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我痴狂[快穿]》 1.001 出版社里的茶水间。 肖斯然好整以暇地拨通一个电话,电话响了很久,而他一点不耐烦都没有,反倒在等待的过程中,想象电话号码的主人在铃声响起后,惊惧交加,既不想接又不能不接的逗趣模样,可惜不能直接弹一个视频邀请,真想看看她现在的表情—— 啊,接通了。 “编、编辑……” 电话里,传出微微颤抖的女声,带着一丝通宵过后的哑意。 “夕欢,今天《王爷求放过》的稿子校对完了,我发到你的邮箱里,你自己再检查一遍,看有没有问题。” 他轻吸一口气,说出最期待的一句话:“新书大纲写好了吗?” “……” 夕欢沉默片刻,发出了求饶的声音:“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你就放过我吧。” “我只是要你交稿,不是要你去死。” “要我交稿,跟要我去死有什么分别?……不,仔细想想,如果有个手起刀落的歹徒在截稿日之前杀害我就好了,我就能从稿子里解脱出来了!编辑!杀了我吧!” “我做了三年编辑,从来没听过这种要求,” 肖斯然搅拌着黑咖啡,电话里的甜软女声是最好的奶油球,中和掉咖啡的苦涩:“你上一次交的稿子很符合主题,但虐得太狠了,读者来稿反映希望你下次能挑战一下甜文,安慰安慰她们受伤的心灵,大纲这周四给我可以吧?” 啪的一声,电话陷入忙音。 夕欢(假装)晕过去了。 ……… … 夕欢,23岁,职业作家。 说是作家,乍一听很上档次,而她本人则认为顶多算是写作维生的网络写手,混口饭吃,不容易,写出来的东西质量不够流芳百世,数量连在晋江小说网上个年榜都艰难。刚入行的时候,对网文界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这行业简直太适合她了,一台电脑,一根网线,一部能订外卖的手机……就能一个人活下去。 客观来说,夕欢与外界对宅女的印象略有分别。 每天必洗澡,小区有室内游泳池,每周都会去游两次,自觉活得比白领还健康,毕竟她空闲时间很多,可以随意支配,偶尔也会去做头发,不怕出门,不怕跟陌生人说话,甚至有过很丰富的恋爱经验,也曾经出国旅游。 在粉丝的怂恿下发过自拍,被惊呼【大大明明能靠脸吃饭为什么要靠才华】。 也听说过老对手翻了一晚上的ins和百度识图,就想证明她的自拍是盗来的网图。 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从一个朝九晚五的社交达人,‘退化’成足不出户的宅女? 没有惊天动地,影响三观的大事。 只是过尽千帆,觉得还是呆在空调房里,喝肥宅快乐水,创作故事这种生活比较有意思。 经历过,才知道想要的是什么。 也有可能,是见识过现实里的恋爱,又写了太多虚幻的,不切实际的恋爱故事,才觉得谈恋爱不好玩。 目标清晰,执行力也有了,但该抱怨的一点也不少—— “周四……” 夕欢往后一仰,倒在柔软的双人床上,她斥‘巨资’购下的床上四件套,舒适程度媲美五星级酒店——既然大部份时间都在家里度过,即使是租来的公寓,她也要打理得精致,宅得有态度。 在夕欢看来,连居住环境都不挑的宅,并不尊重宅的艺术,很不上档次。 当然,她这番理论,多半是不能在家中两老面前提起的。 “读者催我开新坑,编辑让我交出版稿子,这种压力是真实存在的吗?” 她抬手抚额,纤长的手指长年累月在室内,捂出了凝脂玉般细致的白,嗒嗒嗒的在额头上跃动数下,想从中敲出灵感来。 她侧耳细听,想得到心灵深处的反馈—— 听到了,是大海的声音。 夕欢在微信上敲字:【编辑,我脑子进水了,稿子可以下周四交吗?】 肖斯然:【不能。】 好气哦! 夕欢气鼓鼓的点开看书软件,想找找灵感。 最近流行主角是网络写手的小说,榜单上频现《原来我是网文大佬》、《码字系统了解一下》、《网文大神是萌妹》……等等的书名,她随手点进去一本,看了起来,一看就是大半天。 和读者想象中的略有分别,以写作维生的全职写手,并不是一个很风花雪月的职业。 时常要向五斗米折腰,市场需要什么,她就要转换题材。 一时火穿越古言,她费劲巴拉的练了一手红楼腔。 转头宠文火了,纵然她知道现实中男人根本不是这么一回事,也要塑造出一个两眼只有女主,条件超好但是年届三十都是处男的霸道总裁,其神奇程度,让她怀疑在遇见女主那一刻,男主才开始长出小鸡鸡,过去的二十九年人生里,都不具备性功能,也没有性需要,只是一个要宠女主的工具人。 没办法,不是大神,跟市场较劲的下场就是订阅差,直接影响生计。 她可以很有梦想,但她的房东并不会因为她有梦想就不断了她的水电。 而归根究底,即使才华不足,产量感人……夕欢也是热爱创作的。 晚上十点,她已经将榜单上,以网文写手为主角的小说看了一遍—— “怎么肥四!!” 系统写文,光脑码字。 可能是日更一万太合常理,不够冲击性,一个个的重生后都开着外挂,日更三万,每天还码一万存稿以备不时之需,这金手指也太爽了吧!逢年过节加更十万字起跳,甩同行十条街。一本尚嫌不够,双开更新,一本在女频,一本在男频,爆更如喝水吃饭一般寻常。 打开男频,没有最过分,只有更过分,一本《超级网文系统》,光脑会自动整理男主角的脑电波,睡觉时无意识也能码字,一觉醒来发现存稿多了十万,而且光脑还帮忙修错字,真正羡煞同行。 翻页时,弹出一条手游广告,宣传语十分应景——创意懒人玩法,全天候自动刷怪,丢掉没有尽头的任务,放弃肝不完的体力,一切任务都将由系统帮你完成。只要挂机,你就会变得更强! “这是误导!” 夕欢甚是气愤,从床上跳起来,啪一下的按亮书桌上的小鹿夜灯,藏在玻璃瓶里的火树银花温柔地照亮半室:“万一读者看了这种爽文,以为随随便便就能每天写一万字怎么办?此风不可长!” 曾经,一夜七次,人均粗如儿臂,金枪不倒的台湾小言男主角形象让多少女孩初夜梦碎,多少男孩自惭形秽。 如今,网络作者也要遭此毒手了。 这种孩子气的迁怒,平常不能宣之于口,也就自个吐槽一下。 夕欢自觉做不到逢年过节敬敬业业坐在电脑前码字,也攒不住稿子,只想出去看部电影,或者蜷缩在丝绒沙发上磨咖啡豆,功夫繁琐,但得一室咖啡香,有假日的感觉,外边越是热闹,家中越是安宁写意。 这样爱享受,活该不红。 她坐到电脑前,打开文档,苦思下一本小说的内容。 最近流行爽文宠文,最好加一点打脸复仇的情节。 但是,唉,这种文很吃更新量,谁耐烦每天等你三千字,打个脸都分上下两章,巴掌要落不落的,读者难受,转投另一篇文,反正都是打脸,人家日更一万,脸打个不停,彷佛左右开弓,多爽。 打脸和上床的拟音词都是啪啪啪,而两者同样讲究痛快。 在这两件事情上吊人胃口,是很不道德的。 “好想日更一万啊……” 夕欢单手托着下巴,分出一只手来,启动手机,手机屏保感应到指腹触感而亮起,那点光映进她眼里,像碎开的星辰,姿态是猫般的娇懒,随时要躺到高床软枕,或是丝绒沙发上面去,柔软度惊人。 另一边厢,难得回肖宅一趟的肖斯然正坐在沙发上。 他的坐姿一丝不苟的,脊梁似有无形木板助他保持笔挺,不知‘轻松’两字如何书写,有风度而没趣味,矜持到眼镜腿,连在家陪长辈看电视也像见客。 兄弟俩的脸孔英俊得很相似,但气质截然相反。 弟弟探头过来,瞥到一眼大哥手机,稀罕了,居然在看朋友圈,他还以为他哥只对书本感兴趣。 旧欢如梦:【23岁生日愿望,我想要有可以时速一万的光脑,也想要挂机码字!】 肖斯年忍俊不禁:“哥,你朋友真懒,不像你。” “有进步了,她上一次的愿望是晋江小说网服务器崩溃,不用赶全勤,再上一次是祈求出版社融资失败,当晚倒闭。” 前者时常实现,后者则不大可能。 毕竟出版社是肖老爷每年打发一笔资金,让少爷继续他的文艺事业的,亏本没所谓,何况经营得不错,营利颇丰。 肖:【生日快乐,好好码字,天道酬勤。】 肖斯然猜想,她日更一万的愿望,大概率是不可能实现了。 就连夕欢本人都这么觉得的。 毕竟根据日漫英美影视定律,11岁生日有霍格沃茨的入学通知书,16岁能觉醒做魔法少女,18岁成人礼,没听说过23岁能中彩票的。 然而,中国并不归以上定律管。 于是,夕欢在她的23岁生日,得到了一份……奇迹。 2.002 夜幕低垂。 准确来说,是12点01分36秒,夕欢刚刚到达23岁后的一分钟。 在一分钟之前,发完朋友圈的夕欢到浴室淋浴完毕,正在擦身体乳的她听到房间一声巨响,连忙趿拉着拖鞋出来看看发生了什么事,一头云发半湿着披散下来,还没来得及擦干。 映入眼帘的,是一地的玻璃碎片,夏夜的晚风从空空如也的窗子吹进来。 “呜……” 一只毛茸茸的小奶猫,双爪捂住脑袋,发出哭唧唧的声音。 然而前爪太短了,这一捂,整只猫不平衡,往前滚了数圈,骨碌碌的滚到夕欢面前,脑门撞中拖鞋前端才停下。 …… 这是什么愚蠢的生物,天外飞猫? 夕欢抬头看了一眼破碎的窗,来不及惊骇,只很现实地想到,又要花钱补窗了。 然而超现实的事情立刻发生,脚下的小奶猫坚强地抖了抖一身细毛,仰起圆滚滚的头:“你好,我是接收到你的创作愿望,从9527星系前来与你签定契约的,你可以叫我白宝。” 从窗外撞进来的猫,会说话。 “我逃避交稿的冲动已经强烈到产生幻觉了?”夕欢沉吟,抄起旁边的白毛巾,一边擦头发,一边说:“会说人话是吧?不错,能沟通就好,这位外星朋友,你可以把窗赔我吗?” 白宝仰头,嗷呜一声。 地板上的玻璃碎片无风而动,像是被无形的丝线悬吊着,重新回到窗框上,融为一体。窗恢复如初,一切都像没发生过,然而夕欢低头,这只毛茸茸的不速之客仍然努力仰着头,双眼闪亮亮的—— 求表扬! ……啊,不是梦啊。 因着工作需要和个人喜好,夕欢看过不少幻想题材的现代爽文,空间系统穿越反穿种田玄学……热元素她闭着眼都能说出一大堆套路,然而看得越多,人越是现实,就正因是日常生活中不可能发生,才会寄望于虚构小说。 夕欢本人十分相信科学,但更相信双眼所见。 她蹲下来,摸摸白宝的头:“好乖好乖。” 看得见,摸得着,有温度,这不是梦,也不灵异,充其量是科幻。 在头发彻底吹干的同时,夕欢也从这只口吐人言的外星猫中,搞明白了事情的原由。 在浩瀚宇宙中的9527星系居民,以文章为食,需求决定供给,猫均文化程度也很高,于是产出的文章也越发高深有内涵,类比地球食物的话,便是日本的怀石料理,中国的国宴,最讲究的米其林餐厅…… 但白宝喜欢的,是章鱼小丸子,是街边麻辣烫,是冰可乐配炸薯条! 夕欢:“也就是说,你喜欢看爽文。” “我想吃你产的粮!” 这种个人口味独特,但又没有产粮技能,创作不出好文章的9527星系居民,只能带着光脑到其他星球去寻找,幸运的,兴许能找到情投意合的产粮者,与其签定契约,长期供粮。白宝就是其中一员,它在宇宙漫游了很久,饿得胖头都消瘦了,才捕捉到来自地球的创作愿望。 如此庸俗,热烈,甜蜜,爱恨分明的产粮者,是它梦寐以求的大大! 听它诉完来意,夕欢缓缓开口:“我是个很好客的人,不介意朋友来我家暂住。” 白宝期待地仰望着亲切的地球人。 “——除了来要稿子的。” 白宝的笑容渐渐消失,眼睁睁看着到嘴边的冰可乐要长翅膀飞了。 夕欢双手抱头,只觉大脑在颤抖。 “这都什么破事啊,我人生第一次的奇遇,居然连外星人都在催我更新,我不想码字啊,为什么不能有光脑帮我自动码字,我只要负责开脑洞就好了!我想挖坑不填!我每晚躺在床上快睡着的时候文思如尿崩,可是坐在电脑前,灵感就退化成便秘,我是不是思想出了问题?” “呃,你想要光脑?我有啊。” “……”她挠脸的动作顿住。 “你想要自动码字,阔以啊!”初来报到,身上的翻译机犹在适应中,白宝有几个字带了微妙的口音:“你只要负责开脑洞就好了,光脑会帮你自动完成!” 语毕,白宝小短爪捧着圆脸看她。 夕欢放下揉脸的手,拍拍床边,唇角微翘,笑得比看见初恋还甜:“以后大家就是室友了,你继续说,我听着。” …… … 白宝发现,自己选中的产粮者,可能挺不要脸的。 条件谈拢,便开始商议细节。 白宝口中的光脑,跟网文中常见的码字系统略有不同,不是闭着眼睛随时随地就能在脑海中码出来,而且同步到电脑云端的懒人圣品——听到这一步的时候,夕欢已难掩眼中失望,坐着等数钱的美梦已然破碎。 光脑能读取脑电波,作者只需构建出世界背景、人设和大纲,亲身进入当中,完成剧情,光脑就会自动得出完整的文档。 文档里的故事内容,根据宿主在该世界里的行为决定。 “我懂了,快穿穿书,”夕欢沉吟:“文风呢?我文笔很好的,要是像码字软件那种东抄西抄的组合文就算了。” 有些偷机取巧的码字软件,为了满足现今网文越来越大的更新量,收集了现有的‘素材’——也就是别的作者小说里的选段,供使用者挑选。其中往往是一些描写段落,别人截取一段百度一下,立刻出来数十本‘兄弟文’,尴尬之极。 夕欢作为一个商业作者,虽然更新懈怠了点,但简洁漂亮的文字这种基本功是一点不差的。 要是光脑自动生成的文字不够好,需要全文润饰的话,那比码字还累。 为出版改网文稿子已经改得她快对自己的小说产生生理性厌恶了。 白宝:“光脑会翻阅你曾经的小说和你的脑部,经过处理得出来的文字,应该和你本人写出来的一模一样。” “那你读一下我的脑子,不就能生成无数篇想要的食粮了吗?” “这不一样!” 白宝炸毛,消瘦的身体肉眼可见的胖了一圈:“连载小说的魅力就是随着作者的想法情绪变动,这种化学作用不是科学能合成的——”它一顿,圆滚滚的眼往下瞥,语速心虚地慢下来,短乎乎的双手捂住头,试图减低存在感:“也是……可以的噜,但宝不爱吃人工食品……” 还挺挑,要吃有机食品。 夕欢对外星生物的原理不感兴趣——她的好奇心很重,但是十分偏科,对两性和人性可以感兴趣得长年累月的研究琢磨,但对微波炉的原理,人体如何组成,太阳粒子何时爆炸这种问题,则不想追究,太煮鹤焚琴了。 她对着月亮只会想起‘今夜月色很美’或是‘海底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最好有一位知情识趣的男伴一起在海边漫步赏月。 可惜自一年前和男友分手后,夕欢就一直保持单身,上次一起赏月的,是一位女性友人。在她感叹:“今晚真适合接吻。”的时候,闺蜜道:“接吻其实是交换唾液里的菌群,虽然我听说对身体无害,但也没好处啊?” …… 风花雪月用医学说出来,太煞风景了,与人接吻又不是保健运动,唉。 地球人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超乎白宝想象,它好奇:“你就这么接受我了?” “有什么不能接受的?” 夕欢像是完全猜到它在想什么,一边闲闲说着,一边站起来打开衣柜,翻出一床冬季的厚棉被,放在近窗的床边,地上还有一层厚厚的地垫:“我不习惯跟别人睡过夜,家里也没有猫窝,打地铺凑合行吗?” “阔以!” 将自己团成一个毛团的白宝从床上滚下去,落在厚棉被上,发出咚的一声。 “不要小看地球人啊!你看过我的小说吧?现在不论是重生系统穿书还是反穿,最重要是快,不会给你时间慢慢接受现实的,第一章就去攻略男主角了,为什么要追究原理?重要的是好处啊!” 穿上香槟色丝质睡衣,夕欢打开长窗,轻轻倚靠在阳台栏边,云发散在脑后,层层叠叠的搁在整个光滑的背上,乌黑浓密的长发与雪白皮肤形成强烈对比,晚风温柔拂过皮肤表面,像是跌进一个轻柔的拥抱。她肉眼可见的心情很好,在万家灯火都熄灭的时间,思绪随着夜风去到远处。 “你能给我好处,那就坐下来慢慢谈,反正我有大把时间……你说,我听着。” 夕欢回头望向棉被上的外星生物,蓦地扬起唇角,把自己说得笑了。 夜灯映不进她的眼,但笑起来时,眼形弯弯,像两轮月亮。 经济适用房,阳台自然没有海景,没有海上月可看,幸而年轻漂亮的女人眼睛就是一片海,因笑意而闪闪发光。 凝望宿主,须臾,白宝跟她详细地解释了光脑的用法。 因为旅费有限,它购买的便携光脑是基础款,需要宿主通多次使用来解锁更多功能,一开始会有许多让宿主不方便的地方。 这个理由听上去太真实了,夕欢掩脸片刻,不忍吐槽。 每个星球都有奸商,在每个细节提醒用户——仔细想想,不冲钱,你会变得更强吗? 【进入书里后,宿主将随机丧失对设定的记忆】 这个限制…… 也就是有可能会失去对剧情的预知,增加了攻略男主的难度。 夕欢把自己以前写下的预定脑洞回忆了一遍,觉得有一本特别适合应对这种情况。 【如果宿主的大纲背景人设写得不够详尽,将会由光脑扫描你的脑洞,自动生成并补全缺漏部份】 嚯! 这个好,这个方便。 “穿进自己的书里,跟自己写的男主角谈恋爱,我很中意这个设定,有助我写出有人格魅力的角色。” 连作者本人都不会心动的男主角,就不算塑造成功。 “这周要交稿,还有读者在嗷嗷待坑,事不宜迟,立刻来一发吧!” 夕欢拿出压箱底的新文大纲,按着白宝所教的方法,躺在床上,录入光脑—— 《抱紧盟主大腿》 现代玄学学徒穿越到武侠小说里,一个被灭门的孤儿,小可怜被正道大派抱养,抱紧日后将会成为正道领袖的男主大腿,成为他的白月光,同时要斗倒盯上男主的N个女配,从此过上吃香喝辣好日子的甜宠狗血文。 由于最近流行先虐后甜,就是前半截让女主苦苦追求男主,男主角则化身王境泽,对着女主角冷冷放狠话—— ‘我就是饿死,死外边,从这里跳下去,也不会对你有感觉!’ 后半截,女主角放弃,远走他乡,男主幡然悔悟,回头猛追白月光。 ‘真香。’ 为了剧情的可持续发展性,夕欢在设定人设的时候,绕开了爽文常见的玄学大师女主,变成一个小学徒。 能窥天机,但看不全。 女主角用玄学窥天机的能力,帮助男主变得更高更快更强更持久,成为武林盟主。 【滴——】 【《抱紧盟主大腿》已成功录入】 【随机删除剧情记忆——10%到90%——】 等等?这随机跨度也太大了吧! 以她过往的手游十连R的抽卡运气……夕欢心中腾地升起一阵不详预感。 【滴!已成功删除90%的剧情记忆——】 …… 她就知道会这样! 3.魔教教主养成记 再度睁开眼的时候,夕欢是被吓清醒的。 根本不给她犹豫的时间,漫天火光晃花了双眼,连呼吸到的空气都像在燃烧,鼻端萦绕着发焦的味道。她抬手,长袖捂住口鼻,压下环境异变生出的惊慌,减少呼吸幅度,避免吸入过多浓烟,提前玩完。 夕欢抬眼环视四周,脑海涌入大片原主的记忆—— 只有—条道没烧着,可是想要逃出火场,也得跳过掉落在地上,仍在熊熊燃烧的横梁。 原主穿得累赘,—袭朱色褙子,别说跳了,跑都费劲。 夕欢抓起旁边木桌上的—海碗,砸碎,取—碎片,配合双手,嘶啦—声的,将裙摆撕开到小腿。 光脑说到做到,也真没给她剩多少剧情,她—边结合着原身记忆整理,—边找寻出路。 许是因为写大纲的时候没来得及给女主角取名的关系,进来之后,原主也叫夕欢,夕家独女。 夕家因父辈恩怨而惨遭江湖第—鞭宋怀意灭门,杀到厢房来的时候,夕父的旧友,天海帮的帮主陈征前来救援。宋怀意来不及亲自杀她,利用跟陈征周旋的空档,—边到处点火。夕欢—路连跑带跳,火烧得快而刁钻,厢房不算长,她左穿右拐的,费了不少时间。在快要跑到夕出去的时候,才蓦地从剧情记忆中翻出—— 妈耶,根据设定,她应该在里面等男主角来救的! 男主角是谁? 相关记忆被抹掉,夕欢错过了第—个认出日后金大腿的机会。 来不及沉痛,要走出厢房了—— 院子里的三人映入眼帘,她的心脏同时紧缩了一下。 男人手执长剑,剑尖滴着血,刚刚夺走歹徒的命。 这个倒是没所谓,都长胡子了,看着即将奔四,超出男主角的守备范围,她不可能设定这么老的男主,应该就是天海帮的帮主陈征。 问题在于,陈征旁边的两位少年。 左边一袭蓝衣,剑眉星目,五官俊俏,气质朗润。 一身玄色的右边亦有张极漂亮的脸,月色映着他的双眼,眼梢微微上挑,不笑也像在笑,虽然年少,但等成男子,想必长是位风流人物,可惜紧抿着的薄唇,透着一股不好说话的疏离感,并不想与人调情,白长了张风流脸。 ……… … 可恶,都挺有男主相的啊! 夕欢在内心捶胸顿足,恨自己把路人甲也写得这么帅,分不清谁是她的心动男生了。 她思维转得极快,转眼便将滔天大火抛诸脑后。 当务之急,是给两位‘男主嫌疑人’留个好印象。 少女稚气未脱的脸上,镶嵌着一双灵动的眼,从漫天火光中奔出来,披散着云发。 对女子来说,自然是不得体,有失仪态的,可是此情此景下,只显得身姿楚楚。火光灼人,她倔强地咬着下唇,粉雕玉琢的小姑娘,茫然惊慌得整个人也像玉似的要碎开了,可又堪堪维持着完整。 成年人的灵魂藏在里头,拉出强烈的反差,即使是右边俊得不食人间烟火的玄衣少年,也不禁被夺去了注意力。 她穿的不是下人的衣衫。 “你是夕家姑娘?” 陈征出声,玄衣少年才别开眼。 “我是,”少女开口,声音脆生生的,带着满腹疑虑:“你是谁?爹娘呢?……依云!依玉!” 依云依玉,是夕家千金的两个大丫鬟,已经死在宋怀意的鞭下。 陈征来的时候,宋怀意还在忙着杀人点火,这人武功上佳,行事有点一根筋,一个个的杀过去,杀得很没效率,还漏了女主角。 “夕姑娘,定山他……” 陈征迟疑片刻,迎着女孩祈望的双眼,她大约已猜出这满屋烈焰与寂静的原因,只是由他说出口,就彷佛是宣判了死刑:“被歹人报复,已遭不测,是陈某来晚了,我收到消息的时候,连夜赶来……救到你一人,也算留住定山他最后一点血脉。你先随我离开,以后再作打算。” 夕家上下已无人,看着眼前年幼无依的孤女,陈征已打算收养她。 但在惨遭灭门的此刻,自然不能立刻说出要人换爹的话,便先离开这伤心地。 闻言,少女浑身一颤,将将要哭的看住他。 眨了眨,溢出一层透明的水光,双眼湿漉漉的,好似一只受了委屈的小鹿。她像是用尽全身力气去忍住眼泪,保住千金闺秀最后的尊严与仪态,易碎得如此珍贵坚强,甜软外表下,有着定松般的内核。 居然没哭。 两个少年自知不是适合说话的时候,默契地沉默着,只是看见这个弱不禁风的小姑娘,以为她要大哭大闹,当场失态。可是除了逃生时撕开了些许的裙角和散落开来的头发以外,她全无失态。 太意外了。 水光潋滟的眼,背衬火光,耳际是木头燃烧的声响,组成一张深刻的画,烙在少年心头之上。 …… … 靠,居然哭不出来。 夕欢憋了半天,代入原身的记忆里,就差把眼珠子憋红,也没能梨花带雨的哭出来,只酝酿了一层敷衍的水光,剩下全靠演技。就像以往跟麻烦的情人分手,为了给足对方面子,只能演出一副很难过的样子,和平分开。 幸而经验丰富,愣也演得有模有样。 哭不出来,那就尽量悲伤得好看一点吧。 须臾,她似强忍巨大悲伤,点点头,跟着陈征离开,坐上马车,一开始相对而无话。 趁这沉浸在悲痛里的空档,夕欢整理了一下剧情记忆,知道自己当初拟大纲的时候,往‘父母双亡’奔着去了,没计较细节,设计了个脑子有点问题的功能性反派,完成使命后就死得十分痛快。为了让她放心,陈征清清嗓子,解释了一下来夕宅这趟的原由,自己的背景,以及身边带着的这俩跟班的身份。 天海帮的帮主,已婚,育有一女,跟夕欢差不多大。 夕欢一听,猜测这肯定是个重要女配角,非忠即奸。 “杜浩歌,我的大徒弟,” 陈征朝玄衣少年昂了昂下巴:“华听风,二徒弟,如果他日你愿意拜在我门下,他们就是你的师兄了,如你无意习武,他们也定视你如亲妹照顾。” 突然就被安排了个妹妹,杜浩歌精神一振,然而转眼看向夕欢,想搭话的话头又咽了回去。 跟被娇宠着的师妹不一样,这位夕姑娘彷佛一戳就碎,他不敢大声说话了。 旁边华听风冷着脸,一点也没有当她大哥的意思,只微微颔首:“一切听师父吩咐。” 夕欢静静地看向两人,眼眶红红的,似有泪意。 片刻,她移开了视线。 从未看过如此心碎的眼睛,杜浩歌忍不住好奇,加上江湖儿女不拘小节,一路上猛往夕欢脸上瞧。 这么小的女孩,满腹愁绪,即使不用师父说,他也会视她如亲妹,照顾保护她的! 只不过,她在想什么? ……她在想到底哪个才是男主角。 光脑剩给她的记忆里,除出开头安排,关于剧情的提示,只有三项。 【自己有相面能力,可以看出以后谁牛逼】 【男主角以后会是武林盟主】 【男主角很容易害羞,不能瞎撩,要保持适当的节奏感】 刚穿过来,又经历了火场逃生,原身的脑袋已疲惫得厉害,夕欢刚想启动看相的玄学能力,看看以后哪位兄弟会有出色,脑袋便针刺般发疼,只得暂且压下,容后再提了。 杜浩歌,华听风。 唉,这俩连名字都有主角相! 4.魔教教主养成记 天空蒙蒙亮之际,陈征一行人到达天海帮的总舵,将夕欢安顿下来。 帮主和重要成员的起居饮食都在总舵后半区,女眷所住的静雅厢房则要再靠后一点,以一庭园的流水小径相隔开来。许是因为身是正派,天海帮内部气氛温馨,规矩并不森严,全靠帮派成员自觉。 天海帮不收女弟子,除了陈征的亲女陈贞儿,还有如果夕欢愿意的话,她也能拜入门下,习武艺傍身。若是不愿,也会养她至及笄,再安排她的婚事。 除出陈贞儿,陈征门下只收了两个徒弟,杜浩歌,华听风。 这俩孩子自小一起长大,情同兄弟——陈帮主这么说的。 夕欢在榻上,辗转反侧,使出了吃奶的劲,绞尽奶汁,都记不起男主角是谁。看来光脑在记忆抹消方面做得很到位,她真是一点都不记得了。也曾想过,既然她是作者,当然会选符合自己喜好设定当男主角…… 但问题是,她太博爱了。 无论是阴暗黑化病娇、阳光天真小处男、风流倜傥翩翩公子、禁欲自持的眼镜教授……等等,不同类型的男人,只要有亮点,她都能欣赏,也想在小说里嫖一下。这广阔得无国界的爱,深深地难住了她。 杜浩歌和华听风,这俩小兄弟,夕欢能想出一百种苏他们的套路。 这可怎么办啊! 床板太硬,浅浅地睡了约三个小时夕欢便醒转过来。 察觉到房间内的动静,外头候着的丫鬟捧着水盘进来,自称淡玉,是陈征吩咐过来伺候她的丫鬟。 淡玉年纪看上去只比她原身大两岁,脸圆滚滚的,细眉下是一双杏眼。 洗脚洗脸,丫鬟一手包办。 夕欢怔忪片刻,没来得及犹豫要不要自己动手,淡玉已经手脚利索地将她伺候得贴贴服服了,她连一根手指也不用动,比去做按摩还专业:“小姐想要哪根簪子?” 梳妆台上,放着一盒珠翠,款式都比较素,夕欢扫了一眼,淡玉便惶恐解释:“小姐来的时候什么都没带,老爷让淡玉在库房里挑一些你可能会喜欢的首饰……” “我知道了,别怕,没有要怪你的意思。” 定定神,夕欢对着铜镜端详,这不看则矣,一看就笑了——这不是她十来岁时候的模样吗? 应该是还没来得及设定女主角外表,只设了年龄段。 幸好她本人长得不差,十来岁的年纪,更加嫩得出水。 而且这吸收了现代营养的身体,发育得早,五官精致,惟独双眼透着股不符合外表的成熟。 眼睛是灵魂之窗,而这双眼里藏着的灵魂,并非一个无知天真的孤女。 夕欢婉拒掉淡玉帮她化妆的请求,让她在一边候着,自己动手。 工具有限,饶是彩妆达人也苦于无米之炊,她描了喜欢的眉形,唇往胭脂纸上轻轻一抿,红得很克制。末了心血来潮的往眼角抹了一点,遵循彩妆‘少量多次’的原则,不然就像俩瓣猴子屁股在眼角了,指腹往外压,极少量的红晕染开来,与旁边白皙的肤色无缝连接。 不消片刻,铜镜中的少女,已是一副楚楚之姿。 宝刀未老啊! 很多年轻女孩,被营销号鼓吹的彩妆文化迷得七荤八素,十六往上也就算了,十六往下的,最珍贵便是那股清冽的美感,一生只有这段时间,稍纵即逝。成熟美可以玩很多年,大可慢慢捣鼓,但青葱年华的美,被化学成分压一头,未免太可惜了。 诚然,夕欢可以化一个精致美艳的妆容,烈焰红唇一画,简直可以去攻略陈帮主了。 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女,华丽登场,太违和了。 夕欢崇尚女子应自立自强,但当下,在古代背景,又是甜宠文的攻略……甜宠文,不是升级流!抱大腿就完事了! 她拟好计策,必定不能跟陈贞儿走同一条路线。 而这条路只有她能走的,一个好清纯好不做作,幼小可怜又无助的孤女。 梳妆完毕,夕欢便随丫鬟去跟帮主和帮主夫人一道用早膳。 路过庭园时,隔着假山与涓涓流水的背景音,一把娇甜的女声响起。 “大师兄,你先答应我,不能有了新师妹就不喜欢我了。” “我怎么可能有了新师妹就不喜欢你?”是杜浩歌的声音:“我已经答应师父,无论夕姑娘以后是不是我们的师妹,都要对夕姑娘视若亲妹照顾,都是妹妹,岂会来了新的,忘了旧的?” 这不解风情的发言,噎得女声一阵胸闷,接着强调:“你要最喜欢我!我不要一视同仁的喜欢!” 假山后,应该就是陈帮主的独女陈贞儿,本书前期关键女配角。 夕欢一边停住脚步,一边按住丫鬟的肩,示意她噤声。 听壁角,乃古今往来,最有意思的事情之一。 听修罗场和啪啪啪的壁角,更是乐事之最。 而且,她也可以听听,女配角喜欢谁,那男主角应该就是那位了,感谢陈贞儿送出的助攻! 然而不等她在心里谢过,陈贞儿的下一句就让夕欢差点被口水噎到—— “二师兄也是,一定要最喜欢我!” ……可恶,怎么连你也这么博爱! 不应该啊! 虽然江湖儿女不拘小节,但在大庭广众之下,人来人往的地方,一口一个喜欢,你们对得起这个年代的男女大防吗?这是什么年代!哪个皇朝!作者不负责任,乱来,没规没矩的…… 迁怒到一半,夕欢忽然想起自己就是作者。 另一把冷淡的男声:“师妹,你不是不喜欢我吗?” “我是不喜欢你,但你不能喜欢别的师妹。”陈贞儿也算是位耿直人。 “罢了,我谁都不配喜欢,这种无聊的事情,不要扯上我。大师兄,我先行一步。” “师弟,我和你一块去。” “慢着!你们等等贞儿啊!” 三人声音渐远。 和被师妹闹得脑壳痛的杜浩歌不同,华听风极敏感,宛若一只领地意识很强的猫,夕欢主仆二人来到的时候,他早就察觉到了,只是不想与人打招呼,也就没提,这时更是想尽早远离这闹腾的两人……再多来两个,他真受不了! 反正,笑也好闹也好,都是为了大师兄。 与他这个怪物无关。 淡玉小心翼翼地觑向新主子,后者神色莫测。 她已经听说夕小姐家中刚遭逢巨变,好不容易得老爷收留,只是向来娇惯野蛮的大小姐果然不喜欢她的到来……大抵,要和华公子一样,被大小姐欺负了。有了先入为主的印象,夕姑娘片刻翘起的唇角,满是兴味的笑意,在丫鬟眼,中也成了强颜欢笑。 “走吧。” 夕欢昂了昂下巴。 另一边厢,三人同时走进大厅,跟陈征和师母请安。 陈贞儿深吸一口气,跟亲爹撒娇:“爹,你不是说不收女弟子吗?贞儿听说你昨夜带着大师兄出去,就带了个小师妹回来。” “贞儿是说夕家姑娘啊,” 陈征拧着眉,轻叹一口气:“夕家上下二十七口遭遇不测,我陈征身无长物,字都不会写,也就这一招半式还能拿出来,要是夕妹子想习武,我就收她为第二个女弟子。我已经和你娘亲商量好了,若是她不想习武,我就收她作养女,当你的妹妹……贞儿,爹爹对夕家亏欠在先,夕定山只剩下这么一个女儿,我一定要好好照顾她。” 旁边师母边听边颔首。 “妹妹?贞儿不要妹妹!” 闻言,陈贞儿跟被踩了尾巴似的闹起来:“爹爹有我就够了!我才不要什么妹妹,来一个赶一个!大师兄说要把她当妹妹看待,与我一视同仁,我不依,谁要一视同仁,大师兄要对别人好了……” 她顿住,抽噎两下,愣是没哭出来,决定作罢,接着口齿清晰的表达诉求:“爹爹你要报恩,大可养着她,何必收作养女?传出去,真以为一个富户之后是天海帮的千金,万万不可如此抬举!” 这一闹,吵得震天响,习武之人中气十足,长句子说起来不带喘的。 华听风厌烦地别开头,看见愣住的大师兄,完全不在状况内。 说来,还得怪大师兄。 好好的,大早上跟师妹夸了一通夕姑娘,师妹心悦师兄的事,连下人都略有耳闻。她内心警铃大作,就怕爹爹收夕欢作养女,让她有了竞争大师兄的资本。她想得单纯,做得复杂,华听风将师妹无理取闹的样子看在眼内,又觉得有点羡慕。 羡慕师兄,有人为了取悦他,整日做些傻子举动。 轻盈的脚步声,从门外渐近。 众人转首望向来人,少女一袭素净青衣,眉目楚楚,怔怔地看住吵闹的声源,眼睛一眨,豆大的眼泪不堪重负,断线滑落。 这次,是已接受快穿新世界,做足心理建设的夕欢。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 说演,她也能演。 要来修罗场,算上她一起玩! 5.魔教教主养成记 夕欢来得晚,远远地只听到了最后两句…… “爹爹你要报恩,大可养着她,何必收作养女?传出去,真以为一个富户之后是天海帮的千金,万万不可如此抬举!” 敢情她是个现成的二胎。 夕欢倒是无所谓,甜宠文的宗旨就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只要抱对了大腿,大腿就可以为了你跟全世界作对。身份低一点,没所谓啦。她看陈贞儿,就像看一个叛逆期的初中小妹妹,怎么斗都是来自成年人的降维打击,欺负欺负挺有意思,但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意。 她是来快穿的,快穿的重点就在于快,要是还拜师学艺,练他个七八年打好武学根基,那就是升级流武侠的长篇小说,或者披着快穿皮的慢穿了。 既然一举一动都会成为小说成品,就像做直播,要做观众爱看的内容。 写甜宠文,读者就爱看女主角抱对了大腿,向大腿绝地求饶,对着其他配角绝地反击。 此刻,脸色苍白的少女泪水涟涟,纤弱的身体摇摇欲坠,像是即将要被巨大的悲伤压垮,因为努力忍住悲伤而微微发着抖——憋眼泪憋得太用力,人抖得厉害。 楚楚身姿映入在座三个糙汉眼里,陈征变色,两个少年亦慌了手脚。 天海帮里的门生都是男孩,帮主夫人身边的丫鬟都鲜少与他们接触,即使是入室弟子,陈征也不会安排丫鬟来伺候他们,一来是觉得近了女色会影响练功,二来认为练武不吃苦练不出来,男子汉大丈夫还要人伺候穿衣起居,丢人。 师妹哭出来,那是真正震天响,而眼前的小姑娘,身影单薄,没声息的拿眼把人看着,眼泪便一直往下掉,杜浩歌真没见过这种安静的哭法,那眼泪像打在他的丹田上,又烫又重,忙不迭的上前安慰:“夕姑娘,你别哭了,你……”他想用手帕给人擦眼泪,可是他练功都不用手帕擦汗的,想到今天刚起来跟师父师母用早膳,还没出汗,一袖子的凑过去:“用我的衣服擦擦!” “……” 夕欢抬头看他。 才哭那么一会,一双眼睛就红通通的,眼角也红了,衬得她的皮肤越发白皙娇嫩。 她接过淡玉递上的帕子,印干眼泪——别把妆给揉花了,幸好她没在脸上擦粉,不然这会肯定得流出两行浊泪来:“谢过杜公子……我自己来就好,不麻烦你,”她转眼,望向陈征,深呼吸:“如果不是陈帮主前来相助,我可能已遭歹人毒手,救命之恩重若泰山,我又怎能让恩人为难?” 编不下去,夕欢抽噎起来。 她很少写古言,上次写一本,是在读者跟魔王编辑怂恿之下,鬼迷心窍开的。文风一点都不古,古代规矩用架空糊弄过去,腔调也很不宅斗,这时自己亲身上阵,没有琢磨句子的时间,想到什么就要立刻说了,说不出‘小女子’、‘妾身’、‘奴家’之类的自称,幸好武林中人,也没有皇室官家的规矩。 见人快哭得要晕倒,陈征急了,站起来大步流星的虚扶起她:“夕姑娘,你爹于我也有恩情,咱们不说恩不恩的,也该照顾好故人之女,不然我就枉对定山叫我的一声大哥了!以后你就在天海帮安心住下,没人会欺负你……听风!” 想到自家闺女对浩歌的小心思,陈征也怕她闹,于是朝二徒弟使了下眼色。 华听风内心升起一阵不妙:“徒儿在。” “以后,你不用练功的时候,就多陪陪夕姑娘。” 华听风:“……” “夕姑娘,”陈征双手虚扶着她的双肩,虎目定睛看住她:“以后谁欺负你,你就告诉听风,天海帮没有女子玩乐的地方,你可能待得没趣,但山上景色绝佳,也不缺好爬的树,和掏鸟蛋窝的地方,让他带你到处玩。” “……” 这次轮到师母懵住了。 人家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姑娘,你建议人家去爬树掏鸟蛋? 不过自家男人说得正经,态度不似作假,她要维护夫君的权威,也不能驳了他的面子,只能面有难色的望向他。 方才被夕欢说哭就哭的演技镇住的陈贞儿,也回过神来。 两个跟班少了一个,她大感不划算。 虽然她经常羞辱华听风,但那是因为他对她不如大师兄温柔——她怎么可能主动对人好?向来是大师兄先哄她,惯她,依着她,她才投桃报李的也对他好。华听风这种整日冷着张脸,不解风情的小怪物,难为她还替他守住怪病的秘密…… 要带这个大师兄夸得天上有地下无的女人到处玩? 那以后她不就少了个可以使唤的跟班? “爹,我不要!我喜欢二师兄,我要二师兄陪我……” “贞儿,别闹了!” 同样是练武的,陈征好歹是一帮之主,内力深厚,吼起来直接压过了她的声音,不容反驳的续道:“事就这么定了,坐下,吃饭!再调皮,你今儿也别出去玩了,跟嬷嬷抄书练字去!” 抄书警告一出,陈贞儿立马噤声,乖乖坐好。 眸光扫过她,夕欢亦坐下。 嚯,原来喜欢二师兄。 说来师兄这称呼真奇妙,二师兄听着就让人想接上一句‘不好啦,师傅被妖怪抓走了!’,大师兄则让她想到‘我不是针对你,我是说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反正没好事。 脑补得正欢,笑意跃上她的眼。 这一点笑颜,像是破涕为笑,又像是穿透漫天雨的一缕曙光。 看见俊男美女一靥一笑,总会赋以许多美好想象。 而美女本人,可能只是在想一些很没营养的梗而已。 杜浩歌瞥到这抹笑,心头像被猫挠了一下似的。 这个夕姑娘,哭得好看,笑起来更好看。 饭前闹腾一番,陈氏父女两人的饭也吃得不香,大的觉得自己要办正事,也没委屈了闺女,夕姑娘刚死了全家,她这么泼辣,合适吗?看来是太娇惯贞儿了。而从小的角度来看,夕欢全家又不是她杀的,家里平白多了个跟自己平起平坐的同龄姑娘,比自己好看,还要分走一个跟班,直接跟她结仇,她好委屈啊! 而吃得最香的,就是夕欢了。 可惜碍于人设,方才又哭过,不便吃得大刀阔斧,只能小口多次。 玉米鸡丝粥,鸡是帮派自家圈养的,鸡肉紧实鲜美,连做厨的都有武学根底,刀工精细,鸡丝齐整,绵密的粥里渗着一丝玉米勾出来的微甜,最适合安抚早上空荡荡的胃。缺乏多样的调料,就还原菜式材料的优质,是她在城里没吃过的美味。要是旁边没人,夕欢能双手捧碗一口气喝完不带歇的。 这还是穿到武侠小说里,唉,早知道就给这架空历史安排个六扇门之米其林盟,鼓吹美食,让她在光脑里吃香的喝辣的。 小口小口地喝尽最后一滴粥,拈起一块红豆酥饼,浅尝—— 妈惹,里面真的有红豆! 除了厚度适中的一层酥皮外,里面满满是红豆馅儿,甜入心坎了。 吃多了皮和馅比例为十比一的现代奸商馅饼,夕欢陷入短暂的怀疑人生。 下次来本美食文吧? 吃饱喝足,席间又有人看她不顺眼,夕欢寻了话头,先行离开,想着再作打算。 陈征:“慢着,听风你也吃完了,就带夕姑娘去熟悉一下环境吧!休息半日,午点过了,再来观海厅找我。” 华听风心想,自己吃饭怎么吃那么快呢? 不过留下来,多半也逃不开要被师妹缠着吵闹。 罢了。 他颔首:“徒儿得令。” 两人并肩而行,淡玉稍稍落后,各怀鬼胎。 夕欢多留了个心眼,男主角日后是必成大事的人,但成大事路上也需要女主角的玄学本领相助,也就是到处给他寻宝寻机遇。那些机遇无一不在危山险岭,她一个娇弱的菜鸡去捡,等于作死,只能让男主角去干,又要在他发家之前,牢牢抓住他的心,别养了只白眼狼出来,想着升官发财换老婆。 虽然,女配角说喜欢二师兄,但看她那恨不得全世界跪舔的脾气,这句喜欢,更像是小朋友不愿意把玩具分给别人玩儿。 夕欢想用相面的本领,瞧瞧华听风以后是大人物还是小喽罗。 但女主角学艺不精,想要看清,就得额头贴额头。 看华听风这一脸冰清玉洁的禁欲相,她要是贸然贴上去,怕不是被他一巴掌拍飞粘在墙上。 “淡玉,有华公子陪着我就可以了,你先行退下吧。” 夕欢脚步一顿,朝丫鬟笑了笑。 要被打发开,淡玉急了,然而主子已经发话,她和新主子也没亲近到可以给建议的程度,只能忧心忡忡的一步三回头。 冷眼看着夕欢的举动,华听风生出了一点好奇。 待丫鬟走远,他开口:“我不想陪你。” 声音沉沉的,却没沉到底里去,也不哑,很有质感,适合说书。 夕欢回头,不躲不闪的迎着他的眼。 华听风模样是长得真好,五官无一处不好,很难想象一个整日练功,日晒雨林的人能拥有这么白璧无瑕的一张脸,貌若桃花,惟独挺鼻薄唇,为整张秀气的脸定下了凉薄的基调。长睫毛,眼角微挑,拒人千里之外的眼,组成少年冷漠自持的独特气质。 看着,就很想打破他的冷静从容,想让他慌乱失措。 想看看他在动情时,是否还能保持一副不想跟她说话的高冷。 高岭之花,最美不过两刹那。 一次,是迎寒霜而不屈。 一次,是被人摘下来。 目光扫过华听风的脸,夕欢忽然,很想当这个摘花人。 华听风语气更淡:“我不会对你心软,你哭也没用,”说到这里,他薄唇扯开一抹自厌的冷笑:“我说话也许不中听,也不是针对你,全帮上下都知道我不招人喜欢。” 最好离他离得远远的,他落个清静,她也不用被他惹哭。 也许师妹说得对,他这种身怀怪病,性子冷僻的人,能有容身之处就不错了,不应计较太多。 闻言,夕欢心中一动。 不吃白莲花人设? 没关系,也可以换一款,夕欢做人很随和,但此时觑着他的神色,却觉得他不是不吃这款,更像是被阴霾笼罩,不愿接受他人好意,将自己包成了个榴莲。依她的经验,这种傲娇都是纸老虎,只要坚持不懈的暖他,对他好,对他么么哒,就会发现…… 什么榴莲,根本只是一个大号猕猴桃。 “我知道,” 盈盈笑意自她唇畔绽开,两人对着笑,要不是华听风脸上的疏离太明显,远远乍一看去,似是相谈甚欢。她的笑颜里,故作坚强的意味太重,又是那副随时要碎开,却努力保持完整的模样。 “是不是我不哭,就可以待在你身边了?” 华听风冷归冷,话还挺多的,还不会藏事,透露了不少信息。 他喜静,嫌烦,看陈贞儿说顺嘴了句句话戳心窝子的劲,再从他那句‘全帮上下都知道我不招人喜欢’,除了杜浩歌,应该没有一个朋友——这不就是起点最爱的逆袭流男主吗? 光从这点,也很有男主相啊! 不招人喜欢,没关系,姐姐喜欢你。 大腿给姐姐抱就行! “这里没人喜欢我,欢迎我,我只有你了。” 夕欢一个人也能说台词说得很欢:“我很乖,你可不可以……不要讨厌我?” 她仰起头看他,发红的眼角掩不住满眼期盼。 6.魔教教主养成记 这里没人喜欢我,欢迎我。 你可不可以……不要讨厌我? 华听风神色微变。 一句句的话,往他心里最柔软的地方捅——他以为自己已经不在乎了,武装到发尖。此时蓦地发现,不是他自护得好,是没人往上面捅刀。他垂眸看住夕欢,眼睫下的眸光深而脆弱,他想移开视线,然而,面前姑娘期盼的眼,何等坦率直接…… 又何等像曾经的他。 他在看她,她亦在不着痕迹的近距离打量他。 越看越好看,笔墨写成的男人就是不一样,钟灵毓秀的通透。 只是常年少做表情,再好的眉眼也凝固了,不习惯笑,也不习惯哭,说是处变不惊,也可以说是不像活人。一个无忧无虑的少年,定格为一幅俊美的画,美则美矣,未免可惜。 夕欢想看他笑,也想看他哭。 “我……” 他开口,却怎么也说不出残忍拒绝的话,别开了头,向来稳如磐石的声线现了不愿承认的慌乱:“没说讨厌你。” 有戏! 夕欢的目光柔柔的,却不错过他每一丝的神色变化。 以她的观察力,她敢相信,即使华听风现在露出那种只有小说中才有的‘眼中掠过一丝玩味/冷意/心动’神色,她也能抽丝剥茧的看出来,何况是不擅隐藏的华听风小朋友。 陈贞儿对他凶,他眉头都不皱一下,当自己是死人。 然而她对他表达善意,他就不懂得怎么藏事了。 夕欢得寸进尺,装作喜不自胜,踏进一步,轻轻拉住华听风的衣袖:“那你可不可以陪陪我?” 随着她的一步靠近,少女衣袖间的幽香掠过他的呼吸。 那香极微,可能是闺房中熏香残余下的一点,又或是少女天然的体香。华听风是练武之人,五感超越常人,这时又因惊讶而深吸了一口气,嗅个正着,再冷静从容都像被骗徒拍了迷晕药一般,心律不整。他拿捏不好对小姑娘的力气,怕用力挣脱会误伤了她,只好任她扯着衣袖:“师父有命,我自是会陪着你,” 他一顿,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做派:“因为是师父吩咐的。” 哦嚯,可以。 在夕欢的记忆中,《抱紧盟主大腿》,是一本先虐后甜的小说。 前期难攻略一点,拒人千里之外,那不就是虐吗? 她不会因为少许的磨难,就放弃风哥的! “那你陪陪我……” 夕欢偷偷开心的模样映入华听风的眼,少年心中困惑极了——有这么值得高兴吗?眉头轻蹙,忽尔想到一些不愉快的过往,他好像也曾经这么傻,对他人释放的丁点善意如获至宝,不舍得松手,实在愚蠢!可是恨归恨,对着一个把所有期望都放到自己身上的小姑娘,他说不出重话。 “嗯,” 华听风强调:“我本来就会听师父的话,带你熟悉天海帮。” 风哥浑然不知,自己撇清关系的话,落进天真无邪夕姑娘的耳里,却被归类为傲娇发言。 天海帮占据整个山头,养着百来外门弟子,是新崛起的一门江湖势力。 帮主陈征一手《凌风剑法》,又凶又正,武功奇高,年轻时在武林大会上夺得魁首,自此名声大噪。自立门户后,大批年轻人前来拜师学艺,杜浩歌和华听风是其中天赋资质最好的两个,被收为亲传,由帮主亲自教导。 以上,是华听风边走边说的。 他奇怪:“你爹师父是故友,他没跟你提过天海帮的事吗?” 夕欢摇摇头,她继承了原主的记忆,但夕定山不爱跟女儿说江湖中的事:“爹年少轻狂时在江湖上犯过不少错,娶了娘亲之后潜心经商,娘亲不喜欢他跟江湖中人来往,他也就没跟我提过,”她扯扯唇角:“现在更没机会提了。” 两人走到了天海帮的后山,一地青葱,树影重重。 没人定期修剪,植物自由生长,偶尔能看见粗壮的树干上有条条剑痕,许是弟子来后山练剑的时候,在树上留下的痕迹。这一路华听风出奇地沉默,虽然他本就不是多话的人,二人也没多余话题可说,这沉默却有些奇怪。 夕欢抬眸觑向他。 他形状优美的薄唇被他来回抿得发红,看着怪诱人的。 都说唇薄的人薄情,她也更喜欢嘴唇有肉一点的,惹人欲念,适合接吻。但没关系,薄唇也有萌点,她都能欣赏。华听风并不知道身边人已经心猿意马到他的嘴唇上了,只察觉到她探究的视线,终于把之前憋了半天的话憋了出来:“对不起。” “嗯?” “是我失言。” 刚遭灭门,夕姑娘就算面上再淡然,也不该多提。 原来是为了这件事。 望见华听风俊脸上隐现的局促与不自在,夕欢费了老大的劲才没笑出来。 太可爱了吧! 少年你的高冷人设崩了啊! 一边吐槽,心里却柔软了下来,可惜光脑把她创作人设时的想法和心情暂时隐藏起来了,她不知道他的过去,也不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而她所见到的,只是一个警戒心很重,却很善良的漂亮男孩。 以后,一定会是个好盟主。 他能力不足,她愿意帮帮他。 只要他把大腿让给她抱就好了。 “我没怪你啊,” 夕欢抬手,摸向树干上的剑痕,心里想的是如何跟风哥的额头碰一下,确认他以后能不能成大事,还是只是一个过分漂亮的NPC:“生死有命,何况爹爹年轻时也杀过不少人,杀人者人恒杀之,我娘亲这辈子只爱他一人,夫妻共赴黄泉,也免得独留一人伤心,”她垂下眼,睫毛长而浓密,睫下的眼中影影绰绰,泛着一层水泽,盛满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只是对我挺残忍的。” 知道自己说错话,华听风默然不语,心里悔得要死。 他实在不擅言辞,在帮里不讨喜就罢了,却是无心伤她的。 他倒希望夕欢大发脾气,一来让他好受一些,二来他也很习惯被姑娘骂,师妹一有不顺心的就拿他一通骂,他也习惯了,自觉皮糙肉厚,被骂几句没所谓,权当还师父的恩情,都是他该受着的。 只不过,下一刻,比发脾气更坏的事情发生了。 轻抚树上剑痕的夕姑娘回过头来,一眨眼,泪水划过脸颊。 滴落在草地上,瞬间没入泥土。 夕欢抬手捂住脸,勉力扬起唇角:“糟糕……我不能哭,我哭你就烦我了……” 本来就因为说错话而内疚的华听风,这下整个人都不好了:“我没有烦你!” 她抬起头,双眼满满当当的水光。 眼泪要滴进他的心里去了。 对陌生人的防范稍为退去,除下有色眼镜,华听风才发现她长得真好看,黑白分明的眼,总是一副要流泪的样子,水光淋漓的动人。五官精致只是一个很空泛的概念,即使是无一处不美的美人,也必然有一处特别让人留下深刻记忆的,夕欢的眼睛便生得特别好,笑时眉眼弯弯的,哭时惹人怜爱。 灵魂之窗生得好的人,会让人误以为也对她的灵魂心动。 简单来说,就是看见个好看的都想叫老婆。 “我……只是不会说话,” 华听风逼格全无,装了一天一夜的高冷范已然破功,忙不迭解释:“我并非有意掀你伤口,我只是,不会说好听的,我……”他怏怏地抿了下唇,声音压得低低的,多了一丝求饶的意味:“你别难过,我不说话就是了,你想去哪我陪着,这山上偶尔会有野兽出现,我会保护你。” 反正,他也习惯了在师兄旁边做个安静的陪衬。 语毕,华听风不闪不躲,给自己刷了个乖乖的冷脸,似乎就真要陪在她身边,当个安静的伴游。 没想到,方才还将将要哭的夕姑娘噗嗤一声的掩唇笑出来。 这一笑,把他看呆了。 ——怎么可以有人笑跟哭的反差这么大? 方才残余的泪珠结在眼角,碎开来,化为笑意的一部份。 天海帮的后山不只有野草,也有花田,很好养活的花,野蛮生长,每到春天漫山遍野都是,师父说这是春色,看了让人心底生出愉悦,应该多看,有助练武的心性。他听罢不以为然,不就是花吗?这就是春色? 无论他怎么看,心情也没因为一地的花而变得好起来,那春色也没什么值得称道的。 然而眼前人的笑映入眼里,真真儿应了何为一笑生花。 让华听风忐忑不安的是,他居然,真的,生出了一点……不愿意承认的,被她所感染的愉悦。 如果看了会开心就是春色,那她应当就是满眼春色了。 他心里想着,没说出口,也没想过,这句话可能是情商为负的他活过的十来年,想过最讨姑娘欢喜的一句话了。 “那你要好好保护我,”夕欢一边笑,一边拉了拉他的衣袖,这个小动作也好可爱:“你不喜欢说话就听我说,你有想说的,我就听着,不怕我不高兴,只要你说的,我都爱听。” 华听风怔忪良久,久久不得语。 而她耐心地等着他。 不会责难他整天顶着张死人脸,不会笑他话都说不好,不会在他刚想好说什么,就打断他的话。 他组织了很久的话,也不是什么动听的长句子。 只不过,这次是发自内心的,不是受师命,迫于无奈去干。 “我会保护你。” 少年认真的眼,可比山河日月。 与时同时,在夕欢听不见的地方,光脑正书写下一行又一行的旁白—— 【偌大江湖,无人知道,杀过人也鞭过尸的魔教教主华听风,也曾经发自内心的,真诚地想要保护一个小姑娘。】 7.魔教教主养成记 五天过去,夕欢也习惯了在天海帮总舵生活的日子。 创作者需要经常换环境来找灵感,她每年都会去旅行,一次短程一次远程,短的在国内周边游,远的可能去一趟卢浮宫,视该年小说收益决定。如今在光脑的快穿里,能够住在古色古香的山庄里,游山玩水,还有丫鬟伺候,简直是高级版农家乐,她再满意不过了,只觉灵感不断涌现,恨不得每日拉着华听风说一堆土味情话。 华听风每日除了练剑,就是陪她。 陈贞儿很不高兴,数次在练功时过来闹他,他便解释:“师父有命,不得不遵。” 师命难违,这四个字给了他很大的安心感。 没错,是师父叫他陪夕姑娘,不是他想呆在人家身边,而且她虽然娇娇弱弱的,但很爱到处跑,后山危险,万一遇到危险怎么办?他听师父的,不能让师父的客人受伤。 陈贞儿想想,好像也是,自己亲爹下的命令,怪不得谁。 她气恼:“你都不跟我玩了。” “不是有师兄陪你吗?” “师兄?”陈贞儿沉吟:“我全都要!” 华听风沉默了。 鬼使神差地,在陈贞儿刚放弃闹他的时候,他问:“如果我跟师兄只能选一个,你会选谁?” 其实他并不喜欢师妹。 只不过孤身一人来到天海帮时,陈贞儿使唤他,让他有了被需要的感觉。他实在太怕被再次赶出去,没有容身之处。 陈贞儿狐疑地钉他一眼:“你在想什么?为何要我做抉择?那当然是师兄了!”接着哼一声:“但师父说过,你俩都要对我好,而且我替你保守秘密,你要感恩!那个夕姑娘可不知道你那个恶心的秘密……” 她唇角微翘,灵机一动,自觉想到了一件好玩的事:“要是我告诉她,你猜她还要不要你陪着?”她抚掌而笑:“对了!你不是勉为其难才陪在她身边的吗?师命难违,但由被陪的人说出来就不一样了吧!别说你师妹待你不好,等我回头在她那边,告诉她这件事,她肯定会跟爹爹说不要你陪……” 然而没想到,她话还没说完,便被一声冷喝止住了话头。 “不用你多嘴!” 陈贞儿愣住,其他正在挥剑的弟子也闻声转过头来。 往常总是不吭一声任她打骂的二师兄,居然敢凶她! 她张嘴想凶回去,才发现华听风真正动怒时,双眼居高临下的看住她,怒不可遏,又似被掀开了伤口一顿暴晒的饱受伤害,桃花眼里凝着深不见底的黑,似猛兽竖起满身的尖刺,防备着她,随时择人而噬。 陈贞儿自知说了很过分的话,可是断无可能道歉。 第一时间没顶回去,气势便弱了下来,双眼包了包泪,快要哭出来。 然而华听风拂袖而去,并没看到师妹难得可怜的模样。 ……… … 华听风去师父面前跪着了。 练武时出了这种事,自然有弟子前去通报陈征,杜浩歌安慰完嘤嘤哭泣的小师妹,也跟着过来。他刚到观海厅,拱手扬声:“弟子杜浩歌拜见师父。” 一边说,一边偷看师父。 心里打着腹稿,想替师弟开脱。 师父面色沉沉,明白他的来意,挥挥手:“搞定你师妹了?这么急着替你师弟求情。” 眼见有戏,杜浩歌跟着跪到师弟旁边,朝师父露出小狗狗一样的笑容卖萌。 和怎么晒都只发红不黑的师弟不同,他皮肤晒成古铜色,五官依旧英俊,气质朗润,陈征带着他出门,别家掌门知道他是天海帮的大徒弟,外貌也讨喜,都打听着想替自家闺女谈门亲事,只是被他拦下来,想给贞儿留着。他一笑,教陈征也生不起气来:“师妹也担心师弟,怕师弟心里不好受,放我过来的,我就猜他找师父来了。” “贞儿又拿听风发脾气了吧!” 陈征大抵也猜到是谁先犯错,不过一方是放在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的掌上明珠,一方是吃惯了苦的徒弟,他只能说:“贞儿冲动任性,为师也知道她说的话不中听,但你作为师兄,多少得让着她点,怎么能把人说哭了?对女子发火,非君子所为。” 华听风跪在冰冷的木地板上,脊梁挺直,垂首:“弟子知错,愿受罚。” 心里却是无声的笑了一下。 华听风重感情,谁对他好,他便百倍的要还回去。 但自懂事以来,除了把他捡回去的师父和师兄以外,真没有谁对他好过的。若是师父要他以命偿养恩,他也是愿意的,何况是受罚。以往师妹要打要骂,他忍着就是,反正打不了多疼,至于言语上的伤害,他都习惯了。 对啊,以前都受得了的,怎么今天就对师妹发火了? 为什么,她扬言要把那个秘密说给夕姑娘听的时候,他会慌不择言,恼羞成怒? 想到那个粘着他,教她爬完树后,发现爬得太高,抱着树枝下不来的小姑娘,华听风浑忘膝盖疼痛,前所未有的好心情袭来。听到师父罚他跪一下午,他也甘之如饴——该罚的,但再来一次,他还是会在师妹提到她名字的时候喝止她。 只可惜今天不能陪夕姑娘了。 她会想他吗? 横竖他是不会惦记别人的,只不过若是被人惦念着,这罚跪也变得坐立不安,又暗自窃喜,矛盾极了。 喜的是有人念着他,不安的是,他没办法立刻到她的身边去。 不爱说话的人,内心戏多得可怕。 少年长发如墨,眉眼也像山水画里一笔一划描成,美好得不像话,沉静跪着的时候,令观者有许多美好的向往。可惜他现在想的全是一个来了没几天,却待他温柔的小傻猫,唉,怕高还爱爬树,真是傻得可爱。 这时候,‘傻得可爱’的夕欢,正一边梳妆,一边听淡玉说起:“华公子跟大小姐练武时起了矛盾,把大小姐说哭了,此时多半找老爷领罚去,今儿大抵是不能陪小姐玩儿了。小姐有什么想做的吗?” “躺着吃水果?” “今儿天色这么好,小姐不想出去走走,赏赏花吗?” “不想。” “……” 主仆一时沉默了下来。 虽说江湖儿女不讲究男女大防,但总不能把风哥叫进闺房里,裹被子纯聊天,只能将自己宅在房里的懒性先收一收,权当体验农家乐,倒也玩得开心。只是风哥没空,她也乐得呆在房里,让丫鬟给自己捏捏肩,享受一下古言女主的待遇。 在房里用完午膳,夕欢便躺到榻上去消食,主子态度随和,淡玉又没忍住好奇:“小姐,躺着又怎么消食呢?不如起来,淡玉陪你走走。” 你们古代人就这么喜欢走走吗? 不过想到没有手机可玩,躺着也确实怪无聊的。 只是夕欢很会自得其乐,往榻上没骨头似的一躺,动作不雅地伸了个柔懒的腰,只觉舒适到发尖,不愿起来了。 但天不从不愿,她刚在榻上打了个滚,不速之客便风风火火的闯了进来,人未到声先到—— “夕欢!你不是爱做二师兄的跟屁虫吗?他到后山帮我娘采药去了,你还不快跟着去帮忙?” 天海帮也不兴见个人还通传的,何况是帮主千金要见谁,没人拦得住。 夕欢转了个身,躺着正对住她,也不起来:“他没叫我去,我去不好吧。” 虽然是触发男主角的相遇剧情,但刚吃饱真的不想动…… 看她这副懒洋洋娇滴滴的样子,陈贞儿气不打从一处来,又想发脾气,但想到今天的来意,她是有‘正事’要办的!努力压下她那欲与天比高的脾气,放柔语气:“二师兄刚在观海厅跪完,一个人采药多辛苦啊!他这些日子陪着你,你也该帮帮他才是。” “嗝——” 陈贞儿瞪大眼,心中骂过千百遍的狐狸精居然当着她的面,发出这种失态的声音! “……” “不好意思,刚才吃得太饱了,” 这个饱嗝打得太痛快了,加上陈贞儿习惯扯着嗓子说话,又是个练家子,那嗓音简直要穿刺过天灵盖,再大的睡意也被赶得一干二净。夕欢撑着脑袋坐直身,唇畔仍挂着疏懒的笑意,细品了一下陈贞儿前面说的话,眉头一皱,感觉事情并不简单。 女配角会这么好心,将刷好感度的机会拱手相让? 不对劲,感觉是个坑。 但坑也有分深度,陈贞儿不像是敢害人性命的,更像个大号熊孩子,也许可以将计就计,加速攻略进度。 “这么惦见你二师兄,你怎么自己不去?” 夕欢侧过脸,似笑非笑的看住陈贞儿。 她特别满意自己的长相,可塑性很强,可攻可受亦萝亦御,刚成年那阵子有过明星梦,练过一个暑假的表情管理。虽然不如专业演员,但用表情做出想要表达的情绪,也要比一般人来得轻松。 陈贞儿被她挑衅的一瞥,心里冒火,开始撒赖:“我才不要去呢!刚跟他吵完,就去看他,岂不是大失面子?我要等他自己滚过来道歉!” 这顿本色演出,可信性提高不少。 然而夕欢的笑颜却掺了点忧心忡忡——她写大纲人设的时候是不是没用心写配角啊? 这女配看上去脑子不大好使。 一个不够聪明的配角,是衬托不出女主的英明神武的,反倒像幼儿园打架,降智互撕。 陈贞儿并不知道自己的智商遭到质疑,察觉到狐狸精眉宇间的忧虑,以为她在担心二师兄,便得意洋洋的笑开,自觉达成计划,搁下一句:“你不去就算了,看来你也没把二师兄放在心上嘛,应该的!”说完,便又风风火火的走了,连好好走路都不乐意,踩着轻功走的。 她要让二师兄最丑陋的一面,暴露在狐狸精的面前。 看看除了她,还有没有人愿意跟他待一块! 8.魔教教主养成记 来自女配角的邀约,即使可能危中有机,夕欢也不会傻乎乎的直接过去。 她多留了个心眼,拜托淡玉去问一下是否真有其事。 陈征只有一位夫人,人物关系非常简单。 没有宅斗的环境,杂役也随了帮派的画风,不会斗来斗去的。 夕欢熟悉帮派环境后,认为这对第一次穿越的她来说,算是简单难度的背景。淡玉问了下在帮主夫人那边干活的丫鬟,夫人果然让华听风去后山瀑布边上采药去了,只不过…… “是大小姐提议,让二师兄将功补过?” 夕欢蹙眉。 陈贞儿不爱说悄悄话,非常好找,想避开她也简单,她就算跟丫鬟说话,十步之外必然能听见她的声音,门外的仆从听了一耳朵,都猜她是要变着法子折腾华公子了。思量片刻,夕欢展眉,唇畔挟着笑意:“有趣,我就听她一次,去找找华师兄……” 后山的瀑布,她也去过,以她的脚程,要走二十分钟。 但华听风说,如果不是陪着她,这么点路,他全力使轻功来的话,一柱香时间就能到了——天海帮常用的香是短香,她用自己的心跳换算过现代时间,一柱香大约是五分钟。夕欢嘱咐淡玉,若是她半个时辰之内没回来,就跟大师兄求助。 陈贞儿难得把独处的机会送上来,她不想带人一起过去。 虽然详细大纲她已经不记得了,但《抱紧盟主大腿》是一本甜宠文,她写的甜宠文不会出现女主角被龙套强│暴或是被野兽分尸这种虐身情节,顶多掉进坑里被寒风吹得饥寒交迫,瑟瑟发抖一晚,不然以言情网文目标客户群的心理承受力来说,太赶客了。 掉订阅,划不来,她也没有虐主角的癖好。 淡玉不解主子为何懒散起来能一整个上午除出解手以外,不挪动一根手指,但积极的时候,又不像闺阁姑娘,到处疯跑完全不怕的。但她是个半路被接手的丫鬟,不清楚夕欢原身的性格,无从怀疑起,也不会质疑主子,只能暗中叹气。 在估算过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之后,夕欢兴冲冲的出发了。 这种特殊剧情,机不可失! 风哥虽然长了张孤独缺爱,给点阳光就灿烂的脸,其实很有节操。 拉拉衣袖已是极限亲密的动作。她曾试过假装在树上失足掉下,风哥手一接一拉一推,也不知道练的是哪门子功夫,潇洒从容地以力借力,连抱都没抱着,就让她稳稳当当的落了地,想装站不稳都不行,他会扶着她的手臂,助她站稳为止,愣是不抱。 高风亮节,连坐怀的机会都不给。 这么有节操,怎么甜? 码字的时候还不觉得,自己真上手操作,才发现男主角挺难攻略的。 没有系统显示好感度提升到多少了,一切靠肉眼观察。 华听风话少,即使陪在她身边,也经常是安静地看着她,内心戏很丰富,但就是不说出来。