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含笑水含香》 第一章 尘香引(一) 我一直记得挚友南漠对我说过的一句话: “因为短暂而弃暗投明,因为永恒而弃明投暗。” 对于我而言,喜欢暗处其实是我的天性,比如当阳光从窗户直射到我的室内时,我习惯性的会把窗帘合拢;再比如我喜欢一切比较暗淡的色彩(除了血红色和雪白色)。 我知道自己心灵生病了,所以我成了一名香疗师,至今,我也没弄清楚,到底是香愈疗了我,还是他愈疗了我,还是我自己愈疗了自己。其实,我并不害怕抑郁症,就如我不害怕黑暗一样。 清晨,一阵雁鸣声划破长空 我推开窗户,又下了一夜的雪,往远处望去,君山岛上已覆盖成了一片白色的世界,这时的洞庭湖,应该也结冰了。 晨星一如既往的早起了,整理好捕鱼的装备,对我说: “梦寒,我去捕鱼了。” “外面下雪了。”我说。 “没关系,快年底了,很多村民都干塘了,我也去凑凑热闹,捡几条大鱼回来。”他说。 “哦,那好。”我说。 晨星冒着风雪出发了,按理说,冬季,是捕鱼的淡季,湖里的水都干枯了,即使有水的地方也已经结冰,鱼儿也躲在石头里面冬眠了。也不知为何,这个冬天,晨生依然没有放弃每天的捕鱼生活。 提到晨星,我与他相识,也是在二年前的大雪纷飞的冬季里。 那时,我还是润达电器公司的一名普通职员,他冬天闲来无事,也来上点班赚点生活费,就这样我认识了他。 也许是我读了点文学书籍,第一次见到晨星时,我就联想到了《老人与海》里面的那个老人。他的眼睛像海一样深,有那老人般古朴的气质:“人可以被打败,但不可以被打倒的精神”。看到他,我还联想到了一句诗:“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春风秋月。”怎么都与老人有关? 与他熟悉后,才知道他果然是一句江湖捕鱼者,他身上真存有似海洋般的气质,每天壮阔的流动起伏,而又蕴含着某种危险的形态,当你觉得他是温柔的时候,他远不是能驯服的,当你觉得隔得很远时,不染风尘时,他却又世俗的可怕。 与他相处越久,越喜欢他的性格。当时他告诉我,他有过女朋友,她是南宁人,从小随她父母来我们这边做生意,转学到他们班就读完小学,初高中又和她是同一个学校,有种莫名的缘份,对方家庭条件优越,觉得不太适合便选择分开了。 即便这样,我也没有掩饰对他的好感。直到有一天,我在公司门口见到了他的女朋友,她的真名叫野姗,她是那种第一眼看上去很普通,但越看越好看的那种女人。我第一次见到她时其实是在女生宿舍里,不得不说她也是一个为爱而生的女人,晨星走到哪儿她跟到哪儿。 尽管如此,他们还是和平的分手了。 后来,我与晨星也很自然的走到了一起,在一天天的相处中,我了解到了晨星一直有个愿望:是在几年后,能买一条大一点的船,可以驶向大海,成为一名海上渔民,去感受海的辽阔。现在二年过去了,我们攒得钱连半条船都买不起。 我在想,如果他当时如果没有选择和野姗分手,也许他的愿望早就实现了,越想我内心越是不安。现在我逐渐发现,晨星的内心世界像是上了一把锁,我已经无法打开了,我的悲欢也不在一个频道上了,我知道,这场情感的博弈,从一开始,我就输了。 第二章 尘香引(二) 天晴了二天,今天就又下雪了。 我已经有半个冬天没有去万物生香疗馆了,不知为什么,今天特别想去那儿坐坐。于是,顶着风雪闯入了这个空间里。 万物生香疗馆的创建人正是万生。我喜欢这个空间,在木与花中古远飘香,静守纤尘,清幽自然,像一股清泉般静静的流淌着,润物无声,富有禅意的空间。 每当我心有不安或恐惧时,这个空间是我必来的地方之一。 我喜欢坐在飘窗上的蔳团上,观窗外雨雪纷飞。听着低吟的乐声,不说一句话,就挺好。 “梦寒,你想喝点什么?我帮你拿来。”万生问。 “有酒吗?给我一杯酒,可以吗?”我说。 “有,我去给你倒一杯桂花酒,天冷,我把它温热一下。”说着转身离去了。 接过他双手递来的那杯微热的桂花酒,我轻轻轻的饮了一口,问他:“最近店里生意好吗?” “这冰天雪天的,太冷了,人都不愿意出门了,我们都比较闲。”万生说。 “哦,难得清闲。”我说。 我第一次见到万生时,也是在两年前了,那时我是个抑郁失眠症患者,万生成了我的香疗师,后来成了我工作上的导师。第一次见到他时,他给我的印象:就是那种见过大风大浪,混迹于世俗却又不屑于被世俗束缚的男人。 其实他人还不错,热心肠,就是情感上有点不着地气,我想能把他的心稳住的女人,应该很少,尽管他身边不乏女同志,有工作上认识的,游戏上认识的,其它各种场所认识的。他喜欢玩狼人杀,一开始我都不知道狼人杀是个什么玩意儿,后来才了解到,那是一款多人玩的推理“杀人”游戏。 我这人头脑很简单,别说推理了,很多东西你直白的说给我听,我都听不太懂,还推理?所以我下意识的觉得,喜欢玩狼人杀的人头脑肯定不简单,内心复杂。远不是我这样的人能看得懂的,他在我内心中,就像一个黑洞,有时候好奇洞里面有什么东西,又不敢太靠近。 所以一开始,我们都能保持着很简单的关系,医生与病人的关系,还有导师与学生的关系。 但终于有一天,这个黑洞还是把我给吞没了,把我推向了黑暗。 我知道,一个人去面对无边的黑暗,或许这是我早晚要学会的功课。 按理说来,像我这样头脑简单的人是不会得抑郁症的。 这还得从我的工作上说起,二年前,我还是个车间里的维修工人,维修工,这可是凭本事和技术吃饭的。可是放到我这儿,就不是那回事了,同事们都知道,我不是凭本事吃饭的,我是靠脸吃饭的,因为我这份工作太闲了,几天都修不了几个产品,根本就没有需要维修的产品,好不容易出来一个次品,男同事随手就帮我修好了,哪还有我的份?可能在他们心目中,维修工,应该是男人干的活。 就这样,我一天天就如一只花瓶一样摆在岗位上,眼睁睁的看着其它男同事,女同事挥洒着汗水和泪水。 就连车间老大每天开晨会时也会强调:“我们秋梦寒,可是车间里的拉拉队,男女搭配,干活不累。”这明显就是把我当花瓶嘛。 这花瓶真不好当,每天都要承受别人异样的眼光,特别是女同事们的轻视,鄙视,忽视与恨意。我几乎每天都会自我怀疑,需要一颗特别强大的内心来应付这些异样的眼光,才能当一个内外都“没毛病”的花瓶。不然早晚都会出问题的,我就是内心没有修炼好,所以心灵生病了,患上了抑郁症了。 让我支撑下去的,是因为车间里还有一群看似简单,善良的男生。当他们身边出现了一个强势,一个弱势的女人时,他们永远会站在弱势的一方,而在他们眼中,我就是一个弱势的存在,被一群女生排斥着,忽视着。 他们打着正义的旗号,站在了我这一边,来帮我找回自尊,找回存在感。尽管他们的方式有点拙略。上班时,抢我的活,食堂排队打饭时抢我的碗,还有每天夜幕降临时,就鬼喊鬼嚎的,“秋梦寒”的名字划破夜空,扰乱了所有人内心的宁静,传遍了整栋女生宿舍楼。 孰不知,我变成了女生中的“过街老鼠”,同宿舍的女生对我表示抗议,其它宿舍的女生对我指指点点的: “快看呀,她就是秋梦寒?” “就是她呀,长得一般般嘛。” “丑死了,黑不溜秋的。” 这几乎是我每天都会听到的女生们对我的评价。 我只能默默的承受着,花瓶难当,真的难当,这些男生行完他们的正义后,也不管我的死活了,各回各家,各找各“妈”,牵着自己女朋友的手,逛逛街,扯扯蛋,幸福又简单。他们其实贼理智,贼聪明,把“花瓶”和老婆分得清清楚楚。即护着“花瓶,又爱着老婆,两全其美,人间乐事。 唯留下我一脸的茫然,我太不善长处理与女人的关系了,当内心的矛盾越来越多时,它们就像几千斤石头压在我的胸口,形成了抑郁症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了。 直到遇到了万生,直到遇到了晨星。 是的,我不害怕抑郁症,就如我不害怕黑暗一样,一边承受着心灵的折磨,一边享受着男生对我的让步与怜爱。我其实很明白,当我抑郁症好了之后,也就是我要单独的直面自己的灵魂之时。 回来的路上,我看到晨星了,他的对面还站了一个女人,我仔细回忆着,她是谁?忽然醒悟,对,她就是野姗,他的前女友,野姗。 第三章 尘香引(三) 我总觉得自己心里面像是住着一只魔鬼,闹得我不得安宁,它一直在寻找出口。 是时候说再见了,我今天预约了要去见一个人:野姗。 听晨星说,野姗的故乡是南宁的,从小跟随父母来这边做生意,也就定居在这边了。 我随她家乡的饮食风俗,找到了一家桂林米粉店,与她相对而坐。 气氛仿佛并没有我想像中的尴尬和硝烟味。 “秋梦寒,你也常吃我们家乡的桂林米粉吗?”野姗面带微笑的问。 “偶尔也会吃的,我喜欢这味道。”我说。 “有空,一起去我们家乡桂林那边走走,那边也是山好水好的。”她说。 “嗯,是想去那边走走。”我说:“昨天我看到你和晨星了。” “是的,是我去找他的。”野姗毫无掩饰的说。 “你对他还是有感情的。”我说。 “那是,我们认识很多年了,其它情感没了,就像亲人一样的。”她说。 “我现在和晨星没有什么话说了,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我累了。”我说。 “那你当初为什么要和他走到一起?”她问。 “也说不清为什么,曾读过一篇故事:我就叫它《狗的故事》,大概可以解释这一切:传说狗在很久以前本是野生动物,狼的一种,有一天,两只狼夫妻在一起找食物,不幸落入了人类的陷阱,公狼被人类残害了,当时母狼正怀着孩子,活下来了。那只母狼生下了狼孩子后,不久就去世了,留下了一群狼孩子,在人类的不断的驯化下,一只一只的小狼变成了狗,个别的还保持狼的野性,都被人类杀掉了,经过一代一代的驯化,狼就逐渐丧失自己的本性,便有了后来的狗这种物种。” “你是想告诉我什么?”她问。 “其实在水边,山边长大的孩子,骨子里是都具有野性的,我有,晨星也有,只是我是女孩子,从小就把自己的野性抹掉了,他依然保存着,我是在他身上看到了丢失了那一部分自己。”我说。 “可能是这么回事,难怪我们喜欢“坏男孩”。”她说。 “怎么说呢,晨星也不算是坏,他其实很清楚自己要什么,也一直都在坚持着,我就喜欢他身上的那股蛮劲,就凭这一点,他还是不错的。”我说。 “是的,我也时常在想,我这样一个头脑还算清醒,也不缺什么的女人,怎么就迷恋晨星这样一个男人,不知道哪根神经错乱了?”她说。 “我想有些人有些事之所以迷人,大概是因为未知,和他在一起,你觉得有希望,有奔头,有时候野性,野心其实就是一种迷人的东西,你永远猜不到,他明天是什么样子,明年是什么样子,未来会变成什么样子,这样就有一种新奇感,男人我不太了解,但我知道大部分女人是被潘多拉盒子给咀咒了的。”我说。 第四章 尘香引(四) “是的,有些女人喜欢确定的东西,有些女人喜欢不确定的东西,我觉得自己是后者。”她说。 “那“坏男人”正好合了我们的口味了,他们似一匹野马,有些女人的天性可能喜欢驾驭男人,让男人带着自己奔跑的那种感觉。”我说。 “也不是所有女人能驾驭得了“坏男人”的,就像不是所有好男人能驾驭得了“坏女人”一个道理,驾驭不了就会很倒霉了。”她说。 “那能怪谁,自己选择的总该为自己的行为买单。”我说。 “是的,没有等得起,爱得起的心态就不能去碰。”她说。 “的确,不过这种不走寻常路的男人也好,女人也好,一旦有一天他们真的想稳定下来了,想变好了,往往更懂得珍惜,幸福感比一般人强,这倒是真的。按程序走的人生,有时候会让人麻木的,觉得一切不过如此。” “是啊,好像机器人一样,程序一出生就被人设置好的,第一步怎么走,第二步怎么走,而且又拥挤不堪,要么多设计几个程序还好,问题就出在了就那么一个程序,所有人都挤在那个程序里面,你说挤不挤?”她说。 “我觉得这样特没意思,小时候是身不由已,他们要我怎么样我就怎么样,结果把自己搞得像神经病似的,现在我再也不想被设置了。每个人都套在一个模式里面,我也觉得太拥挤了,也挤不过人家。可是不走他们设计好的程序,也很难,先得活下去呀。” “没事的,坏的,差得,苦的,累的,咱都要能受,我觉得一个人只有见过了最坏的,才会珍惜最好的,经历过最差的,才懂得什么才是最贵的,父母为我们好就怕我们吃亏,所以给我们设置了一个模式,在模式里面的确很安全,可是好像在一出生的那一刻就已经死了,根本没活过。反正一出生就好像已经死了,还不如死马当活马医,按自己的程序来走,蹦跶几下,说不定还能活过来呢。”她说。 “嗯。” 野姗的一句话:在一出生那一刻好像就已经死了,根本就没活过。让我心莫名的震惊了一下,陷入了沉默。 “还有一种男人,我也是拿他没办法的,他们外在条件其实还蛮不错的,也不晓得他是什么心理,他一边对你各种不满意,反正你这也不好,那也不好,但又喜欢缠着你,好像一定要把你说的一无是处,他心里才舒服似的。”她笑着说。 “这种男人适合找神经大条一点的妹子,我们这种就算了,神经纤细,又太有自己的主见了,没法相处的。”我说。 “女人脑袋里没东西,没什么想法,过日子省心。”她说。 “是的,脑袋里没东西其实挺好的,活得没那么累。这年代,学东西方便,最主要的是找到自己的道道。不过要混社会又需要读点书比较好,书,在我的心目中它就像一面镜子,照到我身上所有的优点和缺点,优点可以发挥它,缺点可以提前修整它,这样可以少碰很多“钉子”,我现在后悔上学时课外书还是读得太少了。有时候社会与生活其实是两种不同的维度,就看自己当下看重的是什么了。” “所以呢,我还是比较喜欢有自己精神世界的男人。以前觉得人要现实点好,现在觉得如果是过日子,还是不要找过于现实的男人。” “我也觉得,就是有心灵世界。生活在一起处处跟我讲适用主义,我会觉得很压抑。像我们家里人,做生意的,一天二十四小时,我看见他们有十八个小时都在干活,你要他们停下喝杯茶,他们都觉得是浪费时间。记得有一次,真的特别气,我从学校里借了几本课外书,放在客厅里,正好收废品的来了,居然把我的书当废品一起卖掉了,真的很无语。 在他们面前我不敢敞开的活着。人太现实了,一起过日子真的是太累了。”我说。 “他们是没有安全感,人没有安全感时就不敢停下来的。”她说。 “可能,这个我倒没有研究过。”我说。 “我们家也是这样的,我现在觉得,没有安全感有时候是因为贪心,万物相生相克,有时候拥有越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就越多,所以不能停下来。”她说。 “嗯,可能是的。”我说。“我也老觉得自己不安心,好像心里面有只魔鬼,难道是因为我太贪心了?总感觉不对劲。” “一步一步来,知道自己的根在哪儿就好,没事的。”她说。 “我当时看上晨星,我就觉得他很飘,不过是有根的,他其实也很稳。人呀,太稳了,无趣,太飘了,就怕飘到最后面目全非了。所以要把握好自己着实挺难的。”我说。 “呵呵,我们好像喜欢同一类型的, 一是:t到了情绪。 二是:在他面前能很敞开的活着。”她说。 “晨星其实是比较现实的,只是他平衡的比较好。”我说。 “所以这才是他可爱的地方。”她说。 “晨星遇到你,真是他前世修来的福。”我说。 “其实这样不好,可又不知道如何是好,大男人不适合,好男人又没感觉,我想来想去,只能去当尼姑了。”她笑着说。 “你说对了,像我们这种女人真要去当一下尼姑才好。”我也笑了。 “我还真有这么一个想法,想找个地方一个人呆上一年半载的,安顿好自己的像魔鬼一样乱窜的灵魂。”我说。“我的意思是我想和晨星分开了。” “你另有其人了?”她问。 “没有。”我摇摇头说。 “会有的。”她说。 “谢谢你。”我的眼眶突然变得湿润了。 “那今天我们就聊到这儿,改天遇见了我再请你吃饭。”她说。 第五章 尘香引(五) 雪花,如杨花般,漫天飞舞。 我的心再次变得空荡荡的,也像是飘在空中的一片片雪花,轻飘飘的。 每当感觉到自已的心无处依时,我也时常去一个地方,漠兰茶书馆。只要坐在这个空间里,心就安静多了,似乎有了着落。我并不是来看书,喝茶的。同样,我只是喜欢这种氛围,人在水云间,家居水墨中的氛围感,飘渺若仙的意境,在画与虚实中相生,活跃着生命神秘的韵味无穷的诗意空间。 这家茶书馆的主人是南漠和他的女友葛兰歆共同创建的。他们曾是我的同事,也是我人生路上的“定海神针”。 南漠是个文艺青年男,阴错阳差的成了一名调机员,务虚不务实的他在一次员工工伤事故中,部门见机把他给炒掉了,这才有了后来的漠兰茶书馆。 别看他一天天不着调的,他的路子广得很 他的女友葛兰歆一直如空谷里的一株幽兰般存在着,总是无声无息的,让人看着就很舒服,每次我心里面住的那只“魔鬼”又在捣蛋时,只要来看看她干活的样子,就好过多了。 在我眼中,这两个人还真是天生一对,明明两个不着地的人,却把这家茶书馆经营得有声有色的。这也难怪,听南漠说他们不靠卖茶水,也不靠卖书来维生,要不,在这个充满喧嚣的世间里,这两样不染红尘味的东西也就不会存在在这个空间里了。 就如我一样,每次来到这个空间里,我只是想在这儿静静的坐一会儿,整理一下自己纷乱的思绪,不过来到次数多了,也会喝喝茶,买些书,或者办个借书卡借几本书回家读读。 “梦寒,喝一杯热茶,君山银针。”南漠把茶壶茶杯一一的摆在了茶几上。 “谢谢,兰歆呢,怎么没看见她了?”我问。 “在楼上,我去喊她下来坐坐。”他问。 “别去扰她了,我一个人坐一会儿就好。”我说。 “怎么了,好像有心事?”他问。 文艺男女有个共同的特点:大脑很简单,心思却不简单。 “我和他分手了。”我说。 “你说的是晨星。”他问。 “除了他,还有谁?”我说。 “挺好。”他说。 “你是幸灾乐祸吗?”我问。 “没有,来,敬你一杯,祝你花开不败。”他说。 “是花开不败,幸好,不是东方不败。”我说。 “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是谁还不是一样。”他说。 “我不喜欢东方不败,我依然相信,人活着最好的状态,最幸福的一瞬间,是撕开自己的软肋,卸下所有的装备,血淋淋的,赤裸裸的站在阳光下的那一刻。”我说。 “做只是没有壳的软体动物,我向往之。”他说。 “是呀,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我豁然开朗。 “我要回去了,这是你的茶钱。”我把钱放到桌子上。起身迎着风雪往自己的住处奔去。 我平住呼吸让自己情绪归于平静之中,打开房门,晨星拉着行礼箱已经等在那里了。 “你搬出去了?”我问。 “梦寒,房租已经帮你付了三个月了,这是收据,你自己收着。”晨星说。 “哦,谢谢,你的渔具,也都搬好了吗?”我问。 “都搬了,我就是在这里等着你回来的。”晨星说。 “那好,外面还在下雪。”我提醒他说。 “没事,又不是远行?”他说。 “嗯。”我点点头。 “对了,梦寒,我以后不打算常捕鱼了,现在搞环保,国家也下了《禁渔令》,一年有好几个月是不能捕鱼的。我和野姗商量好了,去种绵花,反正我们家有地,他们家搞纺织的,可以纺织纯棉布料,正好可以配合。”他说。 “挺好的,种绵花好,一年四季有活干,冬天还可以弹弹绵花,想起来就好好玩。”我说。 “棉花也要打理的,不是种到地里就完事了,你只想起弹绵花好玩了。”他笑着责备着我说。 “嗯,野姗比我能干多了,她会帮你的,别担心。”我说。 “我让你失望了,我是不是很没出息?”他问。 “我从没有这样觉得,我知道你一直都很努力,希望被人信任,虽然还没有得到某些人的认可,你有你的过人之处,只需要一个发挥的空间,这下子这个空间就在眼前了,为什么不抓住呢?很多时候一个人放下自尊比守住自尊要难多了。不过,这一辈子最不值得去做的事情就是去向根本就不了解自己的人去求尊重,因为每个人看重的东西都是不一样的,但我依然相信我们的心灵都是相通的,之前我们所有的悲欢不相通,都是为了有一天我们能真正的做到悲欢都相通。”我说。 “嗯,我知道了,你要好好的。”他拍拍我的肩膀说着,顺手拉起了箱子。 晨星离开了,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 我站到窗前,望着他的背影逐渐地逐渐的模湖在雪花之中。 脑海里似乎又回荡了晨星的歌声,他常在我身边的哼唱的一首歌:《月下吹箫待何人》 “跋涉千里,只言片语, 想像过千百万种遇见你, 惊鸿一瞥,不期而遇, 冥冥之中的注定也要勇气。” 我转身背向窗台,泪水不知不觉中打湿了面颊。 第六章 秋梦寒(一) 我出生在深秋已过,冬至未至的时节里,所以爸妈为我起名为梦寒。 正好姓秋,秋梦寒,其实我挺喜欢这个名字的。 我不知道名字会不会影响一个人的性格,反正我的性格也如名字一样,没有暖系色调,清冷,阴郁,我对冷色系色彩情有独钟,特喜欢的色彩里有蓝色,白色,还有黑色。所以我给别人的第一印象也应该是寒冷的,不阳光的。 正因为这样,爸妈为了让我变得开朗一点也是费劲了心思。最终他们做了一个决定,就是在我幼年已过,青春未至的年华里,那年我13岁,他们把我转学到了一所子弟兵附属学校(接受军式化管理)。这是一座私立学校,一般情况下只对内招生,招的应该都是军人的后代,我不知道他们想了多少办法,才把我弄进去的。 当我迈进子弟兵学校的那一刻,爸妈是欣慰的,但他们不会想到后来,后来那所学校对于我来说其实就是一场“恶梦”。 我一直记得我第一天去上学的情境,那天天空下着绵绵小雨,从我家门口走出去,马路像铺了一层柏油,闪闪发光的。子弟兵学校一般很少建在城市的中心,都是建在城郊的。 通往学校的路上要走一段泞泥的小路,当到达学校时,我全身都沾满了泥和水。 学校与单位是联体的,保安为我打开了大门,这时的路四通八达了,我能看到许许多多背着书包的孩子们,他们无悠无虑的在散步在草丛边上,从头发到鞋子,都显得干干净净的。 我的班主任是一位长得高高的,气质超俗的女生,第一次见到我时,她对我特别关照的,不尽带我找到了教室,帮我搬来了桌椅,还把我介绍给了其它女同学,告诉她们,我叫秋梦寒。 我满脸羞涩的打量着向我围过来的每一位女同学,她们每个人身上都散发着淡淡的芳香味,她们的发质是那样的柔软,皮肤是那样的白净,衣服上没有一点污渍,仿佛从头发到服饰,从内到外,都散发种一种香味,似乎那种香是纯天然的,是她们身体内本来就拥有的。 就在那一瞬间,我仿佛是一只“土鸡”不小心掉进了“天鹅群”里。 我低着头望了一下自己鞋子上的黄泥,连裤子也溅满了泥水。那是13岁我每一次认识到的女孩之间高贵与卑微的模样。 尽管后来知道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但在那一刻特别真实。 “秋梦寒,你知道洗手间在哪儿吗?我带你去洗手间。”一位短发女孩,好像了察觉到了我的尴尬,她拉着我的手奔向了洗手间。 我有种受宠若惊之感,因为她身上散发出来的芳香味与我身上散发出来的泥水味,还有汗水味,让我从内心深处里相信,她比我高贵。 那时我还不会明白,如果我真的有了足够的深度,也就不会在此刻面对耸人的高度时,而自惭形秽了,我不会懂得生活中不乏可以面对的高度,但常常顾不及去追寻更加迷人的深度,就自己就把自己打败了。 的确,我根本来不及去追寻迷人的深度了,在后来的日子里,我一味的想到的是用一种更快的更捷径的方式去拉近自己与同学们的距离。 但我没想到是他们其实从来就没有嫌弃过我身上的泥水味, 是我自导自演一步一步把自己推到了更尴尬的境遇。 第七章 秋梦寒(二) 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不管天晴还是下雨,从我们家通往子弟兵校园的那条泥泞的小路似乎从来都没有干过。无论我走得多么小心翼翼,每天都是带着满身的泥水走近教室的。 于是,班里面有几个最调皮的男生给我起了个外号,叫“土地蛙”。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土地蛙我是见过的,不仅长得丑还不能当美食,叫“青蛙”我还能接受,叫我“土地蛙”,这不是嘲笑我又丑又不实用吗? 当“土地蛙”落入“天鹅群”里,那种心灵的落差。让我感觉自己一会儿在人间一会儿在地狱,我总是窝在自己的位置上,深怕一走动就弄脏了“天鹅们”那雪白的羽毛。 我说服了爸妈,我要寄宿,因为只有寄宿,我才有可能穿着干净的衣服走近教室,才可能有更多的零花钱,买些自己想要的东西。 当然,我寄宿愿望实现了。 原来大部分“白天鹅”们都是寄宿的,她们无论在哪儿都昂起自己的头颅,风姿飒飒。 军式化管理,对于散慢习惯了的我,是怎么也飒不起来的。 早晨六点一刻,天还没有亮,第八号广播体操的进行曲就响起来了,女生们迅速的从床上爬起来,往操场上奔去,这哪是上学,这是赶死队般。每天我都被这节奏整得灰头土脸的。 不过有快节奏,就有慢节奏,这慢节奏也是让我恼火,六点半后从操场回到宿舍,开始搞宿舍卫生。 被子要叠成豆腐块的模样,桶子,鞋子要摆在统一的一条线上,牙刷,杯子要朝统一的方向摆放,地板要拖得发光发亮。8点上课之前宿管老师会准时来检查,打分。 一位女同学悄悄的告诉我,每个月底全体宿舍会来一次总评分,评分最高的寝室可以获得500元奖金,评分最低的宿舍要挨批。 怎么会这么麻烦?我又开始怀念在家里在的日子了,每天早晨六点半被妈妈叫醒,三请四请的我才会慢悠悠的爬起来。起床时,被子往墙角边一翻,哪还会叠它。放学回家,更是自由万岁了,泥鞋子往门边一踢,便钻进了个人空间逍遥自在了。 哪像这里,被子要叠成豆腐块,自从我来这宿舍后,舍友们说,每天都会扣分,我明明很认真在搞卫生了,哪有那么多的问题?我的认错态度非常的不好。 终于,在一天早晨,宿管老师逮住了我:“你过来,把被子再叠一次?” 我只能乖乖的回到自己的床边,打开自己好不容易才叠成的豆腐块,重新来叠。 “我来教你?要叠成有棱有角的,这才像豆腐块,你叠得被子角都没有了?”她说。 我这才明白是怎么回事。但对于我来说,还是太麻烦了,叠个被子都还要讲棱讲角的,又不是做数学几何题? 我非常恼火,可是自己选择的路,就算跪着也要把它走好,这也是我的性子。 为了洗掉“土地蛙”这个外号,我还付出了很多的行动,把每月的零花钱省下一部分,放在自己的穿衣打扮上,有时候每个月回家一次,还会从爸妈的钱箱子里偷一些钱,买些零食分享给同学们。 就这样,我的“土地蛙”外号洗掉了,那几位调皮的男生们又给了我另外一个外号,叫“孔雀妹”,那年我刚好15岁。 我的确就如一只孔雀般,开屏时很壮观,收尾时很暗淡。 我逐渐明白,有些圈子,无论我怎么用力,也无法真正的融入他们,既然我暂时达不到他们那种高度,那我可以试着去探索自己的深度,于是,我选择了独自走,上课,入寝,去图书馆看书,那年我16岁。 后来一些事,又让我明白了,呆在“天鹅群”里,无论怎么努力,也不可能一下子达到他们的那种宽度,既然一下子达不到他们一样的宽度,那我不如去追求自己人生的密度,那年我20岁。 我从不染红尘,芳香四溢,军姿飒飒的“白天鹅”群里回到了俗世间。 莫名其妙的,这时我变成了其它人眼中的“白天鹅”了,只是我的性格一点儿也没有改变,还是像从前那样,是寒冷的,阴郁的。无论多么华丽的外表,都没法掩盖我那颗住空虚的内心。 我忽然找不着方向了,原来我什么也不会做,什么本领也没有,我要怎么样去追求自己人生的密度?内外的矛盾,“抑郁症”找上我了。 我在想,如果我一直做一只“土鸡”,从没有去过子弟兵学校,那么现在我会不会是一只幸福的“土鸡”。 如果?只是生活从来就没有如果,人生的路就像在玩抓牌,你永远猜不到下一只是什么牌,但一生的命运并不是由某一刻抓了一只好牌或者烂牌而决定的。 我还是很感激命运的每一个相逢。 在我退出子弟兵学校后,同学们得知我的状态不好,都来看过我,那些当年给我起外号的男生,还给我弄来了好多春蚕,带我去户外采桑叶,告诉我,养蚕可以调整身心。他们也许根本就不知道当年给我起的外号,深深的刺伤了我的心灵,都说童言无忌。 不过在往后的岁月里,我对男生们无意的“伤害”便有了强大的免疫力了。 后来的有一天突然听到一首歌:《继续给15岁自己》。呵呵,15岁。 我也想告诉他们: “知道吗,我总是惦记15岁不快乐的你, 不确定自己的形状,动不动就与世界碰撞。 这些年,我还算可以,至少都对得起自己。 谢谢你,是你的单纯,给了我指引。 遇见过很多人很多人,完成了一些些事。” 第八章 野姗情(一) “湖光秋月两相知,潭面无风镜未磨, 遥望洞庭山水翠,白银盘里一青螺。” 以往翠绿的山水,盘里的青螺,被白雪覆盖了,像一只沉睡的白鹤,安静的躺在了湖中央。 湖面的水位低了,野姗把目光望向江天外,只见白雪纷飞,江面一片模糊,江上一条渔船也见不着了,她沿着湖边的芦苇地带一直前行着,踏进了君山岛上,远远的听见了洞庭庙的方向传来了阵阵琴声。 她跟随着琴声到达了庙的旁边,这里暖和多了,还有些摆摊的商贩,有卖旅游纪念品的,有卖药枕的,有卖斑竹的,还有抽签算命的等等。 她把目光转向了那一对弹胡琴的青年男女,旁边摆了一个广告牌:“漠兰闲琴。”她想:这应该是一对小情侣,这年代里,小青年还有能拉胡琴的真是少见了,她又仔细的打量了下他们的容貌,女孩身着一身白色羽绒服,蓝色牛仔裤,立在风中,就像一朵红尘之外的白玉兰,是那样清丽脱俗。男孩忘我的拉着琴弦,眼神里透着光茫,琴音里透着深情。 她安静的站在他们跟前,听完了一曲闲音,低下头用双手在他们的钱箱里投放了五十元人民币。 默然离去。 转身把目光锁在了“麻姑算命”的摊位上,不如去抽一签,尽管她不信命。 “先生,请帮我摇一支签。”野姗向算命先生请求说。 “姑娘,您是求姻缘,还是求事业。”先生问。 “姻缘。”她回答。 “请从筒里任意抽一支,不要犹豫,看准就拿。”先生说。 “这一支。”野姗果断的选了一支签。 签上写着: “纵身江湖枯寒草,一心分作两边倒, 若道人间有正缘,请到南方业中求。” “先生,请帮我解签。”野姗把手中的签递给了算命先生。 “姑娘,这是一支上上签,无须解签,时间会验证一切,请回。”算命先生说。 野姗疑惑的再一次读了一遍手中的签:“若道人间有正缘,请到南方业中求。”这是什么意思?还是上上签?难道晨星回家了吗?他已经两个月没有音信了,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儿? 她把目光转向了柳林寨,晨星从小就成长在那儿。 野姗的故乡在南宁,读小学三年级时,她随着她的父母来这了这片不属于她的一切都陌生的土地上,晨星是她第一个认识的人,那时班里没有一个人搭理她,也没有人知道她的名字,关心她的生活,只有晨星这孩子一点儿也不排外,他真如天上的一颗星星,照亮了她整个暗淡的童年时光,不知不觉中,他们从幼年时光走到了少年时光这又快到了而立之年了。 柳林寨,在春夏的季节里,杨柳如烟,花木繁荫,干地里有棉花,湿地里有水稻。 到了冬季,就一切变了模样,柳叶没了,花没了,稻谷入仓了,棉花也收了,整个柳林寨被白雪覆盖了,安安静静的躺在了君山岛旁边,凝望着洞庭湖水还有岳阳楼。 她转身走到了卖枕的摊位边,买了一个菊花枕,直奔晨星家址。 第九章 野姗情(二) “伯母,晨星有消息了吗?他已经回来了,是吗?”野姗急切的问站在堂屋里正在弹棉花的女人。 她就是晨星的母亲了。 “姗儿,这大雪天,外面天寒地冻的,怎么跑到这儿来了,快坐到炉子边把身子烤暖先。” 晨星的母亲说。 从她的表情里,野姗明白了,晨星根本就没有回家,也没有任何消息。 “哎,晨星这孩子,这大冬天的,外面那么冷,怎么一点消息都没有,他能跑哪儿去呢?” 伯母说。 “伯母,您不用担心,晨星应该去了其它地方了,我今天去抽签了,抽了一支上上签,晨星他应该好好的。”野姗说。 “但愿,姗儿,把身子烤暖后,赶紧回家去,听爸爸妈妈的话,别让他们担心你了。”伯母说。 “伯母,您是看着我与晨星长大的,我们是同学,是好朋友,他现在人都不见踪影了,我心里急,都怪我爸妈,说话太伤人心了。”野姗说。 “晨星这孩子,自尊心强,等他想明白了,就会回来的。”伯母说。 “是姗儿来了吗?”晨星的父亲从卧室里走了出来。 “哦,伯伯,我刚刚在君山岛上,买了个菊花枕,送给你枕,听说菊花枕有安眠,活血的效果。”野姗说。 “是嘛,还有香味呢。”他接过枕头闻了闻。 “就这香气,有药性,枕着他可以减少落枕,不会睡到腰酸背痛了,枕着试试看。” “还是生女儿好,懂得体凉人,哪像我们家那“兔崽子”。”他说。 “先别忙着责怪他了,他有他的苦衷。”野姗说。 “是啊,这孩子,平时也懂事,从没有做过什么出格的事,这次也不知中了什么邪了,不声不响的就出走了。”伯母说。 “好了,我的身子烤暖和了,这就回去,不然我爸妈也以为我离家出走了。”野姗说。 “好,好,晨星有消息了,我会告诉你的,不管怎么样,天气好了,也来伯母这里转转,虽没有好菜好饭,红烧鱼肉还是有得吃的。”伯母说。 “我知道的,我知道的。”野姗说。 “对了,你说刚抽了一支上上签,签上说什么来着?”晨星的父亲忽然对签好奇起来了。 “我还抄下来了,算命先生不给我解签,说时间会告诉我一切,签上写着:“纵身江湖枯寒草,一心分作两边倒,若道人间有正缘,请到南方业中求”。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先生只告诉我说这是一支上上签。” 他默默的念了一遍签,摇摇头说:“解不了这签。” 野姗再次把目光望向了洞庭湖上,雪已经停了,湖面很平静,远远的望见湖面上驶来了一只小船,她还没来得及看清楚,船上渔民的模样,船就从另一个方向驶去了,逐渐的消失了在她的视线中。 第十章 幽兰魂(一) “一枝幽兰山水间,惊鸿一瞥明月中。” “葛兰歆,葛兰歆”。 不知从何时起,这个名字轰动了整个润达员工男女生宿舍区。 “葛兰歆。”对面男生宿舍一齐疯狂的起哄着,呼喊着,声音一次又一次打破了夜的寂静。 “还让不让人睡觉了,烦死人了。”我宿舍的女生们厌烦的对抗着,其它宿舍的女生大骂着。 这声音并没有随着女生的抗议而停止,反而越来越激烈了,直到午夜十二点,夜才逐渐变得宁静。 “葛兰歆?她的何许人也。”我思量着,深深的叹了口气,仿佛看到了一曙光,有种同是天涯沦落人之感。 这是我来到润达电器公司的第五个月了,我是以维修工人的职位应聘进来的,这是我琢磨了很久才选择这门行当的。因为做别的我想想都没有优势,手工活?我手不巧,心不灵。做销售,我不喜欢。做文职,文秘工作,总感觉如果入了这行,说不定哪天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因为我脑子太简单了。想来想去,还是决定当一名维修工,这是一门技术活,学好了,不但可以给自家修电器,说不定以后还可以开一个维修站什么的。还挺顺利的,很快就被招进公司了。 进了公司后才发现,这维修并不是我想像的那种维修,这都是半成品维修,我都没有看见一个完整的家电,就连半成品一天也修不了几个,这个职位真是太闲了,每天我就如一个花瓶似的摆在那儿,中看不中用。来了没到几个月,我的活没干什么,名字也像这位葛兰歆一样,轰动了公司里每个部门。 不管我上班时多么“风光”无限,一回到宿舍我的心是很虚的,因为:一,我没有为部门创造什么价值,二,论长像在女生的眼中不算漂亮。其实每个女人都觉得自己才是最美的。 刚开始,为了好好相处,很多事我能忍则忍,视而不见,比如她们总喜欢在坐在我的床边磕瓜子,磕得满地壳也不会打扫的,都堆在了我的床边,说过一两次我想是她们是无意的,但次数多了我就知道她们是故意在为难我的。 再比如,她们总喜欢抢洗浴间,我随从不参与。 我总用一种以和为贵的态度,面对着宿舍的每个女生。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情绪变得很不好了,心莫名的恐慌。 我便使用了一个下马威,有一次,我又看到两个女生坐在我床边磕瓜子了,弄得我的床边,床单上都是瓜子壳,我静静的看着,等他们离去后。 把它们扫成一堆,倒进垃圾桶内,伴随着桶内的各种 垃圾,全部倒在了这两个女生的床单上,枕头上。 然后等着暴风雨的来临。 “妈呀,这是哪个疯婆子干的。”她们辱骂着。 “我干的,有问题吗?这是对你们不搞卫生的小小的惩罚。”这随口承认了,等着好戏上演。 “她奶奶的。”哼了几句,也归于平静了,打止以后,她们再也没有在我床边堆弄瓜子壳了。 我的日子算是归于平静了,但好不容易的平静,随着葛兰歆的名字,又打破了,这葛兰歆又是长得什么模样,哪个部门的?我对她泛起了好奇心,很想见见她,或许我们可以成为好朋友。 日复一日的过去了,依然只听其名,不见其人,这个女生,很少出没在人群中,或许她是故意避开人群,难道她真的如空谷里的一枝幽兰,这些轰动惊不起她内心一点波澜? 她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女子?我更加好奇了。 第十一章 幽兰魂(二) “淡尽繁华碾尘世,绝尘一骑天地间。” 这天,我宿舍里的女生们又开始议论那名叫葛兰歆的女孩了。 “我今天看到葛兰歆了。”一个女生兴奋的对其它女生说。 “真的,她长得怎么样,很好看吗?”另一位女生凑了过去问。 “一般般,也不是很惊艳。”女生说。 “哦,她是哪个车间的?等一下带我们去看看?”其它女生问。 “冲压车间,我看到她是往冲压车间走的,应该是那个车间的人。”女生说。 “好,好,中午早点下去,去堵冲压车间,看看她到底长啥样。”女生一一 起哄着。 我这才知道原来女生对自己的同类也会有这么大的好奇心,只因为她的容貌。 中午不到一点半,我眼看着那几位女生兴奋的冲出了宿舍,直奔冲压车间。 其实我也想一睹她的芳容,但不想用这种方式,我想看到的是她平时的样子,不上班的样子。 不久后的某一天,也就是在我宿舍的女生去围堵冲压车间的第三个中午。 我也与那个让男生女生都为之疯狂的葛兰歆相遇了。 快到下午二点时,我像平时那样换上工服,缓悠悠的涌进了上班的人流之中。 刚走到女生宿舍楼一楼区门口,我忽然听到走在前面的几位女生指着远远缓步而来的一位女生。“快看,快看咯,那个向我们正面走来的女生就是葛兰歆。” “在哪儿呀,在哪儿呀?”女生们打起了精神四周扫视着。 “那里,对面走来的那个。” 我远远的望着逐渐向我走近的身着白色羽绒服的女生。 直到与我擦身而过,我放慢了步伐。 一边听到前面女生对她的评论着: “哦,一点也不好看。”一个女生说。 “不知道男人们什么眼光?”另一个女生说。 就在我与她擦肩的一瞬间,我仿佛闻到了一阵来自大自然的芳香,她让我的心突然变得好平静,好平静。 “天啦,这是一个怎么样的女生?”我心默默的回味着,回味着。 她穿着一条蓝色牛仔裤,上身套着一件白色羽绒服,手臂上斜跨着一张素琴。 她长了一张不属于人世间的脸,那气质就如来自山谷里的一枝幽兰,那样淡,却又那样深。 的确,她不惊艳,但她的美依然直刺我的心灵深处。站在她的面前,我觉得自己是肤浅的,庸俗的。 我甚至想,她是不是听不懂人世间的语言,因为在这样一片赞声与骂声中,似乎一切与她无关。她脸上依然似笑非笑神情,始终淡淡的,柔柔的。 世俗的人,对花都有一种误解,以为花都是奇争斗艳的,其实不是的。 至少我从来就没有这样一种心态,都说英雄惜英雄,其实女人也惜女人,也许是因为我们在对方的身上看到了自己,也许是因为在绵绵不断的赞与毁中同病相怜。 没有人喜欢做别人的影子,其实一个女人她享受了美,也就要同样承受相应的孤独。 世俗的人对美人还有一种误解,以为只要是美人就是肤浅的,虚荣的。很多时候并不是这样,炼就与自己相处的能力,独处的能力,这是每个美人的必修课,而这种能力恰恰又会给她带来另一种与众不同的气质,最终美丽的女人在自己的华年里,如果不在浮华的世间里迷失了自己,她只会越来越美,越变越好。 我一直认为,红颜不会薄命,真正的红颜,都会惊艳时光,温柔岁月。 第十二章 南生漠(一) 午夜十二点,借着窗外路灯的光线,能看见大地白茫茫的一片,刚刚又下雪了。 站在女生宿舍楼的走廊间,依然能听得见润达厂区冲压车间发出来轰隆隆的声响。 冲压车间,这是一个对于我来说望而生畏的车间,那若大的车床,在操作员一次又一次冲与压间隔中,机器张开“血盆大嘴”把一块无比坚硬的钢板碾断了。 操作车床的员工需要打起十二份的精神,不然这“血盆大嘴”碾断的不只是钢板,还有工人的双手。所以这个车间的员工都很年轻,年龄大约在18到26岁之间,手脚灵活,反应机敏,精力旺盛,才可以避免很多工伤事故的发生。 仅管这个车间让我望而生畏,但我上班时还是喜欢选择走这条路线,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或许我骨子里也是一个喜欢冒险的人。最主要的这个车间还有两个我想看见的人。 一个是南漠,他是这个车间的调机员,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他那双含情脉脉的双眼,长了一副与世俗很不相容的面容,感性远远大过理性的一位男孩,他怎么就做调机员了,我觉得这个岗位不太适合他,总感觉他会弄出什么事故来。 还有一个人,就是葛兰歆了,就是那枝如空谷幽兰的葛兰歆了,这样一个超越三界,不与凡尘为伍的女孩,怎么就跑到冲压车间来了,车床那么凶猛,而她那么柔美,想想都不协调。 我每天路过冲压车间时,最喜欢偷看她操作机器时的样子。 我被她的状态迷住了,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么多男孩子为之疯,为之狂了,她根本就不处于五行之中,人世间的一切物质好像都不会成为她的障碍,无论是什么,她都能轻轻松松的穿越。那淡然的神情,若大的车床,坚硬的钢板,拿在她手中时,她的姿势依然是优雅的,从容的,娴静的,她仿佛与车床,钢板是一体的,她完全能驾驭这恐怖的机器。 她的动作是那样的柔美,像在弹钢琴一样。 让我由衷的感叹,人世间怎么会有这样的女子,每天只要来看看她上班的样子,心里很多杂念都会随着清除了,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不过,就这样一个不染红尘的女子,还是被他的车间里的另一个男人降服了,他就是我刚刚说的南漠。其实,他们真的很般配,我喜欢他们,喜欢他们在一样的样子。 或许我们是同一类人,身上有某些相似的东西,我们都与这个世间有点格格不入,仿佛无论安放在哪儿都有点不协调。 南漠只有拿起吉他奏弦他的那一刻,才最像他了,而葛兰歆,还有我,可能在大部分眼中,只有什么也不做时,安静的呆在那里,才是最真实的,最像本人的。似乎外人早就给我们定格了,我们来到世间的任务,就是一个摆设品,再多的挣扎都是无用的。 的确,一次在润达厂区的棕树里的偶遇,让我见过葛兰歆与南漠最本然的样子。南漠手握吉他,弹的却是一首古典歌曲,《采薇》:“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昔,雨雪菲菲。” 在他旁边安安静静的坐着倾听的那位女孩,就是葛兰歆,我想,这首歌,他是为她而弹的,那幅画面真是太美了,美到我不忍心去打扰他们,我只能静默而听,无声而去。 内心里祈祷着,希望他们两个能一直一直就这样,安然无样的走着,唱着,爱着。 第十三章 南生漠(二) 凌晨二点,今晚的夜空格外明净,天空挂起了一轮明月,映在雪地上,虽显出一丝丝寒意,但洗去了人身体上的困意。 南漠,他做为一名冲压车间的调机员,夜班其实是最清闲的,大部时间是窝在工作间内发发呆,写写字,就过去了。 车间里轰隆隆的声响,显得格外嘈杂,突然就在这嘈杂声中,一位操作员工一声尖叫:“我的手,我的手。”一位男同事一边握着自己血淋淋的手,往车间外跑去,一边喊着。 不一会儿,120的报警铃声响起来。 南漠很快意识到好像刚刚发生了什么事情了,他连忙从工作间里跑了出来。 只见许多员工围在了12号机旁,议论纷纷的。 “怎么回事?”他问。 “手还留不留得住是个未知。”同事们说。 他凝视着被染着血迹的车床,沿着血滴的痕迹,跟随到车间外,血迹像是一朵朵红花似的浸染在雪地上,一直延伸到了保安室门口,追到路口时,救护车已经远去了。 他返回到车间,再次走到12机旁边,似乎意识到了什么,重新调了一下机器程序,脸上露出了某种惊慌的表情。 一个星期后,南漠做为一名调机员的身份被公司解聘了。 在我眼中,这次解聘对他来说未必不是一件好事,一个如此感性的文艺青年男,的确不太适合面对这些如此理性冰冷的符号。他应该属于一个更广阔的空间。 只是没过多久,葛兰歆也在冲压车间消失了,她可能随南漠而去了。 他们的离开,仿佛把我的心抽空了一般,我突然意识到,我之所以留在这里,是因为他们俩个人的存在。 在我内心的最深处,其实对自己的工作环境是厌倦的,他们每天好像都有忙不完的活,说不完的话,骂不完人,争分夺秒的活着。我不理解他们为什么要这样活着,就像他们不能理解我为什么每天像活在梦里,永远也打不醒似的,他们在为我着急。 但我不知道我应该去哪儿,哪儿才适合我逗留,我只是听长辈们说过,如果在一个地方呆不好,去任何一个地方都一样,所以我不会因为厌倦而去换环境的。 以前还有南漠和葛兰歆,我觉得我的存在并不孤单,现在他们俩个都离开了,我像是只剩下了一个轻飘飘的肉体。每天清晨闹钟响了,我知道要去上班了,每天看到车间里的人都往外涌时,我知道已经下班了。 我时常会问自己,为什么我要存在这个世间上?为什么我每到一个环境,都是我要彻底改变着自己去融入别人,为什么他们就不需要改变,难道我的存在就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吗? 不久后,我又患上了失眠症了。 我要等待一个人来救赎我,亦或许我要主动走出去去寻找一个能救赎我的人? 第十四章 万物生(一) “南国有嘉树,山南有木兰。” 万物生芳香疗馆,坐落在洞庭山南的对面,相隔着洞庭湖,有一种初日照高林,曲径通幽处之感。 我正犹豫着,这是不是我应该去的地方?只见有两位穿着较时尚的中年女人有说有笑的跨进了二楼芳香会所。 我鼓起勇气也跟着迈向了二楼,推开香疗馆的木门,一阵阵芳香扑鼻而来,门边上摆着一个大大的花瓶,花瓶里插着几束风干了熏衣草,这应该是熏衣草的香味。 抬头见墙壁上挂着一幅3d效果的壁画,是一片桔林,几个字格外显眼“南国有嘉树,山南有木兰。”我被这片桔林吸引了,一切仿佛并不是我想像的那样雍容华贵,反而让我的心放松了些许。 “您是要咨询什么吗?我有什么可以帮助您?”一位男士好像刚刚从户外运动回来,他问我。 “我,我想咨询一下芳香疗法?” “好的,您跟我来。”他说。 我随着他踏入了大厅内,室内虽是自然风格布局,色系却偏暗,蔳草编织成的垫子,竹子编成的椅子,在木与花之间,清香四溢。站在层楼的飘窗前,可以俯瞰大半江湖,山川景观。 音乐低沉,一首《木兰道》循环播放着:“月上的南天门映出了谁的轮廓,我越过青涩回忆往事斑驳,研梳的老巷陌。” 我随着他来到最边上的一间咨询室,室内真暖和,一阵莫名的香味泌人心脾,他的办公桌上除了众多的文件夹,还摆了些香盒。香炉里正冒着袅袅青烟,这室内的香味,大概是从这香炉里飘出来的,旁边还有一个用竹笺制成的香瓶,刻有两行诗文:“夜深偷展香罗荐,浮华浪蕊都相识。” 这个男人看来是有点文化底蕴的,我转身时碰到了一把椅子。 “您坐,您想喝点什么,我去给您拿来。”他问。 “我不渴,我是随意来这儿看看的。”我连忙回绝着说,我深怕他为我做得太多了了,结果我什么也没消费,会让他失望的。 “没关系,那我去倒杯水给您。”他转身离去了。 这个男人我怎么感觉他不太像专业的工作人员,像是经历过很多世事,见过大风大浪,能把一切容于心中的那样的一个男人。 我接过他的杯子说:“我,我是来这儿咨询一下芳香疗法的。” “没事,你先喝水。”他搬了一个椅子坐到了我办公桌旁。 他的神情一直很温和,我渐渐的也把心情放松了下来。 “您是身体哪儿不舒服吗?”他问。 “我,我有抑郁症,我失眠,整宿都不能入睡。”我回答。 “失眠多久了?”他问。 “快一个月了,不对,我上学时就有过失眠,后来不治自愈了,现在又犯了,每天晚上都睡不着,数了几千只绵羊了,还是睡不着。不过,一到白天,我又很亢奋,很精神,像是吃了兴奋剂一样。”我说。 “那您是最近遇到一些情感的问题吗?比如失恋,或者其它与情感有关的。”他严肃的问。 “失恋?我没有失恋,我都没有谈恋爱。”我连忙反驳说。 “哦,那您有参加的工作了吗,工作还顺心 吗?是不是遇见到什么麻烦了。”他问。 我开始有点防备了,我是来咨询香疗法的,他怎么全是在像打探我个人隐私。 “我,我有工作的,工作也没有麻烦,很清闲,大部分同事对我也特别关照,按理来说,我是最没有理由患抑郁症的,因为我比大多数人好过多了。”我说。 哦,他表情显得更沉重些了,像是在思索着什么,显然他意识到了,我并没有向他打开心扉。 第十五章 万物生(二) “那你觉得你的工作怎么样?”他紧接着问,并没有因为我的防备心理而知止。 “我现在只能工作挑我,我还没有条件去挑工作的。”我故作谦卑的说。 “我的意思是你喜欢你的工作吗?喜欢或者不喜欢?”他语气温和的问。 “我不喜欢,但我要吃饭,要生活。”我说。 “你有没有想过换一种工作环境,或许对你身心有好处。”他问。 “想过的,但我觉得无论去哪儿其实都是一样的,没有哪一种工作是为个人量身定作的,只能去适应,如果不能适应,我想是我自己的问题,不是环境的问题。”我说。 “那你尝试过吗,其它工作环境?”他问。 我摇摇头说:“暂时还没有,我的工作还过得去。” “要不,如果想换工作了,来我们这里工作,你看怎么样?”他问。 “这儿,我来这儿能做什么?”我连忙摇头说。 “我培训你做调香师,或者香疗师,都行。”他说。 “香疗师?我自己都心理不健康,怎么去治疗别人?”我否决说。 “没关系的,因为经历过,可能会更懂得,只要你肯学习。”他说。 我明明来看病的,他怎么把我当应聘生了,不知道他在搞什么鬼? 我再次变得警觉起来了。 “我先把自己弄好了,再说,可以吗?”我说。 “可以的,如果你有兴趣的话。”他非常爽快的说。 “你之前有想过自己想要过什么样的生活吗?”他问。 “这我倒没有想过,我只想好好的做现在的这份工作,存点钱,到时自己开个小店,自己支配自己的时间,或许会好些。”我说。 “哦,你想开什么店?”他问。 “先保密,我不能说,我怕你笑话我。”我说。 “好,我问你这么多,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想提醒你,你要把自己的抑郁失眠症完全愈疗,一半在于你自己,香疗可能只占一半的效果的。”他说。 “我知道的,我想来试试,但费用不能太贵了。”我说。 “我可以先让你试一个疗程。”他说。 “那总共要几个疗程,要多少钱?”我问:“如果太贵了,我怕我支付不起的。像有些保健休闲场所那样,开始说,到后来都要收费四五千,上万元的。我可消费不起,如果要那么多钱,我还是医院里开些药吃,也会好的。”我说。 “别,别,先别吃药。”他连忙否决我说:“那你先付五百元放我这儿。” “五百元,这个我能支付得起,以后还会加吗?”我问。 “不用加了,我说了,你的病关键要靠你自己愈疗的。”他诚肯的说。 “那好,我付。”我说:“这五百元给你。” “好,往后你随时可以过来找我,我就是你的愈疗师了。”他说。 “嗯,我每天五点半下班后才能过来。”我说。 “可以的,让住,下班不能吃饭,要空腹过来。”他提醒我说。 “空腹?是要体检吗?”我问。 “到时,你就明白了,记住,空腹过来就行。”他说。 “好。”我想了想接着说:“今天是星期四,不如我星期六,星期天过来,你在这儿吗?” “好,我在的,你叫什么名字?”他问。 “我叫秋梦寒。”我说。 “真好听的名字,这是我的名片,若是来了找不到我,可以直接打我的电话,我叫万生。” 我收好了他的名片,退出了这个如梦如幻般的空间,这时,大厅内已经有几位练习生了,由一位体态丰盈的女生带领着。 讲真,我对这个世间的一切都觉得很陌生,这个万生,也让我心生不安。我心存疑惑的迈出了这个充满着芳香的空间,再次抬起头望了一眼他们的广告招牌:“万物生芳香疗馆。” 下面一行绿色字体:南国有嘉木,山南有木兰。 第十六章 晨星缘(一) 第十六章 晨星缘(一) “继续卖力的生长, 离参天还很远呢? 继续飞快的发芽, 要遮天蔽日还要许久呢。 《藤》 车间门外货车的马达声又响起来了,特别熟悉的口令:“倒车请注意,倒车请注意。” 每当这时,我就知道,车间又来物料了。 而这个时间段,车间里的男同事,包括抛光的,焊接的,折弯的同事们,都会放下手中活,开始去搬运物料。 女子们总是靠边站,因为每一箱铁线至少也有百来斤,几个女孩加在一起也不好使力。 与其这样,还不如安静的呆在一旁观望,默默的为男同事们打气加油就好。 这一刻,也是我比较喜欢的,终于其它的女同事,也像我一样了,可以闲下来偷偷懒,似乎找到了某种平衡感。 我这才可以理直气壮的站到货车旁边,去欣赏男生们搬运时身体内散发出来的那种阳光美。 都说男人好色,其实女人好色的程度完全不亚于男性。我喜欢看男生把几百斤重的箱子从货车搬运到地面上,身体跳动的那种力量美。 也许他们自己没有察觉,他们这一刻迈力的干活,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雄性气质特别迷人,那是任何一个女人也做不到的,女汉子身上的力量,我觉得并不怎么美。从男人的视角会欣赏一个女人的力度美吗,这个我倒没问过男生。 我突然发现,今天在货车上的物料堆里,多了一位穿便服的男生,他应该是新来的,前几天都不见有这样一个人的。 他站在了货车物料堆里的最高处,把箱子一箱一箱的往外挪到下面的同事的手中。 他的身材特别好,应该不到一米八零的个子,不胖不瘦的,皮肤晒成了小麦色,更透出了一种健康与活力。 “这男生叫什么名字,从哪儿来的?”我内心里默默的问。 我一直把目光锁在了他的身上。 当货车上的箱子全部挪到地面以后,他很轻松的从车上跳了下来,随手抱起一个箱子,那几百斤重的大箱,到他手上,像是搬一团棉花似的,感觉好轻,他怎么会有那么大的力气? “这男子干活好厉害,长得也好帅气。”我心里滴咕着。瞬间变成了花痴,从货车旁边走到了物料区旁,这样可以更清楚的看见他了。 他也停留在了物料区,接过其它男同事的手里的货物,把它举起来往最高处堆放。 我也试着挪了挪堆在我脚边的一个箱铁线。 真的很重,我费了全身的力气,一毫米都没有挪到。 “秋梦寒,你还想挪动那箱子呢,你们三个女孩子加起来都没箱子重。”一个男同事打趣说。 “有那么夸张吗?”我不屑的回答。 “你还不信了,信不信我一只手可以把你挪到那最高处,你就知道这箱子有多重了。” 他说。 这时,很多男同事把目光都转向了我,包括那个新来的男生,我不经意间捕捉到了他含笑的目光,他的眼睛是那样的炯炯有神,充满了光与热。 “我一定要去认识他。”我心里又默默的思索着。 货车上的货物逐渐回到了物料区内,其它男同事也一一回到了自己的岗位上。 只剩下了那个新来的男生。 “晨星,你帮我把这些物料核对一上数量,点一下数。”老大拍拍他的肩膀说。 “点完数后呢,我去做什么?”他问。 “去5号机,学焊接,先把最基本的学会,一步一步来。”老大再次拍拍他的肩膀说。 然后把目光转向了站在饮水机旁的我,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 我连忙乖乖的回到了自己的岗位上,继续像花瓶一样,摆在那儿。 只是这一刻我好像不只是花瓶了,我还多了一重身份,花痴。 第十七章 晨星缘(二) 我不自觉的把目光投向了5号机,那位新来的男同事。 望着他忙碌的身影,一会儿调试着电焊机,一会儿站到4号机器旁边,大概是学习他们的工作程序。 二十分来分钟后,他自个儿推着叉车,从物料区拉了一箱铁线与铁架,开始了他的焊接工作。 这时,老大走到了他的机器旁,像是在指导着他什么?随后,转身走向我这边。 笑咪咪的问我:“秋梦寒,你今天反修品都修好了吗?” “都没有什么反修品。”我如实的说。 “要不,你先去帮5号机那位新来的同事摆一下线。你摆好,让他直接练习焊接,等他学会了,我再去安排两个女同事给他。”老大说。 “可以的。”我用力的点点头。 其实我很怕老大看懂我的心思,但很多时候,他仿佛真能读懂我的小心思,他似乎知道我喜欢什么?厌恶什么?都是那样的恰到好处,如沐春风般满足着我内心的欲望。 这样下去,我真的会变得越来越傲娇的。 或许他,就喜欢我这份不吵不闹,让他省心,至于我为车间做了些什么,好像是无关紧要。 我只是一天到晚闲得慌,失眠症可能就是闲出来的,怎么很少听到干体力活的人有失眠症的? 我巴不得有点事做,这样时间过得快些,所以平时只要老大有吩咐任务,我都会很乐意的去把事情完成好。也许因为这样,更赢得了他一份信任,平时,他都不怎么管我,我很感激他给我的这份自由。 所以,在8小时内工作中,我完全收起了自己的个性,8小时候之外,再把它拾起来,不损失什么。我与车间老大似乎达成了某种默契。我觉得自己真狡猾,居然让大多数相信我就是绵羊般的存在。 我缓悠悠的走到了5号机旁,晨星正在摆线。 “怎么抹不开,这也太难摆了。”他难为的对我说。 看见他笨笨的摆线的样子,我噗嗤的笑了起来。 “还是你来摆,我的手太大了,摆不开。”他说。 我从箱子里随手捧了一扎线放到桌上,凭感觉捏了一小扎,放在铁架上,轻轻一抹,正好十二根,摆得又平整,又均匀。 “你怎么摆得这么好,都不用数线的。”他问。 “女孩子,手小,力气小,直觉也比较好,适合干这个。”我说。 我把摆好的框架轻轻的推到他的手边:“你焊。” 看得出,这男孩悟性也挺好,一开始焊接力度就把握的非常均衡,居然没有焊出次品。 “这焊得可以吗,能过关吗?”他问。 “嗯,没问题的。”我是从内心里对他发出了认可。 他从一个小时焊二十个,到三十个,逐渐上涨着,时间就这样飞一般的过去了,下班铃声响起。 车间的同事们也逐渐散去。晨星不知从哪儿弄来个电插座和手动电焊机,钳子。 “我把这些焊接坏了的剪掉,再补线上去。”他说。 “你以前是学过电焊吗?”我问他。 “没有,这玩意这不难学的。”他说。 我本想告诉他,这些焊坏了产品可以留给我明天来修的,但又想看看他干活时认真的劲儿,还是选择陪着他,把焊坏了的架子挑了出来,让他重新补好。 来公司这么久,这是我第一回与男同事真正的共事。真应了老大那句话:“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工作效率也惊人的好。 第十八章 浴水沉香(一) “你来了。” “嗯。” 星期六的下午4点我准时来到了万生工作室。坐在他的对面,几乎一夜无眠的我,面容神情是呆滞的,好像不听我使唤一样。 “昨晚睡得好吗?”万生问。 “不好,我的精神越来越亢奋了。”我说。 “我首先要给你布置一个家庭作业了。”他说。 “家庭作业?我又要做家庭作业了?”我问。 “ 是的,你必须先换个工作环境。”他说。 “我明白您的意思,您的意思是环境会影响一个人的心境,是吗?不过这在我这儿可能行不通的,因为我在高素质人群里呆了好些年的,上学的时候,但我并不快乐。现在这份工作对我很重要,我身上还没有太多的余钱,还要吃饭,要生活,我这么大个人了不可能还问家里要钱,不是他们不给我,是要了我就更身不由已了。”我说。 “你现在住在哪儿,我是说你不上班的时候住在哪儿?”他问。 “集体宿舍里。”我说。 “宿舍环境好吗?”他问。 他似乎一问就问中我的要害了。我犹豫了一下,无奈的摇摇头说:“不好。” “那咱先搬出宿舍,先尝试着自己一个人生活,你看怎么样?”他问。 “你是要我搬出宿舍,为什么?”我问。 “这是我给你的家庭作业,你把它做好就是了,如果你不去完成,那我也没有多少把握能治愈你,之前我就说了香疗有一半是要靠你自己来完成的。”他说。 “可是我公司附近没有房子出租,而且租房子也很贵,暂时我也不想换工作,我平时也不太喜欢回家,自己在外面,处处都需要花钱,我只有自己多存点我,才有可能自己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我说。 “不过,我明天可以去找找看,我答应你。”我停了一会儿说。 “好,能说说你工作环境与宿舍的同伴们吗?”他问。 “我工作环境男生比女生要多一些,我的工作很轻松的,是产品维修工,但每天几乎没有什么需要维修的产品,我每天呆在那儿就是熬时间,至于宿舍,都是来自不同部门的,我和她们也没有什么交流,大家都很忙的。”我说。 “嗯,我知道了。”他点点头。“那我开始我的工作了。” 他说着,从抽递里拿出了几盒香,一一的打开,摆在桌上。 “我们先来识香。”他说。 我望着那些漂亮的盒子说:“我怕我记不住。“我也需要认识香吗?” “有必要的,这一盒?沉香,你闻一闻,有香味吗?”他问。 我轻轻拿出一盘,闻了闻:“没有香味?一点儿也不香。”我说。 “是的,没有香味,其实每一种香都有它不同的特性和用途的,就比如这盘沉香,在常温状态下几乎是无香味的,要遇热或遇潮时,才会散发出香味,它的作用有降气除燥,舒缓神经,帮助睡眠等功效。” “哦,那适合我的。”我说。 “先不急,咱再看看其它的。”他又拿起了另一盒香。 “这一盒,则是檀香了,它来自檀香树,这种树,生长极其缓慢,一棵树要数十年才能成材,所以这种香也显得“高贵”了。檀香木也是生在适合它的地方,如印度,泰国,我国海南等地,不是什么地方都长得出来的,它的作用和沉香也是不一样的,它可以治疗皮肤病。” “哦。”我点点头,好奇的望着下面那两盒香。不知道又是什么来历? “那这一盒,就是麝香了,它的出处跟上面两种又不一样了,来自雄麝肚脐下方的腺囊分泌物,但它也是一种高级香料,香味持久,古代人用它来制墨,防蛀虫。它的作用与沉香就相反了,开窍醒神,散血等功效。”他解说着,看了看我的神情,接着拿起了桌上最后一盒香。 “那,这一盒,就是龙脑香了,也叫羯布罗香,它来自龙脑香属树种的树脂凝结形成的一种白色晶体。而龙脑树的生存环境多在热带,亚热带地区。它的作用,可以做佛灯灯油,可以防腐等功效。” 讲完后,他又一一把香盒合上了。 我不明白他跟我讲解这么多香与我又有何干?我一脸无奈的望着他。 “我一下子记不住。”我说。 “没关系,我不需要你记住它们”他说。 第十九章 浴水沉香(二) “这才四种,说起香材,多着呢,成千上万,它们都有自己适合的生存环境,形成条件,及独特的功效。”说着,他又转身从柜子里拿出新的香材。 “这是什么,你认识吗?”他问。 “我不认识它,好漂亮呀,闪闪发光的。”我说。 “是琥珀呀,你别看它现在这么好看,还散发出香味,刚开始它可是臭的。” “是嘛,那它是从哪儿来的,怎么变成这样了?”我问。 “海里面来的,香鲸的消化系统里面取出来的,当然,有真的琥珀,就有假的琥珀,只要是真的都是来自海里面的,要经过好多年日晒和海水多年冲洗,才能形成的一种香材,很难得的,所以市场上一般都是假的,我这个也是假的,含有一点点原香料。它的香味很持久,是高档定香剂。” “哦,但是假的真的很难分辨。”我说。 “嗯,是的,知道就好,你有没有觉得人和香是一样的,有很多共性。”我问。 “只是人比香材更多一点,都来自天南地北。”我说。 “是的,所以要找到适合自己的生存环境,才能发挥出他的价值与功效。”他说。 “可是我们出生的地方是由不得自己选择的呀?”我说。 “那现在可以选择了吗?”他说。 “好像到处都是一样的,我觉得。”我说。 “继续寻找,好吗?会找到的。”他说。 “如果把你喻为一种香,我觉得你就像沉香,有一种“沉”味,你明明是一个灵魂里都有香气的女孩子,却害怕自己散发出香味,你压抑了很多情绪,这是你抑郁失眠的主要原因。”他说。 “我低头无语。”好像触到我内心里的某根弦。 “既然你像沉香,就先用沉香来愈疗你。”他说。 “嗯。”我点头。 “就用这盒海南沉,铜炉袅袅海南沉,洗尘襟,希望对你有帮助。”他转身招来一位服务人员。 “帮我去浴室把水温调好,这五味香包沉浸到水里面。还有,这盘香要点燃它。”他说。 “是沐浴吗?”我问。 “等会儿那五味包浸出药性后,你就去沐浴,这五剂药可以帮助你睡眠,我们先试试,时间是半个小时,不需要太长的时间了,也不能太短的时间。”他说。 “可以了,你跟我来。”我被服务员带进了浴室。 这里面粉红色的空间,粉红色地墙壁,粉红色的浴巾,浴袍,与我喜好的色彩是相反的。整个空间蒸气腾腾,泌人的香味,扑鼻而来,瞬间遗忘了外面的寒冷。 香炉里的沉香青烟袅袅,再凑近闻了闻,难道这空间的香味是沉香散发出来的,如果是,这的确是我喜欢的味道。 “您自用,半个小时可出浴。”服务员嘱咐我说。 当她关上门后,我的神经逐渐舒缓了下来,接下来,这个空间只属于我一个人的了。 我缓缓的把自己的肌肤沉浸到浴缸内,闭上眼睛,用鼻子轻轻的吸附着整个空间的香味,药水把我绷紧的神经舒缓开了,晕晕欲睡,我太久,太久没有这样放松过了。 闹钟的声音响起,我才清醒过来,半个小时,这样快就过去了。 “梦寒小姐,这是你的点心和牛奶,补充内量。”服务员把我领到飘窗边的餐桌旁。 “哦,谢谢。”还有吃的,我心里由衷的满意。 “不客气,慢用。”她面带微笑的走出了我的空间。 “感觉怎么样?”万生坐到了我的对面问。 “挺好的,差点儿睡着了,我从来没有这样放松过。”我说。 “嗯。” “对了,你说的那沉香,能不能卖给我一盒,我付钱给你。”我问。 “我这儿的香不单卖的,因为长期使用药性单一的香,对身体不好,阴阳失调。所以我不建议你自己使用香。”他说。 “哦,不能使用,你是说至少要买两种香吗?”我问。 “这个,以后再说,先试试沐浴,等时间到了我会帮你配香的,让你带回家的,不过我建议你不要住在宿舍了,自己找个地方安住,可以更好的利用香材。”他说。 “嗯,我会去找房子的。”我说。 第二十章 落雪逢林(一) 清晨,我第一时间打开了宿舍的门,来到走廊边,空中又飘起了零零碎碎的雪花。 “哇,又下雪了。”我自言自语的说。 脑海里又回想起了前些天那个新来的男同事,晨星的样子。我总觉得他像一个人,是小说里面的一个人,他有《老人与海》里面那个老人的那股不服输,打不倒的劲儿。 最近,我似乎变得特别喜欢上班,喜欢呆在车间里。 “快点呀,磨磨撑撑的。”我转身回头,以为室友在喊我,原来她是站在我身旁喊另一位女生。 我望着她们急匆匆的冲出了寝室,奔出了宿舍大楼。 其实我早已经习惯了这种无回应状态,小时候就是这样走过来的,并不会觉得有什么失落感。 必境生活节奏不在同一频道上的人,是很难做到彼此都舒服的回应的,与其这样,还不如不回应,这是可以理解的。 比如:像我父母那样在生意场上驰骋的人,他们每天最关心的当然是亏钱还是赚钱的事情,哪有时间去感雪悲秋的,所以拼其一生,我也不可能等到他们对我满意的回应。 而这些同事们,每天关心的当然是产量的问题,这样一天可以多挣点钱,哪怕一天多挣十五元钱,十天就就多了一百五十元,一个月下来就多了四百五十元。这个帐只要不是傻子,都会算的。 他们每天必须加快自己的节奏,只要节奏更快一点,再快一点,时间就是金钱,这句话是有道理的。 而我的工作,维修工人 听起来,看起来这份工作与我不太搭调似的。 其实女人做维修工更有耐心,更细心的,也挺合适的。 只是,我的工作台总是空空的,一个产品也没有,来到车间里,发发呆,看看匆忙的人群,几乎成了我每天的工作内容。 刚开始我不明白,明明这个岗位无事可做,为什么不把它取消掉,直到有一天晨会,车间老大点着我的名字审明: “别看我们车间里的秋梦寒一天无所事事的,她可是我们车间的不可缺的拉拉队,男女搭配,干活不累。” 听到这里,我的眼泪立马在眼眶里打转了,原来我的存在也是有价值的。 老大的这个审明,男同事们表示很服,没有什么反对意见而女同事们则不以为然的,一脸不屑的表情。 我知道她们一点儿也不羡慕我此时的悠闲状态,因为大部分女生都明白一个道理:女人靠一副皮囊吃饭,必境是不长久的。 她们懂得,既然不能像一部分女人那样,坐在办公楼里,商业楼里,吹吹空调,整整文件靠脑子吃饭,那就勤劳一点,凭能耐用自己的双手吃饭才是最实在的。 至于靠男人吃饭,我想:她们与我共勉,人这短短一辈子,一个靠字,真不好写,连成长那二十年靠父母都快活成神经病了,还靠男人,一靠,灵魂丢了,自由丢了,自我丢了,想想都不划算。 对于她们而言,每天最骄傲的事情,是麻利的干活方式又多挣了十五元,二十元,甚至更多薪水。我其实很敬佩她们,只是我成不了她们。 而我,也是在较劲的,我是想用时间去证明自己,即使此时我是一只花瓶,但终有一天会让她们对我心服口服的。 我不羡慕坐在办公楼里的女人,不羡慕这车间里干活风风火火的女人,不羡慕像我的母亲那样,在商场上叱咤风云的女人,也不羡慕女明星那样风光无限的女人。 我只想用最适合自己的状态活着,有事情做,并且是自己喜欢的,我在寻找,我相信很快就会找到的。 第二十一章 落雪逢林(二) “秋梦寒,今天不用帮晨星摆线了,我已经帮他找来两位女同事了。”老大吩咐我说。 “我知道的,看见了。”我往晨星机旁望去说。 老大脸上露出了一副神秘的微笑,他好像真的读懂了我的小心思。 我还是悄悄的走到了晨星的机旁,他抬起头含笑而又清澈的双眼看了我一眼。 “你呆会儿焊坏了产品,给我反修就可以了。”我嘱咐他说。 “你的工位在哪儿呀。”他问。 “在那儿。”我指着挨窗户边的木桌子说。 “哦,好,刚开始可能会有点多哦。”他说。 “没事,慢慢的会好的。” 我回到自己的岗位上,开启了一天的发呆模式。 内心里莫名的兴奋,自从南漠和葛兰歆离职后,这车间对于我来说就如炼铁场,十分难熬。 这下看到了晨星,似乎有一种神秘的力量让我又复活了。 “这些被我焊坏了,你的工具在哪儿。”我猛得回过神来。 “这些我来修,你先去练习焊接,焊习惯了次品就会少的。”我说。 “哦,那交给你了。”他说。 “你填一份表格,你的名字,机号,次品个数。”我把一张表格递到他面前。 我仔细读了一遍他的名字,晨星,早晨的晨,星星的星。抬起头与他相视一笑。 下班铃声响起的那一刻,我等着拥挤成群的男男女女们都拥出走车间,才慢慢的起身。 回头,发现晨星还在车间。 他把工作台上整理的干干净净的,焊接成品摆得整整齐齐的放到一边,然后检查着机器和电源。 这样一个看起来粗野的男人,原来干起活来还蛮细心的呢。 对他再次多出了一份好感。 “下班了。”我走到了他面前喊着。 这是我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对一个男人这样主动和热心,这样的自己有点陌生,但这一刻的我是真实的。 我才不在乎自己是清高的“白天鹅。”还是平凡接地气的“土鸡”。 我已经很久没有去食堂吃饭了,这下也随着他去了食堂,排队在他的后面。 “你站我前面,女士优先。”他说。 “我随身挤到他的前面,他比我高出一个头还多一点点,仿佛找到了一个保护神。 又是一个无眠夜,内心亢奋到了极点,前些日子的香疗浴好像并没有带来什么效果。 “万生。”,突然脑海里又浮现出了这个男人的形象,我翻出了他的名片。 明天我又该去万物生香疗馆了,只是他交待我的家庭作业,我还没有去完成好,我像在等待着什么,又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 第二十二章 落雪逢林(三) “秋梦寒,她不在。”我刚刚踏入宿舍门口就听见舍友拿着电话筒大声回应着。 “是找我的吗?”我问。 “是啊,你都快成明星了。”她半开玩笑半讽刺的语气说。 “他有说他是谁吗?”我问。 “没问,你自己查一下号码不就知道了。”她有点不耐烦的说。 我低下了头,没作任何反驳。 因为我之前吩咐过舍友们,凡是我的电话,一律说我不在说好了,就这样,宿舍电话铃声沉寂了好一段时间。 直到这几天,“秋梦寒”的名字又在每天夜幕降临时,从男生宿舍那边传来,划破夜空。打破了以往的宁静。 宿舍里的电话铃声又多了起来。 万生的芳香疗法,不但没有让我内心变得平静,反而更激活了我身体内的每一个细胞,热血沸腾着,我的睡眠,一点也没变好。 香,虽没有改变我的内心世界,倒是让我的皮肤变好了,就连我自己都感觉得到,似乎我身上的每个细胞都散发着芳香。 因为这种香,才招引来了好多“小蜜蜂”。 让我懊恼的是,这里面并没有我倾慕的“蜜蜂”,我不喜欢这些沾人的“蜜蜂”。 我时常觉得,自己就是那只在屋檐上守候了千年的蛛蛛,老觉得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永远是得不到的和已经失去了的。 我就像那只千年蛛蛛,会无视那棵守望了它千年的尘草,却总想着去追逐被风带来了又带走了的雨露。 我一直在思索,这种得不到才是最好的心理是怎么形成的。 我想应该是原于我的母亲,要得到她的爱真是太难了,而母亲的爱也许在每一个幼小的心灵里,都会觉得它是世上最好的最珍贵的爱,因为珍贵,才那么难以得到。这样在往后的人生路上,我当然会过略到轻而易举获得的东西。 但这却是一个陷阱,一个母亲为我设下最大的陷阱。让我错过了太多太多的人间的那棵珍贵的“尘草。” 母亲不但“杀死”了我的爱,还“杀死”我的一只会发光的灵魂。 她其实并不喜欢我的光茫,我时常需要在她面前做个隐形人,收敛着自己,把自己藏在阴暗的角落里。哪怕自己身上是香的,我会主动把自己弄成臭的,唯有不断的抹黑自己,她才会高兴,才不会打压我,才会更加的爱我。 我用一切行动告诉她:“你才是最好的,最了不起的女人。” 这样我终于得到了母亲的爱,但同时也“杀死”了自己的一只有光茫的灵魂。 难怪我喜欢黑暗,原来我那只会发光的灵魂早已经死了。 不过,这只会发光的灵魂在遇到某些场所,某些人,它是会复活的。 我隐隐约约有了点头绪。 我知道,在母亲面前的我,并不是真实的我。 香疗馆的万生,对我的心理分析是对的。 这下,当我真的光茫万丈时,招引来了这么多“小蜜蜂”时,我会相信他们是爱我的吗,我是怀疑的,不是怀疑他们,是怀疑自己。 我依然像往日一样,不急不缓的走近车间里,享受着众多男生对我投来的目光,而只有晨星,似乎总在忙着自己的事情,这些天,他连反修品也没有了,还是他自己修好了?反正他很少来到我的工作台了。 这更让我确定,于千万人中,我要寻找的人,就是他了,我要让他喜欢上我。 第二十三章 幽居未招魂(一) “晨星。”星期五下午的下班铃声一响起,我拔开人群挤到了他的面前。 这个比我高出一高脑袋还有多的男生,他依然用含笑的双眼,略弯下腰保持与我同样的高度, 问:“咋了?” “你,你明天上午有空吗?”我压制着紧张的神情,装着无比轻松的模样问。 “有空啊,怎么,要请我吃饭吗?”他爽快的问。 “多大的人了,还只想着吃的。”我说。 “哦,那你找我有什么好事。”他又问。 “我找你,不是什么好事情哦。”我说。 “哦,要我干嘛。”他问。 “你明天可以帮我搬一下东西吗?我要搬家了。”我说。 “没问题呀,你是要从哪儿搬哪儿呀。”他问。 “从宿舍搬到外面去住。”我说。 “你是哪个宿舍,电话号码是多少,我明天上午过来帮你搬。”他说。 “505室。电话,我把手机号码告诉你。”我说。 这下我终于清楚了,晨星并没有像其它男生那样,打听我的宿舍和电话号码,这么久了,他并没有真正的关注过我的存在。 “好。”他答应的很爽快。 “那好,明天见。”我说。 说起我的新居,那是一个离润达厂区有好几个站的旧园子,名叫木兰园,虽然旧了点,但环境还不错,租金也不贵,有两层楼,一楼是厨房,客厅,二楼是卧室。站在二楼卧室的后窗里,可以观览到小半个君山岛。园子里还栽了很多棵木兰树。冬天没有花,到春天里,应该花就会全开了。 “这个院子,房子有点旧了。”晨星自言自语的说。 “没事的,我住旧房子住习惯了的。”我说。 “没看出来,看你像个千金小姐,没吃过苦的孩子,不像是从贫民区里走出来的。”他说。 “是真的,我没有骗你,因为我们家是做花圈加工的,花圈?你知道吗?是送给逝世的人,祭亡灵的那种花圈,做花圈需要很多竹子,也需要很大的空间,所以我爸妈总是找偏远陈旧的老房子,一租就是整栋楼,这样算下来,一年可以节省很多房租,做生意人嘛,最喜欢精打细算了,于是,我从小就跟着他们住在荒山野岭外了,也习惯了。”我说。 “哦,花圈加工?你怎么不给自己家做工呢,怎么跑出来了?”他问。 “长大了,总要独立出来的,不能老呆在他们身边,那样我会永远长不大的。”我说。 “应该是的,必境花圈加工也不适合女孩子当成事业来做。”他说。 “不过,我的胆子都蛮大的呢,我们家总共有四层楼,第一层楼,用来堆放竹子,第二层楼,放成品纸箱,你知道吗?那纸箱全是白色的,堆了一屋子,晚上从外面望进去,冷清清的。” “你真不害怕吗?还在荒山野岭外。”他问。 “不怎么害怕,第三层楼就是花圈加工的地方了,白天还好,有工人在干活的,不过,下午五点半后,工人下班了,三楼只剩下了一些展开的花圈,摆满了整个空间。我们就住在四楼,有时候爸妈出去送货了,很晚还没有回来,刚开始,的确感觉屋子里凉飕飕的,习惯了就好了。” 第二十四章 幽居未招魂(二) “不过,有时候他们赶货,成品出不来时,我晚上有空也会跑到三楼去,把灯打开,帮他们贴几个花圈,习惯了就觉得没什么了?”我说。 “嗯,好勤快的孩子。”他微笑着用手摸摸我的脑袋。 “都是心理作用,是没什么的,我才不怕鬼的。”我说。 “好勇敢的孩子。”他接着夸我。 “其实做花圈也是一种创意呢,可以拼花,任凭自己的想像力去拼成自己想要的模样。不过这玩意儿看似简单其实很锁碎,太麻烦了,从竹子,到小花,大花,布花,纸花,竹子由剖竹师傅剖成一小根一小根的,花要裁剪成一朵一朵的,不能浪费材料,所以每天要一点一点的去算计,日子久了,我感觉他们满脑子除了花圈,什么都没有了,所以我觉得自己不适合做。” “做自己喜欢的事情,钱够用就好,我也时常这样想的。”他说。 “嗯,是的。你看这院子还可以,还有好多树,这是木兰树吗?”我问他。 “是木兰树,春天里开花,先开花后长叶子。”他说。 “我以前都没见过这种树,等待它们开花。”我说。 “花很香的,这种树可以做船,漂浮性很好的。”他说。 “是嘛,那你家住在哪儿?”我问。 “柳林寨,去过吗?洞庭湖边。”他说。 “没有,不过我知道那边的人很多是打渔为生的,当然知道造船啦。”我说。 “是的,我也常打渔,现在洞庭湖的鱼越来越少了,我是想积攒点钱,到时买一艘大一点的船,到海上去打渔。”他说。 “难怪,你皮肤晒得那么黑,原来你总是在水上漂的呀。”我说。 “呵呵。”他笑着。 “有机会你带我去看看木兰舟,是啥样子的,好吗?”我说。 “嗯,好,开春了我们就可以去打渔了,冬天是捕鱼的淡季。”他说。 “柳林寨那边好像也种棉花,是吗?”我问。 “对,种棉花,水稻,捕渔,都干,不过我们家很久没有种棉花了,捕渔比耕种操心要少一些。”他说。 “打渔很自由。”我说。 “是啊,没有什么烦恼,唐朝诗人李商隐不也说:“几度木兰舟上望,不知元是此花身。”吗?” “呵呵,你想像力很丰富嘛。”我说。 “你住哪一间屋子,我帮你把东西搬进去,饿了,搬完后我们去找点吃的。”他说。 我打开门,他抬头望了望屋顶。 “这屋子应该很久没有人住了,都有蛛蜘网了。”他说。 “没关系,我搞一下卫生就好了,这是一楼,客厅,还有厨房,二楼还有一间卧室呢。”我说。 他从梯子爬到了二楼。 “还可以,站到后窗可以看到君山岛,湖里的水。”我说。 “空气不错,感觉还行。”他说。 “是的,反正前面就有个家具街,到时买几样摆到屋子里,屋子不就变新了嘛。”我说。 他依然笑嘻嘻的看着我,从他的眼睛里没有读到一点恶意。 我想我遇到高手了。 第二十五章 尘香雾离(一) “晨星,要不,我们中午就随变找点吃的,粉啊,面啊,都好,到下午再去吃些好的,成吗?”我问。 “我由你,下午我请你吃饭。”他说。 “那中午我请你吃粉丝,咦,那里有家桂林米粉店。”我指着对面的红色招牌说。 “你也经常吃桂林米粉?”他问。 “也不算是喜欢,只是正好看见了,那就是它了,怎么?你喜欢吃这个?”我问。 “我随变问问。”他像是还有话没有说完。 “哦。”我没有再追问。 他坐到餐馆内,才开始慢悠悠的接着说:“我以前的女朋友的老家是南宁的,我以为这么巧合,你也是那边的。” “哦,那她现在人在哪儿?”我问。 “应该在家里,当千金小姐呢,我们很久没有联系了,分开了。”他说。 “怎么了,看到千金小姐,你认怂了?”我问。 “算是,我认怂了。”他说。 “没诚意的家伙,两个人在一起我觉得最主要的是情投意合,其次才是门当户对,生活靠自己创造,更有趣些。”我说。 “你怎么和她一样思想的,把生活想像的过于简单美好,真要过起日子来怕没有那么简单咯。”他说。 “也许,可是你说有什么是真靠得住的,就连靠爸爸妈妈,他们也会对你这不满意,那不满意的,呆在他们身边,我都不知道自己是谁了?你说靠另一半,真的可靠吗?我是怀疑的。还不如自己过自己的,然后找到一个与自己可以配合过日子的人,一起来创造未来的生活。你说是不是也挺好的?”我说。 “也是。可是说起来容易现实里做起来就不易了。”他说。 “拿了人家的东西,就要受人家管制,好不容易从爸妈编织的那个笼子里飞出来了,才不想又进入另一个笼子里,一辈子这么长,何时是个头呀。现在我想通了,用一份事情来安住自己的心比起用一个男人来安住自己的心,我觉得更可靠些。其它的,就由命。” “是的,先把心安住,很多时候我们以为可以让自己安心的东西,结果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干好自己的事情,其它的听天由命。可能我们这类人是悲观主义者呢,你和我一样,骨子里悲观。” “是的,听天由命,很悲观,最怕由命到最后,遇到一个白眼狼,那样即使是千金小金也奈何不了命了?” “那你看我像白眼狼吗?”他笑着问。 “我看不出来。”我说 “呵呵。这才是重点。”他说。 “可是我真的觉得,一个男人身上最珍贵的东西,除了经济方面,还有很多呀,比如长相干净,比如能逗人开心,比如有上进心,最主要的精神世界丰富,外在简单的男人特别容易走进我的内心。” “那你不怕挨饿,受苦受累呀?” “怎么会挨饿呢?我说了要有上进心呀,我可不喜欢守着井底的蛙,再说了,人活着本来就要发挥自己的长处呀,不然你总是呆在一个地方等死呀,什么也不做,多难等呀,又不知道能活多久的。” “说不过你了,没想到你的嘴巴还这么厉害的。” “我从小就不怕没钱,就怕吵,太吵了我受不了。其实每个女人要的东西是不一样的,像我妈,就喜欢热闹,喜欢朋友,交朋友是需要钱的,热闹更需要烧钱的,还好他遇到我爸,会挣钱,又不管钱,他们也算是天生一对了。” “嗯,那你除了怕吵,你还怕什么?” “还怕,怕心苦,但我不怕辛苦。” “什么意思,心苦?” “生活在不同的维度上的人是很难彼此理解,彼此相容的。这样心就会很苦。” “我懂了,我知道 你在说什么。”他说 “呵呵,我知道你能听懂我的话的。” 我们若有所思,陷入了沉默。 饭后,我再次回到公司宿舍里,打算把宿舍的东西通通都搬完它。 这才发现,我的那张床很快就搬来一个新人了。 “你的东西我帮你放在这个柜子里了。”一个陌生女孩子突然出现了在我的面前说。 “哦,谢谢,你是刚刚进来的吗?”我问她。 “是的,你是离职了,还是搬出去住啊。”她问。 “我搬到外面去住,没有离职的。”我说。 “哦,你是哪个车间的?是装配车间的吗?”她问。 “不是,我在装配车间的对面,网架车间,你被分到装配车间了?”我问。 “你是在网架车间?“她追问着。 “是的,你是有认识的人在网架车间?”我反问。 “嗯,那你认识晨星吗?”她问。 “认识的,我们是同事。”我问:“你是他?” “哦,我是她的朋友,很要好的朋友。”她连忙说。 “那挺好的,两个车间正好挨着,相互有个照应了。”我说。 “嗯,那你叫什么名字呀。”她问。 “秋梦寒。”我突然心生暖意,这么久了,从来没有一个女同事像她这样关心着我的一切。 “你呢,你叫什么名字?”我问。 “我叫野姗。”她拿出工作牌递给给我看。 “挺好听名字,人如其名,我们有空再聊。”我说。 这个野姗,她是晨星什么人,她为什么那么关心晨星的去向?难道是? 第二十六章 尘香雾离(二) 第二天中午,随着熙熙攘攘的人群, 我看见了晨星早早的就在站在了润达公司门口的草地上,像是在等待着什么人。 下班人流逐渐散去,一位身着便服的女孩,面带笑容的出现了在他的面前。 她,就是昨天与我打招呼的那个女孩,野姗。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是我爸告诉你的?”晨星问。 “我去过你家,找你了?”她说。 “哦,那你是来这儿上班?”晨星问。 “是的,就在你车间的对面,装配车间。”野姗说。 “那么多车间你不选,怎么选到装配车间去了,那个车间是个人计件的,你一天能做几个?恐怕连一顿饭钱都挣不到。”晨星打趣她说。 “不是我选的,是人事部分过来的,分在哪儿就在哪儿?”她说。 “你受得了那苦吗?还是回去。”晨星肯求她说。 “我来这儿也不是为了上什么班的,我是来劝你回去的,想跟你商量件事儿。”野姗说。 “我至少要等到开春了才会回去的。”晨星说。 “随便你,反正你什么时候回去,我就什么时候回去。”她说。 “先去吃点东西,边吃边聊。”晨星说。 他们依然肩并肩的一起走进了一家桂林米粉店,各自点了一碗桂林米粉。 “对了,你刚要跟我商量什么事儿,说,我听着。”晨星说。 “你以后不要捕鱼了,我们一起去干点别的事。”野姗说。 “不捕鱼?还有什么工作比捕鱼更自由,更有趣了?”晨星说。 “我们一起去种棉花,反正你们家有那么多地,拿些地来种棉花,你们柳林寨不是也有几家在种棉花吗?”她说。 “种棉花,也是靠天气吃饭的,碰到雨水多,棉花都不结棉了,那我们喝西北风呀。”晨星说。 “你都没种过,你怎么知道,也要去试一下才知道怎么回事嘛,再说种棉花比捕鱼有意义多了,不是有句老古话也说:“谁知姹紫嫣红外,衣被苍生别有花”吗?棉花可以打棉被,可以织布,好多作用,你种了不用担心没人收,我们家本来就是纺织业加工的,你种多少,我们就能收多少。”野姗说。 “主意是挺好的,我觉得有压力,你这是把我赶着鸭子上架,我只想一步一步来。”晨星说。 “我没有给你压力,我只是跟你商量,种棉花本来就是一步一步来的嘛,并不是你今天种了,明天就有棉花了。“四月种棉花,五月棉花香,八月棉花干,花开天下暖,花落天下寒。” 不像捕鱼,忙时就忙死了,闲时就没事做了,种了棉花一年十二个月都可以有事做,不忙也不闲的,不是吗?”。野姗说。 “野姗,你给我点时间,好吗?我知道你是为我着想。”晨星说。 “好,我只是跟你商量,决定由你自己。”她说。 第二十七章 尘香雾离(三) 晨星沉默了好一会儿 说:“野姗,我们都冷静一年半载,好吗?” “好,那如果你遇到一个让你没有压力的女孩了,我也祝福你。”她说。 “别想太多,你也是一样。”他说。 “我只知道一段感情开始不容易,所以我才不想轻易结束。”野姗一边说一边流着眼泪。 “对不起,野姗,分开对我们两个人都好,我是为你着想。”他说。 “行了,我想说的都跟你说了,这样我觉得对得起自己,不留遗憾,挺好的。”她提起包包直接走向了前台。 中午我早早的就回到了车间,自从把宿舍退了后,午休时分我都没有去处,而车间的机器也都停了,空调也都关了,显得空荡荡的,冷飕飕的,我脑海里不断的回想起刚才晨星与一个女孩肩并肩走向公司门外的身影。他们好像很亲密的样子,根本就不如他以前所说,分手了,只是普通的朋友。 他们明明还没有分开,想着想着,有种莫名的失落感从内心深处涌了上来。 “梦寒,把你的钳子给 我用用。”我转过身发现晨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到车间了,问我要钳子来了。 “你那反修品让我自己反修就好了,那是我的工作,不用你操劳。“我板着脸说。 “你不给我是,我自己去找?”他说着转身从抛光车间的到了一把钳子,娴熟的把反修铁钱一根一根的夹断了,再用手动电焊非常熟练的补了几根新的上去。 男人就是男人,剪铁线就像剪纸一样,轻轻松松就搞定了。 按理说,我这个岗位的确应该让一个男孩子来担任的。任何一个男孩都可以取代我的。 越想越觉得,万生说的对,我的价值不在这儿,在别处,我应该继续寻找的。 “好了,搞定。”晨星依然含笑的温柔的双眼看着我说。 “以后,反修品给我自己来修就好了,你没事,少往我这儿跑。”我说。 “你咋了,谁惹你生气了。”他问。 “我现在不想跟你说话,你走开,离我远点。” 他不知所措的立在了原地,一动不动。 我起身走向了洗手间。 我不明白这男人是怎么回事,怜香惜玉?的确如此,可是我自己应该晓得分寸。 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就不要去碰,不要去争,从小我就是不喜欢和别人争东西,更何况感情。 如果需要去与人争抢,我宁愿不要了,让出去就对了。 这样活着就不用那么费力了,就没有那么多麻烦了。 第二十八章 曲水渡(一) 这又是一个无眠的夜晚,数了几千颗星星,几千只绵羊,数着,数着,天已经朦朦亮了。 还好,今天是星期六。 我有好些天没有去万物生香疗馆了,什么芳香疗法?还是不见效果。 “愈疗一半靠自己,一半靠香疗。”突然脑海里又回想起了万生对我嘱咐。 可我已经搬出宿舍了?不还是个老样子。 清晨一缕阳光折射到了我的床前,睡意全无了。 屋外的白雪终于全化完了,君山岛?在我脑海里浮现着它的模样,是的,我要去踏踏青山绿水。双脚踩着尘土,吸收一下大地的养料,一定会让我好些的。 风,吹着干枯的芦苇洲,洞庭湖的水位仿佛比以往更低了。君山岛在阳光的映射下显得葱葱郁郁,正巧,一船夫从湖畔中心将船向岸边驶来。 “载我去君山岛,可以吗?”我问船夫。 “上船。” 船夫的船,不知道是不是晨星所说的木兰船。 “几度木兰舟上望,不知原是此花身。” 只是这个时节花未开,柳未绿。不知君山岛上的风景又是如何? 我直奔洞庭庙,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我也喜欢抽签算命了,其实我是比较信命的。 “麻姑算命。”摆在了很显眼的位置。 “先生,搬我抽一签,可以吗?”我问。 “姑娘,你抽哪方面的签。是事业,还是姻缘?”他问。 “姻缘。”我说。 “抽,看准就拿。” 我随意拿了一支,把签打开读了一遍: “车尘马足显者事,酒盏花枝隐士缘, 若将显得比隐士,一在平地一在天。” “先生,这是什么签?还行吗?”我递给他解签。 “姑娘,你的情路有点坎啊,但不碍事,属于中上签。”他说。 我放下签,转身踏上另外一条小道,正在迷茫着应该往哪个方向走时,一阵渺渺的琴声,从一个亭子边传来。 我站在桥边上一望,是秋月亭。亭子上坐了两个人,一男一女。我一边沉浸到琴音中,一边慢慢的向他们走近。好熟悉的面容,这两个人,原来是他们俩。 这不是南漠和葛兰歆吗? 他们仿佛不是红尘中人,一音中止。 南漠放下胡琴,像认出我来了:“秋梦寒。” “南漠。”没想到他能叫出我的名字来。我把目光转向了他身边的葛兰歆,她依然穿着一条淡蓝色的牛仔裤,上身是一件白色的羽绒服,好向我淡淡的微笑着,像是风中的一朵白玉兰花。她真的好纯净,好干净。 “听了你们的琴声,我的心情突然开朗多了。”我说。 “怎么说,难道你有心事,独自出来散心了?”南漠问。 葛兰歆把手伸进南漠的口袋里,像是摸出了一串钥匙,然后冲我俩淡淡一笑,离去了。好真如幽灵般存在着。 “她这个要去哪儿了?”我问。 “十二点了,要去店里营业了。”南漠说。 第二十九章 曲水渡(二) “你们开店了?是卖什么的,开在哪儿,有空我好去光顾呀?”他俩因祸得福,我由衷的为他们俩感到高兴。 “漠兰茶书馆,给你张名片,这上面有地址。”他一边说一边从口袋里掏出张名片递给我。 我拿起来,认真的读了读问“是喝茶读书的地方吗?” “算是,不卖书,品书喝茶的地方?”文艺青年就是这样,连挣钱也要摆出清高的模样。 “哦,那挺好呀,有空了我一定会去的。”我说。 “你也喜欢看书?”他问。 “偶尔。如果家里有书,我也会读的,可是我不是生活在书香门弟,上学时书包里除了教科书,就没有其它的了。”我说。 “你不像出身在穷人家的孩子呀。”他说。 “还行,饿不死的那种,家里面东西挺多的,屋子里有很多竹子,有很多箱子,很多花圈,只是没有书这玩意儿。我爸妈是做生意人,他们可能觉得读书就是读教科书呢。”我无奈的说。 “哦,花圈?是红白喜事用的吗?”他问。 “我们只做送给逝世的人的花圈,祭坟的那种。”我说。 “那也难怪,这挺好的行当。”他说。 “是挺好的,不过呆久了好像会影响心情的,材料有毒的。这几年也不知道为什么,总是睡不好觉,老失眠。”我说。 “你是太闲了,又想得多。”他说。 “是的,我发现干体力活的很少有失眠的人。”我说。 “治疗失眠有个好方法,找个男朋友陪着你,就好了。”他打趣着说。 “你这是想把我往火炕里推吗,我发现一个很奇怪的现像,好像只要我在意什么,老天爷就会把它给拿走了。”我说。 “你遇到中意的男孩子了?是这意思吗?”他问。 “是的。”我说。 “那他知道吗?你告诉他了吗?”他问。 “没,想断掉自己的念想,有些人,有些事还是装在心里面比较好。”我说。 “装得越多,你消化不了,堆压起来,够你受的。”他说。 “那我应该去跟别的女人争抢男朋友吗,这可从来不是我的处事风格。”我说。 “还是争取一下,我挺你。你听过一篇叫《狗的故事》吗?”他问。 “是说狗以前是狼,后来被驯化成狗了那个故事,是。我有读过,印象挺深的。”我问。 “是的,我就是读了这篇故事性情大变,咋样就咋样,都没所谓了。上学时,我也常睡眠不好,看谁都烦的那种。”他说。 “哦,哦,我知道怎么做了。”我说。 他摊开双手笑了笑。 “你赶紧回去守你的店,我一个人逛逛。”我说。 “别忘了,有空来我们那儿坐坐。”他说。 “一定会去的。” “秋梦寒,送你一句话,为了短暂而弃暗投明,为了永恒而弃明投暗,加油。” 他抱着他的胡琴,跳到了小船上。 我很欣慰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的最好的状态了,是的,为了短暂而弃暗投明,为了永恒而弃明投暗。 “长与岳阳翻鼓角,不离云梦转鱼龙。 吸回日月过千倾,铺尽星河剩一重。” 到底是环境造就了人,还是人塑造了环境,我想前者诸多,在八重天的洞庭湖边长大的孩子,身上那鼓蛮劲又如何去压制它呢?我突然明白了点什么。 第三十章 香草渡(一) “你来了。” 我一走近万物生香疗馆大厅 ,看见万生正在和一个女子聊得投入。因为他是正对着门坐着,一见着我就打招呼了。 “嗯。我今天不是来芳香沐浴的,我有点感冒了。”我说。 “哦,没关系,咱不沐浴。”他说。 “来,坐会儿,休息一下。” “你们聊,我站着看看风景就好。”我说。 我听见他们好像在聊一款游戏,叫什么狼人杀,这玩意儿我又不懂,干嘛要参和他们。 “梦寒,你平时玩游戏吗?”万生问。 “我很少玩,只玩过植物大战僵尸,一口气就过关了。其它的都不太会玩。”我说。 “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去玩一次狼人杀,放松一下心情。”他问。 “狼人杀,是什么玩意儿?”我问。 “去了就知道了,推理游戏。”他说。 “推理?你就别为了我了,我脑子不好使,失眠都还没好呢。”我说。 “那好,呵呵。玩好像也要你命似的,活着不要太较真了,知道吗?”他说。 “我是想来跟你买点香,用来熏屋子,可以吗?”我说。 “你搬出宿舍了?那好,那好。”他说。 那女子起身站起来了,见万生有事忙,就此告别了。 “那你帮我挑一种香,我那屋子里有点异味,用香熏熏就应该没了。”我说。 “香到时我会给你的,你感冒了,咱先不熏香。对呼吸道不好,等感冒好了再说。”他说。 “你又不卖香给我了。”我又点抱怨的说。 “不是不卖给你,既然我是你的香疗师,我就得对你的身体健康负责啊,要不,我们先去跑跑步,把感冒跑好些。”他说。 我有点不高兴的神情,沉默不语。 “走,我陪你一起去跑。”他笑嘻嘻的说。 “跑步?跑步能治感冒吗,我不想跑。”我说。 “跑步能治睡眠的,走,我经常户外跑步,睡眠超好。”他问。 “我每天晚上都要数绵羊,还是不怎么睡得好。”我说。 “这就对了,睡不好,当然更容易感冒,跑步可以让睡眠变好,不如试试。”他说。 我望了下户外的天空,阳光明媚。 “那好。” “沿着洞庭湖边跑一小段,就停下来,不会太累的。”他说。 “嗯。” 我随在他后面,从万物生香疗馆,小跑到洞庭湖柳林洲渡口的田涧边,大地被阳光晒得暖暖的。田涧边枯草也长出了些绿芽,田里的泥都干成缝了。 “秋梦寒,帮我拾些枯草,堆起来。”万生对跑在后面的我喊着。 “拾这草用来干嘛。”我问。 “有用的,一起帮我拾。” 我顺手把田涧边被风雪风干了芦苇折断,堆成了一堆,万生用打火机把干草点然了,从口袋里掏出了几片香扔进了点然的干草中中。 “梦寒,过来烤火。”他说。 “你刚刚扔进火堆里面的是香片吗?”我问。 “是香片,你坐在火堆旁熏半个小时,对睡眠感冒都有愈疗效果的。”他说。 我安安静静的坐在了火堆旁边,像个生病的孩子,他说什么,我就跟着做什么? 但我知道,他没有恶意,我相信自己选择的。 “好暖和,这香味真好闻。”我说。 “咱熏半个小时,就够了,时间不用太长了。”他看了看手上的表说。 “嗯,这种香是什么香,你可以卖给我一些吗?我喜欢这种香味。”我说。 “呆会儿,回去后我会有安排,好好烤火,把身体里的病邪熏跑它。”他说。 我只能乖乖的坐在火堆旁,再也不去提买香的事了。 第三十一章 香草渡(二) “万生老师,你陪我在这儿烤火,你说,如果被你的女朋友看见了,她会生气吗?”沉默了许久,我终于找到了一个话题。 “不会,我交往过的女孩都是神经粗条的,我喜欢神经大条,脸皮厚一点的女孩子。”他坚定的说。 “哦。如果是我,我可能做不到的。”我说。 “时间会让你做得到的,别急。”他特别认真的语气跟我说。 我抬起头看着他的面颊,无一点异样的神情。我算是放心了。 不过,还是觉得万生这个人挺奇怪的,他的状态一点儿也不像个做生意的人。 我宁愿相信他是一个有底线的男人。 他身上的确也有一种很迷人的东西,让人不知不觉的跟随着他的节奏走了,记得第一次遇到他时,我明明心有不安,还是莫名的选择了他当自己的香疗师,把五百元钱轻轻松松的就掏出来给他了,像是吃了什么迷魂药似的。 现在我知道了,他并不是专业的香疗师,。其实,专不专业对于我来说没那么重要了。 我就欣赏他这份带有底线的玩世不恭。 在他面前我不用担心自己说错话,或者做错事,这让我的心灵很放松。 我看着他把拾来的枯草一根一根的扔时火堆里,直到剩下最后一根,他才站了起来。 “好了,梦寒,咱回家去,吃点东西,补充能量。” 依昔像往日一样,服务员端来了点心,牛奶,还有水果。 “好饿了,这是给我吃的吗?”我问。 “吃,是你的。”万生一边说,一边从香品展示柜里拿出了什么东西。 “秋梦寒,你先把这沉香串戴在手上,比熏香更好。”他说。 “沉香串,我想要熏香就好,不喜欢戴手串,这像是佛珠一样,戴在手上难看死了。”我说。 “你是要好看,还是要身体健康?”他问。 “那这沉香串贵吗?要多少钱,如果太贵了,我才不要它。”我说。 “说贵也挺贵的,说便宜也很便宜的,看是谁在使用它了,不是有一个段子是这样衡量沉檀的价值的:“沉檀香植在天涯,贱等荆衡水面槎,未必为槽饷鸡犬,不发煨烬向豪家。” “什么意思?”我问。 “说的是沉香,檀香种植在天边很远的地方,价值是很低贱的,就如湖广水面的木笺,人们用它来做喂养鸡犬的食槽,但如果用在我们手中,他就是价值连成的了。”他说。 “哦,原来是这样。”我默默的回味着他那首沉檀的段子。 “不过,你先戴着它,它的香气可以浸入人的体内,这是真沉香,越戴香味越浓, 对你的睡眠质量有很大的帮助的。钱的事,就从你那五百元里扣了,先把你的睡眠治好。”他说。 “那好,谢谢你,我这就戴起来了。”我说。 “嗯,希望你快些好起来,还有,我刚刚给你背的那首沉檀段子,回去后细细品味一下,看你能领悟出什么东西来,对你有好处的。”他说。 “呵呵,我这责任也太重大了,治病也就算了,还要去背诗。” “不是背诗,哎,你脑子什么时候才能开窍呢?算了,不要求你这么多了。”他无可奈何的说。 我一脸不解的望着他,不知道自己又说错什么话了。 我只是觉得,也许我还要经历很多很多的事情,才能听懂他所说的每一句话。 第三十二章 香草渡(三) 刚走出万生香疗馆不远处,转了过弯,无意间的抬头,斜对面的“漠兰茶书馆”几个字映入了我的眼帘,真好,原来就在这里。 会馆里好安静,里面与外面两个不同的世间,再一次把我从现实的推向了幻境的世间,若隐若现的山水画与书架,仿佛又踏入了水云间,素淡的格调尽显山清水秀之境,四幅画: 春,春山淡冶而如笑。 夏,夏山苍翠而如滴。 秋,秋山明净而如妆。 冬,冬山惨淡而如睡。 会馆后院的竹子映在玻璃窗上,匡成了一幅画,挨着窗边,设有茶座。 “秋梦寒,你来了。”主人南漠出现了在我的面前。 “哦,我想找一本诗词的书籍。”我说。 “怎么想起诗词了,有的,呆会儿我找给你,先坐会儿喝一杯茶。”他说。 “这儿装饰的挺好的,适合读书喝茶。”我一边坐下来,一边说着。 葛兰歆端着一壶茶,她一身布衣,如明月照松涧般显现在我的面前,依然如月光般静雅,柔和,她的确很美,我总觉得她不是来自人间的犹物,一直不染红尘,她能看轻一般人看重的,也能看重一般人看轻的,所以她总是安静的,温暖的,即使不说一句话。 她把杯子一只一只的摆在了茶几上,无声而退。 南漠从书架上终于找到了一本书递给了我:“这本诗集,不错的。” “我要拿回去读的,也不知什么时候会还。”我说。 “好,往后,多来喝茶。”他说。 “来,喝茶,知音不在千杯酒,一茶也醉人。”他接着说。 “你这客厅里有一种淡淡的香味,是这茶叶的香吗,我进门的那一刻就闻到了,闻着让人很舒心。”我问。 “是灵香草,用来书籍防腐的。” “灵香草,洞庭湖湖边有这种草吗。”我问 “也叫七里香啊,君山上有采的,采回来把它风干,香气经久不散的。”他说。 “哦,它长什么样子的。”我问。 “哪天,去君山岛上采些回来给你瞧瞧。”他说。 “你这会馆开多久了,生意还好吗?”我问。 “勉强,图个自在,不过有时也挺忙的,一到春天,兰歆也上山采茶,制茶,这段时间有点忙,不过她也喜欢这行。”他说。 “嗯,很符合她的气质,真羡慕你俩,情投意合的,真好。”我说。 “你处在黑暗中,才看到了我俩的好。”他说。 “其实我比较喜欢暗淡的颜色,黑暗才是生命的本色,很多时候我喜欢呆在黑暗中,不要被那么多人看见,反而更欢喜些。” “嗯,看好你,毕竟是洞庭湖边的孩子。”他说。 “嗯,你们也是,加油哦,不对,应该是:减油。会不会更好些。”我说。 “哈哈,同理,减油。” “对了,你怎么想起读诗了,要不要还挑些别的书拿回去读读。” “一本一本啃,太多了我消化不了。”我说。 “呵呵,也不错了,还能啃诗。”他说。 “我又不是书香门弟,书对于我来说的确需要啃的,而不是读的。况且挑书也需要眼光的。”我说。 “是的,我听说过,有些人只要拿书翻几页,再闻一闻应当知道一本书的好坏了,适不适他来读了。”他说。 “何止挑书?一切东西如此,挑衣服,挑化妆品,挑人等,挑对了,过得很轻松,挑错了,活得很累。还得慢慢磨才行。”我说。 “是你这句话。”他说。 “谢谢你的茶,我今天的任务完成了。” 我结了帐,欢喜而别。 第三十三章 尘心乱(一) 我左手握着一杯豆浆,右手拿了两个包子,悄悄的从车间后门溜了进去,祈祷着不要被老大发现了。 已经上午十点半了,我整整迟到二个半小时。 若不是窗外,木兰树上的叽叽喳喳的鸟鸣声,恐怕我还在睡梦之中。 这样想来,看来万生的香疗法起到一定效果了,还有南漠借给我的那本诗籍,也有催眠作用。与好的睡眠比起来,这迟到也就不算什么了,越想越是心安理得。 同事们都各就各位,都在自己的岗位上忙碌着,并没有发现我踪影。 晨星正在物料区拉料,把一箱箱叠在最高处位置的铁线,搬到了叉车上,这孩子还挺会替别人着想的嘛,还知道自己力气大,把叠在低处的物料留给其它同事,自己出傻力,搬最高处的。不过仔细一看,晨星的身材的确长得不错,长得挺结实的。 “秋梦寒,你迟到了,怎么才来。”他到底是发现我了。 “嗯,都迟到二个多小时了,我睡过头了。”我说。 “没事,我帮你请过假了。”他说。 “谢谢。”我感激的望着他,其实能有这么一个人关心着自己来与去,心挺暖的,难怪我们一生中要把婚姻当成生命的主题曲。因为如果是一个人,真的需要很大的勇气,独自去面对这个世界的一切,或生,或死,或来,或去。 我低着头回到自己的工位上,桌子上还是空空的,没有一个需要反修的产品。 心想,我来或不来都是一样嘛。 放在之前,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日子,我能熬,而现在,也不知道为什么,很想有点事情做,不然,我拿什么去争取自己的喜欢的东西。就靠一张脸嘛,这也太不靠谱了。我此刻才真正相信了,女人内心的底气,真的不是来自一张脸,是其它的。一切会变的东西都不会让人安然。 “这是给你反修的吗?”我抬起头,一看一张陌生的阴沉的面孔,向我嚷嚷着。 “嗯,是的,是的。”瞬间,他那脸的凶相让我心更加虚了,这是什么时候,招来了这样一个凶巴巴的男生。 他不知道我是这个车间的“宠物”吗?没有一个人像他这样对我说话的,一时半会儿,心里还不能适应,却只能低眉顺眼的附合着他。 “快点,帮我反修一下,我还要用的。”他表情很不耐烦的说。 “哦,你稍等。“我手忙脚步乱的找出钳子,把焊错位的铁线夹断。 “走开,走开,我自己来,你没吃饭吗,看得我发毛。”我抢过我手中的钳子,自己三下五除二的把产品修好了。 完后,把钳子往桌上一扔,说:“你一个好好的人,都还不如我这个手上有伤的人。” “你手受伤了?”我问。 “是啊,他把衣袖卷了起来,伸出手来给我看。 我定神一瞧,一只手臂都包扎着纱布。“啊,你的手,在哪儿弄伤的呀,是骑车摔了吗?” “不是的,是工伤,在冲压车间,还好,捡回来一只手。” “你说的是冲压车间,那天晚上有一个工伤事故,就是你吗?” “是呀。听说把车间里的调机员都炒鱿鱼了。” “嗯咯,那你的手现在能干活吗?” “有什么能不能的,混口饭吃。” “呵呵,你好厉害。” 他白了我一眼,没有再说话。转过身自言自语的说:“有没有搞错,搞个女的来这里搞维修。” 摇头唤脑的走开了。 瞬间,我内心百味杂成。 第三十四章 尘心乱(二) 最后他白我一眼的那一眼神,显然是对我的蔑视。也是他对女生来从事维修工作表示怀疑的一种偏见。 我真不喜欢这种什么事都从自己的视角去看女人的大男子主义的男人,可我为什么还有对他低眉顺眼的,特别讨厌刚才那个软绵绵的自己,一点风骨也没有。 居然还有男人用这样的态度对我?一下子我不知如何是好。 原来我这样不堪一击,别人的一个眼神就把我杀得措手无策了。 我把目光转向那些手脚麻利的女同事们身上,为什么同样吃大米长大的,她们干起活来怎么就那样风风火火的,而我就不行呢? 为什么她们每天被老大各种挨训,依然像个没事人似的,而我却被一个男生的鄙视的眼神都能杀得措手无策呢? 你太弱不禁风了,你是没有经历过风雨的花朵,你是一个中看不中用的花瓶,我的心里面各种声音告诉了我的答案。 这个凶巴巴的男同事应该是上帝派来的故意来整我的,他用另一种面孔来考验我,这样等下一次再遇到类似的情况时,我就能知道如何应对了。 我正陷入沉思之中,突然很多同事放下手中的活,往5号机旁围了过去。咦,那不是晨星的机号,他们往那儿涌去做什么,发生什么事了? 紧接着看见晨星用左手握着右手,飞奔的跑出了车间外。 我很快意识到,晨星手指受伤了。 连忙也围了过去。 “这干嘛了?晨星呢?”我问。 “手受伤了,手指被压了。”旁边的一个女生说。 “啊?不严重,不会有很大的事?”我急着问。 “不严重?你来压压试试,看严重不?”旁边一个男同事说。 “啊。可这是电焊机,他是怎么被压的呀。” “应该这次不是很严重,只是大拇指受了点伤,可能是分心,操作太急了”。帮他摆线的女同事说。 “哦”。我转身向车间外奔去,寻找晨星的影子,想问一下的他的情况。 “秋梦寒,不好好呆在车间里,你跑哪儿去呀。”我被老大逮了个正着。 “我,我想去看看晨星,他的手被电焊机压了。” “我知道,先回车间去,等下班了再去寻问。一个个像你一样,都往车间外跑,像什么话。” “那好,下班了再去,他伤得不严重,只是被压了一下,没什么事。” “没什么事的,放心,电焊,又不是高危岗位。” 老大的话,像是一颗定心丸,很快安住了我的心。 但我低下头时,发现沿路的鲜红的血迹,一滴一滴在延伸到了车间,直到5号机旁,才终止 “晨星的手,没么子事。” 那个凶脸男又撞在了我的面前。 “还不晓得呢,我没看见他人。”我说。“应该没什么事,这又不是冲压车间。看到那机器我都觉得恐怖。” “嗯咯。哎,哪一行饭碗都不好当。还搞几个月,我也要转行了。” 我再次打量了下他,不知道他跟我说这些做什么,刚刚还一副瞧不起人的模样。 “你认得晨星啊。”我问。 “怎么不认得,老相识,他捕鱼的,我老婆经常在他那里买鱼呢。”他说。 “哦。难怪。那你的老婆现在在做什么呀?”我很好奇,他会找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做老婆的。 “她呀,没你好命呀,一天坐在这里轻轻松松就把钱挣了。” “哦,别拿我对比,好嘛。就像你所说的,没有哪个饭碗是好当的。” “是的咯,像我老婆,搞一个笔记本电脑店,我看她有三头六臂,她行,她厉害,我看她能撑多久。” “你老婆挺能干的嘛。”我说。 “哼哼。”他再一次还原了最初看我的表情,白了我一眼。 第三十五章 尘心乱(三) 我刚踏时晨星的住院房号门口,与一个身着呢绒大衣的女生撞了个满怀。 “哦,对不起。”我连忙道歉。 仔细一看,这个人似曾相识,忽然想起来了,她就是野姗。这是我第三次与她相遇了。 第一次,是在宿舍里,她穿着随意,人看起来比较随和。第二次是在公司门口。也是随意的穿搭,看起来没有什么特别之处。这一次,她随意披在身上的这件呢绒大衣,脚踏高跟鞋,人显得高了许多,手提了一个粉色包包,终于把她身上的那份贵气衬托出来了,这时,我完全相信,晨星没有骗我,她是个富家女孩。 她向我淡淡的一笑,欲言又止,继续迈出了门外,在走廊间,我依然能听到她高跟鞋发出“咚咚咚”的声响。一步一步,声音没有一点零乱,我能想像得到,此时此刻,她的心依然是从容的,我的到来好像并没有惊起她内心的波澜。 我往病房里一望,一眼就发现了晨星的床位。 “喂,你还抽烟,你的手不要了呀,再说,这是病房不允许吸烟的,小心把你赶出去。”我跑到他的床边,抢过他手里的烟,扔进了垃圾桶里。 “真是的,你女朋友也不管管你的。”我接着说。 “我这不是好好的嘛,我的手又没有什么事。”他笑咪咪的说。 “伤的不严重,还疼吗?”我握着他那只包扎着白纱布的手问。 “没什么事,一个星期后就可以出院了。”他说。 “正好的,一个星期后都过年了,公司也不用上班了。”我说。 “嗯,开春了,还是去捕我的鱼,我也不想上班了,钱没赚到几块,差点把手指头都有弄没了。”他说。 “嗯,嗯,捕鱼也挺好的。” “捕鱼还可以享受无限风光呢,等到梨花开了,我带你去看梨花。”他说。 “看什么花不好,干嘛只想起梨花,梨花代表着分离,连情圣陆游都说: 春情只到梨花薄,片片催零落, 夕阳何事迎黄昏,不迫人间犹有未招魂。” “呵呵,没想那么多,我们那儿到处都是梨花呢,呆在那儿心情倍好的,如梦如幻,你不是经常失眠吗,说不定可以治好你的失眠症呢。”他说。 “你还如梦如幻呢,小心你的女朋友一脚把你踹到洞庭湖里面去喂鱼。” “你说的野姗吗,我都告诉你了,我们是朋友,没有其它的关系。” “那她是这样想吗?”我说。 “我知道自己要什么,那如果我掉到湖里去了你会来救我吗?”他问。 “我才不想来救你,随你的意,让你去见潇湘妃子。”我说。 “最毒妇人心。”他转过头。 “谁让你花心的。”我说。 “是你先动心的,先诱惑我的。”他说。 “我才没有动心,我心如止水,我们是同事,你受伤了,我来看看你,有错吗?” “好,你们都走,不要管我,给我烟抽,在抽屉里,帮我拿一下。”他说。 “不可以抽烟,这是病室。” “那我出去抽。” 我从抽屉里找出一包烟,偷偷的藏进了自己的口袋里说:“哪有烟嘛。” “明明有的,是谁拿走了。” “好了,好了,等伤口好了,再抽,好吗? “我心里烦。”他说。 “你是见我烦,是,那我走好了,”我说。 “跟你说不清楚,你无理取闹,你们女人就是小家子气。” 第三十六章 尘心乱(四) “我堂堂男子汉,流血不下跪,流汗不流泪,这世上少了谁还不是一样的过。况且我也挺喜欢现在的生活的,自由自在的,开春了,就可以去捕鱼了,现在虽然手受了点伤,不还有只“白蝴蝶”在陪着我吗?”晨星不缓不急的语气说着。 “你说谁是“白蝴蝶”呢,真是不进棺材不落泪的你。”我举起手来想去打他。 “我可没点名道姓,是你自己承认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我还挺喜欢你的性子的,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喜欢和你呆在一块儿,感觉很轻松,不用想那么多事了。”我说。 “所以,我和你是天生一对嘛。” “谁跟你是天生一对,你脸皮有多厚的。” “比八尺还厚,不信你摸摸我的脸。” “臭流氓你。” “对了,你放假了,去哪儿,是回家吗?”他问。 “回家呀,去浏阳,我很久没有回家了,干嘛?” “浏阳?浏阳不是在长沙吗?你不是洞庭湖边长大的吗,怎么又跑到浏阳去了。” “我爸妈那去那边了呀,我们家不是花圈加工的吗?做这玩意需要很多竹子,那边竹林比较多,房租也比较便宜,运竹子很方便。”我说。 “哦,也是,浏阳河边,也是山清水秀的。浏阳河,弯过了几道湾,几十里水路到湘江,江边有个什么县。”他说着说着,哼唱起来《浏阳河》了。 “呵呵呵,你还有心情唱歌呢。” “难道你喜欢看见我哭呀。要不,你唱歌给我听?”他说。 “我的五音不全,唱得很难听的。你的嗓音蛮好的,唱歌好听。”我说。 “嗯,你喜欢听,我以后经常唱歌给你听。” “那你呢,打算怎么渡过春节?”我问。 “我也回家,好好养伤,关掉手机,闭门思过。”他说。 “你还闭门思过呢,是不是以前干过很多坏事的。”我说。 “没有,除了捕鱼杀生,还真没有干过什么坏事。”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相信鱼儿不会怨恨你的。” “反正我打鱼时看到母鱼都放生了,小鱼也都放了,不过,我想,打鱼也不是一辈子事,我得想想以后的路了。趁闲着,正好可以思索一下以后应该往哪方面发展了。” “嗯,这伤没白受。” 病房里飘来了一阵菜香。 “吃饭的时间到了,你有饭票吗,我去打饭来吃。”我问。 “我的外套的口袋里有钱包,钱包里有钱,你自己去换饭票,帮我打多一点饭。” “行了,我的包里也有钱,你想吃什么?说。” “除了鱼,什么都可以。” “还挺乖的,这下知道不能吃鱼了。” 就这样,每在下午,我都会来探望一次晨星,陪他一起吃饭,而她的前女友野姗,像是人间消失了似的,再也没有来过了,同为女人,我能感觉到野姗一定有她的苦衷。 她或许是用另一种方式,去面对她与晨星的情感。 直到两年后,我不得不佩服,野姗这个女孩,是配得上人间所有的真情的。 第三十七章 春风乱(一) 汽车一阵颠波,我忽然从座位上惊醒了,望了下车窗外,天已经黑了。 看了下表:“啊,9点了,这是到哪儿了?”我问相邻座位的乘客。 “刚过岳阳。”她回。 “什么?岳阳已经过了?” 我连忙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一边走一边喊着:“停车,停车。” “早干什么去了,刚喊下车没听见吗?”司机脾气特别大。 “我睡着了。不好意思。” “下去,往回走约二十来分钟,应该可以找到出口。”司机缓和了语气,按住了刹车。 在我跳下车的那一刻,又有些后悔了,我忘了这是高速公路上,路两旁的松林,见不到一个人,连车辆也很少,也难怪,这才大年初三,人家还在家里团圆呢。 我转过身想继续上车,才了发现汽车已经开得很远了。 白天刚下过雪,公路上的雪还未融化,虽是春天了,寒风刺骨。 我感觉不到一丝丝暖意,好冷,好安静,公路上空荡荡的。 我不知道这是哪儿?往回走,方向肯定是没有错的。 刚好走了二十来分钟的样子,果然有一个路口。这应该就是通往岳阳城的中心的路了。 我寻思着,钻进了小道。 踏在小道上又感觉有些不对劲,怎么阴森森的,松树林路旁的松树的积雪,风一吹,刷刷的往下落,偶尔还会砸在我的脑袋上,衣服上。 越往前,发现道路变得越窄了,这不像是出口,前方又有了动静,隐隐约约好像还有个黑影。 我下意识的转身拔腿就跑,又回到了高速公路上。 我猜想着,这条小道不会是出口,只好继续在高速公路上前行着。 前面已经到了环线,有四条线路,还有一个洞子。我应该往哪条线?这公路上应该设个保安停的,为什么没有?连个问路处都没有。 抬头看到了路标,岳阳方向,左箭头,我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左边一条公路,这时看时间已经晚上10点了。 司机说了二十来分钟就能找到出口,这一个小时都过去了,这站台口在哪儿? 这条路好像没有尽头似的,我越走越茫然,这什么时候才能走到岳阳城? 难道是要从洞子里穿过?对了,不如打电话问问晨星,看他能不能来接我? 我匆忙拿出手机,用冻僵了的手指翻出了他的号码拔过出了,那边传来的声音是:“对不起,您拔打的电话号码暂时无法接通。” 也是,这都快11点了,他可能关机睡觉了。 我收好手机,眼泪刷的往外流:这晨星,心里面根本就没有我,从放假到现在,都没有给我打过一次电话,连一条祝福短信都没有,男人果然是这德性,你越心里有他,他越不把你当回事。我越想越觉得委屈。 抹掉眼泪再次横过马路又往回走,停留在洞口边。这儿暖和多了,没有那么大的风吹着。 我从包包里拿出些饼干,还有半瓶矿泉水,先补充能量。 远处终于出现了一辆小汽车,灯光直射洞口方向,我连忙跳到坑里藏了起来。 直到小车从洞口驶远。我才站了起来。 跟着小汽车的方向,刚走了一小段,终于看到了三个字,岳阳站。我缓了一口气。 岳阳城凌晨12点依然霓虹灯闪烁着,的士车司机,从四面八方向我涌过来。 还好是城市中心,灯光赶走了我内心的恐慌。 第三十八章 春风乱(二) 黑夜里的寒风,冷雪,直逼我的体内,耗尽了我全身的能量。 只有回到自己的“窝”里这一刻,才如神仙般自在舒适了。真如那句话:金窝,银窝,不如自已的狗窝。 我突然想起来了,母亲为我捎的剁椒拌姜丝,还有用碎竹屑熏得黄灿灿的鱼干,再煮一些白米饭,炒一份鱼干拌姜丝,去去体内的寒气,又可以补充能量。真是不错的注意。 凌晨2点,这顿夜宵吃的我汗畅淋淋,剁辣椒真够劲,开味了,鱼干也不错。瞬间感觉体内的寒气都随着汗水排出来了,接下来就冲个热水澡,必能酣然入睡了。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了,明明刚刚还好好的,吃饱了,浑身是劲,冲完澡不到半小时,忽然觉得反胃,身体发冷,难道这是食物中毒了?不可能的,胃里翻江倒海的,逐渐身体由发冷变成了发热。 只祈祷快点天亮,快点儿天亮,天亮了再去看医生。 我自己也记不起来了,是怎么熬到了早晨7点的,正打算着收拾行礼,向医院出发,这时,电话铃声响起了。 这就如的一根救命稻草,他来救我了。 “梦寒,你昨晚给我打电话了?” “晨星,我胃里难受,没有力气,你快帮我买药来好吗?”我恳求着他。 “你回来了吗,要我买什么药?食物中毒?” “我也不知道,我身体发热,反胃,呕吐。” “你等着,我马上过来,带你去看医生。” 不到半小时,他气喘喘的出现了在我的身边。 “你咋病成这样了?快把头发梳梳,我们赶紧去医院。”他从梳妆台上找到了一把梳子。 “橡皮筋给我,你没有力气,我来帮你扎头发。” “给,随变扎一下就好了,不用那么讲究的。”我说。 “我帮你扎个马尾,好了,这下看起来精神多了。”他说。 “应该不会有什么事的,我们这就出发,去医院。”他一边安慰我说一边背着我就往医院里跑。 当时我怀疑是食物中毒了,做了胃镜检查,虚惊了一场,只是普通的风寒感冒。 “医生说你没什么事,掉完这瓶盐水休息一会儿就会好的。”晨星拍拍我的肩膀说。 “我还以为我食物中毒,快被毒死了呢。” “你吃了什么了,怎么会中毒呢?” “就吃了我妈给我捎来的剁辣椒姜丝还有鱼干,刚吃完还挺好的,就冲了一个热水澡,就感觉不对劲了。” “难怪,你是刚吃完饭,身体还在出汗就去冲热水澡了,是吗?” “嗯,因为太晚了,身上有汗,睡着也不舒服。” “这不感冒才怪,出汗时毛孔都是张开的,就如正在烧着一盆火,你一盆水浇上去,不出问题才怪。” “我不知道嘛,刚吃完饭不能冲凉吗?” “最好等上一个小时后再冲,就好些。” “是嘛,我都没想那么多的,本来刚吃完饭浑身是劲的。” “你不是回家了吗?怎么才初三就跑到这儿来生病了?” “我昨天出发的,晚上还坐过车站了,在高速公路上迷路了,给你打电话,哪知道你的电话关机了。” “迷路了?我以为你至少初七八,才回来,我不是跟你说过吗,过年闭门思过,我在家里养手伤,电话一般都是关机的,早上看时间才开一下机。” “哦。” “那后来怎么找回来了?” “瞎撞,撞回来的,当时又冷又饿又怕的,真折磨人。” 护士传来了一份药单,递给了晨星。 “我去帮你抓药,你在这儿呆着。” “嗯,我回去再给你钱。” “没事。”他拍拍我的脑袋,迅速的奔向了一楼大厅。 第三十九章 春风乱(三) 我仿佛闯过了一场生死劫,又因祸得福,把晨星拾到了我的身边。 “你好好呆在家里,这几天别出去乱跑了,你们什么时候需要上班了?”晨星问。 “初九,我哪儿也不想去了,你不知道生病时有多难受,生不如死,只有生病时,才知道能吃能喝能走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我说。 “那我去帮你买点菜回来,堆在冰箱里面?”他问。 我没想到晨星愣头愣脑的样子,有一颗如此细腻的心灵,比我还想得周到。 “菜市场不远的,就在后面,我自己可以去买的, 要不,你帮我走两个地方?”我一边说一边从包包里拿出两张名片递给他。“帮我去漠兰茶书馆借几本书,去万物生香疗馆买一盒沉香,好吗?” “哦,这里面人认识你吗?”他问。 “认识的,一个是我的香疗师,他叫万生。另一个是我以前的同事,她就葛兰歆。” “哦,那好说,我这就去。”他说:“要借什么类型的书籍?” “书,让店主推荐,他们平时推荐给我的书都还不错的。”我说。 “嗯,知道了。”他迈出房门,顺便把门也关的严严实实的。 我自个儿关在屋子里,安安静静的扒在椅子上,等待着他的归来。 同时天马行空的幻想着,与晨星这样的男人在一起生活,就算一起吃苦,也是一种幸福,难怪野姗可以为了他放下大小姐的架子,来到与他相邻车间当一名普通的工人。 约二个小时后,一阵推门声,我转过头,是他回来了,手里捧着好几本书籍。 “梦寒,你同事给你推荐了这几本书,女孩更懂女孩,应该适合你的品味的。”晨星说。 “是的,他们是一对情侣,女的叫兰歆,男的,叫南漠,是那个女孩给我选的书籍,是。” “哦,他俩真有夫妻相,我还以为是两兄妹呢。” “不是兄妹,是情侣,那沉香呢?”我问。 “他说没有,他人来了,在外面停车,一会儿到了。” 晨星的话刚落音,万生从门外踏进我了的室内。 “万生老师。”我从坐椅上站了起来。 “坐着就好,不用管我,我自己随意就好。”这时的他显得近人情多了。 我望了望他手中,两手空空的,什么都没有。 “你没有给我拿香来,我只是想拿香熏熏屋子,去去邪气。” “我跟你说了很多遍了,香不能乱用,用得好去邪,用得不好,招邪的,让身体阴阳失调,特别现在你身体不好的情况下。过几天,过几天我捎一盒合香来给你。”他说。 我心里开始滴沽着,又不是不给你钱,真是假正经,假清高。信任你才在你这里买东西,不然才懒得理你。 “我身体好着呢,只是感冒而已。”我说。 “那你睡眠变好了吗?”他问。 我犹豫了一下,摇摇头说:“有时候很好的,有时候又不怎么好了?” 原来他是跑这里来责备我的,知道我病了,连一点水果都舍不得买,我心里默默的期盼着,真想让他快点离开我的地盘。 “万生,你就别去惹她了,这孩子还没长大的。她要天上的星星你也得去摘给她,不然她会生气的。”晨星打趣说。 “呵呵,你俩不是认真的。”万生问。 “原来你们认识的呀。”我好奇的问。 “晨星的前女友野姗,也是我们店里的顾客,多好的一个女孩子。”万生半开玩笑似的说。“梦寒,我告诉你,你可要防着他一点,这颗天上的星星不好摘的哦。” “好,我就让你就接我的短。”晨星一副凌然的样子。 第四十章 春风乱(四) “我又不是三岁小孩子,会为自己的行为,为自己的选择负责的,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不用你担心的。”我说。 “我看你就像个没长大的孩子,做事没头没脑的,就拿香疗来说事,没人管你,你就三天打渔,两天晒网了,来一两次,半个多月,人影都不见了,这样下去一直都好不起来的。”万生说。 “可是,我去做愈疗的时候,也不见有什么效果,让我都没有信心了。”我说。 “你以为是灵丹妙药呀,往你身上一涂就好了,是嘛。”万生说。 “好了嘛,别说了,我最讨厌别人管我了,我想去就会去的啦。” “身体是你自己的,我才懒得管你那么多,你自己看着办。” “我知道了,是要坚持做愈疗,才会好起来的。” “是的,好好休息,我还有事,下次路过这儿再来看你。”他拍拍我的脑袋说。 他与晨星握了握手,或许我这个空间相比而言有点小了,来到这儿,他不得不放下他以往比较深沉的脸谱,才显得平易近人多了。 晨星目送他到门外,等他走远后我问晨星: “咦,晨星,野姗也去他们那儿做香疗啊。” “她不是去做香疗,那前面有个上林园,你去过没有,也是他们家的,有时候开香水展,很热闹的,一有香水展,她就会去他们那里买香水。”晨星说。 “哦,原来是这样,上林园,那不是桔子园吗?”我问。 “是桔子园,里面有香料香材加工访的。”晨星说。 我这才知道,原来晨星对他们家那么了解的,缘份真是好奇妙的东西,把原本不相干的人都扯到一起来了。 “你是什么时候去他们那里做香疗的。”晨星又问。 “去年冬天,万生,是我的香疗师来的,我的睡眠不好,正好找到他们家的香疗馆,想去体验体验,就遇上他了。怎么了?” “没怎么?一直觉得这人挺奇怪的,都说商人,商人,无商不奸,无利不贪,他好像不是那样子的,有钱也不赚?” “你想多了,他对每位顾客,都是这样子的,对症下药,不乱卖任何东西的,往好里想,他是有责任心,往坏里想,他是怕生事。”我说。 “呵呵,应该不是怕生事,只是几盒香而已,熏一下也死不了人。”他说。 “咱不熟悉那一行,也不好评论的?”我说。 “是的。他以前对野姗也挺好的。”晨星说。 “好了,不聊他了,他对野姗好,管我什么事嘛,她未嫁,他未娶,对一个女孩子有好感是人之常情嘛。那你以后有什么打算?你的手上的伤怎么样了,还疼吗?”我问。 “不疼了,有点痒,正在长肉呢,等我的手好了,还是去捕鱼,别想得太远,路是走出来的,不是想出来的。那你呢?” “我?先去上班呀。” “好,星期六,星期天,我带你去户外捕鱼,你不是睡眠不好吗,去看看桃花流水,闻闻大地的清香,说不定比你香疗法效果更好呢。” “好啊,不过你要陪着我。”我说。 “我当然陪你啦,不陪你,万一你被狼叼走了怎么办?”晨星说。 “呵呵呵,你手上的伤口,要快点好起来。” “嗯,你在这儿等着,我去抓几条鱼来,烤鱼给你吃,好。” “今天吗?” “对,你怎么说风就是雨啊,我又没说今天,真是的。你的手不要了呀。” “我这,不是怕你饿坏了吗?” “我又不是三岁小孩子。自己会弄吃的。” “那,你自己照顾自己先。” “嗯,你回去,回去好好养伤,我自己呆在这儿看看书,度日。” “那等待春暖了,花开了。我陪你出去透透气。”晨星说。 第四十一章 木兰花道 木兰园里的木兰树终于开花了,它果真如此: “鲜枝无叶只开花,白玉兰娇一树愁,不向春风效弱柳,空飞乱絮寄尘洼。” 一阵风吹过,芳香扑鼻而来,我莫名的精神抖擞,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从树枝的缝隙里穿越到地面上,顿时,感觉到了春天的暖意。 我搬了一张椅子,靠在兰树旁,开始翻阅前些天晨星为我借来的几本书籍。 阳光,兰逸芳香,书的字迹,我终于明白 了,万生为何要我从宿舍里搬出来了。 这一刻的自己真的最像自己了,安然,自在,慵懒,仿佛身体内的细胞与细胞之间不再打架了,他们也如我所是,变得安逸起来了。 脑袋里也没有了乱七八糟的声音了,这些声音总是扰得我不得安宁,现在它们终于休眠了。 我害怕世界抛弃我,害怕自己喜欢的人离我而去,害怕很多很多东西,害怕自己容颜不再美丽,害怕心爱的人发现了我的丑陋与无趣,无用等等。 而这一刻,我是不再害怕了,真的好神奇。 我很庆幸,生命中又做对了一个选择。 同时,我更加信任万生了,原来他比自己还更懂自己。 “梦寒,秋梦寒。”我仿佛听见背后有人在喊我的名字。 缓缓的回过头:“咦,万生老师,你怎么来了。” “路过这儿,我说过有空会来看看你的,怎么样?身体好了吗?”他问。 “好多了,我是说一个人呆在这儿感觉特别好。” 我起身,从屋里搬了个凳子放到他的身边。 “你真会享受的,像只小猫似的,窝在树底下。当时,怎么找到这木兰园里来了?”他问。 “你看,这树都开花了,你闻到花香了吗?”当时我都不知道这是木兰树,只觉得这是个空院子,挺安静的,就搬进来了。” “嗯,我今天 也给你带来了一盒香,这个对你身体有益处的。” 他递给了我一个盒子,“艾蒳香”盒子上有一行文字:“凭仗幽人收艾蒳,国香和雨入青苔。”“哈哈,一盒香也这样有诗意的。” “不只是诗意,还有用意哦。这是合香,不是单香。” “香材与雨水还有青苔,合起来制成的吗?”我问。 “有很多种香材合成的,青苔这种植物,很难提取的,量少得很,熏熏它可以祛腹内的寒气。”他说 “你把手伸给我”他握住我的手说:“你的手冰凉的。” “哦,真的?” “嗯,是的?” “那,谢谢了,我要给你钱,多少钱一盒?” “钱,就从你那五百元里扣了。” “你的敬业精神好佳呢,我就交了五百元,你一直都没有舍弃我。” “看见你变好了,我就有成就感,有时候并不是钱不钱的问题,成就感这种东西,你懂吗?况且,我也不靠赚你这点钱,店里有很多舍得花钱的会员,他们有钱,比你有钱多了?” “你是在嘲笑我,没钱?” “没有,我哪里嘲笑你没钱了,我是在说事实。” “哼,你明明就在嘲笑我没有别人有钱,你等着,等有一天我也会有很多的钱的。”我不服气的对万生说。 “是,是,我相信你,有一天你会变成富婆的。不过,成为富婆也很累的,你看你现在这样子,多好,像只小猫咪似的,窝在树下,晒晒太阳,读着书。”他说。 “一点儿也不好,好就不会失眠了。”我说。 “失眠,会好的,我会把它治好的。” “那谢谢你的艾蒳香。” “不用谢我,等身体好些了,来香疗馆。” “我会来的。” 一阵风,把玉兰花吹得四处飘扬,万生伸手接住了一些花朵。 “梦寒,帮我找个塑料袋子来,我拾些玉兰花回去,有用的。” “行的,我还以为你也要学黛玉葬花呢。” “呵呵,我哪有那雅兴?”他说。 我转身走向屋内,心里还是挺开心的,没想到行在“万花丛”里的万生,会来走访我这寒舍一两次了。 “梦寒,找到袋子了吗?” “来了,来了。”我帮他扯着塑料袋口,让他拾花。 “万生老师,你说这些残花有什么用呢,都不香了。” “有用,可以制成干花,还可以提取精油。” “你们有装备提取的吗?”我问。 “当然有的,你如果有兴趣,我可以带你去参观工作室,教你调香,到时你也可以成为一名调香师,或者香疗师了。” “你又想拉人入你的围墙内了。”我说。 “是要你自己喜欢,你不喜欢我才懒得教你呢。先要去了解,才能知道自己喜不喜欢,你说是不是?”他说。 “是的,我知道你是在为我着想。只是,我有调香的天赋吗?我听说调香就好比音乐谱曲,是一门艺术呢。” “只要你喜欢那种工作氛围,很多人会帮你的。我会把自己的懂得都授给你。天赋,我相信你有。” “真的,我也可以做调香师?那你要给我时间学习,我的脑袋好像不开窍,有时候很没有悟性的?” “不着急,现在你的任务就把自己的睡眠调好,知道吗?” “知道啦。” “今天满满的收获,拾了一大袋子花,回去又有活干了。要不要去看我们如何提取精油的,花变成精油的过程。” “在哪儿呀。” “上林园,有没有去过。” “上林园?我有路过那儿,不过没进去园子里,那不是桔园吗?” “对,那园子里除了桔子树,还有很多你想不到的风景呢,我们调香,制香工作室都在里面。” “说的我有点心动了,好想去看看。” “那现在随我去,看你喜不喜欢那里工作环境,这样也好给自己做判断呀,是不是。” “嗯,以前路过那儿,正好是秋天,桔子黄了,我好想去里面摘几个桔子吃,可又不敢进去,没想到那是你们的地盘呀。” 第四十二章 桔宛生香(一) “上林园,桔子园到了。”对于这条路我是挺熟悉的,曾多少次路过这儿,可就是不敢走进去。我还想像着园主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一定是一个超然脱俗的世外高人,这样想着,我就更不敢踏入园内半步了。 “对,就在这园里面了。”万生淡淡语气说。 整个园子是被围墙围住的,四季不落的桔叶到春天了,显得更加茂盛,伸展到了围墙之外。 “我闻到了清草香味,是桔子树开花了。”我说。 门外的墙壁上多了一段篆刻: “洞庭橘树笼烟碧,洞庭波月连沙白。 待取天公放恩赦,侬家定作湖中客。” “侬家定作湖中客?”我自言自语着。 “我们进去。”万生说。 我像是踏入了一个秘密花园,果然是一片好大的桔林,桔林的那头若隐若现能看见几栋原本建筑物。 进门一抬头便见一座亭子。匾牌上的字迹格外显眼:“南国有嘉木。”好熟悉的牌名,哦,我想起来了,是在万物生香疗馆里有这段文字。“南国有嘉木,山南有木兰。” “原来还有原形的呢,是来自真正的桔园里。那山南有木兰是指的哪边的木兰园?”我思索着。 “空气真好,原来有一片这么大的桔园,我怎么从来不知道呢?”我抬起头望着万生说。 “是,我们先去把这花送给师傅。” 我随着万生,穿过一段由鹅卵石铺成的小径,进入了桔园的深处,一排原本建筑物完全程现在我了的眼前。 “梦寒,我们这就去把这一袋木兰花送给师傅加工。” “哦。”我像是在梦游般,点点头。 突然由刚刚的桔园的花木叶清新的空间里,进入了一个全是管道,铁炉,瓶瓶罐罐的空间里。 几位中年男人身着十分宽松的大褂子,让我瞬间联想到了武侠里的“炼丹道士”。 万生直接把这一袋木兰花递给了站在锅炉旁的一位师傅,他拿着一个好大的锅铲,在铁锅里翻炒着一种我不知名的药材。 师傅接过木兰花,把它直接倒进了蒸馏炉里。 这个空间好复杂,到处都是瓶瓶罐罐的,看得我头昏目眩的。 “梦寒,好了,我们出去。” “芳香精油,都是在这儿提取出来的,加工出来的吗?”我问。 “对的,感觉怎么样?” “我不喜欢这儿 ,看得我头晕,那么多瓶子,炉子,罐子,感觉呼吸都好困难。”我说。 “我知道你不会喜欢这里的,这是男人干的活,需要体力的,你以后如果想来这儿工作,还有两个空间供你选择,你应该会喜欢的。” 我随着他绕过一个小径,来到了另一间装有透明玻璃的木屋,匾牌的标记:“ 一生之水香访。” “我们进去参观一下。”万生说。 这是一个好空旷的空间,前厅是香展架,后厅的正中间摆有一套大大的红木桌椅,玻璃墙映射着窗外的桔林,空间除了这套红木桌椅,还有随风飘荡的帘子,再无他物,空荡荡的,真有一种:鹊绕庭花,红帘影动的意境之美。 细细品味,又有一种莫名的庄严感。 香展架上也显得比较空,几个字倒是格外显眼:以物观心,香木展。 我仔细一看,第一歀香水系列:岩兰草木本香料。香水,精油系列。 “岩兰草?” “是的。”万生并不做太多的解释,任我自己去疑惑。 “这瓶子好漂亮。” “还行。” 我把目光扫视到另一端香展架上。 “这是香药?” “是的。” “兜纳香?” “这香盒设计的好有感觉。” “袖手舞山河,尽头菩蒂树。”我默默的读着。“骠国之兰玛珊蒂。” “骠国在哪儿啊?”我问。 “在缅甸,是一个佛教古国。” 一听佛教古国,我就格外的来神了。 仿佛思绪飘到了一个遥远的国度,古国里有一位神女兰玛珊蒂。 “那兰玛珊蒂就是这个佛教古国里的神女,对。”我问。 “是的,她是骠国传辩中的一位部落神女,长期在丛林中长大的女人。”他说。 “原来如此,这儿也是兜纳香原产地,对吗?” “是的。” “好有韵味感的传说。” “这个空间,你喜欢吗?感觉怎么样。” “简单,大气,空灵,我喜欢这儿。” 我把目光转向了另一面。 是沉香物件展:沉香木手串,沉香笔筒,沉香木挂件等,样件很少,显得简单明了,原本很不起眼的破木头,摆到这儿,我咋感觉样样都是精品,样样都显得珍贵无比呢? “咦,这是你那天让我带的那种沉香串,原来是从这里出来的呀。”我兴奋的把它拿了起来。 “嗯,是的。”万生好像不太想向我解释太多。 。 第四十三章 桔宛生香(二) 我恋恋不舍的踏出了“一生之水香访”,再次回头凝望着这个红帘影动的空间。 “感觉怎么样?这儿。”万生问。 “挺好的,怎么里面没有工作人员呢?”我问。 “这又不是门面,一年才搞一次两次香展会,不需要工作人员呀。”万生说。 “哦,那一般在一年哪个季节开香展会?这里面的香水,香木工艺是你们自己制作的吗?”我问。 “一般在秋天,天气不冷不热,秋高气爽的,桔子熟了的时候。香展会里的物件不全是我们自己制作的,一般是挑选人合作的。”他说。 “我知道了,是其它人创作出来的东西,放到你们这里开展,做宣传是吗?” “是这意思,除了刚刚你看到的兜纳香药是我们自己的,其它的都不是。不过来这儿参展,是要经过很严格的考核的。”他说。 “哦,那当然是,万一产品不合格了,你们就有责任。” “是这道理,我们现在去参观另一个空间。” “雾窗春晓翠如葱。” 我随着万生,穿越一条木质走廊,廊外依然是葱葱郁郁的桔树林,散发着淡淡的青草香味。 “到了,就这儿。” 我抬头一看,门前的匾额:桔宛香。 桔宛香,这真是一个天时,地利,人合的牌名。 万生轻轻的推开木门,绿色森林系的格调,雪香浓,檀晕力,整个空间无比的宽敞明亮。 一踏入门口的那一刻,像是进入了一片密秘森林。整个空站飘逸着紫檀的香味,像是在寻找历史的脉络。 五颜六色的玻璃杯,玻璃罐,摆放的整整齐齐的,像是很长时间没有人触碰过了。 “这儿工作人员,去哪儿了?”我问。 调香师工作的时间是自由调配的,他像是谱曲作画一样,需要到外界去寻找灵感的,所以不需要时时刻刻呆在工作室里。 “哦。” “工作时间是自由的?”我又问。 “是的,工作时间自由的,主要的是看你的工作效率,成果,不需要天天安排人员在这儿的。”他说。 “哦,原来是这样的。” “这个空间,你感觉怎么样?” “有一种想去探索的冲动,比较喜欢这种悠远的味道。” “嗯,随时欢迎你加入我们。” “我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的。” “没关系,什么时候准备好了,什么时候考虑清楚了,才来找我,最好是能一直从事这一行了,才来找我要工作。” “好的。” 此刻站在他的身边,我感觉自己就在瞬间升高了一个层级,从一位普通的维修工人变成了被人赏识的鉴赏家般那种自豪感。 或许环境和人真的能影响一个人的心境的,在一个狭小而人多拥挤,嘈杂的空间里,我会心烦意乱。 而呆在父母的身边,那个堆了竹子与花圈的空间里,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也觉得很压抑。 反而不如自己那个小窝,虽不宽敞,但园内有木兰树,清晨能听到鸟语声,这让我的心变得格外清静。 在公司里,那个堆满了钢铁,充满着机器声的车间里,虽然很宽敞,我却没有找到自己存在的意义和价值,我每天从刚上班那一刻起就在等下班了,工作没有带给我一点点愉悦感和成就感。 若生活分成三部分,三分之一用来睡眠,三分之一用来工作,三分之一用在人情往来上,我现在突然觉得,工作这三分之一的部分决定了情感与睡眠的质量。是这样的吗?我叩问着自己的内心。 “好了,我们参观完了吗?”我问。 “嗯,完了,先去歇会儿。”他两手一摊说。 “咦,那儿有个亭子,我去那儿坐会儿,你去忙,我自便,你放心,我不会搞破坏的。” 他淡淡的笑了笑,一脸无奈的表情望着我。 我转身跑到了亭台边,亭子上也有牌名:桔宛逸水云。 坐在这儿,能望见对面的洞庭山,葱葱郁郁,湖水荡漾,小舟坐水眠空。 莫名的轻松感,仿佛找到了一点人生方向感。 “秋梦寒,来,吃一瓶桔子罐头,我一瓶,你一瓶,陪你一起吃。” “这是你们家自己酿的吗,用这园子里的桔子酿的,对吗?”我问。 “你猜对了。” “这片桔园好大,到秋天了,满树都是桔子了。” “是的,它们可有用了,桔叶,桔皮,桔肉,样样都有用处的,大部分用来榨取精油,留下一点点做了这桔子罐头,不外卖的,自己吃的。”他说。 “特别好吃,比原味的桔子要好吃些呢。”我说。 “嗯,在这里好,有很多东西吃的。”他说。 “万生老师,以后如果我想学调香师,学制精油,会有人来教我吗?要多少钱学费?”我琢磨着问。 “会有导师教你的,前提是你要肯学习,并且热爱,天份,我相信你有,这点我不怀疑。” “真的吗,我真有这天份?” “有天份,还得热爱,持久才行滴。”他说。 “哦,那我还是要慎重考虑,可能会考虑很久的。” “没关系,考虑清楚了,再来,我们不需要三分钟热情,然后就不了了之的人。” “嗯。” 后来,我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去万物生香疗馆,是的,我需要很长的时间去考虑,自己到底应该何去何从。 第四十四章 寒食梨花弄(一) “寂寞雨声寒食夜,一枝香泪泣东风。” 对于我来说,可能是因为爸妈从事为“鬼”服务的行当,所以对“鬼节”我格外的敏感。 寒食过后清明,寒食节。 再加上中元节,为亡灵烧“钱”,寒衣节,为亡灵烧衣(纸做的寿衣)。我都能闻到浓浓的“鬼节“的味道。 越长大越感觉到,我从小生活环境里的一些东西似乎刻在了我的骨子里,我莫名的喜欢过“鬼节”。在我的记忆中,好像每年寒食节,从寒食节到清明节这个时间段,天气总是阴雨绵绵的,难怪有人说:可怜寒食潇潇雨。 另外就是中元节,寒衣节了,爸妈的生意也都格外的好。挣钱了,自然心情也倍儿好。我们孩子们获得的好处也多,有更多的零花钱了。这好像有点不地道,必境“鬼节”对活在人世间的来说应该是一个充满着悲伤的日子,我们倒好,还期盼着它的到来。难怪我感觉自己身上充满了阴气,就喜欢阴暗的地方,我的性格与爸妈的行当不知道有没有关系,或许是有点关系的。 今天又到寒食节了,天气依旧如往些年,阴雨绵绵的。我想想应该去做点什么,去踏青,祭坟,都可以的。 “梦寒,吃包子。”晨星随手递给了我两个包子。 “是糖包子吗?上面还点了颗朱砂痣。”我问。 “忘了,今天是鬼节,包子都是点了朱砂痣的,防鬼来偷吃。” “哦,哦,我差点忘记了,还有这习俗的,好凉,好冷的。” “将就吃,今天是吃冷食的日子,我们也过一下鬼节呀,冷食都不吃,太对不起鬼了。” “我们吃点冷食倒没什么的,今天那包子店的老板真是太难了,每个包子都要点一颗朱砂痣,不点的话恐怕别人都不敢买了,怕是被鬼偷吃了,哈哈。我对“鬼节”还是不陌生的,不过,我倒从没有去追寻过,这寒食节到底是谁发明的?” “晋文公。”晨星说。晨星好像比较喜欢历史。 “管晋文公什么事?” “他害死了他的恩人介子推。” “介子推这人我听说过,他的逃亡人肉汤,割自己腿上的肉煲汤给重耳吃,怎么扯上晋文公了?” “是晋文公忘恩负义啊,封赏功臣把他给遗忘了,介子推辞职不干了,后来带着她娘隐居山林去了。” “隐居山林不挺好吗?那后来怎么又搞过寒食节了。” “不是晋文公请他出山吗,他不出山,后来放火烧山,把他们母子活活烧死了,后来为纪念他弄出个寒食节。” “哦,还有这一说的,介子推这人还是挺有骨气的。” “呵呵,晋文公是要我们向介子推学习,光干活,不要钱,你给我,我也不要,宁死也不要。” “也是,他宁愿被烧死也不出山挣钱了,怎么还有这样的人,真是太难得了。” “不过,介子推也算是值了,死后年年都有人记住他了。”他说。 “也不值得,人最怕的生前我对你掏心掏肺,你却对我忘恩负义,人都死了,再记得对当事人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我说。 “晋文公也不是故意要烧死他们的嘛,是请他们出山,才烧山的,谁知道他们会丧命的。” “我还是比较相信那句话,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人都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只要活着,就有希望,那是两个活人呢,又不是烧山里的两只老鼠,拿火去烧,把它烧出来,晋文公没点人性。”我说。 “嗯,嗯,你最有人性的,呆会儿要我陪你去干嘛,是不是给鬼送吃的。”他拉住我的手问。 “我们去爬山,爬洞庭山。”我想了想回答。 “还爬洞庭山,洞庭山有很多饿鬼哦,你不怕把你的魂给勾走了,把你给吃了。”他说。 “不怕,这不是还有你吗?你不怕,我就不怕的。” “我当然不怕,我还期待遇到一两个美丽的女鬼呢,遇到了,我左边抱一个,右边抱一个。”他笑嘻嘻的说。 “你还想左拥右抱呢,做你的美梦,花心大萝卜。”我说。 “你才知道呀,你不就喜欢这样的吗?” “谁说的,我喜欢为情专一的,才不喜欢花心大萝卜。” “你不知道,是个男人都有点毛病的,好色的男人一般心地比较善良,比较多情,再坏也坏不到哪儿去,最多做做美梦,想多几个美女罢了。” “歪理也被你说的倒投投是道的,我也是认命了,谁叫我自己也好色呢?”我说。 “所以我说嘛,咱俩是天生一对。”他说。 “臭味相投,我认了。” “是滴,要不,我们改天再去爬洞庭山,今天我带你去看梨花,梨花比青山色更美。” “哈哈,你怕鬼了?”我说。 “不是我怕鬼,是你身上的阳气太弱了,阴气太重了,洞庭山的阴气也很重,我怕鬼找上你,把你的魂给勾走了,我怎么办。”他说。 “那听你的啦,你早就跟我说过,要带我去看梨花的,那我们要往哪边走呀,我跟随你。” “柳林寨,花飞柳绿的地方。” 第四十五章 寒食梨花弄(二) 柳林寨?柳林寨在哪儿?我真没有去过,这才想起来,我的整个童年时代,少年时代除了在洞庭湖边转悠着,就很少去过其它的地方了。 这可能与自己的性格有关,需要有人带着自己奔跑,才会跑,要不然,一直窝在一个地方,一动也不动的。 印象中,我的父亲母亲他们对生意场上的事真的格外着迷,一天到晚到在做生意,聊生意, 他们每天的话题永远只有一样东西,花圈,吃饭时在聊花圈,走路时在聊花圈,睡觉前还在聊花圈。 有时候我都会产生一种幻觉,好像我的空间里全是五颜六色的花圈,漫天飞舞。 偶尔,在餐桌前,我会慎重的审明:“妈,你以后吃饭能不能不要再聊你的花圈了。”她愣了一下,没有发言,但往后的日子依旧如初,“花圈”二字就像唐僧的紧箍咒一样,只要呆在他们身边,这个咒语永不停止。 后来,我开始思考,他们为什么会这样子呢?有一天突然领悟到,那是因为他们的世间里除了花圈就没有别的东西了,我们找不到其它共同的话题,花圈是他们与我沟通的桥梁,把他们的世界打开给我看。刚开始我是愿意倾听的,也愿意去了解的。可问题又来了,我能去倾听他们,了解他们,他们为什么从来不倾听我,不去了解我的世界呢?我是学生,我的世界不应该是花圈,应该是教科书,是家庭作业,是吃喝玩乐。这样一想,凭什么? 我与爸爸妈妈的世界就如两个孤岛,他们岛上全是花圈,而我的岛上是书籍,家庭作业,还有吃喝玩乐。 我想,或许每个人就像天上的一颗星星,都只能在自己的轨迹上运行着,只能相望,很难交融,如果一直交融,除非有一颗星星愿意将自己毁灭。 可是我还是希望爸爸妈妈能走近我的星球,来看看我这里有什么,但那好像是很难实现的梦想了。 于是我又思索着,有没有一种办法,我能走进别人星球,同时又不会把自己毁灭。 我想出了唯一的一个办法,就是让自己变得无比坚硬强大。另外,还有出路吗?我一直没有找到答案。我看到的,就是自己还无比的弱小,弱小到别人一名话就能把我吞没了,一个难看的脸色就能把我弄慌了。 所以,我要离开他们,去磨练自己的心志。这便有了做维修工的我。 如果每个人真是一颗星球,我一定是一颗寒星,星球上格外寒冷,所以我也没有什么同性别的好朋友,女孩子嘛,都喜欢接近些充满阳光,温暖的事物。 像我这种寒气逼人的,看着都会不自觉的敬而远之了。 不过,我也习惯了没有朋友的日子。但依然还是向往着有一个人能带着自己奔跑。 这下晨星闯进了我的生命里,无疑,我对他的依赖是让人窒息的。我很害怕这种收不住的感觉。 “梦寒,你看到了吗,那片白色梨花园。”晨星指着不远处的说。 “哇,这儿原来还有这么一大片梨花园,我在这儿长这么大怎么从来都不知道。” “以后,天气好,我会带你多出来转转的,晒晒太阳。”他说。 “好像梦境一般。”我兴奋的抱着一棵梨树,摇动着,花纷纷而落。 “梦寒,站好,我帮你拍几张照片。”晨星拿出照相机说。 “好耶。” “挺好,挺好,真的好有感觉。”他说。 我继续往前奔跑着,在一棵长满了小草的梨树边坐了下来。 “这儿空气真好,我感觉神清气爽的。”我说。 “梦寒,你看,你自己的样子。”晨星坐在我的旁边,翻阅着刚刚拍的照片。 “这是我吗?我有长得这样好看?”我简直不感相信照片里的人就是自己。我从来没有觉得自己有多美。 “是你呀,这里除了你,没有别人了。”晨星说。 “是梨花衬出来的美。”我说:“我也帮你拍几张。” 梨花随风飘落在他的头发上,这时,我捕捉到了晨星特别柔美的一面。 都说男人喜欢弄枪弄刀,他却也喜欢花。 “你看,你自己,还行。”我说。 “嗯,不错,总得有一样迷人的。” 我叹了口气说:“梨花一落,男才女貌,举世无双,真希望时光就定在这一刻不走就好了。” “傻瓜,怎么这样悲观了,前面还有很多风景呀,还有梨花二落呢。” “梨花二落,遥遥塞外起纷乱,挥长剑。梨花是一种充满忧伤的花,它代表着分离。” “有分离,就有重逢,分离后的重逢,可能会更懂得珍惜彼此呢,是吗?”晨星握住我的手说。 “是的,梨花三落,萧萧秋叶,瑟瑟风,琴声声,情愿为你独守空城。” “好了,梨花不落了,落光了,没梨子吃了。” “呵呵,呆在你身边就好。” “梦寒,你的手怎么一直都是冰凉的,我握了这么久了都没热呼的。“ “一直都这样,我的手脚不管春夏秋冬,都是凉的。” “怎么会这样,一年四季都是冰凉的?” “是的,我是冷血动物来的,你怕吗?”我说。 “你看我像怕的样子吗?以后跟我多出来晒晒太阳,有空跟我一起捕鱼,可能会变成热血动物的。” “你真能改变我的体质吗,好,你要带着我,不许丢下我。” “我带着你,不丢下你。”他坚定的语气说着。 “我看看你的手指头上的伤好了没?”我举起他的手仔细端详着。 “好的差不多了,不疼也不痒了。”他说。 “你还算是幸运的了,你知道我们车间,哦,是以前冲压车间有一个男孩子差点儿整只手都弄没了。” “你说的那个人是林小锋,锋哥是吗?”他问。 “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我只知道他调到我们车间来了,老是喜欢找我麻烦,我又没得罪过他,以前压根就不认识他。” “你说的是林小锋,我们一起捕过鱼的,他老婆很厉害的,我们都认识的。” “哦,他跟我说过,说他老婆在电脑城开了笔记本电脑店,还经常在你那里买鱼,是吗?” “是的,好老婆挺热心肠的,照顾熟人生意嘛。” “这样啊,我也想买一台笔记本电脑,以后就找她了。” “好。林小锋怎么找你麻烦了?他欺负你了吗?” “也不是欺负啦,他老是说我不应该做维修工,女孩子搞什么维修,那是男人干的活。” “别理他,可能被他老婆欺负坏了,把气洒到你头上来了。” “就是嘛,我都不想跟他说话,他老是有事没事拿个产品来找我麻烦,真是恼死我了。” “没事,我到时说说他去。” 此时的晨星,就像我心中的大英雄,他不但能给予我时间陪伴我,还能站在我这边为我出气,我还有何求呢? 第四十六章 漠兰心语 中午时分,漠兰图书馆内显得静悄悄的,一个人影也没有,茶几上还摆有茶水,窗户都打开着,能听到风吹动竹叶的声音,这人都去哪儿了? “哈哈,秋梦寒,你终于来了。”南漠一见我兴奋的像是要分享什么惊天的喜事似的。 “哎呀,吓我一跳,神出鬼没的,这么兴奋,难不成有喜事与我分享,书还给你们,读完了,谢了。”我说。 “是你有喜事,快说,那天来我这儿帮你借书的男孩是谁?”南漠逼着我回答。 “借书的,是我朋友,同事。”我说。 “普通朋友,还是?”他穷追不舍的问。 “你觉得他怎么样,人还行吗?”我问他。 “你先说他是你什么类型的朋友,我才告诉你?”他说。 “好,我就如实告诉你,我是认真和他相处的。”我说。 “我就知道你喜欢这类型的,你喜欢就好。” “等于没说,废话。”我说。 “这个嘛,也得相处一下,我才能判断,要不,哪天,我们四个一起搞个郊游,我帮你了解一下他。”南漠说。 “郊游?我们四个,好啊,最好带上锅碗,到外面去弄吃的,这个他应该比较善长,户外谋生。”我说。 “那就这么定了,哪天去,你定。”南漠问。 “我问一下他,看下周双休日他有没有空,到时我回你信息。”我说。 这时,葛兰歆双手抱着一个盒子从屋内走了出来,朝我走近。 “秋梦寒,这个送给你的,是灵香草。“她终于开口说话了。 着实让我受宠若惊了一把,原来她的声音如此甜美。 我接过盒子,从内到外的打量着:洞庭灵香草,背面有一行字:寄将秦镜,偷换韩香。 “我怎么感觉像是定情之物啊,是你们有喜事了吗?”我问。 “是你有喜事,你上次不是说要灵香草吗,兰歆闲着时,一直在搞这个,都卖了好些盒了,善男信女们比较喜欢,留了一盒给你。”南漠说。 “哦,谢谢,谢谢。”我轻轻的打开盒子,一阵芳草香味扑鼻而来,数了一下有十个小锦囊,五种色彩,月白色,黛蓝色,紫檀色,竹青色,墨灰色。 “嘿,这个好可爱,包包上还沾了小熊熊。” 锦囊上面挂了个牌子,云语:“看花南陌,待月西厢。横批:冰雨梨花。\t” “包包内装有灵香草沫,还有干花梨花。”她说。 “哦,难怪,这香味好特别,我挺喜欢的。我屋子里有虫子,这下不怕了。”我说。 我再次打量着眼前的葛兰歆,这个惜语如金的女孩子。 她真像凡间的仙子,生活在她自己的仙境里,默默的做着她的事情,人世间的好与坏,善与恶,好像都影响不了她,但她却又懂得人之常情,恰到好处,我真的不知道她是如何做到的。 “谢谢你,兰歆。” 她什么也没说,好像只是在等我一句谢谢,就满意的离开了。 又回到了她自己的世界里去了。 “你要好好待她,她真好。”我对南漠说。 “必须的。”他说。 “你是怎么遇到兰歆的。”我问。 “在洞庭庙,拉琴,我拉了一下午,她在那里听了一下午。” “红尘知遇,琴箫传音啊,这年代能像你们这样子的,一见着就相信彼此,太难得了。” “后来,我的南漠闲琴,改成了漠兰闲琴,有空就会去外场拉几曲。”他说。 “哦,哦,难怪,我很羡慕。每次见到你们俩都是在拉琴,我都不敢前去打扰。” “呵呵,红尘无趣呀,自娱自乐而已。” “自娱自乐?幸好你遇到了兰歆,兰歆也看懂了你,这年代我常觉得有两类型的女人是会在情感上失意的,一种是像兰歆这样,追求极至精神生活,活在自己世界里的女孩,还有一种是追求极至物质生活的女孩。” “为什么这么说?”他问。 “你看,这原本是一个向外发展的世界,红尘男男女女都忙着往外追寻了,这个时候矛盾就出来了,往内追寻精神生活的这一类女孩子,会归为心理不正常这一类,很多时候会被亲朋友好友乱点鸳鸯普。有种人在江湖,身不由已的感觉。” “你怎么知道,难道你身边有例子?”他问。 “我一天闲得慌,就喜欢胡思乱想的,东看西看的,我看到我有个表姐姐就是这种女孩子,人长得可美了,总是被身边人乱点鸳鸯普,不过介绍给他的男人外在条件其实都是挺好的,但她偏不喜欢,看不上人家,说人家太俗。在外人眼里这是不识好歹了,其实我能理解她为什么不选择这些男人了。” “这是为什么 ?你们女孩子是不是有很多喜欢像我这样子的,不怎么靠谱的。”他打趣说。 “你臭美,我还没夸你了,就飘起来了。你也只是比他们好一点点而已啦,不像他们根本就没把女人当个人来看的,眼光还是停留在女人的五观,年龄,屁股大不大,能不能生这些事情上的。问题女人的青春美貌能有几年?就算你驻颜有方,年龄也摆在那里了。” “可是大部分男人找女人不就是为了这点事吗,他们只是说了内心真实的想法而已。”他说。 “我不是说女人不需要传宗接代,可是什么事扯到你应该,你必须要怎么样,这就变味了,就好像女人要求男人一样,她一上场,对你说你必须要怎么样怎么样,你会开心吗,这样相处起来很有压力,会有恐惧感,因为不可能一直达到对方的要求,人与人相处不就是求个舒服自在吗,谁离开谁还不能活了?”我说。 “你有种,你牛逼,看来你也是这种类型的了?”南漠说。 “我在向兰歆看齐,希望像她这样,每天无悠无虑,无牵无挂的,不慌不忙的做着自己的事情。我喜欢她这样子的女孩。” “可是,人都会变的,外貌会变,心理也会变的。” “或许,但还是比较欣赏往内追寻的人,进可攻,退可守。一直往外追寻,太累了,每天生活就像战场一样。” “所以说呢,后来居上的男人,最后会选择不追求精神世界,也不那么看重物质生活年轻女孩子。” “是啊,似乎这是现代女人的宿命。” “别相信宿命,红尘男女们聪明得很,一切会越来越好的。”他说。 “但愿。” “那你们确定郊游的日子了,通知我们俩,也应该来点别的活动了。” “一定。” 第四十七章 游春(一) “山河风月本无常,能闲者也是强者,出发。”南漠喊道。 “锅碗瓢盆都带了,还缺什么吗?要不要去菜市场买点菜?”晨星一边检查着装备,一边问。 “要不,去买点猪肉,我们白天去山上,山上竹笋蕨菜应该长出来了,对,带点猪肉去配着炒,好吃些,梦寒,你说是不是?”南漠问我。 “嗯,没关系呀,竹笋蕨菜如果单炒不好吃,从你俩男的身上割点肉,也行,反正你们身上肉那么多,割一块还会长出来新的。”我笑嘻嘻的说。 “最毒女人心,我投降,还是乖乖的去买猪肉,免得被妖女给吃了。”晨星说。 “我和你一块儿,这里我闻到一股妖气。”南漠说。 “你们家兰歆也在这儿,反正又不是说我一个人。”我说。 葛兰歆脸上始终挂着淡淡的微笑,不言不语的,她身着一套简单的休闲运动服,这套着装好像是为她量身定作的,穿在她身上,刚刚好,更加显现出了她那种恬淡的气质,自然又不失韵味。 每次看见她,她总是很少发声,但你怎么也不会忽视她的存在。 我会自觉的与她保持一段距离,并不是不喜欢挨着她,我是怕扰乱她身上散发出来的这种淡淡的宁静的气质,她不说话的时候才是最像她的样子,最本然的样子。她的性格比我更清冷。 而我,时常觉得自己体内有两个灵魂在打架,一个灵魂是喜静的,喜冷的,我也时常觉得这就是真实的自己,但总又觉得哪儿不对劲,浑身不自在,好像身体内还有一股很可怕的能量从未释放出来过。 我敢确定,我还有另外一只灵魂,她是狂野的,热烈的,两种不同的模样,完全可以在同一个人身上显现出来。 比如在晨星面前,我像是个野丫头,有时候,这个野丫头就是内心里的那只魔鬼,因为环境不允许把她放出来,只要闻到了臭味相投的物体,她自然的会跑出来,这时,我才感觉自己被释放了,从未有过的幸福感,轻松感,晨星就如一剂火药,那个野丫头是导火线,轻轻一触碰,就点燃了火花。 人间千像万像,最难得的就是一个懂字。弄懂自己都挺难的,更别说其他人了。 像葛兰歆这样,表里如一的,着实难得了。对她,除了欣赏,还有一份敬畏之情。 因为在兰歆身上我找到了自己内心里那么一点点笃定,不得不说,很多时候,一个人生命中大部分的悲剧,错误的选择,是选错了参照物,把原本不适合自己气质的人当成了自己标榜,把别人的道理当成自己的道理,把别人的价值观当成自己的价值观。 我隐约的知道了自己应该如何发展了,只是那个被压在黑暗之中的灵魂,它又是什么东西?它为什么会在我的身体内?总害怕它神不知鬼不觉的就跑出来了,猖狂的,颠覆着自己的日常,这种颠覆或许是重生,或许能毁灭。 我们上午的目的地是南湖两岸,寻一山径而入,山间林木荫荫,鸟鸣声婉转清脆。 “哇,晨星,你看,是野草莓,一串串的。”我垂涎欲滴的兴奋的抓起晨星的手臂跳了起来。 “别动,有刺,我来摘。”晨星拉开我的手。 他轻轻的翻开刺,折了一串红通通的野草莓放到我的手中。 “秋梦寒,你有出息点好不好,看你那一脸兴奋的模样,晨星一串野草莓就把你的心给收买了,以后他再拿点什么把你给卖了你还自知呢。”南漠缓缓走到我们身边打趣着我说。 “我心甘情愿,咋的了?你还不是一样的,一曲闲音,就被兰歆搞定了。咱们谁也别笑话谁,在情感上都只有那点出息。”我说。 “懒得跟你理论,不跟你说话了,我和兰歆采蕨去了,你慢慢享用你的野草莓。”他说。 我微笑着目送他牵着葛兰歆的手走往山的另一边。转过头: “晨星,你也吃一颗,好甜,不酸的,我摘了几粒送到他的嘴边。” 他脸上露出了无比柔和的笑容,将手上的刺清理掉,拍了拍我的面颊。 “吃完后,我们去采竹笋。”他说。 “好,他俩负责采蕨,我俩负责找竹笋。” “喂,南漠,我和梦寒去找竹笋了,你们俩只采蕨,十二点我们在灵山寺旁集合。”晨星向山脚边的南漠喊道。 “听到了,灵山寺旁集合,中午十二点,不见不散。” 第四十八章 游春(二) 云间东岭,树里南湖,阳光明媚,春风徐徐。 这山里跟我的车间里仿佛是两个不同的世间,一个是孩童的世间,没有了人和物的绑架,身体变得无比轻盈。 一个是成人的世间,有自己的社会角色,我每天清晨一睁开眼睛,就会想起自己的工作。 在那个地方,虽然没想过要升官发财,可也不能任性乱为,自己给自己找麻烦,添堵。形形色色的人织成一张网,我只是网上的一根线,除非自己有力量挣脱那张网了,那就自由自在了。 人,只有相对自由,没有绝对自由,在还没出生时,活在母亲的胎盘里,生与死就在母亲的一念间。在出生以后,就被装在了一个无形的“茧”里,要想破“茧”而出,就得不断的努力奋发向上,大概这就是活着的原动力。 我忘了是哪位师长说过的一句话说:“每个人是带着不同任务来到世上的,有的人是来赎前世的罪,有的人是来还前世的债,有的人则是来讨前世的债的,有的人则是带着使命来的。 所以人的命运注定是不一样的,赎罪的病多一点,还债的事多一点,讨债的福多一点,有使命的位高一点,不同的人在世间逗留的时间也是不一样的,有些人,灿烂一下子,就没了,也许是他的任务完成了呢?便回家了。” 于是我时常会问自己,那我是来干什么的?是来赎罪的?还债的?还是来讨债的?我有使命吗?我一直都还没有搞清楚。 我只感觉到只要一回到现实生活里就好像有很多很多无形的刀枪对着你,这无形的刀枪可厉害了,谁看起来软绵绵的,懒洋洋的,太与众不同的,就向谁砍去,向谁发射。吓得我不得不努力的往前爬。 晨星把目光转向我:“梦寒,又在发呆了?别动,你头发上有条毛毛虫。” “啊,毛毛虫,快帮我拔掉它。”我吓得跳了起来。 “骗你的,看把你吓得。” “你个没心没肺的东西,拿什么吓我不好,要拿毛毛虫来吓我,山里面除了蛇,我最怕的就是松树上掉下来的毛毛虫了。”我说。 “呵呵,等着,那里有好多野草莓,看见没,我去摘几串来,装起来,给你在路上吃。压压惊。” “嗯,别把毛毛虫引来了就好。” “你用什么感谢我。” “谢谢你,您老人家辛苦了。” “我不要谢谢。” 我伸出手轻轻的拍了拍他一下面颊:“去,我们还有任务呢,要去挖竹笋。” “嗯。在这儿等我。”他转身,拨开一束束刺丛,把野草莓一粒粒的摘了下来,装到了盒子里。 “梦寒,我又摘了一大盒子,足够你吃了。” “我拿回家吃,我觉得这种野草莓比市场上买的那种草莓要好吃些。 “呵呵,上午我们在山上,下午我们就在水上了。” “在水上?” “是的,下午我带你们去捕鱼,晚上到南湖边烤鱼吃。” “好呢,好呢,我要跟你去捕鱼。” “我们先去找竹笋,吃饱喝足,才有力气捕鱼。” “这块山地连竹子都没见着,好像没有竹笋,我们要转移阵地了。” “有的,我们继续往前寻。” “晨星,我们都走到别人家菜园子里来了。” “那更好,我去菜园子拔一兜大白菜。” “你偷菜,小心有人抓小偷的。”我说。 “没事,一兜大白菜,放十元钱,总可以了。” “嘿嘿。” “白菜有了,又是一顿美餐。” 我四处搜寻着,方圆十里都没见着有竹子的影迹。 “我走不动了,都没看到有竹子。” “难道又要我背着你走?” “不要,我怕你把我扔到湖里面去。”我遥望着山下南湖中的船来船往\t,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那休息一会儿。” 湖边上的来来往往的红船,又让我陷入了沉思中。 南湖红船,烟雨楼。活了二十几年,我原来从未有好好看过这山湖的风景,都说风景在别处,可此时此刻,我是真正的看见了红船,烟雨楼了。它走进了我心灵深处,停在了某个角落里,让我感到安然,静好。 “云间东里千重出,树里南湖一片明,果真如此呢?”我握住晨星的手说。 “下午我带你们去南湖北港湾捕鱼。” “南湖北港湾,离这儿远吗?”我问。 “不是很远,你都是这里长大的,咋对这里的地型这么陌生呢?”他拍拍我的脑袋说。 “我很少来这边的,都是关在学校里,我十四岁开始就关在校园里了,很少出来的。” “你念的什么奇怪的学校,是封闭式管理吗?我们没有啊,小学,初中就不用说了,自由的很,到高中,人也开始懂事了,老师也不太管人了,一副对你爱理不理的表情,喜欢读书的不用老师管,不想读书的你管也没有用,所以老师的心思都放在了那几个爱读书的人身上了,其它的人比较自在。” “那你一定是不想读书的那一类人了?” “你看我像是想读书的人吗?我只是不喜欢读教科书,除了教科书外其它的杂儿杂八的书都喜欢读。所以也被老师划进了不长进,没有前途的那一类学生里面去了。” “哦,真可惜。” “没觉得,挺好的。如果长进了,就遇不上你了。你在学校里关了那么多年,应该学习成绩不错呀。” “也不怎么好,我虽然喜欢读书,但我不太会考试,可能没有读书的天份。”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咱不要丧气。”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我要飞起来啦。” “以后,休息时,跟我出来捕鱼,放松心情,笼子里的小鸟儿,要练习飞翔了。” “就想看你捕鱼,那我们抓紧时间,找竹笋去。” 我拍拍衣服的灰尘,伸出双后,把他从草地上拉了起来。 第四十九章 游春(三) 才没走几步,晨星转身拍拍我的脑袋:“梦寒,你看,那边是什么?” “那是不是桃花?都开花了。” “走,我们过去看看。” “我要去拾些桃花,你等着我。”说着奔向了园林。 走近一看,才发现这原来是一座庵,“桃花庵。”望着这三个字,我止住了脚步。 “这里好像是静修之地,不可以随意踏入的。” “没事,随着我进,我们进去瞧瞧,什么玩意儿,这庵好像以前没见过,啥时候建的。”晨星说。 晨星拉着我的手踏门而入。 眼前立了一块大青石,石碑上刻有一段诗文: “桃花仙人种桃花,对摘桃花换酒钱, 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 半醉半醒日复日,花开花谢年复年 “嘿嘿,现代的唐伯虎。”晨星说。 “隐士缘,这里是提供来静修的地方吗?真好,我也喜欢这里。”我说。 “又摘桃花换酒钱,酒醒只在花前坐,这里的主人应该是个男的。”晨星说。 “不管了,我先拾些花瓣,再去付钱,看里面有没有人。”我说。 晨星伸出手,随手折了一枝桃花:“梦寒,送给你。” “送我一枝桃花,你什么意思嘛?” “希望你永远像桃花一样明艳动人。” “怎么可能永远,你知道桃花是寿命最短的花。” “但它很美啊,和你一样,很美。” “是的,很美,只可惜花期太短了,我记得《桃花扇》里写桃花,说什么来的?一朵朵伤情,春风懒笑,一片片销魂,流水愁漂。” “那好,我们把落了的花瓣拾起来,储藏,ok?” 他从背包里找出了腾出了一个塑料袋:“拾,袋子准备好了。” 我看着他那副傻笑的面容,像是一个做错事,说错话了的孩子。 我只好弯下了腰,默默的把花瓣拾到他准备好的袋子里。 “够了,够了,桃花换酒钱,我们要去找主人付款了。”我说。 “我先进堂内去瞧瞧,你在门口等着。” 没一会儿,晨星在二楼向我招着手:“梦寒,到楼上来。” 果然有人,是一位身着灰色褂子的女人。我把一袋桃花瓣放到桌台上。 “你好,你们是要租房还是住宿。”女人问。 “我们不住宿的,我们来付款的,这一袋桃花瓣,要多少钱。”我问。 她拿起花瓣称了称:“总共十元钱,赠送二份素餐,供你们食用,随我来。” 我这才明白,他们的目的不是卖花瓣,是卖餐饮的。 我们随着她到了另一间大堂内。 “随变坐。”女人说。 一会儿,两盘素餐送到了我们桌前。青一色的素菜,不过菜色看起来还不错,让人很有食欲。 我拿起筷子,挟了一片青菜,送到晨星的嘴里:“你先尝尝,看好不好吃。” “好吃吗?”我满脸期待的望着他的表情。 “还不错,虽全是素的,味道还行。”他说。 我这才放心的吃了起来。 “嗯,真挺好吃的呢,这主人不错,能把素餐也做的这么好吃,记得我刚出学校时,同学来我们家玩,捉了些蚕给我养,我跟他们去采桑叶,结果也采到寺院边去了,正好中午,我们入寺院点了份餐,好像是六元一份,不过那真是不怎么好吃,因为菜里没有一点油。可是佛门静地,取了的餐饮是不可以随变倒掉的,我们是强迫自己把那饭吃光了的。” “一听你们就是没有吃过苦的孩子,被娇生惯养大的,有吃的就不错了,还挑三捡四的,寺庙应该是戒油的。这里应该是静修的地方,就是在都市里呆烦了,想来这里静修一段时间,随时可以离开的那种。所以这里菜里有油,五味俱全的。”他说。 “那怎么才叫吃苦嘛,那本来就很难吃的呀。这里好些,就是不知道来这儿静修费用贵不贵。”我好奇的望了望四周的环境。 “嘘。轻声点,修行静地。” 我放下碗筷,直接跑到了咨询处。 询问了一下租金与住宿的费用。结果出我所料,原来费用并不是特别多,甚至还有用劳工相抵的。 “这地方真不错,是一片精神家园呢。”我回过头对晨星说。 “干嘛,你不是想来这里住。”他将手划过我的面颊说。 “不是的,我只是问问而已嘛。”我说。 “是挺不错的地方,吃的也不贵,两份饭才十元钱,环境也不错,适合静修。”他说。 “是的,好清静,适合我这种睡眠不好的人来住。”我说。 “不是,这是在红尘中活够了,看遍了繁华的人才来的地方,你什么都没经历过,来这儿干嘛?” “谁说我什么都没经历过,我可是在白天鹅群里呆过好些年的。” “白天鹅?什么白天鹅?”他问。 “就是每个女孩子都长得很美的地方,在那里面,随变挑过女孩子出来,都比我长得美,有修养,有教养的。” “哦,我明白了,你是在白天鹅群里上学的,对。” “是的,那算不算是经历?只是我不喜欢那种经历,水土不服。” “当然算,可是你在白天鹅群里水土不服,现在不出来吗?怎么?又水土不服了?所以想躲到这里来了?” “才没有,谁说我想躲,我只是随变问问的。” “别想东想西了,我们还有任务没完成呢,找竹笋去,他们俩肯定在等着我们了。” 第五十章 游春(四) 翻山越岭,竹子没见着一根,石头倒多了起来,踩踏上面,隔着鞋子都觉得脚疼。 “这竹子都藏到哪儿去了嘛,走得我脚疼死了。”我又开始抱怨起来了。 “梦寒,你看这块石头,长得多俊。” 我定神一看,造型还真不错,石头上缠满了青藤,已经开花了。 “石头与花儿的缠绵。”我随口冒出了这样一句话。 晨星就在一瞬间跳到了石头上,向我招着手,“梦寒,过来,我是石头你是花儿,你也缠一下我,好不?” “我一脚把你踹到湖底里去,你这块坏石头,想打我的歪注意了。” “坏女人,心肠咋这么歹毒。” “石头虽长得俊,但它扎我的脚,疼死我了。” 我缓缓的走到他的面前,把他从石头上拉了下来。 “不知岐途苦,哪知此路甘。”就在抬头间看到了不远处的一个标牌。 好好的路边立了一块这样的标牌? “哈哈,还真道出了我的心声,岐途太苦,太累,收获又少。” “梦寒,你看,我们已经走到正路上来了,目标出现了,你看那是什么?”晨星指着远远的方向说。 “好像是一片竹林,是,看看这周边有没有竹笋,终于找到你了。” “梦寒,你看这里?” “好大一棵竹笋。”我兴奋的把它抱到了手里。 “这下不觉得辛苦了,咱俩千磨万击还坚韧,任尔东南西北风。”晨星说。 我轻轻一拔,竹笋就离开了土地。“好有成就感,这么大一棵竹笋。” “这一根就能把你喂饱了。”晨星说。 “那当然,我们两脚兽怎能跟大熊猫比食量。” “这儿好多呢,全是竹笋。” “我找到了小时候去山上采菌子感觉,看到满山的五颜六色的蘑菇那种兴奋感。我全都想要,不如多扯点回家。”我说。 “别贪心,留着它长成竹子,我们拔两根,就够吃了。”他说。 “好,不贪心。”我突然领悟到了什么。 “你想拔就拔,多弄点回家吃也好,我只是随变说说的。” “不要了,大功告成了,我们的任务完成了。”我说。 “两根竹笋,都能让你这么兴奋,真是个傻瓜。”晨星摸摸我的脑袋说。 “晨星,你看,那边还有个竹房子呢。” 我把竹笋扔给了晨星,直接往竹房子里奔去。 “春宛,这是干嘛用的?”我望了里晨星一眼。 “要不我们进去看看。” “哦,原来是卖乐器的,笛,箫,二胡。”我一路观去。 “梦寒,要不要买一个笛子,你会吹笛吗?”晨星问。 “你会吹,对吗?我不会。”我摇摇头。 “以前吹过,打渔没事的时候都会来一首,我老爸吹得特别好,我还跟他学会了做笛子,哪天带你去君山岛上去弄一根湘妃竹,来做笛子,吹给你听。”他说。 “湘妃竹,就是那种有花纹的竹子吗?”我问。 “是的,这个你应该比我熟悉,你家里竹子成堆的。” “我不熟悉,他们运来的竹子都是很大一根的,也没有花纹。”我说。 “有花纹的竹子做成笛子,椅子都挺好看的,自己画也画不出那种自然美的。” “好,一言为定,四马难追,我要听你吹笛子。”我满脸的期待的说。 晨星又拿起了另一个乐器:“这个是胡琴,胡琴我不会拉,我爸拉得很好。” “胡琴一般长辈们很多会拉的,你还别说,那俩个家伙,刚刚和我们一起来的南漠,他对琴特别在行,好像会好几种乐器。” “是嘛,那好啊,到时我跟他商量一下,改天我们搞个潇湘夜琴艺会,在他们书馆开,带点人气给他们,你觉得怎么样?”他说。 “嗯,问问他,我觉得挺好的。这个与他们茶书馆也搭调的,有更多人知道他们的茶书馆不更好吗?”我说。 “嗯,到时我们商量一下。” “那我们下个星期六休息,我们去君山岛坎竹子,做笛子先。”我说。 “好,你当我的裁判,看我吹的怎么样?” “我不通五音五律的。”我摸摸自己的脑袋说。 “用心听,就能感觉到好不好的。” “好,下个星期六,定了。” “要不,我们打电话叫他们俩来这儿,开始弄吃的了,这儿凉快些。” “咦,那不是他们俩吗,说曹操曹操就到了。”一看到他们俩,我心里乐开了花似的。 南漠依然悠闲的神情,这难走的山路好像没有给他们俩带来一点点倦意,葛兰歆脸上红扑扑的,像是打了一层胭脂,整个人显得更水灵了。 “秋梦寒,你不盯着你的星星看,你盯着我的兰兰看的那么痴神做什么?”南漠打趣的说。 “我喜欢她,还不行吗,哪有你这么小气的,不让男人看她,也就罢了,连女人也不让看她了。” “好了,就让她俩相互看个够,我们俩开始弄吃的了。”晨星说。 晨星开始把干木枝拾捡到一堆。 南漠搬来了几块石头,搭了个土灶。 这两个大男孩,干起活来还有板有眼的,默契的很。 “梦寒,你看我的土灶搭得怎么样。”南漠问。 “当然挺好啊,灶神爷爷,山神爷爷都会被你的土灶吸引来的。” “这梦寒就是偏心,跟南漠说话咋这么好听,对我就不一样,不是要把我踢湖里面去,就骂我是一块坏石头。这下好了,这几块石头,要面对真火烤了。”说着,晨星把干木柴点然送进了灶里。 “真金不怕火炼的,梦寒,你说是不是?”南漠居然把话题抛给了我。 第五十一章 游春(五) 午时二点,天空依然阳光明媚,南湖上来来往往的红船,渔船,在我眼前幻来幻去的,心里莫名的激动。常听身边很多人说晕船的滋味很难受,比晕车还难受。晕船,那是什么滋味?我从未体验过。 “没有船可租了,要不,我带你们去放排?”晨星一脸遗憾的转过身对着我们几位问。 “放什么排?”我连忙凑到他的身边问。 “排,就是毛板船,秋梦寒,亏你也是在水边长大的孩子,连放排你都听不懂,真是?我不知道怎么说你好呢?”南漠又开始损我了。 “什么毛板船,木板船的,我家又不是打渔为生的,我就是不知道,这有什么好笑的嘛?”我不服气的回了过去。 晨星与南漠非常有默契的看了下彼此,看着我笑了。 啥时候这两个大男人也心灵相通了,都在笑话我了,我疑惑的望着他俩: “看什么看,笑什么笑。” “没有,没有,我发誓,没有笑话你。”南漠连忙转身,向毛板船方向走去。 驾船要驾毛板船,乘风破浪走江天。 排,原来是几十根大树拼在一起,浮在水上的船,其实我早就听说过了,只是不敢确认而已。 站在上面,我倒觉得比坐在船里可能更舒服。四周畅通的,当然晕船是不可能的事了。 “站在排上比坐在船里肯定舒服多了。”我转过身对他们说。 “梦寒,坐好啊,别只想着舒服,搞不好掉到水里面去了。”晨星把我拉到了船的中间。 迎风飘扬,顺湖而下。 南漠与晨星坐在排尾,我和兰歆站在排中间。起到了平衡作用,我觉得安全系数为十分。 云间东岭千层出,树里南湖一片明。 排逐渐漂移到了山谷处,山林寂寂,空荡的山谷里伟来了鸟鸣声。 “梦寒,帮我拿桶子过来,好吗?我要收网了?”晨星回过头向我招着手。 “哦,桶子来了。” 船从南湖北港漂到浮到了山谷下,我很好奇的望着晨星收的鱼网,不知道有多少条鱼呢? “哇,好多小虾。”南漠与兰歆连忙也凑了过来。 “还有两条小鱼?”南漠说。 “小鱼放生了,小虾有点小,让它们继续长。”晨星把沾在网上的鱼儿虾儿都拔了出来放走了。 我一脸遗憾的望着空空的鱼网:“咋了?等着,我们网大点的鱼。”晨星拍拍我的肩膀说。 “嗯。”我兴奋的望着晨星把网撒到了湖底,期待着下一网的收获。 排继续往前漂移着,我安静的站在了晨星的身边。 “梦寒,看着,我收网了,这下应该有鱼了。” 我连忙把装有水的桶子摆到了他的身边。目不转睛的望着鱼网:“有鱼,有鱼。” “有两条鱼,还可以,有这么大,收下了。”晨星说。 “嘿嘿,两条好大的鱼。”我兴奋把手伸进桶里,抚摸着它们滑溜溜的鱼鳞。 这网鱼就如在田里挖泥鳅一样,把手伸进泥鳅洞里,摸到了滑溜溜的泥鳅时,然后翻开泥巴, 捉到了一条泥鳅,这种快乐感,真的不是拿几百元钱从菜市场买到多少条黄金鱼能相比的。 “晨星,再网两条鱼就可以收网了,晚上烧烤,一人一条,够吃了,再去扯点野菜。”南漠说。 “好,再撒两网,应该差不多了,南湖那边有一片藜蒿地,我呆会带你们去采摘。 “藜蒿?是不是筒蒿,还是香菜?”我问。 “不是香菜?怎么?你想吃香菜了?”晨星问。 “我才不想吃香菜,香菜的味儿,就好像一个人十年没有洗澡的味道,太难闻了。”我说。 “梦寒,藜蒿可不是香菜哦,它是洞庭人参呢,放心,它身上没有味?”南漠说。 “亏你还是在洞庭湖边长大的孩子,藜蒿也不认识,我怀疑你是从石头里面生出来的。”还没等我回话他又继续损着我。 “梦寒是圈养大的,不怪她。“晨星笑着安慰着我说。 “我肯定有见过的,只是叫不名字而已嘛,又没有人告诉我,我怎么知道嘛。”我反驳着。 然后把目光转向站在南漠身边的兰歆,无论我们这几个人怎么言语,唯有她,始终淡淡的笑着,从不发声,看着就让人心生怜爱。 从她身上,我完全确信了,语言的力量根本不是最强大的,在有些人有些事面前,它是苍白的,无力的。我想我和兰歆其实是有相似的灵魂的,我也只是在少数人面前,才换了副模样,变得话格外多,因为我觉得安全。南漠就是文艺青年腔调,喜欢从否定的角度去看人看事物,然而相处久了,你会明白,他这种否定是带着无限的悲悯与宽容的。不然兰歆不可能一直保持这种自信与淡然, 始终如一的模样,属于她自己的样子。 “梦寒,桶子,桶子。”晨星喊着。 “又有两条好大的鱼呢。” “是三条,够了够了,够我们吃了。”晨星说。 “收排了,梦寒,你看那边,藜蒿地,那一片都是的。”晨星指着不远处的一片绿地说。 “走了,去扯人参去了。”南漠跳下了木排。 “什么人参,哪有人参长成绿色的嘛。”我说。 “是洞庭人参。”他说。 “肯定不好吃,长得有点像香菜,桐蒿。”我随手拔了一棵说。 “等一下,用来烀鱼,保证你吃了还想吃。”晨星说。 南漠与晨星两个人一下子扯了一大把,捏在了手里。 “喂,南漠,你喂猪啊,扯那么一大堆的。“我说。 “多扯一些,叶子又不能吃,摘掉叶子就很少了,大笨妞,你懂不懂?”他说。 “看着就不好吃。”我说。 “你有读过苏东坡吗?连美食家苏大先生也写到: “竹外桃花三两枝,春东水暖鸭先知, 蒌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 “蒌蒿是藜蒿吗?”我问。 “藜蒿就是蒌蒿。”晨星帮着他辩解说。 “你们两个大男人欺负我一个小女子,不跟你们说了。”我见兰歆脸上笑开了花,直接躲到她的身后。 第五十二章 游春(六) 南湖畔的夜,逐渐灯火通明,月光印在水面上,一阵风吹过,能见着湖面上泛起的重重波光。 “且将洞庭赠月色,将船买酒白云边,来,干杯,喝酒。”南漠举起杯子,欢快的嚷嚷着。 “梦寒,你先尝尝我的藜蒿烀鱼,来,这藜蒿让给你吃了。”晨星说。 我闻了闻说:“看着就不好吃,有香菜的气味。” “洞庭人参,你就应该多吃,你体寒。”他说。 “哪有人参长得这样子的嘛,不吃,我自己烤鱼吃。” “秋梦寒,你生在福中不知福,你看咱们这四位,玩的梁园月,喝得是东京酒,赏得是洛阳花,攀得是章台柳,吃得是洞庭人参。你还不吃,就应该挨饿一阵子。”南漠对我说。 “你们男人就应该多吃洞庭人参,听说人参壮阳,我都让给你们啦,你看我对你们多好。”