来来到长安,献上了不少的计策,只是他的计策都有些急功近利,所以我没有采用过,但是这个人本身还是很有才华,所以我曾经赏赐过他不少的金银。 他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献上了一个计策,叫做推恩令! 推恩令的核心,就是说皇帝仁慈,不忍心看天下的宗室子弟一旦父亲去世,就沦为草民一般,让诸侯王们除了长子继承封国之外,还可以给其它的儿子们都分封一块土地,让他们可以衣食无忧,依旧享有王族的荣耀。 表面上看,这是一个惠及所有宗室子弟的政策,可实际上,诸侯国这样分封,用不了几代,就会成为一个个的小国,再也没有和帝王抗衡的能力。 这个时候的诸侯国,像是我胶西、济南,虽然比起长安来说大大的不如,可相差其实并不是太远,联合起来,甚至比起长安更加的强大。 而一旦采用了主父偃的这一政策,不出三代,天下之间就再也没有能够跟帝王抗衡的势力了。 我之所以没有采用他的计策的原因只有一个,这虽然可以大大加强皇室的掌控力,却只是一时之策,而非万世之策,此令一处,固然再也没有能够和皇室抗衡的诸侯,可是同样的,当皇室出现危机的时候,也再也没有能够帮的上忙的兄弟了。 照现在的方式,哪怕是皇室出现一个昏君,有着诸侯拱卫着,这天下也会始终掌握在我刘氏手中,纵然有诸侯真的势力超过了王室,甚至取而代之,这天下也还是没有变化的,而一旦有了推恩令,刘氏的总体势力却会大大的削弱。 但是这个人,能够想出来这样的计策,却是将人心看的透透的,不愧是学习长短纵横之术的人,这样的人,哪怕不能用他,也要收留下,不然一旦有人用他,就是祸乱天下的根源。 看到这个人,我就想到了史书上有一个跟他很像的人,他有很多的名字:卫鞅、公孙鞅,而最出名的一个就是商鞅了。 据说魏相公叔座病重的时候,魏惠王前来探视,就问他:“如果你病重不幸去世,那么谁能够接替你的位置呢?” 公叔座就立刻推荐了他的一个朋友:“公孙鞅年轻有才,可以担任国相治理国家!” 说罢,又怕魏惠王不重视这个人,接着补充道:“主公如果不用公孙鞅,一定要杀掉他,不要让他投奔别国。” 魏惠王根本就没有听说过公孙鞅这个人,就认为公叔座已经病入膏肓,语无伦次,不打算接受他的推荐。 知道魏惠王的想法之后 第三十八章 不得好死 “我听说你很有急智,你可愿受我征召,做我府上的门客?” 学习长短纵横之术的人,又能够有所成就的人,必要的一个条件就是能有急智,这是因为纵横术的根本虽然是了解人心,但到使用的时候,是用来说服人的,而说服人的过程当中,总会出现许许多多的意外,没有急智,是不可能做到的。 “主公在上,请受主父偃一拜!” 就在主父偃心灰意冷的时候,听到了我给他发出的邀请,顿时大喜过望,立刻就跪倒在了地上,行了一个跪礼。 这种礼节,在平日里的时候,是很少会使用的,像是主父偃刚见到我的时候,哪怕我是王族之尊,又是诸侯王的继承人,他也只需要拱一拱手就可以了,甚至面对皇帝,也没有变化。 现在,他用上了这种跪礼,却是定下了名分,这是说他的心里已经将我当作了他的君主,而君主又有一个称呼就是君父,也就是事君如事父的意思。 “世子,这药确实是迷烟的解药,兄弟们都已经恢复了,只有两个被滚木落下时候轻微擦伤,其他都没有事情,现在正在抓捕山贼!” 正在这个时候,前去查探的亲卫也开始回来汇报,并且给出了一个不错的消息,即使跟山贼们搏杀,也会出现伤亡,而现在的情况,反而是不费一兵一卒就将这些山贼全部剿灭了。 “走,我们一起过去看看!” 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无论是我,还是周围的亲卫都松了一口气,哪怕有着万夫不当之勇,可是每次战斗之前,也不能确定自己一定就能够无损的从战场上下来,能够兵不血刃,自然是再好不过了。 “每次饭吗?快给我抬!” 回到滚石落木落下的地方,侍卫们已经开始忙碌起来,一个个拿着刀剑和鞭子,指挥着被用绳子互相捆绑着又收缴了武器的山贼,让他们开始好好搬运滚石和落木,清理出能够通行的道路。 山贼们这个时候,已经完全丧失了勇气,很是顺从的听着侍卫们的命令,他们固然知道无论是否听命,犯下的罪过都是死罪,可听命令现在还能活着,不听命令,立刻就是死亡,却也没有选择。 “你这卑鄙小人,我要杀了你!” 一个正搬着一块石头的山贼,突然看到了跟在我旁边的主父偃,立刻就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举着石头,就向着主父偃冲了过来。 自然,他的这个举动是不可能成功的,要不然我身边的亲卫都直接可以解散了,对于这种冥顽不灵之辈,立刻就有亲卫举起手中的弓箭,一箭射去,这山贼就倒在了地上,手中的石块也砸在他自己的腿上。 “你必不得好死!” 这山贼指着主父偃,说出了这句话后,就咽下了最后一口气,可是他的眼睛,却依然瞪得大大的,显然是死不瞑目。 显然,这山贼也是知道他们这些人功亏一篑的原因,就是主父偃将他们使用的迷烟解药给替换了,当然,我不知道的是,如果不是因为主父偃的巧言令色,这个山贼根本就不会来袭击我的队伍,这才是他死不瞑目的真正原因。 听到了山贼的话之后,我不由的看向主父偃,想看看他此时的表情,却发现他竟然完全不当一会事情,甚至我灵敏的耳朵还能够听到主父偃轻轻动着的嘴唇说出的话:“纵然不得好死,也比老死在一个不为人知的角落之中要好!” 如果会被一个山贼的话动摇心智,那他就不是主父偃了! 以长短纵横之术扬名的人,本来就没有几个能够善终,主父偃在决定以此扬名的时候,就已经做好了不得善终的准备,就像上一世他所说的:“吾日暮途远,故倒行暴施之!” 有了这个插曲之后,侍卫们对这些山贼们的看管也就更加的严格了,这样一来,效率反倒是意外的又提高了不少,很快,阻拦着道路的滚石和落木就被移动到一旁。 这个时候,就看到济南王府的侍卫和剩下的山贼,依旧还倒在地上,不过令我意外的是,那个装神弄鬼的江湖术士和济南王世子,竟然还是清醒着的,这个时候,依旧候在了道路之上。 “王弟,你们没事吧!还好有清虚道长的灵药,我们才能不受这迷雾的影响!” 一见到我,济南王世子就开始吹捧起这个江湖术士起来,经历了山贼一行之后,他对这个江湖术士更是深信不疑,这个时候,甚至还拉着这道人的袖子来表示亲近。 “看来这个江湖术士,倒也不是完全的水货,竟然真的懂得炼丹之术!” 这术士自然不可能知道会遇到这种迷烟,但是他身上却带着能够解除迷烟效果的药物,说明他身上带着的灵药,是那种能够接触多数毒药的灵药,能够炼制出这种丹药的道人,至少也是懂得丹药的基础的。 原本打算趁着济南王府所有人都被迷昏的时候,将这江湖术士杀掉,然后嫁祸在山贼的身上,没想到他竟然还有这样的手段,看来这个时候他却是是命不该绝。 “不知道道长有没有算到我们会被这山贼袭击?” 纵使如此,我也不打算就这样轻易放过这个道人,既然他能掐会算,为什么遇到山贼的事情他就没有算出来呢?