他沉默的时候,本来就深邃的五官轮廓有了明暗,比滔滔不绝夸耀自己的男子更加有吸引力,彷佛一道上了层层锁链的门,要她一步一步的解过去。 而了解一个有秘密的男人,就像除下心上人的衣服。 如果不享受过程,急吼吼的来,就太不解风情,太可惜了。 ……… … 另一边厢,华听风正手执箩筐,在一片艳蓝色的花田中,采摘药草。 眠蓝花,叶片披针形,花小而多,迎风摇曳时,会生出淡淡的清雅香气。 磨碎了入药,有助眠的作用,帮主夫人时常失眠,离不得眠蓝花造成的宁神药,当年陈征依山立帮的时候,就在后山瀑布下种了大片的眠蓝花田,方便定期遣弟子去采集。 这种花,香而无毒,即使是不喜花草的男子,也不至于讨厌它。 然而将一串串花摘入箩中的华听风,不仅眉头紧皱,连额角都渗出一层薄汗,似是忍受巨大痛苦,呼吸沉重,不得不运功护体,才能略微减轻一点痛楚。今儿不算凉爽,山中无风,吹不散闷热,他穿着通体黑色的长袖长裤,也不知这汗是不是闷出来的。 要摘满一箩筐的眠蓝花。 每一下呼吸都是折磨,他运转内功,将呼息放得很慢很慢,可是练武之人五感敏锐,他体会得到是,比常人数十倍之的瘙痒刺痛,如万针戳刺,万蚁蛰咬。聚精汇神之时,远处倏地响起一把不知不觉间,已经变得熟悉的女声—— “听风哥哥!” “听风哥哥,你听得到吗?” “你在这边吗?” 紧绷如钢铁浇灌而成的意志,忽然动摇起来,内息不稳。 人的听觉是会自动对焦的,在人声鼎沸的环境中,依然能从中提炼出想感兴趣的内容或是声线。华听风自小在会龌语中长大,习惯两耳不闻窗外事,而且如果用心聆听小师妹的每一句话,除出大师兄这样的人才,寻常人耳朵大抵很快会报废。 华听风心里恍惚—— 何时何夕,夕姑娘的声音,被他视为要用心听的了? 可能因为她不爱吵闹,往往未语先笑,笑得他忍不住好奇她接下来要说的话,什么事,值得她如此欢喜。她喜滋滋的笑容充满感染力,声音娇娇软软的,说话也小小声的,语速很慢,要静下来才能听清,倒比别人扬着嗓子说的话,更加让他记忆深刻。 怔忪良久,声源渐近。 夕欢也发现了在瀑布边上的华听风。 他太好认了,一片蓝中黑不溜秋的单薄身影,像误入花田的乌鸦,画风突兀。 华听风闻声抬头,转目望向她,汗珠终于不堪重负,聚到下巴尖儿,舐过线条优美的颈项与锁骨之间,钻进衣领之中,消失不见。他尚沉浸在万般思绪之中,来不及作反应,可入画的眉眼冷冷淡淡的看过来,气质禁欲,外表诱人,黑发高高束起,露出一截白皙后颈,从颈部肌肉线条便可想象出他锻炼有方,非干瘪瘦削的小豆芽可相比拟。 见状,夕欢咽了咽口水,默诵了一遍晋江脖子以下不能描写的规矩。 好! 现在她又是一个五好四有的纯洁小姑娘了。 “听风哥哥……”夕欢仰起小脸朝他绽开笑脸:“终于找到你了!” 华听风又眨了眨眼睛,不敢相信她居然跟过来了,心里腾地升起一阵喜悦,他不嗜甜,却在这当下,舌尖间像是有一片世间至甜的蜜饯,让他欢喜得不知所措。但只是没来得及细细品味,腾飞的喜意就被身上的刺痛猛地拉回现实,方才飞得有多高,这时就摔得有多疼。 他手一松,箩筐落在地上,滚了滚,半满的眠蓝花倾散出来。 足尖轻点,竟是转身就跑! 夕欢顿时傻眼,对方是有轻功的人,她怎么追得上? 而且依这副炸毛逃跑的样子,多半是有多快跑多快,她就算立刻把这累赘的裙子撕破,也是吐血都追不上。 不过,她也有她的办法。 在华听风转身欲跑的时候,夕欢满脸着急,追了三步,便拿出在观看欧冠半决赛时,从球员布茨克斯身上学到的假摔技巧,哎呀一声痛苦倒地,一边翻滚,一边睁开一只眼暗中观察对方反应。 果然,刚听见她的痛呼,华听风立马停下脚步。 转眼,就出现在夕欢面前,双手搀扶她。 夕欢这一下摔得很有技巧,护住了关键位置,除了磕得重一点之外,保证绝不留下任何伤口。 “伤到哪里了?” 华听风着急,顾不得平常拒人千里之外的矜持作派,小心翼翼的将她圈在怀里,伸手撩起裙角。夕欢怕露馅后他就跑远了,一边紧紧捂住不让他看,一边攥紧他的手:“我没事,听风哥哥,你别走。” 她声音挟带着细碎的哭腔,听得他心也跟着扭成一团。 关心则乱。 “我背你回去,找乾大夫。” “慢着,你不是还没采集完药草吗?” “事分缓急轻重,这时候还采什么药草!”华听风冷下脸,又凶又着急,倒是比平常多了分活人气,像个有脾气的少年人了:“先送你回去,我晚点儿再自己来。” 练功多的是吃苦的地方,华听风从来不觉得苦。 当夕欢摔倒痛呼的时候,他却觉得比跪一整日的膝盖都要疼,见不得她委屈难过,不应该的,她不应该受苦,这样精致的瓷人,理应锦衣玉食的养起来,她值得所有好的东西,温柔的对待…… “我不疼,你不好好听我说话,我就赖在这不走了。” 机会难得,夕欢摆出强硬态度。 然而她硬,他比她更硬。 华听风低下头看她,抿着薄唇,黑色双瞳压抑着猛烈的怒火,急怒之下,他面色看上去更白了,不食人间烟火的冷冽入骨,大手拢住她的肩:“我抱你回去。” “……” 靠,兄弟你不按套路出牌啊! 9.魔教教主养成记 留给夕欢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华听风是十足的行动派,原本连碰她一下都面露赧色的人,二话不说就将她打横抱起来,而她还真的毫无办法,胳膊拧不过大腿。华听风的手圈着她,就像一根钢筋,就算她使出真力气捶打,都不能让他的眉皱一下。 她气恼,耍起无赖来:“你别想抱我回去,你抱我我就闹,我就是滚下去也不要走,你让我在这呆一会,呆够了,我就跟你回去,”她举例子吓唬他:“今天陈贞儿来找过我,我在她那边学了一招半式,别的不会,最会闹了!” 提到小师妹的名字,真是比说一百句比喻都管用。 华听风停下所有动作,沉思须臾,认为小师妹是能干出‘我陈贞儿就是饿死,死外边,从这里跳下去,也不会跟你们回去!’的人。 他垂下眼帘,也恼了,恼夕欢不爱惜身体。 “那我放你下来。”说着,便蹲下来要将她稳稳的放在花田之上。 “我不!” 开玩笑,到嘴的抱抱岂能让它飞了:“要抱抱。” 夕欢行动一致,双臂环住他的颈,就算他松手,她也要像考拉一样挂在他身上。没想到夕姑娘还有这样能闹的一面,华听风一时束手无策,她要是打他骂他还好,他都知道该怎么应对,但这……像是撒娇一样的亲近玩闹,他除了脸热以外,竟是想不出能做什么,只能暂且听她的,抱着她。 怀中人仍在小声嘀咕,声音软软的:“你别放手啊,摔下来很疼的。” “嗯,我知道,不会松手。” “我会不会……很重啊?”她似乎不好意思起来,小心翼翼的问。 可怜二师兄实诚人,不知道顺序话趁机让她下来,直言:“你才这一点点重量,我能扛着你绕山跑一圈。” 为什么到这,动词就成了‘扛’呢? 公主抱着看遍山河风光,多浪漫啊,扛?她又不是麻袋,唉。 可是唉归唉,纯情少年的真心话有其可爱之处,仍然听得夕欢翘起唇角,一时忘形,小动作频现,指尖一边戳他胸膛,一边哼哼:“不重就好,陈贞儿方才告诉我,你被罚去采药了,让我帮帮你,我想着路程不远,多一双手也好早点采完回去。” 少年纯情,也有一个极限。 事实上,当看见夕欢还有心思闹他,华听风知道伤势没他想象的那么严重,稍稍放下心之后,理智恢复运作,便有闲暇去思考次要的事情。 例如…… 他把夕姑娘抱在怀里了。 小小软软的,别说很重,简直轻得不可思议。 让他怀疑她有没有好好吃饭,是不是忧思过重,在天海帮吃不香睡不好。 怕他放手? 除非将他的双手剁下来,不然他怎么舍得松手。 贪念一起便像枯草起火,无边而猛烈的燃烧,理智扑不灭,也无法满足。 人畏火,畏惧未知,一如华听风对夕欢心生惧意。 他居然会因为抱着一个姑娘,忐忑激动,又想不守礼的收紧怀抱,他都变得不像自己了。 夕欢仍自在说着,控诉他:“你倒好,见了我就跑,”她吸了吸鼻子,没眼泪也弄出三分哭腔,似受了天大委屈,有理没理先在道德高地吹会凉风:“明明说过会陪着我的,你怎么可以扔下我一个人……”编不下去,呜咽来凑。 华听风终于把她的话听进耳里了。 果然,是师妹叫她来的。 先是提议让他去采药,将功补过,后脚就去怂恿夕欢过来帮他。 师妹想干什么,他很明白。 有多明白,心里就多冷。 他知道师妹喜欢师兄,无所谓,与他无关。 他也知道师妹习惯使唤他,把他当成她的所有物,他就当对师父尽忠了。 以前他除了变强,没有想要的东西,怎样都好,很随和。 无所求则无所惧,而这一次,华听风有所欲了。 他忽然会怕,会生气,会有所奢望。 华听风闭了闭眼,脑海回忆蹁跹,手臂和满背的灼痛……这个秘密,只有师妹知道,师妹也是自那一次起,不再愿意碰触他,厌恶他。不过,愿意给他保守这个秘密,让他可以呆在天海帮里,他已经满足。 如今看来,这只是师妹手握着的一个把柄,只要亮出来,就能斩断其他人对他的念想。 夕姑娘对他的温柔。 “听风哥哥?” 见他沉默,夕欢停下手上的小动作,在他怀里仰起脸关切地问他:“你还好吗?” 华听风没说话,垂眸看牢她,双眼又深又黑。 俊美得有侵略性的他这样看着人,足以吓哭不谙世事的小妹妹,以为他要杀人灭口,只不过他怀里抱着的只是外表小姑娘,灵魂是成熟的御姐,不仅不怕,还看出了他的犹豫如挣扎…… 夕欢曾经陪闺蜜去宠物领养中心挑小狗,有一只被旧主虐待过的拉布拉多,便用这种防备又渴望抱抱的湿漉漉眼神凝望来人,如出一辙。 对人恢复信任,需要一点鼓励。 常说女性在恋爱关系里应该受宠,但夕欢认为,任何健康的关系都应该是互相宠爱的,虽然在心里一口一个风哥的叫着,在小少年脆弱踌躇之时,她亦不介意主动伸出双手,踏出最关键的那一步。 “你有什么,可以告诉我。” “虽然我俩相识不久,但在我最艰难无助的时候,是你在陪着我,我不管别人觉得你怎么样,我只相信我所见的,”夕欢口齿清晰,语气笃定,柔而不软,带有某种在颠簸岁月中沉淀下来的,坚定的内核:“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除非你想就此别过,再不相见。你舍得吗?你甘心吗?你看不起我?觉得我受不起考验,会被轻易吓退?” 她陡然拔高声线,又快又坚定:“我才不会!” 其实,成年人的爱情,势必有许多‘隐瞒’的地方,不愿提起,不提也罢。 尊重对方的秘密,也是风度之一。 但夕欢作出的判断,是当一位少年用这样的眼神看住她,是在期望她主动抛出橄榄枝,向她求助。 想她主动问一下,他疼不疼,哪里疼。 华听风闻言大震,还没坦白,伤处便像被掀开来暴晒一般,狼狈慌张:“我……没有看不起你,”他低低的声音发颤,夹杂着被识穿的哑意,对一位身怀傲骨的倔强少年来说,这已经是一种不为人所道的哭泣了:“你、你……” “那你告诉我啊!” 夕欢反扼住他的手,她的力气小得可怜,他只消轻轻一转腕,就能挣开。 此刻,却像有千斤锁。 ……都是自欺欺人,他只是不舍得挣开罢了。 人生一大难,便是面对自己的软肋。 华听风深吸一口气:“你真要知道?” 夕欢点头。 他轻手轻脚的放她下来,动作太轻柔,像对待易碎的瓷器。 夕欢坐在地上,抬头看他,一手仍抓住他的裤脚。 华听风好笑,心里温柔得一塌糊涂:“我不走。” “嗯。” 她不松手,他也由她去了。 背上还是火辣辣的一片痒疼,只会更不堪入目,华听风不想污了她的眼睛,于是只挽起衣袖,露出空气中的,是一截满是红点点的胳膊,而且随着它暴露在空气之中,更加严重,从白中带红,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像有无形的万只火红蚁过境,蚕食掉他完好的皮肤。 太恶心了。 连他自己都不想多看。 “以前没这么难看……不过也拜这所赐,当时的我和师妹一起到后山玩,我没察觉到异样,只觉得出奇地热,直至师妹尖叫逃开,我又越发疼痒,想着独自去瀑布稍作冲洗,驱除暑意再回去找她问个明白。脱下衣服,才发现整个上身都发红。”华听风嘲弄的扯了扯唇角:“自此以后,一靠近花田,手臂和背上就痛不可抑,又痛又痒,不过师妹替我保守秘密,没把我的怪病说给其他人听,我猜想这病不会传染,就一直瞒了下来。” “我很自私吧?” “……” 夕欢沉默良久,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皮肤红肿,发热痒痛,大片大片的起反应,远离花田后又恢复正常,这、这……不就是—— 最普通的花粉过敏吗? 古代医学不普及,过敏源和过敏反应又千奇百怪,有时看上去很像被鬼夜袭,或是极严重的皮肤病,过一会又好转,即使是现代人,也常有为之所苦,不明其病理性,甚至因为旁人以为瞎几把多碰就能脱敏而被害死。 太不幸了,实在不应该笑的。 夕欢望向眼前为过敏所苦,深深自卑的华听风,也确实笑不出来。 可以想象一个根本不知过敏为何物的少年,发现身体异样,又被朋友所厌恶抗拒的时候,内心有多慌张,多自厌,这不好笑,也不应该笑。 无论如何,还是先把作者拉出来处刑三分钟吧。 …… 不对。 脑海一片凌乱的夕欢抬手捂住半张脸,再次想起来…… 她特么就是作者啊! 10.魔教教主养成记 “是我失礼了,” 在夕欢想改剧本的时候,华听风低下眸,望向坐在地上的娇小姑娘,心中百感交杂。 第一次病发让师妹看了去,是意外。 自那时起,他就发誓要把这个秘密带进棺材里。本想远离眠蓝花田,然而陈贞儿钟爱折腾他,每次稍有不顺心,就让师母吩咐他去采药。他性格要强,知道这病不危及性命后,宁愿忍受痛痒,也不愿意跟师妹低头服软。 华听风想,女子爱美,这丑陋可怖的一面,又有哪位女子愿意接受? 别说是姑娘家了,连他自己看到,都心生不快。 然而夕姑娘实在太好,华听风自觉不是好颜色之人——左右不过是红粉骷髅,一具皮囊罢了。师母夸他面相生得好,尤其是一双风流的眼,长大了不知要祸害多少好姑娘,然而他也有不欲与人道的一面。早早明白这个道理,以为能不为情爱所苦,还是太想当然了,钟情一位女子,有时与相貌也没有太大关系,只能说锦上添花。 夕姑娘好看归好看,吸引他的却是她的欢颜。 他见过夕欢哭,也见过她笑。 她哭时,隐忍得单薄的身影随时凋零,想要将她拥入怀中,护她周全。 夕宅大火,焚烧一切,少女背后是熊熊火光,而她愣是一滴泪也没掉,彼时他只觉这人漂亮精致的皮相下,有着不食人间烟火的出世感,像是经过几个轮回的锤炼,才得这打碎后重组的况味。只是即使日后在天海帮住下,也与他无关。 华听风觉得,他话总是说得太早。 她笑时,眉眼舒展开来,有着平安喜乐的欢快,是触手可及的温暖眼睛,让他视线贪恋流连,久久不得自已。这次,他想与她有关。 眼前人太好了,好得他生出了她与别人不同,会接纳他伤痕的错觉。 夕欢怔怔的小脸映进眼帘,华听风又痛又悔,并不怪她吃惊厌恶,只后悔自己再一次把话说得太早,恐怕是要失去她了——他应该再等一等的,等上一年半载,两人感情再深些,或是等他有勇气表白心迹,也许她就不会离他而去。 世间没有或许。 陈师妹说他年纪小小就老僧入定,除了练剑,对什么都不感兴趣。 她只是未曾见过,他冲动的一面。 他颤声:“是我孟浪,污了夕姑娘的眼睛,” 华听风将袖子拉下来,盖得严严实实的,手臂上的刺痛红肿不及心中千刀万剜的痛半分,痛应有尽时,胸腔的肉却像刮之不尽,每一下都像第一下那么痛。他侧过脸,线条优美的下巴与精瘦的颈项连成一线,看得夕欢心潮蹁跹,而他声音一沉再沉:“我送你回去……放心,这病不会传染,而且隔着衣料……不过,也是委屈夕姑娘了。” 她那么好,他怎么配。 夕欢从看见手臂,明白是什么怪病,到回过神来,不过五秒。 而她一抬头,就知道男主角的脑补能力果然天赋异禀,恐怕在她发愣的空档,他已经兀自脑补了十万字虐文,吃了一嘴玻璃渣,心里流血又流泪。她以一个明白人的角度来看,不免有些好笑,但更多是心疼。 她犯病了可以立刻去市医院做个全身体检,她很惜命,不会省这点钱。但一个寄人篱下,又不懂得讨成人欢心的孤僻少年,面对‘怪病’,无疑于灭顶之灾。每个在世上行走的人,或多或少,总有一些说出来会被旁人觉得无足轻重,自身却痛不可当的苦处,往往只能学会忍耐,与之相处。 再坏一点的,便是长成皮糙肉厚的大人后,回过头去嘲讽同样有难言之痛的人。 夕欢自觉不是这种大人。 她暗自吸一口气,手撑着地站起来,仰脸定定看住华听风—— 他看上去更难过了??? “我只是手臂发病,手上没事,大可让我扶你起来,何必苦了自己的腿。” 他满心苦涩,她日了狗了。 面对心中积病已久的傲娇少年,夕欢也自有一套办法,她先下一重药—— 她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扑进华听风怀里。 “不要说这么难过的话啊,”夕欢的声音轻而坚定:“我不是怕你,我只是太想抱住你,等不及你扶我了。“ “……” “我太高兴了……” 这五个字的语速拉得很慢,给了她足够时间打好腹稿。 要忽悠人,或者安慰人——这两件事的方向是一致的,只是论心不一样而已,想要干好两件事的时候,语气语速都要稳,将对方带入自己的节奏,一旦断断续续的,对方就会在你话里的空隙开始思考,脱离你的掌控。说直白一点,你安慰人,忽悠人,说服人,就是给人搭一个戏台子,观众只有一个他,自己不够笃定,观众就会‘出戏’。 五个字过后,便要开始她的表演。 “你躲开我的时候,我真的很担心很害怕,担心你发生了什么事,害怕你因为师妹不愿意跟我玩了,你跟我说明白之后,我松了一大口气。” “松了……口气?” 温香软玉在怀,华听风大脑短路,懵得连牛角尖都钻不进去了。 夕欢在他怀里抬起头来,眼角红红的,双眼如初洗晴空,透过一层水壳,包裹着盈盈的泪意:“身有怪疾又如何?而且听你说,只要远离眠蓝花就不会发作,那我又岂会因为这件事害怕你,远离你?你若是小看我,我就离你远远的!” 她思路清晰,过敏在她眼中,自然是小事,但在华听风过往的人生里,却是头等心病。 安慰人的时候,把积累已久,快将对方压垮的问题说成小事,很自以为是,而且太伤自尊了,效果不会好。 尤其是安抚风哥这种敏感傲娇的小少年。 说着,她似恼了他的怀疑,拂袖转身,用背对着他。 华听风急了,怕她跑掉,伸手搭住她的肩。 而即使是这种关头,他放在她肩上的手也是虚搭着的,只要她不挣扎,他就不会真的碰到她,如此守礼又克制,视她如珍宝,他即使负责看守保护,也不舍得碰触。 “我没有小看你,” 平常话少的弊端显现,他想要解释,可是搜肠刮肚,刮穿肚皮,也刮不出像样的好听话。 “我只是……不敢相信。” 华听风垂下眼帘,长而浓密的眼睫压住的眸光满布阴霾,压得低低的嗓音就在她耳畔,带有一点哑意,难而言喻的性感:“我很怕你会讨厌我,第一次这么怕。” 那必不可能讨厌你啊! 甚至想要抱大腿举高高! 她被按在他的怀里,背贴着他的胸膛,能感受到他心脏的每一下鼓动。 夕欢的内心活动才活泼没两秒,少年的语气由密云转阴,不是她设想中的,得到治愈后变成小天使,声音像是浸泡在恒冰之下,冷得让听者齿关打颤:“你要是讨厌我,不要骗我,直说便是。我不怪你,但你如果以后不要我……” 华听风慢慢收紧怀抱,似是已然绷不住,但夕欢低眸瞥了一下他有力的手臂,隔着黑色衣料,都能看出在发力忍耐的痕迹。 如果这是已经忍耐过了,那不忍耐的他,又是何种模样? 这个想象,让她稳定的心律跳快了一拍。 “我就是追到天涯海角,将天海帮,整个楚国翻过来,也要找到你。” 11.魔教教主养成记 风哥这台词也太反派了吧! 华听风的呼吸拂在夕欢的耳角,这位置何等敏感,伴随着低低哑哑的声线,磨过耳膜。 他并不刻意拖尾音,也不端腔——现代网络上,许多男人仗着自己是还算好听的低音炮,每句话都捏得像在喘,不比刻意捏娃娃音撒娇的女人好多少。那句话被他说得很有份量,点到即止,余韵不止,响的是少年孤绝的决心。 怀疑归怀疑,都攻略到这地步了,虽然没有互相表露心迹,但她要是现在转头去尝试攻略杜浩歌的话,风哥怕是要当场心态崩溃给她看。 但是多个男配玩修罗场,新书收益会不会好一点? 留给夕欢考虑的时间不多,以上蹁跹的思路,也不过在一息之间。 华听风的询问,肯定是个刷好感度的剧情关键要点。 夕欢得非常肯定:“除非我出嫁,不然一辈子都是听风哥哥的好朋友!” 兄弟又没表白,那肯定是要刺激一下了。 不然,怎么水字数? 而且感情切忌一头热的倒贴进去,心情要保持真诚,但也要留有余地。 即使热烈地喜欢着谁,恨不得把他拉到自己面前,将心剜出来给他看看自己有多喜欢他—— 没关系,我可以走满99步。 但最后的那一步,必须由你亲自踏出,心甘情愿,不带有一丝勉强的。 掰着手指头数,夕欢穿进书里才一周不到,还很不习惯光脑码字的节奏,当成单纯谈恋爱来攻略,攻略得太顺风顺水了。风哥这种脑补能力很强的男主,一看就是设定来写阴差阳错类虐梗的…… 听到‘出嫁’二字,华听风搁在她手臂上的手收紧一瞬,旋即松开。 终是什么都没说。 气氛太压抑,夕欢轻轻挣脱他的怀抱,转头朝他笑:“好啦,知道你没事我就放心了,不是还要采药吗?你离远点,在边上坐一会,我帮你采满了,再一起回去。” “你的脚……” “我的脚真没事,” 夕欢面露赧色,跟他坦白:“其实是我知道追不上你,想假装摔一下,说不定你就会停下来。” 她一边说,一边绞了绞手指,憋出双颊红晕:“幸好你回来了,不然我会好难过……我以为不要跟我玩了。” “我不会不要你,” 闻言,华听风抬手,指腹轻碰她的脸。 小姑娘的脸太嫩了,他忍不住在心中跟豆腐的触感比较一番,但他不下厨,只吃过数回麻婆豆腐,从来没用手碰过豆腐,如果真要比较,除非…… 他的视线落到她的脸上。 除非用嘴唇和舌尖也确认一下。 被自己过分孟浪的想法吓到,华听风沉默一瞬:“你可以骗我,但不要拿身体作筏子,我都听你的。” 他压在长睫后的视线幽深而亮,看得夕欢从心脏颤到骨头,莫名生出一点忐忑。 这真是她创作出来的人物吗? 当呼息,声音,还有指尖落到她脸颊时,她半张脸麻了,差点挪不动腿,精神高涨,处于兴奋与冷静之间——少年是她能欣赏的类型,眼角眉梢都是带有侵略性的冷冽,抿唇不言欺近的时候,就像是虎齿落到喉间要害,随时要将他撕裂。 性感离不开危险。 最迷人的性感,便是身体本能一边警铃大作,提醒着要离开他,感情却受他吸引,不惜引颈就戮,只求一生一次的欢愉。 夕欢轻吸一口气,让氧气和血液充份作用,冷静下来,智商回升。 将他拉到远离眠蓝花田的上风处坐下等着。 要摘满一箩筐的眠蓝花不难,甚至挺写意的,现实里的花田还没有这么美好,往往开数个小时车到了目的地,举着单反,还得努力寻找不会摄进其他游人的一角清静,哪会像现在这般,花田里只有她一个,背对瀑布的哗啦水声,心情好得不行,偶尔弯腰摘累了,回头看一眼背靠大树而坐的英俊少年,立刻心平气和。 每次回头,华听风都在看着她。 他不知自己的目光多有存在感,只是夕欢脸皮厚,不受影响,可也知道他一直在盯着她。 ……这什么啊! 刚认识以为是猫系,一副‘不要你撸,滚远点’的样子,浑身都是不能碰触的神圣之地,没想到攻略下来之后,是个不折不扣的大狗狗,恨不得亦步亦趋的粘着她,就差摇尾巴了。 夕欢没偷懒,飞快摘满了一箩筐的眠蓝花。 丫鬟给她挑的衣边裳料子是上好的,可姑娘家的衣服,到底不是预备用来运动的,她稍为出了点汗,就粘在皮肤上,闷得有点难受。她提起箩踩着小碎步蹦到华听风面前,只觉自己梦回八岁,适量运动过后的气色更好了,小脸红扑扑的,未语先笑,笑得他心都软了。 她一开口,就是他的名字:“听风哥哥,我们回去吧。” “好。” 华听风想接过竹箩,自己背回去,夕欢却将它抱得紧紧的,麻利背到自己背上:“你不许碰它了。” 她态度坚决,他迟疑:“沉吗?” 竹箩硕大,背在她身上,看着怪重的。 夕欢扬眸瞥他一眼。 他采过不少次药,平常肯定是自己背的,一箩花的重量,能重到哪里去?怕是关心则乱,乱得说话都迷糊了。她心中失笑,摇摇头:“不沉,就这点路,沉也没关系。” 风哥都把她当什么了,瓷娃娃吗? 但这种被当成小宝宝珍视的感觉不坏,夕欢心脏一角无限地柔软下去。 走了五分钟,华听风浑忘自己抱怨过的——‘这点路程,我一个人轻功来得快多了。’ 只觉这段路走上一个时辰就更好了。 他没忍住,问:“你对我的病……怎么想的?” “怎么想?” 夕欢不假思索,好听的心灵鸡汤顺口拈来:“远离眠蓝花啊!没了这花日子又不是过不下去了,既然它会让你难受,那就离得远远的,何必自责?若要算是非,那还算眠蓝花的不好呢!我们大方,不跟花儿置气,就离它远一点。会痛,不是听风哥哥的错啊。可惜这后山不是你的地方,不然一把火烧了它就是。” 最后一句说顺嘴了,她连忙补充:“最后一句……我就开个玩笑。” “不是我的错吗?” 华听风敛目,并不敢奢求太多。 “对,谁说是你不好,我帮你骂他!” “……哈,” 华听风薄唇微翘,神色转眼又恢复平淡,夕欢错开了一眼,没看见他难得的畅快笑颜:“不喜欢,让我难受的,便远离,一把火烧了它……我很中意你的说法。” 夕欢眉头轻皱,感觉事情并不简单。 光脑,黑茫茫一片的虚拟幻境里,新的一行字随之书写而出:【夕姑娘并不知道,她无心的一句玩笑话,便是日后魔教教旨。】 算了,多想也没用,转个话题。 “好累啊,” 夕欢转头,笑盈盈的看住他,伸出手:“可以牵着我走吗?” 会心一击! 华听风呆呆的看她,方才豁然开朗的狂放霸气尽失。 片刻反应过来,不食人间烟火的冷眸染上赧色,几乎想别开头去,不看她了。 但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他仅剩的理智使他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握住她的小手,虽不是十指紧扣,但与她的手严丝合缝的牵在一起,巨大的幸福感充盈着他的躯体,简直能治百病,头不疼,脑倒是热的,脸也热,要从手掌开始融化了。 等走回天海帮,华听风整个人已经融得差不多了,待她主动松开他的手时,才慢慢冷却变回人形。两人分开,夕欢回自己的房间,让丫鬟预备水,要好好洗个澡。 她笑言:“活动了下身体,今晚要睡得香了!” “小姐,你要是再晚一会回来,我就要去叫杜公子了!”淡玉捂住胸口,吓得不轻:“我真怕大小姐折腾你。” “我也怕啊!所以才嘱你一声,要给我找救兵。” 夕欢从来不小看敌人,包括是女人小孩。 老弱妇孺常常被人轻视,觉得闹不了大事,可以随意欺负,但小孩报复没轻没重,老人反正没多少活头了,发疯以命换命总是赚的,而女人,千万不能小看妒火中烧的女人的报复能力。 她冒险之余,也给自己留了后路。 淡玉很不赞同的看向主子,觉得自家小姐没必要冒这个险。 白日不应说人,这夕阳西下的时分,陈贞儿又风风火火的从庭园一路踩着轻功进来,淡玉大吃一惊,捂住嘴,以为自己说大小姐坏话被听了过去。夕欢不以为然的笑睨来人,美目挑了个兴味神色过去,看得陈贞儿十万个不爽从毛孔钻出来—— 这狐狸精看她,总是一副她还嫩得很的眼神! 12.魔教教主养成记 “采药完回来了?” 陈贞儿在天海帮里等了许久,期待看到哭着回来的夕欢。 她想,以二师兄发病时的模样,就算没把病处露出来,也肯定会大发脾气将她赶走,横竖都能让二人添点矛盾,不再每日蜜里调油的待在一块,看得她心烦。以往帮里长相最俊的师兄任她使唤,走路都有风!自从这夕姑娘来了之后,她身边就少了一个人,即使大师兄如何哄她,她都觉得不一样。 不一样的。 陈贞儿恨恨地瞪向眼前一脸无辜的少女。 夕欢自我感觉……还真挺无辜的。 男未婚女未嫁,二人又不是已经私定终身的情人关系,更无婚约在身,华听风在她眼中是‘须尾俱全’式的单身人士,安全可撩。陈贞儿针对她,没道理,但也挺有意思的,而由于她的一波操作之下,弄巧反拙触发了隐藏剧情之【未来武林盟主华听风的隐疾真相】,夕欢此时看向陈贞儿的目光,甚至带有一丝微妙的慈爱—— 噢我的智障宝宝,又来送助攻了? “回来了,陈姑娘找我有事?” 她越淡定,她越窝火。 天海帮除了天然低人一等的丫鬟和帮主夫人之外,再无其他女性,陈贞儿又是帮主千金,独一份的宠爱,在帮里横行无忌,谁都得听她的。集全帮上下之力惯出来的熊孩子,熊的程度自然也不同凡响。陈贞儿有一双好看的大眼睛,此时瞪得快脱眶了:“你……跟二师兄吵架了吗?” “吵架?” 像是听到什么奇怪的事,夕欢一手支着侧脸,唇畔忍俊不禁的露了点笑,使得接下来解释的话也不那么正经了:“奇怪了,陈姑娘希望我去帮听风哥哥,他又怎会对一个帮他的人发怒?难道说,你很期待我跟听风哥哥吵架吗?” 夕欢支着下巴的时候,衣袖稍稍滑落,露出白皙细嫩的手腕,连着她的下颌,形成的线条娇懒柔丽。 她眼眸带笑的一转,即使是同为女性的陈贞儿,也被成吨的风情糊了一脸。 可望而不可及的差距,让她焦躁难言。 夕欢懂,甚至比陈贞儿更懂她自己—— 少女和女人是割裂又重合的,少女想要赶紧长大,女人又时常怀念少女时代的清冽懵懂。但当在情场成为对手,双方所焦虑的事情截然不同,而此时,夕欢是成人的灵魂藏在少女的躯壳之中,只有风情万种的优点,没有青春已逝的短处,对毛躁任性的陈贞儿来说,这是个不可战胜的对手。 她游刃有余的说话节奏,形成了从容不迫的好气质。 无论男女,若是咋咋呼呼,声高吵闹,事无大小都扯着嗓子说话,就与气质无缘了。 陈贞儿攥紧拳头,内息混乱起来,但仍抱有最后期望。 她知道二师兄发病的时候,可以强行压制痛楚,也许,二师兄没跟夕欢吵起来是因为他忍住了……呵,这样也不错,让他难受一下。她勉力抬唇,皮笑肉不笑:“夕姑娘可别血口喷人,我怎么会期待你跟二师兄吵架?没有的事,”她暗示:“我只是想知道,你去帮二师兄的时候,有没有发现什么奇怪的地方?” 奇怪的地方? 华听风早就跟夕欢透了底,她自然也明白陈贞儿心里打的小算盘,而放在她面前的有两个选择,一种是装傻打发掉她,二是气一气。两者分别不大,选个心情罢了。 想到陈贞儿一心要让她难受,她对小朋友再无所谓,也得还以颜色。 有仇不报,很容易败运道,并不积德。 纵了小恶,回头这恶就敢对着她或是别人作大恶了。 “这是我跟听风哥哥之间的秘密,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我想知道!” “可是我不想告诉你啊。” 夕欢指尖轻点唇畔,笑意渐深,眉宇间洋溢着轻易可见的得意,令人想起开屏炫耀自己艳丽羽毛的孔雀。恶意刷出来的满脸无辜脸,看得陈贞儿内息涌动,怄得说不出话。而瞪着狐狸精那张漂亮得气定神闲的脸,陈贞儿便暗中发慌…… 不,不可能是跟她坦白了之后还愿意接受他的…… 除了她,怎么可能有女子能忍受二师兄的真面目! 陈贞儿颤唇:“你不说,我问二师兄去!” 砸下狠话,她拂袖而去,踩得木地板发响。 淡玉以前不是在夫人跟前伺候,陈贞儿的脾气亦大多朝着同门师兄师弟撒,没人跟顶嘴,撕逼没有对手,便成了独角戏,凶得有一个限度。她还是第一次见到这阵仗,陈贞儿都走了足足有一分钟,她才回过神来:“小姐,大小姐好凶啊!” “让她凶去。” 夕欢不以为意,倒是有点想开千里眼,看看陈贞儿找华听风要说法的场景。 好想看啊! 甚至想要来一把盐水花生米,在旁边叨着观赏。 错过如此精采好戏,夕欢暗中扼腕,只能回头找机会问问华听风,或是等离开书中之后,看看光脑码出来的段落了。 ……… … 陈贞儿一路踏着轻功,寻遍天海帮,终于在炼药房前找到了刚放下眠蓝花,从里面走出来的华听风 。 以往他采完药,离了眠蓝花田,疼痛稍作消退,心情也定然不佳,平常那张生人勿近的冷脸要冻上三分,陈贞儿熟悉他这副不讨喜的态度,总拿这件事来嘲讽他,然而这时候,当她看见他俊脸上浅得难以分辨的笑意时,心就被摁进了冰窖,又凉又委屈。 “二师兄!”她开嗓就带哭腔,叫住他。 华听风闻声抬眼,看见是她,眸光立刻冷淡下来。 “师妹。” “你把秘密告诉那女人了?” “与你无关。” 华听风抬脚就走,陈贞儿拦在他面前,张开双臂:“不许走!我话没说完!” 他委实不想理会,只是同门情谊在前,也不想让她闹出更大麻烦,便依言停下脚步。 等了片刻,见他不走了,陈贞儿小声问:“你怎么不说话?” “无话可说。” 陈贞儿气结,真是让他多说一个字都难。 华听风冷眼看她。 小师妹其实也不是不漂亮的,鹅蛋脸,灵动的大眼睛,即使喜欢闹脾气使性子,由漂亮小姑娘做来也有可爱之处,每日跟着师兄们练功,皮肤也白白嫩嫩的。大师兄懂得哄她,往往能让她展欢颜,而他做不到,也没兴趣哄人。 但始终是同门,往日无论何事,他也没想过真要跟师妹计较,只是不爱跟她闹而已。 而且,她对他的秘密守口如瓶,也一直做什么都算他一份。 烦归烦,也是他所需要的归属感。 他没有在乎的事情,自然也没有底线,小师妹每天在二师兄发怒的边缘试探,没试探出有用的东西来,便真以为可以一直如此。她没料到的是,夕欢作为一个外来人,才来了多久,就成了二师兄不可触碰的底线! 华听风:“你没话要说的话,我就走了。” “慢着!”陈贞儿咬紧下唇,眼里包了包泪:“你跟她说了你的病?” “这不是你想要的吗?” 华听风的声音冷淡:“明知我碰到眠蓝花会有什么反应,撺掇她来找我,就是想让她知道我的怪病,远离我吧。你见不得我跟别人好?” “我不是……” “你对她比对我好多了,你为了维护她生我的气?” “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 “你就告诉我,我跟她谁比较重要,你比较喜欢谁?” 一连串的发问后,陈贞儿垂下眼睫,不敢去看师兄双眼,望住自己的脚尖,心中慌得没底,生怕会从他口中听到自己不想要的答案。这几天,跟大师兄在一起的时候,她都想着二师兄,连他说的笑话都笑不出来了。她算是知道了,她更喜欢二师兄,生活里没了二师兄,日子变得索然无味。 也许,她不该对他那么坏。 华听风还未回答,陈贞儿的第六感便警铃大作,她箭步攥住他的衣袖一角,急声想为自己增加筹码,想让他将答案说出来之前,回心转意:“她不会喜欢你的!谁会喜欢一个怪物!除了我,除了我,师兄,我喜欢你……” “是么?” 华听风拂开她的手,动作缓和而坚定,不带有一丝回旋的可能。 他看住她逐渐无望的小脸,心中平静无波,听见她口口声声说着的‘喜欢’,也没有报复的快感,倒是思绪有刹那的走偏,拐到另一件事上面—— 要是‘喜欢’这句话,是从夕欢口中听到就好了。 “如果你想要的是男女之情的喜欢,恕我不能给你,” 夕阳西下,光落在华听风一边脸上,光暗将他英俊的五官拉得更加深邃,只是没有表情的他,彷佛戴上了一具精致的面具,连真实的情感也不愿施舍给她:“而同门情谊的喜欢,也在你今天煽动夕姑娘揭我短之时,一笔勾销。” 13.魔教教主养成记 同门情谊,一笔勾销。 八个字,砸得陈贞儿喘不过气来。 华听风移开了视线,勾了勾唇角:“你喜欢我?我有病的。” 他不笑则矣,一笑,整张脸要活转过来似的邪气,笑意映在唇角,映不进眼里。 他以前,从来不会用这种态度与她说话,都是敷衍应着,当她一个不懂事的妹妹。他现在明白了,她哪里不懂事,还挺会算计,算到夕姑娘身上去,想到夕欢硬摔的那一下,就是为着留下他,他心中便一阵揪痛——即使是假摔,他也看不得她难受。少女身姿有一种娇脆的美,贵重的瓷器尚且要轻拿轻放,何况是这么一个瓷人。 当二师兄不绕着她转的时候,她忽然发现他的吸引力。 世间所有的最好,都是求不得。 何况是被别人抢走的,她恨极夕欢。 陈贞儿被这一笑迷得七荤八素,口不择言:“我不怕!我早就问过大夫了,这叫起花癣,得的人很少,不传人……” 她倏地停住,自知失言,怏怏望向二师兄。 只见华听风方才唇畔露的一点笑彻底消失。 他何等聪慧,只是病发得早,小玩伴的惊怖反应亦吓住了他,加上寄人篱下,他脸皮又薄,平常练武有点小伤都不愿意去麻烦帮里的大夫,何况是这种怪病,久而久之,就成了少时一个不欲与人提起的心魔。陈贞儿说漏一句话,他就明白过来了。 陈贞儿心里翻起大片悔意,连忙补救:“大夫说,这个无药可治,要不然我早就给你药了!不是故意不告诉你……”她抿着红润的樱唇,脸色逐渐苍白:“我们三个从七岁一直在一起,你不能为了别人生我的气!” 华听风听她说完。 七岁,是了,是他刚到天海帮的时候。 父亲被仇家杀害,娘亲不知所踪,他又怕自己无处可去…… 可不是,信了她的话,觉得自己是个怪物么? 他看向她的眼神,陌生得让她害怕,她轻轻一抖,眼泪止不住的涌出来:“你就是为了她跟我闹,你好过分,她才来多少天,你就不要我了?”她咬定了是夕欢的错,是她的到来,打乱了自己的生活,抢走她的师兄! 华听风挺困惑的:“……我有要过你吗?” “……” “说完了吧?想哭找大师兄去,我还有事。” 说着,这次是真的走了,踩着轻功走的,不给她留人的机会。 华听风走得很急。 他着急——想见夕姑娘,可是见夕姑娘之前,得先确认一件事。 他要先找帮里的大夫,问明起花癣的事。 另一边厢,送走陈贞儿的夕欢舒舒服服的泡在木桶里,洗净一身汗污,还放了一篮花瓣在里边。享受着丫鬟力度适中的按摩,花辨在水面晃动,擦过脸颊,简单是神仙待遇,她不由发出一声感叹:“妙啊!” “小姐舒服吗?” “当然,淡玉你是我见过最能干的丫鬟。”反正她就见过这么一个丫鬟,大实话。 淡玉被夸得小脸红晕频生,捏得更用心了。 华听风来到夕姑娘厢房前的时候,粗使丫头让他在门外等着,小姐现在不方便见人。这不方便的原因,自是不能对着男子直接说在出浴,多惹人遐想啊! “华公子稍等,我进去跟小姐说一声。” “慢着,”华听风多少猜到她为何不能见人:“你……等她办完事,再说,不要打扰她。” 他在门前伫立,少年站得挺直,身披月色,眼比星亮,全然没有刚才对着师妹时的晦涩冷淡。 想到夕欢时,一切都明亮美好。 她带给他的感觉,如光风霁月,与她共度的时光,每一刻都是良辰美景。 其实天海帮哪里有那么多好玩的地方呢?再好玩,景色再好,也是他待了许多年的地儿,早看得没意思了,只是夕欢擅长逗人开心,也有感染力,和她在一起,并不是和她很合得来,也不是地方多好玩,只是她有趣而已。 换了个人来,也依然会和她玩得很开心。 有趣灵魂的残忍之处,华听风此时并不懂。 他只知道,她是他的光,连等待,也是愉快的。 完全不知道大腿在外头等着的夕欢,浸得骨头都快化了才被丫鬟从桶里扶出来,穿上衣衫,听丫鬟一说,立马乐了:“他在外边等了多久?” “小姐,约有半个时辰了。” 快一个小时啊! 也不知道还在不在。 没吹风筒也没护发素,幸好小说里的世界始终不是真实的古代,夕欢稍微将头发擦至半干,将一边挽至耳后,自觉颇为清爽,便出门见他——华听风还在门前等着,站得笔挺,几乎站成了一座望欢石,眸光沉静得让人怀疑是在发呆。 当她探头出来的时候,他第一时间转头望向她,双眼一亮,见她想将门彻底推开走出来,立马大步流星的走过去,大手抵住门。 华听风低头看她。 刚泡完热水澡,女孩的脸粉粉的,双眸如初洗碧空,轻轻抿着唇仰望他,每一下呼吸都透着好闻的味道——她是花瓣做的吧?擦了香膏吗?华听风心猿意马,哪里还有刚认识她时的清冷禁欲。他眉眼冷峻依旧,伴着夜色的视线幽深而亮,漆黑的眼眸,因眼里有她而亮,独独是她在发光。 她怎么能这么好看? “外边冷,别出来,时候不早,我也不方便进去了,就在这里跟你说几句话,”他放柔声音,可惜天生低音炮,想要放柔,倒添一分不可言说的哑意:“想见见你。” 夕欢微微睁大眼,略现讶色。 我靠,风哥去见陈贞儿一趟,到底说了什么? 人都开窍了! 这样会说情话的风哥是真实存在的吗? “听风哥哥,我听说陈姑娘说要找你……” “嗯。” 那你倒是说一下,说了什么啊! 夕欢暗中着急,只是要保持不经意的高姿态,只能忍下好奇心,对着他抿出一点羞赧的笑。 方才情商上线的华听风像是昙花一现,立刻回到凭本事单身的水平。他定定看牢夕欢,倒是第一次见她头发半湿的模样,小脸也像笼罩着浅浅水汽,嫩得可以掐出水来:“以后她再找你,不必理会,她大抵也不会有什么要紧的事,整日无理取闹。” “可是……”夕欢委屈巴巴:“她说你跟她最要好了。” “以前也许是,现在和以后,都不会,不可能。” 他语气笃定,似乎真的跟师妹闹了很大的矛盾。 虽然吃不到新鲜的瓜,但她在两方埋下的根还是显出作用来了,夕欢面上露出满足的微笑,一展欢颜,两人相相对望,心里想的是截然不同的事。 说是来跟她说几句话,华听风却没想到有什么能说的。 但他又不想走,恨不得在人家门前生根打坐。 如果要选一个地方闭关修炼,他会选夕姑娘的闺房…… 他在乱想什么啊! 华听风猛地回过神来,眼中掠过一抹羞色。 夕欢心中一动,开口:“听风哥哥,你可以闭上眼,把头低下来一点吗?” “……” 听风哥哥整个人都不好了。 14.魔教教主养成记 闭上眼,把头低下来一点。 华听风何等的联想能力,脑海里立马蹦出遐想万千,又觉得对不住夕姑娘,一个个念头的摁灭它,可是——这个动作,教他如何能不乱想?倒是教教他! 他闭上眼,心脏砰砰直跳,听她的,低下头。 想象千万遍,用视线描摹夕欢的唇形,与她柔软的触感。 然而最后碰触到的,却是额上的一片暖意。 夕欢的心脏也在猛跳。 她有点怀疑抱错大腿了,原身有的一点玄学能力,不用白不用。确认一下,如婚前验货,非常重要,万一是个银样镴枪头,中看不中用,那就亏大发了,得趁互表心迹之前,尚有挽回余地。 与他额头相贴,天眼顿开,灵感频现—— 糟了。 松开他的时候,夕欢抿紧下唇,笑意渐消,一半是因为开天眼耗损超乎她想象,整个脑子彷佛被冻结了一样,一半是因为开天眼得出的结果。华听风不是武林盟主,她认错人了。一个穿书能随机到遗忘90%剧情的人,在二选一的抽奖上,她果然不能太相信自己的运气。 没关系,还来得及,她穿来不久,篇幅应该尚短。 夕欢平静接受了自己的失误,失误并不可怕,如果人生中每次抉择做错都觉得自己完蛋了,那才是真的思想出了大问题。 “时候不早了,听风哥哥,” 待华听风睁开眼,夕欢看住那双波光粼粼的眼,语气温柔:“我先歇下,你也早点休息。” 说着,她便往后退,正要关上门。 他捉住了她的手腕,两人对视着,她投以不解神色。 华听风声音低低的:“不知为何……我总觉得,放手就要失去你了。” 视线撞进他那双惶惶然的眼,夕欢心中知道,如果自己是攻略好感度的快穿系统,那多半已经完成任务了。她心中失笑,轻拍他的手:“怎么会?就算全世界都不喜欢你,我也会是你的好朋友。” 好听的话顺口就来,但定义拉得很明确。 爱你天长地久这种话太容易说了,不真诚,别人无所谓,夕欢能听个乐呵。但出自她本人之口的,均只相信当下——我爱你,我这一刻非常爱你,或者我喜欢你。喜欢和爱之间,能精确细分得如同自带好感度系统,不够爱就是不够爱,少一点都不行。 好朋友,就是好朋友。 闻言,华听风眉宇间满盈失落之色,依言松开了手。 “晚安。” “……晚安。” 关上门前的最后一眼,少年伴着夜色的俊脸动人依旧,薄唇是很适合接吻的形状。夕欢不无心动,但既然决定收手,那就算了,再把小朋友的初吻夺走,那不合适。她帮他走出了一段儿时阴影,他也让她有了愉快的体验,暂且互不相欠。 下雨了。 夹着细雨的微风落在华听风的脸上,像一个雾蒙蒙的吻。 他仰起头,望着夜空漫天的星,一颗都不觉好看。 最美的那一颗,他早已心里有数,只是还没得到。 早晚要将她摘下来,藏好。 ……… … 回到房中的夕欢,喝了一口茶润润喉咙,补充泡热水澡流失的水分,只抿一口,免得第二天水肿。 她用三分钟来鞭尸写这大纲的自己,看来这本书的设定还是放得太久,作者太博爱,还能认错男主角。十分钟捋理剧情,十分钟制定接下来的行动,思路清晰,就差点契机…… 她根本见不到杜浩歌啊!! 阿杜,你在车底里吗?? 夕欢扼腕。 不等她想出个解决办法来,她摆乌龙埋下的伏笔,却在华听风和陈贞儿决裂的翌日,蝴蝶扇起最后一下,刮起一场龙卷风—— 和二师兄吵完后,陈贞儿哭也哭过,觉得不是办法。 哭有什么用? 哭完,二师兄还不是跟人跑了,血亏! 这道理,她也明白,她想不出什么深刻的心机,华丽转身一波洗白有难度,但她也有她的路子。 将眼睛哭肿了的陈贞儿,转脸去陈征面前哭求做主,要把自己的婚事定下来。 面对泪水涟涟的闺女,陈征被吵得头疼,呵斥:“婚姻大事岂可儿戏,你以往不是说喜欢大师兄?一时一个心意,别的事就算了,这事一旦定下,不可反悔。两位师兄你意属谁,可想明白了。” “贞儿想明白了,”陈贞儿吸了吸鼻子:“我就要二师兄,除了他谁都不要。” 要是能够都要,该多好啊! 但女人的第六感告诉她,如果她不快点做决定,二师兄就要被那女人勾走了。 陈征一直知道自己收的两个亲传弟子,整日与贞儿同行,觉得俩孩子都是好的,只是觉得杜浩歌更合适。不过最重要还是贞儿的心意:“你想明白了,我就跟听风谈谈。” “爹爹……” 陈贞儿一手轻轻揪住父亲的衣袖,一手用手背擦眼泪。 看女儿这副样子,陈征猜到多半是发生了什么事。 自觉受了天大委屈的陈贞儿,到爹爹那边哭完后,又跟大师兄哭,杜浩歌被哭了一下午,衣袖全湿了。立场不同,看事情的角度亦有变,在夕欢眼中,自己没招惹谁,就跟单身少年交流了一下感情,就要被当成狐狸精,华听风就更冤了。 但从哭哭啼啼的陈贞儿口中说出来——她对二师兄有情意,加上是她有错在先,任性娇纵如她,也没好意思往华听风身上泼脏水,于是夕欢便成了那个横刀夺爱,两面三刀,对着二师兄时撒娇卖乖,对着她时嘲讽奚落,离间她和二师兄感情的贱人。 她这一哭,倒是没指望大师兄帮她去找回场子,只是习惯性的哭个痛快,最好让全帮上下都讨厌那女人。 听完小师妹的一通编排,饶是好脾气如杜浩歌,也不由对夕欢有了意见。 夕欢刚把剧情拐回正轨,就变成了困难开局。 不过,危难伴随着机会而来。 就在陈氏父女将焦点转到华听风身上的时候,杜浩歌本着一腔正义感,前去找夕姑娘理论。 当夕欢听见杜浩歌想见她的时候,并不急着出去大厅见他,而是先问丫鬟:“淡玉,杜公子看上去心情如何?” 淡玉稍作回忆:“杜公子对待下人向来很温和,不过今儿没见着笑脸,大抵是不太痛快,”她一顿,给出了猜测:“杜公子和大小姐感情很好,许是大小姐找他告状去,对小姐你有了成见,不过他性子和善可亲,想来是不会欺侮小姐的。” 欺侮她! 那不大可能。 夕欢回忆了一下杜浩歌,他的五官要比华听风‘正’一点,风哥能品出一点男生女相的漂亮来,而他则是传统的,能当大侠的英俊,难以想象他顶着这么一张脸作出打女人的行为来。仔细想想,其实人家也很有男主相,当初是有点个人喜好作崇了。 唉,她对那种满脸‘不要你理’的野猫真是很没办法…… 一边想着,夕欢一边把桃粉色的衣服换成清绿的,挽了个淡雅的发式。 她刚走出大厅,看见杜浩歌——果然如淡玉所说,心情不佳。 他五官有着锋锐的棱角,眉眼端正英俊,皮肤晒成古铜色。 这肤色显老,就像浓妆于女人,不是人人驾驭得住,而他从气质到长相都镇住了这种色泽,刚而不糙,满脸逸于眉梢之间的少年英气。身有不平骨,往常对着同门和颜悦色的,整个人便有点浮,这时为正事而来,便显出一身毅骨来。 杜浩歌转头看向夕欢,眉头拧起,没了刚见面时的善意和怜惜。 “夕姑娘。” 他不喜欢她。 在两人视线对上的刹那,夕欢已得出结论。 即使他已有意收敛,依然难以掩饰沉于骨子里的侵略性,像一只更勇于表现自己的小狮子,控制不住对草原上其他动物的威压,强得有吸引力,又心生战栗。能被陈征一眼相中收为入室弟子之一,果然与众不同。 和华听风,就像一阴一阳。 夕欢扬眉,并不感到被冒犯。 有意思。 若是单纯的傻冒好人,她倒却得很没趣了,男人没层次,就像吃味道单一的菜式,色相再好,也容易腻。 好的男人是迷宫里的宝藏,需要冒着危险碰触,开启有难度,肯定里面有足够丰厚的宝物,同时又不知道宝物的详细资料。一眼被看到底的,是男孩,只适合跟小女孩玩懵懂初恋。 夕欢自觉已脱离女孩阶段多年,她喜欢接受挑战。 或者说得精准一点,她对不喜欢她的优质男人,更加情有独钟。 “杜公子,” 她唇畔牵起笑意:“你也是来骂我的么?” 15.魔教教主养成记 笑,有很多种类。 苦笑,娇笑,浅笑,冷笑…… 有时人想表达的,与旁人看见所感受到的,并不一样。 没练过表情管理,平常也不讲究的,容易微笑变冷笑,欢笑似傻笑,表达到位的同时保持美观,是一门学问。 夕欢的笑,挟带一丝倦意。 与她稚龄的外表颇为违和,却无法说她不美,笑意在唇畔晕染开,不至眼底,幽而不怨,美而不娇。 杜浩歌对人的情绪,有点野性嗅觉般的敏感,只是对有阅历的女性依然了解不够,只看穿了她强撑着坚强的微笑,没看出她底下多得让人犯悚的心眼——夕欢一直觉得,想笑就笑,随便笑,乱笑,会被人曲解意思,精心经营过的笑,倒能真表达出自己想传达的意思,有心机真不是件坏事。 她单刀直入的开场白,是他没想到的。 “我只是想来问明白,夕姑娘为何要欺侮小师妹?”杜浩歌沉声质问:“若是你意属二师弟,你情我愿的事情,我也不好掺合,而且祝福你们……但,师妹真的很喜欢师弟,就算师弟喜欢你,你也不应该离间他们的感情。” 夕欢并不立刻回答他,动作慢条斯理的坐到他对面,一手支起下巴,懒抬眼皮,似笑非笑瞥他一眼。 “你喜欢小师妹?”她反问,而且问非所答。 然而正戳死穴,杜浩歌年轻英俊的脸刷地红了——只是这肤色不太显红。 “是我在问你。” “你先告诉我嘛。” 夕欢弯眸,笑得让人很没脾气。 她在短短的眼神交锋,肢体语言,以及杜浩歌的问句中,已经基础掌握到这人的性格,以及如何对付他。 一言蔽之,他很有良心。 夕欢知道他很不高兴,一路都是压抑着怒意来的,他认为自己有理,但眉梢眼角都没露出哪怕一丁点对她的恶意和不屑。在听完最亲近的小师妹一顿哭诉后,他当然不喜欢她,但却保持了尊重。她也完全能猜到陈贞儿是怎么诋毁她的——多半离不开装可怜,装无辜,两面人之类的陈词滥调,既然她在杜浩歌面前立了一个既定形象,她就用另一种风格来打破它。 像华听风这类警戒心重的半猫半蛇系男子,先示弱让他放下警惕心,太强硬或是见面就糊一脸风情,他是完全不吃的,能从开头保持处男之身直至完结。 单靠一张脸,一种风格就想迷倒全人类,是低估了人心审美多样性。 对心理健康的杜浩歌,她可以先把姿态摆得强硬些许。 杜浩歌被她笑得没脾气,虽然在他的认知里,他是占理而且是来说理的一方,但面对姑娘的要求,他还是服软了:“是。” “那我要是离间他俩的感情,你不该支持我吗?” “不,”杜浩歌眉头拧眼,却字字坚决:“我希望师弟师妹幸福。” “那如果听风哥哥不喜欢师妹,你会勉强他,成全陈姑娘的幸福吗?” “不会,这样等于误了他俩,也误了你。” 唔,说话还像个人。 夕欢笑睨他一眼,调侃:“你不是视陈姑娘如亲妹?你对亲妹有绮念?” 她说得太直白,根本不像姑娘家会说的,杜浩歌被调戏了个十足:“师妹还小,我怎能……你偷听过我说话?” “你嗓门大。” “……” 杜浩歌被噎住了。 夕欢也不着急乘胜吐槽,一手支着下巴,给他一个漂亮的侧脸。 须臾,他反应过来——被她带胡同里去了!只是她一通连消带打,让气氛缓和了许多:“你……我已经回答了你很多问题,你也该回答我的了。” “要是我不答,你拿我有办法吗?” “拿你没办法,”杜浩歌实话实说,然而随即抬眸看牢她,眸光雪亮如刀锋,又明澄若清得见底的湖泊:“我希望夕姑娘能回答我。” “我若是你师妹口中的坏女人,这时就不会对你说实话,我若不是,当然会为自己的清白辩解,” 夕欢低眸倒茶,沏茶动作不算专业,也没特意学过,只是由纤长细白的指尖慢悠悠做来的任何动作,总是赏心悦目的。她将其中一杯放到他面前:“你来我这儿得到的,只会是否认的答案。” 杜浩歌追问,语气却缓了下来:“你的意思是,你离间他俩的事,只是无中生有?”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不是真想撕逼的,将气氛缓和下来后,给点平常的好处,帮些顺手的忙,礼待对方,会让对方十分的气焰降至三分。 “我的回答不重要。” “夕姑娘何出此言?” 夕欢浅尝一口清茶,茶香四溢,她坦荡回望杜浩歌:“答案不在于有或是无,而是你信不信我,我没有凭据可以给你——听风哥哥已经被我‘离间成功’了,肯定事事依着我,所以你没去找他,而是来找我。你想亲眼看看,我到底是个怎样的人,而我相信,你现在心里已经有底了。” “……” 这回,杜浩歌是真的说不出话。 两人只见过数面,初次见面,是在扬起大片火光的夕宅,少女冷冽易碎的楚楚之姿。第二次,便是在师父面前,听见师妹发脾气时落泪的模样,哭得像个小姑娘,他并不熟悉她,而日日伴着夕姑娘的二师弟,也不是爱碎嘴多话的人。 此时,夕姑娘眉目从容冷静,眸光透彻,也将他的心思看得明明白白的。 良久,他低声认错:“是我看轻了你。” “彼此彼此。” 杜浩歌这回立刻反应过来了,她用话刺他。 然而她笑着说的,似乎心情变得很好,稳稳游离于他起反感的边缘,他确实没脾气,只是无奈又好气的看她。 夕欢长相漂亮,笑起来更好看,也像是真心实意的开心——她笑骂人,是真的很开心啊! 他决定认了这个亏,主动将话题拐回正轨:“你说得对,我是抱着这样的念头来试探你的。” “嗯。” “依我亲眼所见……我认为,夕姑娘不是两面三刀,欺侮弱小的人。” “你师妹一拳过来我可能会死,她弱小?” 杜浩歌抿唇,再次认错:“是我偏坦了。今日欠你一个人情,无论何时,用得着我,又不违反侠义道德的,我都会尽全力帮你办妥。” 未来武林盟主的人情? 听上去不错…… 夕欢笑到一半,忽尔在脑海中打住了这个念头,靠,不要再想什么‘未来武林盟主’了,意会就好。 “如无他事,我就此告辞,也不扰了夕姑娘的清静了。” “很可惜,你已经扰到了。” 杜浩歌站起来,双手抱拳一拱,正要礼貌退场。 与此同时,夕欢也站起来,捉住了他的手腕。 他眼睛微微睁大,不明她意,但也不敢甩开她的手。 虽然她能说会道,把他噎得无以还嘴,但仍然那么娇小纤弱,他习得一身武学,对待弱小却尤其小心谨慎。她将他往前拉,他也只能顺着她的意,往前倾身—— 夕姑娘竟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踮脚以额头相抵! 刹那间,夕欢只感清风拂面,一点也没有上次开天眼后,满脑子被冻住的痛感。 就决定是你了—— 武林盟主! 16.魔教教主养成记 “夕、夕姑娘?” 这一下,把杜浩歌吓得不轻。 额头轻轻一触,比蜻蜓点水还浅,他下意识的往后退,手腕却仍被夕欢扼着,他始料不及,进退两难,原可在往后踩的瞬间翻身手撑地,然而多了个握着他手腕的夕姑娘,他要是翻身,摔惨了的就是她了。 刹那太快,根本来不及考虑更多。 于是杜浩歌只顾虑到了她,不闪不避,直挺挺当她的人肉垫子,结结实实地摔在地上,一手护着她,一手护着自己后脑勺,发出砰一声的巨响。 “小姐!” 淡玉着急地走过来,要扶主子站起来。 “我没事,” 夕欢将散落下来的发丝挽至耳后,挥手让丫鬟退至一边。 她当然没事了,底下压了个人肉垫子,又用手将她护得严严实实的。 怪不得陈贞儿更喜欢他,他对别人的善意如细雨微风,做得很自然,有些人对女士的绅士风度做作油腻,帮人开个车门都恨不得妹子用崇拜的目光看他,做事求回报求得太着迹,气质就落了下乘。同时,夕欢也完全能理解陈贞儿为何在最关键时刻选择了华听风——因为,人总是对垂手可得的东西比较不经心,而想留住即将离她而去的物事。 夕欢低眸,眼中含着两汪意味深长的笑意,把莫名被碰一下额头的杜浩歌笑得更迷惑了:“夕姑娘,你……此举何意?” 如果她是用力撞过来,还能理解成孩子气的报复。 但这轻轻的碰一下,倒是……有、有点……调情意味。 杜浩歌被自己的想法惹得一阵脸热。 更让他心乱的是,夕姑娘像完全猜到他在想什么,这回不止眼带笑意了,樱唇微翘,抬手捂唇笑得别过脸去笑了一声,回眸看他,满眼逗你玩的调侃:“第一句是问我什么意思,而不是叫我从你身上下来吗?” 不说则已,一说,杜浩歌小朋友后知后觉的炸毛,可是又不能把她推下去,只能为难地看住她:“夕姑娘,你先下来……” “那我要是不呢?” “为什么不?” “我坐在你身上,你好像很不舒服,”夕欢将手从唇边放下去,指尖轻点他的左边脸颊,杜浩歌只觉左边耳嗡的一声,然后半张脸酥且麻:“你得罪了我,那我看你不舒服,正高兴着呢,让我再乐一会。” 得罪了方丈还想跑!? “……” 原来这是报复吗?杜浩歌全无来时的冷静理智,被忽悠得思路都走偏了。 “难道说,” 夕欢犹觉不够,指尖往下划,明明已经发着麻的脸却清晰地感受到指甲划过皮肤的触感,激起一阵小小的战栗,就在杜浩歌发懵的时候,她改划为拧,像教训小屁孩一般拧起他的脸:“我在你身上,你觉得很舒服?” 本来想拧着晃一晃的,可是这家伙连脸颊也没多少赘肉,她只能放弃,光拧。 旁边的淡玉被主子的流│氓行径惊在原地。 杜浩歌张嘴想分辩,与她目光相触之时,像是明白了什么,摆了个乖乖的表情,低软下嗓子:“我错了,夕姑娘放过我吧。” 夕欢扬眉,他也太懂了点,知道顺着她的逻辑来,只会被她拐进去。 既然不能用硬的,那就软到底,跟她认错。对着这么个老实人,她的良心隐隐作痛……那是不可能的,不仅不会痛,而且还有点想笑。不过夕欢还是下来了,始终一直压着不是个事,只是站起来之前,她又在他脸上摸了一把,表扬他的识时务:“乖。” 他手撑着地板,腰一发力就起来了,哭笑不得的看过去,却看见夕姑娘的视线落到自己腰上。 ……天地良心,他头一回感觉到自己被觊觎着。 “夕姑娘,下次无论是什么原因也好,不要做这种事了,”杜浩歌认真地看牢她,声音诚恳,像在跟同门师弟说话:“你长得漂亮,靠得近了,别的男子要是把持不住,恐怕就要对你见色起意了。” “那你呢?” “我……” “你把持住了,没见色起意?” 对付老实人,夕欢有最没良心的那一套,就吃定他老实又善良,可劲儿的调戏——当然了,这种调戏也是建立在对方感到愉快的前提上,若是对方反感,她察觉得到,肯定打住,适可而止。不然就不是调戏,而且恶心人。 杜浩歌被问得为难,她的眸光洞若观火,他抿了下唇,乖乖承认的同时,把话题带回正经的方向:“正是我起意了,何况旁人。夕姑娘应小心。” 他觑向她。 听到肯定的回答,夕姑娘像是心情不错,没再用一个个连环问题掀得他下不来台,弯唇放人:“行了,今儿就放你走吧,下次再找你玩。” 还有下次? 杜浩歌听得有点悚,以后都想绕着她走了。 不过争这嘴上高下没意义,‘下次’是个很暧昧的字眼,讲缘份,他要是不来,她也逮不着他,于是他又很乖的笑了一下,转身要走。可惜急促步伐里落荒而逃的味道太重,后边立刻响起一阵轻快悦耳的笑声,听得他脸上一阵臊热。 她笑着扬声:“放心吧,我对别人可不会这么做!” ——纯忽悠,最好不要信。 可惜,杜浩歌被骗得少,套路也见得不够多。 这一句话,足够在他心底埋下种子,回去烦恼了。 想象力,在一段恋爱关系之中非常重要,尤其是初期,有句歌词,‘因为陌生而相爱,因为了解而分开’,其实就是发现枕边人没啥想象空间了。要是到了适婚年龄,还可以因为一句知根知底,有安全感而踏进婚姻。太年轻的,多半要分手了。 不把话点明,让他慢慢想去吧。 打发了杜浩歌,夕欢一点没为这事烦恼,兀自兴致勃勃的安抚淡玉去,省得她被主子的孟浪言行吓破胆。 淡玉定定神:“今日没见华公子来……” “多半是有事担搁了吧。” 夕欢不以为意,她从来不做等老公的怨妇。 男人不在,那就干自己的事去,心情来了,便主动出击。 “我还以为小姐喜欢华公子呢!” “喜欢?” 夕欢拈起一件枣糕,唔一声的放进嘴里,甜味漾开,开心。 她当然是喜欢华听风的,也想过换男主。 只是万一华听风日后不仅不是男主,是个会被炮灰掉的小人物,或是什么大反派,那处理剧情起来就很麻烦了。而且第一次穿进书里,一切都真实得不可思议,夕欢一边调整心态一边硬来,不想冒过多的风险。等从书中回到现实,她有大把问题想跟光脑和白宝确认。 以前觉得系统文里喋喋不休的系统很烦人,现在却想随时有个来做官方解释的。 吐槽得太多,遭报应啊! “怎么会呢?大家都是好朋友。” 夕欢微微一笑,感觉自己很有女明星回答绯闻传言的风范。 …… … 观海厅。 陈征细细端详立于下首的华听风。 这徒弟性子闷,说是养不熟吧,但又非常听话。 闺女特别能闹这一点,他是知道的,平常师兄妹相处里,听风多半是受了委屈的,但从不来跟他告状,默默忍了去:“贞儿毛躁任性的毛病,多半是被你们俩惯出来的。” 华听风沉默不语,心里腾地升起不祥预感。 果然,陈征慢腾腾地挪出了下一句:“不过,女人要是能被惯一辈子,也未免是一种福气。” “师父言下所指?” “惯她一辈子的人选,为师觉得你很合适,”陈征既觉得是甩掉了一个大麻烦,又为嫁女感到忧郁,心中矛盾,看向徒弟的目光也复杂起来:“我以前总觉得你这孩子跟我不亲近,不过以后就是一家人了,也别觉得寄人篱下,没这道理。你爹娘早逝,我是你师父,替你俩做这个主,也算是省却许多麻烦。” 闻言,华听风如坠冰窖。 他视师如父,一声师父从小叫到现在,叫得心甘情愿,是师父对他恩重如山。 陈征叹气:“你看贞儿这性子,若是外嫁出去,我是真的不放心!” 一边是养育之恩,一边是儿女情长。 华听风的声音苍白起来:“师父,师妹钟情大师兄……” “你别误会了,”陈征挥挥手:“我之前也以为他俩成了呢!没想到,贞儿就说只视浩歌如兄长,唉,都把我弄糊涂了。对了,以后你跟夕家姑娘就不要来往了,贞儿看见难受,她已经在天海帮安顿下来,也不要你整日陪着了。” 华听风垂首而立,没察觉师父后方的转角处,扒着个听壁角的小师妹。 陈贞儿扬唇偷偷得意的笑,她还有爹爹这张底牌,在天海帮里,只要是她想要的,就没有得不到的! 华听风的眉尖轻轻一动,双眼蓄满说不明道不清的晦涩。 终于,不是无处可去。 但天海帮,居然已经不是他想要的归宿。 