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之我是福贵》 第一章 重生 平行世界。 二零(22)年。 一个普普通通新型农村的楼房里,徐福贵静静的躺在床上,手里紧紧攥着一个碧绿色的珠子。 他浑身骨瘦如柴,黝黑的皮肤弥漫浓浓死气,双眼满是浑浊,眼看已经到生命大限。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徐福贵回光返照似的从床上起身,穿上一双老旧布鞋,一步一步艰难朝外面走去。 走出楼房,一条笔直的公路横穿整个村子,村子里的家家户户都新修了楼房,虽然依旧是农村,但生活质量却丝毫不下城市。 他虽然没有本事,但国家对他好,照顾他是个孤寡老人,出钱给他俢了一个楼房,每个月给他发钱,让他老年着实好好享受了一把。 发展的真快啊,哪像他以前,一直住的是茅草屋子,村里大多数人也都是土墙屋子。 徐福贵踏上公路,朝村西走去,终究是到生命大限,没走两步,整个人就气喘吁吁。 可执着的信念却支撑他一直走到村西的竹林,来到了五座坟头前。 “家珍,有庆,凤霞,二喜,苦根,我终于来了。” 看着这五口简陋的土坟,徐福贵苍老的面容上出现由衷的笑容。 他早年输光家产,从一个家缠万贯的少爷变成家徒四壁的穷人。 可这不是最糟糕的,身边的亲人一个接一个发生意外,让他一生都在后悔和遗憾中度过。 二儿子有庆从出生就开始吃苦,都怪他没本事,好不容易长到十多岁,结果有一次因为给校长献血,活活被医生抽血给抽死了! 大闺女凤霞打小乖巧懂事,长相随她妈,那叫一个漂亮,可惜小时候因为一场高烧,变成了聋哑人。 随后和心地善良的二喜结婚,算是找了个好男人,没想到因为产后大出血死去。 家珍因为儿子女儿先后死去,加上早年劳累过度,过后不久也死去。 女婿二喜在干活的时候,被两块水泥板活活砸死,一家人只剩下他和外孙。 可是他没本事,外孙长时间吃不到好东西,一次煮了豆子,外孙苦根一次吃了太多,活活被撑死了。 好好的一家人,跟着他不仅没有过一天的好日子,甚至先后死去。 更加讽刺的是,他居然还活了这么长时间,一辈子没病没痛,今年足足一百岁了! 有时候他都在想,是不是老天爷都觉得他的亲人太可怜,所以才可怜他,让他多活了这么些年。 “咳咳......” 徐福贵躺在家珍的坟头,眼睛几乎都快要睁不开,死亡近在咫尺,但他心里没有半分害怕,反而充满了期待和释然。 孤寡老人的生活,他已经过够了。 “家珍,我来了,别怪我这么久才来找你们,下辈子,我们还做夫妻......” 恍惚中,徐福贵闪过这么一个念头,随后意识彻底陷入昏暗。 而就在他死亡的刹那,他手中的碧绿色珠子却幽幽一闪。 ...... ...... 一九(45)年。 “我重生了!?” 一间破旧的茅草屋里,徐福贵狠狠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感受到真实的痛感,不可思议的说道。 打量周围,茅草屋不大,阳光透过屋顶的缝隙在泥土地面落下光斑,墙壁是用最简单的木板隔开。 房间里家当很少,只有一张不大的竹片床,一张小桌子,角落零零散散放着一些工具,鼻尖淡淡传来一股茅草味道。 这一切,都是那么熟悉,熟悉的让他热泪盈眶,轻轻用双手抚摸粗糙的竹床,又忍不住站起来,贪婪的打量这个茅草屋。 他没想到,世间居然真的会发生这等离奇的事,一个死去的人,能够重生到过去! 这是老天爷开眼了? 激动了好一会儿,徐福贵突然神色一动,擦掉脸上的鼻涕泪水,闭上眼睛集中精神感受脑海中的异样。 足足过了好一会儿,他双眼里才露出明悟的神色。 他重生过来并不是没有理由的,起因居然是他偶然在山林里捡的一颗碧绿色珠子。 这颗碧绿色珠子的来历已经不得而知,跟随他一起重生,现在待在他的识海里面。 碧绿色珠子似乎已经失去了灵性,只留下一个自带的空间,徐福贵心头一动,将意识集中到这片空间中,来到了珠子里面。 空间不大不小,大概也就百平左右,高度无法测量,除此之外,这个珠子便没有其他任何功能,只能拿来当做一个储物空间。 可即便如此,徐福贵依旧被这惊喜砸的晕乎乎的,整个人乐的合不拢嘴。 他深知,这个世道的日子可不好过,动荡更是一茬又一茬,现在有了这个空间,加上自己知晓以后的历史大势,带着一家人好好生活应当是没问题的。 至于更大的志向,比如去做历史的弄潮儿什么的,他完全没有这个想法。 他一辈子也就是个普通的庄稼汉,就算运气好点儿重生了又怎么样,自身没有能力,一切都是枉然。 激动了好一会儿,徐福贵终于接受了现实,上辈子足足活了一百岁,再大的风浪他也见识过。 无论发生什么事,立足当下才是最重要的。 他将意识回归到现实,感受着这幅年轻又充满活力的身体,忍不住垫脚跳了跳,丝毫没有上辈子老去的无力和腐朽。 在年轻身体的滋润下,他古井无波的心境似乎也有些波动,整个人的心态显得更加年轻。 可一辈子的生活沉淀是无法抹去的,年轻的相貌上,带着和这个年龄不符合的沧桑,特别是一双黑色眸子,看起来相当老练。 徐福贵捏了捏拳头,用力挥舞两下,空中传来呼呼的风声。 走到床边,轻轻一抬,竹床便离地而起。 自己的力气也变大了许多,思维能力似乎也得到了提升,回忆各种事情相当容易,这大概也是重生的福利。 重新躺回硬邦邦的竹床上,抬头看着房顶的茅草,徐福贵开始回忆现在的时间点。 敏锐的思维能力让他很快得知了现在家里的情况,他刚刚输光家产,被迫从祖宅搬到这里的茅草屋。 家珍肚子里的孩子已经足足八个月大了,徐母还没有犯病,凤霞耳聪目明。 更关键的是,上辈子被他活活气死的徐父,此刻也还好好的...... 第二章 初见家人 上一世,徐父是在上厕所的时候绊倒摔死的,可是老人家上了一辈子的厕所,怎么单单就这时候出了意外? 想必是因为他这个不争气的儿子输光了家产,心里接受不了,活活被气死。 一念及此,徐福贵心里满是愧疚,酸涩涌上鼻尖。 不过,心里也有庆幸,虽然失去了家产,但好歹保住了命。 他可知道,这些家产现在是香馍馍。 一百多亩地可不是个小数字,他上辈子去县城的足球馆看过,这么大的一个足球场,也就十亩地多点儿。 一百多亩地,那就是十多个足球场! 摇摇头,甩掉脑海中这些有的没的,不知道怎么回事儿,重生回来后,总是喜欢想以前的事情。 他再次看了看这个茅草屋,不由自主轻笑起来,这辈子,可千万不能重蹈上辈子的遗憾。 “爹!” 一道响亮清脆的声音从外面传来,紧接着木门被推开,进来一个四五岁大小的女孩。 女孩长的很精致,身上虽然穿着粗布衣裳,但皮肤白白嫩嫩,特别是一双眼睛,像是黑宝石一样,闪闪发亮。 头上扎着两根冲天羊角辫,带着天真烂漫的笑容,嘴角还有一个可爱的小酒窝。 这便是他的大女儿,凤霞,徐凤霞! “爹,你醒啦?”凤霞仰头,脸上笑容更甚,将手里的一朵野花举起,“爹,这是什么花?” 徐福贵压住鼻尖的酸涩,他已经不知道有多久没有听到自家女儿的声音了。 “凤霞......过来,让爹好好看看你。” 徐福贵蹲下身,擦了擦凤霞脏兮兮的脸蛋,又揉了揉她的肩膀。 谁能想到,这么一个可爱的孩子,居然会在一次发烧中变成聋哑人。 说起来也是他的责任,他没有当好这个爹,被南方军队拉去做了壮丁,留下妻子一个人照顾一双儿女。 “爹,你声音咋沙了?” 凤霞歪头,伸手搂着他的脖子,“爹,你都好久没有抱我了。” 徐福贵前几年迷上了赌博,对女儿没什么关心,难得闺女还认他。 “好,爹抱,凤霞......是爹对不起你们。” 说着,轻松将凤霞抱起,闺女不轻,前几年吃的东西都是最好的,身体营养没少过。 要是照着前世被酒色掏空的身体,说不定还真抱不了多久。 还好重生后身体素质大大提升,别说凤霞了,就是一百多斤的东西,抱起来也是轻轻松松。 “爹,你病是不是好了?” 凤霞脑袋搭在他的肩上,享受问道。 “嗯,爹的病好了,爹现在浑身都是力气,就想去干活,挣钱给我家凤霞买糖吃。” “咯咯咯,我等着爹的糖。” “凤霞。” “?” “你可要一直好好的,爹喜欢听你的声音。” 凤霞歪了歪头,咧嘴一笑,嘴角的酒窝很是明显,“那我天天给爹说话。” “你们爷俩说啥呢,哎呀凤霞,快下来,你爹发着烧呢,哪有力气抱你。” 家珍挺着大肚子走进屋子,看见这一幕,连忙呵斥道。 此时的家珍,刚刚从少姑奶奶变成普通百姓,皮肤细嫩白皙,手上没有一个茧子,头发也是梳的整整齐齐,正是最美貌的年纪。 可她似乎已经适应了普通百姓的身份,身上的旗袍换成了粗布衣裳,腰上还拴着围裙,手里拿着锅铲。 “福贵,你没事,我看看还烧不烧。” 家珍走过来,看着直勾勾盯着她的福贵,有些担心的用手在他额头上贴了贴。 “烧终于退了,福贵,你可千万不能再胡思乱想了,这个家以后还得靠你,家产输了就输了,只要咱们一家人好好的就行了。” 徐福贵反手握着她修长白嫩的手,“对,只要咱们一家人好好的就行。” 家珍脸蛋一红,轻声道:“那你以后可再不能去赌了。” “不赌了,再赌我就叫爹把我这双手给砍了。” “不许瞎说,赶快呸呸呸!” 福贵笑了笑,一手抱着凤霞,一手轻轻将家珍搂向自己怀里,“家珍,以前我是个混蛋玩意儿,辛苦你了。” 家珍不适的挣扎了一下,听到这话,奇怪问道:“福贵,我咋感觉你烧退了后,像是换了一个人似的。” 徐福贵摇摇头,没有说什么。 虽然家珍是自己最亲近的人,但是重生的事情他不打算说出来。 举头三尺有神明,重生这种事情烂在自己肚子里就好,没必要让其他人知道。 家珍也没多想,心里甚至还有些高兴,自家男人在大起大落后,似乎终于醒悟了。 “好了,快放开,大白天的,让娘看见了笑话。” 家珍挣脱他的怀抱,让凤霞快下来,出去洗手准备吃饭。 福贵跟着走出屋子,出门就是一片茂盛的绿草地,旁边还有两座紧挨着的茅草屋,连个院子都没有。 院子里,一位满头银发的老妇人正在劈柴。 徐福贵连忙走过去,接过她手里的斧头,“娘,我来,您去歇着。” 徐母愣了一下,旋即高兴道:“福贵,你好了?算了,你还是好好歇着,先把身子养好。” “妈,你放心,我没事了,你去歇着就行,以后这些事儿,都交给我。” 徐母欣慰的点点头,一扭一扭的走开了些,她裹过小脚,加上年龄大了,走路不利索。 而且大半辈子都在徐家当夫人,从来没干过这种粗活。 这两天搬来茅草屋子,儿子受不了打击发烧躺在床上,家里的顶梁柱要出去借粮,儿媳妇肚子大了不能干活,家里家外只能她操持。 就这两天,她的头发就全白了,多半是愁的,愁自己儿子挺不过去,也愁未来的日子。 不过还好,福贵总算是醒过来了,还知道主动干活...... 第三章 来顺和长根 天色已是黄昏,血色夕阳靠在山巅,将漫天云霞染成红色。 徐母坐在门槛上,轻轻锤着自己的膝盖,嘴角带着笑容,满心欢喜打量自己的儿子。 “福贵,你可当心点儿,别劈着自己的脚咯,你以前没干过活,不知道怎么使力气。” “还有,这斧子不是我们的,是借隔壁孙家的,可不好给人家砍坏了。” 徐福贵应了一声,腰腹用力,将手里的斧头甩出一个好看的弧度,脚踩着的木柴立马被劈成两截,整个过程流畅不已。 一边劈柴,一边打量绝美的黄昏,或许是心里高兴,他也有闲情欣赏周围的景色。 不像上辈子,自从家人一个接一个离开,他对周围的关注便越来越少,日子也越发麻木。 “福贵,你啥时候学的劈柴?” 徐福贵手上动作不停,再次拿出一块木柴压在脚下,“这有啥学不学的,以前看别人劈过,人家咋劈的我就咋学。” 徐母高兴的拍腿,“好,我家福贵是个干活的好手。” 说话间,徐福贵又劈了两根柴,徐母连忙道:“福贵,慢点儿,你慢点儿,刚退烧呢,干活可不能太猛了,身子吃不消。” “没事儿,娘,我身子好着呢。” 重生后,身体素质大大增强,手中六斤的斧头像是没有重量一样,拿在手里轻飘飘的。 连续劈了好几块柴,连热身的效果都没有,显然体力也比上辈子好了很多。 现在的他,浑身都是用不完的力气。 “对了,娘,爹到哪里去了?” 徐福贵有些疑惑,上辈子,他们搬到茅草屋的第二天,徐父在蹲茅厕的时候意外摔倒去世。 可他的记忆力,如今是他们搬来茅草屋的第三天,但是徐父依旧好好的。 他猜测,这其中怕是因为自己发烧躺在床上昏迷的原因,导致徐父不得不重新挑起一家之主的担子,不敢轻易死去。 或许从他发烧重生的那一刻开始,蝴蝶效应已经开始扇动翅膀。 “你爹呀,你爹出去了,说是借点儿粮食回来,唉,我们吃啥都无所谓,就是苦了家珍,她肚子里还有你的孩子.......” 徐福贵沉默,旋即笑了笑,“放心娘,我会想办法的。” 刚刚重生,他脑子还有些乱,虽然不知道从何下手,但养活一家人,他还是有信心的。 徐母又说道:“还有长根和来顺,他们去山上找柴火去了,地上的这些木柴,全是他们扛回来的。” 徐福贵停下手中动作,抬起头,“长根,不,根叔和来顺没有走?” 长根是他家的雇工,和徐父一个岁数,一辈子都待在徐家,按理说他徐家该给他养老。 没想到他徐家一下没了家产,上辈子长根为了不拖累他们家,主动离开去外面当了乞丐,日子凄惨无比。 至于来顺,则是从小被徐家收养,在他身边当个随从,长的牛高马大,打架是一把好手。 上辈子同样被迫离开徐家,后来听当乞丐回来的长根说,来顺被骗子团伙活活打死了。 这两人,虽然没有徐家的血脉,但早就是他徐家的人,是徐家亏欠了他们。 如果有可能的话,徐福贵这辈子想把两人留下来。 徐母看着有些激动的儿子,摇了摇头,“对,你就该叫根叔,现在再不是以前了。” “你爹和他俩也说过,是我们徐家对不起他们,是去是留,任凭他们做主。” “可是长根和来顺说要等你病好了再走,他们放心不下你这个少爷。” 啪! 大腿粗的木柴被劈成两段,夕阳将徐富贵白皙的脸蛋映成红色,“是我们徐家对不起他们。” 这时,一道洪亮的声音从远处传来。 “少爷,您醒啦?!” 一道称呼,徐福贵陷入恍惚之中,他已经不知道多久没听到有人叫他少爷。 抬头一看,一个身形魁梧的汉子,肩上扛着一大捆木柴,脚步稳健跑过来。 木柴全是婴儿拳头粗细的树枝,整齐的用竹条捆绑在一起,看上去绝不下八十斤,但在他肩上似乎完全没有重量似的。 这光头汉子便是来顺,别看长相很粗犷,实则岁数很小,比他整整小五岁,刚刚成年。 他身后跟着一位驼背的老汉,老汉便是长根,连连叫来顺慢点儿,他跟不上脚步。 来到徐福贵跟前,来顺随手将木柴扔到地上,发自内心高兴道:“少爷,您醒啦。” 抬头看着眼前的魁梧汉子,脑海中逐渐模糊的身影再次变得清晰,他无声点点头,想起来顺前世的遭遇,心里不由得更加愧疚。 来顺不善言辞,见少爷沉默,也没多想,只是一个人傻笑。 长根气喘吁吁的跟上来,徐福贵连忙将他背上的枯草接下来,“根叔,苦了你了,这么大年纪还跟着我们受累。” 长根愣了一下,局促的搓了搓手,“少爷,你这,我是长根啊,这这这......” 徐福贵豁达道:“根叔,以前是我这个混小子不对,成天没大没小,你一直都是我的叔,就该这么叫。” “还有啊,以后我再不是少爷了,千万不要少爷少爷的叫我,叫我福贵就成。” 长根和来顺齐齐摇头,异口同声,“不,少爷一直是少爷,就算少爷没了家产,照样是我们的少爷,我们要一辈子跟着少爷!” 徐福贵脸色有些动容,劝道:“不管怎么样,以后别称呼我少爷,我们现在都是小老百姓,知道不。” 少爷这个称呼在这几年或许还比较吃香,但新兔国一旦成立,便会成为烫手山芋。 正好趁着这几年时间,如同前世一样,让人们对他们一家的地主印象淡化。 来顺摸了摸自己的光头,“可是我不叫少爷叫什么?” “叫我贵哥就行。” 来顺脑子一根筋,闻言立马答应下来,傻笑着补充道:“那少爷,你可不能赶我走,根叔说等少爷醒了我们就要走,可是我不想离开少爷。” “来顺!”长根狠狠拍了一下他的手臂,黝黑的脸胀的紫红,“我不是交代过你不许说这些话嘛......” 第四章 做了龙二 来顺委屈的眼眶都红了,低着头,“可是离开了少爷,我该咋活啊。” 长根张了张嘴,叹了一口气,沉默不语。 如果有选择,他也不想离开徐家。 相比较于来顺,他待在徐家的时间更长,一辈子早就扎在徐家了,他也早就把自己当成徐家的一份子。 正因为如此,在徐家输光家产后,其他雇工纷纷离去。 但他经过深思熟虑,最终还是决定等少爷好了以后,再离开徐家。 原因很简单,只是单纯为了不拖累徐家,毕竟他现在年老体衰,已经干不动活了,留在这里完全是负担。 至于来顺,虽然年轻力壮,但是饭量也大,一顿饭就够一个普通大汉吃两顿。 放在以前的徐家,这点儿饭量根本不算什么,但现在徐家落魄了,来顺便成了巨大的负担。 在山里找柴火的时候,长根就和来顺嘱咐过,等少爷好了他们就离开去城里讨生活。 以后要是想徐家了,就回村里来看看。 “少爷,我不想走,你放心,我能干活嘞,大不了以后我少吃点儿就行了。”来顺低着头,语气里带着一丝恳求。 徐福贵嘴角露出一抹微笑,一双眼睛明亮无比,嘴唇蠕动,铿锵有力的说道:“谁说我要赶你们走?就是你们想走,我也得用绳子拴着你们!” “不就是两口饭嘛,少爷虽然没了家产,照样能养得起你们!” “不走!来顺,根叔,你们谁也不能走!” 重活一世,徐福贵不想活得那么窝囊,这些亲人,他一个人都不想再丢掉。 长根和来顺的眼眶瞬间红润,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来顺,根叔,喝水。”家珍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两个装满白开水的粗陶碗。 “少奶奶,您歇着,我们自己来就好。”两人惶恐的接过去。 家珍嘴唇微抿,语气温和如春风,“别叫我少奶奶了。” 两人摇摇头,没有说话。 气氛一时间有些沉闷,徐福贵笑了笑,“来顺,你帮我把柴火抱到屋里去。” 来顺扫了一眼地上的木柴,伸手夺过他手里的斧头,“少爷,你去歇着,这些粗活哪儿能让你来干。” 长根将陶碗里的白开水一饮而尽,随后弯着身子,将木柴抱在怀里,一步一步朝屋子走去。 眼看徐母也要去抱木柴,徐福贵连忙阻止,让她歇着就好,他和长根一起抱木柴。 人多力量大,不多的木柴全部抱到了灶房里,只剩下来顺在卖力的劈木柴。 四下无事,走进灶房,掀开木制锅盖一看,里面煮了一锅的红薯,红薯中间还放着一个鸡蛋。 这便是今晚的吃食。 “福贵,我们再不是以前了,这红薯还是借隔壁孙家的,鸡蛋是给你煮的,给你补身子。”似乎是怕他嫌弃,家珍连忙解释道。 徐福贵将锅盖盖上,扫了眼家珍的大肚子,“我身子好着嘞,这鸡蛋还是给你,你大着肚子呢,可不能少了鸡蛋。” 家珍直愣愣的看着他,直把他看的浑身不自在,随后脸上笑成一朵花,“福贵,其实没了家产挺好的,以前你可不这么稀罕我。” 徐福贵避过她的眼神,“以前我真是个畜生。” 家珍温柔的看了他一眼,摸着自己的肚子,“只要我们一家人好好的,就够了,穷点儿就穷有点儿,穷也有穷的活法。” 徐福贵知道她是在开导自己,家珍永远这么温柔体贴,生怕他受不了当前的打击。 夜幕降临,徐福贵叫来顺别劈了,天黑看不见,小心斧头落到脚背上去。 天色变得黑麻麻一片,远方起伏的山峰只能看见模糊的轮廓。 他皱了皱眉头,转身道:“娘,我去村口看看,爹咋还没回来。” 徐母应了一声,略微担忧的嘱咐他路上小心。 来顺扔掉斧头,“少爷,我和你一起去。” 徐福贵踢了他一脚,“都说了别叫我少爷,叫我贵哥。” 来顺摸了摸自己的光头,傻笑两声,跟在少爷的后面,朝村口走去。 徐家村有六十多户人家,散布在两条穿插的泥土小路旁边,中间穿插一些土地。 整体说不上密集,也说不上分散,大部分人家都是土坯房。 他们的茅草屋坐落在村东,走到村口也足足花了好几分钟,一路上,徐家村的人们纷纷向他问号,一口一个少爷,语气一如既往的恭敬。 他们已经知道徐家输光了家产,但对他们来说,徐家的祖祖辈辈都是这方土地的主人,即使现在落魄了,也不是他们这些穷苦百姓能比较的。 徐福贵一一回应,脸上带着苦笑,向大家解释,他现在已经不是少爷了,以后称呼他为福贵就好。 人们听见了,却只是摇头不语,徐福贵也不着急,这些事情并不是两三日能改变的,等以后时间久了,徐家地主的身份,自然会在他们心中淡化。 来到村口,一座硕大的宅子占据了大片土地。 白墙黑瓦,雕梁画栋,黑门朱匾,大门口甚至还蹲着两座石狮子。 这便是徐家以前的宅子,现在已经属于龙二,没过几年,在龙二得知自己的田产要分给村里人后,气急之下,一把火把宅子烧了个精光。 可惜了,好好的一座宅子,就这么没了。 “少爷,要不我去把龙二给做了,这宅子是少爷你的。”来顺恶狠狠的看着宅子,语气里带着一丝认真。 徐福贵拍了一下他的光头,“做个屁,你想蹲牢是不是?你可不许动啥歪脑筋。” 来顺不服气,“现在的官府又不管这些,他们就忙着打仗呢,才不会管死没死人。” 这一点,来顺倒是看得很通透,前不久樱花国投降,南方部队收服县城,可实际上根本不管事,搜刮了一番后,匆匆离开备战。 就连他们徐家村,也被搜刮了一番,每户人家都要求出三十斤粮食! 如果此时将龙二给做了,官府确实不会追究。 沉思片刻,徐福贵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 没必要,做了龙二又如何,这徐家的偌大家产本身就是个烫手山芋。 别看龙二现在风光得意,等再过几年,就会因为恶霸地主的身份被枪毙 第五章 徐父 见来顺对徐家祖宅恋恋不舍,徐福贵撞了一下他的肩膀,“走了,这不是咱的家,看再多也没用。” 朝前走两步,没听到动静,转头一看,来顺竟还盯着宅子的方向。 他好笑道:“嘿,你小子,要不我去给龙二说一声,让他招你做个活计?” 来顺指着宅子,“不是啊少爷,你看那是不是老爷?” 顺着来顺手指的方向一看,一位穿着黑色丝绸长衫的老人缓缓从宅子的黑色大门走了出来,肩上还扛着一个布袋。 徐福贵连忙小跑上前,接过老人肩上的布袋,“爹,你咋去找龙二了?” 徐父抬起眼皮瞥了他一眼,面无表情,“畜生,还算你有点儿良心,没一走了之。” 徐福贵低下头,鼻尖酸涩,“爹,我对不住你,我对不起徐家的祖宗。” 徐父面色稍缓,双手背在身后,迈步朝村里走去,“说这些话有求用,你这畜生,不把我气死不罢休。” “捅了这么大一个篓子,你倒好,说倒就倒了,可怜我这么一大把年纪,还得给你经营这个家。” “畜生,我可给你交代一句,我老了,已经干不动了,往后这徐家的担子,可得你扛起来。” 夜幕下,望着徐父微微佝偻的背影,徐福贵鼻尖酸涩更甚,“爹,我知晓了。” 徐父显然对他没什么信心,咳嗽一声,摆摆手,踱步走在乡间泥土路上。 来顺跟过来,不由分说夺过他手里的布袋,抗在自己肩上。 “老爷,这粮食从哪里借来的?”来顺大大咧咧的问道。 “借?五十斤精米,谁敢往外借?你老爷我把扳指拿去当了十个银元,买了这五十斤米回来。“ “这不当家不知道,这铜钱咋越发不值钱了,我还记得以前年轻时去米行,一斤米也就五六文钱。” “今天去县城一问,上好的精米居然得三十铜钱一斤,五十斤精米差不多花了我两个银元,呸,这狗日的世道!” 说着,徐父愤然的吐出一口浓痰。 “啊?老爷你把扳指给当了?”来顺不可思议的问道。 徐福贵低头没说话,话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即便他徐家输光了田产和祖宅,但家里的一些首饰还是留下了一些。 即便是在这个战乱时代,这些贵重物品也能值不少钱。 可惜,上辈子他一直陷入输光家产的打击中走不出来,这些贵重物品全拿去当成银元,维持一家人的生活。 坐吃山空,没过多久,家里彻底没钱没粮,他这才认命,学着种地。 如果上一世他早点儿醒悟,将这些贵重物品留起来,家里的日子也不会这么难过。 至少,凤霞和徐母生病发烧的时候,有钱去请郎中。 徐父瞥了他一眼,“畜生,这些钱你就别想了,赌场那地方,你胆敢再去一次,我就打断你的腿!” 徐福贵应了一声,“不会再去了,爹,你别气了,别为了我把身子气坏。” 徐父诧异的看了他一眼,“你这畜生居然还知道关心我?啧啧,当不了少爷,这是要当孝子?” 徐福贵悄悄翻了个白眼,“爹,你能不能别一口一个畜生的招呼,你这不是骂你自个嘛。” 徐父微微晃了晃头,“你就是个畜生,当初私塾先生说的没错,你长大了就是个二流子。” 徐福贵嘀咕了一句,“我这个小畜生还不是你教的好。” 徐父不气反笑,伸出两根手指头,“你说的没错,你这个小畜生是我这个老畜生教的,徐家祖祖辈辈,就出了我们爷俩两个畜生。” “不过我要比你好,我年轻时也赌,但我没把家产输光,输够了就不赌了。” “不像你个畜生,一赌就是一夜,心里没点儿算计,家产给人算计完了都不知道。” “输光了好哇,省的你这畜生出去乱逛,以后就安安心心在家里给我干活。” “家里的钱,你是一个子儿都别想拿到。” 徐父年轻时和他一个样子,吃喝嫖赌样样精通,原本徐家有两百多亩地,活生生给他赌输了一百多亩地。 徐家的丰厚家底,在他们爷俩的手里,算是折腾完了。 夜幕笼罩大地,一轮明亮圆月孤零零的挂在空中,清冷月光洒在泥土小路上,映出三道模糊的人影。 “他爹回来了,吃饭,就等你了。” 徐母一直在屋外等他们,见状直接招呼。 徐父嗯了一声,自顾自走进屋里,出来的时候,身上的黑色丝绸长衫已经换成了粗布衣裳。 “要我说,这衣裳穿着比丝绸还舒服些,丝绸衣裳穿在身上,滑溜溜的,像是口水一样。” 茅草屋里没有桌子,众人围着土坯灶台,一人端着一个粗陶碗,碗里放着两个红薯,徐父见没人说话,主动说了一句。 说完,见徐福贵正在剥鸡蛋,筷子一伸,精准敲在他手腕上。 “爹,你打我干啥?” 徐福贵缩了一下手,见鸡蛋要掉地上,顾不得烫,连忙接住。 徐母心疼的抓过他的手看了看,转头呵斥,“老东西,你平白无故打我儿子干啥?” 徐父冷哼一声,“畜生不配吃鸡蛋。” “老畜生才不配吃,我家富贵刚刚退烧,吃个鸡蛋咋了?” 徐母平常是个很温柔的人,特别是对自家的独苗儿子,算得上是宠溺,任何事情,不管对错,一律会为他撑腰。 徐福贵好笑的看了他们一眼,将剥好的鸡蛋放在家珍碗里,“爹,我这鸡蛋是给家珍剥的,娘,你也别着急,你儿子身子好着呢。” “这还差不多。”徐父不再吭声。 徐母看了一眼家珍,笑眯眯的说道:“吃家珍,福贵还是知道疼人,知道你该吃好的。” 家珍应了一声,小口小口的吃着鸡蛋,虽然身上穿着粗布衣裳,但是动作尽显大家规范。 不仅家珍,徐父,徐母照样如此,虽然吃的是白水煮的红薯,但动作并不粗鲁。 徐福贵却早把这些习惯丢了,咬了一大口红薯用力咀嚼,安慰闹腾的五脏庙,惹得徐父嫌弃的转身,眼不见心不烦 第六章 可不能骗凤霞 白水煮红薯,实在谈不上什么美味。 但徐福贵却吃的很香,特别是看着屋子里健在的一家人,心中无比充实。 哪像前世,虽然官府给他新修了楼房,每天米肉不间断,但怎么都没胃口。 吃完两个红薯,连半饱都没达到,没有抱怨,刚刚搬到茅草屋,家里的粮食本来就没多少。 就灶房的那袋子红薯,还是给隔壁孙家借的呢。 正想将粗陶碗放下的时候,徐母却将自己碗里的红薯放到他碗里,“福贵,你吃,我知道你没吃饱。” 徐福贵愣了一下,将红薯还了回去,“娘,你吃,我刚醒,还没啥胃口。” 说完,没有给徐母拒绝的机会,坐在灶火前,添了一根木柴,顺便取取暖。 九月中旬的秋季,晚风带着一丝丝凉意,他身上穿的不多,粗布汗衫并不保暖。 徐父放下碗筷,打了一个响亮的饱嗝,使劲锤了锤胸口,家珍连忙端了一碗水过去。 喝下水,徐父将红薯给咽下去,这才说道:“他娘,袋子里是五十斤精米,你看给放在啥地方。” “记住咯,这精米是特意给家珍买的,除了家珍,其他人都不许动。” “爹,我不吃。”家珍小声说了一句,语气相当固执。 徐母应了一声,拉着家珍的手,轻轻拍了拍。 徐父咳嗽一声,“没菜吃的话,就去隔壁家买一些,自己种肯定来不及了。” “老爷不用,今天去山上找柴火的时候,我们找了些菌子和香菇回来,好像还有些野菜,但不知道能不能吃。”长根插了一句。 “山上能有多少,最多吃个几天。” 徐父摆了摆手,脱掉布鞋,从里面拿出一张黄纸,打开以后,露出两个龙飞凤舞的毛笔字——租契。 “没了家产,但一家人的日子还得过下去,我回来的时候,找龙二租了五亩地,三亩旱地,两亩水田,福贵,来顺,这种地的活儿,就得你们干了,我是干不动了。” 徐福贵看着有些落寂的父亲,重重点点头。 来顺高兴道:“老爷,你这意思,我们不用走了?” 徐父将租契放在灶台上,“走哪里去?只要我们有口吃的,就绝对少不了你和长根,当然,你们要是想走,我们也不阻拦。” 来顺和长根连连摆手,对视一眼,纷纷从对方眼里看到了喜意。 家珍拿起租契看了看,皱起好看的眉头,“这龙二比我们还狠,居然要抽五成的粮食。” 徐父眯着眼睛,“外面的地主都是这样儿,抽五成,哪像我们徐家,一直都是抽四成。” 估计,这也是为什么,即使现在徐家没了家产,徐家村的百姓依旧对他们这么恭敬。 “畜生,你过来。”徐父招招手,徐母翻了个白眼,懒得多说。 徐福贵走到跟前,徐父掏出两块银元,想了想,又收回一块。 “这块银元你拿着,明天到县城去,买些土豆种和红薯种,再买些萝卜和白菜的种子。” “我老了,走不动了,这些事,只有你来干。” 看着徐父眼里的不信任,徐福贵默默接过银元。 语言是苍白的,不管他说再多,徐父也不会相信他真的改过自新,只能用行动慢慢来让他放心。 徐母问道:“福贵,你知道去哪儿买不?就在县城茶馆附近,要是不知道买多少,你就给店家说要多少亩的种子。” 说完,用力打了一下徐父的手臂,“你也是,福贵以前哪干过这些事,万一买错买多了咋办?” 徐福贵笑了笑,“娘,就算我不会,我可以问别人,你放心。” 他前世种了一辈子的地,对地里的各种活熟络的很。 徐父抚了抚黑白山羊胡须,“嗯,有点儿当家的样子,这事儿就这么着。” “少爷,明天我跟你一起去。”来顺立马说道。 徐父起身,“来顺,你就别去了,明天借把锄头,把地里给翻一翻。” 来顺埋下头,答应下来。 徐父迈步走出屋里,徐福贵连忙跟了出去,“爹,你去哪儿。” “去村口。” “我陪你。” 前世徐父就是去村口蹲坑,发生意外摔下来去世的。 “陪个屁,你还怕我掉粪缸里去?” 徐福贵老实点头,徐父当即弯着手指给了他一个爆栗,“畜生,你就使劲把我气死得了。” 徐福贵笑了,徐父还有心情打骂,说明心态还是不错的。 紧紧跟着老人的步伐,在月光的指引下来到村口,徐父也不避讳,直接蹲在缸沿上,哼哼唧唧。 徐福贵顺手撒了泡尿,受不了粪缸散发出来的味道,站在远处的一颗李子树下。 李子树上的果子全部被摘完了,随着秋风吹过,叶子也逐渐掉落,等待第二年的春天将它唤醒。 晚风袭过,缩了缩脖子,折下一根树枝,无聊的抽打树干。 徐父年纪大了,肠胃不行,蹲坑往往要蹲很久才能拉出来。 或许是蹲久了,老迈的双腿颤颤巍巍,仿佛随时要从缸沿上掉下来,看的徐福贵心惊胆战,忍不住问道: “爹,家里的木桶你咋不用,偏偏要来村口的粪缸。” 徐父轻轻哼一声,没有解释。 徐福贵也没有多问,抬头欣赏瓷盘似的明月,没有被工业大肆污染的时代,夜空似乎澄净许多。 “爷爷,你的腿又在动,是被风吹的吗?”凤霞不知什么时候跑来,蹲在徐父面前,天真问道。 徐父脸上堆起褶子,嗯了一声。 凤霞捏着鼻子跳起来,“臭死了,爷爷你也不嫌脏。” 说完,像只灵敏的小猫,一下蹿到徐福贵身前,张开双手,嘴角两个酒窝分明可爱。 将凤霞高高抱起,点了一下她的鼻尖,“又偷偷跑出来,也不怕看不见路摔到田里去。” 凤霞搂着他的脖子,嘿嘿笑了声,“我闭着眼都能在村里走。” 徐福贵摸了摸她的头发,温声道:“明天爹要去县城,凤霞有啥想买的没。” 凤霞歪了歪头,小嘴高高撅起,“爹,那你是不是又要好几天不回来?” 徐福贵心酸的摇摇头,“不会,家里有凤霞呢,爹要早点儿回来看我家凤霞。” “爹,你可不能骗凤霞” 第七章 去县城 第二天,天还蒙蒙亮的时候,徐福贵便自然醒了。 猛的睁眼一看,家珍枕着他的胳膊熟睡,鼻尖依旧传来淡淡的茅草味道和淡淡的幽香。 他松了一口气,内心充满雀跃,埋在家珍脖间,深深吸了一口气。 他生怕昨天的一切只是一场梦。 所幸,他真的重生回来了! 没有打扰家珍和凤霞,他悄悄翻身起床,穿上布鞋,蹑手蹑脚走出茅草屋,看着东方天空翻着鱼肚白,吐出一口浊气。 清晨冷风一吹,残留的睡意尽数消散,捏了捏拳头,感受到年轻身体里充满的活力,白皙脸上露出发自内心的微笑。 如果不是怕吵到别人,他真想放声大叫,宣泄内心的兴奋。 转身走进灶房,来顺和长根两人正挤在灶房的木柴上,两人甚至连一床被子都没有。 没办法,茅草屋的条件有限,只有三座屋子,来顺和长根只能睡在灶房。 不过两人似乎不嫌弃,相拥取暖,嘴角还能看到口水。 这不是个办法,这两天还好,过段日子天气冷了,必须得有床和被子,不然身子迟早得给冻坏。 “少爷,你醒了。”长根睡眠轻,听到有动静就醒了。 徐福贵嗯了一声,掀开锅盖,拿起木瓢,将水缸里的水舀到锅里。 长根见状,立马翻身起来,将竹片和茅草塞到灶洞里,划燃火柴开始烧火。 两人不可避免发出一些动静,可来顺硬是没醒,长根笑骂了一句死猪。 盖上锅盖,徐福贵见水缸里没多少水了,便拿起木桶和担子,准备外出去担水。 “少爷,这些活哪儿能让你干,放在那儿,我让来顺去挑水。”长根劝道。 徐福贵脚步不停,不在意的笑道:“根叔,我再不是少爷了。” 长根看着他的背影,悄悄抹了一把眼泪。 徐家村地处南方,吃水不似北方吃井水,而是吃山泉水。 简单来说,便是在山上挖一条沟渠引水下来,每家每户用结实的楠竹连接在一起,将山泉水引到家里的水缸里,随时都有水喝。 可他们初到茅草屋,还没来得及将水引到家里,只能一桶一桶的挑到家里。 公鸡高亢的鸡鸣在徐家村此起彼伏,其中还夹杂着几声狗叫,尽管还未天亮,但村里已经有不少人离开被窝,屋顶的烟囱飘出缕缕炊烟。 和昨天类似,村里人看到挑着木桶的他后,眼神里先是闪过诧异,然后停下手里的活计,恭敬的喊了一声少爷。 不少在他家里做过雇工的人,更是想过来接过他肩上的担子,说是要帮他挑水。 徐福贵自然拒绝,再次嘱咐他们以后千万不要再喊他为少爷。 两个木桶装满水,加起来起码得有八十斤重,徐福贵走在泥土路上,感觉相当轻松,而且水桶平稳,没有洒出一滴水。 “徐家少爷不像是第一次干活,会使力气。”有人见着这一幕,顺嘴说了一句。 在农村,会干活和不会干活的人很容易识别出来,不会干活的人,不会用力气。 比如挑担子,换做一个城里人来挑,先不说挑的稳不稳,不消一会儿,肩膀便会被磨破,担子也会不听使唤。 但是会使力气的庄稼汉,往往能用更少的力气,挑起更重的担子,而且更加持久。 徐福贵也是经过无数汗水的实践,才成为一名合格的庄稼人。 来返好几趟,将水缸灌满以后,家珍和徐父徐母也起床了。 “嗯,不错。”徐父微微笑着表扬了一句。 “福贵,累着了,唉,你打小啥时候干过这等粗活。”徐母眼神里满是心疼。 家珍一言不发,嘴角带着温和笑容,一双漂亮的眸子欣喜的盯着他。 “少爷,以后挑水的活让我来干。”来顺似乎有些不好意思。 早上的吃食和昨晚一样,一人煮了一个红薯,出乎意料的是,没有一个人抱怨,众人吃的时候还不时盯着他看,似乎是看他能不能接受。 吃完红薯,肚子勉强垫了点儿东西,端来一盆热水洗了个脸,走进屋里,准备换一件干净衣裳去城里。 家珍紧随其后,费劲的弯腰帮她找衣服。 “家珍,我自己来,你好好歇着。” 家珍恍若未闻,找出他以前的白色丝绸长衫,眼神迟疑,明显想说些什么。 “咋穿这件,滑溜溜的,像是口水一样,我不穿。” “噗嗤” 家珍掩嘴轻笑,“这可不像是一个少爷能说出的话。” “你都知道我不是少爷了,穿丝绸衣裳出去不是招人笑话嘛,换一件,换一件。” 家珍将丝绸长衫放在竹床上,重新找出一件干净的白色粗布衣裳给他换上。 老实说,徐福贵长得并不算差,乍一眼看上去似乎有些平平无奇,可他属于耐看型,越看越觉得有些帅。 洗了个脸,换上一身体面衣裳,皮肤白皙,手指修长,肩宽腿长,好像还是当年那个少爷,看的家珍有些恍惚。 当初她之所以愿意嫁来徐家,还不是因为徐福贵油嘴滑舌,长相深得人心。 徐福贵蹲下身,耳朵贴在家珍的肚子上,闭上眼睛细细倾听。 “咱儿子怎么没动静?” 家珍轻轻抚摸肚子,“还没生呢,你咋就知道是个儿子,万一又是个闺女呢。” 徐福贵嘿嘿一笑,“儿子,是儿子。” 家珍没有和他争论这些没有意义的问题,收起笑容,一边给他整理衣裳,吐气如兰,“福贵,你去了县城,可不能朝城北去了。” 城北是县城最繁华的地方,赌场和青楼都坐落在城北。 徐福贵听懂了她的意思,看着她红润的唇瓣,忍不住低头啄了一口,嬉笑道:“放心,赌场和青楼我再不去了。” “以前我是被迷了眼,家里有这么好的媳妇儿和闺女,居然还跑到外面鬼混。” 家珍白皙的脸蛋扑的一下就红了,捏起拳头轻轻锤了他一下,“大白天的也不害臊。” “那晚上就不害臊了?” 家珍转过身,声若蚊响,“行了,你快去县城,我在家等你回来。” 徐福贵摸着怀里的银元,嗯了一声,拿起竹床上的丝绸长衫,转身离去 第八章 有扒手! 云溪县,是南方的一个小县城,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别看云溪县城比不了省城,但是该有的设施一样不落。 青楼,赌场,茶馆,驿站,酒楼,车行,各行各业在这里百花齐放。 甚至还有大商人通过各种关系,在云溪县外面置办了几座不小的工厂。 徐家村附近便有一座工厂,听说是一家车厂,专门生产黄包车,三轮车什么的,销售渠道遍布全省。 再过四十多年,也就是九十年代后,云溪县城会迎来经济腾飞的时候,城市一直向外扩展,就连徐家村也因此成为了城乡结合部,吃了好大一波红利。 不过,这是好几十年以后的事了,现在的云溪县城,完全看不到后世发达现代的样子,野蛮与封建倒是能看见不少。 徐家村到云溪县城有十多里的土路,普通人大概要走两个半小时。 徐福贵得利于身体素质加强,体力更好,加快脚步,两个小时就走到了县城。 看着县城斑驳的城墙,他微微有些恍惚,后世可看不到这些物件的原本模样,为了城市发展,统统给拆除了。 摇摇头,不再多想,迈步走进县城,汇入熙熙攘攘的人群中。 “糖葫芦,糖葫芦,三十五铜钱一串,又甜又酸的糖葫芦。” “刚出锅的烧饼,十个铜板就能来一个,法币也收,不要军票,不好吃不要钱。” “混沌,混沌,除了不收军票和人民币,其他钱都收,铜钱五十文一碗,法币一百一碗。” “让让,让让,黄包车来了” 即便是在战乱时期,云溪县城依旧十分热闹,店家的招呼声不绝于耳。 而且几乎每家店铺的外面都斜插着青天白日旗,有些大型商铺里还悬挂着南方领袖像。 不知道谁做了横幅拉在空中,横幅上用繁体字写着欢迎南方部队收复失地什么什么的,每个进城的人都能看见。 踏在青石板的街道上,徐福贵不断打量周围,原本模糊的记忆逐渐变得清晰。 就在这时,他猛然被人撞了一下,低头一看,一个戴着瓜皮帽,扎着短粗辫子的普通男子低着头连连说对不住。 徐福贵不以为意,刚走两步,猛然瞪大眼睛,一摸怀里,刚换的衣裳被割了一道口子,捂热的银元不见了! 转头一看,那瓜皮男子急匆匆朝人群钻去。 “狗日的杂种,有扒手!”徐福贵大喊一声,盯着那顶瓜皮帽,赶紧追了上去。 周围的人见状,连忙闪开让出一条道,然后好整以暇的看戏。 徐福贵早已经在心里破口大骂,今天要是丢了这块银元,回去指不定家人怎么看他。 说不得又要怀疑他拿去赌场霍霍了。 一念及此,他脚步再次加快,顾不得冲撞别人,有人反应迟钝挡在他前面,他双手扒拉直接推开,留下路人气急败坏的咒骂声。 追了有好几分钟,扒手回头看了一眼,见甩不掉他,闪身钻进一个巷子里面。 徐福贵紧随其后,跑进去一看,扒手双手撑在膝盖上,大口大口喘着粗气,眼神里满是戏谑。 “小子,不就一块银元嘛,就当是破财免灾了。” 扒手从背后拿出一把小刀,挺直腰杆,挑衅说道。 徐福贵看了一眼他手里的刀,扫了一眼四周,随手拿起一根五米长的晾衣竹竿。 “孙子,你说你偷别人的不行吗,这块银元可是我的身家性命,多的我也不追究了,你放下银元,我们相安无事。” 长一寸强一寸,手里有五米长的竹竿,扒手有小刀又如何,根本近不了他的身。 扒手呸的一声吐了一口口水,“你狗日的才是我孙子。” 说着,刚逼近两步,徐福贵用力一刺,竿出如龙,精准的捅在他胸口上。 “啊!” 扒手发出一声惨叫,吃痛的捂着胸口,徐福贵得势不饶人,和扒手保持四米以上距离,手中竹竿挥出残影,不断落在扒手身上。 “别打了别打了,不就一块银元嘛,我还给你行了,爷,爷,别打了,再打就死人了。” 扒手欲哭无泪,这歹人的力气咋这么大,他感觉浑身的骨头都断了。 徐福贵将他手里的小刀打掉,竹竿一挑,泛着寒光的小刀便落到自己脚边。 扒手松了一口气,正准备找机会逃跑的时候,竹竿再次不要命的落了下来,啪啪啪的像是在炒豆子一样。 “你狗日的!老子的钱也敢偷,打不死你个杂种!” 徐福贵尽情发泄着心中的愤怒,对自己的狠手丝毫没有顾及,反正南方官府不管事,只要不打死人,一切都好说。 直到他额头冒出薄汗,他这才扔掉竹竿,捡起地上的小刀,一步一步朝地上的扒手走去。 扒手的瓜皮帽早就被打掉了,露出光洁的额头和脑后的短粗辫子,身上青一片红一片,嘴里不断叫唤。 “哟,还是个前清分子,这辫子还舍不得剪?莫不还是个旗人?”徐福贵嗤笑道,抓住他的辫子,撕拉一声,锋利的小刀将辫子割掉。 “我的辫子!”扒手大喊一声,随后眼神黯淡无光,“我大清亡了。” 还真是个旗人。 没有理会这些有的没的,徐福贵蹲下身,在扒手身上搜刮起来。 不一会儿,他脸上便露出欣喜的神色。 这扒手估计干了不少坏事,除了他自己的一块银元,他还在扒手身上找到一个白色的荷包,一个银手镯。 荷包里面有三块银元,五个银角子,一千法币,甚至还有五百军票。 军票没用,是前几年樱花国侵犯时期发行的货币,现在樱花国都投降了,自然不被市场承认。 不过银元和法币还是能用,银元自然不用多说,从古至今一直能用,虽说这两年因为国外金银涌入,价值跌了不少,但依旧是人们最喜欢的货币。 法币是南方官府发行的货币,在刚刚发行的时候相当值钱,一百法币就能买两头黄牛。 可惜,法币贬值的速度一年比一年快,现在一百法币能买一碗混沌都不错了。 等再过两年,法币将会彻底无用,人们买一盒火柴都得抱着一大捆法币去买,彻底丧失了信用 第九章 采购 “不错,来趟县城,还能得笔意外之财。” 喜滋滋将钱装进荷包,正想放进怀里,看到衣裳上被小刀划破的口子,心中又是一阵怒火。 他就这么一件出门穿的体面衣裳,就算能补,多一个补丁也不好看。 地上躺着的扒手忽然感觉一阵寒意袭来,抬头一看,这凶人正恶狠狠的盯着他。 “爷,银元你都拿了,人你也打了,放过我。”他欲哭无泪。 徐福贵没忍住踢了他一脚,“胡麻子是你老大?” 扒手诧异的看了他一眼,犹豫一下,缓缓点头。 “要是你不服气,就找胡麻子帮你,告诉他我是徐福贵。” 说完,捡起地上的瓜皮帽,心情大好走出巷子。 胡麻子是云溪县城扒手团伙的头头,平常没事就喜欢在赌场瞎混,一来二去,两人也有点儿交情。 虽然他现在落魄了,但看在往日的交情上,胡麻子想必不会追究。 毕竟,是他手下的人没眼力劲。 得了一笔意外之财,徐福贵闻着烧饼和混沌的味道,不由得有些意动。 吃了两顿的红薯,而且还没吃饱,肚子里没一点儿油水,他馋的不行。 可想着家里的亲人,他还是按耐住了心思,没道理自己一个人享受。 还是好好把家里的日子搞好,多的不说,至少吃穿上不要委屈了家人。 辨识了一下方向,正想朝城西走去,突然想到过去一条街就是老丈人家的米行,犹豫一下,还是掉头,选择绕路去城西。 想起以前对老丈人做的荒唐事,他现在真没脸去见老丈人。 忍着肚里五脏庙的闹腾,来到城西的种子店,试探性的问了一句,“掌柜的,军票收不收。” 掌柜放下算盘,想也不想的摇头,“不收,除了军票和人民币,其他都收,你要买点儿什么?” 抬头一看,眼神里闪过诧异,“这不是徐少爷嘛,你咋来我这地方了,往常不是都见你在城北嘛。” 赌场和青楼在城北。 徐福贵没想到自己在县城名头不小,这掌柜的居然识得自己,讪笑一声,大大方方的说道: “掌柜,你还不知道,我把家产全输给龙二了,以后再不是少爷了,以后叫我福贵就行了。” “啧,你这,你这”掌柜砸了一下嘴,似乎是在替他惋惜。 “那你要点儿什么?你有多少军票,要是少的话,我能做主。” 徐福贵眼睛一亮,从荷包里拿出一千军票,掌柜松了一口气,“行,能收,你看要点儿什么,这个季节,怕只能买些秋红薯和秋土豆了。” 徐福贵不假思索,“我要一亩半的土豆种子,一亩的红薯种子,另外再买一些大白菜,香葱,大蒜,萝卜,辣椒算算要多少钱钱,军票不够的话,我用法币和银元补。” 掌柜有些惊讶的笑道:“我还说给少爷说道说道该种些什么,不成想有人给少爷交代过了,行,我去给少爷拿。” 徐福贵没有解释,在掌柜的印象里,自己咋可能对地里的事儿这么了解。 要买啥作物,他昨晚就想清楚了,主食就是土豆和红薯,土豆可以种多一些,因为土豆的产量比红薯要多些。 蔬菜自然必不可少,大白菜和萝卜要多种一些,白菜成熟快,种子好的话,一个月就能上桌。 而且吃不完的话,也可以腌起来,保存许久。 老实说,现在种的话都有些迟了,最好八月份就种下去,但迟了也没办法。 掌柜将所有种子用黄皮纸包好,徐福贵将军票和法币全部拿给掌柜,又拿出三颗银角子。 法币不断贬值,能用的话就用掉。 掌柜找了他十个铜板,张嘴想说些什么,最后还是叹了一口气。 “掌柜的,谢了。”徐福贵真心实意说了一句,这场买卖,掌柜足足亏了一千军票。 “少爷,以后,还是不要去城北了。” “放心掌柜的,再不去赌了。” 走出种子店,一手提着种子,一手紧紧捂着怀里的荷包,生怕再被扒手偷去。 突然,他猛地拍了一下大腿,“我特娘咋没想到这茬!” 绕过人群走进隐蔽小巷,见四下无人,意念一动,种子和荷包出现在空间里。 徐福贵得意一笑,这下看哪个扒手还能偷自己的东西。 走出巷口,他继续在街上闲逛,趁着身上有钱,买些家里缺的东西。 菜刀,盐,辣椒,花生油,斧头,柴刀,锄头 中途还把自己的白色丝绸长衫拿到裁缝店,不断扯皮下,才让那人拿出四个银角买下。 走到云溪桥的时候,发现桥上有人在卖羊羔,打听价格,需八个银角,忍痛买下。 银角和铜钱是银元的辅币,一块银元值十个银角子或一千到一千三铜钱。 卖羊附近还有卖鸡和买鸭的,徐福贵大手一挥,又买了母鸡母鸭各两只,鸡崽鸭崽各十只。 这一番采购下来,身上的银元彻底花了个精光! 身上只剩五个银角,几十个铜板。 没办法,银元的价格一直在贬值,别看四块银元很多,但花起来真不经用。 不过徐福贵也不心疼,反正都是意外之财,花起来不心疼。 买了一个竹篮,将鸡鸭装在里面,怀里抱着羊羔,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准备离去。 “徐家少爷?” 一道狐疑的声音传来,徐福贵愣了两秒,这才反应过来是叫自己。 转头一看,一位穿着白色丝绸长衫,手拿纸扇,面白无须的青年男子提着长衫走了过来。 脑海中思索一番,徐福贵脸上露出笑容,“原来是王家少爷,近来无恙?” 王文昌收起扇子,嫌弃的看了怀里的羊羔,“堂堂一个少爷,咋弄成这个模样。” “再不是少爷了,比不得以前,现在只能每日讨生活。”徐福贵大大方方的说道。 王文昌是县城王家的人,王家垄断了县城的黄包车生意,还开了一家酒楼,据说家里的铜钱数都数不清。 王文昌自然是不差钱的主,以前和徐福贵一样喜欢在赌场厮混,两人也有点儿交情 第十章 赌友一场 王文昌打开纸扇,风骚的扇了两下,“耍牌嘛,有输有赢很正常,走,我给你五块银元当本钱,挣回你徐家的家业!” 徐福贵没有揣测他是什么意思,自顾自摇头,“不赌了不赌了,王少爷,我看,你以后还是少赌,我这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王文昌脸上的笑容骤然消失,打量他寒酸的模样,若有所思的说了句,“这赌场的心真够狠的,以后真不赌了?” “不赌了。” “那以后准备做个啥。” “租了几亩地,当个庄稼汉,够个生活就成了。” 王文昌唏嘘道:“成天在地里滚爬,你能吃得消?” 徐福贵咧嘴一笑,挺直腰杆,“少爷肯定吃不消,但我现在已经不是少爷了。” 王文昌来回走了两步,犹豫了一声,说道:“要不我借你些本钱,看在县城做个什么生意?” 没有想象中的冷嘲热讽,也没有落井下石。 他徐家虽然落魄了,但以前的人脉和交情还在,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换做是徐福贵,也会给别人一些微不足道的帮助。 看到这一幕,徐福贵恨不得给前世的自己一个大巴掌。 上辈子这个时候,由于接受不了输光家产的打击,一直待在家里郁郁寡欢坐吃山空。 就算不得已来县城,见到熟人也会刻意避开,不想让别人看见自己的穷酸样儿。 当时要是想开一点儿,说不定还能向亲友借上一些钱,在城里做个什么买卖。 等到自己彻底接受了现实,已经好几年过去,新兔国成立,云溪县城的上层被洗刷一空,像是王文昌,自己都孤身难保,更别提能帮到他什么。 回过神来,仔细思索了一下王文昌的提议,不由得有些心动。 种地毕竟是一个水磨工夫,不可能第一天种下去,第二天就能收获。 如果能在县城找个活计的话,无疑是最好的。 这几年市场很自由,官府几乎不会插手,要是等新兔国成立,计划经济实行,做生意的人全部被打成投机倒把,就没这么好的机会了。 另外,上辈子一直在地里滚爬,到最后也没种出个什么名堂。 那时他才知道,要想把家里的日子搞红火,光凭种地是不行的,最多搞个温饱。 重活一世,虽然不去做历史的弄潮儿,但他也想尝试走除种田以外其他的路。 “想好没有?”王文昌微微有些不耐烦的说道,这些公子爷,别指望他们有太好的耐心。 徐福贵感激道:“谢过王少爷,不过这事儿我拿不定主意,能不能先回去和我爹商量商量?” 老爷子还健在,他可不敢瞎做主意,而且他上辈子没接触过做生意,一切都要从头学习。 这心里,实在是没底。 “随你,什么时候要钱了,就来府上找我,咱们赌友一场,帮一帮也无妨。” 说完,转身离去,身后两个随从亦步亦趋,看向他的眼神里带着毫不掩饰的讽刺。 徐福贵假装看不见,他输光家产的事,早就在县城成了笑话,不知道被多少人家拿去当了反面教材。 本就是他活该居然沾上了赌字。 眯着眼睛看了下天色,日头正值当中,提了提竹篮,在鸡鸭叽叽喳喳的声音中,迈步准备回家。 路过卖糖葫芦的地方,想起凤霞两个可爱的酒窝,心里微微一笑,忍痛花了三十五个铜钱买了一串。 走出县城,青石板的街面立马变成了两架马车并行通过的泥土路。 离县城越远,土公路就越窄,路况越差,坑坑洼洼,从没人操心去修整修整。 拐过一座竹林,确定周围无人,意念一动,身上沉重的东西全部消失在空间里。 令他惊奇的是,羊羔,鸡鸭这些活物居然也能放在空间里面,只是在空间里面像是时空静止一样,一动不动,眼珠子都不转一下。 捏了捏肩膀,这下就轻松多了,转身走进茂密的竹林,解开腰带撒尿。 “嘿,这玩意儿还是这么大,不知道力气变大以后,是不是更加持久?” 撒了好大一泡尿,徐福贵得意的拴上裤腰带,吹着口哨,重新回到泥土路上。 路过一个河沟,打量好一会儿,愣是没有在里面发现鱼虾的痕迹,只能败兴而归。 路上,心中不断思索王文昌的提议。 如果真的要做买卖,那该做个什么生意。 他前世没有做过生意,但是他活得久,经历的事情也多,村里的年轻人也喜欢出去闯荡。 他们做生意,有的人成功了,一年下来当上了老板,但更多的还是亏本,老老实实上起了班。 可见,生意并不是想象中那么好做的,其间的细节,怕是不少。 当然,做生意困难肯定是有的,一一克服就好了,现在主要是,不知道该做什么生意。 今天去县城逛了一圈,看似繁华,但该有的生意都有了,他要是胡乱去插一脚,亏本是大概率的事。 而且,也不知道徐父会不会同意他去鼓捣这些,毕竟在他老子心中,自己这个儿子实在没什么好印象。 一路想着,不知不觉就回到徐家村附近,在树林里将采购的东西全部拿出来,这才迈步走向村里。 “少爷,买了这么多东西回来?”地里干活的村里人看见了,握着锄头招呼了一声。 徐福贵微笑点头,“别叫少爷了,叫我福贵。” 这些都是他徐家以前的佃户,不过现在是龙二家的佃户了。 徐家村有六十多户人家,有一半都是佃户,在徐福贵爷爷那一辈,几乎徐家人所有人都是他徐家的佃户。 也就是徐父和他不断折腾,村里才越来越多的人拥有了自己的土地。 在村里人诧异的目光中回到家,来顺和长根去地里干活了,徐母坐在木柴上编草鞋。 “呀,福贵,你咋买了这么多东西?” 凤霞听到动静,从屋里蹿出来,看着羊羔惊喜的跳了起来,“爹,这是给凤霞买的吗?” 徐福贵含笑点点头,将羊羔放在她脚边,“对,以后凤霞可要好好照顾它” 第十一章 爹喜欢听你的声音 “我指定能照顾好它!”凤霞眯着眼睛,小手抚摸羊羔脑袋,嘴角的酒窝溢满了欢喜。 徐福贵看到这一幕,眼神恍惚,仿佛在她身上看到了有庆的影子。 自己的二儿子取名为有庆,从小就特别懂事,将家里的羊养的肥肥胖胖。 本来以为儿子可以顺利长大,没想到在十多岁的时候被医生抽血活活抽死。 那一段时间,他和家珍像是丢了魂一样,始终走不出来。 还好,那只是前世的事,就当是一场梦好了。 现在儿子还待在家珍肚子里,那些惨痛的意外,该避免就避免。 “爹,小羊是不是饿了?”凤霞仰头说道。 徐福贵回过神,“待会儿爹就去割草。” “我要和爹一起去,我想要喂小羊吃草。” “好。” 徐母走过来,一边帮他放下背上手里的东西,一边问道:“你咋买了这么多东西?” 家珍挺着大肚子走过来,眼睛很尖,一眼就看到他衣裳上的口子,急声问道:“福贵,你衣裳咋啦?” “家珍,你别着急。”徐福贵笑了笑,将扒手的事情和盘托出,顺便解释自己为什么有钱买这么多东西。 家珍和徐母听完,后怕不已,连连说太险了太险了,难听的话纷纷朝不知名的扒手招呼去。 “福贵,下次要是遇到那杂种,可千万别去追了,钱丢了就丢了,人可千万不能出事,不然我们一家人该咋活呀。”徐母抹了一把眼泪,苦口婆心的说道。 家珍则摸着他衣裳的口子,小声道:“等会儿你把衣服脱下来,我给你在里面缝一个内包,保管扒手找不到。” 徐福贵点头答应下来,余光瞥到买来的母鸡想跑,当即一把抓住它的脖子,“娘,你看这些鸡鸭咋办?” 徐母擦掉眼泪,高兴道:“哎呀,这还真没有地方安置,先赶到灶房去,等会儿搭个棚子出来。” 将鸡鸭赶到灶房里关上,拿出买的糖葫芦,“凤霞,来,爹给你买的,拿去吃。” 凤霞恋恋不舍的离开羊羔,接过糖葫芦,一溜烟跑到家珍脚边,“娘,爹给我们买的糖葫芦。” 家珍帮她理了理头发,“你吃,娘不喜欢吃糖葫芦。” “糖葫芦这么好吃,又甜又酸,娘为什么不喜欢吃?” 家珍笑笑没有解释,端出两个红薯,徐福贵早就饿的不行,拿起来狼吞虎咽。 “福贵,你来屋一下。”家珍有些心疼的看着他。 “干啥?” 嘴里包着红薯,含糊不清的说道,不过还是跟着家珍走进屋里。 家珍拿出半碗白粥,“喝了,我给你留的。” 徐福贵摇头晃脑的说道:“不,爹说了,大米只能给你吃,你可不能饿着肚子。” 家珍固执的看着他,徐福贵挠了挠后脑勺,扬了扬手里的红薯,“我吃这个就能吃饱。” “能吃饱才怪,我一个女人家都吃不饱。”家珍话里带着一丝哭腔。 徐福贵走过去轻轻抱着她,“我买了花生油,晚上倒点儿在锅里,有油水,就能吃饱了。” “那你把粥给我喝了,我特意给你留的。” 徐福贵无奈,“那我们一人喝一半,可好?” “你喝一半,凤霞喝一半。”家珍表现的异常强势。 徐福贵将最后一口红薯咽下去,拍拍肚子,“饱了,我去把种子拿出来。” 说完,转身走出屋子,留在家珍原地跺脚。 今天是个艳阳天,将所有种子拿出来,均匀的摊在阳光下,晒一个下午,再拿温水浸泡一会儿,增加种子的活性,减少细菌。 “福贵,你还买了新的斧头?那你把孙家的斧头还回去。”徐母整理他买回来的东西,在屋里说了一句。 徐福贵答应一声,拎起昨天劈柴的斧子,绕过一块水田,来到了孙家。 孙家之前也是徐家的佃户,日子虽然过的苦巴巴,但是家里该有的物件啥都不缺。 老旧的土坯房,围了个土墙院子,院子里面还有一个鸡棚,鸡棚前面放着石碾和石舂。 院子没有大门,徐福贵直接走了进去,一位满头银发,七老八十的妇人坐在木凳上晒太阳,旁边还放着一根硬竹竿做的拐杖。 “大娘,我来还你家的斧子。” 大娘虽然看起来岁数不小,但眼神好像挺好使,拄着拐杖站起来,恭敬说道:“少爷。” 徐福贵走过去扶着她,“大娘,叫我福贵,我来还你家的斧子。” 大娘疑惑的看了他一眼,“啥铺子,我家没有铺子,少爷,你快坐。” 土坯房里走出一位戴着围裙的中年妇女,一边在围裙上擦手一边赔笑,“少爷,这是我娘,她耳背,不太听得清旁人说话。” 徐福贵恍然的点点头,将斧子递过去,“许伯娘,叫我福贵就行了,我再不是少爷了。” 前世他和孙家很熟悉,这一家人心地都很好,帮了他不少忙。 许开慧局促的搓了搓手,“我们不着急用。” 徐福贵笑了笑,“我今天去县城买了新斧子。” 许开慧这才接过斧子,然后让他坐,她去倒杯茶。 “不忙活,对了,孙大伯下地去了吗?” “对,地里去了,还有大娃子也去了。” 闲聊的时候,徐福贵发现屋门口有一大一小两个身影探着身子,悄悄的打量他。 许开会看见了,呵斥一声,不好意思的说道:“这是我家三小子和二闺女,二娃三娃,喊少爷。” “少爷!”两个穿着粗布衣裳,身材矮小的走出来,拉着一跤喊了一声。 “不是少爷,叫福贵哥就行了。” 没待一会儿,混了个熟脸,徐福贵便回去了。 回到家,凤霞跑过来,说小羊饿的直叫唤,缠着他去割羊草。 于是许福贵拿起镰刀,将凤霞抱起来骑在自己的脖子上,两人朝村西走去,那里有很多的猪蕨草,可以拿来当猪草和羊草。 “喔,割草去咯。” 凤霞抓着他的头发,兴奋的大吼大叫,声音清脆响亮,像是百灵鸟在鸣叫一样。 “凤霞。” “嗯?” “爹喜欢听你的声音” 第十二章 胎死腹中 割了一个背篓的羊草回家,羊羔见了,立马低头咀嚼,看样子被饿的不轻,凤霞蹲在小羊旁边,轻轻抚摸羊头。 没有闲着,将新买的锄头磨了磨,来到地里找到来顺长根和徐父,和他们一起松土锄草。 来顺三人以前都没有怎么下地干过活,动作很笨拙,身上的衣服沾满了泥泞。 相反徐福贵,往手心吐了一口唾沫,不紧不慢的挖了起来,将每处土地都照顾了一遍,翻出的泥土排成一列,好看的很。 徐父锤了两下腰,瞥到这一幕,越发感觉有些看不懂自己这个不成器的儿子。 来顺没有考虑这么多,兴致勃勃的打听县城里的事,徐福贵将今天的经历一一说了出来。 徐父和长根听完,同样后怕不已,嘱咐他以后遇到这种事情,可千万不能逞能,钱丢了都是小事。 徐福贵翻了个白眼,“爹,要是我真丢了这块银元,你能相信是被扒手偷了去?” 徐父不自然的笑了笑,梗着脖子说道:“你是我儿子,我还能不信你咋的?反正在赌场里面,一块银元也顶不了什么事。” “少爷,那个扒手在哪儿,狗杂种真是胆大包天,是胡麻子的手下,找机会敲他几闷棍!”来顺捏着拳头说道,粗犷的脸上满是凶狠。 三亩旱地,真要松土,锄草,施肥,一个下午肯定远远不够。 毕竟三亩土地,加起来比三个篮球场还要大。 而且真正算得上劳动力的只有他和来顺,长根和徐父年龄大了,锄头也只有两把,干不了什么活儿,只能将地里的石子土块给捡出去。 临近天黑的时候,凤霞才跑了过来,大声喊道:“爹,爷爷,奶奶叫你们回去吃饭了。” 徐福贵看了看灰蒙蒙的天色,抹了把额头的汗水,看着地上的成果,微微露出笑容。 赤脚走到地埂上,捡起布鞋,将锄头抗在肩上,准备回家吃饭。 凤霞举着双手,徐福贵摇摇头,拍打了一下裤子,泥土顿时掉了下来,“爹身上脏的很,回去再抱。” “那我帮爹洗裤子。”凤霞亦步亦趋跟在他旁边,小手不断将裤腿上的泥土扣掉。 今晚除了家珍以外,其他人吃的照样是煮红薯,不过多了一道菜,香菇汤,汤里还能看见一点儿油花。 香菇是来顺和长根在山上找柴火的时候捡回来的,加了点儿今天买回来的花生油,便煮了这么一锅。 除此以外,家珍喝的粥也是香菇粥,闻起来很香,惹的凤霞不断去偷吃,众人也自当看不见。 徐福贵尝了一口香菇汤,除了花生油的香味和香菇的鲜味,感受最深的就是,太咸! 让他忍不住又喝了两口。 人不吃盐就没力气,这两天吃的都是白水红薯,没什么盐分,下午干活的时候,饿的那一个前胸贴后背。 这碗香菇汤来的相当及时,将红薯直接泡进汤里,大口大口吃了起来。 饥饿的时候,吃什么都是人间美味,包括其他人,嘴角都露出了享受的笑容。 “以前当老爷的时候,感觉大鱼大肉都没这么好吃。”徐父放下碗筷,惆怅的说了一句。 徐福贵走过去,一边给他捏肩膀,嬉笑道:“书上说了,人老了最好不要大鱼大肉胡吃海塞,吃清淡的更养生。” 徐父舒服的哼哼唧唧,劳累一天,浑身腰酸背痛,按摩来的正是时候,“去他娘的书上,人都老了,还不得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早死晚死有啥区别?” “都是你个畜生,要不是你,我现在还是个老爷,走到县城,人家都得叫我一声先生。” 徐福贵讪笑两句,“等再过几年,那些老爷先生都得被枪毙。” “你这畜生嘀咕啥呢,要说话就大点儿声儿。” “没啥,对了爹,我给你商量个事儿。”徐福贵改捏为锤。 徐父想也不想的说道:“没得商量。” 徐福贵猛的咳嗽两声,徐母骂道:“老东西,福贵和你说话呢,你以后要是走不动了,还不是得福贵伺候你?” 徐父无动如衷,“以后我要是真不行了,买瓶药直接就喝了,省的碍这畜生的眼。” “啪!”徐母收回巴掌,“不许说这不吉利的话。” 徐父无奈的揉了揉脑门,“亏你还是个妇道人家福贵,你刚才说要商量什么?” 徐母瞪了他一眼,重新坐下去,借助灶火的灯光,继续编织草鞋。 徐福贵将今天遇到王文昌的事情详细说了一遍,其中加上了一些自己的见解。 没想到,徐父刚刚听完,直接摆摆手,“畜生,没商量的余地,你休想在我这儿拿一个子儿,行了,我先回屋了。” “老东西,你不洗脚洗脸了?”徐母在身后喊道。 “给我端到屋里来。” 看着徐父背影消失,徐福贵眨了眨眼睛,得,亏他还琢磨了一个下午,结果徐父直接一巴掌把萌芽给拍得稀碎。 说不失落肯定是不可能的,洗了个脚和脸,抱着凤霞和家珍回到屋里,准备睡觉。 家珍很贴心,将凤霞哄睡以后,小声道:“福贵,你真想做生意?” 徐福贵犹豫一下,点点头。 家珍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拿出一个金手镯,“我这还有一个镯子” 徐福贵接过镯子看了看,大晚上黑漆漆的,看不清楚,他不确定道:“这是刚过门的时候,我娘给你的,说戴上这个,以后你永远就是我徐家的媳妇儿。” 家珍轻轻嗯了一声,“你小点儿声,这个手镯我一直藏着呢,就怕你偷了拿去赌了。” 徐福贵将镯子还给她,他以前的确不是个玩意,自己没钱了,就去偷家珍和徐母的首饰,甚至连凤霞的长命锁也给偷了去。 “你想做什么生意?”家珍问道。 徐福贵摇头,说不知道。 “那你知道怎么做生意吗?” 徐福贵还是说不知道。 “那你会什么手艺吗?” 徐福贵这次的声音更小了,“我会种地,我小时候喜欢在地里玩儿,看别人种过。” 家珍没有再说话,但徐福贵自己也知道,做生意的计划,已经胎死腹中。 毕竟,连一门手艺都没有,谈何做什么生意,除了种地,他似乎什么都不会 第十三章 进山 接下来几天,徐福贵忙的是脚不沾地,每天天不亮就起来,先是将水缸灌满,然后烧水磨刀。 早上吃两口红薯,带上一瓶水,拎着锄头就来到地里,到天黑的时候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 徐母和家珍没想到他这么能吃苦,每次回来看向他的眼里满是心疼,就连徐父对他的印象也有所改观。 没办法,这都九月份了,必须要和老天爷抢时间,将种子洒到地里去。 三亩地,要干的活实在是太多了,还好并不是他一个人在干活,来顺同样是一个精壮的劳动力。 早上他去挑水,来顺就去割羊草,地里的活来顺虽然不太会,但力气大。 在两人不懈的努力下,终于将三亩旱地给翻了一遍,随后将种子洒进地里,简单浇水就可以了。 天公作美,种子刚播下去,第二天一早,徐福贵起床的时候,发现外面居然下起了蒙蒙细雨。 这场雨来的及时啊,不算大,正好可以把土壤润湿,让种子更好发芽。 当然,要是土壤中积水太多的话,也很容易出现烂种的情况。 不过徐福贵对自己锄的地很有信心,只要不是连续的暴雨,他的地里基本上不会有积水的情况。 “少爷,今天我们还下地吗?”来顺打了个哈欠,一副没睡醒的样子,他没想到种地会这么累。 徐福贵摇摇头,“先吃饭,看雨会不会下大。” 家珍挺着肚子走出来,手里拿着一件外套,“天冷了也不知道多穿点儿,今天就在家里歇一歇。” 徐福贵穿上衣裳,看了眼还在熟睡的凤霞,走进灶房,挖了几碗玉米面,准备煮一锅玉米糊糊。 这可不是给鸡鸭吃的,而是他们自己吃的。 这玉米面还是隔壁陈家送过来的,拒绝不掉,只好收下了。 长根坐在灶火前帮他烧火,看着动作娴熟的少爷,悄悄笑了笑,现在的少爷,完全看不出之前的样子。 “福贵,你咋会煮饭的,以前可没见过你动过手。”家珍好奇道。 “看别人做过,照葫芦画瓢就行了呗。”他还是这套说辞,不然也解释不清楚。 徐母和徐父听到动静,陆陆续续起床,徐父的脸色有些难看,眉头一直紧皱。 “爹,你咋了?” 徐父没有吭声,徐母说了句,“还能咋的,腿疼,一下雨就疼,好多年的老毛病了。” 徐父坐在长根旁边,锤了锤双腿,“老寒腿了。” “老爷,我给你捏捏。”长根熟练的帮他缓解疼痛。 “种子都撒到地里去了?”徐父头也不抬的问道。 徐福贵应了一声,徐父又说道:“昨天王喜送了十个咸鸭蛋过来,你煮一个给家珍吃了。” “老爷,平白无故王喜为什么要给我们送鸭蛋?”来顺大大咧咧的问道。 徐父叹了一口气,“都是一个村的,哪家有难,别人都会帮衬点儿,日子还不就是这么过的。” “以前村里哪户人家出了事,我都会把他家的佃租免一年。” 长根与荣有焉,“当初王喜被牛顶了一下,直接在家里躺了一个月,老爷不仅免了他一年的佃租,还让我送了一斤腊肉和十个鸡蛋过去。” 来顺恍然大悟,“怪不得村里人这么尊敬您呐。” 徐福贵听到这些话,心里才有些明悟,原来老爹平日还做了不少善事。 怪不得前世村里人经常照顾他们家,特别是他被南方部队抓去当壮丁的那两年,要是没村里人的帮衬,家珍和孩子绝对挺不过去。 徐母走过来帮他打下手,看了一眼徐父,温声道:“你爹年轻时和你一个样,都是混账玩意儿,成年就往县城跑。” “老了走不动了,这才安心待在家里,村里有谁找他帮忙,一口就答应下来,当初你爷爷还骂他是个败家子呢。” 徐父得意的摇晃脑袋,“那可不,畜生,村里人现在还能叫你一声少爷,都是看在你老子我的面子上。” 聊着天,玉米糊糊也煮好了。 在二十一世纪,人们生活好了以后,玉米糊糊都是拿来当猪食。 不过徐福贵吃的却是很香,吃了好几天的红薯,总算是尝到点儿其他味儿了。 吃过早饭,徐母拿出两双草鞋递给他和来顺,这便是她这两天的成果。 来顺套在脚上走了两圈,乐呵的合不拢嘴,连连道谢夫人。 徐福贵也上脚试了试,大小很合适,穿起来肯定没有布鞋舒服,但架不住不要钱,起码能稍微保护一下双脚。 戴上草帽,拿起竹刀,家珍见他这幅打扮,连忙问他下雨还要去哪里。 “去山里砍楠竹,每天挑水也不是个事儿,用水都得省着用,趁着今天不用下田,我把山里的水给接到家里来。” 来顺一听,立马来了兴趣,“少爷,等我,我和你一起去。” 家里只有一把柴刀,还是他前两天去县城新买的,来顺直接去隔壁陈家借了一把柴刀。 “你知道我们的山头在哪里?别砍了别人家的竹子。”徐父不放心的嘱咐一句。 “知道,你放心。” 两人走进雨幕当中,身影不一会儿便消失不见。 “福贵变了好多。”徐母手扶着木门,有些高兴又有些难过的说道。 家珍多情的看了一眼雨幕,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嘴角忍不住轻轻扬起,对未来的生活多了几分信心。 雨虽然下的不大,但两人刚走出村子,衣服便打湿了,脚上的草鞋也沾染上泥泞,来顺心疼的不断在路边草丛里涮。 徐家村坐落在山脚下,往村西走三百多米,便是一片茂盛的寿竹林。 这片毛竹林也是他们家的,里面埋着徐家的祖祖辈辈,是徐家的祖坟所在地。 绕过毛竹林,便是上山的泥土路,周围半人高的杂草被雨水压弯了腰,往地面滴落雨水。 下雨天的山路很滑,不过来顺从小在山里地里跑习惯了,这条山路就算闭着眼睛也能走上去。 徐福贵更不用说了,上辈子活了一百岁,这条山路也不知道走过多少次,两人如履平地,很快走进山里 第十四章 野鸡蛋 细蒙蒙的雨丝在空中结成长线,无声落在山林中,微风吹过,竹林轻轻摇摆,仿佛在欢迎雨水的滋润。 “啪!” 一声脆响传出,惊起一只白头鸟,一棵二十多米高的楠竹缓缓倒下,洒出大片雨水。 楠竹相较于其他竹子,不仅更粗更长,而且更结实耐用,成年人大腿粗的楠竹,劈成两半,将竹节打磨掉,连接在一起,便是当地最常用的引水方式。 徐福贵负责砍楠竹,来顺则将楠竹的枝丫给处理掉,一根楠竹很重,还好两人力气都不小,即便是在山林里,效率也很高。 连续砍了十多根楠竹,徐福贵便累的满头大汗,看了看磨起泡的双手,阵阵辣痛传递给神经。 将湿透的上衣脱掉,露出白皙的结实的皮肤,随手削了一根竹签,忍痛将泡全部刺破,坐在地上,一边喝水一边休息。 来顺坐在楠竹上,傻笑道:“少爷,你咋晒不黑?” 前几天艳阳天,他们在地里都是光着膀子干活,他的皮肤明显黑了不止一点儿,反观徐福贵,肤色并没什么变化。 “可能我天生就是当少爷的命。”徐福贵开了句玩笑。 他的皮肤只是不容易晒黑,要是晒多了,照样会变成小麦色,然后逐渐变得黝黑。 来顺歇了一会儿,感觉有些尿急,走到一旁去撒尿,撒到一半,突然兴奋叫道:“少爷,前面有只野鸡!” 徐福贵眼睛一亮,动作麻利的像是猴猿,手扶着耸立的楠竹,迅速来到他旁边,定睛一看,一只浑身湿漉漉的野鸡刚刚消失在树丛里。 “来顺,快追!” 两人赶忙朝野鸡追了过去,这可是大自然的馈赠,他们可不想错过。 好几天没有吃肉,嘴巴都快淡出鸟来了。 野鸡毕竟是在山林里讨生活的,在山林里灵活穿梭,两人虽然兵分两路追赶,可依旧撵不上。 最后,野鸡直接窜进一大片比人还高的的蕨叶草丛里面,草丛里还生长着许多带刺的不知名草藤。 “咕咕” 野鸡窜进草丛,反而不跑了,转头叫了两声,似乎在嘲笑他们一样。 “少爷,咋办?”来顺眼冒绿光,恨不得立刻把野鸡拔毛烤了。 可茂密的蕨叶草挡住了他们的去路,野鸡身形娇小能来去自如,他们两个大汉,根本就进不去。 徐福贵舔了一下嘴唇,从身后抽出柴刀,用力一挥,蕨叶草纷纷倒下。 来顺大笑两声,有样学样,两人直接开出一条路来。 出乎他们意料的是,野鸡看到他们进来了,居然不跑了,反而咕咕的叫了起来,看样子想要将他们吓跑。 “好好好,狗杂种,就是这样不要跑,等老子过来。”来顺抹掉头上的杂草,手上柴刀快速飞舞。 直到两人到野鸡两米的地方,野鸡才不甘心的叫了两声,掉头逃跑。 来顺失望的叹了一口气,想将柴刀甩过去,又怕刀丢了没法给邻居家交代。 徐福贵有些不甘心,继续往前走了两步,突然眼前一亮,招手道:“来顺你看。” 来顺探头看了看,“好多鸡蛋!” 怪不得刚刚野鸡舍不得走,原来这是它老窝。 两人乐呵呵走过去,将周围全部搜刮一边,用衣服把鸡蛋包着回去。 野鸡蛋比家里的鸡蛋要小很多,但耐不住数量多啊,没有细数,但起码也有三十多个。 找到一处干燥的岩石底下,两人用火柴生了一堆火,直接埋了十个野鸡蛋进去。 待鸡蛋烤熟以后,一人五个,吃了个精光,好好安慰了一下五脏庙,剩下的鸡蛋则打包带回去。 吃完以后,两人浑身充满力气,拿起柴刀,继续砍楠竹,争取早点儿把山泉水引到家里。 山里不远处本身有一个山涧,不管天气有多旱,山涧里永远都有水。 因此徐家的先祖召集徐家村的人将山涧扩大,又清理掉周围的杂草石块,为徐家村找到了水源。 每户人家只需要想办法把山涧里的水引到自己家去就可以了。 也有人提议直接在山上凿出一条沟渠,将山泉水引到村里去,但这个工程太大,耗费的人力太多,迟迟没有下定决心实行。 在前世的时候,这条沟渠一直都停留在构想中,因为随着云溪县的发展,徐家村在二十一世纪初就吃上了自来水。 先不提自来水,那都是六十年以后的事,徐福贵算过,要想把山泉水引到自己家里去的话,起码得准备三十根楠竹。 一根楠竹对半劈开,可以形成至少三十米的长度,三十根楠竹,大概有一千米的长度,应该够用。 不过,这个工程可不小,徐福贵也没指望能一天完成,今天能砍出三十根楠竹就不错了。 楠竹搞定以后,还得在路上挖出安置楠竹的小道,这不是十天半月就能完成的。 中午时分,两人算好时间,包着野鸡蛋下山去吃饭。 刚刚来到毛竹林,就看到一个戴着斗笠的汉子吆喝着水牛从田里上来。 “陈五哥,放牛啊。”徐福贵笑着打了个招呼,随手将衣服搭在肩上。 陈运生抬头看了看,拉住水牛,恭敬的喊了声少爷。 陈运生便是他们的另一个邻居,刚刚三十岁,在家里排行老五,今早吃的玉米面便是他送来的。 “不叫少爷,叫我福贵就成了,多谢你送来的玉米面,以后有啥需要使力气的,尽管招呼我一声。” 陈运生搓了搓手,“少爷不嫌弃就好,对了,少爷这是去山里了?” “对,去山里砍了一些楠竹,准备吃水用。” “那你干脆从我家门口的楠竹里引过去就行了,省得再去费那些功夫,现成的多方便。” 徐福贵砸了两下嘴,“这多不好意思,你们辛辛苦苦引的水。” 陈运生不在意的摆摆手,“反正是不要钱的东西,再开个口子就行了,你再准备三四根楠竹,直接引到你们水缸里去就行了。” 徐福贵一想,确实是这个道理,村里很多人家都是一起引水吃,会省下很多力气。 “成,那又要麻烦五哥你了” 第十五章 上一辈的隐情 毛毛细雨只下了一天,随后徐家村便被浓雾笼罩,刚好把土壤润湿。 第二天,没有下雨,也没有出太阳,空中堆着厚厚的云层,大风阵阵,温度又降了一些,短袖和汗衫已经穿不住了。 茅屋前,徐福贵赤裸着精壮的上身,扛着一根楠竹,从灶房后面伸进去搭在水缸上。 来顺在地上锤了一根木叉,楠竹刚好可以稳稳放在上面。 “五哥,楠竹搭好了。”来顺大喊一声。 陈运生应了一声,将自家楠竹里的水流一分为二,另一股清澈的水流当即汇入到另一端的崭新楠竹里。 水流快速流淌,顺利通过一截又一截的楠竹,汇入灶房的水缸里,发出哒哒哒的声响。 “五哥,麻烦你了。”徐福贵擦了把额头的汗水。 陈运生摆了摆手,“不说这些。” 回到屋里,家珍端出热水,好好洗了个脸,穿上粗布衣裳,环顾周围,问道:“咋没看到凤霞和根叔。” “凤霞找村里的小孩玩去了,根叔背着背篓去山里找菌子,他说雨后山里要冒出很多菌子。” 家珍说完,坐在竹床上,手里拿着针线继续纳千层底。 稍作休息,徐福贵靠在门上,嘱咐道:“家珍,别累着自己。” 家珍眉目含笑,“我看是你不要累着自己,干活也没个够。” “我一点儿也不累。” 走出房屋,来顺正拿着锄头,将屋子前面的杂草给锄去,准备围个院子出来,不然茅草屋显得孤零零的。 “少爷,你去歇着,这两天就没见你歇过。” “不干活我心里不自在。”回了一句,见地上有不少楠竹残料。 心里一动,拿出柴刀,找到一块完整的竹片,坐在木凳上,细细打磨。 不一会儿,一柄精致小巧的武士刀便出现在手中。 拿起来比划两下,咧嘴笑了笑,在刀柄处刻下两个小字——凤霞。 “给凤霞做的?”一旁的徐母含笑说道。 徐福贵嗯了一声,走过去捏了捏她的肩膀,“娘,别一直盯着手里的草鞋,以后眼神都不好使。” 徐母感受到自家儿子的关心,乐的合不拢嘴,点头答应,但手上的动作却丝毫不慢。 徐福贵无奈,起身去帮徐父打下手。 这两天徐父在家里也没闲着,将一根根楠竹打磨烧制,准备做一张竹床和竹桌出来。 天气逐渐寒冷,长根不能一直睡在地上,还是得有张床。 “爹,我咋不知道你还有这手艺。”竹床虽然比木床要简单不少,但其中的门道也不少,特别是凹槽的大小和位置,一定要精确。 不然竹床就算做了出来,睡在上面翻个身,总能感觉床在摇晃,并且发出咯吱的响声。 徐父得意的哼了一声,“你以为我和你一样?游手好闲无所事事?我会的东西多着呢,年轻时候啥没干过?” “那你会不会做生意?”徐福贵对王文昌的提议念念不忘。 徐父踹了他一脚,“没事就给我走远点儿,别碍事儿。” 徐母揭穿了他的伪装: “你爹会做个屁的生意,以前干不动那些荒唐事了以后,就琢磨着去县城做点儿生意,把输掉的田产给挣回来。” “没成想,就一个月,亏了好几百的银元,你爷爷气的直接跳起来打他,三令五申让他不准再瞎混。” “你爹这才老老实实守着徐家的祖业,平常没事就去看看,道自己地上走走,或者去看村里的热闹。” 徐父用力的将竹条敲进凹槽里,不满道:“你就知道揭我老底,平白让小辈看我笑话。” “咋?做了还不让别人说?” “我说不过你。”徐父在很多人面前都很强势,唯独在徐母面前表现的很弱势。 徐母得意的笑笑,“你爹一辈子都是这个样儿。” “对了福贵。”徐母突然说道,“你看哪天有时间,陪我去一趟桂花村。” 徐福贵愣了一下,“娘,你是要回娘家看看?” 在他的印象里,不管是前世还是今世,徐母都很少回娘家,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徐母点头,徐父的脸色瞬间变得难看,嘀咕道:“人家都不认你是刘家的人,还回去干啥。” 徐母没有搭理他,“福贵,你看你啥时候有时间?” “随时都可以,地里没啥活儿,过几天再去看看就行了。” “行,那就明天去。”徐母说完就把头低下,专门编织手里的草鞋,不知道心里在想些什么。 娘和桂花村,应该有一些他不知道的隐情。 徐福贵想到,怪不得他对目前娘家那边的人完全没印象,好像从小就没看到过一样。 懒得多想,这些事情无关紧要,自己家里都还有一大堆事呢,没心思再操心别的。 “爹,爹!”凤霞从外面跑了回来,老远就听到她清脆响亮的叫声。 “慢点儿,摔你一个跟头。”话音刚落,凤霞刚好踩滑,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身上沾染泥泞,变成一个泥孩子。 凤霞不以为意的爬起来,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衣裳,笑眯了眼睛道:“爹,你可不能打我。” 徐福贵哭笑不得的将她脸上的泥巴擦掉,“玩什么去了,一身的泥巴,叫你娘给你换身干的,衣裳丢在那儿,我得空给你洗了。” 凤霞拉着她的大手,一边朝屋里走去,一边问道:“爹,他们为什么说我不是小姐了。” 徐福贵摸了摸她的头发,“因为家产被你爹输光了。” 家珍噗嗤笑了一声,翻了一个好看的白眼,“亏你还有脸说出来。” “我有什么不好意思说的,凤霞,,爹问你,你想当小姐吗?” 凤霞拨浪鼓似的摇头,“我才不想当小姐,当小姐就不能每天看见爹了,以前爹一出门就是好几天不回来。” 家珍闻言,戏谑的看着他,徐福贵讪笑两声,不知道该说什么。 给家珍换好干净的衣裳,脏衣服全部扔到外面,徐福贵拿出小巧的武士刀。 凤霞欢喜的接过去,毫无章法的瞎比划几下,小嘴嘟起自动配音,“刷!刷!刷!” 徐福贵含笑看着这一幕,转头,一阵敲锣打鼓的声音突然在村里响了起来 第十六章 老丈人来了 平静的徐家村突然响起了一阵敲锣打鼓的声响。 王喜走出家门一看,十多个人敲锣打鼓,护送着一顶披红戴绿的轿子,轿子上还贴了一个囍字。 轿子旁边,一位穿着青色丝绸长衫,戴着一顶地主帽的人脸色铁青,走路气势汹汹。 “这是谁家的喜事?”王喜大声问了一句。 陈礼平脚步顿了顿,提起长衫,大声回道:“我家的喜事。” 锣鼓队跟着他朝村里走去,王喜和其他人对视一眼,问道:“这是谁啊,你们认识不?” “不认识啊,看上去是个人物。” “我见过,好像是县城陈记米行的老板,对了,徐家少爷的老丈人不就是他吗?” “走走走,跟过去看看。” 村里人纷纷放下手里的活计,跟着锣鼓队来到了徐家的茅草屋前。 陈礼平皱着眉头看着眼前破旧的茅草屋,心里的怒火再次腾升,他不能接受自己的宝贝闺女居然住在这等地方。 “礼平兄,你怎么来了,快进来。” 徐父愣了一下,放下手里的竹片,局促的在衣裳上擦了擦手,心里不禁咯噔一声。 陈礼平摆了摆手,“今天我是来接家珍回去的。” 徐父弯腰,带着丝祈求的语气,“陈老板,求求你让家珍留下,我们保证委屈不了他。” 陈礼平脸色铁青,指着茅草屋,“不委屈家珍,让她住在这这种地方,还不叫委屈他?” 徐父说不出话来,连连叹气。 “爹。”家珍走出茅草屋叫了声,徐福贵扶着她的手。 “畜生,你怎么不向我请安了?”陈礼平大步走过来,一巴掌直接招呼了上去。 “哎哟亲家,有话好好说,咱们别动手。”徐母走过来,心疼说道。 家珍挡在他面前,徐福贵轻轻把她推开,低头认错道:“爹打得好。” 他确实对老丈人干了不少荒唐事,至今想起来都觉得羞愧。 每次他从赌场出来,都会让青楼的女子背着自己回家,不仅被街上行人指指点点,经过陈记米行的时候,他还会脱下帽子,故意大声喊道:“岳父,近来无恙?” 着实让陈礼平丢了不少脸,旁人都在笑话他有这么个二流子女婿。 最荒唐的还是南方部队进程收复失地的时候,陈礼平作为云溪县城商会的会长,组织大家在城门口欢迎部队。 结果在众目睽睽之下,骑着青楼女子的他故意走了过去,让陈礼平误以为部队来了,连忙低头行礼,惹得周围哄堂大笑。 事后听说那一次,陈礼平直接被气吐血了! 徐福贵自己回想起来,也不知道那时的自己到底是出于何种目的,居然能做出这么荒唐的事情。 “呸,你不配叫我爹!”陈礼平往一旁吐出一口浓痰。 随手他指着身后的轿子和箱子,“看好咯,当初你娶家珍的嫁妆,一分不少我给你退回来,从此以后,家珍再不是你徐家的媳妇!” “爹!我不走。”家珍固执说道,即便是生气,她的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温柔。 “亲家,行行好,让家珍留下,福贵不能没有家珍啊。”徐母卑微的抹着眼泪。 陈礼平没有理会徐母,手指着徐福贵,对家珍恨铁不成钢的说道:“不走?这畜生给你灌迷魂汤了?” “这畜生以前仗着自己是个少爷,在县城咋鬼混的你不知道啊,我就知道,他早晚有一天要把徐家的家产败完。” “现在好了,家产没了,少爷当不成了,我看他以后养活自己都难,你还跟着他干什么?” “唉,当初也是爹不好,没好好打听这畜生的德行,让你这些年遭了这么多罪。” “家珍,听话,跟着爹回去,你要是不想再嫁人,爹养你一辈子,要是再找的话,咱就招个上门女婿。” 家珍看着语重心长的父亲,眼睛也忍不住红润,“可是爹,不管福贵是啥样,我嫁给了他,不管好与歹,这辈子我都认定他了,再说了,福贵已经变好了,他答应我以后不赌了!” 陈礼平气的嘴皮子直哆嗦,“你,你,简直是糊涂,你是想要气死我啊?” “陈老板,徐家少爷真的已经变了,你去看看外面那几亩地,全是少爷自己种的,要不你再给他一个机会?”王喜忍不住帮腔。 “对啊对啊,这两天我们都看着少爷了,真的和以前不一样了。”村里其他人也纷纷帮腔。 都是一个村的人,他们可不是光看热闹的。 徐母感动的眼泪直掉,不断弯腰说谢过各位了。 陈礼平眉头紧皱,见人多势众,只能压下心中的不满。 他眼珠子转了转,看了看家珍的大肚子,准备换个说辞,“那行,这事儿咱们以后再说,但你至少也回娘家住一段时间。” “别的不说,你肚子里还有孩子呢,可不敢亏了身子,你留在这里,爹实在是不放心。” “再说了,你要是跟我回去,他们徐家也能轻松一点儿,省出些粮食,你说是不是这个理?” 家珍有些意动,转头看向福贵,看到自家男人轻轻点头。 “那我进屋收拾收拾衣裳。” 家珍拉着徐福贵走进屋里,“福贵,你真舍得我回去?” 徐福贵轻轻搂着她的腰,“你爹说的没错,我们家就只有几个鸡蛋,连肉都吃不上一口,你回娘家,至少能把身子养好,安安心心的把孩子生下来。” “你就不怕我去了就回不来?”家珍狡黠的笑了笑。 徐福贵摇摇头,“你指定会回来,就算你不回来,我也要去找你,求着你回来。” 家珍很高兴的咧嘴笑了笑,找出他昨天砍楠竹时划破的衣服,“这件衣裳也给我装上,我回去有时间帮你缝上。” “嗯。” “对了,凤霞我也想带走。” “当然好,闺女留在这里也是苦了她,跟着你至少能吃好点儿,穿好点儿。” 家珍提着包裹,仰头看着他,红润嘴唇蠕动,“那我走了?” 徐福贵低头,轻轻亲了亲她的唇瓣,“家珍,我会来找你的,等你回来,我一定不让你过苦日子” 第十七章 相差不大 “呼呼” 阵阵大风吹刮着竹林,发出沙沙声响,空中的白云一层又一层连绵开来,将阳光遮了个严严实实。 家珍套上仅剩的一件水白色丝绸长袖,戴上金手镯,提着包裹走出竹门。 陈礼平欣慰的笑了笑,让轿夫把轿子放下来,亲自掀开轿帘,方便家珍坐上去。 等家珍回了县城,他准备好好的和自家闺女说一说,千万不能再回这个糟糕的徐家了。 “凤霞,走,和娘去姥爷家玩儿。”家珍招了招素白修长的手,凤霞拿着武士刀跑了过去。 “娘,姥爷家是什么样子?” 陈礼平看着乖巧可爱的凤霞,亲自把她抱起来放在轿子里,“姥爷家很大很宽敞,什么吃的什么玩的都有。” 家珍紧随其后坐进轿子,轿夫得到陈礼平的眼神,大喊一声,“起轿!” 四个轿夫齐齐使力,披红戴绿的轿子便稳稳的抬了起来。 陈礼平大手一挥,“吹,给我使劲的吹,回去我重重有赏!” 敲锣打鼓的声音顿时再次在徐家村响起,陈礼平看也不看身后一眼,提着长衫,大步离去。 “福贵,家珍是你的女人,她指定会回来的。”徐母安慰说道,自己的泪水却怎么都止不住。 徐福贵拍了拍她的背,“放心娘,家珍肯定会回来,我知道。” 前世的时候家珍同样被陈礼平接回了娘家,那段时间他心里真的空落落的,每天干啥都没劲。 但家珍最后还是回来了,带着他的儿子徐有庆一起回来的。 所以徐福贵很有信心,家珍只是回娘家探了个亲,最后一定会回来的。 只不过,看着轿子消失在眼前,他这心里,依旧有些空荡荡,忍不住开始思念起来。 徐父咳嗽一声,落寂的转身回屋,他再不是以前的地主老爷了。 以往陈礼平见了他,都会恭敬的喊了一声徐先生,现在连正眼都不瞧他。 村里众人见热闹结束,正准备离去时,徐母叫住了他们,让他们留下喝口水。 大家知道徐家的情况,这里这么多人,就是喝口水,怕是碗都不够,于是纷纷摆手。 大部分人还真心实意的说如果缺什么东西,就尽管来拿,地里的菜也随便他们摘,不用费钱去城里买。 随后,众人便一哄而散,各回各家,忙活自己的事情。 徐福贵将徐母扶进屋里休息,出来四处看了看,想找点儿什么事情来做,但脑袋空空的,不知道该做什么。 “少爷。”来顺握着锄头,小心翼翼的喊了一声,他已经清理了一大片空地出来。 杂草全部堆在一起,等晒干以后可以拿来引火。 “鸡鸭还没放出来,放出来让它们透透气,我去地里看看。”徐福贵勉强笑了笑,拿起锄头,迈步朝地里走去。 来顺在身后叹了一口气,将灶房里的鸡鸭放出来自己寻食,然后拿出柴刀,准备在院子先搭个简单的竹鹏。 天天和鸡鸭睡在一起,他实在是忍不了了。 徐福贵走到地里,种子才种下去两天,看不出有什么动静,虽然下过雨,但地里的杂草生长没这么快。 他往手心里吐了口唾沫,准备将地埂给打理一下,除一除杂草,坑坑洼洼的地方给锄平。 但锄了一会儿,他脑袋里就忍不住浮现出家珍的身影,怎么也挥之不去。 入了神,连旁边来了人竟然都不知道。 “福贵,忙着呢。” 回过神来,看着眼前彪头大耳,手里拿着茶杯的肥胖男人,微微恍神。 “咋了?不认得我了?”龙二咧开嘴笑了笑,大金门牙很是显眼。 这人便是龙二,让他输光家产的男人,过个几年,也是代替他被枪毙的男人 徐福贵对他,也不知道是怨恨还是感激。 “龙老爷。”他还是恭敬的喊了一声。 龙二大大方方接受了这个称呼,咧开嘴喝了口茶,和善道:“我来看看自己的地,这是你种的?没想到你还有这本事,肯定有个好收成。” 徐福贵看着他时刻笑眯眯的样子,知道他不是和善,而是想让人看到他镶的金牙。 他握住锄头,点头,没有多说。 龙二走了两步,又问,“刚才家珍被她爹接回去了?” 他再次点头。 龙二砸了两下嘴,似乎只是一问,他看着脚下的地,突然说道:“这地锄的是好,就是没有粪水,你说这种子咋能生的好?” 说着,他拍了拍脑袋,“看我这记性,你家现在应该没有粪水,福贵,看我们一场交情,我家里的粪水你随便用。” 徐福贵露出笑容,“好啊。” 他正愁没有办法给地里施肥。 龙二好笑的摇摇头,“你小子和以前真不一样了,行了,我走了,有时间来家里玩牌喝茶,不赌钱。” 徐福贵没有当真,看着他慢悠悠走在地埂上,左看看有看看,像是在巡视自己的江山一样。 地里的佃户见了,握住锄头恭敬的喊了声龙老爷,龙二咧开嘴笑了笑,和善的和他们搭话。 将田埂清理了一遍,回到家,徐母正在煮红薯粥,里面加了大米进去,灶房里充斥阵阵米香,让他直咽口水。 “饿了,待会儿多吃点儿,你根叔找了不少菌子回来,晚上放点花生油炒一炒,煮个汤。” “娘,你要啥时候去桂花村,我陪你去。” 徐母垂下眼帘,“家珍都走了,还去桂花村干嘛?” 看着自家儿子迷糊的眼神,徐母淡淡笑了笑,“你也知道我娘家在桂花村,本来想回去借点儿粮食,让家珍吃好点儿。” 徐福贵恍然的点点头,好奇问道:“娘,我咋不记得你回过娘家。” 徐母叹了一口气,“桂花村不认你娘咯?” “为什么?” “还不是因为你那个不省心的爹,当时看上我,非要娶我回家,你姥爷舅舅他们知道他的德行,一直不同意。” “后来我嫁给了你爹,你姥爷和舅舅知道以后,一气之下就和我断绝了联系,这么多年,一直没来往过。” 徐福贵感觉有些怪异,自己的人生历程,好像和徐父相差不大 第十八章 给家珍买烤鸭 接下来半个月,徐福贵刻意将自己变得忙碌,先去龙二家里挑粪水给地里施肥。 然后用楠竹在茅草屋前围了个小院,来顺在小院里面搭了个鸡棚。 院子围好以后,他和来顺拿上柴刀,去山里找柴火,准备在鸡棚里堆一个柴垛出来。 徐家村地处南方,冬天很少会下雪,但温度很低,平常会烧火取暖,需要储存不少木柴。 一番忙碌下来,每天晚上吃完饭,稍微洗漱一下,倒头就睡。 可半夜他总会醒来,躺在冰凉的竹床上,心里总是空荡荡的,鼻尖少了那股淡淡的幽香。 睡不着,他在黑暗里睁着眼睛凝视黑漆漆的屋顶,心里想着家珍的一颦一笑。 想的多了,他又在想要不要找个什么机会去城里看看家珍生活的好不好。 大概是好的,老丈人虽然不待见他,但对家珍却是额外宠爱。 “轰隆隆” 这天夜里,雷公突然咆哮,夜空中掠过道道闪电,不消片刻,倾盆大雨便落了下来。 雨水渗过茅草,从屋顶滴滴答答的落下,刚好落到竹床上。 睡梦中的徐福贵被雨水拍醒,连忙起身找来一个木盆接住雨水。 不过随着雨势越来越大,不止是竹床上面,屋子的其他地方也开始漏雨。 家里就只有一个木盆,三个木桶,徐父屋里和灶房也在漏水,徐福贵就只得到一个木盆,勉强接住竹床上方的雨水。 “还好家珍和凤霞回娘家了,不然跟着我遭这个罪。”听着外面的哗哗雨声,他心里不由庆幸道。 半躺在竹床上,双手枕着脑袋,完全没了睡意,心里迫切的想要改变家里的条件。 总不能等凤霞回来了,还跟着他睡竹床,吃红薯? 哪怕家珍不嫌弃,他自己心里也过意不去。 想了半天,他苦恼的砸两下嘴,始终没个头绪。 第二天早上,雨水依旧滴滴答答的下着,茅草屋的泥土地面早就被雨水浸湿,一踩就是一个脚印。 徐父啃完红薯,打了个响亮的饱嗝,用手抹去鼻涕,走出房屋,看到坐在屋檐下发呆的儿子,顿了顿脚步,折身回到屋里。 出来的时候,手上拿着两块银元,“福贵,去城里买斤盐回来,顺便再去王氏酒楼买只烤鸭,家珍喜欢吃。” 徐福贵愣了愣,接过银元,“爹,外面下着雨呢。” 徐父踹了他一脚,“屁大点儿雨,反正下雨在家闲着也是闲着。” 徐福贵咧嘴笑了笑,身上突然来了力气,走进屋里换上唯一一身干净体面的衣裳。 被扒手小刀划破的那道口子已经被家珍补好了,完全看不出被划破的痕迹。 衣服腋窝下面还缝了一个内包,徐福贵将两块银元放在里面,实则悄悄放在空间,戴上草帽,和徐母说了一声,直接冲进了雨幕中。 “这孩子”徐母好笑的摇摇头,手里拿着针线继续纳千层布鞋。 刚出院子,他看着泥泞的小路,直接将布鞋脱掉,挽起裤腿,赤脚踏在泥土小路上。 浓雾笼罩山林,徐福贵不一会儿便出了徐家村,脚步轻快,冷风呼啸,但他的心却热腾腾的。 来到县城外面,没有慌着进城,走下土公路,在云溪河把双脚洗干净,又使劲把水渍甩掉,穿上布鞋,这才走进城里。 大概是因为下雨的原因,青石板的街道上并没有什么人,店铺老板愁眉苦脸看着外面的雨水,偶尔吆喝一声,希望能有一个客人。 径直来到王氏酒楼,花了半块银元,也就是五个银角子买了半只烤鸭,把他心疼的直滴血。 以前当少爷的时候,他出去买东西从来不问价钱,随手一抛就是几块银元,根本不把银角和铜钱放在眼里。 现在真想把以前的自己好好揍一顿,不知道便宜了别人多少钱。 王氏酒楼的烤鸭虽然贵,但味道确实不错,徐福贵用油皮纸包在手里,香气直往他鼻子里钻。 穿越过来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一直没尝到点儿肉味,此刻恨不得直接咬下一大块烤肉好好咀嚼! 还是二十一世纪的人舒服,经常念叨肉吃多了,喜欢吃素菜。 但他们一旦尝试一下,两天不吃肉,绝对会馋的不得了。 “不行,这是给家珍和凤霞买的。” 徐福贵吞了口口水,用油皮纸将烤鸭包好,正准备离开的时候,一道熟悉的喊声叫住了他。 “徐家少爷。” 转头一看,王文昌手里拿着折扇,悠哉悠哉从楼上下来。 “王少爷。”徐福贵恭敬的打了个招呼。 王文昌摆摆头,“不要这么客气,来了我的地盘也不来找我,买的烤鸭?这些下人怎么这么没眼力见,连我朋友的钱都要收。” 王氏酒楼的掌柜听了,连忙还了一块银元回来,嘴里不断说对不住。 徐福贵高兴的收下银元,这倒好,不仅白得了半只烤鸭,还赚了五个银角。 王家少爷,着实能处! “福贵。”王文昌收起折扇,想勾住他的肩膀,发觉他衣服湿透以后,嫌弃的收回手。 “我上次给你说的事情怎么样?兄弟对你够意思,你落难了还能想着你,以后我要是出事了,你可不能见死不救。”他戏谑道。 “王少爷开玩笑了,你们家在这县城哪儿会出什么事,哪辆黄包车不听你的吩咐?” 说完,徐福贵心里咯噔一声,不对,在他印象里,王家风光的时间也就这两年。 等新兔国成立,一化三改进行的时候,王家便会被打成剥削资本主义,家产全被抄了。 王文昌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大笑点头,豪气顿生,“那是,在云溪这地界,还没谁能抢走我王家的生意。” 徐母勉强笑了笑,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他沉吟一声,“王少爷,我倒是想做个生意赚点儿小钱,但这不是什么都不会嘛,白白把你的钱亏了就不好了。” 王文昌听了也不失望,“行,随你,不和你说了,我去青楼走一圈,我请你?” 徐福贵拨浪鼓似的摇头,“青楼我也不去了,王少爷玩高兴” 第十九章 比姥爷买的更好吃 从王氏酒楼走出来,突然发现外面的雨势变小了许多,蒙蒙毛雨混杂在白雾之中,将云溪县城笼罩起来。 青石板街道的坑洼处留下一个个浑浊的水坑,一股淡淡的臭味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飘了过来,让徐福贵微微皱了皱眉头。 “少爷,去哪儿?要坐黄包车吗?”一位戴着草帽的车夫走了过来,赔笑问道。 徐福贵伸开双手,自嘲道:“你看我这个样子,像是坐得起黄包车的样儿吗?” 车夫叹了一口气,转身离去,自顾自道:“如今这世道,越来越难活了。” 徐福贵对这话深以为然,别看云溪县城一片风平浪静的样子,平常顶多有一些扒手在县城晃荡。 但随着南方率先撕破谈判好的协定,这片大地上将会将会再起波澜。 云溪县城虽然不是战场所在地,但因为其交通位置,会有多支部队从这里经过,加上南方部队征粮征兵的影响,县城的生活将会越来越难受。 前世,徐福贵便是被一支路过的部队抓走当壮丁,去拉大炮。 “滴答!” 一滴雨水从房檐掉落在他脸上,回过神来,他抹去脸上的雨水,心里暗暗提醒自己,等南方部队进城那段时间,能不来城里尽量不来城里。 战场上枪林弹雨,前世自己运气好,在战场上待了几年,九死一生,最后居然平安回来了。 但回来的时候,凤霞因为一场高烧变成聋哑人,徐母也郁郁寡欢。 摇摇头,不再多想,既然已经知道以后的人生剧本,那他一定要尽量去避免,改变前世一家人的结果。 改变历史大势不容易,但改变他一家人的小势,应该不会影响什么。 云溪县城虽然比不得省城,但想从王氏酒楼走到城东,还是得花不少时间。 所有有钱的人出门,一般都是选择坐黄包车,包括以前的徐福贵,出行要么是轿子,要么是黄包车,要么就是青楼女子。 老丈人陈礼平在县城的地位不低,毕竟是商会的会长,虽然不是最有钱的,但掌握着米行,影响力更大。 他的府邸坐落在繁华的城东,院子三进三出,大门朱红色,府前同样有两座石狮子。 来到陈府前,徐福贵在附近犹豫半饷,始终不敢敲响陈府的大门。 三番两次鼓起勇气,但刚靠近两座石狮子,又立马折身返回。 想了想,他干脆又走到正街上,悄悄去陈记最大的米行看了看。 陈礼平恰好在里面打算盘,他松了一口气,不在家就好。 高兴的来到陈府,轻轻拿起铜环敲响了大门。 “谁啊。”一个下人打开门,认清他,露出怪异的表情,“徐家少爷?” 徐福贵搓了搓手,点点头,“我来找家珍。” 下人双手抱胸,斜着眼看他,“我家老爷吩咐了,不准让你进去。” 徐福贵低头,“求求你了,行行好。” 下人眼神更加不屑,“不行就是不行,你快滚,别来烦我家小姐,县城的人谁没笑话你?你把我家小姐害的还不够惨吗?废物!” 说完,正想关门,一道清脆响亮的声音突然响起,“不准欺负我爹!” 凤霞从后面跑过来,用力将下人推开,双手张开护在他的面前,眼睛鼓起来,厉声道:“不许你说我爹!” “凤霞。”徐福贵瞬间咧嘴笑了,居然在自己闺女身上体会到了安全感。 “爹,你别怕,我不会让别人欺负你的。”凤霞一本正经道。 下人有些不知所措,“小姐,你这,要是让老爷知道了就不好了,快跟我进来。” 凤霞瞪着他,“我才不是什么小姐,我不要当小姐,我只要爹!” 说完,她脸上居然滑过两道泪水,转身抱着徐福贵的大腿,“爹,我好想你。” 徐福贵心脏像是被人狠狠攥住了一样,将凤霞抱起来,轻轻拍打她的后背,“爹在呢,爹在呢。” 家珍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出来,她穿着水红色的旗袍,头发用银色簪子盘起来,不施粉黛,但好像天生自带美颜,俏眉小嘴,一双杏眼更是水汪汪的。 虽然挺着肚子,依旧能让人感觉到一股大家闺秀的气质。 家珍看了眼相拥的父女,三言两语将下人支开,扶着腰走了过来。 “家珍。”徐福贵痴痴笑了笑,“这身衣裳真适合你。” 家珍抿了抿嘴,手里拿着丝巾,细声细语,“我一直在等你。” “所以我来了。” 家珍高兴的咧嘴笑了,露出两排整齐的洁白牙齿,“进来说。” 来到堂屋,坐在太师椅上,家珍看了眼他湿透的衣裳,叫来下人,找了件陈礼平的干净衣裳让他换上,还倒了一杯热茶。 “下雨了不知道啊,感冒了咋办,爹娘就指望你照顾呢。” 她亲手拿着丝绸衣裳,“凤霞,下来,让你爹把衣服换了。” 凤霞摇头,搂着脖子,“我不,我就要爹抱。” 徐福贵呵呵笑了笑,“凤霞,让爹先把衣裳换了,别把你衣服搞湿了。” 凤霞穿的是白色锦衣,脸蛋洗的干干净净,头发扎成羊角辫,任谁看了都要夸两句漂亮姑娘。 “换上,放心,这衣裳是我爹以前年轻时候的,早就没穿了。”家珍把衣裳递过来。 徐福贵当着她的面把湿透了的衣裳脱掉,时隔半个月,他浑身的肌肉更加精干,皮肤也变成了健康的小麦色。 家珍害羞的看了两眼,低下头,又忍不住看了两眼。 “终究穿不惯这丝绸衣裳。”徐福贵别扭的动了动身子,小心拿出油皮纸包着的烤鸭,“呐,特意给你和凤霞买的。” “哇,烤鸭!”凤霞高兴的叫了一声,坐在徐福贵的腿上,伸手就要去拿。 家珍眼里满是心疼,“你咋舍得花这个钱,我们要吃自己买就是了,反正我爹有钱,凤霞你也是,这两天你姥爷给你吃的还少吗?” 凤霞撕了一块鸭肉放在徐福贵嘴边,转头认真道:“可这是爹给我买的,比姥爷买的更好吃” 第二十章 我永远都是你女人 徐福贵忍不住揉了揉凤霞的小脸,这丫头实在太会说话了,让他的心都为之融化。 家珍好笑的摇摇头,嘴角一直带着淡淡的笑意,询问最近家里的情况。 徐福贵将这段时间家里干的活细细说了一遍,家珍看着他神采飞扬眉飞色舞,嘴角的笑意更浓,静静凝听,心情格外美好。 徐福贵喝了一口茶,见家珍没动烤鸭,便将鸭腿撕下,送到她嘴边。 家珍张口,用洁白的牙齿把鸭腿咬住,含糊不清的说道:“够了,带回去让爹娘也尝尝。” 凤霞也没吃多少,捣蒜似的点头,“对,爷爷奶奶还没吃呢。” 徐福贵想了想,点头答应下来。 他们才二十多岁,还有大把岁月好活,特别是他,上辈子干了那么多活,居然还能当个百岁老人。 但是徐父徐母不一样,已经接近六十岁,该吃些好的享受享受。 家珍用丝巾擦了擦嘴,在烤鸭上撕下一大块肉,递在他嘴边。 烤鸭的香气钻进鼻尖,徐福贵咽了口口水,摇摇头,“我在路上吃过了,你吃。” 家珍不说话,又递了递鸭肉,水汪汪的杏眼里满是不信。 徐福贵舔了下嘴唇,探头咬住鸭肉,不小心吸到家珍素白如葱的手指,两人齐齐打了个激灵,家珍更是脖子到脸变得羞红一片。 “咯咯咯娘,你的脸好红,是不是和变色龙一样?” 徐福贵咳嗽两声,细细咀嚼嘴里的鸭肉,迟迟不愿咽下去。 “咱的儿子还有一个月就生了?”徐福贵问道。 家珍轻轻点头,“大概冬月能生下来,然后我年后回来。” 徐福贵点点头,“不着急,先把身子养好,家里,唉,条件确实不好。” 此刻,他对改善家里生活条件的愿望迫切无比,家珍不能跟着他一起吃苦! 家珍抚摸着自己的肚子,眼里满是慈爱,抬头问道:“你想好给我们孩子取什么名字了吗?” 徐福贵笑了笑,“你读书多,你来取。” 家珍当初可是在县城夜校毕业的,是一个标准的大家闺秀,琴棋书画,算得上样样精通。 不像他,就读过几年的私塾,而且都是读着玩的,也就能识字,不算个文盲。 而且他印象很深刻的一件事,小时候私塾先生让他念一段书时,他很高兴的站起来,拿着本线装的《千字文》,对私塾先生说: “好好听着,爹给你念一段! 他记得很清楚,年过花甲的私塾先生气的脸色铁青,胡须都快吹起来了,对徐父说:“你家少爷长大了准能当个二流子。” 私塾先生说的没错,他不仅当了二流子,还把徐家的家业给败光了,成为整个云溪县城的笑话。 家珍沉吟一声,突然笑着道:“叫不赌,徐不赌。” 徐福贵也笑了,这些话家珍上辈子就说过,再听到一次,感觉莫名的高兴。 “好,就叫不赌,不赌好!” 家珍翻了个好看的白眼,“等生下来再说,是男是女都不知道呢,我倒想是个儿子。” “那就肯定是个儿子。”徐福贵肯定道。 家珍捂嘴笑了笑,“你就知道哄我开心。” 徐福贵咧嘴笑了笑,感觉待的时间不短了,起身道:“家珍,那我先回去了,下次我还来看你。” “爹,你急什么,凤霞不想你走。”凤霞急了,紧紧搂着他的脖子。 家珍抿了抿嘴,“其实我爹挺好的,你也别怪他。” 徐福贵摆摆手,发自内心说道:“我知道咱爹好,是我以前太荒唐了,没脸见他。” 至少,在没有一番成就之前,他总感觉在老丈人面前抬不起头来,也没办法让老丈人放心把家珍交给他。 家珍善解人意,虽然他没有说,但也知道他的心思,认真道:“福贵,不管穷还是福,我永远都是你女人。” 徐福贵笑了,重重点头,“我这辈子,也只认你。” “好了,我真该走了。” 凤霞噘着小嘴亲了他一口,撒娇道:“爹,那你带我一起回去好不好?” 徐福贵心都要融化了,但还是摇摇头,“你就在姥爷家玩儿,过段时间和娘一起回来,爹把家给你们整好一点儿。” 凤霞失落的低头,徐福贵调侃道:“咋?不喜欢和娘待在一起。” 凤霞快速摇头,“才没有,我就想和爹娘待在一起。” 福贵温柔的看了他一眼,看了眼外面的天色,“我真得走了。” 家珍好笑点头,徐福贵正想转身离去的时候,一个穿着白色锦袍的半大小子突然跑了进来。 “姐,我回来了,咦,你是谁?” 家珍介绍道:“福贵,这是我弟弟,以前结婚的时候你见过的,家明,这是你姐夫。” 陈家明恍然的点点头,“原来你就是我姐夫,败光了家产的徐家少爷?” 徐福贵尴尬的点头。 “家明,好好说话。”陈家珍瞪了他一眼。 陈家明缩了缩脖子,嘿嘿笑道:“姐夫,看你人模人样的,不像是外面那些鬼混的啊。” 冲着他这声姐夫,徐福贵喜笑颜开,拍了拍他的肩膀,“好小子,都这么大了,有时间来姐夫家,姐夫带你去打野鸡。” 陈家明眼前一亮,“姐夫,你家在哪里?我还从没去打过野鸡。” “徐家村,叫你姐以后带你来,行了,我该走了,不然一会儿你爹回来准得揍我。” 陈家明大笑一声,心直口快道:“姐夫,你这人真有意思。” 徐福贵疑惑的看了他一眼,他怎么就有意思了? 摇摇头,没有多想,拿起烤鸭,问他吃不吃,陈家明很给面子吃了一块。 徐福贵正想离开,突然想起自己空间里还有一把从扒手那里得来的小刀。 假装在怀里摸了一下,从空间里拿出小刀递给他,“初次见面,姐夫也没什么好东西给你,这把刀送给你防身。” 男孩子对这种玩意儿是没法拒绝的。 陈家明眼前一亮,高兴接过去,大声喊道:“谢谢姐夫。” “行了,我走了。” 徐福贵赶忙走出陈府,没过一会儿,陈礼平便回来了,从下人得知他来过,当即大声骂了一顿空气,并嘱咐下人,以后绝对不能再给那畜生开门 第二十一章 卤味生意 时间已经是十月份,一场来自北方的寒潮,不仅下了一场大雨,气温更是明显下降。 云溪县城仿佛没有秋天一样,夏天刚刚消失,便能闻到冬天的气息。 徐福贵从陈家出来,身上穿着陈礼平的单薄衣裳,冷风一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不过他的心情很是不错,丢失的力气仿佛再次找了回来,心中回忆刚才见面的点点滴滴。 手里的烤鸭已经冷了,他来到一处隐蔽的巷子,将烤鸭放进了空间里面,顺便在巷子里撒了泡尿。 “喂,干嘛呢!什么人啊这是,这里是撒尿的地方吗?哪儿有在别人家门口撒尿的,你叫什么名字?” 一个膀大腰圆的妇女刚好提着菜篮回家,看到有人在自家院墙外面撒尿,立马叉腰呵斥。 徐福贵不要脸的拴上裤腰带,嘿嘿笑了两声,转身走出巷子。 妇女拿他没有办法,对着他的背影吐了一口口水,咒骂两句,也就不了了之。 徐福贵也想找个厕所撒尿,但这时候的云溪县城,根本就没有公共厕所,尿急都是找个隐蔽地方自己解决。 哼着小曲走在青石板街道上,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停了,但白雾越发浓厚,将云溪县笼罩的严严实实。 徐福贵紧了紧衣裳,突然想到自己还没买盐,来到杂货店,买了两斤雪花盐。 买完以后,手里剩的钱还有不少,恰巧旁边有个猪肉摊子,他眼珠子转了转,走了过去。 “猪肉怎么卖?” 屠户见有生意上门,连忙起身,堆着笑脸道:“都是新鲜杀的猪肉,肥肉八十铜钱一斤,瘦肉六十铜钱一斤,你看要多少?” 徐福贵咂舌,摆摆手,“算了,太贵了,我还不如吃羊肉。” 在他们这里,养羊的人比养猪的要多不少,所以反而羊肉比猪肉便宜不少。“ 见他要走,屠户连忙说道:“这样,肥肉七十五铜钱一斤,瘦肉五十五铜钱,怎么样?真的不能再少了。” 徐福贵心里十分纠结,不断在猪肉摊子上扫视,突然看到了猪大肠和猪肾,不由得想起前世吃过的卤味。 在六十多年后,徐家村也发展起来,虽然说是一个村,但已经算得上一个小镇了。 有户人家做起了卤味生意,推着一辆小车在村里售卖,当时徐福贵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便去尝了个新鲜。 没成想从此便迷上了卤味,隔三差五就去买来吃,和卤味老板混熟以后,逐渐也就知道卤味是怎么做的。 对啊! 徐福贵使劲拍了一下手,差点儿兴奋的跳起来。 他会做卤味啊! 前世那户人家的卤味生意能做的那么好,没道理他不行。 主要是,在他的印象里,云溪县城好像还没有人搞这玩意儿。 他好像找到了一条发家的财路! “你到底买不买?”屠户看着他,不耐烦的说道,刚刚突然拍手,还吓了他一跳。 “我不买了。” 徐福贵咧嘴一笑,匆匆离开,他要确认县城到底有没有人搞卤味,如果没有的话,他一定要好好把握这个机会。 卤味在古代其实就已经有了,经过不断发展,到如今已经相当成熟,其中川卤最为受欢迎。 当然,由于佐料的原因,可能这个时代的味道和二十一世纪有所差别,但无伤大雅。 花了好大功夫在整座县城转了一圈,累的气喘吁吁,但精神十分高昂。 真的没人搞卤味! 他回到猪肉摊,指着那猪肠问道:“多少钱?” 屠户眼神怪异的看了看他,“你说这猪大场子?你不会要拿来自己吃?” 徐福贵无语的抿了抿嘴,“你就说多少钱,便宜的话我就给你买了。” 屠户眼珠子转了转,双手抱胸,“这样,你给我买五斤,不,六斤肥肉,这猪大肠我送给你。” 徐福贵眯了眯眼睛,手指移动指着猪肾,“这玩意儿也送。” 屠户摇头,“那不行,好多人都喜欢吃这玩意儿,平常卖都得卖一个银角,心肺倒是能给你。” 徐福贵想了想,点头答应下来。 屠户当即高兴的拿起刀,割了一块肥瘦相间的猪肉,一称,六斤七两。 “你看?” 看着屠户笑眯眯的眼神,徐福贵翻了个白眼,“那就六斤七两。” “好嘞,六斤七两,我算算,八十铜钱以前,六八四十八” 徐福贵打断他,“不是七十五铜钱一斤吗?” 屠户干咳一声,“呵呵,对,七十五铜钱一斤,差点儿给忘了。” “七十五铜钱一斤,我算算啊” 屠户先是口算半饷,然后又开始掰手指头,算了好几遍,这才终于给算了出来。 徐福贵拿出银元给他,待他找回铜钱以后,提着猪肉和猪大肠,踩着欢快的步子朝米行走去。 米行不仅卖米,还卖各种佐料,他准备回去尝试一下,看看卤出来的味道好不好。 当然单单米行肯定是买不齐的,还有很多佐料要去药店买。 其实卤味很简单,卤汁自己在家就能配置,花椒,甘草,小茴香,葱,辣椒,姜,酱油,八角等等。 而且卤汁是可以重复利用的,时间越久的卤汁,卤出来的味道也就越好,不过需要时刻添加一些佐料保持卤汁的味道。 徐福贵买了不少佐料,准备多调配些卤汁,为摆摊做好准备。 卖卤味的成本也低,不需要商铺,投入的资金也好,所以徐福贵并没有去找王文昌帮忙。 还好今天的烤鸭没花钱,王氏酒楼的掌柜还多还给他半块银元,不然买这些东西还真不够。 再次将身上的钱花了个七七八八,心里却充满了激情,恨不得立刻回到家尝试。 赚到钱以后,他一定要每天都有肉吃! 抬头看了看天色,云雾笼罩,已经很晚了,估计回到家都已经天黑。 不敢再耽搁,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走出县城,到一处没人的地方,将所有东西统统放在了空间里面。 随后脱掉布鞋,加快脚步,一边吹着口哨,唱着杂乱的曲子,赤脚走在泥泞路上 第二十二章 走夜路 在县城待了一整天,路上紧赶慢赶,半路上,天色还是黑尽了。 下雨天,加上起了这么大的雾,天黑的早。 老实说,徐福贵心里有些瘆得慌。 浓雾笼罩山林,周围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微风吹拂,竹林发出沙沙声,好像有不干净的东西在里面穿梭一样。 他紧张的咽了一口口水,总感觉身后或是路旁的山林有什么东西,猛然转头,又什么都没有。 孤寂,寒冷和黑暗将他紧紧包围,世界仿佛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似的。 还好,他走的时候往空间里放了一盒火柴,在天黑尽前就用干竹和树枝做了一个火把。 由于没有煤油,火把燃烧的并不持久,需要时刻寻找新的燃烧物,但至少给他提供了火光和温暖。 手里的火把,就是他心里最大的安慰。 徐福贵深深呼出一口气,小声念道:“世界上是没有鬼的,我们要相信科学,身正不怕影子斜,恶鬼还需恶人磨” 借助火把的光亮,继续赶路,不时在路上捡一些干竹,让火把时刻燃烧。 每走一会儿,他就会停下来辨识自己到哪个地方,每当看到熟悉的标志物,心里便会踏实一些。 一个人走夜路,真的相当刺激。 拐过一道弯,又是一个陡峭的上坡路,往上走两步,他瞳孔突然缩了缩,一阵凉意包括全身。 前方一个亮点微微闪烁,好像在逐渐向他靠近! 不是好像,真的在向他靠近! 随着距离的缩短,亮点也变成了火光,火光后面还有一张若隐若现的人脸。 徐福贵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心里想自己不会真的遇到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了? “少爷?” 这时,一道不确定的声音从前方传来,徐福贵愣了愣,问道:“来顺?” “少爷!” 来顺惊喜的喊了一声,加快脚步走过来,不料泥路太滑,一不小心就摔了一跤。 徐福贵彻底松了口气,突然想到什么,趁着夜黑来顺看不见,赶紧将空间里的肥肉,烤鸭,以及大包小包的佐料拿出来放在身上。 来顺从地上爬起来,走过来高兴道:“少爷,你咋这么晚才回来,夫人可担心死你了,一直念叨。” 徐福贵笑了笑,“快,帮我拿点儿,太沉了。” “买了这么多东西,还有肉!烤鸭!”来顺惊喜的喊了一声,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 “走,回去。” 有来顺一起作伴,他心里的紧张和害怕全然消失不见,走路的步子也迈的更大。 等两人走进村里的时候,徐家村已经彻底陷入安静,人们显然早已睡觉。 毕竟没有娱乐手段,也舍不得点煤油灯,干脆天黑就睡觉,不像后世还能熬个夜。 回到茅草屋,徐母过来仔细打量两眼,见他没事,这才松了一口气,“福贵,走一天累了,我给你热了红薯粥。” 徐父坐回板凳,看了眼他和来顺手里的东西,“畜生,你当还是以前的少爷呢?我给你两块银元,你就给我霍霍光了?” 他一阵心疼,这可是两块银元,他们家虽说还有点儿首饰当家底,但也花不了几回两块银元。 “别理你爹,他狗嘴里吐不出象牙,这衣裳是哪来的?”徐母端来一碗红薯粥。 “哦,家珍给的,说是老丈人年轻时候的。”徐福贵疲惫的坐在板凳上,察觉粥不烫,便直接喝了一大口。 “慢点儿,别噎着,见着家珍了?” “见到了,她说年后就回来。” 徐母笑了,看向地上的东西,“买了这么多东西?这肉好啊,就是瘦肉太多了,炼不出多少猪油,这些杂七杂八的是什么,咋还有大肠,这玩意我可不吃” 徐福贵狼吞虎咽喝了一大碗粥,舒服的打了个饱嗝,指了指油皮纸,“这还有烤鸭呢,家珍和凤霞舍不得吃多少,让我拿回来也给你们尝尝。” 徐父难得笑了一次,扶着自己的山羊白须道:“还是家珍好。” 说完嫌弃的看着他,“不知道家珍怎么瞎了眼看上你这畜生。” “那我当初怎么瞎了眼看上你这老东西?上梁不正下梁歪,子不教父之过,都是你这个当爹的错。” 徐母不允许有人说她儿子。 徐父不服气的哼了一声,懒得多争论。 徐母将烤鸭拿出来切成小块,招呼来顺和长根吃,来顺和长根虽然馋,但尝了一块就不愿在吃了。 “福贵,你吃。”徐母自己一块都没吃。 徐福贵摇摇头,“娘,你们吃,我和家珍他们吃了半只了,实在吃不下了。” “娘不傻,咋可能还吃不下烤鸭。” 说白了,还是烤鸭太少了,要是烤鸭管够的话,每个人都能吃个饱,就不用谦让了。 “那我留着,明天煮粥的时候剁碎放进去,大家都能吃点儿。”徐母将烤鸭仔细放好。 “福贵,那些大包小包的是什么?”徐母问道。 徐福贵干咳一声,一本正经的对徐父道:“爹,我要去县城做生意!” 徐父抬了抬眼皮,“我没钱。” “爹,就算你不同意,我也要去做生意,不用你出钱,我已经买好东西了,就是地上那些。” 徐父见他不是开玩笑,便问道:“你想做个什么生意?” “卖卤味。” 徐父也是有见识的,闻言挺直腰背,用怀疑的神色看着他,“你会做卤味?” 徐福贵面不红心不跳的说道:“以前在赌场的时候,有人输了银子给我,没钱,就把祖传的卤味方子给我了。” “方子呢?” “被我扔了,但我脑子里记得住。” “你特娘的说的全是狗屁。” 徐母轻轻拍了他一下,“商量就商量,骂我干什么?” 徐父用手指着他,“这畜生就是在想当然,看了个方子就能去做生意?你知道自己能不能做卤味出来?就算做出来能好吃?就算勉强过得去,你舍得下面子在街边吆喝?就算你不要脸,你知道该定什么价?该怎么还价?” 徐福贵指着猪大肠,信心十足,“我明天卤给你看” 第二十三章 卤鸡蛋 第二天一早,徐福贵便兴致勃勃的起床,将每样佐料称好重量放在锅里,加入水,先是大火猛烧,然后转小火慢熬。 徐福贵弯着腰看着颜色逐渐变深的锅里,用手扇风闻了闻,满意的点点头。 前世和卤味老板学了以后,他自己在家里鼓捣了不少次,味道虽然比不上卤味老板,但有了经验后,味道逐渐越来越正。 后来卤味老板和他投缘,几杯酒下去,甚至还把辣酱配方给说了出来。 有时候,卤味不仅要卤的好吃,如果辣酱好的话,会让卤味更上一层楼。 甚至有些人就是冲着卤味的辣酱来的,半碗辣酱配上白米饭,可以吃下足足三大碗。 “根叔,你帮我看着锅里。” 长根应了一声,走过来小心翼翼的看着。 “来顺,过来和我把大肠给清理出来,娘,上次不是还剩了一些野鸡蛋吗,你先帮我煮熟。” 他蹲在地上,拿出木盆和来顺一起在院子里清洗大肠,这玩意儿确实臭,他都是呼气出吸气少,尽量避免站在风口。 “福贵,你这是在干啥?大肠这是,你们喜欢吃这玩意儿,下次我给你们送一截过来。” 陈运生从门前路过,手里拿着鞭子吆喝水牛,身上还背着一套工具。 最近有个好消息便是,在潜移默化下,徐家村的众人逐渐不再叫他为少爷。 “五哥,去哪家做事?不忙就进来坐坐。” 陈运生平时除了种地以外,前几年还去拜师学了门杀猪宰羊的手艺。 平时要是没人找他做事,他就种田,要是有哪家要杀猪杀羊,他便去跑一趟,转手卖到县城,能挣不少钱。 当然,有些大户人家不是杀来卖的,但哪怕是自家杀来吃,也会给屠户一笔辛苦费。 所以别看杀猪匠这个生意有些不上台面,但其实收入在农村来说,算是相当不错了。 当然,这个活也累,一只猪,杀完放完血也有两百斤左右,光靠人力在乡间小路可不好行走。更别说扛到十多里外的县城去了。 还好陈运生家里有一头水牛,平时不仅拿来耕田犁地,还要帮他驮重物。 所以陈运生对这头水牛可宝贝的很,平时伺候的好好的,别人笑话说水牛才是他女人,他反而大大方方的笑了笑,没有否认。 闲话不多说,陈运生好像时间很充裕,走进楠竹围成的院子,“我们这地方没啥人吃大肠,猪下水很少有人吃。” “平常我拿来也不好买,你们要是喜欢吃,我以后给你们拿过来,正好我不知道咋处理。” 徐福贵手上动作没停,笑着回道:“五哥,我正准备给你说呢,以后要是有猪下水那些东西,统统给我留着,我拿钱买。” 陈运生故意不高兴道:“买什么买,都是没人要的东西。” 来顺插了一嘴,“我家少爷可是要弄来卖钱的。“ 陈运生笑了笑,脸上满是不信。 来顺是个一根筋,见他不信,便将卤味的事情给说了一下。 “卤味?这是个什么东西?”陈运生不解问道。 虽然卤味在这片大地上流传已久,但云溪县城一直以来没出现过这玩意儿,普通百姓很少知道有这玩意。 陈运生不知道,属实正常。 徐福贵将木盆里的水倒掉,“五哥,等会儿卤好了我给你送过来尝尝,绝对好吃。” 陈运生也没拒绝,“成,我先走了,龙老爷叫我去杀猪,好像他要自己吃。” 来顺沉默,这头猪估计还是他徐家以前养的,龙二直接捡了个现成。 将大肠清洗了许多遍,依旧有股淡淡的臭味,无可避免,还要放在锅里焯遍水才成。 坐在屋檐下休息了一会儿,起身去锅里看了看,卤味的颜色已经差不多了,一股浓郁的独特香味充斥在灶房里,甚至向外扩散。 “好香啊,这味道”来顺咽了口口水。 徐福贵用筷子尝了尝,味道比前世差了一些,毕竟工具和佐料少了一些,但无关紧要,不影响最根本的味道。 拿出煮好的二十个野鸡蛋,一一轻轻敲碎放进锅里,以免卤的时候被煮爆。 大肠焯过水,处理好后也放进锅里,然后就等鸡蛋和大肠卤入味道就行了。 走出茅草屋,今天虽然没有下雨,但浓雾依旧没有消散,云随风动,粗布衣裳阻挡不了凉意。 “好香啊。” 一段时间后,孙家的两个孩子和陈家的一个孩子在附近玩的时候,追寻着这股奇妙的香气来到了他家的院子外面。 就连孙家的女主人许开慧和陈运生的媳妇儿竹芳也忍不住出来看了看。 徐福贵见了,招招手,让那些孩子们过来。 “少爷。”三个孩子你推我搡的走进院子,乖乖的叫了声少爷。 “叫一声贵哥,我就给你们吃好吃的。” 三个孩子对视一眼,在卤味香气的诱惑下,还是齐齐叫了声贵哥。 徐福贵大笑一声,走进屋里,见野鸡蛋已经入味了,捞了九个野鸡蛋出来,给了陈家孩子四个,孙家孩子五个。 “呐,烫,用衣裳包着,只能吃一个啊,给你们爹娘拿回去也尝尝。” 看着怀里奇怪的褐色鸡蛋,他们咽了一口口水,“谢谢贵哥。” 说完,一溜烟就回去了。 许开慧和朱芳听了自家孩子的话,先是大声呵斥了两句,然后隔着水田,和徐福贵聊了两句,说孩子不懂事。 徐福贵摆摆手,“都是邻居,你们平时也挺照顾我们的,几个卤蛋而已,尝个味儿。” 他们同样不懂什么是卤蛋,但尝了一口气,纷纷眼前一亮,舍不得再吃,不顾孩子幽怨的眼神,给他留下半个,剩下的全部收起来藏着。 徐福贵见这一幕,心里松了一口气,转身将剩下的十个鸡蛋捞出来,顺便看了看大肠。 大肠这玩意需要很长时间入味,倒是不着急。 家里现在五个人,正好一人两个鸡蛋。 “这玩意儿能吃吗?”徐父看着褐色的鸡蛋,虽然香气让他直咽口水,但还是嘴硬道。 下一秒,他尝了一口,顿时眼睛一亮,忍不住眯着眼睛细细品尝 第二十四章 成功了! 徐父意犹未尽将两个卤鸡蛋吃完,睁开眼睛,看见大家都在看着他,干咳一声,“不就是多了点儿盐味儿嘛,只能说过得去。” 徐母轻笑两声,“那你看福贵这生意,做还是不能做?” “肯定能做,这卤鸡蛋这么好吃!”来顺回味着口中的味道,忍不住舔了舔嘴唇。 此刻他已经有些后悔了,不该把两个鸡蛋全部吃完的,至少留一个中午下红薯吃。 吃过这等美味,再吃那红薯,简直比杀了他还难受。 不过,锅里面好像还卤了一截大肠! 换做以前,他绝对不会吃猪下水这种东西的,先不说臭不臭,光是心里那一关就过不去。 但是现在初次尝了卤味,他觉得如果大肠卤过的话,似乎也不是不能接受。 再说大肠是自己亲手清洗的,干不干净他还能不知道吗。 长根没有说话,但也不断点头,嘴角满是笑意,默默到灶前去烧火。 长根平常在家里很少说话,一直都是在默默做事,割羊草,喂鸡喂鸭,烧火,扫地,虽然不能做太多重力活,但一直在竭尽全力创造自己的价值。 徐父沉吟一声,终于松口,说道:“能卖倒是能卖,但是不知道城里那些人能不能接受。” “这么好吃,凭啥不接受?”来顺问道。 徐父瞥了他一眼,“一根筋的玩意儿,你老爷我见多识广,自然知道卤味这东西,但是其他人不知道。” “换做是你,如果大街上突然来了个叫嚣卖自己不知道的东西,你会不会去买?” 来顺歪头想了想,咧嘴笑道:“如果是以前,我和少爷肯定会去尝个鲜,以前我和少爷可是把县城所有地方给逛了个遍,就剩县太爷那地方不敢去。” 徐父双指并拢敲了一下他的光头,“我说的是普通人,他们可没这么多钱霍霍。” “那我不知道了,反正现在要是我去县城的话,肯定不会买。”来顺老实道,他理解不到换位思考什么的。 徐福贵沉默,他已经理解到老爹的意思了,卤味虽然传承已久,但是云溪县城这种小地方,底层百姓没几个人听说过,更别提有人吃过了,算是一种新鲜事物。 如此有一个好处和一个坏处,好处是这片市场一片空白,完全没有竞争力。 坏处就是不知道人们能不能接受卤味这种新鲜事物,接受的速度快不快。 不过,这个味道并不是不能解决,他直接照葫芦画瓢就行了。 前世那个卤味老板在外面学了手艺回来,一开始就是打着试吃的幌子。 人们试吃以后,味道确实不错,名声自然传了出去,生意越来越火爆。 这个时代的人更是如此,对的东西是无法拒绝的。 他将这个想法提出来以后,来顺先是一脸肉疼,“自己都舍不得吃呢,还给别人。” 徐父好歹是个地主,见识和一般人不在一个层面上,仔细思考一下后,点点头表示同意。 刚刚的卤鸡蛋他尝了,结果嘴巴更馋,心里挂念着锅里的猪大肠。 连他都如此,其他人试吃以后,自然会生出购买的心思。 而且云溪县城有钱人不少,他们或多或少听说过卤味这种东西,有钱购买的客户应当不少。 如此一来,卤味这门生意,似乎确实有搞头。 “那你准备卤些什么东西?定什么价格?” 徐福贵昨晚就想过这些了,“猪头羊头,猪羊的下水货,这些都是便宜货,另外再卤些鸡蛋鸭蛋。” “卤菜的话,山里能找到菌子和香菇就卤一卤,没有的话就算了。” 他咧嘴一笑,继续说道:“而且这锅卤水能一直用,味道会越来越好。” “价格呢,怎么定。” “卤肉翻三倍,卤菜翻两倍。”徐福贵说道,前世的卤味也是这个价格。 来顺倒吸一口凉气,他是亲眼看着自家少爷卤的,成本也就那些,这要是卖出去,利润可不少。 徐父起身,走回自己屋里,出来的时候,手上拿着六块银元,“这是家里最后的家当,你自己看着折腾。” 徐福贵接过银元,开玩笑道:“爹,我记得你不是还有两颗金豆子嘛。” 徐父眼睛一瞪,“畜生,你想也别想,这是传家的东西,还有家珍的金镯子你也别想。” 这两颗金豆子和金镯子,真的是徐家最后的家底了。 非不必要,绝对不能动用。 不管什么时代,黄金的价值绝对是最坚挺的。 徐父也纳闷,他的两颗金豆子除了徐母以外,没人知道,这兔崽子是怎么发现的。 他下意识将怀疑的眼光看着徐母。 “哼,慈母多败儿。” 徐母一脸懵,她虽然溺爱自家儿子,但也知道自家儿子的本性,可从没给他说过这事儿。 徐福贵笑着摆摆手,还给徐父三块银元,“我瞎猜的,我用不了六块银元,三块就够了。” 说话间,大肠终于已经卤入味,捞起来切了一盘,照样一人尝了一块。 彻底没有大肠的异味,香气扑鼻,口感弹滑,很有嚼劲,众人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吃的大肠。 随后徐母就舍不得吃了,说是留着中午再吃,干吃卤味实在太奢侈了。 而那一锅卤水,自然也成了众人眼里的宝贝,徐母吩咐他去县城的时候,再买一口新锅回来,专门煮卤味。 徐福贵应了一声,叫上徐父和来顺,准备做一个卤味摊子。 为了赶速度,直接将家里仅存的一张木桌进行改造,上面安装了一个竹鹏,挂上麻布,可以用来遮雨遮尘遮蚊虫。 中午时分,他看到陈运生回家,端起仅存的猪大肠走过去让他尝了尝。 陈运生的反应和来顺他们没有什么两样,一开始对这黄褐色的大肠有些怀疑,勉强尝了一口后,眼睛瞬间一亮,不断夸赞。 “五哥,以后你要是去杀猪,就把猪下水,羊下水,猪头羊头什么的给我留着,我按市场的价钱买。” 陈运生得知他要去县城做卤味生意,没有拒绝,直接答应了下来,将刚刚带回来的猪下水卖给了他,哪怕是按市场价,依旧便宜的很 第二十五章 怪不得要被枪毙 光在陈运生那里买肯定是不够的,毕竟他不是每天都在杀猪或是杀羊。 所以徐福贵拜托陈运生帮自己收猪羊的脑袋和各种下水,反正猪羊身上最便宜的东西,他都要! 万物皆可卤,卤水的味道重,一律把你原本的味道给变了,只留下纯正的卤味。 “五哥,价格我还是照市场价给你买,你自己去收成什么价,我不关心。”徐福贵笑眯眯说了句。 陈运生知会了他的意味,大笑一声,“好,以后这几个村但凡有人杀猪杀羊,下火货和猪头羊头都是你的!” 他们屠户也是有自己的圈子的,他们的竞争关系虽然也有,但不像县城里那么严重。 因为农村的熟人关系更加严重,人们想要杀猪买肉,都是找与自己关系更亲近的杀猪匠。 如此一来,杀猪匠买卖的顾客比价固定,基本上没有什么波动,自己人缘好,熟人多,生意自然就好。 而且都是周围这几个村子的人,你来我往都认识,说不定还沾亲带故,所以杀猪匠都认识。 由陈运生出面来收购卤货,再合适不过,还能让人家也跟着赚点儿钱。 邻里邻居的,之前陈运生也帮了他们不少忙。 从陈运生家里出来,徐福贵又来到了隔壁孙家。 正好,孙家男人孙道堂从地里回来,看见他来屋里了,连忙起身少爷少爷的招呼。 陈运生家里也种田,但田地都是自家的,不像孙道堂,以前是徐家的佃户,现在是龙二家的佃户,日子过的很是艰难。 所以陈运生很容易改口,从少爷叫成了福贵,接近四十岁的孙道堂却习惯成自然,牛高马大的一个人,居然有些驼背。 徐福贵随意坐在木凳上,“孙伯,你这不是埋汰我嘛,都说了我不是少爷了。” 孙伯不知所措的挠挠后脑勺,“还是少爷,还是少爷。” 无奈的摇摇头,没有强求,问道:“孙伯,卤鸡蛋大娃二娃给你留了没有?” 孙道堂点点头,舔了一口嘴唇,“尝了,可好吃,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鸡蛋,听说是卤的?也不知道是个咋回事儿,少爷不愧是少爷,见识就是多。” 说着,他看了一眼自家的大娃,下定了决心,“大娃也到岁数了,该想个办法送去城里学校,让他见识见识学校。” “对了少爷,还没给你倒水,你看我这。” 徐福贵连忙起身按住他,让他不要忙活,他又不是客,就当是邻居互相串门。 “孙伯,许婶,我还想拜托你们一件事儿呢。” “少爷你说。”孙道堂和许开慧毫不犹豫答应下来。 徐福贵给他们说了一下自己准备去县城开个卤味摊子,孙道堂和许开慧不懂这些,但话里话外都是支持。 “我准备卤些鸡蛋鸭蛋去卖,所以想让你们帮忙去村里买些鸡蛋鸭蛋,对了,一般鸡蛋鸭蛋是个什么价钱?” 许开慧道:“一般鸡蛋就八个铜钱九个铜钱的样子,鸭蛋贵一点儿,起码也要九个铜钱。” 徐福贵当即道:“那你们帮我收,我给你们买,鸡蛋统统九个铜钱一个,鸭蛋十铜钱一个!” “你们收的是什么价,我不管。” 孙道堂和许开慧对视一眼,眼里满是意动,搓了搓手,不好意思道:“这这,这哪是少爷请我们帮忙,这不是少爷在帮我们的忙嘛。” “不过少爷,这光是咱们村的鸡蛋鸭蛋就不少,你确定用得了这么多?” “要不,先把我家里的拿去试试水?” 徐福贵想了想,答应下来,他以前没做过生意,还是先少卤一些拿去看看市场认不认可。 而且卤味摊子他也不准备做大,赚的钱差不多就行了,而且等新兔国成立前一段时间,他会把生意停下。 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先趁着这两天,赚点儿钱改善一下家里的生活。 “少爷,我家里还有二十个鸡蛋和鸭蛋,你看够了不?” 许开慧将家里所有的存货全部拿了出来,徐福贵计算一番,一共是三百八十个铜钱,他拿了四个银角子出来,孙道堂乐呵呵的找回他二十个铜钱。 将鸡蛋和鸭蛋放回家,徐父和来顺还在鼓捣卤味摊子,体力活就由来顺干,技巧活由经验老道的徐父来做。 长根也没闲着,将他带回来的猪下水泡在木盆里仔细清洗,一点儿也不嫌脏,反而嘴上还带着笑意。 这些老人,就喜欢在家里有事情干,不然心里就发慌。 徐福贵放好鸡蛋和鸭蛋,又到陈运生家,买了他家十个鸡蛋和鸭蛋,一共凑了六十个蛋,让徐母帮忙分三次给煮熟。 “这么多,卖的完吗,这么好的鸭蛋。”徐母看着这么多的蛋,不由多问了一句。 徐福贵嬉笑一声,“卖不完我们就自己吃。” 徐母呸了一声,“我可舍不得下这个嘴,卖不完就给凤霞和家珍送去,还有你老丈人,唉” 外面的徐父听见了,立即嚷嚷道:“瞧瞧你说的是什么话,还把卖完的给她们送去,事情想的也不周到。” 徐福贵转头回道:“爹,我明天会各留五个蛋出来,你别操心了。” 徐母也不生气,反而笑容满面,“对,是得给他们留起来,不能自家人还尝不到口新鲜的。” 很快灶火添了两根木柴,灶火熊熊燃烧,众人热火朝天干起活来。 徐福贵看着灶火琢磨了一会儿,明天就卖那六十个蛋,外加一些猪下水,总感觉差了点儿什么。 不行,还是得去搞个猪头。 没有猪头,还算是什么卤味。 他起身,走出茅草屋,踩着草鞋朝村口走去。 来到龙二家,让下人帮忙通报一声,他来到了正堂里面。 正堂相当宽敞,实木结构,花岗岩地板,太师椅,茶几,包括朝南的墙壁上还有一副南方领袖的画像。 青天白日的彩旗插在两旁。 怪不得以后要被枪毙! 徐福贵心里暗暗嘀咕了一句,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里是南方部队里的人,自己家里居然也搞了这么一套 第二十六章 龙二送猪头 正堂里。 膘肥体壮的龙二穿着一身黑色锦袍,手里拿着青瓷茶杯,咧嘴笑着,一颗大金门牙很是显眼。 “是福贵啊,找我有什么事儿?坐。”他的语气一如既往的和善,总能让人产生落差感。 徐福贵摇摇头,“不坐了龙老爷,这次是想请您帮个忙。” 龙二用杯盖顺了一下青瓷杯里的热气,发出清脆叮的一声,“福贵啊,按理说我们交情一场,你有难,我肯定要帮。” “可俗话又说的好,帮急不帮穷,你要是想借钱的话,就不必开口了,再说了,你徐家虽然落魄了,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家底应该还有不少。” 徐福贵深深叹了一口气,一脸愁苦相,“哪里还有什么家产,家里吃的红薯还是给村里人借的。” 龙二眼里无动于衷,嘴上倒是说的好听,“我心里也很想帮你,但我实在无能为力。” 徐福贵在心里悄悄翻了个白眼,“龙老爷,我不是来借钱的,这不是听说你杀了一头猪嘛,想来买个猪头,给我老父亲补补身子。” 龙二放下茶杯,戏谑的看着他,“你不是都说家里只能吃红薯了嘛,有钱去买大米不好?买猪头干嘛,全是毛不说,肉还没几块。” 徐福贵不想多说,拱拱手道:“我爹一辈子就喜欢吃肉,是我这个畜生害了他,还希望龙老爷成全。” 龙二懒洋洋的挥了挥手,“行了,看在我们交情一场的份儿,也不说什么钱不钱了,猪头送给你也无妨。” 徐福贵大喜,眼神瞬间真诚的许多,“龙老爷果然心善,以后定会长命百岁!” 龙二笑了一声,仔细打量他一眼,完全无法想象,赌场里阔气的徐家少爷居然变成了这幅模样,着实让人忍俊不禁。 也算是平淡日子的一些乐趣。 “不过,福贵!” 龙二突然淡然道:“我对你也算仁义至尽了,你小子可有些不知道好歹。” 徐福贵眨眨眼睛,“不知龙老爷说的是?” “我府里的粪水,你可没少来挑,当初我也就是那么随口一说,没想到你还当真了。” 说起这个,龙二也是无语的紧,当初他只是想讽刺一嘴,没成想这小子打蛇上棍,真的不在乎面子,每天都来霍霍他家的粪水。 别看城里人嫌弃这玩意儿,农村的庄稼汉可稀罕的不得了,地里田里就靠着这些粪水来施肥。 不是自家的不心疼,徐福贵都快把他家的粪坑挑空了,惹得下人一直抱怨。 这些下人家里也是有地的,平常这些粪水都是让自家挑了去,没想到这段时间白白便宜了徐家。 徐福贵讪笑一声,“正好地里也浇完了,以后就不来麻烦龙老爷了。” 龙二挥挥手,不想在这个话题多说,平白落了层次。 “福贵,平常得闲了就来府里坐坐,我邀些人一起耍耍牌和骰子,小打小闹图个乐子,不然成天在这一亩三分地待着也闲得慌。” “还是不了,赌这个字,我是万万不敢再沾了,不然我爹肯定会被我活活气死。” 龙二大笑一声,让下人去给他提猪头。 下人的眼里满是羡慕,看着徐福贵眼里还有些埋怨。 这些油水,本来该是他们的,结果被龙二随手打发了出去。 龙二不在乎这三瓜两枣,但是他们在乎啊。 徐福贵也没想到,龙二居然这么大方,一整个猪头,说送就送了。 不过,相比较他徐家一百多亩地的庞大家产一个猪头也算不得什么。 拎着猪头回到家,众人看着他手里硕大的猪头,纷纷惊讶问了一声,得知事情的缘由后,纷纷笑了起来。 白得的东西,不要白不要。 长根正好将猪下水清洗干净,现在又立刻将猪头接了过来,坐在板凳上,乐呵呵的准备继续清洗。 “根叔,放在哪儿我来,你别累着自己了。”徐福贵道。 长根笑呵呵的摇头,“这有啥累不累的,一直坐着呢,少爷你放心,我先用火烧一烧,保管打整干净。” 走进灶房,徐母指着剩下的几个鸭蛋,“福贵,我还是觉得太多了,留了十个鸭蛋出来,给做成咸鸭蛋,你不知道,家珍和凤霞可爱吃这个。” 徐福贵想起了前世,别人给送了几个咸鸭蛋过来,凤霞和家珍视若珍宝,一个鸡蛋能分三次,足足吃一整天! 他不禁微微红了红眼眶,这一世,总不能再让自己的妻子儿女,连咸鸭蛋都吃不上。 “娘,我知道凤霞和家珍喜欢吃,等赚钱了我多收些鸭蛋,给她们多做点儿。” 徐母抚摸了一下他变成小麦色的脸,“我家福贵越来越是个男人了,娘啊,就算现在死了也放心了。” “娘,你咋说这种不吉利的话,赶快呸呸呸。” “哈哈,好,呸呸呸。” 要卤的东西着实不算少,更别说费时间最长的猪头了。 锅就那么一口,只能一样一样慢慢卤,搞得屋前屋后全是卤味的香气,陈家孙家的孩子不断在周围晃荡咽口水,两家的大人连忙呵斥让他们去别处玩儿。 卤汁一直沸腾,肉眼可见越来越少,这时候徐福贵就会往里面加水,再加上其他的佐料。 还好买了两斤雪花盐,不然还真的不够。 就这,明天去县城的时候,还得多买几斤盐回来。 “福贵,就算以后做了生意,地里可不能荒废了,这才是我们的根。”徐父坐好卤味小摊后,语重心长的说道。 徐福贵回道:“爹,你放心,县城也就上午热闹,下午就散场了,我肯定要赶回家照顾地里。” 徐母有些心疼,“那你不是太累了,又要跑几十里来回做生意,回来还要去地里忙。” 徐福贵高兴道:“忙点儿才好,心里踏实,再说了,有来顺和我一起呢。” 来顺咧开嘴,“就是,还有我呢,少爷叫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 徐父嗯了一声,“对,来顺必须跟着你去县城,有个人能互相照应,不然这生意肯定做不下去” 第二十七章 妙不可言 南方官府不管事,市场一片自由,但滋生的大量问题同样很多。 对他们小摊小贩来说,最直接的便是云溪县城的社团势力对他们进行干扰,比如收保护费什么的。 有来顺这个莽汉在,能避免很多骚扰。 临近傍晚的时候,所有卤味全部准备好,散发出阵阵香气,惹的众人不断咽口水。 徐福贵切下一个猪耳朵,展示出自己高超的刀工,将猪耳朵切成了均匀的小块。 随后加入辣酱,香葱进行搅拌,色香味俱全,这个时代很少能吃到口感这么爆炸的食物。 徐父有些看不透自己的儿子,难不成自己的儿子还是个天才? 卤味配方只是看了几眼就能记住,第一次调卤汁便如此成功,仿佛不是第一次做。 关键那手刀工,以前他可从来没有下过厨房,怎么会如此犀利。 想不通,只能归纳为天赋异禀。 或许自家的荒唐儿子在县城的时候,不止在赌场青楼鬼混,还去干了一些自己不知道的事。 “福贵,给龙老爷也送点儿过去。”徐父突然说了一句。 徐福贵沉默,然后点点头,“好,我给他端一碗过去。” 卤味的生意肯定是瞒不住的,这猪头还是龙二随手送给他们的,如今龙二在徐家村的话语权可不少。 要是人家诚心为难,他们家在徐家村的生活也不好过。 所以给龙二送一份卤好的猪耳朵过去,算得上是讨好,也是为了以后在徐家村更好的生活。 打着火把来到龙二府里,让下人帮忙通报一声。 “福贵,你怎么又来了。”最近每次看见他都没好事,龙二的语气都有些不耐烦。 “家里做了点儿卤味,端过来让龙老爷品鉴一下,看能不能去县城做个小生意。” 龙二以前是走南闯北的江湖人,听他南腔北调的口音便能感觉出来,所以他见识很丰富,听他这么说,当即提起了好奇心。 一边让下人拿一副筷子来,一边道:“我以前在省城的时候,吃过一次卤肉,吃的是卤牛肉,那个味道,一辈子都难忘。” “我在云溪县也逛过,没人卖这玩意儿,没想到你徐家,居然还藏着这份手艺。” 说完,夹起一块裹满辣椒和香葱的猪耳朵放进嘴里,用大金牙细细咀嚼,眯着眼睛感受其中的味道。 “不错,虽然比不上省城的那家,但在云溪县城做个小生意,还是绰绰有余,你家以后的日子,好过了。” 睁开眼睛,龙二笑着说了一句,继续夹着碗里的猪耳朵。 “你也不必失落,省城那家毕竟是老字号,用的还是牛肉,比不上也正常。”一边吃,他还一边安慰。 徐福贵当然不失望,他一个半路出家的和尚,哪儿能和人家老字号比较。 不一会儿,龙二将半只猪耳朵全部吃完,心满意足的擦了擦嘴巴。 “福贵,不错,难得你还念着我们的交情,有点儿好的都往我这里送。” “我在县城有点儿薄面,要是有人找你麻烦,提一嘴我名字试一试。” 徐福贵眼里闪过喜色,没想到还有意外之喜,“龙老爷喜欢吃什么,我卤好给你送过来。” 龙二很高兴他的识趣,他的名字也不是白用的,当即道:“我不忌口,什么都能吃,你隔三差五送点儿过来就行了,我拿钱买。” “龙老爷见外了,就这么点儿钱,哪儿还谈得上钱不钱的。” 龙二这人,好像还是挺不错的。 当然,夺了他徐家祖祖辈辈的家产,依旧可恶该死。 从龙二府里出来,回到家里,他烧热水准备好好的洗个澡,迎接明天的开张大吉。 为此徐父还特意算了下日子,说明天就是个普通日子,不坏也不好。 徐福贵不讲究这些,说只要不是坏日子就行了,他做的也不是什么大的买卖。 屋里没有皂角,而且也没有专门的澡房,只能光着身子在院子里洗。 不过大晚上的,别人也看不见,徐母也早早进屋睡了。 徐福贵将滚烫的热水浇在身上,然后使劲将死皮给搓掉,洗完以后,感觉整个人神清气爽,通透无比。 但是穿越过来接近一个月的时间, 而且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他依旧得不到释放,因为家珍大着肚子,把有庆生下来以后还要做月子。 一想到这茬,他不可避免有些郁闷。 憋着实在难受啊,特别有时候在城里看到那些花枝招展的青楼女子路过,不可避免一阵躁动。 男儿本性,向来如此。 但自己释放咳咳,要是被家里人发现,那才尴尬的无地自容。 洗完澡,擦干身子回到冰冷的竹床上,躺下久久睡不着。 竹床上面垫了一张草席,草席上是一床不知道多久的旧棉絮,棉絮的颜色都变成黑色的了,但好歹能垫一垫。 想了许久,先是想了一会儿女人,后来又想明天去县城卖卤味的细节,不知道什么时候,疲惫涌上心头,沉沉睡去。 半夜的时候他突然起床一看,顿时老脸一红。 第二天一早六点,徐福贵和来顺便起床了。 外面的天色一片黑暗,距离天亮还有好一会儿时间,整个徐家村一片宁静。 两人简单吃了昨晚剩下的红薯粥,将卤货放在做好的木桌摊子上,徐福贵带上几个银角和铜钱,两人一起抬着摊子朝外面走去。 木桌加上卤货,重量可不轻,两人正是想着带着摊子赶路,速度会很慢,索性早点儿出发,免得错过县城最热闹的时候。 等会儿县城散场的时候,这个摊子就不带走了,看到时候给放在什么地方 第二十八章 开张 云雾消散,天朗气清,连续多日的阴云天气终于结束。 一轮红日自东方冉冉升起,散发出耀眼的光辉,夺彩炫目,火红的朝霞更是美轮美奂。 徐福贵擦了把脸上的汗水,哪怕他身体素质再强,抬着一张沉重的桌子行走在乡间泥土路上,任谁也遭不住。 而且他们这里算不上是平原,有很多上坡下坡路,一不小心就是人仰马翻,精神力必须高度集中。 即便有来顺,两人也是累的气喘吁吁,生怕把卤货给掉地上。 要是没有来顺的话,其实徐福贵自己一个人很好解决,直接把所有东西放在空间里就好。 经过艰难的长途跋涉后,他们总算来到通往县城的土公路上,这里相对来说,路况要好得多。 在两人的不懈努力下,花了差不多三个小时,终于来到了县城。 “少爷,我们在哪儿卖?”来顺的光头汗水直直淌下来,叉着腰兴致勃勃的打量周围。 他已经许久没来县城了,自从徐家破产以后。 “去王氏酒楼附近。” 王氏酒楼的地位位置很好,周围人来人往,哪个阶层的都有,绝对是一个做生意的好地方。 而且有王文昌的关系,王氏酒楼想必不会在意,还能借王氏这个名头避避灾祸。 在王氏酒楼大门旁的街道上支起卤味摊子,或许是时间尚早的原因,周围来往的行人并不是好多。 “福贵,你先看着,价格记住了?” 来顺点点头。 “我先去给酒楼打个招呼。” 说着,他拿出家里唯一一把菜刀,犹豫一下,还是切了半个猪耳朵,用辣酱和香葱给拌好,随后又装了一个卤鸡蛋和一个卤鸭蛋。 王氏酒楼里面也冷冷清清的,显然没到营业时间,只有下人在里面打扫卫生,整理食材。 “掌柜的,王少爷在吗?”徐福贵走过去恭敬问道。 掌柜显然认识他,笑着拱手回道:“徐少爷,不巧了,我家少爷昨晚去青楼了,现在还没回来。” 徐福贵也不失望,将手里的卤肉递过去,说了一下自己在外面卖卤味的事情。 掌柜走到外面看了下位置,见没有挡住大门,甚至距离大门还有好一段距离,完全不会影响来往的客人,便欣然同意。 “这是我自己琢磨出来的,你帮忙拿去尝尝,要是觉得还行,以后吃我摊子上的卤味,不收您钱。” 掌柜笑呵呵接过去,打开油皮纸看了看,一股扑鼻的卤香,葱香,辣椒香迎面而来,让他忍不住分泌出大量口水。 好歹也是一个大酒楼的掌柜,没有立马吃,放在桌子上,“放心,以后尽管在外面卖,不算什么大事。” 徐福贵高兴的应了一声,搓了搓手,不好意思的继续道:“掌柜的,你千万别嫌我啰嗦,我还想求你一件事。” 掌柜的看他态度好,加上是自家少爷的朋友,便抬抬手示意他继续说。 “就是我那个卤味摊子,以后能不能看放在你们这里,我实在没找到个地处,我能出个租金。” 掌柜还以为是什么事儿,不在意的摆摆手,“没问题,不过正堂不能放,客人觉得不好看,就放在后厨怎么样。” “行行行,掌柜的你心可真善。” 恭维两句,没有过多纠缠,走出酒楼,掌柜这才从桌子的竹筒里抽出一双筷子,夹起一块猪耳朵放进嘴里。细细咀嚼。 “嗯味道不错。” 从王氏酒楼出来,和来顺说了一声,他又去另一条街买了一袋子油皮纸,好用来包装。 一切准备就绪,这时街上的行人也多了起来,周围铺子的吆喝声此起彼伏,互不相让。 徐福贵心里也有些激动,没想到自己也成为了其中一员。 他拿起菜刀,拿出剩下的半块猪耳朵,飞快切了起来,这次切的猪耳朵更薄,就比蝉翼厚那么一点儿。 同样加上自己的辣酱和香葱,搅拌好以后摊在一块油皮纸上面。 然后拿出昨天削好的竹签,在每块猪耳朵上面插了一根。 “卖卤味了,卖卤味了啊,好吃又美味的卤味,前三十人可以品尝,的啊,绝对,不收一个铜板。” 气沉丹田,浑厚的声音通过口腔传递出去,一下便盖住了周围店铺的吆喝声。 