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苟了十六年,被武则天曝光了》 第1章 孝子 001 孝子 弘道元年,东都洛阳,腊月初十。 已是年末,辛苦忙碌了一年的人们,不管今年的收成如何,都要扯上三尺布、割上二斤肉,好好地歇一歇、犒劳一下自己,也为来年的辛苦积蓄些力量。 争取来年多赚些钱,给老子娘、媳妇娃儿多买些衣裳吃食。 毕竟,当今圣天子在位,四海升平,万国来朝,只要踏实肯干,断然没有饿肚子的道理不是? 想到这里,不少人都用热切的目光看了看那巍峨的都城,紫微城。 还有些没见识的人在暗暗猜测,陛下会扯几尺布给天后娘娘做新衣裳、会割几斤肉给皇子们吃呢? 怕是得好几匹布、好几头猪才够? 跟热热闹闹的市井百姓家不同,宫城内,一片缟素! 大唐帝国的掌舵人,第三位皇帝李治,已于四日前驾崩! 但,这个消息被严密封锁,经过一番权谋、几番思量之后才于今日公开,令皇子皇孙及文武百官进宫,接受大行皇帝遗诏。 上阳宫,观风殿,偏殿。 “开局就是地狱模式?玩我呢?” 排队等着吃席的队伍中,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正在发愣。 这不是在熬夜加班吗,怎么偷懒睡一觉就到了这儿来了? 穿越到了大唐,虽然也算是个大奖了,但你让我当谁不好,当武则天女皇时期的李家宗室? 老天爷,您要是嫌我命硬您就直说,犯不着给我下这么一个大套? 您是不知道,女皇狠起来,对老李家的人有多辣手吗? 是,老李家后来复辟了,李隆基支棱起来了,还弄了个“开元盛世”,那家伙牛的!但前提是,我得活到那个时候? 女皇狠起来,连自己亲儿子亲女儿亲孙子都杀,还在乎我这条小杂鱼吗? 少年叫李余,多余的余。 那辈子,是个平平无奇的社畜,每天都享受着福报,每天说的最多的话就是“行,行,好”,每天都希望能有机会让自己变得不那么多余。 这辈子,还叫李余,还是那个多余的余。 便宜老爹是李孝,高宗李治的庶次子。都是庶子了,还是个次品,那就注定和高官厚禄无缘——皇位?想屁吃呢? 便宜老爹混吃混喝了几十年,挂了,什么都没留下,只留下李余这个多余的遗腹子。 好在,家里还有那么点余粮,还有几个忠心的仆人,才将将活下来。 但坐吃山空,人心这玩意儿也经不起考验,在母亲离世后没几年就弄得家仆尽散、家徒四壁、水干毛净了。 原身也是个没脾气的滥好人——简称废物,既不会做生意,也不想着报官追缴回来点什么,更不敢跟他的皇帝祖父要点赏赐。 以至于,堂堂的一个皇孙,居然混到已经接连喝了几天的稀粥,再加上天寒地冻,居然在等待给李治吊唁的时候一命呜呼,白白便宜了另一个李余。 (李余:便宜?这便宜给你你要不要?) 正殿,辅政大臣、中书令裴炎正在一板一眼地宣读李治的最后一道旨意:“先帝诏:七天装在灵柩内,皇太子在灵柩前即皇帝位。园陵制度,务以节俭。军国大事有不能决断者,请天后处理决断。” 皇太子继位? 听见这句话的时候,太子李显的心里,不争气地狂跳了几下。 虽然父皇在世的时候,就已经确定了自己太子的地位,还破天荒地立了尚在襁褓中的嫡长子李重润为皇太孙,自己的位置绝对是稳如泰山。 但,不到最后一刻,一切都有可能发生啊! 如大哥李弘,没有等到这一天就去世了;如二哥李贤,因为一些莫须有的罪名就被废黜,而这一切都因为…… 李显微微侧目,看了那个整个大殿中唯一一个坐着、面容不悲不喜的老妇一眼,又赶紧收回了目光。 那位,虽然是他的母亲,可谁又敢多看她一眼,谁又能当她只是一个平常的女人? 那是,天后武瞾! 只听得裴炎继续说道:“国不可一日无君,家不可一日无主。先皇仙逝,事务繁杂,请天后示下,是否请太子即刻即皇帝位,以安万民之心?” 天后抬抬眼,轻声说了一个字:“可。” 裴炎又道:“微臣等人商议,为先皇上谥号‘天皇大帝’,庙号‘高宗’,天后以为如何?”先帝李治本就号称“天皇”,加个大帝的后缀,也是应有之意。 天后道:“亦可。” 裴炎再问:“是否请众宗室子弟近前观礼,并拜见新皇?” 天后道:“也可。” 裴炎拱拱手:“既如此,一切都遵照先皇和天后旨意!”随即高声道:“请太子入内更换衮冕,宗室入内观礼!” 幸福来得太突然、太容易,让李显一下子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还是李显身边的韦氏提醒:“太子……陛下,快随内侍去啊!去啊!” “哦哦哦……” 李显这才起身,忙不迭地就要走入内殿更衣。 走到门口,却又退了回来,走到天后面前,深深鞠了一躬。见天后微微颔首,才敢放心地走了进去。 …… …… 终于轮到李余这一波人吃席,咳咳,祭拜了。 看着富丽堂皇的陈设,看着琳琅满目的供品,李余觉得自己更冷了,更饿了。 再想到李治一死,世间就再也没有人能阻止武则天对李氏挥起的四十米的大砍刀,李余更觉得生无可恋,生不如死。 我亲爱的素未谋面的皇爷爷,你倒是干脆利落地死了,可叫我这个后辈怎么活哟! 执事官喊道:“拜!” 李余跟着其他小杂鱼一起跪倒。 “起!” 李余跟着起身。 “拜!” 再跪。 “起!” 再起。 “拜!” 再跪。 “兴!” 其他人起身,李余却兴不起来了。 duang! 如推金山倒玉柱一般,他倒地不起,挂了,咳咳,暂时还没。 众人哗然:先皇刚刚离世,就有人敢在他的葬礼上玩这么一出? 这是准备要闹丧吗? 天后抬抬眼:“婉儿,这是谁家的孩子?” 身后侍立的上官婉儿看了一下名册,回道:“是赠益州大都督李孝之子李余。” “李孝?”天后想了一下,“是陛下的次子吗?” “是。” “你去看看,他到底想做什么。” “是。” 见有人不守规矩闹出乱子,上官婉儿不禁暗自冷笑:天后一生中不知道经历了多少阴谋诡计,怎么会容许别人在先皇的葬礼上捣乱? 小子,如果你想趁机显示忠心,只怕你打错了算盘! 走到倒地不起的李余身前一看,哟,这位怎么还泪流满面了呢?往日里也没见你跟陛下多亲近啊? 伤心过度,以致昏厥? 装! 你接着装! 待我看看你的脉象如何,就知道你是人是鬼、该死该活了! 一摸脉搏,沉细无力,再一试鼻息,气若游丝。 竟然是真的昏死过去了? 上官婉儿回到天后身边,低声说了几句,天后微微点头:“倒是和他爹不一样,是个孝顺的孩子。” 再看看已经换上衮服,很是惬意地接受群臣朝拜的李显,天后又道:“这,也是个孝子。” 神色难明。? 第2章 马骨 002 马骨 清化坊,李余家。 迷迷糊糊的李余,一骨碌从床上跳了起来:“不行了,我要上厕所……” “你哪也不能去!” 一个宫装丽人,出现在李余面前:“先谢恩!” “谢什么恩?谢谁?”某处传来的压迫感,让李余实在没心情看美女,“我要上厕所啊,能不能先等我办完事再说?” 子曰,体弱则肾虚,肾虚则尿频。 “坐下!”丽人生气了,“当然是要谢天后的恩德了!如果没有天后垂怜,你现在已经死了!” 李余感觉闸门即将崩溃,只得胡乱地一拱手:“多谢天后救命之恩!多谢姐姐把我送回来,行了?”就着急忙慌地直奔某五谷轮回之所。 别问为什么李余会对自己家不陌生,问就是记忆融合了。 “你……无礼!” 去时匆匆,回时轻松。 等李余排空了负担,理清了思绪,才慢慢悠悠地请那丽人来到客厅,笑嘻嘻地说道:“人有三急,您别介意啊!我今天昏倒了,是姐姐您把我送回来的,谢谢了啊!” 只听那丽人冷笑道:“似你这般轻薄无行的浪荡子,本官才没有那个心思救你。是天后见你一片孝心,才命人救治于你,并赐下补品、衣食若干。” “本官?”李余有点不相信。 在封建社会,女人当官的极少,就算是有也不过是内宫女官,管不着外面?本公子,好歹还是个小王子呢,怎么着也轮不着你个宫女管? “本官上官婉儿……” 那丽人正是奉天后之命,来看李余死了没有的上官婉儿。报出名字后,上官婉儿就意味深长地等着。 果然,李余没让她失望,那脸变得比翻书还快,瞬间如三月的春风一般和煦:“失敬失敬啊!原来是上官驾到,有失远迎还请恕罪啊!福伯,快上茶,上好茶!” 上官婉儿谁不知道啊,女皇——现在还得叫天后——的头号亲信。虽然官职不是太高,但权力这东西并不单纯看职位,还得看跟谁混、干什么。 董事长身边负责起草公司行政命令的人,你敢说她只是个小蜜? 福伯是家里硕果仅存的仆人,也是个实在人,张嘴就来了句:“少爷,家里除了早上剩的稀粥啥也没有,哪来的好茶?” 李余无奈地翻了翻白眼。 这笨的那叫一个瓷实哟! 甭管有没有茶叶,你也得做出一个样子来啊!人家大老远的来,凉水都没有一碗,岂不是让人觉得咱不懂礼貌? “刚好,本官也有些饿了,来碗粥也好。” 上官婉儿倒不是不见外,也不是单纯跟李余置气,实在是宫里这当口用不着她。 新皇登基,大家都一窝蜂地跑去跟新皇表忠心、献殷勤去了,天后的脸色阴沉的都能滴水,倒不如在李余这里躲会清静。 他们就不想想,没有天后的支持,皇帝,还能叫皇帝吗? 粥端了上来,上官婉儿拿着调羹,只搅动了一下,就开口骂道:“一帮蠢货!” “你丫骂谁呢?”听见美女说脏话,李余不乐意了。 嫌稀粥不好喝,我也没上赶着请你喝啊?骂我的人,绝对不行! 惹急了我,我才不管你是容嬷嬷还是华妃,照样给你怼回去! 上官婉儿并不接话,反问道:“你七叔初登大宝,正是用人之际,你怎么不去贺喜一番,也好将来谋个一官半职的?总比你现在……” 说着,上官婉儿还环顾了一下“李府”的环境,发出啧啧的惋惜(赞叹?)似乎很是为李余的前途忧虑的样子。 “七叔?李……咳咳,是陛下啊,呵呵。” 别看李余的历史也是体育老师教的,但李显的名头他还是知道的。 大名鼎鼎的“六位帝皇丸”嘛,谁不知道? 自己是皇帝,父亲是皇帝,弟弟是皇帝,儿子是皇帝,侄子是皇帝,更要命的是,他妈也是皇帝! 而且,李显两次被立为太子,两次当皇帝,还两次被废。就这份从业经历,放在哪个公司都是蝎子拉屎独一份? 现在这段时间,应该是李显第一次当皇帝,因为没什么经验,大概只当了两个月不到就被废了。你现在怂恿我去抱他的大腿,到底是何居心? 漫说是李显当皇帝,就是李旦当了皇帝,只要天后还在,劳资谁的粗腿都不抱! 抱,就是死! 李显、李旦是天后的亲儿子,杀起来可能会有那么一丝丝的犹豫,只是囚禁、夺爵而已,但其他李家的小卡拉,比如李余这样名义上的孙子之流,天后会在乎他的死活吗? 所以,苟起来才是王道啊! “你似乎对陛下有些……不以为然?” “没有!绝对没有!”李余的求生欲很强,“我只是觉得自己人微言轻,多我不多少我不少,属于割肉割个猪尾巴的添头,就不去凑这个热闹了。” “真的?” “真的!” “行。既然你有自己的想法,本官也就不说什么了,你且好好地将养身体。” 上官婉儿也不认为李余这个废物能起什么作用,能入得了李显的法眼,也就点点头,算是认可了李余的说法。 见上官婉儿要走,李余急忙拦住了:“领导……咳咳,姐姐,我有件事想求您,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本官不过是天后的奴婢,您是宗室,如何说得到求字?” “我想把这王府给卖了,您帮忙找个买家,行吗?” …… …… 上官婉儿回到宫中,向天后回禀:“那李余已然苏醒,并无大碍。” 天后点点头,随即问道:“你知道千金买马骨的故事吗?” 上官婉儿拱手道:“奴婢明白了。但……” 见上官婉儿吞吞吐吐的,天后不禁莞尔:“是什么让我的婉儿这么犹豫?这可不像你平时那份聪慧果决的劲儿呀?” “那个李余,实在是没有一点天潢贵胄的样子!不仅举止轻浮,还丝毫不懂待客之道,居然用一碗冷粥招待客人!你说可气不可气?更可气的是,他居然还问奴婢,王府能不能卖了?” “哦?他为什么想卖府邸?” “他说,王府太大,打扫起来太麻烦。而且,据奴婢所知,李余不懂生计不事生产,又管教不了下人,家产已挥霍一空。简直就是一无是处,废物至极!” 不怪上官婉儿说李余的坏话,实际情况就是这个样子。 在上官婉儿心里,千金买到的马骨怎么着也得是个千里马,或者是个百里马的骨头?弄一头蠢猪当千里马骨,只怕没什么说服力呀! “哈哈哈哈……” 见上官婉儿一脸恼怒,天后不禁哈哈大笑:“如此,倒也尽显赤子本色!不像有些人,嘴上说的再好听,骨子里却不知道怎么想的要强上许多。以后,你多往那边看顾一些。” 言罢,天后的目光看向东宫。 太子已经成了皇帝,再住在东宫,也许就不合适了?? 第3章 今夜难眠 003 今夜难眠 入夜的东宫,灯火辉煌。 虽说还在守孝期间,饮宴不能举办,但新皇登基,召见几个亲厚的臣子商议一下国家大事,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大事有三: 一,确定先皇的陵寝乾陵的完工日期,以便早日让先皇入土为安。 二,何时举办正式的登基大典,确定年号,册封后宫,明告天下。 三,天后何去何从。 第一件事看起来很重要,其实是最容易解决的。 陵寝之事,在先皇抱恙之时,天后就已确定好吉壤,并命韦待价为山陵使,主持修建乾陵。目前进展良好,没什么太多需要担心的。 李显问:“何时能修建完成?” 领吏部尚书、领司空(代理)韦待价回道:“六月可完工,七月即可交付使用。” 李显点点头:“百善孝为先,韦尚书一定要按时完工才好!” 韦待价拱手:“臣不敢不尽心。” 李显又道:“韦尚书与皇后都出自京兆韦氏,咱们其实是一家人,何须如此拘礼?” 第二件事,似乎也很好办。 有先皇遗诏在,李显登基是水到渠成的事,册封太子妃韦氏当皇后、其他侧妃为皇妃,也是理所应当的。 但今天李显想说的不是皇后的事儿,而是他的老丈人韦玄贞。 “朕意,擢升韦玄贞为豫州刺史,各位爱卿以为如何?” 裴炎张了张嘴,又合上了。 韦玄贞原本只是个七品的普州参军,如今已经贵为国丈自然是要水涨船高的。擢升为四品的州刺史,虽然有些突兀,但也没什么可辩驳的。 毕竟,皇后的母家官卑职微,伤的还是陛下的脸面。 第三件事,最难办。 按照传统,新皇即位,老皇帝的那帮女人都应该送到一个安静的地方好好养老,皇后改称太后,妃子改称太妃。 可问题是,天后会同意吗? 新晋豫州刺史韦玄贞说:“祖制如此,由不得任何人例外!” 准皇后韦氏说:“陛下贵为天子、口含天宪,谁敢不从?” 看起来形势一片大好,但李显的心里还是没底,把目光瞥向了一直沉默不语的中书令裴炎。 毕竟,裴炎是先皇指定的辅政大臣,代表的是先皇一系的支持者,代表的是与京兆韦氏同级的超级世家,河东裴氏。 如果能得到他的支持,“关中四姓”已有两姓握在手中,今后无论做什么事都会容易许多。 裴炎沉吟了一下,说道:“臣唯陛下马首是瞻!” “好好好!” 得到承诺的李显,一连声说了三个好,随即说出了自己的真实想法:“天后为我大唐为朕操持了一辈子,也是时候享享清福了!朕意,自明日起,朕与皇后居徽猷殿,处理政事皆在贞观殿。太后嘛,就继续住在上阳宫罢!” 做为东都洛阳的核心建筑,贞观殿是当之无愧的正殿,徽猷殿也是正经八百的帝后寝宫。先皇和天后,以前也是这么居住的。 所以,身为帝王的李显要把自己的办公室从东宫挪到董事长办公室,好像也没毛病。只是,这其中的深意嘛,大家都是社会人,就不用说的那么清楚了? 新旧交替之际,今夜,注定难眠。 李显因为走上新的工作岗位而彻夜难眠,李余也很难眠。 他倒没什么雄心壮志,想在大唐这段波谲云诡的时期建立一番功业,实在是因为,特么的太冷了啊! 穿着个屁用不顶的夹衣,灌了一肚子清汤寡水的稀粥,听着鬼哭狼嚎似的寒风,李余觉得实在是生无可恋。 前世虽然天天享受福报,但办公室有空调,租住的小房间里有电暖气,高兴了还能麻辣烫就酒假装幸福的小酌一杯,啥时候需要靠抖来取暖了? “福伯,生火!” “郎君,家里没炭了,早就没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福伯难为无炭之火。 跟福伯挤在一起,两个人抱团取暖,李余没那个爱好。更何况,福伯还有个内人,就那个熬粥的只能把饭做熟的妇人。 “别睡了!起来……起来把那些破门窗给拆了生火!”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王府好歹也有几间破房,年久失修的,还不如直接拆了取暖呢? “郎君,事关王爷的脸面,万万不可啊!”福伯是个死心眼,坚守冻死不拆屋、饿死不讨饭的恶习。 “拆!必须拆!我看谁敢拦着我?” 什么皇家脸面,什么酸枝木、花梨木、金丝楠木——呃,这个金丝楠木的还是可以留下的,赶明儿送到当铺里换些钱也是好的嘛。 叮叮当当,乒乒乓乓,一阵砸下来,温暖的小火苗就燃起来了。 “真暖和啊!” 看来,木讷如福伯也逃不脱真香定律。 李余很是大方的一笑:“多拆一些,把你屋里也生起火。今夜咱们就先这么过,明儿一早你就把天后赏的那几匹绸子给卖了,换点吃的和煤,呃,也就是石炭。” “不行啊!千万不能这么干啊!” 就像是李余要卖他的婆娘一样,福伯头摇得跟个拨浪鼓似的极力反对,而且理由还很充分:“天后所赐,不能轻易变卖。卖了,就是大不敬的罪名。而且,石炭那东西,炭气太重容易中毒,只有那些实在活不下去的穷鬼,才用那东西啊!” “你是不是对咱们的现状有什么误解?咱们就是那个穷鬼呀!” 劳资现在都快冻死了,还留着那丝绸,等着做寿衣吗? 而且,买点石炭做个蜂窝煤,弄个带烟囱的煤球炉子,很丢人吗? 至于天后所赐之物是否能卖,李余没多想。料想以天后的慈悲心肠,一定见不得老李家的人被冻死? 丝绸,必须卖! 石炭,也必须买! 否则,只怕还没等到天后那五十米的大刀挥起,他就被冻死了?? 第4章 昭容 004 昭容 天刚亮,李显这个大孝子就到了上阳宫给天后问安。 晨醒昏定,孝子所为也。 只是天后年纪大了,精力不济,起床的时间难免会晚上一点点。 李显倒是没有露出一丝不耐烦,反而在等了大半个时辰后仍然满脸担忧:“太后是否有微恙?是否需要儿臣命太医前来?” 天后微笑道:“皇儿有心了。都是些老毛病,太医来了又有何用?” 李显担忧不已:“太后万万不可轻忽啊!如父皇那般,说撒手西去就西去了,儿臣每每思之,就心如刀绞啊!” 说着,还用袖口擦了擦眼睛,眼眶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红了起来。 天后看了一眼,说道:“死生有命,皇儿以国事为重便好。” “是,太后教训的是。” 李显鞠躬如仪,“孩儿今天来不为别的,只是因为有几件事孩儿不敢擅专,需要太后定夺才好。” 说着,就掏出昨夜拟定几件事的清样递了过去。 上官婉儿伸手接过,李显趁机说道:“有劳婉儿小娘子!” 上官婉儿急忙施礼:“奴婢万万不敢当!” 李显笑道:“当得!如何当不得?小娘子秀外慧中,又被母后调教的如此能干,人人称赞。朕,也是很钦佩的哟!” 天后只作听不见李显的骚话,略微翻看了一下清样,说道:“虽说有先帝遗诏,大事有朕参详,但皇儿向来为人谨慎,必不至有行差语错。你说的这几件事,都照皇儿的意思办就是了。” “都是父皇和母后教导有方,孩儿不敢居功。” 李显又看了一眼光彩照人的上官婉儿,试探着说道:“如果孩儿没记错,婉儿小娘子似乎还只是个才人?” 天后抬了抬眼,微笑道:“倒是朕疏忽了。婉儿入宫已有十多年了,名份上却没什么进展。皇儿觉得,该给她什么名份才好呢?” 李显犹豫了一下:“昭容如何?” 昭容者,位列九嫔之一,秩比正二品,比之才人要高出不少,再往上,就只有一品的妃子与超品的皇后了。 新皇登基,普降甘霖。李显对上官婉儿的这份恩德,不可谓不重。 天后笑了,对着上官婉儿说道:“婉儿你看,你这么好的女子,大家都喜欢呢!” 上官婉儿急忙叩头:“奴婢只知道一心伺候天后,不敢奢求!” “这怎么能是奢求呢?”天后继续笑着,“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当初朕也不过是个才人而已啊!” 天后当年刚入宫时,是作为太宗皇帝的才人的。后来,才与先帝两情相悦并成为天后的。但,这个话天后说的,旁人却不敢也不能说。 如今,天后自己主动说起,究竟是什么意思? 焉知她不是已经处于发怒的边缘? 李显慌了,忙跪下叩头不止:“孩儿并无他意,只是单纯觉得上官才人伺候母后有功才有此说,还请母后明鉴!” “你呀,总是想得太多能做的太少。”天后失望地闭上眼睛,“如果你真的喜欢婉儿,据理力争之下,也许朕就允了你。但你现在这个模样,做大事惜身,见小利忘命,哪里有一国之君的样子?这天下,你真的能治理得好吗?” 说到最后,天后语气森然。 “是是是,孩儿知错了,孩儿知错了。孩儿这就回去,努力学习如何处理国事。”李显习惯性地又怂了。 待李显躬身退到门口,刚转身要走之时就听见天后说了一句话:“下次,如果实在流不出眼泪就用姜汁,蒜汁的味道太重了。” “是是是……呃……不是……”吓得李显一个趔趄,忙语无伦次地回道。 “去,好好做你该做的事。” 待李显走远,天后看了眼仍然长跪不起的上官婉儿:“你在朕的身边久了,也一向聪明伶俐,你倒是说说,皇帝欲立你为昭容,是什么想法?” 什么想法? 还不是贪恋我的美色? 本小娘子才高八斗,知冷知热,又容貌出众,不知有多少狂蜂浪蝶意图一亲芳泽,多一个皇帝,好像也不是不可能? 而且,陛下今年刚三十岁,正是壮年,房里也需要人,嘻嘻,羞羞…… “你啊……还是看的太浅。”天后摇摇头,摆摆手,“你先回去。” “是,奴婢告退!” 上官婉儿浑浑噩噩地出了上阳宫,却见那天已经纷纷扬扬飘起了鹅毛大雪。 刚嘀咕了一句“瑞雪兆丰年”,上官婉儿的脑海里竟然浮现了一张被冻得发青的脸,不禁笑了:“那家伙不知道冻死了没有?如果冻死了,那可真是太……太不幸了。天后让我经常看顾他一下,现在给他送点吃穿用具和柴炭,想必他一定会感恩戴德?” 只可惜,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 上官婉儿想看到的瑟瑟发抖的李余并不存在,而且,看李余那个模样不仅丝毫不冷,居然还在,冒汗? 噗呲,噗嗤。 见上官婉儿又来了,李余也不忙着招待,反而一身短打扮,拿着把铁锨在一大堆黑黄之物中翻捣不停,还发出让人尴尬的声响来。 “堂堂一个王子,居然如此不讲究礼仪?”虽然并没有闻到什么异味,但上官婉儿还是抽出锦帕掩住口鼻,瓮声瓮气地鄙夷了一下。 “再尊贵的王子,也会冻死饿死。” 李余不以为忤,回了一句就开始吩咐起福伯来:“这个黄土和石炭一定要拌匀乎了,不然就不容易点着。等水浸透了,再把它摊平,我再想个法子做成煤饼。” 知易行难。 想着前世也好歹见过用过蜂窝煤,也曾经上手过,做个蜂窝煤不是什么难事,真干起来才发现根本不是那回事儿。别的不说,单只一个摁压蜂窝煤的小机器,李余就没本事做出来。 无奈之下,只能纯手工解决了。 “你这个法子倒是新鲜。” 听见是取暖用的,上官婉儿不痛不痒地夸了一句。 寻常百姓取暖,不过是把大块的石炭敲成小块,放在火堆里引燃。你这倒好,专门挑些碎成粉末的下脚料,还往里面掺土加水,还煞有其事地要掺匀乎了。 你这是唯恐点得着? “你个何不食肉糜的人,哪里懂得这些?” 李余指着那堆颜色莫名的混合物,解释道:“粉煤燃烧太快,黄土起到延缓燃烧速度和支撑塑形……嗨,我跟你说这个干嘛。您今天来,是有事儿?” “没事就不能来吗?” “能啊,当然能。” 做为穿越以来唯一一个打过交道的名人,李余对上官婉儿那是一万个敬仰。虽然这个名人有那么一丝丝傲娇和不太聪明的样子,跟网红一样属于见光死,但谁叫咱有求于她呢? 初来乍到,咱在这大唐人生地不熟的,还指望人家给介绍个买家,把这房子给处理掉。 特别是看见几个随从拎着的一堆大包小包来送温暖,李余的脸更是笑得跟朵菊花似的:“多谢上官昭容美意!多谢了哈!” “你是如何知晓的?” 听见这话,上官婉儿柳眉倒竖,声色俱厉。 以李余的身份地位,没理由能探听到宫中的消息,那么他是怎么知道这个还没有公开的消息的? 是包藏祸心,暗中结交内宫,还是有其他原因?? 第5章 一把筷子 005 一把筷子 woc! 嘴瓢了! 看上官婉儿生气,李余知道自己轻率了。 这时候,李显刚刚登基,还不一定有时间去想下半身的那点事情,对上官婉儿这块肥肉也不一定顾得上考虑是清蒸还是红烧。 所以,上官婉儿现在的职务还不是昭容,那么,到底是什么? “我没说昭容啊,我说的是大人,上官大人。”打死李余也不承认自己剧透了。 “胡说八道!我又不是你的父母,怎么能称‘大人’?而且,你明明说的就是昭容二字,不要觉得我长得好看就好糊弄!” 我擦,嘴又瓢了! 现在不是明清时期,对官员的称呼都是姓氏加职务的,就像后世喊牛总、马总一样,大人还是仅限于对父母的尊称。 但是,不慌,这个借口忽悠不过去,那就换一个。 “我说我是猜的,可以吗?以天后对您的宠爱和信任,陛下但凡有点眼色,提拔您当昭容也是理所应当的?错非女子外放为官多有不便,当个一州刺史您也是可以的。您说是,上官……小姐姐。” 小姐姐? 这是什么称呼? 总觉得不像是什么正经话呢? “您母亲姓郑,我母亲也是姓郑,所以大家都是亲亲的表姐弟,我叫你一声姐姐,是再合适不过了啊!” 李余发挥出高考作文零分的水平,完美的解释了一通。 “原来如此啊……不对,既然我们有亲,你直接叫我姐姐即可,为何还要加个小字呢?” 上官婉儿自信,自己并不小,无论哪方面。 李余偷瞄了一眼,也很赞同某人的自信:“姐姐比我大几天,自然是要叫姐姐的,但叫姐姐不就把姐姐叫老了嘛,故此加上个小字,希望姐姐青春永驻。小子孟浪,还望小姐姐海涵!” 说完,李余深施一礼,尽显儒雅本色。 还有这么个说法? 上官婉儿似乎是相信了:“小姐姐就小姐姐,反正你也没什么坏心眼。如果不是我自身难保,以后多照顾你一下也未尝不可。只是,如今我……唉,现在也难啊!” 既然要攀交情,就得懂得嘘寒问暖。人家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不接口问一句“您是不是碰见什么难事了”,是不是不太合适? 李余一拍胸口:“说!小姐姐,你有什么难题只管说!就算解决不了,也能舒缓压力不是?” “你……” 还以为遇见什么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原来也是个绣花枕头。 上官婉儿想了一下,幽幽说道:“我有一个朋友,一直都很受老东家器重。但现在老东家老了,新的东家想提拔她。你觉得,我……那个朋友该怎么办呢?” 无中生友的老梗而已,李余很贴心地没有点破,反而起身去厨房拿了一把筷子来。 抽出一根,轻轻松松地折断。 再拿起一把,想了想,取出四根,又想了想,又拿下一根。剩下三根筷子,李余稍一用力,咔嚓一声,应声而断,肥肠的丝滑! “你是在告诉我,只有抱成团才能不任人宰割吗?”一根筷子容易折断,一把筷子折不断的道理,上官婉儿还是知道的。 虽然李余这个废物用来展示的筷子数量不多,但,大概就是那个意思? 李余摇摇头:“我是说,再多的废物抱在一起,都扛不过强力人士的雷霆万钧!至于咱们大唐,谁才是那个强力人士,你说呢?” 谁是大唐的强力人士? 上官婉儿这二十来年,也算是见多识广了。 朝中的一众文臣武将自不必说,便是那些青史留名的大人物的密辛轶事她也知道不少。但要让上官婉儿给他们来个排行榜的话,这世上最厉害的人,不是太祖太宗,也不是先帝,而是天后陛下! 以一介受尽欺凌的弱女子,先为太宗才人,后为高宗妃子,更是一步步走上后位,直至执掌天下权柄! 尤其是近几年,先帝多病怠政,政令皆有天后所出,更是尽显天后的手段。那份谋略心机,那份杀伐决断,足以令天下所有男儿汗颜! 所以,李余说的强力人士,是在说天后? 可天后已经是花甲之年,还能有多少年可活? 且新皇即位,天后还政于新皇也是应有之意,没有了权柄的天后,还能算是个强力人士吗? 如果现在忤逆了陛下的意思,一旦天后撒手人寰,自己又将何去何从呢? 见上官婉儿犹豫不决,李余笑了,很神秘的那种:“我敢跟你打赌,天后这条大腿,你还可以抱二十年!如果我说错了,二十年后你尽管骂我!” “粗俗!” “胡说八道!” “一派胡言!” 难得李余违背祖训、泄露天机、实诚了一回,却遭到了上官婉儿的三连击。 平均寿命只有三十的年代,你跟我说天后能活到八十多,还要我二十年后再验证真伪,你咋不说一百年呢? 为了证明自己是一片真心,李余也豁出去了:“我也不和你扯远的,两个月,就两个月,你就知道我的为人了!” 上官婉儿的大眼睛咕噜噜转了一下:“两个月后会有大事发生?” “你也别套我的话,两个月后,也许还用不了那么久,你就明白了。” “谁稀罕跟你打哑谜?走了啊。” 上官婉儿挥一挥衣袖,聘聘婷婷地走了,不带走一块蜂窝煤。 哦,蜂窝煤还没有研制成功,就暂时不送给她当新年礼物了。等将来弄好了,一定给她每个袖子里塞一个,以报今日之仇! “福伯,再拿把铁锨来,我要再努力一下!” 新兵刃在手的李余,又开始了噗嗤噗嗤的动作。? 第6章 赚钱嘛,不寒碜 006 赚钱嘛,不寒碜 蜂窝煤这玩意儿,其实没什么技术含量,基本上属于有个手就能干,而且还能干得好、干得快的那种。 只可惜,李余四肢不勤、五谷不分、六畜不辨,看得福伯是七上八下、心惊肉跳的。 “哎哟我的小郎君,注意衣服!” “哎哟我的小郎君,注意脚下!” “哎哟我的小郎君,注意……” 因为福伯的干扰,导致李余不能认真工作,导致他弄脏了锦袍,更导致他迟迟不能研制出蜂窝煤机,罪孽深重啊! “是是是,都是老奴的错!可是小郎君,铁料珍贵,您说的那种蜂窝煤机更是从来没人见过、做过,如何能做得出来?” 福伯也是一脸无奈。 这些年,小郎君一直都是浑浑噩噩的,自从参加了先皇的祭礼后,人倒是变得活泛了不少。但再活泛也得有个限度不是? 又是拆房又是鼓捣这啥石炭,全无天潢贵胄的样子,将来在九泉之下见了郎君,福伯都不知道怎么回答。 郎君问,我儿子现在怎么样了啊? 我回答什么?说他现在活脱脱就是一个街头小混混? 福伯毕竟只是一个配角,李余也没时间关注他的心路历程,更不担心无颜见列祖列宗。 真的魂魄只怕早就去阎王爷那里报到上班了,谁会在意他这个赝品呢? 好在,蜂窝煤终于研制成功了。 没有煤球机,做不出圆柱形的就弄个方形木框;没有规格一样的眼儿,就用筷子挨个捅。 甭管上下是否完全对得上号,能用就行! 10版本的嘛,不都这样吗? 一下子就尽善尽美了,以后还怎么割韭菜? 感谢老天,感谢寒冬,煤球(?)被迅速冻干;捎带感谢一下会垒锅灶、烟囱的福伯,解决了有弹无枪的难题。 看着熊熊燃烧而且顺畅排烟的火炉,李余觉得,这日子好像还有点,盼头? 但,作为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有志青年,怎么能只顾自己温暖,而不想着兼济天下呢? “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 嘟囔了一句三观极其不正的古诗,李余拉着福伯开始了送温暖的活动。 推销,咳咳,送温暖,从邻居开始。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对门嘛! 大城市的格局,一般都是东贵西富南贫北寒,但神都的格局又有些不一样。 以洛水为界,河北二十八坊再加上一个北市,算是集中了神都绝大部分的富贵人物,而靠近宣仁门的清化坊和立德坊更是二环的黄金地段。 所以,住在清化坊的李余,自然就会有许多的狗大户邻居,销售额度应该没问题? 一块蜂窝煤十文钱,不过分? 附带专业技师上门服务,安装火炉,收你五贯钱,更是绝对的良心价? 福伯一脸懵圈:“谁是专业技师?五贯钱是不是也有点太不地道了?” 淳朴的大唐人哟,这是你掉的金斧头,咳咳,应该是,你是不知道后世那些黑心厂家是怎么挤牙膏的? 想起无数次被挤被割的经历,李余不禁恶向胆边生:“涨价!翻倍!” “啥?” 福伯再一次陷入迷茫。 不是说做生意要以诚为本,要童叟无欺,要……那啥来着? 拢共几十文的散碎石炭末加黄土,再加上自己那不值钱的手艺,你就要收别人五贯,哦哦,现在涨价了,已经变成十贯了。 还有天理吗?还有王法吗? 更重要的是,自古以来商贾就是四民之末,下贱人才去干的职业,你个小王子为什么要自甘堕落呢? 李余嘻嘻一笑:“您放心,住在二环……咳咳,也就是皇城根脚下的人,根本就不在乎多花五贯钱!” 整理了一下仪容,换上件干净衣服,露出八颗牙齿的标准微笑,福伯推着小车,就开始了送货上门服务。 只可惜,街坊四邻问了个遍,除了被人笑话李余以王子之尊操持贱业辱没了祖宗,一块蜂窝煤也没卖出去。 他就不想想,能在二环住的,哪个是需要烧蜂窝煤的穷鬼? 银丝炭了解一下? 貂皮大衣了解一下? “小郎君,要不就算了?” 福伯感觉,自己逝去的郎君的棺材板都快要压不住了,忍不住要打退堂鼓。 “做生意嘛,要脸还怎么赚钱?” 李余痛斥了福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错误价值观,指着一座连个牌匾都没有的府邸:“那些高门大户看不上这蜂窝煤,这个连个门脸儿都没有的,大概是需要的?” 可不,那座宅院跟别的装饰的豪华大气上档次的府邸明显不同,门口的两个石狮子都和狮子狗一般大小,估计也不是什么大官。 要不,进去坑,咳咳,联系一下? 正考虑着怎么措辞,中门忽然洞开,走出两个人。 一个是老人,一个还是老人。 只听那个稍显年轻一点的老者对另一个更老的老者说道:“孟将兄切莫再推辞,世间唯庸人无诟无过,但那又岂是我辈所愿?” 孟将兄倒是从善如流:“怀英兄高义,倒是在下着相了。” 怀英兄也是豪爽的,哈哈一笑:“你我兄弟,何须如此互相吹捧?”转头一看,有个傻小子和一个老仆正对着他傻笑,便问道:“这位小哥,可是有什么事吗?” 李余露出八颗牙齿,展现职业微笑:“这位先生,小子这里有一种新型、便捷、环保、高科技的产品,您想看看吗?” “新型、便捷老夫倒是知晓,只是这个环保、高科技是何物?”两个老者一起懵圈。 一看这反应,李余都恨不得抽自己两嘴巴。 骗人的经验还不够啊! 你跟古人说环保,和埋怨武松杀害一级保护动物有什么区别? “环保呢,就是说在燃烧的过程中不会有毒害,不会有烟尘,而且也不会劳民伤财。高科技呢,是说这是世上还从未有过这样的新奇之物!而且,不是我吹,满世界你都找不到另外一个!” 孟将兄大概是年龄大了,受不了这么吹嘘:“年轻人,不可把话说的太满!” 这怎么就满了?我还没说全宇宙就我这独一份呢? 怀英兄就厚道多了,说话也客气:“小兄弟,若是新奇昂贵之物,只怕我……”怀英兄苦笑一声,指着那位孟将兄:“老朽和孟将兄,都囊中羞涩消受不起啊!” “放心放心,一点都不贵!大唐人不骗大唐人!”说着,李余扒拉一下福伯,“介绍一下我的背景,让他们放心一些!” 咱好歹也是先皇的后人,你们应该不会担心我骗你们那仨瓜俩枣了? 福伯很狗腿地上前,傲然挺立:“我家小郎君,乃先皇次子故益州大都督之后!” 果然,两人听见李余有这么大的来头,顿时五体投地、鞠躬如仪(并没有),齐齐躬身道:“下官狄仁杰(张柬之)见过公子。” 听见这两位报出名号,李余吓得心里一咯噔,耳边也似乎听见了咔嚓一声,那是下巴落下的声音。 额滴个神哟! 今天出门没看黄历,咋碰见这两位了? 张柬之的存在感好像低一些,但,狄仁杰,那可是实在实的狠人一枚啊! 他会不会说我涉嫌带假货,让元芳把我给弄进去严刑拷打?我只是想赚点小钱钱,既没有一爽更没有一薇,您可千万别收拾我啊!? 第7章 宰相 007 宰相 张柬之大概也知道自己不是这一集的主角,果断告辞,狄仁杰还不忘安慰他:“孟将兄乃宰相之才,朝廷断不能让兄长沉寂下僚!” 张柬之倒也不矫情:“愿附怀英兄骥尾!” “与兄共勉!” “哈哈哈哈……” 两人相对大笑,好似一对老银币。 然后,其中一个老……老人家张柬之对李余拱拱手:“李公子,狄公还是薄有积蓄的,你尽管下手狠一点无妨。哈哈哈哈,告辞!” “你个老不修!” 狄仁杰笑骂了一句,目送张柬之离去,转而对李余发出邀请:“李公子,请入内一叙。” “不了不了……”李余忙不迭地摆手谢绝邀请。 开什么玩笑,我敢在你们这些千年狐狸面前玩聊斋?让你们知道我以次充好、哄抬物价,还不分分钟把我给请进大理寺喝茶? “公子何故对老朽戒备甚深?” 狄仁杰自问向来与人为善,跟这个李公子也是第一次见面,谈不上什么恩怨,可李余眼中却分明饱含警觉。 “狄公威名,小子如雷贯耳,初见之下难免战战惶惶,汗出如浆。” “该打!竟敢说老朽如魏文帝!”狄仁杰佯怒。 “小子不学,还望狄公海涵。”李余鞠躬。 “能随口说出《新语》之典,已经足见阁下读书之丰。” “狄公谬赞了。读书可以明志,读书使人进步,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嘛。”李余再鞠躬。 “呃……李公子大才。”狄仁杰也算是看清楚了,这个李余虽然看似是个读书人,但走的是野路子,肚子里的墨水恐怕不会太多。 福伯一脸懵圈,悄悄捅了捅李余:“小郎君,你们在说啥?” “都是文化人的事儿,你瞎掺和啥?”顺利地打入敌人内部的李余,很是得意。 那些卖baojianp的都知道认个干妈套个近乎,我一个打拼多年的老江湖,自然也知道杀熟的第一步是先跟别人混熟了。 通过咱的努力,咱现在也和狄仁杰是一伙的文化人了,推销点东西给他,应该也会水到渠成了? 入得了厅堂,不用狄仁杰招呼,李余就主动让福伯去厨房卸煤球、砌炉子,熟的跟自家人一样。 至于价钱,咱都是文化人了,怎么能谈钱呢? 等李余折腾够了,狄仁杰才问道:“宗亲已经窘迫至此了吗?” 李余苦涩一笑:“想必狄公也听说了,小子在先皇葬礼上晕厥一事?” “略有耳闻。” “狄公也不是外人,小子也不瞒着您。”李余再次苦涩一笑,“先皇驾崩,小子悲痛难当是其一,另一个原因则是……” 李余扯了扯衣领,似乎是想让自己更暖和一些,再次吟诗:“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啊!”眼神中尽是满满的苦涩和淡淡的忧桑。 “好诗啊!”狄仁杰就像是涩狼看见了美女一样,眼中放光,“可有全文?” “……”李余彻底无语。 我搁这卖惨呢您没看见吗?谁想和你谈情,咳咳,谈论文学了? “佳句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小子不敢自称妙手,但狄公也未免过于苛责求全了?” 反正我是绝对不会承认背诵不了全文的,你看着办! “妙!绝妙啊!”狄仁杰咂摸了几下,赞叹不已,“好一句妙手偶得之,只此一言即可道尽文学真谛矣!公子真乃大才也!” “别,您可千万别!” 被这么一个名垂青史的大佬赞美,李余不由得老脸一红。 我只是站在众多巨人的肩膀上,装了一下而已,实在是不敢当这么高的评价。 否则,万一哪天我不小心掉下来,可就丢人丢大发了。 狄仁杰却不管这些,直接吩咐起来:“来人啊!上酒!上好酒!老夫今日得遇才俊,必当痛饮三百杯!” 自己是什么货色,李余心里清楚,急忙推辞:“狄公,小子只是偶然说了几句很平常的话,实在当不得才俊之称。所以,这个酒……” 吃人家的嘴软,因为回头还要拿人家的。 “哈哈,李公子难道是看不起老夫?不愿意与老夫把酒言欢不成?放心,你的那个蜂什么煤,老夫也一定会照价付钱的!” “呃……” 人老成精,古人诚不欺我也! 你以为的聪明才智,在这些老银币眼里都是笑话。 就在李余搜肠刮肚想找出个借口不吃饭,以免回头不好下刀宰的时候,一道阴恻恻的声音响起:“狄公如此愉悦,可是有什么喜事?” 只见一个手持吸尘器,咳咳,拂尘,面白无须、一身内侍打扮的美男子走了进来。 虽未曾桃桃好凉凉,但这位的风情绝对不止万种,起码得有十万种之多。 “好俊俏的伪……” 李余的赞美还未完成,就被狄仁杰厉声喝止:“公子慎言!姬无断的凶名,可止小儿夜啼!” “嘎嘎嘎嘎……” 就在李余思索这位是哪位历史上的大神之际,姬兄已经笑成了乌鸦:“奴婢不过是一介阉人,哪有什么凶名?狄公切莫污蔑奴婢哟!” 你个死人妖! 得亏你张嘴说话了,否则劳资非被你给掰弯了不可! “哼!” 狄仁杰一甩袍袖,怒斥道:“尔虽为大内总管位居三品,但内臣无故不得外出,更不得私自结交外臣!吾,不惧你!” 嘴上说着不惧,可您的手在不停地摆动,让人赶紧把端到门口的酒菜给撤下去是什么意思? 姬无断眼波流转,只当看不见狄仁杰的小动作:“嘎嘎嘎!狄公是国士,是雅士,奴婢自然不敢高攀。只是,天后有命,谁敢不从?” 狄仁杰还在死鸭子嘴硬:“圣意早已下发,天后改称太后,你口中的天后又是哪个?” “嘎嘎嘎,狄仁杰,你在教奴婢说话吗?”姬无断冷笑一声,宣布结果,“天后有命,宣狄仁杰入宫觐见!” “臣,遵旨!”狄仁杰施礼接旨,姿势非常标准,动作非常丝滑,没有一点点的犹豫和迟滞。 看狄仁杰这么快就怂了,李余那叫一个气啊。 您好歹也坚持三秒以上呀,您没看见我已经溜到门口只差几步就逃出生天了吗? 气节呢? 傲骨呢? 像是听见了李余的心声,狄仁杰一脸无辜地说道“既是圣人旨意,为何要反对?” “嘎嘎嘎,狄郎中果然有宰相之才,很识时务嘛!” 姬无断皮笑肉不笑地赞了一句,炮口对准了李余:“公子,劳您驾,也随奴婢进宫一趟,如何?”? 第8章 大才 008 大才 不管这位姬兄是断了还是没断,李余都没有反抗的资格。 女皇当政,王孙公子不如狗啊! 但李余还是有些不解:“天后为何要召见在下?” 现在的情势就应该苟起来,猥琐发育,当个小透明才对,怎么能主动往女皇身边凑呢? 万一女皇发现我是个赝品,还是个有经天纬地之才的赝品,大刀砍下来的时候我拿什么抵挡? 脸皮吗? “天后对宗室向来亲厚,听闻公子身体有恙,就一直十分挂念。本就命奴婢专门去请的,不想在狄郎中这里就见到了。”姬无断又笑了,“真真是天大的缘分呢!” 我信你个鬼哟,你个糟老头子坏得很! 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女皇让你三更进宫谁敢留你到天明? 就在李余准备闭着眼享受生活的蹂躏之际,福伯那个一点眼力见都没有的家伙居然屁颠颠跑过来献宝。 “小郎君,咱们的格局还是小了啊狄郎中家里有铁制火炉只要略加改动再辅以陶馆做为烟道就可以卖出高……呃,这是?” 福伯就跟华少附身一般,一口气说完商业机密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厅里多了个美女:“这是谁家的小娘子,穿起男装来怎的如此俊俏?” 这个老流氓! 为了表示自己与赌毒不共戴天,李余再次悄悄地移动开来,以示自己不认识这人,平时也绝对没有任何联通。 “你真的觉得我好看吗?” 姬无断却像是找到了知己一般,眼神火辣辣地看着福伯。 福伯爱说实话的臭毛病又犯了:“呃……如果不说话,还是极好的。” “哎!奴家十多岁时才净身,这嗓音却是难以改过来了,还请足下切莫嫌弃才是。否则,人家心里会很难过的。嘤嘤嘤……” 福伯憨厚一笑:“谁的日子都不容易,哪有人会嫌弃你。” “是真话吗?” “绝对是!” “还是咱们苦命人怜惜苦命人啊!” 狄仁杰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忍不住打断这背背山的桥段:“姬总管,时辰已经不早了,切莫让太后等待才是。” “咱家还用你提醒?” 怼了一句后,姬无断一甩拂尘对福伯笑道:“这位老哥既然也不是外人,又有新奇玩意儿,那就不妨一起到宫里耍耍。天后可是最怜惜我们这些穷苦人的哟!” 福伯大喜:“老奴也能进宫面圣吗?会不会不太合规矩?” “嘎……天后所在,百无禁忌,老哥尽管放心!” 对待福伯,姬无断是春天般的温暖,对狄仁杰和李余那就是秋天般的无情,拂尘一甩,面色一整:“二位,请!” 进宫面圣嘛,狄仁杰倒无所谓。 每天上班打卡的地方,时不时地还要跟董事长汇报一下工作,算得上是轻车熟路。 李余不一样。 如果可以,他情愿永远永远不踏进皇宫半步,永远永远都不见女皇一面。 见网友最多也就费点钱,或者费腰子,见女皇,他费命啊! 他现在的心情是堪比上坟一样沉重,还是给自己上坟的那种。 眼见福伯傻不愣登地主动往火坑里跳,李余除了感慨一下被团灭了,就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了。 于是,两乘暖轿就出了清化坊,直奔城西的上阳宫而去。 至于福伯,腿着儿,谁让他这么没有眼力见的! “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啊!” 看着漫天飞舞的雪花,想起未知的前路,李余即兴赋诗背诗一首,却又被隔壁的狄仁杰听见了。 掀起轿帘,狄仁杰赞叹道:“公子真乃大才也!我大唐武功盖世,文治却还略显不足,正需如此优美的诗篇壮声色!” “别!您可千万别!” 大唐需要的是李杜白,是诗佛诗鬼一甘大神,再不济也得是个杜牧、李商隐,不是我这个九漏鱼啊! 万一哪天记忆卡壳了,背不出课文来,岂不是要被老师打手心? “公子莫非在顾忌什么?为何藏拙至此?”看李余瞻前顾后的,狄仁杰不禁幽幽问道。 “狄公,您一大把年纪了,就不能装聋作哑一回吗?不痴不聋,不为家翁啊!” 五六十岁的人了,还耳聪目明思维敏捷的,你让保温杯里泡枸杞的人怎么想? 摇下车窗,咳咳,放下轿帘,李余眼观鼻鼻观心作老僧入定状。 爱谁谁,不管了! 大不了继续接受生活的蹂躏,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 狄仁杰眼睛一亮:“好一句不痴不聋不为家翁,公子真乃大才……” “住口!你才是大才!你全家都是大才!”李余是彻底暴走了。 我和你无冤无仇的,你为什么非要把我说成人才呢? 你难道不知道,女皇时期的人才,尤其是李家的人才不好当…… 呃,你现在确实不知道。但不知道,也不能成为玩命把我往火坑里推的理由啊! 同样腿着儿的姬无断笑了笑,凑到狄仁杰的轿子旁低声问道:“狄郎中,小郎君之才果然如此高深莫测吗?” 狄仁杰笑道:“姬总管也懂文学?” “懂自然是不懂的,但狄郎中懂,不是吗?” “哎!”狄仁杰轻叹一声,“狄某也是自诩有些聪慧的,每每也尝以诗文为傲。今日方知,我不过是那未见过世面的井底之蛙,不足以语冰的夏虫啊!” “狄公何必如此推崇小郎君?莫非,狄公与小郎君有旧?嘎嘎嘎……” 姬无断自以为高妙的轻笑,却招来狄仁杰的勃然大怒:“大胆!你个阉竖,焉敢谈论为国举才之事?公子文采出众,且不慕名利,又岂是你等庸碌小人可以理解的?” “是是是,狄公说的是!” 姬无断拱了拱手,笑嘻嘻地退到一边,那眼波流转的,分明是在打什么鬼主意。 只可惜,这一切,都没有被自闭的李余看到。? 第9章 凡人 009 凡人 这是一个很普通的人。 当李余看见女皇时,第一感觉就是这样。 既没有倾国倾城的颜色,也没有让人一见就拜服的王霸之气。 普通,极其的普通! 除了那狭长的凤目,深深的法令纹,分明就是一个老眼昏花的小老太太嘛,怎么就成了千古第一女帝,还做出了那么大一番成就了呢? 当然,被社会毒打了一辈子的李余也知道,人不可貌相。 谁也不知道笑眯眯的上司会不会突然开除你,推杯换盏的好同事会不会背后插刀,过命之交的好哥们会不会成为隔壁老王。 同样,谁也不知道这个看似已经衰老的小老太太,即将完全彻底地统治大唐,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长达二十年! 人生,就是这么的魔幻啊! 与此同时,天后也在观察着李余。 很普通的一个人。 既不像显儿那般有太宗之资,也不像旦儿那般隆准高鼻一看就是富贵至极的面相。果然,不是朕的直系后人,就是缺了些贵气。 但,为什么婉儿那丫头似乎对这个李余有不一样的情愫呢? 没错,就是情愫。 天后一生经历了无数的爱恨情仇,对小姑娘的那点心思看得是无比通透。 如果你对一个人没有别样的感觉,那个人是生是死,那个人的所作所为,都不会在你的心里产生一点点的涟漪。 所以,这家伙是靠了什么手段迷惑住了婉儿? 难道就靠其貌不扬、家徒四壁、一无是处? 更让天后疑惑的是,这个小家伙居然还敢暗暗观察朕的相貌,而且,神情似乎还有些,不以为然? 如果非要说这家伙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大概就是这份傻大胆了? 要知道,天后已经许久没见过有人敢这样直视她,并且还不惊不惧暗自评价的。 天后微微一笑,招了招手:“余儿,近前来,让朕好好看看!” “哦。” 虽然不是亲生的,但天后好歹也是自己的祖母,看看就看看呗!李余也想近距离观察一下,一代女皇究竟有什么与众不同。 “咳咳……”姬无断适时轻咳,表示李余那六亲不认的步伐,不太合规矩。 “这……”李余犹豫了。 难道非得让我三叩六拜谢主隆恩,才能近距离瞻仰一下女皇的风采? 男儿膝下有黄金,你可以打败我,也可以羞辱我,但想让我跪下,不可能! “要你个狗才多事?” 天后轻斥一句,对李余笑眯眯地说道:“自家人,不必拘泥于繁文缛节。” 距离产生美。 凑近了看,两个人不约而同地想起了一个成语——不过尔尔。 “呃……李余,你取表字了吗?”天后沉吟了一下,想出了这么个问题。 “娶婊……咳咳,已经取了。”得亏李余的脑子没进水,紧急刹车。 “哦。” 天后微微颔首,结束尬聊:“你回去。” “那行,您先忙着,回见了您嘞!” 李余胡乱拱了拱手,就打算脚底抹油溜了。 咱既不是社牛症患者,也没指望能从女皇这里混到什么好处,还是赶紧回家为好啊! 岂不闻,有一种爱叫做放手乎? “太后,臣要弹劾一人!” 相看两讨厌、皆大欢喜的场面,突然就被狄仁杰给乱入了。 天后微笑道:“怀英,朕就是喜欢你这一股子拗劲儿!说,谁又为非作歹了?当年,你在大理寺少卿任上,就以敢谏直言、不畏权贵知名。” 对能打的下属,女皇还是很给面子的。 狄仁杰整了整衣冠,作慷慨赴死状:“臣斗胆,弹劾陛下,识人不明,置贤才于不顾!” “朕识人不明?哈哈哈哈……” 天后像是听见了天大的笑话一般,大笑不止,很是豪迈。 “是!”狄仁杰脖子一梗,头铁得很。 天后笑够了,摆了摆手:“你们这些人啊,总是喜欢夸大其词。你说的是张柬之,先让他任洛州司马一段时间,等熟悉了事务后再行简拔才是正理。骤然入驻中枢,恐怕不能服人。你可以告诉张柬之,只要是能臣干臣,朕绝不吝啬官位。” 对天后这套说辞,李余是明白的。 不就是不怎么相信张柬之的实力,让他在靠近总部的分公司干一段时间,以观后效的意思嘛? 再说了,你狄仁杰说什么就是什么,还要我这个大boss干什么? 那样的话,以后,张柬之就只会感谢你狄仁杰,而不感谢我这个董事长了? 这个道理,狄仁杰也明白,只见这家伙微微摇头:“恩出于上,臣不敢对朝廷的安排置喙。臣要说的是,公子李余!” “谁?李余?” 天后觉得自己可能出现幻觉了,李余居然都成为人才,哦不,贤才了吗? “是!公子内有锦绣华章,外有经济之术,且秉性和善、冲和恬淡,实在是大大的贤才啊!如果错失此大才,实非家国之幸,更非社稷之福,也有伤太后之贤名也!” 听狄仁杰替自己这么吹嘘,李余都恨不得用脚指头抠个裂缝钻进去。 我的个老天爷呀,你咋不说我是人类的好朋友,没了我绝对是人类文明的一大损失呢? 你不知道我不想搞仕途吗? 不,你不知道,你只在乎自己的感受。 狄仁杰,我算是看清你了! 见狄仁杰不像是在说笑,天后微一侧耳,姬无断那个狗腿子立刻上前,附耳好一阵掰扯。 不得不说,这家伙绝对是打小报告的人才。离得这么近,李余愣是没听清楚一句话。 只在姬无断做最后的总结时才听见这么句话:“狄公和公子并无私交,公子也确实是贤才,大大的贤才。” 说罢,姬无断似乎还给李余抛了个媚眼,晃得人心里…… 咳咳,现在不是搞基的时候,毕竟小命要紧。 迎着天后探询的目光,李余噗通一声就跪了:“孙儿我就是个凡人啊!奶奶,您可不能听别人胡说八道啊!” 什么男儿膝下有黄金的信条,都被李余抛之脑后。 别人为了取回膝下的黄金都可以随便跪,我为了自己的小命而下跪,不丢人! 见李余怂了,天后笑了,毫无温度的那种:“朕,就如此可怕吗?” 瞧瞧天后这话说的,好像谁多不愿意被您看重一样。 但是,李余深知爱会消失而且还是会很快消失的道理,更知道在女皇身边工作的危险性有多大。 别看天后现在似乎对李余青眼有加很是看重的模样,但指不定哪一天就莫名其妙地得罪了她,被她给弄死了。 伺候女人难,伺候女皇,更难啊! 心思电转之间,李余想好了理由:“不是孙儿不愿意和您亲近,更不是孙儿不想为国分忧。实在是孙儿才疏学浅,怕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啊!” 听了这话,天后赞赏道:“能出口成章,果然是读过书的好孩子。” 听见天后夸自己,李余恨不得给自己几个大嘴巴子。 满嘴的卧槽不香吗,装什么文化人,掉什么书袋? 这下子被官方认定为才子了,看你怎么掩饰你那该死的魅力?? 第10章 秋暝 010 秋暝 为了那该死的求生欲,李余决定还是再挣扎一下:“奶奶,孙儿虽然读过十几年的书,但没有从政经验……” “停!” 天后果断打断了李余的自吹自擂,问道:“你说你读过十几年的书?你今年几岁了?” “十六,哦,马上就十七了。” “那你是如何读了十几年书的?” “我三岁进幼……” 本打算吹嘘一下自己拳打南山幼儿园的光辉战绩的李余,猛然刹住了嘴。 乖乖,这可是唐朝呀,哪来的幼儿园? 天后笑了,有些暖意的那种:“原来你从三岁就开始读书了,也是难得。当年,你七叔、八叔都不喜读书,小时候为了读书可没少挨骂。你父母早亡,却能一心向学,非常不易啊!” 看来,成绩优秀的邻家孩子,在古代也是有生存空间的? 李余大喜,决定继续打造自己的人设。 只见这家伙恬不知耻地说道:“没办法,我只喜欢读书。一到读书的时候,我的心里就充满了安逸和快活,就好像在与无数的先贤进行交流一般。那种快活,就如同佛家所说的大欢喜一般,平和而充实,孙儿也就此开了宿慧。” 投其所好嘛,谁不会? 女皇喜佛,世人皆知。我以佛家的说法来解释自己为什么突然变得才华侧漏,女皇有很大几率会接受,并引为知己的? 果然,古人还是很迷信,很好骗的。 天后赞叹道:“果我家麒麟儿也!只这大欢喜一说,就已经不次于许多高僧大德了。只是,你可有完整的佳作?只言片语,终究还是差了些意思。” 果然,催更是不分古今的。 李余淡淡一笑,很是自信。 李白杜甫白居易都还没有出生,苏轼辛弃疾还只是传说中,你让我抄袭写区区几首诗词出来,是不是太小看我了? 要不是脑容量不够,分分钟给你背个唐诗宋词三万首! 但李白太狂,杜甫太苦,白居易又太长,诗词虽多,但恰好应景的,就得费一番思量了。 只见李余左手在前右手背后,四十五度仰望天空,开始缓缓踱步。 姬无断不解地问道:“公子意欲何为?” 狄仁杰眼睛一瞪,低声呵斥道:“休得多言!公子要吟诗了!” 一步两步三四步,五步六步七八…… 没有第七步,因为古有曹子建七步成诗,李余这样的大菜籽自然不能比他多走一步,两步也不行! 走到第六步时,李余眼睛霍然睁开,吐气开声:“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 很普通的开局,让大家都有点失望。姬无断更是撇了撇嘴:“很平常嘛,没什么新意。” 大意是,我裤子都脱了,你就给我看个这? 狄仁杰就委婉多了:“写诗若从一开始就奇峤伟丽,后面就不好把控了。年轻人嘛,稳重点好!” 李余置若罔闻,缓缓转身:“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好!” 狄仁杰击节赞叹:“虽用词直白,却不失典雅!” 天后也点头称赞:“意境是极高妙的了,但是否过于清冷?” 李余微微一笑,很倾城的样子:“不忙,且听下句。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 天后大赞:“好!好!好!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吾家孙儿真真是不同凡响!至此,这首诗才算是有些格调了。” 诗佛王维的代表作,到了天后口中居然只是有些格调? 但你那点赞三连,是不是有点前后矛盾呢? 李余笑了笑,吟出最后一句:“随意春芳歇,王孙自可留。”随即潇洒的一拱手,打完收功。 主辱臣死,主夸臣赞。 主子都点赞了,奴才如姬无断之流,自然要赞不绝口一番:“公子的这首诗,当真是妙极,妙极啊!” 天后笑道:“你个狗奴才也知道妙极?那你说说,此诗妙在何处?” 姬无断也不是肚子里一点墨水都没有的纯废物,笑嘻嘻地回道:“您老人家说好,那自然是极好的。但要叫奴婢说起详细来,只觉得这首诗像是一幅画,可真要是画出来,似乎又把诗的意思全说明白了。” 狄仁杰难得厚道了一次:“姬总管虽然不学无术,但这些话还是在理的。” 下属之间的争斗,天后不管,她只是定定地看着李余:“你小小年纪,为何有避世之意?你,是不是在忌惮什么?” 不怪天后有此疑惑。 虽说宗室子弟衣食无忧——李余是特例——但谁不想做出一番丰功伟绩,来个高官显宦、富贵人生? 你小小年纪,既不去新皇那里套近乎,也不到祖母这里求个一官半职。 如果你真的不愁吃喝也还罢了,可问题是你那家徒二壁的家境,能支撑你做个超凡脱俗的人吗? 清明节烧纸钱,你糊弄鬼的? 就知道你不是那么好糊弄的! 李余吐槽了一句,拼命摆出一副戚容:“孙儿命犯天煞,幼时就克得父母俱丧,如何敢追求别的?富贵?已然是镜花水月,去休,去休!” 大意是说,我可是天煞孤星,狠起来连自己都克,你千万不要过来啊! 天后哈哈大笑:“你这小娃,怎地如此懦弱?当年,朕不过是个寻常宫人,还不是照样与先皇把这大唐治理的蒸蒸日上?” “孙儿怎么能和您比啊!”李余苦着脸,小小的奉承了一下。 您是谁? 华国五千年历史上,独一无二的被正统认可的女皇! 坊间传说,袁天罡和李淳风师徒俩合伙弄出了《推背图》,预测到您要篡位,太宗那个霸王都没办法弄死您。 我这小胳膊小腿儿的,就别妨碍您做大事了? “既然公子有顾虑,太后何不为他逆天改命,赐他一场富贵?” 不要怀疑,这一定是来自狄仁杰的神助攻。 天后赞赏道:“怀英所言极是,朕一向爱才惜才,必不能让自家的贤才埋没了!所以,李余,你想做什么官呢?” 这么随便吗? 不需要被hr刁难一番,问一问怎么能把一支笔高价卖出去,就能成为大唐集团的高管了吗?还是可以自己选职务的那种? 幸福来的太突然,让李余陷入了迷惘。 我应该接受吗? 我是个视钱财粪土的高雅人士啊,就这么沦为万恶的封建官僚是不是不太合适呢? “您可千万别让我当宰相,我怕自己干不好。您先随便给我个六部尚书什么的就行,我不挑!” 天后:“呃……你想多了。”? 第11章 大郎 011 大郎 事实证明,李余确实想多了。 “狄仁杰这家伙不靠谱啊!啊秋……啊秋……” 李余裹了裹屁用不顶的绿披风,眼泪鼻涕一起流。 本以为已经守得云开见月明,迎来了女皇的赏识,还顺利地结交了大佬,从此就要升职加薪、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了。 结果,却只得了个千牛卫录事参军的差事。 (神龙元年,千牛府才改称千牛卫,为避免读者老爷们迷惑,小改了一下。) 参军就参军,虽然官职不大,但胜在薪俸可以按时发放,还有制服可穿,想来也是极好的了。 但万万没想到啊,你特喵的居然是让我来当“关门弟子”,把守紫微城与上阳宫之间的宣辉门? 咋的,你是怕宫门跟别人私奔了吗? “女人的心思,猜不透啊!” 轻声抱怨了一句,李余心虚地看看左近有没有天后的密探,又提高了嗓门骂了起来:“老狄这家伙,还差我的炭钱没给!改天一定带人去他府上讨债!不吃够本不走的那种!” 再次裹了裹那领披风,看着同样是在顶着寒风却依然挺立不倒的其他千牛卫,李余羡慕得鼻涕盈眶——没办法,刚才擤鼻涕的时候,鼻涕糊到眼睛里了,现在正想夺眶而出呢。 真他么壕无人性啊,都知道在制服里面加个貂了。 等劳资哪天阔了,一定要用貂做两件裤衩子,哎,就是玩儿! 正怨天怨地不怨自己的时候,两辆马车从西方辚辚而来。 虽然不是从东土大唐而来,但能开车从上阳宫出来的,那也是南天门的驴蹄子不是凡角(脚)了。 摸鱼群众立刻来了精神,昂首挺胸作威武不能屈状:“来者何人?这宫门是能乱闯的吗?” “瞎了你们的狗眼!也不看看是谁的车驾,你们也敢阻拦?” 能开得起豪车的,自然不缺狗腿子。正主还没有说话,狗腿子已经狗仗人势开始咆哮起来。 能进千牛卫的,都是勋贵子弟,打仗的本事可能没有,眼力见却是一等一的好。 一见狗腿子嗷呜,立刻就知道车主的身份了,立刻笑起来:“可是周国公当面?本不敢劳烦,但今时不同往日了。今有新任录事参军在,还请周国公亮明身份、出示腰牌,以便查验。” 保安队长换了,重新验证一下身份,也是应该的。 但狗腿子似乎觉得丢了腿面(狗腿子没有脸面可丢),很是不屑:“一个八品的参军,还没御河里的王八大,也敢让我家郎君见他?” 这时,就听见前方那辆车里传出一声呵斥:“阿狗,宫里的兄弟们值班辛苦,怎可恶语相向?” 阿狗急忙笑道:“这不是跟大家伙逗闷子的嘛,没人会生气。你们会生气吗?” 最后这句,明显就是问那些拦路的门卫了。 按说勋贵子弟个个都是心高气傲的,早就应该大耳瓜子抽过去才对,这时候居然都一起摇头:“不生气不生气,我们和狗哥逗闷子玩呢!您老别介意哈!” 有嘴皮子溜索的更是解释了一下:“这不是新来了个上司,想给您老介绍一下,以后办事也方便些不是?” 这帮孙子! 你们惹不起的人,居然想把劳资推出去顶雷,门儿都没有! 内卷,不分朝代啊! 一直看戏的李余骂了一声,笑嘻嘻地走了过去:“原来是周国公当面,小可李余,有眼不识泰山,还请周国公见谅则个!” 那个阿狗骂道:“我管你是鲤鱼还是甲鱼,还不速速滚……” “住口!”车门猛然被掀开,一个面白微须的中年帅锅走了出来,“宗室子弟,岂是你能羞辱的!” 这位人不错! 不仅长得好看,说话也好听,使人一见就生爱慕,咳咳,亲近之心。 “周国公抬爱了,在下无才无德徒然给祖宗蒙羞……” 那老帅锅走了过来,亲热地拉住李余的手:“大郎,你不记得我了,我是你表叔啊!” 表叔自然算是亲戚了,但,你再是亲戚,也不能叫我大郎? “你才是大郎,你全家都是大郎!” “顽皮!” 老帅锅莞尔一笑,亲热地拍拍李余的手:“你小时候,还尿在表叔手上过呢!这一晃,你都长这么大了,真是岁月催人老啊!” 自己有这么一个能自由出入宫门、随意凌辱宫卫的豪横亲戚吗? 李余把所有的内存都调动起来,都没想起来自己的人生中有这么一段感情经历。 “您是不是认错人了?而且,我家里就我寄几个儿,也不能算是大郎?” 甭管是不是真的表叔,叫人家大郎,人家都会不好生意的啦! “糊涂!” 帅锅表叔颇有些恨铁不成钢的意思,狠狠地一拍李余的手背:“在先皇的嫡亲孙子辈里,你行大,不叫大郎叫什么?大郎,就该有大郎的气派!” 虽然不知道大郎有什么气派可言,总不成卖炊饼的时候嗓门很大?但李余还是很感激这从天而降的亲情:“多谢表叔,还是您最疼我了啊!” “当然!咱们是亲亲的亲戚,表叔不帮你谁帮你?”表叔把胸口擂得震天响,只差两肋插刀了。 可是,李余还有个问题不问不行:“表叔,您,到底是谁?” 倒不是李余装二饼或者是真二饼,实在是这份感情来得太突然,突然到让人不敢相信。 这世上哪有无缘无故的爱,不是要噶你腰子就是要卖茶叶给你。一个俊俏的男孩子,独自在外面行走,多留一个心眼儿总是好的。 碰上这么个棒槌,饶是表叔周国公饱经人情世故,看遍无数奇葩,也不由得一时语塞:“呃……” “哈哈哈哈!” 后面那辆车传出一阵震天的响声,要多豪迈有多豪迈的那种。 一个身披袈裟、体格魁梧,拿个方便铲就是沙和尚的大和尚跳下车来,对着表叔就是一通嘴炮:“武承嗣,你那虚伪的嘴脸,碰上这么一个实诚人就不好使了!哈哈哈哈……” 表叔,也就是武承嗣也不以为忤,反而笑着解释道:“我和他父亲是表兄弟,他叫我表叔也是理所应当的嘛!薛师,休要取笑才是。” 看别人谈笑风生,李余却如雷轰顶。 这家伙是武承嗣?! 女皇的娘家侄子?! 差一点把老李家弄得断子绝孙的武承嗣?! 虽然诛杀诸李是女皇授意,但武承嗣绝对是出场最多、下手最快、出手最狠的那把刀!我一个小李子,跟他玩套路,会不会有作死的嫌疑呢? 当然,最让李余惊讶的还是那个和尚。 一个和尚,你就算是唐僧,也不该有胆量对武承嗣这么不客气? 等等,薛师? 莫非他是…… 那和尚走到李余面前,施了个不太标准的稽首礼,宣了声不太严谨的佛号:“阿弥陀佛,洒家薛怀义,见过李施主。” 果然是他!? 第12章 小宝 012 小宝 因为有韦爵爷靠拍皇帝的马屁成功的珠玉在前,李余没事的时候,就yy自己有没有那个机会拍拍总经理的小屁屁,对所有叫小宝的人也都格外关注。 薛怀义,本名冯小宝,跟韦爵爷同名,走得也几乎是一样的路线。 只不过,韦小宝拍的是男皇帝的马屁,冯小宝拍的是女皇…… 想到这里,李余不禁心虚地看看天空。 哦,还好,除了一片绿色,并没有冬雷滚滚要劈死李余这个暗自腹诽长辈的不肖子孙。而且,这绿色也绝不是因为李余,而是,而是他那素未谋面的可怜的皇爷爷! 我可怜的皇爷爷哟! 你尸骨未寒就已经青青草原,呃不,说不定身体还暖和的时候,天后就已经红杏出了墙,嘿嘿嘿…… 不能笑,不能笑,做人要厚道哦! “阁下为何发笑?”见李余笑得很诡异,薛怀义不禁有些纳闷。 洒家我佛法高深不假,相貌英俊也不假,但洒家并不可笑啊? 莫非,你在轻视于洒家? “大师别误会,我只是看大师骨骼非凡,觉得十分投缘,才笑一下示好。莫非大师觉得,在下纸命草身的,不配与大师结交?” 你说我为什么瞅你,那是因为我瞅你像我朋友,行吗? 薛怀义摸了一下自己的大光头,显示自己确实很头圆:“公子真会说话,洒家喜欢!走,跟洒家一起喝酒去!” 李余是真心不想跟这个花和尚走得太近,因为身份真得很尴尬。 本着谁跟哥睡谁就是嫂子的原则,李余如果足够不要脸,大可喊薛怀义一声爷爷。但金主爸爸易得,爷爷难求。 李余迟疑了一下,推辞道:“我这上着班呢,翘班,不好?” 薛怀义大笑:“就你这活儿,栓条狗就能干!走,跟洒家一起玩耍去!” “不是……我这第一天上班就溜了,弟兄们会不会不乐意呀?” “敢?反了他们了!” 薛怀义豹眼一瞪,目视那群小杂鱼:“你们谁会抱怨?” 虽然不知道这个大师是什么来路,但看到武承嗣都对他这么客气,那帮小杂鱼也都很有眼力的说道:“不敢不敢!您忙,您随意!” 那些本想给鲤李余下绊子的家伙,更是肠子都悔青了。 以为是个青铜,没想到特么的是个王者。 原以为是个没什么根基的小杂鱼,没想到周国公都要上赶着攀亲。不仅周国公要攀亲,连周国公都要以礼相待的大师,也主动邀请李余。 不是说只是个不受待见的闲散宗室嘛,啥时候成香饽饽了? 而且,看李余那表情,似乎还不怎么愿意去? 你不愿意,我愿意啊! 小杂鱼只是想想,武承嗣是真的开口说了:“薛师,在下家里早就备好酒菜,家中歌姬也尚可一观,您……” 薛怀义大怒:“洒家跟你说话了吗?洒家是喜好女色的人吗?” “是是是,薛师您佛法精深,对凡尘俗物自然是毫无兴趣。但枯坐谈禅,终究无趣,有些佐酒物总是好的。” 武承嗣颇有唾面自干的度量,一点都不生气,反而笑嘻嘻的显得很谦和。 但这份谦和,看在别人眼里,就变了味。 谄媚,毫无底线的谄媚! 能让天后的亲侄子、气焰滔天的周国公这么谄媚,这位大师究竟是什么来路? 所以,李余其实很厉害? 也不对,因为周国公平时对太子,哦,也就是现在的陛下,还有豫王李旦,也没见怎么客气过。 所以,这里面到底是什么情况? 是不是有什么大的变故,是我们不知道的? 在吃瓜群众满心的糊涂账中,李余被薛怀义拉着手强行拽到了车上:“哈哈,公子,你就从了洒家!” 豪车挺大挺宽敞,也就给了李余辗转腾挪的空间。 甩了甩被拉得有些生疼的手腕,李余哀怨了一句:“大师,您这么说话,会让别人误会的呀!” “哈哈哈哈!身正不怕影子斜,我辈男儿,生在世间正当恣意横行才是!” 大师不愧是大师,三言两语就把李余那不太坚定的世界观给扭曲了,并对该大师产生了亲近膜拜之意。 正琢磨着要不要趁机认个金主爸爸,薛怀义却是拉开了车帘对武承嗣吼了一嗓子:“你还等什么,等佛爷我请你吃饭呢?” 武承嗣干笑了一声:“哈哈哈,薛师真会说笑!要不,让在下做东?” “谁要吃你的饭?走!” “是是是,薛师说的是!” 武承嗣继续保持微笑,又对李余说道:“贤侄,你要好生伺候薛师,可千万别忤逆了他哟!” 人家都叫贤侄了,李余也只能贤一下,很有礼貌地回道:“周国公请放心,在下晓得轻重。” 武承嗣眼中的怨毒一闪而过,笑道:“贤侄自然是懂得礼数的,为叔我很放心,很放心呐!” 放下车帘,李余很不解地问薛怀义:“大师为何对周国公很是不屑?人家好歹也是个国公,位高权重的说。” 薛怀义不在乎地摆摆手:“除了天后,洒家需要考虑别人的感受吗?” 吃软饭能吃出这种霸气的,似乎除了嫪毐,也就薛怀义了。 但这些话,不能说,李余只能点点头,转移话题:“大师为何对在下青眼有加?在下,也只是普通人。” 一个取向很正常的普通人,李余默默在心里补充了半句。 “适才面见天后,说起了你。天后对你赞赏不已,让我和你多亲近亲近,沾些文气。”薛怀义有点不好意思地解释,“洒家只是粗通文墨,天后嫌我粗俗,不会说话,容易得罪人。” “哈哈,大师过虑了。正是你的这份率真,才让天后对你另眼相待。如果学那些腐儒酸溜溜的说话,只怕反而不美了。” 交浅不足以言深,李余也只能让薛怀义保持真我、发扬自己不怕死的优良品格。别的,他却不愿意说了。 总不能说,小宝啊,你要懂得色衰爱弛的道理,更要知道你的竞争对手很多,你将来一定会死得很惨的? 薛怀义却是欣然喝了这碗鸡汤,大喜过望:“公子果然不同凡响,请受洒家一拜!” “哈哈,大师才是真的不同凡响。” “不,你是!” “哈哈哈哈……” 李余不知道的是,在他和薛怀义基情四射之时,被抛弃的武承嗣对着某个方向大骂:“狗东西!” 阿狗那个蠢货还问:“主子,您在骂谁?” 武承嗣一个大嘴巴子抽了过去:“骂的就是你这个狗东西!” 李余更不知道的是,在他翘班后,福伯着急忙慌地寻了来:“小郎君,家里出大事了啊!”? 第13章 两难 013 两难 大师不仅为人豪爽,喝起酒来更豪爽。 前世喝了无数酒精兑水饮料的李余,居然不是他的对手。 满怀心事而来,稀里糊涂而去。 等李余再睁开眼的时候,已经是后半夜了,这算是又过去了一日? 喝酒,只会影响我工作的热情啊! “福伯,福伯,我要小解……” 晃了晃几乎要炸开的脑袋,李余嘶哑地叫了声。 福伯立刻拿着虎子出现了,嘴里还不断啰嗦:“小郎君,您可千万不能跟王爷学着啊,整天喝大酒,还是跟那些没名堂的人喝。年纪轻轻的就喝坏了身体,将来怎么开枝……” 在福伯朴素的认知里,一个和尚不好好念经,自然不是什么正经人。 “你不懂。”李余一边放水,一边摇头,“大师可不是普通人,那是……唉!” 那是皇的男人,真心得罪不起啊! 福伯摇摇头:“反正不是什么好人,你以后少和他玩!对了,那个大师送你回来时一直在问,马杀鸡是什么菜式,说小郎君答应要请他吃的。” “呃……一种鸡的做法,回头我教你。”李余有点心虚,“我没说什么别的错话?” 吃个菜无所谓,但要是不小心把底给漏了,那可就bbq了。 