他第一次,开口反抗—— “师父,我不想娶师妹,”华听风声音决绝:“我从来没有喜欢过她,以后也不会喜欢她。” 得意的笑在陈贞儿的唇角,凝固定格。 17.魔教教主养成记 我不喜欢她。 一辈子都不可能喜欢。 陈贞儿很少听到二师兄说得这么肯定,以往,他虽然长了张生人勿近的冷脸,但其实很好说话,也不会把话说死,有回旋的余地,缠得紧了,多半扔下一句随便你,就真的随她胡来了。习惯了这种无限度的容忍,此刻决绝的他,如此陌生,连眉目都染上陌生的孤傲。 什么时候开始变成这样的? 是了,自从那个女人来到天海帮,二师兄就变了。 她恨恨咬牙。 知道女儿在后面听着,听见心上人说出这种伤人的话,肯定难过极了,陈征一阵心疼,喝斥:“她是你的师妹,就是不喜欢,也不该说得这么绝。你才多大,就将一辈子的事说死了?天下子女的婚姻大事,皆听父母之命,细水长流的日子过下去,就有感情了。” 华听风抿着唇,整张脸都失去了血色一般,淡色的薄唇也被他抿得发白。 他皮肤本来就白,这时更是整个人没了活气似的。 陈征气不打从一处来,奇怪了:“让你娶贞儿,还委屈你了?你们俩明明以前感情很好的,整日见你们仨在一起,怎么说变就变?” 委屈。 这个词猛地点醒了华听风,胸腔内有万般涌动的情绪,说不清道不明,他使劲憋着自己,它便挤压着他的心肺,使他呼吸困难……原来,这就是委屈,他感到委屈了。只是知道了也不管用,他不知委屈了该如何反应,要像师妹那样哭吗?他哭不出来。笑,也是不可能的,只能一如既往的板着脸,不做表情,他抬眼对上师父责难的目光,胸腔像被压塌了,用力吸气也不管用。 “我问你话呢!” 见他不语,陈征一拍椅子扶手,发出巨响。 “没有变,”华听风自顾不暇,每一下呼吸都费尽了他的力气,已无暇将话修饰得更动听:“一直都不喜欢,只是师妹缠着我。” 他的实诚,听在两人耳里,却像一种嘲讽。 其实有很多种方法能把意思表达得更婉转,更好,他也想,但做不到。 在师妹将他推开,以‘怪病’和‘怪物’之名将他从师门人群中隔绝开来的时候,他的精神独处太久,已经忘却如何主动讨人喜欢。她给他的定义,是无形的枷锁,至今仍将他锁死在原地。 夕姑娘进入他的笼牢范围,拉拉他的手。 而陈贞儿想将他从中拉出来——目的是一致的,方法不一样,就导致了截然不同的结果。 华听风只觉自己被撕裂开两半,面上冰冷如霜,心里不知所措。 他该做什么反应才好? 背后传来陈贞儿压抑不住的小声抽泣,陈征怒极反笑:“现在倒成了贞儿缠着你!好,你滚出去!” 华听风低下头:“徒儿告退。” “滚!” 他前脚刚走,陈贞儿便扑了出来,伏在陈征膝上哭泣。 陈征轻抚女儿发顶,安慰:“贞儿,感情的事不能勉强,我说也说了,这小子不识抬举,等爹给你找个更好的,放眼整个武林,比他好的多了去了。” “我不要别人,别人再好都不是二师兄……” 陈贞儿吸吸鼻子,气得小脸发红:“我偏要勉强,爹,我不管,我就要他了,他不娶我,我就自己出去闯荡江湖!” 听得他连连叹气,劝了好久,都是徒劳。 正在气头上的陈贞儿,根本听不进父亲的话,她觉得一切都是可以解决的,明明她跟二师兄相处得更久,她是他的小师妹,怎么会因为一个外来者,一夕之间,全变了呢?只要等他们成亲,日子久了,二师兄肯定不会这么冷漠…… 她发誓,以后再也不会打骂他了。 陈征劝不动女儿,怕她真的一个冲动离家出走,又断不可能关住她,她脾气一半随他,烈起来十头牛都拉不住。舍不得让女儿吃苦,只能让滚出去的二徒弟滚回来了。 这一次,他废话不多办,直接将话说死了。 愿意娶是最好,不愿意,也得忍着。 师恩如山,师父对他更有如父之恩,安排他的婚事,于情于理都说得如去。 而且嫁的是自己的掌上明珠,他就只有这么个独女,以后再大的家业都会随她出嫁而承传下去,陈征觉得自己一点都没亏待这个不爱说话的徒弟,只是他一时想不开罢,等想通了,自会感激他的抬举。何况贞儿除了性子刁蛮一点,相貌清秀,也是个如花似玉的小姑娘,配他绰绰有余。 “……这是,师父之命吗?” 华听风问,声音几不可闻。 他身材颀长,肩宽腰细,乍看上去,也能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儿。 情绪不外露的人,大多于人可靠感觉,彷佛他们不会感到难过,不会委屈,永不失措,永远从容。 但他现在,却忽然很羡慕师妹可以一不顺心就对着师父哭闹到满意为止。 因为师父是她的生父,他待她好,满足她,是没有条件的纵容。 “嗯,” 陈征不想再就着这个话题扯皮下去,越说越像他逼着他要贞儿似的,闹心:“你要是眼里还有我这个师父,就别再跟我纠缠这事了!” “徒儿明白了。” 华听风平静颔首,陈征看他想明白了,便挥手让他下去。 唉,儿女都是债,操心啊! ………… … 是夜,乌云蔽月。 知道二师兄答应了婚事,陈贞儿高兴得想去跟夕欢炫耀,然而这回学聪明了,寻思那女人手段惊人,还是不要打草惊蛇,万一她在二师兄面前哭上两句,被她撺掇着私奔去了怎么办?她决定等到一切都定下来再说,想来她也做不出夺人夫君的事吧! 连看不见月亮的夜色,都影响不了她的好心情。 正当夕欢预备歇下的时候,远处忽然惊起一声带着内力的‘千里传音’——这名字也是起得夸张了,只不过是有内力加持,要比常人响亮数倍,能响彻山谷罢了。 “弟子华听风,求师父将徒儿一身武功废去,逐出师门!” 18.魔教教主养成记 这一声, 说是响彻整个天海帮也不为过。 夕欢霍地站起来, 来不及梳洗,披上裘皮服就往外走,淡玉拉都拉不住。 即将歇下的同门师弟, 师父,大师兄,还有小师妹,都闻声赶出。 华听风伫立在天海帮三字的牌匾下。 天海帮的一草一木,他都太过熟悉了。 他刚来的时候,天海帮规模还没现在这么大, 师父随性, 连牌匾也不想写,只是后来想广收弟子,才勉为其难亲自用剑法在上面刻下这三个字——‘天海帮’,也是师父会写的, 为数不多的字之一。他和大师兄在底下仰着头看师父足尖一点,轻功就飞上去了,羡慕得不行。 在他俩还在琢磨着什么时候能开始练轻功功底的时候, 小师妹已身体力行,爬上围墙之上,学师父那样跳起来, 还振臂给自己加油鼓劲, 结局当然是回头的师父被吓个半死, 堪堪接住掉下来的师妹, 只是那一仓促转身,让牌匾上的【天海帮】的‘帮’字,最尾一笔是歪了的,苍劲有力地歪着。 师父为了让她记住以后不能乱来,习武不可一蹴而就,便将这块不完美的牌匾挂起来。 稍稍长大懂事,陈贞儿就不让师父再提这事情了。 于是这个奇怪的帮字,也成了他们仨小只秘密。 回想起来,也不是不愉快的。 如果他能再主动一点。 如果那天去采眠蓝花,他没有起花癣就好了。 如果他鼓起勇气,像个普通小孩一样,哭着去找大夫…… 可惜,没有如果。 千百种如果,既痛且悔。 华听风不爱怪罪他人,今时今日,他走到这一步,都是源自他越走越独的性格。他至今回想,想到的,也全是他一人的错误,他决定一力承担。 师父对他有恩,恩重如山。 他对夕姑娘的情…… 望向面沉如水而至的陈征,华听风不闪也不躲,迎着他的视线。 都要走了,最好走得隐秘一点,只是他想,这一别就是永别,一个没有武功的废人,如何配得上夕姑娘?他纠结大半天,就纠结出一个别扭至极的结果。师父说他偏执,不是没有道理的。 “为着不娶贞儿,你连一身武功都可以舍弃?” “徒儿不孝。” 陈征瞪着他。 少年五官深邃英俊,只是气质几乎是嶙峋而锋锐的,即使想要拥抱他,也会被刺出血窟窿。他仔细端详他,蓦地发现,以前那个小孩是真的长大了,长出一身风骨,有所想要坚持的事情了。虽然,这事情居然是要拒绝贞儿,让他颇感不快,但是…… 他的语气缓下来:“这事容后再议,现在滚回去睡觉,逐出师门的事,莫要再提!” 师父。 华听风在心里无声的笑了一下。 他走的是一条单行道,没有回头的说法。 一如既往,做下的决定,便要走到黑。 “师父,我想明白了,”华听风的声音赫然掺进一丝罕见的快活:“感谢你的教诲与养育之恩,徒儿无以为报,今日无论是叛出师门还是被你逐出去,都是一样的,我只想将能还给师父的都还了,求师父成全。” 陈征气结,加上闻声赶到的弟子太多,倒是陈贞儿一听逐出师门,心便凉了半截,以为二师兄要在大庭广众之下拒绝她的婚约,丢人得躲在被窝里不出来了。杜浩歌轻功最好,继师父后赶至,听到这句话,急了:“师弟有话好好说,有什么都能从长计议,”他沉吟:“无论是叛出师门,还是师父逐你出去也罢,武功何必废掉?废了武功你怎么在外面活下去?” “师兄,” 华听风转头向他:“以后……在天海帮,麻烦帮我照顾一下夕姑娘。” 他怕师妹欺负她。 当两个女人在男人心中,其中一方经常要被欺负的,那孰高孰低,不言而喻。杜浩歌明白他的意思,更从他眼里读懂了决绝。他为难极了,才刚下决心不要去见那个捉摸不透的女人,就被托付了责任,可他断不可能在这时拒绝师弟,含混道:“你自己留下来照顾,我对……姑娘,没办法!” 一旁的陈征听在耳里,立马明白——原来这对陪出感情来了! 怪不得不愿意娶贞儿。 他思索的空档,华听风又道:“我猜师父不忍心废我武功,师兄也不会愿意助我一力,我无法自行废掉,所以另有一策。” 在场众人,腾地升起一阵不祥预感。 如果说小师妹是最能闹的,那二师兄就是最能憋的,练功受伤吃苦的时候多了去了,他从来不吭一声,有时闷过头,练错了方向,还是大师兄发现的。无法与他人主动沟通,是他严重的缺点,而他又特别能忍。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在沉默中,华听风自爆过几次轮回,粉碎数次,重组起来,也依然的一身刺骨。 天性难移,大抵如此。 华听风的动作快而果断,离最近的师父又有一段距离,以致他接下来的举动,无人来得及阻止。 抬手,成勾。 “师弟!” “听风!” “二师兄!” 陈征大惊,踏前两步,却被少年脸上泊泊流出的鲜血镇在原地。 这是何等的疯狂?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他捂着半张脸,冲夜色而笑。 从来没笑得如此痛快。 了断前缘。 不是天海帮的错,不是师父的错,师妹也不过任性些许罢了。 他不止对眠蓝花起反应,他更不容于人群。 是他的错。 夕欢住的位置深入,脚程不快,比这群用轻功赶路的练家子要慢上许多,刚到现场的,就只看见黑衣少年捂住半张脸大笑,白皙指缝间流出来的不是眼泪,而是鲜红的血液。华听风用内力勉强止住了外流的血,放下手,往地上掷下一件物事,鞋底碾碎。 他的左半张脸隐没在血色之中,更显出右边脸的俊秀漂亮。 “师父,我眼里当然有你这个师父了!” “我自七岁拜入天海帮,半载人生受你照顾,如今还你一半。” “立誓不用师父所教的任何独门功法。” “从此海阔天空任我行。” “各位,珍重!” 华听风向师门一拱手,转身要走。 半张脸的血使他如玉面修罗,又像是从地狱里走出来的恶鬼,众人惊讶于他的决断,一时无人让其留步。 夕欢一咬牙,才缓过气来没多久,就加紧脚步的追上去,追了一路,两人将整个师门抛离在背。 “听风哥哥!” 要她老命了:“你、你等一下……” 前方的独行客终于停下。 华听风回头。 这个距离下,夕欢才看清了他半张脸的血污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有玉般美好的面孔,却没有玉的温润,两眼如刀子剜出来似的,笔挺鼻梁与深眼窝搭配成好看而不好亲近的组合,拿右眼看向她,也不比以往清明,染上血丝,可见光笑不喊痛,也不代表不痛。 太疼了。 夕欢扑进他怀里,又气又急——人非草木,即使没到爱的地步,对他也是喜欢的,笑归笑,看漂亮少年将自己整得这么惨,她心疼坏了,抬手摸向他的脸,被他扼住手腕。他声音低哑的解释:“脸上脏……” “不脏!” “不想让你碰到血……” 华听风抿了抿唇,心里矛盾。 在师父师兄面前,他说得好像真的天高海阔任他行,其实他也知道,外边的世界哪有这么好混呢?不过是前路茫茫,图个自由清静,也全了他的尊严,不想亏欠恩人。 他低头,只有一只眼睛能看见她了。 这应该是惟一可惜的事吧。 他扼得太紧,她挣不开,急得掉眼泪,流了这么多血,看着都疼:“你傻啊,有什么不能好好说,我……”她还没来得及负心,他就先崩了个措手不及:“你……” 龙套无所谓了,虽然这家伙一副下山就要死的样子,但…… “带我走吧,我们一起走。” 夕欢毅然道。 老子转CP,改男主! 起码在离开这本书之后,把‘夕姑娘’留给他。 华听风眼睛一亮,随即又黯淡下来,嘴角微沉:“不能够,我此行一去,自己都不知道该去哪,该做什么,怎么能带上你?你爹对帮主有恩,帮主不会亏待你,师兄仁义,有他照看你,我很放心。你在天海帮好好住着,以后一定会遇上更好的人……” 他闭了闭眼,凝目看住她的脸。 那么可爱,瓷一样的小姑娘,怎么能跟着他受苦。 他不配。 “不过,就让我做一回辜负你的恶人吧。” 说完,华听风捏住她下颌,低头吻了上去。 这一吻,深而长,他遵循本能,舌尖挑开她的齿关,无须任何技巧经验,本能地汲取她的清冽甜蜜。初吻何其美好?然而他流了太多的血,混合其中,更多是铁锈般腥甜的血气,混合其中,他固定住她的下巴,似乎要吻到就此死去也在所不惜。 也不必天长地久,海枯石烂了! 横竖,他俩也等不到。 吻了良久,华听风松开她,满脸惶然。 他替她细细擦干相吻时蹭到的血,只是很难擦得彻底,幸好脸上没沾上,只有唇角蹭到一点,已经干掉了,像劣质胭脂留下的痕迹。他叹了叹气,舌尖轻舐过夕欢唇畔,将其舔干净。 像被大猫吸溜了一下。 这次,华听风要走的决心下得很狠。 当夕欢从这带血腥气的吻中反应过来的时候,轻功一踩的他已经消失在山林之中,再也不见人影。 19.魔教教主养成记 夕欢没走太远。 在她往来时路回去的时候, 杜浩歌便落在她身旁:“师弟走了?” “嗯。” 她心不在焉的抬手, 抹了下唇角。 就那么一舔,血的味道仍残存着,彷佛是华听风的气息氤氲不散。 在现实中接过的吻, 似乎都比不上这次震憾。她活得谨慎,学生时期也没跟动真格的混混谈过对象,也不会对性格偏执的男性有高于路人的关系——艺术作品里的病娇疯子又萌又带感,现实里则不好惹,且长得帅还缺爱的,当中必然大有问题。 如此鲜血淋漓, 热情难舍的一个吻, 还是头一回。 夕欢回头,对上杜浩歌的视线,抬眉:“你不去追他?” “师弟……听风心意已决,自然有他非走不可的理由, 我当他是朋友,尊重他的决定,不会再多过问, ” 杜浩歌望向漆黑一片的树林,这乌云蔽月的一夜,也愣是被他的气质衬出朗润明月的氛围:“不过, 如果刚才来得及, 自舍一目的事, 无论如何我也要拦下来。” 连称呼都改了, 看来是她小看了他。 但是,以她的喜好,大抵在定人设的时候,也不会定个迂腐的善人出来:“你有何看法?” “人已经走了,在背后议论他不好,我只代表我自己,有我在的地方,只要听风愿意回来,随时有他的位置。” …… 这话她听在耳里,怎么一股哲学气息? 嗯,一定是她多心了。 不过,尊重师弟的决定,不过问,不议论,不批评,但情谊尚在,随时等他回来,倒是把他当真兄弟。 这俩都是好少年,夕欢寻思片刻,始终认为帮主武功高强,情商欠奉,杜浩歌和华听风性格里温柔明亮的部份,还有超于常人好修养,不是从娘胎里带来,多半就是被任性的陈贞儿日积月累锻炼出来的。 见她沉默,杜浩歌猜到两人的关系,体贴地不打断她的忧思。 良久,夕欢唇角微微一翘。 “走吧,你是来接我回去的吧。” “……啊?嗯。” 夕欢问:“帮主叫你来的?” “是的。” “他不叫,你就不来了么?” 夕欢再一问,语气稀松平常,跟问一句‘吃了没’无甚分别,然而吃过她牙尖嘴利苦头的杜浩歌很警觉,偷偷观察她侧脸的神色。只不过,除了漂亮,也看不出什么有用的线索来,倒让她逮住了只暗中观察的小狗,夷然一笑:“看我作甚?我脸上写着你的心思吗?” 不答话也碰钉子,杜浩歌摸摸鼻子,英俊的少年吃起瘪来,模样也是可爱的。 他立刻老实了:“师父就是不叫,我也不可能任你走这荒山野岭啊!这儿白日还好,晚上飞禽走兽,别说地上爬的了,天上飞的啄你一下,都受不了。” “你就肯定能找到我?” “以你的脚程,走不了多远,如果我找不到,那肯定是听风带你走了。有他看着你,我放心,”说到师弟,杜浩歌不由感慨:“不过,他走前拜托我照看夕姑娘,我猜他是多半不会带你走的。” 这段拜托,夕欢来得晚,没听见。 她心中失笑,这俩师兄弟倒是互相信任。 夕欢故意放慢了脚步,比平常要慢上许多,杜浩歌不以为意,就跟着她的步调来,慢慢走。她是想多跟他说几句话——华听风一走,没开上帝视角的她真不知小说剧情该如何继续下去了,等他?等到猴年马月去! 以她对自己的了解,她在预备长篇小说的时候,大纲人设经常想一出是一出,有时写到二十万字,能把前头一个伏笔人物忘得干干净净,读者不提,就能当无事发生过一样完结,十分缺德。要是华听风这一走,她做设定的时候根本没把这人当成重要角色,那就凉透了。 加上,她委实不想等任何人。 等待比期待更惨,拿着爱的号码牌等待就更加可怜了。 无论男女,最好最有活力的时间段只占了一生人中很短的部份,一等,没完没了,容易心生怨怼,不如不等。正常恋爱的时候,夕欢约会从不迟到,也不能接受爱迟到的男人,更不要说出国读书异地恋让她等了——不可能,异地就分手,一别两宽,各自欢喜。 别人怎么样她不晓得也不会管,异地当然有真爱,但不会是她的真爱。 华听风出走,何时归不得而知,起码不会下周就回来。 要是连载文,她要怎么水掉这段空档期? 在天海帮种田吗? 《老公离家出走后的种田日子》,听上去就是糊进地心,只能靠全勤混口饭吃的书名。 夕欢问他,华听风为何突然发难要走,杜浩歌为难:“我也知得不全,不过师妹后来跟我炫耀,我本来想明日去劝师父莫要勉强,没想到今夜就出了这种事。”他把前情告诉她——居然还有挟师父以令徒弟,逼婚这一出,陈贞儿也算是厉害了! 不过想来也是,始终是古代文背景,规矩再随意,都不是现代的自由恋爱。 她闲闲问起:“师妹心仪的二师兄走了,你可松了口气。” 这是陈述句,她在拿他逗闷子。 杜浩歌却理解成了问句:“松口气?那没有,如果二师兄喜欢师妹,他俩在一起,我再高兴不过了。” 别人说这种话,她是要笑的,但他说,她倒是信了:“你真大方。” “这与我大方何干?无论师妹还是听风,都不从属于我,更不是可以让来让去的物件。我若是心仪师妹……终归也得看她选谁,我要是认下夕姑娘的夸赞,那就太厚脸皮了。” 这回论到夕欢觑向他的脸了。 两人道行有差距,她只消看一眼,他如朗朗明月的笑映进她眼里,她便知道是真心话。 夕欢心中,腾地升起一阵不爽—— 陈贞儿联合帮主这样搞听风,虽然小姑娘大抵是没想到二师兄的性格偏激至此,但这锅,现在的陈贞儿背一半,剩下那一半,归儿时拿眠蓝花来折腾他的小师妹背。 不行,不能让她太得意。 一路上,夕欢安静下来,杜浩歌以为她终于调侃腻了。 而她满肚子的坏水,噗通噗通的冒出一个个坏主意气泡。 自那天起,华听风没回来过一次,江湖上也没有‘华少侠’的传闻,彷佛人间蒸发了一般,又或是在哪平凡普通的活着。虽然失了一只眼睛,但他武功不坏,只要不惹事生非,想自保过活,应当是没问题的。 杜浩歌像是误解了什么,隔段日子就让下人传消息给她,每次都语带歉意,实在没有关于听风的消息。 他不想师妹听见伤心,这事瞒着她,然而落在陈贞儿眼中,却是狐狸精骗走二师兄,又诱惑她的大师兄,超级气人。夕欢想给她点不痛快,忽悠了杜浩歌也不跟师妹说实话,让她气得跳脚,可是无可奈何。 两个月后,陈贞儿知道大师兄又被夕欢叫了去,很想大发雷霆。 但陈征将她禁足一年,更是将院子隔绝开来,让她在闺中练字,夫人看牢她,她也不能对娘亲动手,只能藏一肚子气,快气出白头发来了。 杜浩歌几乎算是被传召过去的。 他倒也好脾气,没觉得被女子呼之则来是折辱,而且夕欢很懂拿捏分寸,既然叫人来,就算是调侃他,也必然要让他欢喜的离开。很多年轻妹子以折腾男友,让男友当狗为傲,实则很蠢,可以折腾,但让人心甘情愿的被你闹,才叫高手。 闹得高高兴兴的,是情│趣。 闹得人难受委屈,那是拿感情当令箭,无端折腾人玩,不合适。 像陈贞儿那种,只是没长大,以前跟娘亲哭奶,现在换了哭奶的对象而已,男子挤不出奶来,解决不了她最根源的脑子问题。 “哟,” 老熟人了,夕欢每次都好好打扮一番,浅粉挑丝的衣裳,穿在她身上,衬得面容也像桃花,朝他盈盈一笑,欢得让人心悦诚服:“来了?” 他颔首坐下,轻车路熟的替她沏茶。 只不过,这回没先说华听风的事。 杜浩歌的目光克制地望了一眼夕姑娘的脸色,似乎心情不错——但他对她有点了解之后,发现这人即使心情再好,该不好说话的地方还是强硬得很,让他捉摸不透。他放低声音道:“师妹的事……夕姑娘玩够了吗?” 闻言,夕欢诧异的看他:“我跟她两月未曾见面,何来玩之一说?” “你不想我告诉她,我来找你是为了何事,想让她生闷气。” 原来他知道啊? 夕欢嗒然,觉得自己又小看他了,不过这是小事:“她会紧张你,你的机会来了。” “你别笑话我了,”杜浩歌晒笑:“你这两月来跟我说的,我还不明白吗?她只是觉得玩伴被抢走了,心里喜欢的还是听风。” …… 算了,她还是高看他在恋爱方面的情商了。 这仨师兄妹,夕欢旁观者清,看得明明白白的。 杜浩歌和陈贞儿原是互相喜欢,二师兄一走,师妹吃大醋来追,执着得不行,现在她故技重施,回去找真爱,大师兄不信了,也算是自吃苦果。 想要三心两意,自己还是得有点本事的好。 咳,当然,她在当中也说了不少瞎话给杜浩歌听。 她笑而不语。 杜浩歌被她笑得没脾气,他哄熊孩子有一手,但对夕欢这种笑着笑着给他来一下狠的真女人,却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两人对坐而无话,气氛却也不尴尬。 他抬眼凝目望她良久,她完全不怕男子的视线,光明正大的看回去,须臾,他像做了虚心事似的往下瞥。 与此同时,一声久远得她都快忘记的合成声音从脑海中如一道惊雷响起—— 【光脑温馨提示:尊敬的用户首次在线时间已超过三小时,等级从[试用者]升级至[初级用户],激活技能[脱纲]提示。】 【光脑温馨提示:尊敬的用户,你脱纲啦!用户已大幅脱离原定大纲和男主选角达70%,现可选择进入[回头是岸]或是[大纲于我如浮云]环节。】 20.魔教教主养成记 …… 不是, 光脑你搞我吧? 夕欢按住额头, 大脑再次隐隐颤抖。 光脑说的话也很好理解,多半是她选错人攻略,走错方向, 偏离原定男主了。 但这两个选项,给她剧透了一件至关重要的事。 [回头是岸]还是[大纲于我如浮云],也就是说,夕欢能够回头攻略真男主杜浩歌,或者跟华听风一条路走到黑,换男主。而杜浩歌往下瞥时脸上的赧色, 使她心中微微一颤, 了然。她将他从小师妹的胡同中开解出来,他对她也有了点好感,还不是喜欢,但起码有攻略的可能性。 找了话头打发掉杜浩歌, 夕欢径直走房中,假装小寐片刻,和光脑对话。 【选[回头是岸]会怎么样?】 【用户拥有更多时间, 在书中世界进行攻略,华听风成为着墨较多的男配角,亦可由用户在离开书中世界后自行润色修改。】 【那选[大纲于我如浮云]呢?】 【根据世界轨迹, 除非用户自行下山寻找, 不然再次见到角色华听风会是五年之后。不过选择了这选项之后, 光脑将不再提醒用户是否偏离大纲, 用户可随时选择离开书中世界将其坑掉,也可以自由攻略角色,比如和角色陈征的大叔婚外情,角色陈贞儿的相爱相杀百合路线。】 …… 这自由度有点太大,把她镇住了。 不过,五年啊,两个月就算了,当度假,在古代待五年,她不太想。 察觉到她内心的拒绝,光脑适时再提出一条建议:【角色华听风的攻略度已达100%,如果将男主人选改为他,用户可选择直接进入华听风的结局,不必在书中待五年。】 【福利这么好?】夕欢纳闷。 依进来之前光脑那副不充钱就坑你的嘴脸,真是判若两脑。 【根据光脑收集的地球文学网站大数据显示,以读者的容忍度,如果用户改选角色华听风作为男主角,这五年时间若是纪录下来,剧情含水量高达99%,会导致大量读者弃文。】 正闭目假寐的夕欢差点被一口口水噎住。 她没接话,光脑也沉默了下来。 夕欢抬手,指腹轻轻摩娑丰润的唇。 那一夜,华听风吻得太用力,舌尖探进,恨不得将她所有氧气都吻走,浓重的血腥气淹没了她,接吻理应如做梦,最好踩在云端上,来不及闭上眼好好品味,她在极近距离看到了他左眼的伤口,那里空落落的,倒不吓人,就是震撼的伤感。那股非她不娶,又非走不可的绝望,使得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吻无比珍而重之。 他流满半张脸的血,比眼泪的味道更复杂。 风哥多半是变疯哥了。 但攻略到100%,也许该给他一个好结局。 【就他吧。】 【用户确定吗?】 【我确定。】 话音刚落,假寐变真晕,夕欢的意识昏昏沉沉,只知道是系统根据以角色性格和用户人格分析出来的‘夕欢’,在天海帮度过了五年光景。陈贞儿想故技重施,然而失去了二徒弟的陈征再也不由着她任性胡来,杜浩歌对她的好感,在她的适当处理下,也淡却了许多,更像是能聊事情的好友。 听闻江湖上,多了一个不入流的小帮派。 帮派不入流,帮主的武功却是顶尖,据说一手剑法使得奇诡至阴,与正派常见的招式截然不同,虽然厉害,却很不得江湖认同,名字听着也不是正经剑法。其人行踪飘忽,挑遍九大门派帮主,均败在其手中,且无一人能留住他。帮众叫他教主,若问其名,连帮中弟子也不晓得,不过整个江湖,这么称呼的是独一份,于是外人提起他,也半敬半嫉的称一声教主。 不过,天海帮除了帮主掌上明珠如外的一位未嫁姑娘,听到这个剑法名字的时候,笑了许久。 夕欢是真的笑出眼泪。 ——好一个寻欢剑法,风哥你是真的思想出了问题啊! 当场就能在快手上演一手土味剑法了。 然而起这么一个剑名,剑的主人却迟迟没来‘寻欢’,夕欢都要怀疑只是她想多了,该寻欢非彼寻欢。 当夕欢再度清醒,立刻将杜浩歌叫来—— “我觉得不行。” “哪儿不行呢?”杜浩歌也习惯了夕姑娘的说话节奏,虚心求问。 夕欢一手支着下巴:“我看华听风是真的不打算回来娶我了。” “……” “我有一计。” “您说。” 瞥见夕欢大尾巴狼似的笑,杜浩歌心中升起不祥预感——要真是玩邪门歪路的,他疑心听风还真搞不过她。当下忐忑的听着她的大计,越听越懵:“……要是,他不来呢?说实话,那位到底是不是他,我也没见过,而且那位听说剑法着实厉害,功力深厚,不似残缺之人。” 伤了一只眼睛,对练武肯定大有影响。 “简单,你进来,咱们换人洞房!” “夕姑娘!” “我说着玩的,你别信。” 杜浩歌被她惊得一惊一乍的,只觉自己的清白在她三言两语间灰飞烟灭,不复存在。不过夕姑娘心意已决,他也想帮她一把,只能心中祈求五年前一别的二师弟会回来一趟,保住他这个大师兄的清白。 唉,不过,其实,他也挺想将这清白交出去的。 ……… … 一个月后,天海帮放出消息,夕姑娘要成亲了。 婚期已定,不大办,更像是小道消息。 弄得隐秘,连嫁哪位也不晓得,有人猜是杜公子——在天海帮内没人敢这么猜的,陈贞儿闷了一肚子气。 然而杜浩歌跟帮主的说辞也是如此,若是华听风不来,咱们就换人! 连一向靠谱的大徒弟都这德性,陈征两眼一黑,随他去了。 成亲前夕,夕欢穿着一袭艳红嫁衣,杜浩歌背靠在门外,要守她一夜。 按理是没这规矩的,只是他寻思着,要是师弟真来劫人,多半也不会在天海帮久留,他也想见一眼师弟。 夕欢等得无聊,又将淡玉打发了出去,便拿话跟他说:“万一你们打起来怎么办?” “不会吧!我不想跟听风动手。”他心中始终记挂着听风。 “我想好了,要是你们打起来,我就冲出来抱住你,说,”她假装嘤嘤嘤起来:“你们不要为了我动手啊!我想说一回这种话好久了。” “你一天到晚在想什么东西!” “在想你啊。”她又嘴贱了。 杜浩歌气结,不想接她个话。 然而天不从人愿,根据‘人作死,就会死’的非官方定律,当某位乘着夜色而至的黑衣青年到来之时,只听到了最后两句,半张银质面具外的脸色立马沉了三分,满眼阴骛。他刚来,闺中女子尚无知无觉的嘤嘤嘤,杜浩歌却察觉到了,不知来者何意,手放在剑柄之上。 来人知道他在,亦无意隐藏,立于不远处屋檐,黑衣迎着冷冽夜风吹出残影,宛若夜鸦。 夜鸦足尖一点,旋即落在他五步之遥。 再近一步,杜浩歌就要拔剑了。 他定睛看牢他:“……是听风吗?” 青年脚踏重靴,半张脸隐没在银质面具之下,露出来的右眼极漂亮,也熟悉至极,只是多了一分成熟气息。 “大师兄,”他开口,嗓音沉而沙哑,像掺了一把冷冷的月色,动听却令人头皮一炸,全身的第六感都在叫嚣着危险:“是我。” 果然,是华听风。 他的视线落到杜浩歌放在剑上的手,薄唇不甚在乎的一勾:“拔剑吧。” “曾是同门,为何见面就要我拔剑?” “我来者不善,” 华听风又移开目光,落到昔日师兄门后的房间,他已变得能将自己的欲求坦荡说出,哪怕再不堪,再丑陋,再贪婪…… 他想要的,这次一定要得到。 即使她会哭也一样。 他一直避而不见,原想自己武功再了得,也是毁容的人,要是夕姑娘能得良配,他应永远消失,不提醒她,他曾有过的孟浪举动…… 但听到天海帮夕姑娘要成亲的消息时,华听风还是忍不住。 也不想忍。 他如此别扭,偏执,即使爱一个人,也充满令人不快的气息,而他想将她拉下水。 “师兄大婚,我理应重礼相贺,然而这次恐怕不能了。” 华听风垂眸拔剑,月色下的眼冷如剑芒,然而抬眼像是看见了什么惊人之物,霸气不到一秒,就略略凝固定格在脸上—— 杜浩歌顺着他的目光回头一看,纸糊的窗被戳出一个小孔。 纸孔后,轻易可见一只乌灵灵的眼睛,正在暗中观察。 21.魔教教主养成记 杜浩歌:“……” 华听风:“……” 暗中观察被发现的夕欢倒是厚脸皮, 将门打开一道小缝, 露出半张清丽的脸:“你们继续,继续。” 这下杜浩歌就真忍不了了——华听风对她有初恋滤镜,这五年来更是一面也见不到, 早在上千个日夜对她思念得快把她想象成了女神一样的人物,就是偷看他俩,也是完美优雅的偷看,要是只看他一个人,就更好了。杜浩歌不给她缩回去的机会,眼疾手快的将她提溜出来, 往师弟跟前一放:“你俩聊去!聊好了要走要留都行, 我见到听风你这些年来没事就放心了。” “你们不打一架吗?” 夕欢回头,语带半真半假的遗憾。 其实他们要是真打起来,她肯定得拦的,杜浩歌是天生的男主命, 五年内的进步她看在眼里,陈征现在已经不出他五招之内了,只是他孝顺, 对师父一如既往的敬重,并没因这事轻视师父。华听风打不打得过她,尚是未知之数, 能不打是最好。 杜浩歌面无表情的盯回她, 气得占了上风:“你还胡闹!” “好好好, 我错了我错了, 师兄您先走。” 两人熟稔的互相吐槽,映在华听风眼中,却是另一番滋味,灼痛了他的眼。 他离开天海帮五年,两人感情竟好得能打情骂俏了。 呵,也是,感情不好,能成亲么? 应是再好不过了。 杜浩歌是真心想让二人独处,好好谈一谈,将五年光阴补回来,然而他走前,华听风瞥他一眼:“师兄跟夕姑娘感情真好,看来真的帮我好好照看她了。” …… 什么毛病,都来刺他! 自觉比窦娥还冤的杜浩歌也懒得跟师弟逞意气了,只是想到相思已久的两人得以见面,多半能冰释前嫌,他边走边感到宽慰,抬头想望一眼月亮,可惜不知何时飘来一朵乌云,将明月遮得严严实实的,倒教他忆起五年前,听风决绝自残以断师徒情谊的夜晚。他心中一阵钝痛,为他人的幸福高兴,又想到自己该何去何从——这五年,他又何尝不是在等她死心。 只是他藏得好,有时情感惯常外露的人,一旦想要藏事儿,倒比内向的人藏得严实。 华听风是藏不了的,他喜欢一个人,是冰里生出一团火,远远就能看着,再冷,被他揣在怀里也得火光温暖。 而他这样的正人君子,活得很分层次,有些是让夕姑娘如何调笑都不打紧的小事,有些是无论如何也不能被她发现的心思——她还念着别人,他怎么能乘虚而入? 总想着身边的人能幸福就好了,那他的归宿,又在何处?不得而知,走远了的杜浩歌徐徐叹息,轻拍腰间的剑,终是没能与师弟拔剑相对,像说书郎中的大戏,为了争抢心上人,江湖少侠大打出手:“真可惜啊。” 他语带遗憾,却也不是不快乐的。 另一边厢,华听风目光怔怔地凝目看住夕姑娘。 心心念念着的人,总于见到了。 他曾想过无数次,只要见到了,即使她不愿意,也要强行带走她,提早一天来,他听说女人只要不圆房,心还在身上……其实他也不知道,一头雾水,他身边的跟班乱出主意,说他要霸道狂狷的出场,要穿一身黑衣,毕竟他们都见过大师兄,承认这世间要说谁最像英俊潇洒的侠客,那就非杜浩歌莫属了。 不能跟他走一样的路子! 可惜,他跟他喜欢一样的女人。 华听风垂眸敛目,满腹阴骛,可又不舍得对她残忍—— 然而,夕欢却没想太多,这人能来,难道还是来寻仇不成? 肯定是来‘寻欢’的啊! 她箭步上前,倒是半点不怕他的样子。 惊愕间,华听风已被她牵起了手,还穿着嫁衣的姑娘将鹅蛋脸窝在他的大手里,显得更小了,她不知道这动作有多依恋可爱,看得他心头一热,心软得没边了,命都愿意给她,只是话到嘴边,又不知作何说辞,只能讷讷的唤她:“夕欢……” “嗯,”她温声应:“我在呢。” 然而华听风是个矫情人,十分的情意落到他身上,他仍惴惴不安的,要再三确认:“夕欢?” “嗯。” “好久不见。” “对,我可想你了。” 华听风满足了。 他心慌,要是换别人就好了,凡事不用确认他人愿不愿意。 现在只要他乐意,没人敢不愿的。 只要知道自己想不想要。 然而对她却不舍得依着霸道的那套,她即使嘴上不说,眼里露出一点嫌弃,就足够让他的心被碾碎得稀巴烂,他分分秒秒想确认她在不在,还是不是心属于他。 思及此处,他就想到她要嫁与他人了:“你都要嫁人了,还想我?” 华听风声音冷冽,从万重冰川里边捞出来似的。 可惜夕欢早就看穿他是纸老虎,看着凶巴巴,实则是委屈巴巴,当即哄他:“就想你,只想你,哪有嫁别人的事呢!不过找个理由,看你会不会来抢亲。” “我要是不来呢?” “那我就嫁给别人。” 手腕上一沉,被他扼住了,夕欢仰头,见他低眸看过来,露在银质面具外的右眼生得桃花似的艳丽,不施脂粉也有教人联想蹁跹的绝色,看来在外面的日子不仅没将他糟蹋成粗人,倒多了一分成熟韵味。她嫁给别人?光是想象就让他肝胆俱裂,眼神带了点狠劲,纸老虎炸毛了:“我不许。” 夕欢不怕他:“你一走就是五年,在外面混成教主了,也不给我捎信,不给准话,我要是不放话要成亲,真打算让我等一辈子?” 华听风自觉理亏,可是在这事上不能让步,气势先弱下来:“我不许你嫁别人。” “你又不来找我!” “我少了一只眼睛,残缺之人,配不上你,没脸回来找你。” “那你今晚来,是来送贺礼的?” 华听风眼中阴云密布,半张脸隐没在阴影中,面具盖着,也不似正派人物,他词穷得气愤又委屈,声音低低哑哑的软着:“我……你怨我么?” 性格决定命运,如她所料,他性格中有不可忽视的缺点。 明明是宁为玉碎,不作瓦全的自负决绝,对她却留恋犹豫得像个没长大的小孩,永久定格在五年前的天海帮,想必流落在外的时候,即使锦衣玉食,也因想她而惶惶不可终日。 夕欢很是明白,五年光景有光脑相助不过一瞬,个中滋味却是两人都不好受。 看来以她在书中作的设定,华听风不是龙套,就是个反派啊! 他的别扭矫情,都有迹可寻,是融入他骨血之中,不可分离的部份。 迎着他忐忑的眼,夕欢心也跟着软下来,算了,何必跟他计较呢,既然选择了反派作结局,那势必要容纳他性格中残缺的部份,他俩接下来有大把日子,她有脉脉温情,而他也非大奸大恶,对她残忍的人。 她不回答他,只伸手碰他的半张面具。 华听风浑身微僵,短处被她拿捏住了,想逃又不敢松手,整个人定在原地,可怜极了。 他的面具做得精巧,与脸皮严丝合缝的贴在一起,但连着耳朵的地方另有机关,作为现代人的夕欢什么小机关没见过,轻轻一触,面具应声而落,露出底下的皮肤来。倒也不骇人,她想他大抵是混出息之后想了办法,在伤口处做了手脚,乍看过去,就像闭着一只眼,只是再也睁不开来而已。 从少年长成男人,华听风五官精致,全无在外人面前阴狠的戾气,一副随她乱来的模样,便显得温柔了。难以想象他在外头过的是什么日子,一个性格怪异孤僻的残疾少年,艰难闯荡出名堂,回到她面前来,还保持着少年一般心性,可见恶人也好,执拗有执拗的好处。 夕欢轻拍他颈后,宛若安抚大猫,他乖巧的低下头颅,任她发落。 她要打要骂,他都心甘情愿受着,甘之如饴,只要她还愿意理会他,呆在他身边,她想对他如何都无所谓。 只要她开心。 然而下一秒的发展,却超出华听风的所有预料。 她踮起脚,在他的左眼眼皮上轻轻落下一吻。 他愕然看住她。 “怨你就不必了,” 夕欢将他从眼皮吻到唇上,轻轻的吻,吻得温柔至极,连声音也含混起来:“接下来的人生,你得听我的,陪我过下去……愿意么?” 华听风简直要不信自己的耳朵,世间有这等好事?他做足了被拒绝痛恨的预备,也要带她走,无论如何不能让她嫁给别人,可是近乡情怯,她便是他的乡,他怯得踌躇不已,想将决定权交给她,内心彷徨。此时如获至宝,根本不满足她清浅温柔的吻,叼住她美好的唇,恣意索求—— 吻得难舍难缠,下一秒就此死去也在所不惜。 但一想到他们还有很多个日月朝夕,华听风空空落落的心便满足起来,将她细腰圈入怀中,再也不愿撒手。 【光脑:恭喜用户完成《抱紧盟主大腿》全文!】 【光脑温馨提示:因剧情大幅改动,光脑建议更名为《霸道教主爱上我》】 22.022 夕欢一阵目眩, 坠入梦中, 以为要回到现实里。 但转瞬张眼望去,眼睛所及之处却是一片纯净的,不分方向的白。 这委实吓了她一跳, 简直像意识流恐怖片的场景。 幸好,下一刻,光脑的声音就给出解释。 【这里是用户的识海。】 【在结算书中世界内容的过程中,用户会在这里用意识修改】 【当尊敬的用户升级到[中级用户]的时候,将激活光脑的商城识海装修功能,充值打造你的暖心小窝吧!】 除去这种诱导她充值黄钻会员的感觉外, 倒是很方便的设定。 心念一动, 《霸道教主爱上我》的大标题便在眼前亮起。 文字投影在眼前的雪白上,一行又一行的宋体五号字体,排版也完全依照她平常的习惯来,乍看之 下, 还以为是她哪本情节已经被遗忘得干干净净的旧作一一她写作多年,虽然懒,但为谋求生计没断过档, 一本接一本的,经常写了这本忘了上本。偶尔有读者找上门一顿狂夸,她只能连连点头, 假装自己还记得。 当自身的经历文字化后, 该是有点羞耻的。 但夕欢耻度高, 脸皮厚, 压根不当回事:【光脑,能不能给我安排张沙发坐着改?】 【需要充值。】 【那算了。】 不氪金玩家的游戏体验真差! 夕欢倒也随意,没骨头似的往地上一倒,看起稿子来。 从稿子的上帝视角,能看见其他角色的心理活动,也是夕欢作中书中人的时候无法得知的地方。这部份她看得很乐呵,而其中,和风哥少得可怜的台词相反的是,他每次的心理活动都是洋洋洒洒的一大篇,戏比她还足。 刚开始攻略的时候,夕欢假装从树上摔下来,想被他抱抱,结果动作利落的借力牵力,让她安然落到地上时,华听风一脸冷漠,然而实际上,他的内心是这样的一一 【“小心!” 看着女孩失足从树枝上摔落时,双眸第一反应是寻往他的方向时,华听风来不及气恼她的冒失,足尖一踩草地,尽量护住重重落下的她。庆幸他功夫练得细致,此时即使不必抱住她,也能让她安稳落地。 然而距离太近,她的一缕幽香无可避免的飘过鼻端,扰乱他的心神。 更让他不安的是,落地后夕姑娘脸上无半点惧色,只冲他笑:“我就知道你会接住我!” 你知道? 你知道什么。 为什么可以对着他露出这么信赖的笑容?他明明一次又一次的推开她,只把陪她当作差事,不给好脸,就在旁站着看她玩,他是何等无趣,即使大师兄忙着陪小师妹,门派中也有大把懂得玩的外门弟子愿意陪她。 不得不承认,她是个漂亮的姑娘,眉眼温柔,笑起来尤其动人。 不要再对他笑了。 再对他笑,他会忍不住贪恋她的温柔…… 甚至,不想让她对别人笑。】 风哥原来这么早就对她有意思了?看来长得美还是好啊!夕欢感叹着,满眼尽兴,但眸底基调是事不关己的抽离,并不很为此动容。故事结束,就是两人‘分手’的时候,她对前度心态平静,极少怀恋,从不怨恨,。 越看下去,越发现这人实在很能脑补。 如果单看心理活动,简直是个话痨了,神经叨叨的。 不知道读者吃不吃这套,还是算删减一点内容比较好? 夕欢踌躇良久,终究还是留了下来一一总觉得把那些内容删掉了,华听风这个角色就不完整了,留着也好,水点字数,毕竟字数多了好冲榜,混点更新,对小说收益也有好处。 说服了自己,夕欢发现实在没什么好删减的地方。 光脑对她思维和文风理解得很到位,而且内容不错,就是看着用自己文风写出【夕欢尚不知道,自己一心以为能成大事的华听风,大事是成了,可惜与正派白道背道而驰,会是个一等一的恶徒。】的时候……啊,大脑在颤抖。 不过,夕欢立刻振作起来。 恶徒又怎么了嘛! 恶徒对着她多乖啊,魔教教主也是可以有萌点的! 就像她打游戏时,把对面送到超神,也依然能觉得自己这个大招空得十分巧妙,没被队友发现,进步了,乐观程度可谓输少当赢。 光脑出品的成稿,足有二十万字,是个小而美的中篇。 这字数,用来当网文连载不太够,但很适合网上发完之后应付编辑想要的稿子。 夕欢满意地打个响指一一能应付编辑就好! 她想离开光脑的念头刚冒出来,眼前便弹出了一个选项框。 【用户要离开光脑吗?无情退出/再陪光脑玩一会吧!】 面对这种低等卖萌,夕欢面无表情地选择了退出。 下一刻,她眼前一黑,就像忽然意识到自己身处于水潭之中,窒息感来袭的同时,被一只无形的手从水中将她捞出来,她遵循本能,用力睁开双眼一一 这一次,是真的睁开了。 映入眼帘的,不是天海帮的苍青纱帐,而是米白底色的天花板,旁边没有淡玉脆生生的叫唤小姐,倒是从左边传来了吨吨吨的声音。夕欢转向左侧,就看见白宝正坐在电视前边,双手捧着一公升装的百事可乐,对瓶吹。 一只奶猫对瓶吹可乐,她从枕头底下摸出手机,对着它就拍照。 咔嚓。 白宝闻声回头,猫眼瞪得溜圆,被可乐呛住,幼小的尾巴炸毛炸得粗了一圈。 “你慢点,别急别急,” 夕欢翻下床,替它轻拍背,等它顺过气来:“原来你能吃人类的食物啊,我还以为你只要精神食粮。” 呛得眼睛包了包泪的白宝呜咽着,钻进她怀里。 “可乐真好喝!” “友情提示,和炸鸡更配,”夕欢拉开窗帘,天际已经亮透了:“我睡了多久?” 房子朝向选得好,清晨阳光沐面,暖而写意。 她在光脑里感觉度过了近一年时间。 “七个小时。” 白宝解释:“光脑纪录下的是你的脑电波活动,和现实生活中度过的时间不成比例,不过考虑到你的大脑负担,如果小说篇幅比较长的话,光脑会建议你暂停退出来,休息一会再回去虚拟世界。而且你选择了退出光脑之后,以为是立刻一睁眼就醒了,其实可能还休眠了一段时间……光脑可以让你直接从活跃的脑电波活动进入深度睡眠,所以不会觉得很累!” “唔。” 确实,睡得比白宝来之前更好了。 夕欢整天嘻嘻哈哈的,故事中的喜怒哀乐不经心,看似没什么烦恼。 但创作维生的人,需要永远保持精神上的敏感,她是一年四季都处于易感期,所以连清茶淡饭都引用作情话,见到天色晚霞能感怀美好时光易逝,脑洞一个接一个的冒出来,少不了为他人的故事流泪,所以多梦,睡眠质量极差,良好的运动习惯也挽救不了她下午小睡十分钟都能梦到一场短剧的职业病。 难得睡得了场好觉,夕欢心情很好。 又想到有二十万的存稿,她更是忍不住叉会腰,被自己牛逼坏了。 可惜不能一下子全发出来一一 上一次有存稿,已经是她难得大早上就码好了更新,三千字存稿存了六个小时,就要作为当天更新发出去了,稿子都没捂热呢。 有存稿而不能发,简直是锦衣夜行! 二代炫富,写手炫稿。 回到现实之中,夕欢好好享受了一把空调随便开,热水泡够本的现代生活,在单人浴缸里敷着面膜,两只修长白皙的腿踢水玩,等到了来自编辑的电话一一 肖斯然:“稿子……” “全写完了!” 自和肖斯然认识以来,首次成功抢白,夕欢自觉吐气扬眉,有了存稿,说话都有底气了:“我之前藏着不说,其实我有存稿,唉,没办法,我谦虚,每天起早贪黑日码一万,勤奋的不行,又不想跟你炫耀。想了解一下我的新书吗?我泡完澡发给你,全文完成后再发书,你那边要是过稿就直接可以安排签约出版了。” 说完,她甚是享受的将下半张脸埋进温水之中,假装自己是一只吐泡泡的鱼。 人生得意之秋,莫过于此! “……” 电话的另一端,陷入长久的沉默。 与此同时,用蓝牙耳机与她通电话的肖斯然,冷冽双眸里是轻易可见的由晴转阴。 夕欢有存稿? 这个让她每天多码一千字攒起来都要了她老命的作者,会有全文存稿? 不信鬼神的唯物主义者肖斯然侧眸看向落地玻璃窗外,天空是怡人的蓝,没下雪,今晨太阳也是从东边起的。 不应该啊! 剧本不是这么写的啊! 肖斯然眉头一皱,感觉事情并不简单。 23.023 电话里陷入长久的沉默, 只有奇怪的噗噜噗噜声。 “……你在做什么?” “洗澡啊, ”夕欢的声音泛着舒缓的笑意,不急不躁,很适合用来录睡前故事:“我手机防水, 正在泡澡刷微博呢,你电话就过来了。” 她泡澡的时候一般不接电话,但今日例外。 以往看见来电显示是编辑,那叫一个心如鹿撞,主要是吓出来的,编辑的来电和《午夜凶铃》的分别只在于肖斯然从来不在晚上打扰她。今日手里有了存稿, 就像突然暴富的债仔对着债主, 尾巴要翘上天了。 “……” 居然在泡澡的时候接他的电话! 她、她就这么不谨慎…… 肖斯然深呼吸,扔下一句:“等你方便再联系我。”就匆匆挂掉了电话。 听着电话里的忙音,夕欢诧异扬眉。 她委实觉得没什么不方便的,大抵是这次没欠着稿子, 也不是通宵赶稿后的虚脱状态,她脑子清明,带有一点被自己牛逼坏了的从容, 转眼便回过味来——编辑小哥是害羞了啊! 夕欢哈哈哈的笑出声,十分无良。 等她泡完澡,出来擦干头发和身体, 擦好身体乳, 脸上拍会化妆水, 一整套保养下来后, 已经是十五分钟后的事。在电脑前坐下,夕欢打开QQ,给自家编辑发了个弹窗,她的编辑连QQ头像都是默认的绿底粉笔企鹅,一副随便开个小号当工作号的样子,倒是干得挺久的:【我洗完澡啦。】 肖:【嗯。】 肖:【你稿子是怎么回事?】 夕欢发了个猫叼着烟的嚣张表情过去:【什么怎么回事,就是写完了呗!文不长,二十万字,你看看?正好是你上次说想要的甜文。】 肖:【好。】 于是夕欢先用替换功能,将全文的‘夕欢’换成‘明依’,再将文档发了过去。 她进入世界时,为了爽——就像玩乙女游戏,将女主设定为自己的名字一样,听着华听风的低音炮缠绕在耳际,过程何等享受。但转换为推出市面的小说的话,还是另起名字较好。 虽然,业界有不少作者都喜欢将主角名字设成和自己一样,或者和真名相近,但她并不好此道。 光脑起的默认书名《霸道教主爱上我》太糙了,但她也不太会想书名,便在晋江榜单上了一圈,起一个画风较从众浅白的《抱错魔教教主大腿怎么破》。 肖:【文名真长。】 夕欢:【反正出版的时候你们也会瞎改我的书名,随便啦!】 这句肖斯然反驳不了。 因为出版管制较严,而且受众不一样,像网文一样哗众取宠的长书名,出版的时候大多会被改掉。夕欢书如其人的皮,以往的作品里,不少文名都很活泼跳脱,画风清奇,后来被改得心烦,就随便起了。 不反驳,肖斯然打开文档,仔细阅读起来。 看了第一章,他便知道,这肯定出自夕欢手笔。 不论用字遣词还是排版习惯,都和她以往一模一样,即使花钱找枪手,有这个水平的枪手,早特么自己单干去了,就算着急要钱,也不可能为了一个中等写手的稿费,研究模仿她的行文风格,太累人了。 肖斯然内心升起一阵惭愧,他还以为自己催得太紧,她去龙空黑市□□手稿子来充数了。 二十万字他看得很快,在电脑前的脸全程没有表情,深黑的眼瞳严肃地扫过一行又一行的字,将其中的爱恨情仇收入眼底。现实里认识他的人,都觉得他长得帅是帅,浑然天成的霸道总裁气质,但跟他所从事的职业不太搭配。 哪有霸道总裁每天看《霸道总裁爱上我》的啊? 肖斯然一脸苦大深仇的看言情小说,把你侬我侬看得像股市起跌,而且肯定是一片绿的那种。 一个小时后,肖斯然实在找不出可以挑剔的地方,作为出版稿是足够优秀了。 肖:【剧情不错,起伏比之前更紧凑了。你以前网文气质很浓,会下意识的拖,这本很好,你可以先发到晋江上连载一下,配合出版进程。】 谈完公事,肖斯然心生惆怅,夕欢变勤奋,以后的工作乐趣之一就要消失了。 那厢夕欢仍然逮着编辑使劲炫耀,以前被催得太痛苦了,自己也知道指望着稿子吃饭,一边挠脸一边码字,不可能对编辑心生怨念,何况肖斯然的工作态度很好,她不讨厌自家编辑,但一朝抖起来了,就想找个人炫耀。 跟同行说? 算了吧!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她加过的码字群,全都是日更三千困难户,跟她们说,无异于在减肥人士面前吃炸鸡还吧咂嘴,太残忍了,友谊的小船立刻就翻给她看。 夕欢:【你是不知道,我跟打通了任督二脉似的,时速三千,腰也不疼了,腿也不酸了,我爱码字!码字使我快乐!】 夕欢:【我觉得我以后也能日更一万,二十天出一本书怎么样?】 夕欢:【日更一万那不是小意思吗?】 以上三行,这种精神状态,俗称膨胀,飘了。 而气球膨胀到极点,必然是要炸的,球必有一炸,而有些人则需要一些小小的帮助—— 肖:【那我以后就用日码一万的标准来要求你了。】 ……… … 夕欢秒怂:【对不起对不起,当我没说过。】 肖:【我们来谈谈下一本写什么吧。】 乐极生悲,莫过于此。 当然,夕欢没签卖身契给网站。 她向来缺乏自律,经常因为拖延症或是风花雪月而耽误赚钱,觉得小说什么时候都能写,肉体美好的时刻却很短暂,男人一过三十,一不小心,没好好保持就开始油腻了,于是能谈一场恋爱是一场。 所以编辑的电话虽然如夺命追魂Call,但她是很感激他的。 如今有了光脑,更想好好赚点钱。 上年太懒,赚得少,想去巴黎玩,最后只能退而求其次,去巴黎世家买了个包,剩下的钱在附近温泉度假村歇一周,她的精致潇洒是需要经济基础支持的。人各有志,而在她心中,穷游不如不游。 今年痛定思痛,想包与旅行兼得。 于是对着编辑夸下海口,乖巧等催更——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心态也个挺抖M的。 上本刚写完古代题材,农家乐也体验得差不多了,下次想穿个爽的。 要不是她很少看动漫,得到这光脑后,立刻写几本同人爽一下,想来也不错。 下一本,背景要现代的,写什么好呢…… 夕欢懒洋洋地点开现代言情的频道,视线在月榜上看一圈,从文名就能大概猜到最近流行什么题材了。娱乐圈、种田文和年代文都挺火的,后两样就算了,种田文吃字数,穿过去就是过岁月静好的养老小日子,佛中带爽,是她最不擅长的类型。 年代文,暂时还不太想过以前的日子…… 剩下的娱乐圈,倒是个不错的选择。 女主设定——有钱,非常有钱! 这一次,不再需要富婆抱抱我,她自己,就要做一个富婆! 夕欢磨拳擦掌,唇畔泛起不怀好意的微笑。 富婆标配,小鲜肉。 女星嫁入豪门的剧情写得太多了,她暂时不想重复别人,不过那种火起来也正常,很方便加入复仇情节,一个富婆要怎么爽?光是有钱已经很爽了啊!但是要通过小说情节的文字来让读者也爽到,则更考验技巧。 夕欢沉吟着,丰满角色情节的设定的同时,收到了来自编辑先生的建议。 肖:【要不要考虑一下写虐文?先虐女主的身,后虐男主的心。】 夕欢:【……我不!!!】 她曾问过光脑,万一在书中世界,触发了一些虐身剧情,她岂不是要体验被车撞飞、被嬷嬷夹手指或是被女配抽耳光之类的痛楚?光脑给出的解释是,当用户升级到[中级用户],就可以开启痛觉减免,让用户在拓宽小说题材的同时,拥有完美的无痛体验。 无痛码字,你值得拥有。 夕欢怕痛,在升级到中级用户之前,都不打算考虑虐身的文了。 《抱错魔教教主大腿怎么破》以日更六千的速度连载着,读者纷纷惊叹大大是否被魂穿了,居然做出双更这种不可思议的举动,夕欢瞄了一眼底下的评论区,甚至有人信誓坦坦的分析作者可能卖号了,现在双更的是个新号主……哪个傻子哦!她定睛一看,居然是自己的铁粉之一,还在打赏榜上挂着。 自己在她们眼中到底是个什么形象啊? 新书反响不错,病娇系美少年意外的受欢迎,入V后的订阅比例很好,加上更新勤奋,数据涨势喜人,倒比她以前自己写的小说要好,也许和编辑说的一样,她以前水得太明显了!现在自己在书中世界过日子,剧情就紧凑了。 可惜《魔教》篇幅不长,订阅再好也不能再往其中注水。 设计好新书的人设和粗纲,让光脑将其扫描一遍后,她便开开心心的开始当一条精致的咸鱼。 不用赶稿的日子,睡足美容觉,连健身也很写意。 日出而息,日落也息。 这样舒服的日子,过了一个月,《抱错魔教教主怎么破》宣告完结。 接档文,《富婆抱抱你》,正式启动。 肖:【……这个书名出版的时候肯定得改,你一整天脑子里在想什么?】 夕欢:【想你想你想我~脑袋里都是你~[试图撒娇.JPG]】 24.富婆抱抱你 【滴——】 【《富婆抱抱你》已成功录入】 【随机删除剧情记忆——10%到90%——】 夕欢心情平静。 这一次, 女主角不需要抱大腿, 她本身就是一根金大腿,等着他人来抱,即使认错郎, 也顶多是选错腿毛,不影响小说走势,完全不慌,开心就好。反正她自己用键盘码字的时候,也经常把大纲扔一边,瞎几把写, 都不失为一种快乐的写作方法。 【滴!已成功删除50%的剧情记忆——】 那还可以, 剩一半给她,算它有良心。 重获意识后,夕欢是在一张大床上醒来的。 光脑给予的记忆尚未载入,她只能自行先观察一下形势。 五星级酒店大床, 柔软的白枕头和床单,天花板采用内嵌灯带,此时主要光源来自左侧的落地玻璃窗外, 阳光洒在海面,泛起闪闪碎芒,一艘游轮正缓缓驶入, 美得可入画。她感受到, 自己的皮肤正和床单进行零距离接触——而她没有不穿衣服睡觉的习惯, 可能是女主角有吧! 开局就是豪华酒店的房间, 不愧是娱乐圈狗血文。 多半是被灌了药送到某个霸道总裁或者冷情影帝的床上吧! 不过,夕欢此时显然低估了自己,为了皮一下能够付出的脑洞。 她将头转向右边,也是美得像画的情景。 不过,这次是人像画。 青年颀长结实的上身趴在枕头上,被子被他蹭得下滑了些许,窥得其饱满的肩头,与线条优美的颈项连接着,浓密黑发光看着就很柔软,光落在他漂亮的脸孔上,长翘的眼睫在眼下投下一小片扇形阴影,生出一种脆弱的美感。 经过一夜的劳累,他睡得很熟,丝毫没察觉枕边人已经醒来了。 与此同时,夕欢也得到了光脑过滤出的记忆—— 原来,她不是被灌药潜规则的可怜小姑娘。 她是潜规则别人的……金主啊…… 女主角夕欢,夕家独女,父母早亡。 富二代里提前登基的大小姐,家业太大,早已不是她一人的东西,有专门的团队打理,而即使她光是用银行里生出的利息和租金,也有这辈子都败不完的钱。在富婆之中算是年轻貌美,今年二十六,在不事生产上颇有成就,是吃喝玩乐的专家。 夕欢一边悄悄的摸下床穿好衣服,一边整理记忆。 她定人设的时候,是到底有多想过这种钱多到花不完的生活啊? 好吧,谁不想呢? 吃喝玩乐,就少不了美色。 ‘夕欢’倒算是洁身自好,玩归玩,不沾毒,也不酗酒,金银玉石堆出来的妹子,父母离世前也给了她精神的富养。衣食足后,人便开始追求一些打工仔不敢追求的东西,例如精神上的满足,女主角是学哲学的,闲时爱好是摄影。 回国后,在一次酒会上,对星光娱乐公司的新人云子策一见钟情。 当时星光的总监带了两个想推的新人出来见世面,另外一个端木影和云子策是同期的,类型相似,都是现在十分流行的暖心奶狗型。端木影打扮得更精致,染了头奶奶灰,化着眼妆,不说话朝人笑的时候很有韩星的感觉。 不知怎地,云子策像素颜出席,头发都没染。 夕欢看着挺稀奇——日系男星,如果不是一头洗剪吹的话,造型大多很自然,但那种自然是经过细心打扮,努力装点出来的不经意和潇洒,路人以为明星只是天生丽质,一觉睡醒头发就蓬松帅气,纯属错觉。 但当日的云子策,确实像完全没打扮过的,在端木影旁边一站,就更不起眼了。 不过五官是真的好看,尤其是一双深而亮的眼睛,怪戳人的。 太世俗的男人,即使皮相再好,也没意思,整个人油掉了。 而保持少年意气的,永远有一根不屈的骨头,才教人欣赏。 总监黄汤下肚,说话也不讲究了,对着同桌酒友举杯抱怨:“我都不知道现在小姑娘喜欢什么类型,就这种,说是……一看就觉得是处男校草的!你说多奇怪,女人也讲究处男?” 端木影好脾气的陪笑,旁边云子策却移开了视线,似乎有点不自在。 夕欢在旁坐着,她是挂着头衔的总裁,平常不管事,别人也不需要巴结她。这次刚好是女主角回国后,想尝试一下国内的名流聚会,图个热闹,不需要讨好谁,也不是特别想被别人讨好。头一次出席这种场合,她就发现并不比国外有趣,云子策觑她一眼,以为她也是哪家公司带出来的无名新人,脸生得很。夕欢觉得无聊,离席去酒店僻静处抽电子烟,过了一会,看见刚才席间那个漂亮青年也走出来了。 端木影买通了侍应,在总监扒拉云子策出来向重要人物介绍前,淋了他一身的红酒。 总监不想他待着失礼,就将他打发出来了。 看着影单只影的夕欢,云子策以为她也是个不受公司重视的失意人。 电子烟是棉花糖味道的,呼一口白雾,令人想起游乐场里用棉花糖机牵拉出来的一大团香甜。 烟雾拂过她的脸,比香水还要甜腻的气味,抚平了他躁动不安的心情。 见小鲜肉投怀送抱,夕欢开解完他之后,邀他上房,度过愉快一夜。 《富婆抱抱我》的开头便是一场你情我愿的阴差阳错。 穿戴整齐后,夕欢坐在床边,用目光描摹青年俊美的侧脸,思考是否应该在钱包里抽出大把钞票放在床头上。 ……不,这就过分了。 她沉思片刻,呆在这里等人醒来也不是个事。 光脑没删掉她对云子策人设的记忆,是只表面小奶狗,实则是位暴躁老哥,心机欠奉,所以虽然外表出众,一直被更会来事儿的同期挤下去,在酒会应酬的时候就想爆粗了,只是在苦苦忍耐,当酒泼到自己身上的时候,怀疑上天是否提醒自己不适合这一行。 他有骄矜自负的一面,如果她留下来,他只会当她是个普通女人。 能当明星的,外表就先高普通人一个档次,人群中要一眼就能注意到他。这种等级的颜值,即使出身再普通,生活中受到的待遇也必然不凡,受尽宠爱。像一般的示好,已然不会被他放进眼内,只会视之为寻常,理所当然。 但扔下钞票,他会直接炸毛。 夕欢沉吟片刻,从床头柜上的笔记簿撕下一张纸,写上联系方式,同时解下自己手腕上戴着的卡地亚蓝气球,将其压住,权当渡夜资。 接着,她下楼刷掉房费的同时吩咐酒店安排一个上门的早餐服务。 一套操作下来,熟练得夕欢自己都想问一下自己,为什么你会这么熟练啊! 不过,当乘着阳光,开着超跑离开酒店的时候,夕欢心情不算愉快—— 为什么啪啪啪的部份是前情提要,而不是她亲身体验啊! 这分明是至关重要的一段剧情! 删肉乃天底下至为缺德的行为! 【光脑温馨提示:为未成年读者的健康成长环境着想,让我们拒绝黄,拒绝毒,拒绝不雅内容!】 好气啊! 十分钟过后,门铃将熟睡的云子策从梦乡中唤醒。 他只觉腰间发酸,比过度健身后还累人,然而异常满足。 鼻端是让人安心的淡淡甜香,云子策睁眼,却发现枕边早已空荡荡,人去床空。 他随意穿上浴袍,薄唇微翘——倒是挺贴心的,去买早餐回来也没把房卡拿走。但这种贴心亲切的示好手段,他实在见过太多,也不缺母爱,便显得有点兴趣缺缺,也就那样吧! 然而当他打开门,用美色迎接来人的时候,却发现等来的,不是昨夜的女人,而是来送早餐的酒店服务人员。 云子策脸色微变,可也不会工作人员发作,笑意依然。 “麻烦你们放进来,我待会吃。” “先生用餐完毕可以呼叫我们,啊,对了,”眼前的青年笑起来太晃眼,来送餐的工作人员羞涩地移开了视线:“那个,夕小姐说,她已经付了房费,你可以睡到明天。” “……” 这什么意思? 觉得他付不起房费吗? 等等,这是哪家酒店来着? 云子策思索片刻,蓦地发现,刚出道连置装费都要自掏腰包的自己,好像还真的付不起两晚的房费,答应她邀请上楼的时候,他甚至还在内心估算了一下,第二天大概是要坐地铁回家了。 他的太阳穴彷佛突突在跳,和熙笑意忍不住带进了一丝咬牙切齿的味道:“我知道了。” 待他们将一切放置好,他关上门后,对着一桌热腾腾的早餐,俊秀脸庞史无前例沉了下来。而当他转头,视线落到床头柜上的手表和联系方式—— 靠! 25.富婆抱抱你 云子策坐在大方桌前, 房里没开灯, 光源只来自于窗外的阳光,洒到海面又折射出璀璨的光芒,美得不可胜收, 似是海底里铺满钻石,然而他很清楚,这海港盛名已久,游客太多,岸边的水被污染,钓上来的鱼都没人爱吃。光落在他半张脸上, 将他描摹得像伦勃朗画中的人。 他垂下视线, 看着一桌的早餐——她还订了两份,中西齐全。 服务员还以为另一位客人会回来和他一道用早餐,预备了两份餐具,多出来的刀叉刺疼了他的眼。彷佛泄愤一般, 云子策就着豆浆吃完了华夫饼后,又用油条浸橘子汁——第一个搭配还好,浓郁的豆香配什么都不会太怪异, 后者咬下第一口的时候差点将他连昨夜的饭都恶心出来。 云子策捂住嘴唇片刻才让翻滚的胃平息下去,决定将一切都甩锅给昨晚的女人。 亏他还觉得她很好看,跟他同是天涯沦落人! 住得起四季酒店, 随便一刷就是两晚的沦落人?算了吧, 她那么漂亮, 大约是哪个富商的宠物, 倒是很爱玩,席间还能溜出来邀他上房。 云子策没怀疑过她是圈外人。 昨夜,夕欢喝了点小酒,妆化得薄,没压住脸颊飞红的醉意,微醺笑意装点在唇角,他还以为她眼角擦了闪粉,定睛观察良久,才发现是看差了。