我毫不犹豫的回了过去。 “哎。”晨星叹了口气。 将剩下的几条鱼签到竹签上,一人分了一条,添加了些柴火。 “你看你的星星还是蛮体贴的嘛。”南漠说。 说着,他接过兰歆手中的鱼:“我来烤。” 我望了一眼脸上挂着淡淡笑容的兰歆,继续回到了上一个话题说: “那当然,我确认过的眼神,应该不会有错的。” 晨星却是一脸的茫然。 “你干嘛这副表情,你就不能顺着我演一下吗,让我一点面子都没有。”我说。 兰歆拔弄着柴火,依然兼默不语,但从她的神情里我能目的地出来,她是为我们感到高兴的, 是带着祝福的。 女孩子致命的缺点,就是很难抵挡住自己喜欢的男人的那份柔情,即使知道他是有目的的,我们也会欺骗着自己,将他的目的美化,合理化,只能乞求菩萨的保佑,自己撞见的是一个表里如一的男人。 同为女人,兰歆应该和我是一样的,知道对方在追寻什么? 风吹乱我的头发,散落在烤鱼肉上面了。 晨星连忙将我的头发抚到一起。相视一笑,至少这一刻,我能清楚的感觉到,他是在意我的,那就足够了。 “晨星,等我们把这些食物都吃完后,每个人来作一首诗。诗里面都要含有春风二字,每人一首,然后才许回家,怎么样?” 我突如其来的提议着。 “春风?你是说诗里面含有春风就可以了,是吗?”南漠问。 “是的。”我回答。 “你这么积极,那就从你自己开始。”南漠说。 我望了一眼晨星与兰歆。 “你先。”晨星对我说。 “只要含有春风就算过关了,不要讲格律了,因为我不是诗人。”我说。 “好,只要有春风,其它都不是事儿。”晨星说。 我望了一眼湖边的柳絮,突然来了灵感,有了。 “我是一朵柳絮, 成长在美丽的春天里, 大地是我的母亲, 天空是我的父亲, 春风是我的知已。 吹走了我内心里的乌云, 散落到湖边,到云间。” “我的诗作完了,你们谁先。” “嗯,好,好,一朵柳絮,不错,不错。”他们一齐呼着拍着手。 一直沉默着的兰歆这下终于开口说话了:“梦寒作好了,就轮到我了。” 她低头沉思了片刻: “我是一枝幽兰, 成长在空幽的山谷里, 山是我的依靠, 水是我养料, 春风是我的运输工, 吹落了我的种子, 飘洒到天涯,到海角。” “好,好,兰歆不鸣则已,一鸣惊人。”我连连拍着手叫好。 “那还用你夸吗,我确认过的眼神,会有错吗?”南漠用我的话来抵我。 “干嘛学我的口气说话,罚你作诗。”我说。 “还是晨星先来,我最后。”他说。 “好,那就我。 晨星望了一眼天空。 “我是一颗星星, 成长在无垠的天空里, 蓝天是我的母亲, 云朵是我的对手, 春风是我的恩人, 它吹散了云雾, 让我看见了大地的多姿。” “真好,就像在说你自己。”我连忙拍手叫好。 “嗯,挺好的,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南漠拍着手。 “这下轮到你了,还唱什么小星星?”我对着南漠说。 他低头看了一下地面,仿佛找到什么。 “我是一粒沙尘, 成长在无垠大的大地间, 树是我的哥哥, 草是我的弟弟, 我喜欢随着春风飞扬, 却刺伤了他人的双眼。” 兰歆第一个拍手,一直微微笑着望着南漠,随后轻轻将脑袋靠在了他的肩膀上。 第五十三章 游春(七) 一阵晚风袭来,散发着淡淡的青草的香味,我们都沉浸到了刚刚用诗意表达的春风里。 隐隐约约听到了南湖那边传来的阵阵的手拍船板的声音,节拍格外好,仿佛夜更安静了。 “晨星,那渔民为什么要用手拍船板,是不是可以引来鱼吗?”我望着湖那边问他。 “也不一定的,霜中渔父扣船歌,明月芦花不知处,算是一种愉悦的心情表达。”他说。 “哦,那捕鱼的人还可当诗人呢。”我说。 “别小看捕鱼的人,有些人琴棋书画笙箫笛,样样都会的。”他说。 “南漠,要不,哪天我们一起在你那儿办个才艺晚会,有才的都可以去秀一把,你觉得怎么样。”他说着转过头看着不知道因为什么在发呆的他。 “我好像听到笛声了,谁在南湖岸边吹笛子。”南漠轻声说。 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晨星,你刚才跟我说什么来的?” “又梦游了你,晨星刚刚说哪天一起在你们茶书馆边办个才艺晚会,有才的都可以报名参与,去展示自己的作品。” “可以呀,最好放在冬天,冬天有雪景,如果你们决定了的话,我和兰歆可以利用一些时间来做策划,去招人,你们可以一起帮着招。” “我这儿有些人,个个都挺沉得下心的才人,应该能出些不错的节目。”晨星说。 “这就有一个,谁在吹笛子,把他找出来。”我也听到了笛声。 “每晚都有的,这是理工学院的学生,没事来这里练声。”晨星说。 “哦,学生就不用了,还是找已经走入了社会上的人。特别是有才艺的中老年人,像你爸爸那个年纪的人,他不是会拉二胡,把他也找来,会写字,画画的中老年人都可以找来,咱不要在校学生,把展示舞台让给中老年人才对,如果他们愿意参加的话,南漠兰歆你们觉得怎么样?”我问。 “行, 中老年人的舞台,可以试试,效果不好也没关系,当作给生活添点色彩。”南漠说。 “是的,找人不急,我可以找到些的,别担心没人,中老年人很多的。”晨星摸摸我脑袋说。 “那等你笛子做好了,我要听你吹笛,就那一根竹管,咋就能吹出这么好听的声音来呢?” “好,没问题。”晨星说。 “那你会什么?”南漠像是在故意为难我。 “我什么也不会呀,我竖起耳朵听,睁着眼睛看就好了,全是才人,总需要观众,花不是也要绿叶来配吗?”我说。 “就你牛逼,什么也不会,还这么理直气壮的。”南漠说。 “谁说我什么都不会,我只是对音律琴弦没有天份而已,小时候我就试过了,一位表姐姐送我一把口琴,教我吹,我怎么都学不会,吹出来的声音把家里的老鼠都吓跑了。我不服气,初中时,我又嚷嚷着要爸爸给我买电子琴,当时听到卖电子琴的师傅弹奏的那个动人呀。买回后,我自己来弹,声音怎么就不好听了,也就没有耐心学了,我的琴音生涯就这样中止了。” “梦寒,还是个很用心的孩子,至少也尝试过了。”晨星安慰我说。 “就是呀,也不能怪我呀。” “嗯,好姑娘,诚实的姑娘,晨星有福了。”南漠回。 “还是兰歆最好了,你才是最有福的。”我望着兰歆说。 “梦寒,你们看,那边。”兰歆突然兴奋的指着远方。 “好多红灯,这是从哪儿飘过来的,是谁在放灯。”我连忙站了起来,望着天空。 “应该是三眼桥那边放过来的,这叫天灯,每逢春都会有人出来放。”晨星对南湖这边格外了解。 “许个愿。”我说。 “对了,你说我们的文艺展叫什么名字好呢。”南漠问。 “就叫潇湘夜语。”兰歆脱口而出。 晨星立刻把目光转向了她,也许他和我一样,着实为这个女孩震惊了一把,因为我们都以为她只是沉浸在她自己的世界里,并不在意我们在说些什么,没想到的是她是在用心听着呢。 “好啊,就听兰歆的,叫潇湘夜语。”我立马说。 “那我许愿了,许我们的潇湘夜语开展成功。”南漠说。 第五十四章 回头青 “你就陪我去一下嘛?就这一回,好不好嘛。”我不停的扯着晨星的衣袖,希望他陪我一起万物生香疗馆。 “你自己去,我就在这儿做饭先,等你回来时就有香喷喷的饭吃了,不好吗?”晨星拒绝了我。 “行啦,你先陪我去一下香疗馆。” “你就把桃花瓣让万生给你加工一下,多大的事呀,你自己去,快去快回,我等你回来吃饭。” “我还要看皮肤病的,我的皮肤痒。” “那,你让他们工作人员给你拿点皮肤药。”我从钱包里掏出二百元钱递给我。 “我不要钱,我就要陪我去。” “我去做饭去,你快点去快点回,听话,自己去。” 我到底没有犟过晨星,自己一个人乖乖的来到了万物生香疗馆,馆内很安静,依然是那首《木兰道》。 “万生,刚刚出去了,应该很快就要回来了,您稍等一下。”服务人员说。 我爬到了飘窗上,静静的坐了下来,望着窗外的小径,期待着万生的身影快点出现。比起第一次来这儿,越来越能放松自己了。原来这也是块休闲的好去处。 望望蓝天碧水,飞鸟绿林,心里乌云不知不觉的就散掉了。 “梦寒,你来了。”万生突然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 “咦,万生老师,你从哪儿上来的。我一直都望着小路上,都没见着你的身影啊。” “我有瘾形工夫的。” “鬼才相信。” “你气色看起来好多了,是不是想明白了,准备来我这儿工作了?” “不是的,我今天是让你帮我加工这桃花瓣,它可以提取精油吗?” “桃花提不出什么精油的,不过我可以帮你弄个桃花枕,交给我。” “那谢谢你啦。工作的事我想好了,等到秋天来这儿,好吗?” “为什么 要等到秋天,你放心,不需要交什么费用的,我有其它事情安排给你, 算作带薪学习。”万生说。 “我知道了,不过还是要等到秋天来比较好,秋天桔子黄了,我就可以躲在园子里一边干活,一边摸几个桔子吃呀。” “这不像你呀,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精明了?” “呵呵,那你桃花枕做好了,通知我,对了,有没有止痒的皮肤药,我们昨天去山上郊游,不知道是不是有什么虫子爬到我皮肤上了,痒死了,全是红的,你看。” 我把裤脚卷起来给他看症状。 他蹲下来仔细的瞧了瞧说:“这个好办,有一种草可以见效,你一定见过,田里面有很多这种草?” “什么草?” “回头青。” “回头青?我没听说过。” “长在水田里的,叶子油光光的,他的根就是香附子。” “我可能见过,但不确定哪一种才是回头青,现在长出来了吗?”我问。 “长出来了,你等我一会儿,我去安排点事情,带你去扯草。” “哦,你是说要去田里面去扯这种回头青吗?” “是的,只有田里面才有,其它的地方不长啊。” “哦,那行。” 我无比信任的望着他的眼睛,又坐到了飘窗的蒲团上,默默的望着远处的湖那岸的洞庭山,忽然想起了晨星说要带我去君山岛,坎斑竹,做湘妃笛的事。 “梦寒,走,我现在带你去寻回头青。” “不是很远。”我问。 “不远,应该有水田的地方就有这种草,回头青生命里很强,扯了没几天又生出来了,所以才就回头青,越是生命强的东西,它的药效功能就越好的。”他说。 这是我第二次随着万生来到了洞庭湖边了。我小心翼翼的踏着田埂,紧跟在他的身后。 “梦寒,你看,就是这种草。” “哦,这叫回头青呀,小时候我们家有种田,我熟悉的很。” “是,这家伙全身都是宝呢,我们今天只扯叶子,不扯根了。”他说。 “哦,那要怎么用,熬汤喝吗?”我问。 “不喝,把叶子捣成碎泥,涂在皮肤痒的地方,保证过一夜后,就不会痒了。” “真的,有效果吗?”我问。 “嗯,你试试,不好,再来找我。”他说。 “好,捣成碎泥,涂上去就好了。” 他微笑着说:“对的,如果不见好,再来找我。” “万生老师,你这人真好,我总是来这儿麻烦你,你都不嫌烦的。” “我不好的,先收买你的心,好以后让你为我卖力干活,我是有目的。” “干活,只要不少我的工钱,又能学到东西,我不怕累的。我都闲出病来了。” “是的,好好干活,学点本领,然后再找个好人把自己嫁了,那样你想闲都没得闲了。” “可我也不要太忙了,我才没想过要嫁人的。你真烦人,我最讨厌别人管我的私事了。” “呵呵,好了,我闭嘴。” “很满意你的回答,我想等到秋天,桔子黄了的时候,你安排我到桔子园里上班,可以吗?我不太适合在香疗馆里工作,那儿人太多,我不喜欢人多的地方。” “我知道的,保证安排一份满意的工作给你。教你闻香识药,天天和中草药打交道,这个你喜欢吗?” “这个喜欢,不过我不懂药,也不懂香。我连回头青都不认识的。” “没关系。慢慢来。这可能是个好的开始呢,你认识的第一枚草药,就是回头青,生命力最强的草。” “回头青,野蛮生长的草,是在预示着我以后也要野蛮生长吗?” “说不定就是老天爷给你的暗示呢?” 我陷入了沉思中,我一直觉得命运是一种很玄幻的东西。都说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我现在越来越怀疑了,所有人为的精心策划与安排的结果都不如我意,比如爸妈费了那么多心思把我弄进子弟兵学校,想把我培养成一名“贵族千金”。现在觉得像是一个笑话,想起那时候的一些所作所为,真想打个地洞钻进去。 比如,我精心选择的行业,想做好一名维修工人,可是天不逐我愿。 阴错阳差的遇见了万生,他又会给我人生路上带来的是什么呢?是风雨,还是光明? 第五十五 月下风林(一) “九嶷山上白云飞,帝子乘风下翠微。” 一到达君山岛,晨星像是长了只飞猫腿,跑得飞快的。 “晨星,你等等我呀,你还真要乘风到白云山上去了吗\t?”我上气不接下气的跟在他后面喊着。 “谁叫你平时不锻炼的,懒虫一只,这没走几步,又走不动了。” “我也有锻炼的,我的腿没有你的腿长,这能怪我吗?”我为自己辩解着说。 要说起锻炼,我怀疑自己身上的细胞总是处在睡眠状态,活跃不起来,上学时不得不上的体育课,也让我心生恐惧,无论哪一项运动项目,都能让我害怕,沉睡的细胞总是要把它叫醒来之后,身体才能跟上别人的节奏,所以总是会比他人慢半拍,项目考试也是一次次不过关,想起体育课,那简直是自己的一段黑暗史。 往后,除了那次万生带着我跑了一圈。平时能坐着就不想站着,能躺着就不想坐着的我,哪会去受跑步那苦。 这也是男人与女人的差别之一。比起关心自己身体,其实大多数女人更关心自己的心情与状态,女人天生就自带很多情绪负债,幸好她们是天生的幻想家。 她们行动力或许比不上男人。因为她很多时候是需要通过天马行空的幻想,男人眼中不切实际的东西,来化解自己在生活中堆积如山的情绪压力,然后才能更好的面对生活的真相。 如果她的情绪不消解掉,她是没有办法像男人一样有板有眼有节奏的去面对生活的,她们就是在混乱之中,靠着一些男人眼中无用的,不切实际的,不着边际东西,才能让自己活得好好的。 于是乎,一个又一个不良的标签都往女人身上贴上去了,什么拜金女,,白莲花,绿茶等等。但不管是哪一个标签,仔细看,都是从心出发的。女人比男人需要更多的东西是安抚自己的心灵。不同的是,有些女人用看得见的东西来安抚自己的内心,有些女人用看不见的东西来安抚自己的内心。 对于我来说,其实我最怕是要与一个男人一辈子就呆在一个熟悉的空间里,与几个熟悉的人纠缠着。没有花前月下,没有以梦为马,男人告诉我,生活的真相就是这样子的,柴米油盐,生老病死,你要放下那些不切实际的东西。你要收住自己的心,好好做人。 不,我可以柴米油盐,也知道生老病死。但你不能告诉我生活就是这个样子的。明明上有日月星辰,下有黄泉碧螺。 请别整天跟我说生活的真相。 女人的任务就是把生活的真相染上色彩的人。 “马上就到了,你看,斑竹林。”晨得回过头来拉着我的手,我才缓过神来。 “好幽静啊,像武侠电影里面的情境。” “这是二妃墓。”\t他转过身念着石碑上的两行诗文。 “碧玉森森绿水弯,风鸣环佩满满山, 游人自洒离愁泪,不是当年旧泪斑。” “我这么多年白长了,不瞒你说,以前听说过斑竹林,但从来没有来过这儿。”我说。 “这斑竹,比一般竹子好看,有花纹,风干,抛光后,做成笛,家具,都特别耐看的。”晨星说。 “确实,比普通竹子有意思,有花纹。” “我们找一条不粗不细的竹子,坎下来,做笛子。” “这些都不粗不细啊。” “不合我的意,我们到竹丛里面继续找。”他说。 我一眼从那头望去,都是一连密密麻麻的竹林,这竹子长得不疏不密,人可以往里面钻。 “这儿空气真好,你听,风吹竹子的声音,也像是奏乐曲。”我说。 “懒虫,我俩先来玩一下猫抓老鼠的游戏。让你动一动,别一天到晚懒洋洋的。”晨星说。 “那你做老鼠,还是我做老鼠?” “随你选,我随变。”他说。 “那我做老鼠,你做猫,我就吃一次亏了。” “那我抓到你要吃你的哦,除非你不让我抓到。”他说。 “嘿,这林子里老鼠好钻缝,你猫体积太粗了,未必能抓得到我这只“老鼠。” “那开始,看我的。” “来抓我呀,我轻轻松松的一钻,就钻到了更密一点的竹丛里去了。” 晨星,一边用手挪开竹子,一边用力的往缝隙里钻,很明显他跑起来比我吃力多了,处处都是障碍。 “喵,老鼠在这儿呢。”我继续往前跑,钻到了远远的竹丛里像他招着手。 “你别得意的太早了,今天我一定要逮着你,把你吃了。” 他好不容易,挪开一片丛林,我很快又钻到了另外一片林子里去了。 这时,晨星,反其道而行,从我后面开扑。 “梦寒,你看天上的月亮爬上山了。” 我停了下脚步,抬起头遥望着天空,就在不经意间,晨星以迅雷耳之速,从我的身后把我逮着了。 “哈哈,抓到了一只好大的老鼠,今晚可以美美的一顿了。” “喂,喂,有你这样奸诈 的吗,我上当了,这次不算。” “天上本来就有月亮呀,月亮本来就爬上山了,是我骗你吗,是你自己经不起诱惑。” “你讨厌。” “你输了,我要开始吃老鼠肉了。” “老鼠投降,老鼠甘愿与猫做好朋友。”我举起了双手说。 第五十六 月下风林(二) “老鼠和猫怎么可能是好朋友?你不知道它接近老鼠就是为了要吃它的吗?”晨星说。 我努力的挣扎着:“猫最喜欢吃鱼的,不是吗?” “你休想逃脱了,我要开始吃老鼠肉了。” “不可以吃的,等老鼠再长大一点,肉再长多一点,好吗?” “不行,我现在就想吃。 为什么不想被我吃,嗯?”他问。 我望了一眼斑竹林端头的二妃墓说: “湘妃和帝子都看着呢,你敢干坏事吗? 我才不敢的。”我说。 “看你可怜兮兮的,一只“小老鼠”,等你长大一点,今天不吃你了。”他说。 “谢谢小猫不吃之恩,小老鼠往后都愿意随从小猫去钓鱼。” “真乖的小老鼠,那先陪我去找竹子。”他说。 “嗯,得赶紧了,天都快黑了,月亮出来了。” “有了,梦寒,我看中了一根竹子。” “你说的是这一根吗?” “是的,你怎么知道我看中的是这一根?” “因为它有我想像中笛子的模样。”我说。 晨星一举刀,一刀下去,竹子就被坎倒了,紧接着把它截成了几截,整齐后收藏了起来。 “你干嘛,干嘛这样看着我?” “你下手好狠啊,一根好好的斑竹就这样被你坎成几断了。”我说。 “嘻嘻,吓着你了,像你一样软绵绵的,懒洋洋的,我饿都饿死了,还怎么抓鱼。” “也是,忘了你还要抓鱼的。斑竹一行千滴泪,红霞万朵百重衣。果然比一般竹子好看多了。”我说。 “这还是湿的,等风干了,打光后更好看了。” “ 哦,你什么时候可以把它做成笛子了。” “你等着,到时做好了吹笛给你听,吹一首你喜欢听的曲子。” 竹林一阵阵风扫过,不断传来沙沙的声音。我环顾着四周,除了晨星,空无一人。 “天快黑了,怕不怕,二妃墓就在这儿呢。”他问。 “不怕,你呆在我身边,我就什么也不怕了。” “你看今晚月亮好明亮啊。” 我靠在他的肩膀上,沉默不语,静静的望着天空。 “想什么呢?又梦游了。” “要不,你唱一首歌给我听,好不?我觉得你的声音蛮好听的。”我说。 “你想听什么歌?老歌,还是新歌?” “唱你最擅长的。你唱,我坚起两只耳朵听着呢。” “你又不是小白兔,竖起耳朵干嘛。” “那你唱。” “就唱一首以月亮为名的歌《月下吹箫待何人》。”他清了清爽子。 “拔涉千里,只言片语, 想像过千百万种遇见你, 惊鸿一瞥,不期而遇, 明明中注定也需要勇气, 我说我很高兴遇见你, 你说我看起来像个骗子, 只是有风,只是下雨,只是想你, 只是不能自已。” 我一边听着,一边紧紧的握住他的双手,晨星的确生了一副好嗓子,这没有人为他伴奏,没有任何音乐设备的情况下,他的歌声也能在不觉中侵入了你的灵魂深处,让人忘记了时间,空间,万物的存在。他的歌声里是赋有感情的,又在不知不觉中他把你带入了他丰富的情感世界里畅游。让我深信,他就是一个多情且又深情的男人。 不知道因为什么,我的眼泪不断的往外涌,侵湿了整张面颊。 歌声停止,晨星才回到了现实的世间中,摸了摸我的脸颊。惊吓了一跳。 “你咋地了,想起什么事了,哭起来了。” “没有,我只是觉得你唱的太好听了。我长这么大,从来没有人像你这样陪伴过我,他们都都不是真正的喜欢我,有些人,还故意避开着我,更别说有人为我唱歌了。我不知道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他们为什么不喜欢我,从别人眼中看自己,我觉得自己除了长得好看点,好像一个优点也没有,全身都是缺点。” “怎么会呢,那是你的错觉,你不要跟自己较劲啊,不喜欢你的人你也躲着他们不就好了吗?我从小就是这样子的,如果有人不喜欢我,我在心里就跟他说,哼,你不喜欢我,我还不喜欢你呢。他有他的道,我有我的道,大地这么宽广,我就不信少了谁,我晨星会饿死不成。事实也说明了,我的想法是可取的。你看,我不但会捕鱼,还抓到了你这只“小老鼠”了。” “嘻嘻嘻,就你会说,不过话又说回来,我是不希望你一辈子就会捕鱼的,因为小老鼠是要吃大米的,不是吃鱼的。” “我知道,我知道,以后我会想办法挣大米的。” “这就对了。还有,以后,你每天都要唱歌给我听,谁让你现在没有大米呢?” “好,如果你爱听。” “谢谢你。” 他用双手捧着我的面颊,帮我擦干了眼泪,笑得像个孩子。 “我明天要跟你去捕鱼,好吗?” “天气预报说,好像明天有雨。” “哪有雨,天上都有月亮,又没有云,怎么会下雨呢?” “那你会游泳吗?” “不会。” “那万一掉到水里面去了,你怕不怕?” “不怕,你会救我的。” “你相信我会救你?” “相信,十分相信。” “你这叫轻信,我想测测你的智商,能打多少分。” “不用你测了,我自己知道,不恋爱时智商还行,恋爱时智商为零分。” “呵呵,我倒要看看这个零智商的姑娘若是掉到水里面是怎么样的反应。” “你咀咒我呢,那天我们去春游,坐在排上,风平浪静的,不是很安全吗?” “那是你没有经历过,遇到风雨天,会翻船的,还是有危险的,可能把人都吹到湖里去喂鱼了。” “你就带我去一次嘛。” “就带你一次,体验一次。以后如果下班后闲得没事,就在柳林洲渡口等我,好吗?” “好,我以后都来渡口边等你。” 第五十七章 风雨同舟 月有阴晴圆缺,天有不测风云。 一个上午,晴空万里的,湖面上如此平静,下午突然暴雨倾盆,打在水面上像是入了孙悟空的水帘洞。云里雾里的,分不清东西南北。 我撑着雨伞站在船延边,凝望着茫茫的混沌一片的江面,仿佛消失在了时光机里,驰骋到了另外一个世界,混沌一片的世界里。 “梦寒,别站在船延上,小心滑到水里去了。”晨星站在船的另一头呼喊着。 我一回头,正想往船中间迈,谁知木板太滑了,才一眨眼的功夫,摔了个四脚朝天,雨伞也被风吹到湖面上去了,幸好我用两只手紧紧的抓住船身,才没有落入水中,只是衣服已经湿透了。 晨星站在船那边哈哈大笑了起来:“梦寒,你洗了个露天浴。” “有你这样子幸灾乐祸的吗?”伴着雨声,水声,风声,我的声音也变得微弱了。 他飞奔的跑到了我的面前,把我扶了起来。“说了要你不要站在船延边,你就是不听,这下好了,摔倒了,衣服都湿透了,咋办?” “这不是没事吗?” “这一身湿淋淋的,又没有衣服换,感冒了你就好受了。”晨星一边说,一边把船往岸边划去。 “我魂都快吓跑了,你就别说我了嘛。”我想不明白,明明长像酷酷的晨星,怎么会像是个妇人似的,老喜欢说我。 “我们上岸,那边好像有个石洞,可以先去躲躲雨,找点柴火,先把你的衣服烘干。” “嗯。”我帮他擦干了脸上的汗渍。 “我也被你吓坏了,汗都被你吓出来了,你又不会泳游,万一掉水里去了,就去见潇湘妃子了。” “好了嘛,别说了。” “我们快点上岸。” 在狂风暴雨中,我不知道这是哪儿,这儿果然有个石洞。 石洞里很干燥,可以避风雨。 晨星从石洞周边拾来了一些枯草,干木头,升起了火。 我安安静静的坐到了柴火边,拧干了衣服上的水。 “你冷吗,一身湿淋淋的。” “不冷,挺凉快的。”我笑哈哈的说。 “你还笑呢。”他拧着我的脸颊说。 “ 是不冷的,不过衣服太湿了,就怕穿久了会得风湿病。” “你还知道怕呢,明天还想跟我出船吗?” “不跟了,往后我下班了,如果不太累的话,就来柳林洲渡口等你。” “你来到在我的世间里,就是来给我捣乱的,添麻烦的,走路都走不好。” “我是不小心嘛,我本来回过头是想看你在干嘛的。” “要是掉到水里去了,你说怎么办,大笨鸟。” “你会救我的。” 我摸了摸衣服,干的很快,低下头,拔弄头柴火。 晨星移到了我的身边,紧紧的挨着我。 “你的手臂长得好结实,还有肌肉呢,比我的手臂都粗那么多。”我伸出手臂与他比试着。 “要不怎么说小女人,大男人呢。” “所以,你以后无论遇到什么事都要让着我。”我说。 “那也得看是什么事,什么事都让着你,惯坏了你,像只野猫似的,到处撒野?” “野猫撒野不好吗,你就希望我变成一个呆呆的白痴女人啊。” “不瞒你说,的确是这样,并且所有男人都这样,他们的梦想就是找一个年轻漂亮“白痴”一样的女人,这样的女人更懂生活,省心省力。” “去你们的男人的梦想,你们还不如去制造一个年轻漂亮的洋娃娃,什么都听你们摆弄,不更好。” “但事实就是如此,像我这么帅气的男人,像那些有钱有势的男人,标准都一样。”他当作开玩笑的语气说着。 “你们休想得逞,至少我是不会把自己最好的年华出售给你们这臭男人的,我要活出自己的价值。” “你要价值?还是要男人的爱,只能二选一的。” “我两样都要,我要活出自已的价值,也要男人的爱,年轻漂亮才多少年,到三十岁就差不多完蛋了,到时我一定会庆幸没有把自己最好的年华出售。” “你庆幸个屁,到时孤独终老,你就知道厉害了。” “我不会后悔,反正我不想做一个白痴一样的女人。我又没比你们男人少什么东西,凭什么要做白痴听从你们的摆弄。我会活出自己的价值,再找一个懂得欣赏我的价值的男人在一起的,如果今生找不到来生接着找。” “你还没有弄懂什么是人生真相,到时你就会明白了。” “什么狗屁人生真相,别给我扯什么大道理。” “好了,好了,我服输,服输,不跟你争论了,我只想把你养的白白胖胖的。” “惹火了我,我先咬掉你一只耳朵。”我说。 “你来咬呀,我看怎么咬掉我的耳朵。” 我无意间抬起头,从石洞里往外望去。 “晨星,你看外面。”我跑出了洞口。 “雨停了,雨停了。” 天边升起了一片红霞印在波光粼粼的江面上,我感觉自己已经站在天边了。 以前我怎么从来没有发现洞庭湖原来这儿有这样的景观呢? 晨星缓悠悠从石洞里走了出来,拉住我的手,静静的站着。 “晨星,你看,我们船上停了好多只鸟,那是什么鸟来的?”我问。 “是大雁,候鸟。” “哦,秋天来了,一群大雁往南飞,一会儿排成个人字,一会儿排成个一字。原来小学课本里写的大雁就是这个样子的呀。” “是的,大小姐。” 我把目光移向了沙滩。 “晨星,你看,那沙滩边是什么,白白的,是鱼吗?” “你等着,我去抓一条来,我们今天的晚餐,你知道这是什么鱼吗?” “认不得是什么鱼来的,鱼有好多种,草鱼,鲤鱼,太多了,我分不清。有鱼吃就是了,管它什么鱼呢。” “有些鱼肉比较好吃的,这是鲈鱼,断云一片洞庭帆,玉破鲈鱼金破柑。这种鱼肉特别好吃的,白如玉,我一定要去抓一条来。” 我连忙从船上提来了桶子,晨星随手一抓就是两条。 “哈哈,鱼儿,鱼儿,你落在我们手中了。” 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从 沙子里捉到了两条鱼,就好像是从沙子里拾到了二万元钱似的。 人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也许晨星,对于这种生活,这种风景,他已经习以为常了。 但对于我来说,像是开启了新大陆。 “不就两条鱼吗?看把你乐的。”晨星说。 “你不觉得很兴奋吗,沙堆里都长出鱼来了。” “那我们堆里沙子回去,把鱼种起来,让它生小鱼。你就天天有鱼吃了。” “你去种鱼,我种不活。” “就你这大笨鸟才会说鱼是从沙子里长出来的。” 风吹散了天空的云层,湖里的芦苇丛发出沙沙的声响,此时,我的心境,如这天空般,好明朗,好开阔 第五十八章 上林之约 一到夏天,木兰园内似乎更安静了,连木兰树上的鸟儿也都不吱声了,可能是躲到树洞里乘凉去了。白日里,连地上的蚂蚁在也见不着一只了,唯有到傍晚时分,才些许热闹了一些。 我很长时间没有跟随晨星去打渔了,一是怕太阳晒,二是怕暴风暴雨的随在他身边反而给他添麻烦。 还有,我几乎每到夏天,不管上班还是下班,浑身都软绵绵的,浑浑欲睡的。只有到了傍晚时分,见着成群接队的蚂蚁出来觅食时,才精神了起来,也随着它们的步伐在园子里散散步,勉得晨星老说我像一只懒虫。 “秋梦寒。”突然好像一个身影挡在了我的面前,我抬起头一看,有点惊讶。 “万生老师,你怎么又跑到我的木兰园里来了,是不是又想打我园里木兰树的主意了。” 我面带笑容的望着站在木兰树下像是在研究木兰树的万生。 “我们秋梦寒就是不一样,随意穿一套工服,都看起来这样有韵味。” 他像是欣赏一个在刚学走路的孩子似的,把目光从木兰树全都集中在了我的身上。 “有嘛?因为我最喜欢穿工服了,穿的次数多了就自然变成了自己的韵味,这也被你发现了。”我说。 “这话你讲对了。” “你等着,我去搬个凳子给你坐。” “有水喝吗,给我一杯水就好了。”他说。 “谁家没有水啊,再清贫水还是有得喝的,等着,我去给你倒。” “就是贫嘴。” 万生每次来这儿,就喜欢站在园子里,望望天空,望望木兰树,就是他常有的习惯。 “你坐,喝水。”我把凳子放到他的身前。 “你怎么不问我来这儿有什么事吗?”他说。 “没事,就不能来这儿坐坐吗,还是嫌我这儿太贫。再说你是医生,我是病人,医生来探访病人是应该的。” “你真想拜我为师了?”他问。 “嗯,是的。” “你真考虑好了?” “都考虑了快半年了。”我说。 “那好,下个月,有一场香展活动,你开始到上林园打卡上班,怎么样?” “下个月什么时候?”我问。 “到时通知你,那时正合你意,桔子已经黄了。” “桔子黄了?” “对,你上次不是说等桔子黄了,来我这儿工作吗?” “可是,香展活动,我去那儿干什么工作?” “你的事多着呢,不过你先得去熟悉一下环境啊,正好趁香展会,可以让你看的东西更多。” “可是我是外行,看不出什么门道啊?” “用心看,仔细看,到时你来了就自然会感受到很多东西的,先别想那么多。” “那工作地点在哪儿啊?”我说。 “工作地点就是在那天我带你参观的一生之水香展馆。”他说。 我努力的回忆着一生之水香展馆的环境,我记起来了,是那个红帘影动的玻璃空间。 “想起来了吗?我还有东西要给你。”他从背包里拿出一个盒子说:“这是精油,是上次在这儿拾的木兰花提取的来的,就给你试用。还有,这个桃花枕,帮你做好了。” “可是,这个木兰花精油我不会使用呀,还是留给你们,我不要,我也不喜欢用精油。” “那好,桃花枕你拿着。” “谢谢,我给你工钱,是多少?” “怎么老是跟我提钱的事,你好像很不喜欢欠别人的人情,这习惯得改。” “无功不受禄,这世上没有的午餐?”我说。 “这话也对,也不对,别人有多余的,正好也是你需要的,为什么不受,这样不很没人情味。” “是的,我越来越害怕受别人的东西了,包括自己爸爸妈妈的,因为拿了别人的东西,就要受别人管控的。我再也不想委曲自己去满足别人期望的人。” “就喜欢你这种直白的性格,在一起工作会很省心。” “不过,我觉得你也还是不错的,心里想什么就直接告诉我了,并且是我能满足的,所以也算是一拍即合了,我最怕的是,强制性塞给我一些东西,然后要求我满足我所不能给予的他的期望,这样反而伤害关系了。最好的关系是我愿意索取,你正好也愿意给予,不是吗?” “我其实也和你性格差不多。乐意时,是无需要回报的,不乐意时,是再多的东西也收买不到的。所以外界的评价是两极化,一极是老好人一个,一极是无情无义之辈。” 他说话时语气显得十分平静,也算是心理话了。 让我一点点打开了自己的防备之心与他站到一个阵地。 “我本来不是这样子的,是后来改变的,因为外界的人际关系真让人累的,老是给我些不要的,然后向我索取他想要的,我都怕了。所以我每天都要提醒自己,尽量做到不向身边人要东西,自己要什么就用自己劳动去换取,这样可能会自由很多。不过还是有很多心里压力的,害怕自己颠倒了被人笑话。” “人与人之间所有单纯的关系都是值得珍惜的,包括老板与员工,同事与同事之间。”他说。 “你讲的单纯是什么?我的理解的单纯是比如我与老板,上司之间,他提供我工作,给我发薪水,才让我不挨饿受冻,所以八小时之内我可以尽心尽力的做好自己的工作,但八小时之外,我是自由的。我特喜欢这种单纯的关系。” “是的,就是这意思,没有牵牵绊绊的。” “对的,我最讨厌牵牵绊绊的关系了,就好像七姑八婆似的,十八岁之前我属于很多人。真希望十八岁之后,我能属于自己,可以自由自在的去经历,去遇见,去探索生命的无限可能性,不要有太多人管我就好了?” “看来你们的家教很严?是?” “是的,可能是我不适合活在世俗的标准里,一到人群中我就听不到自己内心的声音,看不见自己的情绪了,很多时候我明明想哭的,想骂人的,可是我表现出来的却在笑,依然心平气和的。” 我并不害怕把自己的内心世界,自己的愿望向万生坦白,因为我觉得只有打开自己的内心,最柔软的部分,这样他才知道怎么利用我,怎么保护我,怎么帮助我。我很清楚,很多时候,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是一场赌博,赌输了自己受罪,赌赢了两大欢喜,不管怎样,我愿意去赌。 “来我这儿工作,你应该不会后悔的,会是你正确的一个决定。”他说。 “嗯,不过不要对我期望太高了,或许我什么都做不好,会让你失望的。”我说。 “我知道,有我呢,有不懂的的地方,都可以问的。” “好,那希望我们合作愉快。” “嗯,合作愉快。” “对了,你平时用笔记本电脑吗?到时,你每天要帮我记录一下数据的,要不,明天你去我那儿提一台笔记本电脑,来熟悉一下操作流程。” “不用,不用的,我自己去买一台就好了,正好自己也要用。” “那也行,就这么说定了,到时通知你过来上班。另外的话,好像也没什么事了。”他说。 “行,等你通知。” 第五十九章 红尘劫遇(一) 西风渡头,斜阳岸口,雁阵惊寒,风满沧洲。 天微微变寒,柳林洲也变了颜色,一片金灿灿的稻穗,在秋风里摇曳着,风簇着湖面层层的浪花,船来船往,过尽千帆。 “晨星,我在这儿。”我努力的向离渡口不远处的船只摇着双手。 晨星脸挂着淡淡的笑容把船靠在岸:“梦寒,这下不怕太阳晒了,晓得来这儿等着我了。” “今天收获好吗?”我伸出双手往他的鱼缕里一摸。 “还行,随我去市场,卖鱼?”他问。 “这条鱼好长啊,白花花的,这是什么鱼来的。”我问。 “金刀鱼,好鱼,都说白沙是白银,丝丝白银是佳肴,能卖个好价钱。” “嗯,走,我随你去渔市。只是我不会帮上你什么忙,我不会剖鱼的。” “不用你剖鱼,你给我呆在一旁,看着别人别乱拿鱼就好。” 晨星在渔市有固定的位置,他都是每天傍晚收鱼网,入市场开始卖鱼,他告诉我,他的老顾客很多,鱼很好卖的,每天都卖的一条不剩的。 我其实并不喜欢这充满血腥味的地方。每次自己去菜市场,我都不太喜欢在卖鱼的滩位边多逗留一会儿,这下好了,还要陪伴晨星往渔市里钻,要不是他,我才不会来这儿。 晨星没有说谎,他刚把鱼放到水池里,就有好几位客人围了过来。 “我要这条。” “晨星,帮我捞下这一条鱼。” “伢子,帮我剖一下鱼咯。”这么多人向他嚷嚷着。 晨星有序的忙碌着,我想帮他做点什么,可又不知如何下手。 “捞鱼,我捞不着。剖鱼,我不会。称鱼,我不太认识称。收钱,晨星算帐超级快,他自己算帐,顺便收钱这样更不容易出错。 来到这儿,我果然只能安静的呆在一旁,眼睁睁的看着他忙的汗流浃背的。 正凝视着他,转过目光,我发现人群里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那不是野姗吗?她牵着一个中年女人的手,应该是她的母亲,长得十分相像,她们也向晨星的滩位围了过来。 “晨星,也帮我捞两条鱼呗。” 看得出,她是这里的熟客了。 由于顾客太多,晨星还顾不上回应她。 “你要哪条,我来帮你捞。”我从柜子里找出了一个小网抖。对野姗说。 “这一条,还有这一条。”我好不容易把两条鱼捞了上来,满满的成就感。 “帮我用袋子装起来就好,不用剖的。”野姗提醒我。 我松了一口气,还好不要我剖鱼,要不然真要出丑了。 我目送着他母女俩走出市场口,她们神情淡然,步态悠然,的确,生活过的很滋润的。 我还在发着呆时,突然有来了一个女孩,像是在喊我:“美女,帮我捞一条鱼。” “哦,哦,马上,马上。” “晨星今天终于把你带出来了。”看得出来这位女人也与晨星是老相识了。 “你要哪一条鱼?”我手忙脚步乱的问。抬起头与她双眼对视着,她长了一对很美的眼睛,双凤眼,看起来好妩媚的一个女人。 “这一条,顺便帮我剖一下,好不?”她十分信任的对我说。 卖鱼,剖鱼,也是于情于理,她好像十分相信我的刀工,我心里十分紧张的把鱼安放到板子上,找出了一把看起来最锋利的菜刀,犹豫着,这剖鱼,是要从哪儿下手,是从鱼的背部开刀?还是从鱼的肚子开刀?正犹豫着,还没来得及动刀,鱼的尾巴往刀上一弹,就在一瞬间,刀口落在我的手背上,鱼没剖成,我的手背却多出了一条伤口, “我一声尖叫。”眼看着鲜血一下子沾满了整只手。 那女孩连忙从她的包包里拿出了纸巾。 “快把伤口按住。”她对我说。 “晨星,你老婆剖到手了。”她喊着。 “啊。”晨星连忙放下手里的鱼。 “袁明凤,你帮我看一下滩子,我送她去处理一下伤口。” “去,快去。”那女人,身材看起来壮硕得很,丰满圆润,说起话来干起活来也麻利得很的样子。 “麻烦你了。”我对她说。 我随着晨星来到了离渔市最近的一家诊所里,一边包扎伤口,晨星一边唠叨着:“不是不要你去碰刀的吗,你咋又去拿刀了?” “我看你忙不过来,是想帮你一下嘛。谁知道那鱼身太滑了,我没弄好嘛。” “哎,怎么说你好呢,这下好了,鱼没剖开,把你的手剖开了,流了这么多血。” “没啥事,包扎好了,就不疼了。” “以后还是在家里好好呆着。” “嗯,我也不想来渔市了,血腥味太浓。我明晚去电脑城买台笔记本电脑,自己在家里玩电脑,不随你出来了。” “也好,也好的,明晚我陪你一起去,刚刚那个女的,就是现在帮我们看滩位的那女的,袁明凤,就是林小锋的老婆,她在电脑城开了家笔记本电脑店,到时去他们家买,让她优惠点给你。” “不是,她?是林小锋的老婆,我没听错。” “是啊,林小锋。” “看起来一点也不配。” “你的是男的配不上女的,还是女的配不上男的。”、 “还用说吗,肯定是男的配不上女的,那林小锋婆婆妈妈的,这女的,看起来好能干,又长得好看。” “林小锋在你眼中怎么变成婆婆妈妈的了,他上学时可是学校里的才子呢?很会读书的,只是命运弄人,他家里好像出了点什么事,才没有升学了。” “不会,他还是才子?比女人还尖酸刻薄,我一看到他就来气。”我说。 “呵呵呵,所以说感情这事说不清楚,你看不顺眼的人,可能在别人眼中是宝呢。”他说。 “那谁?袁明凤,看起来蛮能干的呢,长了一对凤眼,你不是也喜欢她。” “没有的事,不来电,没办法。” “别说,你俩还挺相像的呢,两个人干起活来风风火火的。”我开玩笑的说。 “哪有你这样子的,把自己男人往外推的。” “我只是实话实说嘛。” “好了,搞定,回家给你弄点好吃的,把流掉的血给你补回来。”他说。 我依然有种预感,晨星在回避着什么,他在故意转换话题。 第六十章 红尘劫遇(二) 因缘,因缘,有因才有缘,可能是前生我没有为自己种好缘,所以今生与很多人很多事绝缘了,我与鱼儿也是无缘的,与晨星一块去打渔,差点落到水里去了,与他一起去卖鱼,这又把手给伤了。 下午六点,这电脑城外就已经灯火通明的,晨星,他应该还在渔市里忙活,想来,也不能啥事都给他添麻烦了,不能随他去卖鱼了,我应该开垦自己的天地。 电脑城内,屏光闪闪,站在店内的销售员个个西装革履的,长得倒很英俊,不走出来还真不知道,原来这人世间生出了这么多美男子。我低下头,不太敢往里张望。 最终选择了最边缘的一家店铺,店内只站了一男一女,排场少了些,这样我觉得可以放松的挑选自己想要的笔记本电脑了。 “咦,是你哦。”突然店内的男店员向我打招呼了。 我仔细端详着店内的那个男店员,这不是那个老找我碴的人,叫什么来的,对了,林小锋。昨天才提起他来的,今天咋又遇上了。 “是你,你改行卖电脑了?” “是啊,你还认得我呢。” “哦,记得的,记得的,帮我挑一台笔记本电脑。”我说。 “是你用,还是别人用?”他问。 “我自己用啊。” “你还会用电脑啊。”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总是对我一脸的不屑。 “嗯,不会用可以学啊。” 他脸上露出了莫名的一种讽刺的笑容,又接着说:“车间里的花姑娘,还想起学电脑了?你知道在车间,有些男生怎么说你的吗?” “怎么说我了。”我心里略显不安,必境在车间里我的的确确就是个花瓶似的女人。 “算了,不说了,不打击你了。” 和这人说话怎么总是感觉心堵的慌, 我也是奇了个怪了,这人我跟他无怨无仇的,我不知道我的存在刺痛了他哪根神经。 或许他发现了我有一颗不安份的灵魂。晨星说他曾是个才子,奈何造物弄人,命运不但没有把他抬到高峰,反而打到了尘谷,这种男人很聪明的,也很自负的。 像他这种大男子主义的男人,可能最恨的就如我这种女人,没什么本事心还不安份,在男人堆里混日子,失去了女人本来的应该有的模样,这是他争对我的原因吗?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想,真相是什么?我也不清楚。 “这台电脑多少钱?我转换了话题。”把一目光转移到一台白色笔记本电脑上。 “这台很笔记本有点贵哦,这台价格少一些。” “你什么意思,我就看重了这一台,你是怕我买不起呀。”我把声音放得很高的说。 这时,突然从屋内又走出了一位女人。这女人?她不是昨天那个在市场买我们鱼的女人吗? 叫袁明凤,她长了一对凤眼,我一眼就认出她来了。 “你怎么跟人家大美女说话的,人家就看重这一台,你还怕她买不起啊。”她一上来就把林小锋赶到一边去了。生意人就是生意人,一句话就说到我心坎上了。 望了一眼我,面带着笑容:“美女,这是熟人生意,我就按进货价给你,你要的话5700元,算是帮你带货回来的。” 这女人说话听起来舒服多了,我都不好意思再还价了。 “你确定是要这一台吗?”她接着问我。 “对,就这一台。”我点点头。 她随手打出一个单子,递给了林小锋:“老公,去楼上拿货,这里没货了。” 老公?他们果然是两夫妻,我实在弄不明白,这样一个要能力有能力,要样子有样子的女人,怎么就找了林小锋这样一个男人,我左看右看,上看下看都觉得不般配。 在等候的时间中,旁边另外一个女孩子给我倒了一杯白开水,吩咐我坐下。 “美女,拿你身份证给我一下。”袁明凤说。 “秋梦寒。”她接过身份证念了我的一遍名字。“你的手伤,现在没什么事了。” “哦,没什么事,皮伤,不碍事。”我说。 “这是你自己开的笔记本电脑店啊?”我接着问。 “我和我老公一起开的,合资开的,我哪有那么大的本事,能一个人开起来。”她说。 话刚落音,林小锋从楼上抱着一个箱子踏进了店内。 “老公,我去帮她试一下机,你收一下钱,5700元。”袁明凤说着,接过箱子,走到了角落边的插座边去了。 “你现金还是刷卡?”林小锋问。 “哦,刷卡。”我连忙从包包里找出了一张银行卡递给他。 “余额不足哦。” “不够,还差多少呀。” “差500元。” “哦,刷完它,我找出钱包来,数了数现金,只有二百元,还是差了三百元。” “还不够。”他问。 “我打电话给他,你等一会儿。” 不到十五分钟,晨星浑身汗淋淋的出现了在我的面前。 “晨星,你们?”林小锋同样露出了一脸惊讶的表情。 “他是我男朋友。”我连忙向他介绍。 “你找个卖鱼郎咯。” “我;”我心里莫名的升起来一股火。 晨星连忙扯了下我的手,终止了我的话语。从钱包里掏出了500元钱,放在了台子上。 “秋梦寒,你过来看看,还需要下载哪些软件,我帮你下载。”听到袁明凤的声音,这才缓和了一下气氛。 “哦,我看看,就给我下载一下ps就好,其它不用太多了。” 我看着她熟练的操动键盘,意识到了这个女人的确不一般,可是她怎么跟林小锋这样的男人能够相处的呢?我心里突然充满了疑团。 最后她把一个完整的精美的包装程现了在我的面前,这个过程我被这个女人暖化了。 踏出店门后,我一直在回想着袁明凤与林小锋的身影,他们怎么?难道?为什么 ?不过想着想着,内心还是挺平衡的。 “梦寒,怎么不说话了,生气了?” “不是的,我就是看到那林小锋就心堵,他说话句句都真是想气死人的。”我说。 “别跟他一样,他是个心灵有残缺的人,能躲着躲着点,少沾惹他不就是了。” “心灵有残缺,谁生下来就一切顺风顺水的,他自己没能升学,难道全天下人都对不起他吗?” “所以才叫心灵残缺嘛,咱离他远点就是。”晨星心倒很平和的。 “说的也是,和这种人在一起呆久了,我一定会怀疑人生的。不过,他老婆还真是厉害了。” 走到店脑城的转角处,晨星突然停下了脚步。 “梦寒,你看,那花店里,含笑花都开了。要不要,我们去买一盆,放到你的木兰园里。” “这就是含笑话吗?含笑花不是在春夏开花吗?怎么秋天也开花了?” 我说着随着他走进了花店内。 “是的,除了冬天不开花,花开三季,要半开的,还是全开的?”他问。 “半开的,就好,半开含笑,对的,要两盆半开的。”我说。 从此,我的木兰园里又多出了两盆含笑花,每天清晨一打开门,就看见了它们。 园子里的木兰树,春开木兰花,有含笑花,秋开含笑。这日子其实过得无比安详,自在。 可是脑海里还是时不时回想起林小锋那句无比讽刺的话:“你找了个卖鱼郎咯。” 第六十一章 橘生缘(一) “云阁催诗雨,正好橙黄橘绿时,天未寒。” 天空下起了毛毛细雨,感觉到了丝丝凉意,带着汹涌澎湃的心境,我很快就要到达了上林园门口,远远的就听到一首让我记忆犹深的曲调,《潇湘子》这是一首追悼曲,怎么是从上林园里传出来的? 不过,又莫名的给了我某种亲切感,熟悉感。香展会,在我想像中无非就是一场充满喧嚣的商业活动。大多数人,神经像钢铁一般粗,而我的神经却如铁丝一般细,这样的绵羊小曲,对于我来说,则是刚刚好。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能行吗?他们需要的是金戈铁马,罗鼓喧天的氛围,应该是怎么闹怎么来。 在路上,我就在寻思着,呆会儿入场时,我要如何与人打招呼,怎么让自己看起来更精神,我应该怎么走路,怎么站立,越想越觉得麻烦,人活着真是麻烦,就为了混口饭吃,也得使出十八般武艺。 曾经,一般人多的聚会场所,我是不太喜欢参与的,就是觉得太麻烦了。说来也奇怪,唯有追悼会,我却喜欢去参与,即使身边全是人群,也感觉自在,或许人在面对死亡时,每个人终于彻底的放下了自己,都显得那样和蔼可亲,曾经总是跟着爸爸妈妈去为驾鹤西去的乡邻们送花圈,必境我们家是做花圈的,所以凡是追悼的活动我都没少去。 只要一入场,我内心的所有的恐惧,不安,不满等等负面情绪通通都消失了,追悼会仿佛能洗去我心灵的尘埃。就如潇湘子所写:“我一生零露尽,只留湖面半点迹,叶随河水飘,我心惘然了,桥下柔调依然绕,微微挥挥手。” 他们真是好样的,用自己的方式终于平静的走完了自己的一生,驾鹤西去了,而留在人间的人,还要去历经九九八一难,谁也不知道下一站,下一秒,会遇见什么,会经历什么?会不会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来。 可能是因为随着爸爸妈妈参加了太多太多的追悼会了,逐渐的逐渐的我一点儿也不羡慕每一位在俗世间所谓的成功人士,什么年轻有为?什么数风流人物?最最让我由心底儿佩服是那些走到人生夕阳时,依然浑身充满着安详的阿婆阿公们。 真是灾星,扫把星,我立刻把思绪从追悼会上拉回了现实里,人家这是香展会,我怎么把它跟追悼会联想到一起了呢? 上林园入口也正好挂了三个白色灯笼,我仔细阅读着灯笼上黑色繁写体字迹。是“步香尘”三个字。步香尘,我轻轻的踏入园内,残红芳径步香尘,我放眼望去,一条铺有暗红色花瓣路径通向了一座用枯木搭成的小屋,更远处还有些白蓬屋,可能是用来香展的。 园内充满着淡淡的香草味,来来往往的人在烟雨伴曲声中有序入场,他们手里提的都是一些药材,我叫不出名字,大概这也是香展的一部分,而让我好奇的那座枯木屋和那些白蓬屋里面是在展些什么东西。 不管怎么样,一切与我想像中的不太一样,商场,商场,都说商场如战场,这儿还好,我没有闻到战场的味道。因为每个人的步调看起来很缓慢。,但此情此境,仿佛把我带入了一个更深幽的意境之中,这是物哀,侘寂,幽玄之境,像是一个道场。 我把目光从远处收回来时,我才发现了眼前浮现的一块标牌:“桔中之乐,不减商山。” 桔品区,桔香区,桔画区,桔赛区。 我这是要往哪儿走,园内的游人仿佛越来越多了,把我都弄糊涂了。 “哦,是的,我先要去找万生老师,可是我应该去哪儿找他呢?” 我犹豫着走到了一生之水香访旁,怯生生的往馆内一张望,的确像是一个未见过世面的孩子。 里面好多人,我发现那张若大的红木桌上坐着的全是男人,居然还在玩牌,再不像我第一次所见那样,空灵清静了。 “梦寒,进来。”还好万生也在这儿。 这琉璃屋的香展区也变了模样,一个个身着西装的男孩向我微笑着点点头。 这厅内厅外全是男人,我像是一只受了惊吓的小老鼠,不知道应该往哪儿钻。 我总是这样子的,内心世界一点儿也没改变。 每个人要想在世间好好行走,有人把自己修炼的外刚内柔,有人把自己修炼的外柔内刚。而我,就是没有长进的,一直是软绵绵的一团,外也是柔的,内也是柔的,所以与世间保持距离,是我保护自己最好的办法。不得已要与世间交融时,我想到的是寻找到能保护自己的外壳,这个外壳,是那些看起来刚硬的男人,或者女人,都好,我只要躲在他们身边,就安然无事了。我很幸运,至今,我一直都能找到这样的保护壳,所以我长了二十多年了,我也没长出自己的壳来。 “万生老师,我可以做些什么?”我首先能抓住的人就是他了。 “没关系,咱先花大半个月时间熟悉环境,你可以到外面到处转转,熟悉流程,你进门时看见了吗,都有标的,桔香区,桔品区,桔赛区等,都可以去看看的。参加一下活动,没事的,随意,没人管你,别怕。” 听到这儿,我的情绪才稍微缓和了一些,我以为万生也是把我当成花瓶了,是让我呆在这男人堆里的。还好,不是。他让我去外面。 “哦,我可以在园内到处走动的,对吗?”我问。 “是的,可以去活动区看看,去桔园内走走?”他说。 “谢谢,我知道了,那你自己忙,我不打扰你们了。” “嘿嘿。去。” 踏出一生之水香访,心里像是落下了一块石头,轻飘飘的。绵羊般的曲调,弥漫着整个园内,这真是一首化解内心结的曲子:“若是心澄明了,有些事何必太计较,回眸一笑,逍遥一生。” 绵绵细雨,把桔子叶打湿了,显得油光发亮的。 云阁诗雨,阁亭掩在桔林内,湖面的水蒸气,升向远山,更是增添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朦胧之美。 世事一场大梦,人生风度秋凉。 曾经几时,我都像是关在笼子里的鸟儿,何谓秋凉,何谓残冬,何谓人潮人涌,我从未真正的去感受过,体会过。 万生玩世不恭的模样,我越来越感觉到,他的一举一动,总能触动我内心的某个心弦?让我想去探索,想去追寻。? 第六十二章 橘生缘(二) 琴音婉转,烟林朦胧,我寻找着琴音的方向,是从亭子那边传来的。 “南国有嘉木。”几个字再次映入了我的眼帘。伴着琴声,我迈进了白棚内,小屋内是用截枯木围成的,木架上摆有线香,这里是线香展,瞬间明白了一二。 我一眼就望见了石木台上弹古筝的女孩,五指轻轻的划动着琴弦,目光专注,音浸心弦。 “细叶煎香细雨声,行荫行处药花明。”可以形容此情此境。 我收起雨伞,脚步轻轻的踏入了香展棚内。 “琴声婉转, 云筝谁人弹,一纸黄符消, 微微笑,有你就不孤独, 我一生零落尽,只留下湖面半点迹, 请你回过头,也请你挥挥手, 这一条人生路,并不是太好走, 不要皱眉头,也别借酒消愁, 下一世我等着回眸, 这道袍依旧,这拂尘不休。” 展香人:万生 我细细的读着这张琴台前的香祝语,读着,读着,眼泪婆娑。我一直觉得从商的人应该也是铁石心肠,没想到也能表达出如此感性的文字,他总能用些莫名的东西来触动你的某根心弦。不同的是,此情此境,让我浮躁的心变得安静,让我紧张的神经开始放松,我不是买香人,我只是路过。 “云筝谁人弹,一纸黄符消。” 人活着,就是一个从举轻若重到举重若轻的过程,最终如一张黄纸般归回大地,其实感觉挺好的。 小时候,总觉得东西越多越好,别人有的我都想要,长大了才发现,有的太多原来也是一件麻烦事,比如屋子里堆的东西多了,还要搞卫生,堆的久了,地上堆出虫子来了,吓得我赶紧把不那么重要的东西全都扔掉了。 小时候,吃饭喜欢坐在环境高雅的餐厅里,就喜欢高人一等的感觉。现在喜欢从高雅的餐厅打饭出来,到公园里的石桌上去吃,吹吹风,望望蓝天,没有人发现的存在,感觉超自在。 小时候,妈妈教育我,女孩子要坐在坐相,站有站相,要讲卫生,现在每当想放空自己时,我最不喜欢的就是坐在干净的沙发上,就喜欢坐在黄土堆上,坐在大树底下,看落叶飘零。 万生用这种香展的方式,描述着生命的历程,这种方式一点也不商业,甚至有点文艺。这时我突然觉得,商业与文艺有时候是不矛盾的。 是的,商业也好,文艺也罢,人生这一条路并不太好走,但别借酒消愁,只等下一世,道袍依旧,拂尘不休。 我将自己沉浸到整个香展氛围内,想去触摸着生命的脉络。 这时,几位中年妇女走进了白屋内,显然,她们并没有注意到古筝前的这段香祝语,而是一一的浏览着展架上的香品,在香烟袅袅中,他们走到灵台前上了一柱香,而后每人拿了一盒香,奔向了雨中。 我脑海里,却再次浮现了万生的影子,从他走进我的视线时,开始,回忆着。 我对他说的最多的一句话:“你这人真好。” 我从未踩过低谷,也从未站立高峰。我想我是没有能力去评论他的。所以他对我的回答:“我不好的。”或许这是他的真心话。 我不了解他,他却很了解我。他有一双很敏锐的眼睛,能看到你灵魂深处的需求,然后再恰到好处的给予你,这样的人,很难让人讨厌他。所以我觉得他是一位值得我去为他倾力的上司。尽管很可能有那么一天,他发现了我的不完美,不能为他所用时,就会赶走我的。 回到生活中来,还是觉得晨星最好,无论我表现的多么无用,多么平凡,他都能谅解我的,在他面前我无需活得太用力,他在我内心深处就像一位充满智慧的“老人”,对,就是第一次见到他时,我联想到的《老人与海》的里面的那个老人,他只对他自己捕鱼有要求,对我倒没什么要求。偶尔会唠叨我一两句,还觉得他蛮可爱的,我一直在苦苦寻找的,我的父母没有给到我的安全感,他给予了我。 所以人不那么富有时,也是有好处的,明明身上有好多弱点,好多缺点,也能获得谅解,也影响不了他的生活,比如我。 而富人,却不能。 对于我来说,不管站在穷人堆里,还是富人堆里,我要做的是不要让他们的无意间的“恶”伤害到自己,这就是我在人世间最想修的行。 绵绵细雨,斜烟雾横,橘园也上空也升起了一缕缕白烟。 我随着箭头的导向标,走进了橘画区,区内依然是奏着同样的曲子。园子里的人越来越来越多了。 不管怎样,我依然没有感觉到一点点商业的氛围,仿佛这真的就是一场祭奠仪式,略显肃穆。? “后皇有嘉树橘来服兮 受命不迁生南国兮。” 关于橘园,我不知道万生,他要表达一个关于什么样的故事,但从这片斜烟雾横的世界里,我知道这个故事应该有点沉重的,有关于他自己的故事。 雨渐渐停了。双桥落彩虹,从园寒橘柚。 园内大部分人直接奔向了橘赛区,我转了个弯,还是走进了这一片最安静的区域,橘画区。 零零落落的几个观画人,立在一幅画前,许久许久也不离去。 这是一片金黄色的世界,画里都以橘为题作的画,作画人是谁,我并不认识。 但无疑,这片金黄色的世界是很吸引我的。 我从第一幅画开始观赏,“袖手看飞雪,好是橘封千户。 第二幅:“洞庭新橘,月堕酒杯中。” 第三幅:“九天云霞,橘林良月。” 我一幅幅的看过去,完全沉浸到了橘的世界里,迷朦的到处都是橘园金黄色的世界里。 “梦寒,你对着画入迷了呀。”一个好熟悉的声音。我这才抬起头来,旁边站了两个人,万生和另外一个女孩子,前几天在渔市里我们就见过面的,她就是晨星的前女友,野姗。 此刻,我应该如何去应对?很多时候,人活着就是一场悲情面具,时时刻刻要想着自己此时此刻扮演角色的是什么? 带上面具不是虚伪,是因为爱。所有的爱只有放下自己,消融自己时,才有可能看见对方的真实存在。 但人在放下自己的那一刻,去选择别人喜欢的东西时,其实面具就自然而然的产生了。 漫漫人生路,看似有好多条路,其实并不多,只有两条路可走: 一条路是爱自己多一点儿,爱到无欲无求时,这是一条充满孤独,自我救赎之路。 另一条路就是爱他人多一点,去发现他人需要的是什么?然后想办法去满足对方,这是一条需要放下自己,带上面具的路。 一边想要从外界得到些什么,一边又不愿意给对方真正需要的东西,这条路可能是走不通的。 此时此刻,我的角色是职员,万生是我的上司,野姗是客户,还是?他与万生是什么关系? 不太清楚野姗此时是什么角色? 我连忙向他俩点点头,选择退出了这个空间。我很清楚这个时候我不是主角,野姗才是。 尽管我并不想遇见她。? 第六十三章 橘生缘(三) 我转身走到了“橘赛区”区内,一屁股坐到了草丛里,看见他们参赛的人,赢了一框框黄金桔,搬运着桔子兴奋而归的状态,立刻化解了我刚才内心的不悦。 我突然发现了万生的一个心理秘密,与万生相处的好的女孩子有一个共同特点,都有些小叛逆。 她们坚守着自己内心里的“道”,却不喜欢运用世间的“术”,所以总是撞南墙。还好,她们并不贪心,想要的东西并不多,虽然看起来有点霸道,但不总裁,其实是一些随遇而安的女孩子。 她们可以站在尘埃而毫无怨言,但也有冲向高峰的勇气。她们简单明了,遇到喜欢的人直接就去追,看种的东西无需要还价果断就买。 以我对野姗的观察,很明显这些特点她都有。 “梦寒,又遇到你了,你这家伙,一点儿也没有上班的样子,还是优哉游哉的,懒洋洋的样子。”万生和野姗再次出现了在我的眼前。 “呵呵,这橘子赛真搞笑,你看他们把一框框的桔子往车上装,都是比赛赢的吗?”我问万生。 “你说过,我可以随意逛的,我身子虽然没有动,但我脑子都有想问题的。”我接着说。 “可以的,正找你呢,要不要也参加一次比赛?赢几框桔子搬回家去。”他问。 “这接力赛呢,至少也要凑齐三个人,才能与别组比。” “正好,就我们三个。”万生说。 “行。”我望了一眼野姗。 她点点头。 我们选择了6人赛场,我们三个人一组,去赶超另外组的三个人。 桔子接力赛,哪一组最先在归定的时间内把起始点的桔子接力搬运到终点,就能获得这一堆桔子。 “那我去报名了?”万生说。 他直奔报名处,留下了我和野姗站在原地。 万生刚刚说我没有一点上班的样子,他还不是一样,没有一点做上司的样子?我心想着。 野姗再也不像我们第一次在员工宿舍见面时,有那种亲切感了,她身上多了一份高冷气质。 始终一言不发,\t也看不出她在想什么? “梦寒,你站哪个点,你先选。”万生边走边说着。 “我随意,要不,我站到终点去。”说着,奔跑着立在了最末端的那个点上。 野姗选择站到了起始点,万生站到了中间,我立在最终点。枪声一响,我还才刚刚反应过来,万生就把一个桔子传递到我的手上了:“快去起始点拿桔子,传给野姗。”他提醒着我。 万生好像也看出来了,我的身体细胞反应比较慢,转不过弯来的。 这么简单的事情,还提醒着我。 不过,今天我们三个还算争气的,抢声再次响起,十分钟很快就到了,我们桔子也搬运完了。 “我们赢了吗?” “是啊,他们那组还没搬完呢,我们搬完了。”万生说。 “真是不敢相信呢,我记得以前在学校里的接力赛,每一组只要有我参与,定是完蛋的。” 我说。 “今非昔比,把你身上的懒细胞,叫醒它,你有超人的能量。” “哦,哦。” 野姗微笑着,听着万生在夸我时,她表现的很淡然。原来她也是一个心气很高的女孩子。他喜欢万生吗?我心想着,万生这样的男人,每天在万花丛中行走,要等到他想安定下来的一天,想过世俗的标准生活时,说不定也是个好男人呢?她可能和我一样,也看到了这一点的。 “这些桔子,你们两人各分一半,搬回家去,我去帮你们找个箱子来。”说着,他又离开了。 “都给梦寒,我拿不了呢。”野姗说。 “那我找一个箱子来,就好了。“ 野姗,跨过赛区,独自走到了湖边上,风吹着她的秀发。我默默的望着她的背影,她的确是那种越看越觉得她身上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的女孩,且是个好女人,若不是因为晨星,我们定能成为很好的朋友的。可是? 回家时,我看见野姗提了几大袋子,她还真在这次香展会中,买了很多东西,是万生的忠实粉丝呢。 “秋梦寒,他们送了我好多张万物生香疗馆的代金券,你要不要拿几张,有空去体验一下。”野姗问我。 我本想拒绝的,但又觉得不妥:“哦,有很多吗?” “是啊,你看,我两年都用不完,哪有空,老是往那里去的,也没有必要常去啊。”她说。 “那行啊。” “你自己抽,项目不一样的,就看你手气了。”她说。 我抽了三张,果然三张都不相同,有一张是足疗的,有一张是洗面的,还有一张是背部护理的。 “谢谢,哪天有空我请你吃饭。”我说。 “行,往后我可能还有事要去找你们家晨星呢,我要找到合作,让他帮我种绵花。” “种绵花?”我有点好奇,好好的种什么绵花。“种绵花用来做什么?” “是的,先保密,他们家有地,我要他给我种点绵花,我到时拿来有用的。” “那挺好啊,他不又多了一份活,又多了一份收入了?”我说。 “嗯,先提醒你,到时别开吃他的醋呢。”她露出淡淡的笑容说。 “不会的。” 我突然想起了第一次看见野姗与晨星走在一起的时候,那会儿,我心眼真小,醋意满天飞。 人呀,多长一天,也是与过往不一样的,所以永远不要小瞧岁月带给自己的力量。? 第六十四章 橘生缘(四) 雨洗秋街不动尘,青山红树满城新。 与野姗道别后,我自个儿抱着这箱桔子飞快的往木兰园处走,特别想见到晨星,把今天上班的事儿与他分享。 “哎哟。”突然听见啪的一声,只见一条金黄色的鱼从我眼前幻过,落在了地上,跳腾着,紧接着一个玻璃瓶“砰”的一声,落到了地上,打得粉碎。 “梦寒,你在想什么呢,走路也不看路的。” 我抬起头一看,原来是晨星。 “晨星,你什么时候站在这里的,故意挡我的道,是不是?” “你怎么这么不讲理啊,是你自己走路不看路,好好的鱼缸被你撞碎了,你赔我鱼缸。” 我哭笑不得,连忙放下手里的那箱桔子,把正在地上跳腾着的金黄色的鱼拾了起来。 “这不,我上午捕到了这条金色的鱼,正好今天又是你第一天上班,这是好兆头,有金有鱼的,买了鱼缸来到这儿等你,想让你高兴一下,这下好了,鱼缸被你撞碎了。” “呵呵呵,鱼儿,鱼儿,对不起了,我把你的屋子撞坏了,改天再给你买个新房子咯。”我抚摸着滑溜溜的鱼身向它道着歉。 “鱼儿听不懂你的鸟语。”他哈哈的笑了起来。 一阵风吹得路边的树叶发出飒飒的声响,枯叶随风飘落。 “你冷吗?快回家。”晨星弯下腰抱起地上的那一箱桔子。 “我饿了,走。”我说。 推开木兰园的门,一阵香味扑鼻而来,木兰树下摆好了桌子,两张椅子,桌上摆有一瓶麦麦啤酒,四份菜,二浑二素,两双筷子,两个碗。 “晨星,有你在就是好。”我顺手拿起筷有子,挟了一个鸡爪送进了嘴里。 “就像一只馋猫,把手里的金鱼给我,感觉它在你手上很不安全,我就怕你一不小心,把它也给吃了。” “给,帮我安顿好它,谢了。”我说。 “晨星,你的厨艺还真不错呢,看着我就流口水了。” “我是想:今天是你到新环境里第一天上班,给你做点好吃的,我们喝点酒庆祝一下,希望你财源广进,实现你自己的人生价值,你那天还跟我争吵着说要做一个有价值的女人,然后再找一个欣赏你价值的男人吗,我等着呢。” “你记心真好,我随变说说,别当真。” 晨星把两个杯子一一倒满了酒。 “谢谢,你也一样,每天都要平平安安的,每天都开开心心的,慢慢的实现自己的愿望。” “你不希望我发财吗?” “我不要你一心只向钱看,平安健康排第一,眼里有光排第二,这些都有了还怕发不了财吗?再说现在这样子就很好了。”我说。 “我想发财,有里子,也要有面子,才不算白活,来,再喝一杯,我们愿望一定会实现的。”他说。 “再来一杯,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男人嘛,是要有面子才好。”我说。 “是让你有面子,不是为了在水那方的伊人。“ 我抬起头,再次仔细打量着眼前的这位自己主动追寻来的男孩,他眼神含笑,眉目生辉的。 不知道他这份纯真能保持多久呢?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如果有一天我们不再是彼此的唯一了,会觉得遗憾吗?我和他都是一个性子,半斤八两,未来充满着不确定性。 不,我喜欢的是他的性格,而不是别的,我希望他也是。 “梦寒,等吃完饭后,我们出去再买个鱼缸,把金鱼好好养着。”他说。 “嗯,我也有鱼了, 看以后谁还敢笑我穷,笑我,我就把鱼缸搬出来给他瞧瞧,我也是有余(鱼)的人。” “你这一招不错,是谁敢笑我们秋梦寒大小姐穷啊。”他问。 “那个人,万生,我现在的老板,就笑话我穷。”我不服气的说。 “他那是激将法,你也认真了,我们刚刚搬回来的那一箱子里装得是什么东西?”他突然想起了那个箱子。 “哦,我差点忘了,是桔子,我们今天比赛赢的,三个人一组,野姗,万生,还有我,同一组,接力赛,我们比赢了,桔子都归我了。” “黄金桔,纤手剖新橙。”晨生从箱子里随手拿出了几个桔子,剥开皮就吃了起来。 “你真是个好吃鬼,只知道吃,饭还没吃完,又吃桔子了。” “有的吃,当然要吃啦。立在黄昏,与你一起看斜阳,立在风中,与你一起剖新桔。”说着把一瓣桔子送到我的嘴边。 “月交杯中酒,我千杯不醉,立在斜阳,与你干了这杯浪酒闲茶。”我接起来了他的顺口溜。 “还有一点酒,我来喝。”他说。 笑斟酒中杯,人生几见此佳景,唯愿年年此夜,人月双清。 我内心默默的祈祷着。许久。 “对了,晨星,今天野姗跟我商量来着,说到时要与你合作,让你给她种绵花呢。”我说。 “这野姗,怎么又想起种绵花来了,那你答应他了吗?”他问。 “对呀,你不想种绵花吗?我觉得不防种种试试看,反正你有时间。” “你就这么大方,把我送到她身边去了?”他说。 “你说什么跟什么,不知道你怎么想的,我只想到种绵花,哪有那么多事的。” “可我不能想简单了,我怕我?” “我只是觉得在现在这年代,很难找到一个知已知彼的合作伙伴,野姗人品不错。” “够了,别说了,我又不是东西,让你丢来丢去的,你觉得自己很伟大吗,我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以后别再跟我提种绵花的事了,可以吗?”我不知道晨星为什么突然发火了。 我低下了头,空气突然凝结了。真不应该提这事的,他把我当圣母娘娘了。 圣母娘娘?好熟悉的经历,我突然发现其实我从小就有当圣母娘娘的习性,我从刚学会说话的那会儿起,就开始与母亲争夺爸爸的关注与爱了,只是我们用的方式不同,母亲用的是进攻,诱惑的方式,我则是时常保持谦卑,退让的姿态,这样我虽不能获得爸爸的关注了,但至少我在他内心里是个懂事惹人怜爱的孩子,而因为退让了,我也避免了被母亲打击,压制的痛苦。这一箭又雕的办法我缕试缕爽,当圣母亲娘娘既保全了自己,还能获得美誉。 没想到我又旧习重演了。 “对不起,梦寒,你说这样的话,我只是觉得你不怎么在乎我,我有点生气了。” “没关系,我没有不在乎你,我只是希望你好,因为我爱你。” 气氛稍微缓和了一些。 但我没有想到,在后来的日子里,就因为这“柔软的绵花”,为我与晨星的情感划下了一道伤痕。? 第六十五章 橘生缘(五) 在上林橘园,东游西荡了大半个月,我终于安顿了下来,呆到了这个我向往的空间里,一生之水香访。 香访里已退却前些日子喧嚣,人已散去,展物架上,也只剩下了些沉香木器,装饰品器具,还有就是他们的桔乐园精油系列的产品:桔叶精油,桔花精油,桔皮精油。有套装的,有散装的,零零散散的,也就十来盒了,所以万生安排我一个人守在这儿。 整个空间显得空荡荡的,静悄悄的,我惬意的坐到了红木桌前,享受着这一个人的世界,一个人的时光。打来一盒饭,慢慢的吃着。 我从内心深处觉得,一个人只要你发自内心的想要什么?老天爷那边资源很丰富,他都会给予你的,怕就怕,自己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那它就没有办法给予自己了。 “你好,打扰一下你,可以吗?”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走进来了几个年轻男孩,西装笔直的,精神气十足,一看就像职场上那些打拼的比较成功的销售人员。 “哦,没关系,你们有事吗?”我连忙站了起来。 “您先吃饭,没事,没事。” 长这么大,这是第一次有人这么恭敬的语气与姿态与我说话,我想这是这个空间赋予我的权威感,被人尊重的感觉真好。终于明白古人所说不食揭来之食之意,这种对男人来说,比较好选择,他们从小就知道君子以自强不息。可对于女人来说,其实是不那么好选择的,是选择被人宠爱,被人保护?还是被人尊重?这是一道二选一的题。 宠爱,保护,是上对下,强对弱的关系,一般的人很难做到既被宠爱,又格外被尊重。即使在父母那儿也得不到,他人会给予我吗? 我感受到的父母的宠爱,他们是用自己的主观意断把他们觉得最好的给你,却没有耐心来倾听你内心的声音,或者觉得根本就没必要,这种被物化的关系,所以感觉特别压抑,明明享受着对方的好,对方的付出,可是内心里却养活了一只魔鬼,生不出很多感恩之心的魔鬼,时刻想着冲出去发泄一番。 而尊重是彼此之间平权的关系,甚至是高于对方一等构建成的关系。这个时候感受到的是心灵的自由与舒畅。这种快乐感与被宠爱的幸福感是完全不一样的。少了一点恐惧,多了一份安宁。 一直以来,我还是享受着前者的。被人尊重的感觉,今儿个还是第一次体会到?没想到,感觉如此之美,如此之妙。 我见他们毕恭毕敬的站在一旁,等待着我把饭吃完。他们是做什么的?好奇心让我放下了手中的筷子,把饭盒放到收银台上。 “你们坐啊。”我说。 一位男子终于坐了下来,拿起了几份文件。 “美女,我们是---银行刷卡机专销的,你们这里还没有装,是吗?” 原来是银行跑业务的人员,我松了一口气。 “刷卡机?我不是这里主人,做不了主的。”我实话实说着。 “你稍等一下,先看看样品,再说。” 几分钟后,门外走进来一个十分熟悉的面孔。我没看错,这不是林小锋吗? “怎么又是你?你前些日子不是在卖电脑,不卖了,又来销售刷卡机了?”我问。 “你在这儿上班了?他问。 “是,你不也说女孩子不应该当维修工吗,我只能改行了。” “哦,呵呵,是啊,我也是,混口饭吃不容易,我都换了好多工作了,总没找到个如心意的,卖电脑时,认识了这哥们,让他带我跑跑业务,试试。” 他指着翻阅文件的男孩子说,一看他们就不是一个档次的人,林小锋像是跑腿的,而他则还真像是银行工作人员。我就是一个外貌协会,也不知道自己判断正不正确,不过,反正我又不会买刷卡机的,判断错误也无防。 林小锋把样品盒递给了其中一个男孩子。 “现在安装费是800元,手续扣费,银行返还一年。”罢啦罢啦的,他说了很多,有些专业术语,我也听不太懂。“没事,有机会跟你们老板商量商量。我们不打扰你了。再见。” 他介绍完刷卡机后迅速的收起了文件。 我对刷卡机倒没有多大的兴趣,倒是对林小锋有点好奇,这个处处看我不顺眼的男人,今天好像对我客气多了,说话也显得实诚了些,不像之前,不是放大炮,就是翻白眼的。 生活,现实,还真把一个大才子,压去了傲气,收服了他? “你跟你老婆一起卖电脑,不挺好的吗?干嘛跑出来受这苦,跑业务,风吹日晒的,多累啊。”我的语气也缓和了很多。 “哎,不好说,男人嘛,真应该找到自己的天地,好过些。”他的语气里充满着无奈,像是受了很多委屈似的。 说着,他转身看了看展物架的产品。“你现在好咯,这里不比车间里,我就说嘛,一个女孩子的,搞什么维修工,一看就不适合你。”他的目光停留在桔乐园精油上。 “嗯,也是,要不要带盒桔乐园精油回家去给嫂子,就剩下这么几盒了,再买就要等到明年了。” “效果好吗?” “试试不就知道了?”我说。 “明天,我这上班状态呢,身上没带现金。” “也行。” “走啊。”旁边一个男孩叫唤着。 林小锋匆忙与我道了别,跟在那些业务人员后面,望着他的背影,有种莫名的心伤感,这个男人,他就像只无线的风筝,无根的浮萍,总是没有找到可以让他停留的那个港,他的灵魂一直在飘荡着,不过,我相信,终有一天,他会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那片天地的。不再活在他老婆的阴影里。 不想成为别人的影子,连我这么个无壳的“软体动物”都如此,想办法脱离父母的“魔掌”之中。何况一个大男人,曾经还是一个才子,品学兼优的男人。 林小锋身上还是有很多可取之处的,他虽然没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但他一直在探索自己,一直都没有停下脚步,他的生命充满了无限的可能性。 相比像林小锋这样在寻找探索自己的男人,最让我想躲着的男人,倒是那些小有成就,活在一个小框框里洋洋得意的男人,他的框框把自己框住了,也把身边人框住了,他那点小成就,对于我来说就像一个黑暗的笼子,一辈子要与他呆在一个由他打造的小笼子里,与他共存亡,想想都让我觉得厚怕。? 第六十六章 橘生缘(六) 香展会到最末几天,橘园里的人数着数着越数越少了,当然香展馆的东西也卖的差不多了,数来数去,也就那么几样了,终于一切彻底的归为了平静。我可以毫无顾及的站在玻璃镜前顾影自怜了。 “美女,买东西哦。”念头刚一转,一个熟悉的声音又打破了沉静。 “林小锋,你还够爷们的嘛,说话算数,说来买我们的东西还真来了。” “要不,你以为呢?” “说实话,我一直都对你没好感的,觉得你这人真烦人。” “你的直觉可能是对的,帮我拿一盒桔乐园精油。” 他爽快的付了钱,一边走一边说:赶紧拿回去给他老婆试试。 难道我误解林小锋了?他不是大男子主义?如果是,也不会找袁明凤呀?袁明凤,那气势,那长相,一看就是个不好对付的大女人。 这男人到底是怎么回事?越往深里想,人心就像个无底黑洞,我越想去弄明白点什么,头脑越是混乱不堪。不过话又说回来,连自己的心都还没搞明白,别人就不用说了? 果不其然,刚还对他心生好感的,没想到,没等几分钟,林小锋又返回来了,神情不悦。 “咋了,有什么问题吗?” “是有点哦,我刚刚拆了一瓶试抹了一下,这一下子皮肤好痒,你看,全都红了。” 这精油我自己也没有试用过,我还真不明白这是什么原因引起来的,一时半会儿,不知道要怎么去平抚他。 “你先拿回去再给你老婆试试,人的肤质和人的性格一样,都不相同的,说不定她用就没事了呢,如果她用过之后,还是有问题,再来找我,可以吗?“ “算了,我退货,暂时不买了。” “你都拆封了,我怎么给你退啊。” “我说不要就不要了,你快点,把单清掉,我不买了。” “你这男人,怎么这么婆婆妈妈的,女人买东西,也不像你这样子计较的。” “要不,给我换一款,产品没问题我会来找麻烦吗?” “都是一样的,没得换。” “你不退,是不是?那给你老板打电话问问看?” 这个男人从他出现在我眼前开始,就没给过我好果子吃,今天更是跟我犟上了。 “是我在站店,我有权处理产品问题,一点鸡毛的小事,用不着去打扰他的。请走,你见过在药店买药,吃了一粒,说药过敏,去退货的吗?” 他立在原地不动。 “你快拿回去给你老婆试试先。”我举起手里的一个空瓶子,假装发火了,长这么大,记忆中还没有一个男人点爆了我的脾气,他是个例外。 他退到了门边:“秋梦寒,算你狠。”他面带笑容的指着我说。 “你是在故意整我,是不是?快点回去,让你老婆用了再给我回复。”我顺手交空瓶子往外扔过去。原本是想吓吓林小锋的。 结果一不小心扔到了过路人身上了。我一看,糟了,是万生和另外一个中年女人。 瓶子正好砸中了那个中年女人。 “秋梦寒,你干嘛,练飞镖吗?”万生问。 “不是的,我,刚刚那个客人,找麻烦来的。” “这就是你招聘来的金牌员工?”旁边的女人一脸讽刺的笑容望了一眼我。 他们一起走进店内。 万生望了望展架台:“还不错哦,产品卖的差不多了嘛。” “是不错,你就好好培养她,今儿敢用瓶子砸客人,改天就敢用瓶子砸你了。”女人好像很开心的样子,与万生打趣着。 “不是你想的那样的。”我低下头轻轻的说。 万生正想说什么来着,电话铃声突然响了,接了个电话,然后匆匆离去了。 展香馆内只剩下了我和那个中年女人,她四肢放松的坐到了红木桌边的椅子上,轻轻的靠着。 “你过来。”她向我招着手。 我一脸傲慢的站在了她的面前,摆出了一种要杀要刮随你便的架势。 她从头到脚的打量了一下我,紧接着点燃一支烟,一边驾云吐雾的,一边缓悠悠的放下打火机,好不容易才吐出了几个字。 “以前有做过这行吗?” “没有。” “想过长期从事这行工作吗?” “应该是的,不过不是做销售。” “有男朋友了吗?”她紧接着问。 “有。” “哦,他是做什么的?现在在哪儿?” “他,在湖里,捕鱼。” “你?什么学历?”她转换了话题。 “高中,他和我一样。” 她居高临下的样子,我只能有一答一,这像是一场事故审问场。 “问你这些,没别的意思,是想了解一下你的经济状况,因为如果接下来你想从事这一行,可能有好几个月时间,是没有工资的。不过我可以亲自带你,让你尽快上手。” 不是,她来带我?我这不是刚脱虎口,又入狼口吗? “你有什么问题要问吗?” “哦,之前万生老师有跟我提起过,说是让我在上林橘园这边上班的,他教我识药材,调香药,我才答应他过来上班的。”我在想她一定会觉得我很天真。 如果还有梦的天空,我愿意用天真去赌一个又一个明天。 “这我知道,我的意思你先跟我到万物生香疗馆那边,呆一段时间,然后再来上林橘园,可能更好些。如果不行,还有一套方案,到时,我回去跟万生商量一下,明天下午,我们再定夺。” “行,谢谢,我怎么称呼您?” “就叫我万姐。” “万姐?” “那就这样,你下班。”她话刚落音,紧接着又从烟盒里抽出了一根烟,叼在了嘴里。 “你抽烟吗?”她问。 “不抽。”我淡淡的回答。 我再次仔细的打量了一下这个女人,她一头干脆利落的偏分短发,笑容里带着淡淡的苦涩味,她给我第一印象,是个外表冷酷,把温度隐藏在内心里的女人,她和万生一样,像是在藐视着世间的一切规则,用一副玩世不恭的姿态示人。我猜他俩是有血缘关系的。 我只是好奇,是什么把原因把他们俩变成了这样一副模样?? 第六十七章 橘生缘(七) 橘林含烟,远山蒙蒙,就如我的心境一样,陷入了进退两难的模式,路是那么模糊。 我刚走到一生之水香访门口,只见馆内红木桌上又坐了一堆打牌的男人们。 万生双手抱在胸前,站在他们中间,面带微笑,观牌不语。 “梦寒,你身上的懒筋又发作了,现在都几点了,才来上班?”他把目光转向了立在前展厅的我。 “是的,好像也没有什么事儿了?今天是最后一天,明天我去做什么?” 我对这种变动的不确定性,心里坠坠不安的。 万生沉默了半会儿,点点头:“你先上班,下午再告诉你,对了,忘了提醒你,这种桔乐园精油,会光过敏,提醒一下客人,不要在阳光下使用。” “是嘛。” “这些打牌的人,我不赶他们走了,遇到找麻烦的客人,找他们帮忙。” 万生走了,这个原本宁静的空间又变得热闹起来,多出了一堆玩牌的男人。 我倒也能自如,必境之前我的车间里也大部分是男人的。一直以来,我不怎么怕男人,但我很怕女人,想起接下来日子,如果要跟那位万姐共事,我的心就七上八下的。 这里全是男人,我却觉得安心,任他们叽叽喳喳的,我照样可以坐在收银台前打盹,这收尾工作,一天也等不来一个进店的客人。我南苛一梦,抬起头来,这些男人牌瘾够重的,都快一整天了,还没有收牌的意像。 我得把他们请出这个空间才好。 “你们应该回家了,不要吃饭了,当神仙了啊。”我走到他们跟前叫唤着。 “好,好,很快,很快。”他们点头到很快,好像很好说话的样子。 “有这样漂亮的妹子相伴,可以当饭吃了?”另一个男人接着话。 十分钟过去了,十五分钟过去了,半个小时过去了,时间如流水般,他们像是玩得更起兴了。 “喂,收牌,我要下班了。”我抢过了他们桌上正在待洗的牌,撒到了收银台上。 “妹子,行行好,打完这一牌,就走。”其中一个男人把牌从收银台上拿了回去。 瘾,是什么玩意儿?好像,我还没发现自己对什么东西上瘾的。 我只好拾起耐心,再等等。 眼看着一牌打完了,几牌完玩了,这些男人,还没有起身的意图。他们这真是把我当成小姑娘了,根本就没把我的请求放在眼里嘛。心里一股火升了起来。 再次走到桌前,抢过他们手中的牌,随手扔到了外面:“要玩牌,到园子里去打去。” 一阵风刮过,纸牌四处飞散。 “不好意思了,妹子,打扰了,打扰了。” 他们见此状况,这才散了去,园子里的牌像天女散花似的,东吹一只,西吹一只的。 我连忙又弯下腰,想把它们一只一只的捡回来。 心想:要别人听自己的话,怎么就这么难,还说做销售呢,就连这玩牌的男人都不把我的话当回事的。 “梦寒,你干嘛,没事做了,来捡垃圾了啊?” “不是的,都是你那些牌友,他们都玩了一天牌了,还不走,我这不是要下班了嘛,他们一动不动的,我把他们手里牌扔了,这才散了去。” 万生还是很准时的,刚到下班点就过来了,看来他还是把我的事放在心上的。 他也弯下了腰,与我一块儿,把风吹散的牌的拾了回来。 “你这一天过的,还真不容易的。”他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 我没有作声,眼睛望了一下他手里拿着的一本书《万物生香草集》。 这正是个好机会,可以向他说出自己内心的愿望了。 “对了,万生老师,昨天那位万姐让我先跟着她做业务,做业务要跟不同的人打交道,这可能是我的弱项,我怕我什么都学不到,还把人给得罪了,你知道的,我连自己的心都没安抚好,怎么有能力去安抚别人的心嘛。” 我相信自己欠缺的不是能力,我是一个还需要别人为自己点心灯的人,我给不了他人的温暖。 “你可以试试看的?” “可是,我不想做销售,我对人没有耐心,我觉得人真是一种特麻烦的动物。” “你不是说要独立吗?这是个好机会,跟着我干,我怕你又会依赖我,不长进的。还是你心口不一,根本就不想独立起来。” “我?” “你那位男朋友,晨星,他对你好吗?” “他挺好的,至少比你还有我父母要好些,不会让我做自己不想做的事,也不会嫌我这嫌我那的。” “等两年再看看?我看你根本就不想独立,只不过从一个壳里逃到了另一个壳里,躲起来不想长进了。” “天啦,你这人管得真宽,亏我那么相信你,难不成我为了工作,恋爱都不可以谈了吗?” “咱先把自己能力发挥出来,再谈恋爱不好吗?我知道你的小心思,在生活里你想依赖着晨星,在工作中你想依赖着其它男人。你说,这是不是你内心真实想法?” “我没有,我想好好工作,但我不想抛头露面,不想太出众。” “生活中,有些人要先接受自己的平凡,才能出众。而有些人,要先接受自己出众,才有资格平凡,你是后面一种人。” 我沉默了片刻,觉得他说的还是有点道理的,记得在以前那个公司,女同事不明原因的就是不喜欢我,这才从宿舍里搬出来独自生活,也就是说我在平凡人堆里是混不下去的,除非,我把自己扮丑,除非,我变得比她们还平庸。他们才有可能接受我。但我愿意吗?我不想自甘堕落的。 “也就是说,你是无路可退的,如果你一直不想长进,那往后,平凡的人群里不接收你,不平凡的人群里你又够不到。” “我只是不想做销售,难道一定要做销售才算是长进吗?如果这样,我只能继续去寻找下份工作了?” 我再次望着他手里拿着的那些资料。不知道,是不是给我用的。 “别看了,这本书是拿来给你读的,香展会就到今天为止了,可以收工了。以后几个月,这边也没什么事了,香疗馆那边可能忙一些,所以才想让你去那边,跟着万姐,学点东西。” “哦。” “如果不愿意,我们就这样安排,这个冬天你的任务就是把这本《万生生香草集》读透,还有这些光盘,都要看的,实操光盘,以后工作都用得上的。” “哦,那我还用打卡上班吗?”我一边问,一边随意翻了下书籍。 “如果想去的话,也可以向万姐审请的,不去的话,就呆在家里自己学习,不懂的,过来问我。” 我思索了半会儿,“我还是呆在家里自己学习,这些理论的东西,需要静下心来看,那些实操的东西,必境是别人悟出来的东西,我可能什么都看不懂。” “是的,书上的内容,也是真实临床案例编写的,可以经得起考证的,你读透它,把它转化成自己的东西,到时都要用上的,我们是有任务的,不是翻翻背背字就行,到时要灵活运用的,你懂我的意思吗?” “那我什么时候,需要再来这儿打卡上班?” “明年,过完年后,正月十六,行。你有三个多月缓冲期,到时上来,我们就有一个很重要的任务要完成的。” “是什么重要的任务?” “制作一款香水,就叫我们这香展馆的名字:“一生之水”,这几年香展会我们都在搞万物生之桔乐园精油,明年不玩精油了,换种玩法,万物生之一生之水,玩一下香水。到时我亲自带你,一起作战,争取把这个任务完成的漂漂亮亮的,让万姐对我们刮目相看,她现在很不看好我们呢,我就跟她赌来着,你不要让我失望哦。” “万物生?一生之水?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们就是玩纯天然植物的,把它们各尽其能,各尽其用。所以不做市场运营,只能一年搞一次香展会,如果要铺市场,那得要灭掉好多植物呢。” “如果搞市场运营,做好一样东西,一个系列,一个牌子,把市场铺开,就很了不起了,哪还能每年一个样,搞这么多品种。不过,要做大,就不会用纯天然植物了,是化工配方的,傻瓜?” “我更喜欢你们这种低调的玩法,一年就做那么一点点东西,展销完了,就可以回家冬眠了,真好。其实这些花花草草我挺喜欢的,我能静下心来做事的,你放心。” “真是一条懒虫,只想着冬眠,你冬眠的食物准备够了吗?” “够了,我又不贪吃的?” “好,那你就回家好好冬眠,养好精气神,等来年开战。应该不用一年时间,就可以完成任务了。我带你这一回,再往后,就要靠你自己了。” “行。” 我手握着这些资料,就像握住了一个方向盘,我感觉自己能够轻装上阵的,并不是很沉重。 这种方向感,是万生帮我找到的,了解自己真的好困难。这样子的我,遇到一个好的人生导师,路会越走越顺,若遇到一个坏的导师,那真是霉运连连了。 我无比感激的望着他,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才好。 “好了,就这么说定了,这个月工资到时打到你卡里,在家学习这几个月只补助生活住宿费用,其它的就没有了,我们来年再见。”? 第六十八章 兰园忆(一) 任他在红尘中万丈光茫,我且花间醉眠饮百觥。 抱着这套《万物生香草集》资料,迎着风,我飞快的往木兰园内跑去。只希望快点能把这个消息告诉晨星,告诉他接下来的有一段日子我可以自由自在了,不再需要用闹钟把自己叫醒,可以睡到自然醒了。 脚步刚踏入木兰园门口,一段悠扬的笛声传到了我的耳朵里,我停下了脚步,静默倾听,晨星,他是一个喜欢在音乐里表达自己的人。当然我也喜欢在无意之间,从音乐声中去感受他的内心世界。 好熟悉的曲子,我随着曲调哼唱了起来: “朦胧的细雨有朦胧的美,酒再来一杯。” 原来他也喜欢这首歌。 我迈开脚步,往园内跨去,一不小心,绊着一根木头,摔倒了地上。 “这谁啊,截几根本头放到园子里做什么,来挡路的吗。”我骂骂冽冽的,把它们踢到一旁。 突然又想起来了,这些木材可能是晨星弄来的,是想用来造船的吗?问问他去。 笛声一直未断,我悄悄的迈到了二楼的后窗边,从身后搂住了他的腰。 “回来了。” “别说话,你接着吹,我给你伴音啊。” “今夜的寒风将我心撕碎,仓皇的脚步我不醉不归。” 我随着笛声,轻轻的哼唱着。 “怎么样,笛子的声音也不错?”他放下了笛子,转过身用手拍了拍我的脸颊。 “这就是我们那天在君山岛上坎下的湘妃竹,做成的笛子?果然有花纹,还挺好看的呢,磨的光亮光亮的。” “对滴,湘妃笛。” “这从孔里发出来的音,还挺有感觉的,怎么就吹出了这么好听的声音呢?” “十年磨一剑,就能吹成了。”说着,他把曲调高音的部分直接用声音唱了出来:“我怎么哭的如此狼狈,是否我对你还有些依恋。” “我也会唱啊,‘爱上你我从来就不曾后悔,离开你是不是宿命的罪,无法再相信,相信我自己,肤浅而荒唐的我。’”合着他的声音哼了起来。 声音止后,沉默了许久许久,我脑海里突然回想起万生对我的劝戒。 可是这日子明明很好,为什么万生要否认我与晨星的情感? “你在那里上班感觉怎么样,没人欺负你。” “没有啊,我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从明天开始到正月十五,不用去打卡上班了,可以天天呆在家里,任务是搞懂这些《万物生香草集》资料。” “哦,《万物生香草集》。”他拿着翻了翻。“那好啊,不正是你这条“懒虫”喜欢的吗?” “我才不是懒虫,我是一条勤劳的虫子,你为我感到高兴吗?” “当然,我很高兴,不信你摸摸我的心。“ “你说是不是大男人,都喜欢小女人?” “不是的,大男人心里面都住着个自卑的小男人,像我这样帅气的,人见人爱的,又有才华的男子,就算你飞到天去我也不怕,你飞到哪儿,我都奉陪到底。” “切,你嗅美,把自己形容的那么好的。反正,那我不想飞了呢?你要带我飞。” “飞,又没有人绑架我们,想飞往东山,还是西山,哪儿都可以啊。你不想飞了,我就带你飞。” “我是凤凰,你是麒麟,麒麟与凤凰要齐头并肩起飞的,谁也不会太累的,你说是吗?” “对滴,只要凤凰不犯懒。我也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 “什么好消息?”一听好消息,我打起了十二分精神。 “我今天从我们柳林寨那边山上坎了几棵树回来,到冬天了,旱季,捕不了鱼了,我就在你这园子里,做木工,研究做家具,行吗?” “木工,是家具师,好啊。你先帮我做个枯藤老木茶桌。你真喜欢这行吗?如果你真喜欢这行,我会举起十个手指头,还有十个脚趾头,支持的。” “做这个心要比较静,我其实性格和你差不多的,就喜欢独自做点事情,这行,应该比较适合我。不过还得练几年手,可能才能做出来令人满意的现代式的比较潮的家具。” “也是,你捕鱼都是一个人的,其实这也没有什么不好的,总有些事,需要像我们这样的人来干的,我就不明白,为什么那些“坏人”总想着改造我们,要我们去做些不符合自己性格的事情,永远都不会认可我们的存在价值的。” “哪个“坏人”又想改造你了?” “不想回忆了,一回忆我脑袋里的细胞就会打架。反正我的经历告诉我,人若做了违背自己灵魂的事情,就会内分泌失调的,不是得抑郁症,就是脸上长痘痘。最主要的做些不符合性格的事情,要去伪装自己,感觉自己好假,整个人是飘起来的。还是做符合自己性格事情,觉得踏实些,有时候,真实的自己,就有一种最强大的力量。” “是嘛,还好我没有长痘痘,我卖鱼也是靠这张脸呢,不是靠嘴的。” “幸好,你这张脸,我才发现了你。老天爷封掉了我们某些能力,给了我们一张脸。” “所以嘛,俺们不怨天不怨地,利用好这张脸,好好干活。” “那我们可以常相伴了,这个冬天,我做家具,你读资料,你要做什么家具来着?”他接着说。 “枯藤老木茶桌?”我沉思了一会儿:“对,就是枯藤老木茶桌嘛,一套,桌子,加凳子。” “茶几是原木的就好,在桌面上弄个槽,再在槽里作一幅木脂画:‘古道西风瘦马,小桥流水人家。’再截几个木头,当成板凳,这样,一套枯藤老木茶桌就成了,你快帮我做嘛。” “你怎么听风就是雨的?枯藤老木茶桌?木脂画?你都把我弄糊涂了,什么弄意儿?” “哎呀,你先把桌子弄成,到时在桌上画一棵树,一匹马,一座桥,一条河,这不就叫枯藤老木茶桌了,喝茶嘛,讲的就是感觉,所以茶几一定要特别一点。” “好,我明天就开工,先帮你做一套枯藤老木茶桌。” “你不用拜师了吗,无师自通吗?” “当然要的,师傅领进们,修行靠个人。先自已摸索,有必要时再去拜老师。” “好,土麒麟,你要加油。” “会的。” “我刚刚还在想,是哪个坏蛋堆几根木材放到园子里,害我摔了一跤。” “你老是这样,总是走路不看路的,自己摔倒了,不是怪路,就是怪人,怪这怪那的。”他扭着我的耳朵。 “哎呦,疼呢,坏蛋。” “以后,每天下午,要随我出去跑步的,不能每天像只虫子似的,窝成一团,这轻轻一捏,就叫苦连天的了,还想飞呢?怎么破茧成蝶的?” “遵命。你再吹一遍刚刚那曲子来听,好不?我想听你吹笛子。” ‘仓皇的脚步我不碎不归,朦胧的细雨有朦胧美,酒再来一杯。’ 接下来的日子,我与晨星各就各位,他开启了他的家具师生涯,我开启了自己的香疗师生涯,我们沉浸到自己的世界里。 我原以为,与他呆在一起,我们会像我的脑袋里的细胞一样,会打架。然而,并没有。 没错,我是一只“懒虫”,懒言,懒动。不过,当“懒虫”遇上智慧的“老人”。他总是有办法制服它的。? 第六十九章 兰园忆(二) 山月不知心里事,水风空落眼前花。 生暖炉,静闻风吹落叶声。 “晨星,歇会儿,暖暖手。” 我顺手将地上的木屑,木花拾成一堆,寒冷的天气,这刨子下的木花真是好东西,堆在屋子里,像是一朵朵圣洁的花,看见它心里就暖暖的。 这一幕很熟悉,似曾相识,突然想起来了,我们家篾匠师傅剖竹子时,也会堆满了一屋子的竹子碎屑,每到冬天,我是唯一没有把自己关在屋子里的季节,父母请的那位篾匠师傅他可是一位心灵手巧的手艺人,年龄四十来岁,人看起来清心寡欲的,竹子剖的倍儿的好,那些竹子的碎屑,就成了我冬天取暖的材料,把竹屑扔进炉子里点燃,一边烤火,一边听篾匠师傅聊天南地北,同时我也会向他诉说与小伙伴们的事情,他听得很认真,我的心灵的那一扇紧闭的小窗,向他打开了。为了答谢篾匠师傅,我还送了一只小白兔给他养。在我决定离开父母,选择独立生活的那一天,我还去看了他与那只小白兔,白兔养得格外的肥了。 命运这玩意儿,还是蛮可怕的,曾经的美好的,温馨的,可怕的,阴暗的等等,长大了会重新去经历。那不是说,若要改变命运,就要斩断过去所有的记忆吗?可是记忆怎么去斩断它?这真不是我现在的水平能找到的答案。 我将刨成的木花点燃,扔到小炉里,升起了小火。 “怎么天气突然变得这么冷了,这是要下雪的节奏。”晨星放下手中的刨子,围到了火炉边。 “握了一两月的刨子,斧子,手都磨粗了,你。”我抓住他冰冷的手指道。 “粗点好,小伤自愈,不怕伤着。” 晨星其实很有木匠的天份,这可能与他成长的环境有关,他村里就有好几位木工师傅,村里人需要做什么家具,就找他们,衣柜,碗柜,书柜等等,成品完全不输给市场上买的。晨星,这孩子,好学,当然除了不喜欢教科书的考试,身体荷尔蒙太多,坐不住的。其它的什么手艺活都喜欢去参和一下,他十来岁的时候,就知道造木船了,只是样样都会一点,样样都不精。 曾经懂得的东西,再把它捡起来继续运用,其实不是难事,他自己看书,识图,除了帮我做成了一套枯木茶几,还做出来了一个书柜。这个书柜把二楼的房间隔成了二半,靠后窗的给晨星刨木板,靠前窗的空间我拿来忙自己的事情。透过后窗可以看到君山岛,这或许可以为他的木艺带来些灵感。 前窗看到是木兰园,还有园外延伸到前方的小路,这正是我喜欢的风景。 “你还把窗户打开,这么大的风,你这皮厚啊,不怕冻的,是吗?” “你怕风啊,我才不怕冻呢,开着窗空气好些,这屋子地段风水好,开窗就能望见君山岛。”说着,他起身走到窗户边,把窗子关了起来。 “当时选择这旧房子居住,我就是看种这一点,每天起床,打开窗户就能望见南湖的水,和君山岛。感觉神清气爽的。” “再努力几年,你若喜欢这园子,到时跟房东谈谈,把这块地皮买下来,反正这老房子也不值几个钱,先把这块地皮买下来,再把它翻新一下,就好了。” “我也是这么想的,你怎么跟我想到一块儿去了。” 我们对视着,哈哈的笑了起来。 “继续干活了咯。” “好,忙你的,我下去烤两条鱼来给你吃,奖励一下努力干活的小猫。” “烤鱼?你拿什么烤?” “别问那么多,我自有办法。” 说着,把地上的短木头拾了起来,搬到了一楼,空院子里。 搭了个铁架,升起了火,开始烤鱼。 与晨星在一起的这么些日子,我学到了很多户外生存的本领。心想着,就算以后自己一个人浪迹天涯,也饿不死了。 风把火星吹的四处飞散。天空像飘起了雪花。 我仔细一看,果真下雪了,伸出手接着,很快又融化在手心里,我住在木兰园里的第一场雪,莫名的欢喜。 突然闻到一股烧焦味,我还在烤鱼。 回过头来,发现我的鱼烤焦了,这怎么这么不经烤了,才一眨眼工夫,怎么就烧黑了呢。 我恼怒成羞的。 不行,我得去菜市场,再买几条鱼来,重新烤起。 我一愣一愣的跑到二楼上。 “晨星,我去菜市场买点菜回来。” “家里不是还有菜吗?你昨天买了那么多菜,都还没吃完,这天都飘雪了,又刮风的,去买什么菜,你刚刚不是说烤鱼给我吃吗?鱼呢,烤好了吗?” “鱼?那两条鱼都被烤糊了,没得吃了,我再去买两条回来。” “你扔了吗,在哪儿,糊了,你不吃,给我吃啊。” 他随着我跑到了园子里。 “那,都糊成这样子了。” “没事,能吃,锅粑吃了治百病。” 他拿起就往嘴里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你也来一条,那一条黑鱼,是你的了。” “我不要,全都让给你吃了。”我撇着嘴。 晨星,这一点性子还是蛮好的,你用心办坏了事,他从来不说你。能体会到你的用心,而不是一个只看结果的人。所以,在他面前,我特别的放松,和这种人生活,不累。 “你没口福,你不吃,我都吃了。”他笑哈哈的。 雪花越飘越密了,落在了他的头发上,瞬间又化掉了,像是害怕他身体的温度。 “进屋去,你都成白毛女了。” “奇怪了,雪花飘在你的身上就化了,飘到我的身上为什么就不化呢?” “你和雪花是好姐妹啊。” 就你嘴甜的,只知道嘲笑我。粗看晨星是个大老粗,越了解他后,才发现他还真是挺暖人心的。他能融化白雪,当然也能把我从清冷的空气中拉出来了。 以前,我的静,是如冰一样,从里到外透出一股寒气,让人不自觉的敬而远之。 现在,我的安静,像是大地回暖,万物初生的那种静。 一整个冬天,晨星都很少出门,他总是向我解释,说冬天是捕鱼的淡季,水位太低,又结冰了,不能捕鱼,所以才利用这些闲余的时间,做木工,还可以陪着我。 我把《万物生香草集》也读完了一遍了,像是悟到了些什么,又好像什么也没悟到。 岁月成歌,流年似水。不管,怎么样,这样的日子,对于来说,就是天上人间了。? 第七十章 浪蕊浮生(一) 红尘黄阁昔年休,换上青衫作远游。 年末将至,晨星的柳林寨又干塘了,分了好些鱼,想来,送些给兰歆,南漠。冒着风雪,冲向了漠兰茶书馆。 脚步刚踏入大门口,望见一位五十来岁的夫人,正在门前扫雪。她一头青丝黑发,盘成一个鬓儿,人显得精神而又知性。 “姑娘,你找谁?”我正犹豫着要怎么打招呼时,她先叫上了我。 “哦,请问兰歆,南漠,在吗?”才十来天不见,难道这儿换主人了? 夫人放下了扫把,若有心事的把我请到靠窗的茶桌边,只是未见南漠,兰歆。 “哦,他们是出远门了吗?” “你是?” “我是南漠,兰歆以前的同事,秋梦寒。”我爽快的回答。 “你来得正好,哎,南漠这孩子,就在前几天,留下几行字,又去远游了,也不知去了哪儿?电话也关机了,这大风雪的,都这么大一个人了,这性子怎么还是这么不着调的,都怪我,没教好他。”夫人好像很信任我,一下子像是有一肚子话全都倒了出来。 这南漠,怎么跟晨星一个性子的,玩一个把系,难道我是对这类型的男人情有独钟吗? 南漠不见了,我倒一点儿也不意外。 “还有兰歆这孩子,也怪怪的,这一天天不喜不悲的,也说不上一句话,南漠这人都不知去哪儿了,她也不着急,也不知道她心里在想些什么,你说这两个人,怎么就跟别家的孩子不一样呢。和南漠一起毕业的那些孩子,人家哪个不是混得有模有样的,哪像这孩子,什么事情都不上心。像只蚱蜢似的,跳来跳去的。“ 这位夫人这段话,我听起来咋感觉这么刺耳,对她刚刚生起的知书达理的印象一下子就没了。她也只是个像我母亲一样的女人,根本就不懂得欣赏他孩子身上的可贵之处。 因为我的母亲也跟我说过类似的话,是说我舅舅的,就在我转学到子弟兵学校的那一年,她就拿舅舅的处境教育我说:“梦寒啊,你的性格可不能像你舅舅那样,没出息,妈妈希望你改变,你看你舅舅,年过半百了,一栋房子也买不起,住在一个破院子里,还尽是个味,时不时还会搞个家庭游的,没出息,还穷逗瑟。”她说舅舅那无比的无比的讽刺的语气。让我记忆犹深。 可是,她不会知道,舅舅在我内心里的位置,是他们任何一个人都无法取代的。 舅舅一家人的确住在一个旧院子里,他们门前也种了些树,还整了一块菜园子,小时候,一放学,我就喜欢往舅舅家里跑,因为他们家从来不锁门的,我溜进他们屋内,就开始翻箱倒柜的,找吃的,吃饱了后,就在他们家写家庭作业,等我作业写完了,舅妈的饭菜也做好了。 “寒寒,吃饭了。”舅舅家因为我的存在,总是要多准备一些饭菜,一份碗筷。 而我倒好,一吃完饭,把碗筷往桌上一扔,嘴一抹,背起书包就跑了。现在想起来,小时候真不懂事。但舅舅从没有在他人面前说过我的不好。 舅舅还是个护妻魔,舅妈生了两个孩子后,身材长胖了,也不爱打扮了,他只要听到有人说舅妈的不是,就会跟谁急。 小时候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喜欢呆在舅舅家里,而不喜欢回自己的家,我只是依着自己的感觉走。 长大后,母亲的话更不能动摇舅舅在我心中的位置了。 为此,我还把人分了很多类型,比如:有一类如我母亲那类型的物质导向的,觉得占有的东西,钱财越多,就越成功。有一类是我舅舅那类型的心灵的导向的,他们觉得万事万物是用来欣赏的,他们追求生活的自在,图个身心的自在。 舅舅还是个美男子,虽年过半百了,真的看起来好年轻,依然有一张没被岁月打磨过的脸。喜欢家庭游,这就好理解了,既然万事万物用来欣赏的,那当然会在有生之年,要用自己的双眼去看遍繁华似锦,用自己的双脚去踏遍千山万水啦。 回过头来看岁月,似乎我能记得的美好瞬间,留在我记忆深处的东西,都是舅舅那一家人,而我与我父母的,什么也想不起来了,一片空白。能让我记起母亲的画面,那就是她每天数钱的样子。 我没想到的是,舅舅影响了我找另一半的标准,能打动我的心的男人,晨星也好,南漠也好,万生也好,其实都有舅舅的影子。 还好的是,万生改变了我对金钱的看法,可能因为他,我重新去认识了金钱,也会适当的去追逐它了。 兰歆从屋里窜了出来,手里端着一壶茶,像平时,南漠一样,把杯子一只一只的摆在桌面上,倒上茶水。我每次来这儿,她俩都一个调子,把我当成客人招待,所以吃了茶后,不好意思,又会顺便借些书回去读。也会付上茶钱。 我想朋友归朋友,进店就是客人。 “梦寒,我俩来读信猜迷语。”兰歆突然心血来潮了,猜什么迷语。 “哦,信在哪儿?” “猜南漠,去了哪儿?” 我打开一张折成心型的信纸,仔细的阅读了起来。 “宽得一寸心,人行欲千里, 且作来年秋欲事。 紫薇花下,绿槐树下, 无语颁新宴。” 从信里我无法猜出他去了哪儿,但我知道,他肯定没什么事,他只是想做一次一个人的红尘浪游。 “我猜不出来,这是他与你的约定,都写在信里面了,可能只有要问你自己了?” 我从兰歆的神情里读不出一点慌乱,仿佛他们在玩一个躲猫猫游戏。我就欣赏她身上这点,不害怕得到,也不害怕失去。在纷扰的世间里,能修炼到这份上,也真心不错了。 “他是在我们举办的那个《潇湘夜语》活动后,第二天就不见人了,还留了两张银行卡给我们,所以?”她说。 潇湘夜语?我的记忆突然回到了那几天晚会中,这个活动内容是南漠与兰歆两个人策划的,我沉浸在花花草草里,想不出什么点子来,晨星也只是找了些活动参与者。总得来说,还算是成功的,我们各自都分了些茶水钱,还宣传了他们的店。这男人,还挺有心的,把路铺开了,就撒手不管了,找来她的母亲,留下兰歆这两个女人来撑店面。 “兰歆,我们要不要去找找南漠?你猜,她是去哪儿了呢?” “到时间,他就会回来的,不用去找他。”她依然淡淡的神情,淡淡的语气,吐出了这一句话。? 第七十一章 浪蕊浮生(二) “ 特为梅花来渭水,行到青山道玉肌, 记风雪,关山道, 待飘花结子,和熏煮酒, 浪蕊浮生,幽馆深沉。” “浪蕊浮生,幽馆深沉?” 我回忆着潇湘夜语活动那晚,南漠,自编自弹的一首歌:‘记风雪,关山道,浪蕊浮生,幽馆深沉。’没错,他一定是去那里了。 “兰歆,我知道南漠去哪儿了?” 兰歆转过身说:“我也知道他去哪儿了,浪蕊浮生,随他去。” 窗外的雪花,越飘越密,她立到了窗户边,凝视着这片玉海琼天,紧接着说: “我也喜欢下雪天,感觉一点儿也不冷,南漠那晚唱了一首《浪蕊浮生》‘特为梅花来渭水,行到青山遇玉肌。’玉肌不是别的什么,就是雪山和渭水。” “那我们要不要去探望一下他,如果你想去,我陪你。”其实就算兰歆不去,我一个人也想去看看南漠。 ‘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 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 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 生命中有一种孤独感,是要将自己融入千山暮雪中,才能化解掉的。南漠如此,兰歆如此,晨星如此,我如此,或许还有很多人也如此,我们有时候渴望有一个人与自己双宿双飞,可更多的时候却想只影单飞。 “不探望了,不找了,这样也挺好的,挺好的。趁他不在的日子,我也好找找自己了。”她说。 ‘雨雪纷纷,江上峰青,闲时百封书,就为一片石。’我这下才发现门边上堆的那块石头。 “这块石头你们是从哪儿弄来的?” “是上个月我和南漠一起从山上搬回来的,这字是他写的。” 这让我更加深信了,南漠与兰歆的情感,是经得起分离的。 爱河漂一世,既溺不能止。 兰歆一套白色的羽绒服映在雪花上,她依然是这样,就如我第一次见到她时的那个样子,一素闲琴,如空谷里一支幽兰,生活的波澜好像并没有惊起她内心的波澜。 记得那次春游,南漠做的那首《春风》的诗,他说他是一粒沙尘,随春风轻舞飞扬,却刺伤了他人的双眼。 兰歆 是明白人,她早就知道他选择南漠将面临些什么,像南漠这样的文艺男孩。 他能与你吟诗北窗里,能与你浪迹天涯,能与你百转柔情绕指柔。但他的时光不会定格在某一刻,甚至不属于某个人,他还属于万千山河,日月星辰等等。 妇随夫唱,男耕女织,这些相爱模式根本就不适合每一个文艺男,文艺女。爱上文艺的那一刻,便同时爱上了孤独,爱上了等待。 且他还不像物质类型的男人,你放手让他去拼搏,给他自由,他或许能为女人挣得一片“江山”。 文艺男是不屑“江山”的,他身在江湖,却不属于江湖, 一个女人需要多大的勇气,才敢去挑战这片虚无飘缈美好。 ‘我也应该去找找自己了。’兰歆是对的,是明智的,她没有活在爱情的梦里,她一直都是醒着的。 宁可做一个真实的乞丐,也不做富足的空壳,挑战文艺男的美好与自由,需要一份真实,一份洒脱,一份自然。 因为他不会把你变成孩子,给你种种你想要的好处,然后牢牢的把你操控在他手掌心里,他希望你成为你自己,想你所想,爱你所爱,真实的做自己,要成长,一直成长。 是啊,有些人无须寻找,我们终究要找的那个人是自己。 与文艺男交锋的那一刻起,就要想到,走到最后,可能什么也得不到,但一定会得到自己,会越来越喜欢自己的。 待他归来时,你还是那个你,我还是那个我,因为我们始终没有丢失自己。始终知道自己是谁。 怕就怕,历经千山万山后,早已物是人非,但好像这才是俗世间生活的真实演驿。? 第七十二章 一生之水(一) “1009,春宛家园。”我仔细阅读着万生发给我的地址,春节上来我接到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去万姐家里,索要一样物件,它叫蛇皮袋。 万生不是说今年我们的任务是制作一款香水吗,我不知道他要拿蛇皮袋来做什么?是把香水瓶子装到蛇皮袋里面吗?这两样东西好像一点儿也不搭。 这个物件,我倒很熟悉,小时候,每次随爷爷去镇上赶集,爷爷总是会随身带两样东西,一样是扁担,一样就是蛇皮袋,这袋子用来装任何东西都很结实,每次挑着空蛇皮袋去,再一担满满的归,装的全是好吃的。所以它在我心里可是个吉祥物件。 只是蛇皮袋跟香水联系不到一块儿,就感觉怪怪的了。还要我来取,他自己不知道去吗?这才刚过完年,我两手空空的,去别人家里面,这适合吗,想起要见万姐,我感觉自己就像去要见“容嬷嬷”似的。 春宛家园,十楼,长楼寂寂,空无一人,每家每户都装有若大的一扇铁门,大门紧闭着,门与门相对着。铁门与铁门间隔的墙面都装有一面镜子,我站在镜子面前一照,原来是哈哈镜,人影都变形了,那镜里面的影子奇丑无比。 我鼓起勇气按响了1009的门铃,许久,才听到了门边上有了动静,看到铁门打开的那一刻,有一种胜利的感觉从内心升起。开门的人正是那个让我生畏的女人,万姐。 见到我时她并不意外:“万生要你来拿袋子,是。“ “嗯。”我本来想对她说声‘新年快乐’的,可是这话堵在嘴边发不出声音来,显得太刻意了。 虽是新年,在她的家里,我没有闻到一丝丝的年味,他们家真的好大,好空,大厅有一种教堂似的空灵感。墙上挂了些画,充满了书香的味道,总感觉少了些什么氛围,可能就是少了些家的感觉。我没想到的是万姐原来也挺文艺的,喜欢简约派。屋子里东西很少,但看起来样样都很贵,所以带给人一种距离感,少了点温馨感。 “你随变坐,我去帮你找袋子。”今天她看起来比我第一次见到她时随和多了。 “我不知道万生老师要蛇皮袋做什么,还要我送到南浦亭去。”我说。 她打开靠门边上的储物柜,翻出了一堆的袋子,有塑胶袋,油纸袋,蛇皮袋等等。 “拿五个去给他,应该够了。” 我蹲在地上,把它们一一的折好,捆成一团,正起身告别时。 她喊住了我:“梦寒,你等一下,南浦亭那边有点远,等我老公上来,他呆会儿上班也要往那边,顺便捎你一段路。” “那也好。”她还挺通人情的嘛。 “你随变坐,要喝水自己倒,喝茶自己泡,茶叶在那个柜子里,看见没?”说完转身走向阳台,她坐在了阳台边的一个角落里,目光眺望着远方,紧接着又点燃一支烟,吸了起来。 我才不要自己泡茶,还真把这儿当自己家了?我也转身,与她一起立在了阳台边。 “你抽烟吗?” 我微笑着摇摇头,她的记心真有点不好,这是第二次问我了。 从她的房间布置来看,我隐隐感觉到了,万姐想当个真文艺女,只是现实不充许,所以她爱上了香烟。烟,酒,这玩意儿,本来就是用来慰籍精神世界的。 因为铁门是打开的,远远的听到了楼道传来了男人说话的声音。 “他回来了。”万姐一脸不屑的表情说。 我转过身,目不转睛的望着铁门边走进来的那位男人。 他衣冠楚楚的,发际线很高,不知道是不是脱发了,还是本来就那么高。 他一直在接电话,好像并没有发现他们家里面多出了一个人,在电话里说着笑着走向了阁楼里。 “他就是那样的,目中无人的,一天仿佛二十四小时有接不完的电话,你想跟他说两句话都很难的。”万姐脸上又露出了我第一次见到她时,那种神情,那种微笑中带着淡淡的苦涩味。 大约过了二十分钟,那男人才从阁楼里走了出来,换了一套衣服,电话依然未断。 “喂,你等一下去上班顺便把她送到南浦亭去,万生等着蛇皮袋装石灰呢。”万姐是用命令的口气在说话的。 他一手拿着电话贴在耳朵边,一边向我招招手。 “去,要他把你送到南浦亭。”万姐吩咐着我。 走在长楼道里,我时而望着墙面上,那哈哈镜里的自己,已经变形了的自己。时而望着那男人的背影。 他至始至终都没有放下电话,也没有看过我一眼。昂首挺胸的,在电话这头说着笑着,走向了车库。 车驶向了大街上,时而能听到鞭炮声响,到处都张灯结彩的,还是能闻到浓浓的年味的。 “妹子,这边路你熟,是本地人。”他终于放下了电话,转过头望了一眼坐在后排最角落里的我。 “哦,还行,这边我来过的。” “那好。”他踩下了刹车。“看见没,从这条小路转过弯,就是南浦亭了。我车不好绕,就不进去了。” 我下车立在了路边,望见他把车调了个方向,瞬间消失在了我的视线中,我看不出来他是在哪儿工作的,为什么业务那么忙,忙得连与身边的人说话的时间都没有了?哪怕是看一眼身边的人的时间也抽不出来吗?? 第七十三章 一生之水(二) 离南浦亭还远远的,我能望见亭子边站了一个人。 “秋梦寒。”他先喊着我的名字了。 “万生老师。”我奔跑着到达了他的身边,虽几个月未见面,也无音无信的,但似乎并没有增加什么陌生感,反而觉得他更加亲切了。 我仔细打量着他,他像是个土地神,穿一套灰麻麻的工作服,衣服头发上沾满了白灰,不知道他这是从哪儿钻出来的。 “白头翁先生。”我笑嘻嘻的取笑着他。 “没大没小的,欠揍啊你。”他笑着挥起了拳头。 “你的头发,衣服都白了,本来就像白头翁嘛,蛇皮袋给你,我的下一个任务要做什么?” “这还用问吗?随我去土窑边装石灰啊,能不能有点联想力?” “哦,我知道啦。不是早跟你说过,我脑子不是很好使的嘛,你用上我这种笨笨的员工,当然要多指点指点我才对的。” “这还用指点嘛,你以为,钱这么好赚啊,跑一下腿,又想回家春眠了,是不是?不知人间疾苦的家伙,跟着我,要准备吃苦的。” “我才不怕体力上和脑力上吃苦呢,就怕心里面苦,一天八个小时的工作累不死人的,你别小看我。” 这句话我好像跟晨星也说过,这是我发自内心里的声音,我不怕身体吃苦,吃身体的苦,吃苦就是了苦,还能强身健体。最主要的努力工作的人一般都是被人喜欢的。 可是心里委屈的苦,就不是那么回事了,特别一个无所事事的人,还一天叫苦连天的,动不动就来个抑郁症什么的,会被人笑话的,会被人骂的,骂你矫情,骂你生在福中不知福。也只有当他拿起尖刀割自己手脉时,别人才可能停止鄙视的眼光。 比如:我从小就被父母看成是问题孩子,可我不觉得自己有问题,我为什么会得失眠症,大概是我太想证明自己没有问题,不是问题孩子,可是我又拿不证据来。 我心里委屈,又无处可说,七大姑八大姨也都不会帮我说话的,因为他们看得到,父母那么辛苦,还不是为了我这只“小狗崽子”。 我也试过跟大姑大姨们说心,灵,这玩意儿,想让他们知道,我的心灵生病了,结果他们更加确定了我父母对我的看法,这孩子性格不好,需要改变性格。大概他们觉得心灵就是性格。 当周围人都不站在我这一边时,曾感觉世间一片黑暗。但内心深处还是有束光的,有一种力量支撑着我往前走的,因为我相信人是有心,灵的,我要独立,要离开她们,拿出证据来,向父母证明我的心里没有问题,我的性格也没有问题。 我还记得,我与我的母亲刀锋相对的,第一件事,是因为衣服,我们家有一间屋子,那间屋子里挂了一屋子的衣服,全是我母亲的,而且大部分没有穿过的,那些衣服之所以摆在那里,可能一是为了面子,二是能带给她一定的安全感。我的青春期,也跟母亲一样,特别喜欢打扮自己,很在意自己的外表。 自从在子弟学校被男同学把我叫为“孔雀妹”后,内心里有一种耻辱感,我再也不追逐穿着了。就这样我与母亲唯一的共同点也变成了矛盾点。 从此改过自新,突然觉得,外在的一切现像只是心,灵的幻境,我们可以把这种幻境变成有形的东西,来服务于我们身体。 也就是说我只要把自己的心,灵充满了,外在丰盛是早晚的事了。就算外在不那么富有,只要不缺衣少食的。一个可以过得很快乐,且也有安全感。 安全感这玩意儿,很奇怪的,说白了就是身边人带给我们的一种能量,它与外在的富足有一定的关系,但也不是绝对的,从我的童年时代和青春期就足以证明这一点。我呆在父母身边一点安全感也没有,老觉得自己不如人,全身都是缺点。明明要什么他们都会买给我,我什么也不缺的。 参加工作后,在电器公司,那位男上司却给了我十足的安全感,我只要看到他每天优哉游哉的神情,还有他从来不批评我。从那会儿起,我就一点儿也不担心自己的未来了。 现在又随着万生,看着他这“灰头土脸”的样子,我就想笑。 我知道,很多人生道理意识到,到能够做到,还差十万八千里。不过从容了很多,也变“懒”了很多。只有我自己明白,我不是真的懒。 “不小看你,就怕你渡过了冬眠,接着又要春眠了,到夏天天热又要夏眠了,成天懒洋洋的,那我会揍你的。” 停顿了一会儿,他立马转了话题。 “怎么样?我姐那只‘母老虎’没有咬你?” “没有啊,他还吩咐他的夫君开车把我送到这儿的呢。” “这样说,你不怕她了?到时我们这个项目完成了,就把你安排到她那边去,磨炼磨炼。” “我感觉我又中了你的计了,就这样像一颗棋子一样任你摆布,为了生活,真不易啊。” “知道不易就好。想让身体不受苦,就得先让灵魂吃苦,懂吗?想不被人摆布,就得先磨炼自己的本事。像你这样不是想着冬眠就是想着夏眠的,你摆弄不了别人,就只能被人摆弄了。” “我的梦想是,不需要摆弄别人,也不想被摆弄,人又不是东西,干嘛要摆弄来摆来去的。再说,我自愿选择你的,不是谁都可以摆弄我的。”我说。 峰回路转,这地段好熟悉。 狼籍冷梅初着地,玲珑幽间已通泉。 “咦,这里我来过。这山上有很多石头,那边还有个桃花庵,竹林馆。” “你看你,你看你,我们今天是来工作的,不是来跟我游山玩水的。” “我只是说说嘛,说也不可以说了?” “不可以,工作要有工作的样子。” “好,不说就是了嘛。” 也不知为何,在万生面前,我严肃不起来,大概他原本就长了一副不严肃的脸,还有,今天他这身装扮,一身麻布衣,还沾满了灰,哪像个领导嘛,明明就像个逃难的难民嘛。” 狼籍冷梅初着地,我就地折了一束红花。 “万生老师,送给你的红珍珠花,希望我们合作愉快,你们万物生经营的红红火火的。” “红珍珠花,这是你发明的花吗,你知道这花的真名叫什么吗?”他接过去摘了一粒红珍珠握在手心里问。 “不知道啊,只是觉得挺好看的,一粒一粒的,像红珍珠。” “红豆生南国,春乃发几枝。” “什么?是的,是的,这是红豆,不行,把花还给我,这不能送给你的。” “此情已受,恕不归还。” “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我才不会相思你,你把它还给我,还给我。” “不给,不给,送给我就是我的了,石灰窑到了,有人看着我们呢。” 石灰窑,我连忙抬起头放眼望去,果然有几个土窑,像是地里面长出的黄色蘑菇,有几位师傅在窑边捡着石岩。 曾经见过父亲在荒山野岭处烧过红砖窑,红砖,放进去时是土,烧成后变成了红砖,这儿石灰窑,放进去的是石头,出来的就是石灰了,真神奇。 “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合不顾,万生老师,我们不是要研制作一款香水吗,你说,你们烧这些石灰用来做什么啊?” “做干燥剂,上林园里撒些石灰,防潮,这春天,天气太湿了。另外,还有很多地方可以用到它的,到时你就知道了。” “妹子,跟随万生干活,你跟对人了,你不会的,不懂的,都可以问他,他不怕你超过他,就怕你超不过他。”旁边 一位在清理石灰的师傅说。 这几位师傅,我好像在上林园的炒制中药房里见过,我仔细打量着他们,对,就是给花提取精油的那几位师傅。 我的工作,怎么上哪儿,哪儿都是一堆爷们。 这可能就是阴阳平衡,我自已安慰着自己。 其实很多时候,我是在刻意逃避有女人堆的群体,这都是我自己的选择。 表面上,我能找出一百个理由,比如男人比女人更随性,更不据小节些,他们简单明了,勇往直前。 而女人,麻烦事多,心又细,总为一些小事牵牵绊绊的。 而实际上,我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在女人堆里混,我害怕她们,站在她们面前我的手脚不知道应该放在哪儿,不知道应该聊些什么,除了遇到的少数不食人间烟火的女人,比如兰歆,比如野姗,能勉强相处。其它的女人我会从内心底处会生出一种恐惧感,我知道这种感觉不是真实的,女人并没有我想像中的可怕,可是这个影子一直一直都跟随着我。 这是我的心病,或许有一天,终要去面对的,走出这个谜局。? 第七十四章 一生之水(三) 三月末枝,大地回暖,微风和煦。 放眼望去,悠悠小草生芳径,层层绿木霭苍烟。 踏草过春溪,田野间,像是铺了一层绿色的被子,映照在阳光底下,有别样的韵味。 ‘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芬芳美丽满枝芽,让我来将你摘下,送给别人家’。 就在这茉莉花的畅想中,我,俩位炼药师傅,万生,还有一个特别的客人,就是野姗。一起驶向了野姗的故乡南宁横县,茉莉花城。 曾经听晨星说,野姗是南宁人,没想到她还是来自茉莉花的故乡。 “小女子生在横县,山水秀美,风光奇异的茉莉花城,家有茉莉花田几亩地,都由亲戚家在打理。” 这自然被商业嗅觉敏锐的万生抓住了。 听野姗说,茉莉花盛放在五月间,那时景色最迷人。 不过,万生这采花大盗,他不止要采花,还要折叶。他告诉我,茉莉叶子提炼精华,可以做一款名叫万物生一生之水的漱口水。而花,就是茉莉花香型的香水。一生之水,双生,还想得挺周全的。 我们带着这一生之水的臆想,终于踏进了东方茉莉花城。 真是‘香从清梦回时觉,花向美人头上开’。万亩茉莉花田,一望无际。 斗草蜂声闹,蝶花满园飞。我兴义盎然的钻进了花田里。 “万生老师,不陪你俩啦,我要采蜜去了。” “不要急,先摘叶子。” 万生随手摘了一朵茉莉花,插在了站在田涧边的,野姗的头发上。 轻唱:‘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送给美人啦。’ 这一瞬间画面,我全都收入了眼帘,心里面咯噔一下,莫名的泛出一种苦苦的味道。 我连忙知趣的转身,随着两位炼药师傅,开始摘茉莉叶子,装进我们之前就准备好的蛇皮袋里,没错,我应该和这两师傅是一队的。 “姑娘,这茉莉花像你一样,很美。我们是粗人,干粗活,你帮我们扯袋子就好,我们来摘。”师傅的话刚落音,刚刚心里面泛起的淡淡的苦涩味,又瞬间转变成了一股甜甜的味道。还是有很多人在意我的。 “粗人?那我是细人吗?哈哈,细人的任务就是扯袋子吗?好啊,你们只管摘,我来扯袋子。” 只是脑海里还是会时不时回想起,万生为野姗头发插花的画面。她那一脸幸福的模样。 我在想,我们前世有什么不解之缘,为什么今生,我无论在哪儿,都会遇见她。 可这一切又与我有什么关系?我想要得到的都如我所愿了。我还要什么?我知道自己内心里住着的那只魔鬼是不会让我安宁的。它需要不停的要,不停的要。 我需要得到很多很多的爱,才能向父母交出证明,证明出我不是一个问题孩子,我是值得爱的。可不可以不去证明?我找不到更好的答案,至少我现在的心依然如一片浮萍,稍有风吹草动,我感觉自己就魂风烟灭了,根本就是存在了。 我不知道这一道证明题要做多久,才能自己为自己交卷,或许是几年,或许是几十年,或许是一生。 最让我担心的,还有女人堆里那池水,我都还不敢去趟。 “哟,我们的懒虫秋梦寒,今天怎么这么勤快了,奖励你一朵小红花。” “你走开,别挡着我们干活啊,谈你的情说你的爱去,你又不是跟我们是一个阵地的。” “家住江滨近白沙,今年雨足好桑麻,这叶子片片好肥,等我们把它制成漱口水时,你就会笑了,一干活就变的这么凶的,你。” “我们跟你不是一伙的,我们是对头,我们是劳工,你是地主,还不走开,我要开始斗地主了。” “我什么时候又变成地主了,就算是,放在心里就好了嘛,干嘛说出来,好伤人心,你看,茉莉花都掉眼泪了。” 我瞬间又被万生逗得哈哈大笑了起来:“你长了双什么眼睛?茉莉花掉眼泪了,还不是因为你们这没良心的地主公,来摧残它们了,再说那明明是雨滴,又不是眼泪。” “雨滴对茉莉花说,吾愿入住君怀。” “被你这一吼,它都被吓得落入了尘埃里去了。” 我不知道万生一路走来,都历经了些什么,才变成了现在这模样,他看似对什么都云淡风清的,但其实又在默默的想掌控着一切,说好听一点,是想照顾着一切。 他不想要一份稳定的情感吗?我感觉不是的。 原来他还是个开心果,无论我心里堆起来多少乌云,总是能被他慢慢的化解掉了。我就是这样,不管对一样物件还是一个人,只要产生了依恋,就会觉得他只属于自己的。 万生是不是很享受很多女孩对他产生依恋的这种感觉呢?也许是。 但我必须叫醒自己,这只是他的自恋幻觉,也是我的自恋幻觉。人这一辈子精力是有限的,博爱,并不属于我们这凡夫俗子。 金钱到底还是个好东西,可以帮助人走出自己的界线,去关心更多的人,去看更大的世界。 怕就怕天高不为高,人心最为高。 怕就怕人能拿金钱打造出很多个俱有诱惑力的笼子,把你引进笼子里,然后开始摧毁着你的一切,它就像一个恶魔般,钻进你的灵魂里,侵占了你的心灵的城池,最后你都忘记了自己是个人还是条狗了,一没弄好,狗急跳墙,摔得个头破血流。 这年代里,缺衣短食的人应该没有了? 饭吃饱了,衣穿了暖的人呀,就喜欢张望着外面的一个个美丽的笼子,一不小心,就掉到笼子里去了。 有那闲工夫,还不如赤手空拳,去仗剑天涯。 苍天有好生之德,不拒笼子诱惑,量力而行,人人应该能踏出自己最美的舞步。 最真的爱,终究是正在舞步的你遇到了正在舞步的我。选择在一起,是为了彼此舞出更高的境界,不是吗? 可是人啦,有自由不要,偏要把自己装进笼子里。 但愿,万生不是我的笼子。 他向我走来,是为了帮助我打造出一双更完美的翅膀,自己可以高空飞翔的翅膀,而不是想否定我的一切,摧毁我的灵魂的。 第七十五章 一生之水(四) “应是仙娥晏归去,醉来掉下玉搔天。” 傍晚时分,双脚立在茉莉花田处,像是踏上了一条林上月光之道。这片白色的世界,散发着阵阵清香,这就是茉莉花的香味,它缓缓的浸入到人体的每个细胞内,真的感觉人清爽多了,同时,它仿佛也带走了心灵的尘垢。 花农们逐渐的收工,稀稀疏疏的散步在乡间的土路上。 我们选择了白天摘叶,傍晚时分采花,只为闻花香。 “梦寒,接住。”我抬起头,眨眼间,万生一把茉莉花散在了我的头发上。 “哎呀,你就知道捣乱,活又没干一点的。” “你就不能休息一会儿吗?脚站了一天了,不累吗?” 我摇摇头,我是真心不感觉累的,这手里面有活干,我的心是安的。不像在电器公司做维修工那些日子,每天都恍恍惚惚,云里雾里的。 “你不知道的,我也劳碌命呢。只要呆在人群中,若太闲了,我心里就慌得很,手里面有事做,拿着一样东西,我就心安些,但若一个人呆着时,我就很能闲,可以什么也不做,心里面也感觉很自在,你说这是不是心里有问题呢?”我把心里的感受如实的表达给万生说。 他微微笑着,摸了摸的头说:“因为你想用做事来引起别人注意你,称赞你,是吗?” “可能是的,因为我的嘴笨,也不擅长聊天,所以只能靠干活来引起别人注意到自己了。一个人呆在人群里,总要做点什么,不说话也不做事,看起来会不会有点奇怪?” “奇怪吗?哪儿奇怪了?我怎么看不出来?你自己心里自在,就不奇怪了。” “我就 是问题出在这里啊,在人群里什么也不做,我自在不起来呀。” 我曾经听过某位法师讲安身立命的话题,大意是:人可以通过很多种方法把心安住,不过也有层次之分,第一层次的人能安于道,次之能安于事,再次之能安于名利,次次之无处可安。 我有好长一段时间,心是无处可安的,没有一样人事物能让我快乐的,能把我心安住的。 很庆幸,我终于熬过了,对自己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我是一个能安于事的人,只要手上有活干,我的心就是安稳的。 可安于事也有不好之处的,一心钻到事里面去了,往往会忽视了身边的人与环境,到头来事是做好了,可因为对人的忽视,他人会对你产生不满,不理解等,这样一来,要么埋怨你,要么离你而去了。 哪怕你很纯粹的在做一件事,不图什么,只图安心。 在某些人看来,安于事的人与安于名利的人也没有什么区别的。但其实还是有区别的,比如,安于事的人做起事来慢悠悠的,是很享受做事的那个过程的,不太擅长运用技巧。 而安于名利的人做事是很懂得方法与技巧的,既然目的是名与利,当然要讲究效率了。 还有他们的动机是不一样的,安于事的人,用做事来让自己心安,他在乎做事过程中能否让自己感到快乐与满足。 而安于名利的人最终目的是为了让别人艳羡自己,站在他人之上的感觉。 每个人追求不一样,这当然也没有什么对错之分的,必境都是靠自己争取到的。 我的母亲就是一个安于名利的人,她总能在不经意间赢得很多人向她投去崇拜的目光。于是乎,她的赚钱能力比起一般的人都强的。 不太好的是,她也总能吸引些不怀好意的人,她拥有一个招劫,招骗的体质。在她行走江湖半生里,被劫,被抢,被骗,我只能在电视里才看到惊心动魄的场面,都让她一个人遇到过。 所以,在她的内心深处,也只有那一屋子的衣服,和银行卡的数字这些没有生命的东西,些许能带给它某些安全感,能让她觉得心安。 在某些时候,我又觉得她其实蛮可怜的。 安于事的人很容易为了他内心里一份“情”,去为安于名利的人卖命的,但得到的结果往往不是彼此想要的。 所以,如果安身立命于事,切忌到错误的地方寻找到“爱”,切忌把“情”用错了地方,会两败俱伤的。我默默的告诉自己。 而万生这一天无所事事的,也没看见他干什么活,可他也挺乐活的,他应该就是能安于道的人。可是我做不到,只要站在人群中,若两手闲着,又没有什么依靠的东西,哪怕桌子,椅子也好,我的心就会变得慌乱,恍惚。 我与他只是心灵境界不同而已,所以也没有什么好悲观的了。 往后的日子,还是要好好修行,只要达到万生这种心灵境界,我就乐了。 “好,慢慢来,不急,呆会儿收工吃饭,奖励一个大鸡腿给你吃,原来我们梦寒不是个懒姑娘。”万生说。 “在人群中,我也想偷懒,但还没有偷懒的本事呀,其实,我真的很羡慕像你这要无所事事,还乐活自在的人的。” “咋样都好,懒虫子,勤快的虫子,我都喜欢。” 听到万生这句话,我羞怯的低了头,人海茫茫中,难得有个人,可以宽容全部的自己, 且他还是立在万人之上的。 人这一生中,能遇到很多很多的人,有些人遇上他是福,他让你越来越喜欢自己,有些人遇上了是难,他让你越来越怀疑自己,直到迷失了自己。 我管不了别人,但求别人遇上我时,不要变成他的难,就好。 晚饭,万生把我们安排在了一个山庄的农家餐馆内,点了一只土鸡,首先端上了桌台。 野姗,我,两位师傅,加上万生。刚好围满一小桌。 这会儿,万生没有向着野姗了,把更多少心思放在了我们这几位干活人身上了。 “这个大鸡腿奖励梦寒,这个小鸡腿让给两位师傅。你们要多吃点,站了一天,累坏了。” 万生这波人情帐,不管是不是出乎于真心,着实让人心挺暖的,感觉累了这么一天,是值得的。 “万生老师,我们晚上住哪儿呀。”我一边啃着鸡腿,一边问起了住宿的问题。 “你吃好你的鸡腿,放心,晚上让你流露街头的。” 野姗望了我一眼,笑了:“梦寒,万生早就安排好了,你晚上去我那儿。” “哦。”和野姗一块儿,我倒没什么不安的,也不清楚什么原因,她身上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气质,让人很安心的。 只是,有一种人在顺境中,会被惯坏,说的就是我了。 “万生,夜路不好走,呆会儿还是把这两位姑娘送到家门口。”一位师傅提醒着。 “会的。” 野姗住的村落人烟并不繁盛,村里的路旁栽满了桃树,李树,桃花已经开了。整个村庄看起来很整洁,墙上有缕花的窗格,时而能见到几只鸡 鸭在树荫下觅食,画面极为宁静。 “人海茫茫山长水阔知何处, 对酒当歌长忆蝴蝶歀歀飞, 朝朝暮暮不妨踏遍红尘路。”我不自觉的哼起了歌来。 “梦寒,还踏遍红尘路呢,胆子还挺大的。”万生调笑我说。 “万生老师,那你住哪儿呀。” “和你俩一起,收留我不?” “行啊,我们家有个狗窝,正好可以把你安顿到那儿。”野姗说。 “万生老师,就应该以天为被以地为床,这才符合他的风格。” “两个没有良心的家伙。”万生扭着我的耳朵说。 万生这个采花大盗,谁都知道他有色心,但还是有点良心的。他可能就喜欢在万花丛中行走的感觉。 色,过犹不及,也倒是为枯燥乏味的生活增添了一点乐趣与激情。 我不知道,最终,最后哪个良人会收了他的。? 第七十六章 一生之水(五) 去时,阳光明媚,飞花似梦。 回时,无边丝雨,润浸万家。 稻田里,水光连天,山野间,陆陆续续传来了飞鸟的啼叫声。真所谓:“绿遍山原白满川,子规声里雨如烟。” 我回过头,发现坐在了车的后排座的两位师傅正在疲惫的打着瞌睡,万生专注着方向盘。 我凝视着雨滴拍打着车窗,把我的视线变得模糊,雨刷不停的向左向右的刷着,视线从模糊到清晰又人清晰到模糊,就这样来来回回着。 脑海里还是把记忆拉回,转向了晨星,不知道他此时在干什么?我都出门这么多天了,为什么对我一句问候也没有?他就这样放心的让我去飞吗? 我期待着他的声音,一次又一次翻看着手机的来电显示,但悄无声息的。 途中着实无聊,我的心神再次变得不安定起来。翻出 qq动态,终于找到了晨星的动静。 这几天我不在日子里,他去酒了,发了一条动态说:“我一人饮酒醉,剩下的我不会。” 我的心里一下子软化了,泛起一种说不出道不明的滋味,收起手机紧接着又拿出来,打了一行字:“我今天回来了,五点半下班回来吃饭。” “知道,下雨了,我来接你。”我一遍又遍的读着这行字。 心情从刚刚的躁动又变得安静起来。 还好,两位师傅都还在车上打着盹,而万生依然专注着方向盘。 到达上林橘园时,刚好下午四点,我听到了不知从哪儿传来的鸣钟声。雨,一直一直下着,身体里透出了一丝丝的寒意。 我冒着雨水,直接冲到了一生之水香展馆的门边,双手抱在胸前,瑟瑟发抖的靠在门边着上,等待着万生把门打开。 过了好一会儿,他脸上带着有点疲倦的笑容从雨中走来,看了看手机说“梦寒,离下班还有一个半小时,要不要,陪我喝一杯,暖暖身子。” “你是说,我们要出去喝酒吗?我不了,我不了?”我连忙拒绝着。 “就在这儿,让师傅炒点花生米,用来进酒,怎么样?” “那也好,喝到下班点,我就要下班走人的。” 万生望着我有点勉强的表情,只好点点头。 拿出钥匙打开了香展馆的大门,拉开了窗帘,窗外雨潺潺,春意澜珊。 屋子里虽洒了些石灰,还是显得有些潮湿,红木桌上还浸着水渍。 我从柜子里找出了一块干净的抹布,低下头,在桌上来回的抹着。 待我抬起头时,万生已经从炼药房里端来一盘花生米了,另一只手还端着一个盘子,盘子里有一瓶白酒,两个杯子。 这个时而随和,时而专注,时而好动,时而热情,时而又冷漠的男人,他真像一块磁铁般,让我心涌澎湃想去接近他,但内心深处其实挺害怕他的,因为我根本就看不清楚这个男人。 可是人应该都是如此,越是感觉琢磨不透的,深不可测的人事物,越想去探个究竟,我也不例外。 酒?是迷人心神的东西,我应该陪他喝酒吗?晨星会怎么看我?内心有太多牵牵挂挂的人是不洒脱的,我讨厌这样的自己。 “来,梦寒,我听晨星说过你很会喝酒,早就想请你喝一杯了,看看你的酒量。” 我有点诧异:“你什么时候又遇上晨星了,你俩好像没碰过面。” “偶遇,两个大男人碰面,又不是跟女人约会,还要向你通告啊。” “我就知道你这人心眼坏的很,就想从别人那里打探我的缺点,好知道怎么对付我。” “这样不好吗?做起事来更加愉快些,我好清楚安排什么事儿给你们做,省掉了试用期,这就事倍工半,是不是?” “你们男人心里都坏得很。” “你不坏啊?”万生反问着我。 我沉默了,我不坏吗?我能算是个好人吗?我不知道,只知道从小就虚荣心作怪,偷过父母的钱,还有满满的傲慢之心,不把很多老师放在眼里。 还好的是,读了点文学书籍,一直在慢慢的改变着自己的心性。 我读书并不是为了得到什么?是为了自己的内心不再那么混乱,这样才能够在混乱的红尘安然的前行。小时候是因为看不清世间的真相,又被我的母亲影响着,的确不是一个好孩子。我想做个好人,也不是为了获得什么。因为越长大我越发现了,这个世间年看似坏人拥有更多,光彩更多。但一个有智慧的好人,纯净的人,其实爱更多,幸福更多。早就想好了,我的人生终极目标,不是想做个光彩夺人眼目的人,只想做一个在混乱的红尘中安安静静行走,内心幸福的女人。 “来,往后,有什么事,不要放在心里,说出来,我们一起解决。” “好,我喝了。”我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这花生米被炒得香喷喷的,不过我的心思倒不在这酒上,也不在这花生米上。 我突然变得不喜欢和万生单独呆在一个空间里,他这样的男人,离他远时,想靠他近一点,真离他很近时,心里又害怕,他的心如一潭不见底的井水,让我有点不安。 还是晨星简单一些,晨星?说要来接我的,不知道他来了吗? 这女人的心啊,弯弯绕绕的,还是绕不过儿女情长。 “下班时间到了,酒就喝到这儿了,谢谢你,万生老师。”我看了看时间,匆忙的放下酒杯。 “也谢谢你,陪着我喝了这一小瓶子酒。” 此时,我的心是混乱了。“哦,我得回家了,再见。” 说着,头也不回的冲向了雨中。 “梦寒,等一下,我帮去你找一把雨伞先?” “不需要了,这点小雨,淋不死我。” 刚到上林园大门口,我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晨星果然立在了门外。难怪刚才我的心七上八下的,女人直觉原来这么准的。 “晨星,你怎么不进去啊,在这儿淋雨的。” “我也刚到啊,再说我若进去了,怕扫你们的兴?”晨星阴阳怪气的语气说。 “你说什么呀,你想哪儿去了,你还说起我来了,我都出门这么多天了,你不也没给我通过一次电话吗,你就不担心我吗?不挂念我吗?” 原来温馨的画面,变成了我与晨星的吵闹场,我头也不回的,把他甩在身后,自己奔向了雨中,他撑着雨伞匆忙的追赶着 。 第七十七章 一生之水(六) 斜风细雨,一个人实在难以行走,我只好返回到晨星的身边。 雨滴沿着雨伞的铁轨滴落到我的头发上,打湿了我的面颊。 “喂,你的伞滴水,把我的头发都打湿了。”我气呼呼的推着晨星的手臂。 “干嘛,不走了啊,脚长地上了呀。”我不依不挠的。 “有人在喊你。”晨星立在原地提醒我说。 我转过头,是万生站在香展门口:“秋梦寒,我找到一把雨伞了。” “不用了,这儿有个来送伞的人呢,谢谢你啦。” 这时,我才拉着晨星的手,躲在了他的雨伞底下。 一路上,晨星的话语很少,这才几天不见,咋就变成个闷葫芦了? 一路前往,一路花开,沿途落了一地红,晨星只是低着头,望着地板,匆忙的往前走着。 “喂,你哑巴了,不和我说话了,你这么多天都没见我,就没有什么话与我说吗?” “这不是在走路吗?还下着雨呢,我们这是专心雨中漫步。” “漫你的头。” 这不是我想听到的话,不知不觉中,心里面又压了一股气。 “那你要我说什么嘛,无理取闹你。” “你是觉得我烦了,是不?我在外面这么多天,你都不管我的死活的,宁愿在酒里看女人跳舞,也不愿意给我打一个电话。”我终于把自己心里的不满倒了出来。 “我这不是给你自由空间吗?再说,野姗不是跟你们一起的吗,我有什么好担心的。” 他还是在为他自己狡辩,我只想一句道歉,一个拥抱,一句我也想你呀,可他都有在为自己的行为狡辩。 “你就是觉得我烦了,给你的自由空间,你自己慢慢的雨不漫步。” 我一把推开他,从他的雨伞底下钻了出来,冒着风雨,奔跑着回到了木兰园内。 “梦寒,梦寒。”我隐隐约约能听到晨星的叫喊着,懒得理。 在我推开家门那一刻,慌乱的心马上平静了下来,眼前的一切让我有点惊讶,家里的家居都换了一种摆法,不过看起来整洁多了,让人舒服多了。 二楼依然堆满了白色的,那圣洁的木花,看得出来,他还是沉下心来在做自己事的。 难道是我小心眼了,他的心一直在我们的空间里啊,他只是出去喝点小酒而已。 我忘记了,我选择的是一个文艺型男孩,这就注定了我要学会独立自主,要学会享受自由,享受属于自己的时间与空间。 因为这类型的男人,是追求均势力敌的情感的,所以我的任务就是要活出自己,越有自己的个性,自己的特点,他们越是欣赏的。 他不像奉献型的男人,或者大男子主义男人。他们讲究女子无才便是德,这类型男人,是从为他人付出奉献中寻找存在感,价值感。 奉献型男人,你越依赖他,越懒,越不自主,他们就越爱你。 大男子主义,你弱了他欺负你,你强了他远离你。 他们其实骨子里是自卑的。一生都在寻找外在的认可,面子带来的的谓的价值感。 我是不喜欢这类型的男人的,因为我不喜欢这种不平等的关系。奉献型的男人,是女方操控着男方。大男子主义男人,是男方操控着女方。至少从我身边的家庭,我仔细观察了,这样的感情,就如一个活人,在操控着一个没有灵魂,没有自我,没有活力的“机器人”似的,活人发一个命令,机器人就会干活的那种。 我才不想变成“机器人”,我也不想把对方变成“机器人”,一辈子这么长,要和一个“机器人”过一辈子,那滋味肯定不好受的。 这样想着,我心里面的气也就消了一半了,他没有打电话给我,我不也可以打电话给他嘛,干嘛要责怪他呢? “你又要把自己淋病了,才好过,是。” 晨星气喘喘的,收起了雨伞,放到了门边的木桶内。 我低下了头,不知道能说些什么好了。 “行了,把湿衣服换了,我去给你烧水,先洗个热水澡。” 我打开洗浴间里的灯,雨继续下着,拍打着窗户,刚刚的寒气,身体的寒气,加上心里的寒气,随着这雾气,散去了,蒸发了。 我的心境果然如天气,时而因为一个人阴雨绵绵的,时而又因为一句话闪电雷鸣的,时而又阳光明媚的。 不过,好过的事,我可以在晨星面前真实的表达自己的情绪,这他都能消融掉,必境是个文艺型男孩,他们喜欢你真实的表达自己,而不是永远只有一个样子,开心的样子,那样反而他们会觉得你假。 几天的疲惫随着这一盆热水而淋走了,我一身轻盈的走出了浴室,只见晨星傻傻的一动不动的坐在沙发上。 “这才几天不见,你头摔坏了,都是呆呆的,帮我吹头发。”我说。 他这才缓缓的站在起来,接过吹风机,将手轻轻的整理着我这一头湿淋淋的长发。 “你呀,头发又长长了,人还是没见长大的。”他轻轻的说。 “你就开始挑我的毛病了,我都从没挑过你的毛病。” “是你自已说什么来着,要做一个有价值的女人,你这只长头发,人不长大,怎么活出价值呢?” “我想通了,不是活出价值,是活出意义,活出层次。价值是物质的东西,我这人又不贪吃,又不贪穿,就是脾气不好,再多的东西,也没法治好我的坏脾气。” “又不要活出价值了?还知道自己脾气不好?”他终于笑了。 “是的,若是比价值我肯定比不过很多女人,价值:解释过来,就是价格值多少,一样东西,价格越高,价值就越高,但高价值的东西不一定适合我呀,我并不一定需要它,所以意义,层次比价值重要。” “可你也没活出层次呀,你这动不动就翻脸了,就生气了。” “我这不是还在努力吗?再说了,你本来就让我生气啊,宁愿呆在酒里看美女跳舞,宁愿自己一个人喝酒,也不想给我打一个电话,不想听到我的声音。” “不是你想的那样。”他放下吹风机,将我轻轻的拥入他的怀里。 “那是怎么样嘛。” “我也不知道怎么跟你解释,总之,你要相信我,我们在一起会很好的。” “反正,你若喜欢高价值的女人,趁现在还年轻,你还有一张帅气的脸,你可以去找的。我是想明白了,这一生,我会为意义而活,不会为价值而活的,我会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做一些让自己开心事情。可意义这玩意儿,如水,如空气,不值几个钱,可没有它们又不行。偏偏这是一个看价值的年代,所以你完全可以寻找让你感觉价值高的女人,男人嘛,都好面子,价值高的女人带出去,有面子嘛。这我懂,我不会用爱绑架你的。”我故意做出叼难他的样子说。 “什么高价值低价值的,我又不是冷血动物,我是有感情的,再说,你看我像一个好面子的男人吗?如果好面子,那我与野姗在一起就好了啊。如果好面子,我也不会去捕鱼了,肯定会去找一个看起来体面的工作来做了。” “那就好。反正我不喜欢把自己的一生,活出一个摆拍的样子,摆拍,是拍给别人看的,除了自己是个人,身边的一切都是道具,感觉一点也不好。” “是的,一辈子都要靠装,都要摆拍,累。”他说。 我抬起头,望向窗外,雨模糊了君山岛,雨中的南湖,美极了。? 第七十八章 一生之水(七) 初夏时光转觉长,如雾如烟迷远岫,微微的风带着落叶,在空中起舞着,有些落在了地上,有些贴在了玻璃窗上,窗外的石榴花已经开了,映在了纱窗上,甚是好看。 这有些闷热的日子里,我一直呆在了万物生桔宛逸香的空间里,探索着香的韵味,如行走在光线幽暗的森林般。空间里摆满了各种棕色的玻璃瓶,瓶子里装有各种精油,如檀香精油,葡萄籽精油,天竺葵精油,等等,这些精油怕光,所以整个空间显得暗沉,这才充满了某种神秘感。 我并不懂这些五花八门的器具是用来做什么的,来到这个空间,多数时候,我是一个学习者,导师是万生。一直是他在摆弄着这些器具,也不给我解说。我偶尔能看见一两位其它调香师踏入这空间里,也匆匆而来,匆匆而去了。 我每天准时上班,准时下班,不会早一分钟,也不会晚几分钟,清晨,门总是打开的,万生坐在各在器具堆里,捣弄着我各种我叫不出名字的液体。 我每天只有一个任务,就是“观看”,静静的观看,他什么也没教给我,一直都是沉默不语的。讲真,这日子一天天的流逝着,我左看右看,左观右观,也没观出什么门路来。 若不是这个空间暗淡,我的心早就如热锅上的蚂蚁了。唯有在浑暗中,别人看不见我的神情,我才有点安全感,些许能安静一会儿。 其实我很理解万生,他为什么什么也不教我,只是让我观看,我虽没有进修过大学,但有些做事的道理还是明白的,无论从事哪个行业,都有它的道,茶有茶道,香有香道,等等,观物观心,首先要把飘浮的心安顿下来,才能把事做好,谁也没有捷径可走的。 真正调香是不难的,最难的是调香前炼心的过程。 很明显,不管我的外表看起来多么平静,但我的内心始终是飘浮在空中的。有时候很躁动,有时候又像被什么东西束缚住了,这也不敢碰,那儿不敢碰,深怕弄坏了什么东西。 我想,心如明镜的万生肯定看出了我内心的状态的。他依然很少说话,只是专注着他自己的事儿,当我不存在似的,就如一个玻璃瓶摆在那儿。 仅管如此,我的心依然没有找到着落点,完全进入不了工作的状态,我读过的那本《万物生香草集》也不知如何去用上它。 我早就跟万生说过,我是一个能安于事的人,只要手里面拿着一样东西,有活干,我的心就能沉下来。 而这一天天无所事事的,又像是回到在电器公司做维修工的那种状态了,站在这个空间里,就如一只孤魂野鬼似的,魂在空间里飘荡着,无处安放。 心境一天不如一天,这样下去,万生对我这样的状态,肯定失望的,然后就把我从他的身边支走了,这是很有可能发生的事情,还是早点做好最坏的打算。 当下,还是看不出什么变化,他始终是那种专注而又冷漠的状态。 一点儿也不像在户外时,还能逗我开心。 我突然发现了一个现像,一个优秀的人与一个无能的人分界点在哪儿了? 一个优秀的人无论在怎样的环境中,他关注的是自己手中的事,面对物时,能沉迷于物中,面对人时,他能将自己抽出,从而能准确的读懂对方。 而一个无能者,比如我此刻的状态,我明明身处在一个如此安静的环境中,可我没办法观物,更没有办法去观人,我在意的是身边的人怎么看我,怎么想我,为什么不关注我?这样子,又如何做好一件事呢? 可我拿自己无可奈何,这个任务,对于我来说,真是有点难度了。 滚滚红尘中,我们都带着各自的缺失,去完成自己,所以我选择暂时谅解这样平凡的自己。 一个人真正的底气,恰恰是自己什么也不是,什么也没有时,依然可以在红尘中从容淡定的行走,这才是我想努力的方向。我说了,我活着不是为了追求价值,是为了体会活着的意义,为了体验到爱的真谛。 何谓体验爱的真谛?对于我来说体验爱的真谛就是学会与此时此刻不完美的有缺陷的自己和平共处的同时,去逐渐的改变自己,让自己越变越好。当人生走到晚年时,再学会与自己的过去,现在,将来握手言和,直到生命的最终点,不管这一生是成与败,好与坏能与自己彻底和解的过程。 有时候我在想,为什么我会喜欢这个人,而不喜欢那个人,除了志趣相投以外,我们肉眼看得见得优点之外,肯定还有其它原因的。就拿晨星来说,是因为他长得帅吗?根本不是的,比他长得帅的人多的是。 最主要的原因还是爱他身上那种拼搏向上的精神,因为一个人只有喜欢自己,才会想着让自己越变越好,当一个人不喜欢自己时,一看到自己身上那么多的缺陷与不如人的地方,他要么选择放弃自己,根本就不想努力了,要么选择在人前故作完美,要么变得急功近利去追逐一些自己根本抓不住的东西。 而我们爱的,恰恰是一个人身上的那种无所畏惧的精神与坦然的品质。 我老觉得,要喜欢别人,是件很容易的事情,我总是能发现别人身上可贵之处。可是要喜欢自己,却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一入红尘中,总是这样,那样的问题,像一座座石山挡在自己的面前,推也推不走。 所以优秀,根本就不是我想追求的目标,要让我变得优秀,就如要推掉自己面前的一座座石山,那是一个多么大的工程。 还不如反其道而行,我真正要做的事,是随时随刻能把自己自以为好的东西,通通都可以放下它。比如美貌,比如能力,比如金钱上的富足等等,如果这样一个什么也不是的自己,在混乱的红尘依然能安然自处,那么往后余生,就没有什么好恐惧的了。 内心无恐惧时,便可以随意创造了,美丽的图画,都是在白纸上涂起来的,不是吗? 这?应该就是“香道”的入门票了。 如果人世间是一个很大很大的游乐场,其实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入场券,有的人有很高的学历,有的人有超人的口才,有的人有迷人的外貌,有的人有健壮的身体等等,但这只是一张入场券而已,如果已经入场了,我们还拿着它不肯放下,它反而成了我们的障碍。 目前,我的能力是清空的,为零。我的财产,是清空的,刚离开父母身边时,我什么也没带走。 我拿着‘迷人的外貌’这张入场券,在人世间瞎逛着,被人关注习惯了,求关注的心态原来也会上瘾的,总是想着让别人以自己为中心。 它让我畅通无阻,也让我心生恐惧。 “梦寒,你这双眼睛滴溜溜的转来转去的,这么多天了,你看出了什么门道了吗?”万生总算开口说话了。 我连忙摇摇头,表示什么也没有看懂。 “不着急,我去找一样活给你干。” “什么活。”我终于松了口气。 “你等着。”当他从专注而又冷漠的状态中走出来时,身体里又散发出了让人可亲可敬的能量,我绷紧的神经也随着他状态放松了。 期待着他的吩咐。 过了好一会儿,他搬来了一台电子秤,放在了方桌上,电子秤上,有好几袋应该是中药材磨成的粉沫。 “你还记得,你第一次去万物生香疗管那边沐浴,我给你配的香药包吗,浸到水里面的那种,对失眠有一定效果的。” “记得,浴水和沉香。” 我回忆着,神经完全松懈了。 “对的,就是这些中药材配成的,咱按这纸上标的比例,调配,然后装到香药袋里,把它扎紧,就可以了。” 说着,他用勺子舀出了一勺粉沫,装到了玻璃杯内,显得小心翼翼的,深怕粉沫被风吹散了。 没想到,他一个大爷们的,真干起细活来,还挺细心的,像个小姑娘似的。 看到他如此小心翼翼的样子,我真想搞一下破坏,对着勺子上的药粉,我用力一吹,粉沫全都飞了。 “喂,你这坏蛋,别吹呀。”他气急败坏的。 “还是我来装,这活本来就适合女孩子来干的。”我说。 就这样,我的心再次找到了着力点,从飘浮的状态中沉下来了。 安于道,谈何容易,那是他们历经了多少大起大落,多少磨难才获得的一种心灵境界,我这还从未经历事世的黄毛丫头,当然先安于手里活就好,我很知足。至于调香,那是急不来的事。 我也不希望万生急我,一急,我知道自己会什么也干不好了。 反正,我觉得自己还需要太多的历练,才可能在无所事事时,心也能定得住,而现在,此时此刻,我很难做到。 但唯有心定下来后,才能享受调香的乐趣呀。? 第七十九章 一生之水(八) 半梦半醒间,一股淡淡的青草味悄无生息的浸入了我的室内,眼开双眼,四处寻找着晨星的身影,也不知他这一大清早的,人跑哪儿去了?推开窗户,阳光普照着木兰园。 走到书桌前,我再次翻阅着这本《万物生香草集》。道可道,非常道,这么久了,于工作而言,我始终没有找到自己理想的状态,所以,万生让我休息两天。我深知,人生太多的东西,不是努力就能得来的,有时候,越努力,反而与自己要达到的方向越远了,深谢万生懂我,放过我。 我悄悄的走到一楼,原来是含笑花的芳香,飘进了室内,这花儿又开了,低着头,还真像个害羞的姑娘,晨星正在给它们喷水。 “晨星,这花儿见着你都害羞了呢。”我打趣他说。 “花如美人,美人如花,你看它们长得多润。” “那与我比呢?”我不服气的挡在他的面前。 “你走开,你走开,别挡着我浇花。” “哼,你移情别恋了,我不理你了,我去电脑城买个鼠标,这鼠标坏了。” “去,去,早点回,别走丢了。” “就知道你不会陪我逛街的。” “我还有很多事要做呢,我的大小姐。” “知道啦,小气鬼,一天时间也不舍得给我。” 听到这句话,他突然放下手里的喷壶,这才把目光转了我: “对不起,梦寒,以后等我的事情做稳定了,一定陪你逛街,好吗?” “呵呵,以后?我才不要你的诺言,不需要诺言,就没有谎言。” “行了,我自己一个人逛街,天马行空。”我接着说。 我不知道晨星是不喜欢陪我逛街,还是人长大了成熟了,脑子里装事了。我带着微微失落的心情,再次来到了电脑城,找到了袁明凤开的这家电脑店。 突然想起了去年秋天,林小锋在上林园买的那一盒桔乐圆精油。后来,也没来找我的麻烦了。我很想知道,他现在的工作进行的怎么样了?推销出去了多少台刷卡机了? 他们的店还是按以前的摆设,店里面多出了几个人。我一眼就认出了袁明凤,她身着一套格子连衣裙,身材圆润,略显风情,越看越是个美人胚子。 “秋梦寒,你来了。” “这是你爸妈啊,他们都来帮你看店了,看来你们的生意很好啊。” “是我公公婆婆来的。”袁明凤说。 “哦,哦,长得有点相像呢。”我还真看不出来,因为这一家子人看起来挺和谐的,气氛不错的。 婆婆手里拿着一块抹布,笑咪咪的这里擦擦,那里擦擦,玻璃柜都擦得一尘不染的,饮水机擦的雪白雪白的。 公公显得悠闲一点儿,坐在一张桌旁的藤椅上,听着从收音机里传出来的戏曲,手里捧着一杯茶,一看就是很好打交道的那种人。 唯一一个不和谐的调子,就是坐在墙角边抽烟的林小锋了,一看就是个失意中人。 林小锋啊,林小锋啊,你这又是遭遇何种境遇了,又在香烟中麻醉自己了? 看来,他这次寻找自己又失败了,他依然没有找到自己的归途。 不过,他又打破了我曾经的一个思维,我以为一个人的心态与安全感,是与周边人散发出来的能量有关的,但放在林小锋这儿,显然不管用了。在他这里,身边的人越是自在,开心,仿佛越是衬托出他的失落和茫然。 若是从前,有颗圣母心的我,是很喜欢靠近这种失意中的男人的。让这种男人重新振作起来,找到自己的方向,我会有一种有成就感,曾经我也是喜欢从别人的失意中,寻找成就感的女孩子。 而现在不了,现在的我一看到他这样的男人,多看一眼,与他多说一句话的欲望都没有了,原谅我的无能为力,我知道了自己的平凡,没有点石成金的一阳指。 人只有自己才能改变自己,他自己立不起来,不知道如何立起来,别人的爱与关怀,就如在铁树上浇花,都滋养了土地上的花花草草,他却吸收不了任何营养,一切都是途劳。 老天爷,对他还是很眷顾了,给了他一位这么美丽又能干的媳妇,而这些却没有让他兴奋起来。 我终于相信晨星说的,林小锋是个才子,且是一个失意中的才子,他不是一个普通的男人,普通的男人老婆孩子热头坑,就知天乐命了。但他不是,他要与自己抗争,他的生穴是他的才华,他的死穴也是他的才华,好与不好,与别人没有太多的关系。 所以,命里告诉我,千万别喜欢上一个还没有找到人生方向的才子,离他们越远越好,我可当不了袁明凤。 我扫了一眼林小锋,连忙把目光停留在柜子里面的鼠标上。 “麻烦帮我挑选一个鼠标,耐用一点的,贵点没关系。”我目光对视着袁明凤说。 “这个。”她推开玻璃柜,马上帮我挑了一个。 我一看,很是满意。 在袁明凤这样的女人面前,其实我的内心一点儿也不平静的,我总感觉她把我当做需要保护起来的“小宠物”般对待,我是处于下锋对决的,她太理性了,脚步始终踩在大地上,一个如此接地气的女人,不管周围怎么风雨飘摇,她都能如如不动,这境界,我望尘莫及。她就是人间的烟火,看着就让人心生暖意。 这与感性的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的人的状态,是由周围的环境来决定的。幸好我是“绝欲”系女孩子,要不然这万花筒般的世界,会把我迷得团团转了。 尽管如此,我把自己的世间化繁为简了,但在情感的道路上,我总感觉,一个感性的女人永远也赢不过一个理性的女人,从前如此,现代更是如此。 理性的人更无情,人一旦无情就不会受周围环境影响,也就没有太多的情绪了,男人与这样的女人过日子轻松又省事。 因为大部分男人是理性的,在这多变年代,选择一个脚踩实地,识人间烟火的女孩子过日子,的确是好样的。 而感性的女人就不一样了,感秋悲月的,世间的每一样事物都牵动着她的每一根神经,她要用她如此敏感又脆弱的神经去感受千军万马,风花雪月,宇宙星辰,要活下去都实属不易了,再来一份男女情感,对于她来说,更是一个沉重的担子。 所以,我还是自求多福,情感的路上不会赢,幸好,我也没想过要赢。 大自然界能让我感受到快乐的东西有千千万,一片云,一棵草,一朵花,一轮月,等等,就足以慰籍我的心灵,而且都是的。 再说了,理性的人啊,那千千万万理性的男人,他们还老喜欢带着批判的心态对待那些过于感性的女人,说她们不切实际,不好好过日子,整天想一些没用的东西?情感有什么用?情怀有什么用?道德有什么用?风花雪月有什么用?我知道没什么用?可我打从娘胎里生下来,就喜欢胡思乱想了呀?理性的人感受到的东西,感性的人都能感受的到,而感性的人感受到的东西,理性的人却感受不到,所以就认为他们意想天开,不切实际。 太多男人的一颗心,一辈子,也就只能装下一栋房子,一辆车子等等,可在感性的人思维里,那房子不就是由一些泥土烧成的砖头,还有金属炼成的钢铁搭起来的一个笼子吗?那车子不就是一些铁皮组建起来的一个箱子吗?可以去追求,但无须拼了命去追求。 我总觉过于理性的人活得太狭隘了,狭隘倒也没有关系,问题就在于,他以为他很高明,很博大,有些特理性的男人,是时代造英雄,赚了点钱,买了栋房子,贴了点实物,就飘飘然了,还真把自己当成时代的英雄了。 愿我们此生,能活成一个感性与理性并存的人,如水一般,灵动而又坚韧,谦卑而又强大。 第八十章 一生之水(九) “风吹云飘兮,月在水中移。 魂梦化蝶去,心随蝶儿去, 空山无人兮,声闻有踪迹。” 多年以后,回过头来读过去的岁月,似乎每一段时光都有一种特别的味道,它停留在内心深处某个角落里,又随着一段风景,或一首歌曲,再次浮现起来。 这年夏天,万生的万物生之一生之水如期的进展着,它留在我记忆深处的味道不是茉莉花型的,而是柠檬酸型的,有点酸,有点甜,挥之不去。 这一年,是很特别的一年,特别对于商业界的人来说,的确是非常特别的一年。 qq使用者盛行后,某宝网络购物平台随之也接着旦生了。那时我才刚刚学会使用一两个电脑软件,不过也是很骄傲的事了,因为许多的人根本还不知道软件为何物。 那些年,实体店风云涌起,就连我父母做逝者花圈行当的,也做得风生水起,更不用说别的行业了,比如五金业,建材业,美容业,房地产业等等,大部分翻身为主了。 网络购物?注册某宝平台开展线上业务?万生很快的捕捉了这一信息,但我是持怀疑态度的,必境那时问卷调查,你去问路过的一百个人中,就有九十九个人不知道网络购物为何物,谁会去网上买东西? 万生敢想敢试敢干,我就欣赏他这一点,这一年,我们的一生之水网店旦生了,就由我每天守着这个呼闪呼闪的可爱的蓝色旺旺头像。 这蓝色旺旺,真能旺吗,真能卖东西吗?我半信半疑开展起来自己的业务,当然,那时我只是个网络小白。我负责线上,万生带上两个业务员负责线下,我们的一生之水,从研发,外包生产包装,渠道分销,到最后展销会,我们已经走到第三步了,他没有食言,每一步都带着我去走完它。 尽管我至始至终没有进入工作状态,每天像是活在梦里似的,云里雾里的,似乎做了一个梦,醒来时又发现是真的。我只要望着万生那炯炯有神的目光,及略显疲惫的神态,我不好意思不努力了,每天守着这个蓝色旺旺,心想着也必须弄出点动静来。 初生牛窦不畏虎,就这样,我把工作地点从暗沉的桔宛逸香空间搬到了一生之水香展访,这里光线好一些,空间宽敞些,可以扫去些沉闷而又紧张的气氛。 我要开始去探索一个新的未知的世界,网络世界。那时,音频还很少,唯一让别人知道自己的方式,就是用文字发贴。那时,我真正体会到了,书到用时方恨少,我每天都会词穷,像挤牙膏似的把文字从自己的脑海里挤出来,再把自己的贴子发到各大贴里去。 特别在某宝上,看着别人一篇又一篇的精贴,说不羡慕那肯定是假的。现在回想起来,还是感谢蓝色旺旺的相伴,“你有新的短消息,请注意查收。”一听到这声音,我的精神就倍儿起,支撑我一步一步往下走。 从那时起,我再也不相信什么女子无才便是德,女子就应该有才,不过才拿来用的,不是拿来整人的。没人体会到,当一篇贴子发出去后,别人知道了自己一生之水的网店,并关注了自己,那是一件多么让人兴奋的事情。 因为脑袋里词穷,短路,我每天都处于紧张状态,这个原本空灵的空间,也因为我染上了沉闷的气氛。“风吹云飘兮,月在水中移。”千万别以为喜欢听阳春白雪般的音乐的人,内心也是阳春白雪的,真不是那么一回事,正因为内心高度紧张,才需要这些云淡风清的音乐来做平衡。 我每天都有写工作日记的习惯,是为了给自己一个交待,也为了给自己的上司一个交待。 万生这一天天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表面说带两个业条员在跑市场,实则他不知道藏到哪儿去了?你倒来指导我一下呀?可他总是要等到我下班时,才优哉游哉的出现在我的面前,他来这儿的目的,也只有一个,读我的工作日记。 我知道他一是为了监督我,二是分析工作进展状况。可恶的商人,可恶的资本主义者,看似不管你,实则把你抓得死死的,那瞬间,我又对他产生了反感。 但好多年以后,再来读自己这一年那密密麻麻的工作日记,突然热泪盈眶。就是因为在那样一个金钱为上,每个人都急功近利的年代里,万生用一股无形的力量按住了我飘忽的心,让我学会去思考,去用心的做一件事,识一个人。他告诉我,他与我一样,随身带一本书签,把每天看到的,想到的,怀疑的等等都记录下来,留给空闲的时候去消化,去整理它们。 那时我怀疑的是:那看不见摸不着的网络世界,鬼才知道会不会有人来购物?这虚拟的世界里,两个在不同空间里甚至不同时空的陌生人,双方都不知道自己的样子的情况下,真的会产生交易吗?若不是万生每天都会那么用心的读我的工作日记。我真的没有理由去坚持它。 他给了我一颗定心丸。 在满是心机的人的眼中,每个人都是吸血的魔鬼,但在我的岁月长河中,我宁愿相信我所遇见的都是善意与良知。 “万生老师,你们线下的业务跑得怎么样了?”我望着他那专心致志的读我的文字的样子,又触动了我某一根心弦。 “还行,我让他们两个男孩子在跑市场。”他一边翻阅着我的工作日记,一边漫不经心的回答着。 “你这儿,有没有人问的?”他走到我电脑旁边问。 “有,有人寻问香水和漱口水的批发价格的?只是我不懂得怎么谈判,她是批发商来的。”我回答。 一听批发商,他突然打起了十二分精神来,连忙让我打开她的旺旺店铺头像。 “那,就是这个女的,是东北人来的。” “你帮我跟进她,她上线了,打电话给我。”万生十分镇定的语气向我交待着。仿佛接下来就可以成交一笔大单了,真有这么容易吗?我依然半信半疑的点点头。? 第八十一章 一生之水(十) 这几个月以来,我随着万生的工作进行时,像是行走在一个又一个游乐场里,这个游乐场里,有旋转木马,有过山车,有魔天轮等,我忘记了自己是在梦中,还是在现实中。 “万生老师,她上线了,你来跟她谈吗?”中午时分,空气里都夹着让人感觉闷热的气体,万生接到我的电话后,依然赶回了上林园。开启了他的网络聊天世界。 我安静的坐在他的身边,只是想看看他有什么魔法,能让这个远方的未曾谋面的陌生女人信任他,并且愿意下单。 奈何我分析能力有限,依然看不懂任何话术。就在我坐立不安的短短半个小时内,万生拿下了我们第一个线上订单,人民币二万元的订单。 我简直不敢相信。 “这?这?也太神奇了,她?她?她不怕你骗她吗?再说,这钱又不是钱,是币,万一这网店平台把币扣走了呢?” “你以为人人都像你这样胆小的兔子般,她在下单那一刻,肯定也下了赌注的,赌能不能收到货,赌二万元钱,会不会打水漂了。” “哦,哦,这女人胆子真大,真豪气。” “ 是的,做生意,很多时候也需要赌徒的心态,怕输的话一开始就不要创业了。” 我把目光扫过万生的面颊,的确,他长得还真像个赌徒,目前看来,他的行为没一样正常的。 后来,订二万元单的这个东北女人,又下了第二次单,再后来,在万生的协助下,我们网上订单越来越多了,因为是时限抢购状态,货快没有了,是真的快没有货了。 我们即将进入下一个环节了,展销会,是为了来年的销量准备的。 这么久了,我才刚刚开始弄懂了,万生的玩法,懒人玩法,我倒很喜欢,每一步都是新鲜的。 “万生老师,我们接下来,是要开展销会了吗,就像去年那样子的吗?好多好多人的。” “差不多,也不太清楚,因为是新的产品了。” “我也要来参加吗?我不想来参加了?可以吗?” “不行,你也要来的。” “哦。” “对了,梦寒,这儿有份合同,来,签了就有钱拿了的哦。” “合同?”我拿起来仔细阅读了一遍。 “我有百分之二十的提成,也就是一百元的业绩,我有二十元?是这样的理解吗?” “是的,不只是你有,那两个跑业务员小男孩,也有百分之十,你是整个流程都参与了,所以多一些,我搞这个项目,说白了,就是想让你们这些小“兔子”,多挣一点儿,有了生存资本了,以后的路才越走越宽了。” “十年制,什么意思?” “就是以后十年里,只要做一生之水这个项目,销售出去的产品你都能拿到百分之二十的提成,不过不是每年都会做这个项目的。” “啊,那我要是不在职呢?” “一样的。” “为什么?万生老师,你是为了什么呢?” “不为什么?为了开心啊。” “为了开心?” “我是自由主义者,又没成家,不要养老婆孩子,钱放在我的口袋里就像是养了只魔鬼,他会助我去干坏事,会扰乱我的思绪,还不如分给你们,真的,就是为了开心,身上无钱一身轻。不过,我要是成家了,可能就会换了副嘴脸了。” “才不是呢,有钱了就可以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这才是真正的自由了,没有钱了怎么自由,万一自己生病了,家人生病了,治病的钱都没有,还自由?” “你理解的自由和我理解的自由不一样,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那是享乐主义者,不是自由主义者,我对自由的理解,是能屈能伸,能低能高,能小能大,能坏能好,敢死才敢活,敢拼才能赢。你觉得呢?” “反正我做不到,我怕生病,怕死,也怕没有钱想干什么都干不了。” “那现在你有钱了,你想干什么?” “我?我想多走几个城市,看看外面的世界。” “梦寒,我希望你去上个大学,学一门专业,好不好?靠自己能力读个大学,是不是多份保障?” “上大学?我才不想上大学了,我好不容易才从学校里跑出来了,又要我去上大学?” “你不是跟我说,词穷吗,书到用时方恨少。” “可是,我不想大学,我想去仗剑天涯,混社会也等于是在上大学,社会大学,你看,我在你这里,是修植物学,以后,我还要去很多城市的,修城市学?” “城市学?有这门学科吗?” “不对,是建筑学,然后我以后还要到书店里去打工,去学文学,对了,我还要到餐厅里去打工,美食学,社会上好多学科,学无止尽,我才不要上大学,跟坐牢似的,又不好玩。反正学校生活一点儿也不适合我,当然我不能代表所有人,别人要上大学那是别人的事,与我无关,我只知道自己适合走什么路子,并且会坚持走下去的。” “嘻嘻嘻,原来我们的梦寒,一点儿也不懒的,还挺有想法的嘛。” “不对,就是因为我比较懒,才选择走这条路的,我不愿意受上学的苦,所以就要吃混社会的苦,我知道打工很苦的,还要被社会上那些势利眼的人欺负,瞧不起,不过,我不怕的。我才不怕被人看不起,因为我是把它当成修学分,一门一门修。正如你所说的,能屈能伸,能低能高,能坏能好,别人混社会是为了金钱,我混社会是为了学习,为了自由,顺便把钱也赚了。” “那好,我们梦寒,十年归来后,说不定就变成一个女侠了,女中侠客。” “我还真想变成那样呢,我就喜欢天马行空的,女侠。可是,我知道我当不了女侠,但愿多去经历点,数年以后,我能安心的当个家庭主妇也好。” “可是数年以后,虽然想经历的都经历了,可我也不年轻了,想当家庭主妇可能也当不了,哎,只愿来生,能投胎做个男人,不要生孩子,年龄多大都有爱人的资本。今生的我就当做为来生修福。” 我接着叹了口气说。 “家庭主妇与自由也不矛盾的。”他说。 “我不想年纪轻轻就当家庭主妇,最主要的是我对男人,对自己都没有信心,到时家庭主妇没当好,把自己梦想也弄丢了。还是做男人好,就像你这样,年轻时可以大胆的去按自己想法去闯荡,到时候闯累了,又可以想当然的停下来,过自己的家庭生活,什么时候都来得及。” “呵呵,你只见男人享受,没见男人挨打,做女人好,特别是这个年代。” “我都不看好我自己的角色,真的。现代人总是喜欢喊口号,你要自信呀,你要自信呀,可是我一个温室里的花朵,什么都没有尝试过,什么都没有经历过,我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我怎么自信嘛?” “呵呵?”万生淡淡的笑容望着我,没有说话。 “万生老师,你知道吗?我不想成为我妈妈那样的女人,你们男人是不是都是喜欢受虐,女人要把自己变成“母老虎”,才能过好这一生,可我不想变成“母老虎”。”我把万生当成心理医生,诉说着自己对未来的担忧。 “这年代是没有销烟的战争,利益之战,我也不好怎么回答你的问题?” “我就是觉得做女人太难了,虽然不是封建社会了,但在大多数人眼中决定女人一生幸福的也就是那么几年,年轻美丽,有生育能力的那几年,为什么女人就不能像男人那样,可以随着年龄增长而增值?女人也是人啊,然后才是女人,如果只讲生育能力,这样女人跟那些猫啊,狗啊,猪啊又有什么区别呢?那猪最能生,屁股又大又白的,男人也是这样挑女人的呢。像猪一样的女人是比较幸福的了,大部分女人都是“老黄牛”的命,要像老黄牛一个能生,还要像老黄牛一样能干,最只要的她做的一切在别人眼中又是毫无价值的,这是为什么?“母老虎”似的女人,不过是“老黄牛”般的女人因为长期压抑而扭曲了心灵的产物。” “呵呵,这个?这个是哲学问题了,我回答不了你,你要不要先去万姐那里去修一门学乎科,营销学,或许它能为你护航。” “万姐那边,营销学?” “是的,到他们那边去看群魔乱舞,你去体验一下,与我这边是完全不同的氛围。” 就这样,一生之水,展销会完成后,也算是跟着万生做完了这个项目。 当然,我也签了那份合同,用自己劳动获得的佣金,这种付出与收获成正比的感觉的确是幸福的。可我不敢放松自己,在人生越顺的时候,我反而越害怕,越不敢让自己停下来。 我想每个人都要去真实的经历才可能成长,经历是为了看清楚世间真相,知道自己不想成为什么样的人,才有可能成为自己。 紧接着加入了万姐的团队,就如万生所言,看群魔如何乱舞,看万姐是如何做一个能坏也能好的女人。其实我看得出来,明明万姐的婚姻也不幸福,要不然,他的男人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在接别人的电话。 为什么世间人眼中幸福,在我眼中都不是幸福?? 第八十二章 佞客行(一) 尘中见月,亦是中秋,南湖岸畔,灯影迷离,凝光寒露,广场笙歌。 “兰歆,你看那边,好多人,他们在干什么?”我拉着葛兰歆的手,挤进了人群之中。 凑近一看,原来是一排排自制灯箱的原材料,各种图案,各种花样。好些人已经拿着已经制好的灯箱,奔向了南湖桥岸边,放灯去了。 “是十五元一个吗?”我问售卖材料的师傅。 “兰歆,你选一个,我选一个。”说着,马上付了款。 我与葛兰歆相识这么久了,这是难得一次单独与她散步闲径中。 恒随芳径步闲吟,牵手相伴红尘中。 与这样一位安静的灵魂呆在一起,真的是格外放松的,仿佛自己的心灵也得到了洗涤。 兰歆心灵手巧,我的手法笨拙,她拿着材料随意倒弄着,一个灯型就显现了。 我拿着这材料左拼右凑的,急出一身汗,却乱成了一团。 “梦寒,你看,成了。”她微笑着提起了整个灯箱在我眼前炫动着。 “真的咦,真好看,我的怎么弄不好?” 兰歆刚想接过我的灯箱材料。突然一个小女孩凑到了我俩身前,她的手上也抱着一个小八角灯,水汪汪的眼睛,一言不发的打量着我俩,一会儿看看我,一会儿看看兰歆。 好一会儿,她把她手里的灯,塞到了葛兰歆的手中说:“姐姐,这是那位哥哥,让我传递给你的。” 原来如此,这自制灯箱原来还是传达情意的暗号啊。 哥哥?难道是哪位神秘的男子暗地里相中了兰歆吗?难道是他? 葛兰歆像是预感到了什么?她放下了手中的灯,缓缓的站了起来,接过了小女孩的灯箱。 “是哪位哥哥?他在哪儿?” “你跟我来,我带你去见他?”小女孩说。 我留在了原地,兰歆迅速的拔开人群,随着小女孩的脚步,来到了一棵槐树底下,槐花似雪,在风中飘洒着,落了一地白。 她再次听了那熟悉的旋律:“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小妹妹,你把这灯箱拿去刚刚与我一块儿的姐姐,去放灯,好吗?” 小女孩水汪汪的眼睛望了一眼槐树底下的那位男孩,抱着灯箱,乖 乖的离开了。 兰歆绕道而行,悄悄的走到男生的身后。 “你回来了?” “我没有食言?” “你真的是南漠?” 男生转过身,皮肤晒黑了些,变得粗糙了些,还好人显得精神,没错,他就是南漠。 “呵呵,‘人行欲千里,待到来年秋欲事,紫薇花下,绿槐阴外,无语颁新宴’。若等到冬天了,你还不回来,我也将离开了。” “我预料之中。” “无语颁新宴,接下来,你要请我吃饭吗?” “嗯。” “你等着,我去跟梦寒说声。” 我低着头正在摆弄着用了一个多小时候也没组建成的八角灯,一手冷汗。突然熟悉的声音传入了我的耳朵里,他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微微的抬起头。 “南漠。” 只见他一头卷发,皮肤晒成了古铜色,原来的书声气也没有了,唯一不变的是那双含情脉脉的眼睛。若不是他紧紧的牵着兰歆的手,立在风中,我还真以为,这么多天不见,他对我的思念之情呢。 我站了起来,举起拳头,一拳捶在了他的手臂上说:“这一拳,我是为兰歆捶的,你别高估了自己的魅力,以为所有女孩子都迷恋你,都会为你驻足,兰歆今天能为你留下,哪一天他也可以随时离开的。我最讨厌照影自恋的男人了,你自己倒在外逍遥快活了,让一个女孩子为你守江山,你不觉得你很自私吗?你若还有点良心,下次如果出远门,一定要带上兰歆的,别低估了我们女人吃苦的能力。” “懂,懂。” “今我来思,雨雪霏霏,今夜没有雪,有月,我们来赏月,晨星去哪儿了?”南漠接着问。 “我还在这儿等他。”我把目光放远到南湖岸边说着。 兰歆弯下腰拾起了散了一地的灯箱材料,把那个已组建好的递给了我。 “梦寒,这个给你,散架的给我,你一个人在这儿等晨星,我们得回家了。” 我接过她手中的八角灯箱,凝望着他们在人群中消失的背影,内心深处五味杂成。 有情人终成眷属?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年代里还是最好的祝福吗? 我找不到答案,反正,在我认知范围认里,我最怕的是婚姻把一个原本自自然然,热爱生命的女孩变得神经兮兮的,父母给咱的一张脸,今天跑医院里去把眼睛割一刀,明天跑医院里去把鼻子割一刀,再不久跑医院里去往脸上打一针,还标榜着女人啊,就要对自己狠,这是为哪一门子呢;把原本一个坦率无邪的女人,变成了一个“谋略家”,“表演高手”天天开秀场大会;把一个文艺的男人变成了一个只讲究白天吃吃,晚上戳戳,偶尔晒晒,再无其它追求的俗不可耐的人了。情怀,理想,都压到了箱底,变成了他们心中的一个笑话,笑着年少不经事的自己,同时也在笑着那些还在谈什么情怀理想的年轻人。 但愿他们是个例外,用时光煮酒,越陈越有味儿。? 第八十三章 佞客行(二) 第八十三章 佞客行(二) 南湖岸边的人群逐渐散去,男男女女,成群,二人成对的,少有一个人行走的身影,一个人游观,倒也是不无好处,更能融入风景中,看见别人看不到的美景。 遥望南湖对岸,万重碧水浪涓涓,苍茫鸟雁排空过。 今儿个湖面船只很少,大概渔民们都回家团聚了,这晨星咋就是个例外呢?忘记了今天是中秋了吗? 一路散步到桥边,这是多好的日子,一对对手拉手的情侣们,微微笑着与我擦身而过。 西风吹拂着水岸边的青萍,吹散着我的长发,把它卷进了衣领里。我花了半个小时的装容,早已面目全非了。 晨星,他又在与我玩猫捉老鼠了,不知道藏哪儿去了。转身望向南湖广场,刚才拥挤的人群逐渐只剩下了迷离的灯光。 还是回家,他手机没电了,说不定他已经回家了。 起立间,突然一只湿润的冰冷的双手从我身后捂住了我的眼睛。 “谁啊,你是谁?”我略显惊慌的喊着。 “你猜?”他拉长了声音喊着。 “你着死啊,晨星。” “吓死人了,你是从哪里钻出来的嘛,你不是让我在这儿等你的船吗?船呢?” “从地里面钻出来的。” “土地公公啊,你的船呢,停哪儿去了,我都望眼欲穿了,我找了你这样一个男朋友,真是一点用都没有,一不陪我逛街,连过节也要让我一个人孤孤单单的等在这儿?”我假装生气的样子说。 “我不是给你惊喜吗?嗒嗒嗒,你看,梦寒,我在汴河街,买了好多吃的,我们去船上品味,月光,美食,还有个美人,我晨星何德何能,这样的人间美事让我占尽了。” “你这只大黑猫,老是喜欢捉弄我,让我在这里苦苦的等,船又没停在这里,我打死你,我打死你。” “别打,别打,我投降,我投降。” 江清映月,白树栖鸦,露冷无声,月白,船波荡漾。 每当我一个人陷入沉思时,便更容易看清了自己的内心深处的渴望,其实我是一个害怕改变的女孩子,我害怕富人区的灯红酒绿,车水马龙,你拥我护的,我怕它们消失的太快了,我怕我刚刚体验到幸福的滋味,它们就消失不见了。而这自然的风景,江清月,树上鸦,我想见到它们时,它们都会在。大自然给了我最深的安全感,所以我选择了一个游走在大自然间的男孩,这是情理之中的。 “晨星。”我躺在船只上,把头枕在他的腿上,仰望着星空。 “咋了?” “你是凌晨出生的吗?所以叫晨星?这名字起得好,在神话故事里,晨星是人类灵魂的导师。不过,后来,晨星变成了撒旦了呢。” “这个嘛,要问我妈了,是她把我起名叫晨星的。神话故事里和现实生活里是一样的,晨星就是撒旦,撒旦也是晨星,我才没有那么伟大,可以永远当晨星,说不定我哪天就变成了撒旦了。” “我不要啊,不要你变成恶魔撒旦?” “谁知道呢,人真要变由不得你我?那你说,你现在是天使还是魔鬼?你敢说你现在是人间天使吗?” “那我现在是魔鬼吗?我自己的都不知道?” “是,反正现在的你不是天使,不过我发现了你内心里住着一个小天使呢。” “啊,好像是的呢。” “那你为什么叫梦寒,是不是出生在一个有寒月的晚上?” “是出生在深秋季节,说冷又不冷,说热又不热的有月亮的夜晚。我人也是这样子呢,有时候很好,有时候很不好。” “呵呵,星星,月亮,果然我们是一家的呢。” “是呢,缘份好奇怪哦。” “哦,对了,我忘记告诉你一件事情了,今天南漠回来了。” “他和她女朋友相聚了,好事啊。这不,你又多了个蓝颜知已了。” “你咋这样呢,宁愿我去找蓝颜知已,也不想陪我逛街的。” “如果我陪你逛街,不让你找蓝颜知已,恐怕也要被你说了,我里外不是人,我难啊。” 与晨星相处了这么久,发现他是一个很能自处,自娱自乐的男孩,除了不喜欢陪我逛街,倒也没什么太大的毛病。关键的是他真的给了我足够多的自由了,我灵魂深处的声音告诉我,这样的男人是适合过日子的。 “弯弯的月亮,小小的船,我在小小的船里坐,只看见闪闪的星星,蓝蓝的天。对了,晨星,你之前不是跟我说过要买一艘大一点的船去海里捕鱼吗?什么时候去啊?” “我现在不是在研究做家具吗,不急,来日方长,况且那也只能当业余爱好的,先多积攒一些经费。” “要多少钱才能买一艘船?我这儿也有一点点钱,在电器公司里存下来一点,还有我与万生合作一生之水这个项目,他分了我一些钱。” “就你那一点点工资,买一条船尾巴都买不到,还是你自己留着。”他居然很不屑我的帮助,让我心里有了一点点受挫感。 “哼,我不管,如果你呆在这儿不动了,我自己就一个人单飞了。” “你要飞哪儿去啊,我也想陪你飞,可是两个人都飞了,万一遇到难处了,到时一个落脚点都没有。” “我就是想趁年轻多出去走走,这样往后才能安心的过日子。” “好,那你先去飞,你在天上飞,我在地上跑,好不好?飞累了,就落地休息。” 我思索了会儿,点点头。我是认真的,在我挣脱父母手掌心那一刻,我就知道自己踏了一条不归路,自求多福,就如万生所说,敢死才敢活,我就应该向万生学习,学会独自生活,去找回那个遗失的自己,丢失了灵魂的自己。 这条路注定会很孤独,没有人会伴陪我,也不会有多少人会祝福我。我不要糊里糊涂的嫁,糊里的糊涂的生,糊里糊涂的养,糊里糊里的死。女人在这个世间,嫁人会得到祝福,生孩子会得到祝福,做事业也会得到一些人的祝福。 但一个去探索自己往内追寻自己的女人是很难得到祝福的,在世俗人的眼中,这样的女人逃避现实,没有责任心,不懂孝道,无情无义,等等。她们需要背着很多很多的负面标签负重前行,哪还有祝福?没有被石头砸就算不错了。 但我觉得,人这一辈子,就应该独自去经历一些事情,才能拥有一颗更博大的心去拥抱生活的苦与难,才能更深刻的去理解这个世间美与丑,善说恶;才能更安然的回归生活。 第八十四章 佞客行(三) 天,阴沉沉的,风,吹扫着街边的黄叶,那干枯的树枝直刺云端,为深秋的清晨增添了一种肃瑟之美。 我一边看着时间表,一边匆忙的向万物生培训室跑去。 “秋梦寒。”突然一个穿着蓝色大褂的扫街边落叶的男人挡在了我的面前。 我定神一看,咦,这不是林小锋吗?真是见鬼了,我怎么每到一个地方去工作,都能遇到他的身影。 “你?林小锋,你怎么在这里扫街了?” “没呢,你这是匆匆忙忙跑哪里去咯?