福伯摇摇头:“没有,就是一直嘟囔着什么泰式、日式的,老奴我也不懂。” “其实我也不懂,都是吹牛的话,不用当真,哈哈!” 歪果玩意儿多贵啊,就我那俩钱还不够前戏的呢? 摇摇头抛开悲伤的从前,李余问道:“我好像听别人说,你到宫里找我了?有什么事情吗?” 福伯懊恼地一拍脑袋:“看我这记性!是婉儿小娘子来了。”还压低了嗓音,故作神秘地补充说明:“一个人来的,嘿嘿嘿!” 黑灯瞎火的,一个大姑娘来找,必然是要做一些羞羞的事情。 但李余现在连自己的脑袋都快找不着了,实在没这个心情,更没这个体力。更何况,他也不觉得上官婉儿对自己已经达到了爱不释手的地步,没事就想过来盘他。 所以,这是纯洁的友谊来往? “快请……呃不,先看看上官小娘子是否睡下了,大半夜的叫起她会影响容貌的。” 甭管是谁的女人,大半夜被人叫醒脾气都不会太好。咱现在精力不济,还是不惹为妙。 “不用叫了,我已经恭候多时了!”话音未落,上官婉儿已经推门进来了。 “等一下……” 李余的水龙头还没有藏好,顿时仓皇失措,手忙脚乱意图藏起作案工具。 “切……有什么稀奇的?” 上官婉儿瞥了一眼,嘴角一声轻笑,很是不屑的样子。 啥意思? 啥意思? 这是我状态不好,等我昂首挺胸之时,定然要杀得你片甲不留! 因为被鄙视而非常生气的李余,待看清上官婉儿的装束之后,不由得很不厚道地笑了。 头上裹着一块白布,浑身也包得跟粽子似的,这是家里有亲人不幸了,还是s中东富豪呢? 上官婉儿也不说话,只是把那层层的白布解下,露出额头上的伤口。 伤口虽不大,也不再流血,但皮肉向外翻着,就像一个狰狞的眼睛。 “这是哪个王八犊子干的?劳资今天非弄死他不可!” 不是李余有多么的怜香惜玉,但一个光洁的额头,一张美丽的脸庞,居然有人狠心破坏它,还有天理吗?还有王法吗? 见李余暴跳如雷,上官婉儿的眼中隐隐有泪光闪烁,随即又苦涩一笑:“天后砸的。” “天后也不……呃……” 在目前的大唐,天后想弄死谁大概就是一句话的事儿。所以,天后似乎真的可以轻轻地砸婉儿一下? 可这伤口颇深,今后一定会留下疤痕的啊! 李余既心疼,又为难。 弄死天后,别说他没那个本事,他连那个胆子都没有。可看上官婉儿那楚楚可怜的模样,李余又实在忍不下心来说,大家不熟你不要为难我之类的屁话。 上官婉儿也没想着让李余冲冠一怒为红颜,扯旗造天后的反,因为那不现实。 她只是想找个人倾诉一下,想找到一个人能为她担心、为她生气,愿意考虑她的喜怒哀乐。 见李余那进退维谷的模样,上官婉儿笑了:“你也别说大话,传到天后耳朵里可不得了。你有这份心,奴家就很开心了。” “都怪我没用!” 李余确实很不好意思于自己的无能,但又对上官婉儿被打这件事有点好奇。 上官婉儿呀,天后一手提拔起来的女官,向来是被天后倚为心腹的贴身秘书,怎么突然就失了宠了呢? 上官婉儿看了一眼福伯,福伯很有眼力见地退下了,还贴心地搬来改良版的火炉,轻轻掩上了门。 小郎君要与红颜知己秉烛夜谈,咱怎么能在旁边碍事呢? 确定身边没有了闲杂人等,上官婉儿才轻轻说出一个人名:“薛怀义。” 怎么是他? 上官婉儿应该和薛怀义无冤无仇才对,怎么会因为薛怀义而受罚? 李余想了一下,猛然抬头:“你是不是看到什么不该看的,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 现在天后还不是女皇,估计还有点顾忌风评,上官婉儿伺候在身边,如果是撞破了天后的事儿,说不定就会引来杀身之祸。 上官婉儿很惊奇李余的机智:“呀,你怎么这么聪明?一下子就猜到了!” “你先别管我聪不聪明,我也不问你看见了什么。我只想说,你也混迹职场多年了,怎么不知道难得糊涂的道理呢?” “我为什么要装糊涂?天后待我恩重如山,我不能眼睁睁看她犯错!” “所以呢?” 李余有预感,上官婉儿可能干了一票大活,要命的那种。 上官婉儿得意地说道:“我不仅厉声呵斥了薛怀义的无礼举动,还谏言天后要亲贤臣远小人。” “然后呢?” 上官婉儿的脸一下子垮了下来,但还是嘴硬:“然后我就到这来了。可我就想不明白了,天后那么睿智的一个人,怎么就喜欢上那个假和尚了呢?” 这还是那个人美腹黑职场老鸟的上官婉儿吗? 这分明就是个缺心眼啊! “咳咳,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我教你几句话,如果天后问起你就这么回答她就行了。你且附耳过来。” 这边刚说完,上官婉儿那好看的脖颈就伸了过来。 还别说,城里的妹纸真白……咳咳,办正事要紧。 李余收敛心神,轻声叮嘱了几句,上官婉儿很是疑惑:“这么说,真的可以吗?” “当然可以。” “既然你这么厉害,那……” 解决了头等大事的上官婉儿,开始关注起那些无关紧要的东西:“能不能把我额头上的伤痕给治好了?” “这有何难?拿笔来!” “你想做甚?” “在你的额头画条小狗盖住疤痕!” “你不要过来啊!” “你叫啊,你叫啊,你就是叫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你!” “呀,你在做什么?” “哈哈,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啊!” “呀!好诗啊!有全文吗?” “嗯,有,你靠近一点,我念给你听。” 听里面两个人打打闹闹,守在门外的福伯欣慰地一笑:“年轻人,就是会玩啊!”? 第14章 三思 014 三思 深夜,宫门关闭,饶是上官婉儿也无法出入,所以就只能勉为其难地在李余家待到天亮。 期间,两个人进行了深入友好坦诚的交流,既无什么香艳的画面,更无什么儿童不宜的情节。 不信,咱们来看看当事人是怎么说的。 上官婉儿:“你想知道什么?无礼!” 福伯:“老奴作证,我家小郎君不胜酒力,早早便睡了。” 李余:“滚!” 十几岁的年龄,三十岁的心态,六十岁的身体,这种组合,你知道有多痛苦吗? 有心杀敌,无力,唉,无力啊! 不行,从今天起我要拒绝酒拒绝玩拒绝女人,全力撸铁,打磨身体,以便更好地全心全意投入到为天后服务的工作中。 “福伯,你回头买两个石磨,我要健身!” “健身是什么吃的?” 石磨嘛,磨个豆子做个豆腐啥的还行,健身? 是一种很高端的食材吗? “健身,锻炼身体,懂?”李余耐住心解释了一下,“我现在好歹也是宫中护卫,跟个病秧子似的如何能行?” “哦,你这是要拉磨呢?那行!我现在就去找一个。” “你把我当生产队的……哼!” 看福伯虽年迈但仍能健步如飞,李余只能无能狂怒。 一碗粥一碟咸菜,呼噜呼噜吃完,李余一抹嘴:“我上班去了。” 福伯回道:“外头风大,等我送你去。” “送啥?我这么大人了……” 话没说完,李余就愣住了。 这特么是跟爹妈打招呼去上学的节奏吗? 刚走出门,就看见一个一身青衫、朴素无华的中年男人守在门口。 真不愧是大唐,随便找个人都看着那么像个人! 但,我也只是刚刚解决了温饱,没有多余的钱打赏给你呀? 那人摆摆手:“阁下误会了,在下不是乞丐。只是刚从边地归来,便得知了公子的大名,特来拜见。” 看看咱这社会地位,自从和大佬们接触了,不仅有了正式的工作,哈哈,还有人主动投靠了。 大唐,还是可以混一下的嘛! 李余清了清嗓子,摆出上位者的姿态:“你既然想进入我的部门,我总得知道你叫什么?” 那人微微一笑,双手平伸,鞠了个标准的躬:“在下武三思,见过公子!” “免……我勒个去!” 你要是叫个武轮啥的,我可能还得想想是什么人的艺名,但武三思,唐剧里面的头号大反派,我想不知道都难啊! 您这么大个反派,跑到我这里说要投靠我,是世界太疯狂,还是我的酒还没醒过来? 见李余口出不逊,武三思不禁有些恼火:“在下以礼相待,阁下为何如此无礼?“ “别,您别生气啊!侄儿不是听说是您嘛,一激动嘴就秃噜了。” 李余就像变脸似的,换上热情好客的表情包,死死拉着武三思的手就往屋里领:“来来来,表叔!都是亲亲的自家人,怎么能让您在外面冻着呢!” 面对李余的热情好客,武三思却严守礼节:“在下一介草民,幸蒙天后不怪罪才逃出生天,怎敢高攀公子?这表叔之称,可是万万使不得滴!” 装!你接着装! 等天后变成了女皇,你丫的比谁都狂! 天后娘家,出名的就武承嗣和武三思两个,但他们走的不是一个路线。 如果说,武承嗣是一条横冲直撞的野猪,只会耍一些自以为是的小聪明,那么武三思就是一匹狼,左右逢源、吃人不吐骨头的狼。 跟狼打交道,哪怕这匹狼暂时还没有露出獠牙,都得打起十二分的精神。 因为只要你一不留神露出后脖颈,那就很有可能被他紧紧撕咬住,不死也得脱层皮。 心思电转间,李余再次露出八颗牙齿展露他标准的职业微笑:“表叔!咱们是什么关系,怎么能以身份论高低贵贱呢?家父在世时,就常念叨您,对您豁达的为人、玲珑的心思,那是赞不绝口啊!” 天知道李余那个死鬼老爹是不是说过这话,要不,您下去当面问问他? 宫中满是秘密,宫中却又是最藏不住秘密的地方。 刚从边地流放归来的武三思,就听说李氏宗亲有个人入了天后的法眼。 本来只是想来碰碰运气,实在没想到,居然能得到李余由衷的盛情款待! 顿时,心里也觉得暖洋洋的,说话也就真诚了几分:“我读书少,也不是很知道善恶之分。都说贤侄是个混人,但贤侄今日对我好,那一定是大大的好人了。” “见外了不是?你我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亲戚,正该互相帮衬才是。”李余哈哈一笑,“实不相瞒,我这个人也是向来帮亲不帮理的!” 这话,让武三思大为赞赏:“正该如此!正该如此!” “您这就满足了?”李余再次爽朗地哈哈大笑,“快请进屋,侄儿还有个大大的好处送给你呢!” “这……怎么好意思呢?”武三思搓了搓手,显得很惭愧。 “生意不大,但侄儿不善经营,正需要您这样的人物坐镇才好。正发愁呢,可巧您就来了,这不是合该咱爷俩发笔小财吗?” 李余原本就没指望,靠一个简单的蜂窝煤能玩出多大的花样。 工艺太简单了,基本上是看一眼就能学会的事儿,你怎么保住秘方? 与其费劲啦地赚仨瓜俩枣,还不如与这家伙合伙,让他装恶人,也能给自己赢得猥琐发育的时间。 但,武三思如此贪婪的模样,还是让李余有点意外。 您好歹也是天后的娘家侄子,怎么显得比我还没见过钱呢? 武三思苦笑道:“这也不是什么秘密,说出来也不怕贤侄你笑话。天后未入宫时,与家父的关系不是很和睦,因此,呃,因此……” 因此,武三思他爹和武承嗣他爹都被天后给整死了,连带着小一辈的也吃了不少挂落。 李余偷笑了一下,正色道:“都是老一辈的恩怨了,以天后的胸襟,表叔飞黄腾达只在朝夕!” 武三思摇摇头:“哪有那么容易,我不是嫡长子,有什么好事只怕也轮不到我。” “轮得到,一定轮得到。” 李余笑了笑,正要招呼福伯摆上酒菜,一个头戴幕离的美人摇曳生姿地走了过来:“李余,你不是要当值吗?怎么还在家里晃荡?” 武三思热切地看了一眼,又急忙收回眼神,站起身来,肃手而立。 李余摆摆手,示意武三思坐下:“表叔不必如此,这是贱内,嗯,贱内。” 那美人大怒:“你说谁贱呢?” “谦称,这是谦称,你不懂吗?” “哼!” 那位“贱内”很傲娇一跺脚,走了。 看着越来越弱智的上官婉儿,李余摇头叹息道:“女人啊!” 武三思也附和道:“女人,啧啧!”? 第15章 女人 015 女人 上阳宫。 批阅奏折多时的天后,有些口渴,随口吩咐道:“婉儿上茶……” 话刚出口,天后不禁失笑。 那个丫头,仗着朕对她的宠爱没大没小,说话也不知道忌讳,故此小惩大诫了一下。只是盛怒之下,手里也没个轻重,当时就皮开肉绽、鲜血直流了。 也不知道那丫头好些了没有,是不是对朕有怨气。 但无论如何,今天,只怕是不会当值了? 一杯茶端了上来,天后也不抬头,只是随手一指,那杯茶就放在了平日摆放的位置。 也不待天后吩咐,一只纤纤素手就开始研墨。 “大胆!这平日都是……婉儿?” 天后错愕地抬头,赫然看见上官婉儿那张笑靥如花的脸庞。 天后一喜,随即冷冷说道:“你既有伤,何不多休息两日?朕的身边,并不缺人。” 上官婉儿笑道:“奴婢伺候天后惯了,若是闲下来反而不知道做什么。而且,您的喜好习惯,旁人不知,只怕未必都能事事合您的心意。” “嗯,算你还有点孝心!” 天后点点头,看着上官婉儿的眼睛问道:“还疼吗?还怪朕吗?” “疼,但也不疼。” “哦?何出此言?” “额头是有点疼,但心里不疼。”上官婉儿抬起头,用孺慕的眼光看着天后,“就像父母责打孩子,孩子又怎么会怨恨呢?” 天后一生历经无数波谲云诡,真话假话一眼就能看出来。闻言点点头,语气也温和了许多:“若是身体不适,休养几天也好。如果需要,朕让李余也休息几天,如何?” 上官婉儿不禁大羞:“天后……” 天后哈哈大笑,扔过去一张纸:“看看!李余这个臭小子,正事没有,作起这些淫诗,倒是门儿清!” 上官婉儿展开一看,上书一首小诗: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婉儿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上官婉儿的脸立刻臊得像一块红布,却也暗暗心惊。 房中嬉戏的玩笑,天后如何得知? 幸亏没有说什么大逆不道的话,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见上官婉儿的脸色由红转白,天后满意地点点头:“幸亏朕是个大度的人,不会因为谁的一句话就妄动杀机。也好在你们还知道敬畏,不曾胡言乱语。” 就在上官婉儿窃喜之际,天后话锋一转:“当然,也许你们是做事机密,内卫不曾探听到也未可知。” 上官婉儿吓得立刻就跪下了,叩头如捣蒜:“奴婢保证,并无一句对天后不敬的话,也不曾议论朝政。请天后明察!” “哦,是吗?那么,李余在你耳边说的是什么?可是教你如何用花言巧语欺瞒于朕,也包括你的所谓的孝心?” 天后的声音,仍像往常一样,平静如水,似乎并没有动怒。但熟知她的上官婉儿怎能不知道,只要接下来的回答稍有不慎,必将踏入万劫不复之地! 你个冤家,可是害死奴家了啊! 但是,一个人在应激反应不过来的时候,往往都会选择实话实说。 在天后的威压之下,上官婉儿竹筒倒豆子,说了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我问李余天后年高德勋为何还执着于男女之情李余说人主富有四海有些宠爱本就是应有之意无须大惊小怪而且凭什么男人牛x了可以三妻四妾女人就不可以……” 一口气说完之后,上官婉儿觉得,自己的背上已经被冷汗湿透了,透出阵阵寒意。 “什么?李余真是这么说的?” 多少年了,天后都没有像今天这样惊讶过。 古往今来,除了传说中的远古时期,女子一直都是作为男人的附庸而存在的。 男人有三妻四妾,是为了开枝散叶,是地位的象征,是理所应当。女人有了不止一个男人,就是不守妇道,活该浸猪笼。 可,凭什么? 凭什么男人可以软玉温香抱满怀,女人就得孤枕冷衾到天明? 朕,不服! 做为大唐最有权势的女人,朕岂能被那些繁文缛节所束缚,不能恣意横行? 但,李余这么说,是因为知晓朕的心意而故意为之,还是真的就是这么想的? 假,他是如何知晓朕的心意的? 真,究竟是什么样的经历,才会让他有这么与众不同的想法的? 如果李余能探知朕的心意,那么他知不知道埋在朕心底的野望呢? 一瞬间,天后心思百转,以至于都忘了地上还跪着一个人。 良久,上官婉儿因为长跪负痛而嘤咛一声,才使天后惊醒:“你说你这丫头,怎么动不动就跪下了呢?还不快起身。” “是。” 上官婉儿揉了揉疼痛的膝盖,试探着问:“天后,您不怪奴婢了?” “傻丫头,朕什么时候怪过你?” 天后佯怒,又招了招手:“近前一些,让朕仔细看看。还不知道以后哪家的臭小子有福气,能娶着你……嗯,你这额头上的火焰纹,是李余的手笔?” “是。” 上官婉儿乖巧地走到天后跟前,有些担心地说:“是不是不好看?我就知道李余那家伙在骗我,那家伙就是不靠谱!” “很好看,真的很好看!”天后大笑,“只不过李余可能不太擅长此道,怎么看起来有点像只眼睛似的?哈哈哈哈……” “呃……” 上官婉儿不禁又羞又怒。 死李余,臭李余,你居然把我画成了马王爷? 下次不好好收拾你,你就不知道马王爷有三只眼! 你的快乐,都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见上官婉儿嗔怒,天后再次大笑:“年轻,就是好啊!婉儿,你现在知道男欢女爱的乐趣了?” “我们没有……我们只是……”上官婉儿的声音,像蚊子一样越来越低,“李余,他,不行……” “什么?” 天后虽年迈,耳朵却一点都不背:“你再说一遍,李余怎么就不行了?” “他……哎呀,您叫人家怎么说得出口嘛!” 天后似乎是才明白过来,点点头:“李余一定是花天酒地太久了,以致掏空了身子,朕一定要狠狠责罚于他!” 如果李余在场,一定会大呼三声冤枉啊,我连顿饱饭都混不上,如何花天,怎么酒地?你拿稀粥去撩妹,哪个妹纸经不起这样的考验? 此时,姬无断进来了:“启禀天后,武三思请求觐见。” “不见。”天后不耐烦地说道。 赦免了他,允许他回京已经是莫大的恩典,还想得陇望蜀? 武家,有一个武承嗣继承爵位就够了。 姬无断笑了笑:“都是您的亲人,总不好就此回绝了。奴婢可是知道您,嘴上再责骂,对亲人那也是极好的呀!更何况……” “你个狗奴才,再敢多嘴就乱棍打死!” “是是是,奴婢是说,李余公子也来了,您要不要见一见?” “怎么哪儿都有他?”天后沉吟了一下,“朕正想骂他,他就送上门了?宣。”? 第16章 人精 016 人精 “听说,你不行?” 刚一进门,李余就遭到了来自天后的一万点暴击。 “啥?” 李余用狐疑的眼光看着畏畏缩缩的上官婉儿,很是不能理解。 你怎么啥话都往外说呢?还有没有点脑子了? 见李余不仅不回答,反而意图打击报复举报者,天后怒了:“男人什么都可以,但绝对绝对不能不行!你就是因为缺乏管教,才胡作非为玩坏了身子!从今往后,不许你和那些不三不四的人来往!” “孙儿没有……” “怎么没有?你昨日第一次当值,就罔顾公务私自外出和别人喝得烂醉如泥,你当朕不知晓?” “大师不是不三……” “还敢顶嘴?朕说是就是!” “是。” 李余是看明白了,当老板想找你碴的时候,你就算用鼻孔出气都是错的。 “以后,你交卸了公务,就在上阳宫这边住下,让太医给你好好调理一下,免得别人说朕亏待宗室。” “是。” 不就是在公司住下,方便加班嘛,谁怕谁啊? 来啊,加班啊,我能加得你怀疑人生! 至于在家里搞点发明创造,早日实现财富自由,早日远离这是非之地的想法,老板不允许有私人空间,你能咋的? 看李余被天后责骂得跟个孙子似的,上官婉儿嘴角一扯,露出一丝轻笑,随即就眼观鼻鼻观心,装作一副局外人的模样。 而武三思那与天后同款的狭长丹凤眼中,却是不断闪烁,藏着惊、妒,还有一丝窃喜。 李余这小子已经如此得天后宠爱了吗? 假以时日,必然会成长为一股不容忽视的力量。 好在,我和他的关系还算融洽,好在,我早早放下身段和他结了一段善缘。 这时,天后才像是忽然看见武三思一样,冷冷问道:“既已回家,就该在长安祖宅好好闭门思过,来东都作甚?” “是。草民自归家后,便欲安心在家为父守孝。奈何有家父遗书需转交姑母,所以才来到东都。” 说完,武三思从怀中掏出一封皱皱巴巴的信,双手捧着。 姬无断拿在手中,仔细看了封口确认没有被打开过,才小心翼翼地拆开,转交天后。 看武三思这个做派,李余不禁感叹,这玩仕途的,果然没有一个吃素的啊! 不说武元庆临死还不忘给儿子写个推荐信,单说武三思这厮绝口不提来京的目的,只是让自己陪他来见天后,就知道自己的道行还太浅,被人给利用了。 成! 今天你利用我,明天我利用你,咱就看谁的利用价值大! 至于武元庆的那封信,李余确定是真的,因为造假的风险太大,也很容易穿帮。 而且,信里面的内容用脚趾头都能想得出来。 无外乎是回忆一下过去美好的点点滴滴,表达自己对当初犯下严重错误的悔恨,再小小的展望一下未来,希望天后这个当妹妹的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给武家后人。 如果武元庆足够无耻,还可以加一句,一定是在不违反朝廷律法的情况下,万万不能让天后为难之类的屁话。 果然,天后在看过信之后,久久沉默。 良久,天后长叹一声:“哎……既已天人永隔,朕如何还能放不下呢?三思,你不是长房长子,这周国公的爵位你是不能承袭了,先做个右卫将军如何?” 右卫将军,掌京畿巡警、道路、烽燧之事,位在从三品,绝对算得上高官了。 武三思连揉一下眼睛都不需要,泪水就夺眶而出,哽咽着说道:“罪臣叩谢……叩谢天后……隆恩……” 这演技,看得李余直撇嘴,你咋不去奥斯卡捧个小金人回来呢? 哪像自己,费劲巴拉地才弄个芝麻大的录事参军,还被天后劈头盖脸地骂得跟三孙子似的。 人比人,气死人啊! “好了好了。” 天后似乎也很是伤感,摆摆手:“好生当差,别给姑母丢人也就是了。”随即又问道:“你在东都虽有房产,却没什么积蓄,可要姑母赏赐你些钱财?” 幸好,武三思的良心没全部被狗给吃了,一指李余:“大郎已经允诺,把蜂窝煤与侄儿共同经营。据大郎说,收入应该是颇为可观。” 李余翻了翻白眼,无力吐槽:这都什么臭毛病,怎么谁见了我都叫大郎? 天后瞥了一眼李余:“你倒是会做好人。只是,区区一个蜂窝煤,终究是上不了台面的腌臜物,能有多大收益?” 李余笑笑:“如果是我卖,不过是月入几百贯。如果是表叔卖,月入上千不难。如果是皇祖母您出手,嘿嘿,万贯也不过是唾手可得。” 天后都说好的东西,你敢说不好敢说不买? “胡闹!朕岂可亲自下场,行那商贾之事?” 虽然天后自信,只要她出手,就算是一块蜂窝煤卖一万贯,别人也不敢说出什么来。但,吃相终归是太难看了些,她也不可能那么做。 “您这咖位,怎么可能做那种事?” 李余拿出做ppt的架势,开始渲染美好的明天:“只要祖母您说一声,蜂窝煤是个好东西,并带头使用,别的什么都不用做,财源自然滚滚。” 这么容易吗? 除了李余,所有人都不相信。 “当然不是那么简单。首先,我们要精准定位,划分层次。天后所用的煤炉和烟囱,必须是金的,王公大臣就用银的,百姓们可以用铜铁的,甚至是砖砌的。” “取暖效果有区别吗?”天后问。 “没什么区别,就是价钱不一样。而且,为了避免市场竞争,请天后批准,由将作监制作最精美的一批,并镌刻‘皇家’字样。” 有皇家的金字招牌在,我看谁敢盗版我的伟大发明? 有我这个商业小天才的完美筹划,此处是不是应该有掌声了呢? 天后微微颔首:“思虑也算周全,但,你整日读书,学的就是这些?” “您可别小看了这蜂窝煤。百姓取暖,大军北征,这都是利国利民的……” “住口!” 天后勃然大怒,断然喝止:“身为皇家子弟,竟然只想着与民争利,置天家颜面于何地?着,罚李余俸禄半年,以儆效尤!” 不是,我这辛辛苦苦想的发财法子您不说好,还说我与民争利,还要让我搭进去半年工资? 武三思的屁股也立刻歪了:“大郎,你是要做大事的,怎么能斤斤计较于这些阿堵物呢?这买卖,表叔我一个人就可以了。” 好家伙,这是要过河拆桥、卸磨杀,咳咳,吃独食吗? 更让人心寒的是,天后居然对武三思的做法很赞成:“俗事就该由俗人去办,你安心读书就好。” 果然孙子是野生的,侄子才是亲生的吗? “孙儿以为……” 还没等李余说完,天后就冷冷地打断了他:“你以为,朕是在征求你的意见吗?” 第17章 自己人 017 自己人 天后做事,大概是没有征求别人意见的习惯的。就算有,也绝对不包括李余这个咖位的。 所以,李余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白花花的小钱钱弃他而去。 “哼!我上班去了!” 胡乱地施了个礼,李余气鼓鼓地扭头就走。 道不同不相为谋,不给钱我就不和你说话! 看李余如此大胆,武三思不禁大为惊讶:“姑母,这李余是不是有点太放肆了?” 天后大笑:“小孩子嘛,有什么想法都搁到脸上了。你去哄哄他,分润些钱给他也就是了。” “哈哈,姑母说的极是。”武三思也跟着笑了两声,“小孩嘛,好哄!要不,侄儿现在就去?” “嗯,去。” 我只是随口客气一下,您不会真的要我去哄小孩玩? 武三思面露不舍,一步三回头:“姑母,侄儿许久没见您,还想跟您多说会儿话呢?” 天后看了看他,点点头:“也好。朕已多年没回长安,你就陪朕再坐会儿说说长安的变化。而且,现在你去,李余只怕不会给你好脸色,还是婉儿去好些。” 听天后这么说,武三思的心里顿时就像开了个醋厂一样,满是酸味。 天后什么时候这么在意过别人的想法了,还是一个没有一点血缘关系的外人? 就算是他一直眼红的堂兄武承嗣,只怕也没这个待遇! 唉,人和人终究还是不能比呀! 独吞的心思淡了,武三思的脑子也好使多了,见上官婉儿就要出去找李余,急忙过去:“婉儿……小娘子,烦请告知李余,在下不过是暂时替他打点,一切都由他做主。” 上官婉儿傲娇的一扭头:“谁会在意呀,就你还当回事儿!”说完,就扭啊扭啊地走了,扭的武三思心里乱七八糟的。 天后冷冷地看了一眼,说道:“那是李余的女人,你这个当长辈的就不要惦记了。” 武三思赶紧低头:“是,侄儿不敢惦记。” 说是这么说,但心里是怎么想的,就只有天知道了。反正老李家的人好像都不是很在乎这个,不是吗? 而上官婉儿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被惦记上了,正在追李余:“你个臭家伙就不能慢点走吗,那么快干嘛?” 有时候,快不一定是好事。 李余现在很敏感,立刻就火了:“你敢说我快?是谁告诉你我快,是谁告诉你我不行的,还在天后那里大肆宣扬?” “好了,不生气了,李余李公子最厉害最凶猛了,行了?” 这男人啊,不论看起来多刚强,只要女人一发嗲保证立马变成绕指柔。特别是对那种“很胸很胸”的女人,基本上毫无 软下来的李余也知道,自己现在有点不是东西,柔声说道:“对不起婉儿,我不该冲你发火。我只是,只是……” “只是觉得自己受了委屈,只是觉得不应该把财路白白让给别人,只是觉得你一片赤诚却得不到回报?” 根本不等李余说完,聪慧如上官婉儿就把李余那点小心思说了个底掉。 “呃……其实我也没那么矫情,就是觉得有点亏了。” 李余闹了个大红脸,却还是死鸭子嘴硬。 “你个傻子哟!”上官婉儿恨铁不成钢地戳了一下李余的脑袋,“你以为谁都能被天后骂?谁都能被她老人家勒令读书?这份殊荣,等闲人根本想都不敢想!” 被骂,被剥削,被催着加班,还是殊荣了? 996是福报的古代版? 劳资好不容易穿越一回,还特喵地要受剥削? 看李余仍旧一副不服气的死样子,上官婉儿苦口婆心、谆谆善诱:“你和不熟悉的人说话,是不是很有礼貌,生怕得罪了他?但和亲近的人是不是就不会顾虑那么多?” 此言甚是啊! 遥想当年宿舍里的那几个逆子,天天都是没大没小的,一点孝心都没有。但一见了导员,就都比孙子还懂礼貌。 所以,天后骂我让我读书是疼我,拿我当自己人看待? “嗯嗯。”上官婉儿一个劲点头,一副你终于开窍了的表情。 “可我的小钱钱……” 没办法,穷怕了,李余还是放不下他的发财大计。 “看你那点出息?你都是天后看重的人了,借武三思八个胆子,他也不敢吞了你的钱!” 对啊,既然咱跟天后都是自己人,就再也不用担心他的小钱钱了。心情大好的李余,左右瞅了瞅,贴到上官婉儿耳边一笑:“不,是咱们的钱。” “呀,你要死啊!这是宫里,岂容你放肆?”李余呼出的热气,哈得上官婉儿脖子痒痒的,脸红红的,似乎有过敏的征兆。 只可惜,天寒地冻的实在不适合进行身体检查,否则定然要…… “定然要怎样?” 正耳鬓厮磨、擦枪走火之际,忽然一张老脸凑到了二人中间,惊散了一对野鸳鸯。 “卧槽!你特么……” 突然被打扰的李余口吐芬芳,却被上官婉儿一把拉住:“不可对太傅无礼!” 太傅咋啦,太傅就能随便打断别人的好事了? 你知不知道,你这么神出鬼没的,很容易对别人的身心健康造成巨大且不可挽回的伤害? 太傅倒是丝毫不介意李余的无礼,退后一步,捋着白须呵呵一笑:“小公子说的对,谁还没个年轻的时候了。搁以前,谁要敢这么对耶耶,耶耶我早就一巴掌呼过去了。” 还有这么好脾气的人? 李余仔细看了看这位太傅,满脸褶子,须发皆白,笑眯眯的,很慈祥的样子。 但能活到这岁数还能当太傅的,靠的绝对不是慈祥。要么是年高德勋、名声卓着的大儒,要么就是老银币伪装成的白莲花。 但大儒不会干出这么下作的事儿,所以必是老银币无疑。 鉴定完毕的李余,扯出一分笑容:“太傅您好,小子还要当值,就不陪您老人家聊了。回见了您呐!”拉着上官婉儿就要开溜。 “小子!哪里走?” 别看老太傅一副行将就木的样子,手劲却不是一般的大,一把薅住李余:“老夫正要寻你,你就自己撞上门了,此非守株待兔乎?” “你找我干嘛?” 李余觉得似乎有些不妙,有被导员盯上的不祥之兆。 “嘿嘿,老夫刘仁轨,奉太后之命指导公子读书!”? 第18章 实在人 018 实在人 听见这位只是个“刘仁轨”,李余就不乐意了。 如果是个颜之推那样的大儒,或者是李靖那样的战神,小爷我说不定也就从了你。但你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老,咳咳,老太傅,小小法力如何能降我? 不去! 要知道我可是天后的人,很厉害的哟! 对李余的无能狂怒,刘仁轨根本不在乎:“耶耶就是太后指派给你的老师,你敢炸刺?且随耶耶来!” 说完,就一把抓住李余,放到了马背上,扬长而去。 小鸡仔似的李余,只能忍痛暂时放弃了他心爱的工作,转过头与美人含泪依依惜别:“婉儿,快去告诉我祖母,让她派人救我啊!” “切莫胡说,太傅……是很慈祥的人。”上官婉儿很没有底气地鼓励道。 关键时刻,美女也靠不住啊! 一路颠簸,七拐八拐地来到紫微城东南角的弘文馆的时候,李余觉得自己的胸骨已经被硌断了,急需治疗的那种。 “咳咳……太傅……不行了,我要去看医生……咳咳……” “啊呀,公子伤势如此严重吗?” 刘仁轨“大惊失色”,一失手,李余就从马背上掉了下来,与地面来了个亲密接触。 见李余掉落,刘仁轨很是惭愧:“老夫年迈,一时失手,还请公子见谅呀!” ……你特喵绝对是故意的! 幸好我拼命地护住了脸,我英俊的相貌才得以保全。 但今天这梁子,咱们算是结下了! 尽管李余不是很看得起这个刘仁轨,但人家的排面在那放着,入得弘文馆来,听见的尽是拍马屁的声音。 “太傅您来了?快请快请!” “您老人家要来,怎么也不提前招呼一声?让我们接您呀!” 弘文馆里那二三十个学生,更是像见了训导主任似的,齐刷刷地问好:“见过太傅!”礼貌的一比。 刘仁轨也摆出一副和蔼可亲的面孔,笑呵呵地回答:“大家太客气了!”更是对那些学生说:“你们都是乖孩子,都要好好学习哟!” 虚伪! 真特么虚伪! 似乎是刚刚想起身后还有个人,刘仁轨一指李余:“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着名的才子,李余李公子!很厉害的哟!” 弘文馆的学生,都是皇亲国戚和高官勋贵家里十五六岁的孩子,正是严重中二病的时候。一听来了个才子,那就跟见了美女似的,想撩撩,咳咳,想聊聊。 “李公子,令尊在哪里高就啊?”这是只知道比家世的蠢比。 “李才子,阁下有什么大作吗?”这是自诩有点文采的二比。 “李余,你不就是那个昏倒的倒霉蛋吗?我还以为你死了呢?”这是消息灵通的逗比。 考虑到大家都是上流人士,李余很谦虚地拱拱手:“各位莫听太傅玩笑,小子不过是粗通文墨,哪里就是才子了。” 刚到新单位,低调才是王道,刘仁轨这老小子想坑我,门儿都没有! 但李余忘了,中二之所以是叫中二,就因为他们做事从来不过脑子,更不会在乎你是不是够低调。反而可能因为你的低调,让他们更加嚣张,更加肆无忌惮。 “不行就不行,不用假装谦虚。” “看你这么会说话,以后就把你当个人看!” “真难为太傅夸你了?切!” …… 熊孩子口嗨几句,李余不在意,他只在意刘仁轨。 咱们第一次见面,无冤无仇的,你就给我挖坑,你是职业坑货吗? 刘仁轨似乎是对李余解释,也好像是刻意压低了嗓门说道:“公子不是说,当今天下,论文采无人能和你相提并论嘛,老夫也只是实话实说而已嘛!” 这嗓门低得,整个弘文馆差不多都听见了! “你是故意的吗?”虽然很确定,但李余还是想确定一下。 刘仁轨一摊手:“公子何出此言?老夫是个实在人,事无不可对人言的呀!” 于是,在这个实在人的策动下,不仅学生们群情激愤,连学士、校书郎都想教训一下李余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狂妄之徒了。 成! 你厉害! 你刘仁轨不是实在人吗,我也跟你实在一次! 李余走到讲台的位置,对那位不知道是学士还是什么的老先生拱拱手:“要不,您让一下?” “哼!”老先生拂袖而去,加入了反对者的行列。 李余对着众人一笑:“太傅是个实在人,大家是都认可的。就像在来的路上,太傅就很实在地跟我说起,说弘文馆里都是纨绔子弟一群废物,想让我吟诗一首劝诫一下大家。我本来是不愿意相信的,但太傅所说,怎敢不从呢?” 虽然耶耶确实是这么想的,但从来没跟你说起过呀? 你小子是怎么知道的? 一直笑呵呵看戏的刘仁轨,嘴角抽了抽,迎着众人质疑的目光,苦笑道:“让他吟让他吟!吟的不好了,咱们再一起骂他!” 众人无奈,只得把目光聚集在挥毫泼墨的李余身上。 装,你就好好装! 无论你写出什么好诗来,我们都说不好,看你怎么下台! 须臾,李余收了神通,还嘟囔了一句谁也听不懂的话:“幸亏劳资我练过繁体字。” 繁体字是什么不重要,大概就是梵文一类的,但那诗句是确确实实地欠揍了。 众人围了上去,却见那纸上端端正正写着四句话:锦衣鲜华手擎鹘,闲行气貌多轻忽。稼穑艰难总不知,五帝三皇是何物。 “书法还行……” “休得胡言,他这是在骂我们呢!” “是是是,他居然敢讽刺咱们不识稼穑,不知三皇五帝?简直是可恶至极!” “我能问一句,三皇五帝到底是哪几位吗?” “你是哪家的蠢货,别说我认识你!” 那蠢货一缩脑袋,隐身了。 而此时的刘仁轨,眼神瞥向窗外,见一道身影飞速离开,才微微一笑,高声喝止乱糟糟的众人:“李余出言不逊,曲解老夫的意思,罚戒尺十下!以儆效尤!” 此言一出,群雌,呃不,群雄粥粥:“才打十下?不行,太轻了!至少打一百下才行!” “住口!”刘仁轨怒了,“一百下岂不是要活生生打废李余?尔等读圣人书,就是这样的忠恕之道?” 老太傅是个好人啊!知道体罚未成年人是违法的啊! 小杂鱼们不敢捋太傅的虎须,有人却不怕。 一个瘦削却挺拔的汉子走了进来,邪魅一笑:“确实太轻了,除非……” “除非什么?”李余最烦这种说话像便秘一样的人,特别是在关乎自己会不会挨打的时候。 那汉子继续邪魅:“除非,你能与在下比试一下!” 本着知己知彼才能不吃亏的原则,李余捅了捅刘仁轨:“这谁呀,这么大口气?” 刘仁轨也不介意,很实在地回答:“放心!就是个读书读傻了的书呆子,没什么名气。” “说实话!” “哦,他叫杨炯,会写那么几首歪诗,不值一提,根本不值一提。” 杨炯? 初唐四杰之一? 这特么叫不值一提?? 第19章 四杰 019 四杰 见李余沉默不语,刘仁轨嘿嘿一笑:“怎的,你也知道怕了?” “不怕,咳咳,我怎么会怕他?” 李余还真不是吹牛,有历代大神的经典作品做后盾,你就是李太白来了,我也照样不怕。你个连入选小学课本资格都没有的杨炯,怕你何来? “那你为什么有些哆嗦?” “这不叫哆嗦,这叫颤抖,冷的,嗯嗯,冷的。” 能在大唐这个人人写诗的朝代留下名号的,哪一个不是牛人? 别说什么杨炯的传世作品不多,质量也不是特别好,那是因为人家的好多作品都散失了,不是人家不能打好? “怕了就承认自己不行,不丢人。” 杨炯出场,也不是刘仁轨的本意,他也不认为李余这个初出茅庐的小子,能和十一岁就名动天下当了弘文馆待制的杨炯扳手腕。 一个是成名多年的星耀,一个是刚出新手村的青铜,还用比吗? 可为什么老夫心里总是有那么一点渴望呢? 李余也不上当,反问道:“有堪忧啊噗啊,闹堪闹哔哔个啥?” 这么高深的语言,刘仁轨居然听懂了,恬着老脸说:“就杨炯这样的,老夫一只手能打八个!” “粗鲁!”李余和杨炯同时说道,惺惺相惜互视了一眼,又向对方哼了一声,表明他们俩现在不是一个阵营,刚才纯粹是巧合。 刘仁轨的年龄和地位在那摆着,杨炯不好对他发难,就教训起了李余:“你正是束发入学的年纪,侥幸识得两个字也敢自称才子?” 在杨炯的印象里,当今天下能称得上才子的,也就卢照邻、骆宾王、陈子昂可堪与他比肩,余者,不足论也! 李余者,更不足论! 看杨炯这么傲娇,李余也很无奈。 这可是你自己上赶着要求被打脸的,可不是我作弊呀! 李余嘻嘻一笑:“哪有人自称才子的,都是同行的衬托而已!不是我吹,你们初唐四杰绑在一起,也就能比得上我的一成。” 初唐四杰? 这说法倒是新鲜! 不是,这个不是重点,重点是谁给这家伙的勇气敢说这样的大话? 四杰自然是包括杨炯在内的四个人了,居然都比不上他的一成? 你倚仗什么? 李余神秘一笑:“我,背后有人!” 我背后有李杜王白,有苏辛李柳,还有一堆入选小学课本的佳作,我会怕你? 杨炯出身弘农杨氏,且少年成名,向来也是眼高于顶。虽进了弘文馆当了十六年的待制,但在李显登基前已经是东宫詹事司直,如今更是水涨船高,成了潜邸旧臣,只待新皇正式登基便可一飞冲天。 但没想到啊,今天居然见到一个比他还狂的。 闻言,杨炯轻蔑一笑:“知道,听闻太后对阁下多有照拂。” 你瞧你这个嘴哟! 什么事都往天后身上牵连,是可以保佑你长命百岁咋的? 怪不得初唐四杰活得好像都挺惨的,王勃二十七岁去海南岛探亲淹死了,卢照邻被病痛折磨无奈自尽歪,骆宾王一生仕途潦倒,最后跟着徐敬业那家伙造反兵败伏诛。 按说杨炯好一些,但跟着李显混,绝对有判头啊! 见李余沉默,杨炯自以为戳中了李余的软肋,也就很大度的不再纠缠:“今日你我论诗,比的是文采,我不以声名压你,你也别摆宗亲的架子。你若胜我,我自当以礼相待;你若不胜,这才子的称呼,也就休要再提。” 看看人家这觉悟,这才叫君子之争。 再看看身边那个刘姓老银币,啊呸! 一个坑接一个坑给我挖,你是挖土机吗? 挖土机刘仁轨,似乎也很喜欢这种君子之争,拊掌赞道:“咱们读书人,正该如此!若是打打杀杀,弄得血刺呼啦的岂不有辱斯文?” 呸! 你也配说斯文? 杨炯和李余很有默契地不理这个老可爱,开始掰头。 杨炯先出题:“我痴长你几岁,就不拿新作为难你了。某有旧作《从军行》一首,你且听了:烽火照西京,心中自不平。牙璋辞凤阙,铁骑绕龙城。雪暗凋旗画,风多杂鼓声。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 “好!” 对这一首慷慨激昂催人奋进的战歌,吃瓜群众齐齐赞了一声好。 就算是李余,嫌杨炯不讲武德一上来就是王炸,也不得不说杨炯还是有两把刷子的,很是把投笔从戎的壮志描写得很到位。 但,论励志歌曲,王昌龄这个“七绝圣手”可是比你个“四杰之一”强太多了。 李余做不好意思状:“这不巧了不是,小子也写了几首《从军行》,今天就随便挑一首,请大家品鉴一下!” 这话一说出,不仅吃瓜群众一片嘘声,就连杨炯也笑了。 年轻就是好啊,很有勇气嘛! 李余暗自冷笑一声,开始朗诵:“《从军行》其四: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因为是抄袭背诵课文,李余还不忘谦虚了两句:“写的不好,请各位多包涵多包涵哈!” 这叫不好? 这叫很好好不好? 呃,这么说会不会有点伤了杨炯的脸面? 众人面面相觑,杨炯面若死灰,喃喃自语道:“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好一句穿金甲,好一句终不还!” 良久,杨炯回过神来,对李余深深一躬:“杨炯无知,还望先生莫怪!此生,只要先生在座,杨炯必执弟子礼!非先生准许,杨炯此生再不写诗!” 不要啊! 你都三十多了,为什么还这么冲动呢? 万一,因为我四杰变成了三杰,别人会骂死我的啊! 刘仁轨也没想到是这样一个结果,惊得下巴都快掉下来了,但老银币自有老银币的招数。 干笑了两声,刘仁轨劝说道:“杨令明(杨炯字令明),不要因为一时之败而认输嘛!就像我们打仗,输多少次都无所谓。只要逮着机会,照样能反败为胜、一招毙命!” “对啊对啊!”吃瓜群众也一起劝说,“李公子这首诗说不定是从别处抄来的呢,不一定作数的!” “对啊对啊,他这只是其四,有本事让他把其他几首都写出来啊!” 杨炯的臭脾气发作了:“住口!你们是嫌我丢人丢得还不够吗?李师的诗,必然是字字珠玑,岂容怀疑?” 我有这么优秀吗? 我可不是诗仙啊! 就在李余不知道要不要再装一波的时候,杨炯话锋一转:“当然,其他人是不是对李师心悦诚服,我就不知道了。” 虚伪的文人哟,你直说要摇人不就行了吗,干嘛这么拐弯抹角?? 第20章 试探 020 试探 摇人是需要时间的,除非是客服小姐姐劝你买基金。 同样,一个官员的培养、提拔也需要时间,否则以李余的才华、人脉岂不早就当宰相了? 但,李显不这么想。 朕都已经是朕了,你特么还跟我说规矩? 徽猷殿内,李显怒视着裴炎,高声咆哮:“裴卿家,朕的旨意,你真的敢不从?” 裴炎凛然不惧:“臣受先帝嘱托,对陛下的乱命,自然可以不遵从。” “朕口含天宪,一言可定人生死,你,真的不怕死吗?”李显的声音低了下来,却是愈发的阴森。 裴炎还是那个模样,淡淡地说道:“君要臣死臣不敢不死,但现在,臣不能死,而陛下,也不能杀臣。” 裴炎的话很明白,你个皇帝不是不敢杀我,而是不能杀我。 先不说我是先帝委托的顾命大臣,在朝野都有巨大的声望和影响力,就说太后,她会任由你随意杀害一个朝廷重臣吗? 李显也明白,这天下还真不是他一言九鼎可以乾纲独断。但,一个皇帝连自己的大臣都使唤不动,究竟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扭曲? 场面一时僵持在那里,两个人大眼瞪小眼,谁也不让谁。 裴炎无所谓啊,他是臣子,就算是最终屈服了,也可以对外说我坚持了但没坚持住,不丢人。 李显,却是骑虎难下。 今天这事儿要是传出去了,他以后还怎么见人? 可让他真杀了裴炎,他还真没那个胆子。 裴炎代表的不只是他一个人,还有裴家,还有先帝的脸面,还有先帝的那些老臣。大家可都在看着,新皇是如何对待老臣的。 韦皇后做为枕边人,自然要为李显分忧。她笑吟吟地说道:“裴卿家何必如此认真呢,只不过是个区区五品官,只当给陛下些颜面,也就过去了。” “五品官还区区?” 裴炎像看傻子一样看着韦皇后:“皇后可知,新科进士授几品官职?” 韦皇后还真不知道那些新科进士能当几品,但最低也不能低于五品? “皇后娘娘真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我朝惯例,新科进士也只授七八品而已,有才华卓异者也不过六品。而那鲍氏之子,何德何能,敢妄想五品官位?” 鲍氏,李显以前的奶妈。 自己喂的孩子当了皇帝了,就想着给亲生儿子一个前程,就求到了李显这里。李显也没多想,满口就答应了,却没想到在裴炎这里碰了一鼻子灰。 “真的不能吗?”韦皇后似乎还不死心,试探着问。 裴炎也知道不能太过分,很委屈地说道:“陛下,娘娘,但凡真的能办,臣何苦争执?” 就像刚学了川剧似的,李显迅速变脸,转怒为喜:“哈哈哈哈!朕就知道爱卿处事公允,不畏权贵。今日,朕才真正放下心来啊!” “臣惶恐!” “爱卿切莫如此,朕对爱卿可是很信任的哟!” 几句屁话之后,裴炎退下,李显的脸色又变回来了:“这裴炎,留不得!” 韦皇后也点头道:“不是自己人,当然不可靠!臣妾有个族兄韦弘敏,官居左散骑常侍,陛下可愿使其代替裴炎?” 李显沉吟不语。 韦皇后又道:“莫若再加封我父亲为侍中,位在裴炎之上,这样前后夹击,就算裴炎想捣鬼也无计可施了。” 李显还是不说话。 他在想,裴炎现在去了哪里呢? 是回家,还是去了西边? …… …… 李余现在很发愁,因为薛怀义那个花和尚又来找他了。 “大师啊,您没事儿的时候念念经、礼礼佛不行吗?我,还要上班啊!” 上了两天班,溜了一天半,这样下去如何得了啊!就我那点工资,还不得被扣到下个世纪去! 薛怀义大笑:“装,你就可劲儿地装!现在谁不知道,你是天后身边的红人,哪个不开眼的敢说你开小差?” 李余愕然。 我这就成为当红流量小鲜肉了吗,怎么变现呢?我可是一分钱没捞着,还被罚了半年的工资的呀! 薛怀义对这种事门儿清:“只要你有天后的宠信,钱,根本就不是问题!走,随洒家耍子去耶!” 虽然已经红了,但李余还是很拒绝:“大师,咱能不喝酒了吗?我,真的不胜酒力呀!” 上次一醉差一点没把我喝不行了,今天确实是不能再喝了,绝对不行了。 “今日洒家斋戒,就不喝酒了。” 李余大喜:“大师,您可有正经的一天了,阿弥陀佛啊!” “咱们去青楼!” 我滴个佛祖哟,你快降下一个雷神一锤子锤死这个花和尚! 虽然李余口嫌体直,自觉不自觉地就跟着薛怀义去了西天,啊呸,南边的端门,过了洛河,直奔河南的魏王池而去。 李余做为正经人,对这个行业一点都不清楚,所以就很好奇。 按说河北的二十八坊才是洛阳的精华所在,业主都是高端人士。高消费的会所,就应该建在那里才对。靠近市场,贴近客户嘛,很符合市场规律的。 为什么,还要舍近求远跑到河对岸呢? 而这个薛怀义虽然出身市井,但现在好歹也是个红人了,没理由消费不起而去找个不入流的半掩门。 薛怀义大笑:“你懂什么?城北尽是达官贵人,办起事来多有不便。若是被御史看见,难免又是一番口舌。所以,真正的玩家都到这里来。” “大师厉害!”李余小小一个马屁送上。 看来这位大师,闲暇无事时一定没少普度女施主,还是那些失足的女施主。 只是,您现在是天后的专宠,再来普度别的女施主,真的没问题吗? 看李余表情变幻不停,薛怀义凑近了低声问道:“贤弟,你是不是想到了什么?” 虽然和薛怀义扯不上什么辈分,但他的这一声贤弟,还是把李余吓得一激灵:“大师,在下可不敢当啊!” “怎么?你也看不起我?” 薛怀义这家伙属狗的,说翻脸就翻脸:“天后把你的话告诉了我,我还以为你是个有非凡见识的奇男儿,就把你引为知己。没想到,你也是如此的虚伪!” 不是,你个面首,吃软饭的,为什么可以这么理直气壮? 这种事,不应该是悄悄地进村打枪的不要才对吗? 李余轻声说道:“大师,你觉得,现在是讨论这个的时候吗?世俗不允许,我们更应该低调行事才是。就像这……” 李余一指前方一座三层的高(?)楼:“你觉得适合广而告之吗?”? 第21章 眉如月 021 眉如月 青楼不一定是青色的,可能是红色的,也有可能是黄色的,金黄的那种。 眼前这个三层小破楼,在见惯了钢筋水泥丛林的李余眼里,妥妥的一个木结构的危房,但在大唐那些土鳖眼里,只能用一个字形容,金碧辉煌、美轮美奂。 正打量着,一个徐娘半老的妈妈桑就极其热情地偎了过来:“哟,李公子,您怎么今儿个才来呀?我可想死您了啊!” 谁? 你在跟谁说话? 我是第一次来好不好,大家不熟的! 妈妈桑泫然欲泣:“你个没良心的,你就不知道奴家想你想的心都碎了吗?不信,你摸摸……”说着,就拉着李余的手去给她检测心跳。 这大冷天的,这位妈妈桑的衣料竟还如此节省,你看把人家给冻的,胸前一大片都发白了。 唉,生活所迫啊! 李余也驾轻就熟地把手伸了出去,伸到半途,愣住了:我特喵的在干嘛,为什么动作这么熟练? 一定是那个该死的原身的锅,身体,咳咳,家境都如此贫寒了,居然还流连这些不健康的场所,该! 薛怀义大笑:“洒家就知道,贤弟也是性情中人!只是,贤弟这爱好,好像有点与众不同呀?” 可不,人家去青楼都是找年轻貌美的姑娘,你倒好,跟个老宝子纠缠不清。 呸,你个只剩下渣的渣男! 那老宝子跟薛怀义也是熟人,又转投到薛怀义的怀抱:“看您说的,奴家这残花败柳,怎么能入了李公子的眼呢?眉月那死妮子,可是为了公子茶不思饭不想,消瘦了许多呢!” “哦?” 薛怀义上下其手之余,还腾出功夫来小小的惊讶了一下。 当然,其间一个小银锭趁机偷偷滑落到深深的沟壑中,就不值得注意了。 醉月轩的头牌,柳眉月居然会认识李余——别说什么思念,你要是相信一个风尘女子会思念你,还不如相信洒家是真的佛爷呢! 不怪薛怀义惊讶,那柳眉月自去年起,端的是在东都引起了不小的骚动。 据说,该女子色艺双绝,吹拉弹唱样样精通,箫技更是出神入化,寻常人难得一见。 而李余,不客气的说,就是那寻常人里面的寻常人。他是如何入得了美人的法眼的? 缘分吗? 老宝子解释道:“公子以前常来,后来就不怎么来了。眉月那个死心眼的,整天望眼欲穿,正所谓,一见不日,如隔三秋啊!” 咱能不能别乱用成语啊,搞得人家多不正经似的! 李余按捺住心里的小鸡动,淡然一笑:“都是前尘往事,不提也罢。大师,你若不弃,今日你我只在这醉月轩小酌一杯,品鉴一下歌舞如何?” 谁说上青楼就得是玩那些低俗的活动了,岂不闻,两情若在久长时,又岂在猪猪肉肉? 薛怀义一听不乐意了:“闹呢?咱们是上青楼,不是酒楼?早知道这样,还不如……” 李余压低嗓门提醒道:“天后若是知道了,你猜你会怎么死?” “呃……兄弟真仗义,哥哥我心领了。” 薛怀义也明白过来了,自己的身体现在很宝贵,现在已经不只属于他自己了,虽是有些遗憾,却也只能故作爽朗一笑:“贤弟所言极是!恰巧洒家今日斋戒,就玩些素的!” 您能别提你那个狗屁斋戒了吗?我怕佛祖劈死你的时候会连累到我啊! 李余也想谦让一下,表示自己是个素人,被薛怀义一巴掌拍在肩膀上:“装鸡毛啊?洒家不得已吃素,你又不用?快去快去,莫要让美人等着急了!” 老宝子也是热情至极,领着李余穿堂过屋,来到了楼后面的一处湖心雅室,轻轻一推门:“公子,请!” 不得不说,高档会所的装潢就是不俗,一草一木皆有用意。置身于湖心之中,有清风徐来,水波不兴,让人顿生缥缈之感…… “阿嚏阿嚏……谁特么在背后骂我呢?”小风一吹,李余立刻就受不了了,接连打了几个喷嚏。 这是要感冒的节奏啊,得赶紧进屋暖和暖和,可不是因为已经看见了一个身材高挑的美人在面前站着。 “你来了?”美人很清冷,脸色苍白——当然也有可能是冻的。 “嗯,来了。”李余搓搓手,想靠近美人身边的炭炉,以便让自己更暖和些。 “你,不该来。”美人一闪,保持着安全距离。 “可我还是……不是,您能不抱着炭炉走吗?” 李余这话,是跟美人旁边的侍女说的。 姑娘在接客,啊呸,接待客人,你个粗使丫头跟着添什么乱?还特么亦步亦趋地把炭炉紧紧抱着? 你要实在怕冷,抱我也行啊! “噗呲……” 见李余实在窘迫,美人掩嘴一笑,顿时让李余明白了,这位头牌为什么可以成为头牌,且为什么叫眉月了。 那一笑,眉毛弯弯,睫毛弯弯,连眼睛似乎都弯弯起来,宛如天边的一眉新月。 这艺名起的,恰如其分啊!比什么爽可要高级多了! 美人不仅人美,声音也动听,心肠也不坏:“如画,切莫捉弄李公子。公子体弱,感染了风寒可不得了。” 如画脆生生应道:“还没冻着他,小姐就心疼了?他这一去多日,也不曾派人捎来一封书信,白白害小姐担心许久呢。” 有人说,男朋友联系不上,可能是手机没电了,也可能是工作太忙抽不开身。但你没想到的是,我是死了,哈哈! 眉月幽幽说道:“男儿志在四方,公子必然是做大事去了。如画,似咱们这般小女子,又何尝真正被公子记挂在心头一瞬呢?” 瞧瞧这话说的,就好像李余是个始乱终弃的陈世美一样。 但天地良心,李余开动超频模式,也只在脑海里搜出一点点的印象。 那就是,原身李余变卖了诸多家当后,才凑齐了见柳眉月一面的茶钱。 期间,李余只和柳眉月说了一句话:“我一定要娶你!”而柳眉月也只回了一句话:“公子下次一定来哟!” 仅此而已。 所以,这主仆俩都是在演戏! 都是生活所迫,演戏很正常,毕竟人家吃的就是这碗饭。 但你已经骗的我家破人亡了,还只逮着我一个人可劲宰,就有点过分了。 不用怀疑,假如是原身那个二饼,一定会感动的把祖坟都给挖了好去凑齐给柳眉月赎身的钱。 只可惜,现在这个李余是个赝品,阅片无数。 现在他只想说一句话:已阅,擦手,顿感人生索然无味。 看透一切的李余,轻轻地往后退了一步,淡淡地说道:“我没钱。” 如画那丫头毕竟道行还浅,不禁脱口而出:“你是王孙还有薛怀义陪着,没钱,骗谁呢?” 柳眉月就淡定多了,瞪了一眼如画,还是那个幽幽的语气:“公子,奴家难道就只贪图钱财吗?” 难道你还贪图我的身体,我的身体也不好啊? “你走!”柳眉月毅然决然地一扭头,“相见怎如不见,既然公子对奴家误会已深,那就……不要再来了……嘤嘤嘤……” 这咋还入戏出不来了呢? 既然这样,我就勉为其难地陪你玩玩? “眉月姑娘,既然这位公子无意,你何不考虑一下我呢?” 按照惯例,只要李余这边一犹豫,就指定有人出来抢戏了。 抢戏无所谓,大家靠演技分高下,但抢女人,叔可忍婶不可忍啊!? 第22章 八叔 022 八叔 “哪个王八……呃,八王叔?” 据说,四王子和八王子都很厉害,但本朝不一样。 本朝的四王子李上金,是天后的死对头萧淑妃所生,彻底的废了。而打算跟李余抢女人的这个八王叔,那可是根正苗红,天后亲生的儿子。 虽然天后生了四个儿子,而且对儿子似乎也不怎么上心,但李余知道,这个八叔可是不简单啊! 因为他,才是笑到最后的那个人! 而且,这个八叔还生了个很牛叉的儿子,李隆基! 后来,据说这位八叔感觉没有自己的儿子牛叉,就主动把皇位禅让给了李隆基,上演了一出父慈子孝的好戏。 不只李余很有点意外,李旦也很尴尬。 上青楼和自己的侄子争粉头,尴尬级别仅次于和儿子当连襟好不好? 李旦吭哧了半天,才想起来跟李余打招呼:“是李余啊,吃饭了吗?” “吃了中午饭,晚饭还没顾得上呢,您呢?” “本王也没吃呢,要不咱爷俩儿喝一盅去?” “成啊!今儿个怎么着也得侄儿我做东,可千万不敢让您破费。” 见两个人好像出租车司机附身,聊得那叫一个热乎,柳眉月不干了。 你们吃去了,我吃谁去? “李郎,你刚来就要离我而去吗?” 一声李郎叫得李旦骨头都酥了,忙不迭的答道:“我不走,不走,乖哟!” 没想到柳眉月居然不领情,微微摇摇头,很是羞涩地指着李余:“奴家,奴家叫的是那个小李郎。” 你怎么知道我小,我……呃,确实比八叔小,但大家又不是很熟,八叔的钱途也比我光明了很多。你没有必要逮着我这棵破韭菜死劲割啊! 李余很客气地摆摆手:“不了不了,我跟八叔多日不见,正要把酒言欢呢!” 虽然以前没怎么欢过,但不代表现在不能欢一下。等小基基那个大兄弟降世,还要大欢特欢,混个脸熟。 “不嘛!”柳眉月扭了扭手里的丝帕,“你要是走了,奴家想你怎么办?你就那么乐意见奴家被那些糟老头子欺负吗?” 这话,李旦可就不爱听了。 你说谁是糟老头子? 我特么今年刚二十二岁,还是虚岁,只比李余大个五六岁,怎么就成了糟老头子了? 这一切,都怪李余! 李旦再看向李余的眼神,就像是被夺走了翔的恶狗一样,充满了敌意。 李余也觉察出来有问题了,这娘们儿她不是个好银啊! 但现在不是计较这些的时候,目前的首要任务是安抚李旦。 要知道,再过一个多月李旦就要当皇帝了,虽然是个傀儡,但真铁了心想弄死李余也不是不可以。 轻轻一拉李旦,李余说道:“八叔,这就是您的不是了。您,不知道女人都是口是心非的嘛?” “哼哼。” 李旦用二师兄的语言简单地回复了一下,表示他不是好骗的。 得出绝招了! “八叔您想,这女人刚开始的时候是不是都说不要不要的,后来是不是都变成了不要停?还有就是……” 李余凑到李旦耳边,叽里咕噜说了几句儿童不宜的话,引得李旦不住点头:“是这么个理!开始都说扭扭捏捏的,后来都缠着你要,就说那……” 好在,李旦也不是一点脑子都没有,及时住嘴,还知道反问一句:“你说这些,跟眉月姑娘又有什么关系?” “侄儿体虚貌丑,家里又是穷的叮当响。您觉得,这世上会有正常女人看上侄儿吗?” 没办法,为了活命,往自己身上泼点脏水又有什么关系呢? 李旦点点头:“只要女人不瞎不傻,应该是……呃,李余,你别生气,八叔就是这么个直肠子。你,还是不错的。” “瞧您说的,咱爷俩sei跟sei啊,哪会因为一两句话就生气了。我先走,您慢慢玩,希望您能得偿所愿哟!”说着,李余还递过去一个“你懂的”的眼神。 “哈哈,还是你懂事!但是,这个出去以后……”李旦搓搓手,似乎有点不好意思。 明白! 老爹刚翘辫子,儿子就跑出去嗨皮,这话好说不好听啊!万一被哪个多事的御史知道了,参上一本,大家的脸上都不好看。 所以,今天大家谁都没见过谁是最好的结果。 李旦这下是真放心了,哈哈大笑起来:“放心,回头亏待不了你!” “您多栽培!”李余跟个舔狗似的,只差把尾巴摇几下了。 见二人这么快就重归于好,如画用微不可查的声音说道:“太子,你的计策好像失败了哟?” “住嘴!” 柳眉月眼中闪过一缕寒光:“记住你的身份,天王!心宿里面,你永远排第二!还有就是,在人前你永远都要叫我小姐!否则,庶子的下场就是你的前车之鉴!” (心宿有三,其一太子,其二天王,其三庶子,请各位看官知晓。) 如画收起眼中的怨恨,笑道:“看小姐您说的,奴婢哪有什么坏心思呢?只是,今晚小姐只怕要侍寝了,怎么办?” “怎么办?”柳眉月冷笑一声,“还按老规矩办!你不是最喜欢男人吗?” 如画笑道:“也不知道您在坚守什么?男人多好啊!” 这世上的男人,要么是色迷心窍的色鬼,要么就是胆小如鼠的鼠辈。看着淫笑而来的李旦,看着落荒而逃的李余,柳眉月如是想。 等李余到了前面大厅,正在听素曲看素舞的薛怀义不由得大为惊讶:“咋的兄弟,这么快就完事了?你这身体,不行啊!” 小马仔们也跟着起哄:“我认识一个老先生,最会妙手回春,公子可需要唤他前来?” “别瞎说!小的这里有个秘方,包您药到病除、金枪不倒……” 李余也有点小郁闷,低声说道:“我碰见我八叔了,只能回来了。” “豫王?他也……嘿嘿嘿……” 薛怀义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不健康的画面,贱笑起来。 李余更加的郁闷了。 这都哪跟哪啊,你至于笑得这么银剑吗? 薛怀义拍拍胸口:“贤弟你放心,今儿个这场面,哥哥无论如何也得给你找回来!” “不是……不用……我不生气,真的不生气。” 不是瞧不起你个吃软饭的,你想跟未来的皇帝掰手腕,除了作死没有别的解释。而且,红颜祸水啊,我能推让出去高兴还来不及呢,哪个要你撑场子了? 薛怀义再次拍了拍胸脯子:“包在哥哥身上!哥哥有一个朋友……”? 第23章 朋友 薛怀义没有撒谎,他真有一个朋友。 当李余见到他这个朋友的时候,那朋友正在一个西市破破烂烂的小酒馆里,和一帮小伙伴吹牛。 “你们知道耶耶是谁吗?耶耶是前朝大将军来护儿的重孙!知道来护儿不知道?就知道你们不知道……” 那个朋友一只脚翘在桌子上,一手抠着脚丫子,一手捧着个硕大的酒碗,四肢没一样闲着的。 那嘴也像是不要钱似的,唾沫飞溅。 站在酒馆门口,李余捅了捅薛怀义:“这就是你说的高人?来护儿的后人就这做派?” 薛怀义嗤笑道:“佛爷我还是薛绍的叔叔呢,你信啊?”随即招招手,唤道:“来俊臣你个鳖孙,又搁在吹牛哩!还不过来见见贵人!” 来俊臣大怒:“哪个瓜怂敢直呼耶耶大名……哟,是小宝啊!你算个鸟贵人!”说着,恋恋不舍地把那只脚放回鞋里,踢趿着就走了过来。 摸了一下薛怀义的光脑袋:“这是犯啥事了?头发呢?” 又打量了一下李余,来俊臣笑了:“新交的肥羊?打算玩筛子还是双陆啊,还是想找个良家耍耍?要不,进南风馆玩玩?” 李余很失望。 为什么会是来俊臣? 你要是个袁天罡李淳风之类的高人,我也就勉强接受了,因为说不定人家真能给自己出出主意。但来俊臣,他算个什么东西? 李余很生气。 就这么个玩意儿,居然借着女皇的势,干下了那么多的坏事,残害了那么多的忠良。女皇名声的败坏,这家伙和以他为首的酷吏们要占三分之一的功劳! 薛怀义也生气。 你他娘的手往哪儿摸呢,你那脚丫子多少年没洗了? “掌嘴!”李余眼中闪过杀机,断然喝道。 “什么?” 薛怀义没听清,犹豫了一下,这才一扭头:“摁住他!掌嘴!” 这特么都什么玩意儿,一见面就把底儿都给透了? 以前怎么没发现这家伙这么欠呢? 来俊臣玩命挣扎:“好你个冯小宝,这是发达了,敢教训起耶耶来了?你等着,耶耶早晚非弄死你不可!” 薛怀义本不想动手,见来俊臣居然还敢威胁他,火气也上来了:“抽!给佛爷我照死了抽!” 老大都说话了,还客气个啥? 几个马仔死死抓住来俊臣,左右开弓,噼里啪啦一顿好削。 一个好汉三个帮,一个无赖也不用自己刚。 来俊臣也是有几个小伙伴的,见来俊臣被人摁住,纷纷撸起袖子就要对李余一行人饱以老拳。 薛怀义带的人也是站着嘘嘘的汉子,立刻抄起板凳严阵以待,眼看就要陷入一片混战,其战况烈度大概相当于,倭国的“战国时代”? “谁敢?” 李余躲在薛怀义身后,一举腰牌:“千牛卫办案,谁敢阻挠!” 那西市靠近厚载门,往来人员极为复杂。能在西市混迹的人,也是见过些大场面的,一般人还真唬不住他们。 千牛卫? 千牛卫不是只负责宫里的事吗,什么时候揽上刑部的活儿了? 一个带头大哥模样的人说道:“这位小郎君,你也别拿你那破牌子吓唬爷们!爷们在官面上,也是有人的!放了来俊臣,咱们就井水不犯河水。如若不然……” 不然怎么样,看一圈狗视眈眈的人就明白了。 强龙不压地头蛇,何况薛怀义和李余也算不上什么强龙。 别看薛怀义蹦跶得挺欢,实际上手里一兵一卒也没有。李余名义上倒是有几个,可指望那帮孙子来干仗,还不如指望来俊臣突然变成好人了。 所以,李余一拉薛怀义:“大师,今天没准备好,改天再来收拾他!” 薛怀义猛点头:“改天带足了人手,我要是不弄死姓来的,我就改姓去!”又恶狠狠地指着来俊臣和他那一帮子小伙伴:“你们都给我等着!” 取得胜利的来俊臣,哈哈大笑:“等着,爷今天就等着了!冯小宝,回去找你娘好好哭诉!说不定,她还能喂你几口奶吃呢!” 薛怀义嘴角一抽,哆嗦了几下,什么话都不说扭头就走。 但李余分明看见,薛怀义的手指已经深深抠入手心,那是恨之入骨的表现! 走到半路,薛怀义叹了一口气:“贤弟,对不住了。今天本来想找人给你出口气的,却没想到更添了几分。都怪哥哥我识人不明,你可不能看不起哥哥呀!” “我有什么资格看不起哥哥?我又不是什么金贵的人物!只是,来俊臣这样的人,哥哥以后还是要少来往些才是。” 李余现在也看明白了,对薛怀义也没那么的敌视了。 不过就是女皇的面首而已嘛,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就算没了薛怀义,还有沈南璆(qiu)、张昌宗、张易之,还有据说百十个不知名的男宠,讨厌得过来吗? 但薛怀义一身的江湖草莽气息,做事喜欢随性而为。虽对人坦诚,让人对他生不起恨意。但尔虞我诈的官场,这也是取死之道! 好言一句三冬暖,真诚的话谁都能感受的到。 薛怀义也不是不识好歹的人,感慨道:“那来俊臣从长安逃难而来,我看他有点本事,就对他多有照拂,他也跟我称兄道弟多日。却没想到,还不如贤弟这只相交几日的人来得亲近……哎,不对啊?” “怎么啦?” 薛怀义拍着脑袋:“咱们捋捋哈!今天我是为你出头,然后找到了来俊臣,想让他出个主意收拾一下豫王,那家伙鬼点子多,怎么就跟他打起来了呢?这,不对啊!” 李余沉吟了一下,才说道:“你相信轮回吗?” “相信啊!” 薛怀义回答的如此干脆,让李余诸多的谎话都没来得及说出口:“呃……既然哥哥相信轮回,那你相信人有宿慧吗?” “相信啊,天后都跟我说了。她说,你就是有宿慧的人,让我多跟你学习学习。” 怪不得历史上你死得那么惨,就是因为太容易相信别人了啊! “那么我说,我曾经悟到另一个时空里,你我,乃至天后都死在了来俊臣手里,你相信吗?” 反正来俊臣干的坏事足够多了,也不在乎多这么一两件? “这……”薛怀义不直接回答相信了。 毕竟,李余说的也太耸人听闻了。 一个小小的来俊臣,有这么大的本事? “哈哈,其实我也不怎么相信。但,万一是真的呢?” 李余幽幽地说道,看向已经华灯初上的上阳宫。 大人物,一定会把危险消弭在萌芽之中的,对?? 第24章 锦瑟 今天出门,一定没看黄历,处处都不顺,每一件事办成的。 你们别误会,李余是个洁身自好的人,绝对绝对不会对没有一亲芳泽而耿耿于怀。 而且那个柳眉月烟视媚行、一脑袋的心眼儿,怎么有上官婉儿这么温柔可人、善解人意、美丽大方呢? “你又在骗我?”上官婉儿嘟着鲜艳的红嘴唇,让人忍不住想啃一口。 说干就干方显男儿本色,于是李余就行动了。 “呜呜……” 上官婉儿一个弱女子,又怎会是李余的对手,迫于无奈之下只得勉为其难地配合了一下,根本没有精力顾及身旁老妇的感受。 等两人分开,那老妇才说话:“够了吗?如果不够,老身可以再等会儿。” 李余一点都没有不好意思,反而笑嘻嘻地说道:“让嬷嬷久等了,抱歉哈!对了,我刚从西市那边回来,怎么这么巧就碰见你们了?” 这捉奸也应该到那个醉月轩去呀,跑到家门口守着算怎么回事? 如果真到了现场,上官婉儿vs柳眉月,不知道谁能占上风呢? 那嬷嬷笑道:“是老身的主意,不关婉儿的事。而且,等公子归来的时间,老身也进府小憩了片刻。” 自称老身而不是奴婢,还直接叫婉儿,那地位一定比婉儿只高不低。 “什么来头?”李余悄声问道。 上官婉儿摇摇头:“别瞎打听,不好。” 两人的悄悄话却被那嬷嬷听了个一清二楚,笑道:“婉儿就是做事谨慎!老身不过是早跟着天后的几年而已,有什么见不得人的?老身内卫大阁领,花锦瑟是也!” 原来电视剧不全是骗人的! 心思电转之间,李余脱口而出:“锦瑟?好名字!”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对方既然已经坦诚自己是特务头子了,说几句好话夸一下还是很有必要的。 但夸对方颜值和气质都不合适,那就只有夸名字了。 花锦瑟笑了,毫无暖意:“怎么个好法,还请公子解说一下。” 上官婉儿急得都快哭了。 死李余臭李余,怎么一见了女人就改不掉那口花花的毛病呢?大阁领最烦男人花言巧语了,一个回答不妥当,只怕当场就要吃挂落。 李余摆摆手,示意上官婉儿不用担心,山人自有妙计,读书人自会背诗。 “方才偶见一乐器,名曰,瑟,当时就心有所感。现在又听闻大阁领的名讳,故此得诗一首,请大阁领雅正!” 哎哟,看把你能的,听见我的名字就能赋诗一首了? 花锦瑟来了兴趣:“听闻公子大才,六步即能赋诗,今日老身倒是沾光了,请!”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春宵苦短,谁顾得上和你个特务头子老嬷嬷多啰嗦,李余一口气念出全诗,拉着上官婉儿就准备谈谈人生和理想。 花锦瑟却是痴了:“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一弦一柱思华年,我的华年又在何处?” 若不是花锦瑟的心理素质过硬,说不定当场就要流下泪来。 尽管如此,花锦瑟的眼眶登时也红了,嘶哑着嗓子说道:“有劳公子赠诗,老身,愧领了!” 上官婉儿也没见过,李余还能写出如此煽情的诗,喃喃吟诵了两遍,忽然就翻脸了:“你个臭李余,为什么不把这么好的诗送给我?说,你是不是看上……呃,外边有人了?” 花嬷嬷早已老朽,李余断然不会对她有什么想法,那就是李余没把自己当成最爱的人? 李余刮了下婉儿的鼻子:“傻丫头,咱们俩什么交情,哪用得着这虚头巴脑的?” 背首诗给自己的女人,那也太没有诚意了! “我不!我现在就要,要一首比《锦瑟》还好的诗!” 女人呵,就是不讲道理! 李商隐的代表作,岂能是随便就可以超越的? 李余挠挠头:“我这一时半会儿的想不出来啊,要不,等两天?” 别说现场作诗了,你就是让我现场背诗我都不一定能找着一首合适的呀! “不行!我现在就要!” 关键时刻,还是花锦瑟懂大局:“公子不是说过嘛,作诗这事是妙手偶得之,哪能说来就来。婉儿,别忘了天后的事。” 上官婉儿这才想起来,好像还有正事要办,只得悻悻地一指李余:“那就先欠着,等觐见了天后再说!” “别!我最不喜欢拖更了!现在就给你!” 李余被逼无奈,只得恶向胆边生。 豁出去了,劳资今天就可着李商隐一个人薅羊毛了,咋咋地? “婉儿,你且听好了!昨夜星辰昨夜风,画楼西畔桂堂东。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隔座送钩春酒暖,分曹射覆蜡灯红。嗟余听鼓应官去,走马兰台类转蓬。” “好诗好诗啊!” 花锦瑟不禁赞叹道:“婉儿,这首诗才是你们年轻人该有的模样啊!心有灵犀,好一句心有灵犀啊!” 大唐人嘛,即便不会写诗,这赏析起来还是能抓住重点的。 上官婉儿轻轻一跺脚,开始吹毛求疵:“谁跟他心有灵犀了,我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还有什么走马兰台类转蓬,去天后那儿都是好事,别人盼都盼不来的,偏他还不情愿似的。” 花锦瑟大笑:“亏你这丫头还记得天后的差遣,走,我的大才子,卿卿我我的时间有的是,让天后等待就不好了。” 于是,这大晚上的,李余这个可怜的打工人又来到了上阳宫加班。 本来还一肚子的怨气,但看到天后她老人家还在批阅奏章,李余就无话可说了。 老板都在加班,你还想着早退,你还是人吗? 见李余探头探脑,天后笑了:“怎么,你也想看看奏章?” 李余忙不迭地摆手:“不想,一点都不想!这一天天的起早贪黑的,累个半死,谁愿意啊?” “真的?” “当然是真的啦!像您今天,坐在宫里批阅了多少奏章,没时间出去放松一下?哪像我……呃……” 李余没词了。 在积极加班的老板面前吹嘘自己翘班玩得多舒坦,算不算作死? 天后点点头:“你今天倒是没闲着。李余,跪下!” 跪就跪,谁怕谁啊! “你,知罪吗?”天后语气森然,杀气腾腾。? 第25章 千金之子 025 千金之子 完了完了,一定是李旦那个老可爱告状了! 你个亲生儿子都不给老爹守孝,怎么还有胆子告我的状? 对啊,如果处罚下来,他挨的骂肯定比我多多了,所以,应该不是我亲爱的八叔的锅。 那么,我今天还犯了什么错呢? 翘班肯定不算,天后要是指望我给她当保镖,估计她早就驾鹤西游了。那么,就是薛怀义带我找乐子的问题了? 你个花和尚呀,你可把劳资给害惨了呀! 早就跟你说过,斋戒就要诚心斋戒,别玩什么擦边球,别玩什么擦边球!这下可好,天后一定以为是我撺掇你去喝花酒,把罪过都算我头上了。 见李余眼珠子滴溜溜乱转,天后问道:“想好怎么骗朕了吗?” “哦,想好……不是,”李余急忙摆手,“奶奶,我是受害者呀,我一直都很洁身自好的呀,大师对我说要……要探访民情,体察百姓疾苦,我才出去的呀!” 慰问一下失足人士,给她们创造些营业额,也算是体恤百姓,? “所以,你们就去了醉月轩?还和你八叔为了一个表子起了冲突?” “是是是,孙儿知道不应该和八叔争,下次一定主动让给他。” “混账!”天后气得一拍桌子,“这种事情是可以让的吗?你退让,别人会看不起你的呀!” 其实李余还真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叔侄俩要是因为一个女人打起来了,才真的让人看不起好不好? 奶奶,您的三观歪的有点厉害啊! 天后继续说道:“而且,你八叔乃先皇之子,若是传扬出去他不守礼制,岂不是大大的不妙。” 