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话妖言录》 第1章 楔子 林涓喜十一岁以前,天空是蓝色的,阳光是金色的。 那以后就不一样了,虽然青天骄阳依旧耀眼,但总觉得矫情和虚假,哪比得上幼时的明了率真。 后来她明白了,我见青山多妩媚,则青山料我应如是;而花钿委地无人收之后,也只能是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了。和儿时相比,变得不是触目之景,而是人心。 人世几回伤往事,恍若水月镜花,而堪不破的,便唯有一个情字。 一切的一切,得从一件怪事说起。 林涓喜十一岁那年,因为父母忙着离婚,一放暑假,她就被接到了外祖父家。 外祖父生于洄蓝河畔,取名刘河生,是位阴阳先生。 刘河生并非天生如此,他自小爱读书,刻苦用功,考入清华大学数学系。初入大学时,他壮志凌云,誓要在学业上有所建树,出人头地,可是大三那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整个人都变了,每天只喜欢钻研超自然事物,毕业后城里有好工作不干,非要跑回村里的小学教书,还娶了邻村的乡姑——林涓喜的外婆刘陈氏。 刘河生画符驱鬼的能力得到了邻里乡亲的一致认可,乡下人迷信,谁家有了蹊跷事,都来请他,他也乐得赚这不摊本的钱。 出事的那几天,热得出奇,林涓喜怀着凄凉的心情,在老家清爽的地下室啃冰棍看水冰月,可还是中暑了。刘陈氏便把外孙女抱在通风的竹床上,给她额头擦清凉油,刘河生在厨房熬绿豆汤。 结果,晚上就变天了,气温骤降,第二天早晨,林涓喜起床,推开门往院子一站——有什么东西落在脸上,她仔细看着头顶的天空:我的通天教主啊—— 零星的柳絮般的东西飘落下来,不是雪花是什么?! 于是她又伤风了。 昨天中暑耽搁了两集水冰月,今天因为伤风,得去床上捂汗,大人不让看电视,林涓喜本来就悲凉的心境更是一片萧索。 她躺在床上,盖着薄被子,外婆坐在床沿,眉宇间有忧色。 一会儿林涓喜的二舅刘花程进来了,刘陈氏就给儿子说:“这五月天下雪,不好。” 林涓喜不懂会怎么个不好法,只是受到大人情绪的催眠,莫名恐惧起来。 第二天,因为生病,林涓喜可以睡个自然醒。 大约□□点钟,她醒来了,却不是自然醒,而是被吵醒的。外面院子闹哄哄来了群人,那样的喧嚣和焦灼,仿佛烧沸了的油,令人不安。 “妈,你别担心,我爸没啥事。要不你睡会儿去?”是刘花程的声音。 林涓喜心里一惊,赶紧套上外衣跑了出去。 院子里有刘陈氏,刘花程,还有几个亲戚,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不同程度的担忧神色。 “二舅,怎么了?”林涓喜睁圆眼睛问刘花程。 刘花程把她拉到一边,低声说:“你知道东阳村你志强叔家的房客柯木匠吗?” 她点了点头。 “柯木匠的房子在后院,墙外面几十米就是洄蓝河。今天早上,志强发现柯木匠不见了,窗子开着,窗外面地上有个脚印,他就开了后门到墙外面去看,又发现了脚印,一直通到洄蓝河边上,脚印和脚印的距离有两米,这肯定不是人踩出来的,他一看就害怕了,蹬了辆三轮车把你外公请去做法,我也去了。走半路上,我和志强去玉米地解手,回来就不见你外公了,法器都整整齐齐在地上摆着,除了桃木剑,人却不见了!地上还撇了这个东西。” 刘花程从口袋里掏出一方丝帕,林涓喜抢了过去,黑色的上好丝绸,触手滑腻,沉甸甸的,朱红丝线扎了两道边,占四分之一的红色双龙戏珠刺绣,绣工十分细致,连龙鳞都片片分明。 “涓喜,听人说这是蜀绣。” “蜀绣?——那然后呢?” “然后我俩就找人,一寸寸地找,地里玉米有几根都能数清了,还是没见人影儿,我们害怕了,赶紧通知人帮忙一起找,这不,到现在也没找见。” “那……那怎么办?” “从法器看,你外公走得不急,不是给什么东西硬拖去的,不过有啥事情能让他连个招呼都不打就走……这都快吃早饭了,还不见人……”刘花程皱着眉。 刘花程见母亲刘陈氏六神无主地站着,瘦小的身子有些佝偻,心里很难受,上前笑道:“妈,您就别担心了,我爸赶中午吃饭肯定就回来了,您赶紧做饭去吧!” 刘陈氏叹了口气,去厨房做饭了,林涓喜跟了进去。 她倚着门,看到黑洞洞的厨房里,外婆面对冰锅冷灶发呆,眼神怔怔地,两行眼泪滚滚而下,她心里难过,叫了声:“外婆。” 刘陈氏扭头见是外孙女,抹了眼泪:“你去玩吧!一会儿回来吃饭。” 林涓喜一步三回头,垂头丧气地出去了。 到了吃晚饭时候,还没有寻见刘河生,刘陈氏急得哭了,林涓喜也在一旁落泪,刘花程报了警。 这几天,村里人都帮着找刘河生,刘花程和母亲更是啥都不干去找,饭都是在街坊亲戚家吃,可是三天过去了,仍然没有一点儿消息。 第四天一早,刘陈氏给他大儿子、女儿打了电话,他们很快赶了过来,因为婚姻问题和丈人家关系恶化的林涓喜父亲竟然也来了。 林涓喜在一边儿呆坐,大人说话也不避她。刘陈氏抹着泪说出了压在心里的一些蹊跷事,林涓喜听着,又惊又惧,禁不住攥紧手中毽子,羽毛都折断了。 “这几天,我有时候会听见门闩子响,好像有人进来了,怕你们害怕,就没说。你爸失踪的那天早上,吃早饭的时候,他看着我身子后头的墙,陡然变了脸色,好像看见了特别可怕的东西,我吓了一跳,回头看,啥都没有,等我再转过来看你爸,他脸上一点害怕都没了,平平常常,好像刚才我眼花了。他吃了饭就和志强、花程去了东阳村,我心里就一直犯嘀咕——早知道就该早防着,也不至于弄成今天这个样子。都是我不好,把你爸害了。”说着又哽咽起来。 刘家大儿媳纪小满赶快劝道:“妈,您呀,就爱瞎想,我爸他会画符,什么妖魔鬼怪见了不害怕?再说哪有妖魔鬼怪呀,我爸可能有急事要办,说不定过阵子就回来了,让人瞎担心一场。” “就是就是。”刘花程忙说,“大嫂说的是。我爸他心肠那么好,菩萨都会保佑,这叫什么——” “吉人自有天相。”纪小满道。 “对对对,就那么说的。”刘花程呼应他大嫂。 林涓喜父母一个天聋一个地哑,坐那儿干瞪眼;刘家老大刘轩程威严而沉默,也不擅言辞。众儿女劝了半天,刘陈氏才略略止住,让女儿扶着她去睡午觉了。 刘家的长房长孙刘逸宸,一个十四岁的漂亮少年,他此时开口了。 “刚奶奶在我没说,怕她多想。爷爷走的时候把法器放得整整齐齐,光带走了桃木剑,是不是告诉咱们他要去做件事,可能会很久,但是不用太担心;他留下的丝帕,会不会是线索?这么贵重的丝绸,还有绣花,爷爷怎么会有?还有丝帕上的双龙戏珠刺绣——这些是不是在暗示什么?” 刘花程听罢笑了:“你小子《名侦探柯南》看多了——”可是他笑着笑着,笑容退去,神色渐渐凝重,其他人也都在思考刘逸宸的话。 一直沉默着的刘轩程开口了:“逸宸,你说得有道理,咱们可以试着从这方面着手。” 岁月流逝,整整六年了,家人历尽周折,四方打听,仍没有一点儿头绪,刘河生好像从这个世界蒸发了。 他们越来越绝望,几乎就当他已不在了,只有性情独特的刘家二公子刘花程不这样认为。 不管希望多么渺茫,他一直坚信父亲还活着,甚至觉得父亲的失踪和柯木匠的失踪有关。所以这些年来,他一直在寻找父亲,锲而不舍。 林涓喜总是强迫自己别往坏的方面想,却忍不住在某个时候潸然泪下——她真的非常、非常地牵挂外公!说句不好听的话,如果知道结果倒也罢了,这样生死不明,音信全无,最是折磨人。 第一章 凤凰城第一中学的新校区坐落于北郊大片农庄中。才开学不久,学生们都还没从假期的闲散里走出来,许多人萎靡不振,高三党尤其如此。 金风拂桂,晨曦明媚,高三党林涓喜收拾好了所有的行李,独自扛到校门口,似在等人。来往行人都会忍不住打量她几眼,不仅因为才开学就卷铺盖的举动有些蹊跷,更是因为她吸引人的外表。 她已经出落成了娇美少女。肌肤白嫩,容颜秀丽,一头棕黑色的丰厚头发垂在肩头,齐刘海遮住了方正饱满的额头,显得青涩、端庄,又有种不可侵犯之感;细细弯弯的眉毛,睫毛很长,显得一双大眼有几分朦胧;目光淡淡,仿佛对周围的一切都不在意,瞳仁深处却是黑夜般的固执;唇色也是浅浅的,矜持地紧抿着。她身材纤秀,苗条婀娜,有经验的人却能看出她玲珑而有力的肌肉是如何完美地分布于全身,这来自于非常专业的体能训练——这一切使她的身材线条柔韧而曼妙,动作轻盈而敏捷,却不显出一块突兀的肌肉。不光是年轻美貌,路人所注意的更是她独特的气度,那份不和于当下时代潮流的清远和坚定,糅合着少女的清纯和端庄,好像是另一个世界的人。 远处,马路扬尘,一辆小皮卡开了过来,停在林涓喜面前,几个男人从车上跳下。 打头一个中年男人,林涓喜亲切地叫他志强叔,他正是六年前失踪了房客的徐志强。 “涓喜,等很久了吧?”徐志强说,一面招呼人给她搬东西。 “没有,也是才到门口。” 学校周围风景美丽无边,基础设施却很差,偶尔来逛逛还觉得别有风情,总在这儿住真是憋得慌。林涓喜想在外面租房子,她母亲的老家离学校不远,坐车半个小时就到了,但没有合适的公交;离学校最近的一个村子就是徐志强所在的东阳村。二舅刘花程联系村里熟人,让给外甥女找个房子,那人却让徐志强知道了此事。 徐志强对于刘河生的事一直心怀愧疚,总想做些补偿,那人一说,他就给刘花程打电话,让林涓喜住他那儿,并且不收房租。刘花程坚决不同意,没想到说着说着徐志强居然快哭了,说他对不起刘家,就让涓喜住他那儿,早晚照应,也让他心里别这么难受,他说他这些年一想起那事就难过得不行——刘花程也就答应了。 皮卡一路颠簸,很快开到了,徐志强和他家的几个男人把行李搬到了楼上专门给林涓喜留的房间。 这房子在二楼,通风,阳光充足,不冷不热,关键是隔壁就是厕所,现在农村也都是抽水马桶了,很方便。 谢过帮忙的几个叔叔哥哥,待他们离去,林涓喜就开始收拾屋子。 忙活了一上午,差不多搞定,林涓喜腰都要累断了,九月多,稍一活动就是一身汗,她脱掉黏腻腻的t恤,换上短短的吊带睡裙。 光洁笔直的*,玲珑的翘臀,娇软腰肢,白滑美背,头发随意挽起,云鬓叠雾,碎发柔美,当然还有左肩血红的——一朵拳头大的莲花纹身。 林涓喜素手抚上肩头红莲,叹了口气。 这,才是她离群索居的真正原因。 如果说十一岁那年还有更倒霉的事情发生的话,就是这件了。 刘河生失踪不久,快开学的时候,林涓喜最好的朋友许嫣然出事了。 许家夫妇结婚多年无子,抱养了个女儿,就是许嫣然。在许嫣然三岁的时候,许家太太竟然怀孕,顺利诞下一个男婴,从此他们对这个抱养的女儿心思极淡,一心扑在亲生儿子身上。家里人都当许嫣然是个累赘,弃之不顾,却也不忍心,但也没几分疼爱,她就是在这样一个环境下长大的。 林涓喜的家庭很普通,也很特殊。父母都是工人,在单位家属院有栋四十多平方的单元房,这是他们全部的家当。父母都是相当古板甚至古怪的人。林涓喜母亲长相白皙清雅,有寒门闺秀之感,偏偏一头乌发给编成了二十年不变的蝎子辫,清一色灰黑衣服,上世纪的款式,方头坡跟皮鞋,虽然一尘不染,也是太老气横秋了。她父亲是个美男子,粉面朱唇,长身玉立,但酷爱蓝色工作服,可能是为了时刻感受到自己在工作吧!——他是个工作狂。据说,他俩刚结婚时郎情妾意举案齐眉感情好极了,是后来不好的,在林涓喜的记忆里,父母貌合神离,不太说话,甚至都不太看对方。 结婚第十二年时,他俩终于宣布离婚,原因很简单,也很令人绝望——双方都分别有了外遇。 他们离婚后与自己的情人闪婚,林涓喜在整件事的发展过程中不比家里的金鱼更举足轻重,在父母眼中她只是个懵懂的孩子,不哭不闹就行了。他们把单位那套单元房留给林涓喜这个小累赘,七十年代盖得房子,十分破旧,一室一厅一厨一卫,这就是她的“家”了。 林涓喜家沉闷如死寂墓穴,让怀有活泼泼童心的年幼的她惧怕回家,她不明白为什么父母住在同一屋檐下,却礼貌客气到几乎形同陌路,心中属于情感的一处空虚着,却更疯狂地渴望填充,而许嫣然自小受尽冷落,两个孩子,没有被世俗教训和污染,自然而然地将本该给父母的深深依恋浓浓爱意全都献给了对方,超越一般范围的友情,其实已经是至亲之情了。在林涓喜的心中,父母如橱窗里的昂贵玩偶,她心里极度渴望和热爱,却是遥不可及,这份感情随着时间流逝会越来越淡,而许嫣然对于她来说,和外公、舅舅等人无异,甚至更重要。 五年级暑假一过,该上六年级了,灾难降临,许嫣然罹患上了白血病。 这对林涓喜的打击是沉重的,她无法相信也无法接受情同连体婴儿的好友不久于人世这个事实,许嫣然含苞待放,拥有无限希望和可能,谁会忍心把这嫩芽生生掐下,丢到地上践踏?几个月以来,林涓喜都恍恍惚惚,茶饭不思,日渐消瘦。这一年的沉重打击接二连三,拷问着她对生活的信心,她小小年纪,竟已心灰意冷,觉得世事无常,命运冷酷无情,人如沧海一粟,渺小卑微,不幸接踵而至,命运不可改变。 “神看待我们,就像顽童看待苍蝇,他们把我们杀死,只是觉得好玩。”(注:莎士比亚《李尔王》) 让许嫣然吃饱穿暖,许家可以做到,但是,谁不知道白血病是个无底洞,一般家庭哪负担得起? 许家人的意思是,都是这孩子的命,所以,听天由命吧! 林涓喜为此事和许嫣然养父母谈过,她本就冰雪聪明,自然明白其中关系和无奈,去了几次,也做罢。 林涓喜又去央求大舅一家,希望他们可以给予帮助。不料,他们很干脆地拒绝了,虽然他们很富裕。但这不能怪他们,谁会为了陌生人的性命花那么大一笔钱?大舅还把她狠骂了一顿:你别犯傻了,不是咱们不帮,是没这个能力,更没这个义务。 林涓喜嘴上答应了,但她心里是不会放弃的,看着床上奄奄一息的朋友,她暗暗咬牙:她不会让她死的,就算肝脑涂地也不会,她要凑够钱救许嫣然的命!她必得要做到! 但苦于无路可走,她总不能拿着菜刀去抢银行。 一次偶然,她认识了卡尔方索,从此,她的命运发生了彻底的改变,朝一个她之前做梦都没有想到的方向奔去,她根本无法控制。 卡尔方索,这个英俊的混血男子说,可以给她的朋友支付两年医疗费,但是她必须挺住两年的训练,如果两年后合格了,就可以继续支付。他并没有告诉她训练是为了什么,只要她听令就行了。 林涓喜心里害怕,很是担忧,可还是答应了。 第二章 训练艰苦到无法想象的程度,她都咬牙挺下来,对于她来说,再苦再累都不可怕,可怕的是,如果两年后不能通过,那么许嫣然就会被再次赶出医院。有段时间,为这事,她压力太大,长久长久地失眠,并患上了焦虑症。 两年过去了,终于到了卡尔检验成果的时候。然而卡尔却没有测试她的体能,而是让她杀死自己养了两年的金鱼。 金鱼自在淡泊,与世无争,是她的朋友,也是她孤寂艰苦生活的一丝慰藉,她常常瞅着它,仿佛瞅着灵魂深处的渴望,这是她全部理想的折射,她想成为的样子,她的梦想存在于残酷世界的寄托,怎么下得了手? 她拒绝了,卡尔停止了打钱,奄奄一息的许嫣然不久就被赶出了医院,林涓喜只得将许嫣然安置在自己的破旧公寓中。 看着一只脚踏进棺材的许嫣然,林涓喜几晚上没合眼——人有时候就是这样,对某人无条件地爱护,无条件地心软,也许是上辈子欠的债。 她第二天就去找卡尔,在他面前将金鱼仍在地上,它痛苦翻腾着,抽搐着,两腮一翕一合,不一会儿就安静了。林涓喜眼睛瞪得圆圆,瞅着地上直挺挺的金鱼尸体,突然悲从心来,原来曾经渴望的自在宁和,也只是在保护下才可以实现的,离开脆弱屏障,危机四伏,活命都是问题,何来安乐? 可见这世上根本就没有平明闾巷扫花开的生活和地方。 死去的不是金鱼,而是她自己。 从此以后,她杀了很多动物。对于卡尔培养她干什么,她早隐隐猜到了,所以,他第一次带她去杀人时,她也没有太多惊讶。那次,卡尔杀死了一名商人,他让林涓喜站旁边,目睹了全部过程。这次经历,对她的冲击是强烈的,刺激是巨大的,她内心什么东西被彻底摧毁了,又有什么东西慢慢滋生了出来。可是,林涓喜还是不能允许自己去杀戮无辜良善的人们,她对卡尔提出了要求,被杀对象,得先通过她这一关,她打定了主意,要杀,也要杀作恶的人。 十四岁时,她终于可以独自去完成任务了,利用美色的便利,她替一个日本的政客杀死了他的政敌,当然,这位倒霉的政敌,在世时,手上也没少沾人命,为了区区利益害别人家破人亡,所以林涓喜接受,并且完成了。这次任务,她获得了五万元。 从那以后,她接过很多任务,有的失败,有的成功,眼看着生命从自己手中消失,鲜血早让她的心肠硬如钢铁,连眼神都开始冷凛起来。 虽然对于她来说,杀人只是工作,况且,她杀的人都是死有余辜,但人心毕竟是肉长的,她每天承受着心理的强烈煎熬,对杀过的人愧疚,更为自己的行为所要承担的后果害怕,有时半夜会从噩梦中惊醒,冷汗浸湿了被单;有时会因为一点儿风吹草动而警惕万分,草木皆兵;她不再跟人打交道,几乎不怎么说话,对于同学的示好,冷面躲避,她慢慢没有了朋友,学习成绩也一团糟。 她彻底成了异类。 她想,这就是因果报应,毁了别人生命,上天会相应地毁了你的人生。 ———————————————————————————————————————— 此刻,她坐在床沿,打量着这个三十平方米左右的房子。大门开在西墙上,西墙上还有扇窗子,正对着东墙上的一扇;门外是一个长长的走廊,安着崭新的铁栏杆。 她歇了会儿,套上校服夹克,开了门,到外面走廊上,凭栏向西眺望。 视野辽阔,天色青碧,斜阳艳丽,清风徐徐,可以看到广袤的田野,金灿灿的玉米延伸到西原脚下;西原上远树如荠,炊烟如缕,村落轮廓寥寥,渐渐隐入淡白的天幕中。林涓喜长呼一口气,感到心旷神怡,可随后,她双目向下一瞥,心陡然一沉。 后院一栋孤零零房子,此刻看得格外清楚,六年前,就是在那里,离奇失踪了柯木匠,刘河生的事儿,也是间接因为它。 这房子在林木掩映中,除了有些孤幽外,瞧不出异样之处。林涓喜想了想,决定去瞻仰一番。 徐志强家庄子很深,是个长条儿,中间有个长长院子,种着好些蔬菜瓜果,尤其是一架葡萄,十分繁茂。 林涓喜踱步到葡萄架下。 现在是九月份,葡萄架枝繁叶茂,苍翠欲滴,可并不好看。这家的一切鲜绿植物,带给人的感觉不是生气盎然,而是灰蒙蒙的萧索阴暗之气。 葡萄架后面是两棵椿树,椿树后是几株茂盛的柏树。真是奇怪的品味,怎么给院子种柏树?这不基本都是在坟头上种得吗? 林涓喜向后走,柏树后就是那间房子了,可丛丛树木遮得严严实实,一片瓦都看不到。 这房子不算大,是专门给徐志强他奶奶盖得。徐志强爷爷死后,他母亲和奶奶关系不好,老太太个性很强,非要儿子给她在后面另盖个房子,人都劝不过,只得依了。盖好后,婆媳就分开了,老太太连吃饭也是让孙子端到后面来。可新屋子没住一年,任性的老太太就又被儿子请回了前面。 林涓喜听到过一些小道消息,这老太太自从住到后面,老是心慌,去大医院检查,查不出来,怀疑撞上了不干净的东西。 不管是什么原因,反正房子空下了,前前后后有不同的人零碎租过,都住不长久,至于有没有心慌,就不得而知了。后来柯木匠租了这间房子,平安住了五年多,突然就蹊跷失踪了。 林涓喜越过林木形成的藩篱,看到了浓浓树荫下低矮的屋子,青砖黑瓦,略微破旧,像《聊斋》中书生苦读的小轩,远离尘嚣,夜半有鬼狐来访,以慰其心。 在这个没有一丝明亮阳光、闹过灵异事件的地方站着,林涓喜有点背上发寒。 突然,她踩断了一根枯树枝,咔嚓声很响亮,黑乎乎的房中传出一声轻微动静。 “谁呀?”一个苍老的声音道,吓了林涓喜一跳。 过了好一会儿,门被推开了,走出一个老头,浑浊的眼珠,右脸颊上一道长长疤痕,稀疏花白的头发无力地蜷在头顶,佝偻着身子,趿着双半旧的军用胶鞋,上面沾了很多半干不干的黄泥。 “女娃娃,怎么了?”老人有些诧异。 林涓喜深吸口气:“我瞎转悠,打扰到您了,您继续休息。” 然后转身回去了。 林涓喜走进厨房,问徐志强妻子。 “婶子,后面那房子是不是租出去了?” “哦,租给个姓王的老汉了,他在你们学校门口卖油炸鹌鹑。” “我们学校门口?……”林涓喜细细回忆了一下,好像没有个卖油炸鹌鹑的老头。 她心里奇怪怎么没见过这个王老汉,而且这人也真是的,不开灯,黑洞洞倒吓自己一跳。转念一想,大白天的,老头又不用绣花,干什么要开灯,真是自己想太多了。 看时间不早,上楼回房。她吃过泡面,心不在焉地写了会儿作业。 —————————————————————————————————————— 天终于全黑了,林涓喜从床下取出一个大箱子。半旧的旅行箱,军绿色,上面印着“某某部队”,“八一”等字样,还有个红色的五角星,都是漆皮半剥落的样子。 她打开箱子,移走上面的衣物,露出光光的箱底,接着,手伸进两个暗藏的扣环,用力一拉,箱底被拉起,现出一个夹层。 夹层里有一个黑色的帆布包。 她打开帆布包,里面是一件防弹服,几把□□,子弹,绳索,短刀等等物品。 她利索地换好装备,沉吟片刻,挑了一把小五封子(1.注:泛指装弹数为五发的小型自卫手。。。枪),插在腰上,将帆布包放好,夹层放下,衣物掩饰好,箱子搁回原处,然后拿着手电,潜出了徐志强家。 林涓喜一路低着头,悠悠闲闲,等远离了村赛,来到荒地上,才敢打开手电,加快步伐,却是急而不乱。她要去见一个客户,这是她的第七笔生意了,报酬超乎想象地高。当然,没有天上掉馅饼的事,客人的要求也比较奇怪,见面地点定在人烟边缘的黑瞎子森林。而且,林涓喜等于被二次雇佣,事先并不知道她要杀的人是谁,所以,她不喜欢接这种生意,不过,她早和卡尔签了协议,如果知道了被杀者的真实情况,她有权半路退出。 这也算是维持了自己的原则。 前方就是黑瞎子林了。 黑瞎子林之所以叫这个名字,一是林子里有狗熊出没,九十年代还伤过人;二是树木太过茂密,遮天蔽日,即使外面艳阳高照,里面也是昏天黑地。曾有人申请,把黑瞎子林建成野生动物保护区,可硬是挤不出什么珍稀动物,只得作罢。一个什么都不产的古树林,除了净化空气涵养水源就是恐吓小孩了,林涓喜小时候就没少被吓过。 已经到了,黑瞎子林看起来像个埋伏的怪兽,等待着猎物的接近。 林涓喜虽在这一带长大,却从未进去过,况且是夜里,恐惧像地下的毒气,从地表裂缝中冒出来,她努力克制着。为了生意,往往不得不涉险,不得不学会克服,畏惧是杀手的克星,会毁了一切,这是卡尔常常告诫她的。 进了林子,前面一段还好,走了约莫十分钟,林涓喜停了脚,不是恐惧,而是因为,植物都张牙舞爪飞扬跋扈地长疯了,根本没有可以下脚的地方,她真怀疑这片鬼林子自从明洪武年间就没人来过。 抽出短刀砍断近旁几个碍事的,勉强挤进去,反正穿着帆布大衣和长裤,还有一双过膝军靴,小心些倒不会划伤自己。 一手拿手电,一手拿短刀,举步维艰,她焦躁地看了眼电子表,照这个速度,什么时候才能走到古怪客人指定的“黑瞎子林腹地”。那人说了,只管往里走,到时候自然会看见他,到时候?客人难道有千里眼,能看见她的具体方位? 越往深处走,周围越是暗,手电光也越发亮起来,林涓喜勉强往过挤,她真的是在挤——突然,她心一沉,多年的杀手经验让她的直觉异常敏锐,有人跟踪她,而且,非常近。 第三章 她装作毫无察觉,保持着缓慢的行进速度,手悄悄滑到了枪套上,全神贯注身后动静。 冷不防,她猛一转身,一瞬间,已经拿枪抵住了身后人的脑袋。 在她面前的是个小脚老太太,一张脸在手电照射下发出鬼气森森的幽幽蓝光,看来气色很不好。 林涓喜目光森冷:“你是谁?为什么跟着我?” 老太太却一点儿也不惊慌,看着林涓喜,竟然很温和地微微一笑,柔声说:“怎么了?这么警惕?” 林涓喜看这老太太非常镇定,心里有个不好的念头,她估计这老太太是自己杀过人的亲人,找人寻仇来了,有备而来,肯定还有同伙,要不要先制住再说? 可随即,老太太的举动又让林涓喜错愕万分。 她的神色突然严厉了:“涓喜,快回去,这儿就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林涓喜听到这话,更加肯定了自己的想法,握枪的手暗暗使了力,神色越加冷凛:“你是谁?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你别管我是谁?赶快回去!马上离开!”老太太的神色又严厉了几分。 “我为什么要听你的?”林涓喜试探。 老太太哑然,沉默了一会儿,突然脸色一变,用力推了林涓喜一把,吼道:“回去!听到了没有?回去!” 她力气大极了,林涓喜一个趔趄差点摔倒,老太太不等她反应过来,一把揪住了她的衣角,脸上肌肉都绷紧了,目光坚定不移,似乎死都不会放手。 此刻林涓喜有七八分肯定这是个疯婆子,她可没时间在这儿耗,就使出全身力气扯,混乱中,“刺啦”一声,林涓喜衣角破了,一个东西滚出来,落到她俩脚下。老太太低头一看,居然脸色大变,立时松了手,转身逃走,不一会儿就消失在了黑暗中,四周重新陷入岑寂,只余周围植物还有刚才拉扯的痕迹。 林涓喜惊愕地下巴都要掉了,她想看看是什么东西对疯子有此特效,弯下腰却怔住了。 外婆去五台山求得开光弥勒佛挂坠,林涓喜当时随便放进口袋,现在就静静躺在她脚下,冲遮住天空的黑压压枝叶,笑天下可笑之人。 也不知过了多久,林涓喜将坠子拾起,她浑身发寒,显然,那个老太太不是人,那么……等等…… 林涓喜想到她是谁了…… 第四章 那个老太太,是林涓喜死去多年的曾外祖母,刘河生的母亲,她在家里的老照片上见过! 虽然是自己祖上,毕竟驾鹤西去,她觉得毛骨悚然。 想了想,还是跪下来,在原地磕三个头,沾得满头枯树叶,扶着树干站起来。 她思考着:现在该怎么办?既然曾外祖母阻止她往下走,说明前方有很大的危险,她该不该继续呢?可是,那笔酬金太过诱人…… 她一咬牙,继续前进。 手电光下的百年老林子呈现诡异的暗青色,好似有人影儿蹲在树上,幽怨的目光注视着她,阴冷的夜风中夹裹着不知名的怪声,像有人在哭泣,脚踩碎落叶的声音分外清晰,听着心惊胆战。 蓦然,手电光一闪而过时,照到了什么,白驹过隙,可林涓喜却看清了,刹那间,她全身僵硬,不由自主转动手电,惨白的光直直地打过去。 那是一堆人类白骨,骷髅头正对着她,两个黑洞洞的眼睛,好似凝看过来。 她退后几步,背撞上了树干。 过了片刻,她好些了,照了照周围,赫然发现有好几具骨骸,都是人类的,死了很久,衣服和头发都没了。 她咽了口口水,心里告诫自己:不就是几具死人白骨,没什么可怕的,自己手里有枪,身上又穿着防弹衣,怀里还揣着开光的弥勒佛。 突然,她的手电打到了两个人身上,正默默向她走近,是活人,他们什么时候站在那里的?林涓喜将枪暗暗藏了起来,枪口却正对着来者。 一男一女,男的走前面,女的垂头跟在后面。 男人满头银发,眉毛都是白的,脸看起来却顶多三十五六岁,五官倒不难看,就是让人特别不舒服,因为他两边太阳穴之间距离很窄,眼睛偏又很大,闪烁着令人不安的光,一边嘴角歪着,似嘲笑,又似威胁,穿着件古怪的白衣服,式样像短打,却是马蹄袖,足蹬白色皮靴子,全身缀满白色布条和粗线,风一吹,胡乱翻飞。 林涓喜感觉这家伙不是善类,确切地说是一脸妖气,那个女子看起来顺眼点儿,二十岁左右,似乎是个下人,一直低着头,微躬着身子侍立在男人身后。 “你是‘鱼肠’小姐?”白发人问。 林涓喜点了点头。 白发人突然嘎嘎笑了两声:“你真是‘鱼肠’?我看不像,你还没十六岁吧?小丫头,让你家大人来谈生意。” 林涓喜平静地说:“你听说过‘响哨’吗?” 白发人说:“‘响哨’,我怎么会不知道?亚洲闻名的杀手。” “哦,你原来知道。她十三岁就杀了石田集团的董事长,而我今年十七了。” 白发人似是觉得好笑:“你怎么能和‘响哨’相提并论?瞧你的样子,吓坏了吧?一个黑林子,几具白骨就成了这样,你恐怕连个小鸡都捏不死吧?” 林涓喜冷冷地、淡定地说:“这位鹤发先生,您读过庄子的《呆若木鸡》吗?真正厉害的人往往含而不露。再说,以貌取人,失之子羽。没事了多看些圣贤书,比评论别人对你有好处。” 白发人倒不恼,微微一笑:“嘴巴倒厉害!既然你是杀手,好,我问你,杀人利器是嘴吗?” “当然,三寸肉舌敌得过百万铁骑,可以化干戈为玉帛,也可以瞬息之间颠倒乾坤。对于一个杀手来说,用嘴杀人,大材小用了。” 白发人笑了声,似乎觉得挺有意思,说:“姑娘,你倒是能说会道,我还有一件事请教。” “请说!” “听你的口气,对杀人一事颇有见解,那你觉得,杀人最高境界是什么?” 林涓喜微微一笑,说:“比如说我杀了你,爱你的人还对我感激涕零,说我杀得好——打个比方,不要吃心。” 白发人一点儿也不生气,反而笑了:“十一岁就被‘朔月’相中培养,胆气头脑果然厉害——刚才得罪了!” 说罢像古人那样揖了揖,林涓喜明白此人只是在考察自己,于是淡淡地说:“冲撞的人是我,别见怪。” 白发人彬彬有礼,打了个手势:“姑娘这就请!不过——” 他从怀中掏出一方丝帕:“去蔽府得蒙眼睛,到了才能解下来。” “为什么?”林涓喜大惑。 “因为——”白发人带着几分神秘,“那个地方,用上眼睛就到不了了。” 林涓喜警惕地看了白发人一眼,他解释说:“如果我想对你做什么,大可以现在动手——实在是主人的规矩,也请小姐体谅体谅。” 林涓喜便点了点头:“好吧,客随主便!” 白发人一句得罪了,那个女子就为林涓喜蒙上了眼睛,然后给她手中塞了一根丝带,牵着她走。 在黑暗中走了一会儿,林涓喜感觉周围空气凝滞,似是到了室内,又走了两三分钟,开始下台阶,白发人叮嘱她小心些,她便扶着墙,走得很慢。 墙壁触手粗糙,似乎是石头砌成的。 走了约莫十分钟台阶,周围渐渐暖和起来。 终于,停住了脚步。 “到了。”白发人说着,女子解开了丝帕。 林涓喜揉了揉眼睛,看看四周,一下呆住了。 第五章 中考结束的那个暑假,林涓喜和表哥、二舅去了一次北京,见到了传说中“阿哥住的地方”——辉煌的故宫,却也没有带给她现在这样的震撼。 此刻她置身于一个大殿的入口。 这大殿有半个足球场大小,十二根金丝楠木柱子,奢侈地雕刻着蟠龙和彩凤,立在那里,流淌着富丽的光泽;地板是类似于青玉的微透明石头铺就,透出世代簪缨的诗书贵族低调的奢华;十几米高的吊顶,深邃天花板上嵌着无数夜明珠,宛若繁星闪烁的夏日夜空;林涓喜站在入口,正对着该放宝座的地方,那里锦绣帷幔低垂;大殿两边各十二盏黄金落地灯,莲花造型,简雅精美,灿然生辉,不知道燃着什么。整个大殿飘溢着类似于檀香的、令人感到神圣的味道,在灯火的映照下,大殿宛若白日,流淌着天堂才有的金光翠彩。 她感到一阵阵眩晕。 “请!”白发人做了个邀请的手势。 林涓喜梦游一般踏过奢侈的地板,向正前方的锦绣帷幔走去。 她看看柱子,问白发人:“这整个都是楠木吗?” “好眼力,是楠木。” 她指着灯,有些恍惚:“纯金的?” 白发人含笑:“是纯金的。” 说话间已经走到了帷幔遮掩的地方。 这儿靠墙建了个半米高的台子,十几米见方,白玉砌就,上面垂着帷幔,将玉台遮得严严实实,看不到横陈着何物。 不过林涓喜也没有兴趣知道帘幕后面是什么,她完全被眼前的玉台吸引了:辉煌的大殿中,莹白如冰雪的美玉泛着温润的光彩,无一丝瑕疵,圣洁明艳,不可方物;帷幔是上好丝绸,下垂感很强,丝绸特有的华丽高贵的光泽,宛如女神,可远观,不可近玩,金丝银线绣满了牡丹,千姿百态,栩栩如生,绰约倾国,红艳凝香,却没有熙攘热闹的春意,反透出清清冷冷、拒人于千里之外却引人观望、而又凛然不可亵渎的感觉。 玉台两边各站了三名侍卫,身材高大,端正英武,着古代兵卒的甲衣,神情肃穆,一动不动。 白发人开口了:“这是正殿,这玉台是我家主人的座位。我带你去见主人。” 林涓喜脑中还是那个玉台,真是太好看了,可是有点女气,是啊,白发人又没说他家主人是男是女,说不定是个女主人呢! 女子在前面毕恭毕敬地引路,三人走向殿边的一个石门。 石门上是马头浮雕,女子手在其上摸索一下,门轰然开了。 这是间宽敞的石室,正前方锦帐葳蕤,白玉案后坐着位年轻公子,竟然是一身雪白的直衫,连衣缘都是白的,仿若丧服,可是很好看。林涓喜只看了这个公子一眼,就再也转不开眼睛了,恍惚之间,只感到一阵清辉耀眼。 象牙色的皮肤,无一丝瑕疵,血色浅淡,干净如雨后远山;玉面含笑威不露;眉毛工整俊雅,向鬓边斜扫过去,使他一张万分好看的脸显出冷凛之感;鼻梁高挺,倒是英气逼人;上唇略薄,下唇饱满,嘴角微勾,色若芙蕖,五分刚朗,十足清艳;尤其迷人的是一双眼睛,简直是在勾魂,但他显然没有此等意思,他只是长着一双勾魂的眼睛!眼睛大,长,却不是细长,中部饱满,眼角有些媚人地微微上挑,眼眸漆黑如一个夏季的夜空,像弱水一样,无法自拔的沉溺和不可遏制的危险。长长的乌发黑亮如墨玉,像件惊艳的斗篷披在身上,有几缕垂到胸前。他整个人简直就像是贵气、仙气和媚气的神秘交点。 会向瑶台月下逢——林涓喜脑中冒出这一句。 左右两边分宾主摆了两排青玉案,右席坐了两个人,一男一女,男的穿着不伦不类的翠绿色绣金花丝绸衣服,似马褂又似中山装,三十多岁,又白又胖,笑眯眯看着林涓喜,像个招财猫;女的特别小,顶多十五岁,纤巧玲珑,容貌美丽极了,一双黑白分明的美目滴溜溜转着,打量着林涓喜。 “这位就是‘鱼肠’小姐吧?请坐!”公子含笑说,声音异常的冷冽、性感,涔进灵魂,让人无法拒绝,林涓喜有些自失于这美好的声音中。 白发人坐在了左席,那个引路的女子招呼林涓喜也坐在左席,就退下了。林涓喜打量着,中国古代以右为尊,看来右边席上的两人,地位高过白发人,而且,自己显然也不是贵客。 “既然要合作,就彼此熟悉一下。敝姓李,单名邺,无字。”公子说,并将手下一一介绍于林涓喜,招财猫名绿野,那个美丽的少女叫残墨,白发人叫霜铖。 “小姐贵姓?”这个好听的声音说。 林涓喜有些意外,她自来接生意,彼此间从不问这些,她顿了顿,说:“免贵,姓林。” 一时女佣鱼贯而出,俱是容貌秀美,梳着高雅的灵蛇髻,穿着淡粉的广袖衣衫,服饰打扮一模一样,她们端着深红色餐盘,在每人面前摆好饭菜,动作轻柔而优雅,衣带上淡淡熏香,似有若无。 醉鸡,剁椒皮蛋,酱菜,蟹黄面,清茶,鲫鱼汤,都是清雅的小吃,盛在金碗玉碟中,锦垫上摆着镶金的象牙筷和金汤勺,富丽堂皇,香溢鼻端。 “喝酒误事,只能用茶代替了。”李邺说,他优雅地举了举木质茶盏,林涓喜和他遥遥碰杯,茶是好茶,满山□□般的铁观音,喝着有股油香。 李邺带着微笑,像个高高在上而又周到有礼的好主人:“林小姐请慢用,别客气!” 他说着先夹了一筷子,在座其他人才举箸。林涓喜举起象牙筷,又笨又重,十分不灵便。 李邺说:“你可能已经猜到了,我不是凡人,不过阁下是杀手,相信也不会太惊恐。” 林涓喜一时呆在那里,其实她早隐隐猜到了李邺不是人,现在听他亲口承认,还是震惊地说不出话来。他不是凡人,但也绝不是神仙,林涓喜敢打赌,因为这位公子虽然美若天仙,却隐隐透出令人不安的妖气,神仙绝不会是这样的。 没想到这世界上真有妖魔,既然是妖,还有什么办不到的,杀个人用得上请她? “李公子——”此情此景,林涓喜不由称呼地古雅了些,“咱们明人不说暗话,酬金是多少,能具体点儿吗?” 李邺略一示意,一个侍从离开,一时回来了,手中捧着个十公分左右的木匣子,侍从单膝跪着将木匣子捧到林涓喜面前,李邺说:“请过目!” 林涓喜这才发现匣子竟然是阴沉木的。她打开来,内心就惊呼一声,匣中放着金条,映着红丝绸衬里,越发灿烂地耀眼,看样子每块有一百克左右,有十块,就是三百多万人民币。 林涓喜却并不太兴奋,她有些忧虑地盖上匣子:“真是高酬金,看来是个难搞定的生意。而且我觉得奇怪,这么高的酬金,完全可以雇到更好的杀手,我就是个三流的,你为什么要和我做这笔买卖?” 李邺双目幽黑,泛着星辰般的寒光:“你的话我不是很赞同。你不是也说了吗?呆若木鸡,才能养精蓄锐,麻痹敌人。” 林涓喜看了眼李邺美好的唇,心里盘算着,刚才自己和霜铖的对话,他何以如此快得知?看来此人挺神通的,可得千万小心了。 林涓喜嘴角绷着,显出一个杀手严肃冷酷的职业操守,但因为容貌清丽稚嫩,并没有太大威慑力,她顿了顿,说:“你想让谁死?” 第六章 “‘朔月’的老板——‘青霜’卡尔方索。”李邺神色如常,林涓喜刚抿了口茶,呛了口。 “你……你没弄错吧?你可能找错人了!” 李邺秀眉微挑:“你不愿意?” 林涓喜沉思着,如果说哪种人是恶棍,那卡尔绝对典型,他手上的有多少条人命,只怕他自己都数不清,杀他一万次都不为过,可是,卡尔毕竟是雇主,这么做,有点卑鄙。 李邺见林涓喜不说话,仿佛猜到了她的心思,微微一笑说:“你恨他吗?” “你是说......卡尔?” 李邺默认了。 林涓喜一愣。 “林小姐,你知道卡尔最可憎之处是在哪里吗?” “哪里?” “卡尔以金钱为诱饵,诱使有天分的少年走上罪恶的道路。” 林涓喜震住了,她从没思考过这个问题,到底该不该恨卡尔,毕竟卡尔给予了她很大的帮助,现在,她冷静客观地想这个事情,事实也确是如此,卡尔用金钱诱惑她,毁掉了她,可是...... “再说,我也不要你亲自动手。”李邺说,“你把他的护身符取下来就行了。” 林涓喜一怔:“什么护身符?” “你老板在背上嵌了个类似于金缕玉衣的护身符,是用犀角和金丝做的。那东西取下来不容易,你见了就知道了。” “哦?难怪听传言老板从来不脱上衣。李公子——”林涓喜沉吟道,“别的不说,我连接近卡尔都基本不可能,怎么能把那个护身符取下来?”林涓喜想象了一下:场景一,“老板,能让我看看您的护身符吗?”问急了被砍死;场景二,她伺机接近老板,偷取护身符,必然被发现,然后被砍死。 “这个,我已经安排好了,你照我说得做就行了。不过——如果事情败露,我想你知道该怎么做。”李邺神色温和。 “你意思是让我自裁?”林涓喜喝了口鱼汤。 李邺微微一笑:“希望还可以再见到你。” “你会得!”林涓喜脸上自信淡笑,内心悲楚苦笑。 “好。”李邺站了起来,衣带轻摆,在座下属忙都站起,林涓喜只得从众。 李邺说:“我带你去看个东西——诸位辛苦了,去休息吧——霜铖跟着我。” “是!”霜铖应道。 一路都是迷宫般的石廊,顶,地,两壁都是青石砌成的,有几道石廊的墙壁上刻着浮雕,由于主人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林涓喜也不好仔细欣赏,粗略一看,全是刻着狩猎的事情,骑士一身戎装,良骏飞奔,拉弓射箭。这些石刻手法简洁,稍加雕凿,却极富表现力,风格雄浑奔放。石廊的墙壁上每隔几米就悬着盏铜灯,燃着幽幽的橙黄色火焰。和刚才的情景相比,这里简直朴素地感人。 走了十几分钟路,过了个拐角,豁然开朗,眼前是一个大厅,门口站着一排侍卫,厅内还站了一圈,也都是身披甲胄,正中有一个正方的大坑,周围石栏杆护着,石栏外隔几步就是名侍卫。 大厅的四壁或立或悬着无数灯盏,仔细一看,林涓喜倒抽一口凉气,这些灯的灯座都是人类的骷髅头。 林涓喜下意识摸了摸头顶,头皮发痛,斜觑眼李邺,可能是心理原因,对方还是那样轻袍缓带的贵公子摸样,无暇的冠玉般容颜,却怎么看怎么诡异,妖气阵阵直冲云霄,她现在完全确定了,这家伙就是个妖魔。 侍卫们齐刷刷对李邺行礼,他径直走到大坑边缘,对林涓喜说:“请过来吧!” 林涓喜走近,向坑中一看,大吃一惊。 坑中伏着头卡车大小的野兽,用铁链拴着,有些像狮子,双目发出闪电般的强光,是只魔兽。它感到有人在看自己,就翻起双目向上瞪,目光像电焊光般强烈,林涓喜知道这对眼睛刺激很大,不敢多看,移开视线,李邺却并不躲避,凤目微垂,直视着魔兽。 “这个叫斥鹿。”李邺说,“是一种性情凶残的魔兽,酷爱吃人脑。被它咬碎头骨、喝了脑浆的尸体会变成蓝色,出现梅花形瘢痕,好像一头梅花鹿。” 李邺声音缓缓的、清亮柔和,说着让人不舒服的事情,接着,他低声吩咐身边侍卫:“把东西带过来。” 林涓喜十分好奇,这位青年想干什么。 不一会儿,两名侍卫扛着一个白花花的东西过来。走进了,林涓喜吃惊地看到,那是白布包裹下的一个人,从身形线条来看,是个女人。林涓喜暗暗心惊:他们该不会给魔兽喂人肉吧? 侍从将女人平放在林涓喜脚下,揭开了白布。 林涓喜用手捂住了嘴,转过头,她感到反胃,感到从未有过的寒意。 只看了一眼,就足以将见惯了血肉模糊的她镇住:这女子的多半个头顶都没有了。 待她平静了一会儿,李邺说:“林小姐,看看这具尸体。” 林涓喜没有扭头,目光依然是避开的,因为她实在不想面对那样惨不忍睹的景况。 李邺也不强求,过了一会儿,林涓喜不见李邺说话,她转过了头。 李邺蹲在女尸旁,向她招了招手:“你能过来吗?” 林涓喜一咬牙,向前几步,慢慢蹲下来。 她和李邺之间,横贯着面目全非的女尸。 林涓喜慢慢抬起头,对上李邺的眼睛。他的目光很柔和,眸子剔透极了。 林涓喜颤声说:“你杀了她。” “是斥鹿杀的。” “你真残忍。” 可能从来没有人这么说过李邺,他略略一怔,林涓喜垂下头,她不晓得他会怎么对她,惩罚她,杀了她,丢下去喂斥鹿,像这个可怜的女人一样。 可是,李邺什么都没说,他谈起了正事,语气平缓:“这女人和你在美国读书的堂姐林蕙萱很像。” 林涓喜一惊,低头看去。 强烈的视觉冲击让她产生了不适,但出于对家族成员的牵挂,她还是仔仔细细地看着。 这女子头顶靠右边三分之二被咬去了,脑浆被吃得干净,一头栗色卷发,所剩无几,被梳理地整整齐齐,五官很娇柔,双目紧闭,血迹被擦拭地干干净净,衣服上却全是血污。她全身都呈现诡异的蓝色,皮肤上有一朵朵梅花状的黑斑。如果不看其他,单单这张脸,她好像睡着了。 “这女人,是挺像我堂姐的。”林涓喜克制着恶心和悲伤,“怎么她看起来很安详?” “斥鹿在吃人之前,会喷出一种毒气,人就睡死过去了,像全身麻醉一样,所以并不痛苦。” 林涓喜轻轻吐出一口气,挑眼帘瞅着李邺说:“这算是魔鬼的仁慈吗?” 李邺微微一笑:“林小姐真是性情率真,心里有什么就要说出来。魔鬼的仁慈?你想感受?” 林涓喜站起来,退后几步。 李邺也站起来,宽大的雪白直衫飘逸而雅致,他手背后,带着一丝艳丽的笑。 林涓喜憋出几个字:“我要怎么做?” 第七章 李邺说:“卡尔方索的母亲是被斥鹿害死的,他这十几年做梦都想杀了斥鹿,但他只是个凡人,根本做不到。” “所以呢?”林涓喜问。 李邺将自己的计划告诉了林涓喜,他把一切都安排好了,只需要她一步步执行。 被蒙上眼睛送到了凡间后,霜铖和一辆半旧的捷达已经在等她了。 林涓喜将女尸恭敬地放置于后座,在心里默默地说:“小姐,万分抱歉,但我真的太需要钱了,因为……” 她突然痛苦地感到,这是多么苍白无力,因为没有任何理由,可以随便夺去别人生存的权利,这不是理所当然。一瞬间她对自己的厌憎达到了极点:林涓喜,你是个多么自私、虚伪、冷酷的混蛋! “哼!”身后的霜铖阴阳怪气地笑了声,“人类为了这些金属垃圾可以干任何事,真是可怜!” 林涓喜悲凉地说:“是啊,可怜,可憎!不过,也许有一天你会明白,这些金属垃圾和命是等价的——算了,说了你也不懂。” 她利索地坐好,系上安全带,发动引擎,开走了。 ——————————————————————————————————————— 现在已经是凌晨两点多,又是郊区,街上几乎没什么活物,偶尔有辆汽车从她的车边驶过。林涓喜的车速不紧不慢,她刚给老板打了电话,约好在“朔月”组织的基地——西郊的一栋偏远别墅里会面,有要事商量,现在,她正往西郊开。 此时此刻此地,身后一具惨死的女尸,林涓喜却一点也不害怕,真的,她暗暗企盼着这具女尸可以突然起尸把她掐死,她实在受不了良心的谴责,这种煎熬感比任何时候都强烈、都难熬——真是这样的,最难以忍受的不是仇恨,而是愧疚。 终于开到了组织的秘密集中点,林涓喜将车开进院子,把已经有些僵硬的女尸扛在肩上,开了门。 客厅里漆黑一片,看来老板还没来,她开了壁灯,将女尸放在沙发上,在地毯上盘膝而坐,面对着女尸。 女尸已经被李邺手下用床单凌乱地裹了起来,看不到那张恐怖的脸,此刻,昏黄的灯光下,曲线依稀可辨,血迹干了,已经彻底没有了生命的迹象。 过了几分钟,院子里有车开进,车灯闪了闪,灭了,随后听到钥匙开门的声音,林涓喜的老板——代号“青霜”的男子卡尔方索推门而入。 他是个四十四岁的混血英俊男子。林涓喜只知道老板有多国血统,曾在南非当过警察,剩下的就一无所知了,不过可以想象到他的经历一定非常丰富。 客厅这番情景,卡尔却一点儿都不惊奇,神色如常,在玄关处换了鞋,步履稳健地走过来,坐在女尸旁边,和女尸的头部只隔了不到一拳,点了根烟。 “林,出什么事儿了?” 林涓喜上前掀起了裹着女尸的床单,女尸皮肤呈现淡蓝色,出现了黑色的梅花,像一只诡异的梅花鹿。 卡尔本来神色平静,看到尸体的摸样,吸烟的动作一顿,眼中闪过一道强光,瞬息之间又恢复了常态——林涓喜表面看起来几乎失控,其实内心非常冷静,她比任何时候都留意老板的表情,所以,这一切尽收眼底。 林涓喜泪如雨下:“以前听外公讲过斥鹿,没想到还真有……” “林,你说这个漂亮小姐是让斥鹿咬死的?” “嗯,她是我表姐,在美国上大学,这次我因为有事要请她帮忙,她就瞒着家人回国了。今天我和她去了要办事的地方,我去得迟了,等我到了,她都被……” 她泣不成声,卡尔抚着她肩头安慰她,过了很久,林涓喜才略略止住,她的悲戚变成了刻骨的仇恨,突然扑通跪在卡尔面前,泪流满面,咬牙切齿:“老板,请你给我最好的枪和子弹,我要给姐姐报仇!我要杀了斥鹿!” “林,起来说话。” “不!你不答应帮我报仇我就不起来!” “你的遭遇我很难过,我是你的老板,也是你的朋友,不会拒绝帮你,但是你要明白,斥鹿可不是侏罗纪公园的霸王龙,它是魔兽,大、炮都轰不死,你只是个孩子,要想杀它,拿你们中国人的话说,就是蜉蝣撼大树,以卵击石——当然,我欣赏你敢于复仇的勇气,但我劝你,还是停手吧!有这精力还不如干点有意义的事,不要白费功夫——快起来吧!” 卡尔扶起她,她笔直地站着,神情冷凛:“先生,也许你想错了,你知道我外公是谁吗?凤凰城刘河生。” 林涓喜知道作为阴阳先生的外公刘河生在凤凰城颇有名气。 卡尔看了林涓喜一眼:“哦?你是刘河生的外孙女,我和你外公有过一面之缘,他确实厉害。你的意思是你外公留下了很厉害的法宝?” “不光是法宝,我还懂一些降魔术。” 卡尔看起来很有兴趣,他碾灭了烟,翘起二郎腿说:“你会降魔术?以前没听你提过——如果报仇成功了,能帮我个忙吗?” “我尽力!”林涓喜说。 一时两人都沉默了,卡尔又点了根烟,吸到三分之一时,突然开口了:“上帝保佑你可以除掉斥鹿那个妖怪!需要什么告诉我,我会倾我所有。” 林涓喜大喜过望,泣道:“多谢先生!”这么说着,忍不住掩面恸哭起来,压抑着声音,听起来非常可怜。 卡尔叹着气,安慰林涓喜,过了一会儿,她哭声停了,有些不好意思。 林涓喜看时间也不早了,便说:“先生,我想我得走了,要杀斥鹿,准备工作都很麻烦。” “你去吧!有什么需要,随时打电话,我给你送去。” “是!” “林!”卡尔手放在她肩上,一双蔚蓝色的眼睛盯着她,“斥鹿可怕到你无法想象的地步,一定要小心。” “我知道。”林涓喜难掩恨意,却自信地说,“先生放心,斥鹿会死在我手上的。” 林涓喜将女尸扛起,临出门时,带着杀手的矜傲、冷然的一丝笑意,说:“先生,我会用卡车拉着斥鹿的头请你喝酒的。” 说完就开门出去了。 卡尔依旧坐在沙发上,嘴角浮起一个冷冷的笑。 第八章 一个星期后,卡尔接到了一个电话,是林涓喜的,她兴奋地语无伦次,她说,她杀了斥鹿,在南郊凤凰山一处废弃的军工厂,让卡尔过来给她庆功,顺便看看接下来该怎么做,因为斥鹿实在太大了。 凤凰山有几个兵工厂,都是□□时期建得,到了二十世纪末,搬走的搬走,倒闭的倒闭,还剩下些废弃的厂房,现在已经残破地摇摇欲坠了。 没想到这里还有手机信号,卡尔很快在一个废弃的大厅找到了林涓喜,她靠墙歪着,一脸血迹,身上有伤痕,衣服也被撕烂了几处,筋疲力尽地闭着眼,听见动静,机警地睁目,见是卡尔,完全放松了,疲惫地微微一笑。 “我实在没一点儿劲儿了,你抱着我,我带你去看斥鹿的尸体。” 卡尔本来并不相信林涓喜会去找斥鹿复仇,就算她来了电话说她成功了,他也不信,可看到眼前情景,他不得不信了,他的手微微颤抖起来,他掩饰着,抱起林涓喜,笑道:“你还真有两下子,勇敢的姑娘,你怎么做到的?” “上次姐姐出事,就在那片林子里,我想那儿可能离斥鹿的老巢不远。外公以前告诉我,斥鹿最喜欢人脑,我找了几只猴子,敲碎它们的脑壳,把脑浆涂在林子的树干上,这么做了三天,终于把它引来了。”林涓喜闭了闭眼,继续说,“剩下的,就是不足为外人道哉的祖传除妖法了。” 卡尔笑着打趣:“没想到咱们‘朔月’还有这么厉害的人物,林的价钱可要上调了——你知道这片山头有个地方据说闹鬼。” “嗯,离这儿不远有个红菱峡,传说有人在那儿看见了阴兵,你信吗?” 卡尔一笑:“中国人的东西太玄奥了,我信,但是搞不清楚。我是以前听你外公说的,红菱峡有阴兵。” 卡尔只觉得林涓喜身子沉甸甸的,显然已经毫无力气了,就叹道:“你真是个英雄,让我想到了阿基琉斯。” 林涓喜眼帘疲倦地半垂着:“过奖了,先生。” 走了四十多分钟山路——不能说是山路,因为遍地野生植物,根本没有路,真不知道林涓喜一个女孩子怎么在这儿待的。 转过一块巨岩,卡尔立刻住足了,他睁圆眼睛,一脸震惊、兴奋,全身都颤抖起来,不过他倒没忘了林涓喜,将外套脱下来铺地上,把已经昏睡过去的她放在上面,做这一切时,他的手抖得厉害,嘴唇都颤着,眼中几乎要滚出泪水来。 他们的旁边,就是可怕的斥鹿,只是现在已经死了,永远闭上了闪电般的眼睛。卡尔安排好林涓喜,就一屁股坐在地上,盯着斥鹿,激动地捂着嘴,抽泣,口中语无伦次地说着外语。 十几年了,他从未如此失态过。 卡尔完全沉浸在自己亢奋的情绪中,突然,一道劲风袭过,他还没反应过来,就挨了当头一棒,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林涓喜手执木棍,站在旁边,没有一丝疲倦,精神抖擞,冷静锐利。 她不敢大意,见卡尔晕倒了,忙扔下木棍,剥开他的上衣,随后大吃一惊,她终于知道这护身符为什么难取了。 因为,这是用一根根金环穿在肉里固定到身上的,有些像耳环,金环和连缀着犀角的金线是一体的,犀角分成许多薄片,果然如金缕玉衣一样“穿”在背上,护住了整个背部。 她不敢耽误,闭着眼,咬牙用力扯下卡尔背上的犀角护身符,浓浓血腥味儿直钻鼻孔,温热的液体沾满了双手,溅到了脸上,她甚至听到了皮肉撕裂的声音——终于把整个护身符都取了下来,她摸出打火机点了。 林涓喜一边留意卡尔,一边看着珍贵的犀角燃出幽幽火苗,化为灰烬,只留下一地金丝和金环。中国传说中,燃烧犀角可以照见妖怪,妖怪,真是太可怕了! 林涓喜看了眼斥鹿的尸体,又看了眼背部血肉模糊的卡尔,目光定在自己血淋淋的手上,卡尔曾说过,杀了人之后,就要做好不得好死的准备,她偶尔会想,自己会怎么死呢?被乱枪打成筛子?被烧死?被勒死?被砍成一块块喂狗?哦,或许被警、察逮了枪决还是最好的死法呢! 犀角刚刚燃尽,霜铖就出现了。 “哈,终于把这家伙给拿下了,主人不知道该多高兴呢!林小姐这次干得太漂亮了——咦,你怎么了?” 林涓喜面对一小撮犀角灰,凄凄风雨催花过,满地红痕,莹莹欲泪 霜铖说:“你好像并不开心。” 林涓喜摇了摇头,哀伤地说:“你去交差吧,把钱给我,各走各的路。” “咱们的缘分可能没这么浅。”霜铖吟吟而笑,“主人说了,让咱俩一起去交差。” 林涓喜一脚踢散犀角灰,细眉倒竖:“主人主人,你家主人是天王老子?!这笔生意结束了,抱歉我并不乐意再和你们打交道,请把该付的报酬给我,然后再见!” “也行,不过主人说了,他可能有办法治好你朋友的病。” 林涓喜身子一顿,睁圆眼睛,过了半晌,她恢复了冷冷的表情:“好,我和你去,看你家主人还能生出什么幺蛾子。” 霜铖拍了拍手,从树丛后闪出十几个甲士,他们将卡尔五花大绑,扛了起来。 霜铖冲林涓喜打了个响指:“好了,一切顺利!小姐,在见主人之前,能否把你脸上和手上的血清理干净,这副失仪的样子,是对主人不敬的。” 林涓喜咬牙,一瞬间对李邺和他乌烟瘴气的下属厌憎到了顶点。 不远处有溪水,她快步过去。 蹲下来,看到水中自己的影子,她有一瞬的恍神。 水中少女形容憔悴,右颊一道血污,最重要的是,她的眼神,充满了暴戾和嗜血的污秽。 她闭上了眼睛。 再睁开时,她发疯般撩着水往脸上泼,溪水冰冷,她打了个激灵,哗啦啦声音十分响亮,扬起大片水花,溅湿了衣襟,裤腿和鞋子。 胡乱抹去脸上的水,一转目,唬了一跳,霜铖神出鬼没,居然站在她旁边,而几米开外,是扛着卡尔的甲士。 这样防不胜防,让她很不舒服,而且,本来心里就不爽,她吁出一口气,透过凝成一缕的滴水头发,冷冷看着霜铖:“你什么时候过来的?” “很久了。” “难道以后都要这样,突然看见你,吓我一跳,入室扬声,你不知道吗?” 霜铖一愣:“好厉害的丫头!好,是我失礼了,下次不这样了。” 林涓喜站起来,霜铖从袖中取出丝巾:“蒙上眼睛。” 林涓喜依言,霜铖用一根麻绳牵着她,往李府走。 走了一段路,开始下楼梯,最后终于听到霜铖说:“到了。” 林涓喜扯下丝帕,递给霜铖。 还是那个煊煊的大殿门口。 跟着霜铖,走过曲里拐弯的石廊,到了一处小厅。 和大殿同材质的青色美石地板,紫檀木桌椅,墙角一个白玉瓶里插着松柏,苍苍翠翠,满室清劲的味道,倒比那些熏香花香提神多了,墙上一幅字,林涓喜扫了眼,娇媚的“二王”行书,没留意内容。 李邺一身白衣,看起来很干净。他坐在紫檀椅上,手执青瓷盏,氤氲的水汽中,一双凤目乌黑如墨,目光落在林涓喜身上。 “请坐!”李邺指了指右手边的木椅。 林涓喜坐在椅子上,霜铖恭顺地站在李邺身后,一个抓髻小鬟悄然步入,给林涓喜斟了茶,茶具和李邺手中一模一样,茶杯里是浅棕色的奶茶。 李邺捧着茶杯,抿了口,林涓喜闻到对方茶盏里飘来上好的碧螺春味道,只听李邺说:“现在的年轻人都不喜欢喝茶,我给你准备了奶茶,牛奶可以安神,喝一点。” 林涓喜将青瓷盏捧在手心,热气腾腾的香甜水汽扑鼻而来,滚烫从手掌直钻入心里,她一颗心静下来,迟疑着开口说:“我喜欢茶,我外公老喝,我就跟着他喝,不爱饮料,就爱茶。” “是吗?”李邺吩咐小鬟,“给林小姐把奶茶倒了,换成碧螺春。” 小鬟照做了,林涓喜端起茶盏,置于鼻端嗅了嗅,说:“好茶!” 李邺对小鬟说:“把这茶给林小姐装一包。” 林涓喜忙说:“不用了。” “你拿上。” 一时小鬟过来了,将茶包递给林涓喜。 林涓喜说:“怎么好意思?” 霜铖笑道:“我家主人最爱喝茶了,我们都不懂,没想到林小姐也喜欢。” 林涓喜不太好意思:“其实我也不懂——” 这时,一位秀颀侍女,一身古怪的金光闪闪衣服:立领,系带,贴身,有点像裹肚,□□着胳膊和小腿,梳着小两把髻,垂头过来,手里拿着个乌木盒子。 李邺接过盒子,打开来,立刻,一阵金光夺目,盒中盛着十几块金条,李邺将盒子推到林涓喜一边,说:“请过目!” 林涓喜心狂跳起来,这么多钱,她可以断定,自己好久都不用再杀人了,她努力不让手颤抖,合上盒子。 李邺淡淡一笑:“不点一下吗?” 林涓喜显然还没有习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他开玩笑,她显得不自然。 她现在的样子很狼狈,本来就憔悴不堪,蓬头垢面,再加上血迹斑斑,洗脸时又弄得一塌糊涂,衣襟、袖口都是水,头发也*的,更乱了,不过林涓喜倒不会因为这个难堪。 他不再看她,捧着精美的茶盏,慢慢呷着。 林涓喜终于抬起头问:“我……我能问你个问题吗?” 李邺说:“关于你朋友的?等卡尔这事了了,我再和你谈。” “可是——”林涓喜有些急了,李邺看她一眼,她只得压下暴躁,勉强婉声说,“那得多久?” 李邺含威不露:“喝茶。” 林涓喜不敢再多问,心不在焉地端起茶盏。 这时,一个侍女走进来,柔婉地行了一礼,说:“主人,卡尔先生来了。” 李邺点了点头。 第九章 林涓喜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一回事,就看到卡尔方索居然步履平缓地走了进来,没有任何锁链镣铐,换了干净的长衫,连脸上血污都被擦洗地干干净净,如果不是他失血后苍白的脸色和掩不住情绪很差的眼神,真像个特邀嘉宾,身后是那胖胖的、土财主一样的绿野。 看到林涓喜,卡尔神色一顿,眼中闪过的怨毒和仇恨,让她不禁打了个寒战。 李邺神色平静而温和,指了指右手边的座位:“请坐!” 卡尔不动神色地打量了下椅子,神色谨慎地坐下了,林涓喜突然发现,卡尔腰间别着他的那把小五封子,她有些吃惊,为什么李邺不收回卡尔的\枪,仔细一寻思,李邺这家伙恐怕是故意的,不知道又打什么主意了? 卡尔的目光又钉在了林涓喜的身上。 绿野站在卡尔身后,警惕他有什么举动,看他这样,便笑着说:“就算林姑娘温婉秀美,您也不用一个劲儿盯着看。” 卡尔的愤怒,如同突然喷涌而出的火山。 “是林啊!”卡尔切齿。 林涓喜面无表情,也不作答。 卡尔愤恨地说:“这最后的任务,鱼肠小姐完成得太漂亮了。” 林涓喜更是无言以对,卡尔一个字一个字都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你,这,个,表\子!” 林涓喜用余光瞥着卡尔腰间的小五封子,恶意地揣测:这李邺不会是想让愤怒的卡尔一枪崩了她,然后收回金条吧?她说:“先生,你现在说什么我都不反驳,我需要钱。” 卡尔眼睛眯起来,盯着林涓喜:“你果然不是好东西——我居然还说你是阿基琉斯。” 林涓喜叹了口气,说:“谁是阿基琉斯呢?……你才是阿基琉斯吧!所以说,有弱点不可怕,可怕的是,让别人对你的弱点了如指掌。你不该相信我——你为什么要相信我?” 卡尔顿了片刻,说:“好,我让你明白。你把尸体给我看的那晚,我就派人去查了你的那个姐姐,她在美国佛吉尼亚理工大学读书,她老师说她三天前就请假了。我确实不相信,但是,在我看见斥鹿的时候,突然就信了——因为我妈就是让斥鹿杀了,我这辈子的目标就是给她报仇。你说得对,我不应该让别人知道我最在乎的东西——尤其是你,李邺,我见过的最冷血、最阴险的家伙!我防了十一年,还是被算计了,果然我妈说得对,中国人最狡猾。成王败寇,我无话可说。” 李邺叹道:“什么成王败寇?都是在这碧落黄泉之间讨口饭吃,各有各的艰难,我只想知道凤珠在哪儿。方索先生,能告诉我吗?” 卡尔顿了顿,说:“当然了。我把凤珠扔到波斯湾里了,因为它的诱惑太大,所以太可怕,遗祸无穷,就让它在我这儿终结吧!” “你可真是好心那!”李邺“哼”得笑了声,“波斯湾?你竟然为了这世道太平,巴巴跑那么远。方索先生,令堂的事,我很遗憾,不过,你还有家人的,你还有个女儿,在罗马圣保罗女子寄宿学校读七年级……” 卡尔的表情在提到女儿时就开始不受控制了,此刻完全一副崩溃的样子,林涓喜从未见过这样的老板,果然再强大的人都是有软肋的。 “三个月前我就派人去保护令爱了,不过,为了万无一失,还是先把你请过来。”李邺的脸上平淡而清冷。 卡尔厉声地说:“不可能!我女儿一出生,我就把她托付给雷诺牧师了,所有人都以为她是牧师的女儿,你是怎么知道的?” 李邺微微一笑,说:“只要我想,我会马上知道你十年前的今天晚上和哪个女人睡得觉。” 卡尔立马像一只全身毛都竖起来的护稚母鸡,双目闪着刺瞎人眼的光,声音尖利好似另外一个人:“李邺,你如果敢对我女儿做什么,我卡尔方索变成鬼,也要把你撕成碎片!” 李邺神色和气,待卡尔说完,他缓缓地说:“令爱是‘第一特、、务’多洛蕾斯黑玆的关门弟子,是块难得的璞玉,精心琢磨可以成大器,我怎么舍得‘做什么’?” 卡尔一愣,神色渐渐平静,却越发像慢慢沉入水底的巨石,他眉毛一沉,似乎在寻思什么,片刻后,说:“可是,如果我告诉你凤珠在哪儿,那个现在持有凤珠的人肯定会杀了我,再杀了我女儿,因为,拥有凤珠的事,是绝对机密,他很快会怀疑到我。” “有我在,他不敢——”李邺说,“我保证!只要令爱可以到敝府来,做我的属下,那人肯定动不了她。” 卡尔望着李邺那波澜不起的黑潭般的眼睛,眼皮垂下,片刻后抬起,说:“如果你能保护我女儿,她会永远效忠你,我发誓!相信我,李公子,你会如虎添翼!” 李邺敛眉垂目,微微一笑谦和地说:“我真是太荣幸了!” 卡尔淡淡一笑,说:“该荣幸的是我。我把凤珠给伦科尔大魔王了,因为当时我女儿得了种病,快不行了,只有伦科尔可以救她。都是男人,请你理解理解做父亲的心情!” “我当然理解,方索先生。”李邺说,“不过,令爱以后就要在我这儿做事了,她肯定不希望我和她父亲心里有芥蒂。” 卡尔说:“凤珠是我弄丢的,我会帮你把它再拿回来,说不定还能顺上几件伦科尔的宝贝。” “凤珠我自己会取——”李邺疏冷地说,他看着卡尔,平和的眼神,却带着令人喘不过气的压迫感,“犯不上劳方索先生大驾。你该上心的,还是令爱,你就这么一个女儿,当然希望我和她之间永远没有嫌隙了,不是吗?可是,你总能碰见她,如果有天不小心告诉她,你和我关于凤珠的纠纷,就算我没什么,难保令爱不会有想法。” 卡尔迎着李邺那莹黑,幽深,而笑意轻淡的眸光,脸色渐渐苍白下去,他知道,自己今天非死不可,而且,自己的苦楚多一分,李邺出于内疚就会对女儿好一分,可是,让李邺动手,只会让他对女儿更不信任,看来,只有自裁了,用自己的手、、枪——是啊——卡尔面如死灰,却轻轻笑了声,他还奇怪,李邺怎么不没收他的、、枪,原来,这是个早都布下的圈套,就等他往里跳…… 突然,卡尔掏出腰间手、、枪,对准自己太阳穴,一声巨响,血、、腥味儿弥漫开来,林涓喜偏过头。 李邺端坐在紫檀椅上,双臂平放于椅子扶手,广袖如水泻下,在地上轻柔地垂着,他脸上温和荡然无存,眉目冷如冰刀,冰雪悬崖般压倒一切的威严,他说:“卡尔用他自己的手、、枪自\杀了,你们,都看见了吗” 林涓喜只得跟着李邺几位属下齐声说:“看见了。” 李邺顿了片刻,说:“绿野,霜铖,你们去处理尸体。你也退下。” 最后一句是对侍女说得,三人应了,绿野扛着尸体下去了,霜铖跟在后面,侍女垂头也出去了,并带上了门。 林涓喜看着地上的鲜血与脑浆,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李邺装模作样,仿佛老友登门,还让卡尔戴上自己的手、、枪,卡尔为了将来女儿在李邺手下不被猜忌,只得自杀,而且还是用自己的手、、枪自杀的。卡尔是死定了的,这在很久以前就不可逆转了。林涓喜咬着牙关,说:“李公子,卡尔现在对你也没有威胁,为什么还让他死?” 李邺似乎有些疲劳,他侧着头,修长的两指在太阳穴揉按着,如雾长发滑落下去,吊梢的眼睛斜斜扫过来,刚才的余威未退,显得又媚气,又凌厉,他声音并不大,却透出十足的冷然:“如果我是他,在背叛我的时候,就买好了棺材。” 林涓喜始终带着接受不了的表情,这是一个地球人的良知。 李邺轻轻冷笑了声,说:“如果我输了,死的人就是我。” 林涓喜一怔,沉吟片刻,她平静了些,叹口气:“尔虞我诈,本来就没有好坏,成王败寇而已。我有个提议,不过你大概不会同意的。” 李邺一双好看的眼睛显出不解的神色,眉毛一敛:“怎么了?” 林涓喜踌躇了片刻,说:“你能不能别用卡尔的女儿?” “为什么?” 林涓喜眉尖蹙了蹙,有几分凛然说:“就算卡尔女儿成了你的得力下属,总有一天你也会杀了她,倒不如一开始就别让她在你跟前出现。” 李邺垂眸听着,听她说完,打了个手势,说:“不说这个了。咱们谈你的事。” 林涓喜心跳止不住加快了频率,不知道接下来又会发生什么,是要宣布何时治疗许嫣然吗?她感到紧张,动作不由僵硬起来,腰板笔直,双腿并拢,美丽的脸庞儿也是紧绷绷的。 第十章 李邺靠着椅背,十指交叉,肘部撑着扶手,说:“现在‘朔月’也解散了,我希望你可以替我做事,你觉得呢?” 果然如此,林涓喜克制着焦虑感,斟酌着说:“李公子,我想问你个问题。” “你说。” 林涓喜深吸一口气:“乌龟是自己在泥里游着开心,还是被五花大绑放祭台上被供奉着开心?”(注:这个典故来自于《庄子》外篇·卷六下《秋水》) 李邺看着她黑莹莹的、掩不住忧虑的眼睛,失笑道:“我不是楚王,如果你不答应我——”他声音低沉,含笑的眼中是不容商量的刚愎,似一段泛着寒光的利刃:“——我会杀了你。” 林涓喜心中咯噔一下,她知道他不是开玩笑,她瞪视着他,一瞬间,万千悲凉,涌上心头。 她眉头深深皱起:“你让我帮你做事,你会失望的。我对这一切都厌倦了,厌倦透顶了,我不想再干这些了,什么都不想干。” “你什么都不想干吗?”李邺说,“没有支撑你坚持的东西?” 林涓喜茫然地摇了摇头。 李邺冷笑一声:“我知道你为什么要当杀手,你的朋友,是叫许嫣然吧?她得了绝症,需要钱。” 林涓喜身子一顿,似乎被钢针狠狠扎了一下,清醒了,也镇定了,只是被扎过的地方很痛:“你可以治好她?” “我可以治好她。”李邺肯定地说,“你答应了我,两年以后,我会让你的朋友康复。” 林涓喜一张脸阴冷下去:“如果你在这件事上骗了我,我会宰了你!” 李邺眯起了眼睛:“你很喜欢这么对我说话?” 他口气平淡,却隐藏杀机,林涓喜一怔,收敛了许多,沉默片刻,低声说:“你真得可以治好她?” “如果我把她治好了?”李邺反问。 “如果你把她治好了——”林涓喜扬起秀丽的脸庞儿,一双大眼睛凝看着李邺,目光坚定,“——你可以杀了我。” “我杀你做什么?”李邺似乎感到可笑。 林涓喜叹了口气:“你就非得当我的老板?” “你不觉得这次你干得很漂亮?” 林涓喜闭上了眼睛,她感到一种彻底的无力感,原来人生在世,真是诸事不由人,以后的路怎么走,继续杀人吗,还是抗令被杀?不过,只要许嫣然能好起来…… 她睁开了眼睛,双眼皮的褶皱清俊地无以复加,年轻,娇嫩,妙丽,眸光却似凝霜的枯藤: “好,只要你在两年后能治好嫣然,让她好好活着,我可以替你做事,但是,我也有要求。” “林小姐请讲!”李邺做了个文质彬彬的手势。 “你知道,我在卡尔那里,是签了协议的,这个协议有几条原则。一.不杀无辜良善之人;二.□□可以,但不能来真的:三.不能做给我的家人带来危险的事。我对于这三条有最终解释权。” “不算过分,我答应你。” “嗯。”林涓喜顿了顿,说,“我不是顽固迂腐的人,对于在刀尖上营生的人来说,贞洁有时一文不值,但我作为一名女性,希望你可以尊重我。” 其实有时候,嘴上说着强硬的话,心里还是很在乎的,李邺心如明镜,但他也只是淡淡一笑,“好,我尊重你,” “好,李公子,我林涓喜从此刻起——” “慢着!”李邺打了个手势,“在你答应我之前,有件事得明白。” “什么事?” “我的下属,是主人的家奴,和你们现代社会的雇佣情况不一样。在我没主动和你解除关系之前,你得有替我死的觉悟,宁愿自己死了,也要保护我毫发无损,无时无刻不为我着想,我的命令下来,就算上刀山下火海也得执行,而且——”李邺美好的唇型一字一句地说,“——必须忠心,背叛无可饶恕——请考虑好了再回答我。” 林涓喜思索着,片刻后,她长吸一口气,绷着脸说:“好,我答应你,在你还觉得我有用的时候,我绝对不走;如果你需要我死,我就去死;如果我背叛了你,你可以杀了我。” 李邺点点头,林涓喜以为自己下一刻就可以走了,不料他从袖中掏出一个橘色的瓷瓶。 林涓喜有种不祥的预感。 李邺神姿风雅地说:“这瓶子里装的东西,叫噬心丹,只要吃下去,每个月二十二号之前必须服到解药,不然就会从心脏开始,慢慢地全身腐烂掉。” 林涓喜早变了脸色,李邺接着说:“作为我忠心耿耿的属下,吃不吃噬心丹又有什么区别呢?林小姐,你说是不是?” 林涓喜声音微颤:“你要我吃这个?” 李邺点点头,说:“你也可以走,我会派人送你出去的,以后你就当没我这个人,我也不会来找你。” 他一双妙目看着她,眸光深沉幽黑。 她无望地和他对视,声音尖利起来:“我都说过要给你效忠了,你还不相信!疑人不用,用人不疑,你不懂这个道理吗?” “哦,我当然懂,不过,我可不想像可怜的卡尔那样,因为几块金子搭上命。” 林涓喜知道,她对卡尔的所作所为让她彻底戴上了不可相信的标签,她有些歇斯底里:“你和他不一样,你可以救我的朋友,我自己死也不会让你死!” 李邺恍若未闻,晃了晃瓷瓶:“你吃不吃?” 林涓喜盯着那只橘色瓷瓶,握它的手很美,修长,劲健,玉洁冰清,她却像看着鬼的手,只觉一盆冰块倾泻而下,血液都冻结了,她握紧藤椅扶手,艰难开口说:“如果我不吃,嫣然就会死。” “对。”李邺说。 林涓喜咬紧牙关让自己镇定,平复良久,伸出细白纤巧的手,说:“给我,我吃。” 李邺把玩着瓶子,说:“你想好,这东西,吃了就再回不去了。” 回去不了——多么绝望悲凉的一句话!林涓喜面色苍白,却没有一丝收回来的意思,直直举过去,突兀、偏执而执着:“给我。” 李邺将瓶子丢给她,她接住了,从里面倒出一颗橘色小药丸,她闭了闭目,然后含嘴里咽了下去,这颗光滑的丸药顺着食道滑进胃里,好像一颗定时□□,林涓喜几乎听到了胃液融化它的滋滋声,她嘴里都是酸水,本能地想要呕出来,却是死命用舌头抵着上颚,她不能吐!决不能吐! 李邺看着她,满意地抿嘴而笑,双目明辉动人,他说:“很好——解药是用我的灵珠炼出来的,你要是不想活了,就祈祷我早点儿死。以后每个月十五号晚上,我都会派人给你送解药,两年以后,我会给你的朋友治病。” 说完他又补充了句:“噬心丹这玩意,在三界人人不齿,所以你心里知道就行了。” 说着这样的话,他的神色没有一丝羞惭,仍然优雅从容。 林涓喜只觉迷迷糊糊,李邺拉了铃,声音分外尖锐,划过林涓喜耳膜,好像在因血液流通不畅的麻木之处划了一刀,皮开肉绽历历在目,却没有知觉。 一个清秀的小鬟进来了,李邺吩咐她:“木莲,送林姑娘出府。” 林涓喜跟随这个叫木莲的小鬟出了书房,走进清冷的石廊,身后门关上了,轻轻的响动如当头一棒,林涓喜清醒了,她其实一直清醒着,知道自己干了什么,不过出于自我保护,脑神经混淆视听,此刻,置身于冷冷落落的石廊中,绷紧的表情终于松弛,伪装的不堪一击的坚强瞬间垮掉,她扶着石墙,恐惧,悲凉,颓丧,仇恨,指甲抠着砖缝,深深地、用力地掐着,指甲破裂,指尖流出了血——命运从不由人,向来如此。 任林涓喜在后面难受地要死掉了,木莲也没有回头看一眼,只是保持着不急不缓的速度,履行着带路的任务。 终于走到了那所金碧辉煌的大厅,绕过素幔低垂的玉台,一撮火红跳进林涓喜灰暗的视线,她下意识抬起了头。 眼前站着位极美的男子,身材高大,红衣如霞,肤色微黑,一头乌黑的秀发倾泻而下,没有冠带,只是一圈红色抹额,愈发衬得五官浓秀俊美,可是这个美貌男子却让林涓喜不舒服,因为他神色特别冰冷阴沉,一双好看得不得了的眼睛里,眼神既不邪魅也不温润,而是一种憎恨,好像憎恨目光所及的一切事物。 此刻,这双眼睛正一眨不眨盯着林涓喜,木莲对男子行了一礼,男子眼珠子都没转。 林涓喜知道李邺府中稀奇事儿多,她不敢也不想好奇,就低下头从红衣男子身边走过。 “林涓喜。”在两人擦身而过时,男子突然叫住了她。对于男子知道她的名字,她并不奇怪,就驻足,转过头说:“你有事吗?” 男子没有回答,对木莲说:“你回去,让我送林小姐出去。” 木莲面露为难之色:“大人,不行的,主人让我送,我回去了不好交代。” 男子道:“你就说是我强迫你回去,执意要送林小姐出府,主人怪罪,我一个人承担,和你没关系。” 木莲还要说什么,男子冷冷横了她一眼,她就唬得垂下头,躬身后退,然后转身离开了。 男子还是阴冷的神情,开口说:“初次见面,我叫倾泓,你叫林涓喜,主人的新下属,我知道——我送你出去!” 林涓喜心知有异,便也没有多问,跟在倾泓身后向大殿门口走,倾泓两条腿修长有力,火红披风微扬,黑靴子一尘不染,上面用金线绣了条盘旋的蛇。 第十一章 到了大殿门口,倾泓住了足,也不转头,递给林涓喜一条红色丝帕,林涓喜接过,打了个冷战,丝帕居然异常冰冷,她蒙在了眼睛上。 此后的一段路,倾泓一直捏着她的袖口,不知走了多久,忽觉有风吹来,耳听倾泓说:“出来了,卸下来吧!” 林涓喜取下手帕,发觉已经置身于荒原了,周围一派寒翠,她对倾泓说:“谢谢,留步吧!” 倾泓显然没有要走的意思,他说:“你现在是主人的属下了,如果对李府有一些了解,不是更好?” 林涓喜挑眉说:“我刚成李公子的下属,你知道得也够快啊?” 倾泓很直接地说:“昨天晚上主人说了,他要你成他的下属,如果今天我看到的不是一具尸体,说明他达到目的了。” 林涓喜倒吸一口凉气,说:“既来之,则安之,那你给我讲讲李府的情况吧!” 倾泓说:“主人手下有六位大人,我,残墨,绿野,霜铖,你都见过了,还有两位,地黄和天青,地黄大人是主人比较得力的下属,最近在外面,天青是司刑的。还有个薛先生,也是司刑的。如果犯了错,主人说,‘去薛先生那儿领罚’,就是只用挨顿板子;如果说“到天青那儿去”就糟了,你也不会送命,但是会很受罪。天青会用各种刑具——她奇思妙想发明出来的——给你用,你会生不如死,时间长短取决于主人什么时候消气。其实主人对属下特别好,但是李府是有规矩的,谁犯了错,就要接受惩罚。除了我们六位大人和薛先生,就是三百来口侍卫和婢女了。另外,主人在世界各地驻派了下属,头儿也被称为‘大人’。我们这些‘大人’其实都是家臣,被称为大人,是主人的恩典。主人还有私人军队,驻扎在红菱峡……” 林涓喜忽然想起了什么:“这么说,传说中红菱峡的阴兵,就是李公子的了?” 倾泓点点头:“主人的下属都是妖精,但你是人,这就是你的优势,你不用害怕任何避邪的法宝,做许多我们做不了的事,而且往往可以因为普通人这个身份让人放松警惕。主人这几位下属,各有各的特点,慢慢就熟悉了——你只要记住一点,不论什么时候,保护自己是第一位。” 他说最后一句话时,眼睛定定看着她,眸子像饱蘸了浓烈墨汁,带着希冀和隐忍,她心中突然腾起一股奇怪的感觉,便迟疑地说:“难道是李公子让你来给我说这些的?” “不,是我自己。” 林涓喜隐约觉得自己猜中了,默然片刻,说:“你为什么要帮我?” 倾泓眉梢微微动了动,带着几分艰涩说:“我为什么要帮你,原谅我现在不能说,你只要知道,千万保重!” 倾泓的神色十分郑重,眉宇间是掩饰不住的忧虑。 林涓喜心中不安,更是万分好奇,克制着,不再追问,低头思索了一会儿,真心说:“谢谢你!不介意我再问你个问题吗?” “你说。” “噬心丹,真那么害怕?” 倾泓脸色一变:“主人给你吃噬心丹了?” 林涓喜唬了一跳,睁圆眼睛:“我吃了,他给我吃的,他非要让我吃——真是他说得那样吗,全身腐烂?” 倾泓沉默了,过了一会儿他说:“噬心丹虽然害怕,不过,那只是对不忠诚之人,你不会有事的。” 林涓喜内心一片冰冷,万念俱灰,最后她凄然开口说:“李公子的下属都吃了噬心丹吗?还是只有我吃了?” 倾泓摇摇头:“不清楚——不过,绝对不是你一个人吃这玩意。” 林涓喜仰起脸,难过地说:“为什么要给我吃?他杀我还不是跟捏死只蚂蚁一样吗?” “林小姐,以后请收起你的好奇心,因为不是什么事情,都是你应该知道的。还有,背叛是被人类不齿的,我相信这个你也明白。以后每个月,都有人给你送解药,这个人……”倾泓顿了顿,似乎在想合适的措辞,“……这个人长得有点奇怪,你做好心理准备。” 林涓喜垂下头。 “林小姐。” “嗯?” 倾泓的神色,突然变得特别郑重:“人为鼎镬,我为麋鹿,天罗地网,人心难测,你,千万小心!” “什么意思?” 倾泓没有回答,扭身走了,留下茫然无措的林涓喜。 —————————————————————————————————————— 倾泓回到李府,径直去了李邺书房。 站在石廊上,毫不犹豫地敲敲格子门。 “进来。”李邺声音平静。 倾泓走了进去,掩上门立马跪下,却是眉梢微扬,一脸冷傲:“主人,属下知道错了,马上去薛先生那儿领一百军棍。” 话音刚落,一个镇纸飞了过来,他也不躲,正砸中额头,直直坠下,一声响,碧玉镇纸在青玉般的地板上四分五裂,碎屑飞溅,而倾泓的额头破了好大一块,鲜血顺着脸庞优美的弧度不断流下,浸湿红袍,最后在地上聚成一小滩,而肇事者和伤者都是一脸淡定。 李邺拿起另外一个碧玉镇纸压住字帖,看着跪在地上的倾泓。 倾泓还是满脸傲气地说:“属下知道错了,不该自作主张,还让林涓喜知道了些她不该知道的事。所以属下回府了马上来请罪!” “就算你不来,我难道就不召你来?”李邺说。 倾泓张开手掌,暗运灵力,掌心发出红光,显出一个漠然的人脸,像浮雕般凹凸有棱角,他看着掌中人脸,悲凉地说:“你单单给我下了这个窃听蛊,我在你面前就是透明人,连床(河呀蟹)第之事,你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李邺双目如春山秋水,微微一笑说:“师叔,当着侄儿的面,说这样的话太失仪了。” 倾泓凄凉而疏离地扯了扯嘴角。 李邺目光一寒,说:“人为鼎镬,我为麋鹿,天罗地网,人心难测,哼——关于林涓喜的一些事情,你今天是准备告诉她的吧?” “是——但是,如果林涓喜懵懂一点,将来有一天,你可能会放过她,她知道得越多,越容易被你杀。不过,让我震惊的是,你居然给她吃噬心丹,难道你的自信已经下降到这种地步,连一个凡人,都得靠噬心丹控制才放心?” 李邺神色渐渐冷下去:“我竟然不知道,师叔这么在乎她,为了她,什么都敢做,不惜忤逆我,甚至泄密,泄密,等于背叛,你不懂吗?” 李邺是真的生气了,他起身离位,走到倾泓面前,猛地一把抓住他后脑乌发,用力往后拉,使倾泓的脸被迫抬起,对着他的脸,李邺俯瞰着他,嘴角已全是冰冷:“我容忍你的无礼,因为你是我的师叔,但是这次,师叔,你逾越了。” 李邺平时总像艳丽毒蛇吐着信子,只有在真正生气的时候,才会露出森然的面目,倾泓听到这里,早变了脸色:“你杀了我吧!” “我都杀了师父,再杀你,不是罪孽更深重了?”李邺冷冷地说,然后手上加力,倾泓只觉得后脑勺生疼,头皮都能被扯下来,他不得不抬高下巴,然后挤出句话:“李邺,你这个欺师灭祖的逆子!” 李邺神色冷峻:“除了这句话,师叔能不能想点儿有新意的?” 说着另一只手在倾泓肩头一拍,他四肢身体立刻一动不能动了,然后按上了倾泓的额头。 倾泓只觉一股气流从对方掌中涌入自己脑子里,他在极度恐惧下心灰意懒到了极点,但时间不容他细思落入谷底的情绪,下一秒,灭顶的疼痛从额头迅速传遍全身,好似在遭受凌迟之苦,他忍不住痛苦地吼了声,涣散的目光瞥见李邺阴冷的脸,就死命咬住下唇,牙齿深深陷入肉里,鲜血沿着下巴淌下。 李邺俯看着倾泓痛苦的脸,微微笑了:“噬骨之痛,这门法术可是师叔你教我的,我尊敬的师父知道了,还找你理论,你,记不记得?” 倾泓此刻什么都做不出来,痛已经让他彻底成了本能的俘虏,偏偏一动不能动,这种感觉,真是比死都难受。 他脸上一向的高傲无影无踪,只剩人类极致痛苦时才会有的扭曲表情,李邺看着这张脸,笑容越发艳丽,然后他站起来,说:“来人!” “在!”两个侍卫推门进来。 李邺转过身,略侧过脸说:“把倾泓大人关进镇妖塔,一个月以后放他出来。” “是!” 第十二章 梦中又听到了那阵熟悉而陌生的曲调,带着雨季的忧伤水汽和风吹树叶的沙沙凉爽,还是那个男孩,容貌模糊难辨,她极力想看清楚。虽然不明长相,她却并不焦急和疑惑,灵魂好似被这森林之声般灵妙的音乐浮了起来,它无处不在,无拘无束,无忧无虑。 倏然惊醒了,林涓喜下意识地揉着太阳穴,从半年前开始,她一个月总会做几次这个梦,她性格谨慎,也没告诉任何人。 不过是梦罢了,又不是噩梦,甚至可以称之为美梦,比起枯燥残忍的现实,梦境是那样让人留恋,但愿常在其间,永远别醒。 回想和李邺相关的经历,林涓喜希望是梦,但事与愿违。她常常会思考,李邺那座神秘的恢弘建筑,既有中国古建筑元素,也有现代形制,甚至还有些奇奇怪怪的构造,实在瞅不出个所以然;李邺的服饰是正规的,可他披头散发,下人们更是乱穿一气。总之,以林涓喜看到的,无法推测出李府的背景和李邺的身世。 是自然为之,还是混淆视听? 星期日,林涓喜没有回家,因为那个家对她来说与旅馆无异,况且,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 今天是阴历九月十五号,距离林涓喜服用噬心丹整整二十五天了,她记得特别清楚,她不会忘得,是啊,怎么可能忘呢?李邺会派人在今天送解药来。 才把噬心丹服下的几天,林涓喜精神极度萎靡,情绪无比低落,甚至觉得活着了无生趣,但慢慢地,她的心境居然好些了,几乎恢复到以往的状态。一是因为,她发觉自己的身体和服噬心丹前没什么变化,还是那样敏捷有力;二是因为,出于自我保护的本能,人都有治愈能力,再大的伤痛,时间可以疗好,虽然留下不可清除的长长瘢痕,但总不再血肉模糊了。 林涓喜窝在房子一天,从日上三竿到暮色苍茫,一直发呆,根本没有心思学习,天麻麻黑时,她终于还是决定看一会子书了,毕竟,生活还是得继续的。 打开书坐那里,却无法集中精力,她看着模拟试卷上秀气的几何图,苦笑,手不由自主伸向旁边的《济慈诗集》,翻到熟悉的那一页——《夜莺颂》,她最喜欢的济慈的诗,每次重读,心中都涌起一股热流,甚至落泪,一位将死的二十五岁男孩,带着对世界的质疑和眷恋,带着对生命的热爱和绝望,写下这首诗,男孩一定想不到,他的珠玑字句,会时时萦绕于一个杀手的心中,以至她在杀人的时候,都在耳边回荡着。 始终有聪明人,有人富有才思,有人智计过人,有人洞悉世事,有人老谋深算,然而,智慧,这个上天独赐人类的法宝,不是为了杀戮而存在的。虽然林涓喜知道,她不配这样感慨,因为她也曾杀过人——从许嫣然因为没钱被赶出医院的那一刻起,她就是撒旦的信徒了。 正出神着,突然,她感到鬓边碎发动了动,起风了吗?绝对不是,杀手的直觉,让她明白,她身后突然多了个什么。 是那个来送解药的人吗?据倾泓所说,他长得很——应该是惊悚吧!林涓喜忐忑地、沉着地回过身——手中书立刻落在桌子上,眼前这个,他是人是鬼? 这是个顶多十三岁的少年,五官很是精致秀丽,但这不是重点,他的头发是银白色,全身皮肤是一种半透明的玉色,但这也不是重点——他的眼睛没有瞳孔,黑洞洞仿佛空无一物,又仿佛看到了一切,像极了咒怨中的小男孩佐伯俊雄,好像下一秒就会“喵”得叫一声! 林涓喜扫一眼地板,心头一惊,这个男孩,他没有影子——男孩开口了,幸而不是猫叫,声音,很是清脆:“你好,我是薛先生,是个鬼。” 林涓喜腾一声站起来,胯骨碰到桌角,台灯受到震动,毫不留情地摔了下去,四周立刻陷入漆黑,她的背撞上了冰冷的墙壁。 几秒的黑暗后,一声响动,顶灯开了,复又亮堂起来,林涓喜看到那个小男孩,也就是薛先生,他的右手刚刚离开灯绳,显然是他拉亮了顶灯。 突然,一张苍白的脸几乎贴到她脸上,黑洞洞的眼睛无神地看着她——薛先生瞬间位移到了她跟前,她下意识去推他,眼看着自己的胳膊穿过薛先生的身子,可他还是一动不动,没有瞳孔的眼睛幽怨地看着她。 林涓喜转惧为恼:“李公子是让你来干什么的?再这么神出鬼没,我下次见了公子,给他告状,有你好看!” 薛先生听她提起李邺,果然安生了,退后几步,从兜里掏出一个白色瓷瓶,递给她:“主人给你的解药。” 林涓喜犹豫片刻,颤抖着手接过了白瓷瓶。 幸而薛先生不再促狭了,静静地看着她服完药,拿过瓷瓶子,倏然蒸发了。 林涓喜回想着,又觉得好笑,这个薛先生未免孩子气,好生调皮,但貌似也没有恶意。听倾泓说的,这孩子是司刑的,专门打人板子。 到第二个月,薛先生来了,林涓喜已经不再害怕了。往后的五个月,两人渐渐熟了,因为年纪相差不大,有时会多说一两句话。其实林涓喜是想套出些信息,让自己生存地更长久一些。她知道了他是个早逝的孩子,李邺给了灵力,使他不致魂飞魄散,勤勉修炼,已经有较强的法力。 有次林涓喜服了药,薛先生带着思索的表情说:“林姑娘,为什么有人说每个月见一次我,像大姨妈?” 林涓喜差点儿将解药呛入气管,她咳了下,道:“这个问题……”其实真得很像哎,但怎么向这个纯洁的孩子讲如此难以启齿的问题呢?她灵机一动,说:“这个问题,我给你说不清,你回去问李公子,他博闻强识,肯定知道。” 薛先生点了点头:“嗯,好。” 林涓喜促狭地想象那个情景,心念一转,她又想到一个问题,不如打探打探,李邺那变态都给谁吃了噬心丹,便笑着说:“薛先生,谁这么说你的?” 薛先生突然想到了什么禁忌,眼睛睁得圆圆,捂住了嘴,半晌,说:“我什么都不能说。” 然后他脸色一变,单纯的面孔满是狰狞:“你想知道什么,要不要我给主人说,让他告诉你?” 林涓喜吓了一跳,一笑说:“我好奇随口问问,瞧你,风声鹤唳了。” 可是自从那天以后,就再没见过薛先生,下个月的十五号,林涓喜等了一晚上,看着满天繁星消失,东方泛白,就是没有等来那个孩子。 林涓喜想着,不会是李邺嫌孩子问的问题劲爆,把他禁足了吧?她有些后悔,不该误导孩子招惹那个魔头。 但更多地是为自己担心,随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这种担心很快演变成了焦灼,她心砰砰狂跳,手脚冰冷,是啊,过去半年了,李邺也没有派给她任务,终于发觉她这个棋子无用,而且她又知道些□□,准备杀她了吗?如果她死了,许嫣然怎么办? 求生的本能,和理智上对朋友的打算,让林涓喜掩面轻泣起来,如果李府的人不主动联络她,她甚至连李府大门在哪个方向开都不知道,怎么办?坐以待毙吗? 就在她绝望的时候,耳边突然响起甜美的笑声,她诧异地抬头,泪眼婆娑中,是婷婷立于房子正中的残墨。 妖精是不怕冷的,残墨一身清凉打扮,翠绿色碎花连衣裙,红色宽腰带越发显得纤腰一握,赤脚穿着水晶高跟凉鞋,神姿悠然,笑容嫣丽,衬着林涓喜的悲苦困顿,越加凄惨。 林涓喜忙抹去眼泪,她才不想让别人看到自己的软弱,尽管双目红肿,她还是冷冷地、矜傲地开口了:“残墨小姐,你怎么来了?” 残墨掩口笑,嫩芽般的手指上戴得黑宝石戒指闪烁着迷人的光彩:“什么事,伤心成这样,告诉我,我去给你出气。” 林涓喜冷淡地说:“不用了,有事说事。” “主人要见你。” 林涓喜心砰砰狂跳起来,她掩饰着激动说:“什么事?” 残墨摊手:“’w.” “嗯,知道了,我收拾一下就去。” 残墨背过身,林涓喜脱下睡衣,穿戴整齐,将头发高高束在头顶,这样显得不那么萎靡,只是眼睛暴露了心事。 残墨转身,递给她一个黄杨木的小盒:“把这个涂在眼皮上,消肿。” “谢谢!”林涓喜接过,由衷地说。 她打开木盒,一股淡淡薄荷味盈溢开来,盒内是半透明的白色膏药,用指勾了些,轻轻涂抹在眼皮上。 过了片刻,肿胀真得神奇消退了,镜中少女眉目如山似水,却是积着冰雪草木枯凋的冬日山水,萧杀荒凉。 “走吧!”林涓喜对着镜中的残墨说。 第十三章 残墨将林涓喜带到了书房所在的石廊,指了指一排格子门中的一扇,示意她就是这间了,然后说:“我在拐角那儿等你!”便轻快地离去。 木门的每一个格子都一尘不染,泛着流丽的光彩,素色薄纱糊在上面,蒙蒙如雾,看不到室内任何事物哪怕一片影子,林涓喜迟疑了一下,敲了敲门。 “请进!”李邺动听的声音。 林涓喜推门而入。 青铜地灯一米多高,简雅的莲花造型,莲蓬上燃起一团明亮的火焰,整个屋子都充盈在这缇色的光辉中,随着火苗,眼前事物也似在微微晃动,显出几分梦幻,李邺坐在椅上下棋,左手白子,右手黑子,与自己对弈,长衫委地,乌发垂落,十分美艳,几缕滑至额前,他拂了拂,侧脸看向她,却不说话。 林涓喜有些拘束,拽了拽衣角,声音清朗:“你找我来有事吗?” 李邺眉梢轻扬,说:“你说呢?” 林涓喜好面子,不想流露出脆弱的情感,可是此刻,她伪装的镇定自若有些难以维持了,她眼中流露出焦虑,却不说话。 李邺闲闲地说:“会下棋吗,来一盘?” “不会。”林涓喜生硬地说,然后又闭嘴了,紧抿的嘴角线条倔强。 李邺笑了声,说:“我算服你了,真是沉得住气——我今天召你来,是为了噬心丹的事。” 林涓喜凝神,手不自觉抓紧了衣服。 李邺看着她,觉得好笑,嘴角都浮上了笑意,他手执一枚白子,在棋盘上轻轻敲着,清脆的声音清晰而明澈,他说:“那只是个玩笑。” “什么?”林涓喜没有明白,侧过头。 李邺将白子按在棋盘上,脆响过后,他专注于棋局,思考下一步走法,语气有些漫不经心地说:“我给你吃得噬心丹是假的。” “什……什么?!!”林涓喜这下明白了,几种强烈的情绪直冲脑门。 李邺将美目睨过来,艳光四射的目光从棋盘上移到她脸上:“这是多少人做梦也求不来的,恭喜!” 混乱的情绪中,的确有强烈的喜悦,好像脱笼云雀直冲碧霄,她神思恍惚,身子晃了晃,一向冷静森然的眸子也消融了,茫然失措的模样分外天真;李邺将目光从棋盘上收回来,凝到她脸上,她这种傻傻的表情持续了十秒之久,继而,仿佛全世界的光都飞速聚拢在她眸中,很快汇成两道刺瞎人眼睛的凶光,好似斥鹿附体,她一甩头,高高的马尾辫狠狠抽了下,像愤怒的骑士手中的长鞭。 此刻林涓喜不知道该怎么控制这种可怕的情绪——愤怒,她长这么大,还没有如此生气过,脑中似有一辆疯狂的赛车呼啸而过,全身血液往胸腔奔来,怒浪汹涌,她白细的脸皮泛起赤色,眼眶甚至眉毛都红彤彤的,牙齿死死咬着下唇,所以只有唇色是白的,胸口剧烈起伏着,危险的气息从鼻中急促呼出,听着很明显,拳头握得咯咯响,好半天,才从牙缝里挤出三个字,却是字字如刀:“你,耍,我!” 李邺点点头,目光清明,很是坦诚:“嗯。” 林涓喜平复了半晌,然后,尽量用平和的语气,艰难地说:“我可以走了吗?” “可以了。”李邺平静地说,继而淡淡一笑,“毛衣颜色很漂亮。” 他又笑吟吟地补充道:“你穿着更好看。” 林涓喜愣了下,莫名其妙,然后恼火万分警惕非常地盯着李邺——他又想耍什么鬼花招了? 李邺摸着下巴笑着说:“有人告诉我,要让女孩儿高兴,最好的方法就是夸她们漂亮——你有没有高兴一点?” 林涓喜看着这张宛若春梅绽雪的笑颜,藏在身后的手张开呈现鹰爪的样子,十指弯曲而紧绷,用力到手背的筋都崩起了,指尖颤抖着,费了好大的意志力,才克制住冲过去掐死他的冲动。 然后她袖子一抖,转过身,三步并作两步到了门口,伸手推门,拇指和食指按在木格子上,因为生气,手上用力过大,咔嚓一声,木杠居然断了,她一惊,身后传来闲敲棋子的清脆之声,松了口气,推开门走了。 —————————————————————————————————————— 再没接到什么棘手的任务,少女的光阴如流芳飞逝,转眼到了五月,教室后面黑板上的高考倒计时惊心动魄,却并没有给林涓喜造成太大心理负担,因为说实话,她的内心已经非常强劲了,她分外珍惜最近这段平淡的生活,暗自祈祷,这辈子再不要见那些怪物,从此,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林涓喜住在徐志强家,夫妻俩把她当自己侄女看,做好吃的招呼她一块儿吃,还让她用家里的洗衣机。林涓喜心里过意不去,常帮着做家务,他们开始不让她做,后来也不挡了,偶尔还会叫她帮忙。 徐志强家的房客有时懒地做饭,就掏钱让包租婆做一顿。 这不,早上起床,林涓喜梳洗完毕,吃了点儿糕点,发现没有开水,拿着杯子下楼倒,被志强媳妇叫住了。 志强媳妇做了羊肉水饺,让林涓喜一会儿上去的时候顺便端给隔壁吴师傅。 林涓喜对与自己无关的人事不太上心,没有留意周围邻居,况且她的这个隔壁不知道一天忙什么,在这儿住得时间不短,却从没碰过面。 她端着饺子,上了楼,敲门。 门应声开了。 她不由愣了愣。 眼前是个三十来岁的男人,很瘦小,一张脸让人过目不忘:干枯的脸颊,眼窝异常深陷,颧骨特别突出,面色蜡黄,像个干尸,右脸颊上一颗铜钱大的黑痣。 这个面色不善的吴师傅,在见到她的一瞬,倏然变了脸色,好像看到了世间最不可思议、最恐怖的东西,他圆睁着眼睛,又惊又惧,瞳孔骤然缩小。 第十四章 林涓喜只觉冰块从头顶浇了下来,全身都冒出丝丝冷气,她并没有开口询问,假意毫无觉察,静观其变。 吴师傅恢复了平常神色,瞬息之间,林涓喜心中一惊,这位吴师傅,真不是普通人呢! “你是吴师傅吗?你的饺子。” “我是。” 他接过饺子,淡淡谢了句,砰一声关上门。 林涓喜立在当地,心神震动,半天回不过神来。她慢慢往自己房子走着,细细思量,越发不安,直觉告诉她,吴师傅在她身上发现了什么。 难道他知道自己是杀手了? 林涓喜握了握拳,她现在断定,这个吴师傅,他应该知道自己杀过人的劣迹,才会露出如此惊惧的表情。 