很多人第一次摆摊会拉不下脸面,不想叫喊,但徐福贵早就把脸皮丢干净了,吆喝的越来越大声。 来顺见状,也学着叫喊,他的声音本来就大,两人加在一起,比两个音响还给力。 吆喝的效果很好,来往的路人只要路过这条街,必然会听到他们的嗓音,两个字更是直击心灵。 的东西,不要白不要。 很快,一个穿着粗布衣裳,肩上挑着落卜白菜土豆的庄稼汉走了过来,问道:“你们这卖的是什么?真的?” 徐福贵见不少人在注意这边的动静,便将早已准备好的说辞托盘而出,“我这卖的是卤味,卤味这玩意儿可大有来头。” “卤味源自川省,距今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是中国传统美食之一。” “据说是李冰在修建都江堰水利工程时,挖出了井盐,自此人们开始用井盐加工食物,经过长年的发展,逐渐演变成今天的川卤。” “李冰知道是谁,不知道没关系,知道他是一个古代的名人就行了,这卤味,就和他有关系。” 众人听了,没啥感觉,只知道这卤味很早就有了,是用来吃的。 “那到底是不是的。”那庄稼汉有些不耐烦的问道。 徐福贵也不生气,点点头,指着那油皮纸上的猪耳朵,“这是我卤好的猪耳朵,前三十个人可以拿一根竹签去尝尝。” “那我尝了要不要买?”庄稼汉谨慎道。 他不信这个世上有人这么好心,将好好的肉白送出去,他的心态也代表了大部分人。 徐福贵咧嘴一笑,大方道:“说了就肯定,你买不买是你自己的事儿,难道我还能逼你买不成。” “不过我们先说好了,一人只能拿一根竹签,多了可不行。” 来顺摸了摸自己的光头,睁大眼睛道:“对,多拿可不行,谁要多拿,我剁了谁的手” 第二十九章 生意火爆 来顺天生光头,长得五大三粗牛高马大,不禁让人觉得凶神恶煞,众人忍不住后退两步。 徐福贵拍了一下他的光头,转头堆着笑容道:“各位,尝尝,第一天开张,图个喜庆,以后可没这么好的事儿了。” 庄稼汉闻着空中传来的卤香,咽了咽口水,试探拿起一根竹签,一边打量来顺的脸色。 将猪耳朵放进嘴里,浓重的卤香和辣椒的香气顿时充满口腔,猪耳朵的口感更是让他咀嚼,脸上充满了享受的表情。 “嗯,好吃,好吃,太好吃了。”庄稼汉只会用好吃来形容,吃完以后,下意识还想去拿竹签。 就这么一小块,刚刚尝到个味道,完全不够吃,可刚刚伸手,来顺便握住他的手腕,一字一句道:“说了,一人只能拿一根竹签。” 庄稼汉讪笑,收回手,问道:“那你这卤味是怎么卖的?” 徐福贵和善回道:“猪耳朵一百五十铜钱一斤,猪头肉一百三十铜钱一斤,心肺那些便宜,一百铜钱一斤,卤鸡蛋二十铜钱一个,卤鸭蛋二十五铜钱一个” 庄稼汉听完,咂舌不已,连忙摆摆手,一句话没说,挑着自己的菜离开,在不远处摆了一个菜摊。 其他人闻言也惊讶不已,这价格也太贵了,有这钱还不如去买两斤猪肉。 徐福贵也不着急,穷的买不起,贵的不在乎,不穷不富,真想吃的话,隔三差五咬咬牙也能买一回。 哪怕是后世,物质生活如此富裕,普通家庭照样不会天天吃卤味,没这么奢侈。 “好吃的卤味,品尝了啊,品尝。” 其他人虽然觉得贵,但还是纷纷上前,拿起的猪耳朵送进嘴里,反应和那庄稼汉没什么两样。 “嗯,好吃,确实好吃,原来这就是卤味,可惜,卖的实在太贵了。” “不贵,我们费了不少成本,不然哪儿能做出这么好吃的东西,说实话,我们也就赚个辛苦钱。”徐福贵笑容满面回道。 大部分人都是来贪便宜的,吃完就恋恋不舍的走了,还有几个人更是问,“明天还有的没有?” 徐福贵犹豫一下,点点头,“有,刚开张,连续三天都可以品尝。” 不过明天不会有猪耳朵这么好的卤味了,最多给你们切点儿心肺。 这些人闻言顿时笑了,“好,那我明天再来。” 当然,云溪县城这么多人,还是有不少有家底的,尝了以后,点点头,直接将猪耳朵买完了。 这些人穿的衣服也明显好上一个档次,看向周围那些贪小便宜的人,隐隐约约有些鄙视。 “要不要辣子?” “要,多放点儿,你这辣子做的香。” “你把辣子给我单独装起来,家里有小孩吃不了辣。” “好咧!” 徐福贵动作搞的很快,刀法犀利,一边切肉还能一边叫卖,没有冷落任何一个人。 猪耳朵没有了,其他人只能选猪头肉,心肺较少有人买,大部分人对这玩意比较膈应。 开了头以后,陆陆续续有人来问价格,大部分人摇摇头走了,有钱的直接买肉,有点儿小钱的,也会买一个两个卤蛋来尝尝。 来顺帮着他打下手,见桌子抽屉里的铜钱银角越来越多,乐呵的合不拢嘴。 而且随着时间推移,街上越来越热闹,生意也越来越好。 特别是能来王氏酒楼吃饭的,都是不差钱的,他们只要尝过一块,大部分都会购买。 爆了,生意彻底爆了! 徐福贵忙的脚不沾地,脸都快笑僵了。 他没想到,第一天开张,生意就如此火爆。 这个地理位置选的好哇,蹭着王氏酒楼的客流,他带来的一整个猪头没一会儿就卖完了,卤蛋也没剩几个,心肺倒是还剩下一半。 当然,主要还是他卤货的味道好,能得到顾客的承认,不然位置再好也没用。 这还是第一天,大家对卤味还不太熟悉,以后的生意绝对会越来越好的。 “少爷,明天我们可得多准备些。”来顺高兴道。 徐福贵点点头,这点儿卤货,根本就不够卖。 临近中午的时候,几个卤蛋也全部卖完,抽屉里面满是铜钱,两人疲惫的眼里满是喜色。 “福贵,生意不错啊。” 王氏酒楼的掌柜不知道什么时候出来,双手插进袖筒,笑眯眯的说道。 “托您的福。” “还有没有猪耳朵,味道真不错。”掌柜的说道,刚才没忍住吃完了,现在才想起应该给家里的孩子买点儿回去,他们保管喜欢。 “对不住啊掌柜的,给卖完了,就剩这么点儿心肺,明天我还来,专门给你留一只。” 掌柜闻言,走过来看了下心肺,“这玩意儿,卤了能吃吗。” 徐福贵手中菜刀高高落下,切下一块心肺,在碗里沾了一点儿辣椒,“看个人喜好,要不您尝尝?” 掌柜拿起一根牙签,试探性吃了一口,微微点头,“行,把剩下的给我打包起来。” “好嘞。” “福贵,不是我说,你这卖的也太少了。” “明天多备点儿。” “呵呵,我看你们徐家又要发达起来咯,过不了多久又是少爷。” 徐家以前的人脉和资源还在,一心想把卤味做大的话,还是不难,垄断市场也相当简单。 但徐福贵完全没这个想法,笑着回道:“守着这个摊子就够了,赚点儿米钱,家里还种着地呢,没多的心思。” “种地?这卤味卖的好好的,正经人谁还种地?” 闲聊的功夫,用油皮纸装好剩下的心肺,拿给了掌柜。 这下,带来的卤货彻底卖完了,徐福贵和来顺也不再吆喝,准备坐下来好好歇会儿。 两人没发现,不远处,一伙流里流气的人正不怀好意的看着他们。 “老大,我盯他们一个上午了,是新来的,卖的什么卤味,没听说过,不过价格很贵,但卖的很好。” “怎么样,这两人不懂规矩,要不要去教教他们?” “你看清楚,他们在王氏酒楼前摆的摊子,说不定是王家照顾的人。” “万一他们狐假虎威呢,再说了,王家又怎么样,在云溪县,谁不给我们董老大一个面子” 第三十章 事端 这群人商量半饷,最终还是站在最中间的三角眼老大发话了,“走,先去探探,如果不是王氏酒楼的人,他今天赚多少,让他吐出来多少。” 一伙人朝卤味摊子逼近,徐福贵和来顺第一时间发现,立马站了起来。 来顺更是鼓着眼睛,捏着拳头,“少爷,你往后站点儿,我就知道这群杂种没啥好事儿。” “喂,你们是哪儿来的?懂不懂规矩?”三角眼叫嚣道。 徐福贵拦住来顺,抱着不惹事的想法,谨慎问道:“各位,有何贵干,我和王氏酒楼的掌柜还算认识。” 这些二流子对视一眼,似乎有些犹豫,三角眼的语气稍微好了一点儿,“你和周掌柜是什么关系?” 徐福贵摇摇头,沉稳道:“没什么关系,只是认识,承慧他给面子,让我在这里做个活计。” 三角眼便是他们的老大,看着后面小弟询问的眼神,走过来打量他两眼,双手抱胸,“就算你和周掌柜认识,可该有的规矩总不能少?” 徐福贵和他们对视两秒,面无表情道:“那该怎么个规矩法。” 三角眼嘴角露出莫名的笑容,装模作样走了两圈,“规矩很简单,每天一半的收入,保管没人来麻烦你们。” 说完,挑衅似的吐了一口浓痰在徐福贵脚边。 来顺见状,铜铃大眼里满是怒意,大步向前,“去你娘的狗杂种,你知道我家少爷是谁吗!” 说完,沙包大的拳头直接落在三角眼脸上,巨大的力量使他倒飞出去落在地上躺着。 “啊!” 三角眼捂着眼睛躺在青石板街上,惨痛大叫,理智随之丢在脑后,“上,给我打死他们,出事了我负责!” 身后的五六个小弟立即冲了过去,来顺浑然不惧,一手街头拳脚灵活的施展开来,专朝这些人的下三路招呼去。 猴子偷桃,仙人指路,一个个招式狠辣无比,前几个人一着不慎,躺在地上露出痛苦面具。 徐福贵无奈,他本来还打算好好商量的,尽量和气生财。 但来顺都已经上了,总不好让他孤军奋战,将手里的菜刀一扔,大步冲过去,直接踢倒一个想偷袭的人。 两人仗着牛高马大的身体和高人一等的力气,两个人就把这五六个人放倒一地。 周围的路人自动给他们留出场地,惊讶的看着这一幕。 这群在街头横行的恶霸,居然被两个新人给收拾了! 徐福贵往旁边吐了一口口水,甩了一下手,蹲在三角眼面前,“今天对不住哥几个了,咱们也算是不打不相识。” 三角眼吐出一口血水,正想抬出自己背景的时候,又听到他说道:“龙二你应该认识,我们也不是没有人撑腰,不然也不敢在这地界混。” 龙二的名头在江湖上似乎特别好用,三角眼脸色立马变了,最终不甘心的说道:“有人你早说啊,非得动手打一顿。” 徐福贵笑着将他扶起来,三角眼不想在这地方多待,一句话没说,带着兄弟们就走了。 今天的事儿就这么栽了,但白白挨了顿打,他心里也不舒服,回去准备好好调查一下。 如果卖卤味的这两人真是龙二照顾的人,那他无话可说。 毕竟有着王氏酒楼和龙二一起当后台,他们没必要为了这么点儿钱驳人家面子。 但如果他们是狐假虎威,那就别怪他们心狠手辣。 “少爷,你没事?”来顺憨厚笑了笑。 徐福贵摇摇头,火力都被来顺吸引走了,他一拳都没挨上。 来顺是真的猛,大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霸气,一人便压制住他们这么多人。 而且来顺没有正规学过武功,全是从小跟着他打架打多了,自然有自己的经验。 要是去军队磨炼一下,说不定真能闯出个名堂。 “你呢,没事?” 来顺摇摇头,将自己结实的胸膛拍的砰砰作响,“这群杂种,打在身上不痛不痒。” “简直是莽汉。”徐父好笑的摇摇头。 来顺嘿嘿笑了笑,下一秒担心道:“少爷,他们不会再来。” 来顺虽然一根筋,但是并不傻,他们虽然能对付这几个人,但是他们如果来报复,他们还真的干不过。“ 别的不说,他们每天纠结几个人往这里一站,哪里还有人敢来买卤味。 “应该不会。”徐福贵不确定的说道,他不知道龙二的名头到底有没有用。 如果没办法的话,他就只能舍下脸皮去找一找王文昌,他是王家的少爷,随便说一句话,江湖上的人会给他这个面子。 今天在这里站了一个上午,都没有遇到王文昌,估计还沉浸在青楼的温柔乡里。 两人很快把这个小插曲放在脑后,将卤味摊子清洗干净,抬到王氏酒楼的后厨里。 走出王氏酒楼,徐福贵实在饿的不行,买了两个烧饼,两人一人一个啃着。 云溪县城最热闹的时候便是上午,中午的时候除了面馆酒楼茶馆,街上没没几个人。 徐福贵买了一把崭新的菜刀,又买了一口新锅,五斤雪花盐。 路过肉摊的时候,买了半只猪头,半张羊板油,看到街上有卖海带的,他同样买了一捆回去。 将东西全部拿给来顺,他拿着一个油皮纸,朝陈府走去。 “少爷,我也想看看凤霞。”来顺追了上来。 两人一起来到陈府,陈家明正带着凤霞在门前的石狮子旁边玩儿,见了他以后,立马高兴喊道。 “爹!” “姐夫!” 徐福贵连忙将食指放在嘴前,“嘘小点儿声,家明,你爹在家没?” 陈家明看了眼大门,点点头。 徐福贵惋惜的叹了一口气,将油皮纸递给他们,“我做个卤味摊子来卖,特意给你们留点儿尝尝。” 里面是切好的半只猪耳朵,还有卤蛋,以及特意切出来的猪香嘴。 陈家明显然知道卤味是什么,打开一看,当即说了声好香。 “爹!” 凤霞搂着他的脖子,甜甜喊了一声,转身喊了声顺叔。 来顺笑呵呵的点头,喊了声小姐。 徐福贵和凤霞说了一会儿话,见家珍还没出来,不敢多待,和来顺准备回去了。 “凤霞,以后爹每天都在王氏酒楼前卖卤味,爹有时间就来看你” 第三十一章 惠及他人 “少爷,小姐长的可真漂亮。”路上,来顺扛着铁锅,笑着说道。 徐福贵心情不错,戏谑道:“来顺,你也老大不小了,啥时候让媒婆联系个姑娘,你也生个和凤霞一样漂亮的出来。” 来顺拨浪鼓似的摇头,“我才不要离开少爷。” “憨货,你算是我的亲兄弟,结了婚,照样是一家人。” 来顺怀疑的看着他,“少爷,我脑袋不灵光,你可别忽悠我。” 徐福贵翻了个白眼,“我忽悠你干嘛,难道你不想有个女人晚上给你暖被窝?” 来顺羞涩的低头,“想” “这不就是了,这人啊,到一定岁数,就得结婚生子,当然也不一定。” 徐福贵想起了二十世纪,他们村里有些年轻人便十分抗拒结婚,说什么只要不结婚,生活就没有压力,一个人自由自在无拘无束,不想有个女人来管着自己。 徐福贵也能理解他们的想法,二十一世纪物质生活的确富裕,但感情和他们这个时代完全不一样。 如果他是那些年轻人,如果遇不到家珍这样的姑娘,他估计真的不会结婚,免得让自己的生活变得麻木。 来顺傻笑一声,“少爷,那你以后可得给我找一个漂亮的,至少不能比陈五哥的媳妇儿差。” “好哇你小子,居然看别人的女人。” “我可没有,少爷你别瞎说。” “说说,你看上五姐什么了?我以后好给你找个更好的。” 来顺颇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她屁股大,而且前面也大” “哦” 徐福贵拖了个长音,“原来你小子喜欢丰满的,好,我以后给你找个一只手包不完的那种!” 没有了卤味摊子的负担,两人身上虽然拿着东西,但脚程很快。 从土公路走下分叉乡间小路,见周围无人,两人来到一个竹林后面。 先好好的撒了一泡尿,然后从怀里掏出所有铜钱和银角,不过没有银元。 先把十三个银角单独拿出来,然后两人开始数有多少个铜钱。 铜钱照样很好数,一般五个一串或者十个一串,很少有二十个一串。 数完以后,两人眼里露出惊喜的目光,银角一共十三个,铜钱有一千五百多个,抹去领头,就算一千五百个。 自己有一个银角和大概一百铜钱的本钱,除去以后,今天自己的收入一共是两千两百个铜钱! 当然,鸡蛋,鸭蛋,猪头,猪心肺,还有卤汁,同样是需要铜钱购买。 但这些材料钱,加在一起,最多也就一千多一点儿铜钱。 也就是说,他们今天的销售额是两千两百个铜钱,抛去本钱,纯收入有一千多点儿,差不多有一半的利润。 这两千两百铜钱,至少有一千一百铜钱是今天纯赚的。 换算出来,差不多就是一个银元?! 这已经不少了,银元虽然有所贬值,但照样值不少钱,市场里交易,银元已经算是比较大的数值。 比如今天的卤味生意,没有一个人拿银元出来,最大也就是银角。 “少爷,我们赚了一千多铜钱。”来顺愣愣道,随后便是狂喜,站起来来回走,又看看地上的钱。 徐福贵也高兴的捧着钱,沉甸甸的感觉,真好! 将钱收好,他意气风发的挥手,“回家!” 回到家以后,两人第一时间向徐父徐母还有长根汇报了今天的收入。 徐母高兴的红了眼眶,摸着徐福贵的脸,“我儿子果然有出息。” 徐父难得咧开嘴笑了笑,嘴里不断嘀咕些什么,徐福贵别的没有听清楚,只听清楚畜生这两个字。 至于长根,虽然没有说话,但眼神里同样充满了喜色。 一天赚一个银元,照这个趋势下去,说不定很快就能把这茅草屋推倒,建一座冬暖夏凉的土坯房。 甚至还能给家里添点儿像样的家具,先不说把徐家的家业挣回来,至少生活水平先赶上徐家村的平均线。 “福贵,来顺,你们还没吃饭了,我给你们端出来。” 徐福贵将猪头的骨头拿出来,上面的卤肉已经卖光了,不过这骨头他还是舍不得丢。 “这骨头拿来怎么吃,汤都没法炖。”徐母为难道。 “丢给那些鸡鸭。”长根笑着接了过去,闻着上面的卤味,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 徐福贵抿了抿嘴,既然卤味生意能做,那以后家里的吃食必须得往上提一提了。 而且他能看出来,家里人对卤味同样喜爱,以后卤好以后,也可以往桌子上端盘菜。 吃完饭,陈运生和孙道堂齐齐来到了院子喊他。 陈运生:“福贵,我上午去跑了几个村,这两天杀猪的人还不多,等要过年那段时间,猪头和猪下水肯定多,我只收到了两个羊头,还有些羊下水。” “不过你放心,我和那些杀猪匠都打过招呼了,以后他们的什么猪头羊头,全都会给我留着。” 孙道堂则说道:“我找了周围几个邻居,买了四十个鸡蛋和三十多个鸭蛋,我不敢买多了。” 徐福贵按照昨天商量好的价格买了下来,说道:“五哥,这些下水和猪头羊头,你有多少给我收多少。” “孙伯,以后鸡蛋和鸭蛋,每天各自收五十个就差不多了,多几个少几个没关系。” 两人当然笑着答应下来,询问今天生意怎么样,徐福贵说卖的挺好,他们听了也十分高兴。 生意好,说明他们两人还能接着去帮他收卤味的材料,能转上一手差价。 就比如孙道堂,五十个鸡蛋和五十个鸭蛋,就算每个蛋只赚一个铜钱的差价,也能赚一百个铜钱。 别小看这一百个铜钱,在他们农村,在地里干活只能得到粮食,很难得到货真价实的钱财。 除非去给别人帮工,或者砍柴挑菜去城里卖,能不能得到一百铜钱还难说呢。 有了徐福贵这个稳定生意,他们两个邻居也能喝到不少汤,对徐福贵不可避免更加亲近。 而且不止他们,农村每家每户几乎都会有鸡蛋鸭蛋,转手一卖,同样也能得到一份收入。 这对徐家村众人来说,同样是一件喜闻乐见的好事 第三十二章 给家珍送去 陈运生和孙道堂留下卤货的材料,怀里揣着铜钱,乐呵呵的回家。 长根第一时间将那些下水货装进木盆里,撸起袖子准备认真清洗。 徐母则拉上徐父,将鸡蛋鸭蛋搬进屋里,昨天她已经煮过一遍,没什么难度。 徐福贵自然也不会闲着,把猪头羊头拿出来,先用稻草火烧一烧,然后用力清洗。 刚吃过饭,一家人便齐齐忙活,不过脸上都是笑盈盈的。 虽然卤货多了不少,但人多力量大,清洗干净后,徐福贵一边制作卤味,一边教徐父徐母怎么操作。 卤汁都是准备好的,卤的时候只要看着点儿锅里面就行,其实很简单。 肉类需要卤的时间不少,特别是猪头羊头,徐福贵干守着也没意思,让徐父徐母代替就行了。 至于他,他得去地里看看,算算时间,白菜应该都要成熟了。 “福贵,你去哪。”徐母见他拿着背篓和锄头,问道。 “我去地里看看。” 徐母走过来,“你不在家里看着啊,这么多东西,我们又不知道怎么搞。” “娘,我刚刚不是和你们说了嘛,看着锅里就行了,再说了,要真不知道咋办,站在院门口喊我一声就行了。” “少爷,我和你一起去。”来顺起身道。 徐福贵摆摆手,“你去山上找柴火,以后要煮卤味,柴火烧的可多。” 来顺应了声,拿起柴刀就往山上走,长根紧随其后,说是找些引火的回来。 徐福贵来到地里,下过一场大雨,几天没来,平整的地里又长出不少杂草。 不过,值得高兴的是,白菜几乎要成熟了,徐福贵蹲下看了看,脸上不由露出发自内心的笑容。 萝卜生长期比白菜长许多,还需要细细照料。 “明天给家珍他们带一颗白菜去,让她也尝尝。” 徐福贵笑着说了一句,蹲下神,开始将地里的杂草一一拔去。 他的眼睛很尖,手上动作更是利索,双手一起用,杂草连根带茎被拔了出来。 三亩地着实不少,饶是以他的体力,拔完半亩地,也不得不休息休息。 坐在田埂上,拿出水喝了喝,抹了把头上的汗水。 “福贵,累了。”旁边挨着地里的王喜握着拳头,笑嘻嘻的说道。 王喜以前也是他们家的佃户,现在是龙二的佃户,之前还送了几个咸鸭蛋过来,给家珍补身子。 徐福贵笑着点点头,锤了锤自己的腰,“这地里的活可真磨人。” “那可不是,你要是不使劲种,地里的粮食也不会给你使劲出,要不要抽卷旱烟?解乏的。” 王喜拿出烟丝,卷好以后递了过来。 徐福贵摇摇头,“以前抽过,劲太大,我服不住。” 王喜也没强求,自己点上以后,深深吸了一口气,吐出一团青烟,舒服的闭上眼睛。 徐福贵大笑一声,指着他说道:“王喜,你这模样,真像青楼里那些抽福寿膏的人。” 王喜用手揩了一下鼻涕,又往地里吐了一口口水,“狗屁,我可不敢和那些人比,人家都是有钱的主。” “不过说起来,我还真没见过福寿膏是啥样,福贵,你见识多,和我说说呗?” 徐福贵也是个喜欢说话的人,干活有人聊天也能打发时间,于是一边锄草一边道: “什么福寿膏,只不过是那些瘾君子安慰自己的话,不就是烟土嘛,吃了不仅不能福寿,反而还会折寿。” “我告诉你,你知道我为什么在青楼和赌场待这么久,从来不碰这玩意儿吗?” 他得意的笑了笑,“我虽然混账,但也知道好歹,福寿膏这东西,比毒药还厉害,一旦沾上,完全就戒不掉了。” “只能眼巴巴把银子送出去,求着别人给自己抽福寿膏,最后变成人不人鬼不贵的样子。” “你别看他们在青楼里欲死欲仙风光一片的样子,实际上,这群人走出去以后,连顿饭都舍不得吃,就想拿钱去买这玩意儿。” “而且听说,沾上福寿膏的人,很难生出孩子,就算生出的孩子,也有问题!” 王喜砸了一下嘴,“这玩意儿这么害人,为啥他们还要去碰,这官府也不管管。” 徐福贵切了一声,“只要碰过两回,就戒不掉了,至于官府,呵呵,南方官府那德行,算了,这些话我们不说,免得多生事端。” 王喜听得兴起,搓了搓手,“福贵,你给我说道说道,青楼是个啥样儿?” 王喜的岁数比他大个几岁,但还算是个年轻人。 徐福贵戏谑的看了他一眼,咳嗽一声,“怎么,你也想去见识见识?” 王喜连忙摆手,“我哪有这个本事,就是好奇,随便问问。” 徐福贵大笑一声,也没吊他胃口,将青楼的事情说了一些出来,其中的内容自然夹杂不少付费,王喜听的是欲罢不能。 聊着天,时间过的飞快,天色暗下来的时候,徐福贵砍了两颗白菜放进背篓,准备回家。 “福贵,你口才真好,下次我们还聊。”王喜笑嘻嘻的在背后说道。 徐福贵朝背后挥挥手,“你可别给其他人说,我在村里还要脸。” “哈哈,村里人谁不知道你以前啥样。” 王喜看着他的背影消失,赶忙扔下锄头,来到一旁的竹林里。 确定周围无人,解开裤腰带,回想着刚才徐福贵讲述的青楼内容,开始寻找快乐。 正到兴起的时候,一声大喊突然传来,“王喜,跑哪儿去了,回来吃饭!” 王喜被吓的一个哆嗦,晦气的吐了口口水,拴上裤腰带,“来了来了。” 臭娘们,今晚让你洗个澡,必须好好收拾你。 徐福贵回到家,一股卤味的香气扑鼻而来,掀开锅盖看了看,全部都已经卤好了。 他全部捞起来进行冷却,然后拿出白菜,说地里的白菜已经可以吃了。 “这么快就能吃了,长得这么水灵,明天给家珍送一颗过去,让她也尝尝。”徐母的想法和他不谋而合。 晚上的菜很简单,开水煮白菜,徐福贵切了一盘卤心肺端上桌,丰盛的晚餐让众人吃了个肚皮滚圆 第三十三章 家珍来探望 云溪县城。 陈府。 陈礼平吃过精心制作的八宝粥,用白色毛巾擦了擦嘴巴,随后起身坐在躺椅上。 一位下人拿着把锋利的修胡刀,先将热毛巾敷在他的脸上,然后用刮胡刀小心翼翼的修整。 陈礼平虽然已经年过五十,但不得不说长的确实帅,否则家珍也不会这么漂亮。 修整好胡须,陈礼平拿起青瓷茶杯喝了口热茶,起身走到里屋,出来的时候,身上已经换上一件黑色带绒的长袍。 “姥爷!” 清脆响亮的声音在外面响起,陈礼平严肃的脸瞬间换上菊花笑脸,看见凤霞跑了进来,双手张开将她抱了起来。 “哎哟喂,我的乖孙女,变天了不知道啊,你们也是,小姐要是受寒了,你们的月钱都得给我扣完。” 后一句话是对那些下人说道。 凤霞将衣服的领子翻开,“姥爷,你别怪他们,你看,我的衣服有毛毛,可热乎了。” 陈礼平宠溺的看着她,“中午想吃什么,姥爷让下人给你们买。” 家珍挺着大肚子走了进来,甜甜的喊了一声爹。 陈礼平应了一声,关心道:“家珍,你可得当心点儿,特别是进门出门的时候,别踢着门槛摔一跤。” 家珍轻轻点头,“放心爹,我身子好着呢。” “姥爷,我想去王氏酒楼吃烤鸭,好不好?”凤霞搂着他的脖子撒娇道。 陈礼平笑呵呵的点头,“行,我等会儿叫下人给你们买回来。” 凤霞摇头,“不要,我想自己去酒楼吃,在酒楼吃才有感觉。” 陈礼平耐心劝道:“凤霞,现在外面乱的很,咱不出门,乖。” 家珍睁着水汪汪的杏仁大眼,“爹,我也想去出去走走,成天待在屋里,都快闷死了。” 陈礼平严肃道:“家珍,你可不能开玩笑,你肚子的孩子都九个月大了,我敢放心让你出去?” 家珍走过去,轻轻捏着他的肩膀,“人家郎中都说了,适当出去走走,有利于胎儿发育。” 陈礼平摇头,“不行,街上人来人往,万一谁撞着你咋办?” “让舅舅陪我们一起去就好了呀。”凤霞说道。 陈礼平笑骂道:“你舅舅那个不成器的东西,做事慌慌张张,能看好你们才怪。 凤霞哼了一声,双手收了回来,脑袋一偏,明确表示自己不高兴了。 陈礼平见状,心一下就软了,捏着她的小脸,“我的乖孙女,要不你等姥爷空了,我再带你们去玩?” “算了,我不去了,姥爷你放我下来。”凤霞嘟着嘴说道。 陈礼平苦笑,想了想,无奈点头。“好好好,姥爷让你们去行了,不过得把家里的下人带上。” 凤霞立马笑了,重新搂着他的脖子,甜甜道:“谢谢姥爷,我就知道姥爷最好了。” 陈礼平逗了她一会儿,见时间不早了,便放她下来,急匆匆出了家门,去米行做事。 凤霞和家珍对视一眼,高兴的鼓了一下掌,“可以去见爹咯!” “姐,是不是可以出去玩了?”陈家明在外面探了个脑袋出来。 家珍敲了一下他的脑门,“出去你可不许乱跑,不然找不见你,爹肯定要生气。” “放心,我跟着你们一起去看看姐夫,对了,姐你什么时候回姐夫家,我还想和姐夫去打野鸡呢。” “你姐夫可没有这个闲工夫,还陪你去打野鸡,他忙的很。” “我不管,反正姐夫答应我了。” 随后,家珍叫下人拿上一个大包裹,牵着凤霞的手一起走出陈府。 “黄包车。” 车夫已经在门前等着了,见状连忙恭敬的把家珍和凤霞请到车里,陈家明也上了另一辆黄包车。 “走。” 车夫拉着黄包车,又快又稳的朝王氏酒楼跑去。 至于拿着大包裹的下人,只能跟在后面跑步。 来到王氏酒楼,两人一下车,就听到熟悉的声音从一处人堆中传了出来。 “卖卤味了,卖卤味了啊,好吃又美味的卤味,前三十人可以品尝,的啊,绝对,不收一个铜板。” “爹的声音!”凤霞高兴的跳起来,想透过人群看到里面的场景。 “娘,你看,我没骗你,爹给我说了,他以后会在这里卖卤味,还说得空了会来看我。” “姐夫生意挺不错呀。”陈家明啧啧说道。 凤霞仰着脑袋道:“那可不是,昨天我爹拿来的卤味你又不是没吃。” 陈家明咽了口口水,“确实好吃,生意不好才怪了,姐,我们现在干嘛?姐夫好像没空。” 家珍看了眼人挤人的卤味摊子,嘴角露出一抹笑意,“先去酒楼,不打扰他。” 来到酒楼二楼,找到一个靠窗的包间,这个位置刚好可以看见卤味摊子的所有情况。 家珍随便要了一只烤鸭和一壶茶水,就看见凤霞站在板凳上,要去爬窗户。 连忙将她拉住,“凤霞,你可当心点儿,别摔下去了。” 凤霞摇头,透过木窗兴致勃勃的看着下面,“娘,你看,爹笑的好高兴。” 家珍一直盯着那道身影,嘴角情不自禁露出笑意,“能赚钱,当然高兴。” 随后她便皱了皱眉头,“就是不知道照顾自己,这么冷的天,也不知道多穿点儿衣裳。” “可是爹好像还出汗水了。”凤霞眼睛很尖。 家珍有些心疼,她知道家里的情况,福贵现在不仅要做生意,家里还有足足三亩地,怕是忙的脚不沾地。 “姐夫不像是是别人说的败家子啊,看起来挺能干得。”陈家明喝了一口茶,随口道。 家珍点了点头,“变化确实挺大的。” 她同样感觉有些梦幻,一个人,在短短的时间里,怎么发生了如此大的变化。 以前的徐家少爷,五谷不分,十指不沾阳春水,吃喝玩乐倒是样样精通。 结果现在不仅有模有样做起了生意,而且口舌伶俐,把这些顾客招待的舒舒服服,甚至还有来有回的砍价,神态和动作十分老道。 或许,这就是不破不立,失去了少爷的身份,成了一个大人 第三十四章 大方的老丈人 整个上午,家珍就这么静静坐在二楼的包间里,看着下方忙碌的身影。 陈家明吃了小半只烤鸭,实在是吃不动了,闲的无聊,先先一步离开,说中午的时候再回来。 到了中午的时候,卤味卖的七七八八,福贵和来顺坐在地上休息,家珍这才带着凤霞,让下人拿着包裹走下去。 徐福贵正在和来顺讲以前听到的荤故事,“县太爷去省城很多天,回来后和他的姨太太做那种事,做完以后,姨太太搂着他说:”每次你从省城回来,我都感觉换了一个人。” “为了这句话,县太爷一晚上没睡着,还在想是不是在夸他。” 来顺懵懂的看着他,“然后呢?” 徐福贵双手一摊,“讲完了。” 来顺摸了摸自己的光头,“那到底什么意思,少爷你就直接给我说,我想不明白。” 徐福贵大笑一声,一道温柔而又熟悉的声音传来,“呸,不要脸。” 他立马像是被电流击中一样,一下便从地上坐起来,看见身后挺着大肚子的精致丽人,局促的拍了拍衣裳,但身上的油污却怎么都擦不掉。 “少奶奶,您来了。”来顺站起来,高兴道。 家珍微笑点头,将食盒拿出来,“你们饿了,来吃。” 食盒里面是她在王氏酒楼点的饭菜,除了剩下的烤鸭外,其余还有几道招牌菜,散发着阵阵热气和香味。 来顺征询了一下自家少爷的意见。 “你看我干什么,家珍叫你吃,你就吃呗,不是早就嚷嚷着饿了吗?” 来顺这才接过食盒,傻笑道:“我等着和少爷一起吃。” 家珍向前走了两步,相用手里的丝巾擦一擦徐福贵脸上的汗水。 “别,我随便擦擦就行了,这么好的丝巾别弄脏了。”徐福贵说道。 家珍皱了皱好看的眉头,轻声道:“过来。” 徐福贵不敢拒绝,家珍轻轻擦了擦他的脸,抿嘴道:“也没带水出来,嘴巴都干了,还有,天冷了不知道啊,也不知道多穿点儿。” 徐福贵笑笑,他也想多穿点儿,但想着反正都是干粗活,把好好的衣服搞脏了就不好了。 就像他身上穿的衣裳,上面满是油污,看起来脏兮兮的。 “早知道你要来,我就穿身好看的衣服。”徐福贵嘀咕道。 家珍好笑的看了他两眼,踮起脚尖将他额头上的辣椒擦去,“怎么,还见不得人了?” 凤霞见两人忽视了自己,插在两人中间,张开双手,“爹!” 徐福贵退后两步,摇摇头,“爹身上脏,不抱。” 凤霞一瞬间就委屈了,只听见他说了不抱两个字,眼眶飞速泛红,泪水在里面打转。 徐福贵心疼的蹲下身,安慰道:“等爹把衣裳换了好不好?换了再抱你。” “爹,你是不是不喜欢凤霞?” 徐福贵又心疼又好笑,“爹咋会不喜欢凤霞,你看,爹还给凤霞留了鸡蛋呢,卤好的鸡蛋,像不像是凤霞的眼睛?” 凤霞噗嗤就笑了,接过鸡蛋,“凤霞的眼睛才没有这么难看。” 家珍让下人把包裹递过来,“福贵,这些东西你带回去,有些是爹娘和长根的,你可别搞错了。” 徐福贵接过包裹,很沉,“里面是什么东西?” “没什么,变天了,买了几块洋布,给爹娘做的厚衣裳和被子,你也有。” 徐福贵咧嘴笑了,“家珍,还是你想的周到,不过你可别老是往外跑,大着肚子呢,我们家里都挺好的。” 家珍轻轻哼了一声,“和我爹说话一个模样,行了,把衣裳穿上,先吃饭,看你饿的肚皮都凹进去了。” 徐福贵拍了拍结实的腹肌,“确实饿了,衣裳等回去再换,我现在不冷。” “这么冷的天,你就穿一件单衣裳,咋会不冷。” “真不冷,不然我也不会出汗水了。” 家珍拿他没办法,让他跟着自己到二楼的包间去,食盒里的给爹娘带回去吃。 “家明本来也过来了,待不住,出去玩去了,一直念叨着要和你去打野鸡。” 徐福贵扶着她上楼梯,“天冷了,野鸡不好打,麻雀倒是挺好套。” “你和他一个样儿,就喜欢玩这些。” 坐在包间里,徐福贵和来顺拿起碗筷,将热腾腾的菜夹到大米饭上面,往嘴里大口大口刨着,像是没吃过饭一样。 家珍端了一杯茶给他,眼神有些心疼,这是饿成什么样了。 “家珍,凤霞,你们也吃啊。”福贵含糊不清的说道。 家珍轻轻点头,给他夹了一块肘子肉,让他慢点儿别噎着。 往肚子里垫了点儿吃食后,徐福贵这才放慢动作,打听家珍最近在干什么。 家珍说平时在家里没事,就给凤霞和肚子里的孩子做衣裳。 其实她也想给福贵做,但是陈礼平看见了会不高兴,所以只能去买现成的洋布衣裳。 但是,外面做好的,哪有自己亲手做的合身舒服? “生意怎么样?”家珍关心问道。 来顺咧嘴一笑,抢先道:“少奶奶,生意可好了,昨天赚了有一个银元,今天更多,虽然没有两个银元,但也差不多了。” 家珍也高兴,露出一排整齐洁白的牙齿,嘱咐道:“那你们也别累着自己了,身子累坏了可不值当。” 吃饱喝足,徐福贵本想打个饱嗝,想到这里不是家里,便生生忍住了。 晃眼看到凤霞脖子上的物件,好奇问道:“长命锁?还是金的,老丈人送的?” 凤霞捣蒜似的点头,“姥爷人可好了。” 徐福贵砸了两下嘴,“老丈人还真舍得,凤霞,你平时可得藏好了,不然给人抢了去。” 聊了一会儿天,家珍见时间差不多了,怕陈礼平担心她,便准备回去。 徐福贵将她送到黄包车上,将家里带来的白菜拿给下人,然后嘱咐车夫慢点儿稳点儿。 “爹,我和娘还来看你。”凤霞坐在黄包车里,使劲的挥着手。 县城已经散场,街上没几个人来往,徐福贵买了三十斤米,和来顺一起回家。 他实在是不想吃红薯了,香喷喷的大米饭才是他的最爱 第三十五章 白寡妇 “少爷,那个县太爷和姨太太的故事到底什么意思?”路上,肩上扛着大包裹的来顺嚷嚷问道。 徐福贵随手折下一根草放进嘴里,“还能有什么意思,姨太太不是都已经说了嘛,每次都换了个人。” “换了个人?”来顺嘀咕两句,突然抬起头来,“哈哈哈,我明白了,姨太太在外面偷人了!” 笑了一会儿,来顺突然正色道:“不行,以后我的媳妇儿得天天守着,万一她也换了个人咋办?” “还能咋办,休了再找一个呗。” 来顺摇头,“根叔说了,要了女人,就是一辈子的事情。” 徐福贵咬着青草,“算了,以后给你找一个乖巧懂事的女人就行了。” “嘿嘿,这个好。” “对了,不仅要乖巧懂事,还得找屁股大能生儿子,前面也大的那种。” 来顺不好意思的低头,眼里已经有些憧憬了。 回到村,村口的李子树下面,村里的孩子正聚在一起玩儿,其中便包括陈家和孙家的三个孩子。 这群孩子一看见他俩,眼睛顿时就亮了,特别是陈家和孙家的三个孩子。 闹腾的声音瞬间消失,也没有多的动作,就这么眼巴巴的看着他。 徐福贵哑然失笑,今天正好还剩几个卤蛋和一点儿心肺,他想了想,拿了三个卤蛋出来扬了扬,大声道:“小崽子们,该叫我什么?” “贵叔!” “贵哥!” “少爷!” 这些小孩子都是人精,闻言立马大声喊了出来,徐福贵立即指着其中几个孩子,“刚刚你们叫我什么,叫错了啊。” 那几个叫少爷的立马改口,叫贵叔或是贵哥。 徐福贵笑呵呵的把其中最大的几个孩子叫过来,将三个卤蛋交到他们手上,让他们分给其他孩子。 “谢谢贵哥。” “谢谢贵叔。” 在孩子们的欢迎声中,徐福贵和来顺走进村里,迎面就碰到了顶着两个黑眼圈,无精打采的王喜。 “你这是咋了?王喜。”来顺问了句。 王喜看了一眼徐福贵,想起昨晚的事情,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没啥,就是昨晚没睡好。”王喜随意摆了摆手,打起精神问道:“福贵,听说你在收鸡蛋鸭蛋是不是?” 徐福贵点点头,“对,我们刚才就去县城卖卤味,你要是想卖的话,你就去找孙伯,我叫他帮忙给我收。” 王喜搓了搓手,“那鱼你要不要?什么鱼都有,花鲢,草鱼” 他家里挖了一口不小的鱼塘,里面养了不少鱼。 他倒是想拿去县城卖了换些钱,但无奈交通运输是个大问题,不说费时费力,每次还没送到县城,鱼就先死了。 他自己吃也舍不得,倒不是舍不得鱼,而是舍不得放油和其他的佐料,他们家里也不富裕。 当然,他鱼塘里的鱼也没喂的有多好,顶多平常割点儿草甩进去,普遍也就几斤大小。 徐福贵摇摇头,“不收,我总不能卤鱼?” 王喜有些失望,“不能卤鱼吗?我还以为猪下水都能卤,鱼肯定也能卤。” 徐福贵摇摇头,他从来没见过有人卤鱼,自己也没兴趣尝试。 “那我能拿鱼给你换点儿卤味吗,刚刚从你家路过,那味道,从来没闻到有这么香的东西。” 徐福贵这下点头了,“行啊,也别说什么换不换的了,晚上来端一盘卤味回去,和媳妇儿孩子一起尝尝。” 王喜之前送了一袋玉米面过来,他还记得,礼尚往来该是如此。 王喜却拒绝了,“哪有白吃白喝的道理,我等会儿就给你挑一条大的鱼送过来。” 和王喜分别,徐福贵突然想要不要自家也挖个鱼塘出来,在里面放些鱼苗。 他们这地方的水质好,平时河里沟里都能看到鱼,自己养鱼不需要太讲究,随便丢点儿草就能活,以后自己吃鱼也方便。 但仔细琢磨,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实在是没时间,光是地里的活都没时间操心,没别的精力去挖个鱼塘。 想着这些有的没的,来顺的胳膊突然碰了碰他,“少爷,你看。”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美妇挽起裤腿踩在水田里,不知道在干什么。 她和别的农村妇女看起来很不一样,光是皮肤就白了许多,而且即便穿着宽大的粗布衣裳,也能隐隐约约看到她前面和后面的规模之大。 刚好她弯着腰,后方浑圆挺翘,牢牢吸引男人的目光。 这人徐福贵认识,在徐家村是个着名的寡妇,带着一双双胞胎女孩,在村里的日子不比他徐家好哪里去。 徐福贵看了一眼就收回目光,调侃道:“你是不是就喜欢这样式的?” 来顺问答不一,“我可没说喜欢她,人家可是个寡妇,我可不想听村里人闲话。” 农村淳朴,但风言风语也多,特别是一些老婆子,就喜欢说三道四。 比如身材诱人的白寡妇,据他前世所知,是一个很勤快老实的妇人,没见和别的男的多说话,但村里总有一些说她不守妇道的话,简直莫名其妙。 当然,背地里几个男子聚在一起的时候,不可避免会讨论到白寡妇,言里言外都有些渴望。 但也仅限于此,真没谁敢付诸行动,寡妇也不是好招惹的,万一人家破罐子破摔闹起来,双方家庭都得受影响。 “行了,回去了。” 来顺不舍的多了两眼,真的浑圆挺翘,不知道摸上去是什么滋味,肯定很舒服。 心里正幻想的时候,那白寡妇似乎是察觉到有人在看她,居然转过了头,和他两来了个对视。 “日!” 徐福贵骂了一声,掉头就走,来顺更是尴尬的脸都红了,落荒而逃。 白寡妇看着两人消失的背影,没什么表情,这种情况也不是第一次了 第三十六章 包裹里的东西 白寡妇将裤腿往下放了一截,遮住白皙的肌肤,叹了一口气,继续寻找着鸭子。 她刚刚清点家禽,发现少了一只鸭子,这可把她给急坏了。 孙道堂和她沾了点儿亲戚关系,今天带着许开慧一起来家里,给她说了收购鸡蛋和鸭蛋的事情,顺带提了一句徐家的卤味生意。 徐家做什么生意她并不是很关心,但是孙道堂说以后会长期收鸡蛋鸭蛋的事情,让她非常上心。 家里没有男人,婆家因此怪罪于她,和她断绝了关系,生的两个双胞胎女儿也不认。 至于娘家,她是四二年豫省大饥荒九死一生逃出来的,根本就没有娘家。 所以她只能肩负起家庭的重担,操持家里家外所有的活儿,如此也只能勉强有一口吃食,饿肚子是常事,更不要妄想有什么收入。 特别是上次樱花国投降,南方部队进城,顺便收了一下粮食,彻底把家底给掏空。 孙道堂的到来,无疑给了她一个机会,能让家里有一个收入。 哪怕收入很有限,她也十分珍惜。 结果现在少了只鸭子,还是一只能下蛋的母鸭,可把她给着急的不行,连忙出来寻找。 找了好久,才看到这只鸭子躲在水田最里面,这才下田去查看。 来到水田最里面,她惊讶发现,原来这里还有一窝鸭蛋,怪不得这只鸭子最近老是不回家,原来在外面筑起了窝。 白巧燕将衣服的下摆掀起来,露出白皙的肌肤,伸手将所有鸭蛋放在衣服兜里。 “嘎嘎。”鸭子不满的叫了两声。 白巧燕拍了一下它的脑袋,“走,跟我回家,今晚给你加点儿玉米。” 说着,将这处窝彻底捣毁,防止母鸭将蛋生在外面。 回到家,将鸭蛋放在米缸里,来到院子清洗脚上的泥泞。 外面路过的庄稼汉,热情的打了一声招呼,眼神有意无意落在她洁白的脚丫上。 白巧燕不咸不淡的回了个招呼,她不反感这些目光,男人的德行她都知道。 再说了,有时候半夜的时候,她同样会有些难受,忍不住夹紧双腿,这乃是人之常情。 “娘,娘” 两道轻柔的女声响起,随之进来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女孩,看上去不过五六岁左右。 女孩脸上脏兮兮的,手上衣服上满是泥沙,不过眼神却十分清澈,像是黑色的星空般,闪闪发亮。 “大双,小双,又把衣服搞那么脏。”白巧燕看着自己的这对双胞胎闺女,忍不住轻轻笑了起来,蹲下身帮她们拍去身上的泥沙。 “娘,你看我们带了啥回来。” 两人张开手心,里面各自放着一块蛋皮,凑近还能闻到一股卤香。 “娘,这是贵叔给我们的,可好吃了,你快尝尝。” “贵叔?哪个贵叔?” “就是少爷啊,不过他不让我们叫他少爷,让我们叫他贵叔,叫了他就给我们吃卤蛋,真的好吃,好吃的不得了,娘,你快尝尝。” 闻着鼻尖的卤香,白巧燕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摇摇头,“娘不爱吃蛋,你们吃。” “娘骗人,蛋蛋这么好吃,怎么可能有人不喜欢吃蛋。” “就是,娘可不许骗我们小娃娃。” “娘,你就尝尝,贵叔拿了三个卤蛋出来,一人分了点儿,大家都说好吃呢。” 白巧燕问道:“你们那群孩子都有?” “对啊,不过有些没去村头玩,就没分给他们。” 白巧燕点头,两个姐妹又劝,她这才尝了一小块。 “怎么样,好不好吃?”大双小双期待问道。 白巧燕不舍的咽下去,“好吃,原来这就是卤味,怎么做的,这也太好吃了。” 大双小双用力点头,“就是,我们都觉得特别好吃,其他人还说了,以后吃完中午饭就去村口等着贵叔。” 白巧燕皱眉,“没道理,吃一次就行了,哪有天天要的,让别人笑话。” “可是别人也会去,我们要是不去,不就是吃不到了?”大双小双委屈巴巴的说道。 白巧燕沉默些许,无奈道:“算了,随你们,不过可不能缠着别人要,知道不?” 大双小双高兴点头。 “行了,去玩,我去地里了。”白巧燕笑着摸了摸她们的脑袋。 另一边。 徐福贵和来顺回到家,陈运生和孙道堂还是老样子,像是商量好的一样,一起来到院子,将收来的卤货材料拿给他。 徐福贵收下以后,来到屋里,将食盒给打开,“爹,娘,根叔,这是家珍让我带回来的。” 徐母探头看了看,笑眯了眼睛,“家珍这孩子心里永远想着我们,福贵,你娶了个好女人。” 徐福贵笑着点头,“能娶到家珍,是我上辈子当牛做马换来的。” “少爷,你们吃了没。”长根一边问,一边把那些猪下水划拉到自己面前的木盆里。 “吃过了,家珍请我们在王氏酒楼吃的,吃的可饱了。” 徐福贵满足说道,重生回来,还是第一次吃的这么好,差点儿没把肚子给胀破。 徐母盖上食盒,“那就留着晚上再吃,我们早就吃过了,这个大包裹里是啥,不会也是家珍给带回来的。” “是,就是少奶奶让我和少爷带回来的,说是老爷和夫人你买的衣裳被子。” 徐母叹了一口气,“真是为难家珍了,还要让她来接济我们。” 打开包裹,将里面的东西拿出来后,众人顿时吃了一惊。 里面的东西可不少,一共有三床厚被子,看样子每间屋子都准备了一床。 除此以外,每个人都有一件洋布厚衣裳,包裹最下面还有一袋二十斤的米和一块腊肉,甚至还有五块银元。 怪不得包裹这么重,原来里面塞了这么多东西。 徐福贵笑呵呵的提起米袋,“娘,以后就别吃红薯了,我们天天吃大米饭好不好?” 徐母拍了一下他的脑袋,“还大米饭,想的倒是挺美,这些大米等家珍回来再吃,先把那些红薯玉米面吃完再说。” 将衣裳被子收起来,众人撸起袖子,开始处理卤货 第三十七章 父女争论 一辆黄包车停在陈府前,车夫小心翼翼把车给放下,恭敬道:“少奶奶,小姐,到了。” 家珍拉着凤霞的手走下来,轻轻说了声多谢,车夫从下人手里接过铜钱,嘴角满是笑容。 “娘,我们明天还去看爹好不好?”凤霞蹦蹦跳跳的走进大门,老远都能听到她清脆的笑声。 家珍笑笑没说话,怎么可能每天都出去,她爹又不是傻子。 两人说说笑笑走进堂屋,看见眼前负手而立背对着她们的身影,心里顿时咯噔一声。 陈礼平脸色铁青,眼睛微眯,浑身散发出生人勿进的寒冷。 “姥爷!”凤霞叫了一声,高兴的跑过去张开手。 陈礼平脸色稍缓,将她抱了起来,不咸不淡问道:“你们去哪儿玩了?” 凤霞是个小机灵鬼,只是乐呵呵的笑着,像是听不懂一样,没有回答。 家珍上前几步,将手里的白菜和油皮纸放在桌上,一如既往的温柔道:“爹,王氏酒楼前新开了一家卤味,味道还不错,我给你带了些回来。” “卤味?”陈礼平气急反笑,“你可真是爹的好女儿啊,还说是想散散心,结果就是想去和那个畜生见面?还用我给你的银元,给他送了这么多东西过去!” 凤霞搂着他的脖子,“姥爷,你别怪娘,是我闹着要娘带我去的。” 家珍仰头,直言直语,“我去见我丈夫,有何不可?” 陈礼平愣在原地,深深的看了眼她,面无表情坐在太师椅上,喝了口茶,忍不住深深叹了口气。 家珍意识到自己语气有些冲,走过去坐在桌子另一边,“爹,是你小时候教育我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是爹错了,爹应该教你,应该嫁人,而不是嫁给畜生。” 家珍深深吸了几口气,情绪激动下,突然感觉肚子有点痛,精致的脸蛋露出痛苦的神情。 “家珍,你没事,郎中,郎中呢,还有接生婆,都给我叫过来。”陈礼平着急道。 “不用,我没事。”家珍缓了口气,努力让自己心平气和,肚子里的孩子也随之平静,不再闹腾。 家珍温柔的抚摸着肚子,“这孩子,以后肯定稀罕我。” 陈礼平松了口气,忍不住说道:“家珍,你到底图那畜生什么?你难道想跟着遭一辈子罪。” “日子过的苦先不说,关键是他对你不好啊,还不如一刀两断,长痛不如短痛。” 家珍点点头,“爹,你说的没错,以前的福贵,比你说的还要荒唐,我也不知道当初是怎么看上他的。” “还能因为什么,说他长的顺眼,还会哄你开心,把你给骗走了呗。”陈礼平气愤的嘀咕一句。 “所以你趁早离开那畜生。” “不要,我要我爹!”凤霞大声吼了一句。 家珍看了她一眼,笑着道:“你看,凤霞会愿不愿意,她可喜欢她爹了,我也不想让凤霞难受。” “再说了,福贵把家产输光以后,已经知道稀罕人了,也知道当家里的顶梁柱。” “爹,你说我好不容易花了这么多年时间,让他从一个二流子变成一个好丈夫,为什么要这时候离开?” “我可不想前人栽树后人乘凉,让别人占了这个便宜。” 陈礼平愣住了,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仔细琢磨自家闺女说的话,好像的确有几分道理,但他总感觉有哪里不对? “那他以前干的那些荒唐事,你就这么原谅他?”陈礼平不甘心问道。 家珍轻快道:“当然不会,以后家里家外的话,都得他干,别想过少爷的生活。” 陈礼平无语,“家珍,你从小到大,一直都这么心软,还是爹的错,当初不该同意这门婚事。” 家珍摇摇头,“爹,没你想的那么糟,其实福贵没沉下心来的时候,我心里也七上八下的。” “但是现在,我觉得在他身边,很踏实,真的很踏实。” 见到自家闺女这幅模样,陈礼平知道自己的愿望是落空了,再次叹了一口气。 “爹,一个人总会变的,要不你试着去接受一下福贵?” 陈礼平拂袖,“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我这辈子都原谅不了这畜生。” 徐福贵对他干的荒唐事,至今让他血压上升,不知道被其他人笑话了多少。 家珍把油皮纸打开,让下人拿来一双筷子,“爹,尝尝。” “这就是那畜生卖的卤味?哼,估计干不了几天,就得把家底全部亏掉。”陈礼平摆摆手不打算吃。 云溪县城就这么大,发生点儿什么事,很快就可以传遍,徐福贵的卤味摊子,也逐渐流传开来。 陈礼平也是看到自家掌柜吃的卤味,好奇询问之下,这才知道事情的原委。 凤霞用筷子夹起卤肉送到他嘴边,撒娇道:“姥爷,你就尝尝,我爹做的可好吃了,我就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我不吃。”陈礼平偏头。 “吃嘛,姥爷,求求你了。” 陈礼平绷不住了,脸上露出笑容,还是张嘴含住了卤肉。 “怎么样?”凤霞期待问道。 “一般般。”陈礼平心口不一道。 “再吃一块。”凤霞又要喂。 陈礼平笑呵呵的把筷子拿过去,“姥爷自己来,姥爷自己来。” 吃了两口,陈礼平便不再吃了,卤肉味道虽然确实好,但是他也不是没见过世面。 “这白菜也是福贵亲手种出来的,晚上给吃了。”家珍眼角含笑。 陈礼平起身,“随你,我去休息会儿,你弟弟呢?我不是叫他陪着你吗?又跑哪儿鬼混去了?” 他心里还是有些不舒服,对徐福贵的成见依旧在。 这不是一天半月能改变的。 “家明应当是去找他朋友去了。” 陈礼平走后,凤霞这才深深呼出一口气,“姥爷生气的时候好吓人,我都不敢说话了。” 家珍摸了摸她的脑袋,心情有些不错。 “娘,我们现在去哪儿?” 家珍眼珠子转了转,想起福贵的卤味摊子,笑了笑,“我们找个木匠来,给你爹做个东西” 第三十八章 新的卤味摊子 “咕咕” 天还不亮的时候,山林里传来不知名动物的叫声,在生物钟的催促下,他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 好困。 他使劲拍了拍自己的脸,一鼓作气从床上起来,冰冷的空气一刺激,睡意消散大半,赶紧将家珍给他买的衣裳给穿上。 天气,越来越冷了。 他疲惫的打了个哈欠,这段时间可把他忙活的够呛,每天走三十里的路来回县城做生意,回来以后又得处理新的卤货。 赶紧将卤货放进锅里,就得赶紧拿着锄头去地里忙活。 地里忙活完还不够,有时还得去山里找柴火,最近家里木柴消耗的很快。 最近一段时间,很多时候都是天黑尽了,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 不过虽然疲惫,但他心里却相当充实,每次看着身体健康的一家人围着桌子吃饭,一切的辛苦都值了。 还好家里有来顺这个强壮的劳动力,别的不说,在山上找柴火,每次回来都扛着近百斤的柴火,劈柴更是一劈一个准。 点燃煤油灯,徐福贵打着哈欠,来到灶房,发现长根已经睡醒,正在灶火前烧火,锅里噗噗冒着热气,里面蒸着昨晚剩下的饭菜。 “根叔,你去多睡会儿,我自己来就行了。”徐福贵挨着他坐下,伸出双手烤火。 长根憨厚的笑了笑,“年纪大了,睡不着,少爷你够累了,我闲着也是闲着。” “根叔,你可千万别这么说,我就没见你什么时候闲过。” “少爷,这两天买卖好吗?” 徐福贵摇摇头,“天冷了,没前几天卖的好。” 天气越冷,卤味便越不好卖,冬春便是卤味的淡季。 当然,只是相对来说卖的没那么好,其实生意还是可以,徐福贵卖的分量和之前差不多,卖不完也没关系,可以留着第二天继续卖,或者自己家里吃。 就算自己家里吃不完,也可以拿去送给村里的孩子和邻居。 所以现在只要他和来顺出现在村里,就会受到孩子们的热情欢迎,其他村里人也会亲热的和他打招呼。 两人闲聊着,一旁的来顺丝毫不受影响,扯着呼噜睡的无比香甜。 饭菜蒸好以后,长根将来顺叫起来,两人先将锅底的热水倒进盆里洗了个舒服的热水脸。 至于刷牙,暂时没这个条件,只能沿用以前的办法,用盐水来漱一漱口。 长根在锅里蒸了两个卤蛋,两人放进碗里,混着大米饭一起吃,昨晚吃的是炒白菜,虽然简单,但吃的同样很满足。 “根叔,我们走了。” 两人点燃火把,踩着草鞋,不顾脚底板传来的阵阵寒气,身上背着卤货和调料,走进了夜幕中。 “少爷,小姐和少奶奶许久都没来了。”来顺打了个哈欠,“我好想小姐。” “你少奶奶还大着肚子,哪儿能每天出来。” “也是哈。”来顺傻笑两声。 没走一会儿,天便蒙蒙亮了起来,两人将火把熄灭,缩着脖子走在山林小路之中。 这鬼天气,实在是太冷了,关键他们也没有御寒的办法。 家珍送给他们的衣服虽然暖和,但大家都舍不得穿,这么好的衣裳,搞脏搞破就太可惜了。 但这么冻下去也不是办法,今天收了摊,去看看棉花和洋布是咋卖的,叫娘做几身棉衣出来。 洋布相比较于本地的粗布来说,不仅更便宜,而且质量更好,颜色也更鲜艳。 毕竟前者是工厂生产出来的,后者是自己家里搞出来的,不在一个档次很正常。 现在土布已经没多少活路了,市场里面全是洋布,甚至有很多人家都不再去生产土布。 原因很简单,土布费时费力,有那个功夫,去县城打零工赚的钱都能买更多的洋布。 来到县城的时候,天色已经大亮,街上的店铺零零散散有些在开门,行人来往稀疏,显然时间还比较早。 来到王氏酒楼前,徐福贵一抬头,便看见一对熟悉的身影笑吟吟的看着他。 “家珍,凤霞,大早上的你们怎么在这儿?凤霞你也是,你娘肚子里还有孩子呢。”他既是高兴又是着急。 这都十月份底了,下个月就是冬月,上一世有庆就是这时候出生的,家珍现在可千万别出什么意外。 凤霞噘着嘴,“爹,你凶我干嘛?” “爹不是凶你,爹不是说让你照顾好娘吗?” “哼,爹就是凶我。”凤霞不高兴的转过头,小手攥着衣角。 家珍并不生气,他知道福贵是因为在乎她才会这样,换做以前,哪里会想的这么周到。 “福贵,你看凤霞给你做了个啥?” 福贵朝旁边看了看,他一来就发现了一块深绿色帆布将一个东西盖的严严实实,不知道里面是什么。 家珍挥了挥手,让下人把把帆布掀开,一个通体由原木打造的卤味摊子静静坐在青石板的路上。 摊子不大,但站下三四个人绰绰有余,里面同样有抽屉,还特意在摊子上划分出几个格子,可以放不同种类的卤味。 更让人眼前一亮的是,摊子前面还有一块红木牌匾,上面写着龙飞凤舞的四个大字——徐记卤味。 甚至每样卤味的价格都标注在了摊子前面,比之前他们那个粗制滥造的卤味摊子好了不知道多少。 来顺高兴的张大嘴巴,走过去不断抚摸,脑袋里找不到任何词语来形容。 凤霞转过头,发现了什么,走过去拉着他的手,“爹,你怎么哭了。” 徐福贵揉了揉眼眶,将她抱了起来,“爹没哭,爹就是没睡好。” 凤霞盯着他看了一会儿,也没多想,咯咯问道:“爹,那你喜不喜欢我和娘给你准备的礼物?” 徐福贵点头,笑的无比高兴,“喜欢,爹喜欢的不得了。” 家珍同样高兴的笑了,这个卤味摊子虽然是请木匠打造的,但设计思路却是她提出来的,包括牌匾,格子,还有遮尘遮蚊的纱布,甚至还可以避雨。 当然,这个卤味摊子重量不轻,毕竟通体都是原木打造的,但摊子下面有四个木轮,移动还算比较省力 第三十九章 风流王文昌 得了新的卤味摊子,徐福贵相当高兴,但还是不忘说道:“家珍,你平常可得多个心,大着肚子呢,不能粗心大意。” 家珍无奈点头,“知道了,又不是第一次生孩子,你不用操心我。” “我不操心你,难道还操心别的女人?” 家珍哼了一声,幽怨的看着他,“你以前不就是喜欢操心别的女人嘛?” 徐福贵讪笑两声,不愿在这个话题上多说,他以前就是个混蛋玩意儿。 和来顺一起将卤味摆放在摊子上,与以前相比,这个摊子看起来正规多了,而且也更加干净卫生,顾客的观感也会好上一截。 “家珍,这是孙伯给我们送的干香菇,我给卤了一些带过来,特意让你和凤霞尝尝。” 家珍接了过去,打开看了一眼,“我拿回去和我爹一起吃。” 大早上的没什么生意,徐福贵将刚刚扯下来的帆布垫在地上,一屁股坐了下去,然后拍拍自己的背,示意她坐这儿。 家珍翻了个好看的白眼,“你也不害臊,我可不想浸猪笼。” 说着,她打开摊子下面的柜门,里面居然也是真空的,还放着两张木板凳,家珍拿出一个,自己扶着腰慢慢坐了下去。 这时,她才发现福贵和来顺脚上穿的是草鞋,抿了抿嘴,“福贵,明天收摊以后来家里一趟。” 徐福贵眼睛一亮,“老丈人叫我去的?” 家珍掩嘴噗嗤笑了一声,“想什么呢,我爹咋可能请你去家里,我是想让你去拿布鞋,你看你脚都冻紫了。” 徐福贵低头看了一眼,不在意的说道:“娘给我做了布鞋,但那些泥巴路咋敢穿,一趟就给穿没了,还是草鞋好,怎么糟蹋都不心疼。” “不行,脚上不热乎,身上穿的衣服再多也没用。” “其他人还不是这么穿的。”徐福贵嘀咕了一句。 家珍无奈,伸出葱白的手指点了一下他额头,“你这人现在咋这么能吃苦?你到底还是不是福贵了?” 徐福贵享受的笑了笑,“我当然是福贵,能吃苦的福贵。” “那你明天还是得来拿,我给爹娘他们也做的有,里面塞了棉花,热乎的很嘞。” 说着,家珍将脖子上的白色围巾取下来,作势要给他戴上,“穿这么点儿,也不怕感冒,连凤霞都知道多穿点儿。” 徐福贵没有接,转移话题,好奇问道:“老丈人能让你随便出来看我?” 凤霞插了一嘴,“姥爷当然不高兴,但他说不过我娘,也管不住我们。” 徐福贵沉默,随后叹了一口气,“家珍,你还是要对爹好些,他老人家为我们操了不少心。” “你送我的这些东西,爹肯定也知道,我们不能自己骗自己。” “哼,这还要你说,我当然知道孝敬我爹,反倒是你,别再气他就行了。” “我指定不会了,我还想多孝敬他,可惜我现在没本事。” 老丈人可比他厉害多了,不仅掌握着县城绝大部分的米粮,还是云溪县城商会的会长。 家珍笑笑,问家里的红薯和土豆成熟了没有。 徐福贵点点头,“差不多了,正准备这两天就开挖,娘还在坛子里做了一些盐白菜,她说你喜欢吃这个,对了,还有咸鸭蛋。” “咸鸭蛋,凤霞最喜欢吃咸鸭蛋了!”凤霞高兴说道。 家珍还想说什么,却突然来了一位客人,徐福贵连忙从地上起来,堆起笑容推销。 有这位客人开了一个头,生意也逐渐好了起来,但肉眼可见没有以前那么忙碌。 “家珍,你带着凤霞先回去,天怪冷的,别吹着了。”徐福贵抽空说了声。 家珍点头,下人赶忙为她招来一辆黄包车,她带着凤霞离开。 “福贵,生意兴隆啊。” 临近中午的时候,王文昌突然出现在王氏酒楼外面,尽管是大冷天,他手上依旧拿着一把折扇,嘴角带着玩世不恭的笑容,脸上的黑眼圈很明显,眼神有些低迷,一副没睡醒的样子。 徐福贵意味莫名的笑了笑,拱了拱手,“王少爷又是一夜春宵,简直令人心生羡慕。” 王文昌舔了舔嘴唇,似乎是在回味昨晚的滋味,打开折扇摇头晃脑道:“福贵,你听我细细道来,青楼新来的一批女子” 王文昌也不把他当外人,把昨天青楼女子的美好一一叙说出来,听的徐福贵和来顺口干舌燥。 王文昌说完以后,闭着眼睛,“极品,简直是极品,明晚,我还得去尝试一番,体会不同的乐趣。” 来顺心直口快,“为什么今晚不去?” 王文昌扶了扶自己的腰,“今晚有要事,女人哪有事业重要。” 来顺恍然的点点头。 王文昌将折扇交给身旁的下人,靠近卤味摊子打量起来,“福贵,你这摊子也换了,不错不错,徐记卤味,以后也做成个老字号,没有猪耳朵了?” 徐福贵摇头,“没了,猪耳朵最好卖,最先卖完。” 王文昌惋惜的摇摇头,让下人把一副猪肾一副羊肾拿出来,“帮我拿回去卤了,看看这玩意卤出来是个啥味道。” 徐福贵接过去,拍着胸脯说没问题。 王文昌现场拿起一个卤鸡蛋剥开吃了,点点头,又拿起一个卤鸭蛋,挥挥手便进了酒楼。 “少爷,这王家少爷还挺有意思的。”来顺说道。 “确实有意思。” 将卤味卖了个七七八八,两人将剩余不多的卤味打包起来,一起把摊子抬到王氏酒楼的后厨。 徐福贵将刚才扯下来的帆布仔细叠放,准备一起带走。 这帆布也不便宜,还是防水的,他可不舍得便宜了别人。 没有着急离开县城,他按照徐母昨晚的交代,将家里需要的东西一一买齐,然后去买了不少棉花。 一通花销下来,今天赚的钱又全部花了出去。 来顺看的心疼无比,不过徐福贵觉得倒是挺好的,银元赚来就是花的,存起来当然好,但是提升家里的生活水平更重要。 买好东西,两人再次大包小包的走出县城,得赶紧回去吃口饭,将地里的红薯土豆挖出来 第四十章 好消息 两人刚出城门,一阵敲锣打鼓的声音便从远处传了出来,其间还伴随着卡车的轰鸣声。 “谁家的喜事,这么大场面。”有路人疑惑的说了一句,将路中间让了出来。 徐福贵和来顺跟随他们的脚步站在路旁,遥遥看着一辆军绿色的卡车冒着黑烟使了过来。 卡车的车斗里站着锣鼓队,卖命的用力吹着打着,声音震天价响,像是要把老天吼个窟窿出来。 眼见到县城了,卡车上的一人拿出铁皮喇叭,兴高采烈的大声喊道:“好消息好消息,雾城商谈结束,南北方共识达成,我们的和平终于到来了!” “好消息好消息,战火停息,战火停息,和平到来了。” “好消息好消息” 卡车突突突的从他们面前驶过,铁皮大喇叭的声音也随之传到县城里面,引起人们的诧异。 雾城商谈他们并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这些是上层的博弈,只听到战火没了,顿时高兴的喜极而泣。 随着大喇叭的声音,整个县城的人们都欢呼起来,人们跟在卡车后面,不断欢呼,跟着大喇叭的声音称赞。 这片大地,已经遭遇战争太久了,死的人更是不计其数,有些人,更是一出生就在战火里面,结束的时候,战火却还在燃烧。 百姓,苦战争久矣。 “少爷,战争结束了。”哪怕是一根筋的来顺,听到这个消息,也不由得咧嘴笑了起来。 “卡车上坐的好像是县太爷,你看,真的是县太爷,他还把脑袋伸出来了。”来顺又补充了一句,忍不住上前走两步,看着人们站在街上欢呼。 看了一会儿,他转过头,脸上的笑容变成疑惑,“少爷,你怎么不高兴?” 徐福贵从热闹的人们身上收回眼神,摇摇头,“没什么,我们回家。” 这次的所谓什么商谈,只不过是一个笑话罢了。 和平,只不过是那些坏人抛出来的烟雾弹。 原本心情很不错的徐福贵,心情突然变得糟糕,他看着脚下这片土地,突然有些心疼。 战火,又要烧起来了。 不过,这把火必须要烧,不破不立,只有新兔的成立,才能让这片古老的大地焕发出新的生机。 他已经迫不及待想成为新兔的一份子。 可惜,还得要好几年的时间。 “走,回家。”见来顺还不走,他不轻不重的踹了他一脚。 虽然这个和平是烟雾弹,但至少半年内是太平的,半年以后,他就得打起十二分的精神。 因为,半年以后,战火烧起来,他得尽量离远一点,避免被拉去当了壮丁。 两人继续赶路,不一会儿便将县城的热闹丢在身后。 回到徐家村的村口,不出意料,一大群孩子围着李子树玩耍,看到他们以后,眼睛顿时一亮,大声的喊着贵叔和贵哥。 不过这些孩子明显被家里大人教育过,此时努力装作是在村口玩耍,没有一个人主动开口讨要。 徐福贵眼珠子转了转,问道:“你们想吃卤味吗?”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纷纷咽了一口口水,最后还是最大的那几个孩子挠了挠后脑勺,口是心非的摇摇头,“贵哥,我们不饿。” “就是,我们不饿,饿的时候就想吃了。”其他孩子纷纷附和。 徐福贵大笑两声,清点了一下剩下的卤味,“你们帮贵哥把地里的红薯土豆挖出来,我就把这些卤味全给你们好不好?” 卤味买卖占据了他不少时间和精力,那三亩地的活儿他实在没多余时间干。 反正这群娃娃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到他地里去锻炼锻炼身子。 孩子们闻言,顿时高兴点头,再不用矜持,答应的比谁都快。 “走,跟我回家。”徐福贵大手一挥,身后跟着一大群孩子,像是孩子王一样。 等到家的时候,徐父徐母当即吃了一惊,咋有这么多孩子跟着回来。 徐福贵解释了一下缘由,徐母笑骂一句,“你也不怕他们爹娘来找你。” 徐父更是骂道:“畜生,你狠得下心叫这群娃娃去帮你干活?老子在村里还要不要脸了?” 不待徐福贵说话,孩子们立马你一句我一句的给他帮腔: “不是贵哥叫我们干的,是我们自己想要干活。” “徐老爷,你别怪贵叔,贵叔对我们最好了,经常给我们吃的。” “不能叫老爷了,要叫爷爷,我们真的是自己想干活。” 徐父哭笑不得的看着这群孩子,摸了摸前面几个的脑袋,“家里自己的活都干不完呢,还来帮这畜生干活,小心回去挨爹的板子。” “我才不怕我爹呢!”一个眼角有痣的八九岁孩子抹了把鼻涕,他是王喜家的孩子,此刻叫嚣说道,引得众人哈哈大笑。 徐福贵简单刨了两口饭,便带着孩子们去地里干活,徐父和长根便留在家里清洗卤货,等他回来直接卤就好。 他们家里只有一把锄头,来顺去隔壁借了一把,两人只需要负责把红薯和土豆给挖出来就行。 其余孩子便将一个个红薯和土豆翻出来,将上面的泥土搓掉,放在背篓里面背回去。 人多力量大,一个孩子或许干的孩子很少,但这里的孩子这么多,徐福贵和来顺的速度完全跟不上他们。 所以这些孩子干的也不着急,一个个笑嘻嘻,甚至还有功夫打闹。 村里其他人经过的时候,看见这一幕,打听清楚原由后,都笑的不行。 有些孩子的爹娘路过,看见家里不干活的孩子跑去别人家干活,气的大骂一句,但笑一声过后也没多说什么。 甚至临走前还说道:“福贵,我们都知道你家里忙,要是地里的活干不完,你就说一声,我们村里这么多人,一人搭把手就干完了。” 两亩地的土豆,一亩地的红薯,一个下午肯定是干不完的,他和来顺光是挖,起码都要挖五天,毕竟只有下午这一会儿有时间 第四十一章 来顺取名 地里的活起码要干五个下午,所以临近傍晚的时候,他便叫住了孩子们,将今天剩的卤味全部拿了出来。 除了鸡蛋和鸭蛋外,还有剩下的心肺,这可是肉食! 徐福贵还往里面加了辣酱,味道香的很。 “洗手去。”看到孩子们手上全是泥土,徐福贵让他们先去院子的水缸边洗手。 洗完以后,徐福贵让他们站成一排,每个人都分到了一些卤蛋和心肺,孩子们小口小口的吃了起来,生怕一吃完就没了。 “贵叔,我们明天还来帮你,好不好?”一个孩子吃完以后,鼓起勇气问道,其他孩子也是期望的看着他。 徐福贵大笑两声,大手摸了摸他的脑袋,“贵叔还巴不得你们来,有人给我干活我还能不乐意?” 孩子们立马就笑了,徐福贵让他们赶紧回家,别耽误了家里的晚饭。 这时,徐福贵余光突然看到来顺拉着白家两个双胞胎姐妹,一人拿了一个卤蛋,没让其他孩子看见。 这憨货,不会看上那白寡妇了。 “你倒是个机灵的,让孩子们给你干活,想的出来,也不怕村里人笑话你。”徐母点了一下他的额头。 徐福贵咧嘴笑笑,不以为意,笑就笑呗,他又不吃亏。 再说徐家村的人都挺好的,别人有难都会帮扶一二,不像其他村里,见不得别人好。 “听说家珍给你做了个卤味摊子?”徐父突然问了句。 徐福贵点点头,估计是来顺说的。 徐父轻轻点头,叹了一口气,再次嘱咐道:“以后你要是敢对家珍不好,老子打断你的腿。” 徐母难得没有反驳,反而认同的点点头。 徐福贵笑了,“爹,你这话说的,难不成家珍不送我卤味摊子,我就不对她好了?男人对自己女人好,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嘛。” 徐母再次点头,“就是,还是福贵说的对,难道家珍不做卤味摊子,我们就不对她好?” 徐父愣了,手指并拢敲了一下他脑门,“老子什么时候说过这种话,你别编排老子。” 徐福贵大笑一声,正想去拿碗筷,徐母却拿出了十个卤蛋,还有一截卤大肠,用大碗装在了一起递给他。 “胡家儿媳妇儿今天生了,你把这给端过去,你知道胡家是哪儿,别给端错了。” 徐福贵接过碗,“我知道,来顺,你去不去。” 来顺立马跑了过去,“去啊,我知道胡家在哪儿,胡兴旺那小子命好,娶的媳妇儿挺漂亮。 两人走出院子,徐福贵似笑非笑爱的看着他,“来顺,你老实给我说,你是不是看上白寡妇了?” 来顺笑容一滞,拨浪鼓似的摆头,“少爷,你可别瞎说,我咋可能看上一个寡妇。” “那你咋给大双和小双开小灶?” “我这不是瞧他们可怜嘛,连个爹都没有,不知道家里得多苦。” “要不你去当她们的爹,白捡一对双胞胎闺女,还得一个漂亮女人,你赚大了。” 来顺眨眨眼睛,“好像真的很赚。” 徐福贵大笑指着他,“来顺,看你表面长大憨厚老实,心里居然打人家一个寡妇的主意,也不怕村里的唾沫淹死你。” 来顺的黑脸瞬间胀的通红,“少爷,你,你,我没打白寡妇主意,我只是,哎呀。” 徐福贵见他语无伦次,不在意的摆摆手,“行了行了,谁说寡妇不可以嫁人了,但你真的喜欢?白寡妇好像三十岁了,比你整整大一轮还多两岁。” 差不多十二岁! 来顺摸了摸自己的光头,瓮声瓮气的说道:“其实好像也不是喜欢,我就是觉得她长的好看。” “哦~”徐福贵拉了一个长音,“你小子见色起意是,就是看人家寡妇漂亮,不过你别说,白寡妇身材确实好,村里好多男的都惦记。” 男儿本色,人之常情。 来顺回忆着白寡妇的样貌,不由有些躁动。 “改天我给你去探探白寡妇的口风,看她有没有再嫁的心思。”徐福贵随口道,换做个年轻人,肯定拉不下脸说这种事儿,可他不在乎。 白寡妇唯一的缺点就是年龄大了点儿,还带着一对女儿,但只要来顺不在乎就行。 来顺闻言却是连忙摆手,“算了,少爷,我就是看白寡妇长得漂亮,没别的意思。” 徐福贵哦了一声,“那我给你找个年轻漂亮的,行?” 来顺嘿嘿笑了笑,“我不挑,少爷你看着办。” 徐福贵瞥了他一眼,这小子看样子对白寡妇真没感觉。 也是,哪个男的不喜欢年轻漂亮的,少妇虽然好,但是驾驭不住。 来到胡家,已经是傍晚了,天边黑麻麻一片,二十多岁的胡兴旺出来招待他们。 胡家的兄弟姊妹很多,胡兴旺是最小的一个儿子,身材高高大大,对人很热情,也很客气。 手里的卤蛋和大肠来回拉扯好几次,胡兴旺这才接了过来,然后邀请他到家里去吃饭。 “不吃了,家里煮的有,对了,孩子叫啥,闺女还是少爷?” 胡兴旺咧嘴笑笑,“还是你们说话讲究,是个男娃。” “取的啥名?” 胡兴旺摇摇头,突然眼睛一亮,“还没拿主意,福贵,你上过私塾,要不你帮我取个名?” 徐福贵讪笑一声,摆摆手,“我狗屁文化都没有,要是家珍在家里还差不多。” 来顺突然插了一句,“要不叫和平?今天县城里好多人嚷嚷和平,我觉得叫起来好听。” “和平”胡兴旺念叨了两句,嘴上的笑容越来越甚,连忙走进去和家人商量。 过了一会儿,他高兴出来,“好,来顺,他们都说你憨,我看你脑袋灵光的很,听你的,我儿子就叫和平,胡和平。” 来顺闻言,顿时傻呵呵的笑了起来,他一个大字不识的大老粗,居然给别人取了个名字 这事儿,够他吹嘘许久。 再次拒绝胡兴旺请他们留下吃饭的请求,两人穿着草鞋,踩在泥土路上。 回到家,徐母已经把香喷喷的白米饭端上桌,还有热气腾腾的炒土豆丝,土豆丝里面还加了卤水调味,众人吃的是肚皮滚圆 第四十二章 收粮 “卤味,卤味,老字号的卤味,好吃的卤味。” 徐福贵穿着一身黑色的大褂,戴着从扒手那里得来的瓜皮帽,搓着手,扯着嗓子不断叫喊,但来往的行人大多缩着脖子,双手插进袖筒,行走匆匆,偶尔才会有人来询问一下。 “猪耳朵咋卖?”一个人哈着冷气走过来问问。 徐福贵犹豫一声,说道:“平常都是卖一百五十铜钱一斤,今天天冷,想早点儿收摊回家,一百四十五一斤,可行?” 那人面露纠结,“一百四十五,有些贵了,拿回去能不能蒸热来吃?” “那当然行啊,不过口感没吃冷的好,看个人喜好。” “这么冷的天,不吃口热乎的心窝咋热起来,冷的可吃不进嘴里。” 徐福贵见他要走,连忙道:“一百四十铜钱一斤可行?最低成本价了,要是天再冷些,我可能就不卖了。” 那人顿住脚步,从手里拿出一沓法币,“法币行不?” 徐福贵有些不情愿,但还是点点头,“行,我这里什么钱都收,除了军票,不过法币的话价钱就少不了。” “嘿,你这人,咋还嫌弃法币了,现在已经和平了,我们这里属于南方,说不定哪天法币就取代铜钱银元。” 这人虽然话是这么说,但还是用法币买了一斤猪耳朵,足足花了接近两千法币。 没办法,法币贬值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人们也越发不信任。 想要得到法币容易,但想花出去就难了,很多地方都不收法币。 徐福贵也不想收法币,就算收了,当天也得花出去。 不然说不定过两天来县城,法币要是又贬值了,他就凭空亏了一笔钱。 “哈哈,福贵,你这两天生意咋不行了?”旁边包子铺康师傅说道。 徐福贵砸一下嘴,“康大哥,我这生意就这样,勉强赚个油钱就行了,也不求多的,不像你这包子,一年四季生意都好。” “那是,福贵,人家康包子祖祖辈辈都是卖包子的,是真正的老字号,不像你,开张还没一个月,就嚷嚷自己是老字号了。” 另一边,一位身材矮小精壮汉子笑声说道,他是做豆腐买卖的,三家几乎相邻,一来二去便熟悉了。 “李豆腐,说的好像你不是祖传的手艺一样,咱这县城谁家不知道你的豆腐最好吃?”康师傅说道。 徐福贵拿出板凳坐在摊子后面,长长叹了一口气,“不行,我这摊子也得传给我儿子,再让我儿子传给孙子,以后谁还不是个老字号了。” 康师傅哈哈大笑,李豆腐点燃一根旱烟,打趣说道:“福贵,你记得你就一个闺女,哪来的儿子?” “家珍肚子里呢?” “你咋知道是儿子,万一是个闺女呢?” “肯定是个儿子,要不我们赌过一场?” 康师傅指着他,“福贵,你这小子还是死性不改,我还以为你真的不赌了呢。” 徐福贵哑然,摆摆手,“你们算求了,反正家珍肚子里的肯定是个儿子,没几天就能出来。” 如今已经十月份末,再过两天便进入冬月,不出意外的话,家珍临盆的日子就在冬月中旬左右。 “好好好,是儿子行了?”李豆腐说着,递过来一根旱烟。 徐福贵摆摆手,“抽不惯这玩意儿。” 李豆腐正想说什么,突然被不远处的喧嚣吸引了注意。 “收税!以后每个做买卖的都要收税,每半个月交一次。”县太爷的官兵出现在街上,大声吆喝,身上还穿着黄皮衣裳。 “咋又要收税了,县太爷收一份,那些帮派收一份,现在部队也要收一份,这日子,可怎么过。” 李豆腐小声抱怨了一句,等官兵到前的时候,他又连忙堆起笑容,“官爷。” 官兵肩上背着一把步枪,瞥了他一眼,淡淡道:“你这摊子每天盈利多少?我告诉你,可不许少报,不然蹲大牢了可别怪我不提醒你。” 李豆腐讪笑一下,老老实实说道:“我这就是个豆腐摊子,买卖不大,一天能挣个三百铜钱便是极限了。” 官兵闻言,眼神更是不屑,“每半个月交两块银元,知道没有?” 李豆腐倒吸一口凉气,正想诉苦,看见官兵不耐烦的表情,识趣闭上了嘴。 官兵伸出手,“拿钱。” 李豆腐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官爷,我身上没有两块银元,明天我再补上可行?” 官兵一脚踹在他身上,李豆腐直接被踢倒在地,“麻蛋,什么玩意儿,部队的钱你也敢欠?记住了,明天,要是钱不够,县城的牢房有你一个位置。” 说完,径直来到徐福贵的摊子前,戏谑道:“徐家少爷,最近混的不错?” 徐福贵不认识这人,但他在县城的知名度不小,被他认识也正常,搓了搓,恭敬道:“长官好。” 官兵大笑一声,“我是个狗屁的长官,行了,看在你以前是个少爷的份上,不为难你,你这摊子每天盈利多少?” 徐福贵脸不红心不跳,微微低头,“比豆腐摊子多不了多少,每天约莫在五百铜钱左右。” 官兵沉吟一声,正想说话的时候,王氏酒楼的掌柜突然走了出来,和他寒暄两声,然后说道:“福贵是我家少爷以前的朋友,现在也时常请他在酒楼吃饭。” 官兵诧异的看了他一眼,旋即道:“行,日后半个月交两块银元,不为难?” “不为难,不为难。”徐福贵连忙道。 官兵走后,徐福贵向掌柜道谢,并送了半只猪耳朵出去,掌柜不以为意,看了一眼清冷的王氏酒楼,叹了一口气,“如今这生意越发不好做了。” “掌柜,你说这是个啥世道,不是说已经和平了吗,咋还收这么多税。”李豆腐揉着胸膛,痛苦说道。 掌故摇摇头,“谁知道呢。” 徐福贵沉默不语,南方估计是在准备战争了,他们这些人,都是被压榨的对象。 下午回到村里,徐父说部队的人来征粮,每家每户至少都要出三十斤大米,大家大户出的更多,这种情况,肯定不会只出现在云溪县城。 百姓,怨声载道 第四十三章 有庆出生 眨眼已是冬月。 一场来自北方的寒潮席卷南方,云溪县城也被波及,先是连续下了两天的寒雨,随后便是刺骨的寒风,寒意逼人。 但尽管如此,山林遍野依旧是一片绿色,不似北方,冬天会变成光秃秃一片,叶子也会枯黄。 陈府。 东厢房的一间屋里,家珍躺在床上,痛苦的闭着眼睛,咬牙使出自己最大的力气。 三个接生婆在屋里不断忙活,热水不间断从外面送了进来,火盆在屋里熊熊燃烧。 屋子外面的院子里,陈礼平抱着凤霞,着急的来回踱步,转的陈家明脑袋都昏了。 “爹,你着个啥急,姐又不是第一次生孩子。”陈家明忍不住说道。 陈礼平瞪他一眼,“没良心的东西,生孩子这种事能大意吗?。” “可里面有三个”看着老爹不善的眼神,陈家明识趣闭上了嘴。 “姥爷,你冷不冷?”凤霞贴心的摸了摸他的脸。 陈礼平温柔的摇摇头,“姥爷不冷,凤霞你冷不冷,要不去屋里烤火?” 凤霞摇头,“不,我要等娘出来。” “好,咱们一起等,姥爷叫人给你拿点心过来吃。” 他不仅让下人拿来了点心,还吩咐下人端来几张太师椅,在周围烧了一个火盆,抵御寒冷的空气。 陈礼平在外面足足等了几个小时,终于,一声嘹亮的婴儿哭声传出房屋,他立刻坐了起来,满怀期望看着房屋木门。 “老爷,生了,生了,是个少爷,哭声大着呢。”一个媒婆从屋里出来,大声说道。 “家珍没事?”陈礼平上前两步问道。 媒婆摇摇头,“小姐的身子好着嘞,生完孩子一点儿事没有。” 陈礼平这才高兴的咧开嘴,右手握拳锤着左手手心,“那就好,那就好,哈哈哈哈,今天是我陈家的大喜事,府里所有人,每人看赏一个银角,十斤大米!” “谢谢老爷!” 周围的下人闻言,止不住脸上的喜色,恭敬的说道。 “孩子呢?”陈礼平看着屋里。 “擦身子,给他裹衣服呢。”媒婆说道。 陈礼平点头,“对,这天可冷,可不能冻到我大孙子呢,叫他们把火盆烧大一点儿。” 母子平安,院子里的太师椅和火盆撤去后,媒婆也抱着襁褓走出来。 “哎哟,快到屋里去,院子里风大,你自己抱着就行。”陈礼平不敢接过去,他不会抱孩子,怕把孩子抱疼。 来到另一间房,里面同样烧着火盆,凤霞探头看了一眼,咯咯笑道:“姥爷,弟弟长的好丑啊,又黑,还皱巴巴的,眼睛都睁不开。” 陈礼平大笑一声,“等过个把月就好看了,哪家的孩子刚生出来都丑。” “老爷,还没取名字呢。”媒婆说道。 陈礼平沉吟一声,摆摆手,“等会儿家珍醒了,让家珍自己取。” 等家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煤油灯的灯光照亮房屋,火盆在床前熊熊燃烧,两个下人时刻在床前守护。 “小姐,你醒了,想要吃点儿什么?” “喝粥就行,孩子呢?” 刚说完,就看见自己旁边睡着一个安静的婴儿,长的皱巴巴的,眉宇间和某个人很是相似,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似的。 家珍一下就笑了,疲惫的脸上带着慈爱,打量着这个折磨自己足足十个月的小家伙,感觉怎么都看不够。 “家珍,你醒了。”陈礼平抱着凤霞进来,身旁下人端着青菜瘦肉粥,粥里面还有切碎的白鸡蛋。 家珍半躺在床上,接过热粥,“爹,你还没睡?” 陈礼平摇摇头,“睡不着,你没事?” “我好着嘞,又不是第一次生孩子。” 陈礼平笑呵呵的看着新生婴儿,“家珍,娶个名字,是个男孩儿。” “不赌,我听娘以前说过,叫不赌。”凤霞响亮说道。 陈礼平闻言,顿时哈哈大笑,“这个名字好,不赌好啊,一个赌字害死人。” 家珍也笑了,凤霞的记忆还挺好,当初只是随口开了句玩笑,没成想她就听了进去。 “爹,你给取个名字,我不知道取啥名。”家珍其实想过很多名字,男孩女孩都有,但自己始终下不了决定。 陈礼平也没拒绝,他之前就想过了,此时直接说道:“我看要不叫有庆,以后我们也不图他有多大本事,天天高高兴兴欢欢喜喜就行了。” “有庆,有庆。”家珍念叨了两句,感觉格外顺口,便当即点头,“好,就叫有庆,徐有庆!” 陈礼平脸上的笑容顿时凝固,下一秒消失不见,面无表情道:“徐有庆?姓徐?” “弟弟当然姓徐,凤霞也姓徐。”凤霞理所当然说道。 陈礼平没说话,直勾勾的盯着家珍。 家珍抿嘴笑笑,一如既往的温柔,细声细语道:“爹,有庆当然姓徐,咱家还有家明,他以后肯定要传宗接代。” 陈礼平眼神有些落寂,挥挥手,“算了,随你,你永远这么犟,认定的事情九头牛都拉不回来。” “爹,不管怎么说,有庆和凤霞都有我陈家的一份血脉。” 陈礼平叹了一口气,“我还打算不让你回徐家去,看来也拦不住你。” 家珍没有说话,她同样也为难。 陈礼平看了她一眼,“就算要走,至少等有庆大一些,徐家的人,我不放心,我不想委屈了凤霞和有庆。” 家珍笑了,俏皮道:“爹,就算你现在让我走,我都不走。” “你这孩子,你待一辈子爹都不会赶你走,爹巴不得希望你一辈子不走,当初你娘走的时候,最挂念的便是你。” 陈母几年前就去世了,在家珍结婚后不久,说到这个话题,两人都有些悲伤。 “行了,你吃完了好好休息,凤霞,你可要乖乖睡觉,照顾好你娘。” “姥爷,你放心,我肯定能照顾好娘。” 陈礼平捏了捏她的小脸,负手走出房屋,回到屋里,却久久睡不着,心里有些想念陈母了。 家珍将粥喝了个精光,擦了擦嘴,含笑看着身旁的婴儿,“福贵,你猜中了,真的是个男孩儿,有庆,也不知道这个名字你喜不喜欢” 第四十四章 艰难的世道 “卤味,好吃的卤味,拿回家就能吃,方便利索,今天特价购买,一律少十个铜板。” 街上,徐福贵和来顺扯着嗓子高兴叫卖,脸上肉眼可见的喜事。 康包子擦了擦手,将蒸笼的盖子盖上,“福贵,咋感觉你这么高兴?遇到啥好事儿了?” 徐福贵嘿嘿笑了一声,得意道:“康大哥,我有儿子了。” 康包子伸出手指点了点他,“怪不得呢,红光满面,大好事啊,叫啥名。” “有庆,徐有庆。” “好名字,一听不像是个庄稼汉,以后说不定要去讲武堂嘞。” 徐福贵大笑一声,“狗屁讲武堂,等我儿子长大,肯定没有战争,不用去军校了,去读北大还差不多。” “北大是什么学校?” “bj大学啊,这你就不知道了,最好的大学,以前叫京师大学堂。” 康包子砸了两下嘴,“啧,有志气,要是你家有庆真能读上最好的大学,以后我就把我闺女嫁给他。” “哈哈哈,说好了啊。”两人当然都是开玩笑的,徐福贵对自己一双儿女没什么要求,过的高高兴兴,中途不夭折就行了。 重活一世,他现在很容易知足,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就够了,没必要去追求自己的事业。 毕竟世道太混乱,枪打出头鸟,他前世见过很多大人物都被历史的车轮碾碎,被冤枉了都没办法。 闲话不多说,或许是因为降价的原因,今天的生意稍微好了一些,一次性来了好几波客人。 忙完以后,他搓了下手掌,向右边看了看,问道:“康大哥,李大哥今天咋没来。” 康包子摇摇头,将手里的馒头递给客人,“谁知道呢,最近愁眉苦脸的,可能遇到事儿了。” 两人正谈论着,李豆腐却推着他的豆腐摊子走了过来,眼神有些憔悴。 “李大哥。”徐福贵走过去帮他把豆腐摊子支棱起来,然后笑着说道:“我有儿子了,以后我这徐记卤味也是老字号咯。” 李豆腐勉强笑了笑,“恭喜啊,喜得贵子。” 徐福贵收起笑容,“李大哥,你咋了,愁眉苦脸的。” 李豆腐摇摇头,说道:“福贵,康包子,以后我就不来县城卖豆腐了。” 两人惊讶的看着他,“为什么?” 李豆腐自嘲的笑了笑,指着街上零零散散的行人,“还能因为什么,做不下去了呗,我这生意比不得你们,赚的也不多。” “好不容易赚了点儿,全叫部队和县太爷给我拿走了,那些青皮混混还要来收一份,我连成本钱都收不回来。” “所以啊,这县城待着没啥意思,以后不来了。” 徐福贵和康包子沉默,李豆腐说的是事实,他们两人也能明显感觉到,最近的生意越来越不好做。 他们两人还好,卤味价钱贵,顾客本来就不是那些穷苦的庄稼汉,大多都是县城本地,家里起码是小康级别的,所以波动不是很大,只是受到季节影响而已。 而康包子的包子铺,受众顾客很广,哪怕是穷苦的百姓,想到家里的孩子,也会咬咬牙买一个解解馋。 有钱人同样会吃包子,所以他们两家的生意受到一些影响,但问题不大。 但豆腐生意,相对来说就没这么好运,卖的价钱不可能太贵,被压榨多了,自然生活不下去。 “李大哥,那你以后就不卖豆腐了?你做的豆腐那么好吃。”来顺惋惜道。 李豆腐摆摆手,“那倒不是,我只是不在县城卖了,以后就走山淌水,去其他的村子卖。” “累是累了点儿,赚的钱也少了些,但起码没人来让我交税交保护费什么的。” 来顺嘀咕道:“你们说这是啥世道,不是说和平已经来了嘛,日子还越来越苦了,每个月都要拿三十斤大米出来,他咋不直接抢?” 众人沉默,这个问题谁也不想回答,不然被有心人听了去,说不定一家人都要遭遇牢狱之灾。 这世道,太过艰难。 “好了,不说这个,福贵,康包子,你们走的时候我给你们拿两块豆腐,以后发达了可别忘了我。” 徐福贵笑笑,“李大哥,你要来我们徐家村卖豆腐不,来了村里你随便打听,记得来家里坐坐。” “徐家村,没去过,太远了,不知道有没有机会来,以后再说。” 中午的时候,卤味卖的七七八八,只剩下两三斤的心肺和几个卤蛋。 除此以外还有一斤猪头肉,十个卤蛋,五六片海带,是他特意留给家珍凤霞的,用两个油皮纸袋子装好。 将卤味打包好,剩下的油皮纸,调料都放在柜子里,两人将摊子抬到王氏酒楼的后厨里。 “少爷,你要去看看少奶奶不?” 徐福贵双手插进袖筒,“当然得去,走,我们先去看看老丈人在不在米行。” 来到县城最大的米行外面,偷偷摸摸朝里面看了一会儿,没看到陈礼平的身影。 “少爷,陈老爷好像不在里面,你说他是不是在家里呢。” 徐福给舔了一下嘴唇,抽了一下鼻子,转身朝陈府走去,“管他娘的,老子去看自己女人,还怕他不成,大不了就干一架!” 来顺眼皮跳了跳,兴奋的跟上去,“少爷,等等我。” 路上,徐福贵买了一只老母鸡,想了想,又忍痛买了半斤价格不菲的茶叶,今天赚的钱都不够刚刚那半斤茶叶。 大步来到陈府前面,徐福贵躲在石狮子后面,咽了口口水,试探性的朝里面打量两眼。 “少爷,你不是不怕嘛,去和陈老爷干一架呀。”来顺兴奋道。 徐福贵拍了一下他的光头,“没脑子的憨货,以后你要是结婚了,你敢和你老丈人干一架?” 来顺瓮声瓮气道:“要是以后我老丈人不讲道理,我就得和他干一架。” 徐福贵翻了个白眼,探出脑袋看了看木门大开的陈府,心里不断琢磨等会儿遇到老丈人该怎么说。 “少爷。”来顺又喊了声,小心翼翼拍了一下他的肩膀。 徐福贵不耐烦的转过头,一睁眼,整个人顿时愣在原地,陈礼平背着双手面无表情的看着他。 “爹” 第四十五章 孩子王 “爹,近来无恙?” 徐福贵大脑宕机了一下,下意识脱口而出,说完立马就后悔了。 果不其然,陈礼平立马火冒三丈,想起他以前干的那些荒唐事,骂道:“畜生,你还有脸向我请安?你把我的脸丢的还不够干净吗?” 徐福贵不敢反驳,低头小声道:“爹,是我对不住你,你怎么说我都认。” 陈礼平气的捏紧拳头,“别叫我爹,我不是你爹,我也没你这么畜生的儿子。” “好的,爹。”徐福贵老实道。 陈礼平气急反笑,用干枯的手指指着他,“你怎么这么不要面皮,都说了不要叫我爹。” 徐福贵抬起头,示意了一下手里的东西,“爹,我给你买了茶叶,卤味是我自己做的,你应该也知道,老母鸡是买来给家珍补身子的。” 陈礼平看也不看,厌恶道:“假模假样,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现在知道家珍的好了?我告诉你,迟了,有庆你也别想认,他是我陈家的人。” “拿着你的这些东西,给我滚,我这里不欢迎你。” 陈礼平话说的很难听,来顺气的额头青筋直冒,要是换一个人,他肯定要动拳头了。 徐福贵却不生气,他也没资格生气,要是自己换做是陈礼平,有这么个女婿,绝对不是光动嘴皮子。 暗地里直接让他意外消失,反正这个世道也乱,死个人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 他将东西放在地上,恭敬说道:“爹,我下次再来看你,我娘给有庆做了衣裳,还给您做了一双布鞋。” 说完,拉着来顺转身离去,陈礼平后面喊道:“把你这些东西给我拿走,回来给我拿走!” 见他们两头也不回,陈礼平牙疼似的说道:“这人怎么就不要脸一样,说的话全当耳旁风。” 说完,看着地上的东西,又看看徐福贵的背影,眼皮低垂,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又是在寒风中步行两个多小时,两人全身冰冷回到徐家村,村口依旧聚集着村里的孩子。 “大双,小双,你们在外面干啥,这么冷的天,鼻子都吊起来了。”来顺笑呵呵的说道。 “来顺叔,贵叔。”大双小双甜甜喊了一声,其他孩子同样喊了一声。 “今天可没有活给你们干了,回家去干自己的活儿。”徐福贵笑着拿出几个卤蛋递给他们。 剩下的心肺就算了,他也有自己的私心,心肺还是留给家里人自己吃。 大双小双高兴的把卤蛋接过去,三下五除二将卤蛋给分外,然后亦步亦趋的跟在他们两后面。 “你们跟着干啥,还不够?”徐福贵有些不高兴,想教育他们懂得知足。 大双使劲摇摇头,“不是,我们就是觉得跟着你好玩,不想吃卤味。” “跟着我有什么好玩的?”徐福贵嘀咕道。 小双笑眯了眼睛,“因为贵叔你什么都知道,特别是孙猴子,可好听了。” “鬼故事也好听,每次听了晚上都不敢把头伸出去,但是还想听。” “而且贵叔什么东西都会做,好厉害,我也想要一个风车。” 其他孩子附和道。 徐福贵听完,哑然失笑,他怎么不知不觉成了孩子王,平时带着这些孩子帮自己干活,热热闹闹的,他便讲了一些耳熟能详的故事。 遇到什么东西,随手做成一个玩具,他自己也是个喜欢玩儿的。 徐福贵挥挥手,“行了,我知道了,等我有时间再带你们玩儿,下午我没空,要和你们来顺叔去山里。” “贵叔,去山里干啥?”这些孩子穷追不舍。 “肯定是找柴火,难不成去找女人啊?” 孩子们哄堂大笑,不再纠缠,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回到家里,徐福贵第一时间大声道:“爹,娘,家珍生了,一个大胖小子,听说有七斤多呢。” 徐母正用他买回来的棉花和洋布做冬天的棉服,闻言立马放下针线,“真的?真的生了?” 徐父也放下手里的猪大肠,静静听着。 来顺笑着补充道:“夫人,少奶奶真的生了,还是陈老爷给取的名字,叫有庆。” 徐母高兴的笑了笑,旋即又问:“孩子姓什么?” “嘿,姓啥又不重要,反正流的是我徐家的血,是我徐福贵的儿子。” 徐母拍了他一下,“别给我嬉皮笑脸的,到底姓啥。” “姓徐,你高兴了?” 徐母眼睛笑成了一条缝,“姓徐好,我徐家有后了,对得起列祖列宗,家珍也快要回来了,说不定还能一起过年。” 徐福贵摇头,“这可不一定,家珍说可能要年后才回来。” 徐母也不介意,反而安慰他,“不管什么时候回来,总归是要回来的,让家珍多在亲家那里待几天也好。” “福贵,你去看望家珍了没?”徐父插嘴道。 “去了,还看到老丈人了。” “亲家说啥没?”徐母插嘴。 徐福贵笑笑,“没说话,就是脸色不好看,我给买了一只老母鸡,还给他买了茶叶,送了卤味。” “让你进家门了?”徐父狐疑看着他。 徐福贵抽了下鼻子,倒了碗白开水吹了吹,“没有。” 徐父露出一副果然如此的笑容,徐母将锅里热着的饭菜端出来,“福贵,你也别生你岳父的气,谁不心疼自家的孩子。” 徐福贵走过去捏了捏他的肩膀,“娘,我知道,我咋会不高兴长辈,根叔呢,咋没看到他。” “哦,水没来,他去看看哪里断了。” 和来顺吃完饭,打了个饱嗝,坐在灶火前烤了一下火,全身逐渐暖和起来。 “福贵,长根,反正红薯和土豆都挖完了,你们两去睡会儿,卤味我和你爹会煮,你们这段时间累的不轻。” 徐福贵打了个哈欠,用肩膀撞了撞来顺,“去睡会儿,我去山里找捆柴火回来。” 来顺闻言立马起身,“我也要去,睡觉没啥意思。” 于是两人拿起柴刀,穿着草鞋朝山里走去,身上顺便带了一盒火柴,去山上烧火取暖 第四十六章 找柴火 来到山里,徐福贵低头看了一眼穿着草鞋的双脚,已经被冻的青紫,上面黑漆漆的,自己看了都嫌弃。 他嘿嘿笑了笑,他上辈子差不多也是这个模样,甚至更加不堪,毕竟现在身上还穿着粗布大褂,还是挺保暖的。 不过,手脚冰凉不可避免,特别是脚,只有晚上烫完脚以后才是热乎干净的。 “少爷,你看。”来顺从怀里拿出好几个洗干净的小土豆,甚至还用油皮纸带了一小包干辣椒。 徐福贵眼睛一亮,拎起柴刀,“先把火给生起来。” 在附近找了不少晒干的竹竿,砍成一米长短后堆在一起,将楠竹的干竹叶放在下面用火柴点燃。 干竹叶一点燃就飞速燃烧,温度传递上去,干竹也随之被引燃。 来顺见状,将找来的树枝放在了干竹上面。 树枝虽然不容易点燃,但燃烧的时间更加持久,而且留下的灰烬温度散的不会很快。 火势变大,噼里啪啦的声音从火堆里发出,徐福贵和来顺将手放在上面,享受的烤火。 这段时间确实累的挺惨,从早到晚几乎没啥空闲的时间,天不亮起床去县城叫卖,回来后要煮新的卤味,还要照顾地里。 还好有村里的小孩帮忙干活,昨天将地里所有的红薯和土豆都挖了回去,以后地里就没啥活了。 这时候,正是农村空闲的时候。 烤了一会儿火,徐福贵打了一个哈欠,暖和的火光居然有点儿让他困意上涌。 “不管了,先睡会儿。” 徐福贵拿起柴刀,将周围的干草砍了一捆放在火堆旁,确认火堆不会将干草引燃。 然后拿了几根粗木棒放在火堆上,双手抱胸,躺在火堆上闭上眼睛,来顺同样如此。 寒风吹拂大地,鸟雀在山林嬉戏,火光映照在他们脸上,不一会儿,来顺的呼噜声便响了起来。 这一觉,睡的是天昏地暗香甜无比,好长时间没睡过这么舒服的午觉。 要不是火堆熄灭,冷风袭来,他还不忍心醒来。 看了眼来顺,这家伙皮糙肉厚,火堆熄了也不影响他睡觉,呼噜声震天价响。 将干竹和竹叶重新放进火堆,划燃一根火柴,火堆被迅速点燃,火堆重新燃烧,释放出熊熊暖意。 抬头看了眼天色,这一觉睡的,完全失去了时间的概念,只知道还没有天黑。 将来顺带来的土豆埋在火堆里面,拎起柴刀,他往远处走了走,开始砍柴。 他找的都是成人手臂大小的树枝,砍了以后扛回去,放在院子里晒,晒干了就成了木柴。 “啪!” 砍树的声音将来顺惊醒,他揉了揉眼睛,好不容易回过神来。 同样拿起柴刀,看了眼少爷砍柴的方向,打了个哈欠,选择了朝山上走去。 徐福贵瞥了瞥,来顺不一会儿便不见了身影。 山里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自然便成了路。 宽窄几乎只容一人通过,右边紧贴山坡,左边便是茂盛的树丛,一不小心就可能摔下去。 对于那些城里人来说,这些路可能看着心都要颤抖,但对于从小在山里长大的来顺来说,不说如履平地,至少不会放缓速度。 他们徐家的山上,有水桐树,这种树木是非常耐烧,而且晒干以后,烧起来的烟雾并不大,很适合取暖用。 这些水桐木一半是野生的,一半是徐家先人砍伐后重新栽种的,平时不会怎么管理,和野生的几乎差不多。 水桐树的树干很粗,而且有很多向上延伸的树枝,一棵树砍回去就能烧许久。 来顺到达这片树林后,往手心里吐了一口唾沫,正想动手砍的时候,突然耳朵一动,眼神看向徐家地界之外的地方。 那个方向,好像隐约一声声女子的哭咽声。 来顺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凝心静气,瞬间头皮发麻,将柴刀紧紧攥在手里。 “这大白天的,不会让我碰见不干净的东西了?” 来顺说了声,忍不住向后退后两步,呼吸声也不由得变重。 在他们村里,几乎每一处地方都能和脏东西扯上关系,也不知道是人们太闲了编造出来的,还是真的有人亲眼看到过。 特别是这种山上,说是不知道吊死了多少人,她们的鬼魂都在山林里穿梭,整日哭泣。 此刻,来顺心中便不由得回想起村里人说的这些鬼故事,心里越发瘆得慌。 但好奇心同时不可避免冒了出来,让他想要过去一探究竟。 他眼珠子转了转,转头朝山下跑去,回到刚刚火堆的位置,压制住声音喊道:“少爷,少爷,你快上来。” 徐福贵停下动作,期待的看着他,“又发现野鸡了?” 来顺摇头,“不是,你上来就知道了。” 徐福贵将手里的树枝放在地上,拿起柴刀,不紧不慢朝他走去。 有人陪着后,来顺的胆子立马就来了,走在前面带路,来到了水桐树林的位置。 “少爷,你听,是不是有女人的哭声?” 徐福贵重生回来后视力听力比普通人要强很多,都不用他说,一来就听见了,而且听的很清楚。 “你娘的,叫我来就是听女人哭的?”徐福贵骂了一句。 这小子肯定是怕遇见鬼,所以拉着他一起来看看。 大白天的,一个大男人还怕啥,又不是黑漆漆的晚上。 这世上有个屁的鬼,就算有鬼也没啥好怕的,有些人比鬼还可怕! 他上辈子足足活了一百岁,压根就不相信这世界上有鬼,反倒是见过不少类似恶鬼的人,特别是起风的那段时间,什么牛头鬼怪都冒了出来。 来顺摸了摸自己的光头,嘿嘿笑道:“少爷,走,我们去看看哪家的姑娘在哭,大白天平白吓人。” “走,说不定是你小子的姻缘来了。” 徐福贵迈步,来顺跑到他前面,“少爷,我去探路,要是真有鬼,让他吸我的阳气,你赶快跑。” “切,要是有只女鬼,咱哥俩直接把她给办了,让她知道什么是人心险恶” 第四十七章 白寡妇的遭遇 寂静的山林里,伤心尖利的哭声显得无比突兀,寒风一吹,两人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来顺,要不我们回去了。”徐福贵说道。 他虽然不怕,但就怕个万一。 再说了,他早就过了好奇心重的年龄。 “少爷,你回去,我去看看。” 没办法,两人继续一前一后朝哭声的地方走去。 走出一片茂盛的沙树,哭声越发响亮,徐福贵定睛一看,心里顿时松了口气,旋即便是满满的好奇心。 哭声并不是什么脏东西发出来的,而是真的有人在哭,而且这人他俩还认识,正是白寡妇。 白巧燕此刻灰头土脸,头发上挂着杂草,衣服也是乱糟糟的,脑袋埋在膝盖里面痛苦。 徐福贵第一时间朝周围看去,没有发现其他人的身影。 “少爷,是白寡妇。”来顺突然有些激动的说道。 徐福贵瞥了他一眼,这小子在激动个啥,这荒山野林的,要是他不在,不会发生点儿啥? 白巧燕心有所感的转过头,两个大汉立马印入眼帘,吓的她一屁股坐在地上,前面的衣服也跟着颤了颤,看的来顺眼珠子都直了。 “巧燕姐,我们两听到有人哭,害怕出事,就过来看看,没成想是你。”徐福贵招呼了一句。 来顺有些不好意思开口,憨厚的摸了摸自己的光头。 白巧燕看清他们后,松了一口气,站起来拍了拍衣裳,强忍住抽泣,“少爷,来顺,让你们看笑话了。” 徐福贵瞥了眼她脏兮兮的衣服,问道:“巧燕姐,你没事,遇到啥事儿给我们说,都是一个村里的。” 白巧燕摇摇头,没有说话。 徐福贵没有多管闲事的心思,点点头,就想转身离开,来顺恋恋不舍的跟上。 白巧燕将裤腿掀起来,白皙的皮肤上,一条红色的刮痕十分显眼,另一条腿的脚踝则肿了一个大包。 她擦掉泪水,将裤腿放下去,想去寻找柴刀,刚迈一步,两条腿传来的疼痛顿时让她失去平衡,跌倒在一旁的山坡下面。 还好,山上到处都是掉下来的树叶和竹叶,堆了厚厚一层,加上生长的杂草,摔下去并不是很疼。 并且大冷天的,也不怕杂草里面突然蹿出一条蛇。 但双腿的疼痛感还是让她忍不住倒吸一口冷气,稍微移动便是剧烈的疼痛。 “巧燕姐,你没事。”来顺听到动静,跑过来关心道。 白巧燕摇摇头,“没事,来顺,你们忙自己的去,我歇一会儿就好。” 来顺大大咧咧的说道:“巧燕姐,没啥不好意思的,都是一个村的,总不能见死不救,你先上来。” 说着,他双腿一蹬,猛得跳到山坡下面。 站在白巧燕面前,来顺却有些无从下手,他是有色心没色胆,很害怕和女人发生肢体接触。 “巧燕姐,你自己能走吗,不能走的话让来顺背你上来算了,你也别想太多,就当他是个孩子。” 白巧燕看了看五大三粗的来顺,抿了抿嘴,谁家的孩子长成这样? 徐福贵看她没说话,当她默认,便说道:“来顺愣着干嘛,先把巧燕姐背上来啊。” “哦,哦哦。” 来顺回过神来,心里默念自己是帮忙,壮起胆子蹲下身,小心翼翼将白巧燕放在自己背上。 一股柔软像是电流一样,从后背入全身,双手搂着大腿,来顺忍不住心猿意马,心脏怦怦直跳。 白巧燕闭上眼睛,感受多年未接近的男子气味,浑身不自在。 但感受着来顺宽厚的身躯,莫名感觉有一种安心,想到这段时间的糟心事,差点儿又要忍不住泪水。 来到山坡上,来顺将白巧燕放在地上,不敢有丝毫多余的动作。 “来顺,少爷,让你们看笑话了。”白巧燕勉强挤出一丝笑容。 徐福贵摆摆手,“不要这样叫,叫我福贵就行了,你这是摔了一跤?” 他指着她小腿上的伤痕。 白巧燕点点头,“刚刚劈柴的时候滑倒了,摔了几个跟头,还好没啥大事。” “摔个跤,咋还哭的这么大声?”来顺一根筋的嘀咕一句。 徐福贵拍了一下他的光头,“你他娘的可真会说话。” 白巧燕犹豫一下,还是决定将事情的原委说出来,她实在不想一个人憋在心里。 龙二成了徐家村的地主后,在外人面前都挺和善,但白巧燕却知道,这人心眼子全是黑的。 前段时间她在地里干活,龙二路过的时候看周围无人,便肆无忌惮的打量她。 被她发现以后,龙二直接笑眯眯的说道:“白寡妇,看你一个人也挺可怜的,老爷我心善,你明年的地租少交两成,如何?” 天底下没有白捡的好事,她自然摇头拒绝,龙二的笑容一下就消失了,意味深长的看了她一眼,说道:“明年的地,你还想不想种了?” 当时周围有人路过,龙二也没多说,转身离开了,但后来多次来骚扰她,眼神更是毫不掩饰。 甚至有一次晚上的时候房门突然被敲响,吓的她整夜都睡不着觉。 带着两个女儿,生活本来就已经够艰难,现在还被龙二威逼,心里的委屈简直无以言表。 今天找柴火的时候摔跤只是一个导火索,大声哭泣发泄心中的委屈,没成想让他们给听见了。 听完以后,徐福贵和来顺对视一眼,来顺咒骂道:“狗娘养的龙二,生孩子没屁眼的东西,祸害了我们徐家不够,还要祸害村里的人,老天爷怎么不降道雷把他劈死?” 徐福贵没说话,龙二这人确实罪该万死,但他不想多生事端。 他对白巧燕的确有些同情,但仅限于此,他帮不上什么忙,龙二这种恶人,以后新兔自然会收拾他。 “先下山,村里这么多人看着呢,肯定不会让龙二胡来,巧燕姐你放心。”徐福贵象征性的安慰一句。 白巧燕点点头,说出来以后,她心里也舒服多了,她同样不指望有人能帮到自己。 以后,走一步看一步。 来顺小心将她背起来,平稳有力的朝山下走去 第四十八章 地租 来到山脚,白巧燕主动道:“来顺,放姐下来,我自己慢慢走回去。” 她想避嫌,倒不是怕自己被议论,主要是避免给来顺带来非议。 来顺哦了一声,小心翼翼的蹲下身,把她放在地上,站起来后,悄悄搓了搓手。 “你们先走,我歇一会儿自己能回去,今天耽误你们了。”白寡妇笑着说道,似乎刚刚悲伤大哭的人不是她一样。 “嗯,那我们先回去了,以后有事就支一声,都是一个村的。” 徐福贵象征性的说了一句,带着恋恋不舍的来顺转身离去。 刚刚走进村里,来顺看了身后,一本正经的说道:“少爷,我喜欢白寡妇。” 徐福贵眼角抽了抽,“咋?就因为背了她一下,就喜欢上她了?” 来顺点头,不好意思的挠挠光头,“我就是喜欢她,她太可怜了,当了寡妇还要被欺负。” 徐福贵将嘴里的草吐掉,双手夹在腋窝下,继续往家里走去,“那你接下来打算咋办,要不今晚就去白寡妇家说清楚?” 来顺跟在他后面,“晚上去不太好,吓到她咋办?” “你猜白天去会不会吓到她?” 来顺说不出话来,问道:“少爷,那你说我该不该去给白寡妇说?” 徐福贵耸耸肩,“不知道,我就是怕委屈了你。” “你说你一个牛高马大的壮小伙,去找一个比自己大十多岁的寡妇干啥,村里那些年轻漂亮的你不喜欢?” 来顺低头,小声道:“年轻漂亮的我也喜欢,可是,可是。” 他说不出话来。 徐福贵摆摆手,“行了,这事儿不是说定就能定的,慢慢琢磨,等过一段时间,你要是真喜欢白寡妇,再去接触也不迟。” 来顺闷声道:“等再过一段时间,怕是白寡妇都成了龙二的姨太太。” “这不是好事嘛,有龙二在,她和大双小双日子绝对会好过许多。” “少爷,你咋能说这种话,龙二是啥人你又不是不知道,心窝子全是黑的,白寡妇跟了他能得好?” 徐福贵讪笑,没说话,这几年倒是能得好,但等到开天辟地的时候,估计下场会很凄惨。 不过上一世他记得白寡妇确实是当了龙二的姨太太,龙二被枪毙后,她带着两个孩子去了其他地方,后来就没了消息。 当时徐福贵也不关心,他自己家里还一堆事儿呢,他和白寡妇又没啥交情。 他管不了别人的死活。 但来顺显然不这么想,“少爷,你倒是想个法子呀,总不能真叫龙二得逞?巧燕姐这么好一个人,被糟蹋了多可惜。” 徐福贵翻了个白眼,“能想个啥法子?人家一个地主,我们就是穷百姓,咋给人家作对?” 龙二狠声道:“今晚我们摸黑直接把他给做了,新仇旧恨一起报!” “报个屁,龙二有枪你不知道?他带的两个随从一看就是杀过人的,我们两能干得过他们?” 就算干得多,徐福贵也不想龙二现在出事。 有龙二这个恶霸地主顶在前面,他徐家才会被人们渐渐淡忘。 等到新兔开天辟地的时候,他们家的成分才能划成雇农。 上一世同样如此,当时工作人员是根据走访调查和村干部的意见来划成分的,根据每户人家的实际情况进行划分。 来顺一瞬间像是焉了的茄子,“那我们就这么光看着?不管巧燕姐?” 徐福贵无语,这一根筋是真看上白寡妇了? 念着来顺,他也好好想了想,突然灵光一闪,说道:“要说这事儿就不该我们哥俩出面,直接让村里人都知道不就行了。” “我就不信龙二敢顶着村里的议论把巧燕姐给强娶回去。” 来顺拍了一下大腿,“这个办法好,但是我们咋传,不会坏了人家的名声?” “不会,就平常聊天的时候说出去就行了,村里传话的速度你又不是不知道,只要有一个人知道了,第二天全村里就都知道了。” 有了解决办法,来顺这才高兴的笑了起来。 回到茅草屋,由于送白巧燕下山,没有留在山里找柴火,所以天色还没黑下来。 徐母见他们没扛着柴回来,随口问了句,徐福贵顺便把白巧燕的事情一五一十说了出来。 “唉,苦命的孩子。”徐母叹了一口气,没有多说什么。 “去,滚开点儿。”徐福贵将脚边的鸡鸭吆喝开,将火夹在灶洞里铲了火灰出来,覆盖在鸡屎鸡鸭上,然后用扫帚给扫干净。 “好好的一个院子,被你们弄的到处都是屎。”看着这些鸡鸭,他笑着说道。 来到鸡棚,看了眼里面的小羊,当初的小羊羔已经长大了不少,安安静静的待在自己的位置,不吵也不闹。 看了眼羊草还多,不准备去割,走进屋里帮忙煮卤味。 徐母切了半个猪耳朵,拿了几个卤蛋,还有其他一些卤菜,用油皮纸包好。 “给龙老爷送去。”她说道。 接过油皮纸,迈着长腿朝村口走去。 在县城做卤味生意,目前还需要依靠龙二的名头,防止那些青皮混混来収刮。 给龙二送一些卤味,也不是什么大事。 来到阔气的宅子前,下人一见是他,都不用通报,直接让他自己进去。 轻车熟路来到堂屋,里面传来一阵赌博的叫喝声,走进一看,龙二和其他几个人满面红光,面前的桌子堆满了银钱。 “福贵来了,坐,玩两把?”龙二见了他,笑眯眯说道,脸上的横肉一颤一颤。 “不了,龙老爷,新卤的猪耳朵,你尝尝。”他将手里的油皮纸递了过去。 龙二满意的点点头,“不错,正好耍牌耍饿了,多拿几双筷子来,大家一起吃。” 徐福贵正想离去,龙二叫住他,语重心长的说道: “福贵,听说地里有收成了?这地租是不是该交上来了?虽然不多,但是不能坏了规矩,不然村里其他人怎么想?” 徐福贵愣了愣,点点头,“成,是我想的不周到,那老爷是要铜钱还是直接要地里的收成?” “我要红薯和土豆有什么用,直接换成铜钱” 第四十九章 谁都想当地主 走在回家的泥土路上,一双脚被冻的像是冰块一样,徐福贵心里满是肉疼。 老子辛辛苦苦种的地,一半的收获都得交出去! 龙二 你特娘是真的该死啊! 徐福贵咬牙切齿,只能在心里不断回忆龙二被枪毙时绝望的模样。 回到家,徐母正在准备晚上的吃食,长根在烧火,来顺帮忙打下手。 “爹,我给你说个事。” 将龙二收租的事情说了一遍,徐父听完以后,长长叹了一口气,“风水轮流转,收了一辈子的地租,临到老了,居然要给别人交租。” 他有些心疼的看了一眼堆在墙角的红薯和土豆,“粮食就不卖了,叫你娘拿些铜钱,明天给龙二,龙老爷送过去。” 家里的钱,都在徐母身上,徐福贵每次从县城回来,都把银元和铜钱拿给了徐母。 倒不是说徐母掌控欲强,只是他自己不会管钱,见到什么东西都想买,也不会砍价。 当然,他自己身上有做生意的本钱,需要用钱的时候,徐母不会多问。 收租的事情,便这么确定下来。 徐父看着灶洞里的火光,捂着嘴咳嗽两声,突然说道:“福贵,你过来。” 徐福贵走过去坐在他身边,拍了拍他的后背,大大咧咧的说道:“爹,你儿子听着呢。” “你这畜生。”徐父笑骂一声,然后收起笑容,认真问道:“你有没有胆子把生意做大?” 徐福贵眨了下眼睛,“爹,你这是啥意思?” 徐父又咳嗽了一声,吐出一口浓痰,“想要挣回徐家的家业,光靠种地肯定是不行的,我徐家的先祖也不是靠种地打拼出这偌大的家业。” “既然你做了卤味生意,干脆咱就做大,当不了地主,当大老板也成。” “爹虽然不是地主了,但留下的人脉还在,想把卤味生意做大,不是很难,就看你有没有这个胆子。” “爹老了,没这个心气,也没这个本事,你娘说的对,我天生就不是个做生意的料。”徐父坦然道。 徐福贵看着意气风发的徐父,微微有些恍然,自从家产输光以后,徐父便再没这么有力气的说过话。 可见,丢掉徐家的家业,像是一根刺扎在他心中,一直在流血。 如果有机会,他肯定会想尽一切办法将徐家的家业挣回来。 卤味生意,便是这个机会。 徐福贵沉默,他不得不承认,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徐家尽管落魄了,但只要有个机会,便能很快爬起来。 有徐父的人脉和资源,想将卤味生意做大,绝对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等卤味生意挣到足够的本钱,便可以去开拓其他生意,不管是继续经商还是购买土地,都能大赚。 但是,徐福贵摇了摇头,“爹,我没这个本事,也不想做大。” 徐福贵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经营一个卤味摊子就已经够吃力了,多余的他真的无能为力。 哪怕做生意可以慢慢学习,但生意做大并不是一个好事,不然等着被新兔清算。 平稳度过这几年,等社会稳定以后,再慢慢寻求发展。 最好的出路是去当个工人,最好是大单位里的工人,这才是最稳定,也是最安全的。 “为什么不想??徐父气的胡子都吹起来了,不可思议的瞪眼问道。 徐福贵说不出话来,总不能把几年后的事说出来,估计徐父不但不会信,还会怀疑他得了癔症。 徐父恨铁不成钢的看着他,“福贵,你还小你不懂,爹的那些人脉关系,短时间别人可能还念着旧情,帮我们两手。” “要是时间久了,别人都不会多看我们两眼。” 徐福贵无奈点头,“爹,我知道这个理,但是我有自己的消息,钱多了不是好事。” 徐父气极反笑,“不管是哪个世道,有钱永远都没错,你那些狐朋狗友的话也信?他们最见不得身边人富裕起来。” “不是那些狐朋狗友,是我北方的朋友,而且再说了,你儿子真没本事去做大生意,就这么个卤味摊子都忙的脚不沾地。” 徐父冷哼一声,转过头去,“畜生,别挨着我,滚开。” 徐福贵默默起身,帮徐母择菜。 今晚吃的是中午的剩饭,洗干净的红薯不削皮切成条放在米饭表面,蒸熟以后混合当主食。 除此以外还有一菜一汤,炒的土豆丝,煮了一碗花菜汤,里面加了点儿花生油,算得上是不错的食物。 不像之前,别说菜了,连白米饭都没有,天天都是红薯。 饭菜端上桌,徐父草草吃了两口,弯着腰咳嗽两声,一如既往的说道:“我去外面走走。” 徐福贵大口将碗里的饭刨到口里,含糊不清起身道:“爹,我陪你。” “不用每次都陪我,你老子我没老到这个地步。” “嘿嘿,我也想出去走走。” “福贵,吃饱了再出去走,就吃一碗咋够。”徐母说道。 徐父踩着布鞋,双手负在身后,姿态像是一个地主老爷,尽管身上穿着粗糙的黑大褂。 “娘,你们慢慢吃。” 徐福贵拿起瓜皮帽子放在头上,追了出去。 徐父虽然平时看起来很正常,但徐福贵还是不放心,生怕他心里藏着事,一不小心发生什么意外。 傍晚的徐家村,是一天最热闹的时候,鸡叫狗叫,大人的呵斥声,缕缕炊烟从烟囱里悠悠升起,好一副农家烟火。 两人路过别人家院子前师,村里人大多热情的打了声招呼,邀请他们进来吃完饭。 虽然是客套话,但依旧能感受到他们的淳朴。 “福贵。”走在前面的徐父突然发声。 “嗯?” “村里人都不叫我老爷了。” 徐福贵笑了笑,“你又不是老爷了。” 徐父深深的叹了口气,“是啊,我不是老爷了,你也不是少爷了。” 徐福贵反而很高兴,“当少爷有啥好的。” 徐父怪异的看了他一眼,“你怕不是得癔症了,谁不想当老爷少爷?” 确实,在新兔没有成立前,没人会觉得有钱是件坏事,谁都讨厌地主,谁都想当地主 第五十章 扩大生意 “爹,你就认命,你儿子我一辈子就这样了,挣回徐家家业的事情交给我儿子就行了。” 徐父听了不生气,打量了他两眼,“你绝对是我的种,说的话和我以前一模一样,我对你爷爷也是这么说的。” “结果,我的儿子不仅没有挣回徐家的家业,还把剩下的家业给折腾完了。” 说着,他伸出两根干枯的手指,自嘲说道:“徐家出了两个败家子啊。” 随后他又将两根手指变成三根手指,“等你儿子长大,说不定徐家就会出第三个败家子,可惜已经没有家业拿给他败了。” 徐福贵拨浪鼓似的摇头,掷地有声道:“我儿子才不会像你儿子一样窝囊,他以后肯定是个有本事的。” 徐父哑然失笑,负着双手走在泥土小路上,徐福贵手里拿着煤油灯帮他照明。 来到村口,或许是天气冷的原因,周围一个人都没有,寒风萧瑟,两人不禁打了个寒颤。 “爹,你为啥就要到这里来蹲坑,不怕屁股冻硬?家里的马桶又不是不能用,再说了,你以前好歹是个老爷,在村口蹲坑,简直就是粗鄙。”徐福贵再次抱怨。 “嘿,我早就不是老爷了,想咋蹲坑就咋蹲坑,老子没求着你跟着,怕冷就滚回家去,我一个人蹲还顺畅些。” 徐福贵将瓜皮帽往下拉了拉,双手插进衣服腋窝处,蹲在不远处的李子树下面,静静看着黑麻麻的天色。 一阵大风吹过,天上的云层好似被吹散了一样,西方天空居然露出了最后的夕阳,染红了半边红霞。 徐福贵在脑子里搜寻许久,想找出两句诗来形容,但绞尽脑汁,愣是没相处半个词。 “什么破晚霞,还美成这样。”最终,他只能如此说了一句。 旁边的徐父突然发出一声吃力的叫声,叫声响亮无比,怕是村里其他人都能听见,难听的很。 徐福贵的注意力被吸引回来,看了眼徐父,“爹。” “嗯?” “你可不要在心里藏事。” 徐父愣了一下,“藏什么事?把我那几颗金豆子给藏好还差不多。” 徐福贵咧嘴一笑,“我怕我把你给气死了。” 徐父抓起旁边一块石头扔过来,“你这畜生就咒我死,死了你好清净是。” “我可不想死,我的宝贝孙儿还没见着呢,我以后还得给有庆闹腾媳妇儿。” “对咯,爹,你就该这么想。” 漫天红霞不一会儿便消失,天色彻底暗了下来,徐福贵闲着无聊,干脆在附近找了些干草和树枝,用煤油灯生了一堆火,手伸过去烤火。 “畜生,你真不打算把卤味生意扩大?” 徐福贵摇摇头,“没这本事。” 他点点头,“我明天和你们一起去县城。” “去县城干嘛?” “老子去县城还要一五一十和你汇报?” 徐福贵撇撇嘴,徐父拿出竹片在屁股上刮了刮,“明天去和那些老朋友联系联系,也不知道他们还看不看得上我。” 徐福贵哦了一声,嫌弃的看着他手里的竹片,“爹,家里不是有草纸嘛,你咋还用这竹片片。” 这些竹片很小,也不长,打磨的很光滑,是穷苦人家用来擦屁股的,毕竟不要钱。 但这玩意儿徐福贵从小就用不惯,一来是硌屁股,二来是感觉擦不干净。 草纸虽然没有洁白的卫生纸用着舒服,但至少比竹片要好的多,价钱也不贵。 徐父将裤腰带栓上,正眼都不瞧他,吐了一口浓痰,慢悠悠朝家里走去。 徐福贵无奈,解开裤腰带,往火堆上浇了一泡尿,提着煤油灯跟了上去。 回到家,来顺和长根已经睡了,床边还放着一个火盆,徐母坐在屋里等他们回来。 “福贵,布鞋做好了,这是家珍的,这是凤霞的,这是你岳父的,还有你家明的,不知道码子合不合适,明天给他们带过去。”徐母将四双布鞋拿出来。 徐福贵先是将木门紧紧关上,坐在火盆前烤了烤手,接过布鞋摸了摸,“娘,你这手艺还是这么好,家珍的针线活也是你教的。” 徐母笑道:“那可不是,家珍心灵手巧,没学两天就会了。” 烤了一会儿,起身去看了看卤味,然后拿出一个木桶,将铁锅里剩下的热水倒进去,开始舒舒服服的烫脚。 第二天,徐父一大早就起床,跟着他们一起到县城去。 徐父虽然才五十多岁,但一直有咳嗽的毛病,走两步便会大口喘气,胸膛像是个风箱一样。 走到一半,徐福贵干脆把卤味拿给来顺,自己蹲下身将徐父给背了起来。 徐父当然不乐意,想要下来自己走,但徐福贵就是不放他下来,过了一会儿便安心的待在他背上。 徐父看了看他的侧脸,突然说道:“脸黑了不少,肌肉也壮实,更像个男人了。” 来到县城,徐父没有忙着去拜访老朋友,而是坐在卤味摊子旁边,看他们贩卖。 值得一提的是,王氏酒楼的周掌柜路过的时候,看见徐父以后,作揖恭敬的喊了一声徐老先生。 徐父摆摆手,“不要这样叫,不是先生了。” 周掌柜摇摇头,寒暄两句,邀请他进去坐,徐父拒绝,说是和别人定了时间,现在该去了。 把卤味卖的七七八八,时间已经来到了中午,徐父恰巧也拜访完朋友回来,脸上没有表情。 “福贵,你确定不把生意扩大?那些老伙计还给了我几分面子。”他如是说道。 徐福贵摇摇头,别说扩大生意了,待过个两三年,他准备往外说生意做不下去,将卤味摊子给撤了,专心回家种地。 三人来到陈府,徐父不进去了,说是没脸见亲家,想法和徐福贵差不多。 徐福贵脸皮厚,屁颠屁颠敲响了大门。 “我家老爷说了,不让你进去。”下人打开门,一见是他,脸色立马冷了下来。 徐福贵也不在意,将布鞋拿出来,“我不进去,劳烦你帮我把东西转交给家珍行吗?” 下人正要开口说话,一道声音却突然传了出来,“姐夫,你来了,快进来,别管我爹那老古董” 第五十一章 有庆 陈家明高兴的走出来,在袖子上擦了擦鼻涕,仰头问道:“姐夫,你是来找我去打野鸡的吗?” 徐福贵反问:“你爹答应让你出去?” 陈家明失望的摇头,看了看他手里的布鞋,“姐夫,你是来找我姐的,我带你去。” 一旁的下人为难道:“少爷,老爷吩咐了,不让他进去。” 陈家明斜着眼看他,“你叫什么名字?” “少爷,我叫黄发。” “黄发是,你还想不想在这里干了?” 黄发苦涩道:“少爷,我不给老爷说行了,就当没看见。” 陈家明满意的点点头,从兜里掏出一块银元,弹在空中,“赏你了。” 黄发高兴的接住,弯腰作揖,“谢过少爷。” “姐夫,走,你还没见过有庆,长得可乖了,我姐说特别像你。” “家明,这是你姻母给你做的布鞋,你拿回去看合不合适,里面还塞了棉花,热乎的很。”徐福贵将其中一双布鞋递给他。 “姻母也给我做了布鞋?上面还有图案,姻母人可真好,可惜我都忘了她长啥样。” 陈家明带着他走进府里,穿过两个院子,来到东厢房。 “爹!” 凤霞正在放风筝,看见他以后,手里的风筝一扔,张开双手兴奋的跑了过来。 徐福贵双手一捞,将她高高举起,贴了贴她的脸,冰冰凉凉的。 “咯咯,爹,你的胡子好扎人,好痒。”凤霞高兴笑道。 “爹忘了刮胡子了。” “爹,你快来看弟弟,长的可丑了,皱巴巴的,一点儿也不像我。”凤霞指着厢房里面。 家珍听到动静,将厢房大门打开,扶着门框含笑看着他。 她穿着一身白色锦袍,脖子上戴着围巾,头上戴着羊皮帽子,脸色有些苍白,原先挺着的大肚子变成平坦的小腹。 “家珍,快进去,坐月子呢,可不能吹风。” 徐福贵抱着凤霞走进去,赶快将木门关上,房间里烧着火盆,比外面暖和的多。 “你还知道来看我?”家珍幽怨道,她生了孩子的第二天就派人通知了,结果这个狗男人现在才来看她。 徐福贵嘿嘿笑了笑,“我来过,结果撞见咱爹了,留下东西就走了。” 家珍眨眨眼睛,她不知道这事,关心问道:“你没和我爹吵起来?” “没有,我还和他聊了几句呢。” 家珍轻轻呸了一声,笑着道:“我信你才怪,我爹才不会和你说话。” 徐福贵将手里的布鞋放在桌子上,走到床边俯身看了看,一个皱巴巴的婴儿安静的睡在里面,眉宇和他很是相似,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 “呵呵,这兔崽子长的可真像我。” “谁家的爹第一次看孩子就骂他的?小心以后他不亲近你。”家珍轻声道。 说着,坐在床边,给有庆拉了一下被子,这一下却把有庆给吵醒了,睁开眼睛,看了看周围。 看到徐福贵以后,小嘴一瘪,立马哇哇哭了起来。 家珍连忙抱起来细声安慰,徐福贵讪笑,有庆这孩子从出生就不待见他,第一眼见他就哭了起来。 “你背过去。”家珍小声道。 “嗯?哦。”他老实的转过身。 家珍解开衣服的扣子,轻车熟路开始喂奶,有庆一下便不哭了,徐福贵却是有些口干舌燥。 喂好奶后,徐福贵问道:“家珍,你啥时候回来,我好准备准备,来接你们。” “初一回来,我爹想让我在家里过年。” “行,那我初一来接你。” “初一家里不是要挂纸扫墓吗,要是没空就不用来了,我坐轿子回来。” “没事儿,挂纸扫墓哪有你和孩子重要,反正徐家那些先人也不想看到我。” 家珍笑了笑,露出一排整齐洁白的牙齿,摇了摇怀里的孩子,“有庆,你可不能像你爹这么荒唐。” “爹,这布鞋是奶奶给我们做的吗?”凤霞拿起桌上的布鞋问道。 徐福贵点点头,“对了家珍,这双最大的是给咱爹做的,等他回来了给他说一声。” 家珍轻轻点头,“让娘多休息,我们有鞋穿,别看针线活不累,半天下来眼睛酸的不行。” “我说了,可娘她嘴上答应的好好的,每天还是忙里忙外脚不沾地。” 家珍抿了抿嘴,将有庆递过去,“你也抱抱自己儿子,会不会抱?右手托着屁股,左手扶着脑袋和脖子。” 徐福贵还真不会抱孩子,前世凤霞和有庆一两岁正需要人抱的时候,他都不在家里。 在家珍的指导下,他小心翼翼把有庆抱在怀里,生怕弄疼了他。 刚出生的婴儿实在是太小了,两个手掌就可以抱完,好像完全没有重量一样。 眯着眼睛打量怀里的孩子,一股血浓于水的感觉涌向全身,让他忍不住眼睛有些发酸。 前世有庆太苦了,不仅一点儿福没享受,还被无良医生抽血给活活抽死。 有庆,这一世,你可要好好的,快快乐乐的长大。 “爹,你眼睛怎么红了?”凤霞很细心。 徐福贵眨了眨眼睛,咧嘴笑道:“这火烤得爹眼睛酸,好了,凤霞,爹该回去了,你爷爷还在外面等着呢。” “爹也在外面?你咋不把爹一起带进来?真是” 家珍责备的看着他,转身就要出门。 徐福贵连忙拉着她,“爹说他没脸进来,他个老古板你又不是不知道,随他去,你坐月子呢,别出去受凉。” “又不是第一次坐月子,哪儿有这么娇贵。” 徐福贵好说歹说,这才让家珍坐了回去。 临走前,徐福贵悄悄从空间拿出一个竹蜻蜓递给凤霞,凤霞高兴的接过去,跑到院子玩了起来。 竹蜻蜓全是用竹子组合起来的,配上一根细绳,用力一拉,便能飞起来,几乎是小孩子最喜欢的玩具,可惜会做竹蜻蜓的人并不多。 “家珍,那我先走了,过两天再来看你。” “福贵,你等等。” 家珍叫来照顾她的接生婆,让她把厨房里的菜装了不少,让他全部带了回去 第五十二章 招惹不起 从陈府出来,徐父立马问道:“见到家珍没?” 徐福贵点头,“见到了,下人不让我进,还是家明带我进去的。” 徐父又问:“那你见到有庆了吗?长啥样?” 徐福贵指着自己,得意道:“我长啥样,有庆就长啥样。” 徐父瞥了他一眼,“有庆肯定没这么挫,也不知道家珍怎么想的,当初居然看上了你。” 徐福贵翻了个白眼,将手里竹篮上的盖子打开,“呐,家珍让我打包走的。” 家珍好像是把厨房给搬空了,不仅有现成的熟菜,甚至还有鲜羊肉,也不知道陈礼平回来知道后会作何感想。 徐父却是高兴不起来,看着竹篮子,叹气道:“家珍这孩子做事周到。” 他心里还是不舒服,他以前可是徐家的老爷,从来都是他施舍饭菜给别人,什么时候也要从别人家里拿吃的了? “回家。” 他双手负在背后,将头上的黑色地主帽往下拉了拉,背影有些落寂。 “爹,我背你。”徐福贵将竹篮递给来顺。 “等出了城再背,让别人看了笑话我。” “儿子背老子,谁笑话谁不孝顺。” 徐父呸了一口,笑着骂道:“就你还孝顺,不把我气死就烧高香了。” “再怎么气你,你也是我爹,该孝顺的还是得孝顺,不然我以后儿子有样学样,不孝顺我咋办?” 三言两语的玩笑话,徐父的心情逐渐好了一些。 走出县城,周围无甚人烟,徐福贵主动蹲下,将徐父背了起来。 还好他力气不小,背着也不是很吃力。 回到徐家村附近的时候,徐父要求把他放下来,他要自己走回去。 这落魄地主还挺爱惜脸面。 经过陈运生家里的时候,陈运生打了个招呼,从屋里把收来的猪杂羊杂拿了出来。 “福贵,你听说白寡妇的事儿没?”结算完铜钱,陈运生突然神秘笑着问道。 徐福贵心里一动,摇摇头。 陈运生嘿嘿笑了一声,说道:“我告诉你,听说龙老爷看上白寡妇了,想让她进门做姨太太呢,只不过听说白寡妇不乐意。” “龙老爷看上的东西能放手吗,说要是白寡妇不答应,就把田地租给别人,啧啧啧” 随后,他将自己听来的消息说了一遍,末了还补充道:“你们可别说出去,就算说出去也别说是我说的。” 徐福贵心里好笑,没想到消息传的这么快,昨天才发生的事,一个上午,连陈运生都知道了。 估计要不了两天,整个徐家村都会知道,到时不知道龙二会如何处理,还会不会如上辈子一样将白寡妇强娶进门。 据他所知,龙二这人和徐父一样,都是爱惜脸面的人。 但无所谓了,龙二不能得逞最好,得逞了也没事,不影响他徐家,只不过来顺可能有些难受。 “行,我保准不往外说,不过这白寡妇还挺烈,要是村里其他人,说不定赶着去当姨太太了。” “可不是嘛。”陈运生卷了一根旱烟叼在嘴里,吐出一口青色烟雾,兴致勃勃道: “村里有几户人家听说龙二要娶姨太太,都赶着把家里的闺女送出去。” 来顺在一旁瓮声瓮气道:“老牛吃嫩草,龙二迟早要走遭雷劈。” 陈运生大笑一声,“你管他是老牛还是黄牛,反正人家是个地主,要是谁家闺女当上了姨太太,跟着能享不少福。” “那你咋不把你闺女拿给龙二看看?” “嘿,来顺,你这混球,说话真不中听,我陈运生在徐家村也是有脸有面的人,谁让我闺女当姨太太,信不信我的杀猪刀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徐福贵插了一嘴,“开玩笑,都是开玩笑,来顺就是一根筋,别和他见识,大妞儿这么小,谈婚论嫁还早得很嘞。” 大妞儿就是陈运生的闺女,平时也在村口玩儿,不过叫啥名他还真不知道。 村里大部分的孩子他都不知道叫啥名,都是大娃二娃大妞小妞的喊,前面再加个姓就完了。 “大家开个玩笑而已,不过这龙二可真不是人。”陈运生也没往心里去,村里其他人开玩笑开的更重,要是真往心里去,怕是早就不相往来。 回到家里,徐母看到他拿着的竹篮,知道是家珍让他打包回来的后,高兴的合不拢嘴,对家珍又是一顿猛夸。 随后便询问看到有庆没,长啥样,家珍啥时候回来。 “看到了,和我长的一个样儿,家珍说过完年,初一就回来,到时候我去接她和孩子。” 徐母锤了一下膝盖,“唉,许久不见家珍,这心里是越来越想,这家里少了两个人,总感觉好冷清。” “福贵,你放心,家珍是你的女人,她一定会回来的。” 徐福贵知道她又在开导自己了,点点头,他自然知道家珍会回来。 “先吃饭,锅里热着呢,我把这些菜给热一热。” 徐母要去拿竹篮,徐福贵说不用热了,晚上一起吃,中午将就吃点儿就行了。 过了几年,徐福贵和来顺去山里找柴火,碰巧又遇到了白寡妇。 来顺扭扭捏捏的说不出话来,徐福贵倒是打了个招呼,问道:“巧燕姐,最近龙二没骚扰你了?” 农村八卦传递的速度特别快,短短两天的时候,整个徐家村便流传着龙二骚扰白寡妇的事情。 一时间,白寡妇和龙二成了徐家村的八卦中心。 当然,这两人几乎一致都是八卦的重点,一个是地主老爷,一个是美丽寡妇,都是招人议论的中心。 白寡妇勉强笑了笑,“挺好的,劳烦少爷关心了。” “巧燕姐,要是龙二还敢逼你,你就尽管给我说。”来顺扬了扬自己的拳头。 白寡妇没有说什么,背着装满树枝的背篓,吃力的朝山下走去。 走了十多步,还是忍不住转身说道:“来顺,少爷,龙老爷是地主,咱们是招惹不起的。” 说完,眼眶一红,转身离去。 “少爷,巧燕姐这是啥意思?”来顺问了句。 徐福贵耸耸肩,“她又不是你婆娘,你管她啥意思,这破事别管了” 第五十三章 龙二娶亲 时间,转眼进入腊月,天气越发寒冷,普遍只有几度的样子。 空气有些干燥,生硬的寒风打在脸上,像是有刀子刮过一样,穿再多的棉服好像也不顶用,寒冷透到了骨子里。 老是有人喜欢问南方冷还是北方冷,要是在屋外的话,肯定是北方冷。 毕竟大雪覆盖大地,肉眼可见的寒冷。 但是屋内的话,大概率还是南方冷,毕竟南方没有炕床,取暖的方式大多数都是用烧火。 不过虽然越来越冷,但是过年的味道一天一天浓了起来,逢人打招呼都是问年货该买啥。 除了过年这个头等大事外,另外一个喜事也在徐家村流传开来。 龙二的喜事! 他要娶姨太太了,而且还不是娶一个,整整要娶两个。 其中一个,便是白寡妇! 结婚的时间已经确定了,腊月十八,找阴阳先生看的好日子。 龙二已经在全村说了,让村里所有人都去热闹热闹,他摆了五十卓流水席,让大家吃。 而知道这件喜事的第一时间,来顺便闷头跑了出去。 等他回来的时候,双眼无神,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像是遭受了巨大打击。 徐福贵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将手里的斧头放下,“见着白寡妇了?” 来顺从他手里夺过斧头,一言不发,用力将地上的木柴劈成两段。 徐福贵砸了一下嘴,好奇道:“白寡妇给你说了啥?她咋突然应了龙二?是不是龙二逼她了?” 来顺闷声道:“不是,是白寡妇自愿的。” “哦?之前不是还不情愿嘛,女人就是善变。” 来顺抿了抿嘴,用力劈着地上的木柴,“她说不想大双小双再跟着她吃了上顿没下顿,应了龙二,至少能让两个孩子吃好的穿好的。” “嗯,是这个理。”徐福贵随意道,将棉服紧紧裹在身上,嘴里不断哈出冷气。 “可我心里还是不舒服。” “等明天去多吃点儿不就行了,反正不要白不要,你多吃一口,龙二便多亏些米。” 来顺点头,恶狠狠的说道:“最好把龙二的家业全部吃光,少爷,你以后可得给我找个比白寡妇更漂亮的。” “放心,外面的姑娘大把的有,实在不行,咱去城里给你买一个。” 世道艰难,他经常看到有人在街边卖孩子,几乎全是女孩,家里揭不开锅,只能希望有大户人家能看上自家孩子。 这样不仅闺女能活下去,自己家里也能有生的希望。 价格也不贵,基本上几块银元就能买到一个孩子,甚至都不需要银元,大米粮食更受欢迎。 “行了,我去把肉给抹上盐。” 今天从县城回来的时候,他一口气买了十斤的肉,甚至还有两个猪蹄和两根猪尾巴,准备用来熏腊肉。 过年,腊肉是必不可少的。 腊肉做起来也简单,用盐将肉给腌一腌,晾晒几个小时,就可以拿去熏了。 用香樟树的木柴熏出来的烤肉最香,口感也最好。 来顺此时劈的柴,正是香樟树,等肉腌好以后,可以一边烤火一边熏肉。 拿出肥瘦相间的猪肉,直接倒了半罐盐进去,均匀的涂抹在猪肉表面。 抹着抹着,他的动作逐渐变慢,眨了下眼睛,突然回忆起前世发生了一桩事情。 正是在龙二结婚的时候发生的,当时龙二可丢了不小脸,府里一片混乱。 事情起因是这样的,城里的青皮混混头子董刀疤和扒手头子胡麻子受邀来参加龙二的宴席。 结果这两人也是好色的,居然同样看上了白寡妇,趁着婚闹的时候,居然对白寡妇动手。 白寡妇自然不从,叫声吸引了龙二,随后便和董刀疤胡麻子发生了争执。 趁着现场混乱的时候,董刀疤和胡麻子的手下将府里打闹一番,让龙二损失了不少钱财。 事后怎么处理的他不太清楚,毕竟他没有去吃席,当时还沉浸在打击当中。 徐福贵陷入沉思,白寡妇的遭遇他不关心,他在思考要不要浑水摸鱼去捞一波。 龙二钱财放置的位置他是知道的,当时新兔对宅子抄家的时候,他和村里人就在一旁看着。 趁着人多眼杂,成事的机会很大。 一夜暴富的机会,就在眼前。 越想,心里越是心动,反正这些钱以前也是他徐家的,硬要讲道理,其实也不算偷。 这事,明天再随机应变,要是有机会,他必须得从龙二身上狠狠咬下一块肉。 第二天一早,鞭炮声响便响彻徐家村,接着便是敲锣打鼓的声音,村里人来到村口,这里张灯结彩,树梢上挂着红布,一片喜庆。 二十多张桌子摆在不远处的打谷场上,人们来来回回走动忙活,小孩子的笑声更是从未断绝。 宴席一共有两轮,毕竟村里没有这么多圆桌,打谷场也放不下这么多桌子,干脆分为两批。 来的早的人先吃第一轮,吃完以后,把剩菜撤掉,洗干净碗筷,端上新菜,第二批的人再吃。 农闲季节,大家都来凑了个热闹,抢着去帮忙,龙二大方的很,只要来帮忙的,都有工钱。 徐福贵和来顺也捞到了一个差事,龙二托人给他说要在宴席上加一道卤菜,让他提前准备,价钱按照市场价购买。 所以他们今天没有去县城做生意,而是一直在家里煮卤肉。 “爹,娘,你们不去吃席?”出门前,徐福贵问了句。 徐父摆摆手,“我不吃那畜生的东西。” 徐母微笑,“你爹不去,那我也不去,你们带着长根一起去,多吃点儿,吃饱些。” “行,那我们先走了。” 往背篓里垫上一张干净的白布,将卤肉全部放进去,背着来到人头攒动的村口。 “福贵,来了,背到后厨去,让他们给你结银元,我在院子里给你留了位置,不用到外面去挤了。”龙二穿着一身大红色的锦袍,满面红光,逢人就咧嘴,露出显眼的金牙。 “谢过龙老爷。” 在院子吃更好,不用吹冷风,吃的饭菜也更好 第五十四章 滑天下之大稽 将卤味放在厨房,厨房里的人称好重量,开始询问市场价。 徐福贵将价格说出来后,厨房管事的人沉吟一声,将所有价格全部提了二十个铜钱! 随后将银元拿出来,按照市场价结算了银元,至于多出来的钱,自然进了他自己的腰包。 徐福贵见怪不怪,假装将银元放进兜里,实则是将银元放进了空间,转身准备去前面的院子。 厨房管事的人却突然叫住了他,笑嘻嘻的拿了一条约莫两斤肉给他,意思不言而喻。 徐福贵大大方方的收下了,这厨房管事会来事,用龙二的肉来堵住他的嘴,自己是一毛不拔。 悄悄将羊肉放在空间里,回到了院子,来顺已经给他占好了座位。 “少爷,好热闹,这龙二居然请了这么多人。”来顺小声说道。 院子里的客人几乎都是有头有面的人,一个个穿着长衫,戴着地主帽,有几个言谈举止之乎者也。 临近正午的时候,一个脸上有刀疤和脸上有胡子的人大笑着走进黑色大门。 “龙二,老子们来了,好酒好菜准备好没有?” 这两人便是董刀疤和胡麻子,他们不穿长衫,而是像苦力一样穿着短衫,裤腿用布条绑上,一副精干的样子,眼神不断打量四周,其他人嫌弃似的离远了些。 他们身后各自带着五六个小弟,一个个戴着瓜皮帽,发出肆无忌惮的笑容。 徐福贵见状,默默将头上的瓜皮帽取下来放在桌下。 这顶瓜皮帽还是当初从扒手身上抢过来的。 龙二听到他们的声音,立马出来迎接,横肉上堆满了笑容。 董刀疤:“哈哈,龙二,你这身衣裳可真好看,这大红色,穿完了也给我穿穿。” 胡麻子朝里面张望了两眼:“龙二,新娘子呢,听说一下娶了两?藏着干啥,交出来给我们看看。” “胡大哥,董大哥,你们就会开小弟的玩笑,来,进来坐,进来坐。” 堂屋里的两张酒桌才是主桌,院子里是招待那些稍微有头有脸的人,至于打谷场,就是徐家村的穷苦百姓了。 “吉时已到,拜堂成亲,有请新娘子!” 一道响亮的声音在宅子里响起,鞭炮声,敲锣打鼓的声音顿时响彻徐家村。 上次这么热闹,还是陈礼平来接家珍回家。 打谷场的众人没有忙着吃饭,一窝蜂来到院门口,准备凑个热闹, 院子里的客人,包括徐福贵和来顺,同样没有在桌子前坐着,而是站起来伸个脑袋,朝堂屋里面望去。 在众人好奇的眼神中,两道穿着大红色婚袍的窈窕身影从小门走了出来,头上还盖着丝绸红布。 “特娘的,这狗日的龙二会找女人,都是大屁股大熊。”胡麻子直勾勾盯着两个新娘子的身材,咽了口口水道。 婚袍裁剪的很贴身,完全将她们的身材勾勒出来,加上盖头遮住了面容,更是让众人凭空多了想象,眼神舍不得离开两人的背影。 特别是白寡妇,身材实在太突出了,徐福贵一眼就认出了她。 龙二咧着嘴,露出显眼的金牙,红光满面站到两个新娘子的对面,目光同样在她们身上来回打量。 之所以要娶她们两人,不就是看上了她们的皮囊嘛。 一想到今晚的春宵一刻,他不由感到有些燥热,迫不及待了。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对拜!” “礼成!送入洞房。” 两位新娘子只出来片刻,便回了婚房,但在人们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大家都在热烈讨论。 特别是男人堆,污言秽语全都冒了出来,话里话外止不住的羡慕。 龙二将新娘子送回婚房,忍不住先上手摸了两把,忍住烧身的热意,赶忙出来招待客人。 他是个要脸面的,可不想闹笑话。 回到堂屋,龙二立马招呼下人上菜,和众人吃喝起来。 院子里和堂屋里的伙食很不错,都是一盘一盘的小菜,有肉有素有汤,甚至还有卤味,白酒管够,众人吃的很舒服。 打谷场上的流水席就没这么好的事儿了,一个桌子一个大盆,里面装着白菜炖粉条子,主食不是米饭,而是红薯。 饶是如此,徐家村众人也吃的满足无比,这吃食比他们自己家里可好的太多了。 平时在家里,连红薯都吃不饱,更别提还要粉条吃。 一盆白菜炖粉条,手慢无手快有,大人还知道要面子,小孩子那两桌可不得了,抢的一个凶猛。 有的小个子抢不到吃的,着急的哇哇大哭起来,周围的大人才呵斥两句。 徐福贵和来顺夹菜的速度并不快,但一夹就是一大筷子,米饭更是加了一次又一次。 他们两都是大胃口,平时在家里舍不得放开肚皮吃。 此刻有的酒席,他们当然不会客气。 要不是顾及周围都是有头有脸的人,他们才不会顾及形容,早就狼吞虎咽。 堂屋里,这里面桌子上的菜几乎没怎么动过,卤肉和花生米是最受欢迎的两样菜。 众人推杯交盏,你来我往好不热闹。 “龙二,你小子可真会享福,居然找到两个这么好的女人,改天也给老哥我介绍介绍?”胡麻子眼馋道。 “就是就是,要是哪天玩腻了,你找老哥,老哥绝对出一个好价钱。”董刀疤附和道。 龙二哈哈大笑,“两位老哥说笑了,这可是我花了不少价钱娶回来的媳妇儿,我还指望她们给我生两个大胖小子呢。” “这有了女人和孩子,花销可大了去了,日后还得仰望两位老哥照顾。” “呵,你现在可是徐家村的地主,外面有一百多亩地,还有这大宅子,再娶十个八个也没问题。” 两人说这话的时候,满满的羡慕,早知道这徐家的家业这么好弄,他们两人早就下手了,哪儿能轮到龙二这家伙。 这徐家的人也是够傻,赌场上的事儿当真能说了算吗,龙二一个外地来的,这笔账不认他又能翻起什么风浪? 徐家在云溪县城扎根这么多年,亲朋好友众多,对付一个龙二还不简单? 结果老老实实卖了家产,简直滑天下之大稽 第五十五章 给我打! 酒过三巡,董刀疤尿意上头,红着脸起身道:“龙二,你家茅房在哪里。” 龙二也有些醉了,随意朝后面指了指,“这道门出去就是。” 董刀疤醉醺醺从那道门走出去,可他也不识路,周围一个下人都没有,只能自己随便找个方向走。 穿过一道走廊,一座张灯结彩挂着大红纸的厢房突然出现在眼前。 董刀疤愣了一下,突然打了个激灵,脑海中回忆起刚刚两个新娘子前凸后翘的画面,加上尿意上涌,不由得舔了一下嘴唇。 身为青皮混混的头子,在云溪县城耀武扬威掼了,养成了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加上龙二是外地来的,他更是不惧。 确定四周无人,他按耐住激动的心情,垫起脚尖靠近婚房,熟练的将食指放进嘴里打湿,然后在窗户纸上戳了一个洞。 一股熏香率先从洞口传了出来,董刀疤透过洞口往里面望去,立马心猿意马。 两个新娘子的红盖头已经被取下来了,此刻安静的坐在床上,小口小口吃着点心。 两人面容姣好,脸上抹了精致的胭脂,嘴唇红润可口,特别是婚袍遮不住的身材,看的董刀疤眼珠子都快红了。 看了一会儿,口干舌燥,念念不舍正准备回去的时候,突然肩头被人拍了一下,惊的他猛的蹿了起来。 转头一看,这才松了一口气,压低声音道:“胡麻子,你来这干啥?” 胡麻子戏谑的看着他,同样压低声音道:“董刀疤,我说怎么这么久不见你人影,原来是来看新娘子。” “胡说,我是找不到茅房,走错了地方。”董刀疤脸不红心不跳。 胡麻子切了一声,用一副不信任的眼神看着他。 “你来这干嘛?”董刀疤反问。 “我也要找茅房,顺便来找你,这不就抓到你了吗,那两个女人怎么样?” 董刀疤竖了一个大拇指,“都是好货。” “让我看看。” 胡麻子挤开他,透过洞眼看过去,顿觉口干舌燥。 “胡麻子,咋样,要不要逗一逗她们?”董刀疤提议。 一个人他不敢逾越规矩,但要是有人陪着一起,他的胆子便壮了起来。 “这不太好,让龙二知道了,他还不得活剐了我们。”胡麻子有些犹豫。 董刀疤切了一声,“龙二你怕他干啥,手底下就两个能打的,咱哥俩身上还有家伙,再说了,我们又不干啥,就当是闹洞房了。” 两人对视一眼,猥琐笑了笑,当即举手敲了敲门。 “谁啊。”白寡妇心里一哆嗦,张嘴问道。 两人没有答话继续敲了敲门。 “谁啊,说话啊。”白寡妇又问道,心里的不安更加强烈。 “龙老爷请你们出去敬酒。”胡麻子眼珠子转了转,说道。 另一个年轻漂亮的新娘子闻言,立马起身去开门,白寡妇刚想阻止,她没听过这个下人的声音。 可已经来不及了,门一打开,两个目光透着猥琐淫光的大汉便直接冲了进来。 “啊!” 那位年轻的新娘子见状,顿时张口尖叫一声,胡麻子眼直手快一下捂住她的嘴,另一只手顺势环住她的细腰。 董刀疤有样学样,将大声呼叫的白寡妇捂住嘴,然后深深吸了一口香气,嘿嘿笑道:“小娘子,别怕,我们就是想和你玩玩。” 两位新娘子剧烈挣扎,眼里蓄满泪水,怎么也没想到有人会这么大胆。 光天化日,直接闯进别人家的婚房,而且还是地主家的婚房。 两人一只手捂着嘴,另一只手不老实的来回走动,喘气声也越来越重。 “董刀疤,胡麻子,你们干什么!” 突然,婚房的木门被推开,龙二带着下人闯进来,见着这一幕,眼珠子都红了,厉声喝道。 两人打了个激灵,齐齐松开两位衣衫不整的新娘子,脸色羞红,但还是大大咧咧的说道:“是龙二啊,没啥,就是闹洞房嘛,一起热闹热闹。” 两位新娘子脱离束缚,立马哭哭啼啼跑到龙二身后,不断喊着老爷为他们做主。 “去你娘的,闹洞房是这个闹法?给我打!” 龙二本就是个好脸面的,看到这一幕,感觉脸烧的都能煎蛋,大手一挥,立马让手下动手。 “我看谁敢!”董刀疤和胡麻子将腰间的驳壳枪拔了出来,瞬间震慑住那些下人。 动静传开,堂屋里的人也纷纷涌过来看热闹,董刀疤和胡麻子的手下看到这一幕,立马闯进来为老大撑场子。 被两只驳壳枪指着,龙二没有一点儿慌乱,气极反笑,“董刀疤,胡麻子,你们今天可不地道。” “老子好心好意请你们来吃酒,结果你们想在我头上拉屎拉尿?完了还拿枪指着我?” 说着,他指着那两只枪,“不过你们也太小看我了,我龙二走南闯北什么没见过?两只手枪而已,你们会开保险吗?” “怎么,看我是个外来的?觉得我好欺负?” 董刀疤和胡麻子脸上有些挂不住,这事儿确实是他们做的不周到,但仗着人多势众手里有枪,他们还是不愿意服软。 “龙二,这事儿我们确实做的不地道,改天请你喝酒赔罪,我们也没别的意思,就是闹个洞房。” “不信你看两个新娘子,衣服都还好好的。” 他们顶多就是摸了一下屁股,摸了一下熊,亲了下小嘴,多的真的没有干。 龙二看了眼衣衫不整哭哭啼啼的两个女人,心中怒火更甚,“你们特娘的欺人太甚!” 说完,两个手下正好把一个很大的柳条箱拿了过来,龙二熟练打开,里面全是枪械! 除了七八把驳壳枪以外,甚至还有三支步枪,弹药更是铺了一层! 众人见状,立马倒吸一口凉气,离现场远了一点儿。 “龙二,你当真要和我们作对?”董刀疤阴沉着脸说道,这事居然闹得这么大。 身后的小弟也纷纷掏出砍刀铁棍,有几个心腹同样掏出了驳壳枪,气氛瞬间冷到冰点。 龙二咬牙,心里发狠,“给我打!” 第五十六章 龙二遭贼 “砰!砰砰砰!” 几声枪声突兀从宅子内院传了出来,随后便是激烈的吵闹声,其间夹着着辱骂和枪声。 “少爷,走,我们快去看看。”来顺一脸兴奋,伙同其他人一起跑了进去。 徐福贵心里一动,心脏怦怦直跳,大胆的想法不断在脑海中回荡。 他故意落在众人身后,待全部人都跑到前面去看热闹后,他悄悄往西边的祠堂走去。 路上一个人都没看见,他不断四处张望,以最快的速度来到了祠堂,推开大门走了进去。 这里原本是徐家的祠堂,他们搬出去以后,龙二便把里面的令牌换成了自己的祖先。 祠堂很大,地面采用黑色的不知名光滑石头,四根黑色大柱支撑房梁,光线昏暗,一股庄严肃穆的感觉油然而生。 祠堂最里面,放着一张巨大的黑色长案,案前放着三个蒲团,案上放着一盏硕大的香炉,香炉两旁还点着蜡烛,将令牌照的一清二楚。 不过上面的灵位只有两个,分别是龙二的父母,看来龙二祖上没出过什么大人物。 徐福贵将手心的汗水抹掉,来不及打量祠堂的变化,快速来到爬到长案上面,将灵位给移开。 或许是太过紧张的缘故,他的手不断发抖,手心也不断冒出冷汗。 上一辈输光家产后老老实实做人,从来没干过偷鸡摸狗的事儿,更别说在别人家里偷东西了。 灵位移开后,露出后面的黑色砖墙。 徐福贵按照前世的记忆,试探拉了拉黑砖,黑砖立马动了动, 他心里一喜,这狗日的龙二,果然把这个暗格给弄出来了。 前世新兔抄家的时候,不知道是哪个工作人员这么鸡贼,居然把这个暗格给找了出来。 当时当着众人的面,找出一个小型保险箱子,不过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工作人员没有当众打开。 不过,让龙二藏的这么严实,这个箱子绝对十分宝贵。 徐福贵按耐住激动的心情,将松动的石砖一一拿了出来,露出一个黑色的木板,木板中间还有一个铜环。 勾住铜环,将木板给拉出,一个黑黝黝的暗格便露了出来。 不大,估摸着就一个窗口大小。 将一旁的蜡烛拿过来,火光照耀下,一个铁皮的保险柜立马暴露出来。 徐福贵用手往外拉了一下,保险柜看着挺小,实则上很重,第一下居然没扒拉动。 