我现在在这里学电脑维修呢。”他指着街边的一家电脑维修铺说。 “哦,挺好,挺好的,好好学,到时我电脑坏了,找你来修。”我算是为他松了口气,这个如我一样,颠颠撞撞的男人。我从刚开始对他的讨厌,到同情,到理解,而此时此刻他像是给我带来了某种精神力量了,让我多了一点信心去面对自己的人生的下一站,那个让我内心充满恐惧与焦虑的未知的世界。 “哦,迟到了,去公司培训,再见。”我头也不回的,一口气冲到了培训地点。 这是一个二面墙都是透明玻璃的的空间,从外一眼就能望见里面的境况。 培训里已经坐满了学员,讲师还未到场。 我寻找到入口,误把玻璃当成了空气,一头撞在了玻璃门上,发出“砰”的一声,惊动了室内人。 我只是听到一阵轰堂大笑声,脑袋一阵晕炫,赶走了我内心里的恐慌。 这时,一个穿黄色制服的看起来比较年轻的女人,走到了我跟前,忍住没笑出声:“没撞坏脑袋。”她说着,连忙把玻璃门拉敞开着。 我摇摇头,心想,这里人看起来还是蛮和善的嘛,不像是我想像中的群魔乱舞的样子。 “到里面找个位置坐下来。”好提醒着我说。 放眼望去,后面的坐位都是满满的,只剩下了最前排还有几个空位。 这里人都不喜欢坐前排吗?我心里嘀咕着,坠坠不安的落了坐。用目光扫了一眼邻座的那位男士,一位看起来沉稳内敛的中年男人,的确很有大牌营销人士的模范样。不远处的另一位男士也很快入了我的眼帘,他歪着头,手里转动着圆珠笔,也说不上为什么,一看到这个男人,我心里感觉很不舒服。 好一会儿,教室里说话的声音突然停止了,我回过头往后一望。 果然,从办公室内走出来了一个丰姿卓越的女人,一米六七八的个子,身着一件荷花边领的白衬衣,衬衣套在了黑色西裙里面,身材不胖不瘦的,脚踏着高跟鞋,气势逼人,走路带风的那种,却依然稳健的步伐迈向讲台。 她的确,就是现代典型的都市女“高人”的形象,唯我独尊的样子,用傲人的姿态,附视着众生,附视着那些想模仿她,想靠近她,甚至想成为她的未经世事的小女孩们。 还好,我早就不吃这一套了,管你是什么女高人?还是妖魔鬼怪的?在她身上,我一下子就想起了我母亲年轻时候的模样,简直就是一处翻版。我讨厌死这类型的人了,她压制我了二十几年,让我活在了痛苦压抑的不见天日的世间里,忍气吞声着,自怨自怜着,她否定着我的一切,夺走了我灵魂,我不知道自己是谁,一直像一只孤魂野鬼似的活着。 在我内心深处里,这类女人就像个妖怪,她的气势,她的风姿,她的体态,迷惑着那些没有人生阅力,涉世未深的女孩子们,对她们的模拜,艳羡,跪舔,助增了她们的目空一切,以为自己高人一等的心态。 今儿个,我坐在这儿,就等待她们向我开炮,我会坚决迎战的。 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万生让我来这儿。人世间有两面镜子,一面是天使用的宝镜,它能让我们看见自己身上所有的优点与良善,从而越来越喜欢自己。还有一面是魔镜,它出现在自己的面前,是为了让看见自己的内心的伤口,及照见自己的缺陷。 妖怪只喜欢照宝镜,照着照着觉得自己是天下最好的,天下无双了。谁要是递一块魔镜给他,他不是把镜子摔碎,就是去伤害那个递给他魔镜的人。 我提醒着自己不要成为妖怪,但我应该也要有与妖怪作战的勇气,那二十年,我活得就像个孬种,我永远都在魔镜里照自己,照见的全是自己缺点,而我以为那就是自己,真的信以为真了。 她把磁带插入了录音机里,音乐响了起来。 《兔子舞》left,left,go,go 果然是群魔乱舞,音乐停止,教室里一片肃静,我又感觉到了一阵阴风。 抬头一看,是万姐。 只见她手里拿着一堆文件走到我这桌来了,目带凶光。“啪”的一声,把她手中的一堆的文件甩到了我邻座的那位男士身上。 “我都给了你大半个月的时间了,你给我弄出来一堆什么东西,全是一堆废纸。” 那男士想反驳什么,又把肚子里话吞了回去,低着头,勾着腰,硬是把那散落一地的文件一张一张的捡了起来。 重新递给万姐:“我说行,能用。” 万姐,一巴掌拍在了桌子上,怒目圆争的怒吼着。“我说不行,就不行,重设,你做得了做,做不了换人,你给我滚蛋。” 此时,培训室里的气氛凝结到了冰点。我见此状,连忙将自己往旁边挪了了一下。 没想到很快就被她逮着了。“还有你,这节培训课后来我办公室里一趟。” 万姐走了,女讲师上场。 整整四十五分钟,培训室里争吵声,骂战声,拍桌子声,这是什么培训课,明明就是一场女讲师与员工的骂战。 吵得我头晕目炫的,把纸团堵住了耳朵。 不过在整场课程中,我大概也听出了一个所以然,好像是万姐想扩张地盘,要吞拼临街的一家美容院。有人持否定态度,有人持支持态度,两方就这样吵起来了。 如果要我站队,我肯定会持否定态度的,咱自己口饭吃了,连一碗汤都不能留给别人吗? 可是魔鬼的本性是吸血,吞掉对方,灭掉对方,他们就喜欢血淋淋的世界。 那我来这儿干什么,来看他们血战吗?我不知道我接下来要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先站好队再说。? 第八十五章 佞客行(四) 四十五分钟后,万物生培训室里终于归于了平静,我把目光从室内望向了玻璃外的风景中。 风,吹散了云层,太阳露出了半边笑脸,树枝在风中发出唰唰的声响。 我迫不及待的等待着下课,这室内的氛围让我神经时时处在应战状态,仿佛接下来就要上战场,我要去面对千军万马,让我坠坠不安。我不喜欢这种状态,一只懒洋洋的绵羊怎么可能一下子变成斗公鸡。 “你起来。”女讲师突然走到我的桌旁,敲敲我的桌子。 “做什么?”我不解的望着她。 “你回答一下黑板上那个问题?看你这节课听得怎么样?” 我缓缓的从包包里掏出眼镜,戴起来望向黑板,仔细的读了一遍填目。 义正言辞的回答:“我不知道。” 我是真的答不出来,这一堂课闹轰轰的,我的耳朵都用纸团堵起来了。 “再说了,我不喜欢她这趾高气扬的样子对着我,就算我知道,我也会回答不知道的,气死你。”我心里想着。 “哼,姑娘我早就不吃这一套了,别以为我会像其它小姑娘似的,看到你像看到神一样模以跪拜。我被母亲大人压制了二十年,好不容易从魔掌中逃出来了,重见了天日,今儿个来到这儿,管你是妖是魔,姑娘我已经不怕了。”我默默的想着。等待她的狂风暴雨。 我知道这样去看待她也许是不公平的,但我也拿自己没办法,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女讲师的脸从阴沉,不屑,轻视,挤出来一点笑容,好像在告诉我:“我大人不跟你这小朋友计较。” “下课。”她转过身,发号施令。 这些人一拥而起,我被挤在了熙熙攘攘的人群的最后面,发现了万姐这边大多数女人是高管,大多数男人是下属,员工。这些男人,神情冷漠,目光呆滞,个个像是为了某种不得已的目标负于奔命,这里的女人倒是个个斗志昂扬的。 当然,没有一个人注意过我这位无名小卒,他们面无表情的把我挤在了墙角边,根本就没把我当成女人。 我明白了,在万姐这个“战场”里,是没有性别意识的。女人要把自己当成男人,就会赢,男人要把自己当成女人,沉默一点,听话一点,可能会更好混。 我带着一点落寞的心境,走到了人群中最后,最后一个离开培训室。 我在想,我是应该逃离此地,还是选择去经历。 此后,还是敲响了万姐的办公室大门。 她微微抬起头,目光斜视着我向她走近。这些如此聪明的女人,都知道了我的来者不善。 她继续敲打着自己的键盘,许久没有作声,仿佛在用言行教育我:“出来混,首先要学会尊重别人,别人才能尊重你,就你这模样,要我好声好气对你,门都没有,一边晾着去。” “万姐。”我缓了口气。 “怎么样啊?”她依然一边敲着键盘一边漫不经心的问着。仿佛在告诉我,我这地盘,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不少,你爱来不来。 “还行。”我说谎了,其实感觉一点儿不好,接下来我只是想挑战一下自己,只要不被她们赶走,我就赖着不走,气死她们。 “你觉得这里适合你来吗?你会什么?能做什么?你什么也不懂?” “万姐,你别用这种语气说话好不好,我一直觉得你这人还挺真诚的,我才来的。” 我说的是实话,万姐是喜怒形于色的女人,她其实比万生简单多了,我从来不敢对抗万生,因为我摸不透他,但我敢对抗万姐,对万姐可以直来直去的,我想应该没关系的,不过万姐的那些手下,可能个个都狡猾得很,是留还是去?我自己都没想清楚。 “那你想来这里做什么?你懂什么?来了我们这里就要上战场的,现在已经没有人亲自带你了。” “我若什么都懂了,也就不会来这里了,就是因为不懂什么?才来您这里的,况且哪个公司不是这样,都是有很多不懂什么的人,在努力干活,干实事的。而那些自觉得自己什么都懂的人,都是两手插腰的,幸好,有了我们这些不懂什么的人存在,才有了他们的位置,不是吗?” 我突然想明白了,来到此地,我就是想来看群魔如何乱舞的,不能看到魔鬼很凶,就吓跑了,我不能看到魔鬼高高在上的样子,我就驱从了。 她停止了敲打健盘说:“行,我就给你一个月时间,试试看,看你表现,表现好就留下来,表现不好,就不用我说了,自己走人就是了。我可不像万生,能什么着依着你。” 说着,她向门外那个身着黄色职业服的女人招了招手。 我仔细一看,正是刚才给我推开玻璃门的那个女人。人看起来还挺和善的,脸上始终挂着笑容。但我依然觉得这种笑容背后,有一股阴风,让我瑟瑟发抖。 她与人没有什么距离感,倒与万姐,女讲师这类型,走路带风的女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一批员工培训结束后,把她带到你那边店里去,培训香疗师,怎么教,你自己看着办。”万姐话语干脆利落,仿佛不想再与我多说一句话似的。 那女人的拍拍我的肩膀 我默默无语,仿佛要上刑场般,压抑,难受。这种感受是多么熟悉,那就是母亲压制我的二十年,我战战兢兢躲在阴暗的角里,忍气吞声的那二十年,把我的灵魂从天堂落入地狱的二十年。 难道我要重新去经历一次吗?对,我要学会如何去穿越这种黑暗的力量。 而万姐这里只是黑暗中的第一站,以后,再以后,或许我可能还会面对更多的黑暗,但我必须去穿越它们,仔细的看清楚它们,那黑暗里面到底是什么? “你,跟着王姐好好学,她可是中医学院毕业的高材生呢。”万姐的语气稍微缓和了些。 万姐不会知道我的小心思,学香疗师对于我来说是次要的,在万生那里呆了差不多一年,我知道自己对香疗师其实也没有多大的兴趣。? 第八十六章 佞客行(五) 万姐的万物生香疗馆驻落在一个湖山相接,古道漫漫的山脚下,这里云集了休闲山庄,大型美容养生会所,及酒店,客栈等等。 我这像是孙悟空随着王母娘娘踏入了天宫,高楼大厦皆云树,亭台楼馆好寻芳,一处处,红桥接波光,几层层,楼阁微遮树。培训室似在人界,香疗馆似在天界,听了好些日子的咒语,今儿个成仙了。随处一望,女人如云,各有特色,有些看起来时尚摩登,有的看起来温婉娴静 ,有的看起来知性成熟,有的看起来俏皮古怪等等。我混进这女人堆里,云水之中,虽自我感觉良好了些,但还是失去了风采,很快淹没在人潮人涌中。 万姐这家香疗会所装饰风格与万生的完全不一样,她这儿是皇家风派,金黄色的地毯,金黄色的墙壁,黄玉石的收银台横在大厅的最后面。一楼还有等候室,休息室,资料室,更衣室等等,整体给人感觉至尊无上,带给人一种尊贵感。站在这个空间里,我会不自觉的觉得自己很渺小,很渺小,微微自卑感从内心深处升起来了,内心里面有一个小小的声音在提醒着我,需要消费点什么,来改变自己,这样才能对抗这种自卑感,才不会消失在人潮中。 我是很警觉的,很清醒的,这就是装饰风格的视觉冲击下产生的错觉,无声言语带来的商业效果。 现在想起来,万生的那家香疗馆更适合我,因为在那儿我完全可以放松下来,读一本书,喝一杯茶,坐在飘窗上看看湖山的风景,怡然自乐。哪怕什么也不消费,那儿没有这种压迫感,那才是真正的休闲。 我的直觉告诉我,我一点儿也不喜欢这里,我想逃离。 “秋梦寒啊,你先熟悉环境,我到二楼去看看。”王姐提醒着我。 “哦。” 走近休息室,我一眼就看见了一张似曾相识的面孔,他躺在沙发上睡着了,发出猪一样的鼾声,口水都流出来了,这个人就是在培训课上那个总喜欢歪着脑袋,跷着二郎腿,转着圆珠笔的男士,他怎么在这儿,他是做什么的?我对他的感觉一点儿也不好。 “这是刘主管。”王姐突然出现在我的身后,向我介绍着。 “喂,起来了。”她拍着他的大腿,像一对情侣般,看起来很要好。 “哦。”我并没有向他打招呼。 “你以前在万生那边他待员工怎么样?还可以。”王姐看了刘主管一眼,转过头问我。 “哦,他挺好的,对谁都一个视同仁的。” “那是,他确实,万生这人我了解,我总觉得他不适合经商,他对街上乞丐都挺好的。” 我没有作声,但内心隐隐感觉不舒服,她可能是在提醒着我,别把男人的好,太当真。 但我有自己的判断及分寸。 我转过身,门边走进来了好几位女人。 “哎呦,青姐,文姐,你们来了呀。”王姐瞬间来了精神,迎了上去,嗲声嗲气的打着招呼。 我身上的鸡皮疙瘩都出来了,幸好走进来的是女人,若是男人,我还真有种错觉,好像穿越到古代的青楼里面了,我变成了一名艺妓,随着妈母在接客呢。 王姐与客人拉拉扯扯的把她们拉到了二楼,那些香疗师面前。 这里的主管是男的,香疗师大半也是男士,可能是工作性质的原因,他们大都显得很沉稳安静,不像王姐,整个会所就听见到嗲里嗲气的声音。这里面或许还真需要这样一个角色。 “哎呦,青姐,你来了?”这样嗲嗲的声音,打死我,我也作不起来。 我回过头,又走向一楼,走进了资料室,随意翻阅着,我很清楚自己,以我目前的心理状态,我根本静不下来做好一名香疗师,这份工作需要十足的理性,要去学习理论知识,还要实践,需要很长很长的时间才能上道。我这对外面的一切还处于好奇状态,只想着奔走红尘,哪会静下心来从事这样一份理性的工作。 做一名优秀的员工,优秀的女孩,我不喜欢为了优秀二字给自己带上一个重重的枷锁。来到红尘之中,我想先观光一翻,没有目的,随遇而安,走走停停,咋样都行,咋样都好,繁华处去呆呆,落寞处去瞧瞧,在行走中去解读自己,认识自己,最终找到一种自己最喜欢的活着的姿态,或者生活方式,或者人群中,去过完自己这一生,这样才能做到随处生也无憾,随时死也无憾。 不经意间,又望向了休息室,这儿的刘主管又发出了猪一样的鼾声,他又睡着了。 “谁?”这会儿睡得没那么沉,被我的脚步声惊醒了。 惊吓的表情连忙从沙发上爬了起来,点燃一支烟。 问我:“你来这儿是做什么岗位的?” “哦,香疗师。” “香疗师,你不去二楼,你鬼鬼祟祟的在这儿走来走去的做什么?” 我鬼鬼祟祟?明明是他自己心里有鬼? “赶紧走,赶紧走。”他一点儿不耐烦的,向我招着手,好像是我在这儿打扰他休息了。 “我在这儿先看资料,我现在还不会?” “不会,去学啊。”他怒吼着。“好好干,混好了,就可以像我这样,上班可以打打瞌睡。” 我才不,我为什么要听你的,少拿这一套来骗我了,我像牛一样干活,也混不到您这位置,必境您那位置只有一个,还有那么多人盯着,五十年后,只怕也轮不到我,还不如呆在自己的位置上,轻轻松松的去干。 我没有再理他,继续读自己的资料? 第八十七章 佞客行(六) 就这样,我依就我行我素的,把自己当成了香疗馆里观光的游客似的,在大厅里来回夺步着,每个角落里都看了一遍,就连卫生间也去瞧了一瞧,现代元素美与古元素美的重叠,拼接的天衣无缝,毫无违和感,还真有有模有样的呢。 再回过头来,发现那刘主管又发出了猪一样的鼾声。这真是猪八戒,除了吃就是睡,要不就是吆喝人的。 我这才不急不缓的走向了二楼,开始一间一间理疗操室里去走动着,香疗师们都在忙自己的活,也没有谁有空理会我,我只能自个儿如去年秋天刚进上林园一个模样,先熟悉环境,这儿每一样事物对于我来说都是陌生的,与万生打造的橘园太不一样了,从每一样器械到每一个人,都四平八稳的,冰冷的,沉静的,这的确是一个理性思维的空间,仿佛有一种无形的力量束缚着自己的一言一行,把我装进了无数个框框架架里面,我再也没有什么联想力了,脑袋像是中了邪般,死死的,等待着他们来指导我。 “对滴,梦寒,你自己先看看,跟他们学学,等我有空了再来好好教你啊。”王姐突然不知道从哪儿钻了出来,妖里妖气的声音向我打着招呼。王姐真的修炼成精了,这样四平八稳的环境中,她居然还能妖得起来。 “嗯,好的。”我带着略迷茫的表情点点头。 往后好些日子,我就以这种状态,像个巡房员似的,来来去去。 直到一天中午,一楼大厅里传来了吵闹声,打破了我昔日的平静。 我闻风一溜烟似的的跑向了一楼。训骂声是从休息室里传来的,原来是那刘主管又在发威了,在训人了。在训谁呢?我很好奇见到对方的芳容。 “咦,这位男士不是我在培训时的同桌吗?咋被挨训了?你这气势不应该被训啊?”我百思不得其解。静静的,连呼吸声都控制着,停留在墙外边。 主管的声音越来越刺耳,我去?还真把自己当人物了。都是爷们,像训孩子似的训着对方,如果是我,肯定开打了。 同桌啊,同桌,你明明看起来比那头“猪”有本事多了,为什么这么怂呢,为什么一句话也不敢回呢? 主管振振有词的训斥着:“我谅你不敢作声,就你这样,连点屁事都做不好,计划计划写不好,业绩业绩上不来,考核考核达不了标,我家里养了只狗饿了还晓得到处找屎吃,不是我看轻你,你连一条狗都不如。” 我屏住呼吸声,静静的听着,不自觉的紧握住了拳头,这时,王姐闻声也赶来了过来。一边笑嘻嘻的凑到了刘主管的身边,一边帮他捶着背,“莫气,莫气,消消气,得了,得了。” 我不知道这有什么好笑的。 “这些个狗一只比一只难带,都不省心。”刘主管气呼呼的嚷着。 万生说的没错,这儿是由魔鬼主宰的空间,不过我倒觉得刘主管这只鬼还不是最可怕的,至少我一眼就能识别出来了。最可怕的那只鬼可能是王姐,她那脸上一脸邪魅的笑容,那无比势利的表情,如果我跟着他们,也许有一天就是这位同桌的下场了。 无论感性思维还是理性思维,用过了头就成魔。纯感性思维过了,就会让世间动荡不安,一句话不对头群涌而起,如一群乌鸦般制造混乱与噪音。 在这个理性的空间里,一切按业绩按标准说话,有业绩就是人,无业绩就成了狗。人活在自己制造的条条框框里,动弹不得。 那位男士,我的同桌,却依然一言不发的,摸出了打火机,点燃一支烟,抽了起来。 他的烟刚点燃才吸了一口就被刘主管抢走了。 “你抽,你抽烟,我就让你好好闻一下烟味。”说着,抢过他手中的香烟,往那中年男人的雪白的衬衣上烫去,好好的一件衣服就这样被他烫了好几个洞。 我身体里面的气一下子从肚子处往上涌。转过身跑到资料室里,拿起来一瓶黑墨,往洗手间跑去。 今儿个我要来为这个空间制造一点混乱了,也来整整你这头“猪”,反正我是赤手空拳,在这儿无名无位的,大不了被开除了,也没啥损失的,我就跟你拼一拼,不如把你的白衬衣当宣纸,来一幅水墨丹青。 我把一大瓶黑墨水,全倒进了盆子里,加了一点水。以迅雷耳之速,捧着盆子,走进了休息室里,端着这一盆黑呼呼的墨水,一大半倒在了刘主管的白衬衣上,一小半倒在了王姐的衣服上。 整人很好玩吗?很好笑吗?我就让你们笑个够,尝尝被人整的滋味。哦,我忘记了,他们根本就没把自己下属当成人来看。 这下知道厉害了,只见他们手忙脚乱的往更衣室里跑去换衣服去了。 我想刘主管的白衬衣也没办法洗白了,这才是我想要的效果。我拿着空盆,狠狠的摔在了地上,吓跑了正在门边张望的两位女顾客。 那位中年男人倒是很冷静的看着这一切。我不知道他是心如死灰了,还是看淡了生死了。 我其实并不全是为他出气,我是在为自己出气。 “这两个男人女人,真可恶,今天烫你的衣服,说不定哪天就烫我的衣服了,人家衣服不是钱买来的吗?好好的一件白衬衣,就被他烫了几个洞。” “没事,没事,妹子,我这事见多了,出来混,就是这样子,不是你整我,就是我整你,没完没了,你还年轻,血气方刚,不像我们人到中年,上有老,下有小,有些事忍忍就过了,还能怎么样?” “真可恶,哪天我也拿着烟把他衣服烫几个洞试试看。真是吃了饭没事干了,闲得慌,就以整人骂人为乐子。” 那中年男人,可能是经历了太多的风霜,这样的事,在他眼中就是小事,可在我眼中就是大事了。他望着我,带着一副慈祥的笑容,却不知道说些什么。 “这儿,我也没办法呆了,我不干了,辞职。”说着,拿起纸和笔,写了辞职书,交到了前台,溜之大吉了。 如果我想把自己的一生当成一场观光,不强迫自己要到达什么位置,或者拥有什么东西,就觉得自己有多了不起,然后怎么样,怎么样的?此岸即彼岸,这样我就不害怕摔倒,就少了很多恐惧。 可是?可是如果这个世界,你不想活得太用力,太用心机,不想往上爬,人家就会把你当成狗,那如何是好? 我的生命又多了一道难题,无解。我只是在睡梦中都提醒自己,如果被人家把当成了狗,我会咬回去的。此生我成不了佛,只想活成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第八十八章 佞客行(七) 湖水随风荡漾,湖岸边树木的落叶纷纷的坠入了水面上,泛起一层层涟漪,此情此境,就如我的心境。 我没想到就以这种方式结束了自己平生的第二份工作,还是有些不舍得的,我是觉得工作是可以用来丰富自己的内心的,每离开一份工作就像是从自己身上割舍掉了什么东西,是自己的心与血,必境那是自己挣扎过,努力过,迷茫过,欢笑过等等让自己思绪万千的一块地方。或许一个人想要修炼成自己真正喜欢的模样,是需要很多很多元素的,而这些元素就是在自己工作中,生活中与其它人事物化合而成的,可是我不喜欢这升级打怪的地方,我不需要向怪物们证明自己是什么? 离开有鬼怪的地方,去找一个把自己当人的地方,好好的呆着,这才是平生我愿。 “妹子,妹子。”突然听见有人在喊我了。我缓缓的回过头,哦,原来是刚刚那位被训的中年男人呢。 “妹子,你就这样离开了吗?刚刚的事还是要谢谢你啊。”他追上了我气喘吁吁的说着。 “不用谢啊,我又不是为你,我是为自己出气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感觉自己内心里压着有一股莫名的火,一遇到导火线就燃的。” “你心真大啊,将来肯定了不得,会很有出息的。”他此时的笑容就像一个慈祥的父亲般。让人看着就暖暖的。 “是吗?讲真,我的父母也从没有这样夸过我呢。”这种被理解,被看见 的感觉,正是我理想中父爱的感觉。 “是的,将来肯定会有出息的。” “没想那么远,我的理想就是当一名有个性的家庭主妇呢,一想到升官发财我就头疼,我脑子不好使,很笨的。可是我想不明白,这里的人为什么是这个样子的呢?” “这话讲到我心坎里了,是个好女孩。” 一听到他夸自己,我的心门就打开了,巴啦巴啦开始侃侃而谈了:“我记得在13岁时,就被父母送进了一所私立学校,真不是我看低自己,人与人之间真的是有差距的,那种差距真不是靠几俩银子就能堆起来的,那时我就理解了什么叫圈子,我的父母脑袋真够简单的,以为是个人只要往某个圈子一站,很快就能变了样,反正,我不喜欢复制沾贴的人生,我觉得啊,人还是在自己的起跑线上,自己的节奏上去行走比较好些,想跨步,弄不好就成了别人眼中的小丑。外人看着光鲜,自己内心便扭,这又何苦呢?我的意思是,这个环境也不适合我啊,有妖怪,所以走了。” “难怪胆子这么呢。”他说。 “胆大?不?我胆子很小的。”第一次听见有人夸我胆子大,我心像是开了花似的,好兴奋。接着说过没完没了了。 “我说话只争对自己,没有争对你啊,小女子平生无大志,最大的愿望,是能修炼一颗面毒不浸的内心,遇魔遇妖都能挡过,这样我就可以把世间当成游乐场了,可以任我游,而男人,总是想问题要想得远些,想得多些。” “是啊,只愿来生我也能做个女人,此生不行了,有老婆孩子等着吃饭呢,不能跟你们这些小朋友相比了。” “哈哈,我还想来生能做个男人呢,不过我一定不会做像刘“猪馆”那样的男人,上班像一头猪一样睡觉,醒来了就整人。也不想做像你这样的男人,把自己整得鸭梨山大的。” “说话畅快,你在骂我们男人,男人不是我这一种,就是他那一种的。“ “你说是就是。我也在骂自己,骂13岁到20岁那个年龄段的自己,原本可以追逐个性的年龄,我却活得如小狗般。现在我算是明白了,什么穷人圈,富人圈,最主要的是打造适合自己的圈,这一生才没算白活。” “也不错啊,花了六七年,整明白了一个道理。” “各自安好,人生下来是不平等的,各自有各自的事情要做,有各自的天赋要去发挥,去追求平等,真是太为难自己了;不过人又是平等的,不管出生在达官贵族,还是平民百姓家庭,都需要吃些苦才好的,在蜜罐子里长大的孩子我觉得是一种不幸,因为大部分的幸福,真的是构建在苦的基础上的,不然那内心无尽的空虚,也如在地狱中煎熬,这是我自己亲身体验,不是平空说的,可能也有例外。”我直白的说着。 “是的,不过还是要把控好自己的人生,不要混成我这样子了,到我们这个年龄段,往前走有老虎,往后走是悬崖,也只能被人当猴子耍的命了,不多说了,我得去干活了。” “嗯,是的,你们认真赚米才是硬道理,我理解,我理解。” “那你?还有什么需要我帮你处理的?” “没有?”我摇摇头。 “那后会有期。”说着他递给了我一张名片。:“以后遇到了什么困难也可以给我打电话的。” “哦,谢谢。”我还是接过了名片,尽管我知道往后不会打电话的。 长街漫漫,一边漫步着,一边思考着。往后的路我应该怎么走?往哪儿走?晨星与我不一样,他好像不太迷茫,每天干劲十足的,而我总是在迷茫,我依然没有找到自己可以扎根的地方。所以我对自己与晨星的情感,也是迷茫的,充满了不确定感。 男人喜欢安家后立业,我觉得女人是立业后才安家比较好。这个立业,并不是要做什么大事业,而是找一件自己可以长期深索的事情来做,我在学校里的那么多年真是白活了,都没有去想过这些事情。 在告别这位中年男子时,我转向了家具了街,原本想分析一下晨星做的家具与市场上的有哪些不同,销路在哪儿? 没料到,我在这儿看见了晨星,他不是一个人,他是与另外一个女人,是我认识的一个女人,就是袁明凤,他俩正好肩并肩走进了一家家具店里。 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了,确定了我之前的直觉,晨星果然是喜欢与袁明凤这样的女人相处的,他都从不陪我逛街,今天居然与一个已婚女人来逛街了,他脑子被撞坏了吗? 想着,想着,一些个事情交织在一起,眼泪夺眶而出,紧接着又平住了自己内心的火气,也许 并不是我想到那样。 静观其变,我回到了木兰园,当做一切没发生似的。? 第八十九章 佞客行(八) 天气渐渐转寒了,木兰园子里的蚂蚁已藏入洞穴里,往日的鸟鸣声也消无声息了,水桶里面的水变得冰凉冰凉的。 我终于又清闲了,不用去上班了,很少掌厨的我,优哉游哉的煮了些面条,冬天吃吃长寿面,路远情长。 “晨星,吃面了。”想来,一工作起来,好些日子没有与晨星好好谈谈心了。 悄无声息,无人回应,奇怪了,刚刚还在这儿的,怎么招呼不打一声又出门了,难道? 我突然浮想联翩起来,难道晨星知道我要独自飞翔了,他也开始行动起来了,去找回一个属于男人的自尊? 若真是这样,也只能随他去,离开父母经过了两年历练,我到底是长大了一点了,不再那么害怕失去了。 反而有个大胆的想法,觉得男人年轻的时候,在不影响自己事业的情况下,不伤害他人的情况下是可以多去经历些女人的,去接触不同类型的女人后,才知道哪种女人最适合他自己,这样进入婚姻后才不会被女人的外表所迷惑。 而女人在结婚之前,也应该多走出去历练自己的内心,多去见识些花花世界,靠自己的头脑去野蛮生长一些年,安抚好那颗或蠢蠢欲动,或脆弱的灵魂,这样踏入婚姻后会不会更好些? 我一直觉得婚姻是神圣的,人是万物之灵,只有人这种动物才谈爱情,才需要结婚,其它动物交配只是为了繁衍,所以每个称之为人的应该很慎重的去对待只有人才有之的行为,它就是婚姻。 可是婚姻是两个人阴暗面的较量,而距离产生美,红尘就如一团团迷雾,男人婚前如果不多经历些女人,他永远会觉得外面的女人比眼前的女人要好,熟不知谁还不是差不多,真有那么一个完美无缺的人出现,若是生活在一起了会不会很累? 况且我从自己的父母身上早就发现了,他们若把阳光的一面,给了外面的人,必然会把阴暗的一面留给身边的人。他们做生意的,顾客就是他们的衣食父母,自然的把笑容留给了顾客。 而我需要向他们不断的索取才能活下去,他们会不自觉得把阴冷的一面留给了我。 从他们对我不耐烦的一言一行中,我总感觉自己欠他们的太多太多了,所以,在他们面前我总是表现得小心翼翼的,不然就会挨骂,就会饿死的那种恐惧感一直都缠绕着我。现在我才明白,这样的关系其实是不正常的。 特别从母亲的身上,我深知了女人的秘密,她真的是把美好的一面全都展现给了外面的人,只有身边人才知道她内心的千疮面孔,一个完整的人都是阴暗面与光明面的组合体,要么外阴内阳,要么内阳外阴,一般的人很难平衡好外与内的关系。 我从身边的人看婚姻,比如我爷爷奶奶的婚姻,我爸爸妈妈的婚姻等等,开始我真的想不明白,婚姻到底带给人什么?明明两个打得不可开交的人,天天像仇敌一样撕杀的人,为什么还要生活在一起?如果只是为了繁衍,那不一定要结婚啊? 现在我算是知道了,他们除了害怕世俗的眼光,最主要的他们还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和谁结婚最终都是差不多的。关键的是需要两个人都愿意静下心来好好过日子。 可是就没有其它办法了吗?能让婚姻体验起来,多一些美好,少一些撕杀与背叛?我一直在追问这个问题。 我回忆起来了爷爷与奶奶的一辈子,爷爷是在我上初二的时候去世的,在爷爷归西时的那一刻,奶奶一点儿也不悲伤,反而说了一句让我印象深刻的话:“这个坏老头子,终于走了。” 爷爷和奶奶两个人,的确是打了一辈子,骂了一辈子,恨了一辈子。我们家住得离爷爷奶奶比较远,我一年也就去三四次,但我几乎每次去到,都发现他俩在开战,我的奶奶比较好吃,喜欢藏各种美食,爷爷奶奶住的是那种老式的有木阁楼的房子,就在他们的卧室里,有一个通往阁楼的木梯子,奶奶就在那阁楼里,安放了好几个装有石灰的陶瓷坛子,那里面装的全是各种零食。 我每次去爷爷奶奶家,如果他俩没有吵架时,奶奶就会勾勒着腰,把双手背在后面,一步一步的从那张木梯子里爬到阁楼里,用麻布袋装上一大袋子零食,再背着零食一步一步的小心翼翼的下往楼梯。 若是冬天,一边烤火,一边吃着奶奶的零食,那种安然,绝对是一种来自灵魂的放松。 我的爷爷喜欢看书,也喜欢藏书。就在我们烤火的那间房子里,安放了好几个木柜子,那里面是爷爷用了差不多一生的时间收藏起来的书籍。 这原本也算得上是天生一对,可为什么就打得不可开交呢?俩个人一吵起架来,我爷爷喜欢骂我奶奶有胸无脑,吃吃吃,身上吃出一堆肉,就不见长脑子。我奶奶骂我爷爷是书呆子,识了那么多字,也不见干出点屁事。 我爷爷一听就十分恼火,气得蹬蹬往阁楼上爬去,把我奶奶藏得零食找出来,通通扔到地上,完了还不忘踩踏几脚。我奶奶也不服输,把我爷爷藏得书籍,通通扔到了屋前的井里面。 就这样,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就在吵吵闹闹中度过了。 为什么会这样?现在我想起来,如果当时我爷爷能够心宽一点,接受奶奶的美食,看见奶奶又在品美食,吃零食时,能放下手里书籍,与奶奶共品人间美味,这将是多么美好的画面;如果我奶奶能不把识字为耻,无事也来读几本书,体验人世间没有的那种美好。或者抽出一点时间,与爷爷共品一本好书,然后聊聊彼此的读后感,世界观,那又将是多么美好的画面。 自己把日子过好了,还给儿女们当了榜样,可是他们却就是不愿意走进彼此的世界。 可能就是因为爷爷的书和奶奶的美食,没有给生活增添太多的美好,所以我的父亲母亲才把全部心思投入了赚钱的道路上,父母也希望我能像他们一样,结果呢?我也造反了。 我的爷爷也好,奶奶也好,爸爸妈妈等等很多人,我觉得他们都不是坏人,可是这些个好人一生活在一起,所有的好都变质了。 我们都不愿意走进彼此的世界,爷爷不愿意走进奶奶的世界,奶奶不乐意走进爷爷的世界,爸爸妈妈不愿意走进我的世界,不愿意接受真实的我,我也没有能力,没有能量走进他们的世界。 我们离得很近,却更加的孤独。 的确有这样一个现像,很多“坏”女人,甚至风尘女子,或者“坏”男人,他们进入婚姻后,日子反而过得比较幸福,至少在我看起来是比较好的。 反而所谓的好女人,好男人,却得不到幸福。先推开人性与套路两个话题不讲,所有“术”的层面的东西,都让我特反感,结个婚,还要一辈子把《孙子兵法》拿到手里用,想想都挺累人的。在我看来这样做就如空手套白狼,最终还不知谁套上谁呢。 我不希望我与晨星的关系又变成上一代的轮回,我要去寻在另一个出口。 第九十章 佞客行(九) 这样说来,人,既然是光明面与阴暗面的组合体,那与其老想着如何去攻克别人,想着如何把别人的“战利品”纳为已有。还不如去发扬自己的光明面,攻克自己的阴暗面。 先让自己去向外拓展,去“立功”;此立功是只管去发扬自己的光明面就好,就是要走出去,让别人看到自己闪光点,且能用自己的闪光点干点实事;同时要向内扎根,去看见自己的阴暗面,并与它们和平共处。 有一个成语叫什么来着,“功过相抵”,可以用来解释“坏”人的命运。 而像我奶奶,爷爷这类好人,他们一辈子都没干什么坏事,可也没立过什么功,我爷爷读了那么多书,都没有去用,所以他最怕别人说他无用。只要一听到有人骂他无用,“战争”就打响了。很显然,读了很多书是我爷爷的优点,可他的优点都用来对付身边的人了。 我奶奶肚子里吃了那么多东西,长了一身肉,积了很多能量,也没有去用,所以他最怕别人说她身胖还无脑。只要有人说她没有脑子,她就向谁开炮了。 我的父母倒是把自己用起来了,他们有用的。可他们没有向内扎根,没有去面对自己的阴暗面,他们一辈子在标榜自己是善良的人,有用的人,所以我父母最怕的是别人说他们是坏人,同时也轻视那些看似无用,不干实事的人。 一个总是强调自己有多好,强调自己光明面的人,一定是还没有与自己阴暗面和解的人,反正可以得知,他身上肯定有见不得光的东西,而这个见不光的东西会让他活得很累,很恐惧。从而需要不断的往外抓取,停不下来。贪婪,是因为内心的恐惧。 另外,一个从未去面对过自己阴暗面的人,还很容易识错人,不会选朋友。这个问题我也是从我母亲身上发现的,虽然父母的事,孩子们无权过问,不过我在家里闲得慌,就喜欢看我们家里来来去去的那些人。 我的母亲是一个非常喜欢交朋友的人,她待朋友大方友好,别人愿意亲近她。可她几乎没有什么固定的朋友,都是走走停停,来来去去的,在她身边穿梭着。来过我家的,给我留下印象的也就那么三两个。之所以能让我记住,是有原因的,我且叫她们a小姐,b小姐,c 小姐。我印象中a小姐喜欢刺绣,b小姐写得一手好字,c小姐能说会道。从我的眼光看,a小姐,b小姐对我母亲是有真感情的,a小姐送过一幅自己亲手刺的刺绣给我的母亲,挂在客厅的镜牌,一个很大的福字。都说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没有一点感情,若是我,我才懒得花那么多的时间一针一线为别人刺画。b小姐在我看来也不差,每当我们有事,小事大事都倾力相助的。唯有c小姐,那个能说会道的c小姐,倒是我母亲为她付出比较多,她也不求回报。 可人啊,人性,怎么说好呢?反正我母亲在我面前评论过a,b,c三位小姐,说起c小姐,赞口不绝。说起a,b小姐,是一脸的不屑,说人家没什么出息,做事不出的。 可结局怎么样呢?c小姐借了我母亲一笔钱,可能是暂时还不上了,杳无音信了,电话也不接了。而a,b,小姐,大概也看透了我的母亲,往后再也没来过我家了。 此类事情应该还有很多,我看见的就这些,我的母亲只欣赏与她性格相似的人,从这三位小姐姐中,我知道了母亲为什么总是要让我改变性格了,因为我与她的性格太不像了。 之后,我也有了自己的交友之道:我不太相信一个一直一直在追逐名利权位的人,会多么懂得爱,他们根本不相信爱,他们要的是刺激,和谄媚。 我不太相信一个画地为牢,从未见识过花花世界,从未在红尘中摸爬打滚的人,会多么懂得爱,一旦混入红尘中,他们经得起诱惑吗? 我不太相信一个不想离开父母的宝宝男,宝宝女们,会多么懂得爱,真要遇到一点事了,他们能担当吗? 我不太相信凌强欺弱,趋炎附势的人,会多么懂得爱,他们是一类内心还没长大的孩子。 人生没有捷径,特别是通往幸福这条路更是没有捷径,这些道理听起来很简单,或许人人都明白,都懂,可是靠自己一步一步去走出来的却不那么容易了。不管怎么样,我应该逼自己去走一走。 这样想来,晨星不在我身边,未必不是好事呢?想着,想着,豁然开朗了。 相比他在我身边牵牵绊绊的,一个人可以无牵无挂的去探索自己,去磨练自己。女人不是养在笼子里的宠物,应该先像人一样活着,然后才是女人。 古时候,女人都在被男人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那是因为女人从小长到大就没走出去过。大多数女人是一种不太喜欢思考的动物,男人们才给她们制定了很多条条框框,她们只要照着去做,便一生无难无忧了。于是,女人在男人眼中成了一种与小人并列存在的一种生物了。 直到现代,大部分女人包括我自己在内还是不想去吃磨练的苦,老想着一步登天,只希望早点被人收藏着,虽然人各有志,大概是众观古今,是女人发现了那些活出自己的才女们,强女人们结局都不大好吗? 我觉得我们看到只是表相,她们才是把自己生命活得淋漓尽致,精彩至极的一类人,不管对于爱情,还是对于生活,还是对于生死。大部分才女们应该是参透了世间表相的东西,参透了生死的。 至少我是做不到的,如果我有一天也能参透生死病死了,我宁愿要这种飞起来的感觉,天大地大,任我去游,如果老了走不动了,就找个森林躲起来,与万木一起长青,想起来都爽快。我参不透生死,这才老在思考婚姻这事情。 可我又不想一直往外追逐,成为了物质的奴隶,那样对于我来说真是太累了。那余生我的任务是:除了要去发展自己的光明面,还要去面对自己的阴暗面(面对自己的失败,脆弱,狼狈,挫折,不足,无能,无知等等。)当我能坦然的面对这些时,那我才是真正的活开了,就不会被名誉,物质所绑架了。 这样若是走进关系里面,我一头死猪不怕开水烫,别人怎么说我都无所谓了,你喜欢我挺好,不喜欢我,我们各自安好,这便拥有了爱与自由了。 嗯,这才是我值得劈荆斩棘去走的一条路。? 第九十一章 佞客行(十) 当有些事情想通以后,食欲也大增了,我狼吞虎咽的吃起了面,心想,把晨星的这一份也来搞定它。 “梦寒,你吃面呢,有我一份吗?”我背后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好像是他? 我缓缓的回过头。“咦,万生老师,你来了呀。”我放下碗,站了起来,搬了个凳子,放在餐桌的正对面。 “刚刚我还在想,等我吃完面后,去你那边瞧瞧呢。”我接着说。 经历了那“牛魔王”刘主管,再来看万生,像是自己的亲人般,可以无话不谈了。 “呵呵。”他毫不客气的坐了下来。 “你吃面吗?我下多了面条,要不,你也来一碗?” “没问题。”万生还是以往一样,像是个混迹于江湖,不据小节,跑到哪儿,吃到哪儿的闲游浪子。 “吃。”而我可能是因为辞职了,终于感觉能与他平等交流了,从今儿起,我们不是上下级利益关系了, 是道友的关系了。 “梦寒,我听说你闯祸了?”他一边夹着面,一边不经意的问着我的工作情况。 “是啊,你不知道那个“牛魔王”太可恶了,我没法呆下去的,我已经想得很清楚了。” “牛魔王”?你给人起外号?那我呢?我是什么?” “你?我还没想好?”我本来要说“江湖散客”的。但还是住口了,毕竟我内心深处是对他充满敬意的,与他相处,可以在不经意间明白很多事情。 “我听万姐说,你说的那“牛魔王”已经被辞退了。”他说。 “辞退好,活该。”我气呼呼的说着。 “那你也不去我那边了?”他问。 “嗯,我有新的打算了。” “你呀,你呀,要做好心里准备,哪儿都有“牛魔王”的,还有“玉面狐狸”的,准备受苦,你。” “没关系,我不怕。” “你行,这下好了,一个“牛魔王”激起了你的斗志,也不冬眠了,挺好。”他偷偷的笑着。 “还冬什么眠?不走出去不觉得人活着有那么多问题要去解决,一走出去,才知道,还有好多问题想不明白,得靠自己去探索了,特别谢谢你,万生老师。”我很严肃的说着。 “不用谢,你没把我当成“牛魔王”,我已经很满意了。” 我终于缓了一口气,万生不是我的笼子,他来到我身边不是想把我关到笼子里的。他真的是一位好老师,虽然没跟我说太多 的人生大道理,但他是在用心的推着我往前行的。对于我他是用了“心机”的,但这“心机”我心甘情愿被骗,至少他让我心灵的世界获得了一次飞跃。 在万生面前,我就像一只浑身充满力量的小鸟,随时都可以展翅翱翔。 “你的晨星回来了。”万生正对着门坐着,他\t一抬起头就看见了晨星的身影,站了起来。 我回过头,原来晨星这又是去哪儿运回来了一些木板。 “晨星,你这又是要准备造大船吗?还是要为梦寒做嫁装了?”他一边打趣着晨星,一边帮着他把那几块木板从三轮摩托车上卸载了下来。 “才不是帮我做嫁装的,他是在为自己做家具的。”我说。 “万生,你不知道,梦寒,现在翅膀长硬了,人家往后要练习高空飞翔了,哪还看得上我这水曲柳木材的嫁装。” “你说什么呢,晨星。”我一拳捶在了他的胸口上。“明明是他自己牛气冲天的,开始飘了,还说我翅膀硬了。” “没说什么,娘娘饶命,我心脏不好,你这再来一拳,我小命都没了。” 这会儿,我又看不出晨星,有什么别样,他其实心里还是有我的,人家只想着努力干活呢, 可能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万生老师,讲真,我现在都还没有弄明白,找个男朋友有什么用处,我终于理解你喜欢自由的心理了。”我说。 “万生,都怪你,把她带坏了。”晨星说。 “我本来就是这样子的,没人带坏我。”我说。 万生立在原地,微笑着不作辩解。 “人家万生是男人,家里还存了很多米,梦寒,你不能学他,知道吗?他随时可以退出江湖,你能吗?你学他,你往后就只剩下穷自由了,除了自由什么都没有。”晨星说。 “我审明,我没有学他,你们谁也别想用你们那一套绑架我,我有自己的人生规划,我的事情,后果我自己承担,又不要你承担,你着什么急。”我很不服气的说。 看来,晨星是并不想让我独自飞翔的,但我决定的事情,就会去做的,谁也阻止不了我想前行的脚步。 “晨星,这只小鸟长大了,你就让他出去飞一下,不就是了,人家想高空翱翔呢,不想关在笼子里。”万生说。 “还是万生老师最懂 我了。”我无比感激的神情望了他一眼说。 “这是一只愤怒的小鸟,我就怕她飞到半空中摔下来。”晨星说。 “对,我就是一只愤怒的小鸟,休想绑住我的爪子。”我说。 “你会后悔的,等你越飞越远,越飞越高时,前无来者,后无行人,没有人与你为伴了。” “人生两难全,反正我要先飞一会儿,又不是飞一辈子,不停下来了,放心,我飞不高的,飞低一点,累了,可以伴着枝木而歇;饿了,可以停靠在草丛里觅食;低头可以看清楚绿水青山,都市层楼;抬头可以看见蓝天白云。” “我无语了。”晨星无可奈何表情。 “好好干,兄弟,人家梦寒,自己也说过了,她的理想是当一个家庭主妇,以后就看你的表现了。”万生拍了拍晨星的肩膀,像是在为他打气。 两个男人相视一笑,晨星好像释然了,看来还是需要高人指点的。? 第九十二章 佞客行(十一) 这些日子,晨星完全沉浸在了他的水曲柳木板上了,他的心就如装了一个箱子,箱子外面扣了一把锁,里面有很多秘密,不再向我打开了。 难道真是这样?女人会迷恋像野马一样的男人,可是男人却格外不信任像野马一样野性十足的女人吗?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想,真相是什么?我并不清楚。 “晨星,是有人需要这种水曲柳家具吗?”,我靠在他的身边,一边抚摸着这光滑的水曲柳木板,一边握住了他冻得发青的冰冷的手。 “还不知道,先做做样品试试看。”他的声音很平静,但毫无情感,我像是打断了他的思路,让他惊吓了一跳。 “哦。”我不知道还能再聊些什么,知趣的,默默的转身走向了另外一个房间里。 推开前窗,园子里的木兰树在寒风中摇摆着,从木兰园往远方遥望着,三径迢遥蔓草寒,寒草无边的接着城楼,只是连个人影也见不着了,风仿佛把我的心都吹凉了。 晨星,他也许只是回归到他的理性世界里去了,沉迷于事物,总比沉迷于外面的花花世界要好。可是为什么?我内心堵得慌,女人就是一种过于感性的动物,情感的动物,这情感如洪水猛兽,宜泄不宜堵,堵久了总感觉会有更大的灾难,这不也难怪,女人喜欢购物,喜欢买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并不是喜欢物体的本身,这是一种情感的宣泄啊。 我也喜欢逛街,只要看到那些花花绿绿的,千奇百怪的东西,哪怕什么也不买,心情也会好多了。当然我还有一种更好的宣泄情感的方法,就是寄情于大自然,这里的万物,在它们的世界中生机勃勃的,程现出了另外一种生命的活力,人只要呆在中间,仿佛自己吸释了什么灵丹妙药,很快就神情气爽的,头脑也变得清醒了,什么生活中乱七八糟不开心的事情,都会烟消云散。 是的,与其老想着把男人拉到自己感性的世界里来,不断的向他们索取情感交流, 不如自己去寻找更好宣泄情感的方式。可是大多数男人不理解女人,不明白她们为什么喜欢旅行?为什么喜欢逛街?为什么喜欢买一些无用的东西?她们只是在用自己方式平衡生活啊。 真正好的伴侣或许真是这样,让男人做回男人,理性世界多于感性世界;让女人做回女人,感性世界多于理性世界,过多的勉强只是让彼此难受。 前提是女人要理解男人,男人要理解女人,这样会有多么好啊。 正在我想关上窗户时,园子里传来了呼喊声,是谁在这儿大喊大叫的? 我无比好奇的往园子里望去。 “晨星,你出来,你给我滚出来。” 这不是林小锋吗?我很快意识到发生了什么?难道?晨星是真的?我的心突然变得混乱极了。 “晨星,晨星。”叫喊声继续着。 晨星披了一件外衣,缓悠悠的走到了林小锋了跟前,他还没来得及说一句话,被林小锋狠狠的一拳打倒了在地上。 而我站在二楼的窗前,脚像是长了钉子,一动也不能动的,冷冷的望着眼前一切发生着。 晨星又缓缓从地上站了起来,一拳把林小锋打退了好几步。 “请你搞清楚先,不要总是乱咬人。”晨星的语气很平静很平静。 “晨星,我警告你,以后再看见你与我老婆袁明凤走到一起,我跟你没完。”他再次回击了一拳说:“这一拳,我是为你女朋友,秋梦寒,打的,你不要对不起她。” 晨星,没有再作声,而我,头脑由混乱也变得了冷静。我本来想下楼去与晨星站在一队去对付林小锋的,还好,我立在原地,没有移出脚步。这样也好,也好,人就应该偶尔挨一下打,才长记心,才不会飘飘然,才懂得珍惜。 直到我望着林小锋雄纠纠,气昂昂消失在木兰园里消失的背影。这才,走到晨星的面前。 他低着头沉默不语的,又开始倒弄着他的木板。 “晨星,你的脸出血了。” “不碍事。”他缓缓抬起头,望了我一眼,很快又低下了头蹲在了那些水曲柳木板里面,继续他的工作。 我跑到屋里,从药箱里找出了酒精,一些药棉。 “怎么不碍事,皮都掉了一块了。”我蹲在他的身前,将沾好酒精的药棉,将他脸上的血渍清洗净。“还是要消消毒的,怕破伤风。” “梦寒。”他这下终于露出了笑脸,将那双冷冰冰的手捧着我的脸。 “哎呀,你的手冷得跟冰块似的。” “那你帮我捂热。”他向我撒娇着说。 “你别动,先把伤口清理干净些,要不然毁容了,以后,看哪个女人还要你。”我说。 “好的,听你的。”他乖乖的坐在了板凳上。 “梦寒,你知道林小锋为什么找我闹事吗?”他摆出了一副调皮的表情问我。 “我不知道,为什么?” “还不是因为我长得帅,前些天,我与袁明凤去家居城了,她有个亲戚是做水曲柳家具的,让她陪我去了解一下,这下,才有了今天的事。” “切,就你嗅美,被打一下也好。”我拍着他的脑袋说。 我不想再去追究了,也许事情就如晨星说的这样简单,也许事情没这么简单。我已经很清楚下一步要怎么走了,春暖花开时,我也要离开晨星了,出远门了。世事无常,变幻莫测,不如彼此多留一些美好的记忆。 “你喜欢看见我被人打,小坏家伙,也不出来帮我打架?”他追问着我。 “酒精刺得疼不疼?”我转换了话题,收起好了酒精与药棉。 “现在不疼了,心里暖暖的。”望着他这调皮的笑容就算真犯了错,我都不忍心与他堵气。 “嘿嘿。” “梦寒,你明年春天,要离开木兰园,去别的城市了吗?” “是的,坚持在路上。”我望了一眼他清澈的眼神说。 “那你身上的钱够了吗,你这上班都是三天打渔两天晒网的。” “是啊,我也不想这样啊,也想一辈子坚持一件事,可是做了后才知道那不是我想要坚持的事情,所以,我想还是到更大的城市去寻找,我都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哎,我的爸妈怎么把我生得这么笨呢,一点用都没用?”我叹了口气说着。 “别灰心,出去后慢慢找,找自己喜欢的工作也像找男朋友,找女朋友,可遇不可求,那你身上的钱够不够用了?” “呵呵,好像是这么回事呢,感觉好难找的,钱倒是够用的,我对金钱这玩意儿好像还是蛮有安全感的呢,有就多用点,没有就少用点,再说,我出去是要找工作的,不纯是为了游山玩水的。” “然后呢?年后,还回木兰园吗?” “不知道,以后的事情,谁知道会是什么样子的?应该会回来的,因为比起都市生活,我觉得我更喜欢我们这儿,有山有水有田野,还有城楼。” “好,我知道了。” “你知道什么了?“ “没什么,秘密,不告诉你。” 我没有再追问了,我既然选择了远方,总需要舍弃点什么,就让一切去自然而然的发展就好了。? 第九十三章 佞客行(十二) 寒风四起,扑面而来,大地一片苍茫,白雪覆盖了洞庭山的苍松与翠竹,南湖的水位变得很低很低,露出了肥沃的黑泥,芦苇在朔风中摇拽着,渔民的船只都已靠了岸,仿佛沉睡了般,田野里的泥土,也被风吹出了道道裂缝。 我喜欢这样的季节,喜欢这种寂静感,脚踏着田涧边的白雪,发出咯擦咯擦的声响,像是一首来自田野的交响曲。 晨星,回柳林寨好些日子了,他告诉我他回村里收棉花去了,市里有人要买。曾经他好像也跟我说过这事儿,他爸妈放弃打渔生活后,就拿家里十几亩地种起了棉花,去年收成还不错,收了很多棉花。 这大冬天的,棉花也收了这么些天,咋还不回来?一个信息也不发给我。好,你不理我,我也不理你。 可我并不是不理他就心中无事了,内心像是悬着什么东西,堵在胸口,感觉沉沉的。 我好生羡慕像袁明凤那样的女人,不会为感情的事困扰,不像我,虽然能想出那么多放下情感的理论,可真要实践起来,好像比登天还难,很想切断这份情感了。 我有种预感,如果我没有找到自己可以安身立命的工作,能把自己的注意力转移的自己喜欢的事情之前,我的生活里只剩下了晨星,根本就没有办法把情感看淡的,这情感对于我来说,就如一副沉重的锁链,会牢牢的,死死的把我勒住,控制着我的每一天的生活,别谈什么自由了,可能连身心健康都会成了问题。哪怕谈十场恋爱,我也无法看淡它的,都是白忙活,那好,还不如一场也不谈了,先去把自己内心世界搞定。 随着湖边漫步着,我越来越坚定了自己的决定,此刻头脑是很清醒很清醒 的。 突然又想起了南漠和兰歆,好些日子没有去他俩那儿了,也不知道他们怎么样了?他俩为什么看起来没有我这种沉重感,仿佛他们的世界只有风月,没有风云,还是我只看到了表相? 我特意绕道而行,行向漠兰茶书馆,朔风扑打着沿途店面的大门,发出嘎查嘎查的声响,远远的,我就听到了欢快的音乐声。 原来是兰歆,南漠这两个活宝,他们在门前堆起两个守门卫士,白雪人,左边一个,右边一个,头小身子特别大,挺立在大门两边。 “白雪人呀,白雪人呀,你的头怎么这么小,身子怎么这么大呢?” 南漠随着音乐,在雪地里摇动着身姿。哈哈《让我在雪地上撒点野》:“我光着膀子,我迎着风雪, beat it beat it” 而兰歆安静的蹲在雪地上,这一静一动的,两个活宝,让我一见就会心一笑,刚才堵心的事,瞬间抛到了九宵云外。 “秋梦寒,接招。” 我身子灵动一闪,南漠来了一个“雪箭穿心”。 “远来是客,有你这样招待客人的吗?”我说着,脱掉了运动鞋,打着赤脚,踩在了雪地上,准备与他绝战雪城。 正好可以发泄一下这些日子堆积起来的情绪,我拾起地上的雪往他身上砸去。瞬间眼前白雪纷飞,一片模湖。 不到十分钟,我俩也变成了雪人,但浑身火热,火热的,一身大汗淋淋,痛快。 “南漠,我头顶的乌云被你砸跑了。”穿上了鞋子,好好的呆在了兰歆的身边。 “秋梦寒,你知道你犯了什么病吗?” “我不知道啊,人看清别人难,看清自己更难。” “你和我一样,犯了飘飘病,生命不能承受之轻,需要时刻用重物砸自己一下,才能保持清醒。” “飘飘病,头一次听了,还有这种病吗?不过好像被你言中了,可那又如何?”我说。 “东西南北风,飘来飘去一场空。”他说。 “可我还是想选择飘一飘,飘起来感觉很轻,沉下来,感觉很重,轻有轻的好,重有重的好,空有空的好,实有实的好,反正最终就如你说的,都是一样,一人一堆白骨,轻飘飘的,你一堆,我一堆,被风一吹,没了。”我带有一种绝望的表情说出了这一段话。 “好,服你。” 我不自觉的凝视着南漠那如一弯湖水般的眼睛,他的头发是自然卷的,听说这样的男人很重感情,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如果他落到我的手里,恐怕一样,日子久了,就只剩下风云,没有风月了。 他们能相处的如此和谐,还有兰歆的功劳,这样一位安静的女子,身上没有一点烟火气,却能在充满烟火气世俗味的世间里保持着她的淡漠与安然。 她很少发表自己的观点,就如刚醒来的睡美人般,寒风,雪战,都没能激起她心灵的波浪。 在我的生命里,有这么两位损友来过,没事损损自己,真好。萍水相逢,若干年以后,不知道我们会变成什么样子?可能再也不会如今天这般了,我已不再是我,他们已不再是他们了。 这场“雪战”就像是我们的一场告别仪式,一场生命中关于友情的告别仪式。 往后,我身处异地,人在江湖,为了让自己好好的活着,我可能会把自己的心,筑起一道道很高很高的墙,那样,谁还能走入我的内心?我又能走入谁的内心? 我不想成为天空中的一只孤雁,何况我还只是湖里的一只小鱼,想要让自己真正长大,我知道最好的办法,就是先让自己沉入湖底,混入黑暗。? 第九十四章 佞客行(十三) 走出漠兰书馆,我又在不经意间把脚步迈向了家居城。远远听到了“呯,呯,呯大炮声,鞭炮声接连不断的,我闻声找着了目的地。 “哦,这又是哪家业主店面开张了,店铺门前的红地毯,铺了十几米远,棚灯闪烁,五彩的气球在风中飘荡着,鞭炮的碎屑染红了一大片白雪地,显得格外喜庆。看着看着,身上的寒气似乎也消失了。 店门前人来人往,门店两边堆满了鲜花。我这才抬起头读了 一遍店铺的名字:“野姗纯绵家居店”。 野姗?是野姗开的店吗? 我拔开人群,挤进了门店内。这是一家约60平方米的铺子,卖的是纯绵被蕊,被罩,床单,纯绵毛巾之类的家居用品。店内站了一男一女店员,没有见着野姗。 正想着向店员寻问店主的大名时,我回头一望,雪地里来了一群正在你追我打的小姐妹们。她们还在喊着:“小星星,过来啊,小星星,来啊。” 小星星是谁啊?我定神一看,那不是晨星吗?今天他咋穿成这样了,一改往日的休闲风格,穿了一套黑色西装,里面套了件深蓝色的衬衣,头发也梳得很整洁的,的确,比往日看起来更精神,更加的有男人味儿了,难怪被这一群花痴追着呢。 小星星?还起了个这么亲切的名字。他不是回柳林寨了吗?怎么混到这女人堆里面来了?正在我不解之时,野姗从远远走来了,她身着一件白色羽绒大衣,脚上踩着一双高跟靴子,显得素雅又不失大气。 显然,我确定了这家纯棉家居店正是野姗开的。 野姗其实是一个比较外倾型的人,她很喜欢消费,选择经商对于她来说应该是一条不错的路,再说了,听晨星说过,他们家本来就是做纺织的,有的是资源,她只需要费点心搭过台就行了。 真好,她找到属于自己的路子了,而我,还不知道何去何从?这人与人之间,真是没法比,一比真是想打个地洞钻进去,才好。 不过,回过头来想,我的父母也不差啊,我要的他们都能给我的,但我为什么总是觉得自己是孤军奋战,孤立无援的? 离开父母这两年来,我总是在做一个相同意境的恶梦,梦见我一个人走在一片荒无人烟的黄土高原上,有一群身着一套黑色衣服的男人女人们,他们长着很长很长的鼻子,很长很长的舌头,有点像阴界里的黑白无常,手里还拿着一条很长很长的铁勾,我在荒原上不停的跑呀,跑呀,他们不停的追呀,追呀,就在那勾子差一点儿勾住我的心脏时,就醒来了。 我很清楚这个梦代表着什么?贫瘠的荒原:代表我刚出社会的状态;长鼻子长舌头的人,铁勾:代表我的父母,亲人的双手,他们想“挖”走我的心,掌控我的人生,一切听从他们的安排。 我不能被他们勾回去,我想自己靠自己走出一条路来,这样才能逃离他们的“魔掌心”,如果不能,那样我就如一个泥娃娃,永远也长不大,无心无脑无能,任他们拿捏,捏到最后,面目全非,我会恨自己的。 “荒原”很危险,但自己至少还可以蹦跶几下,是个活人,不是个长不大的且没有心的“泥人”。 野姗也加入了花痴姐妹群里,与晨星面对面站着,聊着什么。 我内心里又泛起了一鼓酸酸的味儿,若不是野姗,我肯定会大方的前往打招呼了,可是此刻,我想到的却是逃离此地,不希望他们看见我的身影,我这是咋了? 想着,连忙把目光收了回了店铺内,再次回望了整个店面,准备从人群中偷偷的溜走时,突然一个身影站在我了身边,我抬头一看,是万生,他也来庆祝野姗店面开张了? “梦寒,你也来凑热闹了啊,为野姗店面充人气来了。” “没有,没有,我不是来加人气的,我是路过这里,听到这儿放鞭炮,就赶来了。” “咋还跟小孩子似的,哪儿有热闹就往哪儿钻去了。” “哪有?万生老师,你是来送鲜花的吗?” “是呢,你知道的,野姗也常常去我们那边充人气的,我得知恩图报啊。” “是的,也是。”我不知道还说些什么好,直觉告诉我,我不喜欢聊生意场上的事,我对经商没兴趣,我得快点离开这儿。 “梦寒,你什么时候来了啊?”野姗与晨星终于发现了我的身影。双双肩并肩的走进了店面,晨星靠在我的身边,紧紧的抓住我了手问。 “刚到,刚到的?”我有点不安的回答着,我不明白这是怎么了,本来是我应该质问晨星的,他怎么会在这里,他不是回柳林寨了吗,反倒是他先问起我来了? “晨星?给你们家梦寒,买一套喜鹊被子,冲一下她的名字,盖上喜鹊被子就不会梦寒了。”野姗打趣着晨星说。 “要不要?嗯,我们买一套喜鹊被子搬回家去?”晨星温柔的眼神看着我问。 “喜鹊被?好啊。野姗,你帮我招待好我的万生老师,我与晨星去店面逛逛,挑一套喜鹊被子,我还要买一些生活用品的,为你的店面打打气。”我突然又变得开朗了起来。 如愿以偿,喜鹊被子抱在了我的身上,好温暖,好温暖,我多想,往后的日子,往后我与晨星的情感,也如这喜鹊被子般,一如暖暖的,没有冷战,那会是多么美好啊。可是,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心与心之间,像是隔了一层薄薄的冰,让我感觉有点冷,我不知道他每天在做什么,脑袋里又在想些什么?他好像不那么信任我了? 他可能与我一样,也猜不透我到底要什么?为什么要独自飞翔?他不会白我的初衷的,明明解释了,他还是不会明白的。 这年代,情感难道都是如此的脆弱吗?经不起一点点猜疑,经不起一点点风吹雨打? 处着,处着,就产生隔阂了。 “梦寒,我也是今天早上野姗打电话给我,说她店面开张,有事情和我商量,所以匆匆忙忙从柳林寨赶来了。” “哦,我还正想打电话问你什么时候回来呢?没有想到在这儿撞见了你。” 我与晨星,这一个月以来,说话总是这样的,变得小心翼翼的,客客气气的,生怕说错了什么。 这种感觉很不好,很便扭,像是心里面打了个结,我不知道如何去解开它。? 第九十五 佞客行(十四) “梦寒,我今天穿上这套西装,看起来跟以往有没有什么不一样?更英俊了,是不是?”晨星拉着我的双手,在我面前炫动着。 我仔细打量立在我眼前的这位男人,虽然他也有些缺点,惹得我不开心的,还有点小气,不太舍得为我花钱,因为不喜欢陪我逛街的,他不是我心目中的英雄,但算得上一个真男人,于女人,混进“万花丛”里,应该是可以在“万花丛”里坐怀不乱的真男人;于事业,他吃得了苦,霸得了蛮,关键时刻也懂得灵活改变自己,懂得运用自己天赋与优势的真男人。另外,他追求事业,不是为了女人,或其它什么,最主要的是为了他自己内心的那份热爱,至少目前是这样的,所以他做起事来,总是慢吞吞的,琢磨来琢磨去的,真是急死人了,可这一点才是我最值得去欣赏的啊。 他这依然炯炯有神而又充满着善意的双眼,结实的身材,懂浪漫但又不会头脑发热还算冷静的气质,让我如何舍得下他,如何提出分手二字来?我的头脑里细胞总是在打架。 “嗯,英俊如潘安,不过我还是喜欢你穿休闲装的样子,给人一种安全感,穿西装,招蜂引蝶的,刚在野姗那儿,我看着一大堆女孩子追着你呢,看把你乐的。哼,我生气了。” “就喜欢看你不高兴的样子?” “我才没有不高兴,我高兴着呢,如果你喜欢,我管不着,也没心情管。” “这么大度,圣母娘娘的心又犯了?”他说。 “确实,反正以后我们都要分开了,你也自由了,多去交些女朋友才好呢,高的,胖的,矮的,瘦的,都交一个遍,才不会浪费了你这英俊的容颜啊,你说是不是?”我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 “什么高的,胖的,矮的,瘦的,真是的,你以为买白菜啊,等你飞走了,我自有打算,要大干一场,心想着,你不在我身边也好,至少不会有个人老嚷嚷着我,要我陪她去逛街了,少了很多麻烦,我自个儿清静的很。” “哼,还没开始,就嫌我麻烦了,那以后怎么过嘛?我是认真的,不是跟你开玩笑的,我就希望你都去交些女朋友,交往不同性格的女孩子,讲真,反正我现在是不敢收你的,那么多蝴蝶围着,天天要去扑蝶,我烦着呢。等你事业,女人双丰收了,我也变“丑”了,若还能相聚,那才是真爱了,你说,我说的对不对?不过,我知道这是自己异想天开了。” “我开玩笑的,我知道你没有给我添过麻烦,真的,我看在心里的,常记着呢。” “说的好听,你,反正你去多找些女人,以后我不会麻烦你了。” “脑子发烧了你?”他伸出手摸着我额头。“没发烧啊,你这位圣母娘娘,硬是要把我这样一个纯洁无暇的男孩变成一个花花公子?你才满意的?” “我管你什么公子,我又看不到,我自己都一团乱麻的,所以想自己一个人过了,一个人过,就没有人惹我生气了,我的脑子本来就不好,不太正常,生病了,再被你气一气,神经错乱了,咋整?刚开始,我还以为找个男人就能把我一切心理问题治愈,现在想想,哪有那么简单?” “谁惹你生气了?我可从没有惹过你哦,我每天都在忙自己的事,你哪有什么病,就是脑子里喜欢想东想西,浮想联翩的,一只蚯蚓被你想像成一条蛇了,一只蟑螂被你想成蝙蝠侠了。那好,你去帮我找,胖的,瘦的,高的,矮的女人,你让我去哪儿找?我是找不到的。”他说。 “明明是你惹我生气的,你还不承认的,我帮不了你,我的女生缘本来就不好,不像你,走到哪儿都围了一堆女人,让我一点安全感都没有?” “那怪我,是我不好,以后我注意就是了,你出去后,等你找到自己的喜欢的行业了,就回来干,我答应过你的,以后还要陪你逛街呢。你知道我现在,时间精力有限,除了捕鱼,还要研究做家具,不能太分心了,都没有好好陪过你,我知道是我不好。” 我听着听着眼泪涮的掉了下来。“你真讨厌,就会甜言蜜语的。” “不哭,不哭,不就是陪你逛你嘛,多大的事啊,我会陪你去的,好了,呆会儿做一顿鱼给你吃,冬天了,没有藜蒿了,我们就用筒蒿烀鱼,好不好,我这就去菜市场买鱼。” 说着,他匆忙转身了,跑向了菜市场。 这年代,男人们女人们还有坚定不移的情感吗?我是半信半疑的,至少我自己是不敢保证的,感性的人在还没有学会理性思维前大多数是多情又不长情的。我希望自己,还有晨星趁年轻,多去经历些风云,也要多去经历些风月,他是我的,我是他的,距离也隔不开的,不是的,就各自散了去。 我跑到二楼,拆开那套喜鹊被,也懒得洗了,直接将它铺在了床上,钻起了被窝里,真是如此,暖烘烘的。我又开始漫无边际的思考开来,晨星他的确是我的安神剂,只要呆在我身边,几句话就能让我心神安宁,我若把他赶跑了?哎。人生要做出抉择就如要割掉自己身上的一块肉,好难受,好难受。 不一会儿,我听到了楼下传来了锅铲的声音。 “梦寒,梦寒。”晨星的呼唤着。 我依依不舍的从被窝里钻了出来,走到他的身边,以为发生了什么事儿了。 “帮我系一下围裙。” 我哭笑不得:“你吓死我了,我还以为发生什么大事了呢。” 这?也许他是在用行动告诉我,我们的情感没有问题吗?不需要言分手吗?还是? “菠菜,我来扯菠菜,你烀鱼。”我说。 “梦寒,以后你出去了,也要记得多给自己做鱼吃,红烧,蒸煮,烀鱼,都行,多吃点水果蔬菜。在吃方面不能偷懒了,知道吗?身体吃好了,脑子也就好了,脑子好了,心境就好了,心境好了,其它不好都难,你说是不是?” “知道了啦,你这人真是坏透了,就想让我舍不下你,出去后,还想着你的好,是不是?” 他摇了摇头,一脸无辜的表情。? 第九十六章 佞客行(十五) 天空,逐渐的变得明亮透澈起来了,又飘起了点点雪花,万物生香疗馆方圆十里外都清寂了许多,人们比起护理身体,更留恋家里的面的那团火了。 我悄悄的踏进了万生的香疗馆,店里的背景音乐,正好是我第一次来这儿的那首《木兰道》,低沉的吟着,好亲切,好飘逸。“踏着暮色归来,你总习惯在杯中堪满快乐。” “梦寒,你来了。”万生一副懒洋洋的姿态,从工作室里走来。 “嗯。”我一边若无其事的回应着,一边爬到了飘窗上,紧紧的抱着毛毯上的毛绒小熊。把目光转向了窗外,干枯的树枝映在玻璃窗前,雪纷飞似梨花般,不断的亲吻着那被风干了的树枝。 “梦寒,你想喝点什么?我帮你拿来。”万生问。 “有酒吗?给我一杯酒,可以吗?”我说。 “有,我去给你倒一杯桂花酒,天冷,我把它温热一下。”说着转身离去了 十几分钟后,一壶热呼呼的桂花载酒,捧在了我的手上。 “平步山岗渡风霜,漫山桂花酒中赏,干杯。”万生举起酒杯。 “干杯。” 这人间极致的静雅,真好。我脸上露出了淡淡的笑容。 “梦寒,这个冬天好像不见你冬眠了,你喜欢下雪天?也难怪,你的名字就是梦寒,寒,雪,是双胞胎姐妹。” “你们就知道欺负我的名字。” 说着,我张望了店面的四周。 “那些理疗师去哪儿了,放假回家了吗?” “嗯,我让他们提前回家过年了,工作重要,生活更重要,咋了?” “没什么?随变问问。去年野姗送给我一些你们这儿的代金券,平时见你们这儿挺忙的,我没来使用它,现在过期了。” “你现在睡眠,还行?睡得好吗?” “好多了,没怎么失眠了,这两年的时间,没有白费。”我说。 “对了,万生老师,我今天来是还你一样东西的,这串沉香手串物归原主。” 说着,把那串被我捂得温热的还散发着淡淡的芳香的串子递给了万生。 “嗯,我们的梦寒,长大了,是可以独自飞翔了。”他意味深长的说。 “我记得当时你还让我背一首诗。”我沉思了一下,熟练的将它背了出来:“沉檀香植在天涯,贱等荆衡水面槎,未必为槽饷鸡犬,不发煨烬向豪家。” “你是怎么理解的?”他问。 “我现在对它的理解:觉得女人也如沉檀香木,他们都有自己本能的价值和独特的价值,沉檀香木本能的价值可以做小船,做猪槽,独特的价值可以做香料,来愈疗人们的身心,还可以做高档家具等等,从而变得可昂贵了。就如女人本能的价值是结婚生子,但每个女人也都有自己的独特价值的。” “呵呵。”万生微笑着,并没有发表自己的看法。 “我觉得真正有意义的人生就把自己本能价值与独特价值都能发挥出来的。如果不能做到兼顾,那我会选择后者,去发挥自己独特价值,这一条路会比较孤单,所以大部分女人会选择前者,发挥自己的本能价值。” “嗯,梦寒的两只翅膀果然长硬了。” “那当然,我有两只翅膀,一只翅膀用来应对好人,一只翅膀用来应对坏人。” “还好人,坏人呢?你认得出好人,坏人吗?” “怎么不认得?”我不服气的说。 “那你看我是好人,还是坏人?” “我看不出来,反正对我好的,但又不会总是压制我,否定我的,不会绑我爪子的,可以让我大胆的自由飞翔的人,都是好人,其它的都是坏人。” “哪有你这样分辨人的?” “我向来就是这样分辨人的呀,万生老师,你看外面,下好大的雪了,你载我去岳阳楼看雪,好不好?”说着,说着,我的心思又被外面的风景转移了注意力。 “现在吗?” “是的,现在。” “好,没问题,反正我也没什么事情。” 与万生相处的这么一段日子,都是他在主导着关系,我被动的被他引导着,今天我终于鼓起勇气学会了反客为主,这种有求必应的感觉真好。 在被父母,亲人压制的环境中长大的我,我一直在给他们制造出一种能呼风唤雨的感觉,他们让我做什么,我一般都是顺从的。时间久了,我也发现了一些懊秘,当他们真觉得自己可以随时呼风唤雨时,以为所有人都能被他玩弄得团团转时,其实也就离倒霉的日子不远了。不过放心,霉运一过,他们照旧可以张牙舞爪的,这些人生命力格外的强。他们真心瞧不起这世间的某些人的,给一点点恩惠,就感恩戴德,能为他当牛做马的人,在他们眼中,这些人就如蝼蚁般的存在。 所以,我也学会了一招,出门在外,对待那些真以为自己可以把别人玩弄于鼓掌的大人,如果一时半会儿战胜不了他,那就当一只他们眼中的蝼蚁便是了,直接就给他制造呼风唤雨感觉就行了,根本就不需要伤自己一根毫毛。顺从,也是一把双刃剑,换个角度去看问题,无所谓好坏。世间蝼蚁千千万,即使做一只蝼蚁,也要做一只有骨气的蝼蚁,关键时刻,要记得抽生而出,要记得转身,永远别在错误的地方寻找爱,向前迈一步,便见光明。 但是万生,他在我心中是一个值得用真心去对待的人,所以,我不应该给他制造那种呼风唤雨的感觉,偶尔自己也唤一下风雨,何乐而不为? 春堤急雪横朴面,洞庭浪花忽不见。 “万生老师,这户外的感觉好好啊,一点儿也不冷,我原来还是挺喜欢冬天的,大地好安静啊。” “梦寒,看见没,我们到了,琼瑶隔红楼,很美。”万生踩上了车的油门。 “嗯,那,谢谢你,你回去,我自个儿去那儿,爬到楼顶去,爱上层楼,爱上层楼,去那儿静一静,整理一下思绪,思考一下未来。” “还是我陪你去,我怕楼里有千年前的文人骚客,重现阁楼,来勾你的魂,怕不怕?” “切,都什么年代了,还迷信这玩意儿。” “不过,你这一说,我的心里还真感觉凉飕飕的,好,那你当文人,我当墨客,如何?”我接着说。 “我带你找个最好的视角,可以看到更宽广的洞庭湖。” “你来过这儿?” 他微笑着,没有回答我。 阁楼红柱,雪湖连天,茫茫万物,都归回了一种颜色,白色,仿佛把自己的心灵都掏空了。眼前一朵朵白色小花,从天而降,朵朵炫炫的。我在境在,境在人中,我就喜欢这种感觉,物我两忘的感觉。 我的父母一直很担心我的未来,不识人间愁滋味,不知人心多险恶,现在想来,我还可怜他们呢。未来会有他们说的那么恐怖吗?还是他们在吓唬我? 我把目光转向了万生,他是坏人?还是好人?与我有什么有关系?人与人隔着距离相处都是美的,只有距离拉得太近时,分不清界线,太多的牵扯,才显得丑陋和险恶。 “万生老师?你是心灵导师?你说,男女之间,有真正的友情吗?” 他思索了一会儿,淡淡的说:“没有。” “怎么会没有,有的。”我反驳着。 “比如,我们俩,我感觉你就像我的亲人一样,好亲切,但我们又没有血缘关系,所以我们是纯正的友情。” “亲人?那你眼中的友谊是什么样子的?” “我觉得世间最美好的情感,就是男女之间的友情,爱情太浓,把人的心弄得颠荡起伏的,如一团熊熊烈火,燃烧过后,就没了。亲情又太密,你管着我,我管着你的,多了份控制,少了点自在。唯有友情,可远可近,可咸可淡,这种情感最让人舒服了。”我说。 “贪心鬼。”他说。 “可能是,我承认。” “那你做为我的好朋友,你说说,我以后要找个什么样的女人,过日子才好?”他反问我来了。 “你是我老师,我怎么好指点。” “你刚还说,我们是朋友的。” “我不知道,我觉得万生老师得找一个上得了天堂,入得了地狱,很大气的女孩子,与你经历相当的有智慧的女人。不过还得看你自己,选择灵魂伴侣,还是选择传宗接代。不过,我知道你们男人大多数会选择后者的。” “聪明,我们梦寒,其实冰雪聪明的。” “呵呵。”我被夸的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 “好想抱抱你。”他调皮的说。 “不行的,万生老师 是我心目中的英雄,英雄是不可以随意触碰的。再说了,我可是有男朋友的。” “你爱你的男朋友吗?”他眯着眼睛问。 “爱。”我坚定的语气说。 “行,你开心就好。” 我突然觉得自己是幸运的,也相信人间是有爱的,谁说人间没有爱?至少,当下,我们能把冰雪般,无尘的心献给了彼此,就挺好。 也希望,只要你开心就好。 这一场雪,洗去了我心灵的尘埃,变得如此平静,如此平静,在回家路上,我又看见了野姗与晨星了,他们面对面站着,好像在商量着什么事情。 我突然有了一个更好的决定了,快刀斩乱麻的时间到了。 爱,不代表要天天相守,放开,既然自己还没准备好。? 第九十七 佞客行(十六) “梦寒,你把东西都清理好了,这是准备出发了吗?”晨星刚踏入门口,见屋里堆了好几堆行礼,表情有点震惊的问。 我瞟了一眼他,只见他浑身冒着冷汗,衣服上也沾满了灰尘,像是干了很重的体力活,刚收工的模样,也不知道他这是去了哪儿,从哪儿回来的。 “这不是我的东西,全是你的东西,你得搬出去了,我不想和你住在一块儿了,想一个人清静清静,把头脑冷静下来。”我冷冷的说。 “我的东西?你要把我赶走了?”他好像一下子没缓过神来。 “对,你住别的地方去,我们分开还好些。” “分开,我们住在一起,不是好好的吗?我又做错什么了?惹你生气了,要赶我走了,嗯。” “没有的事,我只是想一个人静一静,这很快就要开春了,我都好久没有工作了,心里乱得好,我想一个呆着,把头脑冷静下来,整理一下思绪。我觉得我们还是分开好些,这样,彼此就不会牵牵挂挂的,烦人的很。” “我不走,我在这儿也没打扰你,我这不是每天都不在家里吗?” “你出去好,出去了就别回来烦我了。”我突然情绪又变得激动了起来。 “又咋了你? 那你让我搬哪儿去嘛。” “我管你搬哪儿,前几天我看见你跟野姗在一块儿,要不,让她给你问问,哪儿有房子租?” “你又来了,又来了,我租房子跟野姗有什么关系,不是跟你说了我们在谈种绵花的事吗?你又想到哪儿去了?你自己不也老往万生,南漠那里跑吗?我有像你这样小心眼吗?” “好,是我小心眼,你远离我不就是了吗?请你搬出去,我不想再看到你。” “不走,你让我来就来,让我走就走,我都成你什么人了?”他的双脚立在原地,一动不动的。 我把语气放低了,平缓了些。 “晨星,我是真的想一个人静一下,我的脑袋很乱,不知道以后的路要怎么走?我知道你最善解人意了,你理解我这一回好吗?”说着,我的泪水又不自觉的夺眶而出,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哭。 “别急,别急,对不起,那我搬就是了嘛,你别哭,好吗?”晨星是一个典型的吃软不吃硬的男孩,我一哭,他就没了折,这是他的软肋。 “嗯。”我连忙擦干了眼泪,很快平静了下来。 “我现在陪你去找房子,前几天,我在外面瞎逛时,特意留意了下周边的房子,我看见旧书城后面,有一个平楼小院子,没有人住,主人应该买了新房子搬出去了,那儿很适合你放木料,做木工,要不,我们去看看。”我说。 “行,听你的,带我去看看。”显然,晨星的性格没有我倔强,不像我决定做什么九头牛也拉不回来,他比我更懂得转弯。 万里无云,天明气清,很快驱散了刚刚我们身体内长出来的不和谐分子,又开始有说有笑着。 晨星与我的眼光差不多,他一眼就相中了这个小院子,整个院子都是空的,租金也不贵。 “挺好的,就是这里了。”晨星果断的点点头。 “那以后这就是你的小窝了,再努力几年,你也可以买块地皮,打造一个自己喜欢的小院子,用来做木工,那就更好了。”我抓住他的手说。 “嗯,可是我不要和你分开。” “别说的那么肯定的,说不定我一转身,就把我抛到九霄云外了,连我自己,都说不准会变成啥样。” “那我们打赌,看谁先抛弃谁,先的就是小狗。” “我不赌,我怕输。”我说。 “胆小鬼,走,陪你逛街去。” 这是我认识晨星两年来,他第一次心甘情愿的陪我来逛街,算是满足了我埋在内心深处里的一个小小的心愿,不然我怕这个愿望就像聊斋里面的那个水鬼一样,会不断的不断的去找下一个男人来为自己还愿,没完没了的。 新年将至,空气里虽然寒气逼人的,街上倒是人山人海的,像是往日的赶集市,小摊,小贩们,从街头,摆到了街尾,卖对联的辐条的,占了一大半,整条街程现了一片喜庆色。 晨星,紧紧的拽着我的手,走进了一家店铺里。 “梦寒,挑一对戒指,你戴一个,我戴一个。” “干什么你,都要分开了,还带什么戒指的。”我立刻后退了几步,这不像晨星的行事风格,他在我心中可没有这么大方的,小气的很。 “要的,别人结婚,戴结婚戒指,我们分手,为什么不能戴分手戒指?” “乌鸦嘴,你,小心别人听见了,打你。” “这一对好不好?” 我还没来得及观赏,注意力突然被外边的锣鼓声吸引走了,前面一辆宣传车喇叭声格外的响亮,我定神一看。 “年庆歌舞会。” “歌舞会?” 连忙推了晨星的手臂,转身便跑出了店面,排开人群中的嘈杂声,坚起耳朵听着宣传车的喇叭里的女播音声,终于听清楚了年庆歌舞会的地址。 “梦寒,梦寒。”晨星在人群中呼唤着。 “晨星,我在这儿呢。”我高高的举起双手。 “你干嘛你,拽着拽着,人就不见了,看管你,跟看三岁小女孩子似的,不然,一不小心人就丢了。” “晨星,歌舞会呢,你陪我去看,好不好?” “好,当然好,你先把手伸出来给我。” 说着,他把一个戒指,套在我的无名指上。“这戒指就是唐僧的紧箍咒,你永远也逃不出五指山了。” “你还真以为你是唐僧啊,干嘛要把自己箍住,也把别人箍住的,生命中有不确定性,有无数中可能才好玩呢。” “希望,我们有一天能做到像你说的这样洒脱,只是现在还做不到啊,是不是?明明不洒脱,何必要装得洒脱呢?所以还是老老实实带着紧箍咒。走,看歌舞会去。” 踏入会场之门,红灯引道,灯火交辉,舞台烟雾弥漫,就在一瞬间,我被舞台上的性感,妖绕的舞姿,给定格了。她们那优美的身姿,洁白如雪的肌肤,让我的心波开始荡漾了起来。我不自觉的望了一眼晨星,想看看他的表情。 “高歌艳舞,这是为你们男人准备的,我来错地方了。” “我身体没反应,你小看我了,从小到大在万花丛里混的我,这点免疫力都没有,那我是白混了。” 果不其然,整场夜舞中,晨星的确表现的比我还平静,反倒是我目不转睛的盯着舞台,口水都流出来了。我从未在现实生活里见过如此艳丽,如此性感的,舞姿如此妖绕的女人,可能是自己身体协调能力不好的原因,所以格外羡慕这身姿柔软的女人。 直到演员谢幕,宾客上台互动时刻,我才缓过神来,仿佛做了一场春梦,梦里灯火交辉,鬼魅勾魂。 晨星突然变得活跃起来了。 他双手捧着铃铛圈圈,随着音乐的节拍,舞了起来。认识他这么久,我从来不知道,他的身体节律感如此之好。 “音乐响起来。”主持人带动了整场的气氛。“做你心上的人啊,梦中依畏你的体温。” “梦寒,别害羞啊,随我舞起来。” 他将铃铛圈圈住了我的腰。这才随着他的节奏疯了起来,身体的细胞彻底被他带活了。 七彩的灯光,让我头晕目炫的,这灯光,这热舞就如麻醉药,麻醉了人们感伤的灵魂。 我曾也去过酒,狂欢过后,只会剩下更加无尽的空虚,所以,我知道我不适合那儿。 舞台闭幕,月光如水,还是月光的美,更让人持有恒久的愉悦感。 “你敞开我的心门,你成了我房间的主人。梦寒,今晚开心吗?”在月光底下,晨星继续欢悦着。 “歌台舞榭,转瞬即逝,还不如不开始。”我淡淡的说。 “悲观的小兔子。” “其实,比起高歌艳舞,我更喜欢这黑夜中的月光。” 晨星,若有所思,抚摸着我的头发,一言不发。 三天过后,这天,天空又飘起了雪花。 晨星,也彻底搬出了木兰园,退出了我的空间。 凝视着这被清空了一大半的房间,我的心一点儿都没有平静,就如这房间般,空荡荡的,找不到着落点,如抽空了般,六神无主。 我手里紧紧的握着这支我们在君山岛一起做的带有花纹般湘妃笛。“斑竹一枝千滴泪,红霞万朵百重衣。”这是唯一一件我让我留给我的物件,是因为他离开之前,再次给我吹了一遍那首《月下吹箫待何人》。 歌声,还在我脑海里环绕,人,却无了踪影,往后江湖,明天是否还如今天? 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的恐慌感,浸入了我的心灵深处。还是晨星最了解我的内心世界,是的,我并不洒脱,浑身无力的卷缩在一个墙角落边,终于放声大哭了起来。 是啊,如果早知道舞台会谢幕,还不如不要开始。 君山岛,依然静静的躺在雪湖江天中,像一只遗世独立的白鹤。我突然想起了什么,起身飞快的跑往一楼,往门口一望,还好,那两盆含笑花还在,花叶已谢,我知道它们只是在冬眠。? 第九十八章 红尘惮(一) “芳草未生村外绿,和风已解户边寒,春深庭院桃花飞,日暮楼台风筝舞”。 风一程,雨一程,山一程,水一程,兜兜转转,时光一晃,五年有余。 此时此刻,我的双脚立在了一个熟悉而又特别的地方:“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长恨春归无觅处,不如转入此中来。”此处便是“桃花庵”。 数年前,我与晨星来过此地,就对此地颇有好感,或许那时,我就与这里有了不解之缘,只是尘缘未了。晨星说:“这儿是阅过风尘,谢绝繁华之人的静修之地。”而那时的我未经风尘,未见繁华。今天我终于可以心安理得的呆在此处了。 风尘,繁华是灵魂的一面镜子。我,奔走于红尘,主要目的并不是为了去追求世俗人眼中的所谓的那种成功,虽然我也想去玩转世俗规则中的一个个“金笼子”,比如家庭婚姻,比如事业功成名就,比如财银满罐等等,请原谅我暂时没有空去钻研这些,没有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我不是一个成功论者,不太喜欢用“成功”二字来绑架自己。为了一个个“金笼子”,要把自己套进各种规则里面去,结果不能动弹了。思前想后,比起世俗的成功,我更喜欢一人千变,一人千面,无须用太多心机的人生。 于肉体,我需要的并不多,一天几碗水,三顿饭,一个环境优美的有花有草有树的栖身之处,便足以。于灵魂,我需要的很多,很多。如果在肉体上花的功夫多了,占有的东西太多了,心灵便复杂了。 人与人还真不一样,有些人喜欢的复杂的心灵,复杂的世间,越复杂他觉得越好玩。而我,心灵一复杂,脑袋就短路,身体系统就死机了。所以,只能愿赌服输了。 我出走在红尘中,是为了把红尘当成一面镜子,来照见那个被父母涂抹的面目全非的自己,我一直都不知道自己是谁,我要借助红尘这面镜子,让它告诉我,我是谁?我应该去哪儿?我真实的模样?哪怕这个真实的自己与别人不一样,很不一样,只要它存在着,就是有价值的,而不是父母说的那样,我必须变得怎么样,才是有价值的。 可是谁又知道,那个被父母涂抹的面目全非的人,只是看起来不错,但她就如一个美丽的木偶人,风一吹就倒了,一点力量感都没有。 我要用红尘这面镜子,照见那一条条影响自己人生的,让自己时刻颠倒,时刻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让自己身为由已的“锁链”。 当红尘中这块魔镜照出来那一条条拌住自己,让自己浑身无力的“锁链”后,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往内走,山寺和风,无车无尘。我觉得只有往内走一段时光,才能真正把那些让自己失去力量感的“锁链”一条条,一条条的精准的清理出来,然后狠狠的斩断它们。 从而坚定的确认好自己的存在价值,这样才能更好的回归正常的生活,做一个身心健康的俗人。 四月阳春,坐看红树不知远,行尽青溪不见人。桃花庵不是红尘决绝之地,它只是心灵的静修之地。我来此地已有三个月有余了,半工半修,每周工作两天,掌厨的。 这儿一周五天吃素,有二天是开荤的,那两天开荤的菜谱是由我来制定的,由我来掌厨。工作是很清闲的,上二休五,有五天的内观时间,足够多了,这种状态很适合我的生命节奏。 我的厨艺的灵感,最开始是来自晨星,他最喜欢烹饪鱼了,我也一样,清蒸,红烧,烀鱼等,这儿的来客,格外喜欢点我的菜谱。 说起菜谱,这又得从万生给我的那本《万物生香草集》说起了,人生从来没有白走的路,冥冥之中,有一种无形的力量会把自己所有的经历串连在一起,逐渐的把自己推到一个更适合自己的地方,我把这只手叫宇宙之手。 男人常把女人分为三种类型,一类女人如风,风过不留痕。一类女人如云,飘来飘去,不成形状。一类女人如黄金,脚踩大地,始终如一,能掌控着一切,如如不动。如黄金般的女人,是男人可以娶回家里的供着的。而我?是一个如云一般的女子,脚不着地。 我的确不是一个喜欢刻意去掌控自己的命运的人,不是男人眼中黄金型的女孩子,她们能做到百年一面,如如不动,带给人十足的安全感。 我的人生就如玩摩天轮,一会儿天上,一会儿地上的,看着就让人胆战心惊的,所以那些追求稳定感的红尘中的男人们女人们总是躲得我远远的。 还好,在红尘摸爬打滚中,不介意这些了,我才发现,我已经逐渐的戒掉了情感。偶有春意动,也能做到远观即可。 对于我来说掌控人生是需要用力,需要用心机才能排除万难。还不如两双摊开,把自己彻底交出,随着那股神秘的命运之流,坦然前行。就如万生说的那样,敢死才敢活。 人在俗世里行走若不用心机,这样就注定了我要见很多的风尘,还时刻陷入“泥潭”之中,以至于每天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还活着,就是一件格外幸福的事了。幸亏,我是一位如云般的女子,即使陷入了“泥潭”里,“粪坑”里,也是轻飘飘的,飘一飘,换了个形状,就走出来了。过后,发现这样也不错,丰富了自己心灵,还长出来了更多的“羽毛”。 回望过去五年,独自天涯,真如天空里的一朵云,飘来飘去的,去过了好几座城,做了好多份工作,跨了十几个行业,都是蜻蜓点水般,轻轻的我走了,就如我轻轻的来,什么也没留下,什么也没带走。在a城,我学了厨艺;在b城,我跨入了书香的世界里;在c城,说来话长。 人人都说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的确如此,但又不是如此,喜忧参半,如果让我重新来过,我依然会选择这样走自己的人生路。真的,至少我体验到世界与父母眼中的世界是不一样的,很不一样,慢慢的已经形成了自己的稳定的世界观了,我可以轻轻松松摆脱他们对我的控制了,这便是成长的见证。所以,无悔无怨。 记得在a城,一个阳光明媚的春天里的某一天,我漫无目的游荡在一条明朝古街里,这儿画戟排雁翅,彩凤双飞朱漆柱,碧瓦祥云黄旗飘。一踏入此街,人就完全放松了下来,有一种穿越感,仿佛自己成为了一名明朝的女子。 这天,我无意之中抬头一望,发现了一家名叫“香草记忆明朝风”的餐馆。店里面有种古老而又神秘的韵味,不自觉的把我引了过去,朱红色的木门上还贴了一张招聘广告,招聘后厨助理,学徒。后厨助理?一下子激起了我内心的兴趣。 我紧接着把目光转向了大门旁边上的秋千上,秋千上坐了一位高高的身着蓝色长衫的女玩偶,她鸾绡敛袖,长长的乌发,压着金翅小钗,在秋千上微微的摇晃着,目光死死的盯着进店的来客。我靠近了她,凝视着她长长的眼睫毛下,那双如空洞的眼睛,好一会儿,身体莫名的打了一个寒颤。 转身走入店内,这浑暗的色调,一幅若大的关公神像挂在店面的正中央,他同样,死死的盯着来店的客人。 在浑暗的灯光中,我看清楚了,店内除了门边的那个大大的荡秋千的女玩偶,两面墙边格物柜上都间隔着摆了一块铜镜,每一块铜镜旁边都放了一个小小的古装的女玩偶,千姿百态,服装色彩各异的,这些是用来售卖的,价格,100元到800元不等,这些个女偶,加上浑暗的装修色调,古老的木桌,墙上的关公神像,还有一道幽暗的灯光,通往若隐若现的后厨,通道墙面的装饰壁画,是柏树,乌云,月光。让我想起了苏轼的一句诗:“柏台霜气夜凄凄。””梦绕云山心似鹿。“整个店面给人感觉阴森森的,仿佛进入了十八层地狱里的“孽镜地狱“。 我想来这儿吃饭的客人,都是好奇心比较重的那种。而我,是因为店名叫“香草记忆”而进来的。不知道来这儿上班是什么感觉?我思索着。 “香草记忆”,让我上瞬间回想起万物生给我的那本《万物生香草集》,我一直把它带在身边,没事都会读一读的。看来,我与香草又要开始一段缘份了。 我选择了坐在正中间的那张古老的木桌旁,认真的读着每一道菜谱。 最后点了一道陈皮老鸭汤,这陈皮老鸭汤的味道真是太特别了,淡淡的清香,微微的甜。我对它的制作产生了好奇,我不知道他们配制了哪些香草,才得这般味儿,让满是骨头的老鸭也变得酥酥的,软软的。就这样我与这家古老的摆满了女玩偶的餐馆结下了一段缘,一段恶缘就此开启了。? 第九十九章 红尘惮 (二) 酒醒是在桃花前,酒醉还来桃花眠。今日里,无酒,有花,朝露淡淡阴,枕树听溪声,闲来无事忆往昔,也不乏是人间至极的丰盈。 “梦寒,来帮我把这些菜搬到厨房里去。”一大清早,庵主下山买了几蓝子菜回来了。 “好的。”我把记忆拉回了当下,连忙从桃树边了站了起来。 说起庵主,她是一位年龄大约在五十岁左右的中年女人,待人和蔼可亲的,平时不怎么管事。 除了清晨,其它时间难以见到她的身影。 家有家规,庵有庵规,来这儿静修的人,不管是自费的,还是像我这样半工半修的,只要遵守了庵主立的几条规矩,不去越界它,一般还是比较自在的。若违规了,庵主直接将你请出此地。来这儿几个月,我就看见了有几个把这儿当娱乐场所的人,被庵主请下山了,交的费用也没得退还的。 不过,这儿,也不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都是有时间限制的,从进来的那天算起,在限制的时间内,日期到了,才能下山,也不能延期,哪怕再加食宿费也要等二年后才能给予授理的,不允许在此地久留。 这儿不是避世的地方,是修心的地方,也是庵主一直遵守的原则。 从这点来看,庵主可不是一般的女人。 而我,骨子里虽有叛逆的种子,也是看人来的,像面对庵主这样的人,在她面前我乖巧得很,你给我自在,我当然不会让你难堪,这是我的做人的原则。 今天有个伙伴要下山了,得离开此地了,刚好是我掌厨的一天。 我倒挺喜欢呆在厨房里的,提起厨房,一般让人直接联想到的是油烟四处飘,残渣碗筷满堆堆的地方。这儿倒不是的,厨房设立在一个偏僻的后院里,屋后有野花绿树,屋前杨柳成荫,隔着窗户时而能听到欢快的鸟鸣声,还有风扫过丛林的声音,带给人无比安逸的心境。 且一般闲人很少来这儿,所以在这儿做一道菜,就像是作一幅画,谱一首曲的感觉,把不同的材料堆到一块儿,从选,洗,切,炒,都是自己一个人完成,不被人打扰,自由随性的发挥的感觉真心是不错的。 这儿菜谱还有个规定,一道菜系必须带七,七种材料,七种色彩,即使做一条鱼,也要找出其它六种色彩的材料来配制。不过,习惯了,其实挺玩的。 这又让我回想起在a城的“香草记忆民国风”里那家餐馆里一些事儿,脑海里还时不时会浮现出那秋千上晃荡的女玩偶模样,那阴森森的氛围,那幽暗的后厨。 我是一个喜欢回忆的人,回忆也是确立自己的一个过程。 那是一个樱花纷飞的季节,因为一碗陈皮老鸭汤,让我再次踏上进了“香草记忆明国风”。 这天,有淡淡的风,漂浮的云,店门口的女玩偶随着风在秋千上轻轻的摇晃着,老板娘坐在浑暗的收银台前打着盹,她淡雅的气质,千年冰山一样的面容,四十来岁的模样,依然很美,不是年轻女孩的那种美,有一种说不出道不明的韵味,唯一遗憾的是她脸上没有笑容。 我一走入店内,直接向她说明了自己的来意。 她阴沉的脸谱变得缓和了些,我这才松了口气。 “先来试试你。”说完一句话,转身走向了那个幽暗的通道里,很久也不见了人影。 我茫然无措的收搜着店面的四周,悄无一人,只有那些个闪闪发光的铜镜,和镜旁的女玩偶。我又打了个寒颤。 二天后,我见到了店里的男主人,他人高马大的,留有连腮胡子,挺有艺术家气质的,在我的思维里,有个名词叫心宽体胖,人的心胸的宽广度与体形的大小成正比的。只是,后来这个人高马大的男主人着实颠破了我的眼界。 这家夫妻店,加上我,才三个人。我的任务就是帮他们打理后厨,节假日,人多时,也需要端端盘子。 这种文艺风的店,平时的人是很少的,特别清闲。这样,我平时就有更的时间跟老板娘学习做汤了,一开始,我就是这样想的。 只是那千年冰山脸谱的老板娘惜语如金,偶尔冒出一句话,吓人一跳,可能这里摆得古装女玩偶太多了?还是什么原因?总感觉这儿阴气太重,或许自己本身就阴气过重,不然感觉不到这些,老板娘身上其实与我有很多相似的特点,算是遇到自己的同类了。 如果与同类也相处不好,那是不是证明我的性格真的有问题了?母亲对我评判也是有道理的了。 可是我为什么觉得浑身不自在,我非常害怕老板娘,内心深处想与她保持距离,可又总是不自觉得去靠近她,想与她聊点什么?好不容易开口了,见她那不冷不热的,略带鄙视的表情,我连忙又闭嘴了,手足无措的傻傻的呆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难道,我真的有问题吗?男人们只是被我的外貌迷惑了,我本是一个不正常的女孩子? 某天,老板娘突然问我:“你为什么来这儿?” “我,我喜欢这里的氛围,古典风,还有,我想学做陈皮老鸭汤。”我吞吞吞吐吐,战战兢兢的回答着。 我最怕这种突如其来的提问,像是遇到007了,时刻被人审视着,观察着。 最主要的是,我明明回答了,她却不表态的,脸上露出冷冷的笑容,很像秋千上的那个女玩偶,让我不自觉的后退了几步。 直接退到了后厨,看见碗池里堆积如山的碗筷与残渣,还有格物柜上各种杂七杂八的香料,食材等等,这儿着实有点凌乱,我不知道该从哪儿收拾起,只感觉脑袋一阵晕炫。 “你没什么事,先把池里碗洗了,其它的先不用你管。”突然从身后冒出来的声音,我全身吓得一弹。 总感觉有一双阴魂不散的眼睛在盯着我。 “哦。” 目送着她走出厨房后,才弯下腰,把碗一只一只的从洗碗池里搬了出来,放开水笼头,哗哗的流水声,赶走了我内心的焦虑。 “你连洗碗都不会吗?”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又一声不吭的站到了我的身旁,脸拉得老长。 是我的洗碗的方式不对吗?还是洗得太慢了?还是?让她如此不高兴。 我可不能告诉她我很少做过家务活,如果这样说,我就不能呆下去了。 “会的,会洗的。”我吞吞吐吐的回答着,满脸被吓得通红。 我加快了自己的速度,动作尽量显得麻利些。 她再次冷冷的斜视了我一眼,叹了一气。显然,我从她的表情里看出来了,她对我不满意,很不满意。 我又像是回到了自己的母亲的身边,此情此境,是如此如此的相似。 我战战兢兢的回过头,搜寻着她的身影,她开始做汤了,那一袋袋香草料,唯有闻到这香草味,我眼睛突然变得光亮了起来,变得精神抖擞 的。? 第一百章 红尘惮(三) 暖山风烟处,柳絮纷飞,燕子舞。 一夜之间,整个后厨里染了一层白,这是怎么回事?哦,原来是柳絮,我随手拂去了锅盖上,灶台上的一层薄薄的白柳絮,突然思绪万千,心荡涟漪。 时光飞逝着,不知道晨星现在怎么样了?那个家住柳林寨的男孩,他还在做家具吗?还在柳林寨种绵花吗? 如我这般女子,身如柳絮,心如云,承受不起生命之重,承受不起情意缠绵,就干脆来一个恩断义绝。 奈何?“从来只有情难尽,何事名为情尽桥,自此改为名折柳,任他离恨一条条。” 这一别五年就过去了,也许此页就此翻过了,等下山后,一切还得重新来过。 “梦寒,让空间,让空间,让这位新来的女士来考试了?”庵主叫唤着。 如梦初醒,回到了现实。“啊,哦,好的。”我抬头一望,一位衣着非常得体的中年夫人,她淡淡的妆容,微卷的短发,还软了一点点颜色,但恰到好处。应该是一个比较有修养的夫人,大概是儿女大了,不用操劳了,这会儿可以好好的来这儿清静清静了。 我连忙退出了厨房,说起考试,这也是庵里的规矩,每一位新来的同事,包括我自己,进来的第一天,就是考核做厨房的卫生,由庵主打分,满分为100分,50分以下的,此处不给予接待,所以这厨房总是干干净净,一尘不染的,没有什么油烟味。 我刚入进时,那次考核成绩是刚好拿了个及格分,想想挺羞愧的。 45分钟后,我远远的听到了庵主的呼唤声。一定是那位夫人考试完毕了,看看去,她的杰作。 我屏住呼吸,轻轻的推开厨房的木门,瞬间,给我愣住了,整个空间亮闪闪的,柳絮没了,油渍没了,每一面墙壁如玉石般,被洗的洁白洁白的,这灶台?这锅盆?真是太神奇了。 她是怎么做到的?我才知道原来做清洁工也是需要天赋的。 “哇,好干净啊。”我发出了惊叫声。 “这下知道差距了?”庵主亲切的拍拍我的脑袋的说。 “呵呵。”我将手玩弄着自己的头发,低下了头。 “行,没事了。”她转过身向那位夫人介绍着我的名字。“这是秋梦寒,这姑娘也不错的,做得一手好菜,一个很有天份的孩子呢。” 庵主先抑后扬,给足了我的面子,让我倍受鼓舞。她居然夸我是一个有天份的孩子,这评价也太高了,孩子?我都这么大个人了,她居然还把我当成孩子?奇怪的是,我并没感觉到有什么违合感,且觉得这段与女长辈相处的历程它对我往后的人生可能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这么多年来,我东走西窜的,原来一直在寻找有一个女长辈能把我当成孩子一样对待,能认可真实的我,不完美的我,我一直在寻找一种理想的“母爱”啊。寻寻觅觅,都没有遇到过,这下终于遇见了。 好在我还有一个优点,就是对金钱有天生的安全感,这也许是性格使然,也许是父母给予我的。可我的梦想并不是成为一位“富姐”,我的梦想是当一名有个性的家庭主妇,这愿望对于我这种身如柳絮,心如云,喜欢天马行空,脚不着地的女子来说可不是一简单的事儿。我的时间都花在了寻找最真实的自己,还有寻找“母爱”上去了。 只是一转身已是百年身,当一名有个性的家庭主妇果然成了我的梦想,因为不容易实现,所以才叫梦想,难怪我那么相信“命”这玩意儿,家庭的命运,还有自己的命运。唯有接受“命”,才能改变“命”。 这让我再次把记忆拉到了“香草记忆明朝风”那家文艺风餐馆。餐馆很文艺,可那里的人心一点也不文艺。 五一节假日,正好也是这个季节,明朝古街变得热闹起来,人来人往的,这家餐馆也开始忙碌了起来,一连几天,人满为患,进店来的有两类型人,一类是来吃饭的,一类是来买女玩偶的。 我一瞬间从一个一无所用的人,变成了一个无所不能的人,从为客人推荐女玩偶,到端盘子,擦桌子,洗碗,拖地,送餐,等等,样样都干,虽然很忙碌,但我是快乐的,那时那刻,我终于感觉自己是一个有用的人了,不是父母眼中所认为的那样,连吃饭都吃不好的姑娘。 你看,我能做这么多的事情,不是吗?内心深处,士气满满的,忙到晚上十点,灯火阑珊,客人散去。 我像是一个打了胜仗的孩子,一脸得意的与店里的女主人,男主人开始一起用餐,也期待着他们对我工作表现给出一点评论。 这时男主人终于开口说话了:“秋梦寒,我看你做事不怎么行啊,连拖地都不会。”老板的言语像一盆冷水,浇灭了我内心里好不容易燃起的来的雄雄烈火,瞬间拔凉拔凉的。 这是多么的熟悉的声音,始终在我脑海里环绕,我千万次试图抹去他,可你为什么你又要将它唤醒。 它就如一个咒语,让我束手无策。 “这地?不是挺干净的吗?那要怎么拖啊?”我还是想为自己辩驳一下。 “这还干净啊?”男主人连忙放下碗筷,从一张凳子边找出了一点纸屑。“你看,这么大一块纸屑你都没看见,况且你拖地的方式也不对。” 我强忍着内心里的火气,我他妈的累了几天,像孙悟空一样七十二变,无所不能的,你就因为这一点点纸屑否定我的全部,跟我过不去?但想想还要学做汤,我不能前功尽弃了,还是咽了这股火气。 “想学东西,先从学徒做起,让老板娘一样一样教你,拖地,洗碗,摆桌子等等,一样一样开始学,这些学好了,再教你做汤,你现在什么都不会做。” 他这句话我想了想,又好像有点道理,古人拜师学艺都是从挑水砍柴做起的呢,可能老板想先磨练我的心性呢?如果这样,那我可能误会他了? “也行。”我淡淡的回答着。 “那去,把拖把洗干净了,今晚我来教你拖地。” 我放下碗筷,随着挑选了一个拖把,把它放进水池里,用力的蹭着,直到污水变清后,才拿了出来。” “哎,我看你笨手笨脚的,洗个拖把就那么难吗?” “可以了,教我拖地。”我把拖把直接递给他,安安静静的立在桌前,看他表演。 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什么名堂,不是和我一模一样的方法吗?有什么特别的吗? “行了,你来拖给我看看。” 我一脸疲倦的接过拖把,与他一样的方法,把桌椅先移出来,不放过每一个角落。 “哎,不行,不行,你这样干活不行的?” 我不知道我哪儿不行了?可能是有点累了,我的心也虚了,没有了反驳的勇气,我只想快点下班,让今天快点结束,于是我更加迈力的,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把整个店面再次拖了个遍。 “老板,我没有力气了,我下班了。” 我一直都没有弄明白,我到底哪里不行,哪里不对?这才是最恼火的。 可是我内心深处又认可他对我评判的,我的确长这么大没有做好过一件事,我来本就不行,他没有说错啊。尽管我表面抗议着,但内心里却认了,这才是要命的。 “去跟老板娘说一声,明天让她教你洗碗。”男主人一脸厌恶的表情,像是我欠了他债似的。 我内心无比慌乱的,穿过那幽暗的通道,立在老板娘面前,发现她还在忙碌着,她是在夜间做汤,第二天清晨可以睡睡懒觉,这可能是她的生活节奏,灶台上香材,香料,有藏红花,百里香,迷迭香,等,唯有见着这些植物,我的心情才缓和了些。 “你还不下班,这个点了还鬼鬼祟祟的跑到后厨来做什么?” “我?哦,我下班了。”我像是一个做错的事的孩子,连忙退出了后厨。 古街上明月当空,但早已没有了在以往的心境,我无声的感叹着,人间为何如此之难?进也难,退也难,用力的活着是错,不用力的活着也是错。人,为何要这样的为难人?? 第一百0一章 红尘惮(四) 天空,飘云一路,依山的小径上,夕阳已斜,小径上两旁的木兰花已经开了。 曾路长水远,只见天涯明月,回首间,在这儿又见着木兰花了,依昔留恋我曾用一颗慵懒之心呆过的地方,木兰园,但愿朱颜还在,哪怕不是当年。 “梦寒,秋梦寒。”庵里的一位小伙伴远远的向我招着手。 “想啥呢你,犯相思了,呆呆傻傻的。”她与我一起坐在了路边的石头上,凝望着山间小路。 “没呢,吹吹晚风,看斜阳。” “虫儿飞,冷风吹。”她轻轻的哼着小曲。 “虫儿飞,花儿睡,一双又一对才美。”我伴着音。 “对了,发工资了,庵主让你去领呢。”好十分心疼的表情拍着我的肩膀。 “哦,我忘记了,今天是月底了。” “快去,庵主马上要下班了,就等你呢。” “那你呢?” “我领了,来这儿听杜鹃鸟唱歌。” “那你记得早点回来,我先走了。” 外面的世间,用错综复杂,来迷倒众生。这儿,用明了简单,来归于平静。 我悄悄的走进了庵主的办公地。她闭目养神着,看到她,就让我想起万生,这是我一路走来,遇到两个在红尘中算是修炼到炉火纯青的人。红尘中的人,你想要复杂,他们能给你复杂,让你在复杂中欢欣却悦;你想要简单,他们给你简单,让你在简单中如鱼得水。 他们尊重复杂,也尊重简单。此是平生我愿,能遇到两位这样的高人,也算是三生有幸了。 突然想到了住在“木兰园”里那两年,每年夏天的傍晚,园子里就有很多蚂蚁出没,它们出来寻找食物了。 这让我不由自主的想起了一个画面,蚂蚁寻找食物的画面与错综的世间其实还有几分相似之处呢。 每当看到蚂蚁们成群接队的出来寻找食物时,我就会从屋里找出一些糕点来,在东径上,西径上分别扔下两块糕点,结果很快就会发现有一只领头的蚂蚁闻到了食物的味道,于是它们排着整齐的队伍,长长的一队,一只紧接着一只的,从东径出发了。终于达到了目的地,蚂蚁们收拢了队伍,围成一团,齐心协力的抬起那一块糕点,返回蚁群的洞穴。 这时,再回过头来看,发现了还有几只掉队的蚂蚁,也许它们是故意掉队的,也许它们是真的跟不上队伍了,也许它们有更敏锐的嗅觉,它们没有随着队伍去东径,而是转身往西径上爬去。于是乎,这几只掉队的蚂蚁吃到了那成群接队的蚂蚁同等大的糕点。 这中间,我还发现了一个秘密,其实蚂蚁们是一种很懂得分享食物的小动物呢,当这几只另辟捷径的小蚂蚁寻找到了这块糕点时,留几只等候在原地守着食物,有一只小蚂蚁悄悄的爬走了,它是要去哪儿呢? 我一直往下观察着,原来它是去通告其它蚂蚁群了,可能是告诉其它蚁群们它发现了一块更大的糕点吗? 可最终结果是,这些蚁群们只顾着在撕抢着这块现有的糕点,都没有注意到它的到来,也听不到它的呼声。 这只通风报信的小蚂蚁只好单独再次爬到西径上,与几只呆在原地守糕点的小蚂蚁们先饱食一顿,剩下的运回了另一个小洞穴里,然后可以很多天不为食物而发愁了。 我总觉得自己人生路上,就像是那只没跟上队伍,落单了的“小蚂蚁”,我靠着自己的嗅觉去寻找食物,总是能找到那么一丢丢。反正我又吃得不多,也很少有人来争抢我手里的食物,因为每个人都觉得他们自己才是最厉害的,至少比我厉害多了,才不屑于我手里的那一点点食物呢。不过,以我的敏感猜测,他们需要的是看起来更有用更有实力的队友,这样可以收获更多的食物。而我这种一看就像猪一样的队友,怕我抢不到食物,还给他们贴麻烦。 庵主和万生的行事风格还真差不多呢,他们享受做“美食”的乐趣,也享受分享“美食”的乐趣,每次做好了几份“美食”,他们会在每个“路径”上放一点。 至于你走东径,还是走西径,他们就不管了。 人世间若都是庵主与万生这样的业主,那我可就有福气了,可哪有那么多的好事呢? 在自己还没有当一个业主的能力时,当然也会有苦难重重的时候咯,我也认了。 还是想来说说“香草记忆明朝风”这段往事,往事不堪回首,也得回首。回首去看见自己是如何给自己留下的一道道“伤痕”的。 自从五一假日忙碌了几天过后,我从后厨助理,变成了学徒,跟老板娘学洗碗,学擦桌子,学摆盘子,学收拾屋子。学徒就学徒,没有工资就没有工资,可是这日子一天天的过去了,我想学的一样都没学到,不想学的天天在重复着。 就拿这桌子来说,每天都擦了应该有百来遍了,桌子都快生花了;这地板,每天也拖几十来遍,都快成镜子了,能照出人的影子来,果然成了我心目中的“孽镜地狱”。在店里空无一人的时候,我总感觉格物架上的那些大大小小的女玩偶都在向我露出了狰狞的笑脸。 疑惑归疑惑,依然每天干劲十足的,就是人年轻精力太多了呗,力气没地方使,每天拿桌子,地板来做功夫。我以为有朝一日,能感动天地,感动我的金主,她能言而有信,能说到做到,总有一天她会传给我通往幸福道路的真经。 如今看来,那时的自己脑袋怎么就不会转弯呢,像是被什么东西定格了似的,居然浪费了那么多精力,每天都在跟桌子,地板过不去。如果闲得慌,去买一本英语词典背单词,也行啊,在工作中还能用得上的,那儿本来就是景区,有天南地北的游客。 当时真的想不到这些的,在店主的否定的目光下讨生活,这时候的我是失去了思维能力的,像是一个被装了程序的机器人。一个“否定”的眼神就能将我击败,这才是自己的软肋,其实与店主无关。 我想,土地公公都被我惹恼了不是?还好桌子没成精,不然,都会跑到“桃花庵”来找我麻烦的。 在此,我要跟土地公公说声对不起了,跟桌子弟弟说声对不起了,也要跟当年的自己说声对不起了。 幸好,因为某天店里来了一位“挑剔”的食客,他的味觉功能真是了得,这么美味的食物他居然也能挑出毛病来,我这才去寻找“香草记忆风”的真相,结果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这才让我从大梦中清醒过来。? 第一百0二章 红尘惮(五) 临近十一之季,a城明朝古街,人又变得多了起来,印象中这个季节天干气燥,风清云淡的,今年雨水比较多,一大清早,整条街笼罩在蒙蒙细雨之中,五颜六色拥动着的雨伞成了古街里别样的风景。细雨拍打着街边即将凋零的花儿,细风吹落了伴在花儿身边的几片黄叶,依依不舍的坠落到泥土上。 这天,我如往常一样,在街边买了点早餐,一边吃着,一边走着,便到了上班的地点,刚踏入“香草记忆明朝风”的门口,秋千上摇晃着的女玩偶正好轻轻的撞到了我的腿上,我仔细一看,发现它今天换了一件衣裳,一袭白衣,披头散发,一如往常,脸上露出怪异的微笑,还有那如空洞般的眼睛,看着看着,又有一股凉意从内心深处里涌出。 “服务员。”一阵呼唤声让我把注意力转移到了店里一个浑暗的角落里,这么早,那里就坐了一位客人了。 “在。” “多少钱,买单。” 我将脸上挤出一点点笑容,缓缓的走到客人身边,只见那满满一桌子碗啊,盆啊的,杯子啊,还有纸牌啊,烟灰缸啊,烟头啊等等散落了一桌,这应该有一大桌的人,其它的人先离开了。 又要算帐了,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我脑袋细胞又开始打架了。 直线性思维的人最善长处理这些混乱的场景了,他们的脑细胞像几条直线,有理有序,整整齐齐的,根本不怕数术。 而我感觉自己的脑子像一棵树,长有很多树枝,枝叶,特别是面对新鲜的事物时,它还会生出新的树枝出来,甚至还能开出一朵朵花来,所以我的生活中不需要那么多的东西,我不喜欢复杂,东西越多,生出的树枝就越多,脑袋会受累的。 我还真不善长处理这混乱复杂的场境,不得已的拿起他的单子,找出计算器来,一个数字,一个数字的输入着。 “收桌子,我来。”老板娘不知道是从哪儿窜了出来。 很明显,她特别不信任我的算术能力,也不敢放手让我去锻炼一下。 有时候,人与人之间相处,其实信任比帮助更重要,显然老板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也有可能意识到了,但她做不到,如果她能信任我一次,我会万分感激她的。 在这种充满着不信任的氛围里,我时时就像一只受到惊吓的小鸟,四处躲窜,心无着落。 唯有忙碌的时候,才能缓解,这可不是什么好状态。 比较幸运的是,这儿大都是来自天南地北的游客,这么些日子以来,感觉这些人还满好相处的,人都挺随和的,不摆架子。 不信,你看,这又是人满为患的一天天,在我们忙不过来的时候,客人们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自己收桌子,自己去取餐,需要添加什么,自己主动跑到厨房里去取了。不知不觉中,我也看到了,原来人性也还是有很多的可爱的一面的。 并不像电视里看到的那样,客人与服务人员永远是主朴的关系,至少我体验到的不是那样子的,当然我不是说别人的体验就是错误的,不真实的,我相信也是真实的,但那是他们的真实世界,而非我的真实世界。 这也是我一直没有走的原因,哪怕老板娘以收学徒的名义不给我发工资,我有自己的期限,在这个期限里我会做到仁之义尽,问心无愧,至少要对得起自己的选择。 这一天,终于有一位客人打破了往常的平静,也让我的生活就此翻篇了。 “服务员,过来。”看他的脸色,我就知道没有什么好事情。 “咋了?” “这鸭汤有异味,好像馊了。” “啊?”我正想帮他去换一碗。 店里的男主人闻风很快出现了在我们的面前。二话不说,直接训斥着我:“这碗汤,你是在哪儿端来的?” 我在哪儿端来的?不是从后厨里端来的吗,是老板娘让我端的啊,其实具体我已经记不太清了?事情太多了,哪还一件一件记得那么清楚。 “不好意思啊,这服务员不知道,她端错了,我这就去帮你换。”老板对待客人倒客气的很,一个大老爷们的,在一碗汤面前,那低头哈腰的样子,让我忍不住就想笑。 我依然一动不动的立在原地,回想着事情的整个过程,总感觉有什么不对劲的。 几分钟后,一碗新的陈皮老鸭汤上到客人的桌前,这件事情虽然平息过去了,可我心里疑惑却越来越多了。 不对啊,刚刚那碗汤明明是老板娘让我端的,我没有端错,为什么偏偏是那一碗汤有问题,其它的客人的又没问题? 我似乎意识到了什么? 静下气来,直到客人都散去后,我悄悄的躲到后厨的了洗手间里。 “秋梦寒,出来后要关灯啊。” “知道了。” 听到老板娘的脚步声逐渐远去了,他们开始用晚餐了,我连忙从洗手间里溜了出来。 找到了刚刚客人投诉的那碗鸭汤,尝了尝,的确有点馊味,一点点而已,不仔细品,还真品不出来。 我把目光又望向了锅里,这一天下来还剩下的几碗汤,也尝了尝,没有异味,味道挺鲜的,为什么偏偏那一碗就馊了呢? 我再次把目光在厨房里搜索着,定格在了那些香料,香草上。 原来如此,我终于知道发生什么了? 这鸭肉本来就有问题,我转过身,打开厨房里的冰箱,储物柜,翻出了一堆堆已结冰了的肉食。 我发现这些肉已经变了颜色了,可能是存放的太久了,说不定都已经过期了的。 这老板还真有一套的,明明他自己心里有鬼,还训斥我? 有理不怕声高,我也是个认理的人。本想把这些肉清理出来直接扔到垃圾桶里的,转过念头,不对,得保留证据,不能扔了,后面会有好戏看的。 “干什么你,你在冰箱里找什么啊?” “老板,你这肉是不是放了太久了,都变颜色了啊。” “谁说的,我昨天才买回来的?” 不可能,昨天买回来的,怎么就结了那么厚的冰了,用脚趾头想都不可能的。 “去,去,吃饭去,这里不用管。”说着,他直接关掉了后厨的灯,借助幽暗的余光,我依然能看清楚那通道的墙壁上的柏树,还有满天的乌云。 我心不在焉的拿起碗筷。 整个店面如死寂般悄无声息,好一会儿,老板开口说话了。 “秋梦寒啊,不是我说你,你真不适合我们这份工作,这样,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今晚你喜欢吃什么,你自己随变拿,多吃点。” 听到这句话,我并没有太多的意外,我早就知道会是这样的结局。 “嗯,那?我的工资呢?” “不是说好了做学徒是没有工资的吗?本来还要交学费的,看你做事的态度还算挺好的,就不收你学费了。“ “可是,我干了都快半年了,我想学的,你们都还没交给我啊。” “是你自己答应要做学徒的,你随变去别的地方问去,没有哪家做学徒是开工资的,师傅是有权利开除学徒的,还有,你吃住都是我们的。”老板娘也开口说话了。 我没有再为自己争辩,因为我很清楚下一步应该怎么做了?好,等着。 屋外的雨停了,有淡淡的月光,笼罩在木门前秋千上的女玩偶身上,它那一身白衣,如云一般柔软,那一头乌发,半遮着泛着蓝光的眼睛。 原来,在我一踏入店门的那一刻,我就成了一个能走动的女玩偶了。只是门口这只荡秋千的女玩偶,它用蓝色的眼睛,挡住了洞内的阴暗。? 第一百0三章 红尘惮(六) 香烟袅袅,白云悠悠,远远望去青山环绕着的“桃花庵”像是一位身着白衣绿裙的睡美人,宁静而柔和。连来这儿的游客,他们的步伐也变得轻轻的,柔柔的,深怕惊动了什么。 今天,这儿些许热闹了些,香炉祈福会,我依然如往日一样,坐在一块青石上,背靠着一棵松树,凝望着那些虔诚的香客。 “梦寒,快去祈福许愿啊。”庵里的小伙伴们提醒着我。 “不去,我无求,没有什么好求的。” “谁信你,只要活着,没有人能做到无求。“ “你不懂,无求的人更懒,更贪心的,我是真的相信若真心的去求一样东西,求什么就会来什么的,可是我现在还是不够了解自己到底适合什么,万一求到了的, 又不是自己想要的,许了愿就需要还愿,很麻烦的,我最怕麻烦了,拥有的东西越多,麻烦事越多。除非命中注定的来了,我就接受,没来,就做好手里的事,这样轻松多了,我越来越觉得这个世上最懂自己的人不是自己,是上帝。” “神神叨叨的你,不过,好像也有点道理。“ “你赶紧去祈福,我的道理,只对自己管用,又不是你的道理。”我说。 无求,每一位凡夫俗子,怎么可能做到无求,此心安处便是吾乡,此处若安好了,相信彼处会安好的,该有的都会有的;此处若没安好,即使求来了一切,敢保证有心力去经营好它吗?我最怕得到了不适合自己的东西,结果把自己弄得身心俱疲,得不偿失的。 说话那次在a城我被“香草记忆明朝风”店主辞退后,次日,我就拔通了当地食品监管局的电话。 几日后,我再次不经意间路过那条古街,发现那家店已经关门了,门上贴上了通告:店面整顿,暂停营业。 我立在店铺前,久久的没有移动脚步,脸上露出了冷冷的笑容。 “咦,小安,你看,这家店关门了耶,早就知道他们会有这么一天的。”我旁边突然站立了一对青年男女,在门前叽叽喳喳的议论着。 我扫视了一眼挨着我的那位女孩子,一个雪肤凝脂的女孩,娇滴滴的,面如二月桃花雨,长长的黑发,散落在肩上。 “咦,你不是那位服务员吗?”我刚转移目光,旁边的男孩像是认出了我。 “哦,哦,是你,是你,我认得你,你就是投诉的那位客人。” “是的,是的,你记得起来啊。” “你也在这儿上班的吗?”女孩子打量着我,羞涩的表情问。 “是的。”我点点头。 “你上了多久,你有拿到工资吗?”她娇滴滴的问。 “没拿,他们以不适合为由,把我辞退了。” “我也一样啊,我上了快一年的班了,实在呆不下去了,我是自己走的,在我离职时,他们给我发了一个红包,你知道红包里有多少钱吗?” “多少啊。”我摇摇头,表示不知。 “才10块钱,一个好大的红包,花了我一年的心血,才挣了10块钱。” “啊,你比我还好一点点,我上了半年班是被辞退的,一分钱也没有。” “真的好过份哦,难怪店被封了。” “是的,这店主手段太狠了。” “确实,在我之前,他们店也有个女孩子,人家还很会销售,还会厨艺的,也和我们一样,几个月,也没拿着一分钱工资,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好像是说店里丢了什么东西,给辞退的。” “我们都是自投罗网。“ “就是,你也是学旅游管理专业的吗?” “不是的,你是学旅游专业的啊?我本来是想来这里学厨艺的。” “学厨艺?学厨艺你可以去我们酒店啊,我男朋友是工程部的,认识几位大厨,到时让他给你推荐一个好的师傅,那里面学徒也是有工资的。”他推了推他的男朋友。 “在哪儿啊?离这边远吗?” “在市中心,薥香宫,你听说过没有,那里面有很多金枝玉叶呢,好多女孩子的。” “我又不是男孩子,对金枝玉叶没有兴趣,那你在里面哪个部门啊?”看她一脸诚意的相,我打趣说。 “我是客房部文员,我是想:里面多个熟人好有个照应的,你不知道那里面的女孩子,要不,来自同一个地方的;要不,来自同一所学校的,个个都好嚣张的。” 就这样,在不经意间的萍水相逢,我进入了a城薥香宫酒店。 刚开始,第一意图,我是为了去看明星的,听说有好几位我比较喜欢的明星入住了薥香宫酒店了,我虽然不是追星族,不崇拜明星,但也会因为某个电视剧角色而喜欢上某个演员。 上学的时候,我喜欢把他们的演得电视剧角色的大头贴画,贴在抄歌的本子上,那是我的一片精神家园,他们演出了一个至情至性的世界,贴画里的世界是我陷入黑暗之中的一束光,才得以让我在父母,亲人的打压否定中,使我内心始终保有一颗美好的种子,这颗种子在我的心灵深处不断的生根萌芽,只为等待它真正长大后,我就有力量逃离父母的身边了。如今看来,我做到了,没有被饿死,还认识了好多千奇百怪的人。 想想我很快就要见到明星真人了,就激动不已,我并不是为了去靠近他们,打扰他们,是为了去感受一个星光世界的那种氛围也好啊,哪怕买一张最后一排的演出票,默默的看完,而后默默的离开就好,以表我的感激之情,是他们在我幼小的心灵里种了一颗希望的种子,我这才能做到四处活蹦乱跳的。 第一次去,明星倒是没有见着,把自己的饭碗搞定了,往后,我的生活又有了一个新的着落了。 薥香宫酒店座落在a城的中心地段,规模比较大,我是在招聘启示上了解到的,招聘专栏有长长的好几页,好不容易才在字里行间找到了餐饮部。 小安说的没错,这是一个争奇斗艳,金枝如云的地方,我本来是无心随缘的被聘到这儿来的,女人多的地方,是非也多,后来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也成了一个是非人,在这个斗狠斗艳的地方,我开启自己与以往风格不同的人生路。在一局局“竞赛”中,层层斩关,为自己杀出了一条血路。 后来也总结出了一条只属于自己的人生哲理: 赢的世界,是一张面具人生,并不是说面具人生就是假的人生,面具也是真实的自己,只是那只是自己的一面而已。真实的生活里,我很难做到一直是一个样子,一种性情,我有时候胆大如虎,有时候胆小如鼠,有时候很坚强,有时候很脆弱,有时候很勇敢,有时候很退缩,有时候很勤劳,有时候很懒惰等等,可当我取下面具时,曾经捧我的人,也终究会离我而去。 输的世界,不需要面具,但会有很多“坏”人。 唯有不赢不输的世界才刚刚好,这便可以来解释我为什么喜欢“无求”二字了。? 第一百0四章 红半惮(七) 篱畔黄花,风吹草木,落叶肃肃响曲廊。 我与昨,仿佛隔世一场幻梦,孰真孰假?我不敢断定,入世就是真?出世就是假?亦或者出世就是真?入世就是假? 你看那些香客,双手握香,跪在香炉前,一拜又一拜,而后悠然漫步小径。有些在水池边投食喂鱼,有些在假山边静坐,有些手牵手仰望青山蓝天。一派山河无恙,人间皆安的意像。 这是真相吗?此处亦真,彼处亦假,我想一个行为,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就是真的,反之亦然。时时刻刻能认清自己的人生坐标点在哪儿,而后做出正确的行为,这需要一场恒久的修炼。 我希望自己不要做一个心灵流浪者,此处亦真,彼处亦真。 我在想,等下山后,我要用一种怎么样的姿态去活着?因为彼处非此处了。 此处,我只要做到温婉娴静就安然无事了,而彼处,可不是这样简单。 记忆如放电影似的,特别清晰,还是想来忆一段争奇斗艳的时光,因为每一段时光,每一个场境,似乎都有一条拌倒自己的“锁链”,我得把它找出来,斩断它。这样,当我再次到达彼处时,就不会又在同一根“锁链”上倒下了。 告别了a城“香朝明朝记忆风”后,很快进入下一个坐标点,我双脚踏入了a城薥香宫酒店,如入了迷宫,窗帘影动,灯光迷离,回廊七绕八绕的,灰色的地毯,并不刺眼,一切显得很安静,很安静,每一条长廊都未见一个人影,空气里飘散着一种淡淡的香味,很熟悉的气味,檀香味,闻着闻着,绷紧的神经逐渐的放松了。 终于到了更衣处,远远的就听见了女孩子们的欢笑声,打闹声,没错,这是个女人如云的世界,双脚还未跨入门口,浓浓的胭脂香味扑鼻而来,我的心灵又变得紧张起来了。 这是一间好特别的更衣室,每一个暗红色的更衣柜前,都摆设了一张化妆台,椭圆的化妆镜镶嵌在雪白色的墙壁上。每一张化妆台上,摆满了瓶瓶罐罐,我随意瞟了一眼她们使用的化妆品的牌子,都是大品牌的。也是,在这种场所里,连我也觉得,唯有用大品牌的化妆品牌才是得体的。 我把目光转移到这些坐在化妆镜前正在化妆的女孩子们的身上,她们目不斜视,专注着自己的脸部,描着妆容。也有几位是站着的,每个人都是身着一套与镜子边缘相同色系的暗红色西装西裙,脚踩一又黑色的高跟鞋。身材曲线凹凸有致,她们昂首挺胸的,脸上扬抑着满满的自信与朝气。 许久,我才走到自己更衣柜前,找出了自己的工作服,直接套在自己的外套上,我们后厨的工作服与她们的不一样,就是一套长长的,直桶的,肥肥的白大褂;我的工作鞋,也与她们的不一样,就是一双平底布鞋。肥肥的白大褂,套着一双黑黑的平底布鞋,整个人都变矮了似的,身材没了,连精气神都没了。 我站在镜子前打量下了自己,再次瞟了一眼这些身着红色西裙西服的女孩子们,多么熟悉的感觉,花非我是我,雾非雾来薄,也是香飘灵动处,如是烟雨皆如昨。我记起来了,那是我在13岁时,一身泥尘闯入子弟兵私立学校“白天鹅”女同学们群里的情境,男同学还给我起了个外号叫“土地蛙”。 素面朝天的我,厨房里工作是不需要化妆的,再配上肥肥的白大褂,平底的布鞋,站在好们面前都矮了一大截了,这不又像一只“土地蛙”掉入了“白天鹅”群里吗? 老天爷真讨厌,为什么又要我来重新经历这些?我不喜欢与这这些女孩子站在一块儿,像是一个故意把自己扮丑的“小丑”,丑化自己只为凸显别人吗?这根本不是我现在的行事风格。 “喂,胖妹,帮我拿一块毛巾,好不?”一个坐在化妆镜前的女孩子发声了。 胖妹?她居然叫我胖妹?我一点儿也不胖,好不?原来我是那么在意自己的形象的。 “哪一条啊?”另一个女孩子发声了,我一个看,一个胖胖的女孩子,与我身着相同工作服的女孩子出现了在我的面前,不是叫我,原来叫她啊,她果然是有一点胖,可是为什么 不能叫她名字呢?我还以为是在使唤我呢,松了一口气。 “给。”小胖很快从毛巾区取了一条白色毛由递给了化妆台前的女孩,对方瞥了她一眼,直接扯过毛巾,一声谢谢也没有。 “小胖妹,帮我接点水来,好不?”另一个坐在化妆台前的女孩子把化妆瓶递给了她。 “你自己不会去接啊。”她嘟着嘴,叨叨着,但还是接过了瓶子,从洗水间打了一瓶子水,涨红着脸,递给了她。 “老大,早啊。老大,早啊。”才一眨眼间,好几个穿着红西装的女孩子异口同声的向刚踏入门口身着黑色西装的女人打着招呼。 老大?这个女人应该是他们部门的领班,或者是经理?应该是有点来头的人物了。 我不经意的斜视了她一眼,继续在自己的更衣柜前假装整理柜子的模样,内心里却是翻江倒海的。 天啦,她们这嘴脸更换得也太快了,我们后厨的人代遇就如此之低吗,可以被她们呼来唤去的? 这还是金枝玉叶?不是,一群自以为是的“庸脂俗粉”,我对他们的印象从刚刚“白天鹅”的高度,很快跌落了下来。 望着这些张扬跋扈的女孩子,真奇怪,我居然想起来了我的外婆了,这是怎么回事? 是因为我的外祖母住的老屋里也装有这样类似的暗红色柜子与梳妆台吗?还是她们的性格与我的外祖母的性格很相像? 听我的母亲说,我的外曾祖母,也就是我外婆的母亲,是出生在一个地主之家,出嫁时也是一位大小姐的身份,正房太太。因此,她把我的外祖母也培养成了一名张扬跋扈的女人。 打倒地主阶级后,外祖母也随着家族变成了一位平民,但她一生依然在追求踩在他人之上,光茫万丈的感觉,外婆的一生是很壮烈的一生,直到老了,直到去世的那一刻也未曾安静过。 我的母亲,又遗传了我外婆的性格,简直就是一个翻版,当然她应该比外婆的命运要好一点,在经济社会,像她这样的女人,是很适应时代的,能为经济发展做贡献,不但无罪,且是有功的。她活了这大半生,永远也在两件事,一是,不断往外抓取,用外物来增加她的光茫度,二是,灭掉身边人的威风,不要挡住她的光茫。 偏偏的我又没有遗传母亲的性格,而是遗传了舅舅的性格,内倾型的文艺范行事风格,这不被母亲欺负的惨惨的,才怪。以至于,我每当向母亲分享自己的荣耀时,她都会直接转移话题,因为我们的悲欢是不相通的。 这样也挺好,我以后无论发生什么事,都无须向他们会报了,我就像一只自由自在的小鸟。 其实内心里多少还是有些失望的,人,一旦选择遵从自己的内心去生活,那么我的荣耀就不会再成为亲人们的祝福了,自己担负着自己的成与败,好与坏,生与死。 而今,我不能再退缩了,让自己总是躲在阴暗的角落里,我要学会去挑战她们的光茫了,这是我这一段时光的功课。转过身,整理了下头发,再次用冷冷目光的且高挺着胸膛从她们身边悠然而过。 “你也是在后厨上班的吗?”我脚步紧追上了那位小胖女孩。 “是啊,你是今天刚来的。” “嗯,我不认得路,得跟着你走。” 我与小胖是同一个师傅,我们的师傅是一个子不高,黑得特别健康的中年女人,我们称她为云姐。见鬼了,女人当大厨的,我的印象中,当大厨的一般都是男人,这儿出现了好几位女同志居上了。 小胖已经跟了云姐快一年了,她已升为厨师助理了,按理来说,比我高一级,熟话说,官大一级,压死人。 小胖不但长得胖,还有一对三角眼,奇怪的事,这个女孩子没一点支配欲望,不然也不会每天被那些“金枝玉叶”们呼来唤去的。她是什么鬼?我对小胖产生了好奇,她不在意自己的形象吗?同为女人,别人对你呼来唤去的,她就没有怨言吗? 如果换上我,明明我们不相干,还想来使唤我,我可能直接接一盆清水,往她们脸上倒过去,给她们来一个清水出芙蓉了。 与小胖相处久了,我才了解到,小胖已经结婚了的,按她说的她有一个非常宠爱她的夫君,的确,平日里的她,她的身体的宽度与心灵的宽度是成正比的,身材胖,心也很宽的,与她一起处事,如沐春风。 小胖住在外面,我住在宿舍里,每天下班,都会遇见她的夫君开车来接她回家,还递给她三颗小白兔糖,小胖总是会分一颗给我。 小胖与她夫君相处的温馨画面,时时印入了的脑海之中,又打破了我以往的思维,男人不是爱江山更爱美人吗?可是小胖?一天天这糟蹋的样子。 这小胖我还没琢磨透,又来了一个小安,我上班时与小胖为伴,下班时有小安为伴。 小安,是我来薥香宫酒店里认识的第一个女孩,可能因为有相同的经历,她在“香草记忆明朝风”上了一年班才拿了10块钱的那个女孩,一位面如二月桃花雨,羞答答的,长相十分出尘的女孩子。 我特意选择了与小安住在了一块,宿舍里有四张床,一直只住了两个人,就是我与小安。 小安与我有一个相同的爱好,就是喜欢写日记。不同的是,小安喜欢夜生活,很多时候她总是半夜才归,或者彻夜不归,她很少告诉我她晚上去了哪儿,我也从来不会问,但直觉告诉我,她不是与她的男朋友在一起。 我们在一起时,总是有聊不完的话题,有时候她晚上没有外出时,我们从下午6点开始聊天,能聊到凌晨,也不知道聊些什么?反正,我猜想,小安,可不是像她名字那样,她不是一个简单的女孩子。 后来的事实也的确证明的确如此,在薥香宫酒店,小胖与小安就如为我贴了两只翅膀,开启了我的“斗魔斗妖”的职场人生。每次我在被自己设下的“锁链”拌倒时,是小安与小胖把我拉了起来。? 第一百0五章 红尘惮(八) 西风拂来,“桃花庵”的假山池里泛起一阵阵绿涛,池子里还剩稀稀疏疏的几朵红莲,伴着一片青绿色的莲叶在秋风中舞动着,甚是好看。假山池里的乌龟一只只爬到了石头上,它们是否也如我们一样,能感知到四季的无常? “秋梦寒,来吃桔子啊。”假山池的亭子边,不知什么时候坐了一个人,她正是那位能把厨房的墙壁刷的如玉石般白净的夫人,这位夫人姓黎,我们叫她黎姨。 这位黎夫人,不知是何方人也,这么久以来,还是第一次在室外撞见她,总觉得她身上有一种很特别的东西,是母性的光辉?有时候如一朵莲花:“淤泥深处有我身,难同心中圣洁花。” 她是在红尘打滚过,千帆过尽,尝尽人间烟火,心中依然还在种莲的女人。 她身上有一种静美,只要靠近她,听她说说话,仿佛人世间就没有什么可怕的东西,就连死亡也是那么淡然的一种心境。 “黎姨。”我略带羞涩的神情坐在了她的对面。 “吃桔子,后山上摘的。”她说。 “哇,原来后山还有桔子树啊。” “有,有十几棵树,也没有人去打理。” “桔子是个好东西,浑身是宝,我以前认识一位老师,他能把桔叶,桔皮提炼出精油,把桔子肉做成罐头,用来调养身心的。”我说。 “是,梦寒,是哪里的姑娘?”黎夫人问。 “本地人来的,黎姨,你呢?” “黎姨不是本地人,来自很远的地方,嫁到本地,算是半个本地人。”她说。 “呵呵,我正好相反,从本地到了很远的地方,又回来了。” “好姑娘,年轻的时候出去闯闯,是对的。” “黎姨心态好开明的,难道不是说姑娘趁年轻早点嫁人吗?” “不一定,黎姨也是有一双儿女的过来人,女儿倒是大学一毕业就嫁人了,现在又是忙外头,又是忙里头的,这孩子要强的很,没一分钟能停下来的,看着都心疼,我倒希望她能放下一些东西。” “呵呵,黎姨生了一双能干的儿女。” “可不?儿子倒是个自由人,他又反过来,不结婚,与他姐姐一起打理着自己的事业,闲散的很,哎,我老了,也懒得管他们了,由他们自己去?” 一阵风,把石桌上的桔子吹到落了地,滚到了水池里。 “风太大,风太大,回屋去,回屋去。”黎姨起身站了起来。 没想到,我对黎夫人的判断是正确的,她果然是个儿女双全的女人,至少在世俗层面,她算得是一个成功的女人。 在这样的女人面前,我依然是不能彻底打开自己的心扉的,因为在别人外在的富足面前,我显得是那样的空洞,似乎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拿出来溜溜的。我一直都在倾听别人的故事,然后把别人的故事写进自己的日记本里。 像黎姨这样的女人,我在红尘中行走的这几年,倒是遇到好几位,薥香宫里那位教我厨艺的云姐,与黎夫人的行事风还有几分相像呢。 云姐,她可不是像她的名字一样,一点也不云里雾里的,头脑清醒的很,做起事来,稳打稳扎的,非常踏实的一个女人。 这类女人,性格随和,但我感觉她们骨子里还是挺骄傲的,有点清高的,如莲花般。必境她们在世俗层面是获得成功的人,说起他们的儿女,那一脸满意的神情,就能看得出来。 云姐,也如黎姨一样,可以放得开手的女人,不太多事,心态也是挺开明的。我跟着她学厨的第一天,她就给我抛出一句话:“学厨艺,二分技巧,三分悟性,七分天份。” 第二天,就扔给我几页纸,纸上是密密麻麻的文字。说:“这是她花了七八年时间在实践中悟出来的技能,你自己拿着去慢慢琢磨。” 然后,就把我扔在一边,对我爱搭不理了,根本就不怎么管我的。 我拿着那几页秘诀一脸茫然,都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些什么?成了厨房里最无所事事的一个人,因为打杂有厨师助理,切菜有刀工,选菜,洗菜有阿姨,每当看见别人忙前忙后的,我脚都不知道往哪儿站,仿佛站到哪儿都在挡别人的道。 有时候实在闲得不行的时候,看见阿姨选菜选不过来,就过去帮她们的忙。 结果被云姐发现了,不知为何,还把我骂了一顿:“秋梦寒,你是来学厨艺的,还是来折菜的,想做选菜的岗位,重新去应聘去。” “可是我,我都没什么事可做的?” “没什么事?我写给你的那几页秘方你背熟练了吗?还有,你要学会去看啊,去悟啊,来了这么多天,你只会吃饭,你看会了什么吗?”云姐的语气特别凶。 我连忙扔掉了手里的菜,讲真,让我看?让我悟?在这儿,我只看到穿梭忙碌的工作人员,还有无所事事的自己。又是看?我怎么做的工作都是要去看,在万生那里学调香,也是,看了几个月,什么门道也没看出来?来到这儿,依然如此,我的生命能量似乎卡在了某个地方了。 是的,我在面对功利性的事情时,没有办法静下心来去看清事物的本质,根本上不了道,每天都心猿意马的,我不是在看事物,而是在想别人怎么看我?我一直是卡在这个地方了。 唯有手里有事做的时候,我的心才能静下来,手动心就静,手不动,心就不静,也就是需要两只手不断的往外抓取来获得内心的平静,这种心灵层次,依然是很低的。 在工作场所学会闲,闲中取静,闹中取静,是我一直未闯过的一道关卡,可是我要怎么才能做到呢? 被云姐说了一顿后,我像是个犯了错的小孩子,躲在了一个墙角落里,希望有一个人来安慰我,将我拉出来。 这时小胖出现了。“梦寒,你躲在墙落里,面壁啊,被罚了,跟云姐做学徒,就是这样的,放开一点,你尽管闲着,她是不会说你的,她以前也是这样对我的。” 听了小胖一段话,心里突然开了花似的,刚才的云雾很快就散掉了。我还以为云姐只是在争对我呢。 果不其然,云姐在闲下来时候,跟个没事人似的,她好像不记得刚刚训过我了。她闲下来的时候,从不聊厨房里的事,就喜欢聊他的两个儿女及她的风光的那些岁月,还会翻出各种照片来与我分享,态度温和的很。 讲真,我对这些没什么兴趣,但又要硬着头皮假装很高兴的样子,出来混江湖,总有这么多的身不由已。云姐是一个真真切切活在现实世界的女人,对于这种现实感很强的女人,我只是尊重,但并不是很向往的。我是学不来的,若让我一直生活在现实感十足的世界里,就如让一只鱼儿生活在陆地上似的。 鱼的生活需要水,偶尔在泥巴里打一下滚,在陆地上跳腾几下是可以的,若长期没了水就会死去的。而我的生活也如鱼儿一样,偶尔在现实的世界里跳腾几下是可以的,比起现实的世界,我更喜欢幻想的世界,把自己的幻想变得具有操作性,然后一步一步的把它变成现实的场境。我喜欢的是把自己幻想照进现实的过程,当我的幻想真的变成现实了,我又发现那根本不是自己想要的,就直接扔掉了,又去制造下一个新幻想,再把它变成一个现实的东西,我一直在做这么一件事,其实我在乎的不是那么一个现实感的东西,而是那种挑战的过程。 人在挑战现实中,其实也是在探索真实的自己的一个过程,我想:只有用自己的“真”,才能遇见世间的“真”,当我真正的了解了真实的自己是什么样子的时候,我才能知道什么是最适合自己的,若遇见了,我会紧紧抓住它,不再轻易放手了。 像我这样的人,在大多数人眼中看来,就是一个失败者,总是在那里搞搞,又没看见搞出来什么东西来。只有我自己才明白自己,我在搞什么鬼。 从我自己身上得出,所以在现实的世界里,我很少会以一个人的外在的成就去评判他。因为我自己非常清楚,所有现实的东西,都是别人从他自己幻想中变成的,那我又何必那么当真呢?体验是可以的,必境体验别人的创造可以丰富自己的内心啊,何乐而不为? 有时候我发现生活里,很多人为了争一样什么东西,或者一个什么人,闹得不可开交的,我就觉得不可思议,于是乎,当有一天我与另外一个人看上了同一样东西,我一般会拱手相让的,让出去了,说明它根本不属于我的,至少,在当下这个时间段我与它是无缘的。 这样做,身边关心我人又给我贴了很多标签:胆小怕事,前怕狼后怕虎,没脑子,太老实等等。 实则,我压根就不想费那心思去取,好不?在我的思维里:很多人认为好的东西,安在我的身上就不一定是好的了,还需要花很多心思和精力去取,即使取到了,可能一偷懒没维护好,又被惦记着的人抢跑了,真实适合自己的东西想得到它一般是很轻松的,并不需要费尽心力去取去抓的。 与其这样,我还不如自己去重新制造一个幻想,然后把它变得具有操作性,至于会不会变成现实,那对于我来说是不那么重要的,我喜欢的就是这个把幻想变成现实的过程啊。幻想,学习,书,电影,大自然,当然还有爱情等等这些被现实感的人屏弃的东西,才是我活下去的养料,就是鱼儿生命中的水。离开了这些,我握着再多物质的东西,也如一条鱼儿在陆地上跳腾着,跳着跳着就被太阳烤死了。 我觉得人活着最有意义的事,就是去探索自己到底是什么性质的,然后用自己“真”,去遇见世间的“真”。 而不是把自己囚禁在一个名叫“安全感”或“高大尚”的笼子里,像一群疯狗似的,为了争抢一些根本就不适合自己的东西,乱咬人。 在薥香宫后厨这个空间里,我最喜欢的人就是小胖了,因为她也是一个现实感不强的人,都一个结了婚的人了,老大不小了,还每天情啊,爱啊的。我喜欢跟随在小胖的身边,小胖成了我半个师傅,她是一个骨子里的小女人,每天一上班就想着下班,还有他老公手里的大白兔糖。 有时候我也会笑话她说:”哎,男人一颗大白兔糖就让你魂牵梦萦的,没了他,看你怎么活哟。” 她说:”没了,等没了再说嘛。“ 她性格上“庸”得很,真是一个为“情”而活的女子,可惜浪费了她身上一身肉,一身劲。话又说回来,我是很难做到像她这样的。 这倒是便宜了我,他们不作为,能为我腾出了一个自由幻想的空间,在一个原本不自由的地方,慢慢的成了自由人,逐渐的把心态放开了。 、? 第一百0六章 红尘惮(九) 不知道是从哪天起的,薥香宫酒店一楼空地处,突然多出一排新建筑物,只有二层,红瓦阁楼的。建筑前堆满了各种装修材料:磁板砖,水泥,三合板,电线,木头等等。 木工,水泥工,电工等等工程部的人似乎都聚集在一块儿了,这些工程部的男人一下子吸引了我的眼球,他们身上有一种比较特别的气质,是沉稳感。这就是所谓的蓝领阶层,他们与坐在办公室里的白领阶层的男人的散发出来的气场是不太一样的。 这些做手艺的男人,他们虽然看起来很沉静,身体能量却是散发的,打开了的,远远的你就能感觉到他们骨子里透出一股子热情,说来也是,要做好一门手艺,没有十分的热爱和内心的热情,是很难坚持下去的,外面有那么多的诱惑,花花世界是多么迷人。我打心眼里对做手艺的男人是有一种敬畏感的,他们身上有一股精神力量,是我没有的,很多人都没有的。 奇怪的是:坐在办公室里的白领阶层男人,他们身上虽然同样有一种沉稳感,但给我感觉却是冷冰冰的,哪怕与他们隔得很近,也很难感受到他们内心的温度,反正有点便扭的,是我与他们天生就是合不来的绝缘体?还是他们本来是没有情感?还是情感是完全封闭状态的?是因为他们身份地位的原因压根就不把我放在眼里吗?还是他们无论在哪儿都是这样子的?我也没有不太清楚了。 突然想起晨星了,不知道他现在木工手艺做得怎么样了?如果他的手艺学到位了,一样可以跟着工程队走,也就不需要为他自己的未来担忧了。想着,想着,感到莫名的欣慰,紧接着又莫名的忧伤感,他怎么样,与现在的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走啊,吃饭去啊,再不走饭都没得吃了?”小胖扯着我的手往食堂冲去。 “这儿什么时候又建起新楼了啊。”我问。 “早就在建了的,你没有注意,听说是新的餐厅,还有后厨,与我们有关的。”小胖说。 “哦。”我再次回望着这些在材料堆里忙活的男人们,突然又看见了一个高高个子,肥头大耳,身着便服的男人手里拿着一条铁勾,这里敲敲,那里勾勾的,他可能是这里的工头,在检查物料的?还是检查工程的?我也不清楚,我只是知道工程部的人原来也是有头头管的,他们和我一样需要看人眼色吃饭的。 每天中午12:00时分,薥香宫的员工餐厅是人最多的时候。为了与人群少点交集,我与小胖约好了,每天最后一批才去用餐。这时,员工餐厅的人是最少的,最安静的。其实对于小胖而言,她管你喧嚣也好,清静也好,她是没有任何感觉的。 我不知道人与人之间,为何有如此大的区别,就拿我和小胖来说,小胖的神经系统仿佛是用麻绳做的,迟钝到“麻木”,人家一入红尘,就能做到任你毁我,轻我,贱我,我且忍他,让他,不理他了,而我还需要半世修行,依然不见春风。 因为小胖这种大条的性格,几乎每个部门的人都有认得她,她可是酒店里的风云人物呢,所以我与小胖呆在一起,是一点儿也不吃亏的。 今天,大家用餐都有点晚了,都这个点了,还是有不少的人,我一眼就望见了那些身着黑制服,还有红套装的与我们餐饮部共用一间更衣室的“金枝玉叶”们了,不知道他们是哪个部门的?真是冤家路窄,早晨在更衣室里能撞见她们,到食堂里还是逃不脱她们的身影。 “胖妹,小胖胖。”一个身着红西裙的女孩子,一把搂住了小胖的腰。 她们怎么可以做到这样的?一边把小胖当丫环使唤,一边又这样与人家亲热的。 不管我与小胖坐在哪一桌,这些人都像一群“苍蝇”似的凑上来,可能是她们工作太闲了,太无趣了还是怎么滴,他们就想拿小胖打打趣的。 这不,云姐,还有两个工程部的男人,也凑到我与小胖的这桌来了。 小胖的饭量还真是特别大,她比我们吃得都要多一点,狼吞虎咽的。 一位啤酒肚的男人发言了:“一个姑娘家,长得这么胖,还吃得跟一头猪一样多,吃相也这么难看。” 小胖淡然一笑,转身又打了一大盆子满满的饭来了,瞬间就干掉了一大半。 “少吃点,下楼去称一下看你有多重了?” 小胖依然不理不采的,对于她来说,人间至好不过美食也。 这时,我忍不住发言了:“你管好你自己先,你看你那啤酒肚,不也跟猪肚子差不多吗?” 面对男人时,我管你什么人,倒是不太害怕的。 “梦寒,小心点说话,当心你的饭碗不保了啊。”云姐说。 我瞥了一眼这位大个子啤酒肚的中年男人,他不是刚刚一楼拿着铁勾勾来勾去的工头吗?咋就不能说了? “本来就是啊,他自己都那么胖,还开口闭口说别人像猪,他自己就像一头胖猪。” 他没有回应我的话,从他表情看得出来,他对我没有什么兴趣,必境人家是见个大世面的人,什么红粉绿粉没见过,但像小胖这样的,就很少了,人家就是冲着小胖来的。就连这些身着红西服,肌肤白如雪,胭脂飘香的女孩子在此刻也没了颜色。 小胖的怒点太低了,反正你无论怎么说她,怎么要求她,你说你的,她弄她的。想激起她的情绪反应,还真不是件简单的事儿,可能正是因为这样,才唤起了这些闲人的挑战欲吗? 啤酒大肚男,电话铃声响起,接起电话,匆忙离去了。 “这男人干嘛的?”我问云姐。 “工程部的人,钟龙,管酒店装修工程的。”云姐说着,放下碗筷。 “吃好了,睡个午觉去。” “钟龙?”我自言自语着。对于这种天南地北跑事业的男人,我也是发自内心欣赏的。 讲实话,比起女上司,我更喜欢跟随男上司一起共事的,这不又是女人的依附心理作怪吗?也未必。 男人身体内雄性激素旺盛,他们向外开拓能力,进攻能力天生比女人强一些,与他们在一起工作,心境会比较开阔些。 女人创造力比较强,身体内由雌激素主导,雌性激素,主静,主柔的,是向内拓展力量的。往外开拓,除非让雄性激素当家作主,也能与男人一决高低了,这是需要取舍的,要么变成了女强人;要么生活一团糟,内心非常混乱匮乏,像只花蝴蝶,不过这些混乱的“花蝴蝶”还挺吸引某些男人的。 我倒觉得与男人成为“对手”还不如与他们成为“队友”,在他们面前,完全可以保持自己女性的特质的,就好比男女共同在荒野处打造一座花园,男人负责披荆斩棘,往前开路,女人负责在路两旁发挥自己的想像能力,在园子内种花,种树,还有给它们浇水。 当然,在生活中,这些开路的男人,他们是一直往前冲的,可能冲着,冲着,都忘记返回的路了,有可能掉到刺棘里面去了,有可能被路边的花花草草迷住了,能招回就把他招回来,不能招回就放开,我觉得:获得强势男人的尊重比获得他们的爱或者身体更划算的,必境尊重比爱长久多了,其它的就交给老天。 在职场中,与男上司共事之前,得第一时间亮出自己的底线,划清彼些界线,他们知道后,是非常尊重在职场上努力打拼的“小女人”的,还有他们英雄情结作怪,在工作中也很乐意为女性提供帮助,扫清障碍的。且不是为了显示他的优越感,他觉得那是他们的本能。除非遇到坏蛋了,想利用女性也不是没有的,反正不把男人的本能当成爱,职场是职场的关系维度,生活是生活的关系维度,这样才会不乱于心,不困于情,才会更有分辨能力,人生维度会更丰富些,更精彩些,不是吗? 而女人在女人面前,一般喜欢发扬自己的优越感的,这种优越感,让人有点压抑,也可能是同性相斥,除非像小胖那样的,神经大条的像麻绳。 你看这云姐刚离去,一位身着黑制服的女高管又开始发挥优越感了:“小胖,我知道你人最好了,帮我们去厨房打一碗骨头汤来,好不?” “我吃饱了,要上洗手间去,你自己去。” 这些人,跟王母娘娘似的,就想着别人为她服务,自己少点劳作,四体不勤的,我看是使唤人上瘾了,我们又不是他们部门的,凭什么?我得想办法给他们点颜色看看。 “我去,我去,正好我也想去打一碗汤来喝。” 我加快步伐,溜进厨房里,正好没人。 直接端起还剩半锅的骨头汤,再从洗碗池里找了一把勺子,走到潲子桶旁边,舀了几大勺子潲水参和到骨头汤内。 想想这碗骨头汤加潲水汤味道应该不错。 我双手直接把锅端到了食堂内,恭敬的放到了她们的面前:“喝汤,自己舀,不太烫的。” “谢谢,美女。”说着连忙拿着勺子舀了一大碗,一小勺子汤水送进嘴里。 “味道还不错。”我问。 “还行,酸酸的,甜甜的。”我憋住没有笑出声来,转身回到自己的坐位前,安静的等着。 等待着这些“大小姐”们把整碗汤喝进肚子里后,我再告诉她们真相。 “梦寒,走,吃完了没。”小胖一摆一摇的从洗手间里出来了。 “等一会儿。”看你们以后还使唤我们后厨的人不?在更衣间时,我就想发彪了,没找着适合的机会。 “怎么样,我们今天汤做得不错?放了很多特别的香料才熬出来的呢。”我语气平静的问。 “好喝,原来如此啊,我说怎么酸酸的?” “哈哈,你的味觉功能真不好,你们喝得汤,一半是骨头汤,一半是潲水汤。” “潲水?什么东西?是香料吗?” “那,就是那剩饭剩菜里的汤水。”我指着餐桌那旁的木桶子说。 “啊,不是。”一女孩,连忙把含在嘴里汤水一喷而出。 “你这人怎么这样,我们又不认得你,又没得罪你,给潲水给我们喝?” “是啊,我最讨厌那些自己有手有脚的,还老想方设法,千方百计的想利用别人为自己效劳的人了,自以为比别人聪明,你以为你们是谁啊。” “真是的,我刚才又没叫你,是你自己要去的,天啦,这人事部,怎么回事,什么素质的人都往酒店里招吗?” “你的素质,跟我也差不多,这年代谁也不少吃少喝的,你们脸上长花?还是比别人高级?真有那本事,住到大别墅里去别出来打工了,顾多个佣人,没人会说你。” “得了,得了,别说了,我们肠胃好得很,潲水汤喝了没事,真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的。”一女孩子说。? 第一百0七章 红尘惮(十) “潲水事件”后,我向云姐打听到了,这些身着红西裙傅浓妆的女孩子们,原来是娱乐部的人。云姐提醒我:“这些娱乐部的人,就喜欢戏弄人,拿人当娱乐,也没有太多恶意。” 那我向她们汤里面参潲水,是不是有点过份了?戏弄人?我打从娘胎里爬出来,刚学会走路时,就被人当成玩具似的摆弄着,还不够吗?这种感觉并不好,长期在压抑状态中让我逐渐的会不自觉的对某些人怀有敌对心理,报复心理也比较重的,我讨厌被人戏弄,被人摆弄的感觉。 一大清早,我依然不早也不晚的走向更衣室里,远远的,双脚还立在长廊间,就闻到了浓浓的胭脂香味,我把眼光扫向梳窗下,她们还是如往常一样,专注的描着自己的妆容,好像没有注意到我的到来。 也许她们心理有数,我这人是开不起玩笑的,她们给予冷处理。 薥香宫酒店更衣室分配的也挺有意思的,一个向内的部门加一个向外的部门。 也就是:餐饮部与娱乐部共处一个更衣室,客房部与前厅部共用一个更衣室,洗涤部与销售部共用一个更衣室,裁剪部与人事部共用一个更衣室等。 我注意了一下,我们更衣室旁边就是客房部与销售部的更衣室,偶尔还能遇见小安,每次偶遇她时,她身着一条连衣灰色的裙子,也没有妆容,这是他们客房部规定的统一着装,感觉还挺不错的。 我穿便服习惯了,刚开始特别反感这种统一着装的,都认不清谁跟谁了,每一个人都变成了单位里的一个符号,1号,2号,一直往下数,我自己也变成了一个符号,没有了个性,没有了存在感,这正是他们想要的,统一的,一致的才更好管理,所以,我非常佩服那些在工作中与管理层叫板的同事们,尽管他们就像一个鱼刺似的,被拔掉了。 不过,我没事是不会费那力气去与管理阶层的人唱什么反调的,符号就符号,把自己淹没在98号,99号,一号号人群之中,也是有好处的,失去了存在感,却找到了一种安全感,能更好的面对自己的内心了,我是把工作当修行,到哪里不是修,除非他们真的惹到我了。 我们餐饮部的这工作服,简直就是要故意丑化我们的,不但要把我们变符号,而且要变成一个很丑的符号。 用丑化我们向内部门的同事们,来显示出向外面需要面对客人的同事们的优越感,让他们有个好心情吗? 日子久了,也可能是心理效应,我感觉这些向外需要面对顾客的同事们,的确比我们幕后的工作人员更显得有能量,有精神,有势气了,他们只要往我们身边一站,我会不自觉的把自己放低了。 这种被强行压制当陪衬的状态真是不好受,我感觉这样下去自己的心能又闭塞了,被堵住了,全身充满了火药味,像一颗定时炸弹,一碰即炸。 这不?小胖刚走到更衣室的门口,就被这些“金枝玉叶”们相中了。这小胖啊,真不注意形象,怎么一天又一天永远就是那一件衣服,她是没衣服换了吗?还是? “胖妹,我这有几件衣服,过时了的,你要不要啊,给你穿。”一个化着浓妆的女孩子居然提来了一大袋旧衣服,来赠送给小胖了。 “旧衣服啊,是新的我就要,穿过的我不要。”小胖说。 “不要算了。”只见那女孩子气呼呼的把衣服连袋子扔进了垃圾桶内。 我在想,小胖还差这几件衣服吗?人家多少也是小康家庭,她们不知道这世上有种为人处事的风格叫低调吗? 这些女孩子,可能还真不明白,她们以为她们看到是什么样子,别人就是她所看到的那个样子的。我真为她们着急。 “小胖,我在化妆不好活动,帮我接一瓶水来,好不?”又来了,又来了,这些人真是不进棺材不掉泪的。 我一把扯住小胖轻声的说:“别去,让她自己去接。” “喂,你死婆娘我又没叫你,你又来管什么闲事啊。”她立刻从凳子上站了起来,一边指着我怒骂,另一只手狠狠的一捶,捶在了化妆台上,台上的化妆品瓶瓶罐罐被震落了一地。 我也不服输,气势一下子被抬得老高了大声喝道:“这闲事,我今天就管定了,你怎么滴?” 我往前迈出几步,直接走到她的化妆台前,用她相同的姿势,举起双手,一巴掌把摆在桌上的化妆品全部扫到了地上,摔得个粉碎。 “我不知道你们是从哪里来的人,你还真以为你们穿几件时髦的衣服,提一款这样的包包,抹点高档的化妆品就显得很高级了吗?会闹出笑话的,好不?没事,把在脸上抹粉的时间,多去识几个字,就知道天高地厚了。” 更衣室里瞬间安静了,鸦雀无声。 其实我并不想制服谁,压倒谁,可是我实在看不惯一些人,一些事,我自己平时不工作的时候,在经济宽松的情况下,也喜欢用大牌化妆品,穿质量好一点的衣服,这是无可厚非的,又不是偷来的。况且质量好的东西,使用的时间也比较久一些,体验起来感觉更好一些,总体算起来,其实花费是值得的。 我不明白是,都说一代人比一代人强,我母亲那一代人,他们为了生存,为了发展,常常把自己弄得花枝招展的,摆摆龙门阵,吓吓人,也就算了,都跨越一代了,为什么还要走他们的老路?每天只知道在脸上抹啊抹的,还以为多抹点粉就比别人高级了的。 真是可笑又可悲,多么肤浅的认知。? 第一百0八章 红尘惮(十一) “小胖,今天给你布置一个新任务?”这天,小胖刚跨进后厨的大门,就被云姐叫住了。 “啥任务?”小胖手里捧着两个大馒头,一边吃着,一边问。 “先吃,吃好了再告诉你。” “直接说嘛,不担误吃。” “你去一楼帮一下忙,钟龙师傅工程部那里,知道不?让他们快点完工,等新厨房装修完毕后,你们就可以搬下去了,有地方好自己练练厨艺,尽快上手。” “我不去,看到那人就讨厌。”小胖直接拒绝了。 这小胖还真有意思,对女人有求必应,对男人好像是有敌意的,她与我反过来了。 “那梦寒,你去?你反正在这儿也没什么事情?”云姐转过身问我。 “行啊,反正我在这里是闲人一个,正好想找点活干了。”一听说是钟龙师傅,我爽快的答应了。 我本来就喜欢跟随男上司一起共事,你说我依附也好,说我崇拜权威也罢。我一切是由着自己感觉来的,管你是“老鼠”还是“老虎”,是“一陀屎”还是一块“金子”,只要感觉好,对于我来说一切都好说,如果感觉不好,就算是一块金子摆在我面前,我也觉得他在挡我的路,会生起满满的不耐烦之心,不自觉的离得远远的,或者一脚把它踢到河里面去了。 年长的人早就教育过我了,凭感觉做判断是幼稚的表现,会犯常规型的错误,吃大亏的,我也觉得有理,很多时候,想改,但改不了,我只能做到在自己心境混乱,身体不舒服时不去做判断,这一大清早的,我脑袋清醒的很,心境也不错,我相信自己的感觉。 我倒也希望新的厨房早点装修完工,在这拥挤的空间里,大厨们这也不让我动,那也不让我碰,什么都神神秘秘的,还学厨?手脚都不让你自由伸展,在这儿,只有脑袋是自由的,你们想什么没人管得着。 希望一切如云姐所说,等新厨房完工后,我们就可以退出这个拥挤的空间了。 这些天我可不是真正闲着的,上班时认认真真的看,问,想,思;下班时,还是在读万生给我的那本《万物生香草集》,不只是读,是背,也就是放下书本,很多香草的功用与性质我都能一样一样的背出来的,这就像是一本武林秘籍,以后只要从事与香,香料,香材有关的行业,我应该都可以把它们灵活用上的。 还有云姐给我的资料,下班后,也会往集市里跑,去认识各种食材,香料等等,把它们图像印在自己的脑海里了,韵酿酝酿着,慢慢的转化成自己的东西,这样需要用时,可以直接拿出来了。 来到一楼,我似乎重新呼吸到了新鲜的空气了,环池边的细草在寒风中欢快的摇拽着,围墙外的花儿伸展到了围墙内,散发着淡淡的芳香,落了一地红雪,都这个季节了,草儿花儿们还未凋零,这是个好的开始,我心想着。 “钟龙师傅,云姐让我下一楼帮忙。”我说着,把工作牌递给了他,让他登记。 “秋梦寒。”他拿着我的工作牌瞄了一眼。“行,行,那有蓝色的工作服先换上,这儿灰尘多,厨房里的白衣服弄脏了不好洗。” 我从衣架上取下一件深蓝色的长大褂,直接脱掉了自己身上的雪白色工作服,换上了。 这深蓝色,好像是我的生命色彩,一穿上去,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似乎变得雅致起来了。不过,也带给人一种距离感,挺好的。 我的工作内容依旧很简单:就是给工作人员发发水,整整文件,下班时清理一下工程场地的卫生,其它空闲时间都可以用来天马行空想自己厨房里工作的事情,比如熟读云姐每天总结给我的那些资料,还有写工作日记,这样真正实操时,脑子里就会有东西,拿得出手。我这人啊,不恋爱的时候,真的可以成为工作狂,满脑子里都是工作的事儿,我发现了不管恋爱还是工作,只要真正投入进去了,内心就会升起一种幸福感。 这些工程队的男人们,他们的工作节奏倒是非常慢,我非常适应,不像在厨房里,争分夺秒,跟打仗似的,他们几乎是做一个小时的工,就会休息十来分钟,抽一支烟,盘地而坐,还有唱有笑的。 我时常会悄悄着凝望着他们干活时沉稳细致样子,休闲抽烟时那目空一切的样子,其实还挺吸引人的,至少我不反感这群男人。 我一个女孩子的,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城市里,又混进了这陌生的男人堆里了。内心里夹杂着兴奋,也夹杂些恐惧。 蓝色,是冷色系,它代表着距离感。 我不记得过去了多少天,我才与这些男人们渐渐的混熟了,一天能说上几句话了。 他们也露出了自己的本来面目,就是“好色”。不过他们不知道,我也好色,我刚下一楼来的那一刻就在悄悄的关注他们了。我只是有色心,没有色胆而已,每天都是故作端庄,清雅。 而他们就不同了,慢慢的试探着,试探着,看看我的底线在哪儿? 最后我与他们规定了,我们的距离保持在一米内之外,不可以越线。 “梦寒,给你一瓶饮料。”钟龙师傅也变得随意起来了。 “不喝,我不喝饮料的,只喝白开水。” “喝嘛,这么不给人面子。”他凑到了我的跟前。 “别过来,一米外的距离,我们说好的。”我终于变得活跃起来了。说真的,在这些男人面前,我的身体能量是特别放开的,并不是真的防范他们,一切只是做做样子而已。 我从内心深处里觉得,他们不会伤害我的,人生很多时候,还真的是一场自我思想的预言。 可也正是这一米之外的距离,隔绝了我在红尘之中的所有男人的爱,注定了我是一个如云朵般的女子,要一直飘呀,飘呀,很难找到可以停靠的港湾。 我只知道自己的人生路还有好长好长,还有好多好多自己想做的事情还没有做,想去的地方还没有去,这是自己的人生路,得靠自己小心翼翼的淌着浑水河似的,摸索着前行。 两个人时害怕被牵绊,被要求,害怕辜负了彼此,最后谁也成全不了谁。 一个人也有害怕,害怕一不小心就踩到“深潭”里面去了,万劫不复。 也许还有两全其美的办法,只是我无能以对。? 第一百0九章 红尘惮(十二) 仲冬时节,门外千峰凛寒色,青山掩映下的“桃花庵”又换了一种颜色,笼罩在寒烟之中,屋顶烟雾又缓缓的飘向空中,整个人置于朦胧之中,心灵也像烟雾似的,变得轻灵起来了。 月光时儿被乌云遮挡着,云儿时而又被风吹散了,折射出石头小径上柏树的倒影,在清风中移动着。 我喜欢这样的夜晚,微微的寒冷,还伴着月光,漫步在植满松柏的石头小径间,头脑格外的清醒,神清气爽的。 从石头小径上往上遥望,是一长排石头阶梯,一步一步往上跨,直至一排排木质建筑物,被隔成一间一间的,这就是我们在“桃花庵”处宿舍楼,每人有一间,可以随意出入。 夜晚间,从松柏小径往上望去,间类灯光通明,散发着一种宁静而又神秘的气息。 天冷了,大家都躲在了屋子里,不愿意出门了,没有人像我一样,喜欢把自己置在寒风之中不断的吹。 “梦寒,梦寒。”宿舍楼里的一房间的窗帘拉开了,露出了一个人影。 我仔细一看,是那位黎夫人。 “黎姨,您还没有睡啊。”我隔着阶梯打着招呼。 “外面风冷,进屋来坐坐。” 在桃花庵内,可不是大杂院,大家少有相互串门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功课要做,唯有保持适当的距离,才能更好的完成。 我也是刚才知道黎夫人原来是住在这儿的,站在门外往屋内张望了一下,犹豫着走进了室内。 房间类的设置,与我的相似,一张木床,一张木桌,两张木椅,一个梳妆台,一个书柜,屋子格局虽然不大,摆设简单,整体感觉还是挺温馨的,挺雅致的,并不显寒酸。 书柜里摆有各种经书,我随意浏览了一下:《心经》《楞言经》等等都有,这些经书很难读,我也读不懂,可能真要到黎夫人这个年龄阶段,才能静下心来去研读。现在的我看到了密密麻麻的经文身体就犯困。 我回过头了望了黎夫人一眼,怎么看,她都像一个养尊处优的女人,却降格自己,住在这样简单环境里,来读经,真是难为她了。 黎夫人,从柜子里拿出了一些坚果。 “梦寒,吃果子,我女儿前几天来山上,帮我捎来的。” “嗯,谢谢。”我依然立在书柜前,随手翻阅着那本《心经》,漫不经心的回应着。 “黎姨,这经书您能读懂吗?” “不太能读懂,可以把书里问题先划出来,带着问题再去听经,收获不错。” “哦,我还没有听过经呢,在哪儿可以听经?” “会有安排的。” “哦。” 我把目光转向了黎姨的梳妆台,都是一些简单的护肤品,有一个瓶子的包装,我像是在哪儿见过,拿起来仔细一看,万物生“一生之水”漱口水。 “咦,黎姨,你也用“一生之水”的漱口水啊。” “啊,我都是简单护一下皮肤,反正也老了,再怎么弄也是那样了,牙齿可要保护好,平时用用漱口水。” “黎姨已经保养的挺好了。” “这万物生“一生之水”我也熟悉的,我知道这个牌子。”我接着说。 “真的啊,我女儿帮我捎来的,听她说是他们自己研发出来的呢。” “啊?自己研发出来的,那黎姨您的儿子名字是叫万生,对吗?” “儿子啊,他是叫万生,你们认识啊。“ “嗯,我刚出来工作那年,患了失眠症,整宿都睡不着觉,是在万物生香疗馆做香疗,认识他的,他是我的愈疗师,差不多花了两年时间,失眠症完全好了,后来,我去了别的城市,已经很久没有联系他了,他现在还好。” “老样子,哦,他还会治失眠症啦。”黎姨表现的有点诧异。 “ 是啊,他开了一个万物生香疗馆,还有上林园香展馆,您不知道吗?” “我不太清楚,我整天看他游手好闲的,都没干过什么正经事,都是他姐姐在忙上忙下的。” “啊。”我有点惊讶。 我不知道怎么会这样呢,黎姨眼中的万生,与我眼中的万生怎么完全不一样呢?哪个母亲不是以自己的儿子为荣,这黎姨好像不是那么回事了? “也是,黎姨您有自己的生活,儿女的事不知道也属正常,反正我的失眠症是在万生老师那儿治好的,我觉得他人挺不错的。” “是,我这儿子只怕也像他爸,挺折磨人的,看人啦,不能光看一面,你还年轻,把人都是往好的方面想,也能理解,来,坐一会儿,吃果子。” 黎姨说着转换了话题,抓了一把开心果放到我的手心里。 “呵呵,反正人隔着距离相处,又都把利益看得开的,好像每个人都挺好的。” “是啊,所以,我不太管他们爷俩的事儿,他们的事我不太清楚。”黎姨说。 “黎姨真是个心宽的人,挺好的。” “哎,也算是个苦命的人啦,不提了。” 我没有继续追问,我知道黎姨一定是一个有故事的女人。 “天太晚了,黎姨早点休息,我得回自己屋里去了。” 说着,缓缓的站起来,再次张望了这整间简陋的屋子。 再回到了小径边的松柏月光底下时,心里完全失去了刚才的那份平静,原来这黎姨的儿子就是万生。 我说怎么一见着她时就有一种亲切感,可是她怎么那么不关心他的儿子事儿? 也许我不了解万生,但不得不说人世间的缘份真是一种好奇妙的东西。 黎姨是过来人,她刚刚还说了,看人不能光看一面,可我从刚出社会,这一路走来,不得不承认,因为遇见了万生,我在红尘中行走中少了很多风浪,多了些勇气,尽管这些年来从没有听到过他的声音了。 因为遇见了晨星,让我相信了爱情,尽管我们相忘于江湖了。 还有很多人,那些划定在一米距离之外的有缘人,仿佛自己的人生有点不真实,不得不说,也许人世间所有的美好,是因为失去了,或者从未拥有过。 我所有的关系都是那样不深不浅的,在这些不深不浅的交情中,打造着自己的美梦,永远也不想清醒。 相比男人而言,我与自己的同性别的,女人与女人摩擦倒是更多些,特别是在薥香宫酒店那段岁月,人啦,都是因为隔得太近了,才看清楚了彼此的“丑与恶。”在她们眼中,我一定也是丑的, 是恶的,但那又怎样,每做出一个行为,我都叩问过自己的心灵,没有什么后悔的。? 第一百一十章 红尘惮(十三) 一如往常,清扫好一楼新厨房工程场地后,染了一身灰,一身尘。 脱掉工作服,直奔薥香宫酒店的员工澡堂,我平时很少来这儿,一是离宿舍太远,二是来这儿的人太多,需要与其它人抢地盘。 窗外北风呼呼,黄叶飞飞,与室内暖气蒸气升腾,仿佛两个世间。一踏入澡堂,我依然感觉到了某种不和谐的气氛。 “喂,那人来了,她来了。” 风卷动着五彩窗帘,站在窗台边的几个女孩子窃窃私语着:“她来了?”回头瞟了我一眼。 我一看,她们正是前几天在更衣室里与我发生争执的娱乐部的那几个女孩子,怎么又重逢了?真是见鬼了,越不想遇见什么?偏遇见了。 澡堂里人满为患,都还在排队等候,我低着头,假装整理着自己手上的衣物,一言不发。 “最烦她那种格调的人了,越是看起来私私文文,干干净净的,越是一肚子坏水的?”她们继续窃窃私语着。 我知道她们在说我,都说不打不相识,看来她们是与我扛上了,事态并没有往我想像的发展了。 女人啊,没有格调当然是好的,与谁都和得来, 便能吃便天下无敌手。一旦有了格调,有人喜欢,就会有人讨厌,这很正常,无所谓。自己爽了,别人看着不爽,别人爽了,自己就难受了,你说咋办? 我还是选择有自己的格调,本来需要的又不多,又怕吵,喜欢安静,生活中根本不需要太多所谓的友谊,不标榜自己的格调,什么人都往我这儿钻,还活不活不了。 格调是必须的,一是用来标明自己,让不喜欢我这种格调的人主动远离我,二是可以在最快时间里找到自己同种格调的人类,尽此而已。 人生苦短,这样可以节省下来更多的时间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保持好自己的格调,才不会迷失自己,格调,其实是一种无形的力量,这样无论在哪儿倒下了,都会有力量站起来。 就怕失去了格调,分不清自己葱还是蒜,天天与自己打架,打着打着,内心像一团混乱的毛线,那样别人轻轻一推,随变搅和一下,就没折了,然后就立不起来了。 “喂,那谁啊,帮我从外面取一条浴巾,可以不?” 突然就在我停留的淋浴间旁,冒出了一个脑袋,好像也是娱乐部的人。 “是在叫我吗?”我反问。 她点点头,我直接转过身,从绳子上取了一块浴巾递给了她说:“我叫秋梦寒,不叫那个谁?” 站在窗台边的女孩们突然哈哈哈的笑了起来,合着我的语调:“我叫秋梦寒,不叫那个谁?” 我突然内心里升起了一种无力感,我真是太天真了,刚到这儿,也算是新员工,无名无份无位无辈的,还想着去改变别人,玩什么下马威,这下好了,把自己玩成了一个笑话,她们没完没了的与我扛上了。 我强忍住内心的火气,好漫长的等待,终于空出了一个洗浴间了。见站在窗台的那几位女孩子没有占位的意思,我直接脱下了的外衣,把它们放在了洗浴间外边的墩子上,钻进了洗浴间内。 突然听到一阵喝声:“把她的衣服,从窗外扔下去,当放风筝。” 一眨眼间,我的衣服一件也不见了。 连忙围上浴巾,冲出了淋浴间,趴到了窗台边,只见自己的衣服一件一件的像五彩风筝般,已经飘在了半空中。 我回过头,一声不吭,我很清楚这样一直吵闹下去,没完没了的,也不是办法,她们是铁定了能吃定我的。 随后,装着没事似的坐到浴室边的墩子上,打通了小安的电话,让她帮我从宿舍里找衣服送过来。 我就静静的看着,等待着,决定一声不响的以其人之道还至其人之身了,只见她们刚跨进浴室间,我以最快的速度,一一抓起她们脱下的外衣,一抓一大把的,搂在胸前,通通的从高楼窗台处扔了下去。 “你以为只有你们会放风筝,我也会放啊。” “啊,我的衣服。” “哈哈,衣服被那死婆娘放风筝了。” “是啊,今天外面风大,的确是个放风筝的好日子,我是跟你们学的。”我若无其事的回应着。 话刚落音,小安给我提了一袋衣服,已经赶到了澡堂内。 “怎么回事啊?”小安气喘喘的问。 “没什么,衣服被她们当风筝放飞了。” 不知怎么回事,这些女人们,见着小安,脸上的表情立刻变了许多,身上的嚣张气势也收敛了不少。 原来她们怕小安?的确小安身上有一种让人一见着就让人内心安静的气质。 “姐妹们,我去宿舍帮你拿衣服来,然后再下楼去捡“风筝”。” 呵呵,娱乐部,生活果然全是娱乐,与她们呆在一起是要有点娱乐精神吗? 说来也奇怪,打这次小安来洗浴间帮我送衣服后,往后,他们再也没有找过我与小胖的麻烦了,即使在更衣室里相逢,也相安无事了。 这小安,这么有威力?我只知道他的男朋友是工程部的人,还有她是客房部的文员,文员?也是,算得上是一个小小的白领阶级了,她们可能是怕这?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想。 我思索着,又无奈的叹息着,这里游戏规则一点儿也不好玩,我鄙视着,依然想改变点什么,可发现自己什么也改变不了,就如一粒尘埃,那么渺小,那么 轻微,我忘了一句话叫什么来着,人微言轻。 我多么希望,如果在这个世间行走,在所有关系维度里,同事间,亲友间,朋友间等等:“只是因为我是一个人,一个独特的人而能被尊重,被爱护,被倾听,而不是因为身上的身份或者外在附加的条件附加的东西才能被尊重,这应该多么好啊,可现实世间根本就不是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这简单的愿望再过一百年后能实现吗,我也不知道?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修自己的内功。”“ 第111章 红尘惮(14) 片片繁华,霭霭云风,滴滴清泉拍打着环池里的沙石,今天是个比较特别的日子。 薥香宫酒店新添的餐厅工程总算竣工了,三方投资商还挺有心的,也办起了一个小小的“竣工晏”。 地点就安放在酒店环池边娱乐部的酒大厅里,七彩灯光,旋转的照耀着整个大厅,人声鼎沸,有歌有舞,我依然身披一件天蓝色的风衣,随意系了一块雪白色的丝巾,添了一点淡淡的妆容,准时赴席了,讲真,生平还是第一次来参加这样的聚会。 很奇怪,这天我并没有像以往那样,见到人多的地方,就像一只老鼠见到主人似的,怯场,开溜。 我心无波澜,四处张望着搜寻着我们自己的人群,我想这就是辛勤劳作带给人的一份良好的心境,必境这项工程完工也是有我的一份功劳的,每天都随着工程队的人吃灰尘,风里来雨里去的,这样让我心不再虚了,有了参与的底气,我不是为谁而来,是为自己而来。 “梦寒,这边。”我总算在人堆里找到了熟悉的人影,云姐举起了一只手向我招着。 一场很简单的竣工晏,两桌而已。 一桌是酒店三方投资人,工程部的一些人;一桌是各部门的领头人,而我之所以来这儿,是随工程部来的。 还好,今晚来参加小聚的人都穿上便服了,显得平和了很多。我缓缓的走到云姐身边,向在坐的人点了点了头,然后平静的落坐到云姐的身边。 目光不经意间扫向了坐在我对面的人,一眼望见了娱乐部的女经理,还带了两个随从,正是前些日子把我的衣服从八楼扔下去当风筝放的那几个女孩子,真是一人得道,鸡犬起舞啊,姑娘我独闯江湖,单枪匹马的,很不屑这些喜欢多对一的“格斗”之人。 不管怎么样,还是收敛了自己目光的“杀气”,转向了其它的人,面容都比较陌生,在人际交往方面,我真是太弱项了,结了那么多“敌人”,要不就是陌生人。 还没等我开口,她们倒先呼叫起来了:“天啦,我们每天在同一个更衣室里换衣服,怎么从来没有发现她的美。”娱乐部的女总经理目不转睛的望着我,一脸惊讶的表情。 “老大,我们是狗眼看人低。”她们相互自嘲着。 这一句“狗眼看人低”,让我一瞬间把与她们之前所有的恩怨都释怀了,心境一下子开阔了许多,原来,我依然是小孩子脾气,时常随着别人的言行起舞的,内心还是未真正的壮大起来。 云姐起身,从包包里摸出了两个鸡蛋,一个塞到了我的手里说:“刚在厨房里了拿的,你帮我吃一个,人还没到齐,先填填肚子。“ “还有什么人没来吗?” “多着呢,你看旁边那一桌,只来了几个人。”云姐话刚落音,酒大厅的入口处突然涌进了一堆人,里面有一个我熟悉的人,他就是钟龙师傅,其它一些人,有老太太,夫人,男男女女的,个头都显得大块的,一看就是在商场中打拼,历经了风云的一些人,他们一入场,就有一股气吞山河的派头。 云姐一一向我介绍着这些人:“看见没,那个穿花裙子的是老板夫人,站在他旁边的就是这酒店的第一投资人我们的主子了,那位老太太就是他的母亲,后面的那几位是合作商,也是这酒店投资人来的,一个姓胡,一个姓涂,我们的主子姓陈。” “哦,姓陈,姓胡,姓涂,陈,胡,涂。”我抬起头,随意扫视了一遍。 ”喂,别念出来啊,当心点说话。“云姐连忙拉扯着我的衣服,申怕我又说错话了。 他们缓缓落坐,唯有钟龙师傅,还站着,把目光转向了我们这一桌,他一眼就望见了我:“梦寒,你躲在这里吃鸡蛋,看见我来了也不喊我?”他逗着我。 “我才没有躲着吃鸡蛋,我是光明正大的在吃鸡蛋。” 说着,才仔细打量了一下他,他今儿头发梳得油光可亮的,一身笔直的西装,还系了领带,比平时在工程场地显得有风度多了。 “龙钟师傅,今天这么帅气,也不见你带上自己的太太来。”云姐插了一句话,似乎话里有话。 “他带上太太,还怎么寻花问柳的。”旁边的人打趣他说。 “我太太是个老实人,不是我不带她来,她不喜欢参加这样晏会,跟我们的梦寒一样,害羞。” 钟龙师傅一本正经的回应着。正在她们拿钟龙师傅开刷时,我发现了门口又走来了两个熟悉的身影,一个是小安,另一个是他的男友了。 我没想到小安今天也会来的,一见到他们心里像开了花似的。 小安今天穿了一套格子长裙,外面套了一件小西装,依旧带给人清新脱俗的味道,她的美,是这些站在幕前风姿招展的女人的美真的完全不一样,她的美,一见着,就让人心灵变得安静,可以脱下自己厚厚的“铠甲”,让人很轻松,很愉悦。 从我的审美角度,我更喜欢小安这一款的。他男友这小子,真有福气。 “小安,我们在这儿。”我连忙站起来招着手。 走近了时,小安显得有些羞涩,她没有落坐在我们这一桌,而是随着她的男友落坐了我们旁边一桌。 整场晏会,只有小吃,饮料,加上欢歌热舞的,气氛倒是不错。 我与合作商们,钟龙师傅一起,还高歌了一曲。 看似歌舞升平的,我心中依然有很多的不安,这是对未知世界,对他们商界中人,风云涌起的那份不安。我害怕此刻的还站在高光处,突然一阵狂浪大风向我扑来,瞬间打入了谷底,我却毫无准备,被打懵了,久久不能醒来,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还不如做一只“小蚂蚁”,行走在暗处,没人注意到,可以慢悠悠的往前爬,这样可能更安全些,存活得更久些,因为我好像向往的不只是此处的繁华似锦,还有别处的日出日落,躲在繁华的笼子里醉生梦死,那是暮年之梦。? 第112章 红尘惮(15) 黄梁并非一梦,他乡也是故乡,这么些日子以来,见风见尘,终于又见到了自己新模样。 在薥香宫新厨房里,我也有了一块属于自己的地盘,云姐充许我可以自己“操盘”了。 每天上午做四道菜,一炒,一汤,一蒸,一拌,下午做四道菜,自由发挥。这下好了,我脑袋里堆起的素材,它们就像书柜里的书籍理论似的,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把脑子里的幻想转换成别的东西,这样才有真正活着的感觉。理论就是脑子里的幻想,转换理论就是生活,如果脑子里装满了概念却没法运用起来,就好像金库里堆了很多金子,却买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的那种感觉,心理特堵。 在我想像中,那些高级知识份子,他们能博览群书,那么多概念图像装在脑子里却不会“打架”,不会“塞车”,应该他们已经把概念消化了,转化了的。我很好奇:他们的脑袋容量是不是比我的大一些?消化概念的能力是不是比我强一些?这是我的疑问。 刚好,我们家族也出了几个高知分子的,有一次回家,我带着疑问,还特意去拜访了其中一位。他们对我还挺客气的,为了找到共同话题,我只能聊一些自己的读书心得。当时他还鼓励我,加油。那天,我带着满满的感动离开了,心想,知识分子就不一样,好有同理心哦。 谁知没过几天,他传话给我的母亲了:“说我不干正经事,都入社会了,不好好工人工作,仅整些没用的东西,认不清自己。” 我一听就来气了,这高知分子怎么这样呢?明明他当面还鼓励我的,为什么一转身就变了一副嘴脸了呢?如果你对我不满意,完全可以当面批评我呀,这当面一套,背后又来一套,是什么用意嘛。都说知识分子是追求真理的,他这连当面说真话的勇气都没有。就这一次后,我终于明白了,不是所有的高知分子是值得我去敬仰的。 他根本不了解我,就乱说,我才没有整没用的东西呢,我都是学以致用的,这几年,我一直在反复的一遍又一遍的读相同的几本书,我知道自己脑容量不够,现在我明白了,并不是我笨,是因为它们会节外生枝,如果不把它们转化了运用起来,它们就会如一团乱麻似的在脑袋里打架。 这也是我为什么早早的就从学校退学的原因,因为学校里的十年寒窗苦读的那一种模式根本就不适合我,再呆下去,我读书只怕会读傻的。刚开始,我一直以为自己太笨,但入社会后,我知道不是的。 所以总得来说,自己脑袋“存贷”其实并不丰富,也不能让它丰富,都是学一点,用一点,实操能操出什么东西来,我很少想过,我感觉自己一路走来,就好像小孩子玩“过家家”似的,但至少是把学到的东西运用起来的呀。小孩子玩“过家家”,就是把脑海里幻想转化的过程,找一些树叶啊,石头啊,树枝啊,泥巴啊,等等,把它变成一个现实的模型,这是一种解压的方式。 小时候,爸爸妈妈不充许我有自己的坏情绪,不许哭,不许闹,不许生气,不许悲伤,胆子要大,等等,否则就要挨打,挨骂的,哭闹的话还要被挨饿的,用他们的话来说,这是培养我的高情商,可是日子一天天过去,我的情商并没有变高,胆子还如老鼠一般小。 我只能通过玩“过家家”游戏,捏一个泥人,当作是爸爸,再捏一个泥人,当作是妈妈,再捏一个泥人,那是自己,生活中凡是喜欢骂我人,我都要把他们捏成一个泥人,然后,再找些树叶啊,绿草啊,小花啊,等等,把现实的世界完全可以搬进我的“过家家”的世界了,我在这个世界里要以无限的发泄自己的情绪,可以骂爸爸,骂妈妈,骂老师等等,一场“过家家”游戏玩完以后,再回到现实世间里来,就不会再哭闹了。 长大了,反而没有地方发泄情绪了,因为不能再玩“过家家”了,我只能通过读些没用的书,生活在自己幻想的世界里。日子久了,发现这也是行不通的,脑子里像是堵了很多东西,像麻布袋似的,好沉重,很难受。 那不?我第一份工作就是当“花瓶”,在别人看来,那是个爽啊,什么也不用做,但事实根本不是别人看到的那样的,很多时候,人的身体够舒服了,心灵就会生病。 直到遇到万生老师,我终于理直气壮的当了一回病人,我有病,这没什么,总算有一个人接受我病态的样子了。也就在这一年里,我对自己认识又深了一点,所以才选择了舍弃自己的爱情,晨星;舍弃自己熟悉的环境的,去独自天涯的。居然说我不好好工作,整些没用的东西,认不清自己,这让我很不服。算了,岁月让我去认清自己,也认清了别人,也挺好的。 这会儿,终于感觉自己活过来了,像个正常人了。一上午只需要做四个菜,云姐也没空管我,我自己配菜,自己“操盘”,她已经吩咐好了,菜做好了,端去给人事部的人,还有工程部的人品尝,由他们来评分。 我觉得云姐还是挺公平公正的,不是让厨房里大厨给我评分,而是由其它部门的人来。 还有,我都没有做过厨师助理,大概云姐也看出来了,我不是那块料,不像其它人,比如小胖,她善于处理杂乱的事,别看她胖呼呼的,她做起事来,麻利的很呢。 我这,直接“操盘”,大概是行就“上位”,不行就要卷起铺盖走人了,我是没有第三条路可走的。 好,云姐出这一狠招,我能理解她,无半点怨言,无论哪一种结果,我都准备好了。 能让我把自己的幻想,拿到现实世间来溜一溜,并且让很多人见证,我已经很满足了。 我并太相信“事在人为”这四个字;努力就一定有收获,这些个励志名言,所以我的菜做的很随意,任由自己的感觉发挥,那些评分的人喜欢吃就好,不喜欢吃拉倒,我走人便是了。 也就是我从来没有研究过人事部的人喜好与口味,还有钟龙师傅等工程部的人,他们的口味,我从来就不知道。这是考试,投其所好,不等于作弊吗?我只想来一点真枪实干的。 一人难调百口,就算知道又怎么样呢?还不如不问,随着自己的性子来,做菜做的一份心境,我能够把握的就是用一份最好的心境去完成每一道菜。 这一回,我是一只小猫撞到耗子了,人事部的人,还有钟龙师傅,对我做的菜一路好评,由其是钟龙师傅,自从吃了我做的菜,他变成了一个“喜鹊版”的祥林嫂,逢人就说,“秋梦寒做的菜,好吃呢。”“梦寒,做的菜,好好吃哦。“ 被他这一叫一叫的,结果传到老板夫人的耳朵里了,可能她为了见证钟龙师傅的言辞,这位夫人居然亲自来到了厨房里,找到了我,立刻下了命令了,让我为他们做四盘菜。 这下,反抗不如从命了,必境此时此刻我的出路是掌握在别人的手里了。 “行。”我淡然的点了点头。 依然没有问他们口味及偏好,“投其所好”我学不来,过不了自己内心这一关,若投其所好,那过别人的关口不是太容易了,一点难度也没了,这太没挑战性了,多不好玩。 其实,这会儿,我内心还是有一点不平衡的,我一直觉得只要是个强势的女人,她们接近我,就是为了来为难我的,我为什么要投你所好,门都没有。 菜做出来以后,没想到,这次我是以小人之心渡君子之腹了。老板的夫人,还有老太太,人家评论很中肯的,告诉我:“味道不错,少点辣椒就更好了。” 她紧接着说:“这样,以后我们这一大家子的菜就由你负责了,其它的事情你不用管,你一天给我们做十道菜,中餐四个菜,晚餐六个菜,早餐我们自己解决。每天早九点上班,晚六点下班,你看行不行?行就留下来,好好干;不行的话,你就自便了,另找下家,我们这儿厨师人手已经够了。”老板夫人语气非常坚定的说完了这段话。 