她的不安感更加强烈。 ———————————————————————————————————— 天空从下午就开始阴了,到了黄昏,厚重的铅色云块黑沉沉压下来,似乎距离头顶不盈尺,弄得大部分人都有点儿低气压。 完全黑下来时,终于飘下了第一滴雨,一会儿工夫就淅淅沥沥下起来,地面很快湿透了,空气中是泥土的清新气息。 林涓喜趴书桌上看书,昏黄的台灯只照着一小片,像是舞台上的聚光灯。 在这样的灯光下,人偶尔会感到孤独。 林涓喜面前是英文书,字母像无数细小顽固的爬虫,看着就想用杀虫剂乱喷一气。这是如论如何都看不进去的,吴师傅是林涓喜心中一个沉重的疙瘩。 她取出小镜,想看看自己这几天如此焦虑,有没有长痘。 这是面手掌大的镜子,有绿色的塑料镶边,廉价而实用——突然,林涓喜就呆住了,脸色一沉。 她盯着镜中情景。 她身后就是窗子,全映在小镜中,此刻,玻璃上现出一张人脸,她仔细一看,正是隔壁吴师傅,由于镜子太小,她可以清楚地看到他,他却看不到她。 吴师傅身子藏在墙后,只探出头来,几乎贴着玻璃,显然是在偷窥。接触到他的眼神,林涓喜就觉得不对劲,心里很不舒服。 这男人的眼神非常奇怪,他看着她,似乎在苦思冥想着什么,一面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一面摇头。 他就这样偷窥了很久,似乎还是想不明白那件事,叹了口气,最后瞥了她一眼,转身隐没于黑暗中。 林涓喜“啪”一声倒扣下镜子,她脑子飞快转着,现在的情况,怎么办?作为一个杀手,对于这方面是相当敏感的,这是杀手的软肋,也是底线…… 呵,说不定人家是为别的事情呢——林涓喜烦躁地合上英语书,自己身上还能有什么事情,值得别人震惊害怕成这样? 正在心烦意乱思量着,突然有人敲门。 林涓喜去开门,来者竟然是吴师傅。 吴师傅戴着顶鸭舌帽,穿着长大衣,领子高竖,遮了脸,帽檐低压,阴影中的眸子闪闪烁烁:“有事问你,可以进来吗?” 林涓喜一愣,继而说:“请进吧!” 吴师傅进来后毫不客气地坐在了唯一的一把椅子上,林涓喜只得靠着书桌,双手抱肘,注视着吴师傅。 这个人,如果知道自己是杀手,一般人的做法,是畏而远之,他竟然亲自找上门。假若他是富有正义感的公民,早可以像公安局告发,何必亲自涉险?难道,他是想以她的身份相要挟,欲图得到好处吗?嗯,现在看来这种可能性最大,如果自己不答应,他或许会大声喊叫,叫来所有人,叫来警察,那么自己就完蛋了! 因为吴师傅的诡异表现,林涓喜给枕头下放了把消音□□,她自信枪法和格斗能力,可是,到万不得已,真要杀了他吗?她下得了手吗? 吴师傅四下打量一番,继而,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林涓喜:“你,贵姓?” “我姓林。” “林姑娘,最近几年,在你身上有没有发生奇怪的事?” 林涓喜又是一愣,奇怪的事?多了去了,但她怎么会随便和别人讲这些呢?就冷冷地说:“没有,我的生活很平淡。” 吴师傅目光如蟹爪,紧紧勾着人,让她不舒服,却由不得自己不被他抓牢,他说:“你骗人,肯定有蹊跷事,或者是你没察觉到。给我说说,说不定我可以帮你!” 林涓喜皱眉说:“你在说什么?如果你酒喝高了,可以去包租婆那儿喝碗醋解酒。” “我没喝酒,我知道你对我隐瞒了些事,你肯定有蹊跷经历,比如,反复出现的梦。” 林涓喜头顶一个炸雷,但她面不改色,装作越加困惑和不耐烦,她想从他那里做些打探,就说:“你说什么梦?我倒是经常做梦我知道了高考题。” 吴师傅竟然笑了一下,神色和语气也柔和了:“原来你只是个单纯的学生罢了——你身上确实发生了什么,可是这件事我还不能说出来,因为太残忍了,你会受不了。” 林涓喜脸上困惑愈重,隐隐透出一丝担忧:“吴师傅,我到底怎么了?” “这么给你讲吧,在你身上发生了件大事,从那以后,你就会碰到些蹊跷现象,可能不是很多,但是没办法解释,比如经常出现的梦。” 林涓喜心里一惊,更加警惕,脸上做出表情:困惑彻底被恐惧取代的样子,失声说:“啊?我身上发生了什么?” 吴师傅和颜悦色地说:“这该是我问你吧,肯定有什么蹊跷事,你疏忽了,或者不愿意给我说?我真的可以帮你,小姑娘!” “蹊跷事?没有,真的没有!”林涓喜头摇得像拨浪鼓。 “不可能!”吴师傅面色一冷,“都这个时候了你还装?!好吧,既然你防范心这么重,我也无能为力。” 他站起身,开门离去,脚步干净利落,头都没有回一下。 林涓喜天真的表情一扫而光,一张脸阴沉下去。 黑黢黢的窗外,雨纷纷而落,夜色越发静谧黑暗。 她看着紧闭的门,眼中漫上忧虑。 林涓喜决定好好打探下吴师傅的底细,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把一切都打乱了。 第十五章 第二天,林涓喜下了晚自习回来,路过志强家厅房门口,被志强媳妇叫住了。 “涓喜,你给隔壁吴师傅端碗羊肉水饺。” 怎么又是羊肉水饺? “好。”林涓喜接过滚烫的碗,小心地朝楼上走。 她心里犯嘀咕。 上了楼,就是长长的走廊,一边是铁栏杆,一边是房子,月晦星稀,灯光昏暗,一切都显出暗青色,氛围,有些阴冷。 吴师傅的房门虚掩,透出昏黄的灯光。 敲门,没人,碗很烫,林涓喜有些受不了,就自行推开门。 房里没有人,林涓喜把水饺放桌上,正欲审视一下屋子,突然,好像晴天一个霹雳,她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她的眼睛死死盯着桌子。 桌子上赫然放着一个银质挂坠,做成怀表的样子,雕刻着拙朴的花纹,打开可以放照片——这挂坠正是外公刘河生的贴身之物。 林涓喜抖着手拿起了挂坠,按了下侧面的按钮,咔嚓一声,挂坠打开了,她的眼泪瞬间涌了出来。 里面还是那张照片,外公失踪不久前他们才照得。外公、外婆端坐着,林涓喜在他们二老中间。 那时她真小呀,一脸天真无邪的笑,谁知道几个月后,人生轨迹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亲人离奇失踪,自己也走上了一条不得善终的不归之路。 她的眼泪滴了下来,继而怒火中烧,无法控制,挂坠怎么会在这里?是他!吴师傅!外公失踪肯定和他有关,或者干脆就是他们绑架了外公! 冷不防,背后响起脚步声,林涓喜悚然回头,是吴师傅,他回来了,站在门口,脸色阴郁,不知道在想什么,但无疑此刻心情很不好。 林涓喜正想质问他银挂坠的事,突然,一滴血滴到了羊肉饺子碗里,接着又是一滴,是从她头上滴下来的,她慌忙摸头,没什么伤口,这血——她抬头看去——在她抬起头的一瞬间,瞥到吴师傅脸上似乎浮起一丝诡异的笑—— 她抬起头来——天哪!身边世界飞速上升,她陷入了恐惧的炼狱。 两具血淋淋的人脸几乎贴上了她的脸,没有瞳孔的黑洞洞眼睛幽怨地看着她——啊!林涓喜清晰地看到,他们被割去了耳朵,身上满是血迹,但仍能辨出是吴师傅和王老汉——她饶是心理素质好些,也不禁失声尖叫,撒腿就往楼下跑,接着所有人都被惊动了。 她镇定了些,把事件大概陈述了一遍,大家将信将疑,但都是害怕的。 有胆大的跑上去看,然后趴铁栏杆上冲下面喊:“里面没什么尸体!” 同一层的房客也有闻声到吴师傅屋里看得,出来后对下面骂道:“大半夜的,抽他娘的哪门子风!”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林涓喜身上,她诧异地说不出话。 “要不我们都上去看看?”徐志强提议。 众人都同意了。 徐志强道:“涓喜,你和你婶子待屋里,别上去了。” 林涓喜摇了摇头:“我也上去看看。” 她十分震惊,怎么可能没有尸体,她不会看错的! 徐志强也就同意了,林涓喜跟着他们朝楼上走,才下过雨,楼梯上都是半干不干的黄泥,瞧来心烦。 走廊还是那样暗青的颜色,因为人多,驱散了冷意。 吴师傅的房门大开着,几个闲人或倚着门框,或站在屋子当中。 真的没有尸体,别说是尸体,一滴血都没有,桌上一碗羊肉饺子还在冒着热气,好像刚才她真的看错了一样。 这间房子,没有一丝血污,干净地让人不安。 “涓喜可能学习太累,眼花了。”面对众人质疑的神色,徐志强帮林涓喜解释。 林涓喜木然地点点头:“可能是我眼花了。” 只有她知道,这绝不是眼花,因为,银挂坠还在,自己一直紧握在手心,藏在卫衣的口袋里。 大家看没什么,也就散了。 徐志强和林涓喜走在后面,他对林涓喜说:“你要是怕,今晚和你婶子睡去。” “不用了,我不怕。”林涓喜勉强笑笑。 “那你小心点。”徐志强说。 林涓喜点点头,徐志强拍拍她的肩,也下楼了。 林涓喜回到自己房子。 她想看会儿书,却抱着肘,倚着衣柜,陷入思索。 估计这事没完,而且那两个人有可能出事了,那么,警察肯定会调查盘问自己,如果因为这事,和警察接触,不幸被怀疑她的身份,就大大不妙了。 她越想越后悔,烦躁地踢着木质书架的腿:刚才应该悄无声息退出去才好,干什么大惊小怪?!这下可好,自己成了第一目击者,过不了几天,就得进局子了。 果然不出林涓喜所料。 再没见过吴师傅和王老汉,过了几天,家属就找来了,吴师傅和王老汉失踪了,东西却一件都没带走。和家属同来的还有警察,他们带走了林涓喜,说是问话,徐志强夫妇也无法。 坐上警车,林涓喜反而镇定了些,反正自己只是个苦逼的高三党,又是女孩子,警察同志们应该不会怀疑到头上。 警察都蛮和蔼的,给她倒了水,她把那天的情况详细说了,保留了银挂坠一事。 讲述完毕后,她发觉警察们看她的眼神有一丝怜悯,又问了些事情,就送她回去了。 她想阿sir们八成把她当精神病了。 林涓喜也打探到了,吴师傅和王老汉是姑表兄弟,西郊大禹村的人,父辈都是农民,他兄弟两个在城里做一些小本生意。出乎意料,吴师傅是个文化人,高中毕业,因为英语太差,没考上学,回家种田。 这两人是彻底失踪了,林涓喜高中毕业都没找到,家属成天来闹,弄得徐志强很烦恼。 两个家庭失去了亲人和顶梁柱,犹如坍塌了,连续好几个月,日日听到他们的悲痛哭声在窗下响起,林涓喜暗暗恻然。 其实她早就预感到这两个人根本找不到,因为这起失踪案介入了超自然势力,就宣布了是个悬案,但派出所的人都不信她的话——也不是他们不信,总不能让警察同志给人民群众说这俩人是叫鬼拖走了吧? 柏树丛中的那间倒霉平房又被警察好好光顾了一下,重新空了起来。徐志强想把这邪门的房子拆了,种些桃树,志强媳妇却舍不得。 这些都是后话了。 发生失踪案的当晚,林涓喜就请了晚自习的假,回舅家向刘花程汇报情况。 ———————————————————————————————————————— 刘河生三个孩子,老大刘轩程从小刻苦,成绩拔尖,考上了他父亲的母校清华大学,还被保送去新加坡国立大学读硕士,回国后进了跨国公司,现在做到高级管理层;大儿媳纪小满是马来西亚华裔,豪门千金,和刘家老大相识于泰国——一段至今仍为人津津乐道的男版灰姑娘故事;林涓喜母亲是老二,高中毕业进了国营工厂,效益也不错;就是小儿子刘花程,从小不爱干正事,玩起来比谁都聪明,好歹混到初中毕业,偏偏体质不好,种不了地,刘河生便在自己学校给他找了个事。 刘花程比林涓喜大六岁,人又有趣,林涓喜自小就和二舅最亲,也从不认为他没出息,所以他有事情和谁不说,都要跟这个外甥女儿说。 况且,对于刘河生失踪一事,全家也只有他俩认为这是超自然力量所致。 林涓喜下了公交,一路小跑,进了村子后,快步走到舅家门口,来开门的是刘花程,看到扶墙喘息的外甥女儿,他一脸错愕地说:“你怎么回来了?” 林涓喜低声道:“外婆呢?” “到隔壁串门子去了。” “哦,舅舅,我有重要事和你说。” 林涓喜说着,和二舅穿过厅堂,进了留给自己的房间。 她先把书包放下,然后坐床沿上,说:“二舅,你先坐下。” 刘花程一脸诧色,依言坐下。 林涓喜拉开书包,从最里层掏出了银挂坠,递给他。 刘花程别提多惊奇了,看外甥女儿的眼神跟白痴一样。 “这……这……这打哪儿来的?”他磕磕绊绊地说。 林涓喜将那场血案讲了遍。 刘花程消化了一会儿,握着银坠子沉思。 “我说——”刘花程掂了掂手中银坠子,“你今天说得所有事,不要让外人知道一个字儿,我怕别人说咱家人不正常,而且我觉得这事不简单,还是不要声张的好。” 林涓喜点了点头。 刘花程长得很好看,却是不属于男人的俊朗。中等个头,十分清瘦,身子纤细灵活,黑棕色的蓬松秀发垂下来,半遮住长长的眉毛,瓜子型的脸,全凤凰城最精巧美丽的尖下巴,肤白如雪,杏子眼又大又圆,眸子黑莹莹的,长睫毛像人工装上去的,是个真正的yboy。许多人都说林涓喜像她二舅,而在她看来,二舅比她美多了。 此刻,刘花程一手托腮,认真思索着,白炽灯光打在他秀丽的脸上,越发白得透明,漂亮眸子显出剔透的色泽,却是少有的严肃神色。 林涓喜微微愧疚,她并没有把全部细节都告诉二舅,其实,给二舅说关于梦境和吴师傅奇怪话语的事也无妨,但如果这和她的杀手身份有牵扯,就是自掘坟墓了——也许她隐藏的就是关键线索,但也是没办法了。 蓦然,刘花程说:“其实我看见你外公留下的那手帕就知道了。” “知道什么?” “这么说吧,现在有一个疑团,如果说这个疑团是一棵树,你外公失踪的事就是树的一个枝桠。” “什么疑团?” 刘花程叹了口气,乌亮的眸子有微火跳动着:“我一直没告诉你,你外公失踪前一个星期,我就预感到他要出事了。” 林涓喜惊诧地睁圆眼睛:“什么?这……怎么回事?” 第十六章 刘花程压低声音:“他那天把我叫他房里,给了我一个东西,让我一定要保存好了,还说了些从前的事。你等着,我拿去。” 说罢,他出去了。 一时回来,他手里多了个档案袋,鼓鼓囊囊的,并且带上了门。 他重新在椅子上坐下,把档案袋递给外甥女儿。 “拆开看看!” 林涓喜心中的好奇几乎要从嘴里冲出来,她打开档案袋。 里面有很多信件,有外公当时留下的双龙戏珠蜀绣丝帕,还有几张照片。 信件都是封着的,刘花程说:“这些信没什么特别重要的,你看看照片。” 林涓喜拿过照片,仔细端详。 这些都是外公年轻时拍得,大部分是和一个少女在不同季节、不同地方、不同角度的合照,总共有七八张。 刘河生年轻时是个帅哥,长眉俊目,身边的女子长相却很平凡,清瘦娇小,不过笑得很甜美。 “这女的……可别告诉你外婆。” 其实她已经猜到了八分。 “这是你外公在清华上大学时候的同学,本来能成你外婆的,这些信都是他俩的——可惜这女孩儿后来死了。” “死了?”林涓喜感到十分惋惜,笑得这么美好的一个人,竟然死了,不过要没死估计现在也没她和她舅啥事儿了。 这时林涓喜看到了最后一张,差点惊呼出声,她接过二舅递来的放大镜,仔细端详。 这是在一个房子里照得,刘河生的半身像,笑得很灿烂,青春逼人,双手捧着一柄铜刀,凑到镜头跟前,似乎专门为拍这柄刀。此时在放大镜下看得很清楚,刀柄刻有双龙戏珠图,珠子血红,刀鞘上是条盘旋的龙,龙头伏在刀鞘的尖端。而这幅双龙戏珠的图案,竟然和蜀绣丝帕上的一模一样,连龙须飞扬的风姿都丝毫不差。 “这……这怎么回事?” “你再看看这张。”刘花程没有回答她,让她再看一张。这是在西湖拍得,看起来挺热,两人的长袖衬衫都挽了起来,少女□□的胳膊上赫然有个纹身,非常模糊,像片阴影,要不是有放大镜,再有刘花程指引说明,根本发现不了。仔细看看,没错,正是那副诡异的双龙戏珠图案。 林涓喜更加大惑不解,看着刘花程。 他不紧不慢地说:“这女孩来历不小,是四川一个降魔家族的独苗儿,姓楚,叫玉臻。你外公那点儿本事和她比就是三脚猫。楚玉臻家世世代代都是降魔者,这个双龙戏珠图是家族的标志。她家人都是紫色的眼珠子,特别漂亮,当时你外公注意到她就是因为这双眼睛。据说她们家族最早的祖先是个西域人,所以降魔法也和中原的阴阳先生不一样,但是经过这么多代,她家的降魔法已经汉化了,只留了很少一部分西域渊源,就像她家人的血统一样。说起来奇怪,她家人都是紫色眼睛,有人说这是返祖现象,也有人说是因为有法力。这把铜刀是她家祖先用陨石炼的,又杀了只魔兽,把魔兽的眼珠子抠出来,嵌在刀柄和刀鞘上,刀刃上还有个双龙戏珠图案,也镶了颗红珠子,那颗最稀罕,是魔兽的心脏炼的,所以这刀就和普通刀不一样,能斩妖除魔,而且平常的降魔剑杀不了的妖怪,这把刀一下子就咔嚓了,这刀就成了她家的传家宝。可惜一个传奇家族,到她这代就一个独苗儿,还早早死了,连个后代都没留下。” “她是怎么死的?” 林涓喜问了这么一句,刘花程脸上立刻露出了惋惜至极的神色,他说:“说起来真是太惨了。” 刘河生和楚玉臻是在大一第二学期好的。楚玉臻是个特别开朗乐观的女孩子,虽然不漂亮但很有魅力,刘河生风度翩翩,才华横溢,两人当时是学校的瑶台双壁神仙伴侣。 大三寒假,刘河生依旧先把楚玉臻送上了火车才走,火车开动时,楚玉臻向站台上的男朋友挥手告别,叮嘱他要给她写信,笑得特灿烂,晴空万里,没有一丝阴翳。 刘河生回家后,隔三差五地给楚玉臻写信,但却没有收到一封她的回信,就在他快坐不住几乎要去四川的时候,楚玉臻的回信来了。信很短,只是告诉男友她一切安好,开学了再和他聊,让他不要再写信了。 刘河生魂不守舍地过了年就往学校赶,没想到楚玉臻已经在学校了。他就追问她发生了什么事,哪知她特别生气,让刘河生不要问,只管对她好就行了。刘河生虽然心里既担心又好奇,但看她都这样了,只得暂时作罢。 半学期过去了,对于寒假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楚玉臻一字不提,刘河生也不敢再问。然而糟糕的是,女孩的性格变了,变得忧郁而暴躁,常常乱发脾气,情绪低落地一个人哭,或者发呆,刘河生知道寒假一定发生了了不得的事情。 终于,有天他忍不住了,问她,她又生气了,两人大吵了一架,她负气走了。 当时刘河生是个毛头小子,成天受无名火,也憋屈得很,就没去追,哪知道这楚玉臻一个礼拜都没回来上课,这件事惊动了学校,派出所令警察去找,终于在一所废弃的厂房里找到了女孩的尸体,更惨的是女孩在死前受到了□□,是奸杀。 刘河生追悔莫及,心痛不已,如果自己当时可以追出去,或者多关怀一下楚玉臻,耐心一些,就不会发生这种惨剧了。这件事很轰动,知道的人都觉得惋惜极了,这么年轻,又是清华高材生,怎么就死了,而且还死得那样惨。 在那之后,刘河生几乎崩溃了,他换上了严重的抑郁症,在家休了两年学才重返学校读书。 两年过去了,再惨烈的事情都会被淡忘,何况那时候兵荒马乱,凄惨的事情多了去了,谁还会多留意一个不幸的女孩子?但是刘河生忘不了。兵荒马乱的,每天都有无数人死去,可对于他来说,这一切不比一颗沙子更能引起他的注意,他的玉臻惨死,这些愚钝的人受得苦算得了什么,他的玉臻死的那样惨…… 就在刘河生休学完返校这学期,开学不久,学校来了一对中年夫妇,说是找他。 刘河生一看到那男子的紫色眼睛、那女子的像极了某人的面容就知道是谁了,当时也顾不得别人,扑通跪下来。 那两人正是楚玉臻的父母,他们扶刘河生起来,都是泣不成声。 夫妇俩带刘河生去了他们住的旅社,才说明了来意,是和那柄祖传宝刀有关。 那柄刀刘河生见过。大二暑假他曾偷偷去成都找楚玉臻,玉臻溜出来见他,刘河生提出要看她家的祖传宝刀,楚玉臻拗不过他,只得答应了。她偷偷将刀拿到了男友住的旅馆,刘河生还为此租了照相的设备,将屋子弄得像模像样,和宝刀合了张影。这就是那张照片的由来。 楚家宝刀藏在一个很隐秘的地方,不是家里人根本找不到,可是前段时间夫妇俩收到了一封信,里面只有一张照片,上面赫然就是他家的宝刀,照片背面有一行字:刀在我这儿,不过你们可以用钱来赎。 夫妇俩吓坏了,忙去察看刀是否还在。 到了那一处,两人看到刀还在,放了心,正要离开,一道劲风袭来,夫妇俩是何许人也?马上低头躲过,就再没了动静,等到两人看时,暗叫糟了,原来就在两人低头躲避的时候,有人窃走了宝刀。一瞬之间在两位高手面前做了这么多事情,这个人的身手实在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夫妇知道这么追是追不上的,白费力气,还不如回去商量对策。 他们奇怪这刀都几十年没有拿出来过了,这人的照片哪来的?后来保姆才说,小姐交了个男朋友,或许是小姐将刀拿给男朋友看了,以至于有人照了照片。 他们终于找到了刘河生,问他此事。 刘河生将那次去成都偷会楚玉臻的事情说了,并且说照片放在自己家中,藏得很好,而且拍好后都是自己洗出来的,没有经过别人的手。 刘河生惭愧地抬不起头,夫妇俩倒也不生气,只是很感伤。 他们都怀疑,刘河生去成都那次,让歹人有了可乘之机。虽然女孩很聪明,法力又高,手中又有神器,但毕竟是个没什么经验的少女,她将刀拿出来后还发生了什么事情,就不得而知了。 了解了情况后,夫妇两就打算回成都了。 刘河生再也忍不住,虽然知道不应该,但还是问了大三那年寒假发生了什么事情。 第十七章 夫妇两愣了一下,最后那女的说:“你还是不要知道了,对你没有好处,对我们也不好。再说现在我们家都成这样了,你还是不要问了。” 说完就决绝地送客了。 此后,刘河生和这家人再没有联系过。可从此他就迷上了画符驱鬼,也许是一种精神寄托吧! 毕业后刘河生回到了老家凤凰城,没有像长辈期待的那样在城里找个体面工作,而是回到了村里的小学、他的母校做了一名普通教师,并且娶了邻村的村姑,就是林涓喜的外婆刘陈氏。 也许是楚玉臻的死带走了刘河生的灵魂,以前那个胸怀鸿鹄之志的奋发青年死了,活过来的是一个喜欢装神弄鬼、淡泊名利——抑或是颓废的人,对于事业提不起一点儿兴趣,终日无精打采,只有谈到神鬼之事时才有点儿兴头。 刘花程讲完了,林涓喜却还没从故事里走出来,这么离奇而悲惨的事情就发生在自己家人身上,她心里很难受。 “这些你外婆一点儿也不知道,你别给她说。” “我知道。”林涓喜说。 “这些事你也别太上心了,好好学习,而且这也不是你能管的。哦,明天早上我还得早早起床送你这祖宗上学呢,再研究会儿银坠子,我就睡觉去呀!” 他低下头摆弄银挂坠,嘟囔道:“你给咱考大学,嗐,看你明年能放个什么卫星。” “我放不了卫星,放个流星都不错了。”林涓喜笑道。 刘花程抬起头说:“怎么还没上战场就没士气了,你也考个好大学,让我骄傲骄傲。” 林涓喜笑道:“我这不是没士气,是实事求是。再说,有我哥让你骄傲就行了!” 刘花程听到提起大哥的儿子,也就是林涓喜表哥,撇了撇嘴。 林涓喜就掏出课本学习,刘花程继续在灯下摆弄着银挂坠。 他突然说:“涓喜,我觉得你看见的那个阴着脸走进来的吴师傅肯定不是人,说不定他就是凶手。” 那个阴着脸的吴师傅已经对她造成心理阴影了,听二舅这么一说,她背脊发冷。 “别拿这种眼神看我,我又不是凶手——你想想,当时你头顶可能就挂着那两个倒霉蛋的尸首,进屋子的那个吴师傅肯定是别人了,说不定就是他杀了人又吊天花板上,等你吓得不得了,慌慌张张跑出去以后,又使了个妖法清理现场,所以后来的人都没看见。” “我说青山刚昌(注:《名侦探柯南作者》)怎么没聘你去当编剧。那银挂坠是谁扔那儿的?” “你舅我不是牛顿,这个就说不准了!” 牛顿是物理学家和中国玄学有个毛关系?文盲!林涓喜一边想着一边继续看书。刘花程一个劲儿钻研银挂坠,专心不二的样子让林涓喜想到了钱学森研究导弹设计图,囧。 她正被一道数学题搞得焦头烂额,就听到二舅诧异地“嗯”了一声。 “这是什么?” 他将银挂坠中的照片抽掉,从里面掉出来个东西,两人一看之下,都呆住了。这是一片极薄的布,简直像轻纱一样,质感却很好,像麂皮,团成一团塞进了照片后面,上面是几句话,繁体汉字,字迹非常潦草,上书曰:“潜龙迢遥,缺月昭昭。孔门七十二子,今有存乎?” “潜龙迢遥,缺月昭昭。孔门七十二子,今有存乎?”他俩不约而同念了遍,然后同时大惑不解地看着对方。 林涓喜仔细看着那行字,突然脸上现出一种震惊和恍然交织的表情,随后是更大的不解。 “怎么了?”刘花程问她。 “二舅啊,这……这是用血写的!” “啊?!……血?谁……谁的血?”刘花程说到后来,声音都发颤,林涓喜也想到了,脸沉了下去。 “如果这真是我外公的血……唉,看这字都黑了……而且写得这么潦草,又是胡乱一团塞照片后面的,应该是匆匆忙忙写的。” 两人都不再说话。过了一会儿,刘花程打破了沉默。 “要不我明天拿去化验一下,看是不是你外公的血。” “好。也只能这样子了” 第二天下午放学,刘花程骑着摩托来学校接林涓喜。 林涓喜见到舅舅便问他怎么样了,他说:“回去再说。” 到了家,还好刘陈氏在厨房作饭,俩人进了刘花程房子。 “化验结果出来了吗?”林涓喜焦急地问。 “出来了,就是你外公的血。” 一下子两人都不说话了,半晌,刘花程开口了。 “咱们虽然不知道银挂坠是怎么到了那张桌子上,但是可以肯定,血书里的信息非常重要。不过还是有值得高兴的事——这血是半年前的。” 林涓喜看了她舅一眼,心想高兴个屁,说不定是外公临终前……她不敢再想了。 刘花程想了想,也觉得确实没什么值得高兴的。 林涓喜想着,如果借此让舅舅帮着调查吴师傅和王老汉,倒是可以的,便微微一笑,说:“二舅,外公应该和那两个倒霉蛋有关系,或者跟凶手有关系。这已经是个重大发现了,以前咱们可是一点儿头绪都没有。我要高考,没功夫,你回头好好调查一下吴师傅和王老汉。” 刘花程食指中指并拢,在眉梢碰了碰——一个漂亮的美式军礼,道:“知道了,长官,不过我可得隐瞒身份,不能让他们知道我是fbi探员。” 林涓喜莞尔。 她又想到了一件事,笑笑说:“二舅,我看外公还是挺器重你的,把最重要的东西都交代给你了。” 刘花程嘴角翘起,一脸掩不住的得意,颇有些扬眉吐气的感觉。 林涓喜心里叹气,可惜家里其他人根本不会信她的话,更不会费神调查,李邺那里更别想,否则借吴师傅这个线索,说不定能牵出外公的踪迹,或者,自己那诡异梦境的原因。 熬到了六月,终于高考了。林涓喜考上了一所高职学校,学她向往的护士专业。 然后就是清闲的大学生活。 今年三月因为噬心丹的事和李邺不欢而散后,就再没见过李府一系列人,刘河生失踪一案毫无进展,徐志强家一系列麻烦也没有结果。刘花程多方打探,只晓得吴师傅和王老汉是普通农民,实在没什么不寻常之处。 那个美妙而诡异的梦境依然时不时地骚扰她一次,男孩还是看不清容貌,只知道他在弹吉他,也许他的曲调总在变幻,也许没有,但总是可以将人灵魂浮起,久而久之,林涓喜明白了,音乐的动人之处往往不在曲谱,不在音色,而在于弹奏者与听者的心。 吉他和不明相貌的男孩在她的心中偷偷占有了一席之地,以至于有一天,路过家乐器店,像雨滴投向大地一样,她倏然被挂在门口的一把金棕色吉他吸引了全部感官,毫不犹豫地买了下来。 乐器店老板的儿子,名叫沈熙,总是带着灰蓝色美瞳,染了满头金发的青年,在音乐学院读大二,考虑到未来就业选择了音乐教育专业,却对吉他深深钟情,并且答应每个礼拜在店里等林涓喜,给她教授弹奏,直到学会为止。 林涓喜自小就喜欢音乐,歌曲听几遍就会唱,嗓音也是清越不俗,学起吉他来又格外勤奋,过不多久就会弹奏一些简单的歌曲了。 有一天,她把吉他带去了许嫣然病房,给她弹奏了披头士的《heyjude》,连小护士都闻声来了。 这倒是件好事,心情烦闷的时候,可以靠这六根细弦聊以解忧。 日子仿佛还如十一岁前一样宁静平和,林涓喜用厚重的石板压制住地缝中冒出的诡魅橙色香雾,努力让自己过得正常些,有时回想高中的奇遇,真像一场遥远的梦,伴着青涩年华隐去在老旧的照片里。 可她知道,她始终是风浪里的一叶孤舟,于浪头的间隙中偷得浮生半日闲。 严冬来了。 星期天早晨,天气阴霾,非常冷,中午时分,林涓喜在小区门口的馄饨摊吃饭,正吃着,从东边开过来一辆破旧的路虎。 路虎车在馄饨摊前停下了,走下来一位少女,她径直到了馄饨摊老板面前,背对着林涓喜,可以看到乌黑的披肩发,头顶两根小辫,有些像弥海砂(注1:日本动漫《□□》中的人物),穿着厚厚的宽大的粉色羽绒服,露出一圈超短裙的花边,细细的腿上绷着黑色的菱形花纹的羊绒弹性裤,皮草边的黑皮短靴,她靓丽出众的外表吸引了附近几乎所有男男女女的视线。 林涓喜也不由多瞟了一眼,愣住了。 这姑娘却是残墨。 残墨微微一笑说:“你好,林小姐,好久没见了,过得好吗?”说着在她对面坐下。 林涓喜用勺子拨拉着馄饨,说:“还好,是很久了啊!看来今天不宜出行。” 残墨听着林涓喜的嘟囔,她知道林的意思,笑了:“不想见我?不给你朋友看病啦?” 林涓喜吞下馄饨,叹气说:“如果能好,简直就像做梦一样。” 残墨看着林涓喜的脸,说:“你过得不怎么样吧?我看你瘦了好多。” 林涓喜放下勺子,脸上漫起愁云。 “你朋友病重了?” 林涓喜叹了口气:“倒也没重,可是也治不好,每天躺床上受罪,唉,输血痛苦就不说了,我现在担心并发症……我想求李公子,让他早点给我朋友治病,不过他肯定不会同意了,他说了是两年以后——哦,你有事吗?” “主人召你去。” 第十八章 林涓喜喝了口汤:“杀人?” 残墨皱了皱眉:“我家主人找你就一定是血淋淋的任务吗?你那天答应替主人做事,到现在还没办过一件呢!” 林涓喜点了点头:“那倒也是,不过我想知道,李公子能不能提前给我朋友治病?” “你跟我去见主人,当面问他吧!” 两人吃完了馄饨,林涓喜上了残墨的路虎。 路虎飞速往西郊开,周围景色越来越荒凉,前面已经没有路了,幸好路虎性能不错,压过荒草矮树朝更深处开去。 一路上两人都不说话。 “林小姐,你的话太少了。”残墨说。 林涓喜心想:规矩这么大,不谨言慎行找死呀,便说:“我工作的时候一直都这样——你家主人看起来倒是能说会道啊!” “我家主人是天纵之才!”残墨庄容说。 林涓喜几乎撑不住要笑了,看残墨一副小孩摸样,却故作大人姿态,便有意逗她,说:“我家有好多天纵之才。” 残墨挑起长睫毛,瞪了她一眼。 林涓喜不介意:“你总在这种这鬼地方练车技吗?” 残墨不知道她为什么突然问这个,点了点头。 林涓喜微微一笑,说:“李公子真该给你配辆扫雷坦克。” 残墨忍俊不禁,嗤地笑了。 终于开不动了,两人跳下车,残墨掏出一方丝帕。 林涓喜将乌发别在耳后,叹息:“又要蒙眼睛?” “嗯。” “欸?我第一次来贵府,是从北郊的黑瞎子森林进去的,第二次是南郊的凤凰山红菱峡跟前,第三次还是黑瞎子森林,这次怎么在西原?贵府是有多大啊?” “也许很大,也许很小。” 模棱两可的回答,残墨笑靥如花,突然说:“你知道吗?我是个猫妖。” 林涓喜愣了下,点了点头说:“哦。” 残墨笑容那么好看:“猫有九条命,人,却只有一条。” 林涓喜凝看着残墨莹黑的眸子,残墨眼中笑意如美妙的涟漪般荡漾开来,撞击到自己心头,却是阵阵心惊:她在告诫自己。 其实,林涓喜也不是喜欢瞎操心的人,之所以这样,还是为了更多了解情况,降低危险指数,免得碰到高压线。如何让自己最大限度地掌握资料,在这样一个法、西、斯、式的公司里安然无恙,是今后要好好考虑的问题。 林涓喜接过了那条冰凉腻滑的丝帕,蒙在眼睛上。 “林小姐,主人让知会你一件事。卡尔的女儿方索小姐,开始为主人效力了,你今天就能见到她。” 林涓喜一震。 依旧是被牵引着,走了一段路,下台阶,然后解开丝帕。 再次看到这座大殿,林涓喜还是被震撼了一下,真他娘奢侈地令人发指,而且,好像从任何地方都可以到达。 残墨引她去了第一次见面的石室。 石室里坐着李邺、霜铖和绿野,还有一个陌生的西洋女孩,瞧来十*岁的样子,高挑身材,尖下巴颏,一头极短的乌发,大烟熏妆,衬着双雾蒙蒙的灰绿色眼睛,水红色的艳丽唇膏,低胸t恤,露出的半个乳、、房上纹着只黑色的蝴蝶,银色短款羽绒服,黑灰格子短裙,光腿穿着卡其色雪地靴。 这个西洋妞让林涓喜不安起来。 李邺还是一身洁白的衣衫,清艳无匹的姿容,见到林涓喜,优雅而温和地说:“林小姐,好久不见了,别来无恙?” 噬心丹的事余怒未消,林涓喜一看见李邺就来气,她不冷不热地说:“我好得很。” 李邺显然并不关心她过得好不好,示意她:“坐吧!”然后,他指了指那位西洋姑娘,说:“这是维多利亚方索小姐,现在是叫紫昙了。” 维多利亚打扮特立独行,倒是彬彬有礼,微笑着说:“你好!”一口非常纯正的普通话。 “你好!” 这位方索小姐,笑起来实在和卡尔太像了。林涓喜首先觉得这姑娘会马上捅他一刀,接下来觉得,如此古典宛如从坟里挖出来的李邺身边站着个朋克摇滚发烧友的西洋姑娘,真是违和地登峰造极。她不安极了:方索小姐不会是深入敌营伺机报杀父之仇吧?那么自己这样不经打,又在此事中起关键作用,岂不是第一个复仇目标? 言归正传,是真的有任务了,关于凤珠。 这凤珠有些来历,是当年黄帝平蚩尤的战利品——一串十三颗魔珠,妖魔戴着可以起到保护自身的作用,增长法力,普通人戴着可以百病不生。 原来长白山“苍池老怪”赫连伦科尔那败家儿子,名叫赫连杜路穆的现任当家,几年时间就把老子攒下的家当挥霍了一半,他家拥有凤珠的事曾是一级机密,决不能让外人知道,免得惹麻烦。可最近,这件事不知怎么得,走漏了风声,引得三界人士垂涎三尺,蠢蠢欲动,但忌惮赫连家势力和赫连伦科尔的余威,不敢贸然去抢,所以,都做了梁上君子的打算,而李邺,也有此意。 偷盗是杀手不屑的行为,卡尔曾经让“朔月”组织的“青萍”沈灼然去偷一份文件,沈灼然对林涓喜抱怨过,他说:“这太降低杀手的职业人格了!”所以,林涓喜微不可闻地斜了眼李邺。 李邺扫她一眼,那眼神明显就是看穿她心中所想了,她忙低下头,却听李邺说:“孟尝君都做过鸡鸣狗盗的事,你不用自责。” 林涓喜眨眨眼:啊?我自责,我这是自责的表情吗? 李邺排兵布阵,其他几位下属,包括维多利亚,都是恭恭敬敬听主人讲话,林涓喜做出一脸严肃,近于苦逼,像参加追悼会。 林涓喜思付,原来神魔界也有败家子,如果这个二世祖早两年把不住机密,卡尔会不会就不用死了,但转念一想,卡尔背叛李邺,害李邺失去了这么贵重的东西,李邺岂能放过他? 终于商量完了,李邺决定带着霜铖、林涓喜、残墨、维多利亚和绿野去长白山。 林涓喜想这去一趟长白山少说也得一个礼拜,老师肯定不给批假,便说:“李公子,我还得上学。” 李邺说:“我让霜铖给你请过假了,半个月。” 林涓喜佯赞道:“您真是太周到了!” “过奖。”李邺温文尔雅,林涓喜眨眨眼:他是说反话吗?可看起来好真诚。 下午时分,李邺就带着诸人出府了。 林涓喜发现,只有自己一人蒙上了眼睛。 揭掉蒙眼布,早有侍卫等候了,交通工具是一辆古装剧里才能见到的马车,拉车的是一头奇怪的生物,有些像马,头上却长着两个犄角,全身火红,非常漂亮。 李邺携残墨、霜铖、林涓喜、维多利亚坐上马车,绿野在外面驾驭。 林涓喜还没细看,马车就轻轻一晃,她朝窗外望时,大吃一惊,原来这马车竟然飞升了起来,再掀帘看看绿野,他正赶着那头长角马,而那匹马正在奔跑,在空中奔跑。 波音七四七——林涓喜脑中冒出了这个词,眼看着马车越升越高,渐渐看到了城市全局,像一块块大小不一的cookie(小甜品),由万家灯火勾勒而成,他们已经到了城市的上方,少说也有上千米。 林涓喜有恐高症,一次迫不得已坐了回飞机,脸都吓得变了色,空中小姐还以为她晕机,其实她是晕高。此刻,她坐在这个没有通过任何质检部门认证的摇摇欲坠的马车上,握紧了地桌的桌腿,全身一阵无力感,发冷发软。 李邺和他的下属商议着这次偷盗的事情,他注意到林涓喜的奇怪反应,停止了讲话。 “怎么了?”李邺问她。 “这个马车结实吗?”林涓喜一脸惊悚地问道。 霜铖笑了,他说:“这辆马车,连那匹昆仑厉焰,两个小时就可以到长白山,是主人的朋友昆仑山‘玉海云怪’池玉琛大魔王送的,你说结实吗?” 林涓喜心安了些,想来那什么堂堂大魔王送礼不会搞假冒伪劣产品。原来那匹长角的马叫昆仑厉焰,要能养一头去哪儿都不愁了。 李邺继续公事,林涓喜听着甚是无聊,慢慢困起来,眼皮沉了,正要进入梦乡的时候,李邺拿一根玉如意在她脑门上敲了一下。 她立刻惊醒,一手揉头,一手警觉地摸枪,反应上来身在何处,摸枪的手又收了回来,她恼怒地问李邺:“干嘛打我?” “主上在议事。”霜铖说。 残墨也斜了林涓喜一眼,眼神里有提醒和警告。 林涓喜也觉得自己打瞌睡不合适,正想着说点儿什么补救,就见李邺看看她,嘴角似笑非笑,眼神却是认真的,他说:“你要是再打瞌睡,我就把你扔下去。” 林涓喜一个激灵立刻坐直了,手都不敢乱放,把她扔下去?直接杀了算了。 她渐渐适应了些,不那么恐慌了,便打量车内的装饰。 车里环境倒不错,很宽敞,有檀木地桌,和马车底座浑然一体,特别稳当,像平地一样;车壁嵌着柔软的雪白兽毛,腻滑如水,根根纤毫随着气流微微拂动;四角悬着洁白玉璧,垂下紫色丝绦,宁静端详;淡雪青色洒满银色月牙图案的缎面天鹅绒坐垫,十分柔软松厚;素缦帘幕,极细银丝绣有大团的云纹图案,直视反而不辨,只在某个角度才能看到,那精美如龙须的、闪烁着的清贵银光。 林涓喜赞道:“素洁宁静,真有冬季的情致啊,就是太冷清了。” 李邺妙目微微顾盼,映得一室流光,他说:“我喜欢冷清。” 林涓喜打量几眼李邺,自从初见起,他总是一身白衣,李府大殿却是华丽恢弘,可那并不是私人空间,不能窥到主人的喜好的。 李邺觑她一眼:“怎么了?” “没什么。”林涓喜垂头。 残墨低声说:“主人在问你话。” 林涓喜迟疑了一下,心想,是你们让我说的,便说:“我有点想不通,李公子长得这么美艳,性格也比较倜傥诙谐,为什么喜欢清冷?像你这样的人,是该喜欢些金光翠彩的。” 听到“美艳”两个字,残墨等都唬得低下了头,林涓喜知道自己不该这么说,因为他们并非她所处的社会中的人,他们有他们的规矩,这是“大不敬”,但是她总觉得心里憋屈,少年心性,偏偏要逆反一下才舒服。 不过,林涓喜还是赶紧说:“我失言了,公子别生气。” 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 又过了十几分钟,突然,马车剧烈震动了一下,林涓喜吓了一跳,忙又抓住地桌的桌腿,却见李邺他们也是一脸错愕。 第十九章 “主人,昆仑厉焰不走了。”绿野掀帘探头进来说。 “怎么回事?”李邺问道。 “请主人恕罪!属下没给昆仑厉焰戴能量水晶,事情太多忘了,是属下失职。”绿野惶惶然,“请主人下命令着陆吧!” 李邺一挥手。 马车开始下降了,林涓喜只瞧了一眼窗外就缩进车内,待车子一晃,她知道着陆了,一颗心总算彻底放下。 此时天刚麻麻亮,太阳还没出来,却已经可以看清周围了。 这里是黄土高原腹地,千沟万壑、寸草不生的干裂黄土地蔓延到天边,仿佛绝望一样无边无际,他们的马车孤零零停在上面,像沙漠上的一只苍蝇。 “霜铖,去看看这是什么地方?”李邺说。 “是。”霜铖话音刚落,竟然变成了一只两米高的白雕,林涓喜一惊,看着一个大活人突然变成动物,确实不能做到面不改色,觑着维多利亚脸,她脸上一点儿表情的细微变化都没有,心中叹服。 霜铖展翅冲上苍穹,留下一阵劲风,吹得林涓喜的鬓发飞舞起来,眼看着霜铖成了一个黑点,消失在空中。 过了十分钟左右,天边又出现了一个黑点,很快大了,一只白雕俯冲而下,立在地上,变成了霜铖,他复命说:“主人,这儿是山西中部的黄土高原,离忻州市有一百公里,不过四公里远的地方有个村子,方圆十几里就这一个村子。” 他指了指一个方向,说:“从这儿直走有几个窑洞,太阳快出来了,主人去避一避。” 李邺点了点头,说:“长白山的事不能耽搁,你和残墨、紫昙去取能量水晶,谨慎点,当心有人觊觎;他俩留下来,速去速回!” “是!”几人领命去了。 绿野看了看天,小心翼翼地说:“主人,要不,咱们去那个窑洞?” 李邺点了点头,一行人往霜铖指得方向走去。林涓喜寻思,这个李公子似乎怕阳光。 走了三分钟路,果然,前面一个沟壑的壁上有间破窑洞,周围零星还有几个,大部分都坍塌了,就这个还好些。眼看太阳要出来了,他们也顾不得干净,进了窑洞里。 窑洞里非常黑暗,幸而不潮湿,周围洞壁都是干的。此间除了几根半碳化的干柴,什么都没有,好像有人曾在这儿生过火。 绿野忙脱下锦袍铺在粗粝的地上,让李邺坐下。 “你们也坐吧!”李邺示意,绿野谢过了,和林涓喜席地而坐。 林涓喜不是娇气的人,况且进入“朔月”组织时,曾经历过非人的训练,别说是坐这光秃秃的黄土地,就是搓板也没什么,盘腿坐下。 “主人,霜铖不是说附近有村子吗?属下去弄点吃的来!”绿野说。 李邺点点头,绿野去了。 约莫十几分钟后,绿野回来了,手里抱着个坛子:“主人,属下拿来了,有腌肉、酱菜、烧饼、矿泉水,还买了几副碗筷。” 李邺道:“你也吃吧!” “是!”绿野应道。 三人开始吃饭。 李邺吃饭出奇地静,连咀嚼声都不闻,与其说是教养良好,不如说是在严厉到变态的环境下长大的。 林涓喜毕竟是女孩子,也是细嚼慢咽,绿野显然是大口吃肉、大碗喝酒惯了的,此刻碍于主人在跟前,不敢放开,缓慢地咀嚼着,好像害了牙病。 李邺喝了口水,淡淡一笑,说:“绿野最不喜欢和我一块吃饭了。” 绿野忙放下手里食物,垂下头,说:“属下不敢!” 李邺说:“吃你的吧!” 绿野却没有拿起食物,犹豫着开口了: “这次的事实在是属下疏忽了。属下不敢对主人隐瞒,昨天晚上和花容闹了矛盾,睡得太晚,今天脑子不清,误了事。” 李邺继续吃着干粮,过了一会儿,才缓缓地说:“如果是去打仗,生死决战,你也会因为私事忘记带行军地图吗?” 绿野忙放下碗筷,跪在地上,说:“等属下回去了,就把花容的脑袋提来给主人请罪!” “我要她脑袋干什么?”李邺黑眸微转,看了绿野一眼,“绿野,什么时候学会文过饰非了?” 绿野脸色一变,叩头说:“主人恕罪,这事全怪属下,是属下的错,属下只是想着,如果杀了花容,能让主人气消一消,一个女人,根本无关痛痒。” 李邺淡淡地说:“回去自己在薛先生那儿领四十军棍,再写篇检讨书,月例会的时候,当着所有人的面读。” 绿野松了口气,叩头说:“是!” 林涓喜垂眸寻思:绿野这浑人,犯这么大的失误,李邺的惩罚并不算重,而且,这一身孝服的李公子平时也总是和和气气的,其实在这儿干也没有想象的难熬。不过,这绿野也忒人渣了,谁和他相好,真是倒了足足十辈子的血霉。 接着就见李邺说:“自己封了灵力,去天青那儿,让她看着办!” 绿野悚然变色,头磕到地上不起来,半晌,颤声说:“是,属下知道了。” 林涓喜琢磨着,倾泓说的没错,去薛先生那儿不可怕,顶多挨挨板子,天青才是恐怖分子,人间阎罗,不知道这个天青是什么样子? 李邺继而放下矿泉水瓶子,看着绿野,和颜悦色地说:“这次没什么危险,不过多耽搁一天,可是如果后面有人追杀,人家也会歇着等你取了能量水晶吗?” 绿野垂头说:“属下知道错了,以后绝不再犯。” 李邺缓缓地说:“你忠心而且刚勇,这些我是知道的,就是心不够细,又容易受情绪影响,早晚得吃亏。” “主人教训得是,属下一定改。” “嗯,起来吧!” 绿野站起来,躬身说:“属下一定替主人把凤珠拿回来,将功补过。” 李邺点了点头。 林涓喜吃了六分饱,不想待在这里,就说:“李公子,我想出去走走!” “去吧!“ 得到应允,林涓喜欣然地迅速离开。 外面空气好多了,林涓喜深吸一口气,将那些压抑的浊气尽数吐出,然后朝着一轮红日走去。 转了个弯,她不由惊叹一声,停住了脚步。 眼前是广袤质朴的黄土高原,碧空如镜,一轮圣洁明艳的红日冉冉升起,世界像母亲一样宁静而安详,林涓喜微微一笑,刚才的不适一扫而光,这般景色虽然贫瘠些,但王维“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妙意已经可以领略一二了。 林涓喜席地而坐,短时间内不打算走了。那个弥漫着让人提心吊胆气氛的窑洞她是万分不愿回去,何况此地风景甚佳?她喜欢阳光,想离黑暗远远地。 在这漫天红光中坐了有三四分钟,突然,耳畔传来了一阵车铃的声音,她立马站了起来。 远处有人蹬着自行车过来,渐渐近了,是一个少年,身后带着个少女,朝林涓喜这边骑过来。他们跑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来干吗? 他俩都看了眼林涓喜,继而从她身边骑过,朝林涓喜刚过来的窑洞而去。 糟了,那两个妖魔还在那里,这两人过去可能得遭毒手!想到这里,林涓喜马上跑过去,喊道:“嗨,骑车子的,你俩下来。” 两人停了车,奇怪地看着她。 “你们,到那儿干什么去?”林涓喜说。 两人对视一眼,甜甜一笑,少年说:“你是外地人吧?可能不知道那儿有个窑洞,是我们村年轻人约会的地方。我正要带我女朋友去。” 少年说得是普通话,看来普通话普及工作做的不错——林涓喜摇了摇头,乱想什么啊——她眨眨眼说:“我知道。那儿有几个窑洞可以约会啊?” “只有一个。”少女的脸庞儿映着朝霞很是娇艳。 林涓喜点了点头,说:“嗯,是这样。不好意思,我也是和男朋友来约会的,那个窑洞我们已经占了,你们明天再来,好不好?” 少年和少女对视一眼,颇是失望,少年说:“那好吧,你们用,我们改天再来。” 少女嫣然一笑,对林涓喜挤了挤眼,说:“祝你们玩得开心!” 林涓喜回报一笑:“谢谢!” 待那两个人走远了,林涓喜才发觉自己额上已经出了一层冷汗,天哪,幸好,幸好! 她想了想,还是觉得回去好,万一那魔头不高兴了,她可担当不起,于是不敢多耽搁,拍拍裤子回去了。 阴暗的窑洞中,李邺双目黑得无一丝亮光,好像是黑洞洞的、不可预知的恐怖,绿野在一边坐着,见她回来了,冲她笑笑算是打招呼。 林涓喜也是微微一笑,靠着洞壁:“李公子,什么时候才能走啊?” “霜铖来了就可以走了。” “他一天能飞多远?” 李邺斜睨了她一眼。 这意思是闭嘴,林涓喜只得照做。 冷不防,李邺脸色一变,林涓喜吓了一跳,掏出了枪。 第二十章 李邺目光渐冷,扫向绿野:“绿野,你刚给我吃得是什么?” 绿野小心地看着他:“家常便饭呀,主人……你怎么了?” 李邺脸一沉:“你好大的胆子!” 林涓喜心突突地跳起来,却见绿野急忙跪下,说:“主人,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李邺“哼”了声。 绿野慢慢抬起头来,看着李邺,控制着恐惧和激动,说:“我给吃的里放了点儿农夫家的高粱酒,主人没尝出来吗?也难怪——那个障眼的法宝果然管用。” 林涓喜惊道:“李公子,怎么了?” “我不能沾酒,否则一整天都不能动弹。”李邺沉静淡定,林涓喜惊惧交加。 绿野慢慢站了起来,嘴角现出哭一样的笑容:“哼,当年二郎神(注1:二郎神杨戬,中国道教中俗神。)学艺的时候,瞒着师父偷喝酒,怕被发现,做了个掩盖酒气的小玩意,叫醒心石,连玉鼎真人(注2:玉鼎真人为玉虚宫元始天尊门下,为阐教“十二金仙”之一,居于玉泉山金霞洞,镇府之宝为“斩仙剑”。)都被骗过去了,没想到今天到了我手里。怎么?主人,你现在动不了了吗?” 他完全站了起来,打了个趔趄,扶着洞壁,盯着李邺看了一会儿,突然就哈哈大笑起来。 林涓喜当然明白了,是的,绿野背主了。 李邺眸光冷厉而沉着:“计划很久了吧,你想要什么?” “主人这么聪明,还不知道我要什么?您手里的凤珠,能不能借我几天?” 林涓喜疑惑地说:“凤珠不是在杜路穆手里吗?” 绿野说:“他只有八颗,剩下的五颗在主人这儿。” 李邺微微冷笑:“是啊,就在我脖子上挂着,绿野,你要不要过来拿?” 虽然明知道主人动不了了,可积威之下,绿野还是犹豫着不敢到跟前去,李邺勾了勾嘴角,表情说不出的邪魅冷凛:“没用的东西!这点儿胆气都没有?亏你还是在我手底下干出来的!” 绿野一咬牙,就要上前来。 “慢着!”林涓喜挡在了绿野和李邺之间。 绿野扯了扯嘴角:“你怎么还没晕过去?” “嗯?”林涓喜莫名其妙。 绿野说:“我在吃的里放了对主人有益的高粱酒,还放了对人有益的迷药。” 林涓喜明白了,脸色一变:“绿野你太阴险了!” 绿野冷哼一声:“阴险?在主人面前我这是班门弄斧——哼!十个你也不是我的对手,不想死了让开,留你条活路!” 林涓喜坚定地说:“我答应他了,给他当保镖,你要杀他,先杀了我。” “你?”绿野鼻子里嗤地嘲笑了一声,“好,既然你想玩,老子就陪你。” “林小姐。”李邺唤道,林涓转身蹲下。 “怎么了?” “我右手上有个金扳指,你卸下来戴上。”李邺端稳如素色花王,虽然处于劣势,一句命令,却自然而然有种威严之气。 林涓喜抓起李邺的右手,他果然沉沉的没有一丝力气,他大拇指上套着个纯金扳指,她就卸了下来,很沉,有二十克左右,式样粗野,雕刻着一个狰狞的兽头,獠牙都看得一清二楚,十分精致,有些像少数民族人信奉的邪神。她将扳指套在自己手上,用一种低沉却坚定的声音耳语说:“你不会有事,除非我死了。” 李邺点了点头,林涓喜也不敢多耽搁,站起来转过身,注视着绿野。 绿野抱肘说:“你倒忠心,可惜主人只能在阴间赏你了。主人,你以为这个美妞戴着魑离扳指就可以打得过我?” 李邺凤目半垂,眼睛狭长,如两弯细细的冷傲逼人的刀刃,懒得理他。 林涓喜冷笑一声:“李公子的下属从来都是赤胆忠心,想必也战无不胜——当然,并不包括你,所以你还是省点儿劲儿吧,别一会儿脑袋都找不到!” 绿野哼了声。 林涓喜神色一凛,说:“只管出手,我倒要看看,你这叛徒能有几下子花拳秀脚,胆子这么大!” “真是好笑,叛徒?你还有资格这么说我?” 林涓喜一怔,自己对于卡尔,又何尝不是叛徒,虽然一个是主仆关系,一个是雇佣关系,本质一样。 绿野知道被自己说中,越发张狂:“别以为你有几分姿色,老子就会手下留情——不过,等我制住了你,再怜香惜玉也还来得及,你这小嫩\\肉哥哥早想一近芳泽,何不今日就解了我的相思之苦?”他说着,猥琐地笑了笑,露出一口白牙。 林涓喜心头火起,说:“杀你都脏了我的手,不过,现在李公子被你暗算,只能勉为其难出手了,额……”林涓喜忽然以手扶额,晃了几下,居然倒在地上。 绿野一愣,戒备地观察了片刻,然后走到林涓喜跟前,蹲下来看着她,说:“迷药挺喜欢你的嘛,小美人儿——这么水灵的小妞儿,杀了真可惜,是不是,主人?” 李邺精美的下巴微微扬着,带着王者的尊贵和矜傲,根本不看绿野。 绿野也不介意,在林涓喜肩头捏了一把,笑道:“乖乖待着,小biao\子,先收拾了旁边那个碍眼的,再来收拾你!” 他转过身。 电光火石的一瞬,林涓喜倏然睁眼,手中寒光一闪,一柄匕首已经□□了绿野的小腿,刺透了,刀尖从另一侧残忍地探出头来。 这一招又快又准又狠,鲜血喷薄而出,溅了林涓喜一身,绿野惊呼一声,一个趔趄倒在地上,林涓喜敏捷起身,一脚踹开他,退后几步,就要拔枪。 绿野低吼一声,腿上插着匕首,就猛扑过去,林涓喜的枪还未握紧,一撞之下,脱手飞出去,落在两米开外的地方,自己也被绿野撞倒,压在身下。 也许因为魑离扳指的原因,绿野无法施展法力,便和林涓喜肉搏起来,他虽然体能强太多,但受了伤,又对扳指甚是忌惮,处处躲避,林涓喜还能撑上片刻。 李邺斜目看着林涓喜。这个姑娘话不多,但是做事情很卖力,她和绿野近身搏斗,情况这么不利,却出奇地冷静,敏捷,尤其重要的是眼中永不放弃的坚毅,这首先在心理上就胜了,不然,她怎么能和绿野过这么多招?她心里的一个念头,让她具备了一流杀手的气势和内心。 林涓喜渐渐招架不住了,绿野一拳打在她脑门上,她眼前一黑,真得晕了过去。 绿野骂了句,爬起来,朝李邺走过去。 “李邺,可惜了这么忠心的美女手下,我都有点不忍心杀——受死吧!” 李邺扫他一眼:“就你?” 绿野大怒,只是冷笑,正要下手,忽然一声嘶哑的女声响起:“滚开!” 是林涓喜,她乌发被血汗凝结成一缕缕,粘在脸上,满身满脸血污,一双眼睛却直直地毫不畏惧地盯着绿野——野兽一样的目光——绿野打了个寒战,他这辈子除了在李邺身上,就再没见过如此骇人的目光了,这种所有理智都退去,整个人只剩下“你必须死”这个可怕信念——不,远不止这些,这是在野外生存的最强悍的、最凶猛残忍的动物,它们坚定的、强大的内心力量——连李邺都微怔了,看着林涓喜将枪狠狠咬在口中,枪柄似乎都在咯吱响,这细白的牙齿、娇软的嘴唇怎会有如此的力量? 她看起来已经筋疲力尽了,但是双手硬撑着粗糙的地面,全身颤抖着,慢慢站了起来,站定了,将枪握在手中,看着绿野——她的吓人目光就没有离开过他。 绿野气息微微急促,当然只有他自己察觉到了自己的紧张,他不自然地笑笑:“何必这么卖力呢?是不是见李邺长得好看,心动了?” 林涓喜看李邺一眼,冷然说:“绿野,看来你今天真不打算活着走出这儿了。” 绿野嘴巴依然厉害得很:“你俩杀得了我吗?” 然后他冲林涓喜扬了扬拳头:“小妞儿,说吧,想让哪块骨头先碎?” 林涓喜逼视着绿野,说:“如果你现在求李公子饶你,我就不会把你的尸体喂狗。” 绿野眼中凶光一现:“好,我马上成全你的忠心!” 突然,一道劲风夹着什么东西急速飞了过来,绿野偏头一躲,滞了半秒,林涓喜已将手中枪狠狠砸了过去,正中绿野太阳穴,他轰然倒地。 林涓喜刚才全绷着一股气,现在终于瘫倒在了地上,此刻看到,砸中绿野的是半截砖头。 这时,走进来两个人,林涓喜定睛一看,居然是刚才碰到的那对儿少男少女。 第二十一章 少女过来扶起林涓喜,少年踢了下绿野,然后打量着李邺,奇怪地说:“你在玩cosplay吗?” 李邺皱了皱眉,没理他,少年见李邺性格不好,也不再和他搭话,蹲到林涓喜面前说:“你没事了吧?” 林涓喜摇了摇头,心里感激地不知道说什么好。 少女说:“幸亏我和阿林在这跟前野餐,听见打架的声音就过来了,要不然你和你男朋友就惨了。你男朋友这身衣服可真复古!” 林涓喜瞅了眼李邺,见他神色如常,松了口气,她说:“他不是我男朋友——这次太谢谢了,不过,这儿发生的事,你们出去了别说。” 少年一揽少女,说:“祸从口出,我们知道。” 林涓喜沉吟道:“你们要不赶紧走吧,我男朋友捡干柴去了,他脾气不好,一会儿回来看见,可能会揍你们!” 李邺斜目看着林涓喜,道:“你在说什么?” “李,他们是好人。”林涓喜体力严重透支,半躺着,胳膊肘撑着粗粝的地面,斜着眼睛看过去,目光中是请求,这么个不设防的情态,娇喘、娇弱、娇媚,甚至风情,李邺却很漠然,转目对那两个人微笑着说:“你俩过来。” 那两人走了过去。 “凑我近点儿,给你们看个东西。” 他俩就凑近李邺,林涓喜的心提到了嗓子眼,突然,李邺吹了口气,两人倒在了地上。 “姓李的!”林涓喜暴跳如雷,“你杀了他们!” 李邺瞥了她一眼,平宁地说:“激动什么?他们只不过是晕过去了。” 林涓喜松了口气:“李公子,夜长梦多,我现在杀了绿野吧?” “慢着!”随着话音响起,又走进来个人,背着光瞧不清脸,看身形是个男人。 那人凑近了些,是霜铖!林涓喜又惊又喜,高兴地说:“霜铖!太好了,你回来了……绿野背叛你家主人了,你看怎么处理?” 霜铖看都不看地上的绿野,朝林涓喜微微一笑,然后深深一揖,说:“林小姐尽忠职守,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不过,这个绿野可不能杀。” 林涓喜诧异地说:“这么可憎的叛徒为什么不能杀?” 霜铖看向李邺,恭敬地说:“这是主人吩咐的。” 林涓喜好奇地看看李邺,又看看霜铖,霜铖摇头笑笑,将绿野扶着坐起,自己坐在绿野身后,双掌在他背上运功,不一会儿,一颗绿色的龙眼大小的明珠从绿野口中吐了出来。霜铖接在手心,躬身捧递给李邺。 李邺接了,放进袖子里。 林涓喜眼睛瞪直了:“李公子,你……你不是一整天都不能动吗?” 李邺微微莞尔,霜铖也是忍俊不禁。 霜铖对林涓喜说:“这绿野是个青虫精,现在主人拿着他千年的灵珠,不怕他不认罪!” 林涓喜一想,明白了些:“这样的下属,难道李公子还稀罕?这都怎么回事?” 霜铖说:“绿野这畜生早就不安分了,主人一直宽容爱护,希望他可以改邪归正。这次去长白山,主人发觉绿野不对劲,就设了这么个局,让他驾车,按他的安排走,看他耍什么鬼花招,我假装先走,一直在暗处盯着,没想到这家伙真不是个东西!” 听了这话,林涓喜暗暗心惊:这李邺真是阴险,什么宽宏爱护,这完全就是欲擒故纵,而且——她心头火起,哼了一声,说:“你原来一直在跟前?刚才危险成那样子,我都要吓死了,你为什么不出来?!” 霜铖说:“没有主人的命令,我不会出来。” 林涓喜瞪向李邺,怒道:“那李公子是怎么回事?怎么又能动了?” 霜铖说:“主人早服了救魂丹,这样子绿野再狡猾也害不了主人。” 林涓喜气得牙痒:“原来你们都在演戏,就把我一个当猴耍?!” 霜铖忙说:“谁把你当猴耍了?这是为了大局。” “既然绿野已经造反了,你们也看明白了,还闲坐那儿看我表演——霜铖,你也太听话了?知道我刚才多紧张吗?我以为我会死在这儿!”林涓喜对霜铖恼火地说,然后转头怒视李邺,“觉得我拼命的样子很好玩吗?我是替你办事不是给你取乐的!我要辞职!” “辞职?林小姐请自便!”李邺说。 林涓喜横眉立目瞪着李邺,他一张玉容泛着淡淡光华,平静如皎月照水,她越发生气,心里把李邺连同他的祖宗问候了十几遍,却什么也不敢说——许嫣然,许嫣然,还是许嫣然,只是许嫣然——她长出一口气,闭了闭眼睛,睁开时已经平静了。为了许嫣然,什么样的委屈没忍过,今天这事根本算不得什么,当猴耍就当猴耍了,受人管制,不得不忍,就当是群孙子,姑奶奶逗孙子玩。 这种阿q精神使她平缓下来。 “好吧,李公子,你可要把嫣然治好了。” 李邺说:“还剩八个月,到时候我当然会治好她。” “还有八个月——”林涓喜对于这个诡计多端的人不能不防,便凉凉地说,“谁知道八个月以后会出什么事呢,说不定世界末日所有人都死了。” “那你要怎么样?”李邺说,“画押吗?” “不敢。”林涓喜口气生硬,“我可不敢让李公子画押。” 李邺看着她,等待她的下文。 “反正我横竖都得听你的了,所以,能不能从长白山回来就给嫣然治病,因为——”林涓喜一阵心酸,“她每天都在受罪,我实在是……反正对你来说,早治几个月也不会有损失,对她来说,就是天大的幸运!” “我不是给了你好多钱吗?” “世界上有的问题不是钱可以解决的。我不想让她再受罪了!” 李邺顿了片刻,似乎在盘算,俄而说:“好,我答应你。” 好似头顶暗黑夜幕十亿个小星星瞬间亮了起来,照耀得整个世界明辉璀璨,林涓喜眼中闪过狂喜的光彩,亮闪闪的眸子定定看着李邺,动容地说:“真的?” 李邺点了点头。 林涓喜忍不住轻笑出声——东南信风带来了绿莹莹的春意,萧索荒芜的山谷立时苍翠蒙蒙,无数黄莺乳燕感念春归,自草甸飞出,直冲碧霄,留下一路喜悦的清脆歌声——她鼻子发酸,泪盈于睫,垂着头,忍着没让眼泪淌下来,平复了一会儿,才微哽着说:“那我先谢谢你了……” 片刻后,李邺说:“我好奇得很,你那朋友是什么样的人物,值得你这样子拼命?” 林涓喜淡淡一笑,徐徐说:“我在很小的时候就想着,等上了年纪,偶尔和要好的朋友沽酒对酌,真是件不错的事!” 李邺轻轻一笑,眼波微转,刁钻地学着她的话:“交上你这样的朋友真是件不错的事!” 林涓喜蓦然发觉,这家伙刚才的样子真是好看极了,他当然没有卖弄风情,但那样婉丽魅惑的神姿——乌亮眸子略一转盼,好像淡淡生晕的黑珍珠,艳光不经意流淌,空气都酥软了,仿佛整个暗洞都亮堂了起来——她眼神定定的,李邺略侧过脸,她醒悟过来,脸颊立刻*辣地烫,窘地无地自容,恨不得夺路逃走,再也不要见这些人了。 幸好李邺不再理她的事,问霜铖:“能量水晶快到了吧?” “应该快到了。” “这两个孩子……”李邺看着倒地的小情侣,“霜铖,一会儿残墨和紫昙回来了,你把这两个孩子送回府里面,交给天青严审,审出什么马上报给我,审不出什么就杀了。” 他的语气那样平淡,好似掐掉一朵野花,林涓喜却是心头大震,霍得站起来。 李邺看她一眼,说:“‘鱼肠’小姐今天主动请缨,要替我杀人了?” 林涓喜急切地说:“他俩就是普通人,而且心肠好,刚还救了我,你——为什么要这样对他们?” 李邺神色一顿,讥诮地一哂:“我做决定之前,是不是得先和你商量,征求你的意见?” 林涓喜压抑着心头的怒火:“不敢——李公子,他俩好歹帮过咱们,放了他俩行不行?” 李邺不理她,对霜铖说:“你把他俩拖出去,再去看看马车。” 霜铖领命走了,林涓喜眼看着两具活人身体在地上扬起些微黄尘,转过弯不见了,窑洞中就剩下自己和李邺,他气定神闲,她却是如坐针毡,心里有一处刺痛,急得头上冒汗:“李公子,能不能别杀他俩,算我求你!” 李邺眉心一蹙,看向林涓喜说:“我就奇怪了,你怎么这样在意别人的死活?这可不像个杀手。” 洞外血色残阳斜照进来,折射在她的眸中,闪出一道尖利而哀艳的光,她说:“你以为我愿意杀人啊?” “好,只要你能说服我,我就放了他俩。” 林涓喜想了想,凄然说:“任何理由在你这儿都不是理由,我没话说了——你为什么非得这么做,他俩对你有威胁吗?”说到最后一句,林涓喜暗暗咬牙。 李邺冷冷地、有几分厌烦地说:“他俩在外面待了很久,肯定早知道我们不是人类,但是还没有被吓跑,进来的时候也看不出来古怪,装得像才发现咱们的样子,而且,虽然受到魑离扳指的制约,你以为凡人丢块转头就能砸晕绿野?” 第二十二章 林涓喜一怔,想了片刻,说:“可能还有别的原因,不是你想得那种,你虽然‘聪明得很’,可是别人的想法也不一定全知道;再说了,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你何必为了一个不确定存在与否的危险杀人呢?如果审不出来,放他们回家不好吗?” 李邺一张脸宛如冰雪砌就,剔透莹润,莹润美好,却只有触碰到了,才能知道有多寒冷,冷彻骨髓,他说:“审不出来才危险,能顶着天青的严审也不透露,这份毅力或者忠心,太可怕。” 林涓喜想了想,明白了,也只得作罢。 李邺冷冷看了她一眼,说:“你真是精力旺盛啊,看来我得给你派点任务了。” 林涓喜听了心惊,忙说:“李公子,这次去长白山我肯定会特别卖力。”所以别再让我杀人了——她心想。 李邺点点头说:“卖力好啊——我也会遵守承诺,给你的朋友治病,不然怎么对得起你的忠心,还有刚才拼死也要护住我的一口气?” 李邺看着她的眸子,如同剥茧抽丝的最后,余下两丸乌溜溜的通透黑水银,映照出一切,无处躲藏。 林涓喜心头悚然刮过一阵凉风——他心如明镜,当然知道她的忠心是为了什么,现在,确实只有他才能救她那个朋友的性命,所以,他不能死,他必须得好好活着。林涓喜这份忠心显然不是为了李邺,这是一个自诩为主人的人不愿意看到的——顿了片刻,她垂首低声说:“是。” 李邺不再说什么,她渐渐放心,颓然垂头,盯着自己沾满黄土的帆布鞋,情绪糟糕到了极点,自己未来的路是什么样的,已经可以看到了:要么替李邺办事,杀人如麻,每天忍受良心的折磨,然后慢慢变得冷酷无情,视人命如儿戏,满身流淌着肮脏的血液,散发着嗜血的污秽;要么违背他,或者办事不利,被他惨杀。可以自杀吗?不能,因为自戕有可能会惹恼李邺,给所爱之人带来灭顶之灾。 一时间心灰意冷,背靠着粗粝的洞壁,垂头丧气,像个无言的问号。 李邺好似没看到她此刻情绪低迷,不适合思考深刻问题,还是“语重心长”地说:“林小姐,今天真是辛苦了。” “不辛苦。”林涓喜情绪低落,声音又小又低沉。 李邺继续说:“你是个人才,我不是讽刺。如果你肯上进,未来的‘亚洲第一杀手’就是你。但是,你太少年心性了,血气方刚,妇人之仁,只能满盘皆输,咱们以后碰到的事更复杂更难预见,你这样子可不行。” 林涓喜手指抠着洞壁,黄土扑簌簌落下来,牛仔裤很快脏的不成样子,她哀伤颓唐地说:“像我这样子的人,活着就是一种罪恶,还不如死了干净!” 李邺嘴角扬起,带着几分残酷与自嘲地说:“罪恶?成王败寇,成功者永远没有罪恶。” 林涓喜回目看向李邺。 李邺却不再看她,坐在绿野的锦袍上,想着什么。 蓦然,林涓喜发现自己手上还戴着魑离扳指,忙卸下递给他。 “你的扳指。” 李邺睨了眼:“送你了。” “我怎么能拿你这么贵重的东西?而且这好像有护身作用,我不能要。” “戴上魑离扳指,一般的妖魔鬼怪不敢靠近你,也使不了法术,而且百毒不侵。” 林涓喜了然:原来是这个东西替我挡毒,所以迷药才没有发作,便说:“既然这么好,我就更不能要了。” “那就扔了吧!”李邺简短地说。 她觑着他神色,见他没有不高兴的意思,但是自己也不敢再推辞,把扳指套在了手上。 端详着这个暴发户风格的扳指,林涓喜叹口气,说:“能防毒,防妖魔鬼怪,可是防不了人心。” 然后她歪着脑袋,望着李邺说:“难道不是吗?人心最可怕,所以这个扳指也不算最厉害的!” 李邺一直平视前方,也没看她,听她这么说,不由笑了,说:“不想要了拿来——小小年纪,你懂什么是人心?” 林涓喜垂头微微笑了。 一时霜铖也进来了,侍立一边,李邺有一搭没一搭和他说两句话。 林涓喜看着窑洞壁上黄土的阴影形状,感受着拇指上金属的坚硬和凉意,那阵子过去后,她的心情也慢慢平复了,不管怎么说,生命和世界,同样都是罪恶而美好,唾弃的同时,眷恋也如影随形,深深扎根于本能中,得到这么个神奇的扳指,有利无害。 突然,洞外灿灿骄阳下,现出一个娇小的身影,渐渐近了,逆光看不见相貌,只觉袅娜异常,她一探身,进了窑洞,容色喜然,眉目如画,光彩照人,四壁都瞬间亮堂了起来,正是残墨。 接着,又探头走进来一个高挑的姑娘,是维多利亚。 “主人!”残墨和维多利亚单膝跪下行礼,她俩腕上手链泠泠作响。 “起来吧!”李邺说,“霜铖,绿野心怀不轨,以后财务你来管。” 霜铖惊喜交加,忙跪下来说:“谢谢主人,属下一定尽心竭力给主人做事!” 李邺看绿野一眼说:“把他弄醒。” 霜铖将手按在绿野脑门后面,绿野悠悠转醒。 “大胆叛徒,还不快跪下!”霜铖喝道。 绿野回过神来,却并不下跪,怒视着李邺:“你……你暗算我!” 李邺冷笑了声:“这句话该是我说吧?” 绿野钢牙紧咬:“你……你太卑鄙了,竟然把我的灵珠拿走了……” 霜铖说:“绿野,你应该不蠢,知道灵珠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你要是不听话,主人就把它捏碎,让你重新做一只小孩子都可以捏死的青虫,然后等着喂麻雀!” 绿野愤恨地盯着霜铖,又盯着李邺,终于,眼中怒火被冷水渐渐浇灭了,他通一声跪了下来,颤声说:“主人,我收了泰山罗娜女魔头的财宝和美女,答应把主人的凤珠给她偷去。” 李邺叹了口气,说:“祸起萧墙,往往坏大事的都是家贼。” 绿野扬起脸看着李邺,突然高声说:“属下并不想背叛主人,都是这家伙——” 绿野手指霜铖,满腔仇恨都喷到他脸上,恨恨地说:“他整天在主人跟前进谗言,让主人对我慢慢疏远,我不得已才出此下策,可我的丹心自始自终都在主人这里——主人!这是浮云蔽日,请主人明鉴!” “主人!”霜铖一双眼睛灼灼有神,“他是在挑拨咱们主仆关系,他一心为主人吗?傻子都能看出来,他早都想背叛主人了!他这人贪财好色,给主人管财务的时候就中饱私囊。绿野,要不是在你房子里发现了一箱女魔头送的金银财宝,我们也不会想到你居然这么靠不住!” 绿野冷笑着说:“我就知道那天偷偷来我房子里的人是你,你不就是想找到我不忠的证据,然后让主人罢免我,你就可以接替我管财务了吗?” 霜铖伏地说:“请主人不要被他的妖言迷惑!” 林涓喜在一边看着,只是冷笑:这明明就是李邺导演的一场内部清洗活动,使得欲擒故纵法,狗屁浮云蔽日!她又瞅了瞅欣喜若狂的霜铖和面沉如水的李邺,心里想:想不到这李邺果然不是个花瓶啊,脑子挺好使的嘛!利用霜铖对于职位的渴望,让一个扳倒一个。 只见李邺对已经伏地的绿野说:“我知道,你先起来吧!绿野,这儿有个将功补过的机会。” 绿野诚惶诚恐地垂下、、身子,说:“请主人指示。” 李邺看向维多利亚,说:“杀了你的同伙——紫昙。” 所有人都怔住了,不过很快反应过来,只有维多利亚一人呆呆站在那里,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搞得莫名其妙。 绿野看向维多利亚,眯了眼狰狞地说:“要不是你贪心不足,蓄意调唆,我会猪油蒙了心,干这种蠢事?” 然后他上前一步,维多利亚不由后退两步,怒视着绿野道:“你胡说什么?!” 她一双涂画后现代的灰绿色眼睛慢慢睁圆了,她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扭头望向李邺,不顾一切地扑过去,跪倒在地,仰着一张小脸,她光腿穿着格子迷你裙,此刻,□□的、娇嫩的膝盖跪在粗粝的地上,身子越发显得纤瘦,嘴唇有点儿翘,半张着,灭顶的绝望和惊恐,使她对自己的形象毫无概念,她语无伦次地颤抖声音说:“主人,我没有,我真的没有,我……属下一丁点儿别的念头都没有,属下真的是一心一意为主人做事——请相信我!……” 李邺面容冷峻,他垂下眼帘俯看着维多利亚,说:“你不用狡辩了。” 维多利亚一张脸渐渐白了,泪水瞬间溢满眼眶,她哭着说:“主人,请主人好好想想,不要这么快做决定,我以我的姓氏担保,我绝对没有做过一件对不起主人的事,这是有人造谣!……” 李邺不再看她,沉声说:“绿野。” “是。”绿野说着走了过来。 烟熏妆被冲花,维多利亚脸上是纵横的黑色痕迹,她眼珠都似要瞪出来了,抱住李邺的腿,拼命揪住他衣角,声嘶力竭:“主人,我没有……我没有……我没有啊!……你怎么可以这样冤枉我!……” 绿野一掌下去,击在维多利亚后脑,她晕了过去,手里紧紧攥着李邺的衣襟,随着她倒下去,雪白的丝绸布料从掌心滑落。 李邺说:“霜铖,把紫昙和那两个孩子送天青那儿去。” “是。”霜铖过来,抱起维多利亚扛在肩膀上,走出了洞穴。 林涓喜心里一阵冷笑,又是一阵愧疚:原来这阴险的内部清洗还有续集,不知道李邺杀维多利亚,是早有打算,还是由于绿野的背叛刚刚动的念头,只是可怜了卡尔·方索,为女儿能安全待在李府而自杀——林涓喜心里升起无法遏制的罪恶感和愧疚之情,这个年轻的洋妞,她就要死了,虽然不是林涓喜直接杀的,但林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林涓喜指甲狠狠掐进肉里,手上传来钻心的疼痛,这样也不能稍稍减轻她的负罪感。 她看向李邺,这一切悲剧的制造者,只觉心里像是被什么堵住了,难受的很。 第二十三章 李邺似乎忘了刚才的事,他在思索下一步计划,沉吟着说:“既然罗娜知道凤珠在这儿,不仅她留不得,她的那几个心腹也是祸根——霜铖,你和绿野先把那两个孩子和维多利亚处理了,再和倾泓一块上泰山,有绿野做内应,加上倾泓,收拾他们不难。” “属下必当尽力!”霜铖一抱拳。 李邺说:“好,残墨、林小姐跟我去长白山——霜铖,你过来!” 霜铖到李邺面前跪下。 李邺从怀里取出一块白色的东西,雀卵大小,呈扁平的椭圆形,他眸中有隐隐担忧,缓声说:“这次任务虽然不难,但是也危险,你把这个戴上,情况不妙的时候,可以保护你们。” 霜铖在看到白色物体的时候,全身就是一震,他并没有伸手接,眼眶湿润了:“主人,龙骨属下万万不能要,这次去昆仑山,各界神魔,藏龙卧虎,主人的安全才是重中之重!” 李邺亲手将那龙骨给霜铖戴脖子上,拍拍他的肩膀,然后看一眼林涓喜,似笑非笑地说:“我现在有了这么个不要命的保镖,你们不用担心。” 林涓喜却在他眼睛看过来时,打了个寒战。 霜铖起身退后,毕恭毕敬:“那属下去了。” 李邺点点头,绿野和霜铖给李邺行了礼,走了。 ———————————————————————————————————————— 霜铖和绿野出了洞。 绿野一脸灰败,垂头走着,霜铖突然凑过来,手搭在他肩上,说:“阿绿,刚才你说的那个二郎神做的醒心石,能拿出来让小弟开开眼界吗?” 绿野警惕地瞅着霜铖,见他一双眼中满是贪婪,就推脱说:“不行,这是个宝贝,弄坏了赔不起。” “真是小气。” “谁不知道你霜铖是吸铁石做的公鸡,不仅一毛不拔,螃蟹从你旁边游过去都得少四条腿。” 霜铖笑了:“不愧咱俩交好了三百年,你真是了解小弟啊——要不这样,等收拾了罗娜一伙子,这玩意儿送给小弟,行吗?” “不行,这是献给主人的!” “如果你给我,我说不定可以在主人跟前,替你美言几句。” 绿野挑挑嘴角,斜睨霜铖一眼:“就凭你?” 霜铖被拆穿,一点儿都不尴尬,从容地说:“我是没有这个分量,不过,你就不怕我把你管财务时候的那点儿破事抖出来?你说现在,主人是向着我多些,还是向着你多些?” 绿野脸色一变,暗暗咬牙,冷笑着说:“这醒心石是个稀世珍宝,如果主人问起来,我说被霜铖拿去了,你想想,主人会怎么看你,还敢让你管钱吗?饶得了你么?再说了,醒心石是干什么的,主人最沾不得什么,你以为你能把醒心石揣兜里?” 霜铖一看不行,却也并不气馁,挑挑眉毛说:“无所谓,反正我以后要是立了功,可以求主人赏给我别的好东西。” 绿野冷淡地说:“那我就祝你早点立大功!” ———————————————————————————————————————— 却说李邺一行出了洞,正午时分,艳阳高照,还好马车就停在门口,残墨给李邺撑开了伞,他垂着头,躲避着阳光,迅速上了马车。他是真怕阳光,吸血鬼——林涓喜想到了这种生物。 林涓喜和李邺坐在车里,残墨在外面驾车。 林涓喜一直不说一句话,只是看着自己的鞋子。 “怎么了?”李邺说,一双凤目看过来。 林涓喜低声说:“没事。” 李邺不理会她的回答,说:“是为紫昙的事吗?” 林涓喜眼皮一跳,抬头说:“没有。” 李邺淡淡一笑,说:“我这么做,你也就安全了。” 林涓喜明白他的意思,紫昙如果知道了父亲的死因,第一个报仇对象就是林涓喜,因为她实力最弱,而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罪魁祸首。林涓喜现在不想说话,她已经被负罪感压得喘不过气来。 李邺也不再理她,抽出本书看起来。 这时,残墨清脆甜美的声音在帘外响起:“林小姐,你猜,咱们大白天飞这么高,会不会给卫星拍到呢?” 林涓喜一怔,她还没考虑过这个问题,立刻有些担忧了,说:“我不知道,如果被拍到会怎么样,被导弹打下来吗?” 残墨嗤得笑了:“怎么会——我是说,他们怎么会看到!这个马车驶上天了,别说人类,就是法力高强的魔王都看不到。哦,对了,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我叫涓喜,林涓喜。” “好名字!”残墨赞道,“林下之泉,涓涓可喜,很可爱呢!” “我也就是个涓涓细流罢了,一辈子都成不了大江大河。” “为什么要成大江大河?女孩子嘛,太厉害了小心嫁不出去!”残墨笑道,语声清脆明快,“你有男朋友吗?” 不料她会问这个问题,林涓喜说:“没有。” “你可得抓紧,要不然好得都叫人家挑走了——我给你介绍一个,霜铖怎么样?”残墨语声含笑,“他虽然不是那么帅,可本事大着呢,你跟了他一辈子什么都不发愁了!” 林涓喜有点尴尬地说:“还没考虑过这个问题。”然后瞅了李邺一眼,意思是:你也不管管你这个口无遮拦或者童言无忌的属下? 李邺捧着书,眼皮都不抬一下。 残墨心思灵巧,觉察出林涓喜的不自在,就转了个话题,大骂中国自古以来的教育理念,这种话题正中林涓喜下怀,可是她现在毫无心思听残墨絮絮叨叨。 林涓喜开口了:“李公子。” 李邺依旧看着书:“怎么了?” 林涓喜严肃地说:“我想请求你一件事。” 李邺放下书,抬起头:“说。” 林涓喜脸色不太好:“我想求你,别杀方索小姐。” “为什么,你不怕她回头找你报仇?” “我死有余辜,我不怕。”林涓喜凛然说。 “如果她杀了你在乎的人泄愤呢?” 林涓喜一怔,思索片刻,果断地说:“现在顾不了那么多,我只想要她活着,不然我这辈子不会安生。李公子,如果你不答应我,我会立刻死了。” 少女的脸色苍白如纸,目光却是鉴定凛然。 李邺一声冷笑:“如果她杀了我呢?” 林涓喜一怔,明白自己是白费了口舌,李邺不可能放过维多利亚,因为她直接对他的生命财产构成了威胁。 车内静得呼吸声都听得到。 残墨忽然开口,打破了僵冷的气氛:“涓喜,其实剩下那八颗凤珠也在主人这儿。” “哦?”林涓喜很吃惊,“那我们是干什么去呀?” 李邺说:“卡尔告诉我凤珠下落的时候,我就把伦科尔家的凤珠拿来了——” 残墨笑着说:“是啊,我家主人做事从来都是雷厉风行的。” 李邺轻责:“好好驾你的车!” 残墨笑声收敛了些:“是,属下不插嘴了,主人请讲!” 李邺和颜悦色地说:“既然这么想说话,你来给林小姐讲。” “是!林小姐,你听着哦!主人把凤珠从伦科尔家取来了——这叫完璧归赵,本来就是我家主人的,那伦科尔用诡计骗去了——没过多长时间,伦科尔就死了,杜路穆公子当家,主人给了他一箱子黄金,和他合演了这么一出戏。走漏凤珠在赫连家的消息,势必会有好多人来偷,杜路穆把假凤珠放在机关重重的禁地,不管谁偷走了,杜路穆公子都会让所有人知道,把这烫手芋头丢给那个偷假凤珠的人,以后人们都会去找偷假凤珠人的麻烦。但是,咱们也是一定要去昆仑山‘偷’凤珠的,而且还要让三界人士都知道,这么做了,别人想都想不到真正的凤珠其实在咱们这儿。” 林涓喜说:“如果人们都不信,还认定了凤珠在杜路穆手里,赫连家不是永远麻烦不断了?” “这就是败家子啊!”残墨清清脆脆地说,“主人会经常给他金子,让他继续享受这种麻烦,反正这浑人只要有钱吃喝嫖赌就行了。” 看来教育后代真的很重要啊!林涓喜喟然叹息。 林涓喜假意恭敬实则戏谑地说:“李公子真是活诸葛,我太佩服了!” 李邺只是看着书,眼皮都不抬一下,说:“任何假话都不适合从你嘴里说出来。” 林涓喜愣了,这算是抬举她吗? 李邺已经将一本书翻完了,放回去,又抽出一本来,林涓喜瞥了眼,是本俄语书,她曾经有段时间十分迷恋维塔斯(注:俄罗斯男歌手),所以虽然不知所云,却能看出来那是俄语,左右没事,便盯着李邺的书看。 李邺抬眼看她,眸子清凌凌的,映出她刘海低垂的身影,她唬了一跳,他神色平和地说:“你能看懂俄语?” 林涓喜摇摇头:“看不懂。” “那为什么一直盯着看?” 林涓喜垂头说:“看不懂就不能看了吗?”继而抬头朝书努了努嘴:“什么书?” “《叶浦盖尼·奥涅金》。” “哦,普希金的——我听我哥说过,普希金的婚姻很失败。” 李邺澹然而笑道:“他娶了俄罗斯最美的女人,所以成了俄罗斯最不幸的男人。” 林涓喜忍俊不禁,李邺也微笑着,这样的笑容,好像惠风和日,高贵中带着让人舒心的儒雅。 林涓喜想,在他下属的心中,他或许是一位很有魅力的领导。 第二十四章 赫连杜路穆的领地,是一座中型城市,名明镜镇,听残墨介绍,这里全民皆妖,杜路穆是领主。 小镇的一切都是四百年前的样子,无论建筑,还是衣着,所以,在入境之前,他们都换上了汉服。 林涓喜灰头土脸,身上还有血,残墨引她去洗了澡,清清爽爽的,才换了衣服。 李邺一身雪白道袍,迈步时可以看到内藏的衣摆,蕴藉风流,好看极了,头发一部分挽起,一部分披垂,他乌发十分丰厚,当真是云鬓如雾,香腮胜雪——虽然林涓喜并不想把形容美女的词用在他身上,但偏偏想不起来更恰当的了;残墨着一身火红戎装,足蹬鹿皮小靴,头发盘成双螺髻,梳几根小辫子垂在肩头,分外可爱;林涓喜穿袄裙,袄衣浅紫底色,绣粉红夹竹桃,白色满天星下裙,浅粉腰带,翠绿宫绦,由于林涓喜头发过短,残墨就将她的头发全披垂于肩,头顶两股再结成双鬟,自然垂下,别了跟小巧银簪,素雅清新。 林涓喜第一次穿汉服,新鲜地不得了,李邺瞅了眼,说:“什么稀罕的,现在的人真是不可思议。” 林涓喜本以为明镜镇住的都是妖精,肯定方圆几百里都能看到冲天的妖气,却不料是这个样子。 这完全是一座古镇,让她有“穿越了”的错觉。 到明镜镇时,是上午十点多,许多人还在赖床,但早有勤快的货郎于路边卖炊饼雪梨,赚了大把铜钱了;店铺次第开张,小二哥和伙计们卸去门口的木板,咔咔声清晰而宁静;装饰俗艳的秦楼楚馆还是香锁朱门,偶尔一户绮窗半推,探出云鬓半偏、花冠不整的粉面,脂粉香艳气息呼之欲出,不知道会不会掉下竹竿,打着谁人的脑袋,从而引起一段风流韵事;路上行人稀少,无论是垂髫小儿,黄发老者,红颜少女,还是绿鬓青年,皆神色安详;走过古旧的石拱桥,踏着青石板路,路边人家门口栽种的茉莉,被细巧翠叶托起一簇簇洁白花朵,带着晨露,整条街都是郁郁的甜香。 他们三人戴着宽边帽,免得别人一眼认出来——当然李邺的意思是两眼认出来是可以的——投身于一家叫做“沉香”的客栈。林涓喜又兴奋又开心,有种仗剑天涯快意恩仇的错觉,其实只是来偷东西的。 要了两间房,林涓喜和残墨一间,李邺独自一间。 订好房间就上楼回房休息了,要求店小二把饭端上来——林涓喜见到了传说中的店小二,不多看几眼,怎么对得起您的盛名和巨大影响力呢? 回到房子里,林涓喜卸下帽子,问残墨:“李公子一直这么吝啬吗?” 残墨笑着说:“不愿意和我一间房?” “没有,就觉得他特别吝啬。”林涓喜嘻嘻笑着,加重了后两个字的读音. “吝啬你个头!”残墨知道林涓喜在开玩笑,便也笑眯眯地说,“还想住单间?超标了哦!” 林涓喜被逗得哈哈大笑。 残墨也笑得很明媚,最后,稍稍收起笑容,认真地说:“这镇上就你没法力,我要不跟你一间房,半夜采花贼把你抢去做压寨夫人了,主人以后找谁当保镖去呀?” “既然我是个累赘,为什么还要带上我?” “这你就不知道了,带你来是为了以防万一,要真有个事儿,你可是唯一不怕灵符法器的人!” 林涓喜这才明白,反正无事可做,就默默收拾床铺。 残墨拍她一下,说:“晚上再收拾,好不容易来趟明镜镇,我带你好好玩玩,说不定还能邂逅个帅帅的魔王救你脱离苦海呢!” 林涓喜欣然同意。 —————————————————————————————————————— 是夜,李邺独坐房中看书,耿耿孤灯,火苗跳动,窗外清风拂过树叶,沙沙声不绝于耳,夜色宁静而不寂静,很适合挑灯闭门读佳篇。 李邺将一本《论语》读完了,又抽了本《春秋》翻看,突然开口说:“你准备站到什么时候?” 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走进来一身红衣的倾泓,小麦色的脸庞俊美依旧,只是神色冰冷,隐隐有怒意。 李邺放下书,看着他。 他向李邺生硬地行了一礼,依旧单膝跪着,抱拳说:“主人,绿野、霜铖和我,我们三个已经把泰山罗娜灭门了。” “辛苦了,请起来吧!”李邺重新拿起了书。 倾泓站起身,却似还有什么事情,踌躇了半会儿,上前一步,衣带烈烈:“主人,这个月为什么不给我送解药?” “因为我知道你这两天一定会来见我,何必多此一举?”李邺眼瞅着书,翻过一页。 “主人真是料事如神。”倾泓嘴角勾起讽刺。 李邺一扬手,书丢了过去,倾泓宛如泥塑木雕,一动不动,书狠狠砸在倾泓额角上,片刻就肿了个包,他表情没什么变化,刚进门是什么样子,依然是什么样子,只是蹲下来拾起书,双手呈递给李邺。 李邺接过,这才看着倾泓笑吟吟地说:“咱们的关系也算奇怪了。你总是管不住嘴,惹我生气,然后我朝你飞东西,你又从来不躲,言谈可憎,行为却无可挑剔。” 倾泓躬身说:“主人,请把解药给我。” 李邺并不回答他,而是说:“我的属下这么多,偏偏只给你吃了噬心丹,你想过是为什么吗?” “这是属下的光荣!”倾泓生硬地说。 李邺容色平淡,眼中却是冷的,他掏出一个白色瓷瓶,丢进倾泓怀里,因为略微嗔怒,所以神态动作便带着轻慢和无礼。 倾泓忙打开瓶子,闻了一下,才倒出一颗白色药丸,服入口中。 李邺冷眼看着他的动作,说:“怕有毒?倾泓,如果我想杀你,你早都死一万次了。” “不是怀疑主人会杀属下,而是提防主人又研制出了更厉害的药,让我连言语的可憎也不敢了。” 李邺笑了:“没想到朽木也可以雕,粪土之墙也可以朽了。(注1:《论语公冶长篇第五》愿文:宰予昼寝,子曰:“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杇也,于予与何诛!”子曰:“始吾于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于予与改是。”)” 倾泓不说什么,定睛看着李邺,眸子深处掩藏着两柄暗黑的利刃。 李邺淡淡瞅着他,说:“我知道你心里一直有怨气,不过,你恐怕找错仇家了。” 倾泓一愣。 “主人什么意思?” “知道是谁让我给你吃噬心丹的吗?” 李邺如深邃寒潭的眸子,凝看着倾泓,那份逼迫感,让倾泓有些承受不住,他感到心脏提到了嗓子眼,双腿不听使唤,后退几步,他尽量镇定,一个“谁”字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第二十五章 李邺平和地说:“是你敬爱的师兄,我的师父。” 倾泓一张脸刹那间惨白,身子猛然震动了一下,精光四射的眸子突然涣散了,瞳孔却是倏然紧缩,盯着李邺,半晌,他握紧拳头,克制住颤抖的身体,压低嗓子,掩饰发抖的声音说:“主人,你又想耍什么诡计了?” 李邺抚平衣襟,叹了口气:“我没耍什么诡计,只是告诉你一件事而已。” 倾泓牙关打战:“师兄他……师兄他……他才不会——” “我尊敬的师父的确很能藏,在这样子的世道,表里如一只会不得好死——也只有师叔你不明白罢了。” 倾泓长眉几乎要立起来,拳头握得咯咯响,眼中怒火和仇恨不加掩饰,低吼道:“李邺,你这个逆子!亏得师兄还救了你的命,把你带回来,悉心教导——每次想起来,我都恨不得扭断你的脖子!” “师叔,你最好管管自己的嘴,我手旁边还有一方砚台。”李邺顿了顿,接着说,“是这样的,我杀掉师父的前一天晚上,他老人家把我叫到书房,因为他发现了我炼制的噬心丹,我早对他有所了解,所以根本不担心他会大发雷霆,果然,他只是沉着脸告诉我,他也一直想研制这样一种□□,但是没有成功,我现在研制出来了,好得很。他和我谈了会儿这个药的研制方法,最后吩咐我,让我给你吃一丸,我特别吃惊,师父一向最疼你这个师弟了,有必要吗?师父说了让我记忆犹新的一段话:‘再忠心顺良的家畜,都有野性,何况是人?人心无常,无法揣测,如漆黑之夜,且时时刻刻,变化多端。’我就给你吃了噬心丹。只因为第二天我就杀了师父,你便以为这全是我的预谋,所以从来都没有怀疑过他,如果师父在很久以后才仙逝,你肯定会对他起疑心的。” 倾泓惨白一张脸:“我凭什么相信你?” 李邺悠闲地摊开宣纸:“无所谓!” 倾泓继续急急问道:“为什么过去上千年了,现在才告诉我?” 李邺垂眸,动作优雅地在砚台上匀笔,说:“其实不愿意告诉你,是觉得太残忍,但是,你最近很过分,让我觉得很有必要澄清一些误会了,免得你哪天被仇恨冲晕脑袋掐死我——” 李邺哼得一笑,抬目看着倾泓。 倾泓知道,他就算不信,这句话也极大地动摇了他,他奉若神明的师兄,他的信仰,居然如此卑劣,最重要的是,师兄不相信他!师兄不相信他!师兄不相信他!是啊,师兄对他远远不是他所想象的那样——倾泓盯着李邺蛇蝎美人般的脸,咬着牙一字一顿地说:“我好恨,恨不得亲手剐了你!” “好,我随时奉陪。”李邺优雅地说,“不是我说你,把全部精神都押在一个你并不了解的人身上,把他当太阳,是件特别可怕的事。” 倾泓一拳击在自己胸口,通一声闷响,他沙哑着声音说:“总有一天,我也要让你尝尝这种滋味!我要让你永失所爱,不!我要让你害死所爱之人,然后在悔恨中发疯!你毕生追求的是一个天大的笑话,你会遭所爱之人唾弃!!” 李邺脸上带着笑意:“真恶毒呀!我是不寒而栗了,师叔向来疼我,连结局都替我想好了。” 怒火和仇恨几乎将倾泓点燃爆裂,他站在那里,盯着李邺,李邺却丝毫不受影响,研墨练字,写满一张,拿起来端详。 时间一点点过去。 李邺写满了两张,搁下笔,揉着发酸的手腕,这才看向倾泓:“你还有事吗?” 过了半个多小时,倾泓怒火渐熄,神色也平复了许多,他走近一些,跪下说:“请主人饶绿野一命!” 李邺靠上椅背,饶有兴致地看着倾泓,说:“你怎么知道我要杀绿野?记得我好像说过,他要是杀了罗娜,我就饶了他。” “绿野背叛主人,况且,他知道得太多了。” 李邺淡淡一笑说:“这两千年来你真是长进了不少,都学会揣度我的心思了。” 倾泓抬头,扬着刚毅的下巴说:“主人,饶绿野这一次吧,看在他跟了主人这么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的份上——如果杀了他,底下人会寒心。” 李邺将镇纸啪地压在宣纸上,神色倏然阴冷:“不杀他我才会寒心!我待他不薄,他居然为了金钱美色,和外人联手算计我。如果这次放了他,今天这个投敌了,明天那个叛逃了,这主人我还当不当了?” 李邺说着,将镇纸一扔,青瓷的镇纸啪的摔在地上,马上摔得粉碎,余响还在人耳边回荡,震动着心脏,让人心有余悸。 倾泓知道李邺真怒了,再多说也无益,便站了起来。 “我看得把绿野和他家人的脑袋挂大殿上,不然你们就忘了。”李邺的声音不大,但是似乎震得倾泓脚下地板嗡嗡响,倾泓一阵头晕,他想捂住耳朵,却是一动不能动。 桌上《论语》正好翻到《泰伯篇》:“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也,君子人与?君子人也。”李邺胡乱翻过去,又恰恰是《季氏篇季氏将伐颛臾》一文,他胳膊一抡,把桌上圣贤书全拂在了地上。 倾泓立在一边,低垂着头,好像一段木头。 李邺指着地上乱七八糟的书,说:“烧了它们!” 倾泓一本本捡起来,点燃,屋里弥漫起一股灰烬的味道。 看着明亮的火焰,李邺脸上浮起一丝艳丽的笑意,他说:“绿野救过你的命,你就冒险替他求情,师叔您可真有良心——回去闭门思过三个月。” “我才立了功回来,主人这么做,不怕下属们有看法?” 李邺带着邪恶的浅笑,说:“好啊,那就六个月。” “多谢主人恩典!”倾泓抱拳,转身离去,襟袍飞扬,英姿勃勃。 “你要去哪儿?”李邺的声音突然变得森冷,在背后响起,倾泓只觉得脊梁骨一层寒气,转过了身。 李邺从椅上站起来,面罩寒霜,一步步向他走来,含着冷怒的眸子看着他,银线绣牡丹的白色靴子在木质地板上踏过,脚步声直扣人心,心惊肉跳。 李邺几步走到他跟前,倾泓只感到一阵劲风袭来,但他不敢躲,李邺一拳击在他脸颊上,一记闷响,他不敢用法力护体,生生受了,只觉得眼前一黑,没站稳,跌倒在地上,嘴角有温热的液体流出,他用手背一抹,是血。 李邺冷酷地看着他,说:“谁让你这么对我说话的?” 倾泓怔怔地,勃然怒起,到了极点,只余一片凄凉,喃喃地说:“你师父举止温和,我也不爱动粗,怎么就教出你这么个暴力狂?” 李邺眸子又冷又黑,他说:“人必自辱而后人辱之,人贵自重而后人重之。” 倾泓一双俊目翻起,露出哀伤和悲愤混杂的表情,他说:“有德者方为君子,我敬惜纸张,就像敬惜君子一样。” 李邺闻言笑了,蹲下来,粗鲁地抓起倾泓下巴,扭到一个痛苦的角度,李邺手劲极大,倾泓下巴骨头被捏的咯吱咯直响,他疼得五官都扭在了一起,只见李邺笑道:“嘴巴倒是越来越厉害了!” 倾泓瞪视着李邺,牙缝里迸出几个字:“李邺你这个逆子!” 李邺松了手,倾泓下巴显出几处青紫的指印,他站起来,俯瞰着倾泓,说:“难道你想每次和我说话,都趴在地上?” 倾泓眼中闪过刺痛的神色,李邺朝他伸过一只手,冷冷说:“你给我记住,是我准许你站起来的。” 倾泓迟疑着,手剧烈颤抖着,搭上李邺的手,站了起来。 李邺拉他起来后,就重新坐在椅子上,靠着椅背,看着他说:“你走吧!” 倾泓一抱拳,离去了。 第二十六章 翌日。 窗外带着露水的茉莉花香叫醒了林涓喜。 一缕金色的阳光正照在她的眼睛上,她有些羞明地用手背挡了挡,却不想移动半分,更不愿起床。 旁边的床空着,被子叠得像豆腐块,方方正正放在枕头上,床单每一丝褶皱都被抚平了,看起来分外干净,简直一尘不染。 没想到残墨竟有这么好的习惯。 这么静静躺着,过了半晌,半旧的格子门外响起脚步声,残墨推门而入。 残墨端着餐盘,见林涓喜醒了,嫣然一笑,说:“一大早就看见美女,真是提神。” 林涓喜笑道:“我哪有你美?和你一比我就是个烧火丫头。” 残墨将餐盘放桌上,里面盛着一小碗热腾腾的南瓜小米粥,两个包子,她笑着说:“我都吃过了,你赶快洗漱去,这家稀饭超好喝。” 被饭菜香味儿引着,林涓喜也躺不住了,利索地起身,去洗漱。 