李余:“呃……” 我好歹也是先皇的孙子,传扬出去对我的清誉是不是也会有点影响呢? 您这心,都偏到78星云了啊! “你一个无家无室的小孩,别人说几句又能怎么着?” 天后丝毫没有感觉到有什么不对的地方,继续训斥李余,“这都不是你最大的罪过,你最大的罪过是……是什么来着?哦,不自爱,对,是不自爱!” “是,孙儿知错了!孙儿保证,以后绝不会再去那些不健康的场所了!” “朕都被你气糊涂了,谁在乎那些小事!朕要说的是,你不该以身犯险,与市井泼皮斗殴!” 没斗殴啊? 差一点没打起来,终归还是没打不是? “千金之子坐不垂堂,你身为皇室成员,贸然到鱼龙混杂之地,若是被无赖所伤,那就是丢了天家的脸面,是大大的罪过!” 说的虽然严厉,但维护之情溢于言表。 李余急忙表示感谢:“多谢皇祖母护佑!” 天后嗔怒道:“谁护佑你个皮猴子!朕不过是不愿意丢了我皇家的脸面而已,才让花锦瑟暗中盯着而已。你也不用告诉朕,为什么那么讨厌那个来某人,朕只问你,你想怎么对付他?” 这种不问对错,只管大胆胡来的护犊子行为,李余是非常赞同的。但真要说怎么对付来俊臣,李余又有些犹豫了。 法治社会,直接干死他,是不是不太合适? 天后点点头:“朕知道了。”随即扭头看向花锦瑟:“你知道了吗?” 您知道什么了,我可什么都没说啊? 花锦瑟一低头:“臣明白!臣办事不力,请天后责罚!” 天后道:“一次不力,是粗心,两次不力,就是无能了。去!” 花锦瑟单膝跪地:“臣这就亲自去办!” 去办什么? 这么随意的草菅人命吗,虽然我很喜欢,但不需要问问我理由吗?我还没编好呢! 见李余有些不解,天后道:“你是个懂规矩的好孩子!但,天家威严,不容冒犯!只这一点,那来某人就死不足惜!以后,你做事还要更狠辣一些才好。” 尽管没觉得怎么被冒犯,但天后能出手解决掉这么一个祸患,李余还是很开心的:“多谢祖母给孙儿出气!天都这么晚了,您还是早点歇着,熬夜对身体不好。” 天后笑骂道:“你个小鬼头!明明是自己乏了想回家,还要打着祖母的旗号。回去,我知道你们年轻人那点事儿!婉儿,你去送送。” 上官婉儿推辞道:“宫门即将关闭,送了他,奴婢就回不来了。” “去!如果不想回来就明天再回来。” “呀……奴婢没有……”说是没有,上官婉儿还是借着羞,遁了。 待宫中安静下来,一直侍立在一旁的姬无断突然笑了几声。 “你这老狗,发什么疯呢?”天后本来在假寐,见姬无断作妖,不禁问道。 “老奴是替陛下高兴啊!自从老奴服侍陛下以来,已经许久没看到陛下如此高兴了。老奴是,真的高兴啊!” “唉!朕也不想那么严肃,但天家无亲情,什么事都由不得感情用事。也就是在看见李余的时候,朕才能够放开胸怀。” “这就对了啊,天后!” 姬无断眼睛红红,很是动情地说道:“这些年奴婢一直跟着陛下,眼见陛下地位是越来越高,脸上的笑容却越来越少。难得有个能让您舒心的孩子,奴婢,也替陛下高兴啊!” 说起李余,天后脸上也不由溢出几分笑容:“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朕一看见这个臭小子就想骂他!你瞧他干得那点破事,还自作聪明地以为大家都不明白?真真是可笑又可气!” “陛下,是一汪清澈透亮的小溪可喜,还是看似深不见底的臭水沟可爱,您比奴婢清楚多了!” “你这老狗,倒是会说话。” 天后骂了一句,沉吟了片刻,问道:“你师父,还好吗?” “奴婢师父承蒙天恩,放出宫去,已经许久没有消息了。但他老人家和奴婢约定,如果他不幸离世,就会在龙门山燃起一道黄烟。但至今未见烟雾,想来是游戏人间去了。” “他倒是会享清福!朕,有件大事想跟他商议一下,你尽量想办法联系他。” “是,奴婢必定竭尽全力。” 天后想了想,随即又摆摆手:“算了,他已是出世之人,朕就不麻烦他了。你等着花锦瑟回来,等那边有结果了再说。” 朕才不管你来某人有没有罪,敢意图殴打朕的孙儿,那就是死罪!? 第26章 逆臣 026 逆臣 时间回溯到一个时辰前。 西市。 来俊臣旗开得胜,战胜了意图仗势欺人的黑恶势力,跟小伙伴们是一顿胡吃海塞,猛灌了几碗黄汤。 酒酣耳热后出得门来,冷风一吹,酒劲上涌,那双脚就像是鬼使神差似的,晕晕乎乎穿过厚载门,稀里糊涂就出了洛阳城。 出城不远,就是一座乱葬岗,狐狸出没其间,再夹杂着幽幽的鬼火,便是烂醉如泥的醉鬼也吓得亡魂大冒,酒意登时去了七八分。 “我怎么到这里来了?”来俊臣看着四周,自言自语道。 壮起胆子,撒了一泡尿,再抖搂几下,来俊臣干笑两声:“耶耶什么场面没见过,怕你个鬼啊?走喽!” 话音刚落,那胡乱游荡的鬼火就像是得到了什么指令,忽忽悠悠地都飘到了来俊臣面前,组成一个冒着蓝光的骷颅。 嘴巴一张一合的,还发出了声音:“既然来了,不聊会儿吗?” “不了不了……我上有八十老母……鬼啊!” 饶是来俊臣天不怕地不怕,也不敢跟鬼聊天啊,扭头撒丫子就跑。 那骷颅似乎也不着急,只是在后面慢慢悠悠地跟着,来俊臣走到哪儿,“祂”就跟到哪儿,不远不近,不离不弃。 这乱葬岗来俊臣是来过的,而且不止一次,因为要送那些不识相的人归西,来俊臣对这一片的“地面建筑”很熟悉。 但今天也不知道怎么的,跌跌撞撞、兜兜转转之下,居然又回到了原地。 面前是一座新坟,来俊臣很确定,而且,大字不识一箩筐的来俊臣对自己的名字还是认识的,在幽蓝色的鬼火映照下,那木牌上字迹清晰可辨——来俊臣之墓! “耶耶喝死了?” 既然见到了鬼,有看见了自己的墓,多半是喝死了。 也不错,醉生梦死,这是多大的福气? “现在还没死,但也快了。”骷髅答道。 没死就好。 来俊臣拍拍胸口,长出了一口气,试探着问道:“那个……鬼兄,我这么称呼您您别介意哈,您今天叫小弟来,是有什么需要小弟效劳的吗?” “哈哈哈哈……鬼兄?你也是个人才!”骷髅似乎很开心,左右摇晃了一下,“本尊者角木蛟,不是什么鬼兄,你记好了!” “是是是,尊者!不知尊者驾临,是为了什么呢?” 来俊臣自问和鬼界、神界都没什么来往,如果非说有,大概也是神憎鬼厌。这个不知道是人是鬼的尊者,究竟有什么目的。 “你可知道,今天那个李余是什么人?冯小宝现在又是什么身份?” “冯小宝不就是个跟我一样的混混嘛?他能有什么能耐?至于那个肥羊,哦,叫李余呀,只是个千牛卫的小官,能有多大本事?” 来俊臣这种混不吝的角色,一般人还真不被他放在眼里。 “哼哼……真是不知死!”角木蛟怒斥道,“冯小宝现在叫薛怀义,是武媚的姘头,而那李余则是武媚的孙子,正经的皇室。” “武媚是哪个臭娘……卧槽,是天后!” 来俊臣大为惊讶,更是大为后悔。 冯小宝个瓜怂什么时候抱上了这么大一个粗腿,也不见他说?还有那个李余,你说你个皇孙,没事儿收拾我干嘛? 你要是真想收拾我,言语一声,我还不洗干净了随便你收拾吗? 只要我姿势摆的好,那还不发达了啊! “哼哼,怕了?”角木蛟笑道。 来俊臣点点头:“亏了,亏了啊!” “哈哈哈哈……”角木蛟大笑,“本尊者还真是没看错!你果然是那种棺材里伸手死要钱的那种人!也罢,既然该你有这场造化,本尊也就成全你!” 来俊臣大呼懊悔:“如果我能抓住机会,说不定还真是一场造化。但现在既然已经得罪了人,只怕很快就要被人给弄死了,还谈什么其他?我这就回去收拾一下,赶紧跑路要紧。” “跑,你能跑到哪儿?以武媚那银妇的所作所为,她必然已经派出内卫捕杀于你。这大唐,你能跑到哪儿?你又甘心一辈子当个不能见天日的逃犯吗?” “那……” 来俊臣没辙了。 等死是不可能等死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等死。可要是让他扯旗造反,跟天后对着干,那是找死啊! “你靠近一点,且听我说……” 一阵北风吹过,淹没了角木蛟的话语。 半晌,来俊臣会过意来,很是不相信地说道:“这么做,真的可以吗?你不会是在骗我?” “你有什么值得本尊者骗的?左右是烂命一条,不如搏一搏,不是吗?” 来俊臣的赌徒心态发作了,一咬牙:“赌了!” 角木蛟笑道:“大丈夫不能五鼎食就当五鼎烹!去去……” 来俊臣应声倒地。 …… …… 等来俊臣再醒来的时候,他居然又回到了西市。 “这特么活见鬼了!”来俊臣摇摇脑袋,把见鬼的事情抛之脑后,踉踉跄跄地往家里走。 但仇家多了,来俊臣也就多留了个心眼,七拐八拐地到了家对面仔细观察。 不对劲! 往常不论多晚,老爹那个烂酒鬼一定会亮着灯,骂骂这个打打那个的,今晚却是出奇的安静。 灯还在亮着,人却没有了动静,连院子里那条癞皮狗都不叫唤了。 刚才不是在做梦! 冯小宝和李余那两个狗 操的,居然真对耶耶下死手了! 但,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耶耶今天就和你们耗上了,看看是谁的耐心好! 只要让耶耶我抓住把柄,耶耶今天非弄死你们全家不可! 更深人静,万籁俱寂。 来俊臣就这么等啊等啊,终于等到自己家的门,打开了。 两个宫卫打扮的女子走了出来,吹了声口哨,周围就齐刷刷跳出十来个黑影。 离得远,来俊臣也听不清她们在说些什么,但大意可以猜得到。无外乎是落空了,想要抓的人没抓着,回去要挨骂之类的话。 等那些人走远了,来俊臣才狠狠地呸了一口:“你们给我等着!” 再看看已经一片漆黑的家,来俊臣犹豫了一下,蹑手蹑脚地走远了。? 第27章 上位者 027 上位者 次日卯时,天刚蒙蒙亮。 姬无断从寝宫出来,就看见花锦瑟在宫门前不断徘徊。 一甩拂尘,姬无断笑道:“哟,大阁领起来的真早啊!可是有事向天后禀报,咱家这就去叫?” 花锦瑟苦涩一笑:“姬总管切莫玩笑,老身……老身惭愧呀!” “怎么,差事没办好?” 虽然大家男女有别(姬无断自认为),但都是天后身边的老人儿,落井下石就没有必要了。 “唉,别提了!”花锦瑟叹了一口气,“你说也奇怪了,不过就是个寻常的泼皮,怎么就抓不到了呢?” 姬无断笑笑:“咱们各有各的一摊子,我也不问你问题出在哪里。我只问你,天后是喜欢听人解释的人吗?” “这不是,求到大总管您头上了嘛!”花锦瑟深知,论宠信她绝对比不了姬无断,姿态也就放得很低。 “糊涂!咱们一个主外一个主内,被天后知道了那还得了?而且,你这事儿还真求不着咱家。” 姬无断微微一笑,指指东边:“解铃还须系铃人,你放着真菩萨不拜反而找我?” 花锦瑟迟疑道:“他,行吗?” 姬无断笑道:“男人,怎么能说不行呢?” “呸,你也是个男人?”花锦瑟啐了一口,转身就走。 “诶,你这婆娘知道男人是什么吗?真是的!” 姬无断也不恼怒花锦瑟的过河拆桥,笑嘻嘻地一甩拂尘:“你们几个小崽子,还不过来伺候天后更衣!” 日上三竿,花锦瑟已经急得快自挂东南枝了,李余才慢慢悠悠的来上班。 没办法,最难消受美人恩,且夫长夜漫漫,无心睡眠,些许温存,总是能让李余感受到这世间的温暖,助他渡过这漫长的冬夜。 “好我的公子哟,您怎么才来呀?” “咋地,花大姐……还是叫花姐,不然显得不太庄重。” 花锦瑟哪里还顾得上称呼,急吼吼地把自己的难处一说,李余笑了:“就这?” 古人真是太实诚了啊,编个瞎话都不会! 做为和公司经理斗智斗勇若干年的老员工,李余分分钟能想出一百个借口把自己工作不力的锅甩到随便哪个人身上。 尽管不太满意李余的轻描淡写,但花锦瑟还是看出了门道。 她认为是天大的事,在李余眼里,根本就不是问题! “请公子赐教!您也知道,天后一向驭下甚严,我怕……” 李余哈哈一笑:“都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但实际上却是,过而认之,方能善莫大焉!在江湖上混,就要敢于认错!挨打要站稳,有错就必须认。” 花锦瑟还以为有什么锦囊妙计呢,结果,就这? 我要是伸出脑袋随便别人剁,还找你作甚? “你看,你这就不明白了不是?我问你,领导最喜欢什么样的人?” “领导……你是说天后,天后自然是喜欢忠心耿耿且能力出众的属下了。” 李余摇摇手指头:“错!非常错!领导最喜欢听话的人,而且,笨一点的更好。只要你态度端正,认认真真地说一声‘我错了,请求处分’自然就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真的可行吗?”花锦瑟不是很确定。 天后之威,是可以靠诚心认错就能消弭的? “放心,这都是小视频教的,保证错不了!” “敢问这位萧视贫先生是何方高人?我能拜见一下吗?” 虽然感觉不一定很有效,但能说出如此洞见人心的话,在花锦瑟心里,这位萧先生足可以算是饱经沧桑的智者了。 “你上哪儿见他去,我都几个月没玩了!”李余不禁有些气急败坏。 大唐虽好,但没有wifi没手机没二刺猿,也很无聊的好不啦? “哦哦,世外高人,自然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那,我就这样回复天后?” “嗯嗯,去!” 尽管感觉有点对不住花锦瑟,但你让李余这个底层的小虾米说出什么真知灼见来,也确实有点难为他了。 等花锦瑟马不停蹄地回到天后寝宫的时候,天后刚好盥洗完毕,也刚好问起她:“花锦瑟来了吗?昨儿个的事,应该已经办妥了?” 殿外的姬无断招招手,花锦瑟立刻跪在了地上,膝行至殿内:“臣无能!未曾抓捕到人犯,请天后处罚!” “哦?” 天后只是更衣,并不多说一个字。 花锦瑟却如遭雷击,匍匐在地上说道:“臣愚昧,未曾料到贼子如此狡诈,只派出一队人马前去。却不想,搜遍那贼子的居所和他常去之地皆无踪影。” “你的意思是,贼子狡猾,你们已经尽力了?” “臣有罪!臣自请流放西域为一马前卒,戴罪立功!” 天后沉吟道:“当个马前卒,也太……”随即,天后大怒:“大胆!花锦瑟,你敢揣摩朕的心思,行那以退为进之计?” 天威难测,老天爷的心思和女孩一样,你别猜,也不能猜。猜了就是妄测圣意,就是有不轨之心。 “臣有罪臣有罪……” 花锦瑟牢记使命,不忘初心,谨守底线,只是一个劲地叩头认错,哪怕额头上磕出血来也不分辩一句。 毕竟是多年的主仆,天后也有些不忍,一想之下却又更加生气了:“把李余给朕叫来!混账!” 于是,“关门弟子”、“混账”李余再一次跑到了天后宫中。 宫里的妹纸真白……咳咳,先挨骂要紧,别的可以稍后再看。 “是你,给锦瑟出的主意?” 天后还是那副强调,不悲不喜,让人看不出什么情绪。 “是孙儿我。” 既然瞒不住,那就不如直接承认。 而且,李余也不觉得配合领导笼络下属有什么过错。做错一件事,或者是某一项工作没完成就开除甚至杀头,真当劳动局,呃,这年头好像还没有这个部门。 但,不重要。 “不重要?为人主者,当恩威并施。你如果只是一味袒护放纵,只会助长他们的骄娇之气,于公于私都不利。” “我不用管这些啊?有皇祖母在,我什么心都不用操的啊!” 胸无大志的李余,很不介意在女皇的庇佑下安安稳稳地过一辈子。 天后很是恨铁不成钢:“蠢货!祖母能护佑你一辈子吗?万一哪天祖母不在了,你怎么生活?” “能啊!” 别人不知道,李余可是知道这位的寿数的。 还有二十多年呢,我怕啥? “你……你给我滚出去!”天后气得连朕都不自称了,直接赶人。 “那行,我先上班去了哈!有事您叫我!” 李余也没有找骂的爱好,正打算脚底抹油,蓦然,一阵雄浑的鼓声传来。 咚! 咚咚! 咚咚咚! 声声摧心肝! 李余眨巴眨巴眼:“打仗了?敌人已经打到东都了?” 姬无断侧耳听了一下,说道:“公子,是登闻鼓,有人在敲登闻鼓告御状。”? 第28章 登闻 028 登闻 唐显庆五年(公元660年)八月,有遭受冤屈的人怀鼓于朝堂申诉。 唐高宗李治遂下令,东都紫微宫城应天门外置登闻鼓,西京亦然。并规定:“有人挝登闻鼓,……主司即须为受,不即受者,加罪一等。” 看起来很美好,给了蒙受天大冤屈的老百姓一个鸣冤诉苦的机会。但,也只是看起来很美好而已。 别的不说,单说这登闻鼓设在皇城之内,寻常百姓能不能进得去都是个问题,又如何有机会敲响那面大鼓? 但,登闻鼓既然已经响起,刑部、大理寺和御史台(即所谓的三法司)就得派出副手,甚至是主官来应对。 毕竟,登闻鼓可不会随随便便响的,说不定是个大案要案——那简直是一定的,那咱扬名立万的机会岂不就来了吗? 于是,大家都像是见到了猎物的鹰犬一样,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只是,当见到击鼓鸣冤的那个苦主后,大家火热的心,一下子就变得拔凉拔凉的。 这是个什么玩意儿呀? 形容猥琐,眼神飘忽,一看就不是什么良家子! 就这样的货色,会有什么天大的冤情? 莫不是跟哪个泼皮斗殴输了,又灌了几杯猫尿就来这里寻衅? 就在众人琢磨着,要不要招来宫卫给这个刁民几板子,让他知道登闻鼓不是随便能敲的时候,那泼皮就说道:“草民来俊臣,要告御状!草民……草民要告太后!” 我滴个神呐! 你说你要告太后,你咋不上天呢? 哦不,你这泼皮,你已经要上天了! 众人心思复杂,背也弯了,眼神也飘忽了,形容也一下子猥琐起来,跟来俊臣一个熊样了。 “张侍郎,刑部掌天下刑法及徒隶句覆、关禁之政令,且阁下位列从三品,为我辈之中最高者,这案子交由刑部主审如何?”官职最低的大理寺少卿最先发言,率先甩锅。 以往还为官职小低人一头而介怀,而今看来,小也有小的好处嘛。 “是啊是啊,窦少卿言之有理啊!且阁下位列从三品,为我辈之中最高者,这案子交由刑部主审如何?”御史中丞也加入了甩锅的队伍。 “放屁!” 见大理寺少卿和御史中丞都开始往后缩,刑部侍郎不由爆了粗口:“老夫还没活够呢?你们想让老夫一个人担这天大的干系,不可能!要审一起审!” 一起审? 你这不是要一起审,是要一起死啊! 三位大佬面面相觑,发起了愁。 如果任由这个刁民状告天后,不管有没有证据,大家的结果都和这来俊臣一样,死! 除了死,绝不可能有其他结果! 而今大唐,谁能审判天后,谁敢审判天后? 最后,还是刑部侍郎老辣,很是亲切地走到来俊臣身边,温柔地问道:“这位小哥,可是宿醉未醒啊?囊中是否有些羞涩?来来来,老夫这里还有些散碎银子,你且拿去花用如何?” 来俊臣大义凛然,满脸悲愤地说道:“草民受人暗害,哪有心情饮酒?这位青天大老爷,您一定要给草民做主啊!” 好,你既然非要死,就别怪老夫不救你了! 刑部侍郎一甩手,败退了! 大理寺少卿出马:“本官看你状似癫狂,是否曾患有脑疾?如果患有脑疾,本官和太医院正有些交情,让他给你医治如何?” 来俊臣要疯了,这都是什么人啊? 一个说我醉酒,一个干脆说我疯了。你才疯了,你全家都疯了! 少卿摇摇头,似乎对来俊臣的讳疾忌医很是不理解。 好好一个人,为什么要发失心疯来自寻死路呢? 压力,都来到了御史中丞这边。 御史台的官员嘛,干的就是打嘴炮的事儿,所以解决的方法也颇有些直指人心:“说,你是受何人指使,敢做出这等大不敬的事情来的?” 当然,这位中丞也不是个愣头青。他一指刑部侍郎:“看见了嘛,那是刑部的堂官。你若是实话实话还则罢了,否则,定然让你受尽刑部七十二般刑具,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刑部侍郎一撇嘴:我谢谢你个狗入的,替我刑部做宣传了。 来俊臣就等着这句呢,立刻叩头如捣蒜,苦苦哀求道:“各位父母官,小的若非是受了天大的冤屈,如何敢敲这登闻鼓? “昨夜,我和几个朋友小聚,那薛怀义和李余就意图无故杀害草民,被草民侥幸逃脱了。但没想到啊,他们居然请动内卫来抓捕我的家人。要不是小的留了个心眼儿,现在只怕已经是刀下亡魂了啊! “各位青天大老爷,可怜我的家人,就这么被害了啊!” 看这家伙说的有鼻子有眼的不像作伪,三个大佬又犹豫了。 薛怀义,大家当然知道,是那个谁嘛。李余大家也知道,听说最近很是受太后宠爱。再加上还有内卫的手笔,所以,嗯,所以…… 三个人所以了半天,谁也不敢把那句结论说出来。 正吭吭哧哧半天放不出一个屁来,一张粉脸凑了进来:“哟,三位在这里嘀嘀咕咕什么呢?能不能让咱家也听一听呀?” 宫里面敢自称“咱家”的,还跟大佬们说话如此随意,除了天后身边的姬无断,那就是陛下新任的大内总管姬无舍了。 哦,现在人家阔了,已经被陛下赐名“李精忠”了。 三人急忙拱手:“见过李公公。” “哟,三位真是太客气了呀!咱家不过是陛下身边的一条狗,哪里敢当呢?” 说是不敢当,但李精忠还是很不客气地寻了把椅子坐下,翘着优雅的兰花指问道:“陛下向来爱民如子,听闻这边鼓声响起,就立马让咱家来看看。三位,你们谁给说说?” 这时候,职场老鸟和生瓜蛋子的最大区别就显现出来了。 大家一起打了个哈哈,让差役送来茶水,吸溜吸溜起那平日连看都不看一眼的茶水。 说? 说什么? 状告太后的人,居然引来了皇帝身边的狗,你要说这里面没猫腻,谁信? 神仙打架,我等凡人,还是躲开一点好! 来俊臣也是有些见识的,最起码他能看出来,这四个人里面就属李精忠说话好使。立刻膝行到李精忠身前,鼻涕一把泪一把:“大人啊,我冤啊……” 听完来俊臣的哭诉,李精忠心疼的连兰花指都顾不上摆了:“好孩子,你真的好冤啊!” 呸! 不要脸! 你个没有那啥的玩意儿,就这就当了人家父母了? 三位新皈依的高僧,全部入定,心中默念儒家祖训,非礼勿言,非礼勿视,非礼勿听,他看不见我,我也看不见他,我什么都不知道…… 李精忠也没指望这帮废物,擦拭了一下并不存在的眼泪,哀声道:“好孩子,切莫悲伤!你的冤屈,自有圣人为你做主!” 圣人者,不是孔子孟子老子,而是皇帝的代称。 所以,李精忠这么说,是红果果的要把案子往天大了捅啊? 只是,这里面还需要三法司提供点手续,走个流程。 李精忠回眸一笑:“三位,也随咱家面见圣人,如何?”? 第29章 獬豸 029 獬豸 此时,上阳宫也得到了确切的消息。 当然了,如果这么近内卫都探听不到消息,内卫大概也没有存在的价值了。 天后淡淡地说道:“这孩子,还真是长大了,有想法了。”随即又对仍然跪在地上的花锦瑟说道:“昨夜出动的内卫一律除掉!值守端门和应天门者,杖毙!” 办差不力,反而陷主子于被动,死不足惜。而值守端门和应天门的人,居然能眼睁睁地看着人犯大摇大摆地进了宫,还敲响了登闻鼓,更是该死! 但,花锦瑟仍然匍匐在地上,不敢动弹分毫。 “怎么,还要朕请你起来吗?” “臣不敢。” 花锦瑟小心翼翼地起身,问道:“是否需要臣去那来俊臣家中核实一下,只要他的家人并没有被害,还有那些同党,只要找到人证,就可定那来俊臣一个诬告。” 天后失望地摇摇头:“锦瑟啊,你是不是安逸日子过多了,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蠢,朕居然都没发现?” “臣自知愚钝,还请天后示下。” “你觉得,对方会像你一样蠢,不把人证都给除掉吗?”天后脸上露出诡异的笑容,“而且,这尸体还一定很快就会被发现。说不定,尸体旁边还有内卫的腰牌、佩刀呢!” “这……” 花锦瑟犯了嘀咕。 皇帝有这个心机和手腕吗? 就算有,他现在做这些,想做什么? “还不快去!以我那皇儿的心性,只怕很快就要打上门来了?” “是!”花锦瑟领命而去。 这内卫,不整肃一番也确实不行了。这次,居然捅出了这么大的娄子。虽然天后没说什么,但花锦瑟知道,这是她最后一次机会。 下次……哪里还有下次? …… …… 天后料对了。 西市那帮青皮的尸体,很快就被发现了。 据洛阳府的仵作探查,行凶者刀法狠厉,皆为一刀毙命,且力度不尽相同,足可证明行凶者不止一人,但所用刀具一样,当为一种制式刀具。 至于是哪一种制式,仵作没说。 也许说了,但被人给抹去了也未可知。 而来俊臣家人的尸首,被发现的稍微晚些。 据说是酒家王婆,欲寻来俊臣之父来 操(来俊臣之父真实名字,非杜撰)讨要酒钱,见来家门户大开,便直接进屋了。 刚一进屋,就感觉阴风阵阵(王婆语),来俊臣的父母、妻子皆死于非命。 那死状,死得老惨了啊! 当然,天后也有没料到的。 她预想中的她那个沉不住气的儿子,居然上午没去上阳宫。 其实,不是李显当了皇帝就变稳当了,而是情况变化太快,有点猝不及防。 首先,三法司的几位大佬流年不利,刚接了状子就连逢血光之灾。 刑部侍郎刚下去台阶,一脚踩空,扭了脚脖子,没一两个月是上不了班了。 御史中丞更倒霉,一阵风吹来居然把门给关上了,脑袋,呃不,是脖子刚好夹在中间,当时就晕过去了。 大理寺少卿好一些,年轻嘛,腿脚还是很利索的,也没被门夹了。 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哪个洒扫小太监粗心大意,居然使道路结了冰,少卿就“趁机”出溜滑到御河里了。 等捞上来的时候,少卿都冻得开始说胡话了:“好痛快啊!真舒坦啊!” 虽然三法司的人没有全部遭遇不幸,但转交材料总需要时间,好歹也是朝廷重臣也不好任由他们去死,期间就有了小小的耽搁。 这一耽搁,就是小半天的功夫。 但,这些都不是主要原因。 最根本的原因是,李显,看上来俊臣了。 请不要误会,李显的取向很正常,来俊臣也不是什么风流妩媚的美男子,两人并没有发生什么不可描述的事。 究其原因,无外乎是李显,没见过来俊臣这种人。 这是个什么人啊? 问他,你为什么会敲登闻鼓呀? 他说,这天下总有个说理的地方,圣人,您就是老百姓心中的天理啊。 呵呵,马屁挺新鲜,朕就勉为其难接受了。 又问他,你难道不怕死吗?要知道状告天后可不是儿戏哟? 这家伙居然说,有君父做主还有何惧? 君父自己都很为难的好不好,你如此信赖君父,君父该如何回答? 朕甚愧疚,甚愧疚呀! 如此一片拳拳赤子之心的好百姓,朕如何能吝惜一官半职不重重有赏呢? 没想到啊 ,这家伙居然说:“草民大字不识一个,不敢贪图官位,只求能够给家人报仇雪恨,草民就是死,也无怨无悔了!” 听听,都听听! 什么叫境界? 这就叫境界! 你们那些汲汲于官位的禄虫,忧忧于薪俸的米虱,惭愧不? 这话说的,连李精忠都看不下去了:“陛下,忠心不忠心不能这么论?” 李显嘴一撇:“不给你薪俸,你可愿意?” “那当然……愿意了!” 开玩笑呢? 劳资辛辛苦苦出来打工,不为了钱,难道是为了建设美好大唐啊? 李显用洞察一切的口吻,很睿智地说道:“看看,连你一介阉人都做不到无欲无求,寻常人又如何能做到?” 这话,李精忠就不爱听了。 阉人怎么了? 阉人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也有爱恨情仇,也有三戚六故,也想死后有个祖坟可以偎依好不好? 但,李精忠知道。 陛下想要的是孤臣,没有任何牵挂的孤臣。 而眼前这个来俊臣,身负血海深仇,且又无牵无挂,绝对是孤臣的不二人选。 而且,当下正是用人之际,陛下身边的人不多,似这般如疯狗一般,敢对太后不敬的人,更是绝无仅有。 所以,此子不可得罪也! 李精忠非常顺畅地般了一个小板凳,用亲切无比的口吻对来俊臣说道:“小兄弟,坐哟!” 来俊臣打蛇随棍上:“多谢义父!” 关系就这么定下来了吗? 这个可以有。 就在两人郎情妾意眉来眼去的时候,李显说话了:“来爱卿,朕想赐你个一官半职,但你似乎不怎么通文墨,只恐难以服众啊?” 来俊臣按捺住心中的狂喜,叩头不迭:“草民听说,獬豸不通人语却能断人间是非。草民虽不认字,但有一颗忠君爱国之心!草民,愿为陛下獬豸!” 李显点点头:“朕身边就缺你这样的人啊!但,能否为朕之獬豸,还要看你的表现了。” “草民一定勇往直前,不死不屈!” 李显感慨道:“若天下人都如你这般忠君爱君,朕可高枕无忧矣!平身,你就先暂代大理寺少卿!只是,此事还需太后认可,你可敢陪朕一起面见太后?” 大理寺少卿,低配也是五品官了。 果然是,搏一搏单车变摩托啊! 第30章 波澜 030 波澜 看门这活儿,其实挺好的。 工作轻松无压力,薪水待遇也不低。 如果足够不要脸,收点门敬、过路费啥的,攒几年大概也够娶老婆的彩礼了。 只是,今天的收成不好,李显带着的那一堆人一个个抠抠搜搜的,连半个铜钱都没有撂下。 “还皇帝呢?真抠!” 也许李显有顺风耳,李余这极低的嘟囔居然都能听见。不仅听见了,还很生气:“把这个孽障,给朕抓起来!” “我没犯什么错啊,为什么要抓我?”李余大呼冤枉。 不给钱就算了,你还要收拾我? “没犯错?”一个极其猥琐的家伙,凑到面前,“李公子,您还认得我吗?” “来俊臣?” 这两天净是这家伙的破事了,李余想假装不认识都难。 但这家伙,什么时候换上官服了?品级还不低的样子。 “这一切,都是拜您所赐!”来俊臣眼中闪现嗜血的光芒,整个脸都扭曲起来,“也是用我家人的命换来的!” “对你家人的不幸,我深表同情!” 江湖规矩,祸不及家人。尽管很讨厌来俊臣,但李余绝对没有对付他家人的想法。而且,他也不认为内卫做事会这么没品,随随便便就灭人全家。 所以,其实我是无辜的? “哪个要你假惺惺?血债,必须得用血来偿!” 来俊臣压低嗓门,有些得意地对李余说道:“不知道,太后能不能护得住你呢?” 对天后的战斗力,李余很有信心。 天后要是想弄死一个人,那个人基本上就死定了。天后如果铁了心想保一个人,只怕也没人能反对? 李显不能。 来俊臣,他也算个人? 现在,就看李余在天后心中的分量如何,值不值得她出手了。 思量间,已经到了天后寝宫,却被告知,天后已经去了观风殿。 以前,高宗曾长期在观风殿处理国事,但自从高宗驾崩后,天后不愿睹物思人,已经不入观风殿许久了。 今日,为何去了? 姬无断轻声笑道:“天后说,圣人既然不愿继续保持晨昏定省,这寝宫以后就不要去了。” 李显可不愿担上一个不孝的名头,急忙解释:“今日是因为有事,所以就耽误了一会儿……呃……” 不对啊,朕今天是来发难的,口气这么卑微,岂不是在气势上就低了一头? “都是你这狗才,离间朕和太后之和睦!来人啊,给朕掌嘴!” 左右上前摁住姬无断,李精忠说了声“得罪了”,抡圆了膀子,给姬无断来了个满脸桃花开。 足足扇了十多下,李精忠的手都扇肿了,才恋恋不舍地罢手。 再瞧姬无断的脸,都已经变形得没法看了。 姬无断的心理素质也真是强大到变态,不禁不恼怒,反而胡乱擦了一下溢血的嘴角,笑嘻嘻地说道:“谢圣人赏赐!” 一个奴才,打也就打了,李显也没觉着有什么不妥。 李余却有点担心:“姬总管,你去找太医看看,免得发炎。” 姬无断还是笑眯眯的:“公子不必担心!奴婢皮糙肉厚的,不妨事。” “闭嘴!”狗仗人势的来俊臣厉声喝止,“李余你现在是人犯,怎可跟其他人随意交谈?” “我弄死你丫的!”李余努力挣扎,就要痛殴来俊臣一顿。 来俊臣脑袋一缩:“圣人,他要打我?” 李显怒喝道:“全部住嘴!李余,你也不要猖狂!如何处置你,等朕面见了太后,自然有分晓。” 一行人来到观风殿,却又被拦了下来:“天后心情不佳,请圣人门外稍待。” 这一待,就是大半个时辰。 终于,天后的心情好了,李显的耐心也磨没了。 刚一进门,李显就说:“太后,李余伙同内卫大阁领花锦瑟,恣意残害无辜百姓,请太后严惩!” 天后置若罔闻,就像眼前没有李显这个人一样,只是呆呆地看着藻井。 这也没什么稀奇的东西呀,看什么呢? “你看,”天后指着藻井上的一处空空的燕巢,“那是前年筑的燕巢,当时我和你父皇不忍那燕子没了窝,特意让人保留了下来。而今年,新燕长大飞走了,老燕也没有再回来。” 李显没那么多的多愁善感,忍不住说道:“新老交替,实乃大势所趋也!” “哦?是吗?” 天后收回目光,定定地看着李显:“那依皇儿之见,朕这只老燕该去何处呢?” “如果太后愿意,以后就常住上阳宫罢!紫微城那边,就不劳太后操心了。” 天后点点头:“是啊,新老交替,正当如此啊!”随即,天后的声音低沉起来:“如果,朕不愿意呢?” “不愿意?”李显笑了,似乎很有把握,“来俊臣,滚进来!” 有来俊臣这条恶狗在,必然能除掉花锦瑟,收拢内卫,断了天后的一只臂膀。也能杀了薛怀义和李余,让所有人知道,这大唐已经换了新主人。 来俊臣急忙屁滚尿流地滚进来:“请圣人吩咐!” “把你所受的冤屈,原原本本地向太后说一遍! “是!”来俊臣清了清嗓子,“臣……” 天后摆摆手:“朕已知晓,无需多言。而且,朕要说的是,这一切都和李余无关,也和内卫无关。” “这……” 天后的威势压得来俊臣喘不过气来,但又实在不愿意就这样放走真凶。 证据确凿,你居然都能推个干干净净? 天后咋啦,天后也得讲道理好不好? “太后,您不能视朝廷律法于不顾,更不能罔顾真相而使真凶逍遥法外,使万民寒心!”李显一咬牙,“否则……” 威胁之意,溢于言表。 天后笑了,带着一丝伤感,更多的却是嘲讽。 小家雀翅膀硬了,要和老家贼互啄了。但你不知道,没有老家贼的保护,你根本就飞不起来吗? 天后往龙椅上一座,满是讥诮地问道:“皇儿,说说你的想法,哦,朕是问,你打算怎么处置那几个所谓的罪犯。” 太后退缩了? 太好了! 被成功的喜悦冲昏头脑的李显,根本没有发现不妙,径自说道:“薛怀义秽乱宫闱,车裂,诛三族;花锦瑟横行不法,斩;李余仗势欺人,实乃罪魁祸首,但念其为宗亲,绞。” “哈哈哈哈……” 天后像是听见什么天大的笑话一样,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良久,天后对身后轻轻说了声:“锦瑟,没想到你这么招人恨呢?还有李余,你看看你七叔,对你还不错嘛,还给你留了个全尸。” 李余跟着花锦瑟从屏风后面出来,笑嘻嘻地说道:“好我的七叔哟,咱爷俩也没什么深仇大恨,您怎么就那么偏听偏信呢?” 都说天后心狠手辣,这李显也不是什么好鸟啊! 只凭一面之词就要置我于死地,真是白瞎我还想给他打个圆场,让他以后别那么惨呢! “你们……” 李显大惊。 李余不是被捉拿住了吗,怎么跑到太后那边了? 我的人呢? 都是死人吗? 姬无断擦着手上的鲜血,笑眯眯地走进来:“圣人带来的人不听管教,奴婢就代圣人教训了他们一下。” “你……李精忠你也杀了?” 真难为李显,这时候还不忘他的狗腿子。 “没有天后发话,奴婢怎么敢呢?”姬无断挥挥手,李精忠就像死狗一样被拖了进来。 转而,姬无断又向天后请示:“刚才,李精忠扇了奴婢的耳光,奴婢很讨厌他的那只手。不知,奴婢能否把那只手留下,做个念想呢?” “你敢?”李显睚眦欲裂,死死盯着姬无断,“你,不怕死吗?” 姬无断还是那个笑眯眯的表情:“奴婢听天后的,就像圣人您,也得听天后的。” 李显黯然回头,看向天后:“母后,您要像对付二哥那样,对付我吗?”? 第31章 对错 031 对错 李显口中的二哥,不是李余的便宜老爹李孝,而是他的一母同胞的亲二哥李贤。 八年前,太子李弘猝死后,李贤当上了太子,并三次监国,受到朝野一致称赞。 但后来,因为一个术士被杀,莫名其妙地就牵连到了李贤身上,还扯出了李贤意图谋反一事。最终,李贤被废为庶人,并被幽禁了三年。 今年十一月,李治已经病入膏肓之时,李贤被责令迁徙到偏僻的巴州居住。 走时,妻儿仆从衣衫褴褛,十分凄凉,哪里还有一丝天潢贵胄该有的排面。还是李显上书恳求,才赐给李贤些御寒的衣物。 而坊间传言,这一切的幕后推手,就是天后。 李贤之所以被废,完全是因为他的存在,威胁到了天后的权势和地位。所以,天后才不顾母子之情,对李贤下了死手。 现在,李显说起这话,又怎知不是意有所指? 天后笑了,笑得很悲凉,原本充满斗志的眼睛也黯淡下来:“你走!回去好好反省。” “走?”李显更悲凉,“我能走到哪里?哪里能让我?” 来俊臣害怕了,玩命地拉李显:“圣人啊,咱们还是走!千万不能陷天后于不义啊!” 这种局面下,万一天后一发火,当场把李显给咔嚓了,岂不是就直接成了蛇蝎妇人,连禽兽都不如的禽兽了吗? 至于来俊臣的性命,百分百地要跟着一起见先帝了啊! 来俊臣不想死,他还有大好的仕途没走,还有大好的人生没过。 父母死了就死了,反正早晚也要死;婆娘没了就没了,反正做官了就要换婆娘;孩子…… 想到孩子,来俊臣的心,刺痛了一下,随即又安慰自己:婆娘有了,孩子还会愁吗?而一旦小命没了,那就什么都没有了啊! 这些话,来俊臣没有来得及对李显说,但他希望,能够通过眼神交流让李显当个识时务的俊杰。于是,那一对三角眼就眨啊眨啊,闪的跟个闪光灯似的。 天后微微颔首:“来俊臣,有你这句话,你的狗命是暂时保住了。而,李显,你还不知错吗?” 许是来俊臣的闪光灯起了效果,许是李显已经彻底认命,颓然坐在地上,一言不发。 见天后终于放过了自己,哦,还有李显,来俊臣急忙施礼谢恩,再一把拽住李显,走出了这看似富丽堂皇实则让人毛骨悚然的上阳宫。 狠人啊! 都他娘的是狠人啊! 跟他们一比,耶耶那些殴斗算计,简直就是他娘的小孩子过家家啊! 这,上阳宫,以后还是少来为好! 似乎是感到暗处有人在窥探自己,来俊臣收起感慨,脚下生风,一溜烟地走了。 观风殿里,天后做为胜利者,却丝毫没有胜利的喜悦,只是呆呆地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姬无断和花锦瑟躬了个身,对李余使个眼色,就准备远离这是非之地。 “李余留下。”天后略显沙哑的嗓音,在空旷的大殿中格外瘆人。 姬无断和花锦瑟这两个没义气的家伙,对李余投去一个同情的眼神,麻溜地跑了,只留下李余这个小透明。 “李余,你也怕朕?” 什么叫我也怕,你问问全天下有几个人不怕您的? “在你的心里,朕是个什么样的人?”天后似乎谈兴渐浓,对李余不依不饶的。 武则天是个什么样的人? 一千个人心里,也许会有一千个答案。 有人说她心如蛇蝎,有人说她荒淫无道,但这些言论,大都来自那些道貌岸然的“君子”,简称,臭男人。 就因为她做了所有女人想做却不敢做的事情,就抓住人家那点私事攻击不停? 你也不看看,没有武则天的承前启后,怎么会有开元盛世、万国来朝? 你们的格局就不能大一点,只看对天下的贡献,只看老百姓是不是生活的更好一些吗? 是老大还是老二,是男人还是女人坐在那个位子上,真的那么重要吗? 就说刚才那个李显,最后居然被老婆和女儿合谋给毒死了,这特么得是多失败的男人才会享受到的待遇? 你指望这么一个“六位帝皇丸”带领大唐走向辉煌,这特么吃枣药丸啊! 所以,天后废黜了李显,李余是一点意见都没有。 而李旦,连个脱口秀都不会,就知道找妹纸玩耍,只怕也不能担当这个大任。 至于传说中非常贤明的李贤,李余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见李余沉默,天后苦笑道:“怎么?你这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也不敢跟朕说句实话了吗?” 说就说,年轻人就得对自己狠一点。 “祖母做事果决,经常能做出常人不能做到的事情。但是,您做事过于直接狠辣,比如我六叔……” “说说,大胆地说。” “听说六叔很有贤名,在朝野里评价不错,而且,六叔杀人和谋反的罪证其实也不怎么确凿。当然哈,我这都是听说的。” 天后轻笑:“你这哪里是听说的,只怕所有人都这么想的!但你怎知,你那贤明的六叔,有弑父弑母之心呢?” 我去,还有这么劲爆的内幕吗? “东宫有六率,三千甲士,他私藏许多兵甲是想做什么?”天后摇摇头,打断李余想说出的解释,“这一切,他都已经承认了。比起你七叔,他倒还算是敢作敢当。” “那……让他留在东都,好生养着也就是了,没必要流放呀?” “新皇登基,会留着一个曾经的太子吗?从你七叔上书给他求情开始,就注定你七叔不会让他活着。而且以你六叔刚烈的性子,也不可能仰人鼻息的活着!这里面,也包括朕!” 李余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说李贤咎由自取,好像有点冷血。 说天后太过狠毒,又好像不全是她的原因。 唉,这一对母子哟,就那么对着刚。结果就是,一个刚的被迫自杀,一个刚的落下一世骂名。 还有那个搅屎棍李显,你说你好好当个傀儡皇帝不好吗? 什么事都不用管,什么事都不用做,只要接着奏乐接着舞不是挺好的嘛! 非要跳出来刷存在感,结果就被人摁下去漂上来摁下去漂上来,跟个葫芦似的,最后被人开成瓢了。 这又是何苦呢? 夕阳西下,琉璃窗透过一缕斜阳。 天后忽然笑了一下,起身往外走,李余只能跟上。 到了观风殿前的高阶上,天后迎着夕阳,整个人都沐浴在金光之中:“孩子,你看这江山如画,朕如何敢如何能让它轻易地败落了!” 李余重重地点点头:“嗯!” 这可是大唐啊,国人心中的白月光啊! 天后笑了笑,看着李余说道:“朕将与你一起见证我大唐盛世,你愿意吗?” 这么煽情的时刻,李余居然说了句很不合时宜的话:“祖母,你希望我六叔死吗?” “大胆!” 天后生气了。 奶奶我跟你说了那么多的知心话,你个兔崽子还惦记着那点破事儿呢?? 第32章 不甘 032 不甘 说完这话,李余自己都恨不得抽自己两巴掌。 瞎逼逼个啥啊,你不知道搞仕途的都是翻脸无情的人吗? 但是,李余又实在不愿意看见,事情朝着不可控制的方向发展。 试想一下,如果天后还是那个做出丰功伟绩的女皇,但儿子没死,宫斗也没玩得那么惨烈,是不是就美好多了呢? “祖母,您真的希望看见六叔死吗?”虽然明知道不可能,但李余还是想试试。 “嗯?”天后不禁有点疑惑。 以天后对李余的了解,这家伙就是个小滑头,不可能做那种死硬死硬的诤臣。所以,他这是想到了什么,或者是,知道了什么? “您想啊,以六叔的倔强性子,他一定是不会考虑自己和家人的身体状况。而且现在天寒地冻,一旦感染了风寒,恐怕就不妙了啊!” 这倒不是李余危言耸听。 就古代那个医疗条件,肺结核都能被视为不治之症,感冒发烧要了亲命的事情,绝对不在少数。 “那……朕命人沿途好生照顾如何?”不用李余回答,天后自己就知道不可能。 那个小王八蛋,死拗死拗的,根本就不是听别人话的主儿,也不知道他娘的像谁? 他父皇多温柔的一个人啊,怎么就生出了这么一个犟种了呢? 天后想了想,说道:“宣左金吾将军丘神绩!” 姬无断像鬼一样,闪了出来:“是!” 虽然丘神绩属于李余的上司的上司的上司,位高权重的,但论跑腿的功夫,一点都不比李余差。 几乎这边刚扶天后进屋坐下,丘神绩就已经到了:“请天后吩咐!” 天后点点头:“你先听李余说,如果有需要,再来问朕。” 丘神绩转向李余说道:“请公子示下。” 李余笑道:“丘将军还是在下的上司呢,示下之说就别再提了。以后,我在将军手下当班,还请将军多照顾才是哟。” 一个合格的打工人,不能随随便便就飘起来了。否则,万一哪天被打回原形,就会有穿不完的小鞋喽! 丘神绩说道:“请公子示下。” 这是一个一根筋的家伙! 李余翻翻白眼,也不跟他套近乎了:“我六叔现在到了何处?” 天后绝不可能放任李贤就那么离开,所以一路上的“暗中照顾”一定会有。 果然,丘神绩说道:“李贤已近扬州。” 这都一个多月了,才到扬州? 好,古代嘛,交通不便。而且李贤也大概没什么好心情来一出归心似箭、青春作伴好还乡,拖拖拉拉走走停停也是再正常不过了。 “那就先让他留在扬州。一旦到了大江之上,想再找就难了。” “是。” 留一个人在某处,丘神绩觉得这不是什么大问题,就没请示天后。但,如何处置还得看天后的意思。 丘神绩看向天后:“天后想让李贤怎么死?” 这都什么人啊? 能不能不要看谁都想借项上人头一用? 天后没说话,李余就急了:“谁说让你杀人了?你的目的是保护,保护,明白吗?” 丘神绩一脸懵逼、 天后什么时候这么疼爱李贤了,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呢? 哦,我明白了。 名义上是保护,实则严密监视,一旦确定李贤还有不臣之心,就可立即让他消失。 “是真正的保护,你可别想歪了!” 这种满脑子肌肉的二杆子,你得跟他把话说清了说透了,才能确保他不会办错事。但这种人也有好处,那就是会不折不扣的执行任务。 他们还有个更合适的称呼,炮灰。 “炮……丘将军,天后很关心我六叔的身体,既怕他旅途劳顿,又怕他去国怀乡心情郁闷,所以,希望将军你可以代为照看,一直到巴州。” 真的是照看? 还怕李贤累着了,还怕李贤心情不好了? 我一个堂堂大将军,你让我去干老妈子的活儿? 这下,该丘神绩的心情不好了。 更让丘神绩郁闷的是,天后居然任由这个黄口小儿随意支使本将军,我不要面子的吗? 但,天后仍然一言不发,就已经说明了问题。 她居然认可李余的说法?! 这个李余,难道从今就要走到台面上来了吗? 郁闷归郁闷,该领的差事还得领。丘神绩无奈地一拱手:“臣谨遵天后旨意!臣这就选派得力人手,前往扬州。” 天后终于说话了:“不,你亲自去!马上去!还要带足人手,朕怕有人会对贤儿不利。” 天后要比李余想的更多。 此次来俊臣一案,很明显就是有人在幕后推动。她原本以为是李显,但看李显今天的表现分明只是顺水推舟而已,并非预谋已久。 那么,这个推手会放弃杀死李贤的机会,以便给朕泼脏水,败坏朕的名声,离间朕和家人、朝臣之间的关系吗? 如果是朕,不会! 丘神绩是彻底傻眼了,这还能不能让人好好过日子了啊! “丘将军,希望你能明白此行的重要性!把我六叔安然无恙地送到巴州,你也算是大功一件。否则,你就自求多福。” 天后要当个好人了,你居然敢拆台? 分分钟拆了你的骨头! 天后微微颔首,对李余终于开窍了表示赞赏,许是怕丘神绩不服气,又强调了一下:“如果有了差池,你也不用回来了!” 丘神绩的内心哀嚎一声:臣不愿意,臣不甘心啊! 丘神绩是郁闷的,但跟李显相比,他又是幸福的。 徽猷殿内,李显木然坐着,一言不发。 韦皇后也坐着,但脸色铁青,眼珠子在乱转,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宫里是最没有秘密的地方,特别是李显带的人几乎全部没了,回来一个李精忠还少了一只手,这事无论如何也是瞒不住的。 良久,韦皇后分析道:“咱们的劣势在于,朝中没有可靠的人,不论是文臣还是武将,基本上都是天后那边的。所以,陛下才会如此被动。” 李显点点头,还是不说话。 说什么呢? 脸都已经丢光了,还有什么颜面再说? 皇后的话,他不是不知道,也不是没想过。可马后炮一般的总结,于事无补。急切之间,他也想不到有什么合适的人选可以拉拢、栽培。 哦,来俊臣可能勉强算一个。但他毫无根基,根本就起不到任何作用。 韦皇后旧话重提:“可以让我父亲当侍中啊!他老人家人脉广、见识多、处理政务经验丰富,一定能起很大作用!” “行,死马当活马医!” 把老岳父比喻成死马终究不太合适,李显就多说了一句:“老泰山虽然通达,但声名还不够,恐怕制衡不了朝臣。而且,咱们也不能只挑选文官。” 想了想,李显说了个名字:“英国公李敬业,如何?”? 第33章 鹅 033 鹅 玩宫斗和打游戏一样,团队合作很重要。 如果找了几个星耀,你就算是头猪也能飞起来。 如果是不幸找了一群同类,恭喜你,准备弃号重来! “真抠门!”出了宫,李余才敢吐了一句槽。 考虑到自己现在好歹也是个大人物了,保镖啥的都得配齐了,以免遭到贼人的暗算,就向天后提出找几个名将当保镖。 要程咬金,回答说是已经去世很久了。 要秦琼,说是去世更久了。 得,开国之初的名将咱不要了,你给我个差点的,薛仁贵总可以了,答说是今年刚去世,很不巧了。 鲜花,咳咳,名将凋零啊! 那么,谁能担负起保护我的重任呢? 整个过程中,天后都笑吟吟的,像是看着一个胡闹的孩子。只是李余不知道,在他出门之后,天后对花锦瑟说了一句话。 那句话是:“如有需要,可以用整个内卫换我孙儿的命,包括你。” 花锦瑟走后,姬无断问道:“既然天后有如此关爱之心,为何不让公子得知?” “这臭小子,心里藏不住一点儿事,让他多历练历练更好。免得谁跟他说两句知心话,就把心都掏给别人了。”天后嗔怒道。 姬无断笑道:“您不就是因为公子这一点,才对他另眼相看的吗?” 我们再看李余。 婉儿这两天正赶上假期,疼得要死要活的,李余除了劝她多喝热水也帮不上什么忙。有一种爱叫做放手,做人,不能太急于一时不是? 就这样,李余一个人晃晃悠悠地出了宣辉门,过宾耀门,再出东城门直达清化坊家门口。全程都在皇城内,没有中间商赚差价,估计也没有哪个刺客有这么大能耐在皇城行刺。 安全啊! 刚到门口,斜刺里突然冒出一个黑影:“李公子,在下久等了!” 哇呀呀,有刺客! 哎不对呀,为什么我心里还有点小开心? 李余定了定神,高声说道:“何方妖孽在此,我那大徒弟……不是,我有护卫的,劝你速速离去,免得伤了你的性命!” 牛是这么吹,但李余还是左顾右盼、上看下看了一圈。 人呢? 花锦瑟呢? 再不济来个姬无断挡枪也行啊? 这刺客,我一人承受不来呀! “哈哈哈哈……”那刺客朗声大笑,“杨令明那厮,只说公子才高八斗,却不想竟如此戏谑!” 杨令明,谁啊,我认识吗? 哦哦哦,想起来了,好像是杨炯的字。古人就是麻烦,一个名字叫到死不就好了嘛,还分什么名、字、号,让人头大。 哪像我,到什么时候都叫李余,最多被人加个后缀,狗小可爱什么的,亲切自然。 既然是我那徒弟杨炯介绍来的,估计也不是什么坏人了。 而且,这家伙须发斑白、满脸风霜,衣服上的污渍得好几袋洗衣服才能洗干净,实在不怎么像是杀人越货的刺客。 果然,那人躬身一礼道:“不学之徒骆宾王,特来讨教。” 砸场子的? 怪不得福伯给他吃闭门羹,让他在寒夜里瑟瑟发抖,干得漂亮! 一个成熟的社会人,绝不能把真实想法暴露出来,李余哈哈一笑,伸手邀请:“原来是骆前辈光临,有失远迎有失远迎啊!福伯也真是的,怎么能不开门呢?” 骆宾王很洒脱的一摆手:“你那陋室也没什么可看的,我就出来随便看看。” 瞎说大实话是才子的通病,李余也不和他计较:“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嘛,住的怎么样,其实不重要。” 劳资也想豪宅香车大美妞,这不是现在条件还不具备嘛! “哎呀,倒是在下肤浅了。”骆宾王做大惊失色状,很不真诚。 这家伙没杨炯好忽悠! 如果是我那逆徒杨炯,这时候一定要拿小本本记下来我的名人名言,顺便再虚心讨教一下《陋室铭》全文,哪像这家伙,满嘴的讽刺意味。 “请!骆前辈远道而来,快请进!福伯福伯,别睡了,去买只咸水鹅来,我要跟骆前辈一醉方休!” 七岁即能咏鹅的骆宾王光临,不请他吃鹅就显得太没诚意了。 好在,现在李余囊中已经不怎么羞涩了,吃吃喝喝的闲钱还是有的。 没想到,李余的一番好意居然被人当成了驴肝肺。 骆宾王气得把帽子给扔了,语气也很不善:“谁告诉你,耶耶我喜欢吃鹅的?” 那一日,天才儿童骆宾王在池塘边玩耍,见几只大鹅甚是可耐,就诗兴大发即兴咏了一下。从此,就与鹅结下了不解之缘。 只要别人一看见骆宾王,就先问他:“你喜欢吃鹅吗?要不要来一只?” 一直在班里属于“极个别人”的李余,没有福分体会天才的烦恼,因此也就犯了同样的错误。 “不吃就不吃,发什么疯呢?酒呢,酒你要不要?” 如果酒你也不要,我刚好可以省点奶粉钱。 “要!” 才子嘛,都喜欢喝两杯,骆宾王也不例外。 而且,唐朝这时候还没有蒸馏酒,号称“烈酒”的三勒浆也不过二十度,所以才会有了“斗酒诗百篇”的诗仙。 看着像喝酒不要钱一般牛饮的骆宾王,李余的心都在滴血。 后悔啊,没想办法弄点“闷倒驴”之类的高度酒,那就保证一杯就把骆宾王这家伙给撂倒了。 “呃……阁下为何不饮?”打嗝的间隙,骆宾王问道。 我自己的酒,爱喝不喝关你屁事! 李余翻翻白眼:“没有荤菜,空腹喝酒对身体不好!”说完,李余就想抽自己两嘴巴子。 要啥自行车,干喝酒就好了嘛,还要啥自行车? “既然知道,为何不备些荤菜上来?”骆宾王一点都不见外,对着福伯大呼小叫,“那个谁,肥鸡端上来,若是有牛肉更好。” 骆宾王抽了抽鼻子:“不对,你家中有鹿肉!快些拿来,耶耶馋了!” 福伯很为难:“小郎君,这都是天后赏赐的……” “都端上来,大不了我明天再去要。”李余也很无奈。 对方大小也是个名人,写诗骂人更是在行。万一得罪了这家伙,给你来一个《讨李余小气鬼檄文》让你遗臭万年怎么办? 咱可没有天后的气度,哈哈大笑一下再表示对骆宾王的赞赏,就把一篇雄文变成了笑柄。 好在,骆宾王不是大胃王,没有把李余给吃破产了。 酒足饭饱(仅限于某人自己),骆宾王惬意地剔着牙,喝着茶,还不忘夸李余两句:“公子真是好涵养。” “您是前辈嘛,应该的应该的。” 骆宾王大笑:“都说吃人嘴短,老夫今天就勉强指点你一下,给你一条活路!” 活路? 我还要你指点? 劳资现在活得很滋润好不好? “不信?” 骆宾王神秘兮兮地说道:“你现在看似风光一时,但实则危如累卵、命在旦夕!”? 第34章 救命 034 救命 骆宾王的套路,李余知道。 他们,哦,是我们这些文化人,都擅长把问题说得很严重,把你吓得魂飞魄散,然后再趁机推销我们的产品。 当然,骆宾王可能不会推销什么宝剑品,但推销理念也是一种推销。而且,还可能更致命。 搞仕途的,如果站错了队,那可不是一件小事。 但骆宾王来说这件事,怎么感觉就那么的搞笑呢? “你觉得好笑,是因为你还年轻,不知道人心险恶、世态炎凉。” 骆宾王做为一个快五十的老前辈,自认为是很有资格说这话的:“你是不是觉得,现在和太后的关系很融洽,就可以万事大吉长远富贵下去了?” “是啊!” 大周朝我不抱女皇的大腿,不紧跟着我亲爱的皇祖母走,难道跟你一起去找徐敬业那个废物造反吗? “错!大错特错!” 骆宾王酒劲上头,慷慨陈词:“太后已近耳顺之年,常言道人生七十古来稀,太后的寿数终将耗尽。而陛下,春秋正盛,又有大义在身,是名正言顺的天下共主!未来,只有陛下才值得依附!” 李余很失望! 极其失望! 还以为这个擅长骂人的骆宾王,能有什么非凡的见解,却原来还是老一套。 如果天后真的很快就寿终正寝了,我勉强也可以承认你说的有点道理——李显是不是那块料先不说,但那是二十年后的事情啊! 老兄,二十年后你我,呸呸,你是说不定挂了,但我肯定还活着呢。你让我为了只能再干两月的皇帝,得罪未来二十年的饭碗,你这是要指点我? 你这是要玩死我啊! 得,我也不跟你玩虚的,直接上硬菜。 “既然你我有缘,我敬你是前辈,今天也就勉为其难地救你一命。但,咱们先说好,我救了你,你的命就是我的,从今以后就得听我的!” 李余也想明白了,救是可以救,但我不能白救你。 只要能收了骆宾王当小弟,今后跟人比个诗、打个嘴仗的就不用自己亲自出马了。 骆宾王哈哈大笑:“就凭你?今天老夫把话放这儿了,如果你能说服老夫,老夫就给你当幕僚,终生不再出仕。” 看起来似乎玩得挺大,但谁不知道啊,你骆宾王一辈子就没当过什么像样的官,净在县丞之类的九品芝麻官上混了。 “今天的事情,阁下已经知道了?是杨炯让你来的?” 骆宾王来得太蹊跷,也太凑巧,那一副狂士做派,只怕也未必是他的真面目。 骆宾王眼睛一亮:“你倒是比老夫想象的要聪明!是,是杨炯请老夫来的,因为他不想看你走上歧途。” “先别下断语,谁是歧途还不一定呢。”李余断然否定,“依你之见,天后和我七叔,谁更厉害,谁才是最后的赢家?” 这个问题很大,也很关键。 虽然骆宾王自诩是个忠臣,但守着一棵必死的树吊死,他也未必愿意。 骆宾王沉吟了一下,说道:“目前来看,太后占据绝对的优势。但,圣人继承大统名正言顺理所应当,且太后年迈,就算暂时把持朝政,总有老去不能理事的那一天。到时候,你将何去何从?” 接下来的话,李余就不能直说了。 用手蘸了些酒水,李余在桌子上写了两个字:相王。 “李……” 骆宾王脱口而出,又很及时地收住了嘴。 这里面,可是有天大的干系啊! 万一传扬出去,那就是一场大地震啊! 李余轻轻地摇摇头,用袖子擦去字迹,一切都像是没发生过一样。表面上平静如水,实际上心里却是乐开了花。 小样儿,跟我比历史? 你们眼里只盯着天后和李显,就没想到天后可能废黜李显,另外立一个很听话的李旦上位吗? 还在那里叭叭地劝我加入李显的tea? 告诉你们,李显不行! 骆宾王脸上青一阵白一阵,想了很久才学着李余的做法,也在桌上写了两个字:确实? 李余点点头,骆宾王就明白了。 今天这事闹的,圣人和太后的关系已经基本上算是破裂了。虽然以前也未见得多么亲厚,但这么红果果的打一国皇帝的脸,李显绝对不可能忍气吞声,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而太后,会是一个退让的人吗? 想到这里,骆宾王苦笑起来。 抛开不切实际的幻想,骆宾王又写了两个字:忠臣。 想了想,擦去,又写道:人心? 再想想,直接擦去,一个字都不愿意写了。 一个神童,沉寂下僚多年,还越混越惨,你要说他对世态炎凉一点都没看明白,那就未免太说不过去了。 忠臣或许有,但既然皇位上坐的依然是老李家的人,你有什么理由反对? 想造反啊? 人心? 李显当政时日尚浅,根本就没有什么恩义施加给官员和百姓,又哪里来的民(guan)意支持? 看似五五开的结果,被李余两个字给变成了死局。 必死的死局! 见看似潦倒实则踌躇满志的骆宾王,受到了一万点暴击,无力地趴倒在桌子上,李余笑了。 再听见房顶忽然传来的瓦片跌落的声音,李余笑得更灿烂了,大声说道:“花姐,外面冷,快进来说话!” 花锦瑟抖抖身上沾的积雪,从窗户跳了进来:“你个小滑头,怎么知道是我来了?” 李余嘻嘻一笑:“我蒙的。” “你呀,就没个正形!”花锦瑟再一指骆宾王,“我很想知道,你们俩刚才不说话的当口,都在干什么。” “喝酒啊,喝多了没话说了呗。” “去去去,我不问你,问你也问不出来实话。但我相信,这位大才子的嘴一定没你硬。” 李余悄悄靠近花锦瑟,低声说道:“谢谢花姐给面子,但这个人我想留下,将来有用。” 天后被骂了还说骂得好的人,不是人才是什么? 花锦瑟也低声说道:“你怎么知道我不会秉公而断,直接回报天后。” “以您的身手,会踩坏了瓦片?这个人我真有用,不只是对我,对天后也有用。” “真的?” 花锦瑟知道这个骆宾王,经常写诗讽刺天后的人,她想不知道都难。但她实在不知道,就这么个酸儒能有什么用。 “你相信我吗?我对天后是绝对的尊敬和忠心,哦,还有亲近。” 花锦瑟白了李余一眼:“你当我们都是瞎子呀,这谁看不出来。但,和这酸儒有什么关系?” 李余环顾四周,指着自己毫无人气跟个鬼宅似的逼格豪斯:“您不觉得,我这里太冷清了吗?我这里缺个账房,他挺合适的。” “行!谁叫我欠你一命呢!”花锦瑟还是有点不放心,又叮嘱了一句,“他,千万不能到那边去。否则……” 李余急忙点头,保证自己的人不会当勾引大……啊呸,不会叛变。 花锦瑟这才愿意,冷眼扫过趴在桌子上的骆宾王,跳窗而出。 “花姐,你年轻的时候一定很漂亮?” “滚!” 确定盯梢的已经远去了,李余敲敲桌子:“嗨,别睡了,人都走了。” 骆宾王鬼头鬼脑地抬起头:“走了?” “走了。” “走了好走了好。”骆宾王擦擦额头上的冷汗,“实不相瞒,刚才那女子扫视我的时候,我感觉就像是被毒蛇盯上了一样。” “那是内卫大阁领花锦瑟,你害怕也很正常。” “可你为什么可以和她如此随意交谈?” “因为我以诚待人,更因为我们是平等的关系。” “嗯,平等……” 骆宾王念叨了两下,随即拱手说道:“公子今晚,等于是救了在下两次,在下自当遵守诺言为公子幕僚。但卖身,我是不愿意的。” “就你,想卖也得有人买不是?”? 第35章 大丈夫 035 大丈夫 杨炯是个实诚人,是个真正的读书人。 尽管他嘴上说“耻居王后,羞在卢前”,但那只是自谦的话,充分展现了他的高风亮节。 更让人尊敬的是,杨炯还不讲究吃喝,更不喜欢去不健康的场所,更难得的是,他尊师重教、一心向学,真真是读书人的楷模,真正的君子啊! 次日中午醉月轩,在等待杨炯的时间,李余把杨炯夸的是天上少有世上绝无。 “你够了啊!” 骆宾王那叫一个气哟,对怀中的美人都开始上下其手了:“不就是吃你喝你花你点小钱嘛,你至于这么指桑骂槐吗?是你了解他还是我了解他?” “有的人虽然认识了一辈子,却不知心;有的人仅只是一面之缘,却已胜过百年。”李余感觉世间很无趣,毫无温暖。 骆宾王却是不管不顾,玩得不亦乐乎:“来!美人,咱们来个皮杯如何!” “木啊……” 喝干了皮杯,又细细探寻了一番,骆宾王才心满意足地说道:“是真名士,自风流!杨令明太过古板,无趣!很无趣!” “好你个骆观光,放着好好的临海丞不做,居然跑到李师门下打秋风了?”姗姗来迟的杨炯,一上来就捅刀子。 临海丞,不过个芝麻粒大小的官位,也成了好职务了? 骆宾王也不以为忤,只当没听见杨炯放的狗臭屁,反而很豪爽地邀请道:“来两个?有人请客!” 杨炯苦笑道:“骆兄宝刀不老,在下是万万比不了的,您请自便就好。且李师在,我又怎敢放肆?” 都说单瓢群堵,骆宾王的爱好似乎很有些与众不同。没有了杨炯的陪伴,顿觉怀中的妹纸面目可憎,很让人乏味。 在狠狠揉抓了两把后,骆宾王就停了下来,眼巴巴的看着李余:“公子,我身上没带钱,无法打赏。” 人家姑娘昨夜就操劳到后半夜,还没休息好,大中午的就被叫起来伺候客人,给些赏钱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但李余不这么想。 你那叫没带钱? 你根本就是没有钱好不好? 这都特么什么事呀,本以为招揽了一个人才,特喵的却是个银才! 而且,还是个很挑剔的银才。 半掩门的不要,就指名要到这醉月轩,说什么卖身为奴之前必须再潇洒一回,否则以后就没有工作热情,会影响工作效率。 “没有!这方面的花销,一概不报!”李余才不当这冤大头呢,严词拒绝。 见实在是骗不出钱,骆宾王只能从很羞涩的囊中取出两枚铜钱,递给那个美人。那美人也是个妙人,立刻喊道:“雅间骆大爷,打赏两枚开元通宝喽!” “嚷嚷个啥?”骆宾王不好意思了,急忙拿了回来。 美人再叫:“又要回去喽!” woc,这位美人是哪个段子手转世的吗? 看把老骆的老脸给臊得,真,痛快啊! 杨炯实在看不下去了,扔出一把金瓜子,目标很明确:“拿着钱就下去,别上来了!” 李余眨巴眨巴眼,无语了。 对这方面的业务很熟悉,难道是做名士的基本素养吗? 我有没有必要加强练习一下呢? 闲人退走了,杨炯的脸顿时垮下来了:“骆兄,你既和李师如此亲近,却又有些惧怕,大概是被他降服了?” “什么叫降服,不过是……不过是愿赌服输而已!”骆宾王也挺不好意思的。 说好的去说服李余,让李余加入圣人的团队的。结果,没说过人家,反而让人家给说了,丢人啊!(此段中的“说”,我们都采用文雅的读法,跟着我一起读:湿喂睡。) “我就不该指望你!”杨炯很是懊悔。 本来圣人就不待见李余——实际的说法是恨的牙痒痒,是他在圣人面前一力保举,说有骆宾王从中斡旋,必然能让李余幡然悔悟弃暗投明。 再不济,骆宾王能得到圣人的赏识,也会对圣人死心塌地。 没想到啊,骆宾王这浓眉大眼的家伙,居然也叛变了? “说谁呢?”骆宾王也不是吃素的,立刻反唇相讥,“你口口声声李师李师的,就这么想让你的师傅去死吗?名闻天下的杨炯,原来竟是这么一个嫉贤妒能的小人!” “骆宾王,你敢辱我清名,我定与你势不两立!”杨炯也是个火爆脾气,当场就要翻脸。 关键时刻,还得李余出来打圆场。 只是,说出来的话实在不怎么中听:“你们俩是不是觉得我是沙壁,演戏给我看呢?” 骆宾王尴尬一笑:“这不是为了活跃一下气氛嘛,没有想骗你的意思。我问一下哈,沙壁是什么意思?” “你觉得呢?” 李余才懒得给他解释这么一个深奥的词语,直接问杨炯:“我直接告诉你,跟着我七叔就是死路一条。我是不想看你走上不归路,才让老骆约你出来的。” 杨炯凑到近前,低声说道:“相王真有机会?” 李余点点头。 “那,圣人他……” “很快就不圣了。” 说到这个“圣人”的称呼,李余就想吐槽。 装什么大尾巴狼呢,动不动就叫圣人?你咋不叫齐天大圣呢? 杨炯面色变幻不定,但最终,还是下定了决心。 猛然站起身来,对李余躬身一礼,毅然决然地说道:“李师的眷顾之心,弟子铭记于心!但,圣人对我有知遇之恩,我不能弃他而去。大丈夫当有所为有所不为,李师的恩情,弟子只能来世再报了。” 这是要一条道走到黑吗?还萌生了死志? 李显,不值得呀! “坐下!都三十多了,瞎冲动什么?” 骆宾王强摁住杨炯,坐在李余的对面:“公子,请务必救令明一命!” 杨炯会死于宫斗吗? 不会,天后的心胸没那么狭窄,但一贬再贬、从此沉寂是一定的了。 此生,也不会再有出头之日——谁叫他没活过天后呢? 但,你真要说不能给杨炯一个更光明的未来,似乎又有些夸大难度了。 李余想了想,说道:“我可以跟天后说一声,把你外放,远离这是非之地。待尘埃落定,再寻机调回来就是了。此事,不难。” 骆宾王也很赞同:“申生在内而危,重耳居外而安。令明暂避锋芒以图后计,也是不错的选择。” 杨炯摇摇头:“首鼠两端,看似最为稳妥,但与那背信弃义的小人何异?李师,骆兄,我意已决,无需再劝!我这就去和圣人陈说利害,希望还有转圜的机会?” 说罢,杨炯洒脱一笑:“我去了!二位多饮几杯,多招几个歌姬助兴,只当为我饯行了!”说罢,扬长而去。 “大丈夫,就是这样的吗?”李余有点不理解。 嘴头上天天嚷着“虽万千人吾往矣”,真正能做到的又有几个? 明知必死的结局,还要为了那所谓的“知遇之恩”,而赔上前程甚至是身家性命,值得吗? “蠢货!蠢货!”骆宾王破口大骂,“世上怎么会有杨炯这种犟驴?” 李余笑笑:“你,不也一样?” “哈哈……”骆宾王掩饰一笑,端起酒杯却没喝,只是定定地看着门口。 “咋啦这是……” 李余也向门口看去,立刻就生气了:“你怎么又来了?”? 第36章 有情郎 036 有情郎 无怪李余生气,怎么哪儿哪儿都有你……呃,这里好像是醉月轩,所以柳眉月出现这里也是情有可原的? 可是,身为一个顶流,不是应该矜持一些,经常耍一耍大牌才是正常的吗? 那个不速之客,正是柳眉月。 见李余如此不待见自己,柳眉月眼中闪过一丝恨毒,随即单手一抹丝巾,瞬间,一滴眼泪就滴落到了鼻尖:“官人,如此讨厌奴家吗?那……奴家走!” 然后,一转身,就要离开。 “哎哎……别走别走啊!”骆宾王这个老色批急了,对李余猛使眼色。 好不容易来一个盘靓条顺的妹纸,你个傻缺怎么还往外赶呢? “这是我八叔的……” 李余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了。 说是情人,他们之间估计也没什么情分,红果果的py交易而已。 第37章 重任 037 重任 却说那出了屋的柳眉月,跌跌撞撞回了房,立刻就关上了门。 一会儿哭,一会儿笑,像个疯婆子一样。 “小姐,你有病吗?”如画看不懂,很关心。 “你个小娼妇,懂得什么?” 骂了一句后,柳眉月还是忍不住显摆道:“今天,公子给我写诗,哦,谱写了新曲了。” “呀,是新曲呀……能当饭吃吗?能抵今天的酒钱吗?”如画死死盯着柳眉月,阴沉地说,“能让角尊者满意吗?” “别跟我提角木蛟!角木蛟不过是暂代东方七宿之首而已,算的了什么。他,也得听星主的!” “哟,您还记得星主呀!您还记得星主交待过什么吗?您还记得星盟的规矩吗?”如画冷笑连连,“哼哼哼,敢有泄露组织机密者,杀无赦!” “杀了我?哈哈哈哈……你 第38章 欢聚 038 欢聚 一个人的节日,是无趣的,是悲凉的。 高宗皇帝还在时,宫中虽然忙碌,但高宗皇帝是个随和的性子,总是能在天后那近乎残酷的管理中给大家带来一丝温馨。 皇帝成了先帝了,就再也没有人能够让天后饶恕大家所犯的那些大大小小的罪过了。所以这一段时间,宫中所有的人都活得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谁也不知道,说不定哪一件事触怒了天后就遭到无妄之灾——或许是有妄,但谁知道,谁又会替你鸣冤叫屈呢? 所幸,小年来了。 大家心里都记挂着,就看天后如何安排这个不算是节日的节日了。 如果天后一言不发,那大家就只能当这是个普通的日子渡过,继续战战兢兢;但如果天后发了话,这里面的讲究可就多了。 说小庆祝一下,那就可以放开 第39章 疯狂 039 疯狂 骆宾王不是为自己叫救命。 像他这样优秀的人,怎么可能会有人不喜欢而去要他的命呢? 是因为杨炯。 昨天骆宾王就看明白了,杨炯的做法绝对属于风箱里的老鼠两头不落好。既不能让李显对他信服,又让李余处在一个尴尬的境地。 而他骆宾王既然是李余的幕僚,那就只能站在李余这边,选择让杨炯求仁得仁,简称,看着你送死。 所以,骆宾王一大早就去了杨家,想看看杨炯死了没有。 “你可拉倒!不放心就不放心,有什么不能说的?” 李余才不信骆宾王的鬼话呢。 你不就是怕我小心眼,说过对杨炯施以援手结果却袖手旁观嘛? 我是那么小气的人吗? “是……” “嗯?” “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不明白公子的高义。”时 第40章 挨打 040 挨打 李余还是来晚了一步。 事实上,如果不是天后给了一个腰牌,他根本就不可能进入大理寺的牢门。 但,惨剧已经酿成,无法挽回。 一进牢门,就看见杨炯倒在血泊之中,似乎已经没有了气息。骆宾王冲过去,一把抱着杨炯的尸体嚎啕大哭:“杨炯你怎么啦?你快说话啊,别吓我啊!” “你特么的……能不能……松开手……”“死尸”杨炯应邀说话了,就是不怎么流畅,心里更是欲哭无泪。 老骆啊,抒情也得看场合啊,劳资还没死呢,但看现在这个情况,非得硬生生被你给勒死了不可! “呃……” 骆宾王这才看见,杨炯的脖子上还带着一个首饰:“咋的兄弟,改行当女人了?” “别说笑……我脖子上插了……两根钉……嘶……” 两根铁钉一 第41章 耗材 041 耗材 这个问题,一见到天后,天后就给出了标准答案:“是朕不让花锦瑟早出手的,你有意见?” 我能有什么意见,我敢有什么意见? 李余气呼呼地嘴一撅,拒绝做出评价。 见李余这么傲娇,花锦瑟和姬无断都为他捏一把汗:跟天后使小性子,后果难料啊! 没想到,天后一点都不生气,反而很耐心地给李余说起了故事:“你知道,朕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到今天的吗?” “知道,宫斗嘛!” 天后上位的过程,被正史野史艳史编出了无数花样,想不知道都难。当然,好话不多。 “那你知道,朕为什么要和人斗和天斗吗?” “知道,野心……您不会打我?” 话一出口,李余就知道不妙。 哪能把天后的想法,就那么红果果地一点不掩饰地说出来呢? 第42章 归去来 042 归去来 扬州。 做为运河入江的通衢要津,南北物资转的转运地,扬州的繁华,那还真不是盖的。虽是入夜,却依然灯火辉煌,人声鼎沸,富商巨贾、名伶流莺往来不绝。 如果李余在这儿,大概会吟诗一首,感叹“十年一觉扬州梦”想要“赢得青楼薄幸名”了。 只是,李贤此刻无论如何也没有那个闲情逸致吟诗,因为在他感觉,他很快就要躺尸,即将变成尸体了。 因为,他的面前站着一个人,一个几乎不知道笑是何物的人,丘神绩。 风尘仆仆追来的丘神绩,满脸风尘,嘴唇开裂,眼睛也布满了红丝,再配上那张丑脸,不用说话,活脱脱就是一个黑无常。 专门勾人命的黑无常。 “你是母后派来的?”李贤轻声问道,并不慌乱。 “是。” “哈哈哈哈 第43章 神医 043 神医 李贤是幸运的,因为没有了心结,又有丘神绩这位“歌手”一路陪伴,平安无虞地到达巴州并安定地生活下去,大概是没什么问题了。 至于所谓的理想和抱负,有天后和李显在,他还敢奢求什么? 一家人能活着就好啊! 和他相比,杨炯的日子就没那么好过了。因为气管被刺穿,没有进的气,只剩下出的气,呼哧呼哧的就像一只破风箱。 好在,李余还有那么三分薄面,太医署的人也并没有置之不理,任由杨炯自生自灭。 