我扫视了整个厨房环境,其实我还是挺喜欢这儿的氛围的,仰着头思索了一会儿,我想这条路是更适合我的,需要面对的人少一些,点了点头说:“行。”? 第113章 红尘惮(16) 我听云姐说:“a城薥香宫酒店老板的夫人,曾经也是地地道道的女强人来的,这几年才退居幕后的,不太管事了,整天打打牌,健健身得以度日,老太太眼睛有点不好使的,家里也有个保姆在照顾她的起居。” 难怪,我这大半个月都没见过她们的人影,饭菜也都是有专人配送的。也就是说:只要我做的菜味道还可以,他们才不会来管我这位小厨的闲事的。 真好,我就喜欢这种状态,不管我,信任我,这样来,我干起活来更是倍有劲儿的。当然我好好工作不是为了谁,纯属喜欢从工作中寻找价值感而已,顺便还能多挣点工资。 闲下来时,就研究菜谱,结合云姐传授给我的一些经验,及之前在“香草明朝记忆风”里一些所见所闻,还有《万物生香草集》,休息日,还会去图书馆读读营养学,再加上自己的一点点悟性,制作一套老板一家人都适合食用,味美又健康营养的“私房菜谱”,也不是太难的事儿。呵呵,如果相信因果的话,我觉得这也是自己的报应,在生我养我长大的父母面前伸手不提四俩的我,来到他乡来服侍另一类“父母”,能给我发工资的“衣食父母”,且乐在其中。 虽花了点心思,也感觉很值得,我很吃“信任”这一套,信任我者,我能为他赴汤蹈火,这有点像男孩子性格,还是想聊聊童年成长环境的问题,从自己周围熟悉的一些人来看,的确如有些心理学家所说的那样:成长中缺什么,长大了就会追求什么,从小贫困的,可以为金钱赴汤蹈火;从小缺爱的,可以因为爱要死要活的;而以我现在对自己的了解,我以上两样好像也不是很缺的,我最缺少的就是父母对我的信任,他们不相信我有能力做好任何一件事,不相信我所说的任何一句话,不管我长得多大了,都是如此。 这让我有一种深深的无价值感,无力感。 奇怪的是,我与自己上司能处得很好,特别是信任我的上司,我真的可以为他们做很多很多事情,只要不是违法的,哪怕没有很多的工资,他们布置的任务我一般都可以很认真的去做好它,因为是他们让我确认到了自己的价值感,这一种信任匮乏的“鬼门关”父母没有给予我,就得需要自己去闯过的。 我还是比较幸运的,这道信任匮乏的“鬼门关”,于我来说,还算比较好闯的,我在外闯了几个年头,算是过关了。 而金钱与爱的匮乏,这两道鬼门关才是最难闯的,它们就像一种“瘾”,让很多人穷其一身沉迷于其中,越陷越深,拥有越多越想要,永不满足。 我在红尘中行走,见到很多这样陷在泥潭中还不自知的人,我又开始对其他人产生了一种无力感,多想叫醒他们:告诉他们的感觉是不真实的,可是不能提醒,一提醒他们会就会像一群疯狗似的来咬我的。“你站着说话不腰疼。” 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在深渊里沉沦着,沉沦着。也许他们如我一样,也是乐在其中呢? 我自己也如红尘中的一棵浮草,风雨飘摇的,别人的事管我什么事,每个人的人生都如走钢丝。 现在想起来,我的母亲之所以喜欢控制我,我知道她是害怕自己从钢丝上掉下来,所要死死的抓住她身边的每一个人。 按传统社会习俗,女人过了二十二岁,就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了,我的父母早早的就在电话里催我了,但我不能从命了,我知道女人如果选择职场这条路,无论往后多么有成就,这也是一条离经叛道的路,不会有多少人祝福我,还好,我早就想好了,我并不追求功成名就,只想借助工作来拓展自己生命的宽度,磨练自己的心智,长辈们也常教育我,女人啊,不为人母为人妻是不可能成熟长大的,真的会这样吗? 我的母亲,她长大了吗?不,她根本没长大;我的奶奶,她长大了吗?不,根本没长大;还有我的外婆,我的那些七大姑八大姨,她们长大了吗?不,根本没长大。我才不吃他们那一套了,我得去探索自己的人生路。当女强人,不一定能长大;为人母,为人妻,也不一定能长大?我只想去寻找属于自己答案。 当然教育我者还有很多的男长辈们,放眼开来,男人们的世界,的确有一小部分男人他们是真的成人了,心智与年龄同步成长的,成为了一个完整的人了,但还有一些男人,他们就如活在几千年前井底里面的那只“青蛙王子”,懒洋洋的盯着井底,偶尔看看蓝天,忽然发现一只麻雀从井的上空飞过了,他们就开始开谩骂了:“那一只麻雀还想变凤凰呢。”“心比天高,只怕命比纸薄。”这井里的青蛙们每天就以谩骂麻雀们来平衡他们的内心世界。 以我看,麻雀能不能变成凤凰我不知道,但至少麻雀们专注着自己的方向,安静的飞翔着,它们才没有空去议论青蛙们,蚊子们呢?它们飞越了一座又一座高山,一条又一条河流,知道了天大地大,知道了自己的渺小,不管最终有没有变成凤凰,它们对得起自己的雀生了。 这让我又想起了生活中的两个人,小胖与小安,小胖这家伙,她不想当厨,也不求上进,每天依然在云姐身边忙上忙下的,我能理解她,是因为她成家了,她不能像我一样,天马行空的,不想做什么就不做什么。 她算是一个活得纯粹,爱得纯粹的人,纯粹的守着自己的家,纯粹的守着那一份岗,这是她的取舍,她不贪心,生活每天都乐呵呵的,根本不会像那些井底里的青蛙们,蚊子们,每天以嘲笑天空的麻雀们为乐子。 我也一直在思考成长是什么?我并不反感生儿育女,用心的去面对自己真情实意选择的路,都是可以成长的。 我也不反感追逐权利金钱名誉的世界,反之我敬佩使用名利权位干大事的人儿,在做大决策之前,因为有了权利,那种生死由我来担的气魄,真潇洒。 但我想成长的方式是有无数种的,我只能以自己的方式去成长,因为我们一个家族的女人当家庭主妇都没有成长起来,长到五六十岁了依然是小孩子那种心智模式:比如别人没有满足他的期望或要求时,就撒泼,怒气冲天的;比如他想要什么就马上要得到,不然就要死要活的 ;比如他们活得就像墙头草一样,哪边风大往哪边倒,哪怕是最亲的人,你也触摸不到他们的真心,这样的关系真是让人越处越孤独,直想逃离。 我不能再成为这样的人了,所以我发誓就算上刀山下火海,也要让自己内心成长起来。 我还想说说小安,小安最近好像工作中遇到一些棘手的事情了,那夜,我们彻夜而谈,她告诉我:“她认输了,她不想在职场上打拼了,她想结婚了。” 不久后,小安搬出了宿舍,之后,我们再也没有联系过。 再相逢已经是十个月以后了,在a城的一家大型超市前我遇见子她,她挺着一个大肚子,还好,神情还算安然。她告诉我,孩子已经八个月了,快生了,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神情。 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内心百味杂成,百感交集,说不出的感觉。我当然应该祝福她的,她选择了在最好的年龄,嫁给了她心目中的爱情。为了守护好她们,她放弃了职业生涯。 要知道,小安以前不是这样的,她之前也是一个不安份的女孩子,她和我一样有颗不安份灵魂,有很多灿烂的梦想,可是在现实面前,在大风大浪面前,她选择折断了自己翅膀,粉碎了自己的梦想,消融掉自己的自我。这种为了爱舍弃全部的绝决,真的很壮烈,我不知道多年以后,她会不会后悔,她终究还是做了一根攀附的藤,爬着一棵向阳的树。 我没有能力去评判小安与小胖,因为我自己也像红尘中的一棵浮草,飘浮不定。我只知道,女人这一生,不管做出什么的决择,都如壮士断腕,需要一份绝决与勇气。走得好,就是向阳;走不好,就是悬崖。? 第114章 红尘惮(17) a城韶华,一道七彩晚霞横铺长空,雨过天晴,街头街尾,散发着浓浓草香味,风雨过后,街市两旁的绿木的叶子显得更丰润了,我也不知道这是些什么树,一年四季,从街头至街尾一眼望去,绿木遮掩着层楼,花丛围伴着绿木,不远处,有几位园林维护师佝偻着腰,又在修剪花丛了。城市中心的灯红酒绿,再增添些绿木丛荫,的确又多了一种味道。 挨着薥香宫酒店旁边的大广场内,今晚变得分外热闹,蓬台声歌,银屑纷飞,台下排排坐椅。 一幅好大的宣传演出表,展现在我的眼前,原来这是一个大型商演晚会,还有明星呢。 这下好了,我终于可以见到他们的真容了,我只想看看,现实生活中的他们,与屏幕里的他们到底有没有差别。好几次想去薥香宫酒店的文艺专场地去看他们演出的,可每次去买票时,发现购票厅里那人山人海的,他们都是八九成团,成群,要不,就是二从天地的,我一个人夹在那中间总感觉怪怪的,与当时那种喧嚣的氛围有点不搭,购张票跟打仗似的,彷徨着就放弃了,我想,他们并不差我这一张票。 这商演好,大街小巷所有的人的都可以凑上来,坐到台下,当一回嘉宾,还挺接地气的。 嗯,今晚就在这儿打发自己的时光了,晚会还在准备中。我转身走向街头的店面,这儿好不热闹,喇叭声,家家店面,高扬着。“走过,路过,不要错过。”这声音震耳欲聋,商场就是没有血迹的战场,每一家店员都在用自己的声音“撕杀”着。 尽管如此,还是有很多店铺败下阵来了,每天从这里路过,以前那家男装运动服店,现在变成了一家童装店 ;以前那家小超市现在变成了职介公司;那家餐饮店又贴上了转让广告了;当然还有些店铺十年如一日,如东方不败般,挺立在街旁。 “梦寒,你也在这里啊。”我刚抬头望着童装店面的招牌时,小胖出现了在我的眼前,旁边还有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她的小手被她的爸爸紧紧的牵着。 “啊,你们一家三口出来逛街啦,给小朋友买花衣啦。” “喊姐姐,我们家大宝。” “大宝,您好。”我拉着她的软绵绵的小手。她水汪汪的眼睛,忽闪忽闪的眼睫毛望着我。 “好有灵气的孩子。”我直言道。 “呵呵,羡慕,赶紧谈个男朋友,就也有了。”小胖说。 “去你的。” “开玩笑的,那你自己逛街,我们不陪你了。” “那儿有演出呢。” “没空看了,明天要上早班,家里还有一堆衣服等着我去洗呢。”说着,她也牵着小女孩的小手,我凝望着他们一家三口在街头消失的背影,再回望自己身旁,空无一人,只剩那些匆忙赶路的行人,内心深处,不喜悦,也不悲伤,就是有一种说不明道不清的感觉。一边是天涯海角的自由,一边是归来是故乡的安宁,把我的心瞬间撕成了两瓣。 回到商演晚会现场,我坐到了台下的第二排, 这下可以专注的看完这场晚会了。 激动人心的时刻到来了,一位我曾在电视屏幕里常见的女歌手出场了。 我最好奇的是她现在的容貌,因为好些年没有在屏幕前看到她了。在她出场的那一刻,我们虽然隔着那么远的距离,依然能看得出她化了浓浓的妆容,可能是因为被干燥的晚风吹着,她脸上的脂粉像是浮在皮肤表面上,显得整张面容干苍而无神。 当时我内心深处冒出的第一个声音就是:明星与我们常人看起来也差不多,也是满满的世俗味,风尘味,也有可能是我把他们在想像中完美化了,人家本来就想如此。 她演唱了一首别人的歌曲《你》。 我不得不感叹,表演的神奇,同样一首歌曲,不同的人唱,会有不同的韵味,带给人不同的情感体验。我屏住着自己的呼吸,安静的坐在台下,看她的狂热, 看她的奔放,听她的呐喊,不知道为什么,听着听着就眼泪就不自觉的往下落:“你站在那万人中央,感受万丈光茫,看不见的你的眼睛,是否会藏着泪光。” 从她的歌声中,不管她在台上表现的多么狂热,多么奔放,我感受到的却是一个女人对青春华年的逝去的呐喊,即想抓住光茫万丈却又不得不放手的那种无奈,她唱得撕心裂肺,动人心魄。如招魂般,像是在招唤着什么? 从这种表演的欢庆,我仿佛看到了人生幕后无限的落寞感与虚无感。 放眼望去,站在自己周围的人群,他们也跟着台上人的节奏,狂热着,欢呼着,我知道这种光茫万丈的感觉,多少人为之向往,为了此刻,往后空虚一万年,落寞一万年又何妨。 在这些人眼中,我仿佛又看到了自己的外婆与母亲的影子,是的,她们一生也在追求这种万人之上的感觉,他们希望像婴儿一样,一直一直被万人捧在掌心中,为她们欢呼着,狂热着,赞美着。或许自己也有,只是从小求而不得,于是早早的就把这种幻觉灭掉了。 外婆晚年时,我们一家人与她生活过一段时光,她在我们家上演驿了一段又一段“恐怖片”,她是那么的害怕老去,害怕死亡,以至于身边的每一个人仿佛成了她救命的稻草,她苦苦的挣扎着,表演着,我知道她内心里在呐喊着:“看见我,看见我,我还在,我还在”。曾经那么强势,那么活力四射的她,那时那刻,她变成了一个无助的孩子,成天活在了恐慌之中,折腾累了,就将自己卷缩成一团,她的眼神就像一只受过惊吓的小白兔,她的身旁明明围满了人,却没有一个人有那种力量,能赶走她内心的恐惧。 从外婆的身上,我就隐隐感觉到了,人这一生,其实老与他人无关,死亦与他人无关,这是自己的功课。这让我联想起了一些传授知识的年长的学者们,他们如一壶陈年老酒,年轻时在酒坛子酝酿着,酝酿着,越到陈年越有味道,他们晚年,若还肯站出来,若还乐意出来传授知识,我觉得遇到他们那是自己的福音,明明都是老人,从他们身上感受却是力量,没有一丝丝恐惧,相反,他们还帮助自己赶走了迷途中的恐惧感。 我的生活中也见过另一类人,比如黎姨,他们随着年龄增长,越是变得无声无息的了,啥都不管了,唯有接近他们时,忽然感觉自己有一种光茫万丈的感觉,可明明没有站在人群之中啊。我想:那是爱,那是宽恕,那是与自己生命的过往与将来的和解,她让我感觉很安然,那是另外一种生命的力量。 余生,我想:这些年长的学者们才是我学习的榜样,哪怕能做到像黎姨那样,也不错,即使一个人无声无息的,也是能带给自己或别人安然与无畏的人。 正是这场不经意相逢的演出,让我又做了一个决定,我向薥香宫酒店人事部递交了一份辞职书。是的,我辞职了,我不追求职场的光茫万丈,我得回到落寞处了,我不能总是在研究吃的喝的,我还得去把自己心灵世界充满先。 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人们为之狂热不止的东西,来了,好好享受它,享受过了,就放下它,落寞才是生命的本质。 一颗自由的灵魂,她本来就不是静止不变的,她是流动的,年轻时,可以更好的经历各种生命状态,去挑战自己的极限,因为复盘能力强。? 第115章 红尘惮(18) 东风送暖,红墙隐隐环着深院,院内桃花开了,又落了。 此处,“桃花庵”阅经堂,长廊处花瓣随风飘散着,堂内梵音撩绕。 拂去长木桌上的尘花,铺开笔墨纸硕,开始抄经,抄一遍,读两遍,如此,我感觉可以洗去心灵的风尘,忘却时光。 直到艳阳高照,钟声鸣响,已是午时,才小心翼翼的收拢经书,放回书架的原处。 刚放好它,一眨眼间,突然一只手伸过来,又把它取走了,滚滚红尘,茫茫人海,原来有人如我,亦喜欢读此本经书,顿时心生欢喜。 我很好奇他的模样,回头一望,只见他那藐视万物的微笑,轻轻的叫了我一声:“梦寒。” “万,万生老师。”我不自觉的往前走了一步,握住了他的双手,连忙又不好意思的松开了,后退了几步,保持了半米以外的距离。 “嘘,安静。” 我转身双脚踏到了走廊处,回眸向他微微一笑。 “梦寒,我来这儿探望我妈,帮她送点生活用品过来,听她说你也在这儿,我就想,看能不能撞见你,没想到,还真被我撞见了。” “呵呵,我知道的,你来探望黎姨的。”我仿佛有很多话,但又不知道从何说起。 “是的,你呢?这些年跑哪儿去了?还好,还知道回来。” “我?”我居然找不到一个解释的理由,此时无言甚有言。 “万生老师,你还是老样子,跟黎姨说的一样。” “什么样?是鬼样?还是人样?”他反问。 “有时候是人样,有时候是鬼样。” “这就对了。” “不过,我没有想到的是,你的记心那么好,都过去那么久了,你居然还叫得出我的名字。” “喂,喂,你动点脑子,好不好?一个我亲自带了两年的人,突然没了踪影,我能不记得吗?” “呵呵呵。”我傻笑着。 “还笑,还笑,还口口声声喊我老师呢,都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你看你,你这都订婚了,也不通知我一声。” 他居然发现了我手指上的戒指。 “这,这是我的前男友晨星送我的戒指,我出门在外,一直戴在手指上,可以防魔防妖的。” “晨星?哟,看不出来,你还痴情呢。” “我没有痴情,早就放下他了,出门在外,要求生活,求发展,哪有心思情啊爱啊的,晨星,他?他现在还在做木工吗?他应该结婚了?”我试着打探着。 “我不太清楚,前几年还看见他,在旧书城的院子里做木工活的,后来那院子拆了,不知道他搬哪儿去了,这两年,都没看见过他了,应该是回家娶亲去了。” “嗯,我猜想也是的。” “那当然,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你以为人人都像你啊,脚长了钉子似的,不落地的。” 他指责的语气说着。 “有其师必有其生啊,我跟你学的。” “你还怪上我来了,我才不跟你一样,我的孩子都四五岁了。” “小孩都四五岁了?”我疑惑的望着他。 “嗯。”他一本正经的点着头,脸上露出了神秘的笑容。我不知道他是逗我的,还是真话。 “那也不奇怪啊,谁也逃脱不了世俗间这张网的,况且男人有时候比女人更怕孤独的。” “你不怕孤独?情感上的,生理上的,你都不需要?” “偶尔,只是偶尔,触景生情的那一会儿,不强烈。” “那好,我祝愿你早日成仙。” “成什么仙?我只想成人,人都还成呢,还想着成仙啊?”我反驳着。 “成人?”他问。 “嗯,你说你有时候是人,有时候是鬼,我也一样啊,不过,我只想要人的那部分,不想要鬼的那部分,所以就活成这样子了。” “好,好。” “好什么好,你不会理解我的,也是,我们又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你是哪个世界,西天?还是北天的?” “成家了的,与没成家的,左脑思维的,与右脑思维的,关注的东西是不一样的,看到的东西也就不一样了,所以我们是不同世界的人。” “没有,我和你是一个世界的人,看到的东西也是一样的,我是领养了我姐姐的孩子,万姐,你还记得她吗?“ “万姐?你帮你姐姐养孩子?你又不是没有结婚的条件,是怕女人贪恋你们家族的金子银子?还是迷恋万花丛?对不起哦,我说话比较直的。”他一提到万姐,我就回想起她第一次见到我时那高高在上的神情,还有,我第一次去她办公室面试,她那鄙视的神情,说我什么也不会做,好像我是硬是去攀着他们似的,到现在还心有余悸。 “也许,那你呢?你不是一样吗?” “我?我赤手空拳,人一个,卵一条,一没大富大贵,二不国色天香,我没什么好怕的。” “真话?” 我犹豫了一下,好像又不是自己的真话,我怕什么? 我怕男人爱的是我的色相,而不是我的人,这年代,男人们挺没有耐心的,没有耐心穿越色相,去看见一个女人的底色;我还怕父母担心这两手空空的我,咋这么没出息?这一年四季在外头,咋啥都没捞着,让他们很没面子。 “我当然也有怕的,不过,不告诉你。” “你不说,我都知道。”他脸上又露出了神秘的笑容。“所以,我们是一个世界的,一样在追寻同一种东西。” “我不相信,我在追求一生一世一双人,理性之爱,而非色相之爱,欲望之爱。” “你不好色?” “当然,当然好色的,刚出社会那会儿,面对花花世界,我好像什么都想要,特别面对男孩子,见一个喜欢一个,我是一个花心大萝卜来的。” “我就说嘛, 和我一样的。” “不过,人都是会变的,我越长大,越喜欢成熟理性的脑子里有东西,内心里有温度有阅历的男人了,对那些脑袋空空的花美男,挥金如土的酒色之徒着实无感了,不像你们男人,大多数一辈子都是自己身体的奴隶。” 我说这句话,不是凭空而来的,是自己的真实体验后对自己的了解。 这让我把记忆又拉回到了三年前,b城枫林岛。 枫林岛,是b城的一座小岛,三面环海,中间还有一条小溪流,把岛分成了两半,前面一半是石头城,后面一半是枫树林,也叫红叶林,因为那儿的枫叶,除了春季,其它三个季节叶子都是红色的。 石头城里有一个图书城,名叫“异渡香魂”书城,我当时就是冲着图书城去枫林岛的,因为比较符合我想像中的审美意像:海,书城,枫林,石头城。 听岛上的人说枫林岛,是一座灵魂救赎之岛,果然是如此的,那里有很多奇奇怪怪的人,有很多行走在生死边缘的人,男同志特别多,那真是个个长得有模有样的,也正是在这座岛上,让我真切的感觉到了,那些男人迷人的外表下脆弱不堪的混乱的浮华的灵魂,这是后话了。? 第116章 红尘惮 (19) “闲庭未扫留残花,飞絮落花几度香。”随着廊间漫步着,偶尔抬头望着万生他那似笑非笑的神情,心境变得格外开阔,脑子里还有了诗意。 “半醉半醒日复日,花开花谢年复年。”万生两手抱胸停留在了“桃花庵”门口处的石碑前,读着碑前这首桃花诗。 “梦寒。” “嗯,听着呢。“ “你咋想到跑到这里面来了?”他一边问着,一边伸手帮我拍落掉了头发上的花瓣。 “我在这儿有工作的呢,还有工资拿的,不无聊的。” “哦,那就好,你什么时候可以下山了?” “明年春暖花开时。” “下山后有什么打算吗?”他笑嘻嘻的问。 “还不知道呢,我喜欢走一步看一步,很少预期未来的,这样生活中所有的遇见都成了惊喜,就像一份礼物突然掉在了自己眼前似的,这不?我今天又多了一份惊喜。” “你这样很危险的。” “不,这样很放松的,没有期望,就不会有失望,当然,如果是自己真心喜欢的东西,我也会去争取一下的,如果下一步是悬崖,我随身备好降落伞的。”我说。 “呵呵,做事业,若像你这样,那没法干了?” “我不知道,没干过事业?我其实也有计划的,只是不带期望而已。” “我们做生意的人需要计划与谋略,需要去抓住别人内心的期望与渴望,甚至还要去制造恐惧,个个都像你这样,那我们要喝西北风了。” “这世上有很多种人的,不是吗?有一种人是来品位生活,体验生活的,品位也好,体验也罢,都是需要消费的呢;还有一类人,是来完成任务,消除恐惧的,这一类人也需要无尽的消费的。“ “接着说,还有呢?我看能不能搞定他们。” “你是在考我?明知故问的,是?你就想把我变成小聪明的人,我只说自己看到的,比如一些出生就贫穷的,又见过一点世面的人;还有刚出生下来,就带病在身,上帝判他活不过十年的,后来被医治好了的,等等这些人,大多数是相信物质决定意识的。” “嗯,我记着了,那你呢?你是属于以上哪一种类型的?” “真羡慕你们做生意的人,那么多人事物压过来,也能承受。我?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玩意儿?很容易体验到快乐,可也太容易感受到痛苦,干脆不要那么多的快感,痛苦也就少一点了。” “我能理解你的,梦寒,你也是我的心灵导师。“ 我转过身凝望着山间小路,内心深处的冰团,像是又融化掉了一大块。 万生离开后,我的思绪又飘向了b城的枫林岛,那座称之为灵魂救赎之岛。 想来思索一下刚刚万生质问我的那些话题。我怕孤独吗?心理上的,生理上的?是男人怕孤独?还是女人更怕孤独?等下山后,我要去干什么?在万生一个又一个质问面前,我的内心世界似地动山摇般,我还是有点高估了自己。这让我再次把记忆飘向了b城枫林岛,也许那里有我想要的答案,来稳固自己的内心世界。 那是三年前的秋天,我是从b城汽车站坐开往枫林岛的专车,车上的人并不多,前前后后大概十来个人,一路上风景如画,从车窗往外望去,有茫茫一片大海,蔚蓝的天空,海边上有高耸的椰汁树。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海不见了,就在不远处出现了一座石头城,是白色的,前方还有一座白石桥。 这是到哪儿了?我正在疑惑时,车的喇叭声,响起:“下一站,终点站枫林岛。” 我站起来,缓了一口气,终于到了。 突然听见“呯”的一声,好像有个黑影从我眼前幻过。 我才缓过神来,就见听有人喊了起来:“不好了,有人跳下去了。” 接下来,是一阵刺耳的急刹车声,我望向车外,只见白石桥下水流湍急。“啊,有人跳下去了吗?” “从车上跳下去的,是一个男孩子。” 车上人乱成了一锅粥似的,纷纷下了车,等在了桥边。 远远的,我看见了一条白船驶向白石桥下。“幸好,秋季水浅,船来了,能救起来的。”旁边的人议论纷纷的。 是的,人救上了,这个投水自杀的男孩,名叫白潞潞,他干净面颊,忧郁的眼神,那生无可恋的表情,真的如白露般,好纯净又是那么的脆弱,这样标致的一个男孩,怎么就走上这条末路呢?真的不解?我当天就加了他的网号,他的网名叫“醉生梦死”。 后来,他和我一样,都成了枫林岛的一员,是他让我见识到了一群男人往下堕落的世界,同时,让我隐隐约约觉得,那些往下堕落的人们,都曾有过很用力很用力的往上挣扎的人生。 我初次踏上枫林岛时,内心感觉是惶恐的,那座建在孤岛上的石头城,让我想起了一部电影的画面,《刺客信条》里面的一些情景。城前有一座很大的祭坛,我也不知道这是用来做什么的,它只是孤独的挺立在哪儿。 岛上隔不远处就有一个手握长枪身着迷彩服的巡警,这让我又联想到了一些不好的东西,难道这岛上有很多坏人? 放远望去,有很多身着环卫服的男同志,他们在运石头砌墙,心理总算缓和了一些。 那边还有子弟兵训练营,身穿迷彩服的,男同志居多,正在苦习着。 我正想凑上去,想看看那些环卫工人是如何把一块块石头变成一座建筑物的,结果被巡警拦截了下来。 “不许往那边乱跑。” “为什么,我想去看看他们砌墙。” 巡警没有回答我,只是摇了摇手。后来,我才知道,原来,那些穿环卫服的工人,是从监狱里出来的,他们是派遣到岛上来”劳改“的人。 幸亏当天那位巡警没有告诉我真相,不然,我当天就吓跑了。 不去就不去嘛,他可能怕石头砸着我,我当时是这样想的,转身走向了另一个方向,眼见一座牌访“明月街”,这是一条文艺街,街上一边有卖鱼的,卖海产品的,干鱼,贝壳什么的等;一边有咖啡店,小吃店等等;走到尽头是一条野外烧烤街。 在街上游逛的人,有三种着装,穿迷彩服的人最多,其它,穿一套黑色西装的,他们又是哪儿来的?干什么的?另外,就是像我一样,穿便服的人了。 枫林岛,一棵枫树都没有见着,难道宣传是假的?还有“异渡香魂”图书城,又在哪儿? 每走几步,都能遇见几个巡警,我很怕,怕自己又踏入了什么禁地。 眼见西阳西下了,正在我犹豫着要不要返回时,突然看见了一条小溪,乱石穿溪,溪的对面,红山遍野,哦,红叶林,一片金色的夕阳落在了红树梢上,这,这,好壮观啊。 溪上同样有一座白石桥,站立在桥上,就在回眸间,我看见了四个好显眼的字迹“异渡香魂”图书城。 那明明是一个石洞,我连忙从桥上跳了下来,往“异渡香魂”石洞口走进。 门口两旁各站了一位身着黑色西装的女人,像雕塑一般,一动也不动的。我屏住呼吸往内张望着,哇,一座水晶宫,显现在了我的眼前。 后来,我就在那座水晶宫里开启了下一站。? 第117章 红尘惮(20) 我蹑手蹑脚的往前行着,这水晶宫的地板打磨的如白冰般,反着白光,整个空间又如一座白雪城,凉飕飕的,不远处,立了两根石柱,直刺屋顶,石柱上白龙腾飞,用白龙的身躯缠绕成的字迹“异渡香魂图书城”,左右石柱相对应着。 这如雪城一般的书城,咋连书架都没有?隔不远处就有一根雪白雪白的石柱,石柱上面龙飞凤舞的,还有一些我看不懂的雕刻艺术,每一根柱子上的雕刻图像,都像是在讲述一桩遥远时代的故事,引人入胜。 走着走着,一马平川了,如雪城里的滑冰场,石壁上有了风景,原来书籍都刊在了石壁上,每一架石壁书刊下都摆有一张长长的石椅,稀稀疏疏的有坐着阅读的来客。 这里工职人员统一着装,男女都一样,一套黑色西装,套在白衬衣外面,女职人统一脚踩黑色高跟鞋,这样显得身材自然挺拔,个个看起来气质不凡。 他们也挺忙碌的,都在引领着来客寻找他们想要找的书籍。这一马平川的,茫茫书海,想要在书刊里找到一本自己理想的书,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像是看画展似的,需要沿着石壁慢慢的浏览着。 我没有走到书城的尽头,这没完没了的,真如一座大宫殿般,前面的大都是科幻类,宗教类的书籍,往后走也不知是啥情况了?往斜对面望去,被水晶宫里的隔成一间一间的白色石头屋吸引住了。 这白石屋是用来做什么的?我走近瞄了一眼,这是修道屋,每间白屋里石壁上都有雕刻字迹:“除去巫山不是云,半缘修道半缘君。”有的人在里面打坐,有的人在里面阅读。屋里有石桌,石椅,有羊毛垫等等,除了感觉有点凉飕飕的,其它还是挺不错的。 转身,是下一个洞口,这洞口是通往哪儿?站在洞口处往前一望:“明月街”,“枫林客栈”,闪烁着的弥红灯字迹显现在我的眼前。 这真是天作之合,服务一条龙吗?刚刚还在想今晚何去何从? 走出洞口,绕道而行,到了烧烤街。 此时,前方停车场内已经停满了车辆,烧烤街内灯影昏沉,炉火焰焰,人来人往,烟雾升腾的,远远的就能听到男男女女的笑声,打情骂俏声,往街内深处走,家家人满为患,好不容易才找到了一家最清静的店面,名叫“上灯良夜”,金盏香浮玉宴浓,雕花梁上挂珠灯,这种古风式的店面反而人客稀少,偏偏我就喜欢这种格调。 店里面只坐了一位女人,她身着一套黑色西装,白皙的皮肤,面色略显疲倦,我想她应该是“异渡香魂”图书城里面的员工。 我点了几十串羊肉串,一些绿色蔬菜,一碗店里招牌粉条,缓悠悠坐在了那女人的斜对面,此时心境是平和的,仿佛找到了一个着落点,可以无问东西,自己一个个人好好的享受着这异乡的美食。 服务员刚把羊肉串端到了我的桌上,门外又走进来了两位身着黑色西装的男士,一位显得高大威猛,一位显得仙风道骨的。 “哟,杨宁,你也在这儿。”那位显得高大一点的男人打着招呼,格外随和,显然他们是熟人。 “嗯咯。”这女人显得有点清高,冷淡的回应着。 “杨宁,还要吃点什么,随变点,今晚通通我买单。” 说着,他们一块儿坐在了这位名叫杨宁的女人的对面。 “来来来,吃这个?怎么样?这一批新进的员工,还好带?”高大的男人问。 “好带个鬼,一个个要死不死,要活不活的,算盘子子,拔一下动一下。” “要不,这样,哪天抽空我来给他们集体培训一下。” “行啊,大绪,你行,你上,调教出来,下周我请你们吃大餐。” 真巧,我琢磨着,这两个人应该是上下级管理层的,他们就是“异渡香魂”图书城的,嗯,得好好听他俩唠唠,说不定? 那位名叫杨宁的女士话刚落音,紧接着电话响起来了,好像是有人找她。 “你来上灯良夜,烧烤街,上灯良夜,知道不?” 约十来分钟,一位身着白色长裙,长发披肩,眉目含情的女孩子走进了“上灯良夜”,瞬间空气里飘散着一阵芳香,那是浓浓的女人香。 “悦悦,这儿。” “这哪来的仙女妹妹?”那位大绪眼珠子一亮。 “我表妹,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大绪,你看有没有适合她的岗位,安排一个呗。” “行,行,我看看。” “悦悦,你想吃什么?让大绪给你点。”杨宁提醒着。 “来几条烤鱿鱼,怎么样?”大绪问。 她点点头,整个等待食物上桌的过程中,我只听到大绪与杨宁的说话声,因为我想成为他们中的一员,才把他们的名字牢牢的给记住了。 这位名叫悦悦的女孩,整个过程,没有说过一句话,偶尔点头微笑着。 “你笑什么?”大绪调笑着悦悦。 她依然没有声音,我隐隐的有种直觉,这里面的人,真正的“高手”不是大绪,不是杨宁,是悦悦,这个悦悦?她是偷心高手,偷男人心的高手。 还有那位仙风道骨的男士,不知他是做什么的?不知道为什么,感觉他是这里面气质最干净,邪气最少的一个人。 大绪,悦悦,杨宁,我有总预感这三个人还会有故事发生的,希望与他们再续今日之缘了,改天再来,先去加入他们的工作团队。 我沉思着,走出“上良灯夜”的店外,此时明月街的上空,是明月当空,行人稀疏了不少,唯有烧烤街,还是人来人往,人声嘈杂的,整条街酒气熏天的,也许这些人正是借助着这儿的酒味,色香味来舒缓着自己一整天忙碌而又紧张的神经,次日,又是一条好汉。 我走进了枫林客栈,刚从收银台拿到房卡转身,再次遇见了刚刚在“上灯良夜”里的两位女人,杨宁和悦悦,不过,她们并不认识我。 杨宁拿身份证办完入住手续手转身就离去了,只剩下了我和悦悦,正好,我们是房间在同一层楼,或许是因为我们身上有某种相同的东西,很快就相识了。 我在悦悦身上闻到了一股“邪气“,我刚入社会那会儿,同样是带着“邪气”的,这种“邪气”男人是看不出来的,还为之着迷,只有女人才能看得出来。 女人就是用这股“邪魅”气来勾引男人,还一勾一个准的,有些男人,就喜欢把自己当“煤矿”,今儿个花儿从他们那里挖一筐煤,明儿个草儿从他们那里挖一筐煤,他们乐在其中,享受着花花草草们的柔情,直到被挖空了,“砰”的一声,“煤矿”塌了,他们也不知所以然,可能还会来一句:“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还好,后来我改了,也必须得改,与其成天想着怎么“魅惑”男人的心,可偏偏人心似海,似云似雾,变化无常,想去搞定在红尘中沉浮的男人的心,就要随他们一起,沉沉浮浮着,甚至是往下堕落着,看似安宁,实则始终不得安宁,最终会变成一个浑身散发着“邪恶”的妖精。处在俗世之中的人,看着他们的风光无限,满是羡慕,满是嫉妒,其中之味可能只有当事人才能解,我就不描述了。 我越来越觉得女们们想搞定男人的心这是个伪命题,连摸透自己的心都要花好大的功夫,花很多的时间,都还是云里雾里的,男人的心女人真能搞懂,自作聪明。 邪魅的“坏女人”之所以讨男人喜欢,只是因为她们愿意与他们一起沉沦,一起堕落,仅此而已。邪魅的“坏女人”是可以把男人从人间拽进地狱里与群魔共舞的一群人,而智慧的“好女人”是有力量把男人从地狱里拽回人间的人,但是红尘中大多数女人充其量是一群不好也不坏的普通女人,她们救赎不了自己,也救赎不了男人,当然自己也在其中,所以需要来回修炼。 我想一探到底,不知这位悦悦是哪一类女人?也是因为悦悦,我认识了杨宁,成了水晶宫“异渡香魂”里的一员不在话下了。 只是,我想像中的“天堂”并不是天堂,也有可能是折磨自己的地方。 就像那位悦悦,我对她最初的直觉判断是正确的,我不得不说,女人的柔情也是一把刀,虽能披荆斩棘,但有时候也伤人或伤已。? 第118章 红尘惮(21) 清晨,岛上的第一缕阳光折射到枫林客栈,站在客栈的阳台上,可以阅览一大遍枫林,朝阳染遍红林,晨风拂过,真所谓:红粉依人枕岛眠,风掀红裙任缠绵。 在如此壮丽的景观中,我开启了自己斩新的一天,从柜子里掏出一个鞋合,无比兴奋的拆开了盒子,长到这么大,还是第一次买高跟鞋,一双牛皮高跟鞋,往双脚上一套,几步走起,还真别有一翻滋味。再换上一套西装,踩着高跟鞋,在镜子前走动了几下,果真不凡,这才像个职场女性的样子。 就这样,带着“咚咚咚”有节奏的步伐,踏进了水晶宫“异渡香魂”图书城里,开启了渡香魂的生活。 望着这如北极滑冰场一样的地板,踩着高跟鞋在上面行走,还真是一件苦差事儿,尽量将自己的双脚小碎步一步一步小心翼翼的往前挪着,还是滑倒了,摔了个四脚朝天,也不怪自己,这是第一次穿高跟鞋走路,我想走习惯了就好。很快从地板上爬了起来,尽量让自己的脚尖着地,鞋跟不着力,这才好多了,不至于摔倒。 水晶宫“异渡香魂”里都是“老兵”带“小兵”,跟着“师姐”不停歇的上求下索,上窜下跳的,来回走动着,半天下来,桃花浅淡两红残,一口长叹脚酸疼,浑身冒冷汗,脸上的妆也花了,脚被鞋尖磨出了血,脚趾上的皮也被磨掉几块了。 这是谁发明了高跟鞋?人家穿在脚上那叫风姿,我穿在脚上纯属受罪。 脚上的皮被磨掉了是次要的,关键是心也分裂了,今儿个我才知道卖书与读书是完全两码事。 卖书,不需要去品书中味,管他什么英雄侠客,南楼北梦,等等,这些通通都要屏弃掉,把书推销给顾客的那一刻,它就是一件商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商品。 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当一件能带给我精神愉悦的东西,把它变成商品时,我难受得很,一时半会儿没法接受。 关键是一本书,或者一整套书卖出去了,也就几十元,几百元的,手里拿着那点钞票,根本就没有一点点愉悦感。特么一件衣服动折上千元,少折几百元的,一套化妆品动折几千元,少折也要几百元的,买回来,开心三天就没了。 而这书籍,我买回去读了能带给我长久愉悦的书籍,甚至终身受用的一本书,咋就值这么一点点银子?这让我一时半会儿没法想通?我的现实的世界与心灵的世界又开始开战了。 不自觉的会把它们与化妆品,服饰比较着,比较着,越想越想不明白了,内心里打起了无数个结,想不明白这个世界为什么会是这样运转的?我又将自己陷入了迷茫,困顿,纠结之中了。 再看看周围的同事们,他们都在开心的数着钞票,他们内心才不会打结,手里握着钞票,还有什么想不开的?都是人,为什么差别如此之大? 我望着那修道房里白屋里的灯光,好想到那里面去坐一会儿,这儿的空间不适合我,金钱味太浓了,还异渡香魂?书香味被铜钱味给取代了。 精神是很贵很贵的,是无价的,情感也是很贵很贵的,是无价的。追求精神世界与追求物质世界一样:“薥道难,薥道难,难于上青天。”哪能那么轻轻松松就获得的,我最怕遇到一些不明事理的人,以为买一两本书回去读了命运就从此改变了,或者买很多书,天天读,读成了‘书呆子’,这责任我可不想担。 关键是:如果把书推销给“魔道”中人,纯属浪费资源,他们把书买回去,是当装饰品来用的,在他们内心深处,精神,情感这玩意儿,是不值钱的,是嫌价的,是吃了饭闲得慌没事做才需要的玩意儿,他们不需要,他们的世界充满着斗争,撕杀,谈情感,讲精神那不是笑话吗? 不知怎么的,我想起了人们常说的一句话:“好人为什么没好报”?突然对这句话有了新的理解:或许上帝把最珍贵的东西安装的好人的身体里,他们是带有使命感而来的人,而好人倒好,拿起来就一通乱用,不去甄别,见谁都给,挣了个‘老好人’的名声,这就是偷懒不想去完成他们的使命,不想去干点正经事,这样下来,老天爷不惩罚好人,惩罚谁呢?就这样,脑子里天马行空的漫游着。 “咦,你还好,你脸上的妆都花掉了。”突然一位双手抱着一榻书籍的男同事站到了我的面前。 我浑身无力的抬起头,此时此刻,我谁都不想去理采,他们都是一群掉到钱堆里的人,看到银子眼睛就会发光的人,我不喜欢和他们呆在一起。 “我见过你,在“上灯良夜”烧烤店里面,和杨宁,大绪一块儿的,你不是做销售的?你是干嘛的呀。”我好奇的望着他。 “我管仓库的,你脸上妆花掉了,秋梦寒。”他读着我的工牌上的名字。 “难怪,我怎么在这儿没看见你,仓库里好,女孩子不用穿高跟鞋,不用化妆了。” “你等一下,我可以给你补一下妆。”他把手里书籍刊了起来,转身不见了人影。 几分钟后,他拿出了一个化妆箱来到了我的面前。 “我来给你补妆?” “你,还是化妆师?” “没错。” “那恭敬不如从命了。”我没弄懂他,为什么他越岗了,他的上级也不管他的。 “我特别喜欢帮女孩子化妆,像是打造一件艺术品,可以化解工作上的无聊感,这儿的女同事的妆都是我化的呢。”他一边整理着化妆箱一边说着。 “你好奇怪,那你为什么不去做化妆师?可以去婚纱影楼,照相馆里上班,那儿都需要化妆师的。” “这你就不明白了,化妆是我的业余爱好,当爱好变成谋生的工具时,就没有愉悦感了。” 当爱好变成谋生的工具时,就没有愉悦感了,这不是在说自己吗?原来如此。 “也确实,我在这里销售书籍也难受得很,我以为卖书与读书是一回事儿,没想到的是有天然之别的。” “确实,我也有过和你一样的经历的。”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林海,以后需要化妆,找我,不过要带好你自己的化妆品来。” 妆补好后,我照了照镜子,果然整个人显得精神多了。 “林海,你可以去整一个自己的化妆工作室了。” “哎,没本钱,家里穷,先谋生,再求发展。” 我望着他的眼睛,泛着光茫,像是对未来充满着无限的遐想,他可能又是另一个晨星,我比较欣赏像他这样有自己独特爱好有闯劲又有坚韧品质的男孩子。 “好啊,我明天就带化妆品来,找你化妆,放心,我会给你手工费的。“ “谢谢,很愿意为你效劳,不过,需要排队的哦。” “嗯。”我用力的点点头。 整一个妆容,消除了我一身的疲惫,我不知道明天还要不要来,不,还是不能放弃,仓管?我突然有了一个新方向,不管它,先干着再说。 我直接脱掉了高跟鞋,干脆打着赤脚在地板上行走了,这样感觉好多了,像是要飞起来了。 “喂,秋梦寒,注意形象,把鞋子穿起来,像什么话你。”杨宁突然出现了在我的面前,她就是我在这儿的直属上司,这下由不得自己了,我这又是自投罗网,真难。 心念一转,又想到了红叶林,想起那座白石桥,还有小溪流,我期待着夕阳西下。 还有,刚刚那位名叫林海的帮我化妆的男孩子,人家做着双职工作,也没有有叫苦连天的,我这又算得了什么?? 第119章 红尘惮 (22) 第119章 红尘惮 (22) 太阳已下落到地平线,整座枫林岛除了明月街,其它地方都归回了平静。岛上训练营的同志们都已解散,参加劳改的工人们也回到了他们应该去的地方。 我打着赤脚,撸起了裤脚,双手一只手拿着自己的工作服外套,一只手提着高跟鞋,此时此刻,觉得这外套,这高跟鞋真是累赘,这是我至“异渡香魂”图书城打卡上班以来,买的第二双高跟鞋了,第一双是牛皮鞋,穿着磨脚,第二双是羊皮鞋,也磨脚,这真是生活没苦故意给自己加持苦。 穿过白石桥,往红叶林边行走,有一个叉路口,一条沿着枫树林直行的笔直的水泥马路,路两旁是枫林,可见飞鸟在两边林子里穿梭着;另一条转弯沿着小溪流行走,一旁是枫树林,一旁是小溪流,我选择了转弯,沿着小溪往前行走着,听听小溪流水声,听听林子里的鸟鸣声,逐渐的洗去了一身的疲惫,像浊水般混乱的心境也就此变得清澈了,整个人神清气爽了起来,这就是花草树木流水虫鱼传递给了自己的能量。 在小溪边择一块被流水冲刷得非常光滑的白石,直接坐了下来,今天这儿风景有点异样,小溪边多出了一些身着迷彩服,提着桶子,正在小溪边的乱石堆里抓螃蟹的男孩子,画面倒也很安祥,并没有干扰到我什么。 我抬起头往白石桥上望去,桥上突然多了一个身影,仔细一看,是他?白潞潞,那个在白石桥车站台投水自杀的男孩,他不会?我很快又打消了念头,人家好好的,双眼正在欣赏着红叶林的风景呢。 他终于转过身,望见了桥下的我,我先开口打起了招呼:“喂,白潞潞,你还好吗?” 他转过身定神一看,犹豫了一会儿,绕道缓缓的向我行了过来。 “你怎么在这儿?”说着找了一块石头,与我隔着一米多的距离坐了下来。 “我在这儿上班了,‘异渡香魂’图书城里面,你这是加入了子弟兵训练营了吗?” “嗯,也没地方去。”他若有所思的回应着。 “也好,吃点苦头,可以散散心。” “没意思,活着真他妈的没意思,干什么都没劲。”他有点苦恼的回应着。 “为什么啊?” “再努力又怎么样,也没人把你当回事儿?有些人还喜欢爬到你头上撒尿。” “如何说来?正是没有人把我们当回事,才更需要自己把自己当回事啊。” “道理也懂,做起来很难。” “别想那么多,往后好好找份活干就完了,干好了,就啥都有了,到时找个女人,成个家,人生不就是这样吗?”我说。 “别给我提女人,找毛线女人?”他的情绪突然变得异常激动了。我好像是触动了他哪根神经。 “咋了?被女人伤了?”我小心翼翼的展开着话题。 “我特么不想活了,没脸见人了。” “咋回事嘛?” “我他妈的什么都干了,就差没去毛坑里吃屎了,她为什么还要背叛我,我想不明白,我之前是画画的,那时多悠闲自在,虽穷点,也没什么烦恼,每天都过得无忧无虑的,可自从遇到了她,那坏女人,为了她,我放弃了画画,因为画画挣不了几个钱 ,为了我们将来过上好日子?我跟着工程队去建桥梁,工作虽然累点,但赚得多,我给她买衣服,买项链,她要什么?我都给她买?”他说着说着哽咽了。 “你是画画的,就为了一个女人,放弃了?” “有什么错吗?你们女人都犯贱。”很快又转低了语气,“都怪我,建桥梁是开夜工的,上夜班多,没能好好陪她,所以才跟别的男人好上了,睡到一块儿去了,怪我,怪我。” 我用手狠狠的敲打着自己的脑袋。 “你这个大男人不也一样,犯贱吗?都这样了,还把过错往自己身上堆,如果换着我,我是不会放弃画画的,直接让她滚蛋,花过的钱有能力就还我,没能力就算了,从此江湖不再见。” “是,我贱,一条贱命,死一万次也不足惜,可老天爷不让我死。” “死什么死,你就交了一个女人就给其它女人全都判“死刑”了?不是我抬高自己,我之前也交往了一个男朋友,他就不怎么给我花钱的,但我依然很爱他,是我犯贱吗?no,我只想说,这世上,不是所有女人都是一个性情的,人活着不就是体验生活中的酸甜苦辣的嘛,讲真,恋爱是一种很幸福的事情,他给了我无条件的陪伴,给了我美好的x体验,x生活,还能做美食给我吃,没事还常唱歌给我听,我陪他去江湖中捕鱼,一起面对风风雨雨,等等,现在回忆起来,依然挺温馨的。 ” “那你们还不是也分开了,变成了前任?你还不是一样,不能跟他过一辈子?” “我出来的目的不是想和他分开,他呢?还年轻,还有追求其它女孩子的权利,一辈子,那么长,就陪着我一个女人,多无聊啊;我呢?也一样,想趁着自己年轻,身体力壮时尽快的体验人生中的九九八十一难,呆在他身边,我会偷懒,不想长大了,像个孩子似的,一不满意,就找他哭闹,自己一个人时,就会逼着自己成长起来的。一个内心没长大的人就算活在蜜罐子里也体验不到成熟之后那种幸福感,自由自在感,力量感的。” “我不信,你就自吹,不就是还想找个比他更好的吗?”显然他很不屑我的解释。 “你可以不信,我只是觉得,人这一辈子,向外界求,需要求一世,向自己求,只需要求一次,也就是早点经历人生的九九八十一难的苦,这苦就像是预防针,就像小时候医生背着药箱到教室里给我们打预防针,同学们一个一个的轮流打,迟迟轮不到自己时,眼睁睁的看着医生一次又一次的用剪刀剪破一支透明的药水玻璃瓶,用尖尖的针管吸进药水,再扎进同学雪白的手臂上,在等待过程中,内心里充满了恐惧,不安,好不容易才轮到自己,经历这一次痛,往后就可以少吃很多苦了。生活也是如此,这九九八十一难,就像是打预防针,第一次经历会有很多的恐惧感,会很痛,再经历一次就是毛毛雨了。” “你把自己说得很高尚似的,人性都是避重就轻,都是怕吃苦的,谁不想享福,谁会没有苦故意找苦来受啊,你是找不到一个可以养活你的男人,才不得已。”他依然不屑我的回答。 “好,随你怎么说,怎么想,你想一死了之,这也是你的权利,我不同情你,你活该,人啊,就是太喜欢把自己当回事了,把自己当成别人的救世主了。是的,我也不高尚,我是很自私的,但我想自立更生,在与一个人交往前,他如果不能自立更生,如果给不了我想要的东西,我会躲得他远远的,直接把他请出我的世界的。” “是的,让他们自生自灭去,干嘛我去死呢?”这下他情绪缓和了一些。 “说白了,你就是活得太廉价了呗,自己在社会上没有活出价值感,然后就想找一个“弱智”的女人,就算人家不“弱智”,也要她变成“弱智”,把她变成“吸血鬼”,阻止她发展的机会,表面上你在为她当牛做马,实际上你是斩断了人家锻炼能力的机会,还站在道德的至高点,骂女人是“吸血鬼”,真是干了坏事,还想立牌坊,内心里一开始就种了一粒坏种子,所以有坏的结果真不要感到意外。” “你说是也是,我的确没用,什么用都没用,什么也不是,我没脸见人了,什么都没有了。” “笑话,好大笑话,那你以后不打算画画了吗?” “画个毛,没意思。我只想找个妹子陪着我,能为我生个胖小子人生就知足了,她没能力,不干活,都没有关系,我干,我养她一辈子,只要她不离开我,我什么都可以做,可是实现起来怎么就这么难呢?” “那你还不如养条狗,你是‘恋尸癖’。” 跟他一场对话下来,我只觉得心力交瘁,仿佛有一种无形的力量,把自己往下拽,往下拉,往下沉,沉到了一个无比黑暗的世界里,连呼吸都好困难的感觉。 正在我站起来想逃离他时,不远处,又有另一位身着迷彩服的男孩子,手里端着一个盘子,向我俩走过来了。 “来,你们俩位也来尝尝我们的烤螃蟹。”这位男孩剃着一个平头,小眼睛,单眼皮,笑起来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但给人感觉还是挺阳光的,瞬间扫掉了我们刚才留下的阴郁的气氛。 “有队友,就是好。”我毫不客气的从盘子里抓了一只烤蟹。 “你在图书城里面上班的?看你工作服就知道是?”单眼皮男孩子问我。 “是的呢,我的救命恩人,秋梦寒,他叫欧阳成成,我最好的战友。”白潞潞很快接上话了。 我笑了,这家伙思维还挺正常的嘛。 “欧阳成成,多谢你们的烤螃蟹,上班时跑了一天,肚子好饿了。”我说。 “我每天看到你,一下班就往这儿跑,坐在这里发呆,你没什么事想不开。”欧阳成成问。 “没,只是来这儿平静一下心灵,喘口气。”说着,把目光转向了白潞潞,“你以为个个都像他,那么傻的”。? 第120章 红尘惮(23) 我见白潞潞的神情又如这天色一般,变得暗淡了起来。 “白潞潞,这还剩一只烤蟹,是你的了,蟹性寒,女人不能多吃。”我把盘子托给了他。 他一声不吭的抓起盘子里的最后一只蟹,一边吃着,一边流着眼泪,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愁善感的男人,怎么像个孩子似的,动不动就哭的,一直以为自己很阴郁善感,这男人若感伤起来,真是比女人还林黛玉。 “兄弟,你这又是咋了,哭什么啊?”欧阳成成拍着他的肩膀,安慰着。 “没什么,我只是很感动,从小到大,我一路喊,一路叫,我好孤独啊,我好孤独啊,他们都装着没看见,还以为我精神有问题,见着我就躲,直到遇到她,我终于觉得自己不孤独了,她想要什么我都给她买,她不喜欢我画画,我就不画了,她却贱踏我的尊严。” 我终于知道他为什么老被人伤了,因为他总是把他自己最柔软的一面坦露在外面,遇到好人还好,若遇到坏人,他们是具有“吸血性”的,肯定会不断的往他柔软的地方戳,最后吸到连骨头都不会剩的,这不要了他的命才怪。 “哎,我想当年,要是像潞潞这样懂珍惜,重感情,也就不会落到今天这地步了。”欧阳成成叹息着,也像是经历了什么大灾大难似的。 “我猜,你是不珍惜身边人,才落难了?”我看他的表情猜出了一二。 “何止身边人,我什么都没有去珍惜过,那时太顺了,总以为过了这个村,还有下家店。” “欧阳成成,你教我一两招,我想把她挽回来,我不甘心。”白潞潞突然眼睛一亮。 “你脑子进水了啊,还挽毛线,要我教你,我告诉你,我从前追求女人是不花一分钱的,不动一根手指头的,他们都往我身上扑的。”欧阳成成此时表情非常得意。 “那女孩子肯定不怎么样,好女孩子都是要追的。”白潞潞追问着。 “屁话,笑话。”欧阳成成一脸讽刺的笑容。 我叹了一口气问:“欧阳成成,那你为什么跑这里来了,太顺了,想吃苦。” “没错,我来吃苦的,以前太甜了,太顺了,我学的电子电信专业,大学一毕业,进了一家还不错的单位,加上我脑子还算灵光,两年多,我就从技术层混到管理层的位置,那真是一路开挂的人生,单位里面女人也多,一个一个往我身上扑,赶都赶不走,还用得着我追吗?” “人都是这样,特别是女人,都是喜欢往有光的地方钻。”我说。 “我第一个女朋友是公务员,还是你们“异渡香魂”图书城里面的经理大绪介绍给我的,你说这是多信任我才敢把自家的亲戚介绍给我,我与她都走到谈婚论嫁的地步了,那时我出轨了,遇到一个女神级的妹子,那真是长得美的没法形容,那皮肤,那眼睛,真的,看了不心动真不是男人了,我没抵住诱惑,哎。”他语气还算平稳的描述着。 难怪欧阳成成刚看到我时就知道我在“异渡香魂”图书城上班的,他怎么和大绪又相识的?根本不是同一领域的人啊? “哦,你和大绪怎么认识的?你们压根不是一路人啊?” “在酒里,烧烤店里认识的,谁说不是一路人,我心里住着风花雪月的。” “你还真会风花雪月,风月都被你沾尽了。” “可不,我没有吹牛,我到时来你们店里做图书销售,从最底层干起来,风花雪月我不但会玩,还会用的,你在里面做什么的?” “图书销售啊,做不出来业绩,正在懊恼着呢?”我说。 “那正好,我很快就要退营了,到时加入你们的团队,和你做队友。” “行啊,我希望你的牛不要吹早了,吹飞了。” “时间会证明一切。” “那女神级的妹子呢,对你不好,背叛你了?”白潞潞有点不服气,想找到与他同病相怜的地方。 “错,女神级的妹子,我一个高级打工仔也是养得起的,主动和她分开了,只是希望他能找到一个比我更好的金主,能护她一生,我担不起,不如放过人家,不要担误人家找金主了。转过身,我又跟另一位妹子好上了,走到一起了,这个妹子倒是很会过生活的那种。” “哦。”白潞潞陷入了沉思。 “我现在都快三十岁了,到头来全是一场空,好像做了一场春秋大梦,潞潞,我现在和你一样,一无所有,两手空空,无牵无挂了。”欧阳成成露出洒脱的表情。 “你不是找了个好妹子吗?她人呢?”我问。 “跑了,我的心泡在风花雪月里,哪有什么心思好好过日子,没有珍惜她,可能是一切来得太容易了,也没想过去好好珍惜她。不过,就算来的不容易也不会珍惜的,还是情缘未到。”他谈谈的说着。 “你活该。”我讽刺的语气。 “是,用钱用势能解决的问题那都不叫问题,人生中很多大的问题是花钱也解决不了的,那才是我值得去探讨的,我现在就想做到,自己一无所有时,也能让妹子们喜欢我,欣赏我,愿意嫁给我,这才叫真正的活明白了,以前那些算什么呢,其实没啥意思。” “所以,你来吃苦了。” “好日子过多了,现在来过过苦日子,人生才算没白来,感觉也还不错。”他淡淡的表情说着。 “你也是一样,一路走来六六大顺啊。”我淡然的笑了笑。 “什么六六大顺,只是顺着他们的游戏规则在走呗,行尺走肉,我感觉自己像一只转圈圈的猴子。” “你这风凉话说的,目中无人,你叫人家潞潞怎么走出心坎。” 他一手搭在潞潞肩膀上:“潞潞是潞潞,他就是钻牛角尖,要是我会画画,我他妈的天天风花雪月,画山,画水,画人,画猫,帮妹子们画像?我就不信没有女人喜欢?真不知道他这脑子装得啥玩意儿。” “你就吹,你们一个样,都犯贱。” 我感觉欧阳成成的价值观与我有点相似,质疑他,骂他,也是在质疑自己,骂自己。 “太顺,放到任何人身上,都不是什么好事,不过,秋梦寒,我这还不算什么的,你是没见过什么叫顺,我们训练营里有几个富二代,浪荡公子,你问白潞潞,那顺成什么样了?” “那是一群疯子,你别把人家梦寒带坏了,最好离他们远点。”白潞潞撇着嘴,一脸不屑的表情。 “哦,怎么个顺法?放心,我不会沾染的。”我很笃定的说。 “那说不定哦,他们才叫会玩,我跟他们比,那是小乌见大乌了。” “没兴趣,我早就过了好玩的年龄了。我相信富家公子还是有很多好的,只是我们是遇不到的,我们能遇到的,是他们在往下堕落的,才撞上了。” 我缓缓站起来,突然想起来了,我明天还要去参加大绪经理的销售培训课,那些什么浪荡公子是活在春夏,我是活在秋冬的,不会有什么交集,根本就不是一路人,我还是想好好的活着,做个好人的。? 第121章 红尘惮 (24) “异渡香魂”图书城,b店,月底业绩排行榜,终于出来了,有团队业绩,个人业绩,在个人业绩里,我垫了个底,这是预料之中的事,也没什么好难过的。 只是同事们开始躲着我了,从刚开始热情似火的,这会儿,我似“温疫”般的一种存在,生怕沾染到了我,可能个个都怕与我一组,这倒也没什么好奇怪的,既然都是出来谋生活的,谁不想都挣几两银子,必境我会拖他们的后腿,落后,就要挨批,就要被嘲笑,谁人不怕? 而我,是逐渐的习惯了自己这种起起伏伏的状态了,前几个月,还在薥香宫酒店里混得风生水起的,来这儿成了一粒“老鼠屎”了,也挺好,这是另一种踏实感,我始终相信美丽的图画是在空白的纸上画出来的,变成白纸重新来画,就得把前面的东西清空掉,这便可以轻装上阵了。 我默默站在在业绩榜前,找出了业绩高和业绩低的人的名字,回顾着他们的性格特征,最终我得出了一个让自己不再纠结的答案,我得申请换个岗位了,就我这性格做销售的确不是自己的长项,特别是做图书销售。往后的职业生涯,凡是做销售的岗位,这个坑我都可以避免去踩了,算是对自己更深一步的了解。我还是必较信奉这点:与其补自己的短项,来平衡自己的人生,不如去开发自己的长项。 “秋梦寒,你怎么还在这儿,快去培训啊,你看你的业绩,那么差劲,还不去努力学习方法。”原来杨宁店长还没有放弃我呢。 “杨宁店长,能不能给我调个岗位,我觉得自己不太适合做图书销售岗位,我想做幕后工作。” “幕后?你幕前的都没做好啊,都这么差劲。”她一听一口就拒绝了。 我默默无语,愣在了原地。 “让我先考虑考虑,看有没有适合你的,要不,先去培训,完了重新写份简历给我。”她接着说。 我突然发现,杨宁这清瘦的身材,雪白的面颊,在工作场所表现,冷血无情,条条框框的,平时都是和同事们刀锋相对的一个女人,没想到背地里还是有一点灵活度的。 这么些日子以来,我看得出来,她并怎么得下属们的心,大绪时常过来帮她整理团队,尽管他们是我的对立面,我们是不同的阵队里的人,用着相反的力量,同为女人,我其实还是对杨宁生出了一点怜悯之心,我终于没有像小蝌蚪找妈妈一样,时常在寻求安慰了,好像就在瞬间里,从这个‘情结’里走出来了,杨宁不可能给我爱, 她不是我的“妈”,不是我的亲人,我们之间是战友的关系,上下级的关系,价值互换的关系,是没有情感可言的,我居然接受了这种关系,我不再寻找爱了。 “那我先去培训。” “去,培训室在斜对面。” 我刚走到门口,就听见了点名声:“秋梦寒,秋梦寒来了来了没有?” “到,到。” 我抬头一望,点名的人是悦悦,那个长发飘飘,身着牛仔休闲装扮的女孩,她是杨宁的表妹,居然第一天上班就站在了百人之上了,真是了不得,这就是上大学的好处,肚子里有点墨水,内心的稳定感比台下的人应该强些,就不用当小兵了,人家一上阵就是总经理秘书了,昂首挺胸,神彩风扬的。 大绪,今天他“老人家”从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给我们上培训课了,我倒想好好听听,他到底要念哪门子的经? 果不其然,开口就不同凡响,还真有一代文人之风:“你们这些江湖沦落之人,是红尘中最低贱的草,所以,还不往上生长,就会被大风吹得连根拔起,灰飞烟灭了。”台下人居然轰堂大笑起来。 切,我一脸不屑,心里面在骂着:“我们是红尘最贱的草,你就是一堆牛屎,我们这堆绿草长在牛粪堆上。” “不过放心,好好干,转正后,公司里不会亏待你们的,某某险某某金,公司肯定是会帮你们购买的,杂七杂八的奖金也不会少的,保你们一生衣食无忧,无灾无难。” 我一听到‘转正’二词,还有某某险某某金,也不知道咋回事?心里就发麻,有种感觉自己四肢要被绳子捆起来了,然后丢进一个大笼子里,在笼子里一日复一日的卖命的干活,一年四季,春去秋来,三四十年以后,终于重见天日,已是白发苍苍,气力代消已尽,然后高喊着,我终于获得自由了。”想着想着心里就很不是滋味的。 我宁愿不要某某险某某金了,我要出去,人生何处不自由,何时不自由。非得把自己捆绑在一个笼子里三四十年?我望了一下周围的同事们,一听公司要帮他们买某某金,眼神突然变得光亮了起来,他们乐意,很多人乐意,求之不得呢,而我并不乐意。 接下来大绪开始传授他的“武林秘籍”了,我拿笔一条一条的记录了下来,仔细读来,真特么条条是让我去坑人嘛。再想想,也有道理,这红尘中可怜的众生啊,你给他好生好气来真的讲真话他们不会相信,骂你是骗子,你没心没肺的坑坑他,他把你当救世主,然后把兜里的米扑通扑通的都拿出来了,买卖是如此,情感好像也是如此,哎,凡人啊我们这些凡人。 我再次把目光转移到了悦悦的身上,很是羡慕她,可以穿便服来上班的状态,还是上了大学好,你看她?站在台子上就像一保高傲的孔雀,而自己,没得比,也不怨什么,这都是自己的选择,选择都是要付出代价的。 最后,是大绪描述他自己的工资代遇和工作生活状态,看他那神情,显得十分得意,他说:“坐在台下的人一个月的工资只是他一个零头,他上班只需要吹吹牛,下班钓钓鱼,去明月街喝喝茶,泡泡妹子,溜溜狗,过着天上人间的日子。” 我知道他这话是在鼓励男同事们,向他看齐,要好好干,努力往上爬,爬到他那个位置,就可以拥有他那样子的人生了。 这一招反正对我是没诱惑力的。我才不羡慕你,你是你,我是我,别以为人人都想成为你。 话又说回来,我也当不了像大绪和悦悦这类人,把自己架得高高的,把别人踩在脚下,在他们之下的都是红尘中的贱草,他们肯定觉得自己很了不得,那简直是上天派来的,来整救我们这些贱草们的大神。 哼,我是凭用自己的劳动换得一点点自己应得的工资,就算没有大绪们管着,盯着,我也会努力干活的,用自己的劳动去换取别人口袋里的钱时,我会好好的去遵从别人的游戏规则的,会很用心很用心的去学习,去提升自己业务能力的,但我从来不觉得工资就等于一个人的价值,真正有价值的东西不一定是用金钱来衡量的,也有可能是无价的。 看着大绪他那副嘴脸,我就觉得好笑。说我们的工资只是他一个零头,他非常有价值,我们是贱草没有价值,他是大神,这样的人在老板面前肯定吓得连气都不敢出一声的,不过我也不觉得老板就是万能药了,你用我,我留,你不用我,我走,都是自主选择的,只是解决了我们这些草儿们的生存问题,还是我们用自己劳动换取的,算是平等交换。那还有“心”的问题,“灵”的问题,“爱”的问题,他们又不会管这些? 可是“心”与“灵”“爱”的问题才不是小问题,也是大问题。 一个人若“心”问题了,就格外的倒霉,是非也分不清了,身体也不怎么好了等等,不知道人还以为中邪了,哪有那么多邪,只是心有毛病了,可老板们又不管这些的。 一个人若“灵”出问题了,拼死拼活的,即使挣得家财万贯,也是守不住的,若“灵”出问题了,一切有形的东西,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很可能在很短暂的时间内灰飞烟灭。 还有“爱”的问题,大绪刚才还在说,我们台下的人是红尘中最贱的草,他们是在故意制造敌意的,这里面肯定没有爱。 至于“身”的问题,我相信上天有好生之德,它既然让我们来到人间,只要用心活着,该有的都会有的。 好好吃饭,好好行走,好好睡觉,工作时好好工作,休息时放下一切,生病了就去看病,西医中医都好,等等,都做到了,若遇上天灾人祸的,那么就是天意不可违了,生亦坦然,死亦淡然。 大绪鼓励着台下的人们:“我希望你们留下来好好干活,坚持下去,这样才能找一个好妹子,找一个如意郎君,生一窝小宝贝,这也是我大绪向往的人生,稳定,幸福,美满,无憾,无悔。” 我没想到大绪已经不是活在风花雪月之中性情中人了,人家可是追求安稳感的,“理性”之人,比我们这些飘浮不定的台下的贱草们要高级的多的。 难怪,他看我的眼神都是斜着的,好像时不时要修理我一番的那种感觉,很不耐烦的,我知道他非常的不喜欢我,因为我与他太不相同了,我太飘了,不过,大绪们的安稳感,如果没有他口中的这些红尘中贱草们托着,如果像我一般,是打着赤脚来到枫林岛的,如果去掉了他那些某某师,某某长的身份,是否还能如泰山般不动摇的安稳着,喝着茶,泡着妹子呢? 面对大绪这样的领导,我还是心声悲歌,脑子里突然想起一首歌来,“铁门呀,铁窗呀,铁锁链。” 算了,好好干,不是为了某某险某某金,是为了把自己的双脚扎进尘埃里,扎进大地的深处,扎进黑暗处,学会与黑暗共处。要想健康的而非心灵扭曲的往上生长,就得深深的往下扎根。 第122章 红尘惮(25) 午夜时分,海上渔船的捣鼓声一阵又一阵的传到了枫林客栈,此时,整条明月街已灯火暗淡,因为对自己工作去留的不确定性,这么些日子以来,我一直住在枫林客栈,成了这儿的常客,我是把自己当成了一名岛上游客,半工半行的状态。 枫林客栈的主人是一位看起来有点神秘的老太太,我每天下班回来,都能在客栈门口遇见她,她养了一只白色的猫,总喜欢把它紧紧的抱在怀里,安安静静的坐在门口,像是在回忆着什么往事,又像是在等待着什么人,又好像什么也不在乎的神情,她不太关注外界的世界,我每次跟她打招呼,她也只是微微点头,不太多话。店里除了两名一男一女服务人员,平时很少看见有什么人来探望老太太,所以她在我的心目中成了一种神秘的存在。 枫林客栈并不大,三层楼,三十来间房,设备配置风格不一,收费方式不一,其实住宿价位定的还挺人性化的,既然枫林岛是休闲圣地,来岛上的行人下至平民百姓,上至达官贵人都有,老太太并没有设置固定人群的消费定位,简朴风格的房间价位少则几十元就可以入住,豪华套房多则一晚一千大米就没了。 她还设置了日租,短租,月租的收费方式,月租就是平时在外租房的价位,一般人完全可以消费得起,所以我是办了客栈月租卡的,有住,有吃,有工作,平时还可以在枫林岛到处逛一逛,小日子还算过得从容。 客栈平时还是很安静的,每一间房都是大门紧闭着,傍晚坐在后阳台上,吹吹从枫林边扫来的晚风,早早的就可以安然入睡了,这的确是一个修身养性的好地方。 这几天,我这层楼突然变得热闹了起来,就在我的隔壁套房,搬进来了一群少男少女们,每夜不吵到凌晨三点是不会罢休的。 实在是恼火,不得已,我才敲响了201的门。 门打开时,出现在我眼前的又是一位身着一条迷彩裤的青年男士,怎么回事,这又是他们训练营里的人? 他上半身光着膀子,拥有非常结实的胸脯,头发湿漉漉,我在想:他的五官?如果长在女人的脸上,那真是太美了。他的表情显得非常和善,笑容如春风般扫走了我刚刚从心里面升起来的那一肚子的怨气。 “你怎么了?”他的声音是如此的温柔,可能以为我是来向他们求助的吗? “没,没怎么,你们可以说话声音小一点吗?太吵了,睡不着,我明天还要上早班呢。” 说着,我把目光扫向了屋内的那一群男男女女们,这是一间三室一厅的豪华套房,客厅里那真是个乱啊,衣服,裤子,毛巾,满天飞,满地都是,像是刚刚被打劫了一翻似的,实在与我眼前这位儒雅的男士无法联系到一块儿。 “吵到您了,好的,好的。”他非常礼貌的点点头。 “谢谢。”我没有再多说一句话。 转过身回到了自己的屋里,脑海里怎么全是刚刚那位男士的音容相貌,我使劲的摇摇头禁告自己,不要幻想,不要幻想,只是萍水相逢,转眼就成路人了。 的确,没有什么异样,次日太阳照常升起,我像往常一样,起床,洗漱,吃早餐,然后踩着高跟鞋去上班。 脚步刚跨出明月街的转角处时,就在一眨眼间,一辆小车“呼”的一声,从我身边闪过,紧接着一只白色的小猫咪“喵”的一声窜到了我的身上,锋利的爪子从我手臂上滑过。 “哎呦,疼。”脚一拐,一头撞到了电线杆上。 瞬间,又是一肚子的火气:“喂,怎么开车的,赶着去投胎啊。”说着,立刻脱掉脚上的一只高跟鞋,往前面那台小车扔去,正好,砸中了车尾。 回过头,抱住了小猫咪,抚摸着它的白色的毛:“猫咪,猫咪,他们差点把你撞到西天去了。” 小车到底是倒回来了,从车内钻出了一男一女,男的一身迷彩服; 女的,头发染成了纯白色,一头白发披散着,化了浓浓的妆容,脖子,手腕,挂满了珍珠项链。 “喂,吃多了你,干嘛用鞋子砸我们的车啊,这是l虎牌车,砸坏了你赔得起吗?”女孩非常傲慢的神情教训着我。 “你们差点撞到小猫咪和我了。” “撞哪儿,少跟我们来这一套,什么碰瓷的我们见多了?”女孩子对抗着。 “你们?到底是谁碰瓷啊?明明是你们撞到小猫咪了。” “撞了又怎么样,不就是一只猫吗?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真是没见过世面,我们这车你砸坏了,你一百只猫赔了还不够。” “我管你什么绿虎车,白虎车,你们差点撞死一只猫了。” “是l虎,不是绿虎,loser”女孩子强调着。 “亲,别闹了,陪她两百块钱。”男孩子终于发声了。 “看你应该是在图书城里上班的,也不容易的,两百块钱,够了吗,不够再加一百。”说着,女孩从钱包里拿出三百块钱扔到了地上。 “你大爷的,谁要你们三百块钱啊,我只要你跟我和小猫咪道歉,还有帮我把鞋子捡回来。” 看着那女孩子扔钱给我时像打发叫花子般,我真是怒火中烧。 “不要算了。”女孩子拾起地上的三百元人民币。“她以为她是谁啊,不识相,没见过世面的傻逼。” 我直接脱掉了另一直鞋子,抱着小猫咪,挡在了他们车前:“今天,你们不帮我把鞋子捡回来,我就跟你们耗着。” “谁帮你捡那臭鞋啊,你知道我们是谁吗?” “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我对你们没兴趣,快点,我还要去上班呢。” 正在我们僵持着不分上下时,后面又开过来了一辆小车,停在我的身旁。 “小美女,我们又见面了。”我一看,似曾相识。 “原来是你们这些人,该死的,每天晚上都吵得不让人睡觉的,我走个路,也差点被你们撞飞了。” “她是谁啊,你们认识吗?”白发女孩问。 “认识,认识的,住在枫林客栈的,我们隔壁的邻居。”这位男孩依然一脸如春风般的微笑问着。“你们发生什么事了?” “她说我们差点撞着小猫咪和她了,陪给她三百块钱,她又不要,让我去帮她的鞋子捡回来,她把我们车砸坏了,又怎么算,真是蛮不讲理的。”女孩子依然不依不饶的。 男士推开车门,下了车往前方望去:“鞋子,行,我去帮你捡回来。” 气氛总算缓和了些,我放下了小猫咪。 “穿上,对不起啦,我们这些人是没吃过苦的孩子,不懂体谅人的,别跟他们一样了。”男士依然表示非常有礼貌的样子。 “你们也岛上训练营里的?”我问。 “是的,我叫昊然,你是在“异渡香魂”图书城里工作的,是吗?”,男士问。 “嗯。”我点点头。“你叫昊然,那你们也认识白潞潞和欧阳成成吗?” “当然认识的,我们是好兄弟,好战友。”他始终表现的非常谦恭的姿态,与他身旁的那两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讲真,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温柔的男孩子,温柔原本是用来形容女孩子的,但放在他身上一点儿也不为过。 “那行,既然都是熟人,今天就放过你们了,改天还这样,我就要投诉你们了。” “遵命,美丽的女孩。”这位说他叫昊然的男孩子向我行了个军人礼。 我有种感觉,自己是不是掉进了一个温柔的陷井里了?不清楚。? 第123章 红尘惮(26) “林海,帮我化妆啊。”一大清早,我最先一个来到“异渡香魂”水晶宫里,对面白石屋里是谁在昨夜点燃的一支沉香还未燃完,还冒着青烟,整个空间里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感觉好极了。 林海每天上班时间比我们早一个小时,他需要提前到来,做盘点,补书工作 “你今天可以不化妆了。”他一边整理着书刊里的书籍一边提醒我。 “我不用妆了。”我第一个念头想到的是难道我被开除了。 我就知道大绪经理不喜欢我的,看我不顺眼,肯定把我炒鱿鱼了。 原本想早早的来,化个美妆,好好的干一场,好好的把前些日子学到的销售“武林秘籍”运用起来的,这下好了,我不需要勉强自己去做自己不喜欢的事了,也许这就是天意。 “是的,你跟我来。” 我跟着林海走到最端头的一间房,推开透明的玻璃门。 “哇,原来书库在这儿啊。”突然见到那么多堆积如山的书籍,掉面而来的墨香味,好熟悉的味道,那是童年时代第一次上学堂,领到新书时,那书页纸张散发出来的正是这种味道,让人莫名的兴奋感,又带着对未知世界的微微的紧张感。 再拉开窗帘,阳光折射到地板上,整间屋子里感觉温馨极了。 透着玻璃窗外往前方望去,能望见奔腾的小溪流,大片红叶枫林一览无余,尽收眼底。 “窗外尘尘事,窗中梦梦身,即知身是梦,一任事红尘。”看到这一片景观,瞬间把工作中遇到的烦心事抛到九宵云外。 “林海,你在这儿工作真是惬意啊,赏着美景,闻着书香。” “那是,你往后就跟着我在这儿干活了,也挺辛苦的,别关想着美景。” “真的,我跟你一起工作了?”这让我有点出乎意料。 “是的,也不是跟着我,我们有分工的,以后我主管入库,出库,图书系统录入,你主管图书归类,配书,给书刊补书了,其它的我们一起完成。”他表情比较严肃的说。 听着,听着,我脑回路还没有反应过来,原来我的工作内容已经更换了。 难道是我误解大绪了? “加紧啊,动起来,还有很多书还没补呢。” “哦,我,这,这就去补书。” “嗯,看清楚归类,别补错地方了。” 拉着手推车,行走在光滑的地板上,隐隐约约感觉有双眼睛在盯着我。 我猛的回头,是大绪经理,一大清早的,他这阴沉着脸给谁看呢。 “经理,早。”我轻声的打了一声招呼。 他没有理会我,像是在沉思着什么。这让老不自在了,真不喜欢这双眼睛盯着我干活,像是在审视一个罪人似的,让我内心特别乱,把做事情的思绪都弄的七零八乱的。 好一会儿,他终于开口说话了。 “秋梦寒,你做事之前,能不能先动一下脑子,就补这一点书,你都耗掉了一个清早了,照你这样补到晚上都补不完。” “好的。”我一慌张,一下子没弄好,把石架上的一排书往前一推,全都掉在了地上。 双手碰着冰冷的石块,不知如何是好了。 “哎。”大绪摇着头。 我总是这样,只要在他人否定的,不认可的目光下做事,我定会把事情干砸的,多么希望我相逢的每一个人,能多给我一点肯定与鼓励的目光,可是外界从来就不是随着我的意想而转的。 在否定,打压,漠视的目光下,坚定自己内心的秩序感,这是我必须要跨过去的心坎,若这一关跨不过,我到任何地方,都会陷在了这个坎上的。 我深吸一口气,把石头架子固定好,重新一本本拾回原处。 缓过神来,大绪经理已经不见人影了。 “秋梦寒,我来,你先去把图书归类大概位置记一遍,可以画个地图,就好记了。”林海提醒着我。 “嗯。”此时,他就像是我的一根救命稻草似的,平抚了我混乱的内心,转身,从书库里拿了一页纸,一支笔,刚跨出门口,一头又与大绪撞了个正着。 “你这样手忙脚乱的做什么?”他的脸色越来越阴沉了,明明是他先撞上我的,我心想着。 我努力的让自己心境平静下来,我很清楚,我此刻的慌慌张张,这是从小就堆积在内心深处的恐怖记忆。 还记得在“香草明朝记忆风”面对那一对夫妻,也是类似的心境,那一关我没有闯过,就被他们开除了。 而往更远更远的记忆,那是我的爸爸妈妈在我成长的过程中,往我内心深处里刻下的声音:“你不能犯错,不能做错事。”我只要一做错一件事,不是被他们嘲笑,讽刺,就是被挨骂,挨打,那是一种比死亡还恐怖的感觉,这种感觉可能一直印在我灵魂的最深处,记忆的最深处,我怕犯错,怕做错事,很怕,很怕,它就如一道道鬼门关般,如影随形,只要一做错事,我就羞愧难当,动弹不得。 我不知道如何从这种记忆里走出来,反正是不能逃跑的,此处有大绪,逃到别处可能还有一个小绪,大大绪,逃不脱的,除非他把我开除了,那我就需要一直一直在红尘中沉沦,遇到此道“鬼门关”,我就会沦陷,这太可怕了,就如一个咀咒般。 “哦,大绪经理,不好意思。”我低着头,连忙离去。 他依然如从前的那般的眼神,斜着眼睛望了我一眼,一言不发。走到了林海身边,像是在吩咐什么。 这林海?不知道是哪路人,是不是跟大绪是一路人?感觉又不是,我还是相信自己的直觉,这里面我唯一可以信任的人,就是林海了,如果连他,我也不信,那我真是没法呆下去了。 我花了半个小时,把“异渡香魂”水晶宫的地图画好了,此时,人也逐渐多了起来。 心里突然放松了下来,终于不要勉强自己去面对人群,推销书籍了。 “图纸画好吗?”林海突然走到了我身边问。 “嗯,好了,明天我就可以单独上任了。”在林海面前,我内心有力量多了。 “好,不急的,慢慢来。”他安慰着我。 “你今天不用去给她们化妆了吗?” “忙的时候,就不去了。” “哦,那大绪经理,每天早晨都来这儿的吗?”我问。 “他早晨喜欢晨练,偶尔路过这儿就会来这里瞄一瞄就走了,不管他,你忙你的就是了,他上班时间很晚的,一般时间也见不到他人的。” “是嘛,我感觉他好凶的。” “别怕他,你越怕他,他就越欺负人的;你越平常心待他,他就越尊重你的。”林海提醒着我。 “原来如此。”我若有所思。 从林海这句话中,我更加相信他了,我相信他是和我站在一边的人,他是可以协助我闯过内心深处的那道“鬼门关” 的人。? 第124章 红尘惮 (27) 红叶,一片,二片,三片,片片从树枝头上分离开来,轻轻坠落到白石路上,铺上了厚厚的一层,打着赤脚踩在上面,即使是在冷风中,也没感觉到一丝凉意。 路旁还有如白雪般的芦花,映在了这片红林晚霞之中,人在境中,境在心中,如果时光就停留在此刻该有多好啊。 恼人的是脑海里时不时浮现出大绪经理那青皮冷脸的模样,我真想不明白,都说大男儿志在四方,这人世间怎么还有这样鸡毛的男人,我一直以为身处高位的男人,他的胸怀应该也都是像大海一样宽广的,为什么偏偏要跟我这样手无寸铁的小女子过不去呢。 小女子?哦,我忘记了,大绪心目中的小女子,应该是像古代的那样的女子,在家从夫,老后从子,不需要出来谋生活,不需要有自己的想法,要跪在地上,把他当神一样模拜的才称得上小女子。 而我这种大女子不像大女子,没啥过硬的谋生本事,他当然是不会尊重我的,你真有点拿得出手的东西,他其实还是挺信服你的,比如他对杨宁和悦悦,那是百般的照顾,也许这才是真实的职场。 小女子又不像小女子,我没有小女人身上的那种踏实感,为人处事的灵活度也比不上小女人,真是长着一副欠揍的相。 如我这种没啥“本事”还有自己性格的女孩子,只要行走在职场里或生活中,无论走到哪儿,也许总会遇到一位大绪的,你在他面前表现如这芦花般柔软,服从他,他就想狠狠的把你踩在脚下,看你不顺眼,来欺负你;你表现的如雪松般,坚韧挺拔,他们可能会很快把你当成眼中的刺,想拔掉你。 我等凡辈,虽生如蝼蚁也不求立下鸿鹄之志,只是想遵从自己内心深处的愿望活着,我安安静静的做着自己的事情,走着自己的路,又没招谁惹谁的,不偷不抢的,可偏偏一切并非我所想的那样简单,一不小心就好像冒犯到了一些人。 “即知身是梦,一任事红尘。”身在红尘走一遭,我是不会屈服大绪们的脚下的,即使:身如纸薄,也当有不屈之心。当然,不是所有女子都如我,有些人就喜欢世俗的框框架架,把自己套在里面,他们说:那是活得高贵,活出了智慧。 而于我,我宁愿充当他人眼中的蠢货,sb,我才不想去追求他人口中什么“智慧”“高贵”的女人,此生只求活个“痛快”,心若不爽,活在金堆银堆里,活在儿孙满堂里,与我又有何干?我只觉得难受。日子苦一点没问题,身边的人离我而去也没关系,就怕因为几斗米几两碎银把自己如花儿一样的华年关进了一个“大笼子”里,还被很多双眼睛盯着,跟防贼似的,那才不值得的。 我打算往后的一段岁月里,就赖在“异渡香魂”水晶宫里,每天把工作任务好好的完成后,就静下心来在书库里读书,那么多好书,此时不读,还待何时?至于大绪,管他呢,就应该气气他,反正我不管是横着走还是坚着走在他眼里都是错的,那不如我就按自己喜欢的方式来,除非他把我开除了。 就这样,从白石桥上走来,沿着这条笔直的枫树林,思着,走着,前方?不知道是不是大海了?来岛上这么久,我还从未穿越过这片枫树林。 正想打倒回府时,突然有几辆白色的小车,如闪电般从我眼前穿梭而过。哇,这速度, 我惊叹不已,还有一辆放缓了车速,慢慢的停在了路边。 “秋梦寒。” 我无比好奇的往车内一望:“是你啊,昊然。” “嗯,嗯,你还记得起我的名字,记心真好。” “你们干嘛呢,一个个又把车速开得那么快,怪吓人的。” “放心,这儿没什么人,也没有红绿灯的。”他说。 “我不是人啊,真是的。” “哦,对不起,你怎么一个人跑到这林子边来了,还打着赤脚,不怕着凉吗?” “不怕,这干枯的枫叶,可以暖脚的,一点儿也不凉。” “真的,那我也来试试,踩踩落叶。”说着,他从车上跳了下来,直接脱掉了运动鞋。 在落叶堆里蹦跳着,他的笑容像个孩子,好干净,无尘。 “是不是,挺暖和的。” “嘿嘿,感觉不错,挺好玩的。” “是的,这才叫接地气。” “接地气?”他问。 “嗯,接地气,每天光脚踩一下大地,可以缓解工作的疲惫感。” “哦,我陪你一起踩,也来接接地气。” “你去那边的路去踩,那边枯叶没有被人踩过的。” “不,我就要跟你一块儿踩。” 我抬起头仔细望了眼前这位男孩子,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我跟他又不熟悉,我都不知道他们是一群什么人,他也一样,与我只是狭路相逢,他都不知道我从哪儿来,要往哪儿去?怎么就这样像是相识了很久很久似的。 “那你踩一条线,我踩一条线,你不许踩我这边的叶子。” “好,我不越界。” 好一会儿,我接着发问。 “昊然,你知道这条路的尽头是什么吗?” “大海啊,还有很远的,走路可能需要一个把小时。”他倒退着身子走着,笑着。 “小心,你后面有棵树?撞后脑勺。” “怎么,你想去海边吗?”他转过身子,与我站在同一平行线上。 “今天不去了,明天我还要上班呢。” “昊然,起程了。”后面又有辆车驶了过来,停在了我们的身旁,车内也是一位年轻的男孩子,身着迷彩服,我知道他们都是岛上训练营里的人。 只是有好些天,我没有看见白潞潞和欧阳成成了,也不知道他俩在忙些什么? “去,忙你的去,开车要看路的,不许压到路边的小鸟和小猫咪的。” “嗯,不压小猫咪,那改天你不上班了,就可以搭我们的车去海边的,不过,你也可以乘旅游观光车围着枫林转一圈的,它们是沿着海边开的,下午六点半之前都有,过了六点半就没了。” “谢谢。”这男孩子怎么如此善解人意的。 瞬间,让我那颗披着铠甲的坚硬的刚烈的心灵,突然变得柔软了起来。 他眼神里含着笑容说:“秋梦寒,改天我还来陪你踩落叶。” 不管怎么样,我知道自己好像又闯进了一个未知的世界里了,我不知道那里面是什么东西,只要是未知的,其实多多少少让人有些不安,有些恐惧,但此刻我是好奇的,只想顺着这股力量往前去看看,并不想就此止步。 “好。”我微笑着点点头。? 第125章 红尘惮(28) 白潞潞的突然来电,把我从“异渡香魂”书库里五彩缤纷的图相与文字的世界拉回了现实。 他要离开枫林岛了,缘聚终究有散时。 还是那家“上灯良夜“烧烤店,依如往昔,相比其它店面,这家店还是显得有点冷清,稀稀疏疏坐着人。 一进店门就看见了白潞潞与欧阳成成,这两个人倒是形影不离的,也许,他俩看似很不一样,其实彼此身上一定有某种极致相似的东西,这东西是什么?我也说不太清楚,反正不是积极的东西,是一种让人感到压抑的,往下沉的东西。 “秋梦寒,今天看起来状态还满不错的嘛,升职加薪了?”欧阳成成最先开启了话题。 “升个鬼,饭碗都快保不住了,我感觉自己也要快被滚蛋了。” “你这如花似玉的华年,是怎么混得咯?这年代,稍有点样子的女孩子混职场比男人容易多了,我不晓得你怎么搞的,饭碗都保不住了?”欧阳成成带有讽刺的语调说着。 “你说点人话好不好,有样子?也需要有点真本事才能混得下去的,没那么容易的,请不要带着有色眼睛看女人。” “你少说她两句,好不好?我懂看相的,秋梦寒往后会是一个富婆的。”白潞潞终于开口说话了。 “是正负的负。” “是贫富的富。” “多谢你老人家金玉良言,我也懂看相的,白潞潞往后会成为富翁的。” “哈哈哈。”我们三个放声大笑了起来。 “白潞潞要去当保安咯,只怕与富翁无缘了哦。”欧阳成成说。 “保安,做保安?”我一脸惊讶。 “怎么?你也职业歧视?”欧阳成成问。 “不是,我没有说做保安不好,只是,白潞潞不是画画的吗?去当什么保安?” “你梦还没醒呢?”欧阳成成说。 “不醒才好呢,那潞潞就可以一直画画了,我相信他以后会成为大画家的,我特别喜欢他的画,他画的画没有一点匠气。” “你们别吵了,别吵了,是我自己想去做保安的,画画又不能当饭吃,不现实的。”白潞潞说。 “哎,可是。”我突然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心里充满了惋惜,可又不知如何帮他,因为我是相信天助自助者的,一个人只要有手有脚,身体正常就会有欲望,大起大落也属正常,有跌倒的勇气,就有爬起来的力量,只有这样,人才会真正的强大起来的,所以,还是活好自己比较好,才不想管别人那么多闲事。 只是他那“林黛玉”似的多愁善感,阴雨缠绵的。当保安至少要是一个表面看起来脸上洋溢着幸福,充满阳光的人,才好。 “兄弟,生存问题解决了,以后,还是拿起画笔。”欧阳成成总算说了一句人话。 我凝望着白潞潞的神情,他的眼神充满了无奈,可却又找不到更好的出路。 服务员刚好上完了最后一盘菜到桌面时,门口又进来了两个人,我熟悉的面貌,是大绪和悦悦。 他俩手拉着手,看见我们时连忙又松开了,果然不出我的所料,我第一次在这家里与他们相遇时,那时他们还不认识我,我就猜想他们会有故事。 今天上午林海还提醒我来的,说大绪最近心情不错,恋爱了。让我放开手脚干活,别怕, 但我内心里隐隐有些不安,对于我来说未必是好事,总感觉我往后的日子会更加的不好过了。 “哟,欧阳成成,你们怎么在这里。”大绪果然与欧阳成成是老相识了。 “我们怎么就不可以在这里,你又找“马子”了?”他像是话里有话。 “这次是认真谈的,悦悦,她是中文系的高材生呢。”大绪一脸得意的表情,看得出来,他对悦悦的外在条件是十分满意的。 “大绪,你看这些人,吃的比我们平常都好。”悦悦说。 “瘦死的骆驼比马肥,成成啊,哥还是想劝你两句,别再这样下去了,只顾着吃喝玩乐的,活得像个男人。” “你别说了,别说了,我清醒着呢,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你们这几个还是没吃过苦,没受过穷,我想起我们上学那年代,真是穷啊,一双解放鞋,穿出了几个破洞了,还是舍不得扔,每天坐到课桌上都不敢走动,深怕被人发现了。上初中时,最大的愿望就是考上镇里的高中,我老母亲就可以奖励我一双波鞋,那种苦,你们是体会不到的。”大绪意味生长的说着。 “人啊,能上去的机会并不多,也就那么几年时光,上去了就上去了,没上去,就只能被人踩在脚下了,到时可不要怨天怨地的。”大绪把目光瞟向了我。 “难怪哦,大绪经理,原来您是苦大仇深啊,还好,您现在终于脱离苦海了,我祝愿您继续往上升着,位高权重,财多妹子多,把千万人狠狠的踩在您的脚下,您让他朝西他绝不敢朝东,您让他朝南他绝不会不敢朝北,否则,格杀勿论,来报你曾经苦仇之恨,最后您身边这些活生生的人为了保命会主动的将自己变成机器人,你手握遥控,指点江山,怕的是到时科技造的机器人与女人生的机器人大战了,满地都是机器人,我想那样世界肯定比电影的世界还有趣呢。”我举起酒杯,跟他祝着酒。 “秋梦寒,不是我说你,你太不懂事了,还一直活在梦里,没活在现实里,打不醒,骂不醒,行了,那是你自己的人生,不希望你好的人才懒得管你,居然还给我讲起什么机器人理论了。”他还是给了我的面子,倒了酒店杯,一饮而尽。 “大绪,人家追求的东西跟你不一样好不。”欧阳成成说。 我沉默了,没有再为自己辩解什么。 “还有欧阳成成你,好好的日子,你不过,你看你现在把自己弄成什么样子了,就这样,好自为之,你们的苦头的还在后面。” “大绪,你就少说两句,人家喜欢吃苦,让他们多吃点苦不就对了,我们坐那桌去,吃甜的。”悦悦有点不耐烦的说着。 “秋梦寒,你觉得苦吗?”欧阳成成笑着问我。 “没觉得。”我摇摇头。 “你就尽管疯,到时狗都不理你,先学会做人,再来做事,这道理你不会不懂。” “我对你们又没意见,对所有同事都没有意见的,是他们不喜欢我,看见我来了都躲着我,我有什么办法。” “傻丫头啊,你要明白人人都喜欢人民币,喜欢安稳的生活,没人喜欢爱做梦的人,没人喜欢疯子。”大绪拍了拍我的脑袋说着,这算是与我和解了吗? “安稳?人归西后在坟墓里可以安稳几千几万年呢,急什么?”我是笑着说的,其实我听到大绪说穷苦经历时,我就理解了他了,只是单纯的想表达自己而已。 “往后再给你加点工作量,多吃点苦头,你就不会说这样的话了。”从他话里头,我知道他暂时是不会开除我的了,好,能在这儿多呆一天就多呆一天,我这性子,到哪儿恐怕都会被扫地出门的,需要培养自己“赖皮狗”的精神。 “好啦,你俩走开,走开,谈你们情吃你们的甜点去。”欧阳成成照样不耐烦的向大绪摇着手。 我的思绪有点混乱了,如果坚定的按自己的所思所想一条道走到黑,倒也没什么?怕就怕在悦悦与大绪此类人的世界中,经不住诱惑,功力不够,不知不觉的把自己给弄丢了,变得虎不像虎,猫不像猫,狗不像狗的,都认不清自己是啥东西了,那样话肯定格外的惨了。 大绪是吃过大苦的人,与他们过招,他们的招数数不胜数,我哪里是对手,我感觉自己今天说错话了,嘴欠了,有种不祥的预感向我袭来,倒不是担心工作丢了,是怕?往后的日子他们可能会不断的给我加工作量,整趴我。 我再次把目光转向了欧阳成成,他的眼神依然很淡定,这是从高处风云中落下来的人,还是与我不太一样的。 这顿美餐是欧阳成成买的单,白潞潞表情里显得有些愧疚。 “成成,下次再请你。” “必须的,我可不想一直一直当别人的提款机,就等着你哪天发达了,请我吃大餐,请我环游世界呢。” “但愿,你就别再提以前的事了,我发誓,以后再也不当妹子的提款机了,除非她是我的老婆。” 我们目送着白潞潞的身影消失在了夜色之中,我依然有种不良好的预感,不知道他在这世俗的风雨之中,能立起来吗?成为他本来想成为的样子吗?真的是有点难,连我都对自己没有把握,一不小心就在“锁链”下拌倒了,但愿他能遇良人。? 第126章 红尘惮(29) “秋梦寒,快把书收起来,别看了,站起来干活,悦悦来察岗了。” 林海匆匆忙忙的从书库外跑了进来喊着,他的身上沾满了胭脂香味,刚才他可能又去给上中班的女孩子们化妆回来了,还是他好啊,来去自由,他的业余爱好是上司支持的,说是可以给公司女员工提升外在形象,顺便还可以挣点外快,一举两得,不像我,摸着读几页书跟做贼似的。 “我今天的任务完成了的,活干完了啊。” “你傻啊,干完了,也要假装忙活啊,不然他们会给你加其它工作的。” “假装?浪费时间,浪费生命,还不如把这些时间拿来读点书呢。”我不管不顾的一头埋进了书本里。 “哟,你俩位还挺悠闲的嘛。”悦悦一副慵懒的迷糊的神态走进了书库里。 “刚忙完,才歇一会儿。”林海回答。 “秋梦寒,这儿就你最闲了,还有时间用来阅读,得给你布置个新任务了。”悦悦翻开手里的文件夹,一边画着什么,一边吩咐着。 “什么任务?”我有点好奇,难道又要去做什么新的工作岗位了? “书城里的清洁工阿姨家里有点事,请了半个月的假,你反正平时也比较闲,早晚帮忙打扫一下大厅卫生,还有卫生间一起。” “打扫大厅,卫生间的卫生?” “对。”是杨宁安排的,我只是来帮她传达一下,“没问题。“ “没问题,可以的,我要怎么弄?“ “我也不知道,你自己看着办。”她给了我一个调皮的笑脸。 “哦,现在就去打扫吗?这个点外面大厅行人很多呢,会不会扫出很多灰尘的。” “没事的,去,先把大厅扫一下,客人看着整洁些,心情就好些。”她再次向我做了一个鬼脸。 “那,也行。”都怪自己曾经嘴欠,还说喜欢吃苦,这下好了,心想事成了。 “辛苦你一下了,可以慢慢扫,没事偷偷懒,没人管你的。”悦悦用安慰我的语气说着。 我脑袋都懵了,不知道她是在挖苦我,还是真心在为我着想。想想也不可能为我着想的,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 如果机器人时代来临了,就有扫地机器人了,那样的话是不是有更多人成为劳心者了? 我在储物间里找到了一把看起来最有型的扫把,脱掉自己的高跟鞋,换上清浩阿姨的深绿色的长桶胶水鞋,走向了大厅,脑袋里又跟梦游似的,天马行空的想像着还没有到来的未来的场景。 从最边缘的角落里开始扫起,希望大厅的员工不要发现我了。 “哟,秋梦寒,你怎么扫起地来了,不是有清洁阿姨吗?”大厅里一位女同事一下子就发现了我,见鬼,平时,我在大厅补书时,没有人发现我,我这罚扫地了,刚拿起扫把就被他们看见了。 “她请假了,我来代替,请让开,别挡着我扫地。” 我的话刚落音。杨宁在不远处喊着:“秋梦寒,先去打扫卫生间,这大厅这么多行人,扫得灰尘满天飞的,你没脑子吗?” 天啦,我都成为夹心饼干了,这要听谁的好呢? “那要等下班后再打扫吗?” “还用问吗,你说呢?”杨宁大声的呵斥着,白了我一眼。让我再次羞愧难当,像是犯了一个天大的不可饶恕的错误似的。 “老大,这用得着动气吗?你不觉得秋梦寒每扫过的地方都散发着芳香味吗?”一位男同事帮我解了围。 “还香味,明明是臭味。”杨宁冷笑着说。 “你看她那样子,黑色西装套上绿色高桶水鞋,好有范儿呢,西部女郎来了。”旁边的男同事看着我笑得合不拢嘴。 “笑什么笑,有什么好笑的,没见过扫地吗?”我拿着扫把一扫把向他们扑了过去。 “不好了,母夜叉来了,快逃啊。” “快走啊,别再这里招蜂引蝶了。”杨宁的脸上的气色降到了冰点。 此刻,我感觉自己真像大厅里的一个小丑,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被上级呼来喝去的感觉真不好受。 的确是的,在别人的地盘里撒野,越想着自由,越不得自由,越是对抗,他们想收服你,是分分钟的事情。 头脑真不能太简单了,自己给自己挖的坑,只能好好的往下跳了。 “扫厕所,就扫厕所。” 女洗手间里,有几位正在镜子面前化妆的女职员,也有来去匆匆的行客,不也是很多人吗? “哟,秋梦寒,你干嘛呢,怎么扫起厕所来了。”正在脸上涂抹着脂粉的女同事,一见着我扫厕所,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似的。 “嗯,清洁阿姨请假了,他们见我闲着,就把这个任务分给我了。” “你就是太好说话了,太实诚了,他们欺负人的,你可以拒绝的。”这位同事装作一副很厉害的样子,提醒着我。 “没事,累不死人的,我不干,总得有人来干啊。” “你不知道,那么多人闲着,不叫,偏叫你来打扫厕所,因为他们叫不动的,个个牛逼得很呢,哎,闲得闲死,忙得忙死。”她嘴里念念叨叨的走出了洗手间。 听得我云里雾里的,仔细思索了一遍她的话,这儿有很多人闲着吗?好像每一个人都很忙,连坐在办公室里职员,他们也是在用脑力干活的,谁闲着了?我是没见有人闲着。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在我面前挑弄是非的? 我突然意识到了,她可能是在我身上寻找一种强者的感觉:“工作业务能力差的,就要被叫来打扫厕所,他们业绩好,业务能力强,可以偷偷懒,聊聊天,打打趣,没人会说,打扫卫生这事儿,根本就轮不到她们的。” 只要走在人群里,这种对比感,无处不在的,如果真要一样样的去比的话,那我真是要打个地洞钻进去了,还好,这招倒对我没什么用,必境,我曾经也是做过很多份工作的,每份工作虽不算是做的十全十美,但也是有始有终的,至少也不是他们看到的那样,以为我是一无是处,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的,找不到出路才不得已在这儿,可以任人拿捏的一个人。 销售图书,我的确,不如她们,愿赌服输了,我宁愿在这儿扫地,也不想去卖书了,我知道自己为什么呆在这儿。 想着,心里也就坦然多了。 对着镜子盘好头发,大大方方的把洗手间的墙壁用毛刷刷了一个遍,卫生间里的镜子喷上玻璃清洁剂,用抹布轻轻一抹,立刻明亮了起来,空间里也散发出了淡淡的青草香味,我用嗅觉与视觉,隔着距离欣赏着自己的杰作,整个空间有焕然一新的感觉,这项不起眼的工作,真要认真做起来,其实也挺有成就感的呢。 完了,还特意喊悦悦来检查:“你看可以了,可以的话我回书库了。” “还有大厅呢。” “我知道,要等下班后再弄。”他们还真不想让我闲一分钟的,不知道接下来的日子还要给我弄什么幺蛾子的,不会还要让我去刷大厅白玉石柱子和墙壁?还真有可能的。 “也行,还有,明天,你自己书库里的任务忙完了后,把大厅那边有雕刻的白石柱子刷一遍,上面有好多灰尘了,还有空的话,把白玉石墙壁也用水刷一遍,其它的,到时再安排。”果不其然的,他们就这样把我一天天的时间安排的满满当当的了。 我屏住自己内心里的不悦,回到了书库里,重新拿起刚才那本还未读完的书籍。 “秋梦寒,你怎么又在看书了?我说的没错,他们就不能见人闲着的,这下好了,给你加那么多任务,又不会给你加工资的,你自己也不知道去提条件的。”林海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没关系,又累不死人,刷刷墙,当作健身运动。” 我很清楚:在别人的地盘里,身上只要有一点点不服气,就会被人整平的,这很正常。 而我,就在行走中,劳作中,自己脚下的路也变得越来越变得清晰了。 能的,不能的;要的,不要的。能的要的,一一的挑出来继续坚持;不能的不要的,清出自己的生命,这个生命的蓝图需要自己用脚步慢慢的去丈量的。 有些人是比较幸运的,不需要寻找,一生下来就能融入人群之中,就能找到自己需要的,想要的东西了。 而我,爸爸妈妈把我生得有些复杂了,连他们自己都不满意自己所创造的这个“产品”,拼尽全力的改造了我十九年,都是徒劳,其他的人,就更不会满意我了。 所以,我需要比别人多走几步路,来自己确定自己的形状,只希望终有一天,我能很大胆的将自己捧出来,告诉爸爸妈妈,其实我这个形状虽然与你们有点不一样,但也是很好很好的“产品。”。 做销售时,我的思绪是飘着的,整个人是没有落地的,我很不喜欢那种状态,而在书库里给书籍分类,配书时,还有打扫卫生时,让自己的内心归于平静,归于宁静的状态中。 枫林岛这一站,希望自己没有白来,总得留下些什么,好的或坏的,为自己的未来的路增添一点养料。? 第127章 红尘惮(30) 石头房檐下朱红的灯火,笼罩在月光底下,白石桥上已不见行人,只见一片片零落的红叶,被风吹进了溪水里,随着溪流奔腾而去了。这样的夜色,给整座遗世独立的石头城披上了一层难以言说的韵味。 枫林客栈的霓虹灯亦如往常,在茫茫的夜色中闪烁着,这样的夜景,真好,真美,若不是下班晚一点,我真还没有好好的留意过。 “秋梦寒,你今天怎么这么晚才回来,你去哪儿了?”我刚走到枫林客栈门口,昊然双手抱着店主的那只白色小猫咪,向我迎了过来。 “我没有去哪儿啊,刚下班呢,咦,你今天也在这儿撸猫了,没与你的伙伴们一起出去兜风了?” “你怎么衣服都弄湿了,外面下雨了吗?”昊然问。 他今天怎么有点怪怪的,我心想着。 “不是,上班时,不小心弄湿的。” “你们搞泼水节吗?” “没你想的那么浪漫,我上楼换一下衣服,呆会儿再跟你聊。” “你的鞋子也湿了,正好,今天我朋友她在买鞋时,我让她给你也带了一双,拿来给你试试,看能不能穿。” “给我带鞋?待会儿,我把衣服换了。”说着,头也不回的奔向了二楼。 等我打开房门时,昊然,默默的等在了门外。 “前些天,跟你一起在枫林边踩落叶时,看见你的脚趾头都被皮鞋磨伤了,这双鞋,你穿着,应该不会磨脚了。” “多少钱?”我寻问了一下价格。 昊然一说价格,我立刻拒收了:“谢谢,我不需要了,屋里还有几双呢。” 他的脸色从刚刚的如春风的温暖,突然凝结成冰。 “你不要,那,我就扔掉了。”说着,直接连鞋带盒子“砰”的一声扔进走廊间的垃圾桶内。 立刻我感觉到了气氛的异常,他生气了,他居然生气了。 “昊然,我很谢谢你的,不是你想的那样。”说着,把鞋子从垃圾箱内又捡了回来。 “你不懂爱,你是冷血动物。”他冷冷的表情,一字一字的说着。 我是冷血动物?我什么时候变成冷血动物了?我不是一直标榜自己是个有情有义的人吗? “也许你说的是对的,昊然,你知道吗?这几天我被我们领导罚刷墙,图书城里的地板很滑,我在凳子上没站好,摔倒了在地上,拌倒了旁边的胶桶,一桶水全部浇在我的衣服了,当时,又累又饿又冷的,真的,说不出来的心酸,回来时,看到你站在客栈门口,跟我打招呼,我的心一下子变暖了,你居然还注意到我的脚趾头被磨伤了,还送我一双鞋,我都暖在心里的,只是没有表达出来而已。” “是真的吗?可是你刚才表现的真让人心好凉的,感觉自己是热脸贴在冷屁股上,自讨没趣。我早就看见你的脚磨伤了,偷偷的送你一双鞋,原本是想给你一个惊喜的,没想到你是铁石心肠,都感受不到别人的用心。” “看见你这样子,我就想起了我妈。”我笑了起来。 “我才不像你的妈,你是不是嫌我烦?” “她也是这样的,总是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给我买很多穿得吃得用的东西,不管我喜欢不喜欢,就强迫我接收,如果是衣服,我都不喜欢那种颜色,她也要强迫我穿上,我不穿的话,她就生气,然后她全身都痛脚也抽筋了,我都怕了。长此以往,我都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了,也听不到自己内心的声音了,他们每天活得像战斗士一样,为物质拼搏着,停不下来的,看着他们忙得扭曲了的脸,说真的,我的心七上八下的,很不安,可能他们以为给我买了很东西就是在表达爱了,可是拿着东西,我的心感觉很堵,他们老说我不知足,爸爸妈妈什么都满足我了,我还没有一个好脸色,我也不知道哪里出错了?我只知道自己心里并不好受。“ “我没有想那么多,只是看到朋友买了一双女鞋,觉得这鞋也挺合适你的,就让她顺便也给你带一双,原本以为你会很开心的,没想到是这样的。” “不过,收到你的礼物,我是很开心的,我又不是傻子。”说着,脱掉了自己的鞋子,把盒子里的新鞋直接接穿在了脚上。 “怎么样,看磨不磨脚了?” “应该不会了,很柔软,很舒服,谢谢你,昊然。”我直接坐在了走廊的地毯上,伸直了双脚:“你帮我系上鞋带。” “这才好嘛。”他缓缓的蹲了下来,认认真真的把鞋带穿进鞋孔里,系了一个蝴蝶结。 “昊然,你这一天天的呀?都把心思放在女孩子身上了?” “才没有?我只是还没有找到自己的喜欢事来做,反正,我只追求自己的喜欢的。我又不需要别人感谢我的,只要看见别人开心了,我也就很开心的。” “真的?那你也不需要我回报你任何东西?还是直说,要我怎么感谢你。只是我的钱包扁扁的,不能送你同等贵重的礼物。” “我不需要你给我买什么东西的,真的什么也不需要的。” “不需要我的任何东西,那你是要我的人?”我大刀阔虎的,直话直说着。 “是的,哦,不是的,不是现在。” “那我就放心了,我饿了,你吃饭了没?我们去明月街吃串串,自己买些食材去户外烧烤,好不好?” “好呢,我都还没有吃饭呢,一整天都没胃口,只要不让我去读书,做什么都好。” “你不喜欢读书?” “不喜欢,看到书页上的字,就像很多蚂蚁在眼皮底下爬似的,头晕。”他说。 “像蚂蚁在眼皮底下爬,文字有那么恐怖吗?” “有。” “那我以后有空了,给你读,念诗给你听?” “嗯,最好是你自己写的,我就愿意听。” “好。” 我原本以为,男孩子好动不好静,不喜欢读书也很正常的,但后来怎么也没想到,人与人之间有些差异,有时候看似很小,实则很大。 明月街,户外烧烤设置在一片芭蕉林里面,也稀稀疏疏的坐了一些正在烤食物的人们,窃窃私语着。 自己烧烤,老板收取一点场地费用,柴火费,反正我是能消费的起的,感觉也不错。 由四块白玉长石围成的石头凳子,石桌正中心有一块铁架,下面是火坑,把自制的串串放在铁架上,一边加柴,一边加调料慢慢的烤。 风徐徐吹过芭蕉林,食物的色香味,芭蕉叶散发出来的青草味,混合在一起,让整个场境显得安逸而又温馨,秋影片云飞,林中芭蕉叶,铁架串串香。 我很好奇的把目光投向了昊然,他低着头,鼓起嘴使劲的在柴火堆里吹着,手忙脚乱的,半天火还没升起来,一看他就是没怎么干过活的大男孩。 “梦寒,你不许笑我,火很快就会燃起来了的。” “没笑你,论干活,我和你差不多。” 火,终于被他升起来了,见他一脸的笑容,真想抱抱他。 “梦寒,这弄一顿好吃的真不容易,升个火都这么费劲的。” “你只想吃现成的,比我还懒的,懒虫。” “才没有?我倒觉得挺有意思的,我从小就没有干过活,连系鞋带也是后来学的,还是做过有用的人,比较快乐。” 第128章 红尘惮(31) “昊然,纯天然无污染的绿叶蔬菜熟了,可以吃了,你一串,我一串。”我用剪子把菜叶剪成一小段一小段的摆在了盘子里,端给了昊然。 “谢谢你,我们鸡翅膀也快熟了。”他小心翼翼的在上面洒上香料,不断翻着边。这男孩子,没想到安静起来,也有挺认真的一面。 “梦寒,好了,你一个鸡翅,我一个鸡翅,吃完了我们就能展翅同飞了。” “展翅同飞?” “嗯,展翅同飞。” “我们可能吗?但愿。” 他沉默了一会儿,哼着小曲:“尘缘如梦,几番起伏总不平,到如今都成烟云,情也成空,宛如挥手袖的风,繁华落尽,一身憔悴在风里。” 微微晚风,我沉住呼吸声陶醉了在他的歌声里,想想其实老天爷待我还是不薄的,总让我遇到了些能歌善舞的男孩,我总觉得,每一个拥有一副好嗓子的红尘之子,应该都有一颗天使之心?他们的情感比一般人是不是来得更真来得纯?少了点世俗味,却多了一份飘渺感。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是多情之人,多了一份情,注定就会多了一份愁。 “尘缘如梦?” “梦寒,你喜欢看书?你说书里面的写得情缘都是真的吗?” “也许是真的,也许不是,不过我相信有情的人与有情的人总会相遇的。” “我也相信,就拿我和你来说,我觉得我们一点儿也不相同,你喜欢读书,我不喜欢,我大学四年都是混日子的,没有摸过一本书,什么也没有学到,不也与你相遇了吗?” “那是因为我没有念过大学,高中毕业后就不上了,考试成绩不太好,又患上了失眠症,退学了。” “啊?看来我比你还幸运一点点,我现在都还记得:我们高考完后的那一天,我与班里的一些同学们一起站在高架桥上,大喊:“自由万岁”,然后把书包里的一本本书籍掏了出来,从桥上抛向了高空中,白花花一片,一本本书从高空中落在了河流中,都随流水漂走了,心想:从此再也不会去碰他妈的烦人的书了,再也不用三天两头考试了,后来,就真的,再也碰过一本书。” “难怪,你说看到书页上的字就像蚂蚁在眼皮底下爬的?”我捂着嘴偷偷的笑了。 “本来就像蚂蚁爬嘛?” “好像形容的也挺对的呢,可能我是女孩子,还是把书捡起来了,我喜欢飘着读书。“ “飘着读书?” “对,就是走到哪儿,学到哪儿,心里有解不开的结时,就去图书馆里读书,工作中遇见难题时,就去书店里读书,边走边学的那种。这样就不会被人说了,在学校里我每次收到成绩通知单时,老师永远给我的评价是:‘你的学习方法不对’。我只是不擅长考试而已,到现在我都还没有明白到底是怎样学习方法才是对的。” “你现在的状态也不错啊,我觉得挺好的,对了,你今天说什么被领导罚刷墙了?” “是的,工作场地,处处都是风云,习惯了就好。” “你们领导太过份了。” 我低下了头,沉默了好一会儿,也想起了昊然刚刚哼起的那首《尘缘》小曲: “漫漫长路,起伏不能由我,人海漂泊,尝尽人情淡泊,热情热心,换冷淡冷漠。” “你也会唱这首歌?真巧,我突然有个好主意,改天我们组织一场蒙面面具舞会派对,就叫“尘缘蒙面派对舞会”,到时你也要去的,看我们蒙面之后能不能在人群中找到彼此?“ “好主意,和你住在一起的那几个伙伴们也会去吗?” “他们什么都玩的,有好玩的肯定会去的。” “那我就不去了,到时我们又要开战骂大街了。” “那就战呗,谁怕谁,他们拿刀,我们就拿剑,不还有我吗,我 和你一队,还有队友的。” “啊?有你这样对待自己的伙伴吗?见色忘义的。” “我们这些人,其实生活很无聊的,又不知道做些什么好,有时候就想打打架,给生活来点刺激,并没有什么恶意的,等你了解了就不会放在心上了。” “也许,可是他们的姿态还是挺气人的,招架不住。” “嗯,我支持你,有气的话就大胆的向他们开炮。” 此时此刻,我眼前的昊然,就像这林子里的一棵芭蕉树,把他混时诗里,刚刚好。 风流不把花为主,多情管定烟和雨,潇洒绿底长,满身无限凉。 “怎么?不说话了,你不想与我们一块儿吗?” “没有,人间有味是清香,此刻有你的陪伴,还有蓝天白云,芭蕉林,这清凉的夜色,混着这食物的色香味,对于我来说,就是极致的幸福了,若为此刻的人生打分,满分十分,我打九分。” “还有一分,改天,我再带上你一起,去填满它。” “不用填满,九分就够了,保持它就足够了,足够好了。” “嗯,保持它,满分十分,若为此刻分打,我也打九分。” 我默默的听着,但直觉告诉我,像昊然这样的男孩子,他也是一个如云一般的男孩子,看似很容易把握,其实把握不住,他的心还在流浪,身也在流浪,没有找到着落的点。而我虽身在漂泊,但心却是有方向的。 我们只是两朵不同形状的云相遇了而已。既然红尘中的一股大浪,把我们拍到一起来了,那就好好面对,前方是什么,我也不知道? 回到枫林客栈时,客栈的主人老太太正在收银台前翻阅着帐本,她戴着一副黑色边框的眼镜,精神真好,可能是台子上燃起的一支支沉香是提神的,白色的小猫咪躺在香雾里团成了一个团子,睡得正香。 “嘘。”昊然放轻了自己的脚步声。 老太太突然抬起头,向我们做了一个微笑祝福的手势,就因为她的这一个手势,我仿佛内心得到了一种确定感,我与昊然的这份尘缘,已经得到了这位在红尘中驰骋了大半生,看尽世间百态的老太太的充许的。? 第129章 红尘惮(32) 这些日子以来,“异渡香魂”图书城里发生了一点点小变化,当然不是我把水晶宫里的白玉石柱子刷白了的原故,是我在大厅里发现了一个人,她最近变化格外的大,就是那位每个月都犯一次生理期综合症的杨宁,这是我来此地几个月后才发现的规律,她每一个月总有那么几天,逮着谁就开骂:“一个个要死不死,要活不活的。”这便使她也成了一个几乎人人见着就躲的人。现在她每天都喜笑颜开,林红挂腮的。 杨宁难道是情花开了?治愈了她的生理期综合症? 事情还是从上个月说起,这天可能是杨宁的生理期综合症又犯了,我随着清晨第一缕朝阳,安安静静的像平时一样把归类好的书籍摆到适当的位置,莫名其妙的又被杨宁逮着了。 让我去把水晶宫里的玻璃擦一遍,我本想拒绝的,懒得理她,你有吩咐的自由,我有不听命令的自由。想想还是算了,其实她有时候人还挺好的,只是一个月总有那么几天像是中了邪似的,见到谁都没好脸色,逮着谁就罚谁。 我好不容易找到了一把梯子,攀爬在梯子上,仰着头,双手捧着抹布,向着朝阳,嘴里哼着小曲,开始擦玻璃。 “喂,秋梦寒。”好像有人在移动我的梯子。 我低下头一看,这不是欧阳成成吗?这个时刻他不是应该在岛上训练营里面吗?怎么跑到水晶宫书城里来了? “秋梦寒,你怎么混到擦玻璃的份上来了。” “欧阳成成,这一大清早的,你怎么跑到这儿来了,你不是应该在训练营里面的吗?” “到期了,从今天起我正式加入你们的团队了。” “啊,你还真来这里啊?” “不欢迎吗?不欢迎我也来了。” “不是,那希望你把你曾经吹过的牛兑现。” “你等着瞧,我就从最基层的图书销售干起。” “希望你不会掉链子。” 挺奇怪的,和欧阳成成聊天,彼此总是忍不住的对扛,我不知道,这又叫什么心理综合症? “欧阳成成,总算找到你了,快去,帮我一下忙。”杨宁气喘喘的拍着欧阳成成的肩膀。 “杨宁,这儿还有您解决不了的事儿,用得着我帮忙?您不是有指点江山,通天入地的本领吗?” 我看着欧阳成成与杨宁说话时语调与姿态,终于感知到了,这才是真正的上下级的力量对决了,之前我那种下级与上级的交锋,像是兔子急了咬人,根本与他们不是一个级别的。 “多着呢,快点,人家这擦玻璃有什么好看的?”说着,把欧阳成成推走了。 这么久以来,我还从没见杨宁对一个下属这么亲切的,这么放松的。难道?以一个女人的直觉,也许她? 一个月以后,的确,欧阳成成向我吹的牛兑现了,看来,他还是真有两下子的,他所在的团队业绩,翻了几翻,直彪首榜,真是乐坏了杨宁。 我更加看明白了,不,是个女人都会明白的,楚雨自许遇巫山,情结情结情有千千结。 从我的审美角度去看他们,真是多般配的一对儿,多好的一对儿,我心里暗喜着,只要杨宁情花开了,我的日子应该会好过一点儿了,因为她的生理期综合症已经消失了。楚雨中意了巫山,巫山不会不知道? 这天,我忙完了自己的工作任务后,悠闲的坐在红木高脚凳子上,眼睛望着窗外的红叶林,手里握着书本,心里想着杨宁“情窦初开”的事儿。 突然听到背后有敲桌子的声音,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我吓得一弹, 难道又是大绪来找我麻烦了?连忙把手里的书扔到了一边。 回头一望。 “你吓死人了,欧阳成成,你没事跑到书库里来干什么?”他打断了我的美梦,心里特别的不舒服。 “秋梦寒,你原来在这里就岗啊。” “你来这儿做什么?越岗了。” “我来陪你说话啊,这儿就你一个人,不无聊吗?” “谁说我一个人,还有林海呢,人家很忙的,哪像你,一天没一个正经的样子的?老是诈尸的。” “我就那么让你讨厌吗?” “走开,你想害死我啊,又想让我罚刷玻璃啊。” “看来,我来错地方了,打扰你了。” “别人我管不着,至少对于我来说,工作场地,是无情之地,男女之间,只有对手,没有朋友,有什么好聊的。” “无情之地,只对于你自己而言。” “对,走开,我干活呢。” “我有个工作上的事儿想跟你商量?”欧阳成成放低了语气问。 “什么事儿,别绕弯子,有话直说。” “你愿不愿意与我一起去c店?” “去c店,我和你?我为什么要和你一起去?我喜欢呆在枫林岛,你是调到那边去了吗?” “还是直说,我知道,你舍不离开这儿,你怎么跟那花花公子昊然走到一起了,他不适合你,我把你当朋友,才来提醒你的。” “我和谁在一起是我的权利,你怎么管起我的事来了。” “你不了解那一群人,他是玩你的,哪有什么真感情,你最好离他们远一点,到时别怪我没提醒你。” “谢谢你的提醒,我相信自己的感觉。” 林海正好搬着一榻书走进了书库里,我转身走向了他,林海才是把工作场地是无情之地演绎的最好的一个人,在这儿,他关闭了他的情感系统,与他在一起,就好像是自己的左手与右手在一起,其实这种感觉挺不错的,不会影响工作,双方都受益。 不一会儿,杨宁也进来了,我知道她又是来找欧阳成成的。 “欧阳成成,你怎么老喜欢往秋梦寒这里跑呢?” 我一直相信情感有一种很强大的力量,它真的能改变一个人的性情,我发现杨宁的性子变得比以前好多了,说话的语气也比之前温和多了,好久没见她骂人了。 “干嘛,脚长在我的身上,我想往哪儿跑,这也得听你的命令?” “不需要,你喜欢,随你的便,聘用通知单给你,你现在已经是c店的店长了,去了那边,我哪有权命令你这位大人,咱平起平坐了。” “不去,没兴趣。”他接过通知单,直接把它扔进了垃圾桶内。 “欧阳成成,你傻啊,多少人想上位都没有机会?”我真是为他着急。 “秋梦寒,那你愿意和我一起去吗,你去,我就去?”他居然又把我与他扯在一起了。 “请你别把我与你扯到一起,好不好?你是不是觉得我好欺负,别的女人都很凶,你欺负不了,所以缠着我来了,你根本就不了解我。”其实我向欧阳成成说这句话是一语双关的。 杨宁是能与欧阳成成齐肩作战的,他俩是适合在一起的,两个人都对市场有高度的敏感度,比较有共同的话题,为何要把我搅进这个局里面,真是恼人死了,我原本是个局外人的。 我不知道欧阳成成是不是大男子主义?他可能喜欢看起来比较柔软的女人,但他看女人有点表面化,杨宁除了工作需要,显得有点狠劲,有点凶,我相信私下里她应该是一个比较温柔的女人。 而我和杨宁是相反的,我把柔的一面摆在了外面,把刚的一面藏到了里层,在工作场地,我是看自己处境行事的,若没有十足的把握能打败对方时,我是不会浪费力气,不会费心思,去与他人大动干戈的,逞一时之快,被他们一掌就打飞了,还身如纸薄?当有不屈之心?不屈个毛线,只怕几个回合,就打成酸菜了。 我是比较看不上明明自己赤手空拳,等着米下锅的人,还逞什么英雄好汉,来个几十回合,就被打趴了,英雄没成,成狗雄了,没等几年,就被社会整的服服贴贴的。 情与钱,我来职场是修炼情感的,而不是来谈情感的,?知道自己来干什么的,一切都好办了。 所以我很笃定,欧阳成成真正了解我之后,会对我失望的,还是远离他比较好。 “秋梦寒,她做销售不行,书库里那边不需要人,她去那边能做什么,只能做清洁员了。”杨宁这翻话,虽让我有点不舒服,但也是真话,我忍住没有发声。 “这家伙,就是清高,不是不行。”欧阳成成为我辩护着。 “我不去,你们的事,请别把我搅进去。“ 真是情结情结情有千千结,难不成月老喝醉酒了,被老鼠抢走了姻缘笔,在那里乱牵线了。接下来的日子要我怎么混?我还不想离开枫林岛,真是难从天降,我明明什么都没有干。 若不是因为认识了昊然,也许我就会多一份洒脱了,说走就走,有什么大不了,若有情,情成了自己的羁绊,若无情,生命对于我来说又有什么意义? 时间让我认清了一些人的面目,杨宁不是难缠之人,她是一个会动真感情的人。 我是怕另外两张面孔,大绪和悦悦,一个冷面人,一个笑面人,冷面也好,笑面也罢,那都不是他们自然的流露的情感,这两个人才是此地真正的无情之人,人若到了无情的地步,那么他们眼中的每一个人都是超级机器人,他们最烦的是没啥本事,不能为公司挣大钱,却还有情感的人。 在我来水晶宫其间,已经看到有好几对互诉钟情的男女同事就被他们直接开除了。 江湖无样,也许下一个就是我了,还好,现世太平,只是丢职,不是丢命。 第130章 红尘惮(33) “梦寒,把这头盔带起来,带你去一个神秘的地方。”立在斜阳中的昊然,整张脸被阳光映得红灿灿的。 “耶。”我高兴的跳了起来。“你今天换旅行装备了?”说着毫不犹豫的跳上了他的摩托车的后座。 “看你兴奋的,拉你去神秘的地方,你不怕吗?” “我不怕,老天爷爷会保护我的,岛上的巡警也会保护我的。” “巡警才没空保护你,他们要看管劳改工人们劳作。” 我把眼睛望向不远处一栋用水泥混合水晶石粉刷而成的亮闪闪的高楼,不自觉的感叹着:“好快啊,记得我第一天踏入枫林岛时,那边还到处都是乱石,突然一座座高楼就拔地而起了。” “胆子真大你,一个人敢闯枫林岛?” “我当时还觉得这儿特别安全呢,那么多环卫工人在盖大楼,还有巡警,还有你们这些穿迷彩服的参加训练营的人,处处都是让人感到安全的元素。” “小样,你?果然是无知者无畏。”说着伸出双手帮我把头盔带正了。“坐稳了。” “嗯,我们是要去哪儿呢?” “邻枫镇。” 邻枫镇,一条笔直笔直的干净而平整的水泥马路通向了一个望不到尽头地的地方,沿途两边是一片片火红火红的枫树,昊然彪车的速度,着实让人有点心惊胆战的,让我产生了一种幻觉,时儿像是穿越了一团团火焰林,时而又像是穿越了一片血海湖泊。 “昊然,慢点,慢点,我的心脏都快被飞出来了。” 昊然没有理采我,继续保持着他的行驶速度。 “停,停。”我使劲的捶着他的后背。 “咋了?胆小鬼。” “以你这样的速度行驶,早晚会出事的,如果前面的悬崖峭壁,你能刹住车吗?只怕我们车毁人亡了,就算不车毁人亡,也会受伤的。” “乌鸦嘴。” “我的心脏都快被冲出来了。” “抱紧我,相信我。”他还是把我的心境稳住了。 女人的第六感从来不是凭空产生的,一路走来,我的确预言对了他人很多的事。后来的后来,昊然真的出事了,没有人撞他,他自己翻车了,腿摔成了重伤。 只是那时我已经因他开车的速度太快而离开他的身边了,激情与速度,可能男人更看重些,而我更想保全自己的生命,因为我热爱的是风花雪月。再拿出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哎,反而我讨厌自己这种预言感,像个不吉祥的巫婆似的。 “我们到了,从这扇门进去礼堂。”他把摩托车停在了一栋水晶石建筑面前。 门前的海棠花开了,芳菲对青石,烟草飞蝶的,礼堂外显得安静极了。 “结愿礼堂?”我对着这几个字,读了几遍。 “嗯,进去。” 礼堂?我刚踏入门口,被大堂的景像惊呆了。这是一座很宽敞的用水晶石打造的礼堂,沿着墙壁是一片片花海丛林,花香四溢的,礼堂屋顶七彩灯光闪烁着,既复古又现代。 熟悉的背景音乐:“缘随风过,自在花开花又落,不管世间沧桑如何,一阵风絮。” 我想起来了,原来? 我终于把目光描向了礼堂的人群,突然感觉自己闯入了一个野人部落,他们都带上了飞禽走兽的面具,看不到他们的真容,有的人身上披着羽毛大衣,有的人披着虎纹大衣,等等,我估摸着这里应该有一百人左右。 “我们去选面具?”昊然拉着我的手走进了面具工作室。 “两位请选面具,面具分四族:毛族,兽族,禽族,介族,选好了写在纸条上传给我。”舞会主持人向我们吩咐着。 “我一眼扫去,毛族是狗狗,小兔子等;禽族是飞鸟类;介族是乌龟,龙头等;兽族是老虎,狮子等。 我与昊然一起把纸条递给了主持人,她用一块黑色的布蒙住了我们的眼睛。 “请先出去等待,一会儿把面具和衣服送到你们手里。”主持人吩咐着。 我选了禽族飞鸟类的面具,披上了一件羽毛大衣,不知道昊然是选的哪个族? 我的眼前已经一片黑暗,什么也看不见了,只能听见音乐在我耳边环绕着,仿佛进入了一个神秘而又未知的时空里。 “尘缘如梦,几番起伏总不平,幽幽一缕香。”我将自己沉浸在音乐声中,内心除了有点激动,没有一丝丝恐惧感,尽管这里除了昊然全是陌生的人,对于我来说是陌生的世界。 舞台中心的广播声音响起来了。“先生们,女士们,面具舞会即将开始了。” “下面由我介绍一下舞会规则:本场‘尘缘蒙面面具舞会’时间为45分钟,分三个步骤:魂梦寻缘,惊梦结缘,礼物派发。其间你们眼睛都是蒙起来的,若发现有作弊者,违规者,将逐出族群。” “敬爱的先生们,女士们,下面我宣布,关灯,关灯过后,不许大声宣哗,尽情的舞,愿你们在人群中找到彼此。” 魂梦寻缘?我伴随着音乐的节奏在礼堂中心慢慢的走动着,不时的会伸来一只手,在我身上摸来摸去的。 问:“是倩儿吗?”我回:“不是。” 这么宽敞的空间,这么多人群,要在这片漆黑的世界里要找到昊然,谈何容易?这还才刚开始,我就灰心丧气了。 突然又有一只手伸过来扯住了我的头发。 问:“是吴漫玲吗?”吴漫玲是谁啊?我连忙回答:“不是?” 我都还没有找到头绪,这双手要到别人身上摸来摸去的,都不敢伸出手。 只是将自己沉浸《尘缘》小曲中:一城风絮,满腹相思都沉默,只有桂花香飘过。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走,突然又来了一只手在我手上摸来摸去的,还拔掉了我羽毛大衣上的一根羽毛。 问:“是兰溪吗?”回:“不是。” 这会儿,我才鼓足了勇气,终于伸出了双手,扯住了一位感觉比我个儿高的人的衣服。 问:“是昊然吗?”回:“不是。” 《尘缘》小曲重复了一遍又一遍,我逐渐感觉放松了些。随着舞池里的音乐节奏也慢慢的舞了起来。反正他们又不看不见我。 突然身边一个人踩到了我的脚。我问:“是昊然吗?”回:“不是。” 此时,广播声再次响了起来:“先生们,女士们,此场舞会时间还剩5分钟,目前,已有两对派对成功了,还在舞池中的你们,加油。” 我大胆的移动了在礼堂舞池中脚步的位置。 时间一秒一秒的流走了,也不知道昊然在哪儿? 广播声又响起来了:“先生们,女士们,下面进行倒计时:十,九,八。” 我失望极了,很遗憾,今晚我与昊然没能在人群中找到彼此。 唯有《尘缘》的音乐声来化解我此时此刻失落的心境。 “明月小楼,孤独无人诉情衷,人间有我残梦未醒。” “七,六,五。” 心想:“完了。” 正在我想转身换位置时,突然被一双手抓住了,问:“是秋梦寒吗?”我的心一惊。 “是昊然吗?” “是。” “三,二,一,开灯了。” 我立刻揭下了面具,直接扯掉了眼睛上的黑布,眼前一片光明,繁花似锦。 一头扑到了昊然的怀里。“我终于找到你了。” “嗯,一开始我就相信能找到你的。” 看了看彼此的装扮和所选的面具,相视而笑:“原来我们都是飞鸟族的。”? 第131章 红尘惮(34) 当‘结愿礼堂’里所有人摘下面具的那一刻,整个空间开始变得喧哗起来,瞬间我感觉到了有一些异样的眼光向我和昊然扫了过来。 “昊然,你这是演的哪一出啊,这女孩谁啊,哪儿来的啊,以前没见过啊?”一个打扮得十分摩登的女孩子挡在了我和昊然面前。 “漫玲,你也来了?”昊然显得有点诧异。 漫玲?吴漫玲?原来就是她啊?刚刚在舞池里不是有个男孩子不是在寻找她吗?看来是流水有情,玲儿无意啊。 “我在问你呢?她是谁?” “她是秋梦寒,我们在枫林岛相识的。”昊然说着,把手摸了摸我的脑袋。 “这女孩我见过?”突然另一位女孩子在人群中高喊着。 “白猫儿,她是谁啊?”一堆女孩子凑到了她的身边,议论纷纷的。 白猫儿?她果然在这儿,她头发染成了白色,原来名字也叫白猫儿。 她们窃窃私语着。 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在场的人哈哈大笑了起来。 “哈哈,昊然,你以后有事干了,开始制造绿虎车,白虎车。” “梦寒,别理他们,我们去领奖品去。” 一路排开人堆,我感觉到一阵阵不友好的眼神,就如很多很多的石头挡在了自己的面前,我要一块一块的越过去那般用力。 走进礼品间的那一刻,喧哗退去,人际稀疏,这才放松了些。 “哦,孩子,祝福你们。”颁奖的是一位中年妇女,高贵而雍容的气质是从骨子里露出来的,让人不自觉的想多看她几眼,后来昊然告诉我,那是她的师娘,陪伴他成长的人,这场“尘缘舞会”也是师娘为她策划的。 “选礼物。”昊然提醒我。 我任意挑了一个盒子,当场拆开了礼物包装盒。 “是什么?”昊然问。 是一瓶香水?好熟悉的包装风格,几个熟悉的字眼闪耀在我的眼前:“万物生一生之水”。 就在一瞬间,眼框忽然变得湿润。 原来我和万生一起开创的“万物生一生之水”,已经销到b城邻枫镇来了。 万生的形象就在此刻,在我的心中再次升高了一个维度,虽然我没有把事业当成自己的生活主打曲,但我从底心里敬每一个在事业开创道路上默默前行的人,默默付出的人。 “怎么了,梦寒,不喜欢这礼物吗?” “不是的,不是的,挺喜欢的,挺喜欢的。” 我打开了瓶子,我转涕为笑:“给你喷一点一生之水,万物生。” “好特别的香味啊,梦幻般的感觉,好像进入了森林里,那儿有白鹿,飞鸟,绿木花草散发出来的味道,万物生?一生之水,你熟悉这个牌子?”昊然像是发觉了什么。 “嗯,这“一生之水”是一位叫万生的老师带着我一起开创的,我没有想到它已经销到b城来了。” “真的?这是茉莉花香型?” “是真的,等回家乡后,我希望自己可以亲自研配一款玫瑰花香型的“万物生一生之水”,然后请四方有能力之士,协助我打开市场,这是我此生唯一想做成的一件事了,算作报答我对老师的知遇之恩,我没有太高远的梦想。” “真好,我好羡慕你的。”昊然说。 “羡慕我?” “是的,有了,有了?”他突然眼睛发亮。 “有了什么了?” “我到时去你家乡承包十几亩田,帮你种玫瑰花?好不好?” “种玫瑰花?你想当花农?” “不可以吗?我不像花农吗?” “像,像,像极了。”我捂着嘴偷偷的笑着。 “哼,你笑我,我哪个地方长得不像花农嘛。” “你有见过在农田里种田的农民伯伯吗?” “见过,上小学时,我们班里还组织过一次义工活动,去帮助一位父亲生病住院的同学去插秧呢,我也去了的。” 我伸手从他脸颊滑过,沉默了好一会儿。 “好,把你列入“一生之水”的名单里。” “嗯,还有,我还会开车,不是吗?” “你开车太太太快了?我可不想变成祝英台,到时只怕双双变成蝶了。” “我不管,我不管,我就要加入你们这款“一生之水”的团队的。” “嗯,我以后业余时间,又多了一件事情要做了,嗯,必须做。”我坚定的点点头。 “就这么定了,你今晚是住我们这儿,还是让我送你回枫林客栈?这儿房间很多的,你可以挑一间你喜欢的,没人打扰你的。”昊然问。 “还是回枫林客栈,我先去一下洗手间。” 此时,我感觉自己身后有千军万马,那是内心深处的对未来的一种坚定的方向感,让我不再畏惧这里面的任何一个人了。 刚踏入洗手间的门口,有二个女孩向我冲了过来,在途中就感觉有人随在我的身后,直觉告诉我,来者不是善茬。 她们的目光直勾勾的对着我,带着杀气,我连忙躲进了卫生间里。 见没了动静,才走了出来,见鬼,她们都还站在镜子旁边。 “你叫秋梦寒?”我回头一望,洗水间门口又站了一个女孩,她就是吴漫玲,看来她是找我挑战来了。 “对,有事吗?” “上,给我扇她两巴掌。”她的话刚刚落音,我还没来得及躲闪,另外两个长相壮硕的女孩子将我围堵到墙角边,两耳光如一阵大风似的向我扫了过来,只觉得脸颊一阵发烫。 “秋梦寒,知道你为什么挨打吗?” 我将手捂住脸,吸了一口气,握紧了拳头。 “我叫吴漫铃,不认识我的话可以去邻枫镇打听一下,今晚我是来警告你,给我离昊然远一点,他是我先喜欢先遇见的男人。” “这儿有镜子,请用镜子照照你自己,一个穷山村里走出来的女娃,你一个月拿到的工资,还不够我买一箱擦屁股的纸巾的,居然敢来跟我争男人,你别自不量力。”昊漫玲不依不绕的,炮语连珠,语言句句扎心,像针一样刺进了我的心灵深处。 我抬起了头,松开了拳头,把全身的一股劲都集中到了手心上,缓缓走到了吴漫玲的身边,抬起手,狠狠的向她一巴掌扫过去,迅速回过头再是一巴掌。 “吴漫铃,我也警告你,只要他未娶,我未嫁,我喜欢他,他也喜欢我,我就不会退出的。” “还有,你是谁与我一毛钱的关系也没有,别以为我会怕你,这都是什么年代了,工业文明时代了,还来拉大皮的这一套,你是活得有多失败啊,多没有女性魅力啊。” “你?”只见她气喘喘的,都语无伦次了。 “你什么你?不服气明天来枫林岛‘异渡香魂’图书城门口来找我,我是那里面管理书籍的,那里面的墙壁很白很白,也是我刷白的,我这位一个月工资还不够你买一盒擦屁股的纸巾的女孩,你擦屁股是用金纸银纸吗?也没看见拉出来金子银子啊,拉出来的同样的是粪便。我工作的地方水晶石亮闪闪的,那是我用一块价值二元钱的抹布擦白的。” “吴漫玲,这是一个在臭水沟里的钻出的女的,连l虎牌车都分不清的人,就别跟她费口舌了,拉低了我们的档次,不值得呢。”旁边的那两个跟班开口说话了。 “你们不是从你妈的肚子里钻出来的吗?你们档次再高,除了来找我麻烦,来给我添堵,对于我来说一点意义也没有,我生病了你不能代替我生病,我受苦了你不能代替我吃苦,我没钱了你不会代替我挣钱,我需要自己去面对自己的生老病死,你说,我为何要对你有兴趣?除了一些“老赖,巨婴”对你们感兴趣,讨几根骨头。” “你骂谁是老赖呢?”那两个扇我耳光的女孩子突然向我冲我了过来。 “我可没有指名道姓的,心虚什么啊?“ “发生什么事了,啊,漫玲,你来这儿闹什么啊。”昊然闻声赶了过来。 “昊然,你会后悔的,我明天就把这事告诉你妈去,咱们走。” “随你的便,莫名其妙。”昊然刚反应过来,她们就逃走了。 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恍如隔世。? 第132章 红尘惮(35) “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异渡香魂”图书城对面的修道房里这一大清早的又飘起了一缕缕香雾,杨宁向我迎了过来。 “秋梦寒,你看看白屋里那个人?” “谁啊?”我好奇的往白屋里望去。 “欧阳成成?那不是欧阳成成吗?他干嘛了?” “躺尸了呗。”杨宁用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往白屋里瞟了一眼。 “他这是看破红尘了吗,躺在那儿不动了?” “谁知道呢?”杨宁说着头也不回的走向了大厅。 我蹑手蹑脚的走到了欧阳成成的身边。 “欧阳成成,欧阳成成。”他闭着双眼,没有回应我。 “你这是咋回事嘛?”我问。 “走开,别打扰我静修。” “你修个屁,你这一天天的不是诈尸,就是躺尸的。” “我干什么是我的权利,你怎么管起我的事来了?” “你?你干嘛学我的语气,欧阳成成,你很让人看不起的。” “我不需要谁看得起,请走开?” “你口是心非,装模作样,你是逃避责任,没有一点男人的担当。” “人间无爱,担当?责任?有什么意义?要什么担当,要什么责任?” “是你无爱,不是人间无爱,是你自己感受不到别人对你的爱。”我说。 “我来这里就是因为爱,你怎么说我无爱?” “你都没有尊重你爱的人,她爱的是土豆,不是西红柿;你也没有尊重爱你的人。” “我原本可以长成一棵参天大树的,就是因为爱,为了爱,我将自己变成了西红柿,你还说我没有爱。”欧阳成成说。 “你明明可以长成一棵参天大树的,又为何要把自己变成西红柿?你就是一只驼鸟,明明长了一双翅膀,却要让自己匍匐着前行,你就是一个逃兵。”我说。 “我想开了,余生就当一只驼鸟。” “可你不是驼鸟,树有树的根,有树归宿,西红柿有西红柿的根,有西红柿的归宿,驼鸟有驼鸟的命,土豆有土豆的命,走错了道,修一万年也是徒劳。”我说。 “我不需要你来与我论道,很让我心烦。” “你这样,即使修一万年,也解脱不了。” “那是我的事,与你无关。” “我是没有你那种向外开拓的能力,所以我安心当了一个土豆,将自己埋在泥土里,可你明明能长成一棵参天大树的,却把自己装成驼鸟的样子埋在这里。你就是一个逃兵,你根本就没有活明白。” “我再说一遍,我不想和你论道。” “我只是想把我想说的表达出来,你爱听不听。” “你走,我想安静一段时间。” “对于你们这些人,想静的话在哪儿都可以静,但是工作机会不是时时都有的,我希望你不要后悔。”我说。 “我不会后悔。” “那我也无话可说了,你好自为之。” “你也一样,好自为之。” 就这样,欧阳成成在图书城修道房里躺了十来日后,突然有一天不见了踪影,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儿,未留下只言片语。 我只能默默的感叹,人这一生,在红尘中行走,会与外境缠绕起很多结很多结,这一个又一个的结啊,有的人很擅长解结,蹦一蹦,跳一跳,就走出来了;有的人就卡在了一个又一个的结点上了,将自己困在了黑暗之中,走绕右绕也没能绕出来。 欧阳成成,会是一个擅长解结的人吗?但愿。 也许?有些生命的结,需要用更大的苦的去化解,所以,他放弃了向外生长,向上生长的人生,是这样的吗? 人可以脆弱,只要不堕落就好。 果不其然,再见到欧阳成成是在他离开“异渡香魂”图书城,放弃升职加薪的一个月后。 这天我闲来无事,乘观光车来到了海边,捡小石子,昊然送给了我一只乌龟,我得捡些石子来给它作伴。 海畔城楼,路边的海雁偶尔从围栏边展翅飞往高空中,向着归帆,还有岸上的枫树林,周边还冒着轻雾,果然别有一番味道。 刚好,岸边停靠了一艘运石头的大船,船上装满了花岗石,有搬运工正在把这些石头搬运到货车上,应该是运往枫林岛的,就在这些人群中,我发现了欧阳成成的身影。 这人群中就他最卖力,总是挑最大一块的石头,往车上搬,见到这一幕,我并没有太多的意外,如果劳累与汗水能化解内心的郁结,又何尝不是一个好的出口? 细细想来,我们还真是同道之人,我也喜欢用吃苦的方式,来化解生命的结。 尽管很多人不认同这种方式 ,因为化解心结的方式的确有很多种,很多种,何必选择最苦的一种,来折磨自己呢? 有人选择找闺蜜倾诉,把心灵的垃圾倒给别人;有人选择去折磨别人;有人则是通过掠夺别人的时间和精力,财力,拼命的向外追逐,等等。比如像大绪那类型人,他们真的那么看重钱吗?爱钱如命吗?我看未必。 他们也是自己命运的囚徒,打着挣钱的花衣,将自己将他身边的人囚困在一个豪华的笼子里面,然后给自己添上一个个高大尚的标签:“高档人士”等等。 我在想,君不见,他们活得多么恐惧,从上层往下层一望,那么多红尘的贱草啊,黑压压的一片,在他看来,那就是如生活在地狱般,他能不惧吗?所以,每次开会,都不会忘了激励草儿们一句:“你们这些红尘中最贱的草,还不努力往上爬,就即将灰飞烟灭了。” 君不见,他们依然不停的争啊夺的啊,因为他们害怕啊,他们害怕一不小心就成为了红尘中的贱草了,那是他们引以为耻的。 就这样,日复一日,那一棵棵红尘的贱草啊,像恶魔般缠绕着他们,他们恨,恨为什么有那么多贱草存在,他们想在很快的时间里消灭掉贱草,可是无论怎么样,贱草们依旧无处不在,于是他们只能选择把自己笼子打造的更坚固了,更豪华了,偶尔睁开眼睛往他们豪华的笼子外望一望,妈啊,又看见了如生活在地狱般的贱草们了。 我只是想说:大绪啊,你心中的“贱草”不锄掉,你把“笼子”建到天宫里去,也是白搭。 那些个被人轻视的草儿们就很无辜吗?也未必,君不见,有好多的的草儿们,别看他们一天天对大绪们骂骂咧咧的,他们内心深处可是对大绪模礼以拜的,他们是一心向树的,一心想将自己变成一棵大树的,奈何自己是一棵土豆苗子,是一棵西红柿苗子。 末了,土豆苗子的没长出一个土豆来,西红柿苗子的没结出一个西红柿来,又不是树的苗子,长了大半生却成了一棵草了,任人踩踏的草了,原本可以生出很多土豆的,原本还可以结出很多西红柿的,结果啥也不是了,别人都不知道你是什么东西了。想想也挺遗憾的。 人这一生,不管往外追逐,还是向内探索,最终的目的都是一样的,就是为了活得更像自己一点,活得更真一点,这样才能内心的恐惧更少一点,更自在一点,更绽放一点,不是吗? 如果活着是为了掠夺更多更多的身外之物,给自己建造更多更多的豪华的铜墙铁壁将自己囚禁在里面,从未把那个纯真的自己在现实的世间里撕开给别人看过,那就等于从未绽放过,这样的人生不遗憾吗? 绽放并不是将自己弄得花枝招展的,被人看见了,就是绽放了,不是这样的,真正的绽放是从内向外的,是持久的。 想来,欧阳成成还是聪明的,在他恐惧交加,对命运无可奈何时,干脆爽快纵身一跃,从他们所谓的中上层,撕掉他身上的标签,往下一跳,跳进了大绪眼中的人间“地狱”里,与草儿们同修。 至少,从此刻我来看欧阳成成,他这下真的是活开了,想开了,在他的身上,我已经感觉不到那种对“贱草”的恐惧了,同时,我相信他也有同等的力量纵身一蹦,蹦到真正属于他的位置的。 他终于发现了我。 脸上挂着略带沧桑感的笑容,神情比以往淡然了许多,也没有跟我抬扛了。 “石头,很重?”我走到了他的身边 。 “很重,但没有我的心情重。” “等心变轻了,就可以不搬了。”我说。 “嗯。” 说着,他转身又从船上卸下了一块大石头,我默默的站在一旁,好像还得交待些什么? “你一个人来海边?他不陪你来。”他停下了脚步。 “嗯,哦,对了,杨宁这些天生病住院了,你有空的话,要不要去看看她?必境同事一场,还那么看好你的人。” “把她的住院地址写给我。” “嗯。”我拿起笔和纸,写下了杨宁的地址。 “我长这么大,还没有真正的做过什么好事,但愿这次我做的是一件好事?” “放心,我会去的。”他接过我的纸条,收进了口袋里。 “你已经够好了,再好,就会被人欺负的。”他接着说。 “谢谢提醒。”? 第133章 红尘惮(36) 枫林客栈的老太太从柜子里摸出了她的黑边框眼镜,眯了眯眼睛,慢悠悠的把眼镜挂在了眼睛边,窸窸窣窣的众多房卡里找出了201的房卡,我随着她迟缓的脚步到了二楼。 “咚”的一声,201的门打开了。房间里空无一人,白猫儿他们应该都去训练营了,房间里依旧毛巾衣服满天飞的,这房间的氛围我并不太喜欢,也说不上为什么? 我找到昊然的房间,这家伙闯祸了,把别人家的车子刮伤了,要赔钱了,让我帮他送钱包过去。 看着他这衣服撒落的到处都是的,忍不住随手把它们从地上捡起折叠了起来,放进了衣柜里。 老太太一直站在门口,看着,叹了口气:“哎,这些孩子们。” 我向老太太鞠了一躬,轻轻的关上了201的房门,飞快的往白石桥路跑去。 “梦寒。”远远的看见两台一白一黑的停在路边的小车,昊然站在路边向我招着手。 “咋地了?是把谁的车刮伤了啊。” 这时旁边的车门打开了,走出了一个长发披肩的女孩。 “悦悦,是你啊。” “秋梦寒。”她看起来有点惊讶的表情。 “钱包给你。”我把钱包递给了昊然。 昊然像是个犯了错的孩子,也不知从钱包里掏出了多少张现金,数都没有数,直接递给了悦悦。 回过头交待着我:“梦寒,我得赶去训练营了,迟到了,下午在屋里等我回来,好吗?“ “嗯,别急,迟到就迟到,慢点开车。” “好的。”他用力的点点头。 由衷的感叹到:这是个心地多么好的男孩子啊,知道自己错了,赔钱时一点怨言都没有。 原地只剩下了我和悦悦,还有她的车。 “你买车了啊?” “不是我买的,是大绪送给我的。” “哦,哦。” “刚刚这男孩子谁啊?”悦悦问。 “我们在处感情,他叫昊然。” “是嘛,真看不出来啊,你?” “看不出来什么?” “我以为像你这样看起来比较清高的女孩子,不会喜欢这类型家庭的孩子。” “感觉对了,看对眼了,就处处看呗。没想那么多。” “哦,也是。” “我很容易被男孩子搞定的,只要长得不吓人,还过得去,能给我说些好听的话,我难过时能够抱抱我,安慰一下我,我就感觉自己恋爱了。” “不是?” “是的,我就是这样子的。” “走,我请你吃粉条去,去“上灯良夜”。” “行啊。”我爽快的答应了。 走着说着:“我好久没有在书城里看见你了,还以为你休假了呢。” “嗯,这些日子在学车,没有空去打卡上班。”悦悦说。 “也挺好的,交了个对你好还有出息的男人。” “也不是,他其实挺忙的,整天忙的人影都没有了,听大绪说,他把枫林客栈盘过来了,现在每天都在搞这事呢。 “啊,枫林客栈被大绪接手了?不是,那他书城的工作呢。” “照样上班啊,两不担误。” “厉害了哦。” “这不给我买了一辆车吗?我可不像你,一两句好听的话一个抱抱就能搞定的。爱了就来点实在点的。” “呵呵,我谈的是情和感,你谈的是爱和欲,这样说你别生气哦,情本来就是虚的,给点虚的给我,我就心满意足了,万一感觉彼此不适合了,好一走了之啊,谁也不欠谁的,给多了我怕还不起,到时身不由已的。” “我不会生气啊,所以呢,男人也不傻啊,如果认真谈的,还是要找谈爱与欲的女孩子,持久一些,不能找谈情与感的女孩子呢,来得快也去的快的。” “好像有点道理呢,不过也不全是的,情感是可以升级的啊,再说这些实在的东西,我在父母身边体验过了,也就不那么向往了,有也很好,没有也行,反而执着一些虚的东西,我没有吹牛,是真心话。” “你爸妈是做什么的?”她终于对我好奇起来了。 “普通的做生意的人,在我们家乡经营着一个有十来个工人的花圈加工小厂子。” “哇,怎么从没有听你说过啊。” “看见大绪,我就想起我爸妈,大绪和他们一样,都穷困过,都是很理性,很理性的人,做事业也是从一到二,一点一点做起来的。大绪如果要盘下枫林客栈的话,要考虑清楚才好的,入进一个新的行业真不是那么容易的,况且盘下一个客栈,投入的资金应该也不是小数目。” “管他呢,那是他的事,我管不着啊。” “如果你想和他好好处的话,是与你有关的,不是无关的,就说我爸妈,记得他们做花圈创业时,我在上小学三年级,也能记事了,真的刚开始有段日子是那个苦啊,那时农村里的家庭都还是比较穷的,他们几乎是零成本做事业的,还没有怎么投入本钱的,刚开始就在偏远的地方找了间别人家不要的破房子,从山里砍了几根竹子,从花烛店买了一个祭奠花圈,一些精纸用来自己叠花,剪花,从纸箱厂了订了几十个盒子,不到二百元的成本,就开干了,听起来是不是特别容易?风险特别小的?“ “挺好的啊?很难吗?” “你以为呢?他们一天几乎工作十七八个小时,我爸爸剖竹子,做花架子,我妈拼花,关键是做出来了还得有人要啊,那时我们家一台送货的车也没有,花圈做好了,我爸就拿扁担挑着,一头捆五个盒子,一次挑十个花圈拿到镇上的花烛街去推销,一家店一家店的去推,别人看着一个拿着扁担挑的,看都不会看你一眼,直接给你轰出去了。碰到下雨了,纸箱都打湿了,在路边等公交车,都不让上车的,那个难啊,连我不是当事人,看着都觉得真是太苦了。” “先难后易,做什么都是这样的。”悦悦好像依然没有体会到什么。 “关键是很久很久都没有推销出去一个花圈,那时家里的经济来源也断了,人的精力是有限的,钻在一件事情里面,就没法去做其它的事情了,那时感觉他们是进退两难的,所有的路好像都堵死了似的,家里连买米的钱都没有了,我爸妈都是那种很理性很理性的人,不太懂得苦中作乐,当然如果不理性的话,也很难做成一个事业的,家里就如冰窖,真的有一种暗无天日的感觉,让人窒息的。” “是的,纯理性人就是好,好酷的,这样的人很聪明,不会感情用事的,他们能干成事,可以过上好日子啊。” “也不全是的,要想的长远一点,真的,纯理性没有情感的人也许可以把事业做好,万一做不好呢?如果家里有小孩子了,小孩子就像小动物,是需要温暖的,需要亲亲抱抱举高高的,还喜欢听一些好听的话的。如果没有满足,就像现在的我看到长得温暖的男孩子,我就觉得他像一团火,忍不住想靠近他,到他身边沾点暖气,我感觉自己一直生活在冰冷的世界里,好冷好冷的,身体像是结冰了似的。” “不太能理解?”悦悦显然和我似两个世界的人般。 “反正我不喜欢像大绪还有我爸那样的男人,永远就像一个干活的机器人永动机,不管贫困时,还是富足时,都是那样的,没有情绪的,一来情绪,就是吼的,好吓人的呢,长期和他们呆在一起,我也变成他们那样子了,现在的我一直都在努力的改变自己,去接近一些温暖的人,才慢慢的把自己给化了。” “能给我们好生活就好了啊,不能两全其美的。”悦悦说。 “也是,永动机器人确实也挺好的,能排除艰难险阻,闯一翻事业出来,我爸妈就是,就在我们家走到弹尽粮绝时,爸爸想了个办法,从交警队里,搞了一辆二手小货车,那儿的二手车挺便宜的,一般是户主不想交罚款金然后被没收的车辆。就因为那台小破车,一切都好转了,我父亲每天开着它,跨乡,跨镇,跨市的去推销花圈,那是我母亲独创样式的花圈,从花烛零售店到花圈批发店,一家一家的推广,功夫不负有心人,刚开始每天能推出几个,到后来十几个,到后来几十个,接着,一百来个,市场一步一步的就这样打开了,全是我爸一个人的力量,还不错。” “是的呢,你有一对好爸妈,好酷呢,你好有福气哦。” “嗯,是的,第二年,花圈就一车一车的送了,家里也请了几个工人,纯理性的人做起事来,的确酷酷的,一年年过去,我们家从一个工人增加的十几个,真的太不容易了,不就一个花圈嘛,看起来很容易似的,真的要做起来,程序复杂的很,看得我头晕眼花的,反正我是做不了的。” “所以,你跑出来了。” “ 是的,因为呆在家里太冷了,不是气候冷,是家里的那种氛围一年四季春夏秋冬都是很冷很冷的,我感觉自己从内到外到结冰了似的,其实并不好受的,也许自己就是一种小动物,一直都是一个还未长大的孩子,喜欢温暖的事物,喜欢有温度的人。” “我还是不太能理解,为什么你会有这种想法的?人活着不就是为了过上好日子,穿得更好些,吃的更好些吗?过上让别人羡慕的生活吗?他们这种人能提供给我们啊,其它的都是瞎扯,人就应该像你爸妈,还有大绪这样的,实实在在的干点实事,我就不喜欢那些花哩胡哨的人,跟疯子似的,反之温度,温暖,等到生活富足了,要什么没有呢?实在不能理解你。” “有些事情可能是说不清楚的,人与人之间差别性真的太大了,我原以为人人都和我一样的呢。” “不是的,真的不是的。”悦悦理直气壮的否定我的观点。 “对了,你刚说,大绪会接收枫林客栈了,什么时候啊?” “还不太清楚,他现在在办一些手续。” “哦。”我点了点头,陷入了沉思中,这大绪,怎么如鬼魅般,我在哪儿都会有他的。? 第134章 红尘惮(37) 脚步刚踏入枫林岛的白石桥上,突然一阵白电如银般穿越过那片红叶林,天空乌云翻腾着,不一会儿,一阵强风,如斧头般扫来,劈断了林间的一些树枝,满地都是轻絮。 见此情境,我才匆忙转身拔腿往枫林客栈跑去。刚进入客栈二楼,拿出202的房卡,正想打开房门时,201的门开了,是昊然。 奇怪了,今天他脸上的表情,怎么也如天气般,显得阴沉沉的呢? 我感觉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似的。 还没等我开口,昊然问:“梦寒,你是不是拿了我的水晶石脚链?” 我听得一头雾水:“水晶石脚链?什么水晶石脚链?” “昨天就你来我的房间了,白猫儿他们都回邻枫镇了,都没回来过。” “我不知道,我来你的房间时,老太太还在场的,不信你问她,我们没看见什么水晶石脚链啊。” “我只是问一下你,那它去哪儿了呢,真奇怪了?” “是长得什么样子的嘛,我们来找找看啊。” “就是一条红绳上,系了两颗水晶石的链子,在我很小的时候就一直戴在脚上的,它是我妈从一位道士那儿求来的,说是戴上它可以辟邪避灾的。” “还有这说法啊。” “是的,你没拿,那就奇怪了,到哪儿去了呢?”昊然一边说着,一边把我帮他的折叠好的衣服全都翻了个遍,一件一件的散落地毯上,床上的被子,枕头,翻了个底朝天。 整间屋子,弄得跟狗窝似的。 “找到了吗?”我问。 “没看到,它去哪儿呢?” “它有那么重要吗?不就是一个脚链吗?咱有空再去求一个不就好吗?” “你不懂,只有那一个才灵的,我一般时候都戴着它的,就在昨天忘记戴了,就闯祸了,把别人的车刮伤了,很灵的。” “我不信,信者有,不信者无,我觉得是心理作用。” “我们身边人都信的,你是没有经历过,所以不信。”说着在房间里急得跑来跑去的:“糟了,糟了,它去哪儿了,如果被我妈知道了,会骂死我的。” 他似乎整个人陷入了恐惧不安的状态之中了,像是中了邪似的,在原地转来转去的。 我努力让自己镇定起来。 “昊然,别急,别急,我们再好好找找看。如果找不到了,大不了明天再去找到那个道士,再跟他求一个不就是了。” “道士早就不在了,那是十几年的事情了,它是我的护身符,它在我就在,我完了,完了。”他怎么突然像是个受到惊吓的孩子似的?我实在不明白怎么会这样的? “呸,什么神神叨叨的,不信也罢,那些玩意儿是骗有钱人家的,信就灵,不信就不灵的,咱还是要相信科学。” “你不懂,就你昨天动了我的衣服,它就不见了。” “你这人怎么这样,我看见你的衣服撒落的到处都是,好心帮你折叠起来,你还把我当小偷了不成?” “以后,我的东西,没经我允许不许动。” “不动就不动,我真是吃饱了撑的,我犯贱。” 真是让我气不打一头出,转身往自己的房间跑去。 “梦寒,对不起,我这不是着急嘛,你别生我的气,好吗?” “跟你们这些人相处,我跟玩踩地雷游戏似的,一不小心就踩到一个地雷,自己把自己给炸伤了,我玩不起了,姑娘我不奉陪了。” 说着,把自己的房门啪的一声,紧闭了起来。 天色逐渐暗淡了下来,狂风暴雨不停的拍打着花纹窗户,泪水不知不觉的打湿了我的面颊,这强风暴雨似乎惊醒了我华丽的梦,突然感觉自己真傻,好天真,原来我在他眼中,还不及两颗水晶石脚链来的重要。 “梦寒,梦寒。”昊然在门外轻轻的敲着房门。 “滚开,别再来烦我了,地雷游戏不好玩,搞不好哪天又踩到一个地雷,把自己给炸飞了不是?” “梦寒,我没有怪你,我只是害怕,心理很害怕 ,好像有什么事情 要发生似的,你向来都是那么善解人意的,你能理解我的心情的,是吗?”昊然的语气平静了许多。 我突然灵光一闪,也许他的水晶石脚链是丢在了大厅了呢。 想着,连忙把门打开了。 “昊然,要不,我们到大厅找找看?” “嗯。” 我撸起袖子,再次走进了201房间,把大厅里撒落的毛巾,衣服,一件一件的捡了起来,叠成一堆,突然在一条迷彩裤口边袋,露出了一根红色线条。 我直接把手伸进了裤袋里一摸,是两颗水晶石? “昊然,找到了,是这个吗?” “是,是。” 他飞快的跑到了我的身边,像是发现了一个奇珍异宝似的,把它捧到了手心里,贴在了胸前。 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在这一刻,这一秒的时间里,昊然在我心中树立起的美好形象减掉了一大半,一个大老爷们的,这胆小起来真是让我无语了,那么贪生怕死的? 我冷冷的看了他一眼,若无其事的从地上站了起来。 “好了,我的任务完成了,我应该走了。” “梦寒,你还在生我的气,是吗?” “没什么,我在想,往后要是和你们这些人相处,彼此一定都会心好累的。” “我知道我没有你想像中的那么好,我没有英雄气概,不像个大爷们,我有时候很怕死,很胆小的,可是我会慢慢变好的,我只是想好好的活着,才怕的嘛。” “昊然,我觉得我们要冷静一下了。” “是要冷静一下,我这就去买一个冰棍给你吃,吃了就冷静了,是不是?” “冰你的头,你是故意听不懂我的话,是不是?” “是你说要冷静一下的。” 我心里气就在一瞬间又烟消云散了,望着他这干净的面颊,没有经过人世间打磨过的面颊,也许就是如此,如果真要去面对了刀光剑影,冷雪风霜的,成了个英雄人物,我若动不动就生气的,说不定直接给我的就是冷脸冷语的,想冷静,成全你,滚一边去,还会有空逗我开心? 这不正是我想要的吗? “你开车时胆子又那么大的,不怕死,咋就两水晶石脚链把你吓成这样的?”我有点好奇怪的问。 “我也不知道,就是怕,心里慌。” “还说要去我家乡种玫瑰花呢?加入“万物万一生之水”团队里呢。在地里面干活,可不能带脚链了,那时拿什么当护身符?” “万物生一生之水?万物生?一生之水?这名字取得真好,生机勃勃的,想起它们我就是浑身是劲,也许到那里就不怕了呢?你什么时候回家乡啊。” “还不知道,我感觉自己就像天空里的一朵云,还不太想落地,还想飘一飘,到处去游一游,看一看,当然,我也在慢慢酝酿这件事的,总感觉还差好多好多的元素,也没找做事的灵感,咱做事做的一份美好的心境,做的是一种趣味,我可不想赶死赶活的。” “太好了,只是好像有些梦幻,因为在现实中无论在哪儿工作都是要赶死赶活的,你不想赶别人逼着你赶,不依从就没法混了?” “是的,无论做什么工作,无论在哪儿工作都是被人赶着走的,被人逼着前行的,不然很难混下去,这就是现实。所以,自己亲自动手开创一件事,需要的是打破现实,说起来的确有些梦幻,没关系,先花时间把粮草准备充足,把需要的元素都准备充足,只要过程是从容的快乐的就不那么期盼结果的好坏了?” “好,梦寒,不管我们最后有没有走到一起,我都会去帮你种玫瑰花的?因为我喜欢花香的世界?也向往你生活的世界。” “嗯,不管我们最后有没有走到一起,都要一起完成这件事的,调配出一款玫瑰花香型的“一生之水”的香水,且把市场打开。” “一言为定,今生若我们做不了夫妻,就做最好的队友。” “一言为定。”我们相互击掌,对未来的路又找到了那么一点的确定感。? 第135章 红尘惮(38) 狂风暴雨横扫了整座枫林岛屿好些天,终于归回了平静。 石头城比起往日,似乎少了些什么东西,站在明月街街道旁,放眼望去,到处都是残枝乱石。 终于想起来了,是少了参加劳改的工人们,还些岛上的巡警们也都归队了。 随着这条用方正的白石头路铺成的路往前行,抬头就能望见那座亮闪闪的白玉石高楼,已朱红和窗,壁灯高挂,也不知道这座大楼将会是用来做什么的? 以往这片不能行走的禁地,终于开放了,可以自由穿行了。 茂树掩映,熏风解暑,这片新开发的石头城相比明月街又别有韵味,每隔不远处就有一座白玉石构建造的亭子,每走几步,就可以坐在亭子里歇一会儿,还挺人性化的。 这样的天气,这样的风景,是个读书的好日子,正好,包包里放了一本书,是从“异渡香魂”图书城里借来的。 坐在亭子内,暖暖的阳光折射着一页页纸张,文字从心间划过,流进了心灵深处。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良辰美景奈何天,为你如花美眷,为你似水流年,此情正如此境。 正午时分,周边已多出了些行人,是来枫林岛修路的工人,他们身着灰色的衣服,满身都是灰,满身都是泥的修路工人。 “喂,妹子,小心,前面在修下水道,别摔下去了。”一个中年男人向我喊着。 “下水道?”我努力的把自己从书里面的世界拉回到了现实中。 果然不远处有个下水道,刚回过神,水道下面爬出来一个男人的身影,他的浑身沾满了泥水, 这个背影好像有点面熟,我立在原地等他转身。 “潞潞,白潞潞。” “秋梦寒。”他一脸疲惫的笑容。 “潞潞,我又遇见你了,你不做保安了,又来这里修路了?” “先混口饭吃,小区的保安也难当,人家都说,你这么一个年纪轻轻的后生,身强体壮的,做什么不好,来做保安,那是年纪大了的人做的工作,是留给大爷们的工作岗位,我想想也是对的。” “看来你今生是与这桥与这路有一段缘,把这段缘了了,以后的日子就会好过了。”我打趣白潞潞说。 “也是的,可是好难,做别的又提不起劲头,只怕一辈子与这桥这路结缘了。” “怎么会呢,你还在画画吗?” “早就不画了,找不到灵感,环境也不允许,人人都谈着吃喝玩乐,升官发财的,你画画,身边人还会笑话你,明明一个土鳖装什么文雅,不画还好,无论在哪儿还能混到一口饭吃。”白潞潞说话的语气倒是很平静的,像是接受了命运给他的一切安排。 “难,有这修路难吗?” “这修路不难,工资还挺可观的,能让自己吃好玩好了,人生短暂,来日不方长,及时行乐。” “及时行乐?” 就他这一句话,让我内心深处泛起了涟漪,让我想起了,每次坐枫林岛到b市中心的公交车上,总会遇见一些年龄稍大的一些建筑队工人,他们那被太阳晒的黝黑而又干苍的皮肤,枯燥又打了结的头发,消瘦的身材,满身都是灰尘,一上车把干活的工具往车的过道里一扔,直接一屁股往过道里一躺,麻木无神的眼睛,整个人仿佛就只吊着一口气,如阴魂般在人间行走着。 每当见到这些人,我也有猜想过,他们为什么会走到今天这般模样?一定是有原因的。 是天灾人祸?还是他们家里人遇到了很大的不幸? 是被人骗了?或许是曾头脑犯浑误入过歧途? 是上有老下有小?他一个人背负着整个家族的命运负重前行? 还是他们年轻时?就像潞潞说的那样,及时行乐,或吃喝嫖赌,不学无术,灵魂空虚,把钱都花光了,不给自己留后路,到了一把年纪,身体力衰时还要来干这么重的体力活? 除了前面两种原因可以理解。 在我的思维里,其它的原因都是不值得同情的,在这样的年代,每个身体健康的成年的人都有能力养活自己的年代里,谁也没有理由去背负别人的命运负重前行,你负重了,身边的人就“残废”了,这是双输的局。 及时行乐?此时乐了,是否还有余粮一直乐,人的前半生都应该为自己后半生负责,这是生命的常识,生而为人的常识,人必境不是生畜,人是有思考能力的。 活着,不就是活在希望里吗?为希望坚持着,可是这些在泥土里打滚里的工人们,我在他们眼神里看不到一点点希望了,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也许他们曾经也有努力过的,只是后来放弃了?因为不管你横着走还是坚着走,用力走还是不用力走都走不出那个叫命运的牢笼,一个人又有多大的力量为自己为家族的命运翻盘?力量太小了,就如一只蚂蚁般,别人把你踩伤了,不是他故意的,是因为他没看到你的存在啊,到年龄大了,滚不动了,就这样吊着一口气,在人世间行尸走肉的活着。 像潞潞这样的有绘画天赋的人,俗世的人总是告诉他要面对现实,我倒觉得只要把自己的幻想演绎到底,结局不管是输了还是赢了,至少过程是美好的。 如果屈服于现实,不另外劈一条路来,只怕都会是这种结局,就如我在公交车上看到的那些年长的建筑工人一样,等到年长体衰时就如阴魂般,仅吊着一口气前行着。 何况,论赚钱的事儿,这年代只要是个人都能做商人了,是个人都知道股票了,但并不是是个人都会画画的,那还不如选择自己喜欢的方式,一锤子定终身,一干到底。 当然,这一锤子不能锤到别人身上去了,把别人口袋里的钱骗到自己口袋里,来实现自己表面的风光与美好,他们说这叫本事,这叫敢作敢当,黑猫白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可是过程都不安心,似玩火。你若伤了别人,还能心安,我只能说:你有种。 别的圈子的人我不太清楚,只说自己熟悉的人和事,我仔细观察了有两种人命运都是不怎么好的。 一种人:活了个面子,却忽略了内在的千疮百孔,这面子带来的强光,是很有杀伤力的,要么“杀伤”了他自己,年纪不大就得重病了,还有些患癌症了;要么“杀伤”了他身边的人,命运多舛,有些也年纪轻轻就患病了。 还有一种人:面子不要,里子也不要的,别人爬到头上撒尿了,他气都不敢出的,结果被气出病来了。 我时常在提醒着自己,缺德的事还是少做为妙,不是为别人,是为自己,所有的道啊德啊这些别人听起来就烦的词,我不是对别人说的,是自己对自己说的,是为了自己这一生能活得更坦然一点,少点罪,就不需要花时间去为自己良心赎罪了,就有更多的时间拿来做自己想做事了,若把一生拉长来说,我觉得是值得的。 对于我不认识的人,他违法了?他偷盗了?他又干了什么缺德的事了,怎么滴,怎么滴?那不关我的事,因为有人会管的,又不需要我来操心。 对于自己熟悉的人,包括自己在内,我是希望他活得好,也是恨铁不成钢的,就骂人的。这习惯不好,得改,一定要改。 像潞潞他是画画的,又没有干扰到其它人,更没有伤害到其它人,为什么就不能为自己喜欢的事情坚持下去呢? 他为什么要向现实投降?让我心里多少生出了淡淡的失落感,可能是觉得这个世上又少一个像我一样,为自己幻想而坚持的了人。 这一生是有很多转折点的,怕就怕及时行乐了,余粮多时坐吃山空的,那得要有多好的命,才可以一直乐下去。 一般的人,此时乐了,只怕留给下半生就苦了,至少我是不敢拿“及时行乐”的前半生去赌自己后半生的? “秋梦寒,你想吃什么?我请你吃大餐?”白潞潞像是心情格外的不错。这干体力活,把他的忧郁症也干好了。 “我节食,不吃大餐,请我去“上灯良夜”吃一碗粉条就好,那儿的招牌粉条特别的好吃。” “没事,我不怕花钱,你想吃什么尽管说。” “白潞潞,我有个请求。” “什么请求?” “我想请你以这片红叶林,石头城为背景,把我画进画里,可以吗?” “我没有画笔了,没有颜料,也没有纸了,那些东西在搬家的时候早就扔掉了,很久都没有画过了,也不知道画不画得好?” “咱们去买,材料费我出,好不好?” “不,我出材料费,只是好久没有画了,怕画的不好。” “没关系,我只想把这座岛留个念想。” “好。” 说干就干,当白潞潞脱下那套灰麻麻的满身是泥的工作服后,尽管只剩一件简单的t衫套着一条洗得发白牛仔裤,在他拿起画笔,画板的那一刻,他身上的文艺气质尽显。 那沉重的建桥工作,这辛苦的修路工作,并没有抹掉他身上的文艺气,此时的他,才是最像他的。 拿着画笔认真作画的他,真的很美,真的很好,为什么他身边就没有人告诉他,就没有人欣赏他?硬是要把他这身上美好的东西粉碎,捏碎,与这泥水混在一起,他们就开心了吗? “秋梦寒,你看怎么样?”他刚作了一幅画就跑过来问我了。 “我不知道,我不懂画,不是问我觉得怎么样,是问你自己,我听说艺术作品首先得过自己那关的。” “好。” “整个下午,枫林岛风和日丽,白潞潞以石头城,明月街,“异渡香魂”图书城,红叶林为背景,作了四幅画,把我也画进了这片风景里了。 我感叹白潞潞他这双神奇的手,神奇的双眼,还有他那纯净而谦卑的灵魂。 看着它们,我倍感惊喜,犹获珍宝,我花了半个月的工资,买下了这四幅画。 为你似水流年,为我如花美眷,我珍藏了这一片枫林印象。 未来的未来,不知道红尘中的这一股大浪,会把我们拍下何方,是走向高潮?还是往下沉沦? 只愿这繁花似锦,似水流年,不要一直一直一直付与这断井颓垣。? 第136章 红尘惮 (39) 四海纵横是风浪,五湖终有一散场。 红尘漫漫雾蒙蒙,后会时常是无期。 “哟,寒姑娘,你下班了啊。”在枫林客栈二楼楼梯阶处偶遇到了大绪和悦悦,大绪居然还先跟我打起招呼了,好生意外的。 这个在我心中如鬼魅般存在的男人,他终于还是把枫林客栈拿下了。 “大绪经理,咱们真是有缘啊,我怎么走到哪儿都能碰到你的?”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悟空逃不过如来佛掌。” “你是如来,我可当不了悟空,有那本事,我做梦都笑醒了。” “丫头,收着点,准备好了,房租要涨价了哦?” “知道的,悦悦早就跟我说过这事了,看来我得把自己的窝换个地方了?” “梦寒,你要搬家了吗?”昊然正等在二楼走廊间,怀里还抱了只猫,是老太太家的那只白色小猫咪。 “小白,你的主人呢,她去哪儿了?”我与它握了个爪。 “梦寒,我们以后又多了个小伙伴了,老太太把小白托付给我们俩照顾了。” “老太太人去哪儿了?”我问。 “我不太清楚?”昊然回。 想起这位太太,虽我与她只是偶然间一段缘份,入住在这儿,可却对她产生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素。 不得不说,她的存在,给我心灵世界带了一种莫名的稳定感和安全感。让我感觉自己即使处在红尘的风浪之中,还有一片温柔之乡,最主要的是,她还见证了我与昊然的情感故事,一个把我们当成孩子,且那么信任我们的一个人。此刻,她就要从我的世界中离去了,江湖一别,我们再无牵扯。 换来了这么个大绪,他一来,只怕又要把这儿闹得处处不得安宁了。 男人嘛,就喜欢世界多一点“打打杀杀”的,身上的荷尔蒙太多了。而我这女娘们,可能有点理想主义了,只希望世间多点安宁,少点坏人,一心做事,别成天想着要把别人踩在脚下,各就各位,不好吗? 或许不这样制造危机感,人是有惰性的,都不跑了,可能也不是一件好事? 我突然感觉自己这些年还是没有白混,出来了这么些日子,越来越懂得从两面性出发去看问题了。 是自己不太适应这种节奏,年轻就拼个气盛,这下,我更加确信了,我必须得去走一条与他们不同的路子了。 拉开走廊间的窗帘,往楼下望去,客栈前停了一辆粉红色小车。 一位带着墨镜的中年女人,一手提着简单的行礼,一手把老太太扶上了车的副驾驶坐位。 明月街不远处走来了一群人,一人手提一个花架,不一会儿,枫林客栈前,鞭炮声响起。 没过一会儿,又有十来个手捧鲜花的男男女女向枫林客栈行来。 这会儿,客栈门前可热闹了,这是属于我的上司大绪与悦悦喜庆的日子,我却喜庆不起来。 这是我人性深处的阴暗吗?如果大家说是,那就是。 我不喜欢他们身上那种以为自己可以把青天拽到地上,把众生踩在脚下的气势。 的确,每个人的一生是由一串串一串串我的,我的,我的东西组成的,当我的东西越来越多时,我们就越来越来大了,悦悦向我介绍了她的车子,这下她有了个我的客栈,再接下来我的,我的夫君,我的儿子,我的,我的,我的;大绪生命中那些我的我的就更多了,多的数不清了,往后的日子,也许还会更多更多的。 每次向别人介绍我的我的我的一切时,会有一种莫名的胜利感,兴奋感,我曾经也体验过这种感觉。每天向世界宣布,我很大的,我的东西很多的,你可别欺负我,这好像是一种不错的生存之道。 可是越走到后来,我越不喜欢向别人开场白用我的我的我的了,也不太喜欢刻意的去追求我的我的我的了,总感觉只要一得意把我的我的东西一拽出来,它就缚束住了我的手脚,我再也不能天马行空的自由行走了,仿佛瞬间被装在了一个叫我的我的我的盒子里,四面都是墙,抬头见大尾巴儿狼。 于是乎,出来这么久,我学会了一招特别好使的玩意儿,当谁谁谁嘴里又得意满志的左一个我的什么,右一个我的什么,来问我:你有什么啊? 我会立刻来一句:“你好牛逼,姑娘我还在泥土堆里打滚呢,还在为个裤档子发愁呢。” 死猪不怕开水烫,其实也是一种不错的生存之道,且心灵轻松多了。 这让我想起小时候村里一些妇人家,她们其实都是“炫耀版”祥林嫂,记得离我们家不远处有个妇女,他们家并不富裕的,不过她家养了一头母猪,然后她逢人就炫她们家的那头猪婆都能生,一胎能生十几只小猪仔,说她们家那头猪婆毛色有多好,长得有多肥多好等等,直到有一天,他们家那头母猪不知道是被人偷走了,还是母猪自己跳栏走了。 她很快由“炫耀版”的祥林嫂,变在了“怨妇式”的祥林嫂,逢人就骂,骂别人见不得她家有一头好猪,把猪给偷走了;说别人有多坏,就见不得他们家好,她的命运有多惨,每天哭天喊地的,要死要活的。 现在突然觉得,当时那家妇女,如果放过那头猪,说不定猪没了,别人家还会再送她两头小猪,或者一头小牛,小羊什么的,可她就是想不开,每天念叨着她们家的那头母猪,别人也只能看到她就躲了。 她的一生也就被“一头猪”给害惨了,哎,这人怎么会这样呢。 还真不能笑话她,其实很多时候自己也可能会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她,不过不是为了一头猪,可能是为了比一头猪更价值的东西。 我用力的摇摇头,绝不要被一头头“猪”给绑架了。 这位白发苍苍的老太太,应该也不是刻意在追求我的我的我的的人,要不然,离场时就不会显得这样的孤寂了,就一件简单的行礼,一个来接她的女人,让人欣慰的是老太太脸上依然露出了那淡淡的笑容,步态依旧很从容很从容。 入场人的风光满面,与离场人的落寞感,让我心境不断的往下沉,千言万语涌上心头,眼睁睁的看着这位慈祥的老太太即将在我的世间里消失了,我甚至从来没有去问候过她,没有去了解过她,她住在哪儿?她有几个儿女,她为什么这样年迈的年龄只身来到枫林岛,开一个这样的客栈?我从来都没有问过。 内心里不断的涌出一个念头来:这人世间又一个真正对我好的人,给我生命注入了温暖,温情的人,要离开我的世界了,我却不敢下楼去跟她道一声“再见”。 “梦寒。”昊然从背后挽着我的肩膀说:“老太太是个好人,我也不舍得她的。” “我下楼去看看。” “去,我先去给小白弄点好吃的。” 刚跑到收银台边,只见那辆粉红色的小车启动了,一股硝烟,满是尘,车开向了我未知的地方。 我回过头,拥挤在人群中,寻找悦悦和大绪的身影。 “哦,秋梦寒,你来的正好。我们这儿现在月租卡取消了,都是论天算了。”站在收银台前的悦悦,红光满面的,人逢喜事精神爽,她那脸没有涂抹胭脂,胜过胭脂美人醉。 “我知道。” “你付费刷卡还是现金。”她的语气果断的很,显然是一个老板娘的姿态了。 “多少钱一天?要付多少钱?” “你的房间是156元一天,我先算算,你上个月入住了十天,应付1560元,往后每入住一天,156元人民币。”她说。 “哦,太贵了,我住不起了,明天搬家。” “那就付前面十天的,加上今晚的。” “好,我刷卡。” “行。” “枫林岛所有的客栈住宿都是这价位吗?”我问。 “是的,统一的,别家是一样的。” “看来老太太是在做工义活动了,住宿价位收的那样低的。” “这个我不清楚,我们是不能乱开价的,大家都要生活。”悦悦语气很坚定的说,感觉她还挺适合做生意的。 “行,必须的,能理解。” 我的灵魂又像飘在了空中,枫林岛这么大,原来处处都是寸土寸金的,并没有适合我的栖身之处。 过了这晚,我应该去哪儿,去公司集体宿舍?不太想去了。 我是走还是留?要留下来,住哪儿呢? 我得向爸妈求助吗?不行,不行,他们还以为我在外面混不下去了,生存不下去了,到时爪子伸得老长老长的,像老鹰抓小鸡似的把我给捉回去了。 失眠症好不容易好了,我可不想重犯。外面的人永远不会懂,都以为这女人啊,女孩啊,就是犯糊涂,自以为聪明,实则傻得很,有靠不去靠,喊什么独立主义,我想:如果靠着舒服,不得失眠症,当然也是可以靠的。 我去向昊然求助?不行,情缘还没有到那份上。 我才知道,一个女孩子家家,身处江湖之中,我并不能纵横江湖,随处任我浪的,这为一个栖身之处,就把我难倒了。 不管它,车到山前必有路,明天的事明天再说。 我装着若无其事的回到了二楼,昊然还挺有心的,果然把小白的食粮准备的挺丰富的。 “昊然,你这超级奶爸很合格呢,以后哪个女人嫁了你,应该会很幸福的。” “呵呵,你咋了,这话怪怪的。” “没什么?咱们以后得给小白找个伴了。”? 第137章 红尘惮(40) “林海,你终于到了。” 一大清早,我直接从枫林客栈托着行礼箱来到了“异渡香魂”图书城书库大门边,等候在这儿。 “咦,秋梦寒,你今天怎么这早了,还托个行礼箱?这是要去旅行了吗?” “没,我昨天跟杨宁申请过了,以后我住书库里,守书库,她批准了的。” “住仓库里,守仓库?脑子没坏?” “没呢,清醒着呢。” “听说这边晚上有野兽出没的,从林子里出来寻觅食的野兽,你不怕?” “不管那么多了,快开门,我得赶紧去补书了,等下午有空了,我把书库里那间小屋收拾一下,不怕的,有书香为伴,有月光为伴,没什么好怕的。” “还书香为伴,月光为伴?那我把钥匙给你了,有你守在这里,我就可以不用每天最后一个下班了。“ “那是,不过我好像又多了一份责任了,万一东西丢了就是我的责任了。” “我看是的,你自己想清楚了。”林海两手一摊。“我去帮她们化妆了,回头再想想,看有没有更好的办法?” 大厅里的行人色色,同事们异如往常,早会前,聚在一堆里谈笑着风声,有的谈着自己的销售业绩,有的谈论着自己的服饰,妆容,好像这些与我都无关的。 幸好,没有人发现我的异常,好长一段时间,他们都不太关注我的来去了。 我用最快的速度把书补完后,默默的回到书库里,打开书库里的那间布满了灰尘的小屋,推开那扇被风雨袭击的变了颜色的木质后窗。 依旧能看到奔腾的溪流,还有岸上的红叶林。 “窗外尘尘梦,窗中梦梦身。” 挺好的,就把这间小屋当作自己的驿站的栖身之处了。 我内心深处的声音告诉自己,我还不想离开这里,我还得在这儿去经历些人与事,总感觉还有一些故事还没有读完,没有写完,自己的故事,还有他们的故事。 我把书库外一张书柜,一张木椅,移进了小屋里,下班后再去买张折叠床,买点生活用品,便大功告成了。 这还得感谢杨宁,许我这间小屋,不然,此刻我只怕又飘泊到天涯他乡了。 我觉得能成全别人良好的兴趣爱好的人应该是心底有善的人,杨宁肯定知道我是喜欢阅读的,她并没有因此讽刺我,没有打击我,就凭这点还算是不错的了,虽平时有时候脾气来了,蛮喜欢使唤人的,人在屋檐下,没有那么多十全十美的事了。 这下还准许我住到书库里来了,天天以书为伴,看着这书籍的封面上的图像,闻着墨香,就足以减压了。 这真是,丢了一粒芝麻,捡了一个西瓜,想着想着,脸上不自觉的露出了淡淡的微笑。 不过,在悦悦,大绪他们看来,我这是多么糟糕的处境。 可惜,我必境不是他们,也成为不了他们。 回头,又想起了昊然那边,早晨,离开枫林客栈时,我没有向他打招呼,只是把他送我的那只小乌龟放在了他的门边,压了一张纸条: “昊然,我搬出枫林客栈了,不能照顾好这只小乌龟了,你替我代劳,养好它,还有小白猫咪,谢谢你,有缘再见。” 我们必境是生活在红尘俗世之中,俗世有俗世的规则,我与昊然,就此一别两宽,谁也不为难谁了,或许这样也不错的,原谅我的渺小,与不作为。 又到夕阳西下时,记得第一天踏入这座岛屿时,正是被这片落日映照着整片红叶林而吸引来的,就在那时那刻决定了留在这里一段时光,我没有想到的是,还能相识了这么多的人。 “秋梦寒,我把仓库钥匙已经给你了,你来去记得锁好门哦,要不然东西丢了,他们就会找你麻烦的,我下班了,万一有事,可以找值班的巡警。” 与林海同事这么久,我们好像除了工作中偶尔聊些正经话题,其它时间还真没有正儿八经的说过几句话的。 我只知道他喜欢帮女孩子化妆,做着双份工作,且能驾驭得很好的,这点和我前任男友晨星真的很相像的,一个理性与感性于一体的男孩子。 我知道他们比我懂世故的,如果有心让我出局,那是分分钟的事,所以,我宁愿选择相信他。 “我知道的,谢谢你。” “走了,我还得赶邻枫镇去,约会。” “邻枫镇?去约会?你什么时候又谈女朋友了,同事这么久,居然从没有听你提起过的,哼,你也太不讲义气了。” “这不才开始不久吗?还是生的,没煮熟。” “去,去,她的眼光还是不错的,找了你这样一只快乐的小蜜蜂。” “嘻嘻。” 林海吹着欢快的小曲,背影逐渐消失了“异渡香魂”图书城里。 不知为何,内心里又升起了淡淡的失落感,林海居然内心归依了一个女孩子了。 我失落什么?这是怎么回事?是想让身边所有男孩子只对自己好吗?我为自己这个可怕的念头打了个寒颤。 人影散尽,万籁俱寂,就这样坐在大厅的石头凳子上,久久的,久久的,真好,可以把自己内心深处一些可怕的念头一点点的清洗干净。 对于我个人来说,要想在人世间,好好的,自由的行走,这些个坏坏的贪婪的念头,它是会让我绊倒的,正好,以后可以好好的借着这夜月的光,借着这书香,给自己灵魂世界来一次大扫除了。 伴随着这一马平川的大厅里的暗淡的灯光,灯光把自己的影子拉的老长,一个人游走在这片若大的水晶宫殿里,感觉好神奇,好陌生却又如此亲切,没了白日里那种浮躁感,金钱味。 我再次走到那些白玉石柱子前,石柱上的雕刻,应该是在述说一桩桩故事,只是白日里根本无心欣赏这些。 柱子上有一张狰狞的面孔直视着我,我想起来了,这雕刻述说的玛丽圣亚天龙人的世界,这张面孔狰狞的人,是明哥,他从玛丽圣亚世界下凡,创立了唐吉可德海贼王家族。 我一个一个柱子的浏览过去,真让我分不清到底白天的世界是真实的,还是这夜晚的世界才是真实的,但不用分说,对于我来说,我更喜欢这夜晚的世界。 白日行走在浮躁的尘世中,我在看世间人,世间人在看我,看得我神经紧绷。 以至于我从没有静下心来过,去看看这白玉石上雕刻的世界,这么神奇的世界,我居然从未发现过。 突然一束手电筒的强光,直射到我的面颊上。 “这么晚了,谁在哪儿啊。”一个男人的声音,我仔细一看,是身着警服的,应该是林海说的巡警。 “我,我是守仓库的人。” “守仓库的?这么晚了,回屋里去,不要在外面乱窜的。”他命令我。 “嗯,知道了的。”脚步依然立在石柱前。 “知道了,还不回去。” “等你走了,我马上回屋去。” 他将手电筒的光再次扫过我的面颊,冷冷的瞥了我一眼,身子一晃一晃的走向了另一扇大门。 转过身,那一间间的白石屋修道房又映入我的眼帘。 “呜呜呜。呜呜呜。” 有人?我竖起耳朵,仔细倾听着,有人在修道房里面哭? 我将自己的脚步一小步一小步的挪到了最端头那间白石屋边,哭声是从这里传出来的。 门是紧闭着,我轻轻的敲了敲了门,哭声依旧,是个女人的哭声。 不得已,直接推开了门,定神一看,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太太的。 她卷缩在小屋的榻榻米上,把被子也搬到这小白屋里来了,她是在这里安家了吗? “太太,您这是?您为什么不回家?” “他们没有理由这样对我,我一把屎一把尿把他拉扯大,现在有出息了,就嫌弃我了,我人是老了,但我骨气还在的。” “是谁嫌弃您啊,您是从哪儿来的啊?” “姑娘,你也是在这儿值班的吗?” “是的,太太。” “我那个没良心的白眼狼儿子,也是的,也在这里上班的。” “您儿子是谁啊,也许我认识的。” “大绪,他叫大绪。姑娘,你别告诉他我在这儿,好吗?我白天宁愿在外面捡瓶子,也不要受那气,等路费挣够了,我就可以回自己老家去了。” 都说七尺男儿膝下有黄金,宁愿流血流泪也不会向人下跪,我没有想到一位年龄这么大的太太也有这样的风骨的,她瞬间在我生命的长河里注入了一束光,让我热血澎湃的。 又是大绪?不过,我也见怪不怪了。 如果这位老太太不是控制狂,你做什么都要听她的,那我断定就是大绪的问题了。 在我们老家像大绪这种人我见多了,一只土猪偶尔飞上天了,就开始看身边人这不顺眼看那不顺眼,嫌弃这嫌弃那儿的,你身上若没有为他脸上增光的东西,他就对你吹毛求疵的,典型的欺软怕硬的角色,在我们村里这种男人还挺多的。 他们还有很严重的洁癖的,见到这种人,我一般惹不起,躲得起,我虽然也爱整洁的,但我一样受不了他们的洁癖的。 这人啊,你再干净,你也要拉屎,能干净的哪儿去呢,我断定这种人心理有病,得治。 “好,那您休息,有什么事明天再说。” 我语气心长的缓缓的站立了起来,把修道房的门重新关闭了起来。 低着头,赶忙退到书库里,把书库的门栓栓了起来,把白织灯一一的关闭了。 刚回过神来,猛得往窗外望去,借着月亮的光,我感觉窗外站着一个黑影,眼睛发出蓝色的光。 什么东西?难道真有猛兽出来觅食了?我连忙又把所有灯打开了,再次往窗户外望去,好像什么也没有了。 可能是幻觉,心里作用,我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走向了那间小屋。? 第138章 红尘惮(41) 飞鸟归林,一轮弯月高高的挂在白石城的上空,这是我在“异渡香魂”图书城书库里入住的第三个夜晚了。我的脑海里突然回想起:昨夜爬在书窗上的眼睛泛着蓝光的黑影,到底中什么东西?难道是从枫树林里跑出来的怪物,它闻到了这儿有人的血腥味,是被我吸引过来的? 以至于我迟迟不敢关灯,索性爬到窗户上,四处张望着,明明什么都没有,后窗还有一片草坪,草坪不远处能见楼枕林间溪水,可以听到哗啦啦的水流声,月光朦胧,风又起,林间浪浪。 再看看书库里面,我整个人被图书包围了,这儿有南国的梦,有北国的梦,有草原的梦,有海外的梦,都在这书里的文字间流淌着,此时,我可以在这片书香四逸的世界里“纵横四海”了,这种感觉好奇妙,好奇妙。 城南畔头千条路,条条通往城南头。 我总觉得做为一个人活着大致有三种方向: 第一种:一生匆忙,只是为了争夺更多的城南头边的肉,然后把这些挣得的肉留给自己,或者分享点给他人。 第二种:一生从容,主要是为了欣赏城南路边的花,然后把这份美好的心境与情感传达给世间人。 第三种:半生匆忙,挣得城南畔头边的肉,是为了半生从容,去欣赏城南路边的花。然后把挣得多余的肉分享给他人,把自己这份美好的心境传达给世间人。 我想:我是不会选择做第一种人的,用一生匆忙去争夺肉,这不是我的行事风格。 千条路?通往城南的头边的路并没有千条路,只有那么一两条路,且那人头啊如蚂蚁般多,都在往前拥挤着,匆忙的行走着,只为去抢到城头边更多的肉。其它的路都是荆棘丛生的,少有人往那儿去的。 站在城南畔,我就能想像出城南尽头子民那抢肉的场面,虽然历史的车轮总在向前滚动着,可我时常感觉自己还是活在古时代,大臣们在城头上挂一排排肉,大呼:“子民们,冲啊,加油啊,快跑啊,跑到最前面的便可以抢到最优质的最好的肉,过上最上等的生活,成为上等人,走得慢了,肉就被人抢光了,便成为了下等人。” 于是,我总是看见通往城南头上的那一条路,时常是那么拥挤,那么拥挤。 同时也望着那些布满了荆棘还没有开出来的路,我想握住手中的“剑”,为自己披出一条路来,尽管我的梦想是当一名家庭主妇,让男人冲锋前阵,我在路边种菜栽树,可是这梦必境是梦,也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实现?还不如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有时候我在想,是不是因为自己是‘地主家族’的后代,虽然‘地主阶级’早就被打倒了,也隔了几代人了,可我依然体内流淌着一些不安份血液,如地主般,骨子里是喜欢自己开拓疆土的。 人间大道无数条,条条通向城南头,只是这路上长满了荆棘,少有人去走而已,与其如蚂蚁般往那一两条已开拓出来的大道上匆忙的往前挤着,人踩人的。还不如重新拿起手里长“剑”,开始披荆斩棘,为自己开拓出一条路来。 行在这条布满荆棘的路上,其实我不必担心自己饿着的,饿了,路边有野果子摘,可以挖野菜,可以上河里捞鱼,可以挖地瓜等等。