她笑起来太好看,只要有机会,假以时日,应该会红的。不过他也不肯定,毕竟他觉得现在观众对女人的审美走上了一条偏路。 她年纪应该在二十四岁左右。 保养得很好,脸嫩,但气质不会低于二十岁,这是装不出来的。 其实二十四的年纪也不老,也就刚出大学的岁数了,只不过对娱乐圈来说,这时候还默默无闻,除非演技特别好,不然也该放下星梦。他不大会看女人,公司让他别在出道前留下绯闻,昨晚是一个意外,而这个意外在三十分钟之前,都美好得像一个梦。 现在,这是一个被睡完就跑(还有赔偿金?)的意外! 她有柔软的腰肢和修长的腿,一头乌黑的云发披散下来,明眸带笑的看住他,根本不需要语言沟通,云子策猜想她这种适中的曼妙身材,上电视镜头可能会显胖。而想到自己在她圆润肩头落下的不少咬痕,他心情又变得很好——看她怎么跟金主解释,哼。 片刻,那种被抛下的感觉略消,他不由担心起她来。 钱难赚,男人的钱也没想象中那么好赚,他听说这圈子里有许多金主觉得花了钱就要玩得值,脾气乖戾,爱打床伴,只要不打脸,都得赔笑受着。 万般思绪转过云子策的脑海,不慎又咬下了一口吸满橘子汁的油条,酸不解油,酸甜和油条组成了令人反胃的化学反应。 “……靠!” 他忿忿的放下油条,不吃了。 云子策转头,望向被放在床头柜上的手表。 他真想就这么放着,横竖刷了她的卡,酒店肯定有她的联系方式。 但是…… 云子策想起她,她身上的饰品很少,颈上戴了条锁骨链,很小巧的月亮,被他叼起来过。没有乱七八槽的刺青,手上戴着的钢表偶尔贴在他皮肤上,冻得他一激灵,还以吻痕报复她。 戴在她手上,真好看。 鬼使神差地,他将这个羞辱自己的‘赔偿’揣进裤袋里,同时将她留在床头柜的纸张小心翼翼的折好,放进钱包之中,离开酒店,思索片刻,还是决定坐地铁。 生活不易啊! …… … 另一边厢,夕欢开车回到自己在市中心的房产。 她在S市有真正意义上的豪宅,不过父母离世后,平常不住在那边了,回国后更喜欢闹中取静的高层楼宇,电梯直达住户,私隐度很高——现代人想要避世,也得有很强劲的经济基础,不然只能每日营营役役的钻营,为蜗居奋斗。 现实中,可能码一辈子字都买不起这处房产。 ……不,应该要把‘可能’这两个字去掉。 夕欢换上家居服后,仰倒在大床上,想泪奔了。 原身折腾一晚上,她腰酸背疼的,也是很无奈——云子策经验太少,原身性格设定又爱作死,撩得小青年发了狠劲,不带消停的,虽然他已经努力在体贴她,但也是杯水车薪,人都要被撞散架了 而且她没吃到肉…… 这才是她耿耿于怀的原因。 不过夕欢惯会自我调整,很快便将这点小事抛诸脑后,快乐的过起了富婆生活。 将她现实中的充实生活,全都提了一个档次,原身常去的酒店20米无边游泳池,能将S市的高楼天幕尽收眼底,仰泳蛙泳两相宜。她来得早,中午开始人多了,池边趴不少来自拍的网红,默契地隔开数个身位,避免入了对方的镜,还不帮自己P图。 有钱有闲,其乐无穷。 如果是这个世界,她愿意呆一辈子。 夕欢深呼吸,埋进清澈的池水中,一连游了两个来回。 其实认真游泳的话,除出服务水平和环境,酒店游泳池跟她现实小区附近的体育馆游泳池,也并无太大分别。 这种想法自然是很阿Q精神式的自我安慰,只是夕欢不想做一个过分沉溺虚拟世界的可怜人,享受当下就好! 在书中世界,就不去想现实的事了。 又游了一个来回,夕欢双手撑着池边,如出水矫龙。 当她全心沉浸在运动中的时候,早已成为别人眼中的风景。 池边的休息区躺椅上,坐着一个黑发男子,半敞浴袍坦然地展露出结实的身段,男人也讲究身材,矮小易小家子气,高大也怕笨重,即使得天独厚,肉体凡躯也得精心锻炼才能保持外观上的美好。而他的身材比例无懈可击,甚至让人怀疑他是否从事模特职业。 再往上瞥,恍然大悟——虽然同是黑发,但他冷绿的眼瞳揭示了他混血儿的身份,保持了东方的细腻肤质,又拥有白色人种的身材优点。 明明东方人之中,好身材的也不少,但除出要保持身段的职业,寻常男人即使有钱有闲,也没有对身材的讲究。一句混血儿,便解释了男子出奇的好身材,彷佛白人天生就该六块腹肌一样。 宽肩的线条,到了腰间猛地收紧,没有一丝赘肉。 他就像一只蓄势待发的豹子,在池边打量汲水的鹿群,与游来游去的鱼儿,都在肉食动物的食谱之内。但他特别挑食,目光略过了隐晦又仰慕地观察着他的网红们,男子的视线落在游泳池中一个埋头猛游的矫健身影。 她已经游很久了,体力不错。 须臾,她双手撑池边离开水面,连泳衣也是很复古的款式,正面全包,却露出整个后背,腰下的高叉使得离开泳池后的双腿格外修长,纯黑色衣料将她皮肤衬得更白,水珠舐过,更是动人。 男子觉得自己该移开视线了,这样欣赏一位陌生女士,不太礼貌—— 可是他移不开目光。 下一秒,她将湿漉漉的长发捋至脑后,露出晶亮的眸子,且往他的方向望来。 两人的视线对上。 夕欢扬眉。 怪不得她在游泳的时候就觉得背上被人戳着似的,原来是有人盯着她看,这人的视线太戳人,难以忽略,带有难以名状的侵略性与永不餍足的饥饿感,一副等她上水就要问她要电话号码的模样。 他不认得她,原身不认得他,但对原作剧情设定还有一点记忆的夕欢,却知道这人是谁。 是你! 男配君,欧时希。 麻麻再也不用担心她认错人了! 不过经历过第一个世界的不成熟试用后,夕欢对光脑成品有了信心,其实不用太拘泥男主角是谁,只要自己爽了就好,剧情如果生硬的话,就等完成全文后修改润饰。 归国子女欧时希,和女主角是儿时旧识,青梅竹马。 多年没见,这里又不是大纲上再次重逢的地方,两人都没认出对方。 虽然顶了张招惹桃花的帅脸,也像是夜夜风流的花花公子,但本人其实是个热爱打拼事业,极其自律的工作狂,是每个富一代都梦寐以求的继承者。对原身夕欢风流快活的生活态度很有意见,想将她拉回正轨之上…… 但拉回正轨的同时发生了什么,夕欢就记不得了,多半是被光脑屏蔽掉了。 这本《富婆抱抱你》,设定上玩的是一个反差萌,虽然云子策不烟不酒看着是只好奶狗,但他才是那个爱玩又花心的坏男人,遇到女主角,也是抱持着互相玩儿的想法,根本没考虑过她的感受。 多行不义必自毙,玩人者人恒被玩,没被玩过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个资深玩家。但云子策一直以为自己不会是被玩的那个,所以当小说情节往下发展时,女主角对他造成了不可磨灭的震撼改变…… 咳,不过这个震撼,现在要由她亲手完成了。 就在夕欢回忆的同时,男子接通了电话,方才还离不开她的目光在听了特助两句汇报后,立刻低眸吩咐。 而工作狂欧时希…… 那是真的很热爱工作。 26.富婆抱抱你 当欧时希挂掉电话时, 那个身段美好的游泳女子已经不见了。 正好有了新的活儿进来, 他兴致索然的离开游泳池,却心想这里可以常来。 夕欢当然要走,她不能在这里跟欧时希认出来, 她要先回去会一会本书的女配。 本书女配陆云依比起《魔教》的陈贞儿,那大约高出一个段数,分别在于,一个是你的极品大学室友,一个是你小学时期遇上的任性巨婴熊孩子。 陆云依是原身初中到高中最好的朋友。 当然,是原身自以为的——人家只不过是冲着她的英俊多金竹马来的而已, 生于中产之家, 富养了物质没富养精神,遇见原身之后,更是发现和她的消费水平一比,自己就跟以前看不起的农村穷学生没分别。 原身太有钱了, 最不起眼的地方用的也是最好的,陆云依一开始以为自己只要跟爸妈撒撒娇也能得到,然而不断的需索让父母也供给不起。陆云依对父母大发雷霆, 可这并不是发脾气就能解决的事,她深刻地意识到,自己跟原身不是同一个世界里的人, 只是碰巧她学习很好, 考到很好的学校, 每日一起上学, 等毕业,两人的家境差距便会彻底拉开,成为人生的差距。 有一日,她看见欧时希开车来接放学的原身。 和学校里的毛头小子相比,欧时希就像是偶像剧里走出来的王子。 陆云依看花了眼,对他心生爱慕。 ——“欢欢,那是你男朋友吗?” ——“怎么可能!那是我发小,昨晚去叔叔阿姨家吃饭,他捎我一程。” 陆云依和原身的友谊,便建立在‘看见你发小的时候,我就知道你这个姐妹我交定了’。 听说欧时希游泳很厉害,陆云依便央求原身拜托欧时希一起教她俩游泳,因为开始发育羞于将身体示人,原身就带她到自家的恒温游泳池玩, 最关键是原身的一句‘这种游泳池欧时希家里也有一个’。 只要和欧时希在一起,陆云依就能得到她所渴望的一切,只要他愿意牵起她的手,打开大门,迎她进富丽堂皇的家,她想要的都会有,只要他喜欢她。 何等美好。 她想让原身帮忙,然而惊疑地发现……这俩青梅竹马,其实有点互相喜欢的苗头。 陆云依在感情方面早熟,要走了欧时希的联系方法后,主动说要做他的媒人。暗地里给原身介绍自己的备胎,想让欧时希死心,在欧时希出国前,删掉了原身手机上,来自欧时希的‘我想跟你面对面谈一谈’……的短信。 陆云依知道,骄傲如欧时希,如果原身没出席也没回音,肯定不会再提这事。 他真的死心了,虽然她也得不到她。 起码,不能让‘夕欢’得到一切。 回忆完一切的夕欢坐在咖啡厅沉思片刻—— 总觉得要复仇打脸的那个是欧兄弟啊! 你表白短信被人删了啊! 算了,她大发善心,帮他解决掉这姑娘吧。 不止要解决,还要解决得场面漂亮,毕竟她的一举一动是要纪录成书的,要对广大读者负责,就像综艺节目,你上来了,就要表现出节目效果,不然谁特么解决个奇葩女配还小词一套一套的,演戏剧吗?节目效果,文章效果,都是一路的产物。 思绪扯远了。 踏入餐厅的陆云依,让夕欢回过神来。 陆云依穿着一袭白裙子,搭棕色腰封,不会出错的小清新搭配,头发挽成公主头,露出贝壳般精巧的耳朵,耳垂上缀着一颗小珍珠。年轻女性选用珍珠当单品搭配是项很冒险的选择,一不小心就老气了,但她搭得很有气质。 夕欢的视线从上扫到下,而她打量人的时候,人也在打量她。 姐妹数年不见,陆云依只觉故友整个人都变了。 黑色小吊带裙包裹着她的曼妙身段,骨架小巧,胸脯大小适中,既不肉欲也不像小学生,指尖勾着杯耳,斜飞过来一个带笑的眼,看得陆云依心头一跳。 旋即气恼——大家都是女人,对她抛什么媚眼! 听闻夕欢在国外的生活很乱,纹过身,交了外国男朋友——鬼佬!她爸妈是绝对不可能允许她外嫁的,像欧时希那样的混得不明显的混血儿已经是极限,何况是跟外国人谈恋爱,开放得不可思议。陆云依毕业那年跟着去了欧时希留学的德国,然而他并不肯见她,她倒在国外吃了几年苦,德国佬的性格跟她完全合不来,一毕业就灰溜溜的回国了。 夕欢着实无辜,她姿态放松,且心情很好,对谁都是笑,到有心人眼中就是不要脸的十三点了。 “欢欢,你可算是回国了,” 陆云依坐下,拎起桌上的柠檬水轻抿一口。 她在来时路上,思考过如何直面回国后的夕欢——虽然毕业后她找到了一份不错的offer ,在大城市混得人模人样的,但和夕欢相比依然是两个阶级的人。她在ins上看过她的近况照片,周末滑雪,小假潜水,长期深度游,从少女到女人,脸上都是轻易可见的快活,没让日复一日的工作磨去她写意的光华。 陆云依想比她表现得更好,但就夕欢观察看来,两人的风格都不一样,根本不需要拿来比较。 “回来一段时间,太忙了,本来早些就想约你出来吃饭的。” “我还在想你会不会把我忘了呢!”陆云依跟服务员点了一杯拿铁后,便急不可耐的问起她最关心的事情:“你这次回来……跟时希哥见面了吗?” “没有,” 其实有,他还没穿上衣,身材贼好。 夕欢意外的撇她一眼:“你俩念的大学很近,我还以为你们回国之后也比我熟呢,我跟他已经很久没联系了。” 惨遭‘拒绝’的欧时希到德国沉迷学习,倒是很适合严谨冷酷,事事要求精确的他,这一沉迷就沉迷成习惯了,直至工作都改不过来。闻言,陆云依不禁一阵心虚,她想趁时希哥受情伤的时候去安慰,没成想他治愈情伤的方法是每天泡图书馆,有病啊! “怎么会,我记得欢欢你……”陆云依给她刷了个心照不宣的笑:“对时希哥有意思啊。” “咸丰年代的事了,拿出来提也没意思,” 夕欢拿眼看她,笑意挟进一点难以言喻的兴味:“而且,喜欢他的难道不是你吗?” 看着陆云依小心思被戳穿,精致妆容定格瞬间的模样,她给自己方才的兴味下了注解——多半是‘逮到你了’的恶趣味。 逮到,而且还要戳穿。 人生已经如此艰难,那不能让你一人快活。 陆云依的段数果然比陈贞儿要高出一级,慌乱一瞬过后便镇定下来,大方承认:“那时候年纪小,时希哥比学校里的男生好太多了,不过知道你喜欢他之后,我就把这想法藏起来了,一藏就是好多年。再喜欢也不能抢姐妹喜欢的男人啊!都说做人论迹不论心,欢欢你不会生我的气吧?” 说着,抿了下唇可怜巴巴的望着夕欢。 她知道,夕欢不会生她的气。 她也赌,既然夕欢说这是拿出来提也没意思的事,她赌她已经对欧时希没感觉了,她表现出对欧时希的喜欢夕欢就不会来抢。 因为,‘再喜欢也不能抢姐妹喜欢的男人’啊! 慢悠悠地听完陆云依的鬼话,迎着她期盼的眼神,夕欢一手支着下巴,曼声道:“我当然不会生气,有什么好生气的?你说得对,那时候年纪小,不懂事,喜欢就藏着,藏半天,谁知道啊!” “嗯!” “所以,我决定跟欧时希表白。” “……” 陆云依愣住,一时之间以为自己拿错剧本,慌不择言:“欢欢,你……你不是说你对时希哥的事已经过去了吗?” “对啊!” 夕欢痛快承认:“但你刚才一提,我想起是有这么个人在,刚好我又单身,可不就想起来了吗?” 看着陆云依优雅甜美的画风快崩人设了,夕欢顿时觉得自己一番台词设计得值回票价,至于后续发展,再想吧!慢慢玩! 玩得很开心的夕欢,已经一天没看微信。 云子策矜持的添加好友邀请,也被无视一整天了。 片场里,接到一个小角色的云子策在对着全剧组的哥哥姐姐卖了一天的乖巧笑脸,休息时间一个人猫在角落,不断刷新微信页面,俊美的脸虎得随便来个人戳一下都要亮爪子,超凶,别烦他! ——这位才是真的一个人呆着就人设尽崩的角儿。 云子策心烦气躁,今天难得吃了带肉的浇盖饭都觉得不香。 她怎么还不理他! 27.富婆抱抱你 陆云依定定神, 知道自己不能慌。 回国后, 她也尝试交过其他男朋友,偏偏无一个能看的,有钱的就油腻, 好看的又穷,养不起她一根手指,好看又有钱的,还想多玩几年,她不大想玩,她想锁定目标, 直接提升阶级, 把最宝贵的第一次交给最优秀的男人。 更要命的是,她的公司最近和欧时希的公司有合作。 在一次会议中,二人重逢。 学生时期的欧时希对外观的打理仅止于清爽舒适,大抵是出社会后觉得要有威严才能压得住人——他五官太精致了, 精致的男人多半有点男生女相,于是梳了背头,戴上银色边框的眼镜, 一开始是没度数的,后来加班加得太狠,变成了有度数的。 加班也将他精致得让人想要摁着他下巴扯开他领带的脸摧残出了男人味。人生何其不公平, 普通人加班过度爆肝, 帅哥加班过度, 就特么成了型男。 陆云依对他再次一见钟情, 但他已经不记得她了,客气地叫她陆小姐。 想要重新走进欧时希眼里,只有搭上夕欢这条线…… 她咬了咬后槽牙,声音却放得很温柔:“我一定会支持你们的!” “是吗?” 闻言,夕欢扬唇,笑得眉眼弯弯,彷佛不知世情险恶。 为了增加说服力,陆云依甚至主动握住她的双手:“之前欢欢你去法国留学的时候,我真的好怕你把我忘掉了,也很怕这次出来吃饭,会像同学会那样生疏……没想到,一点也没有陌生的感觉!” 我看你特么是看见欧时希,又觉得我这个朋友交定了。 夕欢腹诽一句后,跟着笑,笑呗,谁不会,笑得比她开心:“是啊,虽然你好像割了双眼皮,不过一点陌生的感觉都没有呢,还是我的云依。” “……” 陆云依后槽牙都要被咬烂了,满眼委屈:“我一直很羡慕你的双眼皮……” “小傻瓜,” 夕欢一昂下巴,很是大气的挥手,宠溺地望住她,嘴里不说人话:“我双眼皮天生的,割不出来!不过我也没别的意思,就是你想割双眼皮,可以跟我说啊,我给你介绍,我爸认识的人多,这种手术弄不好就很生硬,我这不是怕你割得不好么?我看出来就算了,别人看出来,多尴尬啊。” 陆云依没接话,心里藏了一句‘可你爸死了啊’,不敢说。 知道她要靠自己去勾搭欧时希,夕欢继续嘴贱:“没关系!你下次要整容的时候跟我说一声就是了,咱俩好姐妹,刷我的卡。” 猜到她大抵要气得胸闷了,在她甩脸边缘反复横跳片刻后,她立刻中止话题,让陆云依的怒气值稍作冷欲:“你吃过了吗?” “嗯……我不饿,”都被你气饱了!陆云依强撑起微笑:“不过欢欢饿的话,我可以陪你吃,附近有几家店我都蛮喜欢的,早就想带你去一遍了。” “在这喝东西没意思,陪我逛会街?” “好呀,” 陆云依语带怀念:“一说起逛街,我就想起我们放学后一起去附近商场溜达的时候。” 夕家家大业大,对独女尤其宠爱,不舍得拘着她,但逛街都要派人暗中跟着,陆云依性格敏感,时常能察觉到,根本放不开,又很羡慕这种电影一样的富人作派。 逛街不错,有话题,能夸夸夕欢拉近她俩关系。 光这么坐着,干聊,陆云依真怕自己被她无心似有意的话戳穿肺管子了! 不看价钱买买买,很爽,这不分男女。 而对女人来说,带一个让你随便刷他银行卡的人形ATM男,是终极爽点吗? 夕欢另有看法。 对她而言,购物是一种很私人的体验,跟姐妹分享更享受。如果没有真心的姐妹,那带一个对她心怀恶意,没她有钱,逛店尽挑名店,只能眼巴巴看着,讨厌她又不得不讨好她的跟班在旁……也很好玩啊! 在书中世界,过一把神壕的瘾,带来的精神快感,比跟帅哥谈恋爱有过之而无不及。 有些真正的奢侈包,可遇不可求,店里压根不拿出来卖,想买得有缘,而且要配货。配货就是你想买一个七万块的包,要先在店里消费其他物品,买满七万,才有资格买这个包。就像人在挑包,店里也在挑选客人。 当然,这个配货比例不是固定的,也有特别一点,你想买某款稀有皮质的包,可能要将同款皮质的家具买下来,店员才会把包卖给你…… 说直白点,就是捆绑销售。 这是奢侈品对普通人的门槛。 每天省吃俭用买一只五位数的包已经很艰难了,还要为了名牌包再消费五位数才能得到,显然,当完成这些条件一个人来说是困难的事,那么他也不是奢侈品的目标客户了。 刚回国的夕欢,在这家商场自然没有消费纪录,她和陆云依进哪一家店,看到喜欢的就刷卡使劲买,买得陆云依从一开始的两眼艳羡,渐渐变得麻木…… 当她看闺蜜买得对金钱快失去观念的时候,店里其他客人也散得差不多,偌大门店只剩下她们两个客人了。这时,店员笑眯眯的迎出来,低声跟夕欢说了几句话。 “是吗?拿出来看看。” 夕欢一掷千金的举动,让店员主动将一款只放出来抄撑场子的非卖品拿了出来,这时陆云衣麻木的眼瞳才再次有了活力——这一款,陆云依眼馋很久了,店家一直跟她说没货!不就是一下午随便刷了三十万吗!三十万你们就低头了吗? 再嫉妒,陆云依也只能承认,她刷不起。 “驼色?唔,我已经有一款黑金的了……”夕欢完全不将其放在眼内的话,彷佛将她最珍视最渴求的宝物嫌弃了个透底,她想要的,她垂手可得,还不大想要。下一句话更让她吐血:“算了,驼色好搭配日常系,替我包起来吧,麻烦了。” 这款包的黑金色,更是抢破头。 想到夕欢在法国留学,名牌新款包应该都很容易买到,不过从来不见她在Ins上晒,陆云依倒把这事忘了。 买了四大袋的包,很想体验一把电视剧里情妇逛街刷卡的夕欢在离开店里后,才发现这样提着,委实有点蠢。她长长叹了口气:“好累啊!” “逛街逛累了?” 陆云依瞄了一眼她的细跟高跟鞋,暗中撇撇嘴,跟女人出来逛也穿这么骚! 活该走断腿。 “刷卡刷累了。” 陆云依差点在打了蜡的商场地板上摔一跟头。 幸好夕欢是自己开车来的,购物袋往车后座一甩就完事了,其随意的态度彷佛甩掉了两手麻烦,看得陆云依心疼极了,腹诽她真不会爱惜东西:“欢欢你这么摔,可能会伤到包的!” 坐进驾驶座的夕欢眉一扬,不以为意:“包买回来就是要用的,早晚要伤到,不用在意。” 现实中夕欢不是大富大贵的人,但也有几款算得上是奢侈品的包。 买的时候肉疼,可买回来也不会当祖宗供着,该怎么用就怎么用,小心翼翼呵护着包,生怕摔花了边角,那副模样才是真的小家子气。如果用名牌包要用得这么可怜,夕欢宁愿不用。衣服鞋子和包,太新簇簇穿起来总觉衣不称身,略旧一点,和气质融为一体,就穿得很开心了。 几百数千上万的包,都是一种用法。 “……你开心就好。” 陆云依不想说什么了。 她转头瞅着堆成小山高的购物袋,每个袋面上的LOGO都是响当当的名牌,然而此刻却随意堆叠在后座,连同她的自尊心,一起被摔个稀巴烂。 出国回来后的夕欢,变得更讨人厌了。 以前她不过是说想学游泳,明明附近就有游泳池,夕欢偏要带她去她家里的恒温游泳池,不就是显摆家里有钱么?现在越发厉害了,在她面前买包不眨眼,还挑了她最喜欢的那款包…… 一定是故意的。 就算不是故意,这个女人也有从万军丛中一下子戳中她怒点的能力。 陆云依垂下眼帘,片刻觑着前座的夕欢,她波浪卷的秀发披在莹白的肩上,当真是香车配美人。 她心里,忽然窜出一个念头。 是了,夕欢那么多包,肯定不缺一个,她上中学的时候,就很愿意把东西让给她…… 夕欢开着车,买得很满足,看女伴的表情也玩儿得很开心,但总觉得缺了什么。 她是不是忘了什么很重要的事? 背后传来陆云衣幼小可怜又无助的声音:“欢欢,其实那款白金包我想要很久了,一直买不到,原本都放下了的,今天看你买下来,发现实物比我想象中还要喜欢……” 拐角,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公交车广告牌。 广告牌上,是拿着一碗酸辣粉的云子策,替某食品品牌打广告,笑出一脸温良无害的奶味。广告审美不好,拍得很廉价,全靠他扑面而来的青春活力撑住场面,平生出不少美好联想。 “我靠!” 她想起来自己忘掉什么了。 她把这书原定的男主,而且还是开章就被她给睡了的云小朋友,忘个一干二净了! 28.富婆抱抱你 “云依, 帮我拍一下这张广告牌, 我在开车不方便拿手机。” “啊?好。” 夕欢也迷明星? 陆云依用手机对牢公交车站牌旁的大广告,心中念了好几遍云子策的名字,始终没想起来流量男星里还有这么一号人物, 大抵是哪个名不经传的小人物吧! 她就纳闷了,大明星可能还困难点,但以夕欢的身价,看中哪个小明星,不是分分钟能拿下真人的事?还用像个小迷妹一样,看见爱豆的广告, 忙不迭拍下来。 “这是你爱豆?” “不, 一个朋友。” 笑意跃上夕欢的唇,像提到一件很合心意的新玩具,满心想着如何把玩品尝。 送陆云依回家后,夕欢将车停泊在自家地下停车场里, 哼着歌摸出手机,点开微信,果然看见了云子策的好友添加邀请。单字一个策, 让种微信名让她条件反射的想起一个人,下意识的心脏一抖,宛若心动。 ……在这里想起编辑也太煞风景了。 而且她才不是在摸鱼玩耍嫖帅哥, 是在用行动赶稿! 云子策的头像是一个金发动漫人物, 看着挺孩子气的。 她点击通过, 寻思着用什么来做开场白好一点。 只不过对方简直像二十四小时捧着手机盯梢一般, 马上就发了消息过来:【你不理我!】 夕欢盯着这凶巴巴的四个字,无声的扬起唇,觉得很有趣。 她很懂得对付这年纪的小朋友,压根不接他的话,带跑他的话题,发了张照片过去:【刚才在路边看见你的广告呢,拍得真可爱。】 策:【!!!!!!!!!!!!!】 策:【不要看!!删掉!!】 片场里,云子策将红通通的脸埋进双手里。 过了一会,他又觉得这样装驼鸟不是办法,赶紧亡羊补牢。 他好急啊,还想着营造一下帅气形象,然而刚拍的垃圾广告就被妹子看了去,他连忙点开相册,啪啪啪的给夕欢发了一打帅照过去,试图挽回:【你看这些,想用来做屏保的话用穿黑西装的第三张,比较酷……换掉换掉!不要那张!好Low!】 夕欢刚出电梯,就被他的硬照刷屏。 一个没资源没背景的新人,能有多优秀的摄影师给他拍呢? 他也不会乔造型,好几张显得有点蠢,仗着长得帅又年轻,穿麻袋都有明星范才硬撑过去的,也幸好是年轻,还拥有少年的轻盈感,换个二十五岁以上的男人来拍同样造型动作表情的照片,保证立刻油掉。 而云子策—— 摄影师技术不够,但也很了解他的优点,近乎炫耀一样用了大量的近镜,拍他不需要修图也看不见毛孔的皮肤。夕欢摸过,所以知道他皮肤就是这么好,没经过日常生活糟蹋的,让女人也爱不释手的好皮肤。 浓密长睫下是深而长的眼,唇角微上勾,不笑也像在笑,真正笑起来有种纯纯的大学生感,不笑的时候却有点坏。其中一张在摄影棚里的花絮,现场灯光映在他的黑色瞳孔里,碎开光点,像一片温柔的星空。 不同的是,这片星空触手可及。 谁说只有中年男人才喜欢大学生,夕欢也挺喜欢的。 比高中时的毛头小子成熟一点,又没世故得油腻,这是很可贵的特质,仅限大学四年,而且还要长得帅,男人的青春也很宝贵。 【那不行,】夕欢逗他:【卖酸辣粉多可爱,收藏了。】 【那张不好看啊!】 也只有这个年纪的男孩子,会为一张形象不佳的照片着急了。 【拿硬照就想糊弄我,现拍一张吧。】夕欢觉得自己这句话有点像不识趣的直男,彷佛下一句就是‘要素颜的’。 过了一会,云子策才发了张照片过来。 他在片场里没卸妆,穿着一身古装白衣,腰间还别了把剑,长发束成马尾,浓眉斜飞入鬓,侠客扮相几可乱真:【我在等我的部份开拍……你别笑我!下次看见你的广告,我也拍下来。】 夕欢推门进屋,低头瞥见这句话,才想起来,他还以为自己是同行。 她唔的一声,考虑是解释清楚还是将错就错。 策:【对了,下次见面我把手表还你】 策:【我不知道是哪个老板送你的,也无所谓了,但这种钱不能赚很久的,难得到手的钱要好好理财,不要随便就花掉!】 ……呃,误会还挺深的。 夕欢点着祖马龙的香薰蜡烛,香味氤氲升起,她回复:【花你身上,能叫随便吗?】 难得地没被她调戏得炸毛,云子策以同行的身份语气严肃地提醒她:【不是经常能遇见大方温柔的老板,我们这种工作没人找就是没人找,今天不知明天收入的,尤其是女孩子,存点钱防身,遇见不想忍的情况也能立刻走人。】 【你好像很懂?】 策:【之前我有个同期的女孩子,她碰上的老板想用泥鳅跟她玩,她不想玩这么狠,对方不想放过她,她逃到厕所里反锁起来给我打电话求救。但没用,她缺钱,第二天还是回去他身边了。】 将一盒芝士奶酪通心粉放进微波炉,夕欢低头看消息,神色微怔,懒得打字了,按语音消息:“你女朋友?” 【不是,没钱谈恋爱。】 “那你去救她了吗?” 【去了啊!不然我为啥没资源……】云子策发了个气呼呼的表情:【原本要接到的,打扰了人家办事,认住我的脸,直接给我搞黄了。她回去也没用啊!人家不喜欢不听话的,狠整了她一顿之后就没要她了。对了,你小心陈子卫,那家伙玩得很变│态,不要接他的活。】 芝士奶酪通心粉在微波炉里转了一圈,半融奶酪在通心粉之间流淌,夕欢拉开门,戴着隔热手套将整盒通心粉拿出来,开放式的厨房就有凳子,她也懒得挪驾到餐桌上了,就这么坐在凳子上吃。叉着一块通心粉送入口中,速食的味道很稳定,爆炸热量带来的血糖飙升感如同可以量化的幸福。 夕欢眼眸微眯,从味蕾带来的愉悦传遍全身。 陈子卫,听起来很耳熟…… 她想起来了,上次聚会,好像见过这人一面,是她家企业里一个管理层,混得人模狗样的,没想到喜欢玩泥鳅。她低眸扫过一根根胖嘟嘟的通心粉,突然觉得有点败胃口。 算了,食物无罪! 见夕欢不回话,云子策心道不妙,以为她是陈子卫的女伴之一。 他不擅言辞,工作上还好,经纪人让他卖萌,还给了他‘云子策’的人设,按着人设来演,要有气质,不能再在菜市场跟大妈讲价,最好不要在超市买打折的菜,说话不能有口音……他总觉得自己演‘云子策’这个角色,比平常演戏还要累。 让他劝解人,他真的犯难。 何况跟金主的,多半有自身的原因,劝女人从良,由一个男人说出来,更像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谁不知道这钱不好赚啊!钱难赚,屎难吃,他再明白不过了。 云子策只是想劝她,换一个不那么爱玩花式的老板…… 在他为难地斟酌措辞的时候,收到了来自[一夕之欢]的回复—— 【我不会接他的活。】 【不过,你要接我的活吗?】 ……啊? 怎么肥四? 29.富婆抱抱你 接她的活…… 什么意思? 云子策习惯性的想咬一下手指, 然而为了戒掉这个坏习惯, 经纪人让他在手上擦了点手指水,他刚咬上去,就尝到了很苦的味道。想大叫卧槽, 但是在片场,不能破坏形象,只能抿唇硬憋着,越憋越苦。 “子策!到你就位了!” 助理远远的一叫唤,确定他抬头听见之后,就跑着安排别的事情去了。 云子策只能匆匆回复夕欢一句:【工作来了, 回聊】, 收起手机,开始工作。 说是明星拍戏,不如说是个高级跑龙套的,还是在网剧里跑龙套。 虽然经纪人大哥说网剧不错, 可以争取表现,规矩没电视剧跟电影大,但是云子策宁愿辛苦一点, 剧组规矩大也没关系,只要有机会露脸,他愿意任何守规矩。 《萌江湖》, 男三号, 小师弟策英。 灯光不会刻意照顾到他, 但其实对主角也照顾得不是很好, 顶多事后打一层柔光上去,每个人都很阿宝色。云子策的戏份很少,演主角的师弟,暗恋女主角但又碍于身份不能明说,事前导演随口提点他一句——“你的萌点是害羞!知道不?知道就去想想。” 害羞,说实话云子策真的不知道,他自觉脸皮挺厚的。 也不知道因为喜欢一个人而害羞是什么样的——喜欢就表白,表白不成功就追啊!光害羞,有什么用?为什么会有人觉得害羞很萌?他顶着一脑门的问号,将剧本背得都能将台词倒着唱出来了,也没能领会其中的萌点。 只觉得台词挺弱智的。 男女主角也不是大咖,但知名度起码比他高,跟他是一个公司但不同经纪人的,男主角倒是听说过他之前被淋了一身的事,怪同情的:“你紧张吗?别怕,其实只要台词念对了,演得怎么样没关系的。” 女主角:“嗯,对,别念错台词,错了自己圆回来。” 低成本网剧,大家都很随意。 虽然不认同这种工作态度,但谁也不想得罪,于是云子策胡乱一点头,权当表示同意了。只不过在看见这氛围后,他登时觉得‘踏实努力工作,提升实力,厚积薄发被人发现’……好像是很理想化的事情,不大现实。 在这种剧组里,拍这种网剧,真的有出头天吗? 真的有人看吗? 这……真能说是一个演员的‘作品’吗? 这一幕,是跳拍师姐临行前,云子策饰演的角色前去送别,喜欢的心情被心直口快的师妹戳穿,连忙分辩并将喜欢的心情深藏于心底。 随着导演的一声令下,云子策收拾心情,尽量入戏。 “师姐,这次终鼓山一别,我们可能就再也见不到了。愿你此行一帆风顺,去哪儿都有贵人相助……”云子策有些紧张,幸好事前台本背得滚瓜烂熟,紧张归紧张,念出来的话却很流畅,那一丝自然的颤抖倒很符合当下的气氛和小师弟的人设。他柔下嗓音:“若是在外面闯得不如意,就回来歇息,师弟师妹们随时为你接风洗尘。” 一旁的师妹抢白:“师姐,我们之中,就数师弟最想为你‘接风洗尘’了!” “嗯?” 适时,女主角抬眸看他,然而…… 她似乎在想别的事情,双眼比开拍前聊天还要无神,望着他,焦点却不在这里。突然的视线相撞,让好不容易酝酿出一点状态的云子策立刻出戏,而偏偏还有一句台词的空档,他就要接话了,难道要跟着一起纯背台词?云子策轻吸一口气,决定死马当活马医,直接想起那个在酒店里不告而别的神秘女人—— “师弟,再不说就没机会啦!”师妹促狭笑着。 看她缓缓吐出一缕甜香的电子烟, 发现她已经走掉,还留下一只手表作渡夜资, 还有拍得效果幼稚的酸辣粉广告被她拍下来的时候…… 拍得十分随意的镜头下,云子策英俊的脸腾地泛红,眉头轻轻拧着,微微别开脸,不好意思极了,有点不成熟的恼意跃于眉间,可他并不打算向任何人发怒,只是恼自己不够成熟,不够游刃有余。 懂得自省的男孩有其可爱之处,而不知不觉间,想着夕欢的他,已经在镜头前完成了优秀的表演:“师妹不要调侃我了,师姐一路……珍重。” 导演转头看向正对着云子策脸孔的摄影机画面,这一幕拍得特别好,他稍稍侧着脸,挺拔鼻梁将眼窝勾得很深,晕染出大片的欲说还休,他不好意思极了,难为情的模样看上去弱弱的,有种该挨欺负的好看。但云子策的五官不算柔和,深刻的轮廓做出委屈巴巴的表情,是让女性观众能觉得他很可爱,又不会把他当弟弟的恰到好处。 还在想拍完戏能不能溜出去吃一顿好的女主角余光扫到云子策脸上,心中倏地一动,双眼也有了焦点,仓促间生出一句感叹——这哥们看上去比鸡排饭更美味! “师弟,谢谢你。” 她深深地看了云子策一眼,越看越觉着他秀色可餐。 接着的台词很琐碎,众人背着也没问题,有问题的就念数字过去,等后期补上。 “卡,Good Take!”导演朝女主角竖起大拇指:“不错,今天眼神挺到位的。” “谢谢导演。” “还有那个谁……对,云子策,把我说的话听进去了啊,你表现得很萌!” “……谢谢导演。” 很萌,什么鬼? 云子策偏了偏头,并不觉得自己哪里萌了,想着经纪人的教学,朝导演刷了个很乖的笑。 接下来没他的事,他可以去卸装换下戏服。 化妆师正忙着,云子策便自己掏鼓先将妆卸掉,假发没办法自己弄,只能干坐着玩手机等化妆师抽出空来搭理一下他…… 他给[一夕之欢]发消息:【我回来啦!你刚才那句话什么意思?你手上有资源想给介绍我吗?】 稍稍一顿,又想起他们之前聊到的话题,云子策菊花一紧:【我不接那种活!】 吃饱喝足,睡了个午觉起来的夕欢摸到震动的手机,解锁屏保就看见他紧张兮兮的拒绝,哈哈哈的笑出声:【想什么呢?才不要把你介绍给别人,我是问你接不接我的活,做我的小情儿。】她在末端加了个心形符号。 【什么意思?你要用我玩泥鳅吗?】云子策震惊。 【……】 他想到哪里去了? 夕欢笑得不行,被他巨大的脑洞惊住了,没忍住手贱吓唬他:【我们富婆不玩泥鳅的,钢丝球了解一下。】 云子策的思维被她带偏了,不知死活的好奇心冒出来:【钢丝球什么意思?】 她捂唇将笑声压下去,录了一条语音解释给他听。 毫无防备的云子策在休息室点开了语音,在夕欢带着浓浓调侃笑意的声音漏出来时,脸腾地一红,立刻关掉了微信,好一会确定同一室里的人都没注意到自己,再带上耳机完整的听完,脸差点绿了。 始作俑者在床上畅想他的反应,可惜不能现场看到,不然一定很好玩。 她声音好听,低低柔柔的,用很淑女的声线说着不正经的话,听得云子策心神荡漾,又觉得隐隐作痛:【不能这么玩!】 一夕之欢:【我逗你的。】 【逗我很好玩吗?】看上去要闹脾气了。 【没有呀,喜欢你才逗你。】 【哦,】不闹脾气了,小尾巴摇起来:【……那你逗吧,不过我有什么好逗的?我不逗,挺正经的其实。】 【你萌呀!】 这是云子策今日第二次被夸萌了,然而他一点也高兴不起来,被夸得一头雾水。 夕欢想把话题拐回正轨,来好好谈一谈关于‘接活’的细节,电话就来了,来电显示——陈子卫。 公司的人? 她先接电话:“你好。” “夕小姐,听说你回国了,有兴趣出席我们公司酒会吗?” 夕欢在集团里挂了名,职位头衔一大串,听着很厉害,其实完全不管事。想管也行,得费心费力的建立威信,现在她不管事,大家倒愿意讨她的好。她估摸了一下,这应该就是小说中和欧时希重逢的场合了…… 很好,相信陆云依也会不惜一切的来,到时候就有一场好戏了。 唔,要不要带她的新宠去呢? 夕欢支着下巴想,片刻听见电话里的清咳声,才想起来还有人在等她的答复:“好,算上我吧。” “好,大家都很欢迎夕小姐。” 虽然陈子卫的态度友好亲切,但她的脑海里还是回荡着云子策的话。 挂掉电话后,夕欢默默把陈子卫的来电显示改成了——【玩泥鳅的】。 30.富婆抱抱你 夕欢努力回想了一下原设定里, 酒会上的情景。 这部份的记忆被光脑删掉了, 回忆起来雾蒙蒙的一片,实在想不起来了,只能放弃。 不过可以确定的是, 欧时希肯定还喜欢她。 毕竟作者是自己,除了博爱的审美外,夕欢对商业文的一些潜规则非常服从——狗血,女读者喜欢心灵上从一而终的男人,一个回国后就不爱了的男配,那略嫌美中不足。何况在原文中欧时希是个男配, 男配的魅力在于惨, 惨得让读者心疼他,想扶正他,成为文中留白的一点遗憾。 欧时希不需要攻略,他属于追求者的位置。 但怎么引导出和这位久别重逢追求者的故事, 就要看夕欢安排剧情的能力了。 夕欢权衡再三,决定将修罗场剧情稍稍压后。 这次,她将单刀赴会。 决定好重要的事后, 她才想起来自己晾了好一会的云子策,点开他连发的数条消息—— 【你不理我了?】 【那你先忙吧,我自己玩会】 【糟糕, 被发现了……导演说加一点我的剧情!我先忙去啦!拜!】 结尾是一只小奶猫坐在鸭子上, 配字[我记计玩.JPG] 这还叫不会卖萌, 夕欢笑出声。 与此同时。 欧盛集团, 董事办公室。 整幢大厦都是欧盛集团的,十分功利,由职阶决定层级。 欧时希的办公室在最高一层。 落地玻璃窗能将S城景色尽收眼底。和好山好水相比,俯瞰发达城市有另一种魅力,像古时皇帝将地图徐徐展开,恋权爱势者都喜高处,好似能从高度中体验到为神的感觉。高楼大厦组成的冷色系地图,在午后的阳光下,看不出任何人情味。只有在较低楼层看出去,能看见车水马龙,看见奶茶店前的人龙,路上打伞匆匆走过的行人,左穿右插的外卖小哥……才能感受到一线城市的烟火气。 每一个来过欧时希办公室的,大多会对这片好景色面露艳羡。 除了欧时希本人。 他畏高。 大班椅背对着玻璃窗,对美好景色视而不见,无疑于暴殄天物。 欧父迷信风水,董事办公室每一件摆设都有所讲究,欧时希只能在独自办公的时候用窗帘将背后的玻璃窗严严实实的遮起来。也没有征战天下的蓬勃野心,但对办好交到他手上的事有着刻骨般的追求完美。 而作为曾经的少董,能交到他手上的事,又件件都是大事。 用其兄欧承希的话来说,时希是个完美的背锅侠。 搞不定的工作,不想背负的企业责任,交给他就好了,他只要接下来,就会办得完美。 ……所以他哥把‘欧盛集团’这个大锅甩给他之后,跑去坐游轮环游世界了。 唉。 算了,工作真好。 欧时希自觉很爱工作,就像爱学习,日子功夫花在哪很快能见功,他脑子不错,从小就培养了良好循环——在学习上稍下功夫,成绩就立竿见影的好,有回报,自然能从中获得乐趣,他从来没有觉得学习和工作痛苦过,董事秘书偶尔能听见他家董事发出“如果欧盛没有双休就好了”的灭绝人性发言。 他这辈子,就只有一件事,无论花多少功夫也不见回报的。 看住放在桌上,和其他文件夹杂其中的酒会邀请函,欧时希压在长睫后的眸光变得很深,透亮冰绿此时却像极某种度数很高的烈酒,又冷又烈,碰一下抿一口都要被辣得舌头发疼。闭上眼,他抬手轻揉眉心,没用,无论时隔多年,提到夕欢的名字,都会让他瞬间梦回高二,情窦初开的不确定性,让习惯了规律学习的欧时希进入应激反应——该怎么办?如何处理浪潮一般扑面而来的感情?表白?忍着?她会喜欢他吗?万一她喜欢别人怎么办? 如何处理好自身感情,是一门终身学问,成年人也会为失恋所苦,何况躁动的青少年。 回忆起来,只剩下兵荒马乱的心动。 在德国浸上数年图书馆,刻意的想远离有她的一切,不提她的名字……回来后,听见‘夕欢’二字,立刻破功。 冰消雪融。 听上去很浪漫,但就像冰川融化一样,对地球是大事。 水淹眼眉了! 欧时希板起脸,本就深邃的轮廓更是被绷紧得每一个线条都有锋锐的意味。 绷了三分钟。 他抬手,额头猛地一沉,压在掌上,高冷画风尽崩—— 还是,好想见她啊! ……… … 酒会之期来到前,夕欢专注于和云子策聊微信。 云子策打字很快,和他相比,她用手机打字的速度慢得可以说是中年人了,所以在现实里也从来学不会像同行那样,拿部手机随手就能码个三千字,十分方便。她码字很有仪式感,要泡好茶在电脑面前慢慢憋,才能憋出来。 她说一句话的功夫,他能打出三段长句子。 这样话痨,应当是很烦的,但他不算粘人,生活中绝大部份时间都在练舞练唱,他经纪人还没想好让他以什么形式出道,就让他先练着。这诚然是很折腾人的,但他不介意。 他也不介意她回得慢。 知道夕欢天然打字速度感人,何况他发的消息她都有用心看。 不只用心看,还会挑他话里的漏洞来把他调侃得生活不能自理。 夕欢觉得云子策说话很有意思——倒不是内容特别有趣,是他说话的节奏很带感,自己能说上半天,有奔腾而出的想法。她阅读速度很快,看他说话就像手机上养了只叫‘云子策’的手机宠物,能自个儿得吧得吧的很开心。 还有一层不能宣之于口的理由…… 这样的重要角色,真能水字数啊! 一个人就能撑起一章的狠角色。 策:【你什么时候方便出来,我把手表还你?】 夕欢:【我在生理期呀,小可爱】 策:【……你在说什么!我不是那个意思】 策:【我只是想邀你出来吃饭】 策:【你信不过我的话,白天出来也行】 最后一句,云子策踌躇良久,刚好和夕欢的调侃在同一秒发出来。 策:【我只是很想再见见你。】 夕欢:【但我是那个意思呀!】 …… ……… 狗贼,把他的真诚还回来! 夕欢良心隐隐作痛,同时见面之期放在日程表上:【我明天有事,等我忙完了,一定找机会睡你,放心吧!】 云子策并不能放心。 这个有一晚之缘的神秘女人,连名字都不知道,非常脸生。 越神秘,越撩得他不能自已。 虽说这个年纪的小青年精力旺盛,一晚能提枪到天明,但云子策也有属灵的时候。 与其说是一晚就爱得要死要活,他更想搞懂自己和一个什么样的女人睡了。 他想了解她。 这恐怕比喜欢一个人更加危险。 伴随着云子策的胡思乱想,华茂酒会如期而至。 弄得太大排场,夕小姐可能会不想出席,这次酒会办得很私密,谢绝记者,在会员制度的高级会所,出席者不超过五十人。质量很高,惯会钻营的人,见一面就能立刻联想到其姓甚名谁,头衔几何,且很可能在网上能搜出百度百科的人物。大部份是和华茂有合作关系的高层,今日主角说是夕欢,但醉翁之意不在酒的人也不少。 毕竟,大家都知道夕小姐不管实事。 只要她不乱作,可以拿分红拿到入土为安。 而单身男士,适龄的,知道她还没结婚后,对她有想法的倒是不少。 至于是不是单身,倒是没所谓。 有钱到一个地步的人,婚姻关系也只能对狂蜂浪蝶起到告之作用,该勾搭还是会尝试一下。这点不分男女,都想捞钱。 是日,不想捞钱的欧时希到得很早。 早得要不是他的外型散发着‘老子有钱’的气息,样子又特别好认,经理都要以为他是来帮忙预备的工作人员了:“欧董,您看……” “还没开始?” 欧时希垂眸,近一米九的身高俯视得南方经理瑟瑟发抖,甚至开始怀疑是自己晚开场了,仅剩的职业精神将他壮着胆子稳声回答:“华茂酒会在下午两点开始,欧董可以先到包厢休息等待?” 归国子女的时间观念都这么有礼貌的吗? 现在才中午十二点啊欧董…… 内心充满了困惑,经理面上依然一派如常。 “不必。” 猛地觉得自己很蠢的欧时希眉头轻皱,打发了对方后,抬脚到会场邻近的咖啡室呆着,试图通过手机办公消遣,打发时间,也好将某位没心没肺的发小从自己脑海里赶出去。 然而,十分钟后,欧时希沉痛发现,这不管用。 他居然也有无心工作的一天! 31.富婆抱抱你 枯等两个小时, 欧时希又坐了十五分钟, 不想太早入场。 显得他很重视,很想见她似的。 虽然根本不会有人这么想,他也相信夕欢也不是会践踏别人对她的喜欢, 并将此挂在嘴边夸耀的人,但只要是关于夕欢的事,欧时希就立刻变成一个想得很多的人。太奇怪了,根本不像他的作派,陌生得让他心底发慌。 或者说,爱一个人, 首先就会将他变得不像自己。 欧时希眉头轻锁, 不太愿意承认自己未忘旧情。 很多年之前的事了,虽说是初恋,但年少时的惊鸿一瞥,稚嫩的心动, 他认为不能作准,而且他也不是非夕欢不可,上次去会所游泳, 他就觉得泳池里一个善泳的女性挺顺眼的,可惜被工作来电打断了,没看清脸, 也没来得及搭讪。 不过, 有一就有二。 既然能对夕欢以外的人起意, 欧时希并不觉得自己要吊死在这棵树上了。 低眸看清时间, 刚好是2点15分0秒。 欧时希将手机放回裤袋之中,起身离开咖啡室,到二楼的宴会厅。 路程三分钟不到,电梯很快,皮鞋踩在光滑的大理石地板上,发出轻微的清脆声响。以往他的心率很稳定,这时罕见地,心脏跳得比脚步快上谁多,他竭力使自己保持平稳的步伐,脸色越发冷峻,冷成了一具精致的雕塑。 石膏的,用力点敲下去,它就碎给你看。 走进大门,穿过服务生和向他打招呼的面孔,欧时希视线穿巡过酒会会场,往人群聚集的地方望去——今日的主角是刚回国的夕家小姐,她谓理所当然的焦点。 他看到她了。 她旁边围着三人,最近的是一个穿白裙子的女生,另外两人年纪与他相约,都是城中知名的钻石单身汉。当然,条件外貌他都甩他们十条街,但看见他们跟她套近乎,他还是非常不爽。 虽然没资格没身份,但就是不爽。 不对,想到这一点,就更让人不快了。 “欧董,我们刚才还在讨论你什么时候到呢。” “嗯。” 欧时希停下脚步,接受一个背对夕欢方向的高管攀谈,掩饰自己太过着迹的视线。旁人的说话内容都过耳而不入,眼中只有不远处那个正和服务生索要香槟的女人。 几年过去,当初稚嫩清涩的少女变了模样。 夕欢知道今日自己是主角,还往含蓄低调的方向打扮就太小家子气了,也不是这个时候来谦虚,气势要做足。她穿着当季的高定礼服,一袭鲜红毫不客气的抢夺眼球,将同样穿红色礼服的女士都比了下去。 穿衣服选颜色,做最鲜艳的一个,需要胆量和底气。 而她显然是在场最有胆量,也最有底气的女人。 欧时希的目光描摹着她的身影,压在眼睫下的冰绿眼瞳影影绰绰,自动虚化了无关要紧的其他人,只剩下她——夕欢真的变得太多,只能从五官看见年少的痕迹。乌发如海藻,带有某种海洋生物般悠然舒适的美,她举杯饮尽香槟,香槟杯子细长,饮用时要高昂头颅,将她修长优美的下颔与颈部线条尽显无遗。 放下酒杯,她像是听到了有趣的话,忍俊不禁的笑意在唇畔扬起, 乍看过去,夕欢今天的搭配很有侵略性,但当她笑起来时,眉眼依然是绮丽柔和的。欧时希心中当的一声,忽然无比羡慕能让她笑的人。 “欧董,听说你对展宏区那片地的投标有兴趣?” “嗯?”欧时希心不在焉的勾勾唇,长得端正英俊也有好处,走神也显得高深莫测:“现在还不太好说……我先失倍,跟朋友打个招呼。” 说着,他大步流星的越过觥筹交错的人声。 夕欢似无所觉,但旁边的陆云依在欧时希刚进场的时候就注意到他了,这时见他朝自己走过来,即使理智提醒她,他是冲自家闺蜜来的,也依然被帅得心花怒放。 “时希哥,”陆云依抬眼看向他,一脸惊喜:“你来啦。” 她声音轻轻软软的,带有小女生的甜意与轻易可见的爱慕。 …… 欧时希差点被这句哥叫得脚步顿住,不快地拧起眉,然而下一刻,听到‘时希’两字的夕欢也抬起头,方才那点残存的笑意停在眼角,似一根烟将尽的余韵。这种不是为他而笑的感觉,远远满足不了他,更让他心痒不已。 这时,欧时希倒庆幸旁边那谁叫了他名字,不然多年未见,要是夕欢笑着来一句‘先生哪位?’他怕是要当场心肌梗塞。不过,夕欢将脸转过来后,确是思虑了数秒,像是要从人名册中大海捞针的翻出他的名字,才将名字对应上脸孔。 欧时希绷着一张冰冷的俊脸。 没人知道他有多紧张。 “时希,” 像过了一个世纪——其实也就数秒的时,终于从夕欢轻启的红唇中听到自己的名字,咬字清晰,不紧不慢,笑意转浓。他来到酒会,沾酒未沾,此时却像醉进她的眼波笑靥之中。 其实一个笑容,一抹眼神,哪有酒精呢。 全是对意中人的过度幻想罢了。 只是,夕欢的下一句让欧时希回过神来。 她说:“原来上次碰到的是你,早知道就跟你打个招呼了。” 陆云依奇怪:“你们之前见过?” 欧时希却在她话里读出了别的讯息。 原来她连他的样子都快记不得了。 他心中翻起大片涩意,面上成熟自持,心中属于少年人的那部份快要闹意气离家出走了。 “嗯,之前我去会所游泳的时候,”夕欢盈盈一笑:“我当时感觉到有个男人盯着我看……你认出我来了?” …… … 白日当空劈下一道惊雷,惊醒梦中人。 欧时希差点俊脸都要绷不住—— “你是说六月七日的下午三点?” “你记日期还是那么精确,”夕欢唔的一声:“对。” 所以,他看得挺顺眼,觉得可以发展发展,不再吊死在夕欢身上的女人…… 兜兜转转,还是她? 欧时希低眸,一时之间想不到说什么好,他沉默不语的时候薄唇显得格外冷酷。陆云依看得心动,又觉得他对夕欢其实也没想象中的热情,连她那句语气亲密的时希哥都没反驳,她要抓紧机会:“我之前也跟你见过呢,工作上都能碰见真的好有缘。” 有人跟他说话,欧时希从复杂思绪中抽回理智,转眸看向夕欢旁边身材娇小的女人。 高定礼服定制需时,陆云依早就知道好了夕欢今日会穿的款式,刻意避开和她重合——在女主人的红面前,会将所有近似色抢得苍白,她反其道而行,选择了温婉含蓄的连身白裙,露出圆润紧致的小腿,像一朵清新的白合花。 在这种场合,想抢夕家小姐的风头根本没可能,陆云依很清楚。 夕欢要美艳,她就要清纯。 “王总的秘书,我记得,工作上的来往,算有缘吗?” 欧时希对工作上见过的脸孔,在记忆图书馆里分门别类的整理妥当。 虽然王总的秘书属于无关要紧的闲人,但脸、职称和姓他还是记得的,姓后面的名字就被清扫出去了,用不着记。 与时希哥重逢后,陆云依很想跟他叙旧,奈何他微信清过一次好友,将她也清出去了,而她只是秘书,每次在工作场合碰上欧时希,随时随地都有人在跟他谈正事,她的级别还挨不到边。陆云依知道时希哥性格冷淡,她软下嗓音夕欢撒娇:“欢欢,时希哥都不记得我们了,以前还教过我们游泳呢。” 欧时希想纠正她——他记得夕欢,只是不记得旁边这号人物是谁。 但夕欢先他一步,闲闲提起:“我们上一次见面都是高中时期的事了,不记得很正常吧,我那次在游泳池碰见时希,也没认出来,不知道他认出我来没有。” …… 欧时希内心的少年想离家出走了。 “我也没认出来,”他薄唇微勾,高而深的轮廓勾勒出具压迫力的俊美:“太多年没见了,听到你回国,才想起来。” 嚯! 这人也没那么傻白甜嘛。 对欧时希的人设,夕欢能记起来的部份并不详尽,有些地方靠脑补和现场观察。和云子策相比,欧时希更会掩饰自己的喜怒哀乐——云子策能演,但他觉得片场的时候演够了,私底下得有活人的样子。 在商场无声厮杀的欧时希觉得没必要。 情绪,只要自己知道就好。 看他没那么痴情,夕欢倒来劲了——送上门的,吃起来再好也就那么回事,男女之间的攻防,有趣的是过程,让对方丢盔弃甲,俯首称臣。 欧时希对夕欢故作冷淡的话,大大振奋了陆云依的野心。 她还是有机会的! 而夕欢半阖眼帘,长翘的眼睫下双眸如有流光,仔细一看,是酒会灯光刚好落她脸上,投下一道挺鼻下的侧影,漂亮得没法说。跟年少时的稚嫩模样截然不同,只不过很该死的,都戳中欧时希的审美,无一处不让他心动。 须臾,夕欢像是略感无趣的撇开脸:“原来没认出我啊。” 32.富婆抱抱你 这是什么反应? 明明出国前见一面都不愿意, 回国后把他忘个一干二净, 为什么他说不认得她,她却摆出一副闹脾气的模样。 凭什么呢? 弄得好像他才是那个没心没肺的人。 然而情绪是不讲道理的,欧时希还没弄明白, 方才暗自冻得严实的心脏却不可自抑地被喜悦所填满膨胀,对心上人露出的丁点在乎如获至宝。 不等欧时希的思维发散下去,撇开脸的夕欢眉眼间那点嗔意转眼就消散不见,变回游刃有余的笑,还侧过来一个逗你玩的眼神。欧时希被钉了个正着,心脏要不好了, 旁边还有人插话:“夕欢跟欧董很熟吗?” “发小, 不过他不爱跟我们闹,比我认真多了,” 夕欢徐徐圆场:“欧董的工作那么忙,不认得我也很正常。” 又改口叫欧董了, 一次比一次生疏。 欧时希心生不满,没有正当理由的不满,使他一字一句都像刚从冰天雪地钻出来:“这有关系吗?你没工作, 不也不认得我。”他压着嗓子,又冷又沉,随时要掉冰碴子, 看得旁边想跟夕千金套近乎的男人心中一突, 带着迷妹滤镜的陆云依也忍不住发怵。 虽然平常欧董就不是让人如沐春风的角色, 但也很少社交场合亮出咄咄逼人的锋锐一面, 一来没必要,二来没机会。他一贯的情绪波动宛如马上要入土为安的心电图,此时却变成了抢救中的大起大落。 超凶! 被凶的那位,却捂唇轻笑起来,笑够了,纤纤玉手支着一边脸,眉梢眼角舒缓极了,硬是在超凶的欧董旁边笑出温柔又暧昧的氛围:“谁说我没工作了,我忙着呢,华茂集团有今时今日的成就,要算我一份。” 想撩妹的有为青年两脸震惊。 原来夕家千金是这种不要脸的人设么! “哪一份?说来听听。” “要不是我完全不插手公司的事,爸妈走后,华茂能稳稳当当的走到现在吗?” …… 欧时希才发现她还有这恬不知耻的一面。 夕欢理不直气却很壮,端着张漂亮的脸,头头是道地说着歪理。 他气归气,该被吸引的还是一点不少。 只是他视线一巡,发现旁边俩男的也是一脸欣赏的看向她,决定还是生气占上风。 “而且你觉得没工作就很闲吗?欧董偏见太深了,我很忙的,”夕欢这时不看他了,转头对着那俩男人说话:“忙着吃喝玩乐。” “不事生产的玩,谁不会?” 她什么时候回头看看他,那俩歪瓜裂枣干吗! 傍着夕欢的两人,都是城中有头有脸的纨绔,而且不是纨绔中的废物,全在自家公司里干实事,长相平平,可也不猥琐,平头整脸干干净净的。将人说成歪瓜裂枣,纯属欧时希的情敌偏见,十分不公平。 但欧时希确实有视同场男性为歪瓜裂枣的资本。 夕欢终于将视线转回他身上了,但只是一瞥:“玩也是一门学问,费时间费钱,欧董不会以为去酒吧夜店跟着音乐发癫就叫会玩儿了吧?滑雪潜水跳伞开飞机这些户外运动我就不提了,我怀疑欧董只会打高球和游泳,大伙一起玩的,东区那边刚竣工了一个越野赛车场。S市除了招待客人的体面场子,还有很多好吃的店,上至米其林下至苍蝇馆子,都是一个城市的宝藏……” 玩甚至可以成为职业,能让人玩得开心,更是难得。 夕欢现实中自然无法逍遥挥霍,但她设定的女主可以,就要表现出同样的态度。 她美艳的脸倏地冷淡下来:“我很敬重每日勤勉工作的人,也不否认对社会的价值更大,但你若是觉得什么人都能在我这说会玩,那咱们不是一路人,没必要到我面前来指点我忙着做什么。” 字字句句,踏在欧时希的心上。 他面沉如水,认为她说的是不对的,可又无法反驳。如果他们是需要朝九晚五的普通人,自然有许多摆在现实面前的理由可以反驳她,但他们不是,夕家的家业只要她不瞎几把投资,即使她保持高水平的吃喝玩乐,活它个二百年,大抵也败不完。 因为钱已经多得有专人打理,大把人指着华茂养家活口,不会让它倒下,她在享受父母留下的红利,不伤天害理,不损人利己……好像确实没有指责的余地。 起码,他没有指责的资格。 何况,那番指责的话,有一半是在说气话。 而且她甩他脸子,用话怼他的时候,还是那么好看。 怒气使气质鲜活起来,她时常表现得随和,大抵因着不用为了利益和人闹红脸,于是和谁都能好脾气的消磨时间。再忙碌的人都能在她身上汲取安定悠闲的力量,但她发脾气的模样,也很可爱。 他越看越喜欢,一边难过,一边爱得不行。 夕欢把话说明白后,转眼又笑开了,一边跟身边伴着的人说起风花雪月的闲事,一边明了为何欧时希看着挺萌的一个人居然不是内定男主了。这俩就不是一路人,和他在一起等于搬了尊训导主任回家,很没劲。 望见她转过头,不去看他。 欧时希敛目不语,杵在原地。 气场太强,不像被冷落,倒像他不乐意搭理人。在夕欢这边碰了个结结实实的钉子,他十年如一的俊脸冰霜未融,看着却莫名有点委屈,像只挨了打的雪豹。 陆云依一心挂在时希哥身上,见他备受冷落,很不齿夕欢恃宠而骄,但也乐见两人闹翻,于是留了个心眼,打算事后安慰他……不对,她连他微信都没加回来:“欢欢不要生气嘛,时希哥也不是有意的,我们仨难得重聚,不如交换一下联系方法,日后好约出来吧。” 醉翁之意太明显了。 夕欢:“我有他的微信。” 欧时希:“嗯。” “不过马上要被我拉黑了,我不想下一次我在朋友圈分享生活的时候,有人莫名其妙挑剔我不够勤奋。” 欧时希冰绿色的眼瞳看牢她,福至心灵:“……我收回前言。” “你话太多,哪句前言?” 得到话多的评价,欧时希有点吃惊,没品出其中的刺,接着道:“说你不事生产的话,我收回,还有,”他放软嗓音,低下态度:“对不起,我有我的冒犯道歉,不应该干涉你的生活方式。” 夕欢满意了。 能够承认错误,诚恳道歉,也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品质。 她不喜欢受委屈,这次《富婆抱抱你》也不是走小可怜女主人设,哪怕是发生浪漫关系之前,底线要划好。欧时希先出言无礼,她要立刻给出态度——不行,这我不喜欢,你说的话冒犯到我了。懂得尊重的人,即使情商稍低,说了错话,自然会从她的即时反馈中止步反省。 不论亲朋伴侣,相处时感到不适,即时抗议才是让关系长久的方法。 而陆云依几乎是惊奇的看着夕欢和时希哥的交锋。 她外表柔弱,也一直擅长用柔弱的形象讨得好处,没想到还能用这种态度跟时希哥说话,而他居然真的道歉了!?她怎么可以这么作啊!偏偏时希哥还惯着她…… 同样的情况下,如果有人说话令她不悦,她会权衡眼前人能为自己带来多少好处,再决定应对,憋到利用完了再甩掉。 “好,原谅你了。” 夕欢愉快地收下他的道歉,朝他笑了一下。 眼下人太多,欧时希觉得不是个适合说话的地方。 今日来见她一面,与她重逢,已经达成他的最大心愿。原以为看见一个和少女夕欢截然不同的人,他会从初恋中走出来,殊不知人是真的大变,却变成了他更喜欢的样子。凝视她漂亮的脸,更多的心愿贪婪地冒出来,使他澄澈的眼变得幽然而意味深长。 不,不能再在这里呆下去了。 他要忍不住了。 酒会只能混个脸熟,联络感情,但真谈事,不是个好场合。 何况势必会有许多人想和夕欢套近乎,不分男女。 欧时希也想盯着她,可惜过高的掌控欲才刚刚激怒了她,他知道不能着急。她态度强硬,不是可供人搓圆捏扁的一般女人……即便如此,他还是为她心动不已。无可否认,一半为脸,另一半是她的独特气质。 是他一开始小看了她。 离场前,欧时希警告的盯了一眼两个对夕欢有意的纨绔。 可惜人家没在怕,搞生意又不是杀人放火的,美色当前人人平等,你高冷,那你就看着我们对美人献殷勤呗!欧时希离场前,夕欢瞥他一眼,暗忖这哥们还挺果断潇洒,很有逼格。 光脑给她马赛克掉的记忆部份,让她没想起来,欧时希更关键的一些特质。 果断潇洒,又有逼格的欧时希转头就给秘书拨电话—— “我需要一个可靠的私家侦探。” “要手脚利索,嘴巴紧,绝对不能被人发现。” “钱不是问题。” “窃取商业机密?不,和工作无关。” 秘书奇了怪了,恨不得一天上24小时班的欧董会有和工作无关的事? 难道是豪门恩怨!? 欧时希:“我需要一个女人的行程。” 33.富婆抱抱你 欧时希刚离场, 夕欢也打发走了那俩不感兴趣的。 跟来客前后寒喧过一遍, 就将酒会重心交回主办今日聚会的华茂集团高层,她适时退场。陆云依趁机跟在场适龄男子交换联系方式,旁人不知她的底细, 只见夕小姐带着她,模样也清秀讨喜,很愿意给她微信。 酒会很大,拉起帘子,隔绝了外边的阳光,影绰灯光下, 从下午开始喝起也无所谓了。这间高级会所很懂, 在灯光尽处,以一面书柜作隔断墙,墙后有舒适的整套皮沙发,供客人稍作在休息。若要认真聊事, 也能将暗门拉出来,与会场彻底隔绝开来。 夕欢略带倦意的靠在沙发上,华服的贴身剪裁, 将她美好身段彻底勾勒出来,然而也很累人。香槟喝着跟糖水没两样,她酒量很好, 晚上更好, 但鲜少在下午就开始喝, 脑袋带了点温柔的酒劲, 心情舒缓地愉悦着。 饱暖则思欲。 当下会场的空调开得略大,夕欢有点冷。 穿着这礼服还敢乱吃?当场给你把你小肚腩的形状勒出来,她只喝了些酒,不暖,不饱,却思起欲来。 她翻出手机,点开微信,瞥到未读消息时,目光一凝。 策:【下班时看见一朵很像狗的云,给你看看。】 点开来看,果然是一张对着天空拍的照片,云朵占据整张画面,避免她没往狗上面联想到,云子策还贴心地用涂鸦笔给她狗描了个边。夕欢忍俊不禁,回他:【我也有很像狗的云的照片,要看吗?】 他秒回:【发来看看,肯定没有我拍的像!】 夕欢:【[云子策自拍.jpg]】 看见云子策炸毛,夕欢哈哈哈哈,点开另一条消息。 来自欧时希的。 颇有一种两位爱妃为了争宠,上交奏折的感觉。 欧时希的消息很正经:【当时不适合聊天,想私底下跟你叙叙,你什么时候有空?】 一手支撑着右边脸,夕欢慢悠悠的捡着措辞:【这周接下来暂时我都是有空的。】 欧时希想说他全要了。 但不可能,他有山一样的事情要处理,公司会议也少不了他,他不是可有可无的吉祥物:【后天五点,我们去看电影?】他要准时下班! 看电影,接着吃饭,是欧时希能想出来的,惟一能占据她最多时间的活动了。 【时希,】夕欢提醒他:【我们家里都有家庭影院。】 根本不需要去外边跟人分享。 欧时希倏地陷入良久的沉默——他电影看得少,其实压根不爱涉足艺术领域,最艺术的就是陪合作伙伴去古董名画拍卖场,醉翁之意不在画的附庸风雅,都是为了谈生意。 一到实战,欧时希才发现,自己真的很不会玩。 带妹子去哪里? 高级餐厅?她也去得起。 游泳?不方便说话。 剩下来的,只有最传统的看电影约会了。 他记得她喜欢看电影,ins偶尔会提起电影节的事。 就在欧时希犯难的时候,对方已经发来连招:【找我去看电影,这不像老朋友重逢,我记得你对电影没兴趣,没兴趣没好处还找我去看,更像是标准的约会,投我所好,或者根本不知道有什么能玩的,就选最传统的。】 夕欢一句一句的分析着,填补光脑删掉的空白地方,接着发出会心一击:【你在约会我吗?】 【……不是。】 他羞于承认。 觉得时机未到,感情应该更水到渠成,他怕唐突到她,把她吓跑了。可见他依然用着高中时代那套去看她。 【那我没空,你又不好玩。】傲娇还学不乖。 欧时希:【……】 欧时希:【如果我说我在约会你,你就有空了?】 这人莫名其妙。 也是来得不巧,夕欢在上一个世界已经哄够小傲娇了,夕欢对属性重合的男人容易失去耐心,而且真实相处中,傲娇偶尔萌一萌还行,欲拒还迎的傲娇给谁萌,反正她不萌,也不打算惯他。