要是他说他算了出来,而又隐瞒,那更是欺君之罪,杀了也是应该。 “道长他早就算出来有这一劫,而且还说能够遇难呈祥,这是天降将大任于你我兄弟二人啊!” 还没等着江湖术士回话,济南王世子就开始解释起来,似乎这道人早就准备好了说辞,纵然是发生了这件事情,济南王世子还是对他深信不疑。 果然是一个人想要相信一件事情的时候,除非是无可辩驳的证据放在他的面前,否则的话,他都能够找出解释来,给不利的消息作出一个完美的解释! 第三十九章 问策(上) “我们快些赶路吧,被这些山贼一耽搁,恐怕要到戌时才能走到附近的县城了!” 似乎是看出来我对这清虚道长有所不满,济南王世子立刻就转移了话题,他的想法我甚至能够猜测出几分,人在听到自己不想听到的消息的时候,第一个想法就是希望他是假的。 普通人最终只能发现他们的这个想法是错误的,而有权势的人,则是有可能将真的也变成假的,即使不能将它变成假的,报丧的人最后的下场也不会太好。 燕王之于不死之道,秦相赵高的指鹿为马,皆是如此。 我和济南王世子学的是同样的东西,又有着同样的血脉,才能的差距也不是太大,所以想要推测出彼此的想法并不困难,只不过我们一个愿意相信这个江湖术士,一个不愿意相信罢了! 这种事情,本来也是愿者上钩,作为一个合格的诸侯王继承人,自然不会因为这点小事就起争执,再加上天色确实已经不早,我也不再多言,指挥着队伍继续前行。 戌时就相当于后世的晚上七点到九点之间,这在后世是一个刚刚开始夜生活的时间,但在汉朝,这个时间大多数人已经休息了,在它之前的酉时,就是五点到七点的时候,有几个其它的名字,日入,又名日落、日沉、傍晚,就是太阳落山的意思。 在这个讲究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时间,戌时已经相当的晚了。 …… 天色已经黑了下了。 县城中央的府衙,这个时候却是灯火通明,十数口大锅正在府衙后面的院子当中用大火炖煮着,里面则是整整十头肥猪连着内脏骨头一块混在一起炖着。 不时的有侍卫上前盛上一碗热汤,就着几块肥肉,再啃上几口自己携带的干粮,肚皮就一个个混的溜圆,浑身上下也开始发热,白日里一场争战的疲倦也就一扫而空。 “县令这厮心都黑透了,几百个山贼,却就换了这十头肥猪,还不够兄弟们打牙祭!” 一个侍卫一口吃掉了碗中最后一块肥肉,显得有些意犹未尽,对着旁边的人说道,原来这些肥猪虽然是县令专门提供的,可也不是白给的。 当然,诸侯王的侍卫出行,其它的诸侯无论是按照礼节还是规矩,都应该提供一些口粮的,可是口粮也是有着多种,招待王公贵族自然是有宴席,珍馐美味也是平常,但对于这些普通的侍卫,则是有口吃的就可以了。 县令对此也觉得理所应当,这本来就不少自己领内的军队,只要饿不死人,就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反正其他的诸侯王也很少会关心这些侍卫在外的吃食,纵然有知道的产生不满,对他这个县令也没有任何的影响。 反之,如果大鱼大肉的好好招待,产生的亏空还要自己填补,虽然这个时候的县令往往都是大族出身,钱粮并不算什么,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自然是能省则省。 别人不在乎我的侍卫,我自己自然就不能不在乎了,这个时候即使是征战,军队里大部分的人都是不堪使用的,到时候这些亲卫和侍卫都是要安插在军队里面作为骨干的,想要他们在关键时刻效死,平日的时候,自然就要多用上一些心思。 刚好,这一次又俘获了诸多的山贼,我们一路去长安,也不可能一直带着,另一方面,时下有着杀俘不详的说法,所以到了县上之后,我就用他们换了这十头肥猪给侍卫们加餐。 对于县令来说,这些虽然是山贼,可却都是精壮的劳力,而且本身是没有登记在册的乱民,使用起来自然就不用吝惜,开矿、修路这些耗力大而又伤人的活计,交给他们再合适不过,自然也是愿意的。 至于只换到十头肥猪这一点,主要还是因为到了这里的时候已经是晚上,想要找到足够的肉食也并不容易,而且十头肥猪虽然不多,但是其实也已经够侍卫们吃了,毕竟肉食这个时候更多的还是满足口腹之欲,主食还要是五谷杂粮。 “谁说不是,可惜我们还不是亲卫,要不然就能够跟着世子一起到里边吃宴席了,哪怕是普通的宴席,也肯定有足够的酒肉可以吃。” 另一个侍卫应和了一声,但明显更加的有志气,希望有朝一日能够从侍卫变成亲卫,到时候不说是待遇,起码也是光宗耀祖的事情了。 “成为亲卫可不容易,尤其是这两年没有战斗,像今天这样杀几个山贼,都是难得一见的,到哪里去立下功劳呢?” 要说武艺,侍卫们和亲卫的差距并不大,能够成为亲卫,最主要的就是能够立下足够的功劳,所以这些侍卫们虽然有些艳羡,可心中也并没有不平之气,毕竟人家有的是实打实的功劳,待遇自然要好些,要是有了功劳还跟其他人一样,那才是不公平。 “亲卫也倒罢了,今天那个反叛的山贼,却也能够跟着世子一起去赴宴,实在是走了狗屎运了!” 对于亲卫没有不满的侍卫,对于主父偃,却有些看不上眼了,在他们看来,这就是一个山贼,只是当机立断,把自己的兄弟们出卖了之后,换取了世子的欣赏罢了,这样的小人,反而有比他们更高的待遇,实在有些咽不下气。 “世子的决定,也是你能够质疑的?” 另外的侍卫听了之后,立刻看了看左右,好在这个时候其他人都忙着吃喝,没有人在意他们,这才舒了一口气,毕竟在任何时候,私下议论主上都是一件不好的事情,被人知道之后,关键时候就是一种罪状。 这侍卫也发现自己说错了话,立刻将碗中的汤水一口喝掉,然后两人就默默的走到临时的营帐之中,开始了休息。 而被他们议论的主父偃,这个时候却没有像他们想象的那样在吃大鱼大肉,反而是皱着眉头在想着什么,而这,就是我给他的第一个考验。 第四十章 问策(下) 事实上,一入门下,就能够被主公询问策略,对于一个谋士来说,是一种无上的荣光,只要能够给出主公满意的答案,自然是前途无量的。 主父偃在投奔之前,也早已经做好了这方面的功课,无论是天文地理,还是鸡毛蒜皮,凡是我可能会问到的问题,他都已经做了腹稿,期待着我询问的时候,他能够立刻滔滔不绝,口若悬河一样将我说服。 可是,当我真正给了他一个问题,想让他给出答案的时候,他却愣住了,因为我问的问题,他根本想都没有想过! 谁能想到,一个堂堂的诸侯王世子,问谋士的第一个问题竟然是这样的:“孤偶遇一女,日夜难忘,卿可有策,以取此女欢心?” 这个问题瞬间就让主父偃懵了,谋士还能这样用吗?似乎跟自己想象的完全不一样啊,可是这既然是投奔胶西王世子之后的他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就算是现在不会,也要想办法给出一个答案。 