当然也是有危险的,比如可能遇见猛兽,不过,我手中有剑。 除了莫名的被那些拥挤在大道上的人们说三道四的,老是跑过来劝导我,让我归回大队伍之中,说那才是人间正道,我不依从,他们就会向我吐口沫,骂我脑子有问题外,其它都还挺好的,若能遇到一两个志同道合的队友,说不定还能成为生死患难之交了。 在这条路上,我可以走慢点,也可以走快点,累了,可以欣赏路边的小花,听听小河流水声。 如果我手中的剑下手够快的话,我可以披最近的路,通往城南的头的路,有可能是最先到达城南门头的那个人了。 不过,我是不打算去城南门头抢肉的,都决定自己开路了,什么肉不肉的,路上的风景,比起城头上的肉绝对有意思多了。况且,这条人烟稀少的路,想吃肉,其实并不是难事儿。 想着,想着,真心觉得自己这一路走来,没有走错道,其实一直都在为自己开路,选了一条别人都不屑去走的弯曲的路,只是还没有披到尽头,但路上的风光已经够我赏了,从踏出家门的那一刻,就不曾后悔过,不管结局是什么样子,我想我都不会后悔的。 为了这个美好的而又喜悦的过程,我早就把所有的所有的最坏最坏的结局已经想了个遍,一切我都能接受。 生如蝼蚁,当有勇敢的心,剑指明天,此生何求? 沉思着,终于有了睡意,还是选择把灯关掉了,胡乱用电是要罚款的。 灯火刚灭,脚步刚迈向那间小屋,它又来了,那个眼睛泛蓝光的黑影,它又爬到窗户上来了。 这“怪物”看起来好像也不是很大的,我能应付得了它。 我倒要出去看看,到底是什么“怪物”?给它点颜色看看,让它再也不敢来偷窥我了。 寻思着,从屋里找到一根木棍,找到了一把剪子,披了一件厚实的大衣,把整张脸用毛巾蒙了起来,带上了安全帽。 脚步轻轻的,轻轻的,往书库的后窗边走去。在月光下,我隐隐约约的看见后窗的草丛边坐着一个黑影。 为了壮胆,我先瞄准黑影,然后把眼睛闭了起来,举起棍子: “砰”的一棍子往那黑影身上砸去。 紧接着,只听见“啊哟” 一声:“我的娘咦。” 不是怪物,是人?是个男人? 我睁开眼睛定神一看,这不是昨晚在水晶宫里巡逻的那个巡警吗?还带着一只黑色小猫咪,猫咪的眼睛在夜色中泛着蓝色的光。 我终于明白了,原来是这只猫咪在偷窥书库里的一切。 “妹子,你这半夜三更是跑出来练双截棍吗?幸好,我反应快,不然,我背上的排骨都会被你打断几根了。” 我真是觉得又好气,又好笑,这人半夜三更的,坐在哪儿不好,为什么要坐在人家后窗边的草丛里呢? “你往哪儿坐不好,干嘛要坐在这后窗边呢?” “你这是恩将仇报,我是怕这只猫咪爬到窗户吓着你,来这儿把它赶走的,这刚把它抱下来,你一棍子就打过来了。” “是这样的吗?” “我是这里的巡逻的,还要保饭碗呢,才不会干些不三不四扰民的事呢?” “呵呵 呵,我还以为是被怪物袭击了呢,原来是这只小坏猫咪,它也喜欢闻书香味呢,每天我灯一关,它就爬到窗户上来了。” “怪物,哪儿有怪物,你是读书读傻了?” 我突然想起昊然身边的小白:“你这只猫咪是公的还是母的啊。” “公的,要不然怎么喜欢偷看女孩子呢?” “正好,我那儿有只母小白,让它们做个伴,我可以把这只猫咪放在书库里抓老鼠吗?到时会还你的。”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样对猫咪情有独钟,只是有一种预感,它会成为我这条披荆斩棘路上一种吉祥小动物的。 这让我再次回想起了万生带着我一起开创的“万物生之一生之水”的香水。万物生?他的宗旨就是让万物生生不息,自强不息的,虽然我还是没有找出做事情的头绪来,但我的内心的宗旨也是不变的,在开创自己的事情之前,先到红尘中来炼心,能做到赢得起,输得起,摔倒了爬得起。 事情很重要,路上的风景心境更重要,这样就不需要老想着城南头的肉了,原本随时随地都是城南头。 先把自己力所能及的事一件一件去完成它,把一条弯弯的路走直它,便有一种成就感了。 “喜欢,就带着它,完了,还给我就是了。” “真的?那谢谢你啦。”我兴奋的抱起了小黑。 “回屋里去,回屋里去,再次警告你,晚上不要出来到处乱窜的。”他的语气虽然是严肃的,但脸上的笑容是温暖的,我相信他不是坏人。 “知道啦。” 哦,原来又是虚惊一场。? 第139章 红尘惮(42) 傍晚时分,下班的钟声已敲响,我正围困在一堆堆图书中央,做图书盘点工作。 “秋梦寒,有人找。”是杨宁的呼唤声。 有人找我?会是昊然吗?还是? 我缓缓放下手中的记录本,用红色笔在本子上划了个记号。 回过头,往水晶宫大厅不远处望去。 不是昊然,是一个女生,她是谁?我立在原地,等着她的身影逐渐向我走近。 是她?我很快认出她来了,她是吴漫玲,我们那次在“尘缘面具舞会”上见过的,还因为争夺昊然在洗手间里打起来了。 对,正是她,是吴漫玲。 不好,来者不善,我很快警觉了起来。 “秋,秋梦寒。” 她居然还叫得出我的名字,如此骄傲的不可一世的女子,那么不把我放在眼里的一个天子骄女,仅一面之缘,居然就记住了我的名字。如此看得出来,她对昊然是真上心的了。 “是的,你是吴漫玲?” “好记心,你。” “你来这儿找我买书吗?需要找什么类型的书籍,我正好在做盘点工作,能找出一二。” “不是来买书的,我们家同样有一个很大的书库,书多着呢,还没读完。” “哦,原来你还是书香门第啊。” “我刚浏览了一下,你们这儿休闲类型书籍多,当作消遣还行,没什么营养价值。” “哦,那你平时读些什么类型书籍来的。” “我读书很杂的。” “看不出来,你也是读书人。” “难道我读过的书还能显在脸上吗?我跟你说,我从小就泡在琴棋书画世界里了。” “哦,原来你还是大才女啊。” “才女算不上,我又不要靠这些玩意儿吃饭,知道一二就可以了,我最讨厌被人当成才女了,大多数长着一副尖酸刻薄相,故作清高的样子很不讨喜的,不太喜欢这类型女人,我最佩服的是驰骋在商界的女精英们,她们个个看起来大气高贵,亲切可人的。” “呵呵。”我冷笑着。 “你下班了吗,我有事跟你商量来着。” “哦,很快了,那请你到后面的草坪上等候,我把这堆书盘点完后,马上出来。” “好,速度快点,我很忙的。” 说着,只见她昂首挺胸的,脚步振振有声走向了“异渡香魂”书库后面的草坪里。 我紧接着收起来手里的工作,从小屋里抱起了小黑猫咪,随手把书桌上那本读了一半的小说也捎上了,来到了书库后窗边的草坪上。 这个时间点,整片红叶林笼罩在夕阳下,徐徐的晚风吹着,有着小黑猫咪陪伴着,坐在草坪上阅读,真是神仙般的日子。 世俗间十级风光无限,我宁愿选择坐在这夕阳红林之中来文字世界里畅游。 我与吴漫玲正好相反,最不羡慕的女人就是在商界中风光无限的女精英们了,反而更羡慕全职家庭主妇们,和那些才情四溢,不会被俗世规则绑架的才子才女们。必境我的母亲一大半生不也是在商界驰骋吗?的确,如吴漫玲所说的,看起来大气高贵,亲切可人的。可是?可是?哎,我也不知道如何去形容了。 “你来了。” “请问你找我有什么事?我洗耳恭听。” “我是来通告你,昊然现在已经和我在一起了,所以,你以后对他死心,不要去缠他了。” “请你弄清楚先,我从始至终都没有缠过昊然,爱恨随缘,我们只是正好在人群中相遇了,并且互生了好感,你又不是他的谁?有什么资格来威胁我?离不离开那是我的事,是昊然的事,不是你说了算的。” “因为我爱他,如果不是你的出现,他现在就和我在一起了,你死了心,他的爸妈根本就不会同意你们相好的,你看见没?那边新开发的石头城,那一座最高的亮闪闪的白玉石大楼?” “最高的白玉石大楼?” 我一直在好奇着,这座亮闪闪的高楼是拿来做什么的?没想到这下被吴漫玲提起来了,难道这座楼是他们家买下了? “是的,已经被我们家和昊然他家盘下来了,大约在一个月以后,邻枫酒楼就要开业了,昊然现在每天在忙这事儿,我们俩每天都在一起的。” “那好啊,昊然这下有事情忙了。” “是的,一个月后的就要开业了,餐饮,住宿,娱乐都有的。” “嗯,等开业那天,我可以去光顾吗?” “可以去啊,不过里面消费比较高的,定位在高端市场,能入住我们那边酒楼的都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 “去,等你们开业了我一定要去的,大人物?多大的人物?我只是好奇,大人物到底长得啥样子,与我到底有什么不同的?他们是不是能飞得起来啊,还是有九条胳膊,九条腿的,是不是长得像齐天大圣啊?放心,我不会捣乱的,若真是真材实料的大人物,我会从心底里敬畏他们的,应该不会有哪个人讨厌对自己有敬有畏的人。” “好,你不怕出丑,不怕被闹出笑话的,你尽管来,我与昊然很欢迎你的,我们不排外的。” 她这是故意来刺激我的。 “你与昊然?你们现在是一家人了?” “很快就会是了,所以,请你对昊然死心,不要再去找他了。” “你放心,我不会去找昊然的,不过,如果他要是来看我了,我也不会拒绝的,因为我喜欢他,我早就说过了,只要他未娶,我未嫁,我是不会拒绝他对我好的。” “不要做梦了,他才不是对你好,他只是对你一时新鲜感,看厌了就直接扔了,清醒点,没见过世面的土鳖。”吴漫玲加重了语气。 “我就愿意,就喜欢做梦,你怎么滴?” “他不会来看你的,你还是早点死心。” “这个不是由你说了算,是由昊然说了算。” “只要你不去找他,他绝对不会来找你的。” “我向天发誓,我秋梦寒,往后的日子是绝对不会去找昊然的。” “好,记住你发过的誓,昊然本来就是我的。” 她的眼神带着杀怒,泛着凶光,我从来不知道,原来陷入情迷路上的人,是如此可怕。如果不是有法律保护着我,此时此刻,她可能会将我碎尸万断。 我不自觉的后退了几步,与她保持着更远的距离。 “会的,不过你也要守好他,别等着他跑了,又来找我的麻烦,还有,他是个人,他有选择的权利,喜欢谁?不喜欢谁,是由他说了算。” “我再次申明,昊然是我的,不是你的,不是任何人的。” 说着,怒气冲天的钻进了停在路边的小车里,起动了发动机,扬长而去了。 我总感觉哪儿不对劲?可又说不出来理由来。 当我回过神来时,发现我的小黑猫咪已经不见了。 糟了,它跑哪儿去了?我四处张望着。 “梦寒,梦寒。”只见草坪那头有个男孩,在呼唤着我的名字。 是昊然? “梦寒,我可找到你了,我猜想你应该会在这儿的。” “昊然,你这是从哪儿跑来的?” “我刚从邻枫镇回来,就跑来找你了,梦寒,我要告诉你二个好消息?” “什么好消息?” “先说第一个:我给我们小白找到一个伴了,你看,就是那只小黑猫咪。” 小黑?我仔细一看,那不是我的小黑猫咪吗,这两个小家伙,在戏耍呢,多温馨的画面啊,可惜,我不会画画,不然我一定要把此情此境画下来的。 “哈哈哈。”我笑弯了腰。? 第140章 红尘惮(43) “喂,喂,这有什么好笑的?你傻了啊?秋梦寒。”昊然一脸诧异。 “我笑?我笑,你的白猫咪与我的黑猫咪成为好朋友了,我笑自己可笑之处?” 说着,把手里书扔到了草坪上,一屁股坐在了草丛中,只见夹在书页的一页手抄纸条随风飞了出来,飘在了半空中。 “这是什么书?” 昊然好奇的捡起了草丛里的书,拾起了那张纸条读了一遍: “孤身天涯伴黄沙,独自千壶饮寂寞,的确冬雪覆白发,王者不做多情客。” “看什么?这又不是我做的诗,是我抄别人的,感觉写得挺好的。”我抢过了纸条。 “孤身天涯伴黄沙,独自千壶饮寂寞,秋梦寒,你不许太小气?以后你有酒了,都要喊上我一起来饮,好吗?” “嗯。”我坚定的点了点头,泪水刷的模湖了视线。 “咋了,是不是你们公司领导又来欺压你了?” “没有,没有谁欺压我,是刚才吴漫玲来找过我了?“ “她说什么了?” “说了很多,对了,你要告诉我的第二个好消息呢?说来听听?” “第二个是与你有关的了,你看见那座白玉楼没?叫邻枫酒楼,大约一个多月以后,就会开业了,是我们家和吴漫玲家合伙经营的。” “这个我知道,漫玲刚才来这时,跟我说过了。” “哦,那里面有美食,娱乐,很多好玩的,你不是喜欢做美食吗?对食材,香料很有感觉吗?到时到我们那儿去就有你的发挥之地了,包吃包住的,你就不用天涯伴黄沙了,也没人管制你的。” “谢谢,我就是从做美食的地方走出来的,暂时不想再入进这一行了,我对自己现在的工作还算满意,暂时不想改行的。” “你不想进入美食行业了?” “是的,暂时放下了,现在天天在阅读呢,在寻找“万物生一生之水”香水的元素及香草工艺元素。” “哦,不过,我还是想吃你做的美食呢。” “你个大馋猫。” “那你现在住在哪儿啊?” “秘密,不告诉你。” “哼,你不告诉我,我也知道的。” “你呢,是搬到邻枫镇去了吗?” “白猫儿他们还住在枫林客栈的,我这些天有事,回邻枫镇了。” “是在忙那酒楼的事吗? “是的,那里房间多,到时我随便腾出一间房来,出租给你,比你在外租房的价格要低一些的。” “聪明如你,想来打我的钱包的主意了。” “那当然,我特别小气的。” “好,到时去白玉石大楼体验一翻,也行,就把房租交给你。” “那走,咱们现在就搬家,邻枫酒楼那么大,总有一间是你的。” “我开玩笑的,谢谢你,现在我不想搬家,住在这儿挺好的,有书香为伴,有月光为伴,还有小黑猫咪相伴,再说了,我不想遇见你那合作伙伴吴漫玲,她恨死我了,我也不喜欢她。” “怕她做甚,我了解漫玲,是个不服输的种,人不坏的,她都对你说些什么了?” “说的和你差不多,关于邻枫酒楼的一些事,不过,我看得出来,她挺喜欢你的呢。” “那还用说,我人这么好,喜欢我的人多着呢。” “你就骄傲,那我就选择退出了,以后只做你的队友,当战友就好了,我生活中最烦的就是与别人抢东西了。” “你不会后悔。” “不会,我长这么大还没有做过什么后悔的决定,一路走来,我最擅长的就是‘舍弃’二字了。” “你这么绝情的?” “除了自己有问题之外,如果他的存在总是让我麻烦大于顺当,痛苦大于快乐,管他是谁,我会果断的把他从我生活中请出去的,我活着是为了来这人世间生产幸福的,不是来生产痛苦的。” “我的存在让你不快乐了?早知道这样我就不来找你了?我总是热脸来贴冷屁股,一腔热心总是被你覆一层冰,冰冷冰冷的。” “对不起,昊然,这也不是我想要的结果,我也想与你好好的相处来着,可是生活总有那么多的意外,不是你我能把握的。“ “没关系,反正到时我还要去你家乡种玫瑰花的,咱们还能做“万物生一生之水”的队友,其它的,就让老天爷做决定。” “那就这样说定了,说起来很容易做起来难的,你以后若不来我们家乡种玫瑰花,说话不算数的话,你就是小狗狗,不过,我这几年不打算回家的。” “我知道,你说过的,想到处去看一看,走一走。” “怎么,你想与我一块儿去闯码头,闯天涯吗?” 昊然沉默了一会儿,摇了摇头。 “我在这儿能吃好玩好睡好,没必要跑出去自找苦吃了。” “的确,是这么回事。其实我也和你一样的,在外面飘泊久了,还是希望能有一个自己的舒适的栖身之处的,不管是金笼子,木笼子,还是草笼子,是自己的就好。人和其它动物区别可能就在这儿了,人还是比较喜欢呆在自己的笼子里的,它是文明的像征。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可人必境不是鸟,不是鱼。” “你有点矛盾。” “不矛盾的,我就想有个属于自己的窝后,窝搭在什么地方并不重要,然后才可以慢悠悠的去寻找一个合我味口的男人。我想:他最好是一个历经过红尘,能拥有一点点物质基础,然后又看淡了红尘,不再执迷于权势功名利禄的男人;有点野性,还要有人性的男人;他愿意携着我的手,带着我踏遍山川河流,看遍繁华似锦的男人;他能与我一起去体验一下以天为被,以地为床的生活的男人。” “这种生活太寂寞了。” “也许,人各有好。” “我还是可以试试看的,看能不能合格。“ “还是你们参加过训练营的男孩子胆子大,还有点好奇心和闲情逸致的,能靠近我,来了解一下我,其它的大部分男同志看见我都躲得远远的呢。” “他们喜欢花花世界,花花世界更有趣啊。” “的确是这样的,你知道吗?很多女孩子是以男人为事业的,他们专门瞄准的就是那些一年四季,一天十八小时在搞事业的男人,这些妹子极俱女性魅力,很有诱惑力的,孔雀开屏为君生,这样以来,我都没法去较量了,都成了很多男人眼中的灰麻雀了,他们都看不到我的存在的。” “这才好呢,被我捡到了,孔雀开屏为君生,我都没见过你开过屏,居然也发现了你呢,是天意。” “老天爷最懂我,被我乱碰乱撞撞上的男子还挺适合我的,我不需要一天十八小时都在拼事业的男人,又不需要他们给我挣面子,面子我自己可以挣,温饱我自己能搞定,他得有时间陪我一起做些好玩的事情,陪我喝喝酒聊聊天才好,那些一年四季都在挣钱的男人,这些都没法给予我的。” “你喜欢懂生活的男人,我也和你想到一块儿去了。” “是的,至于自己的孩子,让他一步是一步的生长就好,十八九岁后,他自己想要的自己去争取,自己去创造,像我老爸那样的,一路走来对我这样那样的,讲了无数的道理,我都不记得了,还不及我第一次离家那一刻,他对我的一句叮嘱,他跟我说:“寒寒,出去后,脑子要放重一点,别轻飘飘的,傻不拉几的,因为男孩子几句好听话,或者为了一日三餐,几件花裙子,就把自己一生给托付了,你自己的脑子才是无价之宝,你想要的一切你自己都可以从脑子里面生出来的,你看爸爸就是个例子,就拿这些竹子,这些彩纸做出了一个个花圈,卖出去后换来了很多票子,然后生出了房子,车子等等,你想要的爸爸从没有亏待过你,不是吗?爸爸可以,相信你也可以的,所以,一定要找一个心疼你的不易,尊重你的付出的男人,才可以把自己一生交付”。现在我相信了爸爸讲的是真的,他没有骗我。“ “嗯,嗯,爸爸真好,和我的爸爸一样,都是个好男人,对,孩子放生后,可能就长成你说的那种人了,有野性,也有人性,历经过红尘,有一定物质基础,也能看淡红尘,能创造事业,也懂生活的人了,我离这标准还差好几个呢,因为我是被爸妈关在“笼子”里成长起来的,被很多双眼睛盯着长大的。” “那你以后呢,你以后最向往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 “我也不喜欢一天十八小时去为功名利禄拼搏的,也向往你这种的,可是我怕,怕苦吃了后,最终啥也没捞着。” “嘻嘻,不会的,我就不喜欢一直关在被关在“笼子”里的,那样我会疯了的,可能是我在父母打造的那个“笼子”里关的太久了,心理逆反期还没过,是不可能安下心来过日子的,也就别去祸害别人了,我很有自知之明的。” “好,好。走,梦寒,我们去菜市场买点食材,到邻枫酒楼厨房里弄好吃的去,咱们要好好喝一杯。” “好,我这是孤身天涯伴黄沙,酒逢知已千杯少,没有负掉光阴,也没有负掉天涯,青春华年活到这份上,值了,值了。”? 第141章 红尘惮(44) “山月不知心里事,是此阵风,掀开了我那被岁月尘封的心帘。” 石头城的农贸市场每当傍晚时分,人潮就开始涌动起来了,我不知道这些是来自哪儿的人们,他们对于我来说,每一张面孔都很陌生,很陌生,不过,我喜欢这种陌生的感觉,对于一个不喜欢寒喧的人来说,的确是如此的。 我也不清楚自己在怕什么?为什么不喜欢与人寒喧?难道我内心深处有什么见不得光的东西?怕被人掀开它吗?我实在记不起来了。 每做一件事总是那样直接了断的,哪有那么多的婆婆妈妈的,可是又感觉自己有哪儿不对劲,一定是在怕什么,我在怕什么? 我只知道自己很怕疼,特别怕疼,那种疼不只是用利器刺伤肉体的那种疼,我更怕的言语这种利器,它会刺伤到我的心灵深处某个地方,我不知道那里面有什么,反正少和长有长舌头的人说话,就没人能伤到我了,那样我就永远永远不会疼了。 “昊然,你喜欢吃什么菜?”每次与昊然来逛农贸市场时,我内心世界像是吃了爆米花似的,喜悦由然而生。 你能让我心生喜欢悦,我愿为你做几道美味佳肴,心里十分平衡。 “你拿手的就好,我不挑食的。” “好。”我神秘的微笑着。 拉着昊然的手,走向了卖鸭肉的档铺前。 “大绪,大绪,买点猪血回家,清清肺尘。” 大绪?是谁在叫大绪?我把目光转向旁边卖猪肉的档铺。 咦,这不是那晚睡在“异渡香魂”水晶宫修道房里的那位老太太吗?是大绪的母亲,大绪还算有点良心,总算把老母亲接回家了。 我往人群中搜寻着大绪的身影,很快,在不远处发现了悦悦和大绪,这两口子可恩爱了,手牵着手,悠然的闲逛着,显然,没听见老太太的呼唤声。 “大绪。”老太太加大了声音。 大绪和悦悦依然没有回头。 这位老太太从兜里掏出了一个卷的发皱的白塑料袋,袋子里面装有零钱,她小心翼翼的抽出了一张五元的票子,递给了买肉的摊主说:“称五元钱的生猪血。” 摊主同样是把生猪血装进了一个白塑料袋里。 “阿婆,小心拿着,鲜嫩的猪血。” 老太太提着这一袋生猪血,兴奋的像个孩子的走到了大绪和悦悦的身边。 “大绪,你看,我买了一袋生猪血。”她双手提着这半袋子的生猪血在大绪和悦悦面前摇晃着。 哦,她原来是去向大绪邀功的。 谁知没拿好,手一松,那半袋子生猪血从半空中掉落了,全都落到了大绪的皮鞋上,血淋淋的洒了一地。 只见大绪恼怒成羞喊道:“妈。” “这什么啊,血。”悦悦皱着眉头。 “是猪血,是猪血。”她解释着,连忙弯下了腰,直接伸出那双布了皱纹的干苍的双手,帮她的儿子大绪擦着皮鞋上的猪血。 哎,老小,老小,原来并不是每一个老人都能坐振家权的,尽管,我是非常不喜欢人老了还想指点江山,老想占着毛坑又拉不出屎的老人,老想让所有人必须围着他转的老人,这类人就如我的外婆那样子的,年轻时在张牙舞爪,年老了还在制造“恐怖片”,一辈子把生活当成舞台剧了,不停的演,不停的演,不停的寻找观众,就消停不下来的,且她只想做主角,遇到这类型的老人,我宁愿背负着不尊老的名声,也想躲着他们的。 可我也不想看到他们变得如此卑微,如此卑微的,那天晚上我们在水晶宫修道房里相遇,她身上的那种风骨,咋如此之快就消失了呢?人心变幻为何如此之快的? 在某些事,某些人面前,之前立起来的所有的风骨都荡然无存了,我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只是心里有点不舒服。 我为什么对大绪的母亲这样好奇?也许是在她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那个在红尘中风雨飘摇的自己,特别是小时候在父母身边讨生活的自己。 “行了,行了,妈,你先回去。”大绪很不耐烦的把他的母亲从身边推开了。 老太太缓缓的从地上站了起来。 又换了一个摊位,她的眼睛又盯在了那一堆白菜上面了。 “大绪,我想吃白菜。” “白菜有什么好吃的,我是从小吃到大,行了,我知道了。” “那我先回去了,大绪,记得买点鸡蛋回家。”她又走到一个鸡蛋铺子前,提醒着大绪。 “知道了,知道了,回去,你。” “还是我来买,你们只怕又忘记了。” “妈,这鸡蛋一看就不好,都快臭了。” “哪里不好,我活了快一辈子,都还不知道什么是好鸡蛋什么是坏鸡蛋吗?” 说着,就立在摊位前不走了,倔强的昂着头,大绪不给他买鸡蛋,她就不离开了。 都说老小是一家,还真如此。 见到此情此境,我心里特别难受,的确是在这位老太太身上看到了曾经的自己,那个幼小不经事的自己,那个在爸爸妈妈面前说话像放屁一样的自己,那个总是不被尊重被忽视掉的自己,那个人微言轻的自己,那委屈的一幕幕一幕幕,不断的不断的从自己尘封的记忆深处里涌了出来。 我突然想起了自己七岁那年,对,是七岁,别以为七岁的孩子什么都不懂,不记事,反正我六七岁的时候,是能明辨是非了的,对于人世间不公平不公正的事情也能辨别一二了。 我很清楚记得在我七岁那年的暑假里,那时我们家还没有做花圈加工行档,父亲在院子里养了二十几只水鸭子,养了几头猪,一头牛,用鸭子下蛋来谋生活。 暑假了,父亲总会安排我去湖边放鸭子,不管是炎炎烈日,还是风吹雨打的,我都要去面对,都是如此。 为什么要我去放鸭子?为什么不是妈妈去放鸭子?当时我的内心深处是愤愤不平的。当然不是我想偷懒,我想如果妈妈带着我一起去放鸭子,我会甘心情愿的。 我想起来了,那时,我的父亲对待我的母亲,就像大绪对待悦悦一样,他们十分恩爱,烈日下怕她晒着,风雨下怕她淋着,而对七岁的我就不那么温柔了。 暑假正是夏时烈日最猛的时候,他舍不得母亲出去吃苦的,用他的话说:“小孩子就应该多吃苦,出去多锻炼做事的能力,因为小孩子是没有心的,没有腰子的,是不知道疼的不知道累的,所以可以多干活。” 就这样,他让七岁的我每天独自去面对外面的风吹日晒雨淋。 偏偏七岁时,说不懂事,又懂一点事了,小孩子是没有心的吗?可我明明也怕疼怕累怕太阳晒的,觉得这是对我不公平的,凭什么?凭什么他们大人可在呆在家里躲过风吹雨打,日晒雨淋的,他们在家亲亲握握,恩恩爱爱的,让我出去干活,我不服,不服。 可我并不敢造反,我怕挨打,挨饿,小的时候,父母在自己心中就像阎王爷似的,特别的吓人。 我只能将自己的委屈声不断的不断的压抑到内心最深处,最深处。 尽管如此,我还是因为做错事挨了不少骂声,以至于,我还是造反了。 再次回望着在鸡蛋铺前的大绪的老母亲,她那倔强的身屈,那就是小时候的自己。 我的心只觉得一阵巨痛,好痛,头感觉一阵晕眩,这情境就像一阵龙卷风似的,让我看见了七岁到十三岁时那些年的自己,发生的事情如放电影似的一幕幕一幕幕涌现在我的眼前。 我为什么会从一个能干的活蹦乱跳的孩子,变成了妈妈眼中的“废物”?从此不再过问人间俗事的“无用”之人? 是时候去面对这道伤疤了,我得把它撕开了,看看那里面到底是什么东西?? 第142章 红尘惮(45) “消劲劫波生死梦,花开花落觉无生”。 听大绪说此摊位的鸡蛋不好,有很多臭鸡蛋,于是乎,他的老母亲倔强的立在原地好一会儿后,无助的望了大绪一眼,她再倔终究还是倔不过她的儿子大绪,人家根本不吃你这一套,不理她,她只好移动了脚步,换了个摊位,看来她今儿个是与这鸡蛋扛上了。 “大绪,买这家的鸡蛋。” “妈,你什么眼光,这鸡蛋不好,行了,你回去。” 说着,牵着悦悦的手,把老太太的扔在了一边,他们自己走向了另外的方向,留下老太太她如一根青石柱子般再次挺立在鸡蛋铺前。 小时候的自己,还真是如这位老太太一样倔强的,总是无声无息的在为自己争取选择权。但我想她这一生从幼年走到暮年,一定是有一段路选择错了,这才走到今天这般身不由已的地步,她到底是哪段路没有选择好?这个只有天知地知大绪的老母亲她自己知了? 如此说来,我的少年时光是用自己的“无用”保全了自己,这个举动或许是明智的。 再次回想起了自己七岁那年在山湖边放鸭子的一些事情,自从爸爸告诉我小孩子是没有心的,没有腰子的,所以不怕疼不怕累的,可以多干活,于是我听信了他的话,变得像一只乖巧的小兔子,十分听从爸爸的安排。 爸爸从山上坎了一条很长很长的竹子,做成了一根长长的竹竿,那便是我用来与鸭子决战于山湖之间的“武器”了。 我每天手举这根长长的竹竿游走在湖岸两边,随时准备着与鸭子们开战。 瞄着瞄着,就有几只鸭子蠢蠢欲动了,嘎嘎嘎的从湖水里钻到人家稻田里偷谷子去了,这时,我需要撸起裤脚,钻起那水稻与我差不多高的泥田里,挥起长长的竹竿,一声声吼,才能把它们吼出来。 瞄着瞄着,鸭子们从一个整齐的团队,突然又兵分六路了,湖东游了几只,湖西游了几只,北湖游了几只,为了好管理,我得想办法把它们集中到一起,这时,我需要跳进湖水里,用手中的竹竿测量着湖水的深度,以便不要踩到深水潭里去了,再挥起手中的竹竿,把它们赶到一块儿觅食。 当鸭子们觅食饱了后,就会停沙滩上打瞌睡了,这时,才是我最轻松的时刻。可以安安静静的坐在湖边的青石上,观看浮萍飘流,观看绿柳垂丝,观看山花烂漫,还有观看天空中变幻万千的云朵里的世界,实在太热时,就跳到湖水里,钻到水里面,让湖水冲走自己身体内的暑气,就这样,我便与山湖雾水之间结下了不解之缘。 原本这样一天天的过下去也算不错,山河而过,它渡我到了极乐,我与它们握手言欢,无怨,无嗔,情真意切,除了把皮肤晒黑点了外,我健步如飞,千万里山河,千万里有色,我成为了山湖之间的一个十足的“野味丫头”。 事情的转折点是发生在八岁那年暑假,记得有一回,有几只鸭子与我玩起了捉迷藏,明明去的时候有45只鸭子的,回时只剩下40只了,还有五只鸭子,我也不知道它们跑到哪儿去了? 母亲认定我偷懒,只知道贪玩,没有好好看鸭子,才把鸭子弄丢了五只,于是,拿起扫把,就往我腿上打了过去,说要打掉了我腿上的懒筋。 当时,我眼泪哗啦啦的往下流。只觉得这对我是不公平 的,为何每天面对着风吹日晒雨淋的自己也要挨打的? 爸爸在骗我,谁说小孩子是没有心的,是不怕疼的,妈妈这一扫帚扑过来,腿是一阵又一阵巨痛的。 “你还哭,你还哭,不许哭。”说着,母亲又是一耳光向我扫过来。 凭什么打我?春风也解不了我心中的雾团,爸爸妈妈可以当着我的面亲亲抱抱的,为何从来也没有好好抱过一次辛勤劳作的我?我做错了事还要挨打的? 他们躲过了风吹日晒雨淋,母亲的皮肤白嫩的像米豆腐,我的皮肤晒的像黑芝麻糊,爸爸总夸母亲像白天鹅生出来了我这只黑小鸭,为何是这样的? 我想不明白的并不是爸爸让我出门干活,想不明白的是为何在家偷懒的人可以理直气壮的教训在外努力干活的我? 打那次以后,他们再让我去放鸭子,我就故意闯祸了,同样是举着那根本长长的竹竿,把鸭子直接赶到别人家秧田里去了,然后让业主去找爸爸妈妈的麻烦,我就躲在背后偷偷的笑了。看到他们对业主那样苦口婆心道歉的样子,才解了我的内心不平之气。 就这样好多次,我总是故意把鸭子赶到别人家的稻田里去了。然后让业主去找爸爸妈妈的麻烦,因此我也挨了好几次饿,挨了好几次打,换得了我终于不用出湖边放鸭子了。 可也是打那以后,我犯了“惊恐症”,我连碗也不会洗了,每次帮妈妈洗碗时,只要有人盯着,我的手就发抖,手里一拿到碗,就不停的抖,这一抖,又把手里的碗给抖掉了,打碎了,为此,我又挨骂了。 这怕犯错的“惊恐症”就这样埋落在我的心灵深处,那种一做错事了仿佛天要塌下来的感觉,就会被饿死的感觉如影随形,时不时会跳出来折磨我。 后来发展到不只是洗碗时,做其它任何事情,仿佛总有一双眼睛在审视着我,那是一只魔鬼的眼睛,它像是在我身上了链条,让我不能动弹,让我浑身发抖,就这样抖掉了自己的半壁山河。 时光流逝,我也一天天长大着,我念人情淡漠,我念大千浑浊,爸爸妈妈的事我学会了不念不理不问,但我内心依旧迷雾成团,深感不适,却又找不到自己的出口? 直到读高中后,我开始迷恋上了读课外书籍,也不记得是在哪本书上读到了一个词语:叫实用主义。 我想,爸爸妈妈应该就是书里所说的纯粹的实用主义者,在他们眼中,这些小者,弱者,老者,是有罪的,的确,像爸爸说的那样,小孩子是没有心的,所以可以把他们像个木偶人似的任意摆弄的,任意拍打的?是这样吗? 那时我坚信他们这套逻辑是不成立的,如果小者,弱者是有罪的,那是不是每个孩子一出生时,是不是都带着罪来到人世间的,所以要不断的折磨他们,为他们赎罪吗?这样下去,那么世间可能只存在两种人了,一种是自认为的完美无缺的坐登高堂的“神”,一种是浑身都是缺陷的只需干活且需闭嘴的“活死人”。 难怪我读初中的时候会变成了小偷,偷爸爸妈妈的盒子的钱,偷钱是拿来做什么呢,是用来买零食分享给小伙伴们吃的,是用来买漂亮衣服的,因为我想成为同学们眼中完美无缺的神啊,幸亏我很快意识的了,不然自己可能会从小偷变成大偷了,要维持“神”的样貌哪有那么容易的。 是的,越是被阳光照着的地方,总是有一个黑暗的影子。 爸爸妈妈不是神,我也不可能成为神。 如果他们是神,就不会打我了?神是无声无息的存在的。 如果我能成为神,那我为什么要偷爸爸妈妈的盒子的钱,只是为了在同学们面前装神弄鬼的。 人真的能变成完美无缺的神吗?对此,我是深深的怀疑的。 而纯粹的实用主义的爸爸妈妈,行使的就是“神”与“活死人“的逻辑,他们把自己当成了神,把我当成了“活死人”,还骗我说小孩子是没有心的,然后他们就可以随意使唤我去干活了。 我才不想当“活死人”了,这什么逻辑?每一个有用的人不都是从无用的孩子成长起来的吗?难不成能飞了,不用经过弱小阶段就直接有用了?什么狗屁逻辑?我深深质疑? 当然,这只是我自己脑海里的在为自己的“无用”做辩护,因为我相信每个人都是可以在无有与实用之间灵活切换的。实用于身,无用于心。 原来我八岁以后就在拿自己的“无用论”与自己爸爸妈妈的“实用主义”对抗了,虽成为了爸爸妈妈眼中的“小废材“,这才有了现在的我。 我回过神来,把记忆拉回到了当下时刻,见大绪和悦悦又返回鸡蛋铺前了,正在训斥着这位白发苍苍的已经“无用”了的老太太,训斥着这个把他大绪从一个无用之人变成有用之人的老母亲了。 仿佛再次看到了八岁时的那个自己,而大绪和悦悦仿佛就是当年的爸爸与妈妈。我最初的判断没有错,大绪和悦悦也是一对纯粹的实用主义者,能者成“神”,他们永远是对的,正确的,弱者永远是错的,所以只能成为让他们眼中的“活死人”,这是他们的行世之道。 我压抑在深处的怒火,终于像火山瀑发似的,一喷而出,那是我好多年好多年成长在父母身边的受过的数不尽的委屈。 随手举起一盘鸡蛋,“砰”的一声往大绪和悦悦身上砸去。 “你们俩个才是臭鸡蛋呢。” 昊然也行动起来了,摊主正剥好的半碗的青豆,他拿起来就往大绪身上洒了过去,来了一盘青豆炒鸡蛋。 “昊然,快逃。” 昊然迅速拉着我的手挤起了人群里,躲到了市场里的一个深巷子里。 大绪应该还没有反应过来,不知道有没有发现是我。 我们往外偷偷一望,只听见大绪的声音:“谁?谁?臭王八仔子。” 我与昊然没有憋住,哈哈的笑了起来。 看得出来,昊然肯定小时候也没少挨过打的。 但因此我也完全醒过来了,大绪和悦悦根本不是我的爸爸和妈妈,谁让他们唤起了我当年那些不好记忆,对不住了,我心里默默的念着。 也幸好,遇到了大绪和悦悦,让我看见当年的那道心灵的伤口,伤口便会愈合了。 也幸好,是自己当年的‘无用’拯救了自己,让自己在父母身边才少挨了很多打,给自己成长之路留下了好多空白与天真,这才保全了这颗心。 此阵风一过,从此,我对大绪应该是无恨也无怨了。 我的怕犯错的“心理惊恐症”也许还会浮现,没关系,时间会治愈一切的。? 第143章 红尘惮(46) “悠悠尼罗河,轻轻的招唤”,刚刚与我一块儿搞破坏的昊然,兴奋的又蹦又跳的跳起了扭腰舞。 “秋梦寒,跟我一起跳扭腰舞”。昊然浑身都是节奏感。 “没你那么风骚,还尼罗河呢。” “你说你那个大绪上司如果认出了你用鸡蛋砸了他,会开除你吗?” “说不定会的,开除就开除呗,不求一世为良人,但求义真过三春。” “不求一世为良人,但求义真过三春。”昊然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举起了大拇指。 故道次游,晚风轻轻的拂着,这是我的脚步第三次踏上了这座新开发的石头城,眼看那座白玉石楼近在咫尺。这七横八纵的石头路,通向了四面八方,差不多已经铺成了。 修路的工人还没有收工,我不经意的在这些修路工程队里收寻着,我在寻找一个人,不知道这下能不能偶遇白潞潞了,他还在这儿修路了吗? “梦寒,看路啊,你找什么?你喜欢这些修路工人啊?”昊然在一旁摇着我的手臂。 “我在找白潞潞,之前也是你们岛上训练营的人,白潞潞,你还记得他吗?” “嗯,白潞潞,经常与欧阳成成呆在一块儿的那个白潞潞吗?我很久没有看见他们俩了。” “是的呢,那天我在这儿遇见白潞潞了,他加入这修路工程队里面了,今天好像又不见他人了?” “哦,这路都差不多修成了,可能离开了呗。” “是嘛。” 我不知道白潞潞又飘到哪儿去了,不知道他是臣服这路了?这是臣服于他的画了?还是两者兼顾着? 这修路一天工作时间这么漫长的,石头都那么沉重的,一天忙碌十来个小时下来,体内的气都只剩下半口了,只怕把他画画的灵感,把他身上的灵气全就抹掉了,人啊,拿这一身的肉与骨头与现实比拼,不被那些“神鬼魔仙”吃掉才怪呢。 有时候想来想去,做个五感无感,六觉不通的人也不错,像木头般怎么刺激都没反应的,反倒更适应这个凡尘俗世的。 那样他就可以去“明月街”旁摆个烤炉,面对人潮人涌,卖个烤羊肉串什么的,不比修路轻松多了?我深知这也是行不通的,因为我与他有一点点相似的,这对于一个触觉,味觉,视觉,听觉,嗅觉等等皆通的人,做小买卖这条路的确不太好走的,人家在人群中的噪音声中十八九个小时都不会觉得累,反倒越来越来兴奋,你呆上几个小时,在声光热各种刺激中就受不了,拿什么跟人家拼?白潞潞应该也是知道的。 可是仔细想来,五感无感,六觉不通的人,除了有一部分是天生的,有大部分人可能是被父母打骂教训而成的。 有句成语怎么说来着?叫“呆若木鸡”,天下无敌,任你风声,雨声,骂声,笑声等等对一切外在刺激都没有感觉的,难怪?这是强者训练哦。 还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的?叫“傻人有傻福”。这些“傻人”们也是一样的,任你作他,骂他,说他,他们也是对一切无感的,所以在不觉不知中获得了更多。 再往深里思考着,这“木鸡”们,“傻人”们,不正像是机器人吗?机器人也是你打它没反应,骂它没反应,任你风声,雨声,笑声等等,对外界一切刺激都没反应的,机器人工作能力就更牛逼了,它们一天工作二十小时都不觉得累,就算是“木鸡”也不是它们对手了。 至于傻人的福,他们都五感无感,六觉不通了,能感受到幸福吗?哦,懂了,所以外界的“大神”们这才给众生们定下了一个成功的标准,定下了一个幸福的标准,他告诉“众生”们,只要达到某种标准就是成功的,只要达到某种标准就是幸福的,于是乎,众生们拼其一生,起早贪黑,埋头苦行着,只为了听到别人对他说一声:“你成功了”,“你好幸福啊”。 连自己的幸福的标准都要别人来定的,因为自己是没有知觉的,我特么这种福不要也罢。 这样说来,还是觉得五感有感,六觉有通比较好些,只是对外界刺激太多感罢了,可这幸福感是实实在在自己感觉到的啊,总比当个”活死人“人要好。 要应对外界刺激也不是没有办法的,可以训练自己的理性思维,感性的人需要理性来平衡,把感性与理性平衡好了,这样就能更好的应对外界的刺激了,尽管这条感性与理性平衡之路也好难走,我都走了这么些年了,感觉就像是蜗牛在人间漫步,需要应对外界各种干扰,诱惑,还要应对“鬼怪”们的挡道。 用理性来平衡感性之路,这是一条是与自己的软弱作斗争,与妖魔鬼怪们斗智斗勇之路,果真是薥道难啊。 如果不想被训练成无知无觉“木鸡”,也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行了。 真心的祈祷白潞潞不要向现实的无觉的“木头”们投降了,能活出个人的样子来。 我高昂着头颅,凝望着这座亮闪闪的大楼,后面还有一栋栋比较低矮大理石建筑物,它就像一只高傲的白鹤挺立在建筑群中的正中央,晚风振荡着大院里的白蒲苇,这是一个晶莹剔透的世界。 一阵车鸣声,一辆黑色小车从我们身边驶过。 “梦寒,我们快进去,我爸回来了。” 昊然连忙牵着我的手,往白玉石楼旁边的那座花岗大理石建筑走去。 “昊然,你臭小子,给我站住。” “爸。”昊然一边喊着一边躲在了我的身后。 我缓缓的回头一望,目光不自觉的停留了在了眼前这位气宇不凡中年男人身上了,他像是从遥远的时代走来,金戈铁马,戎马半生,炼就了一副金刚不坏之身,他是佛还是魔?我凡眼难辨,只是像是看到一阵光电,从我心间划过,让我有点惊慌失措。 他转身从一棵大树边折了一条树枝,往躲在我身后昊然扑了过去。 “你臭小子,你给我站出来,居然还躲在人家小姑娘身后,你想气死我,是不是?” “爸,爸,收住,收住,你听我说啊。” “我让你去监督装修工程,跟师傅学点东西,你倒好,又跑出去了,你这脑子里尽装一些儿女情长之事,就没有其它的了吗?真是气死我了。” “爸,我有在监督的,只是下午才出去一会儿,这下就被你撞见了。” 只见他们俩父子围着大院子里追赶着,我捂着嘴,不自觉的笑了起来。 “明天如果看见你还在外面到处闲荡,就把你身上的卡全都没收了,气死我了。” 说着,扔下了手中的树条,用双手整了整他的西装,把目光投向了站在白蒲苇旁边的我。 伸出了双手:“你好,小姑娘。” 我一时半会儿还没有反应过来,犹豫着伸出自己的手:“您,您好。” 他似莲上含笑的无尽婆娑,像是来渡我走出冰山火海的神父,他就是我魂梦了半身,心中念念不忘的最理想的父亲的形象,不管他是佛还是魔? 他转过身,一拳捶在了昊然的胸前。 “臭小子,今天放过你,明天给我乖乖呆在酒楼里,哪儿也不许去。” “知道了,爸。” 他脸上露出了严肃的笑容,走向了那栋白玉石大楼。 “还好,终于走了。”昊然缓了一口气。 “你多大的人了,见到你爸跟老鼠见到猫似的。”我举起手,也给了他一拳头。 “哼,你们全是坏人,都在欺负我。” “谁让你把自己扮成老鼠的?” “好,好,我会报仇的,哪天扮在猫,吃掉你。”昊然的话刚落音。 吴漫玲可能是闻风,很快从白玉石大楼走了出来了。 “昊然。” “天啦,我这是倒了什么霉了。”昊然喊着。 “昊然,你怎么把她给带来了,请你把她赶走,我不想看见她。”吴漫玲将手直直的指着我。 “漫玲,这又不是你的楼,这是公家的,人家有权力来这儿的。” “我不管,你快把她赶走。” “昊然是我的男朋友,我为什么要走,应该走的是你,你防碍我们了。”我故意拉着昊然的手。 “不是的,你骗人。” “漫玲,是的,没骗你。” “你骗人,你们都在骗人。” 她哭了,我居然哭了,为昊然哭了,我不知道她迷恋昊然身上什么,但就在这一刻,我内心的声音在告诉着自己,也许她比我更爱昊然,更懂昊然。 “装修工程队的师傅找你有事,你上六楼一趟,我通知过了。”吴漫玲使劲的擦干了脸上的泪水,转身头也不回的踏进白玉石大楼内。 “你去,告诉我,厨房在哪儿,忙完了,下来吃饭。” “嗯。” 昊然把我带进了那栋红色花岗石建筑屋里。 屋里面全是石器,整个厨房同样是用打磨的滑溜溜的花岗石打造而成的,有一种复古的味道, 在这里面烹调美食,也是一种享受。 昊然打开了厨房外屋的调节氛围的音乐。 “梦寒,你先自己在这儿忙活,我去那边六楼一趟,一会儿下来帮你忙。” “好,快去。” 我整理了下自己混乱的思绪,找出各种石皿,美食作料。 刚把一整只鸭肉,洗尽好了后,放到定板上。 我好像听到了屋外有脚步声,是昊然回来了吗? 不经意的转过头。 心里一惊。 是,是昊然他爸。 “昊叔。”我显得有点茫然无措。 “没关系,你忙你的,你忙你的。”他们遗传基因真强大,都这么温存的吗? “嗯。” 我把目光专注在这一只鸭肉身上,举起手中的菜刀,狠狠的三刀下去,一只鸭子被我砍成了两半。 他站我的身旁,双眼直直的盯着那两半鸭肉。 这下投来的是冷冷的目光,从上到下打量着我。 我只感觉一阵寒风从我身体内流过,不过,很短,很短,他的目光又变得柔和了。 “姑娘,你这是打算怎么烹饪这只鸭子呢?” “我熬陈皮老鸭汤。” “哦,你叫什么名字?” “秋梦寒。” “哪儿的姑娘。 “我来自湘北。” “湘北姑娘,湘军,贺龙的故乡吗?” “是嘛,我不太了解这些。” “呵呵,那是,湘北姑娘,我喜欢,我喜欢。” “爸,你怎么跑这儿来了,你不可以喜欢梦寒的,她是我发现的。”昊然满手沾满了水泥,挡在我了跟前。 “你臭小子,想什么呢?什么都没学会,识别姑娘,你倒有一手的。”说着,又是一拳头捶在了昊然的胸前。 “那是,三十六行,总得有一样拿得出手的,不然不配做你儿了,你走开,别防碍我们了。” “臭小子,改天再来收拾你。” 他的目光扫向了我,这眼神很是怪异,像是一位特别严厉的父亲,又有点不像。 我头脑还算清醒,我知道自己已经踏入了一个自己完全陌生的领地了。? 第144章 红尘惮(47) 时间的河流,从踏上枫林岛那一刻起,我眼睁睁的看着这一片土地,从一堆堆乱石,变成了一栋栋石头建筑,又变成了一座布满了绿柳花荫新的石头城。我也从未想像过这闲来无事,也会走进这栋亮闪闪的白玉石大楼的。 鹤立松梢月,鱼行水底天。原来这是一栋圆型建筑,红栏玉柱,一楼大厅正中央有一个鱼池,鱼池旁边栽有几棵柏松,花白色的大头鱼儿在水底欢快的畅游着。 大厅旁边有一间“宜苑斋”,这便是享用美食的地方了。 “开饭咯,开饭咯。”昊然使劲的敲着碗筷。 “呵呵呵,你就是从寒荒地狱出来的。” “秋梦寒,我们说好了的,你孤身天涯伴黄沙,这下我们要两人千杯饮苑斋了。” “我才不想上你的当,咱们剪刀石头布,输了的就罚酒。” “好,剪刀石头布,输了的罚酒。”说着,他将高脚玻璃杯倒满了两杯白葡萄酒。 “先把肚子填些下酒菜,来,来一碗我熬的‘陈皮老鸭汤’。” “嘻嘻,这些菜我都偷吃过一遍了,好吃,都是一品的美食。” “果然是一只大馋猫的。” “来,剪刀石头布,谁输了就喝酒。” “好。”我撸起了衣绣。 “准备好没?”昊然问。 “剪刀,石头,布,哈哈,你输了,罚酒,罚酒。”我把一杯酒端到昊然的面前。 他一饮而尽。 “再来,再来,剪刀,石头,布。” “哈哈哈,你又输了,罚酒,罚酒。” “再来,这次要轮到你喝了。”昊然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剪刀,石头,布。” “哈哈哈。”我笑弯了腰。“你又又输了。” “见鬼了。” “罚酒,罚酒。”我倒了一小半杯白葡萄酒,递给了他。 几杯酒下肚,昊然的脸喝的红通通的。 “再来。” “剪刀,石头?” 昊然突然放下了手中的杯子:“爸。” 我一脸茫然的转过头,又是他?昊然他爸。 他眉眼如沫,含笑的面颊带着点委屈,像是被我们孤立出去的“大小孩。”这一瞬间,莫名扰动了我的心绪,像是有很多只飞蛾从我的指尖中飞过,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素,又像是从内心深处的寒冰地狱里升起了一团篝火。 “你这两个臭小子,居然有好吃的,好喝的也不喊上我的。” 说着,走到昊然跟前,拍着他的脑袋。 “爸,您还没有吃饭吗?我还以为你早就吃过饭了。” “你以为,你以为,你都没有问过我。” 昊然起身从消毒柜里拿出了一双碗筷,一只杯子。 “爸,您老请坐,我给您倒酒,舀一碗‘陈皮老鸭汤’。” “臭小子,这下这么好了,是不是心里有什么鬼,是有事求于我?快说。” “没,没事。” “秋梦寒?是哪个秋?”说着,他又把目光转向了我。 “是的,秋天的来,寒冷的寒,梦想的梦。” 他听着点点头,慢悠悠的举起筷子,随意夹了一道菜,品尝着。 “嗯,好吃,好吃,看不出来寒姑娘还能烧得一手好菜。” “爸,人家可是在五星级酒店单独掌过厨的,算得上地道的美食家的。” “是嘛,有这事?” “千真万确,就这一道‘陈皮老鸭汤’,她都是花了半年工夫学起来的。” “好,好,好。” “昊叔,没昊然说的那么厉害的,只是心血来潮,就做做美食。” 我的话刚落音。 只见吴漫玲,从门口气势汹汹的走来了。 “昊然。”她一声喝令。 昊然躲到桌子底下去了。 “漫玲,来,过来,一起吃点东西。”昊然他爸招着手。 “我是来叫昊然的,她做的美食,又不合我的味口,一看就难吃死了。” “漫玲,又有啥事了?”昊然从桌子底下钻了出来,好像非常的怕吴漫玲的。 “师傅叫你过去啦,在三楼等你。” 他只好放下了酒杯,望了一眼我。 “好吃的会给你留着的。”我说。 走了一个开心果,这气氛马上凝结了起来。 我低着头,使劲的扒着碗里的饭。 “来,寒姑娘,咱俩干一杯,为我们第一天相识。”这位父爱如山般的大男人,居然先向我敬酒了。 “嗯,祝您万事皆安。” “哈哈哈。”他爽快的笑容,瞬间化解了这沉重的气氛。 “怎么?寒姑娘来这里乐了一手,是想加入我们酒楼的美食团?” “叔叔您看,我这做的美食,能上得了大台面吗?” “没问题,没问题,千金难买有心与热血。” “叔叔您猜对了,我做事,都把自己的心加了进去的,不求尽其人意,但求问心无愧,也就是说不到山穷水尽,弹尽粮绝时,我不会完全为了oney去做一件自己喜欢的事的。” “好,好,叔叔敬佩这样的姑娘。” 约十来分钟,昊然沉着脸走进来了。 “爸,我有个好主意了。”昊然,气喘喘的坐在了我的身边。 “师傅叫你干啥?”他爸问。 “没啥重要的事。” “爸,我们在三楼腾出几间房来,暂时不装修,用来当做品美食的工作室,你看怎么样?” 他思索了一会儿说:“这事我不做决定,你自己看着办,我不管。” “可是?” “可是什么?担子担不起来就少点主意。” “我只是想跟着您锻炼几年,应该就可以了的。”昊然说话的气势一直往下降着。 “行,行,我考虑考虑,来,先吃饭,吃饱了再商量。” 我使了昊然一个眼色。 “寒姑娘,你现在在哪儿就职?” “就在那边老石头城的“异渡香魂”图书城,做图书管理的。” “哦,没从事美食业了?”他脸色一沉问。 “爸,图书与美食又不冲突的。”昊然插了一句。 “不冲突,不冲突,不错,不错的。” “是不冲突的,如果你们这里有需要能用得上我的话,我随时可以加入的,不过是闲暇时间当兼职来做。” “梦寒,真的。”昊然眼睛一亮。 “嗯,我可以研制一套自己单独的菜谱,挂在你们这儿,傍晚时分和休息日的时间我可以一天来忙活二三个小时的,你们可以给我计件,每炒一个菜给我一点提成就好的,看能不能挣点外快,你们觉得这样成的话,我就来试试,若不成,那也没关系的。” “成,成。”昊然不假思索的,就答应下来了。 “主意倒是不错,这年代叔叔真少见像你这样有拼搏精神的姑娘。”昊叔若有所思的回应着。 “趁年轻,有机会的话多干点活是没问题的,前半生为城南的头边的肉,后半生才可以去城南的路边看花啊,到时可以到有湖山绿水小小城市里给自己买个小窝,飘泊累了,就可以呆在自己小窝里读读书,写写字。” “好,是有一个有理想有目标感的孩子,我喜欢,行,叔叔可以给你这个机会,不过要好好发挥,要用心做事,不然,就开了你。” “谢谢叔叔。” “爸,你同意了。”昊然问。 “行,三楼留几间房暂时不装修,咱先搞第一个美食品工作室试试看,就叫“寒山美食唯品会”,一个月办个两三次活动,寒姑娘现在的工作先做着,咱们就来一个物以稀为贵。” “好呢,我来举办。”昊然举起双手。 “臭小子,学着点,你要做的事多着呢。” 我有种不真实的感觉,云里雾里的,这吃饭,吃着吃着怎么就天下掉下来一个工作机会了?是诱惑?还是我的贪心? 我望着昊然这一脸真挚的模样,又好像一切是真实的。 我的图书城工作本是挺清闲的,再用闲暇时间挣点外快,这个欲望好像不过份,况且我正是年轻力壮时,完全有十足的精力多干些活的,我不断的质问着自己的灵魂。 它告诉我:可以前行,可以前行。 好,那就前行,迈出这一步,我是靠自己的双手光明正大的有什么不可以的呢? “梦寒,你觉得怎么样,准备好了吗?”昊然问。 “嗯,我可以来试试的,只是你们不要对我期望太高,我怕到时会让你们失望的。” “没有的事,叔叔长年在生意场上混,不是每个项目都会赢,只要踏踏实实的,能落实到地的事情,可以大胆的试一试,亏了算叔叔的,你应得的工资不会少你的。” “嗯,我愿意尝试一下。” “好,就这么定了,梦寒,咱两来一盘剪刀石头布,咱们赌赌天意,我若赢了,那我们合作一定是好样的,咱们一起攒点钱,到时你需开创“万物生一生之水”香水的经费就有了,我就想和你一起尝试些好玩的事。” “好。”我举起一只手:“剪刀,石头,布。” 这下果真是昊然赢了,我输了,我宁愿相信与他们相逢真的是某种天意。 可是,到时我的工作与情感混合在一起时,我这感性的不稳定的大脑,去应对外界这么多的刺激,我的情绪能稳住吗?会不会把自己的生活弄得一团糟。 我有那定性吗?能分得清甲是甲,乙是乙吗?其实,我对自己的能力,不,是把控事物的能力是深深的怀疑的。 我再一次质问自己的灵魂,这是自己贪欲在作怪,还是自己的初心使然,这是红尘中考验我的一个诱惑?还是真是有这么一个机会?我是非难辩。 唯一让我有勇气前行的是:因为我赤手空拳,人一个卵一条,可以轻装上阵。 所以,我要做的一次灵魂拷问,以我当下的能力,可能要舍弃与昊然的情感了,这样我才能做到更好的更专心的去工作。 我能舍吗?我质问着自己,也必须舍了,还君千江水,慰我一幽秋,将荼靡埋藏到自己的心底,焚一柱香,只愿我们下一世是相逢在鹊桥,而非相逢在酒楼。 我若有女娲的力量,既能补天,还能造娃,那应该有多好啊,奈何我只是千年一滴露,女娲造人所剩水。 现实世间里也的确有如女娲般的女士,既能补天,也能造娃,比如老石头城里“明月街”旁那一家家的夫妻店,不也开得红红火火的吗?比如我的父亲母亲他们不也补天与造娃都没有担搁吗?只是那个世界好像没有春天的,那里一直在下雪。 我还是觉得:理性的事归于理性,感性的事归于感性,“补天”这事是理性的,造娃养娃还是感性与理性平衡一点比较好,两个理性的冷血动物呆在一块儿,家是没有温度的,这是自己亲身体会过来的。 其实我一直在想为自己的人生找一个平衡的点,可是在社会的大团体中根本就不会给一个女生那么多时间去思考,去独自探索的机会,似乎女人这一生就那么关键年时间定生死似的,走过了你就得带着罪过和枷锁还有被众生批判的眼光下前行着,想甩都甩不掉。 如果我奋斗到终点,结果还是错过了春天,那我的奋斗的意义又何在? 还是选择自己好好的奋斗,哪怕走到最后曲终人散。 何况,我还能活在无限希望里啊,这希望就如拆盲盒,要么是彩蛋,有么是空的。? 第145章 红尘惮(48) 红林复含宿雨,窗外的雨滴,哗啦啦,哗啦啦滴了一个晚上,还未终止。 这样的天气,使我的头脑里的思绪如行走在高速公路,漫无边际,行云万里,似一匹脱疆的野马,收也收不住。 愰愰惚惚的,齐整着书库里书架上的书籍,隐隐约约,好像听到了远处传来了脚步声,伴着人语声,正向书库这边走来了。 我的小黑猫咪可能也被这脚步声惊醒了,喵,喵,喵的从小屋里窜了出来。 没一会儿,脚步声好像已经到了书库里,我背着书架忙我的事情,也懒得管他是谁了。 突然又是听到“喵”的一声,小黑猫咪是被谁一脚,踢到了墙角落里去了。 这是谁来了?是发“羊癫疯”了吗?这一大清早的跑到书库里来踢我的猫咪。 我从书架边转过身想和他理论一翻。 一看,这是一位我之前从未见过的年龄约五十来岁的男人,头顶秃了一大块,戴着一副四方边的眼境,蓝色衬衫套在黑西库里面,神情十分焦虑的样子,在书库空地边脚步来回的踱来踱去的。 “喂,你谁啊,这一大清早跑来踢我的猫?” “是谁允许你在这里面养猫的?” “你是谁啊,是我自己养的啊。” 紧接着,他又往小屋里望了一眼:“这是谁还搬到这里面住起来了,把这书库当成宿舍楼了,是谁充许你的。“ “是我在这里住的,这儿不可以住人吗?你 是?”我突然明白了,他可能就是传说中的我们的店主。 “胡来,都胡来,一点安全意识都没有,这门前连个消防器都不安放的。” 说着,气冲冲的,拿起电话拔打了起来,不知道 是要找谁麻烦了? 没等二分钟,悦悦来到了书库里。 “杨宁呢?”秃头男人问。 “她调到c店去了,怎么回事?”悦悦问。 为什么杨宁好好的怎么就被调到c店去了呢?c店?不是原来要欧阳成成去接管店长的那家分店吗?看来他并没有去?所以把杨宁调过去了? 难怪,我好多天没看到她了,这些天似乎都是大绪在楼下走动着,对了,大厅里的同事,好像多出了很多新面孔,很多老同事不知道是调走了,还是又被开除了? 我这才意识到,好像有什么事情要发生到我身上似的。 “是谁让她住在这里面的,还把这里当成宠物店了吗?一个个一点规矩一点安全意识都没有。” “是杨宁批准的,我们也没有多管了。”悦悦说。 “真不像话,真是不像话。”他又来回的踱着步。 这有那么严重吗?不就养了只猫咪吗?还能抓老鼠的,真是大惊小怪的,我没有理他,转身继续我的工作。 “喂,那个谁,明天你赶紧给我从这儿搬出去。” 我无语以对。 “是,明天吗?” “对,必须明天,上面来检查,罚款金你给我们出吗?”他说 “这杨宁,怎么回事,脑子也轻里轻起的,哎。”他说着又拔通了谁的电话。 没等几分钟,大绪也来到了“异渡香魂”书库里。 “把杨宁给我撤下来,换个人。”他的语气坚决果断。 杨宁就这样被拽下来了,在职场上我没有站立过他人之上,不知道突然从高处掉下来是什么滋味?难道就因为她批准我住在书库里,就被干掉了?应该不是,应该是谁早就想把她清除出去了? 我望了一眼悦悦,她脸上的神情依如往常,挂着淡淡的微笑,温暖如春的模样。 哎,这里我唯一信得过的一位上级也被开掉了,老同事也都清理的差不多,这次我还还能幸勉吗? 还有,林海?对了,林海,林海这些天也怪怪的,好像也没有帮女职员们化妆了,平时,没事时,也不知道躲到哪儿去了,这下也没看到人影了。 当我回过神来时,秃头男人和大绪已经走出书库了,只剩下悦悦还立在原地。 “悦悦,这人是谁啊?” 我稳住了自己的情绪,问还立在书架边的悦悦。 “老板她夫君,你要小心一点。” “老板她夫君,也就是“异渡香魂”书城的店主是个女人?” “是的呢,不过我从来没有看见过她,连大绪也很少见过她,她才是真正的当家作主的人,什么事都在电话里指令的,刚来的这位顶多就是一个行使命令的,所以这样的男士更不要得罪他了,小心点说话,被老婆压制的心里面委屈多着呢。”悦悦当做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着。 “啊,他也真不容易的呢,难怪?他一走进来,我的猫又没有惹他,他一脚把我的猫踢墙落里去了。” “呵呵,快把猫藏起来,我先走了,看他找大绪还说什么来着。”她放轻着脚步,往大厅里走去。 我感觉好像哪儿不对劲,一切都有点奇怪,可我有整不出个所以然来,管他呢,又不关我的事。 “异渡香魂”书城这儿的一切也是颠破了我的眼界,我一直以为从事文化产业的红尘之子,应该个个都是文雅的有侠义之风的人,可是看看刚刚那位男主人,整个人都显得贼精贼精的,侠义之气就更没有了,那焦虑不堪的神情,像是一只热锅上的蚂蚁。 本来自己心还算清静的,就因为刚刚在书库里多看了他几眼,突然感觉这前方的路风也萧萧,雨也萧萧,醒也无聊,梦也无聊,他把我心中的一片净土给捏碎了,我仿佛成了巫山浪潮涌来的雾,空向了南国寄着希望的豆,有种幻灭感。 还有那大绪,果然是连理同枝,一条绳索上的蚱蜢。 我来这儿,原本以为找到了一片尘世的净土,走近了才知道这儿更是“硝烟”不断。 我把小黑猫咪,抱进了小屋里,看来明天要把它物归原主了,明天,我又要搬家了,这会儿我又要往哪儿搬呢? “秋梦寒,你又有任务了,来了一批书了。”林海把一捆书籍堆到了书架边。 “哦,好的。”林海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唯有看见他的身影时,我这潮起潮涌的心湖才能平静片刻。 我一边用剪刀剪开绳索,一边问林海:“对了,林海,你每天下班都往邻枫镇跑,看来你跟你女友的感情发展的是不错,现在都不见你给其它女同事化妆了呢?是怕她吃醋。” “嘻嘻,看不出来,你也八卦的哦。” “不是啦,我是想问你,你住在邻枫镇,对那儿比较了解,那儿有房子租吗?最好是有单独厨卫的那种。” “有,你下午下班后,可以骑个自行车去镇上转转,很多的,租金也不是很贵,就是远了点。” “哦,真的?那骑自行车从枫林岛出发,到邻枫镇大约要多长时间?” “这个?我没有测过,我骑的摩托车啊,骑自行车应该四五十分钟的样子。” “是嘛。” “嗯,怎么,你又被从这儿赶出来了?” “是啊,刚刚有个秃驴来找我麻烦了,说住在这儿不安全。” “他来了吗?是啊,你也感觉到了,这儿不好混咯,干到下个月,到期了,我也可以离开了。” “啊,你也要离开了吗?你不是做的好好的嘛?”我大吃一惊,这儿让我感觉到最安心的一位同事,也要离职了。 我突然心里空荡荡的,说不出的滋味。 “是啊,下个月十号到期了。” “我看见大厅有很多老同事都离职了,刚刚杨宁也被干掉了,你们都离开了,哎。”我叹息着。 “杨宁被干掉不意外的,大厅的人有些是被开除的,有些是自己走人的,你想在这里干下去的话,要小心点说话,不然,下一个可能就是你了。” “我知道的,从进来的那天就做好心里准备了,我是混一天算一天的,这年代,不管是当老板,还是做员工,这饭碗都不是那么好端的,如果把我开了,我也没有什么好抱怨的,只是感觉心里空落落的,心慌慌的。” “是没有安全感。”林海问。 “你说对了,的确,自己喜欢的东西好像都抓不住的,抓不牢的感觉,情感,工作,我都有,可我总感觉它们随时都会离我而去似的,也果真是如此的,你看,我这工作的好好的,结果看着看着你们都离职了,你说,这能让我安心吗?” “是的,现在可能大绪在清理人,来一次“大换血”了,玩他的权利游戏。”林海说。 “我看真有这味道,把人招进来,一看不顺眼,就直接被他干掉了,这游戏可能是挺刺激的呢,别人的前程,公司的前程都操纵在他的手里了,搞得我都没心情好好干活了,没准哪天一个动作失误,就被他干掉了。” “何止是你,这大厅里也没几个在安心干活的,都是心没有底的,在混着日子。” “说不清楚,等老员工全部换掉了,可能业绩就上去了,人心就安稳了。” “反正我对这没兴趣,对了,你到时到邻枫镇找到房子了,打电话给我,帮我看看,我与她相配不相配,你们女人最了解女人。” “放过我,要相信自己的眼光才好,她是做什么的呢?” “影楼里的图相美工设计师。” “看她的工作就和你挺配的呢。” “是。” “还是你们好,可以安稳下来了,我这心里感觉落不下来,总是飘在半空中的,思绪万千的,仿佛呆在哪儿都有一种不安稳的感觉的,不知道为何会是这样的。” “没关系,只要有口饭吃,不饿死,就不会有事的,你要相信自己啊。”林海拍拍我的脑袋。 我从书堆里站起来,用迷茫的眼神看了他一眼,转身望向了后窗外,雨终于停了,红林烟雨中,小溪依旧往前奔腾不息,而我,我们这些人儿,就如林间里一片落叶般,随风而散了去。 千鹤纷飞,有或无,无或有,生命都夹杂着一场风花雪月的痛。 还真是窗外尘尘梦,窗中梦梦身,仿佛做了一场梦,一觉醒来,都已经各奔西东了。? 第146章 红尘惮(48) “秋梦寒,你买来一辆自行车了啊。”林海手指夹着一根烟,刚走到书库后窗的草坪上,发现了正在给自行车轮胎加气的我。 “嗯,这就是我暂时的前行装备了,你帮我试试看它怎么样?” “行。”他坐上去围着草坪周边的石头路踩了一圈。 “踩起来挺轻巧的,适合你用。”说着把方向盘转过了我。“对了,你的这个月工资条,财务部刚刚没找到你的人让我转递给你。” “工资条?” 我接过来条单直接拆开了,读了读纸条上的数字,揉了揉眼睛,奇怪了,我这上个月的工资莫名其妙的都扣去一大半了?怎么连招呼都不打一声的。 直接把自行车往墙边一扔,奔向财物部,我倒要去问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总不能落到嘴边的食物飞走了,屁都不敢放一个的,是自己的我得一分一分的争取回来,不是我的多给我一分也不会要。 愤慨而去,失落而归。 会计告诉我她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他们只管按照出勤表上算帐的。 “这么说,是杨宁给我扣的?” 我思索再三,要不要拔通杨宁的电话?问个究竟,到底我是哪些地方没做好?把我的工资给扣去了一大半了,好下次不再重犯了。 可是她才被炒下来了,连饭碗都没有了,我还只惦记着自己这二三毛工资?这样是不是有点过份的? 拿起电话,紧接着又放下了,再拿起,拔了一半又删除了。 思前想后,还是打打试试,我这位凡尘俗子,也要吃饭,也要生活啊,先要活下去后再来谈与老板们齐肩作战,不在乎利益得失的豪情壮志,这是不让人活路了吗? 电话一接通,只听见杨宁的语气十分生硬吼着:“什么事?说。” 我鼓足了全身的勇气才把自己的事情诉叙了一遍。 只见她满是指责:“你做了什么自己不知道吗,还有脸来问我?” “我做错了什么了?实在是想不起来了啊。“ “自从你住在书库里后,一个月水电费都多出了好多倍,天天空调使劲的吹,你倒很会享受啊,还养只猫咪,你以为那是你家啊,无知的货色。”她语气带刀,刺得我胸口好疼,看在她刚失去工作的份上,强忍着没有反击,尽量放低自己的语调。 “店长,请你搞清楚先,我从来就没吹空调的,我这人怕冷不怕热,手脚一年四季都是凉的,根本就不习惯吹空调的。” 我说的话句句属实,我的确没有开过空调,连遥控器都没有摸过。 “行了,行了,别再叫我店长,我已经不是店长了,有事情找其它人,好,就这样了。”紧接着电话那头传来滴滴滴的声音,挂断了。 这杨宁变幻莫测的心,我这才意识到:原来在他人的屋檐下求生活,连愉悦美好的心境都是有罪的,处低处下时是没有资格享受自己的时间,享受自己的生活的,难道我每天要佝偻着背,哭丧着脸过日子吗?没有立在他人之上连幸福都是一种罪了?这是谁制定的强盗逻辑?大爷的。 带着失望的神情,拖着沉重的脚步回到了书库。 “哦,来了,秋梦寒。”大绪正站在书库里的后窗边,双目望着远方。 “嗯。” “等一下忙完后,来我办公室一趟。” “哦,好。” 直觉告诉我肯定又不是什么好事,这浪潮一浪接着一浪的拍过来,把我都拍懵了。 三个小时过去了,“异渡香魂”书库里还算安然,我再次拿出工资条走向了大绪的办公室,不管怎么样,属于自己的劳作所得的,我得给自己争取回来。 “来了,坐,坐。”他今天表现的格外的客气的,还亲自给我倒了一杯温热的白开水。 “谢谢,经理,有什么事情,您尽管直接说。” “好,好,是这样的,你们书库里的林海下个月工期到了,他离职后,我们打算直接录用一个男同志就够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您的意思,书库只需要一个男同志的就够用了,也就是我需要自动离职了,是这样的。” “是这意思,是这意思,你放心,我们会补发给你去找到下份工作的补助金的。” “补助金?可是我上个月的工资都扣掉了一大半了,你们是拿这一半工资补给我,是。” “上个月工资,你问杨宁,那不关我们的事。” “你们这个推那个,那个推这个,我到底找谁去?” “行,我呆会儿去给你查一查?”大绪说着,点燃一支烟,坐在我的对面悠然了吸了起来。显然这些日子来,他是比较顺风顺水的,一副大人物的气势完全显现出来了。 “经理,到时林海离职了,您可以直接聘用我,给我一个月试用期,可以吗?如果我感觉担任不了,我自己走人,也不需要你们的补偿金了,既往不咎。” “你自己一个人?我的丫头片子啊,那一袋书就百来斤呢,这苦你完全可以不吃的。” “不是有小推车吗?又不需要我用蛮力,我还是想试试看,如果感觉太累,我会停止的,这好办,因为我还是挺喜欢这份工作的。” 大绪思索了一会儿,把手里的烟头的烟灰抖到烟灰缸里,脸上终于露出淡淡的笑容,我知道我已经通过了。 “行,给你一个月时间试试看。”他整个人姿态显得洒脱无比,连我都不自觉的多看了他了几眼。 难怪,难怪,人人都喜欢往上爬,这样把别人的命运与机会拽在手里的感觉,一定感觉十分好,真是酷毙了。 也的确,当他让我通过的那会儿,我突然感觉他真是太迷人了,太菩萨心肠了,简直就像如来佛啊。 我特么怎么就这么点骨气,口口声声,心心念念的,生如蝼蚁,当有不屈之心,这会还把他当做自己的恩人了,给自己衣食,让自己好好活下去的大恩人了,此刻我是感恩戴德的。 我在内心里冷冷的笑着自己,或许每一个凡尘之子,都是这样一步步沦陷的。 在别人编织的网里,先给你一棒,再给你一点甜,在苦与喜中兴奋却悦着,激动不已。 有谁能逃出这一张又张的人世间的天罗地网? 有时候我自我安慰:也许我们从出生的那一刻起身体与灵魂就犯了戒的,必须来此受戒,才有可能到达属于自己的那个彼岸。 我认命了,我没有那种力量,可以绕开这张天罗天网,就算离开这张网,只不过又会陷入另一张网中,还不如挥洒自如的在眼前的这张天罗地网中用心的走一遭,又何偿不是生命的别样的体验。 只是这样的话,我活来活去,还是活到了“神”与“活死人”的游戏规则里了,我往后每天需要干更多的活,才能保住自己的饭碗了? 我沉思着。 难道我要改变自己以往的思维?要学会往高处爬,也拿到决定别人命运与机遇的大权?我又不比谁笨,都说青出于蓝胜于蓝,连自己的爸爸妈妈都可以,我为什么不能? 不,不,我深知这条路对于我来言是走不通的,它会让我痛苦不堪的,它会离我想要到达的幸福的彼岸越来越远,越来越远的。 我再一次想起“呆若木鸡”这个词语,父母们为什么要把自己的孩子训练成“木鸡”?是因为“木鸡”感受不到自己的苦,所以也感受不到别人的苦,这样便可以更挥洒自如的立在他人之上指点江山了。 尽管如此,我依然不想让自己“呆若木鸡”这样我才能感知到自己的苦,从而不再去制造更多的苦与难了。 再说了,从人世间放眼望去,“木鸡”们数量那么多,能坐登高台指点江山的“木鸡”,能安住在金笼子的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日子的“木鸡”,数量必境还是有限的。剩下的还不是一样要打入天罗地网中来参加劳作的,来吃苦接受磨炼的。 偏偏还有些没有感知力的“木鸡”,对自己的工作也无所谓爱或不爱的,所以很少有重视自己的工作,珍惜自己的工作的,工作对于他们来说也只是维持肉体的一种工具,干活时能偷懒就偷懒,能耍滑就耍滑。 他们内心深处是看不起那些“埋头干活”的傻瓜们,因为他们不知道他们眼中的傻瓜们是因为热爱自己的工作,才努力干活的,傻瓜们的每一次成与败,颠倒了又爬起来都是为了修炼自己的内功的。 也确实,“木鸡”们只需要维护自己的肉体存在就好,是没有心的,又不相信人还有个灵魂存在的,也就无需修炼内功了。他们相信自己生来就零缺陷,情商智商逆商,无人能敌,他们每天要做的事就是摆摆龙门阵,遇到什么得意的事,那龙门阵势都能摆十几条大街,连铁树都能开花了。见到此境,我会敬跪三拜,而后远之,消耗不起啊,我自觉浑身充满缺陷,还得去修炼内功啊。 我一边喝着桌子上的白开水,一边思索着。 “好,我就试一个月,如果感觉不行,我会自己离开的。”我坚定的语气回应着大绪。 “只给你一个月时间,好好干,丫头。”大绪仿佛变得比以往多了些仁慈了,当然,这只是我的感觉。 “嗯。”我微笑着点点头,从桌子旁站了起来。 正想转身离去时还随便问了一句:“对了,大绪经理,你们的枫林客栈经营的怎么样了?现在生意还不错?” “暂时,还行,往后,就不知道了,新石头城又开发起来,多出了好多个酒店。”他如实的回答着我。 “呵呵。”我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好。 “行,你先上班去,先上班去。” “那我上个月的工资麻烦你帮我补回来,杨宁说是扣了空调电费了,可是我压根就不吹空调的,现在天气又不冷,我怕冷,不怕热的。” “行了,行了,你啊,就是身上这股子劲使错了方向,要你说话时,你说不出来话,这会儿这么能说了,你若把这股子劲,用对了地方,还会在乎这点工资?“ “大绪经理,您不了解我,我这性格和身体神经构造原因注定我不适合做销售的,也不能做到像你这样子的。” “哦,你的神经构造与我们不一样吗?” “的确是的,不一样的,你们的神经是像麻绳,我的神经像丝线,太用力了,刺激太多了会断的,会崩掉的。” “你这死丫头,又在为自己懒惰做开脱了,居然又给我整出一套歪门邪道出来了。” “大绪经理,这不是歪门邪道,是有科学原理的,你们做人事的,应该了解这些的,把对的人放到对的位置才是上上策。” “好,好,有空我来读读你所说的神经学科,你现在给我去好好干活,你扣了的那点工资,我尽量帮你找回来。” 又到残阳伴歌时,窗外已黄昏,大绪歪着身子靠在了椅子上,在香烟中腾云驾雾着。 我弯下腰向他敬了一个礼,以表自己的感激之情。 记得从见到大绪第一刻起,我就给他打上了一个“魔”的标签的,今天我终究还是向眼前的这位“大魔头”投降了。 在这一张又一张的红尘的天罗地网中,既然到处都有“魔”,那就学会与“魔”共舞,不然,我还能怎么样呢? 我只是时刻叮嘱着自己能铭记着回家的路,能知道自己真正要到达的地点就好。? 第147章 红尘惮(49) 这世间人庆有记忆,记住了万物的形状, 这世间人幸有记忆,记住了万物的色彩, 这世间人哀有记忆,记住了生命的灰暗。 在色彩与灰暗之间,在风与雨交加之中, 变幻,如是。 这又到了一个枫叶飘零的晚秋,风剪红笺片片纷飞,我的脚步已经落在了邻枫镇南风楼上,这宁静的夜晚,依然有明月为伴,有云水相伴。 “叮咚,叮咚,叮咚。”好生奇怪,每晚准时十点多时分,我总能听到这种奇怪的声音,它是从南风楼的石头长廊的那头,向我住所处传来,就在快到达我的门边时,又嘎然而止。 我猜想这是谁在用铁锤敲打石头的声音?是谁这半夜三更的用铁锤敲打石头?快到达的我的门边又停止了,再仔细听,又像是一个巨人的脚步声,他双脚踩了一双铁鞋?“叮咚,叮咚,叮咚。” 是的,是人的脚步声?他是谁?再仔细听,又不像是人的脚步声,到底是是什么东西? 管他呢,白日里总会相逢的。 前些日子,风一程,水一程的,汗流浃背的,好不容易在邻枫镇的最边处江楼池旁边,斜晖水悠悠处,找到了一个可以让自己灵魂与身体都安然的小窝,我可不想怀疑它的一切。 林海猜想的没有错,从枫林岛到邻枫镇的南风楼骑自行车我花了约四十分钟。 邻枫镇中心处,还是挺热闹的,繁华四起,有喧嚣的音乐,有摩登的时尚的女郎,有银碧光辉的小楼,而非高楼,独成一体。 那天,我又路过了昊然带着我去过的“结愿礼堂”,礼堂门前那时花海丛丛,蝶影飞飞,这个季节已是落叶飘飘了。 这边小楼的外墙与枫林岛一样,都是用白色的小石子粉刷而成的,远远望去,银光闪闪的,小楼明月,却依然是车水马龙,闹闹嚷嚷的。 我并不是很喜欢邻枫小镇中心的氛围,奋战了一天,我只想为自己的灵魂找个安宁的故乡, 我总觉得人的肉体和灵魂其实是分裂开来的,它们需求是完全不一样,肉体喜欢安逸,喜欢喧嚣,喜欢依靠;而灵魂需要一点劳苦,需要一点清静,需要一点孤独。 这音乐声安放不了我的灵魂,我这碰一碰就潮起潮涌的心湖若是呆在这儿,只能将自己的遗梦变成空白了,我会抓狂的。 有没有一个地方,它可以通达出世与入世的两端,站在邻枫镇最繁华处,正在犹豫彷徨时,西枫榭后的一片落叶跌落下来,从我的面颊划过。 它指引着我从小镇边缘处行去,我抬头望着这小镇围墙上的一路壁画,不知道是谁的画笔?在这墙上涂满了三国时代的故事。 沿着这条小路一直往前走,音乐声没有了,嘈杂声没有了,心变得越来越安静。 就在前方不远处,我发现了一座银光闪闪的小楼,倚望池楼,斜晖水如绿,池子里的红莲在风中,在晚霞中翩翩起舞着,就在田田叶叶之间,就在香红千瓣之间,就在与现实与非现实之间,我仿佛又走进了一个神秘的世界,池中如绿镜般的深水与天空两两相望着,在光与影的交织中,我停下了脚步,不再寻找了,望了一眼池塘旁边的小楼,它叫南风楼,对,就是它了。 我随着房东的脚步穿越了一条很长很长的用石头的堆砌成的长廊,长廊两侧都安放有长长的木椅,都染上了朱红色的漆。走累了,完全可以坐在长木椅上休息一会儿,望望池边的风景,风莲涌动,甚是迷人。 房东给我打开了长廊尽头最边缘处的一间同样的朱红色木门的房间,这是一套一室一厅带有厨卫的墙壁依然是粉刷着银光闪闪的白石子的房间。每一间房都装有窗户,隔着窗户望外望去,是一片枫树小院,院子里的枫树在长年风吹雨打中,树皮显得陈旧而又沧桑,仿佛是一个个立在风雨中的百年老人了,红叶堆满了院落,有两只橘猫在红叶堆里欢快的打着滚,我与猫咪真是有缘,这儿又有两只猫咪了。这让我想起在枫林岛,昊然身边的小白猫咪,还有我的小黑猫咪,不知道小白有没有怀孕起来小猫咪了,这些日子有点忙,还没有来得及去寻问。 推开前门,站在长廊处,能望见白云悠悠,池水悠悠,斜阳铺满了长廊,闲来无事时,可以从屋子里走出来,躺卧这长廊的长木椅上,读一本小书,听一首小曲,工作之余来到在这儿我完全可以成为一个世外逍遥人。 对,就是它了。我毫不犹豫的定了下来,把房租交给了房东大人。 等房东走了之后,留下了我一个人立在风中,放眼望处,四方无人,只有莲影相伴,池水相伴,仿佛一个人被彻底的抛弃在了山野天地之间,这安静的有点可怕了。 房东大人告诉我,他们不住在这儿,住在邻枫镇中心去了,少有来这里,有事可电话联系。 回过神来,我不知道每晚十来点时,这“叮咚,叮咚,叮咚的声音,用铁棍敲打石板的声音,是来自何方神圣。 连续几天,我只是在房间里倾听着,并没有开门去探个究竟,反正它会消失的。 这又是一个明月夜,前些天安静的出奇的大门紧闭的隔壁房间突然传来了音乐声,是沉静的梵音《六字大明咒》,这是谁在播放《六字大明咒》,我感觉自己的灵魂又慢慢的进入了一片温柔之乡里,安逸柔和,一片温情从心间流出,从未有过的的感觉,ta一定是一个灵魂超凡脱俗之人。 我根本不用去叹究这“叮咚,叮咚的声音是什么东西了,也无须去探究,伴着这古老的的乐曲,我能安然的入睡,同时我也不想去惊扰对方的梦,还有自己的心湖。 也许有一天,我们会在不经意间,就在长廊处相逢的。不知道这安静的灵魂,是哪方神圣?还有那有点奇怪的脚步声? 我每天在太阳还没有从地平线升起来时,就起床了,踩着自行车行往枫林岛“异渡香魂”图书城上班,一路红叶纷飞,带着我也有一种自由飞翔的感觉,晚点时,准时回家。 昊然那边的邻枫酒楼,楼层装修工程也在如期的进展着,偶能与他相逢,他脸上露出了依如往常的温暖的笑容。 我告诉他我又搬新家了,那儿有厨房,我每天有空时都会实操出几道菜谱来,到时拿起来就可以直接使用了。 “嗯,嗯,我们一起加油。”昊然信任的眼神,给了我无比的力量,我们激掌言欢。 其实昊然身边永远都跟着一只小蜜蜂,她就是吴漫玲。她每次只要见着我时尾巴的刺就翘得老高的老高的,有一种随时准备向我刺来的阵势。 也不知道为何?这并没有激起我内心的的不悦了,反而有种解脱感。 也许是因为彼此了解了以后,感觉昊然离我的生活太远了,我们行走的方向不一样,我暂时有点够不着他,索性给了自己一种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的感觉;也许是自己有点累了,真的需要放下一点什么,才可以更好的前行了。究竟是什么原因?我也弄不清自己了。 总之我早早的就给人分过类了:有的人幸福感是一个个点构成的,有的人幸福感是一条条线构成的。 觉得幸福是一个个点的人目的感比较强,一生在围绕着几大最幸福元素点开展起来:比如,金榜题名时,比如,洞房花烛夜,比如,喜得贵子时等等。 觉得幸福是一条线的人,目的感稍微弱一些,他们幸福的元素由:不期而遇,久别重逢,怦然心动,不言而喻等等组成,他们是追求的随机性,不确定性。 我觉得自己是第二类型的人,这大概是自己成长经历有关。 我从小就对周围人的生活习惯比较好奇,特别小时候在乡村里的生活时期,我记得生活在自己周围的一些叔叔阿姨,他们平时生活里,连炒菜都舍不得放油,一点点猪油,在锅里抹一下,明明也不算穷困的,家里应该有的其实都不缺,可是我总感觉他们头顶上堆满了一堆堆乌云,那种无处可藏的焦虑感,如影随形着,他们每天疲于奔命着,我也不知道他们到底在追寻什么东西?,我只是从他们身上找不到一丁点活着的乐趣。 不过,总会在突然某一天,同样在这群叔叔阿姨中,平时生活如赛场的叔叔阿姨中,他们喜提豪车了,脸上乐开了花,那真是个风光啊,或者喜子临门了,那又是个风光,也就是说他们可以为了那幸福的几大点,可以忍受很多的很多的鸡飞狗跳的日子,心生焦虑的日子,甚至暗无天日毫无喜悦感平静感可言的日子。 我是很难做到的,如果纯粹为了达到那几大点的幸福,会影响我对平常日子的体验感,我会果断的放弃掉,对一件事情或者一个人的时光体验感只有大多数是好的,我才觉得可以坚持下去,有时候放弃也是另一种成全。 偏偏昊然身边有个形影不离的吴漫玲,我这天天要为了一个男人去与她开斗吗?这种体验感实在差极了,就算斗赢了又如何,然后呢?然后的然后呢?多问几个然后,我连前进的动力都没有了? 罢了,罢了,本姑娘喜欢言情剧,喜欢武侠剧,喜欢职场剧,喜欢动画片,唯独不太喜欢宫斗剧,感觉挺没意思的。 在自己还处于劣势时,把对人的关注,转移到对事的关注,对工作的热爱上来,这种玩法或许更有趣些,毕竟拼工作的姿态,我能遇见的不只是女人,还能遇到各种各样的男人,可以窥探到更多的男人的一些世界,虽然不能达到同他们一样的高度,但着实在男人身上学到的东西,只要好好运用起来,也足以把自己的日子过好了。 我一直相信男同志与女同志是互补的,彼此需要相互学习的,脑袋思维一个是擅长用左脑,一个是擅长用右脑,对于我这一个非常感性的纯右脑思维的女孩来说,在职场上,的确是训练自己理性的左脑思维的最快的方式了,如果不这样,我总有一种预感,会很难平衡好俗世间的人世百态,要想过好自己这一生还挺不容易的。 我相信老天爷对我的安排是对的,是有意的,一切听从它老人家对我的安排,这样行动起来就不需要那么刻意为之了,会少很多求而不得的苦恼。 这种自由自在的奔跑在天地万物之间的感觉真心出是不错的,总有一天会柳岸花明又一村,也许又会在大浪淘沙中遇到另外一个他了。 不过我知道,他世界,最多只能容下我不知安放在何处的身躯,却不能安放我的灵魂,安放的灵魂的地方,一直一直都需要我自己去寻找的。在爸爸妈妈身边是如此,可能在任何人身边都是如此了。? 第148章 红尘惮(50) 这天,我依如往常,骑着我的“小毛驴”蹒跚在邻枫镇的小道上,行尽路端,像是踩在漫天黄沙的沙堆里似的,使劲了全身力气,它才前行一点点,难道我的“小毛驴”要罢工了?跳下来一看,原来是轮胎爆胎了。 只好推着它前行,幸好,已经到了南风路口了,南风路边围墙,把墙内与墙外隔成了两个世界,墙内路径幽,墙上壁画话三国,墙外漫天枫叶飘。正好借此机会,索性放缓脚步,好好的来读一读这围墙壁画上的三国里的故事。 行到南风小径的中端,终于发现了一个人影了,那是一个在墙上作画的人。 我正犹豫着,这人是谁呢? 他转身了,站在木梯上,喊着:“秋梦寒。” 他在喊我的名字,我仔细一看,是白潞潞。 “白潞潞,原来是你啊,我刚才还在想,这一路走来,这墙上的壁画是谁涂起来的呢?” 他从木梯上跳了下来。 我才仔细的打量了一下他的面容,多日不见,风刻苍桑,他的面容晒得像黑豆子似的,都掉了一层皮了,但身上也多了一些别样的气息,有一股莫负少年着稍头之劲。 “你咋变成了这样子呢?晒得跟黑豆子似的,记得之前你的皮肤比我还白的。” “我这不是天天面对烈日朝阳吗,秋日里的太阳是秋老虎,很厉害的。” “你这晒得倒不像老虎,像一头大黑熊了。” “大黑熊?” “嗯。” “那你呢,你怎么跑这边来了?” “我入山寻道,骑着小毛驴来这边看莲花。” “你也离开枫林岛了?” “没呢,还在那边工作的,在枫林岛没找到合适的休息处,所以来这边了。” “哦,隔得那么远。” “远是远了点,不过还好啦,你呢?这天天在这里面对风吹日晒的,在墙上作画吗?” “嗯,是的呢,这份工作来之不易的,是欧阳成成,干了八瓶酒,好不容易才帮我拿下的,这比起修路要好多了呢。” “那还用说,你终于回到自己的老本行了,欧阳成成?原来你俩一直都有联系啊!” “有,都是枫林岛上训练营的人,挺聊得来的,在外面,打着灯笼也难找到能说上几句话的人,最主要的连画笔都不敢摸,他们老会来教训你说:什么身份干什么事,别搞不清楚自己位置,个个看你跟看一只赖哈蟆似的,整天想着那只天鹅肉,连我自己都感觉自己在别人面前是人不人,鬼不鬼的,哪还有什么心境作画的。” “呵呵,人不人,鬼不鬼?将一生行尽,又有几个人不是半人半鬼的?有些人真是可笑,自己懒惰脑子被“钉子”钉住了,飞不起来了,还不让别人去飞的。” “不说这些人了,反正现在我也能接到一些活了,已经慢慢上道了的。” “就是嘛,嘿嘿,可这烈日朝阳之下,你也不往脸上抹点防晒霜,万一哪天遇上了一个你种意的“白天鹅”,人家一看你,像一头大黑熊,不吓跑了才怪。” “那我就给她唱《单身情歌》,‘为了爱我孤军奋战,爱要越挫越勇,爱要肯定执着’。” 听着他爽朗的歌声,我扑哧一声笑出声了,心里莫名的震动着,白潞潞已经不是我刚见到时的那个他了,也松了一口气,这每天面对朝阳烈日,身体是苦了点,我看见他的手臂上都晒脱皮了,但我感觉到是:现在的他是快乐的,是放松的,我的心境也跟着拔云见雾,有种天涯陌路逢知已之感。 “白潞潞,我一直以为你是一个脑袋空空的花美男儿呢,看来是我看走眼了。“ “经历了风雨了呗,人总是要长大的,那你是喜欢温柔如玉的花美男儿,还是喜欢有热血的钢铁男儿?“ “都喜欢啊,温柔如玉的花公子,阳光,有温度;热血果敢的钢铁男儿有安全感,有气度。如此贪爱,我知道不好,想改,一时不会儿恐怕改不了,也不知道哪天会栽倒在哪位男子的手里?” “哦,哦,这就好了,我就不担心你嫁不出去了。“ “嗯,收藏你这句美言了,贪爱是贪爱,不过也只是看看而已啦,其实我也挺务实的,我也挺怕落后于人的,被他人踩在脚下,赶来赶去的感觉挺不好受的。“ “懂,确实是这样的,都说一个人生来就有存在价值的,有首歌怎么唱来着:‘你见或不见我,我就在那里,不喜不悲;你念或不念我,情就在那里,不来不去;你爱或不爱我,爱就在那里,不增不减’。那是已经攀登到高峰的人才能说出来的话,对于我们这些还没到达半山腰的豆蔻华年之人,也只是说说而已,好像不太管用的。” “的确是的,很难做得到,我只知道被人赶来赶去的感觉真心不好受。我就在那里,情就在那里,爱就在那里,“我”,“情”,“爱”,就是一个人本来的样子,可世间大多数人都不走你这套逻辑,就寸步难行了。人家逻辑是:你见或不见我,财就在那里,你念或不念我,权就在那里,你爱或不爱我,我的美貌就在那里,追求这些,都是要参与爬山的,这样也好,爬山的过程,锻炼了自己的体能与心能。” “哈哈,确实,确实,对了,秋梦寒,以后你们公司有需要作宣传海报的,作广告的,你可告诉我一声,好吗?” “好,说不定我自己以后还有事找你合作的呢。” “你有什么事?需要用得上我,说说看,只要我能。” “不是现在啦,是以后,是以后,只是以后,不知道你会飘到哪儿去了,我又会飘到了哪儿了?” “不会飘到哪儿去了,我就做城市美容师了,就在城市的某个角落里。” “城市美容师?” 我的话刚落音,他的电话铃声响了。 那头传来的像是一个男生的声音。 “是欧阳成成,我要收工了,欧阳成成,请我吃烤鱼,你要不要一起去?“ “烤鱼?”一听到烤鱼二字,我的内心里又泛起了波浪,仿佛从故乡的南湖边上飘来了一阵鱼香味,那是我最熟悉的味道,好亲切,好亲切。 “对,走,跟我一块儿去,反正都是认识的人,别害羞嘛。” “害羞?我才不会害羞呢,我可是一入社会以来,我的工作环境中大都是男同事,一直以来都是与男同志们共事的,脸皮都磨成八尺厚了,我都差点忘了自己是个女孩子了,欧阳成成,他现在在干嘛呢?他在哪儿工作啊?” 不知道因为什么?对他们的发展走向我还是挺好奇的。 “那走啊,去问一问他不就知道了?” “他在哪儿?太远了,我就不去了,明天还得去枫林岛上班呢。” “不远,就在前面,南风田园部落。” “南风田园部落?” “是的,走,一起去,他们在那边钓了好多鱼,吃烤鱼去。” “可是我这自行车轮胎露气了,我得去修理它了。” “南风田园部落旁边有补轮胎的,你到时,把自行车往那儿一扔,他们就帮你修好了。” 就这样,我随着白潞潞,穿越了一片花海丛林小径,突见一片黄土平川,路的左侧,几个很显眼的金黄色字眼,“南风田园部落”。 一排长长的木条门,挡住了田园内部的风景,木门上方还有一个搭得很不错的屋顶,是用毛草盖成的,一束束鲜艳的红花搭落在毛草棚上,在阳光照耀下,显得宁静而又柔和。 西风吹谢花成泥,香尘尽,我双脚踏着地上一堆堆谢落的花瓣,走近了木门边。 守门的保安恭敬的打开了木门,脚步刚踏入部落内,就能听到田园那头传来的弦乐声,是谁在弹唱古琴? 放眼望去,这里面的田园世界,有飞鸟虫鱼,花荫丛林,池塘里的水泛着粼粼的波光,有几只大白鹅在池边戏水。池塘那头是南谷林深叶迷离,还有很多座用毛草盖成的小屋,墙壁都是用透明的玻璃刊成的,应该是特色美食的地方。 我随着白潞潞的脚步,往池塘那边走去,远远能望见池塘边有几个垂钓的人。 “白潞潞,这边。” 是欧阳成成的声音? 这欧阳成成,原来他的日子是过得如此悠闲自在的,还有心情在这儿垂钓的。 欧阳成成旁边那个垂钓人,背影是如此的面熟,他是?好像是大绪? 天啦,我怎么又闯进这一堆男人堆里的来了。 好家伙,原来他们一直都是一伙的。 欧阳成成,一眼就望见了站在白潞潞旁边的我。 “哟,秋梦寒,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南风,是一阵南风把我吹这儿来了。” 欧阳成成旁边的那个背影,可能听到了我的声音,猛得转过身,抬头。 “梦寒姑娘,你也来这儿凑热闹了?” 他果然是大绪,感觉自己不应该来到这儿的,都是白潞潞说有烤鱼吃,是烤鱼害的。 “大,大绪经理,我咋又碰到你了,我是来这儿吃烤鱼的,没想到你也在这儿。” “秋梦寒,原来,你也怕你的老大啊。”欧阳成成喊道。 “你糊说,我才没有怕他。”? 第149章 红尘惮(51) 镜水映影,水风凉,南风田园部落林间那头飘来的弦乐里的千古绝唱,就在不知不觉中,仿佛消散了我对大绪之前所有的恩怨情仇,这音符的力量还挺可怕的。 为了向欧阳成成证明我并不怕自己的上级大绪,我故意蹲到了大绪的身旁,安安静静的看他垂钓,以表示我与他是可以和平共处的。 “梦寒姑娘,看着啊,有鱼儿上钩了,有鱼儿上钩了。”大绪这说话的语气,与平日里在“异渡香魂”图书城里看到的他完全是判若两人。 难道这世上真有一类型人,能做到在世间的黑白角色里灵活的切换:‘世上安得两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他一抬手间,果然是一条大鱼。 “呵呵,钓了这么多条鱼了。”一看到这一条条活溜溜的鱼儿,我心里就乐滋滋的。 “我厉害,那儿有个桶子,去帮我从池塘里再打点水上来,再钓一条鱼,咱就收线了,去那边烤鱼吃。”大绪果真比以前显得温和多了。 “嗯,好,还钓一条鱼,就有烤鱼吃了,我去打点水上来。” 我乖乖的拿着水桶,走到不远处的,石头堤边。 一阵风拂来,乱了我的秀发,站在石头堤上,凝望着泛着粼粼波光的水面,头突然有一阵晕眩感,仿佛自己化成了一缕轻烟,随着这一道道银光飘走了,那是个别样的世界,一样很大,很广。 缓过神来,拿起水桶,弯下腰,想往池塘里舀水,水桶还没来得及提到岸边,我的身体失去了平衡感了,仿佛水桶下去有只水怪,将我不断的往下扯,水桶怎么用力拉都拉不上来了。 我小心翼翼的移动一下了脚步,谁知岸上的石头太滑了,身子一倾斜,整个人“嗖”的一声,掉到水里面去了。 瞬间感觉脑袋一片混乱,两只手不停的往岸边抓着,扑着,好像什么也抓不着,总是扑了个空,整个人不停的往下沉,往下沉着,脚底已经踩到了一团团松软的滑溜溜的泥团了,双脚直接陷到泥团里去了,像是陷进了两只大萝卜,怎么拔也拔不出来。 脑海里由混乱变成空白,什么都来不及想,眼前只见一道又一道白光如闪电般向我涌来,仿佛进入了另一个时光隧道,有好多风妖在水上跳舞,那一道道白光的尽头有无数个洞穴,那里是否有千妖百怪? 突然间,有一只大手,那只手热呼呼的,抓住了我一只冰冷的手。 将我揽住了怀里,那个胸膛好宽广,好暖和,像是爸爸的胸膛。 紧接着,我才发现我已经脱离了水面,上了岸了,坐在我对面的人是光着膀子的大绪,我才想起来,刚刚自己掉到水里去了,是大绪将我捞上来的。 风呼呼的吹着,湿淋淋衣服贴在我身上,冰凉冰凉的,我冻的浑水发抖,上下牙齿不停的在打架,说不出一句话来。 “怎么回事,掉水里去了?”好像是欧阳成成在说话。 “我去帮她借一套干衣服来穿着。”大绪说。 “那我先去烤场把火升起来。”他们一言一语的。 我浑身轻飘飘的像游魂般的随在大绪身后。 我们在不远处一间由四面都是透明水晶玻璃屋顶由茅草盖成的的美食厅里驻下了脚步,大绪向业主借了一套女装,递给了我:“把湿衣服换了。” “谢,谢谢。”我依然惊魂未定的,浑身不停的抖着。 足足半个多小时后,我整个人才缓过神来,吓飞了魂魄终于回到了自己的身体内了。 发现我的眼前有暖暖的火炉,耳朵里能听到弦乐声,鼻子里闻到了一阵阵鱼香味,平生几度光阴,此情此境都关人。 我真真实实的体会到了一句话语:来与去就在一线之间,善与恶就在一念之间。 此时此刻,我内心的世界像一面平静的湖水,将自己完全沉浸了弦乐声中,收起了身上的所有的毛刺,不再想去刺眼前任何一个人了。 “来,这条鱼熟了,吃了它,压压惊。”大绪把一条烤得黄灿灿的冒着热腾腾的水蒸气的及淡淡的清香味的鱼儿递到我的手里。 “谢谢你。” “你怎么好好的掉到手里去了咯。”欧阳成成问。 “秋梦寒,你学谁不好,怎么学起我来了,想不开,跳水里去了。”白潞潞说。 “才没有想不开,我是拿水桶打水来着,水里面好像有只水怪似的,扯住了我的水桶,把我拉下去了。” “你聊斋看多了。”欧阳成成说。 “梦寒姑娘做什么都是玩命的,我让她去打点水,她也跑去和水怪们比武功去了。” “呵呵呵。”我被大绪这句话逗笑了。 他的语气里幽默带着对我的讽刺,我一听就懂。 我抬起头望了四周的环境,其它的烤架旁都是男女老少的家庭组合的,妇女们的衣服都穿得严严实实的,唯有我们这里是个例外,一个女人夹在了一堆男人堆里。 男人的内心世界,我如看山看水看雾,越看越迷糊,我猜不透他们在想什么,当然,也不想去猜。我早已经习惯了这种感觉,呆在他世界的感觉。 这仿佛是一种瘾,尝到了一次,就很难戒掉的瘾。 在我十九岁之前,还没有参加工作之前,我从没有体验到这种存在的感觉,在自己的母亲身边,我一直害怕自己的身上的光茫超越了她,所以整天缩着自己的脖子,必境母亲也还是一个宝宝,且还担任着家庭的重担开创事业的大宝宝,我怎胆敢跟她抢光。 难怪那时班里的男同学给我起了个外号叫“土地蛙”,现在想来,那时的自己的确像一只没有色彩,没有脖子的土地蛙儿。 但就在迈入社会的那一刻,我的第一份工作起始点,在那家电器公司里,我当了一回“花瓶”维修工,在他世界里,在男人的世界里,我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存在感,那种众星捧月的感觉真好,真的特别好。 往后,也许就在无意识中,或有意识中,我都在寻找这种感觉。 生活中有的人在痛苦里成瘾,有的人在虚幻的愉悦感中成瘾,尽管知道它们都是一种虚幻的存在,如水中月,镜中花,却依然不想去戒掉它。 这让我又想起了以前我们村里有个女人叫姜花,家住在村边的那山头,身材丰润,皮肤白皙,生了一儿一女,原本也算是个有福之人。 可她也有一颗不安份的灵魂,都已婚之人了,还总是喜欢在男人的世界里游离着,我想,她应该也是染上了一种难以戒掉的瘾,在他世界里成瘾。 用世俗的眼光来评判她们,不管她们生活是多么的炫烂多姿,欢情一生,但最终都是在“红颜祸水”的骂名中落幕了。 此时此刻,我并不想去评判姜花,也不想去评判村民。 必境每个人都有让自己成瘾的东西,只是方式不同而已,有人在物质追逐中成瘾,有人在权利世界中成瘾,有人在爱的追逐中成瘾,等等等。 比如:我们村里也有很多妇女都是与男人奇肩并战的在物质世间中追逐的女战士,为了所谓的大房子,大车子等等,在拼搏的路上有的自己倒下了,有的她家男人倒下了,或者被关进去了等等。我印象特别的深刻的有我的一位女亲戚,那年她还不到四十岁已到了癌症晚期,就在她生命的最后一天,她在身边朋友圈里公开了他们家的一座刚建成的大“豪宅”,生命也从此画了个句号,走到了终点站。 想着想着,我只能一声叹息,泪流满面。人这种东西,其实是一种多么可悲又可爱的动物。 其实我很明白,他们是在物质的世界里寻找自己的存在感,证明自己价值感,哪怕生命中的最后一刻,也不想放过,只想告诉这个世间的人,在这个无情又有情的世间里,我曾经来过,有这座大房子证明我来过。 好在村里这些追逐物质的为后代打江山的妇女虽然早早的离开人世间,一般还是留下了好的名声,她们是被多数人认可的,敬重的。 而我们村的那些村花们就不一样了,一般都是在一片骂声中收场了,在孤寂中狼狈的逃离了村庄,感觉是鱼大了,塘小了。 我同样明白,她们其实是在爱里寻找自己的存在感,价值感。 她们只是想用行为告诉世间人,在这个多情又无情的世间,我曾经被很多人爱过,我爱过很多人,我爱过,我来过,也就无憾了。 还是说家住在村山头边的那个姜花,在那个闭塞的村庄里,她选择了炫烂夺目的一生,以至于他的夫君可能是脸面受损了,就在某一个下着大雨的漆黑的深夜里喝下农药去世了,这事传了方圆几十里,那姜花也就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后来她消失了在那座村庄,留下一儿一女成了孤儿。 那时我们家已搬出了那座村庄,只是偶尔也会回家看看,那天我又一次看到让自己触目惊心的一目,也是住在村山头的那个姜花,她的儿子,那个比我小一两岁的大男孩,那个长得无比英气的大男孩,变得蓬头垢面了,见着我不停的傻笑着,还唱着山歌,我叫他的名字,也不回应了,捡起地上的一个石头就往我身上砸,我才知道,他疯了,他变成疯子了。 天啦,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的?是女人的原因?还是村民的原因?还是那村庄的原因? 纵古观今,好像大多数红颜都是在瘾中沉沦的,她们用自己短暂的一生,经历了一千零一个故事,或悲情的,或豪情的,或炫目的,或浪漫的等等,最终大多数落下了一个“红颜薄命”的名声,以此来警告后世的女人,女人啊,不好好的做一个女人,下场都会如此。 哪怕红颜们用自己的大半生写下了九百九十九个精彩的故事,只要落下那么一两个不好的故事,人们往往只能记得那一两个不好的故事,这一两个不好的故事,便成了诅咒,不只是诅咒她自己,还会诅咒她身边的所有人,最终人们只能记住红颜们在落幕时的那种荒凉。 于是“红颜祸水”便成了每个凡尘俗子们最熟悉的词了。 当然,在如今外面的世界,这仿佛已经成为过去式了,在城市里,女人的生活世界还是无比精彩的,也不怪有些女人们不回乡村了,不是不想,是不敢回啊。 叹这一生,不管是红颜,还是非红颜,往深里想其实没有什么好叹的,没有什么好怨的,没有什么好悲的,我相信一切都是在冥冥之中自己的选择,所以,选择用适合自己方式,或平淡的活着,或精彩的活着,又有什么错? 要说人有错,错就错我们太相信自己身上的硬件(肉体,外貌),这玩意看似结实,牢固,其实经不起几下折腾,尽管如此,我们还是不愿意花很多时间去用心的充实或修改自己的软件(心灵,头脑)。 我回过神来,也从盆子里捉起一条小鱼,放到烤架上,慢悠悠的烤起来。 抬头间,望着眼前这三个大男人们,好像还真是各有特色,连平时看着,让我咬牙切齿的大绪,就在此时此刻,也看顺眼了。 也不怪在他世界里成瘾,谁会无缘无故的谩骂那些善待过自己的人,但我始终是清醒的,我知道这一切会成为过去的。 第150章 红尘惮(52) 弥天霜月空中色,寒夜远钟感后心。 当我从南风田园部落回到南风楼池畔时,天色刚好降幕,廊间风灯高照,树的影子在灯光中摇晃着,风灯下的莲池里的红莲是醒着的,我亦是。 定目一看,南风楼长廊处,好像有人的影子在往前移动着,当我逐渐靠近那人影时,又听到了一种铁棍敲打石头的声音:“叮咚,叮咚。”是那前面的人影处传来的,我加快了脚步,想追上那个影子,生怕她散了去。 就在我的双脚刚踏入南风楼走廊的第一块石头时,我终于明白了真相,那“叮咚,叮咚”的声音是为何因了。 那是一个只有一只腿的约五十来岁的女人柱着铁仗,在走廊处蹒跚的前行着,她的身后跟着一个小女孩和小男孩,分别约六七岁的样子。 那身影就在我隔壁的那间房门边停下来了,我紧随了上去,他们已经打开了朱红色的木门,我随意从门边上往屋里面瞟了一眼,只见她一手提着菜,一手柱着铁仗,一拐一拐的往屋内的厨房处走去。 我不好意思再往前了,再次凝望了一下她那一拐一拐的蹒跚的背影,若有所思的打开了自己的房门。 风起时,门久久未关。 时光就这样一天又一天流逝着,我也逐渐的习惯了这种铁棍敲打石头的声音,因为我已经知道那声音是从一个独腿的女人那里传来的。 我们出门与归来的时间点总是不一样,所以我只见过她的身影,她可能从不知道我的存在。 我依旧每晚在隔壁飘来的梵音中入睡,只要知道她存在着,仿佛就能安抚住我在白日里为工作奔忙中那四处乱窜的灵魂。 曾经,我是随着自己的父母在商战风云,商海沉浮的世界里颠波动荡中走过来的。我见到的总是人与人之间的种种算计,我见过很多豪情壮志光鲜的外表下的人们却里子是不堪一击的;我见过父亲时常与女员工的暧昧,母亲大闹天宫的场面;我见过母亲与外面的男人暧昧,父亲砸东西的场面,等等。我们的日子看似光鲜夺目,掀开后全是淋漓的“鲜血”。也许,这本来就是真实的人生。 我只是很少体验过,感受过这世间里原来还会有这样一个安祥柔和遗世独立的人,能创造出这样一个温馨安宁的空间,哪怕我们彼此沉默千年,千年无言,我也不会感觉压抑的这样的一个空间,且她是来自一个身体残缺的女人。 我不知道自己感觉到的是真实的存在的,还是我的心里的一厢情愿的镜像,所以,我一直没有去惊扰她,我怕一走近后,惊醒我那美好的幻境,安祥柔和遗世独立的背后,掀开后又是淋漓的“鲜血”。 我不知道她经历了什么,为什么一只腿没有了? 就这样,我们一直素未谋面,这个一只腿的女人的身影,却已经刻在我的心灵深处,又因为这个素未相识的的一只腿的女人,我仿佛对自己的认识又更深了一步,及对这个世间的认识又更宽了一步,我感觉自己的灵魂在向着某个地方扎根,扎向大地的更深处,那里有黑暗,那里更有光明。 同时,对自己的前行的道路又更加确定了一步,是的,我确定了,我不喜欢那商海沉浮的地方,那多么年了,我一直在想这人啊,到底是为的什么?不就是活一种心境吗?吃饱,一天不过几碗饭;吃好,一天不过几斤肉;住好,一人不过一间房,最多两间房,多了,空荡荡的,人不走的地方,阴气重,灰尘重,还要搞卫生真是没事找事。 那么多年了,在爸爸妈妈的身边我一直都是恐慌的,不明来由的恐慌,明明身边全是人,我却感觉自己是身在荒原上,说话没有人能听见,仿佛是来自两个星球的人,我一度认为是自己的问题,是自己脑子出了问题,所以爸爸妈妈才听不懂自己的话语,现在更确信了一点,那不全是自己的问题。 我一直都在盼望着自己长大,快快的长大,那样我就可以离开他们的身边了,去寻找属于自己的那片安适的天地,至少能可以让自己安然入眠的地方,那时的梦想真的很小,很小。小到只要能为自己找一个安然入睡的空间就行了,小到只要在这世间上找到一个人能听得见自己说话就行了。 有些地方,是别人眼中的天堂,但她却是我眼中的地狱,有些地方,是别人眼中的地狱,却是我眼中的天堂,真的,人与人之间,差别就是这么大。 爱,其实也是一种自私,是走向自己未知的世界,从而完成自己。 我始终觉得,在生活中与自己朝夕相处的人,不能只追逐自己肉体的安适。 人世间,真是千人千面,有那么多四肢健全,身体康好的人却在天天算计着如何让身边人多干活,让自己不干活;如何从他人身上捞到更多的好处,等等。而隔壁的这位女人,自己只有一只腿了,却还在照顾着两个孩子。 当然也有的人喜欢让自己无尽的付出,来讨得身边人欢心,我觉得这样关系都是绑架,根本就不是爱。 那些健康的大懒人和喜欢讨好健康的大懒人的那些大“好”人我总感觉他们身上都缺少了点什么?究竟是什么?我也说不上来,反正是对我没有吸引力的,我不求一世享万福,但求此生活个无计也无系。 所以,我在自己的爸爸妈妈面前那么多年都没怎么干活了,我心中有愧,他们还没开始踢我走,我就主动选择滚蛋了,我会有多远就滚多远的。 来社会上参加劳作,我喜欢在独立思考中及劳作中获得的那份喜悦感,及在劳作中遇到的每一个困难解决后,那种内心世界越来越无畏,越来越自由的感觉,其实同样挺好的。 我觉得这人世间中有两种人是最了不起的: 有一种人:你明明看着他拥有的不多,但他会在你最难过最脆弱最无助的最失败时候出现,你在他的面前可以活得很绽放很自在,让你觉得哪怕自己什么也不是,却也同样是一个很好的人。 还有一种人:你看着他拥有很多,但你跟他相处却轻松愉快的,可以在他面前放开的做自己的人,也是很不错的。 我想这两种人都是活出了一种极至,就是自由的极至。 而这,也正是我正在追求的东西。 这一生,就想择一两件自己喜欢做的事,就如现在这样走走停停的一路前行着,路走对了,状态就对了,状态对了,遇到的人也就对了。 其它的,无须多想,想也白想。 对于隔壁房间这位只有一只腿的女人,我内心里还是有点遗憾,真可惜,这样一个强劲的灵魂,却是来自一个身体残缺的女人,她到底经历了什么?那两个小女孩,小男孩又是她的什么人? 那一天,我打开自己的房门,扫走廊处的落叶,终于再次看见了那个一只腿的女人,她在枫林小院边喂猫,原来那两只在落叶里欢快打滚的橘猫是她养的。 那一天,我推开枫林小院的后门,扫地上的枯叶,我看见她在撒满阳光的小径边采摘菊花,摘了满满一袋,不知道她拿这些菊花来做何用?是用来泡菊花茶吗?还是用来泡澡,我不知,因为她从来不知道我的存在,我从未上前去打扰过她。 那一天,我如往常一样,从枫林岛“异渡香魂”图书城下班回家,路过她的门边,我看见她那朱红色的木门边紧闭着,门边堆满了各种蔬菜,还有鱼和猪肉。我不知道这是谁送来的,见主人不在家,就堆放在了门边。 那一天,是我的工作休息日,这天天朗气清,阳光明媚,我去野外采风,路过南风楼的莲池边的草坪地,我又看见了那个只有一只腿的女人,身边还是跟着一个小女孩和小男孩,小男孩搬起了桌椅板凳,在莲池边写作业,小女孩在草坪边欢快的奔跑着。 嘴里欢呼着:“奶奶,奶奶,来追我啊。 奶奶?原来她是一个有着两个孙子的女人了? 这种画面感好极了,一个又一个在我的眼前浮现着,我始终不知道这些所闻所见是真实存在的,还是自己内心世界里想像出来的,反正我是沉醉了。 沉醉过后,又陷入了一种沉思之中,如果一个人灵魂的完整,是由身体的残缺换得的,那此代价也来得太重了,难怪俗世的人常说,人不是被骂醒的,是被痛醒的。 不管怎么样,我想这个一只腿的女人,应该是真的醒来了,是个灵魂醒了的人。 而一般的人,没有经历过痛的人,灵魂里的每一个细胞都是睡着的。 我是一个对痛十分敏感的人,所以,我的身体的细胞,可能有一半是醒着的,还有一半是睡着了的,接下来的任务,我只须要把灵魂的每一个细胞都叫醒来。 我用排除法走自己的人生路,反正爸爸妈妈的那样的生活里没有风月,只有风云的人生,肯定不是我想要的。 若在红尘中无尽的物欲情欲的追逐中,万一把一个本来还安好的身体整出一场大病,大难,才能活出我眼前这位只有一只腿的女人的这种状态,这样的代价,也太重了,太大了,这亦不是我想要的。 一个人来到人世间第一天到最后一天,只要身心安好,四肢健全的,这本来就是先天带来的最大最大的福气了。 因为还有那么多的苦难的灵魂,也许是前世的罪过,他们是带着病或痛或恨来到这个世间的,所以他们身体内的每个细胞带着不良好的记忆,因为恐惧,他们才喜欢去制造更多的痛与恨。 我想:我也传染了亲人的苦与恨,他们的苦与恨就像瘟疫似的,会不断的传给我,于是,我也活得像一只刺猬,看见不顺眼的人就想刺。 我知道自己身体内还有很多带着不良好的记忆的细胞,只要遇到某个临界点时,它就会冒出的,不过没关系,我希望它冒出来,然后再一个一个的转化它。 就算是为了更好的更轻松的前行,为了做好自己喜欢的那一两件事,为了自己喜欢的及喜欢自己的一些人,为自己喜欢的活着的状态,为自己想要到达的另一种人生高度,哪怕它是不被世俗间所有人认可的那种高度,也要唤醒来那些还在沉睡的细胞,及转化掉那些还带着苦与恨的细胞,必境在人世间走一遭都不容易,恨也是一生,爱也是一生,更何况,说不定一转身就是下一生了。? 第151章 红尘惮(53) 深秋,这是一个最让人头脑清醒的季节,也是一个可以把字字墨迹装进自己脑海里的季节。 岁寒齐隐齐上天,秋高以书为友,何似人间? 枫林岛“异渡香魂”图书城,修道房内每一间石头屋里,都坐有一位捧书人。“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他们做到了。 我栽树种花了好些天,今儿个终于可以静下来片刻也来修道屋里读上半天书了,今天的时间是属于自己的,不属于老板,不属于上级。 刚捧起书应该不到半个小时,我听到了身旁有人呼喊我的名字,我眯着眼睛抬头一望,是昊然。 “昊然,你来了啊。” “嗯,好多天没见你了,你都在忙些什么了?”他淡淡的回着。 是啊,我有好些天没有见过昊然的身影了,他看起来好像瘦了些了,可能这些日子他也是比较忙碌的。 “我?不就是忙自己的一些工作的事吗?”我突然想不起来要说些什么好。 “你这个坏人,说话不算数,还说要跟我们合作的,对我们邻枫酒楼的事也不管不问了,只顾你自己潇洒的,还有心在这儿读书的。” “我?菜谱已经配制好了,今天不就是约你过来,把它交给你的吗?” “你约我来这儿,就是为了把菜谱交给我?就没有其它事了?” “没,没有了。”我摇了摇头。 “秋梦寒,你变了,你现在只想着你的工作,你把我当你什么人了?当成你完成人生目标的踏脚石吗?“ “随你怎么想,我想我们先把事情做好,可以吗?眉毛胡子一把抓,我都分不清南北了,到时啥都弄不好。” 就这样短短的一句话,可能对于习惯使用理性思维的人来说是轻而易举就能做出的一个决定,却是我内心世界里翻江倒海了好多天,心如有一团乱麻缠绕着,一个人来来去去的纠结了好多天,才能勉强做到事归事,情归情的。 把感情与工作搅混到一起,一石二鸟,对于一个纯理性的思维的人来说,他们应该能顺手捏来,我感觉他们生命中根本就不太需要叫情感的这种东西,即使看起来有感情,那也是他们的表演,演出来给别人看的,即使需要感情,也是简单粗暴的,不过是为了繁衍需求而已。 而对于一个感性的人来说,他们是为情而生,为情而死的,即使这种情感不是投射到异性身上,也会投射到其它的事情上,工作最终的目的也是为了爱,为了更好的去爱人,为了更好的去爱人世间的一切万事万物,而不是为了让自己爬得更高,把其它的一切踩在脚下。 昊然居然说我把他当成踏脚石,这实在让我很伤心,他原来根本就不了解我。 也正好,借此机会,到时找个地方把自己的心里话与昊然说清楚。 “可以,可是我们好多天,没有出去走走了,正好今天你有空,我们去狐狸湾找海龟去?好不好?” “狐狸湾?狐狸湾在哪儿啊?” “枫林岛沿海边啊,你以前不是说要去海边的吗?” 我看了看时间表说:“上午看一会儿书,下午去,可以吗?你这一天天的也在忙不停的,跑上跑下的,你不累吗?就不能静下来也来读一本书吗?” “书,书,书,你就知道书,你这种女人很没趣,一点也不好玩?一点也不懂生活?” 我不懂生活?一听昊然对我的评价是没趣,不好玩,不懂生活,心中一股无名火一瞬间就开炸了。 “是,我没趣,我不好玩,我不懂生活,那你去找有趣的女人,好玩的女人,懂生活的女人不就是了?我又没挡着你的路,你干嘛要跑过来烦我,请你先给我滚出去。”我把书往桌上一拍,将手指着门边。 “我就不走,气死你。” “我跟你玩不到一块儿去,我没趣,没有你们会玩,你去找好玩的女人啊,以后我们只谈合作的事,不谈其它,工作之余,就别再来打扰我了,我甚是感激,我也不会来打扰你的。” 昊然,没有再说话了,转过身走向了图书城大厅,我以为他走了,几分钟后,他又回来了,也找了一本书,安安静静的坐在我的对面,心神不宁的翻来翻去的,我感觉他根本就一个字也读不进去的,只是装模作样而已。 果真,没到二十分钟,他把头趴在书本上,打起了呼噜,已经睡着了。 “哎。”我叹了口气。 只好收起自己的书本,把他摇了醒来。 “那,我们出发,去狐狸湾,找海龟去,另外,我还有话想跟你说清楚。” 他揉了揉眼睛,一听不需要坐在这儿读书了,一瞬间像是打了鸡血似的,精神抖擞的,整个人活络起来了。 “真是难为你了。”我白了他一眼。 “人家就是读不进书嘛,不过我发现了一招,以后睡不着觉时,可以手里捧一本书,当成催眠药。“ “你把书当成什么药,你读不读书不关我的事,只要我在读书时,不来烦我就好。” “嗯,嗯,好,那咱们先去买一些零食,买些好吃的东西,备在车上,到海湾边人迹稀少,没有店铺的,怕是没有吃的了。” “嗯。”我点点头。 这天,整座枫林岛无风也无雨,的确是个出外游玩的好日子。 昊然踩动了汽车的发动机,方向是枫林岛狐狸湾。 车,刚好路过明月街枫林客栈时,我不自觉的把目光往外张望着,好些天没来这边走走了,发现客栈大厅已经改变了模样,客栈门口站了好多人,大多数是男人,像是来自三教九流的人,他们是做什么的?是来这儿招开什么大会吗?正思索着,他们全都走进了枫林客栈。 看来大绪把这客栈还是经营的不错的,这客源都成堆成堆的招揽进来了。 刚转向枫林客栈路口时,昊然突然把车停下来了,怎么回事?我又往车外一望。 是悦悦?是她闲逛在路边,依然身着一套白色连衣秋裙,披散着长发,整个人看起来恬淡而又不失活力,而又略带一些高傲的气质。 昊然,这家伙原来是见色起意了,屁颠屁颠的把车停了下来了,还把车里的一大袋零食,分了一大半给悦悦。 我见此,又是一股子气从身体内往外涌。 “你把零食全都给她了,我们呆会儿吃什么嘛,人家没得吃了?还差你这点零食吗?” “不还有一点吗?我们再去买一些不就是了。” “行了,不买了,出发。“ 一上白石路,昊然把车又开启了加速度模式,一箭穿云的感觉,我的心脏都快从胸口跳出来了。 “停,停,停。”我不停的喊着:“慢点,开慢点。” “我开快车习惯了,慢了没劲,相信我,不会有事的。” 他依旧坚持他的行驶速度。 我内心里有种不安感,从心底里不断的升出来,直觉指引我,我必须下车,我不能坐在这车上了。 “行了,行了,昊然,请你给我停车。” 我一次又一次呼喊着,他终于把车停下来了。 “你干嘛吗,我开个车你老是鬼嚎鬼叫的,我就没见过像你这样呆板的女人,胆小怕事的女人,真没意思。” “我下车,行了,我去你的,我呆板,我没意思,我他妈的是欠揍,行了,以后你走你的阳光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你喜欢开快车你自己开去,我不坐了,好。” “你要去哪儿?” “你管我去哪儿?我呆板,我没趣,就不在这里防碍你昊大人了。” “我不许你走。”他一把拉着我的手,从身后抱住我的腰。 “你混蛋,放开我。” “不放,就不放。” “你放不放。”我反手将手指甲往他脸上抓过去。 “哎呦,你发神经了啊,你把我脸上的皮都抓破了,野女人。” “对,就是野女人,你是高原蓝莲花,我是兰芝赴恨水,我灌溉不到你,以后咱谁也不去干扰谁了,就当从来没有认识过。” “你以为你是谁啊,不识识就不认识,冷血女人。” “我怪我多情,幸好多情的人,也冷血绝情,不然我就死悄悄了。” “秋梦寒,你跟我说实话,我们认识这么久以来,你从来就没有喜欢过我,你靠近我就是为了利用我,是不是?你说?” “我懒得跟你解释,我有没有喜欢过你,你问你自己的心,问我做什么?” “我知道,你心里根本就没有我,你靠近我就是想利用我的。” “我没有。” “有,你休想骗我,那天白猫儿他们在邻枫镇南风田园部落里看见你和别的男人在一起,别以为我不知道。” “是白猫儿告诉你的,是又怎么样?” 可能就是因为这句话,终于把他给激怒了,他顺手一耳光向我扇来。 “你别把自己太当一回事了,我也从来没有喜欢过你,我靠近你也只是想有一天与你x。“ “随你的便,他们是我的朋友和同事,我是个有血有肉的有思想的活人,又不是一件东西,难道我生活中就不能有其它异性朋友吗?反正我没有做对不起自己的事,也没有做对不起别人的事,我问天问地问心无愧。” “可以有,可是你去哪儿了?都不跟我说一声的,你不是男人,你根本不了解男人,你不知道那些男人肚子里都装有一肚子坏水的。” “我会保护好自己的,再说,你有什么权利管我?” “我说的是事实,我一直把你当成是我的最好的朋友。” “行了,我不想跟你争论了,前面有辆观光车来了,我自己坐观光车去狐狸湾,你的车速太快了,我的心脏受不了,我们狐狸湾见。” 说着,直接打开车门,头也没回的跳下了车。 正好,观光车开过来了,我站在站台边,招了招手,一脚踏出了昊然的车,又一脚踏进了观光车内。? 第152章 红尘惮(54) 我还是选择在枫林岛狐狸湾站下车了,因为在车上远远的就望见了就在那水银弥漫的天边,就在那片相约的海底世界,立起来了枫林岛上的一座最高的石窟,那是“龙门”石窟吗?那像是立在天边处的一座神殿。 那里有好多奇怪的石头。 只见石山横断水面,浪花拍岸, 惯看西风拂石堤,渔船排浪向云归, 还有那弥漫到天边的沙滩。 让我想起了一首很美的弦律: “看着那海龟水中游,慢慢爬在沙滩上,数着浪花一朵朵。” 脑海里又不断的回想起来,昊然说我的那些话语,居然说我没趣,不好玩啊,呆板,不懂生活,也许是,至少来枫林岛这么长时间了,居然不知道还有这样一个神奇的地方。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不管怎么样,他的言语依然像一块块大石头,砸得我胸口好疼。 “梦寒,秋梦寒,你看,我又捉到两只海龟了,送一只给你养。”昊然,居然像是个没事人似的,又出现在我的眼前了,好像刚刚一切都没有发生过的。 “你脸皮有多厚的,刚刚说好了,你走你的阳光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互不干扰的。” “那你还来狐狸湾做什么,你不就是在这儿等我来吗?” “这又不是你们家的狐狸湾,是大家的狐狸湾,我想来就来。” “好啦,好啦,我错了,还不行吗?” “你没错,我也没错。” “你刚刚不是说要把你配制好的菜谱交给我的吗?你忘了给我了。” “算了,我啥也不要了,勉得某人又说我想利用他,想占他们家的便宜。” “利用也没事啊,我喜欢,再说了,你出的手艺,我们搭的台子,我的台子你的戏,咱们可以一起演生活。” “一起演生活?” “嗯。“ “我也觉得,要找一些聊得来的人,能一起做点事的人,还真不容易的,我那么信得过你们,可是你们却信不过我,一点也不信任我,让我好失望。” “我也是担心你嘛,你去哪儿了都不跟我说,我这一天天都不知道你在做什么?” “你觉得人与人之间最重要的是什么?” “信任和自由。”昊然语气非常肯定。 “对,我也觉得是信任和自由,可是你并没有给我。” “你多心了。” “我没有多心,是你们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太把自己拥有的东西当回事了,以为别人靠近你都是为了你们家的什么东西,哪儿来的优越感,与其这样,还是不处得好,我觉得自己是找罪受,我特么一天天的就吃那么一点点食物,就可以把自己喂得饱饱的,住在哪儿都开心的很,我看山看水看雾看花看他山之石,还做着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原本日子过得平静的很,又舒服又自由的,真是莫名其妙的认识了你,跑来跟你们这些人相处,来自取其辱的。” “可是我爸,那天你见过他的,他一直都挺看好你的,还时常问起你呢,希望能再吃到你做的美食。” 昊然他爸,那个如钢铁般的男人,我在脑海里过了一遍他的影子,的确,这个大男人,一见到他,就给了我一种如父如兄般的感觉,一种莫名的情素,他会不会也像昊然一样,又是一张温柔的网?就在我不知不觉中把我给网进去了。 “居然把你爸也搬出来了,不过我感觉你爸他人还是挺不错的,比你们这些毛孩子们好多了,至少不会一见面就张牙舞爪的骂人打人的。” “那当然,他的经历比我们多出了很多,我们再历练一下,就会慢慢变好的。” “先把你爸那一代人放一边不说,只说我们这一代人,也是人才多多的,人与人之间,合得来就合,合不来就分,当然,你们有你们骄傲的资本,不是一个高材能人又怎么能配得上你们呢?不是财力物力实力相当的人又怎么能与你们齐肩而行呢?我能理解。而我,在哪儿也都能混口饭吃,在哪儿也能找到跟自己实力财力物力相当的朋友,金乌龟找不到,两条腿的人满大街都是,我始终相信每个人身上都有一块金山或银山,只要用心去挖掘,经过一段时间的打磨,都可以变得金光灿灿的。所以,如果我下定决心去做一件事,我相信能找到与自己志同道合的人,那些以为他们赏我一口饭吃,就占了他们便宜的人,管它是谁,哪怕他是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我都会选择远离,都是成年人了,有钱出钱,没钱出力,一切行为都是自己的选择。反正我觉得太把自己拥有的东西当回事的人不能与其合作,因为那样的话就算我做得再多,他也不会领情的,说不定还会觉得我是一个傻帽,给我一块骨头就去卖命了,根本就不会认可我的价值的,很不值得,谈情说爱,处对象,这样的人就更不适合我了,你可以说我敏感多心,没关系的。“ 昊然陷入沉默,久久的沉默,我凝视着海上的浪花一浪又一浪的拍打着岸上的石头,转过身,钻进了一个石窟里,坐了下来。 “不过,我还是很高兴与你相识一场,陪我走过了一段时光。”我接着说。 “我也是。” “今天没有白来,这儿风景真好,浪花好美。”我说。 “还有比这儿更好的,若还有机会的话我会带你去发现。” “谢谢,昊然,你会唱《浪花一朵朵》吗?以前,我有一个弟弟,他在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他是一个跟屁从,上哪儿都喜欢跟着我,我上初中时,一次同学聚会,他也跟着我去了ktv,那年他才十岁,就在我们大小孩堆里齐唱着那首歌《浪花一朵朵》,他唱得特别带劲,他的歌声也一样特别好听,可是我没有想到是,他的生命也如一朵浪花,随大海而去了,他在人世间只走了十一年,就消失不见了。” “对不起,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不喜欢我开快车了。” “是的,你理解就好,我感觉人活着就像是向老天爷下了一场赌注,未来如何走向其实并不完全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命运其实是个很沉重的词语,沉重的就像那千年的黄土,很多时候,我们总想按照自己的弦律去弹一首又一首欢快的曲子,可是往往是天不从愿的,唯一让人有一点念想的,就是那看不见摸不着的远方和未来,所以,我不想拿自己的每一个当下去开玩笑。” “是的,就如一朵浪花,‘我要你陪着我,看着那海龟水中游,日子一天一天过,我们会慢慢长大’。”昊然哼起来曲调。 “昊然,其实我感觉你爸应该是个不错的人,我还是挺想见见他的,想和你们一起做些事,我觉得从你爸身上一定能学到很多东西,当然,父亲好,他的儿子应该也不会差到哪儿去的,我是说处世方面,至于人心,必境人心难测,连自己测自己都测不准,更不用说去测别人了。” “那当然,我们之前都说的好好的,说好了先一起做美食业,等攒够钱了,就去你们家乡种玫瑰花,开发《万物生一生之水》的玫瑰花型的香水的,与你说的那位万生老师合作的,谁知你那么容易反悔的。” “我也希望自己不要反悔的,可是本来就是这样的,世事如云如雾多变,我对一切都没有什么把握的,只能说走到哪儿算哪儿了,能走一步是一步,我不想太为难自己,更不想去为难别人,还有我的那位万生老师,我算是他带出来的,他给了我很多帮助,就算他不说,我觉得也应该为自己为他做点什么才好的,至少要让自己活得好一点,不然我都没脸去见爹娘了,可是也只能量力而为。” “别,别想那么多,那还说什么,干活呗,你不是走一步看一步吗?那咱就往前走一步看看再说?” “嗯,也好,先走一步看看。” “这两只海龟给你养,我那儿有一只小乌龟了。”昊然又捧出了两只龟出来了。 “我有一只就够了,那一只放生,好不好?对了,还有小白猫咪,你把它放到哪儿去了?” “师娘在照顾它,放心,它好好的。” “师娘?” “对,就是那天面具舞会上给你发礼品的那个女人啊, 礼品是一瓶香水,你熟悉的牌子“万物生一生之水”,这个牌子是她发现的呢。” “是嘛,真巧啊。” 我努力的回想起昊然的身边这些人,他的师娘,他的父亲,白猫儿,吴漫玲等等,在他的父亲与师娘面前,我没感觉到有什么压迫感,反倒这些毛孩子们,倒有点喜欢欺负人的,个个树起身上的毛刺,见着我就刺,把我当成入侵者了,不过,都是自己同龄人,力量对绝一下,可能对自己也是有好处的。 我思量了许久,还是不能平一时之气,说不干了就不干了,再看看昊然,这稚气的脸庞,还像是生活在伊甸园的男孩,我干嘛要跟他过不去呢。 要把他一棍子打死,把他从自己身边赶走,我实在是舍不得。 “那,我们只是一起做事,你以后不能管我去哪儿了,不能管我的私事的,我们只做好朋友,好的合作伙伴的,当然,我也不会管你的私事,你喜欢开快车,喜欢玩儿,我都不会管你的,只是你自己要注意安全就好了,好吗?” “好。”他像个天真的孩子,点点头。 我从石窟里钻了出来,面向着大海,望着一朵朵拍过来在石头上溅起的水花,那像是已经离开了人世间的我那个跟屁虫的弟弟,灿烂的笑脸,我相信他会在另外一个世间,祝福我们的;而这一座座石窟,就像从天空中坠落的陨石,它让天空变得更空了。 第153章 红尘惮(55) “倒车请注意,倒车请注意。” 耳朵旁又传来了这种车鸣声,这熟悉而又清晰的声调,在很多年前就成为了我脑海中的背景音了,每次只要听到它,我就知道是父亲又从哪儿运了一大车竹子回来了,或者父亲又启动了货车的发动机,要出门送货了,家有门路,生财有道,我想我的父母在他们那个年代人里面,已经算是一个比较合格的人了。 一直,我都觉得自己是一个富裕的人,打从刚记事那会儿起,那时我们家只养了几头猪,几十只鸭,在城市里孩子眼中,已经是穷的丁当响了,但我一样感觉自己家挺富有的。 生活在湖山绿水边的孩子,因为没见过大世面,就能安于那种观静流捧花,看幼兽眠草的富足,但我知道人都是往前走的,往上走的,于是那静流捧花的日子变成了我心灵深处一幅美丽的风景画,注入到我的生命的血液里,就在潜意默化中让我对自己往后人生的各种未知多了一份笃定。 果不其然,长大后,我选择了一条单枪匹马之路,一马东西,选择了一场水在水之上,风在风之畔的人生之路。 还真是一直如此,我是一个不太会为自己前程与金钱担忧的孩子,哪怕手里只剩下十元钱了,依旧可以把当下的生活过得有滋有味的那种人生的态度。 而这种对未来的笃定感,我想是在我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给予了,那时他们还没有学会做商人,家里拥有的的确不多,我父母的感情生活却是非常的好,每天都有说有笑的,有唱有跳的,日子也过得有滋有味的,在那样物质匮乏的日子里,我打心底里儿没觉得自己家穷过。 小时候在学校里我是个有点害羞有点胆怯的却依然很出众的小姑娘,好像听起来有点矛盾,我只能说其实害羞胆怯并不会防碍出众的。 只是我的胆怯,害羞,仿佛成了老师们,还有爸爸妈妈眼中的一颗朱砂痣,他们几乎千方百计,苦口婆心的想把我身上胆怯,害羞的这两颗“痣”灭掉,只有灭掉了,我想我才能成为了他们心中理想型的孩子了。 现在都还没有想明白,他们为什么要那样?对于小时代的我来说那简直就是一种折磨,我几乎用尽了全身力气也没有改掉那两个毛病,有时候无知,还真是挺可怕的,长大后,我才知道,害羞其实是健康的,那是一类天性还保持良好的孩子,特别女孩子她害羞原本就属于正常的。 后来,父母做生意了,从此脸上没了笑容,爸爸的脸变得像一只黑黑的蝙蝠侠,妈妈的脸变得像冰川里千年雪妖,我周围的人是多了,可是家却变成了冰窟窿了,于是我心中的疑惑就越来越多了,有疑惑就习惯了不停的去寻找答案。 我从自己幼年到少年到青年,父母带给我几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中深深的感觉到: 一个人是贫或穷或富其实只是一种主观的感觉,是自己内心里一种背景声音,这个声音是可以调的,如果一个人内心里充满是恐惧的,哪怕他已经挣到很多钱了,依然会觉得自己穷;因为他会对未来的担忧无限的放大,于是不停的往外抓,然而外面的环境根本不是人的力量能控制的,没抓好,一场意外说不定一夜就回到解放前了。 而我,是习惯把生活中的一切意外当成平淡生活的调剂品的人,有钱,没钱,差不多是相同的生活节奏。 我对金钱是有自己的理解的,我觉得赚钱是需要一个目标感的。 这种目标设立一定要是人或事:它是分层级的。 初级第一层:可以是为自己,把自己活好,身心灵安顿好,生在这一层时,看似简单,其实也是任道重远的,抓好了一个人的时光,我觉得是可以改变自己一生的命运的。 一个人时光主要有三个重大任务:安身,修心,充实脑袋,从而为往后的人生铺路。 安一个人的身:衣食住行,其实花不了多少钱,若不是一个出生在豪门的孩子,我觉得年轻就是资本,真实就是力量,自然就是美好,也不需要太为面子而活,为所谓的高大尚生活去折腾,那是将自己背着一个重重的壳,与其这样,还不如反其道而行,把努力挣钱追求所谓的高大尚生活的时间腾出来,去修心,去审美,去感受艺术美,自然美,去经历一些不同人,事,物等等。 年轻时,活得感性的一点又何妨,我又不是生来就是觉悟了看透人事百态的高人,很多事情,只有去经历了,才能看清,看清了才能真正的放下。 我一直是有点怀疑那些年纪轻轻就活得那么理性的人,仿佛早早就看透了人事百态,能把所有的“花儿草儿”们操控于鼓掌之中的千年老妖的模样,难道这世上真有那么人多得道高人?一生下来就能看世间万物于无形无色的?难道我的智商就那么低?总是看世间万物是有形有色的,才总是被他们所困扰所拌倒? 我知道自己没有那些“高智商”的人能看万物于无形无色的超能量,唯一能做到的是:年轻时我不能为面子而去挣钱,这是一种小孩子能量,求认可求爱的能量,带着这种“小人”的能量去与“大人”们相处,是很难扛过许多逆境的,也吃不了太多的苦,这是我混迹红尘之中最好的护身法了。 当然这是从自己视角去看问题,可能也有与自己相反的人也活得很好的人,谁又说的清楚呢? 我对大牌的理解是:它有它特定的用场,如果是往外拓展业务,做销售的人员,则需要用大牌来为自己撑撑场面,这样可以发挥很大的功效,另外做企业,开公司的人,可能需要大牌对大牌。 当然也可以向某个能人“销售”自己,也用名牌为自己壮壮胆,前提,是对自己认识足够清楚了,能力撑得起大牌。 而我这种普通职员,是向内拓展的,物质层面的高大尚对我来说,就可有可无了。这样下去,其实也不需要多少钱就能生活的非常好了。所以,为自己一个人而活的人,往往是很难成为别人眼中的富豪的。 这也没关系的,咱是为了走得更远,更稳。先不需要成为别人眼中的能人或大牌,就不需要这里去抓,那里去抓,用多余的时间完全可以来充实自己的头脑,修正自己的心灵,往另一个方向去活。 第二层:为家人,或者为家庭,如果打算成家,打算生育儿女,那么可以提前为还未出世的儿女单独设立一个帐户,然后带着这种能量去找钱,往往是能扛过更多逆境的,然后把找来的钱,一点点的存进养儿育女的帐户里,这样自己的钱就会越来越多了。 心如梨花漫烂,白云飘飘的我,不喜欢呆在“笼子”里的我,暂时没有考虑第二层的目标的。 第三层:为做好一个事,比如做好一个项目,需要一些经费,那么可以提前为自己设立一个事业经费帐户,带着这种能量去找钱,能量又大一点了,可以抵抗住更多的逆境,也能吃一些苦头了,然后每天的钱就会越来越多了。 第四层:开公司,做企业,如果公司里有五个人,就需要为五个家庭担起了责任,如果公司十个人,百个人,等等,就需要为更多的家庭担起责任,这种能量就更大了,所以,这些人成为了他人眼中的富人与大牌。 当然,也有为富不仁的,在这里就不讨论。 我是走在第三层的挣钱目标上的,想做好一件事,为自己要做的事情找点经费,也就必须要去吃点苦头,扛过一点逆境的,且只要有目标感,我相信逆境都是能扛过去的。 这是林海在枫林岛“异渡香魂”图书城离职一个星期后,我又听到了书库后窗空地处传来了货车的马达声,伴随倒车的喇叭声:“倒车请注意,倒车请注意。” “卸货,卸货。”我在书库里能清楚的听见司机的关车门的声音,还有司机命令我们去卸货的声音。 考验我的时光来了,我脱下身上的一件外套,撸起衣绣,脚步轻轻的走到书库的后窗的空地边。 还好是一辆小货车,我往车箱里一望,书是用淡蓝色的胶带捆绑起来的,一袋大约有百来斤的样子,堆成了一个个高高的墩子,并且堆到车箱最里面去了,这下可好了,不知道能不能搬得动。 “你们人呢?赶紧叫他们来给我把货卸掉,我赶时间还得去下家。”司机命令着,转身匆忙的往洗手间跑去了,久久不见出来。 我放眼四周,不见一个人影,只见遍地是枫林处扫来的残红与枯枝,乱人迷眼,一阵冷冷的风划过我苍白的指尖,连个搭手的人都找不到了,也是,人都在大厅里,这是书库边,谁没事往这里跑呢? 我直接跳上车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先把堆在车箱内的高高的墩子往下卸,一袋一袋的放平它们,再拖起一个蓝胶袋,把它从车箱内往车箱外拖,拖到车门边时,然后直接把它往车箱里滚下去了。 再去拖一袋,发现已经两腿发软,手臂发抖了,浑身无力了,妈呀,这女人就是女人,咋这么没有力气的。 脑海里突然冒出一个声音来:“我本是女姣娥,又不是男儿郎。” 记得几年前,在那家电器公司,也是这样卸货的场景,我迷恋了在车上卸货的男人:晨星。迷恋上他那浑身充满力量感,散发着雄性魅力的那股劲儿,男人们,他们的力气为什么那么大呢? 怎么也没有想到今天的自己,也要来走一场他的处境,但我并不喜欢此时此刻的自己,此时此刻的处境,感觉遭透了,一点儿也不像原来的自己了,那时的自己就像天空中的一轮皎洁的明月,一轮弯弯的冷月,如今终于被冷冷的秋风扫回了人间,恐怕再也回不去了。 靠在车箱内休息了好一会儿,缓缓呼呼的又站起来,移动着一个胶袋,用同样的姿势,使出了全身的力气,把它直接从车箱里滚下去了。 “喂,喂,我滴个娘咦,你滚个球啊,书全都被你滚破了,到时找我的麻烦呢。”我听到司机老远的就在那里呼喊着。 “啊,不能滚的啊。” “你们仓库里的人呢?” “我不是人吗?” “我说的是男人,没一个男的了吗?你快给我下来。”他一脸鄙视的命令着我,下车。 “要不,你来?” “我来,我来,多大的事啊,居然当球滚的。” 说着,他跳上车箱,三下五除二的,我可能需要二三个小时才能搞定的事儿,他居然十来分钟就搞定了。 我只能再次安慰自己:“我又不是男儿身,我只是女姣娥”。 “你们书库里的林海呢?” “他辞职了,这是你这次帮我卸货的工钱,下车还需要你帮我卸货的。” “喂,哪有这种玩法的。” “拿着,这是应该的。” 他虽是收下了工钱,但还是用冷冰冰的神望了我一眼问:“你这一个月能拿多少钱?” 我没有回答,低下了头。 他叹了一口气,再次用不屑的眼神瞥了我一眼,仿佛在嘲笑着我:一个娘们来跟男人抢活,自不量力的。 拿了我给他的卸货的工钱,他没有道一句“谢谢”,就钻进了驾驶室内,启动了发动机,扬长而去了。 我曾是众多绿草儿堆里一朵鲜艳的骄傲的小花,原本以为所有的草儿们都会为我臣服的,这是第二次感觉到,原来也有很多草儿们是很讨厌我的,是很看不起我的,第一次是那家电器公司的林小枫讽刺我:一个女孩子做什么维修工人? 我也知道这才是真实的人生,总有一些泥泞而冷漠的面孔,他们就如手术刀一样,将那个看似完美的自己一点点的剖开,让我早点去看见那个最真实的自己,与最真实的生活。 越早越好。 第154章 红尘惮(56) 我久久的愣在原地,回想着刚刚发生了什么,是风吹过草丛地方,流下了我劳作的痕迹, 一群大雁从高空中盘旋而过,有它们为我见证着。 “秋梦寒。” 是谁在喊我?我抬起头,放眼张望着,根本不见一个人影,难道我又产生幻觉了? “秋梦寒。” 好像是从楼上传来的,转过身望向二楼的一间窗户。 是大绪站在他的办公室窗户前,脸上露出了怪异的笑容,原来就在刚刚,他可能目睹了卸货的全过程。 我微笑着向他作了一个ok的手势,向他表示我有办法解决自己卸货的问题,我虽是我女儿身,没男人们有力气,但我是可以借力使力的。 一阵阵寒风不断的从枫林那边扫来,我这才发现,书库后窗边奔腾着向大海的那条小溪,水位已经浅了很多,那溪水间堆起的高高的青石垒筑起了一个初冬的意像,在忙碌中我居然忘记了寒冷,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我得去把外套披起来。 转身,一头好像又撞到了一根黑柱子上了,一抬头,不是柱子,是大绪。 “死性不改的你,做事还是像刚来那样毛毛躁躁的,走路不看路的。”他批评着我说。 似曾相识的画面感,只是心境完全不一样了,我知道在自己的江湖飘零的生涯里,又闯过了一道心灵的鬼门关了,我终于没有因为自己做错了事,而感到抱歉了,终于没有因为自己表现不好,而心生愧疚了,至少我努力过了,我只能做到如此,你能奈我何? “那是因为我刚刚完成了一个大任务,心里有点激动而已。”我用调皮的表情回答着。 说着,走进了书库里,把外套披在了身上。 开始我的下一道工作程序,图书入库。 “你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啊,梦寒姑娘。”大绪原来一直都是不相信我的工作能力的。 “你觉得我不适合这份工作,是?”我反问着他。 “没事,你有一个月试用期,其实,你完全可以不用这样干活的。” “不干活,那我吃什么呢,喝西北风啊。” “你这样也挣不了几个子儿,拼了命也挣不了几个子儿?” “可我?需要的也不多啊。” “做女孩子,首先要诚实,说诚实的话。”他打趣着说。 “我有不诚实吗?不要以为你看重的东西,每个人都看重,你可以不尊重我,但请你不要用你的标准来衡量我。我只知道如果不是天上掉馅饼了,很多时候从别人那里不劳而获而得到的东西,哪怕他们是自己爸爸妈妈兄弟姐妹,白拿了别人的东西就得用别人的标准去活着,偏偏别人的那一套标准又不适合自己,就好像自己本来是圆形的人,硬是挤进了一个方形的框框里面去了,那种肉体与灵魂兼痛苦的感觉,那才是要命的,我现在做点自己想做的事情,顺便去换取一点生存物资,自已挣钱自己花,这种愉悦感是千金万银也买不来的,你们不会懂的。” “你和悦悦哪个大?是同一年的吗?”他突然又提起悦悦来了,不知道有何用意? “好像是同一年的,我有问过她,怎么?” “她比你活得乐观多了,你有空和悦悦多相处相处,人家可不是你这种玩法的,现在也不上班了,该靠就靠,该吃吃该喝喝,你看她活得多滋润,有不开心吗?她一样可以放飞自己。” “大绪经理,你这是在表扬你自己吗?很酷是,是个三好男人?还是用此方式想让我自己主动走人?你这是大男子主义,我才不吃你这一套的哦。”我并没有生气,都是心平气和在述说的。 “那是因为你不了解我,我本来就是一个有情有义的大男人,是把你当成自家姑娘来对待才来劝告你的。” “是嘛,可能,只要不是大男子主义,就已经超越成千上万的男人了,大男子主义的男人,和强势的女人,我觉得他们只活成了半个人,还有一半是没活出来的。” “怎么就变成半个人了?那是男人味,女孩子不是喜欢有男人味的男人吗?男人装大是好的,女人装大,是不好的。”大绪说。 “半个人,明确的说就是只用半边脑思考的人,有的人只会用左脑思维,右脑是僵化了的,这种人看似很强,很自信,实则内心里是很自卑的;有的人只会用右脑思维,左脑启动不了,我自己就是的,也是单边脑思维的人,只会使用右脑的,读高中时我学数理化如听天书,文科不用怎么听课复习都能考得不错,那时我就知道了,自己左右脑严重失去平衡了,只用半边脑的思维的人,可能在某一方面会擅长,但是偏执的,所以我早早的就不上学了,我想我得早点参加工作,到工作中来训练自己的左脑理性能力,这就是我选择自力更生的主要目的,大绪经理,你能理解我的,对。” “你这样说来,会得罪一大片男同志了,就是因为大家都是半个人,才会雌雄相吸,人类才会生生不息,我的姑娘啊,懂不懂?” “那么问题来了,我先不说古代的男女,必境我也没读过多少书,历史咱不评论,我只说自己身边的所见所闻的,这可是我一直在思考在观察的一个问题,我发现了大多数男同志是用左脑的理性思维;大多数女性是用右脑感性思维,当然也有例外的,是反过来的。而男人生来是阳刚的,再加上左脑的理性思维能力,整个大社会是偏爱左脑理性思维的人的,这种人稳定感强,而我们右脑感性思维的人,都被划分成了人群中的弱者了,所以男人比女人先天就占优势,哪哪都强过女人了,是。“ “这就对了,所以古人是有智慧的,让女人依附于男人,这是为了保护女性。” “我还没有说完呢,女性的右脑的思维,她生来就是柔软的,没有力量感的,再加上感性能力,容易被外界千奇百怪的有形有色的东西所吸引,她们习惯把危险放大,所以女人天生其实是比男人缺少安全感的,问题就在这里了,因为女人理性能力没有发展起来,内在才会没有力量 ,没有安全感,所以就使用自己的外在力量,兔子急了会咬人的,我看到周围熟悉的那些女人,原本娇滴滴的一个女孩,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女孩,随着岁月的流失,都分支了,变态了,往几个方向变:有的变得强势得不得了,传说中的母老虎,实则是外强中干的纸老虎;有的就是传统女人,地势坤,母性啊,全靠隐忍的功底了,可是她自己幸福吗?还有一种还算好的,变得同男人一样,内外兼强,强强联手了,可只是看起来的好。” “用事实说话。” “有,是我熟悉的人群里的,我发现那些变成了外强中干的纸老虎的女人,他的儿子就很可怜了,不是阳刚气不足,就是变成了反叛男儿,他要去挑战母亲的规则,要与母亲作对,只有他自己知道,他需要消耗多大的能量,他的一路剑雨飘零的孤独,红尘险恶,柴狼猛虎那么多,他一步没走好,可能就万劫不复了,除非他永远躲在母亲的怀抱里,这样下去,好吗?” “地势坤,说来说去,女人还是要柔嘛。“ “本来都是很柔的,好不?是因为女人很容易受环境刺激,才变了的,最主要的与男人在一起后,大家庭的生活,很多的东西牵牵绊绊的,都变成一锅粥了一团浆糊了,反正我看见自己的亲人堆里,好几个坤性十足的好女人,年纪轻轻的身体就患病了,这病那病的,幸福根本就淡不上了。” “那怪谁,又没有谁绑着她,她自己不成长,能怪别人吗?”大绪说。 “一般的女人关在家庭里,是很容易被身边人影响的,根本就没法成长的,就拿我自己拿说,我在自己爸爸妈妈身边,他们也没绑架我啊,可是我的脑子就是不好使,不能思考问题了,很多时候,他们指责我这不对那不对时,我还以为是自己脑子有问题呢,反正只要身边人对我不满意了,我就喜欢把责任全都归到自己身上,怪自己性格不好,老责怪自己,不停的责怪自己,怎么那么差劲,老是惹得身边人不高兴的,所以我总是不哭不闹的,结果折磨的是自己的身心。古代的男人更聪明了,为了让女人不闹,把她们的脚给废了,把足给缠起来,行动都不自由了,更别说成长了。” “那你想怎么样?嗯。” “我觉得人活着,就是一场修行的过程,修复童年的心灵创伤的同时,阴柔的感性的男人修阳刚之气,修担当和理性思维能力。阴柔的感性的女人,保持好自己的阴柔的同时要补理性思维能力;大男子主义的纯理性的,像根木头似的不知情为何物的男人,要修女性的感性能力,而不是把女人的足给缠起来,用拳头把女人给打服了,搞得好好的一个人活得一点安全感都没有,个个都变成了控制狂了。” “修你个傻丫头,都去修行去了,人人不吃饭了,不用发展经济了?就结个婚,哪还有那么多歪门邪道的。” “家和万事兴,你个大男人,还用得着我这小女子提醒吗?从前的家和是女人忍出来的,后来,女人不干了;现在的家和,是女人闹出来的,后来,男人不干了。” “看来你爸爸妈妈一直都对你要求很严格,对。” 大绪终于看到我的内心里的呐喊了,泪水都差点流出来了,不过还是硬是把它吞了回去。 “我的父母他们可是强强联手的,他们的感情生活,磕磕碰碰的还算走过来了,可是我们儿女们闻心自问,成长的并不好,尽管他们已经用尽全身力气对我们好了,可是也不知道哪儿错了?那时我常感:若还有来生,不想再做人了,人活着,根本就是一道无解题。我的弟弟在十一岁就去世了,当时我还在想着,也许对于他来说,是好事,当然,这不能怪爸爸妈妈,但谁又能说一点关系都没有呢?” “你想得太多了,傻丫头,人生就是活在当下,应该干嘛就干嘛,发生了事都是天意,活下来的就是强者,优胜劣态,这是自然法则。”大绪又是这一套,我听到耳朵都起茧子了的老生常谈。 “我去你的优胜劣态自然法则,我的弟弟,他才一个十一岁的孩子,人就没了,谁能说他以后不会变得优秀?可是他还只是一个孩子,你要他怎么强?” 一听到有人说这个优胜劣态的强人法则,我就来火。 我知道大绪与我的价值观根本不在一个层面上了,大绪与我的父母,亲人都是一个模子里打出来的,都是同一套处世观,而我只知道在他们那一套价值观让我活得难受,失眠,压抑,我需要去走出一条自己的路,也不知道这条路是对的还是错的,只是一直往前走,就是了,我只是用自己睡眠的质量与美好的心境,来判定自己走的路是对的还是错的,来给自己前行的勇气,其它的,我知道是我无能为力的。 第155章 红尘惮(57) “好,好,我不想跟你一个丫头辩论了,尽说些不着调的东东,还有,告诉你一个秘密,大多数男人不喜欢能言善辩自以为是的女孩子哦。”沉默了好一会儿,大绪发言了。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想当初,就在几年前,我还是一个见到陌生人都会害羞的姑娘,哪还能说这么多不着调的东东,生活硬是把一个羞答答的姑娘变成了一个能说会道的不那么讨异性欢喜的雌雄难辨的人了。 不管怎么样,我觉得先成为人,再成为女人,这其实更是一件值得去追求的事儿,被所有人喜欢,不如自己被自己满意。 不过,大绪比起我刚来时见到他那一会儿,还是显得有人情味多了。 “丫头怎么了?猫嘴里也能吐出象牙呢,何况我还是一位丫头,反正我是把工作当成修行的,你开除我了,我大不了换过地方,继续修,这是工作场所,我才多说了几句,其它的地方,若不是别人惹恼我了,我是闷葫芦一个,连说话都觉得费力,见着你只怕会绕道走的,才懒得理你。” “居然比我还任性的你,我看你是被人保护的太好了,挨打次数太少了,行,行,等苦吃够了,你就知道厉害了,还懒得理我?口气这么大的?”大绪说。 “那你是从小挨过很多打的,是不是?” “那还用说,谁不是挨打长大的呢?不是一般的打,记得我小时候常被父亲用绳子捆起来后吊在走廊的柱子上往死里打的,你以为呢?” “啊?还用绳子捆起来?吊在柱子上打啊,这也太狠了?那是你亲爹吗?” 大绪居然还跟我聊他的成长经历了,突然感觉与他有种同病相怜的感觉。 看来他这会儿心情是放松的了,而我也是反过来了,在自己爸爸妈妈面前,嘴紧得很,也笨得很,大概是因为怕说错话就要挨揍,沉默是金,其实,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学会了,根本不需要谁来教的。 倒在工作环境中,跟自己的每一位男上司,却喜欢敞开自己心扉,像是找到了话匣子的开关了,叽叽喳喳的聊过没完没了的,或许自己内心深处的是不害怕失去工作的,依然是在寻找情感共鸣与慰籍,在父亲那里没有得到的情感,全把它转移到自己的男上司身上去了。 “不打不成材啊,你所看到的,稍微混出点样子的人,你去问,哪个不是挨打过来的?” “是嘛,完了,我以后还想找一个从小没有挨打过的男同志过日子呢,能为他立尽寒暑晨昏,烈日朝阳,过简单的生活就好。” “为什么要找一个没有挨过打的男人?“ “因为我不想再去打别人了啊,如果找个挨过打的男人,那我就要陪着他一起去上刀山下火海,一起与他去行尽人间“坏”事,我的人生可以有风,可以有雨,可以有虎,可以有狼,可以有半生的游离,只是不想有腥风血雨的,虎狼若没有惹我,希望能做到与狼共舞,而不是一刀把它们灭了,除非它危害到我们的生命,挡住我了前行的路了。” “如果你是男人,就不会说这样的话了,男人的生涯都是靠打出来的拼出来的。” “可我的幸福感都是在平静之中产生的,我一个人江湖飘零,浪来浪去的,就是为了看淡浮华后有一天能真正安下心来,过上琴书生涯的日子,最烦你们这些算来算去,争来夺去的人了,不过,也不怪你们,都是被打大的都有一颗受伤的心灵。” “你歪理念还真多,不知道这是从哪儿学来的?这找个男人过日子,跟挨不挨打有什么关系?找一个打出来的男人,不是还可以保护人吗?吃喝都不用愁。”大绪说。 “得了,不管娇生惯养长大了的人,还是从小就在挨打中长大的人的,若没有在社会上参加过劳动改造过,悔改过,这种人根本就不适合过日子,不过,我知道,他们也根本看不上我的。” “人是慢慢变好的,不是一下子变好的,想得太多了,就什么也不用做了。”大绪说。 “只有先成为一个好人,才可能遇到一个好人, 我所说的好人,不是孔融让梨,孔融式的好人,是心灵没有伤口的或者心灵的伤口已经愈合了的人且身经百战的人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俩重的人才算得是真正的好人,其它的不算。” “那在你看来,我们都不是好人?” “不是,我不是好人,你们也不是,混职场还行,过日子是不合格的,我觉得凡是小时候挨打过次数越多的人,心灵多少有点扭曲了,内心里满是伤痕的人,他们所看到的世界也是敌多友少的,跟这样的人过日子,如生活在刀山上,每天都需要处在战斗状态,好累的。” “小姑娘啊,人性就是向恶的,所以才需要时时保持战斗状态的,你要找的好人,在地球上是不存在滴,那是你自己想像出来的。” “这只是我的希望而已,希望不是人争取来的吗?反正我不想与一个从小被打得伤痕累累的男人过日子,特别是像你这种的,小时候,还被吊起来打的,那得心中留下多少恨啊。我看自己亲人堆里的那些男人,从老的到少的,几个家族的男人,发现凡是从小挨打过来的心灵受过伤的男亲属,挑女人的口味都很特别的,有的专挑坏女人,他们就迷恋那些贪婪的虚荣的歹毒的蛇蝎似女人,不过我发现他们最后大部分会选择了那种看起来傻傻的,呆呆的,打不还口,骂不还嘴,只能埋头干活,一切听从他指挥的女人,你说,为什么会是这样呢?“ “呵呵,是嘛,你所见属实?” “是啊,我一直都在观察这些,我觉得大部分男人骨子里喜欢的女人,且能走进他们内心世界的只有两种女人:一种是坏女人,能陪他一起去“使坏作恶”的女人,这样他才会放松,不需要接受道德制约;一种像木鸡一样的女人,可以一切听从他的使唤,这样他也可以很放松。” “不是,男人喜欢温柔如水的女人,像个女人的女人,大智若愚的女人。” “得了,温柔如水?就是纯雌性很感性的女人,这种女人像只小绵羊,年轻时就靠一张脸和一张甜甜的嘴,还能混得过去,如果年龄大了以后,恐怕一点生存能力都没有了,男人就会把她当成负担了,因为人是有惰性的,在有依靠的情况下,心灵世界是很难成长的,而那时体能也弱了,靠什么过活还是个未知数?我是逼着自己放弃些依靠,放弃些看似美好的生活,自己一个人出来混了这么些年,才变得理性了好多,不然我就是这种女人,但我更喜欢现在的自己,不太喜欢以前的自己。” “是的,梦寒姑娘是长大了一点了,在我心中是个好姑娘,在这儿好好干,只要我有一口饭吃,也不会差你这一点工资的。”大绪语气深长的说着。 不得不说,大男人有大男人的魅力,他们身上的这种担当,就算再冷血倔强的女人,也会为之震撼的,至少愿意为他们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的,不想让他们失望。 “大绪经理,你总算说了一回人话了。” “人话?我一直活得像人,慢慢你会了解的,好好磨炼。” “我是不能理解,我只是希望,希望世间人能活得轻松一点,不再需要搞那么多装备,负重前行的,不聊了,我得工作了,不工作就没钱交房租了。” “知道人世间的残酷了,所以,还是早点找个能接受你性格的好男人,把自己嫁出去得了,职场并不好混的,我知道你人很聪明,但也要经受很多考验的,这并不是你最好的出路。”大绪又拿我的感情生活说事了。 “哎呀,你真烦人,有完没完的,我也想能遇到那么一个人:能执我之手,共我一世风霜,怜我之情,免我一世哀愁,挽我青丝,给我一世情长,我这不是还在努力中吗?” “好,行,行,先成为一个好人,那你忙。” 他说着,转身,把堆在书库门边的几袋书,随手搬到了书架旁。 我看在眼里,暖在心间,理性的人原来也真好,把情归情,事归事,分得如此清楚,不管他是不是演出来的,我这看戏的人反正把它当真了。 心里默默想,只能用心的把自己工作做好,让他少为自己操些心,人真是一种这么奇怪的动物,我对自己的父亲都没有产生过这样奇怪的情感。 当然,我再次提醒自己,他根本不需要任何感激的,此刻,他心里想的是,只希望我快点离开这儿。 他在用行动告诉我:“你不行。” 我一边把货物清单一张张的整理好,一边把工作台上乱七八糟的东西清理到一边。 然后,放下手里的活说: “大绪经理,不管下个月我是留还是走,我希望这个月,你不用管我的事,好吗?我自己的事情,我自己工作上的难题由我自己来解决,你不要管我用什么办法,不要给我下定义,贴上‘我不行’的标签,可以吗?” “我不是管你,我的意思你可以做些适合你的轻松的工作,这是糙爷们干的活,你看,这一袋物件,都这么重的。” “我知道,但我还是希望你不要管我。” “也行,那你忙。” 他走到门边,又转过身:“哦,对了,上个月工资帮你补回来了,你可以去查一下。” “嗯,知道了。” “你好好干,还有,其实很多男人的心理世界和女人的心理世界不一样的,我们一路走来,可以有风,也可以有雨,可以有狼,也可以有虎,可以有一切的厄运,也可以有一生的游离和腥风血雨,但这一切,只要一有个她看见了接受了就算这一世没有白活了。” 我瞬间无言以对。 在一张情感牌面前,所有的理论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有你,有我,有他,有狼,有虎,有腥风血雨的世界,原本也是一个不好也不坏的世界。 也许男人都有一个侠客梦,若我的生命能重来一次,我要从十岁时开始修炼内心,修炼成为侠客身边的女人,能陪着他一起通天入地,杀遍长河万千,红尘万丈。 只是今生,我已与风花雪月结下了缘,我仰望星空,偶尔俯视大地,只希望人间至暖至情至性。? 第156章 红尘惮(58) “雨后山云伴风楼,林中水月梦中禅”。 风掠过淡蓝色的床帘,床帘的影子在灯光下晃动着,月光下的枫林小院,晓来北雁南归,它们在林子里窜来窜去的,发出簌簌的声响,小院里的两只猫咪,不知是不是饿了?怎么喵喵喵的叫过不停? 夜已深,这些日子有点奇怪,住在我隔壁房间的那个女人,那两个孩子的奶奶,那个驻着铁杖的只有一只腿的女人,一改往常,这深更半夜的,房间里老是传来“叮咚,叮咚,叮咚”的声响,依旧是那铁杖敲打地板的声音。 莫不是她在深夜里来做健身运动?莫不是她有了梦游症?莫不是夜伴钟声起来把活儿干? 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 一窖愁残,三更无梦,三思过后,转身,轻轻拉开自己的房门,走向长廊处,这个时辰,那如霜般的月光正好爬向山坡了,照得南风楼边的莲池就像一颗绿得发蓝的宝镜。 借着月光,我脚步轻轻的走到隔壁边的门前,举起双手,伸开手指,想敲响她的房门,而后又终止了,何必惊扰,三更夜。 月光映着那朱红色的木门,刺激着我那热烈而有点焦躁的心脏,还有这冷冷的晚风,吹得浑身发凉。 转头,又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总想定格风中的清凉,总想捣碎生命的无常,总想一如往常。想着,想着,我笑了。 这时,那“叮咚,叮咚”铁杖敲打木板的声音,越来越巨烈了,我反侧难眠,灯儿又不明,梦儿又不成。 犹豫了好一会儿,再次起身,披上那件深紫色的长袍睡衣,又一次打开自己的房门。 这个点儿,月光已经落向山坡那边了,借助长廊处浑暗的灯光,隐隐约约看见就在长廊的不远处的朱红色的长木椅上,有一个影子,那是人的影子,还是树的影子? 我侧目一望,隔壁的房门是开着的,在晚风中发出吱吱吱的声响,哦,那个影子,是她? 正好,借助这寂静的夜晚,朦胧的灯光,我去与她打个招呼,来诉说一下自己的心声,来寻问一下她的的来去。 “姨。”那影子没有回应。 “姨。”影子还是没有回应。 我只能继续走近了,脚步轻轻的靠近了她的身旁。 “姨。” 只见她一脸惊吓的惨白,双目圆瞪。 “姨,这么晚了,您还没有睡,出来吹风了?” “姑娘,你这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你把吓死我了?”她像一只惊弓之鸟,显然被我突然的出现吓坏了。 “我,我是住在你家隔壁的女孩。”一边说着,一边拿起橡皮筋,把披散着的长发扎了一个马尾。 “哦,住在我隔壁的?你什么时候住进来的,我好像从来没有看见过你。” “住进来有好些日子了,我在枫林岛上班,一般早出晚归的,我有见到过您。” “哦,哦。”她依然显得有点惊魂未定的。 “姨,你的腿是怎么了?”我开门见山的问。 “是骨头里面长了一个东西,怕它扩散,就锯掉了。” “啊,骨头里面还会长东西啊,是哪一年的事啊?” “前年,就在前年。” “那叔叔呢?你的男人呢?” “死了。”她的语气里带着点绝决。 “死了?” “是的,他死了,就算他活着,我也当他死了。” 我深深的感觉到她的情绪有点激动了,内心里仿佛有数不尽的怨与恨,于是不再往下寻问了。 “那你现在腿是不是还很疼,对吗?” “就是有时候疼,晚上疼得睡不着觉,就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的,吵到你了?” “没,没。”我摇摇头。“就是这铁杖碰击地板的声音,有点大了。” “我以后轻点声。” “没关系,往常还挺好的,你看起来也好精神的。” “我也没什么事儿,就是偶尔带带两个孙子,来打发一下时间,儿子儿媳调到b市里去了,两个人都是公司一把手,没什么空管孩子,我腿爬楼不方便,就没跟着去了,找了这么个地方住下来,空气好,又在一楼平地上,平时没事儿可以出去走走也方便。” “哦,这样挺好的。” “可不?我以前也是挺能干活的,若不是因为腿的原因,我与我的男人还一起开着几家餐馆呢,哎。”说着,她长叹了一口气。 紧接着,她翻出她的手机里的相册,借助暗淡的灯光,与我一起浏览着她曾经的辉煌与荣誉, 几乎每一个瞬间,都记录的那那样详细,她的手机相册里装满了她的儿子的相片,从幼年,少年,壮年都有,还有她的孙子,当然也有她的男人,及她自己曾经的风光岁月。 果然,人生如戏,翻开读来,谁又不是一部部大戏?谁又不是在为自己扮演过的角色而确悦着。 我能感觉到她眼神里透着光茫,她的身体的每个细胞都在热血涌动着,同时多少带着些不甘和无可奈何? 原来,她并没有真的放下,往日里,我看到她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恬静的,那种花香伴轻风的日子,只是她无奈之下的不得已的选择罢了,她并不热爱这当下的时光。 她依然在眷恋俗世中的那些事儿那些人儿那些风光的岁月,她依然被囚困在那个叫:我的我的我的笼子里,我的孙子,我的儿子,我的职位,我的荣誉等等中,根本没有走出来,没有挣断那条凡尘的链条,没能做到举重若轻,举轻若重。 她让我莫名想起来了一个人,是自己刚参加第一份工作时,遇到那个身跨一素闲琴,身着一套雪白色羽绒服的女孩,那个风过不留痕,雁过不留影的女孩:葛兰歆,那是一个还没有被红尘俗世污染的女孩,那是一个超越了三界不在五行之中的女子。 葛兰歆那时还是一个工作在社会最基层的女子,我们在电器公司的冲压车间相逢,那轰隆隆巨响的机器声,像一只猛兽张开的血盆大嘴,吞食掉那一块块大钢板,而她就是冲压车间的一名开机人,一名压钢板的女工,那时我看见她干活的模样,不像是在压钢板,那就像是在音乐厅里弹钢琴,那么优雅,那么从容。 刚开始,我也以为,她是富家女孩,是出来体验生活的,因为背后有靠山,才能身处低处,也能做到如此优雅,后来,我听她的男人南漠说:她的背后的确有很多座大山,只是不是靠山,是的,她是从大山里走出来的女孩。 大山里的女孩?哦,那像是在深山里修炼了千年的仙子,出山了,闯入红尘之中,却始终不染风尘。 的确是如此的,她的男人,南漠,是与我一样的性格,脚长了钉子似的,喜欢浪啊,荡啊,晃啊的,一年四季,有三季不在家,开了一家茶书馆,也把它扔给了她的女人葛兰歆打理,好在,还有点良心,还知道回家。 尽管如此,那时的葛兰歆,却依然是我的一剂安魂药,她总是那样安安静静的,从从容容的,像是在红尘之中梦游一般,身在红尘,心在天堂,可又能把店打理的很好,真是好生奇怪,最奇怪的是,她一直像一朵风中的白玉兰,金钱,物欲,都腐蚀不了她那飘逸的灵魂。 她向我诠释了生命中的另类高贵,而这种高贵,没有一点修饰,没有一句言语,没有一点夸张,没有一点点包装,更没有龙门阵势,是那样的自然,真的像是凡尘里落下了一位仙子。 一个人站在千万人之上,粮草备足了,拥有很多战利品时,要做到淡定从容并不是难事儿,难得是站在人群中的最低处,站在泥土里,站在尘埃处,却还能像一位立在风中的仙子,这就有点难了,至少见到她第一面时,我是被她深深的吸引了。 女人的一生若一直能保持这个样子,那会是多么好啊?也不知道葛兰歆她现在变成什么样儿了? 雨送黄昏花易落,人各非,今非昨。 她与她的南漠感情生活还好吗?还在过着茶和书琴相伴的生活吗?还是那个依然能够做到在红尘中举重若轻,举轻若重的女子吗? 我很遗憾,把自己身边人当成流水般,流过了,就流过了,都没有好好的去维护任何一段友谊。 我只知道,葛兰歆的生命中最开始的状态,就是我想要的到达状态,亦或许她身上有些特点我也有,不然我也看不见兰歆的存在,只是在成长过程中,被大人们装进了一个的流水线的盒子里,将自己压得变形了,而我的任务,就是找回那个最初的自己就好。 我很清楚:像眼前这位只有一只腿的姨,还有红尘中许许多多的众生们,肯定是不屑一顾的,因为他们眼中的高贵,高:立在是他人之上;贵:从日常使用的物品论价值,都是有形的价值。是呆在金笼子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生活,是金装银装车水马龙的生活;是站立在千万人之上,指点江山,呼风唤雨,摇动山河,从此就再也没有痛苦了,那才是世俗间人们对高贵的诠释。 可是,众生们眼中的这种“高贵”,会把人间变成了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苦难的原发点,都想我尊你卑,都想我贵你贱,那只能开战了,狭路相逢勇者胜,那些高贵的人们啊,还真得感谢那么多五感无感六觉无觉的“木鸡”们的存在,这种高贵者与卑贱者的游戏才能一直玩下去,这样就能源源不断的从卑贱者身上寻求到快感了。 这人世间还有一类型的人,应该是不会去玩这种俗世间高贵者与卑贱的游戏的,就是那种“六觉皆通”的人,因为他们怕疼,不管去踩人还是被人踩,都很疼的。就拿自己来说:闻心自问,说不向往俗世间的那种高贵吗?那一定是在说谎,当自己某一方面超越了别人,我也是沾沾自喜的。不过,也因为六觉太敏感了,可以从味觉,触觉等中寻找到愉悦感,从做一顿美食,看一朵花开中体验的愉悦感强度不比把他人踩在自己脚下站立于他人之上中体验的到的愉悦感低,所以,也就无须从方方面面去赶超他人中寻求快感了。只要自己还有那么一两个优点,把它发扬光大,其它方面的,落后就落后,他人说我不行就不行,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儿。 花之上,是鹰借睛天的自由飞翔,抵达山峰后,是为了无悔无憾的落入平地后的再生。 我把它叫自由式的高贵。 花之下,是将自己植入深谷,植入尘世,匍匐前行是为了把千万人踩在脚下的今生。 我把它叫俗世里的高贵。 我向往自由式的高贵,却远远还达不到那种境界,至少在面对俗世里高贵时,我知道自己一点儿也不淡定,比如,面对都市里那些一张口就能赚几个亿的都市人,还有人都讽刺我,她一盒擦屁股的纸都能当我一个月的工资,我就不淡定了。 每当见着那些俗世间一开口就能赚几十个亿高贵的人们啊,我是能躲就躲的,倒不一定是他们人不好,我是怕自己功力不够,经不起诱惑,怕头脑一发热,心生了贪念,为了给自己挣个面子,也跑去拿自己一个月的工资买一盒擦屁股的金纸回来。 到时,只怕屁股还没擦干净,就掉毛坑里去了,出不来了,那就惨了,就我那几两碎银,经得起几下折腾的。 恐怕凤凰没成,变成落汤乌鸦了,这可不是我想要的结果。 现在,我眼前的这位一只腿的女人,她应该也是一直在追求世俗里的高贵的女人,奈何造物弄人,把她囚困在这四下无人的山坡下了,此时此刻,我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好了。? 第157章 红尘惮 (59) 第157章 红尘惮 (59) “看得出来,看得出来,姨您是一个很能干的女人。”沉思了好一会儿,我把目光从南风楼旁的莲池里收了回来,转向眼前这位只有一只腿的女人。 “姑娘,我年轻时候,可不像你这样温温吞吞的,我们那时干起活来是风风火火的,稍微娇气一点,可活不下去咯。” “是嘛,看得出来,您和我的母亲一样的,都挺能干的,粗活细活脑力活都能干,你们那一代女人真能顶得半边天呢,都挺能折腾的,也比我们能吃苦。” “可不是?你是在做什么工作呢,怎么住到这儿来了?这不像一个年轻人应该有的样子啊。” “我?就是公司里的一名普通员工,住在这儿清静,还有莲池,我喜欢这儿的风景。” “是嘛,年轻人,还是要魄丈一点好,才有前途的,要多向你妈妈学习。” “就是要能干一点,要虎得住人,对吗?” “是要魄丈一点,也不能太实诚了,像你这样子喜欢清静的不好,容易被人欺负,会吃亏的。” “是嘛。” “是呢,姨像你这个年龄阶段时,都在公司里管人了呢,那胆子大得不了的。” 那一夜过后,我再也没有去继续寻问她的故事了。 红尘之中的故事,听得多了,看得多了后,让人有些心慌意乱的;听得多了,就知道一切故事都有规律可循,从故事的开始,就能猜到了结尾的一二了。 我宁愿将自己的脑袋重新去植入些红尘之外的故事,一个个空灵的故事;一个个只有开始,不知道结尾的故事。 那晚过后,我也一直在琢磨这个只有一句腿的女人对我说的一些话,看得出来,这位姨也和大多数人一样,也在质疑着我的行事风格了,这让我内心世界又一次产生了动摇感。 不过很快安住了自己的那块摇摇晃晃的心田:上一代人的路,如果再照着他们的样子去重走一遍,我还真没有信心会比自己的母亲,还有眼前这位姨走得更好,说不定还会把自己推向更不幸的边缘。 我还是相信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并没有拍死在沙滩上,他们是为我们铺好了一段最难走的路,我觉得自己的任务不是回头把他们的路重走一次,更不是把他们填好的路推翻掉,而是紧接着他们的为我们填好的那段路继续往前行,这样说来,我要走的路,肯定与父母那一代的人是不一样的。 我并不觉得自己喜欢清静有什么不好,清静之后,就会心静,心静之后,就能心生喜悦,心有喜乐感的人,他人就愿意与自己共事,做起事来,也能有节有奏的,就会少些bug,这样生活也会顺当一些。 我恼得是倒不是自己喜欢清静,我恼的是,自己心灵还不算静,好多时候遇是一点看不惯的事就炸毛了,像个定时炸弹,谁人一句话惹火我了,我恨不得一个石头扔过去,砸扁他才能解我心中火,这样下去,说不定哪天给自己又闯出什么祸当来了? 我也不觉得做个实诚的人有什么不好,我欣赏实诚的人,也希望自己做个实诚的人:喜欢就说喜欢,不喜欢就说不喜欢,想要就去争取,不要就果断拒绝,这样可以为自己节省很多时间,也为他人节省时间,节省下来的时间,可以去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儿。 怕就怕自己还不够实诚,明明爱,却说不爱;明明厌恶,却要强装着喜欢;明明想要,却没有行动;明明内心深处想走东边的路,却因为惧怕众人的眼光选择了西边的路。等等。最终给自己心中留下很多遗憾。 凡尘中的许多人们,也难怪谈静色变,谈诚色变了,可能是他们的心已经结冰了,需要很多很多很多的外界刺激,他们才感觉自己还活着,不然一安静下来,就如死了般的感觉,那种感觉很可怕,很恐慌,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想。他们只剩下一堆肉了,每天活着就为了维护着身上那堆肉,每天最关心的是自己的肉是不是白了点,肉是不是多了点,肉是不是老了点等等,为了那堆肉,是可以去拼命的,为肉而战,此生何求? 当然,我也要为肉而战,必境肉没了,心也就消失了,但我也为心而战,前半生拼的是肉能,后半生拼的是心能,若心都没有了,那后半生身体机能弱了,肉能降低了,又拿什么对付人世间的妖魔鬼怪呢? 我想:俗世里的高贵,主要是拼肉能的,谁的个子高,谁的个子矮?谁的肉壮,谁的肉白,谁的肉嫩,谁的肉身上披金戴银多,谁的肉身又飞天上去了,谁的肉身又被踩在尘埃里去了,等等,我们每天就盯着彼此身上的那堆堆肉,为肉欢喜欢为肉忧。 为了肉体,我们忙忙碌碌,却在命运中交措,这是很多红尘之子的生活显照了。 而自由式的高贵,也关注肉体,不过更关注心,我比较失望的是,俗世间的大多数人们啊,包括自己的亲人在内,他们把所有的无形的东西都看得那么兼价,这些无形的东西包括:情感,时间,爱,感受力,学习力,想像力,审美能力,等等。 打个很常见的比方,比如:一个刚出大学校园的女孩嫁给了一个物质丰富的成功男士,用常人的眼光看,可能觉得是这少女占便宜了,成功男士吃亏了,少女是不劳而获。 咱换过角度看,从无形的价值来看,咱来算算这少女输出的价值: 一,时间价值,是女人黄金般的青春啊,一去不复返青春,她没有拿自己黄金时间段去创造属于自己的价值,而是给了一个男人,这个逝去的黄金时间段原本就价值连成了。 二,美好的情感,被世俗里成功男士看上的女人情感能力肯定是不弱的,那从妖魔鬼怪堆里打拼出来的男人,早就修炼出火眼金睛了,他选择的女人会一无是处吗? 我只知道修炼美好的情感不比赚钱容易,赚钱就如挖井,这儿没水,换过地方挖,一直挖下去,总会出水的,就算万一,四处挖也挖不出水了,只要四肢勤劳一点,这年代,还有人会因吃不起一碗米饭,挂了的吗?应该没有了。 还有通往赚钱路上的人多的如蚂蚁子,热闹非凡的。 而修炼美好的情感能力,修炼美好的精神品质,是要忍受孤独的。 看在这份孤独的份上,它也不至于兼价啊,怎么情感付出的人就变得兼价了呢?就变成人见人厌的吃白饭的人了呢? 更何况,人间物质满天飞,人间真情几人有?真情与金钱一样都是稀缺的东西,既然是稀缺的,那么它就是珍贵的,不是吗? 可是我们却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偷换了概念,完全否定无形的情感付出的价值,否定了他人输出的时间价值。是不是他们只有定义为情感付出是兼价的?那么那些别有用心的人就可以一直高高在上的?就可以把情感付出的人变成一具活死人,一无是处的活死人?最后,相处的最后,情感付出的人也相信了,情感是兼价的了,凡是没有去创造有形的财富的人都是兼价的? 以至于,所有的人不管男同志们还是女同志们,都来为物而战了,为肉而战了,到最后,这个人世间会是什么样子呢? 会不会变得如送葬场一般刚开始锣鼓喧天看似热闹非凡的,看清楚过后才感觉那就像一个停尸场,阴风阵阵,毫无生气,冰冷的,冰冷的。 也难怪,“木鸡”们都没有心的,只关注肉体的,也只能为肉而战的,他们压根就不需要什么情不情,感不感的,那玩意儿,多麻烦。所以明明离天轮之年还有一大半时间,很多“木鸡”们感觉自己快没气了,物质世界争夺战,他们争抢不过大神们,争抢不过妖魔鬼怪们,到了人生下半场,要情又没情,要品没品,要才没才,连一根毛都没有了。 还有一点知觉的人们,又老是把自己的原本珍贵的东西付错了人,那些“大神”们,包括有情感能力的大神,他们获得的情感本来就多如牛毛了,天天在赞美声,欢呼声,掌声中,艳羡的目光中走过来的,他们最不缺的就是情感了,那情感自然就变得兼价了,可我们还是喜欢往那里面凑。 还有,有些用物去易情的人,最后落了个情也空,人也空,物也空了,爱也空,空空如也的人,怨天怨地的,我也真是无语了。 怪来怪去,是人们自己脑子不太好使,好不?能怪谁呢? 出路到底在哪儿?我也一直在寻找答案。 选择了花之下的今生,是无情的一生,就需要拿起一切,做个不服输的种,我又觉得过于沉重,沉重的让身体里的细胞也跑出来造反了,沉重的让自己心生厌恶,沉重的为空气制造污染。 选择花之上的重生,是有情的一生,就需要放下一些东西,刚开始就像是一棵无根之草,无源之木,需要自己去寻根,需要去寻找生命的源头,又像一只孤魂野鬼。 我选择了一种‘花之上’的人生,这是有情的一生,当下,这是一条人烟稀少的路,没什么人会去走,会被人嘲笑:没出息,没种,无能。 以至于,有情当做无情人,甚至有些人干脆不玩了,变成了一个无能又无情的人。 不管怎么样,我想这一切都会过去的,摆烂的人们,是在为自己的情感立价,我坚持上路,也是在为情感立价,咱不是没种,只是冷眼看世界,暂时不玩了而已。 当天空飘云了,望向万里长空时,偶尔我也会问自己,不知道天空中有没有一朵白云,为自己而白过? 当夜深人静了,望向万家灯火时,偶尔我也会问自己,不知道有没有一盏灯,为自己而亮过? 当走过街边了,看着车来车往时,偶尔我也会问自己,不知道有没有一辆车,为自己停留过? 不过也只是偶尔问问,大多数时候,我是坚定着自己的脚下的路,选择上路了,就不曾想过回头,也无路可回了。 有时候把人间看简单一点时,那不过是三类人的游戏:自恋的人,自卑的人,自爱的人。 自恋的人:他们把自己看得很大,很大,把他人看得很小很小,他们喜欢呆在他人之上,喜欢压制人,喜欢“活死人”,小的们是为我服务的,为我利用的,为我所用的,为我欢呼的,为我拍掌叫好的,至于你的一切的一切,算个狗屁,不值一提。 自卑的人:他们把自己看得很小,很小,把大神们看得很大很大,喜欢把那些自恋的人当成大神。时常嘴里高呼着,时常在内心里呼唤着,大神啊,请给我一句确定的答案,就能化解我的一切苦难;大神啊,请赐予我点爱,让我从此高枕无忧,就再也不用吃奋斗的苦了;大神啊,请赐予我想要的一切, 那里有一种飞蛾扑火般的壮烈,那里有一种地动山摇般的刺激,结果是大神们更神了,小的们更小了,说不定还被大神们一脚给窜飞了。 自爱的人:我是一切根,我是一切因。眼前有路,去上路不就行了;心中有块地,去耕耘不就是了;妖魔鬼怪来了,开战就是了,谁怕谁;找麻烦的人来了,为他让路就是了;爱来了,若还是一个人,那就去爱一次;情来了,若还是一个人,去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情就是了;爱走了,挽不回来了,让它走就是了;情没了,它还会生出来的;人若被老天爷收了,那就安心的走?谁能确保这一世为人,是最好的选择呢? 在我走遍自己前,去超越有与无,生与死,在出世与入世的两端,去挣脱到那个叫:我的我的我的牢笼,玩转有无,我觉得这样的一生才算没有没来了。 大绪说:“你很悲观。”也许是,可我有时候明明很乐观的;隔壁的这位只有一只腿的姨说我太温吞,也许是,可我有时候明明很霸道的。 只能说,从别人眼中解读自己,也不太实用,自己的内心世界还得靠自己去探索。 后来,好些天了,每天夜晚隔壁的房间大门总是紧闭的,也没了动静了,不知这只有一只腿的女人去哪儿了? 于是,我每天下班回家时,只剩下了两只小橘猫咪,还有自己了,外面南风楼畔,还有半尺厚的黄土,半尺厚的月光,远远望去,好像有人踏着月光撑着灯笼而来,是因为我在山中吗? 再仔细看来,山坡下只有见月光根本不见人影,只见莲叶与莲花缠缠绕绕的,仿佛缠到了天边的那边。? 第158章 红尘惮 (60) 起雾了。 从邻枫镇通往枫林岛的路上,白蒙蒙的一片,不见几十米外的风景,远远的,听到枫林岛的入口处锣鼓喧天的,这是发生什么事了? 再仔细倾听,好像是从祭坛那边传来的,祭坛?记得我第一次踏入枫林岛时,第一眼入进我的眼帘的建筑物就是那座祭坛,它座立于岛上入口不远处的旷野之下,一座圆形的用石头堆砌而成的建筑,一层层石头阶梯,堆砌到最上层时,是一个八卦阵图,若不是两旁有两座石头亭子,我还以为那是一座陵墓。 的确,平时,也少见有人去那儿,它就是那样安安静静的平躺在那片空旷之天地之间,静默着,像是在诉说着枫林岛上几千年以前的传说。 我推着自行车直往祭坛边行去,大约二十米以外,在飘散雾层中,我看清楚了,那儿围满了人群。 我拔开人群,挤到了祭坛八卦阵的最前面,原来是有几个身着白色长袍的道士手舞足蹈的在做法术呢,八卦阵里摆了一排长长的木桌,在木桌的正中间,摆有一个猪头,头朝着青天,还有一些祭祀的果盘,干果,等等。 我低头望向地面,溅了一地的红艳艳的鲜血,那是猪血,还是鸡血?还是?地面上插有一排排红烛,火焰在晨风中摇拽着。 “这是在干什么?”我寻问着身旁的陌生人。 “祈福啊,你没见过啊。” “哦,为谁祈福啊。” “不太清楚,好像是有家酒楼开业了,他们来请来道士来这儿祈福的。” “酒楼,是邻枫酒楼吗?” “对,对,就是那家邻枫酒楼。”陌生人手指着那座如一只昂首挺胸的白鹤立在群楼之间的水晶石大楼。 邻枫酒楼?那不就是昊然他们家的吗?哦,是的,听昊然说她的母亲是信奉道教的,他脚上的那串脚链不就是从山上的道士那里祈来的吗? 我努力在人群中搜寻着昊然的身影,因为雾蒙蒙的,根本看不太清谁跟谁的。 转身望向自己身后的人群,也不见一个熟悉的身影。 只见身着长袍的道士手握着几根干枯的柳枝条,在人群中扫来扫去的,嘴里不停的念叨着: “千处有求千处应,苦海常作渡人舟,青柳枝,纯圣露,微拂拭,净人心。” “事业峰登,年年是丰年。”一阵锣鼓声中传来了天外之音。 我只感觉天摇地动的。 紧接着,锣鼓阵队,从祭坛处转向了通往邻枫酒楼的那条石头小径上,他们一边行走着,道士们在路两旁挥撒着碎银纸屑,这些银纸屑在晨风中纷纷扬扬的飘散着,像是天空中落银子了。 雾久久的未散去,我看了一下自己离上班的时间,还有三个多小时,不急,索性随着祈福的队伍,进入了邻枫酒楼的地盘中。 他们没有直入邻枫酒楼的大厅,而是入进了旁边的一座石头大殿,这是一座专门用来祈福的神殿吗?地面上的宝石闪闪发光,无数盏灯火在石壁边摇拽着,还有大殿顶头的好多颗行星,银光闪闪的。 长袍道士们依旧手握枯柳枝,在大殿里绕来绕去的,嘴里不停的念叨着:“事业峰登,年年是丰年,事业峰登,年年是丰年。” 我屏住呼吸,眼睛目不转睛的望着那几位在人群中跳来跳去的施法道士,难道真有某种神秘的力量,会带给祈祷的人福音吗? 难怪那次昊然他脚上的从道士祈来的白玉石脚链不见了,那般慌慌张张的,今儿个看这阵势,似乎还真感觉有某种神秘的未知的力量,它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让人心生敬畏,至少此刻我在这儿是不敢乱喊乱叫,乱走乱动了。 祈祷队伍闹腾了好一会儿,又转向了别处阵地。这时,我没有随着去了,而是久久的立在了这座宏伟的大殿正中央。 抬起头凝望着石头壁上的那一尊尊雕像,那是什么佛?还是什么神?我并不认识。 那一堆堆圣火熊熊燃烧着,烤得我浑身发热,周围如死寂般,也是,一切庄严的东西都是寂静的。 正在我魂飞他界时,旁边仿佛站了一个人影,我转身一望,吓得连忙后退了几步,天啦,她?她的面容太可怕了,那是一个半边脸发黑的女人,左边的脸上还留有一道深深的长长的刀疤。 “你是谁,谁让你来这里的?”她明明是个女人,发出来的声音却像个男人,好粗,声音好刺耳,最让人不想直视的,是她的脸上狰狞的神情。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罗刹下凡了?是我扰乱了这儿的寂静,闯入了一片禁地。 这人世间里我长这么大了,根本从没有见过面容如此恐怖的人,简直比武侠剧里的裘千尺还恐怖。 “我,我,我?”我浑身吓得直哆嗦,说话的声音像蚊子叫,连自己都听不见了。 “我问你话呢,你来这儿做什么,谁让你来的?” “我,我,自己随祈福队的来的,我这就出去。” 她一把抓住了我的衣领,对着我狂吼着:“想走?这里不是你想走就走,想来就来的,快说,你是谁?谁让你来这儿的。” “我,我,我认识邻枫酒楼的昊然,我们是好朋友,我叫秋梦寒。” “什么?秋,秋,秋梦寒,你,你就是抢我们漫玲的男人的那个野女人?好啊,我正想找你呢,今天总算被我逮着了。” “吴漫玲?我没有,我没有抢她的男人?” “你还跟我狡辩,野女人,我今天不毁掉你的脸,就别想我踏出这扇大门。“ “我没有抢她的男人,我与昊然是好朋友,再说了,我喜欢昊然,昊然也喜欢我的,不信,你可以去问他。” “呸,呸,什么阿猫阿狗阿花的,都跑了向我们家昊然示好了,也不掂量下自己几斤几两重,你娘没好好教你,人要自尊自重,抢别人的东西就是犯贱。” “我没有抢男人,是昊然先向我示好的,我们是好朋友。” “呵呵,呵呵,我们家昊然,捡了一只小白猫咪,他们也是好朋友,这世上就是有太多像你这样不知自重的喜欢抢别人家男人的贱女人,闹得人间不得安宁,闹得许多家庭妻离子散的,你们就不应该存在在这世上。”她像发疯似的对着我狂吼着。 “我没有抢谁的男人,你才是贱女人呢,疯婆子,疯女人,有本事你就守住你自家的所有的男人不要出去乱跑啊。“ “反了,反了,你还有理了,贱货,我今天要递天行道,灭掉你们这些疯长野长的不知天高地厚的野女人,不守妇道的野女人,喜欢抢别人家男人的狐狸精。” 她瞬间像是癫狂症发作似的,扯住我的头发,往石头岩壁上砸去。 “我砸死你,贱货,我砸死你,贱货。”那声音就如一只疯狗般,不停的对着我狂吼着。 我努力让自己镇定着,就在我不远处,我发现了有一盏神灯,挣扎着跌起一只脚,双手用力的把那盏神灯从石壁上扯了下来,举起手中的灯座,“砰”的一声,狠狠的砸在了她的一只眼睛上。 只见听发疯似的叫喊着:“来人啊,来人啊,我的眼睛,我的眼睛。” 我惊慌失措的,转身从大殿的一扇后门逃去。 “妈,妈。”突然听见门外有人喊妈的声音,这声音好熟悉,是昊然的声音。 我停下了脚步,回头望大门边望去,果然是昊然。 妈?天啦,那就是昊然的他妈,这就是昊然他妈?她 ?那是修行了多少万年,才修成了这副罗刹的模样? 我一直以为家庭是让人修炼成佛成仙的地方,必境几世的因缘,今生才能成为夫妻,可是究竟是我运气不好?还是咋地?我一路走来,相逢到的这么多比我年长的女人,为什么?