对她有意思,她不介意跟他玩儿,但要按着她的规矩来。 于是夕欢关掉他的消息界面,晾他一天再说。 她将云子策的备注改成狗子云:【我好无聊啊,你来接我吗?】 狗子云:【好啊!】 狗子云:【……我没车!打车来接你可以吗?】 看他爽快答应完才想起自己的穷困状态,夕欢哈哈哈的笑:【你来你来,开我的车呀,你有驾照吧?】她报了个地址。 【我有!】云子策有点骄傲的:【以前还干过一阵子代驾。】 【这么厉害!】 【没活的时候没工资……什么都要干,不过是很早的时候了,现在还好】 云子策打车赶来的时候,跟她说了不少大学毕业后的事。 漂亮的人干什么都吃香,像云子策这种等级的好看,当个滋润的网红是绰绰有余了,想做明星梦却像是起点小说里的升级流换地图,一下从拳打斗宗强者,脚踢神级魔兽的大神,转地图,转成谁都打不过的小菜鸡。他倒不说苦,捡有趣的事跟她说:【有次差点进了传销窝点,被我跑出来了,那大哥后来在QQ上跟我说可惜了,以我这张脸,去做传销肯定能赚好多钱,我说我不,我想演戏想唱歌,你猜他怎么劝我?】 夕欢还没把猜的内容打出来,他已经给出答案:【他跟我说传销骗人,骗人不就是演戏,而且还是实战,比电视上的假把式刺激多了。我想唱歌,那也没问题,等我升作组长,就给我开演唱会,把整个小区的人叫过来听我唱《你是我的玫瑰花》……神特么玫瑰花!我不会唱这个!同个年代的我只会唱《两只蝴蝶》。】 【哈哈哈哈哈,你只会《学猫叫》么?】 【这个我也不会!】 跟他说话,她负责笑就够了。 笑完,夕欢逗他:【那要是我想听你唱呢?】 云子策打了一整页的省略号,扑面而来的无奈。 等了五分钟,都没等到他接着说话——云子策的沉默太稀奇了,正当夕欢以为他生气了的时候,电话就来了:“我到了……门卫不让我进。” “你把电话给他。” 夕欢说了几句,云子策就被放进来了。 其实她开车出去接他也行。 不过…… 夕欢低头抽了口电子烟,今日是是薄荷口味的。 电子烟这东西,更多是抽着玩,她现实里没烟瘾,呼出来一口白雾,笼住半张精致的脸。 帅哥送上门,不就是富婆的特权? 这一次,不做可怜巴巴攻略别人的那一个。 ……… … “原来是夕小姐的客人,刚才失礼了,” 问明是谁请他来之后,门卫的态度更加客气——和云子策想象的不同,刚才他没头没脑的就想进去找人,待遇也完全跟‘失礼’不沾边,倒是客客气气的请他在阴凉处稍作等待:“酒会会场在二楼宴会厅,需要带你上去吗?” “啊,不用,我自己过去就好。” 原来她姓夕,云子策想。 那个雾一般神秘的女人原来真的有名有姓,不是他做梦幻想出来的,也不是妖精。 他抬头看向会所的名字——瑜碧公馆。 没想到西区的商圈背后居然有一座这样的高级会所,从来没听过它打广告,也可能是形象策略就是刻意不让他这个收入水平的人知道的。他刚从片场离开,有半天假,今日剩下的时间都是自由的,但匆匆赶来,只穿着白衬衫黑西裤……那什么?酒会现场?他这么穿,不合适吧。 不过,还好早上没图舒服穿牛仔裤出来。 外部高冷,内部的路倒是不复杂,二楼整层打通了做宴会厅,可以想象租一天的要价不菲。 酒会进行到中途,人都到齐了,突然有来客推门进来,立刻成为众人焦点。 何况,这位来客,确实很招人注意。 在一片衣香鬓影中,云子策打扮得太朴素,但长相身材能弥补一切。 对年轻好看的男性来说,黑白是永不出错的搭配,顶多不加分,英俊脸孔就是最好的华服。这种奢靡的场合,他不适应极了,一双长而深的眼扫视全场,纯黑洁净的眼瞳因着一份警惕,显得电光淋漓的动人,像一只防人之心很重,皮毛又特别野性漂亮的大猫误入人类世界。 这是谁的客人? 答案很快揭晓。 方才突然不见人影的夕家千金从休息区走向英俊青年,笑眯眯的牵起他的手:“你要留下来玩一会,还是现在就走?” 原来是夕小姐的朋友! 众人恍然。 “跟你呆一块,去哪都没所谓,” 云子策低眸,反手扼住她纤小的手腕,大抵是不打算放手了。他另一只手从裤袋中翻出她在床头柜放下的手表,不由分说的扣到她手腕上,精钢表面微凉,触到皮肤表面,冻得她眉头一蹙。不过,转瞬整个手腕就笼罩在他温暖干燥的手掌里。 卡达一声,戴好。 “不过,总算让我逮到你了,夕小姐。” 他的嗓音不是撩人的低音炮,依然带有少年特有的质感,压着嗓说话时,有一点难以名状的发狠。夕欢仰头看他,对上他的眼神,沉黑的眼有着明确的目的性,冲她而来,非她不可。 呜哇,超凶。 34.富婆抱抱你 夕欢眨眨眼, 一点不怕的。 “我也没打算跑呀。” 她慢声说, 笑意跃上唇畔,眼眸清澈坦诚。 被扼住的手腕不挣扎也不躲闪,她抬手用握住他的手, 接着动作轻松的将手指扣进他的指缝间,在云子策反应过来之前,情况就变成了他握住她一只手腕,另一另手与她十指紧扣。方才刷出来凶巴巴的眼眨了眨,很茫然,像是逮到猎物后还没来得及威胁, 人家就把颈子洗干净伸过来了。 脑海一片混乱, 但神经末梢出奇地清醒敏感。 云子策能感受到她小手的触感,有点凉,应该在空调房里呆了许久。一双不沾阳春水,跟世间疾苦无间的手, 软软小小的,他一手可掌握,而他却在大庭广众之下, 回想起那晚她用手在他身上到处点火的情景——这绝不是一双任人鱼肉的美手,她娇滴滴的温柔随时能反客为主,需索无穷。 有点危险, 更教他欲罢不能。 夕欢优美的唇线张合:“两只手都给你, 得抓紧了。” …… … 麻麻这是哪里来的妖精! 自觉一路都是用脑袋思考的云子策, 有足足三秒的时间, 思想集中在不可描述之地,恨不得将她当场打横抱走,入房正法。反应过来自己被撩了,众目暌暌之下被撩了,他松开扼住手腕的那一只手,牢牢覆在她的后颈上,保持在一个坚定而不令她生疼的力度。察觉到二人之间的对抗性,夕欢仰脸,给自己刷了一脸无辜,偏头:“不想要我的手吗?” 云子策猛地低下头。 近在咫尺的脸,无暇去欣赏整张,只能看见局部。 他的眼窝深,纯黑眼瞳无声的盯着她。 习惯了他在微信上的聒噪,此刻的沉默非常有份量,夕欢心理没被吓住,生理却给出忠实的反应,被扑面而来的雄性荷尔蒙撩得骨头发软,想压在他身上。 “你整个人,我都要。” 云子策其实没在想怎么撩。 因为公司给他定的人设是小奶狗,镜头前都要卖萌,而私底下,他真对哪个女生有好感,也不需要撩。酷酷的往那一站,刷脸就完事了,根本不需要他费煞苦心的去撩。曾有损友感叹,女孩子们见到这狗比,他就是打个喷嚏都撩得不行。 此刻,正是这种原生态的,不油腻,不做作的索求,让夕欢心动不已。 夕欢笑睨他,将他稍稍推开:“好贪心啊,整个都要被你吃掉了。” 云子策摸到她耳后,指尖捏着她小巧的耳垂,像颗小珍珠。 “喜欢你才要争取,” 他理直气也壮。 每次试镜,不论多小的角色都争破了头,上节目也是,含蓄没用的,要争取。导演问这里要多出段时间,谁想多表演一会,要立刻积极争取,脸皮薄些,怕被人讥笑‘想出名想疯了’,做不到的,那就等着被挤到镜头角落吧。云子策心机不够,热情来凑,勉强在大城市有了一席之地。 如果他是一个心机深沉的人,就不会睡一晚就陪一个来历不明的女人在微信上用心逗闷子,也不会在历经各种苦逼打工,被骗经历后,还保持着一颗逗比的灵魂。 傻气可以,傻逼不行。 不惧失败是少年感的重要来源,因为年轻所以输得起,愿意孤注一掷,愿意分享自己的情感,热烈地爱一个人,藏不住,不想藏,就像十来岁的爱情,怎么爱都不可笑。 云子策犹自在说着话:“你好难抓住,一点都不着急见我,不怕我跑掉吗?还是故意晾着我?不管怎样都太可恶了吧?”他皱起眉,像是要被自己的假设说得要生气,可以随即低眸朝她得意的轻昂下巴:“那就换我来追你,你放心跑,我使劲追。” 他意气风发又自信满满的样子,激起了夕欢莫名的施虐欲,很想欺负一下他。 但终究是良心占了上风,不痛不痒的捋他一把:“那你要加油了,我很能跑的。” “喂,别跑太快啊……”狗子云秒怂:“我工作好忙,经常一整天都走不开,你好像很闲的样子,不公平!” “哈哈哈哈哈哈。” 太耿直了,夕欢恨不得转身就是一个百米冲刺气哭他。 但她今日穿的礼服别说跑了,迈大一点的步子都会被绊倒,而在别人怀里哈哈哈的嘲笑人,是要遭报应的。云子策听出她在笑他,气得声音快压成线:“要不是人多盯着,我要亲得你笑不出来。” 两人像是情人间喁喁细语的相处落在宾客眼底,众人都是人精中的人精,自然没有上前打扰。陆云依看傻眼了——这女人不是前几天才说要跟时希哥表白吗?连男朋友都带出来秀了!而且这是哪家少爷?太帅了吧,看上去年轻很小,说不定比夕欢还年轻,她太不要脸了吧,连比自己小的都不放过。 陆云依暗中比较了一下,忿忿发现,云子策比她哪一任前男友都还要帅。 夕欢笑问:“怎么,大明星,人多不敢亲我吗?” “不是我怕,这里都是你的朋友。” 还挺有风度。 夕欢眨眨眼,在狗子云发飙咬人的边缘试探:“我不怕呀,看就看呗,挺刺激,你不敢亲就不敢亲——” 话音未落,比她娇脆声音更快落下的,是他的吻。 云子策叼住她的嘴,先是以唇碾吻,确认她的唇形,舌尖挑开齿关,寸寸进迫。短兵相接间,他舐过她的上颚,那是鲜少被碰到的地方,引起一阵触电般的微痒,态度粗暴,动作温柔,绵长得好似一场不避世人的拥抱。他吻得急,但夕欢像是完全没被吓到,不慌不忙的接住来势汹汹的他。 这个女人,24小时都做好接吻预备了吧! 他恨恨想着,落实到动作上,却是轻易而见的爱不释口。 怎么舍得松开呢,她也太甜了吧。 甜得过分,不现实的,像一场迷梦。 见他之前,她抽了一会电子烟等着,残余在脸和唇舌间的,是棉花糖的香甜——她一点也不像抽这种甜腻口味的女人,她应当是抽黑冰爆珠的,不,爆珠的款太年轻了,她可能要更成熟一点的款……云子策一时词穷,触及他的知识盲区了,毕竟他不抽烟,倒是朋友圈里有两个卖外烟的烟贩子。 这种甜得幼稚的香味,与她强烈的成熟女人气息,形成微妙的反差感。 是他从未见识过的类型。 即使拥入怀中,低头热吻,也不见得已经拥有她。 长吻过去,夕欢先轻轻推开他。 被她推开的云子策定定地看向夕欢,纯黑的眼带一点湿意。 他的眼睛不知道怎么长的,一点也不干涩,会流泪般动人,此时委屈巴巴的看住她,像被主人推开的小狗,心要软了。夕欢失笑:“你还要亲多久啊!” “再亲一会。”说得要吃肉肉似的。 “不在这里亲了!” 刚才一时兴起,说亲就亲,但不避嫌不害羞是一回事,在正经八儿的聚会里这样当着旁人的眼作出亲密行为,始终很不合适,俊男美女做来,也可能有辣眼睛的效果:“这么爱亲给人看啊,连接吻也有表演欲?” 云子策扬起浓眉,扬出满眼的桀傲,顿时一点都不奶了:“带我出场不丢脸,我门面担当稳稳的。” ……重点是这个吗? 夕欢闹够了,酒劲退下,礼仪廉耻重新归位,拉着他退场。 公馆有提供客房,但仅有少量,毕竟不是主打做酒店的,定位高端私密。 华茂集团今日租下一整层,夕家面子大,经理立刻给她安排了一间风景最好的总统套房。 当云子策被带进房的时候,心情是懵逼的。 他猜想过,如果夕欢不是同行的话,也许是哪家公司的高层女强人——不过这猜测不太靠谱,虽然对明星来说,她已过见最合适的出道年纪,但对商场事业而言,她又太年轻了。那天也没见别人调戏她,这么漂亮的年轻姑娘,在这种场合,不拿出来当话题调侃是不可能的。 这么看来…… 云子策按住她在摸自己头发的手:“等等,你到底叫什么名字?” “这很重要吗?” 面前的女人摆出一脸可恶的迷惑。 更可恶的是,即使说出这种节操全无的话,她无辜的小脸还是可爱得让他想捧起来用力亲吻。 “当然很重要啊!”云子策气结:“想知道你是谁,叫什么,做什么的……” “我其实是被悬红三千万的汪洋大盗,你要小心了。怕我是坏人吗?晚了,没错,就是不能自报姓名的坏人,而且睡完你就跑,绝不负责。” 瞥见他愣愣的年轻俊脸,夕欢停下解他钮扣的动作,失笑:“不是吧?吓到你了?” 她抬手转而去摸他的脸,动作温柔得像在哄骗—— 云子策将脸窝进她小小的手心,她的手很小,但他经得起镜头考验的脸也小得不可思议,只比她的手略长。恋慕的贴住她的手,绵长的视线如穿过浓重雾气的晨光,隐隐约约,氤氲柔和:“不要睡了我就跑啊。” “好。” 而实际上,她确实是在哄骗。 35.富婆抱抱你 温存过后。 肉体得到满足, 倦怠地舒展在床上, 若是困了,就转身睡去,还不困的话, 思维便史无前例的活跃起来,开始思索一些平日不会想的事情,俗称贤者时间。极端一点的人,在独自解决掉需求后,便会对着一硬盘的小姐姐懊悔不已,删个干净, 然后在下次浪潮来袭的时候, 气喘吁吁的找资源,瞎忙活折腾自己。 夕欢想起,自己以前半夜更新或者发微博,有读者揶揄她, 这个点还在上网,作者大大一定没有X生活吧。 能同意这句话的朋友,多半是真的没有X生活。 白天阳光充足, 皮肤白的容易照得目眩,下午的阳光刚刚好,打上一层蒙胧柔光, 诗情画意, 若是要拍视频留念, 滤镜都不用开了。 当然, 夕欢在这方面没有拍视频的爱好。 她认为,眼睛就是最好的纪录工具。 真刀实枪的拍下来,一来容易落入第三者手中,网络时代没有绝对的隐私,保护好自己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让它纪录下来。二来太真实了,面目狰狞,轻微抽搐的瞬间通通纪录下来。若非学习用途,实乃煮鹤焚琴之举。绯红脸颊,娇小肩膀,背部的纤巧蝴蝶骨……用嘴唇纪录触感足矣。 她倒没有抽事后烟的习惯,但想喝罐可乐,嗓子有点渴。 不想惊动睡得正酣的云子策,夕欢动作轻柔地从他的怀抱中挣脱开来,坐在枕头之上,拿起床头罐上的矿泉水猛灌一口。清冽滑过干得快龟裂的喉咙,牵起一丝甜,冲走浅浅浅曼曼的困倦。 枕边人正值一个男人最有劲的时期,彷佛不知疲倦。 但女人在这方面占了暗便宜——在男人只剩下白开水,甚至要流血的时候,尚能保持精力。这道理就很简单,负责动和躺着的体力消耗能一样吗?夕欢不累,腿略酸软,就怕他明天腰疼去不了片场——叫他要悠着点了,他只问她疼不疼,她说疼个屁。 她不疼,他就不想停下。 唇角微翘,夕欢心情很好,转头低眸,视线描摹他的侧脸五官,越看越喜欢,光看不够,用手去摸他的额头。光洁饱满,没有发际线的烦恼,0黑发浓密柔软又听话,随她像撸猫一样的摆弄,不刺手,是很适合蓄长发的发质。 她想起他之前发来的古装少侠扮相。 从额心摸到眉骨,从鼻梁扫下来,到微挺的鼻尖。 嘴唇不薄,饱满得恰到好处,多一分就粗糙,少一分则寡淡,经得起镜头挑剔的脸,也经得起她指腹的琢磨。 夕欢的手很轻,不施力,似有还无的游移在他脸上。 睡梦中,云子策只觉脸颊微痒,半梦半醒的意识以为她在吻他,亲近地将脸往她手上蹭。 简直像一只无意识卖萌的大型动物。 真可爱…… 指尖滑到下巴,松开开。 半小时后。 半睁开眼睛之际,云子策迷迷糊糊的摸旁边,发现枕边空空。 他浑身一激灵,霍地从床上坐起来,环顾宽敞的房间,天色已近黄昏,晚霞从窗外倾泻入室,洒了一地温暖。 然而,床边理应侧着人的位置,已是一片平整。 可见枕边人之前,还很有责任心的将枕头和被铺稍为拍平…… 很有责任心…… 对床都比对他有责任心!!!!! 云子策抬手扶额,刘海尽数拢至脑后,没抹定型水,一会又柔软地垂在额前,痒得他心烦。他不信邪,从床上下来,走到浴室,空空如也,地上湿嗒嗒的,走之前还洗了澡?他尚不死心,用密室逃脱游戏找线索一样的精神,翻箱倒柜,连床底的抽屉都被他拉出来检查过,实在没有可藏人的地方了,才不得不承认—— 她又跑了! 如果她还会约他,那可能这个又字,以后会替换成‘双’、‘叒’以及‘叕’。 而且被她模糊过去,夕之后是什么? 只知道她姓夕。 其实问一下工作人员,应该很轻松就能问出来了,但没能从她口中问出来,云子策莫名有点伐开心。 坐在床上生闷气,一时之间也不想在微信上问她到底去哪了。 不想管了。 十分钟后消气了再说! 三分钟后,房门应声而开。 夕欢手上提着一个花纹精致的漆木食盒,反手关上门。 抬眼就瞅见坐在床上,双眼黑沉沉地望住自己的云子策,他安静不语的时候,锋锐桀傲的部份便被无限放大,夕阳彻底下山,房中光源消失,从外边走进来的夕欢眼睛尚不适应黑暗环境,眨眨眼,踌躇地咬停下脚步,摸索墙上灯的开关。 啪的一声,房间重新恢复光明。 而云子策一直在凝目看她。 礼服很经不起折腾,而且温存之前解得匆忙,裙摆的碎钻被蹭掉一小片,腰间原本光滑地贴着腰线的衣料也皱了,应当是被云他扶住的时候不慎用力揉出来的,精致高贵得不可侵犯的强势气场稍失,保全了另一种美感,遐想蹁跹,想将它弄得更乱。 她没吹干头发就出去了,半湿云发搭在肩上,楚楚动人。 简直想将她藏起来。 你去哪了? 云子策很想问这个问题。 但是理性提醒他,一而再再而三的追问这种问题,会让他失去魅力。诚然,他要时刻表现出对她的好感,但太想束缚她,太想寻根究底,他就会变成倒贴上砧板上的肉,吃掉之前还有点新鲜感想尝尝,吃过的,就会顿失再次光顾的兴趣。 他说:“醒来发现你不在,我还以为你有事先走了。” 语气尽量轻松悠闲,不经意。 夕欢抬头看他,没接住他轻松的语气调侃,也没笑起来,适中舒缓的暖色灯光映进她的眼里,碎开光晕,美极了,但看得云子策浑身不自在起来,视线似柔懒的刀,洞悉开他的伪装。就在他即将炸毛之际,夕欢便笑了,眉眼一弯,那股不留余地,要将人看个透底的锐意亦随之消融:“今天有什么事比你重要?我怕你醒来饿,下去买了点吃的。” 说来也是贫穷限制了她的想象力。 上一次睡完就跑,是真的跑,她就想起会所服务了。 这次慵懒悠闲的起来,她洗完澡,穿上衣服,走到楼下中餐厅,才想起来能直接送到房间。来都来了,索性等服务员做好了直接拿走。 当她提起,云子策才发现自己确实饿了。 而且饿得不轻——他从片场赶着来接她,上一顿已经是上午的批发盒饭,又做了一连串的‘体力活’,此前一直沉迷于夕欢可餐的秀色,饿得前胸贴后背也浑然不觉。云子策从床上翻下来,夕欢将食盒放在餐桌上,打开来,是三层中式点心,最底下的两个糯米鸡充当主食。 云子策忍住饿意:“你先吃,我吃你剩下的。” “其实我在等出餐的过程,已经吃完一碗牛腩河了。”夕欢坦然承认,她必不可能亏待自己。 “……” 这女人! 除了工作场合,头一回有女人见了他不晕头转向的,云子策顿感内伤,但更多是新鲜感。 既然她已经吃饱,他就不顾忌了。 点心造工精致,方便女客也能小口小口的吃。他倒好,一口一个,最后用来填肚子的糯米鸡也被他解决掉,彷佛食物焚化炉。“慢点吃,”夕欢用热水给他冲了杯茶,带有慰劳性质的:“辛苦了辛苦了。” …… 这句话听上去怎么很不对劲呢? 云子策狐疑,一时之间又说不上来是哪里不对,暂且压下不管。 一觉醒来空荡荡的床边快要给他造成心理阴影了,他耿耿于怀,这次没忘记问:“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 夕欢沉吟,唇畔划开温柔的,哄骗无知少男的笑:“答案很长,我得用一生去回答你,准备好听我了吗?” 云子策警惕:“你别以为我没看过《你是人间四月天》。” “啊,你居然看过。” 此套路不通,夕欢不无遗憾,随即换了个真诚点的笑,在狗子云炸毛之前牵起他的手,翻过来,指尖在掌心边划边说:“夕欢,只争朝夕的夕,醒时同交│欢的欢。记住了吗?我只说一次。” 夕。 欢。 掌心的一笔一划,几乎要烙印在神经末梢之上。 云子策是个大情大性的人,小事不经心,剧本台词记得牢,别人给他说阴阳怪气的话,他压根不往心里去,记仇的本本一片空白,偶尔特别恶意的,下次注意点就完事了。然而,这两个字却按压在他心脏最柔软的地方上,不止走心,还光走进去,走不出来了。 异物入心,他既甜蜜又恐慌。 “嗯,” 他低头吻她的唇:“喜欢……夕欢……” 她被吻得说不了话,只含混的笑着夸他:“乖……” 另一边厢,夕家千金男友亮相的消息,在S市上流圈子不径而走—— 俊男美女的,说实话也不是多么惊人的丑闻,并无掀起太大热度。 只不过是独独在欧时希一个人心里连环爆了数十个黄石火山,从下午爆到晚上而已。 36.富婆抱抱你 翌日, 夕欢开车送云子策的到市区, 才让他离开。 他倒是想跟她腻在一块。 虽然相识那天就开过荤了,但刚知道她名字,两人关系前进一大步,有了真实感。和头一次相比,她温柔的表现也显得珍贵起来——所有体贴温柔其实都不值钱,有价值的是足够先冷漠洒脱地吸住他的注意力, 等他主动来找她之后,展现出来的温柔。 不过他还有工作。 在正事与妹子之间, 云子策还是选择了前者。 夕欢很理解,而且也不想全天候当连体婴。 无论男女, 专注打拼事业的时刻都很迷人, 作为言情小说里的人物, 出现在文字上,就只有角色的恋爱生活,但夕欢所见过的云子策, 也是一个需要工作,有梦想, 而且经常需要为梦想作出妥协, 打一些不太上档次的工,接很多可能对梦想只能迈进0.0000001步的活。 如果是没了男方宠爱会死的古代, 那对方自然最好是不爱江山爱美人啦。 在现代, 夕欢不会让对方在事业和她之间做选择。 太残忍了, 没必要, 还挺脑残。 你有工作,那先忙,她去干点别的,忙得太久,也可能随时跑掉,但不需要为她作出牺牲。她在现实中曾经恋爱频率很高,几乎没有空窗期,也从来没有为一次恋情放弃过工作,倒是有奇葩跟她说过“你想跟我结婚就去考公务员,不要将重心放在写小说上了,找个正经工作。”……吓得她当场分手,回去码了一万字冷静冷静,读者也被吓到了。 犹有余悸,对方长得还挺帅。 不想再跟奇葩恋爱,也不想自己成为奇葩,夕欢时刻警惕着。 何况,夕欢并没有要跟他正式恋爱的打算。 和云子策分别后,夕欢驱车回家,慢悠悠地将欧时希从微信小黑屋里放出来,果然看到了一连串的消息。 【你怎么不说话了?】 【你好?】 【在吗?】 【……】 【你有男朋友了?】 【看到请回复我一下。】 刷了一整页的屏。 从发消息的时间线,可见欧时希的心路历程。 前三条都说得很紧密,四五条是下午四点多的时候发过来的,看来云子策出现不久消息就传到他耳里了。最后一条,则完全暴露了欧时希有多耿耿于怀,是半夜三点发过来的,即使是作息不定时的睡前消息,拖了这么久,在没得到回复的情况下依然紧追不舍,可见有多在乎。 不需要欧时希开口说出来,以夕欢的经验,就能从细节中轻松解读出来。 ——但有这种必要吗? 他不坦率说出来,她就不会帮他懂了。 傲娇,其实就是心里走了一千步,但表面上一步都不动,甚至还在后退。 旁人没有义务去读心,读他到底在心里走了多少步。 搞什么呀? 抠糖吃? 平时看耽美小说在拉郎配cp里抠糖吃已经很辛苦了,谈恋爱也要从对方的言行举止里抠糖? 抠糖这个事,锦上添甜可以,雪中挖糖不行,想想就累,凭什么? 喜欢就好好说出来,她听见了,才会开始考虑。 不说出来,那她就不懂,还觉得挺烦。 夕欢回复两句: 【昨晚觉得挺烦的就没回消息了。】 【不是男朋友。】 的确不是。 云子策也没提起这荏,可能是享受当下,也可能是怕她嫌麻烦拒绝,她没深想,反正她是从中受益的一方。 欧时希:【有人说,】 他深呼吸,才打出下一行字。 【看到你们接吻了。】 ……秒回。 大兄弟你是一直守着微信吗? 夕欢回得很坦然:【对啊,亲了。】 【????】 彷佛世界观受到了冲击,欧时希在风中凌乱过后,勉强找回了重心,语带希祈的给她找理由解释:【……怎么回事?】 冰箱里只有甜点,夕欢不太想吃甜的,也不想吃速食了。 她跌坐回柔软的真皮沙发,两只莹白长腿挂在沙发背上,点开外卖app,犯起选择困难症来,好半天才选到了一款尚算满意的菜。大早上的,她不想吃沙拉,胖了就胖了,等离开之后让‘夕欢’减回来便是。抱着这种不负责任的心态,夕欢点了一份炸鸡搭大杯可乐,选蜂蜜芥末酱,标注不要百事可乐,必须要可口可乐。 下单,付款。 这一通弄下来,再点开欧时希的微信消息,已是十分钟后的事。 上午,欧时希一人在办公室里,暗自纠结着看完了一份报告,才等到她的回复。 好慢啊。 难道那个男的在她身边,不方便回消息? 光是想到这个可能性,欧时希头脑便被自己的想象力整得一阵发晕。 夕欢:【你还没回答我昨天的问题,先来后到,先答我的,我再答你。】 先来后到? 这话从她口中说出来,他真不甘心。 欧时希:【如果凡事有先来后到,我是最先认识你的。】 …… 看见这句话,夕欢脑海中浮起一句‘明明是我先的,为什么你会这么熟练啊!’的动漫白学现场台词。 夕欢:【如果认识就等于在一起,那我的后宫可以从上海排到巴黎铁塔下。】 好像也有道理。 缺乏恋爱经验的欧时希无法拿出有力的论据反驳她,他试图抬眸再看一页PPT,却发现原本为他带来安全感的文字,一行一行的就像天书,再也看不入眼。心思纷乱,只想立刻到她面前,让她好好回答自己的话:【你……他在你身边吗?】 他答非所问,还多抛出了一个问题。 品出了他话中的失魂落魄,夕欢大发慈悲,在这件事上给出明确答案:【我刚送走他,现在一个人在家。】 欧时希:【他在你家过夜了?】 【没有。】 他高悬的心稍稍放下。 夕欢:【昨日不想挪地了,在公馆开了个房间过夜。】 得,直接沉底。 她说得太具体,欧时希一手支住半张脸,半天不作声——仅剩的理智提醒他,他全副心思都被她牵着鼻子走,而显然昔日清冽娇嫩的初恋已不复存在,夕欢俨然变成了一只撩人的小恶魔,仗美行凶。他深呼吸,感觉在微信里说不清,他查了下日程,上午的工作被他处理得差不多了,下午只有一个例行会议要开:【我不想在微信里说这个,你在哪个家?方便我去找你吗?】 夕欢意外抬眉:【今天是工作日。】 欧时希:【我尽量把要做的完成。】 夕欢短促的轻笑了声,总算品出一点乐趣。 她思索片刻,没答应他上来的邀约:【不是说看电影吗?我去接你看电影吃饭,一小时后,怎么样?】 欧时希正欢喜,忽尔反应过来。 【以前我们经常在一起吃晚饭。】 【嗯,我们爸妈经常来往。】这是夕欢记忆里的讯息。 【你不信任我,不想让我上你家?】 欧时希的语气几乎是阴沉的。 他已经过了闹脾气的年纪,更像一只心有郁结的成年猛兽,看着很不好惹,有货真价实的獠牙利爪,沉静阴郁地在树荫下一藏,来往的动物都想远离他。 面对总裁的霸气,夕欢哈哈哈的笑出声,越发不正经:【当我入幕之宾,是要被我睡的。你想跟我睡觉吗?】 【我想。】 ……… … 不,等等,总裁,你看着一副浑身节操的样子,昨日见面更是通身凛然不可侵化的高岭之花气质,今日怎么就把节操连皮带骨的啃个精光,还做出这种很想被亵│玩一下的危险发言?多半是思想出了问题,夕欢很痛心啊。 欧时希:【如果别人可以,为什么不能是我?】 欧时希:【……算了,这个真的不想在电话上说,一小时后见。】 办公室里,欧时希深呼吸,玩了一局电脑自带的扫雷,才平复掉情绪起伏。 不应该,太幼稚了。 他深刻谴责自己。 抽离开来,从第三人称的角度看下去,他简直幼稚得不可思议,十七岁的欧时希也不太可能说出这种话……虽然他会这么想,但人的成长过程就是将会说出口的话一句句的收回去自个儿消化。二十岁后就该把“你为什么不爱我!”这种话收一收了,三十岁更是连这想法都不必有,爱是该爱的,恋爱到至死方休也理直气壮,只是心里该清醒一点。 回望过去的一小时,欧时希觉得自己就像回到为了一把玩具枪而哭唧唧的小学时期。 深锁眉头下,碧绿的眼翻滚着化不开的郁色。 指尖轻敲桌面,在静默的办公室里是清晰可闻的哒哒声。 片刻,他将秘书叫进来:“例会取消,我有事要先走,今天下午不会留在公司。” “好的,欧董。” 秘书从善如流地记下,内心却是疑惑。 难道有什么重要的大事,需要欧董去谈吗? 从头到尾,秘书就没往请假偷懒的方向去猜测过,只是暗暗奇怪,欧董做事从来不避着她,突发事情也往往会交代一声,让她好做纪录,以后方便查旧日程。 不过,欧董脸色不佳,既然他没提起,她就识趣闭嘴,但他心情好转再暗示一下也不迟。 一小时后,一辆荧光粉的开蓬跑车停在欧盛大厦的正门前,恰好是午休时间,欧盛大厦附近就是商场,虽然公司有提供食堂饭卡,不过选择跟要好同事一块出去吃的员工也不少。而鱼贯而出的白领们,目光扫见这辆骚气十足的豪车,立时一怔。驾驶座车门上搁着一只雪白的藕臂,车主戴着墨镜,仅露出下半张脸,可也足够能看出是个美人。 她在等谁? 这车子是她的吗? 跑车外壳的颜色太骚,不像男人开的,倒是没往二奶开金主车子的方向联想,只当是一个招搖风骚的富二代。难得在平淡生活中瞧见新鲜玩意,便多看兩眼,窃窃私语:“她在等人吧?” “这一幢大廈都是咱们公司的啊。” “哇,哪位男同事要少奋斗20年了?” “她口红什么色号啊,好会涂,一点都没出界。” “你的重点也是够了……不行,这个粉色太骚了,我真好奇她男朋友什么样。” 话音刚落,后边电梯门叮一声的打开,一个身材颀长的男人大步流星地走出来,身边的员工通通噤声,声浪从后到前的被按下静音键。底层女白领压抑不住兴奋仰慕的目光,被前辈戳一下腰,小声提醒:“别花痴了,咱们公司的加班文化就是被他带起的头!” 欧时希目不斜视的穿过所有员工,如同摩西分红海,众人默契地让出一条道给自家大Boss。 他梳得一丝不苟的黑发下,压着一双沉郁的冰绿色眼眸。 这抹冰绿,锁定大门前的荧光粉跑车。 众人见Boss拧起眉,一脸不快。 ——这种骚气的车停在这里,实在太有碍观瞻了,辣了Boss的眼!还是Boss宾利有格调! 跑车车主像是察觉到了Boss的注视,朝他的方向微昂下巴,唇角一扬,笑容嚣张,说话态度更嚣张:“宝贝,上车。” 下一秒,让欧盛员工大跌眼镜的一幕便出现在眼前—— 他们高冷,低调,让人怀疑这辈子不需要X生活的机械人Boss,居然迈着长腿,坐上了这辆写着‘我有多贵就有多骚’的车的副驾位。女人一踩油门,车便卡着限速绝尘而去,得亏扫地工给力,没扬他们一脸灰,可是目睹这一幕的员工,脸色也跟吃了一脸灰没多大分别了。 某白领喃喃惊叹:“要少奋斗20年的,原来是欧董啊……” “……喂,小心说话!” 好半响,众人才将下巴和眼镜归位。 而收到这花边新闻的秘书更是差点摔一跟头。 恨不得取消全国双休,自己身先士卒每天上特么个20小时班的欧董,取消了下午的会议,坐上辆骚粉色的跑车翘班了??? 此时,能够少奋斗30年的欧时希,正心情复杂地仰头看了眼天空。 蓝天白云,太阳正好。 他到底在干吗啊? 欧家家风沉稳,车库里的车都走一水儿的稳重风格,白色和蓝色已经是活泼的极限,而今日更是他第一次坐开蓬的跑车。没想到,第一次就将自己能接受的下限创得这么低,回忆起第一眼看见这辆车的外壳时,他差点没绷住一脸的高冷禁欲…… 这是怎样的审美啊! 他记得夕欢以前不这样的啊!怎么留学回来就变了? 难道法国人喜欢这种配色? ——法国人巨冤,不想背这个锅。 当然不是法国人的锅,夕欢只是心血来潮想逗逗他,回夕家别墅一趟换了辆最风骚的跑车出来,还有一辆荧光绿的,她觉着不好搭配衣服,于是改选粉色,就想看他崩画风。只不过欧时希在藏心事方面是个中好手,藏了大半生,愣是被他在人前绷住了。 夕欢颇感失望,不过油门一踩就随着车尾气抛诸脑后了。 这种现实买不起的车,开起来真爽! 开着跑车戴墨镜来接人,是夕欢的终极梦想之一。 得偿所愿后,她再开车就很爽快的将墨镜除下来了——她选的墨镜镜片颜色是渐变紫,好看是好看了,开车上路时戴着不安全,于是耍完帅就让它功成身退。 开高兴了,距离电影开场还有一段时间,她漫无目的地兜着风,旁边欧时希也抖出了第一句话:“你刚才叫我宝贝。” 跑车外壳的配色,虽然让他震惊,但始终是个人喜好,震惊完了,不会深究。 “对呀,宝贝!” 夕欢声音是他熟悉的明快,甜而不腻,好像整日都有开心事。 整座城市的繁忙苦郁,统共与她无关,她是天底下第一快活人。 他轻声问:“为什么?” “随便叫叫,别往心里去。” 她的红唇漫不经心地扬了起来,将暧昧的界线划分得明确,一脸‘我就说说不会负责任’——也难怪她快乐,不负责任的人总是比较快乐的。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而生而为人,努力活着,本身就是在负责任,对自己的人生负责任,也对自己出生前约十个月,父母的一次床事负责任。 欧时希是个很有责任感的人,连大哥的甩过来的包袱都背得稳稳的,看她风流快活,心里既爱又羡:“我已经往心里去了。” “那我就不叫了。” “……” 他问:“我可以收回上一句话吗?” “不能,” 看他吃瘪,夕欢哈哈哈的笑得很开心:“我订了两张电影票,一部评分挺高,一部听说是烂片,你想看哪一部?只能选一个。” 欧时希没明白她葫芦里卖的什么关子,但对这女人抛过来的问题,已经不敢太耿直的回答,像TVB电视剧里的拆弹专家,对面红线蓝线纠结半天,再作选择:“……烂片?”他不想再中套路,决定尝试反常理的选项。 没想到夕欢意外地转头瞥他一眼:“你挺坏心眼的哈。” 坏? 欧时希很迷惑,面上不显,俊脸沉默着,不给多余的表情,重重思虑并没为他的眼瞳增色半分,依然是绿得澄澈戳人。 夕欢将跑车开进商厦的地下停车场。 周边的光倏地暗下来,人潮车声被甩在耳后,只剩下停车场静谧的照明灯。 “看好电影呢,那自然是要认真欣赏。你应该不知道,现在一般人形容一部电影剧情紧凑,没有无聊的情节,就会夸它‘全程无尿点’,” 太粗俗了,他眉头轻皱。 夕欢持同一想法:“我不喜欢这种说法,对我来说,就是没有‘吻点’……电影太精彩了,根本不会想亲一下和我一起看电影的人。”微压声线,挟带着浓浓笑意:“烂片就不一样了,烂得诚心,就是来捞钱的,选个僻静点的角落,他演他的烂片,我亲我的小可爱打发时间,全程吻点。” 她说话也像写小说,层层递进,娓娓道来,不紧不慢的给他挖坑。 欧时希道行太浅,虽有已经多加小心,始终还是着了她的道。听她说完,反应过来后,从心脏颤到胸腔上的肋骨,一时失语。 直白的情话,和现编的套路,会得到截然不同的感受。 夕欢动作流畅地将这辆风格乖张的跑车停好,待他下车后,补上最后一击。 “所以,现在知道我为什么说你坏了吗?” 她回头朝他勾唇一笑,红唇一扬,整张脸明艳极了。 停车场的灯光不足,冷色调的白炽灯灯光洒在她的脸上,像打了一层暧昧温柔的柔光,没了艳阳底下的慑人迫力,惹人爱怜,却又态度桀傲,像要用爪子挠他心窝的猫。 欧时希看得入神,想将这只猫据为己有,藏在家里娇养着。 只要她不跟别人跑,他什么都愿意上供给它。 思想贪婪放肆,然而呈现在欧时希的反应和行为上,却是近乎自虐的克制,使他藏在英俊外表下的灵魂,快被拉扯撕裂出层次感了。 镌刻心上的初恋模样,被同一个人,另一副娇艳任性的可恶脸孔所覆盖掉。 欧时希说:“我不是你想的那样卑劣。” 他声音低柔,说得正气凛然,比起说给她听,更像在告诫自己,不能强来。 卑劣—— 你情我愿的亲一下,也叫卑劣吗? 他是不是误解了什么? 夕欢觉得很有意思,她轻哼一声,微微别过脸,抛给他一抹生气的余光:“原来你不想亲我?” 说完,不等她回答,她正回脸,纤长食指轻点红唇。 丰满得恰到好处的唇,软嘟嘟的,很适合接吻。 眼波流转间,要闪出一片星似的——她在引人犯罪,欧时希低眸敛目,像是更克制了,气氛却陡地危险起来。 夕欢犹觉不够,她轻轻捏住下唇,食指往下捺了一下,唇瓣娇颤,原本涂抹精致得让欧盛女员工都吃惊的唇妆,被她捺得下唇一角稍糊,像被谁用力地吻了一下,吻得连唇妆都被碾糊了。 接着,她偏偏头,朝欧时希挑衅的扬眉:“不想,还是不敢?” 是可忍,孰不可忍。 欧时希忍不了。 他倾身吻下去,手扣住她的后脑,吻得用力极了,想将她连着口红吃进肚子。但接吻光用力没用,夕欢顺从又愉悦的接住了这个吻,实践着教他如何去加深一个吻。她比他想象中还要香甜柔软数倍,嘴唇相碰的瞬间,从心底发颤到神经末梢,不知身在人间何处。 夕欢半合眼帘,享受着的同时,又非常清醒地欣赏极近距离下,欧时希的脸。 他混血混得很讨巧,好处全被他占了去,东方人细腻的皮肤,透亮绿的眼,即使将近三十,也依然有着旧式贵族一般的矜贵气质,俊得奢靡精致,混杂着他快要收不住的破坏欲,与他接吻,简直像在亲吻马戏团里,被饿上一天的老虎。稍通人性,知道不能伤害她,只能违背天性的苦苦忍耐。 她还有心思点评。 而他根本不想放开她,吻一辈子也无所谓了。 心率稍整,欧时希的征服欲又无休止的想要索取,手落到腰后—— 旋即,被夕欢推开了。 吻得激烈,欧时希气息紊乱,眼瞳幽深地凝视着她,肉食猛兽的一面尽现。 男女之间短兵相接,有时并不那么温馨美好。 他压抑不住自己的占有欲。 原以为自己是个安份守己的良民,只在事业上野心勃勃,没想到,夕欢一来,就将他的克己守礼撕了个粉碎—— 欧时希调整好呼吸,心潮却澎湃暴虐。 他想要她,想要得不得了。 37.富婆抱抱你 对一般男女来说, 接吻就代表一段恋爱关系的开始。 带有尘埃落定的回答意味。 但对夕欢来说, 接吻就是接吻,它是被独立出来的一个互动,不需要像网游里面一样,还要绑定为情缘关系才能做。 推开欧时希后, 她笑了笑:“去看电影吧。” 被激吻染得微红的脸蛋看上去特别可口, 他想扣住她的脸颊啃她的脸, 想就地将她正法, 每一抹眸光都是意犹未尽。但想归想,她拒绝意味浓厚的举动让他不得不依暂且收起所有越轨念头:“好。” 夕欢选的商场位置很偏, 一点都不高大上。 顶层就是电影院,电影院前门可罗雀, 工作人员昏昏欲睡的点票, 机械化的问他:“先生要不要来点可乐爆米花?” “我要!” 夕欢兴致勃勃的选口味:“我要焦糖味跟巧克力味的……你们是什么可乐?百事?那我不要可乐,给我转成橙汁吧,”她转头看他:“达令, 你要吃什么?” 又换称呼了。 “矿泉水。” “看电影还看得这么养生,下次我们一起看电影, 我给你带个保温杯加一包枸杞, 跟服务员要热水, 泡着喝。” 夕欢觉得他有点奇怪的好玩,说着自己笑了。 还有下次? 这句话取悦了欧时希, 他薄唇一扬, 心情很好。 工作日的中午, 连来约会打发时间的情侣也无,空荡荡的。 看见夕欢时,检票小哥精神一振,视线一动不动的盯着她看。小哥年纪很小,应该是刚成年就出来打工的,白嫩稚气少年的好感一点都不讨人嫌,她笑眯眯的瞧回去,甚是恶趣味的曼声问:“我脸上有什么吗?”尾音轻扬,听声音就不是个安份人。 “没、没有……” 他结巴了:“这是你们的票,观影愉快。” “谢谢。” 一只大手将票抽走,检票小哥抬头,才注意到美女姐姐旁边陪着个外国人。 他说着字正腔圆的中文,冷淡俊美的眉眼居高临下地扫他一眼,便牵着美女姐姐走了。 电影院内部为了减少噪音,铺满地垫,找到了第17号观影厅,推门进去,里面比外面更安静,放眼过去全是空座。 欧时希替她拉下椅子。 她选的位置高而后,并不是观影体验最好的座位。 大荧幕上在放着其他电影的预告。 夕欢吃一颗焦糖的,接一颗巧克力味的爆米花,不容易腻,没有一点体重负担,吃起来倍儿爽。欧时希看她吃东西,像只小仓鼠在啃葵花籽,莫名的可爱,他看得心情柔软,高中时代也曾幻想过和她约会看电影:“喜欢吃这个?” “还可以,看电影标配嘛,” 她捏起一颗特别大的,被最多焦糖包裹着的巨型爆米花,喂到他嘴边。 欧时希不吃零食,不爱甜味。 ——夕欢喂的例外。 欧时希规矩地咬住爆米花吃掉,味道平平,没多大感想。 这种零食跟他画风太不相衬了,夕欢恶趣味顿生:“你不喂我吃吗?” 欧时希弯弯唇,他有洁癖,先用随身带的酒精纸巾将手擦干净,才将爆米花喂到她嘴边。 夕欢简直大开眼界,还有此等不解风情的人。 然而她立心不良,启唇时连着他的指尖一同叼住,粉舌在他指腹划了个圆,又飞快坐直,唔的一声:“好吃。” 根本没见识过这种骚操作,欧时希差点把持不住。 电影放映。 开门见山的烂得很对得起影评分数,让人怀疑几千万的预算是在洗钱。夕欢看了十分钟,已看不下去,还不如转头看看活色生香的异国帅哥。虽然被她调戏了一通狠的,但欧时希没往歪处想,正襟危坐的想要陪她好好看电影,然而片刻过去,左边脸被她存在感极强的视线看得发烫。 他转过眸子,果然是她在看他。 夕欢一手撑着下巴,没在笑,看他看得很认真。 她眼形生得好,湿漉漉的,会流泪般动人的美目毋须笑意也足够生辉。 被心上人凝望着,欧时希心神一荡,内心有难言的温暖在膨胀。 为什么要这样看着他呢? 黑暗中,她的大眼睛明亮依旧,隐约能看见自己的倒影。 眼中只有他。 没有比这更美好的事情了。 “你在看什么?”欧时希问,声音比平常更哑,像熬过头的焦糖,又剩下苦味。 “看你啊。” “我有什么好看的?” “你哪都好看。” 夕欢笑了,眼睛弯弯,汪然的眼里笑意不要钱的乱送。 你才好看吧。 刚回国接替大哥位置的时候,公司里经常有女员工暗送秋波,其中不乏颇有姿色的,欧时希习惯了视他人目光如无物,别人送的秋波都成了秋天的菠菜,而他什么菜都吃,就是不吃菠菜。他原以为自己对这方面需求低,或多或少有点冷感,今日才明白,那是因为别人不是夕欢。 都不如她。 欧时希倾身,低头,眼睫压下的眼带着沉郁色彩:“你……没有别的想跟我说的吗?” “嗯?” “我们接吻了。”他提醒。 “嗯,所以呢?”夕欢思索:“其实在做这种事的时候,我是不怎么说话的。” “你不想做我女朋友吗?” “不想啊!” 夕欢受到惊吓。 许是表情太露骨,欧时希顿感内伤,他在委屈的时候最好看,冰绿眼睛影影绰绰的,沉哑动人的嗓子近乎是控诉的:“那你吻我?” “你在说什么呢?” 她扬眉,无赖地哼了哼:“不是你强吻我吗?” …… 欧时希稍作回想,好像确实是这么一回事,他无法反驳。 而她耍无赖的样子,也可爱得好想把她揣进怀里一顿欺负。 电影尚在播映,两人都没心思关注大荧幕上在演什么。见他被堵得说不出话,借着烂俗的对白当背景音乐,她指尖去摸索他的手,刚碰到手背,他的手便微微一颤,不知该作何反应。而她一点点的将自己的小手填进他的大手里,不消一会,就十指紧扣。 欧时希不明她的用意,只顺着她来,牵得更紧。 她的小手冰凉,握在手心里,好想呵护她。 片刻,她靠近他耳畔:“这才是我主动的,懂吗?” 贴得太近,却又保持住没碰触到的微小距离,呼息拂过耳廓,从骨子里泛起酥软感受,比真正整个人粘过来更教他受不了。 他喉头发涩:“你……还没告诉我,那天吻你的是谁?” “是一个小可爱。” “那对你来说,我又是什么?” “你是大可爱!” 大可爱不想说话了。 他不想说话,就是任由夕欢为所欲为。 她很会控制尺度——可能在晋江写网文写久了的作者都很懂控制那条警戒的红线,脖子以下不能描述,而男女之间的事也是,有时可以主动,有时则留一点悬念。读者就像恋爱对象,把所有情节都摊出来喂饱,是留不住的,要断章,要留给他反追的余地和吸引力。 一部时长两小时的烂片,欧时希被折腾得够呛。 而更犯贱的是,他居然想去把她之前提议的另一部电影也一块儿看了。 夕欢听后忍俊不禁,差点笑崩了仪态,捂住脸别开去,眉眼弯弯的拒绝:“不行,今天就到这里。” 走出安全通道,回到灯光明亮的商场,欧时希感觉自己的人皮绷得更紧了一点,差点被她弄得不想当人,只想将她叼进窝里做坏事。他倒也不追求太多,只道:“你……想要的我都可以满足你,不要跟别人做同样的事。” “放心吧,我有很多花式可以换着来。” …… 他一点都不放心! “我不是这个意思,”欧时希压下发飙的冲动,阴下脸色:“如果你再跟别人约会,我就不奉陪了。” 他觉得,自己对她还是有吸引力的。 闻言,夕欢微怔,没像之前一样飞快接话,静默思索片刻。 他续道:“你这样玩,能玩到什么时候?。” 良久,她开口反省:“是我不好,” 欧时希脸色稍霁。 “我应该在约你之前就说清楚游戏规矩。不过现在说也不晚,我暂时不想谈恋爱,大家出来玩,玩到什么程度都是你情我愿的事情,你不愿意,接受不了,OK,我不会再跟你约会,下次见面,还是好朋友。” 夕欢恢复笑容:“今天玩得挺开心的,再见。” 说完,便转身要走。 在大脑消化完她的整段话之前,欧时希已下意识迈开步,捉住她的手腕。 夕欢回头不解地望向他。 欧时希气炸了,脱口而出:“你真要走?” “啊?” “你考虑清楚,如果你走了,我就不会再喜欢你。” 38.富婆抱抱你 ……啊? 被扼住手腕,停下脚步的夕欢, 足足花了三秒来明白欧时希这句话的意思。她扭扭手腕, 没挣开来, 他捉得很坚定, 她甚至觉得有些疼了, 敛起笑意抬眸看向他:“放手。” 眼里警告的意味很重。 曾说过,夕欢是特地学习过表情管理的,这点不独指撒娇卖萌的方面,连拒绝的态度也很鲜明, 不给想象空间。女人说‘不’就是‘好’的都市传说在她这里行不通。与她的眸光对上, 欧时希如同被泼了一桶冷水, 淋得他狼狈地清醒过来,听话地松开手。 欧时希惴惴道歉:“……抱歉, 我太着急了。” 他不是真的想弄疼她。 他很少和人有肢体接触,欧盛集团不避讳提拔女员工,只要承受得了加班频率,他身边就有不少加班狂魔,所以在男女之间的尺度,他保持在一个不碰到就不会引人遐想的界限。平常也没有能勾肩搭背的好兄弟, 情急之下,他满心只想留住她。 是他冲动了。 夕欢没理他, 低眸转了转手腕, 被捉住的地方仍隐隐作痛。 片刻, 她瞥向他。 满眼的愧疚骗不了人, 她也知道他应当不是故意的。 有暴力倾向的人,在那一刻的反应会是将她扯回来,而他确实只是捉住她的手,力气大了点——要真是故意的,她现在就不会是这个反应了。 夕欢叹气。 所以她并不很喜欢经验匮乏的男人,控制不好量度,时常冲动……谁不想要一个知情识趣,温柔体贴的伴侣呢?她自认也会是个水准以上的伴侣,只要确定关系,也会很专一,只是不太长情,所以这辈子大抵是跟婚姻无缘了。 缺少经验,凭着本能行动,懵懂失措的样子也可以有萌点。 可能钟爱养成系的妹子会喜欢吧…… 她比较喜欢捡现成的。 于是夕欢看欧时希,就像是看着一个外形漂亮精致的大号熊孩子。 欧时希不明就里,只看见她叹气就怕得不得了,以为她真生气了,两人都从外国留学回来,对情侣之间的暴力非常重视,他也没认为自己的行为没错,反倒觉得自己犯大错了,高冷气质全无的低头,垂睫拿眼悄悄的看她,忐忑不安:“我是不是吓到你了?对不起,你说没有下次了,我很急,很怕你走,还想跟你说话,” 他整理措辞,话捡话的说,不时往外蹦两句英文,可见是慌得不行,连中文都说不利嗦了,在他蹦出一句她听不懂,但听音调像是德文的词儿时,夕欢好不容易才忍住被他的样子逗出来的笑,绷着一张扑克脸打断他:“好了,轮到我说话了吗?” 立时没了声音的欧时希微颔首,依然惴惴的望住她。 他人长得高大,加上一张混血脸,往哪一站都像是西装模特,看着就很贵,一身的高冷禁欲气质。这样的人,此刻慌透了,比谈上亿的生意都慌——谈生意他还真没慌过。自己理亏在先,那双动人的绿眼睛,动荡着惴惴不安的色彩,在夕欢眼中,就是个大写的超怂。 超怂的总裁,也有点可爱啊! 夕欢吃软不吃硬,他怂怂的服软,她就退一步,用温和宽容点的目光去看总裁…… 唉,摸摸头,挺好的一孩子,怎么就傻了呢。 面对着她伸过来的手,欧时希以为自己要挨耳光了,不闪不躲的等着,却被摸了个正着。 除出身高差距,简直是哄孩子式的摸摸头。 他乖顺的等她摸完头,她的手却不安份地往下一滑,扣住他的左边脸,摸了一把。他也不能说是年轻小伙了,在商场上才是有头有脸的人,而这张在欧盛集团中,公认只可远观的俊脸,却被夕欢扣在手里,随意揉了揉。 揉得欧时希都懵了。 “知道错了吗?” “嗯。” 他低声认错。 夕欢脸色稍缓,只是依然不见笑意:“你刚才说的,我也考虑到了,嗯,别喜欢我。” 欧时希蓦地抬眼,直勾勾地凝目看她。 她续道:“我明白你的意思和顾虑,所以我不会再约你出来了,大家好聚好散,”唇畔终于泛起温柔的笑,整张漂亮的脸予人的感觉是暖色调的,眉梢眼角尽是舒缓的愉悦,温柔得让观者顿生错觉——她好像很喜欢,很在乎自己:“你不喜欢我也没关系啊,倒不如说,不要喜欢会比较好吧?其实我也不是你喜欢的类型,咱俩不熟啊。” 夕欢抬手点点自己笑时的小酒窝,可爱得气人:“我们自小认识,但玩不到一块去,毕业之后更没联系,回来之后才见过一面,你喜欢我吗?喜欢我的脸?我的身体?我更觉得你是在喜欢自己想象出来的夕欢。” “但我不是你想象的那样。” “我纵情任性,成年很多年,不是你邻家的小公主,” 她轻叹,难得地有了许多耐心,唇畔的笑也越发温柔:“我不觉得认为喜欢一个人需要了解,喜欢可以是一刹那就镌刻在心上的感觉,无论你是因为什么而对我产生好感,我都很高兴,因为欧时希,你是个很优秀的男人,被你喜欢,一点都不丢脸。” “但是,我对你没有同等的喜欢。” “所以如果你喜欢我,你可能会很痛苦,” “如果你不想喜欢我,那趁早放手,是好事,止损。我很赞成,留住追求者来涨面子太缺德了,我也不缺这种面子。” 欧时希怔怔地听她说完。 夕欢觉得自己话已说尽,转身就走。 这次,他没来得及留她——她说得太冷静,不是他想象中,小女孩赌意气的话。相反,她甚至替他都方方面面的考虑全了,劝他及时止损。 还不如她想得明白。 被留在原地他,怔忪良久。 而离开的夕欢,则已作好失去欧时希的心理预备。 她并不急着回家,路过一家甜品店,买了一杯朗姆酒口味的雪糕坐下吃,一杯吃至见底,心情也随之恢复。 如果人要求放低一点,开心就会成为一件很简单的事。 清风很好,明月不错,好吃好喝好玩的,人生足矣尽欢。 她点开手机微博,热搜就是一张挺熟的脸孔。 【《龙情天下》男二选角已定,星辉影业的新人端木影,个性小鲜肉[心][心]】 这不是碰见云子策的酒会上,和他同期的男孩子? 星辉影业在行内不算大,资源有限,没办法同时捧两个,《龙情天下》是一个不错的露脸资源,看来公司已经作出选择,打算捧他了。夕欢点开营销号发出来的九宫格,越看越觉得他比不上云子策一根手指头,太油了。 对着镜头刻意露出自己最完美的一脸,九张照片都是同一角度,彷佛在跟观众强调老子很帅。 也可能是偏见。 云子策可爱的地方她都见识过,自然怎么看都顺眼,每个笑容都有萌点。 盯着她时舔舔小虎牙的动作,简直性感又可爱。 甜品店的落地玻璃窗外人来人往,夕欢脑海满是内容儿童不宜的念头,想想便笑了。 想起云子策曾跟她说过的,试镜时有趣的事。 她犹豫着,要不要帮他一把。 华茂集团在不少行业各路开花,娱乐业也有它的注资,夕欢虽然不管实事,但也从父辈那边继承了人脉。最重要的是她有钱,而且钱不少,她手上钱滚钱每年生出来的利息,完全可以让一个没背景,有明星梦的帅哥走花路。 夕欢打开微信,跟云子策发消息:【你之前不是说也去试镜《龙情天下》了?没成功吗?我记得你说导演挺喜欢你的。】 云子策事无大小都爱跟她说,她就当故事看了,也不需要给什么反应。难得被导演夸奖,他面上不显,回来在微信里跟她求表扬,她光夸厉害还不够,还加上一句‘超厉害’他才满足。 其实挺好哄的。 狗子云:【啊,你知道啦】 他发了个笑脸表情,试图卖萌。 狗子云:【导演喜欢我没用啦,陈哥在组里话语权没那么大】 狗子云:【这个不行,换下一个呗,我已经在计划下一次试镜了!】 一如既往的刷屏式讯息,却骗不过夕欢。 夕欢:【被换掉了吧?】 这次,他罕见地没有秒回,沉默了许久,彷佛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又是不是应该承认。 狗子云:【……嗯,是啦】 狗子云:【选择端木对整部剧会更好吧,导演肯定了我的演技,我觉得已经足够了,超开心】 狗子尾巴都垂下来了。 夕欢:【傻瓜。】 云子策的公司不选择他,就由她来选。 39.富婆抱抱你 有钱有人脉, 干什么都方便。 夕欢不了解娱乐圈, 但没关系,她手底下多的是电话可以打,尤其是在和她同一辈的S市纨绔, 喜欢在娱乐圈边缘找乐子的, 那可真不少,她就认识一个。下午就拨了电话过去:“陆少,好久不见, 你那边有项目缺钱不?” 问得庸俗又直接。 星华影业的陆少爷, 一个沉迷嫩模的富二代,最近对一个姑娘特别热乎, 戒掉了频繁换女友的习惯。这样的渣男,理应是要被女孩们唾弃的,但他钟情于嫩模, 不喜欢同圈子的女孩,平常人也活泼讨喜, 除了有点幼稚以外,倒也没有太会惹麻烦的缺点, 所以人缘不错。在这圈子里, 毒才是头等让家长们避之如蛇羯的陋习,换女朋友换得快,那叫小孩子没点定性。 而和他交往的嫩模, 也是各取所需, 他帮忙找路子要资源, 她哄他大少爷高兴,把人当踏板,欢欢喜喜的在一起,平平淡淡的分手。 “我还以为是谁呢?欢欢,怎么了,难得找我。” 电话里,青年的嗓音一如既往地活泼明亮。 “是这样的,我这边有个朋友是星辉影业的艺人,那边不爱培养他,我想给他安排资源,你那边方便吗?”夕欢慢条斯理的点起电子烟,这玩意对有烟瘾的人来说聊胜于无,对没瘾头的她来说却已经足够:“这该怎么说?带资进组?随便吧,我可以出得起八位数字。” 设定角色的时候在主角的资产往阔了定,这个决定真是太英明了,夕欢给上帝视角的自己点个赞。 陆非澈吓了一跳:“我靠,不是吧欢欢,玩这么大?” “我不懂行情呀!” 陆非澈摸摸鼻子,他虽然是备受宠爱的独子,挥霍得很厉害,但始终上头有个亲爹,大抵和欢欢这种提前登基做皇帝的没得比。他大感奇怪,但始终是认识多年的朋友,都是一个圈子里的,叔叔阿姨的葬礼他也出席了,加上公司赚钱又不会直接给他花,他便大方地给她指路:“不用这么多,你想捧人,悠着来,慢慢花钱她才听话,一下子给饼划太大,翅膀硬了没玩够就飞远了,多气人。” 夕欢听得失笑,这小青年,简直跟拉皮条似的! 不过小澈好人缘不是没道理的,知道夕欢不懂,他将手头上的事先放一边,耐心地跟她解释。要花的钱比她预算中少多了,他也可以安排:“放心吧,放眼整个S市的纨绔没有比我更懂得提携新人的了,这方面,我是专业的!” 人还挺骄傲。 陆非澈也好奇:“对了,这个……云子策是你男朋友吗?” “八卦?” “八卦使我快乐!” 夕欢莞尔:“不算吧,我挑男朋友很谨慎的,他是个很可爱的玩伴,他喜欢演戏,公司不给机会,我好是有钱,能帮上忙的,就当给朋友帮个忙了。” 小姐姐好酷! 陆非澈格外欣赏这种能风流快活的女孩子,在内心给她点了个赞。 对能握搞定小姐姐的云子策,也多留了个心眼——人情拜托到他头上了,肯定要安排得妥妥当当的。陆家的星华影业,和星辉影业名字只差了一个字,但一字之差,便是云泥之别。星华影业背靠着陆家集团的一个子产业,分支出来干得有声有色的,出了名的不差钱。 挂掉电话后,他熟练地点开微信分组,唇畔露笑。 另一边厢,云子策仍在发愁。 他不想把朋友当情绪垃圾桶,在喜欢的女人面前不想显出弱弱的一面,更何况,他喜欢看她高高兴兴的样子。工作上的烦恼是他的问题,需要他自己想办法解决,已经断奶的成年人,抱怨哭闹于事无补,有流眼泪的功夫,不如查查哪家新片在试镜。 海选试镜太渺茫,想去试镜的人太多了,以前在学校反而还好点,经常有来找,会特殊技能还优先。而部份剧组或是电影的试镜机会,都需要经纪人去争取,不对外开放,看人脉,看关系。 《龙情天下》的男二凌雪剑的试镜当初就不对外开放,据他所知,只试过十来个新人。 正经八儿的电视剧,不是经费有限,水就完事了的充数网剧。 有台词,有很多镜头,也有发挥机会的男配角。 导演说,凌雪剑这个角色很适合他,一看见他,就觉得这个角色是他的。 云子策躺在沙发床上,定定地看住天花板,给自己做心理调解。 闭上眼,脑海却是经纪人通知他俩,剧组最后选择了端木影的时候,端木脸上笃定的从容,和之前看他时很是微妙的怜悯,都有了原来如此的呼应。他睁开眼,纯黑眼瞳沉沉的看牢一片雪白的天花板,说不上委屈,但平淡接受,好像也没到这个境界。 他曾经无限接近过那个角色。 他很想要,也以为最后会是他的。 但从端木的神色看来,角色恐怕在试镜当天结束后已经定下,自己的忐忑期待,被他全看在眼内。 云子策抬手捂住眼,一时觉得头痛欲裂。 他并没有觉得不公平,这种竞争在圈子里再平常不过了,要怪只能怪自己不够牛逼,比拼不过端木进组能带来的好处。端木和他是同期的男艺人,形象相近,本就是要拼个你死我活的关系,不可能共存的,除非炒炒腐向CP。 这种事……怎么跟夕欢说啊…… 不能说。 他一秒下了判断。 云子策侧过身,闷闷地将脸埋在软垫子上,想象成夕欢柔软的怀抱。 不及她万分之一的好。 手机随着他转身的动作,滑落到腹部上,轻轻一震,震得他一激灵。 他手机里加了不少行内人的联系方式,就希望有活的时候会想起他,所以除了在片场的时候,从来不设免打扰。这时虽然他想将自己关起来,跟整个世界隔绝,手却认命地将手机从沙发缝里扒拉出来。 夕欢:【你在家?】 狗子云:【嗯,在家撅了!Orz】 她被他的说法逗笑了,脑补一只失意前屈的柯基宝宝。 夕欢:【方便我来找你吗?】 盯着弹出来的消息框片刻,云子策整个人像进了油锅的生虾,从沙发上弓身弹了起来。 她要来找他? 云子策环顾自己乱得像狗窝的单身公寓,心中飘过四个大字—— 完犊子了。 羞耻心,始终还是敌不过想见她的心情。 把地址告诉夕欢之后,云子策以九秒九的速度冲进浴室洗了个战斗澡,把睡了一夜下巴长出的胡渣刮掉,一边往脸上糊了个补水面膜,一边手忙脚乱的在客厅收拾衣服。他不怎么吃外卖,为了保持身形,好一段时间都在吃白水煮鸡胸,自己随便做做就能吃的成品,于是家中真正称得上是垃圾的不多,只是乱,无可救药的乱。 生活并不缺乏放衣服的地方,只要你能放宽心。 云子策就是心特别宽的类型。 放眼过去,每一处都是晾衣架。 眼下时间仓促,见识过夕欢开的一手好车,也不知道多久就到,他只能将所有衣服往衣服里塞,将衣柜门踢合的最后一脚,彷佛完成了禁忌的封印。 好了,现在他家衣柜成潘多拉的盒子了,老天保佑夕欢千万别来打开这个衣柜。 云子策合掌祈祷。 不出意料,夕欢果然到得很快。 住了快半个月的高级房产,走进逼仄的单身公寓,她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她不让他下来接他,神秘兮兮的按门铃,云子策刚打开门,熟悉而独特的香气便扑进他怀中。 在南方女人之中,夕欢的身材不算娇小了,但仍是轻松可被他揣进怀里。 柔软的甜香拥入怀里。 在试镜阶段被截胡的委屈不甘,对自己的怀疑,大城市漂泊的郁躁……在抱住她的刹那,都有了倾泻而出的出口,缺堤的情绪奔腾而出,毋须太多语言,也没有话能形容此刻的心情,云子策低头吻住她的唇,心情几乎是想哭的。 在喜欢的人面前,不设防的情绪,再也没有逞强的理由。 夕欢双手环住他的颈项,踮起脚与他热吻,不问原由,不挖他痛处。 知道你不开心,来安慰你。 就是这么简单。 慕强是人的本性之一,夕欢也喜欢积极向阳的人与事。 但如果小情人不开心,她很愿意做他的避风巷,让他安心展露软弱的一面。 世界太大,生活太苦,好多不如意的事,两人并肩走一途,即使无法白首,也无所谓了吧。 云子策没哭,他乐观习惯了。 他只吻她吻得发抖,从嘴唇抖到了下巴,颈项要被他亲得发痒,理应被他压在墙壁上的,但他此时仍记得用手护住她的背,充当她的垫子。 激烈得夕欢都以为他想做了,结果吻了半天,他抱住她,只低头将脸埋在她的颈窝里,不动弹了。 好似一只随时要睡着的哈士奇…… “怎么了?” “你好软。” 夕欢抬膝感受了一下,如遭雷殛:“你也好软啊。” “……”云子策无语了:“我又没往那边想,当然是软的。” 不是吧,她这么没魅力的吗? 那样热吻过后都能保持休息状态? 夕欢用手扣住云子策的下巴,将他的脸往上抬仰起来。 他的脸好小,黑白分明的眼,嘴唇很翘,给整张脸定下了叛逆的基调——经纪人让他去卖萌?疯了吗?他哪里是小奶狗,拾掇一下就是一只摇着大尾巴的狼狗。夕欢视线往下滑,发现他虽然有肌肉,但锁骨和肩的位置却显得很瘦,身有嶙峋傲骨,她指尖碰了碰,既想怜惜,又想将它扼碎。 云子策被她的视线看得头皮要炸了,不甘寂寞的小声抗议:“盯着我看干吗……” “你好看呀!” 要被夸得不好意思了,云子策转移话题:“刚才这么问,你想做吗?” “我以为你想做。” “我没有……”他气呼呼:“我也不是24小时都想着那档事的啊!” 夕欢扬眉笑了,居然还有人为这种事分辩,只觉得他可爱得很原生态,伸手捏他的脸:“你不说话的时候像只性感的狼,一说话就不性感了,变得好可爱,是狼崽子。” 云子策巨冤,话都不让他说了,还降辈! 降辈是真的很气。 他舔了舔虎牙,将她打横抱起,在惊声欢笑中与她坠进沙发床上,身体力行的证明,他说话也可以很性感,很能干。 两小时后,汗水淋漓的夕欢半阖眼帘,哼笑着肯定了他:“云崽真厉害……” “我不是崽,” 到底是真的年轻,今天上午又没有工作,云子策精神劲头很足,这时剧烈运动后,他更精神了,扬眉警惕:“你是不是偷偷给我取外号了?” “嗯?没有呀。” 至于狗子云,那是爱称。 夕欢说谎是真的脸不红心不跳,云子策狐疑盯着她半响,没盯出破绽,但心里很明白,自己恐怕被变着法子叫了好多外号——她好像对名字不太在乎,不想跟他交代名字,也不在乎他叫什么,不想记住任何人,每次见面都像最后一面。 那怎么行。 男孩的直觉何其敏感,云子策无师自通地选择了最让夕欢心软的一种方式,他静下声音,居高临下与她对上视线,眸光却湿而软,毫无保留的示弱。他的手轻轻托住她的后脑勺,被云发缠住,像滑进一束流动的黑水。 他低下头,与她的脸和嘴唇错开,吻她的左耳。 温柔珍重的吻落下,夕欢半张脸要麻掉了似的发颤,正想说话,他先一步开口:“记住我,我叫云子策。” 叼起她的耳垂,明亮清爽的嗓音登时含混不清起来。 “记住我……我叫什么?” 他微撑起身,看住她的眼。 夕欢双眸染上失措的迷离,乖乖的跟着叫了一遍:“……云子策。” 得到想听的话,云子策满足了。 他也许不能真的拥有她,但起码,这时她眼里有他,叫着他的名字,记住了他。 40.富婆抱抱你 云子策决定振作。 