一时回来了,坐在洒满阳光的床头吃早餐,粥熬得又糯又甜,可口极了。 舒舒服服吃了早餐,漱过口,林涓喜开始收拾床铺,有些懒洋洋的,好像还没有睡够。 残墨看着她笑道:“其实你也可以不叠被子,反正去赫连府也到晚上了。” 听到这么说,林涓喜就重新躺下了,闭上眼睛,惬意地说:“真好,还可以躺会儿。” 残墨扑哧笑了:“我看你将来会懒死。” “我最大的心愿就是有天能睡死过去,想到要被人用枪扫了,或者割了喉咙,就不寒而栗。”林涓喜睁开眼睛,侧过身子,清澈眸子看着残墨,“你习惯倒好,床铺收拾得整整齐齐的,像军人一样。” 残墨笑笑。 两个女孩儿说着琐碎的话,日头渐渐高了,林涓喜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说:“中午吃什么?” “米饭,炒菜,行吗?” “有吃的就不错了。” 这时,有人敲门。 残墨笑盈盈地说:“你猜会是谁呢?” “肯定不是推销保险的。” “也不可能是拉皮条的,因为这会子春风十里扬州路还睡着呢!”残墨笑嘻嘻去开门。 拉开门,只见李邺站在那里。 残墨笑容一下僵了,马上低下头,小心翼翼地说:“主人。” 李邺目光扫过残墨,凝看在林涓喜脸上:“到我房间来一下。” “哦。”林涓喜跟着李邺走了。 李邺和她俩隔了两间房子,在走廊的尽头。 竹帘拉得严严实实,挡住了阳光,室内很昏暗,李邺坐在木椅上,手边桌上是一本书,桌上一盏铜灯,燃着明亮的缇色火光,墙角有堆灰烬,有没有烧完的,能看出来是书籍。 林涓喜没再多看,有些忐忑地站在李邺面前。 “请坐!”李邺示意。 林涓喜坐下后,李邺说:“林小姐,今天晚上的行动你不用参加了,待在旅馆等我们。” 林涓喜特别高兴,不过,她装出来严肃的样子,“哦”了声。 这时,她看到旁边的小桌子上有一盘残局。 李邺留意到她的目光,就指了指棋盘询问:“下一盘?” 林涓喜看了眼棋盘上错综萧杀的黑白子,说:“我不会下围棋。”接着又补充了句:“我喜欢下五子棋。” 李邺衣衫委地,修长两指将一枚枚棋子拣入棋盒,说:“那就下五子棋。” 林涓喜一直非常爱玩这个游戏,左右无聊,欣然同意,她随手拿过白子棋盒,说:“你先下。” 李邺看了眼她手边白子棋盒——中国古来规矩,尊长者执白,当下也没说什么,将一枚黑子按在棋盘上。 林涓喜丝毫没有觉察来,眉目间皆是掩不住的兴趣,两丸黑水银般的眼睛盯着棋盘,聚精会神,生怕输了。 出乎意料,林涓喜是个高手,看着棋子在她素手下排兵布阵,她宛然便是指挥若定的大将军了。 李邺打起了十分精神,林涓喜更是全神贯注,细巧白皙的手指捏着一枚白子,举棋不定,粉色的花瓣似的指甲在晦暗的光线下,也是亮晶晶如水晶。 光线不好,她揉了揉眼睛,秀眉轻蹙,割肉般艰难地放下了棋子。 这是一步妙棋。 林涓喜越发专注,一丝一毫分神都没有,便慢慢坐得随意了,后来干脆站了起来,一条腿跪在椅子上,左胳膊撑着桌子,右手执着棋子,仿佛忘记了周遭一切,全世界只剩下了棋局。 她在看棋,李邺却分了一半神看她,这幅模样的林涓喜,真是从所未见呢。 棋局上的厮杀到了白热化程度,林涓喜不禁弯下腰,探过身,俯身到棋盘上,李邺轻轻咳了一声。 她这才反应上来,自己心思都在棋盘上,居然额头都快贴上李邺鼻尖了,她立刻站直身子,慌乱中碰倒了椅子。 声音在空寂的斗室很巨大,林涓喜忙把椅子扶起来摆好,低声说:“不好意思。” “没事。” 林涓喜坐下,重新投入棋局。 一局结束。 “我赢了。”林涓喜怡然而笑。 “你赢了。”李邺微微扬唇,昏暗的光线中,他的笑容十分动人,没有阴谋和邪恶,露出灿灿的雪白贝齿,像阳光下的茉莉,“还下吗?” “不了,累。” 李邺动作闲散地将棋子一枚枚拣入棋盒中。 林涓也站了起来,说:“李公子,我回去了,你休息吧!” 她推门走了。 ———————————————————————————————————————— 暮色四起,天空渐渐变成了纯黑色,没有月亮,星子晦淡,是个杀人放火的好天气。 残墨睡到子时,起床了,同一房间的林涓喜睡得很沉,呼吸均匀。 她蹑手蹑脚地收拾好,出门了。 到了指定地点,李邺已经在那里了,一身黑色夜行衣,乌发全部束起,黑色布罩遮住口鼻和头发,只露出一双凤目,眸子似夜空般黑沉。 残墨觉得,就算这幅打扮,魔界也鲜有人认不出来他就是毒手檀郎,因为啊,除了他,还有谁长着这么好看的一双眼睛? 无关任何感情,完全是理智的判断。 两人捡着偏僻的小路,朝玲珑秀美的明镜山走去。 赫连府坐落在唯一的山峦里,泉水从这里涌出,汇成明镜河,潺潺流转至山下,千百年来,守护并养育着此地。 残墨觑着李邺神色,说:“主人,林小姐睡得很死呢!” “是吗?”李邺说,“我不让她来,是觉得没这个必要,到时候还成了累赘。” “也就是,而且毕竟她不是咱们府里的……” 李邺看了残墨一眼,她立刻不说话了。 “残墨啊,带上林小姐是你的主意。” “是,主人不是……”残墨狡黠地说了半句。 “嗯,你做得很好。”李邺好像在夸赞她。 残墨忙说:“这是属下应该做的。” 李邺笑了声,一双眼睛却没有笑意,像今晚的夜空一般,黑沉,深邃,无法捉摸。 第28章 尾声 长白山之行已经过去半个多月了。 林涓喜多么希望可以夜夜梦到弹吉他的少年,在他的音符中获得片刻遗忘,遗忘这现世的烦恼。 她还是几乎每周末去乐器店,和沈熙学吉他,会弹得曲子越来越多,还学了几首喜欢的英文歌。 这个礼拜天,林涓喜回了舅家,外婆很高兴,做了火锅,吃完饭,林涓喜正和二舅玩牌,打发闲散的冬日中午时光,手机突然响了。 一看屏幕,林涓喜眼皮微动,居然是残墨。 她接通了:“喂,残墨,有事吗?” “当然了。”残墨声音依旧甜美清脆,可是带着一丝无处躲藏的疲倦,“干什么呢?” “在老家,和舅舅玩牌。” “哦,有空吗?” 林涓喜怕又有任务,便不接话。 残墨嗤得笑了声:“看把你吓得,今天是我私下找你,有点事想和你说。” 林涓喜沉吟片刻,说:“好,我现在就过去吗?” “嗯,我来接你吧!” “好。”林涓喜告诉了残墨她舅家的详细地址,挂了电话。 “二舅,我同学一会儿要过来。” “哦,是吗?”林涓喜从没有同学来家里玩,刘花程很高兴,“怎么不早点儿过来,咱们一起吃个火锅!” “可能我们要出去。” “哦——”刘花程洗着牌,“不是我说你,你性格太孤僻了,我以前上学,可是有好多损友的。” 林涓喜一笑:“朋友不在多,在精,老舅!” 刘花程点点头儿:“话虽然这么说,但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总不能交到了鲁智深那样的朋友,就光和他一个来往。” 林涓喜点头。 刘花程盯着外甥女,叹了口气说:“你小时候也罢了,现在这么孤僻?不是念书念傻了吧,你看逸宸,人家书读得好,性格还那么召人喜欢。” 刘花程口中的逸宸,是林涓喜大舅刘轩程的儿子,她的表哥刘逸宸。 林涓喜翻嘴:“全世界人都一模一样有什么意思?” 过了十几分钟,残墨电话打过来了,说已经到了门口。 林涓喜穿上大衣,出了门。 残墨开着那辆破旧路虎,趴车窗对她笑着招手。 林涓喜走过去,说:“我还以为你会迷路呢!郊外小路特别多。” 残墨觉得好笑:“我怎么会迷路?我可是猫哎!上车吧,美女!” “进去坐坐吧,都到家门口了,一会儿我外婆要骂我把朋友招待得不好了。” 残墨吐吐舌头:“第一次登门,也没买礼物,改天算了!” 林涓喜便开了车门,坐到了副驾驶位子,车里很热,她脱了外套。 “想吃什么,我请你?” “你不早说,刚吃了饭。”林涓喜开玩笑说。 “那就喝点儿东西吧!咱们女孩子就别沾酒了,想想别的,我要喝甜的!” “其实我倒乐意去喝酒。”林涓喜如实说。 残墨瞥她一眼:“你——喝酒?” “你不喝吗?” 残墨摇了摇头:“女孩子还是不要喝酒——想不通人为什么要喝酒。” 林涓喜淡淡笑着,悠悠吟道:“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流其名。” 残墨笑道:“这个理由倒清雅。” 林涓喜捋了捋袖口褶皱,说:“随便了,既然不喝酒,喝什么都行。” “好,那就喝咖啡吧!我知道有家还挺不错的。” 车开进了市区,残墨在一处大厦前泊了车,说:“就这儿了。” 咖啡厅在大厦顶层,两人坐电梯上去,才开门,就有妆容精致的女服务生上前,热情而温婉。 “小姐,您好,请问您有几位?” 残墨说:“就我们俩,坐那儿吧!”她指了指一丛绿萝旁的座位。 “还是坐那儿吧!”林涓喜挑了个角落的位置。 这个咖啡厅不大,但是装潢高雅不俗,暗花地板,柔和灯光,客人不多,喁喁低语,宁静闲逸。 林涓喜这才发现,残墨今天打扮地很别致,穿着件墨绿丝绒连衣裙,上身紧俏,玲珑的乳和盈盈一握的腰肢,裙子蓬松,袖口、领口、裙摆是层层蕾丝花边,垂至膝盖;棕色棉质长袜,脚上一双小巧的黑色方头高帮皮鞋,棕色羽绒夹克外套搭在手上;头发尤其动人,乌发分成两半,编成麻花辫,高高挽于头顶,乌黑发间露出富有光泽的墨绿丝带,这个发式,显得整个人特别秀挺、高贵;额头饱满,鼻尖微微翘起,秀气的下巴颏也昂着,仿佛有淡淡光华盈溢于眉间,婷婷立在这里,真如一位西班牙公主,四壁都仿佛暗淡了下去。 咖啡厅的人都感到了这份夺目容光,全都看了过来。 林涓喜侧目残墨,微微笑着,不由为她的风华惊赞。 残墨倒似习以为常,拉着林涓喜,往她们的位子走去。 林涓喜落座,对面就是残墨,背后是墙,左手边是走廊,右手边就是落地大窗,可以鸟瞰到凤凰城大半景致。 林涓喜总喜欢这种靠墙的位置,让她觉得安全,她斜目望着脚下的车水马龙,有些微胆寒,目光掠过层层密密的建筑,可以眺望到极远之处,淡缇色天穹与灰蒙蒙大地交接的浅浅地平线。 林涓喜惬意地吐出一口气,说:“真是个好地方,看起来秀秀气气,谁能想到,在这儿还能看见这么辽阔、凛冽的风景。” 残墨双手交叠,笑眯眯看着她,说:“我觉得你就是这样的,看着清清秀秀,温温婉婉,做事情厉害得不得了,也让人佩服得很!” 林涓喜笑道:“我哪有那么好?你才是翩若惊鸿呢,没看刚才,震翻全场啊,好像哪国的公主大驾光临,我在你旁边像公主的丫鬟。” 残墨似乎很乐意别人说她像公主,巧笑嫣然,倩目流转:“谢谢!不过,我是公主身子太监命。” 林涓喜笑了:“衣服真漂亮!” 残墨看了眼裙摆,抬眼说:“这是我自己做得。” “你自己做得?”林涓喜有些诧异。 “嗯,我喜欢洛丽塔式的裙子,别人做得不合心意,干脆自己做。”残墨晶莹的黑眼睛闪着欣悦的笑,“你要是喜欢,我做件送你。” 林涓喜抚了抚残墨袖口上的丝带:每个女孩子都有公主情结,但穿着这样的衣服,倒像个玩cosplay的,便笑道:“不了,你穿着像公主,我欣赏就行了。记得小时候最喜欢公主裙了,谁要说我像个公主,就高兴得不得了,现在长大了,想想啊,其实公主也不一定幸福,高处不胜寒,不自由,倒不如我们这些平头百姓,做事不用顾虑那么多。” “其实每个人都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公主得到的爱重能多些。”残墨说,“所以我就想当公主,我想要好多人爱我,我想幸福快乐!” 她说这话时,美丽的、滚圆的乌眸中,有一小撮光彩,那样耀目,仿若不可企及的最美的梦境,燃烧在大片黑沉沉的忧伤水面之上。 林涓喜微微心疼,拍拍她手背,说:“你这么聪明漂亮,肯定能幸福。” 残墨靠上椅背,黯然地扬了扬嘴角:“但愿如此。” 继而,她一笑说:“你这段时间倒是过得清闲,不知道府里都成什么样了。” 林涓喜一惊,握杯的手一顿:“怎么了?” “主人从长白山回来,就下肃清令,凡是告发别人有不轨之心的,哪怕只言片语,捕风捉影,也要亲自审,天青亲手动刑。告发者赏赐特别丰厚,明珠一斛,黄金百两;叛徒全部被棒杀,连坐全家,枭兽在大殿示众。” “啊?”林涓喜大惊,“是因为绿野的事吗?李公子也太……太谨慎了。”一句“多疑”,生生改口。 残墨涩然一笑:“主人待人宽厚,我们几个都是赤胆忠心,就是有几个不妥当的下人,这次查出来的、牵扯出来的,少说也有百来号人——这也是他们应得的。” 林涓喜凝看着残墨的脸,残墨目光莹莹,唇角藏不住的疲倦、苦涩和不忍——不禁心中黯然。 林涓喜当然听出来了,李邺之所以大肆清扫府中下人,而且如此严苛,就是做给他们这几位大人看得,听话忠心了,有厚赏;但凡有一丝不轨之心的,就绝不轻饶。 尽管四周温暖如春,林涓喜还是感到阵阵寒意,带着灰色的绝望从脚底弥漫至全身,残墨今天来,告诉她这些,难道是诉苦吗?她敢私自把府里的情况说出去吗?当然了,她是来通知林涓喜的,要生,还是要死。 林涓喜素来对女孩子宽和些,女人何苦为难女人?都是不容易,眼看着残墨一副哀婉疲惫的样子,她如何疏冷地起来,不过都是为他人做嫁衣裳罢了! 她垂下头,低声说:“我知道了。” 卡布奇诺的奶沫,入口温暖柔滑,香甜甘醇,林涓喜却感到刺骨寒冷,从舌尖直冲心脏,她想起李邺,她想起他静对棋盘,笑着说:“是,你赢了。” 那样秀雅明惠的样子,宛如翩翩浊世佳公子,谁能想到,他有一颗这样的心,仿佛暴戾的帝王,因为一个偏执的阴影,就用无数人的鲜血,清洗他的权杖。 虽然早知道他的阴狠和强硬,可还是很震惊,难以置信,他真的,是一个魔王。 又叙了会子闲话,两人就打算走了 残墨开车送林涓喜回去,自己也没停留。 林涓喜进了家里,垂着头,脚步虚浮,无精打采地走进自己房间,也不脱鞋,直直躺在床上。 盯着墙顶的乱纹看了良久,突然就烦躁了,一翻身,将头埋进松软的棉被中。 世事波上舟,魑魅喜人过,我,该向何处安身立命?谁能告诉我?谁能告诉我?! ———————————————凤珠的故事(完)———————————————— 第一章 昨天黄昏时分开始飘雪,一直下到现在,中午,林涓喜自己做了蛋炒饭,吃过后,抱着吉他坐在窗前,看着外面飘飘扬扬的雪花,地上白茫茫一层琼瑶,弹唱起西蒙、加芬克尔的《寂静之声》,并不太熟练,但是心情真得跟着平安喜乐了起来。 表哥刘逸宸最喜欢落雪的冬季了,他说,这是:,一份寂静之美,仿佛连人都变得圣洁悲悯起来。 手机突然响了,一看来电提示,她的嘴角就微微上翘了。 是林涓喜大舅的儿子刘逸宸,才想起他,他就来了电话,真是巧合得有趣。 刘逸宸这个人扔金子里都能发光。他家境富裕不说,从小还聪明刻苦,成绩优异,小学跳过级,高二参加高考,一举被清华大学数学科学系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录取,今年大四了,回凤凰城找工作。他身材颀长高大,脸蛋像他爷爷刘河生,非常俊美,尤其是一双眼睛,黑漆漆的眼珠子,秀丽的双眼皮,随便看人一眼都好像在放电,这种眼睛就是专门用来勾女人的。 其实林涓喜常常很羡慕表哥,尤其是他那优质的、正常的生活。 ——不知道今天来电话有何贵干? “喂,涓喜吗?你在哪儿?” “在家。” “好,你在家等着,我马上过来。” 说完挂了电话。 不到十分钟,有人敲门。 林涓喜一开门,有些意外,刘逸宸长身玉立在那里,穿着依旧优雅,脸蛋依旧俊美,可是瘦了很多,脸色苍白,眸子也暗淡无光。 “出什么严重的事了?”林涓喜一边把他让进来一边问。 “你收拾一下跟我上车,车上说。” 林涓喜点了点头,穿上大衣,戴上冷帽,和表哥下了楼。 刘逸宸的茶色宝马7系轿车停在楼下,林涓喜拉开车门,看到副驾驶座还坐了个人,一个女子,她见林涓喜上车,就回过头看了看:一张寡淡无味的瓜子脸,左嘴角有颗榆钱大的黑痣,梳了个蝎子辫,倒是一头好头发,身上穿着雪青色毛衫,灰色裤子,方头皮鞋,白袜子,瘦得像个吸鸦片的。 “这位——”刘逸宸指了指那个女子,“——是我的朋友潘若麟小姐。” “你好!”林涓喜有礼地说. 女子淡漠地看了她一眼,说:“你好!” 林涓喜焦急地说:“哥,现在可以告诉我是怎么回事了吗?” 刘逸宸叹了口气:“我这次遇上大麻烦了。” “你能遇上什么麻烦?就算遇上了还不是动动嘴巴就能解决了?”林涓喜笑了。 “要是人找我事,我怕什么?” 林涓喜听了心里咯噔一下:“怎么?这次不是人找你的事?” 刘逸宸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异常认真地说:“这段时间发生了好多怪事,我有时候都搞不懂我到底是在做梦还是幻觉,差点儿去做心理检查。” 听到这儿,林涓喜挺担心的,他怎么都怀疑起自己的感知能力了? 车窗外景色渐渐荒凉,雪的白色越发纯粹,一眼望去,茫茫无尽,高楼大厦轮廓依稀,隔着几千米的灰蒙蒙空气,总觉得虚浮。车上了三环。 “哥,这是去哪儿呀?” “回老家。涓喜,你知不知道爷爷有面照妖镜?” 林涓喜一听就愣了。 “什么照妖镜?” “你不知道?姑姑没给你说过?” “我不知道。”林涓喜感到很惊讶。 “看来不错。家里人不想让这种事在咱们身上继续了。我也是无意中听我爸说的,爷爷有面镜子,可以照见鬼,我当时很感兴趣,追问他,他又不承认了。他越不承认,我越觉得有这回事。” “嗯,大人确实不喜欢我对这种事感兴趣。你要照妖镜干什么?”林涓喜一脸担忧,看表哥都成这样了,应该又是棘手危险的事情,真倒霉,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什么时候才能过上安稳日子? 原来是这样。 刘逸宸大学毕业回来,父亲刘轩程的意思是,让他要么跟自己干,要么考公务员,母亲纪小满想让儿子回娘家,跟着他舅舅表哥们,不管哪一个,都是很好的出路,刘逸宸却一个也看不上,和几个朋友弄起了赛车俱乐部,把刘轩程气个半死,父子矛盾加剧,彼此见了面生气,刘逸宸就搬去了东郊的一处房产居住,那是一所高档小区的二层小洋楼。可自从搬过去,半夜就偶尔能听到女人说话的声音,这声音虽然小,却特别清晰,就像有人在耳边讲话一样。刘逸宸从来就不信这些,而且他觉得,就算是有,如果胆气正,妖魔鬼怪也会退避三舍。所以他依旧如常地在别墅中生活,过了段时间,那声音就消失了。 当时刘逸宸觉得这诡异的声音一定不是鬼怪作祟,要么是自己产生了幻觉,要么就是另有其他搞不清的原因,而且之后这声音也消失了,他也就安心了,没过多久几乎把这事忘了。 只是诡异的事情还在后头。 那天,刘逸宸母亲纪小满心疼儿子一个人住间大房子没人照应,来看他。好久没见儿子,想得很,纪小满要亲手给儿子做饭,但她什么都不会做,只会煮方便面,刘逸宸见到母亲高兴得很,吃什么都乐意,所以,他在客厅看电视,母亲在厨房煮方便面。 突然,他听到母亲一声凄厉的尖叫,吓坏了,飞奔进厨房。 一打开厨房门,母亲就扑过来抱住他,吓得瑟瑟发抖。他忙安抚母亲,好半天,才从母亲那哆嗦着讲述的断断续续的话语中弄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原来,他母亲将水烧上,开冰箱取鸡蛋,刚一拉开门,就看到一个一头长发血淋淋的人坐在冰箱里,双手伸得笔直,几乎戳到她脸上,她吓得差点晕过去,下意识地狠狠关上冰箱门,然后刘逸宸就冲进来了。 刘逸宸一边安慰母亲,一边小心地走到冰箱跟前,欲打开冰箱门。 “不要!”母亲尖声制止。 刘逸宸猛一下打开冰箱门,里面什么东西都没有。 母亲坚决不让儿子住这个屋子了,但刘逸宸心里思量着,自已住了这么久,也好好的,可能是母亲的幻觉吧!但又马上否定了,母亲那天的反应太过强烈,如果真是幻觉,恐怕比4d电影都真实。 他将这事,包括之前的诡异说话声都告诉了他舅舅的儿子、大马纪家继承人、第三代唯一孙子纪无臣表哥,纪无臣大公子就喜欢折腾稀奇古怪、违法乱纪、邪门歪道的事,在这方面人也熟。纪无臣一听就说这九成是闹鬼,便派了个很牛叉的阴阳先生下属来帮表弟,就是潘若麟。 刘逸宸和潘若麟见了面,不过,他还是觉得有点荒唐,便先安排潘若麟住下来,没让她到家里看,打算观察观察再说。 可接下来发生的事,简直匪夷所思、令人不愿回想。 昨天晚上,东郊雪下得很大,刘逸宸看了会儿新闻,冲了澡,就准备休息了,这时,有人敲门。 原来是邻居的陈潇,这男孩也是个二世祖,是刘逸宸的高中同学,那天在小区碰见才知道两人是邻居。 刘逸宸让陈潇进来了。 陈潇进门时就带来一股冷气,他身上、帽上都是落雪。原来因为雪大,他父母就没有回郊区的别墅度周末,他刚出去交电费,忘了带钥匙,想在老同学这儿借宿一宿。 刘逸宸爽快地同意了,两个男人喝了点儿啤酒,聊了会儿,有点昏,准备各自回房睡觉了。陈潇说他想冲个澡,刘逸宸便拿出一套干净睡衣给他,带他去了浴室,自己回房休息。 刘逸宸已经很困,加上喝了点儿酒,躺床上几乎一闭眼就睡着了,不知睡了多久,他迷迷糊糊醒来,因为都是男人,睡觉也没关门,这时,他听见浴室里水声哗哗,一看手机,都快两点了,心想:冲这么久,有多少年没洗澡了?他翻了个身,心里却越来越不踏实,加上前段时间的事,就开了灯,披上衣服去浴室看。 浴室门虚掩着,透出昏黄的灯光,水声哗哗,十分清晰。 “陈潇!” 无人应答,刘逸宸又提高分贝唤了声,还是没有回应,因为房子大,空空荡荡,越发显得死寂。刘逸宸心一沉,回房在保险柜里取出消音□□。 握着枪,他轻手轻脚地再次接近浴室,在门口听了听,只有哗哗流水声,于是就猛一下开了门, 立刻,一阵阴冷空气扑面而来。 他惊奇地发现浴室空无一人,龙头在流水,凌乱的浴花和洗浴用品——显然用过了却没来得及收拾。 他关了水,这才察觉流着的是凉水,浴室里一丝蒸汽都没有,镜子也十分明亮,怪不得这么冷。 他很诧异,心想,这孙子半晚上跑哪儿去了,正要转身出去找,忽然就愣住了。 第二章 只见大大的镜子里映出他身后站着的一个人,正是陈潇,他满脸是血,眼珠被挖去了,肚子被撕开,都可以看见内脏…… 刘逸宸吓得不轻,也亏他心理素质好,马上握紧□□,猛地转过身,枪口对着前方。 可是身后什么都没有,他的头皮就发麻了,这个浴室有不可知的危险,必须立刻离开! 他一转身就又呆住了,浴室门居然紧闭着,记得刚才自己并没有关门,他也顾不了那么多,去拉门把手,拉不动。 他一下傻了,疯了般拉门,但就是纹丝不动,看这样子根本不是谁在外面上了锁,而是用水泥砌在了墙上! 那一刻,刘逸宸真的感到一种恐惧的绝望,他背靠着门,看着这个邪门的浴室,熟悉无比的家现在成了惊悚的鬼屋。 这时,他看到地上有个东西。 一只布拖鞋,蓝色格子花纹,是他亲手从鞋柜里取出来给陈潇的,只是此时,那上面沾满了血。 除了一只带血的拖鞋,浴室里再也没有任何陈潇的痕迹了。 刘逸宸背靠冰冷的门,全身肌肉都僵硬了,牙齿开始不受控制地打颤,他用力握紧手中的抢,克制住快要发疯的颤栗。 听到这里,林涓喜背上发寒,她叹了口气,同情地拍了拍刘逸宸的肩膀,一边提醒他注意开车,一边说:“你就这样在浴室待了一晚上?” “待了一晚上。当时甚至想,如果我今晚上死在了浴室,若麟小姐会不会痛悔自己没早点处理这事,然后改行?”说着看了潘若麟一眼,微微一笑。 潘若麟也浅浅一笑:“你可真幽默!” 林涓喜听着刘逸宸的讲述,眉心有忧虑:“哥,你也算胆子大了。” 刘逸宸苦笑了一下:“我这点像二叔,神经结实。不过,第二天早上的事,真快把我吓神经了。” “早上又发生什么了?” 刘逸宸继续讲。 他在浴室靠门坐了一晚上,其间也数次试着开门,就是开不开,他几乎绝望了,觉得自己会死在这里。 一晚上神经高度紧张,其间迷迷糊糊的,也不知道睡着了没,窗外麻麻亮时,他揉着发酸的脖子,上下低头抬头活动着,无意中瞥一眼天花板。 头皮都能掀起来。 他看到陈潇像只壁虎一样,在他头顶的天花板上贴着,脑袋转了一百八十度,一张血淋淋的脸正对着他的脸,没有眼珠的血肉模糊的黑洞洞眼眶死死盯着他,对,就是盯着他,虽然已经没有了眼珠,但目光无处不在,也不知道他就这样盯了一晚上还是才上去的。 刘逸宸头都要炸了,往头顶来了一枪,就发狠去扭门把手,谁知道门竟然轻易就给扭开了,他使的劲儿过大,一下摔倒在地上,他忙爬起来冲出了浴室。 冲到电话跟前,拿起话筒要报警,可是理智制止了这个举动。 虽然家里发生的一切太恐怖,而且陈潇八成已经死了,可如果报了案,陈潇是死在他家里,自己脱不了干系,更何况还有弹痕? 这么想着,就犹豫了。 家中有尊木质的佛像,他恭敬地叩了个头,手中捧着佛像,向浴室走去,他想再仔细看看,起码找到尸首。 捧着尊佛像,心里踏实了些,刘逸宸小心地走到浴室门口。 门是半开着的,他一咬牙,完全推开了,浴室的情景毫无保留地展现在眼前。 什么都没有,连那个带血的拖鞋都失踪了,天花板上有一个弹孔,地上的弹壳在青色的晨曦中泛着冷光。 他又大着胆子仔细检查了别的地方,也是没有异常。 捧着佛像回到客厅,坐在沙发上,回想这段时间的事,他决定去找潘若麟。 穿着大衣,搭上长围巾,蹬上靴子,开了门,这时,他才发现外面乱糟糟的。 刚才想事情太投入都没觉察,门外停着两辆警车,围着好些小区居民,他心里咯噔一下:这警察也太灵通了,我还没报警,他们就来了。 待看仔细了,才明白原来大家都围着隔壁别墅,也就是陈潇家。 他忙挤过去瞧。 四下里一片洁白,别墅周围花坛依旧胜放着淡黄色的腊梅,幽香阵阵,白色的洛可可式小楼还是那么干净纤雅,只是拉了一圈黄色的警戒线,十分刺眼。 刘逸宸有种不祥的预感。 看到人群里有邻居王叔,刘逸宸就说:“王叔,出什么事儿了?” 王叔露出怜悯的神色:“死人了。” “啊?” “就是那个陈潇,好像还是你同学。” 刘逸宸背脊上出了一层冷汗,果然不出所料,他做出震惊和痛心的样子:“什么?陈潇?!他……他……怎么回事?” “不知道,昨天天气不好,早早就黑了,六点多保安听见房子里有人喊叫,就敲门,敲了半天也没人开,只得砸了玻璃进去,就看见陈潇躺在地上,已经断气了,房里有打斗的痕迹,是被人杀了。” “昨天晚上六点多……”刘逸宸只觉一桶冰水混合物从头顶浇了下去,几乎栽倒:昨天八点多,陈潇来找自己,处了那么久,难道是和鬼待着? 他的衣服被冷汗浸湿了,只觉得整个人都恍恍惚惚的,王叔还以为他乍闻噩耗,失去同学心里难受,便说:“确实可怜,孩子太小了,唉!逸宸,你也别太难过了,一个人在家待着小心点,咱这儿还是人太少了,治安不好,要是在城里面,也没这种事。” 刘逸宸苍白着脸,问道:“陈潇是怎么死的?” 王叔脸上现出恐惧和不忍:“被挖了眼珠和肝脏,死得很惨。” 刘逸宸震惊地说不出话来,他想起见到的“陈潇”,确实是被挖去了眼珠,剖开了肚子。 难过的同时,心里闪过个念头:幸亏不是枪杀。 告别了王叔,刘逸宸魂不守舍地来到车库。 坐在车上,他半晌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脑中满是陈潇笑意满满的脸和血淋淋的恐怖面孔交错的画面,他此刻心情复杂极了:同学被人杀了,英年早逝,他惋惜、难过,但又很怨愤——又不是老子害的你,娘的还让你借宿呢,没被你吓死! 半晌才想起来,他这是要开车找潘若麟。 他先给她打了电话,通知了一声,确定她还在凤凰城,略略放心。 本来刘逸宸现在的状态不适宜开车,但这儿出租车太少,他又迫切地想要见到潘若麟。 在插车钥匙时,他长吸一口气,心里警告自己:这个时候,千万要挺住,小心开车。 他见到了潘若麟,载着她来到自家小区。 潘若麟才走到别墅门口,就脸色大变,刘逸宸头皮一麻,问道: “潘小姐,怎么了?” 潘若麟警惕地看看四周:“车上说。” “好。” 第三章 到了车里,潘若麟伸手说:“给我一根烟。” 刘逸宸一愣,没想到看起来如此保守的女孩还好这口,就递给她一只,说:“抱歉,没有女士香烟。” “谁抽那个?”潘若麟接过,很熟练地点燃,猛吸一口,暗青尼古丁中的脸庞儿忧心忡忡。 “刘公子,这种地方你也能待下去,我走到门口就听见怨鬼的呜咽声,这里面的怨鬼少说也有上百个,而且都死得很惨。”潘若麟不动声色地抽着烟,说出的话却让刘逸宸惊呆了。 他掏烟的手僵住了,愣了会儿,摇摇头,点了烟吸了口:“这么严重?” 潘若麟斜了他一眼:“你别不信。也亏你身上阳气重,怨鬼不敢动你,不然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刘逸宸垂头吸烟,思量着:“有办法解决吗?” “这么多怨鬼我头一次碰见,恐怕难对付,你也可以把这房子转手。”潘若麟吸着烟,看着窗外。 “那不是害人吗?我宁可把房子毁了。这房子怎么会有那么多怨魂?” “我也在想这事。你也可以离这房远远的,别再来了。” “不,这些东西还是收拾了好,免得害了别人。” “刘公子真是有精神啊!我劝你别插手这事。” “不,我要试试。”刘逸宸坚决地摇了摇头,“告诉我怎么办吧?” 潘若麟叹了口气,说:“我没有阴阳眼,也不会开眼,看不见鬼,有桃木剑也没用。再说这儿的怨鬼太多,阴气太重,这个生意我不想接。” “如果只是顾虑看不到,我爷爷有面照妖镜,可以拿来用用。”刘逸宸顿了顿,“只要你收拾了这群妖怪,我给你的钱,可以让你以后都不用再干这事了。” “刘公子真是不惜血本啊!恐怕不是为了替天行道吧?” 刘逸宸吐出一口烟,微微一笑:“我喜欢这栋房子不行吗?” “可以这么理解,刘公子一半是为了为民除害,一半是另有原因。” 刘逸宸笑而不答。 “好,我答应你。不过,这照妖镜要是不灵,我也没办法了。” 于是,他载了潘若麟,来找林涓喜一同回老家取照妖镜。 林涓喜听到这里,问道:“为什么要叫上我?” 刘逸宸看她一眼,说:“本来不想让你参合进来,不过你总想弄清楚爷爷失踪的事,对这类诡异的东西也特别留心,我要不告诉你,自己行动,你知道了又该抱怨我了。而且,你心思缜密,说不定还能在关键时候起死回生呢!” “没想到我在你心里有这么崇高的地位。”林涓喜笑着说,刚才表哥说得事让她不舒服,她想扯点别的,就说,“太子爷现在光荣毕业了,有什么打算?开赛车俱乐部可不是长久之计。” “你舅就想让我考公务员——一个月三千多块钱,还不够我抽烟呢!” 林涓喜大舅舅刘轩程是搞工程的,挺赚钱,但家里大部分收入还是来自舅妈纪小满的娘家,除了舅妈丰厚的嫁妆、理所应得的遗产,纪家依然每月给这出嫁了的女儿一笔普通人看来巨额的生活费,所以,表哥能开上这么好的车,多一半是母亲的功劳。 郊外的马路上,雪还没有被铲去,冰雪上纵横的灰色车辙光滑异常,车都开得极慢,一个个七老八十的样子。 惊险的故事讲完了,车上三人都很沉默,在这晃晃悠悠的车上,林涓喜的晕车病开始犯了,便躺在后座上。 “哥,别和我舅闹矛盾了好吗?他五十好几的人了,经不起你气。” “不是我不孝顺,这么多年我都是按他的安排活,现在,我要给自己指路,做真正需要做的事。” “比如去非洲给小孩子们免费补习奥数?”林涓喜打趣道,然后她斜一眼表哥开车的侧脸,“我都要羡慕死你了,大舅说了,你从清华一毕业,就给你买个好车,你才大四,他就给你买了个马7——制造雾霾的魔头!” 刘逸宸淡淡一笑:“有什么好羡慕的,你将来找个有钱男朋友,还给你买私人飞机呢!” 林涓喜翻个身:“我不想找男朋友,我什么都不想找,只想能好好活到八十九岁,然后老死在床上。” 刘逸宸笑道:“这丫头疯了!” 林涓喜望着精致的车顶,慢慢蹙起了眉头,这个家为何如此倒霉,老和妖魔鬼怪纠缠不清! 终于磨到了老家。 进了村子,路依然不好走,两边都是人家,自扫自家门前雪,路中间还是厚厚一层灰色的冰。 拐了几个弯儿,就看到了刘家的房子。 这房子是留给刘花程的,所以刘家老大并不愿意在这上面投资一个子儿,周边邻居都盖了新楼,庄基地一个赛一个高,西式的内楼梯别墅宽敞明亮,而刘家的房子像一群贵族小姐中羞赧的灰姑娘。 刘逸宸把车停门口,三人匆匆进屋。 一进门是两间对门的单间,东间充当了刘陈氏的卧室和客厅,西间住着刘花程。 刘逸宸招呼潘若麟在东间坐下,让林涓喜陪着,他去找奶奶。 厨房在宽大的院子里,想必刘陈氏在那里做饭。 林涓喜给潘若麟倒了水,潘若麟一言不发,看都不看林涓喜一眼,好像有自闭症,林涓喜也懒得搭理她。 一时,刘陈氏和刘逸宸进来了,他手里提着个半旧的布袋子。 刘逸宸对两个女孩做了个搞定的手势,袋子里可能就是照妖镜了。 当然,刘陈氏最疼他这个长房长孙了,有求必应。在刘家,刘陈氏爱老大,爱长孙刘逸宸,刘河生爱女儿,爱林涓喜,而老幺刘花程就是个爹不疼妈不爱的倒霉蛋—— 想到外公林涓喜就心里发酸:不知道他现在在哪儿?是个什么样子——她暗暗咬牙,如果有可能,她一定要把外公找回来! 刘陈氏拉着刘逸宸坐上了炕,自己盘起来腿,说:“这东西是村里人打趣你爷爷的,能照个什么妖?要真能照妖,还不成国宝了?你们拿去玩也行,别弄丢了,好歹也是你爷爷的东西。” 林涓喜不知道刘逸宸给他奶奶说了什么,不过可以肯定,怕老人担心,他一定编了个风轻云淡的理由。 说了一小会儿话,刘逸宸看了看表,说:“奶奶,我们得走了,我这朋友还等着呢!”说着指了指潘若麟。 刘陈氏难掩失望,看着孙子说:“吃了饭再走吧,奶奶包了饺子。” “看来我今天没口福了。”刘逸宸说,“奶奶,我改天过来吧!” 刘陈氏很失落:“你们都要走?涓喜留下来吧!” 林涓喜说:“我也得走。我明天就过来陪您。” “那也行,要走就赶快走吧,路又不好。”说着下了炕,穿外套要送孩子们。 才走出东间,到了外面廊上,西间门吱呀一声开了,刘花程一身棉睡衣,撒着狗头棉拖鞋,乌发乱糟糟的,晃晃荡荡一身二流子气地倚着门框,一双好看的杏子眼望了过来:“呦,咱家大少爷回来了!” 林涓喜和表哥对视一眼,都不由得皱了皱眉。 第四章 刘逸宸这样的存在,对于许多女孩子来说是一个美梦,可对于只大他三岁的二叔来说,或许是个噩梦。是的,逸宸俊俏,逸宸嘴乖,逸宸聪明,逸宸体质好,逸宸学习好,逸宸……刘逸宸的每一个耀眼的优点,反映到他二叔那里,就成了一个个寒碜的缺点,除了刘花程长得还算好看的皮囊,和侄儿比他简直一无是处。 作为一个叔父于理上不该对侄儿有瑜亮情结,但两个毛头小子反差如此大,简直就是彩凤和寒鸦,刘花程本来已经很不好受了,再加上家里大人对待两个孩子的愚蠢教育方法——两个孩子一起写作业,刘陈氏站后面看,说:“老二,你看看你那字,简直像鸡爪子写出来的,你看看逸宸的字!”然后刘陈氏一转身,刘花程就把侄儿的本子给撕了,大人闻声赶来,罚他面壁,不给吃饭,什么时候承认了错误,给逸宸道了歉才免罚。那天,刘花程在墙壁前站了一上午,眼睛狠狠盯着墙壁,却一句话都不说,后来竟然昏了过去——他从小就是个多病西施,最后大人只得作罢。 小的时候也就为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小打小闹,过后就忘了,真正让两个人分歧的,是刘河生的事。 刘花程一直坚信,父亲的失踪是超自然因素,刘逸宸却嗤之以鼻。 几年前,刘陈氏生日,全家好不容易吃顿团圆饭,席间喜气洋洋,不知道是哪个令人叹气的长辈提到了刘河生,刘花程就说父亲一定是给灵异的东西弄走了,刘逸宸不以为然,刘花程就恼了,在席间跟他争了两句,辩不过侄子,自己气得脸通红,甩了句: “你能什么?哪天被鬼勾走了,就知道老子的话有多对了,你他娘到时候别后悔!” 然后刘陈氏啪一声放下筷子,正要呵斥,刘花程就看到侄子斜眼看着他,微扬着下巴,眼中满是嘲讽和不屑,嘴角一扬,一个标准的哂笑,当下,刘花程就甩手抽了侄子一耳光。当时全席人都愣神了,刘逸宸更是目瞪口呆,这个从小被周围人当凤凰捧着的太子爷何时受过这样的委屈?当时就气得浑身发抖,他硬忍住半扬起的手,愤然离席而去。 所有人都开始责骂刘花程,他脸上闪过痛苦,一推碗骂了句:“你们他娘的吃吧,老子不陪了!”踢倒凳子就走了,留下一桌子气得不行的大人。 一会儿刘逸宸回来了,他脸上带着笑,好像刚才那事就没发生,依旧欣然地给奶奶贺寿。刘花程不知道跑哪儿去了,晚上九点多才回来,也不理人,径直回房睡觉去了。 林涓喜觉得二舅今天有点儿过分了,就跑到他房子去,让他给外婆承认个错误,给表哥陪个不是。 刘花程当时就站起来冲她吼:“我就是不如他!我从小就不如他!一家子人都向着他,让不让我活了?我说个什么那小子都他娘的要反驳?我是长辈,对,我是长辈,他有把我当长辈看吗?他有吗?!” 他这几句话冲口而出,当时全家人在外面客厅陪刘陈氏拉家常,都听见了,刘陈氏就冲了进来,免不了吵一架。 满客厅的人都怒火中烧,可是刘逸宸却一点儿也不生气,似乎在想什么。 后来刘逸宸告诉林涓喜,他想了想,觉得祸根在于家里大人的教育,把两个孩子在一起比,用一个孩子去挖苦另一个是非常愚蠢的教育方法,这是在培养狭隘、嫉妒和自我否定。而且他有时也对他的二叔不太尊敬,一是因为两人年龄相当,二是因为二叔有时对他确实挺没长辈样儿的。 他决定以后不管二叔怎样,都要尽到一个侄儿的礼数,也许两人的关系慢慢会缓和。 但林涓喜深知,叔侄两人的根本矛盾在于对外公失踪一事的推断上,刘花程笃定地认为父亲是被非自然因素带走,刘逸宸不仅不信,还嗤之以鼻。 不解决根本矛盾,两人很难好。 这不,刘花程倚门而立,瞪着乌溜溜的大眼睛,冲刘逸宸说:“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二叔,你在啊!”刘逸宸礼貌地说。 “嗯,我刚睡了会儿——手里拿的什么?” “爷爷的照妖镜。”刘逸宸淡淡笑着。 “给我。”刘花程伸手要夺,刘逸宸长胳膊往后一避。 刘花程秀气的眉毛一竖:“看下都不行?” “等我用完拿回来了二叔再看吧!”说完又微微一笑补充了句,“抱着睡觉都行。” 刘花程神色严肃起来:“出什么事了要用这玩意?” “这个二叔就不用管了,二叔知道也没用,放心,我们肯定完璧归赵。”刘逸宸微微笑着。 刘花程斜他一眼:“臭小子!我不是怕你用,你爷爷留下来的东西都是你的,你就算全折腾完了我也没话说。不过要用到这个,恐怕不是小事。我好歹是你二叔呢,要真有什么事,我也担心!” 刘花程说的是实话,总归是一家子人,虽然八字不合,但血浓于水,又没什么仇,他是真关心侄儿。 “其实也没什么事。”刘逸宸给二叔使了使眼色,“你今天闲着吧?和我到城里玩走!” “行,我换个衣服。” 此时刘陈氏已经猜出来事情不简单了,她很担心地看看孙子,看看外孙女。但是既然孩子们不愿意让她知道,她就装个聋扮个哑。老人都是这样,儿女瞒着老人,老人心里清楚地跟镜子一样,但也瞒着儿女。 一会儿刘花程穿戴好了,几人上了车,刘陈氏就在门口站着送他们,车都开出去好远了,她还在那儿遥望。林涓喜心里徒然涌起一股酸涩:摊上个吊儿郎当的小儿子,丈夫又不在,其他儿女也只有周末才能回来,外婆想必过得很辛苦,也很孤独。 想到这里,她真是恨死了让外公失踪的东西,就坚定地说:“二舅,哥,咱们一定要找到外公,死都要找到!” 两个男人几乎一口同声地说:“嗯,肯定了!”刘花程还补充了句:“找不到老子就不死!” 刘逸宸回过头看着二叔,笑了笑,一时之间林涓喜觉得气氛真是出奇的好:啊,这才是和谐家庭! “逸宸,怎么回事?你不是从来不信这些牛鬼蛇神吗?怎么今天跑回家取照妖镜了?”刘花程挑了挑秀气的眉毛问道。 “二叔,你真信这东西可以照妖?”刘逸宸说。 “我信!”刘花程点头说,“可是你从来都不信。” 刘逸宸叹了口气:“我现在也不信,不过,最近发生的事,让我得试试这面镜子了。”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竟然动摇了逸宸,不容易啊不容易!”刘花程晃着脑袋戏谑。 刘逸宸把所有的事情都细细说给了叔父,刘花程越听脸色越沉,听完后,是一句调侃话也说不出来了,他皱眉思索着,不时看看窗外,然后很担忧地看着刘逸宸。 “你他娘的怎么净招惹这些不干净的东西?人品不行啊!——没事吧?” “我没事,也就现在没事。二叔,否定以往的认知方式需要一个过程,我也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办,但是又不能逃避。” 刘花程点了点头:“理解,那现在是去你房子照照?” “嗯。其实不想让二叔你来。”刘逸宸给潘若麟和二叔各递了根烟,自己也点了根,将车窗开了点儿,“这又不是度假,咱们现在一点也不知道对方的情况,更不知道以后会碰上什么危险。” 刘花程沉思着,说:“逸宸,你说这事会不会和你爷爷的失踪有关?” 刘逸宸吐出一口烟,说:“难说。我也是想到了这点,如果真和爷爷有关,我就是拼了命也要搞清楚!” 刘花程拍了拍刘逸宸的肩膀,粗声粗气道:“好小子,不愧是咱们老刘家的男人!” 刘逸宸笑了,一口贝齿洁白灿灿,脸颊上酒窝格外好看。 林涓喜瞧在眼里,心情舒坦极了,两个少爷的关系,似乎发生了质的改变。 刘花程手还在侄儿肩上,淡淡笑着,轻声说:“路滑,小心开车。” “嗯,知道了。”刘逸宸应道。 车慢悠悠从南郊开到了东郊,开进了刘逸宸家的高档小区。 刘花程下了车,看着落雪的松树旁边洛可可式的纤丽别墅,说:“你小子真是*堕落!这个漂亮屋子闹鬼?” 刘逸宸点了点头。 “看起来不像啊!”刘花程说着就若无其事地大踏步上前,潘若麟一把拉住了他,说:“别乱跑,不要命了!跟到我后面。钥匙给我。” 刘逸宸将钥匙给潘若麟,他们三个都跟在后面,小心地接近这个屋子。 潘若麟开了门,几个人溜了进去。 刘花程看到室内华丽的陈设:光洁如镜的花岗岩地板;电视墙上的木质装潢毫无阻碍地直通二楼楼顶,华丽而恢弘;巨大的水晶吊灯;占半面墙的带喷泉假山,水中各色游鱼嬉戏自在;华美的皮沙发;松软地毯吸去脚步声;水晶旋转楼梯,一级一级完全是透明的,站在二楼的楼梯口让人隐隐胆寒——不由感慨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潘若麟在屋里扫视一圈,“咦”了声,满脸诧异。 “怎么了?”刘逸宸问道。 “真是太奇怪了。”潘若麟看着屋子,一脸不可思议,“我刚接近屋子的时候就觉得不对劲,怎么听不到一点儿怨鬼的动静,进来了才知道,这屋里现在干净地很。” “也就是说这屋子里现在没有鬼?”刘逸宸说。 刘花程皱了皱眉:“逸宸你瞎折腾什么,好日子过腻了找刺激还是怎么着?” “刘先生,你别这么说刘公子,这屋里不干净的东西数量不少,以前那些事刘公子也没骗你们,我也没骗你们。可是现在这儿确实没鬼,一点阴气都没有。” 刘花程释然一笑:“这不就好了吗,咱该干啥干啥去,逸宸也别瞎担心了,可能这鬼见本大爷来了,吓尿了,早不知道逃哪儿去了,以后就安心吧!” “二叔你别太乐观了。”刘逸宸一脸严肃,“这么些怨魂凭空消失不是件好事。” 刘花程就不明白了:“消失了还不好,你被鬼吓上瘾了?一天不见就想得慌?” “刘公子说得有道理。这么多怨魂,突然消失,比它们老老实实待在这儿更危险。”潘若麟也是一脸严肃。 刘花程说:“你意思是这些鬼跑市政(。。)府上访去了要求降低丧葬费?照你这么说,鬼都可以到处逛,爱上爱上哪儿,也不用掏路费,还能搞个跨国婚姻。” 林涓喜忍不住笑了,刘逸宸和潘若麟却一点儿也笑不出来。 “刘先生,不是你想得那样,你看,世界上好多地方都闹鬼,但只是在一定范围里,实际上鬼不能离开老窝太远,光沿路的太阳光都能让它魂飞魄散,更别提其他危险了。这屋子里的鬼不会到别处去,被人除掉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可能性比较大的就是——” 潘若麟说到这里,刘逸宸马上变了脸色。 第五章 林涓喜和她二舅还没反应上来,刘逸宸就低低说了声:“*!” 潘若麟清明如水的眼睛看着他:“你说说会是什么情况?” 刘逸宸说:“很有可能,这房子有某一处通到鬼窝,这些鬼可以从那儿随便进出。” 潘若麟点了点头,林涓喜和刘花程也惊恐地对看了一眼。 “现在——”潘若麟叹道,“就不是找鬼这么简单了。” “咱们可以找到那个通到鬼窝去的地方,然后——”刘花程说到这里,住了口。 “然后再跑到鬼窝里打鬼吗?谁敢?”潘若麟面无表情地说。 “我可以试试。”刘逸宸说,眸子波澜不惊。 刘花程就说:“我……我也敢,靠,侄子都要去了,我可不想让你一个人死里面。” 林涓喜不满地说:“二舅你乱讲什么呢?哥,你们都敢去,我也敢!” “你?”潘若麟看着林涓喜,淡淡的眸子掠过惊讶和钦佩,不过转瞬即逝,又恢复了淡定的样子,“我真不赞成你们都搅进这事儿里。” 刘花程皱眉说:“那怎么办?咱们打道回府,然后给大门上挂个‘内有恶鬼,慎入,被吓死后果自负’的牌子?” 刘逸宸坚定地说:“我一定要查清楚这件事。” 刘花程看着侄儿,冷不防狠拍了他一下:“你别发疯了,听人专家说得多害怕?要是你也失踪了,我怎么对得起列祖列宗?” 刘逸宸摇了摇头:“不会有事的。” 刘花程一怔,那股子好胜心又上来了,他说:“我也去,你敢我也敢!” “既然这样子,我也就舍命陪君子了。”潘若麟说,“纪公子让我保护刘公子,我不能坐视不管。而且你们好像在找家人,说不定还能碰上线索。” 刘花程说:“对呀,我不下地狱总有人要下地狱,这个壮举还是让我来完成吧!如果我牺牲了,你们可要给后辈们讲我这个先烈的光辉事迹啊!” 他还没说完刘逸宸就皱了眉头,说:“你怎么净说不吉利的话?我不会让你有危险的——现在问题是咱们怎么找到鬼窝?” “这个你不用操心,就是我的工作了。”潘若麟抚了抚腰间的一个袋子,“我们在这儿守着,只要它一出来,我就能凭借阴气感觉到它的大致方位,拿照妖镜照见了,虚张声势要除它,它肯定要逃回老巢,这样子咱们就可以跟着它找到那地方了。” “啊?守株待鬼?”刘花程感到很不可思议,“真是个非主流的阴阳先生。而且你能保证它一定 会出来,鬼的心,海底针。它要永远不出来,咱们就一辈子待这儿?再说了,如果碰巧你不在的时候它出来了,还不把我们吓死?” “二叔,你不要说了。”刘逸宸说,“现在也只能这样了,走一步看一步。若麟,有没有办法可以把鬼引出来?” 潘若麟看了眼刘逸宸:“办法倒是有一个——” “嗐,你他娘怎么不早说!快说!”刘花程催道。 “嗯,不过这办法,太……”潘若麟波澜不惊的脸上露出了难为情的神色,“算了,先等等吧,实在不行了再说。” “什么办法?不会是让我们牺牲色相吧?”刘花程问。 潘若麟摇了摇头。 刘花程很好奇,问她是什么办法,潘若麟就是不说,林涓喜看神色,向二叔使了个眼色,让他别追问了。 刘逸宸给每个人配了把匕首,然后安排潘若麟和表妹一间房子,他和他二叔一间房子。 林涓喜很感激,她明白表哥的苦心——和这个女人一起最安全。 —————————————————————————————————————— 在这里住了两天,什么事都没有发生,林涓喜就回了趟家,取了些东西,又返回来。 那天傍晚,潘若麟在厨房做饭——她手艺不错,就是有个怪癖,做饭不许别人插手,连厨房重地都不许闲人踏进一步,几人看不到饭菜做熟的过程,倒也乐得清闲;刘逸宸和刘花程在客厅玩游戏,林涓喜一个人在房里看书,却是断断续续,思绪纷飞,最近发生的事,让人很难静下心来。 夕阳红红的霞光渐渐淡了,窗外一片昏黄,像老旧的照片,她打开台灯。 过了一会儿,天全黑了,一勾银月现出曼妙丽姿,星子一颗颗浮出来。 忽然,林涓喜感到耳边一阵凉风,很细微,却很明显,这大冬天的,窗子关得很严实,怎么会有风? 她警觉地四下一看,触到窗帘时,目光定住了,心陡得一沉。 窗帘在微微晃动。 冷汗瞬间浸出来,她正要喊人,嘴蓦然被一只柔软的小手捂住,一阵甜甜的香气将她环绕,她唬了一跳,正欲挣扎,耳畔一人悄声说:“是我。” 这清脆的声音——是残墨! 被松开了,林涓喜转过身,残墨穿着蓝色细格子洛丽塔式连衣裙——上半身紧绷绷,裙摆像胜放花儿般蓬松宽大,花边、蕾丝、蝴蝶结层层叠叠,垂到膝盖,白色皮草小坎肩,笑靥如花。 “怎么这样警觉?”残墨说。 她话音刚落,门外就响起了脚步声,林涓喜忙去关门,来不及了,潘若麟已经站在了门口。 “若……若麟姐。”林涓喜期期艾艾,“饭做好了吗?” “没有呢,你饿了?”潘若麟奇怪地打量着房子里,“刚才没发现什么不对劲儿吧?” “嗯?”林涓喜觉得诧异,自己转身一看,哪还有残墨的影子,忙掩饰着,“没有,怎……怎么了?” “我刚才在厨房,感觉不太好,似乎有妖邪之气,就上来看看。没什么就好,小心点儿。” 说完就下楼了,林涓喜松了口气,背后响起残墨的声音:“这房子闹鬼?” 林涓喜诧异点头,说:“你……你看见了?” “刚那姑娘是潘若麟,有名的阴阳先生,现在受雇于你舅妈她娘家,恐怕是你哥家出了问题,你哥他表哥让潘若麟帮忙。” 林涓喜点点头。 残墨调皮地吐吐舌头说:“她厉害得很,我以后来找你可要小心了。” 林涓喜想,确实厉害,残墨法力不弱,潘若麟居然很快就感觉到了。 林涓喜正为表哥的事发愁,暗想如果残墨他们能帮忙,或许很快可以解决,但是,李邺方面看来没这个意思,林涓喜脸皮薄,也不愿意开口,况且,还有许嫣然的事得求他,先解决一样再说吧! 残墨继续说:“就是可惜,她和峨眉山猴爷打的时候,伤了眼睛,再也开不了天眼了。你家有个照妖镜,对她来说可以弥补眼睛的不足——留意别让那女人掉包了。” 林涓喜点了点头,她想着,楼下有个钟馗,楼上一个妖怪,一会儿要闹起来就不好了,想开口询问残墨。残墨却悠悠闲闲地四下环顾,走到窗边,看着外面美丽的花园和缠绕蔷薇的黑色透视墙,说:“好漂亮的房子,你哥忒有钱了。” 这栋别墅本来就是欧式的,残墨一身维多利亚时代的装束,站在窗前,人艳如花,异常好看。 林涓喜笑看她道:“你真是什么时候都光彩照人的——哦,对了,怎么想起来找我了,又有任务了?” “没有任务。”残墨又补充了句,“放心吧!不过——恭喜你!主人要给你朋友治病了!” 林涓喜好像被绣球砸中了一般,呆愣愣的,以为自己在做梦,残墨拍了拍她的肩膀,说:“真的,主人不是答应你了吗,从长白山回来,就给你朋友治病。” 林涓喜眨巴着眼睛,鼻子好似塞满了芥末,眼泪止不住掉下来。 残墨拉着她手,温言安慰,说:“你朋友已经接到敝府了。” “啊?” 残墨抿嘴笑道:“放心——主人给你朋友办了出院手续,接走了才通知你,先斩后奏,不要怪哦!” “怎么会呢!”林涓喜由衷地说。 “好,我开车在小区门口等你,你马上过来!” 说完,残墨倏然不见了。 当下林涓喜也顾不得那么多,穿戴好后,给舅舅他们编个幌子,就冲了出去。 残墨果然开着那辆破旧的路虎在小区门口等着。 一路上,林涓喜几乎说不出话来,大脑被狂烈的期待和兴奋占领了。 到了荒原,两个姑娘下车,残墨给林涓喜蒙上眼睛,走向那座不知在三界何处的李府。 第六章 来到大殿,残墨就走了,让一个使女带着林涓喜。 在使女的带领下,经过华丽肃穆的主殿,走过七拐八拐的长长石廊,来到一间石室。 石室门开着,老远就闻到一股奇异的药草味儿,有些像雨后山野的气息,十分清新。 室内陈设简洁,半旧的原木桌子,衣柜,椅子,一张床,垂着青色纱帐,躺着个面容苍白的少女,一个伶俐的十四五岁的小鬟在旁边伺候着,她看见林涓喜过来,就起身行了礼。 林涓喜自打进来,看到床上的少女,就已眼眶发红,她走到床边,扶住梨花木的床头。 许嫣然是个相貌平凡的姑娘,甚至因为常年病痛的折磨,十七八岁了仍然如幼女,干瘦、苍白,低矮的个头,异常纤细的脖颈、身子,顶着大人的脑袋,好像一根豆芽菜。 屋角有个小火炉,架着药锅,正在熬药。室内药草的味道更加浓郁了。 小鬟说:“林小姐,在下给许小姐喂了药,喝了两顿了,她一直睡着。主人来看过一次,说药有效果。” 林涓喜从手腕上退下一个绞丝银镯子,递给小鬟说:“姐姐,这些天就麻烦你了。” “林小姐叫我阿喜就可以了——这东西我万万不能要,主人吩咐的事,我尽心尽力做,是我的本分,你这样让我不好意思,主人知道了也不好。” “你拿上吧!”林涓喜微笑着塞她手上,“这是我的心意,你一定要收下。” “那——我就不客气了,谢谢小姐,我一定好好照顾许小姐,她肯定能早点康复!” 阿喜笑着说,她梳了双螺髻,穿着翠绿的襦裙,垂着桃色宫绦,容色不是十分美丽,可因为年纪小,看起来特别鲜艳明媚。 林涓喜坐在床沿上,握住许嫣然手腕,两指搭上她的脉搏——她不会看脉,但是感觉着脉搏跳动才能让她安心,这是多年来养成的习惯——脉搏的跳动依然微弱,她叹了口气。 “林姑娘也会号脉?”一个动听的声音响起,是李邺。 林涓喜睁开眼,橙黄的灯光下,李邺白衣蹁跹、神色清冷,眉宇间的气度还是高华地令人不敢逼视,身后跟着残墨,背了个药箱。林涓喜忙站了起来,说:“我哪会这个?” 阿喜搬了凳子放床边,置上木槿花图案的丝绒坐垫,李邺坐下,仔细瞧着许嫣然脸上气色,说:“药都按时喝了吧?” 阿喜恭顺地说:“回主人的话,都按时喝了,第三副正准备煎呢!” 李邺将一块薄丝帕搭在许嫣然手腕上,给她号脉。他闭着眼睛,平息凝气,林涓喜心发紧,一眨不眨盯着李邺的脸。他的表情很平静,也很专注,睫毛又密又长,覆在下眼睑上,使他闭上眼睛也仿佛微眯着;一张清俊地无以复加的脸宛如宝蓝天幕中的月亮,清辉熠熠,圣洁遥远,眉宇间是蕴藉的坚定,沉淀于平静的信心,林涓喜一阵安心,有些发痴地想:是的,这个男人不同凡响,只要他愿意,可以改变一切。 李邺把过脉,对残墨说:“把那味麒麟胶去了,换上晒干的龙顶霁瓤,开三副。” “知道了。”残墨应声道。 “李公子,嫣然现在怎么样了?她要是醒来了我怎么跟她说?”林涓喜问道。 “在治好她之前,我不会让她醒来的。” 林涓喜一惊:“你……你把她怎么样了?” “就是些促进睡眠的草药,休息对她有好处。” 林涓喜心里有些抱歉,感到尴尬,便到小火炉跟前,看着里面熬得浓浓的药草,说:“好清新的味道,熬的什么?” 残墨挤挤眼睛:“这里面都是仙葩瑶草,主人和各位大人好容易得来的,凡间一样都没有。” 林涓喜对李邺嫣然一笑,垂下头:“大恩不言谢!” 李邺从药箱取出一个纸包,递给阿喜:“一会儿给许姑娘服下去。” 残墨脸上变色,林涓喜心里一惊,知道不妙,一把夺过纸包,诘问李邺:“这是什么?” “□□。”李邺说。 林涓喜好像挨了当头一棒:“你……你要干什么?” 李邺说:“既然被怀疑,索性坐实了。” 林涓喜紧紧攥着纸包,细白的牙齿咬着嘴唇,盯着李邺。 他一双有着媚人眼角的凤目也看着她,她终于垂头道歉:“对不起!” 李邺伸手,林涓喜说:“干什么?” 李邺说:“把□□给我。” 林涓喜忙塞他手里,像丢一个红通通的煤块。她看石室门口还有一张床,就说:“阿喜,你晚上睡这儿吗?” “是,在下晚上睡这儿照顾许小姐。” 林涓喜对李邺说:“李公子,要不让阿喜去忙别的事,我睡这儿照顾嫣然,我做惯了,知道她的习惯,照顾也顺手。” 李邺看也不看她,好像没听见她说话,瞥了眼阿喜说:“你叫阿喜?” “是,奴婢叫阿喜。” “以后别叫这名字了,改成阿忠吧,在这儿伺候病人,有什么可喜的?” 说完他就带着残墨离开了。 他一走,林涓喜长出一口气:终于走了! “阿忠,你家主人老是这个样子吗,好好说着话,突然就发火了?”林涓喜坐在床沿问道。 阿忠垂手侍立:“下人不敢在背后议论主人。” “林小姐,许小姐该吃药了。”阿忠端过来一个青花小瓷碗,原来药熬好了。 好在许嫣然虽然睡着,却知道吞咽,阿忠给她喂,还不困难。 “没想到你家主人还会治病?”林涓喜问阿忠。 “我家主人黄岐之术那是三界第一!” “三界第一?” “嗯,主人有一面墙的医书,有人类的著作,很多失传的都让主人找来了,还有些仙书,凡人根本弄不来的。” “你家主人,研习这个医学多久了?” 阿忠眨眨眼,说:“我是道光三十八年跟了主人的,所以不清楚的。” “道光三十八年?” “哦,对了,你们不这么纪年的,就是1839年。” 1839年?鸦片战争——林涓喜摇了摇头,人在无聊的时候,真是有够无聊的。 有一句没一句闲扯着,药吃到一半的时候,一个使女进来了。 这使女肤色微黑,眉目俏丽,面色也和蔼。 阿忠站起来打招呼:“浣葛姐姐,您怎么过来了,有事吗?” 那个叫浣葛的女子说:“阿忠,主人说了,你以后还干以前的事儿,这儿都交给林小姐了。” “哦,我知道了!”阿忠很高兴。 使女说完,却没有走,还站在那里:“你给林小姐交代一下,我等你。” 阿忠微愕,但也没多想,嫣然笑着,十分开心地说:“林小姐,我要走了,给你交代点儿事。” 阿忠给她交代怎么熬药,但是每个方子熬法不同,具体得听主人的。 然后就是水房的位置。 水房就在出了石室右拐不远处,阿忠带林涓喜去看。 这个石廊隔段距离站着位侍卫,神情严肃,一动不动,她俩从侍卫面前走过,他们连眼皮都不眨一下。 水房不错,青石砌成的水池,雕成莲花型的出水口,水从莲蓬中流出,倒也别致。 阿忠还特别强调,除了这间石室和水房,其他地方都不要去,更不能乱走动,饭菜每天有人送来,要是出了什么差错——阿忠的脸色分外凝重,林涓喜倒也不会在人家家乱跑,况且她完全了解,在这个府上还是老实些好。 阿忠收拾完东西,就跟着浣葛走出了半掩的乌木格子门。 看着她青翠的衣角消失在门边,林涓喜突然不安起来。 杀手的敏感,让她觉出了哪里不对。 第七章 还没等她细想,门外石廊上响起一阵惨叫。 她忙奔了出去。 扶着格子门,看到眼前情景,她轻呼一声。 阿忠倒在地上,脖子被扭断,扑腾几下,断了气,一双眼睛还大睁着,死不瞑目,浣葛站在一旁,温润荡然无存,俏丽的脸上满是冷酷,石廊上站着的几个侍卫,依旧一脸肃然,好似没看到发生的一切。 林涓喜死死盯着阿忠的尸体,五指□□格子门上雪白轻飘的窗纱里,心跳猛烈而躁乱,她瞪视着浣葛,突然就什么都明白了,刹那间,痛悔几乎将她袭倒。 浣葛看着林涓喜,冷冷地说:“你早应该明白了,你的好奇不光会害死你。” 林涓喜牙关打战,却收起了惧色,神情渐冷,以沉默表示抗议。 浣葛对一个侍卫说:“带她到大殿去。” 侍卫将阿忠的尸体扛上肩头,还是肃然的神色,眉毛都不动一下,随浣葛走了。 林涓喜靠着冰冷的石墙,抬头仰望天花板,又一个生命消逝了,刚才还在好好说话呢...... 第二天,李邺带着残墨号脉来了。 他还是坐在那个木槿花图案丝绒坐垫的凳子上,阿忠——不,应该是阿喜曾经给他搬过的凳子上。 他似乎不想和林涓喜多说话,几乎懒得看她,她却不时望向他,凝看上他的脸,她目光定定的,掩藏不住怒色。 号完脉,李邺交代了药方的变动,残墨一一记下。 李邺目光终于移到林涓喜脸上,他冷冷地说:“如果你不想让更多人死在你手里头,就收回你的眼神。” 这次,林涓喜没有被唬住,而是恨恨然盯着他,说:“就算你现在扭断我的脖子,我也要说出来,我就想不通了,你为什么要杀阿喜,你……你简直是草菅人命!” 李邺闻言,清寒的眸中有了一丝笑意:“很中肯。” 林涓喜没料到他是这个反应。 他不再提这事,说:“今天这副药,必须放凉了喝,不然会把她毒死,记住了吗?” 林涓喜一惊,暴躁情绪倏然平复了,她郑重地说:“我记住了。” 李邺点点头:“好。残墨,走吧!” 他站起身,林涓喜这才发现,他今天穿着白色直衫,全身上下包括衣缘都没有一丝绣花,似喜马拉雅无暇的冰雪,衬得一张精致无匹的脸容宛如雪峰,雄奇伟丽,震颤灵魂,无尽的洁净,到达极点,却是晚霞也难以匹俦的绝艳,好像整个碧落黄泉,紫陌红尘,都是映衬。 多么神奇的人,仿佛全世界的美都集中在了他的身上,每次见到,林涓喜都情不自禁发自内心地惊叹! 她相信,美到极点的东西,都会在某些时候,显露出圣洁,唤起人心中的崇仰。 此刻的李邺,他站在那里,真的让她感到了喜马拉雅雪峰的圣洁,感到了宁静,他的眼中,没有嗜血的污秽。 然而她是知道的,圣洁的喜马拉雅里,无数温热身体瞬间被冻结,变成生命禁区的一部分,永远封在了莹白无俦的冰雪之下。 她的心突然异常难受。 李邺蓦然发现,林涓喜看向自己的眼神,满是痛苦。 他的目光扫过她的脸,带着残墨离开了。 李邺开始每天都来,过了五天,就是两天过来一次。 他有时候清清冷冷;有时候微笑明丽,和林涓喜说笑几句。 其实李邺这人实在不怎么样;可是如果他想要“礼贤下士”了,那份诙谐和慧黠,真是让人——不得不承认,如沐春风。 今日的药里加入了雪莲精的原形——霜铖好不容易从天山弄来的——细白的瓷碗中盛着白色的药汤,那样纯净,像一锅煮沸的冰雪。 林涓喜端着这么一碗琼浆玉液,小心翼翼地喂给许嫣然,她知道这药来得不容易。 喝完了药,林涓喜将碗放在桌上,她渐渐困乏了,就闭上了眼睛,迷迷糊糊中,似是睡着了。 突然,什么东西触到了她,她被惊醒,警觉地四下看。 是残墨,她穿着白色的蕾丝花边毛呢中长大衣,白色厚棉袜,棕色蝴蝶结皮鞋,甚是娇美,俏生生立在那里。 自然李邺也在旁边,林涓喜搬过来丝绒坐垫的椅子,李邺坐下,没有先看许嫣然,而是看着林涓喜。 在他黑幽幽的目光下,她不太自在。 好在他只看了她片刻功夫,就低头看许嫣然了。 他把了脉,目光扫向林涓喜,微微一笑说:“恭喜,林小姐,你朋友已经差不多康复了。” “嗯?”林涓喜似是沉浸在思绪里,猛然醒悟过来的样子。 她刚才,确实在想别的事,她在琢磨他的目光,那样幽深,掩藏着微微的明亮。 她茫然地看着他,他脸上神色清寒而温润:“我说,你朋友差不多好了。” 林涓喜身子一震,呆愣盯着李邺,眼眶湿润了,她抹了把眼睛,残墨笑着执林涓喜的手,轻轻拍拍她的背,温和地说:“好了好了,从今以后,你再也不用为这事发愁了!” 透过朦胧泪目,林涓喜看到李邺,他的面容不清楚,只是一团白花花,可是此刻,在林涓喜的心中,李邺整个人发出熠熠清辉,宛如中天之满月,照耀着黑色的大地。 林涓喜挣开残墨,郑重地走到李邺面前,看着他片刻,然后深深一揖:“谢谢!” 她直起腰,目光无比坚定:“李邺,我欠你一个人情,以后只要你一句话,我林涓喜替你上刀山都愿意。” 李邺不在意地一哂笑,说:“如果哪天我李邺潦倒到得让你替我上刀山,可以不用活了。” 林涓喜一怔,脸上挂不住了:这家伙怎么在煞风景上天赋异禀?! 残墨忙笑道:“林小姐,这下好了,许小姐再也不用受罪了,她现在就是个健康人了,你也不要煎熬钱的问题了。” 喜色浮上林涓喜脸庞,渐渐变成了灿烂无比的笑容,宛若无边苍翠中怒放的石榴花,一簇簇跳动的火焰,鲜艳欢悦到灼人眼。 残墨说:“林小姐,许小姐明天就可以回家了。” 林涓喜点点头,在床边坐下,替许嫣然掖了掖被角,余光瞥见李邺垂地的丝绸衣摆,心里想,这家伙真是个奇葩…… 李邺站起身,残墨行了礼,李邺就走了。 留下残墨交代后续工作。 残墨对心神激荡的林涓喜叮嘱:“你别高兴糊涂了,记着,这五副药一定要按时吃完,不然她这辈子只能昏睡了。” “我记住了!”林涓喜郑重地说。 “好,那我走了,明天来送你!” 残墨转身出去了。 ——————————————————————————————————————— 翌日清晨,残墨带着两个使女把林李二人送出了李府。 摘下厚厚丝帕,林涓喜发现自己置身于一片原野之上。是的,每次进出李府的门都在不同的地方,可现在,她顾不上想这些,因为,这么多天来,她首次见到了阳光。 青色天幕,东边一片桃花色的水汽云霞,簇拥着初生的太阳。初日呈现一种鲜嫩的红色,似灼目的春花,饱满,圆润,永远拥有青春的生命之神,万物在他的祥光之下,受着他的爱育,庇佑,长养。 林涓喜眼睛湿润了,此刻她厌憎透顶了黑暗和杀戮。 耳边响起车喇叭的声音,她循声望去,不远处停着辆路虎,残墨在司机位子上坐着,从窗口向她招手。 一个使女背起许嫣然,放在车后座上,林涓喜坐上副驾。 “好了,你们都回去吧!”残墨对侍卫说。 “是,大人!” 残墨发动引擎,说:“涓喜,房子我给你弄好了,还留了个使女,你把许小姐安顿好就可以忙别的了。” 林涓喜点了点头。 “涓喜。”残墨边开车边说,“你想没想过,许小姐醒来以后,如果她问你,她怎么会睡过去这么久,而且醒来以后病就好了,你怎么跟她解释?” 林涓喜沉吟,她最近一直在思付这件事,许嫣然昏睡了近半个月,醒来突然病好了,肯定要问,怎么回答呢? “残墨,我不知道,你帮我想想。” “你还能不知道?你都能让卡尔·方索大上其当,还骗不了个小姑娘?”残墨掩口笑。 “我……我能不能实话实说?” 残墨看了她一眼:“主人同意了吗?” 林涓喜摇了摇头:“没有。” 残墨似乎觉得很有趣,笑得眼睛都弯了,像两印莹灿灿月牙,露出一口糯米贝齿,真是容色鲜妍,秀色可餐,她说:“我问你,你当杀手的事给许小姐说了吗?” “当然没有。” “那不就对了!如果她问,你就说:这是一个不能说的秘密。不就行了?” 林涓喜想了想,默默点了点头。 —————————————————————————————————————— 残墨租的房子,在一栋老式公寓楼里。 路虎停在楼下,残墨打了电话。 不一会儿,从楼门洞里出来个妖娆的女郎,径直向路虎走来,满面笑容。 残墨开了车门,首先跳了下去,林涓喜也忙下车。 女郎先是对残墨微一躬身,行了个简单的礼,然后有礼地打量了林涓喜几眼,笑着说:“这就是林小姐吧?听大人们说起过——你好,我叫娜娜!” 林涓喜微笑道:“你好,以后还请多多关照!” 残墨说:“娜娜,这儿就交给你了。” 娜娜垂首:“是,大人放心。” 残墨拍拍林涓喜的肩膀,钻入路虎。 娜娜看向车内,许嫣然靠着椅背,安然熟睡着,她二话不说,抱起许嫣然——虽然许嫣然异常瘦小,但毕竟是成年人,少说也有六十多斤了,娜娜却像抱着个纸人,林涓喜暗暗咂舌:好大的力气,想必这姑娘也不是人吧! 残墨对林涓喜摆了摆手,扬尘而去。 第八章 林涓喜也不能干杵到那儿,便说:“娜娜小姐,要我帮忙吗?” 娜娜一手抱着许嫣然,一手从兜里掏出钥匙递给林涓喜:“你走前面开门,三楼东户。” “好。” 两人一前一后上了楼。 三楼东户,半旧的铁制防盗门,印着熊猫吃竹子的画面,绿漆剥落了一些,铁门半掩着,里面的木门上贴着红彤彤的福字,怪喜气的。 林涓喜利索地开了门,娜娜随后跟上,走进屋子。 外面虽然旧一些,室内却异常干净清爽,墙面洁白,亚光的水磨石地板,家具一尘不染。一室两厅,都有床铺。 娜娜将许嫣然抱进了向阳的一间卧室——紫色提花窗帘大敞着,淡金色的阳光洒满一室,木质单人床,浅绿床单,碎花枕头被褥,都是崭新的,一个老式书桌,桌角玻璃瓶中盛满清水,插了几朵粉红色月季花,幽香袭人。 林涓喜早拉开了被褥,娜娜将许嫣然放上去,动作轻柔极了,然后给她盖好被子。 忙完了一切,林涓喜和娜娜倚着书桌说了会子话,娜娜说:“林小姐,你要有事就先忙着去,这儿交给我,后天早上你过来,许小姐应该中午就醒来了。” “我想待这儿,等她醒来。” “好吧,那我给你收拾个床铺。” 娜娜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个钢丝床,放在许嫣然的床边,一时又拿来一套没开封的床上用品。 林涓喜忙过来说:“我自己来吧!” 娜娜笑道:“这是我的工作。” 于是也不勉强,林涓喜看着娜娜铺床叠被,心里奇怪,便说:“为什么准备了床铺,你知道我要住这儿?” “这是残墨大人吩咐的,她说林小姐肯定不放心走,要准备下床铺。” 不能不感动,林涓喜嘴角溢出笑意:这残墨,真是贴心。 收拾完毕,娜娜给许嫣然煎药,林涓喜在一旁和她闲扯。 娜娜很健谈,可是对李府诸事讳莫如深。 林涓喜想着:这李邺也真是能耐,府中上上下下都守口如瓶到让人惊奇的地步,究竟这李府有什么秘密? 每天,娜娜把药熬好,林涓喜给许嫣然喂下去。家务活娜娜全包了,她利落勤快,做饭也特别好吃,林涓喜看着娜娜常想,以后哪个男人娶了她,真是坟头生紫烟,祖宗积了德。 这天早晨,林涓喜还在熟睡,感觉有人推自己,迷迷糊糊醒了,揉了揉眼睛。 床边蹲着个少女,朝阳将她极短的头发染成了金色,她的笑容也是白灿灿的——林涓喜一骨碌坐起来,看着这少女,眼眶湿润了。 亲爱的朋友,你终于醒了! ———————————————————————————————————— 出乎意料,许嫣然对自己病愈一事丝毫不提及,每天只是像以往那般欢笑无忧。 这就是许嫣然的聪慧之处,她觉察出别人不想说,就不会问,或者当下不提,找个恰当的时候再问。 看着许嫣然笑容灿烂的脸盘儿,林涓喜心里思量着:她一定会问得,我得提前想好怎么说了。 不过,此刻,首要的是,她想对李邺表达一下感激之情。 ————————————————————————————-———————— 暮色四起,寒气透骨,林涓喜冷得在原地走动着,她不时停下脚步看看四周,白白的月光透过落尽枯叶的树枝空隙洒在地上,碎银满身,枯草中盛开着不知名的紫色野花,小巧的花瓣,在寒风中袅娜而傲气。 林涓喜索性蹲下来,注视着这小野花,月光如水银,花瓣的脉络分外清晰,这也是一种缘分吧,世界上有数不清的野花,数不清的像她一样的少女,偏偏今天两个碰面了,在月下互相打量着—— “林小姐。” 林涓喜回过头,看到了黑暗与清辉中的李邺,他满头乌发束了起来,藏在端正的雪白方巾里,露出的脸庞俊朗清爽,雪白直身,白玉龙头玉带,足蹬云头履。 李邺全身上下除了白再无他色,林涓喜想,如果有人患白色恐惧症,可最好这辈子别见他;而且,白色方巾戴在头顶,恍如披麻戴孝,略略诡异。 她站起来。 “李公子,你来了。” “我来了好一会儿了。” “唔——”林涓喜语塞,不知道该怎么接话,盯着李邺的儒巾,“今天怎么舍得把头发束起来?” 李邺一笑说:“披头散发来见姑娘,也太失仪了。娜娜说你要见我,有事吗?” 林涓喜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手帕包着的方形东西。 展开层层手帕,将东西取了出来,是块鸡血石印章,她将印章托在掌中,呈给李邺。 鲜红的石块,在月光下瞧来,美得妖冶而张扬,少女的手像个白玉托盘,在一抹艳红的衬托下有种低调的夺目:皮肤细腻白皙,没有一丝瑕疵,娇嫩如一汪水,细巧的手指个个笋尖儿一般,粉色的掌心有四个可爱的小涡——李邺一直在看她的手,她有些羞赧,又不能把手收回,红着脸说:“这是我送你的。” 李邺接过,印章十分朴素,上面除了“李邺”两个字,再无其他雕琢,鸡血石却是上好的,整块鲜艳的红色石头,颜色丝毫不浮,从最深处透出来,触手温腻,让人忍不住摩挲。 林涓喜星眸闪着点点光辉:“你救了嫣然,我感激的很,想送你个礼物。你什么都不缺,我想亲手做的更有诚意,就刻了这个章子。废了十几斤石头才敢在鸡血石上下手。” “现在这么好的鸡血石不容易搞到。” “其实——”林涓喜一笑,“这是我外公的藏品,我好不容易从家里翻出来的,如果他知道,只怕会把我打个半死。” 李邺也笑了,然后,他仔细端详这个印章,盯着“李邺”两字良久,微眯着眼——美丽的眼睛像两只垂头的凤凰,他想到了一些遥远的事情——他说:“这是篆字。” “是,是篆字。” “真古雅。”李邺将印章握在手心,“费心了,谢谢,我特别喜欢。” 林涓喜淡淡一笑:“你喜欢就好。那没事我就走了,再见!” 李邺点了点头,林涓喜转过身,步子还没迈开,突然,他猛地扯住了她的胳膊。 “怎么了?”林涓喜惊讶地回头,撞上一张严肃的脸。 李邺低声说:“林小姐,有些东西过来了,所以——得罪了!” 话音没落就一把捂住了她的口鼻,她弄不明白是怎么了,但他显然不是在开玩笑。 两人保持着一拳的距离。 闪电一般迅速的,林涓喜右手边突然传来了虚浮的脚步声,她斜眼一看,差点尖叫出声。 从林涓喜的这个角度,可以看到两条腿——看不到全身,只有半个身子——穿着黑色裤子,裤腿用黑绳子扎着雪白的袜子,黑布鞋,鞋底一尘不染,也是雪白的,而且,这是双罕见的小脚。没有影子。 它走了过来——也许说飘更确切,它在挪步,像所有小脚老太太一样,步履蹒跚,颤颤巍巍,可是,她的脚始终和地面有着三寸的距离——此刻,林涓喜痛恨自己不是瞎子。 那个“人”移近了,林涓喜始终看不到它的脸,只能感到自己擂鼓一样的心跳,好像要把胸腔打个洞。 突然——天哪——她真痛悔她妈生她,早知道当时就喝羊水呛死—— 林涓喜眼前现出一张布满皱纹的老太婆脸,是活人绝不会有的青灰色,沾着土粒,没有腐烂,但是像塑料一样没有生命力,挽了个髻儿,一双没有瞳孔的空洞眼睛死死盯着她。 它开始嗅起来,像狗那样,在她和李邺全身闻着。 林涓喜吓得花容失色。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它终于站直了身子,转身离去。 林涓喜额头一层冷汗。 “它不会来了吧?” “应该还会来的,夜长梦多,咱们还是赶紧撤吧!”李邺丝毫不给她宽心,声音像是从史前传来的。 两人刚转身,林涓喜就低呼一声。 在他们面前站着五个长相各异的老太太,刚才那个站在最前头。 李邺神色凝重。 “你……你肯定能打过它们对吗?”林涓喜企盼他说能打过。 但是李邺沉着脸,看着眼前五个老太太,说:“危险——上我背上来。” “啊?” 李邺看她一眼:“这要和它们打起来,我肯定顾不上你,难保它们不会对你下手——快点,别磨蹭!” 林涓喜伸臂勾住了李邺的脖子,跳上他的背,双腿卡在他的腰上——这个动作太令人难为情了,林涓喜长这么大连男生的手都没碰过,现在这种情况,她窘得脸能滴出血来,身子也没有贴着对方的背。 不过下一秒她就为自己的想法羞惭,李邺在全神贯注地研究敌情,伺机应对,从他的表情可以看出情况对他们很不利,他此刻看起来根本就没对背上的东西留一点儿心思,管是美娇娘还是一袋面粉,他都不会在意。 林涓喜小声说:“要不要我帮忙?” “你别摔下来就行了。”李邺凝神注目于敌人。 林涓喜看着李邺美丽的侧脸,心里琢磨不透,他完全可以借自己分这怪物的神——林涓喜恶意地想着,她发现,在她的心里,面前这位年轻公子实在没给她留下好印象。 这时,一个老太太扑向李邺,他闪身一躲,林涓喜一晃差点摔下来,也就打断了她的思绪,她把李邺的脖子抱得更紧了些。 突然,五个老太太闪电般都朝李邺扑过来,李邺敏捷地纵身欲往树上跳,撕拉一声,一个老太太尖利的爪子抓住了他的衣摆,撕下一块丝绸。 李邺背着林涓喜站在树上,鸟瞰着五个劲敌,思索怎么处理。 一会儿功夫,他脑中已经列出了几种方案,但这几个家伙是行尸走肉,没有思想,只会执行命令,如果有头脑还可用计—— “李公子,金扳指我还戴着。” “这是行尸走肉,不是妖怪或者鬼,那扳指根本没用!”李邺口气很冷硬,看起来心情十分不好。 说话间五个老太太已经跳上了树——看来只有硬拼了,李邺思付,心里盘算着打法。 容不得他细想,那五个老太太已经全部扑了上来。 第九章 林涓喜今日见识到了“无影腿”,是的,他们搏斗速度快到无法看清,只有一团模糊的光影,林涓喜耳畔风声呼呼,还有因为速度太快连成一片的打斗声,她明显能感觉到李邺打得很吃力,几次险些中招。 冷不防,李邺跳出了那团光影,搏斗暂停了,他吃力地扶着树,指甲深深嵌进树身里,方巾早不见了,乌发散开,扑了一身一脸,目光阴冷,然后她吃惊地看到,鲜血慢慢从他的嘴角渗出来。 林涓喜惊呼:“李……李公子……” 话音还没落,五个老太太又攻了过来,又是一片模糊的光影——林涓喜心里恨自己无能,反而是个累赘,如果两人并肩作战,情况会好很多。 李邺的乌发扑到她的脸上,她从腕上取下皮筋,将他的头发绑了起来,然后趴在他背上,两个身子紧紧相贴,这样可以轻松些。 林涓喜将头靠在李邺肩头,她闻到了阵阵类似于昂贵木质的香味儿,心里越加烦躁。 蓦然,一切都静止了,好像地球停止了转动,时间也停止了走动,林涓喜睁开眼,精疲力竭的李邺立在当地,地上是五具“尸体”,它们全都被打败了。 林涓喜忙从李邺身上跳下来,李邺看也不看她,靠着背后的树坐下,闭上眼睛。 他的头发十分散乱,几缕黏在脸庞上,还有一些随风飞舞,嘴角血迹未干,白衣也被撕裂了几处,然而他只是这么坐着。 林涓喜轻唤道:“李公子,你还好吗?要不你去把残墨他们叫来?” 李邺睁开眼,叹了口气:“我累了,没一点儿精力把他们召过来,先坐这儿歇会,等等看吧!” “你,为什么要救我?” 李邺闭着眼,说:“这几个行尸走肉,你要能打过也罢了,你对付不了,我不动手,等死吗?” “你可以丢下我。” 李邺半睁开眼,瞥了她一眼,说:“丢下你?你是我李邺的手下,我能丢下你?” 林涓喜一怔,难道自己跟对老大了?突然,她又想起一件事。 “如果我没记错,你怕阳光。”林涓喜将护身符魑离扳指给李邺,“我去找个可以挡太阳的地方,你拿上这个,有个万一可以挡一挡。” 过了半个多小时,林涓喜回来了。 “找了个不太大的树洞,不知道能不能凑合。” 李邺将手给她,她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是要她扶他起来。 她抓住他的手。 他的手很消瘦,满是骨节,几处粗糙的茧子,冷汗津津。 林涓喜将李邺引到那个树洞跟前,确实不大,只够一人容身,幸好是棵茂密的松树,冬天里也还翠叶层层,可以遮挡大部分阳光。 李邺坐进树洞,靠着洞壁,凝看着外面。远处,稀疏的枝叶空隙间露出苍茫的东方天幕,太阳还没出来,启明星闪闪烁烁,他想到了一个问题:“一会儿太阳出来了,阳光是斜照过来的,能照到这个树洞里。” “我堵住洞口,给你挡着。” 李邺点了点头,然后将金扳指退了下来,递给林涓喜。 “你戴上吧!” “它现在是你的。” 林涓喜只得接过来,她见李邺头发披散,就说:“我给你把头发梳一下。” 李邺点点头。 林涓喜解开绑着李邺头发的手帕,用五指当梳子,慢慢地、轻轻地为他梳理。他的头发十分丰厚,触手滑腻,摸起来很舒服,让林涓喜想到了邻居家的金毛,她不禁笑了一下。 李邺挑眼瞅了瞅她,说:“乐呵什么呢?” “死里逃生,能不高兴吗?” 李邺知道她没说实话,也不问了,他也实在是累,就闭上了眼睛。 头发梳理好了,在头顶挽了个髻儿,由于头发太长,又太过丰厚,大部分披散着,想了想,林涓喜折了根树枝插在发髻上,然后端详一番。 这时东方泛白了,林涓喜站起来,手撑树洞口的两边,将洞口挡严实了,面对着李邺的脸。 他的眼睛长得太漂亮了,然而脸庞儿和鼻梁十分英朗,中和了过分的美艳之感,这样俯瞰着他,微弱的光线下,他睫毛的阴影盖住了整个颧骨,好像某宝莲广告里的女模特,更长更密更卷翘什么的。 他领口衣缘上有颗莹亮的珍珠,白线绣了雏菊图案,花瓣脉络银线勾成,只有反光时才能看见。 林涓喜不禁说:“其实中华立领也很漂亮,我一直觉得中国人不适合西服,西方人高高大大穿上才好看,中国人身材纤细,穿中华立领显得精神。” 李邺抬目看了眼林涓喜,微微一笑,他显然很喜欢这个话题:“交领也好看。” “是啊交领——”林涓喜说,“可以很庄重高贵,也可以很性、感。” 李邺听得笑了。 “那几个老太太是什么呀?” 没想到李邺闻言,脸色一沉,林涓喜忙闭了嘴,过了一会儿,李邺徐徐开口,显然刚才不是在生她的气:“它们是一种妖怪,叫涂婆,有点像丧尸,没有思想,只有直觉,生前过得很悲惨,现在是半人半鬼。有的魔王找来符合条件的女尸,经过苛刻训练,成为涂婆,替自己做事。” “为什么要女尸?” “女人性阴,老来受苦怨气重,实际上涂婆的必杀技就是阴气和怨气。” “杀伤力很强呀,你没有训练一些吗?” “符合条件的女尸本来就难找,能训练成功的更是寥寥无几,而且,训练的过程太过残忍。” “怎么?” “训练中,女尸每天至少要吃三四个活的成年人,吸收他们的怨气,增强法力。” “那得死多少人,真是造孽!” 李邺想着什么事情,半眯凤目,神情蕴藉。 林涓喜又问:“为什么你捂住我的鼻子和嘴,那家伙就走了?” 李邺看她一眼,停顿了一下,说:“我身上没活人味儿。” “哦——谢谢你今天救了我,你本来可以丢下我的,那样更好脱身。”林涓喜看着洞内微弱光线下的情景,轻轻地说。 李邺哼得笑了声,妙目一转,看着林涓喜说:“我为了救你,差点死了。” 林涓喜立刻有种不祥的预感。 果然,李邺接着说:“我现在虚弱得很,得吃一颗人心恢复,不然会死在这儿,不过,你也可以选择走。” 林涓喜又惊又疑,但她看着李邺的眼睛——相信了。 李邺瞧着她神态,长睫毛微微颤了颤,说:“你不是说过,要替我上刀山吗?” 林涓喜诧异地说:“你上次不是说了,什么时候轮到我替你上刀山,你就不用活了吗?” 李邺长眉微耸:“我这么说过?” 林涓喜牙齿暗咬:“看来以后和你说话,得提个录音机!” 李邺嘴角显出细微的笑意:“空穴来风、信口雌黄最可憎了!” 林涓喜抬眼看了看代替天空的黑洞洞树洞顶儿:天哪,收了他吧! 李邺又说:“我刚才还救了你。” 林涓喜无奈:“这儿没野人。” “你一直朝东走有个村子,随便找个人把心挖了——这对你来说不难吧?” “我要给你挡太阳。” “我有办法。” “你自己不能去吗?” “我受伤了——你就是这样结草衔环的?” “你——”林涓喜几乎要捶胸顿足,“公子,你饶了我吧!” 李邺闭上眼睛不理她。 林涓喜赌气地一甩手:“你干脆把我的心吃了算了!” 李邺睁开眼,颔首微笑:“好——你自己动手吗?” 林涓喜恼道:“想得美!反正我是不会去挖人心的!” “这是命令。”李邺平静地说。 “我抗令!” 李邺笑了声,艳若云霞,说出的话却带着几分邪恶:“你不去挖心,我还是能吃到,总会有人死,除非我不在了——你不觉得你的善良是自欺欺人吗?” 林涓喜一愣,惨然笑笑:“是啊,我自欺欺人,我是个杀手,为了钱杀人,早都没资格说这些了,以后还会有更多的人死在我的手里,因为你的命令。但是你要清楚一点——” 她悲凉而矜傲地说:“——我一直都对生命抱有尊重,大概像一个——吸血鬼哲学家那样吧!” 李邺扬头看着林涓喜,神色一顿,她这是什么表情?脸色灰白,如凝霜的枯藤,眸中糅合着心灰意冷和一种奇异的强光,十分惊人——她随后做了个更惊人的动作,她迅速抽出腰间匕首刺向自己的心口。 第十章 李邺手疾眼快,打掉了匕首,可林涓喜动作太迅捷了,匕首尖已经扎进了胸口一厘米左右,鲜血迅速浸出。 李邺沉下脸:“你发什么疯?” 林涓喜疼得脸色惨白,她一手扶洞壁,一手捂着胸口,仍然一步不挪地堵在洞口挡阳光。 她虚弱地说:“我不想再杀人了,你吃不到心就会死……我欠你太多人情,你吃了我的心吧!” 李邺还是眼神沉沉地盯着她,冷不防,揪起她的领口,她身子被猛拉过来,膝盖不由自主跪在地上,伤口因为这一拉扯,裂开了,鲜血汹涌而出,她疼得眼前发黑,几乎晕过去,不由□□一声。 李邺冷冷地说:“你不是不怕疼吗?” 林涓喜牙关紧咬,疼得几尽涣散的目光努力定睛于李邺。 李邺松了手,一推,林涓喜背和后脑勺撞在洞壁上,一阵钝疼,身子完全瘫软了,烂泥般倚着洞壁,伤口裂得更厉害,鲜血将胸襟全染红了,她在几乎崩断神经的剧痛中怒从心起,苍白着脸,目光凶狠,说出的话却几乎听不到,只有气流的声音,她骂了句:“变态!” 李邺没理她,扶着洞壁站起来,走了。 这下林涓喜真得害怕了,她急急地说:“你要去哪儿?” 他并不理她,渐行渐远。 她靠着洞壁,所剩无几的安全感一丝不留,恐惧像恶浪般将她吞没。 她闭了闭眼睛,给自己定神。 过了几分钟,感觉好些了,忍着剧痛,挣扎着欲包扎伤口,踌躇身上毛衣不好撕,牛仔裤撕不动,她感到阵阵绝望:难道这个丑陋的树洞,就是自己的坟墓。 从洞口看出去,松枝茂盛地压下来,初日阳光在翠生生针尖上凝成一点耀眼的光点,比钻石还炫目;天空明净,纤尘不染,东方一片娇红,到了中天,接近于浅紫色,美如幻境;地上是绵密的棕色松叶,间或一个圆溜溜松球,偶尔一只灰色松鼠迅速跑过,大尾巴拂过松球,滚动几下。 林涓喜闭了闭目,深吸一口气,好清新的气息,松树的清香和远离尘嚣的洁净。 她的心突然平静多了,如果能死在这里,未尝不是上苍的一种眷顾? 蓦然,她看到一个人从浓荫处走了过来,渐渐近了,是李邺,他颀长的身影,独行于空寂的冬日荒林,显出些孤清。 她毕竟还是心一宽,他没有丢下她。 他走近了,长垂的衣摆和袖口拂过枯草落叶,一双白色鞋子,绸缎面料,白线绣着不甚明显的大片芍药,鞋头一点明珠莹然生辉,踏过厚厚松针,脚步声宁静而柔和。 他走到树洞口,手里拿着几根枯草,垂目俯瞰着她,目光中有微微尖利的怒意,然后将枯草扔给她:“疯子,嚼烂了敷伤口上。” 然后蹭蹭两下,利索地在衣摆上扯下一大片绸子,再撕成条状,丢给她,接着走到树荫最浓密的地方,背对着她。 简单处理伤口林涓喜是会的,李邺寻得草叶很神奇,敷上去血很快就止住了,用布条包扎好,再穿上衣服,痛楚减轻了许多,她扶着洞壁站起来,说:“李公子,我好了。” 李邺转过身,一脸冷怒:“真是蠢材!如果现在再来十个涂婆,咱俩就等死吧!” 林涓喜淡淡一笑:“我本来就不聪明,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聪明人太多了,心地纯良反而难得。”李邺说着,将披散到胸前的头发用手一拢,拢到后面——动作十足优雅好看,但不知怎么,透出股妖媚气息,如同东方小酒瓶,密封再严实,浓烈的酒香,仍然可以溢出,一缕细微却不可忽视的沉醉。 林涓喜有些发怔,没有留心李邺刚的话,便问:“你刚才说什么?” “没什么。”他如同星夜的幽深眸子看着她片刻,然后清清冷冷地说,“人世间最悲惨的事,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你不怕死,可是令尊令堂呢?” 林涓喜涩然一笑:“他们早离婚了,又都有了新家庭,有了孩子,平时给个钱都推三阻四的,要不是舅家人照顾,我早都死了。” “你不是能赚很多钱吗?” “呵,你以为我会用那些带血的钱改善生活?钱我都给嫣然用了,如果有剩下的,就都捐出去。”林涓喜自嘲地笑笑,“可能心里还是过不去这个坎儿吧,总觉得取之不义,不义之财,用了会遭报应,救人治病是没有办法了。” 虽然这里浓荫密布,但还是有无数的阳光分子肆恣,李邺感到不舒服。 林涓喜看他一眼:“你还是进树洞吧!” 李邺摇了摇头,并指了指远方,林涓喜看过去,居然是霜铖,他正朝这里走过来。 林涓喜目露惊喜:“霜铖找到我们了?” 李邺平静地说:“我这次出来,霜铖跟着,我嫌他烦,半路上让他别跟了,原地等着,我办完事就回来,他等的时间长了,肯定要找我,林子虽大,以他的法力,找到我不难。” “所以你一点儿都不担心没心吃?” “嗯。” 林涓喜咬牙握紧了拳头,李邺却又补充了几句。 “我根本不用吃人心,骗你的,你还当真了。”他云淡风轻地说。 林涓喜闻言,气得一怔,简直怒不可遏,她忍无可忍,却必须再忍,拳头握紧又松开,咬牙切齿地说:“这样很好玩儿吗?我刚才心里多煎熬你知道吗?” “知道,不过真的挺好玩的,我——”李邺略略凑近了些,笑容邪气而艳丽,“——都上瘾了。” 林涓喜受伤劲儿不大,一把推在李邺身上,破口大骂:“你大爷的!我杀了你!” 这时霜铖走近了,看到两人的样子,慌忙跪下来行礼:“主人,属下来迟了,罪该万死!你……你受伤了?怎么林小姐也受伤了,出了什么事?” 霜铖注意到主人身上有打斗的痕迹,衣服一大片都不见了,林涓喜满襟的血,十分恐怖。 李邺立刻沉下脸来,霜铖惴惴不安跪着,不敢起来。 李邺敛着眉,袍带一甩,大步走了。 霜铖忙站起来跟上去。 林涓喜也跟了过来,霜铖低声说:“林小姐,你还是请回吧!”一面给她使眼色。 虽然林涓喜心里害怕涂婆再次冒出来,但也无法,而且看李邺也不像不管属下生死的人,涂婆应该不会再来了,况且好歹天也亮了,就靠太阳辨出方向,走了。 回到李府。 李邺坐于书房的檀木椅上,面罩寒霜,手里捧着青花茶盏。 一个侍卫来报:“倾泓大人到了。” “让他滚进来!”李邺一脸冷怒。 侍卫出去,接着倾泓走了进来。 倾泓还没来得及跪下,李邺一扬手,茶盏飞过去,咚一声砸中他面门,滚烫的茶水全飞到了他脸上,倾泓不顾满脸满襟的水,跪下说:“主人,属下来了。” 茶水沿着他俊美的下巴不断滴下来,滴在美丽光洁的地板上,他脸上一向的冷傲却淡了,他,也是知道李邺今天真的动怒了。 李邺冷冷地说:“我让你查申羽商,你查了什么?” 倾泓顿了下,莫名其妙地说:“属下不是都汇报过结果了吗?申羽商死了。” 李邺声音又冷又硬:“可是今天,我碰见了涂婆。” “啊?”倾泓仰脸,满是震惊,“这……这怎么可能?” “那就是我看错了。”李邺的眼神一沉。 倾泓也着慌了:“不不不,主人,属下,很震惊!” 李邺离开座位,踱步到倾泓跟前,弯下腰,凑他脸很近,森冷的目光盯着他,一个字一个字,都透着让人战栗的寒意:“如果让我知道你和申羽商勾结,我会让你后悔到这个世界上来。” 倾泓不亢不卑地说:“主人明鉴,申羽商确实死了,不是主人也见到他的灵珠了吗?” “灵珠?那上面又没写名字!” 倾泓有些急了:“属下没有骗主人!” 李邺淡淡笑了下,目光依旧没有温度:“或者,那个灵珠是申羽商伪造的,你却当真了。” 倾泓默认,或许真的是这样。 李邺直起身,俯瞰着倾泓,脸藏在一片阴影中,嘴角却是勾起的,语速缓慢地说:“或者,你是在消极怠工,师叔?” 倾泓俯下身子,一言不发。 李邺坐回檀木椅,靠着椅背,双臂搭上扶手,宽大的袖子垂落于地,他说:“我之所以留着你,只是因为你的才干,如果你不珍惜,我会像扔破抹布一样,把你扔掉。” 倾泓额头抵着地板,乌发滑落,像晕染的一团墨色。 李邺一张脸仍然冷冰冰的:“自己去薛先生那儿领三百军棍。” 倾泓起身,抱拳离开。 —————————————————————————————————————— 终于放寒假了。 由于许嫣然还没有完全复原,林涓喜就还陪她住在残墨租来的房子里,娜娜照顾着。 寒假的第一天,林涓喜睡了一早上,中午吃了饭,下午去网吧看电影,晚上和许嫣然下跳棋,不到十点就睡了。 第二天早早起来,给许嫣然和娜娜弹吉他,出乎意料,她俩也喜欢西蒙、加芬克尔的《寂静之声》。 十一点多,林涓喜和娜娜在厨房做饭,有人敲门。 林涓喜正在择菜,娜娜就去开门了。她手里握着青菜,耳朵留神听着,娜娜带笑的声音响起:“欸,木莲,你怎么来了?主人有命令了吗?” 一个女孩子清亮的声音说:“嗯,林涓喜小姐在吗?” “在——涓喜,有人找!” 林涓喜怀着不祥的感觉,洗了手,走出厨房。 来者正是李邺的贴身侍女木莲,林涓喜见过几次,清秀而谨慎的女子。 此刻,她穿着水红的羽绒服,黑亮貂皮领子衬着一张雪白的脸,倒减了五官的清淡味道,显出艳色来。 她笑盈盈地说:“林小姐还记得我吗?” 林涓喜点点头,那次噬心丹的事情,想起来就窝火。 “主人说了——” 听到“主人”两个字,林涓喜一下子头大了,只听木莲继续说:“——让林涓喜小姐到府里来一下。” 第十一章 林涓喜静默片刻,只得答道:“好。” 告别了许嫣然和娜娜,林涓喜随木莲下了楼。 楼下停着辆银灰色的玛莎拉蒂,木莲开了车门坐上去,示意林涓喜上车。 林涓喜开了副驾的门,坐上后心想:真他娘有钱! 车内很暖和,木莲脱下羽绒服,露出里面的豹纹单衣,修长的腿蹬着黑色平底军旅风长靴,十分帅气,一踩油门,车子开动了。 尽管很好奇,但想到不久前因自己被杀的阿喜,林涓喜忍着没旁敲侧击探问究竟。 到了郊外没人烟的地方,两人下了车,林涓喜被蒙上眼睛,跟木莲往李府走。 林涓喜老远就闻到了大殿中圣洁渺远的檀香,木莲驻了足,给林涓喜摘下蒙眼的手绢。 眼前一切依旧金光璀璨。 “林小姐请跟我来!” 由木莲领着,穿过大殿,绕过帷幔低垂的玉台,走进一条石廊,拐几个弯儿,眼前出现一个长长的更阔的大石廊,壁灯燃着熊熊之火,几个青衣小厮,都是恭谨肃立,一排古雅的乌木格子门。 木莲在第三个门前停下来,轻轻敲了敲。 门应声开了,开门的是个抓髻小鬟,低眉顺眼的摸样,一种古中国庭院深深大户人家的感觉扑面而来。 “清葵,这位是林小姐。”木莲说。 清葵点点头,朝林涓喜礼貌地说:“你好,林小姐,我是清葵。” 木莲道:“清葵,林小姐已经送到,我的任务完成了。” “嗯,好。” 木莲冲林涓喜点了点头,就走了。 林涓喜满腹狐疑。 “林小姐,进来吧!” 这是间小厅,绛色金丝绣祥云图案的帷幔,金钩束着;青玉一般的地板,如同未磨的镜面;正中一套紫檀木桌椅,雕龙镌凤,十分绮丽;中堂,一幅水墨的月下山景,两边瘦金体对联书曰:“人闲桂花落,月静春山空”,很冠冕堂皇的样子;边角两个青瓷大瓶,插着鲜花,形状或大或小,颜色或深或浅,层层密密,错落有致,馨香盈溢,满室□□;博古架陈列着简雅的玉石器具和金属制品,泛着华贵的光彩。 小厅左右两面墙各有扇门,一扇紧闭着,一扇虚掩着,清葵直接带林涓喜到了那扇虚掩的门前,轻声说:“主人,林小姐来了。” 