两只手抓住柜子边缘,用力抱了出来,没功夫细细打量,意念一动,直接放在了空间里。 随后,将木门关上,石砖放回去,灵位放回远处,像一只狸猫一样轻轻跳下案桌,飞快走出祠堂。 这一串动作说来很长,但其实也就几分钟时间,等他回到院子加入人群中时,吵闹声仍在继续。 打斗中的每个人几乎都挂彩了,脸上腿上带着血迹,发出一道道惨叫,不过主事的三个人倒是没有受伤,全都在让手下拼命。 “龙二,你当真要和我们不死不休?”董刀疤狠厉道。 龙二寸步不让,冷哼一声,“不死不休又如何,大不了鱼死网破,我远走高飞罢了,天下这么大,难不成没有我龙二的容身之处?” “这事就是个误会,我们就是想闹个洞房,我们也没对你女人做什么,何必把事情做绝?”胡麻子说道。 他还没活够,子弹不长眼,正要继续打下去,万一死了咋办? 龙二冷着脸没说话,他也冷静下来了,为了两个女人把自己好不容易挣来的家业丢掉,他舍不得。 再说了,董刀疤和胡麻子是县城的恶霸,以后真和他们作对,日子可就难过了。 说不定哪天睡着睡着,突然就被人抹了脖子。 但他也是个要脸面的,他不可能主动把这事儿揭过去。 胡麻子见状,主动让手下把家伙什收了起来,拱手道:“今天是我不地道,改天兄弟请客,老哥好好给你赔罪,绝对不少于一千银元,如何?” “一千?” 龙二心里一喜,但表面却一脸不屑。 胡麻子嘴角抽出,咬牙道:“一千二银元,外加一家店铺。” 龙二看向董刀疤。 董刀疤将枪收起来,闷声道:“我也一样。” 今天亏大了,就摸了两下亲了两口,就损失了这么多银元,这比割他肉更难受。 要是拿这些银元去青楼,都能把所有姑娘包起来玩许久。 龙二挥挥手,让手下把枪收起来,点点头表示这件事过去了。 心里却是狂笑,两个女人而已,就算卖了也不值几个银元,这个亲,简直是结对了。 “哼,我们走,银元过两天给你送来。” 龙二眼珠子转了转,拱拱手,“董老哥,胡老哥,既然是个误会,兄弟我也不计较太多,店铺就算了,大家以后继续喝酒打牌。” 董刀疤和胡麻子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带着手下走了。 龙二看着混乱的现场,眼神阴沉,这可都是他的心血。 转头看着院子里的众人,面无表情道:“各位,吃好喝好了吗?” “啊哈哈,吃好了吃好了,这就不打扰龙老爷新婚。” “祝龙老爷早生贵子,我们就先告辞了。” 众人过足了眼瘾,识趣的纷纷离去。 今后的谈资,这不就有了? 徐福贵也跟着众人一起离开,心脏一直怦怦直跳,激动的指骨都白了。 待众人散去后,龙二将驳壳枪的保险关上,看着身后衣衫不整的新娘子,眼里有些嫌弃,随口问道:“你们没事,老实交代,他们对你们做了啥?” 两人低头,说没事。 龙二也懒得多问,让她们去其他房间待着,他现在心情不怎么样,完全没有做那事的冲动。 回到自己的房间,将身上的大红色丝绸锦袍脱掉,换上了更加舒服的黑色长衫,上床呼呼大睡起来。 这一觉,直接睡到了下午,待他醒来的时候,宅子已经收拾干净了。 接过下人递过来的茶杯,喝了一口热茶,龙二在屋里的木桶撒了一泡尿,然后慢悠悠朝祠堂走去。 他每天都会去拜一拜自己死去的爹娘。 来到祠堂,跪在蒲团了拜了两下,确认下人不在周围,熟练的移开灵位打开墙上的木板,随后整个人便愣住了。 “我特娘的遭贼了” 第五十七章 一无所获 龙二着急忙慌的把一旁的蜡烛拿过来,往暗格里照了照,看清以后,浑身的力气立马如洪水般泄去,整个人无力的瘫坐在长案上。 他积累一辈子的家底,不见了! “到底是哪个狗日的杂种!”他气急败坏的咒骂道。 怀疑的第一个对象自然而然联想到跟着自己来到云溪县城的两个随从。 这两人跟着自己走南闯北一路打拼,知道自己的底细和家底,虽然这个暗格没有和他们说过,但肯定瞒不过他们。 第二个怀疑对象便是府里的管事和下人,第三个怀疑对象是今天来的宾客。 他长长吐出一口浊气,拍拍脑袋,强行让自己冷静下来,仔细分析。 自己几乎每天都会来祠堂转一圈,昨天来的时候,暗格里的东西还好好的,那丢的时间肯定是昨天到现在。 而且保险柜是他在省城的时候买的,重量不轻,一个人抱着走路都吃力,谁能在这么多人眼皮子底下抱着保险柜走出府里不被发现? 至于到底是谁偷的,他完全没有思绪,最大的怀疑对象还是自己的两个随从。 毕竟这个暗格是自己亲自设置的,没有其他人参与,知道这个暗格的,最大可能就是两个随从。 至于府里的下人和今天来的宾客,可能性应该不大,但也不能完全排除。 他红着眼珠子,咬牙切齿道:“狗杂种,不要让我逮到是谁,不然老子弄死你。” 忍住吐血的冲动,他跳下长案,坐在堂屋的太师椅上,叫下人把两个随从叫了进来,他趁这个时间喝了一杯热茶。 “老爷。”两个随从走进来,走路一拐一拐,在刚刚的打斗中出了不少力。 龙二不动声色的看了他们一眼,问道:“你们昨天和今天有没有看到谁去了祠堂?” 两个随从对视一眼,纷纷摇头,“没有,那里阴森森的,谁愿意去那里?” 龙二狐疑的看了他们一眼,仔细打量他们的神情动作,发现并没有可疑的地方,顿时有些失望。 这两个手下,似乎不像作伪,但还需要继续试探。 他将祠堂暗格的事情说了出来,两人听完后,立马义愤填膺大骂,待抓到贼子后,一定要让他品尝十八般酷刑! 龙二盯了他们两眼,摆摆手道:“把府里的管事和下人全部给我叫来,一一询问。” 两人虽然受着伤,但还是快速走出去,将府里所有的人一一叫了出来,腰间的驳壳枪也顺便拿了出来。 府里众人不明所以,有些人更是被吓的瑟瑟发抖,问什么答什么,厨房管事更是将自己捞油水的事情抖了个一干二净。 “老子的银元你也敢贪?”龙二心里本来就有气,闻言更是怒火中烧,大步向前,抢过随从手里的驳壳枪,猛的用枪托砸在他头上。 “啊!” 厨房管事的头颅瞬间被砸出一道口子,鲜血止不住的流出来,让其余众人不寒而栗。 “哼,继续问。”龙二舔了一下嘴唇,沉声吩咐。 这一问,便来到了傍晚,房间里的两个新娘子惴惴不安,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冷冷清清没动静,她们也不敢擅自离开。 此时白寡妇已经有些后悔了,她答应当龙二的姨太太,一半是强迫,一半是自己主动。 她的生活太苦了,两个闺女经常吃了下顿没下顿,嫁给龙二,委屈她自己,但只要两个闺女吃好穿好就够了。 要是可以的话,最好能送去县城读书。 可是,没想到今天发生了这么多事,特别是董刀疤和胡麻子闯进来欺负她的时候,她甚至想一死了之。 但想到自己的两个女儿,还是舍不得。 她看着外面黑麻麻的天色,内心一片冰凉,也不知道大双小双怎么样了,那些下人有没有欺负她。 “老爷,都交代完了,就几个管事捞油水,去了祠堂那几个人也只是打扫屋子。”随从走过来低声说道。 龙二扫了一眼在场众人,他同样没发现这些人神情有异样。 “有没有不在府里的?”他问道。 府里的下人大多都是徐家村的,平时没事儿干就直接回家。 随从摇头,“所有人都在,今天下午府里事情多,没人回去。” 龙二阴沉着脸,朗声道:“你们听着,老子的东西丢了,很重要的东西,要是有人不小心拿了,今天晚上悄悄给我放在府里随便一个地方,我不追究。” “谁要是能帮我找回来,赏两百银元,五亩地。” “另外,大家看看这段时间有没有人突然变得有钱,老子我同样有赏。” 说完以后,龙二挥挥手,不甘心的让众人离去,做自己的事。 审问了一个下午,屁都没问出一个,府里的事情堆着啥都没干。 猪食没有煮,羊草没有割,衣服没有洗,甚至连晚饭都没有弄,所有人都饿着肚子。 当然,饿了谁都不会饿了龙二,厨房的人第一时间就把热腾腾的饭菜端到了龙二面前。 龙二倒了一杯酒,一口灌进肚子,看着眼前的饭菜,完全没有食欲,心里想着自己暗格里的东西,不由一阵肉疼。 这比杀了他还难受啊。 他龙二虽说走南闯北见识不少,但一身的本事都在赌博上。 平时来到一个新的地方,便在一个赌场待上几个月或是半年,捞一笔银元就跑。 赌博虽然来钱快,但是风险也大,赌场里的人可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看你赢钱了,多的是人给你使绊子。 甚至赌场的老板还会在你离开以后,暗地来打闷棍,抢夺身上的钱财。 所以他才随时有两个随从跟着,更是买了不少的枪支弹药防身,保护身上的钱财和人身安全。 半生漂泊,历经各大赌场,有赔有赢,好不容易才攒下一副身家。 好不容易在云溪县城安下家,没成想家底被人给偷了去! 一想到这些,他怎么有胃口吃饭? 越想越气,他猛的将手里的筷子扔掉,提着煤油灯,大步朝东厢房走去。 推开两位新娘子的房门,他一言不发,不顾两位美人惊恐的眼神,直接扑了过去,将她们身上的大红色婚袍撕碎,发泄着心中的怒火 第五十八章 开保险柜 龙老爷遭贼了! 短短几天,这个消息便传遍了徐家村,以更快的速度朝周围扩散出去,一度成为众人讨论的话题中心。 这两天徐家村可真是热闹的不行,先是龙二娶两个姨太太,随后婚礼被大闹,最后龙二遭贼,笑话接二连三,而且都和龙二这个土地主有关。 村里人聚在一起讨论的时候,对那个不知名的贼充满了满满的羡慕,甚至夹杂着一丝后悔。 当时怎么就只顾着看热闹去了,没想着去浑水摸鱼捞一笔? 宅子这么大,值钱的东西这么多,随便拿一两样东西,谁知道是我干的? 就算不拿值钱东西,去厨房拿两斤肉也成啊,家里一年三百多天都难得吃一次肉,这么好的机会居然给错过了。 还是那个贼聪明,也不知道偷了什么东西,让龙二发这么大脾气,甚至还把厨房管事打了个半残。 徐福贵同样参与了这些讨论,和其他人兴致勃勃的讨论谁是贼,甚至一起分析,谁的可能性最大。 经过他们的分析,肯定是胡麻子的手下干的。 这群人本来就是扒手团伙,干偷鸡摸狗的事情很正常。 转眼来到腊月二十五日,距离过年只剩下五天。 徐家茅草屋灶房里,熊熊燃烧着一堆火,香樟树劈成的木柴散发出一阵独特的香气,不断熏烤着火焰上面的腊肉。 腊肉被熏的蜡黄透黑,成色相当好,不枉他们这么多天的精心熏制。 “福贵,你过两天去县城卖卤味的时候,拿一条腊肉,再买一些其他东西,给你岳父拜个年。”徐母说道。 徐福贵点头答应下来,“要是老丈人不收咋办?” “反正你得想办法让亲家收下,虽然不值个什么钱,但是好歹是我们的一片心意。” 徐父插了一句,“你岳父喜欢喝茶,你到时候记得买上一斤上好的茶叶送过去,别心疼钱。” 烤了一会儿火,徐福贵闲不住了,空间里的保险柜还没开呢,这几天他一直琢磨里面是些啥。 但人多眼杂,始终没有机会。 他甚至还看到龙二经常在村里村外转悠,看向每个人的眼神里都有怀疑,试图从他们的神情中找出破绽。 但徐福贵上辈子好歹活了一百岁,见识多了,说话的时候脸不红心不跳,龙二和他寒暄两句就离开了。 “爹,娘,我去山里挖冬笋。”他起身道。 “这么冷的天,不在家里烤火,怎么?还不够累?”徐母没好气的说了句。 长根憨厚笑道:“少爷,山里没啥冬笋了,都被我挖完了。” 徐福贵拿起锄头,“我闲不住,挖不到冬笋,去套鸟也行。” “你就是闲不住。”徐母笑道。 徐父则冷哼一声,“狗改不了吃屎,两个娃的爹了,还这么喜欢玩。” “少爷,我跟你一起去。”来顺跳起来说道。 前两天来顺无精打采的,估计是接受不了白寡妇躺在别人的床上。 但过了几天,来顺又变得没心没肺起来,开始和他讨论村里其他的年轻漂亮姑娘。 徐福贵随便扯了个理由让他在家里待着,自己扛着锄头和背篓,走出灶房。 空间和重生是他最大的秘密,来顺虽然是自己最亲的人之一,但除非迫不得已,还是不要让他知晓。 多一个人知道,便多一分危险。 来到院子,看了看柴垛旁边立着的斧头,心里一动,悄悄将斧头收到空间里。 将头上的瓜皮帽往下拉了拉,吹着口哨,慢悠悠朝山上走去。 “福贵,你这是要干啥去?”孙道堂看见他,打了个招呼。 “去山上挖冬笋。” “你们家山坡上的冬笋是咱们村最好的,前几天长根挖回来的冬笋,又大又粗。” “哈哈,不知道还有没有,我再去转转。” 随口说了两句,他扛着锄头继续朝山里走去,路上遇见不少村里人,一一打了招呼。 等绕过竹林,开始上山的时候,就没再遇到什么人。 一路不停歇的来到楠竹林处,周围偶尔传来几声吆喝和砍树的声响。 朝下往徐家村看去,一座座土坯房变成蚂蚁大小,颇有种登高望远的感觉。 继续往山里面走,山的后面还是山,地势陡峭,不适合人居住,加上野狼毒虫,这里人迹罕至。 听说直接翻过这几座山,便能直接到达桂花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走了差不多一个半小时,周围的山林已经变得陌生,周围没有道路,地上全是枯枝落叶,一片静寂无声。 徐福贵到四周逛了一圈,确认没有人后,正想把保险柜从空间取出来的时候,余光突然看到一只野鸡大摇大摆从不远处路过。 嘿,今天这是什么运气,出来一趟,居然白白捡一只野鸡。 或许是太久没有接触人类,野鸡看见他以后居然好奇的停了下来,徐福贵当然不惯着它,捡起一块石头,猛的一下扔过去。 石头在巨大的力气下,像是一颗流星,精准的落在野鸡身上。 “咕咕” 野鸡惨叫两声,剧烈的疼痛让它张不开翅膀逃走,下一刻,徐福贵来到它身前,大手一捞,将它给抓起来扔进空间。 时空静止,野鸡立马一动不动待在空间。 拍了拍手,来到一个隐蔽的山坡背后,将空间里的保险柜取了出来。 保险柜通体由精铁打造,落在地面上发出沉闷的碰撞声,少说也有一百来斤。 要是没有空间,他还真的没办法把这么重这么大一个保险柜从宅子里拿出来。 保险柜通体成黑色,不出意外被上了锁。 从空间里拿出斧头,徐福贵找准锁的位置,用力劈了下去。 “锵!” 斧头和铁门的撞击声格外刺耳,斧头也被崩出一块缺口,虎口更是传来一股巨大的反震力。 顾不得心疼斧头,继续用力劈着保险柜的锁门。 一下,两下,再一下! 一边劈,一边咒骂龙二,好端端的买这么好一个保险柜干嘛,打都打不开。 但越是打不开,心里就越是期待,这么开盲盒的期待,让他劈的力气越来越大 第五十九章 欣喜异常 “砰!” 斧头划出一道好看的抛物线,旋即重重落在保险柜的锁门上,随着砰的一声,一个大缺口瞬间出现在斧头上。 随着这把新买的斧头报废,锁门也被劈成了个稀巴烂。 徐福贵摸了一把额头的汗水,心疼的看了眼斧头,随后扔在一旁,走进查看保险柜。 用力将保险柜的门拉开,徐福贵探头一看,顿时有些疑惑。 保险柜里面放着的东西并不多,一件普普通通的长衫,两个煤油打火机,一双黑色皮质长靴,以及一个棕色的皮质提包。 将长衫拿出来,徐福贵瞳孔立马一缩。 衣服下面放着两把小巧的勃朗宁手枪,旁边有六盒子弹,一把锋利的军刀,以及一个水壶。 龙二是准备随时跑路?东西准备的这么齐全。 把轻巧的勃朗宁手枪拿在手上把玩的一下,将所有东西统统收到空间去,拿出剩下的棕色皮质提包。 拿到手上,瞬间一沉,打开以后,一片耀眼的金色瞬间迷花了他的眼睛。 将皮包全部打开,徐福贵细细清点起来,内心止不住的狂喜,嘴角都快咧到耳根子去了。 好家伙,龙二这人是真有钱,而且真谨慎,将家当都换成了金条。 皮包里面一共有二十根金条,一块金表,金条全都是大指拇粗细,中指长短,拿在手上沉甸甸的,说不出的愉悦。 一夜暴富,莫过于此。 除了二十根金条和一块金表外,皮包里还装着五条用红纸包起来的银元,一条银元有二十个,这便是一百个银元。 不过,相比较于金条,区区一百个银元,根本不值一提。 拿着金条欣赏了许久,心中痛快无比,差点儿没忍住仰天大笑。 不行,冷静,一定要冷静。 这些钱财可不敢暴露,甚至不能拿出来花销,不然解释不清楚这么多钱哪里来的,龙二肯定会怀疑他。 他们徐家现在可是穷苦人家,新兔成立后要当雇农的,这些金条和银元只能待在空间里。 估计要等几十年,八九十年代的时候才能大放异彩。 那时候,他又是个垂垂老者。 但徐福贵依旧很兴奋,这些金条就是他徐家的传家宝! 等以后凤霞有庆长大后,他们不用为金钱方面担心。 将金条放回棕色皮包,意念一动,包括地上的斧头和保险柜,全部出现在空间里。 深深吐出一口浊气,拍了拍滚烫的脸,待恢复到平常心后,他这才在周围寻找冬笋。 这里挖挖那里挖挖,心思全然不在冬笋上,一想到空间里的金条,便忍不住露出笑容。 随便挖了两下,还真让他找到两根冬笋,看了下天色,将冬笋放进背篼,从空间里拿出野鸡,扛着锄头,哼着小曲朝山下走去。 “少爷,你见着斧头哪儿去了吗,我记得就放在柴垛这里。”一回来,长根便问道。 徐福贵摇头,“不知道,不见了?” 长根苦闷的点头,“屋里屋外找遍了,愣是没找着,我去问问陈家和孙家,是不是他们借去了。” 徐福贵拉住他的手,“兴许是放在哪里忘了,一直找可能找不到,说不定哪天突然就找到了。” “再说了,那把斧头用起来不行,太重了,丢了就丢了,我明天从县城买把新的回来。” “一把斧头得不少钱呢。长根嘀咕了一句,心里暗自决定一定要把斧头给找出来。 “少爷,挖到冬笋了吗?”长根这才想起,问了一句。 “就两根,不过我打到了这个。”他将手里的野鸡扬了扬。 长根露出笑容,“少爷运气真好。” “少爷,你打到野鸡了?我就说我该跟你去的。”来顺从灶房出来,瓮声瓮气道。 走进灶房,徐母和徐父看见野鸡,脸上纷纷露出笑容。 成了穷人才知道,原来肉这么好吃。 “嘿,家明一直叫着要来打野鸡,少爷你在哪儿打到的,下次我们再去那里。”来顺接过还留一口气的野鸡,熟练的割喉放血。 徐母神色微动,放下手里的针线,凑近问道:“家明喜欢野鸡?” “应该是,他每次见了少爷,就嚷嚷叫少爷带他去打野鸡。” “那把这只野鸡熏了,砍一半给他送去。” “啊?”来顺诧异的长大眼睛。 “啊什么啊?”徐福贵拍了拍他的光头,太太发话了,照做不就行了。 来顺哦了一声,将锅里的开水倒进木桶,将鸡毛烫软,开始拔毛打理。 鸡毛相对于鸭毛来说,好打理的多,一拔就掉了,不用一根一根的拔。 “来顺,明天去给你买个帽子。”徐福贵看着来顺的光头,突然说道。 这么长时间都没发现,大冬天的的,顶着一个光头应该怪冷的,而且戴着帽子遮住光头,也许能让来顺看起来不那么凶神恶煞。 说不定村里那些姑娘愿意和他说话。 “哦,好哇。”来顺憨厚笑道。 徐母笑着说道:“来顺,我也当你是亲儿子,你要用钱的时候,就尽管说。” 来顺憨厚笑道:“我用不了钱,平时少爷买东西都会给我买一份嘞。” “憨货,你喜欢戴啥帽子?”徐福贵问道。 来顺毫不犹豫的说道:“就是少爷戴的那个就成,挺好看。” 徐福贵将头上的瓜皮帽拿下来,放在来顺的光头上,众人看了一眼,顿时忍俊不禁。 徐福贵五官端正,戴着瓜皮帽看着还不错,但是来顺戴上后,总有一股说不出的别扭。 或许是瓜皮帽太小了,又或许是他们已经习惯了来顺光头的样子。 “还是买个毡帽,更暖和。” “我听少爷的。” 将鸡毛全部拔掉,看起来不小的野鸡其实就那么大点儿,还没有家鸡的个头大。 拿出菜刀,将野鸡的肚子刨开,取出里面的内脏。 这些内脏自然是舍不得丢的,鸡肠鸡肝打理干净,这些都是肉味。 将处理好的野鸡晾晒干,等睡觉之前抹上一层盐就可以了。 腌制一个晚上,第二天一早就可以挂在柴火上面,和腊肉一眼熏烤 第六十章 过年 腊月三十,阴。 天色已然大亮,徐家村热闹非凡,成群的孩子在村里到处乱窜,脸上带着纯真的喜悦。 今天过年,终于于能吃上一口肉了。 在这个世道,能吃上一口肉,对他们来说就是最大的快乐。 徐福贵难得睡了一个懒觉,今天家家户户都在家里热闹,县城没什么生意,干脆在家里好好休息一天。 睡了个大懒觉起床,整个人神清气爽。 睡醒以后,他半躺在竹床上,意念一动,从空间里拿出一根金条细细打量,一天的好心情就此开始。 即便他还是徐家少爷的时候,家里也没几根金条,金豆子倒是看到过不少。 拿出金表看了看时间,已经上午十点整,赶忙穿好兰花给他买的棉服,戴上瓜皮帽,收拾好走了出去。 “起来了,娘煮了粥,在锅里热着呢。”徐母也换上了一身干净衣裳,眼角含笑道。 徐福贵倒了一杯盐水,一边漱口一边问道:“爹他们去哪儿了?” 徐母高兴道:“村里好多人请你爹去写对联,来顺和长根看热闹去了。” 整个徐家村,都找不出几个认字的,更别说写字了。 徐福贵应了一声,将口中的盐水咽下去,他可舍不得吐掉,然后喝了一碗热粥,竟然有些无所事事。 平时忙惯了,过年一闲下来,还真不知道做什么。 “不知道家珍和凤霞现在在干啥。” 虽然昨天才去见了凤霞,但闲着无事的时候,就喜欢回忆凤霞的乖巧模样。 “娘,在家里闷着干啥,出去走走?”往身上揣了一些铜板,他说道。 徐母锤了锤自己的膝盖,摇摇头,“你去,家里挂着腊肉呢,叫人给偷了去。” “谁会来偷腊肉。” “这可说不准,那些小娃娃啥都不懂,给你偷去煮了吃咋办?” 说不过徐母,他双手插进袖筒里,走出院子,漫无目的在村里闲逛。 “贵哥!” “贵叔!” 疯玩的孩子们见了他,大声的喊他。 徐福贵看了看他们身上干净的衣裳,板着脸说道:“别把衣服搞脏了,小心回家打屁股。” 他们低头看了看衣裳,喜爱的摸了摸,虽然不是新衣裳,但也是他们最干净的衣裳了,平时都是走亲戚出门穿的。 “贵叔,你看我的鞭炮。”陈大妞炫耀手里的鞭炮,她是陈运生的闺女。 家里就她一个孩子,加上家里条件不错,陈运生也舍得给她买鞭炮玩儿。 至于其他孩子,只能眼巴巴的跟在她后面。 “大妞,给我看看鞭炮长啥样。”他伸出手。 陈大妞犹豫一下,递给他,“贵叔,你可不许放我的鞭炮,我自己都舍不得放。” 徐福贵拿过来看了看,还给她,让他们慢点儿跑,别摔跤了,随后继续在村里闲逛。 村里人大多也没事,到别人家去串门,三户五户聚在一起,还挺热闹。 徐父吃完早饭,去孙道堂家里串门的时候,就被其他人邀请写对联。 这家写完以后,另外一家人又邀请他,等徐福贵找到他的时候,已经在胡兴旺家里。 “福贵哥,快坐。”胡兴旺才十八岁,见了他立马热情喊道。 徐福贵走进土坯房里,徐父正聚精会神的在红纸上写对联,内容都是他自己想的。 长根和来顺像是两尊门神一样,在一旁认真看着,和屋里其他人一样,脸上充满对读书人的敬仰。 “爹。”他喊了一声,徐父瞥了他一眼,懒得理他。 徐福贵讨了个没趣,转头看着胡兴旺媳妇儿怀里抱着的婴儿,问道:“这就是和平,长的和你可真像。” 胡兴旺咧嘴笑了笑,说儿子和老子长得像,在农村是最高的评价。 来顺凑过去看了眼,得意道:“这名字还是我取的呢,胡和平,这名字可真好听。” “哟,来顺也会取名字了?和平两个字咋写的你给我们看看?”屋里的其他人开玩笑说道。 来顺哼了一声,四处打量一眼,抓起一块木炭,就开始在黄色土墙上写了起来。 他连字都不会认,自然不会写字,回忆着卤味摊子上面的字,他照葫芦画瓢写了出来,在土墙上留下不伦不类的两个字。 “福贵,你看看这两字对不对?”其他人见他真的写出来了,立马问道。 他们同样不认字,不知道他写的到底对不对。 胡兴旺也好奇的看着他,他倒是很希望在自家墙壁上留下自己儿子的名字,以后有客人进屋,他就说这是自己儿子的名字。 来顺悄悄对他眨了下眼睛,徐福贵正想说话,徐父便揭穿了他。 “写的什么狗屁玩意儿字,根本就没有这两个字,福贵,你好歹也读过几年私塾,你写给我看看。” 徐福贵从来顺手里接过木炭,随手写下“和平”两个字。 不料,徐父看完以后,愣了一下,气的双指并拢敲了一下他的脑门,“没用的东西,这字儿是这么写的?白瞎以前给你请教书先生。” “和平不就是这么写的嘛。”徐福贵摸着脑门嘀咕了一句,突然灵光一现,笑呵呵的把这两个字给划掉。 “写错了写错了。” 他又在墙壁上写下和平两个字,这次写的是繁体字。 前世用简体字用习惯了,都快忘了现在还没有简体字。 简体字是啥时候出现的来着,时间太久,他都快记不清楚。 “嗯,这还差不多。”徐父满意的摸了摸胡须。 胡兴旺看着墙上的两个黑字,乐呵呵的笑了笑,“福贵,你再给我写个胡字呗。” “行,我把你们一家三口的名字都给写上。” 他写的字很一般,不算好看,但至少很工整,在坑坑洼洼的土墙表面留下三个名字。 在胡家闲聊到中午,拒绝胡兴旺留他们吃中午饭的请求,四人回到家里。 中午吃的和平时没什么两样,不过晚上的年夜饭却是相当丰盛。 香喷喷的大米饭必不可少,煮熟切片的腊肉,用腊肉油汤煮的粉条,还有炒的白菜,拜过徐家祖先以后,众人便乐呵呵的吃了起来 第六十一章 我想爹了 尽管只有三个菜,但徐家众人却吃的很是高兴,一块块腊肉不断送入嘴里,粉条配上大米饭,来上一口腊肉香汤,简直不要太舒服。 “福贵,你咋吃饭还咧着嘴,有啥好高兴的?”徐母问道。 她倒是没感觉这顿年夜饭有多好,放眼以前徐家还是地主的时候,年夜饭丰盛的简直不像话。 一个大圆桌全都是菜,都不知道该吃什么,那时候草草吃两口就没啥胃口。 奇怪的是,今晚只有三个菜,但她却吃很高兴,这三个菜似乎比大鱼大肉还好吃些。 如今虽然没了钱,但是家里的味道却越来越重了。 徐福贵将嘴里的腊肉咽下去,嬉笑道:“吃肉能不高兴嘛。” 他很满足现在的生活,虽然吃穿住方面确实差了一点儿,但是心里却格外充足。 特别是一家人围坐在桌子前一起吃饭,想起前世自己孤零零冷清清在楼房里,对桌子山的鸡鸭鱼肉完全没有胃口。 “明天家珍就回来了。”徐父问了一句。 “嗯,明天一早我去接她。” 徐父脸上难得露出笑容,“家珍回来了,这个家就完整了。” 与此同时,云溪县城的陈府,一片张灯结彩灯火通明。 一个个大红色的灯笼悬挂在屋檐下,带来微弱的光亮,每个门两旁都贴了春联。 “砰!” 青石板铺就的院子里,凤霞点燃鞭炮,丢出去后熟练的退后两步堵住耳朵,精致的小脸上满是兴奋。 家珍穿着素白色锦袍,披着羊皮大氅,无奈道:“这死丫头,鞭炮都敢放。” 陈礼平抱着还是个婴儿的有庆,轻轻摇晃,目光一直落在凤霞身上。 “明天真要回去?”过了一会儿,陈礼平收起脸上的笑容,面无表情问道。 家珍轻轻点头,“凤霞也想回家了。” “这里也是凤霞的家。”陈礼平说道。 家珍抿抿嘴,“我知道,凤霞也很喜欢在这里,有好吃的,好玩的,还能穿新衣服。” “那明天就不走了,爹养你们娘三一辈子。” 家珍一如既往的温柔道:“爹,我们得回去。” “回去干嘛?吃苦受罪?凤霞这么小,你舍得她成天吃不饱穿不暖?整天脏兮兮的读不了书?” “我会教她,福贵能让凤霞吃饱。” “不可理喻。” “爹,凤霞离不开福贵。” “小孩子懂什么,待一段时间就不闹了。” 眼见陈礼平怒气越来越甚,家珍垂下眼帘,“爹,我们不说这些。” 陈礼平冷哼一声,赌气说道:“你要是敢回徐家,就永远别回来,我也不认你这个女儿!” 家珍左右为难,低下脑袋,眼眶微微泛红。 “和你娘简直一个脾气。” 说完,陈礼平将有庆放在一旁下人怀里,拂袖离去。 家珍看着他的背影,叹了一口气,眼里带着一些自责。 “姐,你放心,爹就是嘴硬,他难不成真不让你回来?”陈家明手里拿着凤霞的竹蜻蜓,大大咧咧的说道。 家珍将围巾围在他脖子上,轻声道:“等姐走了,你可得照顾好爹,别再惹爹生气了。” “你是我们徐家唯一的香火,对学业上点儿心,不求你把陈家发扬光大,别像你姐夫把家业败光了就行了。” 陈家明翻了翻白眼,敷衍说道:“知道了知道了,你在姐夫家受委屈可别藏着掖着,弟弟我给你出头。” 家珍好笑的点了点他额头,“人小鬼大,就你还给我出头,多吃点儿饭,以后像你姐夫一样高就好了。” 陈家明眼珠子转了转,小声道:“姐,明天我和你一起回去好不好,姐夫答应带我去打野鸡。” “你和爹说,爹答应了我就带你去。” 陈家明撇撇嘴,“那还是算了,说了肯定又要被打。” “在家里好好陪着爹,再说了,大冬天的哪里有野鸡,天气暖和了再带你去” 她絮絮叨叨说了很多,陈家明一开始还有耐心,过了一会儿就感觉没啥意思,跑过去和凤霞一起放鞭炮。 家珍看了家珍一眼,抱着熟睡的有庆回到房间,在煤油灯的照耀下,开始收拾行李。 她打算只带走她和凤霞的衣裳就行了。 “娘,我们是要回家了吗?”凤霞放完鞭炮,满头大汗的走进来。 家珍拿出丝巾给她擦了擦汗,拉着她坐在火盆旁,“怎么出这么多汗,受寒了咋办?” 凤霞离火盆远了点儿,仰头又问:“娘,我们要回家了吗?” “对,凤霞想不想回家?” 凤霞重重点头,“我们都在姥爷家待了好久了,爷爷奶奶肯定很想我。” 家珍拨了一下她的发丝,“姥爷家不好玩吗?” 凤霞笑眯了眼睛,“好玩,还有好多好吃的,姥爷对我也特别好。” “姥爷这里这么好玩儿,那凤霞就留在这里好不好?”家珍开玩笑道。 凤霞拨浪鼓似的摇头,“不要,我想爹了。” 家珍摸了摸她的脑袋,“好,那我们明天就回家。” 凤霞笑眯了眼睛,擦了下额头的汗水,站起来跑到床边,探了探身:“弟弟睡着了吗,弟弟好小啊,就这么一点儿,他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凤霞想和他一起玩儿。” “很快,等凤霞读书的时候,弟弟就长大了。” “那我现在就想读书。” “现在读不了书,你太小了。” 和凤霞聊了一会儿,家珍将行李给收拾好,用一个柳条箱子装好。 “凤霞,过来洗脸洗脚,早点儿睡觉,才能长高高。” “为什么要长高高?” “长高高就可以去读书,读书了就可以和弟弟一起玩儿。” “那我要快点儿长高高。” 下人端来一盆热水,凤霞自己乖乖把布鞋袜子脱掉,露出一双肉嘟嘟的小脚丫。 洗完脚,正准备睡觉的时候,有庆突然哭闹起来,家珍摸了摸他的屁股,果然湿了。 将脏了的布片脱掉,洗干净屁股,换上新的布片,然后喂饱奶,有庆又沉沉睡去。 家珍将布片给清洗干净,这才吹灭煤油灯,挨着凤霞沉沉睡去 第六十二章 接家珍回家 初一。 清晨。 万籁俱寂。 东边的地平线泛起的一丝丝光亮,小心翼翼的浸润着浅蓝色的天幕,肉眼可见今天是个好天气。 当第一缕晨光射穿薄雾,戴着瓜皮帽,穿着一身黑色大褂的徐福贵从茅草屋走了出来,来顺紧跟其后。 “来顺,腊肉别落下了。”长根追出来,将一条腊肉和半只野鸡装在背篓里递给他。 “根叔,那我们走了。”他们要去县城接家珍和孩子回家。 两人走出院子,逢人徐福贵就笑着说道:“家珍要回来了。” 其他人愣了一下,看着他满面红光,好笑的点点头。 清晨的风冷的透骨,徐福贵走在熟悉的泥土小路上,脚底冰凉,心里突然有些发酸。 上辈子家珍是自己从县城走回来的,一个人拖着行李,抱着还是个婴儿的有庆,硬生生走了十多里泥土路回来的。 可怜了家珍,也不知道她是怎么坚持下来的,回来后一声苦一声累也不叫。 当时没想这么多,也不知道心疼心疼她。 “福贵,大年初一的还来县城做生意?”刚到县城,一个经常来买卤味的熟人便和他打了个招呼。 徐福贵打了个招呼,咧嘴回道:“不是,我来接家珍回去。” 没有着急去陈府,徐福贵先是来到茶铺,虽然是大年初一,但茶铺还是开着的。 他挑挑选选,还是买了一款中等档次的茶叶,准备拿来送给老丈人拜年。 更贵的茶叶他虽然买得起,空间里还是二十根金条呢,但是他不敢太招摇。 买好茶叶来到陈府,照例敲响了门,开门的还是那个下人。 “怎么又是你。”下人无语的翻了个白眼,小声道:“老爷在家呢,你快走。” “我是来接家珍回家的。” 下人歪头想了想,“那我去和小姐说一声。” 他转身离去,不过一会儿,他提着一个柳条箱子走回来,身后跟着家珍凤霞。 家珍怀里抱着襁褓,穿着一身水红色的旗袍,小腹平坦,脸上不施粉黛,清秀婉约,嘴角挂着淡淡的笑容。 凤霞牵着家珍的手,蹦蹦跳跳的走出来,兴奋的喊了一声爹。 “凤霞。”徐福贵答应一声,将她抱起来,摸了摸她的手,热热乎乎的,十分暖和。 “冷不冷?” 凤霞摇头,“一点儿都不冷,爹才冷,浑身冰冰凉凉的。” “爹是风吹的。” “风吹了就会冷吗,爷爷蹲坑的时候腿要抖,他也说是风吹的。” 徐福贵笑了笑,“凤霞记性真好。” 家珍往后面看了一眼,嘴唇微动,“福贵,走,我们回家。” 徐福贵将凤霞放在地上,朝她身后看了一眼,“爹呢。” “屋里呢。”家珍神情有些不自然。 凤霞仰头:“姥爷昨晚说要是我们走了,就再也不要回来,姥爷好像生气了。” “爹说的是气话。”家珍反而安慰起他来。 徐福贵迈步朝里面走去,“走了还是得和爹说一声,顺便给爹拜个年。” 家珍看着他的背影,愣了一下,旋即很开心的笑了笑,跟在他的后面。 穿过一个院子,来到陈礼平屋外,“爹,我来给你拜个年。” 屋里先是沉默了一下,旋即传出一道充满怒火的声音,“别叫我爹,我也不稀罕你的东西,给我滚出去!” 家珍担忧的看着自家男人,发现他面色如常,好像被骂的人不是他一样。 徐福贵不生气,将腊肉茶叶放在屋前的台阶上,“爹,我没本事,就给你拿了一条腊肉和一斤茶叶,你别嫌弃。” “等以后我有本事了,我一定好好孝敬你,我把家珍带回去了,以后一有时间就来看你。” “你放心,我绝不敢委屈了家珍” 徐福贵还想再说,房屋的木门突然被用力打开,发出砰的一声巨响。 陈礼平扫了一眼门前的东西,也不说话,就这么面无表情的盯着他。 徐福贵有些心虚,赔笑两声,又喊了一声爹。 “别叫我爹。”陈礼平厌恶的皱眉。 家珍忍不住帮他说话,“爹,你就是福贵的爹。” 陈礼平指着她,恨铁不成钢,“胳膊肘尽往外拐,永远不知道好歹,你跟着这畜生有什么好的?” 家珍闻言,瞬间不高兴了,“爹,我不许你这样说。” “家珍,少说两句。”徐福贵挡在他前面,他很理解陈礼平的心情。 还是那句话,换位思考,如果以后凤霞找了一个像他以前那么荒唐的女婿,他不仅会说更难听的话,沙包大的拳头还会教他做人。 陈礼平挥挥手,“行了,你们快走,以后别回来,我不会认你这个女婿,家珍,我也当没有你这个女儿。” 家珍眼眶瞬间就红了,陈礼平狠下心转过身,砰的一下关紧木门。 徐福贵张张嘴,有些自责的说道:“家珍,我对不起你。” 家珍揉了揉眼睛,强挤出笑容,“福贵,我们回家,我想爹娘了。” 徐福贵重重点头,“好,我们回家。” 离开陈府,下人将柳条箱递给来顺,徐福贵小心翼翼的抱着有庆,家珍牵着凤霞,一行四人开始动身。 路过王氏酒楼前的时候,徐福贵听到康包子熟悉的叫卖声。 “康大哥,大年初一还出来做生意?”徐福贵走过去打了个招呼。 康包字擦了擦手,愁眉苦脸,“生活所迫,这日子越来越难了,这就是你儿子?” 徐福贵点点头,“给我来两个菜包,两个肉包,多少钱?” “别钱不钱的了,就当是我请两个孩子吃的。” 康包子熟练的拿出四个包子递过来,徐福贵谢过以后,将两个肉包递给家珍和凤霞,他和来顺吃素包。 “我要拿回去给爷爷奶奶还有根爷爷吃。”凤霞将包子小心翼翼拿在手里。 家珍也没吃,含笑摸了摸她的头,“凤霞真乖。” 走出县城,徐福贵蹲下身,拍了拍肩膀,“凤霞,来骑马马。” 凤霞高兴的跳过来,骑在他的脖子上,徐福贵站起来,稳稳当当的走在土公路上 第六十三章 八卦来顺 白色炽阳高挂天空,洒下漫山遍野的白光,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很是舒服。 风吹林动,周围的山林发出沙沙声响,偶尔传来不知名动物的叫声,像是大自然在呼吸一般。 凤霞戴着一顶羊毛小毡帽,白嫩的脸颊在阳光照射下微微泛着光亮,小手捧着徐福贵的头,糯糯问道:“爹,为什么太阳是白色的?” 徐福贵看了看天上的太阳,笑了笑,“爹不知道,问你娘。” 凤霞把目光转向一旁的家珍,家珍翻了个好看的白眼,“娘也不知道。” 凤霞咯咯笑了两声,“爹娘都不知道。” 家珍含笑看着骑在福贵脖子上的凤霞,问道:“福贵,你累不累,要不把有庆给我抱。” 徐福贵摇摇头,“这有啥累的,你看我连汗水都没出。” 家珍仔细看了看,道:“真的没出汗水。” 旋即她眼神里露出回忆,“我记得你之前挑铜钱去县城还钱的时候,还把肩膀给磨破皮了,现在力气咋这么大?” “力气又不是一直不变,活干多了,力气自然就大了。” 家珍看了看他比自己高一个脑袋的个子,满意的点头,“力气大点儿好。” 说着,含笑看着襁褓里的有庆,“以后有庆也要快快长大,和你爹长的一样高。” 徐福贵的身高差不多有一米八三左右,别说这个时代了,在后世的南方也是高个子。 毕竟由于地理原因和饮食习惯,南方人相对北方来说要矮小一些。 特别是这个时代,男人能有一米七就算是比较高的,所以徐福贵是名副其实的高个子。 家珍的身材同样高挑,但还是差了他一个脑袋。 当然,来顺这家伙更高,比徐福贵还高半个脑袋,起码都有一米九,腰围还大,加上一个天生的光头,看上去委实不像一个好人。 “来顺,你累不累,把箱子给我提一会儿。”家珍心思细腻,轻声问道。 来顺憨笑摇头,“少奶奶,我不累。” “顺叔,我现在比你还高了。”凤霞挺直腰杆,声音响亮清脆。 来顺将脑袋上的黑色毡帽往上拉了拉,依旧憨憨的笑着,“小姐你慢点儿,摔下来可疼。” “顺叔,你这个帽子和我的帽子长的一模一样。”凤霞仔细看了两眼他的帽子。 家珍看了一眼,点点头,“确实一模一样。” 不过凤霞的毡帽是陈礼平买的羊毛毡帽,来顺的只是普普通通的毡帽。 骑在福贵脖子上,凤霞很高兴,嘴角的两个酒窝一直没消失过,一排整齐的洁白小牙齿在阳光照耀下微微绽放光芒。 “爹。”她突然喊道。 “嗯?” “我问你一个问题。” “你说。” “一张桌子,切去一个角,还剩下几个角?”她狡黠的眨了眨清澈的眼睛。 徐福贵眼神微微恍惚,前世的时候,凤霞同样问过他这个问题,当时家珍刚被老丈人接回去不久,也不知道她从哪里听来的问题。 他宠溺的笑了笑,如前世一样回道:“四个角切去一个角,还剩三个角。” “爹是大笨蛋。”凤霞像是听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笑的眼睛都找不见了。 “一张桌起切去一个角,就会变成五个角!” “是啊,五个角,凤霞真聪明,以后爹送你去bj大学读书好不好?” “bj大学在哪里?” “在北平,很远很远的地方,哪里什么都有。” 凤霞摇头,“我才不要去,我要一辈子和爹娘在一起。” 徐福贵眼睛又有些发酸,捏了捏拳头,他这辈子一定要让凤霞好好的。 回到徐家村,刚到村口,就看到白家两个双胞胎和村里其他孩子在一起玩。 不过奇怪的是,这两个孩子身上依旧穿的是以前的破旧衣裳,只是打扮的更干净,脸色也更加红润,身子骨和之前一样,依旧单薄的很。 “大双姐,小双姐。”凤霞见了她们,激动的挥手。 然后埋头附在他耳边说道:“大双姐和小双姐是我最好的朋友。” “凤霞?”大双小双认清是她,同样高兴的挥手回应,同时喊了一声贵叔。 “大双,你娘呢?”来顺小声问了一句。 “娘在龙老爷家里。” 来顺恨恨的看了一眼不远处龙二的宅子,又问道:“龙二咋没给你们买新衣裳穿?” 大双小双对视一眼,“他为啥要给我们买新衣裳穿。” 说完,她们又问道:“顺叔,你知道我们为什么要住在龙老爷家里吗,娘都不给我们说。” 小孩子懂不了大人之间的事。 来顺不知道该怎么说,这些事情让孩子知道了也不好,只能骂了一句,“抠搜的龙二,迟早遭雷劈。” 徐福贵没说话,龙二的家底都在自己空间里,估计是开始心疼钱,连衣裳都不想给两个孩子做。 不过大双小双平时应该吃的还是不错,没见她们脸色都红润了许多。 来顺眼珠子转了转,又拐弯抹角的问道:“大双,小双,晚上你们娘是和你们一起睡的不?” 徐福贵揣了他一脚,“要不你直接问龙二去,两个孩子知道个啥。” 来顺讪笑一声。 大双老实回道:“娘晚上都是挨着我们睡。” 小双却摇头,“娘有时候睡了以后,出去不知道干啥,我快要睡着的时候又回来了。” 徐福贵拍了拍来顺的肩膀,“行了,别操心这些有的没的,回去吃饭了。” 来顺有些幸灾乐祸的说道:“龙二做那事这么快?他也不行啊。” 家珍脸颊微微一红,徐福贵拍了一下他的后脑勺,“瞎嘀咕什么呢。” 来顺也意识到场合不对,提着箱子埋着头朝村里走去。 回到家,刚走进院子,便看到徐父徐母以及长根坐在板凳上晒太阳,眼睛一直往院子外面瞟,看到他们以后,立马迎了过来。 “家珍,回来了。” “哎哟我的凤霞,可想死奶奶了,我看看,又长高了不少,还是那么漂亮。” “这就是有庆,长的和福贵可真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家珍,你们还没吃饭,饭菜热在锅里,走走走,进屋里” 第六十四章 徐家家底 “我先去换身衣裳。” 走进屋里,家珍先是打量了一下家里的变化,黑色泥土地面扫的干干净净,各种东西整齐放好,空气中除了那股熟悉的茅草味道,还多了一股卤味的香气。 徐福贵提着柳条箱和家珍一起走进屋里,将竹门关上,家珍瞥了他一眼,自顾自将身上上好的锦袍给脱下,小心翼翼的叠好。 锦袍里面还穿着贴身的衣服,啥都看不见,但徐福贵就是口干舌燥,直勾勾的盯着她玲珑的身材。 “你干嘛,以前又不是没看过。”家珍轻声说道,从床尾的竹竿上拿出以前的粗布衣裳给换上。 徐福贵走过去,轻轻从后面抱着她,“家珍,我好想你。” 家珍没有说话,紧紧握着他的手,蹭了蹭他的下巴。 “不穿这件,不暖和,娘给我们每个人都做了棉服。”徐福贵从竹竿上拿下一件灰色的棉服,棉服上甚至还有几朵绣花。 他们屋里没有衣柜什么的,简单搭一根竹竿,把衣裳搭在上面。 这衣服是徐母一针一线自己做出来的,她老人家闲不下来,每天都在给自己找事情做。 “娘的手艺还是这么好。”家珍喜爱的摸了摸那几朵绣花,将棉服穿上。 哪怕脱下了丝绸锦袍,家珍依旧那么漂亮,气质反而更加清丽,一双杏仁大眼仿佛会说话一般。 “家珍,以后你去县城可得往脸上抹些锅黑。” 世道不太平,新兔的光辉还未照耀到他们这里,家珍这么漂亮,去外面很容易出事。 凤霞也是,这姑娘长的又漂亮又可爱,正是那是人贩子的最爱,去外面一定得看紧了。 不管是那个时代,人贩子永远都存在,简直令人深恶痛绝。 家珍轻轻点头,“我没事不会去县城的,就在家陪着爹娘。” 说着,她感受到后面的异样,脸颊一红,微微扭动身子,“好了,我们该出去了,别让爹娘他们久等。” 徐福贵按耐住冲动,松开家珍,和她一起走了出去。 徐母和长根已经将饭菜从锅里端出来了。 嚯! 好家伙。 这顿饭菜比昨晚的年夜饭还要丰盛,切片的腊肉,白菜炖粉条,清蒸鱼,还有一碗蛋羹和徐母做的盐白菜。 “吃肉肉咯。”凤霞高兴的站在板凳上,手里拿着筷子,摇头晃脑。 徐父坐在主位上,笑呵呵的抚了抚胡须,叮嘱凤霞注意点儿,别摔着了。 “福贵,今天高兴,陪你爹喝点儿酒,我腾不开手,家珍,你快坐,走这么久肯定累了。”徐母抱着有庆,高兴的眼睛都找不见了。 有庆在她怀里不哭不闹,睁着眼睛,努力的打量周围。 “娘,你还把我当客人,这是我自己家。”家珍戴上黑色围裙,坐在了长条板凳上。 徐福贵从徐父房间里拿出一瓶散酒和四个酒杯,坐在家珍旁边。 “倒上,倒上,今天高兴,一人喝一杯。”徐父相当高兴。 以前徐父还是个地主的时候便喜欢喝酒,每次吃饭都要小酌一杯,喝完以后便在院子的躺椅上睡上一觉,日子好不快活。 但家珍输光以后,徐福贵就再也没见过他喝酒了。 喝酒好啊,徐父愿意喝酒,说明他心里高兴。 徐福贵将四个酒杯倒满,四个男人一人一杯,举起杯子便碰了一下。 来顺和长根小小的抿了一口,在嘴里回味许久,这才吞了下去。 徐福贵也挺喜欢喝酒,但不喜欢一个人喝,也不喜欢和陌生人喝,就喜欢熟悉的人聚在一起,喝喝酒说说话,最好还能有个肉菜。 酒好喝,菜好吃,一家人团团圆圆,胃口大口,徐福贵的话也多了起来,带着众人一起聊天。 一边吃,一边给家珍夹肉,徐母也让家珍多吃些补充营养,生孩子可不容易。 家珍苦笑不得,她在娘家坐月子的时候,天天都有炖老母鸡,鸡鸭鱼肉想吃就吃,营养早就补回来了。 吃完饭,徐福贵摸了摸肚皮,打了个响亮的饱嗝,将杯里剩下的白酒一饮而尽。 这一杯白酒少说也有二两,他喝完却像是没有感觉似的。 前世的酒量就特别好,半斤白酒是正常状态,喝了二两便会微醺。 可能是身体素质加强的原因,酒量也更好了,二两白酒完全没有什么感觉。 徐父脸色通红,他酒量也不差,但是一沾酒就上脸。 至于来顺,这家伙像牲口一样,像是喝了一杯水一样,完全看不出有什么变化,砸嘴,像是还想喝。 长根酒量不太行,一杯白酒喝完,坐在板凳上闭着眼睛,脸色通红。 “来顺,让长根到床上去睡。”徐父说道。 来顺将长根扶到竹床上,给他盖好破旧棉被,家珍给凤霞喂完最后一口饭,当即开始收拾碗筷。 “家珍,先放在哪儿,你先和我进屋来。”徐母将有庆放到徐父怀里,带着家珍走进屋里。 来到屋里,徐母从床底下拿出一个木盒子,直接递给了家珍。 “娘,这是啥?”家珍没有打开。 徐母笑呵呵的说道:“这是我们的家底,该由你来保管,福贵我不信他。” “家底?我不要,哪有儿媳妇管钱的说法。” 家珍递回去,徐母又推过去,“家珍,娘老了,眼睛也看不清楚,里面的钱都是福贵用汗水挣回来的,你是他的女人,该由你保管。” 推脱许久,徐母已经打定了主意,家珍只得打开木盒子看了看。 她吃惊道:“怎么会有这么多钱?” 木盒里面用了一块黑布垫着,黑布上面用丝绸红布包着金银。 家珍细细数了数,一共有一个金手镯,五颗金豆子,这些家底她是知道的,金手镯还是她自己的的呢,回娘子的时候她给留下来的。 但除了手镯和金豆子外,还有整整六十块银元! 这不是一笔小钱。 徐母含笑道:“福贵卖卤味每天都能挣一个银元,钱差不多都在这里,他自己身上应该也有几块银元。” “不过家里添置了一些东西,像是碗筷桌子,还买了不少棉花和洋布” 第六十五章 挂纸扫墓 拿着木盒回到自己屋里,家珍小声道:“娘把家底给我了。” 徐福贵怀里抱着熟睡的有庆,不在意道:“给你就好好保管呗,你管钱我还方便些,要拿钱就直接拿了。” 家珍将木盒递过来,“呐,给你。” “给我干啥,娘让你保管,以后家里谁要用钱,没你点头都不行。” “你管我管还不是一个样。” 徐福贵摇摇头,“我不会管钱,身上有点儿就想给用了。” 家珍立马把木盒收回来,“那还是我管钱。” 说着,她将木盒盖子打开,看着里面的金银,嘴角止不住的笑容,“福贵,我们有好多钱。” 有了钱,心里才踏实。 徐福贵将有庆轻轻放在床上,“这有啥多的,以前我们徐家的钱多的数都数不清。” 当然,他们家现在确实不缺钱,毕竟他空间里有足足二十根金条。 但目前不敢拿出来用,和没有也差不多。 家珍摇摇头,“那不一样,这些钱都是我们的辛苦钱,用起来心里才踏实。” 她在屋里走了走,苦恼说道:“该放在哪儿?要是给人偷了咋办?” 最后她选择了和徐母一样的处理方法,直接给压在床底,用被子给盖住。 藏好以后,她走出去和徐母一起洗碗,徐母好像有说不完的话,一直和她说家里的变化。 其实也没啥变化,茅草屋还是这个茅草屋,只不过相比较一开始搬过来,他们已经习惯了现在的生活。 当时那段时间心里一直不踏实,日子从没有如此黑暗过,但现在觉得日子似乎还挺不错。 以前虽然是地主,日子反而没有现在充实。 徐福贵走出屋里,小心将竹门给带上,防止将熟睡的有庆给吵醒。 “爹。” 凤霞也换上了灰色棉服,头上顶着两个羊角辫,双手不知道在哪里摸的脏兮兮的。 徐福贵把她抱起来,用热水给她洗了洗手,洗干净以后,凤霞搂着他的脖子,“爹,带我去看看小羊好不好?” “现在可不是小羊了,长的比你还大。” 徐福贵抱着他走到院子的鸡棚里,这个简陋的竹鹏被他们不断加固,里面住着鸡鸭和羊。 “哇,小羊怎么长得这么快,都比我高了。” 凤霞挣扎着跑过去,正想去抱抱的时候,突然捂着鼻子顿住脚步,“爹,好臭啊。” “能不臭嘛,地上全是鸡屎羊粪。” 徐福贵拿出竹丫扫帚,这种扫帚是用楠竹的枝丫绑在一起的,很结实,适合用来扫猪圈。 用竹丫扫帚把鸡圈打扫一下,凤霞还是不愿意走进去,她不想把脚上的布鞋给弄脏。 不过她还是很关心的问道:“爹,小羊吃饱没有,我们再给它吃草好不好?” “好。”徐福贵把一旁的猪蕨草抱了一捆过来,和凤霞一起丢在羊面前。 小羊似乎认出了凤霞,咩的叫一声,低头开始吃了起来。 凤霞伸开双手,被抱起来后,坐在徐福贵怀里,乐呵呵的看着羊吃草。 “福贵,挂纸扫墓,你去不去。”徐父在里面喊道。 他们这里的传统便是初一挂纸扫墓,本来以往都是上午去的,今天因为去接家珍,所以推迟到下午。 当然,他还是徐家少爷的时候,他从来不会去挂纸扫墓,要么在县城瞎混,要么赖在床上不起来。 气的每年大年初一徐父都要大骂一顿。 “来了。” 徐福贵答应一声,转身去准备扫墓用的东西。 徐父背着一个背篓,徐福贵接过来看了看,扫墓的东西全都在里面。 “就这么点儿?”他问道。 背篓里就两根红蜡烛,几碟黄色的冥纸,还有几幅白色挂纸。 他记得以前都要准备腊肉,白酒,鞭炮啥的。 即便是上辈子徐父去世以后,每年徐福贵去扫墓时,都要拿这些东西以表孝意。 当然,这些腊肉和白酒祭拜以后都会吃掉,浪费是不敢浪费的。 徐父负着双手,“你以为还是以前当地主老爷的时候?祖先在下面有自己的活法,我们表个心意就行了。” 他可舍不得家里的白酒腊肉,自己都舍不得吃,还给祖先烧过去? 祖先这么有能力,哪怕是到了地府下面,想必也是个地主,应该用不着他们这点儿东西。 徐父心里一动,突然想到要是真有地府这个说法,那他死后是不是可以找到徐家的祖先,跟着他们吃香的喝辣的? 如此一想,死亡好像也不是那么可怕。 “爷爷,我也要去。”凤霞迈着两条小短腿跑过来拉着他的裤腿。 徐父蹲下身将她抱起来,“好,我们一起去看徐家的先人们。” 算了,能活几年是几年,凤霞和有庆这么小,他想等这两个孩子长大。 徐福贵拿起一把锄头抗在肩上,跟着徐父后面,来到了山脚下的竹林里,这里就是他徐家的坟地。 这里的墓普遍都修建的很大气,墓碑,每个死去的祖先都有墓碑,上面刻着生平事迹,依稀能看到往日徐家的风光。 不过这片墓地也保存不了多久,在接下来几年,盗墓的人会源源不断来光顾,甚至路过的部队都要去挖一挖,想挖出金银补贴军费。 不过徐福贵知道,别看这些墓看着大气,但里面屁东西没有,就只有一副好棺材。 徐家的祖先都很现实,舍不得把金银财宝放在地里埋没,还不如留给后人。 而且听徐父说以前徐家的墓地里也会放一些陪葬品,但是前几十年战争最混乱的时候,盗墓的人层出不穷,徐家便不再往墓里放东西了。 竹林后面的几个老墓,现在都能看到有几个大洞。 站在竹林里,徐福贵看着这片连绵的墓地,眼里还是有些不舍。 这可是他徐家祖先栖息的地方,一想到被人不断关顾,他心里就难受。 不止他徐家,各个地方的墓地,只要是好一点儿的,基本上都要遭光顾。 只有等到新兔成立,盗墓的现象才会少很多,但那时也没什么墓地能盗了,这几十年都被盗了个精光。 这也是为什么,盗墓小说的时代背景都在前几十年 第六十六章 舒服午觉 徐父看着杂草丛生的墓地,叹了一口气,“几个月没来打理,就长了这么多草出来,徐家先人们,不肖子孙来看望你们了。” 说完,他慢慢跪在地上,认真的磕了一个头。 凤霞见了,也有样学样跪在地上,奶声奶气道:“不肖子孙来看望徐家先人。” 徐父忍俊不禁笑了起来,起来拍了拍膝盖,将凤霞抱在怀里,斜着眼看徐福贵,“畜生,你愣着干嘛,难不成还等着我动手?” 徐福贵哦了一声,拿起镰刀,开始清理墓地周围的杂草。 以往徐家还是地主的时候,经常会安排下人来维持墓地的干净,但落魄以后就顾不了这么多。 说起来也就是几个月的时间,杂草并不是许多,但架不住墓地实在太多,等清理完的时候,他已经把棉服给脱掉,满头大汗。 “爹,你过来我给你擦擦汗。”凤霞捏着衣袖说道。 徐福贵随便用自己的衣裳擦了擦,将背篓里的香烛冥纸拿了出来,放在墓地中间。 徐父拿出一盒火柴,划燃后将香烛点燃,然后一张一张的把冥纸撕开烧了,嘴里念叨:“爹,爷爷,你们在下面是过的啥日子?” “没买多少冥纸,你们将就着用,唉,徐家出了两个败家子,把家业全都败光了,脸纸钱都买不起了。” “要是你们在天有灵,保佑我们徐家重现辉煌,到时我肯定给你们多烧些纸钱。” 徐父絮絮叨叨的说了好半饷,在香烛熄灭之前,又跪下磕了几个头。 徐福贵砍了一根细竹,将枝丫给去掉,竹尾挂上白色的挂纸,然后用力插在坟头。 随后他拍了拍手,从坟头一跃而下,跟着一起跪了一下。 挂纸扫墓便这么结束。 回家的时候凤霞不愿在待在徐父怀里,而是自己跑着回家,清脆响亮的笑声回荡在漫天遍野。 回到家,家珍和徐母坐在院子里一边晒太阳,一边用针线缝制一块巨大的军绿色帆布。 这块帆布是当初家珍给他做卤味摊子的时候,用来遮雨的,当时徐福贵舍不得丢,便带回了家。 “娘,你们在干啥?” 徐母笑呵呵的回道:“家珍说这么好的帆布放着也是放着,干脆用来做两件雨衣,这比斗笠可要好太多了。” 大年初一,地里不用种,卤味也要休息两天,家里的木柴不少,徐福贵闲来无事,干脆拿了一个板凳,和她们一起坐在院子里。 走进屋里,灶房传来一阵呼噜声,像是晴空打雷了一般,他走进去看了看,长根和来顺正呼呼大睡。 两人都打呼噜,不过长根声音并不大,来顺就不一样了,嘴巴张着,呼噜声接连不断,也不知道长根是咋睡着的。 坐在院子里,眯着眼感受暖和的午后阳关,耳边静静听着家珍和徐母的闲聊。 “前两天龙二娶了两门姨太太嘞,其中一个还是咱们村的白寡妇。” “巧燕姐?她咋去当了龙二的姨太太?” “村里不少人都上赶着去当姨太太呢,不过龙二结婚的时候可闹了不少笑话。” “啥笑话?” “听说龙二董刀疤和胡麻子去闹洞房,把人家两个新娘子的衣服都快脱下来了,最后两伙人把真家伙都掏出来了。” “这事儿当时来顺和福贵都在,亲眼看见的,他们两也是虎,子弹不长眼,要是被打中了咋办。” 家珍厌恶的皱眉,“董刀疤和胡麻子就不是好人,哪有这么闹洞房的说法。” 徐母幸灾乐祸,“龙二也不是啥好人,和董刀疤他们是一丘之貉,这伙人聚在一起,能有啥好事?” “而且结亲后的第二天,就听说龙二家遭贼了,龙二气的饭都吃不进去,也不知道丢了啥东西。” 家珍附和道:“龙二也是活该,我看就是遭报应了。” 耳边听着家珍和徐母的八卦,徐福贵困意上涌,不一会儿脑袋搭在肩膀上便睡了过去。 迷迷糊糊的时候好像有什么东西盖在自己身上,浑身都暖洋洋的,像是泡在温泉中一样。 他已经许久没睡过这么暖和的午觉,等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西斜,西边天空蔓延出一大片的火烧云,像是天空被点燃了一样。 低头一看,一件羊毛大氅披在自己身上,鼻尖还能嗅到一股淡淡的幽香,明显是家珍在他睡着的时候披上的。 舒服的伸了个懒腰,转头一看,家珍喜笑盈盈的看着她。 “睡醒了?”她说话一如既往的温柔,仿佛一股清泉在心中流淌,整个人的心情也随之愉悦起来。 徐福贵点点头,看了眼她手上半成品的雨衣,“歇歇,活是干不完的。” 家珍揉了揉手,“一直坐着又不累。” “我帮你揉。” 家珍拍开他的咸猪手,“你不害臊我还害臊呢。” “明天再做,家珍,放下歇歇,晚上吃啥。”徐母将针线给放下。 防雨的帆布很结实,哪怕是最粗的针也很难穿进去,一个下午费了不少力气。 徐母知道,要是自己不停手的话,家珍也不歇的。 家珍将针线放下,起身准备去弄晚上的吃食,徐福贵站起身,响亮说道:“你们歇着,晚饭交给我了。” 家珍看着他,“你会煮饭?” “煮饭有啥难的,看都能看会。” 家珍摇头,“算了,还是我来,别把粮食给糟蹋了。” “嘿,你就好好歇着,我保管能煮好。” 徐福贵把她按到板凳上,取下她的围裙拴在自己身上,兴致勃勃走进了厨房。 家珍无可奈何跟了进来,徐福贵先是看了下中午的剩菜剩饭,基本上不剩什么了。 中午的菜虽然多,但是家里人也多,而且他和来顺都是大胃口,基本把饭菜吃了个精光。 徐福贵拿出木门,往里面倒了两碗米,淘洗一边,将颗粒分明的大米倒进铁锅,往铁锅里掺水。 家珍坐在灶火前帮他烧火,看着他熟练的动作,眼角满是笑意。 她还以为是自己回娘家这段时间,福贵经常在家里煮饭。 “凤霞去哪了?”徐福贵问了句。 “去村口玩了,放心,爹看着呢” 第六十七章 搭个澡棚 将米饭煮在锅里后,徐福贵开始思考晚上吃什么菜。 他本来想再切一块腊肉的,毕竟是他重生回来第一次做饭,当然想让家珍他们吃好点儿。 但家珍却翻了个白眼,“地主家也没有顿顿吃肉的。” 今天中午吃的那顿已经让家珍很心疼,吃肉能吃到饱,在穷苦家庭里实在是太难见了。 徐福贵没办法,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不让吃肉,家里的菜也只有冬笋,萝卜,白菜,还有从山里捡回来的菌子和香菇啥的。 见锅里还剩不少煮腊肉的肉汤,他干脆拿出一把粉条丢进去,又撕了一颗白菜,往里面丢了萝卜,香菇,煮一锅菜汤算了。 家珍看了看他手里的粉条,张了张嘴,还是没有说话。 粉条也是压家底的好东西,平时只有招待客人或者逢年过节才拿出来吃,比不上吃肉,但照样是小孩子渴望的吃食。 别说小孩子了,大人对粉条也是心心念念。 毕竟这玩意儿一般人根本不会做,想吃就得拿钱去县城买。 需要拿钱买的东西,都是弥足珍贵的。 徐福贵倒好,看他丢粉条那架势,丝毫看不出心疼,别人都是几根几根的丢,他直接一把丢了进去。 徐福贵当然知道粉条珍贵,但是他现在心态和之前有些不一样了。 空间里毕竟足足有二十根金条,还有一百块银元,真到山穷水尽的时候,拿去黑市一换,根本不愁吃喝,只是要防止被外人发现。 所以在吃食上他不愿意委屈了家里人。 人生苦短,在有能力的情况下,享受享受怎么了? 柴火很旺,米饭锅不一会儿便开了,徐福贵拿出密织簸箕,将锅抬起来倒进去,簸箕将米饭和米汤分离。 这时的米饭还处于夹生的状态,还需要放到锅里蒸熟。 至于为什么不直接一锅煮熟,那样煮出来的是粥,而不是干米饭。 村里其他人家吃米饭基本上都是吃稀饭,一碗大米煮出来,稀饭肯定要比干饭多。 日落西山,缕缕炊烟从烟囱里升起,随风飘散。 随着米饭的香气传出,来顺和长根也悠悠醒来。 “嗬,天都黑了。”来顺伸了个懒腰,说了一句。 长根晃晃脑袋,看起来似乎有些懵。 徐福贵倒了一碗米汤递过去,“根叔,喝了醒醒酒,以后再不敢叫你喝这么多了。顶多喝个半杯。” 长根将碗里的米汤一饮而尽,稍微清醒了些,起来到茅房撒了一泡尿。 “来顺,叫凤霞回来吃饭了。”家珍拴着围裙拿碗筷,随口说道。 “好嘞。” 来顺大步走出院子,对着村口的方向大声喊道:“凤霞,凤霞,吃饭了!” 声音快速扩散出去,整个徐家村怕是都能听见。 其他家的大人叫孩子吃饭的方法也差不多,扯着嗓子大喊。 不过一会儿,徐父便拉着凤霞的手走了回来。 “凤霞,跑哪儿去了,一个下午都没见着人。”徐母帮凤霞理了一下头发。 “我和大双小双他们玩儿,她们问我有没有吃过卤蛋,我说我想吃就吃,她们问能不能也给他们吃,我答应了。” 说完,跑过去抱着徐福贵的腿,仰头道:“爹,我们家有没有卤蛋,我想拿去给大双小双吃。” “过几年,这几天没有煮卤味。”徐福贵摸了摸她的头。 “吃饭了。”家珍招呼大家上桌。 灶房的这张黄色大圆桌是卤味赚钱以后买的,以前都是围着灶台吃。 家里算上有庆,一共有八个人,一张圆桌刚好坐满。 “嗯,味道不错。”徐母尝了一口,夸奖说道。 吃到一半,屋里有庆的哭声突然传了出来,家珍在围裙上擦了擦手,走进屋里先是查看了一下有庆的屁股,是干净的,然后便将他抱起来。 刚刚抱起来,有庆便不哭了,睁着眼睛努力的打量家珍。 家珍轻轻戳了戳他的小脸,解开围裙,又解开衣服,熟练的给有庆喂奶。 喂好以后,这才抱着有庆走了出去。 “给我抱,你好吃饭。”徐福贵伸出手。 “吃过了?”家珍小心翼翼的把有庆放在他怀里。 徐福贵点点头,唆着嘴逗弄怀里的有庆。 吃完饭,家珍和徐母去收拾碗筷,徐父照样子,负者双手慢悠悠朝村口走去。 徐福贵起身跟了上去,凤霞见状也跟在后面,徐父伸手拦住他,“你想让我孙子吹风?吹出个好歹,老子打断你的狗腿。” “爹,我抱着呢,吹不到风。” 徐父不耐烦说道:“别跟着我,蹲的都不顺畅。” 说完,自顾自走了出去,长根让来顺看好灶火,跟着跑了出去。 外面天还没有黑尽,只是看起来黑麻麻的。 “长根,你跟出来作甚?”徐父问道。 “老爷,我也想去蹲个坑。” 有长根跟着,徐福贵也不担心,在屋里来回走动,逗着怀里的有庆玩儿。 凤霞坐在来顺旁边,和他一起烧火,自从回到村里后,一双小手永远都是脏兮兮的。 “凤霞,帮我多烧点儿水,爹想洗个澡。” 凤霞歪头看了他一眼,然后拿起一块木柴放进灶火里,火光将后面的墙壁映成一片火红。 “大年初一的洗什么澡。”徐母坐在灶火前烤火,嘀咕了一句。 “好多天没有洗了,浑身不舒服,再说了,我也不信这些。” 洗澡水烧的很快,徐福贵拿出木桶,将洗澡水倒进去,然后来到外面院子的羊圈里。 衣服全部脱掉,冷风一吹,顿时打了个冷颤,赶忙将热水往身上浇。 拿出在县城买的皂角,在手心摸出泡沫,使劲的往身上抹,一边抹一边牙关打颤,鼻尖还夹杂着鸡屎羊粪的味道,苦不堪言。 一旁熟睡的羊被吵醒,咩咩的叫了几句。 不行,趁着过年这段时间没啥事儿干,得搭一个洗澡的地方出来。 能挡风,隔绝异味就成。 他自己一个大男人在羊圈里洗澡倒是没啥,不能委屈了家珍和凤霞。 又冷又臭,而且要是有人路过,还得缩着脖子,生怕被人发现 第六十八章 往后好好对你 将泡沫抹遍身体每一处,认真的用手将皮肤上的死皮搓干净。 随后用变凉的热水冲洗泡沫,用毛巾擦干身体,瑟瑟发抖的穿上干净清爽的衣服。 提着木桶走出羊圈,闻了闻身上,香喷喷的,这才满意的走进屋里。 “洗个澡洗这么久,快来暖暖身子。”家珍抱着有庆,坐在床边,和凤霞一起泡脚,一旁还放着一个火盆,火盆里是从灶洞里铲出来的火烬。 徐福贵坐过去紧挨着她,将脑袋伸过去,“你闻闻我香不香。” 家珍翻了个风情万种的白眼,懒得理会他。 凤霞凑过来,小鼻子抽了抽,“爹,你身上好香,但没有娘好闻,娘身上一直都是香香的。” 徐福贵大笑一声,家珍轻轻用肩膀撞了他一下,“爹娘他们睡了,你小点儿声。” “睡了?”徐福贵眼前一亮,“睡了好,睡了好。” 家珍抿抿嘴,“不懂你在说什么。” 徐福贵嘿嘿笑了笑,自然而然的牵着她的手,她的手很暖和,不像他,洗完澡还是冰冰凉凉的。 “手这么冷。”家珍自顾自嘀咕一句,反手握住,给他搓了搓。 “咯咯,爹娘拉手手。”凤霞笑着说道。 徐福贵板起脸,“快洗完睡觉了,天都黑了,再不睡小山就要来找你。” 小山是他们当地一种鬼魂的别称,大人经常给小孩讲一些关于小山的鬼故事,所以这里的孩子几乎都怕小山。 果不其然,凤霞听见小山这两个字,立马朝黑漆漆的窗口看了看,然后紧紧挨着他,奶声奶气道:“爹,你可不许吓我。” “乖,爹给你擦脚,完后上床睡觉。” 洗脚水已经不烫了,徐福贵帮她擦干净脚上的水渍,然后脱掉她的棉服棉裤,让她睡在床里面,靠着墙壁。 “我要睡在爹和娘的中间。”凤霞歪着脑袋说道。 “好好好,等爹娘上床的时候就让你睡中间。”凤霞这才乖乖钻进被窝。 刚钻进去,就惊讶说道:“好暖和呀。” 说完,从被窝里拿出一个玻璃水瓶,里面装着热水,家珍用来暖被窝的。 “快放进去,不然一会儿就冷了。”家珍给她盖好被子,又将自己的羊毛大氅盖在她身上。 “睡。”家珍温声说道。 凤霞轻轻嗯了一声,煤油灯照耀下,她依旧睁着一双清澈明亮的乌黑眼睛,看不到丁点儿的睡意。 家珍从木盆里拿出烫的通红的脚,徐福贵抓着她的脚腕放在自己腿上,用毛巾细细擦拭。 家珍脸色通红,感觉浑身有电流涌过一样,心里有股异样的感觉。 “让爹娘看见了笑话,哪儿有大老爷们给自家女人擦脚的?”家珍小声说道。 “我疼我自己女人,谁敢说我的笑话?今天走累了,我给你捏捏。” 擦完脚后,徐福贵认真的给她捏脚,他前世也喜欢给家镇捏脚,手艺倒还不赖。 手上的力气不轻不重,穴位按的很准,能够舒缓全身的疲劳。 家珍舒服的哼了两声,嘴角带着安心的笑容。 “家珍,我想给你商量个事。” “嗯,你说。” “我想在咱屋旁边搭一个澡棚,在地面放两块石板。” “好好的搭澡棚干嘛,就为洗个澡?不怕累的慌?” “你不知道刚才我在羊圈洗澡,又冷又臭,而且还怕别人看见,我想着要是你和凤霞想洗澡,肯定不想在羊圈里洗。” “反正过年这半个月都没啥事儿,我叫上福贵一起,搭个澡棚出来,以后你和凤霞,还有娘洗澡也方便不是。” 家珍眼里有些意动,她不怕吃苦,但自身很爱干净,如果可以的话,她也不想在又脏又臭的羊圈里洗澡。 不然热水浇到地面,捡起来的羊粪反而要把脚给弄脏,恶心的人不行。 “随便你,你是当家的,你想咋就咋。”家珍如是说道。 “行,那我明天就和来顺上山砍树砍竹,早点儿把澡棚给搭出来。” 聊了一会儿天,家珍将酥酥麻麻的脚收回来,睡觉,“把灯吹了。” 煤油的价格也不便宜。 今日不同往日,舍不得让煤油灯彻夜亮着。 转过头看了看,凤霞已经睡着了,家珍将棉服刚刚脱掉,刚刚躺下,徐福贵自然而然的抱着她。 徐福贵将她翻过来面向自己,脑袋埋在她脖间,深深吸一口气,表达自己的思念之情。 过了一会儿,咯吱作响的竹床将凤霞给吵醒,她迷迷糊糊的问道:“爹,娘,你们在干啥,我要睡你们中间。” 家珍正想安慰凤霞的时候,凤霞自己从被窝里钻出来,像是泥鳅一样来到他俩中间。 “还是爹娘中间更暖和。”她满足的闭上眼睛。 徐福贵有些难受,好声好气说道:“凤霞,爹也想挨着娘睡。” 凤霞转过身去,紧紧抱着家珍,不理会他。 家珍悄悄拍了他肩膀,徐福贵瞬间懂了她意思,不再多言。 不一会儿,凤霞便沉沉睡去,徐福贵的大手朝家珍伸去。 “下床,别吵醒凤霞。”家珍声细如蚊。 两人蹑手蹑脚下了床,紧紧相拥。 “家珍,把羊毛大氅穿上,冷。”徐福贵小声道。 家珍嗯了一声,转身去把大氅穿上,两人继续拥抱。 过了一会儿,家珍搂着着他的脖子,吐气如兰,“福贵,你以后可不许再去赌,也不许再去青楼,在外面鬼混这么多年,差不多也够了。” “我都听你的,往后余生,我只疼你一个人。” 黑暗中,家珍面色通红,忍不住问道:“这些话你是不是对那些青楼姑娘也说过?不要脸!” 徐福贵动作一顿,摇摇头,“我说的是真心话。” 两人拥抱许久,心里特别踏实。 “你,你今天怎么和以前不一样?”家珍不解问道。 两人结婚已经有好多年了,福贵什么水平她一清二楚,平时来得快去的也快。 但今天却和以往不一样。 徐福贵嘿嘿一笑,很满足自己的表现,对着她耳朵道:“家珍,我以后一定好好疼你,让你吃好的穿好的?” 第六十九章 搭建澡棚 第二天早上,天还不亮的时候,在生物钟的本能下,徐福贵便醒来了。 刚一睁眼,一股熟悉的幽香便从身旁传来,残留的睡意顿时全部消散。 相比较于之前一个人的被窝,现在的被窝暖和的不像话,家珍像是一只乖巧的小兔一样,安心的睡在他怀里,晶莹的鼻翼微微散发豪光。 凤霞和有庆睡在竹床最里面,不是伸脚蹬一下,确定身旁有人。 徐福贵没有乱动,怕把他们给吵醒,静静感受早上清净的温存。 他整个人神清气爽,仔细回味昨晚的细节,憋了这么久,总算是得偿所愿。 “嗯,你醒了。”过了一会儿,家珍呢喃一声,微微睁开眼睛,然后又闭上,慵懒的搂着他的脖子,嘴角扬起安心的笑容。 徐福贵反手抱住,大手摩擦,家珍止住他不老实的手,幽怨道:“我还痛呢。” 她眼神里带着疲倦,昨晚太晚睡了,结束准备睡觉的时候,有庆又醒了,抱起来一看,包裹着屁股的尿片已经脏了。 所以昨晚搞得很晚才睡。 徐福贵不再有其他动作,他知道昨晚家珍有多累,为了不将凤霞吵醒,一直都是站着的。 “昨晚冷不冷?”徐福贵温声问道。 家珍摇摇头,“不冷,你身上特别暖和,我都舍不得起床。” “那就多睡一会儿。” “让人笑话,我得起来了,早上煮粥来吃。” “你还是歇着,我去煮粥,再蒸几个咸鸭蛋。” 徐福贵掀开被窝,赶忙将棉服棉裤给穿上,将瓜皮帽戴在头上,示意家珍好好睡。 待他出去以后,家珍重新闭上眼睛,回味昨晚的滋味,将被子盖住脑袋,嗅着福贵残留的男人气息,嘴角露出安心踏实的笑容。 过了分钟,她不舍的从被窝起身。 毕竟是两个孩子的妈,结婚也有好几年了,适应能力还是很快的。 小心翼翼的穿好衣裳,戴上围裙,看了眼熟睡的凤霞和有庆,悄悄走出屋子。 “起来了?刚倒的热水,洗脸漱口。”徐福贵已经把灶火烧起来了,火光倒映在墙壁上,一片火红。 “家珍,你来烧火,我去削两个红薯。” 他准备煮红薯稀饭。 家珍点点头,坐在暖和的灶火前,水波流转的杏仁大眼里倒映着福贵忙碌的身影。 “大过年的,你们起这么早干嘛,舍不得多睡会儿?”徐母听见外面的动静,穿好衣服走出来,没好气的说道。 “特别是你,福贵,一点儿都不知道心疼家珍,她才刚生完孩子呢,你舍得让她陪你这么早起床?” “娘。”家珍喊了一声,“是我自己睡醒起来的,福贵也想让我多睡会儿。” 徐母依旧责备的看着福贵,不过手上动作没停,和他一起忙活早上的吃食。 “凤霞还在睡?”红薯稀饭煮好后,徐母问道。 “嗯,我去叫她起来。” 徐母拍了一下他的手,“小孩子就是要多睡觉,这样才长得高,你叫凤霞这么早起来干啥?” 随后她拿出一个白瓷碗,装满红薯稀饭,又单独拿了半个咸鸭蛋出来,放在铁锅里,给凤霞热着。 喝稀饭的时候,徐福贵给徐父徐母说了声搭澡棚的事情。 徐父徐母立马就答应了,他们也很不习惯在羊圈里洗澡,毕竟习惯了以前大户人家的生活,所以这段时间他们能不洗澡尽量不洗澡。 由奢入俭难,要是有个专门洗澡的澡棚,那肯定更好。 “对了福贵,屋顶你得想个办法俢一俢,这要是下大雨,屋里可住不了人。”徐母突然说道。 徐福贵回想起上次大雨屋顶漏水的情况,应了一声,答应下来。 他把屋顶漏雨的事情给忘了,主要是那段时间一直在忙,上午在县城忙,下午在地里忙,根本没有时间操心别的。 趁着过年有时间,得把屋顶给俢一俢补一补,至少不能再漏雨了。 于是吃完早饭,他和来顺便拿起锯子和砍刀,来到山上开始砍树。 用粗树干来搭建澡棚的整体框架,其余材料用楠竹替代,省时省力剩材料。 砍倒的树留在山上风吹日晒,等晒干以后,还可以拿回家当柴火。 两人忙活一上午,也只砍了两棵树,将这两棵树给的主干给锯下来,打磨光滑,然后抬回家去。 接下来几天,他和来顺一直都在山里准备澡棚的材料,四根笔直沙树的树干,若干楠竹。 这些楠竹全部加工成细长的竹条,带回去后,徐父徐母,家珍长根四人用这些细长柔软的竹条编织成席子。 大年十二,在一个艳阳晴天里,他和来顺脱掉厚重的棉服,将树桩用力打进事先挖好的洞里,这相当于是地基了。 只要这四根树桩不倒,澡棚便不会倒。 将四根树桩费力打进去,确认不会摇晃后,两人将家珍他们编织好的席子拿出来,像是穿衣服一样,将三根树桩给围了起来,留下一个门户进出。 竹席外面还紧紧插了一排削尖的楠竹,加固木棚屋的同时,减少竹席被风吹日晒的时间。 做完这些,一天的时间便过去,第二天他和来顺接着干。 将山里打磨好的四块石板放进木棚屋充当地面,然后将竹门安装好,一个没有屋顶的木棚屋便搭建好了。 至于屋顶,徐福贵同样也有办法。 他们在山上割了不少茅草,这几天已经被晒干了,加上从村里借来的稻草,可以起到防雨的效果。 将木棚屋的屋顶盖好以后,这个澡棚便大功告成! 剩下的茅草也没有浪费,他借来梯子,爬上了茅草屋的房顶,检查有哪些地方漏水。 很多茅草在经年累月的雨水侵蚀下,早就腐烂的不像样子。 将这些腐烂的茅草丢掉,换上一层新的厚厚茅草,屋顶便这么俢好了。 “家珍,那块帆布你是在哪里买的?”徐福贵从屋顶上下来,随口问道。 要是有帆布盖住屋顶的茅草,肯定不会再漏水。 家珍摇头,“不是我买的,是我从家里带出来的,县城没有人卖帆布” 第七十章 加租 买不到帆布,只能将就用茅草了。 “爹,以后屋里是不是不能漏水了?”凤霞仰头问道。 徐福贵说是,凤霞撇了撇嘴,松开他的腿,“一点儿也不好玩。” 家珍苦笑不得,“凤霞,你喜欢屋里漏雨?” 凤霞点头,“对啊,我觉得屋里漏雨特别好玩,家里面也可以下雨,要是雨水流不出去就好了,我就可以在屋里面洗澡。” 徐福贵揉了揉她的脑袋,小孩子的想法果真天马行空。 “凤霞,家珍,吃饭了。”徐母在灶房里面喊道。 他们的吃食已经回归到正常水平,一点儿肉都吃不上,平时有点儿油花就算是不错了。 还好,隔三差五会蒸一碗蛋羹,或是蒸几个咸鸭蛋,又或是炒一盘鸡蛋,不然嘴巴都快淡出鸟来了。 还是过年好,吃肉能吃到饱。 “福贵,明天你就要去卖卤味了?”徐母问道。 徐福贵咬了一口红薯,含糊不清道:“明天先去县城逛逛,先看看生意好不好做,好做的话明天下午煮卤味,后天拿去卖。” 吃完饭,徐福贵正想去地里走走的时候,孙道堂和陈运生一起来到了院子里。 “福贵,龙老爷叫每家派一个人去打谷场,他有事要说,我们来叫你一起去。” 闻言,徐福贵转身看了家珍一眼,点点头,迈步和他们并肩而行。 “龙老爷又要说啥事?” 孙道堂抽着旱烟,吐出一口青色烟雾,淡淡道:“还能说啥,让俺们好好种地,让他吃喝享受。” “又或者谁让他不高兴,要收回田地。” 徐福贵转头又问陈运生,“你种的不是家里自己的地吗,咋还要和我们一起去?” 陈运生回道:“闲着也是闲着,去凑个热闹,要是龙二少收点儿地租,我也去租两亩,这世道不太平,得多种点儿粮食放在家里。” 孙道堂叹了一口气,骂道:“谁说不是呢,上面的人隔三差五就来收一次粮食,特娘的,我们哪里来这么多粮食给他们,把我们给饿死算了。” “真要把我们逼急了,带着一家人跑山里躲着算了。” 陈运生认同点头,“这狗日的世道,简直不让人活。” 他们家种的是自己的地,还养着一头水牛,他自己还有门杀猪的手艺,条件在农村算得上是相当不错的。 但饶是如此,他也被上面的苛捐杂税压的喘不过气。 他无法想象,村里其他佃户该咋办,给龙二交一份还不够,还得给上面的人,给部队的人交一份。 三人路上遇到村里其他人,一起骂骂咧咧的朝打谷场走去。 来到打谷场,这里乌泱泱站着不少人,这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庄稼人,一个个佝偻着身子,面容时刻带着愁苦,不时叹一口气。 过了一会儿,穿着一身黑色丝绸长衫,戴着黑色地主帽的龙二慢悠悠走到众人面前,身后还跟着他的两个随从。 “各位乡亲,劳烦大家来走一趟。”龙二咧嘴笑道,语气和善,金色大门牙很是显眼,搞得徐福贵想把这颗金牙给敲下来。 面对龙二的热情,众人没有说话,眼神里带着些许厌恶。 龙二坐在太师椅上,从随从手里接过冒着热气的青瓷茶杯,先是抿了一口,这才慢悠悠说道:“今天叫大家来,就一件事,今年的地租,变成六四了。” 众人先是愣了一下,然后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心里不由咯噔一声。 有人壮着胆子问道:“敢问龙老爷,是你六我们四,还是我们六你死。” 龙二笑眯眯的说道:“当然是我六你们四。” 众人顿时倒吸一口冷气,皱着眉头说不出话来。 这是涨了一成地租! 直接要了他们老命,家里的粮食本来就不够吃,龙二又要搜刮一层去,这不是欺负老实人嘛! 龙二戏谑的看着他们,“怎么,有谁觉得不妥?可以说说看嘛。” 孙道堂壮着胆子道:“龙老爷,给我们一条活路,六成粮食,剩下的还要交军粮和税粮,我们要被饿死了。” 你们饿死关我什么事? 龙二心里闪过这个念头,嘴角的笑容慢慢散去,淡漠道:“你可以不租我的地。” 孙道堂愣了一下,颓然的叹了一口气,不敢再说话。 不种地他能干什么,要是不种地,不出几个月,他们家就得全部饿死。 在农村,除了种地,其余根本就没有活路。 现在龙二加租,种地的活路都要被阻断。 孙道堂说出了众人的心声,他们不满龙二加租,不想给他种地,但却不得不给他种。 种了好歹还有一些粮食,不种的话,一家人真的要被饿死。 徐福贵缩在人群里不说话,前世龙二并没有过加租的举动。 他猜测,龙二是因为家底被他偷了,迫切想敛财,这才有了加租的举动。 龙二扫了一眼众人,嘴角重新露出笑容,“既然大家知道了,那就回去,希望诸位今年都能有个好收成。” 众人唉声叹气,结群离开,嘴里不断咒骂龙二。 “五哥,你还要不要租龙二家的地?”徐福贵开了个玩笑,他同样笑不出来。 龙二这一刀,是把村里所有佃户都砍了一块肉下来。 还好他现在不依靠地里产出来的粮食生活,不然这么大一家子人,光是每天吃的就能把他给愁死。 陈运生摇头,咒骂道:“种个屁,没蛋的玩意儿,六成粮食,他咋不直接抢,福贵,你当初怎么就把家产输给了他?” 徐福贵讪笑一声,没有说话,别人看向他的眼神里也有些怜悯。 “福贵,你家人这么多,就靠着你和福贵种地,能养得活一家子?”有人问道。 徐福贵落寂摇摇头,“走一步看一步,活人总不能让尿给憋死。” 村里人不知道卤味生意有多赚钱,见他们住的都是茅草房,之前天天红薯土豆,想当然以为他们家日子很难过。 “唉,这杂种龙二。”众人又忍不住骂了一句。 “还好我自己家里有田。”陈运生嘀咕了一句。 第七十一章 和家珍说说话 “还不如让福贵来当这个地主,当初徐老爷还是地主的时候,我们日子过的多好。”离远了打谷场,有些村里人如是说道,引起其他人的赞同。 满足感都是对比之后得出来的,当初徐家当地主的时候没感觉,现在龙二当了地主,他们竟然开始怀念以前在徐家当佃户的日子。 傍晚。 徐家村升起缕缕炊烟,吵闹声相对平时要少了许多。 “爹,外面天塌了。”凤霞突然跑进灶房,仰着头说道。 徐福贵走出去看了看,连绵的阴云笼罩天空,天色昏暗,看起来真像是天塌了一样。 “轰” 一声春雷炸响,惊的凤霞张大小嘴,畏畏缩缩的抱着他小腿。 徐福贵把他抱起来,“凤霞不怕,天上打的是春雷。” 待在他宽大结实的怀里,凤霞安心问道:“什么是春雷。” “春天到来的时候,老天爷就会发出两道巨大的雷声,告诉人们春天来了,所以就叫春雷。” 凤霞似懂非懂的点点头,侧耳听着空中传来的闷雷。 春雷不似夏雷的狂暴粗鲁,也不似秋天的沉闷无力,春雷的声音很清脆,仿佛蕴含着开天辟地的勃勃生机。 一阵寒风吹来,徐福贵贴了贴凤霞冰冷的小脸,一颗雨珠突然打在他脸上。 随后便像是引起了连锁反应一样,哗啦啦的雨水从空中蔓延的阴云中落下。 “下雨咯,下雨咯,爹,这是不是叫春雨?”凤霞兴奋的手舞足蹈。 徐福贵退后两步,站在屋檐下面,“对,这就叫春雨,以前私塾先生还教过我一句话,叫春雨比油贵。” “是春雨贵如油,别教坏了凤霞。”戴着围裙的家珍从灶房走出来,她将头发高高盘起,精神利落。 家珍问道:“娘,你喜不喜欢春雨。” 家珍淡笑看着雨幕,“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娘最喜欢的就是下雨天,特别是下雨的时候睡觉看书。” 徐福贵使劲眨了下眼睛,“家珍,前面两句诗是啥意思。” 家珍好笑的看了一眼,指着外面的大雨,“就是这么个意思。” 大雨像是将阳光给遮完了,不过一会儿的功夫,天色便完全暗了下来,只能听到哗哗雨声中夹杂着两道雷声。 走进屋里,点燃煤油灯,徐福贵细细打量屋顶。 “福贵,吃饭了。”徐母过来喊他。 徐福贵偏过头,“还好今天把屋顶给换了新的茅草,不然这么大的雨,肯定又要漏。” 晚饭吃的很清淡,主食是红薯大米粥,菜的话就更简单了,一碗小小的盐白菜。 徐福贵没有嫌弃,他前世过的照样是这种日子,甚至还要更苦,所以吃的倒是很香。 不过徐父吩咐徐母每天煮两个鸡蛋或鸭蛋分别是凤霞和家珍,凤霞这时候正需要营养,家珍同样需要充足的奶水,不然有庆没得喝。 “福贵,今天龙二叫你们去是为了啥事儿?”徐父慢悠悠的喝着粥,随口问道。 徐福贵将打谷场的事情说了一遍,众人的眉头顿时皱了起来。 “这龙二忒不是东西。”饶是好脾气的徐母也骂了一句,端着碗里的红薯大米粥都有些舍不得喝。 粮食,变得越来越珍贵了。 “娘,以后别给我煮蛋了,我能把有庆喂饱。” 徐母还没说话,徐父便不容置疑的回道:“家珍,不管家里日子再难,都少不了你一个鸡蛋。” 说完,他难得开了个玩笑,“我可不能让你饿了我的孙子。” 徐福贵缓和气氛,“就是,家珍,娘,你们别担心,好歹我们还有个卤味摊子。” 徐母放下碗筷,“福贵,别以为娘啥都不知道,我听别人说了,这生意是越来越难做了。” “现在好多人都不愿意去县城,这生意能好做吗?苛捐杂税还这么多。” 徐福贵安慰道:“娘,你不消担心这些有的没的,一切都有儿子在,儿子指定能让你们吃的饱饱的。” 徐父高兴的哼了一声,“这才像是条汉子说的话。” 刚说完,众人就发现屋顶开始漏水,不过漏的不是很多,只有几处地方一滴一滴的落下来。 找来木桶接住雨水,徐福贵记好漏雨的位置,天晴的时候再给补一补。 吃完饭,为了节省煤油,一家人早早刷了碗,洗了个脚,各回各屋睡觉。 窗外雨声滴滴答答,徐福贵躺在床上,中间睡着香甜的凤霞,将他和家珍隔开。 至于有庆,这孩子除了饿了尿了,基本上不会哭闹,早就在挨着墙壁的那头睡着了。 “家珍。”黑夜里,徐福贵轻轻喊了一声。 “嗯。” “要不我们说说话?” “说什么?” “先起来,我们坐着慢慢说。” 为了晚上能好好说话,他还特意请村里的巧匠做了一张竹椅,能将后背靠上去的那种。 徐福贵坐在躺椅上,家珍顺势坐在她腿上,两人开始畅谈人生,享受属于他们的二人世界。 这一聊便直接到了半夜,最后家珍实在是困的受不了,两人才重新回到床上,相拥而眠。 第二天,徐福贵耷拉着眼皮起床,不断的打哈欠,反观家珍,神清气爽精神抖擞,皮肤像是剥了皮的鸡蛋一样。 徐母似笑非笑看了家珍一眼,没有多说,招呼他们吃早饭。 吃完早饭,家珍帮他找出那身干净体面的衣裳,徐福贵看了看外面的大雾天气,选择穿草鞋去县城,到了县城再换上布鞋。 “爹,你要去县城吗?”凤霞心思聪明,看他穿着架势,便不像是去干活。 徐福贵应了一声。 凤霞眼珠子转了转,拉着他的手,让他蹲下来,然后用手遮住他的耳朵,凑过来小声道:“我想吃糖葫芦了。” “凤霞,悄咪咪说什么呢,是不是又想让你爹给你买东西?”家珍板着脸说道。 “我没说什么呀,就是让爹早点儿回来。”凤霞挺直腰杆,睁着清澈无邪的大眼睛说道。 徐福贵拍了拍她的脑袋,“好,爹一定早点儿回来。” 家珍好笑的看了眼这对父女,将前两天做好的雨衣拿出来,让福贵穿着去县城 第七十二章 征兵处 披上墨绿色的雨衣,家珍的针线活很不错,他依稀记得,家珍刚来到徐家的时候,还是个只会琴棋书画的大家闺秀。 但不过五六年的时间,针线活,饭菜,洗衣服,各种家务活变得十分精通。 而且徐母也承认,现在家珍的针线活做的要比她好,饭菜也更加好吃。 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家珍好像成了徐母最骄傲的一个点。 这件雨衣是家珍和徐母一起做的,针线缝的很紧密,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有缝过的痕迹,仿佛这帆布天然就是雨衣的形状。 雨衣很长,一直垂到膝盖往下的位置,而且还有一个大帽子,雨衣里面还缝了一个内包。 穿上雨衣,戴上帽子后,再往上面戴了个斗笠,踩着草鞋,他给凤霞挥了挥手,走出院子,消失的大雾之中。 春雨还未结束,大雾中下着绵绵细雨,别看只是毛毛雨,不一会儿便把斗笠打湿,浓重的雾气充满了湿气,雨衣表面也凝结出一层雾洙。 泥土小路满是泥泞,一脚下去便是一个脚印,没走两步,一双大脚就沾满了黄色的泥土。 又是两个多小时的行程,来到云溪县城附近的时候,雨势稍稍变大了一些,雾气更加浓重,二十米外的景象看着有些模糊。 和以前一样,没有着急进县城,从土公路旁拐下去,在云溪河里把脚上的泥泞给涮干净,擦干水渍,这才穿上布鞋。 初春的河水,依旧冰凉无比,加上下雨天气,尽管穿着棉服,依旧被冻的瑟瑟发抖。 走进县城,刚走进城门洞口,就看到一群人乌泱泱围着一个地方。 看热闹的天性促使他走了过去,仗着超人一等的身高,透过一群脑袋,看到里面立着一张巨大的木牌。 上面用木炭写着三个黑色大字——征兵处。 木牌旁边,还站着两个穿着黄皮衣服,拿着步枪,戴着钢盔的大兵,另外还有一张木桌。 木桌后面坐着一个穿着中山装的中年人,后面还贴着征兵的宣传语。 中年人看着围观的人群,热情的介绍道:“为了保护大家不受外来欺负,我们开始征兵,好处多多。” “只要你来报名,我们立马给八千法币的安家费,除此以外,当了兵以后,每天管吃管住,每个月还能拿一千法币。” “如果有作战任务,除了每天一百法币外,立了功还有超过五千法币的奖励,只要当兵超过五年,退伍的时候还能有五万法币。” “好处多多,大家踊跃报名,积极宣传,大家团结起来,守护这份来之不易的和平。” 众人听了一阵骚动,纷纷询问是真是假。 如今法币虽然贬值厉害,但由于和平的到来,在南方越来越流行用法币交易,价值波动很小。 所以人们对法币的信任多了有些,这位中山装给出的条件算是相当丰富。 如果他没有说假,当兵比种地要划算的多。 中山装继续说道:“当然是真的,不过我们征兵也有条件,太老的不要,太小的不要,没力气的不要,有过战场经验的优先。” 众人虽然讨论的很热烈,但同样有人发问:“如今都和平了,为什么还要征兵,不会是又要打仗了。” “是啊,不会又要打仗了,那我可舍不得让我家小子去受死。” 中山装闻言,立马站起来解释道:“没有要打仗,大家不要胡乱猜测,大家也知道,为了让樱花投降我们费了多少兵力。” “现在虽然已经和平了,但是还要防止其他洋鬼子的骚扰,所以我们要把军队补充完整,大家放心,不会让你们上战场的。” 中山装说的信誓旦旦,不过还是没有一个人去报名。 参军这种大事,怎么可能自己一个人决定。 就算心动,也得回去好好和家人商量一下。 那中年人似乎有些着急,还在大力宣传,桌子上还放着一沓沓的法币,吸引人们去当兵。 徐福贵驻足观看了一会儿,看向那中年人的眼神里满是厌恶。 他不认识这个中年人,但这人肯定和南方部队有关系,前世他就是被南方部队给抓去当壮丁,受了好几年的苦。 最后虽然从战场上捡了一条命回来,但回到家里,凤霞因为一场发烧成了聋哑人,家珍也劳累过度,为以后的软骨病留下隐患。 至于徐母,更是在他被抓后没几个月,便思念成疾早早走了。 这一切,都是南方部队造成的。 此刻徐福贵真想走出去大声揭穿中年人的说法,他们如果不是为了备战,怎么会来征兵。 但他终究没这份勇气,他是个自私的人,只想保全自己一家人。 别人的死活,和他关系不大。 再过半年,战火再起,那段时间他会想个法子待在村里,不来县城,避免被拉去当壮丁。 从城门走进去,他逆行在人群之中,越来越多的人往城门口涌去,看看当兵是不是真的有这么好的待遇。 城里的青石板地面同样被雨水打湿,坑洼处污水横流,散发出一股难闻的臭味。 小心翼翼避开这些水坑,踩在凸起的青石板上,一路来到了王氏酒楼所在的街道。 “康大哥,新年快乐,祝你生意红红火火,财源滚滚。” 来到康包子摊位前,徐福贵打了个招呼。 康包子一时没认出他,直到他取下斗笠和雨衣帽子,才恍然道:“是福贵啊,好一阵子没见着你了,你卤味摊子还做不做?唉,别说什么财源广进了,有口饭吃都不错了。” 徐福贵重新戴上雨衣帽子,将斗笠拿在手上,“要做,不做哪儿来的钱?这不是今天来看看生意好不好嘛。” 康包子摇摇头,叹了一口气,“可能是过完年了,没啥人来县城,生意没以前好做,种子铺的生意倒是好了起来。” “开了春,要到耕地的时候了,种子铺的生意能不好嘛。 和康包子闲聊几句,打听到县城的生意很不好做,特别是苛捐杂税,越来越多,几乎成本钱都要保不住了。 徐福贵有些愁苦的叹了一口气,种地没多少粮食,做生意赚不了多少钱,这日子可咋过 第七十三章 龙二的坏消息 “这一个月下来,自己能赚到一块银元就不错了,还不如去给别人帮工,至少人家拿到多少钱就是多少钱,不用交税啥的。” 最后,康包子忍不住抱怨了一句。 徐福贵笑道:“城门口征兵的你看见没,当兵的能拿更多钱。” 康包子冷哼一声,“宁愿饿死,我也不当兵匪。” “南方部队进城的时候,你可能不知道,当时你还没做生意,当时那些大头兵,一个个像是土匪一样,跑到人家家里抢东西。” “你不知道当时的场面,那叫一个乱,我可不愿进这样的军队。” 两人聊了一回儿,康包子又问:“福贵,你啥时候把卤味做起来,你在我旁边,还能帮我招呼点儿生意,他们都喜欢来闻你家的味道。” “明天就来。” 徐福贵打量了一下周围,和过年前没有什么变化,他指着王氏酒楼旁的那家店铺,问道:“这家茶馆咋不开了?” 康包子回道:“听说换老板了,正在改造,准备开一个茶酒馆,可能过两天就开业了。” 徐福贵笑道:“这老板会做生意,就是不知道贵不贵,要是不贵,我偶尔也去喝一盅。” 和康包子告辞,他又来到王氏酒楼,找到周掌柜打了个招呼,说了一番好话。 周掌柜笑呵呵的抚了抚胡须,“福贵,做生意还真磨练人,你现在可会说话多了。” “你的卤味摊子还是放在后厨的老位置,要用的话,自己去抬就成。” “多谢掌柜的。” 从王氏酒楼出来,他想了想,转身朝种子铺走去。 来县城一趟,空手回去不太好,来到种子铺,他一口气买了不少农务种子。 土豆,玉米,应季蔬菜,最重要的谷种当然不会落下。 蔬菜种子的价格还算便宜,但玉米种和谷种的价格要贵许多。 买好以后,他刚出种子铺没多远,迎面便碰上了龙二。 “福贵,是你啊,来县城干啥。” 龙二打了个哈欠,脸色疲惫,一双眼睛充满了血丝。 “回龙老爷,来县城买了种子。” 龙二高兴点头,“好,好好种,种的越多,粮食就越多。” 说完,他叹了一口气,“福贵,你知道我昨晚干啥去了吗?” 徐福贵摇摇头,没有说话,他不想知道。 龙二自顾自的说道:“我昨晚去赌场了,玩了一个通宵,现在要去青楼歇一歇,晚上再去,怎么样,我请你去青楼玩一趟?” 徐福贵抬头看了他一眼,“龙老爷不是金盆洗手了吗,怎么又去赌场了?” 龙二眼角抽了抽,有些苦闷道:“手痒了去玩玩不行?” 其实他只是想挣回自己的家底,他一身的本事都在赌博身上,靠佃户上交的粮食积累财产实在太慢。 狗日的小贼,别让我逮到你,不然一枪把你给崩了! 不对,一枪太便宜他了,一定要把他吊在树上,先吹他个三天三夜,再好好的折磨他。 徐福贵不知道他心里的想法,随口敷衍道:“祝龙老爷好运开来,每赌必赢。” “嗯,福贵,你小子是越来越会说话了,对了,我得给你说个事儿。” “嗯,我听着呢。” “我结亲那天的事儿你也知道,董刀疤和胡麻子都不和我来往了,所以你那卤味摊子,我照看不住。” 徐福贵睁大眼睛,特娘的又是一个坏消息。 这要是董刀疤和胡麻子再来搜刮一道油水,那即便是他的卤味摊子,估计也挣不了多少钱。 别的不说,以前哪怕有县太爷和部队征税,他一个月还是能挣二十个银元。 现在再被两伙青皮混混收一份的话,那他一个月能挣十个银元都算是多的了。 当然,十个银元已经不算少了,但有了前几个月的收入,产生的落差感让他有些难受。 看着龙二的背影,他忍不住小声骂道:“没用的东西,活该东西被偷。” 还好,他空间里还有二十根金条,少赚点儿就少赚点儿,好歹一个月能有十个银元。 时间还早,他想了想,在路边的店铺里买了一斤绿豆糕,带回去当做零嘴。 然后慢悠悠的在县城转悠,寻找卖糖葫芦的人。 这些卖糖葫芦一般都不会有固定位置,一边走一边叫喊。 找了半饷,终于找到了卖糖葫芦的,买了一串,悄悄来到无人的巷子,将种子和糖葫芦全都放了进去。 空中依旧下着毛毛细雨,风吹雾动,徐福贵拴好斗笠,步行在青石板路上,打算回村里。 在城门口路过一家卖烧饼的,味道很香,烧饼被烙的金黄,散发出面粉的香味,实在忍不住,掏钱买了一个。 接过烧饼,刚想咬一口尝尝的时候,一只黄毛小狗突然被人踹到他脚边。 “狗东西,挡着老子的道不知道?”一位路人骂骂咧咧的仰头看了一眼徐福贵。 或许是察觉到徐福贵的个子不小,身材很健壮,所以声音越来越小,连忙跑路。 徐福贵面无表情看着他离开,瞥了眼脚边的小黄狗,黄色的毛发脏兮兮的,几乎看不出原来的颜色。 身上带着不少伤痕,也不知道是在哪儿弄的,估计是哪家丢的狗崽子,侥幸没死。 小黄狗哀嚎一声,站起来跑到那人离开的位置,那儿赫然有一团黑漆漆的不知道什么东西。 看起来似乎是别人随手丢的吃食。 小黄狗刚刚叼起那团黑漆漆的东西,一只成年黑狗不知道从哪儿蹿了出来,凶狠的朝黄狗撕咬过去。 别看小黄狗体型小,但是脾气很凶,寸步不让,与黑狗搏斗在一起! “看,这有两只狗在打架!” 路人笑着指指点点,徐福贵也凑了会儿热闹。 终究是体型差了太多,黄狗被黑狗压在又脏又湿的地面,狗嘴里的吃食也被抢去。 众人见热闹没了,很快一哄而散,全然不在意躺在地上哀嚎的黄狗。 徐福贵心生怜悯,他自己经历过很多苦难,像是这只黄狗一样,一直被生活拳打脚踢,被折磨的不成样子。 他看了眼手里的烧饼,犹豫一下,撕下一块,不顾路人看傻子般的眼神,放在了黄狗嘴里 第七十四章 小黄狗 “汪!” 一声狗叫突然在身旁传来,原来是另一只成年狗看到黄狗有食物,立马吐着舌头跑了过来,眼神里满是凶狠。 黄狗立马站了起来,想要用力将嘴里的烧饼吞下去。 那狗见状,立马扑过来想要抢夺。 结果刚刚靠近黄狗,一只大脚裹挟着沛然大力,狠狠踢在它身上,成抛物线往后飞了有数米远。 “老子给的东西你也敢抢。” 徐福贵嫌弃的拍了拍雨衣,看着黄狗把烧饼咽下去,这才起身离去。 城门洞口的征兵处还是和之前一样,中山装的声音说的有些沙哑,对每一个来报名的人报以极大的热情。 徐福贵听到有人问女儿身可不可以去参军。 有些人家里真的是活不下去了,当兵可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少了一个吃饭的人,还能多一笔安家费,何乐不为之? 只不过,这和卖身一样,当了南方部队的兵,再想回来,那可就千难万难。 而且桌上的那些法币,在徐福贵看来都是糊弄人的。 别看几千几千的法币很多,但这玩意儿是上面的人想印多少就印多少,等战火一烧,将会继续贬值。 到时候一万法币能买到半斤米都算不错了。 挤开人群,徐福贵换上草鞋,迈着大步子踏上了坑坑洼洼的土公路。 走了不一会儿,他看向后面,确认四周无人,将布鞋也扔进空间,一身轻松的赶路。 又是两个多小时的路程,这时已经过了中午,徐福贵在村口前将种子,布鞋,糖葫芦全都拿了出来,脸上换上愁苦的表情。 “福贵,你去县城了,买了些啥,早知道你要去县城,我就托你帮我买半斤盐回来。” 村里有人看见他,打了个招呼。 徐福贵扬了扬手里的种子,“去买了些种子。” “大年都还没过,这么早就买种子。” “顺带买回来了,早买迟买一个样儿。” “那倒是这个理,你咋了?平时不是笑呵呵一个人吗,去了县城一趟就变成了苦瓜脸。” 徐福贵叹了一口气,说县城的生意有多不好做,他现在都在考虑还要不要继续做生意,他怕把本钱都给亏了。 之所以要说这些,徐福贵就是想让村里人觉得他徐家的日子和他们一样艰难。 那人砸了两下嘴,“我还以为在县城做生意很赚钱嘞,之前还想着能不能也去县城支个摊子,听你这么说,我是不敢去了。” 徐福贵叹了口气,眉宇间的愁苦更甚,“龙二也不给人活路,交六成粮食,都不知道剩下的够不够吃。” 那人同样咒骂龙二一句,反过来安慰他,“福贵,你也不消太过担心,咱们都是一个村的,谁家真没粮食,一人拿出一粒米都能吃一顿了。” 徐福贵咧嘴笑了笑,“是这个理。” 徐家村的人依旧让他感到这么朴实,谁家有难,他们是真的会帮。 和村里人闲聊两句,徐福贵回到家,凤霞立马兴奋的跑了出来,张开双手就要跳到他怀里。 徐福贵将她高高举起,“凤霞先下来,让爹把雨衣脱了。” 把凤霞放在地上,脱下雨衣搭在竹竿上,家珍接过他手里的东西,先是看看他的棉服有没有打湿。 “肩膀有些湿了,等雨衣晾干我再缝一缝。” 家珍自顾自说了一句,这才查看他买了啥东西。 她拿出那串糖葫芦,似笑非笑的弯腰,“凤霞,这是不是你叫你爹买的?” 凤霞笑着露出两个可爱的酒窝,歪着脑袋道:“娘,我是叫爹买给你吃的,我知道你喜欢吃糖葫芦嘞。” “油嘴滑舌的小家伙,说话和你爹一个样,不着调,拿去吃。” 凤霞高兴的接过去,伸到家珍的嘴边,“娘,你先吃。” 家珍咽了口口水,吃了一个,“好了,剩下的凤霞吃。” 凤霞又伸到徐福贵嘴边,“爹,你也吃。” 徐福贵装模作样咬了一口,“嗯,真好吃,剩下的全是凤霞的。” “爹骗人,爹根本就没吃。”凤霞鼓着小脸。 徐福贵揉了揉她的脑袋,“爹在县城吃了一串,肚子吃的饱饱的。” “真的?” “真的。” 凤霞这才伸嘴,咬了一小口糖葫芦,高兴的摇头晃脑,眼睛都笑眯了。 “我最喜欢吃糖葫芦了。” 家珍好笑的摇摇头,“福贵,饭菜给你热在锅里了,我给你端出来。” 吃饭的时候,家珍问县城的生意能不能做,徐福贵见旁边家里人都在,便将县城的所见所闻都说了出来。 徐母是个乐天派,笑呵呵的安慰大家,“不错了,每个月能赚十个银元,就比那些账房先生少一点儿。” 徐福贵附和道:“所以我等会儿去五哥和孙伯家走一趟,今天下午把卤味煮好,明天把卤味摊子支起来。” 刚刚吃完饭,他们就听见屋外的凤霞传来一声大叫。 徐福贵还以为她摔了,放下碗筷就往外面跑。 “爹,你看。”凤霞嘴边沾满了糖渍,小手指着院子门口。 顺着凤霞手指的方向一看,一只脏兮兮的黄毛小狗,四脚沾满黄色泥泞,畏畏缩缩的蹲在院门口。 看到他出现以后,立马兴奋的汪了一声。 “爹,这只小狗是来找你的吗?” 徐福贵懊悔的看了一眼小黄狗,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 自己咋就多管闲事,居然还把这条狗招到家里来了? 这条狗也是聪明,一路跟着自己,他居然一点儿没发现。 “少爷,这只狗是咋回事。”来顺好奇问道。 徐福贵把遇到这只小黄狗的事情说了一遍,凤霞立马同情道:“这只狗狗好可怜,爹,我们让它留在家里好不好。” 徐福贵瓮声瓮气道:“人都吃不饱,哪来的粮食给狗吃。” “凤霞少吃一点,狗狗不就有吃的吗?”凤霞抱着他的小嘴,嘟着嘴,“爹,好不好嘛。” 徐福贵看向家珍,家珍也犹豫的看着他。 徐父哼了一声,将凤霞抱了起来,“这狗凤霞想养,那就留下,家里有狗,这才不怕贼惦记,家里才安宁” 第七十五章 取名平安 “爹,你就惯着她。” 有了徐父发话,凤霞便可以收养这只小黄狗。 徐父哼了一声,理所当然道:“我就一个凤霞,不惯着她难道惯你这个不成器的东西?” 徐母擦了擦凤霞嘴边的糖渍,“福贵,既然凤霞想要,那就让她养,也不是啥大事,我们这村里,谁家谁户没有狗?” 长根走过去,想要摸小黄狗的脑袋,“太太说的对,龙二就是因为没有养狗,所以家里才遭了贼。” 小黄狗警惕心很重,长根一靠近,它便退后两步。 来顺忍不住大笑,“龙二那杂种学聪明了,现在每次从村口经过,都能听到他宅子里有两条大黑狗在狗叫,真想哪天悄悄宰来烤了吃了。” 说完,来顺还添了一下嘴唇,明显不是开玩笑。 徐福贵听他们这么说,便对着小黄狗招招手,“狗东西,过来,以后跟着我们吃喝,看家护院。” 小黄狗看见他招手,先是愣了愣,然后雀跃的摇着尾巴跑了过来,用脑袋蹭了蹭他的裤脚。 “哈哈,凤霞也有狗狗咯。”凤霞高兴的从徐父怀里下来,想要去抱住脏兮兮的小黄狗。 徐福贵拉住她,“回来,先给狗狗洗澡。” 凤霞乖乖的哦了一声,仰头道:“爹,狗狗也得有个名字。” 徐福贵肚子里没啥墨水,取名字这事儿应付不来,便让家珍来取。 家珍仔细想了想,“就叫平安,平平安安最好,听着也喜庆。” 于是,小黄狗的名字便确定了下来,凤霞更是不断叫着小黄狗的名字。 可惜小黄狗像是流浪惯了,对生人格外警惕,目前只亲近徐福贵一人。 “爹,平安不喜欢我。”凤霞鼓着脸说道。 “你给它喂点儿吃的,它就亲近你了。” 凤霞立马跑进屋里,将中午吃剩的红薯稀饭端出来放在地上,平安看了徐福贵一眼,汪的狗叫一声。 “哟,这狗机灵,知道看人脸色行事。”徐父对这只黄狗也多了一丝喜欢。 “吃。”徐福贵指了指地上的红薯稀饭。 平安立马吃了起来,凹陷的肚皮慢慢鼓了起来。 徐福贵转身走进灶房,将火烧旺,准备给平安洗个澡。 “来顺,去村后面摘些皂树树叶来。”徐福贵对外面喊道。 来顺应了一声,过了一会儿,拿着一大捧树叶回来。 他们这里有一种很神奇的树,被他们称为皂树,外地人乍一听还以为是枣树。 皂树顾名思义,树叶揉搓以后,能够搓出白色的泡沫,看起来就像是皂角的泡沫。 不过枣树树叶搓出来的泡沫没有这么香,只有股淡淡的树叶味道,去污能力一般,远远比不上皂角。 即便如此,皂树在农村依旧很受欢迎,穷苦人家买不起皂角,洗澡的时候去树上摘一把,回家便可以美美的洗个澡。 锅里的热水烧好以后,倒进洗衣服的木盆里面,加了些许热水,徐福贵便让平安进去。 “汪” 平安轻轻狗叫一声,不明白他的意思,下意识离木盆远了一些。 徐福贵估计它从来没有洗过澡,而且很多狗对洗澡十分抗拒,便试探性的将它放进木盆里面。 狗爪触碰温水,平安下意识的缩回去。 “进去。” 平安黝黑的狗眼看了他一下,颤抖着把狗爪伸进木盆,发现不烫不冷,这才顺从的躺了进去。 “爹,我也要给平安洗澡。”凤霞叫道。 家珍拉着她,“屁股想挨板子了是,衣服弄脏了谁给你洗,一旁看着就行了。” 徐福贵将狗毛打湿,抓起一把皂树树叶,用水打湿以后使劲摩擦,大量的泡沫从手里出现,然后抹在狗毛上。 平安是一只不同寻常的狗,待在木盆里不动不闹,反而舒服的哼哼两声。 换了两遍热水,徐福贵凑近闻了闻,狗毛依旧有股淡淡的味道,但无伤大雅。 将它从盆里捞出来,稍微擦了一下水渍,将它放在火盆旁边,烘干狗毛。 “汪!” 洗了个热水澡,站在暖和的火盆旁边,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温暖,平安雀跃的狗叫一声。 “平安!” 凤霞叫了一声,平安立马转头看过去。 徐父笑道:“这狗机灵,才叫它几声,就知道自己的名字了,是个看家护院的好手。” 徐福贵笑了笑,穿上棉服,走出家门,来到了陈运生家里。 “五哥,家里有猪下水羊杂没有?” 陈运生正在磨刀,闻言停下动作,眼前一亮,“福贵,又要开始卖卤味了?” 徐福贵嗯了一声。 陈运生先是笑了笑,然后摇头,“你这也没事先给我通个气儿,家里一份猪下水都没有。” 徐福贵也不失望,“那你以后帮我收,咱们还是和之前一样。” 陈运生高兴的点头,旋即又叹了一口气,“福贵,年后这两个月怕是收不到啥猪下水,羊杂估计也没有。” 徐福贵皱眉,“为啥。” “还能为啥,要杀猪杀羊的,年前就杀了,现在都在买羊羔猪崽,穷苦人家谁闲着年后杀猪?除非是那些要办事的人。” “每次过完年,我们这些杀猪匠几乎都闲了下来。” 徐福贵恍然点头,“能收多少算多少。” 实在不行的话,他只有在县城的肉摊上买。 离开陈运生家,他又来到孙道堂家里,问他家里有没有收鸡蛋。 孙道堂咧嘴笑道:“有的有的,五十个鸡蛋,三十个鸭蛋,一直给你备着呢,放心,一个都没有坏。” 徐福贵检查完后,当即拿出铜钱,和以前商量的价格一样。 “孙伯,以后还是和以前一样,帮我收鸡蛋。” 孙道堂感激的点头,“好,好。” 这几天他差点儿没忍住去找徐福贵了,想问问鸡蛋鸭蛋还收不收。 日子越来越难过,交完租和各种税粮,留给家里的完全不够吃,只能从别的地方想办法。 给徐福贵收鸡蛋,他在之前就尝到了甜头,一天差不多能赚一百个铜钱,是门很划算的买卖,而且也不累。 他生怕徐福贵的卤味生意不做了。 徐福贵回到家,取出保存好的卤汁,开始煮卤蛋,家珍在一旁给他打下手 第七十六章 通友茶酒馆 太阳悬挂高空,洒下无尽光芒,将街道行人的影子拉的老长。 天空万里无云碧空如洗,枯树在勃勃生机下发出嫩芽,悦耳的鸟叫声在耳边回响。 徐福贵将棉衣的扣子解开,走到太阳底下,感受着初春暖和的阳光。 “卖卤味咯,卖卤味咯,好吃的卤味。”他扯开嗓子,在街道上叫卖起来,一边用蒲扇,将卤味的香味散出去。 “少爷,那个姑娘好看。”旁边的来顺突然插了一嘴。 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一个穿着碎花棉袄,体态丰腴的中年妇女挎着竹篮路过。 徐福贵拍一下他的脑袋,“没出息的东西,看姑娘也不找年轻漂亮的。” 来顺将毡帽扶正,“嘿嘿,我觉得那些年轻的都太小了,和小孩子一样。” 懒得理会他,徐福贵见一时无人光顾,从摊子下面拿出小板凳,一屁股坐了上去。 “福贵,你知不知道这通友茶酒馆啥时候开业?”一旁的康包子也得了空闲,闲聊道。 徐福贵看了一眼对面的茶酒馆,黑色大门紧闭,一块大匾上写着龙飞凤舞的几个大字,甚至还贴了春联,门前铺了红毯,看上去喜庆的很。 “听说就是今天来着。” “估摸着也是,你看人家把红毯都铺好了。” 话音刚落,通友茶酒馆的大门便被一扇扇打开,从里面走出两个伙计,手里各自拿着一卦打鞭炮。 用火柴点燃以后,噼里啪啦的声音瞬间在街道炸响,路人的注意力随之被吸引过去。 随后,一男一女从茶酒馆里走出,两人约莫三十来岁的模样,男的剑眉鹰眼,穿着一身黑色丝绸长衫,腰板挺的笔直,眼神坚毅无比。 女的打扮同样精神利索,头发高高盘起,一双眼睛充满精光,像是个女将军一样。 “各位父老乡亲,劳烦各位时间,今天小店正式开业,售卖茶酒小菜,,希望各位多多来捧场” 男子拱了拱手,说了几句开业的场面话,便走进茶馆。 女子挥了挥手,一支锣鼓队从茶馆里出来,开始敲锣打鼓,声音震天价响。 徐福贵跟着锣鼓队的声音,大声吆喝起来,“卖卤味,卖卤味” 他的声音浑厚响亮,一时间居然盖住了锣鼓队的声音。 那名英气女子好奇的打量他一眼,居然迈步走了过来。 徐福贵不再吆喝,心想这人不会这么小气,蹭一下锣鼓队都不行? 那英气女子大步走过来,棕色皮鞋敲在青石板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你好,我是通友茶酒馆的老板娘,我叫杜善英,初来乍到,还请多多关照。”走到近前,英气女子伸出手,温和打了个招呼,操着一口字正腔圆的普通话。 徐福贵愣了一下,心中有些怪异,来不及多想,在衣裳上使劲擦了擦手,轻轻握了一下松开。 “杜老板好,我叫徐福贵,他是我弟来顺,我们就是卖卤味的,还得你们关照我们才是。” 杜善英轻笑一声,和旁边的康包子打了声招呼,对着他们说道:“等会儿几位要是忙完的话,不妨进来喝杯茶,开业第一天,。” 徐福贵大大咧咧的点头,“成,杜老板大气,对了,杜老板为啥要在咱这个小县城开店?说老实话,赚不了几个钱。” 一边说话,他一边拿起菜刀,切下一块猪头肉,飞速的切成小块。 杜善英解释道:“我本来就是云溪人,只不过十多岁的时候因为逃灾去了外地,这不是听说和平了吗,这才回来,想着做个小生意,安家立业。” 徐福贵恍然的点点头,用油皮纸将猪头肉装进去,“呐,杜老板,我自己卤的猪头肉,你拿去尝尝,以后多照顾照顾我生意。” 旁边听他们说话的康包子见状,砸了一下嘴,赶忙也拿出两个肉包递过去。 杜善英推脱不了,这才收下。 “行,你们忙,等会儿来坐坐,给我们捧捧场。”她如是说道。 “没问题。” 杜善英转头离开,热情的招呼门口的客人。 “福贵,这有钱人说话就是不一样,对谁都客客气气的,还邀请我们三去喝茶,你等会儿去不去?”康包子将蒸笼的盖子给盖上。 “去呀,为什么不去?” 徐福贵坐在木板凳上,抿了抿干裂的嘴唇,拿出水壶喝了一大口,舒服的晒着太阳。 晒着晒着,困意上涌,将瓜皮帽盖在脸上,闭上眼睛开始小憩。 “来顺,记得招呼人。”他随口吩咐一句。 过了一会儿,一道糯糯的声音突然在耳边想起,“爷爷,这是什么,好香呀。” 将瓜皮帽从脸上拿开,一个约莫七八岁的小女孩咽着口水站在卤味摊子前,小脸脏兮兮的,头发枯黄,骨瘦如柴,一看就营养不良。 小女孩旁边还有一个佝偻着背部的老爷爷,手里用灰布抱着什么物件,一举一动小心翼翼。 又是一对苦命的爷俩。 徐福贵重新闭上眼睛,他心软,见不得世间疾苦。 苦命的人实在太多,他要是敢动善心,自家家人就别想吃饭了。 “你们这卖的是啥?什么价钱”老爷子指着卤味,小声问道。 来顺看了他们一眼,指了指徐记卤味的招牌,又指了指摊子前的价位。 老爷子表情更加窘迫,“那个,我不识字。” 来顺耐心的说道:“老人家,我们卖的是卤味,价格不便宜,猪耳朵要一百五十铜钱一斤,卤蛋便宜些,也要二十多铜钱一斤” 老爷子吸了一口凉气,立马打消念头,拉着小女孩离开。 小女孩念念不舍的看了摊子上的卤味一眼,使劲咽了口口水,无奈的跟着爷爷离开。 不料没一会儿,老爷子居然又回来了,将灰布打开,祈求道:“家传的老物件,要不看一看?” 徐福贵站起来,高大的身躯让老人家退后几句。 “老人家,你别怕,我先看看是个啥东西。” 徐福贵温声道,接过他手上的物件,细细打量。 一个黑色的猪头陶瓷罐子,似乎是拿来装铜钱的,不是啥贵重东西 第七十七章 生意不错 普普通通的一个陶瓷罐子,造型像是一头憨厚的猪,不知道以前是用来干什么的。 但想来不会是什么贵重东西。 老人听见他这么说,垂着眼皮道:“我知道这玩意儿不贵重,想着能换多少钱就换多少钱,家里实在是没粮食了。” 徐福贵叹了一口气,将陶瓷罐子放在摊位上,想了想,从身上摸出一串铜钱给他。 “二十个铜钱,可行?” 老人连忙接过,“行行行,能买一斤杂粮。” 徐福贵挥挥手,示意他们离开,这些辛酸事看的他心烦。 老人收起铜钱,张张嘴,眼神有些犹豫。 徐福贵抬起眼皮,耐心问道:“老人家,你还有啥事,不妨说一说,说不定我能帮你。” 老人狠下心,推了推自己的孙女,“老板,你家里缺使唤的人吗,我不是要钱,就是想让孙女多一条活路。” 徐福贵看了怯生生的小女娃一眼,“老人家,你就不怕我转手把你孙女卖了?” 老人无语凝噎,不知道该说什么。 徐福贵摇摇头,“这个忙我帮不了。” 说完,他从摊位上拿起一个卤蛋放在小女娃手里,温声道:“好好照顾爷爷,知道不?” 小女娃抬头看了一眼爷爷,用力点点头。 老人家叹了一口气,眼神里有些绝望,说了一番感谢的话,佝偻着身子离开。 “少爷,这两人好可怜。”来顺闷声说道。 徐福贵坐回木凳,“可怜的人多了去了,能顾好自己就不错了。” 来顺还想说什么,见有客人上门,便先招呼客人,老人的事情不一会儿便刨在脑后。 “少爷,今天生意还不错。”临到正午的时候,来顺看着一干二净的卤味摊子,咧着嘴说道。 徐福贵高兴的将所有铜钱法币放进黑色的陶罐里,“托了酒楼和茶馆的福。” 他们这个地理位置不错,今天之所以能提前卖完,蹭了王氏酒楼和通友茶酒馆不少福。 不少人喝酒就喜欢配上一道卤肉或是卤菜。 “收工。” 两人用打湿的麻布将卤味摊子擦干净,将调料和板凳放好,将摊子放到王氏酒楼的后厨。 随后他来到附近的几个猪肉摊子,将他们卖剩下的猪杂羊杂便宜买下。 艳阳高照晴空万里,正午的阳光将影子缩成一小团,徐福贵看了下天色,拉着康包子一起来到了通友茶酒馆。 “徐老板,康老板,来了,这边坐,要喝点儿什么?”杜善英见了他们,立马起身热情招呼道。 在她带领下,三人坐在一张靠墙的木桌旁,椅子是舒服的藤椅。 徐福贵看了一下前台的黑板,选了最便宜的白毫茶。 “徐老板会认字?”杜善英惊讶问道。 “以前上过私塾,还是不要叫我什么徐老板了,听不习惯,叫我福贵就成。” “呵呵,好,来喝茶。” 杜善英招呼他们两句,便去忙活其他事情,徐福贵喝了一口茶,味道还不错,但也就那样。 他喝茶不讲究,茶好茶坏无所谓,品不出什么高深的味道。 一杯茶喝完,三人起身离开。 在灿烂阳光下跋涉两个多小时,踩着列石走过一条河道,再往前几百米,便是徐家村口。 “贵叔回来了,贵叔,贵叔!” 村口一如既往聚集着村里的孩子,一个个看见他以后,兴奋大喊。 “爹,爹!” 人群中,凤霞的声音清脆响亮,拨开人群跑了过来,身后还跟着一条汪汪狗叫的小黄狗。 徐福贵将凤霞高高举起,顺势转了两圈,然后将她放在脖子上,逗的凤霞咯咯大笑。 “都回去,啊,卤味都卖完了,今天没的给你们吃。” 小孩子们有些失望,但还是大声道“贵叔,我们不想吃卤味。” “你们骗人,刚才你们还说能不能让我爹给你们吃卤味。”凤霞耿直的说道,其他人通红着脸否认。 徐福贵听着周围叽叽喳喳的声音,大笑一声,一身的疲惫尽数消散,“平安我们回家。” “皇帝招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 凤霞骑在他脖子上,奶声奶气的唱着歌谣,反反复复只有这么一句。 “凤霞,你是从哪儿学来的?” “从爹那里学来的。”凤霞眯着眼说道。 “我?”徐福贵哑然失笑,他记得自己好长时间没有唱这首歌谣。 凤霞点头:“以前爹经常唱,不过我只会这一句,爹,你教我唱好不好?” “好,爹教你唱。” 他清了清嗓子,响亮唱道:“皇帝招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 唱着民谣回到家,家珍拴着黑色的围裙,正在院子里洗衣服。 “整个村都能听到你的声音,也不怕别人笑话。”家珍擦了擦手上的水渍,走过来接过他背上的竹编背篓。 背篓里装着杂物,像是水壶,菜刀,陶罐啥的。 “我唱我自己的,怕别人笑话啥。”徐福贵理直气壮。 家珍风情万种的白了他一眼,“凤霞,快下来,让你爹吃饭。” “我不。”凤霞抱着他的脑袋。 “就是,咱凤霞不下来。”徐福贵抓着凤霞的脚腕,防止她掉下来。 “你就惯着她。” 家珍走进灶房,将锅里热着的饭菜给端了出来。 “福贵回来了。”徐母正在做布鞋,看到他以后,含笑说道。 “娘,你又在给谁做布鞋。” “给你做的,你和来顺走路多,天天几个时辰几个时辰的走,费鞋的很。” 徐福贵抛了一大口饭。含糊不清道:“我们穿草鞋就行了,你别把眼睛搞坏了。” “不会不会。” 徐福贵无奈,“爹和长根哪儿去了。” “去地里了。” “地里了?去地里干啥,别磕着碰着了。” “放心,他们就是去看看,又不是小孩,担心他干啥。” 和来顺一起将留下的饭菜全部吃完,去陈运生和孙道堂家里走了一趟。 猪下水依旧没有,年后没有人家杀猪杀羊,鸡蛋和鸭蛋倒是不少。 随后,他和来顺撸起袖子,开始清洗猪杂羊杂,家珍和凤霞想来帮忙,被他挡开。 “你带孩子够累了,没事儿就去歇着……” 第七十八章 徐父摔了 “福贵,福贵,你爹出事了!” 一道声音突然从外面传来,徐福贵手中的猪大肠一滑,心里咯噔一声,立马跑了出去。 “胡家兄弟,我爹出啥事了?”在院子里洗衣服的家珍着急问道。 徐福贵同样紧张的看着胡兴旺,胡兴旺喘了一大口粗气,结结巴巴的说道:“你爹,你爹在村口粪缸摔了!” 徐福贵立马朝村口跑了过去,想起前世徐父离世的原因,心里不由更加忐忑。 “少爷,你等等我。”来顺也听见了,急忙追了过去。 “家珍,你爹出啥事了?”徐母从屋里一扭一扭走出来,担忧问道。 家珍走过去扶着她,温声安慰:“娘,你别着急,福贵和来顺已经过去了,再说爹有长根陪着呢,不会出事的。” 徐母点点头,这时屋里的有庆突然大声哭了起来,徐母推了推家珍的手臂,“先去看看有庆,他怕是被我们给吵醒了。” 家珍轻轻嗯了一声,擦了擦手上的水渍,走进屋里,将床上的有庆轻轻抱了起来。 徐福贵来到村口,这里已经围了不少人。 “福贵来了,大家让个位置出来。” 徐福贵拨开人群,定眼一看,徐父坐在一块石头上,面容痛苦。 长根蹲在一旁,不断询问哪里痛。 徐福贵心里松了一口气,走过去问道:“长根,我爹咋了?” 长根带着哭腔说道:“老爷他蹲粪坑的时候突然摔了下来,都怪我,没有看好老爷。” “怪你个屁,是老子自己掉下来的。”旁边痛的哼哼唧唧的徐父说了这么一句。 徐福贵心中大石落下,“爹,你哪里痛?” “老子浑身都痛。” “少爷,少爷,老爷咋了?”来顺跑了过来,草鞋都被踢飞。 “来顺,你去县城把郎中请回来。” “好嘞,我现在就去。”来顺迈开脚步,一会儿便消失不见。 “爹,我先背你回去。” 徐福贵蹲下身,在长根的帮助下,徐父缓缓趴在他背上,痛的眼睛都快睁不开,嘴里一直倒吸凉气。 村里人看着他们离开,叹了一口气,“这徐家的运道咋这么差。” 将徐父背回家,小心的让他趴在床上。 “他爹,你这是咋了。”徐母用毛巾擦掉他额头的汗水,担心问道。 徐父闭着眼睛,“没啥,就是摔了一跤,嘿,蹲了一辈子的粪缸,咋今天就摔了?” 徐母责备道:“咋这么不小心,人老了就得认命,下次你要是掉进粪缸咋办?看谁把你捞上来?” 徐父闷不做声。 “爷爷,你是被风吹倒的吗?”凤霞双手趴在床上,歪头问道。 徐父咧开嘴点头:“爷爷就是被风吹倒的。” 徐母松了一口气,“还能说话,应该没啥事儿,来顺呢?” “我让他请郎中去了。”徐福贵说道、 徐父哼了一声,“败家玩意儿,屁大点儿事,请个屁郎中,行了行了,都去忙自己的,我自己躺一会儿就好了。” “家珍,你看着爹,我去把猪下水给洗干净。” 待在屋里也没事干,将卤货清洗干净后,放进锅里开始焯水。 过了差不多两个时辰,太阳西斜的时候,来顺这才背着郎中赶了回来。 “少爷,郎中来了。” 徐母走过去,心疼的擦了擦额头的汗水,“苦了来顺了,累的不轻,快喝口水,好好歇歇。” 来顺嘿嘿笑着摇头,郎中却一个不稳差点儿摔倒,扶着旁边的桌子说道:“差点儿没把我骨头给抖散了,你这货力气可真大。” 徐福贵赔罪道:“对不住了,劳烦你看一看我爹,他摔的不轻。” 郎中喘了几口气,走进屋里,仔细给徐父检查一遍。 “没啥事儿,吃几幅中药就行了,不过这么大的年纪,还是给他备上一根拐杖,走到哪里都方便。” 众人一听,齐齐松了一口气,连忙谢过郎中,留他在家里吃饭。 “不吃了不吃了,该回去了,趁着天还没黑。”郎中开好中药,就要准备离开。 徐福贵拿了两千法币出来,“劳烦郎中走一趟了,不知道这钱够不够。” 行医是没有固定价格的,他也只能看着给。 郎中收下法币,笑道:“够了够了,那我就先走了。” “我送你。” 郎中是住在城里的,没道理把人家请到徐家村看病,看完后让他自己走回城里。 “我爹身子骨还好吗?”路上,徐福贵问道。 郎中呵呵笑了笑,“徐老爷毕竟年纪大了,比不了以前,可千万不能让他再摔了。” 徐福贵点头道是,将郎中送到县城后,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要不到我家去歇了?你看天都黑全了,明早再回去。”郎中邀请道。 徐福贵摇头,“没事,走不了多久,今天麻烦郎中了。” 他打起火把,踏进夜色之中。 白天晴空万里,晚上也是星河灿烂,像是在天幕上镶嵌了一颗颗闪闪发亮的钻石一样。 瓷盘似的圆月散发出清冷的月光,映照出远处山林模糊的轮廓。 一个人走在清净的土公路上,徐福贵觉得心情格外放松。 徐父摔了一跤,让他觉得冥冥之中像是度了一劫一样,不用再担心发生如前世的事情。 当然,该小心的还是得小心,徐父的状态虽然还不错,但意外和明天永远不知道谁会先来。 打着火把走在夜色中,路过其他村庄的时候,经常会遇到其他人成群结队在别人菜地里闲逛。 一开始他还以为这些人在偷菜,后来才想起今天是正月十五。 正月十五不仅仅是元宵节,在他们这里还有踏青的说法。 简单来说,踏青就是就是晚上的时候去别人菜地里偷菜,然后拿到主人家去煮来吃了,大家一起热闹热闹。 当然,一般都是关系相熟的人家才会这么干,而且一般不会偷太多,毕竟谁家条件都不富裕。 当徐福贵回到徐家村的时候,村里已经彻底安静下来,徐家众人也沉沉睡去,只有家珍还在静静等他回来。 简单洗了个脚洗了个脸,抱着家珍,安心的闭上眼睛睡去 第七十九章 杜善英的身份 农历二月。 虽说已经是仲春季节,但昨晚一股来自北方的寒潮,让云溪县城的气温又往下降了不少。 早晨,天还不亮,徐福贵轻轻起床,来到灶房将昨晚的剩菜剩饭热好,然后开始洗漱。 “少爷,外面下着毛毛雨。”来顺在外面撒了一泡尿,回来说道。 “嗯,先吃。” 吃完早饭,天色刚刚蒙蒙亮,来顺拿出竹编背篓,把所有的卤货全部装进去,背在背上。 “福贵,记得把雨衣穿上。”正要出门的时候,家珍起床,揉着眼睛说道。 徐福贵应了一声,将挂在墙上的帆布雨衣拿下来,递给来顺一套,自己也穿上,压低声音,“家珍,你回去再睡会儿,还早嘞。” “嗯,在县城别和别人置气,知道不?” “放心,和气生财,我懂。” “汪!” 平安吐着鲜红的舌头,在他脚边绕了两圈。 徐福贵摸了摸它毛茸茸的狗头,和来顺一起走了出去。 来顺说的没错,外面正下着毛毛细雨,浓雾笼罩整座徐家村,天色暗淡,周围安静无比。 泥土地面被雨水浸泡的松软无比,草鞋一踩上去,便会留下一个脚印。 “特娘的,二月份了还这么冷。”来顺缩着脖子,骂骂咧咧的说道。 走到徐家村前几百米的无名河道,来顺看着只露出一截的列石,“少爷,这河咋涨了这么多。” 徐福贵踩着列石过了河道,看了眼阴沉的天色,多年的经验告诉他,要下大雨。 果不其然,当两人刚刚走进县城,乌云弥漫的天空便传来轰隆几声巨响,像是老天爷发怒了一样。 等他们来到王氏酒楼所在的街道,瓢盆大雨从空中砸下,在青石板地面溅起一大片白色的水花。 一道闪电在空中飞速掠过,照亮整座天地,徐福贵和来顺在雨幕中狂奔,心里不断咒骂老天爷。 这么大的雨,街上一个人都没有,别说做生意了,他们自己都没地方去避雨。 “福贵,来顺,进来避避雨。”穿着一身的确良衣裳的杜善英靠在门框上,看见他们后,立马招呼道。 两人赶忙朝通友茶酒馆跑去,躲到屋檐下,这才吐出一口浊气。 “杜老板,又得麻烦你了。”徐福贵将斗笠和雨衣脱下来,雨衣的防雨效果很多,只有裤腿被打湿不少。 杜善英笑着摆摆手,“说的这是啥话,都是邻居,平时你们还不是经常帮我吆喝生意。” 通友茶酒馆已经开业有大半个月,平时茶酒馆里的客人一喝酒,就想配点儿卤味,杜善英便代劳帮他们买。 徐福贵和来顺也喜欢热闹,平时没事,就喜欢往茶酒馆跑,听里面的客人聊天吹牛。 茶馆里的茶也不贵,一杯最便宜的白毫茶只要二十个铜钱。 甚至有时候生意好,他和来顺还会买上二两小酒,满足肚里的馋虫。 一来二去,他们和杜善英的关系也熟络起来。 来顺将背篓放在地面,掀开帆布看了看,苦着脸道:“哥,咱的卤味都被雨水打湿了。” 在外人面前,徐福贵一向要求来顺用哥来称呼他。 最好就此将称呼改过来,他可不像几年后别人还记得他是个少爷。 徐福贵探头看了看,砸了一下嘴,“先拿出来晾一晾,要是有人买,那就给便宜卖了。” 杜善英指了指茶馆里面,“进去坐,我请你们喝一盅,下着雨,我这里也是一个人都没有。” 徐福贵和来顺将草鞋脱掉放在门口,用雨水冲洗干净后,再拿出布鞋穿上。 “杜老板,咋没见你丈夫。”来顺坐在竹椅上,左右望了一眼说道。 “哦,他去省城买茶叶去了,得过两天回来。” 杜善英拿了三个酒杯过来,徐福贵不喜欢让别人吃亏,找出没有打湿的猪头肉,切了小半斤放在桌子上。 杜善英吃了一口卤肉,“别说,我在外地的时候也吃过卤味,但就是感觉你的味道最好。” 徐福贵摇摇头,一本正经的说道:“我自己啥水平我知道,将就能吃而已,比不上人家,倒是你,方言说的越来越好了。” 杜善英刚回来的时候,说的是字正腔圆的普通话,后来虽然也说方言,但口音听起来有些别扭。 杜善英笑了笑,示意他喝酒。 外面的雨声哗哗作响,天色逐渐亮了起来,但街道上依旧空无一人,一个个店铺老板愁眉苦脸。 喝了两杯酒,三人聊的相当起兴。 大多都是杜善英在问云溪县城这些年的变化,他们两人回答。 “福贵,这云溪县城的事儿还有你不知道的?” 徐福贵拍拍胸脯,“这云溪县城,还真没啥事儿是我不知道的。” 杜善英放下酒杯,突然问道:“对了,现在不是和平了吗,咋城门口又开始征兵了?” 徐福贵笑了笑,“谁知道呢,反正我估摸着不是啥好事。” 来顺闷声道:“就是,这日子还不如樱花在的时候,起码不用交这么多粮这么多税。” 杜善英追问道:“南方让你们交很多税很多粮?” “是啊,你不知道,我们村有几户人家因为交不出粮食,还被官兵打了呢。” 杜善英叹了一口气,“早知道就不回来了,还不如待在北方。” “北方有啥好的?”来顺大大咧咧的问道。 “北方当然好,那里人人都有田种,军队是人们的孩子,有组织的领导,人们每天都带着笑脸干活” 两人的话题便慢慢转移到南北方的讨论当中,来顺和徐福贵渐渐很少说话,大多都是杜善英在介绍北方的情况。 来顺听的心驰神往,徐福贵则在心里肯定了自己的想法。 杜善英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茶酒馆老板,真实身份很可能是组织的人。 第一次见面的握手便让他觉得很奇怪,平时聊天更是不经意的打听各种消息,现在更是在介绍北方组织有多么多么好。 “杜老板,啥时候我们也能过上北方的生活。”徐福贵真诚问道。 杜善英微微一笑,“我咋知道,我就一个普通小老百姓” 第八十章 倒霉 大雨瓢泼了整整一个时辰,才渐渐转为毛毛细雨。 县城的青石板路上到处都是黑色水坑,一股水臭味弥漫在街道上。 “看来今天是没法做生意了。”徐福贵看着空无一人的街道,说了一句。 “那咱这么多卤货咋办?”来顺不甘心的说道。 杜善英犹豫一下,说道:“福贵,把猪头给我留下来,等会儿下午我这里人多,他们喝酒就喜欢配点儿猪头肉。” “那敢情好。” 徐福贵将卤猪头拿出来,细心的给她切成小块,拌上辣子,价格比平时便宜了不少。 毕竟猪头被雨水浸湿了,口味虽然没啥变化,但总归不能按照原价卖。 喝酒也喝的差不多,徐福贵起身离开,在街上闲逛。 “少爷,我们现在去哪儿?回村里是不。”来顺问道。 “叫我哥,别叫我少爷,你见过有穿着草鞋的少爷?” 来顺嘿嘿笑了笑,徐福贵看了眼背篓里的卤味,眼珠子转了转,戴上斗笠,一边走一边吆喝道:“卖卤味了,卖卤味了。” 街上没有客人,那他就上门推销,和卖糖葫芦一样,变成流动摊子。 一边走一边吆喝,效果还不错,卤味陆陆续续卖出去不少。 就是有些费嗓子。 卖到最后,依旧还剩下一个猪耳朵,十来个卤蛋,还有半截心肺。 “不卖了,回家去。” 徐福贵嗓子都快冒烟了,灌了一大口水,拖着草鞋朝城门口走去。 “哥,你说杜老板说的是不是真的?” “啥是不是真的。” “就是北方的日子是不是真的那么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田种,哪儿有这么多田,杜老板是不是在忽悠我们。” 徐福贵轻轻笑了笑,“杜老板说的是真的,新兔是真的为咱老百姓着想。” 来顺苦恼低头,“我们咋就不是在北方。” 徐福贵往路旁吐了一口口水,没有说话。 说实话,他庆幸自己不是在北方,不然徐家这个地主不用龙二动手,新兔便直接把他们打倒了。 随口说着话,来到城门洞口,征兵处依旧有人守着,不过穿中山装那人不在,只有两个穿着黄皮衣裳,戴着钢盔,拿着步枪的大兵。 “喂,下这么大的雨还出来做生意?卖的啥?” 两个大兵将步枪驻在在地上,手上拿着香烟,戏谑的打量他们。 徐福贵讪笑一声,“两位长官,我们做的是小本买卖。” 两个大兵才不管这么多,径直走过来,动作粗暴将背篓上面的帆布给掀开。 “呵,还挺香的,这是卤味,我以前看到营长吃过。” 两人将背篓里面的卤味全部拿了出来,放在桌子上,淡淡问道:“啥价钱,我们两兄弟给你买了。” 徐福贵瞥了一眼他们怀里的步枪,抿抿嘴,赔笑道:“这话说得,二位长官保家卫国这么辛苦,这点儿吃食我咋还能收钱,你们拿去,拿去。” 其中一位大兵满意的点点头,另一个人却打蛇上棍的说道:“你都知道老子们保家卫国这么辛苦,还不献出一份力来?” 徐福贵悄悄将兜里的银钱法币全部挪到空间,苦笑道:“长官,今天下着大雨,街上是一个人都没有,我们一个铜板都没有收到。” “嘿,老子信你才有怪了。” 大兵走过来,开始搜身,来顺紧紧捏着拳头,铜铃大眼里满是凶气。 “我警告你别乱动,老子这子弹可不长眼。” 徐福贵拉了拉来顺的手,示意他不要冲动,左右不过一点儿剩下的卤味,不值几个钱。 别为此担上了性命。 长官在他们两人身上搜了一遍,晦气的往地上吐了一口口水,骂道:“两个穷鬼,滚。” 徐福贵背上背篓,拉着来顺赶忙离开,待看不到后面的大兵后,他才咒骂道:“两个狗日的杂种,生孩子没屁眼的东西,婆娘肯定和别人跑了。” 来顺也狠狠的骂了两句,捏着拳头瓮声瓮气道:“少爷,刚才要不是你拦着我,我肯定要动手了。” “叫我哥。”徐福贵舔了下干裂的嘴唇,“动个屁的手,你当他们手里的枪是摆设?” “就为了这么点儿卖剩下的卤味?不值当,就当是喂狗了。” 来顺哼了一声,心里依旧格外不爽,但也无可奈何。 往前走了两步,他突然抬头,问道:“少爷,不,哥,他咋没找到你兜里的钱?” 徐福贵咧嘴笑道:“家珍给我在衣服里面缝了个内包,他能找到才怪咯。” 来顺哦了一声,高兴的笑了笑,“那两个蠢猪,比隔壁村的二傻子还蠢。” “来顺,回去后别给家珍还有娘他们说这事儿,免得他们心里发慌。” “知道了。” 土公路一片泥泞,被大雨冲刷过后,踩上去一不小心就会打滑。 等来到徐家村前面的河道时,他们脚上,草鞋上,裤腿上全是泥泞。 “少爷,石头被淹了。”来顺看着浑浊的黄色的河水,兴奋说道。 河水上涨,列石被淹没在了浑浊的河水里,隔绝了道路。 “从下面过去。” 河道下游有一座石拱桥,无论河水涨得有多高,都不会将拱桥给淹没。 不过稍微会绕一些路,从石拱桥跨过河道,又绕了一截乡间小路,两人这才回到了徐家村。 这时毛毛细雨也停止,浓雾也快速散去,大风吹拂,空中连绵白云也在缓缓移动。 太阳光从云层的缝隙处悄悄泛出,暴雨转晴似乎就在这片刻间。 “福贵回来了,今天生意怕是不太好。”回到家,徐母抱着有庆在屋里走动。 “确实不太好,卤味被雨水打湿了,街上又没啥人,还好杜老板把猪头给我买去了,我给她便宜了不少钱。” “杜老板是个好人。” 徐福贵将斗笠和雨衣全部脱下,挂在外面的墙壁上,然后洗了洗手,用打湿的麻布擦了擦脸。 将麻布搭在竹竿上,转头一看,有庆正瞪着眼睛看他。 “看到爹了是不?来,让爹好好抱抱。” 一手托着屁股,一手托着脑袋和背,徐福贵小心翼翼的抱着有庆,嘴里发出奇怪的声响逗他 第八十一章 我要种地 一场暴雨像是提前把未来几天的雨水给降完了似的,接下来小半个月,全都是艳阳晴天。 天空一碧如洗,像是被刻意洗过一般,微风吹拂,阳光不燥,漫山遍野都是苍翠一片。 蝴蝶与蜜蜂交叉飞舞,无名河道河水咕咕流淌,每一处都透着春天的勃勃生机。 徐福贵背着背篓,穿着草鞋,嘴里叼着草茎,享受温暖的阳光打在脸上。 “爹!” 熟悉的响亮清脆的声音响起,低头一看,凤霞迈着小短腿,两条羊角辫左右摇摆,张开双手冲了过来,身后,小黄狗摇着尾巴跟在她旁边。 徐福贵大手一捞,将凤霞高高抱起,“好凤霞,有没有想爹。” 凤霞重重点头,“我一直在等爹回来。” 徐福贵开怀大笑,看了眼围着他小腿打转的平安。 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平安从当初一个脏兮兮,瘦骨嶙峋的流浪狗,现在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一身黄色的毛发像是绸缎一样,随风飘扬,身子骨明显壮了一圈,黝黑双眼炯炯有神,一看便是一只很机灵的狗。 “平安,蹲下。” 平安抬起狗头看了他一眼,前肢搭在他的腿上,讨好的吐着舌头。 “叫你蹲下,蹲下,懂不懂?” 平安听话的蹲下,徐福贵满意的摸了摸它的狗头,“不错,回家给你吃骨头。” 平安的确很机灵,他偶尔逗一逗,平安居然慢慢学会蹲下,起立这些简单的命令。 来顺将平安抱在怀里,挠它的脖子,徐福贵则抱着凤霞,三人一狗一起朝村里走去。 徐父正在院子里晒太阳,旁边还放着一根拐杖,申请惬意无比。 “凤霞,快,到爷爷这里来。”他招手道。 凤霞搂着徐福贵的脖子,“不要,我要让爹抱。” “嘿,没良心的东西,你爹这畜生有啥稀罕的?” 凤霞鼓着脸,“爷爷,不许你说我爹。” “回来了?没给凤霞买吃的?”穿着一身粗布衣裳的家珍从屋里出来,随口问道。 徐福贵摇头,“没有,凤霞没有叫我买。” 家珍露出笑容,“小孩子就是不能惯着。” 凤霞小声嘀咕道:“娘坏,爹,还是你好。” 徐福贵笑了笑,和来顺走进屋里,先是喝了一口水,这才狼吞虎咽起来。 饭菜很简单,红薯粥,烤土豆,还有盐白菜。 徐福贵喝了两碗红薯粥,吃了三个烤土豆,摸了摸肚子,便吃不下了。 他将碗筷一推,对着家珍的背影说道:“家珍,你是不是忘了啥日子。” 家珍手中针线活不停,抬起头,一双好看的杏仁大眼盯着他,“啥日子。” “有庆一百天了。” 旁边的徐母计算了一下日子,拍了一下手,“哎呀,家珍,你瞧我们这记性,亏的是福贵记住了,不然有庆百天都给忘了。” 家珍嘴角扬起笑容,看着徐母怀里的有庆,“时间过的可真快,当初的小不点,现在变成大不点了。” 徐福贵趁机说道:“今晚咱庆祝一下,切半块腊肉,下点儿粉条,再蒸一锅大米饭。” 家珍好笑的看着他,“我看是你自己馋了,有庆又吃不了这些。” 徐福贵舔了下嘴唇,“肚子里没油水,每天光吃这土豆红薯,都快淡出个鸟来了。” 家珍低下头继续忙活手里的针线活,“你想吃就吃呗,我说了又不算。” 徐母碰一下她的手臂,认真道:“你说了咋不算?家珍,家里的事儿都得你做主。” “娘,你又在说笑。” 徐福贵拍了一下桌子,“好,我做个主,今晚吃腊肉炖粉条,我来弄。” 来顺使劲咽了一下口水,“好,吃腊肉好,好久都没吃肉了。” “吃肉咯,吃肉咯。”凤霞高兴的围着桌子跑。 金色眼光透过窗户缝隙,在屋里留下一道光束,徐福贵抱了一会儿有庆,便拿出镰刀,锄头,准备去地里。 “福贵,你要下地里去?” “嗯。” “你等我,我和你一起去。” 徐福贵奇怪的看着家珍,“你和我去干啥?” “我不知道种地是咋回事,你教教我。”家珍的语气一如既往的温和。 “好端端的学种地干啥,家里的卤味谁来煮?” 家珍学东西很快,跟着他煮了两次卤味,便学会了,这几天的卤味都是她煮的,徐福贵和来顺下午可以安心种地。 “长根和爹在家里呢,他们能煮。” 家珍说完,自顾自走进屋里,换了一身满是补丁的粗布衣裳,头上戴着一张粗布头巾。 “爹,娘,我也要和你们去。”凤霞见状,立马嚷嚷说道。 “走,和爹做个伴。” 徐福贵将凤霞放进竹编背篓里,将她背起来,朝地里走去。 “福贵,种地去呀?” “家珍,瞧你这细皮嫩肉的,福贵舍得让你去地里?” “凤霞,我家二妞一直找你嘞,你咋不去找我家二妞玩儿?她说要分鸡蛋给你吃。” 路上遇到村里人,纷纷热情的和他们搭话,徐福贵一一回应。 来到地里,徐福贵将背篓放下来,往手心吐了口唾沫,拎起锄头,开始锄地。 家珍看了一会儿,说道:“挺简单的嘛,我还以为有多难。” “不难,就是费力气。”来顺在旁边说道。 “我来试试。” 徐福贵把锄头递给家珍,家珍挖了没两锄,便苦着脸说道:“这锄头咋这么重。” 徐福贵大笑一声,将锄头拿回来,“你还是带着凤霞在旁边歇着去。” 家珍将凤霞抱到田埂上,示意让她自己玩,她则拿起镰刀,到附近去割猪蕨草,拿回家喂羊。 徐福贵专心锄地,不时抬头看一眼远处的凤霞的家珍,感觉浑身的力气怎么都用不完。 “爹,你看!” 凤霞跑过来,手里拿着两根狗尾巴草和一朵黄色的野花。 徐福贵接过去,在她裤腿上取下一颗破子草,破子草像是放大版的虱子,很容易粘在衣服上。 徐福贵将黄色的小野花和狗尾巴草放在凤霞胸前,将破草子当别针用,野花和狗尾巴草牢牢粘在衣服上,远处看去,像是衣服上的花纹一样 第八十二章 丰盛晚饭 “咯咯,爹,可真好看。”凤霞低头看着别样的“胸针”,笑的眼睛都快找不见。 徐福贵摸了摸她的脑袋,放下锄头,喝了一口茶水。 “家珍,歇歇,够吃两天了。”看了眼家珍,脚边的猪蕨草放着一大捆,她还蹲在地上,挥舞镰刀,额头上冒出豆大的汗珠。 家珍闻言,转头看了看自己的成果,露出发自内心的笑容。 日薄西山,西方天空弥漫出一大片火烧云,像是天空被点燃了一般。 徐福贵坐在田埂上,静静的看着夕阳晚霞,波澜不惊。 “有啥好看的,回去了,一会儿天黑了。”家珍牵着凤霞的手走过来。 徐福贵伸手将她裤腿上的泥巴扣掉,“你不觉得太阳下山的时候很漂亮吗?” 家珍抬头眯着眼看了眼夕阳,旋即又低下头,“以前又不是没见过,有啥稀罕的。” 徐福贵起身,将装满猪蕨草的背篓轻松背起来,“心里高兴,看啥都是好看的。” 家珍噗嗤笑了一声,“干了一天活还高兴,我看你是穷高兴。” “我还真是穷高兴,穷咋了,有你陪着我,多少钱都换不来。” “别贫了,两个娃的爹了嘴还这么花,重不重?” “不重,你男人力气大着呢,凤霞你慢着点儿,等等我们,别摔到田里去了。” 家珍看着福贵小心翼翼护着凤霞的身影,突然说道:“福贵,还好你把家产给输掉了。” “嗯?” 家珍说道:“以前有钱的时候,我这心里总是七上八下,没个着落,每次一天黑,就在门口坐着,等着你回来。” “等啊,等啊,等到村里都没声音了,你还是没回来,生怕你在外面出事,想去县城找你,但外面黑漆漆的,我又不敢。” “还是现在好,虽说穷点儿,但心里踏实,穷咱也不怕,只要咱们好好干,总饿不死。” “爹说的对,以前徐家养了一只鸡,鸡长大了变成鹅,鹅长大了变成羊,羊长大了变成牛,然后有了徐家的家业。” “我们现在羊已经有了,以后日子肯定会越来越好。” 徐福贵看着嘴角洋溢着笑容的家珍,点点头,“以后会越来越好的。” 夕阳金光落下,在地面拉出几道长长的人影,村里不时响起几声狗叫,仿佛在催促人们快些回家。 路过王喜家的时候,王喜打了个招呼,问道:“福贵,鲫鱼要不要,我刚从池塘里捞出来的。” 徐福贵心里一动,点头,“要,你要啥?” 王喜随口从粗陶水缸里捞起来递给他,“不值个啥钱,送给你们了。” 鱼在他们这里很常见,很多人自家都有池塘,河道湖泊里也有鱼。 不过大多数人不愿意吃鱼,因为吃鱼耗费的调料实在是太多了,特别费油。 提着鲫鱼回家,徐福贵说道:“炖个鲫鱼汤,给你补补奶。” 家珍拍了一下他的肩膀,“我才不用补奶,我奶好着呢,保管能把有庆喂的白白胖胖。” 回到家,刚走进院子,就看到徐父拄着拐杖,站在鸡圈外面,清点里面的鸡鸭。 “家珍,累着没有,你说你,跟着福贵下地里干啥,遭这份罪。”拴着围裙的徐母走了出来。 家珍轻轻摇头,“娘,我不累,没干啥活儿。” 徐福贵将背篓放下来,指着装满的猪蕨草说道:“这全是家珍割的。” 起身洗了个手,将脚上的泥泞冲洗干净,换上布鞋,找来围裙,他开始准备晚上的吃食。 徐母已经将白米饭蒸在锅里,切了半块腊肉,清洗干净。 徐福贵拎起菜刀,将腊肉切成两截,放在铁锅里,家珍坐在灶前给他烧火。 随后他将鲫鱼放在木盆里,刀背朝着鱼头用力一敲,鲫鱼立马停止挣扎。 徐福贵先是将鱼鳃给扣干净,然后用刀背将鱼鳞给刮干净。 简单用清水清洗一遍,沿着鱼肚正中间破开,将里面的内脏全部扔掉,只留下鱼泡,然后用清水把血水给冲洗干净。 将鲫鱼切成小块,和粉条一起,放进腊肉锅里。 随着热水沸腾,肉汤逐渐变成混白色,散发出一股股腊肉的香气,馋的凤霞一直想让他抱起来看看锅里是啥样。 盖上木制的锅盖,徐福贵去准备调料,准备好调料后,粉条和鱼肉差不多也熟了。 用两个陶瓷大碗将粉条鱼肉装起来,两块腊肉单独放在菜板上。 拿起菜刀,将煮熟的腊肉切成小块,单独装在一个碗里。 “吃饭咯。” 徐福贵大喊一声,将腊肉端到桌子上,长根早就把碗筷摆在桌上,徐父拄着拐杖慢悠悠的坐在主位上。 家珍将凤霞抱过来放在福贵旁边,然后将散酒给拿了出来,顺便还拿了四个酒杯。 “家珍,你这是?”徐福贵看了眼散酒。 “吃肉哪儿能不喝酒?” 徐父开怀笑道:“好,那就喝一点儿,不能喝多了。” 一人倒了半杯酒,先是抿了一口,然后夹起一块腊肉放进嘴里,细细咀嚼,尝到肉味后,胃口不禁大开。 吃上一口热腾腾的大米饭,吸上一口粉条,一天的疲劳尽数散去。 “爹,腊肉可真好吃。”凤霞捧着和她小手一样大的腊肉,眯着眼说道。 徐福贵帮她挽了下袖子,“以后爹还煮给你吃,来吃鱼,以后和你娘一样,长的高高的。” 他挑了一块没有鱼刺的鱼肉,放进凤霞的碗里。 “福贵,想不到你还有这手艺,我记得你以前从来没碰过灶台一下。”徐母笑着说道。 徐福贵依旧还是那套说辞,“看别人做过,照葫芦画瓢就行了呗。” 吃完饭,天色已经黑了下来,但没有完全黑尽。 徐父拄着拐杖,打了个响亮的饱嗝,抹了下嘴唇的油渍,“我去村口走走。” 老人家还是这么固执,上次摔跤拄上拐杖,但依旧要去村口的粪缸蹲坑。 徐福贵只得跟上去,徐父瞥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爹,等等我,我也要去。”凤霞三两下将碗里剩下的米饭吃完,小脸鼓起,艰难的从椅子上爬下来,迈着两条小短腿追了过来 第八十三章 一点儿都不苦 徐父人老了,蹲坑往往要花很多时间。 徐福贵也想不明白,明明他走路都需要拄着拐杖,但蹲坑居然可以蹲这么长时间。 而且除非是下雨,否则几十年如一日,除了上次外,从来没摔过一次。 “爹,你上次咋突然摔了?”夜色中,徐福贵好奇问道。 徐父提着煤油灯,灯光在微风吹拂下一闪一闪,将他满是皱纹的脸照的忽明忽暗。 他轻轻哼了一声,不愿回答。 凤霞双手搂紧他的脖子,热乎的小脸贴在他脸上,尖声细语道:“爹,你的脸咋这么冷,身上又这么暖和。” 徐福贵贴了贴她的小脸,她的脸蛋像是剥了皮的鸡蛋一样,白嫩细腻,找不出有几个比凤霞皮肤还好的小孩子。 “咯咯,爹,你的胡子该刮了,蹭的我好痒。”凤霞咯咯笑道。 “好,回家就让你娘给我刮。” “我也要给爹刮胡子。” “好,爹让凤霞也给我刮胡子。” 凤霞转头看了看,又问道:“爷爷,你的胡子这么长,为什么不刮了?” 徐父眯着眼睛,“我怕胡子刮了凤霞就记不得我了。” 凤霞将脑袋摇成拨浪鼓,“不管爷爷啥样,凤霞都不会忘了你。” 说话间,夜晚渐起,白天艳阳晴天,晚上的风刺骨渗人,天上瓷盘般的圆月更是平添几分凉意。 徐父用竹片刮了刮,起身拴好裤腰带,拄着拐杖,慢吞吞的朝村里走去,徐福贵抱着凤霞跟在后面。 天黑,徐家村随之也安静下来,没有人哪户家还奢侈的点着煤油灯,大多赶着天黑前吃完饭就睡觉去了。 很多时候,劳累一天的庄稼人连脚都不愿再洗,回来累的饭都吃不下,得坐上一阵,才吃的下去。 吃完以后,虽然不想洗脚,但家里人还是给他们端来一盆热水,让干活的男人好好烫一烫。 脚底穴位多,这么一烫,再舒服的睡上一觉,第二天起床又有力气了。 回到家,长根和来顺已经呼呼大睡,家珍一个人守在灶火前,锅里冒着热气。 看到徐父回来,立马去拿木盆,准备给他打洗脚水。 “家珍,你去歇着,我来伺候他。”徐福贵接过她手里的木盆。 徐父嘴角扬起,哼哼说道:“从小到大,你惹了多少回祸事,老子就给你擦了多少次屁股,儿子伺候老子,那是天经地义的事。” “家珍,你去好好歇着,别管这畜生。” 家珍哭笑不得,吃力的将凤霞抱过来,摸摸她的小脸,点了一下她的鼻子,“冷的和冰块一样,下次不许跟着你爹出去了。” 凤霞笑了下,仰头道:“娘,我也要洗脚脚。” “好,让你爹给你倒水。” 徐福贵倒了两个木盆的热水,其中一个拿到徐父自己的屋里,等会儿洗完直接上床睡,明早再倒洗脚水。 另一个木盆自然是给凤霞准备的。 他在木盆前放了一个小木板凳,将凤霞的布鞋脱掉,露出一双肉嘟嘟的小脚丫。 “嗯,凤霞的脚丫真臭。”徐福贵装作嫌弃说道。 凤霞听了也不生气,十分认真问道:“那爹的脚丫臭吗?” “爹的脚才不臭。” “那凤霞的脚丫为什么是臭的。” 说着,凤霞将脚丫伸到他面前,“爹,你帮我闻闻,是不是臭的。” 徐福贵真的凑上去闻了闻,摇摇头,“不臭,香的嘞。” 家珍:“你也不嫌脏。” “咱闺女的脚咋会是脏的。” 徐福贵将凤霞的脚丫放进木盆,轻轻的给她洗脚。 洗完后,徐福贵把自己的脚也伸进去泡着,家珍用木瓢,从锅里加了新的热水进来。 “家珍,快来一起洗。” 家珍轻轻摇头,“我想洗个澡。” “我陪你洗。” 家珍翻了个白眼,自顾自去准备换洗衣服。 徐福贵洗完脚,将凤霞抱到屋里,不一会儿,玩了一天的凤霞便睡着了。 凤霞睡着后像只小猫,又乖又安静,一动不动,徐福贵在她额头上亲了一口,悄悄出了房屋。 将铁锅里的热水倒进木桶,帮兰花提到澡棚去,煤油灯同样挂在墙壁上。 “福贵,你在外面守着,不许偷偷进屋,知道不?”家珍嘱咐道。 大晚上的,伸手不见五指,要是没人陪着,她可不敢洗澡。 徐福贵点头,小声道:“要不我进去陪你洗?出了一身汗,我也想洗个澡。” 家珍抿抿嘴,“叫爹娘知道不得羞死人。”她声音低的像是蚊虫在叫。 徐福贵叹了一口气,“好,那你去洗,我在外面守着。” 家珍看了他一眼,拉着他的手,走进澡盆,将竹门轻轻关上。 夜风轻轻吹动屋顶的茅草,亮晶晶的月光从缝隙里钻进来,直到水都变冷了,也没见两人开始洗澡。 “都怪你,又得去打热水。”细小的声音从澡棚里传了出来。 “我去打水。” 说完这句,澡棚里传来一阵穿衣裳的声音,随口简单披了一件衣裳的徐福贵从里面走了出来。 重新打好热水,两人这才开始洗澡,但也足足洗了一个小时,这才双双从里面走了出来。 此刻大概是晚上九点左右,换做几十年后的发达社会,夜生活甚至还没有开始。 但现在夜已经深的不能再深了,笼罩在黑夜里的徐家村安静无比,平时喜欢叫唤的土狗也陷入了睡眠之中。 两人悄悄走进房屋,钻进被窝,紧紧相拥。 “家珍,我睡不着。” 躺了一会儿,徐福贵小声道。 家珍小脸贴着他结实的胸膛,“我也睡不着,可咱们该睡了,我倒是没事干,可你明天还得干活。” 徐福贵心里感觉格外踏实,“你头发还没干,等你头发干了我们就睡。” 家珍用鼻音轻轻嗯了一声,突然说道:“福贵,你可千万不要把自己累坏了,平时干活你得悠着些。” “我不累,倒是你,刚生完孩子,一天到晚还忙个不停。” “我才不累。”家珍在他怀里蹭了蹭,“你以前可是少爷,我都不知道你咋能吃得下这些苦。” 徐福贵摇头,“不苦,有你陪着我,一点儿都不苦” 第八十四章 杜善英的提醒 久晴必雨,半夜的时候,一场春雨悄然将整座云溪县城笼罩,给这片红色土地带去充足的养分。 虽然下了雨,但是温度却没怎么下降,徐福贵睡的香甜无比,第二天早上甚至还不想起床。 低头一看,家珍俏丽的脸上带着淡淡的疲惫和满足,长长的睫毛弯出好看的弧度,嘴唇红润,让人忍不住想要亲一口。 “汪!” 一声响亮的狗叫突然在整座村子里响起,一听这狗叫声,便知道是王喜家的那只狗。 徐福贵回过神来,轻手轻脚起床,简单洗漱一下,去看了看剩菜剩饭。 好家伙,昨晚的饭菜是一点儿没剩。 能理解,自从过年到现在,整整一个多月没有吃肉,好不容易吃了顿腊肉炖鲫鱼粉条,胃口肯定比往常好。 没有经历过的人,永远不知道一个月不吃肉是什么滋味。 徐福贵他自己本来就是少爷出身,格外喜欢吃肉,上辈子落魄以后,倒是逐渐习惯不吃肉的日子。 但八十年代春风吹遍大地,他占了个孤寡老人的身份,新兔对他特别好,每月的米肉送过来。 加上他自己闲不住去种田,每日都能吃上肉。 后来随着年龄越来越大,还占了个长寿老人的名头,经常有地方上的领导开看望。 村里年轻人说,长寿老人是一个地方的招牌,也是那些领导的政绩。 他不懂这些名堂,但是好处是实实在在得到了的,不仅有吃不完的米肉蔬菜,领导还给他修建了楼房。 