家,没有让她们成佛成仙,咋都成鬼成魔了呢?见到其它女人都不问东西就开咬了呢? “啊,梦寒,你怎么跑这儿来了?”昊然,见着我慌张的神情,一脸惊茬。 “昊然,快,快,我的眼睛瞎了,是那个野女人打瞎的。” “啊,妈。”昊然,走上前去把那女人,扶了起来,而后目光转向我了。 “我,我没有,是她先打我的,我才打她的。” “梦寒,你快走,快走啊,不要呆在这儿了?”昊然有点胆怯的向我挥着手。 “我?我?” 我回头望着那一尊尊神像雕塑,心想不能就这样走了,如果青天之下真有神灵的存在,我今天必须当作神灵的面,把事情弄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快出去啊,快走啊。”他有点不耐烦了。 “我的眼睛,我的眼睛,儿子,我的眼睛看不见了,不能让她走了,快,快报警,快啊,报警,把她抓起来,交给警察局。” 说着,又像一只癫狂的母狗举起两只手猛的向我扑了过来。 “你如果让我眼睛瞎了,你今天也别想睁着眼睛逃出这扇大门。” 紧接着,伸出她那长长的指甲,往我脸上猛抓着。 就在这一上瞬间,她激起了我身上一种最可怕的力量,那是一股兽性的力量,从我的身体内喷涌而出,我与她撕打了起来。 将拳头握得紧紧的,挥起就是几拳下去,就把她打倒了在地,踩着她的身体,一闪,闪到了大门边。 只是脸颊感觉湿湿的,我以为是吓出汗来了,伸起手一摸,不是汗,是血,这祭祀,祭出了一把刀,将自己的脸上划了一道伤。 整个过程,昊然是手足无措的。 唯有神像,始终哑然,静默。 正在我刚放松下来时,那女人突然像一只满血复活的僵尸,从地上弹了起了,再次向我扑了过来。 我顺手从门边摸到了一根铁棍,从她的腿边撩了过去,一棍子就将她撩倒了在地上。 “昊然,快,快报警,这狐狸精都成精了,利害得很。” “我没有抢你们家的男人,我不是狐狸精?你问昊然,他有见过像我这样一毛不拔的狐狸精吗?不识趣的狐狸精吗?所有成精了的东西,都懂得先给予后索取的,我对昊然,连一根毛都没拔过给他,但他对我的好,我始终记在心里,不管以后我们有没有在一起,我都会用另一种方式回报于他的。” 说着,我用期盼的眼神直直的望着昊然,只希望他能递我说一句公道话。 可是昊然不知是不是吓坏了,愣在一旁,一言不发的。 “我呸,我呸,当了biaozi还想立牌坊,昊然,去把你爸昊震成喊来,你们爷俩都不是个东西,都不知道自尊自爱家伙,什么阿花阿猫的女人都去沾染,今儿个好不容易逮着一个了,我就要当着他的面来收拾这些凌牙利齿的野女人。” 第159章 红尘惮(61) 有一种传说,是缱绻于业火重天,我戒色,色不戒我。 我正在犹豫着是进还是退时,只见那刀疤女人, 以迅雷耳之速,再次向我扑了过来,将我打倒在地:“你敢踩我,我踩死你这个野女人,我踩死你这个野女人。”她力大如虎,那是她身体内积累下的七世怨火与怨气,还有风吹不散的长恨,月圆不了的长梦,一股作气,全部将它们泄出,以我的身体作沙雕。 “别打了,别打了。”昊然茫然无措的喊着,减着喊着,没了人影了。 正在我力将枯竭时,突然听到了一声喝令:“干什么?”那个高大的影子,我不知道那是神还是魔,但我深信他能救我出业火重天。 “爸,你快,快把她们扯开,她们打了好久了。”昊然喊着。 “昊震成,我今天就要当着你爷俩的面收拾这些野女人,不要以为我好欺负。” “叔叔,救我。” 我隐隐约约看见那个影子出现了在我的眼前,把那刀疤女人一把扯开了。 “昊然,把你妈送到精神病医院去,疗养一段时间,好好看着她,别让她又跑出来,乱咬人了。” “我没病,我没有病,昊震成,是你有病,你才有病,你不得好死,想把我支出去,你们就可以为所欲为了,休想,门都没有。” 我缓缓的从地上爬了起来,整了整衣服,向昊然,还有周围的人鞠了一躬,一言不发的头也不回的,颠颠撞撞的走出了那座祭祀神殿的大门。 “梦寒。”昊然从背后追上了我,挡住了我的去路。 “昊然,从此我与你情缘两赊,这儿容不下我的身与影了,再见。” “梦寒,改天我来“异渡香魂”图书城找你,我有事跟你商量。” “不需要了。” “寒姑娘,这就是你不对了,一个人出门在外,四海之内皆是朋友,不要跟一般人一般见识。”昊然他爸走到了我的跟前。 “朋友?哼。”我冷冷的一笑。 “一般人的见识?这些个野花野草的能有多大的见识,你看那大街上,那来来去去的身影,别鬼迷了心窍,我是来替你们除害的,你们这些没良心的,反倒把我当外人了,想把我支开了,我会跟你们没完。”那女人狂吼着。 “你给我闭嘴,别在这儿胡闹。”昊然他爸又是一声喝令。 转身,向站在门边的几位男士挥了挥手。“把夫人扶到休息室里去休息一会儿,有病治病,有伤疗伤。” “走,昊夫人。” “野女人,我再次警告你,离我们家的男人远一点,不然你给我等着,我要毁掉你的名声,让你永世抬不起头。”她用手指着我,一边走着,一边喊着。 我突然灵机一动,杀了一个回马枪,你不是要我毁我的名声吗?你不是骂我是野女人吗?那今儿个我就成全你?我就压上自己的一世名声,对,什么名声不名声的?脸面不脸面的?我打长到八岁时,就没有脸了,是爸爸妈妈眼中的小废材,没用的小东西,脑子不太正常的小家伙,打从小就没个好名声的,不也长大了吗?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生死看淡。 曾经我一倔到底,把爸爸妈妈眼中小废材扮演的非常好,今儿个大不了换个角色来演一演,好,野女人,说我是野女人,那我就演一回给你看看? 好,好,好,你不是很高贵吗?今儿个我也成全你,就来给你带个高高的贵贵的帽子。 我想好了, 菊花,古剑,酒,色身。 我要前面三样。 “叔叔,我饿了,你们这酒楼里有早餐吃吗?” “有,早餐很丰富,昊然,你带梦寒去宜宛斋吃点东西,是饿坏了。” 身在异乡为异客,不逢佳日倍思亲,我肉眼模糊,四海之内,看谁都像我自己的父亲兄弟。 “走,夫人。”那刀疤女人终于被几位男同志拽走了。 一路上,她喊着,骂着:“野女人,野女人,我不会放过你们这些野女人的。” 我抬起头凝望着这座如一只白鹤般立于群楼之间的大楼,在我第一次踏入这座枫林岛时,这儿还是一堆废墟,我从来就没有想过我会与它结下了这一段缘。 那些个自封良人浑身上下左右内外都零缺陷的至尊无上的人啊,也不知何时才能放过他们眼中我这类不三不四不五不六的野流之辈。 我想:如果有一天,我将自己变成了一个“活死人”或许这一切就会结束了,只要我还野着,浪着,就不会有结束的一天。 很多时候,我是凡尘也怕,凡事也惧,只想走好自己脚下的每一步路,原来这每前行一步都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梦寒,走,吃早餐去,我也饿了。”昊然提醒着我。 “你不去陪你妈了?” “你是客人。” “吴漫玲呢,今早儿怎么不见她人了?”我还是有点好奇,昊然是吴漫玲的关系。 我莫名其妙的当了第三者,变成了一个抢别人男人的野女人了,可我却没有责怪昊然的意思,爱不是自私的吗?我一时半会儿搞不懂自己怎么会这样?内心世界又仿佛缠起了一团乱麻。 我只知道与昊然在一起,是我自己的选择,与他人无关。 况且,欧阳成成,早就提醒过我了,昊然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不是心中没数,只是,一股莫名的力量,还是想走进他的世界。 亦或许,我对昊然,还有他的父亲只是一种相见如故的江湖情缘。 既然是江湖情缘,那就会起于江湖,也会止于江湖,不管他们是佛还是魔,佛缘让自己上天堂,魔缘让自己下地狱,都只是一段缘,有缘起之时就有缘灭之时,只是那刀疤女人太较真了,若不那么较真,可能我会就此了断,走得个干干脆脆的。 一个较真的人遇上我这么一个倔强的人,那就有戏看了,她把她们当成高贵者,把我看成卑贱者,那我就于此地,不如把自己的“贱”当作“剑”来用一回,一“剑”到底,为自己杀出一条小路来。 “她在楼上忙活呢?” “此地,看来不适合我呆了,猛虎太多。” “先吃饭了再说,早餐处到了。” 我放眼一望,果真食物很丰富,关养生粥就有十几种,还有红薯,玉米,花卷,包子,馒头,鸡蛋等等,应有尽有。 我选好了几样,安安静静的坐在了餐桌旁,不得不说,在昊然面前,我整个人是放松状态的,身体内的每一个细胞都在跳舞的,都是向外绽放的。 “梦寒,你的‘寒山美食工作室’已经弄好了,本想请你来当厨的,可看你现在在“异渡香魂”图书城里的工作有点忙,就先让另外的人替你操持着了。” “你们把我给换了,不起用我的菜谱了?” “没,我们是怕你忙不过来,做两份工太累了,是我爸决定的。” “行了,别什么都推卸给你爸的,是我与你合作,跟你爸又有何干?” “要不,你把那边的工作给辞了,专心的在这儿呆着,好不好?” “开什么玩笑,我不可能把自己手上原本养得好好的一只鸟儿放飞了,全身心的跳入你们这片虎狼之地,我们之前商量好的,是可以兼职的?” “你有分身术啊,三头六臂啊,你忙得过来吗?” “我不管,我一个月有六天休息,都可以来的。” “你不是不喜欢赚钱吗?视金钱如粪土吗?现在干嘛那么拼了?”昊然问。 “谁说的,我也喜欢钱的,只是,我工作也不全是为了赚钱,有些事情,我就是想去试一试,有些地方,我就是想去呆一呆,不在乎时间长短,这是一个探索自己的过程。” “不懂你,哪有那么麻烦,跟着一个高人混,不就好了。” “此路不通啊,高人的标准,与我自己的标准不一样,高人觉得好的,对我来说不一定是好的,大鸭走大鸭的路,小鸭走小鸭的路。” “那你是大鸭还是小鸭?” “我是一只小鸭子啊,嘎,嘎,嘎。” “梦寒,你倔起来,也挺美的。”我看得出来,昊然是完全接受我的。 “那你是不是同意,我来这儿做兼职了?” “要问我爸,要不?你自己去跟我爸商量。” “行,行,昊然,你其实挺可怜的,什么都你爸你爸的,你妈你妈的,都不能自己作决定的。” “这是我的宿命,逃脱不掉的。” “你是一条懒虫,那改天我去跟你爸商量。” “好,只要你把“异渡香魂”的工作辞了,专心的来这儿工作,他肯定会同意的,当个美食家不好吗?反正又是你的老本行,不是吗?” “那你以后还会去我们家乡种玫瑰花吗?一起去完成“万物生一生之水”玫瑰花型的那款香水吗?” “当然,我们说好了的,不反悔的,其它的事我都可以听我爸妈的,只有这一件事,我要为自己活一回了,真正的为自己活一次。” “真的吗?”我半信半疑的。 “是真的。” 回首间,祈福锣鼓队,好像已经进入了正楼。 我能清楚的听见,他们祈祷的声音:“事业丰登,年年是丰年,事业丰登,年年是丰年。” 在人群中我又发现了那个气宇非凡的身影,是昊然他爸,我今天终于知道了他的名字,他叫昊震成,那到底是怎样的一个男人?长得人模人样的,却能把他的女人变得人模鬼样的。 也许,他?才是那只千年的狐狸,现时,他是顺风顺水的,才看起来像只猫头鹰,我也才能相安无事的立在此地,如果我哪天也让他不高兴了,可能一口就把我吞掉了,吞得连骨头都不会剩下的,这样笃定的去解读一个大男人,不知道是自己的幸运还是不幸,我只是从自己的父亲身上的影子,自己男亲人身上的影子,去解读了他?也许是正解,也许是误解。 不过,我依然觉得生命就是一场场探险,舍不得割肉流血流汗,就入不了狼窝虎窝狐狸窝,又怎能真正做到把生死看淡? 如果昊然是一张没有被污染掉的洁白洁白的白纸,那么昊然他爸就是那白纸上用色彩鲜艳的画笔画成的一条条线路图,那是一张通往宝藏区的地图,沿着牚纹络着的宿命,那张图里有繁华三千梦,广厦千万间,还有纸香墨飞赋满江。 让我身体内升起了一股无名的欲火,从每一个细胞间里涌出,我想沿着那张已经用脚步丈量过的地图的脉络,用他的已知,去涂抹我的未知。 他是我座下的极乐,让我登台而失措,他若是佛,我欲与他成佛,他若是魔,我就随他成魔。 女人的直觉或许真的是准确的,难怪,难怪,刚刚那个刀疤女人,昊然他的母亲是那样的恨我入骨,会发疯似的撕咬我。 她的嗅觉如此灵敏,就在这炼狱之下,我想她闻到一股窟颅安红豆的胭脂味。 而那一具窟颅安红豆,就是我。 我怎么去远离他们家的男人了?身处江湖之中,这磕磕碰碰的,碰到的人不是同性,就是异性,又如何做才能远离别人家的男人?除非我躲到深山老林里去,除非我为自己作一个茧,把自己装进茧里缚束起来,这可能吗?不,不可能。 我爱这世间的繁花,也爱这世间的绿草,怎么可能远离。 菊花,古剑,酒,色身,我不要他们的色身,也不想踩之谁人之上。 菊是柔情,剑是力量,酒是浪漫,色身是性。 我只想用自己手里的几朵菊花,换取他人手中的一把古剑,借他人一点点力量,去做好一些事,走好一段路,做好一次人。? 第160章 红尘惮(62) “窗外层层梦,窗中梦梦身, 即知身是梦,一事任红尘。” 一事?一事?一事任红尘?我心里默默的念着,“异渡香魂”图书城书库里后窗边的墙壁上的这一首诗。 书库外,在冬日里的阳光和照下,后窗那边的一片红叶林,伴着已经干枯了的小溪流,还有瘦长的风吹着岸边的白蒲苇,比起往日里仿佛更多了一份苍凉感,林间的叶子依旧如往常红艳艳的,没了溪水的映射,还是少了点韵味,白石桥上人烟依如往常,来来往往的,干燥的空气,石碾轻飞瑟瑟尘,多了一份燥动感。 书库内,淡淡的阳光折射到的窗台边,即使无人问西东,依然有种温暖感。在这儿工作,就如在自己家般,要不要舍弃这儿的温馨与宁静?去挑战邻枫酒楼里的纷争与喧嚣?变或不变,又将我的心撕裂成了两半。 一事任红尘? 我与大绪约定好的一个月挑战试用期,也即将结束了。 大绪?对了,我好些日子没见着他的人了,他在忙些什么?他可能早就忘记了后面的书库里还有我这么一个人儿的存在了。 这些日子,我好像功也无人记,过也无人记,做幕后的唯一好处时,上班时是‘芒种看今日,螳螂应节生’,下班后是‘丹云高下影,安鸟往来生’,上班的状态与下班的状态完全可以割裂开来,两个世界两个人。 而做幕前,特别是做销售,一做销售深似海,人生无处不销售,无时不销售,吃饭时在想着销售,走路时在想着销售,睡觉前在想着销售,连做梦都在梦见销售,两只眼睛如老鹰般盯着每一位可销售的人,没完没了的,生即是活,活即是生,越想越觉得做销售的人们真不容易的,对于我来说那真是非人般的生活。 其实,这些日子我也做了点事儿,闲来无事,把书库角落的一堆堆本要拉到废品站的陈旧的书,我又把它们整理了出来,重新排列组合,摆到了前厅某个恰当的位置,重新销售,原本是无心之举,没想到效果还不错,书还卖得不错,只是功不是我的,业绩也不归于我,我仿佛被人遗忘在某个角落里了。 把事儿做好是本份,把事儿做坏了,就需要担责,但我还是喜欢这种状态。怕得是,我功无人记只有过,一个月结束后,我可能要卷铺盖走人了。 哎,都如此用心的在做事了,如果依然留不下自己的饭碗?想着,想着,内心里还是生起了一点忧伤来。我身处在这片空间中,安住了魂,安不住身,安住了身,又安不住魂,我也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不行,我要去找大绪说一说自己的状况,大绪?好像这些天他都不在办公室里,他人去哪儿了? 对,他一定在枫林客栈,自从他盘下了枫林客栈后,好像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客栈里了,图书城这边都是自动运行的,他就没怎么来过这边了。 枫林客栈?那天昊然的车路过他们的门前,我看见门前站了一堆堆三教九流的人儿,也不知道他们是干什么的? 突然间,我对枫林客栈好奇起来了,下午,我一定到那边去瞧一瞧。一事归一事,就算投到邻枫酒楼去做回自己的老本行,我也得先把自己当下的人和事搞清楚了,这一团乱麻整理清楚后,这一脚才能踏入下一个地盘中。 西风染尽三千倾红林,大雁盘旋而飞向高空,让我越来越留恋这座岛屿的一草一木了,一种坚定的信念,我要去找大绪。 下班第一次钟声敲响,我如一只兔子般飞奔向了枫林客栈。 远远的,我就见着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是白猫儿他们,她那一头发如雪,我一眼就认出来了,不一会儿,车里面又走下来了几个人影,有男孩,也有女孩,是之前我从未见过的一些人,中间又有一个我熟悉的身影,他是昊然。 奇怪了,这家伙,这个点不在打理他们家酒楼的事儿,咋还跑到别人家的客栈里来了? 为了不让他们发现我,我躲进了一家买鱼干的店里,大绪的枫林客栈客源还真不少,进进出出的人,都没有间断过,不到几分钟,门口边又站立了几位穿休闲装的男同志,一看样子,就是江湖中人,身上没有一点书香气的那种,隔着老远,仿佛我都能闻到他们身上的酒气与铜板味儿。 我要找个啥样的理由入进枫林客栈里去呢?去找人?还是去住宿? 想着,悄悄的溜到了客栈的门边,往前厅里瞄了一眼,一个前台女孩,嘴里叼着一根香烟,在收银台旁悠然的吸着。 我直接走到了她的面前。 “你开房吗?”那前台女孩子年龄看起来不大,整个人状态却流露出满满的风尘味,还带有一点苦情味,却又掩藏不住那灵魂深处里透出来的那一股子善良与深情。 “不,不,我找人。” “这里客人身份保密的,外人不可以随意闯入他们的房间。” 身份保密?这就奇怪了,难道都在这儿召开什么密秘大会?难道?我突然有种不太好的预感。 “我来找你们的老板,大绪。” “他不在,和他的女人去外地了。” “哦,他们去哪儿了?” “我不太清楚,我们只是打工的,哪知道那么多的,你可以打他的电话问一下不就知道了?” “哦,对,打电话?” 说着,我犹豫了一会儿,还是直接拔通了大绪的电话号码,手机是关机状态的。 “关机了。” 紧接着又拔通了悦悦的电话,他们一定是在一起的,找着一个就能找着另一个。 悦悦的电话是通了,她那边的回音是:她也不知道大绪去哪儿了?她也在找他。 我心里再次生出了一种不太良好的预感,好像有什么大事要发生似的。 大绪这大白天,干嘛把手机给关机了?怎么一个人好好的就人间蒸发了吗?我百思不得其解。 “那你住店吗,不住店请赶紧离开这儿。”她脸上带着忧郁的神情问我,那淡淡的忧郁可以让我放下防御之心。 大绪他人去哪儿了?还有他的女人悦悦?他们到底在搞什么鬼?不行,我得去看看这客栈里到底他们弄了些什么神秘的玩意儿? “行,帮我,开一间房。” 枫林客栈的客房层数,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好像比原来那位白发老太太经营时又加了一层房间数,我的房间依然在二楼。 这一层楼静悄悄的,压根就没有什么人,也就是说白猫儿他们已经没有住在201房了,那刚刚我明明看见昊然他们也进来了的,他们去哪儿了? 我紧接着爬到三楼,三楼依然,连一个影子都找不着。 隐隐约约的听见了,好像在楼下传来了吵闹声,楼下,没人啊。我走到楼层的最端头,打开了三楼后面的消防门,沿着楼梯往下走,一直走到负一楼地下室,对,声音,就是从这里传来的。 我直接脱掉了自己的高跟鞋,光着脚丫子,轻轻的,轻轻的走到一间大门边,里面好像是麻将对对碰的声音,他们在里面打牌? 低着头,继续往下一间房间走去,好像这儿每一间房里都有人,且都是成堆成堆的人儿? 那么昊然他们,一定在这里面的其中一间房里。 不就打个麻将嘛,干嘛搞得这样神神秘秘的,到底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难道?我不敢再往深里想了。 昊然?不行,我得去找到他? “什么人,你找谁?” 我身后突然出现了一个人影,他的整张脸用衣服的帽子遮了起来了,眼睛前戴着一副黑色目镜,我看不清楚他的面貌,他的手里提了很多盒盒饭,原来是来送饭的。 “我,我,我来找一个人?” “找谁?” “昊然,你知道他在哪一间房吗?” “不认识,不认识。” 说着,他直接打开了第二间房门,很快就把房门紧闭起来了。 我在地下室走廊边,徘徊了好一会儿,不断的听见屋子里男男女女的吆喝声,但找不到昊然的影子。 四处张望了好一会儿,这时天色已经暗淡了,血红色的门板,漂泊到长夜的尽头,我沿着走廊又往前走了一段路,这一间房听到的不是麻将对对碰的声音了,而是男女的嘻笑之声,也是,夜黑了,男欢女爱的,行男女之事,也纯属正常,我尽量把一切往好处里想着。 心神不定的回到了二楼自己的房间里,我的魂儿又随着夜晚的风飘走了,心里空落落的,脑海里不断回响起负一楼那一群群男男女女的欢笑声;还有后面那几间房里,那里有连理的枝茎的缠绵,十指相扣,唇色依然,琤琤而飞。此时,我感觉浑身发热,连空气的温度都是热的。 心里想着:昊然,如果也在里面的一间房里,我就心如刀绞,我回想起第一次与他单独相处时画面,是在白石路边与他一起踩飘落在石板上的干枯的枫叶,他那时干净无尘的笑容,如天使般的男儿郎降落到我的身旁,安抚着我那颗清冷的灵魂,现在我觉得他对于我来说,越来越陌生了,亦或许,他,他的本性就是这个样子的? 我无处寻找答案,我宁愿相信,昊然是一滴露珠儿,掉进了一团浑水里,我想把他拉回来,可又无处着力。 这大绪?大绪真的选择了一条魔道,他想把所有的纯洁的灵魂给毁灭掉,污染掉,群魔乱舞才是他想要看到的世间。 我这才想起了自己前男友晨星,那才是一个比较有主心骨的男儿郎,至少在我与他相处的那两年的时间里,他能用自己的一两件事儿安住了他的灵魂,他每天去捕鱼,然后去鱼市里卖鱼,回到家里就开始研究他的木工,闲来无事时,还喜欢讲历史故事给我听,此时此刻,我才认识到那时的他还算是个好男儿,在如此混浊的世道里,也不知道他现在变成什么样子了?我把他弄丢了,把他从自己的视野内赶走了,别后才觉相知愧,人生自古两难全。 昊然与晨星的共同之处,他俩都是文艺型男儿,能歌善舞的,这些还是其次的,好色如我,主要还是喜欢他们的模样。他们两个性格也有共同点:都是吃软不吃硬的家伙,我有时跟他们硬扛,我强悍,他们都不吃我这一套的,对我的事情也选择隔岸观火了,好像在与我赌气似的,好,你行,你行,那我就不管你了;我一认怂,泪眼迷离的,他们就变得像一团软棉花了。 这样的男人,还是值得我去爱的,至少在我失落失意时,只要如实的向他们坦露自己的心声与困境,他们不会因为败落而欺负我,瞧不起我,我身处逆境时他们也没有丢下过我,晨星是如此,昊然也是如此。 反倒一些受虐狂似的男儿,女人要时时刻刻把自己变成一个悍妇,大炮筒筒,每天对着他们开炮,才能免受他们的欺压。这样想来,也难怪,这俗世间有那么多女人是那样的凶狠的,原来是家里有一个受虐狂似的男人呢。 “悍妇强男”的一生,我感觉就如一个个飘在空中的彩色轻气球,每天要不断的给自己吹气,加气,看起来越胀越大,越飞越高的,直到一天“砰”的一声炸掉了,一生很快就玩完了,这是由恐惧驱使前行的一生,不敢消气,不敢停留,不敢失败,不敢有缺陷,不敢倒下,否则很快就会从半空中坠落,完成一次自由落体运动,变成了一只人人可以去踩一脚的落水狗,这样的一生不累吗?看着都累,可是好像整个世间大部分由施虐狂和受虐狂组成的呢,无处可逃,一个轻气球炸掉了,还有成千上万的轻气球,大炮筒,如此人间,才显得五色斑斓,热闹非凡的,不是吗? 昊然还算好,他骨子里没有什么受虐狂的成份,唯一不好的是:他没有自己的主心骨,没有一件正当的事儿去安住他那飘逸的灵魂,他的心总是随着浮尘而飘的,我一定要把他拉回来,就算是朋友一场,也要把他拉到正确的方向上来,不能眼睁睁看着他就这要沉下去了。 可我又不能与他来硬的,硬去拉他,他肯定是不会出来的,那我要如何是好? 左思右想,也没能想去一个好法子。 枫林客栈阳台的对面还是那片红林,一阵阵晚风从林边扫来,这时的心境与刚入枫林岛时略有不同了,夜漆漆,灯火阑珊处已无人可等,睁着双眼只是在等待着黎明的到来。? 第161章 红尘惮 (63) 又是一阵雁鸣长空,将我从睡梦中惊醒。 隐隐约约听到枫林客栈二楼走廊处的那头好像有人在说话的声音,紧接着又是一阵阵咚咚的敲门声,这半夜三更的,这些人搞什么鬼?还让不让人休息了?我心里捣鼓着。 几分钟过后,我的房门也被一阵阵咚咚咚的声敲响了,我十分警觉的从床上爬了起来,并换好了便衣,裹的严严实实的,心里有点忐忑的走到门边:“谁?” “开门,开门,查房,查房。” “是服务员吗?” “开门,警察。” “警察?” 我将耳朵贴在门边,此时走廊处好像闹轰轰的,可能真的是警察来查房了? 我轻轻的打开了房门。 一位身着灰蓝色军装的民警亮出了工作牌,旁边还站了一位向我点了点头:“打扰了,查房,请出示您的身份证件。” 我很快意识到了什么,转过身走进屋内,从自己包包里摸出了身份证,他们一位站立在门口边,其中另一位拿着手电筒走进了我的房间,向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里照了一遍问:“室内还有人吗?” “没有其它人了,就我一个人,这是我的身份证件。” 他接过我的身份证瞄了一眼,再对照一下我的脸庞,把证件还给我后,紧接着脚步又跨向阳台处扫了一遍:“行了,行了,打扰了。” 转过身退出了我的房间,并且帮我轻轻的带关好了房间的门。 而我的心,久久也没有平静下来,一楼大厅处好像已经乱轰轰的一片了,也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了? 我感觉到了一阵肃杀之气向我卷来,卷走了时光机里的所有的诗情画意。 索性把房门敞开着,走出了房间,出去看个究竟。 此时,枫林客栈大厅门口处同样站有好多警察,他们是民警还是巡警还是?我也分辨不出来,只记得我刚来枫林岛的那天,也看见好多身着这样警服的人员,他们可能是这岛上的安全守卫士。 再定眼一望,不好,大厅处已经押了好几个人了,他们手上是戴着拷链的。 我一个一个的扫了一遍,都是陌生的面孔,还好,昊然没有在里面。 正松了一口气时,突然听见负一楼梯阶处又开始闹轰轰的。 “别动,别动。” 这又逮着谁了? 我全身像是冻僵了般,一动也不能动的立在原地。 目不转睛的望着楼梯间处被押出来的人,是一个我不认识的男儿。 我双眼紧盯着后面的人群,突然,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了在我的眼前,被两位身着警服人员拽着往前走着。 “白猫儿。”我不自觉的喊了一遍她的名字,她缓缓的抬起头甩了甩了那一头金发,用冰冷冰冷的眼神望了我一眼,过后又是一种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模样,整个人显露出一副生无可恋的,玩世不悔的骄骄女的神态。 后面还紧跟着人,只听见民警的声音叫唤着:“快点,走快点。” 我缓缓的移动了自己的脚步,凑着人群里往前一望。 一个呆在最角落里戴上手拷的男孩。 “啊,昊然?” 我不管不顾的扑到了他的身边,很快就被民警用长枪挡开了。 “啊,梦寒,你怎么也跑这里面来了?” “我?我是来这里找大绪的,你们这是怎么了?啊?” “梦寒,你先别去告诉我爸妈了,好吗?你在枫林客栈等我们的消息,如果三天后还没有回来,请帮我从201房整理些衣服和生活用品送来。” “好,好,放心,不会有事的,应该没事的。”我是不相信这么干净的如一滴白露般的男孩会被关进去的,要在他的生命的长河中留下一段黑色记录的。 只是,我依然没有想明白这?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我的思绪一片混乱,紧接着,一阵阵警车鸣声响起,他们都被一一推上了警车。 “昊然,这几天我在“异渡香魂”图书城等你们消息,我答应你先不去告诉你的爸爸妈妈的。” 大约过了几十分钟,枫林客栈又重新归回了平静,那些前厅的守店人,也不知突然跑哪儿去了,整个大厅空无一人,只剩下白织灯光照出了我的影子,一晃一晃的。 没过一会儿,我听见了楼上又开始闹轰轰了起来,抬头一望,又是穿警服的人员。 一位拿着长枪的手柄指着我:“喂,你是什么人,还不赶快离开这儿。” “我,我,住宿的啊。” “快,快收拾好行礼,住别家酒楼去,这店铺要贴封条了。” “啊,要贴封条了?” 我连忙转身跑向了自己的房间,只见楼上的人一轰而下,我背起包包随着人群混进了夜空中,此时,凌晨三点的钟声已敲响。 枫林客栈路边的霓虹灯在月光下闪烁着,仿佛那是一盏盏照命之灯,希望之灯,在无始无终里,在有始有终里,我静默着,只为等待太阳从东方升起来。 踉踉跄跄的走到了“异渡香魂”图书城里,钻进了水晶宫白石屋的修道房里,以此来渡过漫漫长夜。 修道房墙壁上那两句诗篇,我已经读了成千上万遍了:“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可见,我这人生之道修的并不好,修来修去还是老黄牛一头,没能照顾好自己,也没能照顾好昊然,还有自己身边的每一位相识的人。 大绪啊,大绪,他此刻人又在哪儿,他这一趟浑水,都趟下去了那么多人,他此时此刻知道吗? 对了,再打一下悦悦的电话,看看她现在在哪儿?大绪出事了,她知道吗? 没想到这半夜三更的电话还被我打通了。 我把枫林客栈刚刚发生的事都跟悦悦述叙了一遍,我感觉不到她有什么惊讶的,好像早就知道这一天会到来似的。 此时,凌晨五点的钟声敲响,我已毫无睡意,卷缩在白石头屋一间修道房的角落里,只想重来读一遍内心的经卷,来读透这一夜的炎凉。 隐隐约约中我好像看见了有一个人影溜进了从“异渡香魂”图书城的大厅,紧接着上了二楼? 他是谁? 我借着暗淡的光线,也跟随着那影子到达了二楼,楼上每一间办公室里都静悄悄的,没有人影,难道是我的眼睛看花了? 我转身,望向了大绪的办公室,门是半掩着的,屋子里有星星般的光点,里面发出了窸窸窣窣的声响。 难道是进贼了? “谁?”里面的影子发出声音来了,再仔细一瞧: “大绪经理,原来是你啊。”我把灯光打开了。 “秋梦寒,你这么一大清早跑到我的办公室里来做什么?” 我仿佛有千言万语,却又无从说起。 “大绪经理,都什么时候了,你还问我为什么在这里,我是从你们家枫林客栈被警察赶出来的,你的店已经贴上封条了,好多人被抓了?你知道吗?” “我知道,我知道,这事你不要管,做好你图书城里的工作就好了。”他的语气里显得十分平静。 “我怎么可以不管,我的男友昊然也在里面,被警察抓去了。” “放心,不会有事的,只是问个话就会放出来的,别多想,你先好好工作。” “真的吗?不会有事?” “不会有事的,我向你保证。” 我望着他那如泰山佬姆的神态,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脸上居然还有那么阳光的笑容,他怎么能笑得出来的。 “行,行,外面天已经亮了,你下楼去,去吃点早餐,也顺便帮我带几份打包回来,我已经差不多两天没有吃东西了。”说着从钱包里掏出了三百元人民币放到我的手里。 我知道,他这个时候,是要避开人群的,可能随时等着他的也是两副手拷。 “好,我这就出去帮你买些好吃的来。” 我往外探了探天色,半边山色半边云,片片枫叶满地霜。 飞奔着的到达了明月街边,我还是挺喜欢这条街的,感觉它有诗意的味道,也有烟火的味道,这才是人间的味道,这时那家“上灯良夜”已经开门了。 平日里大绪他们办公室里的人最喜欢来这家店吃东西了,我第一次来岛上也是在这儿遇见他们的,当时我对大绪的印象还是挺深刻的,那时他对杨宁还照顾有加,但后来干掉杨宁的也是他,亏杨宁还把自己的表妹悦悦介绍给了他,成全了一对鸳鸯,她自己却成了一堆炮灰,杨宁?她当时肯定不会想到大绪现在的境遇。 脑海里一边回忆着我与他们这些人的点滴过往,一边点了好些这里面最熟悉的食物。 “打包,快点,给我打包。”我急促的催着店员。 真的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好像有种预感,我得与时间赛跑,大绪很快就会被抓走了似的。 果不其然,刚走到“异渡香魂”图书城大门口,两位民警已经笔直的站立在门前,我就知道大事不妙了,突然像是有一盆很大很大凉水,从自己的头上浇了下去。 手中的已打包好的早餐全都掉落到了地上。 眼睁睁看着大绪被几位身着警服的人押着往前走着,这时他的双手上已经戴上了拷链。 只是他的脸上依然露出是似笑非笑的神情。 “大绪经理。”我跟着他们背后叫喊着。 “梦寒姑娘,好好在这里干,等我回来,一定要等我回来。”他居然还有心情调笑着我。 而我已经泪眼模糊,打湿了自己的衣领。 “真是不进棺材不落泪的你,你要逞能到什么时候啊?”我跟着他们的步伐喊着。 突然想起了什么,退回到原地把掉落在地上的打包好的食物,重新捡了起来,直追到了明月街。 “警察叔叔,他已经两天没有吃饭了,请让他吃点东西再上路,好吗?”我把一堆食物递给了大绪。 此时,街边的寒风吹断层了我的视线,我紧紧握着自己的拳头,仿佛就此握住了往昔,握住了自己的明天,还有他们的明天。 深水,浮浪, 冬天不会老。 我见朝阳,冲破了团团云层,从一条条空中血河里,冉冉升起,我想它一定涌动着大力,也涌动着大痛,就如你我在炼狱中的重生。 第162章 红尘惮(64) 风起陌上,细雨纷纷,蒲苇振荡枫林岸。 转眼七天过去了,昊然那边依然杳无音信的,他被警察带到哪儿去了?我并不知道。 或许他现在已经回邻枫酒楼了,也说不定的呢? 还有大绪?也不知道现在是个什么情况?“异渡香魂”水晶宫里的职员自从得知他的境况后,又乱成一锅粥了。 我感觉这儿又会来一次大换血了,一事压一事,现在我想的倒不是自己的工作的去与留,又被昊然与大绪的事故给牵引去了,这脑子就像一头拉磨的驴子,老是被前面的一粒豆子吸引去了,真是恼火的,我努力的把心拉回到现实中来,让自己忙碌起来。 “喂,那谁?” 是谁在喊我?我把目光从书架旁转向站在书库大门的身影,是他?又是那个秃驴,他怎么又是摆着一副阴沉的脸,好像我欠了他们家八百担米似的,他怎么又穿一件蓝色衬衫的,简直毁了我心中的蓝色印象。 我一直觉得喜欢蓝色的男人,心胸应该像大海一样的宽,像天空一样的空的,可这秃驴,怎么每次见着我,都黑着一张脸呢?我在这图书城水晶宫里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兵嘛,他的心都容不下我这么一颗小子儿的? 我最讨厌别人吆喝我了,一听见:“喂,那谁”,一肚子火往上冒的,不喊我的名字,就一句“那谁”的,“那谁”的,谁知道他喊谁呢? 我心里不停的嘀咕着。 “老板,我叫秋梦寒,不叫那谁?以后请你叫我的名字,天天那谁,这谁的,谁知道你叫谁的?” 他愣了一下,没有说话,脸色显得更阴沉了,在书库里转了一圈,踱着小步又向大厅里去了。 “喂,你刚叫我有什么事要吩咐吗?咋不吩咐了?” 他仰着头,思索了一会儿说: “我是想提醒你,来我们这儿干活,别整天苦着个脸皱着个眉的,跟苦瓜似的,学谁不好,学那林黛玉,愁黛似乌山的,家里死了人似的,谁也不欠你什么东西,想干就在这儿开开心心的干,不想干就给我走人,明天不要来了。” “你家才死了人呢,我的上司大绪,还有我的好朋友出事了,我心里难过,感伤一下,也不行吗?” 这秃驴,我跟他无怨无仇的,不知道为什么他老是喜欢跟我过不去的,第一天来这儿就踢走了我的小黑猫咪,捣掉了我的小窝,让我四处找房,居无定所的,今天,才是第二次见着我,又骂我家死人了,真是莫名其妙的。 “行了,行了,把这些书给我摆到大厅里面去,给我打起精神来,把笑脸挤出来,客人看见你那丧着的脸,晦气,人家是来这儿休闲的,来寻开心的,不是来看你悲秋悲月悲人的。” “知道了,知道了。” “你知道什么了,来我这儿干活就要有个员工的样子,你还有理了,一冲一冲的,冲给谁看呢?” “就冲给你看的,你才晦气呢,我一看到你就感觉你好晦气,晦气的连头上的毛都飞了。” “你?你?”说着从书堆里拿起一本情商提升的图书就砸到了我的身上。 “都说聪明绝顶,聪明才绝顶的,你真是丢了你们秃一族的脸了,提升情商的书还给你。” 我又把书扔给了他。 “我跟你无怨无仇的,你干嘛一见着我,就跟我过不去的。”我接着说。 “来我们这里上班,每天最基本的礼仪,就是要保持笑容,笑不出来,就学,看看情商提升的书籍,不然就给我滚蛋。” “那你为什么不笑,你带头笑一个啊,想要客人看笑脸还不容易,买一堆笑脸洋娃娃,布娃娃,一个一个的摆在水晶宫的大厅得了,就不需要请工人了,省钱又省力。” 转过身,走到电脑桌旁打开了电脑,开始自己一天工作的第一道程序。 “你的理倒是挺多的,买娃娃是我们的事情,你呆在这儿一天,就得听我们的,连这点基本要求都做不到,现在就给我滚。” “我还没有办离职手续呢,只要还呆在这五分钟,我就得干满五分钟的活,我可不是吃白饭的,请你走开,别打扰我的工作,扰乱了的思绪了。” 他瞥了我一眼,终于没有再说话了,踱着小步,走向了大厅处,总算走了,我叹了一口气。 没等一会儿,我又隐约的听到大厅处好像又鸡飞狗跳的了。 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刚开始我还觉得大绪很让人烦的,没想到,这秃驴走过的地方,哪儿都是风烟四起的,这世上原来还有这样的一类型男人,总算又被我见识到了。 也不知道他为何会变成这个样子的?思来想去,他对我指指点点的,我的内心世界为什么会起那么大的反应的?也不是没有来由的,连伤心落泪的权力都没有,每天要挤出一个笑脸来,仔细想想,这不是我老爸老妈对我的要求吗?还真是的呢,他们和这个秃驴简直就是一个腔调的。 原本以为远离老爸老妈了,就一切好了,没想到:我骑马向南,过了河,仍是南;风往北吹,翻过一座一座大山,仍是北。 这是不是老天爷给我的一个预兆?让我离开这儿,去昊然他们家的邻枫酒楼去发挥呢? 昊然?我时不时的会看一下手机信息,一直都是静悄悄的,如果明天,他还没消息,我还是去邻枫酒楼打探一下,也许,他已经回邻枫酒楼了? 中午时分,我又等到了明月街边,细雨蒙蒙的,天气并不太冷,枫林客栈?我不自觉的又把脚步踏到枫林客栈的门前,果然已经贴上了两条黄色封条,店已经被封了一个星期了。 门前路过的人,时不时朝门边望一眼,议论纷纷的,又远远的选择绕道而行了,深怕沾染到什么晦气似的。 我抬起头,从门边往楼上望去,枫林客栈的牌子,依然是明月街边最显眼的招牌,我想它还会重新启动的。 想着,背靠着了贴在了封条的大门边,像是在等待着什么?又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 门前,终于有一辆黑色轿车,停留了下来。 我很好奇怪的望着车内的主人,他会是谁?还敢把车停在枫林客栈门口?不怕沾染到霉运的。 只见从车内走出来的是一个身着一套笔直的黑色西装的男人,是他?我瞬间双睛泛起了两道金光。 “叔叔。”我立刻从门边站了起来。 “咦,梦寒姑娘,你怎么等在这儿了,这客栈出什么事了?贴上封条了?” “叔叔,您是来找昊然的,对吗?” “昊然,这臭小子不知道他在搞什么鬼?都好多天没有回家了,你知道他去哪儿了吗?” “我,我,我不知道,我也在这儿等他回来的。” “这小子就是不让人省心的,等他回来,我不打得他往地上爬?” “叔叔,别,别,万一他遇到什么事了呢?也许,他明天就回来了的,我们先等等看。” “这小子总是这样的,去哪儿都是不打招呼的,有时候一走就是十几天,也联系不到他的人,你说,都这么大个的人了。” “我和昊然是一样的,有时候,出去也不让爸妈联系上的,你们最好相信我们,我们自己会把自己打理好的,又不是三岁小孩,等把自己安顿好了,自然就会联系的,就随他去” “他每天没事就喜欢往这枫林客栈跑,这会儿店都被封条了,这小子是不是也在这里面也搞出什么事来了,难道是抓到警察局去了?” 姜还是老的辣,他这一猜就种了?都不用我告知了。 我用恐惧的眼神望了他一眼,低下了头,默默无语的。 “这臭小子,若抓去了,被关几天,也好,老子管不住他了,总得有人能管得住他的。”他自言自语的说。 “你吃午饭了吗?”他接着问我。 我摇了摇了头。 “走,一起去吃点东西,昊然,这小子,明天若还没有回来,我再去警察局打听一下看看,这个关键时刻他又会跑哪儿去呢?对了,我之前听他说过以后还要去寒姑娘家乡种玫瑰花,研制开发一款什么香水来的,他这种花种花人种哪儿去了?哎,真是的,这嗅小子。” 我突然发现平日里看到的气宇生辉的他,今日里略显得憔悴了,我原以为以事业为重的男人,不太会管儿女之事的,没想到这昊叔,看得出来,他对昊然的事情,还是挺上心的,就连昊然交往的女人,他将来的去向,他都是了如指掌的,他可能不是好男人,但一定是个好爸爸,这点,昊然自己也没有否认过,可是好爸爸却也没能管好自己的小子,我仿佛看到了他内心深处的无可奈何,与无能为力。 “是的,我们之前有约定,是一起去研制并推出一款叫“万物生一生之水”的玫瑰花型的香水,不过,我们也有约定,先去做些别的事,当做修内功,打地基的。” “好,好,这样我就放心了。”他意味生长的叹了一口气。 正在这时,我的手机铃声叮咚响了一声,屏幕闪烁着的银光有些刺眼,我翻开信息,读了一遍后微微一笑,打了一句话,果断的按了一下发送键,然后轻轻的放下手机。 “叔叔,我呆会儿要去图书城开工了,要不,今天中午我请叔叔去明月街那家\"上灯良夜\"店吃六元一碗的粉条,挺好吃的,要不要去尝一尝?我可能还有事与叔叔商量的。\" “好,今天寒姑娘赚了,用六元钱就把我的心买通了。” “不过,去吃午饭之前,我先出个脑筋急转弯给叔叔猜?好不好?“ “你出,我猜?” “您猜:兔子见着老虎为什么会跑?” “因为兔子害怕老虎?” “对了一半,因为老虎会吃掉兔子啊。” “寒姑娘,你想跟我表达什么?” “不告诉你,留给你猜,呆会儿你会明白的。” 我们脚步刚好踏入“上灯良夜”餐馆走廊处,我远远的就看见了一位模样显得十分落魄的青年等到了店门口。 “爸。” 我身旁的这位大男人定眼一瞧,气得差点儿跳了起来:“昊然,你这臭小子这些天死到哪儿去了,变得跟鬼一样的。”骂着,顺手从店里的墙角落里拿起一把扫帚,就追着昊然开打。 “爸,收手,爸,收手,您听我说啊,您听我说啊。” 看到此情此境,我又捂着嘴,差点笑出声来,我才见过昊然与他父亲呆在一起三次时光,就有两次是这样的了,真是老虎一直恨兔子不成虎啊。 可我从内心里挺喜欢这俩父子的,只是无关于爱情,亲情,友情;也无关于风与月。 我一直觉得,这人世间还有一类情感:是道情,义情?我也分不太分得清楚,我把他叫第三类感情。 包括之前相识的人:万生,龙钟,还有我眼前的这位大男人,昊然的父亲,甚至还有触犯红线回归后的大绪,及后来自己生命中萍水相逢的一些伙伴,我都把他们都划分到生命中的此类情感,我自称为第三类情感。 第三类情感,是以事为中心,又没有参杂着其它的乱七八糟的东西,且又不会亏欠彼此的一种情感,这个度是比较难把握的。 我见人世间,不管是亲情,友情,还是爱情,多的是为了盘里的一只虾子,狼烟四起的;为了争一点荣誉感,为了一块红烧肉,大开杀界的,这不分女人的世界,与男人的世界,都彼此彼此。 第三类情感,彼此是因为一件事而走到一起,他们是别的女人的男人,或者别的男人的女人, 他们的女人,或者他们的男人,就此为第三类情感划下了一条深深的沟,这条深沟,仿佛就是人间的一条清规戒律,一条底线,绝不能越过的界线,绝不能触碰的一条底线,否则就会掉到深沟里去了,功亏一篑,甚至万劫不复。 也许正是因为这条深深的沟,反而使彼此的关系变得更简单了,我们对彼此无太多无理期待,无非份之念。 可这条深沟,又不会防碍我们在一条道上行走,女人用自己手中菊,男人用他们手中剑,菊是柔情,剑是力量,菊与剑的合力,一起去完成一件事儿,菊与剑的组合,这条定律可以用在家庭里,也是可以用在工作上的,他们都是一种情感,且是一种比较纯粹的情感。 因为纯粹,也就没有患得患失的,正是因为这样,彼此才能来去自如的,像花儿一样绽放着,也才能做到把自己藏在骨子里潜能发挥出来,女人把菊的力量发挥的极致,男人把剑的力量的发挥到极致,这是后话了。 因为纯粹,才能做到去留无痕,前行无挂的,才能每走一步还算稳当,才能做出些东西来的。 至于局外人的眼光,世俗人中的眼光,是如何看待的?或许自己会不会一脚踩到陷井里去了?那都不是自己能把控的了。? 第163章 红尘惮(65) 枫林岛,长木暖冬,大地始终开合如门,醒目的红叶,浅浅的红云,高高的青石堆,大雁从石头城楼上空划过的轨迹,还有从海边传来轮船的鸣笛声,仿佛是对岛上来自远方的人们一声声问候。 唯有风,还是有一点点寒凉,它就这样一天天的刮着,好像要在此地带走点什么?或者从别处带来的点什么? 这天的班,我已足足迟到了一个小时,于是选择了偷偷的从“异渡香魂”的图书城书库的后门溜了进来,瞄了一眼水晶宫大厅,他们好像又在招开什么武林大会了,站在最前面讲话的领头人身影我都很陌生,没有一个是我认识的人。 看来,大绪已经被替换了,从此这儿与他没有关系了,我没有太多意外,世事常是半是半非,人事本是半聚半散。 只是脑海里依旧会不断的回想起他被警察逮着的那天清晨,他还满脸信心的对着我喊道:“梦寒姑娘,在这儿好好的干,等我回来,一定要等我回来”。 我长这么大,还从未看见过一个从高空坠落的人在如此落魄的场境里,还如此信任我的,连自己亲身父亲也没有过。 那会儿看见大绪被捉了,我像一只有点不知所措的小鸡仔追着他们后面跑,而那一刻我眼中他就像一只慈祥的老母鸡,尽管翅膀被铁链给捆绑住了,还在记挂着我工作的事儿,记挂着他翅膀之下的我这只毛还没有长厚实的双脚还不能立稳于“异渡香魂”这片空间的小鸡仔的。 原来他并没忘记“异渡香魂”书库后面还有一个沉浸在墨香世界里名叫秋梦寒的姑娘的,那一刻,我仿佛又回到了自己的小时代,终于真正的被一个类似爸爸的男人看见了,认可了,终于不再是个“小废材”了,我满心却悦着,转后又忧伤着。 因为他不是个好人?他是一个坏蛋?被警察捉走了,周边的人,都告诉我,要远离坏人的,从小爸爸妈妈教育我,要学会识别坏人的,要躲着坏人的。其实我识人的眼光也很准的,刚来“异渡香魂”就看出来了,我与他江天各色,根本不是同道的人,可是就在不知不觉中,我却与他站到一条线上去了。 好人?坏人?坏人?好人,我不停的思索着,思索着,脑袋又快爆炸了。 为此我专门还买了几本红色本本的法律书拿回家里去了读了起来。 总算又给自己找到了一个自圆其说的答案: 框框之内,红线之外 是良民,是大家心中的好人;框框之外,红线之内,是罪民,是大家心中的坏人,恶人。 这在红尘中乱飘乱撞的我,不太懂俗世里规则的我,也算不上是条条框框之内的好人了,不知道哪天也会踩到一根什么线的,或者一不小心就会撞到一个踩过红线,黑线,黄线的人儿的,也不是不可能的,我为自己捏了一把汗,继续翻着红色法律本本一条一条的读了下去。 可是,要让自己真正的成长起来,找着最真实的那个自己,又不得不冲破一些世俗间的一些条条框框的,不能让它们绑住了自己的手脚了,同时又要小心不能踩到黑线(自己的良心制约),黄线(道德制约),红线(法律制约)。 这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不?大绪,一不小心就踩到红线了,受法律制约了,同时也失去了他好不容易打下来的一片江山。 难怪人们喜欢画地为牢,不信去看看那只井底之蛙,那绝对是一介良民,在三尺框框内一动不动的,还能指点着江山呢。安全又舒适,不会踩黑线,受到良心谴责的痛;不会踩到黄线,受到道德制约的痛;当然,更不会踩到红线了,承受法律的制约了,同时,还是一介良民,是大家心中的大好人。 良民,好人?井里面那只“蛙”是良人?为什么会是这样的分类的? 我做为一个不好也不坏的一介草民,每当我从泥土堆里爬出来时却又要独俱一格且还有自信飞扬到高空中的头颅时,一不小心,从半空中坠落,又落入了天空底下的那片井底里时,被外力从高空中拽到尘土上,一见尘土,杂草丛生,处处都见冷面獠牙不知是人还是鬼的东西,嘲讽着我,谩骂着我,还有那笑面狐狸,那温馨问候,感动的我热泪盈眶,然后,又开始偷偷的吸走了我原本就不多的血。就此,我也明白了,处在框框之内的井底的蛙儿们,的确是个好人,只是他们不会对我好,因为我已经越出了井底之外了,只要跨出框框之内后,就已经没有归路了,也回不去了。 此时此刻,我有点理解了大绪,我并不是在为他开脱,坏人,自有法律会制裁他的。 难怪,坏人需要的更多更多,因为他们需要把笼子搭到天宫里去,为什么要搭到天宫里去?之前已经论过了。每当我头脑混乱的时候,就会不断的自圆其说,给自己找一个个答案,以此来得到片刻宁静, 不过,走着,走着,又会不断的把一些自己自圆其说的理论推翻掉的。 人之所以要不断的前行,就是为了不断的用后面的自己推翻掉前面的自己,直到越来越看清楚自己真实的内心世界。 自己的心清了,看世间也就清了,这是一个充满着疼痛的过程,但我觉得是值得的。 我仿佛在大绪的身上也看到了自己的某些影子,也许真实的他并不是他向我们描述的那个样子的,也许他和我一样,也是一个喜欢在疼痛中成长,喜欢在无限未知的世界里摸索着前行的人儿,不然,在他被捉住的那一刻, 还像个没事人儿似的,也就是他并不怕失去那些外在的那些名名头头的东西。 当然,这只是我对他的猜想,想要真正了解一个人,真不件容易的事儿。 如果他真如我猜想的这样,那么他一切又重归零了,也未必不是件好事儿。 我还是先打理好自己,这四处乱碰乱撞的自己说不定哪天也会一不小心就踩上一条黑线或黄线了,我可做不到像大绪那样自信飞扬的,跟没事儿人似的。 也是,我们原本就不是一个半球的人,我指的是一个用右脑思维的人,一个用左脑思维的人。 与一个毫不相关的人要磨合到彼此相安无事,对于我来说不是件容易的事,他的离场,我为他深深的遗憾。 我转山转水,只求得个自由自在;他南来北往,只求得稳坐山顶。 我傲骨驰越山岗,只求能走出一条适合自己的路;他颈项仰天长啸,只求能得金财万贯。 好不容易,我们彼此理解,一半归于天地,一半让向人间。 结果,眨眼之间,又改天换天了。 难,难,难。 我在原地愣了好一会儿,回过头又偷偷的瞄了一眼大厅会场站在最前面的那几个人。 这样的大会?我是不会去参与的,以前杨宁,大绪在这里,我也很少去参加的,更何况与我属不相识的领头人,我就更不会去了。 谁让他们老是讲些废话的,浪费我的时间,大绪在这儿的时候,偶尔兴致来潮我也会钻到人群中想听听他的高言,望他能指点我一下我的迷津,谁知每次我站在人堆里时,给我感觉像是台下站了一排排里子面子超一致的黑乌鸦,两只眼睛直直的瞪着台面,望着那台上的几只孔雀开屏的,不知道有何意义? 我匆匆忙忙把书籍放进小推车里,推到水晶宫大厅里,插到玻璃刊内。 “喂,喂,那谁啊,什么寒?怎么不去开会啊?”我抬起头一望,又是那秃驴,他怎么老喜欢找我麻烦的,就不能让我安心做事的。 “寒妹子,那里在开会,你没看见吗?”他直接走到我的跟前。 “我要上架书籍啊,今天我迟到了,迟到了一个小时了。” “呆会儿再弄,去,去,先去开会。” 我心不甘情不愿的,站到了队伍中的最边缘,抬起头仔细打量了站在台上的那两个新招来的领头人,那一男一女,女的应该是店长,男的不用说了,是替代大绪的位置的,长得倒有模有样的又猫气十足的男儿,一看见他我就想起了古装剧里面的富二代公子哥,走路时两只脚不用落地,都能飘起来的,时常需要两旁有人搀扶着或者用轿子抬起来才能前行的那类人。 那女的眉飞色舞,口沫横飞的一直在台上发言着,我坚起耳朵倾听着,越听越来火,你大爷的,除了背规章制度,就是说些废话,就没别的了,又在浪费本姑娘的时间。 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老用规章制度来吓唬人,做销售明明是讲灵活应变能力的,天天来念规章制度不是把员工框死在里面了吗?还怎么发挥潜能的?他们这是为的什么,我实在百般不解? 我一脸的不服气,全都表现在了脸上。 “散会。” 终于结束了,又浪费了我足足四十五钟的时间来这儿看“孔雀开屏”,而且孔雀毛都是黑色的,一点美感都没有,一个把小时就这样溜走了,心疼死我了。 “谁是这儿图书管理员?站出来一下。”那新上位男领头人站一旁问了一句。 “我就是,有什么事?”我站在人群中一动不动的瞟了他一眼问。 他懒洋洋的递给我了一个图书清单说: “按照这个书的清单分类,帮我找些书,放到之前大绪的那间办公室书架上去。” “下午,上午我自己的 事还有的忙。” “最好上午就帮我搞定。” 这人事儿还真多的,你要看书自己下楼看,不就是了?多走几步路会死人啊,真是多此一举,好像人人都像他们那样闲得蛋疼,没事找事似的,没话找话,开个早会念规则制度也要给你念过一个把小时的。我又是一肚子的不服气,全都表现在了脸上。 不管怎么样?这公子哥,人家又没有得罪我,下午,我还是准时,按照清单上把挑好的书籍,推向二楼。 那间大绪长呆的办公室,房间里一个大间被隔成了两间,那公子哥是准备把办公与食宿全部搬到这里来的吗? 办公桌上乱成了一片,大绪之前用的茶杯,烟灰缸等所有的他用过的生活用品,包括他用过的所有文件夹及里面的文件,都已经通通被扔进了一旁的垃圾箱里了。 还说物是人非事事非,这会儿,真是人非,物也不是了。 我弯下腰,把落在地上的一些文件夹拾了起来,这么好的夹壳,干嘛要扔了它的,真是浪费资源,你们不用,我拿回去用。 一一把地上的夹本拾了起来,放进了自己小推车内。 随意翻了下地上散落的各种文件,这都是以前大绪写的营销策划书,也都是人家用心血写出来的,哎,现在都变成了垃圾了,又是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涌上心头,不用怀疑,大绪本是一个很用心很努力在往前奔跑的人。 他这样跑跑跑,干嘛要往坑里面钻呢,干嘛要去踩红线呢,真是的,那么有头脑的一个人,那么理性的一个人,也会犯浑的?天堂有路不走,偏要超近道,走一条通往地狱的路。这下好了,一切又归零了,白忙活一场。 我不停的翻着他之前写的那些工作笔记,突然被几页文字给吸引了,那是一篇辩论文,辩论的是关于潘金莲是物质女还是文艺女的事儿? 我拾起几页一一读了下去,大绪笔下的潘金莲是文艺女,一点儿也不物质,这么说来他心中的潘金莲和我心中的潘金莲是一个样子的。 武大郎是被一个文艺女用一杯毒药给毒死的,也是,文艺女从来就不是好女人的代名词。 真可惜,大郎若不是碰上潘金莲,他的烧饼可能做向全世界了,必境人家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一天十八小时都在那么专心的做烧饼,卖烧饼的,只怪大郎太不懂文艺女的心了,只知道做烧饼,卖烧饼,身上除了烧饼味儿,就没有其它味了。 大郎啊,若转世还在做烧饼,用同样的专注专业精神,一定也可以把他的烧饼做向全世界的,只是一定要擦亮眼睛找一个适合你妻子,找只慕风云的女人可以成为搭挡,找只慕风光的女人可以考虑考虑,找只慕风月的女人恐怕一天就得少做些烧饼了。 同样警醒着自己,这慕恋风月的我,今生只怕与像大郎一样的身上只有烧饼味的好男人无缘了。如果让我一辈子一年年一天天的脑子里想的全是烧饼,眼睛前看到除了烧饼,还是烧饼,连做梦的时间都没有了,那我宁愿去庙里敲木鱼了,至少还有时间做做白日梦的。 大绪,倒不像武大郎了,不过,他也不像西门庆。还好,还好,若不是他踩了红线,他还是一个比较值得我去跟随的人。 看来人与人之间,还是要花点时间去了解的,相遇不代表相识,相识不代表相知。 是啊,一念起天涯咫尺,一起落咫尺天涯。愿他天涯安好,归来后还是一条好汉。 起身依依不舍的把这些文件扔进了垃圾箱内。? 第164章 红尘惮(66) 我把黑白蓝灰文件夹壳整整齐齐的整在自己的小推车内,仿佛这是自己上司大绪用过的东西,我拿回去用着也会沾点特别的能量似的,以邪制邪,是可以降妖伏魔的,我现在都还没搞明白大绪为什么要去踩红线?是着魔了吗? 我只知道去枫林客栈玩的那些人,像昊然,白猫儿他们那些人,还有那些三教九流的人儿,都不是什么穷困人家的,都是一些闲得慌的吃了饭没事干的人儿。 我似乎明白了什么?难道大绪?他就是要弄一团浑水,把这些富贵人家的闲散人士都吸引到里面去,然后再弄一团浑水把他们搅了去?拉下水来,顺便捞点银子,养活些员工吗?呵呵,我是不是把他想得太高大尚了?很快又否定了自己的想法。 好在,大绪居然没有把他的女人悦悦拉下水,还提前把她从自己身边支开了,这人真有点不可思议的? 我听昊然说枫林客栈那天晚上被推上警车的人,除大绪外其它的人都放出来了,白猫儿也出来了,只能说他们玩心真大,这些人心灵世界仿佛有一个好大好空的黑洞,需要用一些乱七八糟的去填填补补,越来越觉得,这样长此下去若无力回归到正道上来,还是挺可怕的。 通过大绪踩红线此件事的发生,昊然在我心中已经划了一条长长的警界线了,我不怕坏人,比较怕心灵世界有空洞的人,他这类型的人,怎能是我一个区区小女子怎能填满他的?一百个一千个只怕都填满不了他,刚开始还奢望他能陪我一起立尽寒暑黄昏,静处巫山云雨的,现在总算确定了我们真的只是一场镜花缘了。 突然办公室里间屋里传来了一阵阵琴声,是谁在弹奏一首《凉州曲》? “寒沙茫茫风打边,劲草低头丘连绵, 月儿空照千里酒,抬头遥望北风雁。” 瞬间让我的心汹涌澎湃的,哎,这越挫越爱的人间啊,我悲欣交加着立在了门边。 抬起头往里面的屋里探了一眼,原来那新来的公子哥经理人正手握一把吉他,他还是个文艺青年啊?那不是我的同道中人了?比起嘴上老挂着优胜劣汰的大绪应该要好处多了,难道我的好运即将到来了? 屋里还有位清洁员在给他们铺床,她那消瘦的身影与旁边的电脑桌旁坐着一位模样约二十初头的女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就似一只毛色稀疏已经苍老的灰乌鸦旁边立了一只骄阳似火的花孔雀。 我把目光停锁定在女孩的身上好一会儿: 只见她那丰腴无比的身材,看着如牛奶般白皙透亮的肌肤,让人忍不住想吸一口的冲动,她那一夕红唇,灵动光滑的长发自然垂落在肩边,她那纤细的涂有七彩指甲油的十指,真是枉然凄美了我的半世孤绝啊。 我收回目光看了看自己无半点色彩还露出月牙弯弯的手指头,再摸摸自己的一头长发,盘得都不露一根发丝了,突然感觉她那才是外表看起来女人味雌味十足的女孩啊。 男同志们就喜欢这一号的,瞬间感觉自己像是被狂风折翼了天使,在世俗人心中,我还怎么起飞? 不过,很快又打消了念头,警告着自己,如果我不混职场了,也可以把自己弄成这样子的,只是那就不会有后来的我了。拉回思绪,把目光放长远了来看,我一点也不后悔自己一切的一切选择的,不后悔自己用双脚踏出来的每一步路的。 她的眼睛一动不动的盯着电脑,正在打游戏,完全旁若无人的模样,这是因为无求,便能目空一切吗?不过又感觉不太对劲,总觉得怪怪的。 一个弹弄着吉他,一个沉迷在电脑游戏的世界里,真是一派佳人偎玉,玉偎青年的剑胆琴心,泣血饮天的景像,仔细体验后又感觉缺少了点什么。 可不?还有一个枯瘦如柴的老大姐在房间里卖力的干活呢,好像在照顾着自家儿女似的,氛围感还是有的。 瞬间让我想起是哪位大师说过的一句话:如果发现了人世间每有一些看起来十分丰腴丰满的滋润的人啊,一定要去观察一下ta们背后有没有被ta们不断去吸干了血的枯瘦如柴的鬼,那鬼本不是鬼,刚开始也是人来的,只是被人吸干了血了,就变得像鬼一样了。 眼前这一幕,还真有点这味道,难怪他俩让我感觉如此不舒服。 他俩让我又想起了那个同样玩吉他白衣胜雪的少年南漠,与他的女人葛兰歆在一起的画面,南漠弹唱的那首: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 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同样是美人佳玉,少年伴吉他,南漠与兰歆的画面,如一颗安魂药,注入了我的灵魂深处,让我沉浸在其中,久久不想离去?又怕惊扰他们的雅兴。 而这儿却让我的内心世界更加躁动起来了,有一种如此不安的感觉,只想把书摆好后尽快离开此地,深怕他俩瞬间就变成了一个张着血盆大嘴的大魔头,一爪子向我扑来了,把我关进小黑屋里,然后吸干了我的精气神血,再像垃圾一样将我的骨头扔出了门外。 “哦,你来了。”那像猫儿一样的公子哥领导人,放下手中的琴,从里面的屋子内起身,与我打了一声招呼。 “你看,我选的这些书籍行吗?行的话,我就把它们摆在书架上了。” “行,行。”他瞄都没瞄一眼,就说行了。 原来他只是摆书来做样子的,根本不是拿来品读的。 我冷笑的点点头,还是照他的办,把书籍外面的胶纸撕了,弄得整整齐齐的,一一的摆在书架的每一间格子里。 格物致知,哪怕是做个样子也行。 而我时感无涯,心有慌,不知道接下来又会是些什么日子?千万道阳光之外,是否还有一片月。 我缓悠悠的等待着自己的命运的裁判归去来。 大约二十来分钟的时间,屋子里清洁员与那公子哥领导人也不知因为什么事吵起来了。 哼,新来的人,那么多事,要求这,要求那的,难怪别人不服你,我心里想着。 这个清洁员也真是烈妇,泼妇骂街似的,在房间里撒起泼来了: “狗娘养的,没教养的东西,如果是我的儿女,我打死你们这些没大没小的东西,你们还真不得了了。” 这是咋地了?刚刚屋子里还好好的,那三个人各安其位的,咋就突然骂起来了?我在外面的房间里张起耳朵倾听着。 “全是他妈的狗娘养的东西,自己有手有脚的,买个安全套还要我一个老太婆去买,长得人模人样的,手脚也都还健在,偏要活得像个残疾人,我们家那老头子,生病时躺在床上的时候,天天让我给他递这递那的,做这做那的,你狗娘养的,明明一个好端端的一个人,年纪轻轻的,却活得像我家老头子那样。\"那清洁员炮语连珠的轰炸着。 买安全套?那不是做那事用的吗?这就有点过份了,居然买个安全套还要让我们员工出马的?难怪被骂的。 此时我的心灵世界又仿佛注入了一粒兴奋丸,澎湃的嗨起来了,骂得好,骂得好,我默默的叫好着。 “亲爱的,快帮我把这老太婆赶出去呗,她吵死人了,害得我这盘游戏又输了?”我在屋外听到那年轻女孩发出似绵羊咩咩咩的声音。 “行了,行了,走,走,不想干,就走,我们干活的人多的事,你不干大把的人干,不差你一个。”那公子哥领导招了招手,示图把清洁员从房间里轰出去。 “啊,你们还联合起来赶我走,是?你以为我走出你们这家,就没活路了,是?我实话告诉你,今天我来这里就是来教训你们这些狗娘养的,我儿女也跟你们差不多大的了,儿子是在监管局上班的,你以为我怕你们啊。”她大喊大闹的。 “行了,行了,出去,出去。”那经理人这下好了,刚上位就惹到一个炸弹了。 我心里面更是嗨了,就想看到他们被挨骂的模样,说不上为什么反正不喜欢这一对男女,还有他把大绪的位置给占了,我心依然是向着大绪的。 “想赶我走,我偏不走,你推我试试看?”清洁员扔掉了手里的抹布,把两只手插在腰间,摆出一副开战的架式。 “老女人,吵什么吵?我们让你出去就出去,你想怎么样啊?看你那丑态样,只配伺候人啦,还能干啥?再闹,我让他扣掉你这个月的工资?”那年轻孩子一气之下把电脑桌上的鼠标砸到了地上,哦,真是千金小姐哦,好大的脾气的。 那老大姐一见此状,直接双腿跳了起来,用手指头指着那年轻姑娘,一边骂着,一边双腿不停的抖动着: “我想怎么样?你想怎么样?我就想收拾你们这些狗娘养的东西,你来啊,你来啊,你来打我啊,我怕你啊。” “你以为我差这点钱,我跟你这俩狗娘养的说:我家里在中心城市里也是有几套房产的,要不是想躲着家里那个老头子,我也不会来这儿,你们这些狗娘养的,没大没小的,别以为我一个老太婆就好欺负。” “还威胁我说要扣我的工资,你扣一下试试看,少一分工钱,我把我全家人喊来,睡到你们床铺上来。” 好啊,你有种,我为老大姐竖起了大拇指。 “自己想偷吃,还要我去帮你们买套,是不是等一下你们干的时候,还要我守在床前,帮你带套啊,都有手有脚的,偏要活得跟残疾人一样。”她越骂越来劲了。 这老大姐真有个性,女中豪杰啊,我又站立到门边两眼发光的望着她那口吐飞刀的嘴,说了我不敢说的话呢。 我想这位清洁员在家里已经受够了气了。 这一天天下来,日深,要为他人的事操心, 夜深,还要为他人点灯。 别说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人,就我这样年纪轻轻的,身体也受不了,再强壮的身体天天为这么些鸡毛小事一堆堆的,别人还不承认你的劳作价值,以为不就买个安全套吗?三岁小孩都能干的活,可就是因为这么多一点点的小事堆积起来,就不是小事了。 这还是其次的,最主要的做着这种小事,在家外还好,出一份力有一份工钱,只是碰上一些披着羊皮的狼就不好混了。 若在家里,身边有几个不识好歹的吸血鬼,还以为你自作自受,一毛钱价值都没有,时间久了,谁能受得了。 “出去,出去,再不走我喊保安来了。”看来那公子哥心慌了。 我静静的站在门边,等待着一场暴风雨的到来,可能这场暴风雨也会将我卷入其中的,他们要是冲我来了,我恨不能一拳就把他们挥向山外青山楼外楼。 他们让我把记忆拉回到了在“香草明朝记忆风”的那些日子。? 第165章 红尘惮(67) 夕阳亦是生命的图腾, 必境她已经经历过了朝阳晨霜露雪, 还剩下最后的气息可以在风沙中尽情的卷啸。 “叫保安,你去啊,你去啊,你去叫天王老子来,叫玉王大帝来,我也等着。”那位清洁员老大姐像狂风暴雨般咆哮着。 “算了,算了,叫什么保安?一个擦地板的朴人老女人用得着我们搞出那么大的动静来吗?真是的你。”那孔雀妹妹又发出了咩咩咩的声音来了,手指着那公子哥经理人说着。 “你怎么从你娘胎里出来的,口口声声老女人,老女人的,你以为你是什么货色,年纪轻轻的不学好,啊,你再骂骂试试,信不信我一巴掌拍死你,替你爹娘教训教训你这没有教养的东西。” \"我就骂你怎么了?我就是狗娘养的,怎么了?不服你去告我啊,家里有几套房产就敢在这儿叫嚣了?那算根毛,你儿子是监管局的,我爸还是世界级富豪呢,信不信拿银子可以砸死你,我怕你个球。\"那花孔雀女骂得更起劲了。 哦,哦,这是真金与白银大战了吗? 我屏住呼吸再次悄悄的躲在门的一边,默默的打量了一下这位老大姐,她是一名忍者,也是一名行者,的确,那沧桑已经种进了她的额头,整张脸上已经刻满了风霜雨雪岁月的痕迹,我想她这一路走来,肯定受了很多苦,很多冤,很多委屈?却依旧在默默的奉献着,付出着,或者这是一种惯性,时光的惯性,性格的惯性,情感泛滥的惯性。 仿佛这人世间,无论你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总会成为某些人眼中的一粒沙子,ta若有愿你不从ta愿,不服从ta们,就恨不能踩碎你的躯体,搅碎你的灵魂,就如这位老大姐,这好好的做着手里的活突然来这么一个天降之灾,被一个小姑娘左一口老女人,右一口老太婆的。 那花孔雀女就如一只吸人血的虱子,只要见着人就开吸,你不从她,她就谩骂你,就污辱你, 哦,这也太恐怖了。 这是一个让我心滴血的黄昏。 我瞬间感觉黄沙弥漫的天边,正滚来搅天的风沙, 来,风沙;来,暴雨,我内心里默默的呐喊着。 难怪?刚出来那会儿我在“香草记忆明朝风”店里当小二时,每天像是孙悟空七十二变一天天忙里忙外忙上忙下的,忙了半年,一毛钱工资也没有,店里老板什么东西也未曾教给我。 原来在这些人眼中这些小事忙的再多也是没有什么价值的,是不用发工资的。 现在想来,如果那会儿,我每天翘着个二郎腿,学会使唤人,说不定他们还会高看我一眼呢?那样可能我的半年的工资也不会少一分了,至少不会一毛不拔的,就直接把我赶出店门了。 若不是我还有一股傻劲儿,发现了他们后厨里一些见不得光的事儿,去直接揭发了他们,可能他们还会一直吸我的血,我那如花儿一般的青春华年可能就一直耗在那里面了,直到花儿枯萎,才翻然醒悟的。 还有,在“香草记忆明朝风”店门口,那坐在秋千上的在风中飘荡着摇摆着的披头散发的似笑非笑的女玩偶,现在回想起来依旧让人毛然悚骨。 不知道他们现在又招进了哪位未经世事且热爱学习的青春少女了,把她们变成了“女木偶”人了? 那时当年明月,我没有选择走进大学的校园,没能成为别人心中的天子骄女,我还特别的兴奋,就如被强行装在鱼缸里的已经淹淹一息的小鱼儿,终于归回了大海,那片相约的人间之海,那片相约的社会之海,我终于可以自游畅行了。 难怪,自从我从鱼缸里归回人间之海之后,每次还老不害臊的跟老爸老妈叔伯们聊着我在人间之海中的所经历的点点滴滴,我以为,他们会同我一样兴奋着,确悦着。 没想到我时常感觉到一阵阵寒凉向我猛烈的袭来,那冰点越来越高,刚开始结冰到洞庭山的高度,后来延伸到太行山的高度,如果我还老不害臊的分享下去,不停的说着我的人间之海之事,恐怕他们的心会结冰到珠穆朗玛峰的高度了。 我真是后知后觉的一个人啊,后来才知道,可能一来: 老爸老妈怕这手无寸铁的我在外面乱碰乱撞的会被吸血虱子吸干了精气血神。 二来:老爸老妈是在以我的经历为耻的。 必境别人家的孩子不管是念过大学的,还是没有念过大学的,人家聊得是天堂豪晏,天上人间的,我聊得是些泥土堆里踩泥巴之事儿,真是老不害臊没点自知之明的,现在回想起来,真想打过地洞钻进去。 还好,从此,我学会了闭嘴不言自己的风月雪花,山河大海。 我像是行走在大漠的一只狐儿,漫天黄沙,让我褪去了那一身洁白的绒毛,撕下了自己脸上的七彩云霞,不能太显眼了,以免被吸血虱子们发现了,一轰而上,吸走了我身上的精气血神,扔掉了我的骨头,还骂骂咧咧的,那傻逼,比一条狗还傻,然后竖起光鲜的羽毛,开始寻找下一个可吸的目标。 曾经我总以为每个人来到人间,是带着自己的独有的使命而来的,现在看来,吸血虱子不是,他们来到人世间就是为了吸走别人家的精气血神,而后又不干些人事儿,像这位花孔雀女孩,在现实世界里她把人家的血吸完了,然后就钻进网络游戏世界里去了,其实同样在寻找吸血的目标。 这样?这样?他们到底是哪门子的活法啊? 可又不能像这位老大姐一样,精气血神都被身边的人吸干了,都已经走到暮年了,才开始悔恨过往人生,才开始咆哮人间。 不管怎么样,得大胆的应战这些吸血的虱子了,唯有这样,才能留点力气去攀爬红尘中那一片属于自己心中而非他人心中的最高的最美的山坡的。 我把目光从老大姐身上转移到那孔雀妹妹的身上,不用怀疑了,眼前这位花孔雀女孩子,就是一只吸人血的虱子,不过,她是明着吸,她有一个需求,就必须得满她愿,不然就开闹的,不像那“香草记忆明朝风”的那两夫妻,他们是玩阴的。 这年轻女孩是从哪儿来的啊,这么狂的,比吴漫玲,白猫儿他们还狂哦。 怎么会这样?明明我与她们年龄相差不远,咋感觉我们是来自不同时代,不同世间的人呢? 是我有问题?还是她们有问题?我都懵逼了。 “行了,行了,宝贝,别骂了,我自己去买,不用大姐费力了。”公子哥经理人总算说了句人话了。 “你傻啊,那外面不是还有个人吗,你叫她去买一下啦,这员工招进来,不都是拿来用的吗,不使唤白不使唤?” \"行了,她在帮我整理书架呢。\" 不好,他们把目光瞄向了我了,我得赶紧溜,于是连忙退回到原地手忙脚乱的把小推车里剩下的一本本书籍撕掉了胶纸,随手放进了木格子里。 这人心咋是这样子的?这不是文明时代了吗? 我咋感觉他们是从远古时代穿越过来的,还活在奴朴制,奴隶制的思维里吗? 那花孔雀刚还在说,人招过来就是拿来使唤的,不使唤白不使唤? 天啦,我这是穿越到哪个朝代去了,是唐朝吗?还是清朝? 摇了摇自己的脑袋,走到窗户前,又见枫林之上的那片夕阳晚霞,白石桥上行走的人们,明明都穿着现代的服装。 这明明是现代,不是古代啊? 我明白了,他们果真是现代红尘中的一些吸人精气神血的虱子,看来,我也要像那位清洁员一样,开启战斗模式了。 为文明而战,值得,值得。 在我的家乡湘北也有很多这种喜欢吸人血的虱子的,所以,悍女匪男随处可见,女人都悍悍的,男人都匪里匪气的,不这样,寸步难行。 我就是因为不想做一个悍妇匪女的,也不想做一只吸人血的虱子,才跑出来了。 我以为每个人来到人间走一趟,谁都不容易的,在时间面前,在日月山河面前,彼心同此心。 都工商文明时代了,人总是要进步的,于是我将自己变得像只月光下的狐儿,希望在天地面前柔情似水,温煮时光。 只是一切好像不是我想的那样,这一路颠颠撞撞的走来,心被击的碎了一地。 是我活在梦里?还是他们活在梦里?是我的梦未醒,还是他们的梦未醒?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我不想做一只吸人血的虱子,但我也绝不再让那些吸血的虱子把我身上的血给吸走了,若这样,我一定会战斗到底的,就像屋里那位大姐一样,与她站在一条阵线上,开始应战。 文明时代?哪有什么文明可言? 你文了,文的只怕连小命都没了,难怪?在我们家乡湘北就是野蛮者存活,悍妇匪男们个个养的白白胖胖的,反之,都像这位老大姐一样,都被人吸干了,留着一口气在人世间像鬼魂一样轻飘飘的活着,又或最后倔强,狂啸着活着。 “学习雷锋好样,放到哪里哪里亮。” 人家雷锋燃烧了自己照亮了他人,在我们湘北,是燃烧了自己,肥了一堆吸人血的虱子,吸干了他人的血后,精力过剩了,就开始整天在那儿比谁家的三儿美,三儿俊;谁家四儿腿儿长腰儿细。 这也就算了,最主要的是吸的血太多了,养的太娇贵了,人生才过半,就一堆堆的富贵病冒出来了,到时,也正像这位老大姐所描述的,那好心的老大哥老大姐们终于又派上用场了,要在医院里鞍前马后的照顾他们。 奴朴制,同样是一盘双输的局,吸血虱子早些年还能看似满面风光,骑马一日看尽长安花的,也有好多虱子一没弄好,从马上栽下来,都还没来得及做贡献,人就不行了。 若不是还有那么多的六觉无觉的木鸡们存在着,也就没得玩了,等木鸡们都醒了,这些吸血的虱子也就芭比q了。 而幸运一点的木鸡,正所谓,傻有傻的福,拿着吸血魔们剩下的一点狗粮,还能落个好生好死的;不幸的,一生在泥土里打滚,使尽了全身力气,同样早早的就芭比q了。 我以为只是我们湘北有很多吸血虱子的,没想到到处都一个样的,这就让我头都大了。 他们若冲我来,我一定壮起胆子来了,一脚把他们踹到九霄云外去。 我站在门边再次瞟了一眼屋里那几个人:那身材丰腴的女孩,那不可一世的女孩。 她这一路走来,得吸走了多少人的精气神血,才有这般模样。 我又紧紧的握住了自己的拳头,像一只竖起羽毛的大公鸡,冲我来,我随时准备着。 正不停的在脑海里模拟着呆会儿我与他们的应战模式时。 突然,只听见背后一阵咳嗽声。 “这书格子还显得有点空哦,再去帮我弄点书来摆上去,把每一个格子挤满它。”那公子哥从屋里走了出来吩咐着我说。 “书还少了啊?”我反问着。 “是,这显得空荡荡的,不美观。” “哦,那行,你明儿个有空自己去选些书摆上就好了。” “做一件事,你要么就选择不去做,要做就得帮我把它做好,懂吗?”公子哥经理人说。 “可这不是我的职责啊,这事应该是你的助理做的,又不关我的事,我还有自己的活儿要忙呢,以前大绪经理在这儿时,这些杂事都是他的助理帮他完成的。” “好,明天我去跟老秃说一声,帮你调个岗位,你就做我的助理,我看能行。” “啊,什么?可是?” 我这是头顶的那片天空咋又掉下来一个馅饼了吗?还是一个陷井?一瞬间我找不到一个可以回绝的词语。 无言以对。 “行了,就这么定了,书明天在帮我弄,你现在可以下班了。” 他从上到下打量了我一眼,而后转身,像幽灵般飘出了办公室门外。 留下我愣在原地,许久才会过神来。? 第166章 红尘惮(68) 回过神后,我接着把小推车里剩余的几本书直接安放在书架的最中间的木格子内后,把脚步移到了书架旁的窗户前,从办公楼上往楼下的草坪里望去,有好多鸟儿在草地上蹦蹦跳跳的啄食着阳光,它们看起来是那么欢快,真好。 风把天空中晚霞吹向了更远的地方,有几朵七彩云被吹到了那一栋栋白玉石楼的上空,昊然他们家的“邻枫酒楼”四个大字,站在此处也能看得清清楚楚的。 此时,我身如站在画中,心却不是,眼前又程现了两条路,好像都布满了荆棘,我应该往哪儿走? “出去,出去,他都自己去了,你咋还不出去,你到底想怎么样啊。”是屋里那女孩的声音,她在赶人了。 于是我干脆转身也凑了上去,看看那孔雀姑娘想把我也怎么样滴? 只见那清洁员老大姐躺在床边,一动也不动的,稳如泰山。 花孔雀姑娘一脸厌恶的表情对峙着她,深怕老大姐那满身的灰尘沾染到他们被子上似的。 “你们还没有给我工钱呢,你以为谁都让你们白捞啊,我没有义务来帮你们干家务活的。” “老太婆,你是不是老糊涂了,你搞清楚,这是“异渡香魂”图书城的办公室,不是我们的家,哪来的家务活?要工钱,你去问老板要啊。” “我不管,我铺的床是给你们睡的,不是公用的,我打扫的这房间,是给你们住的,不是公用的,我只管打扫公共场所卫生,你们私人用的,就要给我另算工钱的,不给工钱,我今晚就睡到这里不出去了。” 说着,她起身把扫把,桶子,抹布,通通都搬到了他们的床前,往那儿一躺,又一动也不动了。 哇,看来这位老大姐,这真是跟他们扛上了。 的确,我想此时她也不是真在乎这点工钱的,她是在以身试法呢。 好,好,就应该这样,哪有让他们那么多白捞的。 “喂,老太婆,你给我出去,你弄脏我们的被子了。” 哎,看着,看着,又是让我一阵莫名的心伤,她这是连尊严也不要了。 是啊,在这种场境下,尊严又值几个钱,还不如捞点实在的东西,以此来为自己心灵世界获得一份平衡感。 也来给吸血虱子们的一点警示,这世上没有白嫖的东西,在时间面前,每个人都一样的 的确是的,这位清洁员说的没有错,她的份内工作,是来做“异渡香魂”图书城的清洁工作的,为经理人铺床原本也不算她份内事儿,她也连带一起做了,也算不错了。 谁知他们还得寸进尺的,连买个自己私人场合用品,都要我们员工代劳的,都年轻力壮,四肢健全的,你还别说,这形象比喻的还不错的,真像是个残疾人,床头前的病人不就是这样活着的吗? 不过世俗中的人,还把这样子当成高贵了。 我没有贬低残疾人的意思,我住在南风楼畔隔壁的那位只有一只腿的姨,人家还能照顾两个小孩子呢,做起事来扛扛的,打从我第一次看见她时,就从没有把她当成残疾人,更没有用同情的眼光去看过她,因为人家看起来比正常人还正常啊。 而俗世里却不走这一套逻辑: 被人服务的,就是高贵的有福气的? 那么服务他人的,就是活该受罪的没福气的吗? 按照这逻辑,那以后谁还愿意照顾人的,谁还愿意为身边人服务的,出力还不讨好的事,谁干? 这让我再次去思考世俗中的他们常讨论的什么维度网? 一,\t体能维度。 二,\t技能维度。 三,局维度。 的确,局维度就似一张张天罗地网,把体能维度的人,技能维度的人网在里面。 这其实没什么,因为不同维度里的人也不是固定不变的,每个人都可以更换自己的所处维度的。 不过,如果每个维度里有太多的吸血虱子,那就另当别论了,他们一天恨不能24小时强迫你不停的干活,让人没有时间思考,没有时间去生活,甚至都没有时间去烦恼了。干活也就算了,他们最狡猾的是哪怕你干得百般的好,还是喜欢挑三捡四的,挑得你怀疑人生,让他人感觉自已猪狗不如的,在体能与精神双重折磨的情况下,于是乎,才失去了前行的动力与勇气。 体能维度的人有好多“木鸡”,他们神经比面条还粗,不知道是先天麻木的,还是后天麻木的,你给时间让他们思考,他们也懒得去思考,身上有几两银子就开始嘚瑟了,每天二两银子,啤酒炸鸡还觉得日子挺好,嘚瑟完了,日子不好过了,又骂爹骂娘的。 反正在外人看来,他们过不好这一生,的确是活该。 像清洁员老大姐这样的,她可能一辈子喜欢照顾他人,从照顾别人中获得快乐,如果她不能跳出这张网,我想这就是所谓的命。 体能维度这张网里面的人是最多的,一块蛋糕平分起来,到达的每个人手里也就只有那么一小块了,自然也就是价值感比较低了,这个也是可以理解的。 所以,一个人要改变自己的命运,当然不是在同一维度网里面去拼命,这是没有用的,改变不了什么? 若从体能维度跳到技能维度上来,日子还是要好过一点的,一块蛋糕平分的人也少一点了,自然同样的劳作时间内,收获也就多一点。 局维度的人,是制定游戏规则,画棋盘,搭台子,然后招兵买马一起来唱一出出戏的那一类人。这里面的人就更少了,他们抖抖腿,动动手指头都能产生价值。 俗世间,人与人处在不同维度的空间里,且每一张维度里陈放的蛋糕是差不多的,只是平分蛋糕的人数不一样而已。 那如蝼蚁般数量呆在体能维度的人们啊,要活得好,要么努力跳出属于自己的维度;要么祈祷,祈祷俗世间少点吸血虱子了。 如果机器人时代来临了,每个人都不用干体力活了,那样的话,吸血虱子们去操纵机器人去了,总算可以与他们相忘于江湖了,这样每个人平分到的蛋糕是不是会一样多了? 不管机器人时代有没有来临,反正按世俗的价值衡量标准:这盘游戏如果吸血虱子太多,同样不太好一直玩下去的。 人之所以为人,不是猴子,因为人是理性与情感并存的一种动物,所以,我相信,越往后,不管是神经麻木的木鸡;还是只知道吸人精气血神的虱子们;还是只讲理性的不讲感性的把身边人当成填补自己心灵空虚的工具人,且还满是挑剔的冷血动物,这些人是有情感黑洞的,都跟智能机器人没有什么异样了,直接就可以被智能机器人给取代了。 不过,体力劳动少了,现代的人又在以运动,活动项目来划分贵贱了。 很多时候,好像只要去参与了什么高级运动项目,或者什么豪晏聚会,就是高级人了,反之,就不是高级人了。 我不是说这些运动,活动项目不好,当然好,好得很,可是对于我这样不太喜欢集体活动的人来说又情何以堪? 说起运动,回想起自己的整个学生时代体育运动生涯,那真是灰头土脸的,也不知道学生时代的自己是不是少了一根运动神经?还是怎么回事的? 论打球,都上中学了,打个兵乓球都久久的学不会,只要拿起球拍,站在兵乓球台前, 我感觉自己身子,还有两只手,僵硬的像三根棍子,看见球飞过了,我的手就像一根直直的木棍似的,转不了弯的,每一次眼睁睁的看着一个小小的白球从我眼前飞过,我却无能为力。 论跑步,在学校里,每次五十米短跑,总是用的时间最多的那几个人,跑接力赛,总是拖队友们的后腿。 论跳舞,班里最不起眼的女同学,都能在舞池里翩翩起舞了,我却总是舞不出自己的节奏感。 论登山,也是班里集体活动来的,有一次登岳麓山,感觉自己就像一头大黑熊,笨笨的脚步一步一步往上爬山,满山的石子,差点儿从半山腰滚下来了,同学们却个个兴奋得很,又是拍照,又是合影,唯有我,什么也没做,实在没感觉到什么乐趣。 后来班里的集体活动又登了一次中华五岳山之一:南岳衡山,那时又感觉自己像一只笨重的大企鹅,两只脚攀爬在坡度为145度的陡坡上,从山脚到达山顶,用了六个多小时,终于到达顶峰祝融峰时,我压根儿就没有那种‘山登绝顶我为峰’的感慨,浑身的气都只剩下半口了,哪还能跟山峰比高的。 我的少年时代,还是班里的男同学最懂我,不愧于他们给我起的外号:“土地蛙”。 还好,人真的是会随着境遇或环境而改变的,自从迈出校园的鱼缸里回归到社会这片大海里之后,我的运动神经好像又长出来了,从一只淹淹一息的小鱼儿,变成了一只能活蹦乱跳的小鱼儿了。 后来自己也单独或者约三两好友去登过几次山,我总是在秋天去登山,选择了峰比较低一点的山,一路上桂花飘香,长花短草临风而立,还有路边的香火袅袅,还有鸟儿的脆鸣声,到达山顶时,寺院里的暮鼓声,声声入耳。 身着红袍的僧人,他们作的山水画,写的毛笔字,幅幅都能触动自己的某根心弦。 有一种:我曾踏月而来,是因为你在山中的美感。这个时候,我感觉自己是一名超凡脱俗的仙子,是真正的融入了山中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一鸟一石,还有人与物之中了。 从自己的运动生涯中,我也真真切切的感悟到了一些东西:人啊,哪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无非是适合不适合自己而已,还有摆放的位置对不对而已。 运动,工作,情感,生活,都是如此。 “咦,你咋还不下班的?”公子哥经理人回来了。 发现我们三个人都挤在屋里,一脸惊讶的问我。 “下班了,下班了,你们咋不下班了?”他回过头又催促着那位清洁员。 “她在等你发工钱呢。” “发什么工钱?” “今天给你们做房间卫生的工钱啦。”清洁员回答。 “给她呗,让她快点出去,一身的汗臭味,熏死人了。” “你香,你香,看起来香的,闻起来都是臭的。”清洁员骂着。 公子哥,从钱包里拿出了二张大钞,递给了她。 就这样,这事总算了结了。 他们费了好大的功夫,终于把清洁员请到外面的屋子里去了。 我也随了出去,原本想上前去安慰一下她的,谁知她又大喊大叫了起来:“喂,你怎么搞的,我刚刚才打扫好的卫生,你又把胶纸扔了一地的,都是他妈的狗娘养的,年纪轻轻的,没点教养的东西。” 骂得我一头雾水。 连忙上前去解释说:“大姐,没事,没事,等一下我会扫的。” 她真是的,刚刚我还站在一边,为她打气加油的,一出门,连带着我一起骂起了,可能在她眼中,只要见着年纪轻的女孩子,就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真是狗咬吕洞兵,不识好人心的。 她一边骂骂咧咧的,一边拿起扫把,把我刚撒到地上的胶纸,扫到了垃圾箱内。 我一边看她忙活,一边在想,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劳碌命’? “行了,行了,你也下班,今天是星期一,你下个星期一来我这儿报到,刚刚我跟老秃说好了,当然,你自己也有权选择去哪儿?” “下个星期一?”我只觉头晕晕沉沉的,好像被一个什么庞然大物在强行的推着往前走。 我在想:他们这些狡猾的狐狸,是想把我赶走,清理出去?才先给我戴一顶红帽子,到时再给我找些麻烦,让我自己走人了,一举双得的。 这一步棋我应该怎么走? 我向左走,去昊然他们家的邻枫酒楼,那里有个吴漫玲,还有刀疤女人昊然的母亲,虽说以事为中心,可他们老来扰乱你,都没法做事了。 我向右走,这下,又掉下来一个馅饼了,要拿下这个馅饼,可这活儿我都没有干过啊,完全陌生的人事物。 他刚刚也说了,做一件事,要么选择不做,要做就要做好,他的做好的标准是什么? 真要做好,达到对方的标准,又谈何容易? 只能先硬着头皮上了,大不了卷铺盖走人就是了,要爬上红尘中自己心中的那座最高的最美的山坡,我必须得挣得一些馅饼,没有馅饼,又上不了路,那只能等死,只能等着吸血虱子来吸干自己的血。 公子哥经理人刚刚谈得那首《凉州词》,下半段的词,正适合此时此刻自己的心境: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 羗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渡玉门关。”? 第167章 红尘惮(69) 当我的脚步踏进南风楼畔时,月光已经撒满了边城了,石头长廊间的黄叶落羽纷纷,满眼皆是,仿佛是在寂静中歌唱着,舞蹈着,伴着挂在廊柱上在晚风中飘荡着的一盏盏风灯,夜不醉人,人自醉。 总感觉还是少了点什么,到底是什么,我一下子想不起来了。 只是想起来了,他人作的一句诗:“有你的红尘是天堂,无你的天堂是地狱。” 你?这个你应该可以代表很多很多的或人或物或事。 还是少年时的自己最简单,你只代表你。 突然间,从黄叶堆里,闯出了三只小猫咪,我仔细一瞧,咦,这不是枫林小院的那两只橘猫,这是从哪儿又冒出来了一只小白猫妈咪?带着两只小小猫咪:一只小小黑,一只小花猫。这又是谁家养的小猫咪?我这儿咋变成了猫窝窝了,一下子来了一堆堆各种颜色的猫咪了? 这只小白?咋有点面熟呢,这好像是昊然身边的那只小白?我抱起它来,仔细打量了一下,又不敢确定。 “你们这些小家伙,今天可真有口福了,刚好从菜市场买了几斤大虾。”说着,把菜栏子放到了地上,从大胶带里挑出了几只大大的龙虾,摆到了地上。 “吃,喵喵。” 起身,走到了那位一只腿的女人的门边,想问一下,这猫咪是不是她带来的? 她的门口边又堆了好些菜,风刚好把她半掩着的门吹开了? “回来了。” 坐在红帐边的女人向我打着招呼。 我顺手帮她把堆在门边的菜,捎到了屋内。 “哦,这是我儿媳刚送来的菜,还没有来得及收起。” “是嘛。” “可不?放这儿,放这儿。”她用手指挥着我。 “姨,那外面有三只小猫咪,是你们家的吗?” “那猫咪不是我们的,也不知道是哪儿来的野猫子。” 她回应着我。 我把那些菜堆到了她指定的墙角落里。 “哦,还是帮我入冰箱里来。” 我弯下腰又提起一个个袋子,走到冰箱前,把它们堆在了第二个箱子里。 “还是帮我放第三层里面,那青菜帮我拿出来,放到厨房里去?”她站在一旁,不停的指挥着我。 我瞬间心里咯噔一下,感觉非常的不舒服,自己这是在干嘛? “姨,这菜到底堆放到哪儿,你一次跟我说清楚好嘛?” 我突然回想起来了,眼前这位只有一只腿的女人,她以前也是搞管理的,且是管理人的,可能指挥人指挥习惯了,这不,见谁都想来指挥指挥一下的。 原来这人一生啊,还真的会有很多行为惯性,可能自己都意识不到的,它却如影随形着,就在不知不觉中会成为了自己生活中的囚徒,也给他人带来了困扰。 我沉住自己的性子,把菜放到了她规定的地点,连忙转身,退出了她的房间,并且帮她关上了那扇鲜红色的木门。 深怕她呆会儿又对我指手划脚的了,我这真是没罪找罪受,都是那小猫咪的惹的祸。 拿起钥匙打开的自己家的房门,晚风吹得人脑子格外的清醒,就让风进来。 我走进厨房里,开始忙活着,突然,好像有只毛绒绒的东西在我脚边撑来撑去的。 我低头一看:“咦,小白,你咋跑到我家里来了,又来跟我要大虾吃了?是?” 我将它抱出厨房外,只见那两只小小花,小小黑,都抬头挺胸的,等在了门边,这两只小家伙是在等待猫妈妈的觅食胜利归来吗? 都来我家打洋食了?啊。 “好啦,好啦,再给你们几只大虾,吃饱了后,去找你们主人去?” 不晓得这是谁家的猫咪? 跑到我这儿来了,我思寻着。 不一会儿,隐隐约约听天了南风楼停车场内有汽车的马达声响起。 是这小家伙的主人来了吗? 我站在石头长廊边,抬起头向停车场内望去,好熟悉的身影。 “梦寒,秋梦寒。” “昊,昊然,你怎么来了?” “ 我来收猫的啊。” “这真是小白啊,我刚还在想,这谁家的猫咪,这小家伙拖儿带女的都往我家里钻的。” “呵呵,呵呵。”昊然脸上露出了神秘的笑容。 “小白生了四只小喵,有两只送人了,这还有一只小花,一只小黑,留着,我把它们带来了给你瞧瞧。” “你真是个超级奶爸啊,还真有心的你。” “对了,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儿啊?”我接着问。 “这一点儿不难,白猫儿他们两口子经常往南风田园部落那边去打野,都看见过你好几次了,只是你目中无人的,没有注意到他们罢了。” “我目中无人?是你们这些人好恐怖哦?” “才不恐怖,我们好像从来都没有来打扰过你。”他无比委屈的说。 “是吗?” “是的。”说着,他蹲在地上,把那只小小花猫咪抱在了手上。“去,跟着小白妈咪去小院子里玩?” 我不知道昊然今天来南风楼除了让我看看小白的小崽崽?是不是还有其它的话要与说的?我打算洗耳恭听着。 转过身,带关好了自己房间的木门,行走到了走廊间的堆满了落叶的围栏边,凝望着那池莲花儿已经凋零了的还剩下一片片深绿色的莲叶在水上飘流的莲池。 月光清冷的照着边城,满廊枯叶寂寂,昊然与小白猫咪一家子的到来,仿佛瞬间给这儿增添了一点人间的温度。 “梦寒,你不欢迎我来这儿找你吗?你把房门都关起来了?要把我们都关出去。” 说着,他从我身后轻轻的挽起我的肩膀,吻了一下我的面颊。 理性告诉我,我已经与昊然划上了长长的分界线了,且在心间筑起来了一道道高高的石头城墙,足以把他挡在了我的生命之外,视线之外了了,可是感性却如一场突如其来的山洪,这水势太过汹猛,就在一瞬间冲破了一道又一道的城墙,又或者水滴穿石,无论我怎么不停的堆积着心中的石头,它们都能流进来,从石头里浸进来了,从石头缝里钻进来了,一点一点的占领入了我的心灵阵地,让我好不容易树起的一道道防线逐渐地逐渐地在崩塌着。 “昊然,别这样,别这样,小白猫咪我已经看了,你带着它们回家,我们之前说好了的,只做好朋友的,这样下去,以后只怕连好朋友都没得做了。”说着,努力的把他推开了自己的身边。 “我不走,梦寒,你明明心里面是喜欢我的,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相遇吗?” “当然记得,是一年前的秋天,在枫林客栈201的门口。” “我也记得,那天晚上你披散着头发,穿了一套淡蓝色的睡衣,出现在我们的门口,就在那一瞬间,我就知道你是喜欢我的,你对我是心动了的。” “喜欢又怎么样,心动又怎么样?我喜欢的人多着呢?让我心动过的人也多着呢,请你带着小白猫咪离开这儿,我不想跟你们扯在一块儿了,我俩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不是一个天地的人。” “你真想让我走?我来这儿你心里没有一点点兴奋感?要说真话,‘诚不可欺’,这不是你人生箴言吗?” “没什么好兴奋的,我又不是没有见过男人,去找你的吴漫铃去,找你的那些花花草草去,别来这儿烦我,难道就因为喜欢,就必须要在一起吗?难道就因为我喜欢你,你就可以来随意来占有我吗?好像天下没有这理。“ “我什么时候占有你了,那天在狐狸湾我们是说好了再也不管彼此的事儿,后来我好像没有来干扰你了,可是不久后,是你自个儿又跑到我们邻枫酒楼的地盘来了,我和我爸也从没有把你当成外人来看,还是那么信任你的。” “我来邻枫酒楼是为了工作的事啊,因为我们是好朋友,好朋友当然要彼此信任的,不是吗?” “今天我们能不能不谈工作的事了?”昊然脸色一变。 “梦寒,你相信一见钟情吗?反正我是相信的,那晚你站在枫林客栈201门口时,我就相信了的什么叫一见钟情了,当时,我就想认识你的。” “现在,我们不是已经认识了吗,认识后,不是一路人,就应该说再见了。” “说再见,不应该在秋天,秋天那么好的季节,最适合约会了。” “这已经冬天了,莲花都枯萎了。” “这枫林岛上的冬天就如秋天一样,我不管,我不要你离开我的生活,不要做好朋友了。” “我这人有点贪心,我要的不只是你的人,是要你的心,是要你一辈子,一辈子对我的真心,但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所以,我只要和你做好朋友。” “秋梦寒,你看着我,你告诉我,你对我一点感觉也没有?你一点儿也不在乎我拥有的一切?要说诚实话。” 他再次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与我面对面站着,那双清澈的眼神,直勾勾的凝视着我,就在这一瞬间,我的内心世界好不容易堆筑起来的一道道高高的城墙,连最后一道防线也彻底的崩塌了,它们是如此的不堪一击。 在自己喜欢的人事物面前,理性是孙子,感性是老子,孙子再牛逼都干不过老子,除非ta是化石脑冷血动物,除非ta已经成圣成佛。 “昊然,请你别逼我,现在我的心里只有工作,没有时间想其它的东西。” 这男女之间的事儿真是麻烦,想一刀斩断情丝,情丝却如那廊间的片片落叶,越扫越有,越扫越多。 “梦寒,今晚我们不聊工作,只聊酒,好不好?” “聊酒你到酒里去聊,那儿多的是女人,都能言会道,能歌擅舞的,都比我有趣味,我承认我喜欢你,可是那又怎么样?我没有空,没有闲,也没有很多的银子,我没有心思陪你玩,也玩不起。” “你吃醋了,我知道你还是喜欢我的,这会儿不是有空吗?那走,我们现在去一个我平时常去的酒,陪我一起去看江山与美人,去聊酒?好不好?” 突然,小白猫咪带着它的两只小崽崽又来到了我们的身边,三只毛绒绒的家伙,在落叶堆里翻滚着。 “你看,连小猫咪也知道欢庆着我们相聚呢。” “就你嘴会说。”我继续反驳着他。 “那小白一家子先寄在你这儿,呆会送你回来时再来取。”他看了看时间表。“还早,我很久没有去酒了,都快憋死了,你不是想学跳舞吗?我带你跳,算我借你三个小时,完了,马上送你回南风楼,好不好嘛?” 我沉默了一会儿,起身,打开了房间的木门,把三只小猫咪,捉进了我的屋里,从碗柜里取出一只青瓷碗,从冰柜里取出十几只大虾。 “小白,带着你的小崽崽在家里要听话,不许到处乱抓我屋里的东西的,知道吗?饿了,这儿有大虾吃。” 这时,昊然,也随着猫咪走进了我的房间,他四目张望着,像是打量着外星人的居住空间似的。 “难得贵公子光顾我的寒舍,没有什么好招待你的了。” “没关系,没关系的。” “那我们现在就出发。” 诚不可欺,是啊,我不能欺骗自己的内心,时而筑起一道道牢不可攻的城墙,时而又何偿不希望他来攻破自己的城墙,像昊然这样的明知我喜欢他的人,却没有高昂起头颅摆起赢者的恣态,还愿意主动来进攻我筑的高墙的男孩余生可能也难遇到一个了? 俗世间,玩的是谁先动心谁就输了,按这样说来,在情感的世界我算是输的十分彻底了,我的前男友,晨星,都是我主动进攻他筑的城墙,才拥有他的,谁让我先动心呢,人家都高高在上的。 情感世界里,输就输,把输玩到底,负负得正,说不定最后就会赢呢?? 第168章 红尘惮(70) 对酒廊歌舞的记忆是源自于我的母亲父亲的‘美酒加咖啡’的青年时代,也是我的幼年与童年时代。那时我们家里唯一的电器就是一台比较大型的录音机,放磁带的那种,插上磁带,按下录音机的第二个按钮键,音乐声响起,浪漫的情调便弥漫着每一间房。 我总觉得我的父母他们青年时代那种浪漫,有一种非常特别的韵味,是纯真的味道吗?我找不到一个恰当的词语来形容,那时还没有高楼大厦,没有车水马龙,没有人山人海,只是在山水之间,在田园之间,他们时常将自己沉浸在‘美酒加咖啡’与‘情网’的世界里拥抱着缠绵着。 现在回忆起来,我的父亲在山水田野之间打造的那个家就像一个青山之下的酒廊歌舞厅,每天都歌舞升平的,大概那就是八九十年代文艺青年独有的味道。 他们把那种浪漫的格调同样种进了我的心间,在那种氛围里,我的脑子里每晚都会浮现出好多好多迷人的故事,像播放电视剧似的,一集一集的演着,只可惜当时会写的字不是很多,没能够把它们用文字形式记载下来。 那时,我还会画小矮人,我们家的每一堵被父亲用石灰粉刷的雪白雪白的石灰墙,都被我画满了小矮人,五颜六色的小矮人,这点父母做得还算好,他们从没有因此而揍我,大概他们也懂得,我在小矮人世界里画着属于自己的浪漫故事。 那种浪漫的格调生活大约在我十岁时,他们走上了经商之路之后,直到他们的花圈生意走上正轨后就彻底的终止了,也不得不终止,长大后我才懂得,其实,真正的商业,是一种纯理性的玩意儿,来不得半点感情用事的,否则,很快就玩完了。 理性,是一种力量,在这样的年代,它真的代表着生存能力,实战能力;情感,太柔软了,不能当饭吃,好像没卵用。 这是为何我总是在批判那些像机械一样的纯理性的人了,因为它破坏了我童年时代纯真的梦啊。如果不是爸妈从商了,我可能会写出好多好多比现实世间里还美多了的故事,只可惜后来,我再也不能写故事了,家庭的氛围改变了,脑子里面生不出来故事来了。 在现实世间里,理性左脑逻辑分析能力才是高智商的表现,可我的数理化成绩不好,是某些理科老师眼中的“弱智”。 其实写作能力和数理化逻辑分析能力都是可以训理性思维的,装在校园大鱼缸里,那脑子似乎死机了似的,我既不能写故事了,又没有理科逻辑分析能力,理性能力也就无从训练起了。 踏入社会后,我不得不承认,那些冲在最前锋的男人的脑子的确比女生的脑子好使耐使。而很多还没来得及训练好理性能力的女生,只能靠原始本能在俗世间求生存。 用事实说话,不管是科技发明领域,还是文艺创作领域,反正我觉得男人弄出来的东西更有生活代入感。 还是我对女生有偏见?虽然我也是女人,在高智商男人面前我是愿赌服输的,我脑子用多了就犯糊,就如进入了迷魂阵,绕不出来了。 我只知道男生一般理科比女生学得好,他们从小就在训练理性思维能力了,女生除了少数数理化学得不错的,多数都不怎么样,都没有地方训练理性能力,只能靠文艺创作,可那是需要想像力的,天马行空的想像力是需要环境,氛围等各种因素才能灵感如涌泉的。 呆在学校里那么多条条框框的,我每天考试都考糊了,考试作答a就是a,可不能把a想像成h了,想像力早就吓得躲起来了,人也变得呆板了,那时我真觉得标准考试求真求证只适合学理科的。 我唯一的办法:就是乖乖的去想另外一种办法来训练自己的理性能力,早点出来参加工作,才能洗掉自己“弱智”的标签了。 后来,偶尔也会去寻找童年时代父母给我们打造的那种纯真浪漫的情感,只是找不遍了每一条大街小巷,好像再也找不到当年的纯真缠绵的味道了,到处充满着商业味儿,我的美好的故事生产发源地再也找不着了。 “昊然,我们今晚不去你常去的酒了,好不好?去找一家比较经典怀旧的酒廊,最好有八九十年代的那种感觉的,不知道有没有这种风格的酒啊。” “我想想看,八九十年代味道的。”昊然回忆了好一会儿:“有,我带你去一个地方,水上情缘酒。” 酒街的夜景诡异的让人眼神迷离,那种细细的,浅浅的滴落在五光十色的夜空下,慢慢的,沉下去的感觉。 我心里怦怦的跳,时不时望一下身边手握方向盘的的昊然,这熟悉又陌生的男孩。 “到了,就是这一家。”。 还在门口边,我就听到欢快的舞曲:‘夏天夏天悄悄过去留下小秘密,压心底压心底,不能告诉你。’ “哦,粉红色的回忆,我感觉又回到了童年时代了。”我欢呼着。 抬头凝视着酒廊间如萤火虫般闪烁的灯牌:“水上情缘酒。” “我们进去。”昊然紧紧的拉着我的手。 “哇,好多鱼,好大的鱼,这是海底世界?” 刚喊着,门口处的墙壁上一条蓝色鲸鱼猛得向我扑了过来,吓的我一闪,紧紧的抓住昊然的衣服。 “没事,装在玻璃墙里面的。” 海底世界里的万紫千红,各种奇形怪状的鱼儿,红色的,蓝色的,紫色的等等各种颜色的鱼儿,还有珊瑚,珊瑚礁,伴着酒廊里五光十色的灯光,这比起山水田园的世界,仿佛多了更多的色彩,这才是真正的色界,人间色界,五彩缤纷,炫人眼目。 “昊然,好久好久没看见你了,今天怎么想起来怀旧了。”一个脚踩高跟鞋身着一套黑色紧身裙,化着浓妆的长相十分妖艳的女孩,一把揽住了昊然的腰。 这让我浑身起鸡婆疙瘩,连忙转移了视线,双目划过周围的人群,都很陌生。 只有一个女孩莫名的进入了我的视线,最角落里的那桌上,在浑暗的灯光下,她就如一座冰冷的雕塑,冷艳但又不失风情,她淡淡的妆容,是一头短发波波头,身着一套黑色风衣,她一个人一桌,手握着酒杯,仿佛是这间酒里一朵盛放的黑玫瑰花,奇怪,这么多人中,为什么我唯独看见了她? 我将自己沉浸在酒廊间的歌舞的世界里,及酒的氛围里,舞台上的天涯歌女,我仿佛看见了自己父亲母亲的年轻时代。 “月与灯相依, 鱼与水缠绵, 我以一饮而尽的方式了解古典, 陈旧的故事,划满了伤痕, 一滴醉意,啜饮黎明, 原以为酒是水的一种平静, 却酌伤了伤口,哽咽了世界, 暖暖的漂浮在杯底的液体, 一杯,再来一杯,我心无茫。” 舞台上的歌女一声一声吟唱着这首我似曾相识的曲子,只是改了歌词。 “这首歌名叫《水中杯影》,是这酒的主题曲。”昊然与那妖艳的女人打了个招呼,推开着她那缠绵的身子,转过身帮我介绍着这里面的场境。 “你也常来这儿的?那些女孩好像都认识你?与你很熟悉的?” “嗯,好一段时间没有来了,我也喜欢这种怀旧的味道。” 说着,我随他落坐了一个离舞台最近的位置。 “昊然,你们今晚喝点什么?”又是一位妖艳的女子,身子像一条青蛇一样扭动着,拿着单子走到我们的桌前。 “梦寒,你喝点什么?” “一壶圣地庄园果汁。”我随意点了一单,其实单子上的所有饮料的名字我都十分的陌生。 “再来一瓶圣觅仙庄园白葡萄酒。”昊然接着说。 我的眼神一直被舞台上舞女的舞步吸引去了,神情一直恍恍惚惚的,她们身上有我的母亲的影子,一点风尘味,一点风月风云的味,也有一点良家女孩的纯情的味道。 看着,看着,泪水哗啦啦的往外涌,仿佛走进了父亲母亲的情网的世界里,那个纯真的年代里,还有自己的整个纯真童年时代里,就如一杯烈酒吞进了肚子里,再也没有了,突然又找着了的感觉。 我将手紧紧的握住酒杯,一言不发。 “来,不哭,不哭。”昊然递给我一片湿巾。 “梦寒,你酒量怎么样?还行吗?” “ 我十八杯不醉。”一边擦着眼泪,一边说着。 “还十八杯不醉呢,口气这么大的。” “不过,我是戒酒的,我能喝酒,是天生的,遗传我爸爸的。”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的妈妈曾也是一名风月女子。” “一半风月,一半风云,不过也是一名良家妇女。” “你很像你的妈妈。” “不像,我只玩风月,不玩风云。” “这叫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昊然说。 “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我干了这杯。” “那你的母亲呢,她年轻的时候应该也很美,为什么她把自己变成了这副罗刹的模样了?我第一次见到她时,她的样子着实把我吓坏了。”我接着说。 “切,美?”他好像有点不屑之感,难道昊然与他的母亲也有什么过结? “我妈她年轻时是一个玩风云的女子,商界风云,可精明了,可厉害了,只是遇到我爸后,还是没能精明过我爸呢,后来被我爸抢走了她的地盘,就变成现在这罗刹般的恐怖模样了,其实我爸青年时除了那风流倜傥的样子,另外他只有一艘船,在海边运沙子石头讨生活的,就再啥都没有,不过,自从遇到我的母亲后就什么都有了。” “难怪。”我若有所思。 “走,去跳一曲?”昊然仿佛在故意避开我的话题,不太想谈论起她的母亲。 “我不会跳。” “我带你啊,跟着我的脚步就好。” 我只好从原座上站了起来,脱掉了自己的外套。 “我去点一首你喜欢的味道的舞曲,送给你纯真的童年,还有你母亲风云岁月。”昊然说。 “点一首怀旧经典《情网》,送给你我的父母逝去的青春,还有自己,还有你。”我说。 昊然踏上舞台中心,踏着轻盈的步伐,风流出自然,人的遗传基因真强大的,他身上一定有很多他父亲的年轻时的影子,尽管他远离了商界风云场面,可能是不想走他父亲的老路,平日里有时候看他,就像一只胆小的耗子,但一走上舞台,他无意间流露出的那股味儿,在舞台上的风度翩翩,可谓风流,倜傥,一样都未减。 “来,随着我的步伐走,一,二,一,二。”昊然脸上含情带笑的凝视着他身前的我,一边踏着舞步。 而此时此刻的我,仿佛又轮回到了自己母亲父亲的那纯真的缠绵的年代,落入了那张温柔的如梦如幻的情网的世界里。 我读懂了一点自己,也读懂了一点昊然。 昊然挽起了他的衣袖,就在他抬手间,我发现他手臂上也有一道深深的刀疤,平时我还真没有注意过他的手臂。 “昊然,你的手臂怎么了?为什么也有一道刀疤?” “干傻事,自己割的。” “啊,为什么啊?” 昊然突然间收住了脸上的笑容,神情增加了一点点凝重感,他没有回答我。 我不知道她母亲脸上的刀疤难道也与他有关?我不敢再往下问了,必境那是他们家里的私事, 这里面一定有一段他不愿提起的往事。 此时,我老感觉台下有一双目光在注视着我们,我想这不是我的幻觉, 是真实存在的。 我将目光再次从台下扫去,那个波波头的冷艳的女子,又映入了我的眼帘,是她,是她的目光一直停留在我与昊然的身上,难道?她与昊然也是老相识? 昊然仿佛也意识到了什么,突然停下了舞步。 “对不起,梦寒,我离开一下。” 说着,他挣脱了我的双手,直接跳下了舞台,我的目光一直追随着他的身影,直到他停留在那个清冷的如一朵午夜黑玫瑰般的女子的身旁,我才恍然大悟。 昊然一上前就握住了她的双手,仿佛他们是相识已久分别后又重逢的情侣般,那般亲切的模样。 我只觉得头一阵晕眩,随着人群乱舞着,瞬间失去了方向感,有一种被昊然抛弃的感觉,努力的让自己心平静下来。 我很快意识到了,她?那个清冷的淡淡的忧郁而又充满了风情的女子。 难道昊然?? 第169章 红尘惮(71) 我的目光一直锁定在了那酒边缘最角落的那一桌,暗淡灯光下,照着昊然有点羞涩的笑容,我在想:那是怎么样的一个女子?能让昊然羞涩的像个孩子? 大地轮回如常,生命忧喜辗转,那定是一朵擅闯午夜的精灵,她像一束光,又照见了我心间的一处暗伤。 安得与君相诀绝,名教生死作相思,我真想又这样悄然的离场,去成全一双人间美事,我总是这样,已经无数次这样了,这还没开始,又想着结束了。 我的心就如两扇被落花灼伤了木门,坑坑点点的,在风中发出吱呀吱呀的声响,太多杂音就会听不到自己内心最深处的声音了,我努力的把自己拉回到原点,往内寻,往内走,往深里走? 我到底在追寻什么? 亦或许,我只是想体验一下道德上的优越感而已,体验一种成人之美的大气吗? 可这种大气不要也罢,我并不喜欢自己这样的行为。 说来说去,还是自己的勇气不足? 所以,只能给自己戴一顶成人之美大气的帽子,来让自己好受一点? 亦或许,工作的那团乱麻都还没有理清,还要去面对吸血虱子,要面对狡猾的狐狸们,贪多嚼不烂,是没有力气为爱而战了? 我这种时常好退让的行为,是懦夫与勇士?用凡人之眼,根本不用去识别,这明显的是懦夫心理嘛,但还得自己来质问自己的灵魂,有时候舍弃是为了到达更远的远方,轻装上阵,才是明智之举。 要的与不要的?能要的与不能要的?这需要不断的去与自己灵魂对话?我就怕在世俗中人的这叽叽喳喳嘈杂声中,已经听不到自己灵魂深处的声音了。 不过,这一切也不能全怪自己,我知道自己已经很努力很努力的在改变了,从一个在理科老师们眼中“弱智”的孩子,能变成现在这样,还能自给自足只身打马人间对于我来说已经很不容易了。 一路走来,值得庆幸的是,我一直在直面自己的伤痕,去让它们一点一点的见光,而不是用看似光鲜无比的外在成就感,把它们遮盖起来,让它们永不见天日。 伤痕是遮不住的,见多了那些转身是一身华丽,登台能名振四海,却不能触碰的一碰就惊声尖叫的游魂。 人活着真不容易,要有火眼金睛识别妖魔鬼怪的能力,还要修复好自己的内外的伤痕,还要小心翼翼的不能去触碰别人的伤痕,不然,像是踩到一只老虎尾巴,老虎永远都觉得自己很厉害,你踩疼了它,它都不知道是因为自己身上有伤,只觉得是别人踩疼了它,一切是他人的错,然后,吼叫一声,一口就吃掉了你,没商量。 话又说回来,也不能全怪老虎,必境这个世间弱鸡太多了,他们还需要老虎的存在。 人有两力量,一种是向外进攻的力量,他们永远只有阳面,只能身处阳光里,他们憎恨自己的影子,穷其一身,都在与自己的影子较劲,这世间才有了那么多的欺骗与谎言。 理想主义的我,有时候也会动不动就埋怨人间,人为什么要有那么多的欺诈?好好做人做事不好吗?很多没必要的心理压力的都是因为我们自己给自己制造的黑暗。 向外寻找,向外追求的路,亦是团团迷雾,能穿越出去的还能保持一身清白的,是真英雄。 一种是向内的力量,自己一点点的去疗愈自己的伤,去直面自己的黑暗,人世的黑暗,与影子同在,这样就无须拼命往外抓遮羞布了。 我就这样把自己的伤口撕开来给他人看,任他人怒吼晴天的,冷嘲热讽,与我又何干? 这两种力量时常会相互拉扯,但我始终相信,一个里面没有伤口的人是无敌的,那么,他的外面才能长出美丽的羽毛,往人群里一站,再差也不会差到哪儿去的。 也许,在这才是我一直在追寻 的东西。 可是人们为什么不走向内的这条路?偏偏喜欢在人间放烟花?我实在不解。 如果有一天自己也迷失在了烟花里一不小心又掉到陷井里面去了,一定是有一处伤口,他人才有着力点。 懦夫还是勇士? 或许需要用一生的时间来定义。 《情网》的舞曲,还在继续着,我整了整衣服,排开人群,从舞台中心跳了下来,回到了当前的位置。 我以百感交集的心境,一杯白葡萄酒一饮而尽,瞬间暖意,覆盖了全身,转而又心无所住的伸开十指,放下酒杯。 真不值得,心里突然冒出了这样一个词。 我披好了外套,正想离场,去外面透透风,把风的事交给风,把雨的事交给雨,这儿本来就与我无关的。 突然间,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了,他手握着一杯湛满酒的杯子。 “秋梦寒。”好熟悉的久违了的笑容,他身后还跟了个娇羞的姑娘,紧紧的贴在他的背后,深怕会跟丢了似的。 “欧阳成成,你一直在这酒大厅里吗?哟,你这江山如此多情,让无数须眉尽折腰啊。” “对,一直都在,要不,我俩陪你喝一杯。” “你也是这儿的常客?终于知道你们这些人啊,为什么这么喜欢来酒里了。” “此话怎讲?” 我将外套裹紧了自己的身子,又落座在了原位上。 “好,陪我喝一杯。” “这下服输了,早就跟你说了,不要去沾染昊然这花花公子,你不是他的对手。” “对手?我从没想要赢过哪位男子?阴阳原本就不是一类物种,没可战性,更何况人有时候需要一点疼痛的感觉,才会真正长大的,才会醒来的,你不觉得吗?” “不觉得,我只觉得旧得不去,新得不来,花开满城,风光无限,这样才没算没活一世。” “确实,你这也太快了,我就知道你不会真喜欢我这类型的,这小妹妹挺合适你的。”我再次打量了一眼紧紧贴在欧阳成成的身边的那位姑娘。 一边说着,一边把酒杯再次湛满了酒,一口下肚,烈火焚烧般的刺痛感。 我突然又意识到了,看来这辈子,我与这种在职场上混得风声水起的男子,也无缘了,他们寻来寻去,寻得都是我最初的模样,可是时光潸然,我并不喜欢自己最初的样子,那味道太单一了,如一杯白开水,除了淡淡的甜味,啥味都没有了,也经不起风吹雨打,我想将自己磨成刀,磨成剑,最好能百毒不浸,韵出五味。 面对魔鬼时,是要战的,是要争的,如果对方不是魔鬼,还是听从老天爷爷的指令。 也许我这一生,就是来人间酿酒的。 若只要甜味,就当一条藤,去缠一棵大树。 若只想要辣味,就去当一名好争好斗的战士,人间好处,便能占尽。 若生活只有苦味,那也太对不起自己的生命了,这肯定不是我想要的。 情归何处?我内心又涌出了一阵淡淡的苦味,还有酸味,但我知道,它们最终都能化成酒的味道。 欧阳成成的目光也转向了酒大厅里最角落的那一桌。 “那黑衣女孩我见过。” “她是谁?” “你想知道?” “是。” “昊然这哥们味口没有变。” “味口没变,你是说我与这女孩是一种类型的?” “差不多,神韵很像?” “哦。” “所以,不用害怕失去了,寻寻觅觅,觅觅寻寻的,一生大概都会喜欢同一类型的人。”我接着说。 “何以见得,我就不是?” “你是个例外,你不能总是这样一直在万花丛中晃荡了,不然会对女人失去知觉了,可能在你眼中,女人咋样?都一个样了?逮着一个了,就好好处。” “会的,我很清醒。” “你和昊然是怎么认识的,他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 “二年前就认识了,在枫林岛训练营里面相识的,那时他身边的女人,就是她,她好像叫杨子青。” “杨子青,那后来他们为什么又分开了?” “这个我就不太清楚了,是他们家事,好像是他家里又给他介绍了一个女孩,之后,就没有见过这个女孩了。” “原来如此。” “你现在还在异渡香魂图书城工作?” “嗯。” “你呢,在哪儿高就了,白潞潞还跟你在一块儿吗?” “他在画画啊,做回老本行了。” “哦,挺好的,我们这些人中,现在潞潞才是最健康的人了,他卑微的爱过,卑微的活过,又卑微的死过,现在总算学会了放开的活了,挺好的。” “是啊,哎,没意思,感觉这生活没意思。” “我们都活得太丰满了,太骄傲了,要来点疼痛的感觉,就有意思了。”我闵了一口果汁。 “对了,大绪被抓了,你知道吗?”我接着问。 “知道,他是自己作的。” “以前我最讨厌大绪了,后来才发现自己与他一个鸟样,心里好多缺口,老想往外寻点什么来填补起来它。” “可能,都是俗人一个,玩什么高尚的。” “既然不玩高尚的,那你们为什么又要一边骂着女人虚荣,一边又喜欢女人的虚荣?还不是想显得很高尚。” “秋梦寒,我劝你放开点活,世故一点活,别想那么多。” “我只是装得不俗,还不是跟你们一样,都在往外寻啊,走不进自己内心世界。” “寻,寻,终有一天累了,就不寻了。” “其实我们都不懂爱,如果真有一天不再寻找了,可能就懂得如何去爱了。“ “嗯,你别跟我说什么爱是给予,是奉献,俗世的人的爱,都是想从外面找东西填补自己的缺失,咱是就是俗人,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 “不管怎么样,我不会随你们男人的喜好而活了,若随你们男人喜好而活,就不需要进步了,也不需要改变什么了,只怕那样会死无葬生之地,我这命一条,是爸爸妈妈给的,我得把它好好利用起来,不能随随变变糟蹋了。” “哎,你还是不懂。” “好,我不懂,你们懂。” “不说了,不如去跳舞,陪我舞一曲?”欧阳成成转换了话题。 我摇了摇头:“累了,歇会儿,你们自己去跳。” “那你自己静一会儿。”说着,欧阳成成牵着那姑娘的手,走向舞台。 我的头一阵晕眩,一切好像那么的虚幻,变幻莫测,情如流水,情如流云,没有一样真正属于自己的。 劲爆的舞曲,酒的氛围感也嗨到了极点,但并没有让我心灵沉重感减轻些。 我再次把目光转向了酒间最边上的角落了,昊然终于起身了。 我的目光不自觉追随着昊然的身影,他已经随着那朵午夜黑玫瑰走出了酒厅的门外了,去那五光十色的夜,去续回他们的情愫了。 哎,这人间之罪。我又何苦要跑来受。? 第170章 红尘惮(72) 曾听一个算五行八卦的风水师傅说,酒场所是属水的。 是不是因为这种地方是属水的,便能容下万物生?因此,这儿时常是人佛魔妖鬼的聚集地,人能遇见人,也可能遇到鬼,魔能遇见魔,也能撞到人,鬼能遇见鬼,等等,有无数种可能。 向来崇尚“南楼听风”“顾我蓬蒿居,焚香看道书”的我,呆在这人间之色界倒也没有感觉到有什么不适感,大概自己也是属水的,在里面站着,或坐着,倒还能自处自如,同样的喧嚣,刺眼迷离的灯光,若换作其它地方,神经过于敏感的我,只怕分分钟都受不了了。 难道人与物,物与场,真的有什么风水在里面? 纵有千言万语,有酒,有歌舞代替我诉情,也就不怕吵闹了。 反而酒里面的这种喧嚣让我心灵升出了一种莫名的力量感,仿佛把身体里沉睡的细胞给唤醒了,人瞬间变得活络起来了,我一直没有弄懂自己为什么会是这样的? 只是觉得,在外面的世间,无论哪行哪业,不也一样错综复杂的吗?不也一样有魔妖鬼怪吗?虽然每一个个活生生的人都框住在一定的范围内了,都在属于自己的轨道上行走着,不也生出很多麻烦,很多问题吗?人就像一个陀螺似的在属于自己的单行道上不停的转动着,转动着。 且想要的越多,转动的速度就需要越快,争分夺秒的,这样遇到的麻烦也就越多,问题也就越多,当然,苦亦是越多,收获可能就会越多。 很多时候,闲来无事时,我喜欢一个人漫步在大街小巷,站在别人家的店门外,去静静的观看每一个自己不熟悉的行业,一条条街走下来,我都会头晕目眩的。 科技的时代,关去阅读那些个零件碎部,就足以消耗掉了大半的精气神了。 而酒,就是把人从那没有生命的冰冷的零件碎部里解放出来的,一个释放自己激情的地方。 我并不排斥酒这种场所,尽管在很多人眼中,这并不是一个好去处。 好多时候我感觉这个世界仿佛一分为二了,一个是左脑分子创造出来的世界,他们崇尚:理性,科技,算计,安全,稳打稳扎,但这些东西也是冰冷的,静默的,充满规则秩序的,缺少活力的,当然,也是没有爆发力的世界。 一个是右脑分子创造出来的世界,他们崇尚:情感,包容,与爱,一个充满人情味,人文关怀的的世界,但却是混乱的,无序的,不过也是充满着活力激情的世界。 走到现代,我明显感觉这个世界更适合左脑分子的生存了,人们能在这里面能找到更多的养料。 而于我,在具多的条条框框里行走,在具多的规则秩序面前,我是无所适从的,一不小心就犯规了,就踩黄线了,我每一步都走得那么的小心翼翼的,他们还都骂我胆小鬼,孰不知为了在左脑份子创造的世界里好好的走下去,为了不给他们闯祸,为了不给他们惹麻烦,我已经用尽了全身力气了。 只有进入了右脑份子创造出来的世界,比如,酒,歌舞厅,酒楼,客栈,咖啡厅,茶楼,,博物馆等等,我才得以复活,元气大增。 不能否定的是:左脑份子创造的世界也是丰富多彩的,比如:他们创造出来那么多科技产品,且不停的更新换代的,关看着就足以让我眼花缭乱了,关欣赏着都让我感觉头好大的,每一样科技产品,刚买回去,还没有用几天,他们又更新换代了,管你换第几代,反正不坏我就不换,可是有时候不更换又行不通,人家都是功能配套的。 没有办法,生存在这个时代,又不得不被时代拖着往前行走。 有时候比起冰冷的没有生命力的科技产品,我的确更喜欢去欣赏一些有生命力的东西,比如欣赏一个人,欣赏一棵树,欣赏一只小猫咪,小狗狗等等。 那些个层出不穷的没有生命力的科技产品,它们是没有温度的,也不会自已生长的,所以需要人为的不断的不停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去把它们造出来。 当然,我并不是反高科技的公民,我也欣赏那些能创造出那么好的产品的天才,还有各行各业的发明家,他们的脑子真神奇。 只可惜左脑分子仿佛对右脑份子是很不友好的,他们在千方百计的想要吞拼掉这些人,只要是个活人,就得把他们关在“笼子”里,恨不能把我们身上的精气神榨取的一丁点不剩才好,以此,来实现他们世界大同的梦想吗? 即便如此,哪怕阅人间千百遍,我依然还是想去寻找,寻找适合自己的养料,依然还在等待,在等待另一种可能的到来。 这个世间应该是前进的,但同样应该是有温度的,而不是每个人生活在一个冰冷的格子间里,拿着一个个“大盒子”“小盒子”,做着只属于自己的春秋大梦。 那跟林子里树木有用什么区别呢?我只知道林子里面的大树每天只要做两件事就好了:它们往下扎根,往上生长;它们从不悲伤,从不依靠。 一曲终结,我望向酒的门口处,低头间看见了昊然的身影,看来,有时候等待也是有必要的。 他脸上的笑容未变,神情依旧。 “对不起,梦寒,把你一个人落在这儿了。” “没关系的。” “她是我的前女友,好几年不见了,今天突然在这儿遇上了。” “是嘛。”我表露出一股满不在乎的傲气。 我用表情在告诉他,你和谁在一起关我屁事,姑娘我拿得起就放得下。 可是这是真的吗?我再一次问自己? 昊然,我,还有那台上的那个花心大萝卜欧阳成成,甚至还有包括带我入世的老师-万生,我们都有一个共通点,就是沉迷于人间色界,多情又不专情。 我们在害怕什么?内心的声音告诉我?我在害怕世俗的那些约定俗成的规则,都是一个流程一个流程来的,就如流水线似的,一个人问世了,然后,去经历金榜提名时,洞房花烛夜等等,原本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可是从出生到老去还要为了那四个盒子,一个人就是一条产业链,每一个人死死的捆绑在这条链子里面了。 仿佛人从小到大,从生到死,就是为了四个盒子而拼搏着,连理枝时需要两个盒子,一个大盒子,一个中盒子,大盒子用来茶食起居,中盒子用来前行代步;归西后又需要两个盒子,一个用来装放躯体,一个用来祭奠灵魂。 头脑闲置时,我也算了一下,如果我按照这套约定俗成的规则去活着,那么我一天工作十二小时,还不能乱蹦乱跳的,不出什么乱子的话,大半生走完后,我才能买得起一个大盒子,若来个洞房花烛夜,再造出几个人,那我与我的男人的一生就捆绑在那几个盒子里面了。 只怕走到最终,也死无葬生之地,归西去的两盒子,都无力购买了。 不过这也挺好的,归西后,就直接抛向山河大海了,得了。 的确如此,每一个人都是一条生物链,生生不息。 换作左脑份子,再驯化一下,也就麻木了,原来有时候麻木又何尝不是一种福气,也许在这一套规则里面还能活得不错,不会出什么乱子的话,一辈子有人,有物,有料,万事皆备,只欠东风,东风,就是自己不停的干活,不停的干活,别人有的自己早晚都会有的。 很多人,也见证了这一点,是行得通的,我们都可以活在自己的希望的田野里。 不过,换作昊然,我,还有欧阳成成等这些人来说,就比较难搞了,我们更喜欢情感流动的东西,喜欢有温度的东西,即使生前没有那四个盒子,也能从其它万事万物中找到很多乐子,那四个“盒子”,还有科技产品对我们有一点吸引力,但也没有那么大的吸引力。 我们不喜欢按照别人制定的那一套流程去走自己的人生路,你看欧阳成成,万生他们都玩世不恭了,还有那大绪,反规则,都被关进去了。 也许我们不是不专情,是不敢专情,或者对未来还是有太多的不确定性,或者是骨子里的不自信,对未知的一种不自信。 突然间,又像是一根鱼刺卡住了我的喉咙,找不到刚刚在南风楼与昊然在一起时,行云如流水般的感觉了。 我把目光转向了从台边向我们走来的欧阳成成。 “不跳舞了?”我和他招着手。 “累了,明天还要开工。”说着,他走到了昊然的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兄弟,珍惜眼前人。” “知道,知道的。” “那?不打扰你们了,就这样,我们先走了。”欧阳成成把目光转向了我说:“秋梦寒,向北走是雪山,向南走也是雪山,你要当心一点。” 的确,向北走是雪山,向南走也是雪山?这家伙还真懂我的心境的嘛。 “多谢提醒。” “那改天请我喝酒,再见。” “一定的,去谈你的情去。” 此时,昊然像一只充满好奇的猫咪,双眼迷离的盯着我们。 我目送着欧阳成成与他身边那娇羞的女孩在酒里离去的背影,明显得,他也是在用他的态度在挑战着这世俗里的某种规则,只是隐隐约约感觉到一种不安,不知道他会不会也像大绪一样,玩过火了,变得玩火自焚了。 酒外,依然万家灯火故事长,我与昊然的故事,应该也还有很长。 “梦寒,你喜欢欧阳成成这家伙吗?” “喜欢啊,是好朋友的那种喜欢,做情人需要感觉的,我是那种见一次就能定终身的人,一见无觉,百见也无觉,也是一个不以外物论情,不以成败论英雄的人。” “嗯,我也是一样。”昊然的语言坚定而有力。? 第171章 红尘惮(73) 我把目光转向了酒廊间的玻璃墙上,那七彩缤纷的海底世界,酷似人间。 记忆中海底里面有一种大鱼,它们觅食的方式好奇怪的,整个身躯就像一把若大的撮箕,它们时常张开着大嘴,身躯迅速的往前移动着,然后前方的还在欢快戏水的小鱼儿们,直接就撮进了它们肚子里了,似一阵大风刮过,瞬间无影无踪了。 “梦寒,我是和你一样的,你不相信我?”昊然将双手在我眼前晃动着,帮我整理着贴在脸颊上的乱发。 “没有,我突然望见了那玻璃墙里的大鱼,感觉好恐怖的。” “你看见什么了?大鱼?” “对,大鱼,还好你不是。“ 我老觉得这人间里有一类型人也像海底世界里那身躯就像撮箕似的大鱼儿,他们来去一阵风,静如处子,动如猛虎,狂扫人间,又绝尘而去。 我在想,为什么会有大鱼儿的成在,大鱼的身躯为什么那么大?他们拖着那庞大的沉重的身躯不感觉累吗? 大鱼儿身躯之所以那么大,如此之大,是因为小鱼儿自己不想长大? 他们时常喜欢高唱着:‘世上只有大鱼儿好,唯有大鱼儿的怀抱忘不了,投进大鱼儿的怀抱,幸福知多少。’很多小鱼儿,宁愿被装进大鱼的肚子里,也不愿意自己向前多前行一步,这才让大鱼儿们越来越肥了吗? 亦或者大鱼儿根本就不让小鱼儿长大?让他们永远跟随于他,成为他们的战利品? 可是人间的大鱼儿们真的大吗?仔细想想,他们也只是身躯大而已啦,还不是同样是血肉之躯,还不是照样吃着五谷杂粮,他们真的有那么恐怖吗? 比如我们常说的霸道总裁,不分雌雄的,他们每天喊着:“我要,我要,听我的,你们必须听我的”的小土匪般的存在。我一看见他们的模样就忍不住想笑。 的确,他们看似很大,很了不起,实则很小,很小。仔细想来,他们的行为,不是跟二三岁小孩子一模一样吗? 还有一类就是迷恋霸道总裁们的小花们,小小花们,她们每天高喊着:“拿来,拿来,我要的你就必须给我拿来”的拿来主义者,最好啥也不用干,五指不沾阳春水,往哪儿一站,往哪儿一躺就啥都有了的拿来主义者。 这两种婴儿般的存在的物种,还真是人间绝配呢。 于是,小花们存在的意义,就成了大鱼儿们奋斗的动力,难道这就所谓的人间真爱? “小花,你在家好好呆着,大鱼为你去抢夺食物”。 听起来好感人哦,于是乎,很多人想当小花,很多人想当大鱼,为小花们去奋斗。 可是这与我有何干?我为什么要拿出来说? 当然与我有关系的,世上大鱼儿多了,理当所然的拿来主义多了,吵得人间不得安宁的。 谁又不想当大鱼儿了,难道等着让大鱼儿来把自己吃掉吗?若这样下去的话,只怕连个平民老百性也要去读懂《连城诀》,《孙子兵法》了,以前开战是真刀实枪的,明里来的,现在他妈的玩的是心术,更累了,还要不要生活了嘛。 大鱼儿小花们为了某种自私的情与欲,踩着多少小鱼儿们的血与汗,血与泪前行着,同时,失去了人间最真的情,彼此付出,彼此托付的那种最真的情感。 那么人永远就像海底世界那样,在低等动物的层面里循环着,人间永远是这几类人的游戏:掠夺者,受虐者,迎合者,隐者。 心智似三岁小孩子的人们最牛逼,是掠夺者,蛮不讲理,是拿来主义者。 身与心都弱的人,成了受虐者。 还有一点点良善之人,便成为了迎合者。 世间高人,成为了隐者,冷眼看世间。 那这不是一个黑白颠倒的世界了,老子要给小子下跪的人间,老子还要去讨好小子的人间,这不是太搞笑了吗? 唯一不同的人间多了一类人:就是创作者,发明者。 我不想做忍者,也不想做隐者,更不想当弱者,不想当老子,也不想当小子,反正大鱼儿与小花们若想来吸掉我全部的心血时,若想要来消灭掉我的灵魂时,我一定手握尖刀,与他们战斗到底的。 的确,我对男人的品位好像与很多其它女人不太一样,我不太欣赏大鱼儿,他们心智如三岁婴儿都不知道女人是啥玩意儿,太没意思了,当然,他们也不会欣赏像我这样的女人的,不识趣,又无趣,自讨苦吃,他们看着都会摇头。 若我做为一个职场跟随者,我更喜欢跟随像万生,欧阳成成这样的领导人,他们看起来不着调,但内心比较柔软的男人,他们已经超越了自我意识,自恋维度了,每天想的不只是自己或自己有血缘关系的那几个人的兜里的子儿是不是比昨天更满了,钞票是不是更大张了,钱袋子是不是更鼓了? 他们赚了一些钞票后,就会时不时去“游戏”一下人间,把剩下的赚钞票的机会让给其它还处在穷困匮乏中的人了。 那时,我跟随万生开创“万物生一生之水”时,我老想粘着他,他还把我赶到叼妇万姐身边去了,他希望我能学会自处人间。这样,我才终于学会了自己去长大,跨过一道又一道坎后,才发现长大后真好。 我觉得这些男人心胸其实比女人更宽广,虽然他们的理性作怪喜欢斗争,所谓为真理而战。 还有,我不欣赏霸道总裁的原因是他们只属于现实的世间,他们把自己拥有的一切外在的东西太当一回事了。 而我是那种只是对万事万物处于一种好奇的心理才去追求的,没有时,我又想去追求,追求到了,若拿着太多的实实在在的东西,背着它们,又感觉好重,好麻烦的。 还是前面所说的那样,我喜欢的并不全是实体的物质,我是喜欢追求实物的那个充满活力,充满激情的感觉。 有些大鱼儿显然他们是把自己拥有的一切特当一回事的,喜欢拿它们去换更多的实物,比如换更多的小鱼儿。 他们想同时占有很多的小鱼儿,来凸显他们的存在价值,至于小鱼儿是什么玩意儿,他们不需要去研究的那么清楚,也没有时间去研究,大概小鱼儿在他们眼中就是一个芭比娃娃而已。宁愿把小鱼儿当成他们的战利品,也不愿意把小鱼儿当成一个人来看。 不过,也不能全怪他们,他们也是在造福于小鱼儿,必境小鱼们是自愿的,想开后,也可以理解的。 我与霸道总裁们应该是无缘的,希望今生不要与他们相遇了,这样倒省去了很多麻烦了。 当然,我也要凭自己的实力去获得属于自己的那份蛋糕,不能全部给大鱼儿小花们给吞拼了。 不然把它们养的太肥了,吃得太多了,撑死了,我们这些自然主义者不成了接间的杀人凶手了? 同样,手握自己的那份战利品,也可以用来证明自己还是个现代人,不是个怪物。 我出行,要有一辆好的自行车,小巧玲珑,畅通无阻。 还要一个“人间小窝”,用来装下自己的灵魂,拿它来体验一下诗人李白的那种‘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的’的心境。 或者能用灵魂不计利益得失的去安安静静的深耕一份事业;若还能结婚,还有个男人还愿意接收这样不着调的自己,那就更好不过了。 我不排斥一切实物的到来,这是一种对生命的报恩,下要对得起父母,上要对得起上帝,灵魂与肉体同在嘛。 凡是想囚禁,消灭我灵魂的人,不管他们是谁,我想都可以把他们清出自己世界之外的。 况且,我也比较喜欢倒腾一些无形无状的东西,若人世间无一个人愿意去看见自己的灵魂,那么至少要自己去发现去看见去善待自己的灵魂。 比起整个神秘的宇宙间,人类搞出来的那点有形有状的东西,根本没什么了不起的,很把它们当回事,甚至拿一辈子的生命去拼,好像真没那个必要的。 至于生活型的男人,我宁愿选择像昊然这类型的了,他们可能把实物看得比较淡然一点,甚至还是大多数女人避之的“坏”男人。 如果真要言真相,那是因为他们已经超越了自我意识了,没有活在自恋维度中的男人,这样他眼中才有他人的存在,因为有他人的存在,内心可能就会柔软一点,才显得比较多情,在大事大非面前胆子会小一点。学会担当,是昊然这家伙要修的功课。 只是,大多数女人是需要安全感的动物,必境能抓住一些实实在在的东西,那才叫生活嘛。 而我却沉迷于“危险”的男人,感觉他们才是自己的同类。 我反而觉得真正危险的男人是沉迷于世俗迷恋名利权欲物欲的男人,他们如果在权欲名利上杀红了眼,除他以外的人都成了蚂蚁子了,那才可怕呢。 昊然,我,欧阳成成这类人,好色倒是真的,也很可能会在人间色相中迷失了自己的本性,做出伤人伤已的事来的。 从色相中走出来,这亦是我与昊然等人此生最重要的功课了,也必须要跨过的鬼门关了。 “梦寒,你好像有心事? 说来与我听听,好吗?” “我刚还以为你要随着她跑了,把我一个人扔在这儿呢。” “怎么会呢?不是我把你叫出来的吗,不可能又把你一个人扔在这儿的。” “嗯。”我伸出一只手抚摸了一下他的脸,以表示我不生他的气。 “梦寒,我想好了,如果可以,以后,我愿意陪着你去闯码头的。” 我笑了,不以为然。 “昊然,你知道为什么那么多女孩子喜欢你吗?” “为什么?” “其实我们女孩子爱的是自己的美梦,而不是真实的生活,而你往那儿一站,就是很多女孩子美梦了,让人有一种美梦成真的感觉。” “那我爸,怎么说,他以前可是个穷小子?” “他不是女人的美梦,但他会给女人造梦啊,他有英雄本色啊,也就是我们大多数女孩子,大多数只会喜欢两类型的男人,一类是能够造梦的看起来像英雄的男人,一类是梦以实现了的男人,造梦是很辛苦的,不是一般男人能承受得起的。” “你是说,我没有能力给你造梦?” “比较难,不现实,傻瓜才会为了一朵小花放弃一大片森林呢,以前让你陪我闯码头,有点欠思考。” 他倒了两杯果汁。 “来,喝点果汁,醒醒酒。” “谢谢。” 昊然,撸起了衣绣,那一道深深的疤痕,又显现了在我眼前。 这是怎么样的疼痛,要去割自己的手。 “你妈的脸上的刀疤也是你伤的?” “是他抢我的刀,不小心割的。” “昊然,你这人看起来,挺开朗的,为什么会做出这样可怕的事,真有点不可思议了。” “因为我,当时也和你一样,只想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做自己想做的事,但我没有你坚强,我失败了,这是命,我们家族这张网太大了,我只是网里面的一只小鱼,逃脱不掉了,好像有一股无形的力量在控制着我,我不得不依从他们,我反抗了,是拿真刀反抗的,割伤了我妈妈的脸,还割伤了自己的手,可终究还是失败了。” 说着,昊然流下了泪水,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他是经历了怎么样的委屈? “对不起,昊然,不怪你,为自己争取过就好,这不怪你,这不怪你。” “梦寒,我不管,反正我要你跟着我一块儿。” “可是?我感觉前路都是一片茫茫的,这人世间太复杂了。” “是的。” “一路走来,到处都有陷井,若还加上情感的事交织在一起,真是想想都头皮发麻,我们都很怕疼,不像其他人,没那么怕疼,所以可以承受更多的东西,反正没有知觉的。” “我们的力量是很渺小,不管怎么样,我们还有一件事可做的,我爸也同意了,同意我与你一起,去你们家乡种玫瑰花的,我们一起把“万物生一生之水”香水开发出来,与你的万生老师一起,为自己打造出一个小天地来,我要去打造一片玫瑰花海,天天与你在玫瑰园里面漫步,不知道能不能行得通?” “你也在给我造梦了?干完最后一杯,我这一路走来,能遇到你,就已经很开心了,没有奢望太多,真的,往后的路,走一步看一步,也不知道又会遇见什么拦路虎的?“ 我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好像又看见了黎明之前的一道曙光,从我眼前一闪而过。? 第172章 红尘惮(74) 何处,烟雨中? 何处,人间事? 枫林岛上又刮来了一场暴风雨,这个地方在我心中之所以感觉它神秘而又遥远,不过是它一半海天如梦,一半红林似火,一半浪击石窟,一半群峰岑寂下,我仿佛又听到了从山的那头传来的一阵又一阵轰隆隆的惊涛拍岸声。 烟雨蒙蒙中,岛上的那片红叶林,吸收了来自天赐的水份,即使在寒风中,也仿佛是一个化了艳妆的水灵灵的美少妇,沉睡在大地之上。 我如约所至,来到了水晶宫“异渡香魂”图书城二楼,原大绪的办公室门口,现在已经变成了那公子哥经理人和孔雀女孩的地盘了,占山头为王,他可真是江山美人两不误啊,哦,他姓啥名啥?我都忘记问了,亦不知这是不是大鱼和小花的地盘? 一路上,我只感觉自己的心间又像是顶着一座好大的山,山上安放了一个似山野间里鱼塘般大的锅炉,锅炉下面升起了柴火,锅里面正在煮粥,这锅粥不只是八宝粥,百宝粥还差不多,各种不同的材料,黄米,大米,红豆,红枣,薏米,赤豆等等,在锅里面不停的翻滚着,在柴火上焚烧着。 我在想,为什么会有这般感觉?或许一直向外扩张的人是没有时间去感知疼痛的,所以他们时常与自己身上的灵性擦身而过了;那么一直向内探索的人们本身就是在加工痛苦,于是痛苦就不再是痛苦了,反而成了一种成就他们的养料;人最难受的时候是一股向内的力量与一股向外的力量在抗挣的时候,那是一种被撕裂般的疼痛感。 我不知道接下来等待着我的又是什么?离开了那个窗外层层梦,窗中梦梦身的书库,又得踏入了一片自己完全陌生的领域及领地,这对于我来说:又是一种割舍,对“安适”和“熟悉”的割舍,原本向内拓展的自己,这会儿又得向外扩张了。 其实我也不太清楚这一次又一次对命运馈赠于我顺畅平安的割舍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只感觉它如剥洋葱般,割掉一些自己熟悉的人,割掉一些自己的熟悉的事,这些东西看似是自己安全堡垒,看似让自己骄傲无比,但仿佛它们又会无声无息的让自己筑起了一堵堵自恋的高墙,把自己囚困在高墙之内了。 我突然又想起了“即知身是梦,一事任红尘”这句话,我很清楚,真正牛逼的人比如各行各业大佬们,人家都是一事任红尘的,可我这如一只跳蚤似的,蹦东蹦西的,蹦内蹦外的,总是显得那样弱弱的,小小的,毛毛躁躁的,一点儿也不牛逼。 可话又说回来,大佬们每天高昂着头颅雄纠纠气昂昂的,那还不是因为他只在这山,没到那山,他在自己熟悉的山头占山为王,换过山头试试,可能也和我一样了,小小的,弱弱的了。 我这蹦一蹦,跳一跳,不就是为了把那座看似牛逼的让自己产生神一般的幻觉的围墙一堵一堵的推掉它们吗?我不需要那一堵堵所谓安全的高墙,年纪轻轻的呆在高墙之内,它会让我变得骄傲,变得自大,变得傲慢,会让我身在热闹中人群中心却无比孤独等等,会让我一不小心就颠倒了。 我并怕自己在他人眼中是坨狗屎,还是一坨猫屎,怕就怕对自己能力分界线的误判,判低了判高了都不是什么好事?力度使错了方向更不是什么好事。 这不?才要一个点一个点的去踩吗?要想知道自己是什么?首先得彻底推翻掉自己不是什么?我觉得这是拆掉那堵名叫“自恋高墙”的最好的法子了?我总感觉一个人从出生到长大成人就呆在高墙里面的人,他们很容易把自己当成神,这个“神”可不是什么好鸟,它以为它无所不能,他一手指天,就得一呼百应,它一有所求,就得一求百应。这什么鸟神,谁碰上谁就倒了八辈子霉。 我又突然变成了驴逼的感觉,那还不如一开始就不要牛逼,直接把自己“裸露”于苍天之下。 这个‘生命的洋葱’我还得继续剥,要剥到最后几层,才能见到那个最纯粹最真实的自己,去见到那个身处在寂静中,心却欢喜无比丰盛无比的自己,也许还有好长一段路要走,好像在梦游似的,我捏了一下自己的手臂,很疼,我确定这不是在梦游,这是真实的生活。 趁年轻,再次就地为自己披一件五彩云霞,做一个追太阳的女孩,管他们是大鱼还是小花,都得去瞧一瞧?我给自己壮着胆。 不得不说,在“异渡香魂”图书城的书库里,我是找到了自己灵魂的寄托的,我并不想离开那块领地,可是又仿佛有什么东西在推着我,让我不得不往前行走着。 自己又何尝不是一个向往安稳的人,只是感觉情感无处寄托时,才想着去追寻,不断的去追寻,这样说来,情感对于一直向外拓展的人来说,是软肋,于是万物便成为了他们的可使用的工具,他们的终极目的地:是凌驾于万物之上的宝殿,他便成了无所不能的神,这就是向外拓展人所追寻的感觉吗? 但情感对于我来说,却是前行的动力,于是我与万物平起平坐,终极目的地:是成为一个能在天地万物之前自由奔跑却又无比放松的人,那就不能成为高座宝台不能动弹的神了? 我也知道,我要寻的情很可能也是虚无的,亦或许它就在自己身上,它就如车轮上抹的润滑油,给我奔跑的力量,至于自己之外的情,也许寻到了世界尽头,世界尽头依然是情无处寄托,无一人可依托,亦或许世界尽头原本就是空无一人,但只要遇到了那个最纯粹的自己就好,就挺好,就再也不会害怕孤独了。 谁又不是来时一人,还时一人,终究要去面对一个人,还不如更早更早的去适应它。 “你来了?”那公子哥经理人正在办公桌前处理着什么文件。 “对不起,我迟到了。” 我脸颊被雨水淋的湿淋淋的,大概妆容也花掉了,头发被风吹的凌乱着,高跟鞋上还沾满了泥沙,连脚上的丝袜也被泥水浸湿了,斑斑点点的,沾在腿上,显得十分的不雅观,我的手里还握着一个没有啃完的鲜肉包子,忐忑不安的站在门边,就这副落难的模样,不知道是进好,还是退好。 “进来,你进来啊,你这是上从哪儿逃荒回来了,你有几天没有吃饭了?啊。” “我?”连忙不好意思的把手里没有啃完的肉包子收了起来。 “没关系,你吃,你吃完了咱们再聊。” “忘了告诉你了,我们这上班时间是早上十点。”他接着说。 “哦,十点?” “对,这是你的工装,吃完早餐后去给我换上,整一下妆容,你看你这像什么样子?这像是来上班吗?” 我缓缓的把脚步往前挪动着,收好了自己的工装,抬起头看了看办公室的位置布局,我不知道自己应该坐在哪个位置的。 “你就坐这儿。”他指令着。 我又把脚步往办公室内挪动了一步,这每移动一步仿佛有千斤重万斤重。 “嗯,我?经理,您能给我一份职责表吗?我不知道来这儿是做什么的?”我终于走到他的办公桌前了。 一向不太喜欢跟人提要求我,这算是生平第一回了。 “我叫姜飞扬,你以后直接喊我名字就可以了。”他的声音倒是很爽快。 我抚平着自己内心的不安。“好的,以后就叫你的名字,我叫秋梦寒。” “秋梦寒。” “嗯,对的。” “那好,我先找一份职责表给你,你坐,你坐,那儿有水,渴了就自己倒水喝。” 我还是心成感激的,这如此被动且混乱的我,如此状二和尚摸着头绪的我?居然还给我来客气的。 我静静的等候着。 “这是你的职责表,跟着我做事很轻松的,习惯了就好,心态放轻松,不用想得太复杂。” “是嘛?可是,我感觉头顶上顶着一座大山似的,好沉重的,还是坏话说在前面,如果我做的事情让你不满意了,或者你找到了更适合的人选了,请早点告诉我,让我离开这儿,我不会生气的,不会怪你的。”我吱吱唔唔的说着,紧张的傻笑着。 很显然,在这陌生的与自己前程相关联的权威人物面前,我是做不到示万物为无物的,之前所有的气吞山河,什么洒脱,什么自由,什么自然,瞬间化为了乌有。 我只能说,没有九分的功力,人啊,都是环境的产物,随着场与境与人而改变着自己的内心的。 “没关系,慢慢来,咱一步一步来,不着急。”他安抚着内心慌乱的我。 “嗯,我尽力而为。”我轻轻的点点头。 我唯一能做的是给自己设一个底线,如果这个领地的人,要让我走向迷失,让我不堪负重的话,那我想就会马上撤退的,我入职场,首要遵循的是快乐原则,次要的才是功利原则。 我仔细的阅读着职责表一,二,三,四,五条等等,一直往下排的那么多任务,那么多要求,且一切又是那么的陌生的我从未听过的从未见过的专业名词,专业术语,内心里面的那座大山仿佛又加高了一点,心灵世界的百宝粥在锅炉里面不停的翻滚着,无序的,无节奏的,在烈火上烧煮着,这如何是好?还是不要自不量力了,赶紧逃。 到时,闹出笑话来了,还担误别人挑选适合职员的机会,还有,如果让一个大学生本专业人市来做此事,一定事半功倍的,比如悦悦,让悦悦来做这件事情,她一定比我做得好,做得轻松愉快。 我这样,二傻愣子,如果占着坑位,又不会来事,把好好的事搞砸了,我心里会充满愧疚感的。 一边读着,一边脑子里胡思乱想着,正在我起身,想借个理由偷偷的溜走时,他又开口说话了。 “行了,别老看那玩意儿了,从明天起,你要协助我一起完成一个任务?” “什么任务?”一听到有具体任务了,内心里面的不安感突然又减轻了一点点。 只要不让我去做触犯法律法规的事,我想还是没问题的,我是比较喜欢协助人做事的。 其实一路走来,我一直都在协助他人做事,一来,可能是怕承担责任,二来,冲在前锋,我神经太过纤细,怕难以抵挡住枪淋弹雨的。 他起身,走到了二楼办公室的窗户前,手指着那片漫山遍野的红叶:“看见没,从明天起,我打算在枫林岛上那片枫叶林下开办一场“异渡香魂”读书节,联合b城其它几个店一起来完成,到时可能还有一个全体员工大会,到时,你要给我主持会议的,另外还需要找人来在那片枫林下布置现场。” “什么,员工大会?读书节?主持会议?可是我?” 从始到今,在陌生的人事物面前,我从来就没有自信过,是的,从未真正的自信过,都是被一股莫名其妙的力量推着往前走的,乱碰乱撞的,颠颠撞撞的,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撞到了这儿来了。 我走到窗户前,望向那片红林遍野,这个点,那个沉睡的“艳妇”似乎从大地之间睡醒过来了,那片林天相接的红叶林还带着点烟与雾,一切显得是那样生机勃勃的,突然又感觉前路又没有那么可怕了。 “对了,你先写一篇会议主持演讲稿,活动策划我交给策划部处理就好了。” “哦,可是?”我依旧云里雾里的。 写演讲稿?不得不说,也许每个人的一生都是由一个点一个点组成的,只要脚步一直在往前移动着,最后这些点硬是连成了一条线,都会变成生命的养料,点点相接,变成一条路后,便会畅通无阻了。 难怪,难怪?那时万生总是强迫我每天要写工作日记,打那时起,我就养成了用文字记录工作生活的习惯,从未间断过,所以,写演讲稿,这个倒没有问题,信手拈来。 好,又算是干掉了一块心间的石头。 未知可怕吗?割舍“熟悉”的人和“安适”环境可怕吗?的确好可怕的,就如自己双脚踏在高山之底,从高山上峰不断的有大石头滚下来,一不小心就会被砸死的感觉; 又如成百上千万人的唾沫星子向我喷来,积流成河,要把我淹死的感觉; 还如万一我掉进了陷井了,周围黑麻麻的一片,喊天天不应喊地地无声,就这样一个人要困在地球上慢慢消失的感觉; 又如万一一场大病来袭,活不能好好活,死又不能痛快死,那种生不如死的感觉。 但我依然觉得,立于天地之间,来去要做一回自在人,的确是人世间最难的事,但又是最值得去做的一件事。 第173章 红尘惮(75) “行,就这样,明天你随我们到b市中心去做宣传活动。”这位名叫姜飞扬公子哥模样的领导人,说起话来每一句倒感觉挺爽快的,铿锵有力的。 相比大绪,姜飞扬又是另外一种领导风格了,他对下属仿佛有一种他确认过的眼神,决不会出错的迷之自信。 我却依然有一种恐怖的感觉,因为前方的路我已经没有地图导航了,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处?如果一转身就是悬崖万丈了,掉下去后全是财狼虎豹时,那又如何是好? 前些天,我带着十八分的喜悦之情,与老爸老妈分享着我的红尘之事,没想到又碰了两个冷铁球。 “寒寒,你快给我回来,不要相信外面那些男人,外面的男人都是氓流之辈,听爸爸妈妈的话,快回家。” “爸,妈,你们怎么老是这样,你们就不能表扬一下我吗?我在分享我的工作上的成就呢。” “行了,行了,妈知道了,你把你的地址发给我,妈给你寄点生活用品过来。” “妈,我不需要生活用品了,东西太多了,我一个人搬家太累呢。” 我深怕他们知道我的地址后,又跑过来,像两只老鹰似的来捉我回家,这年代还真不缺少生活日常所用的东西,那玩意儿,自己稍微做点兼职,都能满足自己的。 所以,我实在想不明白,为何现在人还喜欢在为物质去拼命的,然后不停的去满足他人对物欲的贪恋,美名其曰,这是因为爱。 哇靠,这种爱,会让我走向堕落,走向颓废的。 “就是说嘛,一个人太累了啊,你还是给我回来呢,妈前些日子给你相种了一个男家,你回来看看。” “妈,我已经有男朋友了啊,你不能让我做个坏女人,脚踏两只船。” “那你把他带回来,给我先把婚给结了。” 我无言以对,只是感觉俗世间的婚事与我的距离好像还有一个世纪那么遥远。 “这是我自己的私事,你们可不可以不管我了。” “怎么是你自己的私事?等到二十七八岁,你都变成白菜价了,你让我们脸往哪里放。” “我二十八岁以后咋就变成白菜价了?那行啊,你们有权给我二十八岁以后的人生定价,定成白菜价了,那我是不是也有权给自己二十八岁以前的人生定价呢?好,你们去给我找一个婆家,让他的儿子拿一千万来买断我二十八岁之前的青春?行不行?” “你这妹子怎么变得这么蛮不讲理了?” “是我不讲理,还是你们无理啊,我二十八岁以后怎么就变成白菜了?既然这样,那我听你们的话,不是物以稀为贵吗?与其等着自己变成了白菜价后遭人嫌弃,不如趁黄金年龄给自己卖个高价钱这有什么错吗?“ “那好,你厉害,等到二十八岁没有人要你了,你在外面死活我们也懒得管了。” “那我喊万岁,万岁,万万岁,结婚本来就是一件很简单的事,自自然然的,若两人单着,遇见了,感觉对了,七老八十都可以来一场风花雪月的爱恋,是你们把它搞得太复杂了,偏偏要按女人的年龄大小来定价,什么二十八岁以后就变成白菜价了,那我也不傻啊,你们会定价,我也会叫价啊,这下好了,原本几千元就可以搞定的事,现在拿一千万来还看我愿不愿意咯。” “真是养女儿还不如养条狗,狗听话,不会让我操心。” “听你们的话,我今天可能不会在这里跟你讲话了,可能躺到棺材里面去了早就进了坟墓了哦,你们同样让我好难受,我不想再跟你们说话了。” 一气之下把电话挂了。 我再次感叹着,人世间果然悲欢不相通。 感觉自己就像上案板上的一块猪肉,任屠夫们来定价来宰割,只有壮猪才来买个好价钱,若等到猪老了,比如猪婆肉,都无人敢买了的? 生为一个女人,咋这么难?我都这么努力,这么用心的在做人做事了,咋下场就是等到二十七八岁之后变成白菜价了呢? 那好,到时白菜价就白菜价,牛粪价也没有关系,我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重,这就够了。 愿普天之下的男子们专心赚银子,都能娶上他们心目中的十八岁的花姑娘,别到时没能娶上十八的花姑娘了,又退而求其次来找大姑娘,当然,这原本也是不错的选择,可他们偏还要来一句:‘你都已经白菜价了,有人能要你就得感恩戴德了。‘然后他就想开启大爷似的人生了。那样的可能会被大姑娘一脚给踹到太空里去的,去他大爷的到那儿做他们的春秋大梦去。 ‘春来花开,秋去叶落,见物见心,空色无二’,我心里面不停的给自己念着心语,没关系,闭着眼睛往前走就是了。 这下,如果我还是要一往直前,一不小心摔倒的话,真的是身后空无一人了,怎让我不感觉到恐怖? 这姜飞扬,让我平生再一次体验到了被人无条件的信任的感觉是如此之好,必境我与他曾素不相识,能做到这份上,已经很了不起了。 我怎么总是说外人的好,却与血亲之缘来了个绝决,是鬼迷了心窍吗?还真奇怪,难道男领导人都比较善待女职员吗?还是我体验到的只是一个假像? 我暂时找不到答案。只知道从踏出校园门口那一刻起,老师们给我贴得“弱智”的标签,在我跟随男领导人混迹于江湖的这些年,他们已经帮我把“弱智”的标签彻底洗掉了。 尽管脑海里还是时不时的回响起一些天外之音: “哟,我们秋梦寒同学,居然也能大胆发言了。”“哦,我们秋梦寒同学,居然也把这道理做出来了。” 还好,我身体里面一股倔劲,深信老师眼中的自己,亲缘眼中的那个比一根鸡毛还轻的自己,是他们错误的判断,或者是他们故意为之,就想让我乖乖的就范,然后好把我关到笼子里去,为他们所用,最好变得像一只呆鸡了,他们用起来才顺手顺心顺利的。 哪知道,他们越是高压驯化,我身体里面的那股子劲就越勇猛精进的,结果没有变成乖马,变成一匹野马了。 “是b市中心吗?” “对滴。” 他看了看时间:“你自己先忙着,我有点事,先出去一下。”说着,他又像幽灵般飘出了办公室门外。 不管怎么样,我心里的那座大山在他这样井然有序的安排计划之下,一点一点的消失了。 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逃避型人,面对事物时,只要感觉到头顶压了一块石头,我就想逃跑了,将自己藏起来了,然后就变得抑郁了,如果不是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推着我前行,如果不是因为这些领导人对我那坚定的信任的眼神,我可能一步也不想往前走的。 为什么会是这样?我在逃避什么?为什么那么怕事?我开始细细的思量着。 我发现这可能与我做事的思维方式有关系,与很多男同志们不一样,我是从整体出发看问题的,比如,拿着一张工作表,我看到的是全部内容,就像一锅百宝粥:芝麻,花生,红豆,一堆堆的堆在一块儿,完全是无序的,无节奏感的,混在一块儿,而我要一口把它们吞下去的感觉。 如果吞不下去,我就需要把它们一粒一粒的挑选出来分类好,芝麻归这芝麻,红豆归红豆,小米归小米等等,这不?一看就让我头都大了。 这也太麻烦了,我宁愿不干了,这事也太难了,太复杂了。 如此以来,面对一件陌生的事情,如果没有人给我划分好工作步骤,第一步做什么?第二步做什么,我就会吓跑路了。 其实,把一件大事一点一点分解开来,就是一件件小事了,可是我不懂得如何去给事情分解步骤。 一件事一上来了,我习惯型不假思索的就动手开干了,然后眉毛胡子红豆绿豆黄豆一把抓,东抓一把,西抓一把,虽然有点混乱,不过因为有一个整体模型图,我在混乱中,居然也会把一件事完成的不错。 只是旁人看起来,有点抓狂,不晓得我在搞什么鬼,做事咋东一棒西一棒的,没头没绪的,自己心里急,他人看着也急。 比如,刚老爸老妈聊我的婚事,还有我的学习生涯,我应该都是用整体思维的,而不是分步骤的一步一步来,哪个年龄阶段就必须得做什么,必须完成什么?我一直都是混乱的,无序的,率性而为的。恋爱,感觉对了,就谈;结婚,时间对了,就结呗。还有学习,我是随时随地都在学,都在读书的,在学校里我反而没有学到什么东西,我更喜欢在社会上边干边学,这样感觉效果更好的。 这种思维法做事虽有坏处,但也是有好处的,因为是看整体的,我还没有开始做事,就能想像出完成后的模样了,看着那个美好的模型蓝图,我也就有了行动力,只是压力比较大,像一座大山一样,直接压下来了,不过,正所谓有压力才有动力嘛。 坏处是:有时候还没开始就放弃了,觉得太难,承受不住心间的大石头,还有思维有点混乱,做事情的时候很慌张,心也安静不下来,真像一锅百宝粥,在锅里面咕噜咕噜的翻滚着,并不太享受做事的过程。 于是我宁愿选择逃跑啥也不干最舒服,可是真的啥也不干时,更难受,那也是一种对身心的折磨。 庆幸自己是一个怕疼的人,疼得受不了,又逼着自己往前行,其实,走着,走着,终有一天会发现,火归于火,水归于水,灯会抵达灯,他们真的就像一锅百宝粥,在烈火焚烧中,最终,都会化为自己生命的养料。 而这些男人做事的思维方式的确跟我很不一样,之前我随万生一起开发他的“万物生一生之水”那款香水时,从研发到品牌推广,那么大一件事,对于我来说,山大的一件事,随他做起来跟好玩似的,游山玩水,观光游,游着玩着,居然一件大事儿就完成了。 现在我都还清楚的记得,我随他完成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去万姐家里拿蛇皮袋装石灰,五岁小孩子都能干的活,还在万姐家喝了茶,这不是好玩似的么? 如果按照我那整体看问题的思维,事情还没开始,恐怕就吓得牙齿打架了,哪还有力气干活的。 原来把一件很大的事情分步骤,一步一步的前行,八宝粥也好,百宝粥一好,反正一次只来一样,其它的不去看,不去想的。 这样的确头顶的石头少了很多很多了,一天只要搞定一粒米,一颗枣,这不轻轻松松的就完成了。 嗯,我今天的任务就是写一篇会议主持演讲稿,其它的管它三七二十一,先不去想它,这就好办多了。 我把工作职责表放进了抽屉里,不要再去看它了,勉得它又像一座大山似的压在自己的心间。 就这样,心间的那座大山终于彻底卸下来了。 隐约听到屋里面的那花孔雀女孩,又在玩电脑游戏了,发出砰砰砰的声响。 现在只是希望屋里面那花孔雀女孩不要来找我麻烦,就谢天谢地了,天灵灵,地灵灵,别来扰我行不行,我为自己祈祷着。 同时,头脑里在酝酿着演讲稿的内容,枫林岛上,层林尽染,红绣舞山河,嗯,枫叶林脚下的读书节,观红叶,听海浪声,品好书,想想那一定是一个多么浪漫的节日,一幅又一幅的唯美的画面又浮现在我脑海里面了。 “喂,他跑哪儿去了?”这后面突如其来的声音,把我吓得一弹,从遥远的时空里拉回了现实,又惊走了我心灵深处里的一张张美卷。 我就知道是那花孔雀姑娘又要来纠缠我了。 “我叫秋梦寒,你叫什么名字啊。”我强装着笑容,心想着要想在这儿呆下去,先得照顾好这位小佛爷的心情,把她身上的毛给摸顺了,我才能好好做事。 “我在问你呢,他去哪儿了?”她用指令般的语气问话着。 很明显,她并不想与我说太多,对我名字也没兴趣,也并不想让我知道她的名字。 她用体态语言在告诉我:你是谁,我没有兴趣,我是谁,关你屁事的姿态。 这小金主,只怕从小是一呼百应,一求百应,一手遮天的,以后若选择呆在这儿,我的日子又没得安宁了。? 第174章 红尘惮(76) 不管她是京城牡丹还是林园野玫瑰?我不断的提醒自己,以事为中心,以事为中心。 我也知道,身处世俗中,与俗世中人交锋,若要让他们对自己有三分敬畏之心,其实很简单,只要表现功利一点,自恋一点,现实一点,最最主要的拜金一点,聊天开场模式最好实际一点,别搞些什么虚无缥缈的东西,什么情怀?什么理想?这些不能整,要整就整些实际点的东西。 比如:聊聊ta那包包,ta那衣饰,ta那鞋子,ta的荣誉等等,总之,以ta的一切为中心就好了,给ta一路高标同时可能还需要阉割一下自己的灵魂,这样会扫清很多阻碍自己前行的石头。 这一招,我不是不会,也不是不能,是不想,悲情面具,戴久了,我怕自己最后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你能告诉我吗?我以后怎么称呼你?”我依旧和言悦色的,像温开水般,再次问她。 “西咪。”她十分不耐烦的回答着。 “哦,西咪,我不知道他去哪儿了,他没跟我说哦。”说着,转移了目光收回到自己的手稿上,表示不想再与她多说一句话。 这定是个在天堂里被宠坏了女孩,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女孩,她们永远也不能感同身受,那些站在大风雪之夜的牧马人,在冰雪中痛饮狂风的苦。 但我并不厌恶她,比起活死人,这类女孩子也是有灵魂的人,只是装了一个恶灵,不管怎么样,总比没有灵魂的木偶人要好多了。 西咪?英文名字,还挺洋气的,我是不是也要给自己起一个英文名字,叫起来简单易记。 想着,这演讲稿子再酝酿一下,便一气呵成了。 “他不在你就偷懒啊,我们请你来是让你干活的,你咋坐在那儿一动不动的,还翘着个二郎腿的,自己不知道找点事做吗?” 这被一个啥事都没干的人,又与自己年龄不相上下的女孩居高居高临下的教训着,我瞬间身体的一股子气往外涌着,真想一巴掌扫过去,她怎么知道我没有在做事? 我深呼一口气,努力告诉自己,她定有我所长,才能站在我之上,至少她能河东狮吼,若要让我一天天不停的这样吼叫着,只怕得叫救护车了。 “你能不能离我远一点,从哪儿往哪儿去。”我站起来,指着她的鼻子说着。 “哼,你就闲着,看你还能闲多久,我告诉老板去。” 说着,啪的把门一甩,钻进屋里去了。 没等一分钟时间,她提了个手提包又出现了在我的面前。 哦,考验我的时光又来了,闲中取静的能力,是用脑子在干活的。 哪怕天要塌下来了,我也得做到在原地安然自处,闲时取静,忙里偷闲,同时又要能灵活应变,不是说闯码头吗?这便是一道关口了。 但我依然不能完全做到,好像一定要去做些什么,自己才能安心似的。 这西咪一闹,我更加的坐不住了,我总习惯用双手去做些什么,不太习惯用脑子干活,仿佛只有用手忙碌着这样才叫工作,才对得起老板付给我的那份工资。 “我在写演讲稿了,请你不要来打扰我,ok?”我向她解释着。 “哼。”她哼了一声。“你等着。” 突然,她仿佛想起了什么,背着手提的包包又返回了屋里,没了动静,约五分钟时间,一股浓浓的胭脂的香味,弥漫了整个空间。 紧接着她随着这胭脂香又走到了我的眼前了。 “喂,你呆会儿演讲稿写完了,若没什么事,帮我整理一下房间,我给你算工钱的,你们出来工作,不就是为了多挣一点吗?” 我犹豫了一下,我得练习闲中取静,安然自处,不能再给自己增加体力活了,这样身体受不了的,细胞会造反的咯。 在我习惯用手力脚力脑力三力合一去忙碌去奔波的这场无尽的轮回里,我得学会去疼惜自己的身体了,疼惜仅有一次属于自己的短暂的一生,他人想把它当奴隶去使唤,我自己就不能再去过度使唤它了。 “可以吗?我把工资先付给你。” “你自己的房间卫生自己弄,我没有空的。” “哼,我是看得起你,才多给你一份挣钱的机会的,你这样子活该只配给人打工,有人不当要当鬼。” “好,我就是鬼,咋了?你有银子,去找别的鬼给你推磨去,不过,这年代鬼也是不好招待的,要对他们好一点,不然,以后,连鬼你也请不动了,更别说给你推磨了。” 我想起了在云姐身边学习做厨师时,云姐让我学会观察,我因为心静不下来,观察?观察?什么也发现不了,无所事事的,干脆去帮洗菜的员工帮忙去了,结果被云姐教训了一顿。 这儿,我想又是一个道理了,不行,我决不能去帮她整理房间,哪怕闲着,什么也不做。 再说脑子被杂七杂八的事情填满了后,可能脑力就没有那么好使了。 “我不管,你在这儿就得听我们的,我让你做什么,你就得做什么。” “是姜飞扬把我招来的,所以我只听他的指挥。” “我也有权管你,他就是我,我就是他,你拿了我们的工钱,不干活,那你就得走人。“ “我现在就在干活,小祖宗,请你不要打扰我的工作,行吗?” 我滴个娘啊,难道真是同性相斥,异性相吸?天灵灵,地灵灵,快让那小佛爷别来缠我了,一股无名火在心间漫延着。 “好,我找姜飞扬去。” “我不送,你快去。” “别以为我使不动人了,我可以让姜飞扬来帮我打扫房间卫生。” “那是你们的事,跟我没关系,不过,姜飞扬这一天也挺累的,一天忙里忙外的,连买个安全套都要自己出马的,我挺心疼自己的上司的,所以,你放心,我干活决不会偷懒的。” “男人就是拿来使唤的,你越是使唤他们,他们就越是看重你,就你这老实巴交,傻不拉几的人连这点都不懂,难怪只配给极优男人当女佣人。” 说着,昂首挺胸的,踏着百分百自信的步伐走出了办公楼。 我再次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一下子仿佛又闯进了人间迷宫里,头脑一片混乱。 这是咋样的人间?为何要弄出这样一些人出来?她们存在的意义是什么?我存在的意义又是什么? 难道这世间有些人存在的意义就是专门来伺候这些小佛爷的吗? 我一次又一次的问自己。 虽然我的理科成绩不好,不过也知道能量守恒定律的,这小佛爷我们若帮她做了她本应该自己做的一些事,那她就是吸走了我们体内的能量,为她做事的人就少了一份能量,她就多了一份能量。 那么她们拿多的一份能量去做什么呢?是的,去养好她的肉肉,去打扮好她自己,总之,要把肉能发挥到极致,再利用人往高处走的特性,从而让更多的能量汇聚到她们的身边,达到他们自己为肉而生无往不利丰盛而又胜利的一生。 可是大地上的物质也是能量守恒的,有人过于丰盛了,过于丰满了,必然就有另一部分人过于匮乏了,过于消瘦了,因为过于操劳了。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伊人?难道就是这些小佛爷们,小公主们? 哦,难道人世间法则唯有这样才能运行得起来吗? 造物弄人?我也发现了俗世间很多家庭组合,男主若是一个马不停蹄,似机器人一般的造物者,女主就会成为一个嚣张跋扈,以我为天,任我逍遥的大公主,仿佛是爸找了个女儿式的联姻。 女主若是一个马不停蹄,似女王般的造物者,男主便成为了一个唯唯喏喏,窝窝囊囊的边缘人物,仿佛是妈找了个儿子式的联姻。 大公主也好,女王也好,其实我并不反感她们的成在,这些人即使活到七老八十九十岁了,身上还是有点人气的。 今儿个我想讨论的不是公主们,女王们,亦不是保姆式的女主,大妈式的女主,也不谈丑女多福,红颜薄命,这些往后再来好好谈一回。 今儿个我想聊的是之前我所说的‘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大爷们。 话说:那又是我漫步闲庭的一天,我走进了公园里,走过别人家的大门前,亦或者走进别人家的店铺边,放眼望去,我发现有好多中年以上的男子,特别是到了五十来岁后男子,我总是在他们身上能闻到的一股令我反胃的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那不是人体的味道,更不是男人的味道,我细细分辨着,思量着,那是什么味道来着? 过了好久,我才想起来了,对了,那是一股浓浓的腐尸的味道。 是的,没错,就是尸的味道。 他们目光呆滞,神情麻木,像个木偶般的坐在公园的石板凳上,或者坐在自家的大门前,仿佛对人世间一切已经没了知觉了,什么山河日月,什么人间烟火,什么灯红酒绿,他们都已经感知不到这些东西的存在了。 仅留着一个躯壳,还仅存一点气息,一呼一吸间,才让我确定他们还是个活人,不是一具干尸坐在那儿。 哦,曾经的大爷一点儿也不像大爷了。 而女人倒是另外一翻景像了,即使到了七老八十的,哪怕拖病在身,人家的脸上表情也能像一只绽放的花儿,还能一蹦一跳的,即使不蹦不跳,不言不语,你也能从她们身上感受到人的味道,一股暖流,流进我的心间,绝不是尸的味道。 为什么会是这样? 人世间男子随着岁月的流失,为什么他们身上会有腐尸的味道,我在想,这跟女人对待男人的方式有没有关系? 命好的女人,能当男子的小公主,可以使唤他们。就如西咪所说的,男人就是拿来使唤的。 命差的女人,能把男子当成出气筒,每天向他们喷毒气,她们叹自己华年正好,她们叹自己男人无能,骂了一世,怨了一世,恨了一世。 大爷们的精气神,在公主们,女王们,还有同行竞争对手的骂声中,叫声中,使唤声中,在这岁月的缝隙里,毫无营养滋润的缝隙里,消失殆尽了。 即使这样,如果去问他们这一生选择了这样的女人,选择用这样的方式过完了一生,有遗憾吗?他们摇头,无悔,无怨。 是的,是他们心甘情愿的,也许刚开始有些男子都以为自己能成为哲学家苏格拉底,所以唯有找个叼蛮小公主才能体现他们的人生价值,谁知没有一个人变成苏格拉底,大多数变成了老年闰土了。 反之,有些男子则想当女人的龟儿子,那就一辈子不用长大成人了,离开生他养他的第一任妈咪的怀抱,再投入第二任妈咪怀抱,再造一窝小狼崽子,是他们的一生中最美的梦了。 这也难怪?男人都喜欢年轻力壮的十八岁的花姑娘了? 西咪说的没错,的确是我傻不拉几的,太不懂男人了。 原来一切都是天注定的,存在即合理,男人需要像西咪这样的骄慢公主,需要像我外婆,我母亲那样的嚣张跋扈的“女王”。 留下我只能在风中叹息。 往事如烟逐梦过,韶华易逝叹蹉跎。 不管怎么样,我依然想向青天许个愿,多么希望在未来的未来的,这人世间男子啊,不再如我所见,如我所闻,他们即使韶华已过,岁月无情逐流水,桑田波浪涌,也依旧能再清歌一曲,曼舞醉山河。 而当下,还有多少这样的男子?即使千帆过尽,依叹韶华正好,名利浮华归来后,依沧波万里当歌,忆当年,惜今在? 我从世间这头找到那头,只听见北风呼呼的吹,也许只有风知道答案。 “好,那你去把姜飞扬喊来,让他来帮你弄,我没有空,今天没有空,以后也没有空。” “那我再加一点工钱给你。” “给多少工钱,我也不会帮你弄的,你自己的房间卫生,本来要自己弄好的。” 有银子能使小鬼推磨,如果有一天似机器人般干活的人消失了,那时,银子的效能会不会减少很多了? 你别告诉我f人的奢侈,懒惰是美德? 让银子的功能减少,从我做起,而后一个,二个,三个累增,那么有银子能让小鬼推磨时代也就此翻篇了。 如果有一天大鬼小鬼们不再把一生所有的时间用来抢银子了,那么每一个鬼才能变成人,才能活得像个人,是水就去好好发挥水的力量,是火就去好好发挥火的能量,一棵树能发挥树的功能,红豆也好,绿豆也好,土豆也好等等,各发其光,各尽其力,万般能量,大放其彩。 那么曾经的大爷们,到老了会不会还是能雄起的大爷?还是头上有毛的大爷?还是能像哲学家苏格拉底一样有深度有温度的大爷?这样,不同年龄阶段的女人也有福了,性福,幸福皆拥有。 哈哈,我又在做白日梦了。? 第175章 红尘惮(77) “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 滟滟随波千万里,何处春江无月明。” 与花孔雀女孩西咪在那枫林岛“异渡香魂”图书城的水晶宫里搅混了好些天,我的心境就如这张若虚的《春江花夜月》。 有波涛,有潮声,有明月,终于还是能归回平静之中。 有些事情仿佛是怎么逃也逃不脱的魔咒,在自己的花样青春华年里,我的脑内多巴胺物质,并没有为自己换得在男生的世界里惊涛骇浪,却总是能在女生的世界里汹涌澎湃。 我与这位西咪又如初见白猫儿,吴漫铃那时,总是闹得不可开交,像两只斗公鸡似的,每天一见面就坚起了彼此的彩色羽毛,随时准备应战着。 斗过后,却又总能归于平静,她似浪涛,我似潮涌。 这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魔咒,我要如何去解开这个咒?为何总是这样?总是遇到同一类的女人?没完没了的了。 还是男生好,他们特爱惜自己的羽毛,他们知道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所以总是与我们保持一米阳光的距离,无纷也无扰。 我特别怀念与林海在一起共事的日子,识得本来心,无来亦无去,哪像这西咪又跟一只啄木鸟似的,把谁都当成了一条虫子了,一见着就忍不住想去啄一下。 不过,也许是自己脑内多巴胺在作怪,一遇到刺激物就开启了战斗模式,身体也好,脑海也好,若总处于平静之中我反而提不起劲了,所以,才像那只攀包谷的猴子,攀到一个玉米,扔掉了,再攀一个玉米,又扔掉了,其实在乎的并不是到最后攀了一个什么玉米,反正就是喜欢不停去攀的状态,哪怕让自己陷入了骇浪之中。 “明明可以海阔天空,为何要去画地为牢”,这是我平时最喜欢说的一句话,我最害怕被一个人或者一个什么物限制住,缠绕住,那样我就不能往前冲了,若突然发现被什么东西缠住了,我定会举起自己手中的尖刀,一刀下去,拼劲全身力气也要把绳子割断的。 小时候呆在爸爸妈妈身边也是这样的,一路走来,都是我与他们斗智斗勇的过程,相比我的弟弟,我还是幸运一点点,必境存活下来了,而我的弟弟才活了十一年就没了,去向天国了,其实他也是一个很倔强的孩子,比我还倔强,只可惜,他那幼小的身躯终究还是抵挡不住太多的狂风暴雨。 难道我已经迷恋上了这种战斗中的感觉? 我特别能理解昊然,为什么为了他心中的所谓的爱情,不惜举刀与他母亲一战高下,永远游离于世俗之外,不干些正经之事,不好好去挣金山银山的。 因为金山也好,银山也好,都需要一本正经的守在那儿,所谓打江山难,守江山更难,就是此理了。 当然,世俗的男人有世俗的男人的好,他们会利用我身体内充分的多巴胺,去为他们效犬马之劳。 他们这点心思,我懂,我懂,这点骨气还是有的,知道自己是野路子来的女生,很适合充当世俗间男子的搭挡,哪怕是西咪所说的女佣人,也没关系,善待过自己的人,我能在有生之年为他们做点什么,也挺好的。 因无男女之情牵缠,做起事来,如射击打榜,十发九种。 更何况:在我心中,总觉得世俗间的爱也没什么好歌颂的,我并不是特别羡慕。 如果真要将爱化层次,暂且把它分三个层次: 欲望之爱,激情之爱,理性之爱。 欲望之爱:因彼此内在或外在的缺失匮乏,而捆绑在一起的情感。 那么西咪洋洋得意的爱也只是处在欲望之爱中罢了。 激情之爱:不计后果,不问东西的情感,似一把雄雄烈火,燃起来很快,要拿起来又怕麻烦。 我对前男友晨星,及昊然的情感就属于这个层次了。 理性之爱:能给予真正有利于对方生长的东西,哪怕它是一剂苦药。它不是为了占有,不是为了拥有。 我觉得万生,大绪等领导人,给予我的就是理性之爱。 在这种情感中,我感觉自己在茁壮的成长着,吸收到了很多营养物质,才得以让我有更多的力量去面对一个又一个未知。 我永远觉得最好的感情,那是彼此灵魂最深处的某种感应,根本不需要有太多的动作,就自自然然的连接了现在进行时,过去进行时。 那些国民好男子,还是别去惊扰人家的生活了,我这一路从南冲到北,从东冲到西,体内多巴胺不断彪升的年华,要过上成熟人的安稳生活,让自己能停下来,我知道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这种只问江湖之事,不问儿女情长的江湖情缘,我觉得也是可以滋养自己的心灵的。 来时海上潮声,回时江天一月;来时斗志昂扬,回时,了无牵挂,这是我时常拥有的状态,一个是入世的世间,一个是出世的世间,在出世与入世的两端,我总能找到了一个平衡点了。 可这原本回时无牵无挂的我,却是被西咪挡住了我的路,那会儿,真感觉她就像一块狗皮膏药,贴在我的腿上,想扯都扯不掉,真是让我哭笑不得,又不知如何是好。 我必须坚定自己的信念,决不会向她投降的,让我帮她打扫房间,门都没有。 还要让我帮她洗碗,陪她逛街,陪她做这儿,做那儿的,不干,通通不干,许给我金山银山也不干的。 我必须要让她明白,在有些人的词典里‘你许我金山银山,我许你海天明月’是行不通的。 人世间所有温馨的陪伴,不是用金山银山,就可以买到的,除非她学会放下藏在她心灵深处的那一座高山,好好的去对待每一个人。 而今,她自以为她站在了山之峰,自许高人一等,把我当成一只小狗狗似的,以为从山头扔几块骨头下来,我就会向她摇尾巴了,然后就可以用一根无形的绳子缠住我的脖子,牵着我走遍大街小巷了,真是太搞笑了,这也太小看我了。 连昊然那样好声待我,因为她的母亲骂我是野花野草,我都没有向他们投降,就凭她那几块骨头,就想收买我的心灵? 门都没有,更别说有墙了。 不过说来也奇怪,我仿佛越战越勇了,更坚定了自己内心里的一些东西: 人世间所有的温情只能用一颗真挚的心来换得,以物易情的连心都没有了的人,根本不值得在ta们身上浪费时间。 我慢慢悠悠的行走在俗世间,谁待我真,谁待我假,能感应得到的,这就是六觉灵敏的人过人之处,不会错过一个恩人,也认得出谁是来践踏自己尊严的人的。 瞬间感觉自己像化身成了一个身披黑斗篷的风神娘娘,风,越吹越猛;又像是身披黑纱蒙面的女巫,我手捧一碗山泉水,在碗里划上三圈,再向青天请了个愿,然后它老人家赐给了我巫蛊术。 这才让我终于有了更多的力量去跨越一道又一道人间欲望之海。 那些个被人类宠坏了花公主啊,花公子啊,像西咪,还是之前白猫儿,吴漫玲,还有一些不信邪的男子们,ta们都有一个习性,就是错把人间巫师当成一条小黑狗,以为向他们扔一块骨头,对方就能感恩戴德,为我所用了,孰不知这些巫师们压根儿要的不是骨头哦。 那些通灵的巫师们也可能暂时会从了他们的愿,乖乖的听他们使唤,让他们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不过我敢担保,如果他们还是为所欲为,行为不加收敛的话,真的会中巫蛊术的。 我所说的巫师并不是真的有那么固定的形像存在,有可能就是呆在我们身边的人,随处可见,他就是如:姜飞扬,万生,这些都是扮猪吃老虎的角色,有可能是为爱痴狂的白潞潞们,也有可能是红尘中众多看起来毫不起眼的人们,比如:是某些满手沾满油渍的家庭主妇,是某些在烈日底下扫落叶的清洁工,是某些风吹雨打中的建筑工人,是某些一天十二小时日夜颠倒的满眼黑眼圈的流水线工人等等等。 这些人总是在无声无息的奉献着自己的能量,自己的汗水,他们也是对未来是充满了希望的,才觉得多付出一点没有关系,其实,他们要的并不多,一个微笑,一句赞美,一份真切的关爱就足够了。 只是太世故人看不懂他们,以为他们咋活得像条小黑狗,就忍不住把他们当狗一样去使唤,还偷着乐。 为何不知道?这些人身上自带巫蛊术的,招惹不得,招惹不得,不然真的很邪门的,不信的话,完全可以去试试,去弄弄他们,根本见不着他们出手还击,当惹事生非之人还沉浸在自以为聪明中得意洋洋时,不知霉运可能就向ta袭来了,很邪门的。 这姜飞扬,我一看他就有点不同于常人,他和万生有点相似,感觉他们走路是飘起来的,没有声音的,表面看起来很面善,他们的心就像一个黑洞,深不见底的黑洞,那不知是通向天堂还是通向地狱的一个黑洞,一般人看不见,但我能看见,他们身上有一种与众不同的气体存在,笼罩在他们身体周围。 哎呀,不说了,不说了,说出去肯定没人会信的,特别像那些小公主,女王,霸道总裁之类的人,就更不会相信我这种鬼言鬼语了。 那我只能“呵呵”了。 这不,在我毫无知觉中,姜飞扬不知道什么时候又飘到我的身边来了,他走路时真的是没有声音的吗? “走,出发,b市中心c店走起,”姜飞扬拿了一叠宣传单。 等我反应过来时,我发现我们已经上路了,他的车又驶过了白石桥,我从桥底望去,这时那条奔往大海的小溪流水位又高了许多,沿着青青的石堆,沿着满山的红叶,奔赴了大海。 只是不见了枫林岛训练营的人,白潞潞,欧阳成成,昊然,甚至“异渡香魂”图书城的人,也没了一个熟悉的面容,从杨宁,到林海,还有那些喜欢戏弄我的同事们,到大绪,他们都已经各奔西东了,奔向了他们的人生下一个路口了。 这儿只剩下了我,还有这条奔腾向大海的小溪流,不争气的眼泪又往外流了。 其实,我悲伤不是因为走远了的,失去了的,我忧伤的是自己太早就明白了一个道理:“生命就是一场不断失去又不断得到的聚散无常的游戏,所以,注定要面对孤单。” 如果不想失去,不想孤单,那只有一个办法,把身边的人通通变成木偶人,变成无知无觉的木偶人,那么他们永远就不会离自己而去了,但我永远也不忍心将自己身边的人变成了木偶人的,我只希望他们活得像雄鹰,像大雁,像海鸥,能找到属于他们自己的那片天空,快乐的飞翔,自由的飞翔,只要不像稻草人,空心人,就好,就挺好。 “飞扬哥,我们这是要去哪儿啊。”我寻问着坐在副驾驶座的姜飞扬。 “先去c店,找他们店长帮忙,帮我们一起做宣传,去“扫街”。”他说。 那时网络世界还没有完全兴起,网络信息还不算发达,除了某宝,就再没啥了,其实我更敬佩那时候的一批领导人,还是有点实干精神的,那都是真刀实枪的干出来的,他们会陪着员工上刀山下火海的,冲在最前锋,却毫发未损,还真有点像巫师的。 “去b市c店?” 去与c店合作?一提起c店,之前大绪不是让欧阳成成去当那店的店长吗?可惜这家伙把应聘通知书扔进垃圾箱里面了,之后也没有去应职,如果他去了,会有多好啊,那么找他合作,就容易多了。 现在,也不知那边是谁在主店沉浮呢?? 第176章 红尘惮(78) “我们今天行程,先去c店,再去a店,明天去画溪春天做“扫街”工作。”姜飞扬再次看了看行程表回过头吩咐我说。 “哦,知道了,画溪春天是在哪儿啊?” “妹子,你是外地人,画溪春天也没听说过啊?”司机突然发言了,他是一名头发花白的中年男人,整个人看起来很严肃,冷酷,面无表情的,听说是姜飞扬请来的代驾司机。 “嗯咯,外地的,不是本地人。” “哪里的人啊。” “湘北。” “哦,那地方,我晓得,我晓得,那里有很多山,很穷的,有土匪打劫。” “现在已经没什么山了,山被推掉建层楼了,丘陵比较多,也没有土匪了呢,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我是听我堂哥说的,他在你们那边当市长,听他说,你们那边人均一年的收入都没有我们这边人均一个月的收入多的,穷得很呢,有很多从你们那边跑出来的女孩子,在我们这边做小姐的。” 我心里咯噔一下,这人说话怎么难听啊,当着我的上司的面说这些有意思吗?真是的。 “只能说你们这边开发的比较早,我们那边还在发展中,现在已经发展的也不错了,我们那边的男女各顶半边天的,女人就算出来做小姐,也是为了养活自己的家人,不是因为好吃懒做。”我压住内心的火气说着。 姜飞扬回过头,向我眨了眨眼睛。 我才收住了嘴。 真是的,这姜飞扬还够有耐心的,身边都是围绕些什么人啊,个个嘴里不吐莲花,只知道吐一嘴白毛的。 不过说来也是,来b城这一年多以来,我的确对b市的中年以上的不管处在那个资源阶层的男人都感觉他们怪怪的,说起话来咋阴阳怪气的,是不是被生活环境压得心理变了形了的? 在b市,就算是处在资源高阶层工作的中年男人,我所见到的也大都像木雕人,虽走路带风的,却是摆着一副僵尸脸,也不知道是不是他们只对外来人是这样子的?人家的温情只对自已家里的人?这我就不太清楚了。 亦或者是所谓的“智者不入爱河”? 我在想,他们是爱无能?还是真不入爱河哦。像我们“异渡香魂”图书城里的boss,那真是智者,智得头上的毛都飞光了,他见谁都要吼叫几下的,开骂几声的,指责几下的,以此来显示他是高明似的。 