门里一个男人声音,正是李邺,他说:“让她进来。” 林涓喜推门而入。 这里居然是李邺的书房,他坐在桌前藤椅上,正凝神读书。 林涓喜立在当地,想着会不会站一个小时,然后李邺才抬头告诉她:哦,你还活着呀,太好了,我就放心了,瞧我多关爱你们,好了没事了都散了——李邺却开口了,垂眸看着书,语气有几分漫不经心:“放寒假了?” “嗯。” “有安排吗?” “没……没有。”林涓喜说,她其实计划了很多事情:她想去打工,赚了钱买东西;打算向沈熙好好学吉他;还要照顾许嫣然——但她不愿意给他说太多。 “也没什么事儿?” “嗯。”林涓喜嘴角绷着。 李邺动作闲散地把书合上丢一旁,靠着椅背,说:“有件事想劳你大驾。” 林涓喜心头一紧,赶忙说:“哦,我想起来了,我外婆让我给邻居小孩补课呢!” “是吗?”李邺拿起一个白玉璧玩着,雪白丝绦在雪白的指间穿来穿去,“推辞了会死吗?” 林涓喜一怔,期期艾艾、干巴巴说:“不……不会。” “好!”李邺一笑,“这段时间府里人手不够,你过来几天,伺候我的饮食起居,怎么样?” “啊?”林涓喜震愕,“我反对!” 李邺把玉璧往桌上一扣,轻轻的哐当一声,说:“反对无效。” 林涓喜苦着脸,不满地说:“李公子,你让我当你下属,是因为我是个杀手,能替你杀人挡刀子,现在却让我伺候你?” 李邺看了她一眼:“你也可以走,不会有人拦你。” 林涓喜当然不敢,点点头,说:“好吧,有工资吗?” “一天五十。” 林涓喜心想:“廉价劳动力。” 李邺接着说:“英镑。” 林涓喜心里一乐,脑子迅速换算着,然后就觉得,周围一切人事,瞧来可喜。 “清葵。”李邺说,“你去带林小姐熟悉工作。” “是。”清葵柔顺地应道。 书房另一面墙上还有扇格子门,通到石廊,清葵一句“小姐跟我来”,开门出去了,林涓喜紧随其后。 石廊顶部很高,宽阔冗长,大块苍石砌成,粗糙的表面,宛如大漠黄沙,气势逼人而且粗野狂暴,无一丝女性的柔和;两边高悬的铜质壁灯,足有一米多,造型是一只凶猛的怪兽,橘色火苗从狰狞的口中燃出,杀气腾腾,隔十几步就是相对的两盏;几位青衣小厮肃立着,皆是屏声凝气。所以,石廊虽然安静,却不宁静,无声无息,让林涓喜感到重重压迫,同时胸中激荡层层,隐隐有股子恶狠狠的豪气直冲脑门。 清葵走在前面,推开十几米远处的一扇格子门,一脚跨进去,一脚在外面,回眸一看百媚生:“怎么不过来?” 林涓喜便跟着进去。 这是间不大的石室,里面有个软榻,铺着半旧的青色暗花软垫,几把乌木椅子,墙角一个乌木矮几,置着半米高的洁白瓷瓶,插着一蓬香草,无一星半点杂色,苍翠如新,冬日里看来,真是一抹惊艳的□□。 感觉上布置地很随意,略有粗糙。 西墙上还有扇格子门,糊着白色轻纱,清葵推开它,林涓喜跟进去。 这间石室倒很宽敞,朦胧轻纱围着正中的两米见方的浴池,池底连着地板,是整块青玉砌就的,四角分别雕有龙头,古朴,典雅,还透着野趣。池中一尘不染,只是没有水。 清葵指点道:“东、南边龙头是热水,西、北边是凉水,按这里,龙角,水就出来了,主人洗澡没什么要求,就是水温要偏凉,差不多咱们试着不烫就可以了。” 林涓喜点点头,忽然想到个问题:“我得伺候他洗澡吗?” 清葵理所当然地点点头。 林涓喜一想之下大窘,清葵了然,她接着说:“就是放放水,拿拿衣服,没别的了。” 林涓喜“哦”了声。 清葵继续说:“刚才的小厅,对着的两扇门,一扇里面是书房,对面是主人卧室,衣柜在卧室里,你给主人把水放好,就去取衣服,然后站外间等着。” 林涓喜点头:“知道了——那个,清葵姑娘,以前都是你和木莲姑娘伺候李公子吗?” “是啊!” 林涓喜想到红楼梦中的群芳,便说:“为什么不多叫些人手?” “主人说了,清清静静的好。” “哦。” “我慢慢教你,有不会的只管问。你试一下,我看着!” 林涓喜学会了放水——倒也有趣,清凌凌的水从龙嘴里喷出来,像林涓喜小时候去过的骊山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呵!转头一看清葵,她的脸色有些古怪,林涓喜奇怪地问:“怎么了?” “林小姐,给你说件事,你绝对要记牢了。” 林涓喜有不好的预感:“你说。” 清葵一脸严肃,缓缓地说:“主人睡觉的时候,别靠近主人。” 林涓喜大是奇怪:“被子掉了也不能过去盖吗?” “不能。绝对不要靠近主人床铺三米以内。” “为什么?” 清葵看着别处,说:“在我之前有个女孩,负责伺候主人,晚上突然暴毙了。” 林涓喜了然,心中暗惊,垂头不语了。 随后,清葵带她去了李邺卧室。 果然不出所料,李邺的私人空间丝毫不见奢华,清冷地透心凉。 卧室是青瓷地板,墙壁和天花板皆用灰色石块砌就。两张月洞式门罩架子床,一张在门口放着,一张较远,都紧靠着墙,罗帐被褥俱是青、紫、蓝、白、黑等冷色调;几个大柜子,虽然也是半旧的,但铜质门把手无一丝锈色,铮亮如新,可见伺候他的小丫鬟很勤快,是的,整个房子虽然简洁,却十分干净整齐;墙上几无装饰,只有副范宽的的《雪山萧寺图》——应该是临摹的,因为真迹在台北故宫博物院——看得人身上凉飕飕;靠墙有个不大的博古架,几件金石摆设,俱是冷硬精炼的风格,没有香炉宝鼎之类的。林涓喜突然觉得李邺本性该是个低调简约的人,因为他的私人空间都是这幅清清冷冷的模样,和大殿小厅相比,真不像是同一个人。 柜中衣服款式很少,只有汉服、衬衣、西装、风衣。汉服清一色都是白的,诡异中透出绝美;优雅有致的衬衣、西装等,也都是白、灰、黑,竟然无一个鲜嫩夺目的颜色。 在这个空间里,林涓喜竟有些不适应这极致的单调和冷清,虽然她本性也不喜欢花哨华丽。 清葵说:“主人不太挑衣服,一般你给他拿什么他穿什么。你不用给他拿内衣。” 林涓喜暗暗松了口气。 一时李邺拉铃,清葵推了林涓喜一下:“主人叫你,快去——我走了!” 第十二章 清葵推开格子门,去了走廊。 林涓喜打开另一扇门,从小厅穿过,走进书房。 李邺眼睛盯着书本,修长洁白的手指打了个手势:“洗澡。” “唔,我去放水。” 李邺揉着脖子,歪脑袋,乌发滑落,几缕垂下额头,居然艳色倾城,说不出好看,林涓喜低了头,心想:为什么做出这幅模样?真是不庄重! 李邺似乎看出他心中所想,说:“我脖子疼。” “我去放水!”林涓喜转身走。 “等下,我和你一块过去。” 李邺跟过来,林涓喜当然不能和李邺并排走,就稍稍放慢脚步,落在后面,和他拉开了距离。 幽深粗粝而煌煌灿灿的石廊中,小厮们见李邺过来,都垂头行礼,林涓喜远远跟着,只觉得他洁白衣带轻扬着,好像春天清风中飞舞的漫天梨花。 蓦然,李邺停住了脚步,略侧过脸,林涓喜忙快步跟上去,赶李邺在门边驻足之前,推开了门。 李邺走进去,站在外间,看了眼玉色的花瓶,说:“一会儿把书房的水仙搬过来,把香草换了。” 林涓喜答应了。 然后两人进了里间。 池子很干净,在微微跳动的灯火下,流淌着温润如玉箫声转的光泽,林涓喜开始放水。 她蹲在池边,看着细细一股温泉慢吞吞冒出来,李邺站旁边——也许是心理作用,她感觉他的动作像个监工,表情像个恶霸地主。 放满了一池子,水汽蒸腾中,一切朦胧难辨,和暖湿风阵阵扑面而来,波光漾漾,细碎光纹洒在剔透的青玉上,看起来就让人有跳进去泡一泡的冲动。 “好了。” “试一下水温。”李邺歪头捋着头发,玉色修指在大把乌亮丰厚的秀发间穿过,交领微敞,很有风情。 林涓喜试了试,恩,温度正好,她素白的手在一潭清水里划拉了几下,转眼就抽了出来,*轻轻甩了甩,几滴溅到他脸上,有些灼热。 “公子请慢用吧!” 李邺一动不动。 “怎么了?” 李邺手按了按自己秀满白色夹竹桃的衣领,抿着檀口说:“你在这儿我怎么洗?还是舍不得走?” 林涓喜几欲吐血,扶墙离去。 神使鬼差,她突然就起了恶作剧的念头,她回到卧室,打开柜子,拿了件白色的直裾。盯着手中衣服,雪白轻薄的丝绸,闪着叶子形状的银色暗花——坏点子来了。 林涓喜找到剪刀,将这件衣服重要之处缝合的线头都剪断了,这样衣服就会在某个时刻出现突然扯开的尴尬现象。 一切做毕,她回到浴室外间,若无其事地坐在软榻上。 坐了会儿又无聊了,盯着浴室门发呆。 格子门里水声哗哗,有白色的热气从门缝中冒出来,林涓喜实在无聊,看到这番情景,想起了蒸笼,李邺就是白白净净的包子,蒸汽逸了出来,“卖包子咧!人肉馅的,不是人肉不要钱!”——她不禁笑了。 这时,门被推开了,李邺穿着白色中衣走了出来。 他刚才似乎在想事情,残留着冷淡疏离的表情,见到她满目笑意,便淡淡一笑:“依然很高兴呀?看来你特别乐意伺候我洗澡!” 林涓喜低下头,确定他看不到自己的表情,狠狠横了他一眼,说:“我是想到了有趣的事!” 然后扭过头,把那件做了手脚的衣服递了过去。 李邺却没有来接,而是看着她。他刚刚洗了热水澡,好看的脸颊呈酒晕色,一双丹凤眼水灵灵的,眼角媚人地上扬,长睫毛闪动着,眸中似有琥珀色的光彩流动——林涓喜突然就慌乱了:难不成被发现了? 李邺一笑,一手按着襟口防止滑落,一手食指骨节在唇上有意无意蹭了蹭,轻咳一声——林涓喜脸刷得红了,忙垂下头,心突突狂跳。 李邺秀美的长眉毛挑了挑,凤目笑眯眯地说:“想看就直说,我会同意的,没必要耍这种小聪明。” 林涓喜细眉倒竖,真得恼了,将衣服往对方怀里一扔,扭身就走。 “干什么去?”李邺脸上笑容倏然消失,冷然沉声道。 林涓喜脚步僵住了,心知不妙,长吸一口气,转身平静地说:“我给你另拿件去!” 李邺突然又笑了:“开玩笑都当真了?” 他变脸的速度赶得上川剧演员,此刻,乌亮的眸中又藏着好看的笑意。 林涓喜一愣,迅速垂下头,脸更红了,她只想赶快离开,就边往外走便说:“工作上出了这种错,我愧疚得很,就让我再跑一趟,给公子另拿件衣服。” 然后跑走了。 一时林涓喜回来了,手里重新拿了件衣服,到李邺跟前抖开了。 李邺伸过胳膊,却不拿衣服,林涓喜诧异地想:干嘛?老子可没压岁钱! 李邺略歪了歪头:“给我穿衣服。” “你……你这么大人了不会自己穿衣服?” 李邺眉头一蹙:“哪来那么多废话” 林涓喜只得遵命。 她将衣服抖开,踮起脚往李邺身上套。 突然,林涓喜感到一种陌生的、奇怪的感觉。这是她第一次和男人这么亲近,鼻端是他身上水汽、皂荚和清香混合的味道,带着温热的体温,他的呼吸也较平时糯软,不时扫过她耳边,他伸着胳膊任由她摆弄,只穿着薄薄里衣——一种十分暧昧的气氛,在两人之间、或者说是在林涓喜心里弥漫起来,她发慌,手心满是汗,手指不听使唤,笨拙地一个袖筒老套不进去。 李邺叹了口气,抽出她手中衣袖,说:“算了,还是我自己来吧!” 林涓喜看着李邺低头穿衣系带,动作很熟练,心里嘀咕:你不是会吗,干嘛让我替你做,我又不会,还得你教...... 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劲儿,她这么傻傻站着,看着一个年轻男人穿衣服,实在尴尬,就转过了身子。 李邺穿好了,越过林涓喜,开了门走出去,她跟了上去。 两人回到书房。 之后太平无事,李邺在书房读书,林涓喜在一边闲站着,有些无聊,眼瞅着两米乘两米的两面书架,码满了各种书籍。 “李公子……” 李邺从书上移开眼睛:“怎么了?” “我可以看这些书吗?”林涓喜一指书架,问道。 “可以。” 得到同意,林涓喜走到书架旁挑选。 书籍都是分类的,她无心阅读那些历史哲学类的,就找到小说一层,抽出本侦探小说,倚着书架翻看起来。 过了一个多小时,一个小厮将晚餐送了进来。 林涓喜搬过墙角的矮几和木凳,接过餐盘,将碗碟勺箸放好。 只有一人份的饭,小厮说:“林小姐,等主人吃完了,你的饭就送来了。” 林涓喜点点头,想想还是不要看书了,虽然说李邺吃饭不需要人喂,但还是站旁边比较好。 李邺吃饭特别安静,室内灯影幢幢,越发显得鸦雀无声,林涓喜无事可做,就一直盯着他看。 他轻袍缓带,才洗过的乌发干透了,顺滑地垂落着,灯火给他象牙色的脸染上层霞光,他吃饭的动作虽然优雅,但是古板木讷到——让观者心里都压抑起来。 蓦然,李邺放下细白的瓷勺子,横波目扫向林涓喜。 她眨了眨眼,问:“怎么了?” “你可以继续看书了。” “哦。”林涓喜点点头,拿起手边侦探小说,想想觉得好笑:难道是因为自己一直盯着他看,他不自在了? 一时李邺吃完了,林涓喜端过白瓷杯和瓷盂,他漱了口,用洁白丝帕试试嘴角,站起身,取下墙上的蕉叶式古琴。 林涓喜看着他的琴,微微眯了眯眼。 李邺将琴放置在矮几上,随手弹了几声,林涓喜用心听,赞道:“真是把好琴。你会弹《昭君怨》吗?” “你喜欢?” “不是,我爷爷喜欢,他有把琴,也是蕉叶式的,过去经常弹。”林涓喜神色渐渐伤感,“他不见了以后,那把琴就搁柜子顶落灰了。” 李邺不知想到了什么,神情有几分飘忽,好像也变得伤感了,他说:“那个曲子太凄凉了。” 然后秀颀的手指按弦弹奏,是《良宵引》。 他显然不是高手,但琴音清越,倒也动听。 过了一会儿,林涓喜的饭送来了,她匆匆吃过,收拾完毕,就又倚着书架看侦探小说。 其间李邺没和她说过几句话,左不过是“那东西放书柜第三层”,或者“你去把笔砚都洗一下”。 林涓喜带着电子表,清楚知道时间,九点钟,李邺就说要休息了——比起现代都市青年,这位公子的生活习惯非常健康。 两人到了卧室。 李邺指着门口那个黄杨木雕花半旧床铺说:“你晚上睡这儿,可以把屏风搭上。” 林涓喜微愕:“你,和我,一间房子?能不能单人单间?” “如果我晚上想喝水,难道要自己倒?”李邺理所当然地说。 林涓喜:“......” 李邺指了指墙角:“那儿有个屏风——其实我不喜欢和别人睡一间房子。” 林涓喜心想你以为我愿意——瞥一眼墙角,果然有个红木的深浮雕曲屏,看起来就很重。 其实林涓喜是非常讨厌和别人一间房睡觉的,总觉得睡不踏实,好像被人盯着。 林涓喜走过去搬屏风。 李邺过来,两手捏着屏风,轻轻松松提起,放在林涓喜床边。 “我刚说完,你就蹭一下过去自己动手了,这儿有位男士的。” “我劲儿可大了。”林涓喜说,“谢啦——” “不客气。”李邺突然说,“我睡觉的时候,不管出什么事,都别靠近我。” 林涓喜一怔,点点头。 第十三章 还没有这么早休息过,林涓喜躺床上睡不着,倒是李邺,他很快入睡了,发出均匀的呼吸声,林涓喜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头一次单独和非家人的年轻男子睡一间房,虽然隔着屏风,但——她窘迫一会儿,渐渐也睡着了。 因为睡得早,第二天林涓喜不到七点就醒来了,收拾好床铺,绕过屏风,发现李邺早起床了,被子团一边,书房也没有人。 林涓喜先收拾了李邺床铺,然后端着铜盆接了水,拿抹布搞卫生。 先从小厅开始。 这里的物品根本没有灰尘,她还是认真擦着,不然也没事情干。 过了半个多小时,有人推门进来了。 当时林涓喜正摆弄青瓷瓶中的插花,李邺推门而入。他一身戎装——红色长袍直直垂下,如一团静静燃烧的火焰,不动声色却更加灼烈逼人,几乎刺瞎她的眼睛——终于见到了暖色;银色甲胄护住前后心,锃亮如水银;粗糙的皮带紧束着精瘦有力的秀颀腰肢;修长结实的双腿,皮质护膝,足蹬一双黑色白底皮靴;乌发全束了起来,正红色抹额,露出的脸庞儿轮廓鲜明,英气逼人,越发光艳夺目;两颊红润,额上覆着细细汗水,一双乌亮的眼睛精光四射,沉静凌厉。 林涓喜胸中激起一股热浪,虽然李府遮天蔽日,但她恍惚间看到了晨曦和初日的骄阳,不禁露出了笑容。 李邺踏进屋子,看到林涓喜俏立着,一只玉手拂了拂乌发,清澈的眼睛凝望过来,看着他,渐渐荡开一个温糯的笑意,好似朝霞映澄塘。 李邺微微笑了下,说:“好勤快啊!” 林涓喜回过神来,这个男子给她的感觉,如黑夜,清寂、阴冷、难以捉摸,可是刚才,他整个人都焕发出阳光般明朗勃发的气质,连距离不算近的她都感到了耀目和肌肤上和暖的灼热,这才是一个男子该有的雄健开阔的阳刚气,而不是黑暗的狡诈。 林涓喜擦器皿的手停住了,黑暗的狡诈——她瞅了眼李邺走进去的书房门,心里的轻松懈怠一扫而光,这几天,李邺看起来好得很,容忍她的恶作剧,甚至还反过来逗她,他是那样温和有趣,以至于她几乎都忘记了他的身份——林涓喜眼前显出一大片血迹,那是初次见面时被斥鹿咬碎脑壳的女子可怖的尸体,那是卡尔·方索溅了一地的鲜血和脑浆,那是维多利亚年轻鲜活的无辜生命,那是无数冤屈的灵魂,那是受尽酷刑的、不幸惹起李邺疑心的可怜的人们……那是这个男人毫无人性的阴险的心。 倾泓的叮咛永远不会忘,她脸上柔和的笑容收了起来。 早餐送来了,林涓喜服侍李邺吃着。 她其实很想问一个问题,但是不敢开口。 李邺一直都没看她,却好似长着复眼,说:“想问什么,说吧!” 林涓喜便说:“你喜欢早起啊?” 李邺磕着鸽子蛋,说:“你是想问我一大早上哪儿去了吧?” “没有。” 李邺微微淡笑,他当然瞧出来了,她想问不敢问,拐弯抹角,就说:“我早上去操练场了,骑了会儿马。” 林涓喜瞧了眼李邺的手,几处覆着茧子,这家伙看起来十指不沾泥,真瞧不出来手上还有茧子。 等李邺吃完了饭,林涓喜的也送来了。 他看着书,她在边角一个矮几上吃饭,动作细微,不声不响。 突然,李邺的目光从书本上移了过来,直直看向林涓喜,她吓了一跳,咬了自己舌头。 林涓喜捂着嘴,因为突然的疼痛,她的口水流了出来,十分尴尬。 李邺做体恤下属状,将一块浅蓝色手绢递给她,她见附近没有抽纸,就接过来——一阵昂贵木质的清香似有似无地盈逸着。 林涓喜把手帕攥手里,已经沾上了自己的口水,给也不是,不给也不是,正踌躇着,李邺伸过手讨要了,她递过去,他一手接过,毫不在意地叠好放兜里,然后剔透清冷的眼神看着她,说:“怎么突然不高兴了,想家了吗?” 李邺目光犀利,林涓喜心境细微的变化他都瞅了出来,她总不能说我得防着你所以不开心,只得说:“嗯,有点想家了。” 李邺清明的眼睛瞅着林涓喜,眼珠子一转不转,连眼睛都不眨一下,瞅的林涓喜心里发毛。 然后,李邺收回了目光,看着自己的笔架子,修长的手从一排大小不同的十几把毛笔上捋过,一阵清越的响动,他说:“以后和我一起吃饭。” 是命令的口气,林涓喜吞了吞唾沫,她怎么又有了不祥的预感? 李邺拉铃嘱咐了下人,中午吃饭的时候,果然送上来两份,俱是色香味俱全的菜。 两张矮几,李邺坐一桌,林涓喜坐一桌,她动作看起来很拘束,他微微一笑举箸示意:“快吃吧,一顿饭而已,不用这么感激。” 啊呀,这是感激的表情吗? 林涓喜便也拿起筷子吃起来。 才吃了两口,李邺就开口了:“你,把桌子搬过来,离我近点儿。” 林涓喜瞅李邺一眼,心想,他到底要干什么?不过当然不能无动于衷,她照做了。 刚坐稳,李邺就用象牙筷点着餐盘里的佳肴,筷上银链子发出细微而泠泠的响声。 他说:“我不吃这个,这个,这个,这个——” 林涓喜瞅了眼,都是怪值钱的东西,她冷眼看着,吃着自己的饭,并不打算接话。 李邺说:“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这些东西我不吃,扔了可惜,你吃了吧?” 林涓喜顿了顿,说:“是。”然后将自己的碗往他那边推了推。 “我不喜欢吃的可以拣给你?”李邺询问她。 林涓喜点了点头:“嗯。” 李邺开始挑肥拣瘦了,这个不吃那个不吃,一会儿就把她的碗碟堆得高高的,然后,一双清妙的眼睛看着她:“你能吃完吗?” 林涓喜摇了摇头。 李邺放下筷子:“我可以从你碗里拣我喜欢吃的东西吗?” 林涓喜点点头:“可以。” 然后李邺就把筷子伸到了林涓喜的碗碟里。 这么吃了几次饭,开始只是李邺挑来拣去的,后来林涓喜也渐渐放开了,把自己喜欢吃的从他碗里挖过来,不爱吃的丢给他。 这里伙食太好了,隔几天就是燕窝鲍鱼的,就算普通素材、家常菜,厨师也做得好吃的不得了,再加上李邺把好的都给林涓喜拣,她很长了些肉,其实她属于干瘦型的,现在胖了些,瞧来珠圆玉润,倒比以前更好看了。 有天正吃饭着,霜铖来了,向李邺汇报府里财务情况,他一边吃一边听,林涓喜很自然地将李邺碗中的蹄花夹了过来,把自己碟里的青菜捡给他。 霜铖看了眼林涓喜,话语和动作都顿了一下,然后恢复常态。 第十四章 李邺吃完饭就去操练场了,林涓喜整理书房。 吃晚饭的时候,两人还是挨着桌子坐着。 李邺将稀饭中的莲子和红枣用瓷勺子舀进林涓喜碗中,然后把她稀饭里的桂圆舀过来,林涓喜说:“挑食不好。” 李邺看她一眼:“我从来不挑食,而且我不爱吃的厨房根本不会做。” 林涓喜愣住了。 等等——对呀,第一次一起吃饭时,他是先让她把桌子搬近后,才扯出他挑食的话题的——林涓喜将手中碗放桌上,没留神力气有些大了,“刚当”一声,房子空旷,声音简直是巨响,吓了她一跳。 林涓喜看了李邺一眼,他正在喝粥,她便也不说什么,低下头吃饭,他只是纯碎为了逗她吗?还是有什么别的目的? 突然,李邺开口了,声音清清冷冷地:“我知道你怎么想得。” 林涓喜神色一凛,手里筷子掉在了地上。 李邺弯腰捡了起来,从旁边餐盘上另拿了双筷子递给她:“你想多了。快吃饭吧!” 他没有生气,也没有再说什么,默默吃着饭,林涓喜看着他的侧脸——额前几根碎发随气流轻轻晃动着,平淡的神色,好像一个普通的男孩子,她也是一言不发吃完了饭,放下碗后,李邺展颜说:“咱们下围棋好不好?” “我不会。” 李邺盈盈笑着:“我给你教,很简单的。” 林涓喜欣然同意。 李邺笑的时候,微露的贝齿整齐而洁白,看起来仿佛邻家男同学,林涓喜慢慢感到轻松,神清气爽。 “为什么要把好东西都拣给我?”林涓喜问李邺。 李邺清朗朗一笑,悠闲地将棋子捡棋盒里,说:“这么好的东西,你回家就吃不上了,还不趁现在多吃点?” 林涓喜看着李邺,两个李邺的样子重合了,一个是吃人血肉的冷酷阴狠的摸样,一个是笑容淡淡、可以闲敲棋子消磨午后时光的温和摸样——到底哪个才是真的他?虽然岁月静好是所有人渴望的,但是为了自我保护,成熟的人都会放弃相信。 她宁愿选择防备。 这是一个悲哀的决定,林涓喜看着李邺的脸,长眉秀目,山明水净的感觉,这么年轻,好像一个同龄的男孩子——这样的人,是注定很难交到朋友的。 林涓喜把黑子一个个捡到棋盒里,想着。 李邺低头看棋盘,说:“下完棋我想洗澡。” “你也太爱洗澡了吧?”林涓喜说,然后又补充了句,“为什么?” 李邺淡淡一笑,转头在自己肩膀和胳膊上嗅了嗅,说:“你闻见我身上的味儿了吗?” 林涓喜一怔,有些尴尬地点点头:“嗯,香的很!” “我不喜欢这个味道,它总是提醒我……一段不愉快的回忆,洗澡以后能淡一点。” 林涓喜盯着黑白纵横的棋盘,听着李邺的话,鼻端的香气似有若无,她说:“这个味道很特别,并不显得女气,好像檀香,闻起来让人平静。” 李邺大笑道:“不讨厌就好。” 下完棋,李邺去洗澡,洗澡回来,他要练字。 每当这个时候,林涓喜就开始磨墨铺纸,然后站在旁边,李邺笑言她是“佛前玉女”,林涓喜心想,是恶魔身边提着ak47(注:世界著名突击□□)的女杀手。 李邺玉色的手持着乌黑的笔管,蘸饱墨汁,运笔写了起来。 李邺的字很好看,但是——怎么说呢,还是偏于“二王”的娇媚风韵,甚至横竖撇捺间有股子妖媚气息,可他偏偏对硬朗劲健的瘦金体爱的不行,欣赏起来如饥似渴。 林涓喜接受杀手培训时读过心理学,她就想:李邺的字虽然妖媚,也算好看,但是他不爱宣之于众,反而将赵佶的瘦金体挂得到处都是,他是偏爱这种字体吧?字如其人,按照心理分析,李邺长相艳丽,但作为一个男子,他应该希望自己是铁骨铮铮的英雄磊落形象的,所以才如此偏爱劲瘦硬朗的瘦金体,他存在一种自我厌弃的心理。 林涓喜甚是无聊,胡思乱想了一会儿,就望着石砌墙壁上粗糙的纹理发呆。 过了半晌,李邺放下了笔:“给我剃须。” 林涓喜一怔。 男人最少隔几天剃须一次,李邺当然也不例外,之前他剃须,都是由一个叫明子的小厮做的。 “明子没在吗?”林涓喜问。 “他媳妇生孩子,回家了。” 卡尔曾经训练过林涓喜剃须水平,因为他认为,这时候的男人最没有防备,而女人可以利用美色接近,从而要了他的命,那么,李邺让林涓喜给他剃须,是否意味着,他有一点信任她,或者,他想让她知道他现在信任她,从而达到某种目的? 林涓喜努力把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法赶跑。 李邺坐在藤椅上,靠着椅背,林涓喜手擎剃须刀——刀片样式的,她问:“为什么不用电动的?” “不喜欢。”简单,固执,无理,无语。 不过这也难不倒林涓喜,她开玩笑:“如果割破了怎么办?” “我会杀了你。”李邺轻轻吐出一句话,眼神是认真的,林涓喜甚至都看到了自己出错、立刻命丧此人掌下的情景。 李邺头枕着椅背,垂着眼帘,又长又密的睫毛是两道黑亮的宽边,眼角又吊梢,显得既妩媚又凌厉,睫毛掩映中的乌黑眸子星星点点,光彩细微而刺目,逼人的凛冽。 林涓喜手微微发抖,叹了口气:“不要杀我。” 他扬扬眉毛,不解。 她轻轻地说:“你这么看着我,我迟早会割破你的。” 他了然,闭上双目。 林涓喜凑近他,睁大眼睛,开始小心、精心的剃须工作。 他袒露着脖颈,而她手中拿着锋利的刀片,这么一个不设防的姿态,让她渐渐放松下来,剃须刀下有轻微的“嚓嚓”声,本来冒出一毫米胡茬的下巴呈现淡青色,她刀片过后,一派光洁。 遥远而可怕的李邺公子,此刻,他的脸和她相距不过一尺,极近的距离,额头很好看,方正饱满,是古书上说得“螓首”;皮肤如月光般皎洁;眼睛的形状真像凤凰,长长密密的睫毛覆盖在颧骨之上;精致英挺的鼻梁,嘴唇显得有些柔软,嘴边一颗微小黑痣,略似梨漩……林涓喜恍惚,这样的一张脸,简直不似人间之物,距离越近,越是不真实,越是晃眼,他微敞的领口,隐隐露出精致锁骨,带着清香的温热气息从那里透出,淡淡萦绕于鼻端……她一阵眩晕,手上一抖,迅速将刀片远离他的下巴,他睁开了眼。 然后他就义正言辞地说了句:“你太色了。” 这次不是诬陷了,林涓喜捏着刀片无地自容几欲割腕自杀,李邺却又闭上了眼睛。 她收敛心神,迅速给他剃完了。 李邺拿过铜镜照着,摸了摸下巴,笑着说:“挺熟练的嘛!” 林涓喜收拾剃须刀,说:“夏天给我家小狗剃毛练出来的。” 她忍不住抬眼瞅他,他回过头,用一种古怪的眼神看着她,于是她心情大好:哈哈,谁让你老呛我,也该我呛呛你了,老虎不发猫你以为老子病威! 李邺不再看得意洋洋的林涓喜,他说了句:“无聊!” 林涓喜心想:难道你不无聊吗?说不过人了就装成熟。 可是,这种轻松愉快的相处没有持续多久,第二天晚上,就出了件事。 第十五章 那天十分稀疏平常,吃过晚饭,林涓喜和李邺谈论了会儿南派绘画,就休息了,不到九点,林涓喜便睡着了。 睡得很浅,朦胧中,似乎有张脸,看不清五官,但能确定是女人,她的脸和林涓喜的脸相距不盈尺,直勾勾盯着她看,林涓喜毛骨悚然,想要清醒过来,想要大声呼救,想要推开这张脸,却似被施了定身法,如论如何都做不到,她浑身发抖,牙关打战——突然,她惊醒了,条件反射地坐起来,心砰砰狂跳,出了一层冷汗,只觉得黑暗中有无数鬼手向她伸过来,她抱着头,好半天才想起来身在何处,而且庆幸的是,屋子里并非她一个人。 披衣起身,她迈着微微发颤的步子,扶着屏风,看向李邺的床铺,罗帐低垂,看不到人,低沉的呼吸声细微而沉静,这让她安心不少,慢慢完全放下了心,这时,她看到他的被子有一部分垂在了地上,摇摇欲坠的样子。 她脑子里浑浑沌沌,什么禁忌条理都想不起来,恍恍惚惚地走了过去,也许只是因为惊悚的噩梦让她希冀安全感,也许只是想给他盖好被子,总之她就这么走了过去。 撩开帐子,黑暗中李邺的睡颜发出温暖的微光,她看到眼里,甚至淡淡笑了下,拾起被角,替他盖好。 突然,他睁开了眼睛,几乎同时翻身而起,扼住她的咽喉,按在地上。 他的手劲大得吓人,林涓喜甚至听到了自己骨骼碎裂的声音,气管贴在一起,怎么都吸不上气,她本能地挣扎,但无济于事,好似被压在巨石下,四肢拼命扑腾,眼前已经一阵阵发黑了,只能看到李邺一双眼睛,天哪,这是怎样一双眼睛——像两柄锋利的飞刀,又像冷峻的冰山,令人绝望地直直倒下来,压下来。 慌乱中,她抽出腰间匕首,冲一个方向胡乱而凶猛地刺了过去。 李邺一躲,眸子渐渐恢复了清明,他清醒了,手还扼着她的脖子,却是慢慢松动,终于,他放开了她,拉她起来,另一只手燃起火焰,点亮了灯。 林涓喜脸色发青,微微颤抖,李邺一只手拉着她胳膊,另一只手贴上她穿着薄薄睡衣的背,将灵力输送了过去。 她恢复了一些,脸色还是苍白地厉害,黑暗中瞧来,状如宣纸。她慢慢缓过来,转头看向李邺,眼神渐渐变得锐利:“你差点掐死我!” 然后,她下了床,捡起地上自己的衣服,快速闪过屏风,再也不出声了。 抱膝坐在床上,脖子疼得厉害,林涓喜捂着头,感觉头都要炸了。 李邺披衣缓缓走过来,脚步声在这漆黑的夜里、死寂的宅邸,让人心惊胆战。 他绕过屏风,林涓喜抬眼,她以为他会勃然大怒,却只见他倚着光华淡淡的屏风,乌发披散,几缕垂在脸庞边,摇曳的火光中,脸上阴影面与反光面分外明晰,像是漂亮的素描画,目光森然:“刚才怎么回事?” “我……”她开口了,喉咙肿痛,声音嘶哑,“我刚才做了个噩梦,特别害怕的梦,梦见一个女的死死盯着我看……然后我就醒了……我想看看你……你被子快掉地上了,我给你盖被子……” 李邺表情冷然:“真的?” 林涓喜一怔,居然这么不相信人,她怒了:“我是来杀你的,你一掌拍死我吧!” 李邺洞若观火的眸子注视了她几秒,说不出的疏离,却一丝歉疚都没有,他说:“我睡觉的时候不要靠近,又不是没提醒你。” 林涓喜怒极反笑:“请你一掌拍死我!” 李邺冷淡地说:“我现在还不想杀你。” 然后他回身,转过屏风,走回了床铺。 李邺熄了灯,四周一片漆黑,林涓喜在黑暗中睁着眼睛,也不知道睁了多久,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 翌日清晨,不到七点,林涓喜蓦然惊醒,霍得坐起。 喉咙肿痛,头晕目眩,她坐着发了会儿呆,揉着乱糟糟的头发下了床。 李邺没在。 林涓喜拿起桌上凉茶,喝了口,感觉好受些,照了照铜镜——*!她骂道,脖子上有几道青紫的淤痕,看起来非常恐怖,好像受了绞刑。 这时,有人闪了进来,林涓喜警觉地一瞥。 居然是那个清秀的小鬟木莲,她眉目喜然,却在见到林涓喜颈上的青痕时笑容一窒,眼中流露出同情,木莲递给林涓喜一个小瓷瓶,说:“主人给你的,可以活血消肿,你现在就涂上吧!” 林涓喜依言,药膏是红色的,一股辛辣味道,触手灼热。 在伤处敷好药,半个小时左右,青痕全部消失了,完好如初。 木莲细看着她的脖颈,带着几分叹息说:“果然好得快!林小姐,主人说你可以走了,让我送你出去。你留个账号,回头把工钱打到上面。还有工伤费和精神损失费,都要打到上面的。” 林涓喜呆滞而疏冷地点点头。 被蒙上丝巾,送到旷野中,林涓喜一直一言不发,木莲也不说话。 送她到路口,木莲告辞了,林涓喜独自回去。 搭上小巴士,再倒车,终于到了残墨租来公寓的小区门口。 站在楼下,林涓喜仰头看着三楼东户的玻璃窗子,紫色提花窗帘,是她和许嫣然的卧室,她心里叹气。 上了楼,敲了敲防盗门,触感冰冷刺骨,门上镌刻的吃竹子熊猫,只怕早都冻死了吧? 一阵轻快的脚步声,木门开了,透过纱窗,林涓喜看到一张巴掌大的苍白的脸,对方定睛细瞧,喜呼一声,立刻开了铁门。 “我快好了,今天最后一顿药,明天就不用吃了!”许嫣然兴高采烈地说,然后把林涓喜拉进来。 娜娜围着小花围裙,含笑立在旁边。 林涓喜微微一笑:“几点吃药?” “马上。”许嫣然说。 林涓喜说:“好,现在收拾东西,药一吃,咱们就走!” 两个女孩都是一脸诧异,娜娜说:“这怎么……不吃饭吗?” 林涓喜说:“不用了。” 她继而对娜娜展颜一笑:“这段时间真是多谢你了,小姐以后如果需要我林涓喜帮忙了,只管说。” 娜娜笑着说:“你客气了。” 林涓喜去卧室收拾东西,许嫣然跟了进去:“涓喜涓喜,为什么急着走?明天不行吗?娜娜给我教编吉祥结,我还没学会呢!” 林涓喜摸着下巴打量四周,然后低声说:“这儿闹鬼。” “啊?”许嫣然眨眨眼睛,“真的假的?” 林涓喜拍拍她的肩膀:“骗你的,你就别多问了,快收拾东西!” 许嫣然明白了,她一定有不得不离开的理由,就没多问,帮忙收拾了起来。 这时娜娜走了进来,彬彬有礼地说:“林小姐,只怕你还暂时离不开这儿,许小姐虽然停了药,但是还得观察半个月。” 林涓喜手里正叠着围巾,闻言动作一顿,说:“那就要再麻烦你一段时间了。” 娜娜也是聪明人,知道林涓喜在怄主人的气,也不多问,依旧融洽相处着,就当什么都没发生。 过了一个多礼拜,有一天晚餐时,许嫣然建议:“我也好多了,明天清虚观有会,咱们去逛逛吧!” 林涓喜说:“好啊!” 许嫣然说:“娜娜,你去吗?” “我就算了,我不喜欢热闹,还是看家吧!” 林涓喜心想娜娜要敢去道观,那真真是稀奇了! 第二天,林涓喜和许嫣然早早就起了床。 和清丽宛如九秋之菊的林涓喜比起来,瘦小的许嫣然姿色十分平庸,但她一对不大的眼睛十分灵动活泼,充满活力,这也是林涓喜不能及的。 许嫣然穿上长长的大红色蕾丝边羽绒服,雪白冷帽和围巾,足蹬驼色雪地靴,翻出米色毛边,显得神采奕奕;林涓喜戴了冷帽,围了围巾,羽绒服,牛仔裤,皮靴,头发披散下来。 许嫣然瞅着林涓喜笑道:“美女真是穿什么都好看,林美女去道观,不怕那些道爷们看见了思凡?” “思你个头,赶快走吧!” 一路上,许嫣然和林涓喜说说笑笑,只是绝口不问林涓喜出门近半个月是干什么去了,林涓喜觉得难以回答的,许嫣然通通不提。 庙会上很热闹,许嫣然东看西看,见什么都稀罕,高兴得不得了,也难怪,她受病痛折磨这么多年,现在才算是舒坦些了——林涓喜自是高兴! 许嫣然扫视着四周,说:“还以为能见上飘逸如仙的帅哥道长呢,谁想呀,一个个歪瓜裂枣,早知道就不来了。” “居心叵测。” 许嫣然浅笑鄙视林涓喜:“少装了,你就不想看帅哥?” 林涓喜摇了摇头。她觉得逛庙会是世界上顶顶无聊的事情,但是许嫣然喜欢,自己陪着也罢。 这时,有人冲林涓喜说:“这位小姐,算一卦吧!” 林涓喜一瞥,是个白白胖胖的中年道士,盘膝坐于地上,头上挽着乌油油的发髻儿,别一根荆钗,青色道袍新簇簇的,纤尘不染,脚边的伏羲八卦图也是崭新的,应该是刚用打印机打出来的,他一双乌亮的眼中满是期待。 林涓喜扭头正要走,许嫣然扯住她:“看起来好好玩儿,咱们试试吧!” 第十六章 林涓喜便蹲在小摊前,道士冲她一笑:“贫道道号宁虚。” 林涓喜点点头,淡淡一笑,宁虚说:“请把手伸出来。” 林涓喜伸出手,宁虚抽出一根竹签,在她掌心点着,目不转睛地盯了半天,然后说:“换另一只。” 许嫣然晶莹的眼睛一会儿看看八卦图,一会儿看看宁虚,一会儿看看林涓喜的手,很是兴奋。 林涓喜又伸出了另一只手,看着这宁虚装模作样点划半天,冷不防,眼睛翻上盯向她,眸子居然精光四射,倒吓了她一跳。 道士一脸凝重地说:“我看你额头有黑气,是不是招上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了?” 许嫣然听到这话,不安起来,林涓喜有点儿生气,便沉下脸说:“你说话前最好先想想!” 许嫣然见林涓喜生气了,忙打圆场:“喂,宁虚道长,认识冲虚吗?” “什么?”宁虚微微笑道。 “看来你是真道士了,我还以为你看了《笑傲江湖》灵机一动自己取得名字骗钱呢!”许嫣然施施然而笑。(注1:金庸先生《笑傲江湖》中武当派掌门道号冲虚。) 宁虚一怔,继而笑道:“这位小姐有意思——我给你算一卦,免费的。” 许嫣然笑嘻嘻伸过手去,一边说:“本来也没打算给你钱。” 宁虚细细看着许嫣然手心,片刻后,抬起头,乌亮的眼睛看着他俩,说:“这姑娘十一岁那年得了重病,最近痊愈了,恭喜!” 许嫣然瞪圆了眼睛:“涓喜,这个大叔肯定是中心医院的医生,来体验生活了。” 林涓喜对朋友低声说:“中心医院的医生没这么高智商。” 许嫣然笑得撑不住:“道长,你家里面肯定很可怜吧,有八十老母和三个嗷嗷待哺的孩子,所以才出此下策摆摊算命。” 宁虚摇摇头:“听小姐这么说,是不信贫道了。” 林涓喜给了道士二十块钱,拉起许嫣然:“走吧,咱们去主殿看看!” 起身欲走,道士递给林涓喜一个灵符,说:“把这个贴门上,能挡一挡,这个不收钱的——” 林涓喜说:“不用了,谢谢!”转身走了。 两人逛到下午两三点才回家,公交车上,许嫣然提起那个算命的,笑个不住。 到家门口,林涓喜懒得掏钥匙,就敲了敲门,没人开,娜娜可能出去了,她只得掏出钥匙开门。 门刚开,突然,一只玉色斑斓的大蝴蝶呼啦一下飞了出去,两人惊异极了,抬头看时,它已经飞出了楼道的窗户,很快像片六角雪花般消失了。 “奇怪,家里怎么飞进去这么大一只蝴蝶?”许嫣然说。 两人进了屋子。 娜娜没在家,鞋子和外套却都好好放着,锅里还炖着小米粥。 许嫣然没在意,她跑了半天,累了,上床躺去了,林涓喜却觉得蹊跷。 林涓喜捏了捏朋友挂在门口衣架上的驼色绒大衣口袋,有异样的触觉,她手伸进去掏出来看,果然,是那宁虚给的灵符,林涓喜没要,许嫣然接了,还把它放在了口袋里。 林涓喜心里一惊:难道今天真撞上了传说中的高人? 接着她就进厨房把灵符烧了。 过了不到一分钟,娜娜就回来了,容色如常,林涓喜也没说什么。 吃晚餐时,许嫣然把今天在庙会上的事当新闻一样讲了,最后说到那只奇怪的蝴蝶,她眉飞色舞:“那么大的蝴蝶,我活到现在还没见过,当时应该逮住做标本!” 林涓喜看到娜娜的嘴角抽搐了一下,她几欲失笑。 许嫣然身体恢复到了健康状态,林涓喜就把她接到了自己家中。 家具都是父母结婚时买得,早破旧不堪了,柜门都关不住;席梦思早坏了,木质床头凑合能用,林涓喜用几块木板拼凑起来,一个简陋的单人床放在卧室,让许嫣然睡,把老家的半旧钢丝床拿来,自己睡客厅。职业的戒备使她对侵入私人空间甚感不适,即使亲近之人,也不喜欢一个房子睡觉。 这套公寓,自从父母搬走,一直是冰冷而凌乱的,它对林涓喜来说只是个睡觉的地方,和世界上任何一个可以安寝的地方没有区别,可自从许嫣然来了之后,这里就洗心革面了。 许嫣然是个爱收拾的女孩,得到这么一个独门独户的家,她欢天喜地,屋子从此虽然仍旧简陋,但是整洁而温馨,简直焕然一新。 门上挂着笑脸娃娃;墙上贴着许嫣然喜欢的明星海报、她剪得五彩纸花、她用毛线做的人偶、她的各种创意手工;水泥地板一尘不染;客厅有她购买的廉价的俗艳地毯,是的,俗艳,但这正是人间烟火气;沙发上有个刘花程送的一米长的哈士奇公仔,许嫣然总念叨什么时候能养个活的;卧室的墙上挂着她用旧蚊帐做得拉花;床上放满了许嫣然的各种公仔,不得不在睡觉时将它们移到椅上;窗台放着个小巧的玻璃鱼缸,里面有一条小红帽,一条龙井;就连光光的书桌上也摆了一小盆仙人球。 许嫣然忙坏了,以前在病床上构想的奢望的梦——有一个自己的家,突然间都可以实现了,她脑神经每天都处于高度兴奋的状态。 许嫣然先是张罗着开网店卖自己的手工制品,家里满地都是纸屑和碎布,然后,她精神头十足,还要在忙事业的同时学做饭,买齐了炊具,空闲时捧着《中国南北名菜》钻研,林涓喜不得不常常吃缺盐少醋的中国料理。 这天,林涓喜从外面回来,还没进门就闻到一股焦酥酥的香气。 她开门进去,许嫣然果然在厨房忙碌着。 “做什么呢?真香!哦,在炸茄子呀!” “嗯,我今天给你做红烧茄子。”许嫣然忙得头都顾不上抬。 林涓喜拿起一片炸得酥黄的茄子咬了口:“真好吃!” 许嫣然说:“一会儿烧完了菜,给你看我新买的假发——唉,你说我这头发什么时候才能长长?” “一年左右吧!你又不学习费脑子,能快点儿。” “谁说我不学习?做菜也要死脑细胞好不好——等长长了我想烫个大卷儿,再蹬个高跟鞋,出门迷倒一大片,然后钓个金龟婿。” “你不适合大卷,你比较娇小,大卷适合那种高挑美艳的御姐。” “哦,那你说我烫什么发型啊?” “为什么要烫发。”林涓喜端详着朋友的脸庞,然后伸出手,将她刘海抚上去,露出光洁的额头,“我不是巴掌脸,才梳刘海的,你脸这么小,刘海盖一半,都没脸了。” 许嫣然咯咯笑了:“没脸了——” 林涓喜放下手说:“哪天去给你买个发卡吧,糖果色的,不要太粗,秀气一点儿,你戴上肯定好看——等你嫁个有钱男人,我后半辈子就指望你了。” 一时饭好了,红烧茄子色香味俱佳,林涓喜暗道这几天的“牢饭”没白吃,果然人是要犯错误才能进步的。 吃过饭,林涓喜要看许嫣然新买的假发,许嫣然却坐在沙发上不动弹。 “涓喜,你坐过来。”许嫣然一脸严肃。 林涓喜狐疑地坐到朋友身边。 “涓喜,我想说几句话,你别生气。” “你说。” 许嫣然忽闪着清澈的眼睛,缓缓地说:“这么多年到底是谁在给我付医疗费?我根本不信是什么好心的富翁,我从来就不信!还有我的病又是怎么好的?为什么我睡了好长时间,醒来以后病就好了?” 林涓喜心想:终于该来的还是来了——她就皱了皱眉:“你就别问了。” 许嫣然脸皱着,莹莹然的眸子看着林涓喜说:“我真的想知道,告诉我好吗?” 林涓喜笑容一点点退去,她认真地说:“你要是再问,我就不说话了。” 许嫣然几乎要哭了:“可我真的想知道!” 林涓喜叹道:“嫣然,每个人心里都有秘密,虽然咱俩是好朋友,但也不是一个人。况且,这世界上好多真相,还是不要知道的好,我是为了你好,你知道了会有危险……别再问了好不好?忘了这些,就当没发生……好吗?……” 说到后来,林涓喜感到心里委屈酸楚,眼圈红了,许嫣然错愕万分,呆呆看着她。 “嫣然,有些东西我这辈子都得不到了,但是你有,你要好好珍惜……永远别失去它!……” 林涓喜的目光充满了真诚和悲伤。 许嫣然不明所以,但是一脸不安:“涓喜,你说的什么珍贵的东西,我怎么听不懂?” 林涓喜叹口气:“正常的人生,你知道有多幸福吗?每天活的安安心心……嫣然,什么都别问,我只说这一次,以后不会再说了。我不告诉你,是因为,不想让我那些事扰乱你平静的人生,我希望你安乐地过完这辈子。我已经这样了,所以你要好好活着,把我那份也活出来!……” 许嫣然大惊,不过,她压下所有的担忧,拍了拍林涓喜肩膀说:“好,我再也不问了。涓喜,我能过得好,你也能过得幸福,咱们都要幸福……” ———————————————————————————————————————— 没几天就要过年了。 林涓喜没有晚上关机的习惯,这天,手机的刺耳铃声划破了凌晨的寂静,她被惊醒。 许嫣然也被吵醒,扒着门框看林涓喜。 “涓喜,怎么了?”许嫣然迷迷糊糊地说。 是刘逸宸的电话。 “喂,涓喜吗?” “是我。” 刘逸宸的声音依然沉稳,可林涓喜却觉出了深深的不安:“涓喜,出了点状况,你现在能过来吗?” “能,好,我马上过去。” 挂了电话,林涓喜跳下床麻利地穿衣服。 许嫣然上了厕所回来继续睡,她已经学会了不过问林涓喜的事情,她若想让她知道,自然会告诉她。 林涓喜家在下岗工人遍布的贫穷西郊,而刘逸宸的别墅在风景优美的洄蓝湖畔——南郊,赶到那里已经快八点了,东边天幕上,迷人的紫红色烟霞簇拥着初日,林涓喜看了眼这个鲜艳的女神,好像是永别的最后一瞥——前方是地狱吗? 第十七章 刘逸宸开的门,他倒是神色如常。 林涓喜走进门,发现一屋子人都很正常,水晶灯璀璨明亮,空调将一室烘得温暖如春。 刘逸宸示意她坐沙发上。 刘花程一身棕色睡衣,上面印着——额,小熊图案,背后帽子上两个显眼的熊耳朵,屁股后甚至还有一团毛茸茸的尾巴,林涓喜想起来了,那次表哥和二舅打赌,二舅输了,赌注就是穿一个冬天的小熊睡衣,他居然真的穿上了。 此刻,刘花程上半身趴在沙发厚实宽大的扶手上,赤脚踩着长毛地毯,修长的手指夹着一根烟,却是星眼迷离,不住打哈欠,好像大烟瘾犯了,薄薄的睡衣倒显出他细腰的好看线条了。 刘逸宸和潘若麟具穿戴整齐,端坐着,手里也都夹着烟,提神。 空气暖烘烘的,坐上柔软的沙发,林涓喜不禁也打了个哈欠,心里告诫自己要清醒。 刘逸宸略带歉意地一笑,说:“若麟说今天气氛很怪,可能有情况。” 刘花程哀苦地抽了口烟,吐出暗青色尼古丁,哀怨地看着林涓喜,说:“亲亲外甥女儿你受苦了。” “我不苦,倒是二舅你啊,怎么像个童养媳一样,谁虐待你了?” 刘花程打了个哈欠:“潘若麟半夜六点把人都叫醒,说今天有鬼——老子还没起过这么早呢!” 刘逸宸看着二叔,微笑道:“六点就叫半夜了,你侄儿我冲刺高考的时候,四点就起床了。” “谁有你变态?”刘花程将烟捻灭,“如果没鬼,咱们不得呆坐一上午?不如干点儿事儿,逸宸,到楼上打游戏走!” “不行!”刘逸宸很坚决。 刘花程将手中半截烟在纸杯中熄灭,丢进远远的垃圾桶中,把式极精准:“咱们在楼上,一会儿有情况,我保证第一个冲下来!” “非常时期,还是小心点儿。”林涓喜说,“舅舅,要不咱们玩会儿纸牌吧,若麟姐,你说呢?” “我不玩儿,你们请便。” 于是三个人就玩起了纸牌,林涓喜操心房里情况,颇是心不在焉;刘逸宸倒很沉着,打牌留心两不误;刘花程显然没睡醒,又不是很爱玩儿纸牌,所以一直是刘逸宸赢。 清晨冬阳将空气洗涤地干净透明,美好的晨曦——林涓喜此刻看来却是那么遥远陌生——她隐隐有不详的预感。 刘花程打下一张老k,刘逸宸立刻扣上一张3,然后笑着丢下一张红四:“你俩又输了。” “我出错了——”刘花程要抢那张老k,“我这儿还有个对j没出呢!” “落地生根。”刘逸宸按上二叔的手,不依。 林涓喜笑道:“哥,让着他!” 刘逸宸闻言一笑:“好。”松开了手。 听明白了意思,刘花程脸一板,将牌狠狠按住:“落地生根,老子不悔了!” 又玩了几把,第四轮时,轮到刘逸宸接牌了,他的手却迟迟没有伸出来,林涓喜将目光从自己的牌上移到了表哥脸上,然后就吃惊地看到他的脸色变了,目光异样地盯着她身后。 林涓喜一回头,看到潘若麟站在那里,神色凝重,向刘逸宸做了个动作,并指了指厨房。 当下刘逸宸也做了个手势,林涓喜和刘花程都凑了过去,他低声说:“可能有情况,你俩做好心理准备。二叔,你跟到若麟后面,涓喜在中间,我殿后。” 林涓喜心里咯噔一下:就这么来了吗?没有尖叫和惊慌失措,这样也好,大家都能安定些,她感觉,自己这边也是有几分把握和信心的。 他们四人像玩老鹰捉小鸡一样站成一排,潘若麟左手持照妖镜,右手持桃木剑,步步稳扎,耳听六路眼观八方地接近厨房,林涓喜面色紧张,刘花程呼吸有些急促,刘逸宸却是呼吸均匀,步履稳健,林涓喜心里暗服,不禁回头看了他一眼。 就这一眼,林涓喜低呼一声,头皮发麻。 她这辈子都忘不了当时的情景——一张苍白的脸紧贴着刘逸宸肩头,眼珠好像被挖去了,黑洞洞全是血,无声地盯着她。 是的,虽然没有眼珠,她也能感到,它死死盯着她。 队形立刻乱了,所有人都顺着林涓喜目光看向刘逸宸,刘逸宸脸色一变,伸手摸背,可就这么一秒钟时间,那东西竟然消失了,其他人什么都没有看到。 林涓喜脸色不好。 刘逸宸沉默片刻,拉着林涓喜的手,走到沙发旁,扶她坐下,其他人也跟了过来。 林涓喜还是煞白着脸,刘逸宸拍着她的背,轻声安慰。 然后,林涓喜向他们讲述了刚才看到的情景。 刘花程倒了杯热水,递给外甥女儿,说:“涓喜,你是不是紧张过度产生幻觉了?” 潘若麟严肃地说:“林小姐看见的绝对不是幻觉。刘公子,你刚才没感觉背上有什么不对劲吗?” 刘逸宸摇了摇头。 刘花程瞅了潘若麟一眼,终于忍不住了:“我说这位若麟小姐,你专业技术也太不扎实了,这么近都感觉不来,刚才那家伙要是下手,我家逸宸就完了!” 潘若麟淡淡地说:“对不起,是我失职。” 人家姑娘都道歉了,刘花程一个爷们也不好再说什么。 林涓喜心有余悸地说:“哥,咱们就不该自己抓鬼,凤凰城多的是道士,请一个费事吗?” 刘花程和林涓喜确实对潘若麟的信任度打了折扣,本来就没有多少的安全感和自信心降到了史上最低点,只有刘逸宸神色镇定。 一时气氛有些沮丧。 刘花程扯了扯嘴角,说:“逸宸,我看这事不是咱能玩得起的,把房子一卖,各回各家算了。” 潘若麟叹道:“这么士气低落,就算找到鬼洞我也不会让你们下去。今天只要找到就算完胜了,改天我带几个道友来处理,怎么样?” 刘花程翻了翻眼睛:“还找啊?这鬼屋我一秒钟都不想待了。你能保证我们安全?他们俩随便哪个蹭破点儿皮,就不说给家里人交代了,我都没法给自己交代!” 刘逸宸开口了:“二叔,可以照若麟说的,找到鬼洞,然后咱们撤。” 刘花程还要说什么,刘逸宸摆了摆手。 刘花程突然说:“逸宸,你为什么对这事这么上心,能给我说实话吗?为民除害替天行道?你以为你是宋江?!我都不信!” 刘逸宸一笑,却没有一丝喜色,淡然说:“这个,恕侄儿不能告诉您老人家了。” “好吧!”刘花程也无法,有些烦躁,一摆手,“继续找,妈的,不就是个破洞吗?就当是找老鼠洞,见一个堵一个!” “同志们!”刘逸宸突然说,“听我说几句话可以吗?” 林涓喜说:“当然了,你说!” “若麟不是神仙,不可能每件事都料到。就算只有百分之一的胜券,咱们也要当百分之百用。这和打仗一个道理,好多时候完全胜在士气上面,坚定胜利就能胜利,心里的恐惧才是头号敌人。我爸老给我说,人最大的障碍都是自己的假想敌。鬼怕恶人,所以,相信自己,也相信我们所有人。” 他说这些话时,嘴角刚毅,眼神无所畏惧,大家都被振奋了一下。 商议片刻,四人又按刚才的顺序小心地向厨房接近。 拐过钢化玻璃的旋转楼梯,就看到了大敞的厨房大门,里面似乎没什么异样。 到了门口,潘若麟朝里面看了看,点了点头,率先进去,几人跟上去。 “怎么回事?你不会又感应错了吧?”刘花程看厨房什么异常都没有,便对潘若麟说。 潘若麟做了个让他噤声的手势,举起照妖镜,示意他们注意镜中情况。 她一点一点照着,一块砖都不放过,四双眼睛紧盯着,比双色球揭晓那一刻还专注、兴奋、恐惧、期待,因为不知道下一秒镜中会出现什么,所以一点儿也不觉得枯燥。 忽然,几人同时低呼一声,潘若麟把镜子向后挪了挪。 看清镜中情况,他们都是目瞪口呆。 第十八章 镜中现出一个身穿白衣的跪着的纤瘦背影,长长黑发束在脑后,委垂于地,细腰盈盈一握。因为现在伪娘当道,所以林涓喜也不敢百分之百肯定这是个女人,但它看起来真的身姿曼妙,想必脸蛋也十分娇媚,它肩头轻耸,似在哭泣,雨碎海棠,楚楚可怜。 什么情况,他们互相对看一眼。 刘逸宸开口了:“请问,你是什么人?有困难吗?说不定我可以帮你。” 它听见这话,身子顿了顿。 刘逸宸和潘若麟对视一眼:有反应! 然后它挪了挪。地上现出一个黑漆漆的洞,几人俱是大骇。刚才它挡着,所以没看到。 它伸出一只秀美的兰花般的手——现在可以确定它是女的了——指了指那个黑洞,然后又哭起来。 “怎么?姑娘胸罩掉下去了吗?”刘花程轻声说。 刘逸宸说:“你是让我们下到这黑洞里,才能帮你吗?” 它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嗯,你放心,我们不会伤害你,就是没有明白你的意思。”刘逸宸声音柔和有礼,一副绅士派头。 忽然,林涓喜敏锐的耳朵听到一个奇怪的、短暂的声音,她立刻反应上来是什么东西——电光火石的一瞬,一簇飞箭闪电般射了过去,潘若麟发力的手还没收回。 眼前马上出现了一个跪着的白衣女子,没有在镜中,它显形了!一手捂住右肩,肩头一柄短短的黑色袖箭,显然受伤了。 这一切只是几秒钟的事,潘若麟迅速甩出一根青色的细细的绳子,前面系着一个圈儿,她把式很准,一下就套住了白衣女子,用力一拉,捕获了。 林涓喜暗赞好身手。 潘若麟和刘逸宸对视了一眼,心有灵犀的样子,林涓喜明白了,刘逸宸麻痹女鬼,说话分它心神,潘若麟射出袖箭,这两个家伙一个□□脸一个唱白脸。 接着潘若麟用力一拉,动作十分粗暴,它就被扯了过来。 这一切目不暇接,林涓喜还没做好准备,就看到了它的脸,距离自己不到半米——她偏过头,闭了闭眼,实在不忍直视。 这是一张怎样的脸?惨白发青的干枯肤色,双眼被挖去,黑洞洞眼眶正汩汩地不停流血,前襟已经被染透。 又是一个被挖去眼睛的。 刘逸宸将绳子再一拉,那张鬼脸更近了,和他的脸相距不盈尺,可他一点儿惧色也没有,虽然现在这鬼处于绝对劣势,但他的心理素质也委实太好了点。 他双目阴沉,神色发冷,林涓喜还从没见过这幅摸样的表哥,只听他说:“把你知道的都告诉我,我让这位法师送你去投胎。” 它用手指了指自己的嘴,摇了摇头,血泪流得更凶了。 刘花程面色不忍,说:“逸宸,算了吧!” 刘逸宸充耳不闻:“写你总该会吧?” 它愣了愣,点了点头。 “二叔。”刘逸宸神色冷然,“去房间取墨汁和宣纸来。” 刘花程皱眉说:“逸宸……” “快点!”刘逸宸语气重了几分。 刘花程嘟囔着,出去了。 不一会儿他就回来了,手里拿着一沓雪白宣纸和一盒一得阁墨水,交给刘逸宸。 “涓喜,拿个碗来。”刘逸宸说,他现在宛然就是一个威严冷酷的大将,让人不得不听令,林涓喜从橱柜拿出一个碗。 刘逸宸说:“把墨水倒进去。” 林涓喜将墨水倒进碗里。 刘逸宸将宣纸摊开在地上,把碗拿到女鬼跟前,说:“现在,你手边有墨水,地上有纸,蘸着墨水,把你知道的写出来。” 女鬼点了点头,摸索着将手伸进黑墨,在宣纸上写起来,但它什么都看不到,所以划出来的东西辨认起来很费劲,连着写了几遍,几人才明白。 它是一个中学生,走夜路被打晕了,醒来发现自己已经死了,眼睛被挖去,肚子被剖开。它非常害怕,想回到人间,什么都看不见,只得循着烟火气,从那个洞口爬了出来,它可以感觉到他们的存在,希望他们可以帮它。它还说洞下面有无数怨魂,都是她这样的遭遇,但下面具体是什么情况,她丝毫不知道,因为看不见,也说不成话,而其他鬼似乎也不能说话,只能呜呜地哭泣。 听到这里,刘花程捂住了嘴,睁圆眼睛,他的脑中实在想象不出,这世上还有如此这般残忍的事情;林涓喜闭上了眼睛,到底是谁?是谁?不管是为了达到利益目的,还是仅仅为了满足癖好,也实在是,令人发指;而潘若麟依然神色平淡,刘逸宸一张俊脸,觅不到一丝怜悯的痕迹,平静如水到冷酷无情。 潘若麟看了眼刘逸宸,他微微点了下头,她就伸手要解那血淋淋的衣带。 “住手!”刘花程一把拉住潘若麟的手,恼火地说,“她已经够惨了!而且,她只是个孩子。” 潘若麟冷冰冰地说:“鬼的话你也信?” 刘花程依旧不依不挠地拉着潘若麟,恼火地看向刘逸宸:“让两个姑娘在这儿,咱们回避一下可以吗?” 刘逸宸看了二叔一眼,给林涓喜使个眼色,意思是让她盯紧点儿,叔侄俩起身走了。 这不是个好差事,可也没办法。 衣服被解开,林涓喜忍着不适仔细看,果然腹部被剖开了,潘若麟把手伸进腹腔,摸索着。 虽然鬼魂并不知道疼,可是潘若麟的动作,还是让林涓喜头皮发麻。 过了一会儿,潘若麟抽出手,为它系好衣服,招呼刘逸宸他们过来。 “刘公子,它的肝脏真的被摘走了。”潘若麟说。 刘逸宸点了点头,然后,他缓缓地、平和地对女鬼说:“现在这样子,我说什么都是虚伪,不过,我没有骗你,这位法师可以把你的怨气除掉,然后送你安安心心地去投胎。” 它一动不动,黑洞洞血糊糊的眼睛,什么也不能表达。 刘逸宸向潘若麟一示意,她从背包里取出一个很旧的黄色葫芦,嘴里念着什么,那女鬼化作一缕白烟,被吸了进去。 刘花程眼中满是怀疑,看着潘若麟和刘逸宸:“你俩没骗人家吧?” 刘逸宸微微一笑,打了个手势:“这次没有。” 这句诙谐话,引得潘若麟淡淡一笑,林涓喜神色没有变化,刘花程还是满脸怀疑地盯着侄儿。 彼此沉默了片刻,林涓喜说:“你们有没有发现,陈潇和刚才那个女鬼都被挖了眼珠?” 刘逸宸点点头:“没错。” 刘花程说:“那个幕后黑手想干什么呢?贩卖人体器官?” 刘逸宸蹙了下眉头,说:“这个,很费解。想搞懂一件事不能分析结果,那样只会越来越糊涂,要追根溯源。若麟,你去把那个洞弄出来。” 潘若麟看着镜子找到了黑洞所在的精确位置,随后做了个惊人动作。 她从背包里取出小刀,在掌心一划,血很快流了出来,她将其涂在选定的几块青色瓷砖上,立刻,地上现出一个黑洞,一米见方,阵阵冷风从下面吹上来。 她小心地凑近洞口,从兜里拿出一个手电,照了照,朝里面看,随即对其他人招手,示意无碍。 几人都围过去,趴洞口朝下望,洞很深,洞底却隐隐有光,但距离太远,瞧不清楚,而洞口边缘十分光滑,不像人工凿出来的,林涓喜因为带着魑离扳指,胆子大一些,伸手去摸洞壁,还没触到,就被刘逸宸一巴掌打回来了。 “这里面该不会有下水道人鱼的怨魂吧?哎呀好恶心!”刘花程笑语盈盈,他这人,再无法容忍的事只要解决了,三秒钟就忘。 “知道恶心还说?”刘逸宸说,他继而望着洞口,眉头轻锁,凝思着。 潘若麟问刘逸宸:“接下来怎么办?” 林涓喜和刘花程也看向刘逸宸。 开始他们并没有信心,打算找到鬼洞就收手,剩下的交给潘若麟,但与那个女鬼切磋之后,信心增强,况且,林涓喜他家人都有种神经病般的好奇心,安全了想冒险,身陷险境又渴望安定,后悔不迭。 “先坐吧,商量商量再决定!”刘逸宸起身坐在餐桌旁,几人便也围坐过来。 刘逸宸寻思着说:“我得找人弄几个照明弹。” “照明弹?要不要洛阳铲?”刘花程笑着打趣。 “哥,拿照明弹干什么?”林涓喜问道。 刘逸宸说:“咱们起码得知道这洞有多深、是什么样的才能做决定,说不定只有两米多,是你舅妈挖的菜窖,不是白忙活吗?” 林涓喜嗤地笑了,刘花程也灿灿然笑着,只有潘若麟疏冷地说:“这种事最好别开玩笑。” 刘花程在潘若麟肩头一拍,说:“神婆你有所不知,我们这样临危不惧,说不定鬼直接吓尿,都跑走了,你也省事。” 刘逸宸不和他们瞎扯,说干就干,他给一个朋友打了电话,放下手机后说:“搞定,下午照明弹就送过来了。弄点儿吃的吧,一早上没吃饭了。” 懒得做饭,刘逸宸就煮了方便粉丝,盛了四碗。 刘花程看了眼红艳艳的粉丝,皱了皱眉:“我不想吃,你们吃吧!” 林涓喜见过的血淋淋东西很多,才不会因为被恶心到了不吃饭,而其他两人看起来也很正常,刘逸宸说:“不想吃就别吃了,冰箱里有蛋糕,还有可可粉,自己弄去!” 刘花程放下碗,要开冰箱门,手触到把手了,回头笑道:“逸宸,如果我一开门,像你妈一样撞到鬼了怎么办?” “自生自灭,你还要怎么办?让我给鬼跳太空步求他放了你?” 林涓喜忍俊不禁,说:“舅舅,给我也冲杯可可粉。” 吃过饭,收拾完毕,四人回房间休息,恢复体力。 林涓喜一直半睡半醒着,迷迷糊糊中,突然,好像有人钳住了她的脖子。 第十九章 林涓喜呼啦坐起来,一身冷汗,潘若麟警觉地睁开眼:“怎么了?” 林涓喜揉了揉额角:“做噩梦了。” 潘若麟翻了个身:“自己调节,不然就神经衰弱了。” 重新躺下,却怎么也睡不着,林涓喜一闭上眼,就是李邺阴冷残酷的神色,毫不留情地想要扼死她。 不知过了多久,有人敲门。 “谁?”林涓喜扬声问。 “你哥,照明弹到了,下来吧,干活了!” 林涓喜和潘若麟下了楼,客厅茶几旁边有个大纸箱子,除了刘逸宸刘花程,还有位陌生男子,想必是送照明弹的人,刘逸宸称之为虎子。 虎子肤色黧黑,五官却很秀气,见到林涓喜,冲她一笑,露出雪白牙齿:“刘逸宸,你表妹真是漂亮得不得了!” 林涓喜礼貌地微微笑笑,刘花程说:“你怎么知道哪个是我外甥女儿?” 虎子眼睛还是看着林涓喜,说:“你侄儿给我夸过,他有个聪明漂亮的表妹,这两姑娘,当然那个是了。” 这话挺得罪人的,林涓喜瞥了眼潘若麟,她神色如常。 “你是个护士对不对?”虎子一边说,一边滴溜溜打量林涓喜。 刘花程咳了声:“臭小子把你贼眼睛收回来,照明弹也到了,你妈也该喊你回去吃饭了!” 虎子并没有要走的意思,看向刘逸宸说:“你们要照明弹干什么?” “准备过几天天气好了,到凤凰山探险去。” 虎子立刻来了兴致:“带上我吧!” 刘逸宸口气毫无商量的余地:“不行!” 虎子嘿嘿一笑:“你他娘的,不带老子会后悔的,老子跟个驴友团七八年了,野外生存能力赶得上特种兵。” 刘逸宸微微一笑,戏谑道:“我知道你野外生存能力强,甩特种兵几条街,简直就是野兽。” 几人都笑起来,虎子也笑了,说:“那还不把我算上?”说完瞅了林涓喜一眼。 刘逸宸眼神含蓄,道:“这次,带上你不方便。” 虎子暧昧一笑:“东洋妹子还是西洋妞儿?嘿嘿嘿嘿……既然是这样子,就不打扰你了。喂,美女,把你手机号给我!” 林涓喜说:“我没手机。” 刘花程说:“听见没,我外甥女儿没手机!” 虎子看了刘花程一眼,手指了指刘逸宸,那意思是:真不够意思! 刘逸宸说:“等我妹有了手机号,我让她第一个告诉你。” 虎子笑笑,站起身,刘逸宸送至门口,虎子换好鞋,拍拍刘逸宸肩膀,假装一脸凝重:“此去凶险,你万一……我是说万一,伯父伯母交给我了,你老爹家产交给我了,东洋妹子西洋妞儿我也替你养着吧!” 刘逸宸笑骂:“死流氓,快滚!” 刘逸宸披上外套,将虎子送出自己院子的大门,回来了。 “外面真冷!”刘逸宸一进来就缩着脖子说。 刘花程不满地说:“逸宸,你那都是什么朋友?既然知道那家伙是个老流氓,还让涓喜下来见他做什么?” 刘逸宸看看林涓喜,又看看二叔,扑哧笑了:“叔父大人真是关心则乱了,我那朋友爱开玩笑,其实人挺好的。” 刘逸宸说着,拿过剪刀,蹲下拆纸箱子。 刺啦一声撕开纸箱,满满一箱照明弹,有一打多,旁边还塞了个望远镜,刘花程在旁边看着,惊道:“好家伙,这越南人还蛮有门道的。” 林涓喜看了二舅一眼,说:“他是越南人?” 刘花程一笑:“你舅我临时送他的雅号。” 刘逸宸一手拿出一个照明弹,一手拿望远镜,说:“去厨房。” 几人又围到洞前。 刘逸宸点了个照明弹扔下去,如流星般坠落,整个洞瞬间亮堂起来,他们一下看到了底,很深,至少六七层楼高,最底下貌似是个方形空间,像石室。 刘逸宸把望远镜放到眼前,朝里面看,奇怪地“嗯”了一声,抬头通过望远镜看外面,又赶紧低头看洞里,直到照明到熄灭。 “怎么了?”林涓喜察觉出异常。 刘逸宸说:“透过望远镜,模糊一片,还没有肉眼看得清晰。” 刘花程瞅他一样:“这就不是正常空间,我看你拿个显微镜也不顶用!” “刘先生说得对。”潘若麟说,“一些光线,是不能透过镜面的,有时候,某些东西,戴上眼睛和摘掉眼睛看到的,是不一样的。” 林涓喜问刘逸宸:“哥,咱们还下去吗?” 刘逸宸略一沉吟,决定了:“咱们下去看看,不过得先准备准备。走,上书房!” 几人到了书房,刘逸宸开了电脑,拿过纸笔。 他执笔说:“我得把需要的东西都写出来,这几天尽快办好。现在先查查洞穴探险要准备什么,再问问几个朋友,要万无一失——二叔,去客厅把我手机取过来。” “懒死你!”刘花程骂了句,还是依言了。 查到晚上九点多,一一记到本子上,大家又绞尽脑汁想着,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到了子夜,这份单子已经非常详细了。 第二天,刘逸宸独自出门,订做了软梯和一些地洞探险必需品;潘若麟弄来几把桃木短剑,又给每人都画了灵符。 一切准备就绪,已经是三天以后,黑洞早不见了。准备下去的时候,潘若麟又依法子重新找到黑洞。 冷风嗖嗖的洞穴,宛如怪兽大嘴,看着就腿软。 刘逸宸趴洞口,扔了个照明弹进去。 刘花程忍不住说:“上次不是照过了吗?浪费完了,我可不想那个越南色鬼再上次门。” 刘逸宸没理他,专注地看着洞内,其间试了下望远镜,仍然什么都看不到,最后,他抬起头,微微松了口气:“老样子,没什么变化,咱们能下去。” 刘花程笑言:“又不是万花筒,就这几天时间,能从菜窖变成窑子?” 潘若麟说:“刘公子做得对,我都差点儿忘了这一茬。这洞不是人打出来的,难保不会变样子,刘公子真谨慎。” 刘逸宸把软梯一头固定住,另一头绑上大石头,推了下去。 一声巨响,他们又点了个照明弹,看到那大石头果然着地了,软梯晃晃悠悠。 “看样子能爬下去。”刘花程趴洞口说。 “当然能爬下去了——我先下!”刘逸宸说着背起工具要下去,却被潘若麟拦住了。 “我先。”她毫不啰嗦,背起自己的工具包下洞,动作敏捷如猴子。 过了没一会儿,就看到她在洞底打起了小太阳,一下子特别亮堂,纤毫毕现。 潘若麟冲上面喊:“底下是个石室,不大,没有门,点着几个灯,应该没危险,你们下来吧!我把小太阳关了你们再下,不然会头晕。” 接着下去的是刘逸宸,软梯一直在晃,一分多钟后终于静止,然后就听见他说自己安全着陆了。 “你先下,我殿后。”刘花程说。 林涓喜马上背起包窜了下去。 梯子很软,不好爬,幸而看不清,不然这么高,会难免胆寒。 黑洞里很冷,越往下温度越低,光线也越差,严冬天气,房子有暖气,这儿肯定没有。 林涓喜的脚终于踏上了坚硬的地,她感到一阵安心,对于不会飞且缺少两腮的人类来说,大地才是最安全的落脚点,即使是在阎王殿,脚下有东西也比悬空好。 这石室有三十多平方米,四壁、地板、天花板皆用大块青石砌成,不过现在天花板上有个大洞,一米见方,不规则圆形,边缘十分平滑,像是用机器细细挖出来的;西面墙上一个石门,和墙壁严丝合缝,让人看了就没指望它有打开的一天;四壁各有盏青铜壁灯,打造地非常精细,没有一点儿铜锈,小鬼捧莲花的造型,花心是灯芯,燃着幽幽火光。 “这是什么鬼地方?”林涓喜皱了皱眉。 这时刘花程也下来了,他叹了口气:“我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了。” 大家都看向他。 他悠悠道:“终南山后,活死人墓,神雕侠侣,绝迹江湖。” 大家都笑了。 笑过后,刘逸宸严肃了神色说:“你们刚才留意到洞壁了吗?像洞口一样,十分平滑。” 潘若麟沉吟道:“可是也不能说明什么,这些鬼怪任何稀奇事都做得出来。” 林涓喜说:“相对于洞壁,我更对这个石门感兴趣,把石门推开看看,说不定就知道真相了。” 刘逸宸点点头认同,走过去,卯足了劲用力推,可是石门纹丝不动。 于是,他便摇了摇头,说:“我想着也推不动,石门一般都有机关。” 他开始摸索四周石砖找机关,其他人也过去帮忙。 四壁都是一尺见方的青石砖,光秃秃的,连“叉叉叉到此一游”都没刻。 “谁他娘的修这玩意儿,放大白菜吗?”刘花程找着机关,嘴也不闲着,“我说逸宸啊,你家地下室这么生猛,改天拐个姑娘关起来。” 刘逸宸咳了一声:“受不了你了。” 他们在石墙和石门上寻找可能是机关的蹊跷地方,一寸都不放过,这工作分外枯燥乏味,一个多小时过去了,大家都疲惫不堪,连个裂缝都没发现。 刘逸宸让大家先休息会儿,席地而坐,喝喝水吃吃东西。 林涓喜取出手机看了眼,说:“哥,这儿没信号。” 刘花程说:“移动要能覆盖到这地方,我给它跪!逸宸,会不会根本没机关?或者那门是假的?修这破石头房子的人纯粹是脑抽了,专门整人的。” 刘逸宸喝了口水,看了眼叔父微微笑道:“只有你才会干这种事!任何人,甚至疯子——当然不包括你——做事情都会有目的的,而且那个女鬼也说了,这底下还有好多怨魂,肯定大有文章。瞎子都能看见还叫机关吗?肯定不好找,咱们继续!” 刘花程横了侄子好几眼。 林涓喜思索着,说:“那门有可能是假的,声东击西,出口在别的地方?” 刘逸宸听罢说:“有道理,可能这石室就是为了糊弄人,注意力往往会被石门吸引,真正的出口就在眼皮子底下。” 潘若麟点了点头表示赞成:“而且不可能没有出口光是个密室,那么多的鬼,这儿半个都没有,肯定是从别的地方进来的。” “潘小姐这话就不对了。”刘花程说,“鬼嘛,石头能挡得住?人家说不定是沿着地下水从这儿穿墙进来,然后爬上去的,逸宸家阴气重,它们就都跑来了,是不是逸宸?” 刘逸宸沉思着,没顾得上叔父的挑衅。 这话听起来不靠谱,但也不是没可能,因为现在是在探究非自然的东西,也就不能用自然规律解释了。 坐了一会儿,也没理出个头绪,刘逸宸就摸出烟,给他二叔和潘若麟都丢了根,自己拿打火机点了。 刘花程玩心起来,非要到青铜壁灯上点烟,说:“妈的,辛辛苦苦到你家来,鬼影都没见上,一口热水都没的喝——让老子借个火!” 他起身凑过去,突然,他惊呼一声:“我cao!这……这火有问题!” 众人闻声过去,刘花程一脸惊愕,指着那火,舌头打绊子:“这……这……这火点不着……这是鬼火!” 刘逸宸从烟盒上撕下纸往火上靠,完好无损。 他们下巴都要掉下来了,林涓喜却已经猜了个七七八八,这种奇怪的火,她曾听残墨提到过。 她将手放到火苗上,刘逸宸和刘花程忙过来拉,看她的眼神是:你终于神经了! 林涓喜微微一笑,说:“没事,哥,舅舅,你们看!” 她把手伸到火苗尖上烤,眉头都不皱一下,过了一会儿,将手抽回来摊在众人眼前,手依旧洁白细腻,完好无损,她说:“这火是常温的。” 众人愣住了,刘逸宸皱眉盯着表妹的手,说:“地狱之火吗?” 林涓喜笑了,拍拍表哥肩膀,说:“咱们的火叫‘明火’,这叫‘暗火’,是从深海里拿出来的,叫‘灼坤’,凉凉的,一点不烫,妖魔鬼怪都不怕它,不出意外,一千年也不熄灭,但是不能带到地面上去,外面阳气太重,燃不起来。” 他们依然惊讶:“你从哪儿知道的?” “闲书上看的,没想到还真有。”林涓喜凝眉,“这种火一般人根本搞不到,看来这间石室的主人来历不小,咱们要小心了。” 刘花程有些害怕了,他说:“那现在怎么办?上去还是继续在这儿耗着——这鬼地方真冷!” “是挺冷的。”刘逸宸紧了紧领口,“那鬼火也不能取暖,不然凑过去烤烤。” 突然,刘逸宸全身一顿,定在那里,眼睛都不带眨的。 林涓喜吓了一跳:“哥你怎么了?” “我可能猜到机关在哪儿了。” 第二十章 所有人闻言都错愕而期待地看着刘逸宸。 “涓喜,你想想,奶奶做了黄豆酱,会装在玻璃瓶里,用蜡把瓶口一封,可以放好长时间,吃的时候用火在瓶口燎一圈,瓶盖就开了。” 刘花程说:“你意思是,这石门后头放了好多黄豆酱?那敢情好,万一上不去也暂时饿不死了。” 林涓喜道:“哥的意思是,这个门是用类似于蜡的东西封住了,火一烧才能推开。” “打火机这点儿热度够吗?”刘花程按着打火机,火苗一燃一熄的。 “试试吧——我说二叔,您能不能别浪费了,一会儿不够用你爬上去取。” 说罢他俩就人手一个打火机,烧石门的缝隙。 奇迹马上发生了,成千上万的小黑虫子从交界的细缝中爬出来,黑压压一片,林涓喜不禁后退几步,再弱的生物,到达一定数量都是很骇人的,几人都看呆了,就连潘若麟这个淡定姐都抬起头,目不转睛地瞟着。 慢慢地,这些虫子全爬上了天花板,居然依稀组成了一个图案,开始模糊,慢慢清晰,终于显出来了,这些弱小的虫子,它们摆出了一条威风凛凛的龙,逼真极了,仿佛画师的作品。 几人暗暗称奇,都看愣了,几乎忘了这虫子若掉下来,会直接砸在自己脸上。 “逸宸啊,你说这是不是‘潜龙缺月’中的潜龙?”刘花程问。 “不知道。”刘逸宸移开目光,“别看了,赶快把门推开,一会儿温度降下来它们就回去了。” 说的也是,四人就开始合力推。 使出全身力气,蓦然,石门有松动,众人皆是面露喜色,更加卖力。 随着沉闷的声音响起,石门终于被推开了十公分左右,里面透出橘色的暖光。 潘若麟凑过去看,门里是走廊,拐了弯,看不到尽头,四壁有浮雕,好像是蟠龙,隔几步就有相对的两盏壁灯,小鬼捧莲花造型,燃着明亮火光,比石室还亮堂。 “什么情况?”刘花程眨着长睫毛的眼睛问。 “你们看!”她话音一落,剩下三人都凑了过去。 大家看过后,一齐瞧着刘逸宸,等他发话。 刘逸宸看着发出暧昧亮光的门缝,果断地说:“进去看看,不行再退出来。” 于是,四人将石门缝隙推大,刘逸宸打头阵,率先走进去,然后是林涓喜,刘花程,最后进来的是潘若麟。 待他们真正看清眼前情景,都不由得暗暗赞美,心里一阵激荡。 石廊两壁都是雕刻精美的蟠龙,神态各异,腾云驾雾,大气磅礴,非常壮观,中国人对龙图腾的崇敬是根深蒂固的,所以此刻,大家都激动了一把。 “还往前走吗?”林涓喜问表哥。 刘逸宸点了点头,眼中神采奕奕——对于这个情绪很少外露的人来说,这副表情已经说明,他很兴奋了。 男人都喜欢冒险吗?——林涓喜承认自己也是。 三人都跃跃欲试,潘若麟却皱起了眉头,说:“我告诉你们,这石门里头阴气重得很,有不干净的东西。纪公子吩咐过,你们做什么让我别干涉,还要保护好你们——所以,你们想去我不拦,还会尽职跟着,但是你们可要想好了,这进去了,有可能就出不来了。” 刘花程笑了:“太夸张了吧?你要是害怕了可以走呀!放心,我们不会给纪无臣告状的。” “我不走。”潘若麟叹了口气,“我跟着你们。” “咱们进去瞧瞧!”刘逸宸示意前进。 几人就往石廊深处走去。 两壁浮雕美轮美奂,目不暇接,看得他们满眼生花。 走了六十米左右,拐个弯,看到了石廊的尽头——一扇不起眼的石门,比外面的小一些,就在不远处静静立着,仿佛在等待着他们。 “喂,逸宸,你说这门里是什么?” “肯定不是黄豆酱。” 刘花程呵呵笑了:“说不定是盘丝洞呢!那咱们这辈子都别指望能出来了。” 刘逸宸浅笑着看二叔一眼,说:“蜘蛛精最喜欢吃猥琐宅男了。” 刘花程没顾得上理刘逸宸,转而对潘若麟说:“潘小姐,你看,咱们这一路走过来,鬼爪都没见一个,你又判断失误了?” 林涓喜费解地看了二舅一眼,想不通他怎么处处和潘若麟较劲。 潘若麟冷着张脸,不理睬刘花程。 刘花程话音落了没几秒钟,突然,一个沉闷的声音响起来,在幽深的石廊中分外响亮,弄得人心里都是一抖。 “哥,什么声音?” 刘逸宸也是一愣,突然脸色大变:“不好!”转身就往回冲。 其他三个人也都反应了上来,这个啊,是身后石门关闭的声音! 他们都往回跑,疯了一般,可马上发现不对了。 路好像有了意识,他们在跑,它也在移动,过了半天,两边浮雕一丝未变,他们还在原地打转。 这下更惊慌了,更是拼命跑,可就是跑不到拐弯的地方。 刘逸宸首先停下来,他有些喘:“都别跑了,咱们这次着了道儿了。” 潘若麟也停了下来,喘着气,拂了拂鬓边乱发。 林涓喜和刘花程还在拼命奔跑,人都是这样,越害怕,越有力气,越要负隅顽抗,如此徒劳了一阵,也陆续停了下来。 他俩扶着石墙,弯腰大口喘着气,一面看着潘若麟。 她还是淡淡的表情,说:“我都说了这里面有不干净的东西。” 刘花程皱了皱眉:“潘姑娘,这些就别提了,算是我们不对,没听你的——现在咱遇上鬼打墙了,你有没有办法?” “这不是鬼打墙。”潘若麟优雅平淡地说,“这是更厉害的魔障,我没办法。” “啊?”其实更让林涓喜他们三个震惊的是潘若麟的反应,姑娘你未免也太淡定了些。 刘花程瞪眼道:“姑奶奶,您老别摆谱了,我们错了还不行吗?有什么法子赶紧使出来,咱们摆平了回去做饭好不好?” 潘若麟依旧是让人绝望的面瘫表情:“我说了我没办法,我不是它的对手,这是它设下来的机关,就是为了把闯进来的东西困死。而且我也说过了,你们进来了,就有可能这辈子都出不去。” 说完她靠着墙闭上了眼睛。 “你!——”刘花程秀眉倒竖,“你这什么态度?” 刘逸宸拍了拍二叔的肩,低回地叫了声:“二叔——” 刘花程看他一眼:“你有办法?” “办法都是人想出来的,等死就真的出不去了。若麟,你就不怕吗?” 潘若麟睁开了眼睛,看着刘逸宸,居然露出哀伤的表情:“我已经没什么不能失去的了,包括这条命,就是有点不甘心,死在你们的愚蠢和我的疏忽上面。” 说完又闭上了眼,一副视死如归的摸样。 其他三人看看她,又互相看看,眼中满是疑窦:这家伙受过什么刺激? 刘逸宸叹了口气:“若麟,为我家的事拖累你,真是对不起!” 潘若麟睁开眼,看着刘逸宸淡淡一笑,说:“生死对我来说无所谓。” 第二十一章 众人都默然了,渐渐地,四周陷入死寂。 刘逸宸还好,就是神情灰暗些;林涓喜的淡定仅次于潘若麟;相较之下,刘花程看起来简直糟透了。 刘花程靠着冰冷的石墙,感觉像做梦,也许马上就能听见刺耳的闹钟声,但这种恍惚之感没多久便消散了,他真的感到了从未有过的恐惧。他从小生活平凡而平安,人生规划中根本没有涉险这两个字,所以就算危险来临也是慢热型的,开始根本不相信:不会吧,一定有解决方法,或者这只是在做梦。但随着时间推移,比经常冒险的人更加绝望。 刘花程试图朝近在眼前的石门走,走了五分钟,腿越来越沉重,他绝望地扶住了冰冷的石墙。 精美浮雕在一个小时前还让他赞叹喜爱,现在却满是厌烦和恐惧——这些腾龙此刻瞧来无比狰狞,龙眼仿佛在恶毒地嘲笑他们。 刘花程的指甲在坚硬的石墙上划着,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到这里,如果今天没下来,此刻还窝在椅子上玩游戏呢!如果自己死在这里,母亲该多可怜,他们三个都死在这里,母亲怎么受得了,母亲她老人家先是丈夫失踪,然后…… 刘花程鼻子发酸,喉头仿佛梗着颗桃核,他望着林涓喜和刘逸宸,漂亮的眼睛一眨不眨,目光有些飘忽:是谁信誓旦旦地告诉他,一定要找到失踪的家人?现在还有希望吗?这么俊俏、优秀的俩孩子,难不成……如果可以,他宁愿替他们…… “你们一定不能死在这儿!”刘花程已是泪眼朦胧,声音微哽。 林涓喜转眸,看着舅舅,目光恬静而温暖,刘逸宸也凝看过来,居然带着令人安心的笑意:“二叔,你说什么呢,咱们肯定能出去,相信我!” 看着他们的神色,刘花程稍稍安心,同时意识到,自己是长辈,一定要给晚辈精神力量,便咧嘴笑笑,点了点头,走过去坐地上。 刘逸宸将背包卸下来,把能坐的东西全掏出来,铺在地上,说:“都坐这上面吧,地太凉了。” 接着,刘逸宸把自己的蓝黄格子的羊绒围巾解下来,系在林涓喜脖子上,笑笑说:“放心,办法都是人想出来的。” 林涓喜说:“其实,死在这儿也不算太惨。” 刘逸宸不明白她的意思,只是突然感觉,他好像不认识她了。 很久以前,卡尔就给林涓喜说过,踏上杀手之路,就别想善终,能被一刀捅死,算是好命! 刘逸宸将每个人背包里的食物和水都取出来,分成一个礼拜的份量,这样以来,每天的食物只够维持基本生命,根本吃不饱,幸好不热,水倒能省些。 刘花程骂了句:“这鬼是不是想找替死鬼?把我家俩孩子放走,把我和这不怕死的神婆留下来,要杀要剐要蒸要炒大卸八块随你便!行不行?” 林涓喜想笑却笑不出来,听潘若麟说:“刘家先生,它不是想找替死鬼,只是想困死咱们。” “那些被挖了眼珠子的鬼是它家人吧?它家人先闯到我家的,我都没扯着不让走!”刘花程愤愤地说。 虽然刘花程屁股底下垫着东西,可周围气温太低,又阴森森的,随着饥饿感加剧,越来越冷,只得不停搓手。其实这里和户外比起来还是相当暖和的,他们哈出的白气也是若隐若现——心理作用使寒冷有些无法忍受。人往往都是这样,越是在意,越是害怕,越会把这个假想敌扩到无限大。 最糟糕的是饥饿,刘花程慢慢感到胃疼,内脏互相吞噬,眼前阵阵发晕,他觉得自己现在可以吃得下三碗牛肉面——他们这些经验不足的菜鸟来冒险,根本就是送死!他的情绪又开始沮丧起来,渐渐万念俱灰。 突然,一双温暖的手,一大一小,分别握住了他冰冷的双手,他舒服地浑身一战,迎上外甥女儿和侄儿带着暖意的目光,他俩一人抓紧了他的一只手。 “你俩手真暖和?不冷?”刘花程问道。 “还好。”林涓喜低沉着声音,神色平静,说出的话却透着几分悲凉,“节省体力,咱们三个,至少要有一个活着出去。” 刘花程鼻子一酸,轻声说:“你俩都得给我出去。” 他们不再说什么,林涓喜和刘逸宸另一只手也都握过来,将刘花程双手包在他们掌心里,闭上了眼睛。 刘花程看着俩孩子覆在颧骨上的密长睫毛,同样线条优美的脸颊,同样坚毅的嘴角,心里一阵感慨:这俩孩子别说是逸宸,就是涓喜,都确实、的的确确比自己强太多——他们,真的是长大了! 这么闭目养神,过了半晌,林涓喜睁开眼睛,看着秀脸发白的刘花程,叹了口气,这里就数他体质最差,也是她最担心的人。 她把脖子上表哥的羊绒围巾解下来,包在二舅头上,刘花程睁开眼睛,推她:“你戴,我不冷。” “脸都冻白了。”林涓喜心疼地说,“你体质不好,别冻出毛病了。舅舅,我一点也不冷,你看我手多热乎。” 刘花程便没再说什么,他确实冻得骨头都在打颤,林涓喜用宽大的羊绒围巾把二舅的头、脖子、肩膀都包了起来,这时,林涓喜感受到潘若麟的目光,便回目看她。 潘若麟淡淡一笑,说:“没想到你家人感情倒好。” 林涓喜觉得潘若麟的话有点奇怪,为什么说“没想到”,转念一想,这个明显受过刺激的姑娘,在她心里,人和人之间应该鲜少有这样的感情。 林涓喜又想起一事,她摸出李邺给的金扳指,细细看着,她抱着一丝侥幸心理——如果李邺,那个神通广大的人可以知道这边情况,会不会在下一秒出现呢? 但她随即又叹了口气,她想起李邺要掐死她的样子,尤其是事后,怀疑的眼神。 这时,刘花程睁开了眼,瞅见了,问道:“涓喜,手里拿的什么?酱黄豆吗?” “你吃吧!”林涓喜说着摊开手掌,给二舅看。 “哇靠,纯金的。值不少钱吧?” 林涓喜苦笑:“现在一文不值。” “我看这有十五克,谁给你的?”刘花程说。 “一个朋友。” 刘花程皱了皱眉,轻责道:“怎么能拿别人这么贵重的东西呢?如果是今天那个越南色鬼给的,你怎么办?” 林涓喜莞尔:“能怎么办,拒绝不就行了?总不能把人家捶一顿?” 刘逸宸嗤得笑了,端详着扳指:“这鬼头真个性,又邪气又粗野,你那朋友倒了解你!” 这时,潘若麟睁开了眼睛,看着那金扳指,说:“让我看一下!” 刘花程睨潘若麟一眼:“你这小龙女也对俗物感兴趣了?” 潘若麟没理他,看着林涓喜递过来的扳指,突然低低地惊呼一声:“老天!——” 潘若麟整个人就杵在了那里,眼睛一眨不眨盯着扳指,满脸诧异,呆愣住了。 第二十二章 三个人都奇怪地看着潘若麟。 潘若麟一时平静下来,她急急地问林涓喜:“林小姐,你怎么会有这个东西?” 林涓喜不知道是吉是凶,谨慎地说:“一个朋友送的。” 潘若麟竟然微微一笑:“你这朋友是毒手檀郎吧?” “什么毒手……檀郎?”她一头雾水。 “是这样的。干我们这一行的都知道,凤凰山有个魔头,性格残忍,阴险狡猾,但是长得好看,所以得了个毒手檀郎的绰号。这金扳指是他贴身的东西,你怎么拿着?应该不会有人活腻了去偷,那就一定是他送你的了。” 林涓喜消化了一会儿潘若麟的话,毒手檀郎——真是恰如其分。 “唔,我……我不知道,我那朋友是女的,不是什么檀郎,可能是山寨的,山寨的!”关于李邺的事儿,她不愿,更不敢泄漏一个字。 刘花程说:“潘姑娘,这金扳指是怎么回事?” 潘若麟站了起来,说:“这金扳指上面刻着的魔鬼头,是殷商时候凤凰山人信奉的邪神,叫魑离,他是个魔王,在凤凰山至高无上,所有妖魔鬼怪都得听他的。传说当年二郎神除了魑离,把他封在一个金扳指里面,镇在凤凰山的涵洞里,后来,这扳指被毒手檀郎得了。这个魑离金扳指,戴上以后可以避邪,还可以避毒,虽然不会像其他更厉害的避邪物——比如龙玺一样,把鬼怪逼到几里之外,但是它的高明之处就在于,像一层看不见的保护膜,把主人裹在里面,一般性的危险你根本不用怕。所以,毒手檀郎得了它以后,从来都不离身,这扳指也救过他好多次。人人都说魑离扳指厉害,可是具体怎么个厉害法,没几个人清楚,真巧,居然在你手里——” 潘若麟抿唇思量,说:“——如果毒手檀郎有九条命,起码把一条交给你了。” 林涓喜心头大震,不由攥紧五指,扳指咯得掌心微微疼痛。 刘花程听了半晌,然后很失望地说:“可能那什么狼比较喜欢涓喜吧!不过你扯了这么多有个屁用,咱们还是出不去?” 潘若麟徐徐道:“现在,只要把扳指主人的血滴在扳指上,魔障就消除了,咱们就能出去了,现在,这扳指的主人,是林小姐。” “啊?”三人俱是大吃一惊。 林涓喜不敢相信:“只要我把血滴在扳指上,咱们就能出去了?” 潘若麟点点头。 刘花程说:“潘姑娘,你怎么不早说?淡定帝什么的最可憎了!” 刘逸宸不可置信,问道:“真的?” 潘若麟淡淡道:“你们可以试试。” 所有人都看着林涓喜,三对眼睛中的希冀之光叠加起来,她几乎承受不住。 说干就干,林涓喜将指头凑到嘴边,她觉得弄伤自己没什么,刘花程却转过了头。 她咬破手指,用力挤压伤口,一滴,两滴,三滴,鲜血落在金灿灿扳指上,哥特式华丽。 刘逸宸和潘若麟一眨不眨看着。 林涓喜的血都将金扳指糊满了,一滴一滴落在地上,周围还是一点儿动静都没有,她诧异地抬头看潘若麟,却见她扯出一个极淡的笑,径直往前走,到了拐弯儿处,停下回眸。 三人这才反映上来,忙收拾好东西,跟上去。 魔障已经解除了,他们轻松地走过拐弯,刚才可望而不可及的地方,现在不费吹灰之力到达,出口就在眼前,半掩的石门,三十公分的开口,还是来时的样子。 刘花程笑道:“看人家魔王就是不一样,施法多低调,连个招呼都不打,这才是大家之气。嗨,涓喜,你那朋友真够意思,改天请他来喝一杯!” 林涓喜一笑,不说什么。 很快走到了出口,四人鱼贯而出。 又到了那间空荡荡的石室,小鬼捧莲花铜灯,还燃着清寂明亮的火光,软梯静默垂着,顺着它,抬起头可以看到小小一点亮光,那里,是刘逸宸的家。 恍如隔世,就是此刻的感受。 四人从石门走出来后,都呆愣愣的,神色飘渺,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露出深深的倦色。 刘花程好了伤疤忘了疼,猴子一样上蹿下跳,呲牙说:“你们不想去刚才那个通道尽头的石门里看看,近在眼前啊?” 刘逸宸沉吟着:“那个石门……” 那个石廊尽头的不起眼的石门,说不定里面,就是真相。 不过刘逸宸还是说:“算了,还是出去吧,万一再有个闪失,估计就没这么走运了!涓喜,你说呢?” “嗯?”林涓喜才回过神来的样子,她刚才显然陷入了思绪里。 刘逸宸目光沉沉,瞧着表妹神色,也没问什么,只是说:“上去吗?还是留这儿再瞧瞧?” 林涓喜提不起兴趣的样子:“上吧,待这儿冷死了。” 刘逸宸说:“好。” 他们仍旧从软梯依次上去。 所有人都到了地面后,潘若麟拿过抽纸,蘸着水,将地上自己的血迹擦去。 最后一滴血色痕迹清除后,洞口立刻封住了,现出青色瓷砖,软梯被挤了出来,在地上堆成乱糟糟一团。 “嘿,逸宸!”刘花程举掌示意,刘逸宸明白,和叔父击了一下,声音清脆响亮,带着利落的欣喜。 真正踏上熟悉的凡间土地,死里逃生,这种激动简直无法用语言形容,林涓喜笑道:“我觉得你俩应该抱头痛哭才应景!” 话音才落,自己就被二舅一把抱住了。 刘花程的怀抱还是像小时候那样温暖,让林涓喜想起,童年的寒暑假,他们三个出去玩,她走不动时,都是二舅或抱或背,把她带回来,二舅大她六岁,稚童林涓喜总是需要仰头才能看到他的脸,那时,他是那么高大——林涓喜心里触动,拍拍刘花程的背,说:“这下好,不用在那儿过年了。” 刘花程松开外甥女儿,笑道:“你刚坐着参禅的时候,不会一直想怎么在那儿过年吧?除夕夜没饺子和果子吃,抓个鬼油炸?” 刘花程死里逃生,满血复活,眉飞色舞,逗得大家都笑了。 林涓喜笑道:“那你在想什么?” 刘花程露出酷酷的表情:“你舅我想的多了,基本都是关乎天下苍生的大事。” 然后他看着潘若麟,深深一揖,说:“谢谢你,想出这么个主意,让咱们可以回家过年。” 几人失笑,潘若麟也是微微笑了:“别谢我,我不过是借花献佛,真正要感谢的是你外甥女儿,有那么稀罕个宝物。” 刘花程摇摇头:“你是指点江山的人,本来我真想抱一下你,又怕你的袖箭。” 众人笑得更厉害了,刘花程却不笑,转过身打开背后冰箱大门,说:“饿死老子了,现在就算冰箱里有贞子,我也要吃!” 刘逸宸笑着说:“我家没榛子。”一边也凑过去,把食物都取出来放餐桌上,拿出罐可可粉,给大家冲了暖身子。 “我现在能吃得下一艘航空母舰。”刘花程一边吃杏仁蛋糕,一边说。 林涓喜倒不觉得太难以忍受,卡尔曾经训练过她的饥饿忍耐力——好几天不吃饭,完成大量超负荷运动,还要保持头脑的灵敏度。 潘若麟慢条斯理啜着热可可,终于说:“我好奇得很,林小姐真的是护士吗?” 林涓喜心一沉,嘴上轻松笑道:“若麟姐觉得我应该是什么?维和部队的女兵?” 潘若麟微微一笑:“就是觉得奇怪,林小姐的心理素质和反应,怎么看都不像普通女孩儿。” 林涓喜心里有些不悦,表面倒还温和自然,刘花程乐呵呵地说:“那当然了,没看是谁的外甥女儿,说不定将来是新一代川岛芳子!” 林涓喜笑了:“我不敢叛国。” 林涓喜表面温和无痕,心里煞气渐起,她对于企图探究她底细的人,心底的反感:聪明的人讨厌,而聪明又不知遮掩的人,可恨!潘若麟你究竟想说什么?试探我吗?还是仅仅为了炫耀自己的洞察力? 刘逸宸将热可可喝了个底朝天,把杯子给刘花程:“再帮我冲一杯。” 刘花程没有接杯子,用嫌恶的眼神看着侄儿:“啧啧啧,真是懒到一定境界了,自己冲喝了能毒死你?” 刘逸宸放下杯子,瞅着二叔:“二叔,你差点都见不上侄儿了,现在不应该痛哭流涕好好疼侄儿吗?” 刘花程笑骂:“是老天爷打瞌睡,让你这妖孽逃过一劫!” 嘴上这么说,还是拿过侄儿的杯子,给他冲了满满一杯可可,还叮嘱他小心烫嘴。 喝了口热气腾腾香甜醇厚的可可,刘逸宸笑眯眯地说:“若麟,那个毒手檀郎是怎么回事?能说详细点儿吗?” “他姓李,单名一个邺字,特别神秘,谁也不知道老巢在哪儿,也不知道是什么成的精。” “他本事大得很吗?”刘花程早被吸引了。 潘若麟点了点头:“他法力高得很,做事情特别低调,我认识的道士法师,没一个和他交过手,我也只是听过一些传说。” 说罢有意无意看了刘逸宸一眼。 “传说也说来听听吧!”刘花程兴冲冲的,抱着可可杯子,完全一副听热闹的样子,倒将林涓喜惹笑了。 “他特别厉害,一般灵符制不住,也不怕桃木剑。” “啊?好厉害!”刘花程双目明亮,很兴奋,“居然真有这么厉害的人,就像网游里的*oss一样,什么时候能见一见就好了!还有吗,继续?” 潘若麟嘴角勾了勾,棕黑色眸子转向林涓喜,定睛于她,说:“李邺的事,或许林小姐知道的更多。” “我不认识他。”林涓喜冷冷地说。 潘若麟也冷冷一笑:“他连救命的东西都送你,这交情就不用说了。不过,我得警告你一句,这个毒手檀郎和纪无臣公子有仇,他做了件特别卑鄙阴险的事,纪家人都对他恨得不得了,他是个魔鬼,根本不是人你知道吗?他做任何事都是有目的的,就像对纪家那样子。” “他对纪家做了什么?”刘花程忽然问刘逸宸,纪家,大马纪家,马来西亚豪门,就是刘逸宸的舅家。 第二十三章 刘逸宸略微恼火:“问我干什么,去问人家啊?” 林涓喜看着潘若麟寡淡的脸,心想:这女人今天是铁定了要招人烦了,可她这么做目的是什么?是纪无臣指使的吗?不像!那么,难道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的促狭心思? 潘若麟摇了摇头:“我不知道。这种事纪公子是不会告诉我们这些下属的,我只听说,是件让人发指的事——刘公子,你认为呢?” 她一双清澈的眼睛,凝看着刘逸宸。 刘逸宸淡淡地说:“家里上一辈的事,我们小孩怎么会清楚?” 潘若麟不再说什么,神色风轻云淡,细长的眼眸中,居然有种洞悉了一切的锐利和悲悯。 这样的眼神,让林涓喜心头一震,生出些许厌倦红尘之感,不过稍纵即逝。 潘若麟站了起来,跨上背包,说:“那么诸位,后会有期了。” 刘逸宸也站起来:“我送送你!” 刘逸宸和潘若麟走后,刘花程说:“你俩好像都不喜欢潘若麟,其实我也不喜欢她,为什么还送,真是的!” “她是纪无臣的人,我哥肯定得客气点儿,而且她降妖本事大,还是不要得罪的好。二舅,你还说我们呢,你对潘若麟的态度很反常啊,她骗你搞传销了你怀恨在心吗?一入传销深似海,从此父母是路人,阿弥陀佛!” “她要骗我搞传销也罢了!”刘花程愤愤地说,“第一次,她说鬼要来了,咱四个排队往厨房走,鬼都贴到逸宸背上了她也没感觉出来,如果不是你发现,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呢!” 林涓喜想了想,说:“那是她疏忽了,你就恨成这样?” 刘花程一脸认真——他很少这幅摸样,他说:“不管是谁,伤害了我家人,我就不喜欢她!而且,最重要的是,我觉得那娘们不怀好意,笑起来都阴森森的,逸宸和她走得近,我担心!” 林涓喜心里触动,说:“其实,我也有这种感觉,但是具体潘若麟要干嘛,目前还说不上来。咱们都留点心吧!” 过了十几分钟,刘逸宸回来了。 林涓喜和刘花程都坐到了客厅,刘逸宸便在表妹旁边坐下。 他双手交握,胳膊肘撑着膝盖,似乎有话要说,林涓喜和刘花程便都看着他。 刘逸宸开口了:“你俩是不是想知道,毒手檀郎对我舅家做了什么?” “什么?”两人异口同声,刘花程很好奇,林涓喜脸色还算平常。 刘逸宸凝重着脸,说:“我可以给你们说,不过,你们可别出去了乱讲。” “这个我们知道,不会到处宣传的。”刘花程笑眯眯地说。 