但只是糊了一坨乌漆嘛黑的成分不明药效不明的物体,连个纱布都不知道包裹一下,任由血水咕咕往外冒,你特么的跟我说这是治疗? 谁家的治疗是这样的? “我们这里的治疗,一向如此!”太医署某个医官如此回答。 有本事的 第44章 仙儿 044 仙儿 这个小年过的,让李余烦闷不已。 把杨炯送回了家,再好生安慰一番,让骆宾王留下照顾,李余就回了自己家。 刚一进门,就看见福婶端着一小瓢米粒,说是要去喂鱼。李余当时就火了:“咱们家什么时候这么奢侈了?明天咱们吃什么?” 没想到,福婶还笑眯眯的:“小郎君您是不知道呀,咱们府里不是有个鱼池吗?本以为里面的鱼都死光了,谁想到今儿个居然有好几条锦鲤出来冒泡呢?这可是天大的喜事啊!” 大户人家,必有鱼塘,不然没办法当海王。 但,这又能说明什么,怎么就成喜事了? “小郎君您是不知道呀,当年王爷还在时候,最喜欢锦鲤了。有了闲暇,都要喂一喂那些锦鲤,希望家里人丁兴旺呢!现在,小郎君事业有成,这好兆头 第45章 准备 045 准备 小年过了是大年,大年初一是头一天。 只是,往年的大年初一,无外乎够资格的人是跑到宫里陪皇帝吃顿饭而已,美其名曰,赐宴。 今年,却是大大的不同,因为新老交替之际,新皇将第一次正式宴请宗亲和群臣,并将颁布新的年号,标志着大唐换了新主人。 当然,背后还有着另一层深意,天后,您是不是该让让了呢? 所以,是否在被邀请之列,座次是否靠前,就大概能说明,这个人在新皇心中的地位如何,将来的发展如何了。 老板年会都不稀得叫你,你还说你受重用,骗鬼呢? 据洞察天机的李余掐指一算,这世上大概分为三类人,一是上面这种,想在“一朝天子一朝臣”中捞点好处的投机派;二是坚定跟着天后走,誓死维护天后也包括自己利 第46章 嗣圣 046 嗣圣 时间这个小表砸,就像个粘人的小妖精,你想快的时候她慢,你想慢的时候,她偏偏就快了。 你说气人不? 当李余饱暖思那啥而不得,天天胡吃海塞的时候,时间就来到了第二年的第一天。 大年初一,这是一个好日子。 对平头百姓来说,这是一年的头一天,不管去年过得多么差,今年总算是重新开了头,欠下的债又能有一年的时间去还。 对李显来说,这更是一个好日子,因为他即将颁布只属于他的年号,在大唐的历史进程里翻开属于的一页。 就是这个年号,让他有些不爽。 嗣圣? 嗣谁的圣? 朕都已经是朕了,难道还得看别人的脸色、仰人鼻息吗? 好在,韦皇后劝住了李显:“陛下继承的当然是先帝的基业了,难道还能是别人的?若是不 第47章 热闹 047 热闹 在天后眼中,李显的所作所为不过是小孩子过家家,和我们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写出的论文在导师眼里一样,幼稚且可笑。 而做为继承了吃瓜这一优良传统的李余,也很想亲眼看看,真正的宫斗到底是怎么玩的。万一将来还穿越回去了,跟人吹牛b的时候,也能指点江山、挥斥方遒一下。 只是,您不带我去贞观殿或者徽猷殿,连上阳宫都没出,反而跑到一个黑咕隆咚的密室里做什么,玩密室逃脱吗? 密室中,花锦瑟早已等在那里,见天后进来起身施礼道:“那边已有人在监视,这里也已安排记录。一切尽在掌握,请天后示下。” 天后问道:“皇帝现在何处?” “临波阁。” 临波阁在紫微城的西北角,靠近一个不大的荷塘,常做为夏日纳凉避暑之所 第48章 肱骨 忠臣分两种。 一种是杨炯那样的,认死理,就愿意在一棵树上吊死,你不让他吊他还跟你急。 另一种,讲究可就大了。 国运昌隆之时,他是激扬文字、纵横捭阖的重臣;改朝换代之际,他又是择木而栖的良臣,继续在新朝发光发热。 如明末清初的洪承畴,也如当下的,裴炎。 只是,裴炎不知道一句话,“留给xx队的时间不多了”,所以思考的时间稍微有那么一点点长,前来投效天后的时机稍微有那么亿点点滞后。 花锦瑟有些不解:“其实,也还行?” 毕竟是重新找老板的大事,那不得深思熟虑一番、仔细权衡利弊几度,才好做出决断吗?昨天发生的事情,今天人家就转化了思路、认清了方向,前来拜码头,也算是很快了? “李余说的对。” 天后的 第49章 自己 昨日,上阳宫发出了两份诏令。 一是,遣左威卫将军王果、左监门将军令狐智通、右金吾将军杨玄俭、右千牛将军郭齐宗分往并、益、荆、扬四州大都督府,与府司相知镇守。 二是,追赠先皇次子李孝为原王,李余嗣原王爵位。 这两份诏令,于吃瓜群众来说算不上多么重要,因为并不牵涉到大家的根本利益。 十六卫将军分镇地方,属于正常轮换,虽然一次性地调出四个有点兴师动众,但以前也不是没有先例。 至于李孝,要不是诏令上说起,大家根本就想不起先帝还有这么一个儿子。 原王就原王,封号是什么根本不重要,天后的态度最重要。 但一个追赠的王爷,就算是有个儿子继承王位,那又如何呢? 像我这样优秀的人,根本就不会溜须拍马,更不会趋炎 第50章 二代 礼物不小,准确说,很大。 该礼物除了块头大,颜色形状也极其诱人。整体呈条状,且白里透着一丝金黄、几分翠绿,再加上布满全身的小凸起,真真是让人一见就生爱慕之心,让人爱不释手,爱如潮水…… 李余招招手,把骆宾王叫过来:“老骆啊,我知道你的日子一直不怎么宽裕,但不至于连个黄瓜都没见过?啊?” 你特么逗我玩呢,给我送了个老黄瓜,是让我吃呢,还是让我,咳咳,吃呢? 骆宾王笑了笑:“这黄瓜自西域传到中原已近千年,学生家里就是再怎么穷,也不至于没见过。但,您再仔细看看,是不是有什么不同呢?” 什么不同? 难道是利用了玛瑙玉石天然的色泽纹路,来了个俏作?就像翡翠白菜、翠玉西瓜? 想到这里,李余用手掐了掐,居 第51章 门徒 种地的能不能当官先不说,单说这位拆台人的口气就挺让人不舒服。 想当宰相,你也不看看屋子里还坐着两个最强候补呢,你张嘴就要当宰相,你配吗? 当然,这位的卖相还是不错的,二十多岁,唇红齿白,穿金戴银,一副翩翩浊世佳公子的打扮。但那总是用眼白看人的臭毛病,总是给人一种欠抽的感觉。 张柬之这种老派人,最看不惯别人说大话,不禁十分不喜:“你是何人?是如何进入到王府内堂的?” 就是! 本王现在好歹也是个王,怎么什么人都能穿堂过屋?万一有刁民想害本王怎么办? 来者傲然屹立,看似轻描淡写实则非常骚包地说道:“墨家,墨知!” 哦,原来是卖墨汁的…… 不对,这是墨家?! 那个在诸子百家中最奇葩的一家! 一时间, 第52章 玩物 再美的美女,扇起耳光来也疼,她也不美了。难怪父亲一生不近女色,更是一再告诫自己,女人只会影响我们参悟大道的速度,万万不可招惹。 在内卫姐姐的“纤纤素手”距离墨知的脸仅有0001毫米的时候,墨知如是想。 不仅这么想了,还大彻大悟了:“别打别打!有问题你倒是问啊!” 我不就是略微谦虚了一下,你就要开打,还讲不讲江湖道义了? “我没问吗?” 李余看看一圈的人,很茫然。 还是张柬之最实在:“好像是问了,但好像又没问,有点让人不知道怎么回答。” “那行,我就一个一个的问。”李余虚怀若谷,不耻下问,“这么透明的玻璃,是怎么制作出来的?” “这是琉璃,无知……” “嗯?” 李余发动眼神攻击,墨知知错就改: 第53章 顽主 每个重要的地方,好像都会有一个牢房,用来关押那些你不想看见的人。 上阳宫,也不例外。 当然了,条件要比刑部大牢好很多,力求做到让每一个住客都有宾至如归、乐不思蜀之感。 “这么好的条件,你怎么不住?”尽管已经成了阶下囚,墨知的小嘴仍然巴巴地不认输。 有什么嘛,大不了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李余笑了笑:“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兄台的水平我是很佩服的,但这面对挫折的态度嘛……啧啧啧……” 把人投入大牢这叫挫折? 你拿这种挫折考验人,哪个人能受得了? “事关重大,不由得我不谨慎。还请墨兄见谅!”说罢,李余深施一礼,很是谦和。 “哦?” 墨知也不是二傻子,也觉得有点奇怪。 自己虽然 第54章 自污 “我去!” 当李余再次来到醉月轩的时候,被李旦的大手笔给惊呆了。 乖乖隆地洞哟,能摆出王爷的全副仪仗上青楼,除了传说中的赵佶和朱厚燳,大概也是没谁了? 只可惜,不是所有人都有李余这样的承受能力。 不仅醉月轩的老恩客被驱逐,李旦邀请的客人,除了李余也是一个都没到。 谁特么有那个心理素质,在数百护卫的围观下干那事儿?你以为你是某国演员呢? 这样做导致的后果就是,整个醉月轩都门可罗雀,死气沉沉的。丝毫看不出这里曾经出入无数痴男怨女,造下无边杀戮。 进的门来,李余才知道自己的格局还是太小。 没人陪着,咱可以自己放开了玩嘛! 李旦头枕两个,左右手各搂一个,两条腿再由四个人分别按摩着,那姿势,跟生活不能 第55章 情义 情义无价,却也有价。 就李余目前的经济能力,自认为已经可以承担起这份感情的价格了,也就对柳眉月稍稍热情了些。 以前,是怕欠债还不起,现在,本王是食邑八千户的王爷了,消费得起! “别冲动!坐那儿就好!坐那儿就好啊!” 话虽这么说,但李余还是严词拒绝了柳眉月的投怀送抱。 别看八叔好像是喝多了,但谁知道他是真醉假醉? 而且,万一等将来我那大兄弟小基基发达了,知道我当年曾经干过对不起他老爹的事情,还不把我拉黑了! 所以,风物长宜放眼量,万万不能因为眼前的苟且而玩砸了将来呀! 柳眉月满心欢喜,却遭遇了一盆凉水,淋得她心里拔凉拔凉的。 这是嫌弃我吗? 这是已经不喜欢了吗? 果然,世上的男人都是喜新厌旧的厌 第56章 两宽 你说什么话的时候,不管是不是有意识的,都表明你的心里介意什么。否则,你个李旦为什么要找柳眉月当借口,来掩饰你内心的恐慌? 李余现在也很慌,真的。 知道欢场中人对男女之事很放得开,但谁家的清倌人这么彪悍,一进门就开始脱衣服的?不止脱自己的,还脱李余的? 咱们能不能先聊聊天、谈谈情、说说爱什么的,不能直入主题而忽略了过程中的快乐啊! “哪里还顾得上那些?你个没心肝的说走就走说来就来,谁知道你下一次什么时候来?” “其实,我现在已经实现经济自由,可以……” 然后,房门关上,窗帘拉上,咱们只能通过声音来大致猜测里面的情形。 刺啦! 似乎是衣服被五马分尸的声音? 又一声,刺啦! 好像是,又一件衣服? “ 第57章 阿斗 事情总是没有想象的那么顺利。 还是上阳宫这边,还是那么可怜巴巴地跪着的两个人,哦,现在是一个人了。因为李余身体不适,不能长时间跪着,就得了天后的恩典让他中场休息一下。 所以,现在李旦是一个人。 “你就是个扶不起的阿斗!” 空荡荡的殿内,只有天后的声音在回荡,咆哮。 李旦抽出膝下的垫子,也不再取巧使用跪坐,而是把身子挺直,就那么直愣愣地杵在那里。脑袋却是耷拉着,一言不发。 “说话呀!你不是很能说的嘛,倒是说话呀!” “……” 李旦不是不想说话,但他知道,碰上母后生气的时候说什么都是错。可他又觉得自己没做错,不愿就此承认错误。 那就,只有用沉默来应对了。 天后更加生气:“你果真是翅膀硬了,敢腹诽朕 第58章 蟒枭 今天,黄历上可能写着诸事不宜、适合躺平,否则,李余不会那么倒霉。 在上阳宫里被罚跪了小半个时辰不说,刚出宫门就又摔了一跤。 难道是跪的久了,膝盖直不起来了? 往脚下一看,一颗根本不应该出现的石子,光天化日光明正大地躺在地上。 “肯定是哪个洒扫的宫人偷懒了。”李余嘟囔了一句,一脚把石子踢飞,却又踢到了石墩子上头。 “我擦……” 这下倒好,不用脱鞋李余都知道,大脚趾现在肯定是青出于蓝了。 身为王爷,那就是千金贵体,轻易损伤不得。周围的人急忙搀扶着伺候着,唯恐惹怒了这位小王爷而招致大祸。 “不用紧张,是我自己不小心扭到了。”李余摆摆手,示意大家不用在意,该干什么干什么去。 把气撒到那些可怜宫女太监身 第59章 幻境 等他再睁开眼的时候,场景却已经变了。 不再是鸟不拉屎的荒郊野外,变成了一处极尽奢华的大厅。 而李余,就是那大厅里唯一的男人! 余者,尽是燕瘦环肥各有千秋而且还是虽然穿着衣服却和没穿一样的美女们! 桌子上是琳琅满目的珍馐美味,身上是叫不出名堂的锦衣裘袍。 身边有几个知情识趣的美人儿,或给颗葡萄,或递上一杯酒,或捶背或捏腿或揉肩;近处,是几个火辣的歌姬在跳胡旋舞;远处,是一群乐者在吹拉弹唱——虽看得不甚真切,但只看那身材,就足以让人血脉贲张。 天堂,也不过如此啊! 当然,如果只是自己一个人上天堂未免有些寂寞,如果有几个心爱的佳人陪伴,此生才算是无憾了。 就在李余刚想到这里的时候,大厅中间舞蹈队的c 第60章 疯子 060 疯子 墨家巨子的咖位,不可轻侮,除非,加钱。 而天后给出的筹码,明显不够,还妄图用性命威胁人家,叔可忍婶不可忍。如果是李余,早一杯热茶泼到老板脸上,让他知道打工人也要面子的了。 果然,墨言傲然一笑:“多谢陛下赏识。微臣这就把宝物献出,请陛下和王爷查验。”说完,就很配合地拿出那件神奇的宝物,一块水晶磨制的凸透镜。 果然,神话只存在于神话之中。所谓的神光,不过是聚光照在了李余的瞳孔上而已,一般医生在查验死者是否很安详的时候都会用这一招。 但,你可是巨子,墨家的巨子啊,很牛掰的说,就这么被富贵移了、被威武屈了吗? 狄仁杰道:“正统的墨家早已绝嗣,如果下官没猜错,这位巨子应该是承袭自秦墨。专以 第61章 天威 夜幕降临,一切罪恶都将被掩埋。 虽然上阳宫很宽敞,属于容积率很低很低开发商都要哭死的那种,但墨知的惨叫声还是能传出很远很远。 可以听得出来,老墨跟小墨进行了一番坦诚友好的交谈,并亲自指导小墨强身健体,以便应对诸如李余这样黑心肠老板的压榨。 期间,小墨进行了数次无效的反抗,但很快就被另一轮更加狂暴的暴击给折服。 如此野蛮的行径,简直是,大快人心啊! 李余躺在床上,感慨道:“如此,方有人间烟火气呀!” 坐在桌子旁的天后笑道:“怎么,我的乖孙儿似乎还挺羡慕?要不,奶奶让你见识一下刑讯的手段?” “不用了不用了,咱都是自己人,不要误伤友军。”李余急忙谢绝了这份好意。 人间烟火嘛,在旁边看着挺好,真到了 第62章 太平 毕竟年轻,毕竟宫里很安全,火炉烧得也很旺,李余恢复的也就很好很快。 数钱数到手抽筋的梦想是不可能实现了,但睡觉睡到自然醒,也是很让人心旷神怡的嘛! 更何况,今天姑姑还要来了呢? 嚼烂柳枝蘸上青盐扑上香粉,坚决拒绝了嬷嬷们要给自己打腮红的不良企图,李余揽镜自照,赞一声“你小子真帅”,就兴冲冲地接,呸呸,迎客去了。 整个上阳宫,也是洋溢着一派喜气,处处张灯结彩,昨日因李余突然倒下而凝聚的阴霾,也一扫而光。 那些或参与或旁观或被殃及的池鱼,也不过是变成了天后书案上简短的一行数字,就再也没有了一丝涟漪。 就连天后,也极其少有的站在殿门口,迎接自己的女儿。 至于女婿? 你个外人,就别把自己当颗葱花了! 第63章 命运 昨天,上阳宫出了这么多的事,于情于理李显都应该露面。 但李显心里实在是膈应,既不愿意看天后那张臭脸,也不想主动来找骂——大概没几个人愿意主动找骂的。 但今天,他来了。 据说是因为他亲爱的妹妹来省亲,也因为许久不见妹妹心里甚是想念,还因为父皇突然仙逝的时候妹妹刚刚诞下麟儿不便前来奔丧,妹妹心里很是难过,需要他这个皇兄宽慰一下。 当然了,更重要的是,他要为近日操劳国事而无暇向太后问安的过失道歉。 别人信不信不重要,重要的是,李显这么说了,也就尽到了为子为兄的义务。 天后听了,也不说话,只是那么静静地坐着,似乎在等着李显的下文。 李令月没有这个资格,急忙上前致谢:“皇兄说哪里话,妹妹对皇兄也甚是想念 第64章 斗法 听大人物说话,你得把他说的每一个字都掰开揉碎了仔细琢磨透了,才能去做。 否则,就像主管给你五块钱让你给他买盒中华,你拿盒牙膏回去的后果一样严重。 所以,天后说“别吃太大的亏”意思就是:薛怀义现在可能要吃亏,但不能让人把他欺负死了。而且,薛怀义可能有些地方做的不好,天后要给他小惩大诫一下。 所以,李余是带着看笑话的想法到了白马寺的。 只是,一进寺门就让李余大吃了一惊。 偌大的白马寺,竟然一个和尚都没有——虽然薛怀义也不是什么正经和尚,但当一天和尚就得撞一天钟,此时的白马寺也不复往日“祖庭”的辉煌,但你好歹也弄几个真和尚应付一下门面啊? 真和尚呢,都被薛怀义给祸祸光了? 哦,好像还有一个胡子眉毛都 第65章 后手 感谢李余的八辈祖宗,薛怀义英俊的相貌才得以保全,来俊臣也可以按照他的说辞,很圆满地在李显那边交了差。 只是,里外都是人的来俊臣,却无论如何也高兴不起来。 今天的事情,让他明白,自己无论是权势和智谋都不如别人。这样下去,等待他的就只有一个结果,被淘汰,被抛弃。 或许,只有心肠更狠一点,才能被人高看一眼,进而培养出自己的势力,让所有人都不敢轻视自己? 心里烦躁的来俊臣,一瘸一拐地又来到早已没有一点生气的家。 习惯性地张嘴喊了声:“臭婆娘还不给耶耶开……”就再也说不下去了。 该死的老爹,糊涂的老娘,木讷的婆娘,只知道要吃要喝的儿女,瞬间填满来俊臣的心头,让他心里感觉堵得慌,堵的他喘不过气来。 “大人 第66章 天官赐福 上元佳节。 彼时的洛阳,虽号称东都,但终究不是正经的帝都,人气始终还差了那么点意思。而且,彼时的大唐,吃元宵、赏花灯、猜灯谜的习俗也还没有流传开来。 不客气地说,如果不是老李家跟太上老君强行攀亲,顺带着把这道教祭祀天官的节日给发扬光大了一下,只怕后世就要少了几天的法定假日了。 所以,强行攀亲还是有点好处的? “你这嘴啊,也太损了点!” 被强行邀请来李家吃元宵的上官婉儿,对李余扒自己家老祖宗底的做法很是不赞同。用她的说法就是,李余除了会几首剽窃来的诗词,根本就是一无是处。 也被邀请来吃元宵的杨炯,忍不住就想说:“妇孺之辈,怎可……” 于公于私,你个上官婉儿都在王爷之下,说话怎么能这么不客气呢? 第67章 落定 道教奉天、地、水三神,亦叫三官,天官即其中之一。 天官名为上元一品赐福天官,紫微大帝,隶属玉清境,总主诸天帝王。每逢正月十五日,即下人间,校定人之罪福,故称“天官赐福”一说。 但大家其实都知道,自己做的事情未必都那么合理合法合乎道德规范,天官他老人家明察秋毫的,只怕也不见得会给每个人都赐福。 呼喝出“天官赐福”的口号,一来是显示自己问心无愧,没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丑事,二来嘛,大概也想在新年的第一个节日有个好彩头,跟“年年有余”一个意思。 虽然年年都没余下什么,但终归是个念想不是? 当然了,这都是普通人的想法。 朝廷里的那些官员就不觉得自己干过什么丑事——没有就是没有,有也没有——而且,与其相信虚 第68章 背叛 别人只关注来俊臣的人品,来俊臣自己却不关心这个——本来就没有的东西,就没必要去评价了? 他的心里充满了狂喜,既是为自己终于去掉了那个碍眼的“领”字,从今天起,他就是名正言顺的大理寺少卿了,更为自己终于站稳了脚跟而高兴。 天后亲自赏赐的官位,含金量自然就不一样了。 虽然来俊臣已经尽量不让自己笑出来,但在众人眼里,这家伙就是标准的小人得志。而在李显眼里,这就是背叛! 不可饶恕的背叛! 如果不是朕,这个瘪三早就死在李余手里;如果不是朕,这个瘪三永远都不可能有机会踏入朝堂半步;如果不是朕,这个瘪三下辈子下下辈子也做不了高官;如果不是…… “来俊臣,你为何神情诡异逡巡不前?莫要挡了豫王殿下的道儿!”见 第69章 将进酒 069 将进酒 道不同不相为谋。 张柬之固然是忠义可嘉,但很明显跟李余的小圈子的理念不合、星座不搭,注定结不成良缘。 所以,真正追出去的,只有狄仁杰。 而且,狄仁杰其实追不追都一样,就张柬之这个年龄的腿脚,让他一百米再睡一觉,他也到不了终点。 “所以,大势已定,我属于蚍蜉撼树不自量力?”看着已经恢复平静的紫微城,再结合从平安着陆的官员的消息,张柬之的气就不打一处来。 既为别人,也为自己。 “张柬之,你也别一天到晚阴阳怪气的。”狄仁杰很生气,嘴上也是不客气了,“你以为全天下就你一个忠臣,就你一个人是好人,我,王爷,都是佞幸小人?” “不是吗?” “你……我就多余和你废话!” 狄仁杰想就此离开这个 第70章 混乱 “你知错吗?” “知道了。” “那你错在哪儿了?” “我错在不该让人从上阳宫拿酒,还吃独食,没有把元宵第一时间进献给奶奶。” “朕会缺你那一口吃的?你想要酒或者是别的什么东西,但凡这上阳宫里有的人和物,你只要看上了就随便拿。这里,就是你的家。但,你为何要点明内卫的身份!” 看李余这混小子还在那装傻充愣,天后的火气就大。 小王八羔子,就你能是? 把内卫的暗探给揪出来,对你有什么好处? 满朝文武、王公宗亲,谁家里没两个密探都不好意思出门跟别人打招呼!你连被派密探监视的资格都没有,说明你混的得有多惨,多么的无足轻重? 一见面,说话都这个样式儿的:“今儿个您密了吗?” “密了密了,密了好几个呢!” 第71章 抄家 抄家是个技术活。 什么可以抄,什么不可以抄,抄到什么程度,抄到了的东西该归谁,都很考验一个官员的经验和水平。 如来俊臣第一次抄杨炯的家那样的做法,就显得很low,很是被有经验的过来人嘲笑了一番。 尽管来俊臣嘴上说无所谓,人嘛,谁都有第一次,习惯了就好了嘛!但谁都不想被人看不起,尤其是现在这个关键期。 所以,这次抄韦玄贞的家,来俊臣是憋着一股气,想要做出一番成绩的。 为此,他在高人的指点下,制定了几项策略,并当着那些羽林军官兵的面说了出来:“我知道,你们看不起我,说我是无赖出身,说我是两面三刀的小人。说实话,我也看不起你们!但,现在是我为首,你们谁不想死的,就得老老实实听话!” 看你那丑恶的嘴脸 第72章 对攻 只是,亲兄弟尚且还要明算账,这种因为分赃而暂时认的干兄弟,情分也维持不了多久。 巨款到手的李余,按捺不住欢快的心情,哼着小曲乐悠悠地走了,说是家里需要打扫一下,以备添置的杂物有地方放置。 来俊臣似乎也很开心,也表示要派人回家收拾收拾,说也有不少杂物要放置。 只是,在李余走后,来俊臣的脸立刻就变了:“看什么看?都干活去!” 满载而归的李余也变了,不过变的是路线,不往家走了,改成往上阳宫去了。 进了上阳宫,刚见到天后,李余就开始大吐苦水:“奶奶,您干嘛非要我去干那抄家的烂事呢?您是不知道,这抄家可不是个好活儿啊!” 抄家,确实不是好活儿。 累倒是不怎么累,因为都是别人在干活,他只负责分钱。但一帮子 第73章 好人 此番对攻,以李余大获全胜而告终,如果没有下文的话。 当李余耀武扬威、趾高气扬、威风八面、前呼后拥地回到家,看见满院的金银珠宝在长史老骆的安排下,被一一登记在册,被妥善地放到宝库中时,李余觉得,前面的形容词还能再加上英俊潇洒、高富帅等词语。 只是,怎么还有两个妹纸?看模样年龄,好像还是个姐妹花? 谁家丢的? 如果没人要,那我就不客气了哈! “您不用客气。”姬无断那个狗腿子,笑得跟一朵喇叭花似的,“这是罪臣韦玄贞之女,按例应该随韦玄贞一起发配到钦州。但天后知道王爷仁慈,故此赏赐给了王爷……” 姬无断顿了顿,极其猥琐地笑道:“享用。” 瞬间,李余想起了一块钱就可以摇晃半天的一首歌:爸爸的爸爸叫爷爷, 第74章 闹着玩 不管李余是不是被坑,不管来俊臣是不是被坑的更惨,在历史的洪流中,个人的荣辱得失其实都是小事。 有什么是最当紧的呢,当然是尽快确定一个新皇帝的人选了呀! 只是,这个唯一的候选人李旦,现在还是很拧巴。 “前车之鉴,后车之覆,王爷不可不慎!”长史姚崇如是劝解道。 翻译过来就是,李旦啊你可长点心,你的三个哥哥都被封号,何时能解封重练都看不见一点希望,你可不能学他们仨啊。 李旦很明白,但也很无奈。 如果可以,他情愿跟二哥李贤换换,自己跑到巴州吃火锅去,也好过在这看似繁华实则暗藏杀机的破皇宫里待着。 是的,李旦这个预备皇帝已经搬到紫微城,随时准备履新了。而旧皇帝,也就是废帝李显,也已经被勒令搬离回到曾经 第75章 太子 事在人为,人定胜天,在有些时候是对的。 所以,想跟天后掰掰手腕的人,绝不只有裴炎,或者说他背后代表的那些人。 但上不了台面的手段,终究只能在阴影之下活动,尽管暗流涌动,于大局却没什么用。 嗣圣元年,正月二十,一切都按照计划进行中。 先前钦天监已经上表,他们夜观天象,再结合无上妙法,断定正月二十乃百年不遇之大吉大利之日,诸事皆宜,百无禁忌,巴拉巴拉! 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那一天很适合皇帝登基! 特么的能不适合吗,李显原本就是打算今天西行长安,祭祀太庙,好让老李家的列祖列宗都知道新出了个皇帝呢! 这倒好,年年压金线,反为他人作嫁衣裳。 真真是世事无常,人生多舛啊。 只不过一个工具人,注定不会成为 第76章 备胎 天地良心! 李余一点都不想死。 想死的是李旦,这都是他自己搞的鬼,跟我真的没有一点关系啊! 他在说出这一堆狗屁话之前,我是一点都不知道的啊! 奶奶,您要相信您的乖宝宝一直都很乖的啊! 东上阁里,李余如此对天后说。 至于同为难兄难弟,呃不,难叔难侄,一起跪在地上等待惩罚的李旦,被李余毫不犹豫地出卖了。 李余:你个死小编,这话说的我就不爱听了。我们本来就不是同伙,何来出卖? 只是,任凭李余怎么解释,天后和其他人也不相信,李余事前会一无所知。 你骗鬼呢,一点不知道怎么就会有这么好的事情落到你头上? 要知道,李旦是有嫡出儿子的,今年已经六岁了,小家伙长得虎头虎脑的,既聪明又可爱,还很喜欢音乐呢! 这样 第77章 一个不能少 大唐的继承人,在闹着玩中确定了人选——李旦为皇帝,李余为太子。 李旦当皇帝,其实没什么可说的,自从李显被废之后他就是唯一的人选,连投票都用不着。 但,李余? 这是哪根葱哪瓣蒜,也有资格继承这大唐国祚吗? 是,他现在暂时还没有继承,但天知道,李旦说不定哪一天就和他的三个哥哥一样,莫名其妙的失去了皇位,甚至是自由,乃至性命。 到时候,这个存在感极低的小透明,说不定就要沐猴而冠,站在大家面前吆五喝六、人模狗样了? 人是一种很奇怪也很矛盾的动物。 一件东西,我可以看不上眼,我可以不要,但,别人也不能要,否则就是抢走了我的,大家的仇怨就算是结下了。 就像,女神对待备胎。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个皇帝当得 第78章 快乐王子 天后回宫了,带着郁闷。 已经很久没有吃过瘪的天后,脸色阴沉的能捏出水来,周围的人也不知从何劝解。 说李余忤逆不孝,大家和李余的关系那么好,上官婉儿更是跟他穿一条裤子的交情,说李余的坏话,就等于把自己给填进去了。 损人不利己的事,不能干。 也有自作聪明的人,刚说了句:“太子也太狂妄了……”就被天后两个字解决了:“杖毙!” 天后的人,天后可以打可以骂,别人,不行! 这时,姬无断建议:“是否召怀义大师前来?” 以前,每每天后心情不好的时候,找薛怀义前来立刻就能药到病除。现在,照方抓药应该也可以? 天后摆摆手:“朕身体不爽,从太医署找个善于推拿的人来。” “是。” 须臾,一个三十来岁的帅锅来到:“ 第79章 猎物 “啊……” “哦……” “不要……” 喝得烂醉的李余,被巨大的疼痛惊醒,鬼哭三连。 “你就不能消停一会儿,让别人听见了,还以为我把你怎么着了呢!”骂归骂,上官婉儿还是很贴心地递过一条毛巾,“擦擦脸,醒醒酒。” “还是婉儿最好!”李余得意地接过来,一擦,“我去,怎么是冰的?” “冰的醒酒快!也让你感受一下,什么叫人心难测!” 李余没法回答,只好歪楼,指着在脚下忙活的某人问道:“这是几号……咳咳,哪里请来的师傅,手法很娴熟嘛!” 职业不分贵贱,都是靠技术吃饭,叫一声“师傅”很应该的。 某人抬头、拱手,举止端庄:“下官太医丞沈南璆,见过殿下。” “你什么时候见过我?” “呃……” 沈南璆很想说,此见 第80章 怂恿 半夜无话。 因为其实并没有什么香艳的事情发生,上官婉儿以李余的身体重要为由,坚决阻止了柳眉月想赖着不走的企图。 半夜有话。 因为柳眉月被赶出来回到醉月轩之后,一直就没睡。她在等一个人,一个从没想过会在今天碰到的人。 讯息已经发出,就等那个人来了。 子时,据说是人最困倦的时辰,一道微风吹过,那个人来了。 不甚明亮的下弦月,照着那浑身裹在黑纱里的角木蛟,再加上几声夜枭凄厉的叫声,愈发显得诡异。 “我既然已经知道你的身份,为什么还要故弄玄虚?”柳眉月用满是嘲讽的口吻说道。 角木蛟微微一笑,却并不扯下面纱:“星主教导我们,无论什么时候都要注意保护自己。你虽然知道我的另一层身份,可怎么能确定哪一个才是真 第81章 枪火 谋反这件事,在历朝历代都是零容忍的活动。只要你跟这件事沾上边,不死也得脱层皮。 只是,这是哪个老不死的,敢坏耶耶的好事? “尔母婢也!” 武承嗣火冒三丈,怒发冲冠,“原来是刘太傅呀,您什么时候来的?快请快请,在外面随便接话,可不符合您的身份哟!” 来者正是太子太傅,深得先帝和天后倚重的刘仁轨。 只是,别看刘仁轨已经八十多了,却是老而弥坚的个性,对武承嗣这个佞幸小人更是不假辞色:“滚开!你这逆贼!” “我……您请,您请!” 武承嗣想了想,又忍了忍,决定不和这个老不死的较真。因为,这时候连天后都站起来迎接刘仁轨了,他武承嗣,算个毛啊! 天后笑道:“没想到刘公来得这么早,朕实在是失礼了,还请刘公莫怪 第82章 别亦难 正月二十四,冲龙煞南。 忌行船、求官,宜斋戒、诵经,财神正北。 洛水河畔,一处简陋的渡口,李显对便装前来送行的李旦说道:“四弟,你什么时候神神叨叨起来了?这可不是你一向洒脱的作风呀?” 李旦苦笑一声:“万般天注定,半点不由人。每天研究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这日子也就容易熬下去了。” 看李旦装腔作势,韦氏忍不住讥讽道:“四弟如今贵为天子,还会觉得日子难熬?” “嫂嫂何必如此?我但凡有一丝对三哥不敬之心,对皇位有一点觊觎,定叫我天打五雷轰、不得好死!” 见三嫂还这么说话,李旦心里那个委屈啊! 你以为我想当皇帝咋的,你以为我不知道这就是个提线木偶咋的,你以为我现在不害怕咋的? 宝宝心里苦,但宝宝不敢说 第83章 冰心 像李显这种,爷、爹、妈、侄都很牛掰的家伙,没理由是个彻头彻尾的蠢货。 所以,即便最后一张底牌也有可能被掀出来的时候,李显依然很淡定,起码表面上是。 “七叔,您的腿别抖了行吗?再抖,菜都被您给抖翻了啊。” 李余本想去夹菜,奈何那简陋的矮几被抖得地动山摇一般,哪里还能愉快地玩耍。只得也放下筷子,很无奈地说道。 “别嬉皮笑脸的,说!你到底知道什么,太后又知道什么?”李显还不死心,幻想着奇迹的发生。 只可惜,李余这么一个实诚、英俊、多才多艺……(别打别打,以后不尬吹了)的人,丝毫不给别人做梦的机会:“徐敬业,真的能成为你的后盾吗?七叔,别天真了!” 历史上,徐敬业造反能被人记住,那是多亏了有骆宾王这个 第84章 牢笼 人活在世上,总是要被别人管着。 小时候有老爸老妈管,上学了有老师管,工作了有老板管。 老爸老妈可能不止一个孩子,老师、老板更不可能只有一个学生、一名员工。而资源就那么多,不是给你多点就是给他多点,不太容易做到一碗水端平。 竞争,由此而来。 当然,如果你愿意,也可以把自己说的卑微一点,叫争宠,争相在某个能给你好处的人面前献媚、邀功,以期获得更多的好处。 跟哈巴狗见了主人,就撒欢地摇尾巴一样。 “好儿子,你说这话,是不是皮痒痒了?” 上阳宫的一处密室,墨言对自己的逆子墨知正在进行思想和身体的教育。 “阿爸,您的所作所为不就是争宠吗?” 墨知才不怕老爸的武德昌盛呢,转到冶炼炉的另一侧,接续嘲讽:“虽 第85章 神宫 “薛师,今日如何得闲,到了我这里啊?” “太子殿下,洒家闭关潜修多日,于佛法多有领悟。今日静极思动,得知故人得偿所愿,特来恭贺。为殿下贺,为大唐贺啊!哇哈哈哈……” 如果不是那一脸的护心毛,薛怀义大概是可以冒充一下高僧的。 只是,你个盗版的鲁智深,搁这装什么大尾巴狼呢? 你叫我太子,我是不是还要叫你爷爷? “大师,咱能有话说到明处吗?你这么说话,我真的不是很习惯啊!” “有什么不习惯的,你们这些大人物说话不都是这个样子吗?” 薛怀义哈哈一笑,江湖做派重现:“哥哥我今天遇见了难处,想请兄弟你帮帮忙,就看你是不是愿意了。如果愿意,那咱们俩还是好兄弟,如果不愿意,只当哥哥我放了个屁。” 居心叵测的沈 第86章 有的人 恋爱中的女人——也包括男人,都没什么脑子。 只要是妨碍他们秀恩爱的存在,都是不合理的,都是要被清除的。 所以,李余居然敢反对薛怀义给天后建万象神宫,居然敢阻止薛怀义给天后献礼,实在是罪大恶极、罪该万死! “老薛,你也别在这儿蹦跶,我也不是针对你。” 三言两语打发了薛怀义,李余对天后说道:“奶奶,您曾说过,要想天下长治久安,靠的是人心的向背,而不是一两件武器。” 刚说不久的话,天后不可能那么快就忘了,也没有理由不承认。 历朝历代,人心向背都是决定王朝是否能延续下去的关键,而从来不依靠某一处险要的关隘和一两件武器。 否则,秦朝有崤函之固何以二世而亡? 宋朝有火器之利,为什么还会被游牧民族打得落花流 第87章 捕风 所谓飞骑,其实就是羽林军,也就是此次推翻李显的最重要的武装力量。 此次改立新皇,羽林军立下大功,不说来个赏赐万金、官升三级从此走上人生巅峰,起码也赏个半年俸禄、给个两个月假期? 结果,左等右等,羽林军上下是一点动静都没见着。 问程务挺和张虔勖两位主将,也只是得到“圣人自由圣裁”的屁话,一点实惠都没有。 幸亏这两位的人品还算坚挺,并没有人怀疑他们俩私吞了天后和皇帝的赏赐,只能叹息自己白忙活一场,就不敢再说什么了。 可这是有品级的官员的理解,他们也不在乎是否多两个月俸禄、有没有假期——他们又不靠工资活着,也随时可以是假期——所以,也就没掀起什么大风浪。 但,普通大头兵可不这么认为。 耶耶干活了, 第88章 脓疮 不是李余圣母,实在是这种告密的行为太恶劣,太恶心人! 武周一朝,最让人诟病的,除了大肆屠杀李唐宗亲,让人深刻感受到政治斗争的残酷无情之外,就是酷吏统治了。而这些酷吏所倚仗的最大法宝,就是告密,就是株连。 虽然自太史公首创《酷吏列传》,把酷吏分门别类单独立传,后世史书基本上都有这么一块,但武周时期的酷吏,可是着实留下了重重的一笔。 老板跟员工,中层和基层,大家的屁股不一样,脑子自然也就不一样,对利益的诉求也不一样。 老板想省钱,中层想出成绩,基层只想摸鱼。 摸不了鱼的时候,被逼着加班的时候,被扣工资的时候,肯定是要骂娘了。 就这一群飞骑,不过是对没有得到赏赐而抱怨了一句,连骂娘都没敢,就要大肆株 第89章 巧连环(上) 回到家,上官婉儿已经像个贤惠的妻子一样,做好了饭菜,温好了美酒,安排好了妾室——这一点还没有做到,说明上官婉儿还不够婉约,还有进步空间。 “吃你的,哪来那么多的奢望!” 跟着天后久了,上官婉儿的女拳思想很严重,一点都没有把李余奉为天的感觉,反而很有点后世大女主的风范。 “两口子哪来那么多的客套话?不逗怎么乐呢?” 李余唏哩呼噜把饭吃完,有一搭没一搭地跟上官婉儿说着闲话:“你手里在摆弄什么呢?织毛衣吗?” 后世会织毛衣的女生,已经成了国宝极其稀有,没想到还能在这大唐碰见一个,那可真是太好了啊! “什么是织毛衣?”上官婉儿递过手里摆弄的物件,“巧连环,你没玩过吗?” 巧连环? 这么幼稚的东西,怎 第90章 巧连环(中) 许州城外。 同样被贬的李显,也在看巧连环,准确来说是看玩巧连环的人——当垆卖酒的美妇。 那身段,那面相,一下子就吸引住了李显,并且很有文化滴就把这位老板娘和她着名的同行,卓文君联系在一起了。 文君卖酒,红拂夜奔,实在是雅致得紧啊! “呸!不要脸!”韦氏就见不得李显那副没出息的样儿。 就这样的货色,以前别说在宫里,就是王府里随便找个粗使丫头,也比她强上一百倍。如何就入了王爷的法眼了呢? 定是王爷心情不佳,定是这狐媚子勾三搭四,定是这一路上仆人伺候的不周到,定是这一路风尘仆仆…… 但其实什么也不为,只是单纯的对美的欣赏。 李显拊掌赞叹道:“乡野村妇,自有一番情趣呀!官船进水而选择旱路,竟然有意外之 第91章 巧连环(下) 谣言,从来都比事实更有吸引力,传播的也更快。 你说,天后的两个儿子被袭但安然无恙,没意思;你说,天后亲自派人杀死了自己的儿子,还是两个,超劲爆。 话题量激增,引流无数。 还是人吗? 虎毒尚且不食子,天后这娘们是个狠人啊! 嗯呢,我早就看出那娘们不是好银了,正是最毒妇人心啊! 我就在旁边看着,另外王爷死得那叫一个惨哟! 你们还不知道的,天后其实不是…… 谣言四起,甚嚣尘上。 而这一切的一切,似乎都指向了一个地方,扬州。 杜牧曾有诗云: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虽说是给扬州打call了,但也给扬州贴上了一个不太好的标签。 彼时的扬州,做为运河与长江的唯一中转站,来往的人流、货物那可真是 第92章 烽火连城 “入门见嫉,蛾眉不肯让人;掩袖工谗,狐媚偏能惑主。后面还有啥,老骆你接着来!” 李敬业据扬州造反这么大的事情,早有一批批的红翎信使把前线战报源源不断地送往东都。 当然,名义上的皇帝李旦,和名义上有参政议政资格的李余,都是在天后拿完主意之后才看到战报的。 无所谓,该来的总会来,该知道的也总会知道。 所以,李余不急。 反正他知道徐敬业就是个秋后的蚂蚱,蹦跶不了几天,还很有心情地背诵了一句古文,还让骆宾王这个原作者续写。 既然已荣升太子詹事,身为这个名义上的大唐继承人的名义上的佐贰官,骆宾王每天都会似模似样的完成公务——虽然并没有什么公务可办,但态度要比能力重要,不是吗? 因此,骆宾王放下假装办公的 第93章 还有谁 093 还有谁 大牢,尤其是内卫的大牢,可以说是世上最安全的地方,之一。 大块青石垒成、中间再用铸铁勾连的墙壁,厚重的只留一个小孔的铁门,外面不停巡视的内卫。这一切,都在明示着这个地方很安全,一般人享受不了这待遇。 张柬之和狄仁杰老哥俩,也是第一次享受。 跟狄仁杰东看西看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不同,张柬之现在很伤心,很生气,也很无奈。 伤心是因为,他虽然没少骂但一直寄予厚望的李余,居然是个缩头乌龟。生气和无奈,自然是因为如此大事,他居然被强制置身事外。 如果不能修齐治平,这满腔抱负岂不是就此被蹉跎了? “孟将兄,殿下也是一番好意,你就别在那里抱怨了。此时,虽然看似是个机会,但祸福之间谁敢断定呢?” 第94章 王 三日后,扬州。 如火如荼干事业的英国公徐世绩,正在看着一份邸报,还赞叹不停:“啧啧,我的脑袋值一个同平章事,你们谁想要呀?” 榜上有名的唐之奇哈哈大笑:“公爷看不起谁呢?我们的脑袋虽不值钱,却也是个五品官了,不低了。” 魏思温感慨道:“宦海沉浮多年,今天才知道自己这么值钱。五品官,唉……” 就这帮子二手者联盟,除了徐敬业,就没有一个能当到五品的料。人生的境遇如此难料,怎能不认人唏嘘感慨呢? 薛仲璋打趣道:“如果我们自己把自己的脑袋送过去,不知道武媚那个贱妇该怎么办?杀了我薛仲璋,再给我一个五品官?哈哈哈哈……” 众人也跟着一起哈哈,新成立的大都督府中,弥漫着快活的空气。 笑够了,徐世绩才肃然说 第95章 我为王 “三叔公,您快点走!再不走,叛军就要打过来了啊!” “我不走!耶耶我跟着太宗打过天下,还会怕徐敬业那个孙子?” “六叔,咱们往哪走,润州城里只怕住不下这么多人呀?” “那就不去!去了咱们吃什么喝什么?” “四婶,那些瓶瓶罐罐就不要拿了,再拿就来不及了啊!” “不拿,我们该怎么活哟!这天杀的徐敬业哟……” 坚壁清野,从来都不容易。 因为故土难离,因为破家值万金,更因为人离乡贱。 没有了家人、亲人、族人,我们就成了没有跟脚的人,那叫流民,也叫贱民。无论去到哪里,都会与当地人格格不入,都会成为当地人眼中的外乡人,屁都不算! 李思文其实勉强算是个好官,起码能做到不害民不扰民,但当坚壁清野的一纸公文下 第96章 从军行 曹老板曾经说过,如果不是他的存在,这世上不知几人称帝几人称王,天后的作用类似。 只是,这样的大事,不都是你们这些大人物操心的嘛,跟我个咸鱼有什么关系呢? 枯坐在东宫的李余,打破脑袋都想不出来,为什么自己会接到天后的命令,让自己随军出征,征讨不臣。 是的,李余终于还是走上了不归路,搬到东宫住了。 被说服的过程也极其简单粗暴,只是姬无断的一句话:“你想让那些东宫的人都去死吗?”李余就老实了。 人可以自私,也可以偷懒,或者是犯点小错。但因为你的没意义的坚持,而让那么多人为你操心费力甚至有杀头的风险,是不是也太不要脸了? 所以,李余就来了。 不仅来了,还装腔作势地接待了来访的客人,此次出征平叛的主将, 第97章 无情 这种愉快的心情,一直持续到李余来到码头。 这都是什么玩意儿哟! 既然是朝廷发兵三十万,征讨不臣,那就得有点正规军的模样才是,可这乱糟糟的活像个养猪场,哪里还有一点该有的威势和气度? 有父老来送行的,那是应有之意,说不得父兄还会勉励几句,好男儿当勇往直前为国杀敌之类的场面话。 有妻妾来送行的,虽然哭哭啼啼磨磨唧唧没完没了惹人心烦,但也能理解。打仗嘛,总免不了要死人,这一出门说不定老婆就成别人的了,趁现在再热乎一会儿也行。 但那些花枝招展的粉头排着队来送行,是何道理? 难道是希望恩客们打仗的时候留点力气,等回来后再在青楼一决胜负? 更有几个不要脸的家伙,居然在攀比起谁的粉丝,咳咳,粉头更多了。 指 第98章 从军行 却说那小福子,高高兴兴地领了上官婉儿的赏钱,高高兴兴地赶上楼船,高高兴兴地回禀了经过,就等着太子爷龙颜大悦一下。 做为一个合格的下人,只要主子开心了,他就开心了——起码,他是这么跟李余说的。 李余果然很开心:“你很会办事嘛,该赏!” 该赏您倒是赏啊,在那里犹豫个什么劲呢? 难道在积蓄力量? 小福子等啊等啊,李余终于说话了:“姬无断年纪大了,还动不动跟我摆老资格,要不,把你给换上去?” 小福子一听就慌了,急忙跪地求饶:“太子爷饶命啊!老祖宗……奴婢该死奴婢该死,姬总管很厉害的,我们都得认他为老祖宗,奴婢实在不敢想他的职位呀!” 李余笑了,对着李孝逸说道:“看看,就是一个奴婢都有一颗追求上进的心, 第99章 该死 官军们终究还是来晚了。 就像一个想为清倌人梳拢的男人,因为要租车要买礼物要做发型,力争让老宝子高看一眼而耗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终于来到青楼的时候突然发现,对方早就跟一个矮丑富玩耍过了。 失落不? 憋屈不? 丢人不? 李孝逸很无奈地解释道:“兵凶战危,能不打就不打,免得生灵涂炭。徐敬业害怕我们而跑到金陵去,不是很符合太子一向忠厚的美名吗?你又何必把话说的那么难听?” 李余收起千里镜,递给李孝逸:“看看,往远去看,别只看自己屁股下那么点地方。” 李孝逸的屁股下面,是淮阴城外的一座土山,虽然不高,但观察淮阴城头的动静却已经足够。 此时,淮阴城已经陷落,但城头并没有徐敬业的大旗飘扬。这就说明徐敬业不 第100章 烟火 初夏时节的夜晚,是最美好的。 少了正午阳光的灼热,多了几分清凉,如果再加上徐徐吹来的混杂着花香稻香的晚风,简直就是一幅绝美的水墨画。 看似一团团的墨色,实则层次分明,需要仔细琢磨品味,才能体会到其中滋味。 只是,为什么会有难闻的说不清道不明的气味? 还有就是,今晚的萤火虫哪里去了? 往常这个时候,萤火虫成群结队的漫天飞舞,几乎可以代替灯火呢!听说以前就有个人点不起油灯,就是抓了一袋子萤火虫照明读书,后来还考取了功名了呢! “你个瓜娃子,给你再多的萤火虫也没用。你识字吗?还读书?书读你还差不多!”一个老兵骂道。 被骂的也不生气的瓜娃子也不生气,哈哈一笑:“老叔您别生气么!额这辈子是木啥希望了,可 第101章 求不得 佛陀说,人生有七苦,其中之一就是求不得。 李余不信佛,也没打算抛却三千烦恼丝去皈依我佛。知道这些,仅仅是因为当年曾经追过的一个女孩喜欢。 等到他被社会毒打了许多年之后,那些被他拿来装逼的佛经就像是喝过的水变成尿一样,没给他的身体带来一分滋养,只剩下这么一个不明白的词,求不得。 求升职而不得,求爱人而不得,求亲情而不得,哪怕是最低标准,求像个人活着,都不会那么容易得。 当火硝爆炸城墙崩塌的时候,淮阴城就已经被攻破了。 就像砸核桃,不管是开了一个口子还是一堆口子,结果都一样。剩下的,只不过是等待李孝逸这个似乎很擅长砸核桃的人,一锤子一锤子的把那些零零碎碎还假装坚硬的外壳给剔除干净,以确保让李余吃核 第102章 小目标 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 无论他们是被动还是主动地加入叛军,他们手上的鲜血和罪孽,绝不会因为天后一句轻飘飘的赦免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李孝逸这种老杀才,根本不在乎多死几个还是少死几个人,他真正担心的是天后的怪罪。 到时候,他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跟天后说:您看,我劝过了,劝太子不要妄造杀戮,但太子他不听呀!君臣有别,微臣也不敢反对不是? 择清自己的责任,保证李余的安全,然后才是消灭徐敬业,这几件事的顺序,李孝逸是不会乱的。 墨知这个“兼爱非攻”的墨家传人,到城里转了一圈后,对李余那近乎暴烈的屠杀也没提出异议,反而对李余说:“也许,你是对的。” 造反也罢,起义也罢,总是会有很多人被伤害被掠夺。 按 第103章 乌合之众 大人物眼中的小目标,在小人物眼里,可能就是个天大的难以实现的幻想。 比如一个亿,再比如,徐敬业的脑袋。 如果是以前,李孝逸可能也会觉得为难。但现在,他不怕了! 有数十万雄兵在手,还有李余那神鬼莫测的攻城利器,区区一个徐敬业何足道哉? 天时地利人和都在我,一鼓作气拿下扬州城,擒杀徐敬业,必然是小菜一碟! 当年,家父,也就是淮安郡王,他们那一批老将还在的时候,谁知道徐敬业这个孙子是哪个孙子。 现在倒好,山中无老虎,猴子都敢称大王了? 今天,耶耶我一定要让徐敬业知道知道,没有了一代,还有二代,怎么着也轮不到他这个三代称王称霸? 别说他徐敬业有统兵打仗的能力,二世祖一般都很容易对付。这事儿,李孝逸很清楚,因为他自己曾经也是。 别笑,谁还没有个年少轻狂的时候了? 但经过这么些年了,本大将军李孝逸早已经不是当初那个纨绔子弟,早已经成长为一个合格的战士,一个优秀的统帅了。 所以,徐敬猷没资格成为本将军的对手! 我要过江,跟徐敬业决一死战! 此战,不是他死,就是我活! 墨知有点糊涂了:“有区别吗?” “没有。”李余摇摇头,“大人物说话都这模样,你随便听听就好,不用当真。” 墨知点头道:“嗯嗯,跟你一样。” “呃……” 李余决定,以后还是跟这个不会聊天的人少说话为好,继续看李孝逸表演。 是的,表演。 本来就已经决定的事情,他完全没必要在李余面前召开一个军事会议,陈述利弊,再让几个人出来扮演红脸白脸。 淮阴已破,虽然徐敬业的弟弟徐敬猷悄悄跑了,但李余对精油之类的东西没什么兴趣,剩下的目标就只能是扬州,只能是屯兵在下阿溪(今属高邮)的徐敬业了。 看李孝逸他们讨论的兴高采烈,兵棋推演玩得不亦乐乎,墨知悄悄地问道:“你没告诉他们,火硝和石漆都没有了吗?” “没有。我打算让你告诉他们。”李余很有上位者风范地拍拍墨知的肩膀,就离开了这个形式大于内容的军事会议。 知道你李孝逸想表现,又不想让人觉得你不尊重老板,但当你发现没有外挂的时候,不知道会是一个怎样的心情呢? 就算有,徐敬业是不是还会再次上当,等着你去烧他炸他呢? 徐敬业会怎么应对,李余不知道,但行辕里忽然发出的哀嚎声,却是真真切切地传到了李余的耳朵里。 外挂没了? 怎么办? 已经尝到甜头的李孝逸,忽然发现最大的倚仗没有了,就像一个没了外挂连账号都不会登的菜鸟,心里慌的一比。 做为一个老派人,后军总管苏孝祥对那些乱七八糟的外挂不感兴趣,他信奉真刀真枪,见大将军迟疑不定,慨然说道:“给末将五千人马,末将当踏平贼人!” 一个人心里慌的时候,做出的判断和决定往往都是错的。 李孝逸终于看见一个能打的了,大喜道:“苏将军果然不凡!苏将军尽管前去,本将自当为你掠阵!” 于是,苏孝祥就领着五千人马,人衔枚马勒口,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地出发了。 …… …… 下阿溪,徐敬业这边,也已经听那可爱的弟弟描述了“天罚”的过程。 在徐敬猷的描述中,官兵请来了太上老君、漫天神佛,一道神雷劈来,数千人马灰飞烟灭,固若金汤的城墙被摧枯拉朽。 凡人如何对抗天神? 所以,这一仗败得这么快这么干脆,根本就不是他的错,一切都是天意啊! 那两朵烟花,徐敬业也看到了,也找人去暗暗查探过,确实不是人力所能为。但你非要说天命在唐,天命在武媚身上,徐敬业是无论如何也不愿意相信的。 “来人!把这妖言惑众的败军之将押下去!待本都督得胜归来,再行严惩!” “大哥,大哥……真的是天罚啊!真的不怨我啊!” 徐敬猷被拖死狗一样拖下去了,徐敬业也不捏着拿着了,一屁股坐在胡凳上,面如土灰。 魏思温劝道:“大都督切莫伤神,子不语怪力乱神,鬼神之说原本就虚无缥缈。就算是有,武媚何德何能可以请动天神?” 薛仲璋的劝说就接近真相多了:“我听说,墨家巨子携其子入驻上阳宫。墨家之人最善装神弄鬼,此次不过是某一种我们还不知道,还没掌握的武器罢了。只要是武器,就有消耗尽的时候,何足惧哉?” 听薛仲璋这么一说,徐敬业就放心多了。 武器嘛,比如刀剑弓矢,只要我拿人命往里堆,总有消耗完的时候。而本都督背靠江南富庶之地,还差人命吗? 征兵! 大肆的征兵! 只要能拿得起刀剑长矛,不拘是男是女是老是少,全部拉来! 这时,探马来报:“前方发现敌情,有数千人马意欲偷渡下阿溪!” 徐敬业哈哈大笑:“李孝逸果然是个蠢货!在这月圆之夜渡河,还只有数千人马,岂不是白白送死来了?传我将令,半渡而击之!” 天亮了,战报出来了,主将苏孝祥兵败身死,士卒涉水时淹死过半。下阿溪水尽赤,尸体枕藉,溪水为之断流。 一个人蠢,还有掩饰的理由,但当左豹韬卫果毅成三朗不听劝阻,执意领本部人马去救根本没希望的苏孝祥时,就不是一句愚蠢可以解释的了。 苏孝祥不愧是条汉子,力战而死。 成三朗也不愧是条汉子。 唐之奇说他是李孝逸准备杀了他提振军心的时候,他还不忘大声疾呼,说自己不是李孝逸,说他死了会流芳百世而叛军死了只会遗臭万年。 消息怎么传出来的不重要,是不是真相也不重要,人都死了,给他们一个好结局,似乎是传统美德? 但那些因为主将的愚蠢而白白送命的普通官兵,该怎么办? 李孝逸也觉得面子上有点挂不住,讪讪地说道:“殿下放心,微臣一定会从那些多余的首级里调拨一部分,给那些战死的兄弟,缴获的财物也可以多给些。” “就这?” 李余看了看李孝逸的脖子,似乎在考虑从哪里下刀比较合适。 一将无能,累死千军! 李孝逸这个行军大总管,既不能找出合适的战法克敌制胜,又不能好好约束下属,我要你何用?! “殿下要杀我?”李孝逸眼睛瞪得像铜铃,不敢置信。 如果有合适的人选,李余真的不介意宰了这个废物。但现在,开国猛将凋零,连一个能打的都没有了,很让人无奈啊! “殿下何必贵古贱今?先烈固然英勇,我辈也不尽是懦夫!” “是哪位英雄,请站出来说话?”李余大喜,然后就眼巴巴地等着某位绝世猛将出现,力挽狂澜。 虽说史书上好像没有记载,这个时期有什么猛人,但万一史书给漏了呢? “微臣,殿中侍御史魏元忠,见过殿下。” 切!一个嘴炮啊! 第104章 三笑 殿中侍御史是什么人? 就是在公司开会的时候,负责看看谁缺勤谁迟到谁交头接耳,然后记在小本本上等会议结束向老板回报的那种货色。 讨厌吗? 讨厌! 能不能不要呢? 不能! 因为皇家要讲究礼仪,老板要显示自己的权威,所以这种人在哪个公司里虽然都人憎狗嫌的,却仍然过得风生水起,甚至是不可或缺。 魏元忠也知道自己不讨人喜欢,百看都厌,所以他也不啰嗦,直接说正题:“天下承平,内陆多年不闻战鼓,将士们有些生疏也是人之常情,殿下何必过于苛责?” 李孝逸疯狂点头,表示自己以前很熟悉,但现在确实很生疏了。 “譬如殿下手里的白茶盏,须经过工匠澄土、揉捏、锻打、塑型,最后送进炉窑经过烈火焚烧,终能破茧成蝶、成为大器。” “所以呢?”李孝逸及时充当捧哏。 “所以,在打磨的过程中损失掉些许,也是可以预见的。” “哦,是这样啊!”李孝逸再捧。 如果按照既定的套路,李余很想说一句:“去你的!” 只不过生活不是演戏,战争更不是儿戏,死去的那些人也不可能就此活过来。如果魏元忠只有这两下子,那么李余不介意多干掉一个人。 魏元忠还是有点本事的,救李孝逸也不是他的全部想法:“方才微臣说,我朝将士大多久疏战阵需要磨炼,叛军其实更需要磨炼。所以,微臣想帮助叛军磨炼一下。” 说到炼这个字的时候,魏元忠特意加重了一下,似乎意有所指。 可是,石漆已经没有了啊! 国内已经发现的,可以自己冒出来的石油拢共就那几个地方,产量还少得可怜。 你让李余或者墨知去打油井勘探石油? 要不,咱们还是聊聊世界和平?那玩意儿可能还现实一点。 “哈哈哈哈……” 魏元忠大笑不止,就等着李余问一句“爱卿何故发笑”了。 只可惜,这种烂大街的套路早就被纵横家们玩烂了,所以,李余还是那么看着,静静的。 等不到合适的人,魏元忠只能自己给自己找台阶下:“大家一定想知道,我为什么发笑?” 李余跟墨知互看了一眼,一起摇摇头,表示,我们不想。 “呃……好,我就长话短说。墨家技艺自然是巧夺天工,在下佩服。但既然是助燃之物,别的油脂是否可以替代呢?” 墨知眼睛一亮:“对呀!如果不追求那种爆燃的效果,别的不拘猪牛羊还是香油,都可以用呀!如果有那一套设备……呃,这个是能说的吗?” 设备不设备的,魏元忠不在乎,重要的是他终于找到了知音,还是个专业人士,证明了自己的思路是可行的。 似乎从战国时期开始,礼崩乐坏的家伙们就开始无所不用其极地想弄死对手了。而弄死对手的最便捷的法子,就是借助自然的力量,也就产生了一个成语,水火无情。 水攻会受到地形限制,而火攻,那就是老少皆宜、居家旅行的必备良方了。只要想放火,总是会找到可燃物和方法的。 而徐敬业屯兵的下阿溪山谷,就是个放火的绝佳地点。 只要在山谷的一头放火,烟熏火燎的,一定能逼得徐敬业从另一头逃窜。到时候,如果有一支伏兵隐藏在那里,只等火起就封死山谷,烧烤徐敬业的大菜就算是做好了。 就算他能侥幸逃走,失去了手下的徐敬业,还能叫徐敬业吗? 那是个行走的三品官帽啊! 虽然一切又回到了原点,还得承袭古人的战争智慧,但李余并不感到沮丧。 这片大地,在数千年里见过太多的繁荣昌盛、文明和谐,也见过太多的刀光剑影、阴谋诡计。在这片大地上,根本就没有新鲜事。不是说你从后世而来,就可以自以为站在了山巅,而对着这片大地指指点点。 计策既然定下,剩下的就是具体施行了。 为了保住自己的小命,也因为有可能见到胜利的曙光,李孝逸爆发出了极大的工作热情,玩命地搜刮民脂民膏——真正的民脂民膏。 不管你是家用的食油,还是庙里供奉佛陀的香火,但凡有点油花子的物事,都在搜刮之列。老百姓骂几句,僧侣们在佛陀前画圈圈,都不重要。 只要能打败徐敬业,擒杀那一帮子孙子,他李孝逸还是个人见人爱的大将军,说不得还能再往上升一级呢! 李孝逸在忙活,朝廷也没闲着。 各州府调拨的折冲府军陆续赶到,三十万大军如铁壁合围一般,牢牢地把徐敬业给封堵在了下阿溪,动弹不得。 还有传言,朝廷见战事不利,有意命左鹰扬卫大将军黑齿常之为江南道行军大总管,震慑江南,并准备调集江南道全部兵力,从后方对徐敬业发起雷霆一击。 徐敬业可以不在乎李孝逸,大家都是靠着老子的功勋起家的,互相知道深浅,但黑齿常之,他却不敢等闲视之。 黑齿常之是谁? 那可是尸山血海里一刀一枪杀出来的好汉!当年,黑齿常之还未归降之时,大名鼎鼎的邢国公苏定方都没能在他手上占了便宜! 这么一号猛人,徐敬业自问不是对手,就想脚底抹油。 奈何李孝逸像是铁了心一样,这几天总是不时派出人来袭扰,或白天,或深夜,让人不胜其烦。虽然每一次徐敬业总能获胜,虽然每一次官军都要丢下不少尸体,但就是不让徐敬业有喘息之机,更不容许他的大队人马出谷。 这一日,烦不胜烦的徐敬业终于迎来了解脱,官军大部出动了! 没有叫阵,也没有万马奔腾,身穿青灰色的官兵和身穿土黄色的叛军,就像两股泾渭分明的洪水,猛然碰撞在了一起。 只不过,激起的浪花是血色的,似乎在诉说着战争的残酷。 正在胶着之际,风,吹起来了,而且越吹越大越吹越大,竟然把漫天的日光都吹到了山谷的顶部,映得整个山谷都通红通红的。 无数堆燃烧的干草,也沿着那山顶往下滚落,落到了那苍翠欲滴的树木上。 徐敬业仰天大笑:“李孝逸还真是个蠢货!这时节居然想用火攻,他们还有石漆吗?这树木如此苍翠,怎么可能……卧槽!” 却是那树木,居然被滚落的火球给点燃了,而且燃烧的还很旺盛。虽然没有石漆那般狂暴,但仍然热浪喷涌。再加上这几天净被李孝逸给袭扰了,大家根本就没睡好觉,见火势又起,哪里还有心思作战。 也不知道是谁吆喝了一声:“大都督败了!快逃啊!” 叛军们就如被烧了屁股的猴子一样,四散而逃。 徐敬业是个敞亮人,一看败局已定也不多做纠缠,立刻调转马头从另一处逃出。 出得谷口,徐敬业又笑了:“哈哈哈哈!李孝逸就是个蠢货!我要是李孝逸,就会在这里埋伏一支……” 话没说完,无数支箭羽袭来,徐敬业又丢下一堆尸体,再次往江都逃窜。 这一路上是马不停蹄,再也不敢笑了。 等远远看见了江都城,徐敬业才真正地放下心来,低声嘿嘿了一下:“这下,总该安全了?” 徐敬猷抱怨道:“大哥,你可别笑了,行吗?你这一笑,说不定又出什么问题了呢?唉我说这江都的守将,怎么不出来迎接咱们?” 蓦然,城门大开,一拨人马出现,举着的却是朝廷的大旗。 “沃日!江都失陷了,快跑啊!” 第105章 黄粱梦 海边,已经不见了朝廷的追兵。 在杀光了一个小码头的居民后,跑死了数匹战马的徐敬业一行,终于可以喘口气,歇歇脚了。 见徐敬业又要咧嘴,众人齐齐摇头。 别笑了,你笑起来真要命啊! 看看咱们,十万大军,被你笑了几次,就剩下咱们身边的这百十号人了。你可千万千万不能再笑了呀! “不笑了。”徐敬业摇摇头,嘶哑着说道,“我只是口渴的厉害,你们谁有蜂蜜水,给我些润润喉咙。” 徐敬猷嚎啕大哭起来:“大哥,都这个时候了,哪里还有蜂蜜水?败了,咱们是彻底的败了啊!” 徐敬业再次摇摇头:“没有,还没有。我在这边早就安排好了海船,只要咱们出了海就可以直奔高句丽,在那边积蓄力量,等待他日卷土重来。” 谁都知道卷土重来是胡说八道,但有安排总比没安排强。而且,大唐对高句丽的羁縻已不复往日,鞭长莫及的缺陷总是不可避免。 所以,去高句丽苟活偷生,也不失为一种选择。 只是,大都督你安排海船的时候,就不知道储备点粮食给养吗?还是你安排的人手,已经叛变了,到现在都没有出现? 一天过去,不见人影。 两天过去了,还是没有消息。 第三天,从百姓那里抢来的一点点的粮食已经吃光,再等不到救援,大家估计只能跳海摸鱼了。 但遗憾的是,直到天黑,派出去联络的人也不见回来。要么被官兵捉住了,要么是叛逃了。要么就是,那个所谓的后援也叛变了,或者根本就不存在! “相信我!援兵一定会来!咱们的船和给养也一定会来!”看着一圈人通红通红的眼睛,徐敬业一遍一遍地重复着这句话。 魏思温低声说道:“如果后援不来,望大都督早做打算。” “怎么打算?” 徐敬业也心里没底,到这个地步了,就算是亲兄弟都不一定可靠,威势、情义就更一钱不值了。 “你乔装打扮一下,伺机先走。我和唐之奇先稳住他们,过后再找你回合。留得青山在,才能不怕没柴烧。” “思温,你留下就是个死啊!如果那些将士发现我不在此处,一定会拿你和之奇撒气,万万不可呀!” 魏思温似笑非笑地看了徐敬业一眼:“大都督真的没这么想过吗?”随即又摆摆手,制止徐敬业的辩解:“人在穷途末路之时,总是要为自己打算的,不算错。只愿大都督脱身之后,能够照顾一下我的家小,也不枉我陪你走这一遭了。” 徐敬业正要拍着胸脯子打包票,侍卫首领王那相兴高采烈地走来了,边走还边说:“造化啊!刚才末将仔细搜寻了一番,居然在一户人家里找到了尚未腌制好的猪腿,煮熟了之后味道还十分鲜美!这不,就拿过来请大都督和军师品尝一下了。” 猪腿? 看着破碗里来历不明的泛起几点油花的肉片,徐敬业强忍着恶心,勉强笑了笑:“放下!我和军师在商议大事。” 没想到,就这么平常的一句话,居然让王那相那个狗比怒不可遏起来:“大都督以为是什么?大都督以为是什么?到现在你还跟军师商量什么?还能商量什么?左右都是个死,还计较那么多作甚?” 徐敬业勃然大怒:“大胆!你是不是觉得我落魄了,就不把我放在眼里了?告诉你,本都督只要想干,就从来没有干不成的事!” 王那相仓啷啷一声,拔出腰刀:“你吹什么牛呢?你是不是想说,你因为不想当皇帝,所以才故意失败的呀?” 徐敬业是长大的不是厦大的,拔出佩剑对着王那相狞笑道:“王那相,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不就是想要我的人头吗,来啊!有本事你来拿啊!” 火并只在一瞬间,举剑对月恨似天。 魏思温忙出来打圆场:“使不得,使不得啊!而今危难之际,正需我们勠力同心共渡……啊……王那相……你……你……” 却是那王那相一刀刺出,直透魏思温腰腹,顿时血流如注,眼看魏思温是不活了。 “大胆!” 徐敬业怒目圆睁,正要挥剑上前宰了王那相这个逆贼,王那相却扑通一声跪下了,连刀都放到了一边。 “你为何求饶?站起来!你杀了军师,我是无论如何不能放过你的!”说归说,但徐敬业的大宝剑并没有真的砍下去。 谁知道外面是什么情况,万一那百十个人都反了,今天说不定就要交代在这儿了呀! 薛仲璋轻摇羽扇,老神在在地踱了进来:“大都督尽管放心,外面那些有异心的人都已经被除掉了!剩下的,都是对大都督忠心耿耿的!” 忠心耿耿? 徐敬业看看倒在血泊中的魏思温,心道:真正忠心的人已经被你们杀了,你们也许就是那些忠心的了。 薛仲璋不管徐敬业怎么想,对那王那相说道:“鬼金羊,你的任务已经完成,速速将那些首级取下,领功去!” 王那相躬身道:“是,尊者。”然后一刀挥出,砍下那魏思温的人头,扬长而去。 “你……到底是什么人?” 此情此景,徐敬业再不知道自己已经陷入了一场阴谋,那简直是脑袋被驴了之后又被门夹了。 “星主命座下南方朱雀尊者井木犴,向小公爷问好!”薛仲璋微微弯腰,稍稍表达了一下对徐敬业的尊重。 “星主?你家星主认识我吗?” “星主与英国公有旧,不忍见小公爷就此沉寂,故命我等前来营救。小公爷但请放宽心,所需船只、舵工及一应物资,尽皆准备妥当,只待小公爷登船,即可前往高句丽。” 对薛仲璋说的话,徐敬业是一个标点符号都不信——假如现在有标点符号的话,但他也已经没了鱼死网破的勇气,黯然地丢下佩剑:“随你们!” 薛仲璋哈哈大笑:“都说识时务者为俊杰,小公爷就是大大的俊杰啊!您放心,只要出了海,您就是蛟龙入海,再也没有羁绊……” “你能不说话吗?你知不知道,你现在的样子真的很恶心,也很虚伪!” “是,我的报德王。” “你叫我什么?什么王?” “报德王!高句丽宝藏王外孙,渊盖苏文之侄,安胜!这个身份,您还满意吗?” …… …… 当李孝逸看着一筐筐的人头时,很是感慨了一番。 唐之奇、魏思温、杜求仁等一干叛贼的脑袋都在,甚至还包括据说是徐敬业的脑袋。虽然走脱了徐敬猷和薛仲璋两个人,但那不重要。等刑部发下海捕文书,自然会有落网的那一天。 冲动是魔鬼啊,好好的官职不干非要学人家造反,这下,抓瞎了? 下次,打死我我都不会造反! 再看看那“弃暗投明”的王那相特意带来的身穿黄袍的“徐敬业”的尸身,李孝逸的感慨就更大了。 什么玩意儿哟,梦里的事儿也敢当真了? 我还梦见自己当玉皇大帝了呢,我也没成仙啊! 等跟随李余的那两个死太监,拿着图册一一对照人头,确认无误之后,李孝逸才笑道:“走!回东都领赏去喽!” 第106章 富贵 当徐敬业开始窜逃的时候,李余已经开始了归途。 兵败如山倒,徐敬业从兵败下阿溪的时候,就注定了无力回天。 印象中的徐敬业造反也只是持续了几个月就被干掉了,所以接下来的事情交给李孝逸不会有什么问题。 该到摘桃子的季节了,你个不爱吃桃子的人搁这里碍什么事呢? 等李余回到东都的时候,夏天那个小婊砸,已经开始热情地亲吻每个人的脸颊了。 没有入城献俘仪式,那是给李孝逸准备的;也没有卸甲归家的一套礼节,那是小门小户的习惯。 天子无家事,太子也一样。 有下属在你家里闹腾了,大耳刮子抽过去就是了,想那么多干嘛? 如果真要想,也只是要想想自己家有那些损失,打碎了哪些瓶瓶罐罐,还有什么垃圾没有清扫干净。 “你这话倒是新鲜,却让人心里舒坦。” 看李余抱着一碗凉面,还时不时地啃一口蒜,天后很是羡慕这家伙的胃口。 “这有啥新鲜的?自己家的东西,自己不心疼谁心疼?”李余又起身捞了一碗,还不忘孝敬一下,“奶奶,您真的不吃吗?味道可好了!” “奶奶年纪大了,克化不了这些生冷之物。但奶奶啊,就喜欢看你们这些年轻人吃饭,那叫一个香啊,就像我年轻时候一样。” 天后的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这饭是无论如何也吃不下去了。 李余无奈地放下筷子,无奈地说道:“奶奶,您是不是遇到什么烦心事了?” “装!你接着装!朕就不信,这么大的事情你一点风声都没听到!” 怎么没听到? 正因为听到了,李余才这么低调地入京,这么低调地回到原王府,这么低调地谢绝一切邀请,自己在家里吃面。 李余稍微一愣神,忘了吃面而光嚼蒜了,那酸爽顿时让他知道了,什么叫葱辣鼻子蒜辣心,韭菜不辣吃半斤。 不是谁都是赵德汉,一口面一口蒜都能吃出龙虾的滋味儿来的。 辣呀,真特么辣呀! 被辣的欲仙欲死的李余,咕咚咚灌了大一壶凉茶,这才算活了过来,还顺势打了个嗝。那一口的蒜臭味儿,生人勿近。 天后却不吃这一套,还是那么淡定地坐着,静静地看着李余作妖。 无敌口气都轰不走? 李余是彻底没咒可念了,只得老老实实地回答:“我的态度其实无所谓,真的!” 不就是武承嗣那家伙见天后威势已成,就请封武氏七庙,追封自己的先祖为王,想给自己的老祖宗脸上贴金吗? 想封你就封啊! 你就是封十个八个庙又能怎样? 一天该吃几顿饭还吃几顿,多一顿你都撑得慌;一夜也只能睡一间房,挨个换房间睡那叫深井冰! 更何况,你武承嗣武三思蹦跶的那么欢实,最后不还是败在了小基基的手上?标准的属于狗咬尿泡,空欢喜一场。 所以,无所谓啦! “你真的觉得无所谓?” “当然。” 虽然很奇怪天后为什么要特意来问自己的意见——李余还没自大到以为自己可以左右天后的想法,但他还是老老实实地回答了。 “为什么?”天后很奇怪。 这可是封王啊,一个臣子所能达到的巅峰啊!怎么到你这里,就这么的云淡风轻呢?你可知道,有些人一辈子最大的梦想就是封王——不拘是生前还是死后。 因为那代表了荣耀,也代表了巨大的利益。 天后之所以支持武承嗣推动这件事,就是看重封王背后巨大的利益。 将来有一天,她如果不在了,武家子孙还能延续几代的富贵,她在九泉之下,也能坦然面对老武家的列祖列宗了。 “你是傻……咳咳,奶奶您糊涂啊!” 为什么说富不过三代? 一代人筚路蓝缕辛苦创业,二代人就没了那份进取心,能守成不败就算是好的。至于三代,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家伙,你能指望他知道创业的艰难,甚至是立下雄心壮志要再创辉煌? 家如此,国也一样。 亡国快的,二代而殁;慢些的,延续个五六代,中间如果再出个猛人回血,那就还能再延续几代。 但从来没有不败的贵族,也从没有不灭的朝代。 而且,就老武家那几块料,还不如老李家的几个能打呢,指望他们,还是算了! 当然,这句话李余没敢说。但他说出来的话,已经足以让天后沉思了。 良久,天后才说道:“你还是反对?” “不反对。” “那为什么如此不看好武承嗣?” “富贵虽然是一个词,但其实是两样东西。” 李余拿起筷子,比划着:“就像这两根筷子才能算一双,但其实对于普通人来说,一根就够了。如果有一双筷子,他就会忍不住想多吃多拿多占。可偏生有的人肠胃不好,比如奶奶您,有的人的吃不了辣,比如我。 “可我们有一双筷子了,就会想着对碗里的饭食下手,而不考虑自己能不能吃得下吃得消。” 对这种似是而非的道理,天后竟然当真了,想了半天,问道:“你想给武家哪一根筷子呢?” “富!” “富?” “对啊!您想啊,我当初不就把石炭的生意交给三思表叔了吗,为什么呀?还不就是想让他当个富家翁,逍遥快活一生嘛!有您在,谁敢不让表叔快活?” 有天后这个大旗在,只要武三思做的不是太过分,估计不会有人对武三思的财产有想法,所以武家的“富”是一定可以保住的。 “可是,奶奶要是哪一天不在了呢?”天后直视李余的眼睛,“你能保证武家能够继续富下去吗?” “当然能!我不仅能保证武家继续富下去,而且还能更富,富可敌国的那种!” 这世上最可怕的军队是什么? 不是什么玄甲军、铁浮图,而是商人! 他们可以无视最危险的地理条件,可以为了一文钱而做出最卑鄙无耻的举动,却没有任何底线。 如果武三思是个经商的好料子,将来让他去西域啊、阿三家啊去赚小钱钱,也是极好的嘛! 为什么眼里就看着大唐这一亩三分地,争斗不休呢? 最后,天后深深地看了李余一眼:“希望你,还有你们,真能做到!起驾!” 等天后走远了,李余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汗流浃背。 跟天后玩心眼,是什么一种体验? 那是作死啊! 尤其是那个“你们”,更是把李余吓得亡魂大冒。 死了死了,天后知道我跟她耍心眼了! 这时,骆宾王过来禀报:“殿下,张柬之和狄仁杰还在等消息,是否告知他们一声?” “告诉他们,让他们去死!” 第107章 盛世可期 “恕难从命!” 说这话的,并不是张柬之或者狄仁杰,业务骆宾王没有蠢到真的把李余的话原封不动地转告,那样做,会得罪人滴。 殿下难啊! 虽未在棍棒下求生活,但夹缝里求生存,也是很艰难的啊! 殿下为国征战,辛辛苦苦千里奔波,屁股下的椅子还没暖热,就被一帮子人撕过来撕过去。 朝臣想让他发声,干掉猖狂的武家一党,最次也要阻止武承嗣意图加封武氏七庙的举动。天后这边呢,就更直接了。 天后亲临,亲自问你是什么态度,这面子够大了? 大到足以让你抛弃一切原则和想法不得不顺从的程度! 好在,殿下还是很有急智的。很快就找了个折中的办法出来,天后似乎也接受了,但有个条件:让殿下亲自跟武承嗣和武三思去谈。 武三思还好说,毕竟一个小小的蜂窝煤的买卖就够他吃穿不尽,承着殿下的恩惠呢,而且官职卑微,量他也不敢不听。 