如此一来,反倒把他胃口养出来了,几乎顿顿离不开肉。 重生回来好是好,但吃不上肉这点,确实让人很难受。 摇摇头,甩掉脑海中这些有的没的想法,点燃灶火,准备煮红薯粥。 吃完早饭,在家珍关切的眼神中,他和来顺背着背篓,走进晨雾之中,朝县城走去。 路上,来顺一直揉着眼睛,止不住的打着哈欠,路上绊着石头,差点儿摔了几跤。 徐福贵止住脚步,开口说道:“来顺,你回去再睡会儿,以后我一个人去县城做生意就行了。” 来顺一听,睡意立马消散,脸上满是着急的神色,“少爷,你可不能扔下我,我一点儿都不困。” 徐福贵摇头,“不是,只是县城的生意我一个人就能做,不用你每天跟着我起早天黑,还不如帮着干家里的活。” 仔细想想,就算没有来顺,他一个人照样能忙活过来,大不了手脚勤快一点儿。 而且没了来顺,他反而能把空间拿出来用,每天赶路不用背着沉重的背篓,可以一身轻松的走路。 当然,不是说来顺并没有用,留来顺在家里,一方面可以照顾老人,另一方面,可以多照顾田地里的活儿。 来顺松了一口气,试探问道:“不是嫌弃我?” 徐福贵敲了一下他的脑袋,将他的毡帽给敲歪,“脑子里都在想着什么玩意儿。” 来顺依旧不舍,“少爷,我想跟着你一起干活,我自己不知道该干啥。” 徐福贵翻了个白眼,“随你。” 来顺赶忙跟上他的脚步,嘿嘿笑了两声,圆滚滚的眼睛四处打量。 突然,他拉了拉徐福贵的袖子,“少爷,你看,这不是白寡妇嘛。” 徐福贵顺着他的眼神看过去,确实是白寡妇,穿着一身水红色的旗袍,头发梳的整整齐齐,身材惹人注目。 徐福贵扫了一眼便收回目光,“走,又不是你女人,盯着别人看算是什么道理?” 来顺收回眼神,“我就是好奇她大早上的要到哪里去。”他嘀咕道。 走出村口,来到无名河道,徐福贵踩在凸起的列石上,头也不回的问道:“你还喜欢白寡妇?” 来顺猛的摇头,“我才没这么下贱,人家都和龙二滚床单了,我凭啥要念着她?” 徐福贵仔细看了一下他的神色,不似作伪,笑骂道:“来顺,你这脑袋也不蠢。” 来顺得意仰头,“我本来就不蠢,只是懒得去琢磨事情。” 毛毛细雨落在路边杂草上,苍翠欲滴,一股股野草的味道在鼻尖打转,其中夹杂着泥土的味道。 两人脚步很快,一个半小时便来到了县城。 相比较于年后,这段时间县城要热闹许多,最受欢迎的依旧是种子铺。 家家户户的庄稼汉都离不开种子铺,不管路程多远都得来种子铺逛一圈。 好不容易来趟县城,当然得买些家里缺的东西,街道变得热闹无比。 徐福贵摆好卤肉摊子,徐记卤味四个大字格外显眼,他气沉丹田,浑厚响亮的吆喝声传遍整条街道。 “卤味,好吃的卤味,都来看看啊,保管你吃了还想吃。” “福贵,我坐在酒馆里都能听到你的吆喝声,给我来两个卤鸡蛋。”杜善英发出爽朗的笑声。 她依旧穿着一身灰色的格子的确良衣裳,没有戴帽子,头发盘起来用簪子束住,脚上的高跟鞋换成了布鞋,精神抖擞。 徐福贵将两个褐黄色的卤蛋递过去,“多谢杜老板来照顾生意。” 杜善英接过卤蛋,“那你也得来照顾我的生意,有时间多来我那儿坐坐,我再和你们说说北方是个啥样儿。” 来顺咧嘴笑了笑,“好哇,又有酒喝,还有故事听。” 徐福贵拱拱手,“有时间一定来,杜老板不嫌弃就好。” 杜善英摇头,“高兴还来不及,其他人都不爱听我说话,说我都是在乱说,不像福贵你,好歹读过书,见识和其他人不一样。” 来顺假装不高兴,“杜老板,你咋光夸我哥不夸我,我也爱听你说话。” 杜善英知道他的性子,开玩笑道:“你个憨货,就是听个热闹,平常问你有啥想法,通通一问三不知。” 没错,平时杜善英不光在介绍北方新兔,还要询问他们自己的看法,经历过新兔思想熏陶的徐福贵往往能提出让她眼前一亮的说法。 每次酒喝完起身离开的时候,杜善英还会郑重提醒:“福贵,来顺,这世道乱的很,这些话可不要拿出去宣扬,不然那些穿黄皮衣裳的大兵要提着枪杆子来家里堵你们” 第八十五章 王喜的悲剧 日上三竿,毛毛细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但却吹起了大风。 大风将浓雾吹散,又将天上的连绵白云给吹散,不消一时半刻,耀眼的太阳便重现天地,洒下白色的阳光,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 不过风却是冷的,飕飕的吹在徐福贵脸上,又灌到他脖子里去,让他赶紧将衣服扣紧,大声喊道:“卤味,好吃的卤味,便宜卖了便宜卖了。” “老板,猪头肉是咋卖的?” 一道熟悉的声音传来,徐福贵没有多想,头也不抬的回道:“一百五十铜钱一斤,怎么样,要不要来半斤尝尝味道,保管好吃。” 刚刚说完,一旁的来顺便高兴道:“王喜哥,你咋来城里了。” 戴着一顶宽边草帽,皮肤黝黑,穿着粗布衣裳,踩着草鞋的王喜眉毛往上吊了吊,“怎么,这县城是你家的?我来县城还得给你说一趟?” “不是不是。”来顺不知道咋回应。 徐福贵插嘴道:“王喜,你别开来顺的玩笑,你来县城是做啥,急不急,不急等会儿我请你去喝一盅酒,就那家。” 手指着通友茶酒馆,“这家新开的,老板娘人很不错,价格也公道。” 王喜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了看,咽了下口水,摇摇头,“算了,不花这个冤枉钱,有喝酒的钱,还不如拿来买布匹。” 说完,他指了指自己背上背着的柴火,以及手上拿的几个竹筐扫帚,“我来县城换些铜钱,把家里编的那些竹筐和扫帚全都拿来了。” “对了,还有羊毛,今天肯定能卖不少钱。” 他黝黑的脸上露出纯真的笑容。 徐福贵恍然点头,指了指摊子旁边,“那你干脆就在旁边卖,这里人多。” 王喜答应下来,将捆的整整齐齐的木柴放在地上,另一旁放着竹筐,竹筐里放着扫帚和羊毛。 “福贵,你家的羊毛是不是还没剪?”王喜坐在扁担上,眯着眼睛问道。 徐福贵嗯了一声,“还早,不都得四五月暖和了再剪?你今年咋这么早就给剪了。” 王喜叹了一口气,“没办法,我想让我儿子来县城读书,得把学费给凑出来,不求他能读出个啥名堂,至少能认字。” 王喜比他大两岁,儿子比凤霞大三岁,今年已经七岁了。 徐福箍竖起大拇指,“是这个理,总不能让孩子和大人一样,做一辈子的瞎子,不过学堂要的学费可不便宜。” 王喜锤了锤自己的膝盖,“咬着牙读呗,能读多少算多少。” 有客人买卤味,徐福贵赶忙去招呼,忙活一阵后,转头一看,王喜就只卖出去一把扫帚。 “王喜,你这样不行啊,你得吆喝起来,你吆喝,别人才会过来看,看了才会买,你这竹筐和扫帚编的这么好,不愁卖不出去。” 来顺附和道:“就是呀,刚刚我看好几个人都来问价格,你咋回了一句自己看着给?” 王喜苦着脸,“我不会吆喝,也不知道该定啥价钱。” “来顺,你去帮他,教他咋做生意。” 来顺缩了缩脖子,“我也不会。” 徐福贵踹了他一脚,“狗屁不会,快去。” 来顺走了过去,瓮声瓮气问道:“王喜哥,你想定个什么价钱?” 王喜:“差不多就行。” 来顺翻了个白眼,“你总得说个数啊,要不你先去打听别人定的是什么价钱。” 王喜拍了一下大腿,“来顺,以前咋没发现你脑袋这么灵光,我这就去问,你帮我看着啊,我马上就回来。” 说完,他跑着离开,去看看哪里有卖竹筐扫帚柴火的。 徐福贵看着他的背影,一段脑海深处的记忆突然冒了出来,令他打了个寒颤。 他拍了一下大腿,懊恼想到,咋把王喜这事儿给忘了。 前世这个时间段,正是王喜去世的时候,不过他不清楚王喜发生了啥事儿。 那段时间家珍还待在老丈人家里没回来,他沉浸在徐父去世的悲伤中,只记得自己浑浑噩噩去参加王喜的丧事。 但他记得很清楚,王喜临死前模样很凄惨,鼻青脸肿,嚷嚷着把一件旧绸衣送给他,说他是少爷,少爷就该穿绸衣。 活的时间太长,很多记忆都快遗忘,刚刚要不是灵光一动,根本想不起王喜这事儿。 可他想起这段记忆也没用,无从下手,他根本不知道王喜出了啥事儿。 他只能多个心眼,如果有可能的话,他当然要避免王喜这么年轻去去世。 王喜只比他大两岁,为人挺不错,种地的时候,总喜欢缠着他讲青楼里的事情,昨天还送了一条鲫鱼给他们。 如果可以的话,他不想看见王喜出事。 “哥,你咋突然打自己?”来顺问道。 徐福贵摆头,脸色有些沉重,努力的回忆上辈子的细枝末节,但只有王喜躺在床上奄奄一息的画面,其他人也只是在床边咒骂,没人愿意多说。 过了一会儿,王喜跑了回来,兴奋的说出自己打听到的价格。 来顺便帮他吆喝,人来人往,总有几个过来查看,见竹筐编的又紧又细,扫帚也是,很结实。 打听价格,比其他地方还少两个铜板,当即掏出法币,要给买下来。 “法币要不要?”客人问道。 “要,要。” 王喜不嫌弃,接过钞票,脸上露出发自内心的笑容。 “福贵,帮我切两斤猪头肉,有几位客人在喝酒。”杜善英从酒馆出来。 好巧不巧,王氏酒楼的伙计也跑了出来,也开口要两斤猪头肉,刚好把剩下的猪头肉全部卖完。 王喜看着他收下几大张钞票,羡慕的眼珠子都要凸出来了,“福贵,你这生意这么赚钱?” 徐福贵摇摇头,“赚个屁的钱,我成本钱还投了这么多出去,卤汁这玩意儿精贵的很。” “再说了,我手里这些钞票,一半都留不下来,得孝敬给县太爷,部队,董刀疤的手下还得来刮一层油水,这些混蛋玩意儿。” 王喜砸了两下嘴,“这样啊,可惜了,要是赚的钱不用交税,隔三差五都能吃顿肉” 第八十六章 兔子急了还咬人 日头悬挂高空,洒下漫山遍野的白光,县城的石板路很快被晒干。 随着来往行人走动,扬起阵阵沙尘,徐福贵用干净的麻布将卤味给盖上,防止沙尘脏了这些卤味。 王喜带来的货物卖了七七八八,只剩下一对竹筐,徐福贵看了一眼,“王喜,便宜卖了早点儿收摊,不然那些青皮混混见了,当心收你的保护费。” 王喜一听,警惕的朝周围看了几眼,又看了看剩下的竹筐,“卖完这对竹筐我就收摊,福贵,你们一般啥时候回去?” “一般都得中午去了。” 临近中午,很多人家到吃饭的时候才会想着卤味,这时候生意又会迎来最后一波爆发。 反倒是王喜的一对竹筐,迟迟没有卖出去。 王喜见卖不出去,将竹筐提在手里,去买家里缺的盐和酱油,同时好奇的打量周围来往的行人,这些都是他回村后的谈资。 看着看着,一伙穿着长袖小白卦,流里流气的人迈着八字步径直走了过来。 “喂,小子,你刚刚是不是在王氏酒楼前摆摊了?怎么着,想偷摸跑了?” 王喜愣了,不知所措站在原地。 “摊位费交没有?” 王喜摇头,小声道:“我不知道要交摊位费,我平常也不摆摊,我是村里来的,就卖这么一次。” “一次也得交摊位费,最少也得交两千法币。” 看着青皮混混伸出来的手,王喜捂着口袋,“不行,这钱我是给我儿子读书用的,不能给你们。” 旁边有人在旁边劝道:“小兄弟,破财消灾,别把事情搞大了。” 王喜还是摇头,“我总共都没赚到两千块,你这一下要这么多,我一家还活不活了?” 青皮混混不怒反笑,从衣袖里拿出一把小刀,“好哇,兄弟们,今天还遇到一个硬茬子,怕是得见点儿血。” 锋利小刀在阳光照射下发出耀眼的白光,王喜咽了一口口水,退后两步,“这么多人看着呢,你们是不是想蹲打牢。” 青皮混混不屑笑了笑,“切,你看警察局管不管你的破事。” 周围的人离的远远的,像是看热闹一样双手抱胸,眼神冷漠,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眼见青皮混混越逼越近,王喜心中泛起一丝凉意,心里懊悔,早该听福贵的劝告,早点儿收摊回去。 这县城可不太平。 他不舍的拿出今天挣的两千法币,手上青筋暴露,眼里满是不忿。 青皮混混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这才对嘛,兄弟,不就是两千法币嘛,没必要为了这么点儿小钱闹的这么难看。” 说着,他伸手去拿钱,不料,王喜突然把钞票收了回去,迈着两条腿转身就跑。 青皮混混愣了一下,气急败坏追了上去,“给老子追,特娘的,居然敢耍老子!” 王喜对县城并不熟悉,但架不住街上的人多,他年轻力壮体力好,不一会儿便消失在了人群中。 青皮混混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不甘心的吐了一口口水,“特娘的,老子记住你了,有本事以后你永远别来县城。” 王喜不停歇的跑到城门口,累的他满脸通红,不断喘粗气,双手撑在膝盖上,身子都站不直。 往后面看了看,确定青皮混混没有追上来,他得意一笑,抹了把额头的冷汗,“完蛋玩意儿,还想要你爷爷的钱,做梦去。” 把气息抚顺,知道县城不能多待,提着竹筐,朝城门走去。 “站住,干什么的?” 刚走进城洞,穿黄皮衣裳的大兵便举起步枪对准他,眼神隐晦的扫过他身上打满补丁的粗布衣裳,以及他手上的法币钞票。 “长官,我,我,我没干什么呀,我就是一个给别人种地的。” 看着黑黝黝的枪口,王喜紧张的浑身发抖,心脏都快从胸膛跳出来,结结巴巴的说了一句话。 大兵冷哼一声,“没干什么咋这么紧张?我看你就是心里有鬼,别动,我们要搜身。” 另一个大兵瞬间秒懂,板着脸走过来,熟练的开始搜身,中途直接将他手上和身上的法币铜钱全部搜了出来。 “呸,穷鬼一个。” 大兵小声嘀咕了一句,王喜卑微说道:“长官,这是我今天卖竹筐扫帚得来的,要拿给我儿子交学费,你行行好,还给我。” 周围的路人看到这一幕,立马捂着口袋躲的远远的,生怕惹祸上身。 这两个大兵的德行他们早就知道了,有钱有身份的他们不敢压榨,专挑那些没身份没地位的穷人。 虽然油水少,但是没风险。 王喜的穿着和神态,正好符合他们欺负的对象。 大兵冷哼一声,将法币钞票举到空中,眼珠子转了转,大声喝道:“这不是我今早掉的钱吗,老实交代,是不是你偷了我的钱。” 王喜一时间哑口无言,急的冷汗直冒,“不,不是,长官,我没偷,这钱是我摆摊赚的,就在王氏酒楼附近,不信你去打听打听。” 大兵一个枪托打在他肚皮上,疼的他像是虾米一样弓起身子,不断往外吐苦水。 “狗日的杂种,偷了老子的钱还不承认,看在老子心情好的份上,不给你计较,滚,别让老子再看见你,不然子弹可不长眼。” 说完,耀武扬威走回自己的岗位,和另一个举枪的大兵交唤了一个眼神,得意一笑,堂而皇之将法币给瓜分完。 “还我钱,那是我儿子的学费!” 王喜抬起头,露出一双布满血丝的双眼,不顾一切的冲过去,大兵一时不察,居然被扑倒在地上。 另一个大兵愣了一下,眼里闪过一丝狠意,“好胆!居然敢袭击军人!” 说完,举起枪托,用力的朝他后背撞了过去! “啪!” 枪托虽然是木制的,但外面包了一层铁皮,一击下去,骨头断裂的声音立马传出。 “啊!” 王喜痛苦叫了一声,但双手依旧叉着那人的脖子,咬牙切齿的说道:“还我钱!” 兔子急了还咬人。 “不识好歹的东西!老子看你骨头有多硬!” 城门处,打闹声不断传出,夹杂着路人的议论声 第八十七章 难得一见的好心人 “少爷,今天生意不错,就剩两个卤蛋。” 王氏酒楼前的街道上,来顺憨厚笑道。 徐福贵将仅剩的卤蛋拿出来,扔给他一个,自己也拨开蛋壳,“说了多少遍了,别叫我少爷,叫我哥。” 来顺嘿嘿笑了笑,看着手里的卤蛋,喉结动了一下,“哥,要不还是留给凤霞吃。” “凤霞吃的卤味还少?我爹每天下午煮好卤味,不都会偷偷给凤霞留一个卤蛋起来?” 来顺惊讶抬头,“哥,你都知道了?根叔和老爷还特意吩咐我,不能给你说。” 徐福贵切了一声,“有啥不能说的?我自己的亲闺女还不能吃卤蛋了?” 来顺三两口将卤蛋吃完,添了一下宽厚的嘴唇,将摊子上的东西收拾好,两人一起将卤味摊子抬进王氏酒楼的后厨里。 “掌柜的,生意兴隆。”路过前台时,徐福贵拱了拱手,将特意留下来的用油皮纸包好的半块切好的猪耳朵递了过去。 “呵呵,生意兴隆。”周掌柜毫不客气的接过去,顺手放在底下的柜子里。 “王少爷呢,好一段时间没有见着他了。” “我家少爷被老爷送到省城去了。” “哦?恭喜恭喜,生意都做到省城了。” 稍微客套两句,徐福贵从王氏酒楼出来,眯着眼看了眼正空的太阳,迈步朝城门的方向走去。 刚道城门口,便看见里三层外三层的人围住城门洞口,对着里面议论纷纷。 “哥,里面发生啥事了?”来顺一看有热闹,立马兴奋起来,垫起脚尖朝里面张望。 “我咋知道发生了啥事儿,把路堵了个严严实实。” 刚说完,便听到来顺着急道:“好像是王喜哥,地上躺着的那个是不是王喜哥?” 徐福贵心里咯噔一下,连忙拨开人群走了进去,大兵刚好停手,看着奄奄一息的王喜,又看看里三层外三层的路人,晦气的呸了一声。 将两千法币和铜钱甩在王喜身上,“不要命的东西,为了这么点儿钱,至于吗?一辈子吃不上三个菜,快滚。” 王喜意识已经迷糊了,但还是紧紧把法币攥在手里,吐血的嘴角露出一丝笑容。 “都散了都散了,没啥好看的。”两位大兵不想把事情闹大,连忙驱赶众人。 众人一哄而散,心里先是咒骂这两个兵匪,然后高兴又有了谈资。 “王喜,王喜。”徐福贵走上前,看着王喜的惨状,心里一阵发酸。 此时的王喜,脸上鲜血淋漓,模样凄惨无比,明显进气少出气多。 他万万没想到,王喜的悲剧居然就在今天! 而罪魁祸首,是这南方部队的两个大兵! “你们认识这小子,正好,快把他带走,别挡了别人的路。” 徐福贵看了他们一眼,等战火一起,这两人迟早都是死人。 “来顺,帮忙,先把王喜送到林郎中那里去。” 林郎中就是上次给徐父看病的郎中,在县城里,林郎中的手艺算不上最好,但是价钱公道,也不会胡乱开方子。 “不,不去看郎中,福贵,我求你了,带我回村。”王喜半睁着眼睛,带着恳求的意味说道。 徐福贵低声喝道:“别说话了,别担心钱的事儿,只要人活着,一切都还在!” 快步来到林郎中的小医馆,里面林林散散站着三四个人,岁数都不小,都是等着看病的。 “这是咋了,快快快,送到里屋的床上。”林郎中本来正在给一个老妇人号脉,看到这一幕,顾不上其他人,连忙咋呼他们进里屋。 “诶,你这人怎么这样,凡事都得讲究个先来后到。” 医馆里的其他人见了,立马不乐意的说道。 徐福贵转过身,冷着脸俯身道:“人都要死了!特娘的,你们还有没有良心!” 其他人见他不好惹,退后几步,不再说话,眼神却淡漠无比。 徐福贵深深的看了他们一眼,这就是南方部队统治的悲哀,思想依旧那么冰冷无情。 在新兔成立后,思想教育很被重视,那时候的人们,才会互帮互助,而不是冷漠的看客。 快了,快了,很快南方部队就会自取灭亡,这片古老的土地很快会迎来开天辟地的生机。 走进里屋,林郎中正在检查伤势,脸上满是凝重的表情。 “谁这么狠心,把一个好人活生生打成了这幅模样!” 检查完以后,林郎中气愤说道。 “林先生,还能救吗?” “右腿断了,内脏出血,我尽力,不敢说大话,你们两给我打下手,树娃子,打起精神来,这可是人命关天的事。” 树娃子是医院的学徒,也是林郎中的孙子,闻言立马点点头。 “拜托先生了。”徐福贵鞠了一躬,来顺有样学样,也鞠了一躬。 王喜这时却睁大眼睛,看清周围的环境后,挣扎起身,“不,我没事,我回去躺两天就好了,求求了,我不想治。” 林郎中似乎对这种情形司空见惯,安慰道:“后生,你不用担心钱的事儿,你要是没了,你家里人咋办?” “好死不如赖活着,只要能活着,什么事情都有转机,我也不求你一下把要钱拿出来。” 徐福贵眼神有些动容,在新兔成立前的时代,林郎中这样的人实在是太少了。 王喜沉默,过了一会儿,眼角留出泪水,忍不住低声哭咽起来。 林郎中顾不上其他,一双干瘦的手青筋冒起,银针不断飞舞,配以推拿手法,药膏不断被树娃子娶了出来。 这一忙活,一个时辰悄然过去,王喜的伤势似乎稳定下来,闭上眼睛沉睡。 林郎中无力的瘫坐在太师椅上,额头上满是汗水,神情放松,“总算是把命给保住了,不过以后,他只能柱拐杖走路。” 徐福贵给他端了一杯茶水,恭敬道:“林先生辛苦了。” 林郎中喝了一口茶水,叹了一口气,“不要着急谢,这位小兄弟内脏出血,起码要喝两个月中药,不然以后会落下病根。” “加上药膏的,花费的药钱可不少,我也是一家老小,唉,世道艰难” 第八十八章 当家做主 医馆里。 “林先生,你就直说,药钱是多少。”徐福贵说道。 他没有什么心理压力,毕竟这笔债务是王喜的,他能送王喜过来看病,自己已经仁义至尽。 林郎中摇摇头,“说不准,但八块银元肯定是少不了的。” 徐福贵嗯了一声,“等王喜醒了我给他说一声,十天半月肯定还不上,只能以后慢慢还。” 林郎中张了张嘴,最终还是叹了一口气,无奈点头。 郎中也有郎中的无奈,县城的其他郎中,一般都要先看到银元才会施针,毕竟郎中也是人,也要生活。 林郎中的家境之所以比不上其他郎中,主要原因便是心肠太好,不知道有多少穷苦人家欠了他的账。 “对了,这位小兄弟还得在我这待几天,得有人陪着他,伺候他吃喝拉撒。” 王喜家现在就只有两口人,他媳妇儿,以及他不满十岁的儿子,老人全都不在了。 徐福贵叹了一口气,“来顺,你先回村,把事情给王喜女人说一声,让她先不要担心,过几天,我带王喜回去。” 来顺应了一声,揉了揉肚子,正想转身离开,徐福贵悄悄塞了一块银元过来,“先去买两个烧饼填填肚子。” 来顺接过去,“两个烧饼用不了这么多。” “剩下的铜钱你自己收着,男人家家的,身上咋能没点儿钱。” “你之前给我的钱都还没用呢。” “行了,快走,咱俩这个时候还没回村,指不定爹娘和家珍担心成啥样,对了,明天来县城的时候,记得让家珍给我打包饭菜来。” “记住了。” 来顺转身离去,徐福贵转头看了眼昏睡的来顺,揉了揉肚子,他自己都还没吃中午饭,此时饿的全身都没力气。 走出医馆,走在石板路上,四处寻找能填饱肚子的地方。 太阳朝着西方便宜,刺眼的太阳照射在人身上,晒的人软绵绵的,浑身提不起力气。 街上的店铺大多都把门板给装上,到中午的时候县城就散场了,做生意的摊子也纷纷收了起来。 估计只有王氏酒楼那种地方,才会一天到晚都营业。 难不成去王氏酒楼吃一顿? 徐福贵摇摇头,算了,太奢侈了,在里面吃一顿,都够王喜的药钱了。 他空间里的金条和银元可不能曝光。 “福贵。”低头想着,一道熟悉的声音突然从前面传来。 抬头一看,熟悉的大金牙在阳光照射下泛着金光,与平常不同的是,龙二居然戴着一副圆形墨镜。 “福贵,你咋还在城里。” 徐福贵拱拱手,“见过龙老爷,王喜被城门的长官打进医馆了,我在医馆里陪着他。” “啥?咋回事?”龙二惊讶道,将墨镜给推到鼻梁上。 徐福贵将自己看到的事情说了一遍,龙二听了砸两下嘴,“那他租的田咋办,没了收成还咋交我的租粮?” 徐福贵垂下眼帘,没有说话。 龙二反应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唉,只能怪王喜命不好,还好福贵你心肠好,不然王喜被打死了都没人管。” “我刚从赌场出来,这两天运气不错,赢了不少,你吃饭没有,要不我带你去王氏酒楼吃一顿?” 徐福贵点点头,“成,我正好没有吃饭。” 龙二的笑容瞬间凝固在脸上,干咳两声,“走。” 走了两步,龙二眼珠子转了转,用手里的扇子打了一下手心,“哎哟,福贵,你看我这记性,我突然想起和别人有约,你看,这” 徐福贵停住脚步,淡淡道:“那我就不叨扰龙老爷了。” “诶,好好,福贵你记着,下次我有空便请你去王氏酒楼吃顿好的。” 说完,龙二打开折扇,将墨镜戴好,迈着八字步离开。 徐福贵暗暗啐了一口,这龙二是越发吝啬了,自从家底被偷去后,舍不得往外吐一个铜子。 听说白寡妇当了他的姨太太,结果只给做了一身丝绸旗袍,大双小双各自只有一套的确良的衣裳,简直抠门到家。 揉了揉肚子,五脏庙依旧在止不住的闹腾,想了想,调转方向,走了十来分钟,来到通友茶酒馆门口。 茶酒馆里面很热闹,大半的竹椅都有人坐,与其他店铺的冷清形成鲜明的对比。 “福贵,你咋还没回家?”杜善英刚好给客人添茶,见了他,好奇问道。 “杜老板,不知道还有没有剩菜剩饭,我这肚子都快饿扁了。” 杜老板轻笑一声,“有,你进来。” 走进茶酒馆,挑了一张角落的桌子坐下,等了好一会儿,杜善英蹲着热腾腾的饭菜走了出来。 米饭应该是剩下的,但蛋花汤和竹笋炒肉丝应当是现弄的,木制的餐盘上甚至还放了一盅酒。 “这,杜老板,太麻烦你了,多少钱,我付。” 杜善英摆摆手,豪爽道:“请你吃的,都是邻居,吃顿饭咋了,你的卤味给我招揽了不少生意。” 徐福贵佩服的看了她一眼,她说话永远让人这么舒服,明明是茶酒馆消化了他的卤味生意,她却反过来说是卤味摊子帮了她的忙。 徐福贵埋头狼吞虎咽,心中默默把这份人情记在心里。 以后卖给茶酒馆的卤味,价格要适当便宜一些。 将端来的饭菜吃了个一干二净,杜善英啧啧摇头,“福贵,怪不得你个子这么高,别人两顿的量,你一顿就给吃了。” 徐福贵不好意思的抹了一下嘴唇,“从小就饭量大,没办法。” “现在可以给我说说发生了啥事。” 徐福贵叹了一口气,将所有事情和盘托出,杜善英听完以后,两条柳叶眉紧紧皱在一起。 “太不像话了,这到底是兵还是匪?福贵,这样的统治是百姓想要的?” 徐福贵摇摇头,小声道:“当然不是,可惜我们反抗不了,也不敢反抗。” “不!” 杜善英眼睛炯炯有神,“一个人的力量很小,但无数的人团结起来,将会迸发出无穷的力量,这股力量可以创造任何奇迹。” “咱们老百姓,可以自己当家做主” 第八十九章 今晚详谈 通友茶酒馆。 杜善英的眼神充满了力量,语气极富感染力,仿佛改天换地就在抬手之间。 徐福贵也被说的心潮澎湃,想起几十年后新兔辉煌的时代,发自内心道:“我们需要新兔组织的领导!” 杜善英愣了一下,旋即看了一眼周围,确定周围无人听到,这才松了一口气。 随后,用一种“自己人”的眼神看着他,意味深长的说道:“福贵,你不但心肠好,还是个聪明人,很多事情想必你都知道了。” 徐福贵不知道她具体指的是什么,只是点点头。 “人多眼杂,今晚我们再详谈。” “嗯。” 走出县酒馆,徐福贵整个人都是晕乎乎的,他好像即将要做一件不得了的事情。 握了握拳头,算上上辈子,平庸了一百多年,如果有可能,他也想试试不一样的人生。 反正他知晓时代发展大势,顺时而动,说不定真能过上更好的生活。 回到医馆,王喜刚刚醒,树娃子将熬好的中药喂给他喝。 “福贵。” 徐福贵听见他虚弱的声音,“别说话了,把力气留起来养身子,养好以后咱们早点儿回去。” “树娃子,你爷爷呢。” “爷爷累的睡着了,你有啥事儿就给我说。” “没啥事儿,你也累了,去歇着。” 喝完中药,树娃子退出里屋。 徐福贵坐在床沿上,看着他用木板固定好的腿,叹了一口气,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福贵。” “嗯。”徐福贵轻轻应了一声,“你说。” “我咋感觉不到我的右腿了?”王喜的语气带着一丝颤抖。 徐福贵抬起头,郑重道:“王喜,你是条汉子,我不瞒你,你的右腿被打断了,以后怕是一辈子都要拐杖。” 王喜听完,眼角瞬间滚出两颗泪水,“你带我来医馆干啥,还不如让我死了算了,我成废人了,我成废人了。” 徐福贵看着他崩溃的样子,心里同样十分难受,“王喜,不管咋样,咱还活着就行,不管怎么样,都要活下来。” “活着,才有希望,你也不希望春慧姐这么年轻就守寡,儿子这么年轻就没了爹。” 王喜看着屋顶的房梁,双眼无神,“福贵,你不懂,我成了废人,以后就种不了地,还不如一死了之,免得成为家里的负担。” 徐福贵站起来,“王喜,你能这么想,谁说你没用了?你编筐的手艺这么好,坐在家里就能把竹筐扫帚编出来,拿到县城一卖,同样能卖到钱。” “卖的事儿你不用担心,我顺手给你卖了就成,这日子咋过不下去?” 徐福贵劝了半饷,王喜死灰的眼神恢复了一些神采,但整个人依旧死气沉沉。 身体残废的打击倒不是最严重的,王喜接受不了的是,从一个顶梁柱变成家里的负担。 “药钱是多少?”他突然问道。 “八个银元,林郎中说了,这笔钱慢慢还都可以。” “你儿子的学费林郎中也没要,先让孩子把书给读了。” 王喜眼里再次流出泪水,“八个银元,福贵,你不该带我来的,你真的不该带我来的。” 徐福贵沉默良久,幽幽一叹,“人都已经救活了,再说这些没啥用,以后你有啥事儿,就给我招呼一声。” “对了,那两个杂种为啥要打你,当时周围要不是人多,你可能就被活活打死了。” 一听这个,王喜的眼里瞬间充满了恨意,“福贵,怪我没有听你的话,要是早点儿收摊,把钞票藏好,就不会发生这些事儿了。” “那些青皮混混找到了我,要收保护费,我舍不得,拿着钞票就跑了。” “那些青皮混混追不上我,我一路跑到城门口,那两个杂种看到我手里拿着的钞票,就说是我偷他们的。” “这是我儿子的学费,我当然不干,就和他们打起来了,后来的事情你都知道了。” 徐福贵听完,忍不住说道:“要钱不要命,就为了两千法币,差点儿命都给搭进去了。” “可我答应了我儿子,一定要送他来县城读书。” 徐福贵拍了拍他的肩膀,“王喜,你是条汉子。” 日薄西山,火红的太阳像是糖心鸡蛋一样,将路上行人的影子拉的老长老长。 来顺踩着列石走过河道,穿过平整的田地,刚到村口,就看到家珍挎着竹篮,在不远处割草,时不时抬头看一下村口的小路。 “来顺!”看到他以后,家珍高兴的直起身子,旋即笑容消失,皱着眉头问道:“福贵呢,他咋还没回来?不会是出事了?” 来顺点点头,“是出事了。” “出啥事了?”家珍一颗心猛的提了起来,语速飞快问道。 来顺摆摆手,“不是少爷出事了,是王喜,王喜出事了,少爷在医馆里陪他。” 来顺结结巴巴的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一下,虽然条理不清楚,但家珍还是听出了大概,心里松了口气。 “那我们快去找春慧,给她说一声。” 路上村里人见他们脚步飞快,好奇问他们去干嘛,来顺随口回道:“王喜在县城出事了。” “出啥事了?” 其他人来顺不解释,连忙跟了上去。 来到王喜家,春慧正在吆喝鸡鸭回家,见到他以后,赶紧问道:“来顺,你在县城见着我家王喜了没?” 来顺低着头将王喜的事情说了一遍。 “轰” 春慧如遭雷劈,无力的瘫坐在地上,嚎啕大哭,“这是遭了什么孽啊。” 家珍连忙伸手去扶,安慰道:“春慧姐,你先别急,王喜哥出事了,你要是再急出个好歹,家里就没有人了。” 春慧抹了抹眼睛,但新的眼泪止不住的往外钻,肩膀也不断颤抖,六神无主的说道:“家珍,我现在该咋办。” 家珍握着她的手,温声道:“我家福贵在医馆里守着呢,放心,肯定会没事的。” “来顺,福贵给你交代啥没?” 来顺赶忙将交代的事情说了出来。 跟过来的村里人闻言,纷纷叹了一口气。 “王喜这么好的一个人,咋遭了这么大的祸事。” “唉,把大伙儿喊过来,一起琢磨琢磨” 第九十章 加入!福贵出息了 夜晚,月明星稀。 除了城北的赌场青楼外,云溪县城也安静下来,和夜色融为一体。 乌云遮住了半个圆月,清冷月光洒下,映照出县城的轮廓。 徐福贵穿着布鞋,轻轻踏在石板路上,借着月光朝茶酒馆的方向走去。 他夜视能力同样特别强,石板路的水洼同样看的一清二楚,这得益于身体素质的整体增强。 春日晚上的冷风,吹在人脸上依旧感到冰冷,晚风飕飕的打在他脸上,顺着脖子钻进衣领,让他浑身起了鸡皮疙瘩。 他穿的还是白天的黑大褂,裹紧衣服,贴着屋檐前行。 偶尔听到房屋里传出来的喘息声,驻足听了一会儿,索然无味,继续赶路。 “咚咚咚” 来到茶酒馆前,敲了敲木门。 “谁啊。”里面传出杜善英的声音。 “是我,福贵。” 随着一阵脚步声响起,小门被打开,杜善英朝周围看了看,示意他快进来。 茶酒馆里没有其他人,一张桌子上点着煤油灯,徐福贵坐了过去,杜善英给他倒了一杯白毫茶,眼露精光看着他。 徐福贵抿了一口茶,内心有些忐忑,开口说道:“杜老板,有什么话就开门见山。” 杜善英点点头,“我要考你几个问题。” “你说。”徐福贵严阵以待。 “你对新兔组织的印象是怎样的?” 徐福贵沉吟一声,将前世思想学习中的话照搬出来,“是工人的先锋队,是百姓利益的代表,为穷人发声,一切都是为了人民!” 杜善英满意点头,又问道:“你对南方部队的看法。” “自私自利,不顾百姓,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比土匪还可恶,简直就是祸害。”徐福贵发自内心。 “你愿意成为新兔组织的一员吗?” “我当然愿意。” “如果你是新兔组员,你愿意为了新兔目标做风险吗。” “我愿意。” “如果你的身份被南方部队发现,你会如何处理?” “” 一问一答,足足维持了半个小时,杜善英脸上的笑容也越来越多。 她挺直腰杆,取出早就准备好的入组誓言,“徐福贵同志,我诚挚邀请你加入新兔组织,为大业添砖加瓦!” 徐福贵站起来,同样挺直腰杆,“我志愿加入新兔组织。” “好,我就是你的介绍人,现在跟着我念入组誓言,右手握拳放在太阳穴的位置。” “我,志愿加入新兔组织我,志愿加入新兔组织。” “宣誓人,徐福贵!” 宣誓完后,杜善英将一本小证书拿给他,以及几张文件,“福贵同志,签字,签完字后,我们便处于一个战壕!” 徐福贵毫不犹豫签下自己的名字,拿着不大的证书,双手止不住的颤抖。 杜善英伸出手,“欢迎你,徐福贵同志,欢迎你加入我们。” 徐福贵紧紧握住,“杜善英同志,你好。” 杜善英示意他坐下,“现在你是自己人,我有必要做一个自我介绍,我的真名叫杜玉枝,你以后可以叫我玉枝同志。” “此次我来到云溪县城,是带着组织的任务,目的就是为了打探南方部队的情报,搞清楚他们的目的和动向。” “钟老板同样是自己人,真名叫钟守正,这几天去省城打探情报去了,我们的夫妻身份是假的” 杜善英将大部分情况交代了一遍,徐福贵的大脑却有些嗡嗡的。 杜玉枝! 这个名字他可太熟了,前世先是当了他们地区的三把手,最后更是当上了地区的区长,一直都是大领导。 没想到,未来的大人物,在新兔成立前是干情报工作的,还恰巧在他们云溪县城。 更巧的是,这一世还让他遇见了,成为了他的介绍人。 徐福贵激动的都没听清她后面说了什么话,自己有这份关系在,日后的生活还能差了? 杜善英自顾自说了二十多分钟,喝了口茶水润润喉,“福贵同志,你听清楚了吗?” 徐福贵好歹见识过不少场面,很快冷静下来点点头。 “那玉枝同志,不知道我以后的工作内容是什么?” 杜玉枝显然早就想过这些问题,“你的工作内容目前很简单,利用本地人的优势,给我们收集信息,传递消息,暗地里宣传我们的理念。” “另外,有其他任务时,我会提前通知你,近段时间,你要先转变心态,熟悉自己的身份,另外,思想学习决不能少。” 徐福贵重重点头,“我懂。” 杜善英笑了笑,“福贵同志,不用这么拘束,对了,你我的身份一定要保密,特别是你的证书,千万不能被人发现。” “不然什么后果,想必你是知道的。” “放心,我一定保密我的身份。” 他决定,等会儿出去就把证书放进空间,任谁都找不到。 “好,福贵同志,你还有什么疑问嘛。”杜善英,哦不,杜玉枝问道。 徐福贵想了想,问道:“来顺可以加入我们吗,还有我的爱人,我的爱人在城里上过夜校,她有文化,性格温和,是个很优秀的人。” 杜玉枝摇摇头,“福贵同志,不是任何人都能加入我们,条件很苛刻,首要一点便是思想,思想不正确的人,我们是不会纳入的。” “来顺,恕我直言,他不适合干情报,至于你的爱人,我不了解,以后有机会再说。” 徐福贵点点头,也不失望。 杜善英看了看手表,“好,那接下来我们开始进行第一次思想学习,以后每个星期至少都有一次思想学习。” 随后小半个小时,全是杜善英在叙说,徐福贵听的很认真,杜善英对他的态度相当满意。 直到夜深人静,徐福贵才从茶酒馆走了出来。 冷风一吹,他打了个激灵,摸摸自己的胸,跳分飞快,又摸摸自己的脸,烫的吓人。 他捏了捏拳头,使劲挥舞一下,感受着空间里的证书,嘴巴都咧到耳根去了。 “家珍,我出息了啊。” 他小声嘀咕一句,裹紧衣服,迈着大步朝医馆走回去 第九十一章 哪儿来的钱 深夜。 寂静无声,徐福贵躺在用板凳拼成的穿上,裹紧衣服,双眼睁的大大的。 他很困,但就是睡不着。 简单来说,他失眠了! 重生回来第二次失眠。 第一次失眠是刚重生回来的第一天,见到家里人太过兴奋,害怕一切是梦境,激动的睡不着觉。 这次失眠,不是因为板凳睡着不舒服,同样是因为激动和兴奋。 他时不时会去查看一下空间里的证书,一想到自己加入了组织,便兴奋的不能自已,导致一直不能入睡。 老实说,偷了龙二的二十根金条他都完全没有这么兴奋,代表的意义完全不一样。 更何况他的介绍人可是杜玉枝,未来的地区一把手,妥妥的大领导。 这可不是二十根金条能带来的。 当然,二十根金条同样让人很高兴,金条这种好玩意儿,谁都不会嫌多。 一直到后半夜,徐福贵才迷迷糊糊的睡着。 第二天,天还不亮的时候,强大的生物钟便将他叫醒。 醒来后,回忆了一下昨晚的梦,笑着摇摇头,“真是痴心妄想了。” 他梦到自己成为了云溪县城的县长,每日只需要坐在办公室签字开会就可以了,顿顿吃不完的米肉。 悄悄起床穿好衣裳,他不奢求当什么县长,也不要求顿顿都有肉吃,有个稳定的工作,隔山差五能吃上肉,家珍不用干重活,爹娘健康长寿,凤霞有庆平安长大,最好能读个书,这辈子他就满足了。 将板凳移回原位,看了眼王喜,这家伙睡的香的很,还有轻微的呼噜声。 放轻脚步走出里屋,打了个大大的哈欠,然后活动了一下身子。 “起来了,昨晚睡的怕是不好,腰酸背疼。”林郎中从外面走进来,双手负在背后随口说道。 徐福贵揉了揉肩膀,“是有些疼,走两下就好了,林先生平常都骑这么早?” 林郎中嗯了一声,“年纪大了,睡不了多少觉,来喝茶。” 用茶水涮了涮口,至于脸,就没有这个条件洗了。 从医馆走出来,东方天空刚刚翻出鱼肚白,街上冷冷清清没有一个人,个别店铺正在将门板卸下来。 徐福贵又打了个哈欠,无聊漫步在清晨的云溪街头。 遇到熟人,走过去打两声招呼,遇到喜欢热闹的就便多寒暄几句,徐福贵趁机多打听点儿消息。 他已经将自己代入组织的身份,以前纯粹是和别人吹牛聊天,现在要从各种信息里搜集出有用的情报。 当然,一直聊到天色大亮,他也没有得出什么有用的东西。 “康大哥,给我来四个菜包。”来到康包子的摊子前,他裹紧衣服说道。 康包子熟练的递了四个包子过来,好奇道:“你今天咋这么早就来了?咋没把摊子摆出来。” “昨晚在县城歇的,没有回去。” 徐福贵当场吃了两个包子,拍了拍肚子,一点儿不管饱,但舍不得再买。 带着剩下的两个包子回到医馆,王喜还在睡。 “让他多睡儿,昨天流了不少血。”林郎中如是说道。 徐福贵嗯了一声,无聊的坐在太师椅上,观看林郎中看病。 看了一会儿,甚困,脑袋歪在肩膀上便睡了过去。 一觉醒来,已经是日上三竿! 右手臂血液流通不畅,变得青黑一片,直起脑袋,用意识看了看空间里的金表。 “嘿,这来顺啥情况,路上被女鬼勾走了?”看着医馆外面,他疑惑道。 走进里屋,王喜已经醒了,脸色苍白,嘴唇没有血色,但精神看起来还不错。 “药喝了没有?” “喝了。”他有气无力的说道,眼神里满是忧愁。 徐福贵想了想,拿了一张一千面额的法币出来,“王喜,别嫌弃,只要人还在,总能活下去。” 王喜勉强露出一丝笑容,轻轻摇头,“福贵,你家的情况村里都知道,我哪儿还能要你的钱。” 徐福贵把钞票塞到他衣服兜里,“人穷志不短,好歹是我的心意。” 王喜睁着眼看他,“人穷志不短是啥意思?” “就是这么个意思,以后你儿子读书了,你去考考他。” 王喜咧嘴,“读书人说话就是不一样,所以我才想让我家的臭小子去读书。” 说完,他看了一眼自己的腿,“可是,现在还读个求的书,连地都种不了了。” 徐福贵正想说什么,房屋的光线突然一暗,转头一看,来顺高大的身子把门给遮了个严严实实。 “你特娘的遇见鬼打墙了?” 来顺嘿嘿笑了笑,迈步进来,身后的春慧一下便露了出来。 春慧穿着一身干净的打着补丁的粗布衣裳,头发用木簪束住,长的不太漂亮,头不大,圆眼,肉鼻子,眉毛很淡。 双手捏着衣角,眼睛红肿,一看便是哭了不少。 “他爹!” 春慧一看见躺在床上的王喜,眼泪立马涌了出来,走过去心惊胆战的看着他。 王喜也绷不住了,眼泪在眼眶里打转,颤抖着说道:“春慧,我腿被打断了,我种不了地了,我打不了粮食了,呜呜呜,我是个废人了” 春慧摇头,哽咽的说不出话来,只能捏着衣袖去给他擦泪水。 徐福贵看的眼睛发酸,使劲眨了一下眼睛。 两人哭了好一阵,王喜拉着春慧的手,哀求道:“春慧,带我回去,这里躺着要花钱,咱们还欠着林郎中五块银元。” 春慧摇头,“有钱了,有钱了。” “你说啥胡话,我们哪儿来的钱?” 春吹从衣服兜里掏出一张叠的整整齐齐的灰色手帕,手帕揭开,露出里面金额大大小小的法币和一大把铜钱。 王喜一下呆住了,追问道:“你哪儿来的钱?” 春慧一笔一笔的说道:“家珍给了三百个铜钱,孙伯家给了一百五十个铜钱,陈五哥给的多,足足五百个铜钱。” “胡兴旺给了三百法币,张大发拿了三百法币,隔壁大婶送了二十个鸡蛋,村东的李二哥拿了一百铜钱,白寡妇给了五百铜钱,几乎村里家家户户都拿了东西,有些人家没有钱,就拿了鸡蛋啥的” “他爹,我让家珍帮我数了一下,差不多有三块银元,剩下的咱们以后再慢慢还就是。” 王喜听完后,泣不成声,又是哭又是笑 第九十二章 凤霞五岁 农历,三月。 气温越来越高,棉服棉被早就被人们塞到了衣柜里面,换上了长袖小褂。 艳阳高照,阳光打在身上,隐约能感觉到些许刺痛,再不是初春时暖洋洋软绵绵的享受。 徐福贵头戴宽边草帽,穿着长袖白小褂,黑裤子,裤筒特别肥,脚腕上系着细带,整个人看上去精神抖擞。 他大步走进乡间小路上,手里拿着一个彩色的风筝,来顺背着背篓紧紧跟在他身后。 来顺的穿着和他差不多,同样戴着宽边草帽,加上同样高大的个子,两人看上去倒真像是亲兄弟。 村口,路两旁的油菜花开得金黄金黄,蜜蜂嗡嗡叫着飞来飞去。 “凤霞,凤霞,看爹给你买了啥。”徐福贵对着村口柳树下的一大群孩子大声喊道。 下一秒,顶着两根羊角辫的凤霞迈着两条小短腿跑了出来,小脸小手脏兮兮的,不知道在玩什么。 “哇,风筝!” 凤霞高兴的接过风筝,原地转了两圈,笑的眼睛眯成两条门缝。 其他孩子见了,跟着跑过来,羡慕的看着她手里的风筝。 “凤霞,我们可不可以和你一起玩风筝,我们还没有玩过风筝。” “就是就是,凤霞,求求你了,和我们一起玩。” 大双小双先是开口,其他孩子也跟着附和。 凤霞将风筝高高举起,得意的歪着脑袋,“当然可以,爹说了,大家一起玩才好玩。” “喔,好凤霞,以后谁要是敢欺负你,我帮你揍他。” 凤霞哼了一声,对着那七八岁的小屁孩说道:“才没有人欺负我呢,对了,你们会玩风筝吗?”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有几人闷声道:“我看到别人玩过。” “我也看到别人玩过,应该挺简单的,可是咋让风筝飞起来?” 凤霞转身,仰头,“爹,你会不会。” “爹当然会,先和爹回家吃饭,吃完了爹教你。” 凤霞一手抓着风筝,一手搂着他的脖子,“我已经吃过饭了。” “我想凤霞陪着我吃。” “咯咯,爹是大人,大人还要人陪着吃饭吗?” “凤霞,等会儿我们来找你。”其他小孩子见状,立马在身后喊道。 徐福贵朝后面喊道:“等会儿过来,我教你们放风筝。” 回到家,徐父看到凤霞手里的风筝,拄着拐杖说道:“凤霞,你知道为啥你爹要给你买风筝不?” 凤霞理所当然道:“当然是爹疼我呗。” 说完,唧一口亲了一下徐福贵的脸,乐的他呵呵直笑。 徐父笑着哼了一声,“你这丫头古灵精怪,不知道今天是你的生辰?凤霞今天几岁了?” 凤霞想也不想的说道:“我知道,我四岁了。” 徐父摇摇头,“不对,四岁加上一岁,是多少?” 凤霞疑惑的看着他,徐父换了个说法,“凤霞自己有四根糖葫芦,爷爷又给了你一根糖葫芦,那凤霞一共有几根?” “五根,不过凤霞吃不了那么多。” “哈哈,那四岁加上一岁,凤霞知道自己多少岁了吗?” “五岁。”凤霞说完后,还仰头问道:“爹,凤霞是不是五岁了?” 徐福贵点头,凤霞高兴的举起风筝,“好哦,凤霞五岁了,马上就是大孩子了。” “所以啊,这风筝就是你爹买给你的生辰礼品。” 凤霞环抱他的脖子,响亮道:“我爹是县城最好的爹。” 屋里的徐母家珍听了,不禁哑然失笑。 “家珍,今晚吃面,再给凤霞煮一个蛋,圆圆滚滚又是一年。” 说完,来顺便从身后的背篓拿出一把挂面,是他特意在县城的摊子上买的,手工制作。 家珍应了一声,看着挂面,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他们家自从上次有庆百天吃了一顿肉,后面吃的和村里其他人家差不多。 今天借着凤霞生辰的借口,自家男人又要带着全家吃一顿好的。 家珍把锅里热着的饭菜端出来,徐福贵一边吃一边说道:“晚上吃卤肉面,我来弄,保管香的嘞。” 家珍笑盈盈的说道:“你呀,就只有吃肉的时候才会动手。” 吃完饭,有庆刚好醒了,躺在床上哭了起来。 徐福贵进去把他抱了出来,熟练的摸了一下屁股,然后将脏了的尿布给换下来,先把屁股洗干净,然后换上新的尿布。 屁股干净清爽后,有庆立马不哭了,圆圆的大眼睛直直盯着家珍,嘴巴一张一合。 “啧,小家伙又馋了。” 家珍将洗干净的碗筷放好,将手上的水渍擦干净,解开围裙,抱着有庆来到里屋开始喂奶。 “爹,带我去放风筝。”凤霞扑过来抱着他的小腿。 “好。” 身后跟着一大群娃娃,来到宽阔平坦的晒场,感受了一下风力,将风筝给飞了起来。 “爹,给我,让我来,让我来。” 把线头拿给凤霞,徐福贵在她旁边守着,看着她兴奋的跑来跑去,听着她发出的清脆笑声,心里格外的踏实。 确定凤霞会了以后,徐福贵让周围稍微大一点儿的孩子帮忙照看凤霞,他则回家拿起锄头,朝地里走去。 这一干,直接干到夕阳西下。 直起身子锤了锤自己的腰,欣赏了一下远边的火烧云,叫了声来顺,走到地埂上穿上草鞋,迈步回家。 “福贵。”路过王喜家的时候,王喜招呼了他一声。 “王喜,又在编竹筐呢。” 王喜回来有几天了,一回来就在院子里编竹筐扫帚啥的,村里不少人来看望他,都劝他先把身子养好。 “呵呵,闲着也是闲着,春慧刚刚去池塘里捞了两条鱼回来,我看有一条鲫鱼,你拿回家去吃。” “这多不好意思,咋能老是从你家拿鱼吃。” 王喜不高兴了,“你把我当外人?” 徐福贵无奈笑笑,走进屋里,提着鲫鱼,和他聊了两句,回家后,将鲫鱼放进院子里的水缸里,改天再吃。 洗了个手,他开始煮卤肉面,没什么难度,煮熟的挂面上浇上乳汁,把切碎的心肺猪头肉淋在上面,香喷喷的卤肉面便做好了。 凤霞捧着比她脸还大的碗,吃的忘乎所以,吃完以后,一个劲的说以后还要吃这个面 第九十三章 入城费 上半夜,繁星缀满星空。 到了下半夜,看不见的阴云遮蔽了天空,不一会儿,一道闪电从云间掠过,照亮了整片天地。 “轰隆隆” 雷声紧随其后,随后空中像是神仙打架一样,电闪雷鸣,惊的徐福贵起来关紧窗户。 下一刻,哗啦啦的雨声从空中落下,打在屋顶上,窗户上,发出啪啪啪的声响。 “这么大的雨,明天的生意怕是又不好做。”家珍细小的声音传了过来。 “醒了。”徐福贵躺回被窝,轻轻搂着他。 家珍将小脑袋搭在他结实的胸膛上,声音低的像是蚊虫在叫,“明天三月三。” 徐福贵嗯了一声,“三月三,上巳节。” 说完以后,他这才反应过来,低头吻了一下她光滑的额头,“明天要不和我一起去县城,去看看爹。” 按照他们这里的风俗,上巳节女子要回娘家探亲的。 家珍沉默一会儿,“我怕爹为难你。” 徐福贵摸了摸她的头发,认真道:“家珍,爹再不高兴我,那也是咱爹,你舍得让爹一个人冷冷清清待在宅子里?” “是我不好,我忙的忘了这茬,咱们早该去看看爹的。” “那我们明天去看爹?” “嗯,明天去看爹,不知道家明这小子有没有惹爹生气。” 家珍轻轻哼了一声,“我那弟弟,还是个孩子一样,一天到晚就想着玩,和你以前简直一个性子。” “哪个男的小时候不贪玩?等找个好女娃结婚了就好了。” “哼,这可不见得,你当初和我结婚了还不是一个样儿。” 徐福贵讪笑一声。 “哎呀,那我今晚该洗个澡的,头发也没洗,明天咋好意思去见爹。” “谁家的爹会嫌弃亲闺女?” 说这话,在电闪雷鸣的雨夜中,两人重新入睡。 第二天起床后,徐母得知他们要去县城看望陈礼平后,埋怨道:“你们,也不提早说一声,啥东西都没准备。” “这样,把灶台上的腊肉取一条带进去,我再去地里摘些花菜和萝卜,都是新鲜的。” “福贵,你到了县城再给你岳父买一斤茶叶。” 说完,徐母戴上斗笠,拿起镰刀就要去地里。 徐福贵拦住他,将她头上的斗笠取下来戴在自己头上,夺走她手上的镰刀,“娘,我去就行了。” 徐母笑了笑,“我家福贵知道心疼人了。” 徐父哼了一声,“儿子心疼娘,天经地义的事情,家珍,别忘了给你爹送卤味。” 家珍笑盈盈的点头,很高兴他们能这么重视。 徐福贵回来后,将所哟东西打包好放在背篓里,拍拍身上的水渍,说道:“把有庆和凤霞也带上。” “外面下着雨呢。” “带着凤霞,咱爹总不会不让我们进门。” 家珍一想,还真是这个道理,爹的脾气她很了解,很要面子,但如果他们带着凤霞和有庆,他指定不会为难他们。 徐母拿着木梳子,一边给凤霞梳头发,一边说道:“让凤霞去县城玩玩也好,一直待在村里也无聊。” 凤霞摇头,“奶奶,村里可好玩了,城里一点儿都不好玩,娘不让我出去,没有人和我玩。” 徐父咳嗽一声,双手撑着拐杖,“凤霞,你娘是为了你好,县城可不太平,小心人贩子把你给抱走。” 凤霞抱着徐母的手,“爷爷,你就知道吓唬我。” 徐福贵换上干净的长袖小白卦,穿着黑裤子,将布鞋放进背篓,穿着草鞋,嘱咐道:“家珍,凤霞,你们还是把头巾给戴上,县城可真不太平。” 家珍和凤霞长的太漂亮了,他还真怕被别有用心的人盯上。 这年头,胆大包天的人多了去了。 收拾妥当,来顺背着装着卤味的背篓,徐福贵将凤霞放进另一个背篓,同样背了起来,怀着抱着有庆。 有庆睁着大眼睛,不哭不闹,就这么看着他。 家珍挎着包袱,几人戴着斗笠穿着雨衣走了出去。 阴雨连绵,浓雾重重,雨滴压弯枝头,树木草丛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 凤霞站在背篓里,兴奋的看看这里看看那里,不时问爹累不累。 来到县城,徐福贵先是到云溪河洗干净脚,换上干净的布鞋,家珍则把脏了的布鞋脱掉,换上干净的布鞋。 “把头巾戴好。” 徐福贵提醒道,看了眼家珍身上的粗布衣服,衣服很宽大,看不出里面的身材。 走进县城,刚到城门口,一个大兵便说道:“入城费,一人五个铜钱或五十法币。” 徐福贵愣了一下,“咋突然要收入城费了?” “上面新来的规定,你交不交?不交不能进城。” 徐福贵暗暗在心里咒骂一句,问道:“小娃娃算不算。” “小娃娃就不是人了?” 徐福贵只能拿了一张五百的法币钞票出来,等着他找补。 没想到大兵将钱直接放进一旁桌子里的抽屉,挥挥手,“行了,可以进去了。” “你眼瞎是?没看见我哥给你的是五百?你得找二百五出来。”来顺是个暴脾气,当即说道。 大兵的脸色瞬间冷了下来,“你们走不走?” 徐福贵拉了拉来顺,拽着他走进县城。 “呸,什么玩意儿,狗东西,没娘生的杂种,真想在他脑门敲上一闷棍。”来顺骂骂咧咧的说道。 家珍显然也不高兴,不满道:“从来没听说还有入城费这个东西,以后怕是没人愿意来县城了。” 徐福贵点点头,“唉,县城人一少,这生意怕是也不好做。” 还好,他的顾客大多都不是缺钱的,很多都是城里的住户,影响并不是太大。 “福贵,你刚刚做的对,咱不和这些畜生闹,别像王喜一样,落得这么个下场。”家珍心有余悸的说道。 徐福贵点点头,“放心,我不和别人吵。” 家珍转头,嘱咐道:“来顺,你也是,钱没了就没了,别把人给搭进去。” “知道了,少奶奶。”来顺闷声回道。 众人先是来到王氏酒楼,将卤味摊子给搬出来,将卤味放上去,让来顺自己照顾生意,徐福贵则带着家珍孩子朝城东走去 第九十四章 机灵鬼凤霞 雨淅淅沥沥的下着,坑坑洼洼的石板路上积满水洼,来往行人低头快步,眉宇间带着淡淡的忧愁。 徐福贵先是买了一斤茶叶,这才带着家珍孩子来到了陈府前。 黑色大门紧闭,台阶两旁的石狮子依旧威武霸气,震慑一切宵小。 徐福贵走上前,转头看了眼家珍,家珍眼神里明显有些紧张。 “砰砰砰。” 徐福贵捏着铜环,将木门给敲响。 “谁啊,来了。” 一道声音响起,下人打开门一看,先是皱眉,“你怎么来了。” 下一秒看到身后的家珍,脸上的嫌弃立马变成激动,“小姐,你回来了,快进来!” 家珍摇摇头,“你还是先去跟我爹说一声。” “好,好,我这就去通报老爷。” 下人转身小跑离开,一路来到堂屋,对清点账目的陈礼平躬身说道:“老爷,小姐回来了。” 陈礼平高兴抬头,大手挥了挥,“快,快把小姐迎进来。” 下人刚抬脚,又听到陈礼平问:“等等,那个畜生是不是也一起来了?” 下人硬着头皮说是。 陈礼平将线装账本合上,冷哼一声,“出去给我把大门关了,我陈家不欢迎畜生。” “这” “这什么这,还不快去。” 下人劝道:“老人,不仅小姐和他来了,凤霞和有庆也来了。” 陈礼平朝大门的方向望了望,转了转大拇指上的翠绿扳指,叹了口气,“让家珍带着凤霞有庆进来,不能让那畜生踏进家门一步,听到没。” 下人重重点头,“我这就去。” 下人回到大门,伸出手,“小姐,老爷让你们进去。” 徐福贵刚迈步,下人便用手挡着他,“老爷吩咐了,只让小姐进去。” 徐福贵收回脚,“家珍,你们去,我在外面等你们。” 凤霞鼓着脸,“姥爷为什么不让爹进去?爹不去,我也不去。” 凤霞从大门退了出来,面无表情,“你去跟我爹说,他女婿来看他。” 下人劝道:“小姐,老爷很挂念你,你别再惹老爷生气了,最近老爷心情本来就不好。” 家珍皱起好看的眉头,“我爹怎么了?” 下人看起来不好说,家珍追问道:“是不是少爷惹老爷生气了。” 下人点点头。 “这臭小子,就知道是个不省心的。”家珍嘀咕了一句。 “小姐,你还是跟我先进去。”下人又劝道。 家珍固执道:“你回去跟我爹说,他闺女和女婿一起来看他。” “家珍,咱还是别惹爹生气了,要不你带着孩子先进去。” 家珍不听。 下人无奈,只能回去通报。 “这不孝女!” 陈礼平听完,气的甩了一下袖子,脸上满是疲倦。 “既然她不进来,那我就当没有这个闺女,让他们回。”他闭着眼睛说道。 下人犹豫一下,转身离开。 刚走出堂屋,陈礼平的无奈的声音又传了出来,“算了,让他们进来,我倒要看看那畜生有啥话给我说。” 在下人的带领下,徐福贵和家珍抱着孩子走进堂屋。 一进去,就看见穿着黑色绸衫,戴着地主帽的陈礼平坐在主位,端着金边细瓷茶杯,眯着眼吹热气,看都不看他们一眼。 “姥爷!”凤霞清脆响亮的声音在堂屋里回响。 陈礼平脸上立马堆满笑容,放下茶杯,招招手,“凤霞,快过来,让姥爷看看。” 凤霞看了一眼徐福贵,徐福贵点点头,她这才迈着小短腿跑过去,坐在陈礼平腿上。 “哎呀,我的好凤霞,让姥爷好好看看,黑了,瘦了,委屈我家凤霞了,在姥爷这里多留几天,姥爷给你买好吃的好不好?” 凤霞将头巾取下来,一头黑如墨的头发用头绳扎了个高马尾,“爹,凤霞哪里瘦了?” 陈礼平冷哼一声,“别叫我爹,我没有你这样的女儿,要不是看在凤霞和有庆的份上,这道门你别想跨进来。” 家珍说不出话来,埋下头,眼眶一下就红了,徐福贵拿出准备好的东西,厚着脸皮道:“爹,今天上巳节,我们给你带了点儿东西,别嫌弃。” 陈礼平伸出手,“打住,别叫我爹,我可不想凭空多个畜生儿子,我也不想当畜生爹。” 凤霞拉着他的胡子,将眼睛睁到最大,“姥爷不许你说我爹。” “诶诶诶,凤霞,好凤霞,快放开,姥爷的胡须要断了。” 凤霞哼了一声,“我不喜欢姥爷了。” 说完,直接从他腿上跳了下来,扑到徐福贵怀里,“爹,凤霞只喜欢你。” 徐福贵心都要化了,眼睛忍不住发酸,将她抱起来,“好凤霞。” 陈礼平脸上有些挂不住,重新端起茶杯,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 家珍碰了碰凤霞的手臂,凤霞是个机灵鬼,立马说道:“姥爷,我爹很好的,他是县城里最好的爹。” 陈礼平嗤笑一声,刚想反驳,见凤霞盯着他,便不再说话。 凤霞委屈道:“姥爷,你是不是不喜欢凤霞了。” 陈礼平一下就妥协了,放下茶杯,温声温气说道:“姥爷最疼我家凤霞了,就是凤霞不疼姥爷,姥爷这心啊,就像腊月间一样,凉凉的。” 凤霞重新跑过去,“姥爷,那你不要生我爹的气好不好?” 陈礼平叹了一口气,“中午留在这儿吃饭。” 家珍脸上露出笑容,“谢谢爹。” “别谢我,跟你们没关系,全是看在凤霞的份上。” 凤霞狡黠笑了笑,陈礼平轻轻敲了一下她的脑门,“真是个小机灵鬼,来,吃点心,中午想吃什么?” “卤肉面。” “什么是卤肉面。” “就是卤肉面,爹煮的卤肉面,可好吃了,爹,你煮给姥爷尝尝好不好?” 徐福贵连忙答应,“当然好。” 陈礼平不用正眼瞧他,转头打量了一下家珍,“你以前从没穿过粗布衣裳。” 家珍低头看了看,“穿着挺舒服的,不像丝绸,滑溜溜的像是鼻涕一样,怪不舒服。” 陈礼平说:“胡说,那有钱的人咋不去穿粗布衣裳,从小到大我就怕委屈了你,让你吃好的穿好的,送你去夜校,结果,唉” 第九十五章 不能赌博 “爹。” 家珍笑盈盈的看着他,“我现在过的很好。” 陈礼平仔细瞧了瞧她,面色红润,双目清明,精神饱满,不似作伪。 他心里松了一口气,看向一旁的徐福贵,轻轻哼了一声,“希望如此。” 随后,他吩咐下人拿来水果点心,放在桌子上招呼他们吃。 随后又从徐福贵怀里接过有庆,乐呵呵的抱着,家珍见状也高兴的笑了起来。 她转头看着徐福贵,眨了下眼睛,徐福贵挑挑眉。 “对了,爹,家明去哪儿了,这么久不见他出来。” 陈礼平头也不抬的回道:“别提这小子了,简直要给我气死。” 家珍好奇问为什么。 “前两天学堂里的先生到家里来说那臭小子没来上课,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等晚上他回来的时候,我问他,他只说出去玩儿,我问他去哪里玩儿了,他一个字都不肯说。” 家珍认真道:“爹,你可不能惯着他,万一他在外面捅出啥大篓子咋办?” 说完,还看了一眼福贵。 徐福贵抿了一口茶水,没好意思吭声。 陈礼平想了想,点头,“要好好管管你弟弟,这两天我忙着商会的事情,也没心思打听这臭小子在干什么。” 说完,他吩咐一个下人,让他到学堂去,叫陈家明回来吃午饭。 不料,下人去的快,回来的也快。 “老爷,不好了,少爷没在学堂里,先生说不知道他到哪里去了,早上没去读书。” 陈礼平眉头皱成一个川字,仔细思索自家儿子可能去的地方。 想了半饷,没有一点儿思绪,他平时忙的要死,哪有精力来关注这些事。 他只知道自家儿子贪玩,不喜欢读书,平时在哪儿玩的,他一概不知道。 “走,去少爷房间看看。” 他一手抱着凤霞,一手提着长衫朝后院走去。 家珍和徐福贵跟了过去,陈家明的房间很大,采用上好的木材,门窗上还刻的有花纹。 陈礼平推开木门走进去,四下打量一下,突然骂道:“这个孽子!简直要把我给气死。” 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桌子上放着一副扑克牌,还有几个骰子。 “家明在玩儿这些东西?!” 家珍本来并不是很关心这个弟弟平时在玩什么,哪个少年不爱玩,当初福贵比自家弟弟贪玩多了,现在还不是改好了。 但当她看到这两样东西的时候,心里咯噔一声,一股无名怒火瞬间冒了起来。 大步向前,冷着俏眉拿起扑克牌和骰子,“这个家明,真是” 徐福贵在后面默不发声,眨眨眼睛,努力回忆上辈子的记忆。 他不记得家明有赌博的经历,或许是他不知道,毕竟上辈子他自从输光家产落魄以后,就没有被陈礼平正眼瞧过,和陈家明也没有来往。 不过想来家明赌博应该没出什么事,不然家珍不会不告诉自己的。 陈礼平冷哼一声,“来人啊,给我去赌场看看少爷在不在里面,要是在的话,给我打断腿拖回来!” 立马有三个下人跑了出去。 回到堂屋,陈礼平将骰子和扑克牌放在桌上,一张脸冷若寒霜。 “爹,姥爷为什么这么生气。”凤霞问道。 “因为你舅舅。”徐福贵小声道。 “舅舅怎么了。” “以后你就知道了,咱们先不要说话。” “家珍怎么就沾上了这个赌字,我以前还千叮咛万嘱咐,让他千万别学他姐夫。”家珍气道。 徐福贵缩了缩脖子,不敢说话。 陈礼平将眼睛闭上,没有说话。 家珍问道:“爹,要是家明真的去赌了,该咋办。” 陈礼平依旧没有说话,徐福贵拉了拉她的手,“等家明回来再说,万一家明没有去赌呢。” 家珍轻轻点头,“希望如此。” 过了约莫半个小时,三个下人带着陈家明回来了。 “爹,姐,姐夫,你们也来了。” 陈家明缩着脖子说道,站在门口,心虚说道。 特别是看到桌上的骰子和扑克,神情更加慌张,额头冷汗都冒了出来。 陈礼平缓缓睁开眼睛,“跪下。”他的语气毋庸置疑。 陈家明立马跪下,低着头不敢说话。 陈家明看向那三个下人,“少爷是在赌场里找到的?” 那三个下人硬着头皮说是。 陈礼平怒极反笑,俯身问:“你告诉我,你在赌场干啥?” 陈家明结结巴巴说道:“爹,我,我没赌,我真的没赌,我是在看别人玩儿,我真的没赌。” “够了!” 陈礼平猛的将手里的金边细瓷杯摔碎,看的一旁的徐福贵满是心疼。 “平时你贪玩我不怪你,但是你摊上了这个赌字,就不要怪我大义灭亲,你知道的,我这辈子最讨厌这个赌字!” “爹,你消消气,咱有话好好说,别气坏了身子。”家珍走过去顺了顺他的气,转身走过去,将家明扶起来,“家明,你快给爹交代清楚,到底是咋回事。” 陈家明刚站起来便是一个踉跄,家珍扶不住,徐福贵眼尖手快过来扶着她的手臂。 陈家明腿已经软了,好不容易坐在太师椅上,这才哭着解释道:“是学堂里的同学带我去的,我真的没赌,我就是看着他们玩儿。” 陈礼平将目光投向那三个下人,下人恭敬道:“老爷,少爷没有上赌桌。” 家珍一颗心稍稍落下,“家明,人家赌博有啥好看的,以后可千万不能去了。” 陈礼平依旧板着脸,“今天我要是没发现,你再过几天是不是就要上赌桌,再过几天就要偷家里的东西。” “过个几个月,我的米行和宅子是不是被你给输光了。” 徐福贵无语,老丈人,你干脆把我名字直接说出来算了。 陈家明拨浪鼓似的摇头,“爹,我以后再不敢去赌场了。” “哼,要是我再发现你踏进赌场一步,你就给我滚出家门,别认我这个爹。” 陈家明点点头,“我肯定不会和姐夫一样。” 徐福贵:“” 家珍语重心长的说道:“家明,你还小,不懂事,以后你就知道了,玩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去赌” 第九十六章 该我背你了 中午的吃食相当丰盛。 王氏烤鸭,鲫鱼豆腐汤,酱牛肉,花菜炒腊肉,红枣鸡汤,卤肉,各种各样的菜品摆满了大圆桌。 家珍右手将金边细瓷碗端起来,腰杆挺直,右手拿着筷子,噘嘴的时候嘴巴闭紧,不发出一点儿声音,虽然身上穿着粗布衣服,但依旧能感受到大家闺秀的气质。 徐福贵就不一样了,他不当少爷好多年,早就忘了少爷是怎么吃饭的。 当然,他的吃相并不难看,同样没有唧嘴,做有坐相,吃有吃相,但感觉就是没有家珍那么端庄。 不过徐福贵可不在乎这些,重生回来第一次吃这么好,他不能对不起自己的五脏庙。 手上动作看似不快,但筷子却不断往菜碗伸过去。 凤霞站在椅子上,娴熟的用筷子自己夹菜,陈礼平倒是没有吃多少,一直在给凤霞夹菜。 看凤霞吃的这么快,连连叫她慢点儿,旋即心疼道:“可怜我的好凤霞,每天怕是饭都吃不饱。” 凤霞拍了拍自己的小肚子,“姥爷,凤霞每天都吃的饱饱的,还有卤蛋吃,可好吃了,下次我偷偷给你留个卤蛋带来。” 陈礼平笑的合不拢嘴,“好,我等着凤霞的卤蛋。” 陈家明坐在徐福贵旁边,同样不敢说话,低着头,对桌上的菜不怎么在意,根本没吃两口。 午饭吃完以后,陈礼平让下人将中午剩下的食材和桌上的剩菜打包好,等会儿让他们给带回去。 临走时,陈礼平让下人扛来一袋米,“家珍,这米是拿给我凤霞的,你们可不许让凤霞吃不饱饭。” “谢谢姥爷。” 陈礼平将他们送到大门门口,扶着门框喊道:“凤霞,带着弟弟再来看姥爷。” 凤霞使劲挥舞小手,声音清脆响亮,“姥爷,凤霞会来看你的。” 毛毛细雨已经停了,连绵白云铺在空中,遮住阳光,不时蹿过几只不知名的鸟雀。 来到王氏酒楼前,找到来顺,和他一起回家。 徐福贵将吃剩下的半只烤鸭递给他,让他先填填肚子,来顺拿着啃了起来,一点儿碎骨头都舍不得掉,路人也都目不转睛的看着他,喉结不断耸动。 “家珍,不要皱着眉头,皱着眉头不漂亮。”走出县城,徐福贵背着凤霞,对家珍说道。 家珍叹了一口气,“你说家明好好的,咋就去赌场了呢。” 徐福贵伸出四根手指头,“做人不能忘记四条,话不要说错,床不要睡错,门槛不要踏错,口袋不要摸错。” “家明和我一样,把第三条给忘记了。” “去,家明可比你好多了,你还把第二条给忘记了,第一条忘记的也不少。” 徐福贵闷声道:“至少我最后一条没有忘记,凤霞,这四条你记住没有?以后可千万不能忘了。” 凤霞明亮的大眼睛里充满了疑惑,“爹,这四条是啥意思。” 家珍拍了一下他的手臂,徐福贵呵呵笑了笑,“等凤霞以后长大了,就懂了。” 凤霞哼了一声,“爹老是这样,说我长大了就懂了,我现在就想懂。” “让你娘以后给你说,爹也不懂。” 家珍翻了个风情万种的白眼,细声细语,“凤霞,以后娘慢慢给你说。” 下午的阳光有些晒人,徐福贵的额头冒出些许薄汗,约莫两个小时后,回到了徐家村。 “汪,汪汪!” 刚到村口,披着一身黄毛的平安便兴奋的冲了过来。 “爹,快放我下来,平安肯定是想我了。” 将凤霞放下来,她立马去抱着平安。 “福贵,你可算是回来了,快,快去找找你根叔。” 回到家,徐母拄着拐杖小跑过来,着急说道。 徐福贵扶着她的手,“娘,你先别急,根叔咋了?” “你根叔早上的时候说去山上找柴火,结果到现在还没回来,我和你爹腿脚又不行。” 徐福贵拍了拍她的后背,“娘,你别着急,我这就去山里看看。” “少爷,我跟你一起去。”来顺赶忙放下身上的东西。 徐福贵头也不回的说道:“你先在家把饭给吃了,不是啥大事儿,我去看看就行了,兴许是根叔忘了时间。” 他脚步飞快离开村子,绕过竹林,迎着刺眼阳光来到了山上。 春天,万物勃发,绿意盎然,草丛树木快速往上生长,山路被杂草占据,变得更加狭窄。 “根叔,根叔” 气沉丹田,浑厚有力的声音在山间一遍又一遍的传荡,却迟迟没有回应。 徐福贵心里微沉,继续朝山里面走,一声一声的喊着根叔。 “福贵哥,你找长根是?”一道声音从树林里传来,转头仔细一看,原来是胡兴旺。 他连忙点头。 胡兴旺指了个方向,“我上午那里头看到过他。” 徐福贵连忙朝他手指的方向赶过去,“根叔,根叔” “少爷” 一道细小的声音突然从一片水桐树林里传了出来,徐福贵寻了过去,看见长根无力的坐在地上。 他一身衣服沾满了蛛网和落叶,看上去像是乞丐一样。 徐福贵心里松了一口气,“根叔,你这是咋了?” 长根低头,小声道:“没啥,就是没注意踩空了,摔了一下,我自己缓缓就好。” 徐福贵没说话,蹲下看了一下裤腿被刮烂的那条腿,眼里有些心疼。 长根强颜欢笑,“少爷,你先回去,我一会儿就回来。” “根叔,我先背你回家。” 长根见他蹲着背对自己,慌忙摆手,“使不得,这可使不得,少爷你咋能背我?” 徐福贵不由分说的将他背了起来,沉稳有力朝山下走去。 长根感觉浑身不自在,一双手不知道该放在哪里,嘴里不断嚷嚷着放他下来。 “根叔。” 徐福贵喊了一声,回忆说道:“你还记得以前小时候我上私塾那会儿吗?每天放学,你都弯着身子等我。” “我跳到你的背上,说飞咯,你就把步子迈的很大,一颠一颠的像是枝头的麻雀一样。” “小时候你背我,现在我长大了,也该我背你了。” 长根叫了一声少爷,呜呜呜的哭了起来 第九十七章 没伤到骨头 回到家,看到长根平安归来,一家人齐齐松了一口气。 “摔的这么严重?不知道伤到骨头没有。”家珍看了看说道。 徐父拄着拐杖走过来,笑呵呵的开了句玩笑,“长根,你以后要和我一样,一天到晚拿着根拐杖咯。” 长根先是笑了笑,然后又呜呜呜的哭了起来。 “长根,你哭啥,先把饭给吃了,福贵你去邻村把那个赤脚郎中请过来一趟。” 徐家村没有郎中,连一个赤脚郎中都没有,倒是隔壁村有一个赤脚郎中。 虽说医术水平远远比不上城里的郎中,但检查检查应当是没有问题的。 徐福贵立马去请,长根哭着说道:“太太,老爷,我怕以后我干不了活了。” 徐父笑骂道:“你和来顺一样,都是憨货,老了还不知道享享福,在家里陪我说说话就行了,没人叫你干活。” 长根摇摇头,“让少爷一个人养活我们这么多人,少爷不得累死。” “累死也是他活该,谁叫他是畜生。” “啪!” 徐母打了徐父肩膀一下,“没有福贵在外面做生意种地,你能有粮食吃?” 说完,又安慰道:“长根,先吃饭,只要人齐全,穷咱也不怕。” “对对,来吃饭,我爹拿了好多吃的回来,根叔,你快尝尝。” 长根脸上的泪水怎么都止不住,来顺拿了一套干净的衣裳让他换上,又拿出打湿的麻布给他洗脸。 没过一会儿,徐福贵领着赤脚郎中回来,检查了一遍后,说道:“应该是没有伤到骨头,不过这么大岁数了,以后还是别干重活。” 长根听了,这才重重松了一口气,嘿嘿笑了起来,见赤脚郎中要给他拿药膏和中药,连忙拒绝,“不,不用,过两天就好了,不用吃药。” 徐父用拐杖重重敲了一下地面,板着脸,不怒自威,长根不敢再说话。 “根叔,这两天你就先歇着,别想着干活啥的。”徐福贵嘱咐道。 长根带着丝恳求的语气说道:“少爷,你帮我砍些细竹回来,我好歹手还能动,能编几个竹筐啥的。” 徐福贵无奈点头,“成,有时间我砍几根细竹回来。” 来顺突然想起了什么,从兜里掏出一把铜钱和法币,递给家珍,“少奶奶,给。” 这是今天卖卤味得到的钱,家里的钱全都是家珍在管。 家珍伸手接了过来,“来顺,要花钱的时候就开口说一声。” 距离天黑还有些时日,徐福贵和来顺换了身脏衣服,拎着锄头和镰刀,准备去地里干点儿活。 “爹,我和你一起去。”凤霞拿着风筝,蹦蹦跳跳的跟在他后面,平安则摇着尾巴跟在她后面。 “凤霞,等等奶奶,你这丫头跑的可真快。” “娘,你咋也要跟着去。” 徐母笑呵呵道:“在屋里待久了,想出去晒晒太阳。” 徐福贵没有拒绝,反正田地距离他们家也不远。 来到地里,来顺继续在旱地上耕种,徐福贵算了下日子,水田也得耕一遍,然后堆肥,种上水稻。 于是挽起裤腿,踩进水田里面。 “嘶” 别看艳阳高照,田里的水却冰冷无比,他用犁耙,一步一步用力的翻着田里的耕土。 这是个费力气的活,可惜家里没牛,不然耕地能省力许多。 要不是现在他力气大,这几块水田还真耕不动。 “福贵,来顺,你们慢点儿,上来喝口水歇会儿。” 徐母坐在地埂上,过不了一会儿便心疼说道。 徐福贵擦了把额头的汗水,看着凤霞到处采野花放在田埂上,微微一笑,继续埋头耕种,汗水在阳光照射下,反射出晶莹的光亮。 突然听到来顺吃痛的叫了一声,抬头一看,地里的来顺扔掉手里的锄头,两只手抱着右脚,疼的跳来跳去。 徐母慌忙过去一看,来顺右脚大拇指被锄头划出一道两厘米左右的伤口,咕咕往外流着鲜血。 “你这孩子,都说了叫你慢点儿慢点儿,现在好了。” 徐母责备的说了一句,手上抓起一块烂泥巴堵住了伤口。 “这地啊,是最养人的,有个伤口,泥巴一糊,过两天就好了。” 来顺笑嘻嘻的把右脚放下去,“真的没流血了。” “去坐着喝口水,歇会儿,力气不是这么使的,容易伤着自己。” 徐福贵直起身子,笑话道:“来顺,叫你干活别和我学,我锄头使的快,但我知道它不会往我脚背上落。” “你才干了多久的活,种地啊,是个水磨功夫,得慢慢学。” 来顺嘟哝道:“少爷,说的好像你种了很久地一样。” 徐福贵大笑一声,“我以前看别人种的多呀,看得多了,自己也就会了。” 徐母用手指指了指他,颇有些恨铁不成钢的说道:“福贵,你这脑子挺灵光的,就是太喜欢玩儿。” “当初要是认真跟着私塾先生学,说不定还真能把你爹输掉的一百多亩地给挣回来。” 徐福贵走到田埂上喝了一口气,“娘,你这话可说错了,那狗屁私塾先生教的是什么玩意儿?屁用没有。” “他教的都是些四书五经,你看看这个世道,哪儿还用得着四书五经这种东西?” 徐母摇头笑笑,“我说不过你。” “爹,这是什么花?” 凤霞举起一朵淡粉色的花,仰头问道。 “问你奶奶。” “奶奶,这是什么花?”凤霞乖巧问道。 徐母含笑道:“等会儿拿回家问你娘,你娘说不定知道。” 直到天色擦黑,徐福贵这才从水田出来,拖着疲惫的身子朝家里走去。 刚到家,一股浓郁的卤味便传了出来,徐福贵闻了闻,家珍煮出来的味道好像越来越香了。 “福贵,来顺,这里有热水,你们快来洗洗,看看你,身上全是泥。” 徐福贵低头看了看,衣服上确实沾上不少泥,他嘿嘿笑了笑,“反正是干活的衣裳,脏了也不心疼。” “洗洗,换身衣裳来吃饭,衣服放在那儿,明天给洗了,对了,爹说羊毛可以剪了,叫你等会儿把羊毛剪了,明天拿去城里卖了” 第九十八章 任务 农历五月初二,立夏。 生机勃勃的春天悄然过去,夏天接过接力棒,继续发光发热。 而在这段时间,种子基本都播种在了耕好的土地里,水田里也插满了分布均匀的稻秧,庄稼人期盼着今年有一个好的雨水天气。 此时正是中午,刺眼的阳光使人睁不开眼睛,太阳虽说没有七八月间的火辣,但晒久了依旧通红一片。 徐福贵戴着宽边草帽,手里拿着一把蒲扇不断扇风,面无表情看着前面那伙青皮混混的背影。 胡麻子和董刀疤的人又来收保护费了,相当于这几天的生意完全在白干。 待他们走远后,他拿出一个线装本和一支铅笔,将这几个青皮混混的名字给记了上去,嘴角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 “这几个狗杂种,少爷,你在写啥。” 来顺对着他们的背影吐了一口口水,转头问道。 徐福贵收起线装本子,“说了千百遍了,叫我哥叫我哥,你是猪脑子嘛?” 来顺不以为意的笑了笑,“总感觉还是少爷更顺口。” 徐福贵看了看摊上所剩无几的卤味,扇了扇风,“不卖了,收摊。” “好嘞。” 将卤味摊子打理干净,抬到王氏酒楼的后厨,两人戴着草帽走出来,径直往通友茶酒馆走去。 “杜老板,上一壶白毫茶。”徐福贵一走进去,便大大咧咧的说道。 “好嘞,你自己找地坐,茶马上就来。” 徐福贵一坐下,茶酒馆里的熟人纷纷和他打了个招呼。 “福贵收摊了?还剩的有卤味没有?拿出来放桌上,一起喝喝酒,我请你。” “就是,你这家伙卖卤味赚了这么些钱,每次来只喝茶,都舍不得买酒吃。” “福贵,你的卤味配方卖不卖,价格好商量。” “福贵,去不去青楼的,我请你。” 茶馆里闹哄哄一片,徐福贵一一笑着回应,和他们开着玩笑。 来顺一言不发,只是憨笑着听他们说话。 喝了两杯茶,徐福贵扯了扯裤腰带,“解个手。” “我也去。”来顺跟了上来。 徐福贵瞥了他一眼,和他来到酒馆后面的院子里,撒完尿,他说道:“你先回去,我突然想来个大的。” “哦。” 来顺离开不一会儿,穿着格子衬衫的杜玉枝便走了过来,脸色有些凝重。 “福贵同志,最近有什么消息没有?” 徐福贵回道:“玉枝同志,我正要向你汇报,这段时间征粮征税的频率高了很多,另外征兵的待遇又提了一个档次,据我所知,昨天城门口征到的兵不下于十个!” “不仅如此,我打听到很多地方的铁矿晚上都在干活,另外,昨天下午有辆卡车停下讨水喝,我打听到里面装的是辎重。” 杜玉枝脸上的表情越发凝重,“福贵同志,你有没有什么猜测。” 徐福贵用十分肯定的语气说道:“我觉得南方部队要动手了。” “哦?你为什么敢这么肯定。” 徐福贵不好解释,随口解释道:“如果南方部队不动手,那他干嘛要征这么多兵,收这么多粮食?” 杜玉枝点点头,“未来会发生什么我们无法猜测,但情报汇总我们一定要发给北方,你跟我来。” 来到里屋,杜玉枝从衣柜的暗格里拿出一个黑色的电报机,看起来像是一个长方体的箱子。 “电报你会发了?” 自从加入组织后,杜玉枝一直在教他如何做情报工作,使用电报机也属于其中一个内容。 徐福贵点点头,坐在电报机面前,熟练的敲了起来。 杜玉枝夸赞道:“福贵,你这脑子咋这么好使,这么快就把发报机学会了,其他人要学好久才学得会。” 徐福贵嘿嘿笑了笑,他也发现了,重生回来后,他学习能力特别强。 电报发完,杜玉枝又说道:“福贵同志,我还有一件事要拜托你。” 徐福贵挺直腰杆,“在所不辞,我一定完成组织下达的每一个任务。” 杜玉枝点点头,“最近南方部队对我们的情报系统开始了严厉打击,据可靠消息,这个茶酒馆好像被盯上了。” “所以我想让你来转移情报资料和发报机,最好将情报资料转移到城外。” “福贵同志,这个任务很艰巨,因为你不仅要保存好情报资料,还得时刻防范别人发现。” “特别是过城门的时候,一定要万分小心。” “趁城门警戒还没加强,提前将情报资料和发报机给转移出去。” 徐福贵重重点头,“放心,我对县城很熟,可以从其他地方出城,那我需要将情报和发报机转移到什么地方?” 杜玉枝摇摇头,“目前还无法确认,在确认以前,由你先妥善保存。” 徐福贵点点头,对别人来说,这个任务可能不太好接受,但对他而言只需要把这些情报资料和发报机放在空间里就行了。 “好,一切都交给你了,切记,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福贵同志。” 徐福贵笑了笑,从兜里掏出线装本子,“这是我记录的坏人分子,其中包括恶霸地主,不良商人,青皮混混。” 杜玉枝接过去看了看,“龙二,董刀疤,胡麻子,易洪” 上面的名字不少,杜玉枝合上本子,冷声道:“这些旧时代的杂碎,好,我会记下的,一切为了百姓,日后有机会,一定要将这些人铲除。” 徐福贵敬了一个军礼,低声道:“一切为了百姓,一切为了新兔。” 时间差不多,徐福贵回到正堂,来顺嘟哝道:“哥,你咋每次解大手都要这么久,茶都要被我喝光了。” 徐福贵将剩下的茶水一饮而尽,“走了。” 街上行人三三两两,个个愁容满面,比半年前冷清了不知道多少。 “行行好,把我家女儿买回去。” 一人有气无力的坐在街上叫喊,前面站着一个骨瘦如柴,无声低泣的女娃娃。 徐福贵眼帘低垂,从兜里拿了一串铜钱出来,想了想,将铜钱放回去,买了几个包子走过去,递给那个女娃娃。 亲眼看着女娃娃将包子吃完,淡漠看了眼咽口水的大人,转身离去 第九十九章 避风头 又过了几天,徐福贵发现,城门口的大兵增加到了足足六个人。 每个进出城的人都要受到严格排查,排查理由是怀疑有敌细分子。 人们不敢反抗,心想反正自己又不是敌细分子,要搜就搜。 结果这六个大兵胆大包天,搜身的时候搜到荷包里有法币铜钱的,直接就揣到了自己怀里。 遇到有好看姑娘的时候,搜身时两只手还不老实,惹的百姓们怒目而视, 导致愿意来县城的人越来越少,特别是那些姑娘家,家里人严禁她们去县城,县城也越发冷清。 生意越来越难做,就连来顺都抱怨道:“这要是再干下去,裤衩子都赔没了。” 他们卖的卤味数量还是和以前一样,但现在能卖出去一半都不错了,剩下的只能赔在手里。 气温升高,第二天就有馊味儿,没法继续卖。 世道越来越混乱,就连老百姓都察觉到了不对劲,尽量避免去县城。 这天,日头悬挂高空,空中零零散散飘着几朵庞大的白云,风呼呼的从地面上掠过,扬起一阵沙尘。 徐福贵坐在田埂上,看着水田里的均匀分布的稻秧,双眼无神,嘴里无意识的咬着青草。 “爹,太阳晒的不痛吗?” 清脆响亮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转头一看,凤霞吃力的挎着竹编篮子,仰着头笑道着走过来,她身后跟着家珍和平安。 平安似乎很享受阳光,愉悦的摇着尾巴,绸缎般的狗毛随风飘扬。 徐福贵回过神来,将凤霞抱过来放在腿上,问家珍:“卤味煮好了?” 家珍轻轻嗯了一声,笑盈盈的说道:“累了,要不回家去睡会儿?” 说完,也不嫌弃,一屁股挨着他坐在田埂上。 徐福贵摇摇头,“不累。” 家珍用杏仁大眼看着她,她的眼睛水灵灵的,像是一汪泉水一样,清澈无比,凤霞的眼睛遗传到了家珍,一样的漂亮。 “那你在想啥,我和凤霞来了你都没反应。”阳光照耀下,家珍红润微动,声音如春风一般,和沐春风,又像是胸膛间流淌过的泉水。 徐福贵的心思一下子变得宁静安然,轻声道:“家珍,卤味生意怕是要停一段时间了。” 距离战争的时间越来越近,他这心里也越来越慌,他不想再被拉去当壮丁了。 这段风头,他想避过去。 家珍长而弯的睫毛动了动,歪头问道:“那咱就不做了,在家好好种地,一家人同样能吃饱。” “你不问我为什么?” 家珍:“不问,你肯定有自己的考量。” 徐福贵解释道:“县城的情况你也知道,冷清的紧,再做下去,怕是裤衩子都要亏掉。” 家珍噗嗤笑了笑,“我这两天就是想给你说这个事嘞,就是怕你舍不得。” 徐福贵高兴道:“那生意先停一段时间,等世道变好了,咱们再去县城卖,到时候我们不摆摊了,盘一个小铺子,专门拿来卖卤味。” “等攒了钱,我们就在县城里买个带院子的屋,这样就不用来回跑,凤霞有庆读书也方便,还能随时去看看你爹。” 家珍眼里露出向往的眼神,抿了抿嘴,“爹娘才不会去县城住。” 徐福贵哼了一声,“我娘肯定会跟我去的,但我爹这个老古板,一辈子就想待在村里,守着徐家的祖坟和家业。” “他也不想想,这些家业都不是他的了,干守着有啥用。” 家珍伸出手指点了一下他的额头,“没见过儿子教训爹的。” 徐福贵嘿嘿笑了笑,“这不是说给你听的嘛。” 家珍拍了拍他身上的灰,“行了,就知道哄我,以后的事儿以后再说,那家里的卤味咋办,我刚刚才给卤好。” “明天卖了,就不卖了。” “娘,我们不是来割羊草的嘛,你怎么光顾着和爹说话呀。” 凤霞坐不住了,开口说道。 “好,娘带你去割草。” 日薄西山,徐福贵从田里出来,先是坐在田埂上把脚上的泥泞给清洗干净,然后提着草鞋,回到家里。 和徐父徐母说了一声暂停卤味生意的事情,他们两同样没有意见,毕竟亏本的买卖谁都不愿意继续。 随后他来到陈运生和孙道堂家里,同样将事情给说了一遍。 “不卖了?唉,好,这世道确实乱。” 两人闻言,顿觉十分可惜,但也无可奈何。 吃晚饭的时候,徐福贵奢侈的切了一盘猪头肉,拌上辣酱,香葱。 放上饭桌,他笑着道:“这顿吃了,下次的卤味可就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吃了。” 凤霞站在椅子上,“爹,卤味这么好吃,为什么以后吃不到了?” 徐福贵给她戴上罩衣,防止把衣服给弄脏,“因为爹以后不卖卤味了。” “那以后村里的小孩是不是也不能吃了?” 徐福贵嗯了一声,轻轻刮了一下她的鼻子,“老气横秋,和谁学的说话,你自己不是小孩?” 凤霞认真道:“我已经五岁了,马上就是大孩子了。” “哈哈,好,我家凤霞是大孩字了。” 凤霞一边吃一边叽叽喳喳的说话,冲淡了饭桌上沉重的氛围。 以后没了卤味生意的收入,光靠种地,日子怕是不太好过,他们自然高兴不起来。 第二天,徐福贵和来顺同往常一样,早早起床,在天边还翻着鱼肚白的时候,就走出了徐家村,踩着列石经过无名河道,朝县城走去。 “少爷,以后我们是不是不用这么早起床了?”来顺长大嘴巴,打了个大大的哈欠,问道。 清晨的风有些冷,徐福双手抱胸,缩着脖子嗯了一声,“明天就可以多睡会儿了,不用天天走个几十里路。” 来顺将裤腿挽起来,微微一用力,小腿上的肌肉线条分明,他嘿嘿一笑,“村里那些姑娘暗地夸我有力气嘞。” “那你看上哪家姑娘没有?你这岁数也差不多了,也该张罗着结亲生子。” 来顺眼珠子转了转,“我得好好想想,村里的太熟了,我觉得其他村倒是有几个长的漂亮的” 第一百章 杜玉枝受伤 清晨。 万籁俱静。 东边地平线泛起一丝丝金黄的光亮,无声浸润着浅蓝色的天幕。 浓雾笼罩整座原西县城,晨曦将浓雾染成一大片金海,唯美绝伦。 待朝阳完全从山后升起,上升的温度一点点驱散浓雾的时候,徐福贵和来顺的身影出现在了原西县城外面。 厚重的露水打湿了他们的眉毛,连粗布衣服摸上去也是湿润的。 土公路上零零散散有几个路人,两人跟随这几个路人一起朝城门走去。 城门洞口站着四个大兵,松松垮垮的站着,不断打着哈欠,期待的看着他们。 “站住,排队搜身。” 一番令人厌恶的搜身之后,走进县城,来顺好奇问道:“哥,这几个狗杂种咋一直没搜到你身上揣的钱。” 徐福贵嘿嘿笑了声,“几个蠢猪一样的东西,能搜到就怪了。” 他给放在空间里了,这几个大兵咋可能搜得到。 街道上冷冷清清,许多商铺都紧紧关着大门,来往行人更是个个愁苦满面。 “行行好,把我家闺女买了。” “哪位好心的大爷能给口吃的,我什么都能干,不要工钱,能管口吃的就行。” 哭泣声时不时从各个地方传来,听的人心里发慌。 来到王氏酒楼前面,将卤味摊子抬出来,摆放好卤味,来顺坐在板凳上,看着冷清的街道,嘀咕道:“今天怕是又卖不了多少。” “想这么多干啥,明天就不卖了,对了来顺,今天咱得把卤味摊子给抬回家去。” 来顺看了摊子一眼,脸上露出苦色,徐福贵又说道:“等会儿再说,或者先放着县城,等哪天得空了再给抬回去。” 他自己有空间,找个机会自己单独来县城,轻轻松松就可以把卤味摊子给搬到家里。 挽起袖子,拎起菜刀,徐福贵切了两份猪头肉,用油皮纸给包好。 给旁边的康包子递过去一份,“康大哥,我也不干了。” 康包子沉默低头,叹了一口气,“我怕是也干不了多久,实在没什么赚头。” 来到王氏酒楼里面,惊另外一份猪头肉递给周掌柜,“掌柜的,这些日子麻烦你了,打明天起,这生意我就不做了。” 周掌柜好奇的看了他一眼,“怎么?做不下去了?” 徐福贵点点头。 周掌柜敲了敲桌子,“福贵,既然你不做了,那不如把卤味的方子卖给我。” 徐福贵笑了笑,“这事儿容我琢磨琢磨。” 周掌柜笑呵呵的点头,“不急,你慢慢想,想通了随时来找我,价钱一定满意。” 从王氏酒楼出来,他看了看紧闭大门的通友茶酒馆,微微皱了皱眉。 往常这个时候,茶酒馆的大门不是早就开了吗,今天却一反常态。 “福贵,昨晚县城可闹了不小的动静,和通友茶酒馆的关系可不小。”康包子没什么生意,闲聊道。 徐福贵心里一动,不动声色问道:“闹了啥动静,我还纳闷呢,这通友茶酒馆咋还没开门迎客。” 康包子没有卖关子,直接说道:“昨晚我刚上床,就听见这边传来几声枪响,惊的我一家几口子都不敢睡觉。” “过了半饷,外面就传来几声大喇叭,说是通友茶酒馆是敌细分子,已经被铲除,让我们找出身边可能存在的敌细分子,找出一个大力奖赏。” 说着,他啧啧摇头,“真没想到,这通友茶酒馆居然是敌细分子,你说这杜老板的生意做的这么好,为啥要和新兔那边的人扯上关系。” 徐福贵追问道:“茶酒馆里面的人全部都被杀了?” “这我倒不知道,大喇叭是这么说的,谁知道呢,这世道越来越不太平了,我也在琢磨,这包子生意要不要停一段时间。” 徐福贵没说话,心里微沉。 不对啊,杜玉枝不应该出事的,她日后还要成为地区的大领导,现在怎么可能出事? 他心里有种不详的预感,该不会是因为自己重生回来,加入新兔组织的原因,导致杜玉枝出事? 他微微摇头,将脑海中多余的心思甩出去,准备出城以后,找个地方把消息汇报给上面。 生意冷清,日山三杆的时候,一群穿着黄皮衣裳的大兵突然闯进这条街,胶鞋踩在石板路上,发出哒哒哒的声音。 这群大兵径直来到通友茶酒馆前面,取出封条,将大门给封上,转身大声道: “通友茶酒馆疑似敌细分子,奉劝各位,对于敌细分子,知情不报者,同罪!主动举报者,有赏!” 说完,这群大兵横冲直撞离开,路上行人赶忙避开。 待这群大兵离开以后,行人对视一眼,默契转身离开回家,这县城一时半会儿是不能待了,省的殃及池鱼。 来顺看着空荡荡的街道,百无聊赖道:“今天怕是一个卤蛋都卖不出去。” 徐福贵注意力没放在卤味上面,一直隐蔽的观察周围。 临近正午时,徐福贵尿意上涌,让来顺照看摊子,他来到一旁的巷子,刚解开腰带,便看到墙壁上刻着一个三角形。 暗号! 他猛然抬头,仔细观察四周,往小巷深处走去,来到一处堆满柴火的地方,墙壁上刻着两个三角形。 “玉枝同志?”徐福贵压低声音喊了一声。 话音刚落,柴垛后面传出一道声音,“福贵同志,我在这儿。” 来到柴垛后面,杜玉枝坐在地上,面容痛苦,徐福贵蹲下去,“玉枝同志,发生什么事了?” 杜玉枝摇摇头,“说来话长,情报点暴露了,还好情报资料和发报机都在你那里,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徐福贵看了看她染红的衣袖,瞳孔一缩,“你中弹了?” 杜玉枝点点头,“没有大碍,擦了一枪,没有伤到骨头。” “那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做?” 杜玉枝冷静道:“要先想办法出城,向上面汇报情况,同时联系钟守正同志,我们有更重要的任务要进行。” “福贵同志,你有办法将我送出城吗?” 徐福贵点点头,“我知道有个地方可以出城,应该没人发现” 第一百零一章 营救重要同志 云溪县城说不上大,但也说不上小,出口肯定不会只有几个。 徐福贵在这里生活了这么久,毫不夸张的说,他闭着眼睛都能在县城里行走。 尽管全城都有大兵在搜索,但徐福贵依旧轻松的将杜玉枝带出了城。 “玉枝同志,到底发生了什么?好端端的怎么就被发现了?”城外的一片玉米地里,徐福贵问道。 五月份的玉米还处在生长的季节,约莫有半人高,两人蹲在地上,丝毫不起眼。 杜玉枝解释道:“前两天我得到消息,一位很重要的同志被关押在了云溪县城的大牢里。” “就在我打探具体消息的时候,被人给发现了手脚,到了晚上,一群大兵直接闯了进来。” “情况紧急,我只能先从后院撤退,不过这些大兵全城搜寻,我只能躲在隐蔽的巷子里。” “福贵同志,还好有你,不然这次我真的凶多吉少。” 徐福贵又问:“那接下来我们如何行动。” 杜玉枝显然早就想好了,“发报机在什么地方?” “被我藏起来了,在我家里。” “你回去后立马给钟守正同志发消息,让他来配合我们营救大牢里的同志,另外要向上面汇报具体情况,请求指示。” “如何营救?” 徐福贵感觉困难重重,就他们这几个人手,枪都没几把,怎么从大牢里把人给救出来? 别到时候人没救出来,还把他们给搭进去了。 他不怕死,但他怕死了以后家里没人。 杜玉枝面色沉重,摇摇头,“目前还没有思绪,总能有办法的,这位同志十分重要,我们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将他营救出来。” 徐福贵好奇问道:“这位同志是什么身份?” 杜玉枝瞥了他一眼,“身份暂且保密。” 徐福贵乖乖闭嘴。 “好了,我们快走,这里还是不安全,我在小河村还有一个据点,以后我们就在小河村外面的树林里联系。” 徐福贵摇头,“来顺还在城里等我。” “对了,还有来顺,这次人手不够,我觉得需要来顺的帮助。” 徐福贵有些犹豫,“来顺笨手笨脚,万一坏事了怎么办?” 换做以前,他肯定愿意让来顺和他一起加入新兔组织。 但今时不同往日,杜玉枝闹出了这么大的动静,接下来的动作也危险无比,来顺此时加入,不是让他往火坑里跳吗? 家里现在就他们两个劳动力,不管怎么样,都得留下一个。 “福贵同志,你的信仰似乎有些动摇。” 徐福贵挺直腰杆,“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为了新兔。” 杜玉枝点点头,又和他交代了一些事情,然后悄悄从玉米地里出去。 徐福贵蹲在原地,捏碎一块干泥土,拍拍手,起身朝县城里走去。 “哥,你咋去这么久?” 徐福贵摇摇头,看了眼摊子上剩下的卤味,面无表情道:“收摊,摊子先放在王氏酒楼里,改天我想个办法送回家去。” 来顺点点头,唉声叹气,“今天几乎没卖出去啥,剩下的卤味该咋办,要不我们去其他地方吆喝吆喝?” “不用了,先拿回去再说,吃不完送给村里人也行。” “啊?这么多呢,白白送出去?” “都是一个村的,不说这些。” 将卤味打包好,两人走出县城,徐福贵趁机将杜玉枝的事情给交代了一遍。 来顺越听,表情越来越兴奋,“少爷,你居然加入了新兔组织,还要去执行任务,带上我,带上我呀。” 徐福贵敲了一下他的脑门,“你是不是虎?这和种地可不一样,万一出了差错,是要掉脑袋的事儿。” “你考虑清楚了,只要你不愿意,谁也管不了你。” “少爷,你做啥我就做啥,反正我得赖在你后面。” 徐福贵笑骂一句憨货,点点头,“成,不过这事儿别和我爹娘家珍他们说,省的他们担心。” “嘿嘿,我指定不说。” “来顺,你可得机灵点儿,别啥事儿都冲在前面,咱两打个下手就行了,想来杜玉枝也不会为难我们。” “少爷,你说啥我就做啥。” 回到家,家珍看到还剩这么多卤味,叹了一口气,没有说什么。 凤霞倒是很高兴,“爹,这些肉我是不是都可以吃。” 徐福贵点点头,“凤霞想吃多少就吃多少,这次吃了,以后很久都吃不了咯。” “福贵,剩下这么多卤肉,咱们也吃不完,要不给邻里送些过去?”徐母问道。 徐福贵答应下来,将猪头留下来,其余的卤味切成小份,给关系亲近的人家送去不少。 凤霞偷偷藏了两个卤蛋,不料被徐父给发现了。 “嘘,爷爷,你别跟我娘说,我要拿去给大双小双吃。” 徐父笑着指了指她,“好,爷爷不说。” 家珍好笑的看了她一眼,装作没有看到,倒了一杯水放在福贵旁边,“别想太多了,大不了我们少吃点儿就是了。” 徐福贵松开眉头,笑了笑,他担心的是杜玉枝的事儿。 闯大牢救人,危险不小,希望他的运气能和前世一样好,屡次死里跳生。 吃完午饭,徐福贵找个时间,出去将电报发给省城的钟守正和上面,很快得到了回应,钟守正将会带领两个小队的人过来支援。 徐福贵松了一口气,有这么多专业的情报人员,他和来顺应该只需要做一些边缘的事情。 五天时间眨眼而过。 天气越来越炎热,徐福贵穿着一身白色短褂,带着来顺来到了小河村附近的小树林。 当他们到的时候,十多个人浑身正气,眼神精明,动作干练的人已经坐在里面。 杜玉枝站在最中间,言简意赅道:“人到齐了,我是这次行动点的负责人,为了行动顺利,大家先互相认识一下。” 每个人快速的介绍了一下自己,徐福贵有样学样,将每个人的相貌和名字记在心中。 “福贵,情报资料和发报机带来了?”互相熟悉以后,杜玉枝压低声音问道。 徐福贵点点头,将身后的背篓放下来,解开灰布,露出保存完善的资料和发报机 第一百零二章 夺宝行动 火炉似的骄阳悬挂在高空,向地面抛洒下无穷无尽的热量,大风扬起沙尘,翠绿的树木随风摇摆。 阳光穿过树叶缝隙,光斑打在杜玉枝的笑脸上,“福贵同志,你做的很好,组织会记住每一个人的功劳。” 徐福贵挺直腰杆,“为人民服务。” 杜玉枝点头,环顾四周,“这次营救对象的身份全程保密,下面我们开始分配任务。” “钟守正,你带领一队” “黄波,你带领二队” 众人一边听,一边拿出纸笔记录,徐福贵听了半饷,都没有听到他和来顺的任务,内心不禁松了一口气。 正当他高兴的时候,杜玉枝突然看着他,“福贵同志,来顺同志。” 徐福贵重新挺直腰板,来顺有样学样,脸上带着激动的神色。 “你们两同样也有任务,而且任务至关重要,你们发挥自己本地人的优势,进城打探大牢附近的地形,哨兵等等消息。” “另外,还需要负责运输枪支进城,我们营救出来后,同样需要你们带路。” 意思就是不用参加战斗。 徐福贵敬了一个礼,“保证完成任务。” “保证完成任务。”来顺瓮声瓮气,敬了个不伦不类的礼。 “好,这事儿需要尽快,我们要尽管把陈同志从大牢里营救出来。” “这次的行动代号为,夺宝!” “大家还有什么问题吗?” 钟守正举手,“玉枝同志,我们的枪支不够,总不能让同志们赤手空拳。” 杜玉枝的眉头轻轻皱起,“这的确是个问题,可是我们深在敌后,哪里能搞到枪支?” 徐福贵眼睛一亮,说道:“我知道哪里有枪支。” 杜玉枝期待的看着他,徐福贵严肃道:“我们村的恶霸地主有枪,起码都有五杆步枪,子弹不知道有多少。” 来顺露出灿烂的笑容,“对,去年龙二还和城里的混混头子火并,我们村所有人都知道。” 说完,两人对视一眼,纷纷从彼此眼里看到了不怀好意。 “哦~” 杜玉枝拉了个长音,“仔细说说这什么龙二的情况。” 徐福贵添油加醋说了一遍,众人听完以后,纷纷呸了一声,“这龙二真不是东西,放在北方,早就被枪毙了。” “就搞他了,他只有两个手下,咱们这么多人,收缴龙二的枪支,咱们的枪支就够了。” “就是,正好为民除害,反正我们将陈同志营救出来,也不能在这地方待了。” 杜玉枝拍板下了决定,“好,福贵,等你探查好大牢的情报,我们就去把龙二的枪支给缴了,然后开展营救行动。” 徐福贵重重点头。 从小树林出来,徐福贵戴上宽边草帽,遮住火辣辣的阳光,嘴角的笑容怎么都掩饰不住。 “嘿嘿,少爷,这背后有人就是好使,这下龙二这杂种可算是完蛋了。”来顺迈着八字步,高兴笑道。 “龙二这种人,迟早都得完蛋,算便宜他了,当了一年的地主。” 来顺眼里露出凶光,“要是一枪就把龙二打死,是不是太便宜他了。” 徐福贵将路上一颗石子踢开,“你还想动枪?你觉得杜玉枝他们会浪费子弹?” 来顺眼珠子转了转,小声道:“少爷,你说到时我们要不要趁机把房契和田契给找出来,龙二要是死了,这些东西不就是咱们的了?” 徐福贵拍了一下他的脑袋,“你特么是新兔组织的人,不是山上的土匪,想屁吃呢?顺手拿点儿值钱的东西就行了,房契田契你拿了也没用,别人不认。” 地契这玩意儿可是烫手山芋,他可不想与地主扯上什么关系。 刚刚交代龙二情况的时候,他都没有说自己以前是地主家的少爷。 来顺哼了一声,“我就是不想龙二这家伙好过。” 徐福贵拍了拍他的肩膀,“放心来顺,新兔以后肯定会取代南方部队,到时候我们在组织内部,还怕没手段收拾龙二?” “不过,就龙二自己做的那些事,估计都不用我们动手,新兔一成立就得被枪毙。” “少爷,万一新兔输了呢。”来顺担心道。 当前局势对新兔不利,南方部队表面上的实力看起来太强大了。 加上南方部队刻意宣传,普通百姓对新兔的影响并不好。 来顺也是之前听杜玉枝说过北方的情况,这才没有偏见,但对新兔的实力依旧有自己的怀疑。 徐福贵自信的笑了笑,“放心,新兔一定会胜利的。” 来顺哦了一声,变忧为喜。 回到家,徐福贵对家珍道:“我和来顺去山上找柴火,明天去城里卖,换点儿钱回来。” 家珍拍了拍他身上的灰,低声道:“你别累着自己了,家里不缺钱用的,我那木盒里还有好多钱呢。” 徐福贵笑了笑,拍拍胸脯,发出砰砰砰的声响,“不累,闲着也是闲着,顺便去城里看看生意好做不好做。” “爹,明天你要进城吗?”正看着有庆睡觉的凤霞听了,转头问道。 徐福贵点点头,凤霞刚要说话,家珍便板着脸道:“凤霞,是不是又想让你爹给你买东西?” 凤霞狡黠的笑了笑,摇摇头,“不是,我才没有想买的东西。” “那你想说什么?” 凤霞脸不红心不跳的回道:“我就想和爹说早点儿回来,爹不在我会想他。” 徐福贵大笑一声,走过去蹲下身,捏了捏她肉嘟嘟的小脸,对着她耳朵小声道:“明天爹给你买烧饼回来。” 凤霞看了家珍一眼,咯咯笑道:“爹,你胡子挠得我好痒。” 家珍无奈看了他们一眼,看了看徐福贵的头发和胡子,点点头,“确实该剪了。” 徐福贵摸了摸自己的头发和胡子,“长吗?” 家里有铜镜,不过他忙的根本没时间照镜子,也不知道自己平常是个傻样儿。 接过家珍递过来的铜镜,镜子里的人胡子拉渣,凌乱的长发被草帽盖住,只在额头露出几股,额头挂着汗珠。 脸蛋还算干净,肤色呈小麦色,五官并不出众,但相当耐看,深邃的眼神里带着一丝沧桑。 他笑了笑,有些舍不得放下铜镜,“咋看起来这么年轻” 第一百零三章 如实交代 “还年轻?就这大半年的时间,不知道老了多少了,以前出去,别人看着还以为是个娃娃呢。” 家珍说着说着,眼眶突然红了。 用修长的手帮他整理了一下衣裳,“全是自己造的,好好的少爷不当,现在知道苦了。” 徐福贵高兴的笑了,他知道家珍是在心疼自己,将手里的铜镜放下,“不苦,一点儿都不苦。” 家珍噗嗤笑了一声,擦了一下眼角,“你怎么还是这么没心没肺,我都不知道,你咋能受得了这份苦。” 徐福贵挠挠后脑勺,“家珍,我真没觉得苦,最多就是吃的不好,委屈你们了。” 每天要干的活确实很多,但是重生回来后,身体增强了许多,每天再累,抱着家珍睡上一觉,照样精神满满。 充实的日子反而让他充满了干劲,每天都是乐呵呵的。 家珍看着他这幅模样,也不由得笑了,将他按在板凳上,“你坐着,我去拿剪刀。” 旁边纸布鞋的徐母轻笑一声,“福贵,能娶到家珍,是你上辈子做牛做马换来的。” 徐福贵嘿嘿笑了笑。 家珍从房屋里拿出剪刀,仔细的将他的长发胡子给剪去。 剪刀自然没有专业的剃须刀剪的干净,不过徐福贵也感觉清爽了许多,拿出铜镜一看,自我感觉又好看很多。 “家珍,你把我打理的这么好看,不怕我出去有狐狸精勾搭我?”他开玩笑道。 家珍拿着剪刀比划了一下,徐福贵连忙道:“说笑的,说笑的,外面的狐狸精哪有你漂亮,我这辈子,有你一个人就够了。” 家珍看了徐母一眼,低下头,“你乱说什么,我才不是狐狸精,你要出去鬼混就去,反正我也管不住你,只要你心里还有这个家就成。” 家珍永远都是逆来顺受,徐福贵心疼的握着她的手,“我又说错话了。” 家珍慌忙的收回手,“你干嘛!” 徐母哈哈笑了一声,“年纪大了,眼睛也花了,针线都看不见咯。” 家珍羞的跑进屋里,徐福贵愣了一下,好笑的摇摇头,他忘了这个时代还相当保守。 除非是夜晚的床上,不然夫妻两要是有亲密的动作,会被别人笑话。 甚至有些地方,夫妻两在外面的时候,一条板凳都不能一起坐。 “来顺,走了。” 来顺连忙起身,徐母在身后嘱咐道:“你们两留点儿心,别把刀落在自己身上。” 阳光很晒,山林里虽然处处都是林荫,但稍微一动,便是一身的汗水。 两人来到水桐树林,这种木柴最受那些城里人喜欢,烧起来的青烟相对要少许多。、 树林里有不少倒在地上的水桐木,几乎都是他们以前砍倒,任由这些树木风吹雨晒变成干柴。 此时他们只需要将干柴收集起来,用柴刀砍成长短一致,然后捆起来就成。 一捆柴整整齐齐,看起来赏心悦目,去柴行应该能卖个好价钱。 两人手脚麻利,日薄西山,太阳距离山头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他们就扛着两捆木柴走下山来。 “哟,福贵,来顺,这柴捆的这么漂亮,是要拿到城里去卖?”村里人看到他们,问道。 “哈哈,就是拿去城里卖的,换点儿钱用。” “那你明天顺便帮我带一斤盐回来,你等我一下,我进屋给你拿钱。” “我要买些针线,你也顺便帮我买了。” 村里人听见他要进城,纷纷说道,徐福贵一一记下。 现在进城要收入城费,一般很少有人愿意进城,经常让进城的人帮忙买东西。 说实话,如果不是有任务,徐福贵同样不想去城里,不单单是五个铜钱的入城费,主要是城里不太平。 上辈子就是去城里请郎中,结果郎中还没见着,就被部队拉去当了壮丁。 但他的运气好像又挺好,战场上死了这么多人,他偏偏好胳膊好腿的回来了。 回到家,徐福贵拿出纸笔,将村里人要买的东西一一记下,省的明天遗忘了谁的。 晚上的吃食和村里其他人差不多,煮了一锅水多饭少的稀饭,配上腌菜。 唯一好一点儿的,便是切了一盘咸鸭蛋,一人有一小块。 徐福贵三两下喝完后,苦着脸道:“咱家也不是没粮食,咋吃的这么寒酸。” 徐父哼了一声,“你还当是以前当少爷的时候?把肉塞到你嘴里你都不吃?” 家珍把自己的咸鸭蛋放在他面前,笑盈盈的说道:“吃。” 徐福贵将蛋壳剥去,放在她的碗里,“你吃,有庆还指望你呢。” 说完,拍拍自己的肚子,“我吃饱了嘞。” 有庆的哭声恰巧从里屋传出来,徐福贵示意家珍他们继续吃,他走进里屋,将有庆抱了起来。 给他换掉脏的尿布,屁股洗干净,抱着他在屋里走来走去,嘴里发出奇怪的声响逗他。 有庆咧开嘴笑了,露出几颗白白的牙牙,笑的声音很小,声带还没有发育好。 “爹,弟弟什么时候才能长大,我想和弟弟一起玩儿,还有,娘不让我抱弟弟,说我抱不动,我明明抱的动。”凤霞站在板凳上,手里拿着筷子说道。 徐福贵笑了笑,“弟弟很快就长大了。” 吃完饭,徐福贵烧了一锅热水,提着木桶来到澡屋,舒舒服服的洗了一个澡。 从澡屋出来,星宿稀疏,月亮像是白玉瓷盘一样,静静悬挂在高空,清凉月光落下,地面像是落了一层盐。 走进屋里,钻进被窝,轻轻抱着家珍,一双眼睛看着窗外,半点儿睡意都没有。 “福贵,你心里是不是藏着事儿?”怀里的家珍突然说道。 徐福贵摇摇头,“没有,别瞎想,睡。” 家珍摸着他结实的胸膛,认真道:“我能感觉你心里有事儿。” 徐福贵犹豫一下,还是决定将自己加入新兔组织,以及接下来执行任务的消息给她交代了一遍。 他不能保证任务万无一失,如果自己真的出了意外,家珍至少能知道自己去哪里了。仟千仦哾 家珍听完以后,紧紧搂着他的脖子,久久没有说话 第一百零四章 打探大牢 第二天,天朗气清,惠风和畅。 徐福贵穿着一条黑色长裤,上身着一件灰白色短褂,头上戴着宽边草帽,将一个布包放在肩头,扛着木柴朝县城走去。 布包是用不要的衣裳缝成的,放在肩头,可以防止肩膀被重物磨破。 两人的力气都很大,十多里的路,基本上没停歇几次。 来到县城,城门口的守卫依旧森严,不过徐福贵经常来往县城,和他们倒是混了个熟练。 “卤味不卖?改卖柴火了?柴火能卖几个钱,快些继续卖卤味,搞得兄弟们下酒菜都没有。” 这几个人大兵嘻嘻哈哈的说道。 徐福贵随口应付两句,交了入城费,和来顺一起走进了城里。 街道上依旧没啥行人,两边的很多店铺也紧紧关闭,偶尔遇见一个路人,脚步也是急匆匆的,似乎街道上有脏东西一样,不敢过多停留。 “掌柜的,柴火收不收,什么价钱?”来到柴行外面,徐福贵擦了把额头的汗水。 “收收收。”穿着黑绸长衫的掌柜连忙走出来,这两天人们不愿意进城,庄稼人也没有心思砍柴火进城来卖。 可城里的家家户户每天都要烧火煮饭,他柴行里的存量卖不了几天,此时正愁的不行。 一走出来,他抬头一看,眉毛跳了挑,“诶,你是不是徐家少爷来着?” 徐福贵摇摇头,指着地上的两捆木柴,“这木柴你收是不收,价钱怎么样?” 掌柜这才低头查看两捆木柴,“嚯,捆的可真整齐,水桐木是,上好的柴火,咱们还是按照以往的价钱,五十个铜钱?” 徐福贵嗤笑一声,“掌柜的,你看我们两像不像是傻子?就这个世道,还有几个敢进城的?” “是,是。”掌柜点头,脸上丝毫不见尴尬之色,“是我疏忽了,那就六十个铜钱,这可不少了?” “得,我还是去其他地方,你这人心窝子都是黑的。” 徐福贵作势要走,掌柜连忙拉住他,“行行行,七十个铜钱总行了,再多我就要亏本了。” 徐福贵笑嘻嘻的放下柴火,“行,就七十个铜钱。” 掌柜的让他们将柴火扛到后院去,他去取七串铜钱出来,一串二十个铜板。 “下次再来,最好和其他人说一声,柴火价钱涨了,能赚一笔。”将钱放在他们手里,掌柜的嘱咐道。 徐福贵敷衍应了一句,将属于来顺的七十铜钱给他,迈步就想出去。 不料掌柜突然拦住他,再次问道:“你是徐家少爷,我以前见过你,忘不了。” 徐福贵嘿嘿一笑,“我再不是少爷了,怎么?掌柜有什么发财的法子,指点指点?” 掌柜自嘲笑了笑,“我就一倒卖木柴的,能有啥发财的点子,倒是你,怎么成这幅模样了,差点儿叫人认不出来。” 徐福贵摆摆手,“走了。” 掌柜在后面喊道:“以后砍了木柴还往我这里来,我再给你让五个铜钱。” 徐福贵头也不回的挥挥手,“记住了,下次一定。” “哥,咋走哪儿都有人认识你。”来顺将铜钱仔细揣好,问道。 徐福贵耸耸肩,“谁让我这败家子的名号这么响呢,走,先去打听打听大牢是个什么情况。” 来到大牢,徐福贵不敢太靠近,装作路过,用余光打量大门和哨兵的位置。仟仟尛哾 云溪县城毕竟是个小县城,保卫措施不像是电视上的看上去那么森严,但大牢依旧是高墙铁门,每时每刻都有哨兵在巡逻。 大牢斜对面有一家面馆,徐福贵带着来顺走进去,一人点了四两面条,不断用余光观察大牢的情况,一一在脑海中记下来。 按理说,大牢里面的布防情报才是最重要的,但他一个普通人怎么可能知道大牢里面的情况,他只能尽力而为。 很快,面条上来,来顺没心没肺的大口吸溜面条,徐福贵在桌子底下踢了他一脚,“别特娘的吃这么快。” 来顺哦了一声,放慢速度,同样用余光打量,但看了半饷,也没有看出什么名堂,干脆不再费脑筋。 吃完面,大牢外围的情况基本上也看清楚了,没有他想象中的森严,就是不知道大牢内部是个什么情况。 “哥,我们不观察了?”走出面馆,来顺低声问道。 徐福贵摇摇头,“别做的太明显了,我们先去把村里人带的东西给买了。” 拿出记录好的清单,走在火辣辣的太阳底下,一一将需要的东西给买好。 路过青楼的时候,两个流里流气说的话突然吸引了他。 “呸,特娘的,上面的人简直不是东西,老子从大牢出来,一点儿表示都没有。” “唉,我们就是小喽啰,入不得上面的眼,兄弟,委屈你了。” 那两个人骂骂咧咧了好一会儿,另一个人像是掉了什么东西转身回青楼找,另一个刚从大牢出来的青皮混混捂着裤裆朝巷子里走去。 “嘘,嘘~” 他吹着口哨,刚解开裤腰带,两只铁钳般的手臂猛的从后面伸了出来,捂着他的口鼻,拖着他来到了巷子深处。 “唔,唔” 他下意识挣扎,但感觉自己就像是刚出生的婴儿一样,毫无反抗的余力。 来顺从背后捂着他的口鼻,徐福贵趁机拔下他的衣服,罩住他的脑袋,拳头毫不犹豫招呼过去。 每一拳落下,这倒霉的青皮混混便发出一声痛哼,更是吓的不断抽搐。 打了有五六拳,徐福贵看了眼身后,确定没有人,沙哑着嗓子问道:“你刚从大牢出来?” 青皮混混颤抖着声音回道:“是,是,不知招惹了哪位老大,可否留我一命,我什么活都能干。” “哼哼,向你打听几个问题,说得好,各自相安无事,说得不好” “老大尽管问,小的肯定老实交代。”徐福贵话还没说完,这人立马结结巴巴的回道。 接下来徐福贵开始向他打听大牢里的情况,这人似乎完全没有隐瞒,大多数问题脱口而出,少数问题回忆了一番。 得到想要的所有答案后,徐福贵给来顺示意了一个眼神,来顺提起膝盖撞了一下青皮混混的肚皮,随后两人撒腿就跑 第一百零五章 报复龙二 “啊!” 一声痛叫从巷子深处传出来,从青楼走出来的另一个人听见声音,连忙走过去。 “烂头,烂头,你被人打闷棍了?” 听见好兄弟的声音,烂头这才确认那两个凶人离开,将头上罩住的衣服扯开,露出了鼻青脸肿的猪头。 “烂头,你说,到底是谁打的你,我们和上面说,这个事儿一定不能这么算了。” 名为烂头的青皮混混闻言,先是吐出一口苦水,后怕的摇摇头,“我不知道,我没看见他们长什么样子,只知道是两个人。” “狗日的,连我们都敢招惹,走,我们找董老大,让他为我们做主。” 烂头拉住他,摇摇头,“算了,我没事,就是挨了几拳,董老大是什么人你又不是不知道,才不会操心我们的贱命。” “难道这事儿就这么算了?对了,那两个人为什么要打你?” 烂头摇摇头,“我不知道,你别问了,我们回去,别让人看了笑话。” 他打算将这件事埋在心里。 敢打听大牢里的事,要做的事肯定和劫狱有关,这等凶人,不是他一个小喽啰可以招惹的。 就当是自己运气不好,吃个亏算了。 另一边,徐福贵和来顺直接来到城门口,一番检查后出了城。 “哈哈哈,爽,太爽了,少爷,还是你聪明。”来顺使劲挥舞几下拳头。 徐福贵揉了揉拳头,“狗日的骨头真硬。” 来顺后悔道:“我该多打几下的,这些狗杂种平时不做好事,打死了都是活该。” “行了,走,去据点找杜玉枝和其他同志。” 来到小树林,这里随时都有同志在等他,见他来了以后,连忙去通知杜玉枝和其他人。 “福贵同志,打听到了什么?”杜玉枝期待问道。 徐福贵将地面的落叶给踢开,随手找了根树枝,开始介绍大牢的情况。 其他人听的很仔细,拿出纸笔不断记录。 说了半饷,直到口干舌燥,徐福贵舔了下干裂的嘴唇,“就这些了。” 杜玉枝合上本子,重重拍了拍他的肩膀,“福贵同志,我真心感谢你的奉献。” 随后就没他什么事了,杜玉枝和其他人开始商量夺宝计划的细节。 他虽然不用参加行动,但还是认真听,不过他毕竟是业余的,听的半懂不懂。 “好,为了避免夜长梦多,也为了避免陈同志遭受更多的牢狱之灾,我们现在就去福贵村里,将徐家村地主的枪支收缴,今晚好好休息一下,明天半夜就开始行动。” “是!”众人铿锵有力的回答。 “福贵,来顺,你们的任务十分艰巨,等枪支收缴完后,明天一早你们要先办法将枪支弹药送到城里,有没有困难,提出来我们一起解决。” 徐福贵摇摇头,“我们会把枪支弹药放进木柴里,不会被大兵发现的。” “好,那我们现在就出发去徐家村。” 徐福贵和来顺一听,眼睛发亮,连忙起身带路。 “福贵,来顺,你们再给我说说你们村地主的情况,避免发生意外。” “好,龙二宅子里有两条大黑狗” 回到徐家村的时候,已经是下午时分,在村口外的竹林里,杜玉枝弯着腰看着前面的高墙大院,纷纷咒骂起来。 “这地主果然是个吸血鬼,不知道吸了多少血,才建起这么好的院子。” “这一眼过去的土地全是地主的?哼,等会儿大家伙儿手下可千万别留情,必须好好教训这地主。” “等着,等我们组织接管这里,就是这些恶霸地主掉头之时。” 对付这种地主,杜玉枝不怎么放在心上,随便安排了一下行动计划,用头巾遮住面庞,众人便悄悄摸进院子里面。 两只大黑狗还没来得及狗叫,就直接被割喉,府里的下人统统被枪指着关到一间屋子里,每个人的眼睛都被蒙上。 徐福贵和来顺同样将脸遮住,草帽压的极低,跟随杜玉枝来到了龙二的屋子。 龙二昨晚在县城赌了一个通宵,此时正在屋里睡午觉,心有所感睁开眼睛,黑黝黝的洞口立马映入眼帘,惊的他打了个激灵。 “谁!” 刚说出一个字,睁大眼睛看清楚屋里的十多个陌生人后,颤抖着抱拳,“各位好汉,不知在下哪里得罪了各位,有话好好说。” 杜玉枝压低声音,“把你所有的枪支弹药交出来。” “好,好,我我这就拿,这就拿。” 龙二哆哆嗦嗦掀开被子,光脚他在地面上,打开衣柜的暗格,拿出两个很大柳条箱。 杜玉枝打开以后,看到里面的五杆步枪三支驳壳枪,冷哼一声,“一个小小的地主,家里居然有这么多军火。” 龙二跪下磕头,“不敢了,以后再也不敢了,烦请各位帮忙把这些东西带走,绕我一条狗命。” 杜玉枝厌恶的看了他一眼,转身对着徐福贵说道:“接下来交给你们两,把他给我绑起来。务必不能让他坏了我们的大事。” 很快,杜玉枝和其他人提着柳条箱出去清点枪支弹药,只剩下徐福贵和来顺。 看着不敢抬头的龙二,徐福贵和来顺对视一眼,先是将他的眼睛蒙上,拿出早就准备好的麻绳,将他捆了个结结实实。 “两位好汉,不要动手,不要动手,我床底下有银元,有很多银元。” 龙二吓的浑身都软了,下一秒,嘴巴就被臭袜子塞上,呜呜呜的说不出话来。 徐福贵举起一条黑木板凳,猛的砸在他腿上。 随着咔嚓一声,龙二的右腿明显弯曲了一个角度,整个人疼的缩在地上,满脸通红,额头青筋直冒。 来顺更狠,用尽全身力量踢了他下身一脚,徐福贵隐约听到了一声蛋碎的声音。 见来顺还要动手,徐福贵拉住他,摇摇头,转身来到床前,将床底下的银元全部拿了出来,意念一动,银元出现在了空间中。 旁边的来顺顿时瞪大双眼,徐福贵淡淡笑了笑,食指竖在嘴边。 来顺虽然一根筋,但不是傻子,眼里露出恍然的神色,随口咧嘴笑了笑,拍了拍胸脯,点点头 第一百零六章 家珍心里踏实了 来顺和他的关系,比亲兄弟还要近,加上以后和他一起执行任务,空间的秘密迟早会暴露。 所以徐福贵不介意提前给他打个预防针,他相信来顺不会做出不利他的事情。 果然,来顺虽然很惊讶,但更多的还是兴奋,拍了拍胸脯,表示不会说出去。 “怎么样,搞定了吗?” 来到院子里,杜玉枝问道。 她在外面听到了些许动静,但她并不打算阻止。 龙二是个恶霸地主,想来他俩平时被压榨的不少,有报复行为也在情理之中。 徐福贵点点头,“保证不会坏了我们的计划。” 杜玉枝犹豫一下,还是问了一句,“没有把人打死?” 徐福贵摇头。 “那就好,这是所有的枪支弹药,接下来就看你们的了,明天我们会分批进城,在计划开始之前,一定要把所有的枪支弹药运进城里。” 徐福贵点头,面色沉着平静,“交给我和来顺。” 见他这幅模样,杜玉枝似乎也平静下来,吐出一口浊气,“好,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为了新兔。” “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为了新兔。” 杜玉枝带着其他人离开,留下了两个装着枪支弹药的柳条箱。 徐福贵意念一动,柳条箱顿时出现在了空间里面,旁边的来顺再次瞪大眼睛,似乎想看清楚他是怎么做的。 “出去说。” 两人快速离开大宅子,来顺终于忍不住问道:“少爷,你是不是遇到神仙了?”仟千仦哾 徐福贵笑着摇摇头,“不知道,算是,来顺,这件事情太过离奇,千万不可让别人知道。” 来顺重重拍了几下胸脯,“放心少爷,我一定烂在肚子里,连根叔老爷他们我都不说,不然让老天降道雷劈死我!” 徐福贵将他指天的手按下来,“行了,现在知道我怎么有信心把枪支弹药运到城里去了?” 来顺高兴点头,“我就说嘛,怎么每次那几个大兵都找不到少爷你身上的钱,我家少爷可是见过神仙的人。” “神仙” 徐福贵呢喃一声,想到自己是重生回来的,笑了笑,“或许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神。” 来顺点头,“根叔说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咱们可不能对神不尊敬。” 回到家,徐母埋怨道:“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去趟县城要这么久?” 徐福贵笑了笑,先是灌了几大口水,摸摸肚子,“娘,留饭没有,快要饿死了。” 徐母嘀咕了一句,但还是心疼他,和家珍一起去端锅里的饭菜。 吃饭的时候,徐母坐在他旁边,小声问道:“兔崽子,你是不是惹家珍生气了?” 徐福贵一脸疑惑,“没有啊。” “真没有?”徐母打量他的神色。 “真没有。” 徐母脸上满是不信,“信你才怪,家珍今天都没说过几句话,眉头一直皱着,你好好想想,是不是说了让家珍不高兴的话,自己还傻不愣登的不知道。” 徐福贵看了眼哄有庆的家珍,点点头,“好,我的女人我还不知道心疼?” 徐母用拐杖轻轻打了他一下,“我就怕你不知道心疼,家珍这么好的姑娘。” 吃完饭,徐福贵拍拍肚皮,刚起身,外面就传来一阵喧哗的声音。 出去一看,原来是拜托他买东西的村里人。 徐福贵将东西一一拿出来,让他们自己来领,村里人笑呵呵的给他道谢。 待他们走后,徐福贵拉着家珍进了房屋,从空间里拿出卖木柴得到的七十铜钱,“呐,今天卖柴火的钱。” 家珍眨眨眼睛,一时没反应过来,过来足足四五秒,才惊讶的长大嘴巴,害怕自己发出声音,用修长白嫩的手捂住嘴巴。 “福贵,你这,你这是怎么做到的?是不是戏法?” 徐福贵空手伸到她面前,下一秒,一个热气腾腾的烧饼再次出现在手里。 家珍拉着他的手仔细看了看,杏仁大眼里充满惊疑,“不是戏法,你怎么做到的?” 徐福贵带着不确定的语气道:“我可能是遇到神仙了。” 家珍一听,立马双手合十,闭上眼睛对着空气拜了起来,嘴里嘀咕了一长串话。 徐福贵哭笑不得,轻轻抱着她,“家珍,所以你不要担心我,我虽然加入新兔组织,要执行任务,但我一定不会出事的。” 家珍轻轻点头,在他腰间软肉上掐了一下。 “嘶,掐我干嘛。”徐福贵装作吃痛。 家珍笑了笑,“这真的不是梦?福贵,你真的遇到神仙了?这世界上真的有神仙?” 徐福贵摇摇头,“不知道,可能有。” 家珍重重点头,“一定有,就是不知道是哪路神仙,不然一定好好拜拜。” 徐福贵见家珍重新露出笑容,他也高兴的笑了笑。 重生是他最大的秘密,这个秘密任何人他都不会说,但空间可以透露出一些。 家珍和来顺都是自己最亲近相信的人,和他们透露空间的部分事情,并不会有什么后果。 相反,自己以后使用空间还会更加方便,家珍心里也会更加踏实。 这时,家珍突然想起了什么,郑重道:“福贵,这事儿你可千万别和其他人说,我可不想你再出事,也别去干坏事儿,我可不想你再出事。” 徐福贵摸了摸她的头发,温声道:“放心,就只有你和来顺知道,其他人我都不再说了,我也不会干坏事儿。” 家珍轻轻嗯了一声,将脸蛋贴在他结实的胸膛上,痴痴笑道:“我男人居然和神仙有关系,呵呵,神仙神仙到底长什么样子,是不是书上所说的长发飘飘,呼风唤雨。” “对了,福贵,你参加新兔组织我不管你,但你一定不能出事,我可不能没有你,你别仗着自己遇到过神仙就乱来。” 徐福贵乖乖点头,“我都听你的,我这个人最怕死了,不过你放心,加入新兔组织,绝对没有害处,等战争结束,咱们的好日子就来了。” 家珍轻笑一声,“你就这么相信新兔组织?不会神仙把以后还没有发生的事情都告诉你了” 第一百零七章 烤狗肉 徐福贵笑了笑,“神仙可没有把以后的事情给我说,我都不知道自己遇到神仙了没有,恍恍惚惚的看不真切。” 他从来没说过自己遇到过神仙,但是来顺和家珍却一口咬定,各自脑补出许多事情。 比如现在,家珍听他这么说,连忙用葱白的手指竖在他的嘴前,十分认真道:“肯定是神仙,咱们可不能得罪了神仙。” 徐福贵轻轻搂着她的细腰,深深吸了一口幽香,“对,所以你把心放到肚皮里,我不会出事的。” 家珍轻轻嗯了一声,试探问了一下要执行什么任务。 徐福贵没有多说,就说了任务时间和任务地点。 “家珍,要是爹娘问我去哪儿了,你可得帮我说话。”徐福贵轻声嘱咐。 家珍点了点头,徐福贵看着她红润的唇瓣,轻轻吻了上去。 家珍难得没有拒绝,但徐福贵正想进一步的时候,家珍推开他的大手,“大白天的,哪有这个说法。” 徐福箍嘿嘿笑了一声,眼珠子转了转,从空间里拿出用红纸包着的银元。 看着家珍惊讶的眼神,他示意不要发出声音。 “你这是哪儿来的?千万别是做坏事得来的。” 徐福贵解释道:“这都是从龙二家里搞来的,不算偷,这钱以前就是我们的。” “龙二家的?你和我好好说说,到底咋回事儿。” 徐福贵将银元放到桌上,“有关任务,我不能细说,反正这笔钱你先保管好,不能让别人知道了。” 家珍不再多问,又是高兴又是担忧的看着这些银元,“这么多,我咋藏的住,还是你自己藏好。” 徐福贵想了想,小声道:“等会儿我在床底挖个坑,把这银元埋进去。” 两人又说了一会儿小话,家珍依旧感觉不可思议,自家男人居然和神仙产生了关系。 走出屋子,徐母看着家珍嘴角淡淡的笑容,高兴道:“福贵,你哪里招惹家珍不高兴了?” 家珍轻轻跺了一下脚,“娘,我才没有不高兴,福贵好着呢。” 徐福贵笑了笑,环顾四周,“凤霞呢,又跑出去玩儿了?” 徐母嗯了一声,“小娃娃就是喜欢乱跑。” “爹也去了?” “没有,你爹去地里了。” 走出茅草屋,没有看到来顺,长根坐在屋檐下,枯老干瘦的双手不断编织竹筐。 “根叔,你好歹也歇歇。”徐福贵语重心长的说道。 长根平时闷不做声,一门心思的干活,就没见他什么时候闲过。 长根咧嘴,很高兴的笑道:“少爷,我不累,一直坐着有啥累的。” 徐福贵无奈的摇摇头,随口问道:“来顺呢,咋没见着他人。” “刚刚出去了,不知道干啥去了。” 徐福贵看了下天色,连绵的白云将阳光遮住,大风漫漫,吹的地面尘土飞扬,一副要下雨的节奏。 徐福贵提了两桶水出来,洒在院子里,盖住飞扬的尘土。 “少爷,少爷,快出来。” 来顺突然在院子外面喊,徐福贵走出去,一眼看见他手里拿着一个麻袋,里面似乎装着沉甸甸的东西。 来顺悄悄露出一口口子,透过缝隙,里面装着两只死去的大黑狗,赫然是龙二家的两条狗,早在之前被他们割了喉,死的不能再死。 徐福贵皱眉,“你拿这玩意儿干啥?不怕被村里人发现?” 来顺小声道:“反正都死了,我寻思把这两条狗找个地方埋了。” 徐福贵揣了他一脚,“你的心思我还不知道,骨头埋进地里,狗肉埋进肚子里是?” 来顺嘿嘿笑了笑,催促说道:“少爷,走,咱们去山上,找个地方把这狗肉给烤了。” 徐福贵咽了一口口水,“等我,我先去拿佐料。” 进屋,将烤肉需要的花椒,盐,酱油,辣椒粉,大蒜等等,匆匆走了出去。 两人来到山上一处隐蔽的地方,熟练的刮毛刨肚。 很快,火焰升起,不过不能将狗肉直接放在上面,明火会将肉熏黑,口感也不好。 等火焰散去,用留下的火炭来烤肉才是最香的。 来顺咽了口口水,“少爷,我们都好久没有吃过狗肉了。” 徐福贵回忆说道:“以前我们两为了吃狗肉,可做了不少荒唐事。” 来顺嘿嘿笑了笑,“不过狗肉真的好吃,特别是烤了以后,那股味道被火冲散,简直想的没法说。” 烤肉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两人在附近顺便砍了两捆柴火。 “少爷,刚刚为啥不直接把龙二干掉?才断他两条腿,太便宜他了。”来顺突然恶狠狠的说道。 徐福贵摇摇头,没有多说,“龙二还不能死。” 龙二要是死了,谁代替他去枪毙? 待狗肉烤好以后,烤肉的味道随风飘出去老远,还好附近没有人。 两人不顾烫,各自抓起一条狗腿啃了起来,一口一口咬下去全是肉,别提有多爽了。 啃完一条狗腿,天色也暗了下来,将剩下的狗肉藏在空间,两人扛着柴火回到家。 来到屋里,徐福贵悄悄惊狗肉拿出来,来顺将大门关的死死的,防止味道散出去。 “你这是哪儿来的?”徐母惊讶说道。 徐父听见动静,走过来看了看,“狗肉?” 怒气立马腾腾往上涨,举着手里的拐杖,“畜生,你不会又把哪家的狗给打了?我说你咋就管不住这张嘴?我看人家找上门来该咋办,你还真当还是以前当少爷的时候呢?” 他不管不顾劈头盖脸就是一顿呵斥,徐福贵连忙举起手,“行了行了,这肉不是我打的,是我捡的。” 徐父冷笑,“捡的?我咋没怎么好的运气,还能捡两条狗?哪儿捡的?” 来顺老实道:“村口捡的。” 徐父仔细打量了一下两条狗的大小,“这是龙二家的两条黑狗?” 来顺点点头。 徐父气的说不出来话,压低声音说道:“作,作,我看你们要作成个啥样,连龙二家的狗也敢打。” 徐福贵走过去帮他顺了顺气,“爹,这狗真不是我们打的,我们真是捡到的,而且龙二宅子里一点儿声音都没有,指不定出啥事儿了。” 来顺附和道:“就是,龙二仇家这么多,说不定是有人找上门了” 第一百零八章 喜气洋洋 徐父惊疑不定,他今天下午去村口转了一圈,龙二宅子里确实没有动静。 他心里不由高兴想道,龙二不会真出事了。 “不管龙二有没有出事,先把这狗肉吃了,骨头烧个干净,别让人给知道了。”徐父沉声说道。 徐福贵和来顺高兴的咧嘴,齐齐答应一声,去外面砍了两张很大的芭蕉叶,洗干净以后铺在桌上,然后将狗肉放上去。 “吃肉肉咯,哇,好香啊。”凤霞站在板凳上,手里拿着一大块狗肉,吃的满嘴油渍。 长根没有说话,但嘴角的笑容就没有消失过,尽情吃着狗肉。 他们隔一段时间就会吃肉,但每个人都舍不得多吃,长根更是如此,平时夹了一块肉便不会夹第二次,总想让家里其他人多吃点儿。 这次不一样,两条大黑狗,哪怕去了内脏和狗毛,烤出来的肉依旧有很多。 他可以放开肚皮,尽情的填饱肚子。 自从搬到茅草屋来后,这还是第一次可以放开肚皮吃肉。 徐父刚刚虽然骂的厉害,但他自己同样对狗肉情有独钟,将拐杖放在旁边,手上动作丝毫不慢。 徐母牙口不太好,只能慢慢嚼,笑着对福贵说道:“你爹年轻的时候和你一样,也喜欢烤狗肉吃,偷偷带着长根打了不少狗。” 徐父和长根对视一眼,嘿嘿的笑了起来。 有油水的食物吃起来就是不一样,众人感觉没吃多少,肚子居然就抱了。 狗肉还剩下整整半只。 “留着明天再吃,放在锅里,别被耗子给吃了去。” 徐父心满意足的起身,随口说道,拄着拐杖朝外面走去,“我去外面走走。” “爹,等等我。”徐福贵跟上去。 茅草屋外,星子点点,夜风微寒。 凤霞迈着两条小短腿追了上来,徐福贵将她抱起来骑在自己脖子上,跟在徐父的后面。 今晚没有月光,夜色深沉,伸手不见五指,打着火把来到村口,徐父一边蹲坑一边看着高墙大院的宅子。 “福贵。”他喊道。 徐福贵嗯了一声。 “不对劲。” 徐福贵看着他,“什么不对劲。” 徐父指了指宅子的方向,“太安静了,连片灯光都没有,你和来顺说的对,这龙二怕是出事了。” 随后,他幸灾乐祸的笑了笑,“老天爷开眼了,龙二这种人,我就知道要遭报应。” 徐福贵笑嘻嘻的看着龙二的宅子,一言不发。 “明天又要进城?”徐父话锋一转,问道。 徐福贵点点头,“柴火卖的贵,一捆能得七十铜钱。” 徐父点点头,打量了一下他,“身子骨结实了不少。” “每天都干活,能不结实嘛。” 徐父哼了一声,“还不是你自己造的孽,放着好好的少爷不做,非要去赌,现在好了,连肚子都填不饱。” 徐福贵嘀咕道:“上梁不正下梁歪,你老也没好到哪里去。” 徐父反而没有生气,伸出两根手指,“没错,上梁不正下梁歪,徐家算是出了一对败家父子。” “不过福贵,我可告诉你,我比你要明白事儿的多,我知道自己输赢是多少。” “输了一百多亩以后,我立马收手,再不去赌,保住了我徐家的家业。” “但你这混小子,输了多少心里都没个数,骂你缺心眼都是好听的。” 徐福贵安慰道:“放心,我儿子会把徐家发扬光大的。” 他没有说大话,有庆在体育方面是有天赋的,特别是跑步。 前世也是自己傻,不知道有运动员这个职业。 知道家人陆续离开,他自己的生活变好以后,通过电视才知道可以当跑步运动员,为国争光,享受万人敬仰。 他觉得自己儿子的天赋不比电视上的人差,这一世要是有庆还想跑步,那自己绝对不要拦着,让他去当运动员。 要是有庆以后真的能上电视,那才是真的把他徐家发扬光大。 徐父不置可否冷哼一声,“不管能不能发光广大,反正想当个败家子肯定是没希望了,家里已经没东西让你儿子再败了。” 徐福贵想了想自己空间里的金条和家珍保管的银元,摇摇头,“那可不一定。” 徐父懒得和他多说,偏过头不再理会他,自顾自掏出竹片,准备擦屁股。 凤霞这时搂着他的脖子,尖声细气的问道:“爹,你明天又要进城吗?” 徐福贵点点头,“凤霞有没有想要的东西,我给你买回来。” 凤霞撒娇道:“我想吃糖葫芦,凤霞好久都没有吃糖葫芦了,可是娘不让我吃糖葫芦,娘说糖葫芦可贵,吃了糖葫芦爹就没饭吃了。” 徐福贵大笑一声,“好,爹给你买糖葫芦回来。” 回到家,徐福贵冲了一个冷水澡,缩进被窝抱着家珍。 “怎么又洗冷水,浑身像是冰块一样。”家珍用柔软的身体给他取暖。 徐福贵咬着她的耳朵说道:“家珍,我想要” 家珍没有说话,用实际行动回应了他。 估计是吃了太多狗肉,徐福贵感觉今晚的精力格外充沛,刀势沉重,势如破竹。 良久,一道惨白的电光突然从空中掠过,照亮了整片天地。 紧接着,轰隆隆的雷声响彻天地间,倾盆大雨哗啦啦的打下去。 落在树叶上,门窗上,地面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 第二天,徐福贵正睡的无比香甜的时候,突然感觉鼻子痒的不得了,猛的打了个喷嚏,睁眼一看,凤霞拿着一根从床底抽出来的稻草,笑盈盈的看着他。 “哇!” 徐福贵大喊一声,双手成爪状张开,吓的凤霞赶忙跑了出去。 穿好衣裳,来到外面,外面依旧下着毛毛细雨,一家人嘴角纷纷挂着笑容,喜气洋洋的讨论什么。 家珍走过来,喜上眉梢的说道:“龙二又出事了,今天一早,他宅子里的下人跑出来,说昨天下午有一伙凶人闯了进来。” “没有杀人,不知道是不是龙二的仇家,龙二也没死,就是断了两条腿,其中一条腿是男人最重要的东西。” “下人找到龙二的时候,龙二还吩咐他们不要往外说,免得把那些凶人再给招惹回来” 第一百零九章 行动之前 “这狗杂种龙二,活该!” 徐母如是说道。 听到龙二出了事,虽然不知道其中细节,但一家人确实相当高兴,将昨天吃剩的狗肉拿出来,蒸了一大锅白米饭,又炒了一盘鸡蛋,权当庆祝。 徐福贵和来顺对视一眼,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 “福贵,外面下着雨,要不等天晴了再去县城。”徐母说道。 徐福贵放下碗筷,抹了一下嘴巴,“毛毛雨不打紧。” 家珍拿来斗笠,拍了拍他的衣裳,“路上可得当心点儿,早点儿回来。” 徐福贵重重点头,“我一定早点儿回来。” “爹!” 凤霞大叫一声,小脸红扑扑的看着他。 徐福贵拍了拍胸脯,表示自己记得她的糖葫芦。 扛起柴火,和来顺走出院子,回头看了看,家珍抱着凤霞,直直的看着他。 “走。” 走出村口,见四周无人,意念一动,两捆柴火出现在空间里,顿时一身轻松。 来顺嘴巴张的老大,激动的说不出话来。仟仟尛哾 虽然不是第一次见,但依旧感觉很神奇。 “来顺,嘴巴可千万要闭牢。” 来顺用力拍着胸脯,发出砰砰砰的声音,“少爷,你知道我的,早就烂在肚子里了。” 没了柴火,尽管泥土小路很滑,但两人却脚步轻快,走到县城前面,只是裤腿上有几个泥点子。 意念一动,两捆柴火再次出现在肩头,扛着朝前方的城洞口走去。 “怎么又是你,不是让你卖卤味嘛,砍柴又累又苦,还赚不到几个钱。”穿着黄皮衣裳的大兵见了他,不满说道。 “就是,兄弟们没了下酒菜,心里不得劲。” 徐福贵同样应付了几句,几个大兵粗略检查了一下柴火,又在他们身上搜了一身,往旁边吐了口口水,骂道:“呸,穷鬼两个,进去,一辈子砍柴的命。” 徐福贵笑嘻嘻的看了他们两眼,迈步朝城里走进,心里想着今晚有没有机会趁乱给这几个杂种来几枪。 来到柴行,掌柜高兴的将他们迎进来,“说的多加五个铜板,一共是一百五十铜钱,你收好。” 徐福贵接过铜钱,掌柜问道:“你给别人说了没有?我这柴行都快没柴了。” 徐福贵讪笑一声,“昨天忙忘了,我回去就说。” 掌柜盯着他,突然说道:“这样,每捆柴火,我给你五个铜板的回扣,怎么样?” 徐福贵眼睛一亮,“成,我回去就和村里人说,掌柜的,你说话可不能不算数。” 掌柜点头,幽幽道:“要不是我这柴行快开不下去了,我真不想让你占这个便宜。” 徐福贵嘿嘿笑道:“哪有,哪有,能赚口吃食就成。” 从柴行出来,来顺无聊问道:“少爷,现在我们去哪里?” 徐福贵看了看冷清的街道,叹了一口气,县城不小,但他一时间真的不知道该去哪里。 要不,去看看老丈人? 想到就坐,他买了一斤茶叶,来到陈府,抓着铜环敲了敲门。 开门的依旧是那个下人,“是你啊,小姐没有来吗?” 徐福贵摇摇头,“没有,就我和来顺,顺路来看看爹。” 下人不咸不淡的说道:“我去通报老爷。” 过了一会儿,下人回来,“老爷说了,没带着凤霞和有庆,别想踏进这道门。” 徐福贵哭笑不得的看着他,将手里的茶叶递过去,“劳烦你帮我把茶叶拿进去,那我就先走了。” 下人迟疑一声,将茶叶接过去,看着他和来顺离开后,这才关上大门,回到堂屋。 “老人,他走了,留下了这包茶叶。” 陈礼平放下金边细瓷杯,吊着眉毛问道:“他没缠着进来?” “没有。” “哦~不对啊,这畜生脸皮这么厚,我还以为他会赖在门口。” 中午,徐福贵带着来顺来到面馆,一人要了半斤面条,在面馆老板惊讶的眼神中,半斤面条迅速进了他们的肚子。 两人吃完面条,意犹未尽,又去买了两个馒头,沾着面条吃下肚,这才心满意足拍了拍肚子。 下午时分,他来到和杜玉枝约定好的汇合地方,杜玉枝和另外几个人已经到了。 “福贵同志,家伙运进来了吗?” 徐福贵和来顺两人手上各自提着一个柳条箱,杜玉枝高兴的点点头,“好,大家先休息,等其他人一起进城。” 雨过天晴,天空澄净,碧空如洗,阳光铺在地面,不一会儿,石板路便晒干。 徐福贵蹲在地上,双眼无神打量来往的路人,心里却在想着今晚的行动。 “徐福贵同志,来一根?”蹲在他旁边的钟守正摸出一盒香烟,烟盒上印着一朵梅花。 徐福贵摆摆手,“不会抽烟。” 钟守正又递了递,“学一学,抽了就不紧张了。” 徐福贵犹豫一下,还是接了过来,钟守正又给周围的人散了一圈,自己也点燃一根,吐出一团青烟,回忆说道:“我以前也不抽烟。” 徐福贵闻了闻香烟,“那为什么现在要抽?” 钟守正浅笑一声,“我第一次做任务的时候也和你一样,蹲在地上不知道该干什么,一个前辈递了一根烟给我。” “第一次抽烟,我呛的直咳嗽,但抽完以后,我突然觉得没那么紧张了,以后慢慢就学会了抽烟。” 徐福贵半信半疑的点燃香烟,他皱了皱眉,吐出白色烟雾,“不好抽。” 钟守正大笑一声,“抽烟可不是这么抽的,你得吸到肚子里过一圈,不然白白浪费了这么好的烟。” 徐福贵看了一旁吞云吐雾的来顺,碰了碰他的手臂,“你会抽?” 来顺嘿嘿笑了笑,“以前赌场那些人不都是这么抽的嘛。” 抽了半根烟,徐福贵也习惯了烟草味道,钟守正开口道:“晚上开始行动后,你们两放机灵点儿,别傻乎乎的站在原地不动,不然枪子来了都不知道。” 随后,他认真传授自己的经验,徐福贵拉着来顺认真听,这些经验都是从无数次任务中总结出来的。 在日薄西山之前,所有的行动人员全部进城,等待杜玉枝命令 第一百一十章 夜晚降临 血红的晚霞,犹如一碗血洒红了半边天,天边那一块块火烧云,层次分明,颜色由西向东逐渐变淡。 徐家村同样被披上了一层红纱,如同娇羞的新娘一样。 徐母站在屋檐下,凝望着院外,夕阳打在她的脸上,印出苍老的皱纹。 “娘,吃饭了。”拴着黑色围裙的家珍走出来,轻声说道。 徐母转过头,担心道:“福贵和来顺咋还没回来,不就是去城里卖柴火嘛,这两孩子,真是的。” 家珍安慰道:“没事的,兴许被啥事儿给耽搁了,咱们先进去吃饭。” 徐母摆摆手,“你们先吃,我这心里七上八下,吃不进去。” “你管那畜生干啥,这么大个人了,难不成把自己丢了不成?”徐父的声音从里面传了出来。 “要不我去找找少爷。”长根说着就要起身。 徐父拉着他,“长根你坐,咱们吃自己的,说不定一会儿他们就回来了,咱们别操这个心。” 凤霞从屋里跑出来,拉着家珍的手,仰头说道:“娘,我想爹了。” 家珍勉强笑了笑,“娘,咱们先进去吃饭,福贵走前给我说了,他在县城做大事嘞。” 徐母皱眉,“做什么大事?” 家珍摇头,“我不知道,肯定是正经事。” 徐父拄着拐杖走出来,板着脸道:“做大事?这畜生以前去赌钱的时候就用的这个托词,难不成他又去赌了?” 家珍信誓旦旦的说道:“爹,福贵肯定不会去赌的。” “那他到底去干啥了?” 家珍低头,“我不知道。” “那他有没有说啥时候回来。” 家珍迟疑一声,回道:“可能是明天。” 徐父冷哼一声,“好不容易过了几天安生日子,别又闹出啥幺蛾子,不管他,我们先吃饭。” 家珍看了眼门口空无一人的小路,叹了一口气,扶着徐母走进屋里。 云溪县城。 一座常年无人居住的院子里,十几个人擦枪磨刀,一言不发,院子里安静的吓人。 “咯吱” 院子的木门被打开,众人瞬间警惕起来,下意识抓起放在一旁的枪支。 看清来人后,纷纷松了一口气,将枪支放回去。 “同志们,过来吃饭。” 徐福贵招呼来顺,将手里的食盒打开,里面是香喷喷热气腾腾的饭菜。 “哟,福贵,你这是哪里买的,味道这么香。”二队队长黄波问道。 徐福贵嘿嘿笑了一声,有些不好意思说道:“是王氏酒楼的。” 杜玉枝愣了一下,笑着点了他两下,“组织的钱不心疼是,这一顿怕是花了不少钱。” “我这不是想着行动前让大家伙吃好一点儿嘛。” 杜玉枝认同的点点头,“对,大家伙吃好喝好,等会儿咱们面对的可是一场硬仗。” 众人狼吞虎咽,徐福贵撕了一只烤鸭的鸭腿放进嘴里,来到钟守正旁边,拿了一盒香烟递给他。 “专门给你买的。” 钟守正笑眯眯的接了过去,拍拍他的肩膀,“好小子,正愁今晚烟不够吃,来一根?” 徐福贵摆摆手,“我就算了,还没学会。” “就是没学会才要抽。” “钟守正同志,你可别教坏了新人,抽烟有啥好的,增加暴露的风险。”杜玉枝横了他一眼。 钟守正收回香烟,不以为意道:“咱们干这一行,有几个不会抽烟的。” “行了,吃你的饭,一身烟臭味,大家吃完以后好好休息,我们半夜十二点整,准时行动。” 众人吃的心满意足,吃完以后,天色也暗了下来。 夜幕降临,幽蓝幽蓝的天空中点缀着无数小星星,一眨一眨。 徐福贵和来顺各自分配到了一支驳壳枪,下午的时候,钟守正已经教了他们打枪的要领。 当然,没有实践的机会,能不能打中,只能凭运气。 坐在一块石板上,擦了擦驳壳枪,确认保险是关闭状态,随后将驳壳枪放到怀里,闭上眼睛准备假寐。 下一秒,他将驳壳枪从怀里拿出来,放在腰后,枪口对着身后。 “哈哈,福贵,你咋这么怕死,都给你说了,只要保险关了,这枪就指定不会走火。”有人笑着说道。 徐福贵眼睛都没睁开,随口回道:“这世上哪有什么绝对的事情,怕死不是件坏事儿。” 来顺瓮声瓮气的点头,“就是,人死了啥都没了。” 众人随口说着话,不知道什么时候周围便没了声音,个个坐在地上靠着后面的墙壁,发出均匀的呼吸声。 今晚的月光格外明亮,地面像是被撒了一层盐,云溪县城同样安静了下来,偶尔有几声犬吠回荡。 徐福贵睡了一会儿便睡不着了,没有打扰其他人,睁着眼欣赏天上的星河与明月。 凤霞应该睡了。 家珍不知道有没有担心自己。 爹肯定又骂自己是畜生了。 娘倒是不会骂我,估计会着急的睡不着觉。 心里想着这些有的没的,徐福贵迫不及待想执行完任务,然后早点儿回家。 杜玉枝说了,这次任务结束以后,云溪县城的情报点将会被撤除,他们也会去其他地方。 徐福贵自然不会离开,所以这次任务结束,他基本上不用再掺和到什么事去,只需要好好的待在家里就好。 他新兔分子的身份会一直保留下去,等到新兔成立,借着这个身份,应该能得到不错的待遇。 还有,杜玉枝说过会给他请功,他不求什么二等功三等功,能有个证书或者奖章就行了,代表他为新兔建设出过力。 有这么一张书面的东西,在日后的混乱世道里,他相当于拥有了一张护身符。 同时,借着这个名头,最好能给他安排一个轻松悠闲的铁饭碗,一家人稳稳当当的就行了。 畅想着未来的生活,徐福贵嘴角不由露出了笑容,这是他两辈子一直梦寐以求的生活,目前看来,实现的可能相当的大。 时间缓缓流逝,瓷盘似的月亮也在不经意间移动,徐福贵小心翼翼起身,来到外面的小巷,解开腰带撒了一泡尿,然后回去继续躺着 第一百一十一章 计划成功 夜晚的云溪县城,安静无比。 清冷的月光洒下,像是给这座古老的县城披上了一层清冷的面纱。 “哒哒” 一阵轻微的脚步声响起,几道人影掠过,一位起夜的妇女听见动静,下意识往外面一看,顿时吓了一跳,赶忙眼观鼻鼻观心装作看不见。 大牢外面,杜玉枝领着众人看着大牢,双唇抿成一条直线,眼神里带着些许凝重。 夜晚的大牢,同样安静无比,几盏微弱的灯光照亮了大牢一角。 两个哨兵脑袋百无聊赖的巡逻,不时打一个大大的哈欠,完全没有警惕之心。 “按照计划行事。” 杜玉枝吩咐一声,众人立马行动,朝大牢悄悄摸了过去。 唯独没有动静的便是徐福贵来顺两人,他们守在大牢外面,接应他们。 徐福贵擦了一下手心的冷汗,看着那两个哨兵被无声抹掉脖子,众人悄无声息进入大牢里面。 没过多久,一声枪响打破黑夜的宁静,紧接着激烈的枪声从里面传了出来,徐福贵整颗心都提了起来。 “敌袭,敌袭!快拉响警报!” 吵闹声从大牢里传出,里面的人似乎不再顾忌浪费电量,将所有灯光全部拉亮,枪声几乎没有断绝。 “少爷,他们不会出啥事?”来顺问道。 徐福贵咽了一口口水,摇摇头,没有说话。 不知道过了多久,或是一瞬,或是许久,大牢里的动静逐渐转移到大牢门口。 “砰!” 大牢的大门被强行打开,黑夜中,几个人影狼狈的跑了出来。 “开枪,开枪,抓住他们!千万别让他们跑了,不然你我的脑袋都要掉!”勃然大怒的声音从大牢里面响起。 “走。” 徐福贵提醒了来顺一句,迈步朝前面几个黑影跑去,“玉枝同志,其他人呢?” 黑暗中,徐福贵看不真切他们的情况,快速问道。 杜玉枝摇头,“快撤,快带着陈同志离开。” 徐福贵往旁边扫了一眼,看不清面容,中等个子,没有说话,呼吸声很沉重。 来不及多想,带着他们朝自己早就构思好的路线跑。 “砰!” 后面枪声传来,一颗流弹刚好打在他旁边的地面,溅起的石子打在他的腿上,让他忍不住缩了缩脖子。 跑着跑着,徐福贵着急的朝后面看去,催促道:“你们快点儿。” 钟守正声音带着一丝痛苦,“我们受伤了。” 徐福贵皱眉,“谁伤的最重。” “玉枝同志和陈同志。” “来顺,你背杜玉枝同志,我背陈同志。” 快速吩咐完,来顺二话不说,背着杜玉枝,迈着大步跑起来,速度完全没受到影响。 徐福贵同样背着陈同志,发力狂奔,生怕被身后的子弹追上。 钟守正负责给他们殿后,不时往后面开两枪限制追兵的速度。 黑夜给他们提供了绝妙的掩护,在小巷子里随便绕两圈,后面的追兵便找不见他们的踪影。 一路狂奔到城门口,这里的大兵似乎刚刚被吵醒,提着煤油灯,身上的衣裳都还没穿利索。 灯光映照在这名大兵的脸上,徐福贵瞬间认出这名大兵就是经常骂他穷鬼的那个人。 手里的驳壳枪毫不犹豫举起来,随着砰的一声枪响,那名大兵瞬间倒下。 其余大兵不敢再出去,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从城门口跑出去。 “狗日的东西,你们这是逃兵,逃兵,看到有敌人,为什么不上!”没过一会儿,追兵来到城门口,看着躲在屋里的大兵,忍不住气急败坏的吼道。 他们还期望城门口的人能够帮他们拖延一下时间,没想到这些人这么不中用。 另一边,徐福贵发力狂奔,不一会儿便将县城甩在后面,几人走进山林中的土公路。 “别跑了别跑了,我跑不动了,真的跑不动了。” 跑了好一会儿,身后的钟守正突然发声,转头一看,他双手撑在膝盖上,喘的说不出话来。 “先歇会儿。”杜玉枝说道。 休息肯定不能在土公路上休息,徐福贵借着月光朝周围看了看,走进路边的竹林里面,将陈同志小心翼翼放了下来,随后自己坐在地上,心脏砰砰直跳,脑海里不断回忆刚才开枪杀人的过程。 我杀人了? 他有些不可思议的想到,但心里却完全没有害怕的感觉,也没有像电视剧上反胃恶心的感觉。 不过想来也是,前世被拉去当壮丁的时候,在战场上不知看到了多少尸体,无数伤员的惨状早就让他麻木了。 此时不过是杀一个人,好像并没有想象中的害怕。 哼哼,便宜另外几个大兵了,应该一人给他们来一枪。 徐福贵恶狠狠的想道。 “呼,呼,福贵,来顺,你们两也太能跑了。”钟守正喘过气来,竖了个大拇指说道。 徐福贵笑了笑,低声问道:“钟大哥,你哪里受伤了?” 钟守正不在意的说道:“手上被子弹咬了一口,不打紧,玉枝同志的伤比我重多了,肩膀上中了一枪。” 来顺摸了摸自己湿润的脖子,“这些不会都是她的血。” “那我们现在往哪儿去?” 杜玉枝虚弱说道:“往省城的方向走,去八角村,先把伤养好,然后我们把陈同志送回北方。” “咳咳,辛苦,辛苦你们了,唉,我对不起大家。”