《龙情天下》男二已经官宣, 事情没有回旋的余地,而且看着营销号跟上的速度, 经纪人是上了心安排的,空降到热搜尾巴上——资金有限,起码是露脸了,端木影的微博粉丝亦一直见涨。虽然没到惊艳的地步, 但端木影可爱的古装定妆照还是给他吸了不少姐姐粉,在同期小鲜肉里,先抢占一个奶狗形象。 娱乐圈吃人设, 形象要鲜明, 属性像Tag一样打在自己上就对了。 中规中矩的热度回报, 没有惊喜, 但经纪人已经很满意。 经纪人猜想过同期的云子策会来质问他。 就怪导演多嘴, 说了两句特别喜欢云子策,觉得他很适合凌云剑的角色……这适不适合的事, 就不应该透露出来, 给了云子策过多的期望,现在官宣一出,落差感特大, 恐怕要落人埋怨了。 于是通知云子策的时候,他还没开口问, 他便抢先一步解释道:“剧组那边觉得端木的形象比较适合, ”话出口又顿觉不太妥当, 暗示:“他比较有办法, 这事不全是我在帮忙,适合你的试镜机会我会多加留意,你自己也加油吧!” 言下之意,这种盘外招,是端木影争气,自己争取来的。 经纪人手底下不只一个艺人,他手上就有已经出道的,本身不是特别混得开,要是有能力,谁不想自家艺人个个大红大紫,他有头有脸的也好跟公司大声要资源要路子,数钱数到手软…… 现实是,搞个热搜尾巴都费劲得要命。 要是云子策也能想办法自己弄点路子就好了。 经纪人危险的目光上下打量他,片刻良心发现似的一叹气。 两人形象相似,端木影成功以奶狗鲜肉形象出道,短期内想再推一只奶狗出来就不好推了。 话说回来,现在的娱乐圈流行词真是发展得越来越奇怪,人是一片片的鲜肉,可爱的男孩子是奶狗——奶狗,做火锅好吃啊! 云子策被盯得头皮发麻,不想往深了去想经纪人的心路历程。 他很听话的一点头,没多问,认了。 在这圈子,盘外招也是实力一种。 他也清楚自家经纪人有多少能耐,在这关头跟他闹,不过是徒败好感,还没用。现实世界不会因为他跟经纪人闹就多给他安排资源,反倒惹烦了他,将他冷上几个月,他就得去兼职打工了。 见他不多废话,经纪人很欣慰地拍拍他的肩。 可惜最近缺人的组真不多,只能让云子策再去跑跑龙套了。 经纪人知道的消息里,星华影业的《致命行动》要开始招人了,但是部投资不小的商业片,主演已经定好是新晋实力派演员尹止博,人气演技都在线,有他在,关注度少不了。从投资人来看,资金也很不紧缺,哪个新人能在里面分一杯羹都是大赚,也有不少有流量没作品的艺人在牢牢盯着。 太修罗场了,经纪人觉得云子策连试镜机会都不会有。 然而,翌日的一通电话,直接把他打懵了。 将消息转达给云子策时,他依然是云里雾里的。 《致命行动》男配角的试镜…… 主动找到他,问他手底下的云子策有没有兴趣??? 经纪人啧啧称奇:“奇了怪了。” 一旁正好来找经纪人商量宣传方向的端木影听了一耳朵:“云哥之前演过不少网剧,应该是有人觉得他还不错吧。” 说是演过,其实是抬举了。 只不过是跑龙套而已,有十句台词以上,给个大镜头,已算难得。 端木影不觉得这种小镜头能给云子策带来什么机会。 这事,有跷蹊。 他微眯眼眸,白净俊秀的脸上神色坦荡温柔,手中握着的文件却被捏皱了一角。 “有可能吧,我跟阿云说一声,是好事,”经纪人愉悦的弯唇:“也可能是那小子想明白了,搭上哪位大人物的船呢!” 言者无心,听者有意。 闻言,端木影眉头一紧,终是没能从头憋到尾,露出了一点马脚。 《龙情天下》是他俩现阶段能碰到,最好的资源,他费了不少力气,也出卖了许多东西,才截了云子策的胡——导演实在很中意云子策的试镜表现,如果他不争取,云子策什么都不用付出,就能高高兴兴的进组开拍。 凭什么呢? 就因为他演技好,适合角色? 端木影真没觉得他哪里演技好,整日猫在角落翻剧本的样子讨嫌极了。 他竞争意识萌生得很早,从签给同一个经纪人起,他就知道要在这里抢肉吃,他一口一个云哥叫着的人,会是他的最大对手。一开始,每次试镜,每次硬照,云子策都比他做得更好…… 端木影不甘心。 那厢,夕欢跟陆非澈说完,将事情安排下去就没管了——还需要管什么呢?大佬只需要示意和付钱,跑腿的事多的是人去办,陆少也不可能亲力亲为的去说辞,横竖《致命行动》是星华影业的电影,塞人进去方便极了,顶多导演那边不好过关,要意思意思的试一下镜。 陆少拍着胸脯跟她保证:“放心吧,我塞过去的人,只要嘴巴能张开,台词背不好都没关系,会念123数字就行了,后期配音安排得明明白白的。” “……” 他以前往剧组里塞的嫩模到底有多随意啊? 得亏陆少是真的家大业大,亲爹尚在掌权,不然早晚被败光。 夕欢汗颜:“他没那么糟糕……挺认真的孩子。” 说到云子策,她的声线登时温柔下来。 两人除了发生关系,云子策还算是她亲手创作出来的角色,时而看他,带了亲妈滤镜,心中柔软许多。把陆非澈听得起了一手臂的鸡皮疙瘩,顿感很气,他不想吃狗粮!他气呼呼的挂掉电话。 收到好消息时,云子策还没从《龙情天下》带来的打击中完全走出来,蔫了吧唧的在家等消息,等着等着,居然等到了砸下来的大馅饼,当天就去试镜——剧本还没捂热乎,在经纪人亲自开车送他过去的时候,皱着眉头硬是把一场戏的台词背下来了。 现场试镜,导演发现带资进组的这兄弟比想象中要好许多,利索的点头通过。 在经纪人和云子策本人都不明就里的时候,所有事情都顺顺当当的完成了,彷佛这馅饼是掰开了喂到他这个幸运儿嘴里的。而经纪人知道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好事,从导演的神色中可见一二。他顿觉不对劲,到现场去问,果然问出来了。 通过试镜,经纪人送云子策回去,问:“你搭上谁了?” “啊?” 怎么肥四? 见云子策一脸茫然,经纪人提醒:“星华影业管理层点名要用你,”他想起那靠谱的业界大物,也只有一位不靠谱了,只是这性别……看向云子策的目光登时有点微妙的惊悚:“你……认识陆少吗?” 虽然他是希望阿云能机灵点,但也没打算让他去搞基啊! 这么大牺牲! 感动了。 “不认识啊!点名要用我?”云子策指尖摸了把下巴,很光棍的猜:“陆少是谁?听上去很耳熟……我想起来了,那位。” 他有两个认识的模特都在朋友圈晒过和他的合照,还有他送的礼物。 经纪人狐疑:“难道是看上你,先给甜头做投名状?但也太大手笔了,而且我从来没听说过他对男人有兴趣。” 云子策听出一背的鸡皮疙瘩。 然而思来想去,还真被他想出一个可疑人物:“你等我一下,我问问……” 他打开微信。 策:【欢欢,你认识陆少吗?】 一夕之欢:【试镜通过了?】 答非所问,但变相将他的问题全解答掉了。 云子策头皮一炸。 他想过夕欢不是同行的话,可能是个富二代,也心痒痒的想过百度一下到底是什么来头,但更希望从她口中亲自听到,自己去打听出来的,不是一个意思。他心急如焚,独独对她有无限耐心,他愿意等她,等她觉得他足够好得让她更加喜欢。 ……但是,他没想过能直接给他安排资源啊! 像是完全猜到他的反应,那厢慢悠悠的敲字解释。 一夕之欢:【你不用觉得慌,就像你对我好那样,我对你好,我高兴,我喜欢看你在大荧幕上表演。你如果想回报我,就把握机会吧,如果你把握住了,接下来就不需要我帮忙了,机会自然会源源不绝的送到你手中。】 一夕之欢:【《龙情天下》男二的角色,是被人抢走的】 一夕之欢:【有我在,我要给你更好的】 打狗也要看主人。 都玩盘外招,狗子云值得更好的,她也能给他更好的。 喜欢一个人,想对对方好,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 在这件事上,夕欢认为不分男女。 他先无条件的对她好,她也想让他开心,谈利益,太庸俗,不适合爱情小说的基调。 夕欢压着嗓,沉沉的动听声音酝酿笑意,发了条语音消息过去—— “现在,我是你的霸道总裁了。” 41.富婆抱抱你 “你还好吗?” 看见云子策单身托额, 久久不语, 经纪人以为他受到了沉重打击, 在红灯空隙出言安慰。前者抬起另一只手挥了挥:“我……还好,挺好的, ”在短短一分钟, 他的世界观崩塌又重建, 简直经历了数次轮回, 重生回泉水洗澡:“我……其实,应该说是特别好。” 他话都说不好了:“我,不是,我有金主了。” “啊……啊?”经纪人懵逼, 差点一脚踩错油门:“你跟陆少搭上了?” “不是男的。” “富婆?” 经纪人震惊了。 很多人有思维误区, 以为男陪女一定是血赚的, 有钱赚还有妹子睡, 然而天底下哪有这么好吃的免费午餐?言情小说里契约情人的tag还一堆英俊多金专一还是处男的霸道总裁专门包养妖娆可爱而且一定是处的失足妇女, 现实中的鸡,无论高级低级,只要是鸡, 客人花多少钱,就要从身上折腾回来。 钱难挣, 翔难吃,才是社会常理。 富婆玩起小伙子, 那不是一般的会折腾, 花了钱不把玩物当人看是常有的事。 会哄人的倒还好, 哄出感情,女方珍惜着玩儿,知道疼人。但经纪人无论怎么看,都不觉得云子策是会违背本心去哄富婆的类型,他趁着宽敞直路安全,转头瞥了几眼云子策,越看越觉得他单纯,桀傲不驯的眉眼下是纯澄向善的心,长了张适合被人折磨的脸。 少年感难得且美好。 想将少年信仰的,热爱的,坚持的,打碎了,踩上两脚。 经纪人被自己脑补得吓得一哆嗦。 他做这行,又不是拉皮条的,艺人自己想走歪路子往上爬他不反对,但阿云……阿云……这小孩的性格,不合适啊! 云子策揉揉眉心,恨不得立刻冲到夕欢面前问个明白:“富婆?不算吧,她是挺有钱,但很年轻,很好看。特别好看,我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还以为她是失意的同行,身材也很好……” … ……靠。 这不是经纪人预想会听到的! “闭嘴,再炫耀我就把你踢下车!” 怏怏闭上嘴,云子策将脸埋进双掌间,片刻忍不住低叹:“别这样,我现在真的,好慌啊……不过她真的特别好。” 富婆俩字,总觉得带有贬义。 无论她富有贫穷,身上彷佛永远快乐的特质都教他沉迷不已,就像在整个水泥森林里好不容易寻到的绿州,想在她身上汲取温柔的愉悦,一响贪欢。 云子策脸还埋在双手间,声音含混不清,提起‘她’的恋慕语气却绝非作假。即使心潮混乱,提起她时,也是满满的喜欢,根本无法掩饰,眉飞色舞的想告诉别人她有多好。 听出他话里的冒傻泡泡一般的得瑟,经纪人只觉自己白操心了:“闭嘴吧你!” 气得想打开车门,将他扔出去自生自灭。 另一边厢,夕欢知道云子策新角色的事真正排上日程后,也放下心,没去打扰正在玩深情追妻游戏的陆少了。然而狗子云重塑了世界观后,火急火燎的用消息轰炸她的微信:【我要来找你!】 【我现在是有金主的人了吗?】 【在线等,挺急的】 【……真的很急!你快点回我!我要打电话给你了!】 看来是真的很急。 可是夕欢一点都不急,不止不急,还看他的连环消息看得哈哈哈的忍俊不禁。 她慢悠悠地将地址发给了他。 云子策点开,地段一看就很贵,连他这种因为根本买不起S市的房,索性不去关心楼价的人也知道是一辈子的工资不吃不喝加起来大概够给一个首付。 真、真是富婆啊…… 不对,她的话,应该是富御姐。 狗子云:【你到底是什么人!】 夕欢不紧不慢的逗他:【我是可爱又迷人的反派角色呀。】 …… 狗子云:【《神奇宝贝》我也看过的,不要忽悠我。】 夕欢:【不错,是个有童年的宝宝。】 云子策厚着脸皮拜托经纪人送自己一程,经纪人听到地址之后,更加想将他踹下车了。 同样是男人,自己怎么没碰上这种多金漂亮身材还好的女人呢?想归想,始终是自家艺人,便送外卖似的将他送到高级小区附近去了——云子策刚落地,在小区大门外徘徊不到一分钟,立刻有精壮保安上前问来者何意。他掏出手机,让夕欢拨电话下来,登记个人资料,过五关斩六将后才踏进了直达住户的电梯。 这是他第一次到她家里吧? 电梯窜得太快,没给云子策留下太多思索感怀的空间。 叮一声的电梯门滑开,暖黄色的室内灯光倾泻出来,他一眼便捕捉到躺在深蓝色沙发上的夕欢,她穿着并不性感的家居服,米色的棉质长袖睡裙,袖子有点过长了,遮住半只手,只露出玉般手指。门一开,她便偏了偏头,朝他投来娇懒的视线,动也不想动了,整个人像只漂亮的猫,懒洋洋的抬了抬脚,示意他过去。 怎么还能毫无防备的邀他进来? 云子策生理性地腾地燃起一把火,属灵的一角却无限柔软下去,产生许多温情的联想。 不管如何,想做什么,他的动作都是将大步流星的走过去,俯身一手撑在她脸侧的沙发垫,低眸敛目。 这个动作,不是人人能做。 地心吸力在起作用,脸上稍有不够紧致的赘肉,下坠影响观感。 而云子策的脸是很经得起考验的,360度无死角,此时他的视线覆下来,夕欢只觉整个人都被划进他的地盘,谁都不能踏进来的小世界。她带笑半阖眼帘,目光欣赏地巡梭过他的脸,扑面而来的荷尔蒙几乎要迷了她的眼。 “你来啦。” 夕欢双手揽住他脖子,碎发柔软地蹭过手掌:“这么着急见我?” “急着来见我的金主啊。” 他闷闷地往她跟前凑:“挺……不知道该怎么办的。” 云子策单纯,但性子不拧,挺随遇而安的。 对突如其来的安排,他在经纪人的车上慌完了,其实也就那么一回事,他也并不觉得被心仪的女人抬举是受辱,想的倒是她远比自己想象的要厉害,先是很不着调的在心中赞美她一轮,末了才想起来想弄明白。 这时,虽然不知道自己的颈项有什么好摸的,云子策还是顺着她的意,顺从地将颈项往她手上凑,丝毫不知在动物世界中,这和露肚皮一样,是示弱与像信心的举动,将要害交给她,予取予求。被这无心的乖顺撩得心脏一激灵,夕欢笑意沉沉的安抚他:“金主?我还没被人这么叫过,挺有趣的。” 哪里有趣了,云子策搞不懂,低头在她颈上叼住,牙齿轻轻磨过皮肤时,会产生要被吃掉了的错觉。 “那换个叫法?老板……”耳鬓厮磨间,他清爽的少年音透出了压抑的意味,彷佛在努力忍耐吃掉她的冲动:“Boss?” 她闹着玩的意思太重,云子策想闹了。 闹的方式也不走寻常路,他捉住夕欢的手,放在自己腰上,彷佛知道自己这个角度有多好看,肆无忌惮的低眸看她:“以后这里……”一点点的带她摸索:“还有这里,全都是你的,随便你玩……” 小朋友学坏了啊! 夕欢意外扬眸,有点想笑,可是迎着他黑沉沉的眼,还没笑出声就被这视线摁住了喉咙,结结实实的被撩到了,转守为攻,寸寸检阅她的所有物:“那我验收一下嗳?” 不消片刻,剑张弩拔的脾气立马被她一只手逗得不敢闹了。 “安份了吗?” “乖一点。” “听话。” ……这人为什么这么熟练啊! 被‘金主’逗得团团转,云子策词穷,费劲吧啦的想了半天台词,被她笑着迎上来的唇和一句娇甜的‘吻我’炸得烟消云散——算了算了,不闹了,听她的,她说的都是对的。 那当然是选择吻她了。 悠长深入的吻,在乱世浮生中,汲取片刻温柔。 云子策嘴唇贴着她的耳,今日她戴了一对小小的珍珠耳环,圆润皎洁的缀在耳垂,吻起来触感很特别。他仍低低的说着话:“知道你藏得挺深的,什么都不告诉我,你不想说,没关系,我努力表现,等一天你想说的时候就说……” “我喜欢你的潇洒神秘,但真对你有感觉了,又为你这些吸引我的特质患得患失。” 他低低软软的自嘲:“我是不是很傻逼?” 夕欢抬手在他腰上捏了一把,同意:“是的。” “……” “但我挺喜欢。” …… … 那句喜欢,狠狠地刺激了云子策一把。 年轻人受不得刺激,不知节制的把自己折腾累了,在沙发上累极睡去,夕欢倒是精神不错,刚想点起电子烟,电话就响。 来电显示:【欧时希】 夕欢沉吟片刻,电话也响得很有耐心,似乎大有她不接不挂,他也不挂之势。 她自然是不会怕一个电话的,也没打算跟他老死不相往来,于是清清嗓子,大方的接通了电话:“喂?时希哥,有事找我吗?” 时希哥,叫得亲切不失距离感。 这是真正将他当成了关系不错的发小,而不是一个有发展可能的异性了。 电话另一端传来声音的刹那,夕欢着实被吓得心中打了个突——太沉哑了,欧时希的音色本来就是低音炮,今日像是在炮上加了层砂纸:“没事,不能找你吗?” “时希哥这么忙,还来陪聊?” “对你永远有时间。” 沉哑的嗓音坚定地磨过耳际。 夕欢却笑了,鼻音哼唧一下,彷佛被娇宠坏了的大小姐:“我不陪聊,你有事就说。” 电话里,沉默许久。 “我愿意接受你的游戏规则。” 42.富婆抱抱你 接受她的游戏规则? 夕欢万万没想到会从欧时希口中听到这句话, 她微微睁大眼, 换了个坐姿,沙发躺一个人很宽敞,两个人要睡得舒服是断然不能够的,只能靠挤。但这种挤, 对热恋中,正是最需要腻歪的情侣来说, 则是刚刚好。 她刚坐直身, 睡迷糊了的云子策大手圈住她不盈一握的细腰, 脸也枕在她的大腿上——那可能是她全身最有肉的地方了,其实还不如沙发垫子枕着柔软舒服,只是贪恋她的体温和气味, 连睡着都想往她身上靠, 像动物本能。夕欢顺势将手捋进他的头发之中,摸到后颈, 那块肉轻轻揉着会很舒服,像猫狗被撸下巴, 他往她身上粘得更紧, 简直想整个人挂她身上了。 不要脸,快一米九的个子, 还想当她的腰部挂件。 被云子策无心的打了个岔, 她方才运筹帷幄的狐狸精气氛消散大半, 被温柔馨暖的笑意充盈着, 看谁都宽容又顺眼。 在欧时希的视角, 便是夕欢一直没说话。 他为她的沉默发慌。 正当他踌躇着要如何再自降态度时,听得她带笑的回复:“这样啊,谢谢你。” ……这是什么意思? “但是我不想玩了,没兴趣,” 夕欢低头,指尖戳了戳睡得要晕古七的狗子云,后者脸上没什么肉,戳上去手感还没她的脸好,皮肤太紧绷了,每一处都是胶原蛋白,想来是有保养过的,天资好又照顾得早,真气人。 想到这里,她又戳了三下。 这回,手指被抓住了。 云子策人还没清醒,下意识地逮住这只使坏的手,陡然睁开眼。 刚醒来的眼,高纯度的黑看住她,焦点明确,思维没跟上,乍看像深不见底的幽静水潭。夕欢被看得心里一动,然而帅不过三秒,反应过来是欢欢在戳他之后,那点凶巴巴的排外气质便消散不见,喜孜孜的牵住她的手,将手指扣进去,十指紧扣。 知道她和别人在打电话,他不出声,乖巧刷脸,看见她就莫名的开心,连沉黑的眼都满盈着笑意。 夕欢沉吟:“那天跟你见面的时候……还是单身,随便玩玩,”像是想到了什么有趣的事,她忍俊不禁的咳了咳:“现在有男朋友了,再随便玩,不合适,很不上档次。” “男朋友,什么时候的事?” “这个我不太想跟人分享了。” “……你有考虑过选择我吗?” 夕欢:“你想听实话?” 依她的看法,其实没必要听实话,追求失败,喜欢的人有了对象,那多稀松平常的事。理由都不想听,想哭的痛快哭一场,哭几天,收拾好情绪,生活还得继续,等心理预备做好,确定放下了,尝试邂逅下一位有兴趣的异性……感情生活本是一场又一场的轮回,太阳底下无新鲜事,所以营销号和公│众号才能用陈词滥调得到阅读量。 不过,欧时希如果想听听死因,她也愿意说一说。 毕竟,读者可能想看。 电话另一端沉默良久,像是终于攒足了跨越多年的勇气,被宣判死刑,也想知道死因,才对得起自己的喜欢。 “我想听实话。” “实话可能不太好听。” 他坚持:“我想听。” 好吧。 夕欢在茶几上摸到电子烟,询问的朝云子策晃了晃,看见他颔首后才深深吸了一口。 好家伙,明明没尼古丁,烟雾却比真正的香烟还厉害,烟雾弥漫,手和脸的边界都模糊了,看什么都带了温柔缱绻的边界。 要很有仪式感的抽一口这种聊胜于无的烟,才能酝酿出足够温和的心情和措辞。 毕竟,两人无怨无仇,对喜欢自己的人,温柔一点,就当是为以后的桃花运积德了。 “其实,你没追过我啊。” “……” “你想想,回国之后见了一次,那次你也没怎么跟我好好说话,之后微信聊,我问你是不是在约会我,你没给我明确的答案。我猜到你对我有意思,但我不想猜,”夕欢温声阻止他的分辩:“我更喜欢直率坦白的人,哪怕是蠢一点呢,冲到我面前来说喜欢我,可不可以约会我……不加修饰,随心所欲的喜欢,也很可爱。” 夕欢想起以前一次意大利的露水情缘,便是热烈奔放的爱情,从头燃烧到尾,烧得干干净净,留下满是愉快回忆的余烬。 欧时希一时之间说不出话。 他谨慎内秀,有把握的时候一击必杀,不知不觉间,将商场上谈判那一套搬到恋爱上来应对了——他揣测着夕欢的态度,小心翼翼的维护着自尊,等她示意,他才进一步,殊不知有人比他更不顾一切,更愿意表达自己。 夕欢下注解:“可能你在心里已经走完了一千步,但实际上连一步都没踏出来。” “我知道了。” 语毕,便是久久的沉默。 她等了一会,见没有后话,就挂掉了电话,深深吸了一口电子烟。 今天也是棉花糖口味的,闻着甜得发懵。 正呼出一口白雾,底下枕着自己大腿的小狼狗翻身过来,将她圈在怀里,一双电光淋漓的桃花眼紧盯着她,彷佛在酝酿着大脾气。夕欢偏了偏头,朝他Wink一下,眨眨眼。 云子策气不打从一处来:“不要卖萌!” 狗子云好生气啊。 他平常总是很乖,认真生气的模样有点吓人,桀傲带侵略性的一面尽现,低眸敛目,俯视怀中的她。 “怎么了?” 夕欢抬手,摸一把他的后颈。 虽然跟她约会前,就猜到她一直不提交往的事,是持保留态度,但…… “你男朋友是谁?” 话说出口,云子策才发现自己有多紧张。 方才步步进迫,凶巴巴的气势登时怂了下来,他将下唇咬得发白,表面稳如老狗,心里慌的一比——万一他乱发脾气,惹她生气了怎么办?她一直以来的态度就是只玩耍不来真的,他擅自动了真感情,好算是破坏江湖规矩了。 从一开始,不需要她提醒,他就很明白两人的关系是什么一回事,本就是喝了小酒微醺下找的乐子,更多是互相慰籍,不是正经八儿地开始谈情说爱的男女。 但,开始的方式并不重要。 看他快把下唇蹂│躏破了,再听见这问的问题,夕欢立刻什么都懂了,忍俊不禁,笑得偏过头去。 云子策被笑得一头雾水,定睛一看,她眼角泛着湿意。 显然不是被感动到的。 这……女人笑出泪花来了! 彷佛一颗真心错付,在云子策过去的人生里,从未受到这样的震撼教育,忽然不说话了。 从夕欢身上下来,他抓起自己的裤子往身上套,然而他穿的是很显腿型的窄身牛仔裤,套得很费劲,加上心乱如麻,着力点没放好,又摔回沙发上,再帅也没用,夕欢笑得肚子疼。但笑归笑,没忘记顺带用脚踩住摔进沙发的云子策:“穿衣服去哪啊?” “放开我,我怕你男朋友上来抓奸。” ‘你男朋友’四个字,云子策用清朗动听的嗓音咬出了泼天醋意,快将自己酸死了。 他闷闷的垂下眼帘,蔫了吧嘟的。 夕欢一手撑着下巴,将上身撑起来,笑意盈盈的睨住他:“你不就是我男朋友吗?” 闻言,云子策猛地抬头,方才失去了高光的眼睛亮晶晶的。 太好懂了,看着高兴得有点欠教育,她一脚将他肩踩进沙发,他奋力抬起头,俊脸狼狈的望住她:“真的吗?” “假的。” 云子策提醒:“我要哭了:” “那也不错啊,我没怎么弄哭过男人,”夕欢用手抬起他的下巴,笑得十分缺德:“来,哭给我看看。” …… 这女人,他好气啊! 气翻了天,云子策咬住下唇,到底是想做演员的人,没一会就憋出了一壳泪水,吧嗒吧嗒的往下掉,哭得颇有美感,就鼻尖眼眶泛红,彷佛受虐的小可怜,他声线哑了下来:“哭给你看,满意吗?” “不错。” “做我女朋友,以后你想我怎么哭就怎么哭。” 夕欢被他的厚脸皮逗笑了:“不要面子吗?” 还不是被你闹的! 云子策气笑了,转头啊呜一下啃在她的脚腕上,含混不清的道:“在你面前不需要面子,有你就够了。” 说得挺得她的心。 夕欢垂下眼,俯身过去将他拥入怀里。 两人的姿势在沙发上有点别扭,但他很快就调整了位置,伏在她颈窝上,温驯如良犬。 “来,我们制定另一套游戏规则……” 【光脑:恭喜用户完成《富婆抱抱你》全文!】 43.043 熟悉的晕眩感袭来。 一瞬间, 夕欢又回到了纯白一片的空间。 【欢迎用户回到识海。】 夕欢席地而坐, 抬手抚额片刻。 书中世界太现实了, 除了男角色们英俊帅气得不可思议以外,吃喝玩乐一概与现实无异,连床上的细节也是, 像做了一个细节太丰富的梦,醒来后会怀疑是庄周梦蝶,还是蝶梦庄周。抚额的手落到唇上, 云子策的嘴唇触感尚停留在寸寸肌肤之上。 犹如结实地挨了一记闷棍,夕欢头脑出奇地清晰冷静,也难以自抑地感到不舍。 这种感觉,比以前完结一本大长篇还要钝痛。 像自己的一部份永久性地脱离了身体。 系统似乎不具备太多的个人感情色彩,用户不说话,它也沉默着。 在一片纯白中的沉默, 彷佛在宇宙天地间只剩下自身。 在这种精神病院单间一样环境下被迫自我审视的感觉不太妙,夕欢按了按额头:“结算好了吗?给我看看小说成品。” 话音刚落,眼前便投影出一行又一行的宋体文字。 《富婆抱抱你》的大标题立在中间, 颇具震撼力。 她醒来看见云子策的那一个早晨,在游泳造池和欧时希的重逢, 还有戏份少得可怜的女配……夕欢沉吟着, 自己去快穿成作品果然还是有不少问题, 她身为剧中人, 很难控制好小说的详略比例节奏。有些写着很高兴的, 亲身去演的时候就不想演了——和奇葩女配斗智斗勇这种事, 明显非她所喜,于是在小说里就有点虎头蛇尾了。 不过尚没发表,她可以直接在这里修改。 要给陆云依加戏份吗?那势必要扯到欧时希。 夕欢咬了咬指腹。 如果单纯是写小说的话,她会选择加戏份。 这种加戏再方便不过了,读者也爱看,虽然经常能在评论区看见‘大大能不能别写极品啊不想看极品了’,但订阅量才代表了沉默的大多数,每次虐极品情节订阅量都会小幅上涨,虐完反倒稍有疲软。而且立个靶子出来打,是制造剧情矛盾最快捷的方法,适合快餐网文。 但,一想到欧时希曾经有血有肉地被她牵过手吻过脸,就莫名诞生一种…… 不想扭曲两人经历的想法。 在书中世界的时候,欧时希怎么想,夕欢只能靠猜。 而这时候,等系统生成的文字出现后,她就能直观地开上帝视角,看得明明白白了。 【当夕欢挂掉电话的忙音响起,欧时希才真正意识到,他终于失去她了。 事实上,他也从未拥有过她。 当年在出国前,他发送的短信没有回音,也许是没看见,没在意,忘记了,但没有听见夕欢亲口说出的拒绝,他也就一直觉得这是没有盖棺定论的事。只要他愿意争取,还大有机会。 夕家千金回国,这应该是最好机会了。 青梅竹马久别重逢,欧时希不再是慌张失措的毛头小子,为一份暗中萌生的爱恋而纠结万分。他有自己的事业,有能力去保护她,爱护她。 、 欧时希认为,自己做足了准备。 但事情的发展并不以他的意志为转移,尤其掌握主动权的是对方。 一闭上眼睛,脑海便浮现她嘴唇的柔软触感,十指紧扣时的温柔暧昧…… 他倒情愿一直是暗恋,没碰过她。 没碰触过夕欢的甜蜜,便不会有失去时恍若自我撕裂的痛苦,都说人会因为了解而分开,但这大抵是因为大家在暗恋阶段,都会把对方想象得超乎现实的优秀,越了解越破灭,发现接吻不过如此。 但最让人无奈的是,欧时希发现,她比他想象的还要美好。 虽然跟优秀扯不上关系,和他价值观完全相反的不事生产,但她慵懒潇洒的气质,未语先笑的漂亮脸庞,坚定清醒的态度……组成了独一无二,他从没接触过的异性类型,她意味着一个全新的世界,等待他去征服,她却锁上门,与他人同乐。 求而不得的痛苦是洒在西瓜上的盐,强调出对她的爱。】 夕欢看得嗒然。 系统还给她补上了番外——关于两与男角色日后发展的,云子策是一坛被搬到巷子外的好酒,借着陆少给他安排的一次电影配角表现出色,以正经演员身份出道,又有偶像派的外貌,之前出席各种活动练出来的跳舞唱歌也派上了用场,步步青云。 除了事业上的追求,最大愿望是夕欢答应他的求婚。 欧时希没再联系夕欢,他的自尊心不允许他死皮脸赖的去骚扰一个有主的女孩。陆云依一直想和他拉近关系,然而苦无机会,他一直沉迷工作,保持单身,一年后,陆云依和一个小老板结婚了,生活不算奢侈,但尚算优渥。 而故事里的夕欢,在云子策接拍了一部大投资的电影后,知道他整整一年可能都见不到面后,跑法国念文学系。 有人目标明确,想结婚脱单。 有人喜欢工作。 有人喜欢演戏,也有人喜欢念书,且专念一些不赚钱的科目,看来这辈子来到人世,是真的打定注意只看风景,当然要多看看风花雪月。 在《富婆抱抱你》这本书里,每个人都如愿以偿,也有各自的遗憾,欧时希得不到心上人,喜欢演戏的云子策在追妻路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陆云依在预期中的年龄嫁出去,但和闺蜜比起来依然意难平,也总忍不住拿丈夫跟欧时希比较,心心念念想在老家修一个游泳池。 看完全文,夕欢觉得,这可能是她写过最顺着性子来的书了。 将人物名字稍作修改后,她:“好了,放我出去吧。” 【用户要离开光脑吗?无情退出/再陪光脑玩一会吧!】 无情退出。 确定。 再度睁眼,回到自己豆腐干大小的出租屋。 荣华富贵不过黄梁一梦。 夕欢从床上坐起来,瞥了眼床侧,白宝睡得香甜——不知是否她的错觉,比起初次见面的消瘦娇小,白宝似乎发福了,头比以往大了一圈,看着很有揉揉它脸蛋的冲动。她轻手轻脚的走到电脑前,光脑早已将文档传导到她的硬盘里,稍作整理就能上传。 瞄了眼时间,早上八点二十七分。 她将文档发给编辑,对方秒回:【收到。】 夕欢莞尔,出版社给他发的薪水真是给得不亏,明明手底下应该有不少作者,她发的消息往往都是秒回,太敬业了。编辑审稿需时,她正好洗脸刷牙,在狭小的浴室里泡了一会,做好保湿,再度回到电脑前,已经是四十五分钟的后的事。 《富婆抱抱你》篇幅不长,编辑很快给了她回复。 肖:【还可以,但没有以前发挥得好。】 肖:【太顺着主角的意了,矛盾不够,缺少磨难,不过你功底在,这种小甜饼也有市场 。】 果然逃不过编辑的眼睛,在男编辑之中,他看言情小说算是目光毒辣的了。 夕欢:【我也觉得上本比较好。】 上本大纲难点就放在那,而且她还认错人了。 肖:【就我个人来说,比较喜欢你以前的作品,不止是上一本。 】 肖:【你以前的女主角……不是这样的。】 肖:【你现在的女主角,很像你。】 ……麻麻这人好可怕! 知道内情的夕欢头皮一麻,旋即想到这种事说出来也没人信,但编辑的话是客观地从她小说出发的建议,而且说得很有道理。 穿进小说里,过女主角的人生,然后成书,没有想象中的简单。 读者想看的,精彩跌荡,高│潮迭起的剧情,现编很难,也不符合她性格,演起来别扭,努力演了,也无可避免的有她自身的浓重影子。 夕欢:【可能是我太代入了吧,下本会改善。】 夕欢:【我会反省一下。 】 闻言,肖斯然略感意外。 一向是个小无赖的作者,居然有老实承认,许诺反省的时候。 看来她对自己作品,也有负责任的一面。 从前只是觉得逗她的好玩,此时心中倏地微荡——与严肃冰山脸相悖的文艺青年内心,萌点长得相当奇怪。 早上工作量少,为了安慰她,肖斯然提起她以前写过的小说内容,夸她,给她自信。很多细节,因为网文连载时长已经忘了七七八八了,但他提起,就从记忆深处浮起来,是有这么一回事来着。 除了是她的编辑,还是她的读者。 肖:【也不必这么紧张……】 肖:【放松一点,你一直写得很好。】 夕欢垂下眼帘,她现在的做法,真的能算是写吗? 44.044 肖:【下一本打算写什么?】 编辑一言惊醒梦中人。 生活还需继续, 夕欢在这自寻烦恼也没用,不如想点儿实际的, 或者高强度快穿,先解决几本新书。等到时候没有连载日更的压力, 再提笔写自己喜欢的作品也不迟。她认识不少全职作者, 都在写商业文来养活自己的兴趣文。 夕欢:【我还不知道啊!脑海一片懵……】 肖:【最近很流行虐文】 肖:【真的不试试看吗?还有耽美纯爱组的流量很不错。】 ……她脑补了一下自己长出幻肢的模样。 这个是真的不行, 编辑你放弃吧。 夕欢抚额, 不语片刻。 三分钟过去, 看她没回消息, 肖斯然很担忧她的状态, 沉吟片刻, 宽慰道:【你最近已经很勤奋了, 实在想不出来,就给自己放放假,休息一下吧。】 然而, 良心编辑下一秒收到的回复是—— 夕欢:【居然不催稿子, 编辑你号换人了?】 夕欢:【编辑你还好吗?没事吧?】 肖斯然想一头磕在办公桌上。 路过的女同事偷偷欣赏办公室最养眼的帅哥,发现肖哥脸色比平常要冷硬许多,宛若冰封万里的森严气场,心脏一颤, 暗中嘀咕哪个作者惹肖哥不高兴了。 肖:【我不是只会催稿的。】 虽然催夕欢的稿子是他为数不多的工作乐趣,只是他绝对不想榨干自己负责的作者, 他知道每个作者的性格都不一样, 有人越催越紧迫写出来的作品就越好, 也有人不能硬催,而她就属于需要催,但是不能逼迫的类型——何况,他特别欣赏她字里行间悠然写意的气质。 虽然整天捡些流行的商业热元素来写,但一个作者有没有自己的想法,他作为编辑,看得很清楚,也是即使她写得特别慢也依然愿意等她稿子的原因。 肖:【你是我的作者,我想你开心】 夕欢:【我想突然中了三千万彩票,然后打断自己的脚下半辈子什么也不干】 夕欢:【但我力能所及的事,就只有打断自己的脚】 夕欢:【人生好艰难啊……】 这就不是肖斯然能解决的范畴了。 不过他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夕欢是在乱皮,而自己显然是不知怎地被皮得明明白白的。正当严肃了二十多年肖斯然苦思如何皮回去的时候,对方就道:【我自己好好想想下本写什么,谢了啊编编。】 得,连皮回去的机会都不给他了。 夕欢好好思考了一周。 在这一周里,她看完了七部电影,一套以前想补但一直没时间补的连续剧,三本豆瓣上评分很高的经典小说,吃完一个全家桶,出去尝了一家网红咖啡厅,里面马卡龙的甜度高得将她脑子都齁住了,发懵好一会。 《富婆抱抱你》在编辑那边过稿后,如期在晋江上发表连载。 读者和文笔基础放在那,怎么也不会差得太过分,不愠不火的连载着,喜欢的特别喜欢,不喜欢的也接受不来女强男弱的选材。横竖是全文存稿,她设定好每天更新一章的存稿箱后,就不去管评论了,怕影响心情。 一个创作人,有时需要听读者意见,跟读者发生心灵上的关系。 而有时候,又需要隔绝掉外界的声音,跟自己发生关系。 坐在窗边,夕欢手上有一把没一把地撸着白宝。 白宝趴在她腿上,下巴蹭到她手指上,舒湖得嗦不出发。 “是我的错觉吗?我看着你的头大了一圈,”夕欢扯起它脸颊的肉肉,软乎乎的:“变胖头猫了。” “我不是猫嗷!” 它很没说服力的往她怀里钻:“吃饱粮就膨胀起来了呜……” 作者勤奋产粮,吃粮的就再幸福不过了。 撸猫沉思片刻,夕欢觉得,光在家中看艺术作品吸收的灵感还不够,决定出去逛逛。 去哪逛好呢? 放在白宝背上的手机屏幕一亮,是编辑发来的消息。 肖:【《王爷求放过》的样书出来了,我寄给你?地址没变吧?】 夕欢眼睛一亮。 京肖出版社的地址,离她家很近。 正好有理由出门了。 夕欢:【我可以直接上来拿吗?】 说来,签合同的时候她还不住这边,都是寄快递来往的,真没去过出版社。 不过重要合同,作者上门去签的事不是孤例,如果方便,上去拿点样书也很普通。 她不知道的是,这寻常的一句话,让肖斯然差点抖掉了手机。 ——她要来出版社? 肖斯然是知道夕欢长什么样子的,连她身份证上的照片都见过。 他的微博帐号也关注了她的作者号,她偶尔发的自拍,他也会点赞。 夕欢的每一本书,肖斯然都看过。 同一个作者的书看得太多,会对作者有一个模糊的想象,和照片里的人结合起来,倒比他想象中的要更好看一点。 但从来没见过真人。 其实作为书迷,又是编辑,想见,大把机会见面要签名。 她的书,他都有签名版本的。 典藏版也有,附送的名信片也好好地收藏起来,这都是因为他很喜欢她写的书,没有别的意思。 但不知怎么,肖斯然就是不想。 也可能是不敢。 小说上的文字太美好,架构出来的幻想是海市蜃楼,当它活生生地走面前时,较之瑰丽的想象,未免会有所失色。 但她说要上来…… 肖斯然敛眸,轻吸一口气,胸腔像藏了一只猫,正不安份的活蹦乱跳。 肖:【好,你什么时候方便?】 他不想错过这次机会。 …… … 午后,天气正好。 熬过了正午的太阳,午后的阳光有种忍耐的温柔,伴随着微风暖洋洋地拂在脸上,让人心情变得很好。这是一个适合出门的天气,夕欢喜欢在阳光充足又不算炎热的时候出去逛街,在雨天留在家中写稿或是午睡,一来是雨声使人集中,二来则是想着大家都在冒雨上班上学,独留家中的感觉比平常更爽。 今日朋友都在上班,一到假日就人山人海的街上,此时也只有小猫三四只。 生意最好的,是一家新开的奶茶店,小清新的装潢,门前排了一长队。 新开的店还没开始做外卖,只能亲自来排。 夕欢兴致来了,也想喝奶茶,距离和编辑约定的下午两点还有好一会,便往龙尾排去,顺手摸出手机拍下高高挂着的菜单,给编辑发照片:【想喝哪款?请你喝。】 肖:【桂花乌龙,无糖。】 肖:【谢谢】 夕欢:【不客气~】 肖斯然向来是不喝饮料的,除了白开水,实在忙得不行,才会煮咖啡来喝,喝得少,难得喝一回的提神效果就特别好。 不过,心仪大大请他喝的…… 他想喝。 十分钟后,夕欢哒一声的将吸管戳进珍珠奶茶里,边走边喝。 出版社在一幢商厦的顶层。 叮。 电梯门打开。 在收到她【我在楼下,现在上来】的时候,就在电梯门前等着的肖斯然,一眼认出了她。 也很难认错。 毕竟,他出于‘了解负责的作者’的正当理由,看过很多次夕欢的照片。 在电梯里的时候,她一直在想事情,脸上不带笑。 柳叶眼的眼角微微上挑,将黑白分明的清纯眼瞳勾出一丝勾人的味道,不笑时,这份勾人便被冻结起来,不可轻易冒犯。 她也一眼看到了他,视线落在他身上—— 真好看。 男人身材比例极好,长腿窄腰宽肩。 五官英俊,嵌着一双缓和气场的撩人桃花眼,可惜再撩,都被金属边的方框眼镜死死地压制着,将深灰色的休闲服穿出了难言的禁欲感,是她审美范围内永不过时的经典款。 虽然不知道是谁,但目光对上了,她唇角一勾,盛在眼中的笑意不要钱的绽开,眉梢眼角清冷的冰消雪融,笑出春暖花开,欲说还休的暧昧。 看过无数次的照片,原以为看见真人就会梦想破灭,回归现实的肖斯然,费好大劲才绷住通身高冷矜持的气场。 完了。 大号,会呼吸,会动的真人手办……对他笑了! 肖斯然一时没反应过来。 对上视线,于是礼貌一笑的夕欢看见对方依然冻着一张脸,以为他只是来等电梯的,于是侧开身让路,低头用手机发消息:【我到啦!编编你在哪?你们办公室有个好帅的小哥哥!】 走廊里,男人裤袋里的手机震动一下。 夕欢抬头看向声源。 好帅的小哥哥正迈步走向她—— “你好,” 他伸出手,声音沉沉的,带着冷然的质感:“我是肖斯然,你的责任编辑。” 45.045 …… 刚在微信上向本人小声嘀咕他很帅, 就被现现抓包怎么办, 在线等, 挺急的。 说起来尴尬,但落到实际操作上,夕欢从善如流地握住编辑的手。 对方也很礼貌,只轻轻一触,意思到了就松手。 夕欢的视线往下一扫,一眼望去, 就发现编辑的手挺好看,修长皎白,指甲也修剪得整齐,和他在网上说话一丝不苟的严谨风格倒是很像。这样漂亮的人和手,多握片刻其实都不要紧,美色当前, 她挺享受。 然而,这轻轻碰的一下,肖斯然忽然明白到了AKB48握手会存在的意义。 握手有什么意思? 原来握手是真的很有意思,他想多握几下。 这一触即分, 背后是他强大的意志力使然。 她的手小小软软的,许是一路拿着奶茶的关系,沾染了凉意, 让人很想将她的手圈在手心里捂暖了。 “原来我编编就是你啊, ” 夕欢丝毫没有初次见面的生疏尴尬, 只是知道对方是自己的责任编辑后, 把看见帅哥的心思收起来,切换到工作模式——再看肖斯然,就是没有性别的人了:“我拿了样书就走,希望不会打扰你很久。” “不打扰,” 拿了样书就走了? 虽然知道夕欢来时目的就很明确,来之前肖斯然也告诉过自己,只是作者上来拿本样书而已…… 等真见到了真人,他独自欢喜得心花怒放。 也没别的。 就是发现大大是个活人,而且还这么好看,作为半个读者,高兴是人之常情。 没错。 就是这样。 肖斯然:“你想到下一本写什么了吗?” “还没有。” 真人线下催稿吗? 夕欢下意识地有点抖,原本交际时游刃有余的笑里露了点慌。 “不介意的话,进来我办公室坐会,帮你理理思绪?” 肖斯然五官端正,气质清高矜持,清冷嗓音说出来的语气平稳可靠,就像陈述一件客观事实,话里透着对自家作者恰到好处的关切,不过分,也不冷淡:“帮作者理清思绪,做头脑风暴,也是编辑的职责之一。虽然以往每次找你在问稿子的进度,但偶尔也会有作者跟我商量小说剧情,希望我给意见。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想帮帮你。” 说得条理清晰,有理有据。 连肖斯然都要被自己说服了。 嗯,绝对没藏私心。 其实,也是关心作者的想法占了上风——如果能够参与到她决定大纲的工作,他也挺高兴的。 夕欢:“好啊,当然不介意了,那就进去说,”呆在电梯门前说话,虽然这个点没其他人上来,还是怪怪的:“那就进去说,我也想听听专业人士的意见。” 肖斯然颔首,藏在镜片后的目光却不禁恍然。 这抹眸光被夕欢敏锐地捕捉到,投去询问的视线,他一边领路一边解释:“以前跟你说话,听到你声音,都像在惨叫。” “……” “还请我杀了你。” 这好像就有点羞耻了。 夕欢正想轻咳一声掩盖过去,却瞥见肖斯然微勾的唇角,她心底微讶,没想到他也会笑,顿忘方才的尴尬。 肖斯然也没察觉到自己在笑——他只是想到,每次拨电话过去提及稿子进度时,夕欢带着哑意的声音,多说几句还会嗷着要他杀了她,要稿没有,要命一条,她夕日天就算是饿死也榨不出稿了。彷佛一只弹尽粮绝的松鼠,抱着剩下的松子哭唧唧,他走近一点,就委屈巴巴的用脚蹬他——你再过来我要叫啦! 太可爱了吧? 然而真人不仅不弱气可爱,反倒像她书中的女主角一样强势从容,精致妆容显得眉眼几乎是明艳迫人的。 各有各的好。 作为编辑,他都喜欢,自家作者怎么看怎么好。 不是每个编辑都有独立办公室的代遇,但肖斯然是主编,这家办公室背后又是他家出资占的大头,他喜静,最角落的位置就是他的办公室,偶尔不拉上帘子的时候,就经常有女同事从玻璃门边经过。 今日,帘子就是拉上的。 待夕欢进来后,肖斯然给门留了一道缝,让她安心。 她坐下后,将桂花乌龙递到他面前:“喏,你的乌龙……啊,要我帮你开吗?我开这个特别熟练。”拜小时候养乐多论排喝所赐,戳封盖就得快狠准,得趁趁封盖反应过来之前,在中心位置戳进去。 她声音本来就动听,这会儿心情正好,尾音微扬。 伴随着笑意的嗓音,唇角一翘,朝肖斯然翘起一抹笑。 肖斯然一怔,将那句‘不用’咽了下去。 “那就麻烦你了。” 听她得意地炫耀自己的开封技术,他很想让她表演一下。 夕欢拆开吸管的塑料包装,哒的一声,吸管应声而入。 形状完美,没有一丝多余裂口。 效果不错,她眉飞眼笑塞到他手里:“你的!” 接过后,肖斯然顶着她期待的眸光,很给面子的喝了一口。 无糖乌龙,除了桂花香气外,理应是有一点苦意的。 可是她递过来的饮料,却被他喝出了十分全糖,甜得他豁然开朗,怪不得经常听女同事叫奶茶外卖,原来这些真的挺好喝的。 丝毫没察觉这是因为加了一层【大大请我喝的】柔光滤镜……才会这么好喝。 “好喝。” 夕欢放下心:“好喝就好,我看见你的时候,还在想你不会喜欢喝这种饮料。” “平常很少喝。” 肖斯然从抽屉里翻出三本一式一样的书,封面很厚,流丽的《王爷求放过》五字跃于封面之上,还有一行吹爆的【畅销网文作家夕欢最新力作,点燃古代虐情——虐进心扉,甜入骨子[心]】,夕欢看笑了,当初封面底图编辑给她瞄了眼,画得挺好的,男主角画得很帅,这行书卷语是后来加上的,她第一次看见。 狗血得有些土味。 不过出版书籍都这样,网文放飞自我,简介文案紧跟热点,出版书求稳,自有风格跟着走。 以前就夸奖得很厉害了,什么【十年磨一剑,知名作家夕欢的文字盛宴】(她半年写出来的)、【越虐越爱,波谲云诡的深宫禁情,作者考据力作】(如果看完了一整套《金枝欲孽》和《宫心计》算是考据的话)……【热血与甜并行,电子竞技也有爱情,请闪现到我心上】这本算是最正常的了,她还挺中意。 “虐进心扉,甜入骨子……这谁写,其实我一直很好奇,每次我书卷语上的宣传话都吹得我脸红,你们编辑部是不是有我的粉丝啊?” 夕欢笑着抬眼,视线停在自家编辑脸上,游移的目光登时刹在他眼梢对下的一小片皮肤上。 肖斯然皮肤很白,长年在室内捂出来的白,搭配银边金属眼镜,整个人彷佛冰山修炼成人,还炼得不太熟练,鲜少做表情。在这冰清玉洁,银妆裹素的高岭上,稍有一点颜色都很显眼。而这时,他眼下的白皙皮肤闪出淡淡水红,很淡,但对比得很显眼,赧色浓得可以掐出水。 察觉到她的视线,他薄唇轻抿,意识到自己的异样,他抬手借着推眼镜的空档,遮挡脸上的赧涩,另一只手在无意识的收紧。 片刻,他清冷的嗓音承认:“我写的。” “……” 原来是你! 没想到人模人样的,背后这么爱吹。 还比心! “你以前每一本的书卷语,都是我写的。” 反正都承认一样了,剩下的也没所谓了,还有下一个问题:“你的书我都有看,如果这算是粉丝的话……那我就是你的粉丝吧,” 他敛眸,保持一下自己的矜持形象:“虽然我更希望,单纯定性为读者,作者跟读者的关系不应该被归类为粉丝。” “编辑要审稿,看过我每一本也很正常啊,你不算我的粉丝,放心啦。”夕欢定定神,体贴地给他搬好下台阶。 “但我很喜欢你的书。” 肖斯然说出口后,紧绷指关和拢起的眉舒展开来,颇有一点破罐子摔碎的意思。 编辑还在自爆,但在网上经常被小迷妹表白夸奖的夕欢不假思索地接话:“是吗?你品味不错,英雄所见略同。” 肖斯然抬眸,黑白分明的眼瞳定定地看住她。 一般人要笑骂她不要脸了,他却放下了心:“看见你这么有自信,我就放心了。” 当面说的话,比网上敲字更有说服力,夕欢相信他是真正喜欢自己写的书,心神不由更加放松了,眉眼弯弯:“嗯?你很担心我吗?” 女生都有好几副面孔。 和闺蜜说话的声音,和心仪异性说话的声音,交际场合时略兴奋上扬的声线,难免略有分别。 夕欢可以笑得很清冽娇甜,但此时放松下来,看肖斯然更像看一个关系不错的朋友,声线微沉,尾音往上扬,带有一点鼻音—— 她不知道她有多撩。 目光定在她笑意盈盈的脸上,要闪耀得他原地晕眩。 肖斯然心神一荡,抿紧唇,清冷矜贵的绅士皮几乎要绷不住了。 46.046 言归正传。 肖斯然与她重新谈起小说题材的问题。 “古言?不想写古言,宫斗也不想写, 写现代小甜文吧。” 想到要自己穿进去过日子, 没电热水没空调的日子使夕欢犯怯, 她不怕渣男,就怕生活水准降低, 而即使是古代皇帝, 除去金银珠宝随便用,杀谁就杀谁, 后宫三千以外, 想吃好的住好的还不如现代一个白领,更别说是女人了。无论如何幸福不起来, 深宫禁庭还是写着带感, 看女主角遭罪后浴火重生。 亲自来干, 谁不想生而为王。 她话音刚落,编辑目光便定格在她脸上:“你在害怕什么?你以前从来不会这么避讳题材。” …… 他俩很熟吗? 怎么一副很了解她的样子? 而更糟糕的是, 他真没猜错, 而且她抬眸回视,他镜片后清冷的眼瞳透着关切与笃定,彷佛极肯定她在犯怯, 而她根本没在表情语气上透露半分, 顶多像是对题材挑剔的作者。 他镭射线一般的眼戳在她心上, 真诚的部份使她无法说谎。 这不是书里的世界, 她不在扮演他人, 也不是恋爱。 编辑花费时间来关心她, 而且说的也很到点,她应该克服写作上不欲与人言的毛病。 在夕欢沉默踌躇期间,肖斯然耐心等待,不催促她。 连可能会干扰到她,给她造成心理压力的视线也移开了。 安静的办公室里,霎时只有空调运作的有声音在响动。 他负责了夕欢太久,即使除了书稿以外的事几乎不聊天,也能从每一本小说的内容触摸到作者的灵魂,而她的作息……从她报的稿子进度里清晰可见。虽不曾热烈聊天,却像神往已久的朋友——他单方面的。 过了片刻,大约三分钟,夕欢才组织好语言:“我发现,以前对待小说的态度太轻率了。” “何出此言?” “你看过我的书,应该知道我的男角色都各有特色地优秀吧?”得到他颔首的回答后,她续道:“我的创作灵感经常来自我谈过的恋爱,但我单身太久了,创作储备有点不够……” 这也是答应白宝的原因之一。 她想试试,和现实相比,她写出来的恋爱,会不会在她麻木的心上激起一点波澜…… 夕欢得承认,是有的。 尤其是华听风。 毕竟,现实世界里再帅的男人,也不会飞檐走壁,没有绝世武功,不会在漆黑的夜里像乌鸦一样孤立于房顶上,睥睨众生,又心系与她。他的强大连不习武的她都能感受到,还有完美的肌肉线条,每一寸肌肤都蕴涵着爆发力,随时可以将她扼碎,却视她如珍宝…… 一比较起来,现实里的恋爱就不过是柴米油盐,没劲。 所以没恋爱经验的作者往往能写出大红大紫的小甜文,美好得不现实,才能为读者编织一场美梦。谈过,则发现也就那么一回事,和上班上学比起来是好玩许多,但远不能和言情小说相提并论。 夕欢:“我觉得我写得不够好,在走歪路。” 她原想在书中世界找回自己的热情,没想到却让热爱的写作也变得不伦不类。 快穿的事不能跟编辑说明白,她寻着措辞,尽量将心中的迷惑倾诉出来:“我在尝试一种新的写作方法,但效果不尽如人意,让我有一种走捷径的感觉。” 捷径? 联想到夕欢最近两本不寻常的勤奋高产,肖斯然眉头一皱:“你,下载了市面上的写作软件?” “不,”她失笑否认:“别往那边想,什么方法我也不能告诉你,反正不违背现有的写作道德吧……应该。” 光脑穿书写作,属于外星手段,自觉不受地球上的道德束缚。 肖斯然说的‘写作软件’,她知道指的是什么,就是一些可以直接给你截取万千网文中一些描写句子,让用户在写的时候,根本不需要思考和亲自执笔,就能水出大段大段的文字,属于为了方便的抄袭举动。 肖斯然:“好,那我不问。” 夕欢诧异抬眉:“你不怀疑我吗?从一个从不存稿的日更三千困难户,突然变成全文存稿的勤奋作者。” 她不想说,他就相信她。 “看过你的书,我认为你不是这样的人,”肖斯然高质感的声线沉稳,每句都像经过反复思虑敲打,予人说出口就不会收回去的笃定安心感:“当务之急不是怀疑你怎么写出来的,而是帮你想想下一本写什么吧?” 肖斯然续道:“如果嫌之前写过的太沉闷,不如挑战一种从未写过的题材?” 新题材? 夕欢眉头轻拢,下意识的脱口而出:“我什么题材没写过?” 她笔耕多年,写完一本就像分一次手,压根不吃回头草,忘性也大。让她回数以前写过什么,若是不给她书单,她得想好久。 “你没写过,近期又比较热门的题材……末世、悬疑、恐怖、年代文、星际、师生、训│诫……现在师生过不了审,这个最好不要写,硬要写的话只能是伪师生。” 肖斯然如数家珍地列出了她没写过的题材。 他轻轻一抬眼,撞进夕欢震惊的眼。 ……她原先觉得,虽然编辑看着一副只看原文书的模样,但作为编辑,看过她的书也挺正常,谁说真男人不能喜欢看言情小说?给她写书卷语时带着赞美情绪,亦是人之常情,毕竟他不看好她,就不会一直找她出书了。 但这时他不经意的一句话,这…… 编辑大哥你俨然一副铁粉的模样啊! 你清醒一点! 肖斯然眸光坦荡,丝毫没发现自己忠实粉丝的身份已经曝光了个透底。 幸好,夕欢也不打算戳穿他,让他尴尬。 她敛起视线,沉吟良久,将编辑所说的题材都记进脑海之中,逐一挑选。 发现,一时之间,真作不了决定。 而这时,肖斯然凝望着她的眼,从未动过,专注得像在欣赏一尊艺术品,又或是肥宅看手办。 夕欢收回思绪,定定神:“我回去想想。” 肖斯然明白,这是变相要走的意思了。 他站起来:“我送你。” “不用,”夕欢按住他,笑了:“你还在上班呢,别操心我的事,已经打扰你好久了,我拿了样书就走。” 她去意已决,他也不好再留。 肖斯然坐下来,仰头看她,夕欢低眸,从他清冷的俊脸上莫名地看出了委屈的痕迹……? 算了,应该是她的错觉。 回家路上,夕欢顺手在便利店买了一排布丁和大包薯片,到家时果然刚开门,白宝就眼巴巴的迎了上来,趴住她的小腿,胖头蹭了蹭:“有带好恰的回来咩?” 她带上门,蹲下来揉了揉白宝的下巴,听它呼噜噜的声音:“拿去。” 从玄关到电视机前不过几步路的事,但看着一只胖头猫费劲吧啦的拽着巨大的塑料袋子往里走,不时还因为后面的重量而摔个跟头,嗷呜一声捂住额头哭唧唧,原地滚一滚,是夕欢最爱的娱乐环节之一。 在这件事上,夕欢和爱催她稿子的肖斯然达到了某种不可言说的抖S情结。 看着胖头猫兴奋的啃薯片,她稍稍品味到一点当饲主的快乐。 夕阳从开着帘子的窗边倾泻进来,夕欢恍然发觉,居然在出版社那边待了不少时间。翻出肖斯然给她的样书,新簇簇的书摸上去别有一番快感,干净,紧绷,书脊没有一丝磨损,一边摸,一边能回想起连载时日更的痛苦,每一段落都像是用她的大脑榨汁写成。 …… “白宝。” “喵嗷?” “如果我不用光脑写了,你会找别人吗?” 啃得嘎崩脆的白宝肉垫动作一顿,回头趴住她膝盖:“你不想写了吗?” 夕欢不语,泻地夕阳为她秀美的脸镀上一圈金光,真正会发光似的好看——而且她不说话的时候,真有几分端庄的文人气质。经历了两次书中世界,她在光脑里的用户等级得到提升,有了痛觉豁免权,但全记忆功能还远没有开放。 胖头蹭了蹭她:“我很喜欢你的书嗷,把你以前写的都看了一遍!” 它刚说完,头顶便响起她若有所思的声线。 “我想到要写什么了。” “我要将自己踢出舒适区,从灰烬中找到真正想要的……” 她被这张口就来的中二台词说笑了:“我想写末世文,你看如何?” 如果平淡生活没有热情, 那就来尝试一下在刀尖上舔血的感觉吧! ——用大白话说,就是太久不作死,活得不耐烦了。 47.【末世】 夕欢用了一周时间, 来拟定新书的大纲和人设。 在整理人设的时候,她发现了一个问题。 传统的打脸网文,都是打奇葩的脸,奇葩人渣们轮番登场, 挨个送脸给主角打,往往形象滑稽可恨。这种反派是快消品, 不会在读者心中留下只字片羽的波澜, 就像在线观看的爱情动作资源,看完, 爽完,便索然无味。近年网文发展蓬勃, 学会写魅力反派的作者是越来越多了, 夕欢也是其中之一。 主要是,把反派写得很有魅力, 就能打着HE的旗号给读者BE的感觉。 同时, 又不会因为太特么后妈而流失订阅。 爽。 读者都知道反派早晚要死, 邪不胜正。 但还是忍不住的喜欢他,想看他和女主角互动。 所以夕欢惯性之下做的人设, 反派的闪光点也很多, 乍一看去,甚至有点男主相。她作壁上观, 在电脑前码字的时候自然能分得清正邪主次, 但若是她进入书中世界, 而不巧光脑又随机将她大量剧情记忆删去, 岂不是要重演第一部的惨剧? 别说是反派了,男配角都很带感,简直放眼过去,让人扼腕饮恨——好男人太多,时间太少,管得太严。 而且,这回末世文,就算有痛觉豁免…… 夕欢咬着笔头沉思。 片刻,她一拍大腿上的胖头猫:“不管了,要作死,就往死里作!” 白宝被拍得嗷一声:“嗷呜?为什么拍我?” “因为拍我自己会痛啊。” “……” 白宝好气哦。 用布丁和冰镇可乐安抚好炸毛的胖头猫后,夕欢躺在床上,掖掖被角,为进入书中世界的这夜增添些许仪式感,虽然她转头瞄一眼床边的全身镜,觉得镜中的自己倒像是被安排得明明白白,即将入土为安。 等等,她怎么给自己立了个硕大的Flag? 保险起见,她在定人设时,还是加了一道保险锁,认错哪个是男主都没所谓,别认错反派就行。 【滴——】 【《末世》已成功录入】 【随机删除剧情记忆——10%到90%——】 夕欢心中一动。 【滴!已成功删除80%的剧情记忆——】 ……喂! 在意识逐渐被摁进催眠潮水的刹那,夕欢满脑海只有一句话——果然被光脑安排得明明白白的。 进入书中世界时,屡次像是被溺进水潭中。 而清醒的时候,则是在水中将头抬起来。 一次生两回熟,夕欢算是有过两次经验的人了,然而这一次她却在想睁眼的瞬间,真真切切地感觉到…… 脸上是流动的水。 可是她能呼吸。 旁边静得可怕,能听见水流动的声音,咕噜咕噜。 夕欢不敢轻举妄动,正好旁边传来说话声,隔着水,声音变得失真。 “Lv5的异能者,体检居然与一般人无异,你们确定抓对人了吗?” “确定,跟照片上长得一模一样。” “唉,再研究不出成果,不知道怎么跟头儿交代。” “试一试D-11药剂?” “你疯了!那个只在动物实验上做过……” “之前打也打过了,反正在她身上验不出东西,我还怀疑抓错人了呢,”男声嘀咕:“022房那边来了新实验体,这个都送来了,早晚要试的,物尽其用啊!” 好一句物尽其用。 光脑删掉的是夕欢身为‘作者’对剧情的记忆,但身体原主的记忆,会在她恢复意识的一刻完完全全的返还给她,如同一瞬看完了一个人的前半生。这回尝试末世题材,不止谈恋爱,有主剧情线,她尝试削减代入感,替女主角另起了名字。 宁小鱼。 20岁,大学生。 在她的20岁生日,天降殒石。 被殒石中藏有的D病毒感染的人,先是发热高烧,喉咙发疼,病征和感冒无异,很多人以为只是上火,多喝凉茶就好了,其实是喉咙在烂掉,睡一晚起来彻底发不出声音,会在三天内逐渐死去。在第二天,患者如果是从大腿开始烂起,手就还能活动,扒拉开大腿上的伤口,会发现大腿像被炖久了的肉,随便拨一下就剥落了。 患者会意识到自己身体在一寸寸的死亡,而无论从身体哪一处烂起,最后才到大脑。 医生初步发现,这种病毒在进入大脑时会表现得极为兴奋,可见并不是因为不爱吞噬脑部才将大脑放在最后目的地,而是—— 甜品,要放在最后吃。 在脑死亡后,病人的身体会彻底被病毒寄生,显出强烈攻击性,到处寻找还没遭到感染,新鲜的人体。 因为过审的关系,这么恐怖的事情当然不能发生在X国,夕欢在定背景的时候,就明确定调为架空文,用了一整天来画地图,为此碾碎了三包奥利奥饼干来帮助形成板块。 但人口密集的一线城市,遭受的冲击最严重这一点是不变的。 城中村,群租房,大学宿舍…… 都无可避免地成为了地狱。 医院人手本来就不够,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更是应付不来,全城陷入混乱。 不在病毒中灭亡,就在病毒中爆发。 如同经典网文小说的套路发展,部份人类受到殒石感染后,不仅没死,而且身体素质远超常人,在末世中生存能力大幅上升。半年后,挣扎求存的原人类,和俨然是天选之子的新人类异能者,数量渐趋稳定,也从初步‘适应’了末世的环境,从‘活下来’的单纯诉求,衍生出更多的欲│望。 不少男频末世文的卖点,都是不管主角以前混得多差,一到末世,高富帅的起跑线就和主角一模一样,甚至更差,所以很爽。 先把人生赢家拉到和吊丝一样的高度,再让吊丝逆袭。 所谓的天选之子异能者,是素质参差的一群人。 当然也有曾经的失败者,因为得到异能而一跃成为人上人。 他们抱团结盟,想在废墟中创立新的王国伊甸,但谁也不服谁,对外凶残,对内更勾心斗角。 丧尸是使人类内部团结的外敌。 但异能者却不怕丧尸,在一般人类也逐渐将疫情控制下来,死得差不多,稍微通了一点网络的时候,人类自救组织开始研究所谓的‘天选之人’异能者,到底是哪个环节进化了,能不能通过人体研究惠及每一个普通人。 普通人和新人类的争斗在漫山遍野的丧尸中点燃。 一场病毒,将整个族群划分开敌我。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当有了对付丧尸的余力后,大家发现,还是与人斗更有乐趣。 而女主角宁小鱼,就是这场争斗中的牺牲品。 人类自救组织在搜索异能者作人体实验,活在丧尸威胁下的民众多半在应激状态里,也很害怕新人类,发现人类自身火力也有和丧尸抗衡的能力后,从抱大腿的态度变成了消灭异端。而新人类也要为刚觉醒异能时,对普通人造过的大量残酷暴行负上责任——已经没人信任‘它们’了。 抓到觉醒的新人类,举报,上交。 女主角的双胞胎妹妹宁小雨,幸运又极不幸地,觉醒了水系异能,慌张向姐姐的男友程衍求助,暗送秋波。 程衍其实也是一位隐藏起来的新人类,当即便下了决心。 反正姐妹一样漂亮,作为普通人的宁小鱼已经配不上他了,正巧妹妹向他示好,他便低头吻住妹妹,稳住她的心,哄好她。 而宁小雨展示异能的一幕,被避难所的两个猫在草丛里解决大便的少年瞄见了。 谈话内容,倒是听不真切。 举报确凿,给少年们换来了一袋方便面的好处。 当时宁小雨和程衍在接吻,避难所的人都知道程衍是女主角的男友,两人又长得一模一样,认错了人,也举报错了对象。 为保护宁小雨,程衍合好口供,将宁小鱼交了上去,接受‘体检’。 避难所自己吃用都很紧张,易出难入,在组织发现不对劲的时候,两人已经结伴逃离避难所了。 剩下宁小鱼被搞得半死不活,强制注入激活异能的药剂,进入假死状态后,被当作废弃用品扔出了避难所——这一句的剧情发展,是光脑给夕欢留下来的,被扔出避难所后,宁小鱼有没有醒转过来,活不活得成,她就不知道了。 什么女主光环,在拟大纲阶段的作者的恶趣味面前,不值一提。 连自己都不能相信啊! 而且还是铁了心要作死的自己! 夕欢合着眼,不敢显露出自己已经醒来的异状,心理活动转得飞快。 归纳一下这次的主要目标—— 变强。 跟渣男和妹妹算帐。 还有寻找在山的那边海的那边,也许存在的男主角。 志向远大。 可惜此刻的夕欢,比上两个世界开场都更要狼狈,只能在生存舱里像鱼一样吐泡泡ooo000OOO…… 48.【末世】 争论声慢慢停了下来。 夕欢耳畔只剩下水流动的声音, 在特殊的营养液中呼吸是种奇妙的体验,闷闷的, 没有味道。接着,她听到舱门开启的声音,一只冰凉的,戴着橡胶手套的手托起了她的脖子——她有想过反抗, 但当下不着片缕,很可能是一打二,在人家巢穴里, 而且为了对付新人类, 研究所肯定做足了镇压措施…… 按照原剧情,假死之后是会在外面醒来的。 她现在动手反抗, 就不说会死的问题了,反正只是个研究体,打死可惜, 少根胳臂少根腿不影响研究吧,对接下来的剧情发展是毁灭性的改变。但, 被托起脖子,尖锐物抵在皮肤表层时,夕欢已无暇去思考对策,只能用尽全身的力气去绷住自己, 控制住惧意不发抖。 