可这武承嗣,是世袭的周国公,武家的长子长孙,刚刚又晋升为礼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再进一步就是同平章事,妥妥的宰相了,殿下未必能镇得住他呀? 果然,刚见到殿下,也不知殿下说了什么,武承嗣那个狗东西就开始咆哮起来,全然不顾君臣名分、尊卑有别。 殿下,能降服得了武承嗣吗? 摆摆手,喝退想进殿斥责武承嗣的侍卫,骆宾王就离开了。 万一殿下被顶撞下不来台,还是少个人在旁边的好啊! 只是,殿内的情形却是有些怪异。骆宾王以为的剑拔弩张并不存在,李余和武承嗣反而很亲热地坐在一起,你喝一口茶,我吃一颗瓜子,相谈甚欢。 “表叔啊,您看这事儿就这么定了,如何?”李余笑得很像只小狐狸。 “贤侄啊,我觉得你手里应该还有不少其他好东西。只是一个制冰的法子,似乎不能弥补表叔的损失哟?”武承嗣笑得像个老狐狸。 这年头,从来就没有一个真正的二百五。 武承嗣深知,既然天后,也就是他姑母,能让李余出来接洽,结果基本上就已经是注定了的,封武氏七庙捎带着自己封王的事儿,大概是没戏了。 但他没想到的是,李余居然有这么大的心胸,居然能答应武氏封王,只是要求自己不再担任同中书门下一职,并且以后也不再谋求封王。 同中书门下这个职位,说起来很高大上,但实际上也不过是为了晋位宰辅的铺垫而已,有没有都无所谓。 所以,武承嗣就想着多交换一点利益,最好是能像武三思那样能够日进斗金的好生意。 武三思那家伙凭什么最近抖起来了,还不是因为李余给他指点了一条发财的门道? 区区一个石炭,哦不,一个石炭的粉末,就能有偌大的收益,还有什么是李余这个善财童子做不到的呢? 别以为国公府就不需要花钱了,那开销可是海了去了。吃饭穿衣、人际来往、打赏红包,样样都是钱啊! 所以,既然天后有这个意向,武承嗣也不介意顺水推舟,但推舟的时候,如果能争取到更多的好处那就更好了。 所以,条件可以谈,但好处不能丢。 人只要想着谈条件,就意味着给自己标上了价码,就看对方的出价是不是能达到自己的心理预期了。 虽然知道后世一只雪糕能卖出一份大餐的价格,但李余也没奢望武承嗣能被这么简单的收买。 这玩意儿不是刚需,跟蜂窝煤不一样,也就吃个新鲜而已。用硝石制冰的产量也不会太高,没办法大面积推广开。 哪怕武承嗣心再黑,定价跟某根达斯一样,一根雪糕卖一百文,其实也挣不了多少钱。 “一百文?”武承嗣哈哈大笑,甩甩手上李余列出的菜单,“贤侄,你可真是善良!就这么一个稀罕物,一贯,是最低价!” “呃……” 李余愣住了。 一根雪糕卖一千块? 合适吗? 武承嗣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不是因为价格,而是因为暴露了自己的想法,讪讪一笑:“不是表叔我贪心,实在是因为家里人多,吃得起这种好东西的人,也不差那个十文八文。” 李余赞赏道:“表叔能为国为民做出如此巨大的让步,实在是高风亮节,让人敬佩。小侄这里还有个来钱的法子,您要听吗?” “要啊要啊……呃,你也知道,表叔家的人多,开销大。” …… …… 只是,李余提供的发财大计,到了天后那里,竟然被断然否决了:“不行!别的都好说,炼钢一事,绝不可行!” “为什么?”武承嗣迷茫了。 这还是我亲爱的姑母吗? 怎么会阻止我冶炼钢铁,进而铸造兵器呢? 要知道,这世上最赚钱的生意就是造兵器呀! 而且,说句不好听的,只要有兵器在手,谁也不敢对我、对武家有半分不敬。哪怕将来事态危急,也能靠手里掌握的兵器杀出一片天地。 “你真的不知道,私人拥有甲兵,是什么罪名吗?”天后冷冷地看向李余,“你确定,给承嗣出的是个好主意?” “是。” 虽然有把武承嗣往火坑里推的嫌疑,但李余还是很确定,自己的想法没错。 名将凋零,敌人凶猛。 只有大炼钢铁,把不善骑射的唐人武装到牙齿,什么百炼钢的盔甲、刀剑全给安排上,形成武器上的代差,才能横扫北漠、驰骋西域,把困扰中原王朝数千年的难题给一次性彻底解决。 想想那威名赫赫的安西、安北、安东、安南、单于、北庭六大都护府,想想那一人灭一国的王玄策,想想那四夷宾服、万国来朝的盛景,哪一个国人不为之壮怀激烈? 强汉,盛唐,国人心中永远的辉煌! 但“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安史之乱一起,盛唐如同跳崖式的由盛转衰,盛唐不再,盛景不再,哪怕历经千年,无数朝代更迭,也没有恢复昔日的荣光。 这其中有多少心酸多少无奈,又有多少无尽伤痛? 既然,我来了,那就从今天开始改变,把什么突厥、吐蕃都摁在地上摩擦,把安禄山史思明都扼杀在摇篮中。 让盛世来的更早,去的更晚! 要想达到这一目标,团结所有可以团结的人,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是最基本的要求。 武承嗣可以炼钢,只要他造出的武器大多数能用在抗击外敌上,能用在改善民生上,能给这盛世画卷添上一块砖、一片瓦,他就可以! 天后沉吟了片刻,目光灼灼:“盛世可期?” 李余仰天大笑:“必将来临!” 第108章 钢铁时代 那一夜,李余只记得自己说了很多话,后来天后也说了很多话,再后来武承嗣也说了很多话,然后就开始喝酒,喝了很多酒。 后来,武承嗣那家伙好像还跳起了胡旋舞,光着膀子跳的那种,自己好像说他跳的难看,就表演了一段,街舞? 然后,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间歇性雄心壮志的后遗症很严重,包括但不限于头疼、口干、情绪低沉,哦,还有幻视。 确实是幻视了,李余居然看见,给自己端茶倒水的既不是福伯,也不是婉儿或柳眉月,而是武三思。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也不是这么个梦法?我也没梦着武三思呀?”李余敲敲脑袋,自言自语道。 “殿下,您醒了?”那个虚幻的武三思居然还会问话了。 李余揉揉眼睛,再三确认,眼前这个有点卑躬屈膝的家伙确实是左卫大将军,武三思。 “呀,是表叔啊!使不得使不得,怎么能让您给我倒茶呢?老骆也真是的,一点礼数都不懂!” 背锅侠骆宾王抬头看天,默默无语两行泪。 “不怪骆詹事,是微臣坚持的。就凭咱们这亲亲的关系,让别人伺候殿下,我也不放心呀!” 人家都这么客气了,李余再躺着就不合适了:“来啊,净面!” 咱都太子殿下了,自然要享受一下生活,不能再亲自洗脸刷牙了。 旁边的小太监刚端着铜盆毛巾上来,就被武三思一把抢过:“微臣来,微臣来。” 为了利益,一个人可以卑微到什么程度呢? 摁桌夹菜、听牌送炮只是寻常,最难得的是从心底就认为老板是对的,他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让公司办得更好! 那么,他无论做起任何溜须拍马的举动都觉得是理所应当,别人说什么他都会觉得是那些没能拍上马屁的人的抱怨。 太监伺候净面,是太监的本职工作,如果李余不让他们做那就是他们的失职,轻则挨板子重则驱逐出去,甚至是被姬无断那个狗东西给打死——一个不会伺候主子的奴才,还有什么保留的价值呢? 但武三思不一样。 他是外臣,跟一个小太监抢活干就有点不要脸了。 李余胡乱擦了一把,算是勉强接受了武三思的“好意”,就请武三思落座:“这没外人,表叔你坐!” 一句“没外人”把武三思感动得热泪盈眶:“殿下仁慈啊!微臣这么低贱的一个人,居然能跟殿下攀上亲,真是莫大的荣幸啊!殿下……” “打住!您要是还这么说话,我就只能把您请出去了!有事说事儿!” “殿下,我苦啊……” 事儿不大,就是武三思觉得自己被冷落了被抛弃了被忽视了,准确来说就是…… “不赚钱了?”李余一语道破。 “呃……其实,也不是微臣不赚钱,而是殿下您不赚钱了啊!”武三思使劲揉揉眼睛,眼睛红的跟兔爷一样,“天热了,蜂窝煤卖不动了,您的进项不就少了很多嘛!” 虽然蜂窝煤温水做饭都很好,但大热天的还真没几个人愿意抱着火炉子。左右不过是一把柴火的事儿,谁耐烦买你那蜂窝煤? 蜂窝煤的销量大减,幸福的生活一去不复返。 再加上武承嗣那个狗东西,新得了殿下赏赐的制冰法子,特别是那个炼钢的许可,在武三思面前那叫一个嘚瑟,眼睛都快长到屁 眼上去了,武三思实在是不能瞧他那小人得志的嘴脸,所以就来李余这里诉苦了。 当然了,如果亲爱的殿下大侄儿能另外指一条发财的门路,那就更好了。 “您糊涂啊!谁告诉你,石炭只能用来生火了,还可以用来炼钢嘛!” “石炭不能用来炼钢,烧出来的都是废料,一碰就碎了。” “你偷偷炼钢了?想造兵器?有铠甲吗?”李余笑眯眯地看了武三思一眼,很有深意地问道。 常言说,一甲顶三弩,三甲进地府。 你没事儿的时候给自己鼓捣几件小刀小枪啥的,官府一般也不怎么追究,反正你也造不出强弓劲弩——就算是造出来了,在军队的制式装备面前也是个渣渣灰。 但甲胄不一样,谁弄谁死。 武三思也知道自己有点着急了,忙不迭地摆手:“没有没有,绝对没有!我就是试试,想试试能不能造点农具啥的。” “有也没关系,天后还能不相信表叔您吗?但是您注意过没有,炼钢用的是什么?” “木炭啊!” 见李余还是笑眯眯的,武三思赶紧找补了一句:“听说,听说而已。” 李余也不点破武三思那点小心思,继续引导:“木炭是怎么来的呢?您不用看我,我也不知道怎么来的,但我知道木炭是木头做出来的。所以,石炭是不是也可以如法炮制呢? “只要你能炼制出焦炭,我保证,武承嗣一定会跪着来求你!” 古代炼钢多采用木炭,成本高、效率低。受限于木炭的燃烧值,能达到的温度有限,炼出来的都是熟铁,做农具还行,当武器就够呛了。 想要达到武器级,就得多次敲打、渗碳、淬火,历经数十上百次锻打,造就了所谓的“百炼钢”的威名。 但这个纯手工的阶段,效率真特么低得令人发指。想要造出大批武器,实现李余想要的“铁甲洪流”,根本就不可能。 李余不知道怎么炼焦,只知道跟木炭干馏类似。但他相信,在巨大的利益驱动下,武三思一定会排除万难、迎难而上,哪怕是左右为难,他也在所不惜。 虽然李余没有说具体的做法,但历史经验证明,信李余能发财,所以,武三思一点为难都没有就开始急吼吼地表态了:“事成之后,殿下得六成!” 六成? 武三思大概不知道这里面包含多大的利益? 只要炼焦成功,钢铁的产能一定会有爆发式的增长,随之增加的还有煤炭的产量、铁矿石的开采。 除了制造武器,大量的钢铁也一定会辐射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说不定,在有生之年还能坐上火车、汽车、铁甲舰,满世界旅游呢? 武三思带着巨大的满足和希望走了,骆宾王却不那么开心了:“殿下的奇思妙想微臣不敢评价,可把这两样东西都交给武氏兄弟,殿下不担心吗?” 一个炼钢,一个炼焦,一旦成功,这天下还有谁能制得住这二人? “放心,他们两个绝对不会合作!” “为什么?” “只有兄弟之间,才是红果果的仇恨!” 第109章 养猪 当第一声蝉鸣响起,盛夏来临。 小时候,李余曾好奇地问生活在农村的爷爷奶奶,你们是怎么度过那炎热的夏天的呀。 只会写自己名字的爷爷说,心静自然凉,村里有池塘有柳树,小风一吹就过了整个夏天。 那时候,李余觉得爷爷可能是个隐藏在乡下的哲人,高人。 一直到他看见爷爷吹着一台吱吱作响的破电扇仍然汗流浃背的样子,他才明白,哪有什么岁月静好,都特么在苦熬! 比环保,这大唐的柳树池塘够多了,比后世农村更环境优美了,还不是照样热得人嗓子眼里发干发烫? 据福伯说,以前的东都没这么热,也是一把蒲扇一壶凉茶,不知不觉中就度过了。那语调,那做派,跟李余上辈子的爷爷一模一样。 只是,你为什么抱着一碗沙冰不放? 不仅不放手,还很恶心地用把脸埋在小碗里,时不时地舔一下,然后抬起头发出一声猖狂至极的叹息,又把头埋进去。 李余确定,那个碗是绝对不能要了,那碗沙冰也只有福伯可以享用了。 老骆的吃相就文雅多了,舀一勺子放嘴里,咕噜咕噜几下,让自己的味蕾充分与和着冰糖和果汁的沙冰融合,搅拌,然后再顺着喉咙一点一点地往下…… 算了,还是看我那美丽动人、温婉可人、宜家宜室的两位娇滴滴的美人! 婉儿这边,对付起冰沙如鲸吞虎噬,眉月那里也不甘示弱,如风卷残云。 真是,人美连放……咳咳,连吃东西都那么好看呀! 悦目! 极其的赏心悦目! 李余现在才知道,为什么古代那么多的昏君了。放着美人不看美食不吃,整天心疼这个担心那个,那不是傻子才干的事情吗? 张柬之大怒:“殿下何必出口伤人?老夫不过是不喜这生冷之物,并无他意!” 有张柬之,必有他的好基友狄仁杰。这两个家伙,红脸白脸的游戏玩得很溜。 红脸狄仁杰说道:“殿下不过是感慨而已,并非针对某一个人,孟将兄切勿多想。而且,这沙冰确实美味无比,在这炎炎夏季,如果能吃上这么一碗,实乃幸事!” 说是这么说,但老狄却是对面前的那碗沙冰熟视无睹,一口没动。 张柬之? 那家伙哪一次出现不是来挑刺儿的,怎么可能对这样奢靡的东西感兴趣? “你们觉得这雪糕很贵?不舍的吃?” 咱这既不是联名款,也不是老牌升级款,怎么就成奢侈品了? “不贵!一点都不贵!区区一贯钱而已,又怎么能入得了生财有道的殿下的眼睛呢?只不过,可惜那些衣食无着饥寒交迫的穷苦人啊!” 只要张柬之一张嘴,准没什么好话。 饿有可能,但冷? 就现在这个鬼天气,鸡蛋打石板上都能摊煎饼了,你去给我找个又饿又冷的人看看? 如果有,那指定是病的不轻。 至于武三思的定价,确实有点过高,但那就是纯粹的商业活动,并不针对任何人。 你跟我说贵? 贵就对了! 以现有的技术,根本就不可能大规模地生产雪糕冷饮,让所有人都实现雪糕自由就是一个伪命题。 那么,在条件不允许的时候,让一部分有资格的人先吃上雪糕,是不是也行呢? 说白了,这东西本来就不是给所有人准备的。 “一部分人?”张柬之冷笑不已,“一部分富人?那些富人一个个吃得脑满肠肥,不事生产,只知道鱼肉百姓为祸乡里,有何资格享受这些?” 这就是仇富了。 虽然李余也觉得,十个老板杀九个都有可能会出现漏网之鱼,但有些官府不方便或者不愿意做的事情,那些只喜欢小钱钱的老板就能起到很好的补充作用。 别的不说,单论高消费,他们就贡献了很多业绩,养活了不少奢侈品公司。 张柬之继续冷笑:“殿下是不是想说,商贾虽为四民之末,但对货物流通、繁荣经济是很有用的,所以官府应该鼓励他们。您就不担心,如此巨量的金钱汇聚于商贾之手,会造成家国倾覆之忧吗?” 倾覆? 历史上有商人造反成功的案例吗? 只怕连造反的都没有? 张柬之语塞,重重地哼了一声,不说话了。 狄仁杰说道:“这些人都没什么教养,聚集了那么多的钱财在手上,要么就饱暖思淫 欲败坏人心,要么就想寻求权力败坏法纪,殿下不可不查啊!” “狄公和张公多虑了,他们虽然能赚钱,但咱们可以收税啊!收重税!这样,朝廷税收增加了,商贾们的发展也有了约束。” 张柬之说道:“请殿下明示,该收多少为宜?是否仿照那些胡人,额外收取胡商税?” 彼时,大唐百姓经商,需在固定的场所经营,收取为数不多的关税和市税(市场管理费)。如果你不想交税,私下交易也没什么大事。 但胡人经商,所需要交的税收就多很多,基本上是过一个州府收一次关税。反正胡人的货物大多都是昂贵的香料、金器等,附加值很高,也不在乎是不是多交些税收。 “就叫奢侈品税,最低三成!” 说出这话的时候,李余的心都在滴血。 三成啊,我的三成……呃,不对,这钱不能让劳资一个人出,武承嗣也得出! 两个老银币互视一眼,张柬之率先说道:“请殿下恕罪!臣知道,周国公的冰饮生意里有殿下的份子,故此出此下策,求到殿下这里。臣,有罪!” 说完,平举双手,九十度弯腰,向李余重重施了一礼。 “哈哈,钱财乃身外之物,不重要,哈哈。高门大户经商者甚多,从孤这里开始,也未尝不可。” “殿下睿智!” “你们也很好嘛!哈哈!吃冰,吃冰!” 两人愉快地吃了沙冰,心满意足地离开了,只剩下李余捂着空荡荡的钱袋子发愁。这都没钱了,还怎么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呢? 知道古代的商人地位低,经常都是被当成猪养着的。 没钱了,杀一头猪;逢年过节了,杀一头猪;老百姓有怨气了,再杀一头。 可没想到啊,今天自己居然就成了那头猪! 猪啊! 让你穷大方! 没钱了,以后我的两个娇滴滴的美人,岂不是就要吃苦了? 不行! 这钱我得不着,别人也别想要! 这时,小太监禀报:“怀义大师求见!” “宣!” 薛怀义进来了,一照面就泪如雨下:“兄弟,哥哥穷啊!哥哥苦啊!你是不是忘了哥哥,都不知道想着哥哥了?”? 第110章 疾苦 这世上肯定有不少穷苦人,但薛怀义绝对不在其中。 所以,这家伙所谓的穷苦,绝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穷苦,一般人肯定解决不了。 再所以,李余就那么看着演技粗糙的薛怀义,很随意地挥挥手,让自己的女人赶紧撤,再给这个花和尚弄了一碗沙冰,就准备把薛怀义给糊弄走。 这家伙现在已经疯了,根本就不考虑现实,一门心思地想讨天后的欢心,一心想给天后一个惊喜,建一个世上从未有过的伟大建筑,来彰显天后的功绩,顺便也证明自己的爱有多深。 但是,薛怀义不是建筑系毕业的,他的构想,安全性为零,施工难度却是无穷大。真要是造出来,除了能显摆那么一两天,剩下的恐怕就只有天大的笑话了。 谁特么能想到,造一条金凤形状的建筑?而且那凤凰的尾巴还像孔雀一样开着屏? 你知不知道孔雀开屏只是从前面看起来很美,后面根本就不能瞧? “你就是不想帮我!”薛怀义嚷了起来,“媚娘都说这个想法很好,你就是不想帮我!” “媚娘”都说好了,李余还能说什么:“你这个设计根本就不行!没有一点新意,而且我早就说过,木制建筑不长久。如果只是几年就朽坏了,岂不是象征着你跟天后也长久不了?” 为什么钻石那么贵? 因为恒久远,才能一颗永流传啊! 薛怀义转怒为喜:“你是想让我再造个佛像?跟龙门那边的卢舍那大佛一样?”眨眼又苦着脸说道:“可是那边已经有一座了,不好再弄一个?” “佛像虽好,但只能用来膜拜,实用价值不大。你想不想,给天后一座美轮美奂、世上绝无仅有,虽历经百年也不会崩塌的宫殿?” “世上真的有这种宫殿吗?” “有!你听我跟你说啊……” 李余拿着一支笔,开始勾勾画画:“整个建筑分六层,六六大顺嘛;每层有房间十八个,分为卧室、客厅、洗手间、洗澡间、衣帽间。哦,一楼还可以单独弄个游泳池,这大热天的,两个人一起游个泳,那种美妙……嘿嘿,你懂的。” 遥想贵妃当年,跟唐明皇没羞没臊地在华清池里扑腾,那场面,啧啧,多美妙……咳咳,不堪入目啊! “嗯嗯,懂!”薛怀义猛点头,却又提出疑问,“可是,这个洗手间是什么意思?不仅仅是用来洗手?” “哦,那个呀,就是厕所!” “厕所为什么要放在屋里?不臭吗?” 彼时的厕所,大多是旱厕,挖个坑上面架两块木板就完事了,一到夏天,不仅蛆虫横行蚊蝇乱飞,那味道,呕…… 不能描述,不能描述啊! 这种旱厕,不仅不卫生,还有安全隐患,晋景公就因为上厕所时候掉进去而被淹死,成为了物理意义上遗臭万年的第一人。 所以,抽水马桶必须有,还得是通体贴金的那种!左右两边再弄个龙形的黄金扶手,屁屁下再弄个镶钻的坐垫,保证让你在如厕的时候,也能体会到君临天下的霸气! “会不会太奢靡了点儿?”薛怀义假惺惺的语气,恐怕连他自己都不相信,就像老板问你要不要加班一样。 “不会!天后用的东西,必须得是最好的呀!” 李余绝不会承认,自己家早就用上了抽水马桶,虽然是个简化版的,但效果一样很好。 …… …… 做为地球上唯二的百万人口的大城市——另一个是长安,东都每天到底会产生多少生活垃圾,只怕没有人能计算清楚,也根本没人去计算。 几乎所有的东都人,都已经习惯了把垃圾往河里倒,让滚滚的洛河水带走那些便溺、烂菜叶、刷锅水,还有那些时不时就会出现的死尸,或者是分辨不清部位的碎块、残肢。 人类的丑恶和秘密,在污浊的河水中,尽情绽放。 但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千百年来形成的生活习惯没那么容易改变,也有可能是根本没条件改变。于是,上游刷马桶下游打水洗脸做饭的情景,几乎每时每刻都在上演。 如果不是大自然强大的自净功能,照这个玩法,人类只怕已经灭绝几百回了。 而上阳宫和紫微城,包括二环里的几个坊市的住户们,却没有这些烦恼。 屋子底下有下水道,虽然不甚宽阔,但排水不会有问题;便溺有马桶,还有专门刷马桶的人。 饮用水就更不用担心了,讲究些的可以特意取山泉回来烹饪煮茶。没那么讲究的,也有幽深清澈、远离河道的井水可用,总不至于坏了肚子。 而那些食不果腹的苦哈哈,谁会有闲情逸致去煮茶,又哪里能挖得起一口专用的水井。就算你有那个钱,能雇得起人来挖井,坊正(居委会主任)那一关也不是那么容易过的——打井岂是小事,破坏了风水怎么办? 寻常百姓往往都是准备几个木桶,提前打好一天的用水。到家了,口渴了,舀起半瓢冷水痛痛快快地牛饮一番,再一抹嘴,发出一声惬意的感叹,就算完事。 河边的人就自在多了,根本就不需要打水,涛涛河水还不够你喝的? 渴了,趴河沿儿上就是了嘛? 但今年,天气热得早,热得厉害,热得有些人走着走着就一头跌倒,再也爬不起来。也有的人形容枯槁,眼神空洞,如同行尸走肉一般,见到一个水洼子就趴上去狂饮,喝饱喝足了,再继续往前走,寻找下一个水洼子。 据洛阳府所说,这种情形很常见。 每年夏季都会有穷困潦倒的粗汉,因为不讲究个人卫生,因为吃了不新鲜的食物而拉肚子,又因为没钱治疗而暴毙街头,哀民生之多艰哟! 哀叹之后,肉照吃酒照喝,接着奏乐接着舞。 因为他们知道,等天气转凉,等那些穷鬼知道不喝脏水了,这种情况就会逐渐减少,直到消失 但,今年似乎和往年又有些不同。 街头暴毙的人好像多了很多,如同行尸走肉般游荡的人也多了起来,几乎走不多远就能看见一个。 直到,东都三市一百零九坊处处都有这种情况出现时,大家才都明白过来: 时疫,来了! 第111章 老实人 “《周礼》有云,疾医掌养万民之疾病,四时皆有疠疾。” “《素问·本能病》有云,厥阴不退位,即大风早举,时雨不降,湿令不化,民病温疫,疵废。风生,民病皆肢节痛、头目痛,伏热内烦,咽喉干引饮。” “葛洪《肘后备急方》有云,其年岁中有疠气兼挟鬼毒相注,名为温病。” “我师亦在《千金要方》中说……” 太医令刘神威,在武成殿上口若悬河大展神威,尽显其渊博的医学知识和深厚的医学功底,全然不顾别人是不是能听得懂那些枯燥的专业名词。 “啊……” 枯坐在龙椅上的吉祥物李旦昏昏欲睡,实在忍不住打了个哈欠,不想却招来一顿群嘲。 “陛下乃一国之君,自当龙行虎步为万民表率,如此行径,岂非有失为君之道?” “百姓处于水火之中,陛下却不思敬鬼神、禳灾疠,而在此昏睡,是何道理?” “臣以为,陛下有失德之嫌……” “臣以为……” 一时间,殿中一片沸腾,全都把矛头指向了李旦,似乎李旦的一个哈欠,就将导致生灵涂炭、国将不国了。 “啊……啊……” 似乎是为了报复,李旦又痛痛快快地打了几个哈欠。也不用殿中将军维持秩序,只是随意地一指珠帘,乱糟糟的场面顿时就被控制住了。 珠帘背后的那位呢,今天为什么不在? 是因为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耽搁了,或者是那位贵体违和,或者是这就准备踢开吉祥物准备自己单干了? 真正的话事人不在,大家就没什么兴致继续表演了。随着随侍太监的一声“有本早奏无事退朝”,大唐集团的例会就结束了。 群演散了,李旦这个男二却不得清闲,因为代表天后的姬无断说了:“太子爷得了天后的准许,已经前往控制瘟疫了,陛下可愿前往?” 疫情啊,很严重的啊,说不定就要死人的啊,朕不想去,可以吗? “陛下还是去了为好。”姬无断微微一笑,“毕竟,这是天后的意思。” 李旦那个恨啊! 李余这个逆子哟! 疫情发生,像咱们这些有身份的人,唯一要做的就是老老实实待在家里,任凭风浪起,任凭风浪落,而不是傻乎乎的跑到人堆里! 身体发肤,受之发肤,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 你个逆子接受了我,咳咳,哥哥给你的身体,不好好爱惜自己,更没想着扬名后世,还想着把叔父给拉下水,不孝啊! 大大的不孝啊! 万一你有个三长两短,岂不是让我这白发人送黑发人? 呜呼哀哉!尚飨! “陛下似乎有些高兴?”姬无断冷嗖嗖地说道,“太子爷是奴婢所见天字第一号聪明人,断然不会把自己置于险境,陛下高兴得有些太早了?” “我高兴了吗?我这是高兴吗?我这是难过啊。” 李旦揉揉自己的脸,想让自己显得悲伤一些,奈何表情管理不到位,怎么看都像是在幸灾乐祸。 刚走没两步,李旦忽然捂着肚子惨叫起来:“哎哟哎哟不行了不行了!朕的腹中突然疼痛难忍,只怕也患上了痢疾,快传太医来!朕需要医治啊!” 陛下病了,那自然是天大的事情,一帮还指着李旦活着的人立刻手舞足蹈、手忙脚乱起来,乌泱泱地拥着李旦直往寝宫而去。 姬无断没有阻拦,虽然李旦丝毫没有患痢疾者该有的临床表现,病的时间也忒巧合了点儿,但,万一是真的呢? “唉!” 姬无断摇摇头,轻叹一声,对左右说了句“你们小心伺候着”,就缓步跟了上去。 殿下在外面做这么大的事情,老奴不能去参加,反而要在宫里看着这个懦弱无能的陛下,甚憾,甚憾啊! …… …… 李余其实没想那么多。 出于对古代医疗技术的不信任,出于对太医署那帮已经忘了本心的医官老爷的极端不信任,他才选择了自己单干。 虽然自己并不懂医术,对严重的空气传播的传染病没什么解决的办法,但痢疾的病因和传播途径他还是知道的。 为什么这次达官贵人们得病的少? 并不是某些人自以为的自己品格高尚瘟神就不会找他们,而是因为他们有钱,不会吃不干净的食物,不会喝被污染的生水! 穷人吃了不干净的东西导致腹泻,进而在排泄物中产生了病菌,当混杂着病菌的生水被喝进肚子里,痢疾就变成了一场瘟疫。 要想阻断瘟疫的传播,其实也简单,做好排泄物的管理,不喝生水,再对已经发病的人进行集中治疗,基本上就可以扑灭这场瘟疫了。 只是,李余以为的简单,在执行时却遇到了莫大的阻力。 首先,排泄物的集中处理,就是个大难题。 别看富人们一提起就要“掩鼻而走”的腌臜物,在农家眼里却是积肥的好东西。只要是有价值的东西,就会有人需要。有人需要,就有利益。而利益人人都想要,就产生了纷争。 山有山匪,水有水霸,顺理成章地也就有了粪霸。 不问不知道,一问吓一跳。 偌大的东都,居然有几十个大大小小的粪霸,现在的称呼叫“倾脚头”。他们各自拥有属于自己的势力范围,各自管辖着属于自己那一片地方,绝不跨界。 收的钱也不多,寻常百姓家一个月一文钱,大户人家按量收费,童叟无欺。 太子殿下一声令下,就想让咱们这些苦哈哈的“倾脚头”、“倾脚工”去给那些一毛不拔的家伙白干活,这不是欺负老实人嘛? 被欺负的老实人,还不止这些倾脚头,还有那些被强制集中的病人们。 什么,官兵要把我们都给杀了? 什么,城外已经挖好了大坑,准备把我们全给活埋了? 什么,隔壁老王已经被埋了? 什么,还要把我们一家人都给埋了? 也不知道从什么人开始,从什么时候开始,谣言就像个妖艳贱货一样,传遍了整个东都。一道好好的命令,慢慢地就变了味。 变味到有激起民变的趋势,变味到洛阳府都不愿意派出一个人来配合李余,民间也没有一个人来自发配合。 那些行走江湖的野郎中、坐馆行医的庸医,也在这场流言中人人自危。因为他们几乎都听说了一个消息,太子殿下准备把他们派去给那些穷鬼治疗。 治疗,开什么玩笑呢? 老夫行医数十载,从没有给任何一个人过! 原则,不能变! 当然了,如果太子殿下拿刀逼着我们,原则也不是不能变。但我还听说,如果我们治死了一个人,殿下就让我们抵命啊! 如果死一个就抵命,老夫只怕早就死了几百回了! 这不是欺负老实人嘛! 惹不起,咱还躲不起嘛! 要不,咱们也病了? 什么,你说我是庸医,连自己都治不好? 我只想告诉你三个字,一派胡言! 能医不自医的道理都不知道,也配跟我谈医理? 第112章 绵薄 每逢乱世,必有妖孽。 虽然李余知道,现在绝不是乱世,不仅不是乱世,而且封建王朝最辉煌的时代也即将到来。 现在,也许算是黎明前的黑暗? 也许,更准确的说法是,为那即将绽放的盛世之花积蓄力量? 但不是每个人都能预知未来,那些自以为机会来了的草头王、野心家,都在暗中活动,或挑唆,或哄抬物价,或散布流言。 烧水需要燃料,消毒需要石灰,方方面面都需要人手,而李余能调动的人手却只能是东宫属官和太子六率里的一小部分。 谁都知道,现在真正主事的到底是哪一位,谁也不敢拿自己一家老小的性命陪着太子胡闹——安安静静做你的太子就好,一如坐在龙椅上的那位,不就行了吗,为什么这么多事呢? 多做事就意味着你想多揽权,意味着你并不甘心做一个碌碌无为的太子。而有太多想法的,结局总是不那么美妙的,如李贤,如李显,还有传说中的李弘。 听完花锦瑟的汇报,天后仍然很平静:“左右不过是那些不死心的人,杀几个就好了。” “是。”花锦瑟低头应道。 “内卫别出手,让来俊臣去,请太子监督。” “奴婢能问为什么还要太子出面吗?”花锦瑟可是知道,李余现在是焦头烂额,没抓没挠的。 不仅没人支持他的善举,反而处处有人掣肘。就连得了李余不少恩惠的武三思,也在供应蜂窝煤烧水的问题上给他下绊子。 太子,难啊! 现在还把他抽调出来,让他去做那可有可无的监督,难道是天后已经对太子不满了? 恩出于上,恩典从来就只能来自皇家。 虽然现在李余勉强也可以算是“上”,但他没有天后的允许就擅自行动。说严重一点,就是想提高自己的名望,利用民意给自己谋求政治利益。 所以,李余现在做得越多,错得就越多,越显得他有私心。 “哈哈哈哈……你们啊,真是和他们一样,都小觑了朕!民望、民意什么的,朕从来不在乎!李余如果够聪明,也应该不会在乎。” 李余确实不在乎什么民望、民意,他只是单纯地觉得,既然自己能做些什么,那就尽心去做。 只有这样,他才能在临咽气的时候,大言不惭地说:我没有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没有因为碌碌无为而感到羞耻。 福伯:“小郎君在说啥?” 骆宾王翘起大拇哥:“您可真是大言不惭!” 张柬之难得没喷人,反而由衷赞赏道:“殿下此言,可为座右铭也!” 脸上蒙着三层白叠布(棉布),热得快化了的狄仁杰瓮声瓮气地说:“你们几个能不能让我歇会儿,这几家人太难劝了,我的喉咙都快累哑了啊。还有这个劳什子的口罩,也太憋气了,我能摘下来吗?” 李余点点头:“能!换一个新的戴上。” “那还是算了!这个湿透了,还挺凉快。” “必须换!”李余指指自己的几个虾兵蟹将,“你们也是。” 福伯心疼了:“小郎君啊,这可是上好的白叠布,就这么撕成一条一条的,多可惜啊!留着给您做衣服不好吗?” 狄仁杰忙不迭地赞同:“我们都不是什么娇滴滴的美人,些许臭味,忍一忍也就过去了,公子您实在不必过于在意。” 此来,大家就已经约定好了,以个人名义参与防疫,没有太子,也没有官员、侍卫,大家都是某富家公子的随从。 至于躺枪的娇滴滴的美人——上官婉儿和柳眉月,自然是公子的侍妾喽! 大户人家的败家子,心血来潮想做点善事,带着自己的仆人、家将甚至是侍妾来行善积德,也是可以理解的嘛! 上官婉儿柳眉横竖:“老狄你再说一遍试试?自己不想戴,就不要拿别人说事儿!” 狄仁杰信奉不跟女人一般见识的道理,呵呵一笑,不说话了。 张柬之却不惯着,忍不住斥责道:“国之大事,岂容女子多言?还不速速退下。” 上官婉儿随手就是一个坑:“天后也是女子。” “你……哼!” 张柬之不敢回答这个送命题,只能暗自腹诽:圣人果然是对的,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但他绝不说出来,因为上官婉儿的下个坑一定是“你敢说天后是小人?” 难啊! 看着两鬓斑白的张柬之和狄仁杰,李余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张柬之已经七十岁,狄仁杰也五十好几了,他们的身体和精力确实有些不济。而且,他们俩跟骆宾王福伯不一样。 骆宾王他们跟自己是一根绳上拴着的蚂蚱,自己倒霉了,他们也没好日子过。所以,哪怕自己要去造反,他们也只有跟着去死——造天后的反,跟直接去死没区别。 而张柬之狄仁杰还有大好前程可奔,还有恢复李唐、断案啊什么的大事要做,万一“半道崩殂”了岂不是天理难容? “公子是在羞辱我等?”张柬之的暴脾气发作了,指着李余,“老朽虽年迈,但每顿饭尚能肉五斤、米一斗,岂会因为这小小的活计而感到劳累?” 好,这是个饭桶。 狄仁杰说话就委婉了:“我觉得我也还行,我去年还纳了房小妾呢!” 鉴定完毕,这是个老银虫。 别看他们俩说的有趣,但作为官场老鸟,怎么可能不知道,在天后没有明确的旨意前就贸然行事,绝对是个出力不讨好的事情。 办差了,丢人现眼;办好了,麻烦更大。 说,你是不是想邀买人心? 说,你是不是就为了显得你多能耐,故意羞辱朝廷和衮衮诸公? 李余心里温暖,但还是摇摇头:“你们真的没必要……” “什么叫有必要,什么叫没必要?”张柬之一把扯掉口罩,“但尽绵薄,莫问前程!请殿下允许,我等附骥尾!” 说完,深施一礼,目光坚毅,颇有不怕死的架势。 其他人一看张柬之都表态了,咱们也不能落后呀,也都一起下拜道:“我等愿附骥尾!” 福伯悄声问骆宾王:“骥尾是啥?” “千里马的尾巴。” “哦,那是得附一下。”福伯恍然大悟,“咱们跑不远跑不快,但是千里马能跑啊!咱们跟着不就,不就跑远跑快了嘛。” “庸俗。” 骆宾王没能第一个表忠心喊口号,正郁闷着呢,听见福伯这话立刻反驳:“只要能尽一份力,能做到问心无愧就好。前程,不重要!” 这时候,姬无断像个鬼一样冒出来了,阴森森地看了一圈人,还忍不住嘎嘎笑了几声。 “你是要下蛋啊?有屁快放!”李余看不惯姬无断那故作神秘的死样子,不禁出声骂道。 姬无断笑道:“不是奴婢装腔作势,实在是天后的旨意,说是让奴婢好好看看各位,特别是张柬之和狄仁杰两人。”? 第113章 风行 “张某在此,不知道姬总管想怎么看?” 性如烈火的张柬之,人越老脾气越火爆,对凶名在外的姬无断也是不假辞色。只要老夫问心无愧,任你是天后身边的人又能如何? “哟,你还觉得自己个多讨人喜欢,咱家多想看你呢?”姬无断翘着兰花指,打量了一下张柬之,“不过是个糟老头子而已,真不知道怎么就入了天后的法眼了。喏,拿去。” 说着,递出一纸公文。 张柬之展开一看,是中书省朱笔拟就,门下省审查盖章,并加盖有天后宝玺的一道诏书。格式规整,用词规范,流程标准,是一道正正经经提拔张柬之为洛州府尹的圣旨。 虽然张柬之以前是洛州司马,但跟府尹还差好几级。而且,这洛州的府尹理论上又管辖着东都,比别处的府尹职权都要高出一级,是从三品的官位。 虽说“恶贯满盈,附郭京城”,洛州府尹的位置没那么好待,但只要张柬之不犯什么大错 ,进入宰辅行列不过是时间问题。 见老友得偿所愿,狄仁杰满心欢喜:“恭喜孟将兄!贺喜孟将兄!天后真不愧有识人之明也!” 看看人家多会说话!成绩自己是有一点的,但主要还是老板英明,提拔栽培的结果。跟狄仁杰相比,张柬之简直就是个不会说话的二愣子。 只希望,这个张二愣子这时候能说句合适的场面话,可别再挑刺了。 只可惜,你越不想看见的坏事,它就越会发生。 张柬之一拱手,谢过了天恩,随即说道:“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此诏书未加盖皇帝印玺,也不是门下省发出,微臣,不敢奉诏。” “哼哼!”姬无断冷笑一声,翻翻白眼,“懒得理你。” 转身对李余说道:“天后知道殿下在这里,颇感欣慰,却又忧心不已。殿下,千金之子坐不垂堂,您这个身份,做这些事没得辱没了您的身份呀!” 李余也很无奈。 他原本想的是振臂一呼,应者云集,却没想到号召了个寂寞。现在骑虎难下,只能尽人事而听天命,能救一个是一个了。 至于天后的担心,李余觉得没必要。 他摇了摇手里的口罩,指指加冰加盐的绿豆汤和四处抛洒的石灰,表示自己有充足的准备,不是一时冲动。 “殿下睿智!又有爱民之心,实乃家国之幸事也!不过,”姬无断那张脸,就跟翻书似的很快翻页了,“三省六部、官商百姓,不能体念殿下之善心。阳奉阴违者有之,从中作梗者有之,造谣生事者亦有之。是以,天后震怒,圣人震怒。” 天后震怒还有可能,因为她觉得自己的权威被挑战了。但李旦震怒,这一句是你自己加上去的? 姬无断笑笑,不接活,反而又看向了张柬之:“张府尹,天后口谕:命张柬之即刻赴任,调集洛州府一干人等,组织人手展开防疫。具体防疫规范,由太子协同太医丞沈南璆拟定。 “另,凡抗拒不从者,一律收押。 “凡哄抬物价者,一律杖六十发配三千里。 “凡散布流言、造谣生事、蛊惑人心者,一律斩监候。” 天后可不是娇滴滴弱不禁风的小娘子,那是经历无数阴谋诡计,尸山血海里杀出来的“猛将”,有的是手段和果决。跟她掰手腕的下场,现在都归老阎管着呢。 “臣领旨!“ 张柬之这时候也不拿乔了,对自己的职称问题直接忽略,只问道:“如此,是否牵连太多?” 有些老百姓不配合,不过是心存疑虑或者是受了别人的蛊惑,对“地主家的傻儿子”李余的做法还是很欣赏的。 的口罩,一家人分到好几个,撕开了凑在一起,说不定还能给孩子做一件单衣呢,不要白不要。 的绿豆汤,虽然加了盐味道有点奇怪,但有盐可吃就不错了,哪里还敢挑三拣四。更何况,那里面还加了糖! 所以,大家都很喜欢人傻钱多的李余,主动前来领东西的人并不少。但一说到集中治疗,立刻就作鸟兽散了。 如果全部按照天后的旨意严办,牵连的人只怕有数万! 这么一场大狱,张柬之不想做。做了,一个酷吏的名声就绝对跑不掉了。 姬无断不管这些:“咱家又不是你爹,没理由教你怎么做事?如果你连这样的小事都做不到,还是趁早请辞得了!” “你……” 张柬之被人如此羞辱,脸色变幻了几次,终于还是低下了头:“姬总管莫要说笑,还请明示。” 姬无断轻蔑地点点头:“算你识相!天后是今儿个才下的旨意,违反律法的事,自然也要从今儿个开始算起了。” “多谢姬总管指点!本官这就去洛州府交接,并前往户部支应相应钱粮物资!”救人如救火,张柬之也没有继续被人嘲讽的愿望。 “等你?天后什么想不到,还用等你?天后已经命令,洛州府上下火速前来,右骁卫尽快抵达,户部派出……” 说到这里,姬无断才像刚看见狄仁杰似的,说道:“呀,狄郎中也在呀,倒也省事了。户部那里,就由狄郎中对付了。” 狄仁杰躬身道:“敢不从命。” 都说古代官府的办事效率慢,但那得分情况。 如果是某小家碧玉被几个青皮调戏甚至是殴打了,多半不会那么快就抓到坏人。城狐社鼠什么的,自有他们的生存之道。 如果苦主追得紧了,也不过是得了几句糊弄人的说辞而已,一直糊弄到你自己都不愿意再追究为止。 这种手段一直很好使,并且也因为其有效性将被一直使下去。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也如此。 可如果是李余被打了,不死几十个人绝对交不了差。 很快,人手就齐备了。做口罩的做口罩,撒石灰的撒石灰,抓人的抓人,煎药的煎药,大家各司其职。 那些倾脚头、野郎中也都像吃了十全大补丸一样,一个个精神抖擞地从家里跑出来,嗷嗷叫着冲上去,抢垃圾、抢病人。 不抢不行啊,以前交好的那些差役们都像发 情的公驴一样,眼睛看人都是绿的。还有人放出狠话来,谁不听话立刻打死扔洛水里,免得连累的大家伙。 虽然看起来还是那么乱糟糟的,没什么组织性。但什么事情只要开始做,就比干看着要好。 相信以张柬之的水平,还有各方面的配合,再加上自己这个二把刀,总能把疫情给控制住了? 既然一切都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李余觉得,自己也该到了深藏功与名的时候了。 “殿下莫急,还有件事,需要您去呢!”姬无断拦住李余,幽幽说道。 “什么事?” “葛王!” 第114章 血色 在大唐,说葛王是谁,可能大家不清楚,但要是提起他的母亲,大家一定会默契地感叹一声:“哦,是他呀!”然后一起默契地闭上嘴,再不提起。 表面上的原因是,这位葛王李素节是一个病人。不仅脚上有残疾,心智好像也有些低。 什么光着屁屁乱跑啦,见了小娘子就走不动道啦,参加宫中宴会时失禁啦,这位都干过。 天后因为关心他的健康成长,特意让太医令刘神威给李素节仔细检查过,李素节左腿确实短了一截,实实在在的不良于行。 至于心智,只要看看他的模样,就没有任何人说他是装疯卖傻了。 肥硕,极其的肥硕! 眼皮耷拉下来看不见眼珠子,下巴垂下来也看不到脖子,走两步路都气喘吁吁的,需要别人抬着。 就那一身肥膘,曾经有人恶意地猜想过,如果把这位王爷给点了天灯,说不定能够烧上一年! 但这些,只是别人的说法。 在李余原身的记忆里,四叔李素节是个很和蔼的胖子,虽然胖是胖了亿点点,但绝不是痴肥。因为和自己那死鬼老爹一样不受天后待见,同病相怜之下,似乎还曾对李余有过不少照拂? 只是,已经多年不见,李余实在记不清细节了。也许,福伯是记得的。 看福伯欲言又止,骆宾王急忙摇摇头,悄声对李余说道:“此人,不能救。”说着,还紧张兮兮地看了一眼姬无断。 李余笑道:“老姬是自己人,但说无妨。” 姬无断嘎嘎一笑:“就凭殿下您这一声‘自己人’,老奴就得提醒您一句,葛王,救不得。” “救不得,为什么?” “您忘了,他的生母是谁了吗?” 李素节的生母是谁,大名鼎鼎的萧淑妃啊,宫斗剧里面的标准女二。 这位女二号,不仅相貌出众,更是齐梁皇室后裔,出身于顶级门阀兰陵萧氏。更更让人敬佩的是,这位的身体也很好。 当时,王皇后多年都没有诞下龙子,而萧淑妃却是三年抱俩,五年生仨,给李治生了一个儿子和两个女儿。 根据女主一定会取得最终胜利的原则,女二,特别是嚣张跋扈而又胸大无脑的女二,一定会死得很惨。 这位萧淑妃跟王皇后鹬蚌相争,最终让天后这个渔翁得了利,鹬蚌都成了天后走上人生巅峰的纪念品。 按理说,天后您都已经胜利了,就应该展现胜利者的风范,再对一个失败者的后人不依不饶的,实在是有点没品了。 骆宾王幽幽说道:“你见过对情敌大度的女人吗?” “这……”李余知道挺难,但又不愿意就此放弃,“进去看看再说!” 却原来已经到了葛王府门口。 李余发誓,他从来没见过,一个人能把吃饭这种活动,吃出一股悲壮的感觉来。 偌大的一个长条形饭桌,大大小小几十盘菜,一个极度臃肿的人,端着一个比脑袋还大的海碗,共同组成了这一副画面。 那个臃肿到根本看不见眉眼的人,身手却还算灵活,抓住一只盘子,往海碗里一倒,再一仰脖子往嘴里一倒,就算是干掉了一盘。 同时,两只手又准确地抓住了另一盘,重复这个步骤。 如果不是肉里面有骨头需要吐出来,李余都怀疑,那家伙能一口气吃完。 趁着这位大胃王吐骨头的间隙,李余弱弱地问了声:“四叔?” 那只跟猪蹄一样的巨掌,似乎停顿了一下,就继续进行自己消灭美食的大业。 在一旁冷眼旁观的来俊臣,皮笑肉不笑地说道:“殿下,这可是天后指名要的人犯,您是不是就不要白费力气了?” “滚出去!”李余看着来俊臣,一字一顿,“天后有说过,不让孤说话吗?” “没有没有。”来俊臣嘴角露出一丝残忍的笑意,“您喜欢就好!但不知,殿下打算跟葛王说什么呢?” “滚!” 轰走了绿头苍蝇来俊臣,李余长出了一口气,闭上眼睛旋即又张开,对福伯说道:“给我拿壶酒来,要烈酒,我陪我四叔喝一杯。” 酒送来了,闲杂人等也都离开了,李素节的暴饮暴食也停下了。 不仅停下了,李素节还砰砰两拳,使劲打在自己的肚子上,随即就是一阵撕心裂肺般的呕吐。 李余不忍心看见李素节的惨状,走到窗边,等李素节洗漱。 “我好了。你可以转过身来了。” 李素节拿起酒壶,嘴对嘴咕噜咕噜漱了漱口,再一仰脖子,把嘴里残余的呕吐物混着酒水咽了下去,看得李余又是一阵反胃。 “小余儿,你终于长大了。”刚吐完的李素节很是萎靡,却又显得平和了许多,“好啊!好啊!” “您这是……” 李余很是不解,胡吃海塞也没这么个塞法? 如果说美食是一种享受,哪怕是那些人有些病态的索求都可以理解,但李素节的模样,实在是没法看出来有什么享受的地方。 “别笑话四叔。” 李素节拿起餐巾擦擦嘴,费劲地想站起来,却没有实现,只得喘了几口气,放弃了自己徒劳的挣扎:“四叔没你那本事,就只好把自己当头猪给养起来,只希望别人不再注意我。 “你知道宫里的老鼠的滋味吗?我吃过。 “你知道猪油拌饭的滋味吗?我也吃过。而且那是我禁锢结束之后,最喜欢的食物。 “从那以后,我就开始不放过任何能见到的食物。我拼命地吃,争取把自己早一天吃成一头猪,一头对任何人都没有威胁的蠢猪。自己把自己当猪养,你见过吗?哈哈哈哈……” 似乎这句话很好笑,好笑到李素节捂着肚子直叫唤,好笑到李素节的嘴里都喷出了鲜血。 “四叔,您……”李余冲过去,一把抱住李素节,“您这是怎么啦?快来人啊!” 李素节摆摆手,示意不要叫人:“没什么,我只是觉得有点累,就不想再撑下去了。刚才,就在刚才,我混着烈酒喝了一包鹤顶红。你知道吗,鹤顶红掺酒就叫鸩酒,就是我母妃当年要毒害天后的毒药。只是这味道,真他娘的……不怎么样呀!” 李素节说着,又接连吐出好几口血,眼神似乎也有些黯淡了。 李余慌乱起来:“鹤顶红是含杂质的砒霜……用什么解毒来着……用粪水催吐……不行……有酒精的催化作用,已经进入了血管……放血?不行……” 李素节笑眯眯地看着李余团团打转,很是欣慰:“但是,今天来俊臣来了,我就知道猪,总是要被杀来吃肉的。但我没舍得立刻去死,因为我在等你。” “别说了别说了,我现在就去找太医,给你祛毒。” “不用了。”李素节摆摆手,“鸩酒,无药可解。我的时间不多了,你听我说完。其实我一开始就在骗你,我以前非常恨你父亲。因为他出身低贱,居然还能在外面逍遥自在,而我却只能被幽闭在深宫。直到我出来后,却发现你父亲早已亡故。我之所以在等你,就是希望你能照顾我的儿女……” 鸩酒的毒性如此猛烈,以至于李余还没有来得及答应,李素节靠意志坚持的身体就再也坚持不住,重重地扑倒在那大大的饭桌上。 口中喷出的那道鲜血,如血色的桌布,覆盖了大半个桌面。 听见动静的来俊臣,第一个冲进来,试了一下李素节的鼻息,验了一下脉搏,确信李素节已经毒发身亡,才恶狠狠地说道:“呸!便宜他了!” 李余一把推开来俊臣,眼睛血红:“孤让你进来了吗?这是先皇的亲生儿子,也是你能羞辱的?” “这都是天后的命令,微臣不敢不从,请殿下体谅。”来俊臣解释了一下,又开始发号施令,“来人啊!把罪臣李素节的家眷子女统统带上来,请殿下处置!” “来俊臣,你是不是觉得,你现在很有用,我不敢杀你?” “不敢不敢。” 来俊臣这话说的很含糊,也不知道是说自己不敢那么想,还是说李余真的不敢杀他,但李余情愿相信是后者。 于是,他抄起一个果盘,劈头盖脸地砸过去:“让你说我不敢,让你说我不敢!” 嘴上骂个不停,手上更是不停。 不一会儿,来俊臣就成了垃圾桶,还是个被玩坏的垃圾桶。只可惜,其他人进来的太快,否则李余不介意让来俊臣把那些盘子都吃下去! 骆宾王冲进来,死死地抱住李余:“殿下,不要冲动啊!逝者已矣,生者还需要您照顾啊!” “行!我现在就去找天后求情!”李余一咬牙,“你们给我看好了王府,少了一根草我就把你们全宰了!”? 第115章 唐人 爱一个人,很难保持长久,恨一个人,却可以恨一辈子,甚至是几辈子,就像天后之于萧淑妃。 任李余如何苦苦哀求,甚至使出终极必杀技——撒娇,也没能让天后改变主意。最后,可能是害怕李余再次恶心着她了,天后终于勉强答应,对李素节的子女不再追责,但也不允许他们在大唐的土地上生存。 毕竟,在已知的世界上,大唐是最适合人类生存的国度,没有之一。 在所有人的认知里,大唐,哪怕大唐最偏僻荒凉的地方,也比那些蛮夷小国的国都要强上无数倍。 离开了大唐,他们又能去哪儿呢? “去遥远的南方,去目前还不属于大唐的地方。”数天后,站在码头送行的李余如是说。 葛王长子李璟是个没用的,苦着脸向保全自己全家性命的李余拱拱手,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 内心却是暗自吐槽不已:听说,天后原来的意思是想让我们全家都搬到雷州生活。雷州那地方虽然荒凉,但好歹也是大唐的地界,没几个人敢放肆。您可倒好,直接让我们出海! 那可是大海啊,波涛汹涌,浊浪滔天,说不定一个大浪袭来,我们全家就翻覆于波涛之间喂鱼了。 您确定是在帮我们吗? 次子李瑛却与李璟不同,是个一点就炸的火爆脾气:“此番若能逃出生天,必定厚报殿下,还有那个老妖婆!哼哼……” 这样的二百五,是怎么活到今天的? 李余还没有发作,葛王妃侯氏已经一个大耳刮子抽了过去:“若非殿下相助,我们都将死无葬身之地了,你居然敢对殿下口出狂言?跪下!认错!” 李瑛斜睨着眼,根本不理睬侯氏:“你不过是母妃的婢女,抬举你当了正室,就敢命令本王子?早晚有一天,我要让你在床上知道……” 侯氏的亲儿子,第八子李琛,听不得别人羞辱他的母亲,立刻冲过去跟李瑛扭打在一起,码头上顿时陷入一片混乱。 看热闹不嫌事大呐喊助威的,浑水摸鱼打太平拳的,眉目传情趁机开溜的,真是好一出人间悲喜剧。 怪只怪李素节身体太好,平日里除了吃喝就剩下造人了。一连生了十三个儿子,还都个顶个的健健康康。 平日里就闹得鸡飞狗跳的,现在没了约束,更加肆无忌惮。有恩的报恩,有仇的报仇。 因为谁都知道,此去再也没有回头之时。 大唐,故土,就像是个美梦一样,只能在异国他乡的梦境中重温了。 远处隐隐传来几声惨叫,那是想开溜的人被射杀时发出来的,却像是给这场闹剧按下了暂停键。 下手这么黑吗? 不就是走脱几个无关紧要的仆人吗? 李余笑了笑,对侯氏说道:“婶婶好计谋,想制造混乱趁机给我四叔在大唐留下一枝血脉,免得将来无人祭扫。但,没用啊!” “天后既然那么说了,就一定会做到。”见侯氏打算行礼,李余急忙推辞,“您别难为我,我做不到,也不想去做。” 侯氏说道:“殿下不计前嫌,对我们家有再造之恩,未亡人哪里敢奢求其他。只求年节时,不要缺了你四叔的香火供奉。” 虽然早就有思想准备,早就知道自己一家子早晚会有这一天,也不是没有乘桴浮于海的想法,但大家去的都是扶桑、高句丽这些地方。 虽不同种,但却同文,生活交流起来还算是便利。 这位不知道是什么居心的太子殿下倒好,非要我们去南洋。 还说什么,南洋物产丰富,随便撒点种子到土里就有吃不完的粮食,到处都是贵重的香料、名贵的木材、珍稀的宝石、无数的金银。 更重要的是,那里都是野人,又蠢又懒。拎个破碗就能换一块金子,撕条破布就能换颗宝石。 而且,他们都是战五渣,不想交换物品,还可以靠武力抢嘛! 总之就是,人傻钱多容易抢,真真是冒险家的乐园梦想家的天堂啊! 说的倒是好听,可是既然那地方这么好,你怎么不去? 看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大喷子张柬之,李余尴尬地揉揉鼻子:“我晕船。” 张柬之语塞:“你……” 世上还有更无耻的人吗? 一个青壮年说自己晕船,却让一群老弱妇孺去乘坐根本不适宜出海的平底船,在苍茫的大海上与惊涛骇浪搏击? “你真的相信,能在夹缝中生存数十年的人,是一群没用的废物吗?” 李余拍拍张柬之的肩膀,爹味十足地说道:“相信他们,毕竟,这是最好的结果。哎对了,你怎么来了?” 张柬之懒得回答。 老夫以前在王府任仓曹参军的事情,需要告诉你吗? 生有家,死有地。 死去的人能好生安葬,活着的人能有个安身立命的地方,哪怕这个地方远在千里之外,勉强也算是个不错的结局。 远去的船舱内,李瑛双膝跪地,在向侯氏请罪:“孩儿出言无状,请母亲责罚!” 端坐着的侯氏说道:“二郎何错之有,都是按照为娘的说法做了而已。起来。” 李琛也跪下了:“孩儿殴打二哥,请母亲责罚!一定要重重责罚,否则孩儿心里难受!” 难受? 谁心里不难受? 此去万里,此生再也没有回到故土的那一天,谁心里好受? 更不要说,父王生生被武媚那贱妇逼死,此仇不报,誓不为人! “住口!” 侯氏一拍桌子,厉声斥责道:“你父王用命给你们换来了重生的机会,是让你们自寻死路的吗?好好活下去,才是对你们父王最大的孝顺!” “可是,我们一点准备都没有,真的能在异国他乡活下去吗?”李璟想的就实际多了。 “谁说没有准备?” 侯氏笑了笑,从怀里掏出两张皱巴巴的图纸,一张新,一张旧。 “旧的这张是你父王从胡商手中买的,不知真假。而新的这张,你们猜是怎么来的?” 侯氏压低嗓门说道:“李余给的。他还告诉我,从泉州换乘海船,沿海岸线直下,经占城,到柔佛,最后占领淡马锡。李余,想得很周全啊!” “李余有这么好心?”大家都不相信。 “他当然有条件了,他要我们把占城的稻种送到大唐,并且,永远不能建国!” “那我们算什么?” “唐人!” 侯氏站起身,目光坚毅:“就算李余不说,你们也要谨记!无论生生世世,无论我们身在何方,都是唐人!” 唐人,多么让人感慨的称谓啊! 但我们还是唐人吗?? 第116章 风筝 风筝放出去了,能飞得多高多远,除了那根若有若无但始终牵引着的线,剩下的,就只看风够不够大,风筝本身的质量是不是够好了。 远行的人,也一样。 只不过,跟风筝那根有形的线不同,牢牢拴住人心的线是无形的,却又是最难以摆脱的。也许,心底有所牵绊,才能让我们飞得更高更远? “呸!就这帮子棒槌,也敢说自己见识过我华夏之壮美?” 又一次被赶出新罗王府的徐敬业,刚坐上轿子就忍不住破口大骂:“薛仲璋,你为什么一次次地让耶耶我来受辱?金政明就是个愚不可及的蠢货!” 薛仲璋哈哈大笑:“蕞尔小国,有那么几亩地就敢称王称霸,目光短浅些也是应该的。但王爷可注意到,金政明的态度是否有变化了呢?” 月余前,不知道怎么的,已经被“赐姓金氏,留京都,赐甲第良田”的安胜忽然就换了一张脸,换了张跟徐敬业有八分像的脸。 别人说这不是安胜,身边的人说,这就是安胜。 别人说这真不是安胜,身边的人说,这就是安胜。 得,您说是就是! 反正一个被圈禁起来的高句丽王,也没人真正关心他具体长什么样子。长什么样子不吃饭,爱谁谁! 你只要不说自己是文武王转世,估计大王也不会在乎。 于是,安胜变成了金胜,金胜变成了徐胜,偶尔又可以是李胜,更偶尔的时候,变成了李贤。 名字似乎很重要,但名字大多数时候不重要,因为大家只需要认得那张脸,就已经足够了。 这一段时间,金城街头最喜闻乐见的一幕就是:报德王金胜天天给英明神武的大王送礼,但每一次都被大王斥责。 大王必须是英明的,报德王其实也不差,对大王的敬仰和孺慕之心也是人尽皆知。这件事,就像一个孩子把撒尿和泥之后的作品给父母欣赏,而总是被父母臭骂一顿一样。 父子之间,君臣之间,不都是这样吗? 好啊,好啊,如果我大新罗的臣子都像报德王这样,君臣父子融洽,上下一心,唐国又岂敢屡次犯我边境? 恢复我大新罗昔日的荣光,也是指日可待的呀! “你特么让我认金政明那个蠢货当爹?” 金政明确实是个蠢货,因为他居然放任自己的臣子被杀害,放任那个冒牌货招摇过市一次又一次出现在自己面前。 他最应该做的是,徐敬业第一次出现的时候,就把徐敬业一行人剁碎了喂狗。 薛仲璋笑了笑,说道:“不过是权宜之计而已,王爷不用太在意。只要咱们能在新罗立足,其他的不重要。” 徐敬业是个能屈能伸的大丈夫,哪怕以前不怎么能屈,现在形势逼人,也一定能屈了。这么说,不过是想给自己找个台阶下。 现在,薛仲璋把台阶铺好了,他也就借坡下驴了:“先让这个蠢货得意几天,等时机成熟了,早晚弄死他!” …… …… 徐敬业的遭遇其实算是好的,因为他有薛仲璋和星盟在背后支持,总是能找到需要的物资和人手,侯氏一行人就没那么幸运了。 虽然有李余的支持,但一个不知道哪天就被废了的太子,对那些封疆大吏的约束力实在有限得很。 所以,侯氏并没有去泉州,而是选择了多走几步路,到了广州。 虽然广州不如泉州,是个新兴的港口,被贬的官员及其家眷,大食的商贾,黝黑的昆仑奴,各色人等杂相居住,鱼龙混杂。 在这里,只要你有钱,足够多的钱,就可以买到任何你想要的东西,包括海船、水手,甚至是弓弩、铠甲。 这些武器,全都是制式装备,跟唐军使用的一模一样。 为什么制式装备会出现在市面上,大家都心知肚明,但却没有人点破。 上了岸,大家都是遵纪守法的好商人;出了海,谁是强盗谁是好人,就看谁的装备更精良、人手更多、谁更勇猛了。 “王妃,您要的这些东西有点多?请恕下官不能从命呀!”路元睿只是扫了一眼侯氏递上来的购物清单,就直接拒绝了。 海船十艘,弓弩三百具,八牛弩五具,佩刀一千把,箭支若干。 这些东西,如果运用得当,都可以消灭一个小国了,你们想干什么? 干什么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就凭你们送来的那几箱金银,就要耶耶冒着被朝廷问罪的风险帮你们? 你自己觉得合适吗? 侯氏苦笑道:“未亡人远道而来,携带的土特产实在不多。但勉强也算是家乡之物,都督一看便知。” 路元睿是个见过大世面的人,懒洋洋地掀开箱子,只瞄了一眼就知道这些东西恐怕不是来自“家乡”,其中一座明晃晃的金佛身上,隐隐还能看见血渍。 “哈哈哈哈,果然是家乡的味道。” 路元睿挥挥手,让人把这些不值钱的土特产收下,笑眯眯地看着侯氏:“王妃为了这些土特产,只怕是没少费力?” “三子受伤,十人战死。” 路元睿点点头,感慨道:“大海之上波谲云诡,王妃提前适应一下也好。从此,王妃再想回到以前锦衣玉食的生活,只怕是不易了。” 又上下打量了一番侯氏,长叹一声:“可惜了啊!可惜了这一身好皮肉啊!” 要想俏,一身孝。 此时的侯氏一身素服,一袭高腰襦裙,更是把侯氏的身材衬托的分外诱人。 侯氏笑了笑,苦涩地说道:“都督喜欢奴家吗?” “喜……咳咳,不是不是。下官是个正派人,不喜女色。” 侯氏肩上的纱衣,忽然就掉落了下来:“普通的女色,自然不能被都督看上,但王妃呢?” 昔日高高在上的王妃自荐枕席,再加上那未亡人特有的凄婉,还有那欲拒还迎、不想却又不得不屈从的表情,简直就是要人老命啊! 盏茶后,侯氏出了广州都督府。 坐上了一顶纱轿后,侯氏立刻说道:“璟儿,你立刻拿着路元睿的手札去提货。得手后立刻出海,不得迁延!” 李璟恨恨地说道:“母亲受苦了!此仇不报,誓不为人!” 侯氏摇摇头:“这事儿,你就不要管了!母亲自有解决的办法。” 三日后,侯氏一行出海了。 同日,因为有胡人来告诉都督府官员敲诈勒索,而广州都督路元睿判决不公,有昆仑奴义愤填膺忽然暴起,杀路元睿及数十僚从。 事发突然,众人不及防备,凶犯窜逃入海不知所踪。 消息传出,朝野震惊。 第117章 监国 “震惊个鬼啊震惊?” 当天后问起李余对路元睿被杀一事的看法时,李余是这么回答的。 一个坐拥六军的三品都督,被一个歪果仁像杀鸡一样给宰了,还搭上了十多条性命,这得有多废物? 还有就是,那些侍卫们都是死人吗? 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主官被人宰? 再者,为什么那个昆仑奴能携带利刃来到路元睿的身边? 只要调查一下当日是谁安排接见的,侍卫们是否有内外勾结的举动,大概就可以找到真凶了。 就算没有幕后主使,路元睿能这么轻易地被杀,也只能说明他疏于防范而且根本就不是个干大事的料,死了也好。 天后有点奇怪:“你跟这个路元睿有过节?为什么对他如此鄙夷?” 今天之前,李余根本就不知道路元睿是哪根葱,过节肯定没有。但就从明面上的消息来看,这是敲诈勒索未遂而被人给反杀了呀,怎么有脸要求朝廷追认的? 天后道:“路元睿确实猖狂。他在死之前,曾经给了侯氏一大批物资,还体验了一把当王爷的感觉。如此行径,长久必生祸患,死了也好。” 侯氏是怎么取得她需要的物资的,李余不关心。 后世职场,为了一个单子、一桩生意,为了可能根本不存在的晋升机会随时随地可以出卖自己灵魂和身体的女人海了去了,跟她们相比,侯氏已经可以称得上伟大了。 一群温室里长大的花朵,不经历几番风雨和磨难,想在蛮荒之地生存下去无异于痴人说梦。 虽然很可能会死几个甚至是大部分,但总比白白地死在政治斗争里强多了——按天后的原意,是要把李素节的九个已经成年的儿子都给宰了,只留下四个幼儿和一堆女人。然后把他们死死地摁在雷州,囚禁至死。 也许他们最后能成功,也许不能,但总算有点希望不是? 一个路元睿的死活,根本就不值得天后费心,她问起了另外一件事:“南洋真的有那么好吗?占城的稻种有何稀奇之处?” “我没跟您说过吗?” “没有。” “我听说占城那里有一种水稻,一年三熟,割完稻谷以后根本就不用再种植就会有新的秧苗;还有那柔佛、淡马锡都是遍地香料、名贵木材。孙儿就想让他们去看看,去试试。” 反正也是有枣没枣打三杆子的事儿,李余也没太指望侯氏他们一下子就打开局面。但那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以后是不是可以在马六甲海峡“自古以来”一下呢? “你已经想到了布局长远,还能比较透彻地看待路元睿被杀一事,朕心甚慰啊!”天后很满意李余的表现,赞赏有加。 可,为什么总感觉哪里不对劲呢? 第二天,李余就知道哪里不对了,先帝的灵柩已经即将走到京兆府地界,吉祥物李旦这个孝子无论如何都不能再在东都待着,需要赶赴长安主持先帝下葬的事宜了。 但家不可一日无主,国不可一日无君。 尽管李旦这个君在与不在没一文钱的区别,但祖宗家法规定,国君外出不能行使权力的时候,就需要一个人出来背锅,咳咳,监国。 谁才是这个监国的最佳人选呢? 太子,必须是太子! 因为只有太子这个法定继承人才不会想着篡位,因为只有太子才会用心工作让自己的家业不出问题,因为只有太子才需要锻炼怎么去治国理政,以免将来老皇帝挂了之后太子不能很快地转换角色。 虽然李余知道,太子不会造反纯属扯淡,前朝有,本朝有,后朝也会有,但奈何个例不能成为说服别人的理由,他也不敢说,自己这个太子一定会篡位造反,你们还是别让我监国算了之类的屁话。 别以为你是太子就不会死,这些年被干掉的太子还少吗? 皇帝都不保险,何况太子? 什么是幸福? 己所不欲,嫁祸于人就是幸福。 李旦这个备胎,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备胎,高兴得后槽牙都快露出来了,但一想,自己好像是要给老爹送葬,表现得过于欢脱实在不当人子。只好强自扭曲着面孔,尽量让自己显得悲痛地对李余说:“太子,朕这一去,多则三年少则六个月,你可一定要守好家呀!” 三年? 你这是打算学古代的孝子,守孝三年吗? 李余轻声说道:“八叔,结庐守孝可不是那么容易的。没有醇酒美人,没有丝竹管乐,冬天连个皮裘都不能穿,您确定能受得了?” 李旦净想逃出生天的好事了,却没想到这里面还有这么多的说法。 他想了一下,问道:“朕好歹也是个皇帝,就不用守那么多规矩了?朕的身体,对国家可是很重要的呀!” “呵呵。” 皇帝? 皇帝才要做万民表率,才要被人拿着放大镜观察你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但凡你有个越轨失礼的行为,你的幸福日子就算是到头了! 所以,孝子的fg还是轻易不要立为好。 李旦神色变幻,终于又想到了一个好(u)主意:“李余,要不你篡位?你这边只要一有动静,我就立刻宣布禅位给你,两全其美啊!” 你把让我去送死这件事,描绘成两全其美? 成全了你,然后我美死了是? 李余觉得不应该和这种三观不正的人玩耍,对珠帘后的天后说道:“孙儿觉得,八……父皇虽然孝心可嘉,但国不可一日无君,孙儿年少无知,监国只怕做不好,也做不久。所以请皇祖母允准,父皇安葬了皇爷爷之后就即刻回东都。” 八叔啊,你已经长大了,要学会自己背锅了,不能老想着把锅甩给别人了啊! 李余这番话,有理有据有节,让人一听就知道这是个懂事而谦逊的好孩子,国有储君如此,实乃国之大幸,民之大幸也! 一时间,整个武成殿内都是对李余的赞美声,似乎大唐因为李余的一句话就要走上巅峰,创万世之太平了。 人走茶凉的对面就是人来茶热,虽然李余还没有监国,但什么叫“谀辞如潮”他却是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 天后招招手,把李余叫到跟前,问道:“你觉得这里面有几个真心,几个假意?” “需要我去分辨吗?这不有您嘛?” 李余根本不在乎这帮家伙说什么,有天后在,你们想演戏就尽情地演呗,看看你们的演技能否打动天后,让她转身说“欢迎加入我的战队”。? 第118章 重任不重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人们对死亡的重视开始变味了。 有亲人去世了,凄凄惨惨戚戚一番只是基操,还要讲究事死如事生,故去亲人活着的时候能享受到的东西,在阴间也一定要享受到。否则,就是大大的不孝。 所以就有无数的孝子,为了让故去的人满意,更是让活着的观众们满意,散尽家财而去举办一场盛大的丧礼。 陵墓唯恐不大,陪葬品唯恐不多,席面唯恐不精,观者唯恐不众。 总而言之,怎么排场怎么来,帝王尤甚。 虽然明知道,这天下就没有永恒的王朝,那些巨大的陵寝、海量的随葬品就像暗夜里的萤火虫,会吸引无数觊觎的目光,会招来无数盗墓贼的光顾,乃至被弄得尸骨无存,却仍然乐此不疲,不知悔改。 有意义吗? 也许有,不然怎么跟那些一卷苇席就草草下葬的屁民区分开呢? 高宗皇帝灵柩起行的时候,李余还在南方跟徐敬业玩捉迷藏,没有看到。就算是看到了,他也不会有什么感觉。 送葬的队伍再庞大再奢华,也不如一顶红轿、两个吹鼓手迎娶一个娇滴滴的新娘子让人高兴。 所以,尽管李旦这个送葬的孝子排出天子的卤簿,什么金瓜斧钺朝天蹬,什么六军滚动前行,浩浩荡荡,烟尘滚滚,遮天蔽日,他也只是很平静地看着,既没有生出“大丈夫当如是”的感慨,更没有“彼可取而代之”的雄心壮志。 逝者已矣,只要在心里留下那么一块地方,每当想起逝者的时候,总能让我们甜蜜的一笑。 如果能在合适的时候再具象一下,让自己的后人也能感受到先人的恩德,就更好了,但也应该仅限于此。 你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的摆出那么大的阵仗,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要办什么喜事呢? 当然,高宗皇帝不是个坏人,也不是个昏君,虽然耳根子软了点,但做为一个守成之君还是很称职的。所以,在那些送行者的队伍里,也许真有人为高宗皇帝的逝去而感到难过。 比如现在的李旦,那是行行复行行,磨磨又唧唧,跟死了亲爹……呃,好像确实是死了亲爹,但李余很怀疑,这家伙的悲伤,更多的是因为那未卜的前路。 “走,陛下,切莫耽误了吉时。”山陵使韦待价劝道。 先皇一天没下葬,他这个山陵使就一天不能交卸差事,也就要多承担一天的风险——万一有什么差池,他可能就要追随先皇而去了。 “再等等。” 李旦不着急,因为他觉得母后一定有话要说。虽然母后因为年纪大了,实在不适合来回奔波亲自去到乾陵,但李旦就是觉得,母后应该有话说。 果然,天后说话了:“下葬的时候,告诉你父皇,在他很身旁给我留个位置,耐心地等着我去,别被那些个狐媚子给勾引了!要不然,我可轻饶不了他!” 生同衾,死同穴,哪怕你死了也不能跟别人勾勾搭搭! 天后这话多少有些无理,李旦却是很有些感动,立刻爬下御辇,重重地在地上叩了三个头:“谨遵母后安排!孩儿定然转告!” 等那些人都走远了,天后才有些感伤地对李余说道:“你爷爷其实比我还小,小四岁,怎么说没就没了呢?” 男人,特别是当皇帝的男人,酒色财气桩桩件件都是足量供应,想活得久其实很难,所以李治享年五十六岁,大概也不算夭寿。 女人呢,除了宫斗之外,也没什么其他的不良嗜好,所以每个王朝几乎都会出现那么几个霸道的太后,把老皇帝和小皇帝拿捏的死死的。 但说是这么说,一个陪伴了几十年的伙伴突然没了,哪怕是有再多的龃龉也会让人忘记,只记得他的笑,他的好了。 看天后情绪不高,李余劝解道:“奶奶您想去陪伴皇爷爷,只怕短时间内不太可能了。因为,您还要看着您的重孙子、重重孙子绕膝玩耍,乐享天伦呢!” 只要李余不偷懒,重孙子天后一定能看到,但重重孙子,禽兽一点的做法,也得等到十七八年之后? 天后大喜:“那你倒是先给奶奶生个重孙子玩呀?” “呃……” 说实话,跟婉儿和柳眉月也真刀真枪地打了好几次扑克了,可为什么一直没有动静,李余也拿不准。 时机尚未成熟,一切只能等日后多加努力了。 至于给天后生个重重孙子玩,那就只有靠自己的儿子多多努力了。儿子哟,这可比你小小年纪就签下给老爸买个库里南的不公平条约艰巨多了呀! 你这,就是个卖身契啊! …… …… 李旦走了,跟没走一样。 唯一的变化只在于,李余以前只能在天后和皇帝的印玺加盖了之后,才能看看奏章的内容,现在却需要他代行天子职权,临朝听政。 当然,龙椅是绝对不能坐的,那个位置目前只有李旦能坐,他就搬个小凳子,坐在天后旁边,狐假虎威。 三省六部,三公九卿,那些比洛河里的王八大不了多少的官员,理论上都要接受他的管辖。还有就是,那么大的国家,那么多的事情,理论上也都需要他来拿主意,给出指导性意见。 但,理论和实操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儿。 比如,江南东道有奏,温州大水冲毁四千余家,栝州又大水流二千余家。灾情虽然不大,但落在受损的老百姓身上,那就是个天大的事情。 而对于这样的灾害的救治,朝廷自有一套工作流程。 有调拨粮食赈灾的,有申请给地方减免赋税的,还有御史台派员监督具体落实的,皇帝要做的,能做的,其实不多。 千年封建王朝,基本上已经把职权划分做得很明确,很到位了。 说句不客气的话,就算是放头猪在那个位置上,也未必就做得很差。左右不过是签字盖章而已,有什么难的呢? 更何况,就算李余对这些具办人的操守、能力不够了解,还有天后在后面掌舵,绝不会让大唐这艘大船倾覆了。 “你个不孝的家伙,想把奶奶累死呀?”天后笑骂了一句,脸上却并无愠色。 “什么人有什么命,孙儿我是个有福的人,就只能劳烦奶奶您多辛苦喽!” 李余实在不理解,既然天后是个事业型女强人,那就让她好好的发挥,咱们在旁边享福不就好了嘛,为什么要对谁发号施令那么计较呢? 让你发号施令,你也得是那块料呀? “你呀,一向最会偷奸耍滑!” 天后笑了笑,对李余这种惫赖性子既欣慰又无奈。 如果说刚开始只是顺水推舟,需要有这么一个太子安抚天下人心,现在,天后是愈发对这个时而聪慧绝伦时而无赖至极的孙子,是一百个满意一百个放心了。 也许,等朕百年之后,李余也会是个合适的继承人? 可这个性子,还需要多多磨炼呀! 第119章 眼界 一个人,不管是什么样的人,都想让自己好的一面被人看见,不好的一面隐藏起来,就像开屏的孔雀,从前面看光鲜亮丽,从后面看就实在让人倒胃口了。 比方说这次温州和栝州的灾情,受灾的人数可能不止数千户,因为他们怕据实上报会担责任,会引起可能朝廷的问责,所以就尽可能地少报瞒报。 但也有另外一种情况,那就是本来没什么灾情或灾情很小。 