林涓喜也严肃了神色,说:“哥,你放心,我们掂得来轻重。” 刘逸宸点点头,他说:“这件事,得从几百年前说起。我舅家纪氏,原先在山东淄博,从南宋开始,便是有名的刺客世家,初衷是为了刺杀北方的金国贵族,后来又刺杀蒙古人,到明朝初年的时候,纪家的名气已经特别大了,虽然家族人不多,但是威震天下,人们闻风丧胆。纪家有个姑娘,偶然遇到建文帝朱允炆,做了建文帝的宠姬,燕王朱棣发难,进了南京,一把火烧掉皇宫,建文帝和纪家姑娘下落不明,也不知道是失踪了,还是死了。纪家人怕皇家天威,没找朱棣报仇。但朱棣忌惮纪家,更怕建文帝和纪家联手,他打算把纪家人杀光,又很是顾忌纪家的杀伤力。传说,当年朱元璋把蒙古人赶走的时候,在大都得了个宝物,谁拿了它,就会成为天底下最厉害的人,这宝物叫残石,但是,残石大凶,启动它违背天理,对天子不利。朱元璋当然不会启动它,又舍不得毁掉,他死了以后,残石跟着皇位传给了朱允炆,后来又落到朱棣手里。大航海时期,有人给朱棣出了个主意,对付纪家,朱棣听从了。他秘密接见了纪家当家的,一副圣明天子摸样,说,自己知道残石不好,毁了又舍不得,想让残石远离中国。他希望纪家可以带着残石去南洋,交换条件是数量惊人的一笔财富,得到这笔财富,就可以和当时第一富豪沈万三并肩,富可敌国,但这里还有些小规矩,朱棣请来了云南最厉害的巫师,让巫师给纪家下了蛊,这个蛊叫锁心咒,子蛊在一只叫雪原兽的魔兽身上,残石放进雪原兽肚子里,母蛊会随着血脉,传到下一代纪家男性身上——放心,我没有——只有纪家历任当家的,才有能力启动这个蛊,启动后,雪原兽会把残石吐出来,如果有人强行去取残石,雪原兽会和残石一起玉石俱焚。” 林涓喜和刘花程像在听天方夜谭。 刘花程说:“朱棣不怕纪家拿走了残石,然后那什么,成了世界上最厉害的人,一把火烧了紫禁城,把他赶下台?” 刘逸宸一笑:“纪家虽然不是那么怕皇家,但是,放着富裕安宁的日子,谁会愚蠢到违抗圣旨和朝廷作对?在朱明王朝的时候,纪家不敢,更不想,后来就压根没心思了,明朝灭亡,过去几百年了,纪家在大马根基深厚,成了名符其实的氏族大家,他们对残石更多的是一种仪式,象征家族几百年的荣耀和漫长历史,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们普遍认为,残石什么的,子虚乌有,朱棣是为了让纪家远离中土编出来的。二战时候,日本人抢光了纪家的家产,因为纪家不驯服,几乎被日本人杀光,到四五年日本投降的时候,年青一代只剩下我外公。当时虽然败落了,但是虎倒余威在,我外公娶了大马毒、、枭的女儿,就是我外婆,实际上这是场利益婚姻,我外公借岳父的势,自己做起了毒、、品买卖,家业也有了起色。不过我外公真正翻身,是认识李邺以后。当时,我外公和李邺关系特别好,有李邺帮着,我外公很快就成了亚洲数一数二的大毒、、枭。可是有一天,我外公突然和李邺翻脸了,原因是,李邺想要外公家的残石。那东西虽然是一种家族象征,可为此和李邺翻脸就太不值得了,但是我外公不知道怎么想的,死都不给李邺,两个人就绝交了。你们可能都想象不到我外公有多执着,他活着的时候就反复给家里人强调,千万要保住残石,哪怕自己死也要保住,这是家族最重要的东西。就连临死的时候,留下的唯一遗言就是,千万要留住残石,别让谁拿去了,他当时握着我外婆的手,看着她点头了才咽气。虽然我外公生前的最后十年里,反复叮咛家人保住残石,但是为什么要保住它,他一个字都不说,也不许人问,搞得大家很费解。我们有时候也在一起说,残石究竟有什么秘密,让我外公这样重视,临终都牵肠挂肚,比较大的可能就是,那个荒谬的传说是真的,谁拥有了残石,就能成世界上最厉害的人。” 刘花程听得呆了,林涓喜叹口气说:“这残石可能真的很厉害,不过,命都没了,再厉害又有什么用?人的心那,真像口井一样,又黑又深,根本看不透。” 刘花程笑笑,说:“你们看过金老爷子的《鸳鸯刀》吗?” 林涓喜和刘逸宸说:“看过啊,怎么了?” “这残石不会像那鸳鸯刀一样,都说谁有了可以天下无敌,千辛万苦凑一块,原来上面就刻着‘仁者无敌’四个字。” 刘逸宸一笑:“说不定像倚天剑和屠龙刀一样,里面可是真货。” 林涓喜说:“是啊,我觉得能让毒手檀郎这么上心,纪爷爷临老了都放不下的,肯定不是骗人的。哦,哥,你还没说毒手檀郎对纪家做了什么事呢?” 第二十四章 刘逸宸继续说:“毒手檀郎为了得到残石,从纪家最脆弱的环节下手,千方百计接近我小姨,我小姨太天真,看李邺长得好看嘴巴甜,对自己还深情款款,就和李邺好了。我小姨是真痴情,为了李邺什么都做得出来。李邺担心我外公发现他的阴谋,就告诉我小姨,因为他和她父亲的过节,他俩的事会受到阻拦,我小姨就始终没给家里人说她和李邺的关系。可惜,毒手檀郎打错算盘了,关于残石,我外公什么都没告诉我小姨。后来,李邺看没戏,就和我小姨分了。他们分手以后,纪家人才知道这事。” 林涓喜听着神色骤变,刘逸宸不着痕迹地扫她一眼,继续说:“因为这个,我小姨一直没嫁人,她对那魔头感情很深,不过嘛,这是种畸形的感情。” “畸形?”林涓喜道,“为什么这样说?” “因为。”刘逸宸吐属优雅,“爱一个人,把他当成全部,可那个人对她一丁点儿感情都没有,只想利用她,她却还是执迷不悟,不畸形吗?” “不对!你说的不对。”林涓喜水一般的眼眸浮起一丝忧伤,“这不是畸形,特别感人,你们男人不能理解。” 刘逸宸浅笑看着表妹:“小小个丫头,还伤春悲秋的。” 刘花程说:“哦,我就说嘛,你小姨怎么一直不嫁人,今年都四十了吧?记得我上初一的时候,大嫂就发愁她的婚事,原来是这样——唉,女人做到这份儿上,真是让人佩服!” 刘逸宸看刘花程一眼:“你不会要效仿吧?” “胡扯!追老子的女人能从山海关排到嘉峪关,绕洞庭湖三十圈还嫌多,躲都躲不过来!” 刘逸宸笑道:“原来你不是没人嫁。” 刘花程怒道:“闭嘴!” 这两人逗得林涓喜笑了,她问表哥:“哥,纪无臣不会让你帮他吧?” “怎么讲?”刘逸宸装糊涂。 “按纪无臣的性格,他和你小姨感情最好,肯定是要找李邺报仇的,你人聪明,在凤凰城人熟地熟,又是自己人,他肯定选你帮他了。” 刘逸宸说:“嗯,我对于无臣哥,当然是能帮就帮,李邺的事,也一直给他操心。不过,我以前不太信李邺有法力,又没见过真人,还以为是黑道上的怪人,要不是最近发生的事,我可能这辈子都不会信。” 林涓喜闻言,皱眉说:“哥,虽然作为纪家小姨的亲外甥,给她出口气是应该的,但是毒手檀郎太厉害,人又冷血狡诈,你最好还是别搀和这事。” “我知道,我能掂得来轻重,肯定不会为了无臣哥冒太大风险,你们放心!” 刘花程说:“就是就是,逸宸,你嘴上答应他,回去了消极怠工,他要给你打电话,你就说‘喂喂你说什么信号不好哦就这样了’。” 刘逸宸笑了:“本朝祖制,后宫不得干政,花花你可知罪?” 刘花程真怒了,直接一个沙发靠垫砸过去,击中侄儿头部,骂道:“cao你大爷的,有完没完,蹬鼻子上脸!” 林涓喜掩口笑,刘花程在她肩头推搡了一把:“你也不是好东西,看我哪天在你外婆那儿告一状,收拾你俩!” 刘逸宸用手理着头发,欢乐的笑容还未退去。 林涓喜说:“哥,问你个事,我觉得潘若麟很可疑,你知道她来历吗?” 刘逸宸说:“她是无臣哥手下,来历含含糊糊,无臣哥一直防着她,但潘小姐有本事,舍不得弃之不用。你们放心,我也防着她呢!” 她点点头,说:“哥,石廊尽头的石门,你不想知道里面是什么?” 刘逸宸摸了摸下巴,思付:“这个我肯定要看,不过改天吧!到时候把你的扳指借用一下。” 林涓喜说:“你要是不带我,我就不给你借。” 刘逸宸只得说:“好吧,叫上你。” 刘花程说:“我也要去。” “行啊!”刘逸宸答应了。 林涓喜暗笑:表哥答应起来比什么都快,可算不算数,就要看情况了。 刘花程不知道想起了什么,脸色渐渐阴郁。 他沉思着,突然抬起眼帘看着侄儿,满是担忧:“逸宸,我想了一下,觉得你还是收手比较好,这次要对付的是超自然的东西,人没一点儿办法……” 刘逸宸自信而沉静地说:“别担心,我能把握住分寸。” 林涓喜看着表哥俊朗的脸,心想:逸宸啊逸宸,你一定有自己的目的,以我对你的了解,怎么会是为了所谓的正义呢?这里一定有极大的好处,庸俗的野心,抑或是高尚的理想。 林涓喜想起一事:“后天就年三十了,哥,我想把嫣然接咱家去过年,可以吗?” “当然可以了,今天就接过来吧?” 刘花程说:“两位,咱们也收拾一下回家算了,眼看着快天黑了,跳大神的婆娘又没在,万一再冒出来个鬼,还不把人吓死?” 他说的有道理,当下三人就收拾东西。 坐上刘逸宸的车,刘花程有些昏昏欲睡,折腾这么久,已经很疲惫了,就闭上了眼睛。 林涓喜突然说:“二舅,以后如果见到潘若麟,对她好点,她好歹是纪无臣的人。” 刘花程闻言,半睁开眼说:“她就是个蘑菇!” “蘑菇?”林涓喜奇怪舅舅骂人的新词,难道蘑菇有什么隐藏的肮脏性?菌类吗? 刘逸宸笑道:“前几天姑姑有事,把小卓送回来,让奶奶看一天,二叔给孩子读故事书《小王子》,就记住了这一句,现在骂人都不带脏字了。”(注:《小王子》里,小王子表达自己的愤怒,骂别人是蘑菇。) 小卓是林涓喜母亲再婚的孩子。 林涓喜明白了,只是,两岁孩子能听懂《小王子》吗? “那我们现在是去接许嫣然吗?还是回家?”刘逸宸问。 林涓喜说:“我明天带嫣然回去,你俩先回家吧!” “那也行!”刘逸宸说。 自从父母离婚,林涓喜都是在舅家过年,乡下的冬天虽然冷,但热热闹闹倒也不难忍受。 前段时间,刘花程和几个狐朋狗友弄了个麻辣串串香的摊子,在学校门口做买卖,人家都好好的,刘家这个生活不能自理的小祖宗却把手冻坏了,满手冻疮和裂口,看得刘家老大刘轩程心疼起来,让弟弟别摆了,来他家养伤,因为家里有暖气。也快过年了,刘轩程便把母亲刘陈氏也接了来。 往年春节,刘轩程一家三口只到了年初一才回老家,第二天就走,因为纪家大小姐受不了乡下的苦寒,今年特例,一大家子人都聚在他家。 林涓喜知道舅妈是个公主性子的贵妇,比较任性不懂事,担心一屋子人舅妈不高兴,后来发觉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纪太太虽然不愿意,但活都是保姆干,钱又不缺,也不是年年如此,便顺其自然了。 刘逸宸将林涓喜送到公寓楼下,就开车载着刘花程回他家了。 林涓喜疲惫地往楼上走,掏钥匙准备开门,门却自己打开了。 是许嫣然,她说:“我听见钥匙声,想着该是你回来了,阿弥陀佛,总算回来了——娜娜有事找你。” 果然,娜娜在客厅沙发上坐着,捧着杯热茶,见林涓喜进来,含笑说:“你可算回来了,许小姐给我说,你四天前一早接了个电话,就再没回来,电话也联系不上。” 林涓喜在沙发上坐下,说:“你来多久了?” “下午就到了。” “如果我今天没回来呢?” “那我可能就得住这儿了,直到你回来。” 林涓喜点点头:“你家李先生又有事了?” “宾果!”娜娜说,“现在就走吧?” “现在?我快累死了,明天行不行?” “不行。”娜娜柔美的嘴唇呈现肉粉色,语气温和,却没有回旋的余地。 “好吧!”林涓喜站起来,“要走就快点儿,早死早投胎!” 第二十五章 李邺很正式地坐在他房间小厅的紫檀木椅上,而不是惯常召见下属的书房。 林涓喜穿着羊绒的卡其色大衣,烟灰色铅笔裤,黑色方头皮鞋推门进来,脚步悄然无声,大衣有些过宽,显得身子很纤瘦。 她乌发十分蓬松,一张雪白脸庞儿,玉颊微瘦,美丽的露珠似的眼睛有几分心不在焉,眼圈下有淡淡的青色。 李邺示意她:“坐吧!” 林涓喜接过下人倒的热腾腾的八宝茶,捧着暖手,说:“今天怎么是八宝茶?还以为又能喝上铁观音呢!” 李邺端起茶盏呷了口,白色的蒸汽氤氲而上,他半垂着眼帘,侧脸有几分朦胧:“不是你上次说了想喝八宝茶吗?” 林涓喜垂头“哦”了声,有点疏离地说:“谢了。” 李邺放下茶盏,“哐当”一声,瓷器和硬木相撞声音十分清越:“为什么把我送你的灵符烧了?” “什么灵符?”林涓喜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李邺眼波微动,林涓喜想起来了,诧然地说:“那个道士……居然是你?你怎么——你不是怕道观吗?是啊,你神通广大,什么都不怕。” 林涓喜回想那天的事儿,觉得好笑,可是笑容还未完全展露出来,就僵在了脸上——他,他莫非在试探她? 李邺冷眼看林涓喜,说:“要想试探你,有更好的办法。我觉得阁下病的不轻。” “病,什么病?” “心病。” “心病?” “被迫害妄想症。” 林涓喜一怔,不知道该说什么,顿了片刻,才淡淡地说:“你又玩性大发了?娜娜可被你吓得够呛!” 李邺微微一笑:“我画的符不比那些牛鼻子的差吧?” “嗯。” “伤好了吧?”李邺问。 “好了。”林涓喜还是淡淡的。 “还在生气啊?”李邺说。 林涓喜沉默着。 李邺一笑说:“上次的事,我提前已经提醒你了。” 林涓喜听见这话,瞪了李邺一眼,她眸子水波漾漾的,这一瞪横波流慧,并没有激怒李邺,只见他神色平和,一本正经地说:“上次的事,是我不对,我道歉——你也可以掐我,一报还一报怎么样?” 林涓喜喝了口茶水:“现在吗?” 李邺点点头。 “你不后悔?” “不后悔。” 林涓喜哐当一声放下茶盏,走到李邺面前,他坐着,她站着,她低头,他仰脸,他嘴角浮起丝笑意。 林涓喜伸出双手,慢慢搭上李邺脖子,她眼看着这张脸,淡淡笑容艳丽非凡,指尖忍不住轻轻颤抖起来,只是轻轻在上面按着。 他催她:“快点!” 李邺颈处皮肤在林涓喜指尖之下,腻暖的触感,她突然窘迫起来,立刻松开手,坐回座位,咳了声,端起茶喝了口,说:“算了。” 李邺神色蕴藉平和。 林涓喜从兜里掏出个小巧的首饰盒,打开来,递给李邺说:“我也是才知道魑离扳指这么厉害,还给你吧!” 李邺没有接,目光从扳指移到林涓喜脸上,眸子在明亮的灯火中,是剔透澄澈的,瞳仁盈盈,却根本捉摸不透他的想法,林涓喜执着首饰盒的胳膊,有些僵硬。 李邺说:“怎么,想辞职?” “你会同意吗?” “不会。” 林涓喜的手不收回来,李邺也不接,只是淡淡看着她。 蓦然,他笑笑,真如一泓宁静深潭,突然漾出层层清波,灿然明晃:“你现在明白它有多重要了?知道我为什么要给你吗?” 林涓喜摇了摇头。 李邺目光柔和明丽,他说:“因为你比我更需要保护。” 林涓喜一怔,心像被柔软的羽毛拂过,扫去积尘,露出纯净的蓝天,淡淡金色阳光无处不在——其实,上次的事,她已经早不生气了,她垂头拂了拂鬓发,轻声说:“谢谢你,我欠你太多。” 他看她脸上表情终于柔和,他嘴边浮起不易觉察的淡笑,合上首饰盒盖子,递给她。 林涓喜接了,将盒子放兜里,垂头喝茶。 过了半晌,林涓喜说:“李公子,有个事想问你。” “你问吧!”李邺态度很好。 “纪家二小姐,纪白露,你认识吗”林涓喜踌躇着,还是说出了口。 没想到李邺一张脸立刻冷了下去,他说:“谁给你说的?” 一秒钟之间,他又从文雅的贵公子变成了恶魔,好像如果林涓喜告诉他是谁说的,他会立刻把那人的脖子扭断似得,林涓喜知道问到禁忌了,便说:“我就是随便问问,也算是远房亲戚了,我怎么会不知道?” 幸而这时,有人敲门,打破了这沉重阴冷的氛围,是个小厮,他来报说:“地黄大人到了。” “让他进来。”李邺看向林涓喜,神色和气了许多,“你还没见过地黄吧?一会儿认识一下!” 走进来一位青年,步若清风,单膝跪下,拱手行礼,笑意盈盈看着李邺:“见过主人。” 李邺亦含笑略略抬手:“请起——坐吧!” 地黄在另一把椅子上坐下,眸子转向林涓喜,李邺说:“这位是林涓喜小姐——林小姐,这是地黄。” 地黄点点头算是行礼,林涓喜亦点点头。 地黄是典型的东方人长相,扁平的脸,细细的眼睛,不算俊美,一身淡黄直裾,白色鹤氅,头发用金冠束起来,明黄抹额嵌着颗拇指大的明珠,莹然生辉,他眉梢轻扬,清朗的眼中全是笑意,仿佛旧时的世家公子。 地黄含笑的眼睛毫不拘束地打量林涓喜,最后对李邺说:“属下听残墨说了,主人这次收了个美女杀手到麾下,地黄以为是位御姐,没想到是个清纯美少女!” 李邺转了话题,说:“地黄,你常年在外面跑,我知道你辛苦。” 地黄恭顺地说:“属下不辛苦,为了主人属下万死不辞!” 李邺温和地说:“以后就不用出去了,我给你找了个好差事。我前几天去了清虚观。” 地黄说:“果然是主人,连道观都敢去,我们都恨不得远远绕开呢!” “和我一块去的还有薛先生。” 地黄面露诧色:“那小鬼也敢去道观,怎么回事?” 李邺说:“现在的清虚观,那些道士都是禄蠹草包,眼里只有钱,污浊之气横流,谁都可以去。” 地黄笑道:“现在哪还有干净的地方?主人说给我派个好差事,不会是让我杀那些牛鼻子吧?那我把残墨也叫上,砍他个十七八刀,好好出出气,以前没少吃过那些老家伙的亏——” “你还记不记得紫虚观?” “属下不敢忘!”地黄恭肃地说。 李邺拿起茶盏,呷了口,说:“清虚观虽然富丽堂皇,香火不绝,但里面都是禄蠹废物;紫虚观破败不堪,门庭冷落,却是藏龙卧虎,尤其是观主清凉道长。清凉是高人,但性格太古板,我看这紫虚观也要保不住了。” 地黄点头:“这个清凉道长人挺耿直的,不会巧言令色,没有花花肠子,赚不来钱,人也得罪光了。” “凤凰城降魔圈子里最有影响力的,是清虚观的宁靖道长,而且他在圈子以外的势力也盘根错节,不过,这家伙虽然不可一世,却是色厉内荏,并不值钱。”李邺玉色手提着茶盏盖儿,一下下轻碰茶盏沿儿,泠泠作响,分外动听,“宁靖曾去拜访拉拢清凉,被拒之门外,所以两人形同陌路。地黄,你结识一下宁靖——我不想在凤凰城看到清凉,他也不想看到吧!” 地黄拱手低头,恭谨地说:“是,属下一定办到!” “等清凉走了,你能代替他执掌清虚观吗?然后以此为据点,结识、收买宁靖等人,把整个降魔圈——”李邺缓缓地说。 地黄说:“是,属下把这帮家伙收拾得服服帖帖,让他们对主人惟命是从。” 林涓喜心想:以夷制夷,李公子,这办法够聪明啊! “嗯,这件事要达成实属不易,地黄辛苦了。”李邺和蔼地说。 “属下不辛苦!”地黄眼神诚恳,“主人,这事是有难度,也许属下不能让主人十分满意,但是,属下一定会尽全力,万死不辞!” 李邺点点头。 林涓喜冷眼旁观着,能看出来,地黄最得宠,霜铖就一般了,残墨是女孩子,李邺往往会温和些。她自己文不能提笔,武不能捉刀,能让李邺如此对待也是难得了。 “你下去吧!”李邺说。 地黄施了礼,转过身走时,侧脸看向林涓喜,微微一笑,摆了摆手告别,林涓喜也一笑,点点头。 地黄飘逸的衣角一闪不见,门随即被闭上,咔哒声十分清脆。 李邺开口说:“林小姐,今天叫你来,是要让你去做件事。” “什么事?”林涓喜眼睛一眨不眨。 李邺双臂闲雅地搭在紫檀木扶手上,宽大飘逸的袖口垂落在地,宛如氤氲的白烟,神色比地黄进来之前温和了太多,他说:“刚才我提到的紫虚观,观主清凉道长,他有个东西,你替我拿来。霜铖会告诉你具体怎么做。” “嗯,知道了。”林涓喜点点头。 李邺光润的指尖轻击扶手,说:“这件事不难,如果拿不回来,肯定是你的原因,比如你临时变卦——我会杀了你。” 他的笑容透出杀机,林涓喜心头一凛。 李邺拉了拉铃,走进来一位神色肃穆的侍卫。 “带林小姐去小厅。”李邺说。 “是。”侍卫严肃的眸光转向林涓喜,“小姐,请跟我来!” 林涓喜站起来,和侍卫出去了。 第二十六章 林涓喜站起来,和侍卫出去了。 穿过一个又一个石廊,到了另一处两边对称装有木格子门的石廊上,侍卫停住脚步,打开一扇门,礼貌地说:“林小姐请进!” 林涓喜跨过门槛,走进石室。 一个翠衣小鬟笑迎上来:“林小姐请坐!” 林涓喜在椅子上坐下,小鬟为她斟了茶。茶是刚泡好的,仿佛知道她此刻要来,掐好了时间似得,水色浅褐,甜香淡淡盈溢鼻端,是八宝茶。 这间石室有五十平米左右,垂着翠绿的委地绸幔,上面用金线秀满了菊花纹图案,大团的菊花纹,闪闪发亮,华丽大气,引得林涓喜目不转睛,菊花纹在中国由来已久,唐代最盛,敦煌壁画上就有很多——某国的国徽是十六瓣菊花纹(注1:日本的国徽是十六瓣八重菊花纹),不知是否首创,然后硬是让有的人将菊花纹说成了某国的专利;正中一套紫檀木桌椅,此刻林涓喜坐了一把;红木高脚桌上静置着一套浅碧的玉质茶具,衬得茶水美不胜收;两边各置一个一米高的白玉瓶,插着几朵娇容三变(注:牡丹的一个品种),被青绿的不知名芳草簇拥着;两边对称的沉香木博古架,列着精美摆设;西面墙边一个落地钟,哒哒摆动着。 翠衣小鬟端过来几色茶点,就微微笑着垂头立一边。 林涓喜无心吃这些细巧如花的茶点,她沉思着,揣测着这次的任务:去紫虚观那种真正的道观偷东西,确实只有人类能做,难道李邺没有其他更厉害的人类属下了吗?自己的特长并不是偷盗啊! 唉,尽力去办好吧,虽然不知道吉凶,但办砸了肯定没好果子吃。 门开了,一个人走了进来,白发白衣白眉,正是霜铖。 “林小姐,你好,好久不见了?” 霜铖带着热情的笑,林涓喜放下茶盏,微微笑着说:“你好,是很久没见了。” 霜铖自己也坐下了,笑意盈盈地说:“最近好吗?” “好着呢,你呢?” “没什么倒霉事儿,就是太累了!”他笑着说,“恭喜林小姐!” “怎么了?”林涓喜很诧异。 霜铖故作神秘地从包里拿出个信封,放高脚桌上,拍了拍,说:“这次的任务不难,顺利完成了可是大功一件,主人肯定会好好赏你的,还不值得高兴吗?” 接着,他从信封里掏出几张图片,摊开来。 都是从不同角度拍摄的同一物品,一个玺印,青铜材质,四角各垂一颗铃铛,铃铛不知道什么材质,晶莹剔透,十分漂亮,玺印五面都刻着精细的腾龙图案,底下四个古篆。 林涓喜不懂古篆,便看霜铖,他说:“这是‘亢龙有悔。’” 她点点头。 “这叫龙玺。紫虚观的清凉道长,睡觉总是枕着一个雕牡丹的桃木枕头,其实牡丹的花心有个机关,按下去,枕头会从中间打开,里面藏着龙玺。” 林涓喜点头:“是要我去毁了这个龙玺吗?” “不是不是,可千万不敢毁呀!”霜铖笑着摆手,“紫虚观有个规矩,每年腊月二十七开始辟谷,只喝水,像穆斯林的封斋一样,除夕才开始吃饭。明天是辟谷第三天,他们最虚弱、防范最疏忽,你潜到观里面,把这个点燃了,探进他们卧室——”霜铖说着,从包里掏出一个长方形的纸盒,打开来,是十几根细长的类似于线香的东西。 他接着说:“这个叫‘黑甜香’,可以让他们睡得更沉。等他们睡死了,你去清凉房子里,把龙玺拿出来,把铃铛卸下烧了,没有铃铛,龙玺不能辟邪,我就可以进去了。然后,我进紫虚观接应你,你把龙玺拿回来。” 霜铖又拿出一张照片和一张折叠的纸,摊开纸,是副平面地图,非常精细清晰,一目了然。 “这个是紫虚观的地图,你肯定也能看懂,这个——”霜铖将照片递给林涓喜,“就是清凉道长。” 林涓喜接过照片,这是张正面照,一位须发如银的老人,面色黧黑,相貌清癯,目光平淡中见湛然,嘴角是宽和的微笑。 林涓喜看罢,说:“这道士那么好蒙混?” “本来知道龙玺的人就不多,这世上除了清凉,更是基本没人知道它在紫虚观,所以清凉就没怎么防。” 林涓喜点了点头。 霜铖将东西重新装好,把包递给林涓喜:“收好了!” 然后他站起来,说:“我送你出去吧!你先回家,熟悉一下地图,斟酌斟酌,争取一次成功,不要打草惊蛇。” 被蒙上眼睛,林涓喜跟着霜铖,走了十几分钟路,周围温度瞬间降下来,寒风刺骨,她不禁哆嗦了一下。 “到了。” 霜铖的声音响起,林涓喜解开丝巾,果然又置身于荒原了,周遭草木凋零,一派枯黄,好不萧索,不远处停着辆火红色的法拉利跑车。 霜铖笑吟吟说:“上车吧!” 发动机一直没关,一开门,暖风扑面,林涓喜被冻得麻木的脸稍稍有了知觉。 法拉利风驰电掣。 车内光线很暗,林涓喜扫了眼窗外飞驰而过的光影,说:“你知道我家?” “嗯。” “你了解得倒多。” 霜铖看了她一眼,说:“你别见怪,我也就是知道去你家的路怎么走,因为这段时间要负责和你联系。” “没什么——一会儿别进院子,停在路边可以吗?” “为什么?” 林涓喜笑了下:“你这车子太扎眼了,邻居们都熟得很,问来传去的不好。” “好,没问题。” 车开到了距离院门不远的地方,停了下来。天气寒冷,已近子夜,这里又比较荒陋,几乎没有行人,偶尔几辆灰头土脸的车驶过。 “林小姐,我把联系方式给你,你准备去之前,一定要先联系我;一但有意外发生,也可以找我。我不能靠近紫虚观,你得手以后,把铃铛卸下来烧掉,我就马上过来了。” 林涓喜点点头:“这个任务最迟期限到什么时候?” “最好这几天趁他们‘辟谷’搞定,等吃得饱饱精神抖擞就不好了。” 林涓喜点头:“这个我明白。” 然后,她开了车门,下了车,一条胳膊撑着门,一条胳膊夹着布包,却没有要走的意思,好像有话要说。 霜铖就看向她,她乌黑的眼睛反射着车内灯光,眸子水气盈盈,素日冷凛的容貌,也柔婉了许多,深夜寒气萦绕,她似乎有些忧伤:“霜铖大人,我想知道,如果这回失败了,他会不会杀我?” 霜铖毫不犹豫,和蔼却冷酷地说:“如果能力有限,失手了,我们求情,主人或许会严惩你;可如果是别的原因,主人肯定会杀了你。” 林涓喜点点头:“我知道了——再见!” 然后她转过身,走进苍茫夜色中。 霜铖看着林涓喜的背影,她将布包抱在胸前,仿佛很怕冷,一个防备的姿态,透出无法掩饰的脆弱。 霜铖发动汽车,漂亮流畅的倒车后,绝尘而去。 林涓喜慢吞吞往回走着,路灯的橘色光辉此刻也是清冷无比,周围没一个活物,连路边梧桐,也光秃秃如枯朽的尸骨,死一般岑寂里,似乎全世界只剩下她一个人。 将怀中布包又抱紧了些,呵出一口白色的气,她加快脚步。 从接到这个任务起,她就有种不好的感觉,忐忑不安,但具体在害怕什么,却也说不来个所以然来。 总觉得什么地方不对劲。 第二十七章 第二天子夜,林涓喜联系了霜铖,让他送她去东郊的紫虚观。 许嫣然早回房睡觉了,林涓喜将枪、、支、迷、、药等放进腰包,固定牢靠,套上长长羽绒服,换上特质鞋子,再戴上纯黑口罩、冷帽,领口堆上围巾,出门了。 霜铖在电话中说了,他在她家院门口的路边等着。 到了指定地点,停着的三五辆车中,却并没有见到那辆扎眼的红色法拉利。 一辆军用吉普的车灯闪了闪,咔哒,车内灯亮了,映出霜铖笑嘻嘻的脸。 林涓喜开了车门,坐在副驾位置上,系好安全带。 霜铖一边发动车,一边打量她,笑道:“包这么严实,我差点儿都认不出来了。” 林涓喜笑道:“偷东西,又不是去敬老院做好人好事,那么显眼干什么?” 霜铖一笑,车子开动。 “我以为你会注意到,没想到你只看法拉利了——我的法拉利拉风吧?” 林涓喜笑吟吟地说:“意大利垃圾。” 霜铖呵呵笑道:“用金属垃圾换来纸垃圾,再换来意大利垃圾。” 林涓喜想起卡尔事件时,霜铖说“人类为了这些金属垃圾……”,便说:“你特别讨厌人类吗?” “不是讨厌,是憎恨,人类是最不值得同情的动物,岂不闻:认识的人越多,我越喜欢狗。” 林涓喜忍俊不禁:“李公子也这么想吗?” 霜铖噤口了,林涓喜蓦然想起阿喜的事情,便不再说什么。 霜铖也转移了话题:“我看你精神不好,没睡好?” “嗯,昨天晚上失眠了,白天也没睡着。” 霜铖呵呵笑了:“你是怎么当了杀手,去破道观偷个东西都失眠,心理素质也太差了!” 自从接手这个任务,林涓喜就感到一种不明原因的焦虑,她没有说,微笑道:“李公子日月凌空堪比武则天,我是诚惶诚恐!再说,以前只有我一个人,成了败了也是我一个人担着,这次不一样,这次有你,如果搞砸了,不是要连累你?” 霜铖大笑:“理解!理解!你真是辛苦啊!” 周边景色渐渐荒寂,开了有十分钟左右,霜铖停了车。 “怎么了?” “我把你送到离紫虚观一里远的地方,你自己开车到跟前去。” 林涓喜露出不解的神色,霜铖说:“你要偷的那个龙玺,避邪能力特别强,方圆一里对我们来说是极限。” 然后他打开储物箱,掏出两把手、枪,递给林涓喜,说:“这把是抓野兽的麻、醉、枪,必要时候蛮管用的;这把是真手、枪,你拿着防身,实在不行了再用,切记,别闹出人命了。” “这个我知道——我带枪了,小五封子,对付道士应该够了,带这么多也没用,这个麻、醉、枪我收了。”林涓喜接过麻、醉、枪,颠了颠,熟悉了一下,“消音的吗?” “当然了。” “好——还有要交代的吗?” “没了。” “okay。”林涓喜靠着椅背,闭上眼睛,“我养会儿精神,你继续开吧!” 寒夜里的车,开得十分顺畅,半个小时后,就到了东郊,又开了一会儿,霜铖停下了。 林涓喜睁开眼睛:“到了?” 霜铖点头,开门下了车,林涓喜坐上司机位,突然说:“这车是偷的吧?” 霜铖笑道:“你怎么知道?” “现在到处是摄像头,你们不可能用自己的车干这事儿。” 霜铖含笑点头:“你的聪明脑子一会儿再用吧!” 林涓喜关上门,扬尘而去。 路线她已经烂熟于心,拐个弯儿,就到了,她停下来。 脱掉冷帽,围巾,羽绒服,塞进荒草堆里,底下是贴身的加绒运动衣——黑色带帽卫衣,脚腕收紧的裤子,鞋子是特质的,弹性极好,巧妙地护住腕关节,又轻便如羽毛。 线香,枪、支,必需品都放进小包了,牢牢固定在腰上,最后检查一遍,确定一切无误,她下了车。 此刻距离子夜已过去两个小时,正是人睡眠最深的时候,深冬的丑时,没有低低的虫鸣,没有风过树叶的沙沙声,没有人气,真得是太安静了。 月晦星稀,虚浮的灯光勾勒出树枝光秃秃的黑影,建筑物大多低矮陈旧,如同健硕的老人,侧卧着沉睡。 不远处是静默的紫虚观。 林涓喜潜入建筑物的浓黑阴影中,垂头悄无声息地快速接近。 走到紫虚观覆着黑瓦的白墙下,她溜墙根走着。看来这个道观的确穷,没有路灯,天空阴沉,很好地掩藏着梁上君子。 绕到了接近休息区的围墙,林涓喜站定,打量四周。 微弱的光线下,白墙异常显眼,足有两米高,手边是一棵不大的槐树。 林涓喜掏出蟹爪钩,抡几圈,稳稳勾上一根树枝,用力拉拉,确定保险稳当不会松动滑落,就抓紧绳子,准备往上爬。 “你在干什么?” 蓦然,一个男子的声音在背后响起,几乎同时,一道强光打在林涓喜脸上,她下意识眯了眯眼,心惊胆战地回过头。 朦朦弱光下站着个男子,一手插口袋,一手拿着明晃晃的手机,目光警觉。 这男子不过二十岁左右,一头金发,耳钉闪着熠熠的光芒,穿件闪亮的红色皮衣,牛仔铅笔裤,水红色靴子。 现在的道士品味不会沦丧到这种地步,可能是上网到半夜的普通小青年——林涓喜寻思,当下做出普通女孩子的惶恐摸样,说不出话来。 小青年指一指蟹爪钩垂下的绳子和紫虚观的围墙,说:“别告诉我你要进紫虚观偷东西,那我可以明确地宣布,他们最值钱的就是做饭的煤气炉了。” 林涓喜嗤地笑了:“我和同学玩真心话大冒险来着,我输了,要爬到这树上来张自拍。” 她一副天真摸样,小青年也不打算走,饶有兴趣地打量着她,说:“美女,你是学生?有没有扣扣号,咱俩交个朋友吧?” 林涓喜不想纠缠下去,心里着急得很,就微微一笑,说:“能帮我个忙吗?” “什么忙?”小青年一副兴冲冲的样子。 “帮我试试这绳子结实不结实。” “怎么试?” “嗯——你能不能爬上去一点?” “好!”小青年说着,就上前两步,把绳子握在手里。 在小青年背对她的时候,她迅速掏出麻、醉、枪,一枪打在他背上。 小青年“咕噜”了一声,软软倒下。 林涓喜不敢耽搁,将小青年拖到荒草丛深处,确定其他人看不见,回转身,迅速爬上槐树。 在一根树枝上站稳后,她收了蟹爪钩放背包里,深吸一口气,双手抓握住稍稍高点儿的树丫,脚下一蹬,悬空的同时松手,借力一荡,整个身子飞了出去,将要坠下的前一秒,电光火石,她抓紧了另一根树丫。 吐出一口气,她整个人前后摆动着,努力固定住后,黑瓦围墙就在脚边。 她伸脚,触到了黑瓦,站稳后松手,平稳心神,慢慢蹲下,双手触到冰冷的黑瓦,再小心坐下。吐出一口气,这最险的过程还算顺利,她终于坐到了安全些的地方。喘了几口,打量下四周。 此刻,她目光极高,可以看清道观的一切——之所以能够看清,也是因为,这地方实在贫陋,房屋非常低矮。 不远处是一排红砖棕瓦的平房,脚下是一畦大白菜,黄土的颗粒甚是松软。 林涓喜双手把紧黑瓦旁的水泥突起,身子一溜,挂在了墙上,接着手一松,整个人向地面坠去,不算太高,鞋子又好,她轻轻松松落地了。 绕过道长们的菜园子,她像只猫一样溜到红砖平房的檐下,耳边是后窗,她小心翼翼凑近,瞅了瞅,黑严严拉着窗帘。 手摸索了一下,推不开,里面肯定是锁上了,也没有缝隙。 只好到前面去了,林涓喜心里叹气:这要是夏天就好了,现在屋子都严实地像供养着产妇,如果找不到缝隙,就不好办了。 正前方是一片更大的菜园子,红砖平房的门开在这里,正中间的屋檐下悬着一个昏黄的白炽灯。 光线好一些了。 林涓喜突然惊喜地发现,道士们太穷,这木门的底下有缝隙,虽然细微,也足够放进去线香了。 事不宜迟,她迅速掏出盒子,抽出一根迷、魂、线香,取出打火机,点上了。 然后从最东边的房间开始,小心地将线香放进门缝里。 一切做好,她靠着冰冷红砖,长出一口气,这才发觉自己已是一身冷汗。 穿这么少,竟也不觉得冷,看来高度紧张的神经可以麻痹感官。 看看表,过去二十分钟了,她知道药劲儿开始起作用,她掏出一张铁片,走到最东边的平房门口。 这间房里,住着紫虚观的观主,清凉道长。 手握着铁片,□□门缝中锁子的位置,技巧地捣鼓一番,门开了。 室内一片漆黑,晦暗的白炽灯光,从一尺宽的门缝中透进来。 眼睛渐渐适应,突然,林涓喜全身都僵住了,双目圆睁,看着眼前,几乎克制不住惊呼出声! 第二十八章 靠后窗的床上,坐着位须发如银的老者,一身藏青色道袍,仿佛融入夜色的博大与宽忍,正是清凉道长。 他湛湛有神的目光,和气地看着她,微微笑道:“你好!” 林涓喜心狂跳着,估计这次完蛋了,不过,她真得尽力了,李邺应该不会——不,打住,现在不能想这些,一定要镇定,考虑怎么应对。 这个清凉道长,看样子他早有准备,自己今天是逃不出去了,不过,据说他是个好人——呵,那就这么试试吧! 当下,林涓喜僵硬着脸,勉强笑笑,说:“老爷爷,快过年了,我想来摸点儿钱,回去好过年。” 清凉点点头,似乎并没打算立即制住她,她干涩的口腔挤出些口水,咽下去说:“老爷爷,我这就走,您别把我送公、安、局,我学校会开除我的。” “你,是个学生?”清凉说,声音十分安详。 “嗯。”林涓喜点点头。 “为什么要来偷东西?” “因为快过年了。”林涓喜镇定了好多,“我家里很穷,我妈妈一个人带我们,年夜饭只能吃粉条和烤地瓜,我妹妹都五年没穿过新衣服了,我想……” 清凉双目炯炯:“我不是问这个,你为什么要偷龙玺?” 林涓喜宛如被闪电劈中,她假装懵懂道:“什么啊?您说什么?” 清凉笑了下:“李邺让你来的吧?” 林涓喜的伪装越来越挂不住了,她思量着,这或许是试探,就佯作茫然、愕然地说:“老爷爷您在说什么?我听不懂……” 林涓喜此刻觉得自己就是个傻x。 “别装了,你也累坏了吧,不如坐下来歇歇?”清凉说着手指了指墙角的一把木凳子,宽大袖口微晃。 林涓喜觑了眼木凳,又警惕地看向老道,搞不懂他在卖什么药。 清凉和悦地说:“我一闻这迷、、香的味儿,就知道是李邺,这是他独门的‘黑甜香’。” 林涓喜心脏突地猛跳几下,居然连名字也说对了——她默不作声。 “我是清凉,相信你也看过照片了。不过,你不用害怕,这个黑甜香只对我不起作用,我的弟子们肯定早昏睡过去了,只怕到天亮也难醒来。” 林涓喜还是不说话,脑子飞快转动着。 清凉依然带着温和的神色,徐徐地说:“如果你带不回去龙玺,李邺会要了你的命,我这把老骨头根本不是你的对手,况且你手上又有枪,一把手、枪,一把麻、醉、枪——我没猜错吧?” 林涓喜只不做声。 清凉继续说:“你想不想知道李邺用龙玺干什么?” 没有得到答复,清凉自顾自地说:“这个凤凰城里,李邺一直视我为眼中钉,但是苦于龙玺上的木铃,不能接近。你捣碎了龙玺四个角的木铃,什么牛蛇鬼神都能进紫虚观,然后呢?李邺的手下会杀了我,不光杀了我,还会杀了我的弟子们。” 清凉顿了顿,说:“就算李邺不杀我们,这些年,紫虚观结下来的仇家,那些妖魔鬼怪,法力厉害的,哪个都能要了我们的命。” 林涓喜身子一顿,眼睛睁了睁,咬着下唇。 其实,她早该想到了,毁了木铃,失去了避邪功能,紫虚观会有极大的危险——此刻,经由别人口中说出来,她如同瞬间清醒,看清了眼前的一切,脑子里似被锐利的东西划了一道,宛如乌云骤裂,刺目白光毫无阻拦地倾泻而下,她努力克制着过激的反应,指尖却忍不住颤抖起来。 清凉轻轻叹了口气,说:“我告诉你这些,未尝不是想让你放我们一马,这龙玺就是我们的命,没有它,我们活不长。但是我也知道,你要是放了我们,按李邺的性格,他肯定会杀了你。” 林涓喜不做声。 “我想让你自己选择。这是两条路,大部分人会选自己活命,我不怨你——都是没办法,受制于人。” 林涓喜眼睛有些酸疼,过了片刻,她开口了,声音暗哑:“没错,他会杀了我,所以,我不会心软的。” 清凉一扬手:“那就请吧!”说完闭上了眼睛。 林涓喜掏出枪,小心翼翼,一步一顿地接近。 到了床边,微光下,清凉神色安详,须发微动,闭目如老仙悟道。 他的背后,就是那个木质的牡丹雕花枕头。 林涓喜用枪指着清凉,冰冷地说:“把枕头拿过来,打开。” 清凉睁开眼,微微笑了下:“果然是李邺的部下,心思缜密、警觉。那上面没毒,里面也没暗、器。” 林涓喜无动于衷,黑洞洞的枪口毫不留情地对着清凉的太阳穴。 清凉淡淡笑了下,拿过木枕,打开——那里果然藏着个四方形的物品。 清凉将它取出来,托在手上递给林涓喜。 这就是龙玺,四四方方,暗绿色,四角缀着木铃铛,比想象中的还小巧还精致。 林涓喜从包里掏出打火机,扣动□□扳机,说:“你把铃铛卸下来,拿这个烧了,等你的铃铛没了,马上会有人过来;如果他没过来,我就一枪崩了你。” 清凉从床上缓缓下来,林涓喜的□□死死抵着他的额头,双目紧盯他的一举一动,耳朵留神周边动静。 清凉年迈,动作迟缓,慢慢下地,蹲下,开始拆铃铛。 他的手指在触到铃铛时,抬起头,看着林涓喜。 林涓喜的心跳打了个磕绊。 这是一双老人的眼睛,眼角皱纹深深,棕黑色眸子,岁月打磨出亚光,却显得慈爱,祥和,此刻,他这双让人安心的眸中,是深深的乞求和哀伤。 紫虚观满门,四口人,不久会全部死掉。 林涓喜的手克制不住抖起来,牙齿咬得咯咯响,几乎碎掉,在清凉又埋下头拆铃铛的时候,她终于一脚踢掉龙玺。 龙玺落地,发出轻微声响,清凉抬头,目光带着哀悯:“孩子,你想好了。” 林涓喜将枪□□枪套,感觉好似有人在她脑中用小刀割着,一下一下,锐利的痛苦,她捂住头,低低喊了一声,然后头也不回地冲了出去。 都不知道怎样出了道观,一路狂奔,到了吉普车旁边,才扶着倒车镜,大口大口喘着气。 不知这样站了多久,似乎脚都冻结在了地面上,她开车门,坐进去。 发动汽车,一个疯狂的倒车——发动机和轮胎一齐发出刺耳的尖啸,她不顾限速,开到二百,往前冲去。 到了和霜铖约定的地方,她停了车。 一会儿,黑暗中走出来个人,一头雪白长发分外刺目,正是霜铖。他打开车门,坐了进来。 彼此沉默着,良久后,霜铖说:“你真是疯了,你会死得。” “我知道。”林涓喜目光宛如滴水的冰块,“这不干你的事,我自己领罚。”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你这么做,当然和我没关系,我是说你,主人会杀了你。” 林涓喜下了车,打开后门,钻了进去,然后平躺在座椅上,不再说话。 霜铖坐上司机位,正要发动汽车,林涓喜突然说:“等一下!” 霜铖回头看她,说:“改变主意了?” 林涓喜面色苍白,艰难地说:“想起件事,我刚才进紫虚观的时候,拿麻、醉、枪把个多事的撂倒了,在荒草堆搁着,你现在下车,让我把那小子拉走,搁那儿一晚上肯定冻死了。” 霜铖嘴里发出一声叹息和不解夹杂的气流声,他皱眉说:“你有病啊!都什么这时候了,不赶紧去给主人复命,还敢耽搁?” 林涓喜已经从后座到了副驾,不由分说抓住方向盘,干枯的嘴唇吐出两个字:“请大人下车!” 霜铖只得下了车。 站原地等了约莫二十来分钟,老远看见吉普车开过来了。 车停在霜铖面前,林涓喜开了司机门,自己又回到副驾。 霜铖坐上车,看到后座平躺着一个花红柳绿的杀马特,他说:“就这小子,打扮地跟个野鸡似得。” 林涓喜点点头,她闭着眼睛,状态很差。 霜铖发动了汽车。 一路无话,到了荒郊野岭,霜铖停下车来。 “林小姐,主人的侍卫在第二个岔路口等着呢,你去吧!”霜铖说,他神色看起来挺难过的,“善良是好事,不过得看地方,不能乱用,唉!——那野鸡我看着,等他醒了我送他走,你放心!” 林涓喜下了车,觉得自己脚步虚浮,体温极低,恍惚中,霜铖回过头看她,那眼神是在说:永别了! 第二十九章 头发早散了,迎着黑暗,寒冷的夜风飞舞着,脑门一阵冰冷刺骨,林涓喜一个激灵,她抱紧双臂,披散着头发,开始在寒夜中奔跑,朝着那个不远处的岔路口。她脸颊上的泪滴冻结了,娇嫩的肌肤呈现一种不健康的红色。 第一个岔口有个人,是倾泓。 但这不是等她的人——那个人在下一个路口,她从倾泓身边跑过,没有看他,却被他一把拉住。 林涓喜被迫停住了脚步,惯性让她身子扭了九十度,乌发一甩,披散在脸上,看起来非常凌乱,通红的脸颊,布满血丝的眼睛,苍白干枯的嘴唇,还有沉重的呼吸。 倾泓眼睛黑如寒夜:“你没偷来龙玺?” 林涓喜紧咬着下唇,顿了顿,说:“我下不了手,你们会杀了他们,我知道。” “可他会杀了你。”倾泓微微皱眉。 林涓喜摇了摇头:“我没完成任务,该死!” 倾泓无奈地叹息着,松了手。 林涓喜继续往前走,脚步比刚才慢了些,走到第二个岔路口,果然,一个神色森严的红衣侍卫在等待着她。 “林小姐吗?在下恭候多时了。”红衣侍卫冷着脸,递给她一块丝巾。 她手触到丝巾,不禁打了个冷战,上好的丝绸,柔软光滑,并不过分冰凉,却宛如握着一只滑溜溜冷冰冰的毒蛇,恶心与恐惧交织的感觉。 红衣侍卫在一旁默然看着,好像无常鬼般铁面无情。 她的手指僵硬,好容易打了结,眼前一丝光感都没有,仿佛死亡。 记得一个电视剧里说过:“死是凉爽的夏夜,供人无忧地安眠。”死如秋叶,宁静美好,可她的心里翻江倒海,乱七八糟。 耳边有人说:“到了,请把丝巾摘下来。” 林涓喜将丝巾扯了好几下才扯掉,她披头散发,狼狈不堪,眼前,是令人厌弃的绮丽华美的正殿。 “请!”红衣侍卫面无表情地做了个手势。 林涓喜垂着头,脚步虚浮地跟着他,走过无数拐角和岔路。 现在走得这条路有几分印象,是通往李邺住的那一排房子的。 果然,拐个弯儿,眼前是阔远粗野的石廊,一排格子门宛如尖利石块中蹦出的一簇纤秀香草。 红衣侍卫敲了敲门,声音不高不低,说:“主人,林小姐带来了。” 门开了,出来一名神色肃然的英俊侍卫,银色铠甲衬得微黑肤色健康迷人。 红衣侍卫抱拳躬身行了一礼:“君大人,林小姐带来了。” 英俊侍卫细长凤目斜了林涓喜一眼,说:“主人不想见她,直接带天青大人那儿。” “是!”红衣侍卫行了礼,对林涓喜说,“林小姐,请吧!” 天青?那个李府恐怖的所在,任何人提起都心悸的黑暗阴影,宛如魔鬼之翼,藏在林涓喜夜里最深的噩梦中,这时,它突然飞了出来,笼罩在她的头顶。 红衣侍卫走在前面,林涓喜跟在后面,她眼前是一片晃动的红色,好似她极其厌恶的、沾满血污的任务,迷宫般的石廊交错复杂,无穷无尽,火焰明亮,壁雕精美,却永远暗无天日。 也不知走了多久,红衣侍卫驻足回身,说:“林小姐,到了!” 林涓喜抬起头,看清眼前景象,喉头一窒。 这是一间石室的门口,容得下一辆解放卡车开进去,这间石室——也许说大厅更合适,足有三百来平方米,四壁悬着人类头骨,天灵盖被掀去,燃起熊熊火焰,整个空间煌煌灿灿极其明亮,靠墙站着执戟侍卫,虎背熊腰,神色森然,门口一派守卫,都是一身甲胄,明晃晃刺目。 当中一口大坑,围着粗粝的灰色石栏。 这正是林涓喜第一次见到斥鹿的地方。 扭曲狰狞的、鲜血淋淋的回忆片段突然毫无防备地闯入脑海,林涓喜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红衣侍卫望了眼林涓喜,只见她脸色蜡黄,身子如一片秋叶,在寒风中摇摇欲坠,便淡淡地说:“很快就结束了,主人宽容仁慈,不会让你受太多罪——” 然后他又补充了句:“虽然小姐你罪该万死!——你们押她去见天青大人吧!” 最后一句是对守卫说得。 两个守卫立刻上前,一人一边,齐声冷冷地对林涓喜说:“跟上!” 林涓喜夹在两个壮汉中,越显娇小脆弱,宛如一个纸娃娃,她脸色很差,乌黑眼珠神采全无,好似宣纸上两团墨点。 经过骇人的大坑,到了一处石门跟前。 石门宽大,差不多两米乘两米的样子,全石砌成,没有雕琢,粗糙如鲨鱼皮肤,右上角有块头颅大小的圆形铁皮,两边墙上悬着白森森头骨灯盏,燃着狰狞火焰。 一个守卫伸手在铁皮上敲了敲,接着,石门轰然洞开,现出一条通往地下的石廊,比外面的低矮逼仄很多,墙壁更加粗糙,砂砾一样,燃着铜质壁灯;石阶蜿蜒而下,遥遥只见一片昏黄,好像妖兽浑浊的眼睛,不怀好意地盯着他们。 守卫毫不磨蹭地走下去,林涓喜跟上。 石阶十分陡峭,和地面最少呈五十度夹角,且每一级都极高,差不多到林涓喜膝盖;石阶多处有破损,许多地方几乎无处下脚,林涓喜本来就神思恍惚,精神不济,那两个守卫根本不顾及她,走得飞快,她扶着石墙,小心而努力的紧跟着,几次差点儿踩空。 走了十几分钟,林涓喜身上被冷汗浸透,脚步虚浮,接近崩溃,终于遥遥看到前方的石墙,该是到了,她松了口气。 很快走近,待看清楚,林涓喜不由失望极了,这是个拐角。 拐过弯儿,眼前,又是无尽的陡峭石阶。 林涓喜体力严重透支,眼前冒起金星,还得勉力跟着,脚步几乎不听使唤,只是机械挪动。 突然,她脚下一个踩空,下意识扶住石壁,手掌在粗粝的石壁上擦过,一阵火辣辣的痛,一个趔趄,耳边好似有黑冷的风呼啸而过,幸好扶住了。 那两个守卫冷漠地俯瞰着她,一个说:“你能力也太差了,难怪会被处死。” 林涓喜一怔,突然就笑了声:是啊,自己都是要被处死的人了,还担心摔死吗? 她咬紧牙关,扶着石壁站起来,掌心的血顺着手臂缓缓淌下,好像蚂蚁啃噬一般,又痒又疼,衣服几处被摔破,身上,也没有一处不是钻心的疼。 她迎着两个侍卫的目光,无力地摆摆手,说:“快走吧!” 她确实想快些了结。 心里彻底灰冷,脚步反而灵活了些,走了十几分钟,终于到了一处木门前。 林涓喜此刻站在石阶尽头的目的地——一方不大的空地,顶上四周都用石头砌成,木门很小,血迹斑斑,新的盖着旧的,彰显着这里是和上面完全不一样的世界,它以残忍为乐,门两边悬着黑乎乎的油灯,灯火黯然。 一位守卫指着门说:“天青大人的爱好,喜欢把活人的血涂在门上面。”然后他转头对林涓喜说:“小姐,你一会儿别盯着大人的脸使劲看。” 林涓喜心里奇怪,蓦然,她明白了,难不成,这个天青比薛先生还恐怖? 守卫敲了敲门,恭肃地说:“天青大人,属下把林涓喜带来了。” 寂静无比的几秒后,门中突然想起“嘎嘎嘎”的干笑声,好似干枯腐朽的尸骨发出的,但它显然十分欢喜:“知道了,你们走吧!” 这声音说不出得怪异,沙哑,分裂,好似几个人发出的声音,被搅拌机打得粉碎,又好似喝了浓硫酸,被腐蚀过的伤痕累累的声带和口腔。 两个守卫一抱拳,齐声说:“属下告退!” 然后他们扭身走了,毫不留情。 林涓喜独自一人,站在这里,头顶千丈之上,地面的一切,阳光,空气,噪音,粉尘,遥远如童年的一个美梦。 门吱呀一声开了,一股奇怪的味道夹裹着地下特有的腥湿味儿扑面而来。 那个被浓硫酸腐蚀过的声音,缓缓地说:“请自己走进来。” 林涓喜迟疑着,还是探出了脚步,踏进去一脚。 然后,她一狠心,整个人都走了进去。 待看清昏暗火光下的一切,她简直头皮都要掀起来了。 第三十章 林涓喜眼前站着个“人”。 这个“人”一身白衣,袖口和衣摆处被撕得破破烂烂;披散着头发,一张脸盘儿没被遮住,鼻子,嘴巴还算正常,就是没有眉毛,只长着一个极大的眼睛,黑色,没有一丝光彩,好似死不瞑目。 林涓喜咽了口唾沫,猛然想起守卫说的,不要盯着他使劲儿看,就转过了头。 这是间不大的石室,四壁凹凸不平,不像石砌,倒像是用铲子挖出来的,黑黢黢,不知道涂着什么东西;天花板上吊着个绣满铜绿的灯,燃着火焰,并不微弱,却因为四周过分的黑暗,显得昏晦无比。 靠右手边有几个木架子,挂着各种工具,有锯子、钻子等各式刀具,还有许多叫不上名的,黏着黑乎乎不明物体,林涓喜眯眼仔细瞧,心头一悚。 这不明物体,居然是血,这些工具,是刑具。 此刻,林涓喜觉得自己被关在了血腥电影里变态杀人狂的地下室,她几乎要歇斯底里了。 “嘎嘎嘎嘎嘎……”那个骇人的声音,大笑起来,似乎很满意她的反应。 林涓喜慢慢转动眼珠看过去,心突突突跳着,独眼人,正死死盯着她。 冷不防,独眼人瞬间移到她跟前,可怕的脸和她相距不过几尺,暗哑破碎的声音说:“你好啊,林涓喜小姐!” 他呼出的气喷在她脸上,冰冷潮湿,死人般的、巨大的眼珠盯着她,林涓喜后退几步,靠上背后打开的木门。 身后就是出口,没有一点阻拦,只要转身,向上跑,就可以彻底远离这个地狱,林涓喜呼吸沉重,努力克制自己没有夺门而逃的念头。 她调整呼吸,平静了很多:“你……你是天青大人?” 独眼人没有回答,然后单膝跪在了地上。 林涓喜正诧异,眼前突然多了个人。 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居然是个白种人。 这小女孩身量未长足,纤瘦小巧,一头浓密金发,蓬乱地看不出是天然卷,还是直发,堆在瘦弱的肩头;一件麻布长裙,织工粗糙,裙摆处透着光,可以看到芝麻大的布眼,十分破旧,仿佛自她出生就一直穿着,洗得色彩惨淡,呈现灰棕色,仿佛落满灰尘的枯死树叶;她像所有的孩子一样微腆肚子,显得稚气,长裙一直垂到瘦骨伶仃的脚腕处,没有袜子,赤脚穿着双笨重的船型木鞋,林涓喜都替她的脚难受。 小女孩一双眼睛幽幽然盯着林涓喜,宛如噩梦中两点鬼火,缓缓启唇,声音异常娇嫩清脆,语气却是邪恶冷凛的:“欢迎来到地狱。” 林涓喜警惕地看着小女孩。 突然,身后砰一声响,林涓喜回头,发现木门已经无情地紧闭上了。 那个清脆的嗓音又响起,近了很多,好似就在耳边:“它不会再为你打开了。” 林涓喜回过头,发现小女孩和她相距不盈尺,刚才并没有听见一丝动静,她是怎么靠近的? 这种防不胜防,让林涓喜本能地厌憎警觉,她戒备地盯着小女孩的脸。 林涓喜发觉,这个小女孩长得非常稚嫩可爱,简直就是个洋娃娃,只是因为打扮得像乞丐,初见的确容易忽略掉,她如果穿得整齐干净,即使普通的衣服,也像是油画里走出来的小天使。 她长得不算漂亮,但是白种人幼年的时候,通常都非常惹人喜欢,她一张包子脸,皮肤白皙娇嫩,吹弹得破,眉毛淡淡的,几乎没长开,鼻子非常精致,小小的鼻翼,鼻梁纤秀笔挺,蔷薇色的樱桃小嘴,一双眼睛仿佛刚刚绽放的雏菊,剔透的冰蓝色,纯洁得能映进人心里。 此刻,她微微眯着眼,紧盯林涓喜,似笑非笑,让林涓喜觉得自己是等待她肢解的囊中猎物,这种不怀好意的神色,表现在如此稚气的脸上,显得十分诡异。 林涓喜额上冒出冷汗,却转不开眼珠:这个小女孩是谁,实在太小了,豆蔻髫龄甚至让林涓喜都自惭形秽,恨不得大哭一场才好。 林涓喜看着小女孩纯真的脸:“你是谁?” 独眼人一直单膝跪着,此刻抬起头来,说:“这位是天青大人。” 天青?!她是天青,她原来是天青!本来以为会是个面目狰狞的人妖呢,谁想是这么一个诡异的小萝莉。 天青说:“我知道,你是林涓喜,主人新收纳的下属。你立过功,不过太可惜了,就没人告诉你,无论如何都不能欺瞒主人吗?” 欺瞒?林涓喜一愣。 天青不屑地笑了声:“你没照主人吩咐的做,到手的龙玺自己踢出去了。你觉得你心肠好得不得了吗?” 林涓喜不回答。 天青一双眼睛,如幽幽然的蓝色荧光:“主人想要的东西,是一定会拿到的。所以,你是白死了。” 林涓喜看了天青一眼。 天青眯了眯眼,说:“怎么,后悔了?” 林涓喜冷冷地说:“我林涓喜既然做了,就不后悔!只要没在我手里作孽,我就没有遗憾。” 天青好像全然没有听见她的话,突然对这个内容失去了兴趣,伸过苍白的小手,按在她肩头。 天青比林涓喜小一头多,仰脸看着她,手指轻轻揉按着,一路向下。她的手指又细又软,划过林涓喜锁骨,突然毫无预兆地碰到了胸、、部。 林涓喜一个激灵,想要后退几步,却如同被钉在了地上,半分动弹不得,眼看着天青纤指滑到她的腹部,胯部,大腿,膝盖——啊,不! 刚才狠摔了一下,裤子早破了,天青的手指毫无阻碍地直接按到了林涓喜的伤口处,用力一蹭,然后离开。 噬骨之痛——林涓喜弯下腰,然后,她看到天青将沾血的手指放进嘴里,舔了舔,好像那是糖浆。 “死变态!”林涓喜低低咒骂了声。 天青将手指移开,浅淡而诡异地笑了笑:“知道我为什么要待在这儿吗?” 林涓喜骂道:“你有病!” 天青走近一步,纯净的眼睛上翻看着林涓喜,说:“因为我喜欢看着你们生不如死,除了为主人尽忠,这是我活着的唯一意义——” 她低低笑了声:“——和乐趣,这里有各种工具,可以轻易穿透你们的一切,比如把舌头和嘴唇缝在一起,或者慢慢剥去皮肉,在骨头上刻字,或者用烧红的烙铁放眼睛上,你晓得的,打铁的声音……” 天青稚嫩的双眸黑沉沉的,眼眶泛着血色,林涓喜一阵恶心和战栗。 天青神色恢复平淡,托着沉重的木鞋,垂头慢吞吞走到放刑具的木架子旁边,说:“你过来。” 林涓喜不动弹。 天青不见怪,指着各色刑具,说:“你是我的同僚,可以自选一个。” 林涓喜细看,这些刀子矬子,锯子钳子,还有许多叫不上名的,在晦暗光线下,如一堆皮肤粗糙的毒物,瞪着浑浊的眼睛,瞧见了她全部的恐惧和绝望。 她脑中一团乱麻,脑浆好似沸腾了,咕嘟嘟冒着泡沫和白气,灼烫,混沌,手脚却如探进冰层底下,寒气直钻骨髓,身上早被冷汗湿透,都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干什么。 突然,眼前寒光一闪,手腕一阵冰冷。 天青握住了她的腕子,另一手拿着把锋利匕首,和她的脸相距一寸多,幽幽地说:“你的眼珠真好看,不知道刺进去是什么感觉。” 林涓喜欲挣脱,才发现自己一动不能动,被施了定身法。 匕首距离她的眼睛又近了些,刀尖已经成了一个点,林涓喜全部注意力都凝定其上,仿佛心脏被敌人握在手里,她急剧喘息着,眼中淌下温热的泪水:“不……不要,不要刺我的眼睛……你可以一刀杀了我……你一刀杀了我吧!……” 天青黑蓝眼睛盯着林涓喜,说:“我喜欢你的眼珠。” 林涓喜面如死灰。 突然,天青展颜,清清脆脆笑了声,松了手。 定身法解除,仿若地动山摇一般,林涓喜站立不稳,向后仰倒,眼疾手快地扶住了木架。她握紧横梁,喘着气,瞪视天青。 天青悠悠然地说:“你最好别瞪我,看见旁边那堵墙了吗?” 林涓喜睨了一眼,木架后一睹破旧的、凹凸不平的石墙,上面血污遍布,都成了黑色。 “那墙后面是主人让我处理的人,我喜欢他们血肉的温热和脸上的表情。” 林涓喜咬牙说:“为什么要这样?一刀杀了不是干净,难道你就喜欢看别人痛苦?!” “我喜欢捕猎,而人类是最高级的动物,把他们命运掌握在手里的感觉,胜过这世界上所有的毒品。”天青眸中流动着光彩,好像孩子得到了心爱的玩具。 林涓喜哼了声,说:“是李邺吗?这是他的爱好?” “不,主人把任务交给我,就不怎么管了,他几百年都不会到这儿来一次,他很爱干净,见不得这些。除非主人有命令,否则我也不会到上面去。”天青说,“主人是为了惩戒,杀一儆百,或者拷问,有的人嘴硬得让人喜欢,必须得我出马才行。有人说,这个地方,来一次就不想来第二次了,实际上,很少有人能活着走出去。” 林涓喜冷冷地说:“虽然你家主人特别生我的气,但是我并不觉得,他会让你折磨我。” 天青微微一笑:“是,主人不想折磨你,只想让你死。我问主人,怎么处置林涓喜,他只说了三个字:‘掐死她!’” 林涓喜忍无可忍:“你到底想干什么?” “不干什么。”天青嫣然一笑,“现在,游戏结束,我,要开始工作了。” 下一秒,天青的小手突然扼上了林涓喜的脖子,一股猛烈的力道,将林涓喜猛向后推去,她的背狠狠撞上石墙,只觉脖子喉头火辣辣疼,背上钻心钝疼,思维混乱中,她想大骂一句,却发不出声音,空气一丝丝从体内流溢,心脏疯了般几欲跳出胸腔,挣脱这种极致的难受,灭顶的痛苦让她下意识拽住了天青软塌塌的衣裙,视线朦胧起来,而天青的目光,平平淡淡,空灵澄澈,好像只是做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情。 意识渐渐模糊了,几声响动,在空寂的石室中分外清晰,好似有人进来了,喁喁而语。 第三十一章 天青骤然松开了林涓喜。 林涓喜立马因为腿发软,像抽掉骨头般滑坐于地,双手支撑着,全身都被冷汗浸湿了,秀发黏在明净的额头上,大口大口急促地喘息着,贪婪地吸入甘美的氧气。 感觉好些了,她抬起头来,怔住了。 居然是李邺,他一袭白衣,站在那里,身后是倾泓。 “主人!”天青拱手跪地行礼,礼毕,她走过去,站在高大的李邺身边,身子更显纤小,像个幼崽忠犬,邪恶的眼神看着林涓喜。 突然见到李邺,林涓喜心中愤恨激动如雪崩般迅猛而疯狂地爆发了,她脸色惨白,眼眶通红,好像沾着昨日残妆的舞女。 李邺注视着她,他眉宇间的光华,依旧和润而高贵,根本瞧不出来,他想置她于死地的样子,他清朗地说:“林小姐,你骗了我。” 林涓喜好似被烧红的煤球兜头浇下,她挣扎爬起,扶着石墙,斩钉截铁地说:“我没骗你!” “是吗?”李邺缓缓地说,“说好了给我把龙玺拿来,为什么两手空空?” “我不想为了自己活命,害死那么多人!” “害人?”李邺冷冷一笑,“我让你杀人了?” “你光让我把龙玺偷来,可是,紫虚观如果没有龙玺,那四个道士会被妖魔害死,所以,我不能帮你偷龙玺。”林涓喜脸色很差,脖子上有可怕的指印,目光还算清明。 李邺宽大衣袖微摆,发出沙沙之声,说:“这清凉确实总在和我们作对,可是我并不想杀他,我只想把他赶走,别在我眼皮底下晃。清凉这家伙就是一根筋,遇事了不管斗不斗得过,就是不放手,跟你死磕。” 林涓喜冷笑一声,说:“是吗?清凉的仇家可不止你一个,没了龙玺,你让他上哪儿逃命去?” 李邺神色也冷了下去,他说:“我是他的保护神吗?他爱上哪儿上哪儿,与我无关!” 天青和倾泓见李邺不高兴了,都低着头屏息凝气。 周围温度降到了冰点,林涓喜一个将死之人,只觉得灰白和萧条,血液都凉了下去,她脸上神色绝望悲凉,回想一生,觉得特别不值,她说:“不管怎么说,我失职了,你杀我,我不怨你。可是你要明白一件事情,我没有骗你,我不想害人。” 她顿了顿,说:“如果我想骗你,早和纪无臣联手了,他一直想杀你,他就是个疯子,小心着他吧,我看你俩不是你死就是我活——李邺,其实你也是个疯子。” 李邺认真地看着林涓喜,他微微蹙了眉,似乎在凝思,不过这种神情稍纵即逝。 李邺脸上浮现出惯常的艳丽的笑容,玉晕两靥,灿若玫瑰,天青见主人笑了,也抿嘴莞尔,倾泓还是阴着脸。 李邺对林涓喜说:“林阁下,我突然不想杀你了。” 林涓喜觉得,自己好像躲身于一口大钟里,在没觉察到的情况下,有人接近,猛敲钟身——那种毫无准备的突然和巨响的震惊,让她如泥塑木雕般痴了。 “这不是李府的规矩吗?”她不信。 天青的声音甜脆而邪恶,好似芬芳□□:“规矩是主人定的,主人就是规矩——主人赦免了你,还不快谢主人?” 李邺凑近林涓喜一些,笑容邪恶、狠狠地说:“我想留下你这条命,不知道濒临死亡又突然被免死是什么感觉呢,一定很有趣!” 林涓喜眼眶一热,突然膝盖发软,想朝这个男人跪下去,痛哭流涕、感恩戴德地谢他绕自己一条小命! 这念头甫一冒出来,她突然觉得很可笑,在现代社会里,上哪找如此践踏人权的工作?偏偏让自己碰上了,凭什么他就可以下达强制性的命令,凭什么他说完成不了就得死,凭什么让她违背良心去做伤天害理的事?可是,她知道他已经够宽大了,没有杀她,留下一条命,是该高兴吗? 她的神色迟滞了几秒,彻底回过神来,逃过一劫,狂喜吗?可她并没有那么高兴,李邺这次高抬贵手放她一马,下次呢——她摇了摇头:“谢谢你,可是,你为什么要放我?” 李邺哼得轻笑了声:“不为什么,寻开心罢了,长日寂寂,不找个乐子也太无聊!” 林涓喜突然抬起眼睛,瞪着李邺。 李邺快速闭了闭眼,看起来有几分调皮,复又睁开,媚眼如丝说:“所以你可千万别死了,你死了我恐怕会无聊死!” 林涓喜突然觉得委屈,人——真的不能选择吗?选择不接受这违背良心的命令,选择——离开这里——离开这里! 她玉色的脸庞,浮现透骨的悲凉,她一把抓住李邺绣着岁寒三友的衣袖,冲口而出:“放我走、让我离开李府好不好?” 李邺一张脸寒了下去,宛如玉面罗刹,将衣袖从她手中粗鲁地抽走,这动作、这表情如钢针刺痛了她,她觉得被人嫌弃了。 李邺冷冷地说:“林小姐疯了,倾泓,送她回家。” 说完长袖微漾,转身推门离去。 倾泓走到林涓喜跟前,说:“走吧!” 林涓喜眼前发黑,身子一软,倒了下去。 倾泓扶住了她。 旁边是天青和独眼怪变态的笑容,倾泓二话不说,将林涓喜一提,背起来,就去开门,他想尽快离开这里。 天青站在门口,注视着倾泓,笑容淡淡:“倾泓大人常来玩儿。” 倾泓扭头看她:“你在咒我吗?” 然后上了石阶。 石阶一级一级,蜿蜒而上,陡峭如最险峻的山路,林涓喜此刻视野更高,石阶的恐怖与残破一览无余,可她并不觉得害怕,安心伏在倾泓背上,像个扯不掉的、软软的黏黏手。倾泓的背很结实,也很宽阔温和,像风动树叶,在宁静午夜拂过耳畔,带走所有狂躁和悲伤。 林涓喜闭上眼睛,渐渐平静,心从浪花激荡的水面沉入湖底,一派岑寂中,她忍不住啜泣起来。 倾泓也不多问,只是走着脚下的路,拐过弯儿,继续拾阶而上。 终于到了最顶部的石门口。 倾泓按了墙上一个地方,门轰隆隆开了,他走了出去。 他步履稳健,双目平视前方,带着自来的矜傲和冷淡,走过所有粗野明亮的石廊,来到大殿门口。 他停下脚步,递给林涓喜一方丝巾。 林涓喜接过,不好意思地说:“放我下来吧,我自己可以走了。” “你今天可是犯了大忌呀!”倾泓诙谐地说,“你保证不会脚一沾地,就跑回去找主人吵着要离开这里,或者说得直接点,去送死?” 林涓喜轻笑了声,语音低柔:“不会,我保证!” 倾泓轻轻放她下来,看着她蒙好眼睛,说:“走吧!” 第三十二章 揭掉蒙眼布后,林涓喜一眼就看到了漆黑天幕中嵌着的一颗颗泪珠般晶莹透明的星子,冬季的荒原辽阔萧索,风呼啸而过。 她叹了口气:“我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了——这些星星。” 倾泓也抬起头,看着璀璨夜幕,缓缓吸了口清寒的空气。 刚才的哭泣和倾泓及时的关切举动,让林涓喜彻底平静了下来,她说:“真是谢谢你,那些台阶,很费力啊!” “客气了!” 林涓喜捋了捋耳边碎发,感念道:“其实你也可以飞上去的,像李邺那样,你是觉得我当时的情绪不稳定,想让我平静一会儿,才那么辛苦地慢慢走上去。” “不辛苦,你很轻。”倾泓眸光淡淡,“林小姐,你今天竟然当面提出要离开,这几乎等同于宣布造反,主人对你还算好的了,一般人都不知道要被剐多少次。” 林涓喜叹口气:“我真的是、真的是,想离开李府。” 倾泓平静地说:“事已至此,离开是不可能的。人生就像一盘残局,你唯有尽全力把它下的最好,而不能试图去改变游戏规则。这是我常常告诫自己的话,但是也很难做到。” 林涓喜闻言笑了。 看着星光下她秀丽的笑颜,倾泓叹道:“林小姐,你是个好女孩——”他的话没说完,他那带着叹息和惋惜的眼神,让林涓喜明白了他咽下去的话是什么,卿本佳人,奈何做贼? 林涓喜心中酸涩:“他把袖子从我手里抽出来,太不给面子了。” 倾泓淡淡一笑。 林涓喜抬头定睛于倾泓,他肌肤是健康的小麦色,五官浓秀俊朗,刚那浅浅一笑,真是散漫夺目。 倾泓不解:“怎么了?” “你们妖精,都这么好看吗?” 倾泓一怔,说:“这就像,不是所有人都长得美一样。” “哦。”林涓喜点点头,“你是什么成得精——别介意,不想回答没关系。” “不。”倾泓摇摇头,“我是蛇,一条红色的蛇。” 林涓喜张了张嘴,继而笑笑:“看不出来——那你不用冬眠吗?” “不用。怎么了?” “没什么,想起来张曼玉的《青蛇》里面,青蛇和白蛇冬眠的样子。” 倾泓也笑了:“要是还冬眠,就不算修成人了。” 林涓喜突然说:“你知道李邺为什么不杀我吗?” 倾泓目光飘向前方,他乌漆的眸子如周遭夜色,好像茫茫黑暗的一部分,他带着几分叹息说:“我也不知道。” 林涓喜见状,不再问。 “不说这些了。”倾泓说,“你没事了吧?” 林涓喜一摊手:“我有什么事儿?就是过年的好心情没了。” 倾泓微微一笑,伸过胳膊说:“抓着,可要抓紧了。” 林涓喜诧异,照做了,他袖上的绣花有些扎手。 下一秒,两人腾空而起。 林涓喜惊呼一声,眼看着地上一切以极快的速度变小,她又惊又惧。 耳畔是倾泓低沉的声音:“别怕,你掉不下去的,就算掉下去了,我也可以抓住你。” “可是——”不知道是害怕,还是风太大,林涓喜声音带着微微的颤抖,“我有恐高症!” 整个人还在不断飞升,飞升。 可以看到凤凰城全景了:南边雄奇伟丽的山峦此刻秀美玲珑,似掌上美石般可爱;西边荒原辽阔苍凉,延伸至星子坠落的天尽头;城市如彩绣辉煌的徽章,精细华美,好像被四周广袤黑暗捧着的明珠,环城公路却恰似明珠的一圈圈光晕,烘托得城市越发柔亮剔透,美好难言。 慢慢地,林涓喜不害怕了,注视着难得一见的景致,乘奔御风,毫无阻挡,仿佛世界之大,可以任她游走。灰暗残败的心境和暖起来,蓬松温软,如一颗棉花糖,思绪好似自己的满头青丝,轻舞飞扬,触着仿若近在咫尺的晶莹透亮的星星。 她忍不住笑出声来。 倾泓看着她秀丽的脸,苍白晦暗一扫而光,喜悦轻快,宛如上元佳节,孩子擎着艳红剔透的冰糖葫芦,俱是单纯的欢愉,交相辉映。 “要下去了。”倾泓提醒。 紧接着,林涓喜就感到自己在高速下坠,好像在玩蹦极,忍不住尖叫出声,强劲的风无孔不入,似能将人撕成碎片。 终于,脚落在了实地。 林涓喜扶着倾泓,喘着气,好半天才缓过来,笑盈盈地说:“这么一折腾,心情好多了,好像把烦心事都甩到了天上——你治好了我的恐高症,谢谢了!” “不用谢——我走了!” 林涓喜这才注意到,自己此刻已经在院子里了,不过,是在楼顶上。 这可怎么下去呀? “倾泓……”林涓喜唤道,转过身愣住了,身边空空如也,倾泓居然一瞬间走了。 “喂!……”林涓喜急了,喊了几声,没有人。 林涓喜家所在的公寓楼,楼梯一直往上,到了顶层,通过一扇小铁门,可以到达楼顶,太阳好时,左邻右舍都会上来晒被子。小铁门上着锁,每户配一把钥匙,她今天没有带。 走到铁门跟前,呵,果然锁着,斑驳的锈迹,让她一时怔在那里。 家里没电话,只得给许嫣然打手机,她设置着自动关机,十点一刻。 拨通号码,林涓喜将听筒贴近耳朵,心里祈祷着。 里面传来了布兰妮的《toxic》的彩铃声,林涓喜心头一喜,许嫣然还没关机。 很快地,许嫣然接通了,声音清醒万分,带着焦虑:“涓喜吗?” “是我。” 许嫣然急忙说:“你在哪儿?”她看来担心坏了。 “我没事,就是被关在顶楼了,你快拿钥匙上来,给我开门!” “啊?……好,好的,我马上上去!” 挂了电话。 林涓喜将手机装口袋里,左右得等一会儿,便索性仰头看着星空,回味刚才畅快的飞行——真是爽透了! 身后传来开门的声音,她回过身,泛着微光的小铁门旁,俏立着瘦小的许嫣然,她在睡衣外套着厚重的羽绒服,撒着棉拖鞋。 林涓喜忙跑过去。 许嫣然错愕地说:“天哪!你真在这儿?” “那你以为呢?” 许嫣然睁圆眼睛:“我以为你和我开玩笑——谁能想到你这时候一个人在楼顶,夜观天象吗?” 林涓喜胳膊肘杵了许嫣然一下,说:“赶快回家吧,我都要冻死了!” 许嫣然打量着林涓喜,又是一鄂:“你穿这么少?衣服怎么破了?” 林涓喜这才发现,自己穿着那身偷窃用的黑色运动服,腰间还有两个鼓囊囊的腰包,里面是枪支蟹爪钩迷药等物,自己从紫虚观出来,神思恍惚,居然就这样跑去见李邺了,而且,在石阶上那一跤跌得不轻,膝盖、胳膊肘全破了。 迎着许嫣然狐疑而关切的眼神,林涓喜不在意地笑笑:“我摔了一跤——” 许嫣然不再追问,说:“走吧,明天还要去你舅家呢,又是大过年的,伤风就不好了。” 林涓喜点点头,当下两人下了楼。 林涓喜一直垂着头,默默跟在许嫣然身后,许嫣然也不说话。 到了自家门口,开了门,许嫣然先进去,林涓喜跟后面。 门反锁好,换了鞋,许嫣然发现林涓喜还是愣愣站着,维持刚进来的样子。 许嫣然眉宇浮上不安,很快恢复如常,推了林涓喜一把,说:“快换鞋,睡觉——我给你冲杯板蓝根吧?” “嗯?”林涓喜才回过神来,一脸茫然。这一天的经历太跌宕起伏,林涓喜忍不住去想。 “我说我给你冲一杯板蓝根,你可能受凉了。” “哦,好。” 林涓喜踢掉鞋子,脱了脏兮兮的衣服,这才发现身上有多处擦伤和淤青,两个手心伤处的血都凝固了,好似大理石上暗红的斑纹。 瞅了眼厨房中许嫣然的身影,林涓喜迅速穿好睡衣,爬上床,寻一个毛绒熊垫背后,再拉过被子盖好,偶尔碰到伤处,针扎一样疼。 一时许嫣然端着杯子过来了。 “这么利索就坐床上了。”许嫣然在林涓喜床边坐下。 林涓喜接过杯子:“我太冷了。” 真正坐在家里柔软的床上,握着烫手的杯子,嗅着鼻端甘苦而熟悉的板蓝根味道,林涓喜才完全放松下来。 委屈心酸涌上心头,她差点以为,再也见不到他们了,垂着头,看着被子上的小熊图案,只想哭。 许嫣然凝看着林涓喜,掩藏着担忧,却什么都没说。 林涓喜将杯子放在床头柜上,冷不防伸臂抱住了朋友,眼泪终于溢满眼眶,她不能开口说话,不然肯定会被发现哭了。 好歹平复,林涓喜说:“明天就年三十了,好开心呀!” 许嫣然微微笑道:“我也开心!” “怎么今天这么晚都不关机,刚给你打电话,声音也清醒地很。” 许嫣然笑道:“用手机看小说呢!” 林涓喜疑问道:“是不是我每次不打招呼出门,到了晚上还没回来,你都睡不着,开着手机?” 许嫣然拍拍林涓喜肩头,说:“怕你被喵星人劫持走了。” 林涓喜就笑笑说:“明天去舅舅家,咱们多住几天,他家好玩儿的东西可多了。” 许嫣然点头:“我初二就回来吧,毕竟是别人家,大过年的,已经够麻烦了。” 林涓喜微微一笑:“那你干脆嫁我家得了。” 许嫣然脸一红,啐了口:“我才不呢!” 林涓喜笑道:“为什么?我家那俩位爷,要脸蛋有脸蛋,要身样有身样,你也是个美娇娘,乐得君子配淑女,有什么不好了?” 许嫣然拿过枕边公仔打林涓喜:“你再说我明天不去了。” “好好好,我不说了——早点儿睡吧!” 许嫣然关上门自去睡觉了。 第三十三章 林涓喜坐床上,拥着被子,愣了会儿神,口中板蓝根的甜味儿开始淡了,舌尖发酸,身上伤口隐隐作痛,几处擦伤更是火辣辣的。 她下床来,在柜子里找消毒水。 糟糕,碘伏用光了,只剩下一点点酒精。这段时间□□稳,都忘了采购。 无奈之下,只得端着半瓶酒精,走进卫生间。 在林涓喜看来,消毒水中,酒精最凶残,虽然效果好,但难以消受。 插好门,她将睡衣褪下来,搭在椅背上,一抬眼,看到镜中的自己。 她肤色如雪,身材也属于纤细袅娜型,此刻,肌肤在灯光下呈现通透的玉色,曲线有致,玲珑美好,似一朵刚刚吐露芬芳的木兰花,但是,伤痕累累。 右腿上部靠近胯骨的位置,有处一寸长的伤疤,那是一次失败的任务中,子弹留下的;左肩的刀痕不太明显了,仔细瞧还是能看出狰狞的残迹;右手肘侧面有道三寸长的细痕,这个最疼了,是一个变态用极薄的刀片慢慢划出来的,不过那个变态后来被她的同事打爆了脑袋。 所以现在身上的伤,根本不算什么。 她扭开瓶子,用棉签蘸饱酒精,先往膝盖的伤口按去。 一阵强烈的灼痛猛然袭来,她倒抽一口凉气,眉毛拧在了一起,手中动作迅速,三两下将所有伤口都消了毒,然后扶着墙,喘着气。 酒精真是个bitch,每次消毒都踏马想骂娘! 接着,她穿上睡衣,打开水龙头,将棉签在水下冲洗,消除酒精味,用纸包好塞进垃圾桶,盖好酒精瓶盖,打开窗户,让气味跑掉,开了门,把东西一一放好,直接躺倒在床上。 突然,她想起一事,忙开了灯,跑进卫生间。 酒精味道淡多了,不会露出破绽,可是——她打开灯,看着镜中的自己。 白皙的脖颈上,赫然有几道乌青印记,细细的,并不十分显眼,刚才光惦记摔伤,居然忘了这个,许嫣然心细如发,肯定看到了,难为她,得用多大的忍耐力,才没开口询问。 她寻思着,上次从李府带出来的消肿活血膏药,好像还有一些,得消除了,明天还要去舅舅家。 于是翻箱倒柜找起来,终于在一个旧纸盒里找到了,那个细白的瓷瓶子,扭开一股辛辣的味道扑鼻而来。 重新回到卫生间,插上门,对镜涂药。 看着颈上青痕,回想发生的一切,那个可怕的地下刑场和血腥萝莉,掐上脖子的狠辣力度,窒息的绝望和痛苦——那真是场噩梦,仿佛刚从地狱里捡回一条命来。 这些她永远都忘不掉,可是,她什么都不能做,只能像个最愚蠢的废物那样,对镜涂抹地沟油般的膏药。 上好药,洗了手,倒在床上,胡乱拉过被子,蒙上头。 连日情绪大起大落,身心俱惫,她很快睡着了。 ———————————————————————————————————————— 快过年了,仿佛连气压都嗅到了喜庆,这几天持续高压,晴空万里,阳光干燥耀眼,混合着黄土气息,笼罩着春假中昏昏欲睡的浮华都市。 路边国槐也被粉饰上了金灿灿的外衣——华美的布幔包裹着苍老的树干,让这垂暮之人也焕发出了精神。商店门口都贴了春联,透亮玻璃上红彤彤的精巧窗花分外惹眼,端丽的大红丝绒灯笼在金风中轻轻摇曳着,静默地诉说着历史和民俗,不时传来顽童的炮声,让年气儿直冲碧霄。 春节,不管怎么说,也是个美好的日子。 刘逸宸一大早出去,黄昏时才回来,刘陈氏看到,便说:“成天不沾家,现在才回来?” 刘逸宸笑笑:“有要紧事。” 说完就上楼来,回到书房。 刚开了电脑,一个人溜进来。 抬眼一看,是刘花程,他笑嘻嘻的,手里拿着个福橘。 “二叔,涓喜不是今天过来吗?”刘逸宸拿起钢笔,掩上文件。 “哦,出了点儿小麻烦,明天早上才能来。” 刘逸宸微笑:“明天早上?她俩骑牦牛从拉萨赶过来吗?” “拉萨?”刘花程眼睛一亮,“咱三个五一去拉萨玩几天吧,我特别想去!” “有人说,这年头只有钱多得烧脑了才会去拉萨寻找生命的意义。” “你叔我穷得烧脑了去拉萨寻找生命的解脱。” 刘逸宸笑了:“还可以体验天葬。” 刘花程哈哈大笑起来,一边剥福橘皮一边说:“和你说个事儿。” “嗯。” “你奶奶说了——”刘花程将一片橘瓣塞进嘴里,立刻挤了挤眼,“——他娘的酸死了——哦,逸宸,你奶奶说了,你工作了,今年不用给压岁钱。” “我那也叫工作?也叫赚钱?”刘逸宸一边转笔一边说,“赛车俱乐部就是和几个朋友闹着玩的,本儿都不够赔,奶奶不懂,还以为我上班了——” “我看你最不缺的就是钱了,干嘛非要拿我这穷*的?” 刘逸宸挑了挑眉:“丫头呢?” “她还上学,当然有了。” 刘花程噙着橘瓣,突然眉头都拧在了一起,瞅着侄儿,将橘子吐出来,正好落在距离刘逸宸的文件不足半寸的地方,刘逸宸急忙将文件移开,骂道:“乱吐什么,羊角风犯了?” 刘花程咧嘴:“太酸了!真的,你今年没压岁钱了。” 刘逸宸口气强硬地说:“休想少一个子儿!” “你他娘是强盗呀?!还不是你奶奶说的?——好吧,给你发!” 刘逸宸微微一笑。 刘花程将橘子搁桌上:“你工作吧,我出去了!” 刘花程走了,刘逸宸看着桌上吃了两瓣的橘子,拿起来拨了片送进嘴里,神色一愣,这橘子,水分饱满,几无残渣,而且,非常香甜。 他露出温软的笑意,鼻子却是涩涩的,清凉可口的橘瓣,有些难以下咽,二叔啊,他有时候的细心贴心,真让人感动。 ————————————————————————————————————————— 第二天,林涓喜和许嫣然早早起床。 两人乘公交到了南郊,然后倒车,在迦南——洄蓝风景区下了车。 许嫣然脚一沾地,就环顾四周,啧啧地说:“这儿的环境真是太好了,看来嫁个有钱人还是很有必要的。” 这时,旁边一个人笑了声,说:“我很乐意你们跟我要电话,美女!” 两个姑娘看过去,是个中等个头的男孩子,白净面皮,细细眉目,嘴角一颗黑痣,顶多二十岁。 看到这个男孩的长相,林涓喜心头突然升起一种奇怪的感觉,似藏在迷雾中的黑影,想要扑捉它的样貌,却一闪消失。 她警惕起来,淡淡一笑,满怀戒备,所以没有好气地说:“如果你再拔高一点,不多,三十公分,我们或许会很乐意!我可不喜欢在跳舞的时候,一不小心鼻尖就会碰到对方额头。” 男孩居然并不生气,笑道:“大过年的,要不要这么损?” “她已经对你够和善了。”许嫣然莞尔一笑,打个手势,“你的电话是多少?” 男孩一怔,没想到真问他要电话,随即喜然,说了自己号码。 许嫣然扬了扬手机:“说不定会打给你。” 男孩微笑道:“那真是三生有幸了!”然后他看向林涓喜:“装模作样妞,你要吗?” 许嫣然笑道:“这还买一送一呀?告诉你,人家有男朋友了!” “哦,是吗?替我向他转达同情!”男孩笑道。 林涓喜不在意,许嫣然笑道:“涓喜你棋逢对手了。喂,我们得走了。” “嗯,再见了!”男孩扬了扬手,“虽然俗气,还是要说一句:过年好!” 许嫣然笑道:“你也一样!” 两人转身走了。 “嫣然,你怎么能随便要别人电话呢,要是个搞传\\销的我可没钱赎你。” 许嫣然狡黠一笑:“我会用你的手机给他打——其实那男的还不错。” “何以见得?” “放假了,这么早,大部分人都睡懒觉,他能起来,就很不错了。” “哦,我还当什么呢!说不定他磕了一晚上大、、麻,跑出来投湖自尽,看他那么矮,八成是药、、嗑多了。(注:大、、麻吃多了会产生严重的抑郁情绪。)” 许嫣然笑出声来:“就算人家抽了一晚上海\\洛\\因,你也不用这么损吧?” 林涓喜神色一肃:“我是担心,说不定是个坏人呢!” “你想太多了。”许嫣然呵呵笑道。 这一带人少车少,环境优美,除夕早晨,都还在梦乡里,四下寂静无比,树木落尽叶子,放眼望去,一片清旷,别有一番宁静之美,偶尔几只红腹苏雀扑棱棱飞过,歇在树枝上,迎着柔和干净的阳光喳喳叫两声,分外活泼空灵。 林涓喜一直蹙着眉毛,回想刚才的男孩,那样眼熟,绝对在哪里见过,可是,在哪里呢?到底在哪里见过呢?是敌,是友?——却一丁点儿都想不起来。 第三十四章 许嫣然瞥林涓喜一眼:“想什么呢,一副便秘的表情?” “没想什么。” 步行十分钟,到了刘逸宸家所在的小区。 看到别致纤丽的大门,许嫣然睁圆眼睛,说:“啧啧啧,好漂亮啊!” 林涓喜笑言:“金玉其外罢了。” “怎么会,里面肯定更好。” “我是说里面的住户。” “你不要太骄傲了哦,我看大家都挺好的,就你奇怪!” “我觉得我接触的有钱人,要么冷酷,见死不救,却舍得一个星期去次香港做头发;要么变态,以作弄别人为乐。” “没有啊,有钱人也有很多慈善家的。” “没有亲眼看见,我一概不信,我只相信自己的眼睛。” “你妈是你外婆生得,你也不信了,因为没亲眼看见。”许嫣然哈哈笑起来,林涓喜也莞尔,许嫣然拉她,“快走吧,我都饿了,看有钱人给咱们准备了什么好吃的!” 一条林荫大道,两边是掩映在落叶阔叶林和常绿针叶林中的各色别墅,视野极好,不远处是水波浩淼的洄蓝湖。 看到宜人的景致,那个可疑男孩在林涓喜心头引起的细微焦虑感渐渐变淡。 一路看着景,走了十几分钟,拐进一条两车道,路边是修剪整齐的冬青,前方透视墙中矗立着三层高的别墅,灰墙棕瓦,气派非凡,几簇淡黄腊梅,迎风送香。 “这是你大舅家,真是太棒了!”许嫣然一脸欣喜,眉飞色舞。 两人走到铁门前,按了按门铃。 “谁呀?”对讲机中传出一个中年女人的声音。 “杨妈,是我,涓喜。” “哦,涓喜!”女人蛮高兴的,门缓缓开了。 两个姑娘走进去,许嫣然侧看喷水池旁的腊梅,轻声道:“你好香啊,老远就看见你了。” 林涓喜一拉她:“只有你才会给梅花说话——快进吧!” 亚光的棕色大门早打开了,一个围着围裙的中年妇女站在门口,笑容可掬。 林涓喜挽着许嫣然跳上白色石阶,甜甜笑道:“杨妈,过年好!” “过年好啊!快进来吧!” 在玄关处换了鞋,林涓喜指着许嫣然,说:“这是我朋友,许嫣然。” “阿姨好!”许嫣然甜美有礼。 “这就是嫣然?啧啧,长得真是端庄啊!”杨妈说。 林涓喜四下扫了眼,客厅和饭厅都没有人,便说:“我舅他们呢,杨妈?” “刘先生单位有点儿事,可能晚上才回来,刘太太和我阿姨开车去买榴莲了。” “怎么突然去买榴莲?”林涓喜说,“家里没人爱吃那个。” “逸宸昨晚上突然说,嫣然喜欢吃。” 许嫣然张了张嘴,垂头一笑:“我那天就是说说,逸宸哥还记着,麻烦阿姨和奶奶,真是不好意思。” 林涓喜说:“没事,开个车一会儿就到了,在这儿就别客气,想吃什么尽管说——我哥和我舅呢?” “睡觉呢。” “哦——嫣然,咱们去楼上玩电脑吧!” 刘逸宸听见有人来,也就起床了,上楼和表妹、许嫣然打招呼。 一时刘陈氏和儿媳回来了。 这是许嫣然第一次见林涓喜大舅妈,虽然早有耳闻,纪氏乃豪门千金,还是被震住了。 她已不再年轻,但依旧惊艳,有着远胜于女郎的独特魅力。 她长相并不算美,但是额间、目光、嘴角中流露出的气质高雅无比,仿佛在无叶枝头俯瞰大地的玉兰,从小的颐指气使,让她无论何时,都像身在平民中的公主。 刘逸宸接过母亲手中袋子,将母亲和奶奶的大衣挂在衣架上,说:“这是嫣然,嫣然,这是我奶奶、我妈。” 纪氏一双清淡的眸子看过来,落在许嫣然身上,许嫣然的心砰砰跳起来。 纪氏很好看地笑了下,步态舒雅地走过来,对许嫣然说:“你好,老听涓喜说你——坐吧!” 众人都坐沙发上,许嫣然有些拘束地给刘陈氏和纪氏打了招呼,说:“奶奶,阿姨,你们去买东西了?” 纪氏坐姿闲散优雅,疼爱而嗔怪地看了刘逸宸一眼,说:“还不是你哥,不早说你嫣然妹妹爱吃榴莲,昨晚上才想起来,我就一大早去买了。你奶奶也想活动一下,就一块去了。” 刘陈氏说:“花程还没起来?” 林涓喜怕舅舅挨骂,忙说:“听我哥说舅舅昨晚上没睡好。” 刘陈氏也不再说什么。 林涓喜给刘逸宸使个眼色,刘逸宸便溜进一楼卧室,不一会儿,刘花程穿着件白色的高领毛衣,灰色休闲裤,撒着布拖鞋出来了,后面跟着侄儿刘逸宸。 早餐是浓稠香甜的香菇鸡肉粥和地软素包子,十分爽口。 吃过饭,几个年轻人去刘逸宸家放映室看电影。 放映室有着昏暗的壁灯,四十寸电视,巨大落地音箱和一柜子光碟,拉上丝绒窗帘,还真有电影院的感觉。暗花地毯十分柔软厚实,林涓喜最喜欢抱着个小音箱,坐地毯上看恐怖片,声音仿佛从胸腔中传出来,非常刺激。 “想看什么电影,举手回答?”刘逸宸说。 许嫣然举起手,说:“我要看《电锯惊魂1》。” 刘花程砸砸舌头:“大过年的看这个?” “为什么不能看?”许嫣然说,“多好的电影啊,我每年除夕都会重看一遍。” 刘逸宸说:“这确实是部好电影,看了可以更珍惜生命,感激生活。” 许嫣然冲刘逸宸好看地一笑:“真是知音。” 刘逸宸找到《电锯惊魂1》,放进碟机里。 电影放映中。 看到亚当将手伸进污秽的马桶中,刘花程皱了皱眉:“我想吐!” “去吧!”许嫣然笑道。 电影继续着,高登医生以为自己永远失去了亲人,就拿起了锯子。 刘花程眼睛紧盯着屏幕,拳头攥紧:“哦买噶的!他不会要锯自己腿吧——哦买噶的!” 屏幕上,已经歇斯底里的医生,将锯子放在自己脚腕处,用力锯起来,刘花程别过脸,听着利刃锯在骨头上的声音,他皱眉捂耳朵,迅速站起来:“你们看,我出去一下!” 然后夺门而逃。 刘逸宸看着闭紧的门,浅浅笑道:“这次还算坚持的时间长。” 十二点多,开始准备晚饭,杨妈回家过年了,厨房中忙碌的是刘陈氏和纪氏。 许嫣然自告奋勇要做饭。 “你还会做饭?”刘陈氏慈爱地笑着。 刘花程说:“妈,这丫头炒得菜可好吃了。” 许嫣然有些不好意思:“也没那么好吃。” 刘逸宸说:“真的好吃,我都挺喜欢吃的。” 纪氏穿着围裙,神情依然如贵妇,她含笑说:“那你给咱们露几手,让阿姨和奶奶尝尝。” 许嫣然也不客气,当下就大显身手起来,林涓喜看没自己的事,就想玩一会儿去,刘陈氏却开口了:“涓喜,你也站这儿看着,过去像你这么大的姑娘早都给人家当媳妇了,你连菜都不会炒。” 林涓喜暗暗叫苦,刘花程和刘逸宸幸灾乐祸一笑,自出去玩了。 林涓喜看着许嫣然将一盘海蜇头拌好了,刘陈氏仍然没有让自己走的意思,有些焦急。 许嫣然百忙之中看林涓喜一眼,笑了:“刘奶奶,你和涓喜到外面歇着去,这儿有我和阿姨呢。” “妈,我看这丫头挺能干的,我俩个就行了,你去睡一会儿,晚上还敖年呢!”纪氏说着,看向林涓喜,笑道,“你和你哥你舅玩去吧!” 刘陈氏点点头,林涓喜如临大赦,溜了出去。 到了客厅,林涓喜看到舅舅和表哥那两家伙正坐地毯上联机玩游戏,不亦乐乎,忽听刘陈氏在背后叫她:“涓喜!” 林涓喜停住脚步:“怎么了,外婆?” “你过来。”刘陈氏遥遥招手。 林涓喜跟过去,进了一楼外婆的房间。 房间靠南面,冬季阳光十分充足,此刻,窗帘早勾起来了,阳光慷慨地洒满一室,瞧着就惬意,仿佛无数轻快的希望在心头跳舞。 一进屋子,刘陈氏就将门关上了,林涓喜心中狐疑顿起。 第三十五章 “过来,坐这儿。”刘陈氏在床沿坐下,拍拍身边。 林涓喜坐了过去。 刘陈氏一张布满皱纹的脸笑得如同清风拂起的水波,白发在阳光下耀目胜雪,分外精神,她开口了:“那个许嫣然今年多大了?” 林涓喜如实回答:“和我一年的,比我小四个月,过个年就十八了。” 刘陈氏点头:“就是有点小了。” 林涓喜明白了,说:“你不是要给谁说对象吧?” 刘陈氏微微笑了下,说:“我看那丫头性格好,手巧,摸样也耐看,想说给你舅——你舅过个年就二十五了,年纪差得有点远,不过只要他俩说得来,也没关系。你舅是个不操心的,那丫头勤谨,肯定能把家拾掇好。” “不行!”林涓喜听到外婆的想法,已如当头一棒,此刻断然否决,“她有男朋友了!” 刘陈氏眼睛瞅着外孙女,清淡中透出精明:“你可别诓外婆,我刚才问她了,她说还没找对象呢!” 林涓喜暗叹中招,便说:“她有男朋友,可能因为不好意思,没给您说。” 刘陈氏不说话了,只是看着外孙女,片刻后,说:“是不是有什么不能说的?” 林涓喜心如刀割,万千个跳舞的阳光分子刹那间黯淡无光,映得世界一片惨白,窗外光秃秃树枝连片落叶都留不住,眼睁睁看着它们随风而去,锥心刺骨,生离死别,却无能为力。 可是,她还得佯装着,不能流露分毫,便微微笑道:“什么不能说的?她家成分很好,三代贫农。” 刘陈氏忍俊不禁:“鬼丫头!——既然这样子,就更没什么计较的了,就算她有对象,又没结婚,怕什么?我呀,真是看上这孩子了,刚还和你舅妈说了,你舅妈也觉得好。” 林涓喜忍着没让真实情绪表现出来,神色平常,皱了皱眉,说:“她真有喜欢的人,人家也对她特好,我看您老——就算了吧!” 刘陈氏瞧着外孙女的样子,心头越发疑惑,隐隐担忧,但现在的情况问不出什么,缓一缓,也不急于一时,便说:“那我再考虑考虑——要不我去给她说?” “不要,您给她说了这事,以后我们见面多尴尬?” “倒也是。”刘陈氏认同地点点头,“行,那你玩去吧!” 林涓喜走出屋子,穿过客厅时,听到表哥和舅舅打游戏的声音,她进了洗手间。 闺蜜可以成一家人,真是最好的事情,何况真如外婆所说,舅舅和嫣然在性格上很般配,可是,嫣然得过病,虽然治好了,难保不会遗传,虽然许嫣然是她的手足,但舅舅也是啊,她不想因为自己一时的心软,到了将来,看着舅舅潦倒、痛苦、绝望。 可是手心手背都是肉,护着前胸,注定要把后背面对敌人,忍受刀锋剑刃。 林涓喜关上门,看着镜中自己的脸。镜子如此神奇,可以将全世界装进去,却脆弱地一击就碎,不过,就算装进去了全世界,也是镜花水月——唉,她叹了口气,心口隐隐作痛。 整理好表情,开门出去了。 在客厅看了会儿表哥和舅舅打游戏,就开饭了。 餐桌上其乐融融。 突然,刘逸宸的手机铃响了,他掏出来一看,起身离桌,去了客厅。 一时,刘逸宸回来了,对刘陈氏笑道:“奶奶,无臣哥说有点儿事,让我们几个吃了饭过去。” “纪无臣?”刘陈氏挑起眉毛,“大过年的,有什么事,再说也不急这一会儿,后天你不是去你舅家吗,到时候再过去。” “不行,事儿急得很!”刘逸宸说。 刘陈氏略有不悦。 纪氏便笑道:“妈,让他去吧,用不了多久吧,逸宸?” “嗯,赶天黑肯定能回来。” “那你去吧!”刘陈氏应允了。 刘逸宸应了,接着说:“无臣哥让我二叔、涓喜也去。” “我也得去?”林涓喜一怔之下,明白了,“我不去。” “涓喜,不是你想的那样,你必须去。”刘逸宸神色平静,语气温和,却不容推辞,况且,事情好像真的挺重要。 林涓喜想:我不愿意合作,纪无臣总不能杀了我,就连软禁也是做不到的。便点点头:“好吧!” 匆匆吃了饭,几人穿上大衣要走,许嫣然送至门外。 刘花程笑道:“我们要走喽,你不会无聊吧?让奶奶给你讲鬼故事,或者去上网。” 许嫣然说:“我才不听鬼故事呢,看电视好了。” 刘花程笑道:“嫣然,你怕鬼啊?” “我讨厌鬼,上次涓喜给我讲了个鬼故事,害得我几晚上没睡着。” 刘花程笑看着许嫣然,点点头,林涓喜有种不祥的预感,看着刘逸宸,他显然也知道二叔想干什么,却是一副看好戏的表情。 可怜的许嫣然并不知晓,被有的人抓住软肋,会过得惊险刺激。 刘逸宸去车库开出车,林涓喜和二舅坐上,对站门口的许嫣然挥挥手,车掉个头,驶出了铁门。 等车开到了小区的林荫道上,刘逸宸神色肃然,说:“那个潘若麟真的出问题了,无臣让咱们过去。” 林涓喜一惊:“她怎么了?” 刘逸宸说:“不知道。” 刘花程一挑眉,说:“那个跳大神婆娘啊,老子神机妙算,早就说她不是好东西了,为什么让我也过去,我还没吃饱呢?” 林涓喜嗤得笑了声,说:“你就知道吃。” 刘花程摊手:“可是嫣然做饭真的很好吃哎!” 刘逸宸说:“那你认她当干女儿吧,反正也小一辈。” 刘花程说:“我不,干女儿就严肃了,没意思——要不让她也叫我舅舅吧,反正多一个外甥女儿也没什么坏处。” 林涓喜白他一眼:“你想得美,人家不一定稀罕呢!好了,说正事——哥,纪无臣为什么要二舅也去?” “可能因为,咱们三个和潘若麟待了好多天,共同经历的事也多,每个人都有可能知道重要线索。” 纪无臣是刘家大儿媳纪小满她大哥纪清明的儿子,真正的东南亚豪门太子爷,因为急火攻心地想找李邺报仇,所以一年倒有一半时间待在凤凰城。 他容貌冷艳,是个真正的冰山暴君,总喜欢穿一身黑衣,像个刺客。他的喜好如同他的为人一样不近人情,对谁说话都像对家奴,认识他的人很少能有忍受得了的,除非一帮溜须拍马者。不过刘逸宸倒和他处得不错,冰山暴君对他另眼相看。 纪无臣小时候并不是这样,虽然内向,倒也可爱,十五岁那年,纪家出了件挺大的事儿,林涓喜当时很小,但都能感到大人们谈话时,风平浪静的海面下波涛怒吼的暗流。具体是何事,林涓喜到现在都不知道,不是不好奇,而是不愿惹麻烦,这种家庭,往往藏着些重大而不可告人的秘密,知道了没有好处。 所以,这么一个阳光灿烂的大好青年,就成了现在这副死样子。 纪家在凤凰城的豪宅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南郊,一个幽美的山谷——洄蓝谷中,洄蓝河从豪宅旁的公路下淌过,往上再走十里路便是这个城市饮用水源之一——洄蓝河水库,再往上就是洄蓝河的源头了——发源于凤凰山最深处,得益于山泉和融雪。 洄蓝谷景色幽丽秀伟,前前后后只有这一户人家,宅子占地二亩,像一座小小的城堡,掩映在古木扶苏中。 这所豪宅,林涓喜是来过的,一草一木,一池一亭都是别具匠心,煞费苦心,此刻,寒梅正艳,衬着苍翠松柏,透出冬日特有的宁静清劲之美。 她无心欣赏秀美繁茂的岁寒三友,刘逸宸的车驶过典雅的前庭,在汉白玉立柱的大门前停下,三人下了车。 家丁过来了。 这个人林涓喜认识,叫朱彦,比她大不了几岁,算是纪府“家生子”(指仆人的孩子),此刻,他穿着翻毛皮衣,也不拉拉链,牛仔裤用宽皮带卡在胯骨上,搓着手笑嘻嘻地说:“表少爷过年好!刘二公子、林小姐过年好!” “你也好啊!”几人道。 朱彦笑道:“表少爷,今年过来的早啊,也太早了吧,酒宴还正准备着呢,鱼还在河里没钓上来呢?” 刘逸宸微微笑道:“管好你自己,底裤都要露出来了,往上提提!” 朱彦瞧了眼自己胯部,满是铆钉的宽皮带旁是一抹内裤的黑边,他满不在乎地笑着说:“不用管——这就是年轻的资本!” 刘花程看了朱彦一眼,说:“如果年轻就是可以穿露底裤的衣服,那我想知道你十年前是不是不穿衣服?