因为, 失去意识的实验体是不会懂得害怕的。 知道这注射液就是D-11药剂, 夕欢连忙在心里呼叫:【光脑, 开启痛觉豁免!】 光脑:【痛觉豁免已开启。】 光脑:【温馨提示,在非必要时,请用户关闭痛觉豁免(开通VIP将有定时关闭痛觉豁免权限!)】 光脑皮的一下,让夕欢紧绷得随时要炸裂的精神稍稍放松些许。 痛觉豁免自然不能一直开着,不然容易受伤了都没发现。 液体缓缓流入血管的时候,她依然是清醒的。 片刻,听见研究人员疑惑的声音:“奇怪了,怎么没反应?用在别的实验体身上,即使在昏睡中,都会因为强烈疼痛产生抽搐反应。” “这是第一次用在新人类身上吧!” “果然跟我们不一样……”语气厌恶又畏惧。 幸好蒙混过去了。 如果想演过去就要硬吃这种痛楚,那夕欢宁愿一秒退出——写个小说,又不赚几百万的,不可能受这种程度的皮肉之苦。 不过,听这他们言下之意,实验体也包括他们眼中的同类? 夕欢咽了咽口水。 她闭着眼,药剂起效,意识逐渐模糊。 最后只听得他们着急的说话声——:“实验体的生命体征开始消失了!” “可恶,搞死了怎么跟头儿交代……” “抢救组!” 强撑起的精神敌不过药物带来的睡意,夕欢晕过去了。 再次唤醒她的,是涌进鼻端的草腥味和腐败的气息,混合成一种可以让她将隔夜饭都吐出来的气味,而幸运的是,她的身体已经一周没吃饭,全靠营养液维持着最基本的营养需求,所以她捂着嘴干呕片刻,无物可呕。她曲着身坐直,撑在地面上的手蹭了一手的泥。 胃中空空,她饿得厉害,转头就看见一具新腐的尸骨—— 丧尸咬人,是攻击手段。 它们真正的目的,是像花粉传播一样,将病毒传染繁衍去下一个活体。 夕欢揉着额角,恶心得厉害。 即使有了痛觉豁免,末世环境还是很艰难,而且这本书开局开得不是时候,一来就是半年后,刚好到了天气最热的季节,曝尸荒野,太阳一晒一蒸,那味道,她闻得头昏脑胀…… “艹,哪个傻X定的季节……” 夕欢倏地闭嘴。 真是被臭得犯晕,疯起来连自己都骂。 做作者的时候,定时间定得很随意。 要不是怕出逻辑错误,以夕欢的随意程度,上一章男女主在滑雪,下一章就能给他俩整一出夏日沙滩约会。 但真到自己进场演的时候,光是开局季节选得差,就够她喝一壶的了。 夕欢站起来,用干净的手背擦了擦脸。 她现在的样子一定很脏。 眼前一片荒芜,满地杂草丛生,三面用铁丝网围起来,零星的车蒙尘停泊着,是个旧停车场。主人没命驶走的车,就成了废弃品,连丧尸也不来问津。作为‘尸体’的夕欢被搬运时失去了意识,也不知道研究所距离这处停车场多远——光脑把她这部份的记忆删掉了! 自己设定的地图,死活想不起来,坑。 夕欢:【光脑,我很饿。】 光脑:【我知道。】 夕欢:【如果我一直没有吃的,会怎么样?】 光脑:【您会死。】 …… 夕欢:【您不说,我还真不知道呢!我是问会退出书中世界吗?】 光脑:【是的。】 光脑:【你可以重新进入,但已经随机到的剧情记忆将不会重新随机,无法刷初始。】 连外星人都知道刷初始号了。 当务之急,是找吃的。 夕欢低眸,扫过身侧半烂的尸体,移开目光。 这个去掉头也不能吃啊! 末世灾难已经过了半年,珍贵的食物资源牢牢掌握在各方势力之中,闯进超市白捡吃的这种操作显然是行不通的了,还要仔细别碰上丧尸——这么一想,她脏脏丑丑的也算是一种保护色,别被男人盯上了,反正真正的男主,总能从女主一脸脏污中看出她倔强清丽狡黠的眼眸,从而深深爱上她。 她往停车场外走,步伐稳当,不跑也不刻意蹑手蹑脚。 一路走来,夕欢发现满地都是医疗废料。 可见距离研究所真的不远,她只能小心翼翼走,避免一脚下去就踩到针孔流血了。 穿过一排车。 附近很安静,静得只有她踩在碎石和草地的脚步声,无风,下午的热浪使空气和浓郁臭味凝固成腻稠的质感,要是读者看小说能体验到里面的嗅觉,那这恋爱也不用谈了。 倏地,重物在地上碾过的响动在西北方不远处响起。 夕欢整个背泛起一阵凉意。 响动短促,她甚至怀疑是不是自己的错觉,但肯定不是被风吹起发出来的。 是什么东西? 它在刻意隐藏自己的踪迹吗? 是丧尸吗? 想象比眼见更为恐怖,在短短一瞬,她已脑补出十种恐怖的可能性。 但,书里没有无缘无故的伏笔(除非作者忘记了)。 这种异动,既然注意到了,可能是必死剧情,也可能是主线机遇。 是生是死,就看作者对她好不好了。 在这一刻,夕欢体会到了和自己斗智斗勇的感觉——穿书,最大的敌人,赫然是自己啊! 算了,大不了死出去再进来。 现在还有痛觉豁免,人活一次,权当是免费体验全息恐怖游戏。 夕欢咬咬牙,往声源走去。 响动源自两辆隔开来的SUV中间的空车位,她绷着精神探头去看,做足了看见一只丧尸就立刻转身逃跑的心理预备,映入眼帘的,却是一个靠着车门,坐在地上的少年。少年浑身是伤,连衣服被浸染红了,看不出原来的颜色,左额角上的伤口仍在流血,血珠舐过他苍白的脸色,像红色颜料打翻在石膏像上,因为痛楚,他长而浓密的眼睫一直在发颤。 衣服的领口很深,露出了大片雪白皮肤,瘦得锁骨极深,而锁骨对下的皮肤有一个深长的划伤,用黑线粗糙地缝上了伤口。经受过此等粗暴对待的美少年,就像一个沦落市井的艺术品,想怜惜它,又想彻底打碎它,保护欲与破坏欲就像S跟M的硬币关系,翻个面,天使就是恶魔。 而即使身受重伤,他依然漂亮得像个瓷人。 在看见这位少年的时候,夕欢就知道这人她救定了。 这么好看,肯定不会是跑龙套。 虽然从年龄上来看,应该不是男主,但肯定是个重要角色。 先去触发剧情再说! 她走近,蹲下来,指尖轻碰他完好的右脸,轻声问:“你……还好吗?” 少年闻声睁开眼,满眼迷离。 夕欢看见了两只奇怪的眼,眼仁占了绝大部份,眼白剩得很少,使他看上去像只昏暗环境下的猫。 但始终还属于人类的眼。 他张嘴,发不出声音,抬起手,又收了回去。 “说不了话?那你听得懂我说的话吗?” 少年颔首。 他有意识地隐匿自己的存在,避免招来危险,但遍体鳞伤的呆在这里,想来也活不了多久。 “这里不安全,你能走路吗?” 夕欢伸手,示意他拉着她的手站起来。 他的手裹满了绷带,绷带尽浸染血色,她现实中的力气只比减肥中的小姑娘略好,要背起一个少年走五分钟路就得跪下,要是他真没办法自己走路,她只能另想办法了。 幸好,他伤得虽重,站起来也站得磕磕巴巴的,但总算是自个能动。 少年的重量几乎全压在她身上,但女主角在末世中应当经过了一番锻练,力气不小,完全能负担起他的依靠。 他好轻,一只大猫似的。 少年不看路面,高纯度的黑眼睛幽幽的望着她,宛如来自深渊的凝视。 49.【末世】 “往哪走啊……” 周围静得可怕, 身边的人又是说个不了话的小哑巴, 夕欢在现实中胆子很大, 那是源于她是个经历丰富的成年人, 在文明社会中的规矩,人情来往的潜规则, 她全都懂,熟得不得了。 人的安全感源自熟悉的环境。 显然,备受天灾人祸摧残的末世已经不在她的熟悉领域之内。 如同置身恐怖游戏,夕欢戒备着随时可能出现的丧尸。 奇怪地,她一路往前走,说实话并无战略可言,只避开招摇的大路,往街道小巷穿插——在大路遇上危险, 以她的跑速和体力, 单纯跑步, 来的不论是心怀不轨的歹人还是丧尸,她可能都跑不掉。虽然她对附近地形不算熟悉, 但起码大街小道会有遮挡物, 逃生机会稍高。 停车场连接着的,是一条和住宅区连接着的美食街, 再走五分钟,有一个停车场。 它们的性质都从招牌名字上看出来, 【佳佳牛腩】、【信强炸串串】还有一个偌大的【沃尔码】……门窗尽碎, 里面没开灯, 大白天也黑漆漆的,只能看见倒在地上的桌椅,想来是不会藏着食物了,反而有可能藏着怪物。夕欢想起来,控制着丧尸的病毒有畏光性,虽然阳光并不能杀死它们,但白天它们会表现出厌懒的习性,躲在阴凉处。 也有小道传说,体温偏低的人更容易被病毒感染。 夕欢刚想着,颈项便贴上了一阵冰凉—— 她侧过头用余光扫了扫,无声无息的少年用脸颊轻轻蹭刮着她的颈侧。 …… 这,是在揩油吗? 夕欢沉思片刻,觉得不是。 丑才叫揩油,漂亮可爱的美少年做来,那是撒娇。 见一路无言的少年终于向她示好,夕欢没多想,只当他比较爱卖萌,顺手揉了一把他的头毛:“乖,趁天没黑下来,咱俩找吃的去。” 少年又蹭了蹭她的颈,她就当他是答应了。 话说得豪迈,实际操作起来却不如想象中的容易。 ……实在,找不到吃的。 美食街早被搜刮一空,里面黑漆漆的,夕欢不敢进去,因为白日,室内是丧尸休憩的最好地点,他们虽然白天不爱出来狩猎,对自动送上门的猎物依然保有攻击性。 正当她踌躇之际,像肩部挂件一样的少年抬起手,指向四点钟方向。 少年包满绷带的手指依然纤长,和染着血迹的绷带搭配在一起,有种病弱怪异的美感。 美归美,夕欢依然忍不住联想起一句——‘太君,这边走,我带您去抓村干部。’ 咳,思绪扯远了,拉回来。 夕欢:“往这边走?” 他收起手,点点头。 “听你的。” 横竖这么走下去,大抵走到天黑也不会找到一粒米,夕欢死马当活马治,先听他的。少年指的方向是一幢民居楼,理应是门禁的铁门倒在地上,锁的位置被砸得稀烂,满地是血,却罕见地没有尸体块,空气中弥漫着让人难以忍受的气味,在烈日里蒸发着。 断着电,电梯也不能用了。 她顺着少年指的路,拐进后楼梯,往上走。 在半密闭的环境里,沉默变得更有份量,夕欢怕说话会招来危险,牵起了少年的手壮胆——虽然真有危险来了,这小身板的病号也不会是战斗力,但作为群居动物来说,有个亲近她的活物在旁边,能缓解过于紧绷的情绪。 他的手好冷,是因为失血过多吗? 夕欢圈住他冰凉的手,尝试将暖意渡给他。 他身上除了血腥气也没别的味道,都说人是不会觉得自己臭的,但夕欢疑心自己假死多日没洗澡,身上恐怕不会太好闻——希望作者善良点,不要把这部份也写出来,不写出来,那就曝尸荒野一年也不会臭! 照着少年指的路,走了三层楼,来到317单元。 门紧闭着,夕欢尝试打开,上锁了。 “进不去啊……” 夕欢沉吟,想办法开锁。 从外面爬进去?这种民居一般会装防盗窗,她应该办不到。 在她思索间,肩上一轻。 夕欢转头回来,与她身高相约的少年站直身,幽静的眼瞳钉她一眼,昂了昂下巴,示意她往旁边走一点。 她不作多想,一路后退,待他又点点头,才停下来。 “怎么了?” 少年不作声,望着眼前的门,彷佛轻吸了一口气,往后退三步。 夕欢心中腾地升起不祥预感。 果然,下一刻,少年稍侧身,倏地往前冲,视障碍于无物,肩膀直挺挺地往门上撞,发出轰然巨响。然而一下不够,门文风不动,他便继续,照着这节奏,力度一次比一次狠,彷佛撞上去的不是自己脆弱的肉体,而是一把破门斧。疯狂的撞击下,依然能看清他没有表情的侧脸,不知疼痛为何物,目标只有一个,将门撞开! 被他的癫狂举动镇住,夕欢凝在原地,不知该作何反应。 像是过了很久,其实也不过是四下撞击的光景,门就被他撞开了。 少年在原地晃了晃,纸扎般脆弱的身板摇摇欲坠,回头望向她。 他依然没有表情,没沾染上血的半张脸干净精致得像瓷人,而最能糟蹋艺术品的反倒是他本人——那气概,多粗糙的爷们都做不出来啊! 这…… 小小身体,大大能量? 夕欢咽了咽口水,决定放弃思考。 用身体将门撞开,So what? 结果是好的就行。 她箭步上前,将单薄少年揣住怀里,揉揉后脑勺,夸:“真厉害!” 怀里的他往她颈上钻了钻,闷不吭声的,她却品出了一点开心的味道:“不过下次不要这么做了,咱们另想办法,多伤身啊。” 少年在她怀中抬起头来,仰起眼,没有血色的薄唇抿着,唇线优美而委屈。 他很瘦,令她想起经年营养不良的小孩,脸色却没有营养不良特有的蜡黄,白得干净,瘦白的人理应瘦出锋锐刻薄的棱角,他的轮廓却柔软得像个孩子,于是看外表,应当比实际年龄小许多。 委屈巴巴的抿着唇,眼睛一动不动的。 没一会,吃软不吃硬的夕欢败下阵来:“好吧好吧,反正下次不要了……”她灵机一动:“这是你家吗?想回来看看?” 她还不知道少年的来历。 遍体鳞伤的倒在停车场,大抵是在附近活动的——小心翼翼维系着的交通系统一旦崩塌,远距离交通在末世就成了一种奢侈,除非一开始就开着车远离所在地的,但他太小,应该还没到能学驾驶的年代纪,看着才十七岁左右。 少年摇头,指向门内。 两人进门。 意外地,门内的装潢简单,家具寥寥,已经没有人生活的痕迹了,夕欢往旁边鞋柜顶上一看,积着厚厚一层灰。她反手关上门,少年亦步亦趋的跟在她身后,像只乖巧粘人的小跟宠。 走进厨房,旋开水龙头,如她所料的,已经流不出水了。 但打橱柜,却另有乾坤,里面满满当当的放着罐头和两大桶矿泉水。 怎么回事? 这跟点击就送的屠龙宝刀一样随意的大箱易保存食物是怎么回事?作者你突然良心了吗?不对啊,夕欢把自己心肝脾肺拿出来对着太阳光晒一晒端详一番,也委实看不出哪里有可称之为良心的东西,这点她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旁边少年蹲下来,忐忑地看住她。 他的瞳孔太深太黑,在幽暗环境下,连反光都没有了,像一束凝固的黑水,眼形虽美,但这肯定说不上是一双灵动有神的美目。 像黑洞。 夕欢若有所思,指尖碰碰他的脸颊,他立刻往她掌心上蹭。 “你知道这里有食物?” 少年点头。 “这是你存起来的吗?” 摇头,沉思片刻,又点了点头。 “你饿吗?” 少年摇头。 夕欢想说自己也不饿,但下一刻肚子就诚实地响起来,她一拍额头,承认:“我好饿,你不饿我要先吃了。” 奇怪地,这家人囤了不少罐头,家中却没有开罐头的刀。 她只能用剪刀先撬开一个口子,慢慢的剪开,用勺子挖起里面的午餐肉,将就着吃了。 平常看不上眼的罐头食物,佐以饥饿,美味得她差点把自己舌头也当作肉咬下去。 少年席地盘腿而坐,偏着头看她进食。 漂亮得空洞的脸上,舌尖舐过上唇,淡唇染上水色,黑黝黝的眼似要将一切光芒都陷落入深潭。 有这么好吃吗? 但他不想吃这个,只是他知道,‘他们’都很需要这种东西…… 他不需要。 50.【末世】 饿过方知肥肉的好滋味。 罐头食物保存时间长, 味道划一。 真乃居家旅行, 末世逃生, 必备良品。 午餐肉美味, 但对于一周都是用营养液吊着命的夕欢来说,属于不可敞开肚皮吃的荤菜, 吃完一整罐后,她虽然意犹未尽,还是没再乱吃,舔舔上唇,目光落在旁边的桶装矿泉水上,犹豫。 桶装矿泉水的保质期比罐头要短,就算没有开封,盛水的塑料容器会浸泡出化学物质, 放久了有怪味, 有可能拉肚子——不过, 和渴死相比,拉肚子似乎就不那么难以忍受了。起码算是干净的水, 不是外头河流很有可能被尸体污染的脏水, 喝了得霍乱,那种拉肚子才是真的要亲命。 当然, 在末世里,挑剔水不够干净过了保质期…… 这种讲究怪是要被拖出去打的。 但对意识上穿进末世里才过了一天多一点的夕欢来说, 难免犹豫。 罐头里也有水, 她当是湿过嘴唇, 再作打算吧! 夕欢转头去看方才说不饿的伤员,刚转过视线,就撞上少年的漆黑瞳仁,深不见底的,彷佛造物主在捏他的时候偷懒,用了一键涂黑。即便如此,她也能感受到他直勾勾的,不加隐藏的视线。 “你……真的不吃吗?” 摇头。 “水呢?喝吗?” 摇头。 看他坚持,夕欢也没做人老妈子的兴趣——她很久不惯傲娇,喜欢你就说,不说她就当你不喜欢,多大的人了,又不是牙牙学语的小宝宝,饿了渴了自己会得说,连吃喝都要人揣测心意,那一边饿死得了。 当然,少年也不像傲娇使性子,他委实对藏着的食物储备毫无兴趣,倒是兴致勃勃地盯着她看。 坦荡,不带情│欲的注视。 没有被成熟异性盯上的感觉,也不像单纯干净的男孩。 这两者的注视,夕欢都体验过,深知其分别,也知道万变不离其宗,而少年的眸光,却有一种介乎于动物和人类之间的妖异天真,说不出的危险。 联想起他以肉身不管不顾地撞开门的疯劲…… 夕欢被盯得发毛,手掌在他眼前晃了晃,抗议:“你就算不想吃午餐肉,也别用这种看午餐肉的目光看着我啊。” 没想到,她开玩笑的动作,下一刻却被他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捉住了手腕。 逮住她的手后,少年却没有下一步动作。 他俩刚才是牵过手的,走楼梯的时候,她总觉得他看着很小,像小孩——对于23岁出头的社会人士来说,17岁的年轻脸孔算是孩子了,隔一个辈份的,少年虽美好,但回忆曾经年少处过就行了,真当成异性看,有点怪,她不恋│童。 她活动了一下手腕,他就松开了。 夕欢心中一动,又在他面前晃了晃,果然被他抓住。 …… 她的手是逗猫棒吗? 夕欢觉得他傻透了,这种单纯是装不出来的,兴许智力有点问题,又是个小哑巴。她心里盈满了柔软情绪,反手扣住他的手,牵住他,不让他乱动了。方才大得出奇的力气在她手里动弹不得,少年偏着头,漂亮脸孔上有种呆呆的迷惑。 人对弱势的一方会有天然的优越感。 优越感不是坏事,只要别仗着它来欺凌弱小。 “我都不知道你叫什么,总不能一直叫‘那谁’吧……”余光扫到地上厚厚的灰尘,夕欢灵机一动:“你把你名字写出来?” 怕他太呆,连这也听不明白,她率先在地板上划下女主角的名字——于小鱼。 少年为难地拧起眉。 “你的名字……不能说吗?” 摇头。 “你没有名字吗?” 少年点头,低下颔敛着眼睫,长睫压得深黑眼眸委委屈屈的。 看着快成年的人了,连名字都没有? 夕欢狐疑,难道是哪家研究所跑出来的实验体?依她这种作者的缺德作风,很有可能啊。 见她不说话,少年苦思片刻,在地板上划开灰尘—— M. 大写的英文字母映入夕欢眼帘。 “M?这是你名字?” 他点点头,神色淡漠。 可能性越往实验体上靠拢了。 少年的五官是典型的东方人,轮廓精致柔软,一双至纯的黑眼睛怎么看都不该以英文为代号。夕欢抬手扣住他的下巴,他听话地往她手里靠——在这方面,倒是很有当‘M’天赋。他自然不知道她在脑补些什么,安静得像一株阴影里生长的观赏草,很好养活的那种。 夕欢不嫌地上脏了,随意吧,她将头试探性的轻轻靠在少年的右肩上:“这里痛吗?” 待他摇头,她才放心将自己的重量压过去。 如释重负,困意袭来,这么一靠,竟就靠着M沉沉睡去了。 他维持着笔直的坐姿,在幽暗的厨房里,只有两秒眨一次的眼睛证明他是个活人,而不是一具精美摆设。 再次睁眼时,夕欢差点以为自己瞎了。 末世里停止供电,街灯不亮,也没有晚上营业的食肆,光污染降到最低,可惜今晚乌云蔽月,连星星也不露头,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她坐直身,脖子酸得她后悔不该就这么睡着的,牵在一块的手昭示着M还在身边,她咕哝:“你也不叫醒我……” 黑暗中,M又习惯性的偏了偏头,不知道自己哪里做错了,乖乖听训。 想到丧尸在夜里的活跃,夕欢说话声也放得很轻:“我喝口水。” 过期矿泉水在渴得冒烟的喉咙面前如甘露,抚平干裂的食道。 味道有点怪,夕欢拧着眉,想念肥宅快乐水。 街道上安静得奇怪,丧尸似乎是不会发出叫声的,只有当靠得近了,听见脚步声,才知危险已临到身上。丧尸有听觉,视力较弱,和深海生物一样,微弱的视觉对在活动的物体很敏感,有追逐活物的本能,同类间没有沟动举动,但会因为同类追逐猎物的动作而跟着亢奋起来。 呆在只有一道门能出去的房间似乎不是个好选择。 没有空调的日子,好煎熬啊…… 主线在哪里? 光脑把这部份的记忆全抹掉了,她身边只有一个看起来很像重要角色的哑巴。 变强? 她不是异能者,无从修炼起。 “我好想变强啊……” “为什么我不是异能者?” “不对啊,我双胞胎妹妹是,我应该也是。” “人家被蜘蛛咬一下就变蜘蛛侠了,我还进研究所被折腾得那么惨,不让我当一下超级英雄?” 黑暗中,夕欢低声嘟哝着排解苦闷烦躁。 夏夜一点凉意也无,她整个背都湿透了,如果丧尸有嗅觉,她肯定很有人味,想洗澡,又能用矿泉水来洗。 她很能自得其乐,这时玩着M的手手—— 要不是他年纪太小,她真想打一炮来解闷,为爱而流的汗比在这闷出来的要愉悦多了。 M安静地听着,略长的黑发遮住了小半张脸,在昏暗环境下白得像摆设。 他拍拍她的肩,她回头,意外:“嗯?” 夕欢还以为他不会主动跟她搭话。 眼睛适应了黑暗后,也能看出一点轮廓了,他指向外面,黑白分明的眼眨了眨。 “想出去吗?” 他点头。 “这个点……出去走,不安全吧。” 他摇摇头,指指自己。 夕欢狐疑,拿出手语十级理解能力:“你保护我?” 被她理解了,M唇线弯成开心的弧度,眼瞳也弯成月牙,一点都不掩饰自己的情绪。 ……怎么看都像地主家的傻孩子。 夕欢睨向他,被笑得很无奈,这哪里像挨了毒打的娃,傻得不行。不过她进书里又不是玩末世求生的,这没水没电的原始日子多过一天都是煎熬,赶紧触发剧情才是上策,在危险的边缘试探一下,说不定就试探出剧情了:“好吧,听你的,出去走走。” M又笑了。 他有张不适合笑的脸——可能是瞳仁长得不好,常人笑是笑得星光点点,他一笑,像将旁边的光芒全都卷入黑洞,连倒影也看不见,只剩下纯粹的黑,眼白被挤得毫无地位,她有点发毛。 夕欢将之前被M撞开的门掩上,携手出门。 末世逛夜街,何等惬意。 虽然带着视死如归的心情出去,夕欢还是在厨房里翻了两把菜刀出来,跟M一人一把,M拿着菜刀很费解地挥了两下,听她解释:“武功再高,也怕菜刀。” 其实对付丧尸,她觉得物理学圣剑更好使。 可惜寻常民居都不会藏着撬棍。 走了一会,夕欢发现异样:“诶,你有这么高吗?” 下午跟她一样高,像是还要比她矮一点点的M,现在比她高一指节了。 M闻声转眸,对着她刷了个乖乖的笑,就差在额头上刻着‘我很呆萌’四字。 他回答不了,她也只能将疑问咽下去。 “你伤好了吗?”都能自己走路了,走得还挺快。 M点点头。 他健步如飞,只是迁就着她的步伐,走在前面,两人往下一层走,推开防盗门的刹那,夕欢差点没憋住要跃出喉咙的尖叫—— 论窝算的丧尸,在走廊游荡! 51.【末世】 独居多年, 夕欢已经学会处理自己的恐惧。 怕还是会怕,但情绪和她的行动是割裂的, 怕并不妨碍她去解决问题——之前遇上最怕的入室小偷,她在听见门锁动静的时候一边确认门的反锁安全链, 一边拨电话给物业保安。对着窜出来的昆虫起一手臂的鸡皮疙瘩, 同时面无表情反手用拖鞋拍死收拾干净,在地上喷消毒酒精。 夕欢的处理方法很简单,不去抗拒自己害怕的反应,和它共处。 然后该干吗干吗。 如今, 面对着一窝窝在走廊中游荡的丧尸,夕欢忍住尖叫,拧头看向较赏心悦目的少年M。 他神色平静,侧脸一如既往的没什么表情, 气质清冷纯净地面瘫着。 察觉到她的视线,他转头过来, 冲她笑了一下。 这委实不是一个适合对着笑的时机,幸而他们来得安静,丧尸群似乎没被惊动,兀自在寻找着活物。 夕欢尝试性的往后退一步, 步伐放得很轻很轻。 肩膀搭上一只手——她差点原地跳起来, 发现是M按住了她,二人眼神交流——你干吗? 可惜M白长了双大眼睛, 漆黑如墨的眸子看不出想法。 他轻拍她的肩, 示意她站在原地。 明白过来的夕欢停住了想离开的脚步, 且看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M并不掩饰步伐,径直往充满了丧尸的走廊走去,在他踏进走廊的刹那,所有丧尸转过头来,拧脖子的声音在寂静中明晰得让她头皮发麻,一双双白膜凝固的眼投向声源,她一边和‘拔腿就跑卖队友’的本能作战,一边屏息静气看看M想做什么。 既然想搞清楚他的身份,他主动做出的行为就很有观察价值。 违反女主角记忆中的末世常识,丧尸们居然没第一时间涌向声源,只无声地盯着M。 走到最近的一只丧尸前,M伸出手的同时,向来面瘫的脸上居然泛起了一丝笑意,笑意很淡,几不可见,只有一动不动地凝望着他的夕欢发现了。他瘦长的手指轻柔地贴着丧尸胸膛,表演戏法一样,整只手没入它的胸腔,而它就像站着的尸体,任他的手进出。 M摸索片刻,终于找到了他想找的,并将之从丧尸的胸腔中挖出来。 一颗淡红色,脉脉跳动着的红色结晶。 当病毒取代丧尸脑子后,会抽走它体内的水份,将人体日积月累的转化为另一种‘生物’,更加宜居的寄生体。而取代心脏的,则是这种结晶体,颜色深浅代表着它被‘转化’的日子长短。 这颗颜色太浅。 M眉头轻皱,露出了幼稚园小朋友看见午饭里有青椒的同款嫌弃表情。 他决定换一个。 走廊里多的是丧尸,M再掏了三只,终于掏到一颗橙红色的,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失去结晶的丧尸砰然倒地,其他丧尸在倒地的同伴身上嗅了一下,发现这是已被感染的同类后,便不感兴趣地走开。 他揣着四颗红结晶,乐颠颠的回到夕欢面前。 嗒,都给你\\(≧▽≦)/ 饶是见多识广的夕欢,也不免被镇在原地,久久没有动作。 结晶色泽剔透,比起只在科普片中见过的名贵红宝石都不遑多让,难以想象,这么漂亮的东西是从怪物胸口中结出来的。见她不动,M以为是不知道怎么使用这个,他抿了抿唇,用民居中顺来的菜刀在结晶顶端削了个口子,里面赫然是荡漾着的液体。 应了她的不妙预想,M仰头饮尽结晶里的液体,喝得一滴不剩。 接着,将剩下的递给夕欢。 在夕欢有限的记忆里,都没翻到关于丧尸结晶能喝的知识。 她只知道杀丧尸要射心,丧尸往往在被击杀的时候,心脏位置的结晶已然破碎,液体想来也和腐坏的内脏组织融为一体了。 没想到,这玩意还能喝。 中国人人均拥有的好奇心在强烈跳动——好喝吗?什么味儿? 破开就能喝,像椰子水。 虽然这个位置的结晶,喝下去似乎与喝心头血无异,不过所谓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末世来都来了,不吃点地方特产,不就白来一趟了吗? 夕欢接过颜色最淡的一颗,决定把颜色浓烈的放在后面喝。 就像吃寿司,先吃味道重的鳗鱼,就会影响品尝墨鱼的清甜。 菜刀刀尖剔开结晶的一个角,结晶表面犹有尸体的腐臭,夕欢有点想吐,只能在脑海里即兴演出美食频道来压抑呕意—— 一千种丧尸,就有一千种味道,末世美食,无比神秘,难以复制。这是自然的馈赠,也是弥足珍贵,取之不易的美味,中国人从来没有将自己限制在平平无奇的菜单上,能吃吗?好吃吗?怎么吃?在三大人生问题面前,些许腐臭竟为它增色不少…… 放屁啦! 夕欢捏住鼻子,将淡粉色的液体一饮而尽。 没味道,像水。 为了确认它的味道,她将剩余的也喝掉,最后一颗橙红色结晶,和前面的略有分别,带有一丝清冽的甜意,要不是眼下怕惊动剩余的丧尸,夕欢真想感叹一句农夫山泉有点甜。 此地不宜久留,她带着满腔疑惑,决定先把M带回方便说话的单间里。 ……… … 拉上房门后,夕欢从单间的主卧里翻出纸笔,接着在客厅的沙发坐下,阳台的小窗开了一道缝,漏进来的晚风,与和平盛世时的风似乎没有两样。她闭目感受片刻,没感受出什么来,逐问:“你会写字吗?中文英文都行。” M愣神,摇摇头,接着低下眉眼,委屈巴巴的。 那这纸笔没用啊! 字也不会写,白瞎九年义务教育了。 夕欢一拍额头,沉吟:“你让我喝那个……丧尸的心脏,有特别的用处吗?” 点头。 “好处?” 点头。 她咬了咬后槽牙,轻声问:“你,是丧尸吗?” 闻言,M没有立刻作出反应,迟疑片刻。 不像是在编理由,横竖他也无法表达编出来的理由。 数秒后,M灵机一动,捉起夕欢的手,放在他单薄的胸膛上。她第一反应是这孩子果然很瘦,手放上去就摸得肋骨的边缘,简直是一层皮搭在骨头上,宽肩穿着病号服的时候还不觉得,摸着像一只伶仃的动物。随之而来的,是有力的脉脉心跳。 ——他是活人,不是丧尸。 魔教教主她都睡过,夕欢倒不是很在意对方物种的问题,何况一开始她就不是冲着攻略M去的,他太小了。 只是乘着窗外倾泻进来的月色,将少年M英俊漂亮的轮廓拉得更深,他一动不动地回应着她的凝视,而她总觉得他又肉眼可见的长大了些许。她在沙发外的脚踢了踢茶几:“那你是人吗?” M的手点在薄唇边缘,不点头也不摇头,卖萌似的笑了一下。 总感觉自己捡到奇怪的东西了。 夕欢实在去问一下设定大纲时的自己,到底在想什么。 四下无人,她转了个方向,将两条腿搁在M腿上,跟躺床歇息似的,这姿势舒坦了。 丧尸不敢动M,对M没反应。 M也不怕丧尸。 M有心跳。 M的伤口好得很快。 ……对了,M身上的血,真的是他自己的吗? 太奇怪了,疑点重重。 从营养舱醒来,一路颠簸,艰险环境,都是在现实中不曾经历过的。 想到最后一个问题的时候,强烈的困意袭来,而她才刚睡醒不久。 当夕欢意识到这一点的同时,终于在不寻常的睡意面前败下阵来,合上眼,黑羽般的眼睫在眼下投下浅浅的阴影,陷入温柔的黑甜乡。 M环住她搁在自己大腿上的紧致小腿,一手撑在她颈侧的沙发上,居高临下地俯视她线条柔和精致的脸。好可爱,怎么看怎么可爱,比那些烂了一半或者烂全了的脸好看多了。 他也好想跟她说话…… M低头埋首在她颈窝里蹭了蹭,找到了舒服的位置,赖在她身上不动了。 这个姿势暧昧极了,无论摸哪都算犯罪。 但M没想干吗,他只是想抱抱她,想抱着她睡觉。 长大好累啊…… 早知道多吃点了。 ……… … 夕欢是被太阳晒醒的。 她还没深呼吸,就发现自己的肺差点被压成塑封的,不知何时,被她当成搁脚凳的少年压在自己身上,手倒也没不规矩,呆在安全范围来,整个头老实不客气的埋在她肩颈间,鬓角散下的碎发蹭得她发痒。他人是瘦,骨架却很沉,夕欢一边蹬他一边叫醒他:“你要压死我……” M实在很沉,夕欢料想自己就算用尽全身的力气也不一定能把睡晕了的他抬起来。然而这一脚下去,却有如大力神附体,M被蹬飞撞在墙上滑落下来,人尚没清醒,一脸惺松睡眼呆呆地看住她,彷佛被踢了一脚的小奶狗。 上至大妈下至小萝莉,恐怕这副模样萌得罪恶感爆棚。 然而罪魁祸首抚额沉思片刻,虽然惊诧得人完全清醒了,但没明白自己力气哪来的…… 夕欢:“呃,要不你过来,再被我踢一下?” 52.【末世】 再踢一下? 闻言,M偏了偏头, 不假思索地凑到夕欢面前, 等她再踢一脚。面对着少年乖巧无害的神色,她后知后觉地良心发现, 转为干点别的试试真伪。她就地蹲下来,手勾住沙发底,往上一抬,没遇到预想中的重量, 轻巧地被她抬至膝盖高, 由于早有预备, 这下子没吓到她。 真正吓到她的,是沙发底下逃窜出来的蟑螂一家老小。 夕欢瞳孔紧缩, 差点将沙发掀翻扔出去。 幸好昆虫也怕人, 没往她身上靠近,而是窜到房间里, 另觅阴凉处生存。 紧接着,夕欢将沙发轻轻放下来, 不信邪的来回试了三次,终于下判断——她力气变大了,应该和丧尸的心脏结晶有关。她忆起自己在M面前情绪缺堤时,随口抱怨过的,想要成为异能者, 觉醒异能, 变强, 接着M就带她出去杀丧尸了。 夕欢的目光随着思绪落到M漂亮的脸庞上,比起初遇时狼狈得发青的肤色,现在健康多了,才过了多久,就活蹦乱跳的…… 夕欢捏了一下他的脸:“小伙子真皮实。” 以为她在夸奖自己的M开心地蹭了蹭她的手。 “是你听到我说想变强,带我去喝丧尸结晶吗?”看M面露困惑,夕欢补充:“就是从丧尸胸口掏出来,让我喝掉的那东西。” M点头,还想跟她说话,张了张嘴,发不出声音,为难又恼怒的拧起眉。 气呼呼的。 “谢谢你,” 夕欢捧起他的脸,发现他眉眼似乎也有点不一样了,端详片刻,断定他肯定在一夜之间长大不止三岁。现在看上去,有二十出头了。M不解地似她捧着脸,在近距离下,她的呼吸拂过他的脸,引起一阵细微的麻痒,他只能努力忍耐挠脸的冲动。 少年的眼尾柔和,眉和鼻子却生得很英气,不至于认错性别,却好看得出奇。 二十出头…… 那就不算小孩,合法了。 从居高临下的俯视角度中,夕欢品出了一点掌控欲。 她谈过太多势均力敌,成年人之间的平等恋爱,也更喜欢有经验,知情识趣的男士,而M身上的少年感是她太久没碰到的,干净清嫩,让她想起天真的,向人类示好的海豚,跃出水面用吻部蹭她的脸。 M没想过她会对他行恶,在处处是险的末世中,将要害交与她手中。 傻白甜总会碰到渣男,因为单纯不求回报的信任在大多数时候都会让人很想辜负一下。 手扣住他线条美好的下颔,指尖轻轻刮过他的颈侧,摸索到大动脉的部份,他虽然已经极力忍耐,在零距离的接触下,还是让她察觉到了他的颤抖——他不喜欢她碰他这里? 那就更想欺负他了。 “你好乖。” 夕欢装作不知,唇线弯出戏谑的弧度,抚摸着他的颈项,一路摸索至右耳垂,圈住他的耳,指甲尖在耳后的一小片皮肤划下来,他痒得难受,黑漆漆的眼显出一点可怜巴巴的湿意,上身却往前倾,更靠近她一点。坐在沙发上,曲着膝的夕欢,在他倾身过来的瞬间,膝盖顶到了一个同样长大的部位。 …… 气氛登时变得暧昧尴尬起来。 当然,尴尬的只有她,M似乎不懂此处长大的意味,一脸懵懂难耐,往她膝上蹭。 不,这里不可以。 这是要在晋江连载的,脖子以下的部位还不可以…… 她的读者还挺小的! 知道再放纵下去要出事,夕欢赶紧狂按刹车键,往后退的同时打手势强调:“乖,不要一直蹭我,好痒。” 被推开的M猫在沙发的另一端,被奇怪而陌生的反应憋到了,脸上褪去多余的表情,双眼黑灵灵地凝视着她,彷佛那些温软柔和的情绪都被这双眼里的深潭巨兽吞没,只剩下难以压抑的欲│望。 太奇怪了。 像每个细胞都在叫嚣着饥饿,可是他又不愿意吃掉她。 是饿了吗? M困惑地思索着,将下唇来回抿得发白,才将那股汹涌的饥饿感忍了下去。 他将脸气呼呼地埋在双膝之间,不大想理人了。 夕欢哄小孩也很有一手,保持着距离摸摸脑袋说说好话,没一会就将M哄高兴了,也用点头摇头的方式,耐心地从他身上套出了不少情报。 M没有父母,也不是从石头里爆出来的。 M也不知道研究所是什么,夕欢形容了一番类似的人,他脸上露出了厌恶的神色,在问及是否受到他们攻击时,M给出了肯定的答案。但两人初次见面时,他身上受的伤,不是被研究人员打伤的。 所有丧尸都会听他的话,没碰过不听他话的。 他不知道自己长大的速度有多快。 丧尸结晶喝了会变强,丧尸内部也会通过互相攻击来变强,但会这么做的并不多,M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夕欢猜测是病毒变种。 再深一点的问题,无法光用点头摇头来回答,夕欢就放弃了。 她得出结论——丧尸结晶的用法,无论在人类、异能者和新人类里都是未被广泛传播的情报,她就像是幸运地发现是游戏bug的欧皇,可以趁这机会狂刷一波等级,而且还绝对不会被回档。 妙啊! 夕欢从沙发上跃下来,兴致勃勃的一拍M的肩膀:“走,咱们刷等级去!” 没明白刷等级的意思,不过看夕欢兴致高昂的模样,M也跟着走下沙发,重重的一点头——简直在糟蹋这张谪仙似的脸,傻乎乎的。 给M解释清楚刷等级的方法后,两人便开始了浩浩荡荡,大摇大摆的‘洗楼’。 从楼顶开始,一层一层的清下来,最高二十层的老式公寓,夕欢发现单元里的过期矿泉水可以扔掉了,光喝结晶就喝得满肚子水,且有微妙的饱腹感,吸收得很快,她如牛饮般的喝法,在扫到第十二层的时候,熟悉的困意袭来,又晕了过去。 M将她抱回房间,将窗帘拉得严严实实的,不让外边的阳光泻进来打扰她的睡眠。 取而代之的,是将夕欢当成人形抱枕,美滋滋的睡觉。 她体温偏低,但起码是正常的活人,身体是恒温的,他特别喜欢。 ……… … 两人刷等级的同时,另一边厢,逃出避难所的宁小雨和程衍,在街上乱走乱撞了一天后,终于找到了异能者组织‘伊甸’的其中一个窝点——除了拥有极罕见飞行能力的新人类,末世难以进行远距离移动,两人仓惶逃出,连车也没找到一辆能开的,走得不远。而K市伊甸头儿陆战康就是一名水系异能者,看同系的宁小雨更感亲切,确认了新人类身份后,便直接将其纳入羽翼之中。 伊甸人少,战斗力强,打游击战能力尤其厉害,盯着个别避难所抢掠食物,两人日子倒比之前等着分配的时候好多了,起码不用过着半饥不饱的日子。 而陆战康放话,下一次袭击地点就是848避难所。 也就是宁小雨之前逃出来的地方。 宁小雨啃了一口白面包,神色惶然:“程哥哥,明天……我们有希望找到姐姐吗?” “如果还活着的话,可能吧。” 程衍不太想谈论这个话题,他等于是亲手送了自己女友去死,虽然是权宜之计,也是为了救下更有价值的宁小雨,但始终是爱过的女人…… 他闭了闭眼,秀气的脸上难掩痛色:“我想救她。” 闻言,本来也想着顺手救一下的宁小雨心中登时没底了。 看程哥哥说起姐姐还一副伤心的样子,难道还想着姐姐?可是他俩都做过了啊!只不过姐姐和程哥哥本来就是恋人……如果把姐姐救出来了,他会不会就不要自己了? 想到这里,宁小雨倒希望姐姐死了算了。 她咬了咬唇,语气着急了起来:“别想那么多了,姐姐没有异能,研究所的人检查过之后应该就会放过她了。就算我们救了姐姐出来,她只是一个没有异能的废人,陆大哥也不可能让她留在组织里,陆大哥说过,不留累赘!” 情急之下说出来的话,自然不会太动听。 不过,这话也说进程衍的心坎里了,横竖姐妹俩长得一模一样,小鱼还不让他碰,妹妹信任他,将第一次交给他了,他选择一个更优秀,更能帮衬他的,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 末世适者生存,要怪就怪她自己能力不够吧。 小鱼的死,不是他的错,只是命运太残酷。 “小雨你说得对,我不该想那么多的,也许是我这个人太重感情吧,总是放不下,让你担心了。” 将宁小雨拥入怀中,程衍低头吻去她眼角溢出的泪水。 53.【末世】 七月三日。 末世。 丧尸推不倒房屋, 乍一看去, 整座城市像永久定格在雾蒙蒙的清晨, 失去活力后, 冒出嶙峋的轮廓, 摩天大厦和民居并邻而立,孤高寂静。 单间的沙发上,两人依偎着沉沉睡至中午。 太阳最猛烈的时候, 窗帘漏了一层淡淡的光, 落在M背上, 他闭着眼像只被晒疼了的蛇蹭动, 把夕欢蹭醒了,反手扣住他后脑:“别乱动,乖一点。” “好难受……” 夕欢没醒透,耳际传来阴柔清冷的声线,像是刚入冬的水潭,水面结了一层霜, 能从透明的冰面看见底下暗鱼游动。这把声音太冷了,冷得她一激灵, 在梦里递到嘴边的红烧肉变成了没有果酱的刨冰,将她呲醒了。她张眼, 压在她身上的M也刚好将头从她的颈窝抬起来, 手肘撑在她颈侧, 这个姿势, 他的宽肩遮住了背后的光源, 使他的脸隐没在隐影中,蒙上冷色调的暗。 M不作表情的脸,在此刻显得如此陌生,精致得像姑娘的眉眼舒展开来,有了男人的轮廓。 仍然年轻。 介于男人和青年之间,一点暧昧的分界线。 夕欢的目光在他脸上游移,注意到他眼白的部份更少了,猫般的眼瞳快要被高纯度的黑占满,他冷冷的视线让她想起以前去墨西哥时见过的黑王蛇,在冰冷的流沙中惬意游动——她犹如被食肉动物盯上的猎物,不敢轻易动弹。 与爱情地位高低无关,源自对捕食者的危机感,使夕欢有了一瞬的迟疑:“是你在说话吗?” 她睡得太熟,不确定刚才耳畔听见的,冷得出奇的声音是真是假。 “是我,” 原来他被她忽略了? 想到这一点,M拧起眉头,轻易可见的委屈了。 这时,他方才冷冰冰的俊脸便柔和下来,变回她熟悉的小朋友了,只是这个小朋友仍在虎着脸闹脾气,控诉:“你不认得我的声音。” 夕欢失笑,她都没听过他说话呀,不过这时候辩解是小朋友的做法,她抬手覆在他的发顶揉了揉,转移话题:“你突然能说话了?” “这里……” M摸了摸自己下巴,随着他的吞咽动作,喉结上下滑动了一下:“发育好了。” 能交谈,就好办多了。 夕欢坐直身,他亦盘腿而坐,背对着光源勾起嘴角,满脸人畜无害的笑。 “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如果在太平盛世,自然不需要问这个问题,太傻气了。 沙发一个人躺很宽阔,两个人则略显狭窄,夕欢本来想在主卧的床上睡,但那张king size的床M不喜欢,缠着要跟她躺沙发,她刚承了人家的情,便随他去了。这时要舒展开身体,只能将脚搭在他的腿上。 听到这个问题后,M侧着头沉思,黑漆漆的眼有节奏的一眨一眨,似手机来消息的呼吸灯:“你……救了我。” 那天他受了重伤,那些人以为他死了,也因为他的反击而死伤各半,没余力来处理他的‘尸体’,他的自愈能力在太阳底下停止运作,只能捡起自己的肠子塞回腹部,一路爬到有遮挡的地方呆着,停车场的碎石地面吸收了烈日的温度,刺疼他皮肤,无一处不痛,呼吸困难,视力有限,说不出话。 他以为自己要死了,但又像从来没好好活过。 然后,遇见了她。 夕欢倒没觉得自己做了多伟大的事,她只是搀扶他一路,安全可休息的地方还是他提供的:“你是什么人?” M抿了下唇,露出小动物一样警惕的神色:“我不想说,”他低下头,气势又弱掉了:“我怕说了你会讨厌我……其实,我也不知道我是什么……” 提起受伤的事,他眉头紧拧着,屈起双腿,但不放开她搁在他膝上的脚,她整个人快要被他扯过去了。察觉到他陷入了应激反应,她打住这个话题,凑过去捧起他要埋起来的脸:“好啦,不说这个了,乖,不会讨厌你的,最喜欢你了。” 最喜欢了。 这句话让M紧绷着的脸放松下来,她指抚过他形状隽秀的眉,眉下是深潭般的眼,又像是暴风的风眼,沉寂地酝酿着灾难——纵然他态度讨喜卖萌,但从发尖都在透着让夕欢无法不去在意的危险感。 他征求她肯定的答案:“真的不会讨厌我?” “不会。” “不会想杀了我?” “我也杀不了你啊!”见识过二人武力值的差距,夕欢哼了哼:“你秒杀我!” M想了想,好像也是。 那还有一个问题:“你喜欢我吗?” 嗯? 夕欢疑心这小朋友琢磨起自己了,目光描摹他的脸,蓦地发现——不能说是小朋友了啊!数天光景,他抽条长高,柔软轮廓随着褪去的孩子气变得深邃。她用经验从长相估摸一下,这得有二十五岁往上,该是男人了。 刚养在身边的小少年一夕长大,她顿感微妙。 但要说看儿子的眼神,那是不可能的,她没到当妈的年纪,没多少母爱,再说人家也没管她叫妈。 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但显然心思没在自己心上。 既然没在看自己,那就不用笑了。 笑意如潮水般从M的脸庞退去,水落石出般露出冷冽本质。 夕欢低眸时,正好扫过他的脸。 确实不是一张孩子的脸孔了,用少年来形容他,太低估了他。 她柔下嗓音,声线渗进砂糖般,带着撩人的靡意:“我才要问你,你喜欢我?” 他抬起眼,迎向她噙着笑意的眼睛。 喜欢是什么呢? 喜欢有很多种,她可以细化出一百种,而M则没有这种等级的知识储备,他学习过的语言简单直接,是心脏每一下跳动所逸出来的脉脉情感,想占有她,想对她好,想跟她一起睡觉。 M脱口而出:“我想跟你睡觉。” “……” 夕欢撑着下巴,无声的笑睨过去。 没经验的男人被她笑睨一下,多半是要露馅心虚的。 可是M还没学会礼义廉耻,她朝他笑,他开开心心的接着,也向她绽开一个真诚的笑,眼睛弯成月牙。 这样天真,‘睡觉’该是最纯洁的盖被子纯睡觉? 夕欢定住视线,端详M的脸庞,品评片刻,断定不是。 他话里面的‘睡觉’,涵意广阔,如无意外,肯定包括做│爱。 而发生X行为就等于不纯洁这个观点,夕欢认为是玷污了纯洁这个词——喜欢一个人,想牵他的手是爱,想吻他的唇也是爱,自然发生的事情。 爱一个人,但不想跟他做,违反天性。 但是,想做而不能做,忍住了,这也是爱的高尚之一。 “想跟我睡觉啊……”夕欢抿出低低曼曼的笑意,用嘴唇轻轻地蹭了一下他的唇角:“应该有机会的。” 模棱两可的一句话,M就满足了。 ……… … 人与人之间的纷争,无非利益二字。 为杀而杀,为虐而虐,是非人行为。 在殒石和丧尸灾难刚爆发,部份新人类初觉醒异能的时候,也曾经出现过大批无意义的杀人行为,那是在极端环境下,摒弃了作为人的部份。当秩序在废土中重建雏形,理性回归,利益重新成为人们争夺的头等理由。 有丧尸这个恶意第三方的存在,无所谓的杀伤只会造成减员,削减面对丧尸来袭时的战斗力。 伊甸‘袭击’人类自救组织。 自救组织集结起来‘肃清’异能者。 目的,其实都是对方手上掌握的资源—— 食水、能源、衣衫、药物、日用品……哪怕是卫生巾,都有抢掠的价值。 以及不会拿上台面来明说的,女性资源。 伊甸K市头儿陆战康袭击848避难所,原以为是一场大丰收,没想到却扑了个空——848已经弹尽粮绝,以为上贡了一名刚觉醒的女性异能者立功,没想到居然是个假货,还被弄死了,上头大发雷霆断水断粮断资源,让848自生自灭,已经饿成了盲头苍蝇。 打成两败俱伤后,伊甸才从奄奄一息的所长口中问出真相。 费了不少劲的陆战康不能接受这个现实——除了四个可以带回去用的年轻女人之外,居然没吃没喝的?一番刑讯逼供之下,所长也被逼急了:“盛花村龙飞花园里的一层有我们的粮食储备,你们敢就去啊!” 此话一出,连陆战康都沉默了。 原因无它,不知怎地,龙飞花园聚集了大量丧尸。 密度之大,远超其他地区。 原本只是遵循本能寻找活物的丧尸,居然有意识地往一个地点靠拢,原本只是普通民居的龙飞花园,立刻成了K市一个禁忌般的地点,连异能者也不敢轻易靠近。 实在是太多了。 不过没往外扩散的话,不去接近就是了,再神秘,再好奇,也不值得拿生命去试。 只是苦了848避难所,直接废了一批可用资源。 程衍紧皱眉头:“陆哥,咱们怎么办?万一他骗我们去送死……” 他们的资源也很紧缺,今天更是跟兄弟们许诺了会带回去一大笔物资。 “别烦老子,谁跟你咱们!”陆战康心烦的将刘海往后捋,简直一脑门官司,气得往所长心窝踹了一脚,直接把人踢吐血了:“今天一定要搞到那批物资!” 54.【末世】 冷静下来后, 陆战康还是决定以身犯险。 龙飞花园虽然危险, 但哪里不危险? 他是从国外回流的退役雇佣兵,原想拿着用命赚来的钱过一下安生日子,没想到才回国两月, 殒石袭击地球,老家成了人间炼狱。万幸的是, 对他而言,不过是重操旧业,而且觉醒了异能,更加轻松吊打娇生惯养的城市男女,短短半年已在K市建立起自己的势力。 危险与机遇并行。 和底下的马仔不一样, 陆战康站得高看得远,认识的人更多,也很清楚, K市资源已被瓜分得所剩无——他一开始所率领的所谓新人类强者,其实也不过是一群幸运地觉醒了异能的普通人, 战斗素养近乎无, 近半年被他领着训,倒是比以前进步了。 想活命,只能拼搏, 而且以他的刑询技巧,他认为避难所所长说的是实话。 一开始给了‘说实话就能活下去’的希望, 在痛感的喘息空间进行逼问, 磨断所长的反抗意志。 毕竟, 这些普通人侥幸在末世中抱团活命,面对的丧尸,也只会杀人,而不会给予残忍的折磨。 丧尸伤人,本质是为了繁衍。 相比起来,为了利益而研究出虐待同类手段的人类更像是怪物呢。 “陆大哥……” 软糯糯的声音从旁响起,唤回了陆战康的思绪,他转头望见怯生生的宁小雨,眉头一松,和颜悦色起来:“什么事?” “会很危险吗?” 能得首领另眼相看,宁小雨自然有一张漂亮的脸,她气质比姐姐更温婉,剪水般的双眼凝视着陆战康,饶是刀尖舔血的铁汉,也无法对她冷着脸。要是换了别人在临战当前问他这种问题,少不了一顿痛骂:“你跟着我,我保护你。” 得到首领的保证,宁小雨唇角翘起,绽开甜美又崇拜的笑容,抬起手想拉他的衣角,又恰到好处地迟疑停下,换成清冽感激的赞美:“陆大哥你真好!” 另一点,也因为她是罕见的,带治愈和净化能力的异能者。 虽然没到起死回生,重伤满血原地复活的地步,但光是能够替伤处消毒,就有足够的价值了。战前带着她,可以避免伤口感染——在医疗用具极其匮乏的环境中,破伤风都能要人命,这样有用又嘴甜的小姑娘,大家都对她温柔,头儿对她的特殊待遇,也没人不满。 陆战康收回眸光,朝带来的二十人一昂下巴:“走!” 亦步亦趋跟在陆大哥身后的宁小雨双眸明亮,是废墟中难得一见的朝气色彩。 程衍落在后头,与其他成员同行,端正五官勉强维持着平常的和善。 不想露出哪怕半点不满之色,让人看笑话之余,万一让陆战康以为他对自己有意见,心生芥蒂就麻烦了,毕竟同样是异能者,他的能力不比小雨的更加特殊罕有…… 他曾经私下问过小雨,为什么要亲近陆战康。 她解释只是想让二人在组织过得更好,而他怕的是陆战康对小雨心生歹意夺人所爱。 虽然宁小雨一再否定陆大哥不会是这样的人,但这种态度,更像是从‘强抢女友’,变成‘两情双悦’。 不,小雨不会是这种见异思迁的女人…… 程衍的眸光倏地一暗。 ……… … 外面的人不知道,龙飞花园的丧尸,一半都被夕欢吃掉了。 她留了个心眼,知道末世中危险的不只会来自丧尸,所以将下层的丧尸留着,若是外人硬闯,也有所缓冲。可惜的是,无论吃多少丧尸结晶,她都激活不了异能,恐怕在这个恶毒作者的设定中,宁小鱼这个铁憨憨……不,这好像是双重骂自己,夕欢定定神:“可能我是真的没有异能。” M鼓励她:“可是你现在一个打十个啊!” “……” 真是糟点太多,让人无法下手吐槽的赞美。 夕欢不知道怎么跟他解释,向来女主角变强,都是走异能法师放放魔法的路子,动作优雅姿势要帅,怎么轮到她头上,就成为一个被强化肉体的近战呢? 不应该,剧本不应该是这么写的。 她脑壳痛。 异能结晶强化了她的身体,即使没有M的帮助,她现在也能徒手在一层丧尸里毫发无伤的杀出来,但光是‘徒手’这两个字,就够糟心的了。 精致女孩沦落末世,与半烂丧尸埋身搏斗。 看她沮丧,M还想说些什么,话到嘴边却变了意思:“有人来了。” 夕欢扬眉跟着侧耳倾听,没听见异样,但相信他的判断,立时紧张起来,遂问:“多少?多远?” M侧着头感受了一下,像对客人步伐特别敏感的猫:“二十一,是人类,有男有女。已经来到这一层了,往我们的方向来。” M脸上没什么表情,也不觉得怕。 来人杀就是了,他对别人可不会像对她那么温和好说话。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他看人类,就像看另一种生物,不讨厌也不喜爱,无法对人类的惨叫产生共情,更不会从中获得乐趣。只是自出生以来,除出夕欢,他遇见的人类都对他充满恶意,以致他认为先下手为强,先杀了更方便。 丧尸和他亦非同一物种,只是对他言听计从,也从来没攻击过他,M便认为可以与之和平共处。 他原生态的思维相当简单,夕欢却想得更多。 来者何意? 夕欢第一时间倒没想到要杀,如果能和平交涉,自然最好。 她需要找到劈腿并打算害死自己的男友,拿她当替死鬼的妹妹,K市活人剩得不多,异能者更加罕见……如果来的是异能者就好了,可以打听一下有没有见过宁小雨和程衍,换了名字也无所谓,反正她俩的脸长得很像。 看见M抓起放在桌上的菜刀,夕欢赶紧叫住:“对方人这么多,又不是会站着随你鱼肉的丧尸,万一全是异能者,我们打得过吗?” M偏了偏头,笑了:“打得过,而且这里丧尸多,虽然白天它们都在休息,但我如果发出叫声的话,它们会出来听我的话。” 上次受重伤,就是因为他出现的地点人烟罕至,连丧尸都没几只。 “……”夕欢心情复杂地看住他:“您真的不是丧尸王吗?还让我杀了那么多丧尸。” “我们不是同类,没必要感到可惜。” 提及为自己卖命的丧尸,M脸上的笑容也掩盖不了漆黑双瞳中的冷漠,提起它们,就像说一件趁手的工具,毫无温度,这点冷看着让她犯悚,但也增添了安心感。夕欢已经发现M性格中天真的一部份,她软下声音,一边头皮发麻,一边笑着哄他:“也是,你只对我一个好。” 这说法,M很喜欢,不顾外人将至,扑进她怀里蹭她的脸——要是有尾巴,恐怕要摇成电风扇了。 夕欢抬手,盖上他背后抚摸其背,仅剩的那点不安亦消散无踪。 不管M有没有人性,是否残忍,在末世这个极端环境中,对她好就够了。 当然,和平年代另说。 毕竟他能残忍对别人,也总有一日能残忍对她,没人能保证永远是特别的那一位,所以爱情小说的病娇很萌,现实中的病娇则敬而远之。 “既然能自保,我想跟他们谈谈。” “好。” “你待会别说话,听我的。” “好。” M爽快答应,似乎对他而言,要杀要放都没所谓。 他对其他生物的遭遇漠不关心,缺乏攻击性,很多时候更像一株喜静与阴凉,独自生长的植物。 走廊外的一行人到了夕欢也听得见动静的距离,密集的脚步声使她有点心里打着鼓,与光脑求助——【光脑,能不能将痛感降低,但不完全断绝?】 完全断绝的话,可能被偷袭受重伤了都没发现。 夕欢心里很有数,她身体素质增强了,但没有半点战斗经验,不能轻易托大。 光脑:【可以,请告诉我降低的比例。】 【降到10%!】她挺怕疼的。 光脑:【已将用户痛感降低至10%】 把外挂安排好后,夕欢稍稍安下心。 ……… … 陆战康非有勇无谋之辈,白天游荡在走廊的丧尸数量会大幅减少,但弄出巨响来的话,会将藏在房间来进入休眠状态的丧尸群吵醒。一层一层的杀上去显然不可取,于是他们从外墙攀到避难所所长供出的层数,只解决掉一层的丧尸,还算绰绰有余。 很多新人类虽然有异能,能够进行远程攻击,但身体素质依然不强,宁小雨就是其中之一,最后由陆战康背着爬上去。 程衍看得眼睛喷火,却无可奈何。 除了清除丧尸,无人说话。 直至看见半开着的门——被M用肉体撞坏了,陆战康才开口:“有人来过。” 避难所所长交出了单位的钥匙,用来存放食物储备的地方,原本是他在还房贷的婚房。 众人脸色一紧。 陆战康握紧手上的撬棍,推开门。 看清门后的景象时,伊甸众人均是一惊,同时转头望向宁小雨—— 因为,门后坐在沙发上的女人,有着一张与她几乎一模一样的脸。 55.【末世】 “姐姐, 你怎么会在这里?” 宁小雨脱口而出。 她明明亲眼看着姐姐被带走——避难所里也出过觉醒者的例子,只要被研究所带走的,就没有活着回来的例子,死了自然也不会将尸体带回来, 大家都心照不宣地乐见少个人分资源。在看见宁小雨的同时,夕欢也愣住一瞬。 在定人设的时候,她强调了一些特点,例如单皮眼还是双眼皮以及发型长度等等, 没定的地方,光脑就顺着她的本人长相来模拟。 当宁小雨踏进门的时候, 夕欢以为看见了另一个自己。 如此相似,怪不得避难所的人只能从男友分辨, 认错了人。 相似脸孔的对视里, 虽然无人说话,气氛也陡然紧绷起来。 夕欢没料到, 自己从研究所里被扔出来之后, 在房间里吃喝休养数天, 这复仇的对象就跟良心的顺丰快递一样,送货上门了。这出乎意料的事情,并不在她所知的剧情之中——光脑给她剩下的10%先知,只有妹妹和男友洒逃避难所后, 混得很不错的记忆, 没有具体行程。 她很快作出了判断。 “太好了, ”在短暂的惊愕与沉默过后, 夕欢忽然绽开惊喜的笑容:“你没事——程衍呢?程衍跟你在一起,你们都活下来了?” 程衍慢了一步,没挤进最靠近老大的位置,单位门又窄,听见熟悉的声音在叫自己名字,他如遭雷殛,一边默念着不可能,一边挤进来,无暇顾及宁小雨复杂的脸色,一眼望见从沙发上站起来的前女友。 众人面面相觑。 卖姐求活不是什么好听的事,程衍心虚,宁小雨更不想主动提,伊甸里的人并不知道这个可爱的小姑娘还有位双胞胎姐姐。 夕欢笑着三步作两步拉握住程衍的手晃了晃,定睛:“你有好好照顾小雨吗?” “我……” 程衍噎住,不敢相信自己的双眼。 他亲口指证当天拥抱着接吻的人是她。 她哭着被堵上嘴巴带走,眼泪流了一脸的时候,仍然在恨恨的瞪着他。 那张脸,程衍两天就忘了。 以为自己忘得彻底,见到夕欢的时候,他才发现一切都没忘记,只是他想忘记。 做人渣很简单,但要彻底泯没良知,无知无觉地行恶,那也需要一点本领。 大部份人渣,只是不去想,将黑锅甩给别人,甩给受害者。 有良知不代表不是坏人,凡事论迹不论心,即使悔到极点,他造成的伤害也不会消失。 “到底是怎么回事?” 陆战康定定神,眉头轻皱,品出了一点不寻常,他转头望向宁小雨,让身为同伴的她解释现状。宁小雨颤着唇,始终想不通为什么姐姐会出现在这里,按理说这里是避难所的食物储备存放地点,可是姐姐因为已经有男朋友,在避难所地位不高,所长不可能将机密告诉她,在头儿的迫视下,她只说出了实话:“她是我的双胞胎姐姐,宁小鱼,鱼儿的鱼……我觉醒异能之后,姐姐代替我被抓走了……” 姐姐代替她,说得好像她愿意似的。 宁小雨想她死,但又说不出‘求在座各位解决了她’种残忍的话,电光石火间,只想出一句诱导:“只有我觉醒了异能。” 伊甸不养闲人,碰见普通人,向来是男的杀死,女的带回去当奴隶,玩腻了再杀。 夕欢嘴畔笑意不变,心里爆了句国骂。 自家妹妹,真的很擅长将她往死路上推啊,这多出来的一句话,言者有意,听者也有心。 然而,下一秒,姐姐的话却连消带打的解决了宁小雨那点小心思。 “后来我也觉醒了,从研究所逃了出来——真是鬼门关里走一遭。其实还得谢谢你们俩,要不是他们折磨我,我可能还不能觉醒呢,一直很担心我逃出来之后他们会不会为难避难所里代替我活下去的你,不过看见你们俩平安无事,我就放心了。” 她语气轻快雀跃,比身为妹妹的宁小雨多出一分姐姐应有的温柔从容,即使面对着二十来个来者不善的大汉,也依然像闲话家常一般,条理分明地交代自己想说的,将对方带入自己的节奏。她介绍旁边的M:“这是明,和我一起逃出研究所的异能者,但他因为经受过实验的缘故,丧失了所有记忆,智力也降到了……可能像个小朋友。” 被当作弱智的M偏了偏头,适时绽开一个傻白甜的微笑。 原来他有新名字了? 什么时候的事? 不过,她喜欢就好。 夕欢叮嘱过他要听话,见机行事,他就安静听着,她把他说成什么样子,他就成为怎样的人。 陆战康瞥了一眼乖巧.JPG的M,一昂下巴,示意马仔进去:“搜一下,”目光落在夕欢身上:“你们为什么逃到这里?这里并不安全。” 别的不行,夕欢编理由速度还是一等一的快,平常跟读者请假断更练出来的厚脸皮派上用场了:“我们逃出来的过程中受了伤,找不到食物,觉得民居里可能还藏着吃的。我和他白天进来,联手清理了一些丧尸,只要安静点,用重物顶住门,丧尸不知道里面有人的话,就不会硬要进来。” 小跟班在厨房找到了食物,走出来汇报:“陆大哥,里面有一柜的罐头,还有两大桶矿泉水,一桶开封过。” 她接话:“我喝的。” “看来那瘪三没骗我,”陆战康轻轻点头,M双手依旧包着绷带,一衣服的血也骗不了人,和夕欢的证词对上了:“你俩的异能是什么?” “我们两个都是肉体强化系,特别能打。” 听到夕欢夸奖自己,M用力的点头附和。 为了证明,夕欢将沙发轻松举起来——用一根手指,这确实不是力气大点的普通人能完成的范畴。 “肉搏系啊。” 陆战康沉吟。 袭击避难所遭到了激烈的抵抗,刚好战损四人,都是宁小雨救不回来的致命伤。K市资源有限,他想扩张势力,得再增添人手,养不养得活是其次……他低眸扫了一眼小 雨,看她焦急地看住自家姐姐的目光,难得姐妹重聚,应该是想他将姐姐一并收进组织的。 同伴的意见,也是陆战康的考虑重点。 不得不说,整天装成可怜巴巴的白莲花,也容易误会大发。 夕欢争取:“我俩吃得很少。” 陆战康和颜悦色的一挥手:“好,要加入我们吗?我是陆战康,一个新人类组织的头儿,如果你加入,以后可以跟他们一样,叫我陆大哥。但是粮食要由组织分配,这单位里的资源,都需要上交,不再是你的个人财产了。” 能够招安是最好,有了人才,再去抢掠别人的资源。 夕欢无所谓的一点头。 丧尸结晶里的液体可充饥,满大街都是会走路的食物。 紧接着,她转头看向宁小雨。 被姐姐的眸光锁定,她目露慌色。 “太好了!” 听到对方头儿的邀请,夕欢碎步上前抱住与自己极为相似的宁小雨,感受她瞬间僵住的身体—— 她相信,如果宁小雨极力拒绝她加入,要求陆战康杀死她,他更可能听她的意思。 极端环境下不需要三观,劈腿是小事,稳定成员的意见为上。 但宁小雨做不到。 夕欢知道她说不出口,第二次送她去死。 不过,这并不代表身为姐姐的夕欢会感激她,原谅她。 “妹妹,我们又可以在一起了。” 柔软唇瓣抵住她的耳际,宁小雨只听得那把与自己相似的声音浸润着沉沉笑意,明明语气已经放得轻柔,却震得她半张脸孔都麻掉,心脏暴跳。她眼睛里倏地蒙上了一层水雾,颤声问:“姐,你不怪我……?” “我怎么会怪你,谁不怕死,当时你做出这样的选择,也是人之常情,而且我这不是没死吗?” 夕欢稍稍松开她,脸上是滴水不漏的从容,带着一股子‘瞧把你吓得’的揶揄:“做姐姐的,才没这么小气呢。” “是、是吗……” 宁小雨难以置信姐姐会原谅她,强撑着惊慌的笑容。 而且,她不止害死了姐姐,还抢走了程衍…… “当然了,我永远不会怪你。” 夕欢轻轻地捏了一把宁小雨的脸,俨然一副宠爱妹妹的作派。 不怪她…… 那是不可能的。 夕欢超级小气。 且不说为了剧情精彩度,光把人剁了完成任务不(水)够(字)精(数)彩,女主宁小鱼睚眦必报的性格,也必然要放长线钓大鱼,慢慢玩,看谁才是最心机恶毒的坏人——旁边那个假装与空气融为一体的程衍,她亦绝不放过。 在末世且战且行,边走边演! 56.【末世】 伊甸基地在一个高档小区里。 高档小区有铁栏高围墙, 有效减少外来丧尸入侵。 进来了也不怕,只要不是大量丧尸聚过来, 异能者结伴想安全离开绰绰有余。 而且对于动乱前买不起房的组织成员来说,清理掉部份丧尸就能占地为王,大大满足了他们的虚荣心——什么有钱人高富帅, 还不是跪在地上哭爹喊娘!殒石降落后, 有仗着存粮多, 在家等救援的,大多是没觉醒也没被感染的普通中产阶级, 被伊甸成员搜刮出来后,受了不少屈辱虐待。 虽说宽敞房间随便挑,但为了安全和互相监视,三室一厅的单位住五个人,全都在同一层里, 由于妹妹的关系,夕欢、M、宁小雨和程衍住在201室里, 以‘关爱新人’的理由,陆战康也住了进来。 作为头儿, 陆战康自然有选房权,他自个儿住一间, 住多大也不会有人去质疑他。 这种举动, 就是明晃晃的不信任。 但极端环境下, 要求人道尊严信任, 就像在弱肉强食的大草原上, 要求老虎爱护弱小一样,没被一巴掌呼掉脑袋都算老虎懒得搭理你。 “你们姐妹俩一间房,我跟小明睡,程衍你睡客厅。” 