徐福贵旁边传来一道更加虚弱的声音。 杜玉枝的声音十分尊重,“陈同志,有您在,我们能救千千万万的百姓。” 来顺突然瓮声瓮气的问道:“怎么没看见其他人。” 沉默,钟守正小声回道:“都牺牲了。” 一股凉意从心底升起,徐福贵再次感到人命不值钱,前不久还说话打笑的同志,转眼便是阴阳两隔。 还好,还好自己和来顺没有出事。 “至少,计划成功了,组织会记得他们。”杜玉枝说道。 徐福贵拿出水壶,几人大口大口的灌了几口。 稍微休息一会儿,几人不敢过多停留,徐福贵和来顺重新背上陈同志和杜玉枝,在月光照耀下,快步在泥土小路上行走。 两人体力好,力气大,几乎不用休息,钟守正一直都得卖力追赶他们 第一百一十二章 赶路 翌日,晨光熹微,旭日东升。 金色阳光照耀下,满头大汗的徐福贵从山林小路中走了出来。 往前望去,前方道路平坦无比,两旁开辟了平整的田地,稻秧整整齐齐的插满水田,平静的水面反射出耀眼的金光。 这里,是他从未踏足过的陌生之地。 将背上的陈同志小心翼翼放下,他喘了几口粗气,也不嫌脏,一屁股坐在地上休息。 “小同志,辛苦你了。” 一双布满茧子的大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徐福贵转头一看,一个衣衫破烂,皮肉裂开,似乎经历无数酷刑的黑脸汉子目光炯炯的看着他。 黑脸汉子长的平平无奇,但有一种从容不迫的冷静,身上的伤势没有让他皱一点眉头,特别是一双眸子,仿佛能看透人心一样。 人与人之间是有差距的,此刻徐福贵明显感觉道,面对大人物时的窘迫感。 他拿出水壶递过去,“一切为了组织,都是我应该做的。” 陈同志大笑一声,“玉枝同志,你培养了一个好同志。” 说完,将水壶推回来,诚恳说道:“小同志,还是你先喝,这一路,多亏有你。” 徐福贵不再客气,吨吨吨喝两口,舔了一下干裂的嘴唇,将水壶递给其他人。 “呼,呼,福贵,来顺,你们走的太快了,我跟不上你们。” 这时,钟守正才姗姗来迟,一屁股坐在地上,双眼发青,嘴唇泛白,连忙接过水壶喝了几口水。 徐福贵伸出手看了看,上面全是血迹。 这不是自己的血,而是陈同志身上的血,他内心不由升起一股敬意。 这是真汉子,在大牢里遭了这么多罪,在他背上一路颠簸,一声不吭,仿佛这些伤不是他的一样。 搓了搓手,他往怀里伸了一下,悄悄从空间拿出一个油纸包。 打开油皮纸,里面刚好有五个烧饼,众人齐齐咽了一口口水。 “来,一人一个,先填填肚子。” 将烧饼分给他们,几大口咽进肚子,几人又喝了几口水,水壶里也没水了。 徐福贵空间里倒是有水有干粮,但此时肯定不会拿出来,免得暴露了自己的空间。 摸摸肚子,背着人走了一个晚上的路,这点儿吃食根本填不饱。 徐福贵朝来顺使了一个眼神,“我去撒个尿。” “我也去。”来顺跟了上来。 两人稍微走远了一些,徐福贵解开腰带,另一只手从空间里拿出几个大肉包子,递给来顺两个,自己大口大口吃了起来。 来不及细嚼,草草的咽进肚子。 又把空间里的山泉水装了一些进水壶,喝了几大口,递给来顺。 来顺同样哽的不行,连忙喝了几大口水。 撒完尿,为了防止包子的味道被闻到,徐福贵又拿出两个烧饼,一人一个吃进肚子,掩盖味道。 摸摸肚子,虽然还没有吃饱,但差不多也有个半饱,身上力气恢复了许多。 回去重新坐在地上,徐福贵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我们到哪里了?” 杜玉枝拿出一张小地图,不断计算,不时抬头看看周围的环境。 徐福贵凑过去看了几眼,完全看不懂。 “想学吗,这两天正好教教你。”杜玉枝头也没抬,随口道。 徐福贵点点头,“好哇。” 闲着也是闲着,多学点儿东西肯定是没错的,指不定哪天就能用上。 杜玉枝看了半饷,这才说道:“刚出云溪县城的地界,咱们暂时安全了。” 来顺啊了一声,“走了一晚上,才出云溪县城?咱们县城的地界这么大?” 钟守正散了一圈香烟,“憨货一个,这都是咱汉人的土地,越大才越好。” 来顺熟练的点燃香烟,吐出一口青色烟雾,徐福贵同样接过香烟,点燃后抽了一口,他需要放松一下自己的精神状态。 陈同志看样也是一名老烟枪,迫不及待点燃香烟,深深吸了一口,香烟立马出现一截烟灰。 吸进肺里后,他没有慌着吐出去,闭上眼睛感受了一会儿,这才从鼻孔里喷出两道白色的烟柱。 钟守正竖起大拇指,“老道。” 陈同志嘿嘿笑了一声,嗓子变得有些沙哑,似乎是多年的烟嗓,“这辈子是离不开这玩意儿了,这段时间可没把我给憋死。” “那群狗杂种,打老子骂老子我都认了,不给老子烟抽,这不是存心折磨我嘛。” 说完,又深深抽了一根烟,半截香烟顿时没了。 抽完一根香烟,徐福贵突然发现自己适应了香烟的味道,扔掉烟头,问道:“八角村距离这里还有多远?” 杜玉枝不假思索的说道:“按照我们的速度,起码要走三天。” “三天!” 来顺砸了两下嘴,不可思议的摇头,“走这么久,家里不得有多担心。” 徐福贵点点头,“另外,要赶三天路,你们三的伤受得了吗,这可是枪伤。” 他前世在战场待过几年,知道枪伤很容易发炎感染,当时很多伤员惨叫一晚上,第二天就变成冰冷的尸体。 杜玉枝拿出一个小药瓶,“我身上带了发炎药,不过这几天就要麻烦你们多照顾了。” “应该的。” 六月份的清晨,雾气浓重,他们这里似乎正处山脚,云海将他们紧紧包围。 徐福贵摸了摸眉毛,上面沾染了露水。 “小同志,你们叫什么名字?”陈同志问道。 徐福贵和来顺老实把自己的名字说出来,陈同志点点头,示意自己记住了,转而戏谑问道:“你们就不好奇我的身份?” 好奇肯定是好奇的,徐福贵却摇头说道:“不好奇,我爹给我说过,不该打听的事儿别瞎打听,没好处。” 陈同志大笑一声,“你爹是个明白人,我的身份,以后有机会的话,你们会知道的。” 随后,他们继续赶路。 路过村庄的时候,徐福贵出面去讨要山泉水把水壶灌满,再拿钱买一些干粮。 烈日炎炎下,几人戴着草帽在山林中赶路,一边赶路,杜玉枝一边教他怎么看地图。 偶尔陈同志也会分享自己的一些经历,让他们惊叹连连 第一百一十三章 回家 路上并没有出现什么意外,送到八角村后,徐福贵和来顺的任务便完成了。 “福贵同志,来顺同志,和我一起北上,新兔需要你们这样的人才。”临走前,陈同志十分诚恳的说道。 徐福贵思家心切,毫不犹豫摇头,“爹娘还在家等着我们。” 来顺点点头。 陈同志惋惜的摇摇头,伸出手,“好,那希望你们一路顺风。” 徐福贵伸出手和他握了握,“玉枝同志,不知道还有没有什么任务?” 杜玉枝轻笑一声,“云溪县城的情报点已经准备撤除了,你可以轻松一段时间,你的贡献组织是不会忘记的,相信新兔,相信组织,我们以后一定会有再见面的时候。” 徐福贵重重点头,“我信,以后再相见之时,战争也肯定结束了。” 随后,徐福贵和来顺准备起身离开。 “福贵同志,来顺同志,一定将你们的组员证保管好。”杜玉枝在后面提醒道。 “一定。” 没有了三个人拖累,徐福贵和来顺两人的脚程很快,一路上几乎不带休息,渴了就喝水壶里的水,饿了就啃干粮,困了就裹着衣服睡在地上。 两天时间,他们就回到了云溪县城的地界。 他们在路上碰到了不少人,听他们说云溪县城封了好几天,一直在严查。 徐福贵和来顺对视一眼,嘿嘿笑了一声,迈步继续朝徐家村走去。 如今已是农历五月中旬。 春末的风家带着夏日临来得燥意,吹的树叶沙沙作响,河面微波轻荡。 他们刚走到村口,村里人见到他,立马吃惊问道:“福贵,来顺?你们回来了?” 徐福贵和来顺咧嘴笑了笑,“回来了,前几天一直被封在县城,好不容易逮着机会回来了。” 村里人恍然的点头,“怪不得呢,快回家去,家珍和徐老爷徐太太担心的不得了。”qqxδnew 徐福贵应了一声,没走两步,看到龙二坐在屋檐下,穿着一身白绸,旁边放着普通的黑木拐杖,戴着墨镜,脸色蜡黄。 徐福贵看了一眼,不想理会,准备离开的时候,龙二却突然喊住了他,“福贵。” 徐福贵心里顿时咯噔一声,不动声色转身拱手,“龙老爷有什么吩咐?” 龙二摆摆手,平易近人的说道:“你过来,我想找人说说话。” 徐福贵松了一口气,走了过去。 龙二戴着眼睛打量了他一会儿,“你这么成这幅样子了,好几天都没见着你的人。” 徐福贵低头看了一眼脏兮兮的破烂粗布衣裳,“前几天进城卖柴火,没成想县城被封了,睡了好几天的大街,今天才找到机会回来。” 龙二也没怀疑,叹了一口气,“我两都是苦命的人。” “龙老爷说笑了,你是富贵命。” 龙二自嘲的笑了笑,“福贵,我许是坏事做多了,来到这里,就没遇到过什么好事。” “婚事被闹,家里遭贼,好不容易赌钱赢了一些钱,前几天一伙凶人闯进来,把我这条腿给活生生打断!” 说话的时候,龙二眼里满是阴翳,断一条腿尚在他的接受范围内,大不了拄一根拐杖就是了。 但是自己最重要的东西都被踢断了,直接让他断了香火。 这伙凶人,简直该被天打雷劈。 不过龙二自己知道,这件事只有将牙齿打碎了往肚里吞。 没见县城的大牢都出大事了嘛,他估摸着十有八九也是这伙凶人干的。 徐福贵强忍心中的笑意,“以后会好起来的。” 龙二深深叹了一口气,没有再说话。 徐福贵转身离去,路上搂着来顺的肩膀,“看你做的好事,龙二那玩意都给废了。” 来顺嘿嘿的笑了一句,“谁知道龙二这么不中用,一脚下去就废了,可惜了那两个新娘子,这不是让他们守活寡嘛。” “你那一脚下去,别说龙二了,哪个男人受得住?” 说笑着回到茅草屋,一眼看见坐在院子里编竹筐的徐父长根。 “爹,根叔。”他高兴的喊了一声。 长根高兴的站起来,激动的喊了声少爷,徐父一开始也激动的站起来,但下一秒嘴角的笑意便消失,搬起脸呵斥道:“畜生,你还知道回来?” “爹,你儿子回来了还不高兴?” 徐父偏过头,哼了一声,“我巴不得没你这个儿子。” 徐福贵走过去按了几下他的肩膀,“爹,我是你亲生的,你可不能不认。” 徐福贵笑骂道:“臭小子,一天到晚没大没小,滚进去看看你娘。” “我娘咋了?” 徐福贵立马转身,凤霞从屋里快速跑了出来,眼里含着泪花,“爹!” 徐福贵一把把她抱了起来,走进房屋,迎面撞上家珍,“福贵,你可算是回来了,着急死我们了。” “回来了回来了,娘呢,她咋了?” “娘得病了,在床上躺着呢。” “得了啥病,请郎中看过没有?” 一边问,徐福贵一边朝屋里走去,来到床前,徐母半躺在床上,或是是听到他的声音,眼睛一直看着门口,嘴角含着如释重负的笑意。 “娘。” “福贵,回来了?回来就好。” 徐母拉着他的手,仔细打量后,心疼说道:“这是在外面遭了多少罪?衣服这么脏这么破,没睡好,吃也吃不好,你说你这孩子,这两天跑哪儿去了?” “县城被封了,我和来顺出不来。”徐福贵还是用这个借口。 徐母略带责备道:“你走那天我还特意给你说,下雨就别去了,你不听,这下好了,吃这么大一个苦头。” 徐福贵握着她枯瘦的手,“娘,我以后啥都听你的。” “听我的干啥,你得听家珍的才是。” “娘,你得了啥病,请郎中看了没有?”徐福贵着急问道。 前世徐母就是得病走的。 家珍安稳道:“郎中说了,娘就是着急上火,吃不去饭,身子虚了,你回来了就没事了。” 徐福贵松了一口气,“放心,家珍,娘,我再不让你们担心了,这段时间我都不去县城了。” 家珍听出了他的弦外之意,温柔的看了他一眼 第一百一十四章 战火烧起来了 小雨忽至,淅淅沥沥落在屋檐上。 夜幕一点一点笼罩徐家村的土地,徐福贵和来顺大口大口的吃着饭菜。 为了庆祝两人安全回家,今晚不仅煮了一大锅白米饭,还煮了一把粉条,他和来顺不由得胃口大开。 这几天一直吃干粮,吃的他两都快吐了,还是热气腾腾香喷喷的白米饭好吃。 吃饱喝足,惬意的抬一把竹椅放在屋檐下,坐下后,翘着二郎腿看着外面的雨景。 这场雨来的很及时,天晴已久,地里旱的不行,这场小雨正好滋润土地,庄稼也能长的更好。 想着想着,自然而然从兜里摸出一盒香烟,给来顺递了一根,自己拿出一根叼在嘴上,火柴一划点燃后,深深吸了一口。 “爹,你在干啥?”凤霞跑过来,爬上来坐在她的腿上。 凤霞穿着一件碎花长袖,头发编织成两条辫子,脸蛋肉嘟嘟的,令人心生喜爱。 徐福贵揉了揉她的脸蛋,看着手里的烟,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怎么染上了抽烟这个毛病? 家珍洗好碗筷,搬出凳子坐在他旁边,看了眼他手里的烟,没有说什么。 徐福贵把烟灭掉,拍了拍胸脯,“家珍,我以后再不抽了,这烟是别人给我的。” 家珍好笑的看了他一眼,“哪个男人家不抽烟的?你爱抽就抽呗,不过别去买带把的,咱自己种旱烟,我看五哥和孙伯家也种的有。” “抽,这么好的烟,别浪费了,五姐给我说过嘞,你们男人家干的力气重,抽上一根烟,这人就有精神了。” 徐福贵一想,好像还真是这个理。 前两天执行任务,紧张的时候抽上一根就不紧张了。 赶路的时候走乏了,再抽上一根,又有精神了。 有家珍的支持,他重现点燃香烟,吐出一口青色烟雾,静静凝视屋檐的雨水滴落下来。 家珍闻着旁边夹杂着男人荷尔蒙味道的烟草味,突然觉得还挺好闻,和其他男人身上的烟臭味不一样。 “爹,我能抽烟吗?”凤霞突然问道,睁着一双清澈明亮的大眼。 徐福贵哈哈大笑,家珍耐心说道:“凤霞,你是小孩子,不能抽烟。” “那我以后成大孩子了是不是就能抽了?” 徐福贵笑的更大声了,家珍哭笑不得的看着凤霞,“长大了也不能抽。” “为什么?” “因为凤霞是女孩子,要是以后凤霞抽烟,就没人愿意娶凤霞。” 凤霞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小嘴不断冒出新的问题,家珍也是耐心好,一一解答。 不知不觉,天色便暗了下来,夹杂着雨点的寒风一吹,竟然有些冷飕飕的。 “家珍,有庆睡着了。”徐父突然说道,他怀里的有庆沉沉睡了过去。 “给我,我给放床上去,爹,你去歇着。” 徐父放下有庆后,揉了揉酸疼的手臂,脸上满是笑意,拄着拐杖慢悠悠回到屋里。 “我爹居然会哄孩子?”徐福贵惊奇问道。 家珍白了他一眼,“爹会的可多的,你别看爹总是凶你,其实他脾气很好,从来没凶过我。” 徐福贵理所当然道:“谁有你这么个儿媳妇,高兴还来不及呢,谁敢骂。” “哪有你说的这么好。”家珍嘀咕了一句,嘴角忍不住的笑意。 徐福贵拿出木盆,往里面倒上热水,将凤霞的脚丫子洗干净,家珍抱着她上床睡觉。 徐福贵坐在灶火前,往里面添了两根干竹,火势熊熊,将铁锅里的水加热。 不一会儿,凤霞睡着,屋里彻底安静下来,只有隔壁来顺传出来的呼噜声。 值得一提的是,来顺和长根终于不用再睡在灶房里了,前段时间卤味生意停了以后,他们就着手在灶房旁搭建了一个木棚屋,来顺和长根从此以后便睡在里面。 家珍从屋里出来,坐在他旁边,脑袋搭在他肩上,“福贵,还好你回来了。” 徐福贵搂着她的细腰,“我说过,会没事的。” “这几天你到哪里去了?” “被封在县城了。” “哼,你是坟头上烧报纸,糊弄鬼呢,你瞒得过爹娘,瞒不住我。” 徐福贵笑了笑,粗略将这几天的事情说了一遍,过程波澜无惊,将危险的细节全部隐藏。 家珍轻轻嗯了一声,“你以后还有任务吗?” 徐福贵摇头,“没了,以后安心待在家里。” 家珍笑了,主动搂着他的脖子,“烧水来洗澡?” “嗯,身上这么脏,得洗个澡。” “我也好多天没洗了。” “那我们一起洗。” 良久,夜深人静的时候,木棚屋的门才打开,徐福贵用公主抱的方式,将家珍抱了出来。 家珍回到床上,立马呼呼睡了过去。 接下来一个多月,悄无声息踏入夏天的同时,徐福贵的生活也过的风平浪静。 每天早上不用天不亮起床,等天边翻起鱼肚白的时候,他才慢悠悠起床,家珍去弄早上的吃食,他则去割羊草。 随后便去田地里忙活,偶尔没事儿干就去山里找柴火,顺便看看能不能抓点儿野味。 雨天便是他的假期,大雨瓢盆,只能被困在家里休息。 所以雨天成了他最喜欢的天气,当然,一旦这雨连续降上两天,他这心里就七上八下。 久了没去田地里,总感觉不放心,想随时照顾这些庄稼。 时光在平淡的日子里缓缓流去,突然在某一天,一个震动人心的消息从县城传了过来。 南方部队挥师北上,主动撕破了约定,毫不留情将炮弹打向北方! 战火烧起来了。 世道又开始乱了,人们聚在一起,尝尝唉声叹气,征粮征税怕是会更多,这战争一起,最后苦的还是他们这些老百姓。 而徐福贵则更加坚定不去城里的决心 第一百一十五章 两年后 两年时间眨眼而过。 盛夏天里,难得多云,丛丛云层将烈日团团围住,敛了半数暑气。 田埂上,徐福贵穿着白色泛黄的白色短褂,灰色长裤,裤腿很肥,用一根细绳束住。 头上戴着宽边草帽,手里拿着簸箕,也不嫌脏,将簸箕里的草木灰撒到田里去。 时间似乎并没有在他身上留下痕迹,只是皮肤被晒黑了些许,线条分明的肌肉散发出成年男子的魅力。 他看着田里青色的稻秧,不由露出欣慰的笑容。 再过一个月,待这些稻谷晒黄以后,就可以收割了。 将簸箕里的草木灰全部撒完,取下草帽扇了扇风,擦去额头的薄汗,提着簸箕来到上面的地里。 在地里摘下一个最大的西瓜,迈步朝家里走去。 “爹!” 刚到家,一个白白胖胖的小男孩便摇摇晃晃的跑了过来,奶声奶气的喊道。 徐福贵没有抱他,笑眯眯的问道:“有庆,是不是姐姐又欺负你了?” 时间过的真快,有庆如今两岁半,一岁的时候就能扶着椅子走路,一岁半就能自己奔跑,两岁就开口说话了。 这小子好动,特别是会走路以后,经常一个人跑来跑去,乐此不疲。 有庆的头发剪的很短,露出额头,他仰头不高兴的问道:“爹,你为什么不抱我?” 徐福贵伸出脏兮兮的手,“你想让爹给你抹一个大花脸?” 有庆立马摇头,一溜烟跑进屋里。 徐福贵笑呵呵的放下簸箕,先是在院子里的水缸洗了洗手,抱着西瓜走进屋里。 “爹,弟弟是不是又和你告状了?”凤霞问道。 凤霞如今也七岁了,个子蹿了一大截,看上去说是九岁都有人信,面容和家珍差不多,一样的红唇俏眉挺鼻,村里人都说以后会和家珍一样漂亮。 她穿着一件绿色碎花短袖,头发扎了个马尾,看上去亭亭玉立,精致的小脸上带着怒气。 “怎么,弟弟又惹你生气了?”徐福贵问道。 凤霞很是认真的点点头,“弟弟老是把屋里搞的很乱,我好不容易才打扫干净的。” 徐福贵示意了一下手里的西瓜,“那咱们等会儿不给弟弟吃。” 凤霞将眼睛笑成两条门缝,得意的看了一眼有庆,“好。” 有庆当然不依,扑过来抱着他的腿,“爹,我也想吃。” “那你先把屋子收拾干净。” 有庆立马动手,可他太小了,想蹲下去捡板凳,板凳拿不动不说,自己也蹲不稳,一下就摔在地上。 摔了他也不顾,自顾自的爬起来,还想去捡板凳。 凤霞还是心疼弟弟的,走过去帮他收拾。 “你呀,就知道向着凤霞说话,等有庆懂事了不喜欢你。”家珍背着背篓从外面走进来,背篓里装满了苦竹笋。 苦竹笋的个头普遍不大,吃起来有种清香的苦味,没有苦瓜这么苦,在他们这里很受欢迎,经常拿来煮酸菜汤。 徐福贵帮她放下背篓,“我哪里向着凤霞了?两孩子都一样,都一样。” 家珍看了屋子,问道:“凤霞,你爷爷呢?” “在屋里。”有庆抢着说道。 “爷爷在屋里编竹席。”凤霞补充道。 家珍又问:“奶奶和你顺叔还没回来?” 两个孩子齐齐摇头。 家珍笑着说道:“也不知道来顺瞧不瞧得上刘家的姑娘。” 来顺快二十一岁,这个岁数在农村可不小,这段时间徐母都在帮他张罗对象。 为了来顺结婚,他们挨着茅草屋又俢了一座木棚屋,还特意订做了一张新床。 分家暂时还分不了,怎么也得等新修两座土坯房才能把这个家给分了。 而且徐福贵心里不满足于一座土坯房,如果可以的话,他想要修建一座砖瓦房。 此事需从长计议,目前还是先把来顺的婚事给搞定。 徐福贵端了一盆冷水出来,将洗脸的麻布放进去,扭干后递给家珍,让她擦擦汗水。 他自己则拿出一根旱烟,熟练的卷好以后,点燃抽了起来。 凤霞跑过来坐在他的腿上,一边打量青色烟雾,一边说道:“爹,大妞姐,还有大双小双马上要去城里的学堂读书,我也想去读书。” 徐福贵皱了一下眉头,“城里这么乱,五哥敢放心让大妞去城里?” 大双小双倒是能理解,龙二虽然倒了不少霉,但供两个孩子读书还是没问题的。 这两年来,徐福贵一次都没去过城里,为的就是怕出现上一辈子的意外。 可能是有了他在屋里,虽说不富裕,但至少吃食上还能保证,凤霞一直没有出过毛病。 不过徐福贵还是留了个心思,一旦凤霞有生病的迹象,那肯定要及时请郎中过来。 凤霞的声音这么好听,他可舍不得凤霞再变成聋哑人。 凤霞搂着他的脖子,“爹,可是我也想去读书。” “这” 徐福贵有些为难,劝道:“凤霞,再等两年好不好?” 如今是四八年,再等两年,新兔便成立了,到时候社会太平,送凤霞去读书当然不成问题。 凤霞失望的低头,徐福贵心疼的不得了,正在思索有啥办法没,家珍突然说道:“凤霞乖,啊,娘在家里教你好不好?” 徐福贵眼睛一下就亮了,“对呀,可以让你娘教你,肯定比城里的先生教的还好。” “让你娘先教你认字,等过两年,爹一定送你去学校。” 凤霞脸上重新露出笑容,“娘,那你要教我啥,我会认不少字了呢,我还会写自己的名字。” 家珍宠溺的看着她,“城里学堂教啥,咱们凤霞也学啥。” 凤霞高兴的跳下来,一溜烟就跑了出去。 “凤霞,这大热天的你跑哪儿去?”家珍在后面喊道。 “我去和大妞说,我也能读书。”凤霞清脆响亮的声音从外面传了出来。 没过一会儿,凤霞便回来了,还带着大妞和陈运生。 “五哥,快进来坐。”家珍热情的招呼,把竹椅抬到他面前。仟仟尛哾 “家珍,不要招呼我,我常来的。” 陈运生先是递了一根旱烟过来,待徐福贵接过去后,才问道:“听说家珍要在家里教凤霞读书认字?” 第一百一十六章 来顺的婚事 徐福贵吐出一口青色烟雾,看了眼家珍,“是,凤霞闹着要读书,干脆让家珍在家里教她。” 陈运生搓了搓手,“那我家大妞能不能跟着家珍一起学,县城太乱了,说老实话,我也不放心让大妞到县城去。” “你说要是碰到那些地痞流氓,把大妞拐走咋办?” 徐福贵没有吭声,看向家珍,家珍不在意的笑笑,大方的答应下来。 “成,教一个是教,两个也是教,有大妞陪着我家凤霞,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陈运生高兴的拍了一下大腿,“好,那我按照学堂的价钱给你。” 家珍装作不高兴的说道:“都是邻居,谈啥钱不钱的。” “那不行,古人说的好,千金难买一字,学问都得花钱。” “真不用,我这又不是学堂,教的东西不多,你要是给钱,那我可就要生气了。” 家珍态度很坚持,徐福贵也在一旁帮腔,陈运生这才答应下来。 “好咯,凤霞,我们可以跟你一起读书咯!”陈大妞高兴的说道,凤霞同样高兴的露出两个迷人的小酒窝。 日薄西山时,来顺扶着徐母回来了,身后还跟着长根。 “来顺,咋样,看上人家姑娘没有?”徐福贵一边磨刀一边问道。 来顺嘿嘿笑一下,“漂亮倒是漂亮,就是” 他砸了一下嘴。 “就是啥。” 徐母笑盈盈的补充道:“刘家说要三个银元的彩礼,还要五十斤大米,不然不嫁。” 来顺嘀咕道:“我看这家人就是卖女儿,你知道他们怎么说的吗,说只要拿出三个银元,五十斤大米,以后刘翠萍就是我们家的人。” “宴席不用办,啥都不用拿,直接可以让刘翠萍到我们家来,你说这不是卖闺女是啥。” 长根闷声附和:“就是卖闺女,和县城那些人一样,卖的还贵,三个银元,五十斤大米,他家怎么不去抢?” 徐福贵大笑一声,“那你是看上刘翠萍了?” 来顺坐在板凳上,熟练的掏出一卷旱烟,“我不知道,兴许是看上了。” “她性子咋样,别娶个闹心的回来。” 来顺摇头,“不知道,那姑娘害羞的紧,就给我端了一杯水,一句话没和我说。” 徐母说道:“那姑娘挺好,话不多,但干活很麻利,是个好姑娘。” 来顺咧嘴笑了:“太太说好,那肯定就好。” 徐父拄着拐杖走出来,“既然姑娘好,那就尽快把人家带回来,来顺也老大不小了,别再拖了。” 来顺却是有些犹豫,“老爷,可是刘家要三个银元和五十斤大米,你说这不是欺负人嘛。” 徐父淡淡道:“人家养了十多年的闺女,要三个银元五十斤大米咋了?我和别人打听过刘家,要不是人家快活不下去了,不会要这么多的。” 家珍点头,“爹说得对,再说了,不就是三个银元和五十斤大米嘛,咱家又不是拿不出来。” 她的木盒子里还藏着不少钱呢,这几年因为没去城里,几乎没怎么用。 徐父坐在来顺旁边,“要是其他人问了,就说这钱和大米是给家珍爹借的,别说是家里自己的。” 他叹了一口气,“这世道不太平,要是那些杂种知道我们家有多的粮食,怕是第二天就会来收粮食。”看书溂 众人沉默,纷纷叹了一口气。 两年的战争,南方部队一开始还占有优势,后来战败的消息不断从县城传来。 也是因为战争失利,所以对百姓的压榨更加过分,隔三差五就要收粮食。 也是因此,很多人家都没有粮食了,活下去都是一个问题。 所以,谁都不敢露富,不然被盯上了,第二天就有人上门,让你为前线的战士提供一口吃食。 徐母拍板决定,“那明天我们再去隔壁村走一趟,把这事儿给确定下来,打听一下姑娘的尺寸,给人家做一身新衣服。” “再准备一些吃的,请几个人热闹热闹,这个婚事算是成了。” 来顺嘿嘿笑着没说话,心里已经在憧憬结婚以后的幸福日子。 “对了,太太老爷,之前我们可说好了,就算我娶了媳妇儿,我也不分家。”来顺突然想起了什么,郑重其事的说道。 徐父好笑的看了他一眼,“咱就这一个家,想分都分不出去。” “福贵,你明天去县城,看着买两匹布,其他的东西你看着买一点儿,这两天就把让来顺把那姑娘接回来。”徐母说道。 徐福贵为难道:“买啥布匹,我不会买,家珍,要不你和我一起去,咱们顺便去看看爹。” 两年没进县城,家珍也有两年看见着陈礼平,心里不知道多挂念。 家珍闻言,眼里明显有些意动。 “家珍,去,对外就说你是回家借粮食的。”徐父开腔。 家珍轻轻嗯了一声,脸上露出欣喜笑容,“明天带上凤霞和有庆,估计爹都认不出有庆了。” 徐母去准备晚上的吃食,家珍则着手准备明天给陈礼平带的东西。 “我都不知道带什么好了。”家珍苦恼说道,嘴角的笑容就没有消失过。 “把兔子给爹抓两只去,再拿十个鸡蛋,苦竹笋也拿一些去,还有熏的羊肉”徐福贵说道。 他去年冬天套到不少兔子,养了几只在院子里,没想到这几只兔子在这里安了家。 兔子的繁衍速度很快,一个月就能下一窝,所以他们家隔三差五都能吃上兔子肉。 这也是为什么,在普遍吃不饱饭的徐家村,凤霞有庆却整天面色红润,个子比同龄人要高上许多。 家珍将这些东西打包好后,晚上还烧了一锅热水,拿出皂角,准备好好的洗个头发,然后再洗个澡。 徐福贵主动将皂角拿过来,在手心搓出泡沫,抹在她柔顺的头发上,认真的按摩起来。 将头发洗干净,家珍拉着他的手,心疼道:“茧子都磨了这么厚。” 徐福贵反握住她的手,咽了一口口水,“家珍,你前面的衣服打湿了。” 家珍低头看了一眼,小声道:“有庆现在不吃奶,溢出来了。” “我帮你,免得把衣服弄脏了” 第一百一十七章 去县城 翌日。 清晨。 万籁俱静。 东边的地平线泛起的一丝丝光亮,小心翼翼的浸润着浅蓝色的天幕。 当第一缕晨光射穿薄雾,徐福贵从茅草屋走了出来,神清气爽的伸展了一下身躯。 舔了下嘴唇,忍不住回味了一下昨晚的味道。 将猪蕨草扔了一捆在地上,两只小羊立马起身,对他咩咩的叫了两声,然后低头吃了起来。 这两只小羊是开春的时候买的,现在已经长了这么大。 至于第一只羊,在前年过年的时候就杀来自己吃了。 “爹,把我抱起来,我也要看小羊吃草。” 有庆迈着小短腿跑过来,身上穿着干净衣裳,脸蛋洗的干干净净。 徐福贵将他抱起来放在脖子上,有庆兴致勃勃的看着羊吃草。 “汪,汪汪!” 平安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蹿了出来,殷勤的围着他小腿转,有庆立马闹着下去和平安玩儿。 “别把衣服弄脏了,小心屁股挨我的板子。” 走进屋里,将要带的所有东西放在箩筐里面,包括剥好的竹笋,熏制的一条羊腿,鸡蛋,各种应季蔬菜,装了满满一个箩筐,上面用一张麻布给盖住。 “凤霞,有庆,走了,爹带你们去城里找姥爷,让他给你们吃好吃的。” 徐福贵穿上一件干净的白色短褂,一双大脚套上一双干净的黑色千层布鞋,头上戴着宽边草帽,手里按着一根长扁担,对院子里喊了一声。 “来了。” 凤霞立马应了一声,拉着弟弟有庆走过来,熟练的爬到另一个箩筐里面。 平安太小了,自己爬不进去,着急的说道:“爹,爹。” 徐福贵捏了捏他的小脸,将他放进箩筐,又拿出两顶小草帽,让他两戴上。 戴上草帽,一是为了遮阳,二是防止有些人盯上他们。 就连家珍都戴上了一个草帽,压的很低,遮住大半容颜,身上的衣服也很宽大,看不出她的傲人身材。 徐福贵将扁担串到两个箩筐上面,轻松使劲,便挑了起来。 凤霞和有庆加在一起差不多有六十斤的样子,和另外一个箩筐重量差不多,担在肩膀上毫无压力。看书溂 凤霞和有庆高兴直笑,不断给徐父徐母挥手。 “福贵,你可慢点儿,千万别把我的凤霞有庆给摔了。”徐父上前两步,拄着拐杖嘱咐道。 走到村口,迎面碰上了龙二。 他依旧穿着一身黑绸衣裳,没有戴帽子,手里拄着拐杖,旁边一个下人小心翼翼的扶着他。 两年时间过去,龙二苍老了许多,像是少了十年寿命一样,脑袋稀疏的头发一半已经泛白。 脸色蜡黄,嘴唇泛黑,一副病恹恹的样子。 据说,是两年前命根被断,留下了病根,自从龙二那方面不行以后,整个人变得郁郁寡欢,平时很少在外面露面。 见到龙二这幅要死不活的模样,徐福贵心情更加好了,停下来打了个招呼,“龙老爷,近来无恙?好一段时间没见着你了,你这是要到哪儿去?” 龙二怔了一下,透过墨镜认清是他,“是福贵啊,我到自己的地上去走走,你这是要去县城?” 徐福贵大方的点点头,“对,来顺要娶媳妇儿,刘家的人要三块银元,五十斤大米,你说我哪儿能拿出来,这不是去找家珍的爹救救急嘛。” 旁边村里其他人听见了,先是对刘家人摇摇头,然后拜托他从县城买些东西回来。 龙二恍然的点点头,“是这,那你快去,早去早回,外面可不太平,听说好多人都被抓壮丁了。” 徐福贵心神一凝,“好,是得注意点儿,那我先走了。” 龙二看着箩筐里的两个孩子,眼里不免有些羡慕,深深的叹了一口气。 看向自己的下面,闭上眼睛,再睁开时,眼里多了一股恨意,但他连恨的对象都找不到! “回。” 他转身朝宅子里走去,待在外面,总感觉其他人看向他的眼神里都是嘲讽。 “爹,你累不累。”挑着箩筐走在小路上,凤霞不时仰头问一句。 徐福贵咧嘴笑笑,“爹不累,爹身上有的是力气。” 走了两个小时,云雾散去,朝阳射出一大片金光,好像给云溪县城披上了一件金色的纱衣。 城门口早就没有大兵值守,全部都被派往前线。 走进县城,街道相比以往要冷清许多,石板路也没人清扫,不仅积上一层沙尘,上面还有各种垃圾,散发出一股恶臭。 “县城咋变成这样了。”家珍不可思议的说道。 徐福贵打量四周,没有发现部队,加快脚步说道:“先去爹家里,这外面都没几个人。” 来到陈府,敲了敲门,大门很快被打开。 “小姐,你可算回来了,快进来,老爷都不知道念叨你们多久了。” 下人领着他们来到堂屋,陈礼平兴许是听到动静,站在大门口望着外面。 “哈哈,我的宝贝凤霞,可想死姥爷了,这是有庆,都长这么大了,快,快叫姥爷。” 陈礼平的背部佝偻了一些,吃力的将两个孩子从箩筐里抱出来,脸上止不住的笑意。 “姥爷。”凤霞甜甜的叫了一声,声音响亮清脆,听的陈礼平新都快化了。 有庆不记得陈礼平了,见姐姐都叫了,也跟着叫了一声。 “好好好,快进来,先吃点儿点心水果,等会儿姥爷给你们吃好吃的。” 来到堂屋,徐福贵将箩筐放下,掀开麻布,“爹,这是我和家珍从家里带来,这么久不来看您,希望您别怪罪。” 陈礼平淡淡的点头,转头对凤霞有庆嘘寒问暖,连家珍都不怎么在意。 家珍坐在太师椅上,取下草帽,笑盈盈的看着爹。 刚刚下人告诉她了,陈礼平身体还不错,米行生意虽然大不如前,但至少不会亏本,一切都还好,所以她也放心。 “家明呢,怎么又不见这小子。”过了半饷,家珍突然问道。 陈礼平回道:“去年我把家明送到省城读书去了,老是待在家里也不是个事儿,让他去多学点儿学问” 第一百一十八章 目睹抓壮丁 徐福贵坐了一会儿,重新带上草帽,出去给来顺买结婚需要的布匹等等。 陈礼平见他离开后,这才转头好好打量自家闺女。 身上依旧穿着宽大的粗布衣裳,比以往要黑了些许,但双目有神,面色红润,手上的茧子很淡,身上也没有伤痕,看上去过的不错。 但当爹的始终不放心,陈礼平忍不住多嘴问道:“家珍。” “嗯,爹,你说。”家珍笑盈盈的看着他。 “你在徐家过的还好,你和爹老实说,在徐家有没有受委屈。” 家珍好笑的看了他一眼,“爹,你想啥呢,我在徐家过的很好,你千万别担心我。” 陈礼平又问道:“徐太太把家里的钱管的严不严,会不会给你添衣裳?” “爹,家里的钱都是我在家,福贵娘不管的。” 陈礼平微微有些惊讶,“徐家是你在主事?” 家珍轻轻嗯了一声。 陈礼平轻哼一声,“这还差不多,算那畜生还有点儿良心。” 说完,陈礼平又低下头,“凤霞,你告诉姥爷,娘在家里有没有被欺负?” 凤霞不满的噘起小嘴,“老爷,你才欺负娘了呢。” 陈礼平哈哈大笑,“你娘不欺负我就算好了,我哪儿敢欺负她?中午想吃什么,给姥爷说,有庆也是,想吃什么想要什么,尽管给姥爷说。” 外面的街道上。 徐福贵将草帽压得很低,警惕的看着周围,生怕遇到有部队路过,把他抓了壮丁。 上一世的经历留给他的心理阴影太重了。 他有时做梦都会梦到战场上的尸山人海,半夜睡觉时传来的惨叫声,以及满地的尸体,让他不寒而栗。 没有在街上过多停留,他直接来到布行,家珍事先给他说了买什么颜色的布匹。 徐福贵多买了好几匹,准备给家里人一人再做一套新衣裳。 两年没有来县城,家里人两年都没有添过新衣裳。 特别是有庆,这孩子可怜,出生后没有穿过一次新衣裳。 身上的衣服全都是把以前的衣裳改小给他穿。 趁现在好不容易来一趟县城,多买些布匹,拿回家慢慢做。 “福贵?真的是你!” 从布行出来,迎面碰到一个中年汉子,挑着箩筐,肩上搭着白色麻布。 “康大哥。”徐福贵一眼便认出了他,当初在卤味摊子旁边卖包子。 康包子很高兴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好些年没见着你了,还在想你是不是被抓壮丁了,你这体格,不去拉大炮简直可惜。” “去。” 徐福贵没好气的看了他一眼,“你才适合去拉大炮,怎么?不卖包子改做体力活了?” 康包子将箩筐上的麻布掀开,露出里面的包子馒头,“我就只会这门手艺,不让我卖包子我还能干啥。” 说完,拿了一个包子出来,“尝尝?” 徐福贵也没客气,接过去咬了一大口,里面包的是豇豆。 “最近怎么样?”徐福贵一边吃一边问,别的不说,这包子做的是真好吃。 云溪县城有好几家卖包子的,但徐福贵觉得只有康包子蒸的最好吃。 康包子叹了口气,“别提了,这日子越来越难过了,我家里连地都没有,只能卖包子,穷的兜比脸还干净,福贵你呢,有啥发财的路子没,和我说说。” 徐福贵含糊不清道:“我能有啥发财的路子,每天都和泥巴打交道,面朝黄土背朝天,养活一家人都够呛。” 许久未见的两人,寒暄了好一会儿,这才各自分开。 徐福贵又去买了其他东西,来到一个巷口,将多余的东西放进空间,走出去,遇到卖糖葫芦的人。 “买一根糖葫芦,只要二十个铜板。”那人面黄肌瘦,眼窝凹陷,有气无力的说道。 徐福贵买了一根,刚想转身回陈府,突然听到一阵马蹄声响起。 转头一看,一个军官骑着高头大马耀武扬威踏上石板路,身后跟着一群乌泱泱穿着黄皮衣裳的大兵。 徐福贵只看了一眼,毫不犹豫转身离开,跑到一旁的小巷躲了起来。 街上的路人反应也差不多,立马离的远远的,生怕触上霉头。 卖糖葫芦那人似乎是饿的没有力气,刚走了两步,居然摔在了地上。 那军官骑着马走过来先是转了两圈,随后嫌弃道:“挡老子的路,去给我拉大炮。” 那人立马哭了起来,跪在地上希望军官大发慈悲。 军官蛮横的给了他一鞭子,“老子给你建功立业的机会,你哭个求头你哭,快给我去拉大炮。” 那人还在哭,军官不耐烦的掏出手枪抵在他脑门上,“老子成全你,不想拉就不拉。” “我拉,我拉,军爷,千万别开枪。” 卖糖葫芦的人只能踉跄爬起来,满脸死灰加入到大兵中去,其余人幸灾乐祸的看着他。 直到这伙部队离开街道,看不见人影以后,徐福贵才从小巷出来,卖力跑回陈府。 “福贵,你这是咋了,跑这么急。”家珍端来一杯茶,拍着他的背问道。 徐福贵将茶水一饮而尽,后怕的将刚才的事情说了一遍。 听完后,家珍庆幸说道:“还好你机灵,要是你被抓了壮丁,我们一家可咋办。” 陈礼平也说道:“这几年县城很不太平,你们以后没事还是别进城了。” 家珍给陈礼平倒了一杯茶,“爹,你在城里也小心些,千万别招惹到部队头上。” 陈礼平冷哼一声,“你还担心起我来了?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商会的会长,那些大头兵还不敢动我。” 他说的是大实话,这些兵匪虽然可恶,但他们会看碟下菜,只敢欺负穷人,不敢招惹有权有钱的人。 很快,正午来临。 众人移步饭厅,黑色的圆桌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菜。 宫保鸡丁,鱼香肉丝,王氏烤鸭,清蒸鱼肉,酱牛肉,红枣鸡汤,,热气腾腾的白米饭,一股股香气从桌面上升腾开来,众人纷纷咽了一口口水。 陈礼平拿出一瓶酒,对着徐福贵问道:“喝点儿?” 徐福贵喉结耸动,咧嘴笑道:“那就陪您喝点儿” 第一百一十九章 大方的老丈人 丰盛的午饭,让众人吃了个肚皮滚圆。 陈礼平在欢声笑语中也是胃口大开,连白米饭都吃了足足两大碗。 “老爷是真高兴,自从少爷去省城后,老爷在家几乎不怎么笑了,吃饭也只吃一两口,平时还嘱咐我们只做一两个菜就够了。” “人啊,这只要一高兴胃口就好了,你看老爷现在笑的多高兴,凤霞也是懂事,一口一个姥爷,把老爷哄的不知道多高兴。” 下人看到这一幕,忍不住议论纷纷,打心底为自家老爷感到高兴。 陈礼平为人很有涵养对府里的吓人特别好,所以这些下人都在为他着想。 吃完中午饭,陈礼平叫来几个黄包车,拉着凤霞有庆来到了洋货商铺。 这里面售卖的物品全是从外面来的稀罕货,陈礼平豪气万千,看到凤霞和有庆喜欢什么,大手一挥直接让下人买下来。 不一会儿,凤霞有庆身上的衣裳从里到外都换了一套崭新的的确良衣裳,手上还多了许多玩的东西。 不仅如此,徐福贵手上还提着一个大包裹,里面是给凤霞有庆买的过年厚衣裳。 “爹,差不多得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是回娘家占便宜的呢。” 家珍看不下去了,张嘴说道。 陈礼平哼了一声,“我疼我两个外孙,关你什么事,你自己有看上的衣服没,看上就拿走,我懒得管你。” 家珍听他这么说,也不客气,直接去拿了好几套衣服。 不仅有她的,还给福贵,来顺,长根,徐父徐母各自拿了一套。 陈礼平看了一眼,没有说话,显然是默认了。 这一趟,着实花了不少钱,店铺里的掌柜笑的嘴巴都合不拢了,弯腰拱手喊着陈老爷。 下午时分,徐福贵看时间差不多了,便提出离开。 不料陈礼平直接说道:“要回去你自己回去,凤霞,有庆,在姥爷这里再玩几天好不好?” 凤霞小脸上满是纠结,看看他,又看看自己爹娘,不知道该咋回答。 徐福贵想了想,说道:“家珍,要不你和凤霞有庆在爹这里住几天,多陪陪爹。” “你不和我们一起?” “我得回去张罗来顺的婚事,地里的庄稼也得有人照看不是,等来顺结婚的那天,我来接你和孩子回家。” 家珍笑盈盈的答应下来,她也想好好的尽一下孝道。 而且在村里,凤霞有庆两个孩子吃不了什么好东西,正好让爹给他们好好补补。 听到家珍和两个孩子都要留在这里,陈礼平笑的合不拢嘴,满是皱纹的脸容光焕发,将有庆高高抱起来,放在自己的脖子上。 回到陈府,徐福贵将他们打包的衣裳全部用麻布裹好,放在箩筐里面。 正想离开的时候,一个下人扛着两袋米走过来,直接放在了箩筐里面。 “这,爹,家里有粮食吃。” 陈礼平看都不看他,摆摆手,“回,家珍和两孩子就在我这儿。” 徐福贵笑了笑,挑起装满的两个箩筐,阔步朝外面走去。 凤霞跑着出来喊道:“爹,你可千万记得要来接我。” “好,过两天爹就来接你,别惹你姥爷生气,听到没。” “听到了。” 太阳正烈,一层层热浪在地面翻滚,一阵大风吹过,扬起大片沙尘,连路边的杂草都被晒得枯黄。 徐福贵走出县城,见四下无人,直接将箩筐扔进空间,一身轻松走在土公路上。 一个人的脚程很快,半个时辰的时间,他便来到徐家村前的无名河道前。 意念一动,扁担再次出现在肩上,他踩着列石渡过无名河道,朝徐家村走去。 “福贵,回来了,我要的菜刀买回来没有?” 有几户人家专门在村口等他,徐福贵将他们拜托买的东西一一递过去后,坦然的接受他们的感谢。 “家珍他们呢,你不会去趟县城就把婆娘孩子丢了。”有人开玩笑说道。 “去。”徐福贵挥挥手,“你才把婆娘孩子丢了,他们留在我老丈人哪里住两天。” “啧啧,不得了,这两袋米都是老丈人给你的。” 徐福贵见他们的眼神充满了羡慕,当即道:“这可不是老丈人给我的,就他那脾气,不把我赶出去就好了,咋可能送我米吃。” “这米都是家珍借的,拿来给来顺娶媳妇儿用。” 之所以这么说,单纯不想让村里人觉得自己家粮食富裕,最好让他们觉得越穷越好。 众人恍然的点点头,“这刘家太贪心了,居然要三个银元和五十斤米,难不成刘翠萍这姑娘是金子做的?” “福贵,要不你让来顺看看我家姑娘,我不要三个银元,我就要五十斤米。” “你也是个贪心的,五十斤米都够一家人吃上三个月了,福贵,我只要三十斤米,我家姑娘你见过,是干活的一把好手。” 徐福贵没想到,这些人居然开始推销自己的闺女来了,不过大部分人还是开玩笑居多,毕竟嫁人这种事哪儿能这么随便。 徐福贵和他们闲扯几句,重新挑起箩筐,回到了自家院子里。 “家珍他们呢?没回来?”徐母问道。 徐福贵解释了一下,徐母点点头,“让他们住两天也好,这是你老丈人让你带回来的?” 徐福贵点点头,徐母拄着拐杖走过来,打开第一个布袋,“上好的大米,亲家有心了,福贵,你以后可得好好孝敬你老丈人。” 随后,徐母打开第二个布袋,脸上瞬间布满吃惊的表情,赶快将袋子合上。 “快,抬进去,别让其他人看见了?” 徐福贵将箩筐抬到屋里,徐母重新打开布袋,徐福贵看清里面的东西后,也露出吃惊的表情。 布袋里装满了腊肉和粉条,最下面还有黄豆,黄豆里面还埋着三块银元。 很明显,陈礼平是听他们说来顺需要三块银元结婚,这才特意放进去的。 加上今天下午买的这些的确良衣裳,徐福贵又欠了老丈人不少。 徐父同样过来看了看,叹了一口气,“我们徐家对不住礼平兄,把这些腊肉粉条放到地窖去,别让耗子啃了,福贵,以后你可以不孝敬我,但一定要记得你老丈人的好” 第一百二十章 喝酒吃肉 “还有你,来顺,记住咯,你这个媳妇儿是家珍爹帮你娶的。”徐父说道。 来顺点了点头,站在原地傻笑。 “来,和我一起把箩筐抬到地窖里去,把新衣裳做好,过两天咱就把你女人接回来。” 两人一人带着一个箩筐,放到灶房的地窖里。 地窖不大,也就五六个平方大小,里面放着徐家最重要的粮食,粮食旁边还放着几个坛子,里面是徐母腌制的酸菜腌菜泡萝卜什么的。 晚上的吃食是徐福贵弄的,蒸了一大锅白米饭,把中午打包回来的菜给热了热,直接就可以吃。 “别一下吃完了,留一些以后再吃。”徐父闻着铁锅里传来的油香和肉香,咽了一口口水说道。 当了大半辈子的地主,第一次觉得鸡鸭鱼肉这么好吃。 “什么以后再吃,都留起来,等过几天翠萍上门了再吃,正愁摆席不知道吃啥。” “娘,这么热的天,过几天怕是都馊了,最少明天就得吃完。” 徐母心疼道:“不节不年,吃这么好,要遭雷劈的。” 徐福贵哭笑不得,“老天爷才不会管我们家的破事。” 最后,他热了王氏烤鸭,宫保鸡丁,还有清蒸鱼肉,其余的菜留着明天再吃。 端上桌后,徐母将门窗关紧,防止味道传出去。 夕阳西下,天边还燃烧着一片橘红色的晚霞,夕阳照在河面上,河水就浮光跃金,似乎一颗颗神奇的小星星在闪闪发光。 天边那一块块火烧云,层次分明,颜色由西向东逐渐变淡。 有人从徐家的院子外面路过,忽然停下脚步,使劲吸了吸鼻子,咽了口口水,“好香的肉味。” 他看着徐家紧闭的门窗,犹豫一下,还是转身离开。 这世道的百姓一年到头普遍吃不上几次肉,所以鼻子对肉味和油香十分敏感,谁家吃肉,根本瞒不过别人。 徐母关紧了门窗,光线随之也暗淡下来,长根拿出一个小碗,往里面倒上半碗桐油,将灯草放进去,点燃以后,黄豆大小的火光在油碗上微微晃荡。 “长根,再放一根灯草进去,看不见桌上的菜了。”徐父说道。 长根应了一声,又放了一根灯草进去点燃,火光一下明亮许多,至少能够照亮一张饭桌。 徐父拄着拐杖走进屋里,出来的时候,手上多了一壶散酒。 来顺嘿嘿笑了笑,起身去拿了四个酒杯。 “吃这么好的肉,的确该配点儿酒,他爹,长根,你们可不许多喝,福贵和来顺年轻,可以多喝两杯。”徐母笑嘻嘻说道。 将酒杯倒满,碰了一下杯,徐福贵小小的抿了一口,直到白酒的酒味充斥整个口腔,他才咽了下去。 再夹上一块鸡肉放进嘴里细细咀嚼,迟迟不愿下咽。 吃饱喝足,徐福贵拍了拍肚子,感觉里面全是油水,总算有了饱腹感。 “娘,你歇着,等会儿我来洗。”见徐母要去收拾碗筷,徐福贵连忙说道。 “没事儿,你累一天了,娘虽然腿脚不利索,但几个碗还是洗的干净。” “我累啥,今天啥活没干。” 徐福贵起身,从她手里拿过碗筷,放到灶台上,熟练的洗了起来。 来顺撸起袖子想过来帮忙,被他打发走了。 今天来顺在地里干了一天的活儿,已经够疲惫,吃完饭就去好好歇着。 等会儿好好烫个脚,早点儿睡觉才是正道。 “我去村口走走。”徐父打了个响亮的饱嗝,起身拄着拐杖,长根连忙跟了上去。 徐母坐在灶洞前烧火,含笑看着他熟练的洗碗,突然说道:“我家福贵和以前大不一样了。” 徐福贵嬉笑一声,“娘,你儿子我长大了。” 徐母高兴点头,“我家福贵是个男人了。” 将碗筷洗干净放好,徐福贵拿出水缸里冰镇好的西瓜,切开以后,拿起一块啃了起来。 天色彻底暗了下来,夜幕笼罩整个徐家村,徐福贵用力一甩,西瓜皮形成一道好看的弧线飞出院子。 “汪!” 平安见状,摇着尾巴,猛的蹿了出去,想要去接住那块西瓜皮。 刚刚跑到院门口,见追不到西瓜皮,吐着鲜红的舌头跑了回来。 徐福贵坐在门槛上,掏出一卷旱烟,划燃火柴点燃,悠悠吐出一口青色香烟。 来顺坐在他旁边,同样掏了一卷旱烟,点燃以后叼在嘴里。 来顺的烟瘾比徐福要大很多。 徐福贵抽烟一般都是干活干累了,或者是饭后,又或者是蹲坑的时候才会抽上一卷。 来顺不一样,有事没事都叼着一卷旱烟,地里种的旱烟根本不够他两人抽,经常会给村里其他人买。 “来顺,刘翠萍长啥样?”徐福贵又吐出一口烟雾,随口问道。 刘翠萍虽然是隔壁刘家村的,但是他还真的没见过这姑娘。 或许在路上见过,但也不知道她的名字。 平时他忙的要死,压根没时间去关心这些有的没的。 来顺嘿嘿笑了一句,“她屁股很大,前面也大,和白寡妇的差不多,个子不高。” 徐福贵大笑一声,“你这憨货,还想着白寡妇呢。” 来顺将脑袋摇的像是拨浪鼓,认真道:“我喜欢的是刘翠萍,才不是啥白寡妇。” “你才认识刘翠萍几天,张口闭口就是喜欢她?” 来顺不知道怎么反驳,瓮声瓮气道:“反正我就是喜欢,而且我看得出来,刘翠萍好像也喜欢我。” “你怎么看出来的?” “她脸红的都不敢看我,肯定是喜欢我。” 徐福贵抖了一下烟灰,“你的衣裳不用做,就穿我老丈人给你买的的确良衣裳,等过连天娘把刘翠萍的新衣裳做好以后,我们就挑着大米揣着银元去接刘翠萍回家。” 来顺挠挠后脑勺,“我都听少爷的。” “行了,去睡。” 一卷香烟抽烟,徐福贵看了看没有月亮的夜空,转身打了一盆热水,将两只大脚放了进去。 舒舒服服的泡完脚,回到自己铺着凉席的床上,四仰八叉的躺在上面,享受难得的个人空间,很快便呼呼大睡过去 第一百二十一章 老道的庄稼人 六月中旬。 “轰” 一道雷声突然在阴云密布的天空响起,一道道闪电组成电网在空中掠过。 大风奔腾,地面尘土飞扬,天色昏暗,庄稼汉们着急忙慌从地里回来,关紧门框,愁容满面看着发怒的老天爷。 大风一吹,大雨打击下,不知道腐朽的茅草屋顶能否承受。 不消一会儿,豆大的雨滴组成雨幕从空中落下,噼里啪啦的打在各个地方,地面不一会儿便汇聚出一道道黄色的泥水。 徐家村大部分人着急忙慌的找木桶木盆,接住房顶漏下来的雨水,避免地面变成一片泥泞。 徐福贵赤裸着精壮的上身,穿着一条肥大的灰色裤子,脚上套着草鞋,坐在门槛上看着外面瓢盆的大雨。 “还好赶回来了。”家珍那了一卷旱烟走过来,心有余悸看着外面的惊雷大雨。 她穿着一身淡蓝色的短袖旗袍,头发高高盘起,知性而端庄,与简陋的茅草屋显得格格不入。 刚从县城陈礼平家里回来,她还没来得及把身上的衣服换掉。 徐福贵点燃旱烟,吐出一口青色烟雾,有些担忧的看着这场大雨,“地里可千万别积了水。” 地里的庄稼没多久便成熟,要是这时候积水把庄稼给淹死了,他哭都没地方哭去。 “不会的,地里排水做的这么好。”家珍安慰说了一句。 徐福贵想了想,也是,要是自己地里都积水的话,其他人地里积的水肯定更多。 “啪!” 路边一棵细竹被大风吹断,发出清脆的响声。 这么大的风,哪怕地里没有积水,估计玉米稻谷也会被吹倒不少。 “福贵,进来。”家珍轻轻喊道。 外面有吹风又下雨,屋檐下都被波及,坐在屋檐下都能被包裹着雨水的风吹到。 徐福贵将上身的雨水给擦干净,起身走进屋里,顺手把门关紧。 茅草屋虽然狭窄简陋,但是却安安稳稳,房顶没有漏一滴雨下来。 凤霞和有庆趴在木门上,透过缝隙看着外面的大雨,偶尔闪过一道电光或是响起一道惊雷,引的他们兴奋大叫。 “爹,我想出去淋雨玩。”凤霞突然说道。 徐福贵大笑一声,将烧到手指的旱烟扔掉,“凤霞不怕被风吹走?” “不怕。” 有庆奶声奶气的嚷嚷道:“爹,我也想去淋雨,感觉好好玩儿。”qqnew 徐福贵板着脸道:“去个屁,尽给我添麻烦。” 凤霞鼓着脸,“爹,不许你欺负弟弟。” 徐福贵逗他们玩了一会儿,穿上短褂,无聊的坐在竹椅上。 “来顺,翠萍的新衣裳做好了,你来看看。”徐母将手里的针线放下,捧着手里的衣服,笑盈盈的说道。 来顺接过去以后,捏着衣角立在空中,憨笑道:“真好看,翠萍指定喜欢,” 给刘翠萍做的是一件红色带花的长袖,配有一条黑色长裤,布鞋也是崭新的千层鞋。 徐母:“好,那明天咱就带着新衣裳,把翠萍给娶回来。” 来顺没说话,笑着直点头。 这两天他干活都有些心不在焉,不时看着前方傻笑。 暴雨足足下了半个时辰,随后转为中雨,外面依旧传来哗啦啦的雨声。 天空中的阴云依旧没有散去,偶尔雷声轰鸣,掠过一道闪电。 “我到地里看看。” 徐福贵说了一句,拿起斗笠戴在头上,拿起锄头走进了雨幕中。 走出院子,在路上碰到几个戴着斗笠的庄稼人,他们同样是去看地里的庄稼的,脸上带着忧色。 来到地里,一眼看到成片被吹倒在地的玉米,水田里的水稻也被吹斜了,像是有人在上面滚了一圈似的。 徐福贵走进地里,心里松了一口气,虽然玉米被吹倒了不少,土地也湿润一片,但至少没有积水。 雨水顺着早前挖出来的水道朝外面流去。 “特娘的,就知道积水了。” 这时,旁边的地里传来几声庄稼人的声音。 徐福贵走过去看了看,他们的地里有好几个水坑,庄稼都被泡在水里了,这几人赶忙挥舞锄头,将这些积水给引到外面去。 不过这种方法只是治标不治本,哪怕现在把积水引出去了,过一会儿雨水又会积起来。 他们一开始种地的时候就没有规划好降雨的问题,以前徐福贵刚开始种地也是如此,经验多了后,种的庄稼不仅整齐有序,而且还照顾到了降雨。 “福贵,你地里咋没有积水?”有庄稼人问道。 徐福贵咧嘴笑了笑,“可能是我运气比较好。” “对,我们太倒霉了。”他们附和道。 有个老人拄着拐杖站在田埂上,闻言冷哼一声,“狗屁的霉运,枉你们种了这么多年地,还比不上福贵。” “你们到他地里去看看,人家的地是咋种的,有积水才怪了。” 真有几个庄稼人跑过去看了看,但没有看出什么名堂,老人显然种了一辈子的地,将其中的要点一一说了出来,这几人才恍然的点点头。 但旋即脸上露出难色,让他们种地还好,但种地的同时还要注意排水,这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做到的,需要大量的经验。 徐福贵凑了一会儿热闹,顺便说了一些自己的经验,随后拎着锄头朝家里走去。 “庄稼被淹了没有?”回到家,徐父立马问道。 徐福贵摇摇头,“好多人的庄稼都被淹了,我们家地里没有积水。” 徐父高兴的用拐杖敲了敲地面,发出清脆的碰撞声,“福贵,看来你天生就是个种地的,这才两年,种的比那些十多年的还要老道。” 徐母笑着道:“我家福贵才不是个种地的,他脑袋聪明着的,当时要是好好读书,肯定能当个先生。” 徐父不屑道:“就他还先生呢,大字不识几个,上次胡兴旺儿子的名字,和平两个字都能写错,简直丢了我的老脸。” 徐母没好气的看了他一眼,“我懒得和你多说,我还得准备明天的吃食,你要是没事儿干,就帮忙把桌子擦一遍。” 说说笑笑中,徐家为来顺的婚事开始忙碌起来 第一百二十二章 刘翠萍 第二天,天朗气清,惠风和畅。 一大早,徐母将来顺叫起来,给他精心打扮。 先是烧了一锅热水,然后带上皂角去澡屋,由里到外好好的清洗干净。 洗完澡的来顺感觉浑身轻松通透,红光满面,阳光照耀之下,光头似乎隐隐在反光。 换上一件灰蓝色的的确良衬衫,穿上宽松的黑色长裤,脚上是干净的布鞋,脑门上同样戴着宽边草帽,遮住光头,收敛了凶恶的气质。 草帽前天还被特意洗了晒过,整个人看起来精神抖擞。 徐母帮他抚平衣服上的褶皱,仰头笑道:“我家来顺可真俊,便宜刘家那姑娘了。” 徐福贵认同的点点头,捏了捏来顺硬邦邦的肌肉,“就来顺这体格,不知道多少姑娘在背后惦记。” 来顺嘿嘿笑了笑,迫不及待问道:“我们啥时候去接翠萍?” 徐福贵不紧不慢的从水缸里舀了一瓢冰冷的山泉水,喝完以后,擦了擦嘴边的水渍,“慌个求头,阴阳先生说了,要日上三竿的时候去接亲,老实等着。” 结婚不是件小事,为此徐父特意去县城请了一位姓李的阴阳先生算了一卦,卦象很不错,显示以后来顺将会大富大贵,家庭和睦。 结婚的日子也是阴阳先生定下来的,也就是今天,日上三竿去接新娘子。 朝阳缓缓升起,家珍穿着一身粗布衣裳,不断在屋里忙活。 徐福贵看了看干净整洁的茅草屋,忍不住道:“家珍,坐着歇会儿,没啥好收拾的。” 家珍高兴的看了他一眼,“我不累,结婚可不是件小事,不能让人家姑娘嫌弃咱家。” 来顺自信道:“少奶奶,你放心,翠萍肯定不会嫌弃的。” 待日上三竿的时候,家珍提醒他们可以出发了。 于是来顺用扁担挑起竹筐,迈着大步朝外面走去,竹筐里装着五十斤大米,以及他们本地娶媳妇儿常用的彩礼,徐福贵跟在他旁边。 “哟,来顺,打扮的这么漂亮,要进城呐?” “进个求的城,你忘了来顺和刘家的姑娘好上了?好像就是今天去接人家进门。” “哦~五十斤大米三块银元是,我想起来了,啧啧,来顺,福贵,你们还真答应了啊。” 村里人碰见他们后,随口寒暄两句,知道来顺今天接媳妇儿过门,不管心里想法是啥,表面都给了自己的祝福。 来顺一路笑嘻嘻的应承下来,嘴巴都快裂到耳根子去了。 来到村口,龙二穿着一身做工精细的米黄色丝绸衣裳,淡淡问道:“好歹是喜事,咋锣鼓队都不请上一支?” 来顺戏谑的看着他,大大咧咧反驳道:“龙老爷,要不你帮我请一支?” 龙二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你又不是我儿子,我凭啥给你请锣鼓队?” 来顺大笑一声,“那你多管闲事干啥,是不是想要个儿子了?叫你两个姨太太给你生去呀,哈哈哈” 龙二脸色瞬间沉下来,香火被断这是他最大的痛处,忍不住破口大骂,“福贵,你还管不管他?还想不想种我的地?” 徐福贵嘻嘻笑了几声,看了几眼他的下身,“来顺,走咯,别耽误大好的日子。” 龙二看着他们的背影,眼神满是阴翳,转而变成深深的无奈和痛苦。 低头看着毫无知觉的下身,气的一把扔掉手里的拐杖,旁边的下人连忙过来扶着他。 刘家村并不远,从村口出去,踩着列石走过无名河道,再顺着河道边的乡间小路往下走个二十分钟便到了。 这个村子和聚集式的徐家村不一样,散居在山沟各处,通常户人家聚在一起,整座村子散布很广。 在刘家村众人八卦的眼神中,徐福贵和来顺轻车熟路来到了刘翠萍家里。 “来了来了,那个高大个又来了!” 一个穿着破旧,骨瘦如柴的小男孩看到他们后,立马大声喊道,腾的一声跑回自家的茅草屋。 徐福贵打量了一下刘翠萍家里,几座连在一起的茅草屋,破旧程度和他家差不多。 各种杂七杂八的东西堆在院子里屋檐下,看起来乱糟糟的,杂草绿硅随处可见。 不像徐家,虽然是茅草屋,但是院子里的杂草除的干干净净,两个整齐的柴垛堆在院子里,各种工具也摆放的井然有序。 其他人来他们家做客的时候,都夸赞家珍和徐母两人手脚勤快,其他很多人家里都是乱糟糟的,甚至还有臭味。 “来了,快进来,进来坐。” 刘翠萍父母笑着走出来,看了一眼来顺挑着的两个竹筐,脸上的笑容更甚。 这两人应当是精心收拾过,身上的衣服补丁很少,特别是刘母,头发被梳的油光发亮,应该是用口水抹过。 两人靠近,一股混合着脚臭和汗臭的味道随之飘了过来,徐福贵脸色不变,带着来顺走进茅草屋里。 茅草屋的地面算是干净,但杂物太多,屋里看着依旧乱糟糟的。 抬头一看,五六个岁数大小不一的孩子一个个睁着明亮的双眼看着他们。 几个孩子有男有女,几个男孩上身没有穿衣服,赤裸着黝黑的皮肤,下身的短裤到处都是补丁,一个个好奇又害怕的看着他们。 特别是看着他们身上的的确良衣裳,眼里的羡慕几乎快要溢出来了。 “去,到外面去玩儿!”刘父呵斥道,几个孩子顿时一哄而散,留下一个个子不高的农村女孩儿。 这女娃虽然个子矮,堪堪达到他的胸口,但漂亮且健壮,红扑扑的脸膛,黑如乌株似的两只机灵的眼睛,透着强健气息的手臂,手掌上有一层薄茧儿。 身上的衣服打着补丁,洗的发白,脚上的布鞋也有个洞,被她极力掩藏,双手捏着衣角,局促的看着他们。 徐福贵心里明悟,这便是刘翠萍那个姑娘,给他的第一印象还不错,看起来并没有农村妇女的尖酸刻薄,应当是个好相处的。qqxδnew 徐福贵转头看着刘父刘母,笑道:“伯父伯母,这是五十斤大米,还有三块银元,你们看这亲事” 第一百二十三章 刘翠萍内心的惊讶 看着徐福贵拿出来的三块银元,以及来顺将竹筐上的麻布掀开,露出里面的五十斤大米以及各种彩礼,刘翠萍父母笑的眼睛都找不着。 接过银元好好的打量,确定银元是真的以后,高兴说道:“这亲事我们当然同意,来顺是个老实的,干活是一把好手,翠萍跟着他,以后绝对吃不了亏。” 来顺咧嘴笑了起来,看向刘翠萍的眼神里带着火热。 刘翠萍更加局促不安,低头看着地面,心里七上八下不知道该咋办。 徐福贵让来顺把竹筐放下,“那我们就把翠萍接走了?” “接走。” 按理说结亲不会这么草率,各种流程规划的很清楚,但今时不同往日,世道混乱,家家户户生活都困难。 所以结亲能简单就尽量简单一点,免得破费太多。 当然,不管再怎么简单,一身新衣裳,一顿饭还是要吃的,总要让别人知道他们家有喜事。 来顺从竹筐里拿出新衣服,来到刘翠萍面前,瓮声瓮气道:“呐。” 来顺个子更高,刘翠萍还没他胸膛高,两人站在一起,显得滑稽无比。 刘翠萍感受着扑面而来的男子荷尔蒙气息,小脸更红了,使劲的捏着衣角,求助的看着自家父母。 刘母催促道:“翠萍,拿着衣服去屋里换呀,换了以后就去徐家过好日子。” 两颗豆大的泪珠立马从刘翠萍眼里掉了下来,从脸上滑过,留下两道清晰的泪痕。 她轻轻点头,拿着衣服,小碎步走进一旁的屋子,将老朽的木门给关上。 茅草屋比较低矮,徐福贵看着近在咫尺的房梁,坐在板凳上,拿出旱烟给徐父递过去。 来顺挠挠后脑勺,感觉一直低头不舒服,同样坐在板凳上,不解问道:“翠萍咋哭了?” 刘父点燃旱烟,眼神里带着一丝愧疚,刘母叹了一口气,“这姑娘怕是以为我们不要她了,可女大嫁人,自古以来就是这个说法。” “翠萍已经十七岁了,岁数不小,来顺你看得上他,是他的福气。” “以后翠萍就是你徐家的人,不过来顺,我还是想拜托你,对翠萍好一点儿,这孩子从小到大吃了不少苦。” 来顺用力拍了拍胸脯,“放心,伯父伯母,我指定让翠萍过好日子。” 刘母点点头,“那就好,那就好。” 刘福吐出一口青色烟雾,“以后就别伯父伯母的叫了。” 来顺眼珠子转了转,响亮的喊了一声爹娘,刘父刘母高兴的答应下来。 说话间,里屋的木门被打开,刘翠萍穿着一身新衣裳走了出来,不禁让众人眼前一亮。 刘翠萍虽然个子娇小,但规模却不小,徐福贵皱着眉头,苦苦思索他前世学到的一个词语。 哦对,童颜! 这个词语说的就是刘翠萍。 “衣服太小了。” 刘翠萍站在门口,捏着衣角,不适应的扭动身子,一副很不习惯的样子。 她以前穿的全是宽松的粗布衣服,哪里穿过这种高档衣裳,虽然面料很舒服,但是有点儿紧了,把她的身材展露无疑。 刘母走过来,细细打量一番,眼里露出羡慕的神色,“这衣裳可真好看。” 刘翠萍开口道:“那我把衣裳给娘穿。” 刘母转头一看,徐福贵微微皱眉,讪笑一声,呵斥道:“这是你嫁人穿的新衣裳,咋能给娘穿,记住,你以后就是徐家的人,得向着徐家说话。” 刘翠萍低头不语,晶莹的泪珠不断滑落。 “这孩子舍不得我们,哈哈哈。”刘母找了个理由。 “大姐穿这么好的衣裳要去哪儿?”一道稚嫩的声音突然传了进来,转头一看,刚刚那几个孩子站在门后,透过缝隙喊道。 “我也想穿新衣裳,娘,你偏心。” 几个小孩子叽叽喳喳,惹得刘父破口大骂,拎起旁边的树枝就要去打他们。 徐福贵将手里的旱烟扔掉,“成,伯父伯母,那我们就走,去我们家吃顿饭,这件事就这么定了。” 刘父刘母咽了一口口水,连连说好。 “爹,娘,我们也要去吃席。” 那几个小孩一听,立马七嘴八舌的嚷嚷起来。 他们就盼着啥时候能去吃席,好好满足一下口腹之欲。 刘父沉着脸道:“你们不要脸,老子还要脸呢,都给老子待在家里,不然打断你们的狗腿。” 几个孩子一听,立马不再说话,一个个委屈的眼泪不断往下掉。 徐福贵一声不吭,他们家就准备了两个桌子的吃食,这几个孩子就能占半桌,其他人还怎么招待。 他开口道:“等会儿给弟弟妹妹们打包一些吃的回来。” 刘父还是沉着脸,“听到没有,先给老子待在家,回来你们就有好吃的了。” 于是乎,几个孩子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离去。 徐福贵和刘父刘母走在最前面,来顺挑着空荡荡的竹筐和翠萍落在后面,一路说着闲话,刘翠萍没说话,低着头怯生生的赶路。 路上遇到不少人,刘父刘母热情的给他们介绍自家的喜事,其他人笑呵呵的送上自己的祝福。 一路回到家,刚走进院子,一股香味儿便从里面飘了出来,刘父刘母不断咽口水,就连刘翠萍也抬起了头,好奇的看着前方茅草屋上方飘出来的缕缕炊烟。 “爹!” 凤霞有庆换了一身新衣裳,迈着腿快速跑出来,徐福贵大手一捞,一手一个抱了起来。 凤霞和有庆搂着她的脖子,好奇的打量那三个陌生人。 “这两个孩子可真俊。”刘父刘母发自内心的说道。 徐父徐母拄着拐杖从茅草屋里走出来,热情的招待刘家父母,一口一个亲家。 怀着忐忑的心情走进茅草屋,看着干净整洁的屋子,刘翠萍不知道为何心里突然有些高兴。 “你就是翠萍,以后就是一家人了,你叫我家珍就好。” 刘翠萍转头一看,一个身材高挑,眼眸含笑,皮肤如剥了刻的鸡蛋一样白嫩,关键是一身大家闺秀的气质,让她不敢仰头直视。 她心里惊讶,农村乡下怎么会有小姐一样的姑娘 第一百二十四章 丰盛吃食 “翠萍?” 家珍看着她低头不说话,笑盈盈的拉着她的手,轻声道:“别怕,以后有啥事儿就和我说,我保管来顺不敢欺负你。” 刘翠萍轻轻点头,甜甜喊了一声家珍姐。 家珍高兴点头,“你的声音真好听,快来坐,先吃点儿点心。” 感受到家珍的热情,刘翠萍心中雀跃无比,刚才的悲伤一扫而光。 不知为何,或许是家珍的气质与农村妇女大不一样,让她心中升起一种自卑的心理,但同时忍不住去亲近家珍,希望能够得到家珍的喜欢,自己能够成为家珍一样的姑娘。 家珍和她闲聊两句,便着急忙慌的起身去准备等会儿的吃食。 刘翠萍连忙跟了上去,刚撸起袖子,看了看身上的新衣裳,犹豫一声问道:“家珍姐,有围裙吗?” 家珍好笑的看着她,“翠萍,你坐着,我们忙活得过来,哪有新姑娘第一天上门就让人家干活的,去坐着。” 刘翠萍不依,自顾自撸起袖子,小心翼翼的帮助干活,尽量不让新衣裳弄脏。 这姑娘一看就是从小干活的,动作麻利干净。 徐母喜爱的看着她,拉着她的手让她坐在竹椅上,“孩子,今天不是你干活的时候,新娘子是不能动手的。” 刘翠萍低着头局促不安的坐在竹椅上,不时看看家珍,偶尔隐晦的打量两眼来顺。 这就是自己的男人? 嚯,吃什么长大的,怎么这么高,这么壮,一拳下去估计能砸死人。 哎呀,他以后不会打我。 应该不会,看着挺老实的,就是感觉脑子不太聪明,就知道傻笑。 刘翠萍想着这些有的没的,小脸通红,感觉周围的一切都是那么陌生。 到了中午,两个桌子上各自摆放了两个大盆和一个盘子。 一盆是白菜炖粉条,一盆是蛋花汤,盘子里凉拌黄瓜,香喷喷的大米饭自然必不可少。 “嗬,福贵,你们还真的舍得,又是粉条又是鸡蛋的,吃的比过年还要好。”陈运生不断咽口水。 其他人纷纷开起玩笑,来的人不少,大多都是村里德高望重的,请来吃顿饭,两张桌子坐的满满当当。 由于座位不够,家珍和徐母带着两个孩子围着灶台吃饭,笑盈盈的看着热闹的屋子。 来顺和刘翠萍坐在一起,两人都穿着新衣裳,来顺喜笑颜开的举着酒杯,刘翠萍则看着香喷喷的粉条和蛋汤不断咽口水。 几位德高望重的老人先是对两个新人表示认可和祝福,随后倒满酒,开始吃喝。 一时间,众人都顾不上说话,不断将粉条蛋花夹到碗里,混合着白米饭大口吃了起来,嘴里止不住的赞叹。 吃了个半饱后,众人才举起酒杯,推杯换盏,一边吹牛一边喝酒,不一会儿,几乎每个人的脸都是红扑扑的。 外面烈日当空,洒下无尽热量,一层又一层的热浪在地面翻滚,晒的人火辣辣的受不了。 按理说茅草屋里应当是比较凉快的,由于太热闹,众人纷纷敞开衣襟,满头大汗,依旧贪恋杯中的白酒。 徐福贵从水缸里拿起两个西瓜,切成小块后分给众人。 这顿饭吃了怕是有两个小时,整整两壶散酒被喝的一干二净,除了女人家,所有人喝的晕乎乎的。 当然,徐福贵除外,他感觉只是微醺,脸庞有些红润罢了。 喝高兴后,众人没有多停留的想法,晃晃悠悠的起身道谢,三两结伴各回各家,茅草屋瞬间安静下来,留下一片狼藉。 徐福贵灌了一大口茶水,看着晕乎乎趴在桌子上的来顺,无奈的摇摇头。 “翠萍,来,把来顺送回你们屋里去。” 刘翠萍听到有人喊她,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快速点头,走过来,却有些无从下手。 徐福贵搂着来顺的胳膊,翠萍有样学样,夹着来顺回到新建的木棚屋。 走进木棚屋,刘翠萍好奇的打量起来,这里就是她以后睡觉的地方? 家具不多,木板崭新,床上的被子和床单上新的,叠的整整齐齐,屋子看起来干净整洁,看着比她自己家里要舒服太多。 将来顺放在床上,徐福贵吐出一口酒气,随口问道:“中午吃饱没有?等会让我让家珍给你送点儿点心过来。” 刘翠萍连连摆手,摸着肚子一脸满足道:“吃饱了,吃饱了,从来没吃得这么撑过。” 徐福贵语气缓和道:“以后都能吃饱,我先出去了。” 顺手把木门给关上,待他离开后,刘翠萍似乎也放松下来,好奇的打量周围的环境。 看着墙壁中央悬挂的囍字,小脸又是一阵通红。 她站在原地,不知道该干啥,坐在一张小木板凳上,静静看着熟睡的来顺。 看了一会儿,她忍不住起身,俯身看着来顺。 看了一眼,她便快速收回脖子,嘀咕道:“长的可真凶。” 她见来顺的布鞋都没有脱,两只腿搭在床外面,想了想,俯身将他的布鞋脱掉,用力将他的双腿抬到床上。 中间不小心碰到来顺硬邦邦的肌肉,小脸更是通红一片,心中的不安好像又少了许多。 “砰砰砰!” 木门被敲响,“翠萍。” 她赶忙收回双手,心虚的应了一声,小碎步走过去将门打开,“家珍姐。”biqμgètν 家珍示意了一下手里的东西,“你的包裹给你拿过来了,还给你拿了点儿点心,平时饿了填填肚子。” 刘翠萍接过去,看着她起码有一斤的点心,惊讶道:“这也太多了。” “不多,留着慢慢吃,吃完了再买就是了,咱是一家人,千万别客气。” 刘翠萍不好意思的点点头,突然说道:“家珍姐,下次你不用敲门,门没有栓的,你推门就开。” 她刚才就觉得很新奇,开门前居然还会敲门。 家珍笑了笑,没有解释什么,看了眼熟睡的来顺,温声道:“你也累了,累了就去睡会儿。” “不累。”刘翠萍不好意思的低头,“啥活没干,还吃了这么多。” 家珍又和她说了几句话,转身离去,顺手把木门给关上 第一百二十五章 太疯狂了 家珍转身回到堂屋,看见福贵拿着高粱扫帚弯腰扫地,凤霞有庆围着他团团转。 “福贵,你去歇着,我来扫。”家珍笑盈盈的说道。 徐福贵直起身,“你带着凤霞有庆去睡。” 家珍没说话,撸起袖子和他一起收拾。 把桌上的碗筷收起放到灶台,徐母笑着看了他们一眼,手上麻利的把碗筷放到木盆里,开始清洗起来。 徐福贵看了徐母一眼,有心想让她歇着,但说了也是白说,干脆就不说了。 洗碗而已,费不了什么力,不像前世,去山里挖野草,在地里干活,把身子骨劳累费了。 现在有他和来顺在地里干活,徐母在家里只需要编编草鞋,洗洗碗,做一些轻巧的活儿,身子骨目前还不错。 将桌子擦干净,地面清扫干净后,桌子板凳放到原位,茅草屋再次变得干净整洁。 徐福贵看着外面的炎炎烈日,拿出一卷旱烟放在嘴里,在身上摸了摸,没有找到火柴。 来到灶火前,用火夹夹起一块通红的木炭,伸过去将旱烟点燃,舒服的吐出一口青色香烟,浑身似乎都放松下来。 “福贵,去睡会儿。”徐母说道。 徐福贵问道:“爹娘长根都去睡了?” 徐母没好气的说道:“你又不是不知道你爹,一高兴,喝酒就没个数,连带着长根也醉了,在屋里躺着呢。” “福贵,你也喝了不少,快去睡会儿。” 外面太阳正烈,干不了活,徐福贵抽完一卷旱烟,走进自己房屋。 家珍坐在床边,哄着凤霞有庆睡觉,两个孩子眼皮一搭一搭的,眼看要睡着了,见他进来了,立马双双跳起来要他抱。 家珍幽怨的看着他,“眼看要睡着了,这倒好。” 徐福贵拍了一下有庆的小屁股,又摸了摸凤霞的脑袋,“乖,去睡觉。” “我要爹陪我睡。”凤霞仰头道。 徐福贵宠溺的看了她一眼,“好,爹陪你睡觉。” 徐福贵脱掉布鞋和上身的短褂,赤裸着精壮的上身来到床上,躺在床上,家珍用蒲扇给他扇风。 “家珍,你也来睡。” “大白天的睡啥觉。” “谁说大白天不能睡觉了,快来。” 家珍想了想,脱掉布鞋躺在他身边,闻着旁边混合着荷尔蒙气息的烟草香味,心里无比踏实。 徐福贵拿过蒲扇给她扇风,另一只手自然而然的抓了过去。 家珍白了他一眼,翻过身背对他,反而让徐福贵的动作更加方便。 “娘,我啥时候才能读书呀。”凤霞突然问道。 家珍气息不稳的说道:“睡,乖啊,明天娘就教你读书。” “我也要读书。”有庆显示着自己的存在感。 “好,有庆也读书。” 两个孩子叽叽喳喳说了一会儿话,徐福贵和家珍不再说话,不一会儿,两个孩子便沉沉睡了过去。 “福贵,衣服湿了。”家珍小声说道。 徐福贵小心翼翼起身看了看,咽了口口水,“我帮你吸干净。” 这一觉睡了差不多大半个时辰,徐福贵和家珍醒来,神清气爽,家珍歪着头盯着他。 徐福贵蜻蜓点水吻了一下她的唇瓣,“盯着啥。” 家珍笑着抹了一下他的嘴唇,徐福贵拿出铜镜看了看,嘴边有一块白渍。 他嘿嘿一笑,随手抹去,起身穿好衣服和布鞋,外面的阳光依旧晒的吓人,村里安静无比。 徐福贵想了想,拿起柴刀,准备去山里砍柴火。 山上树木多,林荫也多,太阳晒不着。 “福贵,你等等,我和你一起去。”家珍换了一身粗布衣裳,戴上草帽,背着背篓。 “我去捡点儿引火的楠竹叶。”她如是说道。 楠竹叶很宽大,一点就着,分量也轻,一个背篓塞满楠竹叶估计也不会超过三十斤,是个轻巧活儿。 两人戴着草帽,并肩朝山里走去,来到他们自己的山头,徐福贵砍柴,家珍就在一旁用树枝插楠竹叶,串了一大串后再放进背篓里。 徐福贵抹了一把额头上的山水,去下草帽扇了扇风,看着家珍浑圆的背影,不由微微有些火热。 往四周看了看,确定没有人,他走过去从后面轻轻抱着家珍。 “你干啥,小心叫人看见了。”家珍缩在他的怀里,小声说道。 徐福贵没有说话,直接吻了上去。 吻了许久,徐福贵找到一处平坦隐蔽的草地,意念一动,一床被子便出现在草地上,被子上面还垫着一床凉席。 夕阳西下,落日的余晖射向那点琐碎的乌云上,如同灰姑娘穿上了漂亮的水晶鞋,整片天空霎时明亮了起来,让人心旷神怡。 家珍背着一个背篓的楠竹叶,一步一步走在山路上,走两步就得歇一歇,双腿发软。 “太疯狂了。” 家珍瞧了一眼身后的男人,通红着脸说道。 实在太难为情了,她从来没想到,自己居然做出这种不知羞耻的事情。 “都怪你。”他忍不住说道。 徐福贵嘿嘿笑了笑,“家珍,下次我们还来找柴火。” 家珍啐了一口,“我再不和你来了,你就知道欺负我。” “我哪是欺负你,心疼你还来不及呢。” 回到家,茅草屋上面的烟囱已经冒出缕缕炊烟,进去一看,刘翠萍拴着围裙,在灶前不断忙活。 “哎呀,翠萍这姑娘勤快的很,一直要干活,拦都拦不住。”徐母脸上满是笑容,打心眼里喜欢这姑娘。 一旁的徐父长根同样满意的看着她,来顺有福气,能娶到这么好一个姑娘。 迎着众人的眼神,刘翠萍害羞的低着头。 家珍放下背篓,笑盈盈的洗手,然后去帮忙做晚上的吃食。 晚上吃的比中午吃的还要好,切了整整一盘腊肉,还炒了一盘鸡蛋,香味止不住的往刘翠萍鼻子里钻。 “吃这么好,会不会太浪费了。”刘翠萍坐在来顺旁边,有些惶恐的说道。 她以前一年到头都吃不上肉,这来到徐家第二顿就吃肉,总感觉心里不踏实,她怕现在把肉吃完了,以后就没吃的了。 来顺给她夹了一快肥瘦相间的腊肉,大大咧咧道:“不浪费,今天高兴,我们也不是经常吃” 第一百二十六章 庄稼汉们的请求 农历七月。 七月盛夏,瓦蓝瓦蓝的天空没有一丝云彩,火热的太阳炙烤着大地,河里的水烫手,地里的土冒烟。 早晨五点半左右,天色还蒙蒙亮,徐福贵和来顺穿着长袖,戴着宽边草帽,穿梭在玉米地中。 “今年的玉米长得可真高。”来顺笑呵呵的说了句。 徐福贵点点头,这些玉米普遍都是两米高,两人站在里面丝毫不起眼。 一边说话,手上动作没停,将泛黄的玉米一个个从玉米杆上剥下来,没着急去掉包裹玉米的玉米叶,直接放进身后的背篓。 两人动作麻利,不一会儿便将背篓装满,快速回家倒在院子里,然后赶着时间去地里继续掰玉米。 他们两天不亮就起来了,为的就是趁着早晨气温不高,早点儿把地里的苞谷给运回来。 等太阳升高晒的痛的时候,就可以在家里把苞谷叶去掉,扔在院子里晒干,晒干后再脱莉。 两人动作虽快,但太阳升高的时候,依旧只掰了半亩地的样子,饶是如此也在院子里堆了不少玉米。 “福贵哥,来顺,歇着,先把饭吃了。”刘翠萍面带笑容说都道。 徐福贵应了一声,和来顺走进茅草屋,擦去额头的热汗,洗了个冷水脸。 随后直接把上身的衣服给脱掉,用冷水麻布好好擦了一番。 在玉米地里干活难受的很,身上一直发痒,加上汗水流淌,两人早就想回来了。 刘翠萍把碗筷端上桌,徐福贵和来顺立马大口吃了起来。 刘翠萍嫁给来顺差不多有大半个月的时间,刚来那两天还比较拘束,后来逐渐习惯徐家的生活节奏,很快融入进去。 这姑娘不仅动作麻利,而且很喜欢笑,相处起来很快乐。 吃完早饭,两人坐在屋檐下,点燃旱烟,有一口没一口的抽了起来。 “贵叔,顺叔。”一道清脆的声音响起,陈运生的闺女陈大妞蹦蹦跳跳的走进院子。 徐福贵露出笑容,“大妞来了,吃了没有。” “吃过了。” “进去找凤霞玩。” 陈大妞走进茅草屋,没一会儿,里面便传来两道清脆响亮的读书声,与外面的鸟叫声相呼应。 刘翠萍看了一眼屋里,压低声音都爱:“家珍姐真厉害,我看那些先生教的都没有她好。” 来顺得意的晃晃脑袋,“那可不,以前小姐可是上过夜校的,差点儿还去省城读书。” 抽完旱烟,徐福贵起身准备再去掰点儿玉米回来,等日上三竿太阳晒的时候,再坐着慢慢剥玉米叶。 不料,刚起身,一大群村里人便涌进院子,一口一口的喊着福贵。 徐福贵看着他们,不解问道:“大家伙这是咋了?” 领头的几个人不好意思的说道:“福贵,听说家珍在家里教凤霞和陈大妞读书?” 徐福贵点点头,指了指屋里,“呐,现在就在读呢,怎么,你们要不要去学学?” 这些庄稼汉连忙摆手,“我们哪有读书认字的命?” “就是,不是我们想读,是家里的孩子,闹腾着也要来读书,这不是来问问,家珍能不能一起教了。” 徐福贵恍然的点点头,有些为难道:“我去问问家珍。” 教两个孩子不是啥大问题,但是教一群孩子就不一样了,占据的时间精力很多。 而且他们屋子就那么大,哪儿容得下那么多人,他也不想让家珍那么劳累。 走进里屋,和家珍说了这事儿,没想到家珍很是高兴的答应下来,“大家伙敢把孩子交给我,我就敢教。” 徐福贵张了张嘴,最终还是没多说,笑着答应下来。 家珍笑盈盈的看着他,轻声道:“福贵,我以前在城里上夜校的时候,一直想当个先生。” 徐福贵眨眨眼睛,他倒是不知道家珍一直以来有这个想法。 于是他转身走出茅草屋,“家珍说了,谁家娃娃想读书,尽管来就是,每天上午学。” 这些庄稼人立马兴高采烈回去,不一会儿,便领着家里的孩子来了。 不仅如此,这些庄稼人还带着所谓的拜师礼! 有的是半块腊肉,有的是十个鸡蛋,有的是两把粉条,有的是十斤粮食,五花八门应有尽有。 “福贵,家珍,你们千万别嫌弃,我们这也拿不出更好的东西了。”这些庄稼人有些惭愧的说道。 读书在他们眼里可不是件容易得事儿,他们也想把孩子送进城里的学堂,可学堂的学费根本不是他们能想象的。 可孩子想读书,他们也不好阻拦,得知家珍愿意教自家孩子,自然想要表达自己的心意。 家珍大大方方收下这些拜师礼,“这些东西已经不少了,我又不是正儿八经的先生,能让娃娃们认个字就不错了。” 这些庄稼人咧着一口大黄牙,“能认字已经很了不得了。” 随后,他们拎着自家孩子的衣裳,恶狠狠的说道:“以后跟着家珍好好学,要是敢不听话,老子打断你的狗腿。” 说完,又对家珍道:“要是娃娃们不听话,你使劲打,这些小兔崽子皮的很,不打不行。” 家珍哭笑不得的点点头,走过去帮其中一个女娃娃整理一下衣裳,温声道:“娃娃们都很乖。” 庄稼汉们没有多待,这段时间正是农忙的时候,把孩子留在这里,便急匆匆的回家干活去了。 家珍看着这些皮肤黝黑,发色枯黄,瘦的皮包骨,穿着破旧粗布衣裳的时候,心疼的招呼他们进屋。 不一会儿,郎朗的读书声从里面传了出来,徐福贵好笑的摇摇头,没想到家珍还有当老师的天赋。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村里其他人听说家珍在教书后,纷纷把家里的孩子送了过来,随之而来的还有大量拜师礼。 其他的不说,光是腊肉就有足足十斤! 由于人数太多,茅草屋里挤不下,家珍干脆把讲台搬在院子里,每日上午用心教这些孩子们认字读书。 教具也很简单,黑炭,木板,笔直的竹棍,加上家珍肚子里的墨水,足以教授这些孩子 第一百二十七章 又是一年 19(四九)年。 五月初。 东方出现了鱼肚白,星星渐渐隐去了,云朵脱下了黑衣,迎接太阳的到来。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清脆响亮的声音从茅草屋里传出,刚从外面回来的徐福贵微微一笑,朗声道:“凤霞,咋起来这么早。” 一阵噔噔噔的脚步声响起,穿着一身淡蓝色衣裳的凤霞飞快的跑了出来,驻足仰头看着他,“爹,你回来了。” 下一秒,有庆也跟着跑了出来,期待的看着他,“爹,我要喂羊吃草。” 徐福贵将身后的背篓放下来,里面装满了猪撅草。 有庆立即捧了一捆猪撅草,扔在羊圈里面,里面的四只小羊立马起身吃了起来。 有庆趴在围栏边上,笑呵呵的看着这一幕。 有庆已经三岁多了,身高又蹿了一截,比同龄的孩子要高出一个脑袋。 “以后别这么早起来,多睡觉才能长高高。”徐福贵灌了几口冷水,随口嘱咐道。 走进灶房,家珍和刘翠萍正在灶台上忙活,两人嘴角带着笑容,说说笑笑。 徐福贵抽了抽鼻子,“今早弄啥好吃的?” 刘翠萍高兴道:“福贵哥,今早吃南瓜焖饭嘞。” “怪不得这么香。” 他们徐家的日子过的越来越好了,主要是家珍教村里的孩子读书,村里的人家隔一段时间就会送东西过来。 加上南方部队不断战败,无暇顾及他们这些平民百姓,征粮征税相对来说少了许多,所以日子好过了很多。 也是因此,他们家隔三差五都能吃上一顿好得,特别是有庆和凤霞,每天早上都有一个鸡蛋吃。 徐福贵瞥了眼刘翠萍挺着的大肚子,“翠萍,你还是多休息。” 刘翠萍不在意的摇摇头,“我身子好着呢,不碍事。” 徐福贵碰了碰一旁抽旱烟的来顺,“翠萍还有多久生孩子?” 来顺记得很清楚,笑眯眯的回道:“快了,就看这一个月。” 一股浓重的中药味道传过来,家珍端着熬好得药汤,走进徐母屋子,徐福贵也跟了上去。 “娘,吃药了。”家珍温声说道。 屋里,徐母躺在床上,神色憔悴,头发花白,看起来垂垂老矣,眼里没有往日的灵光。 一年前,徐母突然得病,身上不仅没了力气,而且经常头晕,请了郎中来看,郎中摇头,开了一副中药,让徐母每天坚持喝,或许能多活些日子。 见到他们来了,徐母脸上勉强露出一丝笑容,“放哪儿,我等会儿就喝,家珍,你看看大小合不合适。” 家珍接过崭新的千层布鞋,忍不住说道:“娘,郎中说了,让你好好歇着,不能干活。” 徐母落寂道:“我这哪是干活,在床上打发时间罢了。” 说完,看了一眼桌上的药汤,低声问道:“福贵,家珍,我想和你们商量个事儿。” 徐福贵将白鸡蛋剥好壳放在药汤旁边,“娘,你说,我们啥事儿都答应你。” “我不想喝药了。” 徐福贵和家珍对视一眼,两人脸上的笑容没变,异口同声问道:“为啥?” 徐母回道:“太苦了。” 家珍劝道:“良药苦口,娘,你知道这个道理的,等会儿让福贵顺便买些冰糖回来,你喝完药酒含一块在里面。” 徐母连忙摆头,“不买,不买,唉” 她转过头去,眼泪从脸上滑过,“是娘没用,拖累了你们,娘这辈子就这样了,能活一天是一天,吃不吃药也就是那样。” 徐福贵坐在床边,抓着她干瘦的手,“娘,这些中药便宜的很,你担心个啥嘛。” 徐母直勾勾的盯着他,“福贵,你骗不了我,娘虽然老了,但还没糊涂,这些重要要花多少银元,我一清二楚。” “吱呀” 木门打开,徐父拄着拐杖,另一只手端着一个陶碗,“她娘,快把这碗水喝了。” 家珍对徐母说道:“娘,你看爹每天早上都给你采露水喝,这病呀,迟早能好起来。” 徐父不知道从哪里听说露水是治老人病的好东西,于是每天早上拄着拐杖去收集露水。 徐母埋怨道:“你也一大把年纪了,瞎折腾啥,我不喝。” 徐父也不生气,坐在床沿上,“他娘,你得喝,你得快些好起来,就算你舍得我,难不成你还舍得凤霞和有庆?” “我可不想这么早死,我还想看着凤霞和有庆长大结亲。” 听着外面传来的清脆读书声,徐母不由露出笑容,端起那碗露水,小口小口喝了下去,又皱着眉头将药汤喝完。 家珍拿起鸡蛋,“娘,快吃鸡蛋去去苦味。” 徐母接过去,没有吃,“我等会儿再吃。” 家珍无奈道:“你别给凤霞有庆留着,他们自己有鸡蛋吃。” 从屋里出来,家珍说道:“福贵,娘的中药没多少了。” 徐福贵点点头,“我知道,等会儿就去县城走一趟。” “你记得买一斤冰糖回来。” “好。” 随后,家珍又问刘翠萍来顺又没有什么要买的,他们说没有。 “爹,你要进城吗?”凤霞仰头问道。 徐福贵点点头,蹲下身小声问道:“凤霞有没有什么想要的?” 凤霞眼珠子转了转,“我啥也不想要。” “爹,我想吃烧饼和包子。”有庆嚷嚷道。 徐福贵点头,“好,给有庆买烧饼和包子,凤霞啥也不要。” 凤霞一下就急了,“我要吃绿豆糕。” “好好好,爹都给你们买。” 刘翠萍一人铲了满满一大碗的南瓜焖饭,尤其是徐福贵和来顺的,两人用的是最大的两个碗,平常是用来装汤的。 刘翠萍知道他两吃的多,所以特意铲多了一些。 南瓜米饭焖的很入味,南瓜的香味渗入到米饭当中,米饭散发出金黄的光泽,伴随着一丝甘甜。 蹲在门槛上,徐福贵一边欣赏日出美景,一边大口大口吃着南瓜焖饭。 吃完以后,村里的小孩陆陆续续来到院子里,凤霞有庆立马和他们嬉笑打闹。 徐福贵换了一身白色长袖大褂,戴上草帽,穿上草鞋,临走钱,家珍从木盒子里拿了三块银元给她 第一百二十八章 大喜事 徐福贵已经许久没有进城了。 上一次进城,还是在过年的时候,进城购买年货。 朝阳的金光打在他身上,拉出一道长长的身影,行走在浓雾之中,不一会儿就看不见踪影。 一个人的脚程特别快,大半个时辰,他就来到了云溪县城。 站在云溪县城的城门前,抬头看着云溪县城斑驳的城墙,县城好像越发破败了。 城门口没有大兵,只留下墙上贴着的征兵昭示,走进城里,让徐福贵意外的石,街道上的行人似乎比以往多了一些。 不过来往行人脸上布满忧愁,不时叹一口气,脚步匆匆,似乎想快点儿逃离县城一样。 徐福贵没有想太多,径直来到林郎中的医馆,当初给徐母看病的是他,中药也是在他这里买的。 走进医馆,并不见林郎中,坐在太师椅上的是一个稚嫩的青年。 徐福贵辨认一下,笑着问道:“你是树娃子,开始行医了?” 树娃子嘿嘿笑了笑,“谈不上行医,师父让我先号号脉。” 徐福贵伸出大拇指,“厉害,我来买中药,你知道方子吗。” 树娃子摇摇头,“方子都在师父手里,我去请他出来。” 不一会儿,穿着一身做工精细的黑色丝绸长衫的林郎中走出来,几年过去,林郎中似乎并没有什么变化。 山羊胡,地主帽,眼神精明,双手干枯有力,唯一不同的是,后背佝偻的更厉害了,手里也拄着拐杖。 “福贵来了,进来,我给你捡中药。”林郎中笑呵呵的说道。 走进药房,林郎中问道:“分量要多少?” 徐福贵想了想,“要两个月的。” 林郎中轻轻点头,轻车熟路的拉开抽屉,将中药一一拿出来,打包装好。 一边拿药,林郎中一边说道:“福贵,出大事了,你知道不?” 徐福贵一直在村里,当然不知道出了啥大事,“不知道。” 林郎中指了指屋子,“你看看我这屋子有啥变化?” 徐福贵仔细看了看,挠了挠后脑勺,“没啥变化呐。” 林郎中笑着骂了一句,“你再仔细看看,墙壁上少了个啥。” 徐福贵记忆不错,立马反应过来,“南方那位的画像没了?” 林郎中用鼻音哼出一个嗯字,“就上个月,南方部队彻底败了,咱们这里,估计又要变天了。” 徐福贵算了算时间,眼睛一亮。 还真是! 上个月那场至关重要的战役胜了以后,南方部队的统治在这片大陆彻底迎来了结局。 他不由激动起来,新兔终于要来了! 大喜事! 林郎中摇头,“听说这新兔比南方部队还要残暴,不知道这日子可怎么过。” 徐福贵咧嘴笑了笑,“林先生,说不定以后都是好日子呢?” 林郎中用手指点了点他,“你个憨货,新兔是啥人我知道的肯定比你多,听我的,这段时间没啥事就别进城了。” 徐福贵问道:“林先生,那你知道新兔的部队啥时候进城吗?” 林郎中摇摇头,“我一个小老百姓咋可能知道这事儿,你还不如去问问你老丈人。” 对呀,陈礼平是云溪商会的会长,对这种消息肯定特别灵通。 买好中药,从医馆出来,先找到一个隐蔽的小巷,将中药放进空间。 随后径直朝陈府走去,脚步轻快,嘴角的笑容怎么都藏不住。 来到陈礼平家里,下人对他的到来已经司空见惯,不用通报,直接把他领进府里。 陈礼平并没有在堂屋,而是在院子里看报纸。 “你来干啥,凤霞和有庆呢?”好一段时间,不见,陈礼平居然戴上了老花眼镜。 抬头看了他一眼,见只有他一个人,兴趣立马大减。 “爹,近来无恙?”徐福贵请了个安。 陈礼平哼了一声,“别给我来这套,想起你以前的荒唐事我就来气,家珍咋就看上你这么个混蛋玩意儿?” 徐福贵讪笑一声,自顾自坐在石桌旁边,拿起桌上的苹果啃了起来。 陈礼平无奈的摇摇头,继续看着手里的报纸。 “爹,新兔的消息你知道不?”徐福贵问道。 陈礼平将报纸放低,“你打听新兔的事情干啥,我可告诉你,不该打听的事儿别打听。” “我就问问,这不是听说南方部队败了吗,我想问问新兔部队啥时候进城。” “我不知道。”陈礼平想也不想的便说道。 徐福贵无语,“爹,你别糊弄我,你老人家可是堂堂的商会会长,咋可能没消息。” 陈礼平将报纸递给他,“想知道是,自己看。” 徐福贵也不客气,接过报纸就看了起来。 他虽然没文化,但好歹是识字的,基本的理解能力是有的。 陈礼平见他真的认真在读,有些诧异道:“你居然还会读报纸。” 徐福够没回话,认认真真将报纸看完,高兴道:“按照路线来看,新兔部队肯定会经过我们县城,就是不知道是啥时候。” 陈礼平哼了一声,“我看你倒是挺高兴。” 面对老丈人,徐福贵也不掩饰,“我当然高兴,新兔来了后,我们的日子就好过太多了。” 陈礼平拍了一下桌子,“好过个屁,新兔一来,我这家业怕是都得完。” 徐福贵想了想,劝道:“新兔有啥政策,咱们听就完了。” 粮食这么重要,新兔肯定要掌握在自己手里,陈礼平别想保住米行。 不过前世的陈礼平其实结局还不错,他很有魄力,响应了新兔的号召,虽然失去了米行的控制权,但起码保留了股份,而且还在粮站里当了个主任。 不过陈礼平现在可不知道这些,“我自己的家业,凭啥要给新兔,你给我滚,看见你就心烦。” 没有凤霞和有庆在身边当掩护,陈礼平对他的耐心。 徐福贵不以为意的站起身,正要走的时候,陈礼平却突然说道:“把桌上的水果带回去给凤霞有庆吃,还有,你娘身子咋样?” “吃药的毛病,爹,你信我,新兔比南方部队好得太多,以后咱日子绝对会越来越好的” 第一百二十九章 大喜事 五月的农村,菜地里一片生机。 黄瓜,豇豆,番茄,辣椒,各种瓜果蔬菜均已种下出苗成长。 小麦子还没收,桃子,李子已渐红,橘子渐渐地探出小脑袋,在真正的收获季节没有到来之前,这是难得的空闲时光。 徐福贵穿着一条灰色的打着补丁的肥大裤子,上身是一件泛黄的白色长袖褂衣,脑门上戴着宽边草帽,赤裸双脚踩在土地上。 阳光正好,微风不燥,随手摘下一根嫩黄瓜,抹去黄瓜上的尖刺,一口咬下去,新鲜的黄瓜汁在口腔里崩发出来。 “咚咚咚” 就在这时,隐隐约约一阵敲锣打鼓的声音从村口传来,声音由远及近,越发明显。 “谁家的喜事?” 徐福贵自顾自问了句。 最近没听说村里有谁有喜事,而且这个世道,他们村谁有钱请锣鼓队来热闹? 无心关注,将嫩黄瓜吃完,准备摘点儿菜放在身后的背篓里。 “福贵,福贵!” 几道熟悉的声音从后面传来,转头一看,陈运生和胡兴旺卖力飞奔过来,扯着嗓子大喊。 徐福贵直起身,正要询问的时候,两人一把拉住他的手,“走,快走。” 徐福贵顺着他们的力气朝村里走去,“咋了,你们倒是说咋了呀。” “大喜事,大喜事,你小子,哈哈哈,没想到你偷偷摸摸搞了这么大的事情。” 徐福贵丈二和尚摸不着脑袋,跟着他们回到自家门口,这才发现院子外面围了里三层外三层的人。 敲锣打鼓的声音从院子里传出,徐福贵心里更加纳闷,这锣鼓队是冲着自家来的? “福贵来了,快让他进去,你这死婆娘,别挡着路了。” 一阵吵闹声响起,徐福贵走进院子,迎面碰见一个短发女子笑盈盈的看着他。 一身军绿色的衣裳,脚上穿着锃亮的皮鞋,腰板挺的笔直,英气十足。 她伸出手,“福贵同志,好久不见。” 徐福贵轻轻握了一下她的手尖,激动的摇晃两下,“玉枝同志,胜利了吗?” 杜玉枝点点头,“总体来说胜利了,局部还有很多匪徒,但云溪县城已经被组织接管了。” 徐福贵重重点头,“那就好,那就好,咱们老百姓的好日子终于要来了。” 杜玉枝笑盈盈的看着他,三年前的事情一幕一幕从脑海中滑过。 示意锣鼓队的停下动作,脸上的笑容立马消失,面容严肃,“徐福贵同志,徐来顺同志!” “到!” 徐福贵立马挺直腰板,双手贴在裤缝上,仿佛是一根标枪一样。 “到!”来顺赶忙跑到他身边,有样学样。 其余人见状,立马屏住呼吸,不敢发出声音。 家珍则是抱着有庆,刘翠萍抱着凤霞,站在屋檐下,略带忐忑的看着这一幕。 杜玉枝敬了一个军礼,拿出一份文件,朗声道:“徐福贵同志,徐来顺同志于某某年在敌后工作中做出特大贡献。” “且两人思想态度端正,有强烈的为人民服务意识,不畏艰难,经上级研究决定,给予徐来顺同志三等功,徐福贵同志二等功!” 徐福贵激动的手掌不断颤抖,他万万没想到,自己就是参加了一场行动,居然能捞到二等功,这未免也太不可思议了。 那些在前线枪林弹雨中穿梭的战士可能都得不到一个二等功,他凭啥就能得到。 没想太多,他敬了个军礼,中气十足的喊道:“一切为了组织,一切为了人民!” “我也是,一切为了组织,一切为了人民!”来顺乐呵呵的笑道。 徐福贵揣了他一脚,示意他别笑。 杜玉枝脸上重新露出笑容,将两本鲜红的证书递给他们,随后拿出两个勋章,郑重其事的放在他们手上。 “啪啪啪” 杜玉枝带头鼓掌,围观的村里人见状,立马用力的鼓起掌来,眼里的震惊比徐家人还要多。 他们实在是不知道,明明福贵一直在村里种地,咋和新兔组织扯上了关系。 锣鼓队的声音再次敲了起来,徐家村一片热闹,徐家众人脸上笑容就没消失过。 授勋结束后,家珍和翠萍连忙招呼杜玉枝进屋,锣鼓队的人则坐在院子里喝茶。 杜玉枝走进茅草屋,四下打量一下,微微点头,看着家珍,温柔道:“福贵经常和我提起你,说你漂亮有文化,贤惠良淑,我当初还以为他在炫耀,没想到他说的还有所保留。” 家珍不知道称呼她什么,将家里最好的竹椅擦了一遍又一遍,“长官,你坐,我家福贵多亏您照顾。” 杜玉枝不在意的摆摆手,“不用叫我长官,你要是不嫌弃,叫我玉枝姐就行。” “玉枝姐。” 杜玉枝满意的点点头,家珍善解人意的带着翠萍和两个孩子出去,屋里只剩下他们三人。 三人虽然很久没见,但关系不见多生疏,先寒暄许久,回忆以前在县城打听情报的时光。 随后杜玉枝又说自己的经历,多次从阎王爷那里抢回一条命,差点儿就没了。 说了许久,徐福贵将茶杯添满,“玉枝同志,那你以后是留在云溪县城主持工作吗?” 杜玉枝点点头,“组织决定让我暂时主持云溪县城的工作,不过陈同志和我说了,不会在这里待太久。” 突然,杜玉枝压低声音道:“你们的二等功和三等功,也是陈同志给你们争取的。” 难怪自己能得到二等功,徐福贵心里升起一股感激之情,问道:“不知陈同志的全名是?” “等以后遇到了,自然就知道了。” 徐福贵摇摇头,他还是有自知之明的,“陈同志那样的大人物,我怕是一辈子都和她没有见面的机会。” 杜玉枝意味不明的看了他一眼,“那可不一定,陈同志哪怕是打仗的时候,都会念叨你一句,显然对你很是欣赏。” 徐福贵挠挠后脑勺,不知道自己有啥值得欣赏的,只能笑了笑。 “对了,福贵,来顺,你们的组员证还在?”杜玉枝问道。 徐福贵点点头,假装进屋寻找,实则从空间里拿出两本证书,递给她 第一百三十章 我家福贵出息了 茅草屋里。 杜玉枝哪怕是坐在竹椅上,腰板也是挺的笔直。 她接过组员证,先是检查了一下,然后拿出一个笔记本记录了什么,这才将组员证还给他们。 徐福贵喝了一口茶,不动声色问道:“不知接下来组织有没有给我们任务?” 二等功都发了,给个职位不过分? 他没志气,不求当个领导,能有个铁饭碗就成。 杜玉枝笑着说道:“组织当然有任务,而且任务又多又重,现在组织正是人手不够的时候,福贵同志,来顺同志,你们可要做好心理准备!” 徐福贵眼睛一亮,正色回道:“我们不怕任何困难。” 杜玉枝含笑点头,挥挥手示意他不用这么严肃,“我对你的思想态度一向很放心。” 徐福贵搓了搓手,“不知道我们的任务是什么,我现在浑身都是干劲。” 杜玉枝沉吟一声,“百废待兴呀,咱们云溪县城被南方部队搞的一团糟,各个地方都需要改变。”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土地,一定要先把土地分给老百姓,对了,你们村似乎还有个恶霸地主?” 徐福贵眉毛扬了扬,“对,这地主一直吸着村里人的血,生活过的滋润无比。” “哼,这种人按理说就该枪毙了好。” 杜玉枝从随身携带的公文包里拿出一份厚厚的文件放在桌上,“这是组织研究出来了初步整顿方法。” “福贵同志,我决定将你暂时任命为徐家村的支书,来顺你为副支书,主持徐家村的整顿工作。” “当然,以你们的贡献和能力,村支书只是暂时的,但目前组织人手不够,只能先委屈你们。” “等你们把徐家村的工作整顿好后,我有更重要的事情交给你们。” “这些文件都是各项工作的细则,你们只需要按照上面的内容执行就可以了。” “有任何不懂的,或者不了解的,随时来县城找我,我目前办公的地方就在以前县太爷的地方。” 徐福贵按耐住激动的心情,重重点头,“保证完成任务。” 来顺听的懵懵懂懂,跟着说道:“我也一样,保证完成任务。” 随后,杜玉枝开始给他讲解文件上的内容,这一说便是许久。 不过讲解的内容很快,毕竟徐福贵上一世已经经历过一次,对这些内容有真切的体会。 杜玉枝见他理解能力这么快,眼神中的欣赏意味更浓了。 “对了,如果有自己处理不了的,尽管来县城找我,我们都是陈同志手下的人,千万别客气。”杜玉枝又强调了一句。 徐福贵眨眨眼睛,咧嘴笑道:“当然,我们都是自己人。” 杜玉枝满意的点头,很高兴他能领会自己的意思,拿出两个信封,“这是你们的奖金,不多,二等功是一百块,三等功是五十块。” 说完,她拍了一下脑门,“你们估计对人民币没有概念,不过过段时间你们就知道了,组织会将其他的货币全部废除,统一使用人民币。” 徐福贵当然知道,一百块钱可不少,两人的奖金加在一起,都能买一辆自行车了。 不知不觉来到中午,徐福贵盛情邀请杜玉枝留在家里吃饭。 杜玉枝本想推辞,新官上任,她的事情多得不敢想象,今天都是好不容易抽出半天时间过来见他们。 其实这件事情不同她亲自来的,其他村都是各个工作人员下去做工作,杜玉枝不过是念着他们以前并肩作战的友谊。 当然,也有陈同志的刻意关照。 说实话,连杜玉枝都不知道,为什么权利滔天的陈同志会对徐福贵这么关心。 由于徐福贵太过热情,杜玉枝心里也高兴,便答应留下来吃中午饭。 但她再三申明,吃完饭就得走,县城里的事情一大堆,实在是耽误不得。 徐福贵表示理解,让家珍和刘翠萍进来,赶忙准备中午的吃食。 贵客上门,家里最珍贵的东西都拿了出来。 腊肉,兔肉,粉条,鸡蛋,徐父更是直接发话,直接杀了一只鸡。 杜玉枝连连阻止,“你们这样像啥话,搞得我像是土匪一样,你们平常吃啥我就吃啥,叔,你快把鸡放下。” “把好东西都吃完了,以后还吃啥,留给孩子吃。” 徐父乐呵呵的说道:“今天高兴,高兴就要吃肉,今天谁也拦不住。” 杜玉枝还想再劝,徐福贵对她摇摇头,“听我爹的,今天高兴,一定要把你招待好,能不能喝酒?” 杜玉枝哼了一声,“你忘了我以前是开酒馆的,今天破例,陪你们喝一杯。” 家珍和刘翠萍的动作很快,不一会儿,一股肉味便从锅里飘了出来,充斥在整座茅草屋里。 香味飘出茅草屋,村里人抽动鼻子闻到了,眼里满是羡慕。 “嗯,好吃,福贵,来顺,你们两好福气,居然能娶到这么好的姑娘。” 坐上饭桌,杜玉枝一边吃一边夸赞,不时碰一下杯,吃的高兴无比。 吃饱喝足,杜玉枝果然没有再停留,急匆匆的就要回县城。 徐福贵和来顺走出村子送她,村里人端着碗假装在院子里吃饭,余光偷偷的打量。 一直送到村口外面,走过河道,踏上去往县城的土公路时,徐福贵才止住脚步。 土公路上停着一辆军绿色的吉普车,显然是杜玉枝的专属车辆。 驾驶位上坐着一个司机,腰板挺的笔直,眼神凌厉,一看就是军人出身。 将杜玉枝送走,两人迈着轻快的脚步回村,刚到村口,就被村里人给围住了,打听着各种事情。 徐福贵笑呵呵的应付着他们,事到如今,也没什么好瞒着的,让村里人知道也好。 众人听完以后,咂舌不已,看向他的眼神里都是巴结讨好的意味。 万万没想到,这才几年的时间,落魄的徐家居然又要崛起了! 与此同时,徐福贵当村支书的消息快速传向整座村子。 好一阵时间,两人回到家,徐父徐母又是一阵询问,激动的眼神直勾勾的盯着他们。 “福贵,不成想你瞒着老子做了这么大的事,不愧是我的种。”徐父开怀大笑。 徐母高兴道:“我家福贵出息了” 第一百三十一章 分了龙二的地 第二天,阳光刺眼,在山林里留下一大片林荫。 徐家村,高墙大院里,龙二穿着一身做工精致的白色丝绸长衫,没有戴帽子,大马金刀坐在藤椅上,双手扶着拐杖,闭着眼睛假寐。 一旁还有两个唱曲的人,一人拉着二胡,一人尖声细语的唱曲。 旁边的石桌上放着茶水点心,院子里的花草争相生长,好一个悠闲的时光。 就在这时,一阵脚步声响起,龙二抬头一看,自己的随从弯着腰,快步跑了进来。 “老爷,打听好了。”随从的脸色有些难看,弯着腰小声说道。 龙二睁开眼睛,“说来听听。” “昨天的锣鼓队确实是去福贵家的,而且领头的人好像是新兔的人,还坐着吉普车。” “听村里人说,福贵和来顺好像立了什么功,被任命为了咱们村的村支书。” 龙二皱眉,“村支书是个什么意思?” “应该是村长,以后我们村的大小事务,都归福贵管。” 龙二闻言,冷哼一声,“归他管?徐家村的地都是我的,他怎么管?” 随从摇头,表示自己不知道。 龙二哼了一声,“不成想福贵这家伙竟然和新兔的人攀上了关系,现在县城是个啥情况。” 随从说道:“现成已经被新兔组织接管了,昨天来的那个短发女人,好像就是云溪县城新的县令,哦不,现在不叫县令了,叫县长。” 龙二眼珠子转了转,“得找个机会和县令打打交道,福贵不是和他认识吗,要不让福贵牵个线,一起吃顿饭?” 龙二仔细想了想,觉得这个想法可行,挥挥手让随从去找福贵。 可随从刚出去,立马又折身返回。 龙二正想询问的时候,看到福贵带着村里几个人挺直腰板走了进来。 今天的徐福贵和往常似乎很不一样,衣服虽然还是粗布衣裳,但收拾的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头上戴着一顶军绿色的帽子,胸口上的口袋还挂着一支黑色的钢笔。 往日时常挂在脸上的讨好笑容消失不见,莫名带着一股摄人的威严。 龙二热情笑道:“今早我就听见喜鹊叫,琢磨有啥喜事,原来是有贵客上门,快,给大家伙搬凳子。” 徐福贵没有和以往一样露出笑容,一本正经道:“龙二,别搞这一套,现在我是新兔组织的人,同时还是徐家村的村支书。” 龙二不以为意,“不管是啥,先坐着喝口茶。” 徐福贵没有绕关子,直接道:“按照新兔组织的规定,你的成分被定为地主,有没有异议?” 龙二脸上的笑容收敛了一些,“我本来就是地主。” 徐福贵点点头,从口袋里拿出钢笔,在一份名单上写了几笔,又道:“上面来了政策,土地全是大家的,所以你的这些地必须全部分出去。” 龙二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眼珠子瞪的溜圆,“你说啥?把我的地分出去?不可能!绝对没有这样的说法!” 他拄着拐杖站起来,恶狠狠的看着他,“福贵,你不会以为仗着自己什么是什么狗屁村支书,就想把我搞死?” “我告诉你,这些土地都是我真金白银买来的,要地契有地契,不管是南方部队还是新兔组织,这些土地都是我的。” “谁都别想把我的地分走!” 徐福贵身后几个人有些害怕的看着他,不知道该咋办。 来顺则是捏紧拳头,徐福贵拉着他,脸色很平静,“也就是说,你不愿意服从新的政策?” 龙二想也不想的说道:“老子不管你有啥政策,想要我的地,就是不行!” 徐福贵脸上重新露出笑容,用钢笔在文件上写了一句话,然后带着身后的人离开。 “老爷,不会出事?”随从忐忑问道,他总感觉徐福贵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 龙二重新坐回藤椅,眉头皱成一个川字,悄然抹去手心的冷汗,“能出什么事?” “他加入了新兔组织又如何,我没犯错,他抓不了我的把柄。” “哼,我看他就是想抢回他们家的宅子和土地,想都别想,房契地契都在我手里,就算闹到县城也是我占理。” “还把我的成分划分为地主,哼,多少人想当地主都当不上。” 他像是对随从说,又像是在安慰自己。 但不知为何,他这心里始终七上八下,有种不详的预感。 良久,他说道:“你现在赶紧去县城一趟,大厅一下新兔组织的政策。” 随从连忙答应,小跑着出了宅子。 “福贵,现在咋办,我就说龙二不可能把土地交出来。”走出宅子,陈运生问道。 徐福贵将帽子扶正,“一会儿我就进城,向上面汇报情况,上面会采取强制行动的。” 陈运生担心问道:“政策真是这样说的?要把龙二的地全部分出来?” 徐福贵点点头,“那当然,难不成我还会糊弄你们?放心,新兔组织和以前的南方部队不一样,是为了让我们过上好日子来的。” “不仅要把地主的地分给你们,还要让你们识字,顿顿都有白米饭吃,以后谁也别想欺负咱们老百姓。” 陈运生有些怀疑的看着他,“那我们现在干啥?” 徐福贵拿出文件,“我们先去把每户人家的成分给划出来。” 陈运生又问:“这个成分划出来有啥区别?” 徐福贵意味深长的看了他一眼,“成分划分出来后,以后针对的政策会有所不同,总之一句话,越穷越光荣。” 胡兴旺大笑一声,“咋可能越穷越光荣,谁不想当地主?” 徐福贵板着脸看他,“这些不利于团结的话可不要乱说,你们都是民兵,以后要给村里人做表率的。” 新官上任,靠他和来顺肯定是不够的,所以他拉了几个自己在村里比较熟的人,先组成一个民兵队。 当然,他们对新兔组织相当不了解,需要他一步步对他们进行思想教育,从民兵队开始,慢慢转变徐家村众人的思想。 众人挨家挨户拜访,将成分给划定下来,徐福贵普遍都是写的雇农或贫农 第一百三十二章 准备进城告状 徐家村的人都不错,徐福贵也有自己的私心,所以将大部分人的成分划为了雇农或贫农。 当然,一个村里面总有几户不受人待见的人家,徐福贵也没客气,大手一挥,要么是富农要么是中农。 这几户人家还高兴的不行,毕竟富农和中农听起来更好听,还以为接下来会有啥好事似的。 划分完成分,一天的时间也过去了,分开前,胡兴旺突然说道:“福贵,哦不,支书,要是真的要分龙二的地,能不能自己选?” 其他人一听,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虽然他们他们对能否分到龙二的地表示怀疑,但如果真的能分的话,他们肯定想要最好的那几块地。 徐福贵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到时候会抽签决定,你们放心,大家都是自己人,吃不了亏。” 民兵队的人顿时笑了起来,各自回家。 日薄西山,徐福贵和来顺走在村子的小路上,影子被拉的老长。 路上,村里人热情的和她打着招呼,有几人还大声喊着支书。 徐福贵表面不动声色,心里却十分受用,这两天,是他重生回来最风光的时候。 特别是想到能够亲手报复龙二,心里便一阵畅快。 当然,报复龙二只是顺便的事,现在他是徐家村的支书,自然要做好上面交给自己的任务。 整个云溪县城都是热火朝天的改造,但是很多人都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毕竟有些人的思想已经被固定了,哪怕有上面给的具体文件,他们也看不懂。 就像是陈运生和胡兴旺两人,他们同样很不理解为什么要分龙二的地,这地不是人家龙二的吗。 所以农村改造的进度很慢,主要是负责人不清楚该如何改造。 但徐福贵不一样,他有上一世的经验,所以知道每天该做什么。 所以他要是能将徐家村第一个改造完成的话,绝对能在县城独树一帜,获得大量关注,他获得的好处绝对不在少数。 回到自家的茅草屋,一股肉香顿时从里面传了出来。 “爹!”凤霞有庆迈着小短腿跑了过来,脸上挂满笑容。 徐福贵笑着将她抱起来,“娘又做啥好吃的?” “吃肉肉。” 走进屋里,家珍看了一眼他和来顺手上提着的东西,惊讶道:“怎么又拿了这么多东西回来?” 徐福贵无奈的将手上的鸡蛋粉条放下,“没办法,村里人硬塞过来的,推脱不掉。” 村里人了解到村支书是个啥职位后,对他热情的不像话,每去一户家里,便会受到热情招待,临走前还要塞东西。 大部分时候徐福贵都拒绝了,但架不住有些老人家言辞太过犀利,不得不接受。 刘翠萍不管那么多,挺着大肚子去查看有什么好东西。 其实也没啥,毕竟谁家都拿不出什么好东西,最好的就是几个鸡蛋,或者一把粉条。 家珍有些担忧的说道:“福贵,组织让你当支书是相信你,你可不能乱来。” 徐福贵坐在灶台后面帮忙烧火,认真点头,“放心,当了这支书,我肯定要为咱村子做实事。” “对了家珍,你也得跟着我研究上面来的文件,现在组织很缺人手,要是有机会,你也一起加入组织。” 家珍眼里有些向往,“我不行。” “有啥不行的,你文化比我高这么多,肯定比我更厉害。” “爹。”凤霞突然跑过来,跳起来坐在他的腿上。 她仰起头,嘴边挂着两个酒窝,“为什么他们又说我是小姐了?” 徐福贵皱眉,“谁说你是小姐了?” 凤霞说了几个村里小孩的名字,说是他们的爹娘告诉他们的。 徐福贵语重心长的说道:“凤霞,你可不是小姐,咱们也不稀罕当小姐,知道不?” 凤霞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又问道:“爹,那他们说你是村支书,支书是啥意思?” 徐福贵笑了笑,“和村长差不多。” “那爹是不是很厉害?” 徐福贵大笑一声,没有回答。 “福贵,我们家划了个啥成分,肯定是个地主。”徐父满面红光的问道。 徐福贵翻了个白眼,“没文化真可怕,新兔组织倡导越穷越光荣,地主,富农,都是被打击的对象。” 徐母惊讶的啊了一声,“那咱家划的啥成分,都怪你爹,成天就想当地主。” 徐福贵得意的笑了笑,“我们当然是雇农,种的地都是租龙二的,不是雇农是啥?” “雇农,哼,不好听,说出去让别人笑话。”徐父嘀咕道。 徐福贵不在意的说道:“爹,等你以后就知道了,地主人人喊打,雇农才是组织保护的人。” 徐父拄着拐杖坐在他身边,“福贵,你和我好好说说这新兔组织。” 徐福贵清了清嗓子,趁着这个机会,把新兔的理念和思想慢慢道了出来。 让家人的思想观念先转变也好,以后走出去不会闹笑话,也能起到一个榜样作用。 说了没一会儿,饭菜便端到了桌上。 今晚吃的依旧是腊肉,家里的腊肉不少,家珍教村里孩子读书,所以村里人送了不少过来。 他自己当了村支书,村里人又送了一些,徐家高兴,在徐父发话下,今晚继续吃肉。 吃饭的时候,徐父贵说了一下自己明天要去县城的事情。 “你明天走的时候带上两条腊肉,给你老丈人送去,顺便去看看他。”徐母嘱咐道。 徐福贵点点头,“要不家珍明天和我一起去?你也好久没见着爹了。” 家珍摇摇头,“我就不去了,翠萍快生了,我得陪着他。” “家珍姐,我不碍事的。”刘翠萍咧嘴笑道。 “明天真能从县城叫人,把龙二抓走?”徐父期待问道。 徐福贵重重点头,上辈子没他的参与,龙二都被枪毙了,这辈子龙二也绝不可能逃过去。 吃完晚饭,徐福贵烧水洗澡,家珍将桐油倒进陶碗里面,放了两根灯草,点燃以后,借着光亮帮他收拾明天穿的衣裳。 徐福贵洗完澡,认真的把胡子刮干净,躺在床上,搂着家珍说着悄悄话 第一百三十三章 面见杜玉枝 第二天,难得多云,丛丛云层将烈日团团围住,敛了半数热气。 徐福贵穿上自己最体面的一身衣服,一身白色的的确良衬衫,修身的黑色长裤,崭新的白鞋。 胡子刮的干干净净,衣服笼罩下,隐约映衬出肌肉的轮廓,特别是结实的胸肌,将衬衫完美的撑了起来。 皮肤呈健康的小麦色,任何一个人见了都不会说他是一个常年种地的农民,看上去和城里的干部一个样。 不,比城里的干部看起来还要精神阳刚。 家珍满意的帮他抚平衣服上的褶皱,“穿着可真好看。” 徐福贵有些不自在的扭扭脖子,这衣裳买了后他一次都没穿过,他上辈子也没穿过这么好的衣裳。 家珍找出这套衣裳的时候,他愣了好几秒才想起这衣裳是之前去县城看望陈礼平的时候,在洋货店买的。 家珍亲自挑选,不过钱是陈礼平掏的。 当时买了以后,徐福贵还嘀咕说了句:“这么好看正式的衣裳,我哪穿的上。” 不成想这么快就穿上了这套衣裳。 家珍满意的打量他一眼,修长的手摸着精致的下巴,说道:“要是再戴块手表,穿上皮鞋,绝对会更精神。” 他空间里还真有一块手表,而且还是一块金表,不过他可不敢戴出来。 徐福贵拿出铜镜看了看,迟疑道:“我这样走出去,村里人不会笑话我。” 白衬衫在普遍粗布衣裳的农村里面,明显格格不入。 家珍理所当然道:“他们凭啥笑话你,你可是咱村的支书,以后要做的都是大事。” 徐福贵摇摇头,“这身行头去城里的时候穿穿还行,可不敢穿着去地里干活。” “你现在哪有时间干活?” 徐福贵愣了一下,苦恼道:“是呀,我现在哪儿有时间干活?” 每天忙着去改造徐家村,来顺也得跟着自己跑来跑去,家里的五亩地谁去照顾。 总不能当了支书,就把老本行给扔了? 家珍看了他一眼,笑盈盈的说道:“你尽管你忙你的事,地里的活我来干,我会干嘞。” 徐福贵将脑袋摇成拨浪鼓,“这咋成,家里就是没米吃,我也舍不得让你去地里。” 种地的这几年,徐福贵从没有让家珍去地里干过一次活儿,他不想让家珍和上辈子一样,一辈子劳累,最后得了个软骨病而死。 家珍温声道:“福贵,我知道你心疼我,但我真会种地。” 徐福贵难得强硬道:“地里的事儿你别管了,我叫村里其他人帮我种。” “人家平白无故咋会帮我们种地?” “就凭我是村支书,要为全村的人服务,没有种地的时间。” 徐福贵理所当然道,上一世的村支书还不是如此,压根不用种地,照样能分到粮食,而且分的粮食都是最多最好的。 家珍还想再说,徐福够提着腊肉,“行了,我去城里了,中午不用等我回来吃饭。” 家珍看着他意气风发的背影,无奈的笑了笑。 天气不热不冷,徐福贵快步走在村里,想快点儿出村。 但村里人这么多,难免有人看见他,笑着打招呼道:“支书,穿的可真漂亮,我都差点儿没认出你来。” “福贵,打扮的这么好看,是要到城里去?” 徐福贵挤出笑容和他们打了个招呼,颇有些落荒而逃的感觉。 走出村子,低头摸着身上白色的衬衫,他嘿嘿笑了两声,挺直腰板走在窄路上。 他的脚步迈的不快,尽量避免裤子衣裳沾染上沙尘。 一路来到县城,街道上的人依旧有些冷清,显然县城的老百姓还不知道新兔组织的好坏。 徐福贵正要迈步去以前县太爷的地方,一个熟人突然叫住了他,惊讶的看着他一身装扮。 徐福贵和他寒暄两句,逐渐适应自己的穿着,踩着石板路来到了城中心。 这里有着几栋高大的砖瓦房,三层楼,以前是樱花鬼子修建的用来办公的地方,后来被南方部队接管,现在又被新兔组织接管。 砖瓦楼外面还斜插出来一根鲜艳的红旗,大门口站着两个穿着黄色军装,满脸正气的士兵。 徐福贵走上前,主动拿出自己的组员证和徐家村村支书的证明,“同志,我是来找杜县长的,有情况要和他汇报。” 看到组员证,两位士兵的眼神瞬间变得柔和许多,敬了一个军礼,“我去通报,你先等会儿。” 徐福贵连连答应,和另一个士兵闲聊起来,了解目前新兔组织的情况。 不一会儿,那位士兵便回来了,让他去三楼,走廊最里面的办公室就是县长办公室。 徐福贵顺着走进砖瓦楼,里面的工作人员来来往往,一个个忙的不可开交。 顺着实木楼梯走上三楼,来到走廊伸出,看了看上面的木牌,上面写着——县长办公室。 徐福贵敲响木门,里面传来杜玉枝熟悉的声音,“进来。” 看见他进来,杜玉枝抬手指着前面的皮质沙发,“先做,我忙完手里的活儿。” 徐福贵很高兴的坐在柔软的沙发上,杜玉枝如此随意的表现说明她没有因为当了县长而和他拉开距离。 过了大概十多分钟,杜玉枝将手里的文件关上,起身坐在对面,刚想伸手去倒茶,徐福贵率先给她倒了一杯。 杜玉枝也不客气,喝了一口,然后靠在沙发上,疲惫的揉了揉太阳穴,“事情实在太多了,而且每件事都很急,我恨不得能多出两只手。” 徐福贵笑而不语,杜玉枝拍拍自己的脸,打起精神道:“不过再累也是应该的,不能辜负组织的希望,云溪县城的百姓还在等着我们。” “福贵,说,找我有啥事儿。” 徐福贵知道她忙,不想耽误她时间,快速将龙二的事情说了一遍。 杜玉枝有些诧异的看着他,“你进度这么快?成分都划出来了?现在开始清楚恶霸地主,这才几天。” 徐福贵挠了挠后脑勺,嘿嘿笑了笑,“从小在村里长大,谁是雇农谁是贫农我还不知道吗,不过龙二真是冥顽不明,说是咱们新兔组织管不了他,死活都不肯把地分出来” 第一百三十四章 陈礼平的欣慰 “啧啧,要是其他村的支书也像你一样,动作这么麻利就好了。” “你不知道其他地方的支书,别说开始改造,自己连上面的文件都没研究明白,像是昏了头的苍蝇一样,不知道该往哪里转。” “搞得所有事情全部堆在我身上,我哪儿有那么多时间去处理?” 杜玉枝砸了两下嘴,略带不满道,随后看向徐福贵的眼里满是欣赏。 她之前还纳闷,这才几天的时间,怎么福贵就找上门来了,她以为福贵和其他人一样,都是来询问如何下手改造村子。 没想到福贵的动作这么快,已经快别人一步,把成分划分好,开始分地了! 听着杜玉枝的夸奖,徐福贵嘿嘿笑了笑,“我也没干啥,文件上咋写的,我就咋做,我就一门心思想把村子给改造好,建设好。” 杜玉枝重重拍了拍他的肩膀,“好,福贵同志,你这样才是我们云溪县城的典范,其他支书干部都该和你学学。” “继续加油干,我期待你的表现。” 徐福贵汗颜,他自己有几斤几两他知道,只不过是仗着先知先觉罢了。 杜玉枝又夸了两句,接着询问他工作开展的细节,不断点头表达认可。 了解了半天,杜玉枝这才猛然想起,“对了,你是说龙二这个地主的事儿?” 她的中心重心根本不在龙二这些小事上。 徐福贵点头,杜玉枝随口道:“等会儿我叫一队战士和你一起回去,把龙二押回来。” “要不要枪毙?” 杜玉枝瞥了他一眼,“这得看龙二是不是穷凶极恶的人,这样,你回去先开一个批评大会,看看老百姓怎么说。” 徐福贵眼睛一亮,心领神会的点点头,“明白了。” 杜玉枝抬起手腕看了看手表,“时间也不早了,你先坐会儿,中午一起吃个饭。” 徐福贵起身,“不耽误你时间,我还得去看望老丈人。” “你老丈人是?” “陈记米行的老板,心地很好。” 杜玉枝点点头,若有所思的说道:“记下了。” 往外走的时候,杜玉枝突然说道:“福贵,卤味你还做不做的。” “做,不过没打算拿出来卖,哪天我给你拿点儿过来。” “成,到时候叫上来顺和钟守正,我们一起喝酒。” “钟大哥也回县城了?” “回了,说不定等会儿就可以看见他,对了,你把这些报纸拿回去看,有用。” 拿着一沓报纸,走出砖瓦楼,徐福贵拿出一卷旱烟,一边抽,一边迈着轻松的步伐朝陈府走去。 路上找了个隐蔽的地方,将报纸给放进空间,顺便把腊肉取了出来。 敲响陈府大门,下人打开门,愣了好几秒,才不确定的问道:“福贵?” 徐福贵点点头,“咋,认不出我了?” 下人惊奇道:“不是,你咋穿上这身行头了?” “我不能穿这身衣裳?” “不是不能穿,就是,就是,哎呀,我说不明白,进来,老爷在后院。” 徐福贵经常厚脸皮上门拜访还是有用的,以前每次需要下人通报,现在直接可以去后院。 陈府一如既往没什么变化,院子里郁郁葱葱,花草争相开放,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花草味道。 院子中间放着一张石桌,石桌上放着一套茶具,陈礼平坐在藤椅上,戴着老花眼镜,皱着眉头阅读报纸。 听到脚步声,抬头看了一眼,下意识问道:“你咋把这身衣裳穿出来了?” 徐福贵大大咧咧坐在他对面,一边倒茶一边说道:“爹,给你说个大好事。” 陈礼平轻轻嗯了一声,表面显得并不在意。 徐福贵嘿嘿一笑,将组员证和徐家村支书的证书拿了出来,当然,二等功的勋章和证书当然不会忘。 “这是?” 陈礼平放下手里的报纸,拿起三张证书,仔细的打量,良久,才悠悠问道:“你是新兔组织的人?现在还是徐家村的支书?” 徐福贵点点头,一口将茶杯里的茶水喝光,随后又倒第三杯。 陈礼平用的茶杯全是上等的金边细瓷杯,拿在手里很舒服,但杯子很小,装不了多少茶水,往往要喝五六杯才能解渴。 陈礼平吐出一口浊气,盯着他说道:“是我小看你了,没想到你这败家子,不声不响暗地里做了这么大一个决定。” “不过,你也别得意,不过是一个村支书罢了,静下心,和家珍把日子过好,比啥都强。” 徐福贵老老实实答应下来,陈礼平的眉头舒展不少,主动问道:“新兔组织的政策你和我好好讲讲,我听朋友说,新兔对我们这些商人可不友好。” 徐福贵清了清嗓子,结合前世的记忆说了起来,提醒需要注意的地方。 陈礼平是个聪明人,哪怕没有他的提醒,也能安然在改造中度过。 聊了许久,陈礼平心中迷雾散去,对新兔组织的政策了解的更加充足,不可避免叹了口气。 他转移话题问道:“家珍还孩子呢,怎么没把他们带过来住两天?” 徐福贵解释道:“翠萍快生了,家珍脱不开身。” “下次来把凤霞有庆带过来。” “记住了。” 徐福贵拿出腊肉,“爹,给你带的腊肉。” 陈礼平不在意的摆摆手,“下次来别想着带东西,我啥都不缺,腊肉带回去,来顺媳妇儿正是需要营养的时候。” “对了,凤霞也七岁了。” 徐福贵心神一阵恍惚,“是呀,凤霞已经七岁了。” 他今年也二十八岁,快满三十。 “如今世道怕是也安生了,把凤霞送到城里来读书,就住我这里。” “我回去和家珍说。”徐福贵咧嘴笑道,凤霞一直心心念念要读书,如今总算是可以实现了。 没一会儿,太阳来到正中,陈礼平提着长衫起身,“走,吃饭。” 丰盛的饭桌上,陈礼平拿出一瓶酒,两人小口小口小酌,随意的聊着天,气氛融洽。 喝到一半,徐福贵突然放下酒杯,脸色通红,“爹。” 陈礼平疑惑的嗯了一声,徐福贵咧嘴笑道:“没啥,就想叫叫你。” 陈礼平瞬间就懂了,好笑的摇摇头,脸上带着欣慰 第一百三十五章 叫我同志 一瓶酒,硬生生被两人全部喝完。 “老爷很久没喝这么多酒了。”下人看着趴在桌上陈礼平,小心翼翼的将他扶了起来。 徐福贵虽然脸色通红,但眼神却一片清明,和下人一起将陈礼平送回房屋,他起身离去。 走出陈府,路过洋货店时,他想了想,走进去问道:“香烟咋卖?” 老板笑呵呵的问道:“看你要啥香烟,这玩意有贵的有便宜的。” “老刀牌的多少钱。” 这个时期,本土香烟还没有得到发展,大部分都是外来牌子的香烟占据市场,货架上放着的几乎全是外来香烟。 老板笑眯眯的回道:“一毛钱一包,一块钱一条。” 徐福贵愣了愣,问道:“人民币?” 老板点头,“当然是人民币,银元也行,一块银元一条,不要法币,小兄弟,抓紧,过两天银元也不让用了。” 徐福贵摇头笑了笑,这几年用银元用习惯了,差点儿没反应过来,马上就是人民币的天下。 他想了想,还是舍不得用人民币,掏出两块银元,“给我来两条。” 老板给他拿了两条香烟,徐福贵当即拆了一条,抽出一根香烟叼在嘴里,走出洋货店,走到无人的地方,将香烟放进空间里。 随后用火柴点燃香烟,深深吸了一口,吐出一大口青色烟雾。 “呼,舒服。” 带把的香烟确实比旱烟抽着舒服,旱烟的劲太大,抽着太呛,抽多了脑子晕乎乎的。 而且抽完了以后,浑身都是臭的,卷烟也不方便,还是香烟抽着好。 又抽了一口,回到办公的砖瓦楼,刚走进去,一阵熟悉的大笑声便传了过来。 “福贵,老子可等了你好久。” 徐福贵转头一看,高兴道:“钟大哥,玉枝姐真没骗我,你也回县城了?” 钟守正点点头,“听说你要带人去收拾恶霸地主,我陪你走一趟。” 徐福贵递过去一根香烟,“那当然好。” 钟守正眼睛一亮,迫不及待点燃香烟,眯着眼睛吐出香烟,“舒服,还是你知道我喜欢啥。” “行,时间也不早,我这就喊几个兄弟,和你一起去看看这恶霸地主。” 钟守正的职位显然也不低,周围人对他毕恭毕敬,不一会儿就叫了一队战士跟在后面。 走出砖瓦楼,钟守正直接招呼他坐上一辆小卡车,随着一阵黑烟冒出,卡车轰轰轰的行驶在街道上。 徐福贵好奇的打量了一下卡车,钟守正大声问道:“福贵,你这身衣裳在哪儿买的,改天我也去买一套,穿着可真精神。” 徐福贵说是在洋货店买的。 钟守正疑惑的看着他,“福贵,你咋不说话,你这身衣裳是在哪儿买的?” 徐福贵睁大眼睛看他,重复道:“洋货店。” “你大点儿声,我听不见。” 徐福贵将音量提高,“洋货店买的,钟大哥,你耳朵咋了?” 凑近以后,徐福贵才发现钟守正的耳朵不是完整的,整整少了一截耳垂,而且皮肤也是黑漆漆的,一开始他还以为是没洗干净。 钟守正吐出一口香烟,大声道:“没啥,就是被炮弹炸了一下,声音小了听不见。” 徐福贵张张嘴,不知道该说啥,伸出一个大拇指,“钟大哥,你是这个。” 钟守正嘿嘿的笑了笑,“我这不算啥,有的兄弟比我更惨,缺胳膊少腿的多的是,好多兄弟连命都没了。” “能活着回来就知足了,更何况我双手双脚还是好好的。” 徐福贵深以为然的点点头,他前世见过这些场面,差点儿因此留下阴影。 还好,这一世他躲过去了。 一路闲聊,徐福贵也知道了钟守正现在是公安局的局长,是云溪县城顶端权力之一。 而且只是暂时的,以钟守正的功劳和年龄,绝对不会止步于此。 路上,徐福贵拿了一包香烟出来,给车厢里的战士们抽。 来到徐家村前的土公路,接下来就是狭窄的乡间小路,卡车进不去,荷枪实弹的战士们下车,排成整齐的一列。 钟守正嘴里叼着香烟,将头上的土黄色帽子扶正,大手一挥,“出发。” 战士们步伐一致,宛若整体,散发出生人勿进的气质。 踩着列石经过无名河道,蜿蜒的乡间小道两旁,地里的庄稼汉看见这阵仗,立马直起身子打量。 看见最前面的人是徐福贵后,眼里的好奇神色更浓,悄悄跟在后面看热闹。 来到村口,钟守正看着前面高墙大院的宅子,突然说道:“我好像来过这里。” 徐福贵笑道:“你忘了?当时我们营救陈同志,用的枪支就是从这里抢来的。” 钟守正恍然点头,“想起来了,这地主居然敢私藏枪支,我看必须要枪毙,走,进去!” “砰砰砰!” 黑色大门被敲响,下人刚把门打开,一只手枪便对准了他,看着黑黝黝的枪口,下人的腿瞬间就软了,害怕的说不出话。 “哼,龙二在不在里面?” “在,在。”下人连忙说道。 “让我们进去。” 下人连忙将大门敞开,战士们一涌而上,龙二正在堂屋里赌钱,看到荷枪实弹的战士,立马站起来赔罪道: “军爷,不知在下有何得罪的地方,还请明言。” 说完,看到走进来的徐福贵,眼睛瞬间瞪的溜圆,“福贵,是你在搞我?” 徐福贵戏谑的看着他,笑而不语。 钟守正厌恶额看了眼赌桌,随口问道:“你就是龙二?” 龙二点头,双手止不住的颤抖,大声道:“军爷,我是冤枉的,你别听信徐福贵一面之词,他想我的宅子我的地,军爷,你可得给我做主呀。” “去你娘的。” 钟守正一脚把他踹在地上,“没眼见的同志,狗屁的军爷,难听死了,叫我同志。” 龙二痛苦的皱着眉头,一只手捂着肚子,感觉浑身都要散架了。 钟守正挥挥手,“把这个恶霸地主给我绑起来,福贵,接下来咋弄,我听你的。” 龙二一听,忍者疼痛跪在他面前,“福贵,福贵,看在以前的情分上,看在以前的情分上” 第一百三十六章 当家做主 “砰砰砰!” 来顺兴奋的满脸通红,举起大手敲响了村里人的木门。 “来顺啊,进来坐。”村里人见了他,纷纷热情招呼。 来顺摇摇头,咧嘴笑道:“龙二被抓起来了,我哥要在晒谷场开批评大会,你们快去。” “批评大会?啥叫批评大会?” 来顺挠了挠后脑勺,“我也说不明白,反正龙二的地要分给大家了。” 村里人一听,眼睛立马就亮了,“真能把龙二的地分了?” 来顺点头,“你们快去。” 说完,龙二赶往下一户人家,兴奋的叫他们去晒谷场参加批评大会。 民兵队的其他人,如陈运生,胡兴旺同样兴奋的去呼喊村里人,不一会儿,晒谷场便聚集了很多人。 众人乌泱泱的站在一起,交头接耳,打量着晒谷场中间。 晒谷场的中间临时搭了一个台子出来,往日受人尊敬的龙二老爷被五花大绑,身上做工精致的丝绸衣裳也破了几条大口。 台子四周站着几个荷枪实弹的战士,腰板挺的笔直,面无表情,让他们不敢轻易靠近。 龙二旁边,徐福贵和钟守正吞云吐雾,众人的目光全部落在他们身上。 “没想到福贵真敢分龙二的地,我昨天还想看他的笑话来着。” “世道变了,现在是新兔组织的天下,福贵以后是大人物了。” “他在县城这么好说话?居然真的找了人来收拾龙二?” “哼哼,龙二这遭雷劈的总算也有今天,来,抽烟抽烟,今晚回去多吃两个土豆。” 下方一片议论纷纷,徐福贵眼睛尖,一眼便看见来顺带着徐家一家人来了。 哪怕三个老人腿脚不便利,刘翠萍还挺着大肚子,一家人依旧笑容满面的赶了过来。 凤霞和有庆也来凑了个热闹,来顺将他们抱在怀里,大步走了过来。 徐福贵和钟守正打了个招呼,下去将一家人带到晒谷场最里面,这里放了几条长条板凳,可以坐下。 “福贵,你不用管我们,去做自己的事。”徐父坐好后,将拐杖拄在地上,挥挥手说道。 徐母笑盈盈道:“就是,福贵,你去忙自己的。” 徐福贵转头对家珍说道:“家珍,等会儿你得帮我个忙。” “你说。”家珍毫不犹豫。 “等会儿我们要批评龙二的恶行,我怕村里人不知道咋说,所以你先上台,说龙二干了啥坏事,咱们村被剥削压榨的多厉害,懂了吗?” 家珍有些担忧道:“我要是没说好咋办?” 徐福贵不在意的笑笑,“这有啥说不好的?你好歹是个教书先生。” 家珍噗嗤笑了一声,想了想,“好,等会儿我第一个去批评龙二,对了,要不我和五姐他们说一声,让他们也去批评龙二。” 五姐就是陈运生的媳妇儿,叫朱芳,徐福贵欣然点头,“那当然好,不管咋样,龙二这辈子算是完了。” 说完,他将抽完的香烟扔在地上,用脚踩灭以后,重新走上台子,和钟守正一起坐在两张板凳上。 “福贵,福贵,看在往日的情分上,你放过我,你放过我,我可以给你银元,很多的银元。” “你不就想要我的地吗,我送你十亩,不,二十亩!” 龙二跪在地上,苦苦哀求,见福贵无动于衷,忍不住咒骂,“福贵,你好狠的心!当然你输光家产的时候,我好歹给了你一条活路,后来也没亏待过你。” 徐福贵瞥了他一眼淡淡道:“龙二,你别想太多,我从来没为我自己,你对不起的是整个徐家村的人。” 龙二又咒骂了几句,对一旁的钟守正哀求道:“长官,你不能冤枉好人,徐家村的地都是我用钱买来的,凭啥要把我的地分给他们?” 钟守正戏谑的笑了声,“冥顽不灵的东西,你这些土地咋来的?还不是抢老百姓的,我们只不过是还给老百姓。” “不止你的地,还有你住的宅子,同样得还回来,新兔组织是绝对不会允许地主横行霸道的。” “你现在老老实实配合我们工作,好歹能留条命,要是再闹,小心吃我的枪子。” 龙二的眼珠子顿时就红了,“要老子的地还不够,还要老子的宅子,你们是什么狗屁的新兔组织?我看比南方部队更坏,坏的彻底!” 钟守正的脸瞬间冷若寒霜,站起来用力的踹了他一脚,庞大的力道顿时让龙二连连咳嗽,疼的他蜷缩身子,说不出话来。 钟守正拿出一份文件,写道:“地主龙二,对新兔组织抱有极大恶意,封建思想根深蒂固,拒不配合我们工作。” 写完后,他说道:“福贵,开始批评大会。” 徐福贵点点头,站在龙二前面,对着台下乌泱泱的人们朗声道: “同志们,父老乡亲们,我先在这里谢过大家,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参加这个批评大会。” “我想在这里问大家一个问题,咱们徐家村的地主是谁?” “龙二!”众人毫不犹豫的说道。 “龙二是恶霸地主还是心善的财主?” “恶霸地主!” “龙二干的坏事多不多?” “多!” 徐福贵满意的点点头,“以前我们对恶霸地主没有一点儿办法,但现在不一样了,伟大的新兔组织来了,为了让咱们老百姓过上更好的日子,这些恶霸地主的好日子到头了!” “新兔组织将我们每个人的力量团结在一起,一定能爆发出巨大的力量,这股力量足以让恶霸地主感到胆战心惊。” “如同现在,我们村所有人合在一起,往日耀武扬威的龙二只能跪在大家面前,这就是我们团结的力量!” “同志们,父老乡亲们,以后我们要响应新兔组织的号召,一定要团结起来,只要我们团结,我们老百姓一定能过上好日子!” “咱们老百姓,可以自己当家做主。” “今天,就是我们徐家村百姓翻身当主人的第一步,扳倒龙二!” 徐福贵将右手拳头举过头顶,额头青筋直冒,用尽全身的力气吼道。 众人被他的情绪感染,纷纷举起右手拳头,发出的声音震天价响,仿佛要把老天爷桶哥窟窿。 “扳倒龙二,当家做主!” 第一百三十七章 批评大会 白云一层一层叠在空中,蔓延出很远,将阳光遮了个严严实实。 大风吹拂,山林里的竹木随风摇晃,发出沙沙的声音,偶尔有几只鸟雀被惊起,从空中掠过。 尘土飞扬,喧嚣的声音从徐家村传出来。 感受到众人激动的情绪,徐福贵大手一挥,“我宣布,批评大会正式开始,谁第一个来批评龙二的恶行?” “我来!” 家珍立马举手,整理了一下身上的粗布衣裳,迈着两条长腿朝台上走去。 走到台上,她先是笑盈盈的看了他一眼,转身环顾四周,胸腔发音,努力将自己的声音传递更远。 “大伙都知道,龙二不是咱徐家村本地的,他没来咱徐家村之前,在县城赌场里当师傅!” “赌场不是好地方,龙二自然不是个好东西,诱骗我家福贵去赌博,染上了赌瘾。” “短短半年,就让我家福贵输了个一干二净。” “这天杀的龙二,为了银元,不怕天打雷劈,在赌桌上玩老千,在衣袖里藏牌,在骰子里灌银,他自然想赢就能赢。” “把我家福贵害的惨呐,我们家被他搞的吃了上顿没下顿,如果可以,我恨不得将龙二千刀万剐,大伙儿以后可千万不能去赌,赌场的人出老千,咱们是赌不赢的。” 家珍发自肺腑说道,说着说着眼泪居然还掉了出来,徐福贵尴尬的摸了摸鼻子。 他倒是没想到,家珍居然把这件糗事哭诉出来,痛批龙二赌博害人。 村里人听的津津有味,眼里露出恍然的神色。 原来赌场的人都要出老千,怪不得没见人能从赌场赢钱出来。 钟守正听的也很感兴趣,笑着说道:“福贵,没想到你以前还去赌过。” 徐福贵苦笑,“以前不懂事。” 钟守正理解点头,“谁年轻的时候不犯错?知错能改就行了。” 说完,他又在文件上写了几个字,徐福贵瞄了一眼,写的是龙二赌博的事情。 家珍说完以后,陈运生的媳妇儿上台来批评龙二。 与家珍的镇定自若,侃侃而谈不同,朱芳显然很不适应面对这么多人讲话,一张黄脸羞的通红,双腿不断发抖,站在台上脑袋一片空白,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台下众人哈哈大笑,对前面坐着的陈运生调侃起来。 陈运生瞪了他们一眼,维护自家媳妇,说道:“有本事你们也上去说两句,说不定还不如我婆娘。” 徐福贵给朱芳递了一杯茶,“五姐,你放心大胆的说,都是村里人,就当平时说话吹牛。” 朱芳点点头,结结巴巴的说了起来,过了一会儿,或许是习惯了,说话也逐渐利索,甚至还带上了肢体动作,唾沫星子乱飞,越说越大声。 他说的是龙二娶两个姨太太的事情,这还是家珍指点她说的。 朱芳说话的时候自然不会像家珍一样温柔,一句话中经常带着两三个脏话,听的台下的人大笑不已。 钟守正也乐呵不停,没忘在文件上添上一笔龙二的恶行。 朱芳说完以后,意犹未尽的走下台子,活了大半辈子,她第一次出这么大风头。 朱芳说完以后,孙道堂主动上来,一边用烟枪抽着旱烟,一边痛骂龙二加租,搞的他们没有粮食吃。 批评大会进行到现在,村里人不用徐福贵安排,自己都想上台去批评两句。 毕竟龙二被扳倒已经成板上钉钉的事实,分田肯定也是真的不能再真的事情。 这时候要是在徐福贵面前好好表现,说不定能分到一块好田。 到最后,龙二的所有事情都给说了个遍,包括大鱼大肉,穿金戴银,镶大金牙,欺负小孩子,不劳而获这些缺点都被他们夸大,将龙二说成一个十恶不赦的人。 当然,村里人说的都是心里话,说出来以后感觉心里畅快不已,不知不觉对新兔组织产生了好感。 直到众人说无可说,钟守正才将写了两页的罪行书放在龙二面前,“怎么样,这些事情你认不认?” 龙二呸了一声,“我认个锤子我认,想搞我就直说,不就是想要我的地想要我的宅子吗,老子绝对不给!” “老子还就不信了,地契房契都在我手里,我看你们怎么抢我的地。” “说我是恶霸地主?我看你们才是土匪,这些都是我的地,凭什么要分出去?” 龙二破口大骂,他依旧不明白,凭什么可以正大光明分自己的地,而且将自己五花大绑,接受这份耻辱。 他心里依旧认定,肯定是福贵想要夺回家产,所以巴结上了新兔的人来搞他。 他心里恨不得将福贵千刀万剐,同时希望自己有机会去县城,到时候让其他人为他做主。 钟守正不在意的将罪行书收起来,“不认是,罪加一等,要是到了大牢还不认,你这老东西就等着枪毙,哦不对,这些罪行够你枪毙无数次了。” 说完,他将右手比划成手枪的形状,食指对着他的脑袋,嘴里吐出一个砰字,吓的龙二浑身一抖。 徐福贵站起身,清了清嗓子,“好,大家的批评我都记在心里,我总结了一下,龙二犯了多个恶行。” “恶意赌博,嫖娼,三妻四妾,压榨雇农等等等等,不过龙二这种封建势力的代表,依旧被我们扳倒。” “为什么能把龙二扳倒?除了我们团结起来的力量外,我们还要感谢新兔组织。” “以前南方部队一直在抹黑新兔组织,说组织这里不好,那里不好,其实都是骗大家的,新兔组织好的很!” “我现在就来说说新兔组织哪里好,新兔组织是咱们老百姓的组织,是人民的领路人” 徐福贵将话题转移,趁这个机会对大家进行思想教育,让大家的思想观念快速转变。 以前的老思想,封建残余再不能要了。 当然,思想教育不时一半会儿能做好的,这是一个水磨工夫,但徐福贵自信,徐家村已经走在其他村里前面。 当然,北方的村子不算,毕竟新兔组织一开始就在北方的村子,那里的村子已经被改造建设的很好 第一百三十八章 龙二为我们挡了一灾 徐福贵一个人在上面说了差不多有半个小时。 还好他上辈子活的时间够长,经历的事情多,所以站在台上没有半分怯场,口若悬河侃侃而谈,众人听的是津津有味。 这些思想很多是颠覆他们以前的思想的,所以徐福贵一次只说一点,然后举了很多例子让他们理解消化。 他们听到这些言论的时候,眼睛瞪的溜圆,心里有些不可思议,这新兔组织真的这么好? 徐家人倒是没这么惊讶,事先徐福贵已经给他们说了不少类似的话,他们对新兔组织已经有了一个大概的理解。 说的差不多了,徐福贵朗声道:“时间也不早了,我不耽误大家的时间,我宣布,批评大会,圆满结束!” “啪啪啪!” 雷鸣般的掌声立马充斥在整座晒谷场,这些庄稼汉眼神似乎明亮了不少,很多老人更是热泪盈眶,拍着大腿说好日子终于要来了。 徐福贵眼窝子有些泛红,他理解大家的想法,和以前的生活对比,新兔组织带给人民的不只是物质生活上的富裕,更多的还有思想上的改变。 这种改变,是由内到外的,是精神气的改变。 以前麻木不仁的状态,终究会一点一点改变。 “福贵,你小子,讲的真好,当时就该让你和我们一起去北方当个政委。”钟守正抽出一根香烟叼在嘴里,压住内心的澎湃。 徐福贵接过他递过来的香烟,“我也是有感而发,大家以前真的太不容易了。” 抽完一根香烟,钟守正拍拍屁股,“行,时间差不多了,我把龙二押回县城,过两天把审判结果告诉你。” 徐福贵拦住他,“不急这一会儿,走,到家里吃饭,咱哥俩好好喝一个。” 钟守正摆摆手,义正严词,“徐福贵同志,咱们新兔战士是不会拿百姓一针一线的,咋能到你家白吃白喝?” 徐福贵翻了个白眼,“走走走,叫兄弟们一起到我家去,煮腊肉吃。” 钟守正摇头,“下次,出来这么久了,必须得赶回去汇报任务,下次你来县城,我请你好好吃一顿。” 徐福贵不再强求,“成,那你把这几包烟分给大家。” 钟守正将香烟收下,一人分了一包,几个不苟言笑的战士将香烟揣进兜里,对他友好的笑了笑。 随后,他们押着龙二走出村子,徐福贵送他们来到土公路,坐上卡车。 临走前,徐福贵和龙二来了个对视,龙二眼里满是怨恨,眼珠子都快红了,一副恨不得将他吃了的模样。 徐福贵咧嘴笑了笑,将手掌放在脖子上比划了一下,龙二愣了一下,背后一阵发凉。 待钟守正走后,徐福贵随意蹲在路边,拿出一根香烟,没有点燃,就这么叼在嘴里,脑袋放空,什么也不想。 血红的晚霞,犹如一碗血洒红了半边天,通红的夕阳散发出温和的金光,打在徐福贵身上,拉出一道长长的影子。 徐福贵长长吐出一口浊气,拍了拍自己的脸,重新站起来,朝村里走去。 一路上,村里人见了他,纷纷热情的打着招呼,有些喊福贵,有些在喊支书,徐福贵一一热情回应。 夜幕降临,幽蓝幽蓝的天空中点缀着无数小星星,一眨一眨,暮色好像是悬浮在浊流里的泥沙,在静止的时候便渐渐沉淀下来了。 家珍喜上眉梢的在灶房里忙活,一阵阵肉香从铁锅里传了出来,徐福贵走过去看看,白菜炒腊肉,忍不住咽了口口水。 “福贵哥,你今天可真威风。”刘翠萍挺着大肚子,发自内心说道。 “就是,爹,大妞他们都说你好厉害。”凤霞仰头道。 徐福贵哈哈笑了两声,走进里屋,将身上的衬衫裤子换掉,重新穿上粗布衣裳。 走出来的时候,饭菜已经端到桌上了,家里人依旧热烈的讨论今天的事情。 村里面最高兴的应该就属他们家了,毕竟龙二和他们家的仇恨最深,能把龙二扳倒,是他们以前可想而不可及的事情。 坐在饭桌旁,徐福贵一口白菜腊肉一口白米饭,狼吞虎咽,简单的家常菜让他差点儿把舌头都给吞掉了。 “福贵,啥时候分田?”家珍问道。 徐福贵想了想,“后天,明天把龙二的宅子收拾出来,把他的财产清点一下,我打算把宅子当成村里大队部。” “那咱可不可以搬进去?”徐母期待问道。 徐福贵轻笑一声,“过段时间再搬过去,这个节骨眼不太合适。” 宅子很大,有前后两个院,前院可以当大队部,后院他们可以自己居住。 这不是徐福贵自己瞎想的,前世徐家村的支书和队长都是这么干的。 家珍给她夹了一块腊肉,又说道:“福贵,要是分地的话,我还是要咱家那五亩。” “好,咱家就要那五亩。” 众人热烈的讨论,徐父却有些心不在焉,碗里的饭菜几乎没怎么动。 徐母发现后,问道:“他爹,你咋了?福贵干了这么大的事,你不高兴?” 徐父摇摇头,“高兴,就是这心里慌的很。” “慌啥?” 众人好奇的看着他。 徐父抬头看了眼他们,叹了一口气,干脆双手一推放下碗筷,闷声道:“我一想到龙二今天在上面,心里就慌的很。” “要是龙二没有把我徐家的家业赢过去?” 此话一出,众人顿时沉默,一琢磨,一阵凉气从脚底板直冲天灵盖。 是呀 越想,手心的冷汗便越多。 徐母拍了拍胸口,后怕道:“还好,还好。” 徐福贵从容一笑,“爹,说明咱老徐家福大命大,不该受这一灾,再说了,咱们以前我们可是远近闻名的善心财主。” 徐父哆哆嗦嗦的拿起筷子,勉强挤出一丝笑容,“龙二为我们挡了一灾。” “是呀,龙二为我们挡了一灾” 第一百三十九章 清点龙二财产 第二天一早。 徐福贵集合民兵队众人,在村里人好奇的眼神中,来到了村口的宅子。 昨天龙二被抓走后,宅子里的下人各自收拾东西便离开了,生怕和龙二沾染上什么联系。 所以走进偌大的宅子,里面却是空荡荡的。 “贵叔!” 两道空灵的女声传来,徐福贵一看,大双小双迈着两条小短腿高兴的朝他跑了过来。 大双小双的岁数和凤霞差不多,差不多也是八岁,两人穿着一模一样的碎花长袖,发型也是一模一样的羊角辫,面容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徐福贵根本不知道哪个是大双哪个是小双。 两个小家伙还处于懵懂无知的年龄,对于周围的变故全然不知。 徐福贵蹲下身,温柔问道:“你们谁是大双,谁是小双?” “我是大双!” “我是小双!” 大双的眉角有一颗不明显的痣,小双脸上的婴儿肥要多一些,除此之外,两人完全没有什么差别。 徐福贵点点头,“长的可真乖,你们娘呢?” 两孩子朝后面一指,白巧燕正好从后院走出来。 她穿着一身水红色的旗袍,头发高高盘起,手里拿着一条白色的丝巾,耳环项链一应皆全,脸上抹着明显的胭脂,眼里带着茫然。 三年过去,白巧燕身材稍微臃肿了些,不过依旧艳丽。 她扭着妖娆的身子走过来,张口喊了声支书。 徐福贵笑着摆摆手,“见外了巧燕姐,和以前一样,叫我福贵就成。” 自从白巧燕嫁给龙二挡姨太太后,徐福贵和她几乎没有再有过交流。 不只是徐福贵,整个徐家村的人几乎都和白巧燕没啥交流,这个让村里男人心心念念的白寡妇,平时就待在宅子里不出门,仿佛和人间隔绝了一样。 徐福贵瞥了眼一旁的来顺,这家伙眼神清明,看向白寡妇的眼里带着淡然。 是呀,来顺也不是当初的小孩子,他今年足足二十一岁,孩子都快有了,几年前的事早已当成了个笑话。 “贵叔,你什么时候做卤味呀,我们好想好想吃卤味呀。”大双小双一人抱着他的一直腿,仰头问道。 白巧燕轻声呵斥,“大双小双,别缠着你贵叔,贵叔有事情要做。” 徐福贵揉了揉两个小丫头的脑袋,“不碍事,这两姑娘长得可真漂亮,巧燕姐,你可真有福气。” 白巧燕笑了笑,看着自己的两个闺女,眼里满是宠溺,但转头看着偌大的宅子,眼里带着一丝放松和担忧。 她稍稍收敛脸上的笑容,“福贵,龙二回不来了?” 徐福贵干咳一声,“这说不准,如果龙二认错态度良好的话,说不定有回来的机会。” “回来也当不成地主了。”她虽然是询问,但语气却十分肯定。 徐福贵点点头,“是,现在全国的地主都在被批评,以后再也不会有地主了。” 白巧燕点点头,“那支书今天要办啥事?” “清点龙二的财产,这些东西全部要充公,包括这座宅子。” 白巧燕点点头,“我昨晚已经收拾好了,随时可以搬出去。” 她丝毫不拖泥带水,徐福贵乐得轻松,随口问道:“另一位姨太太呢?” 白巧燕嗤笑一声,“她?知道龙二被抓走后,卷了龙二的银元就跑了。” 徐福贵眼睛眯了眯,“把龙二的银元卷跑了?哼,这些可是公家的银元,她胆子还真大,她卷了多少?” 白巧燕说不知道。 徐福贵转身问道:“兴旺,你知道那女人是哪个村的?” 胡兴旺点点头,“知道,桂花村的。” “你带两个人去桂花村走一趟,先和那里的村支书打个招呼,把她卷走的银元带回来,这可是以后我们大队部的钱。” 胡兴旺听完,立马带着两个关系比较近的人,朝桂花村走去。 徐福贵对白巧燕点点头,“巧燕姐,还要你帮忙清点一下财产,以后你有啥难处就和我们说,你的情况我们都知道。” 白巧燕点点头,带他们去参观宅子。 龙二藏的钱在哪个地方她当然不会知道,指出来的财产都是明面上的。 比如黑猪有十多天,羊二十多头,两头黄牛,两头水牛,鸡鸭鹅各自一大群,甚至还有三匹马! 粮仓里的粮食太多,一时半会儿不知道有多少,民兵队众人看的是咂舌不已,这地主家果然是不一样。 “我知道的就这些了,那些地契房契我不知道放在哪里。”