按照主父偃的想法,这胶西王世子身强力壮,又有着皇族的优良血统,相貌也是超出旁人众多,钱财也是无数,又是一方霸主,应该什么都不用做,就又无数的美人送上门来的。 可是,既然世子给出了这个问题,显然他遇到的这个美人不是那么好追的,那么显然,这个美人就不能用普通的方法了,天知道,他主父偃不要说不普通的方法,就是普通的方法他也不会啊。 美人喜欢什么?这个困扰了我不知道多久的问题,现在则是让主父偃抓耳挠腮。 “可怜夜半虚前席,不问苍生问鬼神!” 这原本到了唐代时候才被李商隐写出的诗句,在机缘巧合之下却已经出现在了主父偃的心里,他这个时候就像是当年的贾宜一样,纵然满腹才华,可是奈何君王想要的是其它的东西。 我之所以问主父偃这样的问题,一方面是想要借机考察他的品性,作为一个合格的谋士,最应该思考的是主公提出的问题,而不是自作主张,这一点,往往被学习长短纵横之术的人忽略,这也是他们大多数都不得善终的原因。 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我现在最想做的就是讨好萌萌,既然有这个送上门的人才,自然要人尽其用,说不定他就想出什么不错的注意呢? 苦思冥想了许久之后,主父偃突然想到了一个不错的主意,便立刻过来找我,给出了问题之后,自然是回答的越快,越能够体现谋士的能力。 听到亲卫的传报之后,哪怕我已经非常困倦,也立刻让主父偃进来,连鞋子都来不及穿的我,就急急忙忙进入到正堂当中,期待着主父偃能够给我一个满意的答案,可以说,前世今生,我从来没有这么期待过一个答案,甚至这个答案只有万一的机会才是正确的。 “臣主父偃,见过世子殿下!” 进来之后的主父偃,先是恭敬的行了一礼之后,才开始等着我的问话,这一点让我很高兴,至少,他能够清楚的知道,此时的荣耀都是我给予的,无论如何,都要以满足我提出的要求为先。 “我问先生的问题,先生可有答案了?” 其实问了主父偃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并没有打算他能够给出一个完美的答案,但只要他能够给出一个思路,我都愿意去尝试一下。 “世子可以送她一件能够驻颜的宝物!” 主父偃毫不犹豫的,就给出了这个答案,从他的神情上看,显然是很有信心的。 “驻颜的宝物吗?可是我送她的胭脂水粉,似乎她并没有喜欢的样子啊!” 我心下还是有些失望的,如果这种东西就能够打动萌萌的心,我也不用这么忧愁了,上一世,胭脂水粉之类的东西我倒也送过萌萌一些,可是她看起来似乎并没有那么高兴。 “世子此言差矣!天下的女人,没有不在意自己容貌的,哪怕是东施那样的丑妇,也有着效颦之心,更何况是美人呢?” 主父偃摇了摇头,否定了我的说法,而且有根有据,甚至让坚信萌萌对胭脂水粉并不感兴趣的我都有些动摇了:“难道我忽略了什么?” “当然,一般的胭脂水粉,哪怕再怎么贵重,它们的功效相差也不过分毫,君上和我都是男人,原本也分不清那些胭脂水粉的效果会更好,臣窃以为世子送的胭脂水粉一定不是最好的!” 主父偃的这个说法,却是深得我心,各个店铺都有自己的胭脂水粉,哪怕是比较出名的百年老店也有着数十个之多,而且根据女人的肤色、年纪,又分别对应着不同的货品,除此之外,日用、夜用、家用、出门用、宴会用,可是说不是专门研究的人,只是一听就痛晕目眩不知所云。 “那先生可是有办法教我?” 既然主父偃提出了这个说法,他自然是有解决的办法的,我这个时候也已经被他说服了,而且我相信,无论什么东西,只要世间有的,我都能够给萌萌找来,毕竟,连天上的星星我也都曾经摘下,想到这里,我看了看手心的星星印记:“只是可惜,没有送出去!” “臣曾经听闻,在泰山之上,有一奇花,名叫长青,五十年一开花,其花可以让女子容颜保持不变,世子如果能够找到它,相信没有女子能够拒绝。” 听了主父偃的话,我眼睛一亮,如果世间真的有这样的宝物,那么无论如何我也要给萌萌找到的,哪怕萌萌不喜欢长生,可是永远漂亮她肯定还是喜欢的。 而且,此去长安,规划一下路线,路过泰山也是可以的,到了那里,哪怕这长青奇花没有开放,也可以派人先守着,一旦这花开放,就可以立刻摘下,快马送到胶西。 “卿果然有大才,听说卿家中贫困,这是五十两金子,卿可用来安家!” 只是这一个消息,就价值千金,不过赏赐却不是能够轻易给出的,至少要等到确认这花却是存在,五十两只是赏赐主父偃让我明白的一个道理:“天下的女人没有不在意自己容貌的!” 第四十一章 泰山行 泰山是五岳之首,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因为在传说当中,这是盘古死后的头部所化,而盘古则是开天辟地的神人,被认为是世界的创造者,他的首脑,自然就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尤其是秦始皇选择了泰山作为封禅之地之后,他就有着更加深远的意义,似乎皇帝到了泰山封禅,更能够说明他受命于天。 大概是因为这个缘故,当我和济南王世子商议行进路线的时候,两个人没有任何异议的就选择了从泰山经过,哪怕泰山附近多是山路,并不那么好走。 好在,将俘获的山贼都留下之后,队伍走起来的速度倒是不满,加上一路上没有遇到什么事情,很快我们就到了泰山之下。 到泰山的时间虽然是中午,可是我和济南王世子却都没有了继续前行的打算,不约而同的开始吩咐侍卫开始生火做饭。 “主父偃,你可知道那长青花的模样和喜好?” 不知道样子,就不能去寻找,而直到这奇花的喜好和生长环境,则能够将范围大大的缩减,比如有的花只生长在高处,有的花需要在潮湿阴暗的环境当中生长,有的花必须要有充足的阳光,这固然是在种植时候的麻烦,可同样是寻找时候的便利。 “属下只是听旁人提到过这花,但是这件事情却一定是真的,告诉我这件事的那个人,从来没有说过谎话。” 主父偃怕我不相信,立刻保证道,主父偃虽然没有几个朋友,可他的每一个朋友都是生死之交,他对朋友的信任,甚至超过了他自己,说了这话之后,让原本有些犹豫的他自己的信念也坚定了起来。 正常来说,一个人,总会处于善意或者恶意的原因,说出一些欺骗他人的话,这就叫做谎言,有人曾经说过,世界上最大的谎言就是:“我从来不说谎!” 事实上,却有一些人,会尽可能的控制自己,让自己说出的话都是真实的,每说一次真话,其他的人对你的信任就会增加一分,而说一次谎话,其他人对你的信任就减少一分。 所以,这些人会尽可能的不去说谎,这样到了需要说谎话的时候,才能够骗得过别人。 这种能够让人容颜不老的奇花,仔细想一想,根本就不可能存在,我会相信,是因为我想要相信,因为我得到这奇花之后可以让萌萌开心,所以哪怕有万一的机会,我都要去寻找,而主父偃为什么会告诉我这个消息呢? 这一定是他相信那个人不会骗他,所以才认为这奇花是存在的,而能让他相信,则是说明他的那个朋友真的从来没有骗过他。 “世子,我们可以找这山中的猎户和采药人进行询问,我想无论如何,他们一定会有这奇花的消息的!只要世子愿意重金悬赏,这花不日就会出现在世子的手中。” 哪怕不知道长青的各种特征,主父偃却也相信,只要这花还存在着,就一定能够找到它的消息,无论是猎户还是采药人,他们的日子都不会太好过,如果好过的话,也不可能冒着生命危险每日去到山林当中。 只要人穷,就一定喜欢钱,这是主父偃这几十年来的认知,当你穷极了,饿极了的时候,一两银子,一个馒头,都比一朵只能让你保持容颜不变的花更有吸引力。 主父偃这样一说,我也立刻就明白了,如果上一世这个时候,我恐怕不认为有人会为了钱财而说出这样奇花异草的所在,因为我一直觉得,金银这些东西,太过平常,怎么可能会有人用这种珍贵的消息来换取金银呢? 可是,事实上世间真的有人更喜欢金银、权势,为了获取赏赐,上一世我收到过不少的灵丹妙药,奇花异草,而他们想要的不过是几千两金银或者一个不大不小的官职、爵位。 “你传孤的旨意,无论是谁,只要能够献上长青之花,孤赏金千两,胶西以内百旦的官职任他挑选!甚至,只要有谁能够提供长青确切的消息,孤也赏金百两!” “只要孤能够得到长青之花,主父偃你就是孤的第一谋士,你也有千两黄金的赏赐!” 前一个命令,是为了让所有人都知道,我对于长青之花,志在必得,无论是喜欢金钱还是权势,只要我有的,我都可以给他,后一个,则是希望主父偃能够用心去寻找,也是告诫他不要贪图我给能献上长青之花的人的好处,越是聪明的人,往往越是贪婪,我见过太多的人因为贪婪做这巧取豪夺之事。 巧取豪夺本来没有什么,世间本就是弱肉强食,可是这不是上位者应该做的事情,因为一件宝物一旦出世,得到最大好处的永远都是上位者,哪怕用对世人来说相对公平的手段来换取,也已经占了太大的便宜。 就像是采参客,哪怕他采到一株千年人参,换取了千两、万两的黄金,得到好处的人,还是那个买到人参的人,人参能够延寿续命的功效还是作用到了他的身上,而不是采参客,因为采参客自己就不认为他的命能够值那么多。 我身边其他的侍卫我都放心,只有主父偃是刚刚投靠于我,所以我担心他会起了巧取豪夺的心思,一旦巧取豪夺不成,毁了长青花,哪怕有再多的银两,也没有什么意义了。 而想让一个人不嫉妒其他的人获得的好处,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能够通过这件事情获得更大的好处,这样一来,哪怕为了他自己的好处,他也会保证这事情不出一点的差错。 “唯!” 不知道主父偃是否明白我的心思,但有一点我,可以确定,那就是他一定不会生出巧取豪夺的想法了,哪怕他突然有了这个想法,但他一定会同时想起如果我得到长青花之后他能够得到的好处,这样一来,巧取豪夺有可能导致长青花被毁掉的时候,他就一定不会去赌博。 因为,赌博从来都是以小博大,而不是以大博小! 第四十二章 消息 “世子,这人说他有长青的消息!” 主父偃出门不过半日,就带回了一个看起来十分憨厚老实的猎户,寸步不离的紧紧跟着主父偃,到了我临时的帐篷当中,头也不敢抬一下,就这样呆呆的站在那里。 “这就是胶西王世子了,你说你知道长青的消息,要当面跟世子说,现在可以说了!” 看起来憨厚老实的猎户,却也有着自己的智慧,平日里哪怕是一两二两的银子,胥吏之类也会想办法欺上瞒下,这一百两金子,如果经过别人的手,到自己手中估计就剩不下几两了,就这,恐怕还是最好的情况。 甚至,等到世子得到消息之后,赏赐的金子自己能不能见到也是未知,当然,这时代的人认知也很淳朴,皇帝、诸侯王、王公大臣,这些都是好人,自然不会骗你,可是他们手下的人,却也未必了,这也是猎户一心想要见我的原因。 “世子殿下,草民确实知道长青的消息,但却只知道它的模样和出现的规律,不知道这个消息……” 这猎户迟疑了一下,却是说出了这样一个消息,让我心下有些失望,我原本以为,纵然不能够立刻就得到长青之花,可是能够找到它的所在,也是值得的,之后再派人慢慢等就可以了,没想到却只是有它模样的消息。 “你细细道来,将你所知道的消息都说出来,孤诺下的百两黄金,依旧有效!” 心下有些失望,但好事本就多磨,况且这是第一个跟我说出长青花消息的土著,哪怕是他给出的是所有人都知道的消息,千金买马骨,这赏赐我也会分毫不少的给他。 听了我的话之后,猎户立刻就心安了,王室的公子必然是不会骗人的,他原本还担心自己的消息能不能值这百两黄金,现在看来,这百两黄金还真是容易得到。 ”长青奇花是五十年一开花,它的植株是没有固定的形态的,有的时候,是长在灌木之上,有的时候是长在大树之上,而且这树木的品种都是不一样的。“ ”不过,长青花本身的样子,却是呈现出碧绿的青色,这也是它难寻的一个原因,不过这花有一个特性,就是只要开花之后,就永远不会凋零,哪怕是摘下来之后,也可以长久的保存!“ ”世子如果想要找这奇花,最好的时日是在秋日或者冬日,到时候这泰山之上大部分的草木都会枯黄,那长青之花才会显露出来!“ 猎户说了这几句话之后,就睁着眼睛巴巴地看着我,不再言语,我明白他的心思,这是想要赏赐而又不敢张口。 又问了几句,发现他并没有其它的消息之后,我便直接赏赐给了他百两黄金,挥了挥手让他退下了。 他的话虽然让我对长青花有了更多的了解,可显然并不是一个很好的消息,因为这个时候正是春夏交界之际,照他所说,纵然这长青之花在今年开放,也至少要再等上三四个月才能开始寻找,而能不能找到又是两说,而我注定不能久留,此去长安,即使顺利,也要呆上六七个月,等归来的时候,就又是一年之春了。 ”世子,这长青之花或许并不难得到!不知道世子有没有注意到,这奇花被摘下之后,是可以长久保存的!“ 看到我有些闷闷不乐,主父偃开始劝慰道,猎户所说的信息当中,最有价值的,大概就是这一点了。 ”孤自然是知道的,可是这花五十年才开一朵,纵然能够保存,能用到它的人也实在太多了,恐怕很难留下!“ 如果这奇花是像千年人参那样的东西,可以用来吊命的,那或许还会有留存的可能,可是这长青奇花唯一的功效就是让人的容颜不变,这样的东西,无论是谁,都会在得到的第一时间就用掉,毕竟每多一天,自己的容貌就会不可察觉的衰老一分。 主父偃听了这话之后,似乎心有不甘,不过他也知道,在没有拿到这奇花之前,无论说什么,都是毫无意义的,所以眼神闪烁了一下之后,就告辞出去了。 我看着他的行为,也没有去制止,哪怕希望再小,万一他成功了,就是一个惊喜,我也希望,世间还有人保存着长青奇花,哪怕明知道这只是奢望。 ”正信,你带几个侍卫,到附近的村落转一转,要让所有的人都知道,只要能够献上长青奇花,孤有千两黄金赏赐!。” 跟主父偃说的时候,我并不看好能够从其他人手中获得长青花的方法,但我的性格本就是这样,有了最好的选择之后,无论它成功的机会有多么渺茫,我都愿意去尝试一下,哪怕失败了,也心甘情愿,让一个亲卫带一批人去附近的村落,却是没有办法之下的无奈之举。 ”英豪,你把剩下的人都叫上,跟我一起,我们到泰山之上看一看!“ 根据猎户的消息,能够得到长青花的途径显然只有两种,一种就是别人献上,这个机会是微乎其微的,另一个,自然就是自己到这泰山之上寻找了。 青色的花,虽然在诸多绿色的草木之中难以发现,可是它这独特的特征,一旦发现,也就能够确认了它就是长青之花了,毕竟,除此之外,还从来没有听说过有其它的花竟然是青色的。 寻找长青花的最好时日虽然是秋冬,可也并不意味着其它的时候就不能去找它了,在推翻暴秦之前,谁又能想到强大的可以灭掉六国的秦国,覆灭起来竟也如此之快呢? 这其中的难度,比起在这一座山当中寻找一朵花,不更是难上了百倍,可是我大汉帝国不还是做成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或许不能找遍整个山脉,但是这么多人一起,扫几个山头还是可以的,如果在这个过程当中,能够找到长青自然最后,哪怕没有,我暂时也可以放下这件事情了,毕竟长安之行是不能延误的。 第四十三章 搜山 夕阳的余晖渐渐的照耀在大地之上,连天空都被染成了鲜红的颜色,整个泰山就像是一幅极美的画。 这样的美景,却没有人去欣赏,诸多侍卫忙碌了一个多时辰,也不过是将山脚附近搜索了一遍。 理所当然的,他们没有任何的发现,山脚附近还是在这附近的山民的活动范围之内,而他们对于长青的传说,了解的本就比我们要多。 更重要的一点,我手下的侍卫和亲卫,或许打仗是好手,哪怕原本是骑兵的他们下了马还能够当步兵用,可是要让他们采药,却是难为他们了。 纵然长青花的特征很鲜明,任何人看到它之后都会知道这就是长青花,可是侍卫比起山民来说,最大的一点不同就是效率。 是的,只要是人,都能够认识这花,也能胜任这搜山的工作,可效率却是完全不同的,据说山民中的采药人,可以以正常人走路的速度来搜山,而且任何药材都不会遗漏。 侍卫们呢?只是找一种奇花,速度却也慢悠悠的,而我也没有办法去催,这命令本就是我下的,哪怕速度可以慢一点,但是绝对不能遗漏。 速度慢可以,只是没有赏赐罢了,事实上,只要找不到长青花,所有人都不认为能够得到赏赐,而如果出现遗漏又被别人发现,那是要接受惩罚的。 搜山之行,本就没有抱太大希望,等到天色渐渐昏暗起来之后,我也就让侍卫们重新回到营帐当中,准备生活做饭,早点休息,第二日天亮之后再开始搜寻。 “主父偃呢?” 等到生火做饭之后,依旧没有看到主父偃的踪迹,我就问向旁边的亲卫,要知道,这几天无论再怎么忙碌,一到吃饭的时间,他都会准时的出现,所以一旦没有看到他,我就感觉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 “刚才在伙上,看到他拿了几个饼子就出去了,似乎是有什么喜事,整个人都是笑眯眯的!” 去取饭食的两个亲卫,倒是有看到过主父偃,不过对他的踪迹,也依然不清楚。 “英豪,你饭后带几个人去周围的村落,无论男女老少,只要明天肯到山中搜寻长青的,都有一钱银子的赏赐,找到长青的,依旧有千两黄金的赏赐!” 主父偃不在,我就将联络村民的这个任务交给了身边的一个亲卫,没有足够的时间,我就只能通过这样方法,尽可能的调动人手,心中也给自己下了一个通知,明日如果再没有收获,就直接启程离开。 看着亲卫们应声离开之后,我则是开始了一日的修行,这混元童子功,想要大成并不容易,上一世是成为帝王之后,借助各种各样的秘药,才修炼成功。 而且,食髓知味,有了上一世的经验,再加上此时正是年少热血之时,每到夜晚都有些燥热难耐,还是早日将这功法练成为妙。 天地之始曰混元,童子为人之初始,是命元最为完整的时候,混元童子功就是通过不停的修习、锻炼,让身体达到最完美的顶峰,以此来延长寿命,强健身躯。 一呼一吸之间,我渐渐的进入了梦乡。 第二日一大早,天空刚刚亮出一丝白线的时候,诸多的亲卫和侍卫都已经准备好了,除此之外,周围的村落,老老少少也来了几百个人,这几乎就是周围所有的人了。 对于这些山民来说,一天的时间,一个人就能够得到一钱银子,再也没有比这赚钱更快的方法了,而且不止是壮汉,就连小孩和老人,也一样可以得到同样的报酬。 要知道,这些人平日里干活也只能打打下手,听到这样的消息,自然没有不来的理由。 “开始搜吧!找到长青的人,赏千金,孤绝无戏言!” 随着我一声令下,无论是侍卫还是山民,都开始找寻起来,一刹那,这漫山遍野都是人,看着他们都开始忙碌起来,我自己也开始向着山上走去,希望能够发现长青花的踪迹。 人总是会有这样的自信,哪怕概率很小的事情,都相信自己很可能会遇到,我也不例外,在这山上走一走,说不定就能够发现长青的踪迹。 “世子,我跟着你吧!” 看着我也向着山上走去,英豪走了过来,他的武艺在众多亲卫当中,是排在第二的,排在第一的无影被我派去保护萌萌之后,他理所应当的就成了亲卫中保护我最关键的人物,虽然我的武力比起他来说更加的强大。 “诺,你帮我看着右边!” 我不觉得自己需要保护,但搜寻的人这么多,有一个人跟在我旁边,即能够帮我传递命令,又可以让我不至于有遗漏,我便没有拒绝。 没有亲自试着找一找的时候,感觉找长青应该是一种很轻松的事情,只不过它特别的难寻而已,但是过了两个时辰之后,一直盯着绿色的植物看,生怕有所遗漏的我,就开始头晕目眩起来,看什么都好像是绿色的。 “怪不得这花这么难以寻找,哪怕它年年都开花,恐怕也没几个人能够找到!” “世子,这个采药人说有长青的消息要告诉您!” 我刚深深吸了一口气,准备继续找寻的时候,一个亲卫带着一个采药人来到了我们的旁边,只见这采药人身上背着一个背篓,里面似乎放了不少的东西。 我眼睛一亮,难道这长青就这样轻易的被我得到了,哪怕不是我自己找到的,但是只要能够得到长青,我的这些辛苦也不算白费。 采药人见了我之后,立刻取下了身上的背篓,然后打开,将里面的东西一件件的拿了出来,看的我紧张万分:“长青这么珍贵的东西,他居然跟别的药物放在一起,万一有所损伤,影响了药效怎么办!” 长青到底是什么样子呢? 我满怀期待的看着这个采药人的手,就见一株株的药材从中取了出来,赤灵芝、泰山参、紫草、何首乌、黄精…… 第四十四章 采药人 等到这采药人将这些药物都放在地上之后,指着它们对我说:“世子,你看这些药材!” 无可否认,采药人拿出的药材都是泰山当地比较不错的药材,可是同样的,我并没有发现这其中有任何一种药材看起来像是传说当中的长青。 至于这些药材,我能够辨认出来,主要是因为它们的样子在书中也有记载,在野外我可能认不出,可当有人采下,放在我面前的时候,我还是认识的, “灵芝味苦,无毒,可补中,增智慧,久食可轻身不老。” “人参大补元气,补脾益肺,生津益血,安神增智,延缓衰老。” “紫草凉血,活血,解毒透疹。” “何首乌补益精血、乌须发、强筋骨、补肝肾。” “黄精补脾,润肺生津,壮筋骨,益精髓,变白发。” 