好几次,看见他远远的走来了,我原本想上前去好好的与他打声招呼的,一听到他吼叫声,我吓得连忙找个角落躲起来了。反正,只要他走过的地方,只怕连蚂蚁都会吓得搬家的。 我的妈呀,若智者不入爱河,高智者在生活中也都是这种模样的,那也太恐怖了。 处在中层工作的中年男人,还好一点点,不像木雕了,还是有点男人味的,不过又掉钱眼里去了。 处在低层工作的中年男人,张口闭口就来,他哥是哪里的市长,他大爷是哪里的厅长,他某某亲戚在哪里厂长。 我只是没说出口:“你们家谁谁谁是天王老长跟你跟我也没几毛钱关系的,自己是一坨烂泥起不来了,还老拿他人光环来吓唬人的,只会让人鄙视的。” 不过,也还是有很多温良的人,让人心生感动的,他们仿佛是一座城市里的一盏盏希望之灯,照亮着都市夜归人前行的路。 我胡思乱想着,车不知不觉中已驶到了白石桥公交站旁。 这条路我熟悉不过了,那时白潞潞为情所困就是从这桥上跳下去的,后被一艘白船救上来了,我还是比较好奇一些男生的心灵世界的,当走到穷途末路时,他们为何不知道转换到另一个赛道?还好,白潞潞算是历千劫而存一念:“好生好长,好草如茵。” 我微微叹了一口气,是啊,我也如是,如果我是两手空空,身前也空,身后也空,那至少要让自己的身影逐春风而生长,野生野长也要长到天涯那畔。 到时,我告别枫林岛了,走向人生下一站时,一定还要找白潞潞帮我作一幅画,画下枫林岛狐狸湾的浪花一朵朵,就如我们彼此似浪花一般的青春华年,来过,又退去。 “秋梦寒,现在是我在做行程安排,以后这些事是由你来做的了,你不能关应着知道了,就以为没事了。”沉默了好一会儿,姜飞扬又开口说话了。 “嗯,知道的,知道的。” “你尽管喊知道,到时不知道了,我拿锤子来锤你的。” “好的,知?”我又想说知道了,连忙收住了口,不能再说知道了,我脑袋都是空白的,咋只知道说知道了的。 还是老毛病,我只要看见一棵树,就忍不住想当一根藤,去缠着他,赖着他,这习性特别难改。 “画溪春天在哪儿啊?哦,c店的店长是男的还是女的?”我改了口问。 “画溪春天是b市中心的一个文化乐园,旁边有个小区也叫画溪春天,小区后面有一条繁华的步行街,还叫画溪春天。” “哦,是嘛。”我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的确,来b城这么久了,我很少去市中心的闹市走走的,就更不知道b市还有个画溪春天的商业步行街了,哎,明明还是如花一年的年华,为什么不能像其他人那样,也能在闹市中嗨出青春的高度来?那么害怕声音光热的刺激? 这可能与自己小时候生长在湖山绿水边有关系吗?人还真是一个环境的产物?在闹市里呆习惯了,就害怕好山好水的寂寞。在湖山绿水边呆习惯了,就不太习惯闹市中的声光热的刺激。 所以,凡是在山水边呆久了的孩子,城市里人一看便知,一般在人群中会显得比较拘谨,每前行一步都怕踩死一只蚂蚁似的。 那是因为从湖山绿水边走出来的人们只是与山与树与水与草打交道,那儿一直很安静,从没见过那么多人,一时半会儿,不知道如何去应对他们罢了? 要给自己一点时间,慢慢的去适应,把周围的刺耳的声音,刺眼的光茫,变成自己生活中习以为常的一部分,刻到自己的血液里去,这样应该就会好很多了。 这让我又想说说井底里面的那只蛙了,它永远只能呆在井底里,所以它只能适应井底里面的那片天地,哪怕跳到井边,看到广阔无垠的天空,它也适应不了。 所谓人的穷途的末路,不是某个人天生就没有适应能力,是来不及去适应其它赛道罢了,只有适应过,才能灵活自如的去转换赛道,这样末路就不会成为绝境了。 这样想来,也不能怪井底里的那只蛙,必境呆在井里,它还能好好的活着,跳出井底,是生是死还是个未知数呢。 所谓的修行,就是打破自己的以往的惯性,先让自己去适应一下多个赛道,然后,再回到自己的主赛道。 这样,行在途中就会少很多恐惧,因为不管在哪个赛道,都能奔跑,这样心就有底了。 这便是我对修行的理解了。至于其它人怎么理解的,我就不知了。 可是如果城里的月光太冷了,暂时处在上峰的人,喜欢到处吹阴风,往山头滚石头下来,怀着滚跑一个是一个,砸跑一个是一个心态,这样处在山脚的人真的是寸步难行了,那也只能‘放下屠刀,立定成佛‘了。 “c店的店长是个女的,呆会儿你去和他们谈,女人更懂女人,好说话。”姜飞扬说。 “女的?不一定哦,女人不一定懂女人,我连自己都没搞懂呢。”一听c店店长是女的,我身上的汗毛都坚起来了,不自觉的又想退缩的安全区内,回到枫林岛去,不想再去闹市中心了。 “现在c店店长你应该认识,之前她在枫林岛这边呆过的。” “是谁啊?” 不会是杨宁,我立即警觉了起来。 “好像叫什么来着,哦,叫杨宁。” “啊,不是,杨宁啊,她不是?” 这真是的,越怕什么,就越来什么,真是见鬼了的。 惨了,那杨宁之前根本就从没把我放在眼里,我和她最后一次通电话,她还骂我是个无知的货色,她就是常喜欢对着我砸“石头”的人,现在要我去跟她谈合作? “怎么,怕她啊。” “我不想见到她,我们水火不容聊不来的。” “这由得你选择吗?今天如果让你去谈一个单子,难不成还要人家随你的喜好啊?“ “那就放单,转给别人谈去,我可不想受那气,赚了三两银子,把自己变成了神经病,十两银子都不一定治得好,得不偿失。” “没关系,你先去跟她谈,我向你保证她不会吃了你的。”说着,他戴上了目镜,进入了禅定状态了。 我憋了好多话,只好往肚子里咽。 一路海水漫漫,像是行驶在白茫茫的一片银光屏幕上,颠波着终于到达了c市中心。 “异渡香魂”图书城,c店。” “哦,这店原来在这儿啊。” 与枫林岛不同的是,这周围都是城楼大厦,金碧辉煌的高楼,一栋连一栋。 见着这高楼,我就心跳加速,头晕,感觉自己的血压都在不停的往上升的那种。 姜飞扬,直奔接待室,摘下目镜,落坐在一个角落里,一动也不动了。 “你去,去二楼找杨宁。” 异渡香魂”c店的地板光亮光亮的,依然如枫林岛水晶宫那样,像是行走在旱冰场里,我小心翼翼的往前挪了一步。 “啊,那你呢?” “我在这儿等你啊。” 我身体里的气不断的往下沉的,身体好像突然息火了,没油了,一点动力也没有了。 记得以前晨星跟我说过,他是个在泥土堆里也能开出花来的男孩子,他也喜欢研究营养学,喜欢美食,我在木兰园里与他告别时,他还叮嘱过我,让我注意营养饮食,要把脑子补好,因为人体内有一种多巴胺的分子,那是一种自信物质,可以给我向前奔跑的力量。 我明明多巴胺超级多的?且大多数时候是能往前冲的,这下又是咋的了?咋又像一只被霜打焉了茄子?。 “快去啊,咋不动了。” 我的双脚死死的定在原地说:“我,我不想看到那女人,她很凶的。” “你这样子下去,菩萨下凡了,也帮不了你了,你以后只适合去泥地里干农活,还能做什么?” “你不知道,我和杨宁以前吵过架的,她像只母老虎。” “去,不然你就太让我失望了,她是母老虎,你是武松,我相信你比她优秀。”他的眼神非常的坚定,完全没有讽刺的味道。 “我是武松?” 我与姜飞扬这种相处模式,仿佛又回到了自己童年时代与自己爸爸在一起的某种场境。 只是一个是黑脸,一个是白脸,我父母亲对我们的是打压式教育,如果同样的场境,我若说前面有只母老虎,爸爸会骂我是小绵羊,胆小鬼,肯定不会说我是武松啦。 所以,每当我在犯错时,或者觉得自己理亏时,只要对方气势逼人,不依不饶的对我指责谩骂着,然后再来一个对我人格的全盘否定,摆着一副强者的姿态。 这时,我定能瞬间从满格电的能量,降到红线零格电量,像一个拉到刑场上被审判的死刑犯,晕身软绵绵的,仿佛自己的末日已经到来了,很快就会被我眼中的强人给打倒了,然后,就死火了,变成了一个无任何行动力的木头人了。 都是自己的心里面有鬼,与其说被他人打败了,不如说被自己内心里的那一只只鬼给打败了。 也许,每个人内心世界都有好多个小黑鬼,这些小黑鬼有的是父母种下去的,有的是老师种下去的,有的是左邻右舍,或是与自己一同前行的小伙伴种下去的等等,如果不拿走它,不干掉它们,它们会在心灵深处越长越大,越长越大,直到把自己囚禁在黑暗之中,不能往前挪一步。 这些小黑鬼平时都是藏在身体里面,没有动静的,只是遇到某种特定的场境,它就会跑出来了,使风作乱,它想借此把我打进谷底里,让我再也翻不了身,然后彻底吞食掉我的灵魂,让我之前所有的努力化为乌有。 我总觉得人活着,就是在与内心里一个又一个小黑鬼作战的过程,要么我把装在内心里面的小黑鬼一个一个的灭掉,要么让小黑鬼将我打倒。? 第177章 红尘惮(79) 嗯,又到了捉“鬼”的时间了。 请别误会了,是捉我自己内心里面的一只又一只的小黑鬼。 我仿佛又一次只身立在了风雪之夜,外面不知是鬼还是人的物种在不停的敲打着那扇被落花灼伤了的木门。 清凉池水抚残荷,萧瑟风中唱赞歌。 而我,时常会被那红尘中时儿有,又时儿无在我眼中不知是人还是鬼的物种吓得魂飞魄散。 大人之心啊,可能刚开始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才不断的往他们的心里面种小黑鬼,种的鬼越多,身体内的黑暗能量就越多,看外面的世界就越恐怖,仿佛到处都是手握尖刀的荔鬼。 我问自答:命运是什么?命运就是敢于打开家族系统赠于自己的那个百宝箱,看看里面到底装有什么东西?合理的戒律,可以让万物生生不息,欣欣向荣的法则,留着继续使用;不合理的法则,果断拿起自己的长刀,手起刀落,狠狠的把它们披得个稀巴烂。 不然,那百宝箱就像一间黑屋子,住在屋子里的人被黑暗的能量团团的围住了还不自知。 被黑暗能量包围了的人们为了保护自己不受侵害通常有几种表现: 有一类人,把自己变成比黑鬼还凶残的人,像恶魔一样咆哮人间,狂扫人间,这种以恐惧驱使的人生,他们像永动机般能够不停的不间断的恨不能一天二十四小时往外抓取东西,需要很多很多的很多的外物把自己团团包裹起来,以此来确保自己是安全的,这是体内肾上腺素不断彪升过程。 长期下去,很有可能呆在他们身边的人也会被黑暗能量吞噬,以至于受到伤害甚至还会失去生命,这一点我没有说谎,有见证过的,也有可能他们自己会被黑暗能量反噬。 内心里的小黑鬼越多的人,越是贪生怕死,为了那一团团肉生的存在,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可以去坑门拐骗,可以去杀人放火,更可以出卖自己的肉体,灵魂等等等。 哦,那些被黑暗能量包围了的人们,已经没有灵魂了,真正的灵魂早已被小黑鬼摧毁掉了,留下一个虚假的灵魂那是小黑鬼的替代品,鬼的灵魂人的身体。 被小黑鬼附体了的人在俗世间飘飘荡荡着,他们需要不息一切代价去维护他们肉身的存在,若人的肉身失去了,它也就消失了,为了自己存活的好一点,久一点,那些人可以不折手段的去吞食别人的灵魂,精力,体力,时间,金钱,甚至其它人的生命那是不算什么的?所谓强者生,弱者灭,这是被小黑鬼黑暗能量包围了的人们的内心的声音。 另外,还有一些被黑暗能量包围了的人,虽然不会像恶魔一样,去吞食他人了,但已经失去了行动的能力,他们被长期囚禁在黑暗之中,靠着啃父母的精液而得以存活,这是一群可怜人。 比如,此时此刻的我,已经被黑暗能量包围住了,一想起要去面对那位我感觉特别恐怖的杨宁,我就联想到了下一个场境,她会羞辱我的画面,我脚都抬不起来了,浑身发抖。 不管怎样,我还算生有余幸,虽然从小被大人们往我身体内种了好多只小黑鬼,但这一路走来,我遇到了很多阳气高的男子,鬼一见到他们就吓跑了,他们是捉鬼人,第一个帮我捉鬼的人,就是晨星,后来又遇到万生等人。 这下我又遇上姜飞扬了,我的青春华年是处在一个多情胜无情的时代。 每当看到他人光茫四射的双眼,我身上的多巴胺自信物质撑撑的往上增,阴郁之气散去后,阳气大增,就像是大力水手吃了波菜后,力量倍增的感觉。 如果一个时代,有很多为了自己的肉身存活的好一些,然后去摧毁掉他人灵魂的人,那每个人内心里的小黑鬼只怕会开欢庆会了,鬼最喜欢黑暗的地方,世间越黑暗,越是充满着血腥味,它们就越兴奋。 那真不敢想像,那样的世间会成为什么样子? 人世间需要另外一种能量:爱的能量,为光明不惧生死的能量,只有打破了心灵恐惧,小黑鬼才会被团灭了。 也许?这也是我一路走来寻的情感?需要借助他人的的光,比如鼓励,信任,这时,我的体内阳气就会上升,才得以赶走了体内的阴郁之气,然后心里的小黑鬼见光后就会吓跑了,我借此机会彻底将它们消灭掉。 的确需要特定的场境,也就是小黑鬼只有遇到一股黑暗能量时,它们找到组织了,才会跑出来兴风作乱,就想借此机会联合外力把我的灵魂吞食掉,平时当我被爱的能量包围时,它们都是躲起来的,不敢出来造反的,也不知道现在我的身体内还存在多少只小黑鬼? 还有很多没有我幸运的人们,他们一定还是将自己囚禁在黑暗之中,哪怕身处光明,但内心里面的黑鬼依然让他们不得安宁。 如果人世间人人都一心只想着争占山头为王,人人都是智者不入爱河,人人都摆着谩骂吼叫式的姿态狂扫人间,那世间被小黑鬼吞食后变成僵尸的人就会越来越多了。 立在山头的人,所谓的“强”者,不停的往上头滚石头下来,这样,要打倒一个个僵尸人真的太容易了。 不过真这样的话,那如果人都被僵尸化了,都被空心化了,都没有力量往山头爬了, 留在上头的人,也只能守着他们的金山银山当棺材用了。 这样,他们肉身即使像天仙一样的美,像玉皇大帝一样的雄壮,还有意义吗? 唯有多数人手中有鱼,心中有鱼,而非大鱼吞小鱼,那时,奢侈也可能是一种美德了,不是吗? 所以,我还是觉得智者要入爱河比较好些,不然,孩子们内心里种的那么小黑鬼,往后,谁来给他们阳气?谁来帮他们捉鬼呢? 难怪呆在学校里,呆在爸爸妈妈身边,我直接把自己整成了抑郁症患者。 原来他们也想占小山头为王,从山上滚石头下来,直接把我给砸伤了,还在我心中种了那么多只小黑鬼,又不帮我把鬼赶走。 害得一路走来,都在与自己心灵深处的小黑鬼作斗争。 不过,如果我现在前行动力需要他人给我情感催眠,这不也像个三岁小孩子吗? 完了,这样下去,我即使没有被上头的人用石头砸死,也同样被周边人事物控制住了。 我的命运不还是掌握在别人手里了,他们让我升就升,让我灭就灭。 幸好,姜飞扬这下子不是鼓励我去杀人放火,不然,我可能自己都意识不到,就去照办了。 不敢保证,往后,如果遇到一个让我去行坏事的人呢?那又如何是好? 搞来搞去,原来自己还是个稻草人,能行走的稻草人。 一念生,一念落,好可怕。 不管怎样,先把内心里面的黑鬼一只一只的赶走再说,先去直面那股向我袭来的黑暗能量到底是啥东西? “成,我现在就去找杨宁。” 我鼓足了勇气。 在镜子前整了整自己的衣服,昂首挺胸的,转身向二楼行去。 我凝视着电梯墙面上的镜子,镜子里面的自己,虽脸色显得有点苍白,但气质清雅,宽阔的额头下面,有一双似高山湖水般的眼睛,薄厚适中的嘴唇微微上翘着,即使素颜的情况下无妆也胜有妆,我没觉得有什么不妥之处。 “咦,秋梦寒。” 刚回过神来,我还来不及去观光 一下“异渡香魂”c店图书城的风光,就在楼梯阶与杨宁撞了个正着。 杨宁用一种非常怪异的眼神从上至下的打量了我一翻,转而又摆出了无比清高的神态,斜视着我。 我身体内的气再次不断的往下沉着,瞬间又被恐惧吞并了全身,人完全被僵住了,一下子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了? 此时,我才终于发现,再美的容颜,再年轻力壮的身姿,若没有一个强壮的灵魂来作加持,并没有卵用,毫无意义。 浑身似一团软棉花了,这仗还怎么打? “呵呵,店长。”我只能傻傻的陪笑着,像个二傻愣子,我自己都觉得自己好可笑的。 “什么事啊,你。”她摆着高高在上的姿态与我对视着,具很很强的攻击性,真像只凶猛的老虎,一口就能把我吞下去的姿势。 我瞬间退化如一个三岁小孩子,站在了一个比我高出了一大截的大人面前,这姿态,还谈合作?不笑死人了吗? “店长,是这样的,我来找您是有事跟商量的。” “什么事啊,你快说啊,我没空呢。”她再次用鄙视的眼神憋了我一眼。 “我,我们?” “神经病。”她刚听我吐出几个字,就没有耐心听来去了,来了一句神经病,就走进了她的办公室。 我感觉自己又说错话了,像是一个犯了涛天大罪的犯人立在了原地。 终于再次坚信了,人与人较量的根本不全是什么佳好的容颜?也不全是什么威武的身躯?不是什么金银首饰等等外在拥有的一切,都不是,通通不是,靠容颜?人在状态不好时会变丑,人也会变老;靠威武的身躯?人会生病,会老去;靠金银财宝?会被很多贼盯着。 所以,关键时刻,人与人之间一定是灵魂的较量,是内心力量的较量。 那些往我们内心里种小黑鬼的人,那些想摧毁掉我们灵魂的人,把一个活蹦乱跳的幼小的生命变成木偶人的人,才是杀人于无形的恶人,这些人才真是可怕的,因为没有人相信他们是恶人,都说他们是强人,是大好人,亦或者多数人也想成为一个能摧毁掉他人灵魂的小人物,给自己造的大梦,一梦一生。 我望着杨宁远去的身影,摊倒了在地上,此时,我再也无心观光周围的风景了,那一切仿佛与自己根本就没有关系了。 我想的是如何去跟姜飞扬交待,我真没用,对不住他对我的信任。 “怎么了,没找到杨宁吗?” 刚转身。 姜飞扬不知道什么时候又神不知鬼不觉的飘到我身边来了。 我仿佛又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了。 “找到了,她没空听我说话。”我低着头,声音低得连我自己也听不见的。 “她去哪儿了。” “办公室里。” “好,随我来,咱一起去找她说。” 呆在一个大男人面前,我内心的恐惧终于消失了,安全感满满的,突然又变得像只骄傲的白天鹅了。 原来,我追寻的就是这种感觉,我一直寻找的就是这种感觉,在江湖上走了这么些年了,原来还是和那些小花们,小小花们,一样模样的,五十步笑五十步而已。 果真,姜飞扬,三两只话,就搞定了一切。 紧接着,我们向a店奔去,我随在他的身后,一切如他所料,事情进展的十分顺利,我心中如移泰山般的难事,对于他来说,就是抽了一支烟那么简单,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吗? 可是,我知道,这只是一个转瞬间即逝的幻境,往后的路,还得一步一步要靠自己走,我也不可能永远如此幸运,总是有那么一个人出现在我身边,为我捉鬼。 “谢谢你,飞扬哥。” 他轻轻的拍了拍我的肩膀,什么也没有说。 此时无声胜有声,我知道他还是信任我的,没有因为这一次,我的胆小懦弱而把我打入了地狱。 我突然有一种被什么东西点醒的感觉,原来当事情没有做好时,当我犯错时,是不用拉到刑场去枪毙的,是可以被原谅的,我是不用去死的。 即使做错了事:“我不会被打死的,我不会被打死的,我不会被打死的。”这个声音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的从我脑海里冒出来。 僵化的身体又慢慢的变的柔软了,我缓缓的从地上站了起来,好像做了一个梦。 就在刚才,一定又有几只小黑鬼从我身体内被赶跑了。 “那我们接下来要去做什么?可以回枫林岛了吗?”突然充满了力量。 “没那么快,来的时候不是说了,还要去画溪春天搞宣传的,明天再好好努力,加油。” “嗯,我再试试看。” 既然来了,那就好好的进行一次捉鬼活动,我觉得自己不是来为公司干活的,是来为自己捉鬼的。 向街市频渡唱心经, 尽染舞者绿腰成梦, 闹市一望繁华千帐灯, 灯光又照出了我的影子,印红我的脸颊, 而我,前世今生,又照亮过谁?看见过谁? 今生今世, 来时,是一团经血, 走时,是一捧灰烬, 那中间过程,总要夹着一点意义, 先不说活成千盏照亮过街市的灯, 至少要有点耐心等待着,等待着在街的尽头, 还有几盏未点燃的灯, 我要等着它们亮起来了, 才转身离去。? 第178章 红尘惮(80) 今夜,雨丝如线,三尺凉意。 我随“异渡香魂”的职员入住在了b城画溪春天文化园旁边的一家古仆的花园式酒楼里,用石头堆砌的围墙,围成了一座城中花园,三层楼的酒楼就立在花园的正中间,东南西北,绿意葱茏。 在酒楼北门边,有一颗已经干枯了的井,这井应该很久没有用过了,旁边的井盖上长满了绿苔,井边都开满了不知名的野花,它们能在寒雨中绽放着,还真有超强的生命力的,坐在酒楼里隔着贴花的木格子窗都能听到雨滴拍打着井盖的滴答滳答的声音。 木格子窗前摆有两盆青花瓷花盆,花盆里积满了雨水,可能店主还没来得及种花,或者还没有想好要种什么花,必境现在天气还有些寒凉,等变暖和些了,便是种花的好时节。 不过,留宿在这儿,依然有一种香尘隐映,花深柳暗的美感。 我回到衣柜边,打开自己的行礼袋,才发现忘记带睡衣出来了,我每次都这样,出远门几乎不带什么物件,就喜欢那种轻装上阵无牵无挂的感觉,可这样也会给自己带来很多的不便。 还是出去买一套睡衣,正好去逛逛b城的夜市,我撑开了雨伞,从酒楼北侧门的深井边绕过,冒着稠密的雨丝,直接到达了画溪春天商业步行街中心。 雨中的夜市,依然人潮人涌,一个个撑着雨伞的青春少女,七彩的雨伞在街边移动着,咋一眼望去,也像是一座雨中花园,百花盛放着,好不热闹。 雨声,车鸣声,街边的人语声,店铺里的叫卖声,歌楼里的琴弦声等等,再加上雨中朦胧的霓虹灯光,这可能就都市里味道,不管我喜不喜欢,它就在那里。 我直奔向商业大楼服饰城里,找到了一家专卖睡衣的店铺,店铺名叫:一千零一夜。 站立在店铺的门边处,往店铺内扫视着,我从来不知道连这睡衣原来也有千万种款式,每一套都像是一个艺术家精心打造的艺术品,那质地,那花纹,那款式,那色彩,没有一套是重样的,我将手触摸着那柔软的丝织品,哦,也是的,随意一件都是价格不菲。 身是城中客,遇见也是缘,当我手中有些余粮时,我觉得偶尔奢侈一下,也是美德,而非缺德,以此来为自己庆祝一下,今日里赶走了几只藏在心灵深处的小黑鬼,这样奔向前方的路又多了一份安然。 想想自己身上这件外套不记得是在哪家店打折买的,才三块币,对于服饰消费观,凡是穿在里面的贴近皮肤的我觉得要选择好一点材质,这样会比较心安,以免布料摩擦造成皮肤过敏,然后上医院里去挂皮肤外科,耗掉我几百大币,想想都不划算,至于穿在外面的只要有型就行啦,管它是几块币,还是几十块币。 所以我毫不犹豫的拿下了一套我最喜欢的淡蓝色的触摸起来质地十分柔软的冰丝睡衣。 “喂,秋梦寒。”突然被什么人挽住了我的手臂,我回过头一望。 “西咪。” “咦,你买了一套睡衣哦,我也要买一套。” “嗯,感觉还挺不错的。” 没等我把话说完,她转身拿起了一套米白色的两件套睡袍问我:“你帮我看看,这一套撑不撑我的皮肤。” “挺好的。”我回应着。 我只想赶紧离开,特怕被她缠住买这买那的了,应该很少有处在花样年华的女孩不爱红装爱武装的,诱惑来了,我怕自己很难抵挡得住。 “好像不咋地哦?你手里的那一件是在哪儿拿的?”西咪问。 “好像没有相同的款式哦,你自己慢慢找,我先走啦。” “喂,秋梦寒,你等一下我嘛,我们一起去逛街。” 说着拿起电话:“喂,姜飞扬,你死哪儿去了,快来帮我买单啦。” 我回过头向她淡淡一笑,果决的踏出了店铺的大门。 “你也在这里啊。”姜飞扬匆忙的出现了在一千零一夜店门前。 “是。” “快,快,快帮我买单啦。”西咪喊叫着。 我把脚步稍微停留了片刻,而后,果断的撑开了雨伞,冲向了夜市中。 又奔向了另外一座商业大楼。 隐隐感觉到,这画溪春天,好像是都市人中的繁华一梦,这儿并不太适合我久留。 雨一直下着,越下越来劲了,好像连这雨声也在向我诉说着什么,它一定在说:“赶快回家,赶快回家。” 果不其然,就在商业大楼的转角处,我再次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她就是吴漫玲,她正好收起雨伞,钻进了一辆白色的小车内,一位中年女人手握着方向盘,那应该是她的母亲。 我把目光向她们扫视了好几遍,女人的感应是如此灵敏,吴漫玲很快在人群中发现了我。 立刻从车内又跳了出来。 撑开了雨伞,与我一起站在了屋檐下,这气氛有点怪异。 “你怎么跑这儿来了,你是来找昊然的?” 我听得云里雾里,我在这儿与昊然有什么关系? “昊然他不是在枫林岛邻枫酒楼忙活吗?”我一脸疑惑。 “你来这边做什么?”吴漫玲再次问。 “来体验生活啊。” “你一个人?” “不是,还有我们公司里的同事,你们是住在这附近?” “嗯,你不是来找昊然的,那我就放心了,我再次警告你,我是不会对昊然放手的,他是我的,你休想占有他。” “那是我的事,难道昊然他们家是住在画溪春天?他不是邻枫镇人?” “那当然,我们是邻居,他妈常住在画溪春天这边。” “哦。” 我若有所思,这昊然之前从没有跟我说过,原来我们之间还有那么多的秘密。 “你真不是来找昊然的?” “我可不能像你这么有闲心,没事成天跟着一个大男孩跑,我是来这边工作的,过两天就回枫林岛了。” 看来吴漫玲看重的还是儿女情长之事,我们的重心根本不是在这一个点上。 “这就对了,所以我劝你还是早点远离昊然,不要在他身上浪费时间了,不然最后伤的是你自己,你拿什么爱昊然,就凭你每一个月在“异渡香魂”卖那几本破书收获的那几两碎银吗?” 雨一直都没有停,密集的雨声,拍打着我的雨伞,雨水随着雨伞的铁轨一滴一滴的往下落,浸湿了我的十指,一股凉意从十指浸到了血液里,只感觉这都市的夜好寒冷,好寒冷。 “我之前早就跟你说过了,这与你无关,也与我无关,爱或不爱,天意难问,你我他都只不过尘世里的一片云烟,谁又能决定了什么?” “你当然不能决定什么,只能说明你还有你们家里人太low了,太没本事了,但我们能,我们在画溪春天里,在枫林岛,在邻枫镇,这儿到处都有我们的楼房,我爸前几天刚从y国回来了,五湖四海都有他认识的人,都有帮他解决问题的朋友,他们什么没有见过?你呢?你们见过什么?有什么?啥都没有了?跟我争?你拿什么跟我比?” “我再说一遍,我对你没兴趣,我只对昊然有兴趣,我没有空跟你争,跟你比,不过,如果你硬是要跟我争,硬要和我比的话,我也可以警告你,我除了银子没有你多,人没有你多,其它的我有的,你们未必有,我能在吃饱喝足的情况下,即使没有任何利益回报,也照样可以花十年的时间去做成一张琴,花十年的时间去弹好一首曲,你能吗?我能把自己原本有的一些东西割舍掉,扔掉,就喜欢光脚走江湖,我把自己的生死交给老天爷的,你们敢吗?” “傻叉,那只能代表你做的事毫无意义,没有任何价值,你不怕死,只能代表你无足轻重,走了也没有什么留恋的。” “意义?你能告诉我什么叫意义?每个人的人生意义都是自己赋予的,让别人给自己人生赋义的人,那才叫真傻叉,你的命有多值钱?你那么有价值高不可攀怎么还在这儿跟我抢男人?啊?” “你?反正,在我看来,在大多数人看来,你做的事毫无意义,你就自嗨。” “既然把话说到这份上了,那我就来数数我的意义,还有你的意义?我,为了每天能坚持做琴,首先得有一个好的身体,我得注意饮食起居,于是会收获了身体的健康;为了把琴做的精致一点,首先要有心力,眼力,我得修身养性,于是会收获心灵的健康;看着琴一天天越做越好时,体内多巴胺分泌带给了我愉悦的心境,于是收获了快乐;当我的琴做好后,我可以弹奏动人曲子,于是会收获了知音;当我做琴的技术达到极致时,我也可以去卖琴,于是会收获金钱,这就是我的意义,试问,你的金山银山能买得到我这些意义吗?” “那也只是你的意义,不是昊然的意义,不是大多数人的意义,再说远一点,你的下一代,会以你的意义为尺度吗?试问,你讲的那些意义,我的金山银山哪一样不能买到?” “那你搬出你的金山银山去买昊然对你的专心啊,只要能买到,我完全没有意见,ok?“ “再说,下一代的事,还是那句话,每个人的意义都是自己赋予给自己的,我为什么要去管下一代人的意义?如果下一代的人是以吃遍天下美食为人生目的,难不成我要去为他赚一座金山银山,供它吃,吃成了大胖子,高血压,然后又把他抬到医院时去治病?如果他的人生目的是泡遍天下美妞为目的,难不成我还要给他准备后宫三千间?我是不会干这些的。我希望自己的下一代,去寻找到他生而为人独有的意义,然后自己为自己的意义去买单,去承担,人活着的意义其实全在未知里,还非在已知里。” “另外,我觉得真正的爱是一种生活方式的选择。”还没等她回答,我紧接着说。 “爱是一种生活方式的选择?昊然是不会喜欢你的这种生活方式的,他追求的是刺激,是从外在的刺激中获得的快感,这些刺激哪一样不需要金山银山的供给,那是你给不了,现在他只是迷恋你的容颜而已,我劝你清醒一点,能把生活过好的,除了挣多一点金山银山是最实在的,其它的一切都是泡沫。” “那好,我会随他的,我会尊重我爱的人不爱我,尊重他不喜欢我的生活方式,我不会怨他的,也不怨任何人,我会为自己的所追求的人生意义买单的,承担一切的。” “好,我们等着瞧,妈,咱们走。” 雨还在下着,我在街边处,愣了很久很久,其实这些日子以来,我根本就没有去想与昊然之间的事情,他来或去,我把他当成一种天意。 没想到是,吴漫玲还在与我较着那股劲,这不知道有什么好比的,为什么要与我比?我只是在走自己的想走的路而已。 “咦,你还在这儿?”姜飞扬牵着西咪的手,再次出现了在我的面前。 “嗯,我马上就回酒楼了。” “早点回去,别忘记了明天我们在“异渡香魂”图书城c店门前集合。” 我望了望天空,仿佛雨越下越大了。 “如果明天下雨呢?” “下雨的话,另等通知,那就等一个晴天。” “好,下雨的话,就等一个晴天。” 我目光望向了街边的那头,没想到画溪春天商业大楼旁边的女孩,好像都是刚从大学校园里走出来的,又感觉是从画里面走出来的,她们往街边一站,绝对就是一道别致的风景线。 也许他们都觉得,只有这儿的高端才配得上她们飞扬的青春。 可是,我又感觉哪儿不对劲,又说不出来哪儿不对劲。 在这儿做读书宣传?行得通吗?这儿仿佛连空气都透着一股浮躁的味道。? 第179章 红尘惮(81) “休息,休息,你们休息一会儿啊,秋梦寒,还有那谁?柳烟,休息一会儿。”坐在遮阳棚里的姜飞扬远远的向我们招着手喊着。 “妈的,口渴死了,累死人了,那只死乌龟姜飞扬自己坐在那里跟老太爷似的,就让我们两个干活的。”我的合作搭档柳烟骂骂咧咧的,满腹牢骚的把手中的宣传报全都撒到了草地上,头也不回的走了。 柳烟,她是b市“异渡香魂”图书城a店派出来做户外工作的一名女生,戴着一副紫色边框眼镜,浑身散发着书香气,说起话来嗲声嗲气的,还真给人如柳如烟之感,干起活来,倒是特别放得开手脚,且又带有一份稳重感,也就是说她的交际能力应该从小就有训练过的,我猜想她不是从一般家庭走出来的女生,没想到她也有性情中人的一面,骂起人来也是得理不饶人的,这倒让我挺意外的。 她在画溪春天文化园旁边的一家生活驿站停下了脚步。 我就地坐在了草丛里,一股浓浓的香草味,那应该是大地回暖像征,原来人的感受力也是千差万别的,我咋没有感觉有多累啊,在户外工作,我觉得自己就像一匹解掉疆绳的野马,可以自由奔跑,云在天上,微风抚面,那是谁家窗前的一帘杏花雨,又零落纷纷了。 突然一只断线的风筝落在了我的脚边,让我想起了那首《等一个晴天》, “阳光中,风中断了线,往事般落在我面前, 那是谁忘了把风筝握紧一点,捡起了那年的秋天。” 多好的时光啊,我懒洋洋的坐了下来,烤起了太阳。 隐隐听到后面的说话的声音,气氛仿佛不太和谐。 “姜哥,给,喝水。”柳烟说。 “放那里,放那里,那边还有一个人没看见吗?去给她一瓶。”他指着草丛里的我说。 “下午还要去吗?我不干了,累死人了。” “人家没见说累,你身子金贵些啊。” “她是她,我是我,好不?” “那你回自己家里躺着去,最好别出来搞事了,就没人要求你了,再不,自己创业去,谁还会来管你?” “你以为我躺不起啊,我是在家里被人伺候的烦了,才跑出来的,别以为你当这点芝麻官我就会怕你了。” “你少跟我来这一套,谁不知道你家老子是当大官的,在我手里干活,一视同仁,没有特殊待遇,想干就干,不想干你可以走人,少给我吓逼逼。”姜飞扬口气十分硬气。 这年代,果然女人变得娇贵了,不是她爸有金山银山;就是老子是当大官的;次之,也不过是呆在金笼子里,银笼子里,草笼子里;要不,也能像杨宁那样带领团队,开拓疆土,这是女人崛起的征兆? 时代的确进步了,女人翻生当家做主人了,古代坐在家里绣花的千金小姐,必境只有少许,现在,满目皆是了,只是不需要绣花了,只需要活得像花儿那般就好了;古代有武媚娘,现在武夫人随处可见了。 我原本也是秋家的一名千金,当彼千金遇上此千金,还真是五味杂成的,此千金追求肉肉的金生银生,彼千金追求灵魂的彼岸重生。 道不同不相为谋啊。 “行,我再坚持一下午,明天还继续的话,你得给我另加工资了。”柳烟提要求说。 说完,转身向我这边走来,把她原本给姜飞扬的一瓶冰红茶递给了我。 “谢谢。” “你不觉得累吗?这太阳晒死人了,又有风吹着,我感觉一下子都老了好几岁了,皮肤都晒得起皱了。” “还好,可能你不太习惯户外工作,我从小就在户外干活的,习惯了的。” 这位从“异渡香魂”a店派来的女生,我还没来得及与她多说几句话,可也不想说的太多了,也许合作结束后,往后也不会有什么联系了。 “好个屁,那姜飞扬自己坐在遮阳棚里,跟个老太爷似的,一动不动的,都要我们两个干活,又不是他们家的奴隶。” “谁让我们不是在他那个位置呢?要不,再努力一把,坐上他的位置,只用脑子干活,就不要用嘴巴也不用出力气了,脑力与体力一起用,很累的,身体受不了的,恐怕啥也干不好,这我有体验过的。” 我没有帮姜飞扬说话,是自己的真心体会,只有神灵和空心人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凡是有灵魂的人,都是有瑕疵的,而我能做的事情,就是不让自己的瑕疵去害人,还有小心他人的瑕疵别把自己给伤害了。当时时刻刻知道自己的份在哪儿,他人的份在哪儿,不越界,不过份,这样,我前行的路就会少一点障碍了,此岸通向彼岸路,任我行,行不通啊。 “可能,你是什么大学毕业的?” 我摇了摇头:“社会大学还没毕业呢,那你呢?“ “不是,那你怎么进来的?” “我找工作从没有投过什么简历的,喜欢哪个行业,都是直接去跟准公司的领头人要饭碗的,只要是份工作就行,我又不挑岗位的,不过,也没得挑了啊,我喜欢边干边学。“ 从小我就听自己的父母,还有家里的亲戚在我耳边叨叨着“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考取功名)高,此读书非彼读书,他们的读书是指在校园内的经历过层层爬格子爬走出来的人们,那才叫他们眼中的读书人。 如果一个初中生小学生,或者像我这样的,中途离校的人,都走出校园的大门了,有时候前进的路上遇到障碍了,于是拿本书来读读,想从先人那里去寻找答案,这样都会被他们笑话的,平时因为工作需要,去参加一下学习班,他们都会嘲讽你不务正业,好高骛远的。 可能他们觉得:只要你没有进过高校的大门,就只能时时刻刻佝偻着背,见着高人就要低头哈腰的像只哈巴狗一样的活着,那才叫务正业,才是普通人应该有的样子。 在他们心中,只有从高校大门走出来的人,平时才有阅读的资格,特别是出来后还混上一官半职的人那仿佛就是神一样的存在,那简直他们放个屁都是香的,以至于让我,对所有高升的人,从高校里走出的每一个戴着眼镜的人都是有三分敬畏之心的。 直到有几次,去拜访我们家族的几位高知分子,经历了几次小鸡仔给黄鼠狼拜年事件后,他们表面对我礼待有佳的,转身又给我使坏水,也都怪我太不懂事,啥都不是,还玩什么平起平坐,害得我总是被老爸揍个半死的。从此,我对他们多了些防备之心,少了些敬畏之心。 现在,我只敬畏真正的学者,知识分子,敬畏每一个有真才实学的人,敬畏每一个有实干精神的人,敬畏每一个用心活着的人。 可是社会法则又像有一双无形的大手,在无形之中就把人标好了价格,设定了位置,这样,我当然不能按照约定成俗的模式去走自己的人生路了啦。 的确,记忆中,我获得的每一份工作,都没有投过简历。 “不是。”她像是发现了一个怪物似的。“你不投简历也能找到工作。” “投简历也没有用啊,我都没念过大学,能找到什么好工作?人事部都只看学历招人的,那你呢?你学的什么专业啊?” “我二本啊,学的工商管理,那你也是住在人才安居租赁房里吗?“ “什么人才安居租赁房?” “就是外来青年可以去审请人才安居租赁房啊。” “我没听说过啊,我自己出钱租的房子,住在邻枫镇。” “哦,邻枫镇,我有去过的,也是,如果你没有上过大学,可能也审请不到,只能自己出钱租房子了。”她说。 “你是住在人才安居房里吗?” “嗯,户口都落在这儿了,只要本科以上学历在这边安居不是很难的。” “哦。” 这也难怪,难怪她这么有底气,能够随时跟管理层提要求的,这一点,我还真没想过的。 “那你的工资呢?他们不会少发给你工资。”柳烟接着问。 我见这个女孩子还挺实诚的,必境一个高校生且还是一名千金也能放下身段干活,没有一点娇柔之气,还有一颗追求公平公正的心,这年代算是挺少见的了。 于是我说出我的工资数目。 她听完后,大吃一惊。 “不是,这也太不公平了,真是的,我和你一样的职位,做一样的事,工资比你高出很多哦。” “这个我知道的,我知道的,谁让我没有吃上学的苦呢?早就预料过了的,没关系的啊,将来会好的。” “也是,其实念个大学也就混个学历证明而已,也没学到什么东西,还得靠自己出来摸索,不过不上大学真是亏大了的,按理说应该是按岗位来分发工资的,你应该要去争取一下。” “哎呀,不说这些了,只要是我喜欢的工作的氛围,又能学到东西,米多米少,我都可以干啊。我没觉得多亏,况且,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参与做题高升的,有些人,可能就是要吃点别人不愿意吃的亏,才会有长进的。” “也是哦,不过,这姜飞扬有病,搞什么读书节,这年代都忙着赚钱,谁还有那闲心没事跑枫林岛去读书啊,真是的。” 这时,一个小女孩与一个小男孩跑到了我的身边,捡起了那只断线的风筝。 他们年龄大概都在十一二岁左右。 “姐姐,你看我做的五星红旗。”小女孩把一面小红旗放到我的手中。 “你们在做什么?咦,你这是什么?”小男孩扯走了我手中的宣传报。 我一边欣赏着小女孩的手工作品五星红旗,一边回应着小男孩: “小朋友,你去过枫林岛吗?你们平时有读课外书籍吗?” “枫林岛?那你们那儿有大战飞船吗?有太空母箭吗?”小男孩问。 “有啊。” “姐姐,这是我自己做五星红旗。”小女孩说。 “嗯,做得真好。” “这风筝也是我们自己做的。”小女孩说。 “是嘛。”我感叹着,每一个孩子都有一颗七巧玲珑心,梦幻之心,他们的内心世界其实装着整个宇宙万物生。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人越长大,心就变得越狭小了,小到只能装得下柴米油盐碎银几两,小的如月光穿墙,只要遇到一点障碍物,光就消失了,他们告诉我生活原本就是这样子的。 我没有轻信,也没有不信。 “那你能不能给我几张宣传报,我去帮你发给我的同学。”小男孩问。 “真的吗?” 我随手给了他几张枫林岛渡假宣传报刊,看着他们转身离去,将目光一直追随着小男孩子。 几分钟后,他回到了我的身边:“我已经发给同学了?” “是嘛?”我站起来揪了揪他的耳朵。“不诚实的小家伙,这么小就学会撒谎了?跟谁学的?” 他涨红了脸,连忙返回把扔到草丛里的宣传报重新捡了回来,还给了我。 “是谁教会你做假的,啊?不诚实的小家伙。”我面带着微笑轻轻的拍拍他的脑袋。 “ 是我爸我妈教我的,他们说做人要狡猾一点,不然以后会吃亏的,会被人欺负的。”他义正言辞的说着。 “谁说的?那你爸爸妈妈是干什么的?” “他们是高管?” “是嘛,又在说谎?那如果我给你爸爸妈妈打工,他们让我出来做干活,我像你一样,把宣传报偷偷的扔掉了,然后躲在外面偷懒,好不好啊。” “我爸,我爸是开火车的高管。” “还开火车的高管了?有没有骗我?” 他的言辞闪烁,我知道他又在说谎。 回过头望向柳烟,想看看她的反应。 她毫无反应,向我淡淡一笑,表示可以理解小男孩的行为。 远远的我看见姜飞扬向我们走来了。 “我们下午去画溪春天步行街做一下宣传。” 不到几秒钟的时间,我发现小男孩子已经不见人影了,就像那只断了线的风筝,随风飘走了, 我突然想起了什么,阳光中有云与烟,生命中还有风筝与蓝天, 只是很多时候,人们不愿意再去捡起那只断了线的风筝。 其实只要将它重新缠上丝线,他同样可以飞得很高很高,飞得很远很远的。 第180章 红尘惮(82) “闲来楼阁渡黄昏,静去梵宫瞻明月。” 先人把人的情感分为自然情感,与道德情感。 当人处在自然情感中,善与恶似一对相处和谐的小情侣,不断的交织,有时候像温良的小绵羊,有时候像凶残的大灰狼,奔跑于红尘之中,在人与人之间的比较中,肉体似摆在焦阳之下,时不时被欲望之火炙烤着,当人的欲望之火雄雄燃烧起来的时候,能量是巨大的,身处俗世间的人很沉迷于这种能量,因为它极具感召力,极具破坏力,极具摧毁力。 这时,哪还需要归隐山林?哪还需要江海寄余生?尘世就是一片江海,携起自己身上的欲望之能就足以与各种大风大浪作斗争,直面潮起潮落,潮来潮去,生命不止,欲火不息。站在岸边的人看他们,就像疯子,他们笑岸边的人就像傻子,我也不知道谁是疯子,谁是傻子。 我只知道:如果自己看见有个人被欲望之火点燃了,我会吓得拔腿就跑,想想被欲火焚身之人,他们应该是疼痛难耐的,只怕见着一个人,就会猛扑上去,伸出他那老长老长的魔爪,开启吸血模式,把除他自己以外的人都当成烧饼了,拿起来就扔油锅里开榨的,不把你榨得金黄金黄的是不会罢休的。 谁说“闲来殿阁渡春秋,静去梵宫瞻明月。”是逃避现实,逃避痛苦?那是需要穿越惊涛骇浪的黑暗,对内要与自己各种心魔作斗争;对外要与各种来干扰自己,来诱惑自己的邪魔作斗争过程。 从此岸到达的彼岸的道德情感之路,一条路上直杀过来,也是浑身染满了鲜血的,一不小心就会被人拔光了羽毛,放冷箭的,刺得遍体鳞伤;一不小心就被手举欲之火的人逮着了,扔进油锅里当成烧饼开榨的,好好的肉身被榨的干扁干扁的;又如在茫茫大海里逆水行舟,还没到达目的地,就已经九死一生了。仅管如此,我至始至终觉得这是值得去走的一种路,唯有在这条道上才能真正体会到殿阁春秋,梵宫日月之美,感细雨生寒之意,感庭前叶落之境,还有行走于天地万物之间那种自在祥和之态,才知天地万物间有大爱之美,才能真正的做到爱与恨随缘,生与死看淡,我觉得那才叫生活。被欲火牵着走的人,那不叫生活,那叫演绎生活,剧本一旦不能按ta自己计划中的演绎下去了,就开始把魔爪伸向于其它人。 当然,那种感受万物大美,祥和之境的能力,还需要用一生的时间去验证的。因为一有松懈,就会偏离自己的主道了,一不留神,就被妖魔鬼怪给抓走了。 还逃避,往哪儿逃?向内逃,不前进,定在原地不动,找个地方躲起来,恐怕会被自己的欲望之火活活的烧死的,或者抑郁而死的;向外逃,怎么逃?到处都是等着吸人血的妖怪,你不还击,不把他们从身边赶走,不与他们作斗争,那只能等着被他们吃掉了,逃避得了吗? 所以,我特别烦那些说你不以追逐世俗界的成就为目的人生,就是在逃避生活,他们根本都还没搞明白什么才叫真正的生活。 在我看来处在自然情感中人们,明明是随波逐流嘛,不敢去与外界邪魔作斗争,也不舍得是自己的心魔作斗争,所以,身处欲火之海的人们才那么多,多的如蚂蚁子,浩浩荡荡的,除了少数人能在千军万马中杀出一条血路来,其它的人不过是这一天天的就为了多抢得一粒芝麻,多抢得一个西瓜打得头破血流的,我想多得一点芝麻,就得干掉你,你想多得一个西瓜,就得吃掉我,没完没了的争斗,耗尽了全身力气,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没有一天是安宁的,稍微战利品比其它人多一点了,还要跑出来演戏,哪还心境来体验‘闲来殿阁渡春秋?静去梵宫瞻明月’?不像猴子捞月掉到水里淹死了就算不错的了。 这不?事实证明“异渡香魂”a店的我的合作搭档柳烟判断是正确的,这年代,又有几个人不在争分夺秒的抢芝麻抢西瓜呢?谁还有那闲心闲去殿阁渡春秋?谁不是在善与恶中轮回? 我,他,她,都是一样,只是选择的道不同而已。 一个下午,我们处处碰壁,我脑海里不断的回想起他们刺耳的声音: “什么玩意儿,姑娘,我耗掉半天时间就损失掉一百万呢,你们陪得起吗?那有没有一本书可以教我一天赚二百万啊?啊?没有,没有请给让路,不要耽误我的时间了,我的时间很值钱的。” “读书节?看红叶?开什么玩笑,我只想看美眉,有没有教我泡妞的书啊,我想要很多很多的美妞,有的话,推给我几本如何泡美妞的书呗。” “没空,没空,一天忙都忙死了,哪有那闲心读什么书,就你们这些读书人啊,不知道人间疾苦,就知道活在梦里,不切实际的。” 他们的言语就像一粒一粒碎石子,卡在我的脑海里,很不是滋味。 我像一片凋零的落叶,飘零在街边。 宣传报从桌子上被风吹落,散的满街都是。 这时柳烟又拍板了。“妈的,不干了,找姜飞扬去。” “走,秋梦寒,这工作难度太大了,我们找姜飞扬算帐去,让他给我们加工资。” “啊,可是我们都没找到几个去参加活动的人啊。” “你傻啊,这说明工作难度大啊,让他们给我们加工资,不然我们就不干了,罢工,罢工。” 哦,哦,真奇怪,为什么我和她是相反的思维呢?这还要加工资? 我倒想的不是加工资, 我都突然找不到来这儿干活的意义了?人们根本不需要我们的服务,他们说我们不知人间疾苦,他们需要的是很多很多的美妞,需要的是一天能赚一百万,我的意义对于他们来说毫无意义,是一个笑话。 这都无意义了,我是不敢去提工资的事的,我得再次来确定自己的工作的意义先。 “咦,姜飞扬来了,我们快去找他。”柳烟把宣传报往桌上一拍,一溜烟的跑了。 我站在原地愣了好一会儿,再次打起精神,把散落到路边的宣传报一一捡起来,继续工作。 我只知道我与柳烟看重的东西不一样。 刺激与超越,公平与正义,我到底要怎么选? 我可以两样都选?还是只能二选一?我脑子里乱得很。 “走啊,去找姜飞扬去,让他们给我俩加工资,我们就接着干。”柳烟突然又返回来了,再次拉我去与姜飞扬叫板。 “你先去,我到时再找他谈。” “你傻啊,现在是最好的时机。” “这都还没下班呢,谈什么工资。” “只要工钱到位,我才愿意为他们卖力,我可不是来白混的。”柳烟说。 “那你先去试试。” “一起去才有效果,不然他会说人家不见要加工资,又说我想搞特殊待遇了。”柳烟说。 我抬起头望了她一眼,见她神情显得十分坚定且真挚,看来柳烟也是一个十分清楚自己要什么的人了,她就是为金钱而干活的,根本不像我这样,非得要找一个什么意义,才有前行的动力,人家只要工钱到位,就动力十足了。 可是,他们家又不差钱了,为什么?还那样分毫必计的? 这人与人之前,真是太不相同了。 我实在是想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的? “那好,我陪你一起去。”我放下手里的活。 一路上,我的情绪低落到了谷底,刚被街头人的言语把我浇得我浑身发冷,我哪还敢去问加工资的事,我脑海里不断的在寻找着自己的工作的意义,他们一个个都在否认我,否认我一直坚持的意义。 难道是我错了,他们才是对的?我内心世界好不容易建立起的磐石又摇摇欲坠了。 这柳烟真奇怪,工作不管有没有意义,哪怕不认同公司的理念,她都可以挺起腰板做事,理直气壮的要工资。 而我的身心的力量仿佛一直被一双无形的大手操控着,如果我从未遇见过这位从高校走出来的高干子弟,我可能永远不会去考虑这些。 我只是认为:社会的规则早就给每个人标好价了,我真的可以现在去打破它吗? 好像还不是时候,我得先找到自己的工作意义,我对他人的意义是什么?若对一个人一件事,有三种付出:金钱付出,体能付出,情感付出,那我又为自己的事情,为身边的人付出了哪些? 付出了情感?付出了金钱?付出了体力 ?我感觉现在的自己付出的与收获是对等的。 “呆会儿,我先开口,你放心,我一定要他把我们的工资加上去的,至少在户外干活的工资,要他给我们至少翻上五倍以上,不然就罢工,我们一起罢工。”柳烟气势高昻,底气十足,像一个手举战旗勇往直前的女战士。 我默默的感叹着:她真敢要,这么理直气壮的要,而我?从来都不敢这样没皮没脸的与别人要东西的。 “好,你先说,我都不知道怎么开口呢。” “没关系,我来说,到时,我还会提议一下让他把你的岗位工资加上去。”柳烟语气毫不畏惧,她仿佛此时此刻在行使一件无比正义之事。 “不了,我的事,还是我自己来。” “没事,看我的。” 今天这位名叫柳烟的女生,却在为我鸣不平? 果然是高干子弟,还是有点理想主义情结的哦。 在没有遇到柳烟之前,我从来不知道原来世俗间的游戏还可以这样玩的,啥都没做好,也可以理直气壮的要工资,都不知道自己的工作的意义是什么?也可以理直气壮的要跟上头人叫板的。 还有,有些名词是可以推翻的,比如我们祖祖辈辈给我们的家训:“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是的,我的合作伙伴柳烟帮助我推翻了这条法则。 借着柳烟的底气,我俩在户外工作的工资还真的翻了几倍,这是我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儿,明明我们还没有为公司创造出价值啊。 我想,往后,我还是会坚持自己的原则,一分付出,一分收获,一步一个脚印的往前走,不然,这样玩下去,我怕会翻车的,来个车毁人亡,那只能到另外一个世界里去渡春秋,瞻明月了。 而他们?是不怕翻车的,即使从顶峰翻下来,自己也死不了,因为他们有足够好的护身装备,摔死的是别人。 这可能就是追求自然情感与道德情感的区别。 在自然情感里,讲的是一个“敢”字,敢要,敢冲,敢于先,甚至还敢把别人的东西抢到自己的手里来,这样能护他们自己或者他们身边人于周全。 不过,若人人时时刻刻把一门心思都放在争夺实物上去了,就没有很多时间搞软件了嘛。那硬件一破坏了,就永久的消失了。 追求道德情感,讲的是一个“放”字,放下,放手,放开,见物见心,空色无二,把“有”放下了,才不会被一叶障目,才能见天地有大美而不言,这时软件自然生成了。 唯有软件生成了,才可以在有无中随时运转的,把软件调出来运用起来就变成了实物,是“有”的状态;不用时保存起来它就是无形无状无色的,是“无“的状态,这样,即使一座城遭遇天灾人祸毁于一旦了,只要,把软件包调出来再次运用,便很快将万物复原了。 现在我的状态,对于世俗界的自然情感的游戏,我还真不太会玩,也不太敢去玩,心境还没到达,唯有灵魂修炼到极致,即使身无分文,即使丢掉性命,也毫不畏惧时,那样才能在有无中穿梭自如,有与无,无与有,能运转自如时,这正是我所追求的方向。 我们都在冒险,只是要的东西不一样而已。 他们要的是站在人群中的光茫万丈,这些都需要金山银山就才能堆出来的。 我要的随时随地随境都能做到闲处殿阁,静处风云,玩转有无,这些需要修炼灵魂才能到达的彼岸之路。选择走这条路的人绝不是逃避生活,要想到达终点,见到繁花,这是一条更难走的人生之路。 第181章 红尘惮(83) 冷香萦遍,哦,那是画溪春天街边的木兰树开花了呀。 叶生叶长,冬去春来,掐指一算,我离开南湖边的那座木兰园也已经有三个春秋了,三个春秋过去了,这下子又突然想起它来了,必境那是自己独立生长的起始点,还夹着一些值得回味的人与事,那像是一本涂满色彩的青春纪念册,我把他们一页一页的从自己的时光机里翻过去了,却不曾想过,四季的轮回又将我把它们从记忆中拉回。 我时常也会想,一个人是应该在自己的单行道上一直向前,永不回头,还是学会转身,青山不改,绿水常流。光有物还不行,还是要看那儿的人与事,看他们是否和我一样,从此岸出发一直一直在奔向着彼岸之路。 还有我安放在园子里那棵木兰树下的两盆含笑花,不知道它们是否借着阳光雨露在继续生长着,还是因为无人照料已经枯萎了。 唯有这边枫林岛的红叶林是别俱一格,一年四季常见有叶子凋零,一年四季又常见红叶满林的,也许它们就是为观客而生的,来这儿的人们都是匆匆看客,我想自己也不会例外。 我一张长桌立街头,一候暖风至,二候明月生,三候朝阳起, “来,来,来,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去枫林岛看红叶咯,去看红叶品书香咯。”柳烟这女子果真如此,只要工钱到位,干起事来后劲十足啊。只见她放开嗓子,闯街头,着实像一位行走在街边的传道士,逢人便挡在他的面前,开启她的地摊攻略模式。 我只觉得她空有一身书香气啊,淑女不淑,才女很财,往后说不定是个商业奇才呢,这才是看在钱的份子上,真的把脸装到后脑勺去了,可以去拼命的。 “喂,柳烟,你真是b市里的最佳的传道士啊。”我见她的模样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哎,都是一些酒肉之徒,花花公子,武大郎西门官人之流,文人不文,才女才子都不柴了,只爱财了,别看这些人看起来文文周周的,实则都是财迷了心窍,色迷了心窍,得加把劲,广散网啊。“ “那,我去那边街,把长桌搬到那棵木兰树底下去了。” “好, 我们分头行动,一起撒网。” 我把长桌安置到了街头一棵最大的木兰树下,灵机一动,去对面的的文具店商铺里买了一瓶墨汁,一张大宣纸,一支毛笔,一瓶浆糊。 挥手一撒,来一首借古言今,我的个人力量太渺小了,借晏大人一首木兰诗篇来协助我做宣传: “燕鸿过后莺归去,细算浮生千万绪, 长于春梦几多时?散似秋云无觅处。 闻琴解佩神仙侣,挽断罗衣留不住, 劝君莫作独醒人,烂醉花间应有数。 君卿若有闲,来枫林岛殿阁渡一回春秋。 写完后,用浆糊往宣传匾牌上一贴,把它立在我的长桌边。 还真有点效果了,刚把长桌布置好,就有几个人凑上来了。 “咦,这干什么?卜卦算命的吗?很少见过这么年轻姑娘干这行的呢。” 不是,什么玩意儿?他们把我当成卜卦算命的了,我这样子像是卜卦先生吗?他们什么眼光? “不是,不是,枫林岛渡假,看红叶。”我不敢再宣传读书节了,干脆改成了看红叶了。 “细算浮生千万绪,长于春梦几多时?”他们一边读着诗篇一边言道: “枫林岛,好地方,好地方,片片枫叶情,老公,改天咱们去浪漫一次。” 我舒了一口气,终于找到节点骨了,一候暖风至,暖风已经吹来了。 没一会儿,人一窝蜂的涌上来了,这都是把我当成算命的女巫了吗?在街头摆个长桌,长桌上放的是纸张,还有一个笔筒,可能是有点像卜卦先生哦。 “秋梦寒,看来我们好运上来了,我再去拿些宣传报来。”柳烟是行走派,她满街跑的。 看着柳烟,真的,突然发现,挣钱也是一件很光荣的事嘛,亏我之前,挣别人口袋里的一个子儿,就跟作贼似的,鬼鬼祟祟的,良心十分不安,她似乎一下子改变了我的挣钱观了。 二候明月生,一轮弯弯的月亮敲敲的从天边爬出来了,此时,街边的人群逐渐增加着。 看来明天又是一个晴天。 “秋梦寒,秋梦寒。”我好像听到有一个男生在喊我,是姜飞扬来了吗? 我回头一望。 “秋梦寒。” “咦,昊然。”只见他活蹦乱跳的出现在我的面前了。 “你真的住在这边啊,我前几天在这条街看到吴漫玲了,他说你们也住在这边,我还不信呢。” “她说的是真的,我听她说你来到画溪春天了,所以,就出来找你来了。” “哦,是嘛,她还说什么了?” “梦寒,我和漫玲没有什么的,只是我们两家关系比较熟,不信,你可以去问白猫儿。” “我干嘛要去问白猫儿,总之,你若敢乱来,我就咬断你的那个?” “你真歹毒,毒蝎子。” “那是,我好像就是蝎子座的,好了,现在我是工作时间,不想和你聊这些了。” “咦,你在这儿做什么?是卜卦算命吗?那给我们俩算一下姻缘,看我们到底有没有缘份走到最后。” “去你的,什么玩意儿,我在这儿宣传枫林岛读书节呢,怎么你们都把我当成算命先生了。” “君卿若有闲,来枫林岛渡一回春秋,哦,我明白了,你是在宣传枫林岛渡假的。” “是的呢。” “那好咦,看来我们邻枫酒楼的生意又要火一把了。“ “也许,我主要宣传的是枫林岛看红叶和读书节的。” “来枫林岛渡假吃吃喝喝到海边吹吹风,捉海龟,看看红叶龙门石窟,还差不多,宣传读书可能会比较难哦。” “你说对了,不过没关系。” “反正我身边的朋友,十年都没有摸过一本书了。” “是的呢,现在人都忙着做吃吃喝喝,走马观花的,要不,就忙着做生意。” “就是嘛,反正我是静不下心来,拿起书看到字就像很多蚂蚁在眼睛前爬动着,怪难受的。”昊然一直都是这论调,我并觉得奇怪。 “昊然,我今天已经碰了很多壁了,刚才才给自己加满了气,你就不要再给我泄气了,好吗?” “我没有给你泄气,我只是说实话而已。” “那你走开,别打扰我的工作了。” “不过,看在你的份上,我帮你一起宣传。” “也行啊,你喜欢。” “谁让你喜欢呢?反正我没有什么事要干的,闲着也闲着。” “你没有事干?真有你的,你要是一天天的都这样下去,以后我跟着你,只怕终有一天会沦落到街头去要饭咯。” “要饭也不丢人啊,只要开心就好,我这一天天的不干活,不一样活得很快活,不像你,一天天都在上班的,那么努力,也没见你脸上有多少笑容。” “可是?不干活,那不成了一条懒虫了,长此以往,人的精气神都没有了,就变得跟一头猪一样了,你要是变成那样子了,我就一脚把你踢到黄河里去,因为我是一名花痴,我才不想跟一头胖猪呆在一起。” “不会,我天天在跳舞,能保持好精气神的,来,笑一个,随我跳一支舞。” “跳你的头,又跳起来了,你真不知道烦恼为何物的?” “哪来的那么多的烦恼的,跟我跳啊。” “可怜可怜我,骄傲的女孩,可怜可怜我,给我一点爱。”他边跳边唱着,我感觉昊然身体里的快乐分子是天生比一般人的要多得多。 “你还唱起来了,真想一巴掌拍走你,可又舍不得你。” 我的话刚落音,一辆粉红色小车停在了我们的面前,渐起一堆尘烟。 “儿子,昊然,快上车,回枫林岛咯。”是一个女人的声音。 我站在街边往车窗内一探,是那个罗刹般的刀疤女人,吓得我连忙后退了几步,躲在了昊然的身后。 “妈,你先回去,我晚点自己开车回来。” “你那开车的速度妈很不放心,还是跟我一起回去,我载你,这样会安心点。” “我说不回去就不回去,我又不是小孩子了,上哪儿你都管着我的。” “儿子,这些天都好好的,这下又中邪了,你后面那女孩子是谁啊,你是不是又想自己一个人在外面跟那些乱七八糟的姑娘鬼混了,你想气死我啊。” “妈,你能不能说话不要那么难听,这是梦寒,你们见过的。” 他把我推到了前面。 她仔细打量了我一翻,又破口大骂了起来。 “啊,又是你这个野女人,你怎么阴魂不散的,缠着我们家昊然,从枫林岛又缠到画溪春天来了。” “妈,不是你想得那样,她在这儿工作,没有缠着我。” “你快给我上车。” “我不上,我去哪儿是我的自由,你管不着。” “好,你可以自由,不过,把你手里的卡全部给我交出来。” 昊然沉默了。 “不交?是不是?那你就要答应妈不要跟外面这些来路不明的野女人鬼混,妈还不是希望你以后过得好,你说那漫玲哪一点不比她好,自己圈子内的人,知根知底的,又能一直生活在妈身边,不好吗?你现在还不懂事,我得敲醒你,就怕你以后吃哑巴亏,被这些狐狸精给害了。” “什么来路不明的女人?我和昊然在一起又没有干什么坏事,我现在是工作时间,正好遇上他了,你为什么总是要为难我们。” “工作,你做什么工作,坐在这街边还摆一个桌子了,应召女郎啊,在这儿大街上招引男人啊,啊。” “是,我是来招引男人怎么了?我招引他们去枫林岛参加读书节,不可以吗?” “你们这些人的心思我还不晓得,就想着天上掉馅饼,不劳而获。” “妈,梦寒不是你想的那样,人家是这里宣传枫林岛读书节的。” “读什么书,野女人读再多的书也是一股子野味,你以为读两本书就显得高贵了,人家高贵的女人家文化底蕴是从骨子里冒出来的,野花就好好做一朵野花,搞得不伦不类的附庸风雅更让人看不起的。” “我是野女人,你就是疯婆子,你给出来。”我喊着。 她从车上刚双脚落到地上,我拿着手里的宣传报撒到了她的脸上。 “我告诉你,先去读两本书把你的嘴巴洗干净先,再来给我谈高贵二字,就你这样,还跟我谈高贵?我也觉得你是个笑话,我们祖辈们也是地主家族,我的体内是流着贵族的血液的,都不是那么好惹的种。” 很多时候我感觉自己也是分裂的,有时候我胆小如鼠,有时候胆大包天,时常会把自己推向两个极端。我知道自己与高贵二字还差那么一段距离,但当我为爱而战时,我突然觉得自己变得高贵了。 必生,我会去追求自己所热爱的东西,不管是为我自己所定义的人生的意义,还是为我所谓的爱情。 我会坚持到底,绝不后退。 “哟,你把老祖宗都搬出来了,你把谁搬出来都没有用,我绝不同意你跟我们家昊然在一起的。” “妈,你不同意,我也要和梦寒在一起的。” “那你是要娘也是要她,二选一,有我没她,有她没我,妈就是不想你外面的野女人往来。” “你真自私,你不就是想把昊然永远捆绑在你身边吗?你没有本事捆住你家男人,就来捆你家儿子,就想千方百计的把别人捆在你身边,一个人就活不去了的,你这种女人活得真可悲,真可怜。” “你?你?”我想我的话语真的你像一把锋利的尖刀,直刺她的伤口了,只见她紧紧的握住了拳头,挥起手就是一巴掌,甩在我的脸上。 “昊然是我的儿子,是我下的蛋,我有权利如何安置他,姑娘,不管怎么样,我是你的长辈,你没有资格与我这样说话,你若真有点骨气,我都这样污辱你了,你就离开我的儿子,啊,你说的没有错,我不能让你把他带走了,看不到我的儿子,我这活着就没有什么盼头了,我会很快就进坟墓了的。”她哀求着我。 “你真可怜。”我冷冷的笑着。 “你没有做过母亲,现在的你是不能体会我的心情的,等以后你做了母亲后,你就会理解我的苦衷的,我们女人来这世上走一遭,为的是什么呢?不就是为了生儿肓女吗?从刚开始一把屎一把尿的把孩子拉扯过来,看着他们一天天长大,成人,不就是为了他们往后能有一个好的归宿吗,能看着他们生儿育女,安稳一世吗?” “是的,我没有做过母亲,不能体会您的心境,我只知道您是为了儿女而生的,而我是为了自己所热爱的一两件事一两个人而生的,所以,我不想就这样离开昊然的。“ 第182章 红尘惮(84) 最后一抹落照斜倚在街边,站在暮色的边缘细细的看穿梭的人群,有的沉静,有的剽悍,有的木讷,有的阳光,其实每一张面孔的神情并不相同,而后,大路朝天,月光铺地,明明应该是一个多么唯美多姿的夜晚,奈何良辰总是辜负了美景。 “好了,我该说的都已经说完了,我要收工了回酒楼了。”说着,转过身,清理着长桌上的物件。 “梦寒,你住在哪家酒楼了?” “画溪春天文化园旁边的城中花园里,怎么?晚上有空吗?我想让你陪我去城中踏月,可好?”我顾意把嗓门的声音提高着,好让那罗刹般的女人听见。 “不行,不,还没有说完,今天就这儿,你必须跟我们家昊然来个了断,当着我的面。”那罗刹般的刀疤女人果然依旧不依不饶的。 “你凭什么?凭什么让我把自己爱的男人让给你们,老天爷都不会允许的。” “昊然是我的儿子,不是你的男人,只有经过我的允许才能成为你的男人。” “请你听话听清楚,我是说:他是我爱的男人,他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他只属于他自己。” “不,昊然是我的儿子,是我的,你无权抢走我的人,你是让我给你下跪吗?我给你跪下来了,好吗?” “妈,你别这样啊,这大街上的。” “我还是那句话,让昊然自己做决定,他若选择离开我,那我也没有什么可说的了,别看我表面上看起来像只花蝴蝶般飞来飞去的,实则我的心只能归于一处的,人的身体可以表演,但心是不会欺骗自己的,我只想从众多人群中能找到这么一个男子,不说永远,至少在当下时光能做到彼此欣赏且坚定不移的男子,哪怕他还有一点点犹豫,我都会让他走的,彼此若还没达到85满意度,我也会放过彼此的,人这一辈子很短,我耗不起,我的热爱只能给对的一两件事,对的一两个人,不然,就谈不上什么热不热爱了,勉强凑活的生活我感觉是在浪费彼此的生命。” “儿子,现在,立刻,你给我做出选择。” “妈。” “快,不然以后就不要喊我妈了,我没有你这样的儿子,就当从来没有生过你。” 昊然又是沉默不语。 “你不说话,儿子,那你是答应跟妈走了。” “对不起,梦寒,我先回枫林岛了,我会再与你联系的。” “不用了。” 我转身面对着刀疤女人说:“也是啊,看在您是我的长辈的份上,我不多说了,还是把昊然还给你,跟我谈爱,你不配,人,如果把自己的灵魂消灭掉,只剩下了肉体这个空壳子,那完全可以像生畜一样活着,找个能够下蛋的人,然后再去下一堆蛋,那这一辈子就简单多了,难的是做一个有灵魂的人,再遇上一个有灵魂的人,再生下一个有灵魂的人,并培养出一个有灵魂的人,我敬佩的是昊震成叔叔,他是一个有灵魂的男人,并且也能给予昊然自由,可我看不起你,尽管我知道你也看不上我。” “梦寒。” “昊然,我的双脚随你走过了春夏秋冬,奈何造物弄人,我们并不能一起去解读四季,我越过了铜墙铁壁,跨过了刀枪火海,也没有办法走进你们的世界,而你又不愿意陪我去人间踏月,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就这样,我们走的路并不相同,我,只是枫林岛的一名匆匆看客,很快就要飘向下一站了,你要随我而去吗?还是留在你母亲的翅膀底下继续取暖?我给你一个月的时间,再来答复我。” “梦寒,我们之前不是说的好好的嘛,就算不在一起,也要去你家乡种玫瑰花的,一起完成‘万物生一生之水’的。” “以后的事以后再说,我现在真心觉得人活着并不需要委曲求全的去拥有什么,追求什么,只要遵从自己的内心深处的声音,为自己喜欢的人事物,努力过了,争取过了,即使最后什么也没有获得,这样也没有什么遗憾的了,且感觉挺酣畅的。” “儿子,种什么花?种花哪儿不可以种?你真是鬼迷了心窍,改天我去跟你爸商量,在邻枫镇南风田园部落,买一大片地下来,给你种花,你想种什么花就种什么花,好不好?听妈妈的话。” “妈,我不要在邻枫镇种花。” “你这孩子?哎。” “昊然,你先回枫林岛,我在画溪春天可能还会呆一些日子的,等我回去后再联系你。” “走,儿子,跟妈回枫林岛。” “梦寒,你把小白猫咪单独放在家里了?” “有邻居在照看小白的。” “那你回邻枫镇了,告诉我一声,我来取猫。” “儿子,走啦,不就是一只猫吗?妈改天送你一只波斯猫。” “妈,你不懂,那只小白猫咪,是我和梦寒看着它长大的。” “你还真有一套,这一套连一套的,不是用花来套住我们家昊然,就是用猫咪来吸引我们家昊然,原来你早就算计好了的,我是不会让你得逞的。“ “我没有,我真的是被你惹得失去耐心,只有自己心里有鬼的人才会以已度人看谁都像鬼。” 这时,姜飞扬可能看到了我这边的混乱场境了,缓悠悠的走过来了。 “怎么回事?喂,你们什么人?两个人欺负人家一个姑娘,这像话吗?” “你们认识吗?”姜飞扬问我。 “不认识的,那个疯婆子,她儿子不听她的话,她捆不住她家的儿子,把气全都撒到我的头上来了,飞扬哥,帮我把他们赶走。” “梦寒,这人是谁啊?” “管你什么事?” “怎么不管我的事?你总是喜欢跟别的男人混在一起,你都不了解他们的是什么样的人?”昊然突然抓起了我的左手。 他死死的凝视着我手指上的金戒指:“这是哪个男人送给你的戒指?” “我自己送给自己的,不可以吗?” 戒指?那是三年前晨星在搬出木兰园那晚送给我的戒指,之前,我是将它压在箱底的,就如把过往的情感,全都将它们一起埋藏了,这下,是因为工作上的需要,我终于把戒指戴在了手指上,一来表示自己花儿有主,二来显得自己有责任心,我只是为了专心的工作,并没有想太多。 戒指又能代表得了什么,也许在我的意识中,人生就是一场很难回头的路,青山不改,人心会变,我,他,她,都是会变的。 我是记得那晚晨星跟我说过的话:“只要我戴上此戒指,就再也逃不出五指山了”。 五指山?我倒希望晨星能走出五指山,不要再画地为牢了,每个人身体内都住着一头“魔兽”,那头“魔兽”却又是每个人的青春之光的展现,那是雄雄燃烧起来的性欲之火,它是需要找一个出口释放的,需要用整个青春时光去释放的,唯有把青春的性感之美用恰当的方式彻底的表达完以后,那头“魔兽”才会从人的身体之内消失了,那时,心才会真正的归于平静,才能真正的做到‘即知身是梦,一事任红尘’。” 要不然,人要么活得像一具僵尸,因为灵魂被身体内的“魔兽”给吞食掉了;要么从生到死都在红尘中躁动着,与内心的“魔兽”作斗争,总是身不由已的,永远消停不下来。 我一直是比较害怕那些把整个青春时光都囚困在一张“牢笼”里的人们,他们身体内的那只“魔兽”从没有释放过,却还老喜欢给自己贴一个特别好听标签叫“稳如泰山”。 按这样说,那立在山间大石头,躺在棺材里的尸体岂不是更稳了,几十年如一日的稳在那儿,风吹不动,雨淋不动的。 而偏偏那些老标榜着“稳如泰山”的人们,一不小心“泰山”蹦塌了,然后从山里面放出好多只野兽出来,到处咬人的,最先咬伤的就是ta们身边一些最爱ta的人,明明把人咬伤了,还死不承认的,还要给自己立牌坊的。 我的青春,在校园那段时光里,的确,肉体与灵魂都一起被压在了五指山脚下了,根本无法动弹,现在回想起来,真的不太喜欢那个时间段的自己,哪怕谁人都说姑娘十八一朵花,可我的十八岁连花的味儿都没闻到,青春的气息直接被一层又一层的埋葬在人群中了,就如死去了一般。 只是,还是要感谢身体内的那只“魔兽”,它老是在我的体内蠢蠢欲动,像是在呼唤我,不停的呼唤着我,让我复活,让我逃离五指山。 果然如此,在我双腿迈出校园那一刻,我给了自己身体内的那只“魔兽”一个出口,才感觉自己活过来了,我相信了十八姑娘一朵花,十九岁,二十岁往后推亦是花香都在的,逃离了五指山后,我的整个青春时光确实是浪荡的,飘泊的,甚至是轻浮的幼稚的,这样子的我,当然也失去了很多世俗间人们自以为好的东西,自以为高贵的东西,但我从不后悔,若生命还得重来一次,我依然会如此选择用这种方式去渡过自己的青春时光。 以后,我应该还会回木兰园去看看的,就怕物是人非,不知道人心是不是还如当年,那个喜欢江海寄鱼生,摇荡木兰舟的男孩,喜欢解读历史,冷看人世沧海桑田的晨星,不知道他有没有走出那座如来佛划定的五指山?还有那个不落俗套的在女人花堆里尽情燃烧青春的万生,在我离开木兰园还是个毛孩子时,早就玩转了红尘中的黑白无常的万生;还有在那古槐树下弹琴的南漠,葛兰歆,现在他们是否还是原来的模样,还是已经被世俗洗礼了变的老奸巨猾了? “昊然,你从来都没有信任过我,跟你们这些人在一起真累,防我跟防贼似的。” “你都不让人放心的,每天都喜欢跟别的男人混在一起,你把我当什么了?” “我不想跟你解释,也没法跟你解释,你请回。” “儿子,你脑子是不是被撞坏了,快走啦,人家都说了,不认识我们了。” “昊然,你回去后先把你跟你妈从胎盘里连着的脐带割断了后,再来找我。” “我就知道你从来都没真心的爱过我,你都接收别的男人送的金戒指,还把它戴在手指上了,秋梦寒,对你,我真是看走眼了,我看不起像你这样轻浮浪荡的女人。” “你轻浮浪荡的时候我有说过你一句不是吗?请你先把你与你妈连着脐带割断后,再来给我谈“专情”二字。 今天我终于明白了,我与昊然真的是两个世界的人,我的青春属于蔚蓝的天空,他的青春只属于他们家族,连脐带都没有办法去剪断,当我从高空中去俯视他们时,真的,我一点儿也没觉得他们有多牛逼,反而内心里冒出来的几个字:“画地为牢的人真可怜。” 可仔细想想,对于他们来说,或许“画地为牢”才是最好的活法。 我突然又回想起来了,第一次撞见白猫儿他们时,她还讽刺我是一个没有见过世面的人,今天得让我重新审视“见世面”这三个字了?若把每个人的一生比做爬山,那么按照世俗的说法,站在山顶的人们,一览纵山小,他们就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了?所以他们标准就是圣纸了? 妈的,都是一个脑袋两只眼睛一个鼻子的,凭什么? 话虽这么说,每个人都是一个小宇宙,小宇宙里都有无限的风光,可是当一个人的灵魂被消灭了,风光不也就没了。 一具“活尸”当然是不可能自己给自己重立什么标准,然后按照自己的标准去活着了。 要怪只怪,下面的一群黑麻麻的木鸡太多了,头都在仰着身处山顶的那些人,灵魂早就被他们身体内的“魔兽”给吞食掉了,找不着自己的灵魂了,不知道自己是谁了?所以,只能借用上面那一小撮人的灵魂,与他们共用一个灵魂,以他们的价值为价值,以他们的追求为追求,同生共死,同仇敌忾。 什么叫见世面?见天,见地,见众生?众生?若全是一群木鸡,的确,也没什么好见的,就如一群僵尸般排着整齐的队伍,走着同一条路,追求同一样的东西,脑袋都朝着相同的方向,这样,见千个万个十万个也就那鸟样? 如此说来,呆在山的上峰的人,也的确是见过世面的,他们脑袋在漫游宇宙,他们见青天,见大地,至于众生,众生那点心思,他们瞄都不用瞄一眼,就懂了,所以,他们会时常大发善心,从高处扔银子下来,再观照一下众生的心情,说他们喜欢听的,感他们所感的,想他们所想的,众生太好搞定了,人又多,乌鸦鸦的一大片,别看肉身千奇百怪,神情也千奇百怪的,花样也千奇百怪的,扒开来看,也就那点事儿。 当然,我的灵魂也早就被撕裂成了一块一块的碎片了,我也只是众生里一个在寻找灵魂碎片然后小心翼翼的试着把它重新拼凑起来的“木面人”。 第183章 红尘惮 (85) “哥们儿,我们这是劳作时间,这外面风吹日晒的,你们不体量人就罢了,咋还跑这儿来闹事呢?若没什么事的话,请马上离开。”姜飞扬仿佛看明白了什么,总算为我说了一句公道话。 “原来这是你的同事啊,你为什么不早点跟我说清楚呢,总是让我猜的?”昊然摸了摸脑袋。 “是的啦,我懒得为自己开脱了,再说下去,不是鬼都成鬼了,真把我逼成鬼了,小心我一口吃掉你们。” “我这不是担心你嘛。”昊然说。 “你也是遇到了我们家昊然,你若遇到别的男人试试看,我们家昊然,是一颗有大爱之心,也是,有点正事干的男人压根儿也没空采你,所以,我们也算是相识一场,还是听我一句劝,咱做女人就要有女人的样子。”那刀巴女人又开口说话了。 我没有再反驳。 也许,这个女人说的是有一定的道理的,那人间“正人君子”,也是我眼中的“木雕人”,“正人君子”眼中的我,曾听过他们的我的当面评价,他们对我的评价那真是不约而同的统一,都说我:很幼稚,太天真。连一个工作机会都舍不得给我,对我那是百分百不信任的,更别说与我谈一场雪月风花的恋爱了,除非火星撞地球了。也是哦,“稳如泰山”的男子眼中没有风与月,雪与花,只有真金白银,人来人往,每天忙的跟陀螺似的。 偏偏人世间所谓的“正人君子”其实蛮多的,也正好,欣赏“正人君子”的女人其实更多的,他们才是人间绝配。 若都像我这样,家庭主妇只怕也要绝迹了,也绝非什么好事。 不过,我一直都没有忘记,我的梦想,我的梦想不是在职场里呼唤山河,我的梦想是当一名能在人间取暖的有个性的家庭主妇。 这样的梦想对于其它的很多很多女人来说,可能是抛一个魅眼,扭一下屁股,扭一下腰就可以办成的事儿,但对于我来说,仿佛比登天还难,就如诗人的诗篇:“我在人间寻你的过程,真像去茫茫宇宙中投胎,我每一次来到世上,你都不在。” 而我却是:“我在茫茫人海中遇见了你,可我每一次来,你都不信。”晨星是如此,昊然亦是,大多数男子亦是如此。 为什么会这样?我也一直在寻找答案,从古书里寻找答案,从历史里寻找答案,从医学里寻找答案,后来勉强给自己找到了一个答案,以便为自己生命寻找另外一个出路。 这个答案便是:在远古时代人类就开始种下的基因,男人是守猎动物,由多巴胺分子驱使;女人是守成动物,由血清素和催产素驱使。 而我呢?从小父母把我投放到野外干活的,面对野外的各种危险因素,如果还由催产素当家作主,我只怕早就掉水里淹死了,早就被野兽给吃掉了,所以我应该在很小的时候就把自己体内的多巴胺守猎分子给激活了,一旦激活后,再想把它收回去好像不可能了。 还有,我的六觉灵敏,也可能是很小在户外干活时炼成的,在野外面对的危险不只是人,还有各种野兽和环境中的不确定因素,必须眼光六路,耳听八方,身体脑子一起运用协作,才能保证自己生命的安全,我时常有一种感觉,我这条命,是老天爷给我的,若它老人家不保护我,也很难以存活下来了。 可能因为这样,才造就了一个比较随性的我,比较喜欢冥冥之中的一些安排,我也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野性再加上感性的女人脑,这只要一放出去,就像一匹无人看管的野马,一不小心就踢到冷铁板了,幸亏,我喜静不好动,不然,那真是不得了了。 想清楚后,在寻情路上,我知道自己不能怪任何人,更不能怪昊然,男人是守猎动物,他们是喜欢分享自己的食物的,女人只要不那么贪婪,好好的享受他们的战利品,再投上一个崇拜的目光,他们也是乐在其中的。 这一点也说明了,让我去当家庭主妇真是太不容易了,男人的战利品?我对战利品好像没有太多兴趣,确切的说:拿了他人的战利品,就得关在“笼子”里,关在“笼子”也就罢了,连脑子里也不能胡思乱想的做白日梦了,嘴巴也不能胡乱说话的,这如果获得他们的一点东西,就得把自己的脑子也废掉了,嘴巴也给封掉了,那真是太难受了。 要不?做一个职场花木兰,也不会有太多人说我了,说不定还会来一个家业双丰收呢,那好像也不行,我体内还有足够多的催产素驱使着我,又让我不喜欢太拼了,看来我的生活日常是由多巴胺,血清素,催产素主宰的,由多巴胺驱使时,可以向外斗志昂扬,由血清素和催产素驱使时,让我喜欢闭门思过,静坐闲庭,听雨看花。 那么,我的出路,只剩下了在人世间漫游了。嗯,还是听从老天爷的安排,这样的路走起来毫不费劲的。 老一辈,看人还是很准的,一下子就看穿了我,于是,我心安然,对昊然的母亲,也完全释然了。 “等你和我们相处久了,你就会理解我们了,我也不想跟你解释太多了。”沉默了好一会儿,昊然开口说话了。 “无须解释,也许你妈说的是对的,担心的事儿也是对的。” “儿子,走啦,天都快黑了。” “飞扬哥,麻烦你帮我把这桌子搬到画溪春天文化驿站去,路程有点远,我拿不动它。” “行,没问题。”姜飞扬轻轻举起长桌,身影消失在了月光底下。 “走啦。”刀疤女人直接把昊然拽上了车。 看着昊然离去后,我反而松了一口气,这样的关系真的感觉它就像一根绳子,要么不闯进他们的天地,一旦闯进了他们的天地后就得与他们一起捆在一条绳子上,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仔细想想,我都觉得好可怕的。 对于一个向往天空的人来说,的确是这样的,若拥有了金山银山,手脚与灵魂却要被别人拷着,还总是要面对莫名其妙的被质疑,被责难,被挑剔,被纠正,被驯服的痛苦,这让我想想都头皮发麻。 那纤冷的花径上,还停留着我芳芬细小的灵魂,尽管它已成碎片了,但我一直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把它拼凑完整的,这样,当然不能再自投罗网了。 我有时候我在想,难不成上帝也是一个做生意的人?金山银山,王权富贵,是需要用自己的鲜活的灵魂和自由去交换的? 人这一世,如长风拂过,不过百年盛事,是做一回人,还是做一回真女人,真男人?还是做一回假好人?或者真小人?或者真君子? 我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 这人世间到底有没有两全法,可以做到不负如来不负君卿? 月光如水,人流如云,在街边涌动着,他们都是成群,或双宿双飞的,唯有我,又只剩下了影子与自己相伴。 我回想起了刚来b城的某天,那天我迷路了,前去向路边人群问路。 他们问我:“你是来枫林岛办什么事吗?还是来找人的?” 我说:“我是来远游的。” 他们问:“你一个人也跑出来远游?” 我回:“对呀。” 他们感觉到好惊讶,仿佛把我当成了地里面冒出来的女妖怪,深山里跑出来的女鬼,深怕我一口就会吃掉他们似的。 我都不怕他们,他们却还怕起我来了?说出来也蛮搞笑的。 “不是,一个女孩子,跑出来远游?。”一个男子冷冷的瞥了我一眼轻声的说着,我能感觉到他对我满脸的不屑,好像在说:“一看就不是什么好女人。” 他们对我的冷言冷语,我也见怪不怪了,早就习惯了,可能我遇到的那些男子正好是“稳如泰山”的正人君子嘛,而非人间色鬼,贞洁烈女最怕色鬼,富人最怕劫财的,我啥得没有,两手空空,要财没有,要命有一条,劫色吗?正好,我也很好色,这叫以毒攻毒。 人间绝世好男人嘛,对我这种不务实太务虚的虚头巴脑的女人应该是横坚都看不顺眼的,他们欣赏的是能安在家里为他们洗衣做饭,端茶倒水的情感忠贞的女人,是能在家里生孩子的女人,再不,做个衣架子的女人也行,分享着他们的战利品,养在金笼子里,偶尔带出去走一圈,让他们倍儿有面子,也是不错的。 至于我这种,好像不太实用哦,也不太好用,身上还带刺,用起来不顺心也不顺手的,他们识人眼光还是不错的,时常这些人间“正人君子”的确对我退避三舍的,幸好,我对“正人君子”也没感应的,太实际的动物,实用主义者,我也是很厚怕的,怕他们把我当成一种纯工具。 除非是我心甘情愿的,那也一拍即合了。 我虽是个女人,可我也是个人啊,既然是人,那么女人性格里为什么不能有男人的特点,当然,男人的性格里也是可以有女人的特点的。 “一个女孩子,为什么就不能出来远游啊?”我反问那路人。 他没有回答我,也许在他们的思维里,一个人行走,可能会联想到不好的东西,比如,鬼魂,都是飘来飘去的;比如孤儿,都是一些可怜人,被社会上抛弃了的人;比如穷人“富在深山有远亲,穷在闹市无人问”嘛,等等,而正常的人,富足有余的人,人家都是成堆成群的,还常常摆摆龙门阵什么的,能把人聚集的越多越好,越是美好功成名就的象征。 确实,此时此刻,站在月光底下,我再次从街边这头望向尽头,少有单影单飞的人。 可是,只要呆在人群里,不也是麻烦多多的吗?若遇到一些好一点的人,他们的确会对你照顾有加,还会时常强制你接收一些自己根本就不需要的东西。 那么问题来了,你不接收他们的东西,他们会不高兴的,骂你不识相; 你接收他们的东西,他们是需要回报的,这种回报,可能是要对ta加倍的付出的,付出情感和付出体力的,同时也要付出金钱的,需要去做一些自己根本不喜欢做的事情,可是时间都浪费在做一些自己不想做的事情上了,那我就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做自己热爱的事情了,搞不好,里外不是人了。 你若无以回报,他们更会把你骂的狗血淋头,甚至诅咒你,诅咒你被霉运缠身什么的,直到看到你真倒霉了,这时他们肯定不是来搀扶你的,而是一脚把你蹿到地上,再踩上几脚,才能解ta心头之恨,看你清高,看你清高,清高就是这下场。 若遇到某些霸道的权高位重的人那就更惨了,直接拿一条无形的绳子把你捆起来了,让你一切听从ta的,一切按ta的标准来,你瞎逼逼一下,也是不行的,偶尔扔一块骨头给你,算是比较友好的了,这种人可能他们心里是这样想的,我能与你站在一起,就是给你天大的面子了,别给我他妈的给你脸不要脸的,你还不领情,他们还会骂你是“贱货”。 哎呦,我的天啦,这呆人堆里,我越想越觉得太恐怖了。 尽管如此恐怖,我举目望去,人们还是选择了彼此依偎,咋一看去,还显得一团繁荣,好像这就是繁华盛世应该有的模样。 可对于我来说,我是举观叹止的,那被无形的绳索捆起来的感觉真的太难受了,我逃离了校园里的鸟笼子,逃离了父母的五指山,差点又闯入了昊然他们家的那个金笼子里去了。 其实我不是不向往人群,都是凡夫俗子的,都有七情六欲的,哪有不需要人群的?只要他们不用无形的绳索捆我,不把我关到笼子里去,我有欢笑的自由,也有悲伤的自由,有成功的自由,也有失败的自由,这种人群,谁又不愿意呆在里面呢?可这凡尘俗世,我寻寻觅觅,以工作的方式行走,行遍了半壁山河,好像也没见着有这样一堆人群,之前,晨星,与我有类似的灵魂,是与世俗保持距离的男子,他不在人群之中;万生,他身边有个万姐,好吓人的;南漠,他的母亲简直把他贬得一无是处,连一坨狗屎都不如,他与我有着的相同的命运,都在红尘中挣扎。 还有,在人群中呆久了,我怕自己也会变成一个喜欢拿一条无形的绳索捆人的恶人,变成了一个喜欢把别人关到笼子里的母夜叉,变成了一个喜欢对身边人指手划脚又无理取闹的叼妇,哎呦,我才不要变成那样子。 “都已经下班了,还不回酒楼?”姜飞扬返回了原地,提醒着我。 “嗯,柳烟呢,她回去了吗?” “我让她下班了。” “哦。” “你的西咪呢?” “在那儿坐着呢,干嘛,想找她陪你一起逛街了?” “哎呦,不了,不了,放过我,我还是自己回酒楼了。” “西咪,过来。”只见她一蹦一跳的像只小猫咪似的走过来,直接钻进了姜飞扬的怀里。 “要不要与我们一起去吃个饭?”姜飞扬问我。 “谢谢,不了,我想回酒楼休息一会儿。” 我绕来绕去,又绕到了人群之中,不知道姜飞扬和西咪等,这类人群,我又要用哪一种方式去与他们处好呢? 第184章 红尘惮(86) 转身,又是一个人在街边的徒步,一马一生涯,时光之马,在这青春有涯的岁月里,印在我心灵深处最深的印记,仿佛都成了时空里的空空的背影。 而我依旧是一名虔诚的行走着,就如那飘在湖面上的一片树叶,要从此岸的世界到达彼岸世界,依然还有很长的路程。 是谁人常在时空里呼唤着我:”回头,我的子民,勿再浪费光阴了?” 我回答:“我很珍惜自己的光阴。“ 我是在一步一步的从自己感性的世界走往理性世界,从自己的具像的世界走往抽像世界,再从抽像的世界走向灵性的世界,再从灵性的世界走向空性的世界,再从空性的世界又返回到具像的世界。 只为了见证那一句话:“春来花开,秋去叶落,见物见心,空色无二。”彼岸即此岸,此岸即彼岸。 浑浊与清澈,混乱与秩序,在有生的涯里我要找到那一个平衡的点,这不就是在人生吗? 故然,我也可以不行走的,用他们的话说:‘做女人嘛,就应该有女人的样子’。这样走走走啊走,走到九月九哟,他乡又没有甜酒,还被贴上了n个不好的标签,让那些“正人君子”们,都见着我就避之躲之的,我这又何苦呢?只是,我也成不了所谓的知性女人啊,这头脑一发热破口就来一句‘去他家大爷的’的女人哪还知性的了。 这样走下去,我好像离“好女人”的标准越来越远了呢。不过,这个时候也最能见证人心了,我总能遇上些个那些之前“稳如泰山”的又成家立业的人,然后开始出来寻找猎物了,来释放他们“兽性”了,我这种女人最容易成为他们的围猎的目标了,都以为我与他们是一丘之貉,切,我瞄都不用瞄一眼就能看出来他们是什么货色了,直接一脚把他们踹得十万八千里,最讨厌那种即想立牌坊,又想人间好处占尽的人了。 那些人只看到我的“天真幼稚”,却没看到我的双眼时常在诡探黑暗,他们以为我只是在感性的世界里转圈圈,在具像世界里转圈圈,或者像很多人那样,是被关着的“笼中之鸟”。 孰不知,我早就感知到了,人这一生啊,如果只活在感性的世界,只活在具像的世界,是有缺憾的,是有点儿不对劲的,这种不对劲我在万姐的“万物生香疗室”里就感觉到了,那天,有一个男领导骂他的一个男属下,是一条狗,我眼睁睁的看着他用烟头把属下的衣服给烫了一个黑洞,若不是我亲眼所见,我还真不敢相信,原来这俗世间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就如人与狗一般的差距。 后来,在“香草明朝记忆风”那家夫妻店里让我再次见证了人心叵测,是因为使劲了全身的力气,也没有能换来他们的一句“谢谢”,换来的是一句“滚蛋”。那样的日子叫什么人生?那明明是猴生嘛,就像一只被人耍的团团转的猴子。人很多时候,困在迷雾之中,不自知而已,就这样悄然的走完了一生,在别人设计的剧本里演完了自己的一生。 昊然?与我一样感性而又活在具像世界里的昊然啊,如果他也能走出他的世界,那就好了,大好青春,为何要执迷于自己的天地呢?老是在自己的天地里疑神疑鬼的。 不管外界怎么样?我也只能自求多福了,他人的事,老天的事,换谁也无能为力。 真实人生都是要经过淋漓的鲜血,穿越那无边的黑暗,在黑暗中学会与自己心中的魔鬼握手言和的,如果迈不出这一步,那永远也没办法到达‘爱的彼岸’了,那个平实而又安然的世界里,我把它就“爱的世界”。到达了这个世界以后,就不再惧怕拥有,也不惧怕失去,当然就不需要千方百计的拿一条无形的绳子去捆人了,也不会把好当当的一个人当成一只猴子耍了,更不会去杀人了,就不会再加入那怨男痴女的队伍之中了。 那些曾说我“幼稚天真”正人君子们啊,如果今生今世还能再次遇见他们,我一定不会再羞愧的沉默不语了,我会抬起自己的头昂首挺胸的告诉他们:“如果还有梦的天空,我想就这样一直天真。” 是啊,感性,天真就如大地的母亲,它们让我感觉双脚踩在大地上,再以“梦”当做翅膀,制造更多的五彩斑斓的梦,那便是一个从具像世界走向抽像的世界原素,再把造好的“梦的原素”落实到具像世界里来,这样,我的双脚可以踩在大地之上,也可以借着“梦的翅膀”飞向彼岸的世界。 而人世间某些男子啊,他们却不愿意走向女人的世界,不愿意走向那个“天真而又感性”的世界,他们嫌女人的世界太肤浅,他们把女人当成一种麻烦,也许,女人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个可以随意摆弄的洋娃娃,一个能满足他们生理需求的工具人。 这又何尝不是一种悲哀? 他们只不过是从理性走向理性,从抽像走向抽像,是一群双脚都没有着过大地的梦游人,一直飘在空中,直到有一天从高空中坠落下来时,就难以爬起来了,又开始怨天怨地的,怨他爹不是太上老君,怨他娘不是王母娘娘,怨他脚踩的那片大地过于贫瘠,地底下没有埋藏着矿产。 他们无法适应女人的世界,也从未了解过女人这个感性而又天真的具像世界里到底是什么玩意儿,他们坚定的认为女人的世界是肤浅的,不值得浪费时间的。于是他们若倒下了,就真的倒下了,从这方面来说,我觉得男人比女人脆弱,不是真的脆弱,是他们把自己困在自己所设计的局里面了,走不出来了。 灯背水窗高楼,月照古桐木兰金井,我与一株木兰树并排着,却不依靠着。是啊,青春透明如醇酒,可饮,可尽,可别离,却很难成为彼此的依靠。 边走边思考着,我又拿自己与西咪,还有柳烟作对比着。 西咪?这个女子好像不惧怕人群中的那条无形的绳索,应该是比较享受那种“画地为牢”的温柔之乡的人,一个男人就是一个女人修行的涅盘,不弃生死,不离涅盘,想来,这也是生命中另一种壮美。 柳烟?也和我一样,是比较惧怕被他人无形的绳索捆绑起来的女子,不过,她是随时随地都有力量把绳子斩断的那种女人,她手藏锋刀,引颈就屠,只要是她不喜欢的,不乐意的,绳来斩绳,魔来斩魔,哪怕是佛挡路了,她也会斩佛的。 而我?深感世事如乱草,茎茎催人老,我喜欢隔山相念,遇水相忘的人生,讨厌人群中的没完没了的纠缠的,也不想浪费太多的光阴与体力去今儿个斩绳,明儿个又斩魔的。 有那点时间,还不如去萧疏的竹林里遥想平生,或者面朝深秋,在叶喧如雨的黄昏,坐在石头长廊里,看那朵朵莲花盛开,再静静的写一段诗篇。 不知不觉中,就走到了画溪春里的城中花园里来了。 画溪春天酒楼北门旁边那颗枯井边的金黄色的野花在月光之下显得那样静谧,晚风轻轻的吹着,它们借着月光,就那样静静的舞着,摇摆着它们那柔美的身姿,在我还未到达之前,它们没有观众,没有吹呼声,没有掌声,我叹人间,这人间的美好啊,明明一转身,就在眼前;我叹世人,世人啊,空余了一生零乱,跌沛流离;我也叹自己啊,这半生的零乱,却又无处可逃。 也正好,我的房间里窗台上那两个花盆是空的,就地摘一串黄花,把它们插在花盆里,看着也赏心悦目的,今夜,就让我成为它们的观众。 刚走到枯井边,才弯下腰,手机响起来了,不知道是谁打电话来了?正想拿起它,谁知双手一滑,手机扑通一声,掉到枯井底下去了。 “呀,这如何是好?” 我凝视着井的最底端,那么深,深不可测,那么暗,就如某些世人谋财的心。 这要是跳下去,把手机捡起来,人也没法上来了。 正在我心急难耐时,好像听到酒楼北门边有人说话的声音。 “咦,秋梦寒,你在这儿干嘛。”我抬头一望,是西咪,姜飞扬,还有他的司机这几人都回来了。 “我的手机掉得井底里去了。” 姜飞扬跑到井口边一探。 转头吩咐司机:“你去消防队借一部梯子来。” “不用借了,我看见酒楼大厅处就有一个很长的木梯子。”西咪喊着。“我去搬来。”说着就没见了人影了。 这会儿的西咪比起前些日子我见到她那会儿,要显得热心多了,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她也不当啄木鸟了,当然我也不再是她眼中的大青虫了,大概是因为对我熟悉了,有一定的了解了,还是怎么回事的?我也不太清楚了,一个人为什么突然就是两副模样了?她这叫因物赋形,又在给我时光机里设下一道难题吗? “姜飞扬,你要死了啊,快来帮我抬一下梯子啊。” “呵呵,我还以为你力气很大,可以搬得动呢。” 看着他们都在为我的事儿忙活着,心里感觉暖暖的,刚与这堆人群相遇时,我还挺担心 来着,怕被几只吸血鬼给缠上了,吸走了我的精气血神不说,还浪费了我宝贵的青春,想了好很多种逃离的办法,难道,我的担心是多余的?我也有“被迫害妄想症”? 到底哪个才是真实的西咪?还有真实的姜飞扬,他们真的如我所见吗? 不,不,我不应该去怀疑他们,突然又觉得自己太小心眼了。 “我们分工合作的,我搬来了梯子,轮到你下去捡手机了。”西咪发号施令了。 “遵命,我的小公主。” 看着他们两个人的相处模式,你是风儿我是沙,吵吵闹闹,缠缠绵绵到天涯。再想想我与昊然?我横渡苍茫,我们中间仿佛总是隔着一道墙,或者一湾湖水。若我是风儿,昊然可能不是我要找的那粒沙儿了,这茫茫人海,比无边的沙漠还要辽阔,我又要到哪儿去寻找属于自己的那一粒沙儿哟? 这时,我的内心世界仿佛又被一团浑水给搅了,怎么理也理不出个头绪来。 姜飞扬顺着梯子,一步一步的到达了井底处。 我再次凝望着井底幽暗之处。 “怎么样,我的手机还能用吗?”我喊着。 “没事儿,能用,能用,没有摔坏。” 这时,西咪故意从井边上面抓起一堆泥土,往井底处撒了下去,它们如落雨纷纷全部落到了姜飞扬的身上。 “喂,西咪,有你这样整人吗,看我上来后不吃了你才怪?” “你上来啊,你上来啊,我等着被你吃啦。” 只见姜飞扬一股作气,从井底里面爬了出了,一边把手机扔给了我,一边把西咪扑倒在地。 “喂,坏蛋,你这个小坏蛋,看你给我使坏,尽敢用泥土撒我,我要一口一口的咬掉你,把你吞进肚子里去。” “啊,你脸上好多黄泥呢,我来帮你擦干净。”说着,伸出她那肤如羊脂般白净纤细的双手,在姜飞扬脸上抚摸中。 我看在眼里,若有所思,是啊,存在即合理,我再一次质问自己的灵魂:“我这错落入凡间的女子啊,你到底想成为谁?还是坚定的不移,去成为你自己,代价啊,代价。” 再次回头一望,望向那仿佛天赐的一对良缘时,却望见的是自己的影子,她好瘦,好瘦,瘦的如梦如云。 我回过头喊着:“谢谢你们啊,帮我把手机捡回来了。” “举手之劳。”姜飞扬招了招手。 “我回酒楼了,不打扰你们了。” 月光依旧明朗的照着大地,井边那头还有几棵高高的挺拔的杨树,月亮就挂在杨树上空,我突然又想什么了,对了,我要继续修炼自己心性,修得像万生,姜飞扬那般,有事的时候像太上老君,稳如泰山;没事的时候像多情公子,温柔缠绵。当我走近他们时,我感觉自己双脚依然踩在大地之上的,像是落入了父亲或者母亲的怀抱,但他们却不会用绳子来捆住我的双手还有双腿,在他们面前,我行走自如,我是我,他们是他们,我脑海里也可以天马行空,我可以自由飞翔,飞往自己所向往的那片天地。 我还要修炼自己的灵魂,让自己的灵魂如那颗深井那般幽深,如那棵杨树那般挺拔,如那天上的星空那般浩瀚。 脚底下碧草锥心,刚才是谁还记得人间有我,给我一次又一次来电?是不是又要来扰乱我的行程与前进的决心? 第185章 红尘惮(87) 此时,b市画溪春天城中花园酒楼里已人来人往了,花荫下的家宴,能听到老少幼小的欢笑声,月下清风,有人正在迎送着一位白面少年,好一派情意浓浓的场境。 迎面扑来的又是一阵阵木兰花香,我借着花香传来的方向,穿进了酒楼的西廊处,一路是栅栏映着碧兰,晚风轻轻的吹扶着满廊,枝头花开了满树,让我忘却了来时的路。 直接来到了酒楼最端头的一块僻静的地方,柴房里,那香喷喷的沙姜焗鸡原来就是从这里面出锅的? “师傅,我可以在这儿自己用柴火烤几只鸡腿吃吗?” “哟,你在哪儿采了一束黄花啊,我还以为你来送花给我呢。” “呵呵,我可以在这儿烤几只鸡腿吃吗?” “可以的,你自便。” 我从冰柜里挑选了几只鸡腿,无力的将一簇摇拽在风中的火把轻轻举起,灯与火,仿佛照出了我内心深处里的那一抹淡淡的忧伤。 “姑娘,这儿有调料,你自己随意。”说完身影消失了在柴房里。 初春,还是有些许寒冷,这火把,逐渐的熏跑了我一身的寒凉。 人间此境,还有何求? ?我直接伸出手指轻轻的撕下一块酥软的肉片,如同从风中掸落下层层花瓣,送进了嘴里,一边咀嚼着,品味着那醇醇的肉香,一边泪水模糊了视线。 此时,电话声再次响起来了。 “妈。” “寒寒,哎哟,你吓死妈妈了,怎么一直都不接听电话,妈还以为你出什么事了。” “我能有什么事啊,这不才忙完呢。”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咋了?妈,家里是有什么事与我说吗?” “寒寒,这春天来了,我们这边天气也变得暖和了,我是想问你什么时候回家啊,把你的那位小王子也带回来,给爸爸妈妈瞧瞧,啊。” “妈,我们已经分开了,他的妈妈不同意我们在一起。” “什么?分开了,不同意你们在一起?是不是他们欺负你了,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是耍流氓,你把他妈的电话号码发给我,我要喊人来找他们家算帐去。” “行了,行了,那是我自己的事,不用你们管,我自己会处理好的。” “你能处理好?说分开就分开,天底下哪有那么好的事?把他妈的电话号码发给我,我要让他们赔偿我女儿的青春损失费。” “妈,什么青春损失费啊,他和我一样,谁没有青春啊,都是心甘情悦的,千金难买我欢喜啊,人家追求的不就是他陪我走过的那一段段美好的时光吗?干嘛弄得那么俗里俗气的,要把我生命长河里一段美境给破坏了,它是多少钱都买不回来的。” “俗气?我们都是俗人,不俗气,还怎么活?他们这是欺负人?你懂什么,还美好的时光,哪有什么美好?他们都踩到你的头上来了,你还没有自知之明的。“ “我感受到是美好的,它就是美好的,你能代替我的感受吗?你能代替我疼痛吗?代替我忧伤吗?代替我欢喜吗?我自己的生活,谁都代替不了,你们以为好的,我未必感觉好,你们以为不好的,对于我自己来说未必它就真的不好。” “人家都不要你了,你不觉得丢脸吗?脸都没了,还有什么好不好的?“ “我没觉得,本来就是两相情愿的事儿,也是哦,你们那神经都麻木的了,连知觉都没有了,当然只要活一张皮,为那张皮奔劳一生,反正我是怎么感觉好就怎么来的,别人的眼光,关我啥事,我的事管他们鸟事?都是吃饱了撑的,自家的事都没管好,管别人的闲事。” “行,行,你翅膀硬了,你厉害,你放心,以后你穷困潦倒困死在外面,没人会来管你的闲事了。” “有些人活着跟死了有什么区别?老天爷若要我受穷,若要收走我,那我就痛痛快快受,痛痛快快的走,反正前面的日子,我没有留下任何遗憾的,我想做的,都已经尽力了,我也没有什么对不起你们的,从小就帮你们干活,也不欠你们什么了。” “你这死货,现在还知道跟爸妈算旧帐了。” “我只是在说事实,事实为大,我的事你们又不清楚是怎么回事,怎么管?再说,昊然他妈就是个神经病,以前可能经历了什么事,已经毁容了的,她的脸有一半边是发黑的,还有一道路很长的刀疤,看着好可怕的?” “你怕她,妈不怕她,把她的电话发给我,我找她说理去,我的女儿可不是那么好欺负的?他们想要就要,想不要就不要的,哪有那么好说话的?” “妈,我不是怕她,我是说她的脸已经毁容了,看着很可怕,咱们就不要跟一个精神病人计较了,行了,我的事,我自己会处理好的,不用你担心。” “我怎么不担心?你这都老大不小了,连个恋爱都谈不好的,再过几年,哪个男人还敢要你咯。” “那也是我自己的事,刚才都说过了,我连上西天都不怕的,还怕男人不要我?” “哎,都是命,你们家三爷那女儿,比你还小一岁,人家也没上过几年学,这不嫁了个好人家,上个月生了个大胖小子,那婆婆对她好得不得了,人家什么都不用操心,天天只管去美容院美美容,去服装城里买买衣服,打发着日子,哪像你?把手里好好的一副牌打成什么样子了?都怪爸妈给了你一副天使的容貌,却给了你一个猪的脑子。” “三爷的女儿,她就是因为早早的不上学了,才能早早的就嫁人了啊,我进高中的时候,她都离校二年了,我上高二的时候,她就在相亲的路上了,我们能比吗?你怎么拿我跟她做比较呢?真是的,这不是拿一只鱼跟一只鸟相比吗?鱼儿喜欢的是水,鸟儿喜欢的是天空啊。” “咱女人这辈子,不就这点事吗?早完成,早享福啊。” “女人这辈子,可以做的事多着呢,我还有好多事要做,都感觉时间不够用呢,妈,我不跟你讲了,我在烤鸡腿,都烤糊了。” “那好,有什么事,记得给妈打电话。” 放下电话后,整颗心又像是被上了一根长长的链条,一阵一阵的被它绞得血肉模糊,我很是感慨,我的母亲,曾望女成凤,将我送进私立贵族学校,想让我去见见大世面,而如今,却又将我与一个从小在村里长大的连小学都没有毕业的三爷家的女儿作比较,这到底是哪门子跟哪门子哟。 我与三爷家的女儿压根儿言与行,想与做,从来就没有在一条路线上啊,真是秀才遇到兵,没法说理的,这才是恼火的。 我这人生之路,越往后走,我越感觉自己像是在进行一场拔河比赛,我用自己的单薄的力量在较量着整个家族的势力,奇怪的是,我并不害怕这种较量,因为走着走着,我发现自己的手中的那张地图路线的确是越来越清晰了,我知道自己这艘如飘泊着茫茫大海的小船要划向何方,才能到达幸福的彼岸,我牢牢的握住自己的命运之舵,为自己的热爱而活的人生,感觉越到后面越是带劲的。 虽然偶尔也会感伤一下,为自己的遗失了的美好,还有各种被误解而伤心落泪一下,不过,始终有一种越挫越勇的感觉,仿佛浑身有使不完的劲,颠倒了,大不了拍拍灰尘爬起来继续前行。 接着,在火堆里又加了一块木柴,回头望了一下四周,连个人影都没有,也是,他们都在夜月里光彩夺目的灯光下尽情的演绎着自己的故事,僻静的地方是多数人避之远之的地方。 而我是在天空里种下了自己,总要找一个地方遮风挡雨,我喜欢停留的地方,却是很多人想远之的地方。 人的终点虽然都是一样,都要去往太平间,但中间的路途,绝对是千差万别,喜好的东西也千差万别的,他有他的悲欢离合,我有我的离合悲欢。 我的老妈也不知道是哪根神经又错乱了,居然把我跟三爷家的女儿作对比,哼,才懒得理他们。 也不知道时刻表移动了多久,柴房里背后的传来了脚步声,将我从千思万绪里拉了回来。 “师傅,我烤了两只鸡腿,你给我记一下帐,呆会儿我去前厅买单。”我低着头一边翻着鸡腿,一边向背后的人说着。 “梦寒,你怎么躲在这儿吃独食,你都吃了两只鸡腿了,也不叫上我,也不接听我的电话,你真绝情。” 是昊然?我猛得回过头。 “昊然,你没有回枫林岛啊?” “你这个女人真无情,真绝情,说不理我,就不理我了,连我的电话也不愿意接听了。” “没有不接听电话啊,刚刚我的手机掉到井里面去了,才捡回来的。” “是这样嘛。” “是的,骗你是小狗狗,那你刚才打电话与我还有什么事要说的?快说,我听着呢。” “刚才在画溪春天街边你不是说了,让我来城中花园酒楼里找你的,陪你去城中踏月,你忘记了?” “你走开,我现在不想理你,我们已经分手了。” “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不知道?” “那除了这件事,你刚刚打电话给我还有什么事,有话快说,我忙着呢。” “没有,没有什么事,只是想完成你的一个心愿,你说过要让我陪你去城中踏月的。” “我已经不惜憾了。” “难道你是已经找到别的男人陪你踏月了?” “你又来了,王八还要瞅绿豆呢,瞅对眼了才能在一起呢,你这是把我当成什么了,以为是个男人就可以处在一起啊,你很让我生气。” “你还有一个问题没有回答我,你手指上的戒指是哪个男人送给你的?” “管你什么事,我说了是我自己送给自己的?不行吗?” “我不相信。” “那戒指是我的前任送给我的,行了。” “你有前任?为什么一开始就要隐瞒我?” “这与你有关系吗?” “有关系,也没关系,但是你不应该隐瞒我的。” “那你呢?杨子青是怎么回事?那晚在酒里,那个杨子青是怎么回事?” “那他现在在哪儿?你们是不是还有联系?” “我说没有了,你信吗?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真的没有联系了?” “是。” “那你?以前和他有过几次那个?” “你说什么?我听不懂。” “那方面,有过多少次?” “你这人怎么回事啊?我和他有几次关你什么事?那是我和他之前的事了,那时我压根儿就不认识你啊。” “说,我就想知道。” “你这是无理取闹,我没法回答你。” “那就是很多次,你记不清了?” “多少次都不关你的事,因为我在遇见他之前,根本就还不知道你是谁?一码事归一码事,为什么要搅混在一起?” “他是不是那方面很厉害,是我厉害?还是他厉害?” “你怎么没完没了的了,整天脑子里就想着那事,就没有一点正经事了吗?你真恶心。” “快说,我想知道你的真实想法,是我厉害,还是他厉害?我比他更厉害,是不是?” “你真让我恶心,我不想回答你,请你离开这儿,原来你接近我,就是为了那事,根本就没有爱过我。” 说着,拿着烤好的一只鸡腿,还有那束黄花,起身,跑出了柴房,到达酒楼背面的小湖边。 月光印在水面上,泛着道道波光,好不容易找到一块青青的草丛静静的坐了下来,一边啃着鸡腿,眼泪又止不住的涮涮的往外涌着。 “梦寒,给,纸巾,对不起嘛,是我不好,别哭了,好吗?” “昊然,自从认识了你以后,我从来就没有做过对不起你的事,不过,我是为了不给自己招惹麻烦,反倒是你贼喊捉贼的。” “我知道,我知道,不哭了,不哭了,你看,那月光下有一只小船向我们驶过来了。” “有时候我感觉自己就像那只小小的船,飘泊在茫茫的大海里,连你也误解我,让我很是伤心。” “我也是,有时候也感觉自己就像是飘泊在大海里一只小小的船,很想抓住点什么,可仿佛又什么都抓不住,如果连你也欺骗我玩弄我的情感,我同样会很伤心,我只想搞清楚真相,才多问了你几句。” “事实就是我说的那样,你问水问鱼,问天问地,反正我对得起自己的所爱。” “嗯,我相信你的,难怪你让我来陪你城中踏月,这月光和水真美。” 我的心总算平静了下来,不再言语,一切又归于了平静之中。 “‘山青水秀太阳高,好呀么好风飘,小小船撑过来,它一路摇啊摇,为了那心上人,起呀么起大早,也不管他路迢迢’。”昊然轻轻的哼唱着。 第186章 红尘惮(88) 那月光下湖面上的粼粼波光,一波退去,一波又涌来,像是在悄悄的窥探着岸边的或清闲或忙碌的人们啊命运的沉与浮。 “梦寒,你相信这世间还有爱情吗?” “你猜?“ “到底相不相信嘛,你只相信曾经拥有,不在乎天长地久,是吗?” “天长地久,不正是因为曾经拥有吗?我是肯定相信爱情的,不相信干嘛还要苦苦的追寻它?” “可是,我们身边的人都说那叫爱情的玩意儿是生命最低层次的需求,就是一次多巴胺的旅行,等年龄大了就自然消失了。” “昊然,那你觉得呢?” “我觉得它是一个无比艰难的又无比伟大的旅程,要追寻它,就得从苍郁走向荒芜,再艰难的复活。” “嗯,我也觉得是这样的,世俗中大多数人对爱情的理解,就是一种阿q精神,因为得不到,干脆就说没有,还会不停的去嘲笑那些正在追逐爱情的人们,总之,他们得不到的东西也不想任何人去拥有它,人心,坏得很呢。” “可是,要一直拥有它,也好难啊。” “是好难啊,外面的世界越浮华,追求起来就越艰难,不过,我打算把它当成自己一生的课题,就如湖中间的那艘小船,一下子往前移动一点点,总会到岸的。” “我知道啊,这就对了嘛,我们明明可以好好相处的,为什么总是要争吵呢?” “是啊,不应该争吵了,往后,可能一别就是两宽了,这年代人情如草,天空天天天蓝,可是人世间的面见一面就少一面,说不定说再见就再也不会再见了。” “‘我曾踏月而来,只因你在山中’,这首诗真好,如果我们能一直这样走下去,那多好啊,可是,好像不太现实。” “还是工作比较静心,与人踏月,踏一次心里就要落下一道伤痕,爱一次,就心痛一次,还是好好工作?我往后只想图个清静,好好修炼灵魂,把自己的心修得像天空那样宽,像大地那样厚。” “没有疼痛,灵魂又怎么会修炼得深刻,不是吗?” “还君千江水,慰我万江春。” “哪个少女不怀春?” “你还知道少女怀春,那你还跟我计较我的过往。” “我没有,我只想知道我在你心中是不是最厉害的人,有没有像一盏灯,像一团火,曾温暖过你的生命?” 我抬起头望向了那遥远的星空,用力的点了点头。 “梦寒,我知道我没有你想像中的那般好,我胆小怕事,看着我妈羞辱你,我却什么也帮不了你,一切都是我的错。” “我也做的很不好,我晓得爱是恒久的关注,可我从来没有好好的停下来陪伴过你,我总是在忙工作,忙着表现自己,我很害怕,害怕一停下来,就没有存在价值了,你就看不见我的存在了,你就忽略掉我的身影了。” “难怪,每次我好不容易来见你,你都是在聊你的工作,还有,你来找我时,也都是为了你的工作,让我有一种错觉,你根本就不爱我,你爱的只是你的工作。” “可能是很小的时候就养成的习惯,很难改,这是很多家庭中长子或长女的宿命,你是独生子,比较难体会到当长女或长子的处境的,很多家庭的老大需要比弟弟妹妹们承担更多的活儿,平时还要照顾好弟弟妹妹的身体与心情,好的东西都要让着小的们,其实也没有人强求自己去做,只是纯粹觉得他们比自己小,像一只只小猴子似的每天跟着自己屁股后面跑,我有义务照顾好他们,所以,我自己有什么需要只能通过努力干活去争取才能获得,以至于把它变成了一种习惯,长大后也成这样了,心灵地图一下子更改不了的, 要慢慢的才能把以前的心灵地图更换掉。” “还好,我们家里只有我一个,好的东西都是我的,没人跟我抢,我也不需要让着谁。” “所以嘛,我哪有那斗胆,跟你妈抢人呢?抢走了她的心肝宝贝,她不得与我拼命,才怪呢。“ “梦寒,就算我们以后不在一起了,你也要答应我一件事,好吗?” “什么事?你说。” “答应我,以后一定要找一个比我更好的男人,比我更an的男人,勿要随意就将自己许人了,好吗?” “那当然,能看上我秋梦寒的男人,再差又能差到哪儿去呢,别的不说,至少都有一颗七窍玲珑的良善的心啊,不会在我最难的时候抛下我,当然,你若有难,我也会陪你一起渡过的。” “你这是在表扬我,是吗?” “不然呢?你啥都好,就是你那脑子,这一天天的不想正经事,这点不好。” “嘿嘿。” 这时,月光高高的挂在了顶空,在湖面下留下了光亮的影子,远处似有似无的灯火如营火虫般闪烁着。 就在今夜,我想让自己在灯下留下一生中最消魂的段落,然后再与时光结伴,继续自己的旅程。 什么山无梭,天地合,乃敢与君绝,那只是小说里才有的故事,灵魂的高度决定了的爱情的长度,可是我们的灵魂却还都那么的支璃破碎,又瘦又小的,也许每一次相遇,我早就准备好了,从没有期盼过它能天长天久。 所以,我的生命里仿佛没有长久的离伤之痛,更谈不上什么离伤之恨了。 “昊然,送你一束小黄花,往后你也一样,记得路边的野花不要随意采摘。” “好,我收了这束小黄花,以后不再随意采花了。” “闻道郎君闭东阁,且容女子上南楼,相逢不用忙归去,明日黄花蝶也愁。” “闻道郎君闭东阁?什么意思?” “对了,昊然,我前些天在画溪春天商业城的“一千零一夜”买了一套冰丝睡衣,我想穿给你看,好不好?” “真的?” “嗯。” 我双手抱向枝头,夜空下,谁嫣红,谁寥落,谁人独在月下坐。 当我褪下青衣,散落青丝,刹那芳华,希望他从今往后别在问我,天下到底谁是英雄? 夜已深。 窗外的风呼呼拍打着玻璃窗的声音,将我从睡梦中惊醒,一身冷汗从床头边坐了起来,转头望向我身旁的昊然,他已酣然入睡,眼晴眯成了两道弯弯的月牙,他的脸庞依然是那样的干净无暇,的确是一个完全未经历风霜风雨的酷白青年啊。 “梦寒,你怎么了?是做恶梦了?”昊然揉了揉双眼。 “我把你吵醒了。” “没有,我自己醒了。” “咦,昊然,你脚上的那串白玉石脚链呢?以前你不是说那是你妈从一个道士那里祈来的,戴着它可以保平安的吗?咋不见你戴在脚上了?” “早就不戴了,你不是说信者有不信者无吗?” “你把它放哪儿去了?没有扔。” “没有,好像放在邻枫镇师娘那里了。” “你回去以后,还是把它戴在脚上,好不好?” “你咋了?半夜三更的,干嘛想起我的脚链来了。” “我刚才做了一个好可怕的梦,也不知道为什么,感觉心里面空落落的。” “哦,你梦见啥了?” “你还记得你第一次骑摩托车带我去邻枫镇结愿礼堂参加面具舞会吗?” “记得,那晚我是闻到你的发香,在人群中在找到了你的。” 他翻过身,将我的头发搂了一把,放到鼻子前嗅着。 “梦寒,你用的是什么洗发水啊,这香味好特别啊,一闻到它,我就知道是你。” “哎呀,我不是说我的发香,我要说的是那天晚上你送我回家时,经过的那一条长满枫树的水泥小路,路两旁是满山红叶,你车开得好快啊,当时,我感觉自己像是行走在空中血河里,那感觉好可怕的。” “你刚刚做梦是不是又梦见那条小路了?” “是啊,我梦见你又载我以过那条枫林路,那满山红叶,变成了满路的鲜血,我俩都倒在了血泊中,那场境好惨烈的。” “可能那满路红叶给你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才做梦的,那不代表什么啊,我经常开车往那条路,人少空气又好。” “嗯,我也觉得,不过,你回邻枫镇后,还是把那串脚链戴起来,好不好?” “好,我听你的。” “这样我就安心了,刚刚的梦境太可怕了。” “梦寒,你还没告诉我,你是用的什么洗发水啊,这香味闻起来好舒服,感觉精气神瞬间猛增,你告诉我在哪儿买的,我往后也要用这一款的。” “露水千花酿,浴水沉香,生得满身香,我以前在万生老师那里学过香疗师的,不是很精深,平日里有空闲时,就调一些香料,自己用起来了还是不错的。” “香疗师?你还做过香疗师?” “只是学过,但是我没有愈疗过谁,只是学会了调香,把自己睡眠愈疗好了。” “你会调香?感觉好神奇的呢。” “略懂皮毛而已啦,我只是对人的心灵世界,人的灵魂世界比较好奇,我听说,c城有一个古老的小镇叫白梅镇,那个小镇上种了很多梅树,每年冬春季节,有白梅盛开,那儿有神奇的波罗波罗密芳香疗法,我到时想去那儿体验一下芳香生活。” “白梅镇?我没有听说过,有点向往,我真羡慕你,有一个自由身,体会着狂野,体会孤独,而我?以后的路,还不知道如何走?我不能离开我爸妈,我是他们的精神支柱,而我也需要他们对我的物质支持。” “是,这是我的宿命,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原始宿命,虽然说宿舍是可以抗争的,所谓我命由我不由天嘛,可是那样在追寻的过程中会非常的累,即使且获得了一切,到最终,还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想要的?那,还不如一开始,就顺势而为,这样可以省很多力气,你妈妈骂我是野女人,看不上我,这不?我就不需要与你一起捆绑在这儿了,也不错,成全了她的愿望,也成全了我的愿望,这样也挺好的。” “那如果我妈同意我们在一起,你愿意陪我一起呆在邻枫镇吗?” “嗯,还是要考虑考虑,你那彪起车来,太太太快了,让我想起就后怕的,我的梦想还没有完成呢,等一下把我的魂都吓飞了。” “你的梦想?是成为一名女中豪杰?” “不是,是成为一名有个性的家庭主妇。” “这叫什么梦想啊,只要是个女人基本都能完成啊。” “可,对于我来说很难完成啊,它的确就是我的梦想。” “对不起,梦寒,我不能帮你实现你的梦想了,但愿你以后能遇上一个比我好一百倍的男人,能保护你一生一世。” “边走边看,也不知道未来会是什么样子的,不知道是熊样?还是虎样?还是依然是那鸟样?” “哈哈哈,熊样,虎样,鸟样,精彩就好。” “所以,你听妈妈的话,是个好孩子。” “我只怕生是枫林岛上的人,死是枫林岛上的鬼了,不是熊样,不是虎样,真的是鸟样了,一只驼鸟样,是不是?” “嘻嘻嘻,驼鸟样,也好啊,把头埋进了沙子里,至少最终不会落下个死无葬生之地啊。” “嗯,扯远了,你不是在宣传枫林岛读书节吗?咋又想起要去白梅镇了?” “等这次枫林岛读书节活动完成后,想更换一下心情。” “那你往后还需要我去你家乡种玫瑰花吗?” “最好,最好别再见面了,我觉得还是不要再见面了,只相念,不相见。” “只要你没有我,会过得更好,我就不来打扰你了。” “我会的,会把自己过好的。” “不过,在你离开枫林岛之前,帮我配一款你身上这种香味的洗发水,留给做纪念,可以吗?” “好。” “我闻着这香感觉浑身是劲的,特别是那玩意儿,好棒,你说,我棒不棒?嗯。” “哎呀,你是一只流氓兔。” “我棒不棒嘛。” “棒,很棒,比棒棒糖还要棒。” “你满意就好。” “昊然,你回邻枫镇后记得把那串脚链戴起来,好吗?” “好啦,干嘛老是提它的,你不是不怕死的吗?怎么这下担心起我的安危来了?” “那也得有准备着走啊,必境生命只有一次,下辈子幻化成什么还不知呢,我只希望你我都好好的。” “傻瓜,你是我见过世界上最大的傻瓜。” 还君千江水,慰我万江春,女人啊,这一踏上风月之路,就注定了半世的飘摇。 第187章 红尘惮(89) 天涯行迹无痕,梦在庆云刹那。 数隔多日,我终于又从画溪春天回到了枫林岛,双脚踏入了明月街,这窜街走巷着,来来回回,还是比较喜欢这条充满诗情画意的街头。 我细细的观模着大街的两旁,似乎有点不同于往常,好像少了些什么?又好像多了些什么?对了,是那枫林客栈的招牌不见了。 是谁把枫林客栈一分为三了?三店顶立,难道是大绪回来了?好像又不是,这三家店都已经不是原来的客栈了,我微微的叹了一口气,感叹着,这大绪也是够损的了,这风浪一波接着一波的,人还没有回来,店已经没了,时到今日,我还是不太清楚大绪他到底犯了什么事?只是听说他欠了“异渡香魂”图书城的某些人的钱,且数目还不小,到现在都没还上,哎,这人啊,有时候是不是被魔鬼上身了不是?你说,那大绪之前明明上班上的好好的?也不差钱的,怎么又要整那曲的?还倒欠别人的了。我还在等着他回来后重新整鼓布棋,再来一盘好棋的,没想到这好好的一家枫林客栈,也被他整没了。 很多时候,我感觉自己的意识也是矛盾的,我不知道自己是喜欢变化,还是害怕变化,但可以确定的是,我总是喜欢回头去寻找曾经拥有过的一些美好的体验,或一个人,或一件事,或一个地方,或一件物品,再回首时,我希望它们还一切如往常,可是,往往是事与愿违的,人生中每一次美好的遇见,只能体验一次,走过了,就真的走过了,再回首,已是面目全非,它们不会再重复出现了。 我立在一楼门旁瞄了一眼店内场境,店铺里面是一堆堆碎瓦砖头,灰烟四起的,这还在装修,也不知道是搞什么东东的。 二楼应该已经营业了,都挂起了招牌了,名叫:“子枫影楼”。 我顺着旁边的摆满鲜花的楼梯阶往上爬着。 脚步刚落入二楼门口,心微微一震,那走廊处铺的红色的地毯,是藏红花的那种红,红的刺人眼睛;两边墙壁上挂满了女人的写真集影像,画里的女人都是半裸着身体,一袭轻薄的红纱蔽体,那红纱的红是秋天里最红的枫叶那样的红,染成一片云烟,与天空相接,女人若隐若现的身体立于河源,天风吹荡着,像极了我对枫林岛最初的印象:红粉伊人枕岛眠,风掀红裙任缠绵。 室内飘来了淡淡的胭脂香,我仿佛是走进了一场胭脂梦里。 往门口偷偷的瞄了一眼,店里安静的出奇,古风檀木的墙面下摆着几张涂着红漆的梳妆台,那种红是夏季里红林的那种红,曾经我外婆家里也有这种样式的梳妆台,它带给了我一种遥远而又无比亲切的味道,又透露出一种浓浓的神秘感,让我的双脚不自觉的踏入了店内, 凝视着那红漆边框厨柜里的一个个身披洁白婚纱的胶具女模特们。 婚纱?对于我来说仿佛依然是一个比较遥远的梦儿,因为啊,我要寻找的那种情感生活,原本就是一个很难够着的梦,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我在想,再过几年,倘若没能因为爱情而去披一次婚纱,那我就要因为情爱而去披一次袈裟了。 “你照相吗?”一个女店员突然从我身后冒了出来,低沉的声音吓了我一跳。 我回过身,只见她那低频柳叶眉,半羞半喜的神态,文静里透出一股空灵的气质,又让我很快放松了心情,她仿佛像是从遥远的时空里走来,那定是一个往内走的很深的女人,与这浮华的尘世间好像有点不相符,不过与店面的氛围倒很相应。 “我是来化妆的。” “这儿有您熟悉的化妆师吗?” “没,没有。”我摇了摇头。 “那面墙上贴有化妆师的名单,您任意挑选一位,我帮您传呼他。” 我抬起头,望向她所指的那堵墙壁上的一串串名单册里,一一浏览下去,化妆师一号:莫非,化妆师二号,化妆师三号,化妆师四号:林海(领班兼化妆师)。 林海?这儿真的有他的名字啊。 我脑海里总是回想起,“异渡香魂”图书城里的书库后窗旁边的墙壁上挂着的那幅字画里的诗:“窗外层层梦,窗中梦梦身,即知身是梦,一事任红尘。”林海像是从那儿走出来的梦中窗,窗中梦,那个曾乞求着帮女同事化妆的林海,今天总算是找到了他的位置了。 “即知身是梦,一事任红尘。”但愿他做到了。 “这名单册里全部是你们店内的化妆师吗?”我问。 “是,也不是。” “怎么说来?” “我们只负责搭台的,唱戏的都是自由身,他们可以去其它台子上挂名单。” “哦,我明白了。” “您选哪位化妆师?” “就这位名叫林海的化妆师。” “行,那您稍等,我帮你呼他。” “嗯。” “稍等片刻,他大约二十分钟就到了。” 我走到了二楼的后窗前,窗的对面依旧是那片红叶林,徐徐的暖风吹着,让人心旷神怡。 “窗外层层梦,窗中梦梦身”。真的是仿佛做了一场梦,梦境是如此炫烂多变,人在变,事在变,物在变,唯有那山那树那水还没有变,难怪?我是那样的喜欢山水丛林,也许我的骨子里是比较怀旧的,是不喜欢有太多的变化的,我上寻下索,上跳下窜的,只不过想从千变万幻的红尘中能找到那一丝丝不变的东西,它是什么?我想在我心中已经有了答案了,只是要实现起来比较艰难,而我正行走在这一条路上。 我回到了梳妆台旁,凝视着镜子里面的自己,安安静静的等待着,等待着林海的来到来。 在我刚踏入枫林岛时的那年夏天,还是林海追着我想当我的化妆师,没想到,二年时间不到,改成是我在这儿等着他的到来了。 突然镜子前多出了一个影相,似曾相识的面孔。 他留着短短的胡须,有点零乱的头发,比较酷闲的装扮,还是挺有型的,有艺术家的气质。 他是林海? 我转过头:“你是林海?” “秋梦寒。” 我淡淡的一笑。 “林海,你变化好大呀。” “你还是老样子,烂漫天真的样子。” “是嘛” “今天想化一个什么样的妆容?” 他翻开了一本册子,让我浏览着。 “你看?这一款‘异日红霞’妆,适合我的气质吗?” “要不,我给你化一款‘胭脂扣’,可能更适合你。” “也行,听从你的。” 他从化妆箱一一拿出一些我之前从未见过的化妆工具,关粉朴就有四五种,各种大大小小的毛刷等等,长得七型八怪的我都叫不出名字的化妆品盒子,看得我头晕目眩的,仿佛这是一场盛大的生命仪式。 他的神情变得严肃了起来。 浓浓的脂脂香,再次把我带入了脂脂梦里,曾经,我从来不知道,化妆?女人的化妆代表着什么?这一刻,我仿佛从化妆里领会到了一点点生活的真谛,从修眉到抹下最后一道胭脂红,是把人的思绪彻底从云端里拉回到现实,拉回到此时此刻的过程,然后起航扬帆,开启自己一天新的旅程。化妆,是新的一天起程的仪式,无比重大,也是无比重要的仪式。 许久许久,我才醒来。 “可以了。” “谢谢。”我感觉自己突然精神抖擞,闻到了花开正好的味道。 “你还在“异渡香魂”工作?” “嗯,你?你是这儿的主人?还是员工?” “既是主人,也是员工,我帮她打工的,帮我的女人打工的。” “哦。”当我听到他说是帮他的女人打工的那句语气时,我不知道是应该祝福他,还是? 我找不到一句恰当的词语,于是选择了沉默。 “这淡淡的妆容配上你今天的这套服饰,真有味道,你是我所见过的最温柔的女人。” “是青春的味道,每个女人都有青春的味道,只是,过了可能就不是这种味道了。” “明天,还会来化妆吗?” “不来了。” “好。” “改天来拍一段写真集,我想把青春的味道留在影集里。” “你有熟悉的摄影师吗?” “没有。” “那等你来,我帮你推荐一名最好的摄影师。” “谢谢。” 我起身,带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走出了子枫影楼,那藏红花般的地毯,还有那墙壁上的天风之下,红纱蔽体的女人印在我的脑海里,久久的不能抹去。 林海,他,找终于找到了他的位置了,为什么我感觉到的是淡淡的忧伤,哦,也许,这是一家纪念青春的影楼,它本来就是充满着感怀的。 突然,我听到了三楼传来了小孩子的哭闹声。 “那三楼是干什么的?我怎么听到了小孩子的哭声。”我问林海。 “是一家刚开的亲子体验馆。” “哦,亲子体验馆?” “是的,行,就送你到这儿,改天见。” 我紧接着悄悄的爬向了三楼,站在玻璃窗外偷偷的望向亲子体验馆内,哦,都是一些年轻的妈妈带着自已的小宝贝来的。亲子馆内那童话般的世界,万紫千红,迷人双眼。年轻的妈妈们与小宝贝们像是从童话世界里走出来的人儿,我站在窗外看风景,风景里面的人并没有发现窗外的我,他们可曾知道,他们的今日是我需要用大半生的时间去追逐的梦。 我感觉自己是在被时光赶着走,无论怎么往前走都仿佛有一双如来佛的手,紧紧抓着我的身体,无处不在的场景时时刻刻都在提醒着我,春来花开,秋去叶落,我必须要去完成点什么了?可是?无论我怎么样加快着自己的步伐,对于时间,我依然有一种无能为力感,我想:我的人生只能用自己的节奏去行走,走向属于自己的那片天荒地老了。 还是去寻找一些熟悉的味道,对了,去“上灯良夜”吃一碗粉条去,然后又要去开工了。 这条明月街上,依然穿梭着身着三种服饰的人群,如我一样,身着一套黑色西装的人们,都是“异渡香魂”的员工;穿便服的,是游客;穿迷彩服的,是巡警,还有枫林岛训练营里面的人。 “上灯良夜”这家店的生意,总是不如其它的店的生意火爆,今天也一样,店里面稀稀落落的坐着几个身着黑色制服的人,都是异渡香魂员工,但我们并不相识。 “酒,酒,老板,给我一瓶酒。” 我听到店面最阴暗的一个角落里传来了一个男士的声音。 “咦,那是谁啊,一个人在这儿喝闷酒,已经喝醉了。”我自言自语着,见他将脑袋扒在了桌子上,便上前去探了个究竟。 我仔细一瞧:“咦,大绪经理,大绪经理。” 只见他缓缓的抬起头来:“秋,秋梦寒,来,一起喝酒。” 他举起酒杯,往我眼前一碰,酒水一大半撒到了我的衣服上。 “大绪经理,你别喝了,你喝醉了。” “我没醉,老板,给我再来一瓶酒。”说着将脑袋再次趴在了餐桌上。 我偷偷的将他杯子里的白酒倒掉了,换成了一杯白开水。 拿起来了手机,找出了那个已经尘封很久的名叫‘悦悦’的女孩的手机号码,她不是大绪最爱的女人吗?此时此刻她会在哪儿? 我寻思着,果断的按下了绿色按钮键,对面的传来的声音:“对不起,你拨打的电话号码已过期。” 我再次按下绿色按扭键:“对不起,你拨打的电话号码已过期。” “大绪经理,大绪经理。”我摇醒了他。 “酒,酒,酒。” 他举起酒杯:“来,干一杯。” “呸,这是水,谁把我的酒拿走了,老板,给我酒。” 我转身喊了一辆的士。“麻烦帮我把他送到邻枫酒楼客房里去。” “酒,酒,我要喝酒。” “我没醉,我没醉,你们休想打倒我,你们休想打倒我,想打倒我,没门。” 惆怅异乡云和水,满酌一杯泪和酒。 望着大绪醉熏熏的身影,我立在“上灯良夜”的店门口,内心久久未能平静,我的父母也是商人,从小在他们的圈子里就见多了这种飘泊在尘世之海中浩浩浩荡荡的拼搏着的又不小心栽倒的灵魂,我像是一个站在岸边观潮的人,看风起云涌,看潮来潮去,可还是泪水打湿了眼眶,洗去了我刚化好的妆容。 第188章 红尘惮(90) “你回来了。” 脚步刚迈进南风楼外的小路边,我的邻居那一个独腿的女人,驻着拐杖立在了石头长廊边的一根红柱上,远远的向我打着招呼。 一碧斜阳春又春,南风楼畔草儿又绿了,石头长廊处,落花的余香扑鼻而来,屋前的莲池里的青波在微风中荡漾着。 夕阳的余辉铺照着走廊处零落的花瓣,还有那一个独腿女人,还有不远处的几只小猫咪,此楼处的黄昏的景象,用什么来表达我此时此刻的心境呢?找不到一个词语来形容它。 “姨,你在晒太阳啦,还是在这儿等人吗?” “我们要搬走了,就等你回来了,把猫咪还给你。” “啊?姨,您是要搬到哪儿去了?” “与我儿子他那一家子们一起住了,他们回邻枫镇了。” “哦,那挺好,那挺好的,相互有个照应。“ 说着,只见三只小猫咪从石头长廊那头,蹦了过来。 “小黑,小花,好些天不见,你们又长大了一点了。”我蹲下身子将小黑抱在了怀里。 “很乖的小猫咪,很好养的。”那一只腿的女人转过身坐在长廊边的长椅上,将双手捶着腿。 “是呢,这些天,我不在,你帮我把它们养得可好了,毛色亮亮的。” “我这一天天闲着也是闲着,有这几只毛孩子跟着,我心里充实,这不,往后去了儿子家里,可能还没这儿自在了,我老了,其实,就想图个清静,儿子他又不放心我一个人住在这儿,硬是要把我接回去。” “有个照应总是好的。” “谁家好,都不如自家里好,你这姨我啊,若不是那个没良心的死老头子抛下我娘俩,哎,不说了,都过去了,都过去了,姑娘啊,以后找男家,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啊。” “这些日子有姨你与我为邻,让我很安心。” “是啊,姨我前面一大半辈子,也都是风里来雨里去的,现在这剩下的日子,也不多了,自己安心一点过,他人看着也安心,我就心满意足了。” “会安心的,那您的东西都搬好了吗?” “差不多都搬好了,还有一两件,等车来。” “哦,那好的,只是您搬走了,这儿又只剩下我一个人了。” “会有一个好人家来伴应你的。” “是的,会有的。” “哦,车来了,车来了,屋里还有一点东西没有搬好。” 我转身看着车内走出来一个大概不到四十岁的男子,那应该就是她照片里常说的,她的儿子了。其实外表看起来挺普通的,也许在每位母亲的眼中自己所生的儿女都是神灵一般的存在。 这也让我明白了那刀疤女人对昊然的爱了,昊然,那定是她心中的一颗夜明珠,谁也别想把他给偷走了。 生为女人,这一生注定是不易的,还没有出嫁,就要开始与另一个女人,去争夺一个男人,好不容易争夺来的男人,也不知道他是个人还是个鬼?这人啊,一旦从感性的世界走向理性的世界了,去问一个又一个未知的问题时,问到最后,只怕只有与夕阳相伴了。 还好,我是一个带着悲观底色的乐观主义者,相信总会有一个好去处的。 我知道,女人只是比男人多出了一个zg嘛,不然,有啥好怕的,谁都可以就那样豁出去了。 有了这个zg,就多出了一个沉重的使命,造娃的使命。造出了一两个娃后呢,反正我目眼所及的,女人的世界从造出娃之后就改变了,娃儿成了她们每天盯着追着捧着炼着的夜明珠了,于是几乎每个女人的本能使命,就是想把自己的娃儿精心打造成人世间最明亮的那颗夜明珠。 我的母亲不就是?把我当成钢铁来炼的,只是恨铁不成夜明珠,炼来炼去依然是她眼中的猪脑壳,可恼坏她老人家了。 真有必要这样吗?我对女人的世界,心存无数种疑惑。 雌性动物的世界是伟大的,但如果只把娃儿当一生的使命,那雌性动物的视野也注定是不宽广的。 视野决定了胸怀,胸怀决定了幸福程度的高低,你说,这女人,这一生都在为造人作计划,造出来一两个人后,眼里就没有其它人了,女人与女人之间那些事儿,从开始抢基因(男人)大战,到后来就是夜明珠(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大战。这一辈子,就这样渡过了,真的好吗?我再度为女人以儿女为意义的一生画了一个问号。 难怪,这让我总有一总感觉,无论走到哪儿,只要有女人扎堆的空间里,那空气里总是布满着隐隐的火药味,还有隐隐的怨气。 不管怎么样?这娃还是要造的,那是生为女人的标志,怎么能不造娃呢? 那么可不可以用另一种方式来造娃养娃呢?有没有一种可能,把雌性的世界还给雌性,把雄性的世界还给雄性,造人是女人的本能嘛,那就按照动物世界里那样子来? 看看动物世界里,雌性动物都是自个儿单独养娃的,压根儿就没看见雄爸爸的影子啊,那娃儿不也长得好好的吗? 当然,如果遇见了能相伴一生的真爱那就另当别论了,可那对于普通的人来说感觉比中彩票还难呢。 反正,我是早就想好了的,如果我决定造娃了,就按照动物世界里雌妈妈那种思维模式来,首先自己得找到一个舒适的小窝,然后再把一切生活物资储备好了后,再看看这世间的氛围和空气是否适宜造娃,还有周边的环境适不适合养娃,若不适合,这一辈子就不造娃了,就让zg闲着。 只有等空气洁净了,人心净化好了,,造出来的娃,无论怎么养都会成为好娃的。那些个老是在担心着女人不造娃的人真的是瞎操闲心,不信,咱等着瞧,等环境和人心净化好了后,雌妈妈们雄爸爸们一定会好好的呆在一起来造人的。 我想要当一只鹰妈妈,等小鹰,翅膀初长成时,就直接把ta们推开自己怀抱,推向雄爸爸的无比广阔的守猎的世界,我坚信没有雌妈妈照顾的小鹰也会振翅高飞的,然后,我就可以头也不回的,去做自己的想做的事儿了。 现在想来,我的父母也是把我们当成小鹰一样来养的,从小就将我投放到野外去活动了,在外人看来是有点不地道了,若拿心里学来说事儿,定会说这样养出来的孩子童年缺爱缺这缺那的,其实随着自己的年龄增长,越是能理解了父母的养育之道,我倒挺怀念童年时代与花草林兽共舞的那些时光,况且,我的幼年时是不缺爱,更不钙的。 我出问题是在10岁后,从广阔的空间里突然被关在了鸟笼子里的生活,13以后,又被送去了所谓的贵族学校,搞什么军事化管理,每天被限制在无数个条条框框里,被人盯着防着守着,每一个行为都要被人打分,而我言行总是达不到他们的标准,才让我痛苦积郁的。 我感觉自己的父母更像老鹰,本来把我们当成小鹰来养的,只是当我们刚学会展翅高飞时,他们就开始折断了我们翅膀,想办法把我们囚禁到笼子里,结果才被他们弄没了一只了,由此可见,若把孩子当成小鹰来养,就不能强硬着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不然,它就窒息而亡了。若把孩子当成小白兔来养,关在笼子里就没事儿。 当我,打定好注意就按照自己的方式去造娃养娃后,感觉自己的心灵像一根羽毛那般,变得好轻灵了。 往后,我不需要看男人的脸色吃饭了,也就不需要费尽心机的去想着如何把自己的命运与一个男人拴在一起了,当然也就不需要把自己的一生幸福当成一场豪赌了,压注我碰到的另一半是人还是鬼了?压注我造出来的娃,好不容易养出来的娃是最终成人了还是最终成鬼成魔了?我胆儿小,不敢赌,因为我知道,十赌九输,偶尔一两个赢的,就能一定能落到我的头上?我可没那自信,我从来就不是一个自信的女人,我始终觉得,女人不自信,这并不是缺点。 回过神来时,她屋里的所有的东西都已经搬到车上了。 “姨,那您上车,天快黑了。” 那个驻着拐杖的常在梵音世界里漫游的一只腿的女人就这样消失了在南风楼的黄昏,其实,这段日子以来,她给我诠释了一个全新的世界,一砂一天堂,一花一世界,用很少的物资打造出了一个九分唯美的人间天堂,这个只有一只腿的女人,的确她做到了,人啊,总上要经历过刻苦铭心的疼痛,才能放下自以为是的聪明,然后懂得善用万物?从此一身轻。 相比起世俗职场界尘土飞扬的女人,比如我的母亲,杨宁,刀疤女人,等等,这些能在人群堆里眉飞色舞的虎啸山庄的女人,这个一只腿的女人营造的世界的确带给我的是另一种体验。 她让我的灵魂世界找到了一片安息地,让我化解了生命里很多的恐惧感,即使有一天,我展翅高飞,飞向很高很高的天空,我依然能有一份平安感,就是不害怕从高处坠落的那种安心。 同时,在这个一只腿的女人身上,我似乎找到了女人命运不幸与苦难的源头,那么,我会从源头处扼住自己命运的咽喉,举起尖刀,刺破那个命运的毒溜。 是的,我坚信自己是一个带有悲观底色的乐观主义者。 久久的,我遥望着南风楼边的莲池,莲叶已透着青绿,一片接一片,凌空挥舞着,看似矛盾,但很自在。 “喵,喵,喵。” “小白,是不是饿了?走,咱们回屋去,给你们弄好吃的,往后这儿只有你们与我相伴了。” “秋梦寒,秋梦寒。”我刚把三只小猫咪抱进怀里,突然听到了南风楼路边有人在喊我的名字。 我定神一望,是白猫儿他们来了,他们来这儿做什么?我立刻警觉了起来。 “你们来这儿做什么?有什么事吗?” “刚好路过,是昊然让我们来的,他让我来把小白猫咪带回去给他。” “昊然,要把小白猫咪收回去了?” “是的,他吩咐过了,把你手里的那只小黑猫咪留给你,其它的小白和小花让我们捉回去,他来养。” “只把小黑猫咪留给我?” “他是这样吩咐的。” “那好,正好,我也没有太多时间,没有好的猫粮来喂养他们,昊然可能会猫咪照顾的更好的。” “你把小白小花捉车里去,在车上等我一下。”白猫儿吩咐着他的男友。 “你还有什么事吗?”见白猫儿还没有走的意思,我问道。 “是昊然让我带一样东西给你。” “什么东西?” 接着她从包包里掏出两粒白玉石,是用一根红绳绑着的。 “这个,是昊然他让我带你的,是从他脚链上取下来两粒白玉石珠子,串成了一个新脚链,你以后出门在外,他让你戴在脚上,是可以保平安,逢凶化吉的。” “谢谢,也代替我谢谢昊然,我收下它了,会把它戴起来的。” “不用客气。”她停顿了一下,接着说:“另外,也没有什么事了,再见。” 他们刚启动车的发动机,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来。 “白猫儿?” “你还有什么事要说的?” “请你也帮我传话于昊然,让他开车时记得把那串白玉石脚链要随时带在脚上,图个心安。” “好,我帮你传达他,哦,我差点儿忘记一件事了。”白猫儿又从车上跳了下来。 “什么事?” “昊然让你帮他配得香露,就是用来滴到洗发水里的那种香露,你配好了吗,让我稍给他。” “哦,我家里还有半瓶是以前配好的,你帮我捎给他好了。“ 说着转身回到屋里,取出了一个棕色玻璃瓶。 “保存在暗处,不需要见阳光的。” “行,我会传话于他的,另外,也没什么事了,那我们去了。” 从枫林客栈与他们相逢到相知,也许我与昊然这一堆人的缘份就这样告一段落了。 天色的烟雨里,我不会再等你 月色被打捞起,晕开了结局, 且叹:一情一相思,一世一相见。“ 牵着情与爱的衣袖,继续满天飞舞。 我紧紧的把小黑猫咪搂在了怀里,一动不动的坐在了石头长廊的红木椅上,突然忘记了接下来要干些什么了,只是觉得心里有一种被突然掏空了感觉,无处着落。 也幸好,这是一个佳好的时节,草儿们都绿了,绿得那样专心致志,绿到了路径消失的地方,那是我人生的另一段路开始了。 “小黑,以后,我就带着你闯天涯了,你愿意吗?” “喵。” “没有花香,没有树高,我们是一棵无人知道的小草,从不寂寞,从不烦恼,春风啊,春风啊,你把我吹绿。” 第189章 红尘惮(91) “秋梦寒,你着实把老姐我吓了一跳啊。“ 这是杨宁给我发来的一条信息,这位不可一世的气势逼人的女大人怎么会给我发信息了?也着实让我吃了一惊啊。 这一天,介于明媚与灿烂之间,我来到了舞台上追光,开启了枫林岛记忆-古韵读书之旅。 这一刻,举世安妥,大地悄然,我感觉自己的身体如火焰般的温度顺着那一大片红艳艳的枫林一直升到了山的顶峰。 这一分,有天空的白云,大地的小草,树枝上的小鸟也来为我们助威了,我那生命中的原始力量啊,对,是生命原始的力量,如火山爆发般,一喷而出。 我从来不知道生灵的原始能量是如此来势汹涌,能把一粒粒散落的珍珠,串成一串又一串,然后把它们凝练成一束无比强烈的光,直刺人们的心间。 我听到了大珠小珠落玉盘的声音,差点忘记了,那是人们的掌声。 “老大,你人在哪儿?”我回复杨宁。 “我a店还有事,先回画溪春天了,刚在台下,看你主持节目,老姐我一直以为你是一只小白兔,没想到是一只白虎啊,吓得我的魂都差点儿飞了。” 我愣了一下,无言以对,不知道要如何回复她才好。 我到底是谁?我到底是什么样子的?是像小白兔还是像白虎?自己都搞懵了,我明明像一只小白兔嘛,凡尘都怕,凡人都怕,时常在人堆里吓得浑身发抖,都抖没了自己无数根羽毛了。 可是,当我站在台上,面对成千上万的人,我为什么不怕了?这一刻,我仿佛做到了,示万物于无形无色,见物见心,空色无二,我如一朵轻飘飘的洁白的云朵,飘泊在空气中,穿梭自如。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带着一个个疑问句,我会去寻找答案的。 “你平时隐藏得太深了,这点不讨人喜欢的,也不利于你的发展。”杨宁再次发信息来了,提醒着我。 “不,我没有隐藏,我只是一只在逆风中坚持着自己还是一只小羊的羊。” 此时,台上古琴声,歌唱声,朗诵声,声声入耳,哦,对了,姜飞扬,还请来了一位b市的知名作家,叫苗苗作家,来开启这场枫林岛读书节之旅。 当他出场时,我终于跳到了台下,只见人群如潮涌般,在枫林岛那片红叶林下穿梭着。 我把目光转向到人群里不停的搜寻着,也许心里还是有那么一丝丝的期盼,期盼着某个人的到来,他,就是昊然,会不会也躲在了人群之中,看到在台上追光的我,会有他吗?这绽放的青春之光,被千万人看见了,如果没有被他一人看见,这样心中难免会有一些遗憾的。 可是,我在人群里搜寻了千百遍,只见绿染天涯,四野苍茫。 对了,还有那位时常把我当猪脑壳的老娘,哼,我懒得向她分享自己内心的喜悦了,勉得自讨没趣,因为她已经认定了我的形像了,就是一个顽固不化的猪脑壳。 “其实在社会上混,表里如一的人,日子更好过的,不需要伪装。”杨宁又发来了一条信息。 “我没有伪装,我只是喜欢过平静的生活。” “那你为什么又要到台上表现自己?”杨宁语气点好像有点咄咄逼人了。 我有点不知所措了,心境由兴奋而转向了失落,这种独自精彩的人生,就像生命中有一个很大很大的窟窿,而后我把它打上了无数个补丁,在身体上打了几个补丁,在心灵打上了几个补丁,虽缝的严严实实的,却感觉还是很变扭,深感自己生而为人的一种遗憾,一种用千财万贯,光茫万丈也填补不起来的某种遗憾。 我不能向老娘分享我的内心的喜悦之情,因为她不信;不能向老爸分享我的喜悦之情,因为他几乎已经成了半个机器人了,生命处在了木头人的状态,无喜无悲了,也就难以感受到他人的欢喜与忧伤;也不能向同事们分享我的喜悦之情,我怕自己的光茫刺伤了对方的双眼。 也难怪,当身体的原始能量激活了时,的确是如火山爆发般,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那是自己的模样。 我终于确信了,自己还有一个鲜活的灵魂,没有变成机器人的状态,庆幸自己还有忧伤,还有失落,还有欢喜,还有疼痛,还有恐惧,还有愤怒。 我为什么要到台上表现自己? 我为什么不可以到台上去表现自己?杨宁的问题真是问的莫名其妙。 “老大,是风来了,就顺风而行啦,我没有想太多的。”我回复杨宁。 “好,抓紧机会发展自己,把你身上那矫情气茶气收起来,趁年轻多挣一点钱也是好的。”杨宁回我。 “谢谢老大的提醒,可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要想在人群中出头,就得把自己当成草木,不能有情,不然你走不长远的。”杨宁回复我。 是啊,人只有把情感消灭了,把情绪消灭了,就再也没有疼痛了,才能成为一名手起刀落,毫无顾忌之社会人,那来生直接做一块木头不就得了? 今生呆若木鸡,那今生又为何生?哦,我懂了,是当一个挣钱的机器人,也难怪,有些人明明已经家财万罐了,还要分毫必争,寸土不让,争得个你死我活的。 生命原本是灵动的,郑重度日,有一颗朝拜的心,面对挚爱,有一颗如见如来的心。 也不知道何时起,周遭的人们啊,都把人类的情感,情绪当成了是一种幼稚了,当成一种麻烦了,见有情绪之人,躲之,见有情感之人,避之,我也曾因为自己的幼稚与天真而感到无地自容,的确,失去了很多,错过了很多。 奈何人啊,灭掉七情,却灭不掉六欲。于是乎,好多人便有了,面对钱财权势,有一颗朝拜之心,面对挚爱,有一颗谋财害命之心。 现在,我又用自己的真实的体验告诉自己,木头人的状态,才是无可救药的。 他们不知道情感与情绪是一个人的生命的原始力量,可是,人们却告诉我要把这些东西消灭掉?变成一个机器人的状态,才能逆风而行,于红尘之中立于不败之地。 反正,我目眼所见的,那些个因为自己无情而做到了纵横四海,而后洋洋得意之人,明明刚过而立之年,这原本正当壮年时,他们就没有前行的动力了,仿佛已经看透了人间百态,像一个千岁老翁似的,躲在阴暗的角落里嘲讽着那些个还在人世间上跳下窜上求下索的幼稚天真之徒,他们仿佛手握着手术刀,一把叫做真理的手术刀,恨不能帮着那些幼稚之徒们开上一刀,好让他们早点悟道,做一个成熟之人,才能走上人间正道。 可是,我又看见他们明明人生才走过半百,不是看起来淹淹一息了,就是看见来像冰冻了千年的冰尸的模样,要不,就是模子里刻出来的笑脸,一张开牙就像一具山村老尸,人间正道是沧桑,咋沧桑成这副模样了? 也是哦,这所谓的人间正道,为财库里子儿多一点儿,为身姿爬得更高一点儿,为身边能围着猴子多一点儿,就如一台台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一天都设定好程序的陈旧的机器,不停的转动着,转动着,转动着,鞠躬精粹,死而后已,就算变得像山村老尸又何妨? 这人间正道都把人走成山村老尸的般模样了?罢了,罢了,我还是用自己的节奏去走向天真。 “不浪掷流年,不愧对山河就好,能走多远就走多远。”我回复杨宁。 “女人的青春是很短的,就那么关键几年,没有太多时间让你去掷光阴的。”杨宁说。 人世间到处都是催命鬼,无论怎么催,我都不想让自己变成机器人的。 青春就关键的几年时间?我就算猴赶猴急的,奋力奔跑,也达不到他们的标准了,那还不如用看花赏月的心境来谋事,走到哪儿是哪儿。 我曾经是用一颗挖井的心态来谋事的,因为挖得太用力了,还没挖几下,就盼着它能出水了,每天嘴里不停的念叨着,怎么还没出水呢?怎么还没出水呢?又急又累的,水都没见着一滴,人都快成山村老尸了。 想来想去,还是做一个有情有感的人比较好。 再说了,用手指头数都可以知道了,若把自己变成没有情绪没有情感的僵尸状态了,试问,路在何方? 婴儿,儿童,人家是通过情感,情绪非语言系统与大人保持链接的,我若把自己变成了木头人状态了,那我以后还怎么去当一个好的雌妈妈,还怎么去与婴儿保持链接呢?当婴儿感觉不到大人们的情感时,他们就是处在无爱的环境中,窒息,绝望,早早也变成了一块无情无感的木头了,那么,到处都是呆若木鸡,到处都是木鸡世家,打不会有疼痛感,骂不会有疼痛感,难道这就是天下无敌了? 反正,我是不吃他们那一套了,让他们搞僵尸大战去,我会坚定按照自己的方式去走自己的人生路。 人的情感:触觉,嗅觉,味觉等等,人的情绪:愤怒,恐惧,悲伤,欢喜,不管负面的情绪,还是正面的情绪,它都是有价值的,愤怒里有力量,悲伤里有怜悯,怎么可以把它们消灭掉呢?这些都是生而为人幸福的源泉啊。 其实往深里挖,给人带来的不幸的,真的是情感吗?真的是人的负面情绪吗? 色香味,并不会害人,害人的是自己的毫无节制的心。悲恐怒也不会害人,甚至还可以用来保护自己的有力武器,情绪之所以害人,是因为外界牛魔王们老是给我施加压力而至,是压力才让自己总是反应过烈,过激,甚至吓坏了,产生了逃避心理,才给他人或自己带来了麻烦。只要情发乎于适中,是有益无害的。 可能这也是使用左脑的人与使用右脑人的区别,当人只使用左脑时,他们生来就没有什么情感的,也不需要情感,他们更喜欢无情之人;他们也没有什么情绪的,这种人往往还是受虐狂,没事虐他千百回,他们才有兴奋感,你越虐他,他越是爱死了你,死了都要爱的。 还有,人若对自己疼痛无感了,也就会对他人的疼痛也无感,这样,就很容易把他人踩在脚底,踩着他人的尸骨往上爬,享受站在他人之上的快感,这可能就是这些似机器般人的活着的唯一的意义了。 看着不怒自威,霸气十足,很是吓人的,偏偏这些人中的数量还特别的多,就靠着他们数量多,很容易把势力造起来了,咋一看上去,好威风啊。 只是,当我变得有点头脑时,开始用脑子思考问题时,我就不会再害怕他们了。 会使用右脑的人则是相反了,平时的确就像一只小绵羊,像一只小白兔毫无公害,毫无攻击力,毫无影响力,真不是装的,的确就是这样子的啊。因为谁也不会把他们放在眼里,这样他们时常处于节能状态,省去了很多事,不过,一旦有什么大事发生了,要打应击战了,那平时储存好的能量像无数支利箭,一喷而出,这种反常状态,会让人大吃一惊,这就是所谓的城府深吗?如果他们说是,那就是。 的确,当面对几个人时,十来个人时,我的表现时常像一只受到惊吓的小白兔,逢人就躲,因为他们的气势都比我强,人又比我多,声音还都比我大,我吼不过他们,骂不过他们,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但当我面对,成百,成千上万的人群时,我知道自己无路可退了,都已经被逼到墙角落了,四面都是人了,必须应战,这时原始能量终于被激活了,就毫无畏惧了,完成可以成为人群的中心,像一束七彩之光,光茫四射了。 就如我站在台上那一刻,真的是坦然自如的,炮语连珠的,连草稿都不用了,完全可以临场发挥,我真没有想到,会是这样子的。 人啊,真是太不可思议了,连搞明白一个自己都这么难。 “老大,我做不到像你那样啊,总能冲在最前面,不过,有时候当一坛埋在地下的酒,偶尔散发一点芳香,也不错啊。” 第190章 红尘惮(92) 枫林岛上那片红林之下,琴音激扬,似弦索寸断,多么熟悉的声音: “寒沙茫茫风打边,劲草低头丘连绵。” 在琴音里,我听出了一种壮志豪情,或者又是柔情万丈,在生活里,我欣赏能用看花赏月的心境去生活的红尘之子,但更欣赏这些用豪情赋上一腔热血而负重前行的男子。或许是因为我只是一个女人,再怎么壮志,再怎么豪情终究还是比不 上一些男子。 不得不说,我从内心深处是爱慕这些性情豪迈的至始至终有一腔热血藏于心间的男子的,但我又对他们充满了畏惧之心,我怕自己的柔弱灵魂跟不上他们那沸腾的脉动。 站在那片枫林的台下,我用人群消融掉自己的身影,默默的注视着那在台上用琴赋义的姜飞扬,他仿佛每弹起一根琴弦,都会让我那原本沉睡的灵魂又苏醒来一次,重新热血涌动着。 那便是活着的感觉,真好。 情人?恩人?爱人? 我有时候对情的感觉如此模糊,模糊的分不清每一次相逢到底是哪种情? “他一生载过我一程路,我一生中向他挥过一次手,然后下车,下一站,奔向属于自己的前程。”这种没有预见的遇见,没有告别的告别,是情?是恩,还是爱?我也分不太清楚了,对,我应该把他们叫恩人,知遇之恩。 我觉得每个人都是由很多个自己组成的,有时候之所以要奔赴天涯,因为只有在行走中才能一点点的解剖出自己最真实面目,与此同时,也能遇到更多的灵慧的眼睛,他们能协助自己去发现那个不曾发现的自己,能让自己打破过往的拷链,这才得以从泥土里面破土重生。 我坚定的相信,生命是需要往前移动的,时常注入新鲜的血液,不然的话,明明呆在臭水沟里还不会自知的。就算身体不能移动,也要让自己的心向前移动着。 每当我内在感觉不良好的时候,心灵深处就会生出来一把尖刀,恨不能一刀下去,革掉自己的命,革掉亲情的命,革掉生活的命,直到把自己的生命状态调整到‘平静与淡淡的喜乐’为止。 虽然在这样乱碰乱撞的过程中,那些所谓的行走在人间正道之人,时常会来恐吓我停下寻找的脚步。 他们时常会告诫我:“生活本来就是这样子的,你到底想要怎么样?” 哪有那么多生活本应该就是这样?人最痛苦的是:明明感觉生活是苦的,却还要跑出来表演,把所谓的“幸福”演给他人看,让别人告诉他:“你好幸福哦,好成功哦。”这才不枉一生?这明明是一层苦再叠加一层苦嘛,苦中苦,最后达到对痛苦的免疫吗?我早就确定好了,那肯定不是我想要的人生。 想着想着,我又努力的把思绪从云端里投回到了舞台上投放到了姜飞扬的身上,也真是难得,如此人间,他居然还有一腔热血。 我的目光一定带着一股磁场,他居然感应到了,发现了立在台下人群堆里的我。 在台上,向我做了一个优美的手势。 “寒姑娘。”突然背后有人拍着我肩膀。 我猛得回头,是他?昊然他爸:昊震成,我的神情由惊转喜:“咦,叔叔,是你啊,原来你也在这里啊。” “我刚看到你在台上主持节目了,寒姑娘的台风很好,叔叔我,没有看错人啊。“ “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做主持,第一次面对这么多人讲话的,我从来不知道,原来我还可以是这样子的呢。” “哈哈哈。” “你们男人怎么识人的眼光这么厉害,居然都比我还了解我自己呢?” 我环顾了一下他的身后,想继续寻找到昊然的身影,看来,他真的没有到来,真可惜,昊然,没有看到今天我的模样。 “叔叔,昊然,他今天不在枫林岛吗?” “这臭小子,前些天从画溪春天回枫林岛来了,在酒楼里才呆了半天,又突然不见人影了,我又好些天没有见到他的人了,电话也打不通了,这一天天的也知道他在干些什么?你也不知道他去哪儿了吗?” “我,我与昊然已经分手了,当然也不会知道他去哪儿了。” “哦,分开了?什么时候的事?” “就在前些日子。” “哎,你们之间的事,叔叔我也没法参与的。”从他的神情里我看得出来,看来他还不知道我与昊然已经分开了,也就是说,他没有从中破坏我们之间的情感,还算是个比较明事理的雄爸爸了。 “是的,是他妈不同意我们处在一起,叔叔,您同意我与昊然在一起吗?” “嗯,寒姑娘是个大气的女子,怎么也执迷于儿女情长呢?不管你们是在一起,还是分开,叔叔无话可说。” “叔叔您也不同意我与昊然在一起的?是吗?” “昊然这臭小子,还没怎么经事,你是聪明的女子,应该懂得叔叔的话语。” “嗯,我明白了,看来我们分开,对于我来说是正确的选择。” 我仿佛一下子读懂了这位中年男人,你说他是用心良苦也好,还是老奸巨猾也好,可是我却一点儿也不怪他? “年轻人,还是把多点心思放在事业上,是不是?我记得,上次昊然把你配好的那份菜谱放到我的办公室里了,我一直收藏着呢,如果寒姑娘有心来我们邻枫酒楼,叔叔会给你一个自由自在的发挥空间的。” “多谢叔叔,还能记得起我的事儿。” “只可惜,我与昊然情深缘浅,我和他分开了,说好了,以后不再相见了,我已经决定好了,等这次枫林岛读书节结束后,我又要奔向下一座城市了。”我用非常低的声音描述着自己的内心世界。 “分开了,叔叔希望你们也可以示友人相待。” “我做不到。” 不知道是爱屋及乌?还是我对眼前这位大男人,有前世的因缘?还是我们磁场相吸?反正,从昊然带着我第一次遇见他的父亲时,就感觉有一束暖光注入我的心田里,给我前行的路上带来了一股莫名的力量。 这类:规则与情感,理性与感性,双管齐用,合二为一的人。 不管他们是所谓的好人,还是坏人?只要在规则之中在大框框之内能给予我灵魂自由的人,不强迫我,不压迫我,对于我来说,他就是好人,是善人,反之,就是恶人。 我时常也在提醒着自己,勿一不小心就成为了恶人,成为了他人眼中的可恶之人了。 红林下的人群逐渐散去,苗苗作家,也收起了笔尖,与姜飞扬一起从人群里走来。 “秋梦寒,下午二点依然在这儿集合,还需要你的助力。”姜飞扬的笑容十分爽朗。 “嗯。”我点点头。 这位苗苗作家,人长得并不算俊美,个子也不是很高,但他身上散发着一种好特别的气质,让我不自觉的把目光停留在了他的身上,我想那就是所谓的男人的理性之美吗?这种美带给人一种距离感,崇高感,站在他的面前,让我突然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我很清楚,男人身上的那种理性所带来的力量感正是我所缺少的。可我又不想承认自己的渺小,连忙把目光收回来,投放到姜飞扬身上,仿佛在告诉他:“风流才子也是人,我才不会高看你的。” “你好。”他仿佛发现了我的小心思了,先与我打起招呼来了。 我涨红着脸,感觉自己身上光茫全都被他身上的理性之光给遮盖了,这一瞬间的确让我有点不舒服,他打破了我对自己的美貌的自恋幻觉,佳好的容颜在理性之光面前,显得那么微不足道了。 也正好,借此机会,让我早点去适应它:我的容颜,在某些人眼中是不太有价值的,所以,我必须要学会无视它,放下它。 比起容颜,其实我更喜欢自己那火山爆发的力量,及无限的能量,可那一团团能量总是被一团团乱七八糟情绪给包围了,吞没了,平时根本就发不出来。 若不是今天的遇见,那我依然还是一只躲在草丛里,啃着大白菜的小白兔了,每日里被来来去去的人群吓得四处躲散的,哪还有精力在人群里发光,有光也变得暗淡了。 幸亏,我没有厌男症,我欣赏他们的简单,力度,精准,专注。如果普天之下所有的男人不变得像木鸡了,不变得像机器人了,那该有多好啊。 我相信,能把女性的能量吸收过来的,凡是能欣赏女性的能量的男性,在规则与情感,理性与感性中切换自如的男人,他们早晚都会成为生活里或者事业里的姣姣者的,因为他们都是懂爱的人。 可是我又听人说:多情博爱之人,是因为在生活中真正理解他们爱他们的人太少了,真的是这样的吗? 从我萍水相逢中的这么些男子:姜飞扬,还有之前遇见的万生等,还有昊然他爸:昊震成。这些男子,为什么他们身边跟随着的女人都是像地主婆一样的现实感特别强的女人呢?把他们的钱财都敛为已有了,万生身边的万姐,姜飞扬身边的西咪,昊然他爸身边的刀疤女人,这些女人真是一个比一个厉害,一个比一个吓人,这倒也挺奇怪的。 那生来无情残暴之人,又是怎么回事呢? 我回想了一下自己亲友圈,发现生来无情残暴心机重重之人,其实大多数也是小时候未曾被双亲善待过的人,他们选择了延续曾经的伤痛,用恨去复制更多的恨,不过他们也是有爱的,他们所谓的爱,只是对他们相关联的一小撮撮人付出,是那种为身边人可以负天下的人的付出。 反之,很多时候,能选择“大义灭亲”的人,恰恰是那些多情博爱之人。 孰好孰坏,或许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 我只知道那些为了自己身边一小撮撮人,而可以去负天下人的人,若天下人全都是这样想的,为了身边人好过一点,爬得更高一点,那必然要把其它人踩到尘埃里去,甚至还会去投毒人间,作假人间,那人间开启的就是互害模式了。 算了,不去想了,想也改变不了什么。 直到姜飞扬的身影消失在了人群之中,我才把目光转了回来,发现昊然他爸还如松树般立在我的面前。 “叔叔,吃中饭的时候到了,您不用吃饭吗?” “走,叔叔我好像还欠你一碗粉,一餐饭,这下可以补起来。” “不就一碗粉吗?来日方长,但愿往后还能与叔叔在工作上有合作的机会,我虽然没有财力物力,但我有精力体力,应该能为叔叔效一点力的。” “好家伙,跟叔叔也玩躲猫猫了。” “我还想在人间好好的混的,才不想玩躲猫猫的。” “梦寒姑娘,有很多优点,不过,有一个不足之处,就是做什么事都只有三分钟热度,这点叔叔得批评你一下了。” “不止三分钟的,我在“异渡香魂”就坚持快两年了,还有,我与昊然的情感,原本也想一直坚持下去的,可是天不从我愿。” “人生能有几个两年了,晃荡晃荡一眨眼间时间就溜走了的,我前些天也听昊然说了,你过些日子去往别的城市,又要去搞别的什么事了?” “嗯,是的。” “那叔叔,也没什么可说的了,只能祝你好运。” “也祝叔叔好运。“ 我们握手道别,一股电流从我身体里划过,那是一股雄性动物散发出来的强大的能量,流进了我的身体内,与雌性能量会合,如磐石般无坚不摧,在那一刻,我深刻的感觉到,这人世间,最厉害的人不是女性,亦不是男性,是男性被女性包容,女性被男性包容的那一瞬间。 不过看看现世,还是有一点遗憾的,有那么多雄爸爸们都变得像机器人了,无情无义无感的,他们也瞧不起雌妈妈们,甚至还伤害背叛他身边的雌妈妈。 最主要的,雌妈妈们,也是丈着自己原始能量强大,又能说会道的,就耀武扬威了,把机器人般的雄爸爸们也不放在眼里了,于是乎,有些雄爸爸们与雌妈妈们,都差点儿都打起来了,再这样下去,又如何是好哦。。 第191章 红尘惮(93) 诗人说: “天堂里有九朵云,要么辞花成果,要么零落一地。” 我不知道风若把云吹散了,吹落到了地上之前,云会不会有恐惧,会不会怕疼痛,落到地上之后,云不再是云时,它会不会惊慌失措。 自己也像天空中的一朵云,总是不能完全确定好自己的形状,红尘之中还有好多的模具,总想把一朵朵云打造固定成他们所期望的性质与模样,可云必境是云,难以固定,难以成形,它总是从缝隙里悄悄的飘走了。 是啊,若像一朵云,那就应该有云的精神,云的灵魂 。 其实,刚开始,我也多么想成为一朵乖巧的云,好好的呆在红尘的模具里,去固定成其它人喜欢的样子,后来,才发现,这条路根本走不通的,当我变得不再像一朵云时,也少有人满意我不是云的样子,最难受的是,我自己也记不起来自己是什么东西了,于是我,找啊,找啊,终于又找着了。本来就像一朵云,又为何要去做一阵风。 反正,无论像什么?在山的位置,有山的难度,有山的恐惧;在风的位置,有风的难度,有风的恐惧,只是任务不一样,标准不一样,所以,形状也不一样。而我最喜欢的形状,还是云的形状,至于在他人的眼中的自己是高贵的还是卑贱的?我只是像一朵云,人们要给我定贵贱,我也无可奈何?这不是我最怕的,我最怕得是自己确定不好自己的性质,就怕有一天突然又变得不像云了,没有了云的灵魂,云的精神,那我又要如何自处。 一想到这儿就会莫名的恐慌,万一有一天我又落到了邪恶之人的掌心里,他们用糖衣炮弹诱惑我,又把我装进一个钢铁般的模具里,无尽的摧残着我的灵魂,我还会不会像一朵云? 万一有一天我为了觅得一口口粮,落入了人间地狱里,他们无尽摧残我的躯体,把我当成煎饼果子来烤,我还会不会像一朵云? 万一有一天我病倒了,四肢无力,无依无靠时,我还会不会保持云的精神? 恒久的做一朵有灵魂的云,可不是件易事。我只知道如果有一天我失去了好不容易自己构建而成的云的精神了,生活定会一地鸡毛,心灵会慌乱不堪。 人想得太远了,难免会有很多恐慌,我能做的,就是每当在夜深人静时,一次又一次叩问自己的内心,我此趟来到人间最想完成的事是什么?最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是什么?然后把它们一一排序,按先后秩序一件一件的刻不容缓的去经历它,在自己的秩序里行走时,内心当然是笃定的。 我记忆中,每当我变得慌乱,迷茫时,脆弱不堪时,那是因为又落入到了邪恶之人的天地里了,邪恶之人不一定是陌生人哦,他们也有可能是身边最熟悉的人。混熟人圈,拥有硬实力者往往更容易占据关系中的上风,如果ta们又生出了一颗邪恶之心,那关系里的软实力者就有得受了,软实力者大多数是脑袋里的软件都还没开发出来,就被硬实力者折磨的人不人,鬼不鬼了。 某些拥有硬件的实力者,他们会千方百计的来吞食掉摧毁掉身边人的灵魂,而后为ta们所用,吸干身边人的精气神,让身边人的肉体消瘦,最终精神世界走向崩溃,一个个好当当的活生生的人就这样失去了自己的意识,成为了一只战战兢兢的猴子了,逐渐成为别人的一个工具人。成为工具人也就罢了,关键是邪恶之人是永远不会满意自己的工具的,ta们会不断的从鸡蛋里挑骨头,强制你满足他的一个又一个欲求;ta有欲求也就算了,偏偏人的欲壑难填啊,ta的欲求是有没完没了的,生命不止,欲火不息啊,这还怎么搞啊。 如果逃不出邪恶之人的世界,那么拥有软实力者,也只能在别人的剧本里哭泣了,这样的人生注定就是一场悲剧。 偏偏邪恶之人还不那么好识别的。索命的坏人,世人一看便知了,若落到他们手里,就算死,也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至少也死得个痛痛快快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邪恶之人是索要人的灵魂的,ta有一把无形的摧魂之刀,专门来伤害人的灵魂的,人的灵魂受伤后,是那种像是投放到蒸笼里蒸包子的感觉,窒息,郁闷,绝望,可又无处伸冤,无处喊冤,明明身处光明,却感觉自己被关进了小黑屋子里,你若喊疼,外面的人还会嘲笑你过于矫情。 所以,我时常告诉自己,还不如把人生当作一场自由的旅行,往前行走就是了,把所有遭遇的一切当成生命中一道独特的风景,少点期盼,少点索求,这并不是想来标榜自己有多么的高尚廉洁,我可不是虚无主义者,也不是什么犬儒主义者。这样做:一来,可以预防自己一不小心就变成了摧人之魂的邪恶之人了,人啊,一旦要求自己一定要怎么样,一定要成为什么样时,就会在不知不觉中变得邪恶起来,不分你我他,都一样的。 二来,也不会被摧魂人的糖衣炮弹所迷惑了,落入他们的套中套中,那定是很惨的。 想着,走着,又走到了明月街最繁华的地方了,在街边的一棵枫树底下,围了很多人,那是发生什么事了? 我排开人群,挤到了最前面。 前面那是谁在买艺求生了?沿着路边,整整齐齐的摆满了一幅幅油画,还有素描。 “咦,是白潞潞。” 好久没有见着他了,白潞潞没有变,他又回来了,还是沉浸在他的画里了,他在画画,一边作画,一边在卖他的画,他也要生活啊,卖画又有什么不可呢? 我从他的第一幅作品观看到了最后一幅作品,每一幅画都有名字。 风景画:“楚烟湘月”“药王山下”“黄昏的火烧云”“老家的东窗”“望果节之夜” 人物画:“蕙风兰思”“陌上少年”“锦浦春女”等。 他的目光是那样的专注,若无旁人,根本不会抬头看一眼这拥挤上来的人群。 人们也只是围观着,议论纷纷着,少有人来问画,买画。 突然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挤到了最前排,喊着:“爸爸,爸爸,我要买画,我要买画。” “妞妞,快走,快走,买什么画,看你以后不好好学习,就像他这样,流落到街头,像乞丐一样,讨生活。” “爸爸,你不懂,这是街头艺术。” “啥艺术,啥艺术,都是一些好吃懒做之辈,拿一些颜料在那里乱涂乱画的,谁不会啊?改天爸爸给你画一幅,比他涂的好看多了。” “我不要你涂的画,你落伍了,连街头艺术都不懂。”小女孩反驳着他的父亲。 “死妞妞,尽敢嘲笑爸爸了,我有啥不懂的,你不是说以后要考美术学校吗?看见没,若没学好,以后就像他这样,沦落街头,吃土吃灰尘。” “吃土,也比你这种没品位的好。“ 、“我没品位?你这衣服谁给你买的,你知道它是什么牌子的吗?“ “俗,你真俗,俗掉牙了。” 无论这俩父女怎么吵着,白潞潞目不转睛在他的色彩世界里游荡着,我的确在白潞潞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过去与现在及更加坚定了将要迈出的步伐。 “走了,妞妞,别看了。”他的眼神漫不经心的游荡着。 我回过头白了此男人一眼,果然,真是俗,满身一股铜嗅味。 可怜的小女孩,摊上这样一个不识趣的爸爸,美盲的爸爸,我心里哀叹着。 “不嘛,爸爸,我要这幅画,你帮我买。” “买什么买?” “我就要买嘛。” 他倔不过女儿:“喂,这幅画多少钱嘛。” 白潞潞终于放下了画笔,说出了画的价格。 “你打劫啊,一个街头乞丐,也不看看自己的出处。” “走,妞妞,回去爸爸给你画一幅一模一样的。” “我不要你的画的,我就要他画的。” “喂,少一点,我就买了。” 白潞 潞摇了摇头。 “切,你这画,二毛钱,我还嫌贵了。”那男人骂骂咧咧的。 “走开,走开,买不起就别来这里凑热闹。”白潞潞招着手。 “谁买不起呢,大爷我有的是钱。” “大哥,既然你有的是钱,那你把你的钱砸出来啊,行行好呗,关靠吹,有什么用呢?总要证明一下你的实力嘛。”我终于看不下去了,发言了。 “这世上到处都是兜里没几个子儿,还想装逼的人了。”我故意调起他的情绪。 别看我平时胆儿小,面对这些不懂得尊重他人劳动成果的人,我身体里就像是装了一个火药包,一点就着,看不顺眼时,就开炸了。 每个人在世间行走,不管他付出了什么,是时间?是精力?是情感?是创意?是金钱?等等,这都是付出,只要付出过,他就是有价值的,就是值得尊重与善待的,不过,最大的价值,是无价,如果不符合你内心的标准,你可以不出价,不为此买单,怎么能说二毛钱还嫌贵呢?这不是污辱人吗? 也是,若由得势者位高者的标准来给万事万物定价,那他们完全可以无尽的挑剔,居下位者那无论花多么长时间去做一件事,无论多么用心的去做一件事,只要位高中得势者在他的标准里不断的挑剔,不停的挑剔,把处劣势者的东西挑剔到一文不值,那这样下去,处劣势者根本就没有活路了嘛。只有两条路可走了,要么宁死不屈;要么投降,放弃自己的的标准和追求,变成得势者身边的一只猴子,我突然焕然大悟,难怪?平时,老有那么多人喜欢责难我?原来如此。 白潞潞这下是对的,每个人价值是由自己来定的,人就应该有样的骨气,宁死不屈的骨气,不管在情感中,还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可以定价,对方可以还价,但若把我的付出贬得一文不值,甚至还来贬低我的人格,对待这种人,还客气什么呢?反正我会直接对着ta开炮的。 “行,你行,你们是一伙的,我买,大爷我不差钱,当作是积德行善,可怜可怜一下街头行乞的丐帮。”他总算按原来价一分不少的,买下了一幅“望果节之夜”。 走文艺风之路的人,也是为所谓的热爱而活的人,这条路说白了就是软件生成之路,若不能一天天生成新的软件出来,那么很容易被俗世间的各种硬件,灯红酒绿,闲言碎语等等,按在地上摩擦,不断的摩擦,疼痛难忍时,只好选择放弃,若没有一颗顽强的不屈不饶的心这条路的确是很难走下去的。 所以,白潞潞的画,我觉得他的价格卖的一点儿也不贵,也只能说,好的东西,只能给懂的人,这些满身铜臭味的人,换作是我,直接拿起扫把一扫把就扑走他,看又看不懂,还要在人堆里带节奏,乱喊乱叫的。 若把人生比作一场钓鱼活动,这世上还真是有各式各样的人: 有一种人着重点在钓,走的是文艺风;有一种人着重点在鱼,走的是享乐风; 前者享受是钓的过程,并不太在意在哪儿垂钓?一天能钓多少条鱼?一天钓到了一桶鱼,他很开心,钓到了十条鱼,他也很开心,只钓到了一条鱼,他照样很开心,一条鱼也没钓着,他还是很开心。他要的就是在空山白云之下那份内心的宁静。至于鱼,把每天钓到的鱼好好保存起来,每天总有一两条鱼吃,或烤,或蒸,或红烧,都是美味佳肴,再煮上一两碗香喷喷的白米饭,再摘点绿色蔬菜,有浑有素,营养均衡,再加上一瓶好酒,在那水云洞天的空间里,酌酒一杯,也足以洗去内心的风尘了,这不就是诗意人生吗? 而后者就不一样了,他们着重点在鱼,根本就不喜欢垂钓,你让他在湖边呆上三分钟,没见鱼上钩,他就心神不宁,骂骂咧咧的了,只怕水里的鱼儿看见他那狰狞的面孔都吓得钻到水底里不敢出来冒泡了。那钓不着鱼咋办呢?这些人就会生出很多歪心思来?老想着如何把别人钓好的鱼搞到自己的手里来,每天在那里做着他的“美人鱼”梦。 当然,人世间还有一种人,就是不声不响的织网的人,制做鱼食,鱼杆的人,这类人算得上是聪明人了。 另外,还有一类就像小女孩和我这种人,总是会为好钓者,摇旗呐喊,也愿意为他们的鱼买单的人,往往也成为了他人眼中的“傻叉”了。 第192章 红尘惮(94) 一阵凉风拂过明月街边,一滴滴银色的露珠从街边的那棵枫树上滚落了下来,有的滴在了地上,还有的打湿了白潞潞摆在街旁的色彩画。 此时,白潞潞并没有收摊的意思,当他卖出了一幅画后,抬起头只朝我淡淡的微笑了一下,并没有与我打招呼,而后很快又低下头,拿起画笔,目光完全投入到了他的色彩的世界里的去了,就仿佛从来没有认识过我一般。我能感觉得到,他的笑容里有一种沉重感,这种沉重感也许是因为是他在拿命运作一场赌注,押注时的那种沉重;也许是因为他把很多人已经拉进了命里的黑名单,无依无靠的那种沉重。 正好,又是一滴露珠打在了我的面颊上,真是一叶惊心,一露清凉。 我多想告诉他,其实我们是同道中人,人,有时候也要往“高处”走一走的,并不一定是为了“攀权附贵”,是为了此生不留遗憾的归向平地,最终无怨无悔无畏无惧的归向尘埃,归回尘土。我这里所指的“高处”并不全指是世俗里的站在千万人之上的高处,还有思维的高处,意识的高处等等,有时候想要看清楚生活的真相,命里的真相,是需要退出属于自己的生活舞台,放下自己手中的笔和纸,柴和米,人和事的。 还在路边观望着的人指着在那色彩世界里漫游的白潞潞问我:“你们是同学吗?” 我摇了摇头。 “那你也是画画的?” “不是。” “那你们认识吗?” 那人怎么那么多嘴的,我有点不耐烦了,此刻我多么希望白潞潞能从他的色彩世界里走出来,说一声:“是的,我们是朋友。” 可是他始终没有抬起头,就仿佛我从来没有来到过他的世界里,他从来不曾与我相遇过一样。 那一瞬间,我心里泛出了一丝丝失望与失落,有点不知所措了。 此时此刻,我感觉在他那如磐石般坚定不移的眼神面前,自己是轻飘飘的,就像是在飘浮中空气中一片羽毛,是啊,艺术?必境艺术的世界在我的印象中,它是无比厚重的,厚重的就像那山坡上堆积了千年的黄土,它又是无比轻盈的,需要在无数个孤灯夜照中去吟出属于自己的那份欢快的旋律。 旁人怎么可以把白潞潞和我摆在一起,他可是在画里的世界历经了艰难险阻,在生死轮回里走了一遭,又一路跋涉而来,依然不放弃,不抛弃,那画里面应该有只属于他自己的故事而熬成的一幅又一幅独特的色彩世界。 此时此刻,他的无声胜有声。的确,很多时候,我觉得无声世界里比有声的世界里拥有更多的涵义,它包罗万象,同时,也包含了很多很多没有办法向世间人诠释的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全部把它们投放在无声的世界里,用另一种方式表现出来,这,便是艺术的意义。 我的心境很快又明朗起来了,不是说好了,心无所期吗?我又在期盼什么了?期盼白潞潞对我说一声“谢谢”吗? 或许他在用他自己的方式,表达他的情感呢?只是我看不懂而已。 想来,自己还真是在做江湖剑客梦了,我又何尝不知,剑中有恩与情,剑中更多的是有仇与恨。 将心比心,人,很多时候都是如此的,我们越想着把一颗烧得滚烫的心捧出来交付于人时,往往是不能马上得到回应的,就像是往悬崖边扔了一块石头,没有声响,弄不好,还惊动了崖底的毒蛇,从岩避处爬上来咬人的。 若觉得委屈了,我只能更正自己的心。 对于一个老喜欢做白日梦的我来说,很多时候我总是去喜欢去编织出很多唯美的梦,然后希望一切能按照自己梦境中的一一程现,当外界的镜像与自己的梦境不相符时,我也会心生懊恼,后来,我终于明白了,原来这也是一种恶。 不管怎么样,我应该为白潞潞感到高兴才对的,他依然做回了他的白潞潞。 我见他再也没有抬起头来多看一眼周围的人群,只好将身影退到了人群后面,默默的一声不响的消失了在人群之中。 果真尘缘如梦,消失在了时光中,回头时无晴也无雨。 转过身,又路过了明月街边的那片做烧烤的场地:芭蕉林。 风吹的芭蕉叶远远的就听见唰唰的声响,伴随着虫鸣声,还有那小鸟就像是一只只黑色小精灵在林子里窜来窜出的,食物的清香扑面而来。 客依然是客,只是我不再是我,他也不再是他了。 我的心仿佛又没了依托,昊然,白潞潞,曾经我示他们为红尘知已的人,也终究都与我渐行渐远了。 真如昊然所说:我们真的就像一只小小的船,又飘泊到了茫茫的大海里,选择了各自的归途。 是啊,天阔地广,久对易悲。 凝望着那条通向远方的白石路上南来北往的车辆,我又想踩着白云去远方了。 再次坐在了那片芭蕉林边里的一棵芭蕉树边的石板凳上,这儿灶台锅冷的,来一份烤鸡翅吗?这会儿好像提不起那雅兴来了。 又想着,呆会儿开工,要坐在那沉闷的办公室里,还有,想起那西咪,我就一头大,这么久了,还是没有找到更好的与她相处的方式,能让自己心不生火,也能让她满意的相处方式 。 这时,芭蕉林间飘来了悠扬的乐曲声,吹走了堆在我心灵深处的一片乌云,也好,能好好的在这儿坐上一会儿,什么也不做,也是一份享受了。 你看,那芭蕉叶绿得那样自然,那芭蕉树底下的草儿经历了一个长冬,又从泥土里面长出来了,嫩绿嫩绿的,可爱极了。应该长草的地方都长草了,应该开花的地方花儿也都开了。 “秋梦寒。” 是谁在喊我?我向芭蕉林那头望去。 哦,那是姜飞扬和西咪,在这儿烧烤呢,真是见鬼了,想啥就来啥的。 “秋梦寒,给你一个鸡翅。”西咪,直接起身走到了我的身边。 瞬间,我内心的温度由零下10度,直接升到了90度。 “谢谢。” “我们已经吃好了,走啦。”不得不说,西咪这个人,其实有些时候还是挺好的,心想:等改天我有时间了,要好好的心甘情愿的去陪她逛一次街了,说不定我与她是可以化干戈为玉帛的。 “秋梦寒,你下午记得帮我把放在你桌上的那份文件整理好,我明天要用。”姜飞扬吩咐着我。 “嗯,我呆会去看看,尽量明天给你。” 我回应的很勉强,其实,内心深处的声音,告诉我,我更喜欢自己一个人呆在图书库里,每天整理着书籍,闻着那淡淡的而又无比熟悉的墨香,仿佛身体的每一根神经都是确悦的,又是平静的,在那儿,每天都能见着朝阳升起,静静的望着白石桥下的小溪流奔涌向大海里,窗外层层梦,窗中不是梦,它对于我来说就是最真实的存在着。 还有,我的心又仿佛飘向了遥远的远方了,那座c城,有波罗波罗农密芳香疗法的白梅镇,那里的白梅在这个季节里应该开花了?那里的芳香世界,有迫不及待的想去那儿探个究竟了。 还有,在这样的季节里,我也想起来了故乡的云,故乡的梅,闲梦故乡梅熟时,桃花柳絮湖两岸。 而在这儿,在姜飞扬身边,我总感觉自己像是跳进了一个看似华丽的坑里了,我必须要快点从里面爬出去才好的。 我得找个理由,找个顺其自然的理由告别才好,不然,我怕自己这猛得一跳,弄不好,到了下一座城市,面对那一切的未知世间里,没跳好,又跳进到了阴暗的“深沟”里去了,若遇上了像‘香草明朝记忆风”那样的主人,那真是得要了我半条命的。 不急,不急,我默默的稳住着自己的心灵。 约十分钟后,我起身,从芭蕉林里又回到了明月街边,突然一辆米白色的小车从我身边飞驰而过,而后又在前方不远处停了下来,车倒到了我的身旁。 “秋梦寒。” 我将手遮住阳光,往前一探。 是昊然? “昊然。“ 我一眼就望见了他的车后座上坐着一位女孩,手里抱着我曾与昊然一起养着的那只小白猫咪。 不经意间扫视了她一眼,她微微胖的身材,雪白的肌肤,骨子里透出一股高贵的沉稳的气质的女孩,嗯,昊然的爱情故事也许本该就是这样发展的。 我只觉头一阵晕眩,尽管早就猜到结局,可内心里还是翻江倒海的。 “梦寒,她是我们邻枫酒楼的女同事。”昊然为我介绍着那位抱着小白猫咪的女孩。 “哦,我知道了。” “你,今天几点收工?” “还不太清楚呢,我的工作有时候很忙,有时候很闲,哦,我的上班时间到了,不跟你聊了。” 说着,匆匆转身。 “秋梦寒,你离开枫林岛,去c城白梅镇时,记得告知我一声,好吗?我还有事想跟你说。”昊然大声的在我身后喊着。 “嗯,我会的。” 我加快了自己的行走步伐,原来我还是老心性,面对自己心爱的男人离自己渐行渐远时,我想的不是如何把他夺回来,而去默默的离开。 回头,直接钻进了“异渡香魂”图书城里的白石屋修道房里,焚了一柱檀香:想借此把自己翻江倒海的心浪归抚于平静之中。 “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每当读着修道房里这一行字,就莫名的感怀。 我这人生之路修来修去,仿佛又修到了下一个十字路口了,往上走也不是?往左走也不是,往右走也不是,停着不走也不是,往下走更不是? 那不?曾也在白石屋修道房里焚香寻道的欧阳成成,他早就警醒过我,昊然是一位花花公子,我不以为然,必境,我也是一名花花女子嘛,谁怕谁呢,这下看来,是我输了。 而欧阳成成,他自己也迷失在了一场又一场的花事里了,我总感觉这样也不好。 “即知身事梦,一事任红尘。”事需要专一,情也需要专一,才是好的,不然,这样一浪接着一浪的拍过来,拍得心好痛好痛的,承受不住。 到底要如何才能做到?我不知道?我还在寻找,依然在寻找,也许内心深处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的盼望,盼望着能找到那么一份可以不用说“再见”却又甚感“自在”的情感的依托。 你若安好,便是晴天?安好?我真的就是一个如云般的女子,身在此处,心总是飘向了很远很远的地方了,要如何安好?人只有安好了,才会有依托?可是,我无法安好?哎,就是这样一个矛盾体,无法调和的矛盾体。 而后,踏着沉重的脚步,回到了“异渡香魂”二楼,西咪,又开始在打电脑游戏了,屋子里发出砰砰的声响。 说来说去,还是像西咪这种女人最容易“安好”,她只需要有吃的有玩的就能“安好”了,唯一不好的,是需要剥削他人的劳动成果,才能实现自己的归途,但也无妨,必境女人是守成的动物嘛。 我站在门口,敲了敲旁边的木门。 西咪,眼睛直直的盯着电脑游戏盘,不知道是没有发现我的到来,还是看见了装着没看见。 “西咪。”她没回应。 “西咪,你能把游戏的声卡调低一吗?” 她没回应我。 “西咪。”我直接走到她的身边,对着她的耳朵呼唤着。 “干嘛啊,都怪你,害得我死了。” “你这不是好好的嘛?” “游戏里面我死了,你赔,我要你赔。” 这时,屋子里面走出了一个女人,哦,是图书城的公共区的清洁工,她在这儿干什么?是在帮西咪打扫房间卫生吗? 我寻思着。 她望了我一眼,又望了西咪一眼,轻轻摇了摇头。 她想表达什么?我不太懂。 “老太婆,看什么看?好好去搞你的卫生啦。”一声吓令,吓的清洁员连忙钻进了洗手间里。 “大千金,你能不能不要搞出那么大的动静来啊。”我恳求着她。 “你害得我死了,你赔。”回过头望着她的游戏盘。 “我赔你个鬼啊,你的声卡这么大声,都吵得我没法干活了,我脑子静不下来啊。” “你静不下来,管我什么事,是你自己的工作能力不行。” 西咪,刚刚还递给鸡翅对我细声细语的西咪,这会儿就像被魔鬼附身了,面色狰狞。 