他们为了骗取朝廷的赈灾款,也可能是为了填平亏空而虚列开支,还可能是这几千户的赋税照收不误却直接装进了自己的荷包。 “他们敢吗?” 李余不太相信,就这么一个简单的奏章,能玩出这么多的花样。 “财帛动人心!只是在文字上略加改动,就能获得万贯乃至数万贯的收益,他们为什么不冒险一试呢?”天后轻轻敲了敲奏折,“你以为的小问题,天知道他们能捅出多大的窟窿。为君者,不可不慎。” 整个封建王朝,就是官员和皇帝斗智斗勇的过程。 皇帝英明神武了,官员活得不如狗;皇帝昏聩了,官员们是如鱼得水,活得那叫一个滋润。 只是,官老爷们滋润了,老百姓就活不下去了,然后就开始扯旗造他娘的反。如果再赶上天灾,皇帝老儿多半是要被推翻,重新再推出一个皇帝出来,带领大家过几年好日子,然后再次陷入这个循环,似乎无解的循环。 好在,总有那么一些人,对小钱钱的渴望没那么强烈,还想着做出一番事业。正因为这些人的存在,老百姓的日子才能过得去,才不至于隔几天就陷入乱世。 这样的人,我们一般称之为廉吏、干吏,俗称,青天。 可巧了,李余刚好就认识一个青天,狄仁杰。 所以,派狄仁杰巡查江南,看看灾情是否真像他们上报的那样,似乎就是个不错的选择。 天后摇摇头:“奶奶知道你欣赏狄仁杰,但他不一定合适。一个人的权柄不能太重,否则就会有尾大不掉之嫌。而且狄仁杰心思通透、八面玲珑,这样的人,做不了巡按御史。” 做下属最重要的品质,就是老板说什么是什么,千万不要试图说服老板,哪怕你明知道老板是错的。 尽管觉得天后对狄仁杰的判断有点不太准确,李余还是保持了沉默。大热天的,让老狄一个人千里奔波去江南巡按,查找那莫须有的罪证,实在有点浪费老狄那经天纬地之才。 要不,让张柬之去? 那家伙一天到晚地喷人,给他远远地支出去,耳根子也清静一些。 天后说道:“你现在是监国了,心胸、眼界都要开阔些才好。当年魏征多次犯颜直谏,太宗皇帝不也是一直以礼相待吗?” “孙儿要是没记错,魏征后来被太宗掘坟抄家了是?” “滚出去!一天天的不学好,反而相信那些道听途说!”天后大怒,“这件事不用你管了,朕自有任命!” 滚出去就滚出去,谁怕谁呀? 李余拱拱手,高高兴兴地滚了。 天塌下来有个高的顶着,趁现在天后还能顶还愿意顶着,我才懒得劳心劳力去操那份闲心呢? “阿嚏!阿嚏!”看看响晴响晴的天气,接连打了几个喷嚏的李余,揉揉鼻子,“感冒了?还是有人在骂我?” …… …… 在苍茫的大海上,在乌云和闪电之间,昔日的贵公子李璟正在怒吼:“李余,我cao你八辈祖宗!” 瘫坐在甲板上的李瑛,有气无力地跟着一起骂了一句,却是一大口鲜血喷了出来。 出了海,才知道大海之上有那么多的风险。 老实巴交的渔民,可能是海盗假扮的;娇滴滴的小娘子,也有可能是海盗派出来的细作;哪怕是看似无害的小娃娃,都有可能趁你不注意的时候捅你一刀。 这特么的,都是些什么人呀? 好好的捕鱼不好吗,为什么偏要做贼呢? 天不收你,我替老天爷收了你们! 似乎所有在海上讨生活的魑魅魍魉,都觉得他们这一行人就像抱着大块黄金一个人走在荒郊野岭的小娃娃,都想咬一口下来。 一路走来,他们也不知道经历了多少暗算、明攻。 李璟的脸上多了一条伤疤,李瑛断了一条胳膊,还被某个海盗一连枷敲在了胸口。如果不是身上的锁子甲卸去了大部分力道,李瑛觉得自己已经可以安息了。 但这些,还不是最恐怖的。 大海最可怕的地方,在于那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随时随地都可能出现的滔天巨浪! 就算是三百料的大船,在惊涛骇浪之间也不过是一叶扁舟,上下左右摇摆,随时可能解体、散架。 李璟吐了一口混杂着腥咸水汽的唾沫,眼睛通红:“二弟,你先进船舱里歇息,我在船头看着就好。三弟、五弟、八弟,他们……” 船舱中,整整齐齐地摆放着三具尸体,其中包括侯氏亲生的老八李琛,已经腐坏发臭了,但侯氏仍然不舍得将他们丢弃,一心想要到了某块陆地上把他们安葬。 但这贼老天好像铁了心跟他们做对一样,数天下来,别说陆地了,连个小岛都看不见。 上次看见大块的陆地时,还是在振州(今三亚地区),有心上岸补给修养一下,那个被贬到这个鸟不拉屎地方的狗官,居然一个人拿着把破铁刀,就敢命令他们立刻离开。说什么“这是大唐的国界,不得侵犯”。 如果不是侯氏阻止,李璟当时就想剁碎了那个狗官! 耶耶不是大唐人吗?耶耶不能上岸修整吗?耶耶,还有耶耶家的一帮人,哪一个不是大唐人的模样? 大唐,你终究是抛弃了我们了吗? “二弟,二弟……” 听不到回答,李璟回头看时,却发现李瑛已经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二弟,别睡!千万别睡!我已经看见了,前方有一大片陆地,咱们很快就能上岸了……你不是最喜欢哥哥的《兰亭集序》摹本吗,给你了……你不是最喜欢我的那个侍妾吗,给你了……二弟……二弟……” 李瑛勉强睁开眼,又吐出一口血:“咳……大哥说话要算话……” “算话!一定算话!” “其实我不喜欢摹本……我就是为了气你……” “我知道我知道……” 忽然,桅杆上的水手吹响了号角。 呜~ 呜呜~ “接敌!接敌!” 李璟大声嘶吼起来,李瑛也勉强爬起来,拄着一把铁枪,看着那来势汹汹的野人们奋力高呼:“来!” 唐文明元年七月二十二日,葛王后人入真腊国,杀真腊国王刹利·质多斯。 当晚,彗星现于西方。? 第120章 那一夜 每当天子失德的时候,上天就要发出温馨提示: 宝啊,你做错事啦,麻溜地给劳资改正了,否则就要打屁屁了哟! 提醒方式大致分为两种,一是地上的,比如瘟疫、洪水、地龙翻身(地震),二是天上的,日食、月食、九星连珠、金星凌日,还有就是彗星的出现。 按说自然灾害带来的危害性更大更直接,但拥有解释权的大人物们,情愿关注那虚无缥缈的天空,而不愿俯视大地看一看身边的人和事。 地不如天,这算是古代版的地域歧视吗? 遥远的真腊。 刚刚打下真腊王城的李璟不相信,一个小小的只相当于大唐里正的真腊王的死去会引动天地异象,会让上天来示警。 这就来示警了,那大唐每天发生那么多的事情,上天岂不是要忙死? 副王(太子)伊图那先哀求道:“我真腊素来礼敬大唐,事大唐如父兄,不当如此不当如此啊!” 这些人虽然是大唐的弃子,但总是大唐的宗室,怎么不问青红皂白就一顿砍杀呢? 李璟冷笑道:“不杀你们,难道等着被杀呀?” 他又一指天空,说道:“看到没有?老天爷都看不惯你们的做法,以彗星来警告你们了! “本王子命令你立刻发出告示:真腊国王不服王化,不听我大唐天军教诲,故上天派我天军剿灭之,警示之!凡服从我者,天佑之!凡逆我者,天厌之!” 接着,李璟又对伊图那先说道:“放心,爷的征途才刚刚开始,没打算在你这里当个鸟国王!只要你给耶耶一个休养生息的机会,你还是你的小王子。” 天威不可测,天威不可逆。 既然这个从海上来的征服者有能力攻下王城,又有上天的启示,咱们顺从天意,也是应该的? 毕竟,这位征服者要求的并不多,只是些财货、粮食、人手,算得了什么呢?只要还保留我王的传承,服从也不丢人? 他们,毕竟是唐人啊! 哗啦啦,跪倒一片。 侥幸活过来的李瑛笑道:“大哥,咱们是不是真的有天命在身,要不然,这天象不该向着咱们呀!” 李璟苦笑着摇摇头:“你见过远离中土的天子吗?我们,不过是个海盗头子而已。” 西方出彗星,天涯共此时。 得到上天警告的,不仅仅是那不知进退的真腊王,还有上阳宫里的天后,还有奉命一起看星星的大唐太子殿下、监国李余。 一颗不大的彗核,拉着一个小小的尾巴,在傍晚的天空中blgblg的闪光,不自量力地想跟夕阳比美似的。 “奶奶,没想到这玩意儿还挺好看的!”六十年一遇的天文奇观,李余上辈子还没有福气见着,这回可算是得着了。 天后勉强笑了笑:“你不担心吗?” “担心?担心什么?彗星撞地球?” 这东西就是个有自己固定轨道的周期性彗星,七十多年就会出现一次。如果活得足够久,一辈子说不定能看见两次彗星出现。 稀奇倒也算是稀奇,但要说有什么危害,猎户座流星雨的爆发给了无数色狼染指妹纸的借口算不算? “殿下请勿戏言!”太史局局正慷慨发声,誓死扞卫自己的专业,“彗星降临,必有灾祸发生,微臣敢请天后慎之!” 这家伙是战忽局局座吗? 你打算用海带抓潜艇不? 这位局正,还是有两把刷子的,历史满分:“上一次彗星出现是大业三年,隋炀帝发丁男百余万,修筑长城;再上一次是北魏永安三年,万俟丑奴侵扰关中;再上一次是……” “停!” 习惯于用公元纪年的李余,实在是记不住那一个又一个的年号:“你就告诉我,是不是七十多年出现一次?” “是倒是是,但……” “你都说是了,那就是时间上没错了?”李余直接打断局座的忽悠,“不过就是个普通的天文现象,你兴奋个什么劲?” 专业人士往往都有脾气,尤其是在他擅长的领域,决不允许别人质疑他的权威性:“殿下如此不敬天地,视上天的警示于无物,难道就不怕天谴吗?” 这话的意思很明显,我说不过你,我就叫老天爷来收拾你! 天后眼中冷光一闪,就要把这个想出名想疯了的家伙给剁碎了喂狗,李余劝阻道:“奶奶不必生气,不过是个蜀犬吠日的家伙而已。让他走!” 蜀中多雨,狗狗们没见过太阳,偶有晴天的时候,狗狗们觉得稀罕就对着太阳狂吠几声,以示恐吓。 局正被骂退了,李余也想开溜。 天后嗔怪道:“为什么,你就这么不想陪奶奶一会儿吗?” 杀伐果决说起来痛快,但那份孤独,尤其是在面对未知的恐惧时,天后忽然发现,自己身边好像没什么可以信任的人了。 “我想跟婉儿和眉月一起看流星,呃不,彗星。” 这么一个增进感情的好机会,用来孝敬长辈实在是太浪费了。有那个功夫,还不如跟两个美人,一起坐在床头,咳咳,窗台前,指着天空说些你侬我侬的蠢话呢? “你真的一点都不担心吗?” 没了外人,天后觉得没必要再端着了:“就算你说的时间都对,这个彗星确实七十多年一定会出现一次,但每一次出现都有大变故,又该怎么解释?” “奶奶您糊涂呀!这么大个国家,每天都有大事发生,真要牵强附会起来,还能找不到理由?” 天意难测,天意难违,谁也说不准这个彗星的出现会带来什么。 就算李余说的都对,但一次次的灾祸的出现,只怕也不能都用巧合来解释。就算真的都是巧合,但老百姓会这么认为吗?那些蠢蠢欲动的家伙,会这么认为吗? 天后沉思了半天,忽然夸奖道:“你果然长大了,懂事多了,朕心甚慰啊!” 坏了! 上一次“朕心甚慰”的时候,我就背了个大锅,现在又让我背锅? 果然,天后从没让李余失望:“百姓愚昧,易被人蛊惑,你想个法子,消弭掉这场灾祸。你也不希望,奶奶我大开杀戒?” 那一夜,李余没有休息,更没有机会跟妹纸们卿卿我我,写坏了几支秃笔,挠掉了许多头发,让他再一次体会到了996连夜改稿的幸福。 这,不是我想要的呀!? 第121章 说书 面对危险,天后的习惯是先在地图上画一个圈圈,然后把圈圈里的人挨个放血。是不是会波及无辜,不在她的考虑范围。 而根据那些想搞事的家伙的习惯,一定会趁机来一波宣传,以达成自己或公或私的目的。 上次他们利用瘟疫造谣,没掀起多大的风浪,但这次不一样了。上天的警示,就那样明晃晃地挂在天上,根本就不是谁想遮掩就能遮掩住的。 天后是很厉害,我们不敢惹。 但这次,这可是天意啊,天意最大,不是吗? 至于天意究竟是什么意思,就像言语不通的两个人需要个翻译一样,还不是想怎么解释就怎么解释? 你不信,好办,你亲自上去或者是下去问问老天爷是什么意思呀? 对此,李余的解释是:“你们都去茶肆听故事呀,看我干什么?” 侥幸没有出去巡按的狄仁杰,苦着脸说道:“殿下,都这时间了哪还有那心情?国事为重啊!” 幸亏张柬之已经去当府尹了,否则一定会骂李余个狗血喷头,痛斥一声“你这个昏君”。天有异变,你不思怎么禳灾解祸,反而要去茶肆听曲儿。 你那是去茶肆听故事吗,我都懒得揭穿你! “走,听听效果如何。” 李余笑了笑,乔装打扮一番,就领着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出了东宫——没办法,地位在那里摆着,再住到王府于礼制不合。 但咱们既然都准备微服私访了,能不能低调一点,你这呼啦啦带出来上千人,哪个茶肆能装得下? 醉月轩也不行啊? 花锦瑟倒是聪明,一摆手,那些侍卫、内卫就都变成了往来的闲人、挑担的货郎、逛街的妹纸。 只是,那些闲人如临大敌,货郎不卖货,妹纸贼目灼灼,那画面,实在是让人无语。 骆宾王劝解道:“昔年白龙下清冷之渊,化为鱼,渔人豫且射中其目。白龙告于天帝,天帝曰,鱼固人之所射也,若是,豫且何罪?臣以为,殿下欲往民间采风,遣一小吏即可,何须如此大费周章?” “哈哈哈哈,你不懂。每个犯罪分子作案后都要回到现场,看看自己的成绩如何。我想去看看自己的成绩。” 看成绩? 作案? 殿下又开始胡言乱语了? 骆宾王和狄仁杰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 其实李余说错了,现在的茶肆还不能叫茶肆,准确的说不是完全的茶肆。虽然有喝茶的,有果盘,但更多的是跟酒楼混杂在一起,做为饭前开胃饭后漱口的存在。 毕竟,茶圣还得几十年才出现,十大名茶、十大名泉之类的招牌还没竖起来,喝茶还只是个小众的消遣。 一个大钱就想喝一碗茶? 你知道我这茶多么高级吗,你知道工序多复杂吗,你知道这里面蕴含着多少人生哲理吗,你就来喝茶? 洛河里有水,自己趴那里牛饮! 什么,你说官府不让饮用生水? 那我管不着,忍着! 在街头东逛西逛,找了半天,没看见自己想要的茶馆,那种满是烟火气、人来人往的茶馆,李余就着急了:“不应该啊!劳资的安排没问题呀,难道是老张不给力?回头撸了他的官职,叫他尸位素餐!” 老张者,洛州府尹张柬之也。 身边一个一直跟随的老汉,突然拱手道:“公子,老张我其实已经很卖力了。只是,您要的人都在城南,这边,没市场呀!” 不是老张突然学习了市场营销了,他说的市场指的是南市和西市。跟专门售卖奇珍异宝的高档货的北市不同,南市和西市那边,才是真正的有烟火气的地方。 你看,那边的一个小偷动作多娴熟,轻轻一挑别人的钱就进了他的口袋;那边的一个半掩门的粉头,正在靠自己的事业线发展事业,卖力地招揽顾客;那边就不得了了,两个老妇一手叉腰一手指着对方鼻子,骂得如火如荼…… 就这些地方,只要是谁家出现屁大点儿的事情,立刻就能传扬的人尽皆知,具体速度请参考后世同村大妈。 这里,果然是个传播谣言的好地方啊! 带路党张柬之笑了笑,指着前方一处茶摊:“公子请看,那里就是了。” 果然,前方一个背阴处,两只桌子临时拼凑起的戏台上,一个说书人正在唾沫飞溅,口若悬河:“……恰有那苏护之女苏妲己,因为不愿入宫伺候纣王,便悬梁自尽,心月狐就投身到她的身上。那苏妲己也端的是美艳无双,那一双白腿,那一双玉臂,那酥 胸……嘿嘿……” 说到紧要处,说书人忽然停下了。 旁人立刻骂道:“你个郭胖子,就他娘的爱在关键时刻卖关子!说啊!说啊!” 郭胖子一指面前空荡荡的地面,拱拱手道:“没有君子,不养艺人!各位老少爷们儿,既然您都听了一段了,是不是该表示一下呢?” “真是不当人子!走了!” 说走的未必真的就走了,不说话的可能却真的走了,原本里三层外三层的观众顿时只剩下十来个。 却不知那郭胖子跟那几个粉丝低声说了些什么,顿时惹得那些人惊呼连连、唏嘘一片,引得原本就没走远的观众们又折了回来:“说啥呢?说了啥呢?” 那几个闲汗鄙夷地撇撇嘴:“咱东都的爷们儿,能白听人家的戏吗?” “不就是钱吗?耶耶给!” 稀拉拉几个大钱丢下,郭胖子却扯开了新篇:“却说那昆仑山中有一老道,师从元始天尊,学艺六十载,名唤姜尚姜子牙是也……” 上官婉儿没听过说书,问道:“这故事是谁编的,净是胡说八道!姜太公何时跟随元始天尊了,苏妲己怎么就成妖星了?” 李余笑道:“老骆写的。” 骆宾王指着自己的鼻子:“我?” 他实在想不起来,自己什么时候编出了这么一段故事。如果是他写,绝不会什么玉臂酥 胸那么直白低俗,玉藕、雪山岂不更好? 但既然殿下说是自己写的,那就是自己写的,不是也是。 只是,这种故事有什么用处呢? 殿下,咳咳,我不可能在这个时候写这种无聊的故事,因为天上真的有一颗妖星在啊! “慢慢来嘛!如果一上来就把结果写出来了,谁还看呢?”李余笑了笑,“老骆你很快就会把结局写出来,让所有人大吃一惊的!” 李余又转对张柬之说道:“后续的事情,就请老张你安排好!别让那些说书人肆意发挥,说些猪猪肉肉的东西,那样有损老骆的名声。” 骆宾王觉得,自己好像已经没什么名声可损了,但还是很真诚地道谢:“公子您可真仁义!但不知这书,要说几天呢?” “十天!最多十天!”李余伸出两根手指,放在嘴上,空吸了一口,又空弹了一下,“十天内,我要看到结果!”? 第122章 不变应万变 在李余的想法中,《封神榜》的故事经过十天的发酵,就该收尾了。而且,故事的推动者也不能是那个只会“道友请留步”的申公豹。 一个好的故事,怎么能没有爱恨情仇、狗血撒粮的桥段呢? 所以,女一号不是苏妲己,也不是幕后大boss女娲娘娘,必须是姜子牙的老婆马氏。至于名字,就暂定闺名淑芬。 马淑芬也不是一个老黄花闺女,而是姜子牙的同门师妹,因为姜子牙下山历练没有带她…… 看着滔滔不绝,显摆自己多么的机智多么的有文采的李余,天后的眼中满是宠溺:“坐下说坐下说。口渴了没有?晒黑了没有?姬无断你个老狗死哪里去了,还不快点太子上酸梅汤?” 姬无断笑眯眯地走出来,端着冰镇酸梅汤:“来了来了!外面暑气甚重,奴婢怕殿下贪凉引起肠胃不适,故此特意晚了些。” “就你这老狗话多?”天后佯怒,“朕的孙儿天文地理、经史子集无所不知,焉能像……哎哟,你个傻孩子慢点儿喝!没人跟你抢!” 却是李余这个百事通已经美美滴干了一碗,一抹嘴:“嗨!痛快!再来一碗!” 姬无断摇摇头:“不行!您万一有个不适了,吃挂落的还是奴婢!” 李余恨恨地说道:“你给我等着!早晚把你赶出宫,跟花姐作伴去!” “切!” 姬无断和花锦瑟互相看了一眼,同时发出鄙夷对方的赞叹,还真是,心有灵犀? 这么一笑闹,正事是说不成了,而且,天后也不是很想听正事。 这两天,正事听的还少吗? 有不知死活地劝诫她还政于皇帝的,有居心叵测建议改元的,甚至连年号都已经替朕草拟好了。 打的旗号都一样,上天示警,如果不做出对应必有大祸降临,说不定还有不忍言之事要发生。 所以,天后您必须做出改变啊!我这可都是为了大唐社稷为了您好啊! 究竟谁是为了朕好,为了大唐江山社稷好,朕岂能看不清楚? 就像眼前的这个傻孩子,劳心劳力地满东都溜达,虽是少年心性贪玩了一些,却根本不考虑什么后果、报酬,只想着好好地把妖星现世这件事的隐患提前消弭掉。 跟那些自诩聪明人相比,李余傻是傻了些,但唯有这样的赤子之心才让人放心。特别是李余有意无意中透露出的孺慕之情,更是让人舒心。 要知道,亲情,在皇家那就是最奢侈的奢侈品呀! 有孙如此,夫复何求! “天后,太子殿下在向您拜别呢。”姬无断的轻声提醒,把天后的思绪拉回了现实。 天后笑骂道:“你这小猴子,屁股就没个安稳的时候。怎么,嫌弃奶奶我唠叨了?”不等李余狡辩,天后继续说道:“再等一会儿,等暑气散尽,你用了晚膳再回去。” “我约了妹……张柬之商议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去去!”天后不耐烦地摆摆手,假装相信了李余的鬼话,“你什么时候能给奶奶商议出一个重孙子玩,才叫本事呢!” 跟张柬之商议事情是假,剧本都已经编好,只要那些演员按照剧本演出就行,谁有那功夫跟一个糟老头子废话? 李余溜了,天后又恢复了杀伐果决:“传朕旨意:凡有妄议天象者,斩!” 字数越少,事情越大。 虽然讨论一下天文现象就被杀头确实有点不讲理,但天后什么时候讲过理呢? “是。” 姬无断应了一声,问道:“那些已经上了奏折的呢?是否也在此列?” “申饬!降三级!” “是。那些奏折该如何处置?”姬无断又问。 “太子怎么说?” “殿下说,都特么吃饱了撑的,一天天不干正事,净鼓捣这些歪门邪道了。” 天后点点头:“那就是不变了?也挺好。” 我们的生活总是充满变化,有时候是好的,有时候是坏的,有时候是我们希望出现的,有时候却是绝对不想看见的。 李余觉得,保持现状是最好的,历史总是会按照它的轨迹发展,很多事情做起来轰轰烈烈,但感动的有可能只是自己,于国于民于己于人都没有丝毫好处。 变化,不如不变。 就像现在的李旦,一门心思的只想着好好地把他父皇的灵柩送到长安,中间不希望听见看见任何变故,因为每一次变故,都是对他小心脏的艰巨考验。 只可惜,彗星还是出现了,出现的时机还是那么的巧合,就在他刚刚与送葬的队伍回合的那一天。 “该啊!该啊!” 李旦恨不得死命地抽自己几个大嘴巴子,以回报自己日夜赶路的勤快。 早一天晚一天都行啊,为什么就那么寸赶在一起了呢? “此乃天意,天意不可违呀!”西京留守刘仁轨却是满腹的欢喜。 以前还没发现,陛下居然还是有天命在身的人呢?这下倒好,陛下刚与先帝汇合,先帝就已经降下启示,证明陛下是天命之子了。 阴暗一点想,这是不是也说明先帝对太后刚愎自用的已经很不满了呢? 好啊!好啊! 刘仁轨相信,有陛下在,有先帝的启示在,还有他这个西京留守及一帮子忠于李唐的勋贵在,安葬完先帝,陛下定然可以摆脱太后的控制,在长安做出一番事业! 到时候,天下只知有陛下,不闻有太后,中兴大唐指日可待! “陛下,未来可期啊!”刘仁轨老泪纵横,叩头如捣蒜。 姚崇也劝道:“而今天时地利人和皆在陛下,天予弗取,必受其咎,时至不行,反受其殃。陛下当早做决断也!” “天予?” 李旦反问了一声,就很没有正形地箕坐在胡床上,吐出一个葡萄皮,吹出了一个完整的球形,笑眯眯地问道:“你们看这个球,好玩不?” 根本不等别人回答,李旦指着自己,又指指刘仁轨和姚崇:“在母后眼里,咱们都是个葡萄皮。看起来光鲜亮丽,实际上就是个球,一个被吹起来的球。哪一天吹累了吹腻了,或者原本就是颗烂葡萄,直接就被丢弃了。” 刘仁轨仍旧不死心:“今有上天示警,陛下又远离了东都,这实在是绝佳的机会呀!” “什么机会?让我大唐陷入纷争的机会?” 李旦愤然而起,朗声说道:“如果是要母子之间反目成仇,家国社稷分崩离析,这样的机会,不要也罢!” 怎么忽然就慷慨激昂起来了? 讨论这样隐秘的事情,难道不应该偷偷摸摸鬼鬼祟祟的吗? 李旦指指外面,两人立刻就明白了,也跟着大声说道:“微臣愚昧!今后,当唯太后与陛下马首是瞻!” 随即,刘仁轨悄声问道:“陛下以为,此事该当如何处置?” “没什么处置的,一切照旧就行。” “这……” 以为你是个王者,特么原来是个青铜? “你们信不信,只要这边咱们有所行动,就是咱们人头落地的时候。而且,”李旦抬抬头,看着那似乎没什么变化的彗星,“而且,这颗妖星一定会以一种很不体面的方式退出,不管它是否真有灵性。” 第123章 扫把星 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慢得让人抓狂,慢得让人心痒痒。就像那清倌人一样,慢慢地吊着你,让你似乎总是能给你些甜头,却总是让你不能达到最终的畅快。 数日后的东都,上至达官贵人,下到贩夫走卒,都在等一个结局,一个故事的结局。 纣王真的烧死了吗? 妲己那个娇滴滴的美人真的被杨戬给宰了吗? 武王姬发真的是福薄命浅不能封神了吗? 感谢古代简陋的娱乐项目,让粗制滥造、魔改版的《封神榜》走进了千家万户,走进了每个人的心里。 《搜神记》故事太短,不痛快;《世说新语》太雅,不接地气;那些诲淫诲盗的坊间传闻,更是上不了台面。 这《封神榜》好啊! 首先,人家宣扬了老子一脉的道家,也就是李唐的祖宗的伟光正,立场上就已经站住了脚跟;其次,场面宏大,人物众多,故事连贯,特别是那各色法器斗来斗去的,很是令人神往。 最后一个原因,就有点不那么好放在明处说了。 原来,仙佛也并非那么不食人间烟火,原来,帝王将相也照样是五蕴炽盛,照样会拈酸吃醋,照样会火冒三丈,照样会被婆娘骂。 这么一比较,我们过得好像还不错? 只是,究竟是东风压倒了西风,还是西风压倒了东风,做为截教串联人的马淑芬到底是落了个什么样的下场呢? 对此,市面上有三种态度: 一是姜子牙和马淑芬尽释前嫌,重归于好,一起遁入山中过起了没羞没臊的日子; 二是姜子牙秉承大义,大义灭亲,把马氏一通打神鞭给整了个形神俱灭,永世不得超生; 三呢,就委婉多了,一日夫妻百日恩,给马淑芬一个机会,好歹封个乱七八糟的什么神,算是有个结果。 第一种太过浪漫,不现实,以“观光笑笑生”的笔力当不至于此。 第二种结果太过冷血,跟大家喜欢大团圆结局的理念不合,作者大概也不会这么安排。 所以,大家的焦点都集中在第三种结局上,那就是,姜子牙会给自己相爱相杀一生的伴侣一个什么样的神位。 为此,有心痒难耐的粉丝跑去找郭胖子那些说书人,想要先睹为快,可是郭胖子哪知道结局究竟怎样? 每天晚上都有不同的人送来新的章回,并严令不得私自篡改情节。 长年走码头的人,眼神都贼,而且人家也根本没有隐藏身份的想法,薄底的官靴就那样明晃晃地露着,让人浮想联翩。 还用猜吗,这指定是哪位贵人想要搞事情了呀! 但大家实在猜不到,就这么一个简单的故事,能搞出什么样的大动静来。 也有人猜到了原作者,观光嘛,不就是骆宾王的字号吗?跑去向骆宾王求证,骆宾王那家伙居然三缄其口起来,讲什么“不可说不可说”,一副禅心坚定的模样。 不说就不说,你当我求你呢? 大不了,明日去郭胖子那里听书,看看马淑芬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结局! 翌日,午后。 打扮的跟个新郎官似的郭胖子焕然一新,站在特意搭建起的高台上,向四周拱了拱手,轻轻一敲手中的醒木,对着面前的一个铁皮喇叭朗声说道:“说书唱戏劝人方,三条大路走中央。善恶到头终有报,人间正道……是沧桑!” “好!” 喝彩声暴起,铜钱也如雨点般地洒落。 “话说,那姜太公子牙,辅佐文武二王,上应天命下顺民心,伐商灭纣,兴周室八百年,立下无上功业。更有元始天尊亲赐封神榜,厘定三界,从此,天地人神鬼各有所居各有所属,真真是口含天宪、风光一时无两。但此时,他也有个烦心事。那就是,青梅竹马的马氏淑芬,该当如何处置。” 有新加入的听众,悄悄问道:“青梅竹马啥意思?” 被问的人反问道:“外地人?” “这您都能看得出来?俺郑州哩。” “东都人哪有不知道青梅竹马啥意思的?” “愿请教。” “你有没有拿个竹竿当马骑过?你邻居家的小妹有没有给你拿过她家的青梅吃?明白了吗?” 问者拱拱手,道了声谢,感慨道:“是啊是啊!当年,我跟隔壁王叔家的女儿……唉,一晃多年过去,也不知道小红如今……” “如今你妹啊!” 被问的人突然大怒起来:“只顾着听你废话了,我都没听清楚!马淑芬怎么就被没了呢?她怎么能没了呢?” 却是不知道郭胖子怎么编排的,马淑芬居然死了? 这么一个让人又爱又恨的女人,怎么突然就死了呢? 看她不识大体,助纣为虐的时候,那是恨她不死;可要是真的就这样死了,却又让人心里不落忍。 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啊! 就像自己家的婆娘,虽然又丑又懒又笨,但真要是突然就没了,回到家连个说说话的人都没有了,那心里反而空荡荡的,没着没落的。 心酸啊! 忽然,有人高呼:“退钱!你个死胖子在这胡编乱造,你妈比退钱!” 众人一起高呼:“退钱!退钱!” 郭胖子闯荡江湖数十载,什么场面没见过,退钱的事却是一次都没有。 退钱? 开什么玩笑? 郭胖子再次拱手:“各位稍安勿躁!话本里就是这么写的,而且,还有下文呢!您各位是不是忘了,姜太公手里还有封神榜呢?” 对啊,人虽然没了,但姜太公手里有封神榜,给马淑芬一个神位,应该不难? 就是不知道,马淑芬这个档次的能获封什么神位呢? 金灵圣母被封为斗姆元君,高明、高觉被封为千里眼顺风耳,闻仲被封为雷部正神,就连吕岳这个不像人的家伙都被封为瘟神,主管瘟疫了! 马淑芬,不能差了? 醒木再响,郭胖子又道:“却说,姜太公展开封神榜,却发现各神各职皆有定数。且鸿钧老祖又降下法旨,马淑芬罪孽深重,当填北海之眼,堵万年寒泉。 “老祖法旨不可违,马淑芬的结局好似已经注定。但,姜太公怎么忍心见马淑芬受那万世之苦,推金山倒玉柱,大礼参拜鸿钧老祖。 “只听那姜太公说道:‘弟子愿以命换命,只求老祖成全!’老祖见姜太公态度坚决,只得遍查周天推演三界,得知一妖星乃无主之物,遂命马淑芬魂魄附着于那妖星之上。” 说到这里,郭胖子一指天边,引得众人纷纷抬头观望:“就是那颗妖星!老祖亲自赐名,扫把星!老祖念她与姜太公情分未曾全然断绝,特允准她,每七十余年回中原故土一观。 “只可惜,姜太公重情重义,封神榜上无名,虽获封齐国,却落得数十年后身死道消,怎不令人唏嘘啊!” 哦,就是这个扫把星啊! 但这样的结局,简直是两败俱伤啊! 忽然,一个汉子的脑袋被人拍了一下,回头怒视时却发现是自己的婆娘。 “想死啊?” “你才想死呢!说,是不是想起你哪个老相好了?老娘打死你!” 当夜,几家欢喜几家愁。 第124章 阴阳 欢喜的自然是无关自身利益的看客,忧愁的是那些想趁机有所作为的人。 天外来客居然是姜太公的相好? 还是个被嫌弃的反面人物? 这让我们还怎么借题发挥,还怎么搞风搞雨? 尽管有无数的“有识之士”举出无数个事实,试图证明这颗妖星绝不是说书人口中的姜太公前妻,跟周朝也绝没有一文钱的关系。 圣人都说了,天道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把永恒的天道世俗化,是对上天最大的不敬,来世一定要下阿鼻地狱的。 但圣人太远,来世也摸不着看不见,远不如爱恨情仇、家长里短来得有趣,来得贴近人情世故。 神仙败给了世俗,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的可笑。 “郎君,你说女娲娘娘是个坏人吗?” 功成身退的李余,躺在柳眉月怀里,就着天边的弯月,有一搭没一搭地跟美人瞎聊着。 “女娲娘娘怎么能是坏人呢?那可是咱们的老祖宗,造人的故事,知道吗?” “可是她因为一时气愤而安排心月狐去祸乱天下,闹得生灵涂炭,造下了无边杀孽,罪孽深重呀?” “那一颗……我要你嘴里的那一颗葡萄!” “啊呀,奴家都已经吃了一半了……木啊……” 大户人家吃葡萄,都是提前剔除了籽,李余偏不。咬在嘴里,吃下果肉,再吐气发声喷出一个完整的葡萄皮,成就感十足。 至于美人嘴里的那只,嘿嘿…… 心满意足的李余,兴致勃发:“在大人物眼里,小民的性命不重要,死多少人都不重要。虽然我挺烦这一点的,但女娲娘娘有造人的大功德在,其他的都不重要了。”随即,李余的禄山之爪伸了进去:“要不,咱们也造个人试试?” 弯月如钩,凉风习习,实在是极适合造人的时节。 “那郎君怎么看心月狐,呃,也就是妲己呢?”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李余总觉得,今晚的柳眉月似乎有点心不在焉,问题也有点多了。不过是个胡编乱造的故事而已,为什么要那么较真呢? 但美人相问,必须得仔细回答,哄好了才能进行下一步不是? “心月狐不过是个可怜的工具人而已,她的所作所为都是被女娲娘娘逼迫的,算不上坏人。” “那为什么郎君不给她封神呢?” “为什么要封神?你以为封神是个好结局吗?天上的神将,都要受天帝的约束,也就是个高级一点的打工人,还不如自由自在的当个散仙舒服。” “可妲己是受到了女娲娘娘的囚禁了呀?没当散仙!” “哦,那就是妲己是个坏人,因为她没有忠实地执行老板的命令。而且,女娲娘娘这么大个圣人,也得找个背锅的。” “可你刚才说妲己不是个坏人,现在怎么又变了?” “说过吗?我忘了,那不重要。现在,咱们干一件更重要的事……” 跟女人相比,在有些方面男人天然处于劣势。尤其是李余这种不怎么强壮的男人,在碰上柳眉月这种热情似火的女人的时候,更是完败。 “昨夜小月月怎么这么热情?”完败的李余,扭扭自己的老腰,发出嘎嘎的响声。 小福子笑道:“如果殿下叫奴婢去推腰就好了,可以省很多劲呢。” “滚一边去!” 李余可没有现场直播的习惯,哪怕是个宦官也不行。 “小月月呢?” “在伺候殿下安寝后,柳姑娘就回了自己的房间,一直没出来。要不,奴婢去看看?” 花锦瑟走了进来:“不用看了,柳眉月已经走了,今天一大早就走了,连同她那个贴身丫鬟如画。” “去哪儿了?” 李余很好奇,没听说柳眉月在东都有什么亲戚,难道去逛街了? 花锦瑟不回答,反而摇晃了一下手里拎着的一只酒壶:“殿下认得此物吗?” “酒壶嘛,有什么稀奇吗?” 花锦瑟笑了笑,倒出一股白色的酒浆,又变魔术似的,晃一晃倒出一股黄色的酒浆,好像很好玩的样子。 “好玩?小福子,你来喝一口试试?” “这……”小福子面露难色。 我只是想拍一下主子的马屁,没想去死啊!这种莫名其妙的东西,鬼知道里面是什么。 李余摆摆手:“别吓唬他!说说这是怎么回事。” “此壶名曰阴阳壶,摁住某个机关就能倒出两种不同的酒水。您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我只告诉您,此物常用于亲近的人之间下毒,而且,此物是从柳眉月房中找到的。” 花锦瑟怎么知道的不重要,但我那娇滴滴的小月月房里怎么会有这样害人的东西? 花锦瑟看着李余,就像看一坨翔:“男人,呵呵!” “花姐,你能好好说话吗?你这个表情,我不喜欢呀。” “柳眉月的底细,您清楚吗?您就这么贸然地把她招进府里,就不怕她包藏祸心吗?如果我没猜错,这壶酒就是为您准备的。” “不会?” 因爱生恨甚至谋杀亲夫的故事,李余听说过,但自己跟小月月明明是有感情的呀? “哎!” 花锦瑟叹息道:“也是我失职了,没有仔细审查柳眉月和她那个婢女的底细,否则也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好在,柳眉月良知未泯,对您也真有情意,否则……” “这个酒会不会只是平常的酒呢?” 李余还是不太相信,上一秒还干柴烈火的柳眉月下一秒就要毒死自己。但花锦瑟信誓旦旦地说这就是毒酒,柳眉月就是要弄死自己。 可为什么呢? 我也没说什么、没做什么对不起她的事呀? …… …… “心月狐,你可知罪!” 某处,角木蛟正对着柳眉月大发雷霆。 柳眉月抬起头,冷冷地看着角木蛟:“你没有资格跟我这么说话,若不是有星主在,你以为我会怕你?是,我是没有杀了李余,但星主一向教导我们,人世间真情难得,若是遇上了就要真心相待。李余待我以诚,我回报他以真心,我,没有错!” 随即,柳眉月一转身,对着一道背影重重叩头:“眉月没完成任务,请星主责罚!” 那背影缓缓说道:“你都说了是我教导的了,本座还怎么惩罚你?心月狐,你可真是没让本座失望呀!可你知道,本座为什么要让你杀李余吗?” “为什么?李余他对我们很是赞赏呀!” 柳眉月已经确认了,李余对星盟对星主,乃至对她这个心月狐也并没有什么恶意,最多也就是有些嘲讽而已。 但,罪不至死啊! “本座推演,那李余应该死于半年之前,却如何能好端端地活着?不仅活着,且还到处兴风作浪与本座做对?他每存在这世上一天,都是对神的亵渎!他,必须死!而你,也必须死!” 背影转过身来,分明就是那白马寺的老僧! 此刻,虽还是一身僧衣,却哪里还有一丝昏聩的模样。眼中更是神光闪烁,胡须无风自飘,不怒自威。 柳眉月瞪大了双眼,死死地盯着这老僧:“你不是星主!你们把星主怎么了?” 老僧哈哈大笑:“我有化身万千,无数意念,何须在意一个皮囊?死来!”说着,手中发出一道白光,直奔柳眉月而来。 在意识消失之前,柳眉月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冤家哟,从此我们就阴阳两隔了,你是不是还能偶尔想起我呢…… 第125章 他 “他确实不是。” 眼看柳眉月就要香消玉殒,星盟就要完成清理门户的壮举了,一个很不和谐的红色身影出现了。 不仅很轻易地拦住了那道白光,红衣人还有时间跟柳眉月解释:“他确实不是你的那个狗屁星主,因为他连我都不认识。” 见过嚣张的,还没见过这么嚣张的。 你坏了别人的好事不说,还居然拿别人是否认识你做为辨别真伪的标准? 不过,那老僧确实不认识这个红衣人,也懒得认识他,冷冷地一挥手:“杀了他!”就冒出一群杀手,举着兵刃朝那红衣人砍杀过去。 红衣人咯咯笑道:“可以。” 也不见如何动作,左一扭,右一扭,手中的一条丝线就已经把那些杀手给连在了一起。杀手们正待发力,挣断那丝线,红衣人却绷紧了丝线,轻轻一弹。 嘣! 丝线发出一声脆响,就像是有人在轻轻拨动了琴弦一般,被捆住的那些人就像是豆腐一般被整整齐齐地切成了块。 杀人,原来可以这么丝滑吗? 这诡异的场面,顿时吓晕了柳眉月,吓尿了沈南璆。 红衣人再一抖手,丝线就飞了回来,全不顾那些汩汩冒血陆续扑倒的尸体,对着那老僧一笑:“好玩吗?” 老僧大怒:“你究竟是什么人,敢坏了贫道的好事?我星盟必不与你……”威胁的话还没说完,数道白光就已经射向红衣人。 红衣人大笑:“这种无耻行径,颇有老夫当年的风范!”大袖一展,已经把那白光包裹起来,正待甩出去,袖子却已经被烧出了几个洞。 “你赔我的衣服!” 红衣人大怒,两手齐出,两条丝线如毒龙一般电射而出,任那老僧如何躲闪却也躲闪不开,只能被那丝线死死缠住,动弹不得。 “说,你家的星主到底是谁?”红衣人稍微一用力,丝线便已勒进了皮肉,缕缕血丝就渗透了僧袍。 老僧全然不惧,朗声吟诵:“观空亦空,空无所空。既无其无,无无亦无……” 随着吟诵,老僧那高大的身形竟然慢慢变小,直到缩成两三岁孩童身躯一般的大小。不只身形变小了,面容也变得跟孩童一样,光光的头皮上居然还长出了头发。 “我去!” 刚吓尿的沈南璆,又看见了这么诡异的一幕,咯喽一声,果断晕过去了。 这个世界怎么啦? 为什么有那么多超出我认知的事物呢? “啊呀,好玩啊!” 红衣人收了已经松垮垮的丝线,走过去捅捅大变活人的孩童:“小娃娃,你这招数不错,教教我呗。老夫虽然也算是驻颜有术了,但返老还童的手段还是不会的。教教我!大不了,我放你走总行了?” “哇……我要找妈妈……哇……” 小娃娃不理这个怪蜀黍,放声大哭。 成年人的衣服,两三岁的小娃娃无论如何是穿不上的,红衣人也不会侍弄小孩,踢了踢沈南璆:“死了没?没死就便宜你了。抱着你家星主娃娃,跟我走一趟!” “没死没死。” 沈南璆一咕噜爬起,毕恭毕敬地说道:“一切都听您老吩咐!” 沈南璆本就不善格斗,今天又看了这么一出妖魔鬼怪大乱斗,早就魂飞魄散了,哪里还敢问去哪里走一趟。 别说是抱着小娃娃了,就是抱着个死人头他也得抱啊! 红衣人又踢醒了柳眉月,说道:“女娃娃,你命不该绝碰上了老夫。虽然你也勉强算是个帮凶,但念你还未铸成大错,你这样的小喽啰老夫也没兴趣,就暂且饶你一命。回李余身边去!” 柳眉月摇摇头:“我虽未下手,但心里却有了不该有的念头,如何能再坦然面对李郎?纵然他不怪罪,我的心里终究是个疙瘩。” 红衣人烦躁地挠挠头:“这种事,老夫从来就没明白过。” 沈南璆插嘴道:“殿下宽宏大量,一定不会跟心……眉月姑娘计较。而且,咱们现在协助这位老先生抓住了幕后元凶,也算是弃暗投明了?” 红衣人笑了笑,看看沈南璆:“你想投靠老夫,只怕你还不够资格。这边的事情,老夫已经通知了姬无断,有什么话你跟他好好交代。” “是是是。” 为了保命,沈南璆不介意把他知道的不知道的都说个清清楚楚,至于是跟这个老妖精还是跟姬无断说,不重要。 跟积极表现想要活命的沈南璆不同,现在的柳眉月却是伤心欲绝,万念俱灰。 星主的仁慈是假的,星主的睿智是假的,甚至这个星主都是假的。 那么,李余的爱意是不是也是假的呢? 自己用假意一直在欺骗他,还能奢求换来他的真情吗? 这世界上还有一件东西是真的吗? 红衣人笑了笑:“真心假意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你肚子的孩子,是真的。” …… …… 当姬无断来向李余禀报时,李余还是一万个不相信:“你说眉月是刺客?还是个什么心月狐?” “只是个代号而已,不是真的妖精。” “我不管她是什么,人呢?” “蒙我家老祖出手,那个假的星主已经伏诛,贼酋沈南璆也已经被打入大牢。至于柳姑娘嘛,您确定想见她吗?” “为什么不想?她是我的人,怎么能不管不问?” 姬无断笑了:“有您这句话,我家老祖的心血就没白费。放心,柳姑娘现在很好,只是暂时不适合见您。毕竟,这个星盟还没有被连根拔起,天后也不会允许这样的人再待在您身边。” 有些话,姬无断没说。 一日是刺客,终生是刺客。 那个神秘的星主还没有被抓获,谁也不知道他们还有什么后手,还有多少潜伏的人员没被揪出来——据沈南璆供述,星盟成员皆以二十八星宿为代号,平日里根本就不知道谁是谁。 但沈南璆所知实在太有限,他这个东方尊者角木蛟,也只知道自己的几个下属,别的一概不知。甚至连这个星主是个替身,沈南璆也是刚刚知道的。 不到彻底铲除星盟的那一天,所有人都是可疑的,被确认了身份的柳眉月就更不用说了。 好在,有老祖亲自看着,柳眉月不会出什么问题。 而且,如果柳眉月腹中的孩子血脉没有疑问,大半年后,还能给殿下一个惊喜呢? 第126章 傻子 这几年,朔州这边一直不怎么太平。 尽管离阿史那骨笃禄的后突厥汗国还有点距离,但那老小子这两年可没少祸祸大唐,见天地来惹事。朔州这边,被连累着也是一日三惊。 天天说狼来了,天天整军备战,天天睡不好觉吃不好饭,就算是个铁打的人也受不了了。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啊? 爱谁谁,耶耶不管了! “你们不管,让耶耶管吗?” 一座破败不堪看似随时要崩塌却始终没有塌的烽火台上,一个脊背有些佝偻头发花白的老卒,吐了一口沙子,骂骂咧咧。 按说该有一个小队值守的烽火台,因为懈怠,因为这个老卒的身份、来历,就只剩下他一个人。 骂归骂说归说,老卒的手上却是不停,该干的活儿一样也没少干。 其实守烽燧的活儿很简单,甚至可以说是枯燥。巡逻,收集狼粪,没事的时候点个白烟,报个平安,有事的时候点起狼烟示警。 此处偏僻,离州城也远,不是必经之地——无论敌我,谁也不会注意到这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也就更加不会有人注意到,这里还有一个大唐的老卒在坚守着。 补给已经半个月没来了,老卒记得,好像也就是自己刚到这鬼地方的时候,那个以前在自己面前连个屁都不敢放一个狗屁果毅校尉丢下一堆破铜烂铁、几袋粗粮,很高傲地仰着他那欠砍的脑袋就走了。 不怪别人势利眼,谁叫自己看不清局势,贸然给裴炎求情了呢? 能当这么一个戍边的老卒,而没有被抄家灭门,已经是天后仁慈,不跟自己一般见识了。看看煊赫一时的裴家,如今的下场,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只可惜,裴相那么好的一个人,就这么被杀了。 可惜啊! 不错,这个老卒,正是被发送到军前效力的程务挺。 侥幸活下来的程务挺,绝对是个烫手山芋,谁也不敢跟他接触,因为怕沾染了晦气,更怕惹怒了天后。 所以,放在一个谁也注意不到的地方,任他自生自灭,才是最好的安排。 程务挺也知道自己的处境,不抱怨,更不去乞求别人的怜悯。 大丈夫死则死矣,哭哭啼啼怨天尤人的算什么样子? 北地多风沙,尤其是夏季的时候。 刚刚还是晴天白日,说不定忽然就有一阵狂风卷集着乌云,铺天盖地的就涌了过来,腹泻一般的一通急雨过去,老天爷倒是舒爽了,但对地面上的人来说,除了把地皮打湿了以外,毛用没有。 眼看一朵乌云飘来,程务挺很是高兴地一甩衣服,光着膀子就等着“淋浴”呢,就听见天边传来轰隆隆的声响。 “打雷了?” 不知道打雷下雨要收衣服的程务挺,站在烽燧上往外张望,就看见十几匹快马飞驰而来。那马上的骑士,看装束就知道不是唐人。 大热天的把皮裘缠在腰上的,只能是突厥人! 敢在耶耶面前秀骑术,这是活得不耐烦了? 程务挺取下弓箭,瞄准,发射。 嘣! 软软的弓身不堪程务挺的神力,应声而断,射出的箭矢也只是软趴趴地勉强飞出十来步,就无力地掉落。 “这帮狗娘养的!” 程务挺骂了一声,也不知道是骂兵部负责军械的官员,还是骂试图偷越边境的突厥人。丢下断成两截的破弓,背插横刀,单手持矛,程务挺就从烽燧上跳了下来,站在了那些来意不明的突厥人面前。 长矛一挺,程务挺舌绽春雷:“兀那蛮夷,前方乃我大唐国境,某家命你等速速离去!勿谓言之不预也!” 几个突厥人愣住了。 这个破地方居然有唐军? 还是一个人要拦住我们十几个的二愣子? 一个脸上纹着一匹白狼的家伙,骑在马上像撒币一样看着程务挺说道:“傻子?” “你耶耶我就是傻子!要不然也到不了这一步!”程务挺勾勾手指头,“别废话了,一起上!” 一个老迈的唐军,居然敢让我们大漠苍狼的子孙一起上? 白狼点点头:“唐人果然都是傻子!勃格,直接弄死他算了!可汗最近老是让我们做些善事,我也想不到有什么善事可做,就让这个唐人少受点苦。” 手持狼牙棒的勃格,跳下马,往胸口一捶呼喝一声,抡起狼牙棒就准备送程务挺去见天神。 如果是自己以前用的那根马槊,程务挺有把握硬接这一棒。但他对这些破烂军械的质量实在没把握,只得长矛直刺假意去格挡,一只手却已经把横刀抽出。 果然不出意料,长矛就像个耙耳朵见了婆娘一样,遇见势大力沉的狼牙棒,只一下子就被砸断。 同样不出意料的是,横刀的质量还是很可靠的,非常流畅地就割断了勃格的脖颈。鲜血喷涌,勃格那如山一般雄壮的身躯却还不可置信的屹立不倒。 “唉!” 程务挺失望地叹了一口气:“老了呀!放以前,耶耶一刀就能斩断他的脖子。” “一起上!” 白狼也不做善事了,驱动战马朝着程务挺杀去。 一般情况下,骑兵对步兵具有绝对的优势。速度、冲击力有了战马的加持,都远远大过依靠自身力量的步卒。 程务挺也深知这一点,刀光闪烁之间,只照着马腿招呼。顷刻间,十数匹战马都被斩断了马腿,几个骑士也被压在马下。 但白狼不在其中,在战马负痛哀鸣时,白狼已经高高跃起,同时抛出了手中的铁骨朵。那铁骨朵后面还有一条细细的铁链勾连,能放能收。 “哈哈哈哈……耶耶郁闷了很久,今天终于能练练手了!”程务挺放声大笑,迎着那铁骨朵就冲了过去。 别的没负伤的突厥人,也各自挥舞着武器加入战团。 一时间,刀光闪烁,杀声震天。 当烟尘散尽时,程务挺的横刀刚刚刺穿白狼的肚子。 “好快的刀!”白狼吐出一口鲜血,“你到底是谁?普通唐军不可能有你这样的战力。” “呸!” 被砍了一刀、砸了一棒的程务挺也不好受,趁着轻蔑敌人的功夫把涌上喉咙的鲜血吐出:“耶耶是大唐右武卫大将军、平原郡公程务挺!” “是你?”白狼惨笑道,“我阿史那沙壁死在你手上,不冤。但你听见了吗,听见那轰隆隆的雷声了吗?那是我大突厥十万铁骑凝聚成的天雷!当天雷落下时,你,和你的大唐都将颤抖!” 程务挺拧动刀柄,再一脚把那沙壁踹得老远:“废话真特么多!” 转念一想,不对呀,这小子居然姓阿史那? 要知道,阿史那可是突厥可汗的姓氏,除了王室,其他突厥人根本没资格姓这个姓氏。那么这小子也许是个小王子? 耶耶一不小心宰了个突厥小王子? 嘿嘿! 那么,天雷? 程务挺再次看向天边,那里有轰隆隆的雷声,也有无数烟尘正滚滚而来。? 第127章 我以我血荐轩辕 身为一名宿将,程务挺很清楚大军行进时的情形。 人马的嘶吼,再加上脚步声、马蹄声、车轮声,混杂在一起,震耳欲聋。特别是骑兵冲锋时,万马奔腾所发出的巨大声响,心智稍微不坚定一些的,就会被吓得肝胆欲裂。 现在,远处飘扬的滚滚烟尘,隐约可闻的马嘶,已经如同一朵遮天蔽日的乌云,直向朔州而来。 黑云压城城欲摧! 当下最紧要的,不是割掉那几个突厥人的脑袋领功——程务挺也不觉得自己还需要立什么功劳,就是斩首一万级,天后也不会赦免他——而是速速点起狼烟,向朔州示警,向大唐示警。 阿史那骨笃禄那孙子又来了! 好在,这个不知名的烽燧虽然破败,但柴火颇多,点燃起烽火应该没什么问题。 可狼烟呢? 急切之间让耶耶去哪里找狼粪? 自己拉的味儿不对啊! 火堆燃起,程务挺为一泡翔,咳咳,准确地说是一堆干了的狼粪发愁起来。 看着死去的突厥人的尸体,程务挺冷笑道:“听闻你们有天葬的习俗,死了之后老惨了。今天便宜你们了,老程我直接送你们去上天去!” 火是纯洁的,是神圣的,是能净化灵魂的,当然也能用于净化环境。 把这几个罪孽深重的突厥人火化了,既杜绝了瘟疫传播的风险,又让他们的灵魂进入了天界,无量天尊,善哉善哉。 于是,程务挺就像个勤劳的小蜜蜂一样,一次又一次地往来于烽燧和凶案现场之间,只为让那些突厥人发挥自己最后一点作用,为大唐的边防事业贡献出一份光和热,哦,还有烟。 背着个尸体爬上爬下,对这个年纪的程务挺来说,实在不是一件让人轻松愉快的事情。杀人他在行,杀多少都行,但背人,实在有点强人所难了。 这不,还剩下好几个突厥人没有来得及贡献光和热,又一队百十人的突厥斥候来了。 身为斥候,每一座汉人的烽燧,都是他们又爱又恨的地方。 爱是因为,每一座烽燧里的人都不会很多,只要能一网打尽也算是一份不小的功劳,相当于后世开战前首先拔除了一个预警雷达站。 恨是因为,狡猾而又懦弱的唐人,总是能依靠那不甚高大坚固的堡垒让我们苍狼的子孙付出血的代价,还是很多血的那种。而且,唐人又总是能找到机会,点燃烽火,向后方示警,让我们不敢过于深入唐国,也劫掠不到太多东西和人。 好在,伟大的骨笃禄可汗,用他睿智得到天神感召的心胸和眼光,敏锐地发现这里是一条进攻朔州的最佳路线,就派了自己的义子白狼探路。 按照唐军打仗的习惯,一定是数支小队的斥候先行,然后是分拨的游骑清理对方的前哨,最后才是大队人马的行军。 如果没有这三步,监军一定会砍下带兵将领的脑袋当球踢。 看着敌人的战马在踏进了几个陷马坑之后就不再高速奔跑,程务挺只得叹息了一声“突厥人也不全是蠢货”,果断放弃了收集“燃料”的举动,迅速躲到了烽火台上,准备伺机放冷箭。 您要问程务挺是不是怕死,为什么不直接冲上去跟敌人决一死战,为什么不大吼一声“来者何人”把敌人给吓退? “好宝贝啊!”程务挺抚摸着刚刚缴获的铁胎弓,对白狼的送装备的行为非常赞赏,“耶耶要是有这好宝贝,才不会跟人家动刀动枪呢!” 数十个碗口大的陷马坑,熊熊燃烧的烽火,地面拖行的血迹,还有风中传来的莫名其妙的烤肉味,无不在诉说着敌人的凶残和狡猾——对于突厥人来说。 在对那些被摔断了脖子的同袍致以三秒的哀悼,利索地帮助那些奄奄一息的同袍早登极乐之后,突厥将领左手画圈,右手指着烽燧,已经安排好了战术。 十余人下马探路,剩下的人穿好皮甲,举着各式各样稀奇古怪的武器,嘴里喊着整齐的号子,一步步地向烽燧包围过来。 百十人对一个人,什么样的战术才最合理? 一群人单挑一个人,还是采取车轮战,一直把对方给耗死呢? 对方的将领是个懂行的,没有采用这两种办法,一声呼哨,一轮齐射就来了。三波箭雨过后,烽火台就变成了一个插满箭支的草垛子。 一个烽火台不过一个小队,队正队副加十个大头兵,在没有坚固的工事和塔盾的情况下,只这三波齐射就能伤亡殆尽。 期盼中的惨叫声没有出现,突厥人就知道土楼子里面的人不多,或者是已经跑了。当下最要紧的不是追击那未知的唐军,而是赶紧灭掉烽火,阻止远处烽燧上的人跟着点火预警。 几个突厥人嘻嘻哈哈地说笑着,准备上前挑散刚燃烧不久的柴草,几只短矛就激射而出,穿透了他们的胸膛。 “滚出来!藏头露尾的算什么好汉?” 烽火台实在太小,根本就没有藏人的地方,突厥人也不是瞎子,齐齐地对着某个角落叫嚣道。 “耶耶在此!” 这些突厥人的后面,一堵低矮土墙的转角处,一块木板腾空而起吸引了数支弓箭,趁势而出的程务挺却已经近身杀了过来。 不是他不想走,实在是烽火尚未燃烧起来,如果他不出现,烽火很快就会被突厥人熄灭掉。而临近的烽燧看见这半途而废的烽火,只会当程务挺一时疏忽失火了或者是他这个罪臣穷极无聊在玩火。 至于跑过去报告,你确定自己能跑得过战马吗? 此时的程务挺,就像是坠落凡间的普罗米修斯,屹立在烽火之前,百人敌! 什么荣耀,什么功绩,什么抱怨,全不在他考虑范围之内,他现在心里只有一个想法:让这火燃烧得更大一些,更黑一些,让朔州的官兵百姓能看得到,能提前做出防范。 多提前一刻做准备,就能少流一个人的血,就能少一家受损失。 “杀!” 程务挺高举横刀,大喊。 “杀!” 突厥人各执兵刃,也在大喊。 每一次冲杀,都有不少鲜血洒在火堆上,而那火堆就像是得了助燃剂一样,燃烧得也愈发激烈。 腾腾黑烟,扶摇直上。 第128章 干城 “七月,阿史那骨笃禄寇朔州。” “仓促应战下,朔州都督战死,州城被毁,死伤无数。” “夏州都督王方翼不待王命,自领本州兵马往救,胜之。” 前方再激烈的战况,再惨烈的情形,到了后方也只是简短的几条消息,冰冷的,没有感情的。 比战报更冰冷的,是天后的脸。 骨笃禄一介罪囚,当年侥幸逃脱,领数十流民,居然能成燎原之势,聚集起数十万大军,屡屡犯我大唐,真真是可忍孰不可忍? 当年未曾对突厥斩尽杀绝,实在是先皇过于仁慈了。 而那朔州都督身处边境却不思备战,不能御敌于国门之外,甚至被人摸到了家门口才发现才知道抵抗,真真是死不足惜! 夏州都督王方翼目无君上,擅自调兵…… “不是啊奶奶,朔州都督固然是死不足惜,但王方翼还是不错的嘛!” 一个将领,在没有接到上峰命令的时候,为了家国大义而悍然出兵援助隔壁州县。 这是什么精神? 这是国际主义精神,这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 算了,吹牛需有度,吹大了会炸,李余就不无限拔高了。 但说实话,就王方翼现在的状况,他敢私自出兵,实在是需要极大的勇气——不管是什么原因导致的,没有朝廷的命令就调动军队都是死罪。 否则,大家都打着清君侧的旗号,来个勤王靖难啥的,这天下岂不要大乱了? “你到底想说什么?正反话都让你说完了。” 天后知道自己这个孙子,有时候乖巧无比,有时候又虎了唧的。 李余期期艾艾地说道:“我听说,这王方翼好像是前王太后的堂弟?” 王太后,也就是曾经的王皇后,那可是天后人生路上最大的一块绊脚石,天后当年可是费了老鼻子劲才扳倒的。 在天后心里,王皇后与萧淑妃根本就不应该活在这个世上,与她们有关的一切也都应该消失。 本着赢家通吃的原则,很难说天后做的不对,因为如果是她们胜利了,也不见得会比天后仁慈到哪里,但,王方翼不应该在被打击报复的行列当中。 大唐军界,现在绝对是处于严重的青黄不接阶段啊! 开国名将都已凋零,硕果仅存的刘仁轨随时可能嗝屁,就剩下一代半的黑齿常之苦苦支撑。而第二代的名将,什么郭子仪、哥舒翰还是个分子。眼下,就指着这些不算太能打的家伙支撑门面呢,你再为了一时之气而迁怒到这些人,绝对是自毁长城的昏君行径啊! “混账!有你这么跟奶奶说话的吗?奶奶说那种不识大体的小女子吗?” 李余赶紧奉上马屁:“您是谁?您可是古往今来空前绝后的天后啊,当然不会真的要来王方翼的老命了。” 说笑归说笑,先把王方翼的小命给保住才最当紧。 否则,在没有武器代差的情形下,北方没有名将镇守,阿史那嘟嘟噜指不定闹出什么幺蛾子呢! “是骨笃禄,突厥语快乐的意思,让你多读点书,你就是不听!你这样,将来接见番邦使节的时候,岂不是要闹出笑话?” “我为什么要会蛮语,他们来我大唐朝觐,难道不应该都学习我华语吗?” “你总是有道理!”天后翻翻白眼,“你是监国,你想怎么办就怎么办!朕老了,就不掺和国事喽!” “看您说的?您可一点都不显老,不知道的,还以为您是我妈呢!”李余舞动小拳拳,殷勤地给天后捶背。 只可惜,李余不是沈南璆那种专业人士,力道时轻时重,把天后折磨的龇牙咧嘴的。 “停!停停!” 天后制止了李余的虐待行为,笑道:“你个臭小子,就不是伺候人的料!回去抄写《孝经》十遍,学学怎么孝敬长辈再说!” 好好的怎么忽然让我学习了呢? 咱们现在可是这谈论国家大事啊? “你都打定主意了,还拿军国大事来压奶奶,奶奶还能说什么?” “那,王方翼就……” “不听不听!明天拿抄好的《孝经》给奶奶看,错一个字打一板子!” “啊?” 李余苦着脸,偷偷地看向伺候在一旁的上官婉儿,却又被天后发现了:“敢找人代你写,打板子一百下!代笔者斩!” “不用玩这么大?” “你不是说朕小心眼吗?” 苦啊! …… …… “你又何苦呢?” 数日后的朔州,那座无名烽燧,一座不起眼的土堆前,一个老人跌坐在那里,手里一壶酒,土堆前一壶酒,有一句没一句的跟那土堆说着话。 “你都当了贼配军了,姥姥不疼舅舅不爱了,还特么以为自己是个大将军呢? “你一个人,能杀得了几个突厥人?还不是照样把性命丢了?你想给朔州示警,人家听你的了吗?没有!没用!以后,少干那些缺心眼的事儿!要不然,到了阎王爷那里你也得被赶回来! “看我,多洒脱!哎,人生就得像耶耶我一样,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耶耶我听说骨笃禄来了,立马领着人就来揍他!什么玩意儿呀,就这样的货色,耶耶以前在长安的时候,正眼都不带瞧他一眼的!敢跟耶耶扎刺,反了他了! “你还记得吗,那年咱们一起去看人家办满月酒。你小子给了个大大的玉佩,还当着一众宾客的面说,那娃娃真像你,然后你就溜了!害的耶耶我差一点被人家给打死!你说你那时候多贼啊,现在怎么还越活越糊涂了呢? “蠢货!真他娘的蠢货!” 老者越说越生气,狠狠地把那酒坛子给摔到地上:“程务挺,你他娘的就是个蠢货!耶耶骂你了,你他娘的有本事出来跟耶耶斗啊!不是吹,耶耶现在一只手就能掐死你! “你死了不要紧,耶耶反正也快死了,可是耶耶的婆娘儿子交给谁去?你不是一直喜欢耶耶的小妾吗,这下可是得不着喽!” 蓦然,几骑人马匆匆奔来,看服色,应该是宣旨的太监。 当先一名太监跳下战马,对着王方翼说道:“夏州都督王方翼接旨!” 王方翼屁股都不带挪窝的,就那样坐着撇撇嘴:“别来那些虚的!说,杀耶耶一个,还是杀耶耶全家!” 宣旨的太监冷笑一声,直接宣读旨意:“敕曰:夏州都督王方翼无视军纪国法,私自调兵阻击来敌,罪在不赦……” 王方翼大怒:“耶耶是没接到命令,但你他娘的能干看着别人进你家干坏事吗?你他娘的,还是不是个人?赶紧说结果,让耶耶死个痛快!” “想死?天后和监国让你死了吗?自己看!” 那太监也烦了,特么的耶耶差一点跑死了,一个狗屁的九品下折冲府队正,还敢跟耶耶掉脸子? 王方翼接过旨意一看,很不确信:“让耶耶去当一个队正?耶耶……我不用死?” 太监像看沙壁一样,看着王方翼:“你很想死吗?去啊,没人拦着你!” 王方翼一骨碌爬起来,笑眯眯地说道:“贵使辛苦贵使辛苦了!耶……末将那里还有几块杂玉,不值钱,送给贵使赏玩也是极好的!哦,都有,都有!” 变脸这么快吗? 刚才的桀骜不驯难道是个幻觉? “贵使见笑了。”王方翼没羞没臊地眨眨眼,拱拱手,“能活着谁愿意死呢?” 又对那个土堆大笑道:“老程,耶耶走了啊!你的小妾,可都归我了哟!哈哈哈哈……”? 第129章 可怕的唐人 大唐不是大怂,做什么事都喜欢用钱解决。 在这一点上,大唐其实是不如大怂财大气粗的,而且也没有挥金如土的洒脱。 唐人信奉的是另一套生存哲学,当我暂时打不过你的时候,就先让你嘚瑟一会儿,条件什么的都好说。 但只要让我缓过劲,劳资特么的弄死你! 这种事,贞观初年逼着太宗皇帝缔结渭水之盟,过不了多久就以在长安表演才艺为生的颉利可汗最有发言权。 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下,报复,或者说反击,简直就是水到渠成理所应当的事情。 所以,王方翼对坐在主位上的薛讷的出现,一点都不意外。 黑齿常之在安西都护府,那里比这边的局势复杂多了,轻易不能调动;刘仁轨那一副老骨头,根本就到不了漠北。 剩下可选择的对象,也就那几个了。 丘神绩就是条疯狗,咬人还行,出来打仗只怕够呛;娄师德善于屯田,军事方面还差点意思;程务挺,那一抔黄土也不知道干了没有…… 想到这里,王方翼对主位上的薛讷随意地拱拱手,淡淡地说道:“折冲府队正王方翼见过大将军。您要是没什么吩咐,末将就回去喂马了哈。” 知道你薛讷牛,亲老子是三箭定天山的薛仁贵,但耶耶也不是一点跟脚都没有的穷措大,你主将的威风,还摆不到耶耶面前! 隔山不打鸟,您一个河东道行军大总管、左卫大将军,没必要跟我这不入流的兵头一般见识? “且慢。” 薛讷还没说话,薛讷旁边的一个白胖子却说话了。 “没请教……” “监军狄仁杰。” “哦,没听说过。” 习惯性地嘴欠了一句之后,王方翼才忽然想到,自己好像现在真的只是个大头兵,平时还无所谓,但现在朝廷摆明了车马要找骨笃禄的晦气,自己也被编入了军中,那就是任人宰割的鱼肉了啊! “对不住啊,狄监军,小的乡野粗鄙之人,实在是不知道您的大名。您可别怪罪呀!” 狄仁杰大笑:“永淳初年大破西突厥阿史那车薄啜,杀敌七千,擒其首领三百余人,西域震服的王方翼王仲翔,居然成了乡野粗鄙之人?与君相比,狄某岂不就是不识之乎的稚童?” 这话,可是挠到了王方翼的痒处了。 什么厥西突厥,在他眼里都是突厥,都是给他送人头刷经验值的小怪!打突厥,他从来就没有怕过! 薛讷点点头:“可以。” 声音冰冷,还有些生涩,就像一个很久不说话的人忽然开口不知道该怎么协同口舌一样。 声音嘶哑还无所谓,但薛讷忽然说的“可以”是什么意思? 耶耶可是什么话都没说啊! 这时候,狄仁杰的作用就显露出来了:“大总管的意思是,一切都按照王队正对付西突厥的法子来,萧规曹随嘛!”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草原上的部族之间就流行一个规矩,每征服一个部族,凡是高过车轮的男子一律杀死,没有身孕的女子重新分配。 血腥吗? 残酷吗? 王方翼不这么认为。 成年的男子,虽然看似是个很好的劳动力,但他随时可能反叛,派人看着他们劳动实在不划算。而且,草原部族之间既不同文也不同种,一刀砍了,也不会有什么负罪感,更不会有腐儒跳出来骂娘。 说起来很残酷的办法,却造就了草原生生不息,一代代的传承。 所以,王方翼在对付西突厥余孽的时候,也就入乡随俗了一把,很是杀了个人头滚滚。 被人骂了,王方翼也不在意。 被骂就对了,如果哪个武将被文官集团称颂,那他绝对只剩下造反然后被全家杀头这一条路可走了。 “你们知道规矩吗?”王方翼试探着问道。 不是他轻视薛讷和狄仁杰,实在是因为各地的风土人情、风俗习惯不一样。中原地区喜欢开战之前骂一阵,说着“杀你全家”其实根本就不会那么做;而在北漠,却是个实打实的犯罪描述。 他们,真得能接受吗? “你们能做得了这个主吗?”王方翼又问。 不是看不起薛讷和狄仁杰,这天底下能提拔他王方翼的,只怕除了上阳宫的那位,再也找不出第二个人。 职位什么的都是笑话,真正的老鸟没一个在乎那个的。今天你可能只是个守门小卒,明天你就可能是统领一方的大将军。 “此乃监国太子的意思。”狄仁杰往东都方向拱拱手,遥祝李余在天有灵,“监国智谋深远,胸襟宽阔,岂是你这罪臣所能评价的。” 薛讷点点头:“嗯。” “那就干?”王方翼狞笑着,“杀他个鸡犬不留?” “干了!”狄仁杰也狞笑起来,“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 薛讷再次点点头:“嗯!” …… …… 人有伤虎意,虎有害人心。 尽管在大唐眼里,骨笃禄最多也就是个打着阿史那家族旗号的马贼,但骨笃禄自己却不这么,也不能这么认为。 自己都怀疑自己的血统了,还怎么骗别人,说自己是伟大的阿史那可汗家族的直系后裔? 此时,这位伟大的“颉跌利施可汗”正在大排宴筵,与诸喽啰欢庆取得的又一次胜利。 此次进攻朔州,可谓大获全胜! 阵斩朔州都督,掳取金银、铜铁、布帛、粮食无数。 虽然被王方翼搅了局,没能进一步扩大战果,让人有那么一点点小小的遗憾。但唐人不是常说,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嘛。 不深入敌境,就避免了被人抄后路的危险,说不上是吃亏。 而且,此行还有一个巨大的意外之喜,那就是得了程务挺的脑袋! 当大队人马经过那个烽燧时,分明看见了那个山一般伟岸的男子,尽管整个身躯已经破破烂烂,几乎找不到一块完整的地方,却仍然保持着战斗的姿势,单膝跪地,一手撑地,一手执刀。 他的身前,是一排排如韭菜一般被放倒的突厥战士,他的身后,是一个早就熄灭的火堆。 “他在护卫那个火堆!”当时就有人叫嚷起来。 “天啊!这还是个人吗?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强悍的人!” 崇拜强者的天性,让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当时就跪拜起来。 更有人忧心忡忡,唐军一个老卒就如此凶悍,咱们还打得过他们吗? 要不,咱们撤? 任骨笃禄斩杀了好几个意志不坚定的家伙,军心却还是动摇了。 事实摆在眼前,一个百人敌就在那里,如果唐军都是这么骁勇善战,咱们这一去就不是去发财,而是去送死的呀! 幸亏,熟知唐国风土人情的国师阿史德元珍赶来,一眼就认出了老卒的身份——大唐前大将军程务挺! 这就对了嘛! 用百十个人换一个大将军,还是可以的。否则,唐人就太可怕了。 所以,程务挺的尸身很快被那些号称要“生啖其肉”实际上却是拿回去偷偷供奉的家伙,给分割干净了。 甚至,连骨笃禄自己都分到了最大的一块。 有什么关系呢? 程务挺再厉害,也已经死在了我突厥勇士的刀下,供奉起他的尸身,让他勇武的精神保佑我突厥战无不胜,也是可以的? 毕竟,这样的勇士在哪个国度都不会太多,这样的人无论是生前还是死后都应该得到尊敬。 所以,在听说大唐朝廷派出名不见经传的薛讷来讨伐自己时,阿史那骨笃禄是不在意的。 你以为现在是贞观年间呢,大唐随便派个人过来就是绝世猛将? 薛讷,不知道,不认识,不在乎。 第130章 文人的妙用 “对于一个为国捐躯的烈士来说,只有钱的抚恤,是绝对不够的!” 站在朝堂上的李余,摔着来自前方的情报,振振有词。 战报大家都已经看过了,无外乎是说朔州损失多么大,百姓多么疾苦,哦,还有一个消息是说已经被贬斥为马前卒的程务挺死得好惨。 前面的内容大家都知道,自然是要义愤填膺一下的,表示一下对骨笃禄的愤恨的。 但,程务挺,一个不知进退的军头,也值得大家去思量? 文臣武将的相爱相杀,从来都是一个永恒的话题。 国朝初期,内忧外患之下粗鄙武夫能在朝堂上立足,尚且情有可原。如今四海升平万国来朝,虽不至立刻就刀枪入库马放南山了,但遣三两只猛犬看门守院即可,哪里还能再提高他们的待遇? 哪家公司是靠保安部完成业绩的? 最后这句话是李余加的,但前面那一番话却是一个身高腿长面白微须的帅哥说的。 人帅,说出来的话就可信,大家都表示,这位帅哥是个人物,将来一定会名满天下的。 李余歪歪头,骆宾王立刻很狗腿地跑过来,主动说道:“宋之问,上元年间进士,跟杨炯一起做过崇文馆学士。那些赞同者,分别是沈佺期、杜审言、阎朝隐、王无竞、尹元凯、富嘉谟等……” “跟你齐名的富嘉谟?” 骆宾王轻笑道:“诗词乃小道,臣已多日不为也!” 这牛逼吹的没毛病! “不是说大话。”骆宾王是个文雅的人,说不来粗话,“若是腹中无粮身上无衣,饥寒交迫间,纵然再多的锦绣文章,也不过是徒添悲伤罢了。” 李余赞道:“爱卿果然公忠体国,此言甚善。” 骆宾王回应道:“微臣不敢当监国夸奖,因为有您的珠玉在前,微臣真的不敢再写诗了。” 李余的“诗集”,骆宾王是有幸拜读过的。 看完之后,骆宾王就暗暗发誓,这辈子都特么不在李余跟前说自己会写诗! 如果不是李余不允许,他都想把自己以前的诗作一把火给烧了! 丢人啊! 就咱这样的水平,也叫初唐四杰了,李余该是什么? 只可惜,骆宾王以为的真诚在别人眼里就变成了溜须拍马,毫无底线的谄媚! “骆宾王是佞臣!”宋之问大声疾呼,“请诸位同僚一起诛杀此僚!” 宋之问就是以诗才起家的,焉能不知骆宾王的根底?那可是仅次于自己的大才啊! 这样一个大才,如此贬低自己抬高监国,究竟是为了什么明眼人一看便知。 呸! 此等毫无气节的家伙,简直是有辱斯文,吾辈羞于与之为伍! 真相只有一个,看热闹不怕事大的却有很多,而且,大家也确实觉得,骆宾王有些过了。 监国而已,能不能做长久还很难说,呃不,是一定不能做长久的,虽然知道你骆宾王跟监国属于一条绳上的蚂蚱,监国倒霉了你也落不了好,但文人的风骨何在?圣人的教诲你可还记得否? 更让人不可饶恕的是,骆宾王那厮看见有人弹劾他,不仅不思悔改反而用怜悯的眼光看着宋之问。 是可忍孰不可忍,奏他! 沈佺期奏道:“骆宾王谄颜媚上,当逐出朝廷。” 富嘉谟奏道:“如此谄媚小人,实不宜长留在监国身边,久则生患。” 杜审言奏道:“臣附议。” 面对群情激愤的场面,李余悄悄看看珠帘后的天后的表情。 哦,没变化呀,那我可就不客气了。 “沈佺期、阎朝隐、王无竞、尹元凯、富嘉谟等人肆意攻讦朝廷重臣,妄议国政,不敬为国牺牲的壮士。本应予以严惩,奈何天后和孤都是仁慈之人,故此暂停其官职,发往河东道行军大总管薛讷帐下效力,以观后效。” 一个文人,发往军前,能效什么力? 填壕沟还是挡弩箭? 你这明明就是让他们去死啊! 还说什么“仁慈”,什么“以观后效”,你是想看他们到底能在漠北活几天? 唉,不对呀,好像少了个谁? 少了谁呢? 杜审言,你个浓眉大眼的家伙别跑! 没想到啊,你居然暗中投靠了监国,真真是可恶至极!更可恶的是,你居然不带着我一起投靠,真真是,彼其娘之! 骆宾王悄悄问道:“何故独独放过那杜审言?” 李余匝匝嘴:“他有个孙子很厉害,我惹不起。” “谁?” 据骆宾王所知,杜审言的长子今年才两岁,何来孙子。 天后也把目光投过来,李余点点头,天后就没有任何表情了。 当下,中书省草拟诏令,李余用印,天后用印,门下省审核通过,因为就在朝会上决定的事情,尚书省也不用找人颁旨了,直接交给几个倒霉蛋完事。 虽然这几个部门都是文官把持,却没有一个人跳出来反对李余的“乾纲独断”。 天后都不说话,轮得到我们置喙吗? 而且,通过今天这件事,大家都看出了端倪,如今这个监国,可不是个省油的灯!太宗勇武遗风尚在,武将的好日子恐怕就要来了啊! 为今之计,就是迅速调整心态,准备和武将搞好关系——即便不能交好,也没有必要得罪,被人当成了人样子来收拾。 “其实我没那么小心眼!真的,你们怎么不信呢?”李余很郁闷。 在他的感觉中,华夏历史中最厉害的一类人,就是那些文官。 刚直廉明的,自然能造福一方,护佑一方百姓安乐;就算是那些庸官、贪官、奸官,也各有各的妙用。 他们做好事也许不太行,但拉拢腐蚀、中饱私囊、骄奢淫逸、为非作歹起来,绝对是一等一的好手,个顶个的能干。 如此能干的“人才”,岂能为我华夏所独享? 分出去! 大胆地分出去! 让他们知道人生不止眼前的枸杞,还有远方的枸杞!只有远方的枸杞,才足够大足够多,而且任由他们祸祸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这么好的事情,他们一定会欢欣鼓舞欣然前往的? 