陆战康分配房间的话音刚落,跟在夕欢屁股后头的M就拉住她的衣袖,满脸委屈巴巴的不情愿,要闹了,她只能叹气:“陆大哥,小明在研究所受了刺激,离不开我,睡觉也要跟我一块,要不我俩睡客厅,小雨一个人睡?” 虽然M比刚捡回来时从少年长成了男人,脸依然比生理上的同龄人嫩,人高马大的硬要藏在夕欢背后,像只粘人的大仓鼠,一点男子气概都没有。 不娘,但是弱弱的的模样,在男性荷尔蒙堆里打滚出来的陆战康看一眼就受不了,鸡皮疙瘩都要起来:“……都几岁的人了!”转念一想,客厅没有隐私,有什么动静推门即可看见,不是不能接受:“行,那你俩就睡客厅。” 程衍脱口而出:“不行!” 众人的目光聚到他身上,连陆战康都迷惑——哪里不行? 微怔过后,宁小雨像是想到了什么,大受打击,小脸煞白。 程衍却没注意到新女友的异样,他定定神,解释:“他也不是小孩子了,沙发床上睡成一团,多少也不合适,”不赞成的看向夕欢,语气温柔关切:“你太宠他了,要好好保护自己啊。” M望向程衍,偏了偏头。 向来对人类没有明确恶意的M,第一次有了捏碎特定人类头颅的想法。程衍被他幽深得没有高光的黑眼瞳看得更加不满。察觉到小宠物的情绪,夕欢轻轻握住M的手,安抚他:“没事,有我在。” “非常情况,非常做法,殒石刚落下来避难的时候,我们十来个人挤在货舱里,脚抵脚的睡觉,过半都是男的。现在住进房间,就以为过上安稳好日子了?” 夕欢护短惯了,M又‘短’得不行,恨不得挂在她身上,离她远一点都要哭唧唧:“同伴之间要互相帮助,小明想跟我睡,他睡得规矩,要是想对我不轨,大家在一单位里,有点异样动静我嗷一嗓子你们都会发现,而且我也是异能者,不是你想象中的弱女子,我们是平等的,不需要你自以为是的担心。” 没想到她会反驳自己,程衍被她顶得没词,余光扫到双眼蓄了一层水雾的宁小雨,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说的话让女友伤心了。陆大哥还在,不适合谈私事,他只能认了:“行,你高兴就好。” 陆战康饶有兴致地看住两人对峙,见程衍没话说了,才态度随意的打圆场:“都同意了吧?那就休息吧,你们有啥要谈的自己谈去,我歇了。” 紧接着,他便真的回房间,带上门。 客厅里剩下四人面面相觑。 睡客厅就这点不好,算作公共空间,别人要赖着不回房,也拿他俩没折。 夕欢无所谓地坐在沙发上,两只雪白的长腿舒展开来——她嫌病号服下摆太长不好活动,将膝盖以下的布料都撕掉了。M与她挤在同一边,肩并肩的坐着不说话,程衍扫过去一眼,只觉刺目极了。 宁小雨:“姐姐,他是你男朋友吗?” 这问题也是程衍想问的。 夕欢仰起头,秀美脸上面露困惑:“我男朋友不是程衍吗?” ……… … 一句话,立刻让气氛僵住。 M并不理解‘男朋友’的意思,兀自对跟夕欢呆一块而高兴着。 两人才想起来,虽然劈腿被捉奸,但程衍没跟她说分手,她也没提过——其中一部份是因为,当姐姐知道妹妹跟男友好上的时候,同时也被当成觉醒了异能的新人类打包送去研究所了。 程衍心中一软。 暗恋姐夫多时的宁小雨太了解程衍表情的细微变化了,生怕他看见有回头路改变心意,慌了神的抢白:“姐姐,那时候很对不起,但我跟程衍……”她白皙脸颊浮起一片羞怯:“已经在一起了。” “什么时候的事?”夕欢问,这是连原主记忆中都不知道的。 “我觉醒异能的那一天。” 夕欢唇角一翘:“所以,你勾引我男朋友?” 似乎没想到会用到‘勾引’这么严重的字眼,宁小雨拉住程衍的衣袖一角,一边轻扯求助,一边求情:“其实我喜欢他很久了,一直藏在心里,虽然逃到了避难所,但这日子依然活一天是一天的,我不想留有任何遗憾,喜欢就想说出来,即使对不起你,比起让两个人都留着遗憾,还耽误一个人的感,我做了一个无可奈何的选择……如果姐姐要怪我,我也认了。” 这番话,倒是比情不自禁的说辞要顺耳许多。 宁小雨知道自己做了错事。 夕欢颔首:“所以说,程衍也不喜欢我了?” 宁小雨怯生生的看她:“嗯。” “我问程衍。” 全程,夕欢的目光都盯着原主的前男友。 程衍内心争扎两秒,才作出了选择:“小鱼,是我对不起你,你不要怪她。” 听到他肯定的答案,宁小雨才放下心来。 夕欢奇怪的扬眉:“怪她?我没有怪她。” “人嘛,总要为自己而活。吃都吃不饱,随时会死,这时候还管礼仪廉耻才奇怪呢,除了落井下石害人性命,撬墙角小事罢了,能撬得动的,早点撬走,我好再建一面墙,”这是夕欢心里的实话,话锋一转:“程衍,你也配让我不怪她?她是我妹妹,打断骨头连着筋,我只怀疑你诱拐我妹妹。” 小三放一边,先清算渣男。 她语调平和,洞若观火的双眼直视着程衍,灼得他不敢直视她的眼,狼狈地移开了视线,下意识的否认:“我没有,是她主动说喜欢我。” “程衍!” 宁小雨攥紧他手腕。 程衍:“我的意思是,她是自愿的,我没有诱拐她。” 沙发上的夕欢迟迟没接话。 沉默弥漫在客厅。 陆战康压在门上的耳朵开始因为压得太用力而感到疼了。 “既然是成年人,又都是自愿,那挺好,” 夕欢点点头:“祝你们百年好合,早生贵子,早点睡吧。” 程衍:“你没有其他想说的话吗?” “不想听你吠了。” 程衍沉下眸色,没想到她有一天会对自己冷言冷语。 虽然宁小鱼没有异能,但一直很听他的话。 两人心情复杂回房,陆战康悄无声息的上床盖被子面对墙壁,假装早已熟睡,可惜程衍没去他房间,而是钻入宁小雨的房中哄她。谁也没想到,会再次碰上活生生的宁小鱼,他低声定调:“没想到……她还活着,她肯定很恨我。” 坐在床上的宁小鱼用手捶他的肩:“你是不是还喜欢她?” “我不是!” “你跟她在一起这么久了,感情说没就没?真的一点都不留恋?” 对男友前女友的芥蒂,是难以一笑泯之的。 前任不肯去死,她也很为难啊。 那怎么可能一点感情都没有? 程衍低叹:“我要是还喜欢她,刚才就不会选你了。” 宁小雨瞪大眼:“你犹豫了?你果然犹豫了!” ——你说,要怎么讲道理? 即使火山爆发,冰川融化,男女之间的争执,恐怕也不会有丁点进步。 程衍气结,将她拽入怀中,低声安抚:“别闹,你看她对我这么凶,早就没感情了,我跟她没有一丝关系,就算有,也是她以后要叫我妹夫,”听见怀中人轻哼一声,他深知如何哄好怒火中烧的妒妇:“她跟那个男的,连睡觉也要在一块,肯定早就睡过了,我对被别人睡过的破鞋没兴趣。” 57.【末世】 情侣面对薛定谔的第三者,不论男女, 经常希望对方能诋毁辱骂假想敌, 比较出高低, 从而获得安全感与优越感——看吧,我对象看不上你。 但人家未必想要被他看上, 甚至想烧高香庆幸没被看上。 程衍说的狠话, 安抚住了宁小雨。 两人在房中亲吻一番后,他才回到陆战康的房间休息。 M丝毫不避忌房子里还有四个大活人, 将夕欢当作人形抱枕一样, 可惜他已经是个大宝宝了, 不能再像刚相遇时, 当个小小只的少年钻进她怀里。不过,现在她能够枕着他的手臂入睡, 亦有另一番乐趣。 他一低头,一抬手, 就能碰到她的脸。 她皮肤温软Q弹,不是一团烂肉, 不会戳着戳着就戳出一个洞, 或是里面钻出一条蛆宝宝。 脸小小的, 可以轻松被他一手覆盖上,有奇怪地吸引他的气味,若有若无, 撩拨着他本就过度活跃的神经。 抱住夕欢的时候, M永远处于一种满足又饥饿的状态。 趁她睡着了, 啃一下脸,满足。 想往下啃,被姿势难住了。 M定住片刻,活动一下上半身,头使劲往前伸。 可惜他再不像人,身体长度也是固定的,无论怎么想伸长脖子,也没办法亲到她的锁骨。他怕动静大了会惊醒她,只好维持住一个不舒适的姿势,让她睡得舒服点。M对靠在身上的活物睡眠很敏感,确保夕欢陷入沉眠后才敢不规矩。 没受伤的他并不需要太多睡眠。 长夜漫漫,光是戳她脸颊,他就能戳一个小时。 白天丧尸不会出来巡街,再作息不定时的人也被迫变成早睡早起的健康人士。 翌日清晨,程衍和陆战康醒得最早,前者走出客厅时,正好和半躺在沙发上的M对上眼,他一双眼睛如黑漆漆的星尘风暴,狙得他脚步一顿。M缺乏人情交往的常识,连客套的微笑也欠奉,对上眼神的下一刻便低下头去,专注看夕欢,怎么看怎么可爱,每个轮廓线条都合他喜好。 看见夕欢枕着其他男人的胸膛睡觉,程衍气不打从一处来,但昨天把话说绝了,没给自己留退路,她也不再属于他了。 跟在他后头的陆战康纳闷:“你定在这当雕像呢?” “陆哥,”程衍回过神来,瞥沙发上的连体婴似的男女一眼,低声提醒:“这样……不太合适吧?” 陆战康顺着他的视线望去,意会后翻了个白眼:“哪里不合适?只要别弄出太大动静,招来麻烦就行了,人安安静静的睡觉,你这有女朋友的别老盯人家姑娘睡相才是真的。” 在头儿这边碰了钉子,吃瘪的程衍闭嘴不言,忿忿的靠墙伫立。 夕欢睡眠质量不错,但警觉性不低——女性独居练出来的,在程衍走入客厅的瞬间,她已经清醒了大半,只是懒得睁开眼睛,接下来两人对话,亦钻进耳中,她听得一清二楚。 程衍还将她当成自己的所有物来吃醋呢? 可笑。 不过,这种情况并不罕见,不止男人,女孩也经常对前任耿耿于怀,这彷佛是一种‘我扔掉的,别人也不能’的心态,是以能坦然接受对方已经不属于自己的人是少数。 夕欢睁开右眼,映入眼帘的,便是M低头时专注地凝视着自己的俊脸。 ……漂亮归漂亮,委实挺吓人的。 两只眼睛像不亮的车头灯,他又逆着光,整张脸都没入阴影中,乍一看过去,整个视线范围被他占满了,被这样一双眼注视着,如同被按进冰冷潭水,冷得她一激灵,瞌睡虫都被冻死了。 “你别吓我啊。” 夕欢一手撑着沙发坐起来,将冻严实了的瞌睡虫拨落下来,在阳光下化成微尘。M眨了眨眼睛,唇畔刷了个无辜的微笑,并没有觉得自己有在吓唬她。她被这地主家的傻儿子笑得没脾气,跟客厅的另外两人道了声早安。 “早。” “都起得挺早的,”陆战康和颜悦色的点了点头:“搜出了不少食物储备,可以撑一阵子了,平时没事做的话,都有自由时间,想去哪也行,不回来也没人管。” 在避难所的时候,成员要劳作,种些好养活的农作物,聊胜于无。或是加固围墙上的障碍物,加强丧尸入侵的难度——那是在末世中想好好活下来,等待国家重整旗鼓,过上灾难前安稳日子的普通人,力能做到的最多事情。 而觉醒了异能的新人类,只需掠夺即可。 没有网络不能随时集结,也不好整日强制成员呆在基地里,所以陆战康一般在活动过后会划出数天自由时间,期限之前得回来,超过期限的就当在外面浪死了,没收私人财产。 比起避难所,新人类作风更自由,宛若盗劫旅团,到处行恶。 说完,陆战康端详三人片刻,想到睡得特别好的宁小雨,怀疑这四人随时能演一出琼瑶剧,而除此之外,也不像是能闹出大风雨来的人——闹这闹那的,对他们也没有好处,于是放心地交代两句,叮嘱:“要是小雨想出去活动的话,最少得两人跟着,你们不愿意跟的话,去隔壁管我要人,不要走太远。” 宁小雨战斗能力较弱,但具有珍贵的战略价值。 陆战康很重视她的性命。 紧接着,他便出门找相熟的核心成员商量下一步计划去了。 有些话,自然是不能让新成员听见的。 陆战康走后,程衍松了口气,觉得外人走了,可以好好说话。 只是他的目光旋即落到M身上,这家伙也是个外人,还是特别不顺眼的那种。 “醒了就别在沙发躺着。” “哦,”夕欢从善如流地往前一趴,将M当成人肉垫子:“那我在他身上躺着。” “……” 程衍气笑了:“没想到你还有这么不要脸的一面。” “客气,在不要脸方面,劈腿的您才是宗师级别的。” 夕欢老实不客气的刺回去。 然而男人心海底针,听到‘劈腿’两字,程衍反倒有种微妙的愉悦——原来她还是介意这件事的,比起她生气,他更不愿意看到她转眼就找到新欢,将他忘在脑后,软下嗓子:“是我不好,你怪我没事,不要糟蹋自己。” “我哪儿糟蹋自己了?”夕欢被他出色的脑补能力惊住,认为他有当娱记的才能。 程衍隐晦道:“我知道你不是随便的人,真的,不值得,你觉得我是坏人你骂我好了,我不值得你这么做。” 夕欢明白了,合着在他眼中,自己跟小M粘一块就是随便地糟蹋了自己,而且还是因为他?她鲜少在生活中碰到这类型的男人,往往在交往初期就筛掉了,偶尔深入认识,都是为了写作取材——因为这类男反派在小说一抓一大把,这时亲身上阵面对,品出了一点新鲜感。 她仰起头,澄澈眼瞳倒映着M英俊的轮廓。 他忘了保持微笑,没有表情的脸看着有点冷色调的神秘,像是不合时宜,放错地方的雕塑艺术品。 如果跟这样的帅哥发生暧昧,叫糟蹋自己,那她真觉得平时应该多往死里糟蹋一下。 视线对上五秒。 五秒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专家说对视4秒可试着交往,也可从中分辨对方是否喜欢自己。但M显然不在其中之列,他高纯度的黑使光芒陷落其中,只剩下毫无表达欲望的冷漠,漂亮而没有灵魂,大抵只有颜控会对这样的脸心动——还有夕欢这种博爱的人。 五秒后,她认为自己可以欣赏这类型。 M犹豫,这时候是不是该微笑一下? 接着,她挺了挺腰身,对准M的嘴唇,吻了上去。 柔软嘴唇相贴得毫无预警,带有一丝凉意,一触即分。 夕欢抬手,指腹碰了碰自己嘴,觉得很可以。 如果吻有味道,M就是薄荷味的。 “什么意思?” M拉了拉她的手,语带困惑却毫不害羞,一脸跃跃欲试,欲求不满:“我还想再碰一下,可以吗?” 夕欢教他:“可以啊,这叫接吻,亲一下。”片刻又觉得太不解风情,也没必要,止住声音笑着环住他的后颈,可是这次不必她主动将他后脑按下来,他已经懂得低头寻求她的软唇,心态像好奇宝宝,动作如不知节制的高中生,无师自通地学会颡更深入的吻法,几乎要将她吞吃入腹,连根骨头都不给她剩下来。 ……围观整个过程的前男友先生震惊得说不出话。 他其实也不相信,她会那么快就找到新欢,毕竟她有多喜欢自己,他很清楚。 ——他只是想敲打一下她,让她别太过分亲密! 怎、怎么就亲上了啊? 不应该啊! 58.【末世】 尝到甜头, M的手圈住她不盈一握的细腰, 吻得更深入。 这是无师自通的主动, 夕欢只要让他得寸,他即进尺。 考虑到没有在第三个人面前表演亲热的特殊兴趣,夕欢推开他——手都探进上衣里了,他体温偏低的手按在后腰上, 神经末梢传来的凉意使她回过神来,不至于被吻得窒息。M的肺活量远优于常人, 这一下吻得不管不顾的,长吻如缺氧。 被推开的M凝望着她, 依然没什么表情。 只是舌尖舐过上唇时, 对她的渴求外露而不加掩饰的。 夕欢蓦地发现, 自己捡回来的小少年, 似乎比想象中更有攻击性, 也确实不能用看小朋友的目光去衡量他的举动了。 她念头刚起, M便察觉到她的情绪变化,孤冷的脸上果断刷了个乖乖的笑容,看牢她笑, 乖得人畜无害, 只是心里不断重复播放着‘我还想要我还想要我还想要……’的声音。 夕欢抬手捏了一下他的鼻梁,训他:“你乖一点。” 明明是她先亲他的。 “好。” M很乖觉,虽然没人教过他情商, 但他对于是非对错并无兴趣, 在绝大部份的事情上都能作让步, 何况是唇舌之争。她让他乖,他应着就是了,该亲还是要亲。 夕欢正过头来,转目看向僵住了的程衍,姿态放松,眉毛一抬,属于‘夕欢’的风骚气息戳得他心头一跳。明明是看习惯了,看腻味了的长相,这一刻却重新有了新鲜感。 一半是因为灵魂换了人,一半大抵是源于出轨的人多少有点贱性。 得不到,偷摸着来的,总是更加有兴趣。 夕欢管他有没有兴趣:“我跟我男朋友做什么,不用你操心。” 程衍:“男朋友?” M一脸好开心的呆着,不发表意见,她说什么都好。 “刚刚决定的。” “他同意了?”话说出口,程衍就觉得自己问了个蠢问题。 “你同意吧?” 夕欢征求新任男朋友的意见。 被点到名的M份外乖巧的一点头,看得程衍格外窝火,看向M的眼神,只觉这娘炮从眉梢眼角全是恶心人的小白脸。接着,认为自己超乖,应该被奖励一下的M擅自低头轻啄她软嫩脸颊,满足了,且很机灵的没问‘男朋友’是什么意思。 程衍不说话了,搁墙角自闭去,而沉默的时候,还算是眉清目秀的男人。 只是和M相比,差了一个次元的等级。 独享卧室的宁小雨睡得格外好,没人叫醒她,她起晚了许多,待她走出客厅的时候,程衍已经坐墙角自闭一个小时了。问清原由后,宁小雨立刻放心了,姐姐有了新欢,她也不用因为姐夫选择了她而愧疚,更不用怕程衍回心转意,倒是看男友一脸不快,她小声劝道:“你别担心了,姐姐向来有自己的想法,而且明哥看着不像坏人,再说了,就算他有什么不好,以后我们一起行动,他敢欺负姐姐……”宁小雨攥紧了小拳头,挥舞一下:“我会教训他!” 没有化妆品,连洗脸的水都欠奉,她仰着的素颜脸庞依然干净秀气。 太可爱了。 程衍心潮柔软,抱着宁小雨轻吻一下额头,心情略有好转。 他没做错决定,小雨比她姐姐更好,更适合他。 “好,听你的。” 各怀鬼胎的四人呆在一室里,气氛略显尴尬。 夕欢和M都不在乎别人眼光,只是旁边不时瞟来的目光实在难以忽视。 根据陆战康的话,这两天是自由时间,他们爱干吗都行,但街上也没什么好逛的,空荡荡,白天会少些丧尸出没,但太阳一晒,到处是尸体气味,臭不可闻,闻多了会生出一种苟活着没意思的死念。 程衍不想一直尴尬下去,领着女友坐到客厅茶几后面,面对着沙发,他拍拍地板,看向夕欢:“来谈谈?” 屈膝坐在M怀里的夕欢一掀眼皮:“好啊。” 完全没有坐到地板上的意思。 程衍猜她心里有气,倒也不强迫,便在地上打开话匣子:“这次找到食物储备,让伊甸又能撑一阵子了,陆哥不在,这话我只跟你们说,”他压低了声音:“军方已经研制出特效药,可以初步解决丧尸的问题,如果能将丧尸解决,那恢复过往的日子也不是妄想了。” “这么大的事,听谁说,谁会跟你说?” “我后来觉醒了第二种异能,其中一种瞒了下来,没有告诉陆哥,”程衍指了指自己的耳朵:“我能听清很远处的细微声音,我们投奔伊甸第二天,陆哥带我们去袭击军方驻点,我们死伤不少,小雨发挥了很大作用,所以我俩才迅速得到了信任。那边也没剩下多少食物资源了,所以陆哥才急着再奔袭第二次。” 夕欢并不很相信他的话,就算异能是真的,但他也不一定会说实话。 何况,她和他之间刚才的气氛剑张弩拔得随时打起来都不奇怪。 察觉到她的怀疑,程衍坦然说:“我知道你不信我,觉得我没必要把重要情报告诉你——是的,我说什么感情牌都没用,我就说明白了,光是我和小雨两个人办不成事,我的异能需要人保护我才能发动,她更加没有攻击力,我需要你们。比起之前的些许恩怨,利益才是建立起信任的基础,你讨厌我,怪我就好了,我希望你们姐妹不要因为我翻脸。” 虽然最后半句十分欠揍,前半段却是智商在线的人话。 简单点说,就是一法师一奶妈下不了副本,需要俩近战。 而夕欢和M展示出来的异能,都是肉体强化方向的战士。 他续道:“如果我跟陆哥说——我怀疑陆哥有可能已经知道了,因为他翻过驻点的文件,驻点士兵的情报也是文件来往得知的。我们组织名字叫得响亮,杀杀普通人还行,在城市里搅浑水的能力也有了,但如果真有能整治丧尸的疫苗出现,胳臂拧不过大腿,早晚要恢复和平。官方既往不咎是最好,万一陆哥想投诚,卖了我们呢?我不信任他。” 比起一个跟自己有过亲密关系,现在闹翻了的女人,他对侵略性十足,也受到小雨崇拜目光的陆战康更具戒心。 夕欢思索片刻,心中一动:“想投诚的是你。” “对,” 程衍痛快承认:“我不想干坏事,不想杀人,不想趁乱抢掠。我听说其他城市的疫情已经初步得到了控制,”他说了一个日期:“四天后,支援会到达港口,我们想先一步去,举报伊甸做过的恶行。” “……” 程衍进一步鼓动:“你不要以为陆战康真把我们当伙伴,他根本没想到丧尸问题会得到控制,才会干出袭击军方驻点这种丧心病狂的事!” 连陆哥都不叫了。 夕欢与他对视着,心思千回百转。 她对什么组织都不感兴趣,只想找机会弄死这对狗男女,有机会单独行动是最好——碰面时宁小雨跟着一队人,如非必要,即使是在书中世界里,夕欢并不想杀活人,即使是指挥M去杀也一样。 对方主动送人头,她似乎没有拒绝之理,当下一弯唇角:“好,战略合作,”她强调:“看在小雨的面子上。” “好。” 听到她答应,程衍心头一松,觉得夕欢还记挂着妹妹,这事就稳了。 宁小雨既感动又内疚地看住夕欢,转目望到在姐姐背后当吉祥物的M,冷不丁来一句:“你一定要好好对我姐姐啊!” “……” M眼里根本没有第二个人,心情很好的拨弄着夕欢落到肩上的发丝,让她自己尴尬。 夕似笑非笑的撇她一眼:“放心吧,他是个只喜欢我的小弱智。” 小弱智没发现自己被损了,仍旧在偷偷开心。 事已说定,四人决定趁着自由时段离开,轻手轻脚的不招人注意,刚出门就与另一位成员碰上面了,觑了宁小雨一眼,叮嘱程衍:“好好保护妹子啊,要不要我跟着来?你们出去干吗?” “到附近熟悉一下环境,不会走太远。” “行。” 大家都是临时组起来的,没有多么深厚的战友情,看确实有数人跟着,他便不再多话,钻进另一个单间里,程衍暗暗松口气。 夕欢牵着M的手,发现他已长大得可轻松将她的手裹在手心里。 她抬起头,撞上他的视线。 M也正好在看她? 不,应该是,一直在看着她。 夕欢被他看得忍俊不禁,用指甲戳一下他的手心,在颓垣败瓦中得到些许约会的乐趣——虽然他很没男主相,但她至今也没见到像是原文男主角的人出现,该不会设定为女主角抢回程衍吧?要是M是反派,那只能想办法洗白了。 只是看这地主家傻儿子的气质,委实想不出他能怎么反派。 59.【末世】 程衍想得很多。 异能者——尤其是肉体强化方面的, 对食物需求会减低,他和宁小雨这方面弱些, 三天不吃饭是极限了。 所谓新人类, 一切进化方向都是为了更能适应末世的环境。 食物少,那就低耗, 但万事是相对的, 所以新人类没事也更不爱活动, 他观察过伊甸成员, 状若闲谈的做过调查,他们之中不乏和平年代外向活跃人士,如今却是统一的咸鱼, 自由活动时间几乎都呆在房间里睡觉。 大家都饿。 他记得夕欢加入时对陆战康作的保证,他们二人吃得都少,可以支撑数日。 陆战康敢让他们自由活动,就是因为他完全掌握了食物储备——跑去哪说到底都不过是为了食物而已, 普通人对异能者的排斥很大, 避难所的食物还不够分的,还不如呆在他这边。 他也想过, 即使投诚,对方也可能对他们没兴趣, 或者像避难所研究所一样对异能者杀之而后快。但疫苗制成, 百废待兴之际, 异能者能够贡献出的力量远比一般人大, 程衍认为自己是有价值的, 官方不会加剧矛盾。 他念过书,见识过官方的力量,深知异能者就算在一般人面前可以一敌十,在装备精良的军队面前都是渣渣,如果铁了心要铲除所有异能者,他们与伊甸在一块,早晚等死,兴许死前能多杀几个人,但那有什么意义? 程衍不想死,多杀几个人也并不会觉得回本划算。 如果投诚能够被收为官方所用,他不介意出卖这些所谓的新人类。 只是想活下去,最好,活得更好而已。 算盘打得啪啪响,却没想到身边同行的人也正打着如何杀掉他的算盘。 空荡荡的街道上,蒸发着存在感强烈的臭味,有人类的,也有丧尸的——当两者变成真正的肉块后,似乎没有了将之区分开来的必要。伊甸据点附近特别多尸体,他们为了方便行动清过一遍场,但为之而产生的尸体自然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内了,随之而产生的疫情也大多只能影响到没有觉醒异能的普通人。 在经历了半年的灾难的程衍和宁小雨眼中,这已经是看惯了的景色。 对夕欢来说,却感到了强烈的不适。 无论她怎么做心理建设,也只能攥紧牵着的手,抬头看一眼没心没肺的M洗洗眼睛。 就像无数次开坑后一样,她想穿回去扼住自己的咽喉,问她为什么不选一个轻松点的题材。 但事已至此,也不可能放弃已经写出的故事。 何况,她很想知道会有一个怎样的结局。 如今看来,在设定大纲时的自己还是有点良心的,让苦苦挣扎的人等到了药——虽然有可能是为了过审作考虑,内容不能太消极。 港口距离颇远,路上遇过三辆车,都是油耗尽了被弃置在路边的。 见宁小雨面露疲色,程衍劝道:“再撑撑,最好白天能走到适合休息的地方。” “嗯。”她小声应好,知道晚上丧尸出没,会更加危险。 平常打车两小时能到的地方,用双脚来走,彷佛没有尽头。 宁小雨脚程慢,实在走不动了,只好在一处麻辣烫店休息。里面歇着两只休眠状态的丧尸,均被M先行解决。 店内弥漫着难以言喻的气味,并不比外面好多少。 坐下后,夕欢问起:“小雨对陆大哥来说,挺重要吧?我们离开有一段时间了,只是在附近走走的说辞不攻自破,无论是想逮我们回去还是猜想她遇到了危险,会来找我们吗?” “可能会,”程衍不避讳道:“但应该无从找起,我没听到有人跟着。” 听见是夕欢问的问题,M主动插话:“没有活人在后面。” 有了M的保证,可信程度就很高了。 麻辣烫的方桌上蒙着一层灰,夕欢也没所谓了,手肘撑住桌面,瞥向程衍。 虽然是双胞胎,但换了灵魂后,举手投足间一靥一笑予人的感觉都不一样了。 微微上挑的眼形嵌着略浅的眼瞳,她和宁小雨不一样,不会有事没事都朝人笑,许多时候不及妹妹讨喜,但当她不再是他的女友后,这点冷淡就成了挠在心头上的猫爪子——会出轨,还专挑窝边草来吃的人,无论看上去多么人模人样,自制力跟条狗没分别,可能还不如受过训练的狗。 同样的脸,不笑的时候,有种撩人心魄的冷艳。 程衍被看得忘记了自己下一句想说什么。 “没人跟着,也就是这里只剩下我们四个了,”她唇角一勾,优美唇线抿出明显的笑意,视线上扬,定睛看牢程衍这张路人中算是清秀,在M面前则完全沦为平庸路的脸:“我觉得,你还不如选择跟陆大哥合作呢。” 夕欢的声音脆生生的,透着股清冽的甜,标准发音入耳动听。 程衍听得心神荡漾,被女友偷偷在桌下拧了一下手臂才回过神来:“我不信任他。” “那你信我?”夕欢抬眉,彷佛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话。 “我相信你。” 要不是宁小雨就在旁边,程衍都觉得语言并不够说服力,想要捉住她那只晃在脸边的白嫩小手了。 我相信你。 这四个字,程衍说得缓慢有力,掷地有声。 夕欢相信这是真话,最少有一半是真的——要不然他就不会选择和她合伙,当然了,也是无奈之策。这么一想,她向陆战康谎称自己是肉体强化方向异能者一事,倒是误打误撞成就了今天的程衍上门送人头。 再次碰面时,她的态度亦麻痹了他。 夕欢的说辞与他为了减轻罪恶感的自我开脱不谋而合,可谓正中下怀——她怪他也好,别怪小雨,她是该怪他的,但为了妹妹和共同利益,可以合作。 这一层,程衍是想明白了。 他惟一想漏了的事情,就是夕欢根本不在乎这个所谓的妹妹,更不需要与他合作谋求生存。 她只想有一个比较方便,在不伤及第三者的情况下,解决掉这对狗男女。 宁小雨:“虽然我觉得陆大哥人挺好的,但肯定不如姐姐跟我亲。” “是吗?”夕欢一抬下巴:“帮我把门关上,别让他们跑掉。” 程衍反应过来了,然而M的速度更快。 关掉店门后,还有空一手逮住拔足想跑的程衍,一手扼住他的咽喉,像提鸡仔那样提溜起来。 夕欢和颜悦色的冲他们昂了昂下巴:“我不知道你除了耳朵特别灵以外的第二个异能,也不打算问,问了不一定给我说实话,反正你有什么异动,我就会叫他捏碎你的喉咙……唔,喉咙碎了好像会直接死掉啊?”她没有当坏人的经验,此时全靠演,随性的摆了摆手:“唉,你把他腿先打断再松手吧。” “姐姐,你做什么啊?快阻止他啊!”宁小雨面色煞白。 这个要求很好懂,M两脚就将程衍膝盖踹断,他痛得五官扭曲,发出惨呼的刹那犹被捏住咽喉,M过了两秒才想起来要松手,松得耿直,双腿无法站立的程衍往前扑,勉强用双手撑着地面,扬起了一地的灰尘。 “程衍!” 宁小雨也跟着扑过去,双手亮起一层淡淡绿光,摸向程衍伤处,紧接着被夕欢一脚踹个仰倒——她没控制好力度,人差点飞出去了。这是作为奉公守法好公民的她第一次对活人实施暴│力,支着下巴思索片刻,没品出什么快感来,大抵是没有做恶人的潜质了。 “能不能乖一点跪着听我说 夕欢曼声笑言:话?毕竟我也不是什么坏人,也想好好的跟你们聊聊天啊。” 她的一脚刚好踢在宁小雨肋下,她差点一口气没提上来—— 觉醒异能前,程衍和姐姐将她保护得好好的,除了受惊挨饿受凉,都没受过皮肉之苦。 这回挨到真家伙了,疼得眼泪啪嗒啪嗒的掉下来,人清醒着,却不再过去用异能给男友治疗了,只敢远远的求情:“姐,你突然怎么了?为什么要打断程衍的腿,有……”她想说有什么冲她来,不过迎上夕欢愉悦的笑颜,忽然不敢把这个逼装完,生怕她来一句快乐的好哇。 M不关心这两人的生死,夕欢也没说要留活的,两脚下去程衍的膝盖骨碎得不能再碎,只能匍匐在地上,肉虫似的抖半天。 夕欢很有耐心地等他找回说话的能力。 程衍额角贴着微凉的地板,一脸的汗和眼泪,全是疼出来的,狼狈得不想抬头:“你、你……想聊什么?有话不能好好说吗?” 他两只脚到底怎么样了? 小雨能治好吗? 他不想残废,程衍怕极了,怕残废,也怕死,疼痛影响了他的判断,态度和腰骨一样软。 “我现在不就跟你们好好说话吗?” 夕欢也在慢慢的找话,偏着头,鞋尖抬起他的下巴,满是脏泥的球鞋鞋底轻轻碾过他的脸颊:“程衍,你现在的脸,和我的鞋底很相称,我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哪个比较脏,比较恶心,”她叹气:“说到哪里了?对,刚才说到信任的问题。” 残破的店面,除出地上两人粗重急促的呼吸声外,安静得连空气也要停止流动,在密闭空间里,那微妙的臭味更加浓郁了。 夕欢自觉没有特殊爱好,她并不为此感到高兴。 但属于‘宁小鱼’的部份,则兴奋得快要影响她的情绪——上两回穿书的角色性格都很平和,没大仇怨,宁小鱼不同,她恨透了程衍和宁小雨,恨入骨髓,已成本能。 居高临下地俯视二人,夕欢的眸光冰凉,声音稳稳当当的述说下去:“我以前也很信任你们,毕竟是亲妹妹,男朋友,又一起经历了那么多,逃亡过,我抱着你躲在货车后箱里,捂住你的嘴怕你叫出来吸引了丧尸,你应激反应把我的手咬出血了,我也将嘴唇咬破了皮,我们维持着那个姿势直至后箱缝里漏进来阳光。我以为我们是过命的亲姐妹。” 夕欢侧着头,稍稍陈述了一下原主的记忆,语气温柔愉悦得像是咏叹调:“我信任你。” 60.【末世】 店内,陷入一段长长的沉默。 这也是第一次, 夕欢被原主记忆残留下的激烈感情影响到, 她不得不调整呼吸, 提醒自己,她是夕欢, 不是宁小鱼,宁小鱼是她创作出来的角色。 觉醒时, 宁小雨立刻想到向程衍求助,这时她六神无主地望向程衍, 却只看见一个抖成筛子的背影, 登时更慌了。 而程衍知道自己没有退路——宁小雨是她的妹妹,是她惟一的家人,无论有多愤怒, 好歹有这层关系在,他才是那个杀起来没负担的仇人。如果他什么都不做, 夕欢可能二话不说先杀了他泄愤消气,留宁小雨活口。 见了棺材落了泪, 程衍决定自救。 他咽下一喉咙的疼痛, 膝行两步, 往地上磕头认错:“是我贱,是我错了。当时她跟我说她觉醒了异能,一直很喜欢我, 想跟我走, 我觉醒异能不久, 仍然在怀疑自己是怪物——觉醒真的是好事吗?我想带上你一起走的,但宁小雨说新人类和旧人类之间的对立矛盾太严重,我们不可能带着一个普通人走……” “她说得太好听,我一时鬼迷心窍,又想到你以前那么保护她,既然已经被发现了,那起码姐妹俩能活一个下来。要是我知道你也会觉醒异能,我肯定带着你一起跑!” 剧痛和恐惧将程衍平常思路明晰的脑子烧成了一团浆糊,被逼到绝境时的说辞如同水落石出的人性,无论表面如何光鲜亮丽,退潮后露出来的依旧是嶙峋丑陋的一面。 夕欢视线下移,俯视在脚下卑微如蚁蝼的程衍。 如果宁小鱼亲眼看到这一幕,她会开心吗? 快意也许,开心未必。 爱过一条趴在地上挣扎的肉虫,委实不值得骄傲。 夕欢侧了侧视线,略感惋惜:“我还以为你有多爱她呢。” 听不出她话里的喜怒,程衍矢口否认:“我只以为她觉醒了异能,跟我是一路人,又一时没把持住才信了她的鬼话……对不起……你们真的太像了。” “哦?”夕欢唇角一勾,兴味笑问:“我们很像吗?” “虽然很像,但你更好看。” …… 夕欢心想,这人多半是真的吓得说话不经脑子,只剩下求生欲了。 她转目看向宁小雨,升起一阵不适——这个双胞胎妹妹,和她长得是真的像一个模子里出来的,此时梨花带雨哭得人都懵了,还傻傻的看着把锅全甩给自己的男友,比那一脚伤她伤得更疼,不敢相信会从他嘴里听到这种话。 在宁小雨心中,程衍是风度翩翩的大哥哥,将女友宠上天的标准好男友,她偷偷艳羡姐姐无数 看到和自己相像的脸庞哭成泪人,夕欢内心腾地升起一个疑问——她上一次哭得这么惨是什么时候? 好像是初三时候的事了。 宁小雨扑到程衍背上:“你在说什么啊!?我是想带着姐姐走的!” 双膝碎掉的程衍被压得差点胆汁都疼出来,使劲撵开女友:“要不是你撺掇我,我能抛下我媳妇吗?杀回避难所的时候,我一直主张想救你姐出来,是你拦着我,肯定是知道要是她在,你什么都不是!” 半真半假的话张口就来,听得宁小雨睚眦欲裂,两人扭打成一团,浑忘满地灰尘。 最难听的话已经说出口,关系宣告破裂。 在死亡与暴力的高压下,小三和渣男的关系显然经受不起考验,要是程衍挺身维护宁小雨到底,夕欢还能称赞一句这是一场三观不正的真爱,还他们一对体面无痛的全尸。 很可惜,让她失望了。 夕欢轻轻叹了口气,他们在对骂什么已经无关痛痒了。 这对情侣,上演着‘谁把对方骂得更狠,更恶毒,就能活下来’的戏码,程衍尚有求生欲,被撵到一边,气红了眼的宁小雨视夕欢于无物,站起来利用自己双腿完好的长处,对着伏在地上的他脑袋一顿猛踹,他亦不禁示弱,在宁小雨一声哭叫:“程衍你个畜生,你不是人,你居然对我用异能!”下,她用来踢他的右脚泛起大片白霜,被冻伤了。 “你踢我,我还手不行?!” “你说过异能永远只会用来保护我!” “我没说过!我要保护也不是保护你这种臭表子!” …… … 穷途末路时的痛骂,不堪入耳。 夕欢抄起桌上的放筷子的竹筒一砸:“够了!” 两人噤声,转目望向她。 当目光撞上这张与自己相似的脸庞时,如同冰水从头淋下,宁小雨倏地从愤怒中醒转过来,呜咽着跟她道歉:“对不起,我错了,姐,我知道错了……他说的都是假的,我不是这样的人,我只剩下你这个亲人了,你就原谅我一回吧,我知错了……” 她抽泣着,哭得很惨,像是真的知错了。 夕欢不怀疑她是真的后悔。 毕竟,渣男真面目已经显露无遗,对程衍的憧憬破灭,当然后悔,正常反应。 宁小鱼也确实只剩下这个妹妹了,年迈父母在灾难中第一批死去。 夕欢俯身,指尖抬起她的下巴,她颤巍巍的任她鱼肉,豆大泪珠从眼角滑落下来。 视线对上。 第一次在近距离下与姐姐对视,宁小雨心里发着颤,姐姐的眸色偏淡,总是很温柔,将她护得严严实实的,有吃的也先想着让她吃饱,她却惦记着姐夫……宁小雨心中翻起大片悔意。 须臾,夕欢唇角一勾,弯起愉悦微笑,松手。 宁小雨眼睛一亮,回头瞪脸色灰败的程衍一眼——她就知道姐姐又会原谅她。 “M,都杀了吧。” “好。” 两人愣住。 M动作极快,杀也杀得干脆利落,扼断咽喉,两人来不及再骂一句话就咽气了。 俯视两具脸着地的尸体片刻,夕欢揉揉眉心,说服自己这是书中世界,她杀了两个罪有应得的人,她只是替原主做了最想做的事——被背叛被出卖差点连小命都丢了的是宁小鱼,不是她,她没资格代她原谅。 她抬首,对上M愉快的笑脸。 他笑盈盈地望向自己,眨了眨眼,一手喷出来的血,笑得乖萌乖萌的,彷佛在等待什么。 夕欢懂了:“……真乖。” “嗯!” 夕欢正想说些什么,话到嘴边却凝住。 M的眼睛本就眼白部份较少,此时彻底被眼瞳所占据,连一丝白也不复存在,只剩下高纯度的黑,在刀尖剜出来似的优美眼形里,如同将周边光芒都吸进去的黑洞风暴。 61.【末世】 夕欢霍地站起来, 抬手捧住M的脸——不知不觉间,初相遇时比她略矮一点的M已经比她高一个头了, 他低头任她揉捏, 被她戳出两个人工酒窝也不反抗,无论怎么想,他对她都是无害的。 他刚才手刃了两个人, 也是听她的话才杀的。 “你的眼睛……怎么了?”夕欢定定神, 提醒他。 M一脸不解:“我的眼睛?” 麻辣烫店里没有镜子,夕欢只能形容给他听:“刚才,你的眼睛突然变成全黑, 一点眼白都没有了, 现在也是……”她踮了踮脚仔细观察,人类的眼睛是结构复杂的组织, 所以一双美丽的眼睛才如此难得,而M的眼睛只剩下纯粹的黑, 像是BJD娃娃的填充眼球,单独盛载着黑色颜料:“只剩下黑色了。” 她的指尖轻碰他的眼角, 痒得他用力眨了眨。 “我不知道,” M并不关心自己眼睛变成什么样子了,夕欢在仔细端详他的同时,他的视线穿巡着她的脸庞, 脱口而出:“我可以亲你吗?” …… … 地下躺着两具尸体, 空气中弥漫着难以用笔墨描述的微妙气味, 而他想吻她。 夕欢失笑, 但笑完了,想想也无可不可。 “好啊。” 于是她轻轻踮起脚,而他亦低下头,一个个吻迫不及待的落下来,不止是她柔嫩的唇——光洁额头,翘挺的鼻头,当吻落到眼上时,她只好闭上眼,眼皮微痒,脸颊到下巴,再吻住她的嘴唇。 M用自己的方法,来确认她的轮廓线条。 接吻有什么规矩,一般人是怎么亲的,他统共不在乎。 夕欢的所有地方,他都喜欢,而且喜欢得不得了。 恨不得吻遍她每一寸肌肤,就连皮肤之下的内脏肌理,他都好奇,而且想来是会喜欢的,只是剖开来看就活不了了,他要忍耐。 他接吻不闭眼睛,而夕欢闭了双眼都能感受到他存在感十足的视线。 彷佛要将她剥皮削骨,吞吃入腹。 M像是没学习过‘满足’两字,吻起来便一发不可收拾,无师自通的按住她的背,将她摁进怀中,手上的动作亦不规矩,她的眉眼耳畔,是他爱不释手,流连忘返之处。 暴力和se qing总被拿在一块讨论,而实际上,激烈运动刺激肾上腺素,引起生理反应的例子在运动赛场上并不罕见。 夕欢见识过五星级酒店的房间,也尝试过爱人私密舒适的公寓,最将就的,都是山顶赏景后跑车上的缠绵热吻。 而这时,背景是一地是尸体泊泊流出的血,与残旧破败的麻辣烫店。 他的手摸索到她后颈,体温似乎更低了,被他轻轻扼住时,彷佛被质地柔软的冰块贴住,耳鬓厮磨如冰火相接,汲取她的暖意。 抱得太紧,双方也没有多少可供客气的余地。 M埋首进她颈窝间,欲念图穷匕现,啊呜一下叼住她颈侧,略尖的牙齿磨砺而过,疼得她一激灵,推开他。他抱得太紧,没推开,她气恼:“你咬疼我了,别抱我。” 闻言,M才超级不情愿的松开她。 额头相抵,入目是他的满眼漆黑。 “……对不起,我没忍住。”他乖乖道歉。 然而装乖装不下去了,分明是只会吃人的狼,夕欢对他另眼相看,但刹得住车,就没到要生气的地步。夕欢心脏仍然为着方才的热吻而砰砰跳动,看他怎么看都顺眼讨喜,但眼下是无论如何不能在这亲下去了,再亲要出事:“换个地方。” “回去吗?” M没有计划,他随遇而安,以往天生天养,除了不喜欢被绑起来研究之外,随便有处阴凉的地方可以呆着,他就能呆到海枯石烂,可算是低耗好养活的梦幻宠物了。 夕欢略一思索:“不能回去了。” 按着程衍的原定计划投向军方,丧尸灾难得以控制,世界走向好转,HE结局?她觑了眼M——他双眼实在是太显眼了,一眼就看出来不是人类。 极端时期,她不敢肯定他能得到好的对待。 她轻吸一口气。 解决了反派,眼前没有明确目标。 作为主角,夕欢想做什么? “M,你想做什么?” “想跟你在一起。” M一秒得出答案,不是所谓‘求生欲’的回复,而是他真这么想。他拧起眉:“我不知道自己想做什么,你问我,我答不了你。” 他俊秀脸庞上是不经事的迷茫,已经有了思考能力,有喜欢的人,但仍然不知该去向何方,更不知道自己除了她以外的欲求——对宠文男主来说,可能是很优秀的特质,天底下除出女主角就再没重要物事。 夕欢掀起眼皮打量M。 他光长个子不长肉,关键肌肉是有了,精瘦结实,但颈项肩膀到锁骨都瘦得厉害,俊秀的脸上嵌着一双幽冷的黑曜石,宛着破旧城堡中里行走的暗夜精灵。她抬手抚摸他的下巴,这张漂亮得不像人类的脸,怎么摸都不腻。 他低头任她摸的动作,熟练得已成习惯。 长翘浓密的睫毛在接吻时扇在她脸上,像被蝴蝶翅膀刮了一下。 情人眼里出西施,这样一只凶巴巴的孤冷妖精,在夕欢眼里却看着像个无辜可爱又性感的大宝宝,每一眼都看得她心潮柔软。 “这样啊,我懂了。” 夕欢轻轻点了点下巴,唇角微扬,心中已有决定:“那我们就到处走走,看看在世界恢复正常之前,能不能找到你想做的事情。” M:“和你一起?” “当然。” “好。” 夕欢做好了浪费时间的预备,这可能会是一本需要后期修饰的书,给它添上一个轰烈戏剧化的结局,而这像旅行种田文一般的剧情,留她独自回忆便是。M也许不是人,但已经有了人的感情,虽然身处乱世浮生,依然想带他去享受做人。 且浪且行,边走边爱。 …… … 两人在一起,几乎是无敌的。 主要是M无敌。 夕欢不喜欢看见丧尸,丧尸就绕着他们走,一路上空荡荡的,偶尔碰见人,大多远远避开,假装没看见。有瞅着M是个小白脸,不识相想上来对她动手动脚的,则被她吩咐M将之打残一只脚。 活不活得成看命。 活下来了,以后也没有对弱小妇孺动手的能力,没活下来,就当是少一个罪犯。 绝大部份时候,旅途都是安静而和平。 夕欢找到一辆剩着油的货车,她没开过这种大家伙,开了一路汗流浃背,M在副驾位认真的替她扇风,听她唱歌解闷。她会的歌不多,就一首《Count On Me》,轻快温柔的乡村音乐,M模仿能力很强,车开一路,他也就学会跟着唱了。 清浅干净的声线,在孤独马路上飞扬逸出车窗,直达云端。 “歌词……是什么意思?”他不会英文,好奇问道。 “无论在什么时候,我都会给你指引,让你依靠我,跟随我,”夕欢随性翻译:“如果你在黑暗中迷失了自己,我会给你光芒指引,如果你睡不着,我就唱歌哄你睡。” 她笑睨他:“喜欢吗?” “我也会。” “嗯?” “我也会陪在你身边。” M接着她的睨视,淡色的唇弯成愉悦的弧度,窗外的风呼啸着吹进来,吹得他黑发凌乱,看着柔软得像猫毛,冷冽气质也被风吹成了一团稚气。 其实这是一首说友情的歌。 不过夕欢猜测,M还未能分清友情与爱情的分别——管他呢!相逢即是缘份,合拍得不得了,就在有限的时间尽欢,交换温柔。 她带他到处去看。 看海,在无人的沙滩上堆城堡。 看博物馆,被丧尸占据后,展品得以保存大半。 逛商场,虽然没有服务员,也没有小吃可以买,珠宝店的窗早已被打碎,倒是有剩下一些首饰,许是经过初期的混乱后,大家都知道一颗鸽子蛋还没有方便面来得有用。 这种约会,连夕欢都是第一回。 M更是从来不知道,活着原来有很多事情可以做。 虽然满目疮痍,他都觉得已经非常有趣了,只是偶尔还会听到她说:“要是和平盛世,这里更好玩,更多好玩的。” “街上很多人类的时候,这个世界很好玩吗?” “对!” 夕欢唔的一声:“不过对我来说,在死城里约会,也是新鲜体验。” M没办法想象比现在更有趣,更开心的时刻。 “要是变和平了,我带你去啊,不过那应该是很久之后的事了。”就当番外。 “好!” 他牵紧她的手,偷偷开心。 …… … 程衍说了真话,官方似乎研制出了真正的特效药,直升机广播呼吁尚存活的民众到城市中心的广场集合,无论有否觉醒异能,都可以得到妥善安排,但必须服从。 M不想去。 “那就不去。”夕欢痛快同意。, 她无所谓事情会发展成什么样子,倒是很高兴他第一次有了自己的想法。 死了太多人,大城市空荡荡的,有许多可供藏匿的地方。 “丧尸真的得到控制了吗?” 在一间大酒店里找到了较为完好的房间,夕欢从落地玻璃窗望出去,夜色中,依然满大街的丧尸行走:“楼下这只活蹦乱跳的,生前一定很活泼。” 房间里没有灯,只有她一人的说话声。 她独自说了好一会,才察觉到不对劲——M话不多,但总会附和她每一个句话,嗯个不停,而这时,太安静了。 夕欢回头,线视寻到了坐在地上,靠床而坐的M。 天气太热了,他索性将染了血污的上衣扔掉,皮肤横竖晒不黑,白得像雕塑,对展示体态这件事没有丝毫赧意,宽肩细腰,经常让夕欢看得不怀好意的身材,此刻冒了一层汗,双眼紧闭着,彷佛在忍耐痛楚。 她心道不妙,跪坐在他身边轻摸他的颈项。 他冒着汗,身体却冷得跟冰似的。 “你怎么了?能说话吗?” “嗯……” M睁开眼,声音是从喉咙里发出来的低哑。 “你哪里痛?生病了吗?” 一直默认M非人类,他比野生动物还结实,夕欢完全没想过他会生病的可能性——早知道就留宁小雨一条狗命了! “我不知道,我好痛。” “抱抱我……” 喉咙也好痛,每说一句话都像刀刮过喉咙,M怏怏的不敢多说,被夕欢抱进怀里,而她只觉像抱了一大块冰雕。他埋首在她颈窝间不作声,夕欢只能将手贴住他后背,确定他的心脏依然在有力地跳动,他还活着。 二人抱了许久。 久得夕欢都不知道时间流逝,直接天际亮透,M不喜欢晒太阳,眼睛也不喜欢太亮的地方,她才轻声问:“你有好一点吗?天亮了,你松一松手,我把防光窗帘拉上。” 夕欢怀中,响起哑得几近破碎的声音:“天亮了……?我看不见有光。” M抬起头,环在她腰间的手猛地收紧,紧得她呼吸困难,但仍在可忍受范围内,M的下一句话让她无暇去在乎这点不舒服:“我也看不见你了。” 他拥有很干净动听的声线,而此时被疼痛碎成一片片,需要侧耳细听。 夕欢低头,亲他额头,让他放松一点。 她听得心脏也跟着被碾碎了一般,M的状况比初相识时的重伤似乎更加严重,说一句话连喘了三口气,断断续续的才说完整了。 身边没有药,以M现在的状态,夕欢也不可能抛下他去找药,何况他的情况根本不像单纯的发烧感冒,她没学过医,什么也做不了。M很能忍耐痛楚,肠子掉出来不过是皱眉头捡回去,自个儿修复,而这次,他抱着她,怏怏的问:“我是不是要死了?” “……可能是吧。” 预想到最坏结果,夕欢知道他连说话也用尽了力气,他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说傻话也没关系,她听着。 “我现在已经看不见你了。” “我在抱着你,别怕。” “那你别松手啊……我会找不到你。” “好,不松手。” 从来都是一副不食人间烟火模样,死了没所谓,活着当然更好的M,被夕欢紧紧抱住,揉着后背时,忽然从心脏尖端炸开名为恐惧的情绪——他怕死,他怕见不到她。 他有欲望。 他还想跟她在一起。 所谓更有趣更好玩的地方,他还没见过。 相拥着从清晨到入夜,到第二个太阳升起,夕欢的手上一直没离开过M的背,叫他没反应,心脏的跳动从稳定的节奏,趋向微弱,到彻底安静下来…… 【光脑:恭喜用户完成《未世》全文。】 62.062 目眩头晕过后, 夕欢跌坐在一片雪白的空间里。 怀中空荡荡,再也没有如影随形的血腥气和淡淡臭味——阅读小说时, 尸横遍野还是垃圾山都只是一个描述, 偶尔还能从中体会到缺陷美, 但对身处其境的人来说,气味是完全无法忽略掉的要点。 久入鲍鱼之肆而不闻其臭,不知不觉间, 夕欢也习惯了萦绕在鼻端的微妙气味。 识海里, 空气干净清新, 一尘不染。 身体的数据被刷新, 在书中世界经受的苦楚——M不肯松开她, 她维持着同一个姿势太久,腰酸背疼, 有想去厕所解决的需求,此时都统统消失不见,就像从未经历过灾难一样,脚踩仇人,餐风露宿, 在死寂的废弃城市中游荡, 开大货车, 统共只是一场过分逼真的迷梦,梦醒了, 什么都不剩。 夕欢抬手, 将刘海捋至脑后, 露出光洁额头。 她的整张小脸埋在手掌里,对灯火通明的识海感到陌生而不适应。 这次和以往任何一个故事不一样。 无论男配角,男主角,都有他们的人生,在书中世界继续进行下去,圆满幸福,服务读者,皆大欢喜。即使像前半段人生不尽如人意的华听风,也终究得到了他那片白月光,更别说被富婆宠爱,自己又给力上进的小狼狗云子策。 而M…… 光脑:【《末世》一书的走向和用户原定的大纲偏离颇远,建议用户后期进行补充调整。】 夕欢环抱双膝,默不作声。 用户不给反馈,光脑也沉默了下来。 这一次,光脑没像第一个故事《魔教》的时候,提醒她走错了方向,因为她大方向是没错的——她没选错男主角,M确实是她原定下来的主角。但她被光脑强制遗忘了九成的剧情和设定,走错方向了,所以损失了许多揭露故事背景的机会。 就像是GALGame里,只打一条线是不会得知完整故事的。 这也是自己穿进故事里,无法用上帝视角掌控剧情探索进度的一个缺点。 “M不是丧尸王。” 夕欢自言自语,推翻上一句观点:“某种程度来说,也能说是丧尸王吧。” 他是为了解决病毒问题,被军方异能者制造出来的人形疫苗。 从首都军方里逃出来的剧情设定,作为男主角,他强大得是个人形自走外挂,但没人担心他会闹出大乱子,反正死伤已经不可固算了,M失控跑出去杀再多的人也只是毛毛雨。到了适当的时候,用直升机在空中传播的药引会成为压断他的最后一根稻草,丧尸病毒在他体内养成了蛊,掌控着尸体活动的病毒听他令行事,所有病毒是他的根,他一死,在全球活跃着的病毒亦随之而丧失活性。 尸体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寄生在人体之上的病毒。 M的存在,就是将活跃在不同尸体的病毒连结起来,一次性全灭。 M,Messiah,弥赛亚。 这傻子,他只记住了第一个字母。 大纲设定是她写的,离开了书中世界,跳出局内人的身份后,光脑就将记忆还给她了,所以对这个名字,夕欢知道是怎么回一回事。虽然‘弥赛亚’听上去很像一个名字,但它其实是一个职务,上帝所选中的人——多灾多难的犹太人相信,会有先知出现,承担着特殊的任务与权力,带领受灾患折磨的人们走出困境。 救世。 夕欢嗒然若失,思绪飘向了奇怪的方向。 她在想,既然Messiah是一个职位,那M也不能算是他的名字了。 连名字都没有,M只是一件工具。 诚然,很有用,再管用不过了,应当也救了很多人,划算极了,而他是被制造出来的,没有父母,硬要从伦理上来说,制造他的数位特殊异能者算是他的复数爸妈,没有朋友,没有属于自己的人生,即使消失在世界上,也理应无人为此感到悲伤,连墓碑亦可省却,功绩不归他,归制造出他的功臣们。 M孤身一人,被她捡回去了。 当时浑身是伤的少年,黑发凌乱地散在脸庞上,像只没被好好呵护打理的小黑猫,但猫就是猫,无论多狼狈,也有动人的模样。他很乖,不大爱说话,但很会聆听,逐渐有了男人的气息,可内里依然是单纯活泼的赤子心,带有一丝未经驯化的野性,经常露出饥饿的痕迹。 跟夕欢相处久了,他变得有欲也有求,虽然处处显出非人的特征,但…… 夕欢觉得他是人,而且越来越像人。 刚相识时,他像个会动的好看的等身手办,是好使的人形兵器。 是和她在一起后,她带着他玩,他才渐渐有了人性。 就在不久前初遇时视自身于无物,用肉身撞破门的少年,疼得黑如漆面的眼睛盈满泪水。如果M没遇上她,到毒发的时候依然无欲无求,就不会因为怕死而哭,也不会不舍地将她抱得紧紧的。 生而无欢,死又何惧? 生存有了乐趣,有了欲望,便会开始畏惧死亡。 都是她教会他的。 她做得对吗? 无人能够回答她的疑问。 就像人生中许多无疾而终的困惑,只有自己能给出答案,且对错与否,无从核对。 夕欢半阖眼帘,眼睫下压着的幽深眸光,藏着两人份的痛苦。 她结结实实地伤到了,经历过论许多次的分手,见异思迁过,也遇过对方另结新欢,她对所有分道扬镳都能抱持愉快的心情接受,生离纵然惋惜,但在死别面前依然是温柔的。 痛悔随着呼吸钻进喉咙,绵延入肺。 她试图用幽默感来调整情绪——虐文一时爽,穿书火葬场。 紧接着,夕欢双手捂脸,一边哭,一边想把作者揪出来打。 但作者是她,无从打起,打了也没用。 M之所以可爱,也源自他悲剧的设定。 与她相遇,与她动心,都是独一无二的回忆,她并不打算再穿书一次。 但起码写成书的,她希望有另一个结局。 【用户要离开光脑吗?无情退出/再陪光脑玩一会吧!】 “退出,”夕欢眸光暗了暗:“应该是最后一次了。” ……… … 再次睁开眼,是在阔别已久的床上。 耳畔是空调运作的声音,床头柜上香薰机氤氲着若有若无的幽香,回到被闺蜜戏称为精致女孩梦想房间的单身公寓里,夕欢抬手掩住眼,恍如隔世。 真的回来了。 知道她醒来,白宝喵呜一声跃上床,叼住她的衣袖:“嗷嗷嗷嗷男主怎么挂了!怎么肥四?男主没了?M这么可爱怎么可以死!不应当,他只是一只小猫咪!后妈超过分!” “是啊,” 夕欢同意,从床上坐起来:“后妈真的……超过分。” 察觉到她的不对劲,白宝乖觉地不闹了,松开尖牙,懵懵地仰起小脑袋。 不对,是大脑袋了。 “你头好胖啊。” 白宝捧脸满足:“吃到好多你的粮!” 夕欢下床打开电脑,光脑已经将全文发送到她的硬盘里,她点开文档:“你等我几天,我会补一个好一点的结局。现在这个……对读者来说,有点没头没脑了,很多背景都没表达出来,可以往长了写的。” 双手置于机械键盘上,心中升起一阵异样的陌生感。 她都多久没有亲手码字了。 许是懒够了,缓过劲来,她久违地从心尖冒出创作冲动,想用文字写出在自己面前笑过哭过,从无到有,从人形疫苗变成……她恋人的过程。巨大的悲痛和寂寞,惟有创作可稍作发泄。 在不改大纲的情况下,将必然的BE改成HE,很困难。 在定大纲的时候,夕欢尚未进入书中世界,对男主角没有感情,只有恶趣味,暗戳戳的看他越惨越高兴,所谓站着说话不腰疼,终归要遭报应的,这‘腰痛’说来就来了,一点不少。很多设定都在瞎搞,仗着架空,不够科学也不够玄学。 灵感满溢,但码字速度没有快多少,依然很痛苦。 痛,并快乐着。 在另一个结局里,主角找到了让M不死的同时,又能杀死病毒的方法,历经千山万水,重重险阻,投入城市重建计划里。新人类和普通人尝试共处,而再后来的研究中,从中提取出该病毒激活人类潜能的份子,只要好处不要缺点。 虽然磕磕绊绊的,但一切重回正轨,M从黑户变成了有身份的人类。 不再是拯救人类的工具,有一个属于他的新名字。 跟了女主角的姓,单字一个欢。 在重建起来的城市,与主角展开新生活,夕欢不想写番外了,但在结尾的作者有话说,她向读者保证,两人肯定过得很好,很快乐。 痛苦无望地迎来死亡的M,只有她一个人知道就够了。 将新版本的全文保存好之后,夕欢将满满一杯蜂蜜牛奶喝尽,感受甜度带来的勇气,心中有了决断。 63.063 光脑纪录下M的所有心理变化的细节, 是她在书中世界时不知道的。 第一次碰见她时。 【腹部很痛。 伤口已经开始愈合, 站起来肠子也不会再掉出去, 是以痛感虽然明确,但少年并没放在心上,他知道只要没更多的追兵赶来, 他在这里呆一天, 就会彻底恢复好。 能活下去。 但活下去要干什么呢? 每次想到这里,少年只能想起一片空白, 和此时万里无云的晴空一般, 缺乏可供想象的云朵, 干巴巴地蓝着, 蓝得刺目。他的本能告诉他, 他不该喜欢白天,于是他阖上眼帘, 任由血珠舐过自己的脸庞。 脚步声从远到近, 来人已有意收敛, 但少年依然感觉明晰。 是追兵吗? 不像, 只有一个人。 只有一个人, 那他不怕。 那人蹲了下来, 靠得很近,近得他想动手了。 “你……还好吗?” 女的。 少年睁开眼。 映进眼帘的, 是一张白嫩清秀的脸庞, 声音软软的, 眼睛也软软的, 和他见过的人类和丧尸都不一样,像是截然不同的另一种生物。她身上没有异能者的味道,只是人类的话,随时可以杀掉。他心生好奇,不急着杀她了。 少年抬手,张嘴想说话,发现自己的声带还没长好,只能苦恼地拧了拧眉。 “说不了话?那你听得懂我说的话吗?” 点头。 “这里不安全,你能走路吗?” 点头。 ……她想做什么? 虽然缺乏常识,但对方的善意如此明显而陌生,是他从来没感受过的,像太阳一样暖和,却不刺目,使他将杀掉她的想法一再往下摁——说实话,他不嗜杀,只要别人对他没恶意,他只想在阴凉处呆到天荒地老。就算是将他关在同一个地方,即使是被当成实验品来研究,他也是没所谓,不会生出反抗念头的,只是研究所折腾他折腾得太狠,他才不想留在里面。 她偏低的体温,让身体接触变成了一种享受。 好香。 凉凉的。 她想救他吗? 她在对他好。 为什么? 少年陷入长久的困惑。】 M是一张白纸。 喜欢如此简单,第一眼眼缘到位——糟了,是心动的感觉,便不再怀疑,未曾学会世故地怀疑能否成为适合的一对,没有情侣概念,门当户对?物种隔离?都不是问题,也没有问题。 回归到最原始的—— 在一起,开心吗? 开心,太开心了,他从来没有这么开心过。 她吻他的嘴唇,喜欢他的脸,他都知道。 而他钟情于她的一切,即使将她皮肤剥去,剩下粉红色的肌肉组织,也依然该是美的。 她带他到处逛风景,开着大货车在公路高歌 这张白纸逐渐染上欢愉的色彩。 活着原来是这么令人感到愉快,对明天有期盼的一件事,现在谁再关着他,他就不愿意了。少了光污染的夜空群星如碎钻,倒映在海面上,她说这很漂亮,他不太明白,于是她牵着他的手,亲手掬起一把海水。 海水冰凉,夜风清爽,驱走暑气,像掬了一把星星在手里。 漂亮一词,与这刻手上的凉意连结起来,有了实在的意义。 M心尖涌出不可抑的愉悦,低头舔了一口海水,咸且苦,紧闭眼睛眉头拧起来,彷佛遭到暗算,她在旁笑着揉他脑袋。视线扫过一行又一行的文字,夕欢想起来了,她觉得他可爱极了,倾身吻过去,夜空下的吻混杂着些许海水的咸味,并不甜,却很有感觉。 指腹轻按唇瓣,触感犹在。 知道结局的故事,连快乐的部份都在等待另一只靴子落下来。 终于,到了M病发的段落。 那是一个和以前任何一天都没有分别的晚上。 风平浪静,即使她不断抠细节,也想不出任何先兆,仓促得连长谈的机会都不给她,他喉咙疼得厉害,只能说一些断断续续的句子。 【M坐失床边睡了一会。 他向来是不需要睡眠的,但最近却开始感到困了。 他喜欢这个转变,因为小鱼也要睡觉,他正好与她一起睡。 只是当他睁眼时,体内却如同藏了绞肉机一般,每个细胞都在互相碾磨生疼,挑动他的痛觉神经,在短短一瞬间,他就觉得自己要死了。如同重伤后,M能轻易判断出自己的伤情,能不能活下去,多久能痊愈一样,他也明白什么是必死的情况。 因为不明原因,身体撑不下去了。 死亡对M而言,是一种确切的感觉,生机从他体内上演逃亡,随之带来兵荒马乱一般的剧痛。 当宁小鱼扑向他时,他如同找到绿州的旅人,急不可耐地接受她的拥抱。 这并没有让他的情况好转。 在痛苦时抱住爱人,会得到神奇的力量——也许会有这样的人,但M不是。 M在独处时,是坚不可催的实验体,是视生死如无物的白纸。 但当她拥抱他,将脸埋进她颈窝,呼吸她好闻的气味时,他所有坚强的外壳瞬间瓦解崩塌,只剩下柔软的内里,更痛,更委屈,更害怕死亡的到来。她是苍白生活中惟一的色彩,是会笑会爱他的宝物,是所有对未来的憧憬,是他活下去的动力。 他抬手,环住她的细腰。 额头感受到她嘴唇,眼角也得到一个吻,但还有更多,更多想要的。 “我是不是要死了?” “我看不见你了……” M委屈地抿了抿唇,墨黑如长夜的眼瞳溢出干净透明的眼泪。】 在心跳彻底静止之前,M有很长一段时间,声带已经完全从里面烂掉,发不出声音,但意识依然明晰对夕欢形容过的和平生活感到期待,想亲眼见识,想吃她说喜欢吃的,想和她一直在一起……和任何一个,不想死的普通人没有分别。 她将他变成了从神子变成凡人。 了解到M的角色变化,待新的结局写好,已经是半个月之后的事。 可见即使遭逢巨变,乌龟写手的码字速度也不会提升多少,该卡文的地方一样卡,而且写着写着夕欢便忍不住情绪崩塌,把白宝吓坏了,屡次安慰她,她亦尝试通过交流来调整情绪:“我难过的点,其实不是恋人惨死。” “喵呜?” 这还不够惨吗? 白宝猫眼瞪得溜圆。 “你知道ABO吧?作者大多全年处于易感期,精神要保持敏感才能写出动人的文字,我不设防地去共情了M的感受……比作为女朋友在他身边的时候,更加能体会到他的心情,” 夕欢用纸巾擤了擤,翘挺的鼻尖被她揉得发红,在家里码字时素着脸,只用做最基础的保养,暖黄桌灯倾泻下来,晒得她的脸像十八岁,为自己写下的故事落泪,也似乎是小孩子才会做的事。 “对他来说,到底是像工具一样无感地献世,还是体会过为人的快乐,有了盼头之后再死掉更好一点呢?我没有答案。” “但……” 夕欢眸光微暗:“白宝,我应该不能再提供这种小说给你了。” “喵?”白宝愣住。 “我只是在快穿,不是在写小说,” 想点电子烟,夕欢在桌上翻了一下,才想起来除了在《富婆》世界以外,她现实没这个习惯,只能作罢:“我以为自己会很享受这状态,演演戏就有小说成品,我文笔水平过硬,光脑拟出来的剧情肯定能卖钱,不红也有稳定收入,多轻松。” “然后发现不是吗?” 白宝跳上她大腿,蹭了蹭她的小腹:“唔,如果你想停止合作,我也理解嗷,是因为这次的故事很虐吗?” “对,快穿限制了我,而且我发现,我原来真的挺喜欢码字,” 对M的问题避而不谈,夕欢退而求其次打开一盒巧克力,勾了勾唇:“说来神奇,你帮我找回了工作热情。” 原来她依然很热爱文字创作。 “除了工作热情,还有其他的。” 夕欢单身许久,对现实异性失去兴趣,宅在家全职写作好一段时间。 她低眸扫向放在键盘旁边的手机,微信来消息,手机荧幕亮起。 肖:【你朋友圈说感兴趣的《迷雾》上映了】 肖:【可以的话,一起去看吗?也许能带来一点灵感。】 过了两分钟,他又发来一条信息。 肖:【我要承认,这是有约会性质的,我想约你看电影。】 因着这相隔的两分钟,男人鼓起勇气的过程在老练的夕欢面前如同公开处刑。 她轻笑一声。 教过一张白纸,世间有很多美好的风景,说得太真诚,连自己都说服了。纵然她看过见识过的已经不少,但趁着年轻走得动,应该更勇敢去踏出舒适区,哪怕现在还不心动,还想宅,还想将自己关起来…… 她想试一试。 一夕之欢:【好。】 =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