——过来,小兔崽子,磕个头,给你发压岁钱!” 朱彦看着刘花程,笑笑说:“刘二公子还是这么损!” 这时,大门开了,带来一阵暖风,纪无臣一身黑色休闲款西装,浅蓝衬衣,披着黑色呢子大衣,站在高台之上,他修长身姿在寒风中丝毫不见瑟缩,反而透出凛然之感,一张玉色俊脸,带着一成不变的冷峻神色。 朱彦看到纪无臣,立刻噤声,笑容都淡了,垂手立在一边。 纪无臣淡淡笑了下:“刘家叔叔,逸宸,过年好。”纪无臣比刘花程还要大四岁,但总算每次见面了,还规规矩矩地叫一声“刘家叔叔”。 然后纪无臣看向林涓喜,说:“林表妹也来了。” 林涓喜淡淡一笑。 纪无臣转过身,衣摆微扬:“请跟我来吧!” 穿过悬着水晶吊灯的华丽阔大的客厅,径直上了四楼纪无臣的私人会客室。 三个秀婉女侍过来,接过众人身上外套,挂在衣架上,纪无臣摆了摆手,说:“你们下去吧!” 女侍们走了出去,带上了门。 豪华的会客室只剩他们几个,纪无臣举手示意:“请坐!” 四人坐下,纪无臣将茶几上白瓷壶提起,斟满四杯热咖啡,说:“蓝山珍珠豆,虽然过年这么招待诸位,有点太寒酸了,不过逸宸喜欢这个味道。” 刘逸宸浅笑一下,说:“你不回去,外婆年都过不好。” “要不是为这事,我冬天才不愿意待中国呢,冻死人。”纪无臣说着,放下咖啡杯,打开茶几的抽屉,取出一张照片,推到他们三个面前,“看看这个。” 他们一看之下,惊得下巴都要掉下来了。 第64章 尾声 “这……这怎么回事?” “你们也看出来了?”纪无臣为客人们续了咖啡,“逸宸,能瞅出什么端倪吗?” 这是张五寸照,非常老旧,拍摄于照相馆,差不多解放前的样子,只有一位女子,嫣然微笑,赫然便是潘若麟! 照片中的她,穿着式样简洁、花色素雅的旗袍,梳着两条麻花辫,端坐于椅上。她凝视镜头,笑得很美,是那个年代特有的含蓄而不加刻意修饰的笑,可林涓喜看来却阵阵发寒。 这的确是潘若麟,因为世上不会有如此相似的人,就连嘴角的黑痣都一模一样。 “谁恶作剧p的吧?”刘花程说。 “刘家叔叔,这不是p的。上个月月初,我整理爷爷房间,无意中发现了这张照片,我特别震惊,去问奶奶。奶奶开始总掩饰,好像这是件不能提起的事,后来还是说了。那是1944年的秋天,我爷爷从中国领回个姑娘,说是朋友的女儿,叫贺兰蕴秀,朋友死于战火,爷爷曾答应朋友要找到他的女儿,并且好好照顾,最后费尽周折,终于在中国四川的一个村寨找到了逃难的贺兰蕴秀,就带了回来。贺兰氏在我家住了一年多,我爷爷越来越喜欢她,不过,她一直淡淡的。我奶奶看出来了——” 说到这里,纪无臣的表情略微尴尬:“我奶奶出身豪门,性子刚烈,心高气傲,根本没办法忍受,和爷爷摊牌了,让他在自己和贺兰蕴秀里面选一个,我爷爷选了我奶奶,贺兰蕴秀走的时候,把这张照片送给了我爷爷。” 他将照片翻过来,背后有首古诗,秀美端庄的欧体字: “王濬楼船下益州,金陵王气黯然收。 千寻铁锁沉江底,一片降幡出石头。 人世几回伤往事,山形依旧枕寒流。 今逢四海为家日,故垒萧萧芦荻秋。 ——诗赠芳林,矢志不渝 蕴秀” 芳林,纪芳林,是纪无臣爷爷的名字。 几人面面相觑。 林涓喜思量:这首诗悼古讽今,大意是希望祖国统一,‘矢志不渝’,什么志?jie\fang台\\湾吗? “无臣哥,从这首诗看,贺兰姑娘好像也钟情外公。”刘逸宸沉吟着说。 刘花程忍不住笑了:“你真八卦!” “我是说正经的呢!” 纪无臣说:“逸宸说得有道理。诸位,这是若麟的笔迹,绝对不会错,我鉴定过了,而且,我让若麟到吉隆坡,说有事要谈,让奶奶在屏风后面看。她老人家吓得脸色都变了,她说,这就是贺兰蕴秀,绝对不会错。奶奶告诉我,爷爷一直对贺兰氏念念不忘,她也就嫉恨了这么多年,那个女人的摸样,她比谁都记得清楚,不可能看错。” 六十多年了,贺兰氏怎么一点儿都没变?林涓喜盯着照片上笑盈盈的少女,心中掠过一阵奇怪的感觉:她竟然也这么明媚过,究竟经历了什么事情,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纪无臣叹口气:“而且,潘若麟失踪了。” “她失踪了?”几人愕然。 “是,可能知道我怀疑她了,腊月二十七,从你们那儿离开,回来见了我,就失踪了,我派手下找,到现在都没消息。” 刘逸宸沉吟:“看来她真是有问题。” “而且是不可告人、居心叵测的问题。”刘花程补充。 林涓喜说:“纪表哥,你把潘若麟给你说的我们的事再重复一遍,看她有没有隐瞒什么,说不定她隐瞒的,就是失踪的原因。” 纪无臣神色略有不自然,所有人心照不宣,纪无臣派潘若麟到刘逸宸身边,一是为了帮他,二呢,就是为了刺探——不过纪无臣还是复述了一遍。 当纪无臣提到李邺的魑离扳指的时候,刘花程飞快看了外甥女儿一眼,刘逸宸面沉如水,依旧专心听着,林涓喜波澜不惊。 纪无臣说得,和他们的真实经历并没有出入,潘若麟的事,依然没有露出马脚。 纪无臣将咖啡饮尽,说:“我今天上午就到凤凰城了,想亲自问问你们。你们和她在一块的时候,有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几个人思索着,林涓喜蓦然想起潘若麟那个洞悉一切的悲悯眼神,有可能是所谓的关键线索,可她根本不相信纪无臣,谁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所以是不会给他说一个字的,便摇了摇头。 刘逸宸也叹道:“表哥,不是我说,我们和她通共才待了十来天,她是你的属下,你都没觉察,我们能知道什么?” 刘花程沉吟道:“我觉得只有一种可能……” “什么可能?”三双俊气的眼睛一齐看着他。 “她吃了唐僧肉。”刘花程笑道,“标题党什么的,是不是最可憎了?” 林涓喜嗤地笑了,刘逸宸笑着微微摇头,纪无臣依旧瘫着脸,给几人添了咖啡,似乎不会笑。 林涓喜微微一笑,说:“纪表哥,能不能把你知道的关于潘若麟的一切都告诉我?” 纪无臣抿了口咖啡,不语。 林涓喜觑了眼刘逸宸,后者并不看她,神色沉静。 林涓喜笑道:“既然把我叫来了,就该资源共享,你什么都不愿意说,怎么解决问题?说不定你的难言之隐,在我这儿,就是解开这事儿的钥匙。” 纪无臣默了片刻,说:“一点破事,不值一提,你既然想知道,我就说一说。两年前,我去云南一个独龙族寨子度假,当时寨子有条成了精的水蛇,吃了不少牲畜,警察都没办法,有人从附近苗塞请来了若麟,她做了三天法事,把血涂在桃木剑上,然后刺死了一条水桶粗的水蛇,更离奇的是,水蛇马上化成了一滩烂泥。当时我就佩服得很,亲自到她下榻的高脚楼去,想让她帮我做事。她很爽快地答应了,但是对自己的身世、家乡只字不提。她一口流利的普通话,没一点地方口音,我也派人查了,什么都查不出来。她的血特别神奇,你们也是知道的,就这些!” “无臣,跟她处了这么久,你就没问出点儿啥?”刘花程说。 “若麟的性格你们也知道,闷葫芦一个,她对自己的一切都讳莫如深。我尊重手下人的*,她不愿意说,我也不能强迫。”纪无臣道貌岸然地说,“不过,几个月前,出了点事。” “什么事?” “我发现若麟居然和毒手檀郎有关系。” 林涓喜的眼皮跳了跳,听纪无臣继续说:“你们也知道,我家和那毒手有深仇大恨,所以,我当时就表态,希望若麟可以在这件事上,利用她对毒手的了解,助我一臂之力,但是她回绝了,她说:‘别的可以,这件事,我就不能了。’我问她原因,是不是怕那毒手,她一言不发,一个字都不说。我特别火大,可是也没办法。逸宸,本来想好好问问她,毕竟不想撕破脸,就搁那儿了。” 林涓喜当然知道,这好好问问的意思就是:严刑逼供——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这个八竿子打得上的亲戚,他的行事作风,她还是很了解的。 刘逸宸修眉微蹙:“就是,她法力高,撕破脸了不好。报仇的事,可以另外想办法。” “你们是怎么回事?”纪无臣不动声色。 刘逸宸不愿多说,一笑:“是我太大意,失误,失误,不谈这个了。” 纪无臣不依不挠:“可是,帮你们逃出来的方法,太有意思了。” 林涓喜心一沉,纪无臣拍了拍她的肩:“林表妹,能把你的魑离金扳指给我瞧瞧吗?” 纪无臣眼神森森,很是吓人,林涓喜一言不发。 纪无臣继续说:“咱们从小一块儿长大,你想了解的,我有问必答。你刚才不也说了,咱们应该资源共享,说不定你掌握的线索,就是解开潘若麟秘密最关键的一步,而且你也知道,我家和毒手有仇,我希望——” “你不用说了——”林涓喜站了起来,冷冷地看着纪无臣,“谁刚才说了要尊重手下的*,怎么对自己家人反而刨根问底了?逸宸哥,送我回家!” 说完她扭头走了,耳边甚至掠起呼呼风声。 林涓喜板着脸,其实心里是有些紧张的,又很羞愧,她骗了纪无臣,从他嘴里尽可能地多套些东西出来,然后利用亲戚这一层关系,耍赖,什么都不告诉纪无臣,还做出来发怒的样子。 如果没有舅妈这一层关系,她早被纪无臣剐了。 纪无臣话才开了个头,就被断然拒绝,知道被耍,碍于姑姑纪小满不敢怎么样,心头怒火大盛,哼一声,拂袖离去。 在刘逸宸车上,林涓喜一直沉默着。 刘逸宸目光淡淡,看着前方,蓦然轻轻笑了声,说:“无臣哥还是这么莽撞。” 林涓喜看刘逸宸一眼:“而且愚蠢。如果是你,你怎么做?” “我会先探一探,看情况再做打算,免得伤了和气。况且,需要一个人给你做什么,大可以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诱之以利,甚至逼之以刑,哪有他那样的?丫头,你今天真是咄咄逼人。” “知道他不会把我怎么样,才敢咄咄逼人,要是其他人,纪无臣早十大酷刑伺候着了。”林涓喜淡淡一笑,“哥,是不是挺不要脸的。” “纪无臣说了那么多,涓喜一句也不给他透露。”刘花程抿了抿嘴,似乎觉得对纪无臣挺不公平的,看林涓喜样子,又赶紧说,“不过那小子作恶多端,咱们帮着他就是那啥了,纣王什么——” “助纣为虐。”刘逸宸淡淡道。 “对对对,就是那个!”刘花程情绪激愤。 林涓喜叹口气,像是在给自己解释,说:“他头疼潘若麟的事,当然要知道得详细了,潘若麟来头搞清楚了,对咱们没有一分钱好处。”还有几句话没说出来:李邺的事就不一样了,纪无臣完全是在刺探,我又不是傻子,不说也没什么危险,顶多惹得纪大公子不高兴,可一旦说了哪怕一个字,不光我,你们都可能有杀身之祸。 刘逸宸笑笑,说:“我一直没告诉你们,昨晚上无臣哥把我叫出去了,他说咱们找爷爷的事,他可以帮忙。” “让他帮忙?不好。”她心里想,他帮忙的代价是什么?当然是李邺的线索了,世上哪有不掏钱的午餐! “不过,如果有这二世祖帮忙,进展可能会出乎意料的快。”刘逸宸淡淡地说。 林涓喜瞥了表哥一眼,心里难受起来:如果可以用李邺的信息和纪无臣交换,得到他的帮助,说不定就可以找到外公了,可是——她不能这么做,李邺会杀了她的——不知道外公现在哪儿,会不会冷?会不会饿? 她心里滋味难言,鼻子发酸,想想自己方才对纪无臣不厚道的行为,想起这些年发生的一桩桩事情,她又叹口气说:“舅舅,哥,你们是我最亲的人,我给你们说实话,我觉得,咱们被卷入了一场战争里,一场没有硝烟,也没有人性和荣誉的战争。在这场战争里,活下来,才是最大的赢家。” 刘逸宸和刘花程都愣住了,气氛有些沉重。 “嗯,找纪无臣帮忙?逸宸说得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刘花程第一个打破这种令人不舒服的氛围,笑的跟一朵花似得说,“纪无臣那小混蛋就喜欢搞些没名堂的事,这方面人也熟,而且财大气粗——涓喜,改天让无臣给你搞把枪。” 林涓喜笑了笑:“私藏军火?你外甥女可不敢。” 刘花程也笑了:“咱家丫头真是投错胎了,本来应该是个小子。” 刘逸宸微笑:“投胎可是个技术活,比如二叔您这张萝莉脸就可惜了!” 刘花程一愣,反应过来,大骂:“刘逸宸,你再说我是萝莉,我就从车上跳下去!”作势要开门。 “好,您这张萝莉脸蛋不可惜行了吧?” “我真跳了!” “请便!门窗我都锁了,你走天窗吧!” 刘花程扬手在侄儿肩头狠狠锤了一下。 “二叔,你说不过我哥就动手打人家,难以服众!” “你们两个小兔崽子没一点儿孝心,成天惹我生气,今年压岁钱免了!” 林涓喜叹了口气:“好好的扯上我干嘛?真是冤枉!现在啊,压岁钱是舅父大人唯一的兵器,还是冷兵器——说起这个,唉,中国的凶杀案还停留在冷兵器时代。” 两人都笑了。 刘花程笑得嫣然欲倒,林涓喜看着他美丽的侧颜,心想:如果他是我二姨,那可真是他娘的花枝乱颤! 气氛重新轻松欢快起来。 第一章 过了年,纪无臣又从吉隆坡飞回了凤凰城,蹲点报仇,锲而不舍。 纪无臣一回来,就给刘逸宸打了电话,吩咐表弟过来一趟。 刘逸宸开着车,来到位于洄蓝谷的纪家大宅,门房看到是表少爷的车,按电钮开了大门,刘逸宸径直开进去,停在院子里宽大的停车场上,走进大宅子,客厅坐着几个侍女仆从,见到刘逸宸来都站了起来,刘逸宸问少爷在哪里,他们说在楼上的私人会客厅。 刘逸宸上了楼,推开会客厅雕花的木门,他并不知道表哥找他来“有事商量”是什么事,但表哥“召见”,他可不能懈怠。 “逸宸,挺快的嘛——坐!” 刘逸宸在沙发上坐下。 纪无臣掏出根烟递给刘逸宸,刘逸宸接了,却没有抽,放在了茶几上。 纪无臣点着烟,吸了口,缓缓喷出来,透过暗青的尼古丁,看着刘逸宸。 “哥,怎么了?” 纪无臣开口了:“你知道,我最大的心愿,就是杀了李邺,给我姑姑报仇。” 刘逸宸点了点头说:“李邺害了小姨,我也恨他,想杀他的心,不一定比你少。” 纪无臣弹了弹烟灰:“我要的就是你这句话。”然后,他从手边的黑色皮质公文包里掏出个小小的盒子,打开来,里面居然是一块卡西欧机械手表。 青白的烟雾萦绕着刘逸宸一张俊美的脸,纪无臣的目光里满是笃信,笃信刘逸宸不会拒绝他,他说:“这表里面装了个窃听器,过几天是涓喜生日,你送给她。” 错愕和恼怒在刘逸宸脑中爆裂开来,他心思飞速转动着,很快,他知道该怎么做了,他适度地表露出错愕:“哥?” 纪无臣看了他一眼:“你过意不去能理解,可是,逸宸,你得明白,李邺把魑离扳指都送给了涓喜,可见,他俩关系不一般,然而,涓喜什么都不愿意说——这么做是不得已,为了大局。” 纪无臣看着表情纠结的刘逸宸,语声柔和了:“我知道你心里为难,这也是人之常情,可是,姑姑的事,那口咽不下的恶气——作为流着纪家血的男人,忍得下去吗?” 刘逸宸沉默不语。 纪无臣停止了柔情攻势,说:“我知道装窃听器这法子不光彩,况且还是对自己人——逸宸,如果左右为难、不知道该放弃哪个的时候,就权衡一下,看哪个更重要。李邺——” 纪无臣眼中浮现毫不掩饰的恨意:“他毁了姑姑一辈子,就让他逍遥下去吗?咱们是纪家的男人,应该给姑姑出这口气,李邺要为他所做的一切,付出代价!” 每次提起李邺,纪无臣的血液都会燃烧起仇恨之火,任何人都能感到那可怕的灼烫。 纪无臣接着说:“虽然我是人,打不过那些妖魔鬼怪,但也一定要杀了李邺!” 刘逸宸始终沉默着。 纪无臣眼中过于刚硬的神色柔和了下去,他注目刘逸宸,手搭上他肩膀:“表弟,人活在世上,许多事都是无可奈何的,我也不想,可由不得我!” 刘逸宸伪装出渐渐想通的摸样,说:“我明白了。”他顿了顿,又说:“哥,能收拾李邺那魔头,也是件积德的事。” “那你去吧!”纪无臣一动不动坐着说。 刘逸宸拿起盒子,带上门走了。 他拿着盒子,走过空寂豪华的长廊,下楼,穿过厅堂,出了大门,终于坐上自己的车。 直到此刻,他才稍稍放松下来。 他垂眼漠然看着手里的手表包装盒,沉如水的眸子深处,藏着不易察觉的仇恨和恼怒。他想起每次要回舅家时,父亲那不情愿的神情;想起舅家人对父亲掩藏的轻视;想起从小到大,表哥纪无臣被人像凤凰蛋般捧着,自己则被晾一边;想起一直以来,纪无臣对自己的颐指气使,就连刚刚,也是那样……纪无臣!…… 然而,他是不会冲动到摔了手里表盒的,默默坐了会儿,他发动汽车,离开了。 ———————————————————————————————————————— 转眼到了林涓喜生日。 一大早,她就坐车回老家了。 进了门。 外婆在院子里浇花,看到外孙女惊讶地说:“这么早回来?” “嗯,今天没课。”林涓喜进了东边房子,沙发上坐着刘花程和许嫣然,在玩儿纸牌。 林涓喜坐许嫣然身边说:“嫣然,单位宿舍住得习惯吧?” “还好,肯定比不上家里了。” 刘逸宸帮许嫣然找了个工作,在自己朋友的公司上班,地方远,在北郊,提供住宿,她便一个礼拜回一次林涓喜家。 “涓喜,你今天不上课?”刘花程说。 “为了庆祝我的生日,特意翘课一天。”林涓喜笑道,“不是说有寿宴吗?我看你们都清闲得很。” 刘花程翻了她一眼:“你以为你是金、日、成,过个生日全国放假三天?” 许嫣然语笑嫣然:“你别急,等晚上逸宸哥下班回来了——舅舅,你准备的什么礼物,可是人家舅舅哦,不许抠门!” 刘花程笑意盈盈的黑眼睛看着许嫣然说:“又不是你的生日,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许嫣然撇撇嘴,继而蹙蹙眉说:“这世界上记得我生日的人,不超过两个。” 刘花程说:“这么悲惨?那你下次过生日,我请你吃火锅。” “真的?”许嫣然且惊且喜,“你真好!” “你都叫我舅舅了,一顿火锅算什么?——你比涓喜小?” “嗯。”许嫣然道,“整整七个月。” 林涓喜淡淡一笑:“真羡慕你,还是十七岁,我都十八了。” 许嫣然道:“十八岁有什么不好,成年了喂,可以干好多事。” “才不是呢,感觉越长大,责任越多,如果可以,我想永远不超过十岁。”林涓喜想到了天青,便说,“我上次见到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儿,那么年轻,想想十年以后她才二十二三岁,我都快三十了,真难过啊!” “你才不到二十就担心年龄问题,你舅我都二十四了,不是要一头撞死去?” 许嫣然和林涓喜都笑了。 打了一会儿子牌,冷不防,林涓喜听到门外过道传来脚步声,沉稳轻悄,不是自己人,便提高了声音问:“谁呀?” “林小姐吧?” 听到这个声音,林涓喜心突突跳起来. 这个啊,居然是倾泓! 她紧张起来,慌忙起身,膝盖碰翻了果盘,哗啦一声,瓜子花生洒了一地。 她轻呼一声,倾泓忙说:“怎么了?”他语气中满是关切,翠绿帘子一动,他走进来。 他长发束在脑后,穿着棕色短皮衣和深蓝色牛仔裤,映着微黑的脸庞,光彩照人,瞧林涓喜没事,放下心来。 许嫣然和刘花程对看了一眼。 林涓喜笑道:“请坐,刚才把果盘打翻了。” 倾泓坐下后,许嫣然说:“嗨,你好,涓喜是听见你的声音,才把果盘打翻了。” 说完这句,她端然挺直腰板,笑眯眯仿佛做了件大好事,林涓喜瞪她一眼,对倾泓笑道:“你知道,我还以为又有得忙了。” 倾泓点点头。 林涓喜介绍说:“这是我舅,刘花程;这是我朋友,许嫣然——这是王……倾泓,我的一个朋友。” 彼此打了招呼,许嫣然说:“你们先聊,我去找扫帚把地扫一下。” 她说着出去了。 林涓喜给倾泓倒了水,递他手里:“怎么今天过来了?” 倾泓将水放桌上,说:“过年以后就没见过你。” “嗯。”林涓喜垂下头,她想起了年前的经历,但她现在最担心的是,李邺又有新任务了。 “放心。”倾泓说,然后微微笑了下,“你今天过生日,我过来看看你——其实是我家……老板,他让我过来,送你个生日礼物。” 刘花程拿起果盘说:“王先生你先坐,我去洗点儿水果。” “不用这么客气!”倾泓看着刘花程挑帘走了,方笑道,“王倾泓?” “临时想的,别嫌难听。”林涓喜说着,“李公子有事了吗?” “主人知道你过生日,准备了礼物,让我送过来。你如果不要,他回头又该责怪我了。” “礼物?” “你如果不收,我就要倒霉喽!”倾泓淡淡一笑。 林涓喜瞅他一眼,说:“我知道,你放心!” “谢谢支持工作!去看看吧?” 林涓喜点点头,两人出去了。 门外面停着辆半旧的雪弗兰轿车,倾泓开了后备箱。 “看什么呢,寿星老?”许嫣然蹦跳着过来了,后面跟着刘花程。 “哇哇哇,烟花,真棒!是王先生送你的吗?”许嫣然调皮地冲倾泓拱拱手,“王先生,你真是有心了!” 林涓喜凝眸瞅着烟花,神色凝滞,不知在想什么。 许嫣然拉着林涓喜胳膊笑道:“晚上咱们可以放烟花了,真好,我都好久没在室外看过烟花了!” 许嫣然笑得很开,眼睛如两弯流光溢彩的月牙,皓齿灿然晶亮,林涓喜不由也笑了。 倾泓和刘花程将烟花搬到了院子里。 中午刘陈氏做了打卤面,几人吃过,就在房中下跳棋玩儿。 从三点开始,准备寿宴。 “涓喜,你陪王先生坐——你!”刘花程点了点许嫣然,像个恶霸地主,“干活去!” 许嫣然“喵”了声,说:“我是万能机器猫——走吧!” 倾泓说:“不用这么客气,我也去厨房看看。” 刘花程说:“那怎么行?涓喜——” “倾泓,咱俩下围棋玩儿吧!”林涓喜说。 “我好多年没进过厨房了。”倾泓很执意要去。 “好吧!”林涓喜只得说。 于是,林涓喜倾泓刘花程只能打下手,技术活许嫣然包揽,早让刘陈氏歇去了。 刘花程一边择菜一边怨愤,旧时候小媳妇状说:“咱几个在这儿累死累活,让逸宸那小子晚上回来吃现成的,真他娘不公平!” 许嫣然一边翻动锅里的菜,一边哼着歌说:“人家逸宸哥上班赚钱去了,你又不上班,拖社会主义后腿,不知道反省,还意见这么多?” 刘花程手中葱往地上一摔,悲愤地说:“不得了,这丫头反了,我要离家出走!” 许嫣然做了个手势:“请便不送,记得把门关好,忘了回家的路更好。” 刘花程哀嚎一声:“涓喜,我以为走了个逸宸就世界和平了,谁知道这家伙才是天下大乱的开始!” 林涓喜笑道:“舅舅,你难道没发现,大家都喜欢调戏你吗?” 刘花程柳眉倒竖,杏眼圆睁,一手水甩在林涓喜脸上:“调戏你妹!” 倾泓淡淡地笑了下。 林涓喜心里一阵触动:倾泓平时总摆张仇恨厌世的冷脸,可是今天,他看起来很好。 ———————————————————————————————————————— 菜基本炒好时,刘逸宸回来了。 刘逸宸刚挑帘走进来,许嫣然就笑道:“披星戴月,劳模啊!” 刘逸宸正准备和她玩笑几句,又走进来个人,是倾泓,端着一盘菜。 刘逸宸看到倾泓,有些意外,只是一闪而过,他文质彬彬地说:“这位是……” 许嫣然蹦跶着过来,接过倾泓手里的菜,低头闻了下说:“好香!” 然后她抬起头,对刘逸宸说:“逸宸哥,这是涓喜的朋友,王倾泓先生。” 刘逸宸优雅地说:“你好!” 倾泓亦道:“你好,刘逸宸吧,久仰大名了。” 刘逸宸眸子一沉,目光在倾泓脸上微不可闻地停留了几秒,接着,依旧目光和润地说:“涓喜,你经常给王先生提到我?” 第二章 刘逸宸眸子一沉,目光在倾泓脸上微不可闻地停留了几秒,接着,依旧目光和润地说:“涓喜,你经常给他提到我?” “嗯。” 刘花程哈哈笑道:“其实真相是,我们说了一下午你的坏话。” 刘逸宸笑笑,对倾泓招了招手:“请坐吧!” 餐桌上,刘逸宸和倾泓喝着酒。 令林涓喜奇怪的是,倾泓居然喝酒,记得《聊斋》里的故事,一个狐仙喝了酒,不仅现了原形,还折了许多年修为,尾巴都变不回去了,从此一直拖着个大尾巴,自嘲是爱管人间闲事的后果。 林涓喜不时望表哥和倾泓一眼,她敏锐、敏感,刚才这两人碰面时细微的神色变化,她都感觉到了,现在,他俩彼此礼让,好像还挺有共同话题,但林涓喜总觉得,表哥在试探什么,而倾泓也不是省油的灯,两人眸子漆黑如夜,深处闪烁着细微的精明和防范。 或许是她想多了,不过,一旦和李邺扯上,八成没好事,所以,她还是挺担心的,总觉得,刘逸宸和李邺他们,似乎有些不为人知的事情。 一时饭毕,许嫣然弄来个打火机,递给刘花程:“舅舅,给我点烟花——别说你不敢!” “笑话,你舅我三岁就敢点二雷子了。” 刘逸宸指指叔父,对许嫣然说:“所以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许嫣然笑得止不住,刘花程赌气将打火机塞侄儿手里:“你点去,我不点了!” 刘逸宸笑道:“你外甥女儿让你点。” “这是个高风险的技术活。”刘花程点点自己脑袋,“我智障!” 刘逸宸大笑,将烟花摆院子正中间,弯下腰点着了。 众人仰头看天空。 突然,“通”的一声,有什么飞升入空中,响声过后,一朵紫色烟花绽开在黑蓝天幕,如仙界才有的奇葩,映得整个院子都浮动在淡紫色的光晕中,最后,烟花萎谢,化作万千紫色流星,划落,色彩渐淡,消失。 接着,又有几朵绽开,或红,或黄,或绿,似秋菊,似满天星,似曼珠沙华……这样美丽,这样绚烂,耗尽生命,只为几秒钟的倾国倾城。 难道没有意义吗?虽然短暂,却铭刻记忆,此生不忘。 林涓喜看向许嫣然,她仰起头,捂着耳朵,眼睛一眨不眨,绮丽的光芒映在她的脸上,很好看。 “嗨!”林涓喜轻声道。 许嫣然看向她说:“烟花到底是谁送的?” “你不认识。”林涓喜又补充了句,“那是个我不喜欢的人。” “你不喜欢那人,烟花又没错,就为了这一次绽放,不好好欣赏对得起烟花吗?”说罢继续仰脖子看天,林涓喜也抬起了头。 “哇!”耳边是许嫣然的惊赞声,“你那蓝紫色的头发,古典的脸,把我引入昔日希腊的荣耀,和往昔罗马的庄严(爱伦坡《海伦》)。” 林涓喜说:“爱伦坡会很高兴你还记得他。” 这时,一朵极大的烟花,几乎遮住夜幕,目力所及的天地交接处都被它占尽了,仿佛天空中十亿个小星星全部燃烧了起来,三春绚丽,此刻尽悉胜放;层层密密,恰如红硕的花王牡丹,整个黑夜都成了它的陪衬,接着,幻化做紫色,梦幻般迷离浅淡,在人们沉醉入底的时刻,它转而青翠,活泼泼明媚媚的绿,暗夜也沾染上了几分鲜嫩,倏尔,绿色变深,闪闪的魅惑蓝光,逐渐消失在浓黑背景中。 林涓喜一张脸被这奇丽的烟花映得瑰丽多姿,心头也春深似海,各色鲜妍景象变幻交错,她忆起过去种种,李邺的言语行事,他或嗔或喜、或怒或乐的摸样,与天上烟花交叠在一起。 烟花终于散尽,暗夜复归黑沉,深邃难辨。 林涓喜直觉得黑夜与烟花盛开在心里,滋味难言。 “咱们切蛋糕走吧!”许嫣然说。 几人一哄回到房中。 林涓喜一边插蜡烛,一边说:“这蛋糕不错,我最喜欢抹茶了。” 绿色的蛋糕上,十八根彩色蜡烛,看起来有点儿幼稚。 林涓喜一一点燃后说:“我吹呀!” 许嫣然手一拦:“涓喜涓喜等一下!先许个愿!” “好,希望全球气候变暖有好转。” 然后呼啦一下全吹灭了,倾泓微微一笑:“好肺活量。” 许嫣然嘴巴一努:“你没过过生日吗?许愿是不能说出来的,不然就不灵了。” “是吗?”林涓喜笑道,“那就让地球再暖和上几度,先淹了岛国。” 此句深得人心,众人都笑了,刘花程说:“岛国妹子我们几个分了,漫画作者关逸宸家地下室只给我更新,男人们就回归大自然吧!” 林涓喜说:“青山刚昌归我!” 许嫣然鄙视地瞅他俩一眼:“猥琐宅男和伪文青宅女——快切,我要吃蛋糕我要吃蛋糕!” 林涓喜接过小刀——这个工具,她使用起来得心应手,记得有一次,她只是手一挥,就割断了一个人的喉头,鲜血喷涌而出,她当时惊呆了,血液以这种奢侈的方式流失,宛如生命的快速燃烧,透过温热腥咸的红色,她看到那人濒死的眼神,带着对世界深深的眷恋和不可思议,瞳孔渐渐散了。 那是她杀的第一个人,罪状累累的日本政客。 她吐出一口气,将不好的画面赶出脑海,嘴角带着压住一切愧疚的冷然。 “快点儿动手。”倾泓提醒她。 林涓喜婉丽一笑,一刀下去。 刘花程赞道:“好身手!” 林涓喜笑道:“过奖。”她心里叹息:这是宰了多少活物练出来的。 她一刀刀切好,给大家一一盛在盘子里,说:“难得大家高兴,一会儿我请你们去唱歌。我哥明天得上班,可惜呀,去不成了。倾泓,你要是累,让我哥送你回去?” “不用,我这几天休假——林小姐,别去练歌房了,你不是会弹吉他,边弹边唱好吗?” 许嫣然拍手说:“那样好那样好,就像《音乐之声》里面的一样!” 林涓喜说:“吉他在家放着。” 倾泓说:“我带着——你们等会儿!” 他说着出去了,不一会儿,抱着个乌漆发亮的吉他走进来,笑吟吟的。 许嫣然一见之下,跳了起来,喜道:“哇哇哇!原来你是有备而来,老子今天过得圆满了!” 倾泓捧着吉他,来到林涓喜面前,望着她的眼睛,真挚地说:“送你的,祝你一辈子安安稳稳!” 林涓喜心有所触,十分感动,接过吉他说:“谢谢!” 安安稳稳,在座诸位亲友,或许只有倾泓明白,她对这四个字有多么渴望。 许嫣然想起什么,放下蛋糕,拿过自己银光闪闪的cupcake形小背包,取出一管睫毛膏说:“生日快乐亲爱的!” 刘逸宸笑道:“香奈儿的。” 许嫣然神色娇憨:“都成年了,当然得用好的了!”然后,她将睫毛膏塞林涓喜手里,拥住她。 林涓喜也抱住了朋友。 突然,林涓喜感到大家看她的眼神很古怪。 “怎么了?” 刘花程指着林涓喜的脸:“相信我,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林涓喜心知不妙,扭头看镜子——八嘎!自己一张脸被各色奶油涂了个百家争鸣。 林涓喜杀气腾腾转过身,弄了两手奶油找许嫣然复仇,后者早有防备,躲在了倾泓身后。 林涓喜不会将奶油弄倾泓身上的,许嫣然倒会打算,可是此仇不报非君子,于是两个女孩围着倾泓,一个追,一个躲。 许嫣然从倾泓身后挑衅地探出头来,嘻嘻笑道:“来呀,今天能涂我脸上算你有本事!” 林涓喜伸手过去,不料扑了个空,身体没刹住,另一只也沾满奶油的手直直贴上倾泓的脸。 倾泓俊气的小麦色脸庞,从面颊到鼻梁,一道绿色痕迹。 林涓喜一看之下,吐吐舌头:“不好意思。” “没关系。”倾泓文雅地淡淡笑道,冷不防,他手指在自己盘中的蛋糕上一勾,然后在林涓喜唯一干净的额头上一抹,“生日快乐!” 林涓喜手疾眼快地又给倾泓脸上添了一道,口中礼让有加:“谢谢!” 这时,刘花程凑近刘逸宸,趁他不注意,指尖沾上奶油,抹在他笔挺的鼻梁上。 刘逸宸微微笑道:“就知道你要来这招。”他抽过一张餐巾纸,动作舒雅地缓缓擦去鼻梁上奶油:“我明天还要上班,没时间洗澡换衣服。” “哦。”刘花程点点头,看许嫣然又和林涓喜闹在一起,倾泓在一边坐着,用纸巾擦脸,便说,“那你坐着,小心别让嫣然那疯丫头抹到了,我去偷袭王先生——逗一本正经的人最有意思了。” 刘花程满手奶油,眼睛盯着倾泓,伺机偷袭,刘逸宸看着全神贯注的二叔,坏坏一笑,没等对方反应过来,一胳膊过去,卡住他脖子,一手卡牢了,另一手伸二叔盘里,狠狠一蹭,然后把满手奶油全抹在了刘花程脸上。 刘花程大怒,又挣不开,眼睁睁被人涂得像敷了海藻面膜,一急之下,扬臂把整个盘子扣在刘逸宸脸上,趁他愣神的当儿,挣脱跑远。 盘子和蛋糕一前一后做重力运动,掉在地上,刘逸宸一脸绿色的粘稠物体,睫毛上都是,刘花程在一边高兴地跳脚:“你太阴险了,我宅心仁厚相信你,居然被你偷袭,不过,邪恶虽然会暂时领先,正义总能在最后冲刺的时候取得胜利——哎呦,刘逸宸你大爷的!” 刘逸宸狠心地将自己那份蛋糕全扣在了刘花程头上。 众人闹够了,一个个惨不忍睹,排队在水龙头洗脸。 许嫣然先洗了,到队伍末尾,对刘花程说:“奶油美容,我现在脸特别光,像做了spa一样。” “肯定不美发!”刘花程愤愤得看着前面的刘逸宸,“太缺德了,弄得我满头都是!我让你别弄我头发上你为什么要弄我头发上?” 刘逸宸一笑:“你不也知道我没时间洗澡换衣服,还弄得我满身都是。” 刘花程怒道:“你可以穿内裤开车又不扣分,难道老子要剃个光头!!” 许嫣然笑得直不起腰。 脸是洗净了,但几人都是满头满身奶油,像一队油漆工。 回到房间,林涓喜一指吉他:“还开演唱会吗?” 刘逸宸说:“当然了,你又不给退票。” 林涓喜脱掉外套,找了件外婆的衣服穿上,许嫣然和刘花程早端来了凳子,大家围坐着。 林涓喜怀抱吉他,纤指一拨琴弦,迸出一串风吹树叶般清越的音符,她端雅含笑道:“想听什么?” 刘花程说:“真能点歌啊?我是长辈,我先来——唱《国际歌》吧!” 林涓喜道:“那个太小清新,来个重口味的。” “重口味!”刘花程眼睛贼亮,“我要听玛丽莲曼森的《w*》,要用曼哥那种喝了硫酸的声音唱——” 他立时声音嘶哑破碎唱道:“h,rebel,rebel,party,party,s’……” 许嫣然拍手笑道:“哦,舅舅,你唱得真好!” 刘逸宸觑二叔一眼:“咱能不能喜欢个可爱点儿的?” 刘花程说:“不能用可爱来形容男人,你不知道吗?” 许嫣然瞅着刘花程,笑道:“未必。” 林涓喜说:“你刚说的那什么*我不会唱,可以唱其他英文歌。” 倾泓说:“你会唱什么唱什么。” “好。”林涓喜拨弦,唱起了披头士的《holdhand》。 她的嗓音十分清亮,不加雕琢,宛如从未有人涉足的深山清泉,汩汩缓缓流淌,涤荡尽了所有烦恼和尘埃。接着,她又一口气唱了《g》,《dbye》,《you》,《why》。 大家都给她鼓掌,掌声歇了,倾泓说:“真是不错,和我以前听得现场版比起来——当然那些翻唱的不怎么样了。” 林涓喜知道,倾泓或许真见过活着的披头士乐队诸人。 倾泓举起一次性纸杯中的凉茶,说:“经典永垂不朽。” 林涓喜侧脸对倾泓嫣然一笑:“像你一样。” 刘逸宸看着表妹,林涓喜微微一笑,面有得意之色:“怎么样,很震惊吧?” 刘逸宸沉吟道:“我在想你高考英语答题卡是不是涂错了。” 众人大笑。 刘逸宸说:“会不会弹d的?” 林涓喜笑道:“当然会了,专门为你练的。” 于是,几个年轻人一起疯唱《海阔天空》,都不知道唱了多少遍,嗓子都木了。 到最后,林涓喜放下吉他,揉着手指说:“再弹下去手就废了,休息会儿吧!” 刘逸宸站起身,从衣架上拿下包,取出个盒子递给林涓喜,笑容温和地说:“生日快乐!” 林涓喜喜呼一声,这是块卡西欧机械表,格外硬朗帅气。 “我给你戴上。”刘逸宸说。 他仔细给表妹戴好,林涓喜左右端详,欢喜不已,笑道:“还是你最了解我。” 倾泓冷眼看着这一切,露出一丝冷笑。 刘花程说:“涓喜,如果我说,我没有礼物,你会不会生气?” 许嫣然笑道:“什么,没有礼物?把蛋糕吐出来!” 刘花程嘿嘿笑着,变戏法一样从屁股口袋掏出张卡,很大款样地晃了晃说:“银泰购物卡,一千大洋。” 林涓喜还没说什么,许嫣然一把夺过:“涓喜我们发财了!” 林涓喜笑道:“舅舅,好慷慨啊?” 刘逸宸笑道:“二叔,你把她惯坏了!” 刘花程很拽地说:“老子外甥女儿,老子爱惯,怎么,不服?” 刘逸宸叹道:“我的成人礼,你只给了我一包烟。” 刘花程瞪他一眼:“九五至尊好不好,老子都舍不得抽,再说我那时候还没上班呢!” 林涓喜笑道:“好啊,我还说大舅舅妈都不抽烟,我哥是跟谁学得,原来如此!” 刘花程瞪眼:“冤枉成窦娥了!是他给我教的!”然后他指着刘逸宸:“你敢不敢承认,你十一岁就开始抽烟了,还为了预防我揭发你,逼我抽,拉我下水?” 众人都指着刘逸宸,说你这家伙简直坏透了! 温暖灯火下,最最真诚的人亲密无间地说笑,这一切不需要防范,不需要掩饰,不需要伪装,林涓喜笑容文静,心里的欢喜感动恰如夜里绽放的烟花。 天麻麻亮,倾泓才动身离开,林涓喜送他到了门口。 倾泓突然微微一笑说:“你是故意的吧?” “什么?”林涓喜不解。 “故意往我脸上抹奶油吧?” 林涓喜一笑:“嗯。我想让你高兴一点,我们都在疯玩,你也该融进来。” 倾泓看着她的眼睛,他的眉目十分柔和,片刻后,他说:“我今天很高兴,谢谢你!” ———————————————————————————————————————— 倾泓回到李府,衣服换好,已是清晨,就去了操练场。 李邺果然在骑马,见到倾泓,停下来,遥遥看他。 倾泓趋步过去。 李邺骑着他最爱的枣红色“赤影”,红袍银甲,额上覆着细细汗水,面颊红润,唇色如血,眼睛乌黑莹亮,优雅而不失英气,宛如王侯公子,倾泓却本能地恐惧憎恨,他很想掉头就走,永远离开这里,再也不回来,却是一步也动不了。 倾泓跪下行礼:“主人。” “起来吧!” 倾泓站了起来。 “烟花给她送去了?” “主人什么都听得一清二楚,何必再问属下?”倾泓垂头说。 李邺噤口,瞅着倾泓,不冷不热地、徐徐地说:“你倒和她家人打得火热。” 倾泓恭敬地说:“盛情难却。” “她家人也很喜欢你。” “那是待客之道。”倾泓眉目平顺。 李邺扬手一鞭子下去,不偏不倚,极精准地抽在倾泓脖子上,麦色肌肤显出一道血痕。 倾泓仍垂着头,一动不动。 李邺用手中皮鞭光滑的杆子捋过赤影浓密的鬃毛,冷冷地说:“这样子也好,偶尔和人类打打交道,不然真要不知有汉,无论魏晋了。” 然后一扬鞭子,策马驰去。 第三章 进了家门,走到客厅,林涓喜就觉察出不对了,她不动声色地脱掉外套,把背包挂在衣架上,倒了杯水,表面平静,眸子深处却是极度的警觉,留心这屋中的每一处动静。最熟悉的空间,一想起来就觉得温馨和放松的地方,现在,却像一个伺机偷袭的妖魔,透着诡异和危险。 窗子有被人动过的痕迹,从事正经事的良民是觉察不出来得,但对于实战经验丰富的林涓喜来说,却是一目了然,不仅如此,她还能够看出来,做这事的人,并不擅长撬门窗。 此刻,她端着杯子,装出要喝的样子,凑到嘴边,液体碰到了唇,她呷了一口,两口—— 突然,耳边凉风袭来,林涓喜一脸沉着,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迅速转身,将杯子朝来风方向狠狠丢过去,同时肩头一侧,躲过了夹裹着劲风的一个东西,“嘣”的一声,那东西钉在了身后的木质桌子上,眼前站着位青年,玻璃杯碎在他脚下,一阵酒香溢出来。 这青年中等个头,肤色白皙,眉目细致而秀气,嘴角一颗黑痣,冲她微微一笑:“鱼肠,你好。” 林涓喜也是淡淡一笑:“你好,青萍对吧?曾在卡尔那儿有过一面之缘,年三十突然冒出来,问我们要电话号码,我当时就觉得眼熟,果然!” “那是曾用名,我现在,叫竹叶青。” 林涓喜笑笑:“给日本人打工,很辛苦吧?” “但是报酬高——卡尔方索失踪了,人们都在说,你的嫌疑很大。” “你不是来调查的吧?” “哼!如果那老杂毛在你手里头,劳烦也替我砍几刀。” “哦,原来你和他有矛盾,我还以为你只是图日本人报酬高才离开‘朔月’的。咱们也算同事了,你就拿这个——”林涓喜将身后插进木桌的匕首拔下来,“——当见面礼?” 竹叶青扫了眼地上湿漉漉的白酒和亮晶晶的玻璃渣,笑道:“你不也用这个——美酒招待我?如果不小心泼到脸上,眼睛就暂时废了。” “来而不往非礼也,你打碎了我的杯子,唐突好酒,这匕首就当赔礼了。”林涓喜将匕首插在腰间,示意,“——坐吧!” 竹叶青一动不动,林涓喜径直坐下:“青萍——我还是习惯叫你原来的名字——光临寒舍,有何贵干?” 竹叶青笑容渐渐消退:“人们对你的评价你知道吗?他们说:鱼肠,天生就是用来杀人的。” 林涓喜谦虚地说:“谁这样谬赞?真是不敢当!” 血影上前一步,已是一脸冰冷:“他们都这么说,卡尔方索,菊地秀男,孙骁——” “孙骁——”林涓喜一抬眉,“你见过他?” “不光见过,他还差点收我当徒弟。” “为什么是‘差点’?” “因为孙骁说,如果我能把鱼肠的脑袋提过来,就收我当徒弟;如果我没这本事,就是孺子不可教了。” 林涓喜蹙眉:“这可不好办,我就一个脑袋——跟你商量个事儿,你在日本人那儿好好待着,别拜孙骁那个变态做师父了好不好?这样你不用冒险杀我,我也安生。” 竹叶青坚定而冷酷地说:“能拜孙骁为师,是这个世界上几乎所有杀手的梦想。” 林涓喜眉若含烟,眼中折射出冷光:“青萍,你太有职业操守和上进心了,和你比,我简直惭愧地想撞墙,不过,我可不想被你杀,也不想杀你。” “少废话!”竹叶青的眸子黑黑沉沉,无一丝人性的亮光,“鱼肠,我早都想和你切磋切磋了——” 他话音落的时候,人就扑了上来。 使枪,竹叶青不一定是林涓喜的对手,可如果肉搏,男女体力,还是有一段差距的。 林涓喜在他扑过来的时候,就溜下了椅子,就地打个滚儿,滚到一边,身法灵活如野生动物;竹叶青即刻又扑了过去,林涓喜继续躲,他继续扑,如此数次,其间伴随着物体倒地的声音,哐哐当当不绝于耳。 可是,竹叶青没有注意到的是,林涓喜在反复的移动和翻滚中,将桌上一个打火机顺在了手里,而且,把他引到了某个地方。 待竹叶青那双穿着黑色运动鞋的脚站在混合碎玻璃的酒上时,林涓喜将火打着,凑过去,伴随“彭”一声,竹叶青脚下燃了起来。 他微微错愕,下意识想跳开,分心的几秒钟,一个冰冷的东西抵在了他的脖子上,他回过头,看到了比自己矮半头的林涓喜那神色淡淡的秀丽脸庞,纤手擎着他的匕首,贴着他的喉头。 林涓喜扯了扯嘴角,一个不怎么符合她如花韶华的“皮笑肉不笑”,说:“青萍,失礼了。” 竹叶青怒目道:“鱼肠,你这狡猾的婊子!” 林涓喜眉头跳了跳:“说吧,想怎么死?” 竹叶青一脸拗执,一副要杀要剐悉听尊便的烈士摸样,林涓喜却笑了:“我刚才说了,我不想被你杀,也不想杀你。” 竹叶青斜她一眼:“快点儿动手,少废话!” 林涓喜沉默片刻说:“我真不想杀你。” 竹叶青微怔,林涓喜说:“我劝你一句,干这行的肯定不得好死,不如早点收手,或许还不会连累家人。别拜孙骁为师了,他心理有问题,和他学,你也就成他那样了。青萍,放过我好吗?” 林涓喜一双晶莹的眼睛看着竹叶青,后者神色缓和了许多:“我和你没仇没怨,就是为了孙骁,这算是……入学考试吧?” “那就别考那个学校了,行吗?你这么有天分,会碰见更好的师父。要不这样,我认识个人,绝对比孙骁本事大,我把你引荐给他,他收你当徒弟,好不好?” 竹叶青微微眯了眼,质疑的口气:“真的?” “刀柄在我这儿,刀刃在你那儿,你说是不是真的?” 竹叶青沉吟片刻:“好,我答应你,不会再找你事儿了,不过,你要履行诺言。” “这个当然了,我‘鱼肠’什么时候说话不算数了?”林涓喜说着将刀子移开,插回腰间,后退几步,“你走吧!” 竹叶青点点头,转过身,走到了门口,伸手去开门。 突然,他闪电般转过身,同时举起一把消音手枪,扣动扳机,一发子弹直冲林涓喜而来,她一惊,头敏捷地一偏。 仓促中,竹叶青的枪法不精准,子弹打中了林涓喜左肩,她痛呼一声,就这么几秒的时间,竹叶青已经扑了过来,将林涓喜扑倒在地,压在她身上。 林涓喜疼得眼冒金星,眯眼聚集目光,想努力看清周身情况,突然,一双大手掐上了她的脖子。 竹叶青毫不客气,手上力道大得可怕,林涓喜的气管壁被挤压地贴在一起,一丝空气都透不进来,一片寂静中,几乎爆裂的缺氧的折磨中,她只感到自己的心脏猛烈地撞击着胸腔,拼命想跳出来。 她冷静下来,是的,她是个杀手,在生死关头,绝对不能慌! 她装出神智渐渐不清的样子,竹叶青手上力气更大,凑得更近,突然,她使出全身力气,朝竹叶青黑棕色的左眸吐了口唾沫。 竹叶青轻呼一声,几秒钟的松懈,林涓喜膝盖奋力顶起,重重击在他的下、、阴。 危急关头,出此下策,竹叶青果然低低痛呼一声,林涓喜敏捷地将他翻到在地,拾起枪,腾身而起。 竹叶青也不是吃素的,在这一瞬间,他抽出腰间短刀,狠狠扎向林涓喜,她慌忙一躲,但是距离太近了,锋利的刀刃深深扎进她小腿,穿透了,从另一边血色狰狞地探出头来。 林涓喜痛呼一声,自然是再站不稳,她脑中飞快思付着,如果这样跌下去,再站不起来,就完蛋了。 她拔出伤口里的短刀,忍着窒息的痛感,拼尽全力掷向竹叶青心口,祈祷着。 因为林涓喜正在往下倒,短刀刺在了竹叶青大腿上,他重重倒地。 林涓喜抓紧时机,抽出腰间匕首,丢了出去——看着明晃晃的匕首带着死神的祝福,朝那个年轻人飞过去。 竹叶青眼前闪过一道清寒的奇光,待反应过来已经迟了,不偏不斜,匕首深深刺进他的太阳穴,他一声没吭,倒地气绝了,眼睛圆睁,渐渐散了的瞳孔死死盯着林涓喜,鲜血从额头和眼中流出来。 林涓喜长出一口气,这才感觉到,全身的疼痛差点让她背过气去,不知道都有哪里受了伤,满地满身的鲜血。 她意识渐渐模糊,咬牙凭借一口气撑着,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 “喂,林小姐?” “是我,倾泓。”林涓喜声音很微弱,“来趟我家,我……我有点麻烦……” “好,我马上过去!你没事吧?”倾泓的声音很焦急。 可是林涓喜回答不了他了,她一口气上不来,眼前一黑,失去了知觉。 第四章 林涓喜再次醒来,眼前一片漆黑,她心中一惊,却听耳边一个熟悉的声音说:“我先送你回主人那儿,你家这摊子我一会儿会处理好。” 她昏昏沉沉地点了个头,感觉自己被放在了一个柔软的床上。 隔了一会儿,似是有人进来了。 丝绸布帛的窸窣声,有柔滑如水的布料拂过脸庞,鼻端一股淡淡的昂贵木质的香味,林涓喜立刻一个激灵清醒过来,全身肌肉都僵硬了。 有冰凉的手指触到自己鬓边,丝巾被解掉,突兀的一张绝美的脸,光艳夺目,林涓喜倒抽一口凉气,果然是李邺,而自己则躺在床上,他坐在床边的软墩上。 李邺瞅着林涓喜鲜血淋漓的肩膀,凝眉。 林涓喜神思恍惚,大概是受了重伤的原因,她疲惫地眯着眼睛,打量四周。 这是间普通石室,看来是李府无疑了。 除了床边的李邺,还有残墨,她守着一个小炉,好像在熬药,却没什么味道。 林涓喜眸光又凝到了李邺脸上。 然后她迅速转过眸子,不看他。 他知道她心里怨愤,只是淡淡一笑说:“居然没死?” 她一动不动,鼻头阵阵发酸。 一时,残墨端着个小碗过来,说:“主人,好了。” 李邺接过,手托在林涓喜后颈,将她抬高一些,碗凑她嘴边,命令道:“张嘴,喝!” 林涓喜张开嘴,还没怎么反应过来,一大口温热的、极其苦的液体就灌进了嘴里,她简直要吐出来,可是李邺灌得很凶猛,为了不被呛死,条件反射地硬生生全吞进肚里,一碗药很快喝完了,极端的苦涩让林涓喜两个太阳穴钝疼,舌根都麻木了,晕头晕脑盯着头顶微微荡漾的淡青色纱帐,身子渐渐绵软下去。 冷不防,李邺捏住了林涓喜右肩,她一惊,眼看着他两根纤长的手指微一用力,嗤啦一声,撕下她肩头一片布,不多不少,正好把整个伤处露出来,血肉模糊,看得人瘆得慌。 残墨皱了皱眉,李邺在伤处按上食指和拇指,林涓喜觉得一股力量挤压着伤口,却不觉得疼,哐当一声,她斜目一看,残墨手中端着个瓷盆,里面一颗被血糊了的子弹,在盆底打几个转儿,停下来。 李邺接过残墨递过来的针线,却不立即缝伤口,而是看了残墨一眼。 残墨明白,退了出去,并且闭上门。 林涓喜警惕地看着李邺:“你想干什么?” “我告诉你,那事你想都别想!” 林涓喜知道对方说得是离开李府,因此银牙暗咬,却是敢怒不敢言。 气氛僵持了。 李邺一笑,手里的针线在她眼前晃了晃:“林阁下,如果你不说:李公子,原谅我,请跟我和好吧!——我就不给你缝针。” 林涓喜睁圆眼睛,怔了下,怒道:“那你为什么救我回来?!”因为说话太用力,身子虚弱,话一脱口,就咳嗽起来,瞬间更虚弱了。 李邺不说话,带着一丝笑意看着她,确切地说,应该是等着她开口。 林涓喜瞪着李邺,这话太难开口了……可是,自己现在这幅摸样,肩上顶着血淋淋伤口,虽然因为李邺的药不太流血了,但如果一直这么敞着伤口可如何是好?李邺这家伙好的不提,坏的是说到做到,于是,在沉默了半分钟后,她沉痛地开口了,语气很生硬:“李公子,原谅我,请跟我和好吧……” 李邺神色一肃:“有你这样板着脸求人原谅的吗?” 面对李邺敛去笑意的脸,林涓喜只得硬着头皮,柔和了神态,放软了口气小声说:“李公子,原谅我,请跟我和好吧!” 李邺似乎被逗乐了,哈哈一笑说:“好!” 他垂下头给林涓喜缝伤口,手法十分利索干净。 十几分钟后,肩伤缝好了,李邺把林涓喜裤腿撕开,看到了小腿的伤,他麻利地处理好伤口,一针一线也缝完毕。 这次时间长,大概二十来分钟才结束,李邺将针线放进托盘里,吁了口气。 接着,他拿起一个玉碗、玉勺,挖了一大块绿糊糊膏药,厚厚地涂在林涓喜伤口上,再用绷带包扎好。 林涓喜一直静静看着李邺做这些,直到此刻,他才终于有认真看向她。 四目对视。 他的眸子还是那么深邃,幽黑,好像无法挣脱的梦靥,她不由放轻呼吸,好容易压制住的酸楚涌上心头,肺叶一阵剧烈钝痛,眼泪盈溢,她咬紧牙关,泪水硬是没落下来,过了半晌,才平复了。 她凄清地看着他,说:“能不能放我走,我想过平静的生活?” 李邺闻言,哼得一声冷笑:“当然可以!” 林涓喜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尤其是看到对方嘲讽的冰冷神色,她眯了眯眼。 李邺手虚虚放到林涓喜的肩伤处,她立时大惊,却不知道他要干什么。 他冷漠地说:“这是我一针一线缝上的,也可以再一针一线得拆开——” 他手上加劲,她一声痛呼,她这才发觉麻药已经渐渐散了,而且,他折磨伤口的手法很精妙。 鲜血从绑好的雪白纱布上渗了出来。 林涓喜疼得脸都扭曲了,愤恨地盯着李邺,而他则是面无表情。 他收回手,掏出手绢慢慢擦拭着指上的血,冷淡地说:“不给你点颜色看看,真以为自己了不起了,哼,林涓喜——” 他神色间是残酷和邪恶:“——这世上哪有便宜可贪?有得就得有失,想自由?可以,只要你家人都吃上噬心丹,你想上哪儿上哪儿,我绝不干涉!” 疼痛加气恼,林涓喜几乎迸出眼泪来,她竭力大声说:“李邺你——” “还有——”李邺一把揪住她头发,她疼得抽一口凉气,他漠然看着它,冷酷地说,“如果你不能管好你的嘴,我就割了你的舌头。” 然后,他手一甩,林涓喜重重落在枕头上,牵动得伤口一阵疼痛,待她回过神来,他已经走了。 然后,残墨进来了。 她看到林涓喜现在的样子——披头散发,眉毛扭结在一起,才绑上的纱布又渗出了鲜血,轻呼一声:“天哪!”快步走过来。 然后走到床边,她什么都没问,只是怜悯地看着林涓喜。 林涓喜咧着嘴,转动眼珠看残墨,流露出了十分的委屈和痛楚。 残墨往床边一坐,叹气说:“林小姐,幸亏你给倾泓打了电话,不然失血过多,后果不堪设想。” 林涓喜悲凉地摇了摇头,喉头堵上酸楚,千言万语,却是口不能说。 半晌的沉默之后,林涓喜虚弱地问道:“倾泓大人呢?” “倾泓送你回来就走了,他还要帮你处理尸体呢!”残墨笑道,“你真厉害,和竹叶青单挑,居然还杀了他。” 林涓喜叹口气:“不杀他,我就得死。” 残墨顿了顿,说:“你在这儿养着,主人的药神效,一个礼拜就好了。” 林涓喜望着帐顶,喃喃地说:“养?……有时候,死也是一种解脱呢……” “林小姐!”残墨突然提高了声音,严肃地说,“这次,主人亲自上手处理你的伤势,足见主人对你的爱重,你更要尽忠尽职,怎么能有这种念头呢?” 林涓喜见残墨突然这么正式,知道她是苦于不能明说,费心地告诫自己,她定了定神,说:“我知道了,我会的!” 须臾,林涓喜说:“能不能麻烦你给许嫣然说一声,她肯定担心死了。” “我已经派人给许小姐说了,放心。” 残墨拨了个小侍女来伺候林涓喜,这是个沉默而温和的姑娘,名叫明茜。 —————————————————————————————————————————— 第三天一大早,林涓喜才起来,正坐在床上,拥着被子发呆,突然,一旁侍立的明茜躬下行礼,她斜目一看,居然是李邺,他站在敞开的格子门门口,身后是提着药箱的残墨。 李邺冷着张脸,大步走进来,明茜搬来椅子,放在床边。 李邺一抖袍子坐下,看着林涓喜,神色冷冰冰的。 林涓喜坐着躬了躬身子,神色尽可能地小心、温顺。 残墨在一边轻声说:“林小姐,主人来给你拆线了。” 反正衣服的伤处破损着,李邺直接动手,拆了纱布。 林涓喜惊觉,才短短三天的时间,自己的伤口已经差不多好了,是该拆线了,李邺虽然缝针手法精妙,腿上还好,肩上却落下了狰狞的疤痕,想必是他在伤口才缝好的时候又惩罚折磨,伤上加伤导致。 林涓喜一脸木然。 李邺拆好了线,一句话也没有,冷着脸走了。 当天,林涓喜吃晚饭的时候,有人敲了敲格子门,轻轻三下,十分礼貌。 “进来!”林涓喜说。 门被推开,一个身穿香色双饶曲裾的女子垂头走进来,先给林涓喜行了礼,然后从怀里掏出个羊脂玉的盒子,说:“见过林小姐,奴婢浅蕙,残墨大人吩咐了,让奴婢每天给林小姐涂抹凝玉膏,免得留下疤痕。” “谢谢残墨大人了!” 晚饭后,林涓喜将衣服退下,露出生着难看疤痕的肩膀。 这浅蕙也不多言,只是神色认真地完成着任务。 林涓喜闭上了眼睛,感受着肩头轻柔惬意的五指。 说不介意是假的,只是在李邺面前装装罢了,其实,她的心都在滴血,自己光洁白腻的美肩落下一道如此丑陋的伤疤,简直就是轻度毁容。 不过现在可以放心了。 —————————————————————————————————————————— 林涓喜站在镜前,望着自己莹洁如玉的肩头,简直高兴坏了。 笃笃笃有人敲门。 “请进吧!” 残墨走了进来,她抬眼看到林涓喜欣喜的摸样,不由也笑了:“全好了吧?” 林涓喜走过来拉住残墨的手,真诚地说:“太谢谢你了!” 残墨一怔:“怎么了?” “你给我配的这个药呀,这叫什么?凝玉膏——你看,我肩上的疤不见了!” 残墨的表情有些古怪,过了片刻,她说:“我哪有这本事,这是——这是主人配的呀!” 林涓喜一怔。 残墨轻轻笑了:“好了就好,要不然肩膀上顶个疤丑死了!” “嗯——哦,这凝玉膏我才用了五天伤疤就平复了,简直神速,这么奇效的药,如果拿出去买,肯定能成世界首富!” 残墨呵呵一笑:“拿出去卖?你知道这药多难配吗,价钱得定到多高?你今天要走了,我送送你!” 第五章 林涓喜提着酒瓶在迦南河堤上漫步,暮色四起,她的心也跟着太阳沉了下去。 她喜欢在这里走走,一边大口灌酒一边看着渐渐黑沉下去的河水,呼吸着微凉的潮湿空气,远离尘嚣,会让她觉得轻松不少,然而在如此静谧的、杳无人迹的地方,对于林涓喜这样的背负沉重的少女来说,快乐起来还是很难的。 河畔青芜堤上柳,为问新愁,何事年年有? 草地绵软,落脚细无声,柳枝和清风不时拂面而来,头渐渐晕眩,血液渐沸,她知道自己有些喝多了。 突然,林涓喜停住了脚步,因为她感到身后有人,这么晚了,谁会到这偏僻的地方来? 她慢慢回头。 霜铖穿着黑色的风衣,长发巧妙地束在脑后,看起来并不奇特,反而独具风韵,像某个小国的王子或者著名钢琴演奏家,李邺一身白色直裾,外套鹤氅,衣带飘扬。 他俩站在离她不远的地方,霜铖微微垂着头,李邺看着她。 林涓喜两颊泛着酒晕,目光闪闪,神色淡淡地说:“李公子,这荒郊野岭的,十天半个月也不会有人来,居然能在这儿碰面,真巧啊!” 李邺走向她,长长的宽大的袖子和衣摆拂过路边杂草,沙沙作响,他似笑非笑地说:“我看你是想说:你跟踪我?” 林涓喜揉了揉额角,低头不语。 突然,李邺瞬间移到林涓喜面前,她吓了一跳,抬眼有些失措地看着他,她眸子似一泓湖水,荡起微澜。 “和我走走。” 是肯定句,林涓喜只得点了点头。 两人在绿堤上并肩而行,霜铖跟在身后,保持二十米左右的距离。 李邺突然斜目看向林涓喜手腕,目光带着一丝冷锐,说:“把你的表摘下来。” 林涓喜迷惑地看了他一眼,就摘下来,递给他。 他很自然地戴在自己腕上。 月光如银子,透过草木缝隙洒下琐碎光斑,李邺一身白衣在夜色里特别醒目,也特别耀眼,玉容愈发纯净无暇,仿佛晴空孤月。 李邺轻轻责备她:“一个女孩子,喝得醉醺醺的,还来这么偏僻的地方。” “谢谢关心!”随着酒精在血液中扩散,林涓喜脚步轻快起来,此刻她想纵情大笑,又想放声大哭,想把所有压抑的情绪都释放出来,所有不敢说的不敢做的,都说出来,做出来。 林涓喜斜瞅李邺一眼说:“我怎么突然觉得,我没那么怕你了?可能是喝了酒的原因吧!” 李邺淡笑不语。 “上次的事,上上次的事,还有上上上次的事,我都生气了。”林涓喜目光有些迷离。“你,强迫我,让我给你做事,控制我;你用噬心丹骗我;你差点掐死我,还怀疑我晚上靠近睡着的你是为了害你,我告诉你,我要是有害你的心,早和纪无臣联手了!然后,又让我去间接杀人,你明知道我会被压顶的罪恶感打垮!” 林涓喜斜着眼睛,微醉的模样,瞅着李邺。 李邺说:“讨厌我吗?” “讨厌,非常讨厌。” 李邺静默不言。 “不过,还是要谢谢你!”林涓喜舌头有些打结,“谢谢你,多次不杀我,谢谢你给我配了药,把我的疤痕除掉了……留下那么丑的疤,那么丑的疤……谢谢你把魑离扳指送给我,让我和我家人都逃过一劫……” 她揪住李邺袖口,瞪着眼睛说:“我是真感激,真的,谢你了!……其实我有时候,也是不讨厌你的,甚至有点喜欢你,但是,每次我的好感积累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你就会做出一件,让好感度重新回到负值的事情。” 李邺静默着。 林涓喜松开手,李邺丝绸袖口入流水般滑落掌心,她突然停住脚步,李邺便也驻足。 然后,她上前一步,盯着李邺的脸,眼睛一眨不眨,一寸不移。 如此近距离地看这张脸,不是第一次了,但还是如初见一般惊艳。 她突然想起前几天看的一个文章,里面讲到亚裔人五官的黄金比例。 李邺的额头十分标准,方正、饱满、平整,发际线到眉棱骨呈微微的“s”形;眼睛不大不小,眼角妩媚,眼梢飞扬,眼距正好是一个眼睛的宽度;鼻子挺直,并非突兀,而是和脸成大约36°夹角;下巴有尖俏的弧度,不过分尖,是有圆润和棱角的,略略翘起,精致秀美,恰恰占整个脸的六分之一,这样的下巴,无论何种神态,都显得端庄高华。 如此一个人,任何地方多上一分,或者少上一分,美丽都会打折扣,一肌一骨,都像精确计算过,再做出来的。 惊世之美,生他的人,不知是何等倾城绝色。 林涓喜的眼神由朦胧转为澄澈,渐渐地,显出了悲凉,她迟迟开口说:“李邺,你真好看,简直无可挑剔。如果我有你这么聪明漂亮,肯定会待人厚道一点,让自己更有作为。” 李邺神色平静。 林涓喜叹息着说:“你这样是错的你知道吗?” 李邺不予回答。 林涓喜深深皱起眉头,仿佛十分痛苦的样子:“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讲你才能明白,可是我看着你,在偏执的路上越走越远了……” 李邺沉默不语。 “偏执,你就是个偏执狂。”林涓喜仰起脸,眼中洒入淡淡月光,秀丽玉容蒙上层梦幻的色彩,她仿佛在喃喃自语。 这个十八岁的美少女像个粗野汉子般喝酒——她间或扬起脖子猛灌一大口,美丽的眼睛并不望身边男人一眼,而是飘向极远处,跨河大桥上偶尔有辆车呼啸而过,一阵清风吹乱她额前刘海,她雪白的手拂一拂,再灌一口酒。 清风吹吹,她清醒了些,眼神朦胧,不知清丽而忧伤的眼波中藏着什么情愫。 月亮被薄云遮着,前路难辨,依稀中仿佛一无所有。 “问你个问题。”林涓喜停住脚步,开口了,“你是不是早想到我不忍心下手,还是让我去了紫虚观?” 李邺哼了一声,嘲讽道:“我真没想到你会空手回来,你的‘善良’和不负责任,真是出乎我的意料!” 林涓喜咕咕笑了,然后,她抿一口酒说:“其实我很高兴呢!” “高兴?” “嗯。”林涓喜一脸欣慰地说,“你放了我,是你走出偏执的第一步。” “看来禁酒令是对的。” “这你就不懂了。”林涓喜晃了晃手里的酒瓶,“剩这么点了,省着喝——你知道吗李公子,真理在开始时往往不被人理解,以后你就明白了,我说得这些,是金科玉律,你变得好起来,可要对我感恩戴德呢!” 李邺听着醉酒之人的话,但并没有一丝不耐烦,很是认真甚至,眉宇间有着哀伤。 继续漫步而行,林涓喜和李邺相距不盈尺,地上清影也间隔着合乎礼法的距离,霜铖遥遥在后。 渐渐地,路边没有了政府栽种的垂柳和路灯,再走十几米,柏油路也断了,前方是乱麻般的杂草和参差不齐、奇形怪状的树,已经到了野地。 月亮也出来了,月光如银子,照出若断若续的羊肠小径。 又走了七八分钟,小径渐渐隐没在荒草中,偶尔有干枯的藤蔓勾住林涓喜衣角,地上凹凸不平,各种野生植物长疯了,很是绊脚。 月色瓷青,一股缺少人类阳气的透寒湿风夹裹着夜猫子毛骨悚然的叫声将林涓喜包围,她有些害怕。 突然,劲风袭来,黑影一闪,霜铖移至两人身边,闪电一样从帘幕般茂盛的灌木丛中甩出个人,扔到他俩脚边。 林涓喜又惊又骇,酒全醒了过来,低头看去,居然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女,被霜铖施了法术,瘫在草地上,一双眼睛愤恨地直盯着林涓喜,好似两把见血封喉的利刃。 林涓喜不禁打了个寒战。 霜铖说:“林小姐,在城里的时候,主人就发现你被人跟踪,便尾随来了。你好好问问她,想干什么?” 林涓喜看一眼李邺,举了举酒瓶示意:“谢谢了!” 然后她蹲下来,打量着地上的少女。 这少女白净面皮,细长眉目,如果神色温婉,倒也清新自然——林涓喜微抽一口凉气:“小姐,你有点像我认识的一个人。” 第六章 少女满目愤怒,突然,一口口水吐出来,林涓喜头一偏,但距离太近,没躲过去,正正落在她脸颊上,少女开口骂道:“我哥哥说过,你是个贱(。)人,果真是比贱(。)人还贱!” 林涓喜掏出手绢,擦去口水,挑挑眉毛,神色倒也平常:“你果然是青萍的妹妹——好吧,就算是你说的那样,不过——你最好乖点儿,因为我不想杀你。” 少女倔强地一仰头:“我今天能跟踪你——鱼肠,就没打算活着回去!我哥哥说了,如果他一个礼拜没回去,就让我找你,给他报仇!你少装好人了,你杀人的手法、你的狠辣,我听人说过!” 林涓喜苦笑:“我居然有这么大的知名度?真是喜出望外。” 霜铖笑道:“原来还是老账啊!林小姐,这丫头倒和你蛮像的。” 林涓喜对霜铖说:“我比她聪明多了。”然后她看着少女,叹道:“果然和你哥一样蠢。” “我不蠢,你才蠢!”少女不服。 “报仇的人,都是脑残。”林涓喜冷冷地说。 少女一怔,随即神色阴狠下去:“要不是这少白头身手太好了,你根本不是我的对手!” 霜铖听到少女叫自己“少白头”,挑眉撇嘴,笑了笑。 林涓喜说:“你不服?” 少女咬牙道:“我当然不服,死都不服!” 霜铖说:“鱼肠小姐就是为杀人而生的——这是卡尔方索给她的评语,你有什么不服?不过,如果你像令兄一样偷袭的话,说不定能赢。” 少女愤怒地看向霜铖:“你闭嘴!我哥才不会偷袭!” 林涓喜对霜铖使个眼色,让他不要说了,然后说:“是啊,你哥可是好人,怎么会偷袭呢?你看这样行不——”林涓喜沉吟道:“我现在让他给你解除法术,让你恢复正常,你休息三天,第四下午,在这儿,咱俩较量一下,怎么样?” 少女一怔,想了想,说:“你不会设陷阱吧?” 霜铖说:“辣妹,别开玩笑了,她现在动动手指头就能杀你,为什么要拖到四天以后?” 少女一想也是,便说:“好。下个星期二下午三点,在这儿,咱们每人带一把匕首和一把七星子(容弹量为七发子弹的手(。)枪),只能带七个子(。)弹,不许带多余的,比一比,如果我赢了,我会杀了你。” 少女微扬下巴,眼神狠戾。 林涓喜有些无奈地挑了挑嘴角:“okay,如果我赢了呢?” 少女哼了声:“你可以杀我。” “我不想杀你——如果我赢了,能不能答应我,别再找我事儿了,忘了仇恨,好好过你的日子。” “休想!”少女恶狠狠抛下一句,转而,她眼眶红了,悲愤地说,“凭什么你杀了我哥哥?他死了,你还好好活着?!” “那是因为你哥哥要杀我,如果我不杀他,我就得死。” 少女冷然道:“别废话了,说好星期二下午三点,这个地方,取你的狗命!” 林涓喜站起来,说:“好——霜铖,麻烦你让她能动吧!” 霜铖手一挥。 少女活动了一下,挣扎着站起来。 霜铖笑道:“林小姐,你今天喝高了,刚才不会是发酒疯胡说八道吧,过一会儿又后悔?” 林涓喜淡淡一笑,说:“我的酒早都醒了。” 话音才落,一道劲风袭来,林涓喜心知不妙,侧过身子,忽觉肩头一凉,一把钢锥插进了自己右肩。 剧痛袭来,应该刺进骨头了,不然这样痛?林涓喜疼得眼前一黑,跪了下去。 霜铖惊呼一声,抓住了少女的胳膊:“你这小丫头怎么这么坏?” 李邺站旁边,一直平淡地看着,就连林涓喜遭遇偷袭时,也没有一丝情绪起伏变化,在林涓喜看来,李邺的表现,让她心寒。 林涓喜双手撑地,钢锥这种东西,流血少,伤害小,但是非常疼,如果插入骨头,真能让人疼得休克过去,此刻,她已经疼得面色惨白,勉强说:“霜铖,今天的事,你别管,我自己处理。” 霜铖面有迟疑,李邺开口了:“让她自己解决。” 霜铖退到了一边。 少女当下也不敢走,只是万分警惕地盯着林涓喜。 林涓喜抬眼看少女,忍痛苦笑着说:“下星期二就可以杀我了,何苦搞偷袭?” 少女脸色并不比林涓喜好多少,她语声发颤:“我怕夜长梦多,何况,我不确定下星期二能不能杀了你,我哥给我说过,报仇这件事,本来就没有荣誉和人性可言,所以,用什么手段都可以。” 林涓喜艰难地点点头,然后费力地看向李邺,声音微弱地说:“有没有止疼药,给我吃一点儿?” 李邺从袖中取出个瓷瓶,丢给林涓喜。 林涓喜倒出一颗药丸,吃了下去。 过了一会儿,不太疼了,林涓喜一咬牙猛地将钢锥拔出来,丢在地上,然后站了起来,冷肃地说:“你既然害怕夜长梦多,那就现在,在这儿解决好了。” “哼,这两个都是你的人,我肯定会输。” “那你刚才还动手?” “可恨我没一锥子刺死你。”少女咬牙切齿。 林涓喜冷冷地说:“你刚才也看见了,他俩基本不怎么关心我的死活。”然后她对李邺说:“这是我的事,一会儿不管发生什么,都别动手,好吗?” 李邺答道:“好。” 也不用再给霜铖说了,林涓喜对少女说:“看到了吗?” 少女点头:“大不了就是个死——行!” 话音未落,少女一个饿虎扑食,将林涓喜扑倒在草地上,然后迅速掏出手(。)枪,抵住林涓喜太阳穴,凛然说:“你输了。” “未必!”林涓喜在开口的同时,膝盖上顶,在少女小腹狠狠来了一下,少女吃痛,松懈的几秒,林涓喜将少女翻下去,少女敏捷地滚到一边,站了起来。 林涓喜也早已站起,手中多了把枪。 少女看了眼林涓喜手中的枪,说:“小五封子(指装弹数为五法的小型自卫手(。)枪),你知道今天有危险。” 林涓喜淡淡一笑:“像我这种遍地仇家的人,如果出门连一把自卫手(。)枪都不带,不是找死吗?” 少女握紧自己手中的枪,指着林涓喜,喝道:“少来这套,笑面虎!” 林涓喜一怔,淡淡说:“实际上,因为你是女人,我才对你和气一些,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嘴上说着,枪口正对少女,一丝不移。 两人紧张地对峙,一时谁也动弹不得分毫。 突然,林涓喜眸光一闪,将手中枪飞速砸了过去,正中少女手里的枪,少女虎口一麻,枪脱手了,两把枪一齐飞出去好远,落进荒草深处。 就在几乎同时,林涓喜两步上前,手一刺,少女痛呼一声,跪倒在地,膝盖上插着刚才偷袭林涓喜的钢锥。 还没等少女反应过来,林涓喜便在她后脑狠狠一击,她立刻晕了过去,倒在地上。 林涓喜这才顾得上大口吸气,衣服早被冷汗浸透了。 平息了一会儿,林涓喜走过去,在草丛里寻出那两把手枪,将自己的小五封子依旧插腰上,少女的是一把十连子(国产勃朗宁大号手(。)枪,因其装弹数为十发而得名),她端详了一下,苦笑道:“干脆拿一把冲锋(。)枪得了。” 然后,她走到少女身边,将十连子插进她腰间,默默注视一会儿她年轻娇嫩的脸,叹了口气。 霜铖凑过来,笑着说:“准备拉回去慢慢折磨吗?” 林涓喜脸上无一丝笑容:“我没这种癖好。” 霜铖瞧一眼地上的少女,说:“那你准备怎么办?” 林涓喜抬眼看李邺:“李公子呀,你哪里有没有无痛苦的死法。” “有。” “替我杀了她。” “好。” “谢谢!” 霜铖笑嘻嘻地看着林涓喜,阴阳怪气地说:“奇闻!林小姐今天也使出辣手了?” 林涓喜抹了抹额头汗水,说:“她偷袭我的时候,我就后悔了。” “要得,要得!这疯子肯定还会找你报仇,当然要杀了。”霜铖又笑道,“林小姐,刚才那招太险了,如果失算,她没松手,马上可以一枪毙了你。” 林涓喜摇了摇头说:“入了杀手这一行,就别想善终。” 李邺听她这么说,便问她:“碰见涂婆那次,你为什么害怕?” “因为有你在,不用我直接去面对,我才顾得上害怕。”林涓喜垂着头,“可是今天不一样,我稍微松懈一下,就会被人杀了。刚才跟没事人一样站那儿……” “在我和霜铖眼皮子底下,谁杀得了你?况且,这个女人实力不如你,你自己会处理好这事。”李邺平静地说,“我不帮你,是尊重你。” 刹那间,林涓喜突然懂了,她心里升起一种满足感,感到自己被理解被认可了。 霜铖说:“要是主人觉得我们有赢的可能,才会放手让我们打,如果毫无胜算,就不会让我们出头,主人会解决的。” 她对李邺拱了拱手,算是对于他适当尊重的感谢,但随后又觉得这个动作不太妥当,便微微躬了躬身子。 然后,她拿起地上酒瓶子:“我得回去了,不然嫣然要担心。” “不要你的表了?”李邺将表退下来,提溜在手上。 林涓喜这才想起来自己的手表,便说:“你喜欢就戴着玩吧!” 李邺没有递给林涓喜,神色冷肃下去:“林涓喜阁下,有件事你得知道。” 第七章 李邺没有递给林涓喜,神色冷肃下去:“林涓喜阁下,有件事你得知道,这表里面有个窃(。)听器。” 窃(。)听器,窃(。)听器,窃(。)听器,窃(。)听器……这三个字在她耳中形成回音,冲击着内心最脆弱的地方,手中酒瓶掉在地上,酒像破裂的大动脉中的鲜血,汩汩流出,不一会儿就流干了,酒瓶从满目青芜的堤岸上滚下去。 林涓喜惊呆了,眸子仿佛玻璃珠,慢慢出现细纹,裂开来,一张脸残破如凝霜的、凋零的花朵。 然后,她低头看着这个电子表,颤抖着接过,紧握手中,扯出一个比哭还凄惨的笑:“真有窃(。)听器?” 李邺以沉默表示肯定。 林涓喜突然想起了什么,抬起眼睛,眸光怔忪:“那刚才……” “我从你手里拿过来的时候,就把窃(。)听器毁了。” 林涓喜复又垂头看着电子表,叹口气,忍着眼泪说:“失陪了……” 然后,她踏过满地烈酒,转身走了。 林涓喜的身影慢慢消失,李邺和霜铖却没有要走的意思。 李邺看了眼身边茂盛的枯草,神色一冷。 霜铖会意,身影一动,从枯草从中揪出两个人来,往地上一扔。 这是两个青年男子,被摔得猛了,哎呦直叫唤,不过,他们的身体素质还是比一般人好的,很快站了起来,抬头看去。 一看之下,两人像见了鬼一样,吓得脸都白了,他们直愣愣盯着李邺,嘴唇开始颤抖起来。 霜铖逼近这两人,说:“跟踪我们,活腻了?” 这两个人俱是全身发起抖来,他们强自镇定,不过都吓得不敢说话。 李邺走过来,霜铖低头躬身退到旁边。 李邺看着这两人说:“是纪无臣派你们来的?” 这两人瑟瑟发抖,其中一个瘦子磕磕绊绊地说:“这路……路又不是你……你家修的……谁……谁都能走,凭……凭什么说我们……我们跟踪——啊!——” 咔嚓一声,瘦子的下巴骨脱臼了,李邺收回手平淡地看向另一个胖些的青年。 那胖子吞了口口水,目光涣散地盯着李邺,渐渐跪坐在地上,带着哭腔说:“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李邺蹲下来,看着胖子说:“我不杀你,只要你告诉我实话。” “是……是我家大少爷……大少爷让我们跟着你们的!” 李邺点了点头,突然说:“把你的衬衫脱下来。” 胖子没明白,一时愣住了,霜铖说:“主人让你把衬衫脱下来,快点,磨蹭什么!” 胖子穿的不多,他颤抖着手脱了西服外套,又哆哆嗦嗦地脱衬衣,可手指就是不听使唤,一个扣子半天解不开。 刺啦几声,霜铖将胖子身上衬衣扯了下来,双手呈递给李邺。 李邺接过,说:“我没拿笔,你把手腕割破。” 胖子现在镇定了些,他听李邺这么说,便抽出匕首,把自己左手腕割破,鲜血立刻流了出来。 李邺手指蘸着血,在白衬衣上写了几句话。 然后,李邺将血书叠起来,递给胖子说:“给你家少爷带去,如果弄丢,我剁了你的手。” 胖子抖抖地接过来。 李邺站了起来,掏出手绢擦着手上血迹,说:“刚才那小姐的事,两位最好别说出去,不然,给她惹了麻烦,我就要找你们麻烦,明白吗?” 两人点点头。 李邺说:“你们走吧!” 那两人踉踉跄跄地走了。 待他们走远了,霜铖说:“主人,为什么不让属下杀了那两个人?纪无臣那兔崽子也太胆大了,不给他点颜色看看?” 李邺修长手指抚上一根长满嫩叶的树枝,淡淡一笑:“杀杀杀,你就知道杀。” 霜铖忙垂首道:“属下不敢。” 李邺手指离开树枝,说:“杀人不光是为了杀人,明白吗?” 霜铖想了想,说:“属下明白了。” ———————————————————————————————————————— 刘逸宸匆匆走进纪无臣位于纪府大宅二楼的书房门,带进一身凉气,他看到表哥纪无臣正坐在沙发上,一脸烦闷的抽着烟。 “哥,怎么了?” “逸宸,坐!”纪无臣示意,刘逸宸还没坐下,他就说,“涓喜的那个表,失去信号了。” 刘逸宸挑眉:“坏了吗?” “或许吧!”纪无臣给刘逸宸递一根烟,把打火机丢给他,“不知道是被她发现了,还是无意中弄坏了。” 刘逸宸没有点,将烟轻轻放在茶几上,看着纪无臣,点了点头,摸样十分乖顺。 纪无臣猛吸一口烟,愁眉不展:“不管怎么说,这条路算是断了。逸宸,怎么办,快想想办法!” 刘逸宸点点头,做出沉思的摸样。 这时,一位青年侍者敲了敲门。 “进来!”纪无臣说。 青年侍者走了进来,躬身说:“大少爷,他们两个回来了。” “怎么样?” 侍者直起身子,微微摇头:“情况不太好。” “让他们进来。” 胖子和瘦子走进书房,纪无臣看到,胖子衣襟上有血污,瘦子下巴肿了。 “怎么回事?”看到属下的狼狈样,纪无臣秀眉微蹙。 胖子看了瘦子一眼,说:“他下巴被李邺那怪物给弄脱臼了,我来说吧!” 胖子将跟踪李邺的经过说了,不过只字未提林涓喜,最后,他说:“那怪物割破我的手腕,在我衬衫上写了几句话,让我带给少爷。” 纪无臣伸手:“拿过来。” 胖子从口袋里掏出个满布血污的白布。 纪无臣皱了皱眉,嫌恶地两个指尖捏着拿过来,抖开。 他低头看着,冷不防,眼中闪过一道愤怒的强光,五官抽搐地扭结,也不顾忌脏了,将血书狠狠攥紧,又迅速看了一遍,然后,将它揉成一团,扔在地上,咆哮着怒喝:“李邺我杀了你!” 两位下属都唬得低垂下头,刘逸宸将血书捡起来,摊开看。 雪白的布上,血迹已经呈现黑红色,野蛮,冷酷,恶心,字却很妩媚漂亮,仿佛妖艳女子所写,呈现一种诡异的美感,上面只有几句话: 纪公子: 敝人劝公子还是收手为好,公子杀了敝人,白露二小姐会伤心的。 李邺 刘逸宸神色一怔,明白了些什么,震惊无比,又似乎觉得不大可能,扫了纪无臣一眼,眼神复杂极了,不过,这也只是一闪而过,他很快恢复平静,不动神色地瞥着纪无臣。 纪无臣的怒色收敛了些,他气呼呼地坐下说:“逸宸,这个李邺,说出这么轻薄的话,不是在侮辱姑姑吗?” 刘逸宸点点头说:“是啊,他真是太可憎了!” 第八章 林涓喜坐在去南郊“上东区(纽约富人区)”的大巴上,酒早醒了,她紧裹外衣,看着前方,眸光是一种清醒到极致的冷凛,仿佛两把双刃剑,既绝情于外,又伤害于内。 车窗上映出自己的芙蓉秀脸,玉颊一道浅淡泪痕,泪珠挂在腮边。 什么时候落得泪,自己居然不知道,她抹去泪珠,擦去泪痕,嘴角藏着冷硬和决绝:人心险恶,防不胜防,既然如此,又何必再哭哭啼啼做小儿女之态,只能让自己看着厌烦。她要将这柄狠狠插在自己心头的刀,拔出来,亲手还给他。 到站了,林涓喜下了车。 走惯了的路,看惯了的风景,今天瞧来,全都透着股疏冷和烦闷劲儿。 她低着头,目不斜视,穿过水色公馆纤丽的大门,走上林荫道。 将近十点,春寒料峭,夜里更是温度低,居民都缩在家里了,本来这个小区人就非常少,此刻,星月光辉被路灯掩去,路两边的银杏树枝叶稀疏,落在地上一片片破碎的阴影,林涓喜茕茕而行,四下岑寂,脚步声听得分明,孤清中透出无奈和无助。 拐个弯儿,不远处便是大舅家华美的宅子,两边冬青依然苍翠如旧,其他树木都经了枯叶、落叶一次轮回了,世事难测,变化无常,树木如此,何况人心?也就只有冬青,还可以至死不渝罢了。 走到铁门跟前,林涓喜按响门铃。 杨妈的声音传出来:“谁呀?” “我,涓喜。” “哦,我给你开门!” 门开了,林涓喜踏进院子,这时,刘逸宸刚好绕过房子,从后院过来,见到她,笑了:“涓喜,怎么这么晚过来?” 他瞧她神色,迟疑道:“是……有事吗?” 林涓喜抱臂立在喷水池边,冷淡地说:“当然了,如果没事,我也不会过来。” 刘逸宸觉出不对劲,三步走到表妹跟前,说:“你记得咱们去年种的桃花吗?今年开花了,一大片红霞,特别好看。” “轻薄桃花逐水流,红得浮艳,媚态邀宠!” 院中路灯造型精美,有一米半左右,黑色雕花杆顶着个打开的贝壳,托起一颗硕大的珍珠似的灯盏,发出柔和而明亮的光彩,映得林涓喜一张脸分外明晰,她皮肤呈现一种朦胧的腻白色,眉心光华淡淡,五官越加精致秀美,刘逸宸瞧着,笑着说:“涓喜这眉毛,是书上说得远山眉吧——还记得虎子吗?上次送照明弹那个,他说,比起二叔,咱俩更像呢——” 蓦然,他笑容僵在脸上,他看到表妹的眼睛,杏目形状美好,娇柔得仿佛天边浅霞,眸子却是通透的,通透的清醒、惊心,如同薄薄冰层下凝滞的两块冰冷黑石,寒气直透出来。 刘逸宸愣了下,微微一笑说:“进屋吧——” 两人并肩朝棕色大门走,刘逸宸一步踏上白色石阶,开了门等着,待林涓喜先进去了,自己才跟上,很绅士的一个举动——林涓喜垂头换了鞋,瞧见大舅母纪小满在客厅看电视,就唤道:“舅妈——” 纪小满扭过头,略微吃惊:“涓喜,这么晚过来?” “送个东西。” “哦,那今晚别回去了,住这儿!”纪小满说。 “不行,我还得回学校呢,有事。”林涓喜神色柔和乖巧,看不出异常。 “也行——一会儿让你哥送你去学校。” 两人答应了,纪小满自看电视。 刘逸宸给林涓喜递个眼色:“去书房吧!” 林涓喜点点头,跟着表哥上了楼。 刘逸宸的起居室、私人小客厅、书房都在三楼,他说过,他喜欢最高层。 林涓喜跟随表哥进了三楼的书房。 刘逸宸指指椅子说:“坐吧!” 林涓喜却没有坐,还是一动不动站着,刘逸宸便也站着,默然片刻后,他干咳一声:“有什么事,现在可以说了。” 林涓喜看了刘逸宸一眼,转身关上门,咔哒一声轻响,刘逸宸眉心跳了跳。 她转过身,神色依然如覆薄冰,从挎包里掏出个东西,递给他:“还给你。” 她手中的,正是他所送的生日礼物,卡西欧电子表。 刘逸宸一怔,随即谦谦然笑道:“这是我送你的生日礼物,你都接受了,哪有退回来的道理?” 林涓喜冷冷一笑说:“我居然不知道,表哥这么有能耐,连高端的窃听装置都能弄到手。” 刘逸宸蹙眉:“你说什么?” “你还装?!你送我的这块表,里面有个微型窃听器,我无意中发现的——你想干什么?是不是纪无臣让你这么做的,打探李邺的事?”林涓喜细眉飞扬,一句接一句,冷然说着。 “没错,是纪无臣让我给你的。”刘逸宸,他镇定地说了出来。 “你!……”没想到他承认的这么爽快,林涓喜倒愣住了,一时间,喉头涌上千万句骂人的话,却一句也说不出来,望着表哥,怔怔流下眼泪。 刘逸宸修眉微微蹙着,说:“你骂我吧,只要你觉得好受,打我都行。” “我不打你。”林涓喜摇了摇头,眼泪似断线珠子,滚滚而下,“我替你解释好吧?你比纪无臣优秀得多,可是命没他好,他能继承纪家的家业,你什么都没有。你心气高,不愿意在人手底下,想自己单干,但是,你也把纪家当一条退路,讨好纪无臣,凡事按他说的去做,等他将来掌家了,如果你在外面弄不出名堂回来,他会看情面给你发展空间,是不是?” 刘逸宸神色平静地说:“差不多是你说得那样。” 林涓喜闭了闭眼睛,睁开时,眸光凛然:“是呢,大家都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可是,为了理想,你竟然——原来你的抱负这么重要,连我都可以利用……我以前居然不知道,你这么不可信,人心险恶,受教了!” 刘逸宸只是看着林涓喜,他那双乌溜溜的秀目中,瞧不出心里的想法,也瞧不出情绪的起伏,是让人崩溃的冷酷的波澜不惊。 林涓喜泫然:“如果别的事也罢了,我是个女孩子,装窃\\听器?亏纪无臣想得出来!不过你知道吗?最让我难受的不是被人二十四小时监听的耻辱,而是你,你这样对我,我的心都被你扯碎了!你是我家人,家人都不能信,在这世上,我还能信谁去?” 她捂着脸呜呜哭起来,刘逸宸按上表妹的肩膀,待她哭得缓些了,才沉痛而冷静地说:“我知道我对不起你,可是,我一点儿都不后悔。” 林涓喜身子一顿,移开双手,红肿的眼睛睁圆了,看着表哥,震惊地好像不认识他:“你……你说什么?” 刘逸宸俊丽的脸上,一向温文的笑意不见了,他说:“妹妹,你说得不完全对,我想干大事,不会屈居人下,可我什么都没有,所以要靠自己去争取——” 他俯身凑近些,眼睛眯起来,像一头野狼,语气坚忍而刚愎:“——我必须要得到纪家的帮助,而纪家今后的国王,就是纪无臣,我不在乎任何手段。” 林涓喜一张脸苍白如纸,眼睛仿佛棋盘上两颗乌沉沉的黑子,在白子的包围中,心灰意冷:“你……你竟然这么想?……成王败寇,如果输了呢?你会身败名裂!” 刘逸宸的眸中似乎一丝眼白都没有,漆黑、坚定地可怕:“如果失败了,我就去死,失败的人生,不需要留恋。” 林涓喜脸庞带泪,眼睛肿如桃子,却笑出了声来:“好好好……我们家真是出了个人才——刘逸宸,带着你的理想,滚出我的生命!” 她转身开了门,刚到走廊,刘逸宸就跟了出来,他又恢复了温润的神色,说:“很晚了,我送你!” 林涓喜恍若未闻。 “不然你舅妈会骂我。” 林涓喜冷若冰霜:“那就让她骂你吧!” 然后,她快速地走到楼梯口,下楼离开了。 刘逸宸转身重新回到书房,坐下来,点了根烟。 才抽了一口,就听到背后一个男子的声音说:“刘大公子,刚才那戏,真是做足了,在下佩服啊!” 刘逸宸眼中闪过一道阴冷的光,却在转身的时候,展露出了优雅亲切的笑容。 第九章 刘花程躺床上,准备玩会儿手机睡觉,铃声响起,显示屏上现出“白眼狼”三个字。 刘花程接通了:“喂,逸宸——怎么,睡不着?” “你能出来一下吗?” “现在?” “嗯。” “你明天不上班了?” “不用你操心,出不出来一句话。” “可以,去哪儿,干嘛?” “我就在门口,你一开大门就看见了。” “啊?那你进来吧!” “想找你喝几杯,怕奶奶知道,惹她担心。” “好吧,挂了。” 刘花程挂了电话,穿好衣服,穿过厅堂,开了大门。 寂寂月光下,一辆银灰色轿车停在路边,刘逸宸靠着车门,卡其色风衣敞开着,露出灰色的v领毛衣,浅粉翻领衬衫,修身铅灰色牛仔裤,黑色短靴,越发显得身子修长潇洒,他手插裤兜,略低着头,滑落额前的发丝被月光染得清辉熠熠。 “逸宸。”刘花程三两步走过去。 刘逸宸转头,冲他淡淡一笑。 刘花程上下打量着侄儿,笑道:“这身不错。” 刘逸宸促狭地说:“别用那种猥琐大叔的眼神看我。” 刘花程骂道:“去你娘的!你又不是樱井莉亚,老子看一眼都是赏脸了。” 刘逸宸示意:“上车。”自己开了后门坐进去,刘花程随后也钻进去,彭地关了车门。 没有开灯,光线晦暗极了,刘逸宸拿出一瓶酒:“喝两口。” 刘花程见到酒瓶,忙摇头说:“不行,老子明天捐(。)精去呀,可不想捐出个痴呆儿拖社(。)会(。)主(。)义后腿。” 刘逸宸哑然失笑:“还是那年的事吗,有心理阴影了?” “你在学校闹那些破事,心情不好,老子巴巴赶上海去,陪你在楼顶喝了大半宿,差点儿喝成脑溢血。” 刘逸宸微微笑着,秀丽的眼睛淡光莹然,回忆着:“年少轻狂啊!回不去了——二叔,不想喝酒,陪我抽两根?” “这个是你叔特长。”刘花程从口袋里摸出一盒万宝路,抽出一根,自己点了,给刘逸宸一根,凑过去用自己的烟也给他点了,刘逸宸将车窗开大了些。 刘花程夹着烟,说:“怎么了?” “什么都别问,陪我抽烟就行了。” 刘花程也不再说什么,两人一根接一根,一盒快完了,刘花程瞅着刘逸宸说:“你不会毒(。)瘾犯了,拿纸烟泻火吧?” 刘逸宸看他一眼:“你又不喝酒,难道让我跟你去piao(。)chang?” 刘花程立时很有兴趣的样子:“走吧,aa制。” 刘逸宸吐出白色烟雾,骂道:“去你娘的!” 一盒吸完了,刘花程说:“还有吗?” 逸宸从风衣口袋拿出盒和天下,自己叼一根,递给二叔一根。 刘逸宸将烟夹在修长手指中,胳膊肘撑着玻璃窗框,看着外面,沉默着。 刘花程一根抽完,刘逸宸又给他递上一根,刘花程推辞:“逸宸,我扛不住了。” 刘逸宸自己噙上,点了,吸了几口说:“不管怎么样,总算还有人愿意大半夜陪我抽烟。” 刘花程看侄儿明显心情不好,想逗乐他,便咳嗽几声,说:“完了,老子得肺癌了。” 刘逸宸瞥他一眼:“那赶快给你办个巨额保险吧?” 刘花程呵呵一笑:“有没有高兴一点儿?” “有烟抽,还有什么不高兴的?” 刘花程看着侄儿轮廓鲜明而秀雅英朗的脸盘儿,微不可闻地叹口气,拍拍自己肩膀,抿嘴微微笑道:“借你一用!” 刘逸宸笑着说:“你让我像个娘们一样哭哭啼啼?” “你要想也行。”刘花程说,“不过,也可以把我当出气筒,狠捶几下。” 刘逸宸将烟叼嘴里,在二叔肩头用力砸了几下。 “啊!”刘花程吃痛,低呼一声,立刻翻目怒道,“老子上了你师娘啊?这么狠!” 刘逸宸只是笑:“你不是让我狠捶几下吗?” “小兔崽子!”刘花程骂了句,夺过刘逸宸手中的烟,粗鲁地捻灭,“你数数烟头,多少根了,抽死你!” “好,我不抽了。”刘逸宸说,他垂头嗅嗅衣服,“得回家换件衣服,明天这一身烟味去上班可不好。” “你上谁去呀?”刘花程笑道。 “上你!”刘逸宸瞪他一眼,“快滚下去,我回家呀!” 刘花程气愣了,指着刘逸宸说:“你……你这没良心的,老子陪你这么久,一句话就打发了?” 刘逸宸侧脸忍笑说:“那你要我怎么样?给你跪下?” 刘花程大是生气,一边骂一边开了门下车。 刘逸宸直接从后座越到司机座位去。 刘花程凑过来,趴车窗上说:“路上小心——”继而又补充了句:“逸宸,不管发生什么事,中(。)国人(。)民jie放.军和我,永远是你强大的后盾!” 他乌黑俊丽的眼睛发出莹莹然的、通透清澈的光彩,刘逸宸心里感动,沉默片刻说:“知道了,早点儿睡——走了!” 然后发动汽车,绝尘而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酒吧像一个五颜六色的鱼罐头盒,人们就是里面可悲的填充物——鱼的尸体,在这里呆滞、空虚、而又疯狂地腐烂掉。 林涓喜醉眼朦胧地看着炫目飞盏下、震耳巨响中那一张张扭曲的、狰狞的、香艳的年轻面孔和鳗鱼般乌腻滑亮的身段。 哈,变态的巨大dj声冲击着鼓膜,脑子都要炸了。记得有个同学,她母亲意外死亡了,那段时间她总去迪吧蹦迪,林涓喜曾问过她,为什么要选择摇摆,她说,是为了遗忘,遗忘掉现实的痛苦。林涓喜当时就想说,这不是遗忘,这是掩耳盗铃。 自从许嫣然生病,林涓喜就学会了借酒消愁,但像这段时间一样猛灌的,还真没有过,她简直把自己当药材泡酒了。 她厌恶每个毛孔都散发酒味的自己。 三杯加冰的伏特加下肚,咽下去是冰刀子,不久就在腹中腾起一股烈火——这是她最喜欢的酒。 林涓喜穿着寻常的衣服,长发扎了个高高的马尾,脂粉未施,不过,她的脸蛋足够漂亮g部足够丰盈,尤其此刻,星眼迷离,两腮带赤,周边桌子好几个男人都看了过来。终于,一曲结束,片刻的安静宛若真空般死寂,一个三十多岁的瘦高男人忍不住了,端着酒站起来。 “晚上好,美女,别喝这么多酒,对身体不好,我给你买瓶——”男人后半句话生生截住了,因为林涓喜抬起了眼睛,看了他一眼,就是这一眼,让身处浮华的他打了个冷战——这是什么样的眼神?冷锐如刀,煞气逼人,仿佛在说:想死就继续说下去。 男人一句对不起,回自己座位了。 旁边桌的一个男人决定碰碰运气,他空手走到林涓喜身边,说:“你好,能请你喝一杯吗?” 林涓喜摇了摇头:“没空!” 那男人却不走,在她对面坐下,目光在她脸蛋和胸部来回扫着,说:“碰上烦心事了吗?我可以帮你。” 林涓喜嘴里吐出一个字:“滚!” 那不怕死的男人嘻嘻一笑,去抓林涓喜的手:“我不会滚,你教教?” 林涓喜抡起桌上的空酒瓶就朝男人头上砸去,所有人都惊呆了,这时,一只有力的手抓住了林涓喜拿着酒瓶的手。 林涓喜冷冷地说:“不放手我弄死你!” 一个男人笑道:“你弄啊!” 听到这声音,林涓喜清醒了些,她一回头,果然,霜铖正笑眯眯打量着她,旁边站着位美得惊人的男子,正是李邺。 李邺在林涓喜对面坐下,沉着脸说:“醉生梦死,你想干什么?” 林涓喜半晌才回答:“我不知道。” 震耳的音乐又响起来了,李邺皱了皱眉,对侍立身后的霜铖说了什么,起身走了。 霜铖扶着林涓喜紧随其后。 林涓喜被霜铖架着,摇摇晃晃地走到了酒吧门口,门外马路上停着辆火红的崭新法拉利跑车。 霜铖一手扶林涓喜,一手为李邺开了副驾的门,李邺坐了上去。 看主人坐好了,霜铖才开了后门,将林涓喜放在了后座椅上。 车开了,平稳,迅捷,车窗外光怪陆离的世界飞驰而过。 林涓喜十分难受,就斜躺在皮座椅上,说:“李公子,你怎么在酒吧?” 李邺缓缓地说:“我的属下从来不会喝醉,就算醉也是装的。” 林涓喜闭了闭眼睛,口齿有些含糊:“是吗?那敢情好……” 说完就靠在那里,像条死鱼,李邺从后视镜看着她,皱眉骂道:“看你那没出息的样子,什么事,值得这样?” 林涓喜颓然闭目:“我不想活了。” 李邺说:“这个世界少不了假话、欺骗、算计、阴谋,以后你碰到更让人寒心的事,有几条命去死?” 林涓喜不说话了,靠在车玻璃上,斜眼瞅着外面,娇媚的眼睛,眼角在飞驰的灯火下闪闪烁烁,是泪光。 悲伤催使酒劲涌上来,意识飘远,眼前景物如同流动的油漆,手脚都不是自己的了,李邺的声音是从远古传来的:“我送你回家。” 她机械地点了点头。 这么看着窗外“流淌的油漆”,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或许是一年,或许是一秒,眼皮渐渐沉重,思维都被抽离了,只剩下让人窒息的空白,她连自己的呼吸都感觉不到,睡死过去。 车开到林涓喜家楼底下,已经是十一点多了,寒冷的春夜,四下无人,只能偶尔听见野猫叫唤,霜铖说:“主人稍等一会儿,属下把林小姐安顿好了就来。” 李邺点了点头。 霜铖下了车,开了后门,正要将林涓喜抱出来,这时,他看到主人的目光透过茶色玻璃扫了他一眼,他忙收回手,对主人笑笑。 李邺开了车门,走到后座门口,伸出手。 林涓喜感到一个温暖的身子靠了过来,一双有力的手臂将她抱起,她虽然沉睡于黑甜乡,也觉得的这个身子有股让人安心的味道,就本能地贴近,扭了扭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 第十章 林涓喜睡了个自然醒,一睁开眼就闻到一股南瓜小米粥的香味儿。 她撒着拖鞋,循着香味儿进了厨房,许嫣然果然在烧早饭。 “你醒了——”许嫣然冲她挤眉弄眼,“昨天抱你回来的那个李先生是什么时候认识的?真比女人还好看!” 抱我?李先生?比女人还好看?林涓喜一想,明白了。 “一个朋友,泛泛之交。” “哦,泛泛之交——”许嫣然一点都不相信,“泛泛之交人家会对你这么关心?特别叮嘱我,你喝了酒,早餐最好烧南瓜小米粥,养胃。” 林涓喜想:他体恤下属。 许嫣然一边搅着锅里嫩黄的粥,一边说:“我一开门,一个美得掉渣的大美人怯生生站那儿——” “怯生生?”林涓喜哑然失笑,“那家伙——” “抱着你小心翼翼放床上,和我说话还有点羞涩,让喝水也不喝,放下你就走了,看起来好乖的样子!”许嫣然微笑着说。 林涓喜想:艳如桃李,心如蛇蝎,果然外表最具欺骗性——便说:“好了,别说他了,我头疼得很,躺会儿去,饭好了叫我。” ———————————————————————————————————————— 三天后,林涓喜和许嫣然在家里闲聊,这时,有人敲门。 许嫣然去开门,门外站着位西装笔挺的陌生英俊青年。 “请问,哪位是林涓喜小姐?”陌生青年彬彬有礼。 林涓喜站起来:“我就是。” 青年带着礼貌的笑,说:“我是李先生的下属,李先生送您一件礼物。” 青年从包中拿出一个黑色的纸盒子,递给林涓喜。 林涓喜接了,说:“你进来坐坐吧!” “不用了,林小姐,再见!”青年微微笑着,转身离去。 林涓喜关上门,和许嫣然对看一眼,许嫣然说:“李先生,就是前几天送你回来的那个男的?” “看看礼物,就知道是不是他了。”林涓喜白皙的手指敏捷地拆开盒子上的丝带,打开来,居然是一个铜质九连环,旁边一张折得整整齐齐的信纸,林涓喜打开看,蝇头小楷,李邺特有的字体,竖排版,从右向左,书曰:“鉴于阁下以往的失误,敝人认为,很有必要提升一下阁下的智商。” 林涓喜将盒子一掷:“就是那家伙的!” 