白巧燕说道。 徐福贵摆摆手,将数据一一写在文件上,这些都是他写报告的素材,“这些已经够了。” 白巧燕抬头,试探问道:“福贵,我能把自己的东西带走吗?” 徐福贵愣了一一下,“巧燕姐,政策上是不允许的,毕竟地主的全部财产都要充公。” 白巧燕失落的点头,“那我进去把这些首饰衣裳换了。” 徐福贵淡然的点头,不一会儿白巧燕便出来了,手上挽着一个包裹,身上的丝绸旗袍换成了的确良衣裳,首饰也全部摘下。 来顺小声道:“哥,白巧燕好几年不种地,净身出去,他一家人吃啥?” 这也是个问题。 徐福贵想了想,开口道:“巧燕姐,你先别走,等会儿可能要你帮忙。” 白巧燕一听,眼睛瞬间就亮了,拉着两个孩子的手安静的站在一旁。 徐福贵和其他人进入龙二的房间,仔细搜查,不一会儿,便将地契房契以及藏着的一些银元给找了出来。 至于那些墙上挂着的画和古董,众人不识货,所以丝毫不关心,徐福贵心里却是暗暗记下了。 “就这么点儿银元?” 徐福贵看着搜查出来的银元,有些不屑的扯了扯嘴,想了想,给所有民兵队的人分了两个银元。 “福贵,你这是?”众人睁大眼睛看着手里的银元。 徐福贵同样疑惑的看着他们,“这不是你们自己的银元嘛,拿在手里干啥?” 陈运生率先反应过来,“哈哈哈,就是,这不是我们自己的银元嘛,大家伙快收起来,这种好事儿闷在心里就行了,可不能说出去。” 众人心领神会的点头 第一百四十章 骑马 清点好龙二的财产,徐福贵提出将龙二的前院及堂屋作为以后大队部的办公室。 “啥是大队部?” 陈运生相当耿直的问道。 徐福贵愣了愣,“就是以后开会的地方。” 众人自然不会反对,陈运生搓了搓手,试探问道:“支书,那这些猪马牛羊咋处理?” 徐福贵说道:“按照上面的规定,这些都是村子的集体财产。” 来顺挠了挠后脑勺,“集体财产是啥意思,咱能不能分了?”biqμgètν 如果能分的话,他徐家肯定能分到最多,谁叫支书是福贵呢。 徐福贵想也不想的就说道:“分个屁,都说了这是集体财产,不能分。” 众人显然有些失望,这么多猪马牛羊,简直看得他们心动无比。 “那这么多牲口,谁去伺候?” “按照上面的政策,我们可以请饲养员,专门来喂养这些牲口。” “饲养员?哪里有饲养员?” 徐福贵瞪了那人一眼,“你是不是傻,咱这些农村里土生土长的,谁不会喂猪喂羊?在村里自己找不就行了?” “饲养员每个月还有七块五毛的工钱嘞?” “七个银元半?那我来当这个饲养员呀。”陈运生立马说道。 徐福贵翻了个白眼,“狗屁的银元,是人民币,不过七块钱也不少,再过段时间你们就知道了。” “白巧燕不是没粮食嘛,让她先当饲养员,不过一个人可能忙活不过来,你们哪里有人没?” 众人抢着推荐自家人,每个月都有工资拿,在他们看来和城里的工作一样。 商量好以后,徐福贵来到院子,对白巧燕说了这事儿,她自然满口答应,一双大眼里也多了些许色彩。 “对了,这是宅子的所有钥匙。”白巧燕拿出一大串钥匙。 徐福贵点点头,将钥匙接过去,“你以后住哪儿?” “还能住哪儿,住以前的老屋呗。” “成,有难处就说,我这个支书就是为你们解决问题的。” 白巧燕带着一对双胞胎闺女离开,回到自己一开始的土坯房,开始收拾起来。 徐福贵嘴里叼着香烟,来到宅子后面的马鹏,看了看里面的三匹马。 两匹棕色马,一匹黑马,低头吃着草料,不时抬头看一眼他。 陈运生亲昵的拍打这三匹马上的苍蝇,拉了一匹马出来,熟练的翻身骑上去。 “驾!” 黑马顺从的向前小跑,众人赶紧闪开,艳羡的看着他。 “狗日的老五,你啥时候会骑马了?”有人喊道。 陈运生骑了一圈,回到马鹏,嘿嘿笑了一声,“老子会的多着呢,杀猪宰羊,骑马下田,样样精通。” 徐福贵来了兴趣,将脑袋上的宽边草帽往上拨了拨,“五哥,你也教教我,我要是会骑马,以后去县城就方便了。” “成,简单的很,随便跑两圈就会了。” 在陈运生的指导下,徐福贵先是和黑马互动了一下,抓了一把大豆喂到它嘴里,黑马立马亲切的拱了拱它的手。 “嘿,这匹马倒是机灵的很。” 随后,徐福贵翻身上马,他个子高,力气大,平衡力强,这一点对他来说也不算什么。 骑在马背上,视野立马开阔了不少,手里抓着缰绳,心里顿生一股豪气,差点儿就学电视里一样,双腿一夹,冲锋陷阵! 黑马是匹母马,性格温顺,陈运生不断安抚它,让它慢慢行走,同时教徐福贵骑马的指令和动作要领。 走了两圈,徐福贵几乎就全记住了,能自己骑着黑马前行。 “福贵,你这脑子可真灵光,这么快就学会了?”陈运生脸色复杂,他当时学骑马可学了不少时间,都不知道从马背上摔下来多少次。 徐福贵大笑一声,“这匹马好,我去村里溜达两圈。” 说完,他抓着缰绳,轻轻一抖,黑马立马小跑在乡间小路上。 “福贵,你当心,别把人撞了。” 徐福贵挥挥手,示意他放心。 微风拂过脸庞,衣衫猎猎,四周的景象快速往后退去,徐福贵头戴草帽,意气风发。 村里人看见以后,连忙将道路让出来,笑着指指点点。 一路来到家门口,家珍正在院子里洗衣裳,看清是他后,呀的叫了一声,“是福贵,这是龙二的那匹马?你咋给骑到家里来了?” 凤霞和有庆见了,兴奋的大喊一声爹,立马就要过来,家珍立马拦住他们,“不许去,踢你们一脚还得了?” “汪,汪汪!”小黄狗平安兴奋的跳来跳去,从在马腹下面钻来钻去,一点儿不怕被马蹄踩一脚。 徐福贵大笑一声,“家珍,我会骑马了。” 长根直起身子,“少爷,你可慢点儿,别摔了。” 徐福徐母听见动静,从屋里出来,后者用拐杖敲了一下地,害怕道:“福贵,你还是下来,娘看着心慌。” 徐福贵摆摆手,“娘,没事儿,这匹马不凶,家里的黄豆呢,抓两把出来。” 长根赶忙去屋里,装了满满一碗黄豆出来,小心翼翼的来到黑马前,生怕黑马突然发疯冲撞过来。 不过黑马的脾性确实温顺,低头乖乖的将黄豆吃的一干二净,然后仰头对水缸唏律律叫了两声。 徐福贵瞬间就懂了,家珍舀了一大瓢水,小心翼翼放在地上,黑马将水喝完,兴奋的摇晃了一下脖子,看的家珍眼皮子直跳。 “我回村口了,凤霞,不许过来,小心踢着你。” 家珍转头一看,凤霞悄咪咪想蹿过去,立马抓住她。 “娘,你放开我,我也想去骑马马。”凤霞用力挣扎。 “想都别想,女孩子家家不能骑马。” 凤霞更急了,“娘,你放开我,爹都要走了!” 家珍抬头一看,自家男人骑着马朝村口走了,扬起一阵轻微的沙尘。 她双手握成喇叭状喊道:“福贵,你慢点儿,别摔着了。” 徐福贵头也不回的挥挥手。 直到他的身影消失不见,徐父才收回目光,哼了一声,“这小子,快三十的人了,一点儿也不让人省心。” 徐母则有些唏嘘,“福贵都快三十了,我们也老咯” 第一百四十一章 分田 清晨。 “轰隆隆” 闷雷在空中的阴云中阵阵回响,不时掠过一道惨白的闪电,照亮了整片天地。 雨水哗啦啦的从空中落下,打在泥土路上,打在山林里,全世界仿佛只剩下了雨声一般。 徐福贵坐在门口,借着昏暗的灯光,兴致勃勃的看着手里的报纸。 这报纸是从杜玉枝那里拿来的,里面有很多新兔组织最新的政策。 “爹,这个字读什么?”凤霞趴在他的腿上,突然指着一个字说道。 徐福贵将这个字的读音说给她听,顺便解释了一下这个字的意思。 凤霞重复一遍,眼睛笑眯成两条门缝,转头看着外面的磅礴大雨。 光线不好,徐福贵将报纸收起来,抽出一根香烟放在嘴里,想了想,还是没有点燃,看着外面雨水落下,在地面汇聚成黄色的泥水朝外面流去。 这是今年最大的一场雨水,似乎是夏季到来的宣告。 “福贵,凤霞,快来吃饭。” 家珍喊了一声,徐福贵抱着凤霞来到桌上,热气腾腾的米粥,一碟腌菜,还有一盘咸鸭蛋。 徐福贵喝了两大碗白粥,舒舒服服的拍了拍肚子。 下着雨没事干,徐福贵干脆拿出钢笔,开始写报告,将改造建设徐家村的内容给写下来。 没写两个字,他看着自己鸡脚一般的字,眉头皱成一个川字。 “家珍,你帮我写字好不好,你写的字好看。” 家珍本来正在教凤霞读书认字,闻言很高兴的点点头,“写什么?” “我说你写。” 外面的雨声不知道何时变小了,毛毛细雨滋润着土地,空中依旧阴云密布,冷风呼呼的喧嚣。 徐福贵披上一件大褂,戴上斗笠,穿着草鞋,叫上来顺一起出门。 刚出院子,迎面碰上陈运生和胡兴旺。 “福贵,我们就知道你闲不住,这雨一停,肯定又要忙着去做事。” 徐福贵招招手,“走,去把龙二的地给分出来,找个时间给大家分了。” 两人眼睛一亮,赶忙答应下来。 四人戴着斗笠,在徐家村的土地上一步一步行走,泥泞很快包裹住他们的草鞋。 有村里人见了,纷纷询问他们在做什么。 得知他们在丈量土地后,眼睛立马放光,“真的要把这些地送给我们?” 徐福贵解释道:“这些田地都是新兔的,交给大家种而已,不过以后再没有地主了,大家种多少,吃多少。” 饶是如此,这些人依旧高兴的合不拢嘴。 “支书,你这个分田是咋分的,总不能现在把我种的好好的地给别人?”有些村里人精明,试探问了句。 徐福贵反问道:“那你们想的是啥分法?” 那人道:“干脆谁家种的地就是谁的,免得分来分去多麻烦。” “就是,自家的田养了这么久,白白便宜了别人,我可不干。”有人附和道。 当然,肯定不是所有人都这个想法。 “这可不行,我就给龙二租了两亩地,两亩地能干个啥,不行不行。” “还有我,我的地每年的庄稼最少,我得要块好田。” 村里人聚在田埂上,也不顾天上的毛毛细雨,叽叽喳喳的讨论起来。 徐福贵揉了揉太阳穴,管理工作太不好做了,饶是他有重生的优势,依旧感觉难办,很难协调。 他想了想,说道:“大家先别慌,这事儿急不得,我们先把这些地丈量出来。” 村里人自然点头答应,不过眼里都带着一丝着急。 到了晚上的时候,徐福贵家里突然来了很多人的拜访,手里多多少少都提着一些东西。 他们都是为了分田的事情来的,希望徐福贵能够看在这点儿东西的面子上,给他们分些好田好地。 送礼的人太多了,徐福贵板着脸,对这些人的态度就一个,坚决拒绝,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做事。 徐福贵不缺这点儿鸡蛋腊肉啥的,坐上了村支书这个位置,他自然想为村子好好办点儿实事。 躺在床上,他给家珍说了分田的事儿。 家珍将脑袋搭在他结实的胸膛上,“这有啥难的,先按照各自种的地分下去,然后把地多的分给地少的,地贫的多分一些,地富的少分一些,这不就成了。” 徐福贵细细思索一番,一巴掌拍在她挺巧圆润的翘臀上,“家珍,还是你聪明,上过夜校,有文化就是不一样,以后凤霞有庆也要送他们去读书,最好能去读个大学!” 黑暗中,家珍俏脸微红,酥麻的感觉不断从后面传过来。 “凤霞都八岁了,城里的小学办起来没有?老让凤霞待在家里也不是个事儿。” 徐福贵拍了拍脑袋,“我咋把这事儿给忘了?这样,明天我进城一趟,打听龙二咋处理的,顺便看看城里的小学。” “不过就算小学办起来了,开学的时间一般都在八月份,这还有两个月呢。” 家珍轻轻嗯了一声,有些担忧道:“凤霞都八岁了,按理说该去读二年级,这被耽误一年,你说她在学校会不会受欺负?” 徐福贵拍了拍她的肩膀,“不会的,学校有老师看着呢,咱闺女也不是忍气吞声的主,你看村里的小孩谁敢招惹她?” 家珍噗嗤笑了一声,“这哪儿能一样,村里都是熟人,学校不一样。” 徐福贵想了想,“要不让凤霞直接去读二年级?反正凤霞在家里也学了不少,二年级的学业应该跟得上。” “可以吗?” 徐福贵自信说道:“肯定可以,到时候我和学校的校长打个招呼,大不了让他们考一下凤霞。” “福贵,你还认识校长?” “我当然不认识校长,不过你忘了,杜玉枝可是县城的县长,上次来的钟大哥是公安局的局长,大不了给他们说一声就是了。” 家珍蹭了蹭他的胸膛,“你也不要老是麻烦他们,人情多了不好。” “好,我都听你的,我先去找小学的校长,看他怎么说,实在不行,我再去找杜玉枝帮忙。” 家珍心里踏实无比,“那就好,先睡,你累一天了。” “我睡不着,咱们起床说说话” 第一百四十二章 骑马进县城 雨水在半夜就停了。 第二天,徐福贵起床一看,厚重的浓雾笼罩整座徐家村,看不清五十米外的景象。 带着湿气的微风从打开的门窜进来,让他忍不住打了个哆嗦,连忙走进屋里,披上一件的确良外套。 早饭不再是米粥,而是蒸了一锅香喷喷的白米饭,将昨晚的剩菜热了一下。 吃饱以后,徐福贵抹了一下嘴,拿出铜镜照了照镜子,拿出刮胡刀仔细刮了刮胡子。 “爹,你不是下田?” 有庆手里拿着拨浪鼓,一边摇晃,发出咚咚咚的声音,一边问道。 “爹去城里一趟,有庆,你有啥想要的没?” 有庆也是个机灵鬼,就等着他这句话,当即道:“我想要吃包子。” 拴着围裙的家珍走过来,她面色红润,皮肤细嫩光滑,水汪汪的杏仁大眼里还带着一抹风情。 “福贵,你别每次进城就给两孩子买东西,给他们惯坏了。” 说完,她板着脸对有庆道:“你也是,想吃包子,娘给你包不就行了,外面买的有多好吃?” 有庆一点儿不怕家珍,笑嘻嘻的抱着她的腿,“娘,那你蒸包子给我吃好不好?” 家珍哭笑不得看着他,捏了捏他肉嘟嘟的小脸,“福贵,你回来的时候顺便买几斤面粉,给这个馋鬼包包子。” 徐福贵将刮胡刀放下,点了点头。 “姐姐,姐姐,娘要蒸包子吃咯!”有庆高兴的去找凤霞。 “哥,我也想去县城。”来顺瓮声瓮气说道,眼神里带着一抹幽怨。 “你去县城干啥?” “我就想和你一起去县城。” 徐福贵翻了个白眼,食指中指并拢给他脑袋来了个爆栗,“没事儿干的是,翠萍挺着个大肚子,你不在家里看着?” 刘翠萍扶着腰坐在竹椅上,青涩的小脸带着母爱,轻轻抚摸肚子,“福贵哥,你就让来顺去,我不碍事。” 徐福贵又狠狠瞪了来顺一眼,“翠萍这么好的一个姑娘,你不把她捧在手心里疼着要干啥?我去县城又不是玩的。” 刘翠萍羞红脸,娇嗔道:“福贵哥,我才不要被捧在手心里,羞死了。” 来顺脸色胀的通红,看着翠萍的大肚子,嘿嘿的笑了起来。 徐福贵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待在家里陪翠萍,再说了,我是骑马去,你会骑马?” 来顺失落的点点头,下一秒赶紧道:“哥,那你回来后得教我骑马。” “行行行,你这体格,不知道那三匹马受不受得起。” 徐福贵走进房屋,将身上的大褂和粗布裤子脱掉,将的确良黑裤衬衫穿上。 衬衫下摆裤子里面,整个人立马显得精神成熟,本就修长的腿显得更长。 宽肩细腰,结实胸膛,将衬衫很好的撑了起来。 天气有点儿冷,他将的确良的灰色外套穿上,这时家珍走了进来,将小木盒打开,拿了两块银元递给他。 徐福贵接过去,随手揣在衣服兜里,随后从空间里拿出一盆卤汁。 这盆卤汁就是之前做卤味生意的时候调制的,当时他舍不得扔,干脆放在空间里面。 “有庆还没尝过卤味,有时间煮给他尝一尝。” 凤霞看了看果冻般的卤汁,很高兴的点点头,有些不自信道:“好几年没有煮卤味,我都忘了咋煮了。” 徐福贵笑了笑,戴上宽边草帽,“那我走了?” 家珍叫住他,“福贵,你到县城顺便理个发,再买个好帽子,你好歹是个支书嘞,成天戴个草帽是个啥回事儿。” 徐福贵大笑两声,笑着答应下来。 其实他觉得草帽戴着挺舒服的。 和徐父徐母打了个招呼,走出家门,径直来到村口,走进这座阔气的宅子。 “支书。” 马棚里,白巧燕正用竹条扫帚打扫马粪,见到他,连忙打了声招呼。 她穿着一身黑色的粗布衣裳,衣裳很肥大,将身材完全遮住,头发有些凌乱,眼神里却充满了光。 徐福贵将黑马从马棚里牵出来,随口问道:“这两天不适应?” 白巧燕好歹当了几年的姨太太,在生活上是比较富足的,现在却不得不干这些粗活。 却不想白巧燕摇摇头,“挺好的,心里很踏实。” 徐福贵也没多想,“那就好,其他人呢?” 龙二的猪马牛羊很多,光是一个人肯定饲养不过来,所以除了白巧燕外,陈运生的媳妇儿朱芳,以及胡兴旺的媳妇儿都被选为了饲养员。 “时间还早,我自己想着来扫一下马棚。” 徐福贵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巧燕姐,好好干,不会让你白干的。” 白巧燕咧嘴笑了笑。 徐福贵翻身上马,手里抓着缰绳,轻轻一抖,“驾!” 黑马乖顺的小跑在乡村小路上,不一会儿便消失在村口。见四周无人,徐福贵从空间里拿出两根红萝卜,弯腰放进黑马的嘴里。 黑马兴奋的唏律一声,张口咀嚼,跑动的幅度更大,身后的马尾摇摇晃晃。 泥土路上一片泥泞,徐福贵骑在马背上,安然的欣赏周围景色,脚上的布鞋再不用脱掉。 来到村口前面的无名河道,黑马显然不是第一次来,熟练的踩着列石经过河道。 实话实说,徐福贵心里是有一丝紧张的,生怕黑马一个不稳踩滑摔在河里。 来到宽阔的土公路上,黑马显得更加自由,速度也快了不少,周围的景色快速倒退。 骑马的速度比她自己走路要快得多,差不多半个小时时间,他便看到了县城的城墙。 彼时金灿灿的朝阳升起,驱散了重重浓雾,悦耳的鸟叫声在山林中响起。 土公路两旁的地里,庄稼人俯首在里面辛勤劳作,听见马蹄声,抬头看了看,眼里不由露出羡慕的神色。 来到城门口,徐福贵轻轻提了提缰绳,黑马立马停了下来,静静的站在路边,气息均匀。 黑马的体力似乎很不错,跑了三十分钟,依旧精力充沛体力饱满。 徐福贵亲切的拍了拍它的脑袋,“回去给你加餐。” 牵着马走进城门,找到一家可以寄放马匹的店铺,将黑马栓在粗木桩上 第一百四十三章 终身大事 风吹雾动,清晨的浓雾缓缓散去。 清晨的朝阳洒下漫天遍野的金光,像是给县城披上了一件金色纱衣。 徐福贵安顿好黑马,抚平衬衫上的褶皱,迈步走进了县城。 一段时间没来县城,街道上的来往行人变多了不少,吆喝声不绝于耳,和之前冷清的模样大不一样。 而且人们脸上的笑容也多了不少,一股勃勃生机从笑容中传出,不时还能听到赞颂新兔组织的声音。 “福贵!” 没走两步,一道惊喜的声音从街道另一边传了过来。 徐福贵转头一看,不确定道:“你是李大哥?” 李豆腐挑着箩筐走过来,抬起脑袋上的草帽,嘿嘿笑了一声,“福贵,真是你啊,我差点儿不敢叫你。” 徐福贵高兴的笑了笑,“李大哥,好几年没见着你了,还以为你不卖豆腐了。” “之前确实没卖了,这不是看着县城越来越热闹,我就把老本行重新操起来。” 许久没见的两人站在街头寒暄了好一会儿,李豆腐看着他这一身体面衣裳,眼里不由露出羡慕的眼神,说话小心翼翼。 李豆腐取下草帽,用肩上的毛巾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徐福贵看着他说道:“李大哥,你头发白了。” 李豆腐摸了摸自己的头发,恍惚道:“头发白了?不知道,你倒是和以前一样年轻。” 徐福贵叹了一口气,李豆腐才四十多岁,这几年怕是吃了不少苦,他只能说道:“有新兔组织在,以后我们的日子会越来越好的。” 李豆腐认同的点点头,“是,我信这话,要是新兔组织能早来几年,咱们也不用吃那么多苦。” “对了福贵,这几年你在干啥,听说你的卤味也没卖,以后还卖不卖?” “估计是不会卖了,我在给组织做事。” 李豆腐的语气更加尊敬,“难怪,难怪,给组织做事好哇,还是你有本事,可惜以后吃不到你的卤味咯。” 聊了一会儿,徐福贵突然无话可说,便约定下次再聊。 李豆腐重新挑起装满豆腐的箩筐,脚步沉稳朝王氏酒楼那条街道走去。 直到他的背影消失,徐福贵才转身离开,来到一家理发店。 理发的人是个老师傅,戴着老花眼镜,头发花白,逢人都是笑嘻嘻的。 徐福贵没有输光家产的时候,一直在这里理发,所以理发师傅是认识的他,亲切的和她打了个招呼,“福贵,你好长时间没有到我这里来了。” 徐福贵笑着将草帽取下来,坐在太师椅上,“随便剪一剪。” “要不要刮胡子?” “要。” 理发师傅没什么手艺,但胜在经验足够,剪了一个简简单单的平头。 徐福贵看了看镜子中自己,满意的点点头。 说不上帅,但也说不上丑,而且出奇的耐看,寸头更是让他显得精神阳光。 “多少钱?” “老价格,一个银角。” 徐福贵拿出一个银角放在桌上,“再过段时间,这些银元银角就用不上咯。” 理发师傅不以为意,“不管啥世道,银子才是最实在的。” 徐福贵笑了笑,道谢一声,走出理发店,街道上的行人频频投来注目礼。 在普遍粗布衣裳头发杂乱的街道上,突然出现一个穿着白色衬衫,身高一米八以上的男子,很难不吸引别人的注意力。 来到洋货店,买了一条中等档次的香烟放进空间,迈步来到了办公楼。 “福贵!” 刚走进去,眼尖的钟守正立马发现了他,叼着香烟招招手。 办公楼里的工作人员依旧脚步匆匆,手里似乎有忙不完的工作,反观钟守正却是翘着二郎腿,桌上放着茶杯,嘴里叼着香烟,一脸悠闲。 徐福贵走过去坐在他旁边,接过他递过来的香烟,点燃以后吐出一口青色烟雾,“钟大哥,别人都在忙,咋就你最闲?” 钟守正弹了下烟灰,“我闲个屁,也就是凑巧,不然你根本看不见我在这里,这两天忙的够呛,把赌场和青楼两个毒瘤给铲了。” 说完,他脸上露出笑容,“这两地方不知道祸害了多少人,搜出来的银元数都数不清。” 徐福贵砸了两下嘴,“青楼里的姑娘不少,组织咋安排他们?” 钟守正耸耸肩,“那不是我该操心的事儿,总不能让我娶一个回去,我还想要个黄花大闺女呢。” 徐福贵惊奇看着他,“你还没找个女人?” 钟守正脸色微微发红,“你以为我不想找?以前在敌后当情报员,后来又打仗,好不容易仗打完了,依旧闲不下来,哪儿有时间找。” “那我给你介绍几个?” 钟守正摇了摇头,“我这么好的条件,只要放个消息,那些姑娘都能把我加的门槛踏破,不过我都看不上她们。” 徐福贵喝了口茶,“那你看上谁了?” 钟守正瓮声瓮气道:“我谁也没看上。” 徐福贵戏谑的看着他,调侃道:“你不是看上玉枝姐了?” 钟守正眼睛瞪的溜圆,连忙捂着他的嘴,“这话可不敢瞎说。” 徐福贵掰开他的手,嫌弃的呸了两声,“你急什么?不会真的喜欢玉枝姐?” 钟守正脸色胀的通红,憋出几个字,“我没有。” 徐福贵翻了个白眼,“喜欢就喜欢呗,男未婚,女未嫁,又不是啥见不得人的事,你们两知根知底,都是组织里的人,我看还挺般配。” 钟守正盯了他好一会儿,才小声问道:“你说的是真的?” 徐福贵重重点头,“当然是真的,你和玉枝姐岁数也不小了,有这心思就抓紧。” 钟守正闷闷道:“是呀,我都三十好几了。” 徐福贵得意道:“我都有两个孩子了。” 钟守正眼里有些羡慕,将香烟掐灭,“可是,万一你玉枝姐不喜欢我咋办,以后怕是都不敢见面了。” 徐福贵拍了拍胸脯,“这事儿交给我,我帮你打听打听。” 钟守正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好兄弟,我的终生大事就靠你了,不过你别直接提我的名字,拐弯抹角问,知道不” 第一百四十四章 典范村子 或许是周围人多眼杂,又或者是钟守正脸皮博,他没有谈论太多杜玉枝的事情,只是向徐福贵表明他喜欢杜玉枝。 而且再三让徐福贵保证不会将这件事情告诉别人。 这个时代人们的思想观念依旧很保守,喜欢人是一件很难为情的事情,与后世大不一样。 或许也正是因为如此,这个时代的感情相比较后世,要纯粹直接的多。 绕过杜玉枝这个话题,徐福贵看了看钟守正的办公桌,疑惑问道:“钟大哥,你好歹也是一局长,怎么连个办公室都没有?” 钟守正的办公桌和其他人差不多,在大厅里放着一张桌子,不像杜玉枝,有一间属于自己的宽敞的办公室。 钟守正闻言,更加郁闷了,摆摆手,“别提了,你以为我不想要一间办公室,可实在是没有啊。” “我们刚刚接管县城,各方面的事情多着呢,哪有时间去腾一间办公室出来。” “再说了,我的任务大多都在外面,坐在这里都是休息,倒是用不了一间办公室,等以后走上正轨了再说。” 看着他洒脱不在意的模样,徐福贵竖起大拇指。 钟守正重新掏出一根香烟叼在嘴里,突然说道:“对了,你是来打听龙二这家伙咋处理的?” 徐福贵点点头,又摇摇头,“也不全是,主要是来请你喝酒,顺便打听一下龙二的事情。” 钟守正眼睛一亮,“行啊,我正好今天有时间,等会儿我请你去王氏酒楼吃一顿,不过这王氏酒楼要不了多久就要改名了。” “改成啥。” “国营饭店,我们会派人去管理,以后上面来人了,我们就在国营饭店里面招待。”qδ 徐福贵点点头,反应平平淡淡,这些事情和上辈子一样,没什么变化。 钟守正吐出一口青色烟雾,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对了,不是说龙二的事儿嘛,咋又说国营饭店的事儿去了。” 徐福贵露出饶有兴趣的表情,“龙二咋了?” 钟守正冷笑一声,“龙二这家伙,一直以为我们在整他,整天吵吵着要见县长,对于处罚一直不认。” “这下倒好,除了恶霸地主外,还要加一条从重处罚。” “因为百废待兴,所以我们内部简单开会讨论了一下,决定枪毙龙二,给老百姓一个交代,也给那些旧时代的人杀鸡儆猴。” “时间,就定在两个月后,到时候你可以来看看。” 结局和前世没什么两样,徐福贵砸嘴说道:“要是龙二认罪态度好点儿,是不是就不用枪毙了?” 钟守正点点头,“组织也不想随便枪毙人,毕竟现在和以前不一样,要人心,要建设,光靠枪杆子是没用的。” “但是龙二这种人,当地主当惯了,让他平白无故交出宅子和田地是不可能的,他们就是抱着一丝侥幸,赌我们不敢对他怎么样。” “结果呢,只能白白丢了性命,死不足惜。” 徐福贵冷笑一声,“哼,龙儿这种人,枪毙了也好,他两个随从呢?” “两个随从关在大牢里,起码得关十年。” 两人一边喝茶抽烟,一边聊天,话题换了一个接一个,外面的阳光也越来越大。 钟守正感觉有些尿涨,正想去厕所的时候,余光看到站在楼梯口的身影,一个激灵,立马将嘴上的香烟掐灭。 徐福贵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穿着一身绿色军装的杜玉枝正笑盈盈的看着他们。 “你一副做贼心虚的表情干啥?” 徐福贵小声嘀咕了一句,起身朝的玉枝走去,亲热喊道:“玉枝姐。” 杜玉枝点点头,“福贵,来了怎么不去我办公室坐坐,不认我这个姐姐?” “哪有,这不和钟大哥说说话嘛,准备一会儿就来找你,就是怕耽误你工作。” 杜玉枝翻了个白眼,“我又不是铁人,工作再忙,总有休息的时候。” 徐福贵认真点头,“就是,我就怕玉枝姐你把身子给累垮了。” 杜玉枝伸出手虚点了他两下,“你呀,下次把家珍来顺带来,一起吃顿饭,我和家珍很有眼缘。” “那当然好,家珍和我说了,她很敬佩你。” “我有啥好敬佩的。” “当然要敬佩,家珍说了,她还没看到一个女人能有这么大本事。” 杜玉枝咯咯直笑,一旁的钟守正见她笑了,挠了挠后脑勺,“那啥,家珍说的是大实话。” 杜玉枝白了他一眼,“钟局长,你没工作干了是?” 钟守正窘迫的笑了笑,“有,有,干不完的工作,这不是和福贵同志交流一下嘛。” 杜玉枝懒得和他多说,“福贵,我们去办公室聊,离他远点儿,别被他带坏了。” 徐福贵迈步走上楼梯,转头看了一眼,钟守正挑了挑眉,徐福贵眨了下眼睛,示意一切交给自己。 来到办公室,嘈杂的声音顿时消失不见,坐在柔软舒适的沙发上,徐福贵舒服的叹了口气。 “最近工作开展的怎么样?” 徐福贵拿出报告,“这是最近徐家村改造建设的内容。” 杜玉枝接过去认真看了起来,约莫两分钟后,她满意的点点头,“做的很不错,分田就按照这个法子,就算是我,也做不到更好,福贵,你这脑瓜子还是和以前一样机灵。” 徐福贵嘿嘿笑了笑,“都是和报纸上学的。” “上次我给你的报纸看完没有?” “差不多看完了。” 杜玉枝从抽屉里拿出一沓新报纸,“这些报纸你拿回去看,记得保管好,这是内部资料,一般来说,是不能给其他人看的。” 徐福贵接过报纸,“就我村里那些人,大字不识一个,报纸放在他们面前都看不懂。” 杜玉枝揉了揉太阳穴,“是啊,识字也是个大问题,上面有扫盲的要求,不过优先级在后面,可以慢慢搞。” “福贵,好好搞,我希望徐家村能成为改造建设的典范村子,到时候你可能会给其他村子进行指导,不仅对你的村子有好处,对你自己的好处也不少。” 徐福贵挺直腰板,“我一定不辜负组织的期望” 第一百四十五章 杜玉枝的态度 聊了一会儿徐家村改造建设的事情,杜玉枝问道:“处理龙二的事情你知道了?” “知道,两个月后枪毙。” “到时候记得来看看,好歹龙二是你们村的。” “我肯定会来,龙二在徐家村做了这么多坏事,我们必须亲眼看着他遭报应。” 杜玉枝笑了,看着他掏出香烟又放回去,翻了个白眼,“想抽就抽,别抽太多,别搞得和钟守正一样,成天叼根烟,老烟鬼一个。” 说完,她从抽屉里拿出好几包烟,“呐,这些都是别人给我送的,你拿回去抽。” 徐福贵也不见外,笑嘻嘻的收下香烟,“钟大哥人还是挺好的,对了,他为什么还不结婚。” “我咋知道。” 她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模样。 徐福贵用开玩笑的口吻道:“玉枝姐,干脆你和钟大哥,处处看呗,反正你们两知根知底,年龄也差不多,再不结婚,真就人老珠黄咯。” 杜玉枝脸色微红,“好哇,福贵,敢开我的玩笑了是。” “不是,我就随口一说,人各有志嘛,我知道,有些人就是不想结婚,玉枝姐,你是不是这种人?” 杜玉枝摇摇头,咬着牙说道:“是不是钟守正叫你给我说这些的?” 徐福贵心里一惊,表面不动声色,“当然不是,钟大哥咋可能给我说这些?” 杜玉枝盯着他不说话,徐福贵败下阵来,“好,钟大哥悄悄给我说他喜欢你,我这不来探探你的口风嘛。” “哼,没种的男人,喜欢人都不敢说。” 照杜玉枝意思,她是知道钟守正喜欢他的? 杜玉枝似乎也意识到了什么,脸上的红晕更加明显,甩了甩马尾,“福贵,你去给他说,想和我处对象就自己来说。” 一听她这意思,徐福贵瞬间就懂了,赶忙点头,嬉笑道:“玉枝姐,结婚的时候一定叫我。” 杜玉枝难得害羞,“结什么婚,我可没说喜欢钟守正,就他那个老烟鬼,谁喜欢谁倒霉。” 徐福贵笑而不语,他之前倒是没看出来,杜玉枝和钟守正两人彼此都有心意,只不过一直没有戳破这层窗户纸。 徐福贵误打误撞,算是成了他俩的媒人。 没有过多谈论这些情情爱爱的事情,想起家珍的交代,徐福贵趁这个机会问道:“县城的小学办起来了吗?” 杜玉枝点点头,“正在筹办,准备八月份开学,不过难处不少,现在主要是缺少合适的教师。” 徐福贵搓了搓手,“是这,我大女儿凤霞八岁了,之前家珍在家里教她读书,我想着能不能让她从二年级开始读,免得把年龄读大了。” 杜玉枝不以为意的点点头,“成,等会让我给你介绍一下教育局的人,和他们说一声就行了。” 这事情解决的相当轻松,徐福贵脸上也露出了笑容,随后想到了什么,试探问道:“玉枝姐,你刚才说教师人手不够?” 杜玉枝点点头,“怎么,你有什么好主意?” “我没啥好主意,但是我觉得家珍可以去当教师啊,她读的书很多,绝对能胜任小学老师,思想上也没问题,我拿回去的报纸她也看过。” 杜玉枝笑了笑,“这事儿你和家珍商量了没有?” “没有,不过家珍从读书的时候就想当一名老师,她指定愿意。” 杜玉枝点点头,“成,不是啥大事,不过让家珍当一名老师,会不会太委屈了?” “不委屈,不委屈,家珍指不定有多高兴呢。” 杜玉枝若有所思的说道:“也是,一口吃不成个胖子,什么事都得慢慢来,以后的发展机会多的是,福贵,你别忘了,我们都是自己人。” 徐福贵忍不住点燃一根香烟,“玉枝姐,我当然知道。” 随后,杜玉枝叫来教育局的一把手,让他徐福贵认识认识,同时说了一下凤霞和家珍的事情。 教育局局长一听,当即拍着胸脯答应下来,不需要考核,等到了时间,直接去走手续就可以了。 有关系,就是好办事。 临近中午,杜玉枝本想请他吃饭,徐福贵说钟守正在楼下等他,提议三个人一起吃? 杜玉枝不知想到了什么摆摆手,“算了,你和他去吃,少喝点儿酒,别耽误事了。” 徐福贵挺直腰板,敬了个军礼,“是,保证服从命令。” 杜玉枝好笑的拍了下他的肩膀,“没个正形,去,以后来县城就来找我,不管有事没事。” 走下楼,钟守正看见他以后,拿下嘴里叼着的香烟,“还以为你要和杜玉枝去吃饭,走,王氏酒楼。” 走出办公楼,外面的阳光正烈,两人走在屋檐下的阴影处,一边抽烟一边走。 “福贵,你和杜玉枝说啥了,这么久没出来。” 徐福贵没有卖关子,“能说啥,说你喜欢玉枝姐的事儿呗。” 啪! 钟守正张大嘴巴,香烟掉在石板地上,“啥,你就这么直白的给她说了?我不是叫你拐弯抹角嘛!” 徐福贵耸耸肩,“玉枝姐多聪明,我咋可能满住她。” 钟守正咽了口口水,忐忑问道:“然后呢?” “你猜?” 钟守正掐着他的脖子,“我猜个鸡毛我猜,快说,她到底是个啥意思?” 他掐的并不用力,而且由于身高原因,还得踮起脚才行。ap 徐福贵大笑两声,“行行行,我说我说,玉枝姐叫你自己给她说,让你做个有种的男人。” 钟守正松开双手,从地上捡起香烟吹了吹,重新叼在嘴里,狐疑看着他,“真是这样说的?” “比真金还真。” “那她说这话是啥意思,喜欢我还是讨厌我,平时她没给我啥好脸色,一直骂我是老烟鬼。” 徐福贵无语看着他,“这能有啥意思,玉枝姐摆明了是喜欢你,让你主动一点儿罢了。” 钟守正搓了搓手,“福贵,你不会是哄我。” “我咋可能拿这种事儿哄你。” 钟守正搂着他的脖子,兴奋道:“走,哥请你好好吃一顿,咱们好好琢磨琢磨” 第一百四十六章 村里人的反应 春末的风夹带着夏日临来的燥意,吹得树叶沙沙作响,云溪河面微波轻荡。 浮云缥缈,湛蓝的天色渐深,仿若泼上一笔浓墨重彩的鲸蓝色的墨。 王氏酒楼门口,两个浑身酒气,面色通红的高个子男人晃晃悠悠走了出来。 左边那人穿着一身黄色军装,面容看着有三十多岁,皮肤沧桑,一看就是经常风吹雨打,耳垂还少了一截,耳背发黑,看着有些吓人。 右边那人个子很高,在南方很少看见有这么高的人,怕是有一米八好几,理了个平头,上身穿着白色的确良衬衫,下身一条修长黑裤,脚上普普通通过的布。 五官长的很耐看,看着二十来岁,脸色虽然通红,浑身酒气,但眼神却一片清明,一看就比左边那军装男子要清醒得多。 “福贵,今天就喝到这里,你的办法要是真能行,我请你第一个来喝喜酒,到时候我们好好的喝一场。”钟守正结结巴巴的说道。 徐福贵扶着他,“钟大哥,你没醉?要不我先送你回去?” 钟守正闻言,扒开他的手,强打精神,“没醉,我怎么可能醉,就这样,我们下次再喝,下次一定要把你小子喝趴下。” 看着钟守正摇摇晃晃离开,徐福贵心里也不是太担心,毕竟街道上顶多只有黄包车,不用担心出车祸。 他拍了拍滚烫的脸颊,摸了摸滚圆的肚子,今天陪钟守正着实喝了不少,要不是仗着身体素质强,还真喝不过他。 迈步正想朝城门走去,拍了拍脑袋,这才想起家珍交代的面粉还没有买。 转身找了个店铺,随手买了五斤面粉,见店铺里面还有点心,他又买了不少点心。 走出店铺,找到个巷子,走进去把买的点心面粉扔进空间,随后解开腰带,舒舒服服的撒起尿来。 “喂!干什么呢,找不到旱厕是?你是哪儿的人?”一个胖婶出现在巷口,看到有人在家门口撒尿,立马晦气吼道。 “还有没有良心了?就喜欢在别人家门口撒尿是!我看就该把你们那玩意给阉了,省的拿出来乱晃!” 胖婶嘴巴很犀利,像是机关枪一样巴巴个不停,徐福贵慢悠悠的拴上裤腰带,一边朝外面走,一边说道:“胖婶,去把你男人阉了?” 胖婶愣了一下,顿时火冒三丈,指着他背影喊道:“你喊谁胖婶呢,你才胖,你全家都胖,站住,你给我说清楚!” 徐福贵大笑两声,盯着炎炎烈日,一路来到城门口。 “唏律律” 原本躺在茅草上的黑马看见他,立马兴奋的站起来,冲他打了个响鼻,黑色大眼里带着些许幽怨。 徐福贵用力搓了搓它的头,“对不住啊,喝高兴了,把你给忘了。” 他找到店铺的老板,买了二十斤黄豆,要了几瓢水,喂给黑马吃进肚子。 “福贵,你对这马可真好,人都舍不得吃黄豆,你给畜生吃。”店铺老板笑呵呵的说道。 对于老板知道自己的名字,徐福贵早就见怪不怪,随口应付了两句。 不成想店铺老板还是个喜欢说话的,“你这身衣裳可不便宜,在哪儿发财了?” 徐福贵翻了个白眼,“我发了个屁的财,家业全在龙二那里。” “龙二不是被抓进大牢了嘛,听说要枪毙?” “龙二被枪毙,他的家业自然全部充公,有我啥事儿。” 闲聊两句,待黑马吃饱喝足,徐福贵熟练翻身上马,“老板,下次我还把马放在你这里。” 随后,双腿轻轻一夹,黑马很有灵性的小跑起来。 城门口没几个人,听见有马蹄声,赶忙把中间的道路留出来。 或许是阳光很晒的原因,黑马跑的速度很快,似乎比他更想回家。 热风呼呼的打在他脸上,随后又灌到他脖子里,骑在马背上摇摇晃晃,不一会儿,一阵浓浓的困意席卷上来。 徐福贵强打起精神,他可不敢在马背上睡过去,这要是不小心摔下来,被马蹄踩一脚,哭都没地方哭去。 火辣辣的阳光将土公路晒的很干,马蹄踏过,扬起大片沙尘,徐福贵享受的吹着风,看着周围的山林快速往后倒退。 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黑马便回到了徐家村前的无名河道。 徐福贵将面粉和点心拿出来,挂在马鞍上。 跨过河道,小路两旁蔓延出一大片土地,不少庄稼人戴着草帽,面朝黄土背朝天辛勤耕作。 听见马蹄声后,下意识抬起头,愣了一下,然后热情的打个招呼,有的人喊福贵,有的人喊支书,眼里的羡慕丝毫不加以掩饰。 徐福贵一一回应,来到宅子后面的马棚,黑马停住马蹄,仰头打了个响鼻。 徐福贵翻身下马,亲昵的摸了摸马头,“好家伙,过两天给你洗个澡,把你的马鬃刷一刷。” 黑马像是听懂了一样,用马头蹭了蹭他。 徐福贵三个饲养员打了个招呼,随口道:“龙二要被枪毙了,两个月后。” 白巧燕愣了一下,久久没回过神,其余两人则满脸惊讶,“真要枪毙?啧啧啧,活该。” 徐福贵笑了笑,转身朝村里走去,逢人就给他们说龙二要被枪毙了。 众人的反应都差不多,一开始有些愣神,然后便很高兴的说活该。 毕竟,龙二要是被枪毙了,这些分给他们的地就没有人夺回去,对他们来说是一件大好事。 回到家,徐福贵同样给家里人说了这件事。 “哼,枪毙的好,早该被枪毙了!”刘翠萍高兴道。 来顺却有些不忿,“为啥还要等两个月,按我说明天枪毙了最好。” 长根笑呵呵道:“来顺,你傻了不是,龙二知道自己要被枪毙,你说这两个月能活的舒坦?” 来顺这才笑了出来,“这还差不多。” 徐父没有想象中那么高兴,而是心有余悸道:“还好,还好我们不是地主,不然被枪毙的就是我。” 徐福贵走过去帮他按摩肩膀,“爹,别想这么多,两个月后我们一家人去县城一趟,送龙二一程” 第一百四十七章 徐有福 徐父回过神,点点头,长长吐出一口浊气,“是,是该去送龙二一程。” 徐母苦笑一声,“到头来,我都不知道该恨龙二还是该感谢龙二。” 来顺拿出一根香烟叼在嘴里,“感谢他个屁,害得咱们家这么惨,活该他枪毙。” 徐福贵将他的香烟抽出来,“要抽去外面抽,翠萍肚子里还有孩子呢。” 来顺疑惑问道:“我抽烟和肚里的孩子啥事儿?” 徐福贵翻了个白眼,“当然有关系,多的和你解释不清楚,你就说自己的孩子心疼不心疼。” 来顺嘿嘿笑了笑,忍着烟瘾将香烟别在耳朵上,刘翠萍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幸福的笑了。 嫁来徐家后,她过得相当开心,这里的家庭环境和刘家完全不同。 刘家和普通的农村家庭一样,没有文化,封建腐朽思想沉重,生活上过不好就算了,气氛还很压抑。 但是徐家不一样,好歹一家人都识字,有文化,加上徐福贵这个思想先进的人,徐家的环境是很轻松。 就连她,也不知不觉接受了新的思想,和村里人交谈的时候,总会有一种莫名其妙的骄傲感。 总的来说,现在的生活她相当满意,而且随着福贵哥当上村支书,家里的生活一天比一天好。 前几年回娘家的时候,不仅家里人客客气气,而且刘家村的人都夸她嫁对了人,让她更高兴了。 要是,第一胎能给来顺生个儿子,那就更好了。 想着想着,刘翠萍突然皱了皱眉,感觉肚子传来一阵剧烈的疼痛感。 她还以为只是和平常一样,孩子在肚子里闹腾,忍着不说话。 还是徐母眼睛尖,见她额头冷汗都冒出来了,赶忙询问:“翠萍,你咋了?” 众人的注意力放在她身上,刘翠萍皱着眉头,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应该没事,可能孩子又在踢我。” 家珍走过去,蹲下身看了看,着急道:“这还没啥事儿,快快快,翠萍要生了!” 来顺脑海中闪过一道晴天霹雳,震的他大脑晕乎乎的,“要生了?咋突然就要生了?现在咋办,现在该咋办?” “来顺,你来和我把翠萍抬到你们屋里去,福贵,你去叫孙大娘和朱五姐,他们会接生。” 家珍好歹生过两次孩子,从容不迫的吩咐道,来顺赶忙走过去扶着刘翠萍。 徐福贵也点点头,迈腿朝外面走去,待他走后,长根主动道:“我去烧水。” 来顺将翠萍扶到屋里后,立即被家珍赶了出来,按照他们本地的风俗,男人家是不能待在产房里的,寓意不好。 不一会儿,隔壁的孙大娘和朱芳都来了,她们都会接生,换了一身衣裳,急急忙忙来到产房里面。 徐福贵坐在院子里,点燃香烟,耳边从产房传出几个女人的窃窃私语。 来顺着急的在院子里走来走去,额头上的热汗一滴一滴的掉下来,不时抬头看一眼产房。 “爹,二娘咋了?”有庆骑在黄狗平安的背上,肉嘟嘟的小脸上满是认真。 当初的小黄狗也变成大黄狗了,可能是伙食比较好的原因,个头比村里其他土狗要大上一圈,有庆平时就喜欢骑狗。 不待徐福贵回答,凤霞便说道:“二娘要生孩子了。” “姐姐,生孩子是什么意思,我以后要生孩子吗?” 凤霞将脑袋摇成拨浪鼓,“你是男孩子,男孩子才不会生孩子呢,娘说了,只有女人才能生孩子?” “为什么男孩子不能生孩子?” “因为你有牛牛。” 有庆一听,立马脱下裤子,大声道:“那我不要牛牛了,爹,你帮我把牛牛剪了。” 徐福贵拍了一下他的脑袋,好气又好笑的说道:“臭小子,你最宝贵的就是牛牛,没了这玩意儿,我们徐家咋传宗接代。” 有庆小小的脑袋里满是疑问,凤霞轻轻摸了摸他的光头,一副小大人的姿态:“以后长大了就知道了。” 徐福贵将自己儿子抱起来,放在自己脖子上,“对,以后有庆长大就知道了。” 有庆咯咯笑了起来,“好高。” “有庆乖乖吃饭,以后长得和爹一样高。” 凤霞拉着徐福贵的衣裳,仰头问道:“爹,娘说我要去城里读书了吗?” 徐福贵点点头,“对,凤霞想不想去城里读书?” 凤霞脸上满是纠结的表情,“想倒是想,可我舍不得爹和娘,还有弟弟。” 有庆带着哭腔道:“我也不要离开姐姐,我要姐姐,我要姐姐。” 徐福贵最讨厌小孩子哭了,伸手拍了一下有庆的脑袋,“不许哭,谁说姐姐要离开了。” “凤霞,你也是个傻孩子,去城里读书又咋样,回家还不是能看到爹娘。” “可是,县城好远好远的。” 徐福贵大笑一声,“县城不远,以后凤霞还要到更远的地方去呢,去看看爹走不到的地方。” “爹还有走不到的地方吗?” “爹走不到的地方多了去了。” “那我以后带爹去其他地方玩儿。”凤霞满脸认真,声音和小时候一样,响亮清脆,笑起来的时候两个酒窝格外可爱。 徐福贵笑了,“好,我等着凤霞长大。” 不知不觉,一个小时过去,产房里却没有丝毫动静,孙大娘倒是拿了不少草木灰进去,也不知道是用来干什么的。 “哥,翠萍不会出啥事儿,这么长时间了。”来顺满脸担忧。 徐福贵安慰道:“生孩子哪儿有这么快的,安心等着,翠萍身子这么好,保管能给你生个大胖小子。” 徐福贵一语成缄,夜幕降临的时候,产房传出一声响亮的婴儿哭声。 不过一会儿,孙大娘抱着孩子走出来,笑着道:“生了生了,一个大胖小子,七斤三两,翠萍也没事儿。” 来顺松了口气,看着皱巴巴的婴儿,铜铃大眼里满是宠溺。 “哥,你帮我取个名字呗。” 徐福贵翻了个白眼,“你自己取,胡兴旺的儿子不也是你取的?” “这,这,当时我胡乱说的。” “让家珍取,她文化高。”: 过了一会儿,满脸疲惫的家珍走出来,闻言思考一会儿,说道:“叫有福,徐有福,一辈子有福气” 第一百四十八章 喜笑连连 “徐有福,徐有福” 来顺念叨两遍,高兴道:“这名字好,这名字好。” 徐福贵问他,“这名字哪里好?” “不知道,反正听着顺口,再说了,有福气,多好啊。” 徐福贵好笑的看了他一眼,将有庆高搞举起,“以后你有弟弟咯。” 有庆好奇的看着孙大娘怀里的襁褓婴儿,“这就是我的弟弟吗,和我的名字好像,我要抱抱弟弟。” “弟弟太小了,以后再抱。” 晚饭已经做好了,由于家珍忙着给翠萍生孩子,所以晚上的饭菜徐福贵亲自下厨。 孙道堂和陈运生一家也被邀请过来,算是犒劳孙大娘和朱芳接生的功劳。 切好的腊肉自然少不了,另外徐福贵还煮了一锅皮蛋粥,让来顺给躺在床上的刘翠萍送过去。 生完孩子的刘翠萍似乎并没有想象中的虚弱,甚至想起床一起吃饭,还是家珍把她劝住,说是月子不坐好的话,以后容易落下病根。 刘翠萍以前是不信这些的,农村的姑娘才没有这么矫情,挺着大肚子种地,生完孩子又继续干,都是常见的事情。 不过她对家珍的话很信服,这才乖乖躺在床上。 看见来顺把皮蛋粥端到床前,粥面还漂着好几块腊肉,她浑身不舒服,“哪有男人伺候女人的说法,别让孙大娘和朱五姐看了笑话,要不我还是起床,我真没啥事儿。” 来顺摇摇头,“这可不行,家珍姐交代了,你好好坐月子,家里的活儿不要你操心。” 他好说歹说,这才把刘翠萍哄住,端起粥想喂她,刘翠萍嫌太矫情,自己端着粥就喝了。 来顺也不说话,坐在床边,乐呵的看着她,“翠萍,你生了个大胖小子,七斤多呢。” 刘翠萍眼里也有些得意,“哼,我知道是个男娃,取名字没有,叫家珍姐给我们取一个。” “取了,就是家珍姐取的,叫徐有福。” “这名字真好听,别人一听就知道有福有庆是两哥俩。” “就是,我也觉得好听。” “行了,你别待在屋里了,和他们一起去吃饭。” 来顺把屋里的桐油灯点燃,回到饭桌上,正好听见许福贵在说今天去县城的事情。 “福贵,县长真的表扬我们了,还说要把我们作为模范村子?”陈运生高兴道,虽然他不懂,但不明觉厉的感觉还是有的。 徐福贵夹了一块腊肉放进嘴里,“那当然,所以咱们得好好干,多给咱村子要点儿好处,县长说了,以后有啥好事儿,优先考虑咱们村。” 孙道堂满脸通红,“究竟有什么好事儿?” 徐福贵解释道:“如果通电通电话,还有铁皮大喇叭,修公路,这些事儿都会先给我们弄。” “通电?那以后岂不是家家户户都有电灯?” 徐福贵讪笑两声,“这不一定,村上的电灯电话肯定是县里出钱,但个人家里的电灯,可能得自己额外掏钱。” 即便如此,两人依旧不失望,眼里满是高兴,“福贵,多亏了有你。” 徐福贵摆摆手,示意他们吃肉,今晚高兴,不仅煮了一条腊肉,还把兰花煮的卤味切了一大盘,众人吃的心满意足。 家珍突然问道:“对了福贵,凤霞读书的事情成了没?” 下午忙刘翠萍生孩子的事情去了,她忘了问这事儿。 徐福贵点点头,将事情给说了一遍。 “八月份开学,到时候提前去办手续,玉枝姐说了,你也去当个小学老师,以后慢慢发展。” 家珍惊喜的看着他,“真的?我还能去县城当个老师?” “当然是真的,我总不可能拿这事儿来唬你。” “那要不要考核啥的,哎呀,我都不知道考啥,再说了,我没当过老师,万一当不好咋办,这不是给你丢脸嘛。” “放宽心,不用考核,家里咋教,在学校就咋教,到时候我多和校长走动走动,没人会为难你。” 凤霞插嘴道:“娘,去了城里还是你教我吗?” 家珍脸上的笑容根本收敛不住,“可能是,以后娘就陪着凤霞一起上下学。” “娘,我也想上学。”有庆瓮声瓮气道。 家珍大笑一声,“等你再长大一点儿,娘就送你去上学。” 朱芳羡慕的看着她,“家珍在城里有个工作,以后日子好过咯。” 徐母也很高兴,“可惜了,县城可不近,每天来回走路,不知道身子受不受得了。” 徐父咳嗽一声,笑着道:“家珍,干脆以后你带着凤霞住在你爹那里,读书也方便。” 徐母拍了一下他的手,张张嘴,没有说话。 凤霞第一个不同意,“爷爷,我才不住姥爷家,我要和爹住在一起。” 徐母摸了摸凤霞的头发,“还是我的凤霞乖。” 家珍也点点头,“哪有一直住在娘家的说法,再说了,总不能把福贵和有庆丢在家里。” 徐福贵皱了皱眉,这倒是个问题,每天来到 回二三十里路,他可舍不得让家珍和凤霞这么累。 “等开学了,我骑马带家珍和凤霞去。”徐福贵如是说道。 目前只有这个办法,以后的事情,走一步看一步。 反正照杜玉枝那意思,自己这个村支书似乎也只是过渡,后续会安排到其他地方。 如果安排到县城去工作,到时候想办法在县城搞一座房子,一家人都给搬到城里住。 众人闻言也点头,凤霞显得格外高兴,“好耶,骑马马,骑马马。” 见凤霞这么高兴,徐福贵也忍不住笑了,回想起上辈子的事情,鼻尖不由微微发酸。 上一世,他被抓壮丁后,差不多也是这个时间回到村里的,回来的时候凤霞已经成了聋哑人,让他心疼的止不住掉眼泪。 现在只要一听到凤霞清脆响亮的声音,他心里就感动无比,一身的疲乏也尽数消散。 感谢老天爷,给他这个重生的机会,让他能改变一家人悲惨的遭遇。 夜幕笼罩整座村子,繁星点点,两盏桐油灯的灯光照亮饭桌。 徐福贵看了看破旧的茅草屋,是该找个机会搬回他们徐家的老宅了 第一百四十九章 两个月后 两个月的时间眨眼而过。 农历八月份,正是一年十二个月最热的时候,天上的火炉悬挂在高空,散发出无穷无尽的热量。 地面一层又一层的热浪翻滚奔腾,耀眼的白光让人睁不开眼睛,就连最能吃苦耐劳的庄稼汉也不敢在土地上接受暴晒,只能在清晨或夕阳的时候出来耕种。 火辣辣的阳光让水田里的稻谷快速成熟,一片片绿色的水稻逐渐泛黄。 大风一吹,稻浪在水田中荡来荡去,看的庄稼汉们心喜不已。 而这两个月的时间,徐家村也发生了很多变化,徐福贵更是没闲过一天,连地里的活都顾不上,还好村里人会主动帮忙。 改造建设村子的事情进行得如火如荼,简略说来,其实就是几件事。 第一件是户籍登记,新兔开始统计全国的人口,想要进行管理,这一点自然是必不可少的。 徐福贵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直接拜托工作人员来到徐家村,将村里人全部集中在村口的晒谷场,一个一个登记。 一天的时间,徐家村所有人的户口便换成了新兔。 而就在户籍登录那两天,徐福贵还特意带着家珍去了一趟县城,随行的还有来顺和翠萍,四人去领了崭新的结婚证。 当时家珍和翠萍笑的特别高兴,小心翼翼把结婚证放在包里,像是什么宝贝一样。 第二件事,那便是人民币的普及,徐福贵带着全村人,将家里的铜钱和银元拿到县城,按照相应的汇率全部换成了人民币。 当然,每家每户不会将全部的银元铜钱拿出来,多多少少留了一些。 徐福贵和家珍同样留了不少,绝大部分的银元都放在了徐福贵的空间里面。 毕竟他们一直在村里装穷,要是一下兑换这么多人民币,肯定会让人背后议论。 也就是兑换了人民币以后,家珍才知道之前二等功得到了一百元是多大一笔数字,足足乐呵了半天。 除了这两件事以外,分田同样算得上一件大事,现在徐家村各家各户都拥有了自己的田,所以大家种地的激情直线上涨。 不用上交租粮,种出来的大部分粮食都是自己的,种地的热情自然而然就有了。 另外,还有一件值得一提的事情,便是徐福贵一家人重新搬回了村口的宅子。 对于这一点,村里人自然没有异议,徐福贵是支书,而且这本来就是徐家的祖宅,搬回去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当然,就算有个别人心里不舒服,也不敢在明面上表现出来。 徐福贵这几个月在徐家村已经做出足够的表现,成了大家公认的能人。 走在村子里,很少听到直接喊他福贵的,大多都是尊敬的喊一声支书。 这天清晨。 万籁俱寂。 东边的地平线泛起的一丝丝光亮,小心翼翼的浸润着浅蓝色的天幕。 当第一缕晨光射穿薄雾,徐福贵从雕梁画栋的屋子走了出来,随手将灰色的确良短袖套在身上。 走出房屋,入目是一个不小的院子,院子四周栽种着四季常青的树木,地面由打磨平整的石砖铺成,院子中间还有一个石桌。 朝阳金光打在黑瓦上,像是给宅子披上一件金色纱衣。 “爹,我们今天是不是要去县城?”凤霞紧随其后从房屋出来,抱着他的大腿问道。 家珍给她扎了两条小辫子,脸蛋白净,身上穿着碎花石榴裙,看上去如同小公主一样。 徐福贵笑着把她抱起来,轻轻刮了一下她的鼻子,“对,今天带凤霞去县城玩儿。” “凤霞,看见娘的梳子了没?” 家珍走出来问道,徐福贵抬头看了一眼,眼睛当即一亮。 家珍没有穿粗布衣裳,而是换上了以前的素白色旗袍,脚上是一双米黄色的高跟鞋。 头发及腰,生了两个孩子的家珍,身材不仅没有走样,反而越发丰腴,一颦一笑带着无限风情,完全看不出是个农家姑娘。 家珍走在她面前,像个小女孩一样转了一圈,期待问道:“怎么样,好看吗?” 徐福贵老实点头,“好看是好看,不过” 他摸着下巴上的胡渣,“不过走出去好像不太合适,现在和以前不一样,社会风气不喜欢旗袍,特别是在大街上。” 家珍有些不高兴的噘着嘴,“什么风气,连旗袍都不让穿,我就喜欢穿旗袍。” 徐福贵咬咬牙,“那咱就穿,反正新兔还没正式成立,穿一穿应该没关系。” 而且在云溪县城,徐福贵目前还真不怕别人非议,有杜玉枝和钟守正当后台,没人敢动他,所以他做事也不用畏手畏脚。 家珍嘻嘻笑了笑,转身走进房屋,凤霞跟在她后面,“娘,梳子好像在被子底下。” 徐福贵走进堂屋,徐父坐在主位的太师椅上,拐杖放在一边,悠然自得的洗脸,一副地主的模样,动作和几年前重合起来。 徐福贵坐在他旁边,随口倒了一杯茶,“爹,你儿子可真有出息。” 徐父瞥了他一眼,“嘿,我还没见过有人夸自己的。” 徐福贵嘿嘿笑了笑,坐在宽敞结实的太师椅上,舒服的扭了两下。 徐父眯着眼睛,“没想到,我还能回到这宅子,福贵,我可不想再搬出来,下次真要搬,我先死在这宅子里。” 徐福贵皱眉,不高兴到:“爹,你说啥晦气话,这么念不得你儿子好?” 徐父眼睛一瞪,“怎么,还教训起你爹来了?” 徐福贵嘿嘿笑了笑,这时来顺抱着一个婴儿走了进来,小巧的有福躺在他宽大的怀里,显得更加袖珍。 身后的翠萍跟着走进来,手里端着一大碗粥,笑着招呼大家吃饭了。 众人都穿上了自己最体面的衣裳,准备一起进城。 不仅是他们,徐家村不少人都约好一起进城。 毕竟,今天是龙二枪毙的日子! 他们都想去凑个热闹。 “吃饭咯。”凤霞牵着有庆的手跑进堂屋,徐福贵看了眼她身后,随口问道:“你娘呢。” 刚说完,家珍便迈腿跨过门槛走了进来,笑盈盈的看着他,身上的旗袍换成了淡粉色格子衬衫 第一百五十章 同去县城 “怎么把旗袍换了。”徐福贵问道。 家珍细声细语的说道:“我也觉得穿旗袍怪怪的,别到时候进了城,一条街就我一个人穿着旗袍踩着高跟鞋,想想都不好意思。” 徐福贵笑了,他知道家珍是听了自己的话,怕穿旗袍有啥不好的影响。 “家珍姐,你这样穿也很好看,我就没见过比你更好看的。”刘翠萍发自内心道。 家珍上身是一件淡粉色的格子衬衫,下身一条米黄色的长裤,脚上是布鞋,头发披在背后,高挑的个子将衣服裤子完全撑了起来。 嘴角永远带着淡淡的笑容,知性优雅,一看便是大家闺秀,让人不敢直视。 起码刘翠萍就不敢一直打量家珍,不然心里的自卑会越来越强。 家珍轻笑两声,“翠萍,你太小看自己了,我可不比你漂亮。” 虽然知道是假的,但听家珍这样说,刘翠萍依旧很高兴。 剥着咸蛋喝着粥,家珍问道:“翠萍,你以前去过县城没有?” 刘翠萍摇摇头,低着头不好意思的说道:“我从来没去过县城,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桂花村吃席。” “那今天我们去好好逛逛,我也好久没去过县城了,咱们去给你好好买两件衣裳。” “有庆,慢点儿吃,没人和你抢。”徐母慈祥的看着有庆。 有庆站在凳子上,嘴角上全是粥,顺着下巴掉在了罩衣上。 徐福贵板着脸盯着他,有庆心虚的抹了下嘴巴,将碗放在桌子上,小口小口的用勺子吃。 徐母拍了一下他的手,“有庆还小,你别总是吓唬他。” 徐福贵不以为意道:“我哪儿吓唬他了,其他人都是用棍棒教育,你看我啥时候打过他?” 有庆嚷嚷反驳道:“那你为什么不吓唬姐姐,只吓唬我?” 徐福贵咧嘴笑了,露出一口整齐的大白牙,“因为你姐姐很乖,从来没让过心。” 凤霞得意的笑了,眼睛眯成两条门缝,有庆嘟着嘴,“我明明也很乖。” “就是,咱家有庆最乖了,每次吃饭都吃得多多的,以后长的和你爹一样高。”家珍一边说一边擦掉有庆嘴巴上的米饭。 “哼,我以后要长得比爹还高!”有庆站在凳子上大声道。 徐福贵大笑两声,“老子巴不得你比我高。” 众人看着有庆认真的小脸,也不禁笑了起来,翠萍看着自己两个月大的孩子,心里憧憬想着自己的孩子长大后也会这么乖。qδ 徐父将自己的咸鸭蛋分成两半,一半给了凤霞,一半给了有庆,“有庆确实是个乖孩子,别人家的娃这个岁数还要爹娘追着喂,咱有庆自己端着碗就吃了。” 徐母骄傲道:“别人家两岁的孩子别说吃饭了,说话都说不清楚,有庆以后指定有文化。” 徐福贵翻了个白眼,“娘,这点你就别指望了,这兔崽子和我一样,都不是读书的料,还不如指望凤霞。” “你咋知道有庆不是读书的材料?”徐父徐母瞪着他,异口同声的说道。 徐福贵指着自己,“因为有其父必有其子!” 两人愣住,一时间没话说,家珍捂着肚子笑的喘不过气。 徐福贵耸耸肩,他确实没说假话,上辈子为了让有庆读书,他们还把凤霞送给别人一段时间。 结果这兔崽子,成绩不说差,但也谈不上好,也没什么学习的心思。 当然,也有可能是上辈子他没能耐,给不了有庆更好的环境。 这辈子他倒是想看看,如果让有庆吃的饱穿得好,不用帮自己干活,到底能不能读出个名堂。 要是真不是块读书的材料,那就让他去跑步,当个运动员,为国争光! 如果连运动员都当不上,那就当个普通人,大不了我多挣点儿钱,养他一辈子。 自己的娃,他不疼谁疼? 心里想着这些有的没的,一大碗粥被众人吃了个干净。 翠萍和家珍去洗碗,其他人则简单收拾收拾,准备出发去县城。 结果这时徐母突然道:“要不我留在家里看屋?” 徐父皱眉,“有啥好看的,把锁插上不就得了,这高墙大门的,谁能进来偷东西?再说平安也在家里。” 徐母摇头,“我这腿,怕是走不了这么远的路,免得耽误你们。” 徐福贵劝道:“娘,你该去县城看看,现在的县城和以前大不一样,你去看看新兔组织是咋管理咱老百姓的。” 徐母想了想,“行,我听福贵的,去看看新兔组织到底有啥不一样。” 一家人收拾好后,插上锁,热热闹闹出门。 村口已经有不少村里人在等着了,各自穿着最体面的衣裳,妇女们把头发梳的整整齐齐,有些还用口水把翘起来的头发抹平。 见他们出来后,热情的打着招呼,不断喊着支书,徐福贵一一回应。 徐家众人的穿着和精神面貌自然是最好的,自然而然成了中心。 陈运生牵着家里的水牛走过来,水牛后面还套着一辆板车,板车上还放着一床旧棉絮,棉絮上垫着一张竹席。 “支书,让徐老爷子和徐老太太,还有根叔到板车上去,免得伤了腿脚。”陈运生笑呵呵的说道。 徐福贵眼睛一亮,当即答应下来,他正愁家里三个老人腿脚不好。 徐父徐母象征性的推辞一下,然后坐在板车上,对陈运生连连感谢。 陈运生摆摆手,“不碍事,到时候我们还一起回来。” “走咯,去县城咯,看龙二枪毙咯!” 不知是谁大吼一声,乌泱泱的人们开始出发,朝县城走去,路上叽叽喳喳,不时传出几声大笑。 徐福贵拿出两包香烟,递给这些庄稼汉,让他们一人拿一根。 众人接过烟,大多舍不得抽,别在耳朵上,准备回家的时候放好,有客人的时候再拿出来招待。 徐福贵点燃香烟,突然感觉衣角被人拉住,低头一看,原来是凤霞,她将双手高高举了起来,徐福贵双手一捞,将她举起来放在脖子上。 “我也要骑马马。”有庆见了,立马嚷嚷道。 “来,到二叔这里来!” 有庆跑过去,来顺将他放在自己脖子上,有庆立马得意道:“姐姐,我比你高” 第一百五十一章 嫁了个有福气的男人 来到县城,徐家村众人兴奋的东张西望,说着县城的变化。 街道上的行人很多,一眼看过去,乌泱泱的全是脑袋,不时还有人牵着牛马鸡鸭路过,各种臭味混杂在一起。 “好久没在县城看到这么多人了。”来顺乐呵说道。 “今天又不止龙二一个人被枪毙,大伙都想来看热闹。”胡兴旺说道。 先在街道上逛了不一会儿,众人聚在大牢外面,对着大牢指指点点,将龙二做的坏事一桩桩扒出来。 徐母已经许久没来县城了,县城的模样倒是没啥变化,但是给人的感觉大不同,仿佛焕发了新生一样。 徐父则一直忙着说话,他在县城认识不少人,都在和他寒暄交流。 得了空,徐父对他感慨道:“物是人非,以前好多的老伙计都不在了,都被新兔给收拾了。” 他指着一个走过去的穿着破旧绸衣的老年男子,“李财主你还认识,现在也被打成穷人,还好,还好我不是地主了。” 徐福贵扶着他的手,“爹,祸福相依。” 徐父用力的点头,“活了大半辈子,祸福相依,真的是祸福相依,当初你把家产输光,如今倒真成了幸事。” 说完,迎面又走来一个熟人,徐父拄着拐杖,笑呵呵的和来人说话,言语间唏嘘不已。 “爹,看,冰糖葫芦!” 骑在他脖子上的有庆突然喊道,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果然有一个人扛着冰糖葫芦在叫卖。 “贪吃鬼。” 家珍踮起脚点了一下有庆的额头,迈步朝卖冰糖葫芦的人走去。 “冰糖葫芦怎么卖的?” “诚惠,三分钱一串,五分钱两串。” 家珍想了想,从荷包里拿出一毛钱的纸币,“给我来四串。” “好嘞,你拿好。” 家珍拿着四串糖葫芦回去,给有庆凤霞两人各一串,又给翠萍一串,剩下一串拿给了徐母。 徐母含笑摇头,“家珍,你自己吃,我这口老牙可吃不了这些。” “福贵,给你吃。”家珍将糖葫芦递过来。 徐福贵低头咬了第一个被麦芽糖包裹的山楂,含糊不清道:“行了,我就尝尝味道,剩下的你吃。” “我哪儿吃得了这么多。”家珍话虽然这么说,但依旧咬了一小口山楂,酸酸甜甜的味道让她眯起眼睛,嘴角不自觉的扬起。 “娘,你不是说你不喜欢吃糖葫芦吗?以前爹买回来的时候,你从来都不吃。”凤霞嘴里包着糖葫芦,含糊不清说道。 “你娘呀,不是不喜欢吃,是舍不得吃。”徐母说道。 家珍轻笑一声,摸了摸凤霞的脑袋,问她好不好吃。 “好吃。” “家珍?” 一道声音突然从旁边传来,徐福贵转头一看,一个穿着粗布衣裳,眼里布满血丝的女子直勾勾的盯着家珍。 这人看起来三十来岁,皮肤比周围人要白很多,手上没有茧子,头发凌乱,如同一个落魄的小姐。 家珍狐疑的看了这女人两眼,突然想起了什么,惊喜道:“玉娟?” “家珍!真的是你!”名为玉娟的女人眼眶瞬间就红了,兴奋的看着家珍,“你还是这么年轻漂亮。” 家珍走过去拉着她的手,将她额头前的头发拨到耳朵后面,心疼道:“玉娟,你怎么成这样了?” 玉娟摇摇头,豆大的泪珠从脸上滑落,家珍连忙安慰。 徐福贵走上前,疑惑问道:“家珍,这是?” 不待家珍说话,玉娟擦掉眼泪,盯着他问道:“你是徐福贵。” 徐福贵点头,“是我。” “好几年不见,徐少年贵人多忘事,把我给忘了?” 徐福贵一脸懵逼的看着她,重生回来,上辈子的好多事情都不记得了,他对这人真没有一点儿印象。 家珍好笑的拍了他的手臂,“哎呀福贵,你咋就给忘了,这是温玉娟呀,温家的小姐,当时和我一起在夜校读书,你们当时还见过好几次呢。” 徐福贵眨眨眼睛,记忆深处好像真有模糊的印象,于是恍然道:“哦~好像真有这么个人,当时就是你劝家珍不要嫁给我?” 依稀记得,当时家珍和温玉娟两人很要好,不过温玉娟得知家珍要嫁给福贵的时候,极力反对。 为此,家珍和她还断绝了来往,以后再无联系,没成想今天在县城遇见了。 家珍拍了一下他的手,“瞎说什么呢,当时玉娟也是为了我好。” 温玉娟眼神复杂的看着他们,突然问道:“之前不是听说徐福贵把家产输光了吗?” 徐福贵讪笑两声,大方点头,“是,把家产输了个精光,现在就是普通百姓。” 温玉娟奇怪的看着他们,“你们这样子可不像是普通百姓。” 一身的衣裳都是的确良,手里还拿着冰糖葫芦,面色红润,普通人家哪会这么悠闲自得。 家珍笑了笑,转移话题,“玉娟,你咋成这幅模样了?” 老实说,她第一眼真没认出温玉娟,她印象中的玉娟,永远穿着干净的丝绸衣裳,头发用玉簪盘住,一举一动尽显大家小姐的风范。 结果现在,穿着粗布衣裳,眼神憔悴,似乎经历了巨大苦难。 看到温玉娟这幅模样,家珍心里也生起了共鸣,当时福贵输光家产,她的状态与此时的温玉娟差不多。 温玉娟叹了一口气,简略的将自己的遭遇说了出来。 原因很简单,温家被新兔收拾了,她也从当初的大小姐,变成了一个穷人,不,比穷人还不如,因为她一辈子都没有翻身的机会。 “今天我是来见我爹最后一面了,他等会儿要被枪毙。”温玉娟哭泣着说道。 家珍沉默,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拍了拍她的肩膀以示安慰。 “温老板也要被枪毙?!”徐父一直在旁边听,惊讶看着温玉娟,心里又是一阵庆幸。 温玉娟抬头看着家珍,“家珍,你也快三十岁了,看起来还和以前一样年轻漂亮。” “不瞒你说,三年前我听说徐家破产的时候,我还在家里笑话你,谁让你不听我劝。” “结果是我错了,你嫁了个好男人,嫁了个有福气的男人” 第一百五十二章 我是替你们去...... 第一百五十三章 又看到一个熟人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个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过去被这么抖露出来一点也不自卑和羞耻。 第一百五十四章 再见王文昌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个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过去被这么抖露出来一点也不自卑和羞耻。 第一百五十五章 脸红的杜玉枝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个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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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过去被这么抖露出来一点也不自卑和羞耻。 第一百五十七章 学西医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个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过去被这么抖露出来一点也不自卑和羞耻。 第一百五十八章 焦愁的陈礼平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个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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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过去被这么抖露出来一点也不自卑和羞耻。 第一百五十九章 老丈人亲自倒酒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个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过去被这么抖露出来一点也不自卑和羞耻。 第一百六十章 骑马上学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个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过去被这么抖露出来一点也不自卑和羞耻。 第一百六十一章 善变的女人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个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过去被这么抖露出来一点也不自卑和羞耻。 第一百六十二章 开学日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个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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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过去被这么抖露出来一点也不自卑和羞耻。 第一百六十四章 丰盛午餐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个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过去被这么抖露出来一点也不自卑和羞耻。 第一百六十五章 和有庆拉钩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个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过去被这么抖露出来一点也不自卑和羞耻。 第一百六十六章 有人要娶凤霞?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个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过去被这么抖露出来一点也不自卑和羞耻。 第一百六十七章 一手丑字 第一百六十八章 抢收谷子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个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过去被这么抖露出来一点也不自卑和羞耻。 第一百六十九章 热情的崔红和范刚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个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过去被这么抖露出来一点也不自卑和羞耻。 第一百七十章 买书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个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过去被这么抖露出来一点也不自卑和羞耻。 第一百七十一章 不收钱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个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过去被这么抖露出来一点也不自卑和羞耻。 第一百七十二章 多的心思不要有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个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过去被这么抖露出来一点也不自卑和羞耻。 第一百七十三章 怕女人的钟守正 第一百七十四章 村里孩子都能读书 第一百七十五章 唠叨的徐父 第一百七十六章 杀猪 流云缓动,夕阳西下,余晖渐渐退却,繁星缀上夜幕。 傍晚时分,红灿灿的余晖铺满院落,两排茂密整齐的松树,都镀上了一层暖光的光晕。 “有福,叫大爹!叫大爹” 徐福贵抱着穿着开裆裤的有福,发出怪叫声,逗的这个几个月大的婴儿咯咯直笑。 “哥,咱走。”来顺叼着香烟从屋里走出来,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短褂,说完以后顺势吐出一个烟圈。 “爹,把弟弟给我抱,给我抱。”凤霞跑过来,举着手说道。 徐福贵没有答应,“弟弟还小,等长大一些你再抱。” 他径直将手里的有福放在刘翠萍手里,凤霞哼了一声,转头去抱着刘翠萍的大腿,“二娘,你就让我抱抱弟弟好不好?我保管能抱好。” 刘翠萍笑着摸了一下她的脑袋,“好好好,凤霞就是稀罕弟弟。” 凤霞如愿以偿,小心翼翼将有福抱在怀里,一旁的刘翠萍也不敢大意,毕竟这是自己儿子,谨慎的护着。 徐福贵戴上草帽,朝堂屋喊道:“爹,娘,我和来顺去胡兴旺家了。” “去去。”这是徐父的声音。 “福贵,你看能不能把板油买回来,家里猪油不多了。”徐母说道。 徐福贵应了一声,正想起身,家珍让他等等,从屋里拿了五块钱出来,让他去买板油。 “板油不好吃,我买几斤肥肉回来,还能有油渣吃。” 家珍想了想,没有拒绝,反正小木盒里的钱不少,吃好点儿也是应该。 走出宅子,来顺递了一根香烟过来,徐福贵顺势叼在嘴里,阔步朝胡家走去。 一天当中,这时候村子最热闹,太阳不再毒辣,家家户户都走出土坯房,小孩子们追逐打闹,鸡鸣狗吠不绝于耳。 徐福贵走在村里的蜿蜒小道上,村里人看见他,大部分都会问一句吃了没有,要到哪里去,他笑着回答说去胡家帮忙杀猪。 “支书来了,孩他娘,倒杯茶出来。”来到胡家,胡兴旺正在准备麻绳,陈运生在磨杀猪刀。 院子中间还放着杀猪案板,一盘的猪圈不时传出两声不安分的猪叫。 “不忙活。” “来,趁着天黑前把猪杀了,省的黑灯瞎火看不见。”陈运生招呼道,众人立马围了过来。 徐福贵走过去打开猪圈,胡兴旺和来顺找到要杀的大黑猪,顾不上地面的猪粪,用力将黑猪朝外面拖去,胡兴旺的媳妇儿撸起袖子过来帮忙。 别以为女人家不能帮着杀猪,在农村,女子有的是力气,帮忙杀猪根本不罕见。 将黑猪拖到桌案旁边,胡兴旺媳妇儿双手拉着黑猪的后腿,用力往上提,黑猪的身体立马失去平衡,躺在了桌案上! “哼!哼!” 黑猪爆发出平生最大的力量,不断挣扎,凄厉的猪叫声让院子里的众人感觉分外刺耳。 胡兴旺递过来一根麻绳,徐福贵麻利的把绳子穿过案桌中间,将黑猪牢牢的束缚在案桌上。 “来顺,伱来拉绳子。”徐福贵喊了一声,拉绳子算是按猪当中最轻松的,而且还没啥危险。 来顺点头,接过绳子,咬紧牙关,使出最大的力气拉紧手中的绳子,黑猪的肚皮上立马被勒出一道红印。 徐福贵则站在来顺和胡兴旺中间,将黑猪的前蹄握在手里,用力将猪蹄向猪肚子的地方压,这样等会儿大黑猪就不容易挣扎。 做完这些,徐福贵对陈运生点点头,陈运生看了一下位置,说道:“支书,再朝上面来点儿。” 众人一起使力,黑猪立马朝上移动,胡兴旺媳妇儿也没闲着,拿出一个大木盆放在猪头前面。 猪血,也是好东西! 一切准备就绪,陈运生提了提手中的铁勾,让猪脖子露出来,手中长长的杀猪刀寒光一闪,立马精准的捅进黑猪脖子上的大动脉! “哼!哼!” 宛如水池被拔了塞子一样,猪血不要钱似的从伤口喷涌而出,黑猪再次发出惨叫,随之而来的便是剧烈的挣扎。 陈运生丝毫不同情大黑猪的命运,熟练的将手中的杀猪刀呈顺时针转了半圈,立马在猪脖子上捅出一个洞。 顿时,猪血更加汹涌的喷出来,木盆里面很快就装了半盆,院子的地面也四处溅着鲜血。 黑猪感觉到自己的生命力在快速流失,在生命的最后关头,迸发出全身的力气剧烈挣扎。 这个过程,接近一分钟! 只要挺过这一分钟,大黑猪只能任由他们宰割! 胡兴旺咬紧牙关,脸色胀的通红,,不敢有丝毫懈怠,紧紧的压住黑猪的前蹄,双手已经没有了力气。 徐福贵膝盖顶在黑猪的脊椎上,双手用力压着猪蹄,神色倒是比较轻松,毕竟他的身体素质在重生后增强不少,一身的力气可不是一头黑猪能比的。 而且毕竟是圈养的家猪,别看这么肥,因为常年不走动的原因,平日都被养废了,根本没有什么力气。 哪怕想挣脱他们的魔掌,也有心无力。 随着木盆里的猪血越来越多,黑猪的惨叫也越来小声,挣扎的幅度越来越小,眼看是要不行了。 “注意了,这畜生还得来一下!”胡兴旺媳妇儿在旁边提醒一下。 这时众人已经放松警惕,她的话刚说完,黑猪仿佛是回光返照一样,猛的挣扎起来,同时又喷出一股猪血。 但也仅限于此了,短暂的挣扎后,黑猪终于停息下来,不时抽搐一下,最终停止了生命的跳动。 徐福贵松了一口气,摇了摇黑猪,见它完全没动静了,这才起身拍了拍手。 “支书,来顺,来洗个手,看把你们都弄脏了。”胡兴旺媳妇儿已经把水准备好了,旁边还放了皂角。 徐福贵一边洗手一边笑道:“反正也是旧衣服,不心疼。” 她摸了一把额头上的热汗,心有余悸的说道:“还好有你们在,不然还真收拾不住着畜生,这头猪咋这么烈。” 黑猪躺在案板上,不再挣扎,随后便用开水烫猪皮,然后将猪毛刮掉,开肠破肚,这头猪便算是杀好了 第一百七十七章 再生一个? 夜幕降临,幽蓝幽蓝的天空点缀着无数小星星,暮色好像是悬浮在浊流中的泥沙,在静止的时候便渐渐沉淀下来了。 两扇猪肉被吊在屋檐下,一股猪臭味淡淡弥漫在院子里,让徐福贵忍不住离远了些。 胡兴旺很大方,新鲜的猪肉直接割了五六斤下来,在铁锅了弄了好几个肉菜。 自家酿的红薯酒也拿了出来,让大家喝了个尽兴。 临走前,徐福贵要了十斤肥肉,一整个猪头,大肠,两只猪前蹄也被他买走。 剩下的猪肉除了会留一部分给他妹妹结婚办事用,其余的会拜托陈运生拿到县城去卖。 当徐福贵和来顺从胡家走出来的时候,徐家村已经陷入沉静,家家户户黑灯瞎说,淡淡的月光落下,蜿蜒小路上像是撒了一层雪白的盐。 两人回到家,徐父徐母以及长根三个老人已经睡了,家珍和翠萍还在等他们。 “来顺,你又没个数。”翠萍看着满脸通红的来顺,忍不住埋怨道。 她知道来顺喜欢烟酒,她也不反对,就是怕有天他喝醉了掉到粪缸里去。 徐家村有过不少类似的例子,很多酒鬼喝多了半夜回家,尿涨了去村口粪缸撒尿,结果风一吹就倒进粪缸里,死了都是臭的。 来顺嘿嘿笑了一声,“我喝的还没哥多。” 翠萍看了看福贵,发现他脸颊微红,但眼神很清明,不像来顺,说话都有些打结。 “不能喝就少喝点儿。”翠萍扶着来顺走进屋里。 来顺大大咧咧道:“谁说我不能喝了?你是没看到胡兴旺那小子,趴在桌子上,怎么都叫不醒。” 翠萍用力拍了他一下,“小点儿声,把有福吵醒了我要你好看。” 徐福贵看着他们小两口打情骂俏,转身回到自己的房屋,家珍果然没睡,桐油灯的灯光照耀下,她穿着一身丝绸睡衣,手里拿着一本毛熊书籍。 徐福贵喝了不少酒,走过去抱着她的小蛮腰,闭上眼睛深深闻了闻她身上幽香。 随后一只柔滑的小手覆上他的额头,家珍轻声问道:“喝醉了?” 徐福贵摇摇头,“没有,就是想抱抱伱。” 家珍怔了一下,抱着他的脑袋,“老夫老妻了,你这口花花的毛病还不改。” 徐福贵蹭了蹭,“我可不对其他女人口花花。” 灯光照耀下,家珍的脸色有些泛红,手上的力气加大一些,仿佛是要把福贵揉进去。 徐福贵差点儿没喘过气,但也舍不得离开,小声问道:“两孩子睡了?” “早就睡了,本来还吵着闹着要等你回来,后来放到床上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徐福贵轻轻嗯了一声,两只大手顿时不老实起来。 家珍推了推他,“一身汗臭味,去洗澡。” 徐福贵低头闻了闻,“哪里臭了?分明是男人味。” 家珍翻了个好看的白眼,“快去洗,锅里有热水,应该还没冷。” 徐福贵摇头,“我洗冷水,热水洗了睡不着。” 家珍也没多说,指了指木凳上的干净衣裳,她提前找出来了,洗完澡就可以换上。 徐福贵握着她的手,“家珍,外面好黑?” 昏暗的房屋中,家珍疑惑的看着他,徐福贵又道:“我一个人洗澡害怕,万一洗着洗着后面有个女鬼咋办?” 家珍拍了一下他的手,“大晚上的说啥鬼,不吉利,来顺和翠萍都还没睡呢,你不害臊我还害臊。” “我们动静小点儿,他们听不见。” 在徐福贵的死缠烂打下,家珍还是同意陪他去洗澡,所以冷水自然也不能洗了,徐福贵老老实实去打了一桶热水,提到澡房里面。 这个澡房可比以前茅草屋的澡房要阔气多了,澡房中间还放着一个大木桶,周围有四盏灯桐油 “不要点灯。”家珍做贼心虚似的走进澡屋,压低声音道。 徐福贵轻轻嗯了一声,迫不及待抱了过去。 又是漫长的时间过去,热水早已变成了冷水,随便用冷水洗干净身子,擦干水渍,两人偷偷摸摸回了房屋。 路过来顺和翠萍屋子的时候,家珍还特意停了下来,听见里面传来的呼噜声才松了口气。 实在是太羞耻了,她摸了摸发烫的面颊,想不到自己会答应如此荒唐的事情。 哪儿有在澡房做这种事的? 实在太害臊了。 徐福贵神清气爽的躺在凉席上,手里搂着家珍,全然没有睡意。 家珍也睡不着,脑袋搭在他结实的胸膛上,突然问道:“福贵,咱要不要再生个孩子?” 徐福贵怔了一下,反问道:“咋了?怎么突然想到这个?儿女双全还不够?” “哎呀,你看别人家都是三四个娃呢。” 徐福贵抚摸她的秀发,“顺其自然,能怀上咱就要,怀不上就算了。” “那你下次不要弄到我大腿上。” 徐福贵干咳一声,转移话题道:“你弟弟想清楚了没有?去不去外国学医?” “不知道,他自己也没个主见,他就是怕不适应外国的生活。” 家珍有些担忧,“不过也是,谁知道外国是啥情况,离这么远,受欺负了我们都不知道。” “而且家明又不会说外国话,人生地不熟的,上哪儿去学西医?” 徐福贵亲了她一口,“说的也是,看他自己,反正你们陈家这么多钱,够他用几辈子的了。” 家珍扭了一下他腰间的软肉,“我可不想家明这么没出息,而且我爹说了,陈家的家业能不能保住还另说呢。” 说着,她把声音压得更低,“我爹最近把好多钱换成了金条藏起来,万一以后真有啥变故,也有个退路。” 徐福贵点头,“对,要是真到那一天,我们一家到香江去算了,新兔管不到那里。” 他依稀记得,前世县城有个富商便是提前跑到了香江,后来听说混得还不错,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我可不想去啥香江,金窝银窝都不如自己的狗窝待着舒服,你还是新兔组员呢。” 徐福贵笑了笑,“以后的日子谁说的准,总不能在一个地方吊死” 第一百七十八章 收音机 九月份。 湛蓝的天空中依旧悬挂着烈阳,不过人们能明显感觉到气温比之前有所下降。 清晨时分,徐家村便闹腾了起来,特别是家里有孩子要读书的,被父母早早从床上赶起来,让他们加快速度洗脸吃饭。 村里读书的孩子差不多有十多个,年龄参差不齐,为了孩子们的安全,每天孩子们上学都是跟着陈运生的牛车一起去。 “凤霞,你要骑马还是和村里娃娃一起去?”吃完早饭,徐福贵问道。 凤霞歪着脑袋,乌黑明亮的眼睛里满是纠结,最后还是说道:“我要骑马马。” “但是,爹,我放学想和村子一起回来。” 徐福贵抹掉她嘴角的饭粒,“好,我家凤霞想咋样就咋样。” 多走走路也行,锻炼锻炼身子。 徐福贵将黑马牵到宅子门口,凤霞和家珍走出来,徐福贵一一将她们两送上去,随后自己翻身上马,轻轻抖了抖手里的缰绳,黑马立马小跑起来。 “凤霞,凤霞!” 刚走出河道没一会儿,便碰到了村里的孩子。 他们原本哈欠连天无精打采的走在路上,听见马蹄声后,立马大声喊了起来,眼里满是羡慕向往。 这些孩子身上穿的普遍是补丁衣裳,脚上的布鞋在脚拇指的位置能明显看到一个洞,甚至有几个孩子连布鞋都没有。 一个个瘦骨嶙峋,皮肤黝黑,和穿着漂亮衣裳面色红润的凤霞完全是两种状态。 徐福贵在心里叹了一口气,他看到这些孩子也同样心疼,前世的凤霞有庆比这些孩子还要艰苦。 他摸了摸凤霞的脑袋,思考下一步的改造建设该如何进行。 时间还是太短了,虽然徐家村一片欣欣向荣,但是短时间内,无法让生活水平直线提高。 而且有一说一,徐家村目前的生活状况比其他村里已经要好太多了。 就比如隔壁刘家村,他们对徐家村人可羡慕的不行,他们村可没有条件送村里的孩子去县城读书。 闲话不多说,凤霞高兴的和这些伙伴挥手打招呼,居高临下看着他们,内心不可避免有些得意。 徐福贵将黑马的速度放慢,交代这些孩子不要掉队,吓唬他们小心被人贩子给抓了去,以后再也回不来了。 队伍最后的几个孩子一听,赶紧加快速度跟上大部队,徐福贵又和陈运生说了几句话,然后加快速度越过众人。 来到县城,将凤霞和家珍送到学校以后,他径直来到了城中心。 尽管时间还早,但是新兔的工作人员已经忙活起来,徐福贵来到三楼,敲响了杜玉枝的办公室木门。 “进!” 推开木门走进去,杜玉枝依旧披着干练的短发,墙上的伟人像格外显眼。 徐福贵打了个招呼,将最近一个月的工作报告递给他。 整座县城,也就徐福贵特殊一点儿,工作直通县长。 “嗯,字儿有进步。”杜玉枝打开看了一眼,先是赞赏说了一句。 练了一个月的字,稍微有一点儿长进,起码能看出写的是什么字。 徐福贵笑了笑,自顾自坐在柔软的沙发上,心里想着什么时候也搞一张沙发放在家里,这玩意儿坐着是真舒服。 杜玉枝看完以后,点点头,“也就是说,夜校已经筹备好了,目前只差教师?” 徐福贵点头,“我们徐家村没有教师。” 杜玉枝放下报告,双手交叉放在桌上,“这个问题我没法给你解决,目前的条件你又不是不知道,有文化的人哪里都缺,伱们村就没其他识字的了?” “思想教育的事情可以慢慢来,先让大家把字认识,至少不要当个文盲。” 徐福贵说道:“识字的倒是有,我爹就识字,以前上过不短时间的私塾。” “对咯,让你爹先去教他们识字,会认字了,再让他们学习报纸,学习上面传达的精神。” 徐福贵有些为难,“可是我爹都六十好几了。” 杜玉枝摆摆手,“这事儿你自己看着办,对于小学老师,可以额外开一笔工资。” 徐福贵点点头,“对了,玉枝姐,这个月农忙差不多就结束,上面有啥指示没有?” “呵呵,我正准备给你说这个,上面又下来了一份新的文件,你看看。” 徐福贵接过文件,仔细看了起来。 杜玉枝解释道:“总结一下,上面给了我们三个任务,第一个就是新兔成立,各方面都要做好准备,要普天同庆,要让全部老百姓都知道,而且要参与进来,提高人们对新兔的认同感。” “第二件事就是开荒,民以食为天,粮食要放在第一位,所以要尽可能的扩大粮食产量。” “优化种子短时间无法做到,所以开荒成了最好的选择,但是开荒也不是胡乱弄的,要选择有价值的地方进行开荒。” “第三件事就是鼓励生育,这是最大领导亲自下达的指示,让人们多生多育。” “唉,这几十年,这片大地确实死了很多人,而且还是很多青壮年。” “根据调查显示,县城每个地方几乎都是女多男少,特别缺乏青壮年,劳动力很不足。” 徐福贵点点头,这几件事都不难,上一世的徐家村同样经历过,只不过那时候已经在明年了,这一世提前了不少,他只需要照葫芦画瓢就行了。 谈完工作上的事情,杜玉枝拿出一个拴着大红花的收音机。 “这是地区给模范村派发的奖励,配有两幅电池,知道咋用?” 徐福贵指了指自己,“给我的?” “当然是给你的,这可是好东西,整座县城都没有几台呢。” 徐福贵咧嘴笑了笑,这确实是好东西,这才四九年,像是收音机,自行车,全都是稀罕玩意儿。 毕竟这段时间新兔刚接管,各大工厂都陷入了停滞,市面上几乎没有这些东西售卖,不然徐福贵早就买回家了。 徐福贵宝贝似的抱着收音机,咧嘴笑道:“那我先回去了。” 他得回去鼓捣鼓捣,他上辈子买不起这种稀罕玩意儿。 “别忘了我和你钟大哥的事儿。” “忘不了” 第一百七十九章 同志们好 在人民心心念念的期盼中,十月一日终于到来。 为了迎接这个意义重大的日子,这段时间徐福贵带着村里人可做了不少准备。 首先便是各种标语,凡是村子显眼的地方,特别是土坯墙面上,都用白色颜料写上了标语。 “破除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 “加快农村基础建设步伐,改善新农村物质建设条件。” “春耕不好害一春,育儿不严害一生。” “有子有女就是好,儿孙满堂才叫福。” “儿是栋梁女是宝,别让人间成荒岛。” 这些标语涵盖各个方面,全是徐福贵从报纸上抄来的,一个个瘦金字体看的人赏心悦目。 这些字当然不是徐福贵能写出来的,而是家珍写的。 除此之外,徐福贵还在村口插了许多鲜艳的红旗,这些红旗随风飘扬,寓意着朝气蓬勃。 当然,鞭炮必不可少,徐福贵足足买了十挂鞭炮,纪念这个伟大的日子。 十月一日这天的天气相当不错。 一大早,徐福贵起床走出院子,便看见空中蔓延出一层淡淡的鱼鳞云,薄雾笼罩徐家村,高亢的鸡鸣从村里响起,直冲云霄。 他伸展了一下身子,简单洗漱一下,换了一身干净体面的衣裳。 白色衬衫,的确良黑色裤子,棕色牛皮带,崭新的千层布鞋,整个人看起来神清气爽。 走进堂屋,巨大的伟人像占据了小半个枪毙,伟人睿智的眼光盯着门外,仿佛要看破苍穹。 徐福贵仔细看了看,发现画像上居然结了一个蜘蛛网,他从院子里拿了一根竹竿,小心将蛛网扫掉。 随后他拿出一块打湿的麻布,踩着板凳,将伟人像上面的灰尘给擦干净。 “爹,姐姐今天是不是不用上学?” 有庆突然迈着小短腿跑进来,肉嘟嘟的小脸一颤一颤,光着膀子,露出白嫩的皮肤,身上只穿着一条开裆裤,显然是刚起床。 徐福贵摸了摸他的光头,“谁说的?” “姐姐说的。” “姐姐骗你的,她今天要上学,我现在就去把马牵出来。” 有庆气鼓鼓的哼了一声,转身跑了出去。 徐福贵拿出烟盒,拍出一根香烟,刚刚点燃,穿好衣裳的有庆又急匆匆跑了过来,费力的跨过门槛。 “爹,你骗人,娘说了,今天姐姐不上学!” 说完,他举起小拳头,自以为很用力的打了一下他的膝盖,却把自己的手震的生疼。 徐福贵大笑一声,将他抱起来,“爹带你去骑马马好不好?” 有庆闻言,立马把刚才的事情忘了个一干二净,搂着他的脖子,咧着嘴说好。 来到宅子外面的马棚,白寡妇和朱芳正在打扫猪圈和羊圈,看到他以后,停手喊了声支书。 徐福贵应了一声,从兜里拿出纸币,“呐,这是伱们上个月的工资,一人七块五毛,看看对不对。” 两人连忙在衣服上擦了擦手,接过去数了两遍,一张脸笑成了花。 “对,对的,多谢支书。” 徐福贵摆手,“谢我干啥,这是你们用劳动换来的,要谢就谢你们自己,要感恩也是感恩新兔。” 徐福贵指着宅子的白灰墙壁,“看到没,认识这几个字儿不,劳动光荣,懒惰耻辱。” 随便和两人瞎扯几句,徐福贵护着有庆在黑马上骑了一会儿,待家珍来叫他来吃饭,这才带着不舍的有庆回去。 刚吃完饭,乌泱泱的村里人聚在外面,传出一片嘈杂的声音。 “支书,支书,把收音机拿出来啊,大家伙就等你了。” “就是就是,今天可是大日子,我们都没下地里,就等着听收音机呢。” 村里人一个个换上干净的衣裳,说着笑着,脸上满是兴奋的神色。 徐福贵也没卖关子,提着收音机来到晒谷场,众人兴奋的跟着他后面,好奇的打量他手里的机器盒子。 一个月前,当徐福贵从县城拿回收音机的时候,当时整个村子都好奇的上门观看。 他们以前别说没见过这玩意儿,好多人连听都没听过这个东西。 特别是当收音机里传出字正腔圆的普通话时,更是让这些庄稼人震惊的无以言表。 众人之所以对今天这个日子这么期待,除了是新兔成立的日子外,另外便是徐福贵说过,会让大家一起通过收音机,来听一听最高领导人的声音。 徐福贵手里提着收音机,低头看着兴奋的小孩子们围在四周,内心也平静不下来。 毕竟,等会儿可是能够亲耳听到伟人的声音! 众人聚集在晒谷场,收音机放在一张黑色的方桌上,方桌周围放在四条长板凳。 一条长板凳坐两个人,分别是徐福贵,来顺,徐父,以及陈运生胡兴旺等民兵队的人。 能坐在离收音机最近的位置,陈运生等五人满面红光,挺直腰板,努力憋着心中的得意。 徐福箍将电池装好,将天线拔出,随后开始调试频率,目前在工作的频率并没有几个,大部分都没有声音。 随着一阵滋滋的电流声传出,众人立马屏住呼吸,瞪大眼睛看着这个机器盒子。 “有声音了,有声音了!” 有个小孩突然惊讶喊道,随后便被旁边的父母拍了一巴掌。 “再叫我打断你的腿!” 那个小孩立马捂着自己的嘴巴,泪珠在眼眶里打转,但他的父母全然不在乎,聚精会神听着收音机传出来的歌声。 徐福贵将声音调到最大,激昂的义勇军进行曲响彻整座晒谷场。 村里人以前哪听过这么好听的歌声,一个个的震惊的瞪大眼睛,好奇的听着收音机传出来的声音。 “大典应该还没有开始,大家先听着。”徐福贵说道。 众人没有说话,哪怕曲子就只有这一首,他们依旧听得津津有味。 过了一会儿,曲子戛然而止,随后一阵悦耳的女声从收音机里传了出来,在介绍这次大典的情况。 除了这个悦耳的女声外,收音机来还传出排山倒海的欢呼声,无法想象天安门现场到底有多少人。 又等了好一会儿,女声开始请伟人发言。 徐福贵挺直腰板,收音机平静几秒后,一道带着湖南方言的声音从收音机里传了出来。 “同志们好” 第一百八十一章 若干金条 落日黄昏,瘦削的枝头挂着一轮红日,夕阳照在河面上,浮光跃金。 红彤彤的太阳像小姑娘涨红的脸,天边一片片流云五彩斑斓,火红的金黄的银灰的,酷似仙女的绸缎。 云溪县城如同一头古老的巨兽,静静的匍匐在大地上,余晖给她铺上一层金黄的光晕。 县城街道上行人三三两两,城门口,徐福贵他们踏上了石板路。 他们低头看了看,石板路上零零散散落着鞭炮燃放后的红色纸屑,街道两边彩旗飘飘,店铺外面的墙壁上,一道道标语夺目如眼。 很明显,今天的云溪县城同样迎来一场狂欢,规模比徐家村还大得多。 没有停留,他们径直来到了陈府,陈府前的红色纸屑更多,堆了薄薄一层,屋檐下还挂着几个大红灯笼。 黑色大门敞开着,陈大娘看到他们,赶忙热情的将他们迎进来。 “我爹呢?”走进陈府,家珍笑容问道。 “先生在堂屋招待客人。” 家珍哦了一声,“那我们去后院,凤霞,小点儿声,不要打扰了客人。” 凤霞点点头,转头捂着有庆的嘴,“听见没有,娘让你不要说话。” 来到后院,徐福贵屁股刚坐在藤椅上,提着长衫的陈礼平急匆匆的走了过来。 “爹。” “姥爷。” 陈礼平摆摆手,算是和他们打了个招呼,随后来到徐福贵面前,“福贵,你快跟我来,我招架不住了。” 徐福贵疑惑的看着他,“咋了?” “你先跟我来。” 起身跟着陈礼平朝堂屋走去,路上陈礼平说道:“那些大老板又找上门来了?” “又来了?”徐福贵皱眉。 陈礼平点头,“我早先给他们说过了,我对县城和局长的婚事并不清楚,但他们不知道从哪里打听到伱,今天直接来家里找我。” “想通过你的关系,给县长送上一份礼,都是多年的好友,我这拒绝也不是,不拒绝也不是。” “唉,福贵,你不认识他们,你正好可以开这个口。” 徐福贵轻笑一生,将衬衫上的褶皱抚平,阔步走进堂屋。 一走进去,好家伙,太师椅上坐着好几个不怒自威的五十多岁的人。 他们普遍穿着黑色丝绸长衫,手里握着拐杖,大拇指上戴着翡翠扳指,一看便知道不是普通人。 他们看见徐福贵以后,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热情的堆起笑容站起身,拱手道:“原来是福贵啊,来,快坐坐。” “徐家出了个麒麟子啊,以前是我们看走了眼了,现在看来,徐家又要兴盛咯。” “陈兄,你倒是找了个好婿,这等运气我们如何都羡慕不来。” 屁股还没落座,一堆好话便从他们嘴里冒出,一个个热情的好像他们很熟一样。 徐福贵笑呵呵的坐下,谦虚的和他们寒暄,既然他们不着急,他也乐意和他们瞎扯。 陈礼平看着这些人的嘴脸,心里不由冷哼一声。 当初家珍嫁给徐家的时候,这些人在背地里不知道怎么笑话他有个二流子女婿。 现在倒好,看着福贵要起势了,纷纷上门来巴结,这就是人心! 不过陈礼平也颇为受用,看着徐福贵也更加顺眼,全然没有以前厌恶的感觉。 寒暄了好一会儿,直到落日都隐入山后,这才有人忍不住开口道:“福贵,实不相瞒,这次我们是有求而来。” 徐福贵笑眯眯的看着他们,“细说,诸位都是我的长辈,小子能帮上忙的,一定不会推辞。” 这几位大老板闻言,又是一阵吹捧,好话不断。 “咳咳,是这样的,听说你和杜县城还有钟局长的关系很好?” “算是。” 这几人激动的对视两眼,又试探道:“我们还听说杜县城和钟局长明天要在国营饭店结婚?杜县长还拜托你来操办婚事?” 徐福够又点头,“没错。” 这几人更激动了,问道:“是这样的,福贵,杜县长结婚,是整座云溪县城的大事,可否让我们也去沾沾喜气?” 徐福贵摇头,“这恐怕不行,杜县长说了要小办,只会请内部人。” “是是是,我们知道,杜县城高风亮节,不愿劳民伤财,我们也着实佩服,我们也不愿去打扰县长,就是想着能否给县长送上一份薄礼。” 这几人忐忑的看着他,他们迫切想和杜玉枝搭上关系,自古以来,只有得到当权者的支持,他们这些商人才有生存的空间。 徐福贵手指敲了敲桌子,正想开口说话,这几个大老板突然拿出几个盒子放在桌上。 “福贵,听说你爱喝茶,这盒龙井茶不值什么钱,你拿回去尝尝味道如何。” “呵呵,我这里倒是有一条外国香烟,听说是叫什么雪茄,我老了,抽不惯,你千万别嫌弃。” “巧了不是,我这里有两瓶外国红酒,我也喝不惯,福贵,就送给你了。” “这些东西,本来说让陈兄转交给你,没成想今天还能见上你一面。” 看着几人讨好的笑容,徐福贵似笑非笑的看着他们,在他们忐忑的目光中,他轻轻点头。 “成,你们想给县长庆贺,我没有阻止的理由,明天去国营饭店,我会代替县长收下各位的贺礼。” 这几位老板如释重负,发自内心的露出笑容,连连拱手,恭维的说着好话。 “天色不早,那我们不再打扰,这就先告辞。” 陈礼平站出来,象征性的挽留他们吃饭,这几人婉拒,提着长衫离开。 他们得赶紧清点明天准备的贺礼,能否与杜县长搭上关系,就看这一次了。 陈礼平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摇摇头,如果自己不是有女婿提点,恐怕他也是其中一员。 谁能想到,杜县长会故意收下他们的贺礼,然后借此来收拾他们? 堂屋里,徐福贵拿起那两条外国香烟,刚一入手,就感觉重量不对劲。 打开一看,表面上是雪茄,拿出雪茄,里面赫然是若干金条! 徐福贵屏住呼吸,不动声色将雪茄放回去,检查了一下龙井茶和外国红酒,里面同样是若干金条 第一百八十二章 十八根金条 陈府。 陈礼平将这几位老友送出宅子,提着长衫拄着拐杖回到堂屋,坐在太师椅上,长长呼出一口气。 端起桌上的金边细瓷杯喝了一口茶,余光瞥了一眼放在桌上的礼品,淡淡道:“这几个都是人精,里面估计装着好东西。” 徐福贵点头,将金条的事情告诉他。 “啧啧啧,一人送六根金条,大手笔,这几个老家伙为了搭上你这条线的关系,出了不少血。” “可惜呀,他们不知道世道已经变了,以前的老一套,放到现在不管用咯。” 说着,陈礼平摇摇头,压下心中兔死狐悲的感觉,问道:“福贵,这些东西收了会不会影响你?新兔组织似乎不近人情。” 徐福贵故意用疑惑的眼神看他,“爹,不就是一些香烟茶叶嘛,能有啥影响。” 陈礼平盯了他两眼,偏过头去,“你自己心里有数就成。” 徐福贵将装着茶叶的盒子推过去,“爹,这茶叶看着确实不错,伱有时间泡来尝尝。” 徐福贵将茶叶推了回来,云淡风轻道:“我不缺这三瓜两枣。” 徐福贵无语凝噎,没有强求,陈家家大业大,这十多根金条确实不用放在眼里。 他喝了一口茶,将香烟,茶叶,红酒里面的金条全部拿出来,十八根小黄鱼整整齐齐的码在黑色桌子上。 徐福贵搓了搓手,一根一根的拿起来检查真伪。 啧啧啧,真正的大老板出手确实不菲,整整十八根金条,差不多是龙二一辈子的家底。 陈礼平看着他一副掉进钱眼的样儿,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至于吗,想当初你徐家也是响当当的一方地主,十多根金条而已。” “嘿嘿,爹,这你就不了解了,我家以前还真没这么多金条,我们可不是做生意的老板,一年到头靠着那几亩地,卖不了几个钱。” 这话说的倒是真的,当地主虽然稳定,但来钱确实比不过城里的商人。 确定每根金条都是真东西后,他腾出香烟盒子,将金条全部装进去,准备一会儿找个机会给放在空间里。 拿起腾出来的雪茄,他好奇的抽出一根。 比普通香烟要粗的多,差不多有大拇指粗细,呈棕褐色,闻着有一股浓重的烟草味儿。 徐福贵回忆着以前在电视上看到的剧情,让下人拿来一把剪刀,减去一截后,用火柴点燃,然后用力吸了几口。 “咳咳” 刚抽两口,徐福贵便被呛的不断咳嗽,他没想到雪茄的劲儿居然这么大,比本地的旱烟劲儿还大。 顺气以后,他又抽了两口,逐渐适应了雪茄的味道,意外发现味道还不错。 扭头看到陈礼平看着自己,他递了一根雪茄过去,“爹,尝尝?” 陈礼平转过头,“无福消受,马上吃饭了,别让家珍他们等你。” 说完,他起身拄着拐杖朝后院走去。 待他走出堂屋,徐福贵将装着金条的雪茄盒子放进空间,然后嘴里咬着雪茄,阔步朝后院走去。 “哥,你抽的是啥?”走进后院,来顺看着他嘴里的雪茄,立马凑过来闻了闻。 陈家明站起身,推了一下自己的金丝眼镜,“这是雪茄?我以前在省城抽过。” “这玩意儿很难买到,外国才有,姐夫,你哪里搞到的?” 徐福贵一人给他们拿了一盒雪茄,“呐,就这么多,抽完就没了,抽不惯还给我。” 陈家明嘿嘿笑了笑,“那不能。”随后抽出一根雪茄,放在鼻子底下仔细闻了闻。 来顺没这么讲究,直接划燃火柴点燃香烟,深深吸了一口,享受的闭上眼睛。 “嗯,好东西。”来顺过了一圈肺,吐出一大团白色烟雾,看着手里的雪茄十分认真的说道。 “爹,我也想吐烟雾。” 有庆跑过来,抱着他的小腿道。 还不待徐福贵说话,家珍立马告诫道:“有庆,你可不能学你爹。” 有庆扭头,倔强道:“我凭啥不能学爹?” 家珍随口道:“抽了烟就不能读书了,你还想不想和姐姐一起上学?” 有庆肉嘟嘟的小脸上满是纠结,最终落寂的松开他的小腿,“我要和姐姐一起上学。” 家珍安慰道:“小孩子是不能抽烟的,等你以后长大了,你想干啥娘都不管你。” “为什么小孩子不能抽烟?”有庆反问。 家珍愣了一下,“反正小孩子就是不能抽烟,不信你问你爹。” 迎着有庆疑惑的眼神,徐福贵吐出一口白色烟雾,“你娘说得对,小娃娃不能抽烟,一抽烟,小山就要来找他。” “我才不要小山来找我!”有庆打了个激灵,连忙抱着他的腿,警惕的打量周围,生怕周围藏着小山。 徐福贵摸了摸他的脑袋,“害怕个求,难不成你知道小山长啥样儿?” 小山是他们当地对一种鬼魂的称呼,大人很喜欢用来吓唬小孩子,久而久之,这些小孩子一听到小山两个字就吓的不行。 徐福贵以前小时候同样是听着小山的鬼故事长大的,不知道从啥时候开始,他就知道这些全是吓唬人的,自然而然就不怕了。 有庆紧紧抱着他的腿,绘声绘色说小山长啥模样。 “小山的个子很矮,像是个十多岁的娃娃,没有眼睛没有鼻子也没有嘴巴,但是他有六只手,走到哪里,那户人家就会着火” 徐福贵好奇问他,“儿子,你真的见过小山?” 徐福贵摇头,“长根爷爷给我说的。” 徐福贵大笑一声,有庆仰头看着他,“爹,小山是不是长这样?” “哈哈,等你以后长大就知道了,爹从来没见过小山,有庆只要乖乖听爹娘的话,小山就不敢来找你。” “吃饭了。”拴着围裙的陈大娘走过来喊道。 众人移步到饭厅,天色已近傍晚,光线暗淡,饭厅里燃烧着数盏桐油灯,将桌上丰盛的饭菜映照的清清楚楚。 吃了个半饱以后,徐福贵放缓速度,随口问道:“家明,学医的事情你想的咋样了?” “唉,姐夫,一想到要去万里之外的外国,我这心里就不踏实” 第一百八十三章 杜玉枝结婚 第二天。 “噼里啪啦!” 鞭炮声在国营饭店门口响起,十八人的锣鼓队敲锣打鼓,发出震耳欲聋的声音。 街上行人将周围围的水泄不通,叽叽喳喳讨论里面的热闹。 “里面在办啥事,咋这么大排场?我在城门口都能听见敲锣打鼓的声音。” “你连这事儿都不知道?县长和钟局长今天结婚!” “就是县城的杜县长?” “除了杜县长还能有哪个县长?” “啧啧啧,杜县长还没结婚呢?我看她岁数也不小,还以为她娃娃都有了嘞。” “你懂个求,人家县长以前一心搞工作去了,没有时间考虑自己的婚姻大事。” “话说县长结婚,是不是要摆个几十桌,让大家伙一起热闹热闹?” “县长说了,不能兴师动众,只在国营饭店摆了三桌酒席,没请多少人。” 周围行人议论纷纷,不少人踮起脚尖,想看看国营饭店里面是个啥情况。 在万众瞩目之下,一个身材高大,穿着白衬衫,嘴角带着笑容的年轻人走了出来。 他身后还跟着一个个子更高的壮汉,壮汉面容凶狠,手里拿着一个竹篮。 “这不是福贵和来顺嘛!” 人群中有人认出了这两人,当即跳起来用手挥舞,大手呼喊,恨不得让周围所有人都知道他认识前面的人。 人太多,徐福贵只听到有好多人在喊自己的名字,对周围点点头,举手手里的铁皮喇叭,大声喊道: “各位父老乡亲,大家应该知道今天是咱们县长大婚的日子。” “本来按照县长的意思,要越低调越好,不要打扰了县城的秩序,没想到大家伙儿消息挺灵通,都挤在这儿看热闹呢。” 人群中爆发一阵笑声,待他们笑过后,徐福贵继续道:“县长已经知道你们的心意了,由于准备不够,没法招待大家伙儿一顿饭菜,实在是对不住。” “县长让我拿了一篮子喜糖出来,让大家伙儿沾沾喜气,先到先得,不许争抢。” 来顺将手里的竹篮放在门前的木凳上,双手抱胸站在竹篮旁边。 周围人本想一涌而上,一件来顺这架势,立马讪笑排队,嘴里喊着别挤别挤。 别看一篮子喜糖不少,但现场的人更多,没一会儿,一篮子喜糖都没了。 徐福贵正想转身进去,杜玉枝和钟守正突然走了出来,面带笑容看着众人。 今天两人都精心打扮过,穿着精良的中山装,胸口别着红花,满面红光,喜气洋洋。 两人接过他手里的铁皮喇叭,开始讲起话来,讲了一大堆,实际上都是一些口水话。 但即便如此,众人依旧兴奋无比。 原因很简单,他们亲眼见到县长啥样儿,还看到了县长结婚,走出去又是一笔谈资。 回到国营饭店里面,饭店也被提前布置过,里面张灯结彩,红布飘飘,地面还铺着红毯,正中央的墙壁上挂着一副巨大的伟人像。 徐福贵说到做到,酒席确实只有三桌,来的客人也全是新兔组织内部人。 看得出来,杜玉枝很满意,连带着给大家敬了好几杯酒,脸颊红扑扑的。 钟守正更加高兴,借着结婚的名头,拉着大家伙儿抽烟喝酒。 杜玉枝看了他好几眼,不过没有说什么,她知道在外面要给自家男人面子。 当然,酒席中途有不少插曲,不断有商人送来一份份贺礼,每一份贺礼徐福贵都大声念了出来,将贺礼给记录下来。 “福贵,辛苦伱了。”酒席结束,杜玉枝说道。 钟守正更直接,走过来拍拍他的肩膀,“好兄弟,以后想喝酒了就来找我,我绝对不说二话。” 杜玉枝伸手掐了一把他腰间的软肉,没好气道:“钟守正,现在可没外人,你别指望我给你面子!” 钟守正讪笑两声,“开个玩笑,我这人就不爱喝酒,今天要不是他们硬拉着我,我是一口都不想喝。” 杜玉枝翻了一个白眼,难得理会他,问道:“福贵,今天来了不少人送礼?” 徐福贵点头,将账本递给他,“呐,哪些人送了,送了什么,都在上面。” 杜玉枝翻开看了看,砸两下嘴,“啧啧,这些人还真舍得,以前没少吸老百姓的血。” “这些贺礼全部充公,账本留下作为证据,这些旧时代的蛀虫,以后慢慢收拾。” “行了,说了今天不谈工作。”钟守正略带不满道。 好不容易挤出一天时间出来结婚,他不想杜玉枝还这么累,就不能好好放松一天,然后洞房花烛也,春宵一刻,今早给他钟家生几个大胖小子? 杜玉枝怔了一下,点点头,“成,今天不谈工作,对了福贵,这些商人早就找过你?” 徐福贵点头,“没错,他们想让我收下给你的贺礼,为了让我答应,还给我送了不少茶叶和香烟。” 杜玉枝没有多问,“他们既然送了,就收下,一些香烟茶叶,也不是什么珍贵的东西,对了,我得给你说一件事,很急,昨天才下来的通知。” “什么事?” “干部开学开始第一届招生了。” 徐福贵愣了一下,“这么快?不是说大概要明年吗?” 杜玉枝摇头,“上面的领导估计有自己的安排,提前对你来说不是坏事,早点儿去学习,早点儿毕业出来安排工作。” “什么时候走?” “最迟半个月内去报道,你过两天来找我,我把推荐书给你,我们县城已经开通去地区的汽车了,你到时候坐汽车去地区,然后在地区坐火车去省城。” “你知道咋坐火车?” 徐福贵苦涩一笑,“我没坐过火车。” 上辈子他都没离开过云溪县,没有机会坐火车去外面。 杜玉枝点头,“也是,不过坐火车不难,你到时候问工作人员就成,这段时间你做好准备,把工作交接给来顺,给家珍他们解释清楚,你这一去,不知道要待多久,最好多带点儿钱,要是不够,就给我写信。” 她说了很多,徐福贵一一记下 第一百八十五章 陈礼平的条件 “啥?不是说要年后才去干部学校吗?咋突然这么快就要去?” 家珍惊讶道,领工资的喜悦荡然无存。 徐福贵无奈的摇头,“没办法,就是这么突然。” “姐,你要是不想离开姐夫,让姐夫不去不就行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个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过去被这么抖露出来一点也不自卑和羞耻。 第一百八十六章 炸酥肉 天气古怪的很。 老天爷仿佛受风寒了一般,连续好几天的阴雨天气,雨不大,软绵绵的,将天地润湿。 夏天似乎真的一去不返,带着浓重湿气的风吹过,人们纷纷套上外套,就连山林里的蚊子也少了许多。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个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过去被这么抖露出来一点也不自卑和羞耻。 第一百八十七章 远行前的准备 下午。 眼看时间差不多了,徐福贵放下报纸,进屋拿出帆布雨衣披在身上,再戴上草帽,走进蒙蒙细雨当中。 他很喜欢下雨天,但只喜欢待在屋里的下雨天,一旦要在雨天出门,他的心情就会格外的糟糕。 不过一想到是去接家珍和凤霞,他的心情又立马好了起来。 “唏律律……” 黑马似乎也习惯每天的接送任务,掐着时间从马棚里站起来,甩了甩马尾,冲他打了个响鼻。 马棚里目前被黑马霸占,另外两匹棕黄色的马被村里人借去驮货物,干的全是重活。 所以相对来说,还是黑马的日子轻松自在,每天只需要跑两个来回就行了,平时该睡睡该吃吃。 或许是外面下雨的原因,黑马也不太想动弹,当徐福贵去牵缰绳的时候,它微微抗拒的摆了摆头,又打了一个响鼻。 徐福贵笑了笑,见周围无人,翻手从空间里拿出两根胡萝卜放在马嘴边,摸着马头,耐心道:“当牛做马,吃住有人伺候,干活自然也不能马虎,走,走。” 黑马像是听懂了一样,吃完两根胡萝卜,主动从马棚里走了出来。 徐福贵瞥了一眼马蹄,有些旧了,打算等会儿去给它修修蹄子。 “驾!” 翻身上马,他轻轻抖动缰绳,黑马立刻小跑起来,将乡间小道上的泥泞溅到路边的野草上。 周围的山林往后移动,在接下来这段时间里,怕是很长时间不能骑马了。 经过无名河道,看到一群人戴着草帽,蹲在一片荒地前,估计是来顺和陈运生他们。 徐福贵打了个招呼,速度不停,径直朝县城赶去。 来到县城,时间尚早,他先将黑马的四个铁蹄给修了。 还好,四个蹄子没有进虫,没有流血流脓,只是磨损有些大,把铁蹄换了就成。 来到小学门口,凤霞和以往一样,飞奔过来,很大声的喊了一声爹。 她的同班同学也认识他,纷纷喊着徐叔叔,眼里还有些期待。 徐福贵笑着将凤霞抱起来,对周伟的孩子说道:“哎呀,今天徐叔叔身上可没有揣糖。” “没事的徐叔叔,我们不爱吃糖。” 这些娃娃都很懂事,立马红着脸说道。 重新骑着马,马蹄落在石板路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家珍,你是不高兴了?”路上,徐福贵问道。 以往家珍看见他都是笑盈盈的,今天却一反常态,神情明显有些低落。 家珍摇头,声音很小,“我就是想着你明天就要走了。” “哈哈,走了又不是不回来了,你担心个啥嘛。” 家珍抬头看了他一眼,“你倒是个没心没肺的。” “爹,我给同学说了你要坐火车去省城,他们都说你好厉害。”凤霞一脸骄傲,随后低下头,“爹,你走了啥时候回来?” 徐福贵不确定,“过年应该能回来,爹会给你写信的,凤霞要乖乖听娘的话,爹给你买漂亮的小裙子回来。” 凤霞高兴点头,小孩子很少多愁善感,他们的心情都放在了脸上。 骑着马,冷风呼呼的打在脸上,又从脖子里钻进去,徐福贵抱紧凤霞,“家珍,就是以后没法送你和凤霞去学校了。” 家珍摇头,“这有啥,跟着村里的孩子一起走路就行了。” 回到家,刘翠萍第一时间将酥肉拿出来,凤霞以前是当了四五年的徐家小姐,自然是吃过酥肉的,当即摇头晃脑吃了起来。 似乎是为了给他送行,晚上的饭菜相当丰盛。 香喷喷的白米饭,热气腾腾的蛋花汤,色泽金黄的酥肉,油香扑鼻的白菜炒腊肉,以及家珍和凤霞最喜欢的咸鸭蛋。 “来顺,当支书感觉咋样?”饭桌上,徐福贵随口问道。 来顺嘿嘿笑了一声,“感觉和以前差不多嘛,不过我还是更喜欢他们叫我来顺,叫支书怪别扭的。” “以后就习惯了,爹,你要是嫌夜校教书太累,你就在家歇着,我另外想其他办法。” 徐父轻哼一声,“累是累了点儿,但是为人师表,为了徐家村的百姓,我累一点的又何妨,你爹我不是不明道理的人。” 徐福贵嘀咕道:“得了,我还不知道你,不就是想听别人叫你先生吗?” “福贵,你咋和爹说话的?爹本来就是为了大伙儿好,不然就那七块五的补贴,谁愿意干?” 徐父当夜校老师也是有补贴的,一个月七块五毛,由村里的财政支付。 徐母乐的笑出声,“还是儿子了解老子,还为人师表,你不给福贵丢人现眼就烧香拜佛了,你肚子里有多少墨水,我还能不知道?” 徐父又哼了一声,“我和你们娘俩二没法说,还是家珍明事理。” 吃完晚饭,外面的毛毛雨也停了,徐福贵站在院子里抽了根烟,回到屋里,没看见家珍的身影。 走到睡觉屋前,家长果然在里面,两个柳条箱被打开,家珍正在清点行李,一旁的的桌子上还放着一个用红布包裹的东西。 掀开红布一看,盖着的是收音机。 “家珍,你不会是想把收音机都给我装进去?”徐福贵无语道。 “哎呀,我们都不听的,听也听不懂,还不如让你带走。”家珍吐了吐舌头。 徐福贵连忙阻止,“还是算了,万一在外面被人偷了,那不得心疼死。” 家珍一想,还真是这个道理,便不再坚持。 但她又将藏钱的木盒拿出来,打开后,拿出一沓人民币,徐福贵握着她的手,“家里不用钱啦?” 家珍睁大杏仁眼,“出门在外,多揣点儿钱总是好的。” 徐福贵蜻蜓点水般亲了一下她的唇瓣,“你忘了,我有好多金条的。” 说完,他拿出两根金条,“你找个地方藏好,我不在家里,万一有啥事儿要用钱了,你就让来顺去黑市,把金条换成钱。” 家珍想了一下,接过金条,仔细打量了一下,惊讶道:“上面怎么有牙印?” “嘿嘿,我咬的。” 家珍将金条仔细藏好,然后继续给他收拾行李,薄衣服,厚衣服,床单棉被毛巾,徐福贵说够了够了,很多东西他空间里都有…… 第一百八十八章 你爹走了 第二天。 天还没亮,熟睡中的徐福贵突然感觉到旁边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从旁边传来。 睁开迷糊的眼睛一看,一个人影正轻手轻脚的穿衣服,徐福贵搂着人影的小蛮腰,“家珍,再睡会儿。” 说完,一只柔软的小手放在了他额头上,她细声细语道:“你再睡会儿,我睡不着了。” 家珍的声音很轻,使人如沐春风,一股淡淡的幽香钻进鼻尖,徐福贵心里感到格外踏实,不知不觉又睡了过去。 待他重新醒来的时候,外面天色已经彻底亮堂,转头一看,旁边的家珍已经不见。 他拍了拍脸,想到今天要去省城,便打起精神,起身穿衣裳。 “爹!” 凤霞也醒了,坐在床上揉眼睛,一副没睡醒的模样。 “嘘……” 徐福贵将食指放在嘴上,示意她小声点,“弟弟还在睡。” 不料凤霞却突然想起了什么,“对哦,弟弟昨天给我说了,要我叫他一起起床。” 说完,她用力推了推一旁的有庆,有庆迷迷糊糊睁开眼睛看了一眼,翻了个身,不做理会。 凤霞还要继续,徐福贵将她从床上抱出来,“弟弟不用读书,让他多睡会儿。” “起床啦?”走出房门,拴着围裙,手里端着蒸桶米饭,笑盈盈的看着他。 “洗个脸漱个口,过来吃饭。”家珍又说了一句,端着米饭到了厅房。 徐福贵嗯了一声,先将凤霞的衣裳穿上,然后带她去洗漱。 今天依旧是阴雨天气,浓雾笼罩整座徐家村,院子里湿漉漉的,上面沾满了落叶。 空中不时掠过几只不知名的鸟雀,发出清脆的鸟叫声。 “爹,学校的老师说鸟的羽毛不能沾水,这些鸟儿为什么会在下雨天出来?”凤霞刷着牙,看着空中的鸟雀,含糊不清的说道。 徐福贵抬头看了一眼变成黑点的鸟雀,随口道,“鸟儿和我们可不一样,家里没有存粮食,要是不出来找吃的,他们就会饿死的。” 凤霞似懂非懂的点头,两人洗漱好以后,徐福贵抱着凤霞来到厅房。 “凤霞,你爹可真疼你,都舍不得让你双脚沾地。”徐母坐在圆桌边,笑眯了眼睛。 徐福贵坐在板凳上,“等会儿就走了,我不得多抱抱闺女?” 一念及此,徐福贵莫名有些惆怅。 这一去,起码两个月不在家,也就是说有两个月的时间不能看到凤霞。 “行了,吃饭,你还得去县城赶车。”家珍将一碗大白米饭放在他面前,筷子也递到他手里。 徐福贵这才看到桌上的饭菜,那叫一个丰盛,估计都是家珍摸黑起来准备的。 他没有多说,大口大口的刨着饭菜。 家珍没有说话,只是不断给他夹菜,徐母更是半点儿饭菜没吃,只顾着给他交代事情。 “出门在外,和气生财,别把家里的脾气带出去,知道不?” “省城和咱们云溪县城可不一样,你说就算在县城惹恼了谁,咱们也不怕,但外面我们没熟人,喊不来帮手。” “还有,你的钱可得藏好,我听说大地方的扒手更多,专门欺负外来人。” “该花钱的地方你也别省,别委屈了自己” 徐母絮絮叨叨说了一箩筐的话,徐福贵只是点头,说他知道了。 “行了,念叨的烦不烦,福贵也快三十了,不是以前的混蛋小子,他心里有数。”徐父反而听烦了,忍不住说道。 “福贵是我们的娃,你不心疼,总要有人心疼?”徐母说完,泪水从脸上滑落,她连忙用手擦去。 “娘,你咋哭了。”家珍放下碗筷,拿出手帕给她擦眼泪,徐福贵张张嘴,说道:“娘,我都听着呢,我在外面肯定多交朋友,遇事儿我就忍着,保证啥样儿出去,啥样儿回来。” “朋友也不能乱交,狐朋狗友要不得。” 徐福贵无奈点头,“好好好,我绝对不交狐朋狗友。” 家珍劝道:“娘,福贵去省城是大好事,眼泪可不喜气。” “好,我不哭了,大家吃饭,吃饭。” “我吃好了。”长根突然放下碗筷,憨厚笑了一声,然后拄着拐杖走了出去。 过了一会儿,徐福贵吃了个肚皮滚圆,正准备起身去拿行李的时候,刚走出去,却看到长根脚边放着两个很大的柳条箱,憨厚笑着看他。 “少爷,我送你。” 记忆一下追溯到小时候,以前他出门的时候,根叔也是如此,徐福贵张张嘴,笑着点头,“好。” 凤霞背着书包,家珍牵着她的手,来顺没敢让根叔扛箱子,他两只手很轻松的将两只箱子提起来。 走出堂屋,徐福贵往后面看了一眼,徐母拄着拐杖,泪眼嘘嘘的看着他,眼里满是不舍。 一旁的徐父同样拄着拐杖,眉头微皱,嘴唇抿成一条直线。 徐福贵笑了笑,“爹,你晚上可不敢一个人去村口蹲坑,来顺,你得陪着咱爹。” 来顺连忙答应,徐父笑出声,“臭小子,快滚,看见你我就心烦。” “爹,娘,我走了!” 徐福贵洒脱的挥挥手,转身走出了宅子,身后的徐父看着他的背影缓缓消失,忍不住抹了抹眼睛。 走出宅子,乌泱泱的人群映入眼帘,徐福贵好奇看着村里众人,“大家伙儿围在这儿干啥?” “支书,我们都是来送你的。” “对,支书,我们都是来送你的。” 众人七嘴八舌的喊道,徐福贵发自内心的笑了,点点头,迈步朝县城走去。 村里人送到无名河道的时候,徐福贵便让大家伙儿回去了,众人也没坚持,笑呵呵的送上自己的祝福。 陈运生和胡兴旺没有离开,他们接过行李,坚持要把他送到县城,顺便将村里的孩子送到县城去。 在众人的目光中,徐福贵消失在了山林小道中。 时间缓缓流逝,徐家宅子里,熟睡的有庆突然睁开眼睛,看着空无一人的房屋,突然蹦了起来,来不及穿鞋穿衣,光脚跑了出去。 “有庆,你到哪里去?”刘翠萍问道。 有庆带着哭腔问道:“二娘,我爹呢,我不是让姐姐叫我起床嘛,我要送爹去省城。” “你爹呀,你爹早走了” 第一百八十九章 烧柴的汽车 来到县城,脚上的旧布鞋沾满泥泞。 家珍让他脱下来,换上新的布鞋,旧布鞋则由她带回去,等放晴了再给洗干净。 “行了,家珍,你和凤霞去学校,别迟到了。” 家珍轻轻嗯了一声,不舍的整理了一下他的衬衫,然后牵着凤霞的手,朝县城小学的方向走去。 “爹,你可不要忘记凤霞。”凤霞用力的给他挥手,声音一如既往的清脆响亮。 徐福贵同样挥了挥手,直到家珍和凤霞的背影消失在街口,他这才收回目光。 “兴旺,五哥,麻烦你们了,大老远送我到县城。”徐福贵转头道。 胡兴旺和陈运生不在意的摆摆手,“这有啥,顺路的事儿,我们本来就打算来县城办点儿事。” 没聊一会儿,徐福贵再次谢过他们,然后给来顺交代几句,便转身走进了汽车站。 云溪县城的汽车站才建立不久,两根木桩子立在两旁,上面挂着一块木牌,上面写着云溪汽车站。 走进去,地面很平整,可惜是泥土地面,内部场所不大,一眼便能看到底,只有一辆红白色的汽车停在车棚底下。 徐福贵走出售票的砖瓦房,隔着铁窗对里面说道:“同志,我要一张去文昌地区的车票。” 售票员是个中年妇女,瞧了眼他,笑道:“原来是福贵呀,去文昌地区是?三块钱。” “啧啧,真不便宜。” 徐福贵拿出一张五元的纸币,中年妇女找回一张两元钱的纸币,另外还有一张十分简单的车票。 车票是手写的,上面写着年月日,从云溪县城到文昌地区的车次,另外最有价值的估计是那个红色的印章。 不过老实说,如果有心人真想仿写的话,还真能把这张车票写出来。 “福贵,你不是在当模范村的支书嘛,咋突然要去地区?是不是县长给你安排的工作?” 车站里很冷清,估计中年妇女也无聊,找了个话头和他说话。 徐福贵也不疑惑她为什么认识自己,随口和她搭了几句话。 “福贵,就知道你还没走。”两道声音从后面传来,转头一看,是杜玉枝和钟守正。 “玉枝姐,钟大哥,你们咋来了?”徐福贵打了个招呼,铁窗里的售票员赶紧站起来,恭敬的喊了声杜县长和钟局长。 杜玉枝摆摆手,“我们路过,顺便来送送你,怎么样,第一次出远门,心里不踏实?” 徐福贵大大方方点头,“确实,外面人生地不熟的,万一走丢了咋办?” “哈哈,只要会认字儿,会说话,问也能问到地方,不过我还是和你说说该咋走” 两人说了一些出远门的注意事项,杜玉枝抬起手腕看了一眼手腕上的银表,“好了,我们还有事儿要忙,出门在外,你自己小心,这几个牛肉罐头你拿着路上吃。” 钟守正顺势将手上提着的红色网兜递过来,里面不止装着牛肉罐头,还有几个水果和一包桃酥。 徐福贵没有拒绝,结果钟守正又拿了两张大团结塞到他手里,不待他拒绝,便笑呵呵道:“一点儿心意,出门在外,多揣点儿钱在身上总是好的。” “我和你玉枝姐好歹工作了这么多年,这点儿钱不算个啥。” 徐福贵沉默不语,点点头,将钱收下。 “行了,我们走了。” 徐福贵将他们送到车站外面,回到车站后,售票员热情招手,“福贵,进来坐会儿,发车还得等一会儿,等司机来了我叫你。” 徐福贵走进去,坐在竹椅上,下意识摸出一根香烟叼在嘴里,见售票员盯着自己,他又抽出一根递过去,“来一根?” 售票员捂着嘴,“福贵,你可真会开玩笑,哪有女人家抽烟的?” 徐福贵收回香烟,划燃火柴点燃,长长吐出一口青色烟雾。 一根香烟抽完,又等了半个小时,中途又来了几个乘客,身上的衣着普遍上档次,要么就是云溪县城的富商,要么就是新兔的工作人员。 这些人都认识他,热情的和他打了个招呼,坐在他身边和他攀谈起来。 徐福贵却不知道他们的名字,不过聊天还算融洽,从他们口中了解到不少文昌地区的情况。 在他们口中,文昌地区可比云溪县城要大太多了,街上全是青石板路,店铺节次鳞比,人来人往,好不热闹,而且货物也多,稀奇玩意儿更是多的很。 至于为什么叫文昌,听本地人说当即有一座很大的文昌菩萨庙,久而久之这座城市便被称呼为文昌。 至于真实原因是不是这个,那就不得而知。 在聊天中,穿着绿色军装的司机终于到来,众人开始上车。 汽车不大,里面的座椅全是木制的,就像是后世公园的长椅一般。 驾驶位上有一个很大的方向盘,汽车顶上还有铁围栏,上面有一个很大的网兜。 最让徐福贵感到新奇的是,车屁股居然还放着木柴,司机将木柴点燃,像是要把车辆点燃一样。 经过周围人的解释,他才明白是用木炭来作为动力,不然车子跑不动。 “来,大家的行李都放到车顶上啊。” 司机擦了一把热汗,中气十足的招呼大家,徐福贵手里拿着两个大柳条箱,等轮到自己的时候,将柳条箱递给司机。 “嚯,里面装的啥,可真重!” 司机龇牙咧嘴的接过柳条箱,放在车顶上,然后用麻绳固定好,再用网兜给罩住,行李便安置好了。 徐福贵重新坐在汽车的木椅上,新奇的打量周围的环境,他还是第一次坐汽车。 即便是上辈子,他也没有做过汽车,因为他的生活轨迹几乎都在徐家村,哪怕去云溪县城,也是靠双腿,根本没有坐汽车的机会。 “大家坐稳,我要发车了。” 司机又招呼一声,经过一番看不懂的操作后,汽车缓缓发动,随后晃晃悠悠的从车站离开,来到去往文昌地区的土公路。 徐福贵一开始还满怀好奇,但没过一会儿,便感觉脑袋昏昏沉沉,胃里直翻涌。 “福贵,你不会是晕车了? 恍惚中,他听到旁边有人说道 第一百九十章 晕车 沿途的风景很美,一片片苍翠的山林没有遭受现代的污染,一眼望过去,随处可见的绿色。 可惜徐福贵不能欣赏沿途美丽的风景,因为他晕车了。 刚坐车没一会儿,脑袋便昏昏沉沉,胃里直翻涌,再过一会儿,屁股更是发出警告,想要一吐为快。 有心想要让司机停车,让他下去吐个痛快,顺便蹲个坑,但实在不好意思因为自己耽误一车的人。 只能闭上双眼,将头仰起靠在坐椅上,夹紧屁股,眉头拧成一个川字,连旁边的人聊天也没精力听清,只记得有嗡嗡嗡的声音。 早知道早上就不吃这么多东西了,在车站更是该蹲个坑,此刻坐个汽车简直就是折磨。 也不知道去地区要多久,要是路途长的话,不知道汽车中途会不会停止,要是能停的话,一定要下去解决一下。 嘶,胃里又是一阵翻涌,他甚至感觉已经涌到了嗓子眼,却依旧被他压了下去,又夹了夹屁股,心中默默祈祷汽车早点儿停下。 心里想着这些有的没的,他竟然不知不觉睡着了。 等他迷迷糊糊醒来的时候,发现竟然有一束阳光透过玻璃射了进来,打在他的脸上。 也不知道汽车开了多远,阴雨天气变成了艳阳晴天,从一旁的窗户看过去,汽车行驶在宽敞的土公路上,扬起一条沙尘土龙。 周围的场景变得陌生无比,他敢肯定,以前肯定没来过这些地方。 “福贵,不晕车了?”旁边有人见他醒了,笑着问了一句。 徐福贵怔了一下,笑着点头,“嘿,日怪的很,睡了一觉咋就不晕了?” 他晃了晃脑袋,一片清明,胃里也不翻涌了,屁股还有些胀,但没有之前那么剧烈的反应。 旁边的人解释道:“正常,每个人的体质不一样,第一次基本都会晕车,习惯就好了,你小子身体好,睡一觉就适应了。” 徐福贵拿出香烟,给周围散了一圈,问道:“这是到哪里了?” “平城。” 徐福贵知道这座城市,但没去过,于是又问:“到文昌地区还要多长时间?” “大概还要一个时辰。” “我睡了多久?” “可能一个多时辰。” 徐福贵恍然的点点头,砸了一下嘴,路途真不近,两个多时辰,就是四个多小时。 也就是这时,他才知道老祖宗给他们留下了一份多么广袤的土地。 新兔能将这片土地从坏人手里抢回来,并在日后建设的如此出众,不愧为历史的选择。 既然不晕车了,徐福贵不再睡觉,兴致勃勃的透过车窗,打量外面的风景。 大部分都是一片片的山林,偶尔会路过连接成片的水田,阳光照射下,水田反射出耀眼的白光。 这些水田旁还坐落着土坯房,几个小孩子看到汽车后,兴奋的挥舞手,待汽车走后,他们还会追着跑几步。 徐福贵依稀听到他们在喊:“汽车,汽车,我们以后也要坐汽车。” 十月份的太阳依旧让人感到燥热,他将蓝色的的确良外套脱掉,露出里面的白色衬衫,还将衬衫的袖子挽起来。 没过一会儿,汽车来到一座石桥,晃晃悠悠跨过石桥后,汽车停了下来,司机从驾驶位上走出来,“休息一刻钟,要撒尿的赶紧呀。” 久违的屎意再次从屁股传来,他低着头走出汽车,往周围看了看,石桥旁边果然有一座茅厕。 走进去一看,环境一言难尽,他捏着鼻子,小心翼翼的蹲下去,然后使劲用力,大概三四分钟的时间,他从空间里拿出草纸擦干净屁股,赶紧提着裤子走了出来。 “呸呸呸!” 刚出来,他扇去鼻尖的异味,大口呼吸新鲜空气,从兜里拿出香烟点燃,打量周围的环境。 石桥前方不远处就是一个小镇,徐福贵找了找,石桥上立着一块木牌,上面用繁体字刻着红河镇三个大字。 徐福贵朝汽车屁股走过去,司机和工作人员正往里面添木柴,额头上满是汗水,烈火熊熊燃烧,冒出阵阵黑烟。 “同志,来一根?”徐福贵递过去两根香烟。 司机和工作人员没有拒绝,借着车屁股的柴火点燃,吐出一大口黑色烟雾,“嗯,好烟。” “同志,这条河不会就叫红河?”徐福贵指着石桥下的河水。 河水很清澈,缓缓流淌,但河面很宽,里面估计有不少暗流。 司机瞧了他一眼,“你咋知道的?” “牌牌上不是写着红河镇了嘛。” “哈哈,你倒是个机灵的。” 闲着无事,徐福贵和司机闲聊起来,没两句,当司机得知他是徐福贵后,态度立马热情许多。 他拍了拍胸脯,“福贵兄弟,俺叫代小中,以前在部队里开车,后来被组织安排来当司机,你以后要带啥东西,尽管给我说,只要地区有的,我都能带。” 徐福贵问了一下他的年龄,他挠挠后脑勺,“俺今年刚好三十嘞,刚说了媳妇儿。” 徐福贵恍然点头,“那我以后就叫你代大哥。” 代小中问他多少岁,徐福贵说今年二十八。 “二十八?”代小中瞅了他两眼,“二十八看起来这么年轻?我还以为你最多二十三四嘞。” 徐福贵摸了摸脸,大笑一声,“代大哥,你可真会说话。” 代小中摇头,“真年轻,你还是别叫我大哥,听着怪别扭,你叫我名字就成。” “你岁数比我大,就是大哥,以后我们可能还有不少打交道的机会嘞。” 代小中也乐意与他交好,问他要到哪里去。 徐福贵没有隐瞒,“我要到省城去,到干部学校去当学生。” “哦,省城好哇,比咱们云溪县城要大太多,我也有去省城的运输任务,到时候我去找你。” “那太好了,我在省城估计要待不少时间,你到省城了,就到干部学校来找我,我请你吃饭。” 关系熟络以后,徐福贵又说他老丈人是陈记米行的老板陈礼平,拜托代小中以后多关照关照,托个口信。 代小中点头答应,艳羡的看着他,“在云溪县城,谁不知道陈老板?福贵兄弟,你命真好” 第一百九十一章 大爷,火车咋坐? 再次坐上汽车,这次浑身通透,精力充沛,一路欣赏沿路的风景。 一直到下午时分,烧柴汽车才来到没有城墙的城市里面,徐福贵透过车窗看外面的街道,心里有些失望。 说实话,来之前他对文昌地区抱有很大期望,以为会看到一座辉煌庞大的城市。 但现在看来,比云溪县城好不到哪里去,甚至可以说是半斤八两。 街道确实宽了一些,地面依旧铺着石板路,街上来往的行人挺多,但身上大多穿的还是破旧的粗布衣裳。 来到车站,代小中踩死刹车,抹了一把额头的汗水,“到站了,睡觉的别睡了,我可不想给你们再拉回去。” 睡觉的人一个激灵醒来,赶紧起身下车,等待工作人员将车顶上的网兜解开,将行李给递下来。 代小中将两个柳条箱递给他,吐槽道:“这烧柴的破车就是开的慢,还是以前的军车开着爽。” 徐福贵点头,“确实慢了。” 他虽然没有做过军车,但前世徐家村发展起来后,村里的年轻人接二连三买上小汽车,那速度很快,听说不到二十分钟就能到县城。 哦不,那时候已经不叫云溪县了,而是叫云溪市,直接归省城管理,不再受文昌地区管辖。 和代小中告别,徐福贵提着两个很大的柳条箱走出汽车站,看着陌生的行人和街道,一时间有些迷茫。 火车站该往哪个方向走? “咕咕咕” 他摸了摸肚子,五脏庙在闹腾,他决定先去找点儿吃的东西,再去问火车站咋走。 走了不远,看见有一家面馆,他直接走了进去,要了四两素面。 虽说他空间里有不少吃食,但那些都是用来应对紧急情况的。 面馆里只有他一个人,面馆老板掏出烟枪,坐在另一张桌子旁,笑着问道:“小兄弟,你是云溪过来的?” 徐福贵点头,“老板,你咋知道我是云溪的?” “口音呗,你们云溪人说话一听就能听出来,我在云溪还有好几个亲戚。” 徐福贵仔细听了听,面馆老板的口音和他确实有些细微差异,但交流完全没有问题,毕竟都是一个省的。 他们省的方言是统一的,虽然各个地区有差异,但听懂不是问题。 不像有些省,一个地区便是一种方言,除了本地人,根本不知道别人说的是什么。 面馆老板很善谈,吃面的时候一直找他聊天,十句有八句都在说新兔的好话,说他们老百姓的好日子来了。 四两面条吃了个干干净净,他喝了两口面汤,随手抹了一把嘴上的油渍,问道:“老板,火车站咋走你知道不?” “我当然知道,啧,火车站可不近,你还拿着两个箱子,要不我帮你叫个黄包车算了。” 徐福贵没有拒绝,问面前多少,老板说四两面条要一毛九分钱,三两前面驶一毛七分钱,正常的二两面桥是一毛五分钱。 价钱和云溪县城差不多,徐福贵拿出一张两角钱的纸币,面馆老板找回他一分钱。 徐福贵将钱揣进衬衫胸前的口袋里,将纽扣给扣上。 一分钱很少,但他上辈子穷怕了,一分钱都舍不得掉。 他口袋里的钱并不多,也就几块钱,其他钱都放在空间,生怕又遇到扒手。 面馆老板帮他叫来黄包车,徐福贵坐了上去,沿途打量文昌地区的街道。 虽然街道面貌差不多,但占地面积确实大不少,黄包车跑了好一会儿,才在火车站门口停下。 一问价钱,黄包车说要两毛钱,徐福贵不太清楚自己被坑了没有,但还是拿了两毛钱出来。 这个车夫拉的很稳,徐福贵看着他拉着车离开,心里突然想到一件事,黄包车似乎很快就会销声匿迹。 至于原因,他不知道,只记得有这么个事情。 摇摇头,不再想其他,提着柳条箱子走进火车站。 火车站可不像云溪县城的车站那么简陋,大门口有一座很大的黑色铁门,铁门旁边还有保安亭,里面坐着一个看门大爷。 看门大爷瞅了他一眼,没有理会,任由他进去。 越过铁门,火车站很大,一眼望不见头,里面来往的行人不少,一个个穿着讲究,他甚至还看到一位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的成功人士,一看便很有钱。 徐福贵折身回去,趴在保安亭的窗台上,略微有些不好意思问道:“大爷,火车是咋坐的?” 说着,一根香烟递了过去。 “哟,带把的。”看门大爷笑呵呵的将香烟接过去别在耳朵上,“第一次坐火车?” 看到徐福贵点头,大爷淡淡道:“去里面的铁窗口买票,和里面的人说你去哪里,然后按车票去找月台,按着时间上车就行了,里面有人会拿着铁皮喇叭喊的。” 说完,看门大爷瞥了他一眼,“会认字儿?” “会。” “那不就得了,只要会认字儿,做火车不难,到处都有字儿的,对了,火车里最好不要睡觉,不然一觉醒来,行李不见了可不要找我们。” 徐福贵似懂非懂的重新走进火车站,脑袋依旧有些懵。 只言片语太抽象,比如月台是啥,他根本不知道是啥玩意儿。 但大爷说的没错,会认字儿就成,实在不行就慢慢问。 他走进大厅,看到有人在排队,走过去拍了拍一人的肩膀,“大哥,在这里买票是不?” “对,第一次来?身上的东西可藏好咯,周围的三只手多的很。” 徐福贵感谢点头,心里也警惕起来,这人和看门大爷都交代自己要看管好行李,说明这一片的扒手肯定很多。 想来也是,能坐火车的人,身家一般都不菲,他要是扒手,也喜欢往这些地方拱。 买了车票,价格不便宜,足足花了六块钱,然后又问工作人员,找到了去往省城的等候月台。 工作人员还告诉他,“其实目前只有两条火车线路,一条去省城的,一条是拉煤矿的,跟着人流走就成了,中途不要下火车” 第一百九十二章 坐火车 文昌火车站。 徐福贵运气不错,没等一会儿,耳边便传来一阵震耳欲聋的轰鸣声,随着轰鸣声越来越大,一个绿色的钢铁怪兽动次动次的驶进车站,火车头喷出一大股白烟,好似在喘息一般。 徐福贵长大嘴巴看着绿皮火车缓缓停下,内心不由感叹科技力量的伟大。 待绿皮火车停下以后,穿着绿色制服的工作人员拿着铁皮喇叭,大声喊道:“去省城的同志注意了,现在可以检票上车,请保管好自己的行李。” 徐福贵提着两个大柳条箱,跟着人流朝绿皮火车走去,经工作人员检票后,终于进入到火车内部。 里面的空间算不得宽敞,地面居然是木板,座椅也是木制的长椅。 同行的人纷纷位置坐下,徐福贵却有些不知所措,他拉着旁边窜过去的一个年轻人,“小兄弟,座位是随便坐的吗?” 小兄弟不耐烦的甩开他的手,“对,是随便坐的,你别挡着我,我要坐靠窗的位置。” “靠窗的位置?靠窗的位置很好吗?” 徐福贵松开他的手,仗着人高马大,稍微一用力便将周围的人挤开,抢到了一个靠窗的位置。 随后他看见周围的人将行李放在了座位上方的隔层里,他也有样学样,将两个柳条箱放了进去。 其实如果不是怕惹人怀疑,他早就把柳条箱放到空间去了,省的拿来拿去麻烦。 将行李放好以后,他悠然自得的翘着二郎腿,打量火车内部,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他发现周围有人拿出香烟开始吞云吐雾,于是他也拿出香烟,给旁边的两个人递了一根过去,自己也点燃抽了起来。 递了烟,便有了交情,徐福贵用手肘碰了碰一旁的人,问道:“火车啥时候出发?” 那人耸耸肩,“谁知道,估计得等半个小时。” 徐福贵喔了一声,又问:“那啥时候能到省城。” “照现在这个时间,怕是得明天早上了。” “明天早上?省城这么远?火车也得开一晚上。” “切,火车的速度又不快,等会儿你就知道了,骑匹马都能追上。” 徐福贵不再多问,将手伸到窗外弹了弹香烟,然后继续吞云吐雾,车厢里一片乌烟瘴气,有几个打扮精致的女性用手帕捂着鼻子,皱着眉头却不敢多说。 这时他才发现,一个车厢里面大部分都是男人,女性寥寥无几。 等的有些无聊,徐福贵悄悄从空间里拿出一本伟人的书籍,捧在手里阅读。 “你也在看这本书?”身旁的人一下来了兴趣。 徐福贵偏过头瞅了他一眼,轻轻点头。 身旁是个年轻人,不到三十岁的样子,个子有些矮,身上穿着白色衬衫,手臂上搭着中山装的外套,手腕上的大银表很显眼,一看便不是普通人。 他伸出手,脸上带着标准的笑容,“重新认识一下,我叫段兴国,这次去省城是去干部学校进修。” 徐福贵合上书,激动的和他握了握手,“伱也是干部学校的?” 段兴国脸上的笑容更加真切,“你也是?这也太巧了,出门就能遇到同学。” 徐福贵又递了一根香烟过去,“我叫徐福贵,福气的福,高贵的贵,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 段兴国调侃的看着他,“普通农民?哈哈哈,这话也就骗骗其他人,能去干部学校的,有谁是普通人?” 徐福贵讪笑一声,他本来就是个普通人,能去干部学校,完全是靠着杜玉枝的关系。 不过话说,有杜玉枝当后台,他确实和普通人不太一样。 随后段兴国知道他已经二十八了后,大吃一惊,“你面相咋看起来比我还年轻,我都二十五了好,以后你就是我徐大哥。” “对了,徐大哥,你打听到学校里是个啥章程不?” 徐福贵摇头,“兴国,我真就是个普通人,老实和你交代,能去干部学校,完全是承了我们县长的人情。” 段兴国一副我很懂的表情,伸出大拇指,“好家伙,县长哇,比我牛,我爹是文昌运输局的局长,这才得到个名额。” 好家伙,这才是正儿八经的公子爷。 接触新兔组织有一段时间,他已经知道运输局局长的地位有多高,掌握着普通人想象不到的权利。 给自家儿子弄一个干部学校的名额,自然是轻轻松松。 当然,云溪县城也有运输局,只不过和人家文昌地区的运输局比起来,相差甚远。 两人似乎比较投缘,聊天很融洽,段兴国显眼是个话痨,对文昌地区的大小事情侃侃而谈。 徐福贵听的很认真,段兴国说了很多倌场上的事情,对他来说有很大帮助。 而且他也有些敬佩段兴国,因为这家伙知道的东西确实不少,特别是关于国际上的大事,简直说的头头是道。 “徐大哥,你们云溪人都长这么高吗?”段兴国看着比他高出一个头的徐福贵,眼神里满是羡慕。 徐福贵掐灭香烟,“那当然不是,可能我小时候吃的比较好,营养能跟上。” 段兴国恍然点头,“原来如此,小时候我们家可惨了,老是饿肚子,怪不得我这么矮。” “哪里矮了?我看其他人也没高到哪里去。” 说话间,半个小时眨眼而过。 随着一阵动次动次的轰鸣声传来,徐福贵明显感觉到火车开始缓慢移动,火车站仿佛在向后移动似的。 不一会儿,速度提了上来,火车站被甩在后面,窗外是一片连绵的水田,还能看到庄稼汉在田地弯腰耕作。 两人相谈甚欢,段兴国问他到了省城有没有住处,他的大伯在省城是一个副局长。 徐福贵婉拒,“我先去学校看看。”、 段兴国没有强求,“行,要是学校不能住人,你就到升平大道来找我,对了,离报道的日子还有几天,我们先去把县城逛个遍。” 徐福贵很高兴的答应下来,既然来到省城,自然得好好看看。 火车匀速的田野间的铁轨上行驶,不知不觉,夜幕降临,徐福贵拿出酥肉给段兴国吃,随后两人轮流睡觉,防止行李被偷 第一百九十三章 到达省城 “兴国,醒醒,快到了。” 熟睡中的段兴国迷迷糊糊醒来,借着朦胧的天色看清是徐福贵,揉了揉眼睛,“徐大哥,快到了?” 徐福贵递了一根香烟过去,“嗯,刚刚检票员说还有半个小时就要到省城了。” “这一觉睡的,腰酸背痛。”段兴国没有接他的烟,而是掏出一个烟盒,打开以后,神秘笑道:“抽我这个,小半根就能提神醒脑。” 盒子里面只有六根烟,大拇指粗细,城黄褐色,与普通香烟有很大不同。 “雪茄?你还有这种好东西?”徐福贵饶有兴趣问道。 段兴国嘿嘿笑了声,“来一根?” 徐福贵没有拒绝,拿出一根雪茄,问他有剪刀没有,段兴国拿出剪刀,剪去一截后,才划燃火柴点燃。 “徐大哥,你不是说自己是普通人嘛,现在普通百姓都会抽雪茄了?”段兴国戏谑看着他。 徐福贵吐出青色烟雾,没有多说话,享受着雪茄的滋味。 “动次动次” 绿皮火车的动静再次变大,窗外是一眼望不到头的连绵水田,火车的速度也在缓慢下降。 又过了几分钟,窗外的水田忽然变成了城市建筑,火车缓缓驶入省城火车站。 “终于到了。” 坐了一夜火车,旅客都很疲惫,火车一停下,他们赶忙去拿行李,然后抢着下车。 徐福贵两人不急,待人走了大半后,这才去头上的隔层拿行李,然后跟着人流走出火车。 省城火车站比文昌的火车站要大许多,光是站台就有好多个,一条条铁轨错综交汇,看的人眼花缭乱。 或许是清晨的原因,火车站里并未瞧见多少人,一眼望过去空旷不已。 徐福贵跟着段兴国来到火车站外面,徐福贵再次吃了一惊。 省城的街道宽敞的简直不像话,起码是云溪县城的三倍,而且地面是青石板路,街边的店铺几乎全是砖瓦房。 尽管是清晨,但街上来往的行人可不少,偶尔还能看到有人骑着自行车,车铃响彻整条街道。 光是一条街道,徐福贵就感觉比徐家村还大,一眼看不到头,不知道整座县城有多大。 “大伯,这是我遇到的同学,也是干部学校的,叫徐福贵,云溪人。” 段兴国来到火车站外面,一个面容慈祥的中年男人在等他。 中年男人和善的对他笑笑,“既然是兴国的同学,那就一起来家里吃顿便饭,找到住处没有?我家有客房,你要是不嫌弃,可以住一段时间。” 心中一股暖流涌起,徐福贵笑着摇头,“不了叔叔,我有住处,下次再来叨扰。” 中年男人点了点头,段兴国和他交代几句,约定好下次见面的时间地点,便坐在他大伯的自行车后面,扬长而去。 徐福贵看着漂亮的自行车远去,心中突然涌起一个想法,他以后也要买一辆自行车。 摇摇头,回到现实,看着陌生的街道和陌生的行人,内心的迷茫感更甚。 现在,该往何处走? 感受着空空的肚子,老规矩,还是先把肚子填饱。 还好火车站附近便有早点铺子,他走进去后,开口要了两个包子,两根油条,一碗白稀饭,一碟小菜。 吃完以后,一边结账一边打听干部学校在哪个方向,面馆老板却说不知道。 干部学校不对社会开放,属于内部消息,面馆老板不知道也正常。 就像以前的徐福贵,连干部学校这个词都没听说过。 走出面馆,又打听了许久,好多人都不知道,最终一个骑着自行车的中年人停下,看着他问道:“你找干部学校干啥?” “我是干部学校的学员。” 中年人将自行车的支架放下来,拍了拍身上中山装的灰尘,走了过来,“你的推荐信呢。” 徐福贵假装在外套内包里摸了摸,实则从空间里拿出推荐书。 中年男人看了看,露出笑容,将推荐书还给他,伸出手,“徐福贵同志,你好,欢迎来到干部学校,我是学校的教导主任,同时也是你们的老师,我叫周为民。” 徐福贵连忙伸出手,“周主任好。” 周为民挥挥手,“咱们缘分不浅,走,我顺便送你去干部学校,第一次来省城?” “对,第一次来省城。” “怪不得,还好今天你遇到我了,不然得找好一阵子,普通百姓基本不知道干部学校。” 周为民的态度很好,徐福贵心中的大石头落下,坐在自行车的后座上,周为民双脚用力一蹬,按响车铃,街道自从出现一条道路,周围行人投过来艳羡的目光。 徐福贵一边和周为民说话,一边打量着繁华的省城,他的记忆力很好,路过的地方大部分都存入他的记忆。 省城很大,周为民骑自行车都花了许久,才来到干部学校的门口。 干部学校同样在省城内,看上去和学校没什么区别,同样是黑色大铁门,操场,砖瓦房的教室,设施要比云溪小学好上许多,很多地方都是装修过的。 周为民将他带到寝室,寝室同样是砖瓦房,推进去一看,靠右墙是一块又宽又长的木板,木板上还用白线划出很多个长方形的格子。 靠左墙则是一排书桌,似乎刚好对应木板上的长方形,房屋里面似乎是上厕所的地方。 经过周为民解释,木板便是睡觉的地方,每个宿舍都是大通铺,每个人有对应的书桌,木板底下放自己的行李。 周为民又说,“既然你是第一个到的,那以后你就是这间宿舍的舍长,新生报道,宿舍关系,宿舍卫生,都要你去协调。” 徐福贵挺直腰板,“保证完成任务。” 周为民摆摆手,“不用这么严肃,这里是学校,虽然也有纪律要求,但主要目的是互相学习,你随便挑一个床铺,行李等会儿收拾,我先带你去报道。” 走出宿舍,周为民为他介绍沿路的建筑,有教室,食堂,操场,甚至还有图书馆,不过里面的图书不多,以后会慢慢添加。 