这些药材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要么可以延缓衰老,要么可以白发化乌,显然,这个采药人知道我想做什么事,这也并不难猜,找寻长青,除了维持容颜也没有别的用途。 甚至,他接下来要说的话,我也大概能够猜得到:“与其追求虚无飘渺的长青,倒不如用这些药材来温养,历代只听到过诸侯追求长生,服丹而死,从未见过真的可以长生不老的。反倒是这些山民,知道这些普通药草的功效,能够活到古稀之年的不知几何!” 这是一个忠义之士,山中隐士,目的是为了劝诫而来,就像是姜子牙想要吸引周文王的注意力,先是用直钩钓鱼,触龙想要劝谏赵太后让长安君为质,先用他小儿子当侍卫作为借口。 可以想象,如果我成为帝王之后,今日的事情也能够进入史书当中,采药人以泰山参劝谏君王不求长生,成为明君贤臣的佳话。 至于这些药材,我看了看,都不过是三五年的药龄,不要说送给萌萌,就是我自己也是不用的。 “给这个老人家百两纹银,收下这些药材吧!” 知道这可能是一个隐士,自然就不能用对待普通人的态度了,如果平日里遇到这种采药人献上药材,可能看他可怜,也会用市价来收下药材,但不可能会有这么多的赏赐。 天下贫苦的人始终是多数,我不可能因为见牛未见羊也的原因,就给一个人太多的赏赐,那样就坏了规矩,对于统治者来说,规矩最为重要。 可现在,这既然可能是一个隐士,处于招揽的考虑,自然就要展示我的大方和财力,无论他是求名还是求财,百两纹银都是一个不错的合适的价码。 如果他是求财,等他说出劝谏的言语之后,我就会表示虚心纳谏,这百两纹银自然拿出来,就是给他的赏赐,如果他是求名,拒绝百两纹银跟拒绝十两纹银的效果也是大不一样的。 拒绝百两纹银,是真的不爱财,而拒绝十两纹银,则可能是看不上!甚至,拒绝十两纹银这样的事情,似乎是没有写在史书上的价值的。 而不给出更多的钱财,则是因为万事皆有度,在度以内表现出来的是仁慈,而过了这个度,则就是傻了,一百两足够一个采药人无忧无虑的过上一生了,给的再多,记载书上可不会说我仁慈,反而是说我不懂得百姓的生活。 举个例子,你去街上打算买一个东西,店主的进价是一百,店铺里的人卖五百,你如果跟店主说:“三百五十卖给我吧!” 店主不会同意,他知道你根本就不清楚这东西的真正价格,你砍价的基础是在他定价的基础上砍的,这样或许最后为了成交,店主会以四百或者三百八十的价格卖给你,而这还需要你长时间的和他砍价。 可是如果你知道店主的进价是一百,直接了当的告诉他:“这东西也就值一百,我给你一百五十,五十算是辛苦费!” 根本就不用墨迹,这店主直接就会把东西卖给你了,他很清楚,你知道他的底细,如果他不卖,那就是贪得无厌,你直接就离开了。 前者,店主还会嘲笑一番:“今天遇到一个傻子,一百的东西我四百卖出去了!” 后者,店主反而会感到敬畏:“今天这个人是懂行的,人也实在,还考虑到要让我赚点,这样的好人不多了啊!” 一百两纹银,即能够表现出我的仁慈,也能够让这隐士知道,我是懂得民生的,只有这样的主公,才是值得投靠的。 “我并不是卖这药材给世子的!” 看着我要用一百两纹银买下这些药材,采药人连连挥手,想要制止! “你要真是想卖药材的,我才不会用这么多的银两来买呢!这至多不过三五年的药草,能有什么用!” 我心中暗道,脸上却是如沐春风般的笑容,礼贤下士,无论是对于帝王还是诸侯来说,都是不能缺少的,说不定,他能够给我献上讨好萌萌的新计策。 我始终没有忘记,我想要获得长青的根本目的,还是为了讨好萌萌,如果能够有其它的方法,长青也不是必须要得到的,五十年一开花的东西,本也不容易得到,不然我又凭什么用这来讨取萌萌欢心。 “世子,你看这些药材,都只是这几年刚刚生长出来的!” 采药人大概是觉得我对药材并不懂得,毕竟诸侯王府虽然经常用这些来炖汤,这世子常年食用或许会认出它们,但却未必能够知道这药材的年限,所以他也不再卖关子了。 “泰山上从来没有过超过五十年的药草,因为在长青花开的时候,这些药材是不能够生长的!” 出乎我预料的是,采药人却是说出了我预料之外的话! 仔细想一想,这就跟种地一样,土地的肥力是有限的,长青既然有着能够让容颜不变的功效,它的生长肯定是要从大地当中汲取大量有这些功效的养料,被它一汲取,这些功效类似的药材自然就没有足够的养料可以汲取,那么不能生长,也不难理解。 第四十五章 柳暗花明 “赏赐他百金,吩咐侍卫们集合,休整一晚,明日我们启程去长安!“ 我叹了口气,不再让侍卫们白费功夫了,我明白这采药人拿出这些药材的意思,很显然,长青出现的时候,这些药材都会死亡,那现在他又能够在山上采集到这些药材,只能说明一点,那就是今年不是长青开花的年限,而且山上也不存在长青之花。 百金的赏赐则是我曾经的许诺,有能够提供长青消息的,都赏赐百金,哪怕现在不是花开的日子,可等到花开时候,哪怕我不在,他们也会先想到今日的事情,和我许诺的千金。 心灰意冷的我刚到山下不久,就见主父偃兴奋的疾走而来:“世子,我有长青的消息了!” “长乐村里面,有一个猎户,现在就收藏着一朵长青之花!” 原来,主父偃在听到上次猎户所说长青消息的时候,就注意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那个猎户所说的,除了长青的特征和生长规律之外,竟然还说了长青开花之后永不凋零,甚至摘下之后还能够长久的保存。 其它的消息也就罢了,为什么会有长青可以长久保存的说法呢? 当时主父偃就确定了,一定是有人保存着这长青奇花,才能有这样的消息流传出来。 而且,获得长青,本就是一件非常机密的事情,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如果是直接将长青之花服用了也就罢了,否则想要守住这花,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保密。 那么问题就来了,这个猎户是怎么知道这个消息呢? 不言而喻,收藏长青奇花的人不是他,就是他极其亲近的人,否则的话,他又怎么能够知道这个秘密呢? 果然,在主父偃的打听之下,很快就得到了这样一个消息,这个猎户的一个叔父,在五年前曾经得到过这长青之花,虽然对外说的是已经被他叔父服用了,可主父偃是一点不信的,这东西,最感兴趣的应该是女人才对,一个男人怎么可能自己服用? 主父偃暗中找来几个认识猎户叔父的村民,进行辨认,这几个人都说,猎户的叔父这几年变的更加苍老了,显然,所谓长青花被服用这个消息就是假的。 于是,主父偃直接找上门去,表示愿意用千金来换取这长青之花,虽然最终的结果是被拒绝了,但也确定了这老猎户手中,的的确确就藏着这长青之花。 “主父偃你果然有大才,英豪,你带着千金跟主父偃一起,去把这长青换来,不,等下,孤亲自去!” 我想了想,也十分好奇这奇花究竟是怎么样的,便要和主父偃一起去找那个猎户。 “世子,那个猎户不肯售卖!” 见我兴致勃勃,似乎长青已是囊中之物的样子,主父偃不得不出来打断,那猎户可是说了,除非能够满足他的愿望,否则他宁可将这长青当作是陪葬之物。 “这猎户可有家人?” “他是一个独夫,只有一个侄子,就是那个告诉你长青消息的猎户!” 主父偃对这消息还是很清楚的,毕竟本来也是通过追踪这个猎户才得到的长青的消息。 “竟然是这样,这竖子安敢欺我!” 我瞬间怒火攻心,明明知道长青的消息,这猎户还刻意隐瞒,只是这样也就罢了,他居然还贪图赏金,又来跟我说长青的消息,这不是把我当傻子戏弄么! “这猎户跟他侄子的关系如何?” 我幽幽的吐了一口气,骗取了孤百两黄金,这猎户叔侄如果愿意将这长青献上也就罢了,如果不愿意,也该让他们知道孤不止是有仁慈。 “据说因为老猎户没有子嗣的缘故,他们叔侄亲如父子!” 主父偃听了我的问话,也立刻明白了过来,自古以来,宝物都是有德者居之,如果他们不肯献上长青,一些非常手段也就要用出来了。 上位者制定规则,从来都是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而不是束缚住自己的手脚! “我们去见一见这老猎户!” 此时,我的心思已经安定了下来,我最怕的,就是这得到长青的人无牵无挂,无欲无求,那样的话,如果逼的紧迫,他倒是有可能玉石俱焚, 但是,他既然有侄子,而且视若己出,那就是有了软肋,哪怕典勇那样的勇士,有了老娘在身边,也会被山野村夫所欺负,这一个普通的猎户,又拿什么来抵挡我的威严。 说句不好听的话,这天下本就是我刘家的,这长在地上的宝物,自然也该我刘家所有,其他人得到,也不过是替我们保存罢了。 “这就是那猎户的居所?” 在主父偃的带领下,一行人很快就到了一个破旧的茅屋面前,甚至于,这茅屋的屋顶还有着不少的破洞,显然这个猎户的生活并不如意。 走近之后,则是闻到浓浓的酒味和一股酸腐的味道,长青竟然被这样一个嗜酒的山野村夫得到,实在是明珠暗投,我不由为它的命运感到悲哀,好在,现在我就来解救它了,让萌萌青春永驻,才是它该有的归宿。 兵马的动静,也惊动了屋子里的人,老猎户和他的侄子,很快就从屋子里走了出来,看到我们之后,老猎户不由的一声叹息:“该来的,总是躲不掉!” 猎户的侄子则是一脸愧疚的样子,显然也意识到正是他用长青消息换取的百金泄露了消息,以至于现在他的叔父不得不将这长青交出来。 他心中也清楚,在他叔父的心中,长青不仅仅是一株驻颜的神药,更是他叔父精神的寄托,而现在,这寄托马上就要被人拿走了。 “不知道世子愿不愿意听老朽说一说这长青的故事?” 叹息过后,这老猎户似乎是看开了什么,对着我这样说道。 我对此也并不反感,如果能有长青的故事,等将礼物送给萌萌的时候,也能让它多一分颜色,更凸现它的珍贵,有的时候,故事比礼物本身更有价值! 就像是钻石,本身不过是一块坚硬的石头,然而有了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的故事之后,就能够讨取无数少女的欢心。 第四十六章 牛二的故事 “有一个叫做牛二的小伙子喜欢上了一个姑娘,那姑娘不仅人长的漂亮,温柔善良,而且织出来的布匹就像是天下的云霞一样美丽!” 老猎户只是说着,双眼就露出迷离的颜色,可想而知,这是一个怎么样美丽的女孩,如果不是故事主角名字太过俗气,这应该是一个不错的故事,但这不要紧,名字什么的完全可以改掉。 “可是牛二只是一个猎户,实在是想不出有什么礼物可以送给这个姑娘,为此他愁白了头发。” “终于有一天,他下定了决心,去泰山之上找寻传说中的奇花长青,他相信,没有女孩能够拒绝长青的诱惑!只要有了长青,他就一定能够获得那个女孩的芳心!” “可惜的是,当他花了二十年的时间,终于得到了长青的时候,却发现,那个女孩早已经嫁人了,而且成了几个孩子的母亲!” “你说,这是不是一个笑话!” 说到这里,老猎户拿起旁边的酒葫芦,又狠狠的灌了自己一口,显然,故事里的主角就是他了,受到创伤的他这个时候,要借助烈酒来麻醉自己,才能让他不再感受那种灼心的痛苦。 这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老猎户自己沉浸在痛苦的回忆当中,可是除了他本人之外,这种感情旁人却是无法体会的,这个故事给我的感觉就是,这老猎户暗恋了一个姑娘,结果连表白都不敢,即没有问那个姑娘,也没有告诉她一声,就一头钻进了山林当中。 或许,那姑娘连他是谁都不知道,又或者,那姑娘也同样看中了他,可惜他却无影无踪的消失了整整二十年,姑娘等不了那么久,就嫁人了! 这个悲剧,从一开始就注定了,除非这猎户能够很快就找到长青,然后立刻去跟那个女孩表白,否则的话,无论他能不能找到长青,都会是同样的结局。 然而,如果长青那么容易寻找,也就不会能够成为让无数女孩无法拒绝的宝物了。 也不知道是这老猎户酒量太差,还是之前已经喝了太多的酒水,当他又猛灌了一口酒之后,就到在了地上,呼呼大睡起来,还不时的发出一两声梦呓。 “世子,这就是长青奇花了!” 就在我考虑如何将这老猎户唤醒的时候,他的侄子,拿出了一个木盒子,交给了主父偃,主父偃查看之后,就转递到了我的手中。 缓缓的打开盒子,就又一股淡淡的清香扑面而来,但仔细去闻的时候,却又感觉不到这个味道了。 盒子里面,是一朵青色的花,大概又手掌大小,仔细看能够透过这花朵看到下面的木盒,如同是碧玉一般,让人一看到它就忍不住想要拥有,这也难怪那猎户在得到之后,将它作为精神的寄托。 它是不是真的有能够驻颜的奇效呢?我恨不得立刻尝试一番,可惜这是绝无仅有的奇花,全天下恐怕也就只有这一朵了,想了想,我最终还是将它收了起来:“萌萌懂得医术,让她自己辨认这花的效果岂不是更好!” 当然,故事就不能像是老猎户所说的那样了,嗯,应该是这样的:“传说泰山之上有一种奇花,叫做长青,吃了它的人能够青春永驻。” “一个英武的侠客,为了心爱的女孩,就到泰山之上找这奇花,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找到了这花,却没想到花的旁边竟然还有着一条剧毒的青蛇。” “青蛇的颜色和奇花一模一样,这侠客没有注意到,直接采下了奇花,却被毒蛇狠狠的咬了一口,无药可救!” 这侠客强忍着剧毒,终于将这奇花送给心爱的女孩,就毒发离开了人世,而她心爱的女孩也悲伤过度,很快就随他而去,只留下这一朵可以让人青春永驻的奇花。 据说那个女孩临死前想到自己的爱人,就给这奇花下了一个祝福,有哪个男人能够将它送给一个女人,他们就会幸福快乐的一起生活下去。 这样以来,即有了凄美的爱情故事,又有了美好的祝福,萌萌一定会感动的以身相许的,哈哈! “世子,济南王世子从泰山之上下来了,派人过来闻您什么时候启程!” 