许嫣然将九连环拿起来,笑道:“生什么气呀?” 林涓喜撇了撇嘴:“他让我解九连环我就解吗?” 许嫣然笑着拉林涓喜,说:“不就是玩嘛,你别扭什么?好好看看,解开了,震震他,免得被他嘲笑智商不行。” 林涓喜闻言,便将九连环拿了过来。 于是,整整一个礼拜,林涓喜都捧着九连环钻研,心想,发明这玩意的人真是闲的蛋疼。终于,在一个风清月朗的晚上,解开了。 妙手解连环。 三天后,上次的那个英俊青年来了,林涓喜将九连环给他,说:“怎么现在才来,我一礼拜前就解开了。” 又过了几天,那青年再次来到林涓喜家,这回,他带来了一个鸟笼,里面是只画眉,蓬松的羽毛,圆溜溜的脑袋,黑莹莹的眼睛,叫声清脆极了。 许嫣然一见之下,喜欢的不得了,马上接过来,嘬着嘴逗它:“好可爱的小鸟。” 林涓喜心都化了,将橱柜里的小米抓了把给小鸟吃。 青年看她喜欢,就笑眯眯地说:“主人说了,逗小姐乐乐!” 林涓喜将画眉挂阳台,坐房子里,偶尔听见清脆的叫声,感觉清心极了。 隔三差五,李邺总会派属下到林涓喜家里,给她带来新巧有趣的玩具,或者稀罕别致的零食,林涓喜来者不拒。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天渐渐暖和起来,人容易犯困,林涓喜这段时间也是如此,注意力很难集中,总是懒懒的,心不在焉。 礼拜六晚上,躺床上发呆的林涓喜突然想到了一个人,可以缓解她的焦躁症,便拨通了那人的电话。 “喂!”男人低沉的声音。 “倾泓。”林涓喜说,“今晚有事吗?” “没事。” “陪我喝两杯?” “好。”倾泓说,“我去你家接你,稍等二十分钟。” 林涓喜将头发全部束起来,在头顶绾了个松松的髻儿,毛衣外随便穿件休闲外套,牛仔裤,运动鞋,刚收拾停当,倾泓电话就来了,她便垮了个小包下了楼。 倾泓一头长发束在脑后,黑色皮衣,黑色背心,黑色皮裤,坐骑是bmw的机车,黑漆锃亮,真是够拉风。 林涓喜也上上下下看了看倾泓好几遍,说:“你怎么总是一副八十年代的打扮?觉得很时髦吗?” 倾泓修长的眉毛挑了挑:“那你说我该怎么穿?” “卫衣牛仔裤呀,或者衬衫修身裤,反正不要再穿皮裤子了,像个重金属发烧友。” “好,改天你陪我看看衣服。”倾泓点了点头,“去哪家喝酒?” “随便,我请你!” “不用了,我请你——我知道个地方,挺不错的。”倾泓递给她一个安全帽,“上车吧!” 林涓喜坐上后座,攥着倾泓的衣服防止掉下去,安全帽挡住了风,可以清楚看到身边飞驰而过的路灯、绿化树、车辆、行人、霓虹、灯火辉煌的各种建筑,车速很高,劲风无孔不入,吹得皮肤都麻木了,板结如石膏,但是很爽,痛快淋漓,有乘风而去之感。 机车拐进一条陋巷,停了下来,林涓喜先跳下去,然后倾泓下车,他脱了安全帽,看着路边一间小小店铺,露出似有似无的笑容,眼神中阴冷淡了些,俊美的脸庞在暗光下越显轮廓鲜明,他说:“我常到这儿来。” 这间店虽然小,但是很惹眼,一段段未经加工的树干装修了门面和窗子,黑棕色树皮十分粗野,匾牌是块一米长半米宽的树皮,上面刻着一个骷髅头和一个破了口的酒瓶子,被灯照到,泛着银色的光彩,瞧来很酷。 窗玻璃全是漆黑一片,好像里面没有人,也没有光线,一片死寂,倾泓推开了门,立刻,五颜六色的刺眼光芒流泻而出,林涓喜不由用手背挡了挡,随后就被倾泓拉了进去。 看不出来,室内装饰倒很简雅,酒吧人不多,背景乐是略带沙哑的男声演唱的伤感英文歌,倾泓拉着林涓喜拣了个偏僻的角落坐下,侍应生上前,轻声柔语地询问了需求。 倾泓看着林涓喜,说:“不知道你喝不喝酒?” “来酒吧不喝酒吗?”林涓喜嫣然一笑,“冰镇伏特加。” 侍应生去了,倾泓笑着说:“没想到你还喝酒。” 林涓喜眯了眯眼睛:“很惊奇吧?其实,我经常喝得烂醉。” “因为什么痛苦事儿,养成酗、酒的习惯?”倾泓敏锐地说。 林涓喜低头不语,最后笑笑:“说来话长了。” 一时酒上来了,透明液体冰冷刺骨,酒杯也是冰镇过得,斟满,林涓喜喝了一大口,感觉很好地吁了口气:“我最喜欢冰镇伏特加,像——” “像喝下去个冰刀,然后从胃里猛地腾起火直冲脑门。”倾泓接着说。 “对!”林涓喜黑眼睛在夜色中折射出清寒的闪光,“冰火两重天的煎熬,其实煎熬也是一种享受。” “我也喜欢——”倾泓举起杯子,和林涓喜一碰,灌了一大口。 “倾泓,你觉得李公子对下属好吗?”林涓喜一杯酒干了,突然说。 倾泓思索了一下,说:“好,只要是忠心耿耿的下属,主人都是爱护有加。” 林涓喜嘴角漾起一个说不清道不明的笑容:“上次清虚观那事,他没杀我,我到现在都想不通。” “嗯,主人没杀你,我也挺吃惊的,这种事放别人身上,必死无疑。” 林涓喜垂下头,刘海在脸上投下阴影,情态有几分柔婉:“我弄不懂他想拿我怎么样,你知道吗倾泓?我有时候怀疑,他是不是……喜欢我。” 倾泓大吃一惊:“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第十一章 也许是喝了酒吧,林涓喜谈性很浓,将她和李邺的事情——包括他送她魑离扳指,被他召去伺候十几天等都一五一十告诉了倾泓,倾泓沉默着,听得很认真,食指下意识轻轻摩擦血红色的玛瑙扳指。 林涓喜断断续续说完了,抿了口酒,淡淡一笑说:“也许是我自作多情吧!” 倾泓一双好看的眼睛隐在阴影中,却能看到眸子的淡淡暗光,他缓缓说:“林小姐,你太不了解男人了。” 林涓喜动作一滞,莹莹眼睛定定看着倾泓。 倾泓继续说:“小女孩都是满脑子浪漫念头,可是,你想没想过,除了你自以为的原因,还有其他理由,让一个男人没由来地对你好?说实话,你这幅模样,清纯美少女,陌上秦罗敷,几乎没有男人可以抗拒。” 林涓喜怔住了,倾泓的意思是——她怎么就没想过,这种有钱男人碰到美女常做的勾当呢? 倾泓喝了口酒,说:“不过,也有可能是,主人特别看重你,惜才!” 林涓喜笑了:“我有什么才好让他惜的?”她的笑容淡下去,消退了,长睫毛忽闪几下,最后低垂着,说:“那我该怎么办?” 倾泓眼神清冷地说:“你不会动心吧?” 林涓喜一笑。 倾泓追问:“嗯?” 林涓喜理了理鬓发,抬头正视倾泓,说:“怎么会?!女人都喜欢能给自己带来安全感的男人,而他,总把我好不容易建起来的、少得可怜的安全感击得粉碎!试问谁会喜欢一个魔鬼?我就算爱上女人,也不会对他有一丁点儿好感!” 倾泓感受着掌心中隐藏的人脸,一头冷汗,咳了声,说:“好了,咱们不讨论这个话题了。你还能喝吗,再要点儿酒?” 林涓喜摇了摇头:“前段时间酒喝太多了,胃不太好,算了——欸,倾泓,李公子对我特别留意,好像还有别的原因吧?你知道吗?” 她的目光十分锐利,他微微一笑:“喝酒!” 她当下十分失望,看来倾泓真的是不会告诉她的,那个一直悬在她心头的谜团。 这次和倾泓喝了酒之后,李邺再没派人送过东西。 ———————————————————————————————————————— 五月榴花红胜火。 凤凰酒店今天热闹非凡。 林涓喜的大舅刘轩程大发孝心,庆祝岳母、纪家当家纪老太太八十大寿,因为老人最近在凤凰城待着,所以就在这里摆筵席,纪家大公子纪无臣在场,邀请来了许多大中华地区的重量级人物,当然刘家人都得出席。 偌大的豪华大厅摆了上百桌,林涓喜往家眷席的方向走。 刘家一席,林涓喜的母亲也在座,还抱着自己三岁的儿子安小卓,林涓喜给母亲客气地打了招呼;风度翩翩的刘逸宸身边是一脸不高兴的刘花程,刘老太太见到外孙女,招了招手,林涓喜坐在外婆和舅舅之间。 刘逸宸对林涓喜微微一笑,后者报以极其僵硬的假笑。 刘花程附在外甥女耳边说:“你不是不来吗?” 林涓喜低声说:“你以为我想?大舅对外婆都没这么孝顺!” “你还说呢,给纪老太太大宴宾客庆生这主意是逸宸提得,我都不想理他。” 刘花程看不惯刘逸宸对纪家远胜过对刘家的好,在刘花程心里,这完全就是没良心和势利眼的体现。 “你那大侄儿真是出息了,听大舅舅说,这儿好几个有头有脸的公子哥都是你大侄儿的朋友——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他结婚呢!”林涓喜嘲讽地说,她对表哥态度的转变,个中缘由并非刘花程了解的那样,刘花程只当外甥女和自己想法一样,嗤地笑了。 刘逸宸见二叔懒懒的,表妹淡淡的,自己也尴尬,此刻见二叔笑,便想借此缓和一下僵冷的氛围,就凑趣道:“说什么呢,这么开心?” 刘花程翻了他一眼,不理他,对林涓喜说:“瞧他人模狗样的!” 林涓喜忍俊不禁,刘逸宸讪讪的,刘花程心又不忍了,剥了个朱古力球递到他嘴边,刘逸宸紧闭着嘴。 “又不是给你吃屎——”刘花程命令,“张嘴!” 刘逸宸只得噙了,却在二叔的指尖狠狠咬了口,刘花程迅速抽手,座中一个姑奶奶笑嘻嘻看着他俩,刘花程做出长辈的歉然样子,摸了摸侄儿头,对那姑奶奶说:“让您见笑了!我家逸宸啊,出门忘了打针,狂犬病又犯了!” 满桌人都笑了,刘逸宸恨恨然,刘花程指了指安小卓,说:“谁让你给小卓说我是大鲨鱼,他都不让我抱!” 刘逸宸莞尔,向小卓伸出手,露出慈父般的笑容,小卓欢喜地投入他怀里,刘花程伸出了手,孩子立刻露出恐惧的样子,抱紧刘逸宸,将头埋在他脖颈处。 席上人都笑喷了,刘老太太笑道:“来,外婆抱我们家小卓!” 刘老太太抱起孩子,指着刘花程说:“这是舅舅,怎么就成大鲨鱼了——别听你那坏哥哥胡说!” 一时有人叫刘逸宸,他过去了。 刘老太太本来还怵然不乐,经孩子们一闹,烦恼烟消云散,正含饴弄孙。 林涓喜一边逗弟弟玩儿,一边和母亲交谈,这时,一个穿着燕尾服的五六岁小帅哥蹦跶着过来,奶声奶气地说:“哪个是林涓喜小姐?” 林涓喜笑看着孩子:“我就是,怎么了?” “一个哥哥让你去休息室,他在那儿等你呢!” 母亲看过来探寻的目光,林涓喜脸上一讪,给孩子抓了把糖塞口袋:“知道了,谢谢你!” 孩子蹦跶着走了,林涓喜也马上离开了席位。 一路上猜测着,走进低调奢华的走廊,脚步声被柔软的地毯尽数吸去,到了休息室,她推开门。 她立刻驻了足,来者居然是倾泓,他将乌发束在脑后,穿一身黑丝绒西装,黑色衬衫,此刻解了扣子和领带,闲散地坐在沙发上,好看的眼睛望过来。 “倾泓,你……你怎么来了?!”她震惊不已,也很惊喜。 “我也是来宾。”倾泓指了指胸前属于宾客的一小撮浅色花束。 “你?!”林涓喜愕然,“这可是纪老夫人的寿宴,纪无臣也在!他们认识你吗?” 倾泓点头:“认识。” 林涓喜皱眉:“天哪,如果纪无臣知道今天的客人里有你,非气疯不可——你就不怕有人认出来?” “其实好多人,当然包括纪老夫人和纪无臣公子都看见我了,但是他们强迫自己视若无睹,因为今天的场合,实在不适合和我起冲突。” 林涓喜摇头:“你是故意来气人家的吧?” 倾泓神色肃了肃,说:“我是奉了主人的命令,来气他们的。你怎么看着不高兴?走,带你吃顿好的,我请客——想吃什么说吧!” 林涓喜欣然说:“既然今天有人请,那我就要拣个贵的了——咱们从侧门走吧?” 两人出了酒店门,到了停车场,倾泓开着辆黑色劳斯莱斯。 林涓喜未上车前,笑吟吟打量一番,说:“今天怎么不骑机车了?” 倾泓替她开了车门,说:“我觉得今天这身衣服,还是劳斯劳斯合适。” 林涓喜这才主意到,倾泓西装外套了件黑色长风衣,衬着他五官浓秀风神淡雅的脸,修长的身姿,还真有味道,便微微一笑说:“孺子可教也!” 两人坐上车,倾泓正要发动,林涓喜掏出手机说:“我想得给我哥打个招呼,毕竟这是他承办的。” “应该的!” 林涓喜将手机递给倾泓:“你打,我不想和他说话。” 倾泓看她一眼,说:“他会以为我把你绑架了。” 林涓喜只得拨通电话,简短而明了地说了几句。 挂了电话,林涓喜叹道:“他挺不高兴的,李公子气人是不是算无遗策,且天赋异禀?” 倾泓不语,开动汽车。 劳斯劳斯飞驰起来,倾泓说:“想吃什么?” 林涓喜想了想,侧脸说:“辣的。” “好!” “下次能不能开机车?” “好!” 林涓喜收回看窗外景致的目光,转而看着倾泓,说:“回去劝劝李公子,让他别再这么肆无忌惮地激怒纪无臣了,纪家势力太大,不说社会影响力,就是请来的高级阴阳师,也不是好惹的。” 倾泓目光淡淡:“主人做事,从来都是很有分寸的,而且从来不会无的放矢。” 林涓喜便不再说什么。 ——————————————————————————————————————- 林涓喜学校迎来了考试周。 这天,她刚把头发洗了,正用毛巾擦干,手机便响了,居然是霜铖。 林涓喜接了电话。 “喂,林大美女,我在你们学校门口,有事,快点儿出来!” “嗯。” “挂了!” 林涓喜披着滴水的头发匆忙赶到了学校门口,果然,校门东侧停了辆火红的法拉利,非常惹眼。 霜铖在车上抽烟,见她上了车,捻灭了烟,说:“主人找你有事。” 林涓喜点点头,一边用手捋着湿漉漉的头发,神色淡淡,瞧不出喜乐。 霜铖开车又快又不稳,一路呼啸,到了郊野,到了林边,开始往丛林里挤,林涓喜都替他心疼这辆香车——突然,他一个刹车,停住了。 “怎么了?” 霜铖一脸愠色:“cao!我们又被人跟踪了。” 林涓喜回头看,身后除了稀稀疏疏的鲜绿的野生植物,什么都没有。 “有十来号人,身手都不错,是纪无臣的人,其中几个我认识。”霜铖叹了口气,“林小姐,你是不是又被监视了?” “监视?”听到这个词,林涓喜立刻想到前几天的窃听手表,她眉心一跳,心头火起,“那咱们现在怎么办?” “掉头回市里吧,如果回去撞上主人又免不了一场杀戮。” “你还挺善良的。” 霜铖笑笑:“他们死了就死了,和我没关系,只是啊,这女人是越多越好,仇人可不是这样。” 霜铖说着艰难地调转车头,原路返回。 “林小姐,你这个八竿子打得上的亲戚真是锲而不舍。” “他就是个疯子!” 说话间车已经开到了三环以内,霜铖停了车,点了根烟,一手持烟,一手骨节在方向盘上敲着: “甩不掉啊,林小姐,这可怎么办?” 林涓喜看了眼外面麻麻黑的天空,恼火地说:“真希望我现在有把冲锋枪。” “我估计这伙人监视你好长时间了,守株待兔,想得到主人的消息,今天终于撞上了我,高兴坏了,都一个个卯足了劲儿等着立功呢!” 林涓喜心中的火蹭蹭蹭往上窜,她恨恨然说:“好歹是法治社、会呢,我简直受够了!” “是啊,法治社、会,他们这是在钻法律的空子。” 林涓喜哼了声,推开车门:“我找纪无臣理论去,他凭什么整天盯着我?!” 霜铖弹了弹烟灰:“你是该找他讲讲理了,好歹还算亲戚呢,这么过分!” 林涓喜下了法拉利,拦了辆出租就奔往纪无臣家。 第十二章 林涓喜简直气得够呛,卯着李逵劲儿闯进纪府,保安见是她,也没阻拦,她进了大厅直接问:“无臣哥在哪儿?” 几个保姆在绣十字绣,看林涓喜一脸煞气冲进来,十分诧异,都指了指楼上:“少爷在楼上他自己的会客厅呢!” 林涓喜上了楼,一把推开门,小厅的沙发上坐着纪无臣,他在翻看一本足球杂志,喝着咖啡。 纪无臣抬起眼睛,看到林涓喜,很诧异:“林涓喜,你怎么了?” “问你的手下吧!”林涓喜气得呲牙说,“我问你,你为什么给我装窃听器?为什么派人盯着我?信不信我上法院告你!” 纪无臣合上杂志,悠悠然靠在沙发背上,说:“你告去吧!” 林涓喜上前一步,喝道:“我真想把你干的事都告诉我舅妈!” “去说吧!”纪无臣矜傲地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你以为她还能插手纪家的事?” 林涓喜一时语塞,冷不防,纪无臣坐正了,竖着一根手指,带着一种诡异的笑说:“now,我请你见一个人,因为,他正朝思暮想着能见你呢!” 说完,纪无臣不管林涓喜的反应,拿起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 过了五分钟左右,有人敲门。 “进来!”纪无臣朗声说。 门开了,一个陌生男人走了进来。 他三十岁左右年纪,足球运动员般的身材,长相非常英武,惨白灯光下,一张脸被照得分外刺目,他狠狠盯着林涓喜,好像她掘了他家祖坟。 然后,陌生男子用一种奇怪的腔调,咬牙切齿地说:“是林涓喜吗?” 林涓喜大是诧异,警惕起来,故作镇定说:“纪无臣,怎么回事?” 纪无臣手指揉了揉眉梢,说:“逸宸说你一定会过来,果然,还是他了解你。” 林涓喜皱眉:“什么?” “我知道,你是永远不会踏进纪家的门了。其实,我只想让你过来一趟——这是逸宸出的主意,他说你一直为上次窃听器的事生气,如果再派几个人假装跟踪你,激怒你,你肯定会过来找我理论。”纪无臣平静地说。 林涓喜一听之下,齿冷心寒,她脸色发白,深吸口气,稳定了心绪说:“你让我来这儿干什么,还是为李邺的事?” 纪无臣没说话,陌生男子突然恶狠狠地开口了:“林小姐,你朋友杀了我兄弟,这笔账怎么算?” 林涓喜冷冷地说:“我不认识你。” “我介绍一下,这位是金哥,李邺呢,杀了他兄弟。”纪无臣大拇指按着玉扳指,很有兴趣延伸这个话题,“对于李邺,我了解的远比你多多了,我了解他的为人,清楚他的底细,甚至——知道许多他做下的令人发指的事,你要不要听听? 林涓喜说:“抱歉,我对道听途说没兴趣!” 纪无臣似乎被噎了一下,一时有些恼了,对金哥摆了摆手,示意他继续,只听金哥说:“虽然你是臣少爷的远房表妹,但我兄弟死得太惨,不杀李邺,我金哥誓不为人!” 林涓喜注目金哥,说:“你准备怎么杀他?” 金哥随手抄起一根两米长的皮鞭,冷笑一声:“我是人,没办法杀不人不鬼的妖怪,不过,可以杀了妖怪在乎的人。毒手那家伙把魑离金扳指都给了你,肯定不希望你死——没人阻止得了我!” “你要杀我?”林涓喜不怒反笑,“要杀就该暗杀,我死在纪家,就算你家主子本事大到通天,也会有麻烦的;再说,你这么大张旗鼓地说要杀我,我被人杀了,所有人第一个指控你;况且,你也不一定杀得了我。” “你以为我骗你?我不怕你家人,如果他们挡我的路,就都给你陪葬,至于刘逸宸表少爷,他是不会有意见的,不然会把窃、听器给你戴上?我家少爷——” 金哥说着垂首恭敬地看着纪无臣,纪无臣缓缓地说:“我今天能把你弄过来,就什么都不怕。” “要杀现在就杀,只要你有这个本事!”林涓喜抛下一句话,手暗暗按上自己的枪,今天的形式,怎么看怎么诡异,似乎不太符合逻辑,像是一个骗局,却令她感到从未有过的巨大不安,具体为什么不安,一时也说不上来,她加强了警惕。 金哥又嗤得冷笑了声,说:“不过,现在还不是杀你的时候,这笔账我给你记着!我今天可以绑了你,好好地折磨几天,少爷说了,你这妮子太嚣张,是该教训教训,让你知道规矩这两个字是怎么写的!” 纪无臣神色平淡,金哥阴森森盯着她,大手紧握鞭子,仿佛下一秒就会抽死她,她不敢轻举妄动,气氛僵持着,空气都紧张地凝滞了。 突然,金哥上前一步,林涓喜条件反射的拔枪,却被他一拳打掉了,他抓住了她的手腕。 “放手!”林涓喜怒道,金哥的五指如同铁钳一般,箍得她手腕都要断了,疼痛袭遍全身,她几乎掉下眼泪来。 突然,白影一闪,众人眼前一花,只听咔嚓一声,接着是惨呼、闷响,金哥摔倒在地上,皮鞭甩出很远,他两只手腕都断了,疼得脸发白。 一位乌发白衣宛若艳鬼的男人从天而降,站在那里。 纪无臣一见来人,又惊又惧,悚然从沙发上跳开,退出几步远,一只手哆嗦着去按墙上的警报,刺耳的警铃还未响起,李邺就一个弹指击碎了报警器。 金哥躺在地上,一脸痛苦,李邺蹲下来,满是冰冷的眸子看着金哥,说:“谁让你碰她的?” 金哥疼得丝丝抽气:“李邺……你这个魔鬼!” 李邺嘴角扬了扬,眼中却一丝笑意都没有,他握上了金哥折断的手腕,金哥惨呼一声。 纪无臣一脸惊恐和戒备地看着他俩。 李邺一手还在折磨着金哥,回目看向纪无臣,说:“如果我是你,现在会过来救他。” 纪无臣一言不发,努力克制着哆嗦。 李邺松了手,站起来,纪无臣身子一震。 李邺走近几步,纪无臣退得贴在了墙上,脸色惨白,李邺带着一丝笑说:“纪大公子未免太紧张了,我有那么可怕吗?” 纪无臣虽然害怕得要命,却并不丧失斗志,他凛然说:“李邺,你终于来了,今天咱们的事就做个了断吧!” “了断?哼,你也配和我叫板?还想出这么拙劣的办法引我来,我看你真是——”李邺笑吟吟的说,不过,他变脸速度太快了,陡然脸一沉,笑容荡然无存,“——活腻了!” 这时金哥扶着墙站了起来:“李邺!我和你不共戴天!” 李邺看也不看他,说:“我和你主子说话,什么时候轮到你插嘴了——不过,我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你应该好好问问你家主子,他知道我的性格,还让你兄弟居心叵测地接近我,是纪无臣不顾你兄弟死活,不是我。纪无臣,从对待下属来看,你和令祖父差太远了。” 纪无臣瞪视着李邺,他盘算着自己的优势,恐惧减轻了一些,瞥了眼垂首的金哥,低声骂道:“没用的东西!” 金哥突然抬头,怨愤地看着纪无臣:“少爷,你既然知道李邺是个杀人狂,为什么让我兄弟去送死?” 纪无臣威严地说:“看清楚了,这里到底是谁杀了你朋友。” 金哥又慢慢垂下了头,半晌说:“属下知道,属下一定替少爷抓了李邺报仇。” 纪无臣斜金哥一眼:“下去!” 金哥吊着胳膊离去了,整个小厅就剩下了纪无臣、李邺和林涓喜,她稍稍安心了些。 纪无臣步履还算稳健地走过来,坐在一把紫檀椅上,翘起二郎腿,尽管脸色仍然惨白,眉目间的威重之气却隐隐露了出来,他说:“李邺,你知道吗?现在门外头都是降魔者,只要我一发命令,他们全会进来。” 李邺说:“纪无臣,你没发现吗?你身上可是有最强的护身符——” 纪无臣一愣,突然醒悟了,脸色煞白如纸:“你……你……你难道!……”他的嘴唇渐渐变成了死灰色,艰难地,痛苦地吐出两个字:“龙骨……” “纪大公子——”李邺一字一顿,带着高一辈的神色,眉梢微扬说,“毛、头、小、子,看在你爷爷的面子上,我不杀你——林涓喜,我们走!” “慢着——”纪无臣开口阻拦。 李邺平静却干脆地说:“不要把我的耐心当仁慈。” 纪无臣清了清嗓子,说:“不会占你太多时间,就是想和你谈谈,能坐下来吗?” 李邺顿了片刻,说:“好。” 纪无臣指了指旁边一把一模一样的紫檀椅,做了个请的手势,李邺抖抖袍子坐下,林涓喜立在一边。 可是随即,李邺的脸色就变了,惊惧错愕一闪而过,又恢复了平静;纪无臣却哈哈大笑起来,身子控制不住耸动着,几乎将自己坐的紫檀椅摇散架;林涓喜睁圆了眼睛,恐惧几乎将她吞没。 第十三章 李邺白莲花般的美丽脸庞上什么心思都看不出来了,他双手放在扶手上,宽大飘逸的袖子流水般垂落在地,他叹了口气:“纪大公子,你是有多恨我,这玩意儿都能弄来?” 纪无臣笑容神经质地迅速收起,一脸阴狠地说:“少说两句,一会儿让你死得舒坦点。哼,你不杀我还不是忌惮我们家的势力,少把我爷爷扯出来——逸宸,你出来吧!” 屏风后转出来个人,林涓喜大吃一惊,却是刘逸宸,他淡淡地望了林涓喜一眼,说:“涓喜,你别见怪,这都是我们计划好的。李邺虽然狡诈多疑,但是特别护着下属,下属们遇到危险,他是肯定会来救的。我们让你遇上麻烦,为的就是把李邺引过来,让他坐上那把椅子。他贴身穿着件软甲,是头天鹅精的羽毛,他救了那天鹅,天鹅临死的时候把羽衣给了他,这把椅子是那头天鹅的骨骸。那天鹅有了灵性,羽衣沾上骨骸就长上去了,连带着牵制住了李邺的精魄,让他使不上法力,也离不开这把椅子。这是目前,我们找出来的、李邺最大的弱点之一。不过可惜,骨肉毛发合体,从此之后,这件羽衣是废了。” 林涓喜简直不敢相信一向无所不能的李邺会这么容易被困住,她面色倏然惨白,冲他说:“李邺,你站起来,我要看着你站起来!” 李邺朝她淡淡一笑:“他说的没错,我被困住了。”然后他抬颏扫了纪无臣一眼:“一会儿准备怎么弄死我?” “死?那不是便宜你了?我要让你好好享受!”纪无臣脸上是复仇的快感带来的刺目光彩,“我姑姑受过的苦,我要让你千倍万倍地还回来!” 李邺笑容甚是古怪,林涓喜胆战心惊看着,不明白他为什么是这种笑容,不过,这笑激怒了纪无臣,他随手拿起地上金哥遗落的皮鞭,一鞭子下去,李邺玉白脸颊留下道血痕,一缕鲜血顺着脸庞淌下来,滴在雪白衣襟上。 林涓喜惊呼一声,扑了上去,纪无臣不防,被扑倒在地,后脑勺重重摔在地板上,趁他七荤八素的时候,林涓喜夺过鞭子,迅速跳开,站在李邺面前,伸开胳膊,一种保护的姿势,双目冷锐。 纪无臣揉着后脑勺站起来,看到林涓喜,怒不可遏:“h!林涓喜,要不是我答应了逸宸不动你,你今天别想走出这个房子?!” 林涓喜冷笑:“你居然答应他这种事?那就是你的不幸了,不过,你恐怕不知道,李公子根本不怕这把破椅子。” 林涓喜说着让开了一点儿,纪无臣一惊,一双眼睛锁在李邺身上,野生动物般警觉。 冷不防,林涓喜闪电般抽出一柄匕首,抵在纪无臣喉头。 风云惊变。 纪无臣一动不敢动,垂目迅速扫了眼光可鉴人的匕首,寒气渗入骨髓,他说:“好锋利的匕首。” “闭嘴!”林涓喜目光锐利,“放了李邺,不然我割断你的喉咙。” 纪无臣扬起嘴角,正要冷笑,突然脖子一凉,林涓喜已经将匕首按下去几分,皮肤被割开了,她说:“我数三声,一,二……” 她每数一声,刀子就下去一点,纪无臣只觉脖子疼得撕心裂肺,他急忙说:“好好好,我答应你!” 林涓喜暂停了前进的利刃,但还是紧贴着对方喉头。 “快点儿!”林涓喜恶狠狠地催促。 突然,一个玻璃杯飞过来,砸中林涓喜后背,又狠又准,林涓喜愣住了,因为这玻璃杯是从刘逸宸手里飞出来的。 她惊诧地斜睨着表哥,内心一片冰冷,就在她走神的当了,纪无臣一脚狠狠踢在她膝盖上,她吃痛,栽倒了。 林涓喜躺在地上,依然愣愣看着刘逸宸,伤心欲绝地说:“你居然……偷袭我!” 刘逸宸说:“你别傻了。” 啪一声响——待林涓喜反应过来,肩上已经挨了一鞭,纪无臣早拾起地上皮鞭,扬鞭猛地抽在她身上,一道火辣辣的疼痛迅速弥散开来。 她反应过来时,纪无臣第二鞭已经落下了,快如闪电,落在她只穿着薄裤子的腿上,如果说第一鞭比较仓促,第二鞭已经做了充分准备,她低呼一声,没想到鞭挞居然这样疼,接着,又是当头一鞭,她一声闷哼。 鞭打密如急雨,她躲闪着,然后惊恐地发现,纪无臣的鞭子耍得相当漂亮,竟躲不过,对方面容冷酷地站在那里,像一个最绝情的施邢者,手中挥舞的皮鞭带着哨音,落在林涓喜身上,外套和裤子很快破了,但她只能狼狈地躲避着,疼地咬破了嘴唇。 纪无臣一边狠狠抽着林涓喜,一边喘着气说:“本来看在逸宸面子上不想收拾你,你太过分了,所以,这些都是自找的!臭丫头,知道吗,我用这条鞭子驯服了只黑贝!” 林涓喜已经疼得没劲躲闪,抱着头蜷成一团,试图逃离难耐的鞭笞,却是徒劳,她第一次知道,挨鞭子简直疼得要人命,比被人拳打脚踢疼一百倍,她头脑一片空白,只有全身上下的剧烈疼痛,在劲风阵阵的鞭影笼罩下,她瞥见了李邺,他坐在那里,静默地看着他,而刘逸宸,他则侧过了头,不忍看她的惨状。 她心里一阵悲凉的绞痛,泪水模糊了视线。 “住手!”一个男子清亮的声音响起。 纪无臣停了手,说话的是李邺。 纪无臣拿着鞭子,走到李邺跟前,一脸厌憎地说:“李公子有意见吗?” “别打她。”李邺说,他神色中带着一种不可违抗的压迫力。 纪无臣一愣,随即冷哼一声:“哼!你以为你还是曾经的毒手檀郎吗?” 李邺眉目之间,气宇平宁,他说:“打我。” 纪无臣哼得笑了声:“拿鞭子抽你?想得倒美!罢了,我手也酸了,逸宸!” 纪无臣将鞭子递给刘逸宸。 刘逸宸接过,走到林涓喜跟前,蹲下来。 林涓喜疼得全身都被冷汗浸透了,衣衫多处破裂,露出雪白的肌肤,血痕累累,乌发一缕缕黏在苍白的脸上,狼狈极了。她虽然有过出生入死的经历,但毕竟是个黄花少女,此刻全身火烧火燎,在一群男人眼前衣衫不整,屈辱、委屈和气愤堵在喉头,死命用舌头抵着上颚才没放声大哭。 这时,刘逸宸又过来蹲在她面前,面无表情地拉过她的双手,反剪身后,欲用皮鞭绑住。 她再也忍不住,眼泪扑簌簌落下来,仿佛万箭穿心,只想一头撞死。 刘逸宸怕林涓喜难受,绑得并不紧,只是让她不能有什么动作,然后,他脱下外套裹在她身上,只是此刻,她不会领他的情,一双泪眼恨恨盯着他,吐出几个字:“你变了!” 刘逸宸蹙起眉头,迎着林涓喜,目光锐利地说:“李邺害的人是我小姨,再说,纪无臣已经够忍让的了,你这么做,我也保护不了你。”他顿了顿,目光柔和了些,却是痛心地说:“你才变了,李邺是个什么人,你拼了命救他?是非不分,黑白颠倒,你被灌了*汤了?!” 刘逸宸垂下眼帘,复又抬起,眼睛还是那样,密长睫毛掩映中的幽黑眸子,如玉般温润而坚忍的目光:“所以涓喜,对不住了,我得绑你一会儿。” 林涓喜泪水涟涟,纪无臣冷脸盯着她。 李邺声音低沉地说:“纪无臣,别为难林小姐,你可以加倍还在我身上。” 纪无臣冷笑道:“你倒是体恤下属——林涓喜好歹是我姑的外甥女儿,我能把她怎么样?顶多教训一下,受点皮外伤。” 然后,纪无臣扫林涓喜一眼说:“不然她能活到这个时候?” 李邺眸子像一潭平静的深水:“纪大公子,是白露二小姐让你抓我的吗?” 纪无臣眉毛一敛,恨恨地说:“我姑姑那么善良的人,会让我抓你?是我自己,是我自己让我这么做的!” “很好!”李邺点了点头。 纪无臣不知又被李邺哪个细微的表情激怒了,他变了脸色,上前揪住李邺衣领,厉声说:“你知道我有多恨你吗?恨不得把你挫骨扬灰!杀了你,让你惨死,是我这辈子的目标!” 林涓喜看着脸色可怖的纪无臣,突然说:“纪无臣,能谈谈你对你姑的感情吗?” 李邺飞快看了林涓喜一眼,惊愕一闪而过。 “白露姑姑吗?”纪无臣正色说,“我爱她,我想娶她!” 众人惊呆了,个个瞠目结舌,不只为这惊世骇俗的感情,也为纪无臣能说出口的勇气,不过,纪无臣倒没什么,好像这是再光明正大不过的事情。 接着,纪无臣又咬牙切齿地说:“我家白露姑姑冰清玉洁、玉树琼枝,是世界上最好的人,可偏偏……偏偏看上了李邺这个魔鬼!” “魔鬼吗?”林涓喜嘴角藏着冷锐,“你姑姑可不这么认为!” “林涓喜!”纪无臣怒不可遏,“你喜欢李邺是不是?哼!实话告诉你,李邺这个人,为了达到目的什么事都干得出来,你以为他送你魑离扳指、为你求情就是对你有意思?那是因为,你身上还有对他来说,比魑离扳指、尊严和皮肉之苦更重要的东西;你只看他长得好看,说话好听?那是你没见过他杀人的样子,简直就是个满脸血腥的魔鬼!而且,比他的残忍更可怕的是他的奸诈,他最擅长算计人,笑里藏刀、无所不用其极,恐怕你被她算计死了,还在地底下感激他呢!不过——” 纪无臣手中皮鞭漂亮地一甩,嗖的一声,卷住了李邺一大把头发,纪无臣狠狠向后一扯,李邺的脸被迫扬起,纪无臣咬牙盯着眼前这张无比厌恶憎恨的美丽的脸,说:“——现在的他,什么都不能做了。” 纪无臣猛一甩鞭子,李邺乌发散开,扑了一脸。 纪无臣拍拍手,门被推开,走进几个大汉,把李邺连椅子带下去。 第十四章 纪无臣随即也离开了。 刘逸宸给林涓喜松了绑,出去了。 林涓喜立在豪华的会客厅中,呆若木鸡,她从未感到过如此刻骨的恨,如此强烈的希冀和如此锥心的痛,这一切海啸般突然袭来,将她席卷,让她难以承受,心肺仿佛被人撕裂,长满罂粟的刺藤纠缠着身体,她捂脸抽噎起来, 其实,门外走廊还站着位男子,正是刘逸宸,他没有随众人一起离开,而是驻足回首,望着沉浸在自己情绪中的林涓喜,眼神复杂。 然后,刘逸宸也走了。 “我会救你出去的!” 林涓喜轻轻地说,她胡乱抹去脸上眼泪,站了起来,拳头握得咯咯响,身子像一根绷直的弦,眸子亮得可怕,嘴唇轮廓分明,嘴角紧紧抿着。 “我会救你出去的!”她在心里对自己说。 ———————————————————————————————————————— 石室中只燃着一盏孤灯,倾泓、残墨、霜铖、地黄、天青、林涓喜围坐于桌旁。 林涓喜不愿意和天青挨着,但她来得太迟,大家已经坐好了。 尽管天青对林涓喜点头致意,带着和气的微笑,但林涓喜仍然心惊胆战,坐在这血腥萝莉的旁边,如披冰霜。 霜铖给大家打气:“嗨,伙计们,别难受,他们斗不过咱们的,咱们肯定能把主人救出来!” 残墨皱眉,不无气馁地说:“纪无臣把他家人都保护起来了,房子到处贴着灵符,全世界的降魔者都能让他请去。” 林涓喜叹了口气,说:“都是我不好,要是不冲动去纪家,李公子也不会……” 地黄打断她:“不怪你,咱们有危险,主人什么时候不救了?我跟了主人八百六十一年,主人救我的次数我自己都数不清,好几次主人都差点送了命。” 倾泓脸色依旧阴沉,看不出别的情绪。 地黄思虑着,突然脑中灵光一闪:“诸位大人,我想到了个办法,不知道可不可行……” “什么?快说!” “快请讲!” 霜铖和残墨急切的催道。 “林小姐不怕灵符,她去探望主人,纪无臣他们应该会同意的,让林小姐带个微型摄像机,把那块儿的情况拍下来,回来咱们慢慢研究。” 大家听着,都点了点头。 霜铖说:“这个主意好,知己知彼,才能救主人。地黄,你门道多,摄像机的事你去弄吧!” ———————————————————————————————————————— 林涓喜坐在刘逸宸的车上,驶进了纪家老宅,这一片豪华庄园。 表哥在开车,路上两人一句话都没有,林涓喜甚至都不动一下,死去了一样,只有手指抚着金扳指——一个和魑离扳指一模一样的仿制品,里面藏着微型摄像机。 林涓喜本来是不想找刘逸宸帮忙的,但是,除了他再没合适的人了。 宝马径直开进了戒备森严的院子,里面是烟笼画桥,红娇翠软,远离尘世的奢华,不过,房屋到处贴着诡异的灵符,看起来十分唐突美景。 林涓喜噤口不言,跟着刘逸宸去找纪无臣,由纪无臣亲自带领,到了他的小书房。 原来李邺被关在了纪大公子的小书房里。 小书房并不小,只是和大书房比起来,更私人化一些,宽大的落地窗,厚重的丝绒窗帘泛着低调的暗光,遮住了窗外明媚的阳光,室内一片昏暗,满墙灵符,相当诡异,床边的椅子上背对门坐了个人。 “李公子!”林涓喜上前两步。 椅上的人慢慢站起来,锁链声分外清晰,他转过了身子——林涓喜倒抽一口凉气,李邺容颜依旧美丽,只是很憔悴,乌黑的美发被分出一股,剪去一大截,披散在胸膛上。 “你的头发……纪无臣,是你干的?”林涓喜怒目纪无臣。 纪无臣冷笑道:“他现在是个犯人,不应该剪头发吗?” 可以想见,这些日子纪家大公子让李邺备受屈辱。 李邺一言不发,只是看着林涓喜,她也看着他,看着他胸前齐茬茬的黑发。 沉默片刻,纪无臣说:“好了,探视时间到了,林涓喜,你可以走了。” 林涓喜默默地转过身,走出了这个房门。 李邺的五位部下围着一台笔记本电脑翻来覆去地看林涓喜带来的录像。 “天哪!”残墨皱眉,“除了灵符就是灵符,我看着都骨头疼,真不知道主人在里面怎么待的。” 霜铖阴着脸说:“如果有机会,我会把纪无臣剐了。” 天青说:“剐了都便宜他了,我要让他生不如死!” 林涓喜揉了揉酸涩的眼睛,目光飞到别处:如果我告诉他们李邺在里面受辱,他们还不跟纪家鱼死网破? 林涓喜打了个哈欠说:“听说纪家在给纪无臣开庆功宴,庆祝他终于困住了李公子。” 霜铖骂了句粗话。 残墨心细,注意到林涓喜的疲惫:“林小姐累了,去休息吧!” 林涓喜点了点头,和残墨离开了。 路上,残墨说:“主人有几位特别厉害的朋友,但是这事,由于纪无臣太坚决固执,不惜血本,谁都没办法——主人的朋友们做事也是有原则的。” 林涓喜点了点头,吸取以往的教训,只听不问,有原则的?好吧,可以看出来,这可怜的李邺,就没交到几个他妈的真朋友! 经历这件事之后,李府诸人对她亲密了一些。 ———————————————————————————————————————— 五天过去了,这份录像都让他们看烂了,还是没想出来好办法,林涓喜便回家了。 这天,几人又在研究录像,一个小厮进来。 “三位大人,刘逸宸公子来了。” 地黄沉稳地说:“让他进来。” 一时,刘逸宸走了进来,依旧步履翩然,风姿俊逸,带着优雅的微笑。 三位大人非常客气,让座倒茶。 地黄亲手给刘逸宸倒了茶水,笑吟吟地说:“刘公子来敝府有什么赐教?” “不敢。”刘逸宸左右一看,“残墨大人没在?” “她没在府里,有事出去了。”地黄说。 刘逸宸点了点头,说:“我来也是为李公子的事,我有办法救公子出去。” 众人立时惊喜交加,霜铖急忙说:“什么办法,快请讲!” 刘逸宸眸子泛着暗光:“纪无臣把李公子的凤珠、龙骨都拿走了,所以区区灵符也能困住公子,不过,距纪府所在的洄蓝谷二里远的地方有个水库,如果能让水库决堤,洪水冲进洄蓝谷,把纪府冲垮,灵符就算没被冲掉,也会泡得失效,到时候,李公子就可以平安离开了。” 地黄笑了:“刘公子,我家主人常给我们夸你,说你做事情聪明果断——果真是让人佩服啊!” 刘逸宸淡淡一笑。 地黄说:“刘公子这个点子不错,咱们再好好商量商量。” 天青挑眉说:“炸个大坝有什么好商量的?” 地黄说:“千万不能炸,主人说过,引起公众注意、危害大,就不好了——咱们必须让大坝看起来是自己毁了。” 众人明白了,霜铖笑道:“刘公子,你怎么一进来就问残墨大人在没在?” 刘逸宸微微一笑说:“不想当着姑娘的面说这些打打杀杀的事。” ———————————————————————————————————————— 七月初。 傍晚时分,华灯初上,林涓喜和许嫣然缩在空调房子里,窝柔软的沙发上看电视。电视里正在播出新闻,哪里又打仗了,哪里又竞选了,哪里又出现校园枪击案了——新闻素来如此,所谓的浮世绘。 气质沉稳的播音员播出一则新闻吸引了两人的注意:凤凰山洄蓝河水库昨晚忽降大暴雨,水位急速上涨,水压将堤坝摧毁,洪水一泻千里,冲毁了洄蓝谷的纪家豪宅,目前伤亡人数正在确定中。 许嫣然手里拿着冰淇淋,张大嘴:“天哪!洄蓝谷!天哪!你那个有钱的远房亲戚他家让洪水冲了?!!” 林涓喜脸色苍白,她想到了刘逸宸和李邺,哆嗦着掏出手机,拨通了表哥的电话。 无法接通。 许嫣然担心地瞅着林涓喜:“怎么了,脸色这么难看?” 林涓喜“啪”一声放下手机,阴郁着脸说:“我怕我哥昨天在纪家,电话也打不通。” “什么?!那怎么办?”许嫣然也变了脸色。 林涓喜站起来:“嫣然,我今天得出去一趟,可能晚上不回来了。” 许嫣然也站了起来:“要不要我帮忙?” “不用了,你照顾好自己。” 许嫣然满目担忧:“那你去吧,路上小心——有消息了给我打电话。” 林涓喜刚下楼,手机就响了,竟然是刘逸宸,她欣喜若狂,接通了电话。 “喂,涓喜!” 林涓喜一言不发,眼泪却缓缓流了下来。 “喂!信号不好吗?” 林涓喜长吸一口气,声音哽咽了:“你怎么样了?” “我好着,在家呢,没去洄蓝谷。” “真是太好了!……”林涓喜捂着嘴哭起来,不过没发出声音,过了一会儿,她平复了些,“李邺怎么样了?” 刘逸宸顿了顿说:“他跑了。” “真的?!”林涓喜吸了吸鼻子。 “灵符早冲得没影了,他又找见了龙骨和凤珠,什么能困得住他?”刘逸宸说。 林涓喜听他说完,一言不发,啪地挂了电话。 虽然你是我的骨肉至亲,可是我现在还不想、也不能原谅你。 第十五章 纪无臣清醒了。 耳畔听到流水的声音,他倏然睁开了眼睛。 四周都是黑魆魆鬼魅般的山影,雨停了,一轮圆月悬于当空,银色寒光从稀疏的枝桠树叶缝隙中倾泻下来,照亮了狭小一片空间,纪无臣挣扎着、用胳膊肘撑地慢慢半坐起来,四周是浓密黑暗的森林,只这里还空旷些,月光下清晰可见满地的碎石、枯木、枝叶、积水,自己在一处较高的地方,全身湿透了。 大概被那可怕的洪水冲到了这里吧,幸运吗?或许吧,因为起码现在,自己还活着。 “你醒了。”一个好听的男人声音,蓦然在身后响起,纪无臣却像被蝎子蛰了,眼中闪过一道扭曲的强光,他几乎一骨碌爬起来,却因为体力不支,只是弓了弓身子。 然后他惊恐地张大了嘴,眼睛睁得滚圆,暗光下放大的瞳孔倏然紧缩。 眼前清寂月光下,站着个男人,全身*的,雪白衣衫贴在身上,乌发凝成一缕一缕,披垂至膝盖,发梢滴着水。 说不出的好看,宛如大雨中湿透的睡莲,美艳与风情中,透出一丝怯意。 纪无臣却丝毫没有美感的体验,他的脸色早已苍白,眼睛显得更黑,像宣纸上两点墨滴,可他的骄傲不允许他流露出害怕,他咬着牙,努力控制住情绪,用还算平稳的声音说:“你怎么在这儿?” 李邺走过来,蹲在纪无臣面前,纪无臣本能地撑直了胳膊,欲往后退,但他克制住了,他仰起白的吓人的脸,勇敢地和李邺对视。 李邺说:“去问那些符吧!” 纪无臣明白了,一瞬间,绝望几乎压垮他的自尊,但也只是一瞬间,大马纪家的荣耀,不能断送在他的手里,于是,他冷冷一笑:“算你走运,怎么,要杀我?” “我会让你死得舒坦点。” 纪无臣哼了声说:“少假仁假义了,我今天落你手里头,要杀要剐随你便!不过,你要明白件事,本少爷就算死,也绝不会认输!” 李邺看着纪无臣冷锐傲岸的眉目,肃然了脸色,赞道:“不愧是纪芳林的孙子,没给你家丢脸,以前看轻你了,我道歉!” 纪无臣冰冷的心中迅速漫过一股酸涩感,眼眶有些湿了,被对手衷心佩服,这件事,对纪无臣来说,本来就超越了生死,他顿了片刻,说:“我接受你的道歉。” 他话音乍落,神色倏然凌厉起来,瞪着一双黑森森的燃着怒火的眼睛,声音提高了一个八度:“李邺!我死了也不会放过你!” 李邺神色平静,他说:“你这么恨我,知道吗,你一直是错的。” 纪无臣几乎要笑了,冷森森地说:“错了?难道你毒手檀郎不管做什么事,都要被所有人谅解?” 李邺淡淡一笑:“你恨我,完全是因为纪白露,你恨她爱我,为了我终身不嫁,而我却在利用她,最后还抛弃了她。” 纪无臣低吼一声,瞪视李邺的眼睛里仿佛能喷出地狱之火来,一个字一个字都是从紧咬的牙缝里挤出来的:“我一秒钟都不想看见你,快动手!” 李邺并没给歇斯底里的纪无臣影响到,他平静地坐在一片稍干的地方:“纪大公子,如果我告诉你,纪白露一点儿也不爱我,她爱的另有其人——” “你说什么?!”纪无臣一时没转过来,然后,他眸光一暗,低沉地说,“那个人是谁?” “是你。” 纪无臣一愣,冷硬的眸子刹那间柔和了下去,好像黑暗地令人窒息的天幕,突然闪现出千万个小星星,不过稍纵即逝,他眼中又凶光毕现:“你又耍什么阴谋诡计?” “我说的是实话,自始自终,纪白露爱的人都是你。” 纪无臣眉毛一扬:“撒谎!你为了我家的残石接近白露姑姑,骗了她,毁了她一辈子,现在还信口雌黄!” “她之所以和我在一块,是为了转移感情,不过没有成功,她总是忍不住提起你,我们在一起的话题也多半是你,她很痛苦,只有给我说起你的时候才好一些。” 纪无臣眼神呆呆,过了半晌,他的眸子才慢慢清明起来,然后,满是痛苦和悲伤,他艰难地开口:“我愿意相信你——李邺,如果真是你说得那样——” “不是‘如果’,现在已经没有扯谎的必要了,我就是想让你死得明白一点,算是对你致歉吧!” 纪无臣沉默半晌,黯然失神,声音是那样地有气无力:“现在说这些又有什么用?” 李邺突然说:“如果我今天不杀你,你敢不敢和她在一起?” 纪无臣神色一顿,昂头说:“敢,只要我知道她爱我,我就敢,我们能在一起,哪怕全世界口诛笔伐,我也不怕!” 接着,纪无臣瞥了李邺一眼:“你觉得恶心对不对?” 李邺摇了摇头:“没有。” 纪无臣一脸桀骜:“人类阻止luanlun,是为了种族健康延续,可这和我有半分关系?再说,在我家那片子,本少爷说一,谁敢说二?等有天我掌家了,就算和白露结婚,也没人敢说个‘不’字!” 可是,纪无臣眼中的火光渐渐熄了,零星几点,闪烁几下,泯灭于黑暗,他眉目如打了霜的枯叶:“你为什么不早说?如果我早知道白露的心意,又怎么会找你报仇?” “你准备好了吗?” 纪无臣一愣,这才反应过来,他是要杀他了。 纪无臣脸色变得更白,斜目李邺,没有一丝乞怜,他说:“你真要杀我?” 李邺不语,算是默认了。 纪无臣闭上眼睛,低沉着声音说:“那就快点!” 李邺一掌过去,直往纪无臣天灵盖上击。 纪无臣感到了掌风,却没有听到颅骨碎裂的声音,他奇怪地睁开了眼睛。 只见李邺端然坐于对面,在满地碎石断枝的清寂月光下,一身白衣的他显得很安详,而他的手掌,停在距离自己头顶三寸的地方。 “我不杀你。”李邺收回手说。 纪无臣眼睛睁了睁,月光下的眸子清明如水,满是诧异、疑惑和迷茫,他问道:“为什么?” “突然决定的,现在杀你也没意义了。你去找纪白露吧,她肯定在替你担心。” 纪无臣瞪着眼睛,半晌才接受了李邺的信息,他一掌狠狠拍在泥地上,五个手指深深陷进泥里,喘息片刻,才沙哑地、快速地说:“真的?” 李邺点头:“当然。” 纪无臣克制着想要放声大笑的冲动,仰头看着缀满繁星的天鹅绒般的夜幕,眸子亮得仿佛落入了整个宇宙的光彩,绷着嘴角,握紧拳头,在地上狠狠砸了下,地上现出个坑,接着,他又砸了三五下。 李邺待他平静些了,说:“不过——” 纪无臣听到“不过”这两个字,眸子立刻如探照灯一般看了过来:“不过什么?” “和纪白露在一起,你可以无所顾忌,她不行,以她的性格,在周围异样的目光中会活不下去,所以,你最好能带她离开,到一个谁都不认识你俩的地方。” 纪无臣笑了声,说:“当然了,我想好了,我要带她去冰岛,她最喜欢温泉了。” “可是你必须死,就是说,必须让这个世界以为你死了,包括你奶奶和你爸妈,明白吗?” 纪无臣一愣,明白了:“你的意思是,我必须假死。” “是的,我可以放了你,但你必须假死。” 纪无臣喜悦的表情凝固了,他颇是沉重地开口说:“我奶奶会难过的。” “纪大公子。”李邺平和地说,“你考虑一下!” 纪无臣缓缓转过头,看着狼藉而清隽的山中景致,鼻端是清新的空气,他身上一阵发冷,面色也是冷的:“有得必有失,再说,男人做事要干脆利落,我决定了,带白露离开。” “如果你的行踪暴露了,别怪我不讲情面,到时候,知道你活着的人都得死,包括纪白露。” 纪无臣沉默片刻后,说:“知道了。” 李邺丢给纪无臣一把枪:“会用吗?” “当然。” “那就委屈你先在这儿待一会儿,过三个小时,会有人来接你,他会把一切都办妥。” 李邺话说完了,却不走。 纪无臣奇怪地看向他:“李公子,你怎么了?” “护、照,物质保证,甚至是安全保证我都可以替你办好,也请你答应我一件事。” 纪无臣顿了顿:“你说。” 第十六章 “我想要你家的残石,从今以后,不管我做什么,你都别干预。” 纪无臣却是倏然变了脸色,目光中的友善荡然无存,他横眉立目,眸中射出一道强烈刺目的光,他咬紧牙关,恶狠狠地、坚决地挤出两个字:“休想!” 李邺闻言,嘴角微微一勾,眼中却没有笑意:“是吗?” 纪无臣十分虚弱,但他还是强撑着站了起来,刚刚站直,又一个趔趄差点摔倒,他后退几步,站稳了,腿肚子打战,却瞪视着李邺,斩钉截铁地说:“那是我家最重要的东西,我爷爷临死前一再叮咛,如论如何都不能让人拿了去,爷爷虽然没说为什么,傻子都能想来,这东西关系重大,所以,我就算死一千次一万次,你也休想拿走它!” 李邺依旧端然坐着,冷冷一笑:“很好。” 纪无臣脸色越发惨白,衬着黑黑的眉毛和眼睛,恍如死人化着寿妆,他紧盯李邺,倏然举起手枪,扣动了扳机。 子弹如一只银色的索命鬼,向李邺眉心直直射去。 李邺一动不动,在子弹几乎擦着皮肤时,略略侧头,平静地躲过了。 纪无臣疯了一样,三两下将所有子弹打完,犹自扣动扳机,枪膛发出空洞的响声,他终于将手枪一把丢了出去,然后,失魂落魄地坐在地上。 两人面对面,距离两米左右。 李邺眉宇间是平淡和冷然,他说:“我尊重你,给你还手的机会,可是你输了,现在,轮到我了。” 他从袖中抽出一柄匕首,递给纪无臣。 纪无臣并不接,李邺便将匕首丢在对方脚边,说:“作为一个让我佩服的对手,我希望你可以走的不太难看,自己选吧!” 纪无臣盯着对面的李邺,后者的眼眸平静地出奇,如同从来都没有起过波澜,又黑得出奇,仿佛全世界的光都逃离了开去。 纪无臣突然笑了。 李邺微微挑眉,不解他为何发笑。 “你喜欢林涓喜是不是?” 李邺面无表情:“纪公子在开玩笑?” “死到临头老子哪有那个兴致?!”纪无臣说,“别人看不出来,我能看不出来?我煎熬了十几年,一眼就能瞧出来,那种见不得光的感情,压抑得很难受吧?我拿鞭子抽她的时候,我看你都要心疼死了!我告诉你李邺,你不会好过的,人在做,天在看,多行不义必自毙,小心别连累别人!” 纪无臣眼中浮起恶意的光彩,说完之后,他晃晃悠悠站起来,转过身,慢慢往前走去,走了两步,停脚,抬头。 今晚的月亮很大,很圆,银辉熠熠,如冰盘,似玉轮,整个世界都笼罩在这祥和的容光之下,真是幸福。 然后,纪无臣又回过头,瞅着李邺,缓缓地、满是奸恶地说:“不过,你恐怕不知道,她有个秘密,这个秘密她自己都不晓得,如果有一天你知道了——” 纪无臣不再说了,他脚下使劲,拼尽所有力气,向前面的树干撞去。 通的一声,树枝哗啦啦摇动,树叶如纸钱般纷纷落下,随风飘扬,纪无臣倒了下去,狠狠摔在一滩积水中,打破了圆月的影子,一路血迹,从树干蜿蜒至树根,渗入积水,如烟红丝慢慢弥散开来。 血水溅在了李邺的身上、脸上、手背上,温热的触感,很快凉了下去。 李邺看着纪无臣的尸体,沉默片刻,捡起地上匕首,插回鞘里。 ———————————————————————————————————————— 李邺回府,地黄张罗着摆三天酒宴,其实就是家宴,都是李府属下,没有外人,李邺就同意了。当然,林涓喜也参加了。 宴会上,李邺一副礼贤下士的和蔼模样,林涓喜只是埋头吃饭,偶尔和倾泓相视一眼。倾泓还是阴沉着神色,撞上林涓喜目光时,眼波才会微微流转,掩藏着淡笑。 依旧滴酒未设,茶却是极好的、醇厚幽香的铁观音。 霜铖举杯说:“主人真是吉人有天相,碰上了千年不遇的大暴雨。” 地黄笑道:“主人通天,什么都锁不住,区区纪府的几个牛鼻子算什么?” 残墨笑道:“林小姐冒死偷拍——” 林涓喜垂头不语。 李邺目光扫过来,说:“林涓喜,一会儿到我书房来一趟,我有话跟你说。” 宴会结束了,林涓喜跟在李邺身后往书房走,他感觉她并不开心,眼神泛着雾气蒙蒙的微光,恍若一池秋雨。 一路上两人都没有说话。 到了书房,李邺往椅子上一坐,林涓喜立在当地,心里惴惴的。 李邺看着她,她穿件白衬衫,胸前一个蝴蝶结飘带,米色滚蓝边的鸡心领连身裙,衬得胸部圆润饱满,腰肢细细的,纤长的腿上绷着紧紧的长袜子——像一朵刚刚绽放的鲜花,只是郁郁寡欢的神态,辜负了美好韶华。 “你怎么了?”李邺问她。 “没什么。”林涓喜无精打采,“李公子要说什么,请讲!” 李邺抬了抬眼睛,他开口了。 “这次我脱险,真该感谢你哥。” “我哥?”林涓喜很奇怪。 “是你哥出的主意,让洄蓝河水库决堤,冲了那些灵符。” 林涓喜觉得匪夷所思,她期期艾艾地说:“他……他……” 接下来,李邺用平缓的语气,将真相告诉了林涓喜。 那是三个月前。 一只巨大的白鹰在林子上空盘旋了一圈,落在地上,显出人形,站在男子身后不怀好意地笑着。 男子觉察来了,警觉地转过身,看到了月光下一头白发着装奇怪一脸诡异的霜铖,惊恐一闪而过,随即,男子镇定下来,伸出手礼貌地说:“你好,我是刘逸宸。” “你好,我叫霜铖。” 霜铖也伸出手,刘逸宸握了握,幸好,这手不是凉的。 “你就是刘逸宸,刘河生的孙子。嗯,和你爷爷非常像呢!” “你……见过我爷爷?” “当然,被他砍了一剑,差点送命。”霜铖脸上笑容消失了,刘逸宸的表情也凝固了,迎着阴森森的眼睛,盘算接下来的应对方法。 冷不防,霜铖突然把手按在刘逸宸胸口上,速度快得让人来不及反应。 “这几千年来,你是第二个被主人邀请来的人类。”霜铖按在刘逸宸胸口的手加重了力道,“知道妖怪吃什么吗?” 刘逸宸看了眼他的手,沉默不语。 霜铖凑近刘逸宸的脸,露出一口白森森的牙齿,刘逸宸惊异得看到,这个白头发怪物居然长着对长长的獠牙,只见这怪物从牙缝里挤出句话:“吃人心!” 刘逸宸并没有被吓到,他神色如常,微微一笑:“这是贵府的待客之道?我在这儿等了半个小时,又渴又累,好不容易等来了先生你,没说邀请我进屋坐坐,倒先说上这么多话吓唬我——实话跟你说了,既然我今天答应你家主人来赴约,就什么都不怕,所以,收回你的废话,说点有意义的。” “我只是向你表明了东道主的某些习惯。” 刘逸宸本来一直温文尔雅的,听到这里,脸色一阴,低声说:“太遗憾了我只有一颗心。既然我是几千年来第二个被邀请来的人类,那么,你家主人要和我说的事肯定重要到你无法想象、也无法承担的地步,如果耽搁了,你十个脑袋也赔不起!” “我也要说一句,你不是来夏令营的,如果没有价值,就别想活着回去!” 刘逸宸一笑:“是吗?放心,你家主人不会无的放矢的。” 这时,一个少女从远处走过来,凄艳余晖透过灰色树荫,投在她身上,为她整个人蒙上了层忧伤的淡光,待走得近些,刘逸宸才看清她的脸,不由大吃一惊。 少女也看清了刘逸宸,脚步一顿,杏目微瞪,樱唇略张,也是一脸愕然。 霜铖吃惊地说:“你俩——认识?” 第十七章 刘逸宸已经收起了惊讶之色,说:“有一面之缘。” “何止啊?”少女淡淡一笑,“真是太巧了——刘公子,让你久等了——我叫残墨。” “我也是才到。残墨——”刘逸宸饶有兴味地打量着少女,玩味着这个名字,“你好!” 霜铖看看刘逸宸,又看看残墨,有些好奇,但现在不是他好奇的时候。 刘逸宸被蒙上眼睛,带进了李府。 他惊异于李府超出想象的奢华,但他的目光只是稍作停留就收了回来。 侍从引刘逸宸进入会客花厅的石门,他长吸一口气,已面沉如水,静定从容。 石室正中的白玉几案后坐了位白衣男子,刘逸宸一看之下,不由怔住了,因为这个男子长得非常美丽,绝色的容颜映得整个厅堂都熠熠生辉——刘逸宸估计他就是所谓的“毒手檀郎”了,毒手这两字还没见识到,檀郎却贴切得很。 李邺含笑让座,十分和气,一边招呼一边打量刘逸宸,见他泰然自若,心里赞叹,估摸着此人恐怕可以胜任自己盘算的这件事。 陪坐的有倾泓和残墨,霜铖和地黄没在。 李邺彬彬有礼地为刘逸宸介绍了自己和手下们,一时饭菜上来了,李邺十分客气,指着一道肉菜说:“刘公子尝尝这个。” 李邺尝了一口,烧得不错,肉质也非常筋道。 “挺好吃的,这是什么肉?”刘逸宸心里想的是,不要告诉我是人肉,因为许多笔记小说上面写着,妖精有时候会请人吃人肉——他有些恶心,但是,即便是人肉,他今天也得咽下去。 李邺施施然说:“是虎肉,一只东北虎。” 刘逸宸咀嚼的动作顿了一下,笑道:“天哪,你太不环保了!” 在座的属下都露出了笑容,李邺也是微微一笑:“刘公子真幽默。” 刘逸宸余光打量四周,倾泓依旧板着脸,残墨那小美女低头忍笑,坐旁侍卫皆是一脸肃然——他低头喝口汤,心里盘算:这个府邸有着封建式的森严和气派,舅家纪氏虽然也是豪门,却远没有这般的肃穆和凝重,还有压抑感。 李邺缓缓地说:“我认识令妹,她常和我说起你,说你是个完美的人,今天见了,果真是丰神如玉,气度不凡。” 刘逸宸带着淡淡微笑注视着讲话的东道主:“过奖了!” “你觉得我的话过誉了?我不会溢美别人,我是个实在人,从来不拐弯抹角,遮遮掩掩,谈事情也不多废话。知道我为什么这样说你吗?你是个人类,没一点儿法力,来敝府做客却如此镇定——你就真不怕我?” 刘逸宸想,此刻如果说不怕,当然不妥,搞不好李邺会生气,可如果直接说怕,又显得自己太没用,便放下筷子,说:“李公子,我倒也不是不怕你,实际上怕得要命,之所以镇定,是有原因的。” “哦?请讲!” “踏进贵府一点都不怕,要么这个人心理素质实在太好了,要么就是他成竹在胸。我想,我是二者兼有。” 刘逸宸知道这次来李府,李邺很可能会让他做事情,所以这样说,一则表明他是个素质优良可以胜任任何工作的人,二则表明,无论李邺有什么目的,自己或许都能帮到他,并且也乐意帮他。 虽然人类很强大,但和妖魔比起来太弱了,纪芳林当年还不是因为得到了李邺的帮助,才发迹了吗?刘逸宸心里自有打算,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往往高收益都是需要承担巨大风险的,如果李邺伸出橄榄枝,他十分乐意合作。 刘逸宸密切注意着李邺的表情,见对方微微一笑,明丽逼人,似乎对自己还算满意。 然后,李邺说:“刘公子慢用,我去换个衣服。一会儿过来喝茶,敝府新到了些雨前龙井,请你尝个鲜。” 言毕就起身走了,两个侍卫跟从他离去,留下残墨和倾泓陪客,刘逸宸再无心吃饭,不知道是吉是凶。 草草吃过饭,一个侍卫进来,说他家主人请刘公子去黯香亭喝茶。 跟着侍从七拐八拐,转过一座假山,刘逸宸眼前一亮,水光山色,小桥,细流,大片的清凌凌湖水,水上有座沉香木亭子,李邺一身白衣,在亭中端坐着。 这诗情画意的地方没有荷花,没有金鱼,所以,虽然布景雅致,总是缺少了生气,瞧着有些不舒服——这里真是生灵的禁地吗? 沉香亭上有一块楠木牌匾,用瘦金体书曰“黯香亭”。 李邺做了个请的手势,刘逸宸在他对面坐下。 他见李邺换了件白色便装,乌发委地,神态安详,只带了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童,小童围着个小炉烧水,一切看上去很闲适。 此刻,距离李邺如此之近,他的容貌细看之下,更觉精美无暇,艳光流转,刘逸宸只感到阵阵目眩神晕,他垂头片刻,笑叹道:“李公子也太奢侈了吧!竟然拿这‘木中钻石’沉香木建亭子,瞧这香味儿一阵阵的只往鼻子钻,真是好材料啊!哦,我有串沉香佛珠,你给看看成色!” 他说着从腕上退下来一串黑油油的佛珠,那小童本来安然蹲着,看到这佛珠一蹦老高,躲在沉香柱子后,一脸惊恐。 李邺温和地说:“霁卿,不用怕,只是串佛珠。” 小童还是不敢过来,刘逸宸这才想起来这里都是妖魔鬼怪,自己怎么能把佛珠拿出来,便歉然说:“不好意思,我忘了。” 李邺说:“没关系,我看看你的佛珠。” 刘逸宸递过去,李邺伸手接,刘逸宸忽然闻到一股香味,极淡,类似于檀香一类的昂贵木材,是从李邺袖口逸出来的,虽说馨香盈怀袖甚是风雅,刘逸宸却感到浑身都不舒服,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他屏住呼吸,微不可查地蹙了下眉。 李邺接过佛珠,细细看看,又嗅了嗅,还给刘逸宸,笑了:“一品级水沉。” 小童见佛珠收了起来,过来继续烧水,水开了,小童起身泡茶。 李邺笑盈盈地说:“对胸有成竹的镇定人来说,这顿饭吃的不错吧?” “你怎么不问我心里盘算着什么?” “这该是你问我吧?” 刘逸宸淡淡一笑,开口了:“你想让我帮你做件事,我也有信心能做好。” “为什么这样自信?” “我早都听说李公子做事深思熟虑,高瞻远望,是个绝顶聪明的人,既然考虑让我做,就肯定是在我能力范围之内的。” 李邺笑了:“喝茶。” 刘逸宸留意着李邺的表情,觉得刚才自己那顶高帽应该戴得不错,他端起茶杯,心里盘算着一会儿可能出现的情况以及自己的应对方法。 果然是上好的雨前龙井,清香宜人,喝在嘴里有种清柔的感觉。 刘逸宸杏目微微扫了下四周,说:“原来是这个‘黯’字,我还以为是暗香浮动的‘暗’。这个字好,别致,又应景。” “是吗?”李邺一副愿闻其祥的神色。 “虽然又昂贵又好看,可是没有一点生机,香气也是,黯然失魂的感觉,起的恰当,所以说好。” 李邺笑了,呷口茶说:“你知道我和你舅家有点恩怨。” 刘逸宸没想到他会提这个,不动神色地“嗯”了声。 李邺继续说:“是因为你小姨,我想让她替我弄来纪家的残石。不过,你外公太精明,我没成功。” 李邺手里握着空杯子,目光幽沉而平静,后者垂头抿茶。 “刘公子,现在有人想替你小姨报仇,整天叫嚣着要杀我。” “纪无臣?” “你了解他吗?” “他是个狠心冷面的疯子,有勇无谋,但是我外公就那一个孙子,家业都留给他了。他的手下挺厉害的,用的武器也很高端。而且,他能让这世界上最伟大的降魔者替他卖命。” “他的手下确实厉害,我现在正在领教。”李邺微笑着说。 “我不是。”刘逸宸放下茶杯。 霁卿又替李邺斟满了茶,他端起来喝了口,说“我根本不用担心那个疯子,他来杀我就是送死。” “公子的意思是现在就想杀了他?” “杀他容易,可是啊——他死了,你认为,谁的嫌疑最大?” “虽然说你的嫌疑很大,可是所有人都知道,你之所以一直都没动纪无臣,是怕纪家的势力,突然就这样杀了他,有点反常。” “除了我,谁还有嫌疑?”李邺一双幽邃的眼睛静静地看着刘逸宸。 刘逸宸不说话了,他隐隐猜到毒手檀郎指的是谁。 李邺替他说了:“纪无臣死了,谁是最大的受益者?这个明眼人都看得出来。” 纪家第三代就是纪无臣和刘逸宸,如果前者死了,那么,偌大的家业,最有可能让刘逸宸来继承。 刘逸宸万没想到谈话内容峰回路转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方,手中茶杯差点没握住。 李邺继续说:“让所有人都怀疑不到你,比如,他们都肯定纪无臣是我杀的,我不过多点麻烦和危险,你却可以——” 刘逸宸震惊地望着李邺。 “刘公子,你很出色,纪无臣只能望其项背,鹿应该死在捷足高材者手里,那个疯子不配。” 刘逸宸霍地站起来,沉下脸说:“李公子,你都在说些什么?!我承认我不服纪无臣,但既然长辈这么决定了,我只能服从,你的这种话我不想听第二次!” 李邺一点儿也不着恼,只是笑。 刘逸宸依旧沉着脸:“我可以回去了吗?” 李邺也站了起来,说:“为什么急着走,我招待不周吗?” 刘逸宸脸色依然不好:“哪里,您可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热情好客。” 李邺不以为意地说:“你既然非要走,我就不留了,让残墨送送你!”他顿了顿,又说:“我今天有点唐突了,你好好想想,什么时候想明白了和残墨联系,她会给你联系方式。” 刘逸宸勉强笑笑,告辞了。 第十八章 从李府出来已经是第二天凌晨,世界像被某个坏心肠的人泼满了黑油漆,明月也黯然隐去,只余几点星子,投下极其微弱的光,刘逸宸打着手电,由残墨引路,脚步沉稳地往出走。 残墨问他:“你什么时候可以再来做客呀?” 她一双美丽的大眼睛望着他,眸子比夜空还漆黑,隐隐泛着海蓝色,映着星光,神态是那种让人动心的少女的娇憨,这在没有月光的夜晚荒林中,让男人微微着迷。 刘逸宸挂着温和的笑容,说:“那就要看你家主人了。” 残墨不再说话,直到送刘逸宸出了林子,简短的告别之后,她倏然不见了——刘逸宸有些惊讶,也有些恍惚,他在原地呆立半晌,才收拾起自己的思绪。 他自负才学魄力胜过纪无臣十倍,但他究竟是姓刘,嫉妒,不甘,挣扎,斗争,希冀布满他走过的路。他并非贪图纪家的万贯家资,从小优渥的生活条件和底蕴深厚的文化教养让他的*早超出了物质层面,他想像他崇拜的三国枭雄那样,在当时受到人们的肯定和崇仰,功业彪炳史册,为后世留下一个传奇的背影。了解他的父亲曾经说他耽于幻想,好高骛远,他不以为然:刘备在成功之前,不也承受着周围人的不解和嘲笑?况且年轻人总得有些念头,人这辈子最悲哀的事情莫过于,当自己年老的时候,回顾一生,发现想做的事一件都没有做。他宁愿付出一切换来一场春梦,也不愿看着机会白白从眼前溜走。 机会?这是个机会吗?面对狡猾的李邺,刘逸宸不能不防,但是陷阱和机会是对双胞胎,他很想一试,至于萁豆相煎之事——如果这不是一个圈套,他会和李邺合演这出“九子夺嫡”吗?这个残忍的、诱人的机会像个不速之客一样到来,他需要的是洞察力,而不是同情心。 刘逸宸温润如玉的笑容不见了,换上副生铁般冷酷的表情,眸子黑沉沉胜过背后的荒原。 ———————————————————————————————————————— 李邺的书房像个小型图书馆,漂亮的紫檀雕花书架占满了四面墙,书桌倒不大,孤灯如豆,耿耿欲曙,李邺独坐于灯旁静静看书,浮动的、黯淡的火苗给他美丽的脸蒙上层寂寥的色彩,他好像孤独地在这里坐了一个世纪。 刘逸宸跟在一名侍者的后面,书房格子门是敞开的,可以看到里面的一切,可侍者躬身垂头,眼皮都不敢抬,敲了敲门。 李邺抬起头来,看到他俩,温和地说:“刘公子?请进!” 李邺指了指旁边一张椅子,然后给刘逸宸倒了水。 刘逸宸没有急着坐,而是在书房转了一圈,看着书架上摞得满满的书籍,说:“这么多书?你都看过?” “差不多!” “这么爱看书?”刘逸宸含笑的眼睛望着李邺。 李邺也笑道:“如果可以选择死法,我希望死在书堆里。” 刘逸宸抖抖风衣,坐在椅子上,微笑说:“我希望可以死在美女堆里。” 李邺呵呵笑了。 刘逸宸扫了眼书桌上扣着的书,说:“刚在读这本?” “嗯。” “《唐璜》。”刘逸宸瞅着书,“你平时都看什么书啊?” “我看书比较杂。” 两人隔着茶几,李邺指尖燃气一团蓝色火焰,凑到几案上铜灯的灯芯旁,灯芯哗得燃起一撮火苗。 火光映着李邺一张脸,艳若云霞。 刘逸宸喝了口水,居然是酸酸甜甜的柠檬汁,他连喝了两口,说:“你打算怎么做?” 李邺看着明亮的火苗,顿了片刻,转而望着刘逸宸,说:“让纪无臣先逮了我,你们再把我救出来,这样子,我杀纪无臣就顺理成章了,没有人会怀疑到你头上。” 刘逸宸挑了挑眉。 李邺继续说,用他那低沉动听的声音,仿佛蛊惑一般:“你会拥有一切,我保证,不过,等你掌握了纪家、可以随心所欲、生杀予夺的时候,别忘了在下那点小小的心愿。残石,我只要它,怎么样?” 刘逸宸眼前,李邺艳丽的脸,仿佛带着魔鬼般邪恶而强大的力量,近在咫尺,功成名就也近在咫尺。 刘逸宸眼中神色很复杂,他仔细想了想,慎重地说:“残石对我来说一文不值,我更不用去遵循一个恶贯满盈的毒枭——他的临终遗言,纪氏家族的东西,除了那份家业,你都可以拿走——所以,李公子——” 刘逸宸伸出手,李邺也伸手过来,两只手握在一起。 合作愉快! 这就是所谓的真相。 林涓喜听完了李邺的叙述,只觉得心里阵阵发寒,沉默了一会儿,她抬起眼睛,目光锐利,带着种扭曲的痛苦神色说:“既然你和刘逸宸是一伙、这些都是你们设计好的,那你应该早就知道纪无臣给我戴窃听器的事了,是不是?” 李邺淡淡地说:“刘公子那天来找我,说了窃听器的事。我俩不会让你做那种牺牲的,就使了个小伎俩,我把窃听器放在一个下属身上,弄了个假象,你的那个电子表,里面什么都没有。” 林涓喜一怔,露出一种复杂的神色,高兴?感动?悲凉?好像是,又不全是。 过了半晌,她说:“你……你看起来那么像,我哥也是……我一点都没看出来……” 李邺叹道:“在这个世界上,不要对自己的眼睛过分相信。我们根本不能确定纪无臣在哪儿放了监视器,或者,哪个人是奸细,必须做到天衣无缝,任何一个看似细微的疏忽,都可能导致后来输得一败涂地。” 林涓喜摇了摇头:“我幸运吗?不在你们的算计范围内,可是,我竟然一点也不高兴,这世界上,还存在信任吗?” 李邺饶是千伶万俐,此刻也是说不出话来,他不言不语地望着林涓喜,眼中是掩不住的悲悯。 林涓喜垂下头,凝看着青玉地板上自己朦胧的影子,只觉得万分厌倦。 一室寂静。 过了很久,林涓喜开口了,她说:“我明天能不能带一壶酒,和倾泓喝几杯?” 李邺皱眉说:“李府禁酒,你不知道吗?” 林涓喜又垂下头不说话了,李邺摆了摆手:“罢了,罢了,你俩别喝醉。” “谢谢你!”林涓喜嘴角动了动,抬起眼睛,虽然她看起来情绪很低落,可她的眼神是真诚的,“谢谢你,把窃听器换了。” 然后,她点点头致意,扭身走了。 第二天的宴会上,林涓喜果然弄了一壶酒,和倾泓坐一起对饮,不顾周围几位大人诧异的神色。 他俩话说得很少,酒却喝得很多。 林涓喜双颊已经如同胭脂一般了,李邺瞥她一眼,说:“你少喝点儿。” 倾泓看李邺一眼,将酒壶收走了,递给林涓喜一杯热茶,她一饮而尽。 李邺突然开口了:“林涓喜,一会儿散席了来我书房一趟!” 林涓喜点点头:“好。” 宴席结束后,林涓喜就去了李邺书房。 李邺端坐书桌旁,静静读书,见她推门进来了,便合上书,指了指手边椅子,说:“请坐吧!” 林涓喜并没有坐,她站在距离李邺两米远的地方,双手交叠放在前面,淑雅的摸样,宛如静潭上的一朵睡莲,可她的神色却饱含着哀伤和灰败,这是怎样努力伪装的平静都无法掩饰的。 “怎么,心情不好?”李邺淡淡地问。 林涓喜不语。 “心情不好就死命灌酒。” 他确实是在关心她,她心里触动,突然产生了强烈的倾诉欲。 “李邺!”林涓喜唤道,柔和而幽怨的声音,“为什么我总是逃不掉,像只落在网上的虫子,这个网,就是自诩聪明的人,他们的私欲和诡诈编出来的,我越挣扎,越逃不掉……我真的厌烦透了。” “我也厌烦!”李邺突然说。 林涓喜一震,悲怆欲泣的眸子抬起来,定定看着李邺。 “命运才是那个织网的人,所有人,或成功或失败,都是粘在这网上的虫子,没人可以逃走,再伟大的人也做不到。” 说出上面一段话时,李邺的神色是相当平静的,好像这是他已经坦然接受的宿命。 可是林涓喜却不平静,她从未见过这样的李邺,这引起了她某种奇怪的情愫,一些话,好像在胸腔中扑陵翅膀的蝴蝶,心砰砰猛跳起来。 她上前一步,身子和表情都是紧绷绷的,像一具拉满的弓,眼中是一种极端灼烫的情绪,危险而美丽,她的嘴唇柔婉娇娆,矜持而羞涩地紧抿着,双眼皮的褶皱也是细腻地无以复加,她脱口而出:“李邺,我……我喜欢你!……” 话一出口就后悔了,可是,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她只能双颊做烫地盯着他,心突突突要跳出口腔,期待他的回答。 愕然一闪而过,李邺很快恢复了一贯的表情,冷静地说:“你和我,咱俩不合适。” 不知是李邺的冷静,还是他说出的话,让在酒精和荷尔蒙作用下热情似火的林涓喜宛如浇了一盆凉水,她瞬间清醒过来,错愕而伤心地看着他:“为什么?” 李邺顿了片刻,说:“我喜欢男人。” 林涓喜几乎要笑了:“你开什么玩笑?” “我说真的。”李邺的眼神,无比真诚。 林涓喜似乎被惊住了,半晌后,她提高声音说:“不可能!” “怎么不可能?”李邺的语气平淡而自然。 “纪白露!”林涓喜想到了一个人,宛如抓住一根救命稻草,“她是怎么回事?你不是和她好过吗?” 李邺轻轻笑了声:“你也知道我只是在利用她,又提她干什么?” 林涓喜呆愣愣看着李邺,如果她是一个冰雕,眉眼已然破碎,她的目光,好像孤雁,好像国破家亡,好像被摘去心肝,她微翘的嘴唇动了动,却什么都没说,转过身,缓缓走了,走到门口时,她扶着木格子门,也不回头,气弱而缓慢地说:“我走了。” “你去吧!”李邺的声音依然平静。 林涓喜推开门,离开了。 第二天一大早,李邺就召林涓喜来书房,说有重要事情。 第83章 尾声 第二天一大早,李邺就召林涓喜来书房,说有重要事情。 林涓喜垂头走进来,意态萧萧,一直垂眸盯着地板,伤心欲绝的样子。 李邺温和地说:“早上好!” “早上好!”林涓喜像个霜打的茄子。 李邺又说:“替我做件事。” 林涓喜静默半会儿,依然气压低迷地说:“什么事?” “给我盯着刘逸宸。” 林涓喜愕然,她终于有了些精神,抬起头,说:“你俩不是同、meng吗?而且,你让我盯着我哥,恐怕找错人了吧!” 李邺淡淡一笑:“你不是说过,要对我惟命是从吗?再说了,我让你盯着他是为他好。” 林涓喜挑了挑眉毛,明显不信,而且冷着脸,丝毫不买李邺这一笑的帐。 “假设,刘逸宸算计我,我肯定会杀了他,不过,如果有你盯着,发现他有这种念头,及时让我知道,我会采、取、措、施,要么和他终止合、作,要么警告一下。如果你没盯好,一旦他做了不能挽回的事,到时候,就别怪我不讲情面了。” 李邺语气平淡,神态闲雅,说出的话却冷血无情,听得林涓喜心惊肉跳,她说:“非得我干这个?” “这工作挺无聊的,也没有成就感,别人虽然也能胜任,但是,你为了你哥的命,会更尽心吧!” 林涓喜明白了,越想越没趣,勉强说:“知道了——我也有个事要问你,你教唆我哥和你合作,可这就不是正经事,而且高风、险,专门招仇人,我大舅就这一个儿子,要是有个差错,我第一个找你!” “明白了,林阁下,到时候我是不是要洗干净了脖子等你来宰?”李邺轻轻笑了声,“我教唆他?他那么大的人了,又不是三岁小孩,你怎么不说是他教唆我?我劝你一句,人各有志,少cao闲心,小心韶华还在红颜老。而且啊,你居然敢这么对我说话?” 李邺肃了神态。 林涓喜眯起眼睛,黑幽幽的瞳仁凝看着李邺,带着迷离ai、昧的淡笑,说:“我既然喜欢上你了,就敢!” 李邺微怔,好像……被tiao戏了。 “我可以走了吗?”林涓喜收起了刚才戏谑的心思,脸上现出隐隐的悲愁。 李邺摆了摆手,林涓喜扭身走了。 走到门口,正碰上往进走的残墨,她见林涓喜一副失魂落魄的摸样,微微诧异,当下也不多管闲事,垂头走进书房,带上门,单膝跪下说:“主人找属下?” 李邺看着残墨明艳不可方物的脸,心里自有打算:chuang、第之事,最能看出人的本x、ing,而且,如果能抵抗得了这天下第一you、惑,此人的修为志向,可要重新评估了。于是他面色和蔼地说:“你觉得刘逸宸怎么样?” 残墨微怔,继而嫣然一笑:“很帅,气质也好——不过连主人一半风采都比不上。” “嗯。”李邺点点头,残墨觑着主人,他的长眼睛微微眯着,眸子里似有极微小的光点闪过,看不出任何内容,听他说,“你和他接触接触。” 残墨明白主人的意思了,领命而去。 走廊暗黄色灯光将格子门上的白纱染成了浅缇,宛如残阳余晕,薄薄的白云变成了凄凉忧愁的酒晕色,李邺瞅了会儿这番景象,从怀里掏出个古旧的埙,呜呜吹起来。 埙的声音,比箫声饱、满,比笛声圆润,独具风韵,像一个古老、孤独、伤感的前尘旧梦,如烟往事。 然而往事并不如烟,也不如梦,它是发生过的,无法改变,只能挽救。 ——————————————————————————————————————— 从李府出来,走到有车的地方,赶到市里,在一个小摊吃过早饭,才刚刚过了九点。 暗暗佩服李府诸人良好的作息习惯。 林涓喜索性坐在这晨光下的早点摊前,让心平静一下。 她什么都不愿意想,可是由不得自己,这段日子事情太多了,她备受摧残的神经还秉持着紧张的惯性,发生过的情景,一幕幕刻板画般交叠在脑海中,她连连叹气,又忍不住鼻子发酸,几乎掉下眼泪。 她掏出手机,找到那个曾经万分憎恨的名字,拨通了电话。 “喂,涓喜。” 熟悉的声音,让林涓喜不禁吸了吸鼻子,调整了片刻,才说:“哥,你在哪儿?” “我上班呢,你在哪儿?” “我在外面瞎转悠,明天是星期六,一起去健身房吧?” “刚好,你二舅这几天吵着要练腹肌,让我当教练,他坚持不了,我不想教他,你看你怎么样?” “当教练?没问题!那明天咱们在‘超越’见吧,把萝莉舅也叫上。你不用来接我了,我自己过去。” “好。” “挂了。” ———————————————————————————————————————— 正当酷暑,来健身房游泳的人非常多,不时可见身穿鲜艳泳衣的孩子拿着小鸭子游泳圈跑过,留下一路水滴。 林涓喜和刘逸宸刚刚运动完,坐在健身器材上吃冰淇淋,两人衣服都被汗水浸透了,头发一缕缕黏在一起,林涓喜觉得自己此刻像个落水狗,再看看表哥,他闲闲地靠着椅背,发梢湿漉漉的,因为运动的原因,脸色红润,煞是好看,眉宇间精神抖擞,眼珠子更黑了,显得更沉静,瞧来优雅而深沉。 不由感慨这就是气质啊气质! 林涓喜开玩笑说:“哥,有人说我气质好,你觉得呢?” 刘逸宸瞥了她一眼:“嗯,玩健身器械的时候确实气质好,超级肌肉女,霸气外漏啊——啊喂,你干什么?” 林涓喜将手中蛋筒往刘逸宸脸上狠狠蹭了一下,说:“心情不好,让我发xie一下。” “为什么心情不好?” 林涓喜看着刘逸宸用手机屏幕当镜子照着擦脸,忍不住就笑了:“上学期考试挂科了,不行?” 刘逸宸知道她不愿意说,也不再问了。 林涓喜看了会远处,说:“哥,李公子把什么都告诉我了,我……我错怪你了,对不起!” 刘逸宸叹道:“该说对不起的人是我,我们把你骗了。” 林涓喜舔着冰激凌,不言不语。 “逸宸,涓喜,你们在这儿,让我好找!” 伴随着高呼声,飞驰来了一个人,扑到两人面前,正是刘花程。 林涓喜感到周围群众看过来的目光,说:“刘二爷,能不能别每次出现都这样惊天动地?” 刘花程眼睛盯着冰淇淋:“逸宸,给我咬一口。” 刘逸宸递过去,刘花程就着他手咬了一口,然后又咬了一口,咬第三口时,刘逸宸把冰淇淋往他手里一杵:“没长手?自己拿着吃!” 刘花程接过冰淇淋,伸到侄儿脸上一勾,留下一道长长的白印子,刘逸宸大怒,夺过冰淇淋:“不给你吃了!” 林涓喜嗤得笑了。 刘花程抓住外甥女儿手腕,将冰淇淋抹了她一脸,刘逸宸哈哈大笑:“这就叫现世现报!” 这么一闹,林涓喜心情轻松了不少,一边擦着脸上奶油巧克力,一边说:“舅,你不是想练腹肌吗?我和我哥给你定了个计划,只要你按着计划一步步来,肯定能练出来和这位一样的腹肌。” 她指了指表哥。 刘花程大喜:“什么计划?” “每天由我带你在健身房练三个小时,贵在坚持,明白吗?” 刘花程盯着外甥女看了会儿,眨眨眼说:“涓喜,你给我当教练?” 林涓喜伸过胳膊,弯成直角,用力握拳,上臂显出了肌肉线条,健康而优美,她说:“不相信?看看我的肱二肱三。” 刘花程用手捏了捏,惊讶地说:“没想到啊,你还挺有料的。” 林涓喜放下胳膊:“那你跟不跟我学?” “可以,不过你不能太严了。” “你坚持好好练,也就无所谓我严不严了——放心,我不会太压、榨你的。” 刘逸宸笑道:“他答应跟你练,能不能坚持,就要看心情了。” 林涓喜将剩下蛋筒塞嘴里:“好,咱们开始练!” 刘逸宸要上班,所以基本是林涓喜天天带着舅舅练。 “上课”期间,林涓喜一直摆着副玉面罗刹的样子,每当刘花程坚持不下来的时候,她的眼神就分外凌厉,最后都是刘花程抖抖地做完了全部,当然是汗流浃背叫苦连天。 对于林涓喜来说,这样的日子很好,忙碌中可以忘掉烦恼,况且,和家人在一起,就是天大的幸福。 这么过去了五天,第六天训练时,刘花程喜滋滋地按了按自己的腹部,说:“涓喜,我练出来腹肌了。” 林涓喜看也没看,说:“还差得远呢,哪有一礼拜就练出来腹肌的,起码得一年。” 刘花程备受打击,消极怠工,恰好这天刘逸宸带着吃的来看他俩了,刘花程就可怜兮兮地说:“涓喜说我起码得练一年才能练出来腹肌。” 刘逸宸点点头,说:“对呀!得练一年,而且你这个量太小了,如果加大三倍,可能一年才会有效果。” 林涓喜将冲好的一杯蛋bai、粉递给刘花程,说:“二舅你以为呢,你以为干什么容易?” “天哪!”刘花程接过杯子,又递给刘逸宸,简直痛不欲生,“一年!三倍?杀了我吧!” 刘逸宸喝了口蛋bai、粉,问林涓喜:“这么甜?” “怕他上火,放了点儿蜂蜜。”林涓喜说,然后从表哥提来的零食袋里找出牛肉干,递给二舅, “吃牛肉长肌肉。” 刘花程没有接,用一种惨烈的眼神看着牛肉干,说:“我不想练了。” 林涓喜皱眉,不怒自威地说:“不行!你现在放弃,这一个礼拜就白练了。” 刘逸宸却笑了,说:“不想练就不练了——走,带你玩器械去!” 刘花程欢喜地拿起薯片和可乐,朝蛋bai、粉努了努嘴,对林涓喜说:“你喝吧,我去了!” 林涓喜无奈地端起蛋bai、粉,心中暗骂:“可惜老子一礼拜功夫了——给你放蜂蜜?该放刷锅水!” 第一章 林涓喜提着酒瓶子晃晃悠悠走着,带着种自暴自弃的放纵。 原来,发洪水那天,李邺就杀了纪无臣,而一个礼拜前,可怜的纪老夫人才知晓孙子的死讯,她当场晕过去,住进了医院。 纪无臣下葬,距现在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了,林涓喜还以为,自己已然平静,没想到纪老夫人住院,又勾起了她心中的阴郁。 林涓喜的舅妈纪小满,哭得脸都肿了;而纪家二小姐纪白露,因此而出家;纪无臣的父亲纪清明和妻子王氏,悲痛地病倒在床,葬礼由刘逸宸的父亲刘轩程全权负责。 纪清明林涓喜见过几次,是个真真正正的老帅哥,高贵典雅,贵气是发自骨子里的,让观者自惭,可惜白发送黑发,惨历人生在世最大的痛苦,都不知道这两个多月来,他是怎么过的。 一个人的死,往往会连带着毁掉至少一个家庭,所以,扼杀生命,是多么残忍的事情。 还有那些溺亡于洪水中的人们,他们的怨魂终日在她头顶哭泣,控诉。 作为一个杀手,满手血污,罪孽滔天,却承受着良心的谴责,是自己虚伪吗?可是,愧疚和心痛是真真实实的感受。 林涓喜觉得在这整件事情中,自己就是个帮凶,让这出戏演得更真实,无法抑制的负罪感和还没绽放就凋谢的爱情,让她又投进了酒精的怀抱——也许自己不能用凡人的眼光看待这个问题,历史是用鲜血写成的,江山是用白骨堆成的,一将功成万骨枯……林涓喜蓦然驻足,自己竟然走到了这里。 这里很陌生,她从没来过,无疑也很偏僻,连路灯都没有,月晦星朗,可以依稀看到两边残破的墙头生了青苔和衰草,地上有碎瓦和断砖,偶尔的虫鸣微弱而虚浮,星光和寒气在头顶飘忽着,她的脚步也是虚浮的。 眼前脑后,都是无穷无尽的黑暗,像被吞噬一切的贪婪魔兽袭击过。 身后的黑暗中传来微弱的脚步声,林涓喜敏锐的耳朵立时察觉到了,脚步声很沉稳,有意放轻,来者可疑。 林涓喜故作踉跄,留起心来,背后脚步声越是接近她,越是放轻放慢,她更加确定来者不善了。 这脚步终于到了她的身后,她等着他靠近,冷不防飞起一脚直击对方面门,一般人受到这样突然和猛烈的袭击早倒在地上了,可这位陌生人却轻巧躲了过去。 微弱光线中,林涓喜看清了来人,是个十四五岁的男孩子,容貌稚嫩,体格削瘦,但能看出来肌肉不少,体脂含量应该不会低于李小龙。 她暗叫不妙。 男孩一拳过来,林涓喜防不胜防,挨在了太阳穴上,眼前一花,摔倒了,男孩紧接着拳打脚踢,林涓喜被打得快吐血了,全身都是难以承受的剧痛,她终于一动不动了,酒瓶子早摔在地上,碎成玻璃渣,廉价的烧刀子浸湿了肮脏的地面。 她躺在那里,看着这个男孩,嘴里满是冲人的甜腥味儿,是血。 男孩抽出一把水果刀:“知道我是谁吗?我是渡边次郎的儿子!” “渡边次郎?”林涓喜艰难地回忆着,可就是想不起来。 “哼!你杀的人不记得了?你这个魔鬼!” 杀的人?杀的人!林涓喜一脸错愕,电光火石,她蓦然想起了,那是她杀的第一个人的名字,那个日本政客的政敌,也是名政客,为了利益,在很多个谋财害命的悲剧里,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她虚弱地说:“原来你是他的儿子。你要给你爸爸报仇吗?” “哼,我当然要报仇,这四年来我拼命练武术,就是为了杀死你!”男孩的汉语,带着浓浓的和风口音,“这么多年,我拼命练武术,学中文,就是为了杀你!” 林涓喜咳了一声:“你还是个孩子,不要杀人,会后悔的,杀人会毁了你……” 男孩飞起一拳把她后半截话打掉了,他举起刀,稚嫩的双目森然盯着她:“休想让我饶过你!记住我的名字,渡边睦月,渡边睦月杀了你——要想报仇只管来!” 他话音一落就一刀刺下,林涓喜闭上眼,知道此命休矣,但她倒并不悲伤,反而有隐隐的轻松感。 一声惨呼,却是渡边睦月。 林涓喜睁开眼,看到了残墨! 只见残墨拿着那柄水果刀,手法极快地将男孩手腕脚腕脱臼,男孩躺在地上,满脸惊恐。 残墨身边站着李邺,黑暗中,他的白衣特别耀眼。 残墨蹲在男孩身边,将刀尖在他面前晃着,一副猫玩老鼠的表情:“你说我是先割鼻子呢?还是先挖眼睛?还是——” 她轻佻地将刀尖滑到了男孩的下、、yin:“还是先割了这里?” 李邺有些尴尬地咳了声:“残墨,杀了他!” 残墨正要举刀刺下去,林涓喜挣扎着阻止:“别……别杀他。” 残墨的刀停在半空,看着李邺等待示下,李邺眼瞅林涓喜。 林涓喜低声说:“我为钱杀了他爸爸,他是来报仇的。” 李邺说:“那就更不能留了,我现在不杀他,他迟早会杀了你。” 林涓喜说:“他只是个孩子,再说我犯错在先,他找我报仇无可厚非,公子——” 身上剧烈的疼痛让林涓喜不能站起来,她正欲手撑地爬到李邺脚下,李邺三步过来,蹲下,掏出个瓶子,倒一颗药丸给她:“吞下去。” 林涓喜依言服下了。 过了片刻,林涓喜感觉好些了,李邺仍然蹲着,她说:“李公子,饶了他吧,如果他将来杀了我,也是我罪有应得。” 李邺沉吟片刻,说:“残墨,这小子交给你了,别杀他,让他失忆,忘了报仇这事,再派几个人盯着,如果他还要报仇,再杀他。” “是。” “现在。”李邺站起来,俯瞰着林涓喜,“先送林小姐去医院。” “是。林小姐,我背你过去。” 林涓喜这才看到,远处停着一辆车,好像是残墨的路虎。 残墨将林涓喜背起来,她力气很大,步履稳健,到了车跟前,将车门打开,把林涓喜轻轻放在后排,然后笑道:“你先等会儿,我把那个小子扛过来。” 她说着走了。 林涓喜朝远处望望,李邺早不见了,空留满地星月清辉。 残墨果然是扛着的,渡边睦月像一袋面粉般伏在她肩头,她很快过来了,将渡边睦月放进后备箱。 一切就绪,残墨坐上司机位,回头说:“你感觉怎么样?” “还好,谢谢你!” “客气了!”残墨发动了汽车。 林涓喜见她还开着这辆破旧的路虎,便说:“该让李公子给你换辆车了。” 残墨微微一笑:“开了这么多年,舍不得啊!” “如果有天它报废了呢?” “我想找个地儿,把它埋了。” 林涓喜哈哈笑了。 林涓喜在医院做了检查,伤不碍事,处理了几处擦伤,就和残墨坐在医院外的长椅上,残墨买了酸奶,两人喝着。 残墨突然说:“主人吩咐了,以后如果没事,咱们还是少接触的好,对你来说太危险,你好好念书,将来干个正经事儿,成个家,过普通人的生活——正常生活还是好啊!” 林涓喜看着残墨那张鲜妍明媚的脸,愣了愣,舀了一大勺冰凉的酸奶,塞进嘴里,哼了声说:“你回去告诉李公子,听了他的新命令,我现在高兴地想哈哈大笑!” 残墨一口口抿着酸奶,点了点头。 第二章 夜色沉沉,窗外昏暗,只有零星几点灯光。 明天就是中秋节了。 坐落于凤凰城东郊落月湖畔的公寓,大片繁茂的绿色植被掩映中,洛可可风格的白色建筑分外纤雅,刘逸宸家在五楼,两室两厅一卫的单身贵族宅邸,站在客厅落地窗前,可以看到烟波浩淼的落月湖。 此刻,客厅只开着窗边的一盏落地灯,调到最低,光线极暗,让人感到温柔和舒适,刘逸宸一身日常装束,浅灰色衬衣,卡其色休闲裤,深棕色格子布拖鞋,踩着柔软的长毛地毯,倚着宽大落地窗的窗框,剔透利口杯中有多半杯红酒,绽出如梦似幻的瑰丽光彩,他看着楼下只有几盏路灯的小区院子和不远处黑暗中的落月湖,沉静而不可捉摸的眸子很是幽邃。 这样过了良久,突然,刘逸宸悠悠地说:“你还要在我后面站多久?” 一声清脆的娇笑,一个小女孩蹦跳着到了窗前,和刘逸宸并排站着,侧过脸看他:“你怎么知道有人在你后面?” 刘逸宸微微一笑,将利口杯递到她眼前,杯面如镜,清晰映出了身后的一切,她不由撇撇嘴:“好吧——你一点儿都不好玩!” 刘逸宸悠然晃了晃酒杯里的血红色饮料,透过它,瞅着外面璀璨的星空,不说话。 残墨也看着窗外漆黑夜幕下的繁星,笑言:“星星好亮!” 刘逸宸扬了扬嘴角:“是啊!” 残墨嫣然一笑:“记得咱们第一次见面吗?” “嗯,那天天上半个星星也看不见——喝点儿什么吧,红酒吗?” 残墨摇了摇头:“我不要酒,难喝,我想喝——酸奶!” “好,什么味儿的?” “草莓的。” 刘逸宸从饭厅拿了盒草莓大果粒递给她。 残墨谢了,接过来就撕开,咬着勺子将包装袋递给刘逸宸,他替她扔了。 残墨边喝酸奶边说:“你冰箱里怎么会有酸奶?” “我二叔喜欢喝,他没事过来和我玩游戏,我就准备了点——坐吧!”刘逸宸示意。 两人盘膝坐在地毯上,残墨挖了一大勺放嘴里,朝红酒努努嘴:“为什么不喝?” “酒一定要用来喝吗?” 残墨不解。 刘逸宸笑答:“我喜欢这种颜色。” 残墨点点头,嫣然一笑:“你们小区好暗呀,我喜欢,幽静,舒服——难道是为了方便你们这些阔少私会情人?” 残墨今天将乌发全部束在头顶,扎了个马尾辫,露出光洁的额头,乌溜溜水汪汪的大眼睛,脸部线条很是美好;一件大圆领的米色宽松t恤;黑色蓬蓬裙在毛衣下露出半尺;黑色长袜子和黑色翻毛皮鞋。 此刻,她随意地坐在那里,领口有些松,但是除了两根精致的锁骨,什么都看不到,少女玲珑的曲线隐约可见,一手拿勺子一手拿酸奶,像个刚放学的学生妹。 幽香从她的衣领中一阵阵透出来,若有似无。 两人闲聊着,残墨语笑嫣然,一派天真烂漫,说着内容小清新的有趣事情,很是健谈,刘逸宸话不多,只是注视着她,认真听着,偶尔问一两句。 残墨又往嘴里塞了一口酸奶,白色液体从嘴角溢出来,她自己没有察觉到。 刘逸宸实在看不下去了,伸过手替她抹,说:“真有这么好吃?” 残墨嘿嘿一笑,刘逸宸还没收回手,突然,她一口含住了他沾着酸奶的手指。 刘逸宸大吃一惊,只觉指尖一片柔软濡湿,残墨低声笑道:“我关灯了!”她啪嗒一声关了地灯。 昏暗中,残墨欺近了刘逸宸,抓住他的手,灵活地吻噬挑逗,漂亮的大眼睛微微眯着,黑漆漆眸光迷离而诱惑,像红酒的色泽;她凑得更近了,略微不稳的呼吸几乎擦到他脸上,堵住的嘴中溢出细微的若断若续的shen、吟,她又抓住他另一只手,按在自己大腿上。 突然,啪嗒一声,灯亮了,光线调到最大。 突然的刺目,让残墨有些羞明,然后,她震惊地发现,刘逸宸手按在地灯的开关上,轻轻推开了她。 让残墨愕然的是,刘逸宸居然一脸镇定,不过她很快回过神来,脸带红晕,羞涩地嫣然一笑,轻声说:“为什么要开灯?” 刘逸宸望着残墨,一言不发。 他遭遇过女人或明或暗的勾引,可是从来不越轨,倒不是不近女色,而是不想惹麻烦,更不愿为了一时痛快坏了大事,他绝不做让自己后悔的事。现在,他看着这张近在咫尺的美丽脸庞,那样精雕细琢的五官和*蚀骨的风情,触手可得,任何男人都会为此会欣喜若狂,可他的心里却是一阵难受,这个美丽的姑娘,没有人教导她是非观念,她得到的是什么?践踏,rou、躏,摧残,甚至于——丧失羞耻心,为了所谓的主人,却不知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残墨看着刘逸宸,表面极尽娇柔妩媚,可是心却定住了,以往见过的男子在此刻,眼中唯有肮脏的qing、yu,可他没有,他的眼神,在她脑海中唤起了一幅场景,那是在两百年前,她和天青去欧洲办事,法国的夏天,她穿着维多利亚风格的带着撑托的大裙子,站在高高矗立的教堂前面,广场上一群白鸽合着金色的阳光和动人的赞美诗,向湛蓝的天空飞去,她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感到圣洁,此刻,她心中又腾起了那种体验,但还夹杂着另一种陌生的情绪,一种从未有过的——羞耻感,这是她第一次有这样的感觉,以致于对自己的思维定势有了一丝犹疑——她此刻还不明白,这样的眼神,叫做悲悯。 刘逸宸站起来,说:“酸奶也喝了,夜也深了,你要是不走,我去定间房子,晚上你睡这儿,我睡酒店;你要是走,我开车送你回去。” 残墨心里升起熨帖的感觉,非关风月,细细浅浅的轻快,可是,她又很快恼羞成怒了,生平第一次感到脸发烫,她横眉立目地说:“你装什么装,你都有反应了……我刚才感觉到了……你……你这个流氓!” 还有比这更冤的吗?刘逸宸很尴尬,他看了几眼窗外,调整了一下,说:“你回去吗?” “哼!”残墨气鼓鼓地扭过身,开门走了,刘逸宸跟了上去。 虽然残墨的小脸一直绷着,还是坐上了刘逸宸的车。 其实,她并不生气。 坐在车上,两人都不怎么说话,残墨看着窗外,黑蓝色的天幕缀满星星,仿佛人们的眼睛,泛着冷光,或嘲讽,或狠毒,或贪婪,或阴险,或冷酷,或漠然……她感到害怕,不禁看向刘逸宸,这个面如青玉的男子,他是那样坚忍和镇定,她就这么瞧着他,竟有些痴了。 刘逸宸将她送到荒郊野外,送她下车,临分别时,叫住了她。 她看着他,不知他要说什么。 “残墨。”他说,“以后别再这样了,男人们都是看不起女人这样的。” 残墨的脸刷得白了,如同一把利刃穿透灵魂,她感到痛,脑壳被硬生生劈开——自从跟了李邺,因为本身是妖,所以没有人类女孩的贞洁观,她用美色替主人办了不少事,也从来不觉得不好,今天,刘逸宸这番话,真的从未有人对她讲过,她鼻子发酸,忙扭过身,倏然不见了。 残墨回到李府,见过李邺,将今天刘逸宸的表现告诉了主人,当然,自己的触动是不会说的。 李邺听后心里苦笑:“刘逸宸,我是该说你心机深呢,还是该说你定力好?” 他面沉如水,说:“辛苦了——你以前见过刘逸宸?” 疑问的语气,肯定的意思,残墨闻言微微一笑,说:“回主人,属下去年秋天第一次见刘公子,第二次见,就是春节前在府里了。是这样的——” 第三章 那天,残墨心情很不好。 