报道完后,周为民又说,“这段时间食堂不会开,吃饭的问题你要自己解决,有问题随时来办公室找我” 第一百九十五章 陈家明的决定 “我想爹了” 有庆低头,带着哭腔说道。 家珍一下怔住了,看着村口蜿蜒的小道,微不可查叹了一口气。 她将有庆抱在怀里,轻轻拍打,“有庆乖呀,你爹过年就回来了。” “过年还有多久?” “不到两个月。” “两个月又是多久?”有庆黑白分明的眼睛里满是疑惑。 家珍笑了,捏了捏他肉嘟嘟的小脸,宠溺道:“等有庆穿上厚衣服了,你爹就回来了。” “那我现在就去穿厚衣服。” 家珍抱住他,“傻孩子,厚衣服要等天气冷了才能穿,不然别人会说你是蠢猪。” 有庆颓然的坐回去,低着头,“爹走的时候我都不知道,都怪姐姐不叫醒我。” “哼,才不怪我,我明明叫你了,你自己醒不来。”院子里的凤霞反驳道。 有庆仰头,“那你不会多叫几声嘛。” “爹让我不要叫你,让你多睡觉,多睡觉才能长高。” 有庆毕竟才两岁,哪里吵得过八岁的凤霞,只能抱着家珍的手,“娘,姐姐吼我。” “略略略,告告告,鸡翘翘,我当官,你吃尿!”凤霞得意道。 “凤霞!” 家珍板着脸,“谁教你说这些话的?” 凤霞双脚并拢站在原地,小声道:“班里的同学都是这么说的。” 家珍语气缓和,走过去蹲下身,“咱们不和他们学,啊,这些话不好听。” 凤霞乖乖点头,家珍摸了摸她的头,拉着两人的手,“走,娘给你们吃桃酥。” 走进屋里,徐母示意有庆过来,心疼道:“我的乖孙还是不高兴?” 家珍不以为意,“小孩子,过两天就没事了。” 徐父轻笑一声,“有庆,你爹有啥好想的,他要是在家,你屁股还得挨板子,现在没人管你,多好。” 有庆仰头,“爹每次都是吓唬我,才不会真打我。” “哈哈哈,我家有庆可真聪明,这么小就知道福贵是吓唬他的,来来来,吃桃酥,翠萍,你别忙活了,来吃桃酥。” 刘翠萍答应一声,拿起桃酥,轻轻咬了一小口,“唉,也不知道福贵哥到省城了没有。” 家珍抿了抿嘴,“应当是到了,唉。” “娘,明天我们去问问玉枝阿姨不就知道了。”凤霞嘴里吃着桃酥,含糊不清道。 “你玉枝阿姨咋会知道。” 徐母也叹了一口气,“唉,也不知道福贵在外面习不习惯,会不会受欺负。” 徐父哼了一声,“他又不是小娃娃,你们操心这么多干啥,翠萍,来顺呢?” “他出去量地去了,说过段日子要开荒,我也不懂他要干啥。” “来顺也忙起来咯,忙点儿好,忙点儿好。” 到中午吃饭的时候,满头大汗的来顺回来了,这段时间他忙的不行。 现在他才知道,支书虽然威风,但也不是好当的,村里的大小事务都得经过他的手。 哪怕谁家有矛盾,别人也会请他去主持公道。 他以前都是看热闹的,现在让他来解决矛盾,他哪里会了?还好陈运生和胡兴旺会帮他出谋划策。 村里的大事更考验人,夜校,开荒,鼓励生育,思想宣传,每件事儿都很急,但他却感觉脑袋一团浆糊。 还好,徐福贵走前给他留下了工作文件,上面咋说,他就咋做就行了。 一天的时间很快过去,晚上吃完饭,家珍给有庆凤霞洗完澡,将他们抱到床上睡着以后,她才自己去洗漱。 洗漱完后,她躺在床上,看着地板上的月光,怎么也无法入睡。 伸手摸了摸空荡荡的床铺,心里怎么也不踏实。 她悠悠叹了一口气,不由自主回忆以前的点点滴滴,过了一会儿脸颊竟然烫的吓人。 不知不觉,她沉沉睡了过去。 第二天是星期一,她和凤霞早早起床洗漱完吃好早饭,来到宅子外面,和村里的小孩汇合。 “家珍,福贵到省城了没有?”牵着牛车的陈运生问道。 家珍摇头,“不知道。” 陈运生也就是随口一问,笑眯眯的看着凤霞,拍了拍旁边的牛车,“凤霞,要不要上来骑牛牛?” 凤霞摇头,脆生生道:“我怕。” “哈哈哈,凤霞骗人,你爹带你骑马的时候你咋不怕?” “因为爹在旁边陪我。”凤霞理所当然道。 说完,凤霞不再看他,蹦蹦跳跳来到大双小双身边,牵着她们的手一起朝县城走去。 来到县城,家珍忙于备课教书,也没多的心思想福贵的事情。 临近中午的时候,陈大娘来到学校,让她和凤霞回陈府吃饭。 带着凤霞来到车府,刚坐在饭桌旁,陈礼平便笑着对凤霞问道:“凤霞,想你爹不?” 凤霞点头,“想,姥爷,你带我去省城好不好?” 陈礼平大笑一声,“好,等姥爷去省城的时候,一定带上凤霞。” 他抬头,“家珍,昨天汽车站的司机来找我,说是福贵已经到文昌地区了,今天怕是已经到省城,他交代让你不要担心。” 家珍这才露出笑容,轻轻点了点头。 “对了,你弟弟已经决定去毛熊了。”陈礼平突然说道。 家珍看着一旁的家明,“真的?” 陈家明用力点头,“对,我觉得姐夫说的没错,胆子放大点儿,去外面闯闯看。” “爹不是让你先娶个媳妇儿回家吗?” 陈家明苦笑,“爹已经给我张罗好了,过两天就办事,要是顺利的话,过完年我就能走。” 家珍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问道:“哪家的姑娘?” 陈家明说是以前洋学堂的同学,家珍听完名字,仔细思索一下,确认自己不认识。 陈礼平说这姑娘他见过,长相不错,主要是性格温柔,一看便是个顾家的,而且知书达理,话里话外都表示满意。 家珍犹豫一下,还是问道:“家明,你自己喜欢不?” 陈家明有些脸红,摸了摸鼻子,“我听爹的。” 那就是喜欢,家珍放下心来,问啥时候办事,要大办还是小半。 陈礼平和家明都想小办,不要张扬,在这个世道,还是低调些为好 第一百九十六章 宿舍四人 十月中旬。 天气变得凉爽许多,尽管偶尔依旧热的满头大汉,但夕阳落山以后,温度会下降许多。 清晨。 万籁俱寂。 干部学校里一片宁静,淡淡雾气盘旋在低空,空中蔓延出一大片鱼鳞状的白云,今天似乎又是一个艳阳晴天。 “沙沙” 一阵铅笔滑在纸上的声音响起,躺在凉席上的徐福贵睁开眼睛,一眼便看见一个身材矮小,皮肤黝黑的青年男子正伏案书写。 “老田,大早上的在写啥?”徐福贵揉去眼角的眼屎,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看着外面亮堂的天气,确实该起床了。 田柱转头,小声道:“我是不是把你吵醒了?” 徐福贵摇头,“没有,这时候本就该起了,你小子是不是背着我偷偷摸摸学习呢?” “老徐说的没错,老田你太不厚道,每天早上都要起来看书。”被窝里的段兴国也附和道。 “坚决抵制这种行为,要学一起学,要玩一起玩,老总说过,不能脱离集体!”段兴国床铺旁边,一个皮肤很白的青年说道。 目前宿舍只有他们四个人,段兴国就不用说了,和他坐一个火车来的。 前两天得知宿舍能够住人以后,第二天兴冲冲搬了进来。 随后第三个来到宿舍的是刚才的白面青年,叫孙知文,他身高中等,和段兴国差不多,但是皮肤白嫩,乍一看还以为是个姑娘。 在这个时代,很少能看到这么清秀的男子,孙知文的家境看起来相当不错,大银表,中山装,甚至还有一辆自行车。 最后来到宿舍的便是那黝黑青年田柱,在几人当中,他是最矮的,皮肤也是最黑的,身上的穿着很窘迫,条件似乎不太好。 几人关系熟络以后,也不称呼彼此的名字,直接老徐老田的叫着。 值得一提的是,徐福贵的岁数在众人当中是最大的,或许是这个原因,其他三人和他说话时都带着一丝敬意。 田柱放下铅笔,歉意看着他们,“不好意思啊,把你们都吵醒了。” “嘿,不把我们当兄弟看是,再和我们这么客气,当心我的拳头。”段兴国翻身起床,扬了扬自己的拳头。 徐福贵起床穿上千层布鞋,走过去看了看,“老田,你在写啥?” 田柱笑了,露出一口大白牙,“给村里写封信,给他们说我到了。” 徐福贵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我咋把这事儿忘了,该去家里写封信的,老段,邮局通云溪县了没有?” 段兴国摇摇头,“好像还没有,只能给文昌地区写。” 徐福贵傻眼,那他咋写信? “你就寄到文昌呗,让文昌的人带到云溪去。”段兴国不以为意。 “写个信这么麻烦?还好我不用写信,有事儿打个电话就行了。”孙知文庆幸道。 徐福贵瞥了他一眼,这小子背景绝对不简单,居然能通过电话联系家里人。 他仔细想了一下段兴国的建议,准备给文昌汽车站写一封信,收件人是代小中。 拜托代小中送到老丈人家里去,再让老丈人交给家珍。 这一来一回,一封信不知道要过多久才能到家珍的手上。 宿舍外面有一个水槽,水槽上面有一排水龙头,这里便是人们平常洗漱的地方,可以刷牙洗脸,也可以洗衣服。 徐福贵刷了个牙,然后用双手捧着冷水洗了个脸,整个人顿时神清气爽。 “老大,来抽烟。”孙知文肩上搭着白色毛巾走出来,随手将整盒香烟递给他。 “哟,又是大前门,孙大公子出门了?”徐福贵调侃了一句,抽了一根后还给他。 孙知文收回香烟,挠了挠后脑勺,“老大,你就会笑话我,我和你们一样,都是普通人。” 孙知文不爱叫他老徐,来的第一天就说过,既然福贵的年龄最大,那就当老田,他们三人再按照年龄排大小。 徐福贵走进宿舍,将漱口杯放在书桌上,嘴里叼着大前门香烟,也不点燃,拿出作业本和钢笔,一时间不知道怎么下笔。 心里有许多想说的,但都知道怎么下笔,挠了挠后脑勺,他干脆先把嘴上的香烟点燃,瞥了一旁的田柱一眼,将自己的香烟拿出来扔在他面前。 田柱一如既往想拒绝,徐福贵直接瞪了他一眼,“还认不认我这个老大?” 田柱这才点燃一根香烟,深深吸了一口,然后憨笑道:“这带把的香烟就是好抽。” 说着,他摸了摸自己口袋里的旱烟,神情黯淡,不好意思拿出来丢人现眼。 徐福贵往一旁的垃圾桶吐了一口口水,“狗屁,带把的香烟劲儿不够,要我说,还是自家种的旱烟更好抽,可惜走的急,没带过来。” 田柱抬起眼皮,小心翼翼从包里拿出一把旱烟,“老大,我这儿有。” “嚯,你小子,藏着好东西不拿出来是?”徐福贵接过旱烟,熟练的卷了一根放在嘴里点燃。 “我也尝尝,好多年没抽过旱烟了。”段兴国也过来卷了一根。 “旱烟?我还没抽过旱烟。”洗漱好的孙知文走进来,见他们在抽旱烟,兴致勃勃的走了过来。 只不过他不会卷旱烟,田柱立马帮他卷了一根。 孙知文抽了一根,立马呛的直咳嗽,但看着田柱期待的眼神,他还是忍着继续抽。 抽完以后,他将自己的大前门香烟放在桌上,“你们要抽烟就自个儿拿,我的烟多的是。” 众人点头,不过谁都没伸手,徐福贵抽完一根旱烟,感觉精神头更足,心里也有了想法,提着钢笔,开始写信: “一别多日,甚是想念,家珍,院子里的桂花盛开了吗?你是否和去年一样,会做桂花糕” 写了开头,徐福贵的钢笔便再没有停过,心里的所思所想全部化成文字,印在作业本上。 他写了很多,将自己离开后的经历详细的写了一遍,其中穿插着自己的感悟,以此对家里人的宽慰,让他们不要担心。 自己在省城过的一切都好,如果有机会,一定要带他们来省城看一看 第一百九十七章 下定心思好好学习 “一切安好,勿忧。” 随着最后一个句号落下,徐福贵将钢笔盖上,吹了一口作业纸,将上面的笔墨快速凝干。 转头看向门外,刺眼的阳关已经射进屋内,不知不觉一个上午的时间便过去了。 一旁的田柱早就写完了家书,手里捧着一本伟人书籍看得津津有味。 “老田,这书是图书馆借来的?” 田柱点头,将书递过来,“老大,你要看吗?” 徐福贵摆头,“我先把自己的书看完。” 田柱很高兴的说道:“图书馆里有好多书,不过有些我看不太懂。” “哦?我看看。” 接过书,徐福贵看了几眼,摇头,他也看不懂。 在几人当中,他的文化水平算是最低的,哪怕是田柱,以前读的书都不少,有一定的理解能力。 他见田柱有自己的读书笔记,便问他能不能借给他看看,田柱很高兴的说道:“老大,你想看就尽管拿去,我写的不好,你可不能笑我。” 徐福贵拿过来看了两眼,惊呼一声,“老田,你这手字和谁学的,咋这么好看?” 段兴国和孙只文也凑了过来,纷纷发出自己的赞叹。 田柱黑脸涌起不明显的红晕,挠了挠后脑勺,努力抑制心中的喜悦。 徐福贵合上笔记本,认真道:“老田,你教我写字呗?” 他一直想把自己的字写好,之前练了几个月,只能让自己的字变得工整清晰,但却远远说不上好看。 田柱点头,“不过我也不知道咋教,老大,要是我没写好你可不要怪我。” 徐福贵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以后你就是我的书法老师,走,我要请老师吃饭!” “走走走,吃饭去。”段兴国和孙知文立马推着田柱出去。 田柱挣扎道:“等等,等等,我还没揣钱。” 徐福贵架着他的胳膊往外走,“揣钱干啥,说了我请客,走走走,来了这么久,还没去国营饭店吃过。” “哈哈哈,老大够意思,居然请我们吃国营饭店。”段兴国和孙知文高兴道。 田柱看着他们,低下头,眼眶不由得红了。 徐福贵最先察觉,碰了碰他的手臂,“老田,你咋了?不会是想家了?” 田柱摇头,“不是,我就是挺不好意思的,天天让你们请客。” 来到省城好几天,他愣是没有花一分钱,每次吃饭都是他们三换着请,然后打着各种名义给他买东西。 他不是傻子,心里看的清楚的很,知道他们是看他困难,在故意帮助他。 他感觉自己的运气很好,刚来到省城,就能遇到这么多好同学。 “害,搁这儿给我玩煽情是,别逼我大嘴巴子扇你啊。”段兴国开玩笑道。 徐福贵搂着他的肩膀,“大家都是兄弟,不计较这些,要是以后我遇到事儿了,你还能假装看不见?” 田柱很认真的拍拍胸脯,“老大,我就是把这条命豁出去也要帮你。” 徐福贵干咳两声,“尽瞎说,你有这份心意就够了,没必要把命搭进去。” 孙知文淡淡点头,“老田,总之一句话,别和我们客气,老总说过,把目光放长远一点儿,你现在觉得跨越不过去的大山,许久以后回头去看,发现只是一块小石头。” 田柱若有所思的点头,“四哥,你懂得可真多。” 孙知文的年龄在四人中最小,但是田柱却不叫四弟,反而叫四哥。 徐福贵好奇问道:“老孙,你说的老总是谁,他咋知道这么多,就像是书上说的哲学家。” 孙知文眼里露出崇拜,“那可是我们新兔最伟大的两个人。” 众人恍然的点点头。 走到校门口,孙知文将自行车推出来,三人坐上去,孙知文的额头冒出几根黑线。 他一个人,要载着三个人走! 但他们三人都不会骑自行车,只能让孙知文载他们。 此时的自行车与后世不一样,很结实,而且很宽敞,四个人都能挤下。 一路上,孙知文吃力的蹬着踏板,咬牙切齿的说道:“回来你们都给我学自行车,麻的累死老子了。” 来到国营饭店,徐福贵没有吝啬,要了三菜一汤,询问他们的意见,还要了一旁白酒。 “干杯!” 四人碰了一下,各自喝了一口,结果孙知文的脸瞬间就红了,他吃了一口菜,摇头晃脑道:“没几天就要开学了,也不知道宿舍其他人啥时候来。” 他们宿舍是大通铺,最多能够住十二个人,目前只有他们四个人,距离开学还有四天的时间。 段兴国拿出烟盒,散了一圈,“最好一个都不来,咱们四个住着多舒服,要是来一个脚臭打呼的,想想都难受。” 孙知文点头,不过他想了想,自己是挨着徐福贵睡的,旁边是田柱,两人都没有坏习惯,而且很照顾别人。 即便其他人有问题,也影响不到他什么。 “也不知道学校里有没有女同志。”段兴国又说了一句,脸上满是期待。 吃着肉喝着酒,他们的话题不知不觉转移到社会大事和国际形势上。 三人侃侃而谈,徐福贵认真的听着,几乎插不上嘴。 社会大事他好歹知道一些,毕竟报纸上有不少,但国际形势涉及到了他的知识盲区。 此刻,他也体会到了田柱内心自卑的感觉,深刻感受到自己与别人的差距。 不行,他也得挤出时间多读书,他也想口若悬可,谈笑间便是国际大事。 他要学习,他也要成为一个文化人! 吃喝中途,服务人员给他们送上一盘花生米,理由是感谢他们照顾国营饭店的生意。 不过徐福贵发现,服务人员的眼神大部分都放在孙知文身上,显然是冲着他去的。 啧啧啧,自己似乎有一个很了不得的室友。 这样的室友,简直给人满满的安全感。 吃饱喝足,从国营饭店走出来,四人分开行事。 段兴国和孙知文说阳光太毒,打算回宿舍看书,徐福贵和田柱则去邮局寄信。 寄完信后,徐福贵打发田柱先回去,他打算去一趟黑市,把一根金条换成人民币。 身上的纸币不多了 第一百九十八章 换了一百块钱 省城的黑市不少,徐福贵特意绕远一点儿,戴上草帽和墨镜,找到一个陌生的黑市。 这些黑市都是段兴国聊天的时候作为谈资说出来的,他恰巧记住了几个。 目前的管理还不严格,黑市存活比较容易,但等到计划经济开始以后,黑市也会迎来严厉打击。 其实目前不仅黑市比较自由,就连社会上的正常交易也容易。 但徐福贵身上的金条毕竟来之不正,去正规的金店交易,害怕被人抓住把柄。 来到黑市,这里和普通的街道看起来并没有什么两样,甚至大部分生意都是正当的。 徐福贵来到一家装潢典雅的古玩店,开门见山问道:“金条收吗?” 站在前台的是一个五十多岁的中年人,闻言饶有兴趣看了他一眼,反问道:“你有多少?” “一根。” 中年人顿时兴趣缺缺,淡淡道:“收,拿出来看看成色。” 徐福贵见他不甚在意的模样,心里松了口气,从兜里拿出一根金条。 中年人瞥了眼,嘀咕道:“还是根小黄鱼。”言语间满是不屑。 徐福贵也不在意,待他称重验了成色以后,听他道:“成色不错,一口价,一百八。” “人民币?” 中年人翻了个白眼,“难不成还是美元?” 徐福贵皱眉,“这也太少了。” 中年砸了一下嘴,“这还少?兄弟,很少和我们这行打交道?你要是想多点儿也成,外面的典当铺子,估计能多给你十多块钱。” 徐福贵仔细想了想,一百八十块钱似乎也不少,要是当村支书的话,差不多得一整年不吃不喝。 干部学校包吃包住,也就出来的时候要花钱,一百八十块能用很久。 但他还是将金条放回兜里,重新在怀里摸了一下,实则从空间里拿出一个青瓷茶杯。 这个青瓷茶杯是以前龙二的,他空间里有不少龙二留下来的花瓶字画这些玩意儿。 他不懂古董,此刻拿出来试试看,如果能换钱的话就更好。 金灿灿的金条实在是舍不得拿给别人。 中年人接过青瓷茶杯看了许久,道了一声“好玩意。”然后眼珠子转了转,说道:“不是什么稀罕玩意儿,伱要是诚信卖,十块钱怎么样?” 徐福贵盯着他,“你看我像是个傻子吗?” 中年人干咳一声,“哈哈,开个玩笑,三十块钱,我最多能出这个价。” 徐福贵拿起青瓷茶杯,转身就走,“我去别人家看看。” “别别别。”中年人连忙拉着他,心疼道:“一百,这茶杯再值钱,也不能比金子还贵?” 徐福贵想了想,点头同意了,他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被坑,但一百块钱他也满意了。 这一百,足够他用许久,说不定从干部学校毕业,这笔钱都还有很多。 拿着十张大团结走出古玩店,他暗暗庆幸,还好自己没有把金条卖给古玩店。 不然实在是太亏了,要是放到后世,一根小黄鱼起码都是一万多块钱,这些金条还是好好留着当徐家的传家宝。 以后真要是缺钱了,就把龙二那些花瓶字画啥的拿出来,能卖钱就给卖了。 他不喜欢古董,钱才是最实在的东西。 将大团结放进空间,他漫步在青石板的街道上,听着嘈杂的吆喝声,嘴里哼着小曲,透过墨镜四处打量。 这个墨镜同样是龙二的,除了明面上的财富外,龙二的东西都被徐家继承了,也算是物归原主。 阳光正毒,徐福贵在路上买了几条香烟和一个温水瓶,快步朝干部学校走去。 “老大,又买了这么多烟?”孙知文瞧见他回来,啧啧说了一句。 “要抽自己拿。” 随后他看着宿舍里新出现的两个人,和他们认识了一下,这两人明显有些约束,说话动作比较拘谨。 “我滴个天娘,学校里没一个女生,我这是进了汉子窝了?”段兴国兴冲冲的跑进来,一副伤心的模样。 正在看书的田柱抬起头,疑惑道:“二哥,我们来学校不是学习培训的吗,为啥要女生?” “你这个木脑袋,我和你说不明白,你难道就不喜欢和女同学说话?你想啊,每天都跟一群男的在一起,不知道有多无趣。” 田柱摇头,“我不会和女同学说话,小草会不高兴?” 此话一出,宿舍的目光顿时汇聚在他身上,齐齐问道:“小草是谁?” 田柱脸颊羞红,但还是说道:“小草是村里苏伯伯的女儿?” “我没问你小草是谁的女儿,你和小草是啥关系?”段兴国问道。 田柱挠了挠后脑勺,“小草说了,等我从干部学校毕业,就让我娶她。” 众人一听,立马起哄的看着他,孙知文问小草长啥样儿,是不是很漂亮。 田柱点点头,“很漂亮,我最喜欢她笑着和我说话。” 他说着自己和小草的故事,一个单纯的农村姑娘仿佛浮现在他们眼前。 “老田,你是真该死啊,这么好的姑娘让你给碰到了,不像我,都是看上了我家老爷子是个局长。”段兴国捏着他的手臂道。 田柱嘿嘿笑了笑,“老大应该也结婚了?” 众人的目光看向徐福贵,他大方点头,“不仅结婚了,娃都有两个了。” 众人一听,顿时有种奇特的感觉,但又说不上这种奇怪的感觉是什么。 孙知文点头,“也是哈,老大都二十八岁了,但我总感觉老大和我们岁数差不多。” 徐福贵摸了摸自己的脸,“我有这么显嫩?” 孙知文点点头,又摇摇头,“也不是显嫩,就是看着年轻,但一看便知道不是个愣头青。” 其余人点点头表示认同,在几人当中,徐福贵显得要成熟许多,说话做事少了几分冲动,也不会大呼小叫,和谁说话都是笑嘻嘻的,态度很好。 徐福贵笑了几声,从床底下拉出柳条箱,打开以后拿出几张黑白照片。 “来,给你们看看我闺女,她叫凤霞,这名字好听?她娘取的,离家的时候,我最舍不得的,就是这丫头” 第一百九十九章 开课 随后几天,干部学校的学生陆陆续续多了起来,大多都是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大部分条件都不错。 徐福贵宿舍也彻底满员,大通铺十二个人,床板被挤得满满当当。 人多以后,关系不可避免有了远近,相应的小团体自然而然形成,或许是徐福贵几人先来几天的原因,在宿舍似乎成了领头的存在。 除了小团体以外,由于宿舍的人来自全省各个地方,生活习惯和性格也不太一样。 都是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他们宿舍头一天便发生了矛盾。 徐福贵本来不太想理会别人的事情,但想到自己是舍长,要是事情闹大了的话,他在学校领导面前不好看,只能出来解决。 解决方式很简单,客观按照对错,随后私下找到他们各自开导,矛盾就这么解决了。 值得一提的是,直到开学以后,学校里都没出现过一个女学员,问了周主任才知道,女子培训的地方和他们不一样,就连名称都不一样。 在一个阴雨连绵的清晨中,学习生活正式开始。 “呼,老大,你说这学校是不是有啥大病,天刚亮起来就让我们跑步,没看见下雨了吗,这是想让我们大家伙儿进医院啊。”段兴国气喘吁吁的说道。 徐福贵气息平稳,作为队伍的领头,速度不快不慢,瞥了他一眼,淡淡道:“跑操的时候不讲话,刚才周老师才强调过。” 段兴国撇撇嘴,动了一下旁边的田柱,“老田,你说老大是不是死脑筋?” “我觉得老大说的没错。”田柱默默道。 段兴国没好气道:“两个死脑筋。” 身后的孙知文调侃道:“二哥,你有本事和周主任干一架呀,揪着他的脖子说老子不跑这个操。” 段兴国翻了个白眼,“我脑子是不聪明,但也不傻,我自己退学了没事儿,别连累了我家老爷子。” 孙知文砸两下嘴,“既然干不过别人,老老实实跑步呗,老总说了,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强健的体魄是做任何事情的前提。” 段兴国张张嘴,梗着脖子道:“说说还不行了,伱们三还是不是兄弟了?” 徐福贵拍了拍他的肩膀,“别逼逼了,周老师看着你呢。” 段兴国抬头看了一眼,操场中间的周为民果然正背负双手看他,吓的他连忙低下头。 跑完操,他们顶着湿漉漉的头发回到宿舍,换衣服,洗漱,然后一起朝食堂走去。 食堂也是新建的,几个窗口放满了馒头包子油条豆浆,看得徐福贵眼都花了。 学校还真是财大气粗,给他们吃的全是精粮,白花花的馒头包子堆的像是小山一样高。 田柱的表情比他更夸张,喉结不断耸动,不可思议的指着窗口,“这些都是的?” “当然,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田柱倒吸一口凉气,眼神里满是复杂,不知道心里在想啥。 “这食堂咋都没个桌子板凳,总不能让我们站着吃?”段兴国大大咧咧的说道。 食堂估计是才建成不久,里面的面积很大,但很空旷,桌子板凳一条都找不到。 徐福贵拍了一下他的脑袋,“就你事儿多,站着不能吃了?” 田柱默默点了一下头,他也觉得二哥的话太多了,哪哪都不满意。 脑袋被打了一下,段兴国也不在意,嘿嘿说道:“我就是嘴欠,没别的意思,咱学校还是挺好的,就是没肉包子。” 说完,他拍了一下自己的嘴巴,讪笑两声,懊悔道:“我这嘴咋就是不过脑子说话。” 徐福贵摇摇头,没说什么,段兴国有时候说话确实不过脑子,但人品其实没问题。 他们来到窗口前排队,遇到几个同宿舍的人,纷纷和徐福贵打了个招呼,张口就是舍长。 徐福贵笑着一一回应,给人如沐春风的感觉。 他的饭量大,一口气拿了五个大包子,三根油条,一碗豆浆。 食堂的包子和后世的不一样,个头十足,约莫有成年人拳头大小,就连食堂的大娘都劝道:“同志,千万不能浪费粮食啊。” 徐福贵拍拍胸脯,“大娘,你就盯着我,我绝对能把这些吃完咯。” 除了徐福贵以外,拿的最多的就是田柱,他本来还不太好意思,但看到老大都拿这么多,于是硬着头皮也拿了不少。 他以前从来没想过,白面馒头居然能把肚子填饱。 众人眼睁睁看着徐福贵将包子油条豆浆全部吃进肚子,不由得竖起了大拇指。 “舍长,怪不得你这么高,原来这么能吃。”新舍友说道。 孙知文见怪不怪道:“你们真以为老大吃饱了?你们信不信他还能再吃两个包子进去?” 徐福贵拍拍肚子,“不敢再吃了,吃个八分饱就成,不然脑子记不住东西。” 众人哈哈大笑,孙知文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差不多了,于是众人朝教室走去。 教室自然是有桌子板凳的,黑板上方悬挂着一副标准的伟人像,众人一进教室,脸上的笑容不自觉收敛起来,神情变得庄重许多。 没过一会儿,穿着中山装,面无表情的周为民夹着一本伟人着作走了进来。 他扫视一眼七十多人的教室,朗声道:“年轻的同志们,你们好!” “老师好!”众人大声回应。 周问民轻轻点头,双手虚按空气,“各位能来到这里,应该都知道,干部学校和外面的普通学校并不一样。” “我们教的东西不一样,管理方式不一样,一切的条令都参照军队,对你们的要求极其严格!” “而我们的目的只有一个,让你们在走出学校后,能成为一个优秀干部,能够为人民服务,成为新兔的栋梁之材!” “丑话先说在前头,如果你们是抱着镀金的想法来到这里,那大可以现在离开,我绝对不允许有人玷污干部学校这四个字!” “大家,听明白了吗?” “听明白了!” “好,你们是干部学校的第一届学生,目前只有四门课程,思想教育课,体能训练课,毛熊语课,以及建设管理课” 第二百章 众人的理想 “而我,就是你们以后的思想教育课老师。” 周为民说完,拿起粉笔,转身在黑板上写出三个龙飞凤舞的大字。 “可能有些人已经认识我,但还是重新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周为民,人如其名,只有一颗为人民服务的真心。” “话不多说,现在我们开始上课,徐福贵,你将课本发给同学们。” 徐福贵愣了一下,站起身,高大的身子立马成了瞩目的焦点。 七十多个同学,他一个人发书要耽误不少时间,于是叫上孙知文四人,一起给同学们发书。 待发完书后,周为民又道:“以后徐福贵就是咱们班的代理班长,协助老师教学,以后如果有想要竞争班长的,以后可以直接提出来,我们民主投票。” 徐福贵抬头看了一眼一副大公无私的周为民,心里拿不准他的想法。 手臂被旁边的孙知文动了动,他小声道:“老大,你和周主任认识?” 徐福贵迟疑道:“也不算,来学校的第一天是他带我来的。” 孙知文竖起一个大拇指,“难怪,老大厉害。” 周为民敲了敲桌子,示意大家安静,然后又在黑板写下两个字——理想! “理想,咱们第一节课来说一说理想,也是让大家明白,我们来学校学习,到底是为了什么?” 闻言,徐福贵也忍不住思考了起来。 他的理想是什么? 自己好像并没有什么理想,一直以来的想法就是让家里人健健康康平平安安,生活无忧吃穿不愁。 这个理想似乎已经完成了,徐家现在的日子比大部分普通人要舒服很多。 那他现在为什么要来干部学校进修呢? 好像是知道干部学校毕业出来有很大好处,也就是为了镀金,将来能有一份好工作。 一念及此,徐福贵虽然有些心虚,但也觉得自己没错。 他并不是什么伟大的人,甚至很多时候很自私,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和家人能过的更好,在顺带的前提下帮助他人。 比如徐家村。 周为民让大家思考了一会儿,随机点名。 一个黑瘦小伙站起来,目光坚定道:“我的理想,就是让新兔成为强国,超过狮子,赶上鹰酱!” 超狮赶鹰,这是新兔这段时间很火的言论,各大报纸都能看见类似的发言。 周为民轻轻点头,“很伟大,但这应该是整个新兔的理想,靠个人是无法实现的,其他人呢?” 有了人打头,其他人逐渐畅所欲言。 他们的理想无一例外都很崇高,动辄便是国家层面,一个个充满激情斗志,欲要比天高。 徐福贵也为这些同窗感到惊讶,内心的紧迫感更甚。 因为他们在谈论自己的理想的时候,总会分析一番,对国家大事,国际大事分析的头头是道。 两相对比,徐福贵的知识显得如此贫瘠。 周为民看到大家的斗志,很高兴的点头,点名道:“徐福贵,你作为班长,也说一说自己的理想。” 徐福贵表面上从容的站起来,用带着云溪方言的普通话道:“我的理想没有其他人的伟大,希望让我的家乡县城每个人都能吃上香喷喷的大米饭,隔三差能吃上一顿肉,一年能添一件新衣裳就足够了。” 说完,全班寂静,徐福贵略带忐忑的坐下去,相对于其他人的高谈阔论,他的理想是如此的朴实无华平平淡淡。 但是周为民却用力鼓起掌来,“好,说得好!这才是一个好干部正确的思想!” “同学们,你们的理想固然没错,但我总感觉太空泛,太好高骛远,给我一种飘在天上的感觉。” “徐同学和你们不一样,他将自己的理想落在了实处,而且处处都是为了人民着想,让老百姓能有更好的生活条件!” “伟人说过,我们要实事求是,走人民群众路线解决问题,我希望大家能谨记这句话。” 众人一听,也鼓起掌来,眼里若有所思。 徐福贵被说的有些脸红,他倒是没想到,自己平平淡淡的理想,居然能得到周为民的大力赞赏。 徐福贵说完后,下一个田柱被点名抽到。 他站起来,紧张的攥着衣角,结结巴巴说道:“我的理想和班长差不多,让村子每个人都吃穿不愁。” 随后是段兴国,他意气风发道:“我的理想,就是大力发展我们新兔的运输行业,造出我们自己的自行车,汽车,甚至是飞机大炮!” 周为民再次用力鼓掌,夸赞他的理想很好,不过实现的难度也很大,以后要自己努力才行。 最后是孙知文,他的声音不大不小,“我的理想,是让新兔文学在你世界上展现出自己的风采,我们五千年的文化绝对是最优秀的。” 一堂课进行的很是激烈,在快要下课的时候,周为民让大家牢记自己的理想,为了新兔复兴而努力。 下课以后,教室里一片嘈杂,同学们在相互交流认识,互相探讨对于各种大事的看法。 徐福贵自然不例外,靠着班长的身份,认识了不少人,不过他很少发表对国际形势的看法,大多数都是静静聆听,吸收养分。 “下节课是啥课?”突然有人问道。 “不知道啊。” “铛铛铛!” 宿管大爷拿着一个铜铃,敲出清脆的上课铃声。 众人闭嘴,端正坐好,不一会儿,一个个子高挑,皮肤白皙,前凸后翘,眼珠碧蓝,顶着一头金色长发的外国女人走了进来。 七十多人的眼珠瞬间瞪大,洋女人穿着棕色皮鞋,长腿裹着紧身牛仔裤,上身一件米黄色的衬衫,打扮格外吸人眼球。 她好像很满意众人的反应,扫视一眼,用略微别扭的普通话说道:“各位同学,你们好,我叫卡戴莎,你们可以叫我卡戴莎老师,负责你们的毛熊语。” 说着,她俏皮的眨了一下眼睛,“对了,我是毛熊人,跟随我的父亲来到新兔,希望以后大家能多多关照。” 话音一落,众人立马卖力的鼓起掌来,眼神中的兴奋都快溢出来了 第二百零一章 外国女人说话都这样? 徐福贵同样好奇的打量卡戴莎老师,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真正的外国人,新奇感很强烈。 不得不说,外国女人和咱们新兔女人就是不一样。 动作大方,穿着大胆,个子比男人还高,头发也是金色的,皮肤白的不像话,让人眼前一亮。 但老实说,他还是更喜欢他们新兔女人的美,并不是说卡戴莎不好看,但是他觉得不耐看。 卡戴莎简单介绍一下后,开始给大家教学,徐福贵拿出钢笔和作业本,皱着眉头认真的听了起来。 目前毛熊和新兔的关系很不错,新兔也在向毛熊学习,所以毛熊语言相当重要。 但不得不说,毛熊语真的很难学,听了半节课,大脑都成了一团浆糊。 特别是卡戴莎教他们弹舌,不仅没学会,弹完以后感觉舌头都不是自己的了。 不过还好,并不是他一个人感到艰难,其他人虽然学的认真,但同样皱着眉头,有些无从下手的感觉。 但让徐福贵感觉意外的是,孙知文学的很轻松,能够牢牢跟紧卡戴莎的步伐。 徐福贵小声问道:“老四,你会毛熊语?” 孙知文摇头,“不是,以前学过一点儿。” “下课教教我。” “行。” 心里松了一口气,他再次集中注意力,将卡戴莎讲的每个内容都记在本子上。 毛熊语对应的发音,他直接用汉字写出来,卡戴莎老师写的所谓音标,他根本就看不懂。 终于,熬到下课,他看着黑板上的天书,感觉脑袋都大了一圈。 卡戴莎放下粉笔,“同学们不用着急,其实毛熊语比中文简单多了,只要能入门,就会简单许多,好了下课,对了,你们班的班长是谁?” 说完,她还不自觉弹了一个舌,惹得大家哑然失笑,用余光偷偷打量她的身材,害羞的脸颊绯红。 徐福贵站起身走过去,“卡戴莎老师,我是班长,我叫徐福贵。” 这时徐福贵才发现卡戴莎是真的高,居然只比他矮小半个脑袋,怕是接近一米八了。 卡戴莎惊讶的看着他,赞叹道:“哇塞,你好高,很少能看到这么高的新兔人。” 说完,她上手摸了摸他的胸膛,惊讶道:“你的肌肉好结实,一直有在健身吗?” 徐福贵皱眉退后两步,“老师,男女授受不亲。” 卡戴莎不在意的大笑两声,“你们新兔男人总是这么害羞,不像我们毛熊男人,他们太粗鲁了。” 说完,她眨了眨眼睛,“我对你很感兴趣,你想和我约会吗?” 徐福贵震惊的瞪大眼睛,难道洋女人都这么开放吗?这种虎狼之词怎么说得出口的? 卡戴莎补充道:“我一般对新兔男人不感兴趣,他们太瘦了,但你不一样,你个子很高,而且肌肉很有力量,我觉得我们有共同语言。” 好,这是馋我身子? 徐福贵果断摇头,“对不起,卡戴莎老师,我已经结婚了,我很爱我的妻子,我的妻子同样很爱我。” 卡戴莎撇了撇嘴,一副被扫兴的模样,“行,开玩笑的,不要当真,你把这些单词抄在黑板上,另外,我不得不说,你们的汉字实在是太难写了。” 徐福贵松了口气,接过她递过来的纸,上面是毛熊最常见的单词,后面有对应的汉语意思。 徐福贵点头答应下来,卡戴莎踩着长靴,扭着屁股离开后,留下一群躁动不安的小伙儿。 “我递个天娘,外国女人都长这个样儿?这特么也太太大了。”回到座位,段兴国咽了口口水,兴奋道。 田柱瞥了他一眼,小声道:“二哥,我们村里发情的狗和你现在差不多。” 段兴国掐着他的脖子,“老田,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 田柱连忙求饶,段兴国这才放过他,然后段兴国搂着徐福贵的肩膀,“老徐,刚才卡戴莎老师给你说啥?” 徐福贵摇头,扬了扬手里的纸,“没说啥,老师让我把单词抄在黑板上,你们谁粉笔字写的好?” “老田呀,他子写的这么好,粉笔字肯定也不差。”孙知文说道。 田柱抬起头,窘迫道:“我没写过粉笔字。” 徐福贵将纸递给他,“没事儿,就当帮我忙了。” 田柱这才点头,那张纸朝讲台走去,拿着粉笔认真的写了起来。 不得不说,这小子写字是真好看,哪怕是粉笔字,适应了站着写字以后,写出来的字同样让人赏心悦目。 上午只有两节课,最后一节课是所谓的自习。 徐福贵一开始不知道自习是啥意思,后来听孙知文解释,才知道是自己学习。 他想了想,干脆将黑板上的毛熊单词全部强行记忆,还好,他的记忆里确实不错,死记硬背对他来说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 黑板上的毛熊单词背完以后,他又将周为民发的伟人书籍看了一遍。 中午吃饭,他们拿上各自的饭碗,结群朝食堂走去。 徐福贵拿着的是一个银色的铝制饭盒,在洋货铺买的,花了他不少钱,大部分人用的都是这种铝制饭盒。 食堂的饭菜还算不错,虽然没有肉,但是放的有猪肉,混着米饭吃特别香。 吃完午饭,午休以后,下午继续上课。 第一节是体能训练课,老师让大家跑步锻炼身体,随后便是自由活动。 “老大,老田,打球去啊,学校居然有篮球。”段兴国兴冲冲的跑过来,手里拿着一个棕色皮球。 徐福贵不好意思的闹闹后脑勺,“我不会打篮球。” 在这之前,他甚至都不知道篮球这个东西,刚来学校他还好奇操场上的四个架子是什么东西。 田柱同样道:“我也不会打篮球。” “害,这有啥,很简单,我们教你。” 他们班会打篮球的并不多,段兴国和孙知文算是两个,徐福贵和田柱跟着他们打,其他人也慢慢加入进来。 老实说,他并没感觉篮球有什么好玩的,不就是在规则范围内,把篮球投进篮筐里吗。 不过为了融入团体,他还是耐着性子和他们一起 第二百零二章 充实的日子 体能训练课后,最后一节课是建设管理课。 老实说,徐福贵觉得这门课的作用才是最大的,因为这门课是教你成为一名合格的管理者和领导者。 学校里的作息很规律,徐福贵很快适应了学校生活的节奏,每天将自己的时间安排的满满的。 天亮起床跑操,然后回宿舍洗漱,去食堂是早饭。 上午是固定的思想教育课和毛熊语课,下午则是建设管理课,一个星期会有三次体能训练课,其余时间是空闲时间。 空闲时间徐福贵也没浪费,要么是和田柱学习练字,要么是向孙知文请教毛熊语,图书室对他来说也是一个经常光顾的地方。 干部学校还有一个值得称道的地方,那就是学校是通电了的,晚上宿舍还有电灯,他可以安安阿静静看书,直到熄灯。 在充实的日子里,他就像是一块干瘪的海绵,源源不断吸收着养分。 一个月悄然过去。 农历十一月份,气温骤降,街上已经看不到短袖短裤,行人无一例外包裹的严严实实。 青石板的街道上,徐福贵哈出一口冷气,裹了裹身上的外套,心里想着该把柳条箱里的棉衣拿出来披上了。 今天不是艳阳天,也没有下雨,天空被一层白云包裹,天色有些昏暗。 风很大,凛冽寒风打在他的脸上,又从他的脖子里灌进去,让他又打了个冷颤,加快脚步朝干部学校走去。 回到学校,和宿管大爷打了个招呼,他敲响木门,孙知文将木门打开,用字正腔圆的普通话说道:“老大,回来了?” 徐福贵钻进宿舍,将木门关上,用带着云溪方言的普通话点头,“回来了,这天气古怪的紧,前几天还热的不行,咋突然这么冷了。” 半个月前,学校接到上面来的通知,全国推行普通话,于是全部学生都开始说普通话。 还好徐福贵以前跟着杜玉枝学过一段时间,虽然不太标准,至少听的明白。 孙知文给他递了一根烟,“老大,你普通话说的越来越好了。” 徐福贵愣了一下,笑道:“是吗。” 他自己倒是没怎么发现,不过平时他有在学习孙知文说话。 点燃香烟,他坐在床沿,感受到屁股一片冰凉,立马站了起来,看着床上铺着的凉席,拍了拍自己的脑袋。 将凉席裹起来放在床底下,从柳条箱里拿出床单铺上去,又换了一床厚被子,这才舒服许多。 脱掉布鞋,他半躺在床上,脑袋靠着后面贴着报纸的墙壁,从怀里拿出书信,小心翼翼的拆开。 “老大,嫂子又给你写信了?”田柱羡慕道。 徐福贵轻轻点头,展开书信看了起来。 没看几眼,他的嘴角便忍不住露出笑容。 家里的生活很平静,家珍说的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大部分都是凤霞和有庆说了什么做了什么。 书信最后,家珍提到,家明这几日会结婚,在家里小办一场。 他将书信放在空间里,没想到家明这小子动作这么快,不声不响就要结婚了。 结完婚,留下种子后,便会出国去毛熊学习西医。 徐福贵突然想到卡戴莎是毛熊人,说不定可以问问她,咨询一些毛熊的事情。 距离中午吃饭还有一段时间,他拿出一根香烟叼在嘴里,也不点燃,拿出一本毛熊书看了起来。 干部学校并不是每天都要学习,一个星期有一天的休息时间,也就是星期天。 今天正好是星期天,段兴国提议出去吃一顿,顺便逛一逛省城。 “我就不去了,在宿舍看书挺好的。”田柱捧着书说道。 段兴国一把抢过他手里的书,“老田,书是看不完的,俗话说得好,读万卷书,还要行万里路,书呆子是要不得。” 孙知文认同点头,“老总说过,理论与实践结合,闭门造车是不可取的,我们要出去多走多看。” 田柱眼神犹豫,徐福贵搂着他的肩膀,“扭扭捏捏,莫不成是个娘们?” 三人都知道田柱在担心什么,但在众人看来,些许饭钱,根本不算什么。 他们平时出去也不会买什么东西,为了照顾田柱,都是去一些知名但不用花钱的地方。 来到校门口,段兴国和孙知文各自推了一辆自行车出来。 在孙知文的强烈要求下,他们三人也学会了骑自行车,随后段兴国便托关系买了一辆。 他还记得段兴国推着自行车回来那副得意的模样,仰着头说这辆自行车是伦敦货,国内根本就没有。 徐福贵打趣问他,“伱不是说要让新兔的运输行业做大做强吗,咋去支持外国的自行车?” 段兴国涨红了脸,嘴硬说他是为了研究外国的技术,以后生产出自己的自行车来。 段兴国载着田柱,孙知文载着徐福贵,四人一边抽烟,一边汇入了街道上的人流。 找到一家老字号饭店,点了三菜一汤,还要了一瓶白酒,四人便高高兴兴吃了起来。 吃饱喝足,徐福贵打了个饱嗝,突然想起了什么,说道:“对了,我昨天去周主任办公室的时候,听说最近要组织一场考试,检验我们的学习成果。” “什么?要考试,考个求头的考,我们才来多久?”段兴国立马抱怨,他一听到考试两个字就发憷。 “学校让我们白吃白住,还让我们学习文化,肯定不想养闲人,考试很有必要。”田柱十分认同。 段兴国苦着脸,“老田,你倒是说的轻松,平时就你学的最用功,当然不怕考试。” 田柱反驳道:“二哥,这话你可说错了,最用功的是老大,他平时中午都不休息,一直在看书。” 孙知文点头,“就是,老大真的是废寝忘食,怪不得周主任和卡戴莎老师老师夸他。” 徐福贵挤眉弄眼的看着他们,“我这叫笨鸟先飞,底子本来就没你们好。” 段兴国仰天兴叹,“我也不能玩儿了,考不过你们三,我还考不过其他人吗?走,回宿舍看书!” “你不出去逛了?” “不去” 第二百零三章 考试 第二天是周一,周为民刚走上讲台,便宣布明天要考试,众人顿时哀嚎遍野。 这也太突然了,完全没有准备的时间,他们甚至都不知道考试内容是什么。 周为民没有理会众人的抱怨,继续道:“倌府给学校投入这么大的资源,我们也要拿出自己的成果,同志们,混吃等死是要不得的。” “我事先声明,每次考试都会纳入对你们的考核中,甚至会影响你们的毕业评价和工作分配。” “那些一心混日子的人,考试一定会把他找出来,倒时候别逼我直接把你劝退,我不管伱背后站着是谁!” “好了,现在我们继续上课,上次讲到了马克思” 这节课,同学们格外认真,腰板挺的笔直,教室里沙沙声不断。 下课以后,更是有好多人问别人看笔记,其中问徐福贵的是最多的。 徐福贵没有拒绝,只是嘱咐他们不要把笔记本给弄坏了。 第二节是卡戴莎老师的毛熊课,尽管天气很冷,卡戴莎老师依旧打扮的很性感。 长腿裹着深蓝色牛仔书,小腿被棕色皮靴包裹,金色头发上戴着一个蓝色的贝雷帽,上身披着一件白色的羊毛衫,看的同学们眼睛都直了。 “上课!”卡戴莎用毛熊语说道。 “起立!”徐福贵率先站起来,同样用的是毛熊语。 “老师好!” “同学们好,请坐。” 段兴国刚坐下,便迫不及待举手,“卡戴莎老师,请问明天的考试内容是什么?” 卡戴莎笑着看了他一眼,直接道:“由于同学们学习毛熊语的时间不长,所以这次的考试内容很简单,大部分都是翻译单词和句子,大家不用担心,只要是平常上课认真听讲,相信大家都能考出一个好成绩。” 段兴国嘀咕道:“你这说了和没说一样。” “好了,我们继续上课,这节课我们不教新的内容,带着大家复习一下。” 众人的态度依旧十分认真,哪怕是下课,几乎也没人出去,全部在临时抱佛脚。 下课后,徐福贵朝讲台走去,卡戴莎用碧蓝的眼睛看着他,“徐福贵同学,你是来找老师约会的吗?” 徐福贵汗颜,“老师,你还是这么喜欢开玩笑。” 卡戴莎捂嘴笑了几声,“那你找我有什么事,考试题目我不能透露的哟,除非你答应和我约会。” 说着,她苦恼道:“生活实在是太无趣了。” 徐福贵说了一下家明的事情,问她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 “哦?学西医吗?我想想,好像我有个亲戚就在医院做事,我回去问问我的爸爸。”卡戴莎稍微思考了一下说道。 徐福贵感激的看着她,“老师,您实在是太好了。” 他只是打听一下毛熊国的基本情况,没想到卡戴莎老师居然直接给他安排好。 卡戴莎不在意的笑笑,“凭着新兔和毛熊的友谊,我也应该帮你,我们毛熊是很欢迎你们的,如果有机会,我也希望你去毛熊看一看,和你们新兔很不一样。” 徐福贵看着她,深以为然的点头,“的确很不一样。” 光是在卡戴莎老师身上,他就能看出毛熊国和他们新兔之间的差异。 这个差异,不光是种族和长相的差异,文化差异更是无比巨大。 卡戴莎老师的性格和说话方式,实在是一言难尽。 中午放学,徐福贵拿着铝皮饭盒,来到食堂打了满满一盒饭一盒菜,看上去起码是别人的两倍。 一开始食堂的大娘不愿意给他打这么多,说他浪费食物。 后来亲眼见他吃完两个人的饭量后,这才记住了他。 而且徐福贵逢人就是笑脸,打饭的时候总是会和他们闲聊几句,一来二去关系熟络以后,徐福贵的饭菜又多又好。 比如食堂每个星期会吃一次肉,每次徐福贵饭盒里的肉明显要比别人多很多。 拿着饭盒回到宿舍,坐在书桌前,一边吃饭,一边拿出毛熊语单词记忆。 这些单词实际上早已熟记于心,但一想到明天要考试,总想复习一下,好让自己心安。 吃完饭,徐福贵走到宿舍外面,站在一棵高大的榕树下,点燃香烟,深深吸了一口,吐出一大口青色烟雾。 不知道什么时候,空中下起了蒙蒙细雨,茂密的榕树将细雨挡下,他看着空无一人的操场,心想今天居然没人打球,估计都在埋头复习。 家珍现在在干什么呢?星期一要上课,估计和凤霞在老丈人屋里,刚吃完饭在休息。 也不知道凤霞想自己没有,有庆在家里会不会闹着无聊,爹娘和根叔的身子骨还是否硬朗。 弹了弹烟灰,徐福贵突然发现自己有些想家了,他似乎离家很长一段时间了一样。 可实际上,他来到干部学校才一个多月。 “福贵。”一道声音从后面传来,转身一看,是披着军绿色大衣的宿管大爷。 徐福贵喊了一声,随手摸出一根香烟递过去,大爷摆摆手拒绝,示意了一下手里的烟枪,“还是这玩意儿带劲。” 徐福贵说道:“还是少抽点儿烟,这玩意儿对身子没好处。” 宿管大爷没好气的横了他一眼,“瞎说,我抽了一辈子,也没见出啥事儿。” 聊了一会儿,待香烟燃烧殆尽,大爷说道:“等会儿叫几个人和我去拉煤炭,天气冷了,要把水烧热一点儿。” “好嘞。” 第二天,考试如约而至。 徐福贵一开始还挺紧张,但当卷子发下来的时候,他却平静下来。 卷子全是作业纸,上面的题目全是手写的,他们学校可没有打印机这种稀罕玩意儿。 做题还算顺利,大部分题在他的笔记上都有,只需要按照脑海中记忆的东西写出来就成。 最简单的是毛熊语,全部都是单词和句子,要么就是中文翻译毛熊语,要么就是毛熊语翻译中文。 最难的事建设管理考试,几乎全是开放题,让同学们自己发散思维。 其中一道题是如何有效进行扫盲运动,快速提高人民文化。 徐福贵仔细想了想,参照前世记忆,写下了简体字的想法 第二百零四章 突然到来的周为民 上午考了思想教育和毛熊语,下午考了建设管理,所有考试全部完成。 学校没让大家继续上课,而是让大家自由安排时间。 空中铺着一层又一层的阴云,绵绵细雨凝结成长线在空中落下,寒风凛冽。 段兴国缩了缩脖子,“狗日的天气,本来能打篮球的,对了,桌子用毛熊语咋说来着?” 田柱回答他,段兴国立马苦着脸,“靠,我写成板凳了,还有思想教育倒数第二题” 几人乐此不疲对答案,徐福贵同样竖起耳朵听了起来,发现自己和大部分人的答案都相同,应该考的还不错,不枉费他一个多月来废寝忘食。 “思想教育和毛熊语的成绩大家应该都差不多,拉开差距的应该是建设管理。”孙知文说道。 田柱苦恼的点头,“我也觉得,建设管理全是开放题,也不知道标准答案。” 段兴国很自信的笑了笑,“我觉得还挺简单的,不用费脑子记,我的分应该不低。” 徐福贵拿起他的手腕看了看时间,起身朝外面走去。 “老徐,你到哪儿去?”段兴国在后面问道。 “去图书馆。” 段兴国骂了一句,“你特娘的就不能歇一歇?考完试不得放松一下?” “放松个屁,狮子和鹰酱可不会放松,想要超狮赶鹰,怎么敢休息?” 田柱提步追上去,“老大,等等我。” 孙知文戏谑看了段兴国一眼,也朝图书室走过去。 段兴国挠了挠后脑勺,见班里其他人都在说笑,甚至还有人在玩骰子和纸牌。 他摸了摸怀里的纸牌,本来也是想拉着他们玩玩的,没想到他们三人考完试就往图书室跑。 “兴国,过来搞两把?”玩纸牌的几人招呼着他。 段兴国摆摆手,鄙夷的看着他们,“老总说过,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我要去图书室了。” 说完,他径直离开,留下面面相觑的众人。 不一会儿,教室里嘈杂的声音少了许多,多了不少伏案学习的人。 图书室不像后世,可以用一栋大楼来作为图书馆,干部学校的图书室只是一个教室而已,外面挂着图书室的牌子。 里面放着五个书架,但实际上只有两个书架上有书,段兴国进去的时候,徐福贵他们拿着钢笔和笔记本,已经在认真看了。 段兴国叹了一口气,他怎么了就交了这三个朋友,本来说来干部学校镀个金,没成想被他们带着真要学习。 心里抱怨想着,他的动作却很诚实,拿出之前没读完的书,很快进入读书状态。 约莫半个小时后,他看的眼睛微酸,正想休息片刻,抬头看着徐福贵三人还在看,而且徐福贵已经换了一本书,笔记本上满满都是笔记。 他内心一紧,扔掉休息的想法,继续埋头,生怕被他们甩在身后。 不知不觉,天色暗了下来,直到视线变得昏暗后,徐福贵才回过神来,看向窗外,才发现天已经黑了。 他将桌上的书合上,伸了个懒腰,看着满满当当的笔记,心中充满收获的喜悦。 读书,特别是能够读懂书,真的是一件令人享受的事情。 “别看了,走,吃饭去。”徐福贵敲了敲桌子。 “嗯?天黑了?”段兴国茫然道,显然还没从学习的状态中出来。 四人将书放回原位,徐福贵拿出钥匙,将图书室的门关上,这里的钥匙一直由他保管。 来到食堂,将两个饭盒打满饭,回到宿舍,电灯已经被打开了。 电灯只有一个,散发出橘黄的灯光,光线不好,但是能勉强照明。 宿舍里一片吵闹声,好几人盘坐在床上打牌,有几个人坐在书桌前学习,还有人在睡觉,各自不耽误。 “班长,来玩儿两把?”有人喊道。 徐福贵笑着回道:“我不会玩牌。” “害,简单的很,我们带着玩两把就会了。” 徐福贵摆手,这辈子他同样不会碰这玩意儿,哪怕是和朋友玩玩,“你们玩,我吃完饭还想洗个澡。” 刚吃完饭,他提着木桶,来到开水房打水,没成想由于时间太晚,里面的热水已经所剩无几,而且也不暖和。 “福贵,跑哪儿玩去了,这么晚了,热水早用完了。”宿管大爷拿着手电筒,灯光照在他身上。 徐福贵说他去图书馆了,宿管大爷满意的点头,“这个理由不错,别和那些打牌的兔崽子学,一个个的不学好。” “过来,我自己烧的有热水,你下次早点儿来打热水,我可不是每天都烧得有热水。” “或者你要是真没时间,就提前给老头子我打个招呼,我先把热水给你打在温水瓶里。” 宿管大爷絮絮叨叨的说着,将自己锅里的热水全部倒进他的木桶里,徐福贵心里暖暖的,认真道谢。 回到宿舍,徐福贵快速洗完澡,穿着一条裤衩便出来,感受着周围的冷气,感冒想穿上衣裳。 段兴国咬牙切齿道:“老大,把你的肌肉分给我。” 其他人同样羡慕点头。 尽管不是第一次看到徐福贵的肌肉,但每次他们都羡慕的直咬牙。 徐福贵的肌肉并不爆炸,反而充满了线条美,如同古希腊雕塑一样。 随着这一个多月跑步打篮球,他的肌肉线条也越发明显。 徐福贵得意的笑了笑,还特意做了几个展示肌肉的动作,高高鼓起的肱二头肌毫不怀疑能一拳打死人。 “不行了,太冷了。” 徐福贵将宿舍的木门关紧,赶紧将衣服裤子套在身上,遮住了完全的肌肉。 正准备上床看报纸的时候,宿舍木门却突然被敲响,他最靠近木门,打开一眼,愣了一下,问道:“周主任?” 这么晚了,周为民咋突然来了,难不成是来查寝的? 宿舍的人看到门口的动静,打牌的人赶忙将铺盖拉过来遮掩,惴惴不安的看着周为民。 周为民完全没关注他们,看着徐福贵说道:“还没睡?正好,起来和我走一趟。” 徐福贵掀开被子起身,“主任,走哪里去” 第二百零五章 名垂青史? 下着雨的夜色,漆黑如墨,走出宿舍,伸手不见五指。 夜雨淅淅沥沥,似乎下大了许多,寒风打在他的脸上,忍不住打了个寒颤,天气越来越冷了。 这种天气,就应该缩在被窝里,安安心心的睡觉。 一路跟着打着手电筒的周为民来到办公室,他惊讶发现建设管理老师同样在办公室里,手里拿着一张试卷。 走进一看,试卷正是自己的。 老师看到他后,和蔼的点头,亲热喊道:“福贵,坐,这么晚还叫你过来,我和老周实在是等不及了。” 徐福贵腰板挺的笔直,坐在板凳上,略带忐忑问道:“老师,发生啥事儿了?” 周为民大笑一声,拍了拍他的肩膀,“放心,不是找你来问罪的,放轻松。” 建设管理老师讲他的试卷放在桌子上,指着其中一道题,“这道题是你自己想出来的?” 徐福贵探头看了看,正是那道扫盲运动,提高人民文化素质的那道题。 于是他点点头,“没错,是我想出来的。” “你是怎么想出来的?” 徐福贵挠了挠后脑勺,“怎么想出来的?也不是老师你们笑话,其实以前我上过私塾,当时没认真学,特别不喜欢写字。” “因为我觉得这些字太难写了,经常记不住这个字的部首,所以就想能不能把这些字变得简单一些。” 周为民又拍了拍他的肩膀,“福贵,你这家伙还真是歪打正着,我们觉得这是个非常好,且具有可行性的想法,你再详细和我们说说你的看法。” 徐福贵琢磨了一下言辞,根据前世记忆说了一下简体字的相关事情。 但实际上他也没说出个一二三来,毕竟他只是会写简体字,对于简体字的渊源了解的并不多。 周为民问道:“福贵,那你觉得我们现在的文字该如何简化,有没有一个对应的章程和依据?” 徐福贵为难的看着他,“主任,我也不是研究语言的,让我说出个章程和依据,这” “福贵,你不要小看了这个事情,狮子鹰酱,甚至樱花国他们为什么能欺负我们,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的人民素质高,很看重教育。” “虽然我们憎恨他们,但是我们同样要学习他们优秀的地方,我们也要大力提高人民的文化,培养我们自己的人才。” “你说的没错,现在的字太难写,教育起来难度大,所以简体字是一个很伟大的想法,对新兔来说有很大的意义。” “当然,我们要是真能把简体字搞出来,对你个人来说,也将名垂青史。” 徐福贵呼吸不由变得有些急促,名垂青史?他这样的小人物居然也能和这种事发生关联? 可到底是活了两辈子的人,他很快冷静下来,实事求是道:“主任,让我简化汉字没问题,但具体的章程和依据,我一时半会儿找不出来,需要时间研究。” 简化汉字嘛,拿着一本字典,按照前世的记忆,将每个繁体字用简体字写出来就成。 但为什么能简化成这个样子,他真的一无所知,当时上夜校的时候,老师也没讲这个,只是让我们死记硬背。 周为民皱着眉头,“这怕是不行,文字这种东西可开不了玩笑,光有结果不成,过程不能缺少。” 说完,他眉头皱的更深,眼睁睁看着一笔功绩在眼前却不能得到,简直比杀了他还难受。 徐福贵用无辜的眼神看着他,他确实不懂语言,这能有什么办法? 他虽然也眼热这个成绩,但自己有几斤几两他是知道的,别到时候把方案交上去,但是说不出个一二三,怕是会批评他弄虚作假,甚至是抄袭。 风险与机遇是并存的,除非他有真本事。 所以徐福贵看的很开,他总是这么安于现状,对现在的生活相当满足。 就像他上一世,怎么都不可能想到,自己居然能到干部学校进修,以后能成为一名干部,一辈子端着铁饭碗。 哦不,应当是金饭碗。 周为民手指敲击桌子,绞尽脑汁思考怎么解决。 他问建设管理的老师,“老张,你知不知道懂语言的人?” 张老师翻了个白眼,“你觉得在打仗的年代,谁会去研究语言,研究军事的人才倒是不少。” 说着,张老师眼睛突然一亮,说道:“适之先生不是对语言很有研究吗,或许我们可以看一看他的书。” 周为民拍了一下大腿,“老张,你这脑袋就是好使,我咋就没想适之先生?他可是大文学家!我想想,他的书不难找,省文化馆里面应该有,我明天就去借。” 徐福贵一脸茫然的看着他们,“适之先生是谁?” 周为民恨铁不成钢的看着他,“适之先生你都不知道?胡适先生呀,你上过私塾,应当是知道的。” 徐福贵尴尬的笑了笑,他的文化底子几乎为零,肚里里的墨水全都是来了干部学校才喝进去的。 胡适?他真不知道有这号人物。 周为民给他介绍了一下适之先生的生平,他是历史家,文学家,哲学家,有三十多个博士学位,还是北大校长,着作很多,在当时乃是扛鼎人物。 徐福贵听的心潮澎湃,虽然有很多他似懂非懂,但听的莫名觉厉。 总是,胡适先生是一个很厉害的人,对汉语有很深的研究,说不定可以从他的着作里面找到简化汉字的依据。 有了解决办法,周为民高兴的来回转圈,突然发现时间不早,连忙让他回宿舍休息,还把手电筒借给了他。 简化汉字不是一两天的功夫,以后慢慢研究。 回到宿舍,灯已经关了,不时有呼噜声回响,徐福贵轻手轻脚躺下,没想到孙知文三人没睡觉都在等他,问他发生了什么事。 徐福贵没有隐瞒,将简化汉字的事情交代出来,并邀请他们一起帮自己,成绩同样算他们一份。 孙知文三人大吃一惊,心中不仅刮目相看,同时对他的大方感到感动。 毕竟简化汉字的方案一旦通过,他们的名字会随着方案一起报上去 第两百零六章 爹不回来了 “呼呼” 夹杂着雨丝的寒风游走在云溪县城的大街小巷,路上的行人纷纷裹紧身上的棉服,压低帽子,快步行走。 天气阴沉沉的,不见丝毫阳光倾斜而下,路边有小摊小贩开始售卖鞭炮,吆喝声不绝于耳。 相较于之前,云溪县城又热闹了不少,一副欣欣向荣的景象。 云溪小学。 家珍带着淡淡的笑容,坐在讲台上,看着下方奋笔疾书进行期末考试的孩子们,心中的思绪早已飞出了窗外。 不知道什么时候,一道铃声响起,她才恍然回过神,站起来让大家停笔,她亲自下去将卷子收上来。 “凤霞,你先在教室玩会儿,娘去德育办公室放卷子。” 说完,家珍径直朝教育办走去,将整理好的卷子放在桌上,见学校没有其他安排,她便回了教室,给这群激动的孩子们布置寒假作业。 她布置寒假作业不算多,甚至可以说很少,主要内容是背书,毕竟有些孩子连纸笔都舍不得买。 宣布放假的消息后,这群孩子立马嗷嗷冲了出去,路过讲台的时候无不挥着手说陈老师再见。 感受着这群孩子的热情,家珍含笑看着他们,温柔的和他们道别。 将所有学生送走以后,凤霞这才有机会凑上去。 家珍蹲下去,将她的围巾戴好,温声道:“冷不冷?” 凤霞今天穿着一件大红色的棉服,戴着一个白色的羊毛毡帽,脖子上围着一条红色围巾,就连手套也是红色的,看上去分外喜庆。 凤霞摇头,抱着她的胳膊,刚说一句话,便哈出一口冷气,“娘,爹是不是要回来了?” 说完,似乎是怕家珍不明白,补充道:“你不是说等我放假了,爹就回来了吗?” 家珍愣了一下,捏了捏她红扑扑的小脸,“你这丫头,这些话你咋记得清清楚楚?” 凤霞歪头,脆生生道:“难不成娘是骗我的?” 家珍摸了摸她的头,“娘可没说你爹一定会回来。” “哼,娘骗人,我要爹!我要爹!” 说着,凤霞已经带上了哭腔,家珍连忙安慰,“你爹肯定会回来的,过年了,谁都会回家。” 凤霞低头,“可我现在就想爹回来,我好久都没看到爹了。” 家珍牵着她的手,“走,我们去看看你爹写信来没有。” 凤霞一听,直接跑了起来,拉着家珍的手往前冲,家珍连忙叫她慢点儿。 刚走出教室,迎面便吹来一股寒风,哈出的全是冷气,家珍身上穿的是上好的棉服,但即便如此,依旧被冻的脖子一缩。 两人在石板路上走着,有不少人认识家珍,热情的喊着陈老师。 家珍含笑回应,基本都能叫出名字,她记忆力一向很好。 “娘,你看他好可怜。”转过一个街口,凤霞突然顿住脚步,指着前方说道。 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一个卖糖葫芦的人正大声吆喝。 家珍不解的看着她,“他怎么可怜了?” 凤霞用清澈明亮的大眼睛看着她,“你看,他拿着这么多糖葫芦,又没人给他买,肯定很累,天还这么冷。” 家珍轻轻敲了一下她的额头,“你这丫头,想吃糖葫芦就直说,每次都得拐弯抹角。” 凤霞一板正经,道:“我不爱吃糖葫芦,我就是想帮他,爹说过,在外面要与人行善,能帮的就帮一把。” 家珍似笑非笑的看着她,“真不爱吃糖葫芦,那娘可就走了。” 凤霞连忙抱着她的腿,嬉笑道:“娘,其实偶尔吃一串也挺好吃的。” “偶尔吃一串?我记得你三天还是四天前才吃过。” 话虽如此,家珍还是走过去,买了两串糖葫芦,一串给凤霞,一串拿回家给有庆。 “娘,你也吃。”凤霞掀开糖纸,将第一个糖葫芦递过去。 家珍伸嘴咬了一个,牵着她的手继续往前走去,含糊不清道:“凤霞,你得少吃些糖,要是把牙牙吃坏了,爹就不疼你了。” 凤霞遗传了徐福贵,生了一口漂亮的白牙,每次咧嘴笑的时候,别人都会夸上一句。 当然,家珍的牙齿同样很好看,两排牙齿整整齐齐,笑起来很温和。 凤霞哼了一声,“爹最疼的就是我了。” 一路来到陈府,敲门,陈大娘将厚重大门打开,高兴的喊了一声家珍凤霞,连忙让他们进去。 “姥爷!” 走进堂屋,凤霞立马迈着两条腿跑了过去,两条羊角辫摇摇晃晃。 “呵呵,凤霞,冻着了,快来烤火。”陈礼平笑呵呵的说道,他面前不远处放着一个火盆。 堂屋四周透风的地方用屏风挡着,所以比外面要热乎许多。 “凤霞放假了?在这里多陪姥爷几天好不好?” 凤霞是个小机灵鬼,“我听娘的,对了姥爷,我爹写信来没有?” 徐福贵每隔十天半月就会写一次信来,信件从省城发到文昌汽车站,然后拜托代小中取信件,回到云溪县城的时候,送到陈府来。 所以每次家珍都是来问陈礼平,她自己给福贵写信也是如此,先拿给陈礼平,由陈礼平转交给代小中,代小中再从文昌地区寄到省城。 或许,等日后邮局开通省城到云溪县城的道路后,写信会方便许多。 “哈哈,成天就念叨你爹。”眼见凤霞不断摇晃自己的手臂,陈礼平无奈道:“写了写了,呐,你自己拿去看。” 凤霞接过信封,迫不及待看了起来,刚打开,她便惊讶道:“爹写的字又变好看了,比凤霞写的字都好看。” 说完,她一个字一个字读了起来,她在学习上很有天赋,哪怕才二年级,但识字量已经不少。 信中大部分字她都会,个别字就算不会,也不影响理解句子意思。 一封信看了大半,凤霞突然哇的一声哭了出来,红扑扑的小脸瞬间出现两道泪痕。 家珍问她怎么了,她担心是不是福贵在省城出事了,凤霞却说:“爹说他不回来!” 陈礼平眼睛一瞪,“这小子不会是被省城的花花世界迷住了眼,不想回来了?” “爹,福贵才不是这样的人。” 说着,家珍接过书信,自己看了起来 第二百零七章 弟妹苏玉 信中内容不算少,家珍先是快速浏览一遍,然后苦笑不得的敲了一下凤霞的额头,“你从哪儿看出爹不回来了?” 凤霞委屈的捂着额头,“爹在信里说了,他被什么周主任留在学校,要进行什么简体字研究,不知道能什么时候回来。” “娘,周主任是谁?简体字又是什么,我都不知道爹在说什么。”她仰头问道。 家珍摇头,说了声不知道。 周主任她倒是知道,是福贵学校的教导主任,至于简体字,福贵虽然给他解释过,但毕竟是书信,她看的一知半解。 反正就只是知道是个非常有价值的方案,如果能成功,有很大意义。 家珍坐在太师椅上,一只手放在火盆前吸收热量,另一只手拿着书信,一个字一个字看了起来。 刚刚听到凤霞说爹不回来了,她吓了一跳,通篇都是浏览的,没仔细看。 “你爹的字确实好看了不少。”家珍轻轻笑着说道。 书信的篇幅不短,大多都是在讲述干部学校的生活,以及询问家里的情况。 凤霞凑过来,指着那几个长线条符号,“娘,爹是在画画吗?画的好难看。” 家珍哑然失笑,指着那一连串符号,“这是毛熊语。” “毛熊语就是毛熊人说的话,我们是新兔人,所以我们说的是汉语,懂了吗?” 凤霞摇头,“不懂,毛熊人是什么人。” 家珍无奈摇头,“等以后你长大就懂了。” 凤霞也没过于纠结,问道:“那爹说的是什么意思?” 家珍摇头,他也不知道,福贵并没有直接说出毛熊语句的翻译,只不过在之前的书信里,似乎看到过类似的符号。 她决定回去以后,将所有书信找出来,看能不能找出这些毛熊单词,将这句话给翻译出来。 仔细看完书信,家珍小心翼翼放在口袋里,看着火盆里烧的通红的木炭,心情不由有些惆怅。 徐福贵在信中说了,其实干部学校也是这两天放假,但是他和另外三个朋友被留下了,专心研究胡适先生的着作,希望早日专研出简体字。 她是知道胡适先生的,是一个很有才的人,没想到自己那个以前肚子里没一点儿墨水的丈夫,现在都开始学习胡适先生了。 只不过,不知道福贵能啥时候回来。 过年总是要回来的? 她不确定的想道,不管有再大的事情,也不能耽误过年,毕竟一年才过一次年。 “家珍,福贵说啥时候回来没有?”陈礼平问道。 他对福贵的态度发生了很明显的变化,刚才哪怕是生气,也只是说这小子,而不是像以前一样,一口一个畜生。 实话实说,陈礼平最近的日子还算滋润,走出去很得别人尊重。 和别人聊天的时候,周围人都在夸赞自己有个好女婿,他便知道,自己这是借了福贵的光。 家珍摇头,“不知道,福贵没说,可能过年要回来,不知道。” 陈礼平轻轻点头,“没在外面乱搞就好,那伱和凤霞多住几天,凤霞好不容易放假,让她开开心心玩几天。” 家珍摇头,“总不能把有庆一个人扔在家里?” “那就把有庆一起带过来。” 家珍转移话题,四处看了看,“家明跑哪里去了?” 陈礼平不以为意道:“带着小玉不知道去哪里玩了。” 家珍笑道:“爹,你现在都不管家明了?” 陈礼平轻轻哼了一声,“我管他做甚,这小子对米行也不上心,还不如趁早给我生个大胖孙子出来。” “此后,他想要出国学医也好,想要去米行做事也罢,随他,我懒得操心。” 说着,他半是玩笑半是认真道:“要是这臭小子真烂泥扶上墙,也生不出来个大胖小子,我陈家的家业呀,就给凤霞和有庆。” 家珍翻了个白眼,“爹,你现在越来越喜欢开玩笑了。” 看了看旁边吃着点心的凤霞,她将茶水端过去,让她喝了一口,然后给她擦了擦嘴角。 此时还是上午,家珍也没着急离开,一直待到中午吃饭。 临吃饭前,陈家明和苏玉才算是从外面回来。 陈家明满面红光,面相没变,但就是感觉成熟了不少,身上穿着大氅,一副公子爷的打扮,眼神大半落在一旁的苏玉上。 苏玉微微低头,这是一个很内敛的姑娘,长相很清丽,平时不爱说话,总是默默做事。 回到府里,看着陈礼平家珍都已经坐在饭桌旁,她立刻感到有些窘迫。 陈礼平对陈家明冷哼一声,转头笑道:“小玉,过来坐下吃饭,今天去哪儿玩了?臭小子没欺负你?” 苏玉摇头,说没有,家明待她很好,然后轻轻的过来坐下,看着家珍温和亲切的笑容,她心里也放松不少,然后努力模范家珍的坐姿仪态。 在陈家之所以压力大,就是他们刻入骨子的礼仪让她觉得高不可攀,平时生怕做错,让他们丢脸。 家珍看出她的拘束,安慰道:“小玉,怎么舒服怎么来,我们陈家没这么多规矩。” 陈礼平大笑一声,“家珍说的没错,现在早就不讲究过去那一套了,你看凤霞,我们从来都没教她她什么。” 凤霞听到自己的名字,抬头看了一眼,见没人理会自己,便低头继续啃着香喷喷的鸡腿。 苏玉看了一眼凤霞,发自内心笑了笑,不自觉拿出手帕帮她擦了擦嘴角,心里想着自己能不能生出这么漂亮的闺女。 老实说,即便凤霞没学过专门的仪态,但是在家珍的影响下,凤霞与同龄的孩子也能明显看出不一样,看起来落落大方,一看便不是从普通家庭出来的。 “大家吃饭。”陈礼平发话,众人这才动筷。 桌上的饭菜一如既往的丰盛,陈家明不断给苏玉夹菜,不时还说两声悄悄话。 家珍无声笑了笑,心中也为弟弟感到高兴,也为父亲的眼光而惊喜,苏玉这种性格,确实很讨人喜欢。 吃完中午饭,凤霞便带着凤霞离开,先是去中药馆给徐母买中药,然后买了一些桃酥点心,这才和凤霞走出县城 第二百零八章 快过年了 一个黑色大火盆放在地板上,火盆里燃烧着通红的木炭,散发出滚滚热量,驱散了空气中的寒冷。 为了防止高温将地板烧坏,火盆下方还特意垫了四块方正的石头。 宿舍内,窗户紧闭,房门关牢,灯光也被挪移了位置,从正中央转移到了火盆上方。 火盆周围,四个穿着厚厚棉服的人拿着钢笔,捧着书和笔记本,沉默无声,只有沙沙的书写声。 偶尔会有一个人悄然起身,去撒泡尿蹲个坑,回来的时候顺便添几块木炭进火盆,然后继续钻研。 孙知文感觉才没学一会儿,抬起手腕看了一眼,惊讶道:“十二点了。” 其他三人一听,脸上都带着一丝茫然,“十二点了吗?” 花落,他们的肚子咕咕响了几声,饥饿感汹涌澎湃的涌上来。 徐福贵放下书,伸了个懒腰,“走,去吃饭,吃完后好好休息休息。” 段兴国放下手,将写字的右手放在火盆上烤了烤,“这简直不是人干的事儿,适之先生也太牛了,怎么想得出这么多东西,我连学都学不明白。” 孙知文揉了揉太阳穴,放松道:“确实牛,不过挺有意思的。” 田柱则是拿起徐福贵的笔记本,“老大,这是你今天上午写出来的简体字吗?” 徐福贵嗯了一声,在这段研究时间里,他每天都会写出几个简体字,如此也不显得太突兀。 段兴国和孙知文凑过来看了看,“简体字确实少了很多笔画,写起来更容易,就是不知道老祖宗会不会从坟里爬出来打死我们。” 徐福贵讪笑一声,“应当不会,我们又不是不要汉字。” 三人摇摇头,叹了一口气。 说实话,让他们学习胡适先生的语言学,只要给他们时间,还是能学会的。 但是简化汉字这种事情,就算学会了胡适先生的语言学,他们也做不来这种事。 几乎所有的简体字都是徐福贵写出来的,他们很难给出自己的建议,而且也不知道简化汉字是否正确,心里都不太踏实。 他们只能在徐福贵写出简体字后,逆推一下根据,相当于是有了结果反推过程。 徐福贵了解他们的想法,不止一次的说道:“试一试又没后果,大不了就当白忙活了呗。” 休息片刻,几人确定火盆不会烧到宿舍,各自拿出毡帽戴在脑袋上,拿出围巾手套,全副武装走出宿舍。 “呼,呼” 刚打开木门,凛冽寒风便灌了进来,像是冷刀子一般刮咋他们脸上。 今天一如既往是个阴天,没有下雨,空中遍布白色云层,没有下雪。 省城和云溪县城一样,冬天很少有下雪的时候,但不代表不冷。 南方的冷,是渗进骨子里的,似乎穿再多的衣服都没用,走出房屋,依旧冷的人缩脖子。 屋里没有取暖的设施,只能靠火盆传递出来的热量取暖。 几人缩着脖子,快步朝学校外面走去。 偌大的干部学校空无一人,地面掉着许多落叶,不少地方还长出一层杂草,看起来莫名有些萧瑟。 其他同学都已经回家了,食堂自然关闭,他们四人想要吃饭,必须到学校外面去吃。 还好,周为民说了,伙食费同样是学校出,他自己打的报告,自己批的条子。 不仅如此,周为民经常会来看望他们,和他们一起讨论,很关心简化汉字的进度。 因为他们这个方案已经报到省里了,得到省里的领导关注,最好尽快拿出成绩。 来到学校外面,随便走进一家面馆,点了好几个菜,几人坐在长条板凳上等了起来。 面馆可不止卖面,同样会卖一些家常菜的小炒。 “今天是啥日子?”段兴国突然问道,这段时间全副心思搞研究去了,对时间已经失去了概率,只知道狗日的天气越来越冷了。 田柱将赤裸的双手插进旧棉服的兜里,哈出一口冷气,不假思索道:“腊月二十四了。”他一直都记着日子。 “腊月二十四了。”段兴国恍惚道,看向外面热闹的街道,突然间感受到浓浓的年味。 行人穿着臃肿的棉服,身边还牵着孩子,脸上带着久违的笑容,不时还能听到几声鞭炮炸响的声音,各种新年点心吆喝的声音不绝于耳。 “快要过年了。”孙知文悠悠说道。 田柱眼里满是思念,“是啊,快要过年了,这几天村里估计都在杀猪,肯定很热闹。” 段兴国情绪难得低落,闷闷问道:“周主任啥时候让我们回家过年?我家老爷子要是没见着我,万一给我生个弟弟咋办?” 此话一出,沉闷的氛围顿时被打破,众人哈哈大笑起来。 “这有啥好笑的,我是家里的独苗,家里的东西,迟早不都是我的?万一再有个弟弟出来给我分家产咋办?难道你们就不怕?” 孙知文耸耸肩,“我也是家里的独苗,但我对家产什么的不感兴趣。” 段兴国瞥了瞥嘴,看向徐福贵,“老大你呢。” “我?我也是独苗,不过我家的家产早就让我败光了,现在得我自己打拼。” 众人眼睛一亮,“细说。” 徐福贵摆摆手,“以后慢慢说,老田,伱呢,你应该不是独苗?” 田柱正往手心里哈冷气,闻言一怔,笑着说道:“我应该不算独苗,不过我爹娘死的早,我是吃百家饭长大的,读书的钱也是村里凑给我的。” 说着,他坚定道:“所以我一定要读出个名堂,让村里人都过上好日子。” 徐福贵拍了拍他的肩膀,看着他冻的通红的双手和脸颊,又看了看他单薄破旧的棉服,和他们坐在一起显得格格不入,脸上的笑容却又融洽无比。 他们不是没想过送田柱冬天的衣物,但这小子油盐不进,平时吃饭抽烟就罢了,在这种事情上却怎么都不同意。 聊着天,饭菜终于端了上来,饥肠辘辘的四人立马狼吞虎咽起来。 肚子里有了东西以后,似乎天气也不似刚才那么寒冷。 回到学校,段兴国提议说打打篮球放松一下,于是他们两两组队打了起来。 “老大,你篮球也学的太快了。”段兴国看着将自己突破而过的徐福贵,无语道 第二百零九章 一口羊肉一口酒 听到段兴国说话,孙知文用看妖孽的眼神看着徐福贵,“老大,你以前是不是打过篮球?” 徐福贵摆摆手,“认识你们之前,我连篮球是个啥都不知道。” 田柱却是习以为常,“老大学东西本来就快。” 别说篮球了,就说练字,徐福贵写的字肉眼可见越来越好,虽说现在还赶不上他,但他相信这只是个时间问题。 还有毛熊语,本来基础最好的是孙知文,但现在徐福贵大有后来居上的感觉,不仅记住的毛熊单词多,甚至开始训练毛熊的口音。 这就是以前老师常夸的脑袋好用,学什么都很容易。 篮球打了一个多小时,浑身出了一点儿薄汗,回到宿舍,他们用帕子擦了一下汗水,将火盆重新烧燃,然后回到各自床上,开始休息。 一个上午的脑力运动加上一个多小时的体力运动,他们三人脑袋刚沾到枕头,便沉沉睡了过去。 徐福贵依旧精力充沛,完全没有一点儿睡意,但他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什么都不去想,不知不觉同样睡了过去。 他做了一个梦,梦里凤霞和有庆不断的叫他爹,声音清脆响亮,一直在耳边回响,他还看见了家珍,家珍笑盈盈的看着他,温声喊着福贵。 除了家珍以外,他还看看了拄着拐杖的徐父、徐母以及长根,来顺和翠萍出现在了梦中。 一觉醒来,他发现自己才睡了半个小时,再想入睡,却怎么也睡不着,心中不由有些惆怅。 他也想家了。 感受到宿舍的气温变低,他翻身起床,从麻布口袋里夹出十多块木炭放进火盆里,不一会儿,火盆再次散发出红色光芒,周围的寒冷再次被挤压出去。 田柱第二个醒来,醒来看到徐福贵躺在床上看书,小声问道:“老大,你没睡觉?” 徐福贵同样小声回应:“睡了一会儿,睡醒了。” 田柱内心瞬间感到一种紧迫感,老大已经这么优秀了,居然比他还要努力,自己怎么睡得着的? 他轻轻掀开被子穿好棉服,见老大没有研究胡适先生的书籍,于是他也拿起一本毛熊书籍,回到床上认真读了起来。 又是一会儿,段兴国和孙知文先后醒来,看到他们在看书,立马抱怨道:“伱们两还给不给人活路了,就不能让我们休息休息?” 徐福贵不解道:“你们继续睡呀,今天下午不用学,总得给你们休息的时间。” 说着,他扬了扬手里的书,“我也没看胡适先生的书,毛熊作家写的,就是看着玩玩。” 没错,对他来说,看这种书是休息,毕竟不是为了看书而看书,单纯的感受文字带来的愉悦。 段兴国翻了个大大的白眼,懒得理会他,重新躺回去,将被子拉起来盖住脑袋。 刚盖上,就听见孙知文说道:“老大,卡戴莎老师借给你的毛熊字典在不在,借我看看。” 段兴国一把掀开被子,无奈的看了他们一眼,起身撒了一泡尿,然后随手拿了一本没有读完的书,坐在书桌前读了起来。 徐福贵还能听到他嘀咕道:“不就是比谁努力吗,我晚上都不睡了,悄悄学死你们,特别是老大,一定要把第一给你抢了!” 徐福贵哑然失笑,摇摇头,继续看手里的书。 除了上次突然的考核以外,放假之前同样进行了期末考试,考试内容更多,难度更大。 不过两次考试,徐福贵都是第一,孙知文第二,田柱第三,段兴国第四。 所以很奇特的一个现象,他们四人包揽了前几名,特别是前三名,拉了后面的人很多分。 段兴国虽然分数差他们不少,但依旧能占据第四名。 所以段兴国表面不说,内心还是很感谢他们,不然按照他一开始的心思,别说第四名了,不时倒数第四名就不错了。 他还将自己第四名的奖状给压在了柳条箱的箱底,准备带回家给老头子好好瞧瞧。 宿舍再次陷入安静,只剩下翻页的书声。 临近晚上的时候,周为民突然敲响木门,徐福贵打开木门,他手里提着两大包东西。 “主任,你这是慰问我们来了?”段兴国一听动静,抬头看了一眼,立马开了个玩笑。 周为民笑着指了指他,“没错,我就是来慰问你们,这段时间我知道你们很辛苦,今晚请你们涮羊肉吃。” “喔,主任真好!” 众人先是欢呼一声,然后有人问道:“可是涮锅呢,我们宿舍啥都没有呀。” 徐福贵说道:“宿管大爷屋里有涮锅,他临走前把钥匙给我了。”周为民应该也是想到这一茬了。 “老大,我和你去拿。”田柱主动请缨。 两人来到宿管大爷的房屋,将涮锅抬了过来,然后众人就在宿舍收拾起来。 忙完以后,周为民像是变戏法一样,居然还拿了三瓶烧酒,一包花生米出来,挑挑眉看着他们,“怎么样,能不能喝完?” 段兴国扑过去,很明显的咽了口口水,“周主任,你就是我亲爹,你咋知道我想喝酒了?” “滚!” 周为民笑骂一句,招呼众人拉板凳坐下,倒酒的倒酒,下羊肉的下羊肉。 煤炭熊熊燃烧,高温将乳白骨汤煮沸,骨汤里还飘着红色的油辣子。 随着羊肉下锅,一股浓郁的肉香充斥在宿舍里面,让人止不住的咽口水。 花生米倒进两个盘子里,众人先碰了一杯,一口辛辣的烧酒涌进口腔,火辣辣的感觉一直延伸到胃里。 四五秒后,浑身突然热了起来,骨汤的热气同时升腾起来,他们顺势脱掉了棉服,露出里面的线织毛衣。 羊肉涮好以后,配上辣子酱,一口羊肉,一口烧酒,偶尔来一颗花生米,这滋味,美的不像话。 不一会儿,众人满脸通红,不知道是酒熏的,还是火盆烤的。 周为民打了个酒嗝儿,“对了,这不是快过年了嘛,简体字的事先放一放,回家过年是大事,走之前,记得把门锁了,福贵,钥匙都在你身上” 第二百一十章 田柱回家 入夜。 夜色漆黑如墨,伸手不见五指,静寂无声,仿佛整个世界都关机了一般。 寒风在省城的大街小巷穿梭,家家户户房门紧闭,偶尔会有一声火车的轰鸣从火车站传来,宣示着省城的存在。 干部学校,宿舍也陷入安静,残局被收拾干净,燃烧着通红木炭的火盆被重新放在宿舍中间。 除了木炭的味道外,空气中隐隐约约还能闻到一股淡淡的酒味儿。 宿舍很安静,安静的有些不正常。 在黑暗中睁着眼睛的徐福贵突然听到旁边的孙知文小声问道:“老大,你睡了没有?” 徐福贵轻声说没有。 接着,段兴国也嚷嚷道:“你们都没睡啊。” 说着,好似还拍了一下田柱,“老四,你也别装了,我知道你没睡,呼噜都没打一个。” 田柱不好意思道:“我睡觉打呼噜吗?我怎么不知道?” 段兴国切了一声,“打呼噜的人才不知道自己打呼噜。” “二哥,那你打不打呼噜?”孙知文的语气有些调侃。 段兴国信誓旦旦的说道:“我肯定不会打呼噜,从来都没人说过我打呼噜。” 说完以后,没得到孙知文的回应,他将手伸出温暖的被窝,推了一下孙知文,“老三,你说话啊,我打不打呼噜?” “废话,打的比谁都大声。”孙知文在黑暗中翻了个白眼,不过没人看见。 “老三,你指定是哄我。”段兴国嘴硬道。 孙知文翻了个身,懒得再和他多说。 田柱悄然起身,往火盆里添了不少木炭,反正这些木炭也不需要他们花钱,一律学校报销。 回到床上,他幽幽问道:“你们打算啥时候回家?” 段兴国不假思索道:“当然明天就回去,我娘怕是想死我了。” 孙知文的语气似乎有些不那么情愿,想了想道:“可能后天,反正过年前赶回去就行了,我家也不远。” 段兴国闻言顿时来了兴趣,“老三,细说,和家里人有啥矛盾?” 孙知文摇头,“没有矛盾,老大,你打算啥时候回去?” 徐福贵语气轻松,“后天回去,明天出去给家里人买点儿东西带回去。” 段兴国啊了一声,“那我也后天回去,老大,你要买啥,我明天和你一起去看看。” 徐福贵嗯了一声,“老三,明天借你自行车用用。” 孙知文表示他尽管用。 “老四,你啥时候回去?”徐福贵心里一动,问道。 田柱回道:“我没啥好买的,明天就回去。” “上午还是下午?” “下午,上午估计买不到车票。” 田柱的就在省城周边的一个村子,听他说可以坐一段汽车,具体住在哪里他们不清楚。 段兴国感叹一声,“唉,时间过的可真快,真要回家了,还有点儿舍不得你们。” 孙知文认真点头,“确实,感觉学校比家里舒服很多。” “老大,你们啥时候回学校?”田柱问道。 徐福贵想也不想的说道:“当然是开学再回来,离家这么久,可不得好好休息休息。” “老大,你自己说的哈,在家可不许偷偷学习,大家要玩一起玩。” 这一聊,便是大半宿,外面的寒风变大,猛烈得撞击宿舍的门窗,发出砰砰砰的声音。 不知不觉,四人沉沉睡了过去。 第二天,徐福贵和段兴国起了个大早,骑着自行车出了校门,孙知文随后也出门,不知道到哪儿去了。 两人来到市场,清晨的行人不多,但店铺大多都开着。 徐福贵没有目的,看到好看的好玩的好吃的便掏钱买了下来,段兴国虽然也想买,但摸摸兜里的钱,还是压下了念头。 他现在没当家,身上的钱得省着点儿用。 来到卖衣服的地方,徐福贵看见有军大衣,大手一挥直接给家里所有人都买了一件。 军大衣可不便宜,特别是现在新兔的工业还没开始改造发展,棉花也不多,一件军大衣得十多块钱! 一个月的工资才能买一件军大衣。 将军大衣买下来,加上其他的开销,身上的钱居然花了个七七八八。 路过上次当青瓷茶杯的地方,他找了个上厕所的理由,走进去又当了一些钱。 这次他当的是银元,这玩意儿现在依旧值钱,出来的时候,空间里多了两百块钱。 正想招呼段兴国继续逛的时候,徐福贵突然想到什么,折身回到店里,又买了两件男士军大衣,另外还买了好几幅手套和围巾。 围巾手套同样是给家里人买的,颜色分别是红色和黑色。 段兴国看着他手上多出来的军大衣,不解问道:“老大,你这又是给谁买的?” “给我老丈人买了一件,还有老四。” 段兴国心里一动,眼珠子转了转,跑进店里,买了一件女士军大衣,“那我给小草买一件。” 逛了整整一个上午,回到学校的时候,碰到孙知文,他手上同样提着一个包裹。 等他们回到宿舍,发现宿舍被收拾的干干净净,地板一尘不染,书桌整整齐齐。 三人看了一眼,没有多说,问道:“老四,收拾好了?” 田柱脚边放着两个麻布口袋,憨厚的点点头,眼神里带着喜悦。 徐福贵伸手提了提,“嚯,好家伙,真够重的,装了啥。” 段兴国狐疑看着他,“不会装的全是。” 田柱不好意思的挠挠后脑勺,没有说话。 田柱一会儿就要走,趁着他去上厕所的时候,徐福贵赶忙打开他的包裹,将军大衣手套围巾给他塞进去,段兴国打开另外一个包裹。 “我日,你们两动作真快。”孙知文爆了一句粗口,连忙将自己给田柱买的保暖物品塞进去。 “你特娘的轻点儿,别把口袋塞爆了。” 在田柱出来前,他们总算将军大衣塞了进去。 “走,老四,我们送你去车站。” 田柱嗯了一声,随后三人提着他的包裹,率先走了出去,田柱愣了一下,无奈的跟上去。 一路上,田柱都没有拿回包裹的机会,直到来到车站,汽车驶来,三人才把包裹还给他。 田柱拎着包裹准备上车,一入手,重量便感觉不对,转头一看,徐福贵三人站的远远的,嬉笑着给他挥手 第二百一十一章 启程回家 田柱刚想把包裹放下来看看里面有什么,便听见司机不耐烦的催促道:“走不走,别耽误其他同志的时间。” 田柱没办法,再次看了他们一眼,提着麻布口袋坐上汽车,不出所料,售票员十分嫌弃的看着他,“带着这么多东西,我是不是应该多收你几分钱。” 田柱讨好的笑了一声,没有开腔,这些售票员和司机态度一向如此,他早就习惯了。 “到哪儿?”售票员翻了个白眼问道。 田柱说了个地名,小心翼翼拿出零钱,数好车钱递给她,然后在后面找了个位置坐下。 刚坐下,他打开包裹,崭新的军大衣便展露眼前。 仔细看了看,一件男士绿色军大衣,一件女士绿色军大衣,以及配套的围巾手套,除此以外,有一双黄胶鞋,一床厚被子,还有另外的手套和围巾。 他不是没有见识的人,听同学说过军大衣的价格,此时心里又是感动又是羞愧,视线不知不觉模糊,眼眶红了一片。 另一边,送走田柱后,三人轻松的缩着脖子,双手抱胸,漫步在省城的青石板街道上。 “老大,现在我们干啥?”段兴国打了个哈欠,哈出一大口雾气。 徐福贵给他们递过去两根烟,自己也点燃一根,抽了一口说道:“随便逛逛,对了,我们先去把车票买了。” “行。” “老三,你啥时候回去?” “你们都走了,我一个人在宿舍也找不到事儿干,明天回去。” 来到火车站,段兴国直接通过内部工作人员,要了两张卧票,他得意的扬着车票,“我爹的关系还挺好用,明天可以躺着睡了。” 离开火车站,徐福贵在路上又买了不少回家的礼物,看的两人咂舌不已。 平时徐福贵不怎么花钱,但一旦花钱,简直如流水一般。 徐福贵无奈,他买的很多礼物都不是给家里人带的,很多熟人朋友都带的有一份。 比如杜玉枝钟守正,他们两对自己这么好,从省城回去,总得表示一下自己的心意。 还有国营饭店的陆银才,汽车司机代小中,总之多买点儿回去总没错。 晚上由孙知文请客,说是给他们践行,地点选在一处偏僻的酒楼,一看档次便不低。 孙知文似乎是这里的常客,服务员态度很好,将他们引到一个包厢里。 包厢的装潢偏向古雅,实木的红色桌椅,周围的架子上放着古董花瓶绿植,墙壁上单独挂着一副伟人像。 “孙少爷,今天又让伱破费了。”段兴国打量着酒楼的环境,开着玩笑说道。 孙知文不在意的摆摆手,“我在这儿吃饭不花钱,想吃什么自己点。” 两人也不客气,逮着好吃的就是一顿点,白酒自然也少不了。 很快,美食端上桌,三人也饿了,大口大口吃了起来,也不讲究什么餐桌礼仪。 吃到一半,段兴国问道:“老大,你准备啥时候来学校,到时候我们一起坐火车呗。” “就开学前一天。” “好。” 吃饱喝足,徐福贵突然想到孙知文见多识广,便问道:“老三,你知不知道省城有没有姓陈的大领导?” 孙知文仔细回想一下,“省城没有,不过京城倒是有几个,怎么?你认识?” 徐福贵琢磨了一下语言,将陈同志的外貌气质描述了一下,他心里实在好奇的紧。 孙知文听完后,苦笑看着他,“老大,你这样说我咋知道是谁,我家没你们想的那么厉害,只能说在省城有点儿关系。” 徐福贵也不失望,反正知不知道对他没什么影响,陈同志的层次离他实在是太远了,估计一辈子都不会有接触的机会。 回到宿舍,徐福贵先是去教室,图书室看了一圈,确认门窗都锁紧以后,这才回到宿舍,开始收拾东西。 他的两个柳条箱只装了自己买的东西,其余要带回去的他悄悄放在了空间里面。 其实如果段兴国不和他一起回去,他连柳条箱都不用带,直接放在空间里就行了。 收拾好半天,天色又黑了下来,懒得洗脚,布鞋一脱,直接钻进了被窝。 一想到明天就要回家,徐福贵居然兴奋的有些睡不着觉,心里回想着家里人的画面,心中越发思念。 第二天,他和段兴国又起了一个大早。 孙知文同样起了个大早,将他们送到火车站。 “老三,你没往我箱子里塞东西?”段兴国假装一本正经的说道。 孙知文无语的看着他,“你狗日的啥啥都不缺,老子是缺心眼了才会给你买东西。” “嘿嘿,谁说我不缺了,我就缺个女人。” “就你这怂样儿,哪个缺心眼的能看上你。” 打趣中,火车悠长的轰鸣声再次传来,绿皮火车喷出一大团白色烟雾,稳稳当当停在站台前。 “走了。” 徐福贵和孙知文挥挥手,提着两个柳条箱,汇流进人群,轻车熟路上了绿皮车,完全看不出第一次坐火车来省城的茫然和不知所措。 待看不见徐福贵和段兴国的身影后,孙知文这才转身离开,回到宿舍,开始收拾自己的行李,准备骑着自行车回家。 他的家就在城内,骑自行车值需要十多分钟的时间便能回家。 火车里一如既往的人多,不过由于两人是卧票,所以不用跟其他人抢位置,径直来到最前面的车厢。 这就是卧票吗? 与其他车厢确实不一样。 徐福贵打量了一下,卧铺车厢的空间更宽大,环境更安静,人也少了许多,座位也变成了床铺。 他坐了坐,床铺很硬,被子也比较薄,不过有的盖就不错了,他不打算脱掉身上的军大衣。 别说,这军大衣还真暖和,衣服下摆一直垂到膝盖的位置,浑身暖和的不像话。 将行李放好,找了个靠窗的床铺躺下,拿出刚才在路上买的包子油条吃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火车开始行走,速度由慢变快,窗外的景色逐渐从砖瓦街道变成一望无际的田野。 徐福贵看着这些农田,心里一片亲切,一颗心早就飞回云溪县城 第二百一十二章 嚎啕大哭的凤霞有庆 腊月二十八。 “嗷” 一道惨烈的猪叫声响彻徐家村,猪叫持续了一分多钟,才渐渐消失。 陈运生抽出滴血的杀猪刀,看着躺在案板上奄奄一息的大黑猪,脸上露出一丝笑容,抬起头,“多谢大家伙儿,松了,这畜生翻不起风浪了。” 来顺往旁边吐了一口口水,先是用热水洗了个手,然后点燃一根香烟叼在嘴里,咂舌道:“啧啧,你这头大黑猪,我看起码不会低于两百五十斤。” 陈运生嘿嘿笑了声,“大差不差,谁知道血放了以后有多少。” 胡兴旺打趣道:“五哥,刚才支书说是你大黑猪,你咋还答应了?” 陈运生愣了一下,举起手中滴血的杀猪刀,笑眯眯的看着他,“兴旺,要不我往你脖子上来一刀?” “放心,不痛,很快的。” 胡兴旺求饶的站远两步,看着院子外面蜿蜒的村道,叹了一口气,“也不知道福贵哥还回不回来。” 陈运生同样皱着,看着死透的大黑猪,“来顺,福贵今天能不能回来?我这猪本来腊月二十五就要杀,就想等着福贵回来。” 来顺挠挠后脑勺,又弹了弹烟灰,无辜的摊了摊手,“我不知道哇,哥也没写封信回来。” “那他总要回来过年?” 来顺摇摇头,“不知道啊。” 众人齐齐翻了个白眼,哈着冷气,回到屋里围着火盆聊天,陈运生则撸起袖子打理猪毛。 陈运生家里人不少,都是来吃杀猪饭的,翠萍从灶房走出来,扫视一圈,喊道:“来顺,有庆他们呢?” 来顺同样看了看周围,不在意道:“去村口放鞭炮了。” 来顺猜的没错,村里的小孩此时都聚在村口,一起欢天喜地放鞭炮。 “凤霞,再给我一个鞭炮好不好,就一个。”白寡妇的闺女,小双站在凤霞面前,双手合十苦苦哀求。 说来也好笑,明明小双的岁数比凤霞还大上半岁,但是却比凤霞整整矮了大半个脑袋。 凤霞装模作样的思考一番,“好。”然后拿出一个鞭炮递给她。 “凤霞你人真好,以后你说什么我就做什么,我只听你的话。”小双信誓旦旦的说道。 其他小孩子也跑过来围着她,对着凤霞苦苦哀求,凤霞一人给了一个,顿时收获一阵忠诚的声音。 凤霞听着鞭炮炸响的声音,高兴的跳起来看,小脸激动的红扑扑的。 她今天穿着一件大红色的棉袄,头发梳了两条小辫子,脖子上戴着红色围巾,看起来格外可爱,干净精巧的衣裳与其他孩子差别很大。 凤霞自己也扔了几个鞭炮,随后突然想起了什么,垫起脚尖看了看,发现有庆一个人蹲在田埂上。 有庆同样穿着大红色的棉袄,脑门上戴着一个白色毡帽,看起来小小一只。 他脚边还蹲着一只大黄狗,尾巴飞速摇晃,正是平安。 她跑过去,大声喊道:“有庆,有庆。” 有庆抬头看了她一眼,站起来等她过来。 “有庆,你蹲在这里看什么?过来玩鞭炮。” 说着,凤霞看向水田,水田表面被一层薄冰覆盖,让人生出在冰块上行走的想法。 她指着水田表面的冰层,一本正经道:“有庆,你想玩这个吗?可是娘说了,不让我们玩儿,要受凉。” 有庆摇头,闷闷的不说话。 凤霞个子比他高很多,轻轻抱着他,温声道:“有庆,你不高兴吗?” 有庆看着村口那条蜿蜒的小路,“姐姐,爹啥时候回来?” 凤霞闻言,神情变得失落下来,但她还是安慰的拍着有庆的后背,“娘说了,爹过年就回来了。” “可是现在就是过年啊,爹怎么还不回来?” 凤霞摇摇头,“现在不算过年,大年三十才是过年。” 有庆抬起头,“姐姐,你骗人,我问了长根爷爷,他说现在就是过年,姐姐,我们去找爹好不好?我有钱,我们去买火车票。” 凤霞看着有庆红了的眼睛,张张嘴,情不自禁带上哭腔,“我也想爹了。” “凤霞,有庆,你们怎么哭了。”其他小孩发现他们,连忙过来关心问道。 他们举着小拳头,一个个鼻涕长流,小脸冻的红扑扑的,“你们说,是谁欺负你们,我们帮你揍他。” 有庆看着他们,噘着嘴问道:“你们知道我爹啥时候回来吗?” 他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为难道:“有庆,你以前不是问过我们吗,我们不知道,我们爹娘也不知道。” 有庆顿时嚎啕大哭,凤霞也忍不住哭了,这些小孩见他们哭了,也纷纷哭了起来。 一时间,村口全是小孩的哭声,有大人听到哭声,过来问他们为什么哭。 “有庆哭了,我们也想哭。” 大人问有庆为什么哭,村里小孩说他想爹了。 大人想了想,让他们不要哭了,大过年的不吉利,见安慰不住,便转身回到村里,准备告诉家珍。 “汪!” 有庆还在哭,却突然听到平安叫了一声,睁开眼睛一看,只见它站了起来,直勾勾的盯着通往村子那条蜿蜒的小道,尾巴摇的飞快! 他正想去抱平安,平安却突然又狗叫几声,随后像是确定了什么一样,兴奋的朝村子外面跑去。 “平安,平安!” 顾不上继续哭,凤霞和有庆连忙朝平安追了过去。 顺着蜿蜒小路,拐过一个水塘,两人看到平安兴奋的围着一个穿着军绿色大衣的大汉来回转悠,讨好的摇着尾巴。 他们看着面前提着两个大柳条箱的人,愣在原地,不敢相信的揉了揉眼睛。 徐福贵同样怔住了,随后将脸上的黑色围巾往下拉了拉,放下两个箱子,蹲下身张开双手,“凤霞,有庆,快过来让爹抱抱!” “爹!” 两人这才回过神来,惊喜的大喊一声,齐齐飞奔过来,一把扑进他怀里。 感受到熟悉的宽厚结实的胸膛,他们嚎啕大哭,“呜呜呜,爹,你可算回来了,我们等你等了好久,姥爷还骗我们说你不回来了” 第二百一十三章 家珍,我想你了 听着凤霞有庆撕心裂肺的哭声,徐福贵心脏像是被一只大手攥着似的,说不出一句话,只能轻轻拍拍他们的后背。 “爹,你这次回来就不走了好不好?”凤霞哽咽说道。 徐福贵摸了摸她的后脑勺,张张嘴,不知道怎么回答她。 凤霞和以前一样,冰雪聪明,见他沉默,便知道了答案,低头,肉眼可见失落了许多。 徐福贵回想自己从书里学到的道理,安慰道:“凤霞,你已经是个大孩子,该明白一个道理,爹娘不可能一直陪在你身边的。” “有一天你也会长大,你也会离开爹娘,到外面的世界去看看,看看这世界有多么精彩,多么不可思议。” 凤霞低着头,还是不说话,徐福贵揉了揉她的脑袋,心里想着小孩子嘛,过会儿就没事了。 他倒是没想到,凤霞有庆居然这么依赖他。 才几个月不见,一见面便嚎啕大哭。 对比起来,上一世两个孩子对家珍的依赖更多一些。 正想带着两个小家伙回家的时候,一道熟悉的声音从不远处传了过来,“凤霞,有庆,平安” 听到这日思夜想的声音,他心里一颤,抬头一看,家珍刚好从拐角处出现。 今天的家珍,穿着一件碎花棉服,脖子上戴着凤霞的同款红色围巾,头发盘在脑后,一举一动无不透露着大家气息。 她看到徐福贵,先是愣了一下,然后高兴的走过来,一如既往的温声道:“福贵,你回来了?” 徐福贵轻轻点头,“我回来了。” 家珍毕竟是个成年人,对情绪的掌控力强的多,她笑盈盈的看着他,伸手帮他接过手里的柳条箱,“回家,外面冷,凤霞,有庆,你们咋知道爹回来了?” 凤霞有庆黏在他身上,死活不下来,徐福贵只能让家珍提一个柳条箱子。 一家人朝村里走去,平安兴奋的来回跑动,不时发出一声狗叫。 来到村口,村里的小孩看见他后,先是不确定的擦擦眼睛,然后大声喊道:“贵叔,贵叔回来了。” 看着这些穿着破旧棉袄,脸颊被冻的通红的孩子们,徐福贵笑呵呵的招手让他们过来。 然后拿出一大把糖果,让他们拿去分。 “贵叔,这些是在省城买的糖吗?”有人问道。 徐福贵轻轻点头,这些小孩子拿着糖果,却舍不得吃,新奇的打量。 居然还有糖纸呢,他们以前吃的最多的就是冰糖,别说糖纸了,严格来说都不能算糖果。 应付好这群孩子,迈着轻松的步伐,继续朝村里走去。 村里并没有什么变化,熟悉的乡间小道,熟悉的土坯房,墙上熟悉的标语,就连气息都那么熟悉。 在村里,他似乎不需要像在外面一样小心翼翼,生怕做了错事,能够自由自在的放声大笑。 不少村里人看见他,几乎每个人都是先使劲眨眨眼睛,然后不确定道:“福贵?” 徐福贵大笑一声,“就是我啊,怎么,大家伙儿不认我是徐家村的人了?” 他们摇头,打量他一眼,“差点儿不敢认你,你变化太大了。” 徐福贵低头看了一下,“我能有啥变化,还不是和以前一样,不说了,我先回去把行李放好,有时间来家里坐坐。” 回到家,偌大的宅子静悄悄的,徐福贵问爹娘来顺呢? “今天五哥家里杀猪,他们都去凑热闹的,等会儿咱们也过去,正好能赶上吃饭。” 徐福贵哦了一声,将行李放下,一边打量宅子有没有什么变化,一边问道:“家珍,我变化很大吗?村里人都认不出我了。” 家珍仔细打量一眼,笑盈盈的看着他,“变化确实挺大的。” “哪里有变化?” 家珍摇头,“我说不上来。” 她觉得福贵的变化不是外貌的变化,更多的是气质和眼神发生了变化,举手投足间能看出一股沉稳自信。 特别是眼神,明亮深邃,像是开悟了一般。 徐福贵也没多想,来到自家房屋前,将凤霞有庆放在地上,“爹先换身衣裳,你们在外面等爹好不好?” 凤霞和有庆情绪平静下来,乖乖点头,“爹,你要快些哦,我带你去陈五叔家里吃饭。” 徐福贵嗯了一声,进入房屋,把木门关上以后,一把转身抱着兰花,深深的在她脖间吸了一口气。 依旧是熟悉的淡淡迷人幽香,哪怕隔着厚厚的棉服,依旧能感受着傲人的身躯,徐福贵呼吸不由急促许多。 “家珍,我快要想死你了。”感受到福贵热烈的感情,家珍突然感觉浑身力气在缓缓流失,反手抱着他的虎腰,紧紧不放手。 两人激烈亲吻,倾诉这段时间的相思之情。 眼见徐福贵大手越来越不老实,家珍强忍冲动,将他的大手抽了出来,将衣服拉下去,白了一眼道:“孩子还在外面等着呢。” 徐福贵可怜兮兮的看着她,“家珍,我想你。” 家珍面色通红,蚊子般的声音道:“晚上,晚上” 徐福贵嘿嘿笑了一声,躺在宽敞的木床上,舒服的啊了一声,赶了这么久的路,总算能好好休息了。 家珍贴心的过来,伸出素白修长的双手给他捏腿,徐福贵将她拉过来。 两人又是一阵亲热,直到木门被敲响,凤霞的声音传了过来,“爹,你穿好衣裳没有,我们等了好久了。” “哦,就来。” 家珍起身整理衣裳,白了一眼自家男人,摸了一下自己的脸,烫的吓人。 重新戴上围巾,遮住口鼻,两人打开房门,走了出去。 “爹,你不是说换衣裳吗?”凤霞天真明亮的眼神盯着他,他身上依旧穿的是绿色军大衣。 徐福贵打了个哈哈,“爹换的是里面的衣裳,走,我们去你陈五叔家吃饭。” 徐福贵将两个小家伙抱起来,垫了垫重量,“不错,又长重了。” “爹,你等会儿陪我去骑马马好不好?”有庆黑白分明的眼里满是期待。 徐福贵自然不会拒绝,满嘴答应下来,他自己也想念大黑马了 第二百一十四章 陪伴 说说笑笑,费了好一番时间才来到陈运生院子外面。 没办法,路上遇到村里人,总要打个招呼,这时候村里人都会拉着他问两句。 如此一来,花费的时间自然不少。 还没走进院子,眼尖的胡兴旺一眼看见他,放下嘴里的旱烟,“福贵哥?福贵哥!” 这一叫喊,立马把旁人的注意力吸引过来,众人一看,还真是徐福贵,当即亲热的招呼起来。 徐福贵一一回应,小心翼翼躲开地面的猪血猪毛。 “哎呀,你啥时候回来的,该知会一声,我们去接你。” “我还以为你不回来过年,省城有这么忙吗,不会过年都要种田?” “哈哈,福贵,回来的正好,正好杀了猪,给你接风洗尘。” “孩子他娘,再切几斤肉,炸两盘酥肉出来,我们要和福贵喝酒。” 徐福贵闻言,连忙摆手,“不不不,酒就不喝了,刚回来就喝酒,我怕是一喝就趴下。” 众人可不管,一起起哄,徐福贵不再好推辞。 来到里屋,徐父徐母长根正在里面烤火,看到他以后,徐母高兴的一直拉着他的手,这里摸摸那里摸摸。 “瘦了,瘦了,在外面没吃好?”徐母心疼说道。 徐福贵哭笑不得,“娘,你看清楚,我哪里瘦了,好着呢。” 徐母不听,依旧固执道:“瘦了,就是瘦了。” “福贵哥,来坐,坐。” 有人给他抬来一张竹椅,徐福贵也不客气,坐在火盆旁边,掏出烟盒,给周围散了一圈烟。 “福贵哥,你这穿的是啥衣裳,怪好看的嘞,暖和不?”翠萍凑过来,好奇道。 “当然,暖和,这是我在省城买的,给你也买的也有,回去拿给你。” “我也有?哎呀,这不是糟蹋钱嘛。”翠萍虽然这样说,但脸上依旧掩饰不住的笑容。 “不止你有,家里每个人我都买了一件,过年嘛,买一件新衣裳,不寒碜。” “福贵,和我说说省城的事儿呗。” “好,你们想听啥,省城大的很嘞,坐汽车跑一个小时都跑不完。” 众人围在他旁边,将自己好奇的事情一一提了出来,当听到省城如此巨大如此繁华时,嘴里不断冒出感慨的脏话。 当然,人们对火车同样感兴趣,问他火车是什么样子。 徐福贵便说火车就像是钢铁巨蛇一样,还会喷白烟,声音又大又响,速度倒是不快,不过不需要休息。 这些新奇事情,听的众人心生向往,看向徐福贵的眼里不免带着些许敬佩。 “福贵,你算是我们徐家村第一个走出去的人,以后肯定有大出息。”陈运生笃定说道。 徐福贵摆摆手,转移话题问道:“村里的改造建设怎么样了?” 来顺当即开始说了起来,荒田已经开了二十多亩,其余的改造建设都在稳定进行。 模范村的名头依旧在他们徐家村,来顺去县城的时候,杜玉枝给他说过,年后县城会安排通电修路,徐家村会安排到第一批次。 修好路后,相应的便会通汽车,汽车虽然不能直达村里,但可以从徐家村不远处的土公路经过。 如此一来,交通的问题会得到很好解决。 徐福贵轻轻点头,看着侃侃而谈的来顺,发现他的变化也挺大,让人感觉精明了许多。 徐福贵说道:“识字的事情可以慢慢来,汉字可能也要被改造了。” 他们问怎么回事,徐福贵犹豫一下,随便敷衍了两声。 简体字的事情还没有尘埃落定,提前说出来没什么好处,而且学会繁体字,再学简体字也会简单许多,干脆他不再说。 很快,饭菜端上桌,徐福贵被邀上酒桌,众人一边喝酒吃肉,一边听他说着省城的新奇见闻。 他虽然赶了很久的路回来,但是酒量依旧傲视群雄,当众人醉醺醺的时候,他眼神依旧清明,只是脸颊通红,浑身散发酒气。 他摆摆手,主动说道:“不喝了不喝了,再喝就要吐了。” 众人感觉喝尽兴了,也不再强求。 “爹,我们回家骑马马好不好?”有庆见自家老爹终于下酒桌,连忙迈着两条小短腿跑过来,仰头期待看着他。 徐福贵大笑一声,将他抱起来亲了一口,放在脖子上,“走,回家,爹带你去骑马。” 徐母拄着拐杖跟在他旁边,“有庆,让你爹先睡一觉,好不好?” “娘,我没醉,摔不了。” 说完,他看着一旁笑呵呵的长根,咧嘴笑道:“根叔,走,我们回家,我给你买了军大衣嘞,穿着可暖和。” 长根闻言,脸上的笑容更多,小声道:“少爷,下次千万别糟蹋钱了,我有的是衣裳穿。” 徐福贵抽出一根香烟叼在嘴里,摸了摸身上,没找到火柴,来顺见状,赶忙掏出火柴,划燃以后递到他嘴边。 徐福贵遮住火光点燃香烟,吐出一口青色烟雾,看着来顺怀里的婴儿,笑道:“有福这小子,一看就和你一样,以后长的牛高马大。” 来顺嘿嘿笑了声,宠溺看着怀里的儿子。 徐福贵弹了弹烟灰,看着一旁闷不做声的徐父,歪头凑到他面前,“爹,你看到儿子回来,咋还不高兴了?” 徐父作势要拿拐杖敲他,待他躲开后,这才开口,淡淡道:“兔崽子,在我面前晃悠一辈子了,好不容易清净一段时间,你回来能干啥?给我心里添堵?” 长根嘻嘻笑了几声,“老爷,你不是一直在问少爷啥时候回来嘛?” 徐父表情凝了凝,轻哼一声,加快速度朝家里走去。 回到宅子,徐福贵先是撒了一泡尿,然后就被凤霞有庆拉着去骑马。 别说,纵马奔腾的感觉相当不错,唯一的不好就是寒风太冷,刮的人脸疼,双手双脚都被冻的冰冷。 骑了一会儿马,两个孩子又拉着他去放鞭炮,放风筝,玩竹蜻蜓。 一个下午的时间,一直在陪着两个孩子玩儿,倒也轻松,徐福贵同样乐在其中。 听着两孩子发自内心的笑声,心里想着时间停留在这一刻该多好 第二百一十五章 深夜长谈 夜幕笼罩整座徐家村。 夜晚的寒风像是冰冷的刀子一样,在山林里穿梭,从田野上空吹过,拍打在门窗上。 或许是下午玩的太累,凤霞有庆两个小家伙刚刚吃完饭,洗着脚的时候,便歪着脑袋睡了过去。 徐福贵轻轻将他们脚上的水渍擦干,然后脱掉他们的军大衣外套。 吃晚饭前,徐福贵把柳条箱打开,将军大衣拿给他们,让他们试试大小合不合适。 基本都是合适的,毕竟军大衣和其他衣裳不一样,大点儿小点儿基本没什么影响。 而凤霞有庆得到新衣服以后,直接穿着吃饭,洗脚的时候都舍不得脱。 不得不说,军大衣确实暖和,而且这种设计很得这个时代的人喜欢。 就连不苟言笑的徐父,穿着军大衣的时候都露出了缺了几颗牙的牙齿。 给凤霞脱外套的时候,她醒了一下,借着桐油灯灯光看清是他后,下意识缩在他怀里,再次沉沉睡了过去。 将两个小家伙放在宽敞的木床上,将被子掀开,被子里面有两个暖水袋,所以被子里面很热乎。 摸了摸两个睡袋,确认不烫,这才给他们盖上被子。 “福贵,水热好了,你去洗澡。”家珍走过来,轻声说道。 徐福贵把她拉进自己怀里,搂着她的细腰,“你不洗澡吗?” 家珍小声道:“我昨晚才洗了,身子是干净的。” 徐福贵亲了一下她的唇瓣,“那帮我洗一下背,我够不到。” 家珍摇头,“翠萍和来顺还没睡呢。” 徐福贵叹了一口气,“好。” 他从柳条箱拿出一块新的皂角,提着一个木桶的热水走进澡房,脱光衣服,冷气顿时让他全身的鸡皮疙瘩都冒了起来。 连忙往身上浇热水,然后往身上抹皂角泡沫,仔细搓了搓每个地方,力求洗的干净一些。 洗完澡,他裹着军大衣回到房屋,家珍已经被火盆准备好了,将他的贴身衣物烤的热乎乎。 穿好以后,徐福贵靠近火盆,握住家珍暖和的手,眼神火热的看着她。 家珍嘴唇微动,“翠萍和来顺睡了没?” 徐福贵没去看,但肯定的点头,“睡了。” 家珍不再说话,目光盯着火盆里燃烧的通红的木炭,下一刻,她就感觉一只大手将自己抱了起来。 抬头一看,自己已经坐在了福贵腿上,她也不反抗,搂着徐福贵的脖子,主动送上自己的香唇。 半夜,两人回到床上,盖好被子,家珍枕着他的手臂,轻声道:“我还以为你不回来过年。” “我也差点儿以为我回不来,结果周主任临时通知,我总感觉是他之前忘了这事儿,后来他自己要过年了,这才把我们放走。” 家珍轻轻哼了一声,难得说了别人一句坏话,“周主任不是个好老师。” 徐福贵大笑一声,家珍摸了摸他结实的胸肌,“小点儿声,别把孩子吵醒了。” 徐福贵这才收敛笑声,抱着家珍,心里一片宁静,好久都没这么放松了。 家珍又问:“福贵,你肌肉怎么又多了。” “学校里天天早上都要跑步,一个星期还有三次体能训练课,同学还会拉着我打篮球,能不长肌肉嘛。” “你会打篮球?” “学会了,同学教我的,一开始我一点儿都不感兴趣,后来发现也挺好玩的。” “以前我上夜校的时候,学校里也有篮球,不过那些人打的丑死了。” 徐福贵换了个舒服的姿势,不让右手空着,“家珍,我昨天去看你爹了。” 家珍轻轻嗯了一声。 “我昨天到县城的时候,已经太黑了,就在你爹那里歇了一晚,把军大衣给了他,你不知道,他当时有多高兴,爹以前从来没对我这么高兴过。” 家珍能感受到他语气里的高兴,轻声问道:“那你看到小玉了吗?” 徐福贵轻轻点头,“看到了,一个很害羞的姑娘,就是不知道性格怎么样,我就和她说了一句话。” “性格很好的,就是太拘谨的,不过待习惯了应该就没事了。” 徐福贵好奇道:“家明年后真的要去毛熊,他舍得把小玉丢在县城?” 家珍无奈道:“谁知道呢,唉,对了,你那卡戴,卡戴丝老师?” “卡戴莎。”徐福贵纠正道。 “哦对,卡戴莎老师,真的能送家明去毛熊,还能给他介绍学校?” “应该能,她不至于骗我,她爸爸是记者,家里其他人有人在学医。” “她为什么要帮我们?” “不知道,或许她就是喜欢乐于助人?” 家珍又好奇问道:“她们毛熊都是叫爸爸吗?” “对,她说过,都是叫爸爸妈妈,不像我们,对父母的称呼是爹娘。” 说完,徐福贵突然拍了一下脑袋,“看我这记性,我给你带了礼物回来。” “不是买了军大衣吗。” “那不算。” 徐福贵从空间里拿出一瓶香水,不过在黑暗里家珍看不见,他起身点燃桐油灯。 “这是什么?” “香水,喷在身上就会香喷喷的,不信你试试?” 家珍试了试,闻了闻香水的味道,皱眉,“我不喜欢这个味道。” 徐福贵也闻了闻,破口大骂,“这什么垃圾香水,味道还没你自己的体香好闻。” 家珍笑着看了他一眼,接过香水,“明天给翠萍,她应该喜欢这种稀罕玩意儿。” 徐福贵叹气,“只能这样了,家珍,下次我再给你买。” 家珍不怎么在乎,“只要你回来就好了,不用买什么礼物。” 两人重新躺回床上,时间已经很晚,但他们却迟迟没有入睡的心思,彼此都舍不得睡。 “我们什么时候吃年夜饭。” “大年三十。” “家里缺什么没有,要不明天我们去县城逛逛,顺便去拜访一下玉枝姐和钟大哥。” “都听你的,对了,这次凤霞成绩是全班第一呢,她之前还嚷嚷着要给你看奖状,今天怎么给忘了。” “哈哈,明天估计就想起来了,家珍,我给你说,省城和云溪县城真的大不一样,有时间我一定带你去看看” 第二百一十六章 在外面吃了不少墨水 第二天,徐福贵睡了一个大懒觉。 迷迷糊糊中,感觉脸颊很痒,像是有虫子在上面爬一样,猛然惊醒,原来是凤霞拿着稻草在挠他的脸颊。 凤霞看到他醒了以后,古灵精怪的笑了笑,“爹,爷爷说你是大懒猪,还不起床。” 徐福贵打了个哈欠,将凤霞放在自己胸膛上,重新闭上眼睛,享受着被窝的温暖。 “你娘呢?”凤霞把玩着他下巴上的胡渣,脆生生的说道:“娘在灶房烤火呢。” “爷爷奶奶呢。” “也在灶房烤火,二叔和二娘都在。” 徐福贵侧头看了眼,有庆还和他躺在床上呼呼大睡。 没有打扰有庆,轻手轻脚起床,裹上军绿色的大衣,戴上黑色毡帽,整个人就像是一头大熊一般。 推开房门,外面的天色早已大亮,院子里的平安看见他,立马摇着尾巴小跑过来。 徐福贵揉了揉它的头,拿出从省城带回来的牙刷,挤出牙膏开始刷起牙来。 “爹,省城人都是用这种牙刷刷牙吗?”凤霞蹲在他旁边。 徐福贵嗯了一声,“这种牙刷都是从工厂里面出来的,好用的很,爹给你们买了不少回来。” “在哪儿在哪儿,凤霞早上还没刷牙呢。”她古灵精怪的说道。 徐福贵轻轻敲了敲她的脑袋,“就在里面的箱子里,小点儿声,别把弟弟吵醒了。” 凤霞从屋里出来的时候,手上多了一把新一刷,身后还跟着只穿着贴身衣服的有庆。 凤霞理直气壮:“爹,可不是我吵醒弟弟的,我进去的时候,弟弟就已经醒了。” 徐福贵应了一声,快速将嘴巴周围的水渍泡沫擦掉,然后抱着有庆回到屋里。 有庆紧紧的抱着他,咧开嘴笑着,还使劲揉了揉眼睛,似乎在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 给有庆穿着小小的军绿色大衣,把同款黑色毡帽戴在头上,因为暂时没出门,所以没戴围巾。 一大一小,加上凤霞,像是穿着亲子装一般。 待有庆也拿上新牙刷,将牙齿刷干净后,抱着他们来到灶房,推开门进去一看,家里人都穿上了军绿色大衣,看起来分外和谐。 “徐大少爷,起床了?”徐父见了他,笑眯着眼睛问道。 徐福贵走过去坐在家珍旁边,“爹,早饭吃了不少?” 徐父愣了一下,旋即反应过来,好笑道:“臭小子,骂我吃饱了撑的是,没大没小,凤霞,有庆,你们可千万不能学你爹,就是一个混不吝。” 众人大笑一声,徐福贵看着三个老人的脸色,暗自点头,与他离家前并没有什么变化。 “早上闷的南瓜饭,福贵,你想吃啥?”家珍轻声问道。 徐福贵摆摆手,“早上吃南瓜饭腻的慌,不吃了,等中午一起吃。” “这哪儿行,一晚上没吃饭,肚子里没东西可不行,我下面给你吃。” 说完,家珍想到昨晚的事,自家男人出了那么多力气,还得再煎两个鸡蛋补补。 听村里其他女人说,那玩意儿对男人很重要,比血还金贵。 越想,脸色越红,她赶紧转身,来到灶台后面,翠萍起身去给她打下手。 “对了福贵,还没问你,你这次回来能待多久?”徐母双手放在火盆上方,一头银发被帽子遮住大半,笑眯眯的看着他。 “正月十三估计就得走。”徐福贵回答道。 徐母先是皱眉,然后安慰自己道:“半个月,时间也不少了,这半个月啊,你就好好休息。” “唉,老实说,福贵,我从没想过你会离家那么久,我以为你会一辈子待我身边。” “你现在也算是出息了,居然能跑到省城去,听说还学了毛熊语,毛熊语是咋说的?” “爹,我们也想听毛熊语。”怀里的凤霞有庆齐声道。 于是徐福贵干咳两声,用毛熊语道:“我最想去的地方就是bj,因为bj有。” 众人听的惊奇无比,家珍将一大碗面条端过来,碗里最上面还放着两个煎蛋,闻起来香味十足。 凤霞咽了一口口水,嚷嚷道:“娘,我也想吃。” “你早上不是吃了南瓜饭嘛。” “可我现在就饿了。” 拿她没办法,家珍只好拿了两个吃饭的碗和两双筷子,给凤霞有庆各自夹了大半碗。 徐福贵则大口大口吃起面来,竖起大拇指,用毛熊语夸赞家珍的手艺。 “你说的是个啥,我完全听不懂,对了福贵,毛熊语好学吗?”家珍用手撑着下巴。 徐福贵想了想,“我也不知道,反正其他人都说不好学,我倒是觉得挺好学的,反正把卡戴莎老师教的东西全部记住就行了。” “就是毛熊语的各种格太多的,像是物格,语格,风格,反正多的很,而且还不讲语序,有时候知道单词都翻译不出来句子。” 他嘿嘿笑了声,“不过我也不急,我才学了几个月,以后肯定能把毛熊语学会。” “哥,那个啥卡莎老师,真的是毛熊人?”来顺好奇看着他。 “是卡戴莎老师。”徐福贵一字一字纠正道,“她当然是正宗的毛熊人。” “那她长啥样儿?” 徐福贵看着他,心里憋着一句话没说出来,估计卡戴莎老师这种身材长相很得来顺的喜爱。 他描述了一下卡戴莎的长相,徐母徐父立马啐了一口,“简直有伤风化。” 来顺兴趣更足,“真有人的头发是金色的,好奇怪,头发不应该都是黑色的吗?” “就是呀福贵哥,而且和你差不多高,我可没见过有这么高的人,外国人都是这么高的吗?”刘翠萍问道。 徐福贵将香烟放进火盆,用通红的木炭点燃,抽了一口后,“嘿,所以啊,我现在觉得人活一世,就是要多出去看看,不能一辈子缩在一个地方。” “安居乐业固然不是错事,但坐井观天只会让我们故步自封,有机会,我一定带你们到省城去看一看。” 徐父笑了,用干瘦的手指指着他,“你们看这小子,在外面吃了不少墨水,成语不要钱的往外冒” 第二百一十七章 不求上进的来顺 过了一会儿,外面传来一阵喧闹声,走出去一看,是一些村里人,他们邀着一起来串门。 徐福贵热情的招呼他们进来坐,火盆不再烧木炭,而是直接将粗木柴放上去,熊熊大火燃烧起来,驱逐周围的寒意。 “来,叫福贵叔,以后你可得好好读书,和你福贵叔一样有本事。”胡兴旺放下背上的孩子。 这个孩子穿着棉服,棉服上没有补丁,皮肤黝黑,但脸色红润,一看平时便吃的不错。 不过也是,胡兴旺现在是徐家村的民兵队队长,生活相当滋润。 “福贵叔。”这个孩子怯生生的喊了句。 胡兴旺不满的看着他,吼道:“没吃饭不是?大点儿声!” 徐福贵将小孩抱了起来,“兴旺,孩子这么小,你吼他干啥,小心以后不亲近你。” 胡兴旺不以为意,“小孩子就得吼,不然不听话。” 徐福贵不认同他的想法,他前世就是经常吼有庆,结果有庆到死都不怎么亲近他,所以这一世他最多板着个脸,从来没说过重话,更加没动过手。 平时有事没事就给凤霞有庆普及一些常识,特别是抽血的事情。 以后有庆必然会去学校上学,他可不想有庆傻乎乎的主动去献血,结果活生生被无良医生抽死。 一想到前世有庆苍白冰冷的小脸,他此刻心里便是一阵阵绞痛。 摇摇头,甩掉脑海中这些有的没的,他看着怀里害羞的小男孩,搜寻一下过往的记忆,问道:“你叫胡和平是不是?” 胡和平轻轻点头,好奇问道:“福贵叔,你咋知道我名字?他们都是叫我胡大娃。” 徐福贵大笑一声,“你这名字,还是你来顺叔给你取的呢。” 一旁的来顺挺直腰板,这件事算的上是他比较骄傲的事情,可惜从此以后再无灵感,就连自己亲儿子的名字,也是家珍姐取的。 拿出几块包着糖纸的糖果递给和平,把他放在地上,“找有庆玩去。” 和平立马蹭蹭蹭的跑开,紧紧攥着手里的糖,找到有庆,高兴道:“有庆,走,我们去吃糖。” 有庆虽然比胡和平小一些,但个头却更高一些,此时像个小大人一样摆摆手,“我不吃糖,我家里有的是糖。” “真的?”胡和平羡慕的看着他。 村里几乎所有孩子都羡慕凤霞和有庆,毕竟他们经常能吃肉,穿的衣裳也是最好的,糖果点心更是从来不缺。 总之,各个方面都羡慕,心里时常幻想自己的爹娘是福贵叔家珍婶该多好。 有庆从自己兜里掏出好几块糖拿给胡和平,眼珠子转了转,“走,我们去放鞭炮。” 胡和平连忙跟在他后面,凤霞往后面看了一眼,还是舍不得离开徐福贵的怀里,缩在他怀里,看着故事书。 突然,她想起了什么,大声道:“娘,我的奖状还没有给爹看呢。” 家珍笑盈盈的看着她,“那你还不快拿给你爹看。” 凤霞赶忙回到睡觉的房屋,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张红纸做的奖状,上面的字迹也是手工写的。 徐福贵接过来一个字一个字念出声,毫不吝啬自己的夸奖。 其他人也在夸奖,念叨着让自家孩子也得好好学。 这个时代,只有学习才能走出村里。 临近中午吃饭的时候,串门的人拒绝徐福贵的挽留,依旧坚持回去。 不过回去的时候,手里兜里都装着一些东西,都是徐福贵从省城带回来的点心吃食,让他们尝一尝。 他们估计是舍不得吃的,拿着回去给家里的孩子吃。 中午吃的今年熏的腊肉,徐福贵已经许久没吃腊肉了,胃口大开,吃的满嘴是油。 吃饭的时候,家珍不断给他夹菜,还说道:“你昨晚不是说去县城逛一逛嘛。” “谁叫你早上不叫我。” “我看你睡那么香,想着让你多睡一会儿,没想到你睡这么久。” 徐福贵无所谓的说道:“没事儿,反正初几头要去你爹家里拜年,到时候再去逛。” 家珍耸耸肩,“这小县城,也没什么好逛的。” “要不我们去省城逛一逛?” “好耶,去省城,我也要去省城!”凤霞高声道。 家珍翻了个白眼,“吃饱了撑的是,大老远跑省城去?” 徐福贵大笑一声,“凤霞,等你再长大一点儿,爹一定带你去省城。” “还有我还有我,爹,还有我呢。” “对,还有咱们得有庆,还有咱们的有福,都去,都去。” 吃完饭,徐福贵穿着布鞋,裹着军大衣,身旁跟着来顺,两人像是二流子一样,在村里闲逛。 两人说着闲话,主要是来顺在诉苦,说支书工作真不好干,让他伤透了脑筋。 徐福贵给他递过去一根香烟,语重心长道:“来顺,你也得多识字,多看书,最好是多看些报纸。” “你身上有个三等功,以后肯定不会只当个支书。” “万一上面考核的时候,知道你不识字,没文化,就是想提拔你都没办法,知道不?” 来顺苦着脸,“哥,我一看书就头大,当个支书就够了,其他的不来。” 徐福贵翻了个白眼,摆摆手,没有强求,“随你,不过以后你可得让有福多读书,我可不想他和你一样。” 来顺嘿嘿笑了一声,“这不是有你嘛,有福以后跟着有庆,让他听你们的话。” 徐父贵嗯了一声,来顺不想学就算了,反正有他在,只要自己过得好,绝对不会让来顺一家人委屈。 走着走着,两人不知不觉来到了开荒的地方,徐福贵看了看,庄稼人干其他事情不太行,但对于土地绝对是认真的。 随后他又走到山里,四处看了看,心里不需要操心什么,和来顺说着以前的趣事。 晚上,徐福贵主动拴上围裙,说是给他们弄涮羊肉吃。 家里虽然没有涮锅,但是有煤炉子,也可以涮羊肉,其他食材从地里取就完了。 随着阵阵香气飘出,涮羊肉的香味逐渐飘了出来,在寒冷的天气里,一家人吃的心窝子热乎乎的 第二百一十八章 陈家明离去 轻松的日子流逝的速度总是感觉会快许多。 徐福贵甚至都没反应过来,一个新年便悄然过去,不知不觉来到了农历十二。 明天一早,他会再次提上大柳条箱,踏上去省城的旅途。 于是在这一天,徐母一边抹着泪水,一边给他收拾行李,家里的腊肉吃食更是一直往箱子里装。 凤霞有庆也没有出去玩儿,就待在他的身边,一人拉着他的一只手,眼眶泛红。 徐福贵心里也不舍,但还是努力开着玩笑,不至于让气氛如此伤感。 短暂的离开,是为了更好的将来。 收拾好行李,晚饭准备的相当丰盛,吃完饭后,凤霞和有庆却迟迟不愿睡觉,躺在他身边,叽叽喳喳的和他说话。 “好了,该睡觉了,明天你们爹还要早起呢。”家珍忍不住呵斥道。 凤霞嘟着嘴,“爹,我舍不得你走。” “爹,我也舍不得你走。”有庆同样说道。 徐福贵将他们抱在怀里,温声安慰,答应他们有机会一定带他们去坐火车,到省城,甚至到bj去看一看。 毕竟是小孩子,睡意涌上来后,不知不觉便睡了过去。 当他们睡着以后,家珍小心翼翼把他们放在床的另一头,然后过来,轻轻的抱着他。 哄了小的,大的又来的,徐福贵轻轻搂着家珍的细腰,正想开口说话,不料家珍的小手却不怎么老实,居然在脱他的裤衩子。 “福贵,你这一走,不知道又要多久才能回来。”家珍幽幽说道。 徐福贵凑了过来,两人不再说话,做着最后的道别,所以时间也格外持久。 “福贵,你在外面可不要让狐狸精迷了你的眼睛,就算控制不住,也不能带回家,听到没。” 事后,家珍如是说道。 徐福贵好笑的拍了拍她的翘臀,“家珍,你这是说的啥话,我以前是个混账,但我改过自新了,你得给我承认错误的机会。” “再说了,我有自知之明,我长的不帅,那些姑娘看不上我,现在是新时代,青楼什么的也不准开了,你把心放到肚子里。” 家珍轻轻哼了一声,“谁说的,你可讨人喜欢了,前几天我们去县城的时候,好多姑娘都在瞧你。” “那是瞧我吗?那是瞧我那一身军大衣。” “噗嗤,反正你不能在外面乱搞,也不能不要我,更不能不要孩子。” 徐福贵轻声安慰,家珍搂着他的脖子,又道:“福贵,我还想给你生个孩子。” 此情此景,徐福贵自然不会大煞风景的拒绝,满口答应下来。 家珍高兴的亲了他一口,不知疲倦的凑过来。 第二天一早,徐福贵强忍疲惫,起身穿好军大衣,走出房屋,先抽了一根烟提提神。 此时天才蒙蒙亮,村子里很安静,平安倒是醒了,它估计是不知道主人要走,依旧高兴的摇晃着尾巴。 徐福贵摸摸狗头,将香烟掐灭,收拾好后,吃了早饭,在家珍的目光下,提着柳条箱走出了村子。 待周围没人后,他将柳条箱放在空间里,一身轻松朝县城走去。 再次前往远方,心里没有半点儿惶恐,出远门对他来说似乎并不是一件大事。 来到县城,进城门前,将空间里的柳条箱拿出来,箱子很轻,大部分东西都被他放在了空间里。 没有着急去汽车站,径直来到陈府。 “家明,收拾好没有,收拾好我们就走。”嘴里叼着香烟,徐福贵来到后院。 陈家明最后还是下定决心,决定离开县城,去毛熊学习西医。 陈家明答应一声,提着两个很大的柳条箱子走了出来,他穿着一身骚包的白色西装,戴着金丝眼镜,看起来倒是人模狗样。 徐福贵砸两下嘴,“家明,你还怪求帅的,出门在外可得看好钱包,别让人偷了去。” 陈家明嘿嘿笑了一声,转头道:“爹,小玉,那我走了?” 苏玉不舍的看着他,为他整理了一下领带,“真的要走?” 陈家明眼里闪过一丝挣扎,但最后还是化为浓浓的坚定,“要走,不过我一定会回来的,小玉,你和孩子等我。” 苏玉没有说话,这一去,谁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她心里已经做好发生各种情况的准备了。 她摸了摸自己的肚子,里面是陈家的种,可怜自己的孩子,一出生便见不到爹。 陈礼平看起来兴致同样不高,张了张嘴,只是说道:“在外面照顾好自己,要是学不会,别逞强,回家来,爹养你一辈子。” 陈家明咧嘴笑了笑,“爹,我一定能学出个名头来。” 陈礼平不再多说,年轻人有冲劲是正常的,他们做事前很少考虑没成功会有什么后果。 “行了,走,看见你就烦,在外面多听你姐夫的话,身上的钱看好,别掉了,唉,我们也联系不上你。” 陈家明突然放下柳条箱,双膝下跪,重重磕了三个头,起身的时候,眼里含上泪水。 陈礼平挥挥手,“走,走。” 徐福贵对陈礼平点点头,提着两个柳条箱转身离开陈府,陈家明不舍的看了一眼身后,来到汽车站,心里不由产生一丝迷茫和惶恐。 徐福贵给他递了一根烟,沉声道:“做了决定就不要瞻前顾后,埋头向前冲就行了,哪怕撞了个头破血流,但你起码在前进。” 陈家明点燃香烟,看着眼前成熟高大的男人,发自内心道:“姐夫,你和之前真不一样,变得有文化多了。” 徐福贵没有搭腔,看到汽车司机代小中后,拿着香烟走过去和他打招呼。 一番寒暄,代小中拍着胸脯,“徐大哥,你以后要写信尽管寄到地区的汽车站来,也就是顺手的事儿。” 靠着送信,代小中每次都能在陈礼平手里得到不少报酬,这种差事儿他巴不得多来几件。 很快,汽车后方点燃木柴,熊熊火焰开始燃烧,为汽车提供动力,在代小中的吆喝下,众人将行李绑在车顶,坐上汽车,汽车缓缓发动,朝文昌地区前进 第二百一十九章 再次坐火车 今天天气和往常一样。 既没有艳阳高照,也没有阴雨连绵,空中堆着厚厚的白色云层,寒风在田野上空尽情喧嚣。 天色有些昏暗,一个红白相间的烧柴汽车匀速在土公路上行驶。 陈家明坐在靠窗的位置,闭着双眼,脑袋靠在后面的座椅上,眉头紧皱,脸色有些发白。 大冷天,他还把窗户打开,寒风像是冷刀子一样刮在他脸上,但他却觉得这样很享受。 徐福贵从窗外后退的景色收回目光,瞥了他一眼,无奈道:“你也不是第一次坐汽车了,咋还会晕车?” 陈家明眼睛没有睁开,“姐夫,你咋不晕车?” “第一次坐的时候晕,后来吐了就不晕了,今天坐没啥感觉。” 他松松肩,“可能这就是天赋,不过你真别憋着,想吐就吐,吐了就好受多了。” 陈家明摇头,“不能把西装弄脏了,不少钱呢。” 徐福贵翻了个白眼,“我早就想问了,大冷天,你穿着西服不冷?” “冷啊,但是西装穿着帅啊。” 徐福贵裹了裹军大衣,舒舒服服的闭上眼睛休息,恢复昨晚大战消耗的精力。 汽车摇摇晃晃来到红河镇,代小中和以往一样,停下汽车,大声喊道:“休息一刻钟,要上厕所的赶紧啊,晕车想吐的,别吐到车里,不然罚款两块!” “不行,我得去上个厕所。”陈家明脱掉西装外套,夹着屁股匆匆下车。 徐福贵帮他拿着白色西装外套,这小子真是骚包的不行,要是换他,他还真没这个脸皮穿西装,总感觉太奇怪,和周围的人格格不入。 他同样有些尿涨,不过红河镇这个茅厕给他留下了太重的心理阴影,他实在不想再去经历一遍。 正想走远一点儿,代小中便走过来,给他递了一根烟,得知他要去撒尿,便邀请他一起。 两人走远一点儿,背过众人,徐福贵大大方方解开棕色皮带,将裤子脱下来放水。 代小中瞥了一眼,自卑的往旁边侧了侧,遮住自己的小巧。 撒完尿,回到汽车旁,便听到陈家明抱怨道:“什么茅厕,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蛆都爬到外面来了,呕” 徐福贵离他远远问道:“好过点儿没有?” 他脸上回了一点儿血色,点点头,“吐了以后的确好多了,姐夫,有水没有?” 徐福贵指了指一旁的红河,“呐,这么多水,随便喝。” 陈家明看了一眼在河边撒尿的其他人,脸色一黑,摆摆手,“算了。” 休息好后,众人重新回到汽车,在下午的时候,总算是来到了文昌地区。 “老大!”段兴国在火车站门口等他,看到他以后,兴奋喊了一声。 “嚯,你小子半个月不见,咋戴上了个眼镜?”徐福贵看着他戴在耳朵上的银边眼镜。 段兴国推了推眼镜,“这不是为了更好看书嘛。” 徐福贵不理解他的想法,但也没多问的想法,对他介绍道:“这是我小舅子,打算去毛熊学西医。” 陈家明点点头,略带拘束的说了声你好。 段兴国打量了一下他一身的白色西装,伸出手和他握了握,“好小子,一表人才,学医好啊,以后回来报效新兔,推进医学发展。” 陈家明讪笑一声,他可没这么大的抱负,“我尽量。” “老二,票买好了没有?” 段兴国耸耸肩,“我就只买了两张,不知道你小舅子要来。” “不打紧,家明,你会买火车票,自己去买。” 陈家明应了一声,他以前也坐过火车,这种事情自然拦不住他。 临走前陈礼平给了他不少钱,大部分都是金豆金条这种硬通货,毕竟他也不知道毛熊能不能用人民币。 徐福贵又问:“车票多少钱,上次回来的车票也是你买的。” 段兴国不在意的说道:“不是啥大钱,你别管了。” 徐福贵知道火车票的价钱,将钱塞进他中山装的兜里,“老子是差这两张票钱的人?” 钱不多,段兴国翻了个白眼,懒得多说。 他拿出一盒大前门香烟,得意的晃了晃,给他递了一根,点燃以后,盯着他问道:“老大,你回去看书没有?” 徐福贵摇摇头,“没有。”、 “真没有?” “真没有,这几天两孩子天天缠着我,哪有时间看书?” 他说的是实话,哪怕他有空闲时间,家里的氛围也让他看不进去书,就想坐着和家里人说说话。 段兴国闻言,得意的笑了两声,“没看就好。” 徐福贵瞥了他一眼,“你小子看了不少。” 段兴国故作谦虚的摆摆手,“咋可能,没看多少,没看多少。” 徐福贵拍了拍他的肩膀,“看了也没用,下次第一还是我的,你先把老三老四超了再说。” 段兴国吐了一口烟雾,“老大,瞧不起人是,不就是第一嘛,谁考不上似的。” 过了一会儿,火车伴随着巨大的声响进入火车站,喷出一大股白色烟团,三人坐上火车。 “姐夫,我们不是还没吃饭了嘛,你不饿吗?” 坐上火车,陈家明感受到肚子咕咕叫,这才回过神来。 上午坐车吐了个精光,加上没吃饭,甚至连水都没喝一口,他也挺到现在已经相当不错了。 “火车里有盒饭卖,不过有点儿贵,将就吃几个烧饼酥肉就行了。” 他假装在行李箱里翻找,实则是从空间里拿出烧饼酥肉来。 段兴国不饿,但依旧吃了好几块酥肉,竖起大拇指,说酥肉的味道很好。 吃完以后,火车慢慢发动,几人看着窗外的风景,随口聊天。 不过大部分都是徐福贵和段兴国在聊,聊的内容比较高深,要么就是某一本书的思想,要么就是国际形势的变化。 陈家明越听,心里的敬佩就越多,感觉自己就像是文盲一样,什么都不知道,亏他之前还来省城学过两年。 夜色渐浓,火车内漆黑一片,不知道是谁的呼噜声响了起来,带起阵阵睡意。 徐福贵打了个哈欠,将毡帽往下紧了紧,裹着军大衣,闭眼睡了过去 第二百二十章 兔熊友谊长存 来到省城,已经是第二天早晨。 走出火车站,徐福贵打了个大大的哈欠,一根大前门香烟递过来,“老大,提提神。” 徐福贵接过来,熟练的划火柴点燃,然后将火柴给他们递过去。 段兴国同样给陈家明递过去一根,三人点燃后,脚边放着柳条箱,站在火车站门口吞云吐雾。 抽完一根香烟,精神提起来许多,徐福贵提着箱子,“走,先去吃碗面,饿死老子了。” 来到就近的面馆,徐福贵大声道:“给我来半斤酸菜面,你们要啥?” “三两干拌。” “三两炸酱。” 面馆老板犹豫一声,问道:“真要半斤?可不许糟蹋粮食。” 徐福贵拍拍肚子,“同志,你放心,我这肚皮大的很,不就是五两嘛,给我配上一碗水,保管能吃完。” 面馆老板看他个子这么高,不再怀疑,先是将面下到锅里,然后一人给他们端来一碗热水,“刚下火车,放心,这热水不要钱。” “哈哈,你这人还怪好的嘞。” 吃了面,喝了水,满足的拍了拍肚子,“走,我们回学校。” 陈家明迟疑道,“姐夫,那我现在去哪儿?” “还能去哪儿,跟着我去干部学校,我带你去见卡戴莎老师,看她怎么安排。” “会不会太麻烦别人了?” “不然能咋办,你知道咋去毛熊?去了毛熊知道去哪里学医?” 陈家明果断摇头,他陈家家里虽然有点儿小钱,但这种渠道一点儿都没有。 就连毛熊在哪个方向,他都说不上来。 一家几次,他心中惶恐更甚,不知道自己的决定是不是正确的。 回到干部学校,徐福贵拿出钥匙打开寝室门,里面空无一人,才半个月的时间,宿舍里依旧干干净净。 将床铺铺好,火盆拿出来烧上木炭,徐福贵带着陈家明朝教师办公室走去。 卡戴莎老师作为外教,而且还是作为毛熊外教,在整个学校都具有特别的意义,拥有各种福利,拥有单独的办公室也不足为奇。 敲了敲办公室的门,无人回应,一旁的办公室打开门,周为民探了个头出来,一看是他,高兴道:“是福贵啊,回学校了?” 徐福贵点头,“周主任好。” “找卡戴莎老师?她现在不在学校,不知道在家里没有,你找她什么事?” 徐福贵说了一下家明的事情,周为民好奇的打量一下陈家明,“去毛熊学西医?小同志,你这个想法很不错啊。” “我们新兔现在成立不久,在医学这方面确实不如别国,西医确实值得我们借鉴。” “可惜,我周围没有懂西医的人,不然非拉过来,在学校里开上一门课。” 周为民竖起大拇指,对陈家明一顿猛夸,陈家明不认识他,但内心的想法却再次坚定,挠了挠后脑勺,不好意思的说道:“其实也是姐夫给我说的。” 周为民呵呵笑了一声,“你姐夫脑袋里总是有一些让人眼前一亮的想法。” 徐福贵摸了摸鼻子,他哪里有什么奇思妙想,只不过仗着多活了一些岁数罢了。 “这样,我把卡戴莎老师的地址告诉你们,你们去看看她在不在家,记得态度好点儿,卡戴莎老师是毛熊人,我们一定要友好对待。” “放心主任,我懂。” 得到了地址,徐福贵也不耽误,借了段兴国的自行车,载着家明在省城的街道上疾驰。 “姐夫,你还会骑自行车?”陈家明惊奇问道。 “骑自行车有啥难得,学了一下就会了。” 陈家明苦笑一声,“我学了好久,就是学不会。” 来到一处冷清但宽敞的街道,按照门牌号找到一栋两层楼高的小洋楼,小洋楼下面的花园里还停着一辆黑色锃亮的汽车。 汽车很漂亮,是什么牌子的徐福贵不认识,他对于汽车没什么研究。 按响电动门铃,一个保姆把门打开,警惕的看着他们,“你们找谁?” “同志你好,我是卡戴莎老师的学生,请问老师她在家吗?”徐福箍不卑不亢说道。 保姆点头,“在家,我去通报一声,您稍等。” “好的,麻烦您了。” 不一会儿,保姆回来,邀请他们来到屋里,屋里装潢是西方现代风,木制地板,白色扶梯,天花板挂着的也是水晶灯。 就连陈家明,也像是没见过世面一样,长大了嘴巴。 不一会儿,卡戴莎从楼上下来,或许是在家的原因,她穿的很随意。 一双棕黄色的毛绒拖鞋,紧绷的蓝色牛仔裤,上一块白色的貂毛披肩披在肩上,没有戴帽子,一头金黄色的头发随意披在背上。 一双长腿又直又长,哪怕搭着披肩,身材依旧前凸后翘,一双碧蓝色的眼睛好似能摄人心神。 徐福贵对此倒是没什么感觉,他已经过了对皮囊感兴趣的年龄,但是陈家明不一样,眼睛都直了,还悄悄咽口水。 徐福贵没好气的踹了他一下,陈家明这才反应过来,低下头,想看又不想看。 “哦,福贵同学,你居然会来找我,是想和我一起去约会吗?”卡戴莎用毛熊语说道。 徐福贵早已习惯她的说话方式,同样用毛熊语回道:“当然不是,我是为他的事情而来。” 卡戴走近,坐在他们对面的真皮沙发上,离近以后,分明能看到她皮肤上粗大的毛孔,这份美丽似乎因为逊色不少。 卡戴莎用别扭的中文问了一下家明的情况,徐福贵一一回答。 陈家明腰板挺的笔直,还悄悄将西服上的褶皱抹平,可明显卡戴莎对他不感兴趣。 了解清楚后,卡戴莎随口道:“正好我的爸爸两个月后要回毛熊一趟,因为有很多专家会来新兔指导,到时候可以让他跟着我爸爸一起去毛熊。” “这段时间,正好让他学一下毛熊语,了解一下我们国家的常识。” 徐福贵看着他,感激道:“卡戴莎老师,实在是太谢谢你了,我们都不知道该如何报答您。” 卡戴莎轻笑一声,“没什么,为了兔熊友谊,希望兔熊友谊长存。” “兔熊友谊长存” 第二百二十一章 陈家明离开 一辆燃柴汽车摇摇晃晃的驶进省城,街上的行人尽管不是第一次见了,但避让的同时,依旧好奇打量。 对于他们来说,高科技的东西见的实在是太少了。 汽车内,田柱看着窗外的景象,深深吐出一口冷气,他再次来到了这个大的没有边际的城市。 他身上裹着军绿色大衣,衣服明显有些大了,显得他整个人更加矮小,不过军大衣却给他带来了足够的暖和。 他手上还带着手套,脑门上戴着毡帽,脖子上套着围巾,整个人只有一个鼻子两只眼睛露在外面。 要是熟人见了,还真不一定能认出他来。 他喜爱的摸着身上的军大衣,本来他是舍不得穿的,但是临走前,小草固执地要他穿上。 按照小草的原话来说:你就这一身体面衣裳,出门就得穿体面些。 可是,这衣裳不是自己的啊。 田柱心里既有些感动,又有些羞愧,他觉得自己欠别人的太多,怕是一辈子都还不清了。 在胡思乱想中,汽车摇摇晃晃停了下来,田柱看了一下周围,确认是自己下车的地方,赶忙提着两个大麻布口袋下了车。 辨认了一下方向,田柱吃力的提着口袋,朝干部学校走去。 看到熟悉的学校大门,他发自内心咧嘴笑了笑,他很享受在学校学习的日子。 一路回到宿舍,敲了敲宿舍的木门,开门的果然是徐福贵。 他咧嘴笑了笑,亲切喊道:“老大。” 徐福贵只穿着一件撞色毛衣,将他拉了进来,“把门关了,冷的要命。” 宿舍里有不少人,还烧着两个火盆,窗户紧闭,牢牢锁住热量,田柱赶忙将木门关上。 随后一一和宿舍的人打了个招呼,还将口袋打开,拿出从家里带的东西给大家分享。 几人看着他身上穿着的军大衣,满意的点点头,他们就怕田柱这小子死脑筋,哪怕军大衣塞到他手里,他也舍不得穿。 分完东西以后,田柱来到他们面前,通红着脸说道:“老大,二哥,三哥,我以后也给你们买。” 三人对视一眼,随意点点头,继续翻动手里的书籍。 田柱挠了挠后脑勺,讪讪的坐在自己床沿上。 将床铺收拾好,田柱看到他们还在看书,心中不禁升起一股急迫感,正想拿出书来看的时候,突然发现一旁的舍友换了个人。 他仔细看了看,确认自己并不认识这个人,好奇问道:“同学,你是?” 陈家明腼腆的笑了笑,解释了一下,田柱恍然点头,伸出手,亲热的招呼道:“既然是老大的小舅子,以后有啥事儿尽管给我说,别客气。” 陈家明还需要两个月的时间才会去毛熊,徐福贵和周为民商量了一下,决定让家明待在干部学校学习毛熊语。 本来这种事情是不符合规定的,但干部学校不是社会上的普通学校,周为民拥有很大的自主权,想也没想便答应了,毕竟也不是什么大事。 不过,家明毕竟不是干部学校的,所以他需要自己交住宿费和饭钱,当然,这点儿钱对家明来说完全就是毛毛雨。 感受到田柱的热情,陈家明腼腆的点点头,他发现姐夫在学校里似乎很吃得开,每个人和他相处的都挺好。 接下来这段时间,陈家明算是见识到干部学校的生活是怎么样的,与他曾经待过的学堂有很大的差别。 徐福贵几人的刻苦程度也让他咂舌不已,心中再也不好奇为什么姐夫的变化会这么大。 由于徐福贵太过于专注,导致一天下来,两人几乎没有什么说话的机会。 在这种风气的影响下,他也舍弃了懒散的心态,每天用功学习毛熊语。 有时候感觉懈怠了,就看看姐夫的身影,心中不自觉多了一股紧迫感,又继续埋头学习。 在这段时间里,徐福贵和他没少写信回家,陈礼平得知儿子的现状后,也松了一口气。 两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在春暖花开之日,这个时间终于到来。 这天艳阳高照,漫天遍野像是披上了一层金光,蝴蝶翩翩起舞,空气中充满了春天的气息。 人们早已脱掉厚重的棉袄,火盆也搁置在床底,冬天似乎成了遥远的记忆。 徐福贵穿着一身中山装,脚上踩着布鞋,手里提着一个柳条箱子,一边往外走,一边嘱咐这个小舅子。 其实也没什么好嘱咐的,该说的陈礼平早就说过,不过在亲人出远门前,不说点儿什么,总是感觉不放心。 家明这次是真的要出远门,出国呀,在这个时代完全是一件不敢想象的事情。 “家明,出门在外,一定要多看,多听,少说,千万别把自己的习惯带过去,你要学会改变自己。” “你一开始去肯定不习惯,吃的不习惯,穿的不习惯,或许还有许多颠覆你认识的东西,你一定要学着接受。” “去了毛熊,你就真的是一个人,有什么苦,有什么痛,只能你自己咽下去。” “还有,爹给你的那些金豆金条,千万要藏好了,平时花钱别大手大脚,如果可以的话,最好能找一份兼职。” “总之出门在外,一切小心为好,多和卡戴莎家族的人联系,要交朋友,但一定要擦亮眼睛。” 徐福贵絮絮叨叨的说着,陈家明听着听着,眼眶不知不觉红了起来,此刻他才恍惚明白,未来需要面对的是什么。 “对了,你毛熊语说的怎么样?”徐福贵讪讪的看着他,自己这个姐夫当的,这段时间连他毛熊语学的如何都不知道。 没办法,他同样忙的脚不沾地,简体字已经进入了冲刺阶段,容不得半点儿马虎。 陈家明苦着脸,“毛熊语实在是太难学了。” 徐福贵用毛熊语和他对了几句话,拍拍他的肩膀,“挺不错的,去了毛熊有的是机会练,起码基本的交流应该没问题。” 和卡戴莎的父亲汇合,徐福贵将手上的行李箱交给他,笑了笑,“走,我等着你回来那一天,意气风发” 第二百二十二章 搞定简体字 陈家明最终还是离开了。 在江边码头,乘坐一艘轮船离开的,提着两个很大的柳条箱子,穿着骚包的西服,戴着金边眼镜。 不知道为何,徐福贵对这幅场景的记忆很深,自从认识家明以后,从没有和他产生过如此深的记忆。 也不知道小舅子这一去,何年何月才能回来了。 坐车都会晕的小舅子,坐船不知道会晕到成什么样子。 去毛熊的旅程注定是长久的,他听卡戴莎说过,从省城去毛熊,要先坐三天三夜的船,然后坐两天的火车,还要坐飞机,这才能到毛熊。 到了毛熊后,还要去坐毛熊的火车和汽车,这才能到达卡戴莎家族所在的城市。 这其中的艰辛,徐福贵光是听都倒吸一口冷气。 所以看着离去的陈家明,徐福贵由衷升起一股敬佩之情,他自己都不敢说有这个勇气出国。 从中山装的兜里抽出一根香烟,点燃以后,徐福贵走在青石板街道上,心中突然涌起去毛熊看看那的想法。 没有什么原因,就是单纯想去看看,看看其他国家是怎么样的。 跟着卡戴莎老师学习毛熊语,她总是会说一些毛熊国的风情,听着和新兔完全不一样。 徐福贵弹了弹香烟,突然自嘲的笑了笑,猛然发现自己的想法与以前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以前的自己,怎么可能想过去毛熊国? 难道,读书多了的人都这样? 抽着烟,回到干部学校,徐福贵想了想,先是拿出作业纸,给家珍和陈礼平各自写了一封信去,交代家明离去的事情。 在书信最后,徐福贵还夸赞家珍的手艺,身上的中山装穿着很舒服,没有他想象中的束缚感。 写完信后,吃了午饭,他来到图书室,继续投身到汉字的简化当中。 他们简化汉字的速度越来越快了,对于胡适先生的语言学了解越来越多,逆推的速度越来越快。 毕竟徐福贵是不需要思考汉字的,对照字典,直接将简体字写出来就行了,大部分时间都在逆推找根据。 另外,他上一世也是个半吊子,有些生僻字不认识,这些字的简体字只能让他自己编。 终于,又是半个月后,字典最后一页的字也被他们逆推出来。 图书室里,憔悴的四人看着翻完的字典,眼神里闪过一丝恍惚。 “老大,我们搞完了?”段兴国愣愣问道。 “应该是搞完了。”徐福贵揉了揉太阳穴,点燃一根香烟,将烟盒和火柴盒扔在桌上。 众人点燃香烟,看着桌上一大堆的资料,一时间大脑一片空白,不知道此时该做些什么。 最终还是孙知文反应过来,掐灭香烟站起来,大声道:“老大,还愣着干啥,给主任汇报啊,把成果报上去!” 徐福贵拍了一下脑袋,“对对对,给主任汇报,大家把资料整理一下。” 四人手忙脚乱整理起来,整理好后,看着厚厚一沓的资料,四人不由咧嘴笑了笑。 没想到,他们几个学生娃娃,能搞出这么多东西来。 徐福贵检查了一遍,确定没有问题,将他们几人的名字写上,想了想,问道:“我们是不是还得写个序?” 田柱扬了扬眉,“那岂不是要出书?” “好好好,就该写个序,让别人知道我们在干什么。” “那这序怎么写?好像序都是别人写的。” “不知道啊。” “那就算了,直接拿给主任看。” 几人拿着资料,兴冲冲的来到办公室,却没看到主任,一打听,原来主任在给另一个班上课。 他们已经激动的顾不上其他,直接来到了另一个班的门口,敲响大门,“主任,我们搞完了!” 周为民先是皱眉,然后看清是他们,眼睛一亮,干咳一声,“你们先自习,我现在有点儿事。” 说完,他直接出了教室,示意徐福贵四人跟他走。 “我靠,这几人是谁啊,和主任关系这么好?” “他们几个都不认识?徐福贵那四人啊,年级前四名就是他们,成天泡在图书馆学习看书。” “他们干啥了,叫了一声主任就跟他们走了,连课都不上了?” “不知道啊,不上课更好,我先睡会儿,实在困的不行。” 教室的吵闹声周为民完全不知道,他此时正坐在办公室里,眉眼带笑的看着手里厚重的资料。 “好哇,好哇,你们居然真的把简体字搞出来了。” 他是门外汉,看不懂这些资料,但感觉莫名觉厉。 他来回走动几步,说道:“这样,你们今天不用上课了,先反复对比资料,看看有什么问题没有,再好好整理,最好把草稿都找出来存好备份。” “明天,我亲自去找省里的领导,要是没问题,就要送到首都去,到时候你们四个,就要在全国出名了。” 到了此时,徐福贵反而冷静下来,其他三人倒是激动的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对了主任,我们要不要先写个序?”段兴国问道。 