正当我沉浸在这幻想当中的时候,正信突然跑了过来,将我这美梦打断,然后看着我阴沉的脸色,有些莫名其妙,明明世子已经拿到了长青奇花,怎么还是不高兴的样子? “跟他说,我们现在就启程!” 既然已经得到了长青,这泰山对我也就没有什么吸引力了,济南王世子既然遣人过来询问,自然也是想要出发了,我们已经在这里耽搁了一天多了,既然事情都已经处理完,也就没有再留下的必要。 两支队伍汇合之后,就继续向着长安走去,我从怀中拿出长青,仔细的看着,心中竟然有着几分激动,倒不是说这长青有多珍贵,天下的奇珍异宝不计其数,这长青的功效虽然神奇,可用处却并不是很大,但是想到它能够讨萌萌的欢心,我就生怕它出什么问题。 “王弟,你没有跟我一起去上泰山实在是可惜,你是不知道,清虚道长不愧是得道高人,竟然能够在云中行走,想来仙人也不过如此!” 正在这个时候,身后突然传来了济南王世子的声音,大概是因为我太过沉迷,竟然没有察觉到他的接近,至于他所说的那个江湖术士竟然能够在云中行走,我是分毫不信的。 想来,那也不过是区区障眼法罢了,要是那术士真有那样的能耐,为何之前不展示,现在却又莫名奇妙的展现出来,必然是泰山当中的某种环境,让他能够做到别人看他像是在云中行走罢了! 这泰山,似乎真的有几分神异呢?或许,以后有机会的话,可以来这里好好探索一番,说不定就能够有什么惊人的发现! 当然,在这之前,或许应该把这江湖术士拿下,好好的拷问一番! 第四十七章 长安 长安,意为长治久安,原本是秦都咸阳的一个乡聚,在我大汉帝国将秦的兴乐宫改为长乐宫,然后在秦章台基础上建未央宫之后,不断向南扩张,长安就成了整个帝国的中心。 虽然走在官道之上,可是因为带着各种各样东西的缘故,哪怕再没有发生什么事情,我和济南王世子到达长安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五六天的时间。 看到长安城,我和济南王世子就开始哭泣起来,除了伤心之外,这也是礼节,为皇帝奔丧,见到国都就应该哭泣。 “胶西王世子、济南王世子,你们总算是到了,代王说了,等你们到了就立刻到宗府内,明日就开始葬礼!” 刚走到东郭门,就有一队羽林军迎了上来,只见他们身上都是披着重甲,可是矫健的身躯却似乎并没有太大的影响,为首的一个将军模样的人,就开始通知我们。 我心中很清楚:“这是一个下马威!” 代王在先帝的子嗣里面排行第四,一直都留在长安内,在上一世,他很快就继承了先帝的皇位,可惜的是,大概是福薄,他成为皇帝不过几个月,就病故了。 “是四伯主持葬礼吗?” 我还没来的及回话,济南王世子就殷切的问道,似乎有些不敢相信。 他震惊的原因我也知道,只有主持先帝葬礼的人,才能够继承皇位,照着那术士所说,他是能够成为皇帝的人,一路上,他都在想自己主持葬礼的时候,要如何做。 现在刚一到长安,就听说葬礼第二天就要举行,而且有人召集,显然这就是葬礼的主持者了。 “回世子的话,代王四日前就被定为葬礼的主持了!” 为首的将军也听多了这样的问题,而这又不是什么保密的事情,所以便直接将消息告诉了我们。 这是能够留在长安的皇子们特有的优势,虽然不能像诸侯王一样号令一方,可因为离皇宫近,一有风吹草动,立刻就能得到消息。 像是我和济南王世子这样从远处赶来的皇子皇孙,快的也要两三天,慢的七八天才能赶回来,这个时间,已经足以让长安内的人竞争出一个新的皇帝的人选了。 听了这话之后,济南王世子的脸立刻就变了颜色,没有再说什么,直接就回到了他的马车当中,显然是要找那个江湖术士讨要一个说法。 “那就劳烦将军带路了!” 看着这羽林军的将军一脸迷茫,不知道为什么这个诸侯王的世子听了着一句话之后就变了脸色,一时愣在了那里的样子,我便挥了挥手让他带路。 “道长,你不是说我有天子之气么?怎么这刚来长安,四伯就要主持葬礼了?” 队伍继续行进着,我凭借着练习混元童子功而灵敏的耳朵,则是听到了济南王世子可以压低的吼声。 “世子尽管放心,既然世子有着足够的气运,那么这事情一定会出现转机,世子稍安勿躁!” 那术士不知道是圆谎,还是真的能够看出一些气运,语气里并不慌张,这态度也影响到了济南王世子,马车之中也渐渐安静了下来。 “两位王弟总算是到了,父王还在准备葬礼相关的事宜,就命我来招待两位贤弟。” 宗府的门口,一个穿着黑色袍服的青年已经站了许久,这是代王的第四个儿子启,不过因为他四个哥哥都已经夭折的缘故,他现在是代王的长子,也就是说,如果代王能够成为皇帝,他是最有可能成为太子的。 让他出面来迎接我们,一是表示重视,另一方面,则是提前让未来的国君和诸侯王结下交情了。 看一个人,第一印象往往是最重要的,这是最容易让人记住的,甚至很多时候,第一印象就是永久的印象了。 比如一个很爱干净的人,在雨天出门的时候摔倒了,弄的满身都是污垢,这个时候他认识一个人,那个人对他的印象,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会是:“哦,你说他啊,我记得,就是那个满身是泥的人!” 启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这是一个很注重规矩的人,首先是穿着,他一身黑色的礼服,上上下下,竟然跳不出一丝一毫的毛病,就连腰间佩戴玉佩的位置,都没有一丝一毫的偏差。 这如果是在祭祀的时候,倒也就罢了,可是我和济南王世子来到长安的日子并不是确定的,他甚至是在我们已经进城之后在接到要来迎接我们的命令,这么短的时间内能够做到一丝差错都没有,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他平日里的穿着就是这个样子。 礼服为了展现威严,往往有着许多的讲究和细小的配饰,穿着起来是很麻烦的,大多数时候,哪怕是帝王也是穿着常服的,启竟然一直穿着礼服,那他就一定很注重规矩。 果然,在领我们坐下之后,侍者们端上来的菜肴,更验证了我的这一想法,只是普通的四菜一汤,而且其中没有半点荤腥,吃起来十分的寡淡。 如果说只是我和济南王世子的桌子上如此,还有可能是启刻意的怠慢,但他自己桌上也是同样的食物,而且在一口一口很认真的吃着,显然并不是有意的怠慢。 我的饭量一直很大,再加上一路上风尘仆仆,就着这四道素菜下饭,也一口气吃下了七八碗饭,这菜做的虽然没什么味道,可是用的材料却是最上等的,仔细的咀嚼就能够品尝到一种极其鲜美的味道,不是刚刚采摘的,肯定是不可能有这样的风味的。 济南王世子对这饭菜显然并不感兴趣,随意扒了两口之后,就放下筷子,皱起眉头,显的很不习惯。 自然,这样的饭食当中,也不会有酒的存在,在不吃酒的情况下,哪怕我吃了八碗饭,这宴席也是很快就结束了,辞别了启之后,我和济南王世子就告辞离开,启也很是理解,一路舟车劳顿,自然是想要好好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