她这是在演双簧吗?我突然意识到了,难道她就是一个能演双簧的双面人?在姜飞扬面前,对我可好了,帮我做这做那的,感动的我简直不知道如何报答她了,姜飞扬在不时,她又是另外一副面孔了,但愿我的猜测是错误的,静观其变,静观其变,我努力的安抚着自己差点儿又要着火的心脏。 第193章 红尘惮(95) “待月月未出,望江江自流。” 见西咪依旧我行我素,电脑游戏的声卡,不但没有调小,“砰砰砰”声音更响亮了,游戏里的她刚才还死了,这下又满血复活了,还在发号施令了,那架势? 仿佛在告诉我:“你算老几,你能把我怎么样?” 我无奈只好退出她的房间,返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座位上,暂且只能念禅诗来浇灭自己的心火了,心里面反反复复的念叨着: “冰融残雪韶光浅,日暖风恬念佛陀。 但得心中无我相,于中幻迹亦消磨, 休于格外求奇特,求得无机也是魔。” 一边念着,一边心中的怒火还是往外喷着,根本安抚不住那无比躁狂的心魔,我那敏感又纤细的神经啊,闻声就热血沸腾的,身处红尘俗世之中,似我这样的五官灵敏之人跟‘呆若木鸡’款式的无情之人去硬碰硬,就如一个鸡蛋去碰一块石头,人家不费吹灰之力,便碰得我落花流水了。 我的身体里面五脏六腑都在不停的喷火,似熊熊烈火,烧得我浑身难受,这“砰砰砰”的声音,就像唐僧对孙悟空的紧箍咒,让我感觉整个脑袋四分开裂的。 又想着,这姜飞扬,是被色迷了心窍?还是特意安排一个如此放肆的女人在办公室一旁的公寓里来给我们下属念咒的? 我没有办法思考,没有办法工作,正应了刚才西咪的那句话:“难道真的是我的工作能力不行?如果这样,天大地之大,能有我容身的之处的地方真的太少了,哪儿不喧嚣?哪儿不吵闹?” 我突然又想起了三个字:摧魂人。 在摧魂人面前,人,就像坐在云霄飞车上,情绪体验一会儿在巅峰,一会儿到谷低,他们一边离不开你,需要你;一边又无尽的折磨你,摧毁你的存在感,价值感,ta们偶尔会对你视如已出,实则在ta们内心深处则别有一翻洞天,难道这些人可能在追求的就是一种耍猴咒猴的快感? 而我,最无法忍受是:是西咪欺骗了我的感情。 想着西咪平时偶尔对我的好,偶尔给我一颗糖吃,差点儿甜得我都分不清东南西北了,这种甜味我一直默默的记在心里面,老是记挂着,想着等哪天有机会了,我一定会回报于她的。 没想到,人家只是在演双簧,我却还把它当真了? 我向西咪投去的信任与心存感动,原来人家只是个养猴专家,她迷恋的只是自己伎俩,我只是一个试验品而已。 不行,不能再让她得逞了,我得揭开她的真实面纱,不能再让她在把人当成猴子来耍中寻找生命的快感了。 若我对西咪的猜测是对的,她虽算不上是真正的坏蛋,不会索要我的小命,但可以肯定的是西咪这人是邪恶的,她懂得如何摧毁他人的灵魂,让对方对自我价值产生怀疑,而后受制于她,为她所用。 摧魂的方式有很多种:制造燥音,入侵人的耳朵,让人失去思考能力;糖衣炮弹,迷惑人的眼睛等等等。 总之:就是从人的听觉,视觉等多种感觉中入侵你,操控人的情绪,让人的情绪处在混乱中,而后失去自己内心的阵营地,失去了判断力,这时,就在神不知鬼不觉中被她打败了,败阵而归后,要么变成她的一粒棋子,任其摆布;要么,脑袋跟糊了浆糊似的,失去了本来拥有的升级打怪的能力,这样,她就是总是处在关系里的上风位置了,是一个恒定的得势者。 哦,我越想越觉得这西咪不是我想像中的那么简单了,与她相交这么久,我一直以为她只是像个喜欢霸占更多玩具的孩子,是因为害怕我抢走了她的玩具,才对我各种为难,而我,也不是一个多么沉稳大度之人,的确又蛮喜欢与她抢玩具的,这便,彼此见面十回就有五回都竖起羽毛在开斗的。 倘若西咪就是一个喜欢在人前演双簧的双面人?在操弄人中获得一种胜利感价值感,那我与姜飞扬及与她相逢的每一位多情之人,不是都被她骗了吗? 看来,我这真是又碰到钉子了,这儿的班我是不再想上下去了。 好,我已经准备好了,这儿,不是西咪离开,就是我离开了。不过,就算离开,我感觉自己还有一件事没有做,就是要揭开西咪的真实面纱,要不然,她还真以为鸡毛能飞上天了,满天下都是抓鸡毛的猴子,猴子嘛,是看不出来她在演双簧的,只怕她每天都有在笑天下可笑之猴呢。 人生如棋,我要如何将她一军? 我得搞点动静出来了,不能再一如既往的念什么禅诗了?鸡蛋去碰石头,必败无疑。 有情热血之人对抗无情冷血之人?这西咪的缺口在哪儿?若对准了缺口,便一招就能取胜, 我思索了好一会儿,有了,就这么干。 “西咪。”我再次起身直接冲进了她的房间内,一伸手就拔掉了她的电脑的电源。 “这是工作场所,你要打游戏到游戏厅里打去。” “你干什么?发神经啊。” “你在这儿打游戏,打扰到我的工作了。” “这是我的地盘,是我的屋子,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又没在你的办公的地方打游戏,你管得着吗?你以为你是谁啊,死女人。” “你打扰我的工作了,这是“异渡香魂”图书城,不是你的地盘,不是打游戏的地方,请你搞清楚。”说着,直接抢走了她的鼠标。 “把鼠标还给我,把鼠标还给我,臭八婆,死女人。” 一边骂着,她突然一头猛扑上来,抓起我的手就开咬的,疼得我哇哇的叫。 “哎哟,你怎么还咬人啦。” 我反手把她摁倒了在地上,与她撕打了起来。 “死女人,你等着,我让姜飞扬开除你。” “开除就开除,你以为我怕吗?今天我就想收拾你这条不知天高地厚的吸血虫的。” “不要打了,不要打了。”我听见那清洁员从洗手间里冲了出来,在一旁不停的喊着。 “大姐,你去帮我把门关起来,我要关门打虫。” “哎哟呢,我的大小姐们呀,有事好好说,有话好好说嘛。“ 西咪这女人,她的身材看着挺壮实的,也正是因为她平时伸手不提四两的,应该是在娇宠长大的,很少参与过什么家务劳作,更别说体力劳动了,我是那天在画溪春天酒楼里她帮我搬木梯子时,让姜飞扬去井底下捡手机时,便看出来了,这女孩应该从小就没有参加过任何劳作的,正因为如此,我当时心里暖暖的,特别的感动。没想到?真是:“笑渐闻声不渐消,多情却被无情恼。” 她只是在演戏?这女人啊,若陷在自己的伎俩中洋洋得意,还真不是什么上上智,这是遇上了我,把她当人看,还明里跟她斗一斗,若遇上一个狠角色,真是让她吃不了兜着走的。 话又说回来,就算一辈子在伎俩中过关斩将,蒙骗了所有人,那人,也不只是她眼中的一只猴吗?这样与“猴”为伍一生,有意思吗?越想,越是感慨万千。 再加上平时没怎么见她运动,体能没有训练出来,真要格斗时,就像是插在松软的黄土上的一根棍子,我轻轻一推,她就倒了。 而我,可能是平常劳作的时间多,且从小就在野外干活的,有着很强的体能的训练,虽表面看着柔弱无力,像一团软绵花,真要逼到格斗场中,比体能,爆发力还是挺足的,随意几拳,就把西咪打得无还手之力了。 不过,我很清楚,我的体能的耐力不是很好,之前在子弟兵学校上学时,虽也有过体能耐力训练,那时,每天天还没亮,所有的女生都被宿管老师的口哨声吹醒来了,通通被赶到操场里参加3000米长跑,每次都是那样,起跑时,像风一样,风劲十足,越到后面,就不太行了,体能的耐力总是跟不上其它女生,怎么训练也练不起来,这可能是基因决定的。 所以,点到为止,让西咪知道我不是那么好惹的,就可以了,很快起身,松开了她。 “死女人,我不会放过你的,下班路上,你给我小心一点。” “你是想喊人来打我吗?不怕被关到派出所里去,你就去叫。” “我怕个球,我们派出所里有的是人。” “那你今天是打算要我流血咯,苍天之下,有王法存在,即使王法在不在了,苍天也是有眼的,在看着呢。我既然一个人出来混了,就不怕流血的,今儿个我就打算跟你干到底,平时的我都怕踩死一只蚂蚁,活得小心翼翼的,那是我对一切有敬畏之心,我把你当人看,你却要把人当畜生来看,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说着,转过身,对着还站在一旁的清洁员说: “大姐,我们一起来做卫生,西咪,你想打游戏继续,我脑子不能用了,手还是能用的。” 心想:先让她一步。 西咪,跟我玩伎俩,那我就陪她玩一盘,不然,她还以为她得道飞天了,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生出一窝窝像她一样的种来,那往后皇天之下的女子们,还真以为只有像西咪这样的女人才能有个好活头了不是?谁说的呢? 要想在俗世里混下去还真只能如此:待有情之人有情,待无情之人无情,情给了无情之人,就像拿露水去浇灌一棵铁树,然后盼望它开花结果,最终,铁树没有开花,把地下的土给浇软了,铁树倒了,搞不好砸得自己头破血流的,两败俱伤的。 “这样就对了,早这样,我就不会咬伤你的手指了,有些人,就是摆不正自己位置,看不清自己位置的,在什么位置,就要摆出什么姿态,就不会吃亏的,懂不?”西咪说着。 “我一直把自己的位置摆得很正的,是有些人不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的。” “不过,你放心,我没事干,做卫生,当做运动,一定把你的屋子弄得一尘不染的。” 整间办公室里,再加上西咪的里屋里,又归于平静之中,各就各位,西咪在打着游戏,那清洁员在帮她整理床铺。 要想个什么办法?才能把西咪从这办公室一旁的公寓里清出去呢? 我一边琢磨着,一边拿起扫把,把他们房间里所有瓶瓶罐罐,不管它三七二十一,通通扫进了外面的垃圾桶了。 然后与清洁员打着招呼:“大姐,我先去倒垃圾了。” 当我返回时,正如我所料,屋里又闹翻天了。 “喂,你赔我金戒指,你赔我的金项链,赔我的化妆品,你知道那些是多少钱买的吗?” “啊,我没看哦,我不知道哦,你知道的我是从农村里走出来的,没见过什么世面?压根儿就不认识什么金戒指,金项链的,我只知道影响屋里整洁的东西,就一一清理掉了,这下,屋里看着不整洁多了吗?不好意思哦。” “我的金项链也被你扫走了,你去垃圾场里帮我找回来。” “你自己去找哦,刚来了一辆大车,把垃圾都已经运走了,找不回来了啊。” “那你就赔。” “我陪个鸡蛋给你,行不行?我陪你个球。” “好,那就当你把我的金项链给偷走了,我现在就去贴广告去,告你偷了人家东西还耍无赖。“ “那你现在就去贴呗,就算你“把整座枫林岛贴满了,‘秋梦寒是小偷的广告’,也没关系的。” 这下,我真的豁出去后,突然一身轻,回到外面的办公桌里,撕了一张白纸,写好了辞职信,及离职的原因。 拿起手机,给姜飞扬发了一条比较长的信息。 我不求别的,我只希望姜飞扬能看清楚西咪这个女人的能演双簧的面孔。 他有权知道真相,再决定爱或不爱,那便是他的事了,与我无关了。 我是没法让自己活在别人的双簧戏里的,我内心深处里的那份如清泉般涌动的情感啊,在西咪这种女人眼中就是一个天大的笑话,一文不值,都成了她戏弄我的法码了。 丢掉工作对于我来说不算什么?被人戏弄了情感,这才是我绝对不能原谅的,绝对不能放过西咪的主要原因,我必须给她上上一课,告诉他,人是不可以当成猴子来耍的,不然,猴子是会变成老虎的。 “秋梦寒,你怎么啦?你等一下,我现在还在画溪春天,马上就回枫林岛。” “没关系,我请假了,先回邻枫镇了,你桌上的文件我拿回家去整理了,明天上午捎过来给你,在明月街“上灯良夜”美食店见,记得,我只见你一个人,不要带西咪,我有重要的东西要交给你。” “好,我答应你,有什么事明天见面再说。” 第194章 红尘惮(96) 一簇烟云染秀枫,一杯温酒话《聊斋》。 一望风楼灯伴月,亦真亦假亦平常。 “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飞扬哥。”脚步踏进了“上灯良夜”美食店里,我看了看时间,刚好傍晚六点整。 “没关系,我也刚忙完,就散着步到这儿了。” 姜飞扬脸上的笑容显得很柔和,神态还是如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一样,如一位浑身无骨的一年四季闲坐在高台上思绪常在太空里漫游的走路能飘起来的公子哥儿模样。与他共事的这么些日子以来,感觉他的脑子里还是有点“货”的,还是能够做到‘看花不是花,看雾雾非雾’,的。也就是说:他的脑袋里面的软件已经开发出来很多了,且能应用自如,进退自如了,我一直相信万物是心的倒影,当脑袋里的软件开发到一定程度时,这时才能做到在有无的世界里穿梭着且毫不费劲,生命如行云流水般,举重若轻,随时随地能保持这般悠然自得的神态。真羡慕这些左右脑都发达的人。 我在想,就这样一位男子,他怎么会迷恋上西咪这样的女子?他知道西咪是能演双簧的双面人吗? 我要如何展开今晚的话题,其实我特别不喜欢做一名告状女,总感觉那样怨气太重了,像古代时含冤的民女,向大人诉冤的那种悲壮之情,那种氛围一点儿也不好,况且,我的处境也没到达那般不堪的地步。 我抬起头,望向那“上灯良夜”金黄色的在夜空闪烁的灯牌,上灯良夜? 回过头,发现酒架里摆满了千奇百怪酒瓶子,不如来一瓶酒?来增加一些氛围。 “你想吃点什么?自己点,今晚我请客,这么些日子以来,你跟着我东奔西跑,风里来雨里去的,也挺辛苦的。”姜飞扬把菜单推给了我。 “我是为了自己忙活的,所以,从不觉得辛苦,过几天就是寒食节了,您喝酒吗?要不,来一瓶寒食酒,行吗?” “行,咱边喝边聊。” “那好的,酒能壮胆,飞扬哥,你知道吗?我从小就是一个比较胆怯的女孩子,上学的时候,老师每次给我的期末的评语都少不了,‘胆子太小,需要加强锻炼’。” “是嘛,我咋看不出来呢?” “那是因为工作需要,我为了混口饭吃嘛,逼着自己硬上的,另外更主要的是你比较信任我,不会随意在鸡蛋里挑骨头的,很少责难我,所以,才显得胆大些了。” “你在生活里很胆小,在工作中很胆大,是。” “对,对,您说对了,我就是在生活中很胆小,不过,在工作中,就逼得比较胆大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是这样的。” “那可能是在生活中的你,是假的,在工作中的你,才是真实的。” “哦,有这回事?在生活中的我,怎么会是假的呢?我倒很少往这方面思考?” “人时常会有两种状态的,我也一样,不必大惊小怪的。”姜飞扬脸上露着微微笑容,缓悠悠的把杯子里盏满了酒。 “来,干杯,以后希望你一直保持此时此刻的状态。” “嗯,飞扬哥,你是男人,你说女人是胆子大一点好,还是胆子小一点好呢?是拥有飘逸的气质好呢?还是拥有沉稳的气质好呢?” “都好啊,不是吗?” “但愿,正如你所说,人时常有两种状态的,我也感觉自己就是一个矛盾体,一没弄好,就成一团乱麻了,有时候也会胡言乱语的,变得像一只充满傲慢的铁公鸡了。” 人都是有两种状态的?姜飞扬开场白就申明了他的立场了,这么说,她是知道西咪的性子的,知道她是一个能演双簧的双面人,依然选择与她在一起的吗? 那今晚,我还有必要来做一个告状女吗?这不是来自讨没趣吗? 我放下酒杯,低下头,玩弄着自己的手指头。 “你喜欢飘逸一点的生活,是。” “我知道生活中大部人追求是安全或安逸的生活,少有人追求飘逸的生活的,所以,先要稳而后才能安,这样就要去给自己争取一个好的身份,我好像是不太喜欢给自己安装一个什么身份的那种人,在一个地方待久了,人就会自然而然的有了一个身份,且必须要有一个身份,他人才能以你的身份来决定用何种态度对待你,然而,我感觉那身份就像戴在身上的一块囚牌似的,像个假人,轻飘飘的,很没有安全感的,你会有这种感觉吗?” 姜飞扬面带微笑的凝视着我,仿佛欲言又止。 我突然明白了他刚才说的那句话:“生活里的我是假的?“ 的确,在熟人圈里,从我走出校园里那一刻,他们就给了我第一次定型了,我们那时女孩子能上个大学还是可以改命的,可是我却主动放弃了,然后,他们便随意的给我装了一个身份囚牌,什么阿三阿四的,阿猫阿狗的,给我一通乱叫的。当然,我还有第二把改命令箭,就是撑着自己的黄金年龄去嫁个好人家,身边的熟悉的人可能会因此再给我第二次定型,给换个身份囚牌。不过,到目前为止,这把鸡毛改命令箭只怕也会被我给扔了,我想,我是不会做那种悍鸭子赶着去上架的事儿的。 我还是比较喜欢去过修道的人生:“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从起始点修到终点,总不能修到一半,就把手里披荆剑给扔了,不修了,去改换赛道嫁人。那前面的路不是白修了吗?我自己的人生之道,现在已经修到第二个十字路口了,我坚信自己,一定是可以披出一条真正属于自己的路来的,如果有了一条自己的道,那我就不需要去跟别人抢道了嘛,我在自己的人生之道里可以种花,可以栽树,也可以摆地摊,可以唱,可以跳等等,这不是更自在了吗?只是前面披路的过程很辛苦,路上还有财狼,有虎豹。 我还是做一个如云般的女子比较好,最好今年能飘到东山,是阿花,明年能飘到西园,是阿娇,那样感觉酷酷的,更主要的是我还时常喜欢做白日梦,白日梦本来就是千变万幻的,不是只有粉红色的美梦,还有灰色的黑色的恶梦,且只要我把自己的白日梦编织的更紧凑一点,它是可以一一实践起来然后变成现实的,我不是一直就这么走过来的吗?很多时候我都分不清自己是在梦境里,还是在现实里,我特别相信外面的世界是自己心灵世界的倒影,我的白日梦就是我的现实世界,别人的现实世界只不过是更多人同一个白日梦而已,那我为什么不可以坚守改创并实践自己的白日梦呢?只要我还在飘着,还能够做白日梦,还没有给自己定型,那么这一生不是有无限种可能吗? 以至于,我总是想不明白为什么世俗间里的人们,干嘛要那么快快的给自己套个身份呢?穷其半生,为了一个身份,可以上刀山下火海,拼尽全力,死也无憾,好不容易搞到了一个身份,然后给自己套在一个小框框里,按照身份一板一眼的去生活,他们才觉得这一生便值了,我咋觉得这样的一生一点儿也不值呢? 我还是觉得没有身份比较好,比较有灵动性,灵活性,至少也要把自己道修出来以后,再看看给自己安装一个什么身份才适合。不然在别人的道里就冒然的给自己安个身份,那个自己当然就是假的嘛,姜飞扬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啊。 我想起平日里,只要遇见一个人,他们问我在做什么工作的时?我回答:是一个闲散人士,自由职业者。 这样说来:闲散人员,吃白饭的就是我在别人眼中的身份了,没有身份就等于没有价值的,他们就可以随意对待我了。 难怪,他们对我的态度老差了,我还以为是自己又做错了什么事了,又说错了什么话呢,咋老得罪人了呢?于是,我只要遇见熟人了,说话与做事都显得小心翼翼的,生怕惹得对方不高兴了,然后就莫名其妙的揍我一顿,原来,是人家瞧不起我是一个闲散人士,闲散人士就是无业游民嘛,没有身份的人是被人鄙视的,会被人欺负的,原来如此哦。 “我只有在没有什么身份时,无拘无束时,自己一个人呆着时,是内心里最满足的,尽管在熟悉人的眼中,这样啥都不是,还老欺负我,但只要远离他们了,我是很喜欢自己的生活的。” “我明白你的意思,就是不喜欢长期给自己套一个身份,是。所以,你要辞职,离开这儿了,是吗?” “嗯,是的,“异渡香魂”图书里的修道房里不是有一句话吗?‘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不半缘君。’我这条人生之道从站修到终点站,要修出一条属于自己的一条道来,必须一点一点的往前移动啊,或者换个身份啊,不然不叫修道,叫挖井了,不是吗?我比较喜欢陌生的城市陌生的人,谁也不认识谁,我无须向他们证明我是谁,就是把自己彻底清空了的感觉,然后去学习新的东西会更快些,完成下一个任务时,修新的一段路程,才能轻装上阵,背着身份,不能畅快的发挥自己。” “没关系,这样以后我就不是你的上级了,我们可以是朋友了,我也失去了一回身份。” “呵呵,我可不敢跟你做朋友,你那西咪太可怕了。” “西咪咋被你说的那么可怕了,啊?” “我不清楚,我俩没有办法好好相处,说出来也不怕你笑话,我们见面十回都有五回在吵架的,昨天我又与她打起来了,你说人都有两种状态的,的确是这样的,女人更是如此,每个人的一生都是一部《聊斋》,一面是人,一面是鬼。” “每个人的一生都是一部《聊斋》?这话有意思。” “不是吗?我只知道所有女人包括我自己在内都有一张画皮,一面是人,一面是鬼,有时候是好鬼魅,像素素,娇娜那样的女鬼,她们来到男人身边,是为了助男人一臂之力的;有时候是坏鬼魅,像小韦,她接近男人是来吸干他的血,吸走他的精气神的,还有时候,像小倩,她接近男人,是索取他的灵魂的。反之,男人亦是如此,也都有一张画皮。” “我懂你的意思,不过,我都尽量做到把自己的画皮扔掉,但也不能保证没有失足的时候。” “是啊,妖若有情妖非孽,人若无情怎为人,我相信大部分人还是有情的,也许在来到这个世上之前都只是一只孤魂野鬼,今生能为人,是毁尽了千年的修为,发下过千年咒血,用三生煎熬,才能换得这一世的缘来缘去,所以,我觉得每个人无论站在什么的位置上,拥有什么样的身份,都不应该把与自己相逢的人当成一只猴子一条狗似的耍来耍去的,毕竟,我们都是同类。“ “妖若有情妖非孽,人若无情怎为人?那你这些日子跟我合作共事感觉是不好吗?”姜飞扬咪了一口酒,问着。 “飞扬哥,我并不了解你生活里是个什么样的人?我看人都跟雾里看花似的,越看越是看不明白,但你是我见过最好的上司之一,你让我了解了更多的自己,学会了宽恕自己,这样,才让我对前面未知路程没有那么害怕了。” “好,好,你这话我喜欢听,再夸我,我会变得骄傲的。” “我觉得就是这样的,没有夸大事实,对于我这种比较喜欢飘泊的女人来说,也只能自己炼就一身本事,至少也能抵挡住妖魔鬼怪,有见招拆招的本领,要不然,没闯三关,就飘没了,那就失去了飘的意义了,所以,我这一路走来,最感谢的人,除了,那一个不知道会不会出现的在哪儿出现的能许我一生安定的男子,还有,更多的是能给我勇气的让我大胆去闯荡的人,对于我这样胆儿比较小的女人来说,他们都是我生命中最最重要的人了。” “你不要高看我们的男人了,没有想像的那么高尚与伟大,以后出去,一定要多长个心眼。” “会的,我长了很多只眼睛的。” “小样,你,还很有很多只眼睛?” “哦,对了,我还有一样东西要交给你,这金项链,手饰是西咪的,昨天我一气之下原本把它们倒到垃圾场里去了,想来想去,又返回去,把它们从垃圾场里扒了出来,麻烦你帮我还给她。” 紧接着,我把与西咪相处的这些日子的几点疑惑,也大概表述了一二。 他接过用透明胶袋装着的一堆金饰,沉思了好一会儿才说: “你放心,我知道怎么做了。” “还有,这文件我已经整理修改好了,这是我在”异渡香魂“最后一天的工作内容了,希望能合你的心意,我跟人事部已经说好了,明天不来了,她已经给你安排了一个新人。” “行,行,在你身上,我闻到一种母性的光辉。” “第一次,感觉自己成熟了一点,终于有一个人没有用烂漫天真来形容我了。” 第195章 红尘惮(97) 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里桃李熟, 我来桃李树下坐,又摘桃果换酒钱。 这又是一个桃李成熟的季节,“桃花庵”里后院里的李树桃树的枝头上都已缀满了青绿色的果实,把树枝压得低低的,四处都散发着一种迷迭香的香味,静坐在这一片桃李的天地之间,内心深处有一种莫名的感叹:人间是如此丰盛,那远处的山,那近处的水,那近处的花,那远处地的层楼,那肥沃的黑泥土,那正在松土的蚯蚓,那枝头上的硕果磊磊,如果时光就停止在这一刻,那应该有多好啊。回头又问自己:如果时光就停止在这一刻了,那我的此生是否还有遗憾?内心深处的答案告诉我: “还是有遗憾的。” “我本不是青灯客,早被浊酒染红尘,总是觉得再给我春去秋来一个轮回,我就会化茧成蝶飞得更美。” 我始终没有忘记,在这“桃花庵”以外还有另外一个不一样的世界,那是一个每日新,月月新的科技世界。伸手数了数手指头,还有几个月的光阴,我就要下山了,再次骑上时代车轮,继续往前滚动着,继续去修自己的红尘之路了。 “桃花庵“的庵主的确是一个挺不错的女人,来这儿的人们都是这样认为的。她是一个每天生活在自己的节奏里的女人,你来或者去,她在或不在都不会带给人某种异样感。不过,在关键时刻她的手起刀落,还是有点魄力的。权力这玩意儿也真像一把刀,用得好的话给环境里带来了秩序,宁静,祥和;用得不好的话,带给人的是窒息感,被控制感,让人只想逃离。主要还是看拿刀的人,看他本来是丰盈的还是残缺的。 “上山是为了更好的下山”,这是庵主向来给我们的信条。 “秋梦寒,你在哪儿?出来一下,来帮我们一起把这箱装水搬到大堂里去。”哦,是庵主又从山下采购回来了。 “好,我马上过来。” 昨晚下了一场雨,路有点滑,我撸起裤脚,从一条石头小路绕到了“桃花庵”的莲池边,好些天没来这儿,原来这莲池旁啥时候又做了木质护栏了,那栏杆上隔一段距离就雕有一只小鸟,有飞着的,有正在低头啄食的,还有眯眼沉睡的,每一只都雕刻的那样栩栩如生,就像一只只活着的小鸟停留在护栏上似的。 我刚走到大堂门外,突然一个三四的小男孩一头向我冲了过来,拿着手里的水枪就朝着我发射,喷得我一身水珠。 “咦,这是哪儿的来的小朋友?”我问正在大堂内整理物件的黎姨。 “是做护栏木工的,他家的小孩子。” “虎子,虎子,到后院去玩去,那里有果果吃。”黎姨轻言细语的把他给支开了。 “哦,我刚走过前院,好些天没来这边了,那儿都大变样了,原来我们又请了木工来做工程了。” “过些日子有个‘结夏安居智慧灯会’,也让来者安心行走,有护栏了还是好些的,小心行得万年船。”庵主回答我。 “是啊,小心行得万年船。” 我比较好奇的是,是哪里的木工?把那小鸟都能雕的如此栩栩如生的?一边想着,一边心神不疑的把箱装水从车内卸了下来。 “我来,我来堆,你只管搬进来就好。”黎姨提醒着我。 “黎姨,你有没有看出来,我现在的力气好像比以前大了好多呢,是不是呆在这“桃花庵”里能养心,还能把身体的基因也变好了吗?” “这个?要问我们庵主了,我不太懂,我那儿子万生不就是,他小时候也是体弱多病,大了反倒变坚实了,一年四季在那里研究他的芳香疗法,说什么山有木兮木有香,搞得个神神道道的,哎,只要他自己觉得好,我也懒得管他了。” “山有木兮木有香。” 万生,自从年初开春时来过”桃花庵”一次探望黎姨,直到现在,我没有再见到他的身影了,听黎姨说,他又去国外进修了,要明年这个季节才会回来,我想是他的工作上遇到问题了,需要进一步学习,换作是我,也会这样做的,心里面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庆幸自己刚出道时没有跟错人。 “嘿嘿。”我低了头,赶紧去忙活去了,不敢唠嗑太多了,就怕黎姨又来问我的终身大事了,黎姨这人,啥都好,就这点不太好。 “梦寒妹子,你在这儿还有多长时间?才可以下山了?” “还有很长一段时间呢,要等到明年春天了。” “也好,也好,在这儿养得白白胖胖的,下山后找个好人家,先把自己的终身大事解决了,不让爸爸妈妈担忧,才是个好姑娘,可不要像我们家万生学习,他还做什么导师呢,我看他真是误导了人家的子弟。” “黎姨,我都是过自己的生活,跟万生老师又没有什么交集,他哪儿误导我了,您别乱说哦,再说了,我有正儿八经的交往过异性朋友的,只是各种原因又分开了。” 这黎姨也真是的,她好像对男人时常怀有一种不满和敌意似的,仿佛在千方百计的要打破我对异性美好的幻想,要知道我是一个喜欢编白日梦的女人,我的梦里的遇到的男人大多数都是英雄,而且我在现实里也证实了这一点,他们的确把英雄气节的一面展现给了我,可能是坏的一面我没有机会看见而已,也正是因为这样,我才无法找到一个可以互靠的男子的主要原因,因为真实的世界里没有英雄啊。 只是故事还是要继续的,没有伴侣就没有伴侣。 最令我头疼的还是:时不时又想起了我的母亲的没完没了的问候,还夹杂着威胁,她对我已下了最后通牒:如果明年我再不回家把自己的婚事给解决了,他们就要喊我们家二爷三爷及村里村长与妇联一起拿着绳子上山来,直接拿绳索把我给捆回去了,然后关到铁屋子里去,让我闭门悔过,不让我再到处飘了。 不想还好,一想我就吓得浑身冒冷汗的。 眼看,明明感觉自己前方的路越走越宽了,之前那么泥泞的路,我都走过来了,挡过了风霜雨雪,挡过了财狼虎豹,挡过了妖魔鬼怪,可是,有些命里相关联的东西又要如何去挡过? 那仿佛是一座无法移动的石山,直接又挡住在我的面前,我要发挥出愚公移山的精神,来移山吗? 这黎姨也跑来给我火上浇油了,真是的。 “哦,是什么原因分开了,你跟黎姨说说看,看黎姨能不能帮你们再重新合好?” “黎姨,你能解梦吗?我最近一年总是在做同一个恶梦,梦见我的父亲还有我家二爷三爷及我们村里的村长拿着绳子来到了这里,直接用麻绳把我捆下山了,关进了一个小铁屋里,那个小铁屋只有一个小小的窗口,能递进去一个碗那么大的窗口,铁屋里漆黑的伸手不见五指,我每天在那里面疯狂的敲打着铁门,可没有人回应我,喊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那梦里的男人真是太可怕了,为了让我赶快嫁人,连我的父亲都不放过我,把我当成畜生一样关进了一个黑铁笼子里?现实里的男人真的有那么可怕吗?” 一边忙着,一边闲聊着,不知不觉中车里的货物全搬完了,我们这一天的任务又算是完成了。于是,闲坐在莲花池的亭子边,我跟黎姨聊起了在b城枫林岛的生活,就当作是心灵的一种喧泄也好,长这么大,我都没有女闺蜜的,却把黎姨,当成了自己的忘年交了。 我的记忆再次飘向b城枫林岛。 在我离开枫林岛“异渡香魂”想前往c城白梅镇的那天,本来也想去跟昊然道个别的,记得那天在明月街重逢,他说还有什么事要与我说的,又怕他是随意说的一句玩笑话,我还当真了,心里面又一次冷笑着自己。 那天,我手里还捉了昊然送我的那只海龟,在枫林岛祭坛边站立了很久很久,遥望着那耸立云天的邻枫酒楼,来来回回,望着酒楼门前的车来车往,思前想后,最终还是打消念头,还是算了。 回头凝视着祭坛边还未燃烧完的香烛,就在香烛前作依道别了。 就这样,我把海龟放生了,只带走了小黑猫咪,一个人悄悄的离开了枫林岛,就如一朵白云,轻轻的我飘来了,轻轻的我又飘走了,什么也未留下,什么也未带走。 我拿着一张开往c城的车票,踏进了车站里,想着又要开启一段新旅程了,心里莫名的激动。 有点意外的是,那天在进站口处,我碰到姜飞扬了。 他拖着行礼箱带着无比洒脱的笑容向我走来。 “咦,飞扬哥,您这是要去哪儿出差吗?” “不出差,和你一样,去修道啊,这一站修好了,现在前往下一站了。” “哦,原来您也是修道的人啊,您的下一站是?” “一路向北。” “你呢?”他问。 “我往c城,我们不同的方向了。” “你的西咪呢?”我有点好奇的问着,怎么今天他没有带上西咪了,平时他们可是形影不离的呀。 “西咪也去修道了,她的道才刚从开始的,我不能再带她起飞了,让她自己慢慢修去。” “啊?这?” “咋了?你。” “没,没咋的,也许这样也是好的。” “是呀,生活就是这样,莫名其妙,莫名其妙的开始了,又莫名其妙的结束了。”姜飞扬叹了一口气。 “是呀,真是的,可又无可奈何?没想到飞扬哥你也有身不由已的时候,我也就释然了。” 姜飞扬放下了西咪,选择了自己单飞,我并没有太多的意外,总觉得这是或早或晚的事儿,只是我的出现加速了他俩的分离,必境姜飞扬行走的是人道,西咪行走的是畜生道。人道主义者,有些底线是绝对不能触碰的,比如尊严,比如自由。这也是我为什么要选择修自己的人生之道的原因了,是为了遇见也在走人道的人啊,不然的话,堕落到畜生道的人太多了,那条路太拥挤啊,还有,女人走畜生道时,遇到的也一般是走畜生道的男人,那可是要主动去“杀生”的呀,那沾满血渍的双手,布满血腥味的一生,我也只能叹观为止了。 “珍重,保重,我得去赶车了,有缘咱们还会再见的。”姜飞扬含笑着向我道别。 “哦,我也要去找侯车室等车了。”说着,匆匆忙忙收拾好自己的行礼,往二楼冲去。 “秋梦寒,一路上要保护好自己。”姜飞扬排开了人群,又回过头喊着。 “会的。” 候车室传来的广播声,让我心跳加速,砰砰砰的跳个不停的,不明为何会这样的? 刚找到自己的候车点落座下来,忽然又听到人群中有人在喊我,且不是幻觉。 “秋梦寒。” 我戴上眼镜,往人堆里仔细一瞧,是白猫儿。 真奇怪?她怎么也在这儿,难道她也要去修道了吗? “妈呀,这是谁家的小朋友呀,在这儿闯祸了?”突然,“桃花庵”里的一位与我常相伴的小伙伴,在大堂门口边喊着。瞬间把我的记忆打断了,又从c城枫林岛飘了回来,我把目光锁定在了“桃花庵”里的大堂门口前。 “我去看看,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了?”说着,连忙起身就往大堂内走去。 只见大堂内一片狼藉,到处流淌着水渍,我们刚刚搬好的箱装矿泉水,瓶子盖都被一瓶一瓶的扭开了,扔得满地都是,瓶子里面的水都给你倒光光了。 “梦寒,你看这小家伙,干的好事,把这矿泉水瓶子一支一支的扭开了,水都倒光了,又不喝的,你说,他这是要干嘛呢?” 虎子已经吓得卷缩在墙角落里了,可能他是知道自己闯祸了。 我见此境,忍不住大笑了起来,毕竟是孩子嘛,他都没有物质意识的啊。 “虎子,你的爸爸呢?”我与小伙伴弯下腰,把他从墙角落边哄了出来。 我们还没开始说他,他倒先哇哇的大哭了起来了。 “你是不是要拿水往这支水枪里罐水?是吗?”我问他。 “嗯,是的。”他一边抽泣着,一边回应着。 “那姨带你去水笼头边接水,好不好?” “好。”他这停止了哭泣,擦干了眼泪。 我们脚步还没有到达水笼头边,就听见身后一声喝令。 “虎子,你给我站住,你这小家伙又给我闯祸了。” 我猛得回头,远远的望着身后的那位男同志,他?应该是虎子的爸爸了,他身着一身天蓝色的工装,人倒显得威武挺拔的,看着挺精神的一个小伙子,看他走路的神态,我们好像是在哪儿见过?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虎子又哇哇的大哭了起来。 “不许哭。”男人又是一声喝令。 随后,他才把目光转向了我,突然,停止了脚步。 我看清楚了他衣服上沾满了碎木屑,才反应过来,是他,原来是他? “梦寒。” “秋梦寒,你怎么会在这儿?” 我一动不动的愣在了原地,忘记了如何回应才好。 “我是晨星啊,你不认识我了吗?” “晨,晨星。” 第196章 红尘惮(98) “晨星,你的虎子都长这么大了。”我终于反应过来了,脸上挤出了十分勉强的笑容。 “秋梦寒,你不是去天空中自由飞翔了吗?这是受了什么刺激了,咋飞到这“桃花庵”里面来了?“ “我是在这儿工作的,你不也是吗?” “工作?这“桃花庵”里前不着店,后不着村的,能有什么事可长期做的?” “你的虎子都这么大了?他几岁了?” “虎子都这么大了?是呀,我只是个俗人,看见别人拥有的我尽量努力的也让自己去拥有。” “也是,在这张红尘之网里,谁又不是呢?‘有’总比‘没有’得好。” “那你呢?这些年在外面飞的还好吗?应该‘有’的都‘有’了吗?” “还行,挺好的,还行。” “都飞了这么多年了,咋也没见你长出翅膀来嘛。”我感觉到晨星的语气里透露出一种讽刺的味道。 “我又不是鸟儿,又怎么能长出翅膀?” “哼哼。” “你哼什么?不记得是谁曾对我说过的一句话:‘我在天上飞,他在地上跑的’。” “我只是个俗人,况且你在天上飞时,我也从没有停止过奔跑。” “虎子,虎子今年有几岁了?” “虎子,告诉小姨,你今年几岁了?” “我三岁了,嗯,四岁了。”虎子伸出手指头数了数。 “虎子真聪明,都知道数数了。”我握住了他的小手说着。 “虎子今年初冬满四岁了,和你是同一个月出生的,是蝎子座的。” “四岁?蝎子座的?那是一个黄叶飘零枫叶红的季节,冰火两重天。” “是啊,你这出去一飞,就飞了快八年了,我已经有八年的时光没有见过你的影子了。” “是嘛,这时间过得还真快,怎么一眨眼就是下一个十年了。” “你?这些年都飞哪儿去了?” “东南西北中,都有去过。” “他呢?还是你一直都是一个人?” “我从来都不是一个人,一直都在人群之中。” “也是,也是,哼哼,你怎么会没有人陪伴呢?” “不是你的想像的那样。” “你怎么想起来这“桃花庵”里了?哦,我想起来了,之前我陪你来过这里,那时你就说过喜欢这个地方。” “是的,我来这儿有一年多了,主要是来做疗养的,顺便找点活做。” “你是生病了?” “没,只是想暂时离自己近一点,离世俗远一点。” “好,可以的。” “不是长期的,还有几个月就要下山了。” “下山后呢?又要去东南西北飞了?” “不,可能会和他一起种玫瑰花,还有万生,三个人一起,去推出一款香水‘万物生一生之水’,然后,以后的事以后再说,想从事芳香疗法这个行业。” “他?是你的男人,你们结婚了?” “不,不是,只是朋友。” “你,还是老样子,还是在情海世界里飘浮?所以才说一直在人群之中?“ “生活不是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我只是一个顺风而行尽力而为的人,你也不是一样吗?没有我,然后才成为了今天的你,那木护栏上的小鸟是你雕出来的吗?雕得跟活得一样,跟你一样,生机勃勃的。” “嘿嘿,你过讲了,你知道我雕木雕雕了多少年了吗?” “哦,雕了多少年了?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是从你那时让我做一个书桌,在书桌上雕一幅“古道西风瘦马”那会儿开始的。” “哦,那也有七八年了呀。” “是啊。” “还是你们男人有定力,能把一件那么枯燥的事坚持那么久的。” “你也可以的。” “我好像生来就是混沌一团的,心灵世界里也是乱草丛生着,要从一团乱麻里整理出一条路来,是需要时间的,我一直在飘着,在修自己的红尘之道,这个过程也是很艰辛的,你不是我,你没有走过我曾走过的路,可能体会不了的。“ “不管怎么样?我相信你是个好女人。” “谢谢。” 这时,我看见一只乌龟从莲池边爬到了岸边。 “爸爸,爸爸,这是什么?会动的石头咦?”虎子一边喊着,一屁股就坐在了乌龟壳上。 “虎子,快起来,快起来,那是乌龟,不是石头,你不能去坐它,这样它会受伤的,会疼的,知道吗?” 我捂着嘴又忍不住笑了起来。 “晨星,你的心够大的,把这么小的一个虎子,带上山来,也不好好看着他的,就自己去忙活了。” “也只能这样了,孩子他妈,孩子他妈……”晨星的话说了一半又吞了回去表情显得有些沉重,好像有什么难言之隐。 不知道虎子她妈怎么了?我不想问,也不太想知道。 也就是说,在我之后,对于晨星找了一个什么样的女人,他的情感私事,我并没有什么兴趣,一直都是这样的,凡是对已婚状态的男人,在我心中是划了一条红界线的,我不太可能去沾染一个已婚状态的男人的,实在是过不了心灵的那道坎,不知道这算不算一种情感洁癖? 我十分理解不了,在古时候,为什么男人能有三妻四妾?那么多女人共享一个男人,于心理,于生理,男人能同时满足得了每个女人吗?我觉得是古时的男人将自己的本能的欲求给放大了,而古时的女人则把自己的生而为人的本能的需求给缩小了,也可能我是个欲女。 总之,在婚姻之内,还是一对一比较好,如果实在是不满意了,可以选择暂时分居或者解除婚姻,再去面对下一位情人,这样也行。我个人觉得如果在婚姻之中,一个男人长期的同时去处多个女人,或者女人自己乱性,那样ta的身体的能量场会不会特别混乱的?性,对于男人是释放能量,他可以把坏的能量释放出去;性,对于女人来说是接收能量,当男人的能量场是混乱的时,那混浊的能量释放到女人的身体里了,这样女人的脑子会不会被一团浆糊给糊了? 沉默了好一会儿,我选择转换了话题: “不过,这样也不错的,可以让虎子早点识物。” “是呀,这不,今天以后,他就不会把乌龟当成会动的石头了。” “看得出来,你父亲这个角色,还是当的不错的。” “晨星,下山了,下山了。”我听到一辆卡车里司机喊着。 “哦,我们要下山了,这儿已经完工了,明天可能不会再上山来了。” “好,那?就这样了。” “就这样。”晨星脸上毫无表情的回应着。 “虎子,快跟小姨说再见。” 说着,他牵着虎子的小手头也不回的往前迈着。 我愣愣的蹲在了原地,突然感觉心空空如也,在晨星身上我仿佛看见了千百年来大多数男人的共性。 男人,他们其实并不需要自己的女人会飞,只要能为他调羹做饭,生儿育女,听从他的使唤,或者能与他同甘共苦,一起杀“敌”,哪怕行走在畜生道里,也没所谓的,只要实实在在的活着,便足以。 也正是因为这样,那么我的人生之道,就算修到了终点站,很可能与人世间的这个“情”字绝缘了,这可能就是成长的代价。 那一刻,我深深的感受到了人世的无情,岁月的无情,对自己还未修完的人生之道又产生了一种深深的恐惧感,这转身的天涯路,不知道哪儿才是归途? 过了好一会儿,晨星又返了回来。 “工具忘记拿了。”他说。 “哦。” “你没有什么话再与说了吗?”晨星立在我面前又停下了脚步。 “没有了。”我摇了摇头。 “以后,你下山了,如果还有什么事需要我的,可以拔打我的电话,电话号码还是之前那个,我一直未换过,只是你出去以后就再也没有主动拔打过它了,不信,你再拔一次试一试?而你的电话号码可能已经换过无数个了,我拔着拔着,它就不在服务区了,你的qq的头像也一直是灰色的了,就没见它亮过了。” 我背过身,泪水如泉水般从眼眶里一涌而出。 “走了,下山了。” 我再次使出了自己的浑身的倔强,没有再回过头。 就这样,好像又一块压在我心间的石头它化成了泪水从我的眼眶边清理出去了。 “秋梦寒,秋梦寒。”我又听见了庵里的小伙伴在不远处喊着我的名字。 “你怎么还在这儿啊,你哭了,你哭了,哈哈哈。” “没有,谁哭呢,是水珠。” “刚刚那个男的谁啊,虎子他爸,你为他哭什么?难道?哦,我知道了。” “你知道什么啊,你知道什么了,尽吓猜的,死丫头。” “秋梦寒,你相信吗?凡是今生有缘却没能走到一起的人,来生都会化成萤火虫,会再次相聚的。” “你怎么知道,难道你和我一样,也有同样的故事。” “不告诉你,秘密。”说着,她爬到了一块青石上,又唱起了《虫儿飞》。 “黑黑的天空低垂,亮亮的繁星相随,虫儿飞,冷飞吹,一双又一对才美。” “‘虫儿飞,冷风吹,一双又一对才美‘,那如果只有一只在夜空中飞行的萤火虫是不是就不美了?” “谁说的,我们是修道的人啊,例外。” “的确,我不怕天黑,就怕心碎,不怕身累,就怕心累,我甚至不怕死,可是却怕痛,怕疼。” “修道,就是把碎了的心一块一块的拼起来,不是吗?” “理是这理。” “哦,我要去读经去了,记得早点回宿舍。”庵里的小伙伴看着她们一个个无忧也无虑的,我知道她们也许和我一样,都有埋藏在心灵深处的故事。不可言说,难以言说,只能在风中,在经里去化解了。 我起身又走到了“桃花庵”的莲池边,望着那一只一只栩栩如生的木雕小鸟,又不自觉的笑了。 知道了晨星的状况了,知道了他已经不属于我时,接下来就要考虑自己下山之后的红尘之道应该往哪个方向去修了。 我的记忆再次飘向了b城车站里,想从一点一滴的过往中理清一些思路来,那样,等下山后,就可以踏着坚定的步伐往前行了。 那天,在候车室里我看见了白猫儿的身影,很是吃惊,与她,算是狭路相逢,也是水火难相容的,我并不喜欢看见她的影子,总感觉她只要一出现就不会有什么好事发生,事实,果然是如此的。 “白猫儿,你也在这儿候车吗?” “不是,我是来找你的。” “找我?有何事?” “肯定有事啦,没事谁会来找你,我刚去南风楼找过你,房主说你退房了,刚离开,于是就赶到这儿来了。” “你有什么很重要的事与我说吗?” “不是我,是昊然?” “昊然,他咋了?” “昊然飙车时把腿给摔了,你不知道吗?你要不要去看他一下嘛。” “哦,什么时候的事?摔得不严重,死不了就好。”我用冷冷语气回应着。 昊然飙车把腿给摔了,我感觉就像天上下起了毛毛雨似的了,居然心里没有太多的触动,好像一切都在情理之中,我怎么也搞不清楚,为什么自己会有这样的心理?幸灾乐祸的心理。 直到后来,在“桃花庵”里修心的二年时光里,总是在不停的反思过自己的这种心理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还把它起了个名字,把它叫“多情之恶。” 也许每一个活在感性的有形有色的世界里的人们,还没有发展出理性思维的人们,多少会有一点这种“多情之恶”心理的。 他们的目光一直是向外看,往外求的,被这个有形有色的世界牵引着,每天两只眼睛像机关枪一样,往外扫射着,看到自己合意的,都会心动,由心动产生行动,也因为有情,想“要”时,他们也懂得先“给予”,如果给出了,对方不领情或者没有如期回应时,就会心生怨恨。 还是古人有智慧,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同理,已所欲,也不一定能施于人,可是多情之人,却总是读不懂一个这么简单的道理,执着的给,又执着的要。 他们是一些没有你我界线感的人,明明在给,也是强盗般的逻辑,搭配着居高临下的姿态。这样说来,这样的多情,未获得好报,的确也是于情于理的,当风吹开云雾后,才发现这也是一种恶。 而我,对晨星也好,对昊然也好,其实,都有过这种“多情之恶”。 我想不到的,那时候,昊然居然没有看出来我的恶,他依旧答应了到时会与我一起去实践“玫瑰花型万物生一生之水”之约。 可能正是因为当时的我们都处在感性的多情的华年里,也许有一天,我会主动告诉昊然,告诉自己曾对他的“多情之恶”。 也有幸,在“桃花庵”呆了二年之后,我看见了自己曾经的邪恶,这红尘之道还是没有白修的,它让我学会了更好的去爱。 “你去看一下不就知道了,这是他的疗养地址,是他让我来找你的,我的任务完成了,去不去随你。” 她递给我一张纸条,我低头一看:“青木园”。抬起头时已不见了白猫儿的身影。 我在原地愣了好一会儿,这?我又要返回去?还是头也不回的往前行? 思索了好一会儿。 那天,我选择了退掉往c城的车票,又返回了枫林岛邻枫镇。 第197章 红尘惮(99) 青木园? 这地方我之前也是从未听昊然提起过它,不知道又是何种水月洞天世界? 原来它就座落在南风田园部落的一侧,远远望去,山随平野尽,青木绕水乡,雾与烟都很玲珑,确实,是个好地方。 我从b城火车站的拥挤的人群中,又投入到了山野之中,身体里的‘力比多’瞬间大增,整个人精神倍儿爽的。 仿佛再次听到自己的内心的呼唤:在人群中,只是自己的不得已,在山水之间,才是自己灵魂深处的向往处。 拿着手里的纸条仔细对照着,终于找到了“青木园”的入口处。 园子的大门口旁边,抬头见着一棵参天大树,树枝搭落在粉红色的屋檐上,已经长出了嫩绿的叶子,向阳生长着,枝头开起了白色的花,纷纷飘落着,将门口铺满了厚厚的一层花瓣,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树?正在猜想着,突然,一个青瓷碗向我直面飞来,刚好砸在了我的手臂上。 这只飞来碗,吓得我后退了好几步。 我抬起头往园子内一望,只见昊然像一只充满愤怒的小猫咪不停的挥着两只爪子,而后又神情十分无助的靠在了靠椅上,靠椅停靠在一棵桂花树底下,一直向前方望去,才发现这“青木园”里种满了桂花树,只可惜这不是一个桂花飘香季节,桂花树的叶子倒是葱葱郁郁的,暖阳徐风,绿叶素散发出来的清香弥漫着整座园子,空气清晰怡人,这的确是个疗伤的好地方,桂花树底下还有一个女人,是我曾经在邻枫镇“结愿礼堂”里见过的,也是昊然经常提起的人,是他的师娘。 我蹲下来捡起了地上的青瓷碗,脚步轻轻的踏进了园子内,向师娘点了点头,然后把目光转向了昊然。 “梦寒,我知道你会来的。”昊然想站起来,努力的靠在了树边,又无助的坐了下去。 我拿着手中的瓷碗,缓悠悠的走到了昊然的跟前。 “你咋得了嘛,这是要送这么一件贵重的礼物于我啊,一只飞来碗,我承受不起呢。” “对不起嘛,我又不知道你来了,来了,也不吱一声的。” “那碗里是药,你不喝药,伤口就会自己好了吗?” “那药太苦了,我不喝,就不喝,打死我也不喝。” “你喝不喝药关我屁事,关别人屁事,你就算挂掉了挂在这棵桂花树下也不会有几个人真心为你掉一滴眼泪的,只怕还会有人拍手叫好呢。” 心里面还在骂着,“活该,谁让你飙车的,不听本姑言,吃亏了,自以为是的家伙。” “你就不能安慰我一下吗?我又不是请你来教训我的。” “没那心情,你以为我是你爹娘啊,想寻求安慰,你找错人了。” “你干嘛那么大的火气嘛,跟吃了火药似的。” “师娘,我有话想单独与梦寒说,我自己可以照顾自己的了,你先忙自己的事去。”昊然转过身向吩咐着师娘。 “那炉子里还有汤药,呆会儿记得喝了。”师娘向我点了点了头,迈着轻快的步伐朝着后园里走去了。 “不会断掉,你这腿?” “你真毒,就希望我腿断了,你就开心了,是,没事,你去摔一次,去感受一下,那滋味,有多难受的。“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玩刺激,玩刺激,这下足够刺激了。” “行了,行了,你就别说我了嘛,事情都发生了,已经这样了,再说又有什么用呢?今生还有很长,你就确定自己不会有像我一样的遭遇?” “你在诅咒我?我要是腿不行了,你会来看我吗?会照顾我吗?” “会,肯定会的。” “说的那么好听,只怕到时见着我时溜的比老鼠还快呢。” “不会跑的,那样才好呢,就能天天和你守在一起了,可以天天看见你了,反而会让我感觉更安心些,现在的你,让我心里不得安宁。“ “你的内心好阴暗哦,原来想让我身体变残,来让自己安心的。”我心里十分不舒服的回应着。 “你自己玩得太疯狂了,还怪起我来了,自从在画溪春天分开后,我都没有来招惹过你了,你好意思怪我吗?”我接着说。 “是阴暗了点,但那是我真实的想法,不说了,不说了,梦寒,你扶我起来,我想到园子里走一走。” “能走吗?” “能的,医生吩咐过的,每天可以动一动的,还有一个多月就能愈合了,我现在才发现,能走路,原来也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了。” “你药都不喝,它能好的?” “那你喂我,我就喝。” 看见昊然这样子,我的心一下子就软了,像是鸟妈妈看见了自己的鸟宝宝,特别想去照顾他,这可能是从小就形成的习性,必境我的弟弟妹妹都是我照顾大的,这原本是我想要学会断掉的习性,可却又陷入轮回了,还是尘缘未了,也不知何时才能了得断的? “你的娘老子呢?你不是她的心甘宝贝儿子吗?吴漫玲呢?她们怎么不来照顾你了?” “我让她们回枫林岛了,有师娘照顾我就够了,不想太多人知道我受伤了,以勉笑话我,以后就没有人跟我玩了。” “那你怎么让我知道?你不怕我笑话你,不在意你在我眼中的形象?” “不,不,不是你想的那样的,哎,你怎么是这样想的呢,真是的你。” “行了,先不说这事了,汤药在哪儿?我去给你舀来。” “在后面厨房里的药炉里,师娘已经帮我把药熬好了的。” “厨房在哪里?” “就从那扇大门进去,穿过大厅,一直沿着走廊边走,走到尽头便是了。” 我推开那扇金花梨木门,进入了大厅,这客厅面积可能是太大了,显得空荡荡的,厅的正中央摆了一套梨木餐桌,周围空空如也,没有再安置其它的家具了,这种简约式的风格,的确,带给人一种肃寂感。 风轻轻的拍打着窗户,发出吱呀吱呀的声响,身体感觉有点冷,我捂紧了自己的衣服穿过了大厅,来到了外面的走廊内,走廊的左边,紧挨着客厅有一间小房子,我无意间向屋内望去,屋子内摆有一张神台,台子的上方的灯火忽明忽暗的,还有正在燃烧的香火冒着缕缕青烟,神台两旁有两具神像,是观音和财神,我双眼凝视着这张神台许久,仿佛有一股寒气钻进了我的身体内,连忙转身离开了此间房的门口处。 回头四目张望着,发现这么大的一个园子,就没见着一个人影的,四周都出奇的安静,一阵阵凉风从走廊处扫来,敲打着走廊右边房间的窗户,站在走廊外的我,忍不住又往窗户内探去,从第一间房一一往下一间房探过去,发现没有一间房子是住着人的,屋子内都布满了厚厚了灰尘,给人感觉阴森森的。 若不是园子里桂花树带来了些生机,这么大的园子,让我一个人呆在这儿,真还有点害怕的。 快到端头了,心想着,前面那一间房应该就是厨房了?我一边寻思着一边不经意的往走廊边的紧挨着厨房里那间房里的窗户内看去。 “妈咦,那好像有个人头挂在窗户上了。”我心里一惊,后退了一步,差点从台阶上滚了下去。 再仔细一看,原来那房间窗户前的确是有个人,是一个太婆,她是坐在轮椅上的,头靠近着窗户,看不到全身,咋一眼望去,她的头就好像挂在窗户上似的。 这位太婆的着装风格还是四五十年代的那种装扮,头发用一块青布包裹着,一套黑色衣服扣子是从侧面开扣的,长长的花布扣,十分有年代感的。 她的眼睛一动不动的望向窗外,我举起手在她的眼前摇了摇,一点反应也没有,可能她已经睡着了。 “阿婆。”我轻轻的叫了她一声,还是没反应。 原来她是睁着眼睛睡觉的,这人好奇怪哦。 我一边回头瞟着她,一边双脚踏进了后厨内。 “梦寒,你找到了吗?” 我隐约听到了昊然的呼叫的声音。 “马上就好了。” 我打开了火炉子,心想着把汤药加热一下。 这时,我又隐隐约约感觉到身后有人向我走过来了,然后了听到棍子敲打墙壁的声音。 我缓缓的转过头,的确,有个人影就在我的身后不远处,两只眼睛睁得好大的正在直直的凝视着我,哦,是刚刚屋里面的那位太婆,她坐在了轮椅上,一只手非常吃力的摇动着车轮,一只手拿着拐杖时不时的敲打着墙壁。 我连忙关掉了火炉,把汤药舀进了碗内,起步赶紧向厨房外走去,与那位太婆擦身而过。 “阿婆。”我再次喊了她一声。 她好像看不见我的身影,也听不到我的声音,原来她是个瞎子,失明了的,连耳朵也听不见声音了。 这,昊然,他们家里的人,咋一个一个都给人感觉怪怪的,先是在领枫酒楼祈福大殿里撞见了一个半边毁容脸的女人,把我的魂都差点吓飞了,后来才知那女人就是昊然的母亲,这怎么又来了这样一个失明了太婆,不知又是他们家什么人了? “梦寒,你在干嘛了?” “来了,来了。” 我再一次回过头望向那位太婆,突然脑子里冒出一种声音来,她是真的失明了?还是装失明的? “来,喝药了,刚加热的,趁热喝了它。” 他挤着鼻子,一饮而尽。 “难喝吗?苦吗?” “这下不难喝了。” “嘻嘻。” “梦寒,你怎么脸色惨白惨白的,是不是着凉了,要不要再加一件衣服?”昊然伸出手抚摸着我的头发。 “别跟我动手动脚的,我们已经不是男女朋友了,已经分手了的,现在只是朋友了,必境相识一场。” “是不是你怕我腿不好使了,就不喜欢我了?对我没有感觉了?” “瞎说什么呢,不是那样的。” “我是认真的,你当真回答我,好不好?你怕不怕自己残缺了?“ 我怕不怕自己残缺了?昊然的话突然把我给问住了。 从小时候开启人生的我,在外面看来,的确算是完整的,我忘记告诉昊然了,很多人在修补自己的一生的完整,而我却是反过来活的,现在正在修的道,是想着先如何面对自己的外在的残缺? 记忆中,打从我记事那会儿开始,就是大人们的得力助手,我能干很多很多活儿,让爸爸妈妈欢心;幸好,后来,主动把自己的功夫给“废”了;我也能照顾好弟弟妹妹,让亲人放心;我的学习成绩也不错,能让老师安心;我的相貌也不差,父母带我出去也称心。等等,总之,我有很多很多他人眼中所谓的优点,好像唯一的一个缺点,就是害羞胆小。 我却一直不喜欢在人群之中,只觉得在人群里我身体是很累的,心里是不安的,总是在担心如果有一天我拥有的优势消失了,还能不能融入人群之中?或者,我还能不能找到其它的方式,让他人接纳我,喜欢我?逐渐长大后,真实的生活告诉我,没有了,真的没有了,当我不干活时,当我不照顾小的们时,当我学习成绩不佳时,当我相貌不再是人群里最出众的时,当我外在物质条件不如人时,我仿佛听到是周围人的嘲讽声夹杂着确悦声,风水轮流转嘛,就许你发光,别人不用活了吗?我才知道自己曾经的光茫刺伤过别人的眼睛,这是我从出生那一刻就带有的原罪,我是要为自己赎罪的。 我很清楚,至少在那堆熟悉的人群里,如果有一天我残缺了,我会害怕的,害怕听到他们的欢呼声,害怕他们从我的血躯里迈过,还不忘咬牙切齿的回头再踩上一脚,吐一把口沫。 而现在的我,本来就是残缺的了,是我自己主动选择残缺的,把原本的一手好牌给它“废”了,打乱了,就这样被其他人称为低端人群了,这算不算是一种残缺呢? 我居无定所,四处漂泊,没有身份,这又算不算一种残缺呢?好在,我是清醒的,这些生命的残缺,是我主动选择的。人,只有先学会了与自己残缺握手言和时,自己内心恐惧和不安才会降低一点,生命的完整,不是不断的去堆积“有”, 是先要学会坦然的面对“无”。很多时候有的越多,害怕的东西就越多。越敢于面对自己残缺”,生命就越能走向完整,也才能承载起更大的“有”,修人道,应该是这样修法的。 为了安慰昊然,我却选择了另外一种回答,安慰人嘛,照顾人嘛,这都是我比较擅长的事儿了。 “命里有些遭遇若躲不过时,能有什么办法呢?我觉得这人啊,只要不是心残了,外在的残缺并不是最可怕的,怕就怕心也残了,那真是无药可救了。”我说的也是内心里的实话。 第198章 红尘惮(100) “这样说来,你也不怕自己像我此刻这样的状态?烈马悲风的状态。”昊然问。 “怕,怎么不怕呢?所以,我喜欢在放手一搏之前,先把最坏的可能会发生的一切结果,全部想了一个遍,也常读《度亡经》,《西藏生死书》,来给自己打气的。” “我没想那么多的,想多了就放不开了,畏手畏脚的,玩的也不起兴了,一半用来体验狂野,可能就要拿一半来体验忧伤了。” 一半用来体验狂野,一半拿来体验忧伤?不得不说,昊然是纯体验型的人。 也许,全是一半一半,一半狂野,就有一半孤独,一半用于相聚,就要拿一半用来遗忘,一半完美了,就会有一半残缺,很多时候,佛也保不了我们,因为佛是抽出前面一半,那后面一半也没了呀,无喜无悲,佛不在人道,属于天道。 “是啊,真正的玩家,是想得少做得多的,这样起兴是起兴了,不过细细想来,也不太可取,好不容易来人世一趟,你说,就那么“嗨”几次就嗨没了,嗨残了,这并不值得,因为我还有很多想做事还没有做好,还有很多想去的地方还没有去啊。” “老想着万一的坏结果,就玩不起咯。”昊然说。 “也是,花儿享受了绽放的美丽,就要承受化为春泥埋在泥土里的孤寂,这些求神拜佛也没有用,佛渡不了众生。” “就是,我那娘老子不就是?每天担心这担心那的,还经常求佛拜神的,问神问道的,也没见神灵来保佑我,哼,以后才不信这一套了。” “这与拜不拜佛又有什么有关系呀?我也喜欢转佛塔,转山转水转佛塔,不是去许愿,只是喜欢寺院里那种神秘的氛围,可以感悟一些东西的呢,有一次去爬山,那是第一次去庙里礼佛,住持给了我一捆线香,两根红烛,我问他:“香火钱是多少?他说:“施主随变给。”我看有些人给的比较多,有些人给的比较少,也就跟着随意给了一点点钱,当时我注意过住持的表情,不管来客给多给少,表情都是一样的。在礼佛之前,他都会命令来客到清水盆里洗手。我在想,这代表什么意思?可能在告诉我们:洗去红尘的尘垢,然后接受生命的一切无定数。” 洗去红尘的尘垢,接受生命的一切无定数,也就是佛并不能保佑我什么的了,我当时是这样想的。 “可能是这样的,礼佛,收获的就是一种处世态度。”昊然回。 “嗯。” “真好,这样我就放心了。” “你放心什么了?” “放心了,其实,把一辈子拉长来看,还是公平的。” “我也觉得,就好比我,小时候累的跟一头驴似的,天天需要拉磨,后来,又变成一个啥也不会弄的“废物”了,出来工作后,记得,我的第一份工作就当了一年多的花瓶子,每天摆在桌子前,看来来往往的人群,听轰隆隆的机器声,想做点事儿,动动手指头,都没得活干,还闲出了失眠症,那会儿,我感觉自己仿佛患上了失忆症了,智商倒退,整个人变得又穷又笨又懒的,就连杀一条鱼也不会了。直到离开家乡后,才变得勤快了一点。” “又穷又笨又懒,这不是在说我吗?难怪我们俩挺和得来的呢。” “你哪儿穷了?你还要多富有?贪心如你。” “我是说除去靠山后的我,不就是一个又穷又笨又懒的人吗?” “还有点自知之明的你,我刚出来找工作那会儿,那真的是可穷了,身上只剩下几元钱了,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份工作,又要压一个月的工资,幸好,在公司里管吃管住的,偏偏那时我脚上的鞋子也烂了,没有钱买鞋子了,又不敢问我爸妈要钱,怕他们嘲笑我在外面打狗脑壳(找不着工作),然后把我捉回家去,不再让我出来混了,那就惨了,所以,只能每天穿着烂底鞋子去上班,不过,让我没想到是:我的同事们并没有因此而笑话我,瞧不起我。” “后来鞋子买上了吗?” “终于熬到了发工资,才给自己买了一双新鞋,那是我平生第一次用自己挣的钱,给自己买的第一份礼物,是一双运动鞋,真的,可开心了。” “你怎么跟我爸有相似的经历的,他最喜欢跟我讲他年轻的时候事,那时他也可穷了,穷的买不起鞋,在垃圾箱里捡别人扔了的鞋子穿,不过他是男人嘛,脸皮厚,没所谓。” “是嘛,难怪,我感觉他有种别样的亲切感,并不了解他,不知道他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但我并不害怕他。” “人嘛,走近了看,其实都那样,有什么好怕的,接近他好的一面,避开他坏的一面,他心情不好,不要去摸他的老虎尾巴就好,我也是这样跟他处的。” “我俩又都不像你爸,他对挣钱很有兴趣,若要让我一天十八小时在想着如何把地盘做大做强,我会烦死去的,钱,只要够生活就好了,我经常在想着,如何用最少的钱,过出最有品味安适的生活?“ “那你想出来了吗?” “还没呢。”我略显迷茫的摇了摇头。 我感觉做地盘挣钱的思路和好好品位体验生活的思路是相反的,做地盘挣钱用的是抽象理性思维,品位体验生活用的是具像感性思维;挣钱需要用脑子,脑子要活络,身体心灵可以钝一点,品位体验生活用的是身体和心灵的感受能力,脑子可以笨一点,身体与心灵需要活一点。这两者要从中间找到一个平衡点,还真不是简单事儿,在抽像世界里呆久了,人不幸福,很痛苦,且爱无能;在具像世界里呆久了,人又会失去危机感,也会变傻的,失去了挑战生活的能力,那样的话若万一走到山穷水尽时,一点生存能力都没有了,会被其它人欺负践踏着尊严的。 我是轻前者,重后者的,虽不能做到视金钱如粪土,但我宁愿用少一点金钱去慢慢的感受体验生活。 也确实,人和动物的区别,人会使用脑子,人有思维,且有把思维变成实物的能力,所以,如何证明自己活的更像一个人呢?那就去做地盘啊,地盘做的越大越多的人,就活得越像个人了,只要长了眼睛的人都能看见他的成就,那可自豪了。 可是,重利者,就要成为一个操盘手,这样,难免只把自己当人,把自己以外的人不当人了,剥削了别人做一次人的机会,剥削了别人活得像一个人的机会,这就有点不对头了。想来想去,这也不是唯一的证明自己是个人的方式。 天道?人道?畜生道? 我觉得“人道”是最难走的。 天道,只要一直停留在抽像符号界就可以了,成仙了嘛,肉生可有可无的,甚至可以舍弃肉身的,也就没了肉身的牵绊了。 畜生道,只管吃喝玩乐,挣点实物,用来维护好自己的肉身,繁衍出后代就行了,不需要思考,不需要进入抽像符号界里,没有精神世界。 唯有人道,既要有精神符号界,也有维护好自己的肉生,这才是一个真正的人。 所以,世俗界里,很多人根本就还不像个人嘛。 你说,一个好好的人,一天十八小时,像一台机器一样的在那里没日没夜的干活挣钱,这像人吗? 挣钱?连一棵树,一只小动物也能挣钱啊,只要带给人安全感,一个动作坚持他一百年,你看,来不来钱? 记得我们村庄边有一棵大树,我们把它叫天子树,它有几百年的寿命了,风吹不倒,雨淋不倒,因为它给村民们带来了安全感,就有人就在树底下设坛了,每天都会有村民去祭祀,摆上水果,肉食之类的,我每次从天子树边走过,都能看见天子树旁边,摆满了各种食物,你看,那一棵天子树人家只要长期立在那里不倒,钱不就来了吗? 可人必境是人啊,人不是树,人会动的,这是因为人有情绪啊。 所以嘛,这就有了另外一种人挣钱的方法了,就是把一个活生生的人变成一棵不能动的没有情绪的树,不能动的没有情感的机器,来给他们挣钱,这些人倒是活得像个人了。 这样说来,凡是想消灭掉一个人的情绪,情感,不允许一个活生生的人到处走动的人,那么可以断定,这个人就是坏人了,不能长期与之处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人不是植物,又不全是动物,其它动物也有情感,有情绪,但其它动物不会思考,没有精神。 那么,人是什么?就有了答案了,人就是一种有情感,有情绪的能动的动物,人也是一个会思考,会进入抽像世界里创造符号的有精神现像的动物。 人不能只知道挣钱,人也不能只知道享乐,能把二者平衡好的人,人道才算是走通了。 “咋不说话了,想什么呢?”昊然摇了摇我的手臂。 “我在想到底要怎么做才能活得成个人样?” “有得靠就靠,想那么多干啥?” “话也不能这么说的,人还是要有点追求的,不追求金钱,也要弄点什么别的东西出来啊,不然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像一台转不动的机器人摆在那里,没什么两样了。” “你想的真多,还怎么品位体验生活嘛,你看我,就是纯体验型,哪里像机器人了?” “不想不行啊,人,长了一个脑子,就是拿来想问题的嘛。”我说。 “我就啥都不想的,想多了睡不着觉。” “那是你本来就“富有”啊,且长得也蛮有辨识度的。” “也是哦,不过,我不怕穷,我是说不是特别穷的少衣短食的那种。是像你这样的,够生活的就好的这种,也挺好的,你现在这种状态我喜欢。”昊然语气很坚定的说着。 “你不怕穷?你现在都在玩刺激呢,哪一样不烧钱的,你不玩了,不是怕没人理你吗?真过我这种日子,我敢打赌,你过不了一个星期的,不信,咱要不要试验一下?” “不怕,人穷不可怕,就怕人一穷了,每天鸡毛狗毛满嘴毛的到处咬人,他们满嘴毛乱咬人的把财神爷给吓跑了的,还不自知的。”昊然回答。 “富人也不可恨,就怕富人富裕了,跟一头疯牛似的到处踩人,把穷人踩的喘不过气来了,那肯定会反过来咬人啊,把别人当成填补自己心灵空虚的工具人,把人当成一头牛,一条狗,一把镰刀,一把锄头,一台机器没日没夜的在那里搞的,那才可怕,若这样的人还能一直富裕下去,穷人还不爬起来咬人,那肯定是穷人的脑子被驴踢坏了,把魔鬼当成神来拜了。”我直接反驳着。 “那是他们乐意啊,你不让他们搞,只怕又要骂人了,叫苦连天了?” “你是没去个一线,看那上头人驯化下面的人,是个活人,长期下去,都会变成活死人的了。” “你和我站在一个阵地不好吗?干嘛要与我对立起来,这样活着不累吗?” “你的娘老子在邻枫酒楼祈福大殿了把我打倒在地上往死里踩,骂我是野女人,那一天,我是不会忘记的,所以这才把话亮出来的。” “你记仇?” “我也记恩。”我反驳着。 “我不想跟你辩驳穷富观了,梦寒,你扶我起来,我想坐到那草坪里去晒晒太阳,咱们边晒太阳边聊天,这样日子感觉也不错。” “也行,我感觉这“青木园”里阴气好重的,阴森森的,去烤烤太阳,先把体内的阴气晒走了,伤口才能好的快一点。” 这一刻,阳光晒着大地, 高远的天空上,我又开始去解读云朵里的故事了, 我依然觉得自己此趟来到人间, 像一朵云,像一缕烟, 像一炷颜色暗沉的印度线香, 很适合虔敬的将自己供在青山圣湖面前, 点燃它,让那一缕缕青烟,飘散到山河大地之间, 就此将此生待尽,那也是件很美的事了。 凡尘俗世,我需要与他们共情才能生存。 可是,共情者,往往共情到最后成了他人眼中卑微的乞食者。 而圣山湖山就不一样了,我与它们共情, 它们便为我洗净心灵的尘埃, 还于我人世间最真最诚的一片天空。 我突然又想起来刚刚在厨房里遇到了那一位奇怪的女人,身着四五十年代服装的太婆,一个双目失明了的女人。 “哦,对了昊然,我刚刚还在后厨边看见一个老婆婆,双目失明了的,那是你的奶奶吗?她怎么一个人住在这儿?” 第199章 红尘惮(101) 昊然还没来得及回答我的问题,大门口又响起了机动车的声音。 我往门边瞟去,是一位中年男人,头戴一顶鸭舌帽,身着卫衣,牛仔裤,一位显得挺精神的男子。 “三叔。”昊然远远的向他打着招呼。 “哟,昊然,你这日子过得舒服啊。” “三叔,今天中午要多做一点好吃的,这儿多了一个人了,我的好朋友,秋梦寒。” “好的呢。” 三叔? 我见他一边低着头把货物往车上卸下来,一边将目光扫向了我,这个人,看起来挺开朗的一个人,无一点阴郁之气,但是我感觉他的目光里透出一股寒气,看得出来他并不欢迎我这位冒然闯宅之客,我连忙躲过了他的眼神,低下头观赏着草丛里的花朵。 以此向昊然示威:我并不想认识你们家太多人,我只为你而来的。 “三叔是这“青木园”的管家,平时这园子里没什么人,就是三叔有时候来打扫一下卫生,修理一下园林的花花草草什么的。”昊然回过头向我解释着。 “那后面不是有一位太婆吗?她是你的奶奶吗?” “那不是我奶奶,是我外婆,我妈把她接到邻枫镇来的,才不到半个月,还没找到适合的人来照顾她。” “哦,是外婆。” “嗯,这园子是我爸买来休闲静养用的,也只是偶尔来住一下,平时也不让我们来打扰他的,我妈也很少来这儿,所以,才像你所说的那样,阴森森的感觉。” “是的呢?现在就你和师娘还有外婆住在这儿,又离镇里那么远的,若只有一个人呆在这儿,还真有点怕的。” “还有三叔,他这些天也在这儿,陪着我们,给我们弄好吃的,闹一闹就好起来的。” “也好,不然,好冷清的,外婆她一个人呆在后面,也没个人陪她说话,不孤单吗?” “外婆眼睛失明了,耳朵也听不见了,她不会觉得孤单的。” 原来她的耳朵是真的失聪了,我怎么还是感觉她并没有失聪呢?反正我也只是随意问问,我晓他们家的人多,也用不着我过多的关怀。 “哦。” 我连忙把话题转向了自己:“我也挺喜欢清静的环境的,不过,这里又太清静了。” “那把师娘叫下来,你和她呆一块儿,她的阳气挺高的,等天黑了,咱们来一次秉烛夜游?” “不用了,我的行礼还在邻枫镇的宾馆里,小黑猫咪也在那儿,呆会儿去市场里买点小鱼给它吃。” “你找到好伙伴了,上哪儿都带着它的。” “那当然,它是我的贴身保镖,小动物比人安全,人心难测。” “我都信得过你,你都还信不过我们,怕被我们给煮着吃了啊。” “对呀,万一又跳出一个怪物出来把我打倒在地上,使劲的踩我,你又不会帮我的。“ “你怎么又翻旧帐了?又扯到那话题上去了的?” 确实,向来,与一面之缘的陌生人交往,我倒是十分放得开的,没有交流障碍,因为那只是擦身而过,不会有什么利害冲突,才无所顾及。 遇到一些半生不熟的人,我真不知道如何与之交往了,特别是同在一个小集体里面的人,你说熟悉吗?并不了解,你说不熟悉?又时常见面,正是这样,才不能疯言疯语的,没大没小的,这样搞得人很不自在的。 刚刚还在与昊然辩驳穷富观,让我再次陷入穷与富的思考中。按世俗的标准,其实我不算是个穷人家族的孩子,完全是可以与昊然他们家族平起平坐的。 毕竟,远的不说,就从我父亲这边大家族的人来说: 我父母的花圈加工厂还在经营着,也有十来号工人,每年三大鬼节:寒食,清明,中元,也都是生意最旺的时节,加上他们也是文艺分子,用文化包装一下产品,包装盒上来几句: “玉烛制炮液,金刀呵手裁,花寄冥界客。” “天长路远魂飞苦,黄钱卷风纸马碎。”这样,给每一件产品也赋予了一些文化气息,钱还是挣了一点的。 我二爷家,是开建材店的,那些年开建材店可挣钱了,用他们的话来说,每天数钱都数到手抽筋的那种,天上落钱的感觉。 我姑姑家,在沿海地区,也是有厂子的,是做胶袋的。 他们兄弟姐妹中最差的也是在家乡的小镇上自己买地经营着一家宾馆。 即使这样,我依然觉得我们家族是穷人,跟富与贵根本沾不上边儿,只能说他们站在时代的风口上,趁着时代的那股大风,一不小心就腾飞起来了。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呢? 咱用事实说话,的确是如此的。 反正他们,跟“贵气”沾不着一点边儿,我们大家族那些人,除我爸以外,还懂几句知乎者也,我那二爷三爷表哥堂哥等等,你去问他们苏东坡是谁? 他们定会反击你:“不要去管什么东坡,西坡,能挣到钱才是上坡,女孩子家,也要务实,踏踏实实的做人,别学那些之乎者也,不能当饭吃,挣不了钱?” 我知道他们是拒绝书本知识的人,这算是个人追求,其实,也没有错。 的确,之乎者也,不能挣钱,这话也是大实话,经商的人嘛,你不知道苏东坡是谁,倒也没关系;你不知道客户的名字,那就关系可大了。 思来想去,还是让人有点不舒服的,难道能挣到钱就是天王老子了?天大地大他最大的那股模样,上有青天,下有黄泉,全都不放在眼里了,他们管这叫魄力。这?有魄力的人就是这模样的吗?总觉得有点不对劲的。 我还在读高中的时候,就有种预感,我们家族这些靠趁着时代之风飞起来的“土猪”,是成不了什么气候的,我是不屑的,他们不屑苏东坡,我也不会屑他们的,哪怕他们是我的亲人。 后来,也证明了我的预感没有错,他们那么牛气,就一直牛上天了吗?挣了几个亿了吗? 我的回答非常坚定:no,并没有。 都说风水轮流转,天道好轮回,穷与富也是如此的,我想一个轮回也至少要一百年,却从来不知道轮回的会这么快,这才不到二十年,来看他们的命运,怎么样呢?实话说,真不怎么样。 我们家族的这些经商的人,有的坐牢了,都二进二出了;有的患癌了,行走在生死的边缘;有的纪轻轻轻的就命丧黄泉了,总之,没几家是好的,不是这事,就是那事,都不省事,时不时的就有鬼哭狼嚎的,那真不是人过的日子,也许是我天性敏感,说的不好听一点,我感觉那里就像用财物堆积起来的“乱葬场”,闻不到一点儿生活的气息。 正是因为这样,才让我重新去给“穷”与“富”下了个定义:我觉得在这样的文明时代里,只要在温饱线以上,就不算是真正的穷人了。真正的穷人,是那些行走在畜生道里魔道里的人,他们身上还残留着畜生界里凶残动物的天性:残忍,撕杀,惰性,混乱交配,过于贪婪等等这些是还没有完全净化成人类的人,不管他们在钱财上多么富有,全都可以归为穷人的队伍之中, 更确切的说,连“人”都算不上,怎么能称之为“富人”呢?这是对富贵的玷污。 反之,只要解决了温饱线的,能够自给自足,自力更生,不主动残害同类,与人为善,同时主动在创造物质财富,或者主动在创造精神财富的人等等只要拥有有别于其它动物的特性的人,都可以称之为富人,物质上的富人或者精神上的富人,都是富人。 若按这样来标准来划分贫富,那我们秋家大家族的人,也只能划分到穷人队伍中去了,因为他们的路走着走着就走邪了,走到魔道上去了,黑白不分了,我深知,按照他们那样子一直走下去,那条道是走不远的,是一条绝路。 也因此,我选择了走上了与家族的人完全不同的一条人生之路,哪怕不被他们所接纳,哪怕他们将我清出族谱,也在所不惜。 我不想与他们一起继续往下沉沦,沉沦到蓄生道,魔道里去了,呆在魔道里,那对于我来说,有种生不如死的感觉。 出门在外,我一般也很少提起自己家族的人,这种以大地为家的姿态,虽是他人眼中的穷人,但可以促使我野蛮生长,灵魂始终迸发出一股向上的力量。 沉默了许久,见我不说话了,昊然才缓悠悠的又解释着: “师娘是个好人,你不用怕她的。” “我知道,第一次见到她时,就感觉她是一个不错的人,我相信自己的感觉,不过,我得去帮小黑猫咪买点吃的,明天再来看你。” 若按世俗的标准分贵贱,一提到穷人,那简直就是一种耻辱,穷人似瘟疫般的一种存在,富人都怕穷人,怕沾染到穷人身上的晦气,为了避邪,都躲得他们远远的。 孰不知,就我而言,相比世俗界的穷人,我更怕世俗界里一些富人,穷人的恶一眼就能识别,富人身上有光茫,更具有迷惑性,光茫越多,阴影就越多,我怕自己一不小心就踩地雷了,踩到对方的伤疤了,神不知鬼不觉的,就把我给毙了的那种。 我喜怒形于色,搞不好一个动作没做对,那就死敲敲了。 还有,与世俗界的富人打交道,他们是利益至上的,你只要好用,管你是谁,他拿起来就用,只要进入他们的地盘中,就是他的棋盘里的一颗子儿,至于当车,当炮,当卒等等,要时时刻刻清楚自己能摆在哪个位置,这叫懂事,反之,他们就说你不懂事,不懂规矩。 我这人马大哈一个,生来就不怎么懂事,无论走到哪儿,都是乱碰乱撞的,哪里知道自己要摆在一个什么位置的? 再说,我是来交朋友的,又不是来打架的,也不是来找工作的,更不是来谈交易的,朋友,不是平等的吗?我实在是搞不懂富人圈里的怎么就有那么多的这规矩那规矩的?那不?一没弄好,就被人揍得个鼻青脸肿的,去时,还像一只翩翩起舞的花蝴蝶,回时,就像满天飞舞的蝴蝶花了。 当然,在世俗界的富人圈里还有另一种生存之道,你不当车,不当炮,不当卒,也行,那就当一个隐形人,当他的影子,只管跟在他们屁股后面一股劲的叫好,就行,哪怕他们放个屁,你也不能说不好。这就识相,反之,他们就说你不识相。 不懂事?不识相?也就罢了。 还没完的呢。 穷人啊,在一个地方压抑久了,偶尔也想出来冒个泡发泄一下舒展一下情绪,这不正常吗?不行,他们会骂你只长身体没长脑子,而他们可以随时随地朝着腿子们喷火,那叫有魄力。 穷人啊,总是在为别人的东西添砖加瓦,争分夺秒的,偶尔也想将自己拿出来秀一秀,以此告诉世人,我还活着啊,我也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啊,这?也是不行的,他们又骂你娇情,巨婴。 那富人不也需要穷人为他们的东西不断的拍手叫好,一股劲的叫好吗?这不也是在向穷人索要情感吗?他们为什么就不是巨婴呢?真是好奇怪哦。 那行,你纵有千般好,万般好,这也好,那也好,好上天了,我也不要了,我惹不起就躲着你,行了。 这也不行,他会骂你不识抬举,天生贱命,穷苦命。 而世俗界的一些穷人也没好到哪儿去的,也很会搞双标的,还是要看人的。 总之,这年代里,穷人与世俗界的富人来往,就算当一条再好的狗腿子,也只是别人眼中的一条腿子,连”人“的不是,搞不好,日子久了,心里扭曲,变了形,见人就”砍“,那才是穷人最可怕之处。 反之,也说的通,世俗界的富人与世俗界的穷人来往,你把心捧出来交给对方,也搞不好,对方不是要你的心,是要来吸他的血的。 只能说:一味的以外在财物多寡与地盘的大小来衡量一个人的贵与贱,人间注定就是一片群魔乱舞,谁也别想好过。 今儿个若不是看在昊然的情份上,管他多少个人用八抬骄子抬我都不会与他们扯不上一毛钱关系的。 我低下头,继续拔弄着草坪里的青草,握在手里反反复复的揉捏着,又像是在挑战着什么? “梦寒,你放心,在这儿,没有人会伤害你的,不会有人来踩你的,你就放心自己住着,你喜欢看书,这儿也有书房,里面有很多值得一读的好书,你现在又不用去枫林岛上班了,就不能停下来休息一些日子再起程吗?” “我知道的,就看在你和师娘的份上,才来的,不然,我也不会跑到这儿来了,在外面走走停停,能遇到一个能与自己聊得来的人,彼此信得过的人,真的如大海里捞针,挺难的,这好不容易遇上一颗心了,怎么还能怀疑他了?” “那就这么定了,等我腿上的伤口好了,我送你去c城白梅镇,这样更安全些。” “我考虑一下,不过,我相信时间可以帮我认清一些人的。” 第120章 红尘惮(102) 次日,我抱着小黑猫咪从邻枫镇再次闯入了青木园。 夹岸山花静默,徐徐清风拂尘。 见昊然躲在园子里草坪的花丛边芦苇席上,安然的睡着了,他的小白猫咪,也正卷缩在他的手臂旁。 这是我认识昊然以来,看到他最安静的一面,让人心怜,心疼,不过,很快又打消了这念头,人家自高自大的很呢,哪需要我的心怜,我又开始冷笑着自己,自作多情。 脑海里依旧在不断的回想起他母亲的那副嘴脸,还有世俗里汲汲营生的人们,对于贫富标准的评判。 至情至性,对于这些人来说,又有多少意义呢?能值几俩银子呢?也许?一分不值。 有时候我在想,如果世间的人,都能做到把“有”当成“无”,也能做到从“无”中生出“有”,那么人世间一定充满了温暖与爱意,我知道,这又是我的白日梦了,梦里总是美的,我只能一梦不醒,来渡余生? 的确,贫穷的人阻碍他的是贫穷,美丽的女人阻挡她的是美丽,聪明的人阻挡他的是聪明,拥有财富的人阻挡他们的恰恰是财富。这些东西不管坏与好,其实都是壁垒,围城,让我们无法真正看清楚他人的世界。 还是人这总东西太懒了?我们都不想改造自己,却老想着把他人当成泥娃娃,可以拿来揉捏,揉捏成自己想要的模样。 小白猫咪闻到了同类的气味,缓缓的爬起来,伸了个懒腰,蹦到我的小黑猫咪身旁,相互抓扰着。 连小动物们都这样善待自己的同类,而我们人类却总是为了自己的权与益,对自己同类无情的操纵着而沾沾自喜的又何其之多? “梦寒,你什么时候来的,怎么不叫醒我?”昊然揉了揉眼睛,将双手挡住阳光。 “太阳烤得人很舒服,多难得的时光,从没有看见你这么安静过。” “现在是脚伤受伤了,动不了了,换作平时,这样的日子会让我发疯的。” “你不喜欢这样的生活?” “不喜欢,闷死了。” “那你为什么找我来,这不是添堵吗?” “你啥都好,就是太安静了。” “你刚才还说了,想体验一下我的生活方式,这不就是了。” “我是欣赏你的生活方式,但并不喜欢总是那么安静的,闷死了,欣赏归欣赏,不一定要和你过一模一样的生活啊,你是你,我是我。” “咱俩根本就不是一路人,你就喜欢外界的刺激,我对玩刺激没什么兴趣,我俩注定搞不到一块儿的。” “这不是好好的嘛,怎么就搞不到一块儿了?就好比你,你喜欢我,但不一定要像我一样啊,就好比我,我很羡慕我老爸的挣钱与开拓地盘的能力了,但我并不想成为他啊,可也不影响我们父子情深啊,我和我爸关系可好了,你说,是不是这理。” “我懒得跟你辩论了,我感觉你就是在挑剔我没事找事的,嫌我太安静了,那你不如直接去找一个吵闹一点的女子来陪你呗,干嘛要把我喊过来?” 我突然有点后悔,干嘛,本来回去了,可以一走了之了,为什么又要主动送上门来,真是自作贱的。 “好了,好了,我服输,刚刚说错话了,不说这事了,行?”昊然举起双手喊停。 “明明是你们家这园子太大了,又不见一个人影的,才显得安静的,反倒怪我太安静,真是的。” 每次都是如此,只要昊然一说我太安静,我心里面就有一股无名火升起,直接火冒三丈。 因为他这句话让我想起了世俗界的某些个稳如泰山的正人君子们,别看他们一个个堂堂正正的大男子,那心胸啊,就跟针尖那么大的,每天都在鸡毛鸡蛋里挑出骨头来的,也有可能是我的性格还有外在气质太不符合他们的审美标准了。 我的飘泊,混乱,无序,还有在世俗标准面前自带一份不合作的气质,与那些稳如泰山的正人君子们所追求的安稳,条理,秩序,及对世俗标准无条件的遵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感觉他们的人生就像一张元素周期表,一个元素一个坑,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话,他们的生命从出生到结束的画面感,都在他们的掌控预料之中,所以,他们最讨厌的就是那些捣乱份子了。 以至于那些个大老爷们,总是因为一点点小事,都恨不能将我踩到地上,时不时要揍我一顿的那种架式。 而我原本是挺欣赏他们的,欣赏他们的稳如泰山般的男性气质的,奈何,稳如泰山的君子们是横竖看我不顺眼的,每次见着我就恨不能把天下大众招集过来,给我开一场批斗大会,让大众们来教我如何做一个女人?如何做一个让男人满意的女人?如何做一个能讨男人欢欣的女人? 他们这样子一弄,可把我吓坏了,我那原本飘逸的姿态,突然飘不起来了,结冰了,似一座千年冰山,立在人间的某个角落,我只能选择安静,安静的停留在自己的世界里,况且,这些男人也激荡不起我的灵魂,在他们金山银山面前,我的眼睛也闪烁不出光茫。 于是,他们会骂我是一条“死金鱼”,连勾引男人都不会,呆板,没趣,没女人味,不识趣。 这也难怪,他们只需把自己白花花的银子摆出来燿一燿,各种花蝴蝶就向着他们飞去了,有妖艳的,清新的,御姐的,萝莉的等等。而我又不喜欢凑热闹,为什么要去勾引他们?我的五官敏感,怕吵闹,就自己安安静静的呆着,就自己自由自在的飘着,也不知道触犯他们何种利益了?要如此来损我的。 动物界里都是公的去吸引母的,唯有人类怎么就反过来了,怎么变成母的去吸引公的了? 我觉得是那些稳如泰山的正人君子们,是即想立牌访,又想人间好处都占尽的。 红颜祸水是怎么来的?红颜薄命是怎么来的?还不是这些所谓的正人君子干出来的,表面装的堂堂正正,让女人们去勾搭他们,一闹出事来了,就把责任全都推给女人,骂道:“都是那妖女勾引我的,我可没去招惹她们”;“都是那狐狸精主动送上门来的?” 过后,他还是他的正人君子,女人则变成了妖女狐狸精了。 凭什么? 我的至情至性,也得用在一个有血有肉有灵魂的人身上啊,他那呆若木鸡,半边脑的机器人一个,连情绪都没有的,更别说情感了,我凭什么要用自己的一腔热血去勾引一台没有温度没有情感的机器人的? 我越想越是不服气。 “怎么每次我一说你安静,就那么大的气的,跟吃了火药似的,怪吓人的?”昊然问。 “气你们男人对我的性格的不尊重,没把我当个人来看的,我安静自己的,又没招惹谁,就自己好好呆着,这犯着谁了?” “女人不就是要对男人风骚一点儿吗?你也得学学别的女人的长处啊,你看她们一个个花枝招展的,俏皮话一说,水柳腰一扭,那似桃子般的屁股一翘,多迷人的,哪个男人不喜欢的,男人欢喜了,就愿意为你们付出,你们自己获得了好处,男人也享受了,双方都受益,不是吗?” “我翘你的狗大爷,我翘你个乌龟王八蛋,一堆堆的色鬼,行了,你去把屁股翘的女人全都招来,每天给你扭一扭腰,翘一翘屁股,我完全没意见,我走了,本姑娘我很忙的,没空给你翘屁股,屁股长也不好看,翘不起来。” 说着,就起身,抱起了小黑猫咪,准备离开。 突然,那位三叔从大厅了走出来了,手里拿着菜单。 “昊然,你们今天中午吃什么?自己点,点好了,我就去准备。” “梦寒,你点,喜欢什么口味的,跟三叔说,他 都能做的。” “我不吃了,不惜憾你们家的这一口饭,我懂了,你们家那饭,只有能扭腰能翘屁股的女人才够资格吃的。” “别生气了,好吗?我只是随意说说嘛,干嘛那么较真的?你不点,那我帮你点了。”昊然接过菜单。 那三叔脸上露出一种似笑非笑神情,用一只眼睛斜视着我。 不知道什么意思?他为什么总是用这样的眼神来看我的? 我的第一感觉,他的这种眼神里,对我充满了鄙视和不尊重,应该不是我的错觉。 也许,是昊然他平时身边围绕的花花草草太多了,而这三叔可能也把我当成那众多小花里的一朵了,是可以让男人随意采,随意扔的一朵小花,根本就不需要好生对待的。 我要如何证明自己的清白,这一身跳进污水池里了,如何为自己洗白? “好了,三叔去弄好吃的了,很快就有饭吃了,你就别生我的气了嘛。”他拉住我的手,将我手里的小黑猫咪抱到了地上。 “咱们就不应该呆在一起,完全不同的两种人,怎么就凑到一起来了。” “我们昨天说好了的,你要等到我的腿伤好了,才离开的,就给我们一次机会,好不好?” “这才近距离相处第二天,又吵起来了,往后还怎么处嘛。” “你看,你的小黑猫咪和我的小白猫咪,也打起来了呢,不也没怎么样吗?猫咪怎么处,我们就怎么处,好不好?” 昊然的话瞬间又把我逗乐了,心里的一股子气又消掉了。 扑哧笑了起来。 “我们又不是猫咪,真是的。” 我还是未解开我心里面的很多疑惑,依然感觉这青木园里氛围怪怪的,有一种无法用语言描述的令人害怕的东西。 要与昊然一直走下去,就需要过他们家无数人的关口,这下又冒出来一个什么三叔? 我的所谓的爱情啊,在他们这里变成了只用十两银子就能收买的烟花女子了。 这如何是好?可恶的世俗人,将我心中的那圣洁的爱情也变了味? 爱情?在世俗人眼中是兼价的,他们说:“只有弱者才会去追逐爱情,强者都不需要什么情啊爱啊的”。 就着世俗人的这句话,我再次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中。 为什么世俗中的人会认为情与爱是兼价的?只有弱者才把爱情当成信仰? 真的是这样的吗? 这让把记忆倒回了那段在电器公司当“花瓶”的日子,因为没什么事做,每天总是在看人,看来来去去的一线工人们的一动一行。 我常听见那电器公司的上头人对下头的工人们也时常这样喊叫着: “加油干,兄弟姐妹们,把产量干上去,然后,票子有了,女票男票也就有了,咱不要把时间浪费去搞那无用的情情爱爱,挣钱搞产量才是正道。” “老大说的对,产量搞上去,票子有了,还怕没女人?”男同事们高声呼应着。 然后,生产线上的工人们,每天跟打了鸡血似的,干活时那个风风火火哦,每天产量撑撑的往上彪升,也不知道他们的工资有没有涨上去的,我只知道,他们每天的任务越来越高了,活干得越来越吃力了,好多小伙子,刚进公司时,还是意气风发活力四射的少年,不到三个月,人就变得黄皮溜烟了,精气神都被一天天暴增的产量给榨干了。 但越是这样,他们越会高喊着:“兄弟们,加油干,专心搞钱,票子有了,女人才任你挑。” 只为听得一句上头老大一句表扬声:“小伙子,好样的,有前途。” 他们坚信自己只要加油干,把产量干到天上去了,就前途无量了,以后就有大把的钞票了,大把的女人了,什么狗屁爱情,都是弱者的把戏,他们是钢铁强人,干起活来扛扛的。 而我做为一个旁观者,对他们行为始终是心存疑惑的。 为什么上头人让下面的人不要相信爱情?不要相信女人?不要相信男人?要相信金钱?要相信产量? 我突然意识到了什么? 你说是一台没有情感,没有情绪的冷冰冰的“机器人”好操控,还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有血有肉有情有性的人好操控呢?这答案不辩自明嘛? 他们就是要消灭掉得在底层人的情感和情绪,因为情感丰富的人不好管理嘛,一碰就炸毛的,一点就冒烟的,他们逆反心理太强了,还容易搞出工伤事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我在电器公司呆了一年多,看见因工伤造成的血淋淋的场面,那一只手都被机器吞噬了的,压扁了的,就有好几起了。 我的同事南漠,葛兰歆,林小枫,还有我的前男友晨星,不就是,这些都是相信爱情的人,晨星和林小枫都有受过工伤,还好,手还在。 最后,相信爱情的人全都被公司干掉了,除出去了,要么自己主动离职了,留下的都是一些不相信爱情,只相信金钱的钢铁强人。 就这样:相信爱情的人自然的就成了这些钢铁强人眼中的“弱鸡”,连饭碗都保不住,你不“弱”谁“弱? 第121章 红尘惮(103) 两只小猫咪谁也不服输,都蹦到了花丛里,打得越来越起劲了,它们这是要来一场“花丛论剑”了。 昊然他居然还坐在一旁煽风点火着: “小黑,亮出你的锋利的爪子,抓它,使劲的抓它。” “小白猫咪,也是猫族,你联合起来欺负人家吗?”我走过去将小黑猫咪抱在了一边。 “谁让它大的欺负小的,就应该收拾收拾它,让它们继续打。” “猫咪打架管你屁事啊,人间的事都还没管好,又管起猫族的事儿来了。“ “我这不是想帮你的小黑猫咪出口气嘛,小白它个儿大,它欺负弱小就是不对的。” 说着,又把小黑猫咪拉到小白猫咪的身旁,喊着:“抓它,抓它。” 看他那不知人间疾苦的模样,我无奈的摇了摇头。 此时此刻,他肯定不知道我的内心世界的翻江倒海。 昊然的这翻话让我又想起之前电器公司的那些人儿,他们眼中的大?小?强?弱?钢铁强人?弱鸡? 我知道,我也一直都是钢铁强人眼中的“弱鸡”了,那么,昊然也是咯,因为我们都相信爱情。 钢铁强人是红尘中的淘金者,他们的使命在于挖掘,就似那挖掘机,看起来庞大而凶猛,一座大山都给你铲平了去,一片海都给你填满了去,挖掘高于一切,尽管希望并不富裕,他们最终的目的是改造物质世界,丰富物质世界。 爱与情过于柔软,也看不见摸不着,它承受不起四处挥撒而来锄头镰刀的沉重,还有狂风暴雨的肆起。 站在淘金者的立场的确是如此,弃情求物,也没有错。 红尘俗世本来就是颠倒的世界,“凡是有相,皆为虚妄”,要追求到这些虚妄的东西,唯一的办法就是也将自己也变得虚妄起来。 一个真实的人,一个完整的人本来由:身体(本能区),脑区(理性区),情感区,灵性(灵魂)组成的,可是到世俗功利的世间里,情感区都被快节奏的生活与人间催命鬼给彻底的消灭掉了,灵魂被锁在一个地下洞里不见天日,而后,把脑区和本能区发挥到极致的人更有利于获得世俗意义的成功。至于情感,就靠演情,对方想要什么样儿的人儿,演一个出来,演出来的情,更让人信服,真情反而让人嗤之以鼻,用他们的原话:“求真的是傻逼,能演的才是牛逼,无情还不会演的是苦逼。” 说到钢铁强人,不知道为何,这让我想起千百年前苏轼的示儿诗: “人皆养子望聪明,我被聪明误一生,惟愿孩儿愚且鲁,无灾无难到公卿。” 一个人的一生到底是要去追逐那红尘俗世中耀眼的红玫瑰?还是去追求床前那一束皎洁的明月光? 我倒觉得,人,越是身处山脚时,心中越要有一束明月光,越要把“爱”与“情”当成信仰, 因为“热爱”它是自己生命的发动机,是往山顶攀爬的动力,它们可以保住一个活生生的人有血有肉有灵魂的人不被僵尸化,不被机器化,不被大葱化。 “爱”与“情”的对象不一定是人,也可以是一份事业,等等,一切能让自已心生安宁的人事物,都可以用情用爱用心去经营它,且“爱”它能让人遗忘掉自己的苦痛与暂时外物的匮乏,将一个人彻底的至于当下,人唯有至于当下,才可以化解掉生命中因匮乏而带来的恐惧焦虑等等一切让我们失去中心的负面情绪,这样才能更加轻松愉悦往前行着。 身处山脚,时时刻刻要面临着那四面而来的八爪鱼的威胁,他们是恐惧的制造者,那八爪鱼们的爪子就如一张天罗地网,站在高处向着红尘撒网,他们活着的目的就是要把活生生的人变成一根根葱,一根根蒜,一台台挖掘机。 然后,让这些根葱们蒜们折劲俯首,成为一根扎根于尘土的挖金者,看见葱蒜们的金子挖掘出越来越多时,他们就开始挥撒镰刀了,让葱们蒜们把挖掘出来的金子全部掏出来,甚至还要倒欠他们的,许你一生去偿还,去购买他们的高科技:百宝盒。一根葱的力量太小了,这不?就以“家庭“的名义,把一根根葱捆绑在一起,一起开割,红尘之中,少有人能逃脱这张大八爪鱼之网。 话说,咱走的是人道,人道?先得是个人啊,怎么能将自己变成葱?变成蒜呢?变成挖土机呢? “你算哪根葱?”这可不是一句玩笑话。 往后,若有人再问我:“你算哪个葱?” 我会回答:“我不是哪个葱,也不是哪根蒜,我是我自己。” 若把红尘比作大海,八爪鱼们向大海撒网,的确,那些相信爱与情的“弱者”们,很容易成为漏网之鱼,因为他们没啥用处,总能让人忽视他的存在,所以,一般情况下,他们都能从网缝里悄悄的游走了,游进了无比广阔的大海里,自由自在的,活蹦乱跳的,虽也会面临着被野兽吞掉的危险,但大海那么宽广,他们又那么渺小,当危险来临时,随意找个石缝就躲起来便是了。 到于停留在八爪鱼大网里鱼儿们他们是有着共同的梦想的,那就是买更多的宝盒,也都因为自己拥有了更多的宝盒而洋洋得意者,逢人便问,你买了几个宝盒了? 回:“二个。”“八个。”“十个。”总之,宝盒买的越多的他们的头就抬的越高,在人群中的声音也就越响亮。 我也不是说不要买宝盒,量力而为,适当的买一些,还是有必要的,为什么要把一生的时间与精力全部拿来为宝盒而奋斗呢?有一二个还不够?还要去买十个?买那么盒子的意义何在?就是为了逢人就去说,他买了一百个宝盒吗? 人间春秋大梦,你因梦而美,难道就是为了搞钱买更多的盒子吗?难道每个人的梦想必须都一样吗? 应该是人间因你有不同的梦而精彩,而非有相同的梦而美好的。 八爪鱼们的春秋大梦,是搞高科技,卖他们的百宝盒。身处山脚的人们,也有自己特色,为何要别人来为自己造梦呢?我们就不能实现属于自己独特的梦想吗? 难道八爪鱼的大梦,真的就是每一个人的大梦吗?还是我们被一股无形的洪流推着往前行走?最后,到底是实现了自己的大梦,还是成为了别人美梦里的泡灰呢? 我晓得,那些钢铁强人,肯定是对我的话语不屑的,心里面在骂道:“你弱鸡就承认自己是弱鸡呗,不要为自己的弱,无能找借口了。”他们坚信,人活着,就是要实现自己的梦想,买更多的盒子。 不?我不会承认自己的无能的,所有相信爱情的人都不会承认自己无能的,我们已经在多少个日日夜夜深思熟虑过,没有必要为别人的美梦,别人的大梦去全程买单,甚至耗尽自己的一生精力去买单,我们来到人间也有自己的使命,也有自己的路要走。 把山的位置还给山,把土的位置还给土,把水位置还给水,不好吗?所以还是不要当葱当蒜得好,以勉被割。 人道,就要活出人样来,活出个人的味道来。 至于“情”?若把生命比作酿酒,“情”就似酵母,它可以让酒发酵,不管是正面的情,还是负面的情,有情,不代表要乱发情,负面的情来了,是要去释放压力,把别人的春秋大梦从自己身上卸掉,都压得连气都喘不过来了,很多坏的情绪就没有出口了,所以,要学会把别人的梦归还给别人,把自己的梦重新拾起来,这个“忍情释压”“忍情释梦”的过程,可以让一个人身体变得越来越轻盈,却在关键时刻也不失力量,能做到剑舞山河,“情”运用得当,柔情似水,它能让一个人变得灵动,富有灵性之美。 不过,人信仰的东西不同,生存之道也是不一样的,已经被僵尸化的人,他们是以自己无情冷酷为荣的,他们一生追求的是耀眼的红玫瑰,是功?名?利?禄?这也没有错,又有几个人不爱名爱利呢? 那么,还相信爱情的这些人又要如何在这个无情的世间中立足呢?才不会将自己变成一场悲剧?还要不要去追求功名利禄? 首先,得搞清楚功?名?利?禄?这玩意儿是怎么来的? 这玩意是要其它人把自己捧起来,才能拥有的。做为一个处在山脚的普通人,双脚已经站在平地上了,这里的人也是最多的,若投放到人群中,就如一滴水融入了大海之中,消失的无影无踪了,连让人看见的机会都难,更别说让人来捧了。 还是八爪鱼们最聪明,他们是造梦人,就是利用山脚下的大葱们追求功名利禄的心里,让这些人为了高科技盒子而奋斗,告之:宝盒买的越多,就越有功,是大葱们将八爪鱼们捧起来了,那谁来捧大葱呢?大葱们可能会把目光瞄准比它们更弱的小葱了。 那么,不在红尘之网中的有情有自己的梦想之人,还要不要参与这场人间游戏之中了? 我觉得还是不要去参与了,不如退而求其次,咱自己来织网,网名,叫幸福之网。 相信爱情的人,他们生存之道和用钱之道与僵尸化的人不能一样的,我们需要用更多的时间来开发自己的软件,这不也是在立功吗? 就不需要在硬件上消耗太多的体力与时间还有金钱了。 十年后。 当我再次遇见那家电器公司里把爱情当成信仰的晨星,南漠,林小枫后,他们历尽千帆,走过人道沧桑,归来后,虽没有成为百万富翁,可能连十万富翁都不是,好在,岁月风尘洗去了他们身上曾经拥有的那份浮躁之气,人变得越来越有厚重感了。能调素琴,阅金经。他们不在八爪鱼的大网之中,却拥有自己织网的能力,织幸福之网的能力。 这些人身上都散发着一种韵味,那是人的韵味,生活韵味,还有我心目中的男人味。 至于电器公司的其他人,那些钢铁强人,我也遇见好几个,他们也有各自的境遇,有的下海经商了,有的升职了,有的还在电器公司里卖力着等等。 只是他们的外形都已经变了模样了,用它们的话来说:“咱修行也十分到家的。”都是无情无感八风吹不动之人,“呆若木鸡”样,他们都不需要走人道,直接一步登天了,窜到“天道”里了,成“佛”了,我默默的感叹着,这人间的“佛”还真多,满地都是的。 咋一看,还都挺像佛的,有的头发已经掉光了,有的已经大肚股股了,有的瘦成电线杆了,有的胖成圆球了。 他们排成一排,还真有点像十八罗汉的。 他们也在为自己自豪着,十年一梦,逢人便告知着:他们买了很多高科技宝盒了,也有了女人了,有了汉子了,有了儿子了,总算是被人接收了,有了归宿了,也算是为自己圆了人间大梦了。 唯一不变的,黑夜中,电器公司里那暗淡的灯光下还是传来了始终如一的声音:“兄弟们,加油干,挣钱才是王道,其它的都算个狗屁。” 这不成佛成仙了吗?咋还那么执迷于金钱的?难道天道中的人最喜欢做事就是挣钱?这我倒是不了解的,因为我还在修人道,都还没修到岸呢。咱还是一步一步来,先把人道走通了,再来研究天道。 而我一直疑惑的?是那些自认为行走在“天道”里的无情无感大神们,他们的存在,为何没有让我感觉到一丝丝温暖,一丝丝安宁,一丝丝力量,那电器公司车间里暗淡的灯光下飘来的声音,让我内心深处反而生出一种莫名的苍凉,突然脑子里跳出来一首歌来: “看不穿,是你失落的魂魄, 猜不透是你瞳孔的颜色, 一阵风,一场梦, 爱如生命般莫测, 你的心到底被什么蛊惑, 你的轮廓在黑夜中淹没。” 许久,昊然终于让两只猫咪重归于好了,停止了战斗,都猫在花丛里晒着太阳。 他突然想起了什么,转过身问我: “梦寒,你那天是从车站返回来青木园来看我的,是吗?”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突然听见青木园的大厅后面,传来了唱经的声音, 我竖起耳朵听着,又不知为何?这声音将我带入了一种无比凄凉之境: “台上台星,应便无停,三魂永久,魄无丧倾。” “这是谁在唱经?”我无比好奇问昊然。 第122章 红尘惮(104) “太上台星,应变无停。” 唱经声不停的在园子后院里环绕着,那声音里像是在呼唤着什么?又像是在向神灵乞求着什么? “是外婆在祠堂里祷告,她是信神的,吃饭前都要祷告的。”昊然不以为然的回应着。 “哦。”我若有所思,只觉得心砰砰的跳着。 “怎么?是吵到你了吗?” “不是,外婆一定是一个有故事的女人,我感觉她声音里透出一股凄美之境。” 原来又是外婆?这位阿婆,让我不自觉的也回想起了自己的外婆,晚年的外婆,自从外公去世后,他们家堂屋的大门,曾经的门庭若市,变成了一扇只有风偶尔才会吹开的门。 也许是她对死亡的恐惧,也许是她无法忍受漫漫长夜里青灯孤照时自己的影子,不知何时起,她也信神了,和这位唱经的阿婆一样,吃饭前也需要祷告,不同的是,外婆,总是喜欢往外跑,明里是去传道传神,暗里我觉得是她害怕一个人的房间。 风烛残年,还长年在外奔波着,怎抵挡过风霜雨雪的摧残,时间一天天过去,也不知道是外婆在外遇到了什么刺激了,还是信神走火入魔了,也就是说神并不能保佑她长命百岁,神并不能帮她赶走对孤独对未知的世界的那份恐怖。这信神,信着,信着,她变得就像一只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灰老鼠,又像一只灵魂无处可寄的受到惊吓的灰兔子,四处乱窜着。 如果年轻时的外婆像一只母老虎,花孔雀,掌握着家里财政大权,威风凛凛的; 晚年的她的确像一只年色已老的灰老鼠,干瘪,柔弱,无力,她却不知道自己的处境不如当年了,还是用年轻时那般架式,命令儿孙们也要跟着她信神,她一生中生了五个儿女,都各自在外有了家业,挺忙的,儿女们都不从,哪里有空跟着她去传道的,也只能躲着她了。 我的母亲听闻后,才把外婆接到了自己家里来。 人之将去,其言也善,其实晚年的外婆心地也如兔子般的善良,善良到我给她买几瓶桔子罐头,送进她的屋里,她都会热泪盈眶,伸出那双干瘪的只剩下一层滑溜溜的青皮包裹着的手,紧紧的握着我的双手含着泪叮咛着:“崽啊,你留着自己吃,你留着自己吃。“ 其实我能读懂她对自己门庭清冷的那份无奈,对死亡的那份恐慌,可是我没有能力帮她赶走孤独,赶走即将到来的阴间里的黑白无常。 她时常像一个可怜的小孩子一样向人间乞求着,乞求着,向苍天乞求着,乞求着,那时,我原以为,外婆之所以那么害怕死亡,是因为她曾经的生活太苦了,人间的福都还没有来得及享受,就不得不去往另一个世间了,她的下一站即将去往圣树梵城?还是十八层地狱?谁也不知道,那种对黑暗的恐怖,及对人间的不舍与不甘,各种情感交织在一起,才形成了那样一个可爱可怜又可恶的她。 但是,昊然他的外婆,应该在人间该享的福都享过了,她还在害怕什么?她又在求什么? 我突然觉得:一个人对功名利禄,荣华富贵的追逐,是不需要学习的,生来就会。 而对孤独和死亡及对生活中各种不确定性这几门功课,是需要练习的,越早练习,越好。 应对日常生活中各种不确定性,那才是最折磨人的,也有太多的人太喜欢追求所谓的确定性,不能忍受内心的煎熬,他们选择了反其道而行,千方百计想着的去改造他人,操控他人,恶,也就这样产生了。 还好,孤独,对于我来说,根本不就是一个陌生的词儿,从没有过门庭若市,也就谈不上喧华落幕。 我不是一个家族的崇拜的人,小时候有一些对家族的依恋,越长大,那里越是成为了我千方百计想出离的地方,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我只觉得家族,他就像一块巨大的石头,压在我的心间,他又像一条扯也扯不断的麻绳,捆绑住了我的双脚,让我无法自在行走。 很多时候,我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女人?她们会把一个男人当成归依,当成信仰? 那这样不是,又从自己家族掉入另一个家族吗?如果自己的家族是一个火坑,那不是从一个火坑里又陷入了另一个火坑里了吗? 家族,也是一个小社会,比社会还更复杂的小社会,那里也有高低贵贱之分,关键的是,那里是一个女人付出了,还没有工资的地方;那里是一个女人不能拥有自我意识,也不需要过于独立的地方;那里是一个女人需要熬岁月的地方。 身处在大家族里,我总感觉自己头顶有一双双无比庞大的大手,他们是俗世里游戏规则的制定者,是他们设置了女人的去处,也设置了其它处在弱势群体的去处。 我想出离,趁有生之年,摆脱那双无比庞大的大手,给我设定命运程序的大手,因为在这双大手之下,我一点儿也不好受,既然不好受,为什么还要呆在里面? 我觉得那双无比庞大的大手的并不可怕,他只是半个人,甚至是个机器人,操控着所有人的命运。 不管那无比庞大的手到底是什么东西?我只知道人是需要意识拓展的,从自我意识,逐渐的走向他人意识,组织意识,宇宙意识。若一个活生生的人都不知道自己是谁时?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玩意儿时,就去谈什么家族搞什么拼团?那是弹绵花,弹毛线,只会越弹越乱,越弹越浑,最终成了一锅混沌一锅粥。 在狩猎时代和农耕时代里,人与人之间抱团取暖,男人狩猎,女人守成,夫唱妇随,的确不错,也没有更好生存法子了,必境那时男人战利品就那么一点点,狩猎时不过是几头野猪,几只野兔,到农耕时代,也不过是几个粮仓。现在是工业文明自主时代了,男人的战利品那就数不胜数了,男人狩猎,女人守成这一套逻辑还行得通吗?这样发展下去,恐怕会变成一场女人与女人之间争抢男人的战利品大战了。 关键是男性世界都还不知道女性世界里发生了什么?他们只管一股劲往前冲,为获得更多战利品而战,不惜把自己的同类打倒在地,都想着做红尘中那一只最大的八爪鱼,都想成为红尘规则的制定者,男性的一生就是血拼的一生,他们的世界我搞不懂,因为我是女人,一个能够自给自足的女人,一个有情感有灵性的女人,我不喜欢人与人之间争来夺去的。 我坚信一个完整的人是由身体,头脑,情感,灵魂四部分组成的,可以在自己的道里“自流成溪”,也可以在集体的世界里“聚流成河”。 这不?有些男性不是弃战了吗?他们醒悟了,选择逃离八爪鱼们制定的天罗地网,在婚事上选择集体“自杀”了,这并不是女性的福音。 这样下去,女人该何去何从?“守成”都没得守了。 每个人只能各自找出路了,自求多福了,出路还是有的,且有无数种可能的。 第一种可能:一些似机器人般男人,他们依然会努力挣钱,努力拓展自己的地盘,然后用银子去收养更多更多的宠物猫般的女人,这是要把女人推向风尘路的节奏。 还真应了古人的那首诗: “解冻风来末上青,解垂罗袖拜卿卿, 无端袅娜临官路,舞送行人过一生。” 第二种可能:一些女人将消灭掉自己的情感世界,开拓自己的理性人生,拼杀于八爪鱼们设置的天罗地网里,在物质世界里占得一席之地,他们像男性一样活着,君子以自强不息之路。 第三种可能:就是像我这样的女人,走上修道之路,见物见心见众生见天地,游走在红尘之间,没有固定的位置,最终结局也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孤独终老,一种可能遇到彼此欣赏的异性,携手于湖山绿水之间,过着平静平淡的生活。 第四种可能:一些刚好在适婚年龄阶段且人格也达到完善俊郎秀女们,这些人应该最容易走进婚姻生活的,早早的体验人间烟火,过上儿女膝绕的幸福人生。 当然最有可能的是:大多数人还是会为了世俗的眼光,为了繁衍而进入家庭生活的人,这些人演绎幸福,过着表里不一憋屈的人生,搞不好把自己身体憋出病来了的,这群人也是最容易成为八爪鱼们眼中的绿油油一片大葱了。 “开饭了,开饭了,少爷们,公主们。” 这是谁在喊开饭了?将我从沉思中拉回了现实里。 “开饭了,三叔已经把饭做好了。”昊然摇了摇我的手臂,我的身体如触电般,一股电流从血液里流过,瞬间变得格外清醒了。 “是我去帮你把饭打来这儿吃?还是你自己去大厅餐桌上吃?”我将手伸给了他。 “我们就在这棵桂花树下的石桌上用餐,晒着太阳,品着美食,这样更好。”他抓住我的手用力的从芦苇席上爬了起来了,一拐一拐的走到了桂花树下的藤椅边。 “昊然,你们打算在桂花树底下用餐吗?” 是师娘的声音? 我回过头望着她,欲言又止。 “是的呢,师娘,麻烦你去帮我们把饭菜打过来,谢谢你啦,梦寒她对这儿还不太熟悉。” “行,没有问题的。”说着,只见她大步的跨进了后园内。 看得出来,这师娘的确是个很随和明事理的人,只是为什么我从没听昊然提起他的恩师,那恩师又是谁呢?人家没说,我也不好问的。 “我也进去看看。” “去,没关系的。”昊然看我的那表情,感觉我俩又握手言和了。 我起身,再次推开那扇金花梨木大门,跟随着唱经的声音,又来到了祠堂边。 真的是阿婆在唱经,她的双膝跪在神台前,头仰着青天,无比虔诚的拜着。 原来她的腿是能走路的,我还以为?哦,不是我以为的那样的。 “台上台星,应便无停,三魂永久,魄无丧倾。”我跟着她念着。 我轻轻的走到了她的身旁,近距离的再次打量了她一翻,那起皱的皮肤就像历经了风霜雨雪的古老的建筑物的一堵墙壁,还真别说,昊然的外婆,跟我的外婆模样还挺像的,真的,人老了以后,不论曾经多么风光无限,荣华富贵,还是多么穷困潦倒,孤独无助,都会变成了一个样儿了。 “你在这儿看什么?”那三叔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我的身旁,向我恐吓了一声, 吓得我连忙退出了祠堂。 这位三叔?虽人看起来挺显年轻的,也是即将要步入中老年群体的男人了;还有这位在祠堂里祷告的阿婆?虽也是一个信仰的人,他们做为长辈,也许他们走过的路比我吃过的盐还多,可是,为什么此时此刻,我感觉浑身无力,头有点晕眩,仿佛活在梦境里般,有点亦真亦幻之感。 内心里的声音 告诉我:我不喜欢他,不喜欢看见这位三叔,不喜欢这园子里氛围。 我感觉他们身上有吸神大器,把我身体的能量一点一点的给吸走了,一点一点的掏空了。 富足,并没有给他们内心带来多少安宁,他们心灵世界依然充满了惶恐不安,他们对外来人员是排斥的,是充满着防备的,可能是怕我扰乱他们的生活秩序吗?还是怕我夺走他们的财宝? 我仿佛心门大开般,见到了一束光,那是生命之光,它在告诉我,在这片富贵之地,同样找不到我想要的那种幸福与安宁,这里不适合我久留,我得继续寻找,寻找那片向死而生的人群。 还是早点离开,对,吃完饭,就走,就与昊然告别了,不是园子的错,这青木园是美的,可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流进了我的身体内,让我浑身难受。 不一会儿,脑海里又出现了另外一种声音,留下,留下来,我得搞清楚那种令我难受令害怕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转过身,有点不知所措的,往园子的另一个方向走去。 “你在这里面走来走去的,做什么?你到底想要找什么?”那三叔紧随在我的身后嚷嚷着。 “洗手间,请问洗手间在哪儿?” “向那边走。” “哦。” “你上完厕所,要记得冲干净啦,那马桶,可是很贵的呢。” 我没有回应他,心里面在骂着他:什么狗屁,真是狗眼看人低的,难道我一个大活人连马桶也不会冲吗?一个大男人,都那么鸡婆的。 约五分中后,我又返回到厨房边。 “你怎么还在这儿?”那三叔像鬼影一般又出现在我的面前。 “刚才你不是在喊开饭了吗?我是来打饭吃的,饭菜在哪儿了?” “出去,出去,到外面餐厅里等着。”他将手举起来,驱赶着我。 又是一股子浑浊之气从我身体里积起,我深吸一口气,硬是将它咽回了肚子里,退回到了大厅了,凉风从窗户边袭来,我的手脚也跟着变得冰冷的了。 第123章 红尘惮 (105) 我就这样一动不动地站立在青木园大厅的餐桌旁,默默的等待着,等待着,偶尔抬起头遥望一下窗外的风吹散云朵,天地寂寂,游鱼吹浪,听闻,天空是另外一种空,而我就像一只原本能振翅高飞的鸟儿,因为陷入了红尘中的情网里,仿佛瞬间又跌落到了不知道是哪只八爪鱼挖出来的一个很深很深的地窖里,这个地窖里有点灰暗有点寒凉。 我这是在干什么? 不自觉的问着自己,那阿婆的唱经声还在继续着,一股香火味从祠堂处飘来,那是一柱来自印度的线香,点在了神台的香炉里了,正是这股香气,仿佛让我听见了自己内心里时间深处里的哭声,呢喃之声。 都说一寸光阴一寸金,我的这一寸寸光阴啊,就这样一点一点的流走了,就像那一缕缕袅袅香烟,飘散的无影无踪,香炉的香烟,是飘去与神灵对接的,而我的时间呢?我这飘走的时间,对接了什么?我并不太清楚,我习惯的涌进人群之中,又习惯的被人群排挤着,人世间有一种业力,叫为“情”执迷不悟,我曾就是这样的一个人,都被挤成肉夹馍了,依然越挫越勇,只是觉得一定是自己又做错了什么?一定是自己哪根神经不太正常?我无数次风雨兼程,想用自己的一滴滴汗水点燃一盏盏心灯,去照亮自己的前程,心想着自己再变好一点点,再修正更多一点,人群一定会对我的多一份理解与接纳,那么,我这流走的一寸寸光阴也算是值得了,很遗憾的是:最后的无数个事实告诉我,此路不通。 也不知道等待了多久,那三叔终于从厨房里端着一个大餐盘出来了。 他冷笑着瞥了我一眼,我浑身僵直在原地,很想帮他做点什么,以此来化解掉这冰点的氛围。 师娘也不知道跑哪儿去了,明明刚才看见她走进来了的,怎么这会儿又不见人影了? “需要我帮忙吗?三叔。”我终于鼓起勇气问。 “你没什么事的话,去帮我到厨房里的拿一下碗筷,要记得放到消毒柜里消一下毒。” “好。” 内心里又升起一束火花,原来三叔还是比较信任我的,我缓悠悠的走进了厨房里,找到了碗柜,从一堆堆高高的碗碟里每种花样的碟子各选了几只,轻轻的把它们叠在一起,转身,得寻找消毒柜,我四处寻了遍,也没见着这高科技的影子,也不知它摆在哪个角落里了。 “哎哟呢,我让你去给碗筷消毒,你怎么端着盘子在这里转圈圈,妹子呀,你是脑子有问题吗?”三叔没好气的在我背后喊着。 我羞愧难当,低下了头,轻声细语的回应着: “我没见着消毒柜呀?” “那不是吗?你是眼睛是看不清东西吗?” “哦,这就是消毒柜啊,我把它看成冰箱了。” “行,行,不怪你,连消毒柜也不认识?你是从哪座大山夹里走出来的妹子呀?” “我们家只有冰箱,没买过消毒柜。” 一边回应着,一边试着用另一只手将消毒柜的门打开,谁知手的力度没有平衡好,“嗖”的一声,另一只手里的盘子滑落到了地上,我只听见“砰”的一声,瓷器碎落了一点。 见此境,我的一颗心就像那碎掉的碗筷,瞬间有种四分五裂天蹦地裂的感觉,脑袋又是一阵晕眩,发出翁翁的声响,不知如何是好?就仿佛要被打入大牢里那般恐怖,是死罪不是无期?还是老老实实的等待着法官将我拉到刑场审判,等待着法官来向我开炮,如果他能判我无罪释放,那就算此生为他当牛做马我也心甘情愿。 “你看你,你看你,怎么搞的?”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你知道这碗多少钱一只买来的吗?我看你拿什么赔?” “我不故意的。”说着,连忙弯下腰,试图把碎掉的瓷片拼凑起来。 “管你是不是故意的,我先去帐户里看一下帐本,看看这碗碟多少钱一个买来的,只怕加起来不说几十万,几万块钱是没得少的,你就慢慢赔。” “什么?就这几只破碗要几万块钱?” “你以为啊,我们这碗都是老古董的呢,每一个都是花很高价钱古市里收回来的。” 古董?我摇了摇头,不会的,不会的,没什么可怕的,突然感觉有束光照进了我的心灵,意识变得清醒了。 我努力的让自己冷静下来,先拿起了扫把将地下的碎片扫进了垃圾桶内,在清扫的过程中,我的心慢慢的回归了平静之中。 是这“碗”?又是这可怕的“碗”?它就如魔咒般出现在我的生命里,我原以为这魔咒早就被我解封了,没想到它又重现我的时光里,来咀咒着我,将我浑身的能量彻底的掏空,将我变成一只木偶人任人摆布。 过来一会儿,三叔应该是去查了一下帐本返回来了。 “你打算拿什么赔?妹子?” “我能拿什么赔?我又不是故意打破你们家碗的,我也是一片好心想帮你干点活。” 说着,将扫帚往门前一扔,头也不回的回到了大厅里,似乎,在这瞬间,那可怕符咒被我解开了,我不再害怕了。 他们吓不到我了,碗破了就破了呗,不就几只碗吗?还把自己当八岁小女孩啊,打破了碗会被大人揍扁了去,会被停餐饿死了去?不会的呀。 还真是的,我的确脑子问题,好好一个自由身偏要跑到这里来找人受训找人受虐的。 “我见过很笨的女人,就没见过你这么笨的女人。”远远的我听到了那三叔的叹息声。 行,行,我承认我笨,想当年,我的数学还考过26分,满分是150分,那我大不了往后不与这些“高智分子”来往便是了,我会有什么损失吗?并不会有什么损失呀,太阳照常升起,日子照常过,还得来一份轻松与清净,不像一些高智份子,每天鸡毛狗毛猪毛的每一根毛都要算计来算计去的,算得我头晕眼花的,搞不好还把我当一只哈巴狗,以为我是来他们地盘里讨几块骨头吃的。 我再一次静静的立在了大厅里的一张梨木椅子旁边,看着三叔从厨房到大厅里来来回回的奔跑着,忙活着,而我就像一具雕塑般任尔东南西北风。 此时此刻,我的内心里面升起了一股力量,还有淡淡的欢喜,因为我又为自己解开了一条符咒了,我不怕他们吓唬我了。 他们若要赔钱,我赔个卵,赔根毛线给他们,就想吓唬我们这些山湖边走出来的,没见过大世面的人。 反正不赔,他们有本事,把我告到法庭里去啊,难道法官还真会因为几只碗将我送往断头台不成? 每个人在这世间走一遭着实不容易,或许是前世,或许是今生,我们身上总是被莫名的贴上了无数张符咒,将能量死死的封印在一个坛子底下,一有风吹草动,就吓得个半死不活的。幸运的人,随着年轮的增长,会有人帮我们解封掉这一张一张的命里带来的符咒;不幸的,则会被这符咒咀咒一生,无论怎么努力,无论爬得多高?那个可怕符咒总会将你打回到原来的位置,在原地里拼命的绕圈圈,就如一只拼命转磨的小毛驴,绕来绕去怎么也绕不出那几尺长的磨坊。 想着,想着,一身轻松了,我终于学会了自己给自己解咒了。 可是我的内心深处还是有一点失落感,还有这座青木园的氛围真的令我难受。 也许是我的美好的期待落空了,我原以为,原以为这片富足之地的人,会有人手捧十八束鲜花来迎接我这位异乡人的,不是说远来是客吗?我也想体验一下:“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的滋味。 我一直对外还是有太多的期待,期待着用自己的一寸寸光阴,看能不能遇上一只狐大仙,猫大侠,大鹏鸟什么的。 我期待狐大仙能赐我神功,带我嗨翻人间;我期待猫大侠,能对我情深似海,救我于水深火热之中,让我不再飘泊;我期待大鹏鸟,能载我鹏程万里,任逍遥,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我直上太空里。 逐渐的,我发现了,这世上根本就没有狐大仙,也没有猫大侠,更没有大鹏鸟,只有吸人精气神老狐狸,吃人不吐骨头的老鼠精,及想把我手脚捆起来不让我乱蹦乱跳的井底蛙,还有一只只想将我套进网里的八爪鱼。 枫林岛的这片居民他们也是排外的,他们早已把自己的世界打造成一片片铜墙铁壁,自己的人自成一团,握紧一根绳索,我感觉他们时常是站在铁壁缝里瞧人的,把外面来的人给瞧扁了去,铜墙外对于他们来说无非就是几种人:工具人,下里巴人,敌人。他们会共同对“敌”,不知道,昊然会不会是个例外。 握紧一根绳索,共同杀“敌”,我不知道,这是好?还是不好?我只知道我是一个如云一般的女子,若没有被符咒尘封到坛子里时,我完全是可以灵活流动的,山川河流,海市城楼都是我向往的地方,我心中的父亲像天空,我心中的母亲像大地,四海之内,都可以为家, 这人世间,不管是老狐狸还是八爪鱼,还是老鼠精,谁又不是来时一股气体凝结而成形,回时一捧灰尽归回大地,消失的无影无踪,他能踩人就像踩死一只蚂蚁子似的,蚂蚁子也可起窝窝爬满他们的全身,给他们饶痒痒啊,想清楚了,管他八爪鱼,还是九爪鱼,都是血肉之身,再不得了,那都是他们自以为的不得了。 所以,我不喜欢把自己固定在任何一张网里,都说一花一世界,一草一天堂,一个人就是一个小星球,这一生除去前二十年,后二十年,能嗨出高度的也就中间的那短短几十年,就这么几十年时间,要我全部拿它来打造一座铜墙铁壁?然后在铁壁里绕圈圈?把铜墙以外的人当成工具人,下里巴人,敌人,每天二十四小时脑子里想的全是钱钱钱的事?那样将会错过花的世界,草的天堂,人的小星球,这样的人生会不会太狭隘了?除了他自己的那点安危得失权重,就啥也看不见了,这样的一生真的有意思吗?他们在铜墙缝里看人,看得铜墙外的人都变形了,他们站在一个扭曲的角度里看到一个扭曲世界,这样的一生会好受吗? 反正,我是不喜欢过画地为牢的生活的,当然,除非外来的人想反客为主,那我就会化云为雨,化雨为风,一阵大风狂扫过去,让他们从哪儿来回哪儿去? 平常里,我无论身处在哪儿,都是把别人的家当成自己家一样的,把别人家的人当成自家的人一样的,看来,我这样下去,是行不通的了,天大地大,其实处处都是铜墙铁壁,我一没弄好,就撞墙了,这不?老是被撞得头破血流的。 是啊,人与人之间还是要有一点界线感得好,就如白天与黑夜,夜不黑是错的,夜太黑也是错的。 “饭菜就这些了,吃多少装多少,别给我浪费了。”三叔总算忙活完了,再次命令着我。 还好,他没有再提起打破碗的事儿了。 我轻轻的拿起碗筷,在他的目光下不急不缓的,从木桶里装了一小碗饭。 “哦,梦寒,你只管装自己的就可以了,昊然的我来帮他装好了。”师娘这会儿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了,化解了我内心的尴尬。 “嗯。” 我随意选了两份菜,匆忙的离开了大厅,心境从深深的地窖里,又仿佛见到了一丝丝亮光。 只是那唱经的声音,仿佛是咒语般,绕得我心烦意乱。 “开饭了,开饭咯。”昊然在桂花树旁手舞足蹈着,看起来心情好极了。 他肯定不知道刚才的我如在地狱里走了一遭,太他大娘的难受了。 “咦,师娘去哪儿了?看把你兴奋的,好像八百年没吃过饭似的。” “她不是怕打扰我们俩吗?自己去楼上吃饭了。” “哦。”我绷紧的神经终于彻底放松了下来,原来,我也不是孤立无援的。 “昊然,陪你吃完这顿饭,我想好了,下午决定离开邻枫镇了。” “怎么了?昨天不是说的好好的,等我的腿上的伤口好了,我送你去c城的吗?” “不用了,我自己去就可以了。” “你前天是不是从车站里把车票退了,返回来看我的?” “是的呢,如果白猫儿晚来一步,我可能已经踏上了开往c城的车次了,这会儿已经在白梅镇了。” “是我耽误你的行程了,既然把车票退了,来都来了,为什么不能多陪我几天?” “可不是,现在我的心慌慌的,我不喜欢呆这里。” “为什么?你有啥事了?” “我也说不清楚?我觉得我得去忙自己的事了,不能在你身上浪费太多时间了,这儿有师娘陪伴你,就足够了。” 我再一次意识到了“一寸光阴一寸金”意义。 一寸光阴一寸金?我到底要如何去使用自己的每一寸,把每这一寸光阴用在什么地方,才是值得的?如果我即将停止呼吸和脉动,我这一寸光阴要拿来做什么?给谁?为什么?凭什么? 第124章 红尘惮(106) 还是来聊时间与岁月。 季节轮转无休,时间永流不居,不管这个世间多么一言难尽,既然一个人就是一个小星球,那么就应该让它转动起来,找到仅属于自己运行的节奏和秩序。 也许不为谁?不凭什么? 寂静,淡然,安好。 “梦寒,你说你在我身上是浪费时间?难道我们相处的这段日子,对你来说一点意义也没有吗?你觉得是在浪费时间?你这样说让我心里很难受?”昊然一边追问着,一边拿起筷子,伸到我的菜盘子里,将我碗里肥肉都挑着吃了个干劲。 我剥了一个大虾扔进他的碗里,算是表达谢意。 对于昊然,他应该属于生命的乐天派,如果他不是出生在这样的家族里,如果我能经得起他对我的挑剔,其实我俩还是可以继续走下去的,只是生命从来没有如果。 我深知在真情的世界里,是需要直面自己弱点的,是要经得起挑剔的,才有可能爱的坚定不移,不离不弃的。 问题是:这年代要向外拓展,向外谋生时,大多数人是把自恋玩到了极致,可能更让人信服,若是去将自己的多面的轮廓放到阳光下来晒,这样变来变去的,很可能会给那些安住在铜墙铁壁里的日常生活一层不变有条不紊的人们造成不适,也就是带给了他们一种不确定性,人们就没有安全感了,这样会让自己寸步难行,连自己的肉身都不能维护好的人,那还谈什么人道? 于是,人生又多了两个矛盾点了,一种是向外求,玩得是自恋,我只要保持简单,单调,重复,一世不变,给人们带来安全感,再加上能演绎自己的情感就可以了;一种是向自己求,讲的是坦诚,我需要去发现那个多面的自己,还有去突破自我意识的维度,不断的丰富的自己内心世界,因为真正的爱是内心丰盈时结的果子,向外与向内,肉身与心灵,如何从中间找到一个制衡点?我觉得这是需要长期磨炼才能找到那个点的。 我若留下来,路在何路?我若离开,那只能与昊然一别两宽了。 “若是没有意义,那我是跑这里来捉鬼吗?只是我这人不贪心的,你的一生,我只要一程已经足够了,多了,我承受不起。” “在这里有吃有喝有玩的,又不要你干活,也不知道你在担心什么?有什么承受不起的?” “也不是干活不干活的问题,我怎么说呢?今儿个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古人会说:’不吃嗟来之食’了?因为‘嗟来之食’的确不好吃啊。” “再说我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有自己的路要走?”我紧接着说。 “你有什么事?哦,是要去探索芳香疗法,还有开发“万物生一水之水”的香水,是?” “没错,我想做还没有做完的事,就想着快点完成它,不然搁在我心里感觉好沉重的。” 人这一生,真的不是多听几个道理,然后将自己僵尸化,教条化,或者将自己寄生于一个人,或者用尽全身力气,为自己打造一座铜墙铁壁,将自己蜷缩成一团,就能万事无忧了,反正我是不能的。 这不?一个三叔,就让我的心境从沸点降到零点了,从一个骄傲的花孔雀变成了一只掉毛的黑乌鸦似的。 如今时代,一定会有很多人认为,女人呀,能厚着脸皮吃‘嗟来之食’的那也是真本事,你不敢吃,只怪你本事欠缺,颜值不够。 真的如此吗?我并不同意很多人认为的认为。 这不?又要回到什么是“人”的话题上来了,如果一个人能把自己当成一只小宠物似的,谁给吃的给玩的就往哪儿跑,谁给金窝银窝就往哪儿钻,过好今生就足够了,管他娘的来世,那倒的确是本事。 问题是你只管今生,不管来世,就没事了吗? 一个人最大的幻觉就是以为在人间某个角落里打造出一个铜墙铁壁,从此就高枕无忧了;以为找到一棵大树,然后攀附着他,从此就无灾无难了;以为自己突然有了几个亿,就万事东风了。 想要过好这一生,真的就是以为的这样吗?若能这样,那倒还简单一些,问题不是那么简单的呀。 不信,你看看那些拥有了铜墙铁壁金银珠宝满堆堆的人们,他们不是照常去寻找新的刺激了吗?什么一枝红杏出墙来?水性扬花?什么家里红旗不倒,外面红旗飘飘?这没事了吗,明明是在无事生非嘛,从玩水升级到玩火了嘛,这有安全了吗? “风流今隔古,虚作瞿塘客 山月照山花,梦回灯影斜。” 说来说去,人都是一种情感动物,关有金银珠宝山珍海味还是不行的,关有物并不能立定成佛,还是要带着金银珠宝去找感觉的呀,我们都需要他人对自己的羡慕,敬仰,尊重等等。 这种玩火似的找感觉,又能玩多久呢?无尽的快乐的尽头是无尽的空虚呀。 若像昊然说的那样,有吃有喝有玩的,担心什么呢?可以尽情的去体验生活啊。 问题是我在自己父母的身边同样有吃的有喝的有玩的,都不能尽情体验生活啊,我感觉自己就像压在五行山下的那只石猴子,虽有七十二变,根本毫无用处,偶尔想露一招,都会被大人们抵了回去,警告,小孩子不要花里胡哨的,尽搞些小聪明的,要韬光养晦,我时常感叹着,明明我是花样年华,为何活得像个七老八十的老太婆似的,每天只能佝偻着背,老气横秋的,就像那冬天的山峰,木叶都凋零了,这真他娘的,挺折磨人的。若还呆在那里不走的话,我真担心自己总有一天会“砰”的一声火山爆发了,那能量足以炸毁掉半个家族。 难怪先人说:“宣父犹能畏后生,丈夫未可轻年少”。 年轻人嘛,身体的能量就是要释放的呀,要去绽放自己啊,要去使用自己呀,不然能量要么变成死能量了,向内反噬自己把自己给吃了;要么在沉默爆发,向外开炸的,那才可怕呢。 况且,人就是在绽放自己时候才能逐渐认清自己的呀,只有在行动中才能渐渐在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重,知道什么东西适合自己,什么东西不适合自己,知道哪些东西是通过自己努力后就能够着的,哪些东西是无论怎么用力都够不着的,这样我才能在红尘中真正的找到属于自己的运行轨迹。 我觉得一个人从幼年到少年,在绽放中去认清自己,认知世界,去吃与别人不一样的苦,而不是躲在人群中和稀泥,这样的人生会更精彩。 可如今现世中,我放眼望去,人间明明是岁月颠倒了嘛,游走于大街小巷,载歌载舞的,尽情绽放的,壮志言情的都是老年人,那少年的背啊,仿佛被十座大山给压弯了似的,都挺不起来了,还言什么情,壮什么志?更让我觉得奇怪是有时候走过十里长街,都不见一个少年的影子啊,我也不知这少年都跑哪儿去了?难道他们都像之前的我一样,全都被大人强迫留在家里修炼神功去了吗? 莫怪无心恋清境,已将书剑许明时? 我这里并不是说老年人就不能载歌载舞的,真没那么意思,老年人当然要载歌载舞的,大人们完全可以发自己的光,但不要消灭掉少年的光芒呀,为什么要让人活得岁月颠倒呢?让少年活得像老年,让老年活得像少年呢? 哦,我懂了,大人要让年少时我们活得像个老婆婆老爷爷似的,就是为了,等少年老了后,也能像他们那样壮志言情,载歌载舞,尽情绽放? 他们真是太伟大了,从我出生到老年的岁月都被他们安排好了。 闻心自问,他们这样的安排,还不如直接给我挖一个活死人墓,然后在墓里面多存放点银子,那样从生到死到埋的问题都解决了。 幸好,我溜之大吉了,花一样的年龄,为何不能像花一样的绽放?为何不能像花一样散发着芳香?硬是要等到七老八十岁了才去绽放,十里长街的老奶奶老爷爷,再怎么尽情绽放,我也闻不到青春的味道了,只闻到的一股股老人味儿,每一个人的青春只有一次,走过了就过了,谁也无法返老还童的。 我长这么大,最大的遗憾,就是我的整个少年时代都没有绽放过,没能在绽放中去认识自己,没能向她说一声:”“嗨,您好,我很喜欢你。”少年时的我每天被打压的佝偻着背,我并不喜欢她,那时我老是觉得班里所有的女生都比我美丽,必境他们都是高干子弟的孩子,她们浑身都散发着迷人的芳香,而我就像那只站在充满着芳香的天鹅群里面的一只浑身散发着泥土味的小黑鸭。 正是因为这样:我早就体会了“嗟来之食”可不是那么好吃的,哪怕是亲生父母给我投食。 难不成?这昊然会比我自己的爹娘还要心善,把他们自己家里的金银珠宝献出来,供我去吃喝玩乐,且不要付出任何代价的?只需要每天陪着他吃吃喝喝,陪着他说说笑笑,只管尽情绽放着,然后天下就落银子下来了?我拿着落下来的银子就可以去做自己了?天底下会有这么好的事吗?我不太清楚,就算有,按照我这性子,不如去登天,天上啥都有。 还是原来那句话,我不喜欢将自己的时间押注在他人身上,押注别人,还不如押注自己,想来想去还是发挥自己来得可靠,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必境,是自己的时间嘛,不食“嗟来之食”我才有安排自己时间的自由。 不过,这年代想寄生的女人的确还是比较多的,她们也会因为自己找到了好主子,能一日看尽长安花,春风得意如上青天,而心满意足的;她们因为可以对处境不如她的人呼来喝去,而沾沾自喜着;她们可以坐登高台,遥望着其他人在打拼中风雨兼程时狼狈的模样,偶尔也会露出同情的目光,然后,感叹着:自己的选择是对的。 能说什么好呢,这人啊,高姿态习惯了,就会看谁都像一条狗,我有时候我在想:这人世间很多的苦难是不是这些寄生的女人和供养着寄生虫的大男人搞出来的? 寄生与供养,他们是共生的关系,这两种人需要绑定在一起才能体现出生而为人的价值,但也正是这种寄生与供养的关系,导致这两种人都还没有成为人,他们走的不是人道,供养者将自己摆在了神的位置,可以为所欲为,寄生者则活得像活得像一只小动物似的,靠投食者得以实现繁衍,满足自己的一切欲求。 他们一起合谋,掠夺人间,把他们圈子以外的人全都当成狗,当成工具,随用随扔,毫无人性可言。 哪天风水轮流转了,从神坛上掉下来,那人世间就变成了到处是狗咬狗的场面了。 咱不把自己当神,不行吗?也不把自己当狗,可以吗?本来就是人,做一回人,不好吗? 当一个人的好处:就是有是非辨别能力,有选择主子的能力,当遇到一个好主子时,他把我当一个人来看时,那我就好好的干活,是为了主子也是为了自己干活,顺便挣一点劳务费,如果他把我当成一条狗,那我就直接走人,如果主子实在太过份了,那我直接一盆冷水泼过去,把他的脑子浇清醒一点。 把自己当个人,就是要挺起腰杆子,站着把钱给挣了,而不是跪着去挣钱。 一切选择权在于我,而不在于对方,这样就不会给自己心灵造成太多的伤害。 在非人性的环境呆久了,正常人的心灵都会变态的,被人当成狗当久了,就老想着哪一天当神了要如何如何的,每一天都咬牙切齿的活着。 人世间如果人人把自己当人,活得像个人,不当寄生虫,自己有一双腿,直立着把钱给挣了,这世间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神了。 可是那些僵尸人,寄生虫就是想不通的,他们宁愿浪费自己的时间去不停的造神,他们的时间真不值钱,每天去仰望着大神,神多看他一眼,他都不知道南北了,可能还满怀希望着,哪一天大神心怀慈悲,把他们从狗坛的位置上变成二郎神了。 于是,这人世间仿佛就是神狗游戏了,一会儿狗变神,一会儿神变狗的,变来变去,咬来咬去的,狗毛鸡毛满天飞。 还是回到一寸光阴一寸金的话题上来,那我到底要如何去使用自己的每一寸光阴? 我最怕的是用了自己一寸光阴,却在助人为恶,对方一边把我当成铲子锄头似的用着我,一边心里还在骂着我:“有些人的时间真不值钱,我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但愿昊然不是这种人,能看到的可贵之处。 再想想女人将自己的一生寄生于男人时,是值还是不值了,好吃好喝好玩的就打发了自己的这一生,再给点零花钱,那简直就是升天了,这时,男人是为了彰显自己的实力?还是真的看到女人的价值呢?如果是前者,那女人付出的所有时间就是没有价值的,只会助长男人的傲慢之心,贪婪之心,这是在助人为恶,是将一个好的男人推向地狱的节奏,由神变成魔的节奏。 有些事情是经不起问的,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问下去,会得罪一大片人,搞不好被石头砸的。 话又说回来,都是自愿选择的,也没什么好说的。 人生最可悲的是:我们舍弃了自己的可贵的每一寸光阴,却换来的是一句:“你活该。” 愿意承受这一句“你活该。”那也行,来地球走一趟,别人的时间怎么打发,与我又有何干?我能管好的,只有自己了。 第125章 红尘惮(107) 当我懂得了时间,也就懂得了半个自己。 再次来思索时间与生命的关系,只是觉得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有关生死存亡,有关地狱天堂,我时常能听到自己心灵的呢喃之声,那是时间唤起了内心深处一处处古老的旧伤,曾经一度,我的头脑似一团浆糊,总是把自己的时间投错了地方,才让自己的生命几度荒凉,所以,关于时间,它不是一两句话一两副篇章就能说的清楚的。 我又想起了学英语时,英语都是有时态的,有过去进行时,现在进行时,将来进行时,现在完成时等等,我们的语言里没有时态,我也与我们的语言一样,是没有时间观念的,无论做什么都是跟着感觉走,感觉流到哪儿自己就流到哪儿?这样看似挺达观乐命的,实则经不起推敲,并不是说跟着感觉走完全不好,而是很多时间感觉是被心灵的伤痕给扭曲了,这时的感觉会把自己带到错误地方,做出错误的选择,而后陷入一个又一个的死循环里。 再看看现实里,大多数人都是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重复,单调,机械的活着。 时光一晃,都几千年过去了,我们依然活得像那个磨针的老太太,信奉‘只要功夫深,铁棒能磨成针’,每天十八小时都在那里磨呀磨呀磨,一个好心的人,拿个针线盒给她,告之:“太太,针不用磨了,这针线盒里有软尺,有剪刀,有各种型号的针,还有各种颜色的线,拿着直接用就是了。”可是她不会相信的,还会嫌你好高骛远,老想着不劳而获。 但是当她们在低头用力的磨针时,若偶尔抬起头看见有人闲着无事正在看花赏月时,心里又会不平衡了,怨气冲天的喊道:“凭什么我要磨针,你却有时间看花赏月”? 恨不能拿起手里的铁棒,砸对方一棒才能解心头之气的,可能在这些人的意识里,只有挣他个几个亿,才能停下来不磨针了,才有时间看花赏月了,只可惜,大部人,穷其一生,无论怎么磨,都还磨出几百万,就见阎王了,阎王看看生死薄,询问来者: “你这一生都干了些啥了?” 来者:“磨呀磨呀磨,磨了一辈子铁针,大人啊,我这一辈子也没干过什么坏事,为何还是活得这么苦呀。” 结果阎王关上生死薄。大喊:“把他打入十八成地狱”。 人间即天堂,人间即地狱,天堂地狱在每个人的时间里。 要我说:看花赏月之事?有那么难吗?一定要挣他个几个亿才能赏月吗?是谁规定的呀? 之前的我真傻,居然浪费了那么多的时间去向那些磨针的人们证明自己,只想证明自己不用那么努力的磨针,也是可以看花赏月的,结果差点儿被唾沫给淹死了,我的时间也白白的流走了。 难道我错了吗?花儿开在那儿本来就是给人看的呀,又不需要花钱,我为什么不看?月亮挂在高高的天空,就是给人赏的呀,海天生明月,天涯共此时,你只要把头抬起来,就可以赏呀,难不成这赏个月亮真要挣几个亿才有资格赏的? 确实,大多数人就像传说中的劳民国的人,他们一生中从未与自己相遇,却总是在与别人相逢,常常处于一种紧张忙碌的状态之中,无论走着,站着,坐着,或躺着,都极不安定,本来无事可做,但看上去他们好像总有忙不完的事情。 劳民国的人都有一颗无处安放的心灵,因为自己的心是空的,又不知道自己是谁?所以,很多人都活得像是溺水了似的,在河面上乱扑乱抓的,苦苦挣扎着,总是在寻找心灵的寄处,一生都在四处乱投乱寄的,若寄心于物还好说,若是寄心于人的,这就注定心如浮萍了,你说这一个个活生生的人,你每天都要像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似的想把别人死死的拽在自己身边,用尽一切伎俩甚至机关算尽就是为了把一个个活蹦乱跳的人搞成一个死人似的,让他们与自己的生命牢牢的捆绑在一起,这是不是在痴人做梦呢?那是一个活人咦,又不是一根韭菜,说绑在一起就绑在一起的? 传说的劳民国的人表面看起来是很安定的,因为身体永远呆在一个地方不动的嘛,实则,只有你走近了与他们相处时,才知道他们每天都脚不停手不停心不停的,无论贫穷还是富有,他们都像一台永远机,不停的转动着,重复单调的转动着,无论走到哪儿,你都能听到最多一句话:“哎呀,忙死了,忙死了。” 到底为谁辛苦为谁忙?他们总能找到理由,还不是为了那一群“小兔崽子”啊,真的如此吗? 都忙碌了几千上万年了,老是这样子的?每一个家族都有那么一两个四肢发达的空心人,他们将自己的心寄生在一窝不劳而获的“小兔崽子”身上?这真的是“小兔崽子”的意愿吗? 多少个日夜我都问自己,我能不能换一种活法,在与别人相逢之前,先相逢自己,就这样简单的愿望,我发现实施起来还真的很不容易。 时间如流水,它总得有个去处? 但凡事物都有一个美好的缘起,我才能将时间投于给ta, 流给秧苗,它能长成水稻, 流给小树苗,它会长成参天大树, 流给花儿,它会给世间带来色彩, 流给没有生命力的石头,石头还是石头。 我拿时间来读诗赏画,它能带给我平静, 我拿时间来看山看水,它能洗涤我的心灵, 我把时间留给欣赏我的人,它能带给我力量, 我把时间留给轻视我的人,它会让对方变得目空一切, 我把时间流给骄傲的人,它会让对方变得自高自大, 我把时间流给谦卑的人,他让我懂得了时间的意义, 时间本没有意义,但流到对的地方它便产生意义, 流到错误地方便毫无意义, 于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 是在与自己相逢之后,再给自己的时间找到方向。 然而,我最终发现,生活并不是我想把时间怎么流就怎么流的,仿佛冥冥之中有一股神秘的力量,让神成为了神,让寄生虫成为了寄生虫,让小蜜蜂成为了小蜜蜂。若这种模式让所有人乐在其中,倒还好,那我也无话可说了,就当我在放屁。 问题是,这样并不好受呀,你以为大神们好过呀,当他们风呼不动,雨求不来时,那在高台上急的团团的样子,也是很苦的呢;你以为寄生虫就好过呀,ta时时刻刻要钻研吸神大法,不能让供神逃跑了呀,不然谁给ta们提供营养?勤劳的小蜜蜂们就不用说了,那是苦中苦呀。 既然都不好过,我们为什么不能换一种活法呢? 我突然想起了“品位”二字,何为品位?品是由三个口组成的,是众人的口决定了一个人的位置吗?若是这样,那也难怪了,只能神人站在高台上天天在那里鼓风了,勤劳的小蜜蜂们就跟着一窝蜂了。 然而,真的品位并不是吹风一窝蜂,春来花开,秋去叶落,每一种物都有它自然的运行节律,人也不会例外的,真正的品位里是在时光机里找到属于自己运行节律后,然后善用万物为自己赋能,一种自然而然展现自己的过程,这才叫品位。 真正有品位的人,哪怕全身上下内外只有价值一百元的物品,但同样拥有无比强大的威慑力的,那是一种自然,一种坚定,一种对自己了然于心后,来自心灵的一股力量,那是一种让人见了就流连忘返的美。 传说中的劳民国的人最大的问题:就是一个个空心人,造就了一堆堆“寄生虫”,空心人过于关注外界,从来不关注自己的内心世界;寄生虫,过于关注自己的需求,很少去关心外界的人事物,也不对,寄生虫其实目光也是向外的,他们只关注着供神的来与去,只关注供神能提供给ta的物质的多与少。 也就是说,劳民国的人目光都在关注别人的节律,很少研究自己的节律,春还没来就盼花开了,秋还没到就盼叶落了,个个都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似的。 我们可不可以不学劳民国了,咱每个人先找到自己运行节律之后,然后再说去配合别人的节律,这样不可以吗? 既然时间如流水,那么一个真正活着的人,不是身体可以四处流动的吗?必境生命是由时间构成的呀,水不流动,日子久了,就会发臭的,那么生命亦如是,不是吗?身体在变动的人,只要他的心是有核心内容的,那么,这样的人看似不定,实则很定。 而劳民国的人就像一台机器,身体摆在那里是不动的,天天在那里磨针,磨呀磨的,针又不是艺术品,磨针不需要用心,是在用力,所以无论怎么磨,在他人眼中是没有多少价值的。 所有高价值的东西,是用心用情用脑子做出来的,你一天十八小时在那里低头用力的磨针,很多时间都白白浪费了,我不是说不要磨针,我的意思既要低头磨针,也要抬头赏月呀,这人味儿不就出来吗? 还有,机器需要更高的意识去操控ta才会动,否则,就停机了,因为它们是空心的呀,它们没有自己核心,那么一个空心人,是不是亦是如此呢? 机器人的未来不是它自己的未来,是别人给它强加的未来,今天要去追求什么?明天要完成什么?然后一个个都照葫芦画瓢,闷着脑子就去往前冲的,全都是别人的未来,生命都是沾添复制而完成的。 再想想现实的我们,闻心自问,我们的未来是自己给设定的未来吗?还是别人强加的未来? 我安静的扒着饭,好一会儿,抬起头时,见昊然已经光盘了。 “你的食量不错嘛,这么大一碗饭都吃的一粒不剩的?”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农民伯伯种的粮食不容易,当然要光盘啦。” “是个好孩子。” “那当然,你才发现吗?” 其实与昊然在一起,我有一种返回到少年时代的感觉,他为我填补了那段时光里心灵的一个空洞,但时间总是要向前的,不能永远停留在这儿跟玩过家家游戏似的,我们总是要长大的,我想,昊然也是如此。 “我也补充好能量了,现在得去收拾行礼,准备起程了。” “你说话不算数,我以后再也不想理你了。” “我怕你老娘来了,又会闹翻天了,与你再相处下去,我得掉一身皮,不值当。” “你是和我相处,又不是与他们相处,不要去管他们,好不好?” “可是?我得去忙自己的事啊,我的时间也是很宝贵的。” “那我们的感情就不宝贵了,还是你原本也是一个市侩的女子。” “我得先活下去啊,不市侩那我只能等着被人踩死了,等着挨饿。” “你的事情晚一点早一点都没有关系的,而我,现在是最难过的时候,你都不能陪着我?就连一个月的时间也不愿意花给我?” “不是不愿意,是不值得。”我淡淡的回应着。 正想起身,去把小黑猫咪从桂花树上捉下来,这时,我听见了青木园大门口又响起了机动车的马达声,不知道他们家谁来了?回过头,往大门口处望去,发现那儿停了好几辆机动车,我立刻又警觉了起来,全身神经紧绷了着,开启了战斗模式。 眼睛一动不动盯着园子的出口处。 哦,是昊然他爸来了,他们好像正在商量着什么很重要的事情?一边聊着,一边走着,并没有发现坐在桂花树下的我与昊然,而是从另外一条小径往楼上走去了。 这大男人们真无情,昊然的腿都伤得这么重的,来了,都不闻不问的? “昊然,你爸来了,你怎么不跟他打一声招呼呢?” “他忙着呢,我懒得打扰他们。” 一边说着,一边像个无助的孩子似的,把小白猫咪紧紧的搂进了自己怀里,轻轻的抚摸着它的脑袋。 “还是小白猫咪它最好,永远对我不离不弃的,不像你们这些人,都无情无义的。”他嘴里嘟嘟的念叨着。 我突然觉得昊然是与我是同病相怜的,有一种‘同是此岸悲风客,化雨为云共秋风’的感觉,这种画面感真的是多么熟悉啊。 “忽闻往来祈赛客,翩翩风度论事忙, 回首他在江那岸,我在此岸心呼唤, 只见江水滚滚流,化雨为风无影踪, 我是此岸悲风客,化雨为云共秋风。” 脑海里不断的浮现出了以前的一些我与父母的往事。 我突然意识到了什么?是什么原因让大神成为大神,让寄生虫成为寄生虫了?于是,又有了一个时间与生命的话题,关于“共情”。 第126章 红尘惮(108) 此时,天空的云朵,由绵绵的青峰变成了一条血红色的河流,我的小黑猫咪“喵”的一声从桂花树上跳到了刚才我们用餐的石桌上,又“喵”的一声窜到了地上,连带走了一只盘子,“砰”一声,碎成了几块。 “你这小家伙,闯祸了。”我还没来得及去抓它,只见它一溜烟的又窜到桂花树上去了。 “昊然,我把碗收进去先。” 他轻轻的将一边脸颊贴在小白猫咪的脑袋边,慢慢的摇着,眼睛直直的望着那一地的碎瓷片,不言不语的。 我快速的将碗筷叠加起来,又走向了他们家的弥漫着香火味的大厅,阿婆的唱经声已经停止了,神台的线香已经燃烧了一半,我不自觉的寻找起了她的身影。 脚步刚迈入厨房的门槛时,就听见了里面发出簌簌的声响。 是三叔吗?我可不想再看到这个人了,抬起头往门内一望,哦,还好,不是三叔,是那位唱经的阿婆,原来她在厨房内用餐,我见她左手熟练的抓起筷子,十分标准的动作把一块鸡肉夹进了自己的碗里。 “阿婆。”我呼唤了她一声。 毫无反应。 她的眼睛是真的看不见吗?耳朵真的听不见吗?我依然心生怀疑。但,这与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匆匆放下碗筷,加快着脚步走出了厨房。 “你把碗筷清洗干净了吗?”这三叔的影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又窜到了我的身前。 “你们家的洗碗机我不会用。”我不以为然的回答着。 也许对待三叔这种人,就不能用“平等”二字,我来这儿,原本没有把自己当成客人,而是把他们当成了朋友,有啥事大家一起分担,这便可以来去自如,结果他还带着有色眼睛看人了不是?那我就理直气壮的做个无赖。 果然如此,他放过了我,没有再找我的麻烦了。 返回时,发现昊然依然搂着小白猫咪,目光呆滞,像是中邪了似的,也不知道他脑子里在想些什么? “昊然,你还有什么需要我帮你弄的吗?你告诉我,好吗?” 他依然不作声,且将头扭到另外一个方向,看都不想看我一眼。 “那我去把师娘叫下来,陪你说说话,然后,我得回邻枫镇收拾行礼了,就不来跟你打招呼了。” 这会儿,他突然把头扭了过来说: “梦寒,我俩来玩躲猫猫,好不好?” “躲猫猫?” “是。” “好,那我去躲起来,你来找我?还是你去躲起来,我来找你?” “你去躲起来,我来找你,我若找到你了,你就得听我的,等我腿上的伤好了,才去c城白梅镇,若没找着,那就随你。” “好,我就躲在这园子外面,许你一刻钟找着我。” 说着,我把转椅推给了昊然。 “那我去躲了,你自己小心一点,别摔倒了。” “开始。” 此时,天空上的那条的红河又变成了许多许多的小动物,它们仿佛在欢快的追逐着,就如此时此刻的我们,天上,人间,何愁无藏身之处呢,我将身子轻轻的钻进了一个大坛子里,用木盖盖了起来。 拿起手机,设定了时间点,开始倒计时,看着时间一分一秒流走着,偶尔会翻开盖子,看看昊然的身影。 突然,我听到了园子里有很多人说话的声音,是昊然他爸从楼上下来了吗? “三弟,你帮我把这些木材搬到车上,呆会儿我要运到枫林岛去。” 我躲在坛子里竖起耳朵倾听着,是昊然他爸在吩咐那三叔干活呢。 “是,是,好的呢,马上去搬。”从这三叔说话的声音能听得出来,三叔平时应该是一个很随和的人,是一个很好说话的人,甚至可能是一个习惯了委曲求全的人,那他对我的态度为什么会那么差呢?他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不敢乱定义,这得需要时间去验证。反正,我的直觉告诉我:不会喜欢像三叔这样的男人,因为在他身上我看到了少年时代自己,那时的自己就是个“窝囊废”,如果时光能够倒流,我最想倒流到的就是少年时代,想把那段时光的自己重新活一次,争取活出个人样来,可惜时光荏苒,迸流向前,再也回不去了。 所以,我一直比较欣赏那种敢于对不合理的事物叫板的男人,比如,曾经的晨星,万生,南漠,白露露,欧阳成成等,还有现在的昊然,他的身上还是有很多我喜欢的品质的。 “昊然,你这小子,就没有一刻消停的?不给我好好的呆着,还在这里走来走去的。”紧接着,又听见了男人的训斥声。 “爸,你走开,别管我,我和梦寒在玩躲猫猫。” 不好,昊然他干嘛要提起我的名字? “胡闹,胡闹,这姑娘怎么跟你一样不懂事的?” “不关你的事,这是我们俩的事,你去忙你自己的。” “好,好,你这小子,看我怎么收拾你。” 哦,不能再藏了,两人做事两人担,我连忙从坛子里跳了出来。 一愣一愣的走到他们的身边。 “叔叔。”我低了头,等着他的教训。 他气急败坏的瞥了我一眼,仿佛想说些什么?却又大笑了起来。 “没关系,没关系,你去藏起来,你去藏起来,我与昊然一起来找你。” 他这阴阳脸变得真快,也不知道他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我最怕这种阴晴不定的表情了。 不过,他这一声大笑,还是让我心中的石头了落了地,心中堆起了的一座千年冰山仿佛就在瞬间化成了水,他?这个日里万机的大男人,居然会和我们一起玩躲猫猫?这一刻,觉得他是这世上我见过的最伟大的父亲。 “那我又去藏起来了?许你们一刻钟,找着我,昊然,别忘了你刚才的承诺。” 说着,又悄悄的藏进了另外一个大坛子里。 这会儿,我期盼着他俩能找着我,那我就可以给自己一个理由不离开了,反正不明白什么原因,其实还是想与昊然多相处几天的,但必须要一个靠得住的理由,我也终于找到了一个理由了,让我心存感怀,这个大男人,居然会陪着我们这毛孩子一起胡闹,多难得呀,我想昊然是被他们娇惯坏了,他与我的成长经历并不一样的。 我努力的翻开尘封的记忆,也想从中找出曾经自己与父母的温情的画面,可那记忆里的画面就如蒙蒙的雨天,前不见行人,后不见来者,一片模糊。 爱是风雨同舟,我很遗憾,感觉自己与爸爸妈妈不是同船共舟的人,我是站在岸上的人,看潮起潮落的人,我的记忆里只有他们在红尘的这片江海里身经百战的身影,与生活与命运搏斗的身影,我不能否认的是,他们为物质生活拼搏那一种不怕死不怕累的精神,的确是可敬的,我们家门前那条瘦成似一条绳子的小径,有他们无数个零晨三点钟还在忙碌身影,及撒下的汗水,这些画面时常会激荡着我心灵深处最柔软的那一部分,每当我独自在人间行走遇到困难时,是爸爸妈妈那零晨三点忙碌的身影激励着我,无论前路多么曲折,我依然要心怀善念,心怀希望的去踏好自己的每一步。 尽管我始终是爸爸妈妈眼中的一条软弱无力的寄生虫,一条软绵绵的小虫子,我们始终是供养者与寄生虫的关系,哪怕我已经长大了,已经能够自力更生了,他们对我印象依然不会改变。 我们一直都是那样,各司其职,供养者负责提供食物,创造生活环境,寄生虫任务就是充当情绪垃圾桶,充当一个影子,充当一个影形人。其实,一个影子,真不好当,深感影子难当,且有一种深深的无价值感,这影子真是卑微到尘埃里了,在大家伙眼中是一个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小虫子,我一直就是父母眼中的这样的一个人了,不对,是一个影子,特别想改变自己在他们眼中印象,才发现出生为虫,终身为虫,这种对人最初印象是洗不掉的。 让我记忆特别深刻的一件令我十分难堪的事情,正是因为这件事,我从此将自己藏在了洞里,成了一条名副其实的在洞里觅食的虫子,那年冬天,家乡的山峰正如此时天空中云朵里的青峰一样,绵绵相连,一片灰蒙蒙的感觉,好像也正是这个时间点,我正在家里大厅的拿着话筒对着投影机唱歌,唱的是《林黛玉没有眼泪》:“红楼梦中醉一醉,只为看清是是非非。” 正沉浸在音乐的世界里的我,乐曲声让我如痴如醉的,这让我遗忘了做影子时的那种压抑感。这时,我的爸妈从外面阴沉着脸回来了,对了,他们的脸时常如天气般变幻莫测的。 当然,做为一条寄生虫专业素养之一,就是要有预测他人情绪的能力,并能充当一个情绪海绵器。 一旦预测的他们的心情由晴转阴了,那么,我就马上收起自己的欢快之心,与他们同悲; 一旦预测到他们的心情由雨转晴了,那么,我马上收起自己的阴郁之情,与他们同乐; 一旦测量到他们的心情由悲转怒了,那么我马上就变成一个大沙包,让他们在我身上打拳,发泄发泄怒气; 一旦测量到他们因一个单子亏钱了,心情不爽时,那么,我立刻要变成一个情绪垃圾桶,让他们往里面吐口水。 对,我描述的并不夸张的,做为一个专业的寄生虫,这些是最基本的本领呢。 而事实,这些我做的并不好,平日里吸收了他们太多的情绪垃圾,我又不知道如何去化解掉它们,搞得自己都时常处在“山雨欲来风满楼”的状态,哪还管得了别人的情绪。 为此,他们给了我一个评价:“我们的寒寒,情商太低,老长不大的,老不懂事的。” 当时只是觉得特别委屈,于是,我每天都会对着青天发誓:“等我长大后,我一定要成为一个有出息的人,再也不想当一条寄生虫了,我要用行动证明自己告诉他们对我的评判是错误的。” 一语不入意,从君万曲梁尘飞。 后来,通过学习,我才知道了“共情”二字,也就是在我成长的岁月中,做为一条寄生虫,我的任务就是与大人们共情,来换取自己的食物,换取自己的生存环境,我要共情他们悲伤,共情他们的忧虑,共情他们的烦恼,共情他们的欢乐,而我自己的悲伤感,欢乐感,成就感等,他们无法回应我,可能在他们的意识里,一条寄生虫,哪有什么悲欢离合?小虫子,别给太我太矫情? 这样,我只能将自己的情感尘封在了一个神秘的坛子里,尘封在了自己的黑洞里,在岁月的流逝中全都结了冰。 于是,我又有了一个新任务,就是从一个情绪预报者,情绪海绵器,变成了一个兼程破冰者。 不管是情绪预报者,情绪垃圾桶,还是兼程破冰者,那都是一种痛,一种似被周扒皮剥皮的那种痛,却还不敢喊痛的痛,那种痛,在他人眼中是一种无病sy的痛,毫无价值的痛,就如一个垃圾桶里的垃圾袋,被人扔满了垃圾,却还会嫌垃圾桶太臭的那种羞耻感充满着全身。 我觉得自己是不幸中的幸运者,至少我还能感觉得到疼痛,在疼痛中保持着清醒,在疼痛中奋力奔跑着,跑向了属于自己那片更广阔的天空。 还有很多人,就没有我这么幸运了,他们明明被人周扒皮剥皮了,都感觉不到疼痛的,且还会把喊痛的人踩倒在地上,羞辱他们,嫌弃着他们的情绪垃圾桶里散发出来的臭味太臭了,他们却不知道自己身上也是臭气熏天的,也正是因为这些人的存在,成就了好多好多人间周扒皮,被周扒皮剥皮中他们的还在兴奋中的狂欢着,这些人才是真正的不幸者,可又不值得同情。 接着说那年冬天的事儿,那天,我的爸妈好像也是在商议着什么很重要的事情,一边聊着,一边走着,正如今天昊然他爸刚进青木园大门时的神情,生意人嘛,不都这样的,他们的表情时常会像冬日里阴天,阴阴沉沉的,不知道是哪家客户又欠了他们的钱不还了,还是哪一笔生意又做亏了,还是那个单子谈黄了,还是怎么滴?我也时常云里雾里的,搞不清是他们啥情况了?也懒得去管,继续着面带笑容一路高歌。 那会儿,母亲把脸撇向了我,我还以为是他们被我的歌声感染了,要与我同歌一曲呢,或者要为我的歌声鼓掌呢,没想到的是她劈头盖脸的就大骂起来: “把音乐关掉,你把音箱给我关掉,唱,唱,唱,就知道唱,你都这么大了的人了,就不知道为爸爸妈妈分点忧。” 我连忙放下了话筒,心中的那一腔热血,有一种瞬间凝固了的感觉,那一盆“冷水”浇得我不知所措,隐隐约约的看见投影里画面不停的在眼前浮动着,却没有了声音。 “我要你把投影机关掉,你听不见吗?”母亲再次命令着。 我只感觉自己的双腿发软了,毫无反抗之力,恨不得把头垂到了地底下,慌慌张张的关掉了投影机,屋里的气氛瞬间达到了冰点,心里堵得慌,仿佛是一根鱼刺卡在喉咙的那种感觉,我就像一只差点儿被大猫逮着的小老鼠,而后灰溜溜的躲进了自己的黑洞里,许多年过去了,没有再爬出来过。 那天,我也向天拷问过:为什么我们同样付出的是时间,有一些人为什么能活得那么理直气壮,而做为一个情绪海绵器,却要活得像个影子,就连笑容都成了一种罪过?? 第127章 红尘惮(109) 诗人又曰:“如果众生令你心疼,愿你通过疼我去疼众生。” 我深知,在众生里,不只是有周扒皮,八爪鱼,呆若木鸡的人们,值得去心疼的去敬重的人们还是有一些的,奈何那“海绵器”当久了,自己的生命也仿佛成了一场人间《咒怨》,浮生若梦,唯欢几何?在处处都设有铜墙铁壁的世间里,要从中寻找到属于自己的一条路径,任意行走,而不会碰壁,还真要有“庖丁解牛”功力,不然,也只是印在墙壁的一面影子,怕见风,怕见尘,怕见风尘染愁人。 此时,我打开了坛子盖,望了望昊然的身影,哦,他们在那边,寻错方向了,方向错了,这场“躲猫猫”游戏看来他俩是找不着我了。 我看了看时间,已经过去七分钟了,没关系,还有七分钟的时间,愿他们能看见我的存在,那么,在这片铜墙铁壁围起来的空间里,也算是没有白来一趟。 我还是想来思索关于那地主周扒皮的事儿,虽然我的父母不似地主周扒皮了,但我觉得他们骨子里依然残流着地主的本性。 那年冬天,我们家的生意并不景气,还有很多客户欠了我们家的钱,久久不还,又没有去讨债的黄世仁,我的母亲正懊恼着,怨气无处可出,这不,正好,还有我这个大沙包的存在,他们只要见着我,就忍不住朝向我“呸”的一声,就是一把口水吐在我的身上,反正这样做,又不会削掉我身上一块肉的,只要看起来是完好的就没事的,当时,我也觉得如此,就算自己心里面很不服气,紧握着拳头,很想一把口沫再吐回去,很想与他们来一场口水大战,可最终我什么也没有做,而是把这种委屈变成自己前行的动力,把父母的位置当成自己的人生标杆,奋力的朝着河的那岸游去。 最后事实告诉我,带着怨气前行的影子人,看到的人间就是一片地狱,到处都是妖魔鬼怪,那是一场地狱之行,用自己暂时的光芒去羞辱他人中寻找到的快感,哪怕ta拥有太阳般的光辉,内心依然是惶恐的,不安的,自卑的。 很多校园霸凌就是这样来的,我们崇拜大人们的强权,却从没有与那个幼小的天真的自己和解过,而真正的强大是先要与那个柔弱的无力的自己拥抱以后才出现的,弱小良善并不需要同情它,改造它,甚至消灭它,因为他是每个人生命中的一部分,就如白天与黑夜都存在我们生命的运行节律里,所以,只需要接受它,然后再选择往高处攀爬,这时,是可以去敬重高人的,把高人当成的自己学习标榜的,努力的向他们那头游去,敬畏强人并不需要把那个看似柔弱的自己踩在脚下,踩到泥土里,完全去臣服于强权,这种强大只是纸老虎,只是大炮筒筒,引线被火点燃那一分钟,“砰”一声巨响,看起来听起来好吓人的,响过以后,走近一看,不过是碎纸一堆,啥也不是了。 踩低走高的人生,这样的一生注定是不会拥有幸福的,幸福是一种主观感觉,恨承载的是恐惧感,怨承载的是无力感,唯有爱才能承载着幸福感。 俗世间的人们最讨厌的就是谈“道德”了,觉得太虚了,他们只是不知道人间所有的“道德”律令真的不是拿来律令别人的,也不是用来绑架自己的,更不是为了标榜自己有多么高尚的,是为了自己心灵的幸福,是为了找回自己失去那一份力量,真可惜很多人都并不明白这个道理。 从未说出我是你的尘埃,但你却是我的楼兰,借着成长过程中方圆几里外我所听闻到的大人们对孩子们的拳声,喊骂声中,我当时并不明白,为什么大人们与孩子们建立起来的关系会是楼兰与尘埃的关系。 每一个初生的孩子他是先天能量具足的物种,他们会哭会笑会闹,这还真应了那句话,其实很多时候能量最强的人往往看起来是最柔弱的人,可是我们却藐视它,这也许正是因为我们从没有与柔弱的自己和解过,硬是要把他训成一具僵硬的干尸似的,他们觉得这就是训娃成功了,实则这是把娃儿先天就带来的能量给训没了;要么就走向另一个极端,变成了似那周扒皮黄世仁家的儿子,横行霸道,无法无天,自己不成干尸,就到处诈尸,老想着将自己以外的人整成干尸,我怀疑他们是不是“死亡崇拜”者? 同类对待的还有很多女人的命运,至今我都还能听到很多“恋尸癖”男人豪言:“还是回到旧时代好,最好把女人全都关起来,不要让她们再到处跑了。”我觉得这是一种非常恶毒的言语,他们自己活得像一具躺在棺材里的尸体也就罢了,还要全部的女人跟他们“陪葬”,与他一起躺着,难道这是人说的话吗? 于是,我不得不又来思考婚姻对女人的意义?家庭对于一个人的意义? 纵使女人有千般不好,万般不好,的确,她们目光短浅,唯利是图,处处撒野,到处撒泼,红呆出墙,不是狐狸精就是白骨精,不是白骨精就是蜘蛛精,因为这样,就要将她们关起来吗?把她们打回到旧时代,再把她们的脚用布缠起来吗?难道就没有其它更好的办法了吗?试问,说这话的男性他自己成人了吗?是鬼还是魔,还得拿照妖镜照一照,搞不好就是一头大魔兽。 别看现代女性被一些人骂得狗血淋头的,且我这一路走来,一直都是被自己的同性踩踏着,甚至陷害着,几乎大多数的挫折与苦难都是同性带给我的,但我依然觉得在我们女性中间,有一部分女人比现代的男人活得更真实更完整,她们深知自己理性思维能力不如男性,便能埋头去学习,去读书,去补自己短处,这种完整是对于做为一个人的完整性,她们有敏捷敏感的身体,也有男性一样的思维能力,同时情感丰富,富有灵性,她们比男性活得更有广度,包罗万象。 而大多数男性却只以自己优势自居,困在自己的思维局限里,对女性不停的指手划脚着:女人不读书,嘲讽女人是没有进化好的泼妇,妖妇,得把她们关起来,不要让她们出来作妖了;女人读了书,又嘲讽女人失去了女人味,至于女人的进步他们根本就没有发自内心的认可过,甚至是不屑一顾的。他们看不到女性身上的优点,却把自己的懒惰合情合理化,言:人天生就是不完整的,他们一边贬低着自己的女人,一边又使用着自己的女人,一边轻视着女人,一边高喊着一等男人家外有家,劣等男人只有一个家,我就奇怪了,既然女人那么可恶,你还搞那么多家干什么哦?这不自相矛盾吗? 反而有一部分女性活得更真实一些,她们对异性不满意了,大不了不进入围城,或者进入围城后,又走出了围城。而真正呆在围城里的女人,她们一般还是很认可自己的夫君的,努力的完善自己,争取做一个进得了厨房,上得了厅堂的好女人,这样的女人其实蛮多的。 反之,大多数男性一般都不愿意去拓展自己的维度,要么只发展头脑,顶着一个聪明的高智能的脑袋,身如僵尸,情感冷漠,灵魂与灵性他们觉得是虚无主义,你说,女人跟这样一个机器人过一辈子,有什么意思呢?要么只发展身体,不发展精神世界,是一个没有自我的空心人,因为心太空虚了,才处处留情,家花野花是朵花他都要去采摘一下,走到那儿都起堆堆,闹哄哄的,就没有见他一个人好好的呆过,有的都年过半百的人了,还似个大婴儿似的,到处找女人喂奶吃的那种,对于这种男人,我是望而止步了,只怕再多的女人的奶水也是无法喂饱他们的。 尽管现实如此不堪,曾经的我依然是向往婚姻的围城的,因为只有在这样一座围城内,他们说你才是一个完整的人,此完整非此完整,这种完整是社会性众人的嘴里的完整,人在社会中,就是社会中的一滴水,一个小分子,这滴水分子再怎么翻滚,再怎么叛逆,也激不起一点浪花,唯有流进大海,才能拥有力量,我当时就是这么想的,所以,孩提时代被大人们打骂没有关系,等你长大了成家了再生一窝小崽子,打回去便是了,上帝是公平的,只要走入婚姻,每一个人都有一次坐到“神坛”上的机会。 少年时代的我,也是一个“死亡崇拜”者,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是把父母的形象当成自己的标杆的,就是希望长大以后,能成为他们那样的人,也可以当一个供养者,生一窝小崽子,把他们变成一条软绵绵寄生虫,然后自己就可以坐登高台了,现在想来,这种想法真可怕,好邪恶啊。 细细想来,这何止是我的大梦,苍天之下,每一个生存在这一片土地之下的人们,不都是少年时的我吗? 你镀你的金身,我修我的轮回? 事实上,有几个人愿意那么苦哈哈的去为自己镀金身,为自己修轮回?我们都想着一步到位,直接步入婚姻里,造一堆娃儿,给娃娃儿镀金身,镀银身,镀出个金娃娃,银娃娃,才不枉此生人间一行,我们未修成的人,未完成的梦,让下一代来接力,那下一代呢,也是这样想的呀,这代代相报何时了哦? 如此,每一个人都活在施暴的轮回里,我们即是受暴者,也是施暴着,要不,你看,那些花期已过,还未折的女人,或者花开已折未结果的女人,都被人说成是可怜人,因为这代表你曾经受过暴力,无处可还啊,白受了,找不到寄生虫来还暴了,无法从一条“虫”的位置变成一个“神”的位置,他们觉得这样的一生是不完整的,还没有成人。 原来是一套这样狗屁逻辑,我呸,真他大爷的。 只可惜,我明白的有点晚了,曾经呆在父母身边的我,一直深信供养者是要高于寄生者的,所以他们对于我的“暴力”,在我身体上打打拳,吐吐口水,只要没伤着肉体,我以为没啥事的。一直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很好的共情者,有点笨拙,为此,我很抱歉,为自己的笨拙深感歉意,生而为人,我深感抱歉。 既然不能做一个好的共情者,那么做一个影子也行啊。 奈何不管共情者,还是影子人,在这片熟悉的天空下,他们都是没有什么存在价值的,他们就是一个大沙包,让人发泄不满的大沙包,仅此而已。 唯有等到成家立业后,也生了小崽子以后,那么就有发言传了,我才能像爸爸妈妈一样对待自己的小崽子,将自己置立于高坛,当一回“神”了。 如果是这样,那么,所有的苦难,就从我这一代按一下暂停健,这“神”啊不当也罢,我来镀自己的金身,我来修自己的轮回,其它的一切得之我幸,不得我命。我相信,待到山花烂漫时,我的下一代的孩子们会越来越好的。 后来。 我带着这种深深的无价值感走进了自己的红尘世界,只是为了修自己的前生,当虫子当久了,有一种挥之不处的无力感,浑身软绵绵的,如何立于世间两端?那贴满了全身符咒,尘封了我全部的能量,我每走一步,每遇到一个人,就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似的,因为他们会帮助我撕下一张张符咒,遇见恶人,我学会了以暴制暴,正好把曾经残留着身体里的怨气发泄出去,这样好受多了;遇见善人,他们将我从坚冰变成了能够灵活流动的泉水,就这样一点一点的为自己解封解冻着,慢慢的从黑洞里爬了出来,我觉得这是一条侠客之旅,我又觉得自己是一个幸运者。 必境还有更多比我更惨的人,他们既是红尘中的物质的供养者,又是红尘中的情感供养者,却成为了某些不劳而获的将自己摆在神坛上的只需要动动手指头的人的一把工具,用完了之后,就像一块狗骨头似的扔出了门外,甚至还会被一群疯狗撕咬,他们的劳动,成就了另外一些人的丰衣足食,而真正的劳动者却收获甚少。 我不知道人世间这场游戏到底是谁设立的?一点儿也不好玩,我对一切都充满了疑惑,才总是带着疑惑不断的上路。 第128章 红尘惮(120) 忽闻叶落坛边桐,谁在哼唱《美人吟》? 恍惚之间,我再次看了看时间表,“躲猫猫”游戏倒计时,还有三分钟,闹钟的铃声就会响起来了,于是,我又打开了坛子盖,想看看昊然他们的去向,传枝偎叶语关关,好像他们的声音从那头传来了,我连忙将脑袋缩进了坛子内,把坛子盖盖的严严实实的。 如果这场游戏他们真的找不着我了,那么我便与自己的旅途再次确认,蝶来蝶去,任绕芳丛,勿等,看路。 我翻开了心灵世界的那张有点模糊不清的地图,心里面带着点期盼,也有些激动,更多的是不舍得,不是贪恋这儿的物,是贪恋他们的父子俩施予我的那份信任之情,我觉得对于一个年轻柔美的女孩来说,向男人索要举手之劳帮助并不难,向男人索要真情,那才是蜀道难。 这个世间并不缺物,不缺人,不缺力,最缺的是真情实意。 人啊,也不能太贪心了,枫林岛的这一程,我并没有输,在这片并不属于自己的地盘里,我收获了自己想要的那份情,收获了美食美景,趁这美好的梦境还没有消失之前,我得斩断它。 我始终不能确信这世间是否能证得两全法?可以不丢失自己,而收获了想要的一切,可以不丢掉他人?而又成为了自己。 难,难,至少对于我来说是很难。 我时常有种感觉:俗世里这一片片铜墙铁壁的世界,根本就不是为我这种人而设立的,这儿并没有适合我的位置和角色。我要想活下去,只能握住自己手中的长剑,在荆棘丛生的林间里继续着去披那条还未披完的路径,永往直前,让我停留下来的,只是一个能让自己休息一会儿的‘时光驿站’。 若不前行,我需要摧毁掉自己,变成一只洋娃娃般任人摆布,若前行,我必须放弃掉他人,路途太遥远,背着太多的东西,走不动,不背着他们,又背叛了自己的情感,我本是有情众生,却总是在干着无情之事,不得不活成一个无情之人,想着想着又潸然泪下。 我再次细细的回忆着那年冬天在父母身边的一些事儿,冬天,不只是有冰天雪地,也有烈火重天,可从那年的冬天开始,以后的每一个呆在父母身边的寒假,我都感觉格外的寒冷,放假时就盼着开学,真的开学了,我又盼着放假,回家后,又想去学校,去了学校后,又想着回家,仿佛哪儿都不适合我停留 。 真感觉13岁到19岁的自己就像一个球,圆滚滚的,滚来滚去的,无论滚到哪儿,都是被人踢的一种物种,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搞的,怎么活着活着,咋就活成一个球了? 仿佛今生投胎于人间,就是为了完成一段命里没完没了的纠缠,我历经千辛万苦,千锤百炼,千难万劫,就是为了不再被身边人当球踢而已,我把一次又一次的执迷不悟当成了坚强不屈。 一个女孩子的花样华年,原本是应该向九陌去追风,向太阳去追光的年华,成为了“球”是对生命的不敬。 终于还是明白了,我不必做一粒尘埃,我可以自己活成自己的楼兰,将倩影靠在月亮上面,用万倾月光舞出自己优美的梦幻。 供养者与寄生虫?我那寄生生涯,但愿从20岁那年起就能画上了句号了。从此,我便与山河互为一天地,且行且安。 商业社会,有商业社会的好,至少女人不用躲在家里裹脚了。 它讲的是交换原则,我可以用自己的时间用自己的劳动,去与公司交换,某得自己的一方落脚之地,也可以自己去做买卖,只要出工,赚多赚少,多少还是有一点,比起封建农耕社会,还是有进步的。 可还是觉得有太多地方不对劲?我们为每一分钱,争分夺秒,出工越多,银子就越多,每天像战斗机一样的活着,也同样是身不由已的。 与旧时代相比,只是换了一种方式折磨自己而已,农耕社会的人们每天都要挖地,挖来挖去的一年也只能挖出几担米,家家都穷的丁当响。 现代就不同了,现代人最喜欢算帐了,每天都能听到银子哗啦啦的响,没有人不喜欢听银子来了的叮咚声。 难怪他们都说富人是在挣钱中感觉到快乐,穷人是在花钱中才感觉到快乐。 那么我自己呢?我最快乐的时光是不纯粹为了挣钱为目的而去做一件事情的时候,要我做个挣钱机器人,每一天都在那儿手不停脚不停脑不停的转动着算计着,那对于我来说是一件特别痛苦的事儿,也就是赚钱并不能带给我快乐,我喜欢一份工作,是工作场里的有某些人和事,是那里面的人和事让我感到快乐。 我着迷于这个世间一切拥有色彩的东西,因为它们能安抚我那颗焦躁的内心,但不一定要拿钱买回来占为已有,再昂贵的东西,占有它们,又能占有多少年呢?人的寿命摆在那儿,也就拥有那么几十年而已,再美好的东西,欣赏欣赏就好,它们不属于任何人的,它们真正的归属方是地球,思来想去,我也就不需要花很多的时间去挣钱了。 这人世间,庆有有情众生的存在,才变得如此色彩斑斓,才充满着生机,他们是万事万物欣赏者,观赏者,这也让英雄有了用武之地。 不然,若所有人拿所有时间埋头挣钱去了,然后每个人都拿钱去把世间的珍奇宝物买回到自己家里去,藏到那一片片铜墙铁壁的空间里,只能供他们家的那一小丢丢人偷偷摸摸观赏,还申怕贼给抢了去的。那么,那铜墙铁壁外的世界,很可能就成为一片灰色,一片荒芜,一片冰寂了,而我站在秋风中,从铜墙铁壁外看铜墙铁壁内世界,感觉那儿就像一座太平街般里面堆满了珍奇异物,却依然肃肃飒飒,那是一种冷风扫落叶般的苍凉。 我的老爸老妈就和我的思维不一样的,他们每天最喜欢做的事儿就是算帐了,每天鸡毛狗毛猪毛每一毛都算个半天,算来算去的,一天二十四小时,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除了谈钱的事儿,就没有别的事儿了,因为他们要装扮成别人眼中的富人,特别怕他人说我们家是穷人,一晃,人就老了,前面大半生,都在那里算帐,他们也是有核心内容的,就是算帐,数钱,用他们的话说:这帐呀算得好,剩下十几年,能得安生,帐若算不好,他们就觉得是失败的一生。 我不知道农耕时代有没有以种田为乐的人?商业时代居然他们告诉我挣钱是一种乐子?这是在逃避还是真的活明白了?一大半辈子全部时间都用在了“算帐数钱”上了,他们真的不会为错过的美好而感觉到遗憾吗? 反正,我并不觉得这些人是活明白了?因为他们是那么在乎自己的拥有的东西,你的我的都划分的清清楚楚的。 记得某年,我在某个地方租房子住时,有一件事对我印象特别深刻。 某天,我洗了一件外套,随手将这件湿外套挂在别人的晒衣架上了,当时并没有想那么多,只觉得这晒衣架子,反正是空着的,我就往上面晒一件衣服而已嘛,应该人家不会见外的,没想到是,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发现我的衣服不知道被谁给挂到了树梢上去了,衣袖在微风中轻轻的飘荡着,晒衣架却不见了踪影,咋一看,还挺吓人的呢。 哇靠,我才这知道俗世间的人把财产分得如此清楚的,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是不能乱用的。 我见此情境,马上从集市里买了个晒衣架回来,摆在了庭院里最显眼的地方,只想表明,我的晒衣架只要空着的,大家是可以随意挂衣服的,这又不是什么很贵重的东西,何必分你的我的呢? 我观察了半个月,从来没有人在我的晒衣架上晾衣服,原来,他们真的是把你的我的财产分得如此清楚的,我怎么跟他们的处世方式一点儿也不一样呢?有点懵了。 且我住的地方并不贫民区哦,都是做生意的人,他们出门时,至少也有百宝盒护驾的,家里一个晒衣架应该是买得起的。 也是哦,千百年来我们只认同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所以嘛,这帐必须得算得明明白白的,这财产必须得分得清清楚楚的。 男人若不把自己全部的时间去追求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都娶不上老婆,女人不追求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若像我这样,飘来飘去的,啥都没有,身体又定不下来,是嫁不出去的。 一寸光阴?就是一寸金,那必须爱惜自己的财物,因为财物是用金子换来的嘛,怎么可以让别人随便用呢?用时间换金子,用金子换财物,谁拥有的财物越多,谁就是这个俗世间里成功的人,是富人。 时间等于金子,金子等同财物,那么财物也就等于他的时间,生命是由时间构成的,那么,财物就等于他的生命? 我乱使用他们的东西,就是在损他们的命根子啊。 搞了这么久,绕来绕去的,我总算把它理清了。 这也难怪,世俗中人才千方百计的想着如何将别人的一寸光阴占为已有,目的就是为了帮助他们实现对物质的一个又一个欲求嘛,也就是在有生之年要占有更多的财产,更多的地盘,更多的儿女,更多女人男人,更高的位置等等。 贫与贵的较量,其实也是时间的较量,就看你拿时间在追求什么,你拿时间在追求有形的东西,你的有形有色的东西越多,他们就觉得你越高贵。 那我拿时间追求无形的东西,如情感,思想,审美,爱和自由等等,难道就不高贵了吗?这还真是个很现实的问题哦,以此,提醒后来者,没有一点心理准备,还是别走我走这条路。 那不?我就实实在在的遭遇过为此堵心的事儿,只是因为我没有一个稳当固定的位置,我的脸上也没有抹高端的化妆品,身上没有穿戴着大牌昂贵的服饰,出门也没有百宝盒护驾,有时候走出去,还真有些不懂识女人的男士就见色起意了,把我当成一餐饭就能搞定的女人了,直接一上来就跟我聊“比武”事儿,想和我干苟且之事儿。 是不是我那自由浪荡成性的气质吸引了他们?以为我是一个性开放者?或者是我那傻愣的模样吸引了他们,以为我很好被吃定? 当时,我的心里是非常恼火的,还真有想过直接把他勾引到床上去,然后狠狠的咬掉他那玩意儿,咬得他惊声尖叫,再把警察叔叔叫来,罚他个几千大洋。这样他们才能学会识女人了,柿子是拿软的捏,女人虽软,她可不是柿子,他们想拿捏,还是先好好的去修炼内功。 你都不了解我,都不知道我是什么性质的?就想占有我的身体与时间,这不是痴人说梦吗? 比武?我又不是尼姑,当然是会和男人“比武”的,但我若是一盘诱人的草莓,你连草莓的价值在哪儿都不知道,我凭什么让你吃定?我虽不是一块黄金,但你也不能将我当成路边的一块石子呀,我是什么材料,你都不能识别?我凭什么跟你“比武”? 他们都不知道每个女人的良好的外形,是花了多么大的功夫才修出来的,要么从外在下功夫,要么从内在下功夫,还以为是天下掉下来的似的,让他们白吃的? 看碟下菜的男人,真是很可笑的,可偏偏这就是一个看碟下菜的世间,实在是没有法子改变它。 他们没法看出来,我虽没抹高端化妆品,没穿戴大品牌的服饰,要知道,我这拥有的每一件东西,虽然它们价格不贵,但都是物有所值的,我家里面买回来的每一样物件,都是物尽其用的,也是自己百分九十九满意的,它们是我经过万里挑一,十万里挑一,花了很长的时间,才挑出来的啊。 你什么大牌?这牌那牌的?我还看不上呢,它们又不能衬托出我的气质,我穿它来做什么?不适合自己的东西再高再贵就与我一毛关系也没有,比如小汽车,我就不适合开车,脑子里时常在做白日梦,色彩缤纷的,让我去开车,只怕方向盘一握,油门一踩,就踩到黄泉路奈何桥上去了。 再比如那百宝盒里最大的宝盒,虽也挺好的,但也不实用于我,我这人,无论在什么地方,只要住上超过两年以上的时间,就感觉那块风水宝地的磁场与我相克了,让我浑身不舒服,这疼那疼的,还老是拉肚子,就得换一座城市,换个地方住,我又精神抖擞了,啥毛病都没有了,仿佛换了个人似的,我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的? 总之,别人眼中再好再贵重的东西,用在我身上,我觉得它们就像一把拷链,沉沉的。 很多男士们常说女人胸大无脑,我觉得他们有时候比女人更无脑,看女人也只看到了表面那一点点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