周为民笑骂道:“哪有自己给自己写序的,这些都是小事儿,你们先别管,关键是看能不能打动省里和首都的领导。” “好了,时间不等人,你们快回去,饭菜也不用你们操心,我会让食堂给你们开小灶,把饭菜亲自给你们送到图书室。” 在周为民的催促下,四人回到图书室,继续整理完善资料,同时将草稿纸找出来一一备份。 当然,简体字的资料这么重要,自然不可能只有手里的一份。 晚上,离开图书馆前,段兴国突然说道:“你们说,要是简体字真能推广全国的话,这个图书室会不会封起来成为纪念地?再给我们哥几个的画像挂上去。” “嘿,撒泡尿照照你自己,成天想这些狗屁倒灶的事情,我们呐,先别报太高的期望,不然期望越大,失望越大。” 徐福贵点头,“老三说的没错,我们做了自己该做的,剩下的事情,不是我们该操心的。” 第二天,他们将资料交给周为民,周为民宝贝似的放进公文包,骑着自行车火速离开 第二百二十三章 被叫去开会 这天天气不错。 五月份,已经能感受到夏天的气息,偶会会有高温来袭,炽热的阳光晒的人火辣辣的疼。 今天同样是个艳阳晴天,不过气温却很适宜,或许是昨天下过一场大雨的缘故。 空中一碧如洗,万里无云,蔚蓝的天空像是倒扣的蓝色玻璃罩子一样,一眼看去,让人心旷神怡。 微风不燥,学校的树叶发出沙沙的声响,花草轻轻摇曳,空气中传来一股淡淡的花香。 白色蝴蝶翩翩起舞,不知名的鸟雀从空中划过,时间在这一刻仿佛变慢了一样。 大榕树下,徐福贵躺在躺椅上,换了个舒服的姿势,躲在林荫下,享受的看着手里的书。 这是一本毛熊书,不久才被添入图书室,名字叫《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一开始他还以为是一本科普书,结果打开看了两眼,发现是一本小说。 出于对书名的好奇,他看了一会儿,没想到被里面的故事和背景牢牢吸引了进去。 他发誓,这绝对是目前为止,他看过的最能展现毛熊风情的小说,里面的各种文化和精神让他大为震撼。 “钢铁般的意志,钢铁的心。正是这些如钢铁般屹立的生命,让许多人备受鼓舞。我想,保尔已经成为了我生命里的加速器,我会无条件的做好每一件事,向保尔的精神所靠近。”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应碌碌无为而羞愧。” 徐福贵看到这两句话,忍不住轻轻读出声,反复琢磨,越读越有韵味。 当即拿出钢笔和笔记本,将这两句话记录下来。 特别是最后一句话,他决定要好好记忆,在写作中或许有机会引用进去。 收回笔记本,徐福贵躺在躺椅上,继续看书,偶尔有一只鸟雀落在他身边觅食,歪头看了他两眼,完全没有害怕的样子。 “臭小子,你倒是挺悠闲,把我的躺椅给占了去。”宿管大爷摇着蒲扇从屋里出来,看见他这幅悠闲的模样,不禁笑骂道。 徐福贵嘿嘿笑了声,给他递了一根香烟。 宿管大爷搬了一条板凳坐在他身边,也不开口说话,就这么欣赏晴朗的天气。 “老大,你怎么又在看书,好不容易搞完简体字,就不能放松两天?” 段兴国不知道从哪里跑了出来,手里抱着篮球,幽怨的看着他。 徐福贵示意了一下手里的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毛熊书,老二,建议你去图书室找来看看,很有意思。” 段兴国默默将书名记下,然后走过去拉他,“先别看,走,打球去。” 宿管大爷笑呵呵的看着他,“福贵,去,活动活动身子,不能当个死脑筋。” 徐福贵哭笑不得起身,将书放在躺椅上,“大爷,你也该看看书,学到老活到老,您教我的。” 待他们两人走后,宿管大爷拿起书看了看,然后放了回去,“臭小子,老子大字不识一个,看个屁的书。” 来到操场,孙知文和田柱已经在等着了。 学校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兴起了打篮球的风气,现在打篮球的人越来越多,只要有时间,几乎篮球场上就没少过人。 比如他们现在的球场便有十多个人,商量一下后,决定分四人一组,一共三组。 本来段兴国说他们四人一组的,结果其他人不同意,毕竟他们四人技术又好,配合又有默契,他们根本没得打。 于是只能听他们的,随机组队。 徐福贵仗着个子高,身体素质好,就在内线晃,抢篮板,投篮,盖帽,为所欲为。 痛快打了一个多小时,出了一身汗,将短袖脱掉,露出一身精干的肌肉。 其他人也是如此,很多人直接光着膀子打球,反正学校里也没女学生,老师也不管,正好提倡锻炼肌肉。 徐福贵来到水槽,洗了一把冷水脸,就听到旁边传来别扭的普通话,“哇哦,徐福贵同学,你的肌肉比我见过的所有人都要漂亮。” 转头一看,果然是卡戴莎老师,以及一双白得晃眼的大白腿。 徐福贵赶忙将衣裳穿上,恭敬的喊了一声,卡戴莎老师。 其他人则努力憋气展示自己的肌肉,余光不断打量穿着清凉的卡戴莎老师。 卡戴莎翻了个白眼,嘀咕道:“小气鬼,看看又不会少块肉。” 说完,她扭着屁股便走了,留下一群目瞪口呆的人。 “老大,卡戴莎老师不会真的看上你了?”段兴国羡慕道。 徐福贵踹了一下他的屁股,“狗屁,她只是喜欢开玩笑而已,再说了,我是有媳妇儿孩子的人。” 段兴国砸了一下嘴,用衣服擦了擦脸上的汗水,“你们说,周主任咋还没回来,这都去两天了。” 孙知文耸耸肩,“谁知道呢。” “不会黄了。”段兴国苦着脸,他们努力了这么久,要是没有回报,他真的接受不了。 徐福贵无所谓道:“黄了就黄了呗,反正学到的东西是真的。” 田柱认同的点点头。 段兴国摇头,“我可没你们这么豁达。” 说完,他余光瞥到了什么,激动的招手,“主任,主任,我们在这人儿!” 来人正是周为民,他骑着自行车,眼神憔悴,原本一丝不苟的头发也乱糟糟的。 他走了过来,笑着道:“等着急了,不过你们先别着急,简化汉字不是小事,资料领导已经看了,需要开会决定,你们随时都有可能被叫去开会,一定要做好准备。” “放心,领导很看好你们,开会也是为了万无一失,只要能过了省里的领导,去了首都应该也没问题。” 徐福贵感激的看着他,“主任,你先去休息,我们不着急。” 周为民点点头,推着自行车离开。 接下来的这段时间,果然和周为民说的一样,省里频繁派人来通知他们去开会。 第一次开会他们还紧张的不行,生怕说错话,面对的都是老教授大领导。 但次数多了以后,他们也习惯了开会,简化汉字的方案不断被完善 第二百二十五章 学习常态 暴雨过后,往往是晴天。 第二天。 徐福贵被生物钟叫醒,起床一看,学校被浓浓白雾笼罩,地面潮湿,树叶偶尔滴落一颗水滴。 一轮煌煌大日似乎正从东方冉冉升起,将雾海渲染成一片金色,叽叽喳喳的鸟叫声不绝于耳。 不知怎的,整个人的心情忽然就好了起来。 随手穿上一件短袖短裤,再穿上凉鞋,照了照镜子,原本是板寸的发型出现了一个小小的流海,看来又得找个时间去剪个头发。 走出宿舍,来到水槽前开始刷牙洗脸,然后一阵尖锐的哨声响起,同学们忙忙慌慌起身准备跑操。 跑操结束,四人结伴来到食堂拿了早餐,回到教室一边看书一边吃。 “班长,我能不能问你们一个事儿?”坐在他们旁边的一个同学好奇的看着他们。 徐福贵嘴里嚼着馒头,示意他尽管说。 “也不是什么大事儿,就是你们天天这么学,不会累吗?” 四人对视一眼,大笑一声,“累?我们还真没感觉到累,前段时间忙简化汉字的时候,才是真的累,回到宿舍就想睡觉。” 段兴国甚至摸了摸自己的头发,“我都感觉头发少了好多。” 不一会儿,第一节课开始,是周为民的思想教育课。 他腋窝底下夹着一张报纸,面无表情走进教室,原本嘈杂的教室在三秒内便安静下来。 “上课!” “起立!老师好!” “同学们好,请坐。” 周为民露出一丝笑容,将报纸放在桌上,“福贵,你来把这一段读给大家听一下。” 徐福贵对此已经习以为常,走到讲台上,拿着报纸朗声读了起来。 读的同时,他也被报纸的内容吸引,这报纸应该是内部报纸,而且才打印出来没多久,上面的新闻全是新的。 待他读完以后,周为民示意他下去,然后问道:“大家听清楚没有?” “听清楚了。” “好,刚刚福贵读的内容,是我们新兔最近的政策,一化三改正式在各个地区实行,现在有没有人能告诉我,一化三改具体指的是什么?” 有人举手:“工业化,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改造。” “没错,我们今天就来探讨一下这方面的政策,为你们后续的工作安排打一个基础。” 段兴国举手,“老师,我有个疑问,一化三改不是早就进行了吗,为什么现在还要拿出来说?” 周为民笑着指了他两下,“这就是典型的只知理论不重视实践,片面的看待问题,不能从矛盾的各个方面去分析。” “你只是看到你自己身边的一些情况,就敢断言全国都和你看到的情况一样?” “我告诉你,大错特错!” “新兔国土面积这么大,各个地区之间的发展情况很大,别的不说,光是西南那一片,别说建设发展,组织还往那里派兵剿匪。” “新兔能以这么快的速度让各个地区开启一化三改的步伐,已经做到了自己的极限。” 众人恍然的点点头,包括徐福贵,一边记笔记一边竖起耳朵听。 周为民继续道:“下面我们就来说说,这四个方面到底该用什么具体措施去落实,大家自由讨论,自由发言,不要怕说错话。” 四人和周围的人激烈讨论起来,同学们热情高涨,尽情发表自己的高谈阔论。 徐福贵心里也激动,从前世的经历他知道,这次的政策过后,新兔将会迎来高速发展,毛熊也会排遣专家来帮助他们。 这几年的发展,将会让新兔脱离旧社会的面貌,进入一个新的时代。 当然,这种发展速度不可能一直维持下去,因为某些挫折,会陷入很长时间的停顿。 直到春风吹拂,新兔会以迅猛的速度站起来,震惊整个世界。 这些都是题外话,不多说,在不断的举手发言激烈讨论中,一节课以很快的速度结束。 第二节是毛熊语课,卡戴莎老师的穿着依旧大胆奔放,一双大长腿让诸多同学不知道该看哪里。 不得不说,俄语确实很难学习,众人学了半年了,大部分同学才仅仅入门。 徐福贵好一点儿,毕竟记忆力强悍,靠着死记硬背和多说多听,已经可以用毛熊语进行基础交流。 卡戴莎老师曾经在班上直言:“徐福贵同学的俄语已经学的很不错,我教不了什么,单词和句子可以继续积累,但是想要再提升的话,只能去毛熊生活一段时间。” 徐福贵当时汗颜不已,他真没觉得自己的毛熊语有多好,至于为了提升自己的语言能力就去毛熊跑一趟,他认为完全没这个必要。 老实说,他都不知道学习毛熊语的意义何在,毕竟他以后出国的机会估计很渺茫。 难道是因为后面几年会有很多毛熊专家来帮助新兔进行建设,所以他们需要学习毛熊语来进行交流? 好像还真是这个原因,毕竟不能指望每个毛熊专家都会汉语? 那实在太强人所难,别人远来是客,我们作为东道主,自然要好好招待,学习毛熊语也是刻不容缓的事情。 再说了,学会了毛熊语,不仅能和这些专家交流,还能看毛熊书籍,学习毛熊的优秀文化,何乐而不为呢。 毛熊语课徐福贵依旧学的很认真,特别是想通这门课的用意以后,在课后会找卡戴莎老师要更多的学习资料,偶尔还会拉着卡戴莎老师用毛熊语交流。 当然,他自己一个人肯定是不敢羊入虎口的,一般都是拉着另外三个好兄弟一起去学。 其他人总是嫉妒他们四人的成绩,牢牢压在他们上面,让他们喘息不得。 可他们也不看看,徐福贵四人平时的学习有多努力,很少有放纵自己的时候。 平时哪怕去省里开会,他们也会随身带一本书,有事没事就拿出来看看,如此一来,成绩能不好吗。 下午只有一节课,那就是建设管理,剩下的时间由同学们自己安排,四人自然钻进了图书室,埋头苦学。 而这样的生活,在这段时间里成为了他们的常态 第二百二十六章 狗娘养的樱花人 “轰隆隆” 广阔无垠的西伯利亚高原上,一辆通体漆黑的巨大火车喷出一大股白烟,像是一条黑色蟒蛇,匀速穿梭在大地上。 刺眼的阳光洒在大地上,奇怪的是,周围的气温并不见得有多高,一片片绿色草地仿佛没有边际一样。 黑色火车不知穿梭了多久,但周围依旧一片寂寥,没有看见一点儿人烟,仿佛远离了人类世界一样。 在火车中部的一个车厢,陈家明透过玻璃看着外面的景色,故作平淡的眼神里,闪过一丝茫然和恐惧。 他已经坐了很久的火车了,很早他就得知,自己已经离开了新兔,踏上了毛熊的领土。 可坐了这么久的火车,他依旧没有看见一座城镇,周围的陌生景象让他不知所措。 他看过外面的太阳,与以前的太阳没有什么差别,按理说大热天,他穿着一身西服会很热,但在车厢里他却感觉温度恰好。 看向车窗外面,一眼望不到头的绿色草地,这就是课本上说的平原? 偶尔还会看到一些陌生的动物,那奇怪的样子他完全没见过。 毛熊的城市到底在哪里? 为什么过了这么久还在火车上? “陈,你在看什么?一直盯着外面。”一道厚重的声音响起,说的是毛熊语。 陈家明回过神,转头看了一眼,身旁坐着的是个虎背熊腰的大汉。 光头,络腮胡,眼睛是棕色的,穿着一身黑色格子西装,一身肥肉将西装撑的鼓鼓囊囊,看上去就不好招惹。 这便是卡戴莎的父亲,这一路多亏他的照顾,不过陈家明的眼神里带着一丝茫然,用别扭的毛熊语回道:“先生,能麻烦您重新说一遍吗,我没有听清楚。” 光头大笑一声,用蒲扇般的手掌拍了拍他的肩膀,“陈,你这样可不行,我的语速已经放的很慢了,等你到了莫斯科,别人可不会有这么好的脾气。” 陈家明看着一车厢的毛熊人,点点头,“先生,我已经在努力学了。” 不得不说,就这几天,他的毛熊语提升飞快,所有的交流都是用毛熊语进行的。 “先生,我们还需要多久才能到?” 光头打了个哈哈,“还早的很呢,我们毛熊的领土面积可是全世界最大的。” 他的语气相当骄傲。 陈家明又问:“你们毛熊是用什么来购买东西的呢?” “你是说纸币,我们毛熊当然用的是卢布,就和你们新兔的人民币一样,不过我们卢布可是世界通用货币,比美元还值钱,一块钱的卢布,能换两美元呢。” 他的语气更加骄傲,这时候的毛熊,正是最强盛的时候,领导人是极负盛名的大林同志。 陈家明犹豫一下,还是说道:“那我能用金条和你换一些卢布嘛。” 光头瞧了他一眼,郑重道:“陈,我看在我女儿的份上,有必要提醒你,你如果到了莫斯科,千万不能让别人知道你有金条。” “如果你想要换卢布,可以到银行去,银行是由毛熊直接掌管的,安全性有保证。” 说完,光头拍了拍他的肩膀,“不过,我们卡戴家族是值得信任的,我可以给你换卢布。” 陈家明感激的看着他,“太谢谢您了,先生。” 他拿出一根金条,换了一些卢布。 他不知道汇率是多少,此刻也顾不上那么多,能换到就不错了。 光头高兴的收下金条,看着外面广袤的土地,突然叹了一口气,“陈,其实你没必要换太多卢布的,反正在莫斯科也用不出去。” 陈家明脑门弹出一个问号,“为什么?有钱为什么用不出去。” 名为卡戴的光头解释道:“因为经济体制不一样,我们毛熊不允许有市场存在,不能买卖货物。” 陈家明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不能买卖货物,那我到了莫斯科住哪里,吃什么?” 卡戴示意他不要着急,“一时半会儿给你说不清楚,不过你也不用担心,倌府会根据你的身份,给你分配需要的东西。” “至于具体的情况,你在莫斯科生活一段时间后,应该就能了解。” 陈家明只能点点头,心中的惶恐感更甚。 他不理解,为什么不能买卖货物,那商人这个群体怎么办呢? “轰隆隆” 大量煤炭燃烧,催动钢铁火车疾驰前进,陈家明已经忘记自己到底坐了多久的火车,他甚至怀疑,这个世界真的有这么大吗? 终于,在一个晴朗的下午,他终于感受到火车缓缓停了下来。 他睁开眼睛一看,巨大火车正在缓慢进站,他长大嘴巴,震惊看着巨大的火车站,眼里是浓浓的惊讶。 他从来没想过,一个火车站居然能修建的如此巨大,而且用的材料全是钢筋水泥,简直壕无人性。 火车站里人很少,个个牛高马大,体型健硕,体毛旺盛,皮肤白皙,毛孔粗大,用的语言全是毛熊语,偶尔能听明白一句。 这些人的语速实在太快,陈家明完全跟不上。 跟在卡戴先生的后面走出火车,周围人注意到他,纷纷投来好奇的眼神。 “噢,你们可千万别吓到来自新兔的客人。”卡戴回到家乡,显得很高兴,与周围人开着玩笑。 “来自新兔的?只要不要樱花人就好,樱花人简直让我感到恶心。” “没错,新兔和我们毛熊是朋友,欢迎新兔人的到来,来自远方的朋友,你同样也厌恶樱花人,对?” 这几句话陈家明听懂了,瞬间感到亲切,重重点头,用别扭的毛熊语大声道:“对,狗娘养的樱花人,不配生存在这个世界!” 周围众人愣了一下,似乎是在辨别他说的内容,反应过来后,哈哈大笑几声,然后拍着他的肩膀,语速很快的说着什么。 陈家明努力翻译,但却根本跟不上他们的速度,只能听懂几个单词。 最后还是卡戴先生给他解围,带着他朝火车站外面走去。 陈家明一边走,一边观察周围,不论是人种,建筑,还是语言,一切的一切,都能看出与新兔的不同,让他心里充满了好奇 第二百二十七章 新奇的毛熊生活 走出巨大的火车站,迎面便是宽敞的双向柏油道路,道路平整的像是用尺子量过一样。 柏油道路上,车水马龙,传出一片嘈杂的声音,汽车鸣笛的声音不绝于耳。 再往远处看,高楼大厦节次鳞比,城市大的无边无际。 陈家明嘴巴大的能塞进一个鸡蛋,现代城市的面貌一下将他内心的世界观冲垮。 这真的是人类能做到的吗,一个国家居然能发展到这个地步? 这一刻,陈家明心中突然明白,为什么他们新兔以前挨了那么多打,去国外看一眼就知道是什么原因了。 “陈,别愣着,快走,莫斯科很大,我们还要坐很久的汽车。”卡戴先生催促说道。 陈家明连忙应了一声,想起姐夫临走前的交代,让他要适应看到的一切,摇摇头,眼里闪过一丝坚定,提着柳条箱追上卡戴先生的步伐。 卡戴先生有自己的汽车,甚至有自己的司机,他们坐上一辆黑色的汽车。 陈家明学着卡戴先生的样子打开车门,弯腰坐了进去,心里的新奇感更甚。 他以前看见过汽车,但还是第一次坐汽车。 汽车驶动,汇入车流之中,陈家明看向窗外,发现了新兔和毛熊的一个相同点,那便是到处都是各种标语。 他翻译了一下,应该是:“大林同志万岁,大林同志说的一切都是对的,我们要坚决服从大林同志的指挥。” “坚决拥护大林模式,大力发展重工业,将毛熊工业发展为世界第一。” “劳动光荣,劳动创造一切。” “争做英雄母亲,创造出更多的劳动力。” “工人最光荣,劳动最光荣!” 各种类似的标语随处可见,当然,有些标语他翻译不出来,个别单词他不会。 街上来往的行人步伐匆匆,像是后面有人在追他们一样。 让他感到奇怪的是,毛熊很发达,但好像又不发达。 行人穿的衣裳大多类似,颜色类似,款式类似,基本上都是蓝色,灰色,绿色这几样。 他摇摇头,自己初来乍到,需要了解的很多。 记住姐夫说的话,多看,多听,多学,少说。 车里,卡戴先生给他说话,“学校我已经给你提前安排好了,过两天把手续办好,可以直接入学。” “如果可以的话,我建议你最好在课外找一份工作,这样可以更快融入进去,而且能分配到更多东西。” “当然,你也可以不找工作,不过学生能分配到的物资少的可怜,哪怕你是以留学生的身份。” 他指了指外面的街道,“看到这些商店了吗?很少对不对?” 陈家明点点头,“至少有不是吗?” 卡戴先生点点头,“没错,至少有,但是,你就算拿着大把的卢布进去,商店也不会卖给你一样东西。” “为什么?” “在毛熊,卢布并不是万能的,你要想购买东西,得要有相应的票,还要查看你的身份,其次才是卢布。” 说着,他嘀咕道:“这也是为什么我会到新兔当记者,至少新兔没那么多规定。” 卡戴先生继续说道:“而且毛熊和新兔不一样,生活用品很少,粮食很珍贵,这些东西就算有票也买不到,因为没货。” “不过像是自行车,电视,收音机什么的倒是挺便宜的,而且还不需要票。” 听他这么说,陈家明心中涌起一股怪异的感觉,怎么感觉毛熊的社会有点儿奇怪。 不过也无所谓了,他来这里并不是享受生活的,而是来学习医术的。 用不上卢布更好,他就不用担心钱不够用,找一份工作就找一份工作,不过不知道别人会不会要自己。 汽车开了许久,这才在一座小洋楼前停了下来。 卡戴先生说,这两天他先暂时住在这里,等手续办好以后,就住到学校里去,他要忙工作,没时间陪他。 而且他很快要赶回新兔,上面有任务,让他负责带一部分专家去新兔支援建设。 卡戴先生最后提醒道:“记住,在外面最好少说话,千万不能议论倌府和大林同志,大林同志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不容任何人亵渎。” 陈家明点点头,表示自己记住了。 安顿好住处后,陈家明开始在周围活动,熟悉周围的环境,另一方面也是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份工作。 让他很高兴的是,几乎所有工作都缺人,但所有工作都不敢招他。 他询问什么原因,他们的回答则是他没有户口,也没有相关证明,而且他们也没有权利直接招收,必须要等上面安排。 工作的事情不能解决,他只能先熟悉周围的环境,但几天下来,他只感觉到一股压抑的氛围。 说不出来原因,反正就是感觉很压抑,来往的行人总是给他一种脚步匆匆,神情疲惫的感觉。 毛熊的食物也让他一言难尽,大部分都是香肠,黑面包,荞麦浓汤,各种罐头。 吃一次两次倒是感觉新奇美味,但吃多了以后总感觉不得劲。 他想念香喷喷的大米饭,想念各种水果,想念各种炒菜了。 而且这几天他去商店看了看,卡戴先生说的没错,商店里面并不能购买东西,需要相应的票,或者是凭借工作证上的配给证明。 唯一的好消息就是,在不断地交流中,他的毛熊语进步飞快,语速放慢的情况下,基本的交流没有问题。 而且毛熊人对新兔的感官不错,有一种对待小老弟的感觉,几乎没人刁难他。 陈家明没有闲着,每天回到房间,拿出纸笔记录自己在毛熊的生活,他认为这是很有纪念意义的事情。 同时他也无比感激自己姐夫,要是他傻乎乎的一个人来到毛熊,怕是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直接被打成黑户遣返回国。 现在有卡戴先生的帮助,他至少能一步一步熟悉毛熊的生活,并且进入学校学习西医。 几天过后,学校的手续办好,家明提着行李进入学校,正式开启学习生活,生活一步一步走上正轨,慢慢适应了毛熊的生活节奏 第二百二十八章 受欢迎的凤霞 火炉似的太阳悬挂在高空,散发出无穷无尽的热量,炙烤着大地。 高温似乎使得空气起了波澜,一层又一层的热浪在地面翻滚,山林的树叶被晒的无精打采,土公路边上的野草却倔强的展示自己的生命力。 昨晚来了一场暴雨,云溪河里的水浑浊无比,明显水深了不少。 云溪县城的街道上几乎看不上行人,阳光照耀下,昨晚暴雨留下的水坑泛出刺眼的光泽。 县城小学,看门大爷拿出一个铁锤和一块弧形的铁块,有节奏的敲了好几声,清脆的敲击声响彻整座校园。 “喔,放学咯!” 不知道哪个调皮孩子大叫一声,仿佛触发了开关似的,安静的学校瞬间变得嘈杂。 学生从教室涌出,叽叽喳喳的和周围人说话,有些捣蛋的孩子像是泥鳅一样在人群中穿梭,也不怕撞到别人。 “凤霞再见,凤霞再见。” 二年级的教室里,许多人都在挥手和凤霞说再见,凤霞咧着嘴和他们挥手。 “凤霞,你中午还是去你姥爷家吃吗?” 凤霞点头,两根羊角辫随之轻轻摇晃,“我都是在姥爷家吃。” “真羡慕你,你姥爷是大老板,肯定吃的很好,是不是顿顿都有有吃。” 凤霞谦虚笑笑,“哪里啦,和你们吃的差不多。” “对了凤霞,快要放假了,你爹回不回来?” 凤霞背着书包,眼里闪过期盼,“应该要回来,他在很远很远的省城。” “你爹真厉害,居然能到省城去,下午你再和我们说说省城长啥样子好不好?” “还有火车,火车真的像是一条大蛇吗?好像去坐一次火车,要是能让我坐一次火车,让我两天不吃饭都成。” “就你还坐火车,能坐一次汽车都得烧香拜佛。” “凤霞凤霞,你爹啥时候带你坐火车去省城,他不会骗你。” 这些娃娃都不会隐藏自己的心思,大多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凤霞轻轻哼了一声,鼓着脸说道:“我爹答应我的事情一定会做到,他肯定会带我坐火车去省城的。” “凤霞,我们信你,你到时候去了省城能帮我买有糖纸的糖果吗,你上次给我的实在是太好吃了。” “就是就是,还有你穿的衣裳,都好好看,可是县城没有买,只能在省城买。” 周围的学生用祈求的眼神看着她,不断说着好话。 凤霞拍拍胸脯,“放心,只要我能去省城,我都帮你们买!” “凤霞,我们就知道你最好了。” 穿着粉色格子衬衫的家珍走进教室,看见这一幕,温声笑道:“孩子们,你们不回家吃饭在这儿干什么呢?是不是想留下来打扫卫生啊?” 这些娃娃立马乖乖的喊陈老师好,然后小跑着离开教室,还不忘给凤霞说再见。 待教室的人走完后,凤霞这才提着碎花连衣裙凑到家珍面前,嬉笑看着她,“娘,我是班里最受欢迎的,对不对?” 家珍摸了摸她的小脑袋,“对,我家凤霞最受欢迎的。” 家珍高兴的蹦蹦跳跳走出教室,一股热风吹过来,让她忍不住眯着眼睛。 她苦恼回头,“娘,今天我们不去姥爷家吃饭好不好,走过去好热啊。” 家珍随手关上教室的木门,“怎么,你不去姥爷家看看你爹写信来没有?” 凤霞一听,连忙拉着她的手朝学校外面走去,“娘,爹放假了会不会回来?” 家珍摇摇头,说不知道。 “哼,娘什么都不知道。” 凤霞嘀咕了一声,眼珠子转了转,拉着家珍的手,脆生生道:“娘,要不我们放假了去省城找爹。” 家珍点了点她的额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就是想去坐火车,对不对?” 凤霞嘻嘻笑了一声,“哪有,我就是想爹了,娘,你是不是要给爹写信了,我也要给爹写信=,我现在也会写信了呢。” 家珍笑盈盈的看着她,“好,凤霞也写信,你爹看到你写的字,保管一下就认出来了。” 天气确实炎热无比,稍微走了一会儿,两人额头上便布满汗水。 他们都不敢暴雨在火辣辣的阳光下,都是沿着屋檐下的阴影走的。 来到陈府,陈礼平和苏玉已经在等他们了,饭桌上摆放着饭菜。 饭菜并不多,也就三菜一汤,但分量完全够了,肉必不可少,足够他们吃饱,而且还不用浪费。 哪怕陈礼平有钱,也不会顿顿大鱼大肉,有钱人的生活并没有外人想的那么片面。 吃饭的时候,家珍一直盯着陈礼平,一副想开口询问的样子。 陈礼平放下碗筷,“行了行了,看你那样,代师傅今天来了一趟,把福贵的信送过来了。” 说着,起身将茶几上的信件拿了过来。 家珍饭也不吃了,拆开信看了起来,凤霞也赶忙凑过来看。 陈礼平假装板着脸,“凤霞,别和你娘学,吃饭就得有吃饭的样子,快,坐回去。” 凤霞并不任性,闻言坐了回去,大口大口的吃饭,想吃完以后去看信。 家珍看完以后,不由叹了一口气,“凤霞,你爹回不来了。” 凤霞抬头看她,感觉面前的饭菜瞬间失去了味道。 家珍解释了一下为什么回不来,尽管凤霞似懂非懂。 家珍转头,又说道:“爹,福贵还说了家明的事情。” “家明他,现在怎么样了?”一旁的苏玉着急问道,一时间顾不上吃饭不说话的礼仪。 陈礼平也停下筷子,竖起耳朵听了起来。 “家明已经坐轮船去毛熊了,算算日子,怕是已经到毛熊了,其他的事情福贵也不清楚。” “去毛熊了?”苏玉叶瞬间感觉面前的饭菜不香了,摸了摸隆起的小腹,心中有些怅然若失。 她一直在期盼家明能够回心转意,回到县城。 陈礼平悠悠叹了一口气,“去了就去了,剩下的路,终究要他自己走,小玉,你也别担心,别伤了胎气。” 苏玉勉强挤出一丝笑容,“放心,爹,我不担心。” 一顿饭吃的意兴阑珊,下午放学回到徐家村,家珍把福贵不回来的消息告诉家里人。 意料之中,有庆再次大哭一场,吵着闹着要去省城 第二百二十九章 要去首都? 农历五月二十五日。 期末考试结束,干部学校却依旧热闹,宿舍里,一大群人光着膀子,手里摇着蒲扇,咒骂高温天气。 徐福贵同样光着膀子,全身上下只穿着一条黑色裤衩,露出小麦色的皮肤和精壮的肌肉。 他坐在靠门的位置,迎面吹过来的全是热风,让他好一阵无语。 转头看了看,段兴国心无旁骛正在读书,手里拿着的正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感受到他的目光,段兴国抬起头,嘿嘿笑了声,“老大,这书真好看。” 徐福贵轻轻嗯了一声,他现在没有学习看书的心思,心里想念凤霞了,好久没有听到她清脆响亮的声音。 “班长,主任叫你。”有个人突然从外面探出一个头,喊了一声。 徐福贵穿好汗衫和短裤,踩着凉鞋来到了周为民的办公室。 周为民的办公室有一个小风扇,风扇不知道哪里出问题了,发出嗡嗡嗡的声响,不过丝毫不影响风力,扇出连续不断的凉风。 徐福贵连忙坐过去,“主任,干脆我到你这儿来看书算了。” 周为民不似上课的严肃,开玩笑道:“要不我这个主任也给你当?” 徐福贵眼睛一亮,“行啊,伱啥时候退下去?” “去你的,说正事,你们的工作分配下来了,这是安排表,你记得通知下去。” 接过工作安排表,徐福贵瞄了一眼,第一个人便是自己,后面有基本信息,最后一栏的工作单位里写的是某某煤矿。 再看宿舍的其他三人,都是煤矿,周为民把他们四人安排在了一起。 又瞄了一眼其他人,心里顿时平衡了,大部分都是去下面的村镇,能去大单位的少之甚少。 “行,那我回去给大家伙儿说一声。” 徐福贵恋恋不舍离开风扇,回到宿舍,先是给自己寝室的人看了工作安排,待他们记好以后,再到其他宿舍去。 “啊,怎么去一个村里啊,一个村子里能干啥,我还以为能去个大单位呢。” 不少人发出类似的抱怨,对去农村带有很大的抵触。 徐福贵听了,表面上不动声色,心里确实嗤笑不已。 这些人都是空想主义者,每天认为自己有多大能力,怀才不遇,要是有个机会,便能一遇风云便化龙。 但他们既然会说出一个村子干不了事这种话,就表明他们的能力和眼界也就这点儿了。 他在徐家村当过支书,知道想建设好一个村子的难度,这可不是玩笑,需要下苦功夫。 但这些都和他无关,别人怎么样,他不关心。 有人也发现了他们四人的工作单位是煤矿,不满道:“凭什么有些人不用去农村乡镇?主任这也太不公平了。” 徐福贵看着那几人,淡淡道:“有任何意见,你们都可以去找主任反馈,我接受学校的一切安排。” 段兴国不屑的看着他们,“我和老大一样。” 孙知文戏谑看了他们一眼,摇了摇头,似乎多看一眼就会脏了自己的眼睛。 这几人脸色胀得通红,却不敢再说一句,他们有自知之明,各个方面,他们都比不上四人。 论成绩差的很远,论和周为民的关系,他们可不像徐福贵,还能和周为民开个玩笑。 至于身份背景,他们虽然不清楚孙知文的来头是什么,但明显是比不过的。 所以,他们只能咽下这口气。 这只是个小插曲罢了,几人都没把他们放在心上,手里摇着蒲扇,继续看着手里的书。 结果没一会儿,大汗淋漓的周为民跑了过来,很着急的说道:“徐福贵,段兴国,孙知文,田柱,来我办公室一趟。” 四人随意套上衣裳,跟着他来到了办公室。 办公室的小风扇依旧卖力转动,周为民将风扇对着自己吹,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脸上满是兴奋之色。 “主任,叫我们有啥事儿?是不是首都来消息了?”徐福贵试探问道。 周为民喘匀气息,伸手虚点了他两下,“你小子,脑子就是机灵,刚刚省里给我打电话了,首都的领导叫我们去开会。” 徐福贵眨眨眼睛,“我们?去首都?” 周为民很高兴的点头,“没错,由我带队,你们四个一起去首都开会,而且上面催的急,我准备明天就走。” “那我们的煤矿的工作咋办?”田柱不过脑子的说道。 周为民没好气的说道:“这时候还管啥工作不工作?再说了,能去首都见识见识,就是最好的工作经验。” “多的我也不说,你们回去好好准备准备,明天一早,我们就去火车站坐火车。” “对了,现在政策不一样了,去哪里都得有证明,福贵,你回去后写一份报告,我批条子,把证明开了。” 徐福贵为难的看着他,“主任,报告咋写啊。” “你就写我们因为什么事情,要到什么地方去,记得把时间,名字写清楚,然后我签字盖章就行了。” 徐福贵点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 “行了,快回去收拾,把简化汉字的那些资料一定要带上,其他事情明天我在火车上和你们说。” 周为民把他们赶出办公室,他则忙碌起来。 他不仅要准备去首都,而且在走之前还得把学校剩下的工作给安排下去。 走在回宿舍的路上,四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眼神里带着一丝震惊。 “我们要去首都了?” “我们要去首都了!” 段兴国连续说了两遍,激动的跳了起来,“真没想到,真没想到,我们这么快就能去首都!老大,你说我们能不能见到伟人?” 徐福贵翻了个白眼,“我们不是天天都能见到吗?” 宿舍里,教室里,办公室里,现在到处都挂着伟人的画像。 段兴国摇头,“不一样,我说的是看到真人的那种,算了算了,估计是见不到的,伟人这么忙,哪里能关心这种小事。” 几人很是兴奋,书什么的自然也看不进去,回到宿舍开始收拾行李。 别人一问,直到他们要去首都后,眼神里的羡慕都快溢了出来 第二百三十一章 到达桐城 <\/b> 一直到了火车站,周为民才停下唠叨,苦着脸的段兴国终于松了一口气。 除了田柱以外,其余几人都有乘坐火车的经验,进去以后直奔站台,没有停留。 至于火车票,昨天周为民就托关系,给火车站打电话买好了。 清晨的火车站里并没有多少人,空旷的站台被打扫的干干净净,田柱不断打量四周,不时发出两句疑问。 徐福贵看到他这幅样子,微微笑笑了一声,他第一次坐火车的时候也是田柱这幅模样,对周围的一切充满了好奇。 等了差不多半个小时,一辆绿色的铁皮火车轰隆隆驶来,田柱吓的连忙退后两步。 “这要是撞在人身上,不得成肉泥?”他心有余悸的说道。 众人笑了一声,“你没事儿去铁轨上干啥,只要你不去铁轨上站着,火车铁定撞不到你。” 这时工作人员拿着铁皮喇叭大声喊道“开往桐城的火车已经到了,请上车的旅客做好准备。” 周为民提着柳条箱子,招呼他们上车。 段兴国小跑跟在后面,“主任,我们不是去首都吗,去桐城干啥?” 周为民解释道“这里的火车站不能直达首都,我们要先去桐城,再从桐城转到首都。” “桐城在什么地方,我咋没听说过。” 五人找了位置坐下,周为民打了个大大的哈欠,“伱屁话怎么这么多,到了桐城你就知道了,行了,别说话,让我睡会儿,到了桐城叫我。” 说完,他拿出一顶草帽盖在脸上,脑袋靠在木制座椅上,直接睡了过去。 段兴国倒是兴奋的很,问他们知道不知道桐城在哪里。 三人摇摇头,他们在这之前都没听说过桐城这个地方。 好在旁边有一位中年男人知道,给他们解释说道“桐城可是个好地方,到处都是煤矿。” “我给你们说,桐城的火车站比省里的火车站可大得太多了,铁轨密密麻麻的,像是麻绳缠在一起一样。” “不过听别人说,这些铁轨大多都是用来运输煤矿的,桐城里面人不多,工人都在城外的矿洞里面。” “我还记得我第一次去桐城,刚下火车站,就听见轰隆隆的声音,我一开始还以为是打雷,后来才知道是煤矿在爆破。” 中年男子很健谈,和他们分享着桐城的一切,四人听的津津有味。 总得来说,桐城就是一座靠煤矿发展起来的城市,有很多条火车线路经过这个地方,其中便有一条前往首都的火车。 说话间,绿皮火车缓缓发动,像是一条钢铁长蛇一样,冲出了省城。 徐福贵透过窗户朝外面看去,空旷的田野上,生长着一片片密集的翠绿玉米。 这些玉米怕是有两米高,等再过半个月,叶子泛黄以后,就到了玉米收获的季节。 火车的速度不快不慢,沿途的景色被甩在身后,徐福贵打了一个哈欠,困意上涌,双手抱胸,沉沉睡了过去。 待他醒来的时候,窗外并不是艳阳晴天,反而乌云密布,电闪雷鸣,一副要下雨的节奏。 他揉了揉眼睛,对旁边的孙知文问道“到哪儿了?” 孙知文摇摇头,说了声不知道,然后抬起手腕看了一眼手表,“已经中午十二点了。” “我睡了有这么久?”他有些诧异说道,不过此时倒是神清气爽,精力十足。 段兴国捧着书,挤眉弄眼的看着他,“不久,不久,老大,你再睡会儿。” 徐福贵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他的心思都快明明白白写在脸上了,无非就是想趁这个机会多看会儿书罢了。 徐福贵在火车上没有看书的习惯,总感觉看不进去,要么睡觉,要么看着外面的风景发呆。 “啪啪啪” 豆大的雨滴拍打在车窗,轰隆隆的雷声不绝于耳,一条条闪电撕裂天空,火车好像是进入了一段雷暴云区域。 不过火车的速度没有半点儿停息,好似恶劣的天气无法对它造成丝毫影响,依旧保持速度向前驶去。 周为民确实是困的不行,现在还在睡觉,发出轻微的呼噜声,对周围的动静充耳不闻。 “盒饭,盒饭,五毛钱一份,五毛钱一份,刚出炉的盒饭,热乎着呢。” 工作人员推着一个小车,大声吆喝,看到田柱看着他,笑着问了句,“盒饭要吗,五毛钱一份。” 田柱摇头,示意了一下手里提着的包子馒头,“我们自己带的有吃的。” 工作人员也不失望,让旁边的人收一下腿,继续吆喝。 盒饭能不能卖出去不影响他的工资,反正卖了钱也是公家获利,和他没有半毛钱关系,所以他只是履行自己的工作罢了。 “老四,拿两个馒头给我填填肚子。”徐福贵说道。 其他人听他这么一说,也感觉肚子有些饿,于是四人就着水壶开始啃包子馒头。 火车并没有在雷暴雨区域停留多久,也就十分钟左右的时间,便穿过这片区域,灿烂的阳光再次洒了下来。 中途火车在多个城市停站,火车下去了一些人,又上来了一些人。 直到夜幕降临,徐福贵都没有听到工作人员说到达桐城。 下午的时候周为民便睡醒了,吃了几个冷馒头,说道“到桐城还早得很嘞,起码要第二天才能到。” 周为民说的没错,直到第二天中午,火车到达桐城的火车站。 四人提着柳条箱下车,周为民找到一个工作人员,给他递过去一根香烟,“同志,请问去首都的火车啥时候有?” 工作人员将香烟别在耳朵上,“去首都的?我看看,哦,今天晚上七点有一班,明天早上十点有一班。” 周为民说了一声多谢,转过身来说道“时间还早,我们先出去吃点儿热乎的,然后逛一逛桐城,晚上赶着时间来坐火车。” 走出火车站,几人好奇的打量这座煤矿上的城市,与省城的确有很大不同。 街道上黑漆漆的,特别是路边,堆着许多煤渣子,周围偶尔会传来一声巨大的爆破声音,火车的轰鸣声更是不绝于耳 (本章完) 。 第二百三十二章 到达首都 <\/b> 从火车站出来,周为民找了一家小饭馆,用普通话问道“有没有米饭?” 饭店老板是个皮肤黝黑的中年人,憨厚的用方言说道“米饭?没有米饭,只有馍馍。” 周为民皱着眉头疑惑的看着他,“有啥?” “有馍馍。” 这下周为民听懂了,“行,那就来两斤馍馍,再来几个家常菜就成,你看着弄。” “要啥馍馍?” “啥意思?” “有白面馍馍,玉米面馍馍,还有高粱面馍馍,我们一般叫白馍,黄馍,还有黑馍,白馍最好吃,一毛钱一斤,黄馍五分钱一斤,黑馍三分钱一斤。” “你说啥,算了算了,来两斤白面馍馍。” 经过艰难的沟通,几人找个张桌子坐下,徐福贵好奇的看了一眼面馆老板,小声问道“主任,刚才他说的是啥话?” “估计是桐城话,我也听不太懂,往北方走就好了,首都的人说话和普通话差不多。” “桐城不吃大米?”田柱同样感到好奇。 “大米应该有,不过很少,大部分人都吃馍馍,还有面食,你们应该吃得惯。” “吃得惯,吃得惯。” 四人回道,内心有一些期待,不知道北方人的饮食是咋样的。 不一会儿,面馆老板端来一打完白白胖胖的白面馍馍,徐福贵吃了一口,皱眉,“和馒头味道差不多嘛,好像还没有馒头好吃。” 其他人也点点头,周为民没好气道“有的吃就不错了,要不给伱们尝尝黑馍馍?” 徐福贵没再说话,一口馍馍,一口菜,心中却感觉相当怪异。 毕竟馍馍不是米饭,总感觉哪里出了点儿问题,但他又说不上来。 吃完饭,周为民让他们自己去逛,记着时间回来赶火车就行。 尽管外面烈日炎炎,但阻挡不了四个年轻人好奇的心,结伴走出饭店,四处打量。 “你们发现没有,这里都没几个男人,大多都是女人家。”田柱小声说道。 段兴国点头,“就是,而且店铺也没多少,这些煤渣子到处都是,真浪费,这里的煤是不是不要钱?” 孙知文猜测道“刚才那人不是说了吗,男人应该都在城外的矿洞里挖煤,城里应该是他们的家属。” 四人逛着,发现这里的煤炭确实便宜的很,几乎不花钱就能买一大堆。 要是不讲究,城外的煤矿附近有许多不要的煤块,这些煤块捡回家同样能使用。 但除了煤矿便宜以外,徐福贵发现这座城市好像并没有那么好,留给他的印象只有噪音和漆黑。 这里赚钱可能是一个好地方,但却不适合居住,待久了让人心烦意乱。 天气确实炎热,几人买了一些当地的特产,匆匆回到火车站,坐在木椅上乘凉。 “什么时候才能到首都啊,两天没洗澡了,浑身黏糊糊的。”段兴国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皱着眉头说道。 周为民弹了弹烟灰,“想洗澡?火车站走出去就有一条河,没记错的话。” 段兴国一听,立马兴冲冲的跑出去,结果没一会儿,骂骂咧咧的回来了。 迎着众人好奇的眼神,他吐了一口口水,“特娘的,河倒是有一条,不过也不知道是啥河,河水黑漆漆的,和煤炭的颜色一样!” 老实说,等车的时间是无聊的,几人只能从柳条箱里拿出没看完的书打发时间。 不知不觉,夕阳西下,灿烂的阳光洒下,像是给桐城披上一件金纱。 街道上依旧热浪滚滚,几人再次走出火车站,填饱肚子以后,回到等待七点的火车。 盛夏的七点,太阳刚刚落下,西方天边残留着一大片火烧云,距离天黑起码还有一个小时。 通往首都的火车姗姗来迟,几人终于再次坐上火车,与首都的距离也越来越近。 越往北方走,给众人的感觉越发不同,周围人的口音和他们完全不同,虽然说的是方言,但交流却完全没有障碍。 而且车厢里的人看见他们后,都会笑着来一句,“你们是从南方来的?” “你怎么知道?” 这时候,那些人就会比划他们的身高,“一听你们说话,就知道你们是南方来的,个子也不高,不过,您倒像是个北方人。” 总有人指着徐福贵说,他的个子有一米八多,在这个时代,北方也很少看见像他一样的高个子。 但这时候徐福贵总会摇头,“我是正儿八经的南方人,吃的是香喷喷的白米饭。” 从桐城出发,整整两天两夜待在火车上,几人身上都发臭了后,终于,心心念念的首都到了! 一下火车,段兴国便冲出去,看着巨大的火车站,忍不住大吼一声,“首都,我来了!” 周围人被吓了一跳,旋即善意看了他一眼,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 啪! 周为民重重拍了一下他的脑袋,“出发之前我怎么和你说的?一举一动都要打报告跟指挥,丢人现眼的乱叫什么。” 段兴国嘿嘿笑了一声,“我这不是高兴嘛,主任,现在我们去哪儿,能不能先找个地方洗个澡,我这臭的自己都闻不下去了。” “领导已经给我们安排好招待所了,走,跟紧我,首都可和省城不一样,要是走丢了,我可没那功夫来找你。” 几人刚走两步,一个穿着绿色军装的人走过来,先是行了个军礼,然后一板一眼的说道“同志,你们好,现在需要你们配合登记。” 周为民点头,“应该的。” 跟着绿色军装来到一个房间,工作人员先是看了看他们的证明,然后开始登记信息。 登记好信息后,走出房屋,周为民再次嘱咐他们随身揣好证明,随时应对检查。 首都和其他地方不一样,由于外来人员很多,管理非常严格,说不定其中就混着某些捣乱分子和间谍。 几人连忙答应,但心思早就扑向外面,一个个左看看右看看,想把首都的样子牢牢记住。 跟着周为民走出火车站,看着繁华宽敞的街道,几人不由震惊的张大嘴巴 (本章完) 。 第二百三十三章 坐公交车 <\/b> “这就是首都!”几人发出一声惊呼。 宽敞的街道铺着平整的灰石板砖,行人熙熙攘攘,京都的口音不断在四周回响。 看不见高楼大厦,扑面而来的是岁月的沉淀,是历史的厚重,是一国之都的底蕴,让人不禁肃然起敬。 街道墙壁上到处都是各种标语,内容和云溪县城的大差不多,只是数量多了许多。 相较于省城和云溪县城,首都人穿着更加讲究一些,很少看见旧时代的服饰,大部分都是工人装,干部装。 除此以外,宽敞的街道经常能听见自行车车铃的声音,一辆辆二八大杠不时在人们羡慕的眼神中穿过。 不,不只是自行车,偶尔还能看到一辆汽车或者吉普车驶过,足以证明首都的发展是走在各个地区前面的。 “这就是首都吗?” 几人好奇打量,内心总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周为民同样打量四周,感慨道“首都和以前大不一样,以前呐,满街都是乞丐,穿的都是破衣裳,一个个面带菜色瘦骨嶙峋,看不到一点儿精神气。” “哪儿像现在,感觉大家走路都带风,几乎看不见一个乞讨的。” 没有在原地驻足,跟着周为民来到一个公交站牌,几人一起研究站牌上的路线。 首都应该是为数不多拥有公交线路的城市,就像是省城,根本看不到一辆公交车。 除了周为民以外,另外几人都没做过公交车,公交站牌自然是看不懂的。 “坐26路,然后在汇德门转57路。”周为民研究一会儿后,如是说道。 他也好长时间没来首都了,需要慢慢适应首都的变化。 不一会儿,公交站牌悠悠驶来一辆公交车,外表看上去和汽车没什么区别,不过汽车四周用黄色油漆写着数字32。 四人看向周为民,周为民耸耸肩,“看我干啥,我们要坐26路车,这是32路。” 几人恍然点头,转过头研究公交站牌,好像知道公交车是怎么坐的了。 首都的公交车实在是算不上多,等了足足有大半个小时,过去了三四辆公交车后,26路公交车终于悠悠驶进来。 坐车的人挺多,五人跟随人流挤上车,迎来的却是售票员的白眼,“挤什么挤什么,赶着投胎去啊,坐不下就坐下一辆!” 说话的时候,她还坐在座位上,半点儿没有挪动的想法,眼里充满了不耐烦。 段兴国嘀咕道“拽什么啊,一个售票员,瞧把她得意的,这要是当了领导,不得吸人民的血,吃人民的肉?” 孙知文拍了拍他的肩膀,竖起大拇指,“二哥,你这话说的有水平。” “那可不,好歹看了这么多书,脑子里记了不少东西。” 田柱看了一眼售票员,小声道“省城里班车的售票员态度和她差不多,是不是售票员都这样儿?” 终于挤上车,座位肯定是没了,只能站着,突然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嚷嚷道“售票员,为啥让这些提着行李的人上车?一个人凭什么占三个人的位置?” 徐福贵看了看自己周围,才发现这人说的是他们,手里一人提着一个柳条箱子,的确占了不少位置。 但听他这么说,心里顿时不舒服,眼神冷冷的看着他。 “你吼什么?你再给我吼一个试试?”售票员没惯着他,直接瞪着他。 那青年缩了缩脖子,不敢多说。 售票员走过来,看着他们手里提着的箱子,又打量了一下他们,“这些箱子是你们的?” 周为民开口,“对,是我们的。” 听着他们的外地口音,售票员内心更加不屑,淡淡道“到哪里?” “汇德门。” “每人车票五分钱,你们有行李,每人一毛钱。” 周为民皱眉,压制自己的怒气道“同志,什么时候行李也要收钱了。” 售票员眼睛一瞪,“没钱就下车,你再给我吼一个试试?” 周为民冷笑一声,直接问道“你是哪个部门的,叫什么名字?26路车是,我记住了。” 段兴国站出来,附和道“就是,你叫什么名字,就你这样的蛀虫,也配吃公家的饭?就该把你派去扫大街。” “二哥。”孙知文拉了拉他的手,“出门在外,我们少说话,让主任处理就行了。” 迎着周为民不善的眼神,售票员心里一慌,摆摆手,“算了,就收你们五分钱就行了,五个人,一共二毛五,你们谁给?” 周为民拿出一张两角钱的纸币和一张五分钱的纸币递给她,又问了声,“你是哪个部门的,叫啥名字?” 售票员接过车票,心虚的转身离去,一句话都不说。 周为民身上穿的是中山装,加上自己的职位,身上自然有一股领导的气质,售票员也就敢对普通百姓耀武扬威,遇上硬茬子只能认怂。 周为民见她服软,冷哼一声,也不多问。 经此一闹,周围人不禁多看他们两眼,下意思离远一些,特别是一开始的那个青年,极力的隐藏自己。 段兴国凑过来,“主任,她不说名字也没关系,26路车,我们记住了,到了招待所就去找运输部。” 周为民瞥了他一眼,“你在运输部有关系?” 段兴国讪笑一声,“我还以为你有呢。” 周为民大方点头,“我确实有,但是说了又咋样?就售票员这个性质,最多给一个处分,难道还能开除咋的?” 公家饭之所以称为铁饭碗,便是因为极难开除,除非是犯了原则性的错误。 他叹了一口气,一针见血道“而且这种问题是广泛存在的,我们处理了一个也没啥用,需要上面的大领导自己发现问题了,从根源上解决。” “别忘了我们来首都的目的,首都虽然繁华,但你们行事处处小心,能忍的就忍了,算不得什么大事。” “首都人,特别是吃公家饭的首都人,都是有傲气的,特别是看到我们这些外地的,嘴贱的还多多说两句。” “我们不和他们一般见识,不能因小失大,我们在首都待不了多久” (本章完) 。 第一百三十四章 首都缺水 <\/b> 听到周为民的嘱咐,徐福贵轻笑一声,“放心主任,我们都不是小孩子了,不会意气用事,大丈夫能伸能屈,别人说两句我们又不会掉块肉。” 孙知文点头,“陈老总说过,永远不要对一个地方抱有绝对的美好,西方确实发达,但里面藏污纳垢绝不会少。” “我觉得首都同样是这个道理。” 周为民笑着点头,“你们知道就好。” 接下来倒是没发生什么意外,公交车摇摇晃晃来到汇德门,售票员瞥了他们一眼,朗声道“汇德门到了啊,要下车的快点儿。” 直到看到周为民几人下车,售票员才松了一口气,暗骂自己今天倒霉,同时心里又有些惶恐。 这几人不会真这么小气,为这么点儿小事去投诉自己? 在汇德门又等了差不多二十分钟,57路公交车到达,他们再次坐上公交车。 “公交车好是好,就是等的太久了,要不是拖着行李,我指定不坐公交车,自己买辆自行车,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段兴国说道。 周为民翻了个白眼,“你以为别人都和你一样?一辆自行车,便宜的都得一百五十多块钱,一个一级工人一个月工资多少?十七块五毛!” “要想买一辆自行车,不吃不喝要一年,再说了,自行车可不是那么好买的,有钱都买不到,工厂里没货呀。” “公交车挺不错的,我们是不熟悉时间,像人家首都本地人,掐着时间来坐车就成了,哪里需要等?” 聊着天,他们来到了招待所。 招待所和外面的旅馆差不多,但是旅馆是面向社会的,招待所是面向组织内部。 但招待所表面看起来和旅馆没什么两样,都是三层砖房,墙壁刷了一层白灰,外面的招牌换成了招待所,外面多了警卫罢了。 周为民出示相关证明,招待所的工作人员态度还不错,给他们办了入住登记,然后给他们安排了三个房间。 徐福贵和田柱一个房间,段兴国和孙知文一个房间,周为民单独一个房间。 实话实说,徐福贵和田柱都是第一次来到这种地方,之前连旅馆都没住过。 房间正中间的墙壁上挂着伟人像,看着一尘不染的地板,白色如雪的床铺,淡黄色的薄纱窗帘,甚至贴了瓷砖的单独厕所,让他们咂舌不已。 “老大,你先洗澡,洗完我洗。”田柱说道。 徐福贵闻着自己身上的味道,点点头,打开柳条箱,拿出裤衩,毛巾和皂角走进厕所。 过了几分钟,正在收拾行李的田柱听到他在厕所喊道“老四,你过来看看,这玩意儿是咋出水的?” 走进厕所,徐福贵全身上下脱的只剩下一条裤衩,全身的肌肉充满线条美,田柱羡慕的转过眼神,和他一起研究花洒。 “嘿,首都的东西就是高级,轻轻一扳,这水就撒了出来,和水龙头一样,可是咋没热水?” 研究一会儿,两人搞明白了花洒咋用,但无论向左还是向右,花洒出来的都是冷水。 田柱看了看周围,然后走出厕所,指着墙壁上的一张纸说道“老大,上面说晚上才会提供热水,一楼前台有开水。” “哦,洗冷水也没事儿。” 此时正是上午,冷水打在身上,让他一个激灵,不过皮肤习惯冷水的温度后,反而觉得异常舒服。 将皂角握在手里搓出泡沫,打在头发和身上,用力搓着皮肤上的污渍。 洗完以后,顿觉浑身神清气爽,闻了闻身上,汗臭味已经不见了,有一股淡淡的皂角清香。 衣服先不着急洗,光着膀子走出厕所,田柱指了指自己的前面,咧嘴笑道“老大,这招待所还有风扇嘞。” “不错不错。” 田柱和他一样,脱掉衣服裤子,只剩下一条裤衩,他个子虽然矮,平时看上去有些瘦小,但身上依然有肌肉,毕竟平时跟着他们一起跑步打篮球。 徐福贵从柳条箱里找出一条黑色长裤,配上一件藏青色的衬衫,衬衫下摆插进裤子里,用棕色皮带牢牢束缚。 来到镜子前看了看,标准的干部打扮,成熟稳重,看上去大概三十左右。 想了想,还有半年左右,他就正式步入三十岁的门槛了,时间真的是把杀猪刀。 抽出一根香烟点燃,他拉开窗帘,看着下方人流涌动的街道,观察首都人的一言一行。 今天是个艳阳晴天,夏天的首都依旧炎热无比,但和省城不一样的是,迎面吹来风很干燥,周围的空气也很干燥。 街道上的行人一个个牛高马大,几乎每个人都在说普通话,但仔细一听,和普通话又有所区别,似乎普通话就是在京都话的基础上改造的。 一根香烟抽完,田柱正好从厕所出来,愤愤道“招待所啥都好,就是水不够用。” “咋了,厕所没水了?” 田柱点头,“还好我洗得差不多了,不知道为啥突然停水,衣服只能等到晚上洗了。” 这时候房门被敲响,打开一看,是孙知文和段兴国,“主任叫我们下去吃饭。” 招待所是提供三餐的,一楼除了是前台,同时是一个餐厅。 来到一楼,田柱来到前台问为什么突然停水了。 前台的工作人员解释道“不好意思,忘记和你们说了,首都很缺水,所以每个房间的水量每天都是有限的,一定要节约用水。” “缺水?为什么会缺水?”田柱不解。 工作人员愣了一下,笑着说道“北方都缺水,更何况首都这么多人,水肯定是不够用的,听说你们南方从来不缺水?” 田柱理所当然的点头,“我们那里从来没缺过水,想用多少就用多少,水龙头一打开就是水。” 工作人员感慨了一声,“要是能把南方的水运到北方就好了。” “哈哈,这好像是个不错的办法。” “老四,说啥呢,过来吃饭了。” 田柱应了一声,来到桌子旁坐下,看到桌上的馒头,眼角抽了一下,“没有米饭?” “对,没有米饭。” 这几天一直吃馒头,他们的新鲜感早就过去了 (本章完) 。 第二百三十五章 陈记米行即将被改造 <\/b> 昨夜又是一场暴雨。 第二天早上起床一看,陈府院子里沾满落叶,雾气弥漫,清爽的晨风裹挟着浓重湿气穿梭在大街小巷。 清脆的鸟叫声不绝于耳,不时混合两声狗叫鸡鸣,好一个雨后天晴的清晨。 陈礼平吃完清淡的早饭,从堂屋走出来,站在屋檐下,看着东方天空从云层射出来的晨曦。 他穿着一身做工精良的黑色丝绸长衫,右手拄着拐杖,左手无意识的转动大拇指上的翡翠扳指。 “爹。”小腹明显隆起的苏玉轻轻叫了一声,给他请了个早安。 陈礼平摆摆手,温声道“早给你说了,不必这么多礼,现在不兴旧社会那一套了。” 苏玉摇摇头,没有在这个话题上多说,问道“爹,你在苦恼什么?” 陈礼平的语气依旧温和,只是脸上的笑容变得有些勉强,“这些事情你不消操心,好好把身子养好就行了。” 苏玉叹了一口气,应声答应,这段时间陈礼平老是愁眉苦脸,她有心想出谋划策,但陈礼平不想让她掺和进去。 她心里没有半点儿怪罪的想法,毕竟她知道自己的本事,就算知道了陈礼平的困难,估计也想不出什么法子。 她能做的,就是顺顺利利生下陈家的孩子。 “先生,杜县长来了。”保姆陈大娘快步走过来说道。 陈礼平转头看着苏玉,“小玉,清晨的风冷,伱先回屋去。” 苏玉听话转身回屋。 陈礼平叹了一口气,提着长衫朝大门走去,走出院子时,脸上换成了热情的笑容。 “一大早就听见有喜鹊在叫,原来是有贵客上门,杜县长,快请进,快请进。” 穿着军绿色衬衫的杜玉枝也不客气,笑着走进堂屋,坐在了首位上。 陈礼平隔着茶几坐在另一边的太师椅上,拿出金边细瓷杯,亲自给她倒茶,“杜县长,您尝尝,这是上好的铁观音。” “陈老板,不必这么客气,你是福贵的岳父,我算的上是福贵的干姐。按理说,我应该叫你一声陈伯父。” 陈礼平摆摆手,“咱们各论各的,福贵倒是好福气,有你当干姐姐,日后还要拜托你多照顾一下福贵。” “哈哈哈,福贵现在可出息了,日后可能还得他照拂我,陈老板,你有个好女婿,你不知道,现在福贵的名字在省里都很出名。” “昨天我接到消息,福贵现在正在首都,就连我,都还没去过首都呢。” 陈礼平不可思议的问道“福贵去首都了?他不是说在被学校安排在省城工作吗?” “福贵应该是走的急,没来得及和你们说,反正对他来说是大好事,有福贵,你们就等着享福。” 陈礼平含笑点头,他倒是没想到当初那个荒唐女婿居然能到首都去。 两人寒暄好一会儿,杜玉枝干咳两声,这才问道“陈老板,不知道我上次说的事情你考虑的怎么样了?” 来了。 陈礼平脸上的笑容稍微收敛,眼神里带着一丝沉重。 杜玉枝前段时间就来找过他一次,据说是上面来了新的政策,要一化三改。 其中一项内容就是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改造,而陈记米行,恰好属于改造内容。 想到福贵是陈礼平的女婿,于是杜玉枝率先找到他,希望让他成为一个榜样,以后传出去名声会好很多,组织对他的评价也好一些,说不定还有其他嘉奖。 至于说看在福贵的关系上不进行改造?那自然是不可能的,这是新兔的政策,谁敢顶风作案? 杜玉枝见陈礼平不说话,便劝道“陈老板,福贵很早就说过,你是一个聪明人。” “一化三改是新兔的大政策,要是配合的话还好,不配合的人,结果你应该知道,大牢里关着的人不少。” “你是福贵的岳父,所以我先给你通个气,你以前是云溪商会的会长,只要你愿意开这个头,配合我们的工作,我一定给你争取最大的好处。” “锦旗,嘉奖肯定是有的,我们还可以给你安排好工作。” “我们新兔组织肯定不会做强取豪夺的事情,改造的方式主要是赎买,也就是倌府购买股权,你以后依旧是米行的大股东,享有分红权。” “不过管理必须让倌府的人来,你也知道,粮食有多么重要,我们必须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 “以后啊,你就不用操心太多,每天坐着就能享受分红,这样的日子连我都羡慕的不行。” 听着杜玉枝的话,陈礼平表面上点头,心里却是冷笑不断。 新兔组织这样的做法,与强取豪夺有什么区别? 说的好听是赎买,但是倌府怎么拿出这么多钱来?还不是只能打借据。 至于这钱怎么还,当然是用米行挣的钱来还。 换句话说,就是先借陈家的钱买陈家的米行,然后用陈记米行赚的钱来还陈家的钱,一手算盘打的哗啦啦响。 但是,他没有其他选择,他看的报纸不少,知道这是国家大事,也写信询问过女婿,福贵的建议和之前一样,配合组织的一切工作。 虽然米行不是自己的,但荣华富贵至少是保住了。 而且照这个趋势来看,陈家的生活最好是越低调越好,将财富转移或者藏好,当然,这都是后几年的事情了。 “怎么样,陈老板,考虑的怎么样?”杜玉枝说的口干舌燥,喝了一口茶水问道。 陈礼平勉强露出一丝笑容,点点头,“福贵是新兔组员,我这个当老丈人的自然不能给他丢脸,一切,我都配合你们工作。” 杜玉枝脸上露出真切的笑容,伸出手,“陈老板,你果然是个聪明人,你放心,该你的,绝对一分都不会少,米行也不会成为我们的赚钱手段。” “你一定要相信,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给人民服务。” 陈礼平不习惯握手的礼仪,但还是伸出手握了握,问道“那不知道杜县长接下来怎么做?米行的伙计不少,总不能把他们都给辞退了” (本章完) 。 第二百三十七章 逛遍首都 (上一章被封了,修改了两次,解不了,郑重说一声对不起) 徐福贵一行人来到首都后,在三天内并没有接到任何安排,会议时间和会议地点正在协商安排。 没办法,毕竟是首都,每天不知道要接受多少来自国内国外的人,每天都有大大小小的会议要开,安排时间自然要久一点儿。 众人也乐意如此,要是刚到就开会,反而让他们受不了,感觉神经时刻在紧绷一样。 有这三天时间,众人自然不会傻乎乎的待在招待所里,一大早便收拾东西出去。 第一站是招待所附近最近的百货商店,里面的商品琳琅百目,各种稀罕玩意儿应有尽有。 “彼其娘之,我身上没带多少钱,亏了亏了。”段兴国这里看看那里看看,摸摸兜里的钱,一副亏大了的表情。 “老大,你带了多少钱?” 徐福贵耸耸肩,“五十多块钱,你要借多少?” 段兴国苦着脸摆手,“算了,你带的和我差不多,几十块钱,感觉买不了多少。” 别看五十块钱挺多,是别人三四个月的工资,但真来到商店,其实也买不了多少。 百货商店里的东西确实多,而且现在政策很宽松,不需要票据,拿着人民币就能买。 照相机,收音机,各种没见过的点心糖果,也不知道是外国的还是北方特有的。 不过徐福贵看了一圈,没有看到有自行车,这种稀罕货估计一上架就被人抢完了。 不过这种情况只是暂时的,等建设改造步入正轨以后,自行车厂兴起,像是什么凤凰牌,永久牌自行车将会风靡大江南北。 一边走一边逛,徐福贵看着如此多的商品,心里也不禁动了心思,准备找个时间来买一些放在空间。 当然,不可能看到什么就买什么,买一些过几年很难用票买到的东西就行了,比如收音机,麦乳精等等。 这些种类的票很难得到,鸽子市里几乎都没有,此时既然看到了,那就先买在空间里。 过几年,真要是缺钱了,转手到鸽子市里一卖,价格理所当然可以高许多。 心里想着这些有的没的,不过现在旁边有周为民他们跟着,不好大手大脚买东西。 等机会,他在首都应该会待不少时间,总有机会单独出来采购,顺便给家里人买一些当地的特色礼物。 在百货商店逛了一圈,几人多多少少各自买了一些,田柱一样都没买,只是将各种商品牢牢记在了脑海里。 最后,几人合资买了一个照相机,然后买了不少胶卷,然后便兴冲冲的去坐公交车,准备好好的逛一下首都。 第一站自然是天安门,天安门内部不允许外人进入,只能在远处远远观看,红旗下,一个哨兵昂首挺胸,目光坚定。 最让他们印象深刻的还是挂在最中间的巨大伟人像,哪怕隔着遥远的距离,依旧能看到他老人家伟岸的面容。 拿着相机,将允许拍照的地方拍了个遍,大部分都是合照,几人也不讲究什么拍照姿势,直挺挺的站在那里,咧嘴呲着个白牙就算数。 从天安门离开,下一站是故宫,辉煌的古代建筑在这座宫殿群展现的淋漓尽致,他们仿佛看到皇权时代的缩影。 短暂的感慨后,相机再次咔咔响起,一张张黑白照片留在胶卷里。 八达岭长城,弯弯绕绕的胡同,一座座不知道传承多久的四合院,还有磅礴大气得王府,甚至连北大他们也进去逛了一圈。 这三天的时间,几人完全没有浪费,足迹踏遍整个首都。 三天下来,给徐福贵最大的感受更多的是历史的厚重,是底蕴的展现,是重生的艰难。 八达岭长城上的一个个弹坑,让人触目惊心,被烧焦的颐和园,更是让人心痛无比。 就三天的时间,他们买的胶卷全部用完,拿到照相馆洗照片,同样又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田柱有心想分摊,但一来是自己的钱不够,二来是大伙肯定就没计算他的人头,费用他们给平摊了,该他的照片却是一张没少。 拿着一沓黑白照片,徐福贵看了看,每张都照的相当不错,他将空间偷偷放进空间,等过年回去,让家里人也看看首都是什么样子。 以后要是有机会,要带着家珍和孩子一起来首都,他们也要照很多照片。 至于徐父徐母,按照他们的性子,估计是不会愿意折腾的,岁数大了,出远门确实不方便。 从照相馆回到招待所,几人坐在一楼的餐厅里,任由身子瘫倒在座椅上。 这几天去的地方虽然多,但也着实累人,他们都不太想动了。 徐福贵伸手将衬衫的第一课纽扣解开,然后拿出香烟,先是给周为民递了一根,然后扔在桌子上,示意他们自己拿。 “这首都香烟咋感觉还没我们南方的香烟好抽?”段兴国抽了一口,盯着手里的八达岭香烟问道。 这是首都本地产的香烟,路上顺手买来尝尝味道。 徐福贵对香烟不挑,有的抽就行了,此时静静吐着烟雾,揉了揉发酸的肌肉。 “可惜还有好多地方没去,听别人说有好几条古玩街,不知道这些搞古玩的是啥样子。”孙知文颇有些惋惜说道。 周为民弹了弹烟灰,“行了,差不多该收心了,别忘了我们来首都的主要任务。” “知道了主任,这两天你没少念叨,不就是让简化汉字的方案通过嘛。” “没错,只要我们能把这个任务完成,以后来首都的机会绝对少不了,说不定还能留在首都工作!” 几人对视一眼,纷纷摇头。 周为民好奇道:“咋?这可是首都,不知道多少人削尖了脑袋想往这里钻,你们还不愿意?” “不愿意,首都再好,也没家里好。” “没出息的东西,等以后看到的东西多了,就知道为什么这么多人想来首都了,往往就能决定一个人的终点,有机会,一定要狠狠把握住。” 吃完晚饭,周为民让他们早些洗漱休息,准备明天的会议 本章完 第二百三十八章 汉字拼音方案 吃完饭,时间还很早,夏天的首都正好是夕阳西下的时候。 红彤彤的太阳斜靠在西山上,散发出金色余晖,像是给这座古老恢宏的城市披上了一层金纱。 宽敞的石板街道上,行人依旧熙熙攘攘,路边的铁皮喇叭传出一阵阵字正腔圆的普通话,大多都是在宣传新兔的新政策。 人们抬头看去,西方天空,一片片火烧云从西到东颜色由深变浅,仿佛天空着火了一般。 招待所靠街边的三楼房间里,徐福贵站在窗口,手里夹着香烟,静静欣赏夕阳。 “老大,你好像很喜欢看风景。”田柱从厕所出来,一边用巾擦着水渍,一边说道。 徐福贵转过身,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语气有些感慨,“我以前从来不看风景的,觉得没什么好看的,也没什么好稀奇的。” “那为什么现在喜欢看了?” 徐福贵脑海中闪过家里人的面容,“或许是知道珍惜了。” “珍惜?” “对,珍惜!珍惜眼前人,珍惜眼前的每一寸时光,珍惜路边的每一处风景。” 田柱很认真的看着他,“老大,你现在就像是一个哲学家。” 徐福贵大笑一声,将香烟掐灭,起身道:“行了,我去洗澡了,今晚早点儿睡,这三天累的够呛。” 依旧是冷水澡,他速战速决,防止招待所又停水,他已经习惯首都缺水的日子。 洗完澡,顺手将衣服洗干净晾好,然后光着膀子躺在床上,房间里是双人床。 看了看墙壁上的挂钟,已经晚上八点过,夕阳已经消失不见,但天色只是微微暗了下来,距离彻底天黑还有好一会儿。 想了想,现在睡觉确实还早,起码也得等天黑,不然总是怪怪的。 他拿起床头柜的报纸,半躺在床上,仔细看了起来。 本来准备睡觉的田柱睁开眼睛,悠悠道:“老大,你不是说今晚早点儿睡吗?” “对,看一会儿就睡,你睡自己的,不用管我。” 田柱默默起身,也拿了一张报纸摊在腿上。 “你咋不睡了?” “你睡我就睡。” “你小子。” 徐福贵笑骂一声,继续看报纸上面的内容,报纸是招待所提供的,算是半公开报纸,各种消息都是最新的。 上面写着关于一化三改的进展,特别是对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目前的工作进展不太理想。 看到这里,他心里微微一沉,想到了自己的老丈人陈礼平。 陈礼平有着云溪县城最大的米行,几乎把县城的粮食生意给垄断了,他也是属于被改造的对象。 当然,他倒是不担心陈礼平会做出什么不理智的事情,哪怕前世没有他提醒,陈礼平都是配合工作,乖乖将米行交出去。 只是,陈礼平这种身份,在后面几十年确实不好生活。 前世他虽然没有和老丈人走动,但通过家珍,多多少少还是知道他的情况。 目前只是失去米行,但陈家留下的庞大财富依旧在的,按理说,这些财富几辈子都足以支撑。 但是,在一次又一次的动荡中,陈家的财富不断流失,特别是最激烈的那段时间,陈礼平被某些眼红的人扣上大帽子,逼迫他交出财产,甚至到了有生命威胁的地步。 最后的结局,陈家在云溪县城彻底成了历史的尘埃,让人唏嘘不已。 徐福贵皱着眉,忍不住又拿出一根香烟叼在嘴里,不过并没有点燃。 他重生回来,是知道历史的发展大势的,哪怕他现在发展的还不错,他依旧改变不了陈礼平的遭遇。 毕竟,陈礼平的成分和身份摆在这里,随着时代浪潮,必定会被拍碎。 陈家如此庞大的财富,就这么流失出去,不免实在可惜,而且他也不想看到家珍失去父亲后痛哭流涕。 当然,千万不要误会,徐福贵还没有丧心病狂到打自己老丈人家产主意的地步,他只是想帮自家老家人保住这些财产,在余生能活的好一点儿。 想要做到这一点,似乎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离开这片混乱的漩涡! 时代大势既然避免不了,那就离开大势裹挟的范围,到其他地方扎根生长。 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 放在以前,徐福贵绝对想不到这些,但读了这么多书,他发现自己的思维也发生很大变化,很多事情有了更多的选择。 至于去哪里,香江应该是一个不错的选择,那里同样是华人聚集地,而且发展的速度快的令人瞠目咂舌。 当然,危机也不少,但至少不会没有反抗的机会。 徐福贵越想,越发觉得这个想法不错,陈礼平带着陈家的财富去香江,靠着他自己的头脑,站稳跟脚不难。 要是能把握机遇,说不定还能更上一层楼。 至于他自己,自然是不可能去香江的,如果不是迫不得已,谁愿意背井离乡呢。 更何况他现在发展的还不错,成分也是雇农,认识的人不少,相信在以后的日子会过的很不错。 他将嘴里的香烟放下,看着散发出橘黄色光芒的点灯,就是不知道老丈人会不会答应。 毕竟,老丈人可不知道后面几十年会发生什么,背井离乡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需要大毅力。 如果陈礼平不愿意,那他也没办法,只能让他把财产早日转移到安全的地方,他要是有能力,也会护他周全。 心里想着这些有的没的,不知不觉,他竟然睡着过去。 田柱见他睡了,关了电灯,房间陷入一片黑暗,他同样睡了过去。 随后几天,每天都有一次会议,有时候是在上午,有时候是在下午。 出乎他们意料的是,会议进行的很顺利,比省里讨论的时候顺利多了,可能是许多问题已经在省里开会的时候解决了。 他们上交的资料相当完备,专家和领导提出的大部分问题,他们都能解决。 看得出来,这些专家和领导很满意,不过其中有几位专家却提出了一个更深一步的想法,那就是汉字的拼音。 如果有汉字拼音,不论是国际交流,还是扫盲运动,都会有极大的进展。 于是乎,汉字拼音方案又提上了日程 本章完 第二百三十九章 再见陈同志 徐福贵本以为,他在首都应该待不了多久,但没想到,这一待便是两个月的时间,整整一个暑假的时间便过去。 饶是如此,他依旧回不了干部学校,至于学习什么的,哪里组织安排下来的任务重要? 汉字简化的方案已经通过了,但随着一个专家提出汉字拼音的方案,他们再次陷入忙碌。 还好,汉字拼音徐福贵同样是知道的,方案进行的还算顺利。 哪怕没有他在,这些专家的学识足以完成这次方案,毕竟有英语这个国际语言的参照物在,搞出汉字拼音还是很简单的事情。 两个月的时间一晃而过,首都已经炎热干燥,徐福贵渐渐适应每天把馒头当主食的日子。 不过,他依旧想念家乡香喷喷的白米饭,招待所偶尔会煮米饭,但毕竟是少数,大米在北方算是比较精贵的食物。 “好了,今天的工作就先到这里,大家可以回去了。”一个图书室里,一个银发老人温声说道。 他便是语言学方面的专家,汉字拼音也是他提出来的,也是这次方案的负责人。 除了银发老人外,旁边还有几个专家,大部分都是老年人,年轻人就只有徐福贵一个人。 没办法,这不是在学校里,想要参与到方案中去,要么是有真才实学,要么是有通天背景,段兴国他们,包括周为民都没有这个机会加入进来。 所以,他们前段时间就带着嘉奖,心满意足的回省城了,留下徐福贵一个人帮忙。 徐福贵放下手里的工作,先是伸了个懒腰,和其他人笑着打了个招呼,准备起身回招待所。 “福贵,这段时间辛苦了。”在他走出图书室前,银发老人叫住他,看着他的眼神带着一丝欣赏。 毫不客气的说,汉字拼音方案的进度徐福贵有一半的功劳,他也没想到,这个年轻小伙子悟性这么好。 而且做事很踏实,一步一步走的很稳,平时待人温和谦逊,对谁都是笑呵呵的,很难不让人喜欢。 徐福贵客套两句,转身走出图书室,来到了大街上。 今天天气不错,既不是艳阳晴天,也不是连绵雨天,厚厚的云层笼罩天空,一丝丝带着凉意的风在大街小巷吹拂。 气压略微有些高,一副要下雨的模样。 徐福贵点燃一根香烟,独自一人走在石板街道上,看着形形色色的从旁边路过。 有一家三口说说笑笑,有一对老人吵吵闹闹,有几个孩子叽叽喳喳,也有像他一样的人,一个人走在街上。 他吐出一口香烟,忍不住叹了一口气,他有些想念家里人了,整整两个月没有和他们联系,也不知道家里出什么事没有。 回到招待所,前台的工作人员和他已经很熟悉了,笑着说道:“徐干部,你回来了,今晚吃香喷喷的大米饭,还有猪肉炖粉条子。” 徐福贵笑了笑,“又拿我开玩笑,我可不是什么干部。” 晚上的饭菜确实很丰盛,白米饭,猪肉炖粉条子,还有紫菜蛋花汤,让他吃了个肚皮滚圆。 目前他一个人住一个房间,一直待在招待所也无聊,趁着天还没黑,他如同往常一样,来到外面散步。 临近傍晚,周遭的风越来越大,空中的云层似乎也阴沉下来,害怕下雨,他快步回到招待所。 刚走进去,前台的工作人员便着急道:“徐同志,有领导找你,等你许久了。” 徐福贵一愣,“哪位领导?” “我不认识,呐,就在哪儿坐着呢。” 顺着他手指的目光看去,一个头发花白的中老年人安静的坐在一个饭桌旁,手里拿着一份报纸,哪怕什么动作都没有,依旧有一股不怒自威的气质。 这人穿着一身灰色中山装,皮肤有些黝黑,面容平平无奇,身旁还站着两个警卫,一看就是大领导。 徐福贵先是一怔,感到有些惶恐,但下一秒却有些不可置信。 他感觉这位领导似乎有些眼熟。 “徐干部,别愣着了,快过去。” 徐福贵压下心中疑问,确认自己仪容没有问题,迈步走过去。 或许是听到动静,这位领导放下报纸,转头看了过来。 目光接触的一刹那,徐福贵准备的腹稿全部丢到脑后,诧异道:“陈同志?” 陈同志打量了他两眼,笑呵呵的招手示意他坐,“福贵,不成想你还记得我。” 一开口,徐福贵感到十分亲近,顺势坐在他对面,“不敢忘,陈同志曾经的教诲,至今不敢忘,没想到您这样的大领导居然还记得我的名字,哈哈哈。” 陈同志似乎对他的从容自然感到很高兴,挥挥手,示意警卫员离远一点儿,然后说道:“别叫我陈同志了,现在已经不是战争年代,不需要保密,叫我陈叔就好。” 徐福贵挠挠后脑勺,“您是大领导,我这样不是占你便宜嘛。” 他可没忘记,杜玉枝,周为民,以及好多官员都是力挺陈同志,说明陈同志不仅是个大领导,而是拥有自己的派系。 这样的大佬,按理说不会在意他这样的小人物,不知道他今天为什么会来找自己。 徐福贵有自知之明,总不可能是领导一眼看中自己了,用平常心对待就行了。 没有追求,自然就不必卑躬屈膝讨好。 陈同志笑了一声,“一个称呼,有什么占不占便宜的,话说你小子,就不好奇我的身份?” 徐福贵点头,老实道:“好奇,但我不问。” “为何不问。” “问了又如何,不问又如何。” 陈同志像是明白了他的意思,“你小子,不知道该说你大智若愚还是愚不可及。” 徐福贵见他面前的茶杯是空的,便用桌上的茶壶给他倒满,然后问道:“陈叔,那你找我是?” 陈同志敲了敲桌子,先是喝了一口茶,然后掏出一盒内部香烟,给他递了一根,“没事儿,有事儿也不是你能接触的。” 徐福贵讪笑一声,他这下彻底不知道陈同志亲近自己的原因了。 陈同志温和笑了笑,“不用想这么多,就是随便找你聊聊,人老了,就喜欢回忆以前的事情,记得以前在云溪县城大牢里的时候” 第二百四十章 亲近缘由 陈同志似乎真的是特意来找他叙旧的,将云溪县城发生的事情回忆了一个遍。 徐福贵想到这些事情,难免有些唏嘘。 明明只是前几年的事情,他却感觉过了许久,那时候的生活每天都是小心翼翼,生怕自己的身份被发现,也生怕自己被拉去当壮丁。 虽然当时他和陈同志的相处只有几天,但这位领导学识的确渊博,教会了他许多人生的道理。 在这陌生的首都,勉强算得上是熟人,徐福贵不免有些高兴,滔滔不绝的说着话。 渐渐地,陈同志说的话少了,大部分都是他在说,说各种各样的事情,仿佛在倾诉一般。 陈同志脸上没有半分不耐的表情,反而听的很认真,看着福贵的面容,心神更是有些恍惚。 “陈叔,你咋哭了?是不是我说错话了?”徐福贵突然问道。 陈同志回过神来,擦了擦眼角,发现泪水不知道什么时候盈满眼眶。 他低头擦掉,然后笑了笑,“没什么,你继续说,人老了,就是多愁善感。” 徐福贵想了想,还是忍不住内心的好奇,试探问道:“陈叔,我问你句话,伱不要觉得冒昧。” “你问,福贵,不要把我当什么领导,那我当叔叔就好。” “我要问的就是这个,你为啥对我这么上心?” 陈同志闻言,先是轻笑一声,然后瞥了他一眼,说道:“或许是因为你救过我的命,又或许是因为你这人天生让人亲近。” “又或许是因为,你长的和我儿子很像。” 徐福贵不可思议的指着自己,“我和您儿子长的很像?” 陈同志点头,“没错,很像,简直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不过你个子比他高许多,皮肤也白很多,比他懂人情世故多了,更比他怕死。” 徐福贵讪笑一声,“那还真是凑巧了,不过也说不准,我们国家这么多人,难免有一些长的很像。” 陈同志点头,“所以真的很巧,我们国家这么多人,面积这么大,我偏偏碰到了你。” “陈叔,那你儿子呢?” “死了,死在战场上。”陈同志有些伤感,又有些骄傲道。 徐福贵沉默,“对不起啊陈叔。” 陈同志摆摆手,“没什么对不起的,我为我儿子骄傲,他是好样的。” 徐福贵重重点头,“对,他是好样的。” 这句话说完,两人沉默,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 徐福贵此时大概也知道陈同志为什么会亲近走进,他小心翼翼问道:“陈叔,那你是把我当成情感寄托了?” 陈同志看了他一眼,自嘲笑了笑,“福贵,你小子,算是,你要是嫌老子烦,大大方方说出来。” 徐福贵摆手,“这当然不会,能由您这么个大领导当叔叔,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陈同志开怀大笑,指着他,“福贵,我就喜欢你这点,心里想什么嘴上就说什么,大大方方,一点儿不别扭。” 说开了以后,两人的相处反而变得更加自然,徐福贵心里也松了一口气。 活了两辈子,他知道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好,要是不搞清楚,他真的浑身不自在。 两人点燃香烟,一遍吞云吐雾,一边聊天。 从聊天当中徐福贵也知道了陈同志的名字叫陈震(虚构人物)。 当时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徐福贵的嘴巴几乎能塞下一个鸡蛋。 毫不夸张的说,你随便拿一份报纸,十份有五份能看到上面有这个名字。 这种大佬,居然就这么坐在他面前,和一个普通长辈一样和他聊天。 陈震看到他的表情,得意的调侃他两句。 随后陈震又说他儿子的事情,他只有这么一个儿子,可依旧死在了战场。 这件事情,是他一辈子的遗憾,所以看到徐福贵的时候,忍不住多了一些关注。 “福贵,我说真的,以后有困难,尽管来找我,你小子很合我胃口,要是我有个闺女,我肯定让他嫁给你。” 徐福贵抿了抿嘴,“有我也不娶,我有媳妇儿了,我对不起谁,也不能对不起家珍。” “家珍?你媳妇儿?” “对,再说了,我知道您是大领导,可我知道轻重,您忙的都是大事,我哪儿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来麻烦你?” “我的性子你也不是不知道,能退一步就退一步,逢人就是笑脸,不会有人为难我的。” 他说的是心里话,有一个大领导当长辈,他内心固然高兴,但也仅仅如此罢了。 他不至于因为陈震便内心膨胀,立志做人上人什么的。 他没这心气,也没这能耐,想法还是和以前一样,能让一家人吃穿不愁,走出去受人尊敬就行了。 哦不,现在的要求似乎还多了一些,那就是当个干部,最好是当个领导干部。 也正是这种心态,他在知道了陈震的身份后,说话依旧自然从容,因为他没有求人的地方。 陈震听完,大笑两声,没有在这个话题上多说。 时间不知不觉很晚,黑夜中,连绵细雨凝成长线从空中掉落,冷风吹拂,炎热的夏天似乎一下消失不见。 “时间也不早了,福贵,今天和你聊的很高兴,如果有时间,我还能来找你吗?” 徐福贵一怔,“陈叔,你这说的啥话,您是长辈,按理说该我去看您,但您是大领导,可不敢随便打扰你。” “你小子。” 陈震给了他两个地址,如果有事,尽管去找他,至少离开首都前一定要给他说一声。 随后他起身,从一旁的公文包里拿出一块手表,“呐,送你的,放心,不是什么贵重东西,当初在战场上收获的战利品,樱花军官戴的。” 徐福贵也不拒绝,拿起来看了看,是一块大银表,牌子不认识,价格应该不便宜。 看见徐福贵戴在手腕上后,陈震满意点头,然后招呼警卫员一起离开。 徐福贵送他到招待所外面,看见他坐上一辆军绿色的吉普车,脸上带着笑容,扬长而去。 徐福贵看着吉普车消失在黑夜里,又看看手腕上的大银表,感觉世间的缘分居然如此奇妙。 重生后的日子,老天爷似乎一直很照顾他,贵人不断 第二百四十一章 一千块! 夏去秋来。 北方的树木与南方似乎有截然不同的脾气,树叶纷纷变黄,干硬的大风一吹,金黄的落叶便铺满街道,看上去美轮美奂。 一望无际的田野里,金黄的麦浪随风摇摆,人们脸上充满了收获的喜悦。 早晨,厚厚的云层遮蔽天空,朝阳不见丝毫踪影,凉风带走了夏天最后一丝热意。 “叮铃铃” 床头柜上,一个红色的天安门牌闹钟发出响铃,随后一只大手从天而降,闹钟戛然而止。 徐福贵收回大手,睁开眼睛,感到下降的温度,下意识裹紧了被子。 稍微眯了一会儿,起身打开柳条箱,看着里面的夏季衣裳,眼里有一丝无奈。 当初从省城过来的时候,他带的全是热天穿的衣裳,哪知道现在秋天都来了,他居然还没回去。 北方的夏天早晚温差很大,像是昨晚睡觉,半夜起码被冷醒了两三次。 不行,得找个时间去百货商店买些衣裳。 被子应该不用买,等会儿和前台的工作人员说一声,让他们把凉席换了,铺上床单,再换一套厚被子。 可他拿出自己的钱包,打开一看,里面就只有十多块钱! 他叹了一口气,他带来的钱全部都花在百货商店里去了,换来的结果是空间里多了很多商品。 可以说,他现在的空间几乎可以当一个百宝箱来用,想要什么随时都能拿出来。 将钱包放下,他走进厕所,一边刷牙一边琢磨去哪里搞点儿钱来用。 空间里能换钱的好像就只有古董,金条,银元。 金条肯定是不能动的,古董和银元倒是无所谓,特别是银元,贬值的速度越来越快,以后几乎只剩下收藏的价值。 一念及此,他决定找个地方将空间里的银元换成人民币。 不然钱包里的钱可不够他用,别说买衣裳了,就是回去的车费怕是都够呛。 洗漱好,他穿上一件藏青色的衬衫和一条黑色长裤,戴上陈震送给他的大银表,照了照镜子,这才起身朝外面走去。 “早啊,徐同志,想吃点儿什么?”前台的工作人员熟络的和他打着招呼。 “呵呵,油条豆浆包子就行,麻烦您了。” “好嘞,您稍等。” 徐福贵坐在饭桌旁,不一会儿,一份简单却量大的早餐便端过来,他当即吃了起来。 吃完以后,走出招待所,却发现外面下起了蒙蒙细雨,晨雾笼罩街道,地面的落叶也被润湿。 “徐同志,这里有伞。”工作人员又道。 徐福贵转身回去拿伞,工作人员又道:“徐同志,天冷了,你可得多加衣裳。” “有劳您关心。” 打着伞踏入街道,经过一段不长不短的路程,来到了日常工作的图书室。 “福贵,变天了不知道?咋还穿这么点儿,别着凉了耽误了工作,你可是我们的大将,少谁都不能少了您啊。” 徐福贵将伞放在外面,“这话我可不敢接,在座的各位都是我要学习的对象。” 随后继续投入汉字拼音方案的工作。 他们的工作时间定的是早上八点,下午五点,中午有休息的时间。 每天的工作也不累,动动笔,翻翻资料就行了。 风吹不着雨淋不着,徐福贵很喜欢这样的日子,周围的专家教授学识确实丰盛,让他学会了不少。 工作一天后,和周围人打了个招呼,他走出图书室,没有着急回招待所,而是来到了一处古玩街。 这么长时间他也打听到了黑市的位置,大部分都是古玩街。 或许是今天下午,古玩街并不热闹,冷清的街道上只有三三两两几个人。 徐福贵顺便去街道旁边的店铺看了看,里面全是花瓶字画玉石什么的, 一问价格,动辄一百两百,让他不禁疑惑,为啥这些玩意儿这么贵,多放了些岁月就有人喜欢? 理解不了,找了个规模较大的店铺,走进去问换不换银元。 “银元?这玩意儿现在可不值钱了。”店老板的语气有些嫌弃。 新兔建立也有大半年的时间,人民币几乎普及到各个地区,很少再有人看见拿着银元买东西。 银元已经越来越不值钱了。 徐福贵问是怎么个价格,店老板说道:“一块银元五毛钱。” 徐福贵皱眉,这价格贬值的也太多了,当初用银元和人民币兑换的时候,一块银元足足能换五元钱。 现在足足跌了十倍? 对这个价格不满,他又到其他店铺问了问,价格都是一样的,估计是被统一的。 无奈之下,只能拿出空间里大部分的银元,免得银元的价值再次下降。 这些银元几乎都是龙二身上得来的,卖了也不心疼。 他数了数,空间里的银元还真不少,足足有两千多! 他取了两千出来,剩下的银元留作纪念。 随后,他就挨个挨个店铺逛,一个店铺出手一百块银元。 甚至还多走了几步,到其他的古玩街,花了不少时间将两千块银元全部脱手。 换来的就是空间里厚厚一沓大团结,足足一千元! 这笔钱可不是少数,估计很长很长一段时间都不用为钱担忧了。 有了钱,他再次来到百货商店,大手一挥,又买了不少衣裳。 他自己只买了两套秋装,其余的都是给家里人买的,其余杂七杂八的东西也买了不少。 也就这两年可以大手大脚的买东西,等计划经济实行的时候,有再多钱都没用,票据才是最重要的。 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走出百货商店,他找了个无人的地方,将所有东西放进空间。 只留下一件藏蓝色的工人外套,披在身上,周遭的寒冷被隔开,再戴上一个蓝色的干部帽子。 回到招待所,吃了晚饭,由于外面在下雨,他便没有出去散布,回到房间准备看书。 没想到陈震正在房间里等他,徐福贵熟络的和他打着招呼,坐在沙发上和他聊天。 陈震平时很忙,但只要有空闲的时间,便会过来找他聊天,徐福贵自然相当高兴。 从陈震这里,他学到了不少东西,也了解了一些更隐秘的消息 第二百四十二章 留在首都工作? 夜色浓重,像是被墨泼了一般,伸手不见五指。 窗外雨声滴滴答答,夹杂着雨水的寒风拍打窗户,房间内遍布橘黄的灯光。 徐福贵站起身,将窗户关紧,雨声一下变小了许多。 “福贵,我正想提醒你,入秋了,可得多加些衣裳,呐,你穿上试试,看合不合身。” “我估摸着你来首都的时候没有只带了热天的衣裳,也是,我也没想到伱会在首都待这么久。” “前段时间我去上海出差了,还以为没机会见你。” 徐福贵看了看他递过来的衣裳,是一件军绿色的外套,除此以外,旁边还放着两个口袋,里面都是给他买的衣裳。 他好笑道:“叔,我今天才去买了衣裳,不信你看,这些衣裳要不你带回去自己穿?我一个人也穿不了这么多啊。” 陈震没好气道:“你特娘的比老子高一个脑袋还多,特意给你买的衣裳,快,穿上给老子看看。” 徐福贵只能默默接受,他也知道这位大领导的一些脾性,平时说话温温和和,看上去挺和蔼。 但一旦脾气来了,嘴里全是粗话,但如此反而让人感到亲切。 徐福贵穿上他买的衣裳,陈震满意点头,“不错,不错,你这小子是个好衣架。” 徐福贵摸了摸衣服的面料,比他穿过的所有衣裳都要好,穿着很舒服。 陈震让他不要脱,穿着暖和,但徐福贵还是把纽扣解开,房间里门窗关的紧紧的,其实并不太冷。 徐福贵重新坐回沙发,正想给他递烟,陈震却掏出自己的特供香烟,得意道:“抽我这个,我这个好抽。” 两人点燃香烟,长长吐出一口青色烟雾,陈震靠在后面的沙发,翘着二郎腿,突然问道:“福贵,我问你个事儿。” “嗯,叔,您说。” “别一口一个您的,我老家也是南方的,听着怪别扭。” “害,听首都人说话习惯了。” 陈震弹了弹烟灰,“是这,你有没有留在首都工作的想法?” 徐福贵毫不犹豫摇头,“没有。” 陈震先是沉默,然后说道:“为什么?福贵,你也快三十了,应该知道留在首都的好处。” 徐福贵点头,“我知道,我当然知道,这可是首都啊,就算只留个三年两载,但只要下放到地方,立马就能当高级别的领导。” “而且有您在,就算我不争不抢,别人或多或少都会照顾我,虽然有些不要脸,但这就是实话。” 陈震笑了,“你是个聪明人,只要你开口,你明天就可以去办首都的户口,以后留在首都工作,顺便,也多陪陪我这个老头子。” “叔,你可不老,我看你这身子骨比我还硬朗。” 徐福贵先是开了个玩笑,然后认真的看着他,“可我真不想留在首都工作。” “其实不止您问过我,我们方案小组的组长,也问我要不要留在首都工作,我都拒绝了。” “因为你媳妇儿孩子?”陈震反问。 徐福贵点点头,“没错,我的根在云溪,家珍也在云溪,爹娘孩子在云溪,我不可能一个人留在首都的。” 陈震语气轻松说道:“这有啥,几个户口而已,让你家里人都来首都不就行了,我还能给你媳妇儿安排工作。” 徐福贵不说话了,同时也代表他犹豫了。 他似乎又站在了人生的十字路口,面临着一个重大的选择。 回云溪县城,还是留在首都,两种念头不断在他脑海里打转。 云溪县城小是小了点儿,但正因为小,所以他在县城有足够的地位。 而且徐家祖祖辈辈都在这个地方,经营着各种人际关系,他敢拍着胸脯说,自己要是回云溪县城工作,走到哪里都有人认识自己。 哪怕工作出了问题,他也可以遮盖住,而且还没上级管着自己。 但云溪县城确实太小,如果想要晋升的话,难度登天。 首都不一样,首都虽然鱼龙混杂,领导无处不在,到处都有无数双眼睛盯着,做事要小心翼翼。 但机会大把大把的有,平台又大,哪怕按部就班,前途也不是缩在云溪县城能比的。 而且生活的环境不一样,不管是物质条件还是精神条件,都不是其他地方能比的。 而且如果有首都户口,各种优惠政策都能享受。 特别是几十年后,小地方的人不管在努力,一个首都户口拿出来,便能压得你出喘不过气。 如果一个孩子出生便有首都户口,那他的,或许就是许多人一辈子的终点! 一念及此,徐福贵猛然惊醒,对啊,就算不为自己考虑,也要为凤霞有庆考虑,也要为自己的孙子辈考虑。 如果他们是首都户口,哪怕能力平庸,运气一般,生活应该也会比大部分人要好。 只是,不知道徐父徐母会不会答应背土离乡,来到首都生活。 于是,他说道:“叔,我先考虑考虑,回去后和家里人商量商量。” 陈震一下便明白他的意思,笑着点点头,“福贵,我不会害你的,在首都工作,困难或许有,但前途一定广阔。” 徐福贵笑了笑,想到明天是周末,不用工作,便问道:“叔,明天你忙不忙?” 陈震眉毛挑了挑,“咋了?” 徐福贵挠了挠后脑勺,“好久没喝酒了,想和你喝两口。” 陈震哈哈大笑两声,“好,那就小酌两杯。” 随后,他让警卫员去拿酒,警卫员的动作很快,不一会儿就拿了一瓶酒和两个杯子过来。 徐福贵假装在柳条箱里面翻了翻,实际上从空间里拿出一包花生米和牛肉干,这可是上好的下酒菜。 “福贵,你下次到我家去,我家有好多酒,保管让你喝个够。”陈震似乎也是个爱喝酒的,先是抿了一大口酒,咽下去后使劲砸了一下嘴。 “行啊,我没别的爱好,就喜欢喝两口。” 两人酒量都不小,一瓶白酒喝完,眼神依旧清明,只是脸色有些红,但说话咬字依旧清楚。 两人也不贪杯,喝完以后,陈震便阔步离开,临走前让他好好想想留在首都工作的事情 第二百四十三章 收获的季节 秋季。 今天天气相当不错,艳阳高照,蔚蓝的天空中,几朵硕大的白云飘在空中,让人好奇白云会不会有人生存。 广阔的水田里,一片片金黄的稻浪随风摇摆,散发出一阵阵稻香。 水田里,皮肤黝黑的庄稼汉戴着草帽,将裤腿挽得高高的,手里的镰刀将熟透的稻谷一茬茬割下。 尽管天气炎热,但收获的喜悦却压住了身体的疲惫。 今年的雨水相当不错,加上这些粮食都是给自己种的,村里人干劲十足,稻谷长势非常好。 来顺同样是其中一员,他现在虽然是支书,但家里的土地舍不得荒废,咬牙种上稻谷。 他穿着一件泛黄的汗衫,头上戴着草帽,嘴里叼着香烟,手上的动作十分麻利。 “特娘的,早知道就不种这么多粮食了。”来顺站起来,锤了锤自己的腰,忍不住嘀咕道。 家里就他一个劳动力,自己不光得忙支书的工作,空闲时间都和土地打交道,实在是身心疲惫。 反正家里现在也不缺粮食,把这些土地借给其他人家算了。 来顺当了一年的村支书,或多或少有了自己的想法,心里打定主意要让自己轻松一点。 “来顺,来吃口西瓜,歇一歇。”不远处的田埂上,胡兴旺喊道。 来顺将镰刀放在稻桩上,一脚一脚走了过去,水田变得更加污浊。 正准备上田埂的时候,他瞧见田埂边上有一个大拇指大小的洞口,此时正往外吐泡泡。 他眼睛一亮,食指和中指弯曲,熟练一扣,一条不大不小的黄鳝便被夹了起来。 胡兴旺说道:“来顺,你也不嫌热的慌,一条黄鳝捉来干啥,又不好吃。” 来顺得意道:“那是你没办事,以前我和我哥就喜欢去捉黄鳝螃蟹什么的,好吃的不得了,可惜我不会弄。” 胡兴旺翻了个白眼,“废话,你们以前都是用上好的猪油来炸的,能不好吃嘛,对了,福贵哥啥时候回来?” “这都走了大半年了,咋连个消息都没有?” 来顺将黄鳝放在一个桶里,先是随便洗了洗手,然后拿起西瓜咬了一口,汁水四溅。 “嗯,你家还有西瓜种子没有,村里就数你家的西瓜最甜,我明年也用你家的西瓜种子。” 说完,他抹了一口下巴上的汁水,骄傲仰头,“你们还不知道,我哥到首都去了。” “啥?” 胡兴旺震惊瞪大眼睛,连嘴里的西瓜滑落都没发现,“去首都了?啥时候的事儿?” “去了有一段时间了。” “那你咋没给大伙儿说?” “你们也没问啊,家珍姐说了,不是什么大事儿,没必要宣扬。” “这还不是什么大事儿?”胡兴旺无语的看着他。 他们一辈子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云溪县城,别说首都和省城了,就连文昌地区都没去过。 哪像徐福贵已经跑到首都去了。 “福贵哥去首都干啥?” “好像是去首都开会,他走的急,没说清楚。” “首都啊”胡兴旺眼里露出憧憬的目光,“也不知道我这辈子能不能去首都看一眼,哪怕一眼就够。” 来顺嗤笑道:“做什么白日梦呢,大字不识一个,老老实实待在徐家村。” 说完,他又要去拿一块新的西瓜,胡兴国拦住他的手,“我大字不识一个,那你有种别吃我西瓜,说得好像你识字一样。” 来顺笑嘻嘻的拨开他的手,拿起一块新的西瓜,“我当然不识字,所以这辈子和你一起老老实实待在徐家村就行了。” 胡兴旺大笑一声,又问:“那福贵哥啥时候回来,到时候我们去县城接他。” “不知道,我哥他好久都没写信来了,首都也不知道有多远。” 胡兴旺敬佩道:“福贵哥应该是我们徐家村祖祖辈辈最有出息的人,我看以后谁敢欺负我们村的人。” 来顺点头,“是这个理,谁要是敢欺负我们村的人,就搬出我哥的名头,看谁不服。” “对了,听说翠萍又怀上了?” 来顺嘿嘿点头。 “你小子,真行啊,不过我也不差,我家婆娘这两天好像也来了,准备找个时间去看看,十有八九是怀上了。” “咱们这是响应新兔的政策,大力生育,上面还给了一个英雄母亲的荣誉,你要不要和你家婆娘争取一下。” 胡兴旺眼里有些意动,但还是装作不在意道:“顺其自然,咱村里能生的可不少。” 聊着天,休息一会儿,来顺重新回到田里,迎着烈阳收获稻谷。 “二叔,二叔,二娘让我叫你回家吃饭。”一道响亮的声音响起,一个白白胖胖,面色红润的小娃娃跑了过来。 “是有庆啊,有庆过来,伯伯给你吃西瓜。” “有庆过来,伯伯今天捉了两条黄鳝,送给玩儿。” “有庆,跑慢点儿,别摔了跟头。” “有庆,你爹啥时候回来?” 周围的庄稼汉看到这个娃娃,纷纷亲切喊道,对自己家孩子都没这么温柔。 有庆很有礼貌,对周围的大人一一回应。 “哈哈,有庆可真懂事,家珍不愧是老师,教的就是好。” 有庆找到来顺,来顺看了眼头顶明晃晃的太阳,不再坚持,从水田出来,拖着满是黑泥的双脚回到村口的宅子。 “来顺,苦了你了,地里的活儿全靠你操劳。”徐母给他端来一碗凉茶。 来顺不在意的一笑,“太太,你这话言重了,本来就是我应该做的。” 徐母埋怨道:“都怪福贵,年后出去就每个信儿,说是跑首都去了,也不念着家里的土地,让你一个人忙活。” 说完,她看向村口蜿蜒的小路,眼里有些忧愁。 “太太,你是有想哥了,放心,等过年了,哥就回来了。”来顺安慰道。 徐母叹了一口气,“亲手养大的儿子,一年只有过年能见到,早知道当初就不该让他去什么省城。” “妇人之仁,你就情愿福贵在家当个败家子?你答应,徐家的祖先也不会答应,等福贵回来,你可不许说大煞风景的话。”徐父说道。 “哼,你就是不心疼福贵” 第二百四十四章 一等奖! 秋去冬来。 不知不觉已经来到腊月。 首都,空中密布厚厚的灰色云层,鹅毛大学从空中飘落,广阔无垠的大地一片银装素裹。 凛冽的寒风像是一把把冰冷的刀子般,不断在大街小巷穿梭,街道两边厚厚的积雪,行人一个个穿着厚重棉服,戴着毡帽手套,武装的严严实实。 家家户户几乎都烧了暖炕,不然这样的天气,真的会活生生把人冻死。 徐福贵工作的图书室虽然没有烧炕,但却通了暖气,但即便如此,徐福贵依旧穿着厚重的军绿色大衣,脑门上戴着一顶黑色毡帽。 此时此时,图书室里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兴奋的表情,一个个检查手里的资料。 汉字拼音方案,已经来到了最后的收尾阶段。 “经过各位的精诚合作,目前汉字的拼音几乎已经完善,声母有23个,分别是” “韵母有二十个,分别是,其中又分为单韵母和复韵母” “我们这套汉字拼音方案是使用拉丁字母的现代汉语注音,按国际通用顺序规定了汉语拼音字母的顺序。” “同时,规定了汉语拼音字母的体式以及每个汉语拼音字母的名称。” “总的来说,汉语拼音方案的完成,是我国各方面方案的重大突破,对内,是教育和文化的发展。 “对外,汉语同样能走向国际化,为此,我真诚感谢各位付出的艰辛努力!” 汉字拼音方案负责人,银发老人热泪盈眶,深深鞠了一躬。 众人连忙把他扶起来,他们内心同样激动无比,作为参与人,他们深刻知道汉字拼音方案的出现,到底意味着什么。 “好了各位,今晚大家一起去国营饭店庆祝一下,接下来你们可以好好休息,我会把方案拿给领导审查。” “不出意外的话,各位的嘉奖很快就会下来,你们的名字也将会出现在报纸上。”银发老人笑着说道。 “哈哈,咱们这也算是名垂青史了。”有人开玩笑道。 “算,当然算,以后只要有人用汉字拼音,肯定会见到我们的名字。”众人兴奋道。 “走走走,国营饭店集合,今天高兴,一定要多喝几口,一醉方休!” 众人起身朝外面走去,银发老人要晚些时候去,他要第一时间把方案和资料交给领导。 “福贵,你和我一起去。”他说道。 徐福贵愣了一下,也没多问,答应一声,走过去主动接过他手上的方案资料。 银发老人看向他的眼神里满是欣赏,“福贵,这次的方案,实打实的说,你是第一功臣。” 徐福贵认真的看着他,“全是靠大家的功劳,更何况这个方案还是您提出来的,我也就是帮帮大家做些杂活儿。” 银发老人轻笑摆手,“福贵,太过谦虚也不是什么好事,有时候功劳是争出来的。” “放心,每个人的功劳我心里有数,你的名字我放在了第二个。” 徐福贵感激的看着他。 “这次的嘉奖应该不会少,上次汉字简化的嘉奖你也还没得到,这次应该会一起给你。” 徐福贵笑笑,“应该会。” “对了福贵,留在首都工作的事,你考虑的怎么样,户口的问题你不用担心,我能帮你搞定,我还是希望你不要浪费这个机会,也不要浪费你的能力。” 听银发老人这样说,徐福贵心里不可避免有些得意,他努力学习这么久,心中的底气也越来越足。 他回道:“我有在认真考虑,回去后和家里人好好商量,如果他们没有意见,我会回首都的。” 老人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如此最好。” 老人找到领导,徐福贵也和领导见面,随便聊了两句。 领导对这个方案也很看重,给他们说会提交到上面,尽快落实,嘉奖也不会少。 随后两人来到外面的大街上。 尽管穿着厚重的军大衣,徐福贵依旧感觉刀子似的冷风刮的脸生疼。 街道两旁全是白色积雪,鹅毛大雪源源不断从空中飘落,他似乎来到了一个雪白的世界。 如此多的雪,是他在南方从未见过的。 其实背景上个月就开始下雪了,但每次打开窗,推开门,看到外面的冰雪世界,依旧感到震惊。 甚至有时候忍不住升起扑倒雪地里打滚的念头。 可他好歹是个快三十岁的中年人,如此行为,怕是会惹得别人笑话。 这么漂亮的雪,凤霞有庆家珍估计会很喜欢,也不知道他们愿不愿意来首都。 想来是愿意的,家珍一向不会反驳自己。 就是不知道爹娘是什么想法。 心里想着这些有的没的,走在雪路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来到国营饭店,和众人一起庆祝下来。 上面的动作很快,仅仅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汉字拼音方案便通过了领导的审核,并且已经着手安排进政策。 想来要不了多久,简体字和拼音便会推广到大江南北,他们的名字也会广为流传。 与此同时,他们每个人的嘉奖也下来了。 在简化汉字方案中,徐福贵得到了社会创造奖以及五百元的奖励。 在汉字拼音方案中,他得到了社会科学奖以及五百元的奖励。 两个奖都属于一等奖,有相应的证书和勋章,为此领导还特意举办了一次颁奖大会,对他们进行了特大表扬。 当场还有不少记着,照相机的闪光差点儿亮瞎了他们的眼睛。 但怀里抱着证书,手里拿着装钱的信封,几人笑的格外灿烂,心中的荣誉感和自豪感空前强烈。 这件事引发的反响空前强大,大大小小的领导亲自和他们握手,看向他们的眼神里满是欣慰。 特别是知道徐福贵还没有正式工作的时候,纷纷对他进行邀请。 徐福贵以自己还没有从干部学校毕业进行推脱。 不过,他毕业也快了,只有一个学期的时间,到时候,他会正式参加工作。 颁奖过后,又在首都滞留两天,应付完各种人际关系后,他和陈震打了一声招呼,迫不及待提着柳条箱,坐上归乡的火车 第二百四十五章 和毛熊专家说话 阴云密布的天空中,鹅毛大雪在空中飞舞,凛冽的寒风裹挟着四处雪花散去。 大地一片银装素裹,从高空看去,仿佛披上了一件雪白的棉袄。 “轰隆隆” 就在这一片雪白的世界里,一辆绿皮火车从隧道驶出,发出震耳欲聋的声音,毫不留情将铁轨上的积雪碾碎。 火车中部的车厢里,徐福贵手里捧着一本书,但心思却完全不在书上,眼神一直落在外面的雪景上。 除了下雨天外,他好像又喜欢上了下雪天。 这一刻他又产生了奇怪的想法,老天爷是不公平的。 每年给北方下的雪毫不吝啬,要多少有多少,多的北方人唉声叹气,还有专门扫雪的工人。 但对待南方却是抠抠搜搜,有时候晚上偷摸下一点儿,早上起来只能看到薄薄一层,刚碰到便融化了。 如果他真的留在北方生活,以后每年的冬天,他是不是都可以尽情赏雪了? 脑海中闪过这些莫名其妙的想法,突然,一阵吵闹声在前方爆发,拉回了他的注意力。 看热闹的天性在这一刻爆发,徐福贵站起身看了眼,一个牛高马大的毛熊人正在叽里呱啦说着什么,一双大手还揪着一个人的衣领。 被揪住衣领的那人脸色涨红,一边挣扎一边大声喊道:“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你说话!” 检票员也过来了,但眉头紧皱,听不懂毛熊人在说什么,只能用手比划,希望能沟通。 徐福贵抿了抿嘴,走过去,用毛熊语说道:“先生,能先松开他吗。” 毛熊人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惊喜的看着他,“我的上帝,总算是遇到一个会说毛熊语的人了,在新兔实在是太难交流了。” 话虽如此,但毛熊人的手依旧揪着那人的衣领,半点儿没有松开的意思。 徐福贵先天自然是偏向自己人,又说了一遍,“先生,能先松开他吗?” 毛熊人摇摇头,用纯正的毛熊语快速道:“不能,这人是个小偷,我亲眼看见他的手伸进那个人的兜里。” 徐福贵还是第一次用毛熊语交流,先是思考了几秒,才翻译出他是什么意思,看着被揪住的那人顿时冷了下来。 “同志,您能和毛熊友人交流吗,能不能帮我们沟通一下。”检票员态度很好的说道。 一个车厢的人全都围在一起看热闹,眼里带着敬佩,这人居然会说毛熊语。 徐福贵轻轻点头,转头看向一旁看热闹的人,问道:“你看看兜里有没有东西不见了。” 那人穿着一身军绿色大衣,长的不高不胖,正抱着双手看热闹,没想到吃瓜吃到自己身上,连忙掏了一下兜里。 “嘿,你还想跑!”毛熊人突然恶狠狠的喊道,众人一看,只见那人拼命挣扎,一副做贼心虚的样子。 他涨红着脸说道:“放开我,你有什么权力不让我走,这不是你们毛熊,这是新兔,我们新兔可不怕你们毛熊!” 这下,连检票员的脸色都不好了,严肃道:“这位同志,新兔和毛熊的关系可不是你能置喙的,如果你再说出不当言论,我有权将你移交给公安部门。” “糟了糟了,我的手表不见了,是不是你个狗日的偷的!”那个穿着军绿色大衣的人着急喊道,说着就要过来搜身。 “不是我,不是我。” “好啊,果然是你个狗日的,没想到你表面长得挺老实,肚子里一片黑水,老子就是怕有人惦记我手表,才藏在兜里,没成想还是被你个狗日的偷去了。” 那人直接从他兜里掏出一块银表,愤怒质问。 众人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是个扒手! 顿时,众人看向他的目光只剩下的鄙夷。 徐福贵更恼火,被毛熊友人抓住,这简直丢了新兔的脸。 “那个,谢谢你了啊,不然我还不知道我手表被偷了。”找回手表的人很高兴,对毛熊人感激道。 可惜毛熊人的眼神里只有疑惑,徐福贵用毛熊语翻译道:“他在感谢你抓住了小偷,帮他找到了手表。” 毛熊人爽朗的笑了几声,“不用谢,这家伙怎么处理?” 徐福贵对检票员说了一下事情经过,检票员叫来火车上的巡警,巡警拿出手铐,将脸色通红的小偷带走了。 检票员感谢一番,然后让大家回到各自的座位,不要喧哗吵闹。 徐福贵伸出右手,感激道:“谢谢你的帮助,尊敬的毛熊客人。” 毛熊人热情的握了握手,“我相信,每一个看到的人都会做出和我一样的选择,所以没什么大不了的,另外,你的毛熊语还需要多练练,我听着怪怪的。” 徐福贵笑着说道:“这是我第一次用毛熊语交流,以后一定多听多学。” “已经说的很不错了,我来了这么久,发现会说毛熊语的人很少很少,我很苦恼,接下来的工作该如何进行。” 两人用毛熊语交谈起来,徐福贵了解他是来帮助建设的毛熊专家,负责铁路建设方面的,态度更加热情。 他说道:“新兔感谢你们的无私帮助,兔熊友谊长存。” “兔熊友谊长存。” 徐福贵又疑惑道:“你的翻译员呢,每个毛熊专家应该都会有翻译员?” 毛熊专家道:“翻译员回家过年了。” “那我教你几句常用的汉语,这样你能简单的沟通。” “那可真是太好了,我的朋友。” 毛熊人是最好的卧铺,两人聊的越发开心,同时,徐福贵的口语水平也在飞速提升,甚至口音逐渐被这位专家改变。 在下一站,毛熊专家提着行李下车了,他说此行是出来查看铁路进度的,为年后的工作进行准备,让徐福贵肃然起敬。 这时候的毛熊,真不愧是老大哥。 新兔的工业之所以能在这几年飞速发展,离不开这群毛熊专家的功劳。 没了毛熊专家说话,徐福贵拿着一张放在卧铺上的报纸回到自己的座位,津津有味看了起来。 看了一会儿,他额头便皱了起来,骂道:“狗娘养的鹰酱!” 报纸上,报道了北方战争的相关信息,目前战况很煎熬 第二百四十六章 偶遇王文昌 在十月份的时候,北方的战火便烧起来了,这是新兔和鹰酱的正面战争。 哪怕新兔刚刚成立,家底很薄,但百姓上下一心,依旧咬牙应战。 此战,必须打,必须胜,也一定会胜! 打的一拳开,免得百拳来! 可以说,这场战争,将会打出新兔的未来,让全世界知道,鹰酱居然也是可以战胜的! 知道未来大势的徐福贵心里闪过这些念头,但心里不可避免有些难过。 不少战士又会光荣在战场上,不知道多少个家庭又会失去孩子或者父亲。 他放下报纸,看向外面的雪景,轻轻叹了一口气。 换做以前,他是不会想到这些的,可是书读的多了,见到的世面广了,自然而然有了自己的想法。 几天几夜后,火车来到桐城,徐福贵没有出火车站,等了许久,才等到前往省城的火车。 外面依旧是一片白色,雪花似乎无穷无尽。 可不知道什么时候,外面的风雪越来越小,到最后,积雪完全消失不见,车窗外面变成了翠绿的山林,这些树木的树叶没有枯黄,也没有被沾染上雪花。 徐福贵心里明悟,这是回到南方了。 不知为何,看着外面的景色,他居然感到一丝亲切。 “盒饭,热腾腾的盒饭。” 徐福贵摸了摸闹腾的肚子,拿出纸币买了一份酱油饭。 热气腾腾的白米饭,混合着一点儿黑色的酱油,但徐福贵却吃的很满足,他已经很久没吃到米饭了。 相较于馒头馍馍,还是米饭更适合他的胃。 不知道火车行驶了多久,终于,停靠在了熟悉的火车站。 徐福贵走下列车,看着熟悉的省城火车站,内心归家的心思越来越强烈,但同时又有些忐忑。 看了看空间里给家里人准备的礼物,心里稍稍一定,准备去买前往文昌地区的火车票。 这段时间,坐火车都快把他坐吐了。 刚走两步,一个穿着冬季军装的人便走过来,先是敬了一个军礼,然后一板一眼的说道:“同志,例行检查。” 徐福贵见怪不怪的拿出相关证明,他一路上遇到了不少的检查。 检查完后,他又敬了一个军礼,“感谢你的配合。” 徐福贵将证明小心翼翼揣进兜里,回道:“不用谢,辛苦您了。” 穿军装的人笑了,问道:“同志,你是北方人?” 徐福贵愣了,“为什么这么说?我是正儿八经的南方人啊。” “嗯?对不住啊,我看你长的高高的,还说着首都话,还以为你是北方人。” 徐福贵好笑的摇摇头,或许是在首都待久了,他的普通话居然带上了一丝首都的口音。 不过没办法,听别人说话的时候,口音不知不觉就会被带偏。 他去售票窗口买票,运气不错,下午有一趟去文昌地区的火车。 他想了想,走出火车站,找了个饭馆,点了一份蛋汤,一份炒肉,狼吞虎咽吃了起来。 走出饭馆,漫无目的走在省城的青石板街道上。 熙熙攘攘的街道上,已经有了过年的味道,鲜艳的红灯笼挂在店铺外面,不时有小孩穿着红色衣裳跑过,手里还拿着鞭炮。 卖年货的随处可见,他甚至还看到有人在路口表扬江湖杂耍,驻足观看许多。 转身,正想回火车站的时候,突然感觉旁边扫大街的人身影有点儿熟悉。 他凑过去看了看,不确定道:“文昌兄?” 那人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先是张张嘴,然后低头,“你认错人了。” 徐福贵语气肯定:“我咋会认错你,文昌兄,你啥时候跑到省城来了?” 这人正是王文昌,穿着一身不知道从哪里捡来的破旧棉袄,脏兮兮的头发也不知道多久没理了,脸色菜黄,要不是他眼神好,还真认不出来。 王文昌张张嘴,“福贵,你走,就当没见过我。” 徐福贵叹了一口气,“文昌兄,见面就是缘分,谁都有落魄的时候,走,还没吃饭,我请你吃好的。” 他不由分说拉着他在一个饭馆坐下,大手一挥点了两菜一汤,其中一个还是肉菜。 看着面前香喷喷的食物,王文昌一边大哭,一边狼吞虎咽起来。 吃了半饱以后,他才放慢速度,然后讲述自己的经历。 得到徐福贵给的五块钱以后,他不想留在令他伤心的云溪新城,坐车来到了文昌地区。 不过他什么活都不会干,在文昌地区只能靠偷东西维持生活。 没过一段时间就被当地的扒手团伙发现了,拎着刀要砍他,他只好跑到火车站,混进一个车厢来到了省城。 后来被工作人员例行检查的时候发现,他什么都没有,只好老实交代。 工作人员给他安排了扫大街的工作,虽然很丢脸,工资少,活累,但好歹有活下去的机会,他也就留在这里了。 主要是这里全是陌生人,没有人知道他曾经是王家少爷,不用被别人笑话。 徐福贵听完,叹了一口气,拍了拍他的肩膀,“文昌兄,挺好的,活下去,生活总不能更糟了,以后如果有事,去干部学校找我,我在干部学校应该还会待半年。” 王文昌看了他一眼,军绿色的大衣,做工精良的毡帽,脸色红润,浑身透露出自信。 他低下头,轻轻点头,“谢谢你,福贵。” 徐福贵自嘲道:“你看我,当初还不是输光了家产,现在还不是好好的,我还记得当初我卖卤味的时候,你帮了不少忙,等着,要是我以后有本事了,给你安排个好工作。” 王文昌一下就笑了,“不用,我现在挺好的,至少有个地方住,饿不死自己,我准备去学个手艺。” “好想法,有门手艺,到哪儿都饿不死人。”徐福贵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说道:“我还要去坐火车,你慢慢吃,我年后会回省城,有时间我会来找你。” “对了,提前给你说一声过年好。” 说完,他起身离开。 王文昌一直看着他的背景消失不见,转头,发现一个碗下面压着两张崭新的大团结。 他抿了抿嘴,忍不住低声呜咽,“福贵,过年好” 第二百四十七章 爹,我好想你 以前觉得从省城坐火车到文昌地区还挺远,从首都回来后,徐福贵反而觉得两个地方挺近的。 只不过睡一觉的功夫,火车便呼啸驶进了文昌火车站。 从火车站出来,没有停留,来到文昌汽车站,买了一张前往云溪县城的票。 很巧的是,汽车司机依旧是代小中。 “徐大哥,好长日子没收到你写的信了。”代小中看见他,先是愣了一下,多看两眼确定是他后,这才开口说道。 徐福贵给他扔了一盒八达岭香烟,“这段时间没在省城,写信太麻烦。” 新兔各个方面百废待兴,邮局同样如此,以后会发展的越来越好的。 代小中看了眼香烟的名字,疑惑道:“这是哪里的香烟?从来没见过,嗯,劲儿不错啊。” “首都本地产的香烟,喜欢抽就多拿几盒回去。” “首都?徐大哥,你去首都了?” 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徐福贵点头。 “真好,还是徐大哥你有本事。” 和代小中寒暄一会儿,待时间到了以后,代小中检查好汽车后面的燃柴,发动汽车,摇摇晃晃的驶出汽车站。 回到云溪县城,看到熟悉的街道,熟悉的面孔,心里不可避免生出一种亲切的感觉。 “福贵?”街上有个人像是认出了他,不确定的喊道。 徐福贵笑着点头,和他们寒暄起来。 “还真是伱啊,好长时间没见着你了,你到哪里发财去了?” 寒暄的同时,徐福贵拿出香烟散给他们,摆手拒绝他们的邀请,说自己家里准备的有饭菜,不能让家里人等急了。 不过和这些熟人告别后,徐福贵也没有立刻回去,而是先去找到杜玉枝和钟守正,将自己从首都带回来的礼物给他们。 杜玉枝和钟守正相当高兴,询问他首都是个什么情况,但对他的工作内容分毫不问。 徐福贵着急回家,没有多聊,临走前问道:“玉枝姐,你得让钟大哥多加把劲儿啊,早点儿生个大胖小子。” 听见这话,两人的笑容瞬间有些僵硬,但徐福贵着急走,没有注意这茬。 提着柳条箱,准备步行回家,结果在街上遇到了陈运生,他赶着牛车刚从国营饭店出来。 “福贵!” 看见他以后,兴奋招手,自然又是一阵热情的问候。 “快,坐上来,我刚给国营饭店送完菜肉,牛车有点儿脏,将就将就。”说着,陈运生还拍了拍,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徐福贵大大方方坐上去,用云溪方言说道:“五哥,最近村里没出啥事儿?” “没有没有,都好着呢,就是你老丈人好像不太高兴,每次看见他都愁眉苦脸的。” “为啥?” “这不是米行被赎买了嘛,祖辈的家业丢了,谁能高兴起来?” 徐福贵点点头,上辈子差不多也是这个时间,不过当时他忙着一家人的吃穿,没日没夜在地里干活,没心思操劳其他的事情。 这次回来,他本就打算和老丈人商量一下去香江的事情。 陈运生悄悄看了眼他手腕上的大银表,“福贵,你这手表可真好看,得不少钱。” “这个啊,一个长辈送我的,我也不知道多少钱,你拿去看看?”说着,他就要取下手表。 陈运生连忙摇头,“不不不,别让我碰坏了,我可赔不起。” 徐福贵皱眉,他总感觉两人相处起来有些别扭,没有以前那么自然了,陈运生的态度也是小心翼翼,处处透露着讨好。 他心里叹了一口气,这种情况不可避免,如果两人换个位置,估计他也会如此。 不外乎,人之常情罢了。 他也没有多说,只是努力开着玩笑,让陈运生知道他依旧是以前哪个福贵。 牛车虽然摇摇晃晃,但比以前平稳多了,从县城出来,目前为止还没有陷进泥坑。 他探头看了看,发现这条土公路比以前更平整,更广阔,他问了问,陈运生说是倌府俢的,已经俢到他们徐家村外面了。 听说等土公路修好以后,县城要安排班车,到时候他们进城回村都可以坐班车,方便的很。 徐福贵笑了,云溪县城的发展比前世提前了好几年,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重生的蝴蝶效应。 “我们村的模范村子还在吗?” “还在,每次评选都是我们,之前还有人说不公平呢,杜县长都给压下去了。” 一边聊天,徐福贵打量着路上熟悉的风景,一年未见,多了一种新奇的感觉,看哪里都顺眼。 牛车越发接近村子,内心高兴的时候,不免又有些忐忑。 原本以为暑假能回来一次,没想到突然去了首都,整整一年没回来,一年没有和家里人联系。 近乡情怯,说的可能就是如此。 但不管他心里想的是什么,在水牛呼哧呼哧的粗声中,牛车终于被它拉回到村口。 他提着柳条箱跳下车,看着眼前高墙大院的宅子,迈步走了过去。 “福贵,明天上午我家里杀猪,记得过来吃杀猪饭。”陈运生在后面喊道。 徐福贵答应一声,摆摆手,继续朝宅子走去。 此时天色有些昏暗,宅子里面隐隐传出有鞭炮的声响,烟囱冒出缕缕炊烟,还有女娃娃清脆响亮的声音。 徐福贵一下便听出这是凤霞的声音,快步走过去,大门没有关,一下便看见院子里的凤霞和有庆。 一年不见,快十岁的凤霞个头好像又蹿高一截,扎着两条小辫子,脸蛋白白净净,身上穿着一件大红色的棉袄,这在和有庆放鞭炮。 有庆今年也五岁了,留了一个锅盖头,脸蛋红扑扑的,一边看姐姐放鞭炮,一边骑在平安身上,那模样感觉自己像是个大将军一样。 “爹!” 凤霞心有灵犀转头,一眼看见他,眼眶瞬间就红了,待在原地叫了一声,也不朝他跑过来。 徐福贵鼻尖酸涩,提着柳条箱走过去,蹲下身擦掉她脸上的泪水,“凤霞,是爹不好,爹给你道歉,爹这么久才回来。” 凤霞瞬间嚎啕大哭,使劲搂着他的脖子,“爹,我好想你” 第二百四十八章 不吭声的有庆 临近傍晚,天色有些昏暗,空中堆着厚厚的白云,凛冽寒风在山间呼啸。 或许是年关将近,徐家村相当热闹,小孩子们追逐打闹,鞭炮声不绝于耳,偶尔还有几声狗吠交相呼应。 家家户户的屋顶都冒出了缕缕炊烟,有些吃饭早的人家大声吆喝自家孩子回去。 徐家宅子里,一个火盆放在屋里,里面烧着通红的木炭,驱逐了屋里的寒意。 四周点燃的桐油灯驱逐黑暗,照亮了桌子上丰盛的晚餐。 “凤霞,快下来,让你爹好好吃饭。”家珍眼含笑意,笑盈盈的给自家男人碗里夹了一块炸的金黄的酥肉。 凤霞坐在福贵的腿上,手里捧着碗,摇摇头,“我不,我就要和爹一起。” 凤霞无奈摇头,见福贵碗里的米饭快要吃完,起身给他添了满满一大碗。 徐母心疼的看着他,“福贵,在外面没吃好,儿子,苦了你了。” 徐父没说话,但嘴角忍不住翘起,显然心情很好。 徐福贵抛了一大口米饭,含糊不清道:“娘,我在首都吃的挺好,就是不经常吃米饭,有点儿吃不惯馒头馍馍。” “啥?首都的人吃不上米饭,实在是太可怜了。”长根忍不住说了一句。 或许是生活变好了的原因,一年过去,长根和去年没有什么变化,只是头发全白了,但精神头看起来不错。 徐福贵解释道:“饮食习惯不一样,北方人就喜欢吃面食,像是馒头馍馍啥的,我们南方人就喜欢吃米饭。” 他兴致勃勃的讲着首都的见闻,顺便将从首都带回来的礼物给他们,给有庆准备的是一个坦克玩具,他递过去道:“有庆,叫声爹来听听。” 这小子,一点儿也没有凤霞讨喜,回来这么久了,一句话都没有,偶尔盯着他,被发现后马上转头,像是不认识他一样。 有庆看了一眼坦克玩具,又看了一眼他,也不说话。 凤霞脆生生说道:“有庆,你干啥,这是咱爹呀。” 家珍也皱眉,“有庆,伱不认识你爹了?快叫爹啊。” 徐母:“有庆,你之前不是还念叨着想爹了吗,你这孩子咋还不好意思了哈哈哈。” 有庆还是不吭声,板着个小脸,谁也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 徐福贵有些自责,“有庆,我知道你心里难受,都怪爹,爹给你道歉,是爹不对,这么久没回来看你。” “这几天我一定好好陪你,你想不想骑马马,我明天带你去骑马好不好?” 说着,将坦克玩具塞到他手里,有庆还是没说话,只是紧紧握着坦克玩具,绷着个小脸。 凤霞瞪了他一眼,“有庆,你今天是咋了?别逼我揍你啊。” 家珍摸了摸有庆的额头,温声道:“你弟弟可能不舒服,有庆,告诉娘,是不是哪儿不舒服?” 有庆摇头,埋头吃饭。 徐福贵叹了一口气,“一年没回家,孩子都变生了。” 徐母哼了一声,“你还知道自己一年没回家?我天天就坐在村口,盼着你啥时候回来,你说你好狠的心,偏要过年才回来。” “要是不过年,你是不是打算不回来?” 徐福贵嘻嘻笑了两声,“娘,你别生气,我也想回来,这不是领导不让嘛。” “你那是什么领导?哪儿有让人不回家的说法?” “差不多得了。”徐父皱眉,“福贵好不容易回来一趟,说这些丧气话干啥。” “再说了,福贵在外面闯荡事业,是件大好事,福贵,别听你娘的,屋里头有爹呢,你啥都不用操心。” 徐母难得没有反驳徐父,嘀咕了一声,“我这不是心疼福贵嘛,谁知道他在外面吃了多少苦。” 徐福贵耐心道:“放心,娘,我在外面好着呢,你看,今年我挣了不少钱呢。” 他将两个一等奖和一千元的奖金拿出来,一家人顿时眼睛瞪得老大,来顺更是拿着那一千块钱,不住的嘀咕些什么。 一顿饭吃的欢天喜地,吃完以后,翠萍和家珍去收拾碗筷,徐福贵坐在火盆旁边,一边烤火,一边和腿上的凤霞说着首都的趣事。 还将柳条箱里的黑白照片拿出来给他看,凤霞大声道:“爹,我也想去首都。” 徐福贵摸了摸她的脑袋,“好,爹肯定带凤霞去首都,说不定还能让凤霞在首都读书,对了,还有咱们的有庆。” 说完,瞥了一眼一旁的闷不做声的有庆,这小子不开口说话,但他走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也不知道小小年纪心里在想些什么。 有庆听到自己的名字被提及,嘴角翘了翘,下一秒又绷着个脸。 “福贵,你洗脚还是洗澡?”家珍问道。 “洗澡。” 自打从首都坐火车回来,这么多天还没洗过澡,虽然身上没有异味,但还是要洗个澡。 不然被家珍嫌弃了咋办? “哥,你现在说话都和我们不一样了?”一旁烤火的来顺突然道。 “咋不一样了?” 来顺挠了挠后脑勺,“就是感觉怪怪的,你听我说话,这才是正宗的云溪口音。” 徐福贵点头,“我从首都回到省城的时候,有个军人同志也说我是北方人,我的口音被首都人给带偏了。” 一边抽烟一边烤火,不知不觉天黑了下来。 徐福贵想起什么似的,问道:“爹,你咋不去粪缸蹲坑了?” 徐父没好气道:“这么冷的天,你敢露着个屁股蛋子在外面蹲坑,屎都给你冻硬咯。” 徐福贵大笑一声,瞥到翠萍的大肚子,问怀上多久了。 “好像有五六个月了。”、 “嚯,那岂不是快生了,来顺,你可得多让着点儿翠萍,女人生孩子可不容易。” “福贵,洗澡水热好了。”家珍喊道。 徐福贵应了一声,找了一身干净的衣裳,提着一桶热气腾腾的水来到澡屋,搓出皂角泡沫开始洗澡。 洗完以后,浑身通透,从澡屋出来,家里人基本都睡了,如墨的夜色里,徐家村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儿声音。 回到房间,凤霞和有庆也睡着了,徐福贵迫不及待搂着家珍柔软的身子,两人开始研究昆字的写法 第二百四十九章 有庆叫爹 第二天。 腊月二十七。 有庆缩在温暖的被窝呼呼大睡,忽然,一声高亢的鸡鸣在外面响起,隐约还夹杂着鞭炮声。 他猛然惊醒,坐起来揉了揉眼睛,看了眼四周,突然反应过来,立马就要跳下床出去。 吱呀 房门打开,穿着一身碎花棉袄的家珍走进来,瞧见他光脚站在地上,连忙走过去将他抱在床上,“你这孩子,起床了不知道穿好衣裳?也不怕着凉。” 有庆任由她给自己穿衣裳,仰头问道:“娘,他呢。” 家珍翻了个好看的白眼,“什么他?” 有庆有些着急,“福贵啊,他不会又走了。” 啪! 家珍有些用力的敲了一下他的脑门,“没道理,他是你爹,福贵也是你能叫的?” 有庆吃痛的摸了摸额头,抿着嘴不说话。 家珍心软了,轻轻抚摸他的脸,“有庆,你是不是在心里埋怨你爹?” 有庆摇头,还是不说话。 家珍一本正经的说道:“你爹昨晚说了,要是你不喜欢他,他今天就回省城,不碍你的眼。” “不是,不要,他才刚回来!”刚才被打了一下都没哭,此时有庆却着急的眼泪汪汪,一直望着门外。 “有庆,你要理解你爹,你爹和其他孩子的爹不一样,他是要干大事的,好不容易过年回来一趟,你可不许把他给赶走了。”家珍语气很认真,眼里却带着笑意。 有庆着急道:“我没想赶爹走,我就是,就是不知道该说啥。” 家珍将白色的羊毛毡帽戴在他头上,揉了揉他肉嘟嘟的小脸,“我儿子真乖。” “爹真的走了吗?”有庆缩下床,迈着两条小短腿朝外面跑去。 外面静悄悄的,院子被打扫的干干净净,就连平时喜欢趴在院子里睡觉的平安也不见了。 平安突然记起了一件事,当初爹第一次去省城的那天早上,自己也是因为睡过头没有看到他最后一眼。 难道今天又是这样吗? 一念及此,他鼻尖不由得有些酸涩,泪水似乎要夺目而出。 “我家有庆睡醒了?你二娘给你熬了粥,还给你蒸了最爱吃的咸鸭蛋,快过来吃。”徐父拄着拐杖走出堂屋,看样子是要出门,看到有庆后,笑眯眯的说道。 “爷爷,我爹呢。”他问道。 “哦,你爹去你五叔家了,去帮忙杀猪,今天中午我们在五叔家里吃杀猪饭。” “爹没走?”有庆眼睛瞬间放光。 徐父奇怪的看着他,“你爹才刚回来,起码也得年过了才走。” 说完,徐父就看见有庆飞快朝外面跑去,他在后面喊道:“有庆,你不喝粥了?” 家珍紧随其后走出来,“爹,我们也去五哥家。” 此时徐福贵并不在陈运生家里,而是骑着黑色大马在平整宽阔的土公路上狂奔,迎来的冷风好似一把把刀子刮在他脸上,再从脖子灌进去,冻的他脸蛋一片通红。 但即便如此,他依旧感觉很快活。 怀里的凤霞更是不断尖声大叫,银铃般的笑声在四周传荡。 骑了好一会儿,他这才掉头回去,刚到村口,就看见有庆小小的身子站在晒谷场上,垫起脚尖看他们。 “儿子!” 徐福贵喊了一声,用力夹了一下马腹,待黑马过去后,他一手抱着凤霞,利索翻身下马,将有庆抱了起来,狠狠亲了一口。 有庆好像没反应过来,下意识搂着他的脖子,喊道:“爹。” 徐福贵愣了一下,旋即哈哈大笑,“哎,什么时候醒的?” “就刚才,爹,我也想骑马。 “好,爹带你去骑马。” 一个上午,徐福贵啥事儿也没干,带着两个孩子,骑马在山林里乱窜。 两孩子很享受待在他怀里,不时问一些问题,对偌大的首都充满了向往。 徐福贵心里一动,问道:“凤霞,有庆,要是能去首都读书,你们去不去。” “当然要去!”两人异口同声。 徐福贵捏了捏他们的小脸,“好,爹回去就和你们娘说,带你们去首都!” 回到陈运生家里,一头三百来斤的大黑猪整被几个壮汉拉出来,黑猪不断挣扎,发出凄厉的惨叫。 几个小孩子兴奋的站在一旁观看,全然不顾一旁大人的呵斥,也不怕黑猪窜过来伤到他们。 徐福贵下马,刚准备去帮忙拉猪尾巴,就被村里人给拉开。 “福贵,你不动手,别弄脏了这么好的衣裳。” “就是,你坐着就成,等会儿我们炸一盘酥肉,好好喝两口,你再和我们说说首都是个啥样儿。” “福贵叔可真有本事。” 自然而然的,徐福贵感觉到自己成了话题中心,一举一动似乎都被别人关注。 椅子抬到自己身后,茶水端了过来,火盆也被移动过来,让他哭笑不得。 村里人对他似乎过分热情,同时好像多了一种似是而非的隔阂。 他也没想太多,坐下来和众人说话,将首都的见闻说了出来,徐父坐在他旁边,脸上的褶子堆在一起,接受别人的恭维。 不过几分钟的时间,黑猪便被按在长条案板上,陈运生用铁钩勾住猪鼻子,右手的尖耳倒眼疾手快捅进猪脖子。 长长的杀猪刀没入脖子,只剩下刀柄,陈运生还旋转一圈,杀猪刀抽出来的时候,红色鲜血从一个血洞里喷涌而出,落入一个木盆之中。 黑猪的生命力很旺盛,足足过去两分钟,黑猪才停止挣扎,成为了一头死猪。 这一幕看得一旁的孩子们拍手称快,有的调皮孩子还想伸手指去摸摸木盆里的猪血。 院子里很热闹,不时爆发出一阵笑声,徐福贵让来顺回家,从首都带回来的点心零食拿了不少,分给村里人吃。 与此同时,灶房里同样热闹,热气从铁锅里升腾,家珍麻利的忙活着,和一旁的妇女打笑。 “家珍,瞧你这脸蛋,又红又润,比剥了壳的鸡蛋还光滑,昨晚福贵让你舒服了?”陈运生的媳妇儿朱芳打趣到。 “五姐!”家珍害羞的瞥了他一眼,她不喜欢在外人面前讨论昆字的玩笑。 朱芳大笑一声,“对了家珍,你和福贵还年轻,不打算再生两个?我们可要响应新兔的号召,多生多育” 第二百五十章 徐父的态度 再生两个孩子。 朱芳说的话萦绕在家珍心头,她轻轻叹了一口气。 她倒是想生,毕竟其他人家最少都是四五个孩子,她虽然儿女双全,但两个孩子,总感觉香火少了些,没有给徐家扩大香火。 但是福贵这两年都没在家,她总不能自己一个人生。 而且瞧福贵的意思,并不乐意再生,昨晚昆的时候,他最后出来弄到大腿上。 她一个姑娘家家的,也不好多说。 中午的饭菜很丰盛,屋里屋外充满了笑声,徐福贵再次被拉着喝酒。 这些酒是他们自己酿的红薯酒,度数不低,也谈不上好喝,就一个特点,管够。 或许是氛围的原因,徐福贵反而觉得杯里的酒很香,喝的很高兴,也不注意自己的仪表,一只脚踩在长条板凳上,和周围人划拳。 中途他得知自己家今天还没杀过年猪,便准备明天杀猪,请全村人来吃肉。 这猪是来顺和翠萍养的,他会把钱拿给他们,他们虽然没分家,但很多事情要算清楚,不能伤了情分。 不知道喝了有多少红薯酒,徐福贵感觉自己的脸烫的可怕,脑袋也晕晕的,酒桌上的其他人几乎都趴在了桌子上。 家珍过来扶他,温声道:“福贵,别喝了,回家睡会儿。” 闻着家珍身上熟悉的味道,徐福贵将脑袋靠在他身上,嘴角挂着痴痴的笑容,“家珍,我好想你,想你想的不得了。” 家珍脸蛋羞得通红,心里很甜蜜,吃力的扶着他回到宅子,又把他送到屋里的床上。 不料,徐福贵躺下去的时候,顺手搂着她细软的腰肢,她直接躺在了福贵的身上。 徐福贵搂着她,闭着双眼,一点儿没有松手的意思。 家珍确定家里人还没回来,安心的躺在他宽广温暖的胸怀里,从她这个视角看去,很清楚的看见福贵高挺的鼻梁和薄薄的嘴唇。 不知道为什么,单独看徐福贵的五官,都相当养眼,但组合在一起,一张脸却有些普通,但却相当耐看,看的越久,越觉得好看。 家珍忍不住摸了摸自家男人的脸,感觉一年不见,他变得更有魅力了,眼神变得深邃许多。 徐福贵迷迷糊糊中,感觉有人在摸自己,睁眼一看,入母便是家珍白皙透红的鹅蛋脸,一双杏仁大眼满是自己的倒影。 他忍不住了,翻身亲了过去。 “福贵,别,大白天的。” 福贵喝醉了,哪里听得进去这些,家珍本推半就,眼里还闪过一丝狡黠。 这次,福贵总不会想到弄到大腿上,她必须要给徐家扩大香火,再生个一儿半女。 徐福贵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醒来的时候,外面天色已经有些暗了,被窝里相当暖和。 掀开被子一看,浑身光溜溜的,仔细回忆一下,整个人的心情都变好许多。 穿好衣裳起床,循着动静来到灶房。 “爹,你醒啦,娘说我们今晚吃涮羊肉!”凤霞眼睛笑成两条门缝,转眼她就告状,“哼,娘不让我们去叫你,说你很累,要好好睡觉。” 他抬头看了一眼家珍,她面色红润,一举一动充满了风情。 徐福贵将凤霞抱起来,捏了捏她热腾腾的脸蛋,在火炉旁坐下。 食材和底料已经准备好了,他只需要将切好的羊肉放进滚烫的羊肉汤里烫熟,沾上辣椒酱就可以吃。 这日子,过的还真是爽快,什么都不用干,睡觉有人陪,睡醒就可以吃。 “哥,要不要喝两口?”来顺说道。 徐福贵挥了挥手里的筷子,“不喝了,喝的舌头都大了。” 一片片羊肉落入沸腾的羊肉汤里,肉香充斥在灶房里,一家人围着炉子,脸上洋溢着笑容。 徐福贵还逗了逗有福,这家伙已经两岁了,能自己走路,说话还有些不利索,但喊人已经很清楚。 吃了个半饱,徐福贵放慢夹羊肉的频率,先是喝了一口茶,然后说道:“家珍,爹娘,来顺,根叔,这次回来还得给你们说个事儿。” 众人听他语气认真,放慢动作,认真听他说话。 徐福贵琢磨了一下措辞,说自己认识了一位大领导,可以留在首都工作,同时可以把他们一起转为首都户口,从此以后就在首都生活。 听他说完以后,凤霞和有庆直接跳了起来,“好耶,我们要去首都读书,要当首都人咯!” 家珍,来顺和翠萍眼里充满意动,看来也是乐意的,不过没有说话,而是等待三位老人的意见。 长根犹豫一声,说道:“我就不去了,你们去了首都,这里也算是我们的老家,我得守在这儿。” 徐父放下筷子,看向徐母,“他娘,你说呢?” 徐母看看福贵,又看看他,摇摇头,“我听你的。” 徐福贵劝道,“爹,娘,根叔,首都不比我们县城,生活会好很多,做啥事儿都方便。” 他将首都的好处说了一箩筐,他自己是偏向留在首都工作的,不管他在事业上能做出什么成就,至少这个首都户口就不是能用金钱衡量的。 徐父轻轻叹了一口气,“福贵,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但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京城大,居不易。” 徐福贵先是沉默,然后说道:“爹,你的意思我懂,但你知道我的性子,京城这么大,不会多我们一家。” “这事儿,容我先想想,一辈子都在徐家村,倒是没想到临老了要背土离乡。” 徐福贵无语,“爹,你不会用成语就别乱用,啥叫背土离乡,这事儿你们好好琢磨琢磨,倒是也不急。” “就算要去首都,也得等半年,我还得在干部学校待半年才能结业,到时候就得选工作了。” 其他同学都是被分配工作,他不一样,有两个奖项在手,加上陈震这位大领导当后台,有资格挑选工作。 徐父点头,“我先好好想想,不管咋样,你结业以后带着家珍来顺他们去首都工作,唉,人老了,不愿挪动,也少了一份心气。” 徐福贵上一世活了一百多岁,理解徐父的心态,点点头没有再劝 第二百五十一章 三十岁的生辰 夜幕降临,寒风轻轻在山间呼啸,徐家村陷入一片宁静。 凤霞和有庆已经睡着,家珍脑袋靠在福贵的结实宽广的胸膛上,轻声问道:“福贵,我们真能去首都吗?” 徐福贵轻轻嗯了一声,“你想去吗?” “我都听你的,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徐福贵轻轻捏了一把,“家珍,我认真的,你想不想去首都?我们该不该去首都?你读书多,想的肯定比我周到。” “我现在读的书比不过你了。” 黑暗中,家珍嘴角轻轻上扬,显然很高兴福贵这么说,她的语气也多了一丝认真,“如果可以的话,我当然想去首都。” “一辈子缩在村里,虽然好是好,就是感觉差了点儿啥。” “再说了,去了首都,凤霞和有庆也能读上好书,就是不知道爹娘咋想,我们总不能把他们扔在村里?” 徐福贵叹了一口气,“慢慢劝,还有半年呢。” 家珍亲了他一口,声音软糯,“福贵,要是我们去了首都,是不是能天天见着了。” “我不想只有过年的时候见你,每次你走的时候我都好难受。” 徐福贵一颗心瞬间融化,轻轻拍打她的后背,“对,去了首都,我们就能一直在一起,也能陪着凤霞有庆长大。” “首都啊”家珍呢喃一声,充满了对首都的向往。 “对了福贵。”家珍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我爹说了,让你回来去见他一面,他有事情和你商量嘞。” 徐福贵嗯了一声,“正好我找爹也有事,年后,年后回娘家。” 家珍好奇,“你要和我爹说啥事儿?” 徐福贵琢磨了一下语言,将香江那边的情况说了一下,建议陈礼平带着家产到香江去发展,那边的经济发展比这里要好很多,毕竟是资本主义经济。 家珍惊讶的啊了一声,声音有些大,凤霞砸了一下嘴,翻了一个身继续睡觉。 她压低声音,“福贵,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你不是说新兔组织极好吗,我爹为啥要离开县城,跑到那么远的香江?” “你不是都说了嘛,爹的米行已经没了,这就是温水煮青蛙,一点一点的把咱爹这种人给消灭!” 徐福贵说的有些重了,家珍愣住,一直没说话。 徐福贵摸了摸她光滑的后背,“家珍,你也别担心,这些事情都是我猜测的,再说了,我也就是给爹说一声,其他的让爹来决定。” 家珍紧紧抱住他,“福贵,我都听你的,你说要出事,那就一定会出事,过两天我和你一起去劝爹。” “再说了,要是我真去了首都,爹一个人留在县城也无趣。” 徐福贵轻笑一声,家珍好似完全没有困意,叽叽喳喳的和他说话。 说着一年来发生了什么,还说苏玉已经把孩子生下来了,给陈家明生了一个大胖小子,把陈礼平乐呵的放了好久的鞭炮。 一边说话,她手上动作还不老实,这里摸摸那里摸摸,还将修长的大腿斜靠在他身上。 “福贵。”家珍最后叫了一声,声音充满温情。 徐福贵心里一颤,翻身过去。 家珍配合他的动作,小声道:“我们也要响应新兔的号召,多生多育。” 徐福贵敷衍道:“顺其自然。” “这可不行,要怀也得到首都,不然你挺着个肚子,我咋放心让你去首都?” 家珍一想,还真是这个道理,不由叹了一口气。 徐福贵亲了一下她光滑的额头,“放心,我们还年轻,有的是时间。” “不年轻了,没有两个月,我们就三十岁了。” “是啊,时间过得真快,眨眼我就三十岁了。”徐福贵感慨一声。 三十岁仿佛是一道坎一样,三十岁一过,似乎便成为了一个壮打中年,一下变得不再年轻。 家珍又说道:“你走之前帮你把三十岁的生辰过了。” 他们本地有祝生辰的习俗,特别是遇到整十的生辰,一般都是要大办的,哪怕是小孩子的十岁,或者是二十岁,都会大办一场。 徐福贵无所谓的说道:“这不是过两月才三十岁嘛,哪有提前办的说法,凭空惹人笑话。” “哪里惹人笑话了?现在村里谁敢笑话我们家?福贵,我给你说,我们家走到县城,也有一大堆熟人给我们打招呼。” “我就是想给你办,过两月你又不在家,我咋给你办?” 徐福贵顺从她的心意,轻声道:“那我们一起办?” 家珍这下又不干了,“我是女人家,哪有给女人家办的说法?不行不行,而且我还有半年才满三十,要是真办了,肯定会惹人笑话。” “现在知道会惹人笑话了?” “不一样不一样。” “哪儿不一样了?” “反正就是不一样。” 又是到深夜,他们才相拥而眠,两人的嘴角都挂上了满足的笑容。 第二天,徐福贵家里杀过年猪,几乎全村人都来凑热闹,徐家干脆把吃席的地方放在晒谷场。 一整头大肥猪,除了留了二十斤好肉以外,其他的肉全部放进大铁锅,或煮,或焖,浓郁的肉香传遍整个村子。 小孩子们也不到处乱跑,就站在晒谷场上,鼻子不断嗅着肉香,嘴里分泌出大量的口水。 哪怕徐家村现在的条件比以前要好了许多,但肉依旧是精贵东西,有猪油炒菜就高兴得不得了,根本没有大口吃肉的机会。 现在看着几个大铁锅里沸腾的肉,心里开始幻想一会儿抢肉的场景。 一顿杀猪饭吃的欢天喜地,徐家也落下了好名头,个个竖起大拇指说徐家的好话。 转眼来到大年三十这天,徐福贵跟着徐父杀鸡祭奠先祖,然后一家人换上新衣裳,围着大圆桌,高高兴兴的过起年,同时给小辈发压岁钱 第二百五十二章 陈礼平沉默 大年初二。 一大早,徐福贵收拾妥当,穿着暖和厚重的军绿色大衣,戴上毡帽,提着礼品准备去云溪县城给老丈人拜年。 家珍同样穿着一件军绿色大衣,高挑的身材让军大衣变得并不臃肿,脸上挂着甜甜的笑容。 凤霞有庆则是穿着同样款式的红色棉袄,两个小家伙皮肤都白白嫩嫩的,眉眼间和他们很相像,看上去惹人喜爱。 今天天气一般,看上去又是个阴天,寒风刮在人的脸上,又从脖子灌到衣服里面,让他们忍不住缩了缩脖子。 一家四口走在土公路上,徐福贵一只手里提着礼品,脖子上骑着凤霞,有庆则牵着他的手。 “福贵,东西给我拿。”徐福贵挑了两样轻巧的给她。 凤霞骑在他的脖子上,显得很高兴,一只手摸着他的手,一只手在空中滑翔,“爹,首都真的有很多很多雪吗?” “对,首都的雪多的很,一头扎进去,连人都看不见。” “哇,我好想去首都,我还没见过这么多雪呢。” “那你要多劝你爷爷奶奶,只要把你爷爷奶奶劝动了,你读完这个学期我们就能去首都。” 凤霞眯着眼,“那我是不是要在首都读四年级?” 徐福贵眉毛扬了扬,“四年级?不是三年级吗?” 凤霞嘟嘴,“爹,我现在就在读三年级。” 家珍翻了个好看的白眼,“你爹是个大忙人,连自家闺女读几年级都不知道了。” 徐福贵笑了几声,“我家凤霞从不要我操心,每学期都能给我带一张奖状回来,等再读两年,凤霞就能去读中学咯。” 现在小学还是五年制,读完以后可以考试去读初中和高中,大学同样是考核进去的。 按照凤霞读大学的年龄,应该是各个地区的统一考试,和现代应该没什么区别。 要是等到六十年代,那时候成绩已经不重要了,想去读高中,特别是想读大学的话,必须要有推荐信。 而推荐信的名额是十分宝贵的,没背景的学生几乎读不了大学,那时候社会已经混乱了,也没人会在乎这些。 一家人说说笑笑,走了将近两个小时,终于到了云溪县城。 云溪县城并没有以往那么热闹,反而有些冷清萧瑟,毕竟今天是回娘家的时候,城里大多人都下农村去了。 不过徐福贵走进县城,依旧有许多熟人和他打招呼。 出于礼貌,他不好直接离开,只好留下和他们寒暄几句。 不过这些熟人也好长时间没有见他,打听他到哪里去了,得知他去首都以后,话头更足,追问首都是个啥模样儿。 凤霞等的不耐烦了,扯着他的耳朵,“爹,我想去姥爷家喝水,我好口渴。” 徐福贵如释重负,连忙和这些熟人告辞,转身朝陈府走去。 这些熟人意犹未尽的摇头,在后面喊道:“福贵,有时间来国营饭店啊,我们请你吃饭。” 徐福贵摆摆手,“好,有空就来。” 他心里不求甚解,自己什么时候和他们这么熟了,平时不就是见面打个招呼的情分吗。 来到陈府,照例还是陈大娘开的门,来到后院堂屋,两个火盆烧着通红的木炭,一股暖意铺面而来。 “爹,女婿在这里祝你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福气延绵,新年快乐!”徐福贵拱手道。 陈礼平显得很高兴,连忙摆手,“好,好,坐,坐,凤霞,有庆,快过来让姥爷看看。” 凤霞有庆小跑过去,陈礼平逗弄一下,就拿出两个红纸包的压岁钱出来。 徐福贵转头,看着苏玉怀里的孩子,“这就是家明的儿子,苦了你啊,小玉。” 苏玉清丽的脸上多了一丝慈爱,摇摇头,宠溺看着怀里的婴儿。 “爹,你咋又给凤霞有庆这么多?”家珍看到压岁钱的数目,忍不住说道。 每年的压岁钱,陈礼平显得相当大方,就像去年,一人给了凤霞有庆十二块钱,今年只多不少。 别人一个月的工资,被陈礼平随手当成压岁钱。 陈礼平笑呵呵的摆手,“小钱,小钱。” 确实,对陈礼平来说,这确实是小钱。 “孩子可不是你这样儿惯使的。”说着,凤霞将压岁钱揣在身上,“凤霞,有庆,你们还小,压岁钱先让娘保管,等你们长大了就还给你们。” 凤霞有庆两人无所谓的点点头,反正他们两从来不缺钱用,平时爷爷奶奶偷偷给他们的零花钱也不少。 徐福贵过年回来同样会给他们塞钱,更别说大方有钱的陈礼平了。 县城的市场不发达,两孩子也没什么用钱的机会,而且有庆还小,对金钱几乎没什么概念。 随后,陈礼平让保姆端来一些水果点心,询问他这一年的事情,特别是有关首都的内容。 得知他可以留在首都工作,更是大力支持,让他一定要把握住这个机会。 他是个商人,一眼就看出其中的利害。 没一会儿,到了午饭时间,自然又是一桌丰盛的饭菜,徐福贵再次吃了个肚皮滚圆,还和陈礼平小喝两盅。 下午,陈礼平将他叫到书房,询问新兔内部动向和政策变化。 这件事他已经憋了半年了,心中的不安越发强烈。 米行也被倌府改造成粮站,他成了股东,每个月能享受到分红,但他拒绝了当什么副主任,每天闲在家里,想的事情便多了一些。 徐福贵将自己的想法说了一遍,其中的利害关系也说清楚。 未来发生的事情他不好直接透露出来向自己透露了一些态度。 总之,留下这里,日子会越来越难过。 陈礼平听完,陷入一阵沉默,他没想到事情居然会有这么严重。 对于福贵的话,他倒是没有怀疑。 徐福贵说得口干舌燥,喝了一口上好的茶水,润了润嗓子,认真到:“爹,你好好想想,这事情其实也不急,这两年应该没什么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