放逐几个不听话的官员,天后并不在意,她担心的是,这些官员们会不会叛变,来个为虎作伥,反而帮助突厥人来攻打大唐。 “您想啊,就宋之问那种货色,在我大唐如过江之鲫不可胜数,他就算是投靠了异族,也只能是对异族的危害更大。”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让这些大唐的“精英”,全力以赴地带领那些蛮夷走上文明的大道! “骨笃禄不是个蠢货,你这一招不一定好使呀!” 对乖孙子的突发奇想,天后还是乐见其成的。无关紧要的人,死几个无所谓。这些蠢货,说不定刚到突厥境内就被宰了吃肉了。 “不过是个实验而已,哪有确保成功的。”? 第131章 彼其娘之 失败是成功他妈,虽然不知道成功他爸是谁,但总要失败很多次才能出现一个成功。所以,失败是必然,成功才是那个偶然。 所以,宋之问、沈佺期等人大概可能是会死的。 可是,死的是他们,跟我李余有什么关系? “彼其娘之!” 东都不是长安,没有灞桥折柳,没有满楼被看招,甚至特么的连个送行的人影子都没看见! 世态炎凉,冷漠如斯! 于是,一群失意者一起再次唾了一口唾沫,齐声咒骂道:“彼其娘之!” 至于骂的是那些趋炎附势的小人,还是某个借机陷害他们这些“忠良”的无耻小人,只有天知道了。 阎朝隐性格洒脱一些,提议道:“既然无人送别,不如我等自己送自己,相互赠诗一首,以壮行色,将来也不失为一桩美谈。” 沈佺期大笑道:“只怕是一桩笑谈罢!诸君何必惺惺作态,且听我沈某一曲《独不见》: 卢家少妇郁金堂,海燕双栖玳瑁梁。九月寒砧催木叶,十年征戍忆辽阳。白狼河北音书断,丹凤城南秋夜长。谁为含愁独不见,更教明月照流黄?” 王无竞笑问:“为何不是沈家而是卢家?云卿兄还不从实招来!” 宋之问也大笑道:“都说吾与云卿兄齐名,宋某岂可输了气势?一曲《冬宵引》赠与各位: 河有冰兮山有雪,北户墐兮行人绝。独坐山中兮对松月,怀美人兮屡盈缺。明月的的寒潭中,青松幽幽吟劲风。此情不向俗人说,爱而不见恨无穷。” 诗是好诗,气势足,意象也好,用典也得体,确实是好诗,好诗啊。 然后呢? 大家商业互吹了好大一会儿,面面相觑,就没词了。 此去前途未卜,此去遥无归期,此去凶多吉少,此去,我们都要被玩死了啊! 于是,接下来可能就该是“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了? 忽然,阎朝隐发现了敌情,大喊一声:“兀那贼子!藏头露尾,究竟是何居心?还不速速现身!否则,我等必将痛殴之!” “别打别打。” 树后闪出一个身影,却是那莫名其妙被喜从天降被叛变的杜审言。 “彼其娘之!” 这次,大家都不隐藏了,直接就开口骂了起来,还夹杂着某些外人不足以描绘,大意是要与杜审言若干代女性亲属男性亲属发生不可描绘的关系。 杜审言也不是好相与的,一把揪住富嘉谟:“汝等焉敢辱我?” 瘦小的富嘉谟被高大的杜审言夹在胳肢窝里,忍受着胳肢窝特有的“芬芳气息”,差一点背过气去,死死挣扎:“杜兄杜兄,我没骂你,我没骂你啊!” 杜审言对这种级别的反抗,根本不在乎,继续夹着富嘉谟,对其他人说道:“此来,杜某是要向各位说个清楚,杜某不知为何会被放过,杜某不是那种趋炎附势的小人,与监国也素昧平生从无瓜葛。” 宋之问劝道:“是是是,我们都相信杜兄的人品,你们都相信?” 其他人一头:“嗯嗯。” 不点头不行啊,富嘉谟已经快被熏死了呀! 看着这帮言不由衷,想骂不敢骂,想打不敢打,说起来惊天动地,做起来还不如一个屁的动静大的家伙,杜审言很是失望,一把推出富嘉谟,鄙夷道:“某家现在大概知道监国是怎么想的了。就你们这些人,还真是不配有这偌大的名声,不配享受我大唐的荣耀。” 一句话能平事,一句话能坏事,一句话更难引起一场殴斗。 于是,一场文人之间的殴斗开始了。 除了夹杂着“彼其娘之”、“尔母婢也”之类的文人专属用语,跟一般市井泼皮并无二致。 打到鼻子照样会流血,掴在脸上照样会手疼,什么猴子摘桃、黑虎掏心,甚至是用指甲抓挠一样会安排上。 只是,文人毕竟不同于粗鄙的武夫,持久性不行,只是乱了发型、破了衣衫、脸上多了几个小口子,就纷纷躺倒在地,无力再战了。 虽然杜审言的战力略强,但因为是一挑几,此时也已捂着腮帮子、夹着腿、缩着腰,躺在另一个阵线,怒目而视。 蓦然,不知道是开了头,大笑起来:“哈哈哈哈……” 然后一群人就像傻缺一样,全都莫名其妙的大笑起来。 然后,大家全都起身,拍拍身上的灰尘,整理好衣服,与杜审言互道了一声“珍重”,对着某处大骂一声:“彼其娘之!” 然后,就在随行士卒的呆视中,这群人如同打了大胜仗的大将军一样,昂首挺胸向前走去:“走!带耶耶去战场!我等定要让某些人知道,耶耶们不是孬种!” 杜审言站在道旁,像个失败者,眼中带着让人恶心的羡慕,一一拱手洒泪送别。 更恶心的是,连躲在暗处偷偷观察的李余身边的骆宾王,还有张柬之,也都默默洒泪,遥相呼应,摆手送别。 最最让人不能接受的,是他们俩看待李余的眼神都不太对劲了。 不管李余用什么冠冕堂皇的借口,打击报复文士的恶名,只怕是跑不掉了? 李余却是很高兴,咧着嘴笑得很开心。 原本还担心这些家伙生活不能自理,一出塞外就被狼吃了。现在看来,唐朝的文人还是很能打的嘛! 相信他们一定不会辜负孤王的希望,一定能在将来把突厥人、靺鞨人、室韦人、铁勒人,还有那些乱七八糟的野人们给祸祸的不轻。 未来,很可期啊! 张柬之怒了:“不过是几个文人而已,殿下何须下此毒手?真若是不喜他们,远远地打发出去也就是了,何至于此?” “你懂个屁啊!” 职位越高说话越随意的李余,怼起张柬之来毫无压力:“诗穷而后工,不给这些文人一点磨炼,他们如何能写出流传千古的诗词来?” 张柬之反驳道:“殿下未曾经历诸多磨难,写出的诗词不照样冠绝一时?” “切!他们能和我比吗?我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的,谁能比?” 不是李余吹,就是李白现在活过来——呃,这句话好像有点问题哈——他也不怕!李白再厉害,还能厉害得过李·东坡·清照·弃疾·阳明·余吗? 张柬之不敌。 如果这世上有脸皮厚度的比赛的话,李余绝对无人能敌,绝对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名。所以,现在的张柬之也很想对李余说一声“彼其娘之”,但终究还是没说。 一直缩在角落里当小透明的杨炯,忽然说道:“殿下,微臣也想去历练一番,可以吗?” “不行!” “为什么?臣并不缺少胆量,与其在京中蹉跎岁月,倒不如去那塞上磨砺,先贤曾言,读万卷书不如……” “我不管先贤说什么!”李余摆摆手,直接打断,“你是我的人,怎么能去冒险?” 第132章 高尚而纯粹 一个健康的强大的国度,不应该只有诗词歌赋,也不应该只有地大物博。 如果只是单纯夸耀自己的体量和富足,而没有獠牙和尖爪,最终一定会落得被人宰了吃肉的下场。 而一个朝代,从最初立国时的马上得天下到下马治天下几乎是不可改变的规律。 等到创业的一代、守成的二代尽皆老去,刀枪剑戟换成了雕梁画栋,战鼓号角变成了丝竹舞乐,家里也趁了不老少财物的时候,骄奢淫逸、奢靡无度的废物也就该出现了。 怎么扭转这种似乎无解的局面呢? 李余的办法很简单:把那些家伙扔到狼窝里,好好地体验一下。 你不是觉得世界已经很美好了吗,那你就好好去看看啊! 不用担心有一天万一世界和平了,就没有磨砺这些人的地方了,这种情况就算是到了世界末日那一天也不可能出现。 都是饱读诗书满腹经纶的人,不难理解李余说的话,也不得不承认李余的做法虽然简单粗暴,却不失为一个办法。 狂暴的张柬之也逐渐安静下来,对李余拱拱手,算是道歉,又昂然离去。 “一点礼貌都没有!真是!”骆宾王一副奸臣嘴脸,“殿下就是过于仁慈,才让这张柬之如此放肆!要不,嘿嘿,把他也弄过去?” “老骆,你现在也不老实了。”李余笑了笑,“你不用试探我,这样做固然会成为常态,但绝不会成为打击政敌党同伐异的手段。当前最重要的,还是国内。” 国与家其实没什么大的区别,都需要考虑衣食住行、兄弟和睦、邻里关系、人情往来,只不过工作量多一些,各方面的数字都大一些而已。 如张柬之这样的能臣,已经积累了足够多的管理经验,三观已经足够正了,就没有再磨炼的必要了。 而有些三观不正的人,就需要好好磨炼了。 内卫大牢里,已经被折磨的奄奄一息的沈南璆,早已不复往日的儒雅,呆呆地看着牢门,一动不动。 “傻了?” 李余扭头看向姬无断,问道。 “大概是了。”姬无断似乎有些遗憾,“翻来覆去问了好几遍,这家伙什么都不知道,尤其是那个返老还童的法子。” “你确定不是你家老祖看错了吗?” 返老还童这种事,实在太玄幻,虽然李余自己的来历就很诡异,但他还是不相信。 姬无断摇摇头:“老祖不会错。” “你家老祖错不错我不知道,但你肯定错了。”李余笑了笑,高声对着装傻的沈南璆说道,“沈南璆,孤可以放了你,但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可以吗?” 沈南璆转过身来,抿了抿毫无血色的嘴唇:“我知道的都已经说了,您不能让我胡说啊!” “你在糊弄咱家?!”姬无断又羞又恼,那小眼神,简直就要剥了沈南璆的皮。 沈南璆惨笑道:“我又没有返老还童的手段,不装傻只怕早就死在姬总管的酷刑之下。但我保证,关于星盟,我所知道的都已经说了,绝无隐瞒。” 李余倒是不在意什么星盟复联的。 后世都没有听说过一点的邪魔外道,指定长远不了,也闹不出多大的动静。你要是说自己是明教、白莲教,我还正眼看你一眼。 一群躲在暗处耍阴谋诡计的妖魔鬼怪,必将在我大唐的煌煌天威之下瑟瑟发抖。 “殿下英明!” 为了活命,沈南璆不在意多多拍李余的马屁,虽然心里不一定认同李余的看法。 “我确实很英明。”李余很不客气地接受了,“而且,我还要继续英明下去,比如,放了你。” “君无戏言?” 储君也是君,监国太子更是君。既然是君,就可以赦免沈南璆。 李余笑道:“放是可以放,但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所以,我要把你变成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高尚而纯粹的医者。” 怎么做才算高尚而纯粹? 李余看向姬无断,食指和中指比划了一个剪刀的动作:“这种事,你应该很在行?” 姬无断阴笑起来:“嘎嘎嘎嘎……奴婢八岁进宫去势,最擅长的就是解决烦恼。” 沈南璆觉得某处一凉,不自觉地夹紧了双腿:“你不要过来啊!不要过来啊!” 姬无断劝说道:“沈南璆,你不要不识好歹。去了那烦恼根,你就跟咱家一样了,就不会再为了一些琐事而烦恼了。说不定,将来还能顶替咱家的位子呢。” 李余也劝道:“太史公受宫刑而作《史记》名垂千古,蔡伦一介宦官改良了造纸术福泽万代,郑和……算了,这个人你们不认识。这些人,就是你的榜样和将来啊!” 一个失去神秘感的沈南璆,杀不杀的没什么分别。 而且,直接杀了一个医术精湛的医者,是对资源的极大浪费——培养一个合格的医者,可是需要很多年的呀! 所以,沈南璆的未来已经注定,那就是步宋之问他们的后尘,一起到漠北去祸祸那些异族! 一个简单的小手术,对于轻车熟路的姬无断来说,也不过就是先打晕再轻轻拉上一小刀的事情,剩下的就是等待时间慢慢抚平沈南璆身体和心灵上的创伤了。 但姬无断还是有些担心:“此人毕竟是星盟中人,一旦放虎归山,万一他再兴风作浪怎么办?” “这还不好办吗?明天,你就贴出告示,说沈南璆弃暗投明,指证星盟一干罪犯祸国殃民。哦对了,你抓到的那几个喽啰没宰了?如果没杀,那就让沈南璆去监斩。” 一个队伍,最恨的不是对手,而是叛徒。来自自己人的伤害,才是最不可原谅的。 虽然沈南璆是受刑不住而被迫暴露组织的秘密的,可外人不知道啊! 只要这个消息放出去,保证星盟的人对沈南璆恨之入骨,一定会想方设法地找到沈南璆,把他大卸八块。而沈南璆也不会想着跟他们解释自己背叛的经过,改头换面把自己藏起来。 如果最后还是被找到,穷途末路之时,内卫突然出现,既收获了沈南璆的感激和忠心,说不得还能捞到别的大鱼。 此乃一石二鸟、放长线钓大鱼之计也! 姬无断眼睛一亮,赞叹道:“果然还是殿下您够阴险!” “瞎说什么大实话呢?”李余笑道,“计划是这么个计划,但能不能实施好就看你的了。” “殿下放心!有殿下的安排,沈南璆必须活着,而且还得活得好好的。”? 第132章 高尚而纯粹 一个健康的强大的国度,不应该只有诗词歌赋,也不应该只有地大物博。 如果只是单纯夸耀自己的体量和富足,而没有獠牙和尖爪,最终一定会落得被人宰了吃肉的下场。 而一个朝代,从最初立国时的马上得天下到下马治天下几乎是不可改变的规律。 等到创业的一代、守成的二代尽皆老去,刀枪剑戟换成了雕梁画栋,战鼓号角变成了丝竹舞乐,家里也趁了不老少财物的时候,骄奢淫逸、奢靡无度的废物也就该出现了。 怎么扭转这种似乎无解的局面呢? 李余的办法很简单:把那些家伙扔到狼窝里,好好地体验一下。 你不是觉得世界已经很美好了吗,那你就好好去看看啊! 不用担心有一天万一世界和平了,就没有磨砺这些人的地方了,这种情况就算是到了世界末日那一天也不可能出现。 都是饱读诗书满腹经纶的人,不难理解李余说的话,也不得不承认李余的做法虽然简单粗暴,却不失为一个办法。 狂暴的张柬之也逐渐安静下来,对李余拱拱手,算是道歉,又昂然离去。 “一点礼貌都没有!真是!”骆宾王一副奸臣嘴脸,“殿下就是过于仁慈,才让这张柬之如此放肆!要不,嘿嘿,把他也弄过去?” “老骆,你现在也不老实了。”李余笑了笑,“你不用试探我,这样做固然会成为常态,但绝不会成为打击政敌党同伐异的手段。当前最重要的,还是国内。” 国与家其实没什么大的区别,都需要考虑衣食住行、兄弟和睦、邻里关系、人情往来,只不过工作量多一些,各方面的数字都大一些而已。 如张柬之这样的能臣,已经积累了足够多的管理经验,三观已经足够正了,就没有再磨炼的必要了。 而有些三观不正的人,就需要好好磨炼了。 内卫大牢里,已经被折磨的奄奄一息的沈南璆,早已不复往日的儒雅,呆呆地看着牢门,一动不动。 “傻了?” 李余扭头看向姬无断,问道。 “大概是了。”姬无断似乎有些遗憾,“翻来覆去问了好几遍,这家伙什么都不知道,尤其是那个返老还童的法子。” “你确定不是你家老祖看错了吗?” 返老还童这种事,实在太玄幻,虽然李余自己的来历就很诡异,但他还是不相信。 姬无断摇摇头:“老祖不会错。” “你家老祖错不错我不知道,但你肯定错了。”李余笑了笑,高声对着装傻的沈南璆说道,“沈南璆,孤可以放了你,但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可以吗?” 沈南璆转过身来,抿了抿毫无血色的嘴唇:“我知道的都已经说了,您不能让我胡说啊!” “你在糊弄咱家?!”姬无断又羞又恼,那小眼神,简直就要剥了沈南璆的皮。 沈南璆惨笑道:“我又没有返老还童的手段,不装傻只怕早就死在姬总管的酷刑之下。但我保证,关于星盟,我所知道的都已经说了,绝无隐瞒。” 李余倒是不在意什么星盟复联的。 后世都没有听说过一点的邪魔外道,指定长远不了,也闹不出多大的动静。你要是说自己是明教、白莲教,我还正眼看你一眼。 一群躲在暗处耍阴谋诡计的妖魔鬼怪,必将在我大唐的煌煌天威之下瑟瑟发抖。 “殿下英明!” 为了活命,沈南璆不在意多多拍李余的马屁,虽然心里不一定认同李余的看法。 “我确实很英明。”李余很不客气地接受了,“而且,我还要继续英明下去,比如,放了你。” “君无戏言?” 储君也是君,监国太子更是君。既然是君,就可以赦免沈南璆。 李余笑道:“放是可以放,但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所以,我要把你变成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高尚而纯粹的医者。” 怎么做才算高尚而纯粹? 李余看向姬无断,食指和中指比划了一个剪刀的动作:“这种事,你应该很在行?” 姬无断阴笑起来:“嘎嘎嘎嘎……奴婢八岁进宫去势,最擅长的就是解决烦恼。” 沈南璆觉得某处一凉,不自觉地夹紧了双腿:“你不要过来啊!不要过来啊!” 姬无断劝说道:“沈南璆,你不要不识好歹。去了那烦恼根,你就跟咱家一样了,就不会再为了一些琐事而烦恼了。说不定,将来还能顶替咱家的位子呢。” 李余也劝道:“太史公受宫刑而作《史记》名垂千古,蔡伦一介宦官改良了造纸术福泽万代,郑和……算了,这个人你们不认识。这些人,就是你的榜样和将来啊!” 一个失去神秘感的沈南璆,杀不杀的没什么分别。 而且,直接杀了一个医术精湛的医者,是对资源的极大浪费——培养一个合格的医者,可是需要很多年的呀! 所以,沈南璆的未来已经注定,那就是步宋之问他们的后尘,一起到漠北去祸祸那些异族! 一个简单的小手术,对于轻车熟路的姬无断来说,也不过就是先打晕再轻轻拉上一小刀的事情,剩下的就是等待时间慢慢抚平沈南璆身体和心灵上的创伤了。 但姬无断还是有些担心:“此人毕竟是星盟中人,一旦放虎归山,万一他再兴风作浪怎么办?” “这还不好办吗?明天,你就贴出告示,说沈南璆弃暗投明,指证星盟一干罪犯祸国殃民。哦对了,你抓到的那几个喽啰没宰了?如果没杀,那就让沈南璆去监斩。” 一个队伍,最恨的不是对手,而是叛徒。来自自己人的伤害,才是最不可原谅的。 虽然沈南璆是受刑不住而被迫暴露组织的秘密的,可外人不知道啊! 只要这个消息放出去,保证星盟的人对沈南璆恨之入骨,一定会想方设法地找到沈南璆,把他大卸八块。而沈南璆也不会想着跟他们解释自己背叛的经过,改头换面把自己藏起来。 如果最后还是被找到,穷途末路之时,内卫突然出现,既收获了沈南璆的感激和忠心,说不得还能捞到别的大鱼。 此乃一石二鸟、放长线钓大鱼之计也! 姬无断眼睛一亮,赞叹道:“果然还是殿下您够阴险!” “瞎说什么大实话呢?”李余笑道,“计划是这么个计划,但能不能实施好就看你的了。” “殿下放心!有殿下的安排,沈南璆必须活着,而且还得活得好好的。”? 第133章 痛快 烈日当空,对每一个赶路人都一视同仁的不友好。 贩夫走卒为了生计,只能忍受着。实在受不了了,就咒骂一声老天爷,躲到偶尔遇见的阴凉处小憩一会儿,就继续赶路。 没办法,生活所迫啊! 咱们这些穷苦人什么时候才能像那些官老爷们一样,轻轻摇着扇子、喝着冰凉的井水呢? 其实,官老爷们的日子,也不一定好过,比如也快热成热狗的宋之问等人。 “这该死的贼老天!”往嘴里灌了一大口凉水的宋之问,恨恨地骂了一声。 沈佺期摇摇头,并不陪着一起骂。 祸从口出啊! 如果不是多嘴附和宋之问,说不定就不用走这一遭了? 阎朝隐精神头最好,走到仍然屹立在一旁看管他们的士卒身边,摸摸他们身上的铁甲,拍拍他们的佩刀,还很贴心地说道:“你们穿的那么整齐,不热吗?” “热。但现在已经进了河东道,常有响马、流寇出没,末将等不敢懈怠!” 带队的校尉统一回复,滴水不漏。 “哟呵!有响马?” 一听说有啸聚山林的响马,几个弱鸡文人都来了精神。 想当年,十八路反王,七十二路烟尘,煌煌大隋顷刻间分崩离析,这才有了大唐江山。 而为大唐那些功勋卓着的开国元老里,就有不少响马出身的。秦琼、程知节、牛俊达,这可都是从瓦岗寨出来的好汉啊! “你们说的那种好汉,末将没见过。打家劫舍、杀人越货的剪径蟊贼,倒是见过不少。有机会,带你们去看看!” 旁边有军卒说道:“程校尉,要不咱们像以前一样,干他几票?” 那校尉豹眼一瞪:“胡老三,你他娘的还真没姓错!咱们那叫除暴安良、为民除害,怎么到你嘴里就成了黑吃黑了。你这么说,岂不让几位参谋笑话吗?” 宋之问等人的差事下来了,参谋军事,简称参谋。 职权不明,品级不明,也就没人真把他们当回事儿,他们自己也没把自己当根葱。 但那个狗屁的程校尉,不过一个军头而已,就敢这么嘲讽他们,还是让他们的心里不舒服。可再不舒服也得忍着,因为自己这群人就特么的跟被押解的犯人无异。 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山贼也是。 既然打定主意要黑……除暴安良了,这支队伍的行走路线就开始诡异起来。 通衢大道不走,人烟稠密处不去,专挑荒山野岭、幽涧密林。挑的时机也很好,都是日暮时分最适合居家旅行、杀人灭口的好时间。 夜路走多了不一定会遇上鬼,倒是有很大机会遇见强盗。 终于,在一个花好月圆的日子里,一声呼啸,跳出来一群穿的破破烂烂的强盗。 为首者手持一把朴刀,对着这群肥羊大笑不止:“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 阎朝隐笑吟吟地打断了他的出场白:“规矩我们懂,不就是要钱吗?那个谁,把咱们的财物交出来,免得这位大王害了我等性命。” 这么配合吗? 你这么配合,我都不好意思不抢你了啊! 就这样,这位山大王遭遇了生平最诡异的一次抢劫。 对方不仅很主动地卸下箱笼,还一一的拿出来展示。 这一件是太后和监国的旨意,不能给你;这一堆是我们几个的官凭印信,给你你也用不上;您别急呀,这一件好,军中制式弩箭,五十步之内可贯穿铁甲,绝对适合大王使用;这一堆就更厉害了,八牛弩听说过吗,两百步之内无可争锋,大王将来要是想攻打个城池、谋害个太后啥的,就能派上大用场了…… 还没等阎朝隐把装备展示完,大王和小王们就都跪下了。 我的个老天爷哟,这特么都是些什么人呐? 我们不过是为了养家糊口才做了这没本钱的买卖,平时挣个仨瓜俩枣对付一顿就行了,可没敢想造反啊! 就这一堆东西,但凡动了任何一样,那就是杀官造反! 就是诛九族的大罪! 还攻打城池、谋害太后? 前两天抓住一个赶路的书生,我都没敢杀,生怕得罪了不能得罪的贵人,你还让我去造反? 其实,这位大王也不是那么脆弱,阎朝隐也没有什么王八之气让人一见就纳头便拜,实在是那些假装是护卫的家伙们,已经扯掉了身上的外衣,露出了里面的铁甲。 瞎子都看得出来,这是抢到军队头上了啊! 天下读书人是一家,起码在没有利益冲突的时候是,那就劳烦这位“善良”的山大王带路,请那位书生出来一叙。 “这天下真特么小!” 人带出来了,宋之问等人立刻想到了这句话。 原因无他,那书生居然是个熟人,杨炯,杨令明。 而且,看样子这位大王确实没撒谎,杨炯既不缺胳膊也不少腿,除了神情有些憔悴,一根毛都没少。 宋之问笑道:“听说令明兄认了监国为师,如何也到了这荒野之地?这是,失宠了?真是世事无常啊。” 沈佺期摇摇头:“延清兄切勿戏言,令明兄不是那种趋炎附势的小人。今日到此,大概是来游玩的罢。” 荒山野岭的,耶耶来游玩个你妹啊! 杨炯翻翻白眼,耐着性子解释道:“监国心胸广阔、高瞻远瞩,选派各位高才到河东游宦,杨某不才,愿附骥尾而不可得。故此,私自跑了出来,不想深陷贼窟而不能逃脱。幸赖各位相救,杨某感激不尽,请受杨某一拜。” 说完,杨炯对着那校尉和兵卒们施了一礼,执礼甚恭。 能得到名满天下的大才子的礼遇,连自己名字都写不囫囵的士兵们很是有点受宠若惊了,连连摆手:“不敢当不敢当。” 那程姓校尉说的更彻底了:“除暴安民、抵御外敌,是我等的职责所在,当不得先生的谢。先生大才,还是不要轻易涉险的好。” 杨炯大笑:“若无将士们浴血奋战,何来国内的歌舞升平?又何来我这只会舞文弄墨的所谓大才?都似我这般,一两个贼子就可以生擒,我大唐只怕也兴盛不起来啊!” 宋之问等人匝了一下嘴,竟然觉得杨炯说的好像有那么一点道理。 跟强盗们谈圣人经义、诗词歌赋,确实没有摆明了刀枪来得痛快。所以,大唐如今的繁荣昌盛,他们大概是有一些功劳的。 但想让我们感谢这些粗鄙的武夫,是万万不能的。 大不了,以后不给他们脸色看就是了。? 第133章 痛快 烈日当空,对每一个赶路人都一视同仁的不友好。 贩夫走卒为了生计,只能忍受着。实在受不了了,就咒骂一声老天爷,躲到偶尔遇见的阴凉处小憩一会儿,就继续赶路。 没办法,生活所迫啊! 咱们这些穷苦人什么时候才能像那些官老爷们一样,轻轻摇着扇子、喝着冰凉的井水呢? 其实,官老爷们的日子,也不一定好过,比如也快热成热狗的宋之问等人。 “这该死的贼老天!”往嘴里灌了一大口凉水的宋之问,恨恨地骂了一声。 沈佺期摇摇头,并不陪着一起骂。 祸从口出啊! 如果不是多嘴附和宋之问,说不定就不用走这一遭了? 阎朝隐精神头最好,走到仍然屹立在一旁看管他们的士卒身边,摸摸他们身上的铁甲,拍拍他们的佩刀,还很贴心地说道:“你们穿的那么整齐,不热吗?” “热。但现在已经进了河东道,常有响马、流寇出没,末将等不敢懈怠!” 带队的校尉统一回复,滴水不漏。 “哟呵!有响马?” 一听说有啸聚山林的响马,几个弱鸡文人都来了精神。 想当年,十八路反王,七十二路烟尘,煌煌大隋顷刻间分崩离析,这才有了大唐江山。 而为大唐那些功勋卓着的开国元老里,就有不少响马出身的。秦琼、程知节、牛俊达,这可都是从瓦岗寨出来的好汉啊! “你们说的那种好汉,末将没见过。打家劫舍、杀人越货的剪径蟊贼,倒是见过不少。有机会,带你们去看看!” 旁边有军卒说道:“程校尉,要不咱们像以前一样,干他几票?” 那校尉豹眼一瞪:“胡老三,你他娘的还真没姓错!咱们那叫除暴安良、为民除害,怎么到你嘴里就成了黑吃黑了。你这么说,岂不让几位参谋笑话吗?” 宋之问等人的差事下来了,参谋军事,简称参谋。 职权不明,品级不明,也就没人真把他们当回事儿,他们自己也没把自己当根葱。 但那个狗屁的程校尉,不过一个军头而已,就敢这么嘲讽他们,还是让他们的心里不舒服。可再不舒服也得忍着,因为自己这群人就特么的跟被押解的犯人无异。 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山贼也是。 既然打定主意要黑……除暴安良了,这支队伍的行走路线就开始诡异起来。 通衢大道不走,人烟稠密处不去,专挑荒山野岭、幽涧密林。挑的时机也很好,都是日暮时分最适合居家旅行、杀人灭口的好时间。 夜路走多了不一定会遇上鬼,倒是有很大机会遇见强盗。 终于,在一个花好月圆的日子里,一声呼啸,跳出来一群穿的破破烂烂的强盗。 为首者手持一把朴刀,对着这群肥羊大笑不止:“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 阎朝隐笑吟吟地打断了他的出场白:“规矩我们懂,不就是要钱吗?那个谁,把咱们的财物交出来,免得这位大王害了我等性命。” 这么配合吗? 你这么配合,我都不好意思不抢你了啊! 就这样,这位山大王遭遇了生平最诡异的一次抢劫。 对方不仅很主动地卸下箱笼,还一一的拿出来展示。 这一件是太后和监国的旨意,不能给你;这一堆是我们几个的官凭印信,给你你也用不上;您别急呀,这一件好,军中制式弩箭,五十步之内可贯穿铁甲,绝对适合大王使用;这一堆就更厉害了,八牛弩听说过吗,两百步之内无可争锋,大王将来要是想攻打个城池、谋害个太后啥的,就能派上大用场了…… 还没等阎朝隐把装备展示完,大王和小王们就都跪下了。 我的个老天爷哟,这特么都是些什么人呐? 我们不过是为了养家糊口才做了这没本钱的买卖,平时挣个仨瓜俩枣对付一顿就行了,可没敢想造反啊! 就这一堆东西,但凡动了任何一样,那就是杀官造反! 就是诛九族的大罪! 还攻打城池、谋害太后? 前两天抓住一个赶路的书生,我都没敢杀,生怕得罪了不能得罪的贵人,你还让我去造反? 其实,这位大王也不是那么脆弱,阎朝隐也没有什么王八之气让人一见就纳头便拜,实在是那些假装是护卫的家伙们,已经扯掉了身上的外衣,露出了里面的铁甲。 瞎子都看得出来,这是抢到军队头上了啊! 天下读书人是一家,起码在没有利益冲突的时候是,那就劳烦这位“善良”的山大王带路,请那位书生出来一叙。 “这天下真特么小!” 人带出来了,宋之问等人立刻想到了这句话。 原因无他,那书生居然是个熟人,杨炯,杨令明。 而且,看样子这位大王确实没撒谎,杨炯既不缺胳膊也不少腿,除了神情有些憔悴,一根毛都没少。 宋之问笑道:“听说令明兄认了监国为师,如何也到了这荒野之地?这是,失宠了?真是世事无常啊。” 沈佺期摇摇头:“延清兄切勿戏言,令明兄不是那种趋炎附势的小人。今日到此,大概是来游玩的罢。” 荒山野岭的,耶耶来游玩个你妹啊! 杨炯翻翻白眼,耐着性子解释道:“监国心胸广阔、高瞻远瞩,选派各位高才到河东游宦,杨某不才,愿附骥尾而不可得。故此,私自跑了出来,不想深陷贼窟而不能逃脱。幸赖各位相救,杨某感激不尽,请受杨某一拜。” 说完,杨炯对着那校尉和兵卒们施了一礼,执礼甚恭。 能得到名满天下的大才子的礼遇,连自己名字都写不囫囵的士兵们很是有点受宠若惊了,连连摆手:“不敢当不敢当。” 那程姓校尉说的更彻底了:“除暴安民、抵御外敌,是我等的职责所在,当不得先生的谢。先生大才,还是不要轻易涉险的好。” 杨炯大笑:“若无将士们浴血奋战,何来国内的歌舞升平?又何来我这只会舞文弄墨的所谓大才?都似我这般,一两个贼子就可以生擒,我大唐只怕也兴盛不起来啊!” 宋之问等人匝了一下嘴,竟然觉得杨炯说的好像有那么一点道理。 跟强盗们谈圣人经义、诗词歌赋,确实没有摆明了刀枪来得痛快。所以,大唐如今的繁荣昌盛,他们大概是有一些功劳的。 但想让我们感谢这些粗鄙的武夫,是万万不能的。 大不了,以后不给他们脸色看就是了。? 第134章 赵构是谁 人其实非常善变。 我们总是会随着生活环境的改变而做出相应的变化,并沾沾自喜,以为自己已经到了一个新的境界,已经和以前是自己说拜拜了。 而那些不善于顺势而为的人,就成了我们眼中的傻子、呆子。 现在的薛讷,就是别人眼中的呆子,一个不知道变通、不知道改变,甚至不知道如何打仗的呆子。 狄仁杰不过是一个文官,虽然名义上有监管军事的职权,但真正的决定权还是在主将手里。只要主将薛讷不谋反不叛变,不因为其他意外情况而不能继续指挥,河东道所有军民都得听他的调度。 而现在呢,狄仁杰说每日行军不能超过一百里,薛讷照办了。严令军队每日只行进百里,不多不少。 狄仁杰说,应该结硬寨打呆仗,避免被突厥人以游骑兵各个击破,薛讷又照办了。大军集结在一起,不贪功,不冒进,像一只巨大的刺猬,缓缓地往前滚动。 咱也不说汉朝的卫霍本朝的李靖,估计你薛讷也不是当军神的那块料。单说你薛讷的老爹薛仁贵,打的那些仗哪一次是靠当刺猬把别人给扎死的? 大丈夫征战沙场,就该浴血奋战,就该马革裹尸,就该痛痛快快地跟敌人干一场。而不是任由敌人叫嚣东西、隳突南北,袭扰、谩骂不断。 我们大唐打仗,什么时候这么窝囊了? 跟他娘的干啊! 怕他个球啊! 你要是实在怕死,让耶耶出去跟骨笃禄干,耶耶不怕死! 请战的意见递进帅帐,如石沉大海;请战的将领找到薛讷,也被夺职看押。不论是谁跟薛讷说要打仗,薛讷就只有两个字回答:“不行。” 这是要干什么? 要知道数万大军出征,每天的人吃马嚼就是一个天文数字,转运官已经撤换好几个了,河东道一道的赋税钱粮也根本支撑不起一场大的战役,户部尚书已经准备把自己家妻妾卖了换钱了,连狗大户武氏兄弟,都被课以重税来支撑这场看似毫无进展的战争了。 掏钱可以,但你得让我们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于是,说卖终于还是没卖妻妾的户部尚书带头,掀起了一波弹劾薛讷的风潮。 有说薛讷畏敌不前的,有说薛讷尸位素餐的,有说薛讷挟寇自重的,还有人说薛讷图谋不轨的。 罪名是什么不重要,但你不能再让我们又掏钱又受累,至于你们是不是流血又流泪的,跟我们无关。 但这一次,李余展现出了非同寻常的强硬。一份份的奏折递到宫中,全部留中不发,连个批复都没有。据某位大佬的二姨夫小姑子在宫里当侍卫的表弟说,对那些奏折,殿下只说了一句话:“我不做赵构!” 赵构是谁? 很有名吗? 跟我们大唐有什么关系吗? 此时,薛讷也在问这个问题:“赵构是谁?前朝并无此人?” 能被监国当成个人说的,一定是个大人物,可为什么没人听说过呢? 狄仁杰笑道:“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人物,大概相当于东晋时期的某位司马氏。殿下曾跟老夫说过这个故事,一个偏安一隅的小朝廷,为了媾和而逼迫前方将领放弃大好局面,最终被灭亡的故事。殿下让我将这话转告将军,就是为了让将军放心,也是激励。” 薛讷看看狄仁杰,不是很明白。 “殿下曾说,我大唐短期的威胁来自漠北,中期的威胁来自内部,长远的威胁来自海上。要想长久解决这些威胁,非数代人努力且细心维护而不可得。所以,找到一个长治久安的法子,能够比较稳妥地解决掉这些游牧民族并让他们与我华族真正融洽相处,最终合而为一的重任就落到将军身上了。” 别看薛讷拙于言辞,但这种人属于内秀,心里明白得很。 事关家国社稷,这份荣耀和责任不是他一个臣子能承担的,也不该他来承担。说句不好听的,就算他想承担,也不知道该怎么操作。 纵观华夏历史,简直就是一部农耕民族和游牧民族相爱相杀的狗血连续剧。 宗周毁于犬戎,秦汉疲于匈奴,两晋时期更是出现了五胡乱华的惨剧。就算是在李余“虚构”的故事中,该朝代也是亡于北方蛮族的入侵。 辽阔而贫瘠的北方,催生了一代又一代的骑在马背上的民族。为了和恶劣的自然环境相抗衡,为了争夺那有限的生产资料,他们几乎是在战斗中出生,在战斗中成长,在战斗中死去。 这一切,都造就了他们精湛的骑术、尚武的精神和强健的体魄。 当这些蛮族因为天灾,因为人祸,或者就是单纯地觊觎中原的富庶而南下入侵的时候,习惯了使唤锄头和镰刀的中原人的灾难就来了。 秦始皇的做法是筑长城,汉武帝的做法是派名将,司马氏的做法是撒丫子跑。本朝初期的做法是设立都护府,全其部落,顺其土俗,以开明的态度对待那些愿意修好的蛮族。 但,现在看,效果并不是太好。 刚不可久,柔不可守。兵多将广、武德昌盛时,他们或自愿或被迫屈从于大唐的统治之下。一旦国势衰微,他们就一定会再次反叛。 蛮夷,就是蛮夷啊! 狄仁杰笑道:“这世上哪有什么蛮夷,不过是尚未沐浴到我大唐荣光的一群可怜人罢了。只要我们临之以威,抚之以恩,教之以文。最多也就三代人,谁还记得有蛮族的存在?” “如果他们不愿意呢?” 传闻中被夺职看押的某将领问道,还没有等到别人的回答,自己就先笑了:“那就需要我们这些杀才动刀子了,是?” 狄仁杰起身肃立,长身施礼:“监国有言,此战,他只指出方向,具体操作还要仰仗各位了!” 帅帐中,众人一起还礼:“敢不效命!” 军机大事,自然不会传的人尽皆知,所以从外面看起来,一切似乎没什么变化。 大军还是那个模样,慢慢悠悠稳稳当当,不弄险,不分兵。 要说有变化,也不过是经过燕然都护府的时候,召集了铁勒各部的部众当扈从军,打打杂,修修路,运送点军需而已。 就那些战五渣,我大突厥随时能像摁死一只蚂蚁一样摁死他们,有用吗?? 第134章 赵构是谁 人其实非常善变。 我们总是会随着生活环境的改变而做出相应的变化,并沾沾自喜,以为自己已经到了一个新的境界,已经和以前是自己说拜拜了。 而那些不善于顺势而为的人,就成了我们眼中的傻子、呆子。 现在的薛讷,就是别人眼中的呆子,一个不知道变通、不知道改变,甚至不知道如何打仗的呆子。 狄仁杰不过是一个文官,虽然名义上有监管军事的职权,但真正的决定权还是在主将手里。只要主将薛讷不谋反不叛变,不因为其他意外情况而不能继续指挥,河东道所有军民都得听他的调度。 而现在呢,狄仁杰说每日行军不能超过一百里,薛讷照办了。严令军队每日只行进百里,不多不少。 狄仁杰说,应该结硬寨打呆仗,避免被突厥人以游骑兵各个击破,薛讷又照办了。大军集结在一起,不贪功,不冒进,像一只巨大的刺猬,缓缓地往前滚动。 咱也不说汉朝的卫霍本朝的李靖,估计你薛讷也不是当军神的那块料。单说你薛讷的老爹薛仁贵,打的那些仗哪一次是靠当刺猬把别人给扎死的? 大丈夫征战沙场,就该浴血奋战,就该马革裹尸,就该痛痛快快地跟敌人干一场。而不是任由敌人叫嚣东西、隳突南北,袭扰、谩骂不断。 我们大唐打仗,什么时候这么窝囊了? 跟他娘的干啊! 怕他个球啊! 你要是实在怕死,让耶耶出去跟骨笃禄干,耶耶不怕死! 请战的意见递进帅帐,如石沉大海;请战的将领找到薛讷,也被夺职看押。不论是谁跟薛讷说要打仗,薛讷就只有两个字回答:“不行。” 这是要干什么? 要知道数万大军出征,每天的人吃马嚼就是一个天文数字,转运官已经撤换好几个了,河东道一道的赋税钱粮也根本支撑不起一场大的战役,户部尚书已经准备把自己家妻妾卖了换钱了,连狗大户武氏兄弟,都被课以重税来支撑这场看似毫无进展的战争了。 掏钱可以,但你得让我们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于是,说卖终于还是没卖妻妾的户部尚书带头,掀起了一波弹劾薛讷的风潮。 有说薛讷畏敌不前的,有说薛讷尸位素餐的,有说薛讷挟寇自重的,还有人说薛讷图谋不轨的。 罪名是什么不重要,但你不能再让我们又掏钱又受累,至于你们是不是流血又流泪的,跟我们无关。 但这一次,李余展现出了非同寻常的强硬。一份份的奏折递到宫中,全部留中不发,连个批复都没有。据某位大佬的二姨夫小姑子在宫里当侍卫的表弟说,对那些奏折,殿下只说了一句话:“我不做赵构!” 赵构是谁? 很有名吗? 跟我们大唐有什么关系吗? 此时,薛讷也在问这个问题:“赵构是谁?前朝并无此人?” 能被监国当成个人说的,一定是个大人物,可为什么没人听说过呢? 狄仁杰笑道:“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人物,大概相当于东晋时期的某位司马氏。殿下曾跟老夫说过这个故事,一个偏安一隅的小朝廷,为了媾和而逼迫前方将领放弃大好局面,最终被灭亡的故事。殿下让我将这话转告将军,就是为了让将军放心,也是激励。” 薛讷看看狄仁杰,不是很明白。 “殿下曾说,我大唐短期的威胁来自漠北,中期的威胁来自内部,长远的威胁来自海上。要想长久解决这些威胁,非数代人努力且细心维护而不可得。所以,找到一个长治久安的法子,能够比较稳妥地解决掉这些游牧民族并让他们与我华族真正融洽相处,最终合而为一的重任就落到将军身上了。” 别看薛讷拙于言辞,但这种人属于内秀,心里明白得很。 事关家国社稷,这份荣耀和责任不是他一个臣子能承担的,也不该他来承担。说句不好听的,就算他想承担,也不知道该怎么操作。 纵观华夏历史,简直就是一部农耕民族和游牧民族相爱相杀的狗血连续剧。 宗周毁于犬戎,秦汉疲于匈奴,两晋时期更是出现了五胡乱华的惨剧。就算是在李余“虚构”的故事中,该朝代也是亡于北方蛮族的入侵。 辽阔而贫瘠的北方,催生了一代又一代的骑在马背上的民族。为了和恶劣的自然环境相抗衡,为了争夺那有限的生产资料,他们几乎是在战斗中出生,在战斗中成长,在战斗中死去。 这一切,都造就了他们精湛的骑术、尚武的精神和强健的体魄。 当这些蛮族因为天灾,因为人祸,或者就是单纯地觊觎中原的富庶而南下入侵的时候,习惯了使唤锄头和镰刀的中原人的灾难就来了。 秦始皇的做法是筑长城,汉武帝的做法是派名将,司马氏的做法是撒丫子跑。本朝初期的做法是设立都护府,全其部落,顺其土俗,以开明的态度对待那些愿意修好的蛮族。 但,现在看,效果并不是太好。 刚不可久,柔不可守。兵多将广、武德昌盛时,他们或自愿或被迫屈从于大唐的统治之下。一旦国势衰微,他们就一定会再次反叛。 蛮夷,就是蛮夷啊! 狄仁杰笑道:“这世上哪有什么蛮夷,不过是尚未沐浴到我大唐荣光的一群可怜人罢了。只要我们临之以威,抚之以恩,教之以文。最多也就三代人,谁还记得有蛮族的存在?” “如果他们不愿意呢?” 传闻中被夺职看押的某将领问道,还没有等到别人的回答,自己就先笑了:“那就需要我们这些杀才动刀子了,是?” 狄仁杰起身肃立,长身施礼:“监国有言,此战,他只指出方向,具体操作还要仰仗各位了!” 帅帐中,众人一起还礼:“敢不效命!” 军机大事,自然不会传的人尽皆知,所以从外面看起来,一切似乎没什么变化。 大军还是那个模样,慢慢悠悠稳稳当当,不弄险,不分兵。 要说有变化,也不过是经过燕然都护府的时候,召集了铁勒各部的部众当扈从军,打打杂,修修路,运送点军需而已。 就那些战五渣,我大突厥随时能像摁死一只蚂蚁一样摁死他们,有用吗?? 第135章 祖宗 “有用啊!” 做为骨笃禄的头号谋主,阿史德元珍很高兴薛讷终于做出了改变。 为什么他们大突厥能够打到朔州,还不是九姓铁勒之间同气连枝,悄么声地放水的原因嘛! 薛讷如果一直保持原来的姿势不动,就突厥那些轻骑兵,那些骨箭和破铜烂铁,根本就没有机会打赢唐军。 当然了,唐军也追不上他们,更不可能消灭他们。 所以,大家都只好打一场平平无奇没输没赢的战争了吗? 不,绝不。 唐军的长处在于兵甲犀利,短处在于骑兵不多,骑术跟突厥骑兵也相差甚多。所以一开始阿史德元珍就制定了袭扰诱敌,各个击破的法子。 奈何唐军主帅虽然年轻,却毫无年轻人的冲劲和热情,面对我大突厥的各种挑逗居然无动于衷。 这特么还是个爷们儿吗? 是爷们儿就该勇敢地干啊?缩成一团算什么英雄好汉? 你不勇敢一点,我怎么找机会削弱你打败你? 只可惜,哪怕已经探明唐军主帅是大名鼎鼎的薛仁贵的儿子薛讷,哪怕是已经指名道姓骂薛仁贵八辈祖宗了,对方还是稳如老狗。 敌人如此消极怠工,没招啊! 好在,老天爷饿不死瞎家雀,就在阿史德元珍一筹莫展之际,转机来了。 薛讷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居然征召九姓铁勒里面的霫族做辅兵了。 霫族东临靺鞨,南接唐国,西邻我大突厥,真真是夹缝中求生存、棍棒下讨生活的墙头草。 唐人以为他们好用,大家也都这么觉得。 所以,如果我们让霫族人行个方便,派出我族的勇士去替他们服这个劳役,他们一定不会不同意? 果然,助人为乐的事情不仅帮助者非常开心,受帮助的人更开心。 霫族首领白牙八腊不仅非常感激可汗的仗义相助,还很贴心地让我大突厥的勇士换上霫族服饰,以免被人看出了端倪。 骨笃禄有些担心,像霫族这种草原上的草随风摆的部族,可靠吗? 今天他们能背叛唐人,明天就能把我们给卖了。靠这样的人,简直就是把自己的脑袋送给野狼啊! 阿史德元珍笑道:“可汗还记得,当年薛仁贵坑杀九姓铁勒十三万降兵一事吗?其中,伤亡最惨重的,对唐人最恨之入骨的是哪一部?” “回纥?” 时间不长,骨笃禄当然记得,回纥人也一定会记得。 那么,薛讷会不会也记得呢? …… …… 每逢战争,死伤最多的最辛苦的其实不是那些披坚执锐的战士,而是被征发的民夫。 他们需要负责运送给养、辎重、军械,关键时刻也有可能需要填壕沟。他们没有军饷,没有武器,也不在名册,无论立下怎样的功劳,也不会有任何赏赐。 在后世,他们有个统一的名字,炮灰。 一场大战下来,如果能回到家乡就算是最大的成功。 如果没回去,婆娘也大多不会问,更不会哭哭啼啼寻死觅活。多半会收拾收拾那个不值一文的破家,转头就嫁给了别人。 无关忠贞,只为生存。 此次出征,抽调了许多河东道的民夫,但仍然不敷使用,于是就有了许多光着膀子,腰间缠着一件破皮袄、操着生涩汉语的所谓“唐人”混杂在军队里。 如果说炮灰也分三六九等,那这些伪唐人,无疑就是炮灰里面的底层。 没有工钱不说——正经唐人都没有,你想什么好事呢——还不能抵赋税,虽然他们似乎也没什么财产缴税。 无知者无畏,无产者无惧。 以往这些异族也不是没打过辅助,只不过经常掉链子,还动不动就耍小性子、撂挑子,时不时地跟其他人干一架,让管后勤的军需官头疼不已。所以,唐军一般是不用这些异族人的。 能力不行,还净特么事儿多,说不定还会扯后腿,要他们干什么? 这次的情况,却有些不一样。 那些“天真烂漫”的霫族人,一反常态,不仅不对唐军怒目而视,反而非常温顺听话地主动配合着做各种工作。有些眼力见好的家伙,还主动凑到那些校尉、副尉、队正身边,说一说霫族的风土人情,逸闻趣事,场面竟是无比的和谐。 “我大唐真不愧是四夷宾服啊!大同世界不远矣!” 某参军如是说。 人家都如此配合了,下层军官们也就不好再脸红脖子粗地对待人家了,一起吃吃手抓羊肉,一起喝喝马奶酒,俨然和一般袍泽无异了。 既然都是袍泽了,人家舞弄一下咱们的刀枪剑戟,甚至是用崇敬的目光瞻仰一下八牛弩、冲车,了解一下军中的物资保障情况,也就没什么大不了的了。 虽然他们口中的霫族风俗经常会和突厥人的传说混淆,虽然他们个别人身上还有狼刺青,虽然他们的名字似乎与突厥人的名字很相像,但胡人嘛,连个文字都没有,你能指望他们说清楚自己的祖宗是谁吗? 只等打败了突厥人,让他们尽情地沐浴在我大唐的天威之下,享受我华族文明的熏陶了。 一切似乎是那么的美好,和谐。 眨眼到了十月初一,寒衣节。 这一天,当烧五色纸给逝去的亲人送去寒衣,希望他们在阴曹地府里不再挨饿受冻,捎带着给孤魂野鬼们送一下温暖。 “你们在做什么?” “给先人们烧纸钱啊!你们这里没这个习俗吗?” “没有。我们的先人都已经回到了天神的怀抱,有神狼护佑,不会受冻。” “哦,神狼啊。” 被问的人笑了笑,似乎别有深意。 问的人也笑了笑,也似乎别有深意。 如果不是火势越来越大,火堆越来越多,被烧的东西也逐渐从考究的纸钱变成狼粪,甚至远处隐约还有厮杀声传来,这场友好的对话大概还能继续下去。 “那边……”问话者指着远处升起的黑烟,很奇怪,“为什么火势这么大?” “哦,那边的兄弟不慎点燃了一处羊盘,没什么大不了的。” “羊盘?!”问话者跳了起来,“你知道羊盘对我们意味着什么吗?你们这些天杀的唐人,毁坏羊盘,狼神不会放过……啊……” 却是这问话者的身体,突然穿出了数只长矛,那痛苦是如此的巨大和猝不及防,让他这号称突厥第一勇士的忽鲁努儿都忍耐不住,惨叫起来。 “呸!” 那唐军校尉啐了一口,很是鄙夷地看着倒在地上的忽鲁努儿:“跟耶耶们玩计谋,耶耶是你们祖宗!” 第135章 祖宗 “有用啊!” 做为骨笃禄的头号谋主,阿史德元珍很高兴薛讷终于做出了改变。 为什么他们大突厥能够打到朔州,还不是九姓铁勒之间同气连枝,悄么声地放水的原因嘛! 薛讷如果一直保持原来的姿势不动,就突厥那些轻骑兵,那些骨箭和破铜烂铁,根本就没有机会打赢唐军。 当然了,唐军也追不上他们,更不可能消灭他们。 所以,大家都只好打一场平平无奇没输没赢的战争了吗? 不,绝不。 唐军的长处在于兵甲犀利,短处在于骑兵不多,骑术跟突厥骑兵也相差甚多。所以一开始阿史德元珍就制定了袭扰诱敌,各个击破的法子。 奈何唐军主帅虽然年轻,却毫无年轻人的冲劲和热情,面对我大突厥的各种挑逗居然无动于衷。 这特么还是个爷们儿吗? 是爷们儿就该勇敢地干啊?缩成一团算什么英雄好汉? 你不勇敢一点,我怎么找机会削弱你打败你? 只可惜,哪怕已经探明唐军主帅是大名鼎鼎的薛仁贵的儿子薛讷,哪怕是已经指名道姓骂薛仁贵八辈祖宗了,对方还是稳如老狗。 敌人如此消极怠工,没招啊! 好在,老天爷饿不死瞎家雀,就在阿史德元珍一筹莫展之际,转机来了。 薛讷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居然征召九姓铁勒里面的霫族做辅兵了。 霫族东临靺鞨,南接唐国,西邻我大突厥,真真是夹缝中求生存、棍棒下讨生活的墙头草。 唐人以为他们好用,大家也都这么觉得。 所以,如果我们让霫族人行个方便,派出我族的勇士去替他们服这个劳役,他们一定不会不同意? 果然,助人为乐的事情不仅帮助者非常开心,受帮助的人更开心。 霫族首领白牙八腊不仅非常感激可汗的仗义相助,还很贴心地让我大突厥的勇士换上霫族服饰,以免被人看出了端倪。 骨笃禄有些担心,像霫族这种草原上的草随风摆的部族,可靠吗? 今天他们能背叛唐人,明天就能把我们给卖了。靠这样的人,简直就是把自己的脑袋送给野狼啊! 阿史德元珍笑道:“可汗还记得,当年薛仁贵坑杀九姓铁勒十三万降兵一事吗?其中,伤亡最惨重的,对唐人最恨之入骨的是哪一部?” “回纥?” 时间不长,骨笃禄当然记得,回纥人也一定会记得。 那么,薛讷会不会也记得呢? …… …… 每逢战争,死伤最多的最辛苦的其实不是那些披坚执锐的战士,而是被征发的民夫。 他们需要负责运送给养、辎重、军械,关键时刻也有可能需要填壕沟。他们没有军饷,没有武器,也不在名册,无论立下怎样的功劳,也不会有任何赏赐。 在后世,他们有个统一的名字,炮灰。 一场大战下来,如果能回到家乡就算是最大的成功。 如果没回去,婆娘也大多不会问,更不会哭哭啼啼寻死觅活。多半会收拾收拾那个不值一文的破家,转头就嫁给了别人。 无关忠贞,只为生存。 此次出征,抽调了许多河东道的民夫,但仍然不敷使用,于是就有了许多光着膀子,腰间缠着一件破皮袄、操着生涩汉语的所谓“唐人”混杂在军队里。 如果说炮灰也分三六九等,那这些伪唐人,无疑就是炮灰里面的底层。 没有工钱不说——正经唐人都没有,你想什么好事呢——还不能抵赋税,虽然他们似乎也没什么财产缴税。 无知者无畏,无产者无惧。 以往这些异族也不是没打过辅助,只不过经常掉链子,还动不动就耍小性子、撂挑子,时不时地跟其他人干一架,让管后勤的军需官头疼不已。所以,唐军一般是不用这些异族人的。 能力不行,还净特么事儿多,说不定还会扯后腿,要他们干什么? 这次的情况,却有些不一样。 那些“天真烂漫”的霫族人,一反常态,不仅不对唐军怒目而视,反而非常温顺听话地主动配合着做各种工作。有些眼力见好的家伙,还主动凑到那些校尉、副尉、队正身边,说一说霫族的风土人情,逸闻趣事,场面竟是无比的和谐。 “我大唐真不愧是四夷宾服啊!大同世界不远矣!” 某参军如是说。 人家都如此配合了,下层军官们也就不好再脸红脖子粗地对待人家了,一起吃吃手抓羊肉,一起喝喝马奶酒,俨然和一般袍泽无异了。 既然都是袍泽了,人家舞弄一下咱们的刀枪剑戟,甚至是用崇敬的目光瞻仰一下八牛弩、冲车,了解一下军中的物资保障情况,也就没什么大不了的了。 虽然他们口中的霫族风俗经常会和突厥人的传说混淆,虽然他们个别人身上还有狼刺青,虽然他们的名字似乎与突厥人的名字很相像,但胡人嘛,连个文字都没有,你能指望他们说清楚自己的祖宗是谁吗? 只等打败了突厥人,让他们尽情地沐浴在我大唐的天威之下,享受我华族文明的熏陶了。 一切似乎是那么的美好,和谐。 眨眼到了十月初一,寒衣节。 这一天,当烧五色纸给逝去的亲人送去寒衣,希望他们在阴曹地府里不再挨饿受冻,捎带着给孤魂野鬼们送一下温暖。 “你们在做什么?” “给先人们烧纸钱啊!你们这里没这个习俗吗?” “没有。我们的先人都已经回到了天神的怀抱,有神狼护佑,不会受冻。” “哦,神狼啊。” 被问的人笑了笑,似乎别有深意。 问的人也笑了笑,也似乎别有深意。 如果不是火势越来越大,火堆越来越多,被烧的东西也逐渐从考究的纸钱变成狼粪,甚至远处隐约还有厮杀声传来,这场友好的对话大概还能继续下去。 “那边……”问话者指着远处升起的黑烟,很奇怪,“为什么火势这么大?” “哦,那边的兄弟不慎点燃了一处羊盘,没什么大不了的。” “羊盘?!”问话者跳了起来,“你知道羊盘对我们意味着什么吗?你们这些天杀的唐人,毁坏羊盘,狼神不会放过……啊……” 却是这问话者的身体,突然穿出了数只长矛,那痛苦是如此的巨大和猝不及防,让他这号称突厥第一勇士的忽鲁努儿都忍耐不住,惨叫起来。 “呸!” 那唐军校尉啐了一口,很是鄙夷地看着倒在地上的忽鲁努儿:“跟耶耶们玩计谋,耶耶是你们祖宗!” 第136章 赶羊 中原人说,计毒莫过于绝粮。 无论多强大的军队,多坚固的城池,没了粮草,也就成了砧板上的鱼肉,除了任人宰割,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而在溃败之前的惨状,即便是最正直的史官,也只敢用三个字形容——人相食。 对于游牧民族来说,似乎并没有粮草方面的担忧。 天做幕,地当席,只要牛羊还在奔跑,只要马儿还在奔驰,他们似乎总能找到让他们活下来的皮毛、肉食、乳制品等等。 虽然数量不够多,虽然总有一部分的老人妇孺死去,但只要有精壮的勇士在,他们总能存活下去,总能在一次次的天灾人祸中延续下去。 可如果,牛羊马匹都死去了呢? 草原是个多灾多难的地方,冬季下雪多了会成白灾,雨雪少了就成黑灾,夏秋季时黄灾(沙尘暴)肆虐,每一场的灾难都会造成牲畜大量死去,进而造成人员的大量减少,甚至某些小部落会彻底消失。 但这些,其实还不是最可怕的。 无数年逐水草而居的生活,让他们已经学会了怎么抵抗天灾,只要能找到那些地面已经积攒了足够多粪便形成保温层、并能提供足够燃料的羊盘,总能活下来的。 一旦羊盘被毁,没有了过冬地的突厥人,一定会和他们的牛羊一样,扒不开冰雪,吃不到下面鲜嫩的青草,被活活冻死,饿死! “长生天啊!请你睁眼看看这些该死的唐人!请狼神把他们的灵魂撕碎,永世不得超生!”一个部落酋长模样的人,站在匆匆建起的高台上,向他们的神祈祷。 可汗领兵劫掠唐人,部落的勇士大都跟随着去了,据说是打了大胜仗,很快就要满载而归了。 满载了好啊,今年的冬天就不难熬了呀! 可没想到,部落的勇士没回来,倒是见到了狠毒、残暴的唐人! 他们一到部落,就开始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更是烧毁了我们赖以生存的羊盘!如果不能很快找到下一处过冬的场所,我们整个部族都会死去! 长生天啊,狼神啊,快救救你的子民,惩罚那些恶魔! “无耻!” 随军司马是个文人,实在看不下去突厥人摆出的阵仗,忍不住破口大骂。 有敌人来袭,青壮们就应该勇敢地拿起武器,保护好妇孺,跟敌人血战到底。你特么的把青壮围在里面,让那些妇女儿童拿着把破手叉子,是几个意思? 妇孺死光了无所谓,只要你不死就行? 带兵的都尉哈哈大笑:“突厥人就这个尿性!跟咱们不一样!就咱大唐的爷们儿,谁要是敢把妇孺顶在头里,弟兄们第一个先砍了他!” 随即,那都尉贱贱地指着那些妇孺问道:“杀不杀?” 司马扭过身去,说道:“君子远庖厨,吾不忍见其觳觫。” 都尉一举手里的马槊,大吼一声:“杀!” 骨笃禄说自己有十万控弦勇士,大概也是对的,因为他可能把这些老弱妇孺凡是能拿得动刀剑的人都算进去了。 而唐军的标准也是这样,在他们眼里,没有妇孺与战士的分别,只要是拿起武器的,只要是敢把武器挥向自己的,都是敌人! 而敌人,只能死! 当两个七八岁的娃娃抱住了铁娃的双腿时,比他们大不了几岁的铁娃,犹豫了,手里的横刀无论如何也砍不下去了。 自己的两个弟弟,也跟他们一样大小的年纪,也是一样的淘气,只要自己回家,也一样抱着自己的腿要吃的。 也不知道他们俩又淘气了没有,又挨爷娘的揍没有?大弟就是太拗,爷娘打骂你两下,你就不知道先跑开等爷娘的气消了再回来? 不过大弟二弟也真是聪明,村头的吕秀才都说…… “你个瓜怂!想啥呢!” 刀光闪烁,队正一刀劈开了正要对铁娃下毒手的某突厥人的皮甲,健硕的胸膛让铁娃又有些失神。 “木见过?” 队正狞笑一声,刀柄回击,敲在一个半大小子的脑袋上,再一脚踹飞另一个小子,嘿嘿笑道:“打仗的时候,除了袍泽,都是敌人!看看你的小腿。” 铁娃一低头,才发现自己的腿肚子上各自插了一把小小的木制手叉子。 血流的不多,也不怎么痛,可铁娃的心里,很痛。 “这些都是狼崽子,养不熟!也不知道大帅是怎么想的?真是!” 队正抹了一把脸上的不知是敌人还是自己的血迹,一张丑脸就更没法看了。 铁娃眨眨眼:“大帅是要放了他们吗?” “是啊,放了他们。”队正笑了笑,说的话却有点莫名其妙,“不止是要放了他们,还要送他们离开呢。” 将军为什么百战才死,而小卒却可能没等到正式开战就死了? 因为将军们有人保护呀! 因为将军们在发现战事不利的时候,就已经提前开溜了呀! 酋长,准确的称呼叫伯克,在发现唐军很不讲武德对妇孺也能悍然挥起屠刀时,就果断地不再等待长生天的帮助,撒丫子溜了。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我大突厥的勇士们还在,妻儿、财物、牛羊都一定还会有的。只要我们能够联合其他部族,再在英明的颉跌利施可汗的带领下,一定能得到更多! 到时候,我们一定要让唐人血债血偿! 当然,目前最重要的还是联系巴依那个老家伙,说服他给我们部族一个安身的地方。只是现在自己的牛羊财物都被唐人抢走了,该用什么来打动那个精明的巴依呢? 只希望,贫穷而贪婪的唐人见到了那无数的牛羊和金银,能暂时放弃了追赶? 伯克的“计策”是有效的。 唐军并没有去追赶他们,反而欢天喜地的接收起那些牛羊——那些祭天的铜器谁稀罕,真当我们是穷鬼啊——司马说了,大帅有令,此役过后每人可得牛三头、羊二十只,突厥娘们两个。 乖乖,大帅可真敞亮,要知道,这可是三头牛啊! 等耶耶回去了,带着三头牛,那也是村里的富户了? 至于最后这句,没人在意。不用想,肯定是那个狗日的司马自己加上去的,还以为自己很有趣的死样子。 真以为我们不知道十七禁五十四斩是怎么回事?真以为我们看不见你在往账册上一笔笔的记录? 就你那个架势,恨不得连哪头牛有多少牛毛都记下来,你会那么大方送给我们娘们儿? 再说了,弄个突厥娘们乱了血统,等哪天耶耶死了,都进不了祖坟啊! 可是,为什么不让我们把那些明显身份更高的人的脑袋砍下来,换取军功呢? 他们的脑袋更值钱,砍起来也觉得更顺手啊! “你问我?我问谁去?”司马眼一瞪,大笔一挥,“王五,死哪里去了,看见那三头牛和二十只羊了没有……不识数呀,找人给你烙上戳记,就是你的了。看仔细了哈,死了少了,可都是你自己的损失。” 王五苦着脸:“我不会养牛喂羊呀?要不,您给我点钱算了。” “蠢货!放牧有什么难的,赶到牛棚羊圈里,给点草料不就行了?”? 第136章 赶羊 中原人说,计毒莫过于绝粮。 无论多强大的军队,多坚固的城池,没了粮草,也就成了砧板上的鱼肉,除了任人宰割,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而在溃败之前的惨状,即便是最正直的史官,也只敢用三个字形容——人相食。 对于游牧民族来说,似乎并没有粮草方面的担忧。 天做幕,地当席,只要牛羊还在奔跑,只要马儿还在奔驰,他们似乎总能找到让他们活下来的皮毛、肉食、乳制品等等。 虽然数量不够多,虽然总有一部分的老人妇孺死去,但只要有精壮的勇士在,他们总能存活下去,总能在一次次的天灾人祸中延续下去。 可如果,牛羊马匹都死去了呢? 草原是个多灾多难的地方,冬季下雪多了会成白灾,雨雪少了就成黑灾,夏秋季时黄灾(沙尘暴)肆虐,每一场的灾难都会造成牲畜大量死去,进而造成人员的大量减少,甚至某些小部落会彻底消失。 但这些,其实还不是最可怕的。 无数年逐水草而居的生活,让他们已经学会了怎么抵抗天灾,只要能找到那些地面已经积攒了足够多粪便形成保温层、并能提供足够燃料的羊盘,总能活下来的。 一旦羊盘被毁,没有了过冬地的突厥人,一定会和他们的牛羊一样,扒不开冰雪,吃不到下面鲜嫩的青草,被活活冻死,饿死! “长生天啊!请你睁眼看看这些该死的唐人!请狼神把他们的灵魂撕碎,永世不得超生!”一个部落酋长模样的人,站在匆匆建起的高台上,向他们的神祈祷。 可汗领兵劫掠唐人,部落的勇士大都跟随着去了,据说是打了大胜仗,很快就要满载而归了。 满载了好啊,今年的冬天就不难熬了呀! 可没想到,部落的勇士没回来,倒是见到了狠毒、残暴的唐人! 他们一到部落,就开始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更是烧毁了我们赖以生存的羊盘!如果不能很快找到下一处过冬的场所,我们整个部族都会死去! 长生天啊,狼神啊,快救救你的子民,惩罚那些恶魔! “无耻!” 随军司马是个文人,实在看不下去突厥人摆出的阵仗,忍不住破口大骂。 有敌人来袭,青壮们就应该勇敢地拿起武器,保护好妇孺,跟敌人血战到底。你特么的把青壮围在里面,让那些妇女儿童拿着把破手叉子,是几个意思? 妇孺死光了无所谓,只要你不死就行? 带兵的都尉哈哈大笑:“突厥人就这个尿性!跟咱们不一样!就咱大唐的爷们儿,谁要是敢把妇孺顶在头里,弟兄们第一个先砍了他!” 随即,那都尉贱贱地指着那些妇孺问道:“杀不杀?” 司马扭过身去,说道:“君子远庖厨,吾不忍见其觳觫。” 都尉一举手里的马槊,大吼一声:“杀!” 骨笃禄说自己有十万控弦勇士,大概也是对的,因为他可能把这些老弱妇孺凡是能拿得动刀剑的人都算进去了。 而唐军的标准也是这样,在他们眼里,没有妇孺与战士的分别,只要是拿起武器的,只要是敢把武器挥向自己的,都是敌人! 而敌人,只能死! 当两个七八岁的娃娃抱住了铁娃的双腿时,比他们大不了几岁的铁娃,犹豫了,手里的横刀无论如何也砍不下去了。 自己的两个弟弟,也跟他们一样大小的年纪,也是一样的淘气,只要自己回家,也一样抱着自己的腿要吃的。 也不知道他们俩又淘气了没有,又挨爷娘的揍没有?大弟就是太拗,爷娘打骂你两下,你就不知道先跑开等爷娘的气消了再回来? 不过大弟二弟也真是聪明,村头的吕秀才都说…… “你个瓜怂!想啥呢!” 刀光闪烁,队正一刀劈开了正要对铁娃下毒手的某突厥人的皮甲,健硕的胸膛让铁娃又有些失神。 “木见过?” 队正狞笑一声,刀柄回击,敲在一个半大小子的脑袋上,再一脚踹飞另一个小子,嘿嘿笑道:“打仗的时候,除了袍泽,都是敌人!看看你的小腿。” 铁娃一低头,才发现自己的腿肚子上各自插了一把小小的木制手叉子。 血流的不多,也不怎么痛,可铁娃的心里,很痛。 “这些都是狼崽子,养不熟!也不知道大帅是怎么想的?真是!” 队正抹了一把脸上的不知是敌人还是自己的血迹,一张丑脸就更没法看了。 铁娃眨眨眼:“大帅是要放了他们吗?” “是啊,放了他们。”队正笑了笑,说的话却有点莫名其妙,“不止是要放了他们,还要送他们离开呢。” 将军为什么百战才死,而小卒却可能没等到正式开战就死了? 因为将军们有人保护呀! 因为将军们在发现战事不利的时候,就已经提前开溜了呀! 酋长,准确的称呼叫伯克,在发现唐军很不讲武德对妇孺也能悍然挥起屠刀时,就果断地不再等待长生天的帮助,撒丫子溜了。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我大突厥的勇士们还在,妻儿、财物、牛羊都一定还会有的。只要我们能够联合其他部族,再在英明的颉跌利施可汗的带领下,一定能得到更多! 到时候,我们一定要让唐人血债血偿! 当然,目前最重要的还是联系巴依那个老家伙,说服他给我们部族一个安身的地方。只是现在自己的牛羊财物都被唐人抢走了,该用什么来打动那个精明的巴依呢? 只希望,贫穷而贪婪的唐人见到了那无数的牛羊和金银,能暂时放弃了追赶? 伯克的“计策”是有效的。 唐军并没有去追赶他们,反而欢天喜地的接收起那些牛羊——那些祭天的铜器谁稀罕,真当我们是穷鬼啊——司马说了,大帅有令,此役过后每人可得牛三头、羊二十只,突厥娘们两个。 乖乖,大帅可真敞亮,要知道,这可是三头牛啊! 等耶耶回去了,带着三头牛,那也是村里的富户了? 至于最后这句,没人在意。不用想,肯定是那个狗日的司马自己加上去的,还以为自己很有趣的死样子。 真以为我们不知道十七禁五十四斩是怎么回事?真以为我们看不见你在往账册上一笔笔的记录? 就你那个架势,恨不得连哪头牛有多少牛毛都记下来,你会那么大方送给我们娘们儿? 再说了,弄个突厥娘们乱了血统,等哪天耶耶死了,都进不了祖坟啊! 可是,为什么不让我们把那些明显身份更高的人的脑袋砍下来,换取军功呢? 他们的脑袋更值钱,砍起来也觉得更顺手啊! “你问我?我问谁去?”司马眼一瞪,大笔一挥,“王五,死哪里去了,看见那三头牛和二十只羊了没有……不识数呀,找人给你烙上戳记,就是你的了。看仔细了哈,死了少了,可都是你自己的损失。” 王五苦着脸:“我不会养牛喂羊呀?要不,您给我点钱算了。” “蠢货!放牧有什么难的,赶到牛棚羊圈里,给点草料不就行了?”? 第137章 以正义之名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写下这首应试满分作文的白居易,当时只有十六岁,还没有被现实抽打的“江州司马青衫湿”,也没有去过茫茫大草原。 他不知道,草原上不止是草会春风吹又生,就连那些看似一夜之间覆灭了的部族,也有可能在某个春天重新焕发生机。比较起来,倒是李煜的“离恨恰如春草,更行更远还生”更为恰当,更能形容草原上那些部族的兴衰荣辱。 当然,在狄仁杰的认知里,这些都是李余的作品。 “好诗好诗,狄监军果然大才。” 薛讷不懂诗,一个武二代,能保住父辈的英名不堕就已经不错了,没有时间去研究这些文绉绉的东西,但并不妨碍他赞同一下。 狄仁杰笑道:“大将军不善言辞,就不要说这些虚头巴脑的话了。朝中会说话的人多了,会做事的人就少了,像大将军这样的人,还是多些才好。” 如今天下并不太平,却有许多人做起了太平盛世的美梦,对武将也多有打压和轻视。长此以往,边陲不宁,恐生大乱! 狄仁杰可是听说了,被贬谪为一小卒的程务挺战死之后,突厥人额手称庆,还时不时地祭拜程务挺。 讽刺的是,在大唐这边,尽管有殿下极力推动,对血洒疆场的将士们的抚恤也不过是略有增加而已。对程务挺的褒奖,根本就没人提起过。 一个没有英雄的国家,必将衰落。一个不尊重英雄的国家,也绝不会长久。 等此间战事结束,希望有个完美的结局,能达到殿下的期望,能让大唐少一些兵戈,多一些祥和。 狄仁杰陷入沉思,薛讷也不会主动说话,帅帐中一时竟安静下来。直到一个马弁进来,说殿下的援军到了,静默才被打破。 “援军?” 薛讷看看狄仁杰,表示自己从未收到这方面的消息,不会是敌人的诡计。 狄仁杰笑了笑:“应该是宋之问和沈佺期他们来了,到这里历练和安民来了。” 挂职锻炼就该有挂职锻炼的觉悟,只带着眼睛和耳朵,而没带脑子和嘴。这个道理,宋之问是不知道的。 一见面,宋之问就开始诘问薛讷:“大将军为何残杀妇孺,难道是杀良冒功吗?大将军残暴不仁,军中司马渎职,下官一定要上奏弹劾尔等!” 突厥妇孺算不算“良”先不说,就宋之问这个挑战主帅权威的举动就很有问题。如果薛讷愿意,就凭宋之问蔑视主帅就能把他给砍了。 好在,宋之问有个齐名的小伙伴沈佺期:“大帅莫怪!宋之问不过是有感于战事惨烈,这才口不择言,请大帅饶恕他!” 他们一行人一路北上,远离了朝堂中的蝇营狗苟,看多了大漠草原,虽然心胸开阔了许多,但对战事的残酷还是没有清晰的认知。 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摆开堂堂正正之师,将士用命,与敌接战。纵然马革裹尸,总也落得个光明磊落,不失大丈夫行径。 你抢人家的东西,杀人家的妇孺,烧人家的家园,这和流寇有什么分别? 狄仁杰大喝道:“尔等是何身份,居然敢让大将军跟你们解释?念尔等初来乍到,不识军中礼数,暂且饶过尔等。若有下次,定斩不饶!” “至于为什么要这么做,”狄仁杰看向薛讷,“这事可以说吗?” 薛讷道:“既是殿下选派的人,自不必隐瞒。” 狄仁杰点点头道:“这几位都是一时俊彦,殿下准备磨勘他们之后另有大用的,我也就说了。此计,皆殿下所定,大将军和我不过是依计而行罢了。殿下的计策是这样的……” 狄仁杰解释完了,沈佺期的问题也来了:“非得如此吗?如此作为,恐有伤殿下令名呀?” 不管怎么说,杀人放火都不是正大光明的行为。 狄仁杰笑道:“对外当然不能说是殿下的主意,我们做臣子的自然要替殿下分忧。这件事,我只告诉了你们,你们不会外传?” 众人一起摇头:“不会。” 能给老板背黑锅,那是老板把你当自己人,是看得起你,咱可不能拎不清呀!如果你不愿意背,老板就会换一个愿意背的人。 “而且,殿下让各位前来,还有重任要拜托大家的呀。” 重任? 背黑锅算吗? 狄仁杰摇摇头:“彼辈蛮夷,畏威而不怀德,只有毁其宗庙、亡其社稷、杀其青壮、断其传承,方可得到短暂安宁。但若不进行教化,使其知礼仪、明廉耻、晓忠义,时间一长,则又故态萌发,重回蛮夷之制也。岂不闻,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我辈读书人,安能不使圣人教诲传遍四方?” 世界上最恐怖的,不是我对你好,而是我以为我对你好。 譬如父母对孩子,譬如男人对女人,譬如宋之问等人对突厥人。 虽然对狄仁杰说的话不一定全相信,但对于把圣人的教诲传遍五湖四海,每一个儒家门生没有过这样的梦想? 彼辈蛮夷,不识之乎、不知廉耻、不服教化,岂不正需要圣人的微言大义去点化他们? 以前,他们仗着自己手里的刀枪,敢对我大唐出言不逊,不服管束。如今天军降临,敢于反抗的蛮夷皆为齑粉矣,正是我辈大显身手之时呀! 原来,殿下并不完全是要收拾我们? 真的是要给我们一个大显身手的机会? 但,北漠穷苦,突厥的那些小狼崽子们也不同于中原诗礼传家的稚童。想在漠北推行教化文治,是个水磨工夫,三年五年都不一定能见到成效。 值得吗? 如今的大唐日新月异,朝中风云变幻,别说年了,个月之后别人都不一定能记得你,在这个蛮荒之地死守,不是好的选择呀! 人都有趋吉避凶的想法,说不上高尚或猥琐。如果这个时候大家都打个哈哈,随便应付几句,勉强支应几个月,这件事说不定也就过去了。 但什么时候就怕有猪队友,一直畏畏缩缩不敢直视狄仁杰的杨炯,走到狄仁杰面前,施礼道:“下官愿往!” 第137章 以正义之名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写下这首应试满分作文的白居易,当时只有十六岁,还没有被现实抽打的“江州司马青衫湿”,也没有去过茫茫大草原。 他不知道,草原上不止是草会春风吹又生,就连那些看似一夜之间覆灭了的部族,也有可能在某个春天重新焕发生机。比较起来,倒是李煜的“离恨恰如春草,更行更远还生”更为恰当,更能形容草原上那些部族的兴衰荣辱。 当然,在狄仁杰的认知里,这些都是李余的作品。 “好诗好诗,狄监军果然大才。” 薛讷不懂诗,一个武二代,能保住父辈的英名不堕就已经不错了,没有时间去研究这些文绉绉的东西,但并不妨碍他赞同一下。 狄仁杰笑道:“大将军不善言辞,就不要说这些虚头巴脑的话了。朝中会说话的人多了,会做事的人就少了,像大将军这样的人,还是多些才好。” 如今天下并不太平,却有许多人做起了太平盛世的美梦,对武将也多有打压和轻视。长此以往,边陲不宁,恐生大乱! 狄仁杰可是听说了,被贬谪为一小卒的程务挺战死之后,突厥人额手称庆,还时不时地祭拜程务挺。 讽刺的是,在大唐这边,尽管有殿下极力推动,对血洒疆场的将士们的抚恤也不过是略有增加而已。对程务挺的褒奖,根本就没人提起过。 一个没有英雄的国家,必将衰落。一个不尊重英雄的国家,也绝不会长久。 等此间战事结束,希望有个完美的结局,能达到殿下的期望,能让大唐少一些兵戈,多一些祥和。 狄仁杰陷入沉思,薛讷也不会主动说话,帅帐中一时竟安静下来。直到一个马弁进来,说殿下的援军到了,静默才被打破。 “援军?” 薛讷看看狄仁杰,表示自己从未收到这方面的消息,不会是敌人的诡计。 狄仁杰笑了笑:“应该是宋之问和沈佺期他们来了,到这里历练和安民来了。” 挂职锻炼就该有挂职锻炼的觉悟,只带着眼睛和耳朵,而没带脑子和嘴。这个道理,宋之问是不知道的。 一见面,宋之问就开始诘问薛讷:“大将军为何残杀妇孺,难道是杀良冒功吗?大将军残暴不仁,军中司马渎职,下官一定要上奏弹劾尔等!” 突厥妇孺算不算“良”先不说,就宋之问这个挑战主帅权威的举动就很有问题。如果薛讷愿意,就凭宋之问蔑视主帅就能把他给砍了。 好在,宋之问有个齐名的小伙伴沈佺期:“大帅莫怪!宋之问不过是有感于战事惨烈,这才口不择言,请大帅饶恕他!” 他们一行人一路北上,远离了朝堂中的蝇营狗苟,看多了大漠草原,虽然心胸开阔了许多,但对战事的残酷还是没有清晰的认知。 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摆开堂堂正正之师,将士用命,与敌接战。纵然马革裹尸,总也落得个光明磊落,不失大丈夫行径。 你抢人家的东西,杀人家的妇孺,烧人家的家园,这和流寇有什么分别? 狄仁杰大喝道:“尔等是何身份,居然敢让大将军跟你们解释?念尔等初来乍到,不识军中礼数,暂且饶过尔等。若有下次,定斩不饶!” “至于为什么要这么做,”狄仁杰看向薛讷,“这事可以说吗?” 薛讷道:“既是殿下选派的人,自不必隐瞒。” 狄仁杰点点头道:“这几位都是一时俊彦,殿下准备磨勘他们之后另有大用的,我也就说了。此计,皆殿下所定,大将军和我不过是依计而行罢了。殿下的计策是这样的……” 狄仁杰解释完了,沈佺期的问题也来了:“非得如此吗?如此作为,恐有伤殿下令名呀?” 不管怎么说,杀人放火都不是正大光明的行为。 狄仁杰笑道:“对外当然不能说是殿下的主意,我们做臣子的自然要替殿下分忧。这件事,我只告诉了你们,你们不会外传?” 众人一起摇头:“不会。” 能给老板背黑锅,那是老板把你当自己人,是看得起你,咱可不能拎不清呀!如果你不愿意背,老板就会换一个愿意背的人。 “而且,殿下让各位前来,还有重任要拜托大家的呀。” 重任? 背黑锅算吗? 狄仁杰摇摇头:“彼辈蛮夷,畏威而不怀德,只有毁其宗庙、亡其社稷、杀其青壮、断其传承,方可得到短暂安宁。但若不进行教化,使其知礼仪、明廉耻、晓忠义,时间一长,则又故态萌发,重回蛮夷之制也。岂不闻,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我辈读书人,安能不使圣人教诲传遍四方?” 世界上最恐怖的,不是我对你好,而是我以为我对你好。 譬如父母对孩子,譬如男人对女人,譬如宋之问等人对突厥人。 虽然对狄仁杰说的话不一定全相信,但对于把圣人的教诲传遍五湖四海,每一个儒家门生没有过这样的梦想? 彼辈蛮夷,不识之乎、不知廉耻、不服教化,岂不正需要圣人的微言大义去点化他们? 以前,他们仗着自己手里的刀枪,敢对我大唐出言不逊,不服管束。如今天军降临,敢于反抗的蛮夷皆为齑粉矣,正是我辈大显身手之时呀! 原来,殿下并不完全是要收拾我们? 真的是要给我们一个大显身手的机会? 但,北漠穷苦,突厥的那些小狼崽子们也不同于中原诗礼传家的稚童。想在漠北推行教化文治,是个水磨工夫,三年五年都不一定能见到成效。 值得吗? 如今的大唐日新月异,朝中风云变幻,别说年了,个月之后别人都不一定能记得你,在这个蛮荒之地死守,不是好的选择呀! 人都有趋吉避凶的想法,说不上高尚或猥琐。如果这个时候大家都打个哈哈,随便应付几句,勉强支应几个月,这件事说不定也就过去了。 但什么时候就怕有猪队友,一直畏畏缩缩不敢直视狄仁杰的杨炯,走到狄仁杰面前,施礼道:“下官愿往!” 第138章 云中 战术已经制定好,目前来看推行的也非常顺利,那就没有必要做出改变。剩下要做的,就是继续推行下去,直到最终时刻。 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当李余对着极其抽象的舆图,嘴里吟着诗寻找单于都护府位置的时候,一场突如其来却又意料之中的大雪,已经在云中城降了下来。 刚开始的时候还是一粒一粒的雪籽,砸在人脸上生疼,眨眼就变成了大片大片的雪花,忽忽悠悠地飘落下来,似乎真以为自己“大如席”了,可以给那些挤在云中城里的牧民们遮盖一下了。 漠北无大城。 逐水草而居的习惯,建筑材料的缺少,单位面积产出的微薄,天真烂漫的性格,都注定了草原上不会出现超大规模的城池。 今天在某处草场上相遇,喝一杯酒或者是打一场架,看似爱恨情仇纠缠不清,但只要这里的青草吃光了,带着牲畜一转场,互相之间可能就再也不会想起谁——这一点,倒是挺像后世的同学、工友,或者是驴友——此生再也不会相聚,想那么多干嘛? 有那个闲工夫,不如策马奔腾在广袤的草原上,与天地做伴,与狼共舞。说好听点叫洒脱,说不好听点叫傻,谁知道呢? 汉人说胡人无恒产无恒心,披发左衽率兽食人,蛮夷也;胡人说汉人傻乎乎地一辈子都没出过县域,只知道在土里刨食,鸡豚也。 更可笑的是,汉人居然还费尽心思地修建各种大大小小的城池,自己把自己给关起来,这得是多愚蠢的人,才能做出来的事情呀? 但那都是以前的事情了,被迫挤在一起的突厥人、同罗人、回纥人、拔野古人,唯一的想法就是:为什么我们不早点修建一个很大,很大很大的城池呢? 源于赵武灵王时期的云中城,实在安放不下这么多部族呀! 天杀的唐人,毁坏了我们的羊盘,奴役了我们的妻女,却还要让我们在寒风中瑟瑟发抖,这是什么样的铁石心肠的人才能做出来的事情? 天神啊,睁开眼看看您的子民! 是我们的祭品不够丰厚吗? 是我们的心不够虔诚吗? 您为什么不拯救您的子民,反而帮助唐人准确地一个又一个地找到我们过冬的地方呢? 也许,大祭司在昨日的祭祀上给自己脸上划了许多道口子感动了天神,天神终于发现,他的子民们的日子好像不太好过,就降下一场大雪,给残破的云中盖上了一层圣洁的白纱。 那“白纱”是多么的圣洁哟! 以至于躺倒在城外的人,每个人都感受到了天神的慈爱,脱去身上本来就不多的衣物,面带笑容,在睡梦中就去了天神的怀抱。 “他们一定见到了天神,现在一定过得很好。” 路过的每一个勇士都看到了,也都送上了衷心的祝福,却没有停下来去辨认谁是谁的族人、亲人,因为他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唐军就像一条狡猾的恶狼,不远不近地跟着,就等我们大突厥的勇士衰弱的时候,狠狠地撕咬上来。 感谢万能的天神,用一场大雪迟滞了敌人的脚步。让我们能够在英勇的叶护咄悉匍的带领下,对唐军发起反攻。 据咄悉匍叶护说,伟大的骨笃禄可汗已经调派他无敌的弟弟阿史那默啜,从黑沙城前来,内外夹击唐军。 而愚蠢的唐军,还以为我们已经元气大伤,没有跟他们作战的勇气和能力了。 可笑! 狼神的子孙,又有天神眷顾,怎么会像羸弱的唐人一样,受不得一点点的风沙寒冷,只会躲在乌龟壳里瑟瑟发抖? “呼哈!” 咄悉匍高举手里的权杖,大吼道:“唐人不知死活,敢挑衅我大突厥的威严,咱们能放过他们吗?” “不能!” “唐人就在眼前。”咄悉匍一指远处的小山,“咱们有避风的地方,他们没有!咱们有温暖的帐篷、鲜美的肉汤,他们没有!咱们有无敌的勇士,他们也没有!儿郎们,拿起你们的武器,去狠狠教训那些愚蠢而懦弱的唐人!呼哈!” “呼哈!” 又是一声整齐的叫嚣,突厥人开始策动战马,向着唐军发起了第一次有组织成规模的反攻。 战马奔腾时,不止大地颤抖,连天上的云层都被震落,露出了一抹阳光,照在咄悉匍的身上,被那缴获来的明光铠一反射,整个人都金光闪闪的,妥妥的金甲神人下凡。 大祭司趁机宣扬:“勇士们,这就是神迹啊!这就是天神的爱护啊!长生天一定会保佑我们,战无不胜!冲鸭!” 远处,一群拿着单筒望远镜观察的唐人,正在议论。 “突厥人打仗,都这么没章法吗?” “彼辈蛮夷,哪里知道兵法为何物?” “就是。他们不知廉耻,连父兄的妻妾都能继承,你还指望他们会兵法?” “延清兄言之有理。就这些蛮夷,何敢与我天军相抗衡?” “哈哈哈,云卿兄应该也是这么想的?” 薛讷张了一下嘴,想对这几个说话不过脑子的家伙说一句,轻视敌人的人,最终一定会死得很惨。但打嘴仗实在不是他的强项,只得看向狄仁杰。 狄仁杰摇摇头,示意不用理他们,又对薛讷说道:“大帅真的不需要火硝和石漆吗?殿下已经调拨了不少,足够大军使用了。” 薛讷摇摇头:“此地空旷,火硝威力有限,且又刚下大雪,火攻的效果也不好。打仗,终归还是要靠一刀一枪地搏杀,容不得一丝取巧和侥幸。 “传我将令!左右两翼人马立刻出动,夹击咄悉匍。我自领中军,直面迎敌,务求全歼云中敌军!阵斩咄悉匍!” 当两军碰撞到一起的时候,突厥人忽然发现,唐军并没有如他们想象的那么羸弱,更并没有被天神的一场大雪给冻死。 他们的弓弩依然能够准确地射到自己的身上,一波箭雨过来,咱们的勇士就被射杀了许多。 他们的战法依然很无耻——刀盾手负责砍马腿,长枪手负责捅人,神射手负责放冷箭,专门攻击那些有铁甲的头领。 天神啊,您为什么不把唐人给冻死呢? 可汗啊,您的援军什么时候能到来呢?? 第138章 云中 战术已经制定好,目前来看推行的也非常顺利,那就没有必要做出改变。剩下要做的,就是继续推行下去,直到最终时刻。 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当李余对着极其抽象的舆图,嘴里吟着诗寻找单于都护府位置的时候,一场突如其来却又意料之中的大雪,已经在云中城降了下来。 刚开始的时候还是一粒一粒的雪籽,砸在人脸上生疼,眨眼就变成了大片大片的雪花,忽忽悠悠地飘落下来,似乎真以为自己“大如席”了,可以给那些挤在云中城里的牧民们遮盖一下了。 漠北无大城。 逐水草而居的习惯,建筑材料的缺少,单位面积产出的微薄,天真烂漫的性格,都注定了草原上不会出现超大规模的城池。 今天在某处草场上相遇,喝一杯酒或者是打一场架,看似爱恨情仇纠缠不清,但只要这里的青草吃光了,带着牲畜一转场,互相之间可能就再也不会想起谁——这一点,倒是挺像后世的同学、工友,或者是驴友——此生再也不会相聚,想那么多干嘛? 有那个闲工夫,不如策马奔腾在广袤的草原上,与天地做伴,与狼共舞。说好听点叫洒脱,说不好听点叫傻,谁知道呢? 汉人说胡人无恒产无恒心,披发左衽率兽食人,蛮夷也;胡人说汉人傻乎乎地一辈子都没出过县域,只知道在土里刨食,鸡豚也。 更可笑的是,汉人居然还费尽心思地修建各种大大小小的城池,自己把自己给关起来,这得是多愚蠢的人,才能做出来的事情呀? 但那都是以前的事情了,被迫挤在一起的突厥人、同罗人、回纥人、拔野古人,唯一的想法就是:为什么我们不早点修建一个很大,很大很大的城池呢? 源于赵武灵王时期的云中城,实在安放不下这么多部族呀! 天杀的唐人,毁坏了我们的羊盘,奴役了我们的妻女,却还要让我们在寒风中瑟瑟发抖,这是什么样的铁石心肠的人才能做出来的事情? 天神啊,睁开眼看看您的子民! 是我们的祭品不够丰厚吗? 是我们的心不够虔诚吗? 您为什么不拯救您的子民,反而帮助唐人准确地一个又一个地找到我们过冬的地方呢? 也许,大祭司在昨日的祭祀上给自己脸上划了许多道口子感动了天神,天神终于发现,他的子民们的日子好像不太好过,就降下一场大雪,给残破的云中盖上了一层圣洁的白纱。 那“白纱”是多么的圣洁哟! 以至于躺倒在城外的人,每个人都感受到了天神的慈爱,脱去身上本来就不多的衣物,面带笑容,在睡梦中就去了天神的怀抱。 “他们一定见到了天神,现在一定过得很好。” 路过的每一个勇士都看到了,也都送上了衷心的祝福,却没有停下来去辨认谁是谁的族人、亲人,因为他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唐军就像一条狡猾的恶狼,不远不近地跟着,就等我们大突厥的勇士衰弱的时候,狠狠地撕咬上来。 感谢万能的天神,用一场大雪迟滞了敌人的脚步。让我们能够在英勇的叶护咄悉匍的带领下,对唐军发起反攻。 据咄悉匍叶护说,伟大的骨笃禄可汗已经调派他无敌的弟弟阿史那默啜,从黑沙城前来,内外夹击唐军。 而愚蠢的唐军,还以为我们已经元气大伤,没有跟他们作战的勇气和能力了。 可笑! 狼神的子孙,又有天神眷顾,怎么会像羸弱的唐人一样,受不得一点点的风沙寒冷,只会躲在乌龟壳里瑟瑟发抖? “呼哈!” 咄悉匍高举手里的权杖,大吼道:“唐人不知死活,敢挑衅我大突厥的威严,咱们能放过他们吗?” “不能!” “唐人就在眼前。”咄悉匍一指远处的小山,“咱们有避风的地方,他们没有!咱们有温暖的帐篷、鲜美的肉汤,他们没有!咱们有无敌的勇士,他们也没有!儿郎们,拿起你们的武器,去狠狠教训那些愚蠢而懦弱的唐人!呼哈!” “呼哈!” 又是一声整齐的叫嚣,突厥人开始策动战马,向着唐军发起了第一次有组织成规模的反攻。 战马奔腾时,不止大地颤抖,连天上的云层都被震落,露出了一抹阳光,照在咄悉匍的身上,被那缴获来的明光铠一反射,整个人都金光闪闪的,妥妥的金甲神人下凡。 大祭司趁机宣扬:“勇士们,这就是神迹啊!这就是天神的爱护啊!长生天一定会保佑我们,战无不胜!冲鸭!” 远处,一群拿着单筒望远镜观察的唐人,正在议论。 “突厥人打仗,都这么没章法吗?” “彼辈蛮夷,哪里知道兵法为何物?” “就是。他们不知廉耻,连父兄的妻妾都能继承,你还指望他们会兵法?” “延清兄言之有理。就这些蛮夷,何敢与我天军相抗衡?” “哈哈哈,云卿兄应该也是这么想的?” 薛讷张了一下嘴,想对这几个说话不过脑子的家伙说一句,轻视敌人的人,最终一定会死得很惨。但打嘴仗实在不是他的强项,只得看向狄仁杰。 狄仁杰摇摇头,示意不用理他们,又对薛讷说道:“大帅真的不需要火硝和石漆吗?殿下已经调拨了不少,足够大军使用了。” 薛讷摇摇头:“此地空旷,火硝威力有限,且又刚下大雪,火攻的效果也不好。打仗,终归还是要靠一刀一枪地搏杀,容不得一丝取巧和侥幸。 “传我将令!左右两翼人马立刻出动,夹击咄悉匍。我自领中军,直面迎敌,务求全歼云中敌军!阵斩咄悉匍!” 当两军碰撞到一起的时候,突厥人忽然发现,唐军并没有如他们想象的那么羸弱,更并没有被天神的一场大雪给冻死。 他们的弓弩依然能够准确地射到自己的身上,一波箭雨过来,咱们的勇士就被射杀了许多。 他们的战法依然很无耻——刀盾手负责砍马腿,长枪手负责捅人,神射手负责放冷箭,专门攻击那些有铁甲的头领。 天神啊,您为什么不把唐人给冻死呢? 可汗啊,您的援军什么时候能到来呢?? 第139章 肉泥 三波箭雨过后,照例就是短兵相接了。 虽然突厥人仍然很英勇,虽然冻僵了手拉不开弓弦也射不准,但他们还是寄希望于依靠精湛的骑术、傲人的体魄,以及大无畏的精神,杀退唐军、吓退唐军。 攻城我们可能不在行,但野战,谁是我们大漠苍狼的对手? 特别是看见那支巨大的大纛,黑底红字,写着一个大大的“薛”字的大纛时,咄悉匍就像打了鸡血一般,来劲了。 “冲啊!前面就是唐军的帅帐!抓住唐军主帅!抢回我们的财产!呼哈!” 那目标是如此显眼,引得咄悉匍不得不带着一群人直冲上去,幻想着阵斩对方主帅立下巨大战功。 但,九月时,地气还暖,雪落到地面上很快就会融化,而融化后的原野,只不过是个有枯草覆盖的烂泥塘而已。 这个烂泥塘是如此的巨大,以至于数万人的厮杀,也不过是给这个巨大的烂泥塘增加了几抹血色。 这个烂泥塘是如此的泥泞,以至于我大突厥英勇无畏的骑士在马上骑行不了多远,就会深陷泥沼,不得不下马步战。 我大突厥的勇士是多么的勇敢呀! 刀子钝了,用锤子;锤子坏了,用牙齿;牙齿也坏了,那就只有死了,被无耻的唐人步卒的刀剑砍死,被长矛捅死,被他们结成一个小小的军阵给围困死。 “长生天啊!保佑您的子民!” 策马冲锋中,咄悉匍向天怒吼,还腾出左手拿出一把手叉子,在自己的脸上狠狠地划了一刀。不为炫耀骑术,更不是为了吓唬敌人,而是为了显示不死不休的决心。 身边的亲卫,也看到了主将的做法,纷纷有样学样,向长生天许下诺言,此战必须要用敌人的头颅来充当祭品,否则灵魂就会被狼神啃噬,不得超生。 这些知识,还是王方翼科普给大家的。 虽然职务是低微的,言语也没什么文学性,人看起来也很猥琐,奈何人家是沙场老鸟,这时候只有跟着他才不会有危险,一众文官们也就勉为其难地接受了这种解释。 “会不会有激励的意思?就像给战马插刀那样?”有人问道。 “别说话!让我看看薛讷的手段如何,配不配当这个大帅。”王方翼懒得离他们,一手拿着望远镜,一边还瞎着急,“树盾啊!树塔盾啊!你个瓜怂咋不知道树……你大爷!” “怎么啦怎么啦?我军失利了?该如何是好?” 那群文官短暂慌乱了一下,立刻叫道:“快来人啊!给本官披挂,本官要迎敌!” 王方翼看了一眼这些虽然文弱,但还不算怂的文官,语气稍微客气了一点:“没有。这个龟……薛讷不知道啥时候挖了一条大大的壕沟,还是个有斜坡的那种,咄悉匍掉沟里了。还有,耶耶不是说你们呀,没事儿别往前凑。就你们,去也是送死。” “我们不怕死!” “为国杀敌,义不容辞!” 王方翼拍拍身边的某文官,递过去了望远镜:“看看再说。你要是看过以后能吃得下饭,耶耶以后就把你当个人看。” 说完,还啧啧连声:“这小王八蛋还真是人狠话不多呀!以前没怎么正眼看他,难道是耶耶错了?” 没有了战马的骑兵,就像是缺失了两条腿的残疾人一样,只能靠两只手来面对所有困难,包括但不限于对方居高临下射下的箭弩、抛射的短矛、丢出的铁蒺藜,还有就是身后不断跳进坑的袍泽们的踩踏。 壕沟不够大,也不够深,只要填进去百十人就足以构建出一条通道,后来人就可以无视脚下的危险,对着那个帅旗发起冲锋。 胜利,就在眼前! 只可惜,面前突然出现的一人多高的塔盾,粉碎了突厥勇士的幻想。 上千斤重的战马,带着马上的骑士重重地撞击在塔盾上,像波涛拍打着礁石一样,激起一朵红色的浪花,礁石样的塔盾,只是微微晃动了一下,却似乎给了后来者无尽的勇气和希望。 这一次撞不倒,下次应该可以了? 一朵朵的红色浪花绽放开来,塔盾却还只是微微摇晃,不见有歪倒的样子。 “王将军真高人也!那塔盾果然坚不可摧也!” 见我大唐的塔盾居然如此好用,文官们又开始对王方翼赞不绝口了。 “蠢货!” 王方翼骂了一声,却不知道是在骂突厥人的愚蠢,还是骂文官的无知。 那有什么坚不可摧,不过是有人在苦苦支撑罢了。 每一次塔盾的摇晃,都有许多支撑盾牌的人受伤,也许是碎了肩膀,也许是直接被撞飞,更可能是胸骨被撞断,一命呜呼。 从来就没有什么暴力美学,那不过是旁观者被血腥的场面刺 激到,疯狂脑补出如果是自己在场上又该如何如何的幻觉罢了。 真正合格的战士,就应该是木讷的,沉默的。既不会热血上头一时冲动,也不会胆怯畏缩畏敌如虎。 来! 互相伤害啊! 你砍我一刀我会死,我捅你一枪你也得玩完! 如果不是因为有家人需要保护,如果不是因为面对敌人不能胆怯,如果不是因为敌人太可恨,我们才不愿意跑到这冰天雪地里跟敌人死磕呢! 咄悉匍是幸运的,因为他在壕沟被填平、塔盾被撕开之后,才来到薛讷面前。但他同时又是不幸的,因为他的部下已经死伤殆尽,只剩下身边不多的侍卫。 听着身后传来的混杂在一起分辨不清是唐人还是突厥人的惨叫声,咄悉匍昂然向前,手里的两只铁骨朵重重地敲击在一起:“吾乃大突厥颉跌利施可汗帐下叶护咄悉匍,薛讷小儿,可敢与我一战?” 这是要斗将? 传说中的斗将? 这可是一定要好好看看鸭! 众人的目光都看向了薛讷,压力也都转移到了薛讷头上。 谁心里没有个英雄梦,薛讷也有点跃跃欲试,就看向了狄仁杰。狄仁杰笑道:“蛮夷自封的叶护,充其量就是个下府副将而已,何劳大将军出手?遣一小卒,结果了他就是。” 这么说话,是不是有点亏心呢? 突厥可不是个小国呀? 狄仁杰低声道:“此獠在故意拖延时间,大将军不可不防。默啜已从黑沙城出兵,云中还尚未清理干净,时间紧迫啊!” 薛讷点点头,一挥手:“弓弩齐射!刀盾手枭首!迅速清扫战场,准备入城!” 军令如山,没有人会在意咄悉匍是不是叫骂不休,是不是被剁成了肉泥。 那血肉渗进泥土里,说不定来年的牧草还会更旺盛一些呢? 第139章 肉泥 三波箭雨过后,照例就是短兵相接了。 虽然突厥人仍然很英勇,虽然冻僵了手拉不开弓弦也射不准,但他们还是寄希望于依靠精湛的骑术、傲人的体魄,以及大无畏的精神,杀退唐军、吓退唐军。 攻城我们可能不在行,但野战,谁是我们大漠苍狼的对手? 特别是看见那支巨大的大纛,黑底红字,写着一个大大的“薛”字的大纛时,咄悉匍就像打了鸡血一般,来劲了。 “冲啊!前面就是唐军的帅帐!抓住唐军主帅!抢回我们的财产!呼哈!” 那目标是如此显眼,引得咄悉匍不得不带着一群人直冲上去,幻想着阵斩对方主帅立下巨大战功。 但,九月时,地气还暖,雪落到地面上很快就会融化,而融化后的原野,只不过是个有枯草覆盖的烂泥塘而已。 这个烂泥塘是如此的巨大,以至于数万人的厮杀,也不过是给这个巨大的烂泥塘增加了几抹血色。 这个烂泥塘是如此的泥泞,以至于我大突厥英勇无畏的骑士在马上骑行不了多远,就会深陷泥沼,不得不下马步战。 我大突厥的勇士是多么的勇敢呀! 刀子钝了,用锤子;锤子坏了,用牙齿;牙齿也坏了,那就只有死了,被无耻的唐人步卒的刀剑砍死,被长矛捅死,被他们结成一个小小的军阵给围困死。 “长生天啊!保佑您的子民!” 策马冲锋中,咄悉匍向天怒吼,还腾出左手拿出一把手叉子,在自己的脸上狠狠地划了一刀。不为炫耀骑术,更不是为了吓唬敌人,而是为了显示不死不休的决心。 身边的亲卫,也看到了主将的做法,纷纷有样学样,向长生天许下诺言,此战必须要用敌人的头颅来充当祭品,否则灵魂就会被狼神啃噬,不得超生。 这些知识,还是王方翼科普给大家的。 虽然职务是低微的,言语也没什么文学性,人看起来也很猥琐,奈何人家是沙场老鸟,这时候只有跟着他才不会有危险,一众文官们也就勉为其难地接受了这种解释。 “会不会有激励的意思?就像给战马插刀那样?”有人问道。 “别说话!让我看看薛讷的手段如何,配不配当这个大帅。”王方翼懒得离他们,一手拿着望远镜,一边还瞎着急,“树盾啊!树塔盾啊!你个瓜怂咋不知道树……你大爷!” “怎么啦怎么啦?我军失利了?该如何是好?” 那群文官短暂慌乱了一下,立刻叫道:“快来人啊!给本官披挂,本官要迎敌!” 王方翼看了一眼这些虽然文弱,但还不算怂的文官,语气稍微客气了一点:“没有。这个龟……薛讷不知道啥时候挖了一条大大的壕沟,还是个有斜坡的那种,咄悉匍掉沟里了。还有,耶耶不是说你们呀,没事儿别往前凑。就你们,去也是送死。” “我们不怕死!” “为国杀敌,义不容辞!” 王方翼拍拍身边的某文官,递过去了望远镜:“看看再说。你要是看过以后能吃得下饭,耶耶以后就把你当个人看。” 说完,还啧啧连声:“这小王八蛋还真是人狠话不多呀!以前没怎么正眼看他,难道是耶耶错了?” 没有了战马的骑兵,就像是缺失了两条腿的残疾人一样,只能靠两只手来面对所有困难,包括但不限于对方居高临下射下的箭弩、抛射的短矛、丢出的铁蒺藜,还有就是身后不断跳进坑的袍泽们的踩踏。 壕沟不够大,也不够深,只要填进去百十人就足以构建出一条通道,后来人就可以无视脚下的危险,对着那个帅旗发起冲锋。 胜利,就在眼前! 只可惜,面前突然出现的一人多高的塔盾,粉碎了突厥勇士的幻想。 上千斤重的战马,带着马上的骑士重重地撞击在塔盾上,像波涛拍打着礁石一样,激起一朵红色的浪花,礁石样的塔盾,只是微微晃动了一下,却似乎给了后来者无尽的勇气和希望。 这一次撞不倒,下次应该可以了? 一朵朵的红色浪花绽放开来,塔盾却还只是微微摇晃,不见有歪倒的样子。 “王将军真高人也!那塔盾果然坚不可摧也!” 见我大唐的塔盾居然如此好用,文官们又开始对王方翼赞不绝口了。 “蠢货!” 王方翼骂了一声,却不知道是在骂突厥人的愚蠢,还是骂文官的无知。 那有什么坚不可摧,不过是有人在苦苦支撑罢了。 每一次塔盾的摇晃,都有许多支撑盾牌的人受伤,也许是碎了肩膀,也许是直接被撞飞,更可能是胸骨被撞断,一命呜呼。 从来就没有什么暴力美学,那不过是旁观者被血腥的场面刺 激到,疯狂脑补出如果是自己在场上又该如何如何的幻觉罢了。 真正合格的战士,就应该是木讷的,沉默的。既不会热血上头一时冲动,也不会胆怯畏缩畏敌如虎。 来! 互相伤害啊! 你砍我一刀我会死,我捅你一枪你也得玩完! 如果不是因为有家人需要保护,如果不是因为面对敌人不能胆怯,如果不是因为敌人太可恨,我们才不愿意跑到这冰天雪地里跟敌人死磕呢! 咄悉匍是幸运的,因为他在壕沟被填平、塔盾被撕开之后,才来到薛讷面前。但他同时又是不幸的,因为他的部下已经死伤殆尽,只剩下身边不多的侍卫。 听着身后传来的混杂在一起分辨不清是唐人还是突厥人的惨叫声,咄悉匍昂然向前,手里的两只铁骨朵重重地敲击在一起:“吾乃大突厥颉跌利施可汗帐下叶护咄悉匍,薛讷小儿,可敢与我一战?” 这是要斗将? 传说中的斗将? 这可是一定要好好看看鸭! 众人的目光都看向了薛讷,压力也都转移到了薛讷头上。 谁心里没有个英雄梦,薛讷也有点跃跃欲试,就看向了狄仁杰。狄仁杰笑道:“蛮夷自封的叶护,充其量就是个下府副将而已,何劳大将军出手?遣一小卒,结果了他就是。” 这么说话,是不是有点亏心呢? 突厥可不是个小国呀? 狄仁杰低声道:“此獠在故意拖延时间,大将军不可不防。默啜已从黑沙城出兵,云中还尚未清理干净,时间紧迫啊!” 薛讷点点头,一挥手:“弓弩齐射!刀盾手枭首!迅速清扫战场,准备入城!” 军令如山,没有人会在意咄悉匍是不是叫骂不休,是不是被剁成了肉泥。 那血肉渗进泥土里,说不定来年的牧草还会更旺盛一些呢? 第140章 神经刀 冷兵器时代,无论是大胜还是小胜,区别只在于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还是杀敌一千自损一千。 大家都是血肉之躯,刀子砍上去一样会疼一样会流血,一样会死。 所以,别看此役阵斩了咄悉匍,斩首一万又三千五百二十七人,几乎全歼了云中敌军。缴获的牛羊,更是数以十万计,算是一场大大的胜仗。 但唐军也是伤兵满营,战死一万又四千六百一十三人,重伤八千三百零九人,轻伤者不计其数…… “不对?” 观战的一众文官数学还是及格的,对军司马提供的数字很是不解。 此役,明明是我们胜利了呀,场面上不说是一面倒,但也是我方占尽了优势,怎么战死的人数比对方还多呢? 还有就是,云中至少集中了突厥五万以上的人员,斩首数何其少也? 剩下的人呢? 也没见有成建制的突厥人跑出去呀? 是了,你个狗胆包天的薛讷,意图联合军中司马,一起侵吞了士兵们辛辛苦苦打下来的巨大战功,真真是狗胆包天! 那可是数万颗首级啊,你也不怕撑死了? 有熟悉薛讷家世的人,已经开始默念“上梁不正下梁歪”、“耶耶杀俘儿魂淡”的咒语了。 “没有俘虏。”基本上不说长句子的薛讷,还是那么言简意赅,“此战,没有俘虏。” 到了他这个级别,斩首一万和斩首十万,没什么分别,他也不需要看首级数来论功。只要达到了战略目的,朝廷自有会论功行赏。 这些没见识的文人的怀疑,他都懒得解释。 “不可能!” 文人执拗起来,比憨憨的武将还要坚挺。 薛讷是否敢杀那么多的战俘先不说,单单那些侥幸存活下来的妇孺,给他薛讷天大的胆子,他也不敢杀! 别说什么此地都是蛮夷,杀了也无所谓的屁话。我大唐兵锋所向,自然就是我大唐的领土,百姓自然也是我大唐的百姓。 敢杀害数万大唐百姓,薛讷是想被诛九族吗? 荒野上没有藏人的地方,那些人一定还在城里,只不过因为某些暂时还不知道的原因,被他给藏起来了。 所以,他们要去城里看看,看看薛讷到底想干什么,是不是真的是个屠夫。 如果是,拼着一死,也要揭露这个人屠的真面目! “随你们。” 薛讷还是那副模样,惜字如金。 现在的云中城,就是一个大号的伤兵医院,自薛讷以下,凡是没有受伤的人,一律驻扎在城外,随时准备再次迎敌。 城中,某处修葺一新的一个院落。 院外,一个个体格魁梧的糙汉子,脸上蒙着白布,身上穿着一件倒穿衣的白褂子,手持刀枪剑戟斧钺钩叉,哦,还有几个拿着锯子的,这是要做木工活? 院内,一个同样装束的家伙,大马金刀地坐在胡床上,对络绎不绝或被迫或自愿来的伤兵们指指点点。 “这个,把手指头砍了!殿下早就给你们安排好了煤炉,为什么还会冻成这个样子?砍了!” “这个,耳朵都已经淌脓水了,砍……算了,剪了!” “哎哟,这个有意思!说说,你是怎么冻坏那地方的?割了……你别紧张,你不懂。何以解忧,割以永治啊!” 随着这个冷血无情的家伙的一声声安排,那些手持各色兵器的家伙,就把那些伤兵一个个摁倒,任凭他们哭嚎、叫骂也全然不顾,只顾残忍地从他们身上取下一个零件,交差。 那白衣人眼中闪烁着嗜血的疯狂,不仅对那些“零件”要一一过目,还指指点点说三道四:“你们看呀,这个人指节发黑脓水发黄,筋肉已经全然坏死,也不知道疼痛。像这样的病人,只有截肢才是最好的选择。你们给我当助手,不仅要明医理,还要有医者父母心的觉悟。只有这样,才能学好啊!” 助手们纷纷点头,大赞主治医生医术高超、医德高尚,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能跟着他学医实在是祖坟里冒了黑烟。 他娘的,就没见过这么狠的人! 战场上刀刀入肉,杀了个血刺呼啦的,也没觉着有多难受。那都是敌人啊,不杀他们难道等着被他们杀啊? 可在这孙子眼里,人特么的就不是个人,跟牲畜一样。砍个手指头脚趾头割个耳朵都是小事,砍胳膊锯腿、掏心挖肺的事情这家伙干起来也是毫无压力。 这不,屋子里还有个小腿被人一连枷砸碎了的倒霉蛋,被麻翻了躺在床上等待命运的抉择呢! 听说,只是听说哈,这孙子从城外找了好几条腿回来,打算研究一下怎么给那个倒霉蛋换上。 乖乖,你以为这是桌子腿呢,坏了就另外弄一条接上去? 你家祖上是学木工的? 最可怕的是,这孙子真的挖了好几个突厥人的心肝脾肺肾,泡在酒坛子里欣赏把玩——是真的欣赏,那眼神就和耶耶们看青楼的那些姐儿一样——如果不是兄弟们极力反对,这孙子还要弄几个自家袍泽的内脏。说是要比较一下,看看有没有什么区别,能不能换一下啥的。 这特么就是个深井冰啊! 这时,屋子里走出一个满手鲜血的军医,失望地摇摇头:“沈先生,这个兄弟失血过多、脏器受损,我真的已经尽力了。” 沈先生骂道:“一群废物!缝合个伤口都不会,你们是怎么从太医署结业的?” 那人也不是个好相与的,反口对骂:“沈南璆你个贼球攮的,叫你一声先生就真以为自己是先生了?要不是殿下仁慈,你特么早就被斩首了!” 沈南璆傲然道:“那是耶耶有本事!这一路上,耶耶救了多少人了?换你们,你们行吗?” 有本事的人都傲,能救你命的有本事的人更傲。 虽然沈南璆也只是从李余那里得了一本薄薄的小册子,记述了几样简单的外科医疗方法——复杂的李余也不知道呀——却因为沈南璆的大胆尝试、勇于创新,俨然已经成为了军中第一外科圣手,人送绰号,沈兽医。 “呸!” 那医官骂道:“你剖人心肝,随意残人肢体,视病人如猪狗一般,是真正的邪魔外道!天下杏林,必不能容你!” “懒得跟你废话!跟我进来,让你看看耶耶我是怎么救活你眼中的死人的!” 第140章 神经刀 冷兵器时代,无论是大胜还是小胜,区别只在于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还是杀敌一千自损一千。 大家都是血肉之躯,刀子砍上去一样会疼一样会流血,一样会死。 所以,别看此役阵斩了咄悉匍,斩首一万又三千五百二十七人,几乎全歼了云中敌军。缴获的牛羊,更是数以十万计,算是一场大大的胜仗。 但唐军也是伤兵满营,战死一万又四千六百一十三人,重伤八千三百零九人,轻伤者不计其数…… “不对?” 观战的一众文官数学还是及格的,对军司马提供的数字很是不解。 此役,明明是我们胜利了呀,场面上不说是一面倒,但也是我方占尽了优势,怎么战死的人数比对方还多呢? 还有就是,云中至少集中了突厥五万以上的人员,斩首数何其少也? 剩下的人呢? 也没见有成建制的突厥人跑出去呀? 是了,你个狗胆包天的薛讷,意图联合军中司马,一起侵吞了士兵们辛辛苦苦打下来的巨大战功,真真是狗胆包天! 那可是数万颗首级啊,你也不怕撑死了? 有熟悉薛讷家世的人,已经开始默念“上梁不正下梁歪”、“耶耶杀俘儿魂淡”的咒语了。 “没有俘虏。”基本上不说长句子的薛讷,还是那么言简意赅,“此战,没有俘虏。” 到了他这个级别,斩首一万和斩首十万,没什么分别,他也不需要看首级数来论功。只要达到了战略目的,朝廷自有会论功行赏。 这些没见识的文人的怀疑,他都懒得解释。 “不可能!” 文人执拗起来,比憨憨的武将还要坚挺。 薛讷是否敢杀那么多的战俘先不说,单单那些侥幸存活下来的妇孺,给他薛讷天大的胆子,他也不敢杀! 别说什么此地都是蛮夷,杀了也无所谓的屁话。我大唐兵锋所向,自然就是我大唐的领土,百姓自然也是我大唐的百姓。 敢杀害数万大唐百姓,薛讷是想被诛九族吗? 荒野上没有藏人的地方,那些人一定还在城里,只不过因为某些暂时还不知道的原因,被他给藏起来了。 所以,他们要去城里看看,看看薛讷到底想干什么,是不是真的是个屠夫。 如果是,拼着一死,也要揭露这个人屠的真面目! “随你们。” 薛讷还是那副模样,惜字如金。 现在的云中城,就是一个大号的伤兵医院,自薛讷以下,凡是没有受伤的人,一律驻扎在城外,随时准备再次迎敌。 城中,某处修葺一新的一个院落。 院外,一个个体格魁梧的糙汉子,脸上蒙着白布,身上穿着一件倒穿衣的白褂子,手持刀枪剑戟斧钺钩叉,哦,还有几个拿着锯子的,这是要做木工活? 院内,一个同样装束的家伙,大马金刀地坐在胡床上,对络绎不绝或被迫或自愿来的伤兵们指指点点。 “这个,把手指头砍了!殿下早就给你们安排好了煤炉,为什么还会冻成这个样子?砍了!” “这个,耳朵都已经淌脓水了,砍……算了,剪了!” “哎哟,这个有意思!说说,你是怎么冻坏那地方的?割了……你别紧张,你不懂。何以解忧,割以永治啊!” 随着这个冷血无情的家伙的一声声安排,那些手持各色兵器的家伙,就把那些伤兵一个个摁倒,任凭他们哭嚎、叫骂也全然不顾,只顾残忍地从他们身上取下一个零件,交差。 那白衣人眼中闪烁着嗜血的疯狂,不仅对那些“零件”要一一过目,还指指点点说三道四:“你们看呀,这个人指节发黑脓水发黄,筋肉已经全然坏死,也不知道疼痛。像这样的病人,只有截肢才是最好的选择。你们给我当助手,不仅要明医理,还要有医者父母心的觉悟。只有这样,才能学好啊!” 助手们纷纷点头,大赞主治医生医术高超、医德高尚,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能跟着他学医实在是祖坟里冒了黑烟。 他娘的,就没见过这么狠的人! 战场上刀刀入肉,杀了个血刺呼啦的,也没觉着有多难受。那都是敌人啊,不杀他们难道等着被他们杀啊? 可在这孙子眼里,人特么的就不是个人,跟牲畜一样。砍个手指头脚趾头割个耳朵都是小事,砍胳膊锯腿、掏心挖肺的事情这家伙干起来也是毫无压力。 这不,屋子里还有个小腿被人一连枷砸碎了的倒霉蛋,被麻翻了躺在床上等待命运的抉择呢! 听说,只是听说哈,这孙子从城外找了好几条腿回来,打算研究一下怎么给那个倒霉蛋换上。 乖乖,你以为这是桌子腿呢,坏了就另外弄一条接上去? 你家祖上是学木工的? 最可怕的是,这孙子真的挖了好几个突厥人的心肝脾肺肾,泡在酒坛子里欣赏把玩——是真的欣赏,那眼神就和耶耶们看青楼的那些姐儿一样——如果不是兄弟们极力反对,这孙子还要弄几个自家袍泽的内脏。说是要比较一下,看看有没有什么区别,能不能换一下啥的。 这特么就是个深井冰啊! 这时,屋子里走出一个满手鲜血的军医,失望地摇摇头:“沈先生,这个兄弟失血过多、脏器受损,我真的已经尽力了。” 沈先生骂道:“一群废物!缝合个伤口都不会,你们是怎么从太医署结业的?” 那人也不是个好相与的,反口对骂:“沈南璆你个贼球攮的,叫你一声先生就真以为自己是先生了?要不是殿下仁慈,你特么早就被斩首了!” 沈南璆傲然道:“那是耶耶有本事!这一路上,耶耶救了多少人了?换你们,你们行吗?” 有本事的人都傲,能救你命的有本事的人更傲。 虽然沈南璆也只是从李余那里得了一本薄薄的小册子,记述了几样简单的外科医疗方法——复杂的李余也不知道呀——却因为沈南璆的大胆尝试、勇于创新,俨然已经成为了军中第一外科圣手,人送绰号,沈兽医。 “呸!” 那医官骂道:“你剖人心肝,随意残人肢体,视病人如猪狗一般,是真正的邪魔外道!天下杏林,必不能容你!” “懒得跟你废话!跟我进来,让你看看耶耶我是怎么救活你眼中的死人的!” 第141章 不破不立 只是正常的教学观摩,那医官却像见了鬼一样,脸色大变,忙不迭地摆手,连医者的尊严都不要了,直接落荒而逃了。 沈南璆得意又失望地看了看那些助手:“你们也害怕吗?” “这……” 想起沈南璆那和阎罗殿无异的手术室,大家都有点脚软。可大帅有令,必须无条件地执行沈医生的所有合理要求。 让去帮忙做手术救治同袍,这非常合理呀! 沈南璆随意地点了几个人:“你,还有你你你。两人把那伤者抬进手术室,另外两人准备器械和止血。” 有幸负责运送伤者的两人,兴高采烈地去搬运“大体老师”,另外两人就只好不断地提醒自己:非礼勿视,非礼勿视…… 妈呀! 桌案上怎么还摆着一个被开膛破肚的突厥人? 他肚子里的东西呢? 快扶着我,我裆部有点湿润了。 没空,我也湿润了…… “人在极度恐慌的时候,身体就会排尿来舒缓压力。这是正常现象,你们不用觉得羞耻。”沈南璆的声音,就像地狱里的恶魔充满蛊惑性,“等将来你们切开的人多了,也就不觉得害怕了。” “我们当助手就好,真的。不是谁都像您一样,那么禽……那么淡定。”助手们没见过大阵仗,拒绝了沈兽医的好意。 “你们看呀,这里为什么会血流不止呢……上止血钳……因为这里有个比较大的管子,就叫它血管……只要咱们这么做……” 手术是成功的,因为那个已经宣布死亡的人,在大血管被胡乱地结住后居然有脉搏了。但教学是失败的,因为那两个助手已经疯了。 见人就问:“你见过心跳吗?嘣,嘣,嘣的那种……” 其实不用他们俩说,别的助手的日子也不好过,因为沈南璆也没打算放过他们。“邀请”他们一起进入了那个充满酒味的手术室,一起观看了怎么“拆解”一个人的皮肤、血管、骨骼。 然后,他们就都疯了。 后果如此严重,以至于惊动了监军狄仁杰。 狄仁杰去参观后,吐得跟个怀了仨月娃的女人一样。 后来,又惊动了薛讷和一众自诩心志坚毅的老杀才们。 据他们说“不过尔尔”、“没什么稀奇”、“耶耶们什么场面没见过”,只是出门的时候,却是相互搀扶着出来的。 但奇怪的是,并没有一个人提出要禁止沈南璆的“实验”,把沈南璆大卸八块。 对此,大帅的说法是:“只要能救治伤员,些许怪癖不足为奇。”但大头兵们更相信另外一种说法:沈先生在研究妖术,连大帅都不敢得罪他。 宋之问等人没有去看稀奇。 在他们的嘴里,凡是圣人经义里没有的东西都是邪魔外道,根本就不值得关注——至于心里是怎么想的,不重要——所以,他们更愿意去做一些重要的事情,比如把这段时间的经历整理一下,写首诗啥的。 又比如,验证薛讷所说的择机把已经失去了家园的胡人们好生安置一事。 写诗需要灵感,大家的脑子都一团浆糊,实在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词汇来表达这几个月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 残酷,杀戮,穷苦,这又如何能付诸于笔端? 要不,我们还是去牧民! 都是名教中人,狄仁杰对他们还是比较客气的:“诸位想去何处呢?要知道,现下河东道地方并不缺少官员。私相授受,也不是臣子所为。” 要官可以,等到朝廷的公文下发。 宋之问心气最高,也最年轻气盛,大笑道:“狄公未免小觑了我等!如果要做官,我们只需待在东都即可,哪里需要来到此处?” 你们是怎么来的,心里没点逼数吗? 狄仁杰笑了笑,并不揭穿:“太子殿下早有预案,待大局稳定之时,就将重新丈量土地、构筑城池、安置胡人。汝等皆为一时俊彦、当世大才,自有建功立业的机会。何必急于一时呢?” 阎朝隐笑道:“他们几个是大才,下官我就是个小才,没多大想法,治理一州一府大概勉强还行,分疆裂土就力有不逮了。狄公若是可怜,就先赏赐了!” 下州刺史也是正四品的高官,狄仁杰根本没有资格任命。按规矩,大军作战期间只有薛讷有任命六品以下官员的权力。就这,还得往兵部报备等待正式批复,否则就是乱命,是要被弹劾的。 狄仁杰不接这个话茬,反而说起了一桩难事:“你们大概也已经知道了,云中城里的百姓,即将被发往各个安置点,但人心不安屡有骚乱,各位贤才有以教我?” 考教我们? 宋之问昂然道:“这有何难?遣一小吏,带数十兵卒,即可弹压。” 沈佺期摇摇头:“战事未了,不可轻易分兵。且蛮夷众多,民风彪悍,区区数十人不足以弹压。” 这里不是中原,老百姓也尽都是些刁民,还想着用中原那一套来进行管理,肯定行不通。 杨炯想了想,说道:“莫如将其完全打散,各安置点每个部族的人数最多不超过百人。另外,再将其进行分成小队,每队各部族的人数不超过十人。然后再要求这些人互相监督,相互举报。 再者,这些人里面难免会有心怀不满、痛恨我天军者。若其有不轨之举,其言行必然与其他人不同。奖励举报者,严惩隐瞒不报者。而且,罪行一旦查实,一队人连坐。” 这个办法其实不稀奇,因为大唐的坊里平时就是这么管理的。 有贼来了要一起打,邻居犯罪了你要举报,否则就是有罪。既不用想各人自扫门前雪,也不用纠结于“扶不扶”。 只是,打散他们,使其母子分离,是不是有些太有悖人伦了? 不过,大家似乎都忘了这件事,反而七嘴八舌地开始提出自己的建议,把这个简陋的规矩尽量地细化,力求做到尽善尽美。 他们也都看明白了,想让这遍地腥膻的地方长治久安,单纯地羁縻政策根本做不到,只有打散打乱,把一滴水融进大海里,才能让他们忘记自己曾经是个蛮夷。 第141章 不破不立 只是正常的教学观摩,那医官却像见了鬼一样,脸色大变,忙不迭地摆手,连医者的尊严都不要了,直接落荒而逃了。 沈南璆得意又失望地看了看那些助手:“你们也害怕吗?” “这……” 想起沈南璆那和阎罗殿无异的手术室,大家都有点脚软。可大帅有令,必须无条件地执行沈医生的所有合理要求。 让去帮忙做手术救治同袍,这非常合理呀! 沈南璆随意地点了几个人:“你,还有你你你。两人把那伤者抬进手术室,另外两人准备器械和止血。” 有幸负责运送伤者的两人,兴高采烈地去搬运“大体老师”,另外两人就只好不断地提醒自己:非礼勿视,非礼勿视…… 妈呀! 桌案上怎么还摆着一个被开膛破肚的突厥人? 他肚子里的东西呢? 快扶着我,我裆部有点湿润了。 没空,我也湿润了…… “人在极度恐慌的时候,身体就会排尿来舒缓压力。这是正常现象,你们不用觉得羞耻。”沈南璆的声音,就像地狱里的恶魔充满蛊惑性,“等将来你们切开的人多了,也就不觉得害怕了。” “我们当助手就好,真的。不是谁都像您一样,那么禽……那么淡定。”助手们没见过大阵仗,拒绝了沈兽医的好意。 “你们看呀,这里为什么会血流不止呢……上止血钳……因为这里有个比较大的管子,就叫它血管……只要咱们这么做……” 手术是成功的,因为那个已经宣布死亡的人,在大血管被胡乱地结住后居然有脉搏了。但教学是失败的,因为那两个助手已经疯了。 见人就问:“你见过心跳吗?嘣,嘣,嘣的那种……” 其实不用他们俩说,别的助手的日子也不好过,因为沈南璆也没打算放过他们。“邀请”他们一起进入了那个充满酒味的手术室,一起观看了怎么“拆解”一个人的皮肤、血管、骨骼。 然后,他们就都疯了。 后果如此严重,以至于惊动了监军狄仁杰。 狄仁杰去参观后,吐得跟个怀了仨月娃的女人一样。 后来,又惊动了薛讷和一众自诩心志坚毅的老杀才们。 据他们说“不过尔尔”、“没什么稀奇”、“耶耶们什么场面没见过”,只是出门的时候,却是相互搀扶着出来的。 但奇怪的是,并没有一个人提出要禁止沈南璆的“实验”,把沈南璆大卸八块。 对此,大帅的说法是:“只要能救治伤员,些许怪癖不足为奇。”但大头兵们更相信另外一种说法:沈先生在研究妖术,连大帅都不敢得罪他。 宋之问等人没有去看稀奇。 在他们的嘴里,凡是圣人经义里没有的东西都是邪魔外道,根本就不值得关注——至于心里是怎么想的,不重要——所以,他们更愿意去做一些重要的事情,比如把这段时间的经历整理一下,写首诗啥的。 又比如,验证薛讷所说的择机把已经失去了家园的胡人们好生安置一事。 写诗需要灵感,大家的脑子都一团浆糊,实在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词汇来表达这几个月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 残酷,杀戮,穷苦,这又如何能付诸于笔端? 要不,我们还是去牧民! 都是名教中人,狄仁杰对他们还是比较客气的:“诸位想去何处呢?要知道,现下河东道地方并不缺少官员。私相授受,也不是臣子所为。” 要官可以,等到朝廷的公文下发。 宋之问心气最高,也最年轻气盛,大笑道:“狄公未免小觑了我等!如果要做官,我们只需待在东都即可,哪里需要来到此处?” 你们是怎么来的,心里没点逼数吗? 狄仁杰笑了笑,并不揭穿:“太子殿下早有预案,待大局稳定之时,就将重新丈量土地、构筑城池、安置胡人。汝等皆为一时俊彦、当世大才,自有建功立业的机会。何必急于一时呢?” 阎朝隐笑道:“他们几个是大才,下官我就是个小才,没多大想法,治理一州一府大概勉强还行,分疆裂土就力有不逮了。狄公若是可怜,就先赏赐了!” 下州刺史也是正四品的高官,狄仁杰根本没有资格任命。按规矩,大军作战期间只有薛讷有任命六品以下官员的权力。就这,还得往兵部报备等待正式批复,否则就是乱命,是要被弹劾的。 狄仁杰不接这个话茬,反而说起了一桩难事:“你们大概也已经知道了,云中城里的百姓,即将被发往各个安置点,但人心不安屡有骚乱,各位贤才有以教我?” 考教我们? 宋之问昂然道:“这有何难?遣一小吏,带数十兵卒,即可弹压。” 沈佺期摇摇头:“战事未了,不可轻易分兵。且蛮夷众多,民风彪悍,区区数十人不足以弹压。” 这里不是中原,老百姓也尽都是些刁民,还想着用中原那一套来进行管理,肯定行不通。 杨炯想了想,说道:“莫如将其完全打散,各安置点每个部族的人数最多不超过百人。另外,再将其进行分成小队,每队各部族的人数不超过十人。然后再要求这些人互相监督,相互举报。 再者,这些人里面难免会有心怀不满、痛恨我天军者。若其有不轨之举,其言行必然与其他人不同。奖励举报者,严惩隐瞒不报者。而且,罪行一旦查实,一队人连坐。” 这个办法其实不稀奇,因为大唐的坊里平时就是这么管理的。 有贼来了要一起打,邻居犯罪了你要举报,否则就是有罪。既不用想各人自扫门前雪,也不用纠结于“扶不扶”。 只是,打散他们,使其母子分离,是不是有些太有悖人伦了? 不过,大家似乎都忘了这件事,反而七嘴八舌地开始提出自己的建议,把这个简陋的规矩尽量地细化,力求做到尽善尽美。 他们也都看明白了,想让这遍地腥膻的地方长治久安,单纯地羁縻政策根本做不到,只有打散打乱,把一滴水融进大海里,才能让他们忘记自己曾经是个蛮夷。 第142章 野渡无人舟自横 这个世界上,无论是古代还是近现代,从来没有一个民族能像华夏族一样,对土地有如此深的眷恋。 当我们拿到一块地的时候,第一印象不是地底下有什么矿藏能建多大的房子,而是去想,这块地肥沃不,能种庄稼不,能种瓜果蔬菜不? 所以,才会有了有人的国度就有华夏人、有华夏人的地方一定要种菜的优良传统。 只是,这个传统是如此的根深蒂固如此的源远流长,以至于突厥人、拔野古人、拔悉密人,以及那些乱七八糟的野人们,都不知道该怎么去操作。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大概在这个方面也能体现出来。 两匹马拉一个铁片,就能飞快地犁出一片片的土地? 往土里撒几颗种子,来年就能收获大批的粮食——哦不,我们突厥人没有这么无知,我们也会种地,也知道刀耕火种,也知道今年的荒草还了田来年就能增加肥力,只是,为什么你们唐人种的地就比我们多产出呢? 从畜牧到农耕,其实是一种进步。 前者需要巨大的土地面积来达成不太多的收入来养活不太多的人这一目标,而后者,只要运作得当,就能以较少的耕地养活比较多的人。这一点,后世只要知道袁老爷子威名的人,就深能体会。 只是,深秋时节,天寒地冻的北方,实在不是适合农耕的时候。冬小麦也许可以试着种一种,但能不能收获还要看来年,眼巴前是指望不上了。 别的,还能种些什么呢? 知易行难。 新出炉的甲字一号安置点安置大使杨炯,面对数千妇孺,竟然有了一丝惶恐。 不是因为怕他们造反——都是一些女人和小娃娃,还都是互相之间不认识的那种,根本就不可能拧成一股绳跟顶盔掼甲的唐军做对,而是发愁该怎么才能养活他们。 厚着脸皮从狄仁杰那里再要一批粮食,杨炯自信还是有这个面子的,但实在是张不开嘴啊! 殿下殷望切切,想要走出一条与羁縻不一样的路子,结果我们还是需要朝廷的补给才能苟延残喘。如此如何能对得起殿下? 非人哉! 非人哉! 眼看拨付的一个月的粮食坐吃山空,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减少,杨炯的脸就愈发的扭曲。 总以为自己是个人才,管理一个州府绝不在话下,没想到只是这数千人的安置点,就让自己原形毕露了。 没有得力的胥吏,没有可供参考的经验,没有成文的规章制度,吃的,用的,住的,穿的,什么都缺,唯独不缺的就是那些“天真烂漫”的胡人们制造出来的麻烦。 麻烦不大,无外乎是谁多吃了两口饭,谁谁多看了谁谁一眼,谁谁背后说了谁谁的坏话,谁谁找不到自己的儿子就想把谁谁的儿子带走充数。 编户齐民的法子不是没用上,但松散的家庭结构、淡薄的血缘关系,都让这个法子变得极其低效。 每天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每天都是在教导那些愚昧无礼的胡人却总是看不见一点改善。 直到某天,某个管不住自己裤腰带的老兵油子跟一个突厥女人滚了草垛后,杨炯的耐心就被消磨光了。 “你可知道,侮辱妇女是什么罪过?”杨炯看着这个少了一只眼和三根手指的家伙,杀气腾腾。 面对文官,老兵油子也不油了,腿肚子直打转,话也不敢说一句。 “俺是自愿的,跟三哥无关!”那个什么地方都大的突厥女人,不动声色地把张三护在自己的身后,仰着那张灰不溜秋的大脸盘子,据理力争。 “自愿?” 杨炯根本不理这个女人,只问那张三:“你才跟人家认识几天,人家就那么轻易地跟你睡了?图你什么?” “我人好……” “住口!”杨炯怒不可遏,“本官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徒!那女子,你且大胆说出实情,但凡这张三有一丝一毫的威逼,本官定让他知道朝廷律法的厉害!” 那女人很是不解地看看杨炯:“这位官老爷,您不想要女人吗?” “休得胡言!本官饱读诗书,岂会做出那等禽兽之举?你且实话实说来便是。” “读书人也要女人?” 那女人不是很明白,读书跟想女人有矛盾吗? 如果读书人不想女人,小读书人是怎么来的? 但不管读书人要不要女人,在草原上,一个没有男人的家庭是不健全的,也不可能生存下去。所以,她需要男人,很需要。 一个男人,可以放牧,可以驱赶饿狼,可以让女人和孩子活下去。至于是哪个男人,哪个部族的男人,反而不那么重要了。 张三是有残疾,但只有这样的男人,才会不嫌弃她,才会愿意跟她滚草垛,才会愿意在这里扎根下来,养活她和那几个来历不明的孩子。 像杨炯这样前途远大的士人,怎么可能会正眼看她们一下呢? “张三,这女子所言可都属实?但凡有一句虚言,本官必将报到大将军那里,将你枭首示众!” 张三苦着脸说道:“官爷,您是不知道这草原女人的厉害。她真要是宁死不从,小的根本就办不了事儿啊!再说了,这种事,小的……小的还是第一次呢。” 第一次? 什么第一次? 杨炯看了看抬头纹都一大把的张三,大怒:“本官面前,不要说这些!我只问你,家中可有妻儿?是否有父母高堂需要赡养?” 张三摇摇头:“没有,我就一光杆。” 杨炯笑了:“既如此,那就便宜你了!本官自当禀明大将军,除去你的军籍,将你落户在此。放心,你的军功赏赐一文钱也不会短少。” 男人嘛,就要敢作敢当,绝没有提上裤子不认账的美事! “啊……这……”张三惊呆了。 人生的际遇如此大起大落,让他的心里一时之间不能适应。 刚刚还要杀要剐呢,一转眼就要喜当爹了? “怎么,你不愿意?”杨炯盯着张三,语气森森,“侮辱……” “愿意愿意!” 是保小头还是保大头,张三还是拎得清的,只是,为什么感觉自己好像被人骗了呢?看着那女人和她身后一群脏兮兮的娃娃,张三忽然觉得自己肩上的担子很重,很重。 这么多年,净琢磨怎么杀人和不被人杀了,什么手艺都没有,该怎么养活这一家子呢? 难啊! 第142章 野渡无人舟自横 这个世界上,无论是古代还是近现代,从来没有一个民族能像华夏族一样,对土地有如此深的眷恋。 当我们拿到一块地的时候,第一印象不是地底下有什么矿藏能建多大的房子,而是去想,这块地肥沃不,能种庄稼不,能种瓜果蔬菜不? 所以,才会有了有人的国度就有华夏人、有华夏人的地方一定要种菜的优良传统。 只是,这个传统是如此的根深蒂固如此的源远流长,以至于突厥人、拔野古人、拔悉密人,以及那些乱七八糟的野人们,都不知道该怎么去操作。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大概在这个方面也能体现出来。 两匹马拉一个铁片,就能飞快地犁出一片片的土地? 往土里撒几颗种子,来年就能收获大批的粮食——哦不,我们突厥人没有这么无知,我们也会种地,也知道刀耕火种,也知道今年的荒草还了田来年就能增加肥力,只是,为什么你们唐人种的地就比我们多产出呢? 从畜牧到农耕,其实是一种进步。 前者需要巨大的土地面积来达成不太多的收入来养活不太多的人这一目标,而后者,只要运作得当,就能以较少的耕地养活比较多的人。这一点,后世只要知道袁老爷子威名的人,就深能体会。 只是,深秋时节,天寒地冻的北方,实在不是适合农耕的时候。冬小麦也许可以试着种一种,但能不能收获还要看来年,眼巴前是指望不上了。 别的,还能种些什么呢? 知易行难。 新出炉的甲字一号安置点安置大使杨炯,面对数千妇孺,竟然有了一丝惶恐。 不是因为怕他们造反——都是一些女人和小娃娃,还都是互相之间不认识的那种,根本就不可能拧成一股绳跟顶盔掼甲的唐军做对,而是发愁该怎么才能养活他们。 厚着脸皮从狄仁杰那里再要一批粮食,杨炯自信还是有这个面子的,但实在是张不开嘴啊! 殿下殷望切切,想要走出一条与羁縻不一样的路子,结果我们还是需要朝廷的补给才能苟延残喘。如此如何能对得起殿下? 非人哉! 非人哉! 眼看拨付的一个月的粮食坐吃山空,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减少,杨炯的脸就愈发的扭曲。 总以为自己是个人才,管理一个州府绝不在话下,没想到只是这数千人的安置点,就让自己原形毕露了。 没有得力的胥吏,没有可供参考的经验,没有成文的规章制度,吃的,用的,住的,穿的,什么都缺,唯独不缺的就是那些“天真烂漫”的胡人们制造出来的麻烦。 麻烦不大,无外乎是谁多吃了两口饭,谁谁多看了谁谁一眼,谁谁背后说了谁谁的坏话,谁谁找不到自己的儿子就想把谁谁的儿子带走充数。 编户齐民的法子不是没用上,但松散的家庭结构、淡薄的血缘关系,都让这个法子变得极其低效。 每天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每天都是在教导那些愚昧无礼的胡人却总是看不见一点改善。 直到某天,某个管不住自己裤腰带的老兵油子跟一个突厥女人滚了草垛后,杨炯的耐心就被消磨光了。 “你可知道,侮辱妇女是什么罪过?”杨炯看着这个少了一只眼和三根手指的家伙,杀气腾腾。 面对文官,老兵油子也不油了,腿肚子直打转,话也不敢说一句。 “俺是自愿的,跟三哥无关!”那个什么地方都大的突厥女人,不动声色地把张三护在自己的身后,仰着那张灰不溜秋的大脸盘子,据理力争。 “自愿?” 杨炯根本不理这个女人,只问那张三:“你才跟人家认识几天,人家就那么轻易地跟你睡了?图你什么?” “我人好……” “住口!”杨炯怒不可遏,“本官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徒!那女子,你且大胆说出实情,但凡这张三有一丝一毫的威逼,本官定让他知道朝廷律法的厉害!” 那女人很是不解地看看杨炯:“这位官老爷,您不想要女人吗?” “休得胡言!本官饱读诗书,岂会做出那等禽兽之举?你且实话实说来便是。” “读书人也要女人?” 那女人不是很明白,读书跟想女人有矛盾吗? 如果读书人不想女人,小读书人是怎么来的? 但不管读书人要不要女人,在草原上,一个没有男人的家庭是不健全的,也不可能生存下去。所以,她需要男人,很需要。 一个男人,可以放牧,可以驱赶饿狼,可以让女人和孩子活下去。至于是哪个男人,哪个部族的男人,反而不那么重要了。 张三是有残疾,但只有这样的男人,才会不嫌弃她,才会愿意跟她滚草垛,才会愿意在这里扎根下来,养活她和那几个来历不明的孩子。 像杨炯这样前途远大的士人,怎么可能会正眼看她们一下呢? “张三,这女子所言可都属实?但凡有一句虚言,本官必将报到大将军那里,将你枭首示众!” 张三苦着脸说道:“官爷,您是不知道这草原女人的厉害。她真要是宁死不从,小的根本就办不了事儿啊!再说了,这种事,小的……小的还是第一次呢。” 第一次? 什么第一次? 杨炯看了看抬头纹都一大把的张三,大怒:“本官面前,不要说这些!我只问你,家中可有妻儿?是否有父母高堂需要赡养?” 张三摇摇头:“没有,我就一光杆。” 杨炯笑了:“既如此,那就便宜你了!本官自当禀明大将军,除去你的军籍,将你落户在此。放心,你的军功赏赐一文钱也不会短少。” 男人嘛,就要敢作敢当,绝没有提上裤子不认账的美事! “啊……这……”张三惊呆了。 人生的际遇如此大起大落,让他的心里一时之间不能适应。 刚刚还要杀要剐呢,一转眼就要喜当爹了? “怎么,你不愿意?”杨炯盯着张三,语气森森,“侮辱……” “愿意愿意!” 是保小头还是保大头,张三还是拎得清的,只是,为什么感觉自己好像被人骗了呢?看着那女人和她身后一群脏兮兮的娃娃,张三忽然觉得自己肩上的担子很重,很重。 这么多年,净琢磨怎么杀人和不被人杀了,什么手艺都没有,该怎么养活这一家子呢? 难啊! 第143章 好事 男人的成长,都是在有了孩子之后。 在没有家庭、孩子之前,不论多大的年龄,男人只能叫男孩。所以古人讲成家立业,成家反而还要排在立业的前面,大概也是出于这个考虑。 张三没读过书,不知道什么是而立什么是不惑,但是现在,他的心里充满了疑惑。 那个连名字都没有的突厥女人,怎么就忽然对自己“兽性大发”了?这么私密的事情,怎么就被别人那么巧给撞见了? 还有就是,那几个红头发灰头发黑头发的娃娃,怎么就突然成了自己的儿子了? 最让他疑惑的是,大将军怎么会对他这个小兵这么关注,几乎是一眨眼的功夫,户籍办好了,赏赐也下来了,甚至连特么的婚礼也办完了。 人生如梦啊! 稀里糊涂的张三,坐在床沿上,看着努力做出娇羞状的婆娘,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 那突厥女人,呃不,现在正式的名称叫张氏,大唐河东道单于都护府云州甲字号安置点居民张三的正妻,户籍上写的明明白白的。 从今天起,张氏就是货真价实的唐人了,连她的张大娃一直到张七娃,都算是货真价实的唐人。 只是,为什么只有张三和俺两个人有口分田八十亩、永业田二十亩,另有草场一百亩,而俺的七个娃连一分地都没有? 是不是被大将军还有那个杨大使给吞了? 俺要去讨个说法去! “你可别给我丢人现眼了!” 张三算是看出来了,这个娘们有点彪。 大将军什么身份,会要咱们那一点土地? 至于杨大使,听说是监国身边的人,家里的金银多的都花不完。 张氏点点头:“监国是个啥东西?值钱吗?” “……” 张三彻底无语了,往床上一躺,摊成一个“太”字,透过苫的并不密实的屋顶,数着天上的星星。 “爹,您压着我了。”四娃说话了。 几乎是可着一间房砌成的火炕上,横七竖八地躺着七个孩子,挪动一下脚,说不定就会踩着一个。 “哦哦,爹我往那边挪挪,你接着睡哈。” 那一声爹,叫得张三心里一酸,急忙起身,笨拙地拍了两下孩子算是完成了哄孩子睡觉的任务,无视张氏那忽闪忽闪水汪汪的眼睛,披上衣服,走了出去。 一切都是从零开始,就连杨炯都还住在地窝子里,到夜里全指着煤炉取暖,其他人就更别提了。 能有间带房顶的屋子,已经是大家看在张三刚做了爹的份上,齐心协力夯土筑墙的结果了。 钱有,牛羊也不缺,但也仅此而已,别的什么都缺,什么都没有。 如果是草原人,大概能接受现在这个局面,甚至还会更高兴一些。他们平时就是这么过的,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可接受的——至于田地,在以前那都是伟大的可汗、英勇的叶护的,跟咱们有什么关系? 但张三不能,就像他不能在几个孩子面前跟婆娘敦伦一样,这样的日子他无法接受。 日子,不能这么过啊! 第二天,大家惊奇地发现,张三居然从外面回来了,还带着几个人。 “咋的,嫂子没让你上炕?你要是不行,我也是可以帮忙的嘛!”有熟悉的袍泽,半是妒忌半是揶揄地开着张三的玩笑。 这个贼球攮的张三,一下子就有了房有了牛羊有了婆娘娃,还特么把军功都给折算成了钱。 那可是整整八十贯的铜钱啊,一车的铜钱啊,俺们村的张大官人都不一定有这么多的钱! 换成我,现在肯定是搂着婆娘使劲呢,哪有时间乱跑? 张三不理那货的调侃,领着那些人来到自己的房子前,对领头的老汉道:“这位老哥,您帮忙给看看,在这里起三间房子,需要多少钱?” 那老汉看了看宅基的大小,估算了一下用料和工时,伸出了一根手指头。 盖房子需要砖瓦木料,但这些东西,在北疆都是稀罕物,本地没有造这些的,都需要从朔州或者胜州运过来,单是那一笔运费,就已经是不小的开支了。 张三想了想:“盖两间呢,钱是不是可以少点儿?我可以住地窝子,婆娘跟孩子得住屋子里,怕冻坏了。” 老汉还没说什么,他身后的一个中年人就说话了:“这位军爷,十贯的生意您也要讲价,是不是有点过了?您要知道,我阿爷可是修过都督府的,要不是看您是为国杀敌的好汉,谁愿意来这里?” 老汉斥责道:“阿聪,怎可对壮士们如此无礼?要不是他们杀退胡人,咱们怎么能有安生日子过?” 老汉说什么,张三没听,他就想问清楚,十贯钱真的可以盖三间瓦房吗? “当然不够。” 老汉并不都是憨厚和诚恳的,最起码这位据说修过都督府的王老汉看起来就很精明:“十贯只是工钱,砖瓦木料油漆门窗都要单算。” “有啥不一样吗?” 张三那蠢笨的脑袋瓜,实在让他无法应对这样复杂的局面。 “不一样。” 王老汉笑得很开心,很真诚:“如果分开算,军爷您就只需要先付给我们这十贯的工钱,剩下的可以根据进度慢慢给。如果您愿意,还可以一年只付两头牛的钱,拢共分十年付完。” 还有这么好的事情? 张三又迷惑了。 大家非亲非故的,只是在云中多看了你一眼,算是认识了,你就要给我作保,让我把本该一次性付清的钱分十年来还? 虽然两头牛的价钱,肯定是要超过十贯钱的,但人家为咱作保,咱也不能让人家吃亏不是? 世上还是好人多,谢谢啊! 那位王阿聪似乎很不满他老爹的败家行为,气急败坏地说道:“阿爷,这么做咱们是要亏本的呀!万一这位军爷到时候不还账,或者是拿两头小牛、病牛充数,咱们该怎么办?” 防人之心不可无,谁也不能保证张三就是个好人,而且还能一直好下去。就算张三是好人,可要是十年期限未到他就挂了,这笔账该找谁去? 很正常的商业思路,王老汉却怒了:“早就说过你,不能只看钱!没有这些军爷,我们全家都被突厥人给砍死了!所以,哪怕是一文钱不赚,我老汉也要给这位军爷作保!不用说了,拿契约来!” 签契约这种事,肯定要找军中第一才子杨炯,但任凭杨炯再怎么翻来覆去地看,也没看出有什么问题。 三间大瓦房,作价百贯,张三首付十贯,剩下的分十年还清,每年所支付的钱数,以当年两头成年牯牛的市场价为准。 是,张三是需要十年中不断偿还债务,以每头牛八贯计算,总计还款数也要超过一百五十贯。但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收点利息是应当应分。 所以,这个契约应该是没问题的,可为什么总感觉哪里不对劲呢? 第143章 好事 男人的成长,都是在有了孩子之后。 在没有家庭、孩子之前,不论多大的年龄,男人只能叫男孩。所以古人讲成家立业,成家反而还要排在立业的前面,大概也是出于这个考虑。 张三没读过书,不知道什么是而立什么是不惑,但是现在,他的心里充满了疑惑。 那个连名字都没有的突厥女人,怎么就忽然对自己“兽性大发”了?这么私密的事情,怎么就被别人那么巧给撞见了? 还有就是,那几个红头发灰头发黑头发的娃娃,怎么就突然成了自己的儿子了? 最让他疑惑的是,大将军怎么会对他这个小兵这么关注,几乎是一眨眼的功夫,户籍办好了,赏赐也下来了,甚至连特么的婚礼也办完了。 人生如梦啊! 稀里糊涂的张三,坐在床沿上,看着努力做出娇羞状的婆娘,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 那突厥女人,呃不,现在正式的名称叫张氏,大唐河东道单于都护府云州甲字号安置点居民张三的正妻,户籍上写的明明白白的。 从今天起,张氏就是货真价实的唐人了,连她的张大娃一直到张七娃,都算是货真价实的唐人。 只是,为什么只有张三和俺两个人有口分田八十亩、永业田二十亩,另有草场一百亩,而俺的七个娃连一分地都没有? 是不是被大将军还有那个杨大使给吞了? 俺要去讨个说法去! “你可别给我丢人现眼了!” 张三算是看出来了,这个娘们有点彪。 大将军什么身份,会要咱们那一点土地? 至于杨大使,听说是监国身边的人,家里的金银多的都花不完。 张氏点点头:“监国是个啥东西?值钱吗?” “……” 张三彻底无语了,往床上一躺,摊成一个“太”字,透过苫的并不密实的屋顶,数着天上的星星。 “爹,您压着我了。”四娃说话了。 几乎是可着一间房砌成的火炕上,横七竖八地躺着七个孩子,挪动一下脚,说不定就会踩着一个。 “哦哦,爹我往那边挪挪,你接着睡哈。” 那一声爹,叫得张三心里一酸,急忙起身,笨拙地拍了两下孩子算是完成了哄孩子睡觉的任务,无视张氏那忽闪忽闪水汪汪的眼睛,披上衣服,走了出去。 一切都是从零开始,就连杨炯都还住在地窝子里,到夜里全指着煤炉取暖,其他人就更别提了。 能有间带房顶的屋子,已经是大家看在张三刚做了爹的份上,齐心协力夯土筑墙的结果了。 钱有,牛羊也不缺,但也仅此而已,别的什么都缺,什么都没有。 如果是草原人,大概能接受现在这个局面,甚至还会更高兴一些。他们平时就是这么过的,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可接受的——至于田地,在以前那都是伟大的可汗、英勇的叶护的,跟咱们有什么关系? 但张三不能,就像他不能在几个孩子面前跟婆娘敦伦一样,这样的日子他无法接受。 日子,不能这么过啊! 第二天,大家惊奇地发现,张三居然从外面回来了,还带着几个人。 “咋的,嫂子没让你上炕?你要是不行,我也是可以帮忙的嘛!”有熟悉的袍泽,半是妒忌半是揶揄地开着张三的玩笑。 这个贼球攮的张三,一下子就有了房有了牛羊有了婆娘娃,还特么把军功都给折算成了钱。 那可是整整八十贯的铜钱啊,一车的铜钱啊,俺们村的张大官人都不一定有这么多的钱! 换成我,现在肯定是搂着婆娘使劲呢,哪有时间乱跑? 张三不理那货的调侃,领着那些人来到自己的房子前,对领头的老汉道:“这位老哥,您帮忙给看看,在这里起三间房子,需要多少钱?” 那老汉看了看宅基的大小,估算了一下用料和工时,伸出了一根手指头。 盖房子需要砖瓦木料,但这些东西,在北疆都是稀罕物,本地没有造这些的,都需要从朔州或者胜州运过来,单是那一笔运费,就已经是不小的开支了。 张三想了想:“盖两间呢,钱是不是可以少点儿?我可以住地窝子,婆娘跟孩子得住屋子里,怕冻坏了。” 老汉还没说什么,他身后的一个中年人就说话了:“这位军爷,十贯的生意您也要讲价,是不是有点过了?您要知道,我阿爷可是修过都督府的,要不是看您是为国杀敌的好汉,谁愿意来这里?” 老汉斥责道:“阿聪,怎可对壮士们如此无礼?要不是他们杀退胡人,咱们怎么能有安生日子过?” 老汉说什么,张三没听,他就想问清楚,十贯钱真的可以盖三间瓦房吗? “当然不够。” 老汉并不都是憨厚和诚恳的,最起码这位据说修过都督府的王老汉看起来就很精明:“十贯只是工钱,砖瓦木料油漆门窗都要单算。” “有啥不一样吗?” 张三那蠢笨的脑袋瓜,实在让他无法应对这样复杂的局面。 “不一样。” 王老汉笑得很开心,很真诚:“如果分开算,军爷您就只需要先付给我们这十贯的工钱,剩下的可以根据进度慢慢给。如果您愿意,还可以一年只付两头牛的钱,拢共分十年付完。” 还有这么好的事情? 张三又迷惑了。 大家非亲非故的,只是在云中多看了你一眼,算是认识了,你就要给我作保,让我把本该一次性付清的钱分十年来还? 虽然两头牛的价钱,肯定是要超过十贯钱的,但人家为咱作保,咱也不能让人家吃亏不是? 世上还是好人多,谢谢啊! 那位王阿聪似乎很不满他老爹的败家行为,气急败坏地说道:“阿爷,这么做咱们是要亏本的呀!万一这位军爷到时候不还账,或者是拿两头小牛、病牛充数,咱们该怎么办?” 防人之心不可无,谁也不能保证张三就是个好人,而且还能一直好下去。就算张三是好人,可要是十年期限未到他就挂了,这笔账该找谁去? 很正常的商业思路,王老汉却怒了:“早就说过你,不能只看钱!没有这些军爷,我们全家都被突厥人给砍死了!所以,哪怕是一文钱不赚,我老汉也要给这位军爷作保!不用说了,拿契约来!” 签契约这种事,肯定要找军中第一才子杨炯,但任凭杨炯再怎么翻来覆去地看,也没看出有什么问题。 三间大瓦房,作价百贯,张三首付十贯,剩下的分十年还清,每年所支付的钱数,以当年两头成年牯牛的市场价为准。 是,张三是需要十年中不断偿还债务,以每头牛八贯计算,总计还款数也要超过一百五十贯。但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收点利息是应当应分。 所以,这个契约应该是没问题的,可为什么总感觉哪里不对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