她开了车进城来,去了那家最喜欢的咖啡馆,点了杯不加糖和奶的咖啡,一个人喝到胃疼,续到第三杯的时候,她放下杯子,拿起外套,走了出去。 城市里的路交错复杂,或光洁宽阔,或坎坷狭窄,但总有一条,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有意义的,因为那是回家的路。 但对残墨来说,任何一条路,都是毫无差别的,她漫无目的地走着,走着,也许下一秒就会停脚,也许会这样一直走下去。 周边景色渐渐荒凉,她走进一条偏僻的小巷,两边残破孤绝的颓垣蔓延至无尽的黑暗中,宛如只有一个人的故事。 头顶一棵枯死的核桃树,干朽的树枝上停了只猫头鹰,一双犀利的眼睛直勾勾看着她,她顿住脚步,猫头鹰怪叫一声,飞走了。 外套滑落肩头,一个袖管几乎挨到地上,她不管不顾,捂着脸哭起来。 蓦然,车灯亮了,残墨不理睬,还是嘤嘤哭着,车子缓缓驶过来,在她身边停下。 残墨略微警惕,抬起泪眼看过去。 是一辆荧光绿的兰博基尼,在昏寂的灯光下,流淌着富丽的光泽。 车的副驾门开了,走下来一位年轻男子,长身款款,玉立如松,额发略略遮住眉宇,面色皎洁如月似霜,微带酒晕,一双乌亮的秀丽眼睛,眸光迷离中带着探究的神色,凝望过来。 残墨大是警觉,忙用手背抹去泪痕,站起来,略侧过身子,眼风凌厉地扫到男子脸上。 男子带着浅淡微醉的笑意,上下打量了她一眼,目光最后定在她脸上,语声悠然而慵懒,他说:“本来是图了这条路好走,没想到让我看见这梨花一枝春带雨,怎么了?” 残墨早皱起了眉头,冷眼正视前方,不理睬他。 男子并不介意她的态度,继续说:“大晚上的,你一个人待这儿太危险了,要不上车来,我送你回家,你家在哪儿?” 残墨冷冷地说:“只怕上了你的车更危险,赶快和你的司机走吧,再不走,别怪我不客气了!” 她的威慑对男子丝毫不起作用,男子回转头,对司机座的另一年轻男子笑道:“他说你是我的司机。” 司机座男子点了根烟,笑吟吟不语,看好戏的神色。 男子说:“小姑娘,我是认真的,这儿几个小时都搭不上车,你这么漂亮,万一遇上坏人怎么办?” 残墨细眉一竖,掏出手机,作势要按号:“你走不走,再不走,我马上给警察打电话!” 男子也不生气,还是温文的样子,凝看她片刻,说:“好,我走,你自己小心。” 然后,他回身上了车,驱车而去。 坐上兰博基尼后,刘逸宸面色有些不安,驾驶座的朋友瞅出来了,说:“怎么,还担心那个小姑娘?” “废话!把车停路边吧,你先回去,我过去看看。” 朋友并不照做,笑道:“你今天就是多灌了几杯黄汤,搞得像打了鸡血一样,把你丢下去,我还不放心呢,改天纪阿姨知道了,我可害怕呢!” 刘逸宸皱眉:“哪来那么多废话? “我是怕人劫财劫色。”朋友笑道,“你这小脸,二半夜往路边一站,不是等着犯罪团伙图谋不轨吗?” “滚你娘的!”刘逸宸骂道,“快停车!” “重色轻友。” 朋友将车停在路边,刘逸宸解开安全带,下了车。 朋友笑道:“小心点,别为了美色丢了小命。” “你丫留点口德,那小姑娘是个孩子。” 朋友笑道:“你不就喜欢小女孩吗?” 刘逸宸叹道:“交友不慎。” 朋友哈哈一笑,说:“路上小心,有什么事打电话。” 刘逸宸下了车,朋友开走了。 刘逸宸进了绿化带,在浓密的松柏和冬青的阴影中,隐匿着自己,垂头往回走。 很快看到了女孩,她瘦小的身形在空旷岑寂的长街上,宛如一颗孤独、掉队的棋子,影子被拉得细长,仿佛断了一般。 刘逸宸藏身于树丛,距离女孩不过几步之遥,他几乎能看清女孩的发丝,昏晦路灯下,如烟萝似朝雾,整个人都笼罩着朦胧忧伤的气韵。 女孩继续走路,刘逸宸继续潜在绿化带中,不远不近跟着。 突然,女孩说:“你出来!” 那样严厉的口气,倒将刘逸宸镇住了,女孩语气更重了:“说的就是你,出来!” 刘逸宸从绿化带中走出来,蓦然,脖子上一凉,这个小姑娘神不知鬼不觉居然贴近了他,手中拿着柄锋利的匕首,抵在他喉头,她此刻沉着脸,眸子带着与她年龄极其不符的深沉和阴冷,她沉声说:“你为什么跟踪我?” 刘逸宸吓了一跳,错愕对方的身手,不过他很快恢复了冷静,俊俏的脸上,柔和如流光的神色不见了,双眸在黑暗中显得很深邃,他说:“你一个小姑娘走夜路太危险,我跟着你以防万一,现在看来,大可不必了。” 残墨收了匕首,插进腰间的刀鞘,冷冷地说:“原来是这样子,谢谢了。” “不用。”刘逸宸不冷不热地说,转身欲走。 “这位先生!”残墨突然叫住了他,刘逸宸回过身。 “我相信你,可以陪我走走吗?” 她的神色柔和了许多,眉梢眼角甚至带着几分俏丽的笑意。 刘逸宸点了点头。 两人保持着一米的距离,并肩而行。 残墨突然说:“你跟我走,不怕我害你?” “你不是让我陪你吗?” 残墨淡淡一笑。 走了十几分钟,残墨说:“你为什么跟踪我?” “不是说了吗?这不是跟踪,是隐性保护。” “如果我是个丑姑娘,你还会这么做吗?” “你在想什么呢?”刘逸宸诧然说,“这是一种责任。” “责任?你觉得你有这个责任?” “每个男人都有这个责任,保护女人和小孩。”刘逸宸说,“你二者兼有。” 残墨忍不住笑了。 这条小巷走到了尽头,豁然开朗,眼前是繁华的大马路,汽车不时呼啸而过,人们在林立的彩绣辉煌的高楼旁行过,突然的喧哗浮华让残墨有些晃眼,所谓的十丈软红尘。 残墨停住脚步:“我走了。” 刘逸宸点点头:“嗯,再见!” 残墨笑笑:“如果没有你,说不定我刚才会撞上坏人,被杀死然后封进水泥里,一百年以后才被发现——你救了我的命呢!” 刘逸宸淡淡一笑。 残墨突然收起笑容,说:“我不是一般人,你帮了我,我可以满足你的心愿,你想要什么?” 刘逸宸看着这个小姑娘,她小小年纪,却带着无比笃信的神色,就像个国王的女儿。 刘逸宸轻轻摇了摇头:“我什么都不想要。” 他说完就转身走了。 残墨总觉得,刚才男子在说出这句话时,有种奇怪的感觉,不过很快地,她不再想这件事了。 此刻,残墨给李邺重新叙述的时候,讲到结尾,她脑中闪过一道光,她突然明白那天为什么奇怪了,因为对方受到酒精干扰,放松戒备,也因为残墨敏锐的直觉,她看到刘逸宸在说“我什么都不想要”时,眼中疯狂的*。 那绝不是像他这么大男孩子,怀揣着理想时该有的*,那是一种强大而黑暗的力量,让人不安。 这种感觉,残墨并没有告诉李邺。 她讲述完了,垂手站一边,说:“主人,属下今天见到林小姐了。” 李邺眼皮抬了抬。 “她把这个给了属下,主人息怒!”残墨掏出了魑离金扳指。 李邺不动声色地接过,若无其事地垫了垫,对残墨说:“我知道了,你下去吧!” 残墨退下了,关上门后的那一刻,李邺扬手狠狠将金扳指砸在了对面的书架上。 第四章 天冷了起来,李府依然温暖如春,舒适宜人。 刘逸宸在李邺书房坐着,等着李邺。 这间书房布置得很雅洁,除了墙上一把漆黑锃亮的古琴,再无他物,剩下的就是满房子书了,几乎像个小型图书馆,刘逸宸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但每次来,精神上的触动都是很大的。 被主人精心收集的图书,一册册摞满了,挑拣一本有兴趣的,坐在这连扇窗子都没有的石室中、孤灯旁,如饥似渴地阅读,整个世界仿佛只剩下了你的感官和书本,你可以十分单纯地、真正静下心来 门外石廊传来脚步声,刘逸宸回过头。 格子门本来就是敞开的,门外的李邺白衣似雪,有礼貌地敲了敲门框。 刘逸宸含笑站了起来。 李邺跨进屋子,接着,他身后又跟进了一个人。 是个姑娘,残墨。 见到她,刘逸宸微微愕然。 彼此落座,残墨退到李邺身后。 上次中秋一别,快两个月没见了,残墨秀丽依旧。 她头顶两边对称梳了发辫,随乌发垂在肩头,身上衣服刘逸宸是认得的,以前爷爷讲给他,袄裙,袄是春草绿色,简单得绣着几朵淡黄色大波斯菊,下裙是极淡的缇色,有着不明显的蝴蝶花纹,白玉环佩的丝绦也是缇色的;古时女子戴环佩,是为了提醒举止端庄,不可使环佩撞击发出叮咚之声,残墨此刻站在李邺身后,微垂着头,都不去看刘逸宸,仿佛娇羞的摸样,长睫毛在花瓣般的脸颊上轻颤着。 一时,小童提着开水进来,李邺说:“残墨,你去泡茶。” 她点了点头,接过开水壶,走路时,步态巧妙美好,长长的裙子垂落下来,遮住脚,而环佩没发出一点声音,恍如旧时闺秀,鲜嫩的衣衫却使她青春焕发,一株胜放的碧桃般娇媚明艳,在这宁静沉谧的斗室中、两个大男人之间,是惹人注目的一抹亮色。 所以在和李邺说话的时候,刘逸宸虽然有着十分的警惕和二十分的注意力,还是偶尔会瞥残墨一眼。 茶泡好了,残墨垂头过来,先给客人倒茶。 刘逸宸没料到李邺这次会让残墨大人端茶递水,有些意外,见残墨茶壶过来了,忙将自己的茶杯推过去,谁知两人都会错了意,残墨这一倒,直接将水一半倒在桌子边沿,一半倒在刘逸宸身上。 她吓坏了,忙放下茶壶,掏出绣了花的白色手帕,捏紧帕子伸过去,却在距离刘逸宸身子三寸远的地方生生停住了,脸儿躁得晕红。 刘逸宸忙接过手帕擦衣服,残墨不好意思亲为,但帕子都掏出来了,距离对方这么近,他相信如果自己不接手,她会为难得死掉。 衣服湿了,刘逸宸凑合擦擦,把帕子递给残墨,她接过后迅速塞袖子里,低声问道:“你没被烫着吧?” “没有,不烫。” 其实怎么会不烫,残墨也是知道的,万分愧疚,小声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然后她为他俩重新倒茶,刘逸宸一指李邺:“先给你家主人倒吧!” 残墨就先给李邺倒了,给刘逸宸倒的时候,她动作十分拘谨,离得近,刘逸宸发现她手指都在微颤,脸颊上凝脂般的肌肤下透出云霞似的红色,这幅羞涩柔媚的样子,刘逸宸看得都惊呆了,他无法想象,那天在他公寓中,仿佛dang、妇——当然,他不想用这个词称呼任何一位女士——一样的女孩,此刻羞羞怯怯,含苞未放——想到这里,再结合她上次的放浪摸样,刘逸宸心底产生了邪恶的念头。 倒完水后,她又退回李邺身后。 今天的小型会议算是结束了,李邺吩咐残墨送刘逸宸出去,自己推开书房另一扇门休息去了。 两人并排走着,残墨几乎一直低头盯着自己裙摆。 走到大殿,刘逸宸打破了岑寂,他笑着说:“怎么一直不说话,对我有意见?” “没有啊!”残墨回答。 “这么模棱两可的答案,是回答我的前一句,还是后一句呢?” 残墨停下脚步不走了,抬起大眼睛看了刘逸宸一眼,说:“你这个人,是想让我对你有意见吗?” 刘逸宸笑笑。 残墨拿出一条白绫。 刘逸宸嘴角扬了扬:“怎么了?” “蒙上眼睛,你才能出去。” “哦,我还以为你要勒死我呢!” 残墨水灵灵的眼睛瞪了他一眼:“快点!” “赶我走吗?” 残墨没再理睬刘逸宸,她身材十分娇小,他比她高出一头还多,只得弯下腰来,让她替他蒙眼睛,这个动作十分难受,他说:“我自己蒙可以吗?” “不行,主人规定的,必须是我们人给客人蒙。” 一片漆黑中,残墨用一根丝绳牵着刘逸宸,将他带到了外面的世界。 解下白绫后,刘逸宸望了眼漫天星斗,说:“天气晴好。残墨大人请留步吧,我走过这条路,而且,我的车也停得不远。” “好吧!”残墨手背在后面,袄衫前襟微微翘起,看起来十分娇憨,她仰着脸,一双圆溜溜黑眼睛看着他,他俯瞰着她,觉得她是那么小,那么小,清澈的眸子满是真诚——他突然对自己一个小时前产生的邪恶念头有了罪恶感。 残墨似乎想要转身走,却没有走,笑盈盈地说:“刘公子,我也在你家那个小区买了房子,在你对面呢!” “是吗?” “嗯。”她点着头,笑靥如花,好像这件单纯的事让她挺开心的。 “哪天有空了来我家玩吧,整个小区我只认识超市的阿姨,难得有个熟人。”刘逸宸说。 “好,哪天下雪了我请你吃饭。” 说完她就走远了,步履轻盈如水泡,像个跳动的银色光点,钻入灌木丛,不见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残墨没有失信,凤凰城终于迎来第一场雪的时候,她邀请刘逸宸来家里做客。 刘逸宸穿着灰色的羊绒大衣,拿着礼物,站在残墨的家门口。 等待开门的时候,刘逸宸打量着这扇银灰色的铁门,冷锐的颜色样式,却在猫眼外贴了一圈水晶胶的小星星,增添了几分暖意。 门开了,残墨*的手扶着门把手,笑盈盈地说:“欢迎啊!” 刘逸宸走进屋子,只见残墨穿着乳白色的薄毛衣,系着紫色花边围裙,粉色细纹棉拖鞋,十分居家的打扮,他就笑着把手里东西递过去说:“我奶奶做的咸鱼干和酸奶。” 残墨接过来低头看看,抬起头说:“替我谢谢你奶奶,我最爱喝酸奶了。” 两人往进走,刘逸宸说:“给我做什么好吃的?” “先保密,你看会儿电视,马上开饭。” “要不要我帮忙?” “你这十指不沾泥的大少爷就别进厨房了,肯定碍手碍脚。不许过来,如果被我发现你偷偷进厨房,就不能吃饭了。” 刘逸宸只得作罢。 一时,饭好了。 圆圆的玻璃餐桌上摆着四菜一汤:菊花炒虾仁,铁板日本豆腐,凉拌芥菜,香菇炖鸡,还有一大碗鲜美的牡蛎菌汤,饮料是姜丝可乐,盛在高高的玻璃罐里。 刘逸宸有些惊异地看着残墨:“挺能干嘛!这么快就整出一桌子菜了?” 残墨一笑,仰脸说:“请坐!” 彼此落座,两人开始吃饭。 刘逸宸每道菜都尝了一筷子,赞不绝口:“家常菜做得好才考验功力,没想到你这么会做饭。” 残墨抚了抚飞到额前的乌发,嫣然一笑说:“哪有,我不会做饭。” 刘逸宸轻轻哼了声,笑道:“你在谦虚吗?太假了!” 她今天一身居家打扮,为了做饭方便,将半长的乌发全部挽在脑后,碎发也用发卡别住,看起来能成熟一些,端然坐桌边,贴身的柔软羊绒毛衣,饱满而艳丽。 欲把西湖比佳丽,淡妆浓抹总相宜。 不过刘逸宸最怀念的还是那日在李府,她一身袄裙,古雅娇丽的摸样。 吃完饭,收拾好饭桌碗筷,两人坐沙发上聊天。 怀中抱着软绵绵抱枕,喝着酸奶,窗外已经飘起了小雪,草坪和楼顶绒绒一片,迦南湖朦胧可见,室外清寒,室内却暖融融的,一派春意,让人只想窝进沙发,再也不愿动弹。 刘逸宸抿了口酸奶,说:“偷得浮生半日闲,雪夜闭门,和朋友小聚,真是最幸福不过的事。” 残墨抚着抱枕上的流苏,说:“如果闹饥荒,饿着肚子,就算和仙女儿待一块也不会惬意。” “你经过灾年?” “过去全是靠天吃饭,虽然我没挨过饿,但是瞅着千里饿殍,也惶惶不可终日。” “你——活了多久?” “一千二百七十三年。” “哦。”刘逸宸点点头,打趣道,“你也是偷吃了如来佛座前铜灯的香油,成了精吗?” “不是。”残墨说,“我给你讲。一千多年前,我是岭南一家员外夫人的宠物,无意中吃了根部是人型的何首乌,就有了灵性,可以化成人形,但是法力还不行,我就天天琢磨着找个捷径提升提升。听一个树精说吃了千年人参可以长五百年修行,我就决定,去长白山找千年人参。还真让我给找到了,我先拿红线把人参的根须都绑起来,不然他就跑了,然后逮了他,正准备拿去炖汤,那人参竟然开口了,他说:‘喂,小丫头,这么对一位老人是不礼貌的。’我当时很吃惊,不过还是说:‘对不起,我为了提升法力,不得不吃了你。没事,我会给你天天念经超度,让你下辈子托生到富贵人家。’他说:‘你吃了我倒没什么,但是,我朋友特别厉害。’我说:‘咦?这就奇了,你朋友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又不想吃他。’” 说到这里刘逸宸早笑了 残墨色泽鲜艳的小嘴微启着,继续说:“我这么说了,那人参突然哭起来,一边哭一边说:‘你真是太可怜了!’我反而笑了:‘你还是先可怜可怜自己吧!想让我把你烧成甜的还是咸的?’人参不哭了:‘你为什么不问我,你究竟哪里可怜了?’我也没事,索性和这个有趣的人闹着玩,就说:‘哪里可怜了?’他说:‘你马上要吃我了,而我的朋友肯定会给我报仇,你会死得很惨,所以我说你可怜,一想到你这么可怜,我就忍不住想哭!反正你死了肯定也没人哭灵,干脆我现在给你一哭,要不然,岂不是太冷清了?’我哈哈大笑,就不想吃他,放了他,还成了好邻居,天天一起修炼。他虽然年龄大,但是想法特别奇怪幼稚,说话逗死了。又过了几百年,有一次,来了个黑熊精要吃人参精,我拼命保护他,快被黑熊精打死的时候,主人来了,那是我第一次见主人,只见主人光动了动指头,黑熊精就跪地求饶了,我当时又感激又崇拜。主人在我们那儿住了三天,给我疗伤,这三天里我对主人的崇拜到了巅峰状态,我从没见过这么风华绝代的人,那时候,我就打算死心塌跟着他,我私下给人参精说了,他大哭起来,说他不愿意跟着李公子,他喜欢自由自在,又舍不得我,不过,他还是劝我走,决定的事就要做。我也舍不得他,更担心他的安全,就给了他一颗有我灵气的明珠,只要他擦拭明珠,我便可以在很短的时间赶到。后来。我跟主人走了,一直跟到现在。” 刘逸宸凝眸想着什么,突然说:“你后悔吗,不自由?” 残墨一怔,明白了刘逸宸的意思,微微一笑,并不作答。 第五章 残墨卧室的窗子正对着刘逸宸客厅的窗子,有时候,刘逸宸在客厅翻阅着枯燥的卷宗,偶一抬头,会看到对面半掩的淡紫色小花窗帘,有时会看到残墨,她看到了他,满心欢喜,拼命地挥手,刘逸宸扑哧笑了,也招了招手,她会拿出一个二十四开的本子,用记号笔写上“在干什么”或者“中午过来吃饭”之类的话,刘逸宸便也翻出个大本子,一一回答,也问她一些情况,她随心情,回复几句话,或者一个鬼脸,或者一个猪头,她一张秀丽娇艳的小圆脸,手托腮,时而抿嘴浅笑,时而贝齿微露,时而笑靥如花,八颗牙齿全露了出来。 两人几乎每个礼拜都见几回面,残墨的厨艺好得登峰造极,总能推陈出新,刘逸宸有时开玩笑,说自己都吃上瘾了。 残墨喜欢晦暗的黄昏,两人经常在晚饭后相约于湖畔散步。 残墨穿过一双黑色的大皮靴,雨鞋一样,踢里哐当地跑过来,让刘逸宸揶揄了半天,说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去迦南湖捞鱼呢! 冬日的黄昏,这里住户很少,几乎没有旁人,两人往迦南湖走,一路上栽满了年高德勋的松树,高大繁茂的枝桠生机勃勃,却并不遮光,精巧路灯的淡黄柔光直投下来,洒在两人身上,两双锯齿形的鞋底踩在柔软的松树落叶上。 而她往往穿着中长的毛呢风衣,格子短裙,翻毛皮鞋,将两边鬓发梳了麻花辫,盘绕到脑后再束起,让微微蜷曲的浓密秀发完全披垂在肩头,像个英联邦学校的女学生。 一颗松果被她踢进路边草丛,她侧脸看着松林深处,黄昏时光线不足,远方的池塘呈磨砂般的铅灰色,偶尔光芒荡漾,她经常会说:“春天咱们去钓鱼吧?” 在刘逸宸看来,残墨真的是单纯的姑娘,虽然骨子里带着不属于人类的放\dang和阴狠,但她仍是个单纯的姑娘。 日子就这样平平淡淡地过去了,如缓缓流淌的潺潺溪水,偶尔会碰到大些的山石,激起雪白浪花;或者几朵临水野花,意想不到的美丽。 林涓喜终日在意态萧萧中度过,无精打采,郁郁寡欢,整个年也过得了无趣味,许嫣然问,却是什么都问不出来。 十九岁生日,林涓喜挑了个礼拜天,中午请大家吃了火锅,晚上回家,外婆刘陈氏又做了长寿面。 晚饭后,林涓喜站在院子里,眼瞅着黑天鹅绒般的天空,缀满了钻石似的星星,很美,却总觉得少了灵气和活力。 她想起来一年前,那满天胜放的烟花,太过奢侈的美丽,果然是不能不长久的。 ———————————————————————————————————— 三月末。 春天在懒散中一日日度过。 沈熙竟然邀请林涓喜去参加他的生日party。 林涓喜有些意外,自从性格变得冷僻开始,她就没有受到过这种邀请,不过,就算有人诚挚地邀请,她也不一定会去,因为那种场合人多耳杂,万一有所纰漏,后果不堪设想。为了人身安全,还是少和人打交道的好。 但这次林涓喜是真的很想去,因为据说沈熙的几位朋友都是吉他大神,如果能和大神们聊上几句,请教请教,真是太好了。 林涓喜精心挑选了一张沈熙女神玛利亚凯利的专辑,穿件比较淑女的衣服,出门了。 融入大千世界会冲淡自我苦楚,到达指定地点时,林涓喜的心情已经明朗多了。 这是闹市深处一条偏僻羊肠小巷中的孤零零的咖啡馆,听起来很酷,其实主要图了性价比高。地处偏僻,酒水吃食相对便宜,然而格调优雅,不失音乐人的风格。 一路上衰草枯杨,断砖颓垣,拐过一个六十度的弯儿,蓦然凸显一家小小门面。 两三级残破得有性格的石阶,原木的门窗,蓝白相间的遮阳棚,通透的玻璃上手写了大大的“blue”——蓝色,忧伤,布鲁斯,一种伤感的黑人民歌,以及其它可以想到水的东西——木质的粗简门把手上挂了块树皮,上书:欢迎光临葬蓝。 葬蓝,果然有点意思,林涓喜想着,推门而入。 “嗨,林同学——”有人喊她,遥遥招手,是沈熙,他那一头金发太耀眼了,坐在靠窗的角落位置,身边还有三五个年轻人。 林涓喜走过去,落落大方地坐下,沈熙一一介绍了他的朋友,又向朋友们介绍了林涓喜。林涓喜注意到了,果然有位吉他大神,剃掉一边头发,挑染红毛,打了唇环,自打她进来眼睛就没怎么离开过她的脸蛋和胸、部——她甚是失望。 沈熙说:“我们还有位大神,不,应该说是神迹,还没来,他总是迟到。” 林涓喜微微一笑。 沈熙是个热情的男孩,瘦高个,一头染就的金灿灿头发,衬着过分白皙的皮肤,阳光下有明艳的感觉,乌的眉和细细的眼,笑起来眼角有细微纹路,总的来说还不错,但林涓喜不喜欢他夸张的风格,试想沈熙着一身青色直缀,这份秀气,该有青衿士子的恂恂然风姿吧! 大神和另一位男孩子努力和林涓喜套近乎,但见她反应比较冷淡,便渐渐不再理她了,坐中人因为她的美貌而产生的好感也很快消失。 林涓喜明白自己的缺点,就是太冷僻,初次接触的人很难对她有好感,即就是长久接触的人,喜欢她也未必,是天性使然还是有意而为之呢?或许二者兼有,不过这样也好,正合她意,言多必失,友多必漏,当然后一句是她自创的座右铭,比起人缘差,当然掉脑袋更糟糕了。 杀手职业早就毁了她的一切,如果有人肯接受她,那么,这个人得具备多么强健的神经和时时爆发的人品以至于次次危难逢凶化吉。 正胡思乱想着,咖啡店门开了,陡然一个人撞了进来,却在踏上店内木地板第一步时扫把星高照,面朝下直直摔倒,连同他一齐撞在地上的还有无数不知名白色固体,闷响伴随着哗啦啦声,热闹非凡,白色固体四溅开来,一颗蹦到了林涓喜脚下,是大白兔奶糖。 沈熙一下站了起来:“michael,天哪!” 这位男孩,也是沈熙朋友吗? 第六章 全咖啡馆的生物包括老板那只金瞳黑猫都看着摔倒的男孩,他却从容不迫地起来,不疾不徐捡着地上奶糖。沈熙面上有些挂不住,起身去拉那男孩:“michael,别捡了,你都来迟了,大家还等着呢!” “为什么不捡?这么多,太浪费了!”全咖啡馆的人又将目光集体扫向了捡糖男孩,不这样还对不住他了,如此有特点的音色,真是让人过耳不忘。他的声音像一堆破碎的昂贵金属,奇怪的比喻,但林涓喜听到这个声音,眼前真的出现了一堆破碎却骄傲的昂贵金属。 沈熙无奈极了,只得硬着头皮说:“好吧,我帮你捡。” 男孩连凳子底下的奶糖都不放过,林涓喜注意到吉他大神的嘴角已经有了嘲讽的笑,现代社会的传染病,却没有人愿意摒弃它。林涓喜离开座位,蹲下来帮男孩捡糖,她很仔细地捡着,任何角落都不放过,捡满了一把,递给男孩。 “谢谢!”男孩说。 他抬起头来,细碎的光洒在他的眼中,有一瞬惊艳的错觉,林涓喜一怔,其实是很普通的一张脸,并非纯血统亚裔,浓密却显出湿漉漉之感的微卷的灰色半长头发,蜷在脖颈处,眸子极淡,几乎无色,仔细看是浅灰色,阳光投射下去,黑眸中的实物仿佛只有瞳孔,剩下都是无限通透,眼睛偏又很大,更显得呆滞和无神,眉骨略高,眼窝微陷,此外鼻子嘴巴都不甚出色,很路人的一张脸,刚才的惊艳,真的是错觉。 让东道主尴尬万分的捡糖行动告一段落,终于各自就坐,男孩很自然地坐在了林涓喜的旁边。他的皮肤呈现少血色的苍白,瘦骨嶙峋,根本撑不起衣服,年纪看来顶多二十岁,却是一副平淡表情,有种沧桑的错觉。 他将背上的双肩包取下来,拉开拉链,拿出一个包装漂亮的礼物盒,递给沈熙:“打开吧!” 沈熙依言,里面竟然是一本书,《约翰克利丝朵夫》,沈熙喜然:“我上次说了想看,你就买来了,真够意思!” 服务生过来为michael倒咖啡,他说:“有冰咖啡吗?” “有。” “来一杯!” 沈熙拍了拍男孩的肩给大家介绍:“我们学校的英语外教,来自美国德克萨斯州的michael。” 然后他一一为michael介绍了在座的朋友,介绍到涓喜时,他说:“涓喜,michael就是我给你说得吉他神迹。” michael瞅了林涓喜一眼,继续盯着冰咖啡,慢吞吞地说:“不好意思,我的手机找不着电池了,所以迟到,让大家久等了!” 众人说没关系,其实都很不爽,在这个笑贫不笑娼的社会,他们有些轻视他,因为这男孩穿着很普通的t恤牛仔裤,鞋子也很旧,加上刚才的行径,应该是个贫穷的人,无奈背井离乡挣钱。 michael将袋中奶糖散给大家,说:“二十年前我和妈妈第一次来贵国,吃过这种叫rabbit的奶糖,觉得特别好吃,所以今天买了一袋子。你们吃吧!” 贵国?多么古怪且古板的称呼!客人中相熟的相视一笑,具是轻视,人们往往更会轻视一些穷困而行为偏僻的人。林涓喜拨开一个糖果,含在嘴里:“谢谢,我也喜欢吃大白兔。” michael瞥了她一眼,波澜不惊的眼中似乎有一丝笑意。林涓喜却想着他的那个“二十年”,难道他记忆力超好,婴儿时期的味道都念念不忘? 林涓喜对于michael有点“同病相怜”的感觉,虽然,她是”禁止”和人说太多,他是没人愿意和他说太多,所以,林涓喜倒是和michael说了几句话。 林涓喜口齿伶俐,和陌生人话却不多,而michael,看一眼就觉得很木讷,但林涓喜还是了解到了michael的一些事情,他来自德州的达拉斯,家中独子,毕业于德州一所普通大学,学哲学,不论在地球哪个角落都是冷门专业,来中国只是为了谋生。 饭终于吃完了,沈熙要请大家去唱歌,林涓喜有点想走,想好了理由正打算说出来,michael看向了她,她心里一惊,因为这目光十分犀利通透,仿佛能看到她心里,他却只是淡淡地说了句:“一起去吧!” 林涓喜点了点头。 那些音乐才子抢话筒出风头,michael毫无兴趣,只是专心吃爆米花,偶尔和林涓喜说两句。至于林涓喜,她不太喜欢在不熟悉的人跟前唱歌,或许是因为羞怯吧! 唱了有一个钟头后,吉他大神突然说:“michael的英文歌一定唱得很棒了,来一个吧!” michael那样的嗓音,想必唱不出好歌,再加上一直呆坐,所有人都以为他要出丑了,果然michael说:“我想吃爆米花,不想唱歌。” 吉他大神说:“你不觉得你这么呆坐着实在浪费时间吗?” michael表情无一丝起伏,摇了摇头:“不觉得!” 吉他大神将话筒硬塞进他手里:“唱一个,不许推辞,胆怯什么,又不是小姑娘!” michael舔了舔甜津津的手指,大眼睛看着大神,表情十分纯净,像个孩子,林涓喜忍不住开口:“他可能不喜欢唱歌,算了吧!” 沈熙也说:“算了吧!” 大神却像是和michael杠上了,咄咄逼人地说:“你就这么胆小?” 林涓喜有些着恼,却见michael舔完了手指,说:“盛情难却,我就唱一首吧!” 他选了首中文歌,当红明星鹿鸣的《迷失森林》。 字幕出来了,一个男孩看到作曲作词者都是个叫:的人,嘲讽地说:“看,这个作者也叫michael,不会是你吧?” “就是我。”michael淡淡地说,所有人都以为他在开玩笑,正要笑出来时,他开口唱起来了。 那些衣着光鲜的音乐才子脸上表情迅速转变着,michael的歌声宛如青山秀谷深处悠远的自然之音,涤荡着一室的空气。 michael唱完了,搁下话筒坐在角落继续吃爆米花,静了几秒后,众人爆发出了掌声,一个男孩钦佩地说:“michael你太棒了,难道叫michael的都是音乐天才?比如。” 一个女孩子说:“他和不同的风格好不好,不能乱比的!michael,你好厉害!” 沈熙咬着嘴唇笑:“michael,你不愧是神迹!” 连那两个对michael怀有敌意的男孩都微笑着、很有风度地表达了自己的赞叹和佩服。林涓喜对michael微微一笑,什么都没有说,却是一脸的肯定和欣赏。 又玩了两个多小时,大家散了,各自回家。林涓喜还是依旧的行事作风,虽然对michael颇有好感,但也不会交换联系方式。倒是有几个人向michael要手机号,他都礼貌地告之了。 回到公寓院子已经十点多了,恰巧楼下路灯黑了,光线十分差,林涓喜用手机照明。 走到那棵巨大的苍梧下时,冷不防,一阵风袭来,她超乎寻常地敏捷一躲——一般人是肯定会扑空的,哪料到这人更加敏捷地调整方向,迅如闪电般一手捂住林涓喜的嘴,一手控制住她。林涓喜的力气在普通人里是极大的了,但是这个人力气简直大得惊人,而且控制她的手法非常专业,她根本一动不能动。 第一个念头是寻仇的来了,只见这人凑到林涓喜耳边,一个独特的男声低沉地说:“别动,我不会伤害你的。” 这个声音有些耳熟,林涓喜费力扭头看此人的脸,显然此人也没有隐瞒长相的意思,由着她看——她惊讶地眼珠都要掉出来。 极其微弱光线下人,林涓喜看到了,这人竟然是michael,他大而平淡的眼中此时有道锐利的光。 “能跟我去一个地方吗?”michael说。 林涓喜脑中飞速判断着,她认定这人不是仇家就是警察,反正来者不善,暗暗叫苦,现在的情况,她受控于人,看来只有见机行事了,就点了点头。 “好,在到那个地方之前,请不要让周围人发现我在劫持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林涓喜又点了点头。 michael松开了捂她嘴的手,另一只手却牢牢扣着她的手腕,她长长吸一口气,低声说:“你到底是谁?想干什么?” “和我去一个地方,我告诉你。” 第七章 michael一直扣着她手腕,走出院门,林涓喜庆幸时间晚,要是早一点碰到熟人,自己就要臊死了? 门口竟然停着辆黑色的宾利轿车,而michael竟然拉着林涓喜开了后车门,自己先上去,然后拍了拍身边的座位:“请坐这儿!” 林涓喜坐上后,司机开口了,他是个容貌精神的三十多岁男子,乌发黑眸,纯血统的亚裔人,他说:“少爷,要出发吗?”神态语气毕恭毕敬,标准的普通话。 michael“嗯”了一声,车子开动了。 现在,林涓喜心里的忐忑和疑惑横冲直撞几欲爆炸,根本无暇感受宾利超稳的底盘。她毫不掩饰地看着michael,这个少年,究竟有多少谜呢? michael默默承受着林涓喜的目光,终于开口,虽然还是平淡的语调,说出的话却很劲爆:“你长得这么漂亮,又这么晚了,面对一个正常的男人,为了你的人身安全,还是收回你的目光吧!” 林涓喜一怔,又羞又恼,暗暗咬牙,司机一脸严肃开车,恍若未闻,而michael还是那么一副平淡到沧桑、平淡到单纯的样子,没有一丝轻薄,她心里气消了一些,疑虑更甚,便说:“michael,你也知道晚了,这么晚,我一个姑娘家,你是个男的,不管带我去哪儿,都是特别失礼的。而且我是当地人,你就不怕我打击报复你?” “等你知道了一切,就不会对我打击报复了。”michael说,表情没有起伏,却有胜券在握的自信气场,林涓喜此刻在心理上已经矮了一截,她努力克制这种糟糕的念头,不再说什么。 车开到了市中心繁华地带,这里依旧灯火通明,人声鼎沸,人们,丝毫没有因为夜晚的降临而减少对生活的热情。 车却没有停,还是继续保持较高的速度开着,眼看着远离了那片喧嚣,林涓喜忍不住问:“这是要去哪儿?” michael说:“东郊,洄蓝湖。” “为什么不走三环?” michael看着窗外,说:“我想看夜景。” 林涓喜气呼呼地说:“我没时间陪你逛!” michael看了她一眼:“路过,别生气。” 车终于开到了风景优美的洄蓝湖,在水岸憩园门口停下了。 水岸憩园是凤凰城有名的酒店,因为位置好,洄蓝湖畔,环境优美,所以价钱也很高。 车停稳后,michael对司机说:“charles,你就在车里,一会儿还要送她回去呢!” 司机恭敬地说:“是,少爷!” 听到这话林涓喜放了一半的心,那个“她”应该指得是自己,排除了被杀害的可能性。 michael开了车门,自己先下去,待林涓喜下车后,他又迅捷地扣住了她的手腕。 林涓喜恨恨然,被他强行拉着进了酒店。 这真是件羞愧的事情,虽然酒店人不太多,但这么晚了,年轻男女手拉手来开一间房,任谁都会知道他们要干什么,林涓喜感到娇柔优雅的服务员眼神里全是了然,两颊就如同火烫一样,心里也是怒火中烧。 她一直低着头由着michael牵引,他拿上房卡,拉着她乘电梯到了三楼。 走廊的地毯吸去一切声音,他开了房间门。 在michael开门的时候,林涓喜已经牢牢记住了门牌号。 林涓喜进房间后,michael轻轻锁上了门。 林涓喜还是面带红晕,又恼又羞,看着自己的鞋想对策,半晌不见michael说话,疑惑地抬起头,却见michael正定定看着自己,玻璃般的瞳仁中有些微柔光,他说:“你害羞的样子还是这么好看。” 林涓喜看着他:“什么‘还是’?你和我明明刚刚认识好不好?”她心里盘算着,他为什么把自己带到这里来?该不是起了色心吧?人不可貌相的,自己又这么美貌……如果他动了歹念,自己不是对手,只有大声呼救了,希望这个房子隔音很差而这世上还有良知未泯的人;或者可以袭击他最脆弱的地方,应该还有生还的希望。 突然,michael向她走来,林涓喜警觉地后退几步,做出防御姿势,michael看也不看她,只是走到窗边,拉开窗帘,楼下就是迦南湖,因为室内灯光暗,所以月光和着水光一同涌了进来,michael长舒一口气,语气透出几分愉快:“还不错吧,这个地方,你喜欢吗?” 林涓喜半晌才反应过来他是在问自己,翻了他一眼,心里骂神经病。 michael就这么看着窗外,很久很久,久到林涓喜以为他……睡着了,她终于小心翼翼地问:“喂,你……怎么了?” michael在下一秒接话,吓了林涓喜一跳:“我在看外面。” 林涓喜以手扶额:我知道你在看外面,难道就这么静默一晚上吗?她便开口问:“你到底是谁?” michael转过身,眼中竟是无边的寂寥与哀伤。 林涓喜心脏漏跳了一拍,继而大惑不解。 michael闭了闭眼:“我是michaelalbertsmith。” “那是什么?”林涓喜真没听明白。 “我的名字。给我倒杯水可以吗?我必须喝口水才能说下去。” 虽然心里抗议他怎么不自己倒,林涓喜还是给他倒了杯热水,michael并没有接,看了眼那杯子,说:“我从来不喝热水,会影响我的思路。” 林涓喜皱眉:“讲究倒多,怎么不早说?自己倒吧!” michael拿过另一个杯子,接了一杯凉水放桌上,目光通透,微凉:“先做个自我介绍吧,我的父亲是拥有乌克兰和德国血统的白人,我母亲是中国人,我在德克萨斯州的达拉斯长大,今年二十七了。” “哦。” “看不出来吧?我长得稚气,像个学生。我在美国有工作,是个作曲家,也是作词家。” 林涓喜正要嗤笑,突然僵住了,她想起下午在ktv他说过的话,期期艾艾地说:“你……真是那个著名音乐人?” michael点点头:“嗯!” 惊异过后,林涓喜又开始忧虑了,还没等她开口,michael又说:“我还有个身份——ef,世界名侦探。” ef?ef!ef!!下一秒林涓喜的心几乎跳出了胸腔,背脊全是冷汗,手脚彻骨冰冷。 天哪,ef!全球知名侦探,拥有调动全世界警察的权利,出道十年来侦破无数疑案,枪毙无数黑道巨头,粉碎无数犯罪组织,全世界法律的忠实贯彻者,好人心中的正义英雄,被称作“上帝制裁者”,却无人知晓他个人的哪怕一丁点儿资料,这个奇才,于她却是全世界最可怕的存在,她终极的敌人,划破噩梦夜空的最耀眼的闪电!这么多年来,ef让她所认识的一切非法人士闻风丧胆,谁能想到是如此其貌不扬的人,而且,竟然站在自己面前。 林涓喜心里满是惊恐,她努力克制着,让自己平静,说:“你大晚上把我劫持到这儿,就是为了让我知道这些?”她目光一沉:“你到底想干什么?” michael浅灰的眸子凝看着她,那么专注,好似全世界只余她,琥珀般的眼眸中有极细小的光芒闪烁着,仿若微不可闻的裂纹,她注视着这对儿猫眼般的眼睛,有些恍惚,彼此沉默了有半分钟,他平静的眼中闪过绞痛的神色,开口说话了,声音沙哑:“对不起,我现在还不能告诉你原因,不过,请让我时时可以联系到你好吗?我的意思是,我想和你做朋友,很亲密的那种,希望你不要拒绝。” 林涓喜一怔之下笑了:“如果我不愿意呢?” “我这次来中国,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为了查一个案子,是你表哥刘逸宸请我来的。” “刘逸宸?你认识他?” “三年前,在云南破一个案子,他做了我的临时搭档——他也没见过我真人,只用电脑和手机联系交流,那时候认识的。现在,我要查的这个案子是在凤凰城发生的,所以,我就拿着学位证书,在音乐学院当起了外教,不过刘逸宸并不知道。刘逸宸给我说了详细情况。这是个凶残的犯罪团伙,死了很多人,有可能是为了满足变态欲,我以前碰到过的。这个案子你也经历过,发生地点在刘逸宸的地下室。所以,就算我为了审案子联系你,你也有义务接受。” 第八章 林涓喜沉吟:表哥把这件事告诉了michael,他是想让拥有强大推理能力的michael帮他推进解决谜团的进展,不知道李邺知道吗,或者是李邺的意思—— 林涓喜僵硬地笑了笑:“这……算不算假公济私呢?”她心里却在盘算着现在的局面,michael说得挺真,可这世界上会演戏的人太多,难保不是阴谋,他想干什么?接近李邺求得利益?伪装成ef的她的仇家,为了杀她报仇?他到底是不是ef? 林涓喜面色如常:“我不信你是ef!” michael靠着桌沿,脸上表情似月光:“你可以去问刘逸宸,看我说的是不是实话。小姐,我现在就可以用电脑和他联系,你在旁边看着。不过,如果你连自己亲如手足的表哥也不信,那我也没办法了!” 林涓喜的心肺仿佛被利刃刺了进去,她蓦然意识到,她是不信表哥的,她不信他!…… michael的眼神仿佛具有穿透力,林涓喜心里一慌,急忙稳定情绪。表哥到底让ef知道了多少?她得探探,于是就说:“嗯,那我就假装你是ef吧!既然是ef,你对这个案子有什么看法,能告诉我吗?” “如果你想知道,我告诉你。” michael扭亮了台灯,从口袋里掏出个小小的笔记本、一枝圆珠笔——侦探的好习惯,扯下一张纸,拿起笔来,似乎准备写什么,林涓喜凑过去,只见他在纸上按上北下南左西右东标出了方位,好像要画地图,然后毫无征兆地抬起头,用玻璃般的眼睛看着她:“你上高三那会儿,出租房的邻居死的时候是什么样子?” 林涓喜哪能想到他会问这个,一怔,吴师傅那张阴森的脸,现在想起来还是背脊冒寒气,她回答:“好像被割去了耳朵。” michael低下头继续在纸上写写画画,林涓喜见他在北的位置写下了吴师傅和王老汉六个字,说:“他们死在凤凰城的北郊,被割去了耳朵,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同时被割去的还有肾脏。而你们在刘逸宸别墅的经历——我听刘逸宸讲了,不过,总觉得怪怪的,具体哪里怪说不上来。他没说那是鬼,但是整个叙述非常奇怪,我觉得这应该是一种魔术,有人在捣鬼,为了掩盖罪行。当时你也在场,是怎么一回事?” 林涓喜叹了口气:“确实是鬼,这个案子不是人做出来的,是超自然的东西。” michael突然笑了下:“刘逸宸也这么说,我根本不信,这种装神弄鬼瞒天过海的案子,我遇到过。” 接着,他又在纸上“e”的位置写下了刘逸宸别墅五个字,说:“听刘逸宸的说法,他同学陈潇被挖去了眼睛和肝脏。这件事我也派人调查过了,是真的。” 林涓喜一双漂亮的杏核眼困惑地看着michael,后者继续说:“中国的五行方位,是对应人体五脏的,虽然并不单单指一个器官,但是器官与五行是对应关系。北方主水,对应肾、膀胱、耳和骨;东方主木,对应肝、胆、目和筋;南方主火,对应心、小肠、舌和脉;西方主金,对应肺、大肠、鼻、皮毛;中主土,对应脾、胃、口和肉。我估计在凤凰城的每个方位都有这种屠戮点,对应的方位,那儿不幸的人们就会被割去相对应的器官。” 林涓喜早变了脸色:“你的推理能力,我只能说很强。”看来他是ef的可能性很大——她心想,眉头紧锁,暗暗心惊,同时也听得毛骨悚然,愤慨地说:“天哪,谁这么残忍?简直是造孽!” “没剔筋去骨都算好的了。”michael冷然说。 “那个杀人狂,他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 “我倾向于凶犯是个心理变态,不过,你表哥认为和鬼怪有关,我从来不信这些——一个侦探信了这些,推理就没办法进行下去了。” 林涓喜沉吟地说:“ef先生,我劝你别白费功夫了,这件事的凶手根本不是人,你斗不过的。不过,你可以让公安局的人帮忙看看最近的案例,看有什么发现,斗不过,防范总可以的。” “我来中国半个月,探员和贵国公安部门的人也很尽职,可惜没什么发现。”他丢下笔,手撑桌沿,语态天真如孩童,“我都告诉你这么多了,轮到你了。” “什么?”林涓喜装糊涂。 “刚才在你家院子,你的反应和体力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到的,你受过非常专业的训练,告诉我,你都干了什么?” 林涓喜心突突突跳起来,故作平静,挑了挑眉毛:“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michael眨了下眼睛:“我都告诉你了,你不该告诉我一些吗?不过没关系,你以后慢慢告诉我也行!唔,你可以走了——咱们今天的谈话,是要保密的。” 林涓喜失声笑了:“真是可笑,你强行把我拉过来,给我说些莫名其妙的话和案情机密,现在又让我保密,不过,如果你真的是ef就放心吧,凭我对世界名侦探的尊敬,也不会给人说的。你继续破你的案子,如果能早点侦破也是件积德的事,就是一点,别再来找我了,好吗?” michael彬彬有礼一个致意:“我会尽全力侦破这个案子,以慰遇害者在天之灵,这是我的人生信条,但是,我还会来找你的。” “那就别怪我下逐客令了。” michael毫无愠色,嘴角有一抹极淡的笑意,似乎胸有成竹。 林涓喜扭身离开了房子,走到酒店门口,宾利的司机从车上下来:“小姐,我送你!” “不用了,我打车!” 初春的深夜,寒风瑟缩,林涓喜冻得手脚冰凉,终于打到一辆车。她一边开车门,一边暗骂:侦探从来就不是正当职业,喜欢窃听*,侵犯人权,还总摆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 待她坐稳,司机发动汽车,转过了头,林涓喜却几乎惊得跳了起来。 司机消瘦白皙,玻璃般透明的呆滞眼中有一丝调侃:“去哪儿?” 这人正是michael,林涓喜像见了鬼一样,立刻去开车门,已经锁住了,她赌气般狠狠扭了几下门把手,细眉倒竖:“你到底想干什么?” michael眨了眨眼睛,一派天真无邪:“我答应了送你回去,不能食言。” 林涓喜突然想到,这先生之所以能成名侦探,恐怕他扮天真蒙童的超级演技功不可没,但她丝毫没有被打动,捏着衣角克制自己的火气,冷声说:“你再不开门,我就打电话叫警察了。” michael毫不在意:“你打吧,反正他们更愿意听ef的。” “你……你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我没有啊!”michael还是一脸纯洁,“我在办案子,而且我真想送你回去,你这么漂亮,夜深了,独身很危险的。” 即使说出这样的话,还是孩子的表情,林涓喜简直被这个号称大侦探其实时而懵懂时而沧桑疑似人格分裂者逼疯了!她气鼓鼓瞪着michael,而对方则悠悠然等待她发话,终于她黑着脸说:“你可以送我回去,不过,我回家之后再不能生出什么幺蛾子了!” “yes,lady。”michael容色喜然,像只猫咪,粉色舌头舔了下嘴唇,嫣然一笑,似有晚霞映照眼前,他一瞬的惊艳,若玫瑰垂露,林涓喜一怔。 郊外远没有市内的嘈杂和浮华,这一带是新近才开发的本市未来“上东区”,虽有林立的高档楼盘施工地,总还是荒凉的。新修的马路无比宽阔,精致的仿宫灯路灯下没有行人,车辆也很稀少,或远或近有几处别墅,基本都熄灯休息了,只有建筑工地的巨大声音在旷野般的郊区回响,听来分外响亮,工地上的小太阳能闪瞎人眼睛,michael开车驶过时,白光照得他的脸真如羊脂一般,虽然眸子颜色浅淡,睫毛却是黑而长的,好像画着眼线,面颊上睫毛的阴影,衬得肤如细瓷,他突然开口了:“这儿好安静——路修这么好,又没人没车走,真是浪费!” “不需要你这个美国人对我们国家评头论足!”林涓喜没好气地说。 michael“哦”了一声,然后说:“这儿发生过凶杀案吧?” 林涓喜依然不悦地说:“难道在你眼里,没人的地方都有凶杀案?” michael挑了挑眉毛。 突然,林涓喜确定自己没有眨眼睛,副驾的座位上多出了一个人,一个白衣乌发的男子, michael惊呼出声,下意识去踩刹车,那人已经替他踩上了油门,车立刻如离弦之箭飞驰出去。 白衣人脚踩油门,略略侧过头,看了林涓喜一眼,后者手抓住了后座和司机座位之间的铁隔断,瞬间呼吸困难。 这个不速之客正是李邺,他侧过脸,对林涓喜微微一笑。 第九章 去年初秋之后,李邺就在林涓喜的生命中了无踪迹,原以为经过一个凋零凄苦的秋季和严寒刺骨的冬季,在昏昏沉沉的春季里,这种无谓的苦情会淡一些,可是,在见到他的一瞬间,沉睡的情感瞬间苏醒过来,委屈、酸楚、灼烫汹涌而出,几乎出不来气,鼻子*辣的,泪水瞬间溢满眼眶。 林涓喜扭过头,对着窗外荒凉的景象,不让别人看到自己流泪的眼睛。 而坐在前面的两人个之间气氛紧张到了极点。 michael努力收起万分的讶然,说:“是你?你什么时候坐这儿了?” 林涓喜大吃一惊,他俩竟然认识,转念一想,名侦探是该认识些非同寻常的人。 李邺用他好听的声音说:“听说你来凤凰城了,我来看看故人,叙叙旧,好久不见了,别来无恙?” michael秀眉微蹙:“还好。你怎么知道我来凤凰城了?” 李邺并不回答michael,反而文雅地说:“来了也不打招呼,还挟持了我的人,真是太失礼了!” michael飞快瞥了林涓喜一眼,特别惊讶。 李邺笑着说:“想不想玩个刺激的?” michael不明所以,还没回答,李邺就对林涓喜说:“自己抓紧了,甩出去我不负责!” “抓紧?……”林涓喜有种不祥的预感,不过,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就应验了,下一秒白衣男人抓住了方向盘,油门也被他掌握,michael自持力大,可这男人好似焊在了那里,任他推搡,纹丝不动。李邺玉似的脸上带着艳丽的笑,眉梢轻扬,将方向盘向左转了一大圈,同时踩油门的脚加力,车子在高速下硬生生折了个弯儿,林涓喜好不容易才没磕到头,她甚至看到了轮胎在地上摩擦的火星。 转了一百八十度,车子在离心力作用下甩出去,差点撞上路灯,但李邺很好地控制住,车身和路灯那刻有美丽花纹的杆子紧贴着擦过,掉转头后,车子弹了起来,林涓喜给震得差点将内脏吐出去,再次落地后,朝着和刚才相反的方向飞出去。 michael早吓得脸色煞白,盯着眼前恐怖的路,问李邺:“你想干什么?如果想同归于尽,放过那个女孩,如果要交换条件,能不能停下来商量?” 李邺赞道:“不愧是世界著名侦探,这时候还思路清晰。” michael听了这话,反而镇定下来,他说:“李先生真是锲而不舍。” 李邺笑道:“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诱之以利,这三点在大侦探您这里都不管用,鄙人只好动之以刑了。” michael轻轻哼了声,说:“这就是你的条件?也太难看了吧?” 李邺的手看似轻轻搭在方向盘上,车子却依然在发疯,他平和悠然地说:“嗯,是不好看,可是没办法了。michael,好多人都说你是天使,为了陌生人的命可以不要自己的命,现在,你和这女孩都在车上,如果你不答应我,我会送你俩一起去见上帝!” 林涓喜大吃一惊。 michael冷笑:“你别费心思了,我不会做你的属下,助纣为虐!” “你就不顾惜后面那个姑娘吗?那可是条年轻鲜活的命啊!”李邺淡淡说着,威胁michael。 michael眼神犀利地看着李邺,说:“为了陌生人能活,我可以不要我的命,但是,这世上对我来说,还有比命更重要的东西,而且,如果我帮你,就等于间接杀人。” 李邺脸色一沉,林涓喜大惊,静待其变。 michael突然笑了声,将双脚放上座椅,抱着膝盖,由着李邺把车开成飞碟,他说:“李先生,你根本不会允许这辆车出车祸,因为后面那个女孩,你喜欢她对不对?” 林涓喜惊愕万分,从他这个角度,能看到李邺半个侧脸,他神色相当平静,停滞几秒,笑了:“开什么玩笑?ef阁下德才兼备,英年早逝了多可惜——在下有的是耐心。” 李邺减慢了速度,车行驶线路开始正常,终于,他放开手,松了脚,michael马上接手。 这么一闹腾有些热了,李邺解开一颗扣子,领口隐藏在阴影下的肌肤很细腻,他以手支额,脸上是流霞般的艳色:“一直往南开,到拐弯的地方我会提前告诉你,别在我眼皮底下耍鬼花招,如果惹我不痛快,我会随便找个人杀了泄愤。” michael闻言,脸色木然,身子僵硬,顺从地开着车。 在李邺的指挥下,车开上一条年久失修的马路,还是许多年前的单车道,路两边是零星的村庄和寂静黑暗的无边农田,不远处黑黢黢的凤凰山不言不语匿身于夜色之中,好像蛰伏的魔兽,时刻准备突袭将人撕成碎片,即使它仍然静卧着,它的庞大和无常、以及神秘也使人感到了内心深处的战栗,和着山中的不明怪声,在心房形成毛骨悚然的回音。 李邺回过头来,递给林涓喜一个东西:“含嘴里。” 他长着薄茧的劲健手指捏着颗红色小药丸,林涓喜勉强冷冷地说:“我不吃。” 李邺说:“你要是晕车吐了,我就把你扔下去。” 原来是晕车药。 林涓喜挑眉说:“你干脆现在就把我扔下去得了,还吃什么晕车药?” 李邺一愣,明显恼了,眉毛一耸:“小姐。” michael忙说:“林小姐你快吃了吧,干嘛和自己身体过不去?” 林涓喜接过药丸,含进嘴里,橘子的味道,倒是挺舒爽的,不过这不能阻止她的悲伤和怨愤,上次他说什么?以后少见面——哼! 心里一阵冷笑之后,是更大的凄凉,他半年多不见她,压根就不把她当回事,可她却做不到——恨自己没出息,又恨自己的无能为力,真希望这家伙彻底从眼前消失! 她恶声恶气地问李邺:“你到底要去哪儿?” 李邺回头瞅着林涓喜,看着她凶巴巴的摸样,却笑了。 几缕黑发滑落唇畔,贝齿灿然晶亮,衬着檀口——林涓喜心不争气地通通跳起来,不知该说什么、怎么做才好,幸亏李邺又转回了头,只听他说:“当然是去没人的地方了。” “知道是去没人的地方。”michael突然说,“因为你要干一件事,这件事让太多人看见了不好。” 李邺冷冷一笑:“‘当代福尔摩斯’,果然不是浪得虚名——可是ef,你在开车,现在不是发扬敬业精神的时候,专心一点,不然我们三个都得去见阎王!” michael几乎要口吐白沫了,刚才是谁玩命飙车的? 路是越发难走,搁以前林涓喜早吐了,但此刻,她口中含着橘子味的小药丸,酸酸甜甜的香气细微而有力,驱散了所有不适。 路边景致变了,连路灯都省去了,借着月光和车灯可以看到远处几栋门窗高大的建筑,虽然破旧却并不摇摇欲坠,估摸着是当年苏联人的作品。林涓喜在工厂长大,对这些很清楚,这里明显是一个厂区。 又开了二里路,李邺打了个手势:“朝里开。” michael说:“里面都是一人高的草,开不进去。” 李邺重复道:“朝里开。” michael只得硬朝里开。 林涓喜努力辨认着周围情况,大门完全破败了,开进一辆车丝毫不成问题,只是全让一人高的野草长满了,车子完全埋进树林般的草丛中,像一只想奋力挣脱蔓草缠绊的负伤昆虫。从来没有在这样的“草坪”里行动过,林涓喜目不转睛盯着紧贴玻璃的无数草杆,心想如果草丛中突然露出张鬼脸,真能吓死人。 李邺从后视镜可以看到蜷在后座上的林涓喜,她的黑白分明的眼睛在暗光下如两汪水银,肤色朦胧一团白,在黑暗中散发着微光和温热。 “停车的时候小心一点,前面有台阶。”李邺说。 终于看到前方的建筑了,michael踩了刹车,随着“通”一声巨响,整个车身剧烈一震,车上三人都“额”了声,俱被颠得相当不舒服。 李邺恼火地说:“都给你说前面有台阶了。” michael压抑着气恼:“车灯只能照见一片野草,我怎么看得到台阶?” “在我提醒你的时候,你就该减速了。”李邺冷冷地说。 “上帝!我已经开得够慢了好不好?” 林涓喜蹙眉说:“两位可不可以别吵了?” 李邺推开车门,野草涌进来,一根抽在michael脸上,被抽到的地方有细微刺痛感,这让michael更加恼怒。 只见李邺挥了挥手,奇迹发生了,michael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海绵般细密的野草以车为中心纷纷倒向两边,让出一条路。michael以为自己看错了,或者是什么化学物品,他不安地掏出手机,朝地上照,李邺瞥了他一眼,冷然说:“把你的手机收起来。” 接着,michael看到了这辈子都忘不了的情景。 第十章 清淡月光下,李邺伸出手,看得出是长期练武之人,这只手阳刚气十足,手指修长有力,十分好看,随后,他的指尖倏然燃起一撮蓝色火苗,他吹了口气,火苗呼啦一下燃成了火团,离开他手指,漂浮上升,悬在距离地面两米远的位置,映照地周围瞬间亮堂起来。 李邺俯瞰司机位的michael,火光映得他满面丽色,眼睛却是黑沉沉的,胜过深不可测的周遭环境,他说:“下车!” michael脸色发白,他下了车,林涓喜也下去了。 李邺修长的手指在空中一挥,立刻,七八个火球悬在空中,华丽而壮观的景象下,世界毫厘可辨。 正前方是办公大楼,厂房应该在后面,断井颓垣中,清晰可见几条荒寂的环行轮廓,应该是喷水池的残迹,围着水池的砖台已全是缺口,虽被杂草蚕食了,还可以看见一地的砖块,像散落的内脏。车刚才撞上的是第一级台阶,第二级台阶上便是残破到惨不忍睹的办公大楼了。 michael抬着头,呆愣愣看着悬在上空的火团,林涓喜离他很近,可以看到他眼中有无数火光在跳动,闪闪宛如泪花,然而她知道,他不会掉眼泪的,他只是眨了眨眼睛,看向李邺,目光呆呆的,像个孩子:“你……你怎么做到的?魔法吗?” “你们叫它魔法,我们叫它——妖术。很遗憾,这是你必须知道的真相。”李邺眸光幽黑。 michael想到什么,蹙了蹙长眉毛:“既然可以让草分开,为什么刚才不?害我撞上台阶,而且,在这种环境下开车太挑战车技了,你消遣我吗?” 李邺笑了声,用那种气死人的语气慢悠悠地说:“我就是在消遣你。” michael一愣,沉吟片刻,一脚飞了过去。 这一脚使足了劲儿,任谁挨上,不残也得伤,可是,烈烈的劲风蓦然收住了,原来,林涓喜立在当地,双手死死抓住了michael的脚腕。 她忍着剧痛,不让自己跌倒,看着michael——那眼神michael立刻明白了,她在说:求求你,不要冲动! 这里面透出的信息,并不是她心疼那怪物怕他挨揍,而是一种深深的恐惧,是的,michael在她美丽的眼睛里看到了恐惧,她怕他惹恼了怪物,然后死于非命吧!难道,眼前这个白衣男子,他所认识的神秘怪客,常常草菅人命吗? michael立即收回了脚,李邺眉毛皱起来,看着林涓喜说:“他踢到你了?” 林涓喜将手藏在背后,说:“没事。” 李邺沉着脸扫了michael一眼:“你踢到她了。” michael眉毛拧在一起:“对不起,很痛吧?我看看!” 林涓喜此刻觉得,自己的手疼得都要掉了,但是,李邺锐利的目光盯在她身上,为了michael的人身安全,她只得忍着痛说:“还好,我比较耐摔打。” michael不由分说,拉过林涓喜的手,她不及他劲儿大,手掌便被摊开在火光之下。 一双手已经红肿了,michael皱起眉毛,连连说:“对不起!” 李邺看了眼michael拉林涓喜的手,不动声色地击掌三下,掌声在这空寂荒凉的地方,越发清晰响亮。 他掌声刚落,办公大楼破旧的大门口就走出来三个人,很快近了,待看清他们,林涓喜一怔。 这居然是地黄、天青和薛先生。地黄黑发飘扬,一身淡黄绸衫,他冲林涓喜一笑,她勉强笑笑;天青还是那样稚嫩可爱,穿着她那破烂的麻布裙子和木鞋,带着邪恶的笑意,眼睛直勾勾看着michael;薛先生小小的人儿跟在旁边,苍白的面具般的脸,一双眼睛黑洞洞无半分光彩,盯着michael,满含幽怨。 michael注视着这三位不速之客,恐惧写在脸上。 李邺说:“michael,这三位是我的属下;这位是名动全球的大侦探ef。” 三位属下点头打招呼,甚是有礼,michael苍白着脸,勉强点点头。 霜铖上前一步,指了指办公楼,说:“威尔逊先生,我家主人想和您说件事。请吧!” michael一动不动。 天青几步过来,站在michael身后,霜铖和薛先生站在左右两边,挟持的举动,却是礼敬有加的神色语气:“威尔逊先生请!” michael无奈,正要跟着走,林涓喜突然说:“等一下!” 几人都看着林涓喜,她盯着李邺说:“你想干什么?” 李邺冷冷一笑:“你管得着吗?” 林涓喜秀眉竖起:“你不能伤害他!” “我都伤害了,你能把我怎么样?”李邺看林涓喜的眼中是挑衅。 “李邺你!——”林涓喜恼火万分,上前一步,突然,虚影一闪,天青瞬间移到她面前。 林涓喜对这个血腥萝莉有心理阴影,当下停步,警惕地看着天青。 天青邪恶地、柔柔地说:“你要是再动一步,我就剁了这个侦探的脚。” 林涓喜真就不敢动了,怒目李邺。 李邺不理她,带着手下,押着michael,走进了那座破败的办公楼。 林涓喜站在原地,办公楼残破的大门,如同一个缺齿的野兽嘴巴,michael穿着白色体恤的背影在黑暗中越发纤瘦虚弱,渐渐消失,像被野兽慢慢吞噬,林涓喜的心突突跳起来,忐忑——这两个字,原来是这样写的。 不知过了多久,那五人终于走了出来。 林涓喜不敢动弹,望着michael慢慢走近,几乎望穿眼瞳……他垂着头,看起来,不太好啊…… michael距离她只有几步之遥了,他慢慢抬起了头。 林涓喜差点惊呼出声。 michael晶莹剔透的眸子像两颗破碎的水晶球,如果人有灵魂,他的灵魂已经被摧毁。 “李邺!”林涓喜怒不可遏,却克制着自己,不能有什么动作,都要憋疯了,“你干了什么?” “和你有关系吗?”李邺冷笑一声,“他是你谁呀?” 林涓喜也冷笑道:“你不会明白的,这世界上有种感情叫倾盖如故?” 李邺哼了声:“好个倾盖如故,地黄!” “属下在!” 李邺眉宇间满是杀气,指着michael:“杀了他!” “那你先杀了我!”林涓喜挡在了michael身前。 李邺怒色更胜,三位属下都白了脸,跪下齐声说:“主人息怒!” “主人!”地黄伏在地上,“请主人杀了属下!” 众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莫名其妙弄愣住了,李邺怒色渐退,一脸阴沉,冷冷的说:“怎么了?” 地黄恭顺地说:“请主人降罪,杀了属下吧!” 李邺森然的眸中波澜不惊。 地黄壮着胆说:“主人有命令,属下就算死了也要执行,如果属下没办到,也就没脸见主人了,属下只有自我了断了。” 李邺一言不发,一双黑幽幽的眼睛看着地黄,没人知道他在想什么,沉默的片刻,像是过了很久,林涓喜心提到了嗓子眼。 李邺开口了:“他怎么就杀不得了?” 地黄似乎稍稍放心,他轻轻吐出一口气说:“主人,林涓喜小姐朋友不多,好容易有个倾盖之交,如果我杀了他,林小姐心里指不定多怨我呢!” 李邺看向林涓喜:“是吗?” 林涓喜忙点头:“嗯,我只有嫣然一个朋友,现在认识了michael,感觉还挺能说到一块儿的,如果地黄杀了他,我就要杀了地黄。” 地黄笑道:“我现在就认输可以吗?” 李邺踱步而来,和michael相距不盈尺,他一脸难以捉摸的表情,望着michael。 michael无精打采地垂着眼帘,整个人像朵干花。 “你打算怎么办?”李邺突然问。 michael并不说话,他此刻的样子,仿佛连活着都没心思了。 “听说你在破一个案子,还要继续吗?” michael还是报之以沉默。 李邺并不生气,他神色平和地说:“总有一天,你会明白,今天这件事对你的价值。” michael闻言,抬起了眼睛,出乎意料,他虽然仍苍白憔悴,眸子却是清凌凌的,带着名侦探的冷静和犀利。 李邺大笑:“这样才对——走吧!” 李邺不再啰嗦,转过身走了,三位属下忙跟上去。 林涓喜看着李邺的身影消失了,像突然失了力气,跪坐在地上,这时她才发现自己的腿软的像果冻,衣服都被冷汗浸透了。 她愣坐了会儿,慢慢流下眼泪来。 michael也在他身边坐下,将胳膊伸过去,横在她眼前。 林涓喜错愕,含泪说:“怎么了?” michael踌躇了一下,说:“你好像……没带纸,我也没带——擦眼泪。” 林涓喜破涕为笑,用自己袖口将眼泪抹去。 两人沉默了会儿,michael说:“你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吗?” 第十一章 两人沉默了会儿,michael说:“你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吗?” “你不想说也没关系。”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他的那三个手下,做了些事,简单地说,就是颠覆了我一贯的思维。对侦探——尤其是我这样较真的人,真是不能再糟了,如果有人可以用意念、甚至别的任何超自然的诡异方式杀人,枪、毒、、药都对他没作用,他可以越狱,可以干任何事,那么,我的一切推理都失去意义了,我这个侦探还有存在的价值吗?” 林涓喜明白了,她说:“他为什么这样做?” michael不说话,眼睛很清明,泛着淡光。 过了片刻,他叹口气说:“我不当侦探了。” 林涓喜满脸震惊,凝看着michael,眼中神色渐渐化作了惋惜。 michael却只是淡淡瞧着地上,没什么过激的表情。 蓦然,林涓喜想到一件事,她叹道:“福祸相依,说句你不爱听的话,虽然这件事对你打击特别大,但是,凤凰城这个案子真不是人干出来的,你早点儿退出去也好。” “不!”michael淡淡的眉毛紧锁着,一脸坚决,“这个案子我既然接手了,就会查下去,除非我死了。” 林涓喜看着michael苍白削瘦的脸,眸光渐定:“好,我会帮你的。” michael拍了拍林涓喜的肩膀,一笑道:“谢谢!” 然后他站了起来,说:“咱们也走吧!” 坐在车上,两人都是呆愣愣的、心事重重的样子,michael突然说:“有的人心情不好的时候,会拼命绣十字绣。” “十字绣?”林涓喜哑然,这是个距离自己多么遥远的东西,好像那个曾经完整现在支离破碎的家庭,她说,“我心情不好会去喝酒——自从学会弹吉他,我就克制自己远离酒精,心情不好会玩玩吉他。” “你会喝酒?” “我十五岁就学会酗酒了,注意,是酗酒。”她加重了倒数第二个字的读音。 michael一笑:“喜欢酗酒的人,要么是——” “停!”林涓喜打了个手势,“不许分析我!” “抱歉,职业病。” “大侦探,你必须控制你的思维,和我在一块的时候不许分析我!” michael品味出了偏离中心思想的另一个意思,他欣喜地说:“打算和我长期保持联系了?” “但是不许分析我,我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表情都不许推理,如果让我感觉到了,我马上和你绝交!” “好吧!”大侦探第一次被女孩子胁迫,很不习惯。 林涓喜瞅着他:“答应得这么含糊,我要你保证!” michael郑重地说:“我保证,和你在一起的时候不分析你。” 林涓喜狡黠地说:“少耍鬼花招,照你保证的,是不是不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就可以分析了?” michael心里苦笑,被识破了,他心情愉快,庄容说:“我向你保证,不管和你在一起,还是离开你,都不会分析你。” 林涓喜满意地点了点头。 michael暗道:如果你相信一个侦探的措辞,我同情你!他忽闪了一下纯真的大眼睛,问:“可这是为什么呢?分析一点点都不行,你该不会是连环杀人案的凶手吧?” 林涓喜“嗤”得笑了:“你看我像吗?” “林小姐清纯文静,当然不像了,不过,你也看不出来我是个侦探吧?我以前在达拉斯破过一个案子,连环杀人案,死者都是二十岁左右的女孩子,死法一样,被人把子宫从身体里活生生扯出来——” 林涓喜悚然变色。 “你知道凶犯是个什么样的人吗?” 林涓喜头摇地像拨浪鼓。 michael说:“一个高中男孩,消瘦,白净,带着黑框眼镜,不高,文质彬彬,像来自佩蒂中学(全美最好的中学)品学兼优的高材生。而且,他杀人的理由很让人无语,就是想看看女人的子宫是不是一样的。” 林涓喜听着不舒服,叹道:“学习学成变态了吗?” michael淡淡一笑:“所以说啊,人不可貌相——” 林涓喜心里一惊,他不会发现什么了吧,看出自己是杀手?她忙装作开玩笑说:“你才是连环凶杀案的凶手,什么黑色大丽花、开膛手杰克你都是凶手。” michael笑了,他笑起来异常好看,牙齿白而整齐,大眼睛弯弯的,林涓喜明白了,michael不是容貌平淡,而是表情太呆滞,看起来少了味道,这么一笑,有了神采,真是颜如瑾瑜,是的,他是块通体流淌着莹润光泽的好玉,不耀而尊,这是完全不同于宝石的妖冶瑰丽和钻石的华贵张扬的。 michael修长的手指在方向盘上敲了敲,目视前路:“都提醒过你了,这么晚不要一个劲儿盯着我看,不然,我就开不回去了。” 林涓喜转过视线,心想:能不能每次说这种带颜色的话都不要一副稚子表情,搞得好像谁带坏了小孩子一样。想到这里她忍不住笑了。 michael转眼看她:“有开心事不愿意分享吗?” 林涓喜正色说:“没什么,专心开车。” 突然,车子猛地一震,要不是系着安全带,林涓喜的头都能磕到挡风玻璃上,这一震之下,车停了,熄火了,幸亏是夜路,车开得极其慢。弹起来又坐稳后,michael关切地看向林涓喜:“你没事吧?” 林涓喜吸着气,拉了拉安全带:“被勒疼了,没事,你呢?” michael摇了摇头,他试图重新发动汽车,可是失败了,这汽车就像灵魂出窍了一样,只剩下一具无意识的尸体。 “车坏了,可能是刚才飚得太过分,又撞了一下。” 林涓喜蹙眉:“这么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 他解开安全带:“咱们俩个先把车推到路边吧!” 两人下了车,饶都是力气过人,也使出了吃奶的劲儿,才将车推到了较安全的地方。 两人倚着车门喘气,林涓喜说:“现在怎么办?打电话找人吗?可是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凤凰城的地图我看过,差不多知道回去的路,咱们现在在东郊的鱼花村,回市区这条路一路上都没灯,黑灯瞎火的,叫救援队过来,我不会迷路,他们倒有可能迷路,要不然先找个地方歇着,天亮了再说。” 林涓喜吃惊地说:“我在这儿长了快二十年,我都不知道这是哪儿,你看了地图就知道?过目不忘?” michael笑笑,没说什么。 林涓喜接着又皱眉说:“既然这么熟悉,为什么不选条有人有灯的路?非要摸黑走这里。” “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喜欢在一片黑暗里开车,就像你喜欢喝酒一样。周围什么都看不见,只有车灯打出的一小片,这种感觉很好。而且,这是条回城里最远的路,我想和你多待一会儿。” michael的眼神像月光一样温和。 林涓喜心里面却觉得别扭极了,她转过头不再说什么。 michael环视了一圈,周围是一望无际的旷野,夜风徐徐,明月当空,佳人在侧,不冷不饿,如果没有这些破事,倒也算良辰美景了。 正一筹莫展,一道刺眼光芒穿透黑暗,逐渐移近,是辆小货车。 michael站在路边,眯着眼睛,冲一片光亮招了招手,货车在不远处停了下来,走下一个人。 近了,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男子,又黑又瘦,浓眉大眼,他看了一下情况:“车坏了?” michael点点头:“嗯。” 男子说:“怎么,黑灯瞎火的要叫救援队吗?” michael说:“不了,救援队不好来。” “也是,这路边是我朋友的果园子,果子熟了,他在这儿住着呢,把车推他园子里,你们在村里住一晚上,明天再整车子。” 林涓喜看了眼michael,他沉思了一会儿,问林涓喜:“你觉得呢?” 林涓喜心想反正也不怕他劫财劫色,就点了点头:“也行,反正困得很。” michael对男子说:“那就麻烦你了!” 男子姓王,看起来沉默而热心,他打电话叫醒了朋友,四个人合力将车推进果园——两个年轻农夫惊异于他俩的体力,尤其是林涓喜,他们简直像见到了外星人。 michael认为,小王之所以如此热心,是因为他提出的建议他俩毫无怀疑欣然接受,但小王不知道的是,一般情况下,他们什么都不怕。 一切妥当,告别了果园古道热肠的农夫,坐着小王的车进了鱼花村,分手时,和小王约好了第二天十一点由他引着去他果农朋友那里,再把修车的叫去。 这几年农家乐遍地开花,michael找了家,要了两间房子,两人俱是疲惫极了,倒头就睡。 似醒非醒,林涓喜恍然听到一阵歌声,高而细的嗓音,曲调肃穆而哀伤,是挽歌,穿堂而过,在她耳中盘桓,她看到漫天碎纸屑纷纷而落,天地白茫茫一片,空旷苍茫,令人窒息的一片白中似乎有个人影的轮廓,很快清晰了,细瘦的身子,穿着僧袍样式的白衣服,衣角与这漫天纸屑一同翻飞,挽歌声音大了,伴随着白袍和头发飘飞的节奏,在这满世界的凄迷中,这人转过了脸——是michael,他依然用平淡到死的眼睛看着她,看着她——她倏然惊醒了。 看一眼手机,八点多了,窗外下起了倾盆大雨,林涓喜揉着头发,心里十分难受,好像要去做一件事情,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她重新闭上眼睛,试图想起那是件什么事,耳畔似乎又听到了挽歌,她一惊,穿好衣服起身了。 第十二章 michael在林涓喜隔壁,敲门,他没在,她看了眼廊外的瓢泼大雨,皱起眉头。 问房东借了把伞,径直朝楼顶走去。她不能确定他是不是在那里,但总觉得有种无形的力量,冥冥之中引她到了那里。 半个身子还在楼梯上,一探出头,视线越过楼顶,就看到了一个灰色的身影站在雨幕中,是michael!他全身都淋透了,灰色头发水流如注,宽大的蓝色卫衣紧贴身子,显得更加瘦,牛仔裤也早成了深蓝色。他垂着头,在寒风冷雨中丝毫不见哆嗦,一动不动立着,雨太大了,掩盖了其他声音,仿佛全世界都在这狂暴的雨中湮没了,只剩那个孤立其中的微微躬着身子的瘦弱人儿。 林涓喜撑着伞疾步过去,她心里无数密盒中的一个被打开了,窥晓到自己的实质,只是一直不愿意承认,这个michael,他带给她家人般的亲切感,一种强烈的宁静和温暖的呼唤——这是和李邺完全不同的感觉,甚至有不同于李邺的安全感,她不由自主地追随他,他的伤痛,也会在她的心头划上长长的瘢痕。 不知是雨太大,还是不愿意,等她走近了,为他撑上伞,他才转头看向她,没有惊异,也没有悲怆,什么情绪都没有,甚至还淡淡笑了下。 林涓喜说:“你傻了,这么大的雨站那儿淋——我看你这次非发烧不可!” 她说着把他拉走了,出乎意料,他一点都没有抗拒,顺其自然地被牵着走,他的手腕很细,冰冷,脆硬,仿佛一折就断,脉搏的跳动让她倏然心悸。 这么样把水淋淋冰冷冷的人牵到房中,开门时碰到老板娘——一个五十岁左右的胖大妈,她看到michael的样子十分惊讶:“这孩子怎么了,淋成这样?” 林涓喜笑笑:“大妈,您有没有干衣服?” “有,我给你拿去!” 林涓喜去村里卫生所买了板蓝根,回到房子用一次性纸杯冲好,约莫着michael也换完衣服了,去隔壁敲门。 静了一会儿,michael的声音:“请进!” 他穿着老板娘儿子的衣服,好像小姑娘穿男朋友的衣服,大得没办法讲,越发衬得他瘦弱苍白。他赤脚盘腿坐在床上,拿着老板娘给的干毛巾擦湿漉漉的灰发。 林涓喜将板蓝根递给他,他犹豫了一下,接过,看着热气腾腾的药叹了口气:“我不喜欢喝热东西。” “那你病了得喝药怎么办?” “我都是在冰箱里放凉了才喝的。” 林涓喜无奈,由着他去了。 她在椅子上坐下,关切地看着他:“你没事吧?” michael目光淡得一无所有:“没事。” “那你……”林涓喜犹豫了一下,还是问道,“以后还当不当侦探?” michael看了她一眼,拾起毛巾,慢慢地擦头发,林涓喜真怀疑毛巾到底有没有挨上去,就听他说:“其实侦探只是个副职,我是,音乐制作人,这一直是我的爱好。” 林涓喜脱口而出:“可侦探是你的梦想!你的信仰!” michael手上没停止擦头发,黯淡地说:“现在不是了。” 林涓喜皱起眉:“michael……” 他轻轻地说,声音虚浮:“世界上竟然有超自然能力,这案子还有什么可破的?我以后再也不能够推理了,我努力的一切都是错的,既然知道错了,为什么还要继续?” 面对一个人破碎的信仰和梦想,任何措辞都是苍白的,林涓喜知道,“努力”两个字饱含了多少心血、光阴、希冀、痛苦和取舍,可就在刚才,那个男人一把将它火烧成了灰烬,只余虚妄。 窗外,雨声渐稀,屋瓦上积水如织,院中载着几株国槐,腰围粗细,茂盛极了,枝枝叶叶拼命挤压着,唯恐泻下一丝天光,瞧着烦厌,天空本就铅云厚重,院中因为国槐的原因更是阴翳,丝丝水汽萦绕氤氲,空气都是泛青的冷滞。 林涓喜缓声说:“打破惯有的思维模式,平静起来是需要一些时间。但是你现在想想,你侦破的所有案子,有几个是超自然因素?” michael全身一顿,看着林涓喜,大眼睛眯起来,瞳孔如一个针眼,清透的眸中折射出犀利的光彩,林涓喜吸口气继续说下去:“所以你真的不用担心,这个世界没变,你只是了解得更透彻了,这对你有好处。你怕它干扰你的推理吗?杞人忧天!这是个概率问题,你能明白吗?” michael点了点头,将腿从床上放下来,勾着拖鞋,手把床沿,做出认真倾听的样子,这鼓励了林涓喜,她放松地靠向椅背,甚至带着一丝微笑:“你可以不用查这个案子,因为很明显,凶犯根本不是人,它们杀人是不会留下线索的,你费神没有意义。” michael沉思了一会儿,果断地说:“不!任何凶犯都会留下线索,连阿基琉斯都有弱点。” “好吧好吧,就是你说得那样!”林涓喜身子前倾,看着他,“不要放弃好不好?全世界都需要你,ef!” 他静静看着她,她明显更激动了,双手交叠:“你的人生怎么能轻易被别人摧毁呢?”她加重了“别人”这两个字:“你是无数人最崇拜的神探ef,我们的保护神!我们的英雄!你要是撒手不管了,这个世界得有多少人白白送死?!所以——”她抓住了他的手:“别再说放弃这个词了!michael,你不觉得在这种情况下振作起来,自己都会崇拜自己吗?这个世界太黑暗了,有鬼怪的世界更可怕,太需要手持长剑的大天使michael了!晚上的一盏灯永远比白天的千盏万盏灯都重要,michael,你不会后悔选择继续的!” michael看了眼她握着他的那只小手,林涓喜这才反应上来自己的动作,忙抽回。她暗暗纳罕,她发觉自己和michael在一起会不由自主做出一些非常亲近的动作,而且,潜意识里,知道他永远不会伤害她,这是多么匪夷所思——一个杀手和一个侦探,只认识了不到一天——她还拼命劝他不要放弃侦探事业,让外人听来,一定觉得她疯了,但是她自己做来,却非常自然,好像天生就该这样。 这可能就是一见钟情吧,非关风月,却也牵扯情肠。 michael嘴角微微一扬,眼神熠熠:“我知道了,我不放弃了。” 然后,林涓喜看到michael又是明丽一笑,简直容光照人,陋室似有晚霞氤氲起来,连窗口天光都被逼了出去,满目艳色中,他自信而坚定地说:“这个案子,会在我手里终结的! 林涓喜开心极了,心像被风吹得鼓起来的风帆,无数蝴蝶飞出来,她想抛开理性,跟着感觉走,和michael敞开心扉地谈天说地,将自己这么多年的恐惧和希冀和盘托出,可也只是想想而已。如果对方是李邺,林涓喜却没这个打算,她不想把自己的一切都暴露在李邺面前,她想在李邺的心中,她始终是最美好的样子。 michael锐利的目光瞥了林涓喜一眼,说:“你在想李先生?” 林涓喜暗暗吃惊。 “不用吃惊,你在想他的时候,眼神都柔和了,你喜欢他对不对?” 林涓喜脸上一红,说:“怎么会?” michael望向她的眼神,说明是对她的心事了如指掌了。 林涓喜忙转移话题:“你和李公子怎么认识的?” “他帮我调查过几个案子,也算我欠他人情了。”michael沉默了一会儿,接着说,“其实——其实他挺欣赏我的,应该是特别欣赏,有次和他喝茶,他告诉我,我是这世界上他最佩服的人,不过当时他笑嘻嘻的,我也就当他开玩笑。他好几次都暗示我,我的思维模式是错的,可是……唉,我是个惯性特别大的人,一条路走到黑,拒绝改变,他希望我帮他做事,花样百出地拉拢我,我全拒绝了,他也从来都不生气,还帮了我好多次,也许这是你们中国人说的‘惜才’吧!他总有一天会像今天这样做,我差不多料到了,他热衷于让我活得更明白,或者说热衷于提高我的职业素质,温良改、、革不顶用了就暴、、力革、、命。现在,我脑子里更清晰了,这都是拜他所赐,你听他临走时候说的话,所以我还是挺感激他的。不过,他也没安什么好心,他希望我想通之后感激他,他很清楚什么东西最能打动我,不过,他这次又白费功夫了,我是不可能做他下属的。” 沉默了一会,michael说:“林小姐,你没发现吗?他这次特别反常,暴怒地不受控制,要不是他那个聪明下属,我都不知道他该怎么收场。” 林涓喜垂下了头。 michael看她一眼:“你别不好意思,我还没说完呢!李先生喜欢你,这是一种可能,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他想让你知道他喜欢你,因为这世界上有人格外会演戏。你肯定希望是第一种情况,但是也不排除第二种可能。” 林涓喜想到了纪白露,脸上红晕渐渐退下去。 “如果是第一种可能的话——恕我直言,你俩是世界上最不适合的恋人。” “为什么?” “因为——”michael看着林涓喜的眼睛,“他眼睛里有嗜血的污秽,你也是。” 这双通透的眼睛仿佛x光,林涓喜有种被发现是凶手的强烈不安感,心砰砰跳起来,维持着合适的表情,惊愕地说:“为什么这样说?”继而故作轻松地笑了声:“可能因为我不是个素食主义者。” michael浅浅一笑:“你有美国人的幽默。” 林涓喜不服:“中国人也很诙谐的。” michael不再说什么,林涓喜忍不住再次发问:“你为什么这样说?” “因为,你俩都会不幸,这不是性格问题,而是——这么说吧,杀戮太重,不是你害死他,就是他害死你,你们彼此都活在愧疚、恐惧和危险里,对你们来说,适合的只有圣徒,只有圣徒才可以救赎罪孽——这都是我的感觉,你可以当闲聊,听听就行了。” 林涓喜心头大震,michael晶透的眸子如一潭静水,什么都琢磨不出来,可林涓喜就在这一刻暗下了决心:无论如何,都一定要远离这个侦探。 第十三章 这场大雨连下了三天,也没有停的趋势,凤凰城被淋了个透,好像一切肮脏皆让洗刷掉了。 云消雨霁,碧落如洗,残墨盘腿坐于迦南湖公寓客厅的卡通棉垫上,拨通了刘逸宸的电话。 “喂,逸宸!” “残墨.” “你在干什么?” “和猪打电话呢!” “你才是猪!”她听出了不对劲,“怎么没精神?” “病了。” “不要紧吧?” “不要紧,有点儿发烧,刚挂了吊瓶,在家躺着呢,你要没事过来陪我。” “好,我半个小时以后到。” 过了半个多小时,残墨到了刘逸宸家。 一开门,一股热气烘地扑面而来,刘逸宸裹着被子,把着门把手,开了门,勉强打了招呼,又躺回沙发。 残墨关上门,看了眼空调,三十度,她坐在刘逸宸身边,只见他紧裹棉被,虚弱地趴着,头发乱糟糟,脸蛋通红,一双俊丽的眼睛有气无力半眯着,平日里逼人的锐气不见了,此刻眸光迷离,倒平添了几分风流态度。 “现在感觉怎么样了?” “就是有点儿头疼。” 其实他现在难受地都要死了,寒冷彻骨,仿佛骨头都冻成了冰,牙关不住打颤。 残墨提着一个白色袋子,放在茶几上,搬了小板凳坐沙发旁。 然后,她将手伸进他的被窝里,握住了他一只手。 这个姑娘偶尔的动作很容易让人误解,可她自己并没意识到,她脑中关于世俗礼法的概念有时很模糊,眼下,两人认识有一年多,接触也有半年之久,他习惯了一些,不像开始那么愕然了。 此刻,刘逸宸被疾病折磨得神智迷糊,她的手掌突然覆盖上来,真似世界上最妙不可言的东西,柔软温热到极致,他的手冷得刺骨,而她掌心的热气直透进来,让他舒服地眼泪几乎掉下来。 “手这么凉。”残墨柔声问道。 “刚才在诊所打吊瓶,药水太凉了。” 她松开了手,两指扣在他手腕上。 “你干什么?”刘逸宸很诧异。 “把脉。” “你还会把脉?”刘逸宸更诧异。 “嗯,我和我家主人学的。” 残墨抽回手,从包里拿出两个暖水袋,去厨房烧了开水,接满了,一个塞刘逸宸脚下,一个让他抱在胸前,又给他倒了杯热水,放茶几上晾着。 刘逸宸碰到这滚烫的东西,整个身子就是一激灵,忙紧贴胸口,轻吐口气,如饥似渴贪婪地吸吮着热量,此刻,他只觉得该把那一年所有诺贝尔奖都奖给这个发明暖水袋的人。 “怎么病成这样子了?”残墨说着将头发束起来,“你这屋子里好热!” 刘逸宸歉然笑笑:“前几天下雨,着凉了。” “还去钓鱼了?” 刘逸宸点点头,诧异地说:“你怎么知道?” “你不光受了寒气,刚下过雨,湿气重,跑到水边去又受了湿气,所以特别容易生病。”残墨解释,看对方仍然疑惑,便笑着说,“我刚才给你把脉知道的。” “你真会把脉?”刘逸宸很诧异,“我还以为你装模作样逗我呢!” 残墨垂头,从背包里取出个白色小瓷瓶,倒出两颗褐色药丸,递刘逸宸嘴边:“含嘴里慢慢化了,别咬。” 刘逸宸看了眼药丸:“这是什么?” “这是治感冒的,你吃了就好了。” 刘逸宸便用嘴噙了。 “你现在在发冷,过一会儿肯定要发烧,而且看你冷的厉害,应该会发高烧。等烧起来了,我再给你吃一种药——别去打针了,副作用太大,抗生素用多了伤脾伤阳气。” 残墨一脸稚气,却一本正经地板着脸,做出严肃的医者神态,絮絮叨叨,看起来丝毫没有威慑力,反而有点逗人。 刘逸宸就微微笑了下。 残墨微微嘟嘴,瞪着双大眼睛说:“你笑什么?” 刘逸宸怕惹得她生气,便说:“听你说得这么专业,知道我遇上神医,病能好了,所以高兴。” 残墨明显不相信,她回身将茶几上的杯子拿过来,递到刘逸宸嘴边,说:“喝吧!” 刘逸宸并不觉得渴,只是嗓子干疼,如果有水滋润一下是最好不过,他随口说:“你不是才烧的水吗?” “我给里面掺了凉开水。” 刘逸宸张嘴,就着残墨的手,喝了有少半杯水。 因为身子暖和起来,所以困意便袭来,刘逸宸闭上眼睛,迷迷糊糊地说:“你说怎样就怎样吧,我谨遵医嘱。” 刘逸宸是被疼醒的。 确切地说,是被烧醒的,浑身火烫,像被扔进蒸笼里,从头到脚,每一块骨头都在作痛,尤其是头和双腿,简直要裂开了。 睁开眼睛发现自己仍然趴着,身上被子换成了毛巾被,盖住胸部以下,空调早关了,窗子大开,一阵凉风徐徐吹来,他闭了闭眼睛,呵,眼皮简直火烤一样,睁开时,只见残墨坐在旁边,拿着个小碗、瓷勺,搅动什么。 “你醒了。”残墨说,她的手并不停,“感觉怎么样?” “头疼,疼得要裂开了,腿也疼。”刘逸宸不逞强了,向“医生”如实汇报,又补充了句,“烧得难受。” “以后下了雨少去水边玩,湿气太重伤身体。”残墨手里忙活着,低头搅拌着,刘逸宸将身子抬起一点,瞅见小碗里的东西,是棕色的糊状不明物体。 “好了!”残墨长出一口气,在碗里舀了一勺,递刘逸宸嘴边,“赶快吃了!” 刘逸宸胳膊酸疼难耐,残墨如此体贴,他很是惬意,便道了谢,张嘴吞了。 刚含进嘴里,他眼睛就睁圆了,残墨忙说:“不许吐!” 刘逸宸硬是咽了下去,还没开口询问,又一勺递了过来,他只得吃了。 残墨一边给他喂一边说:“这药我捣了二十多分钟,胳膊都酸了才弄好,所以你一滴都不能浪费!” 终于将药吃完,刘逸宸还没缓口气,残墨又把一个块状物递他嘴边。 刘逸宸宛如惊弓之鸟,要不是实在没精神,都能一骨碌坐起来,他悚然说:“你又给我吃什么?” “张嘴!”残墨命令道。 刘逸宸只得依了,牙齿咬着,舌头躲着,却不小心让味蕾触到了块状物的表面,似乎甜甜的,他又试探着舔了下,确认味道不错,于是三下五除二嚼碎了吞下去。 吃完后,刘逸宸舔舔嘴唇问:“还有没有?” 残墨眼睛瞅着刘逸宸,嗤得笑了:“小狗。” 刘逸宸不理她怎么污蔑自己,不依不挠地说:“有没有,我还想吃?” 残墨掏出一个油纸包,放他手边:“吃吧!” 刘逸宸拣了颗塞嘴里,一边吃一边说:“这什么糖,真好吃?” “姜糖。” “姜糖有这么好吃?” “嗯,做法不太一样。” “你做的?”刘逸宸诧然。 “嗯。”残墨看着他吃糖的欢快样子,抿嘴语笑宴宴地说,“最近天气又冷又湿,就做了点儿,本来准备给你拿的,你就病了——别吃光了,吃太多也不好。” 残墨将姜糖夺走,放茶几上。 她一双剔透的眼睛看着他:“现在感觉好点了吗?” “好点了,就是头疼得厉害。” 听他这么说,她便俯下身子来,纤手按上他太阳穴,他闻到一股幽幽甜香,便笑着说:“你干嘛,练九阴白骨爪?” 残墨没理会他的玩笑,一脸认真,手上开始均匀用力,揉按起来。 “这样子能缓解一下头疼。”残墨轻轻的说。 她的按摩手法十分宜人,位置精准,力道正好,所到之处酸疼减轻许多。 她垂头按摩着,修长柔美的脖颈曲线,宛如一头白天鹅,乌发滑落,稚嫩美艳的脸庞藏进阴影中,出奇静默,一双美目却是清晰可见,双眼皮的线条美好无边,眸光温柔极了。 刘逸宸只觉得,她平常的摸样,柔美纯真,倒比那次她为了勾引他而故作的娇憨好多了。 他困意袭来,眼皮沉重,很快睡着了。 第十四章 再次醒来已是半下午,天空又阴沉了下去,偏西的太阳隔着云层,透窗夕辉把整个房子染成了淡黄色,仿佛隔世经年的老照片,似梦似幻。 刘逸宸有一瞬的恍惚,才反应过来身在何处,已经不发烧了,全身也不疼,衣服被汗湿透,凉凉的,他手撑着坐起来。 厨房飘来一股香气,残墨没在客厅。 刘逸宸起身穿上鞋,来到饭厅门口,果然,残墨正在厨房忙碌着。 他斜倚门框,瞅着她的身影,鼻端是饭菜诱人的香气,耳边是油锅滋滋的声音,所谓十丈软红尘的繁琐,人间烟火气的浊俗,一种轻快明媚的喜悦春花般绽放。 刘逸宸咳嗽了声,残墨回过头来,看到他,喜悦地说:“你好了!” “嗯,只是饿得很。”刘逸宸捂着肚子,“我吃得下一头大象。” 残墨眼神柔和:“你先冲个澡去,洗完澡就可以吃饭了。” 刘逸宸走进厨房,站残墨背后,从她肩膀探过头去:“给我弄什么好吃的呢?” 残墨转过身,推了推刘逸宸:“快去洗澡,一会儿吃饭的时候该嫌身上黏腻腻的难受了。” 刘逸宸一怔—— 此情此景,倒让他想到了自己的父母。 然后,他去卧室拿了衣服,冲澡去了。 洗个热水澡,刘逸宸换上宽大的浅蓝色连帽衫,灰色宽松裤,撒着拖鞋,一边用毛巾擦头发,来到饭厅。 餐桌上放着碗薏仁赤小豆稀饭,几根油条,一小碟清炒笋片,一小碟咸菜。 刘逸宸早饿得厉害,忙拉开椅子坐下,残墨从厨房出来,手肘撑着椅背,笑眯眯看着他。 刘逸宸伸手就去拿油条,残墨说:“小心烫!” 确实很烫,刘逸宸缩回手,舀起一勺稀饭就往嘴里送,烫得在舌头上滚了几下,才咽下去。 残墨咯咯笑起来:“饿死鬼投胎。” “早上护士说要打吊瓶,不能空腹,勉强喝了杯豆奶,一天再什么都没吃。” 残墨手托腮,水灵灵眼睛看着刘逸宸,带着一种女性独有的、接近于母性的怜惜之情,点了点头:“真可怜!” 刘逸宸吃光了多半碗粥和两根油条,才腾出嘴来说话,他说:“你行啊你!不大会儿工夫,整出这么棒的一顿饭——薏仁、红小豆、莴笋除湿气,油条和咸菜最可口。” “你不是生病了吗?” “所以你才给我做吃的?” “嗯……你生病了吃什么都不香……” “好吧,那我就祈祷天天生病。” 残墨嗤地笑了。 吃完了饭,拾掇完毕,残墨看着刘逸宸,笑着说:“真的精神多了,出去散散步消食?” “好啊!”刘逸宸欣然答应。 刘逸宸全身轻快,精神抖擞,两人从栽满高大松树的林荫道一路走到迦南湖,残墨见他微微发汗,就停了下来,建议休息一会儿。 此刻,太阳完全沉了下去,西边地平线红亮的橘色晕开来,往上渐渐浅了,成了紫色、浅蓝,直至混沌厚重的深蓝,夕阳透过厚厚云层的缝隙,在天幕划上几道曲折伸展的光亮,整个天空像块深色宝石,裂纹折射出奇异美丽的光芒;静静的迦南湖被苍穹覆盖着,暗暗灯火下,只瞧见深邃一潭,偶尔荡起闪闪涟漪。 残墨瞧着湖水,乌黑澄澈的大眼睛一眨不眨,眼神也如这深湖般幽邃动人,嘴唇却在黑暗中愈发晶莹滋润,仿佛果冻。 “你对我真好……为什么?”刘逸宸低声说。 她回转螓首,侧脸望着他,嫣然一笑说:“因为你是个好人呐!” “好人?” “嗯,好人!” 她盈盈的眼波,目光清澈而真诚。 刘逸宸一怔,他的世界里,从来只有尔虞我诈你死我活,他感触到的事物复杂难辨,如同暗夜,也甚少再用单纯的“好”、“坏”来界定各种存在,尤其是人。自己如何看待自己?他没想过,不是躲避,而是觉得没有意义,他不会把精力白白浪费在这种毫无价值——说白了就是带不来收益的事情上。 社会竞争激烈,争分夺秒,急功近利,成王败寇,没几个人有空去思考如上的问题,此刻,听见她坦率的言语,黑白分明的定义,他的心突然定下来,一股暖暖的清泉涤荡胸臆,在漫天奇异的霞光中,他觉得平和安宁。 ———————————————————————————————————————— 四月初。 林涓喜刚踏进家门,许嫣然就说:“涓喜,咱家对面搬来了新邻居,一男一男,应该说是,一个帅哥和一个男孩子。” “邻居?”林涓喜眨眨眼,“那敢情好。我累得很,睡一会儿去!” 林涓喜刚躺下,就有人敲门,许嫣然开了门锐声冲卧室喊:“涓喜,有人找你!” 林涓喜无奈,披衣起床,来到客厅,这就呆在当地了。 michael沉静地坐在破沙发上,穿着宽大的白色卫衣,大大的帽子套在头上,灰色额发有些长了,挡住了琥珀般的眼睛,牛仔裤,黑色人字拖,看着她,那种让人心悸的、仿佛轻轻一碰就能碎的剔透目光:“嗨,晚上好!” 本来头脑混沌,这一下全清醒了,林涓喜揉揉额角,低低惊呼一声:“你……怎么会在这儿?” “我租了房子,就在你家对面,和charles,今天早上才搬过来。” 林涓喜脑中将michael的话和许嫣然的话一拼凑,了然:“怎么……为什么要搬这儿?” “我想每天看见你。”michael平静地说,许嫣然却激动起来,朝林涓喜使个眼色,一副看好戏的表情,林涓喜大是头疼。 michael看林涓喜神色,难掩失望地说:“你不想看见我。” 他皱着脸的摸样,仿佛国破家亡双泪垂,非常可怜,林涓喜叹气说:“没有,我不是不想见你。” michael一定认为,双重否定等于肯定,他展颜说:“我就知道你想见我——哦,我回去了,charles给我做了冰淇淋,你和这位小姐要不要去吃?” “不用,谢谢!”林涓喜这才想起来还没互相介绍,“michael,这位是许嫣然,我的好朋友——嫣然,这位是……音乐学院的外教,美国的michael。” michael此时已经站了起来,侧过脸说:“我们已经认识了,早上她帮我们搬了东西——我回去了!” 关上门,林涓喜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忧心忡忡——她可是背负血债的杀手,和ef这样浅门浅户朝夕相处,真是太惊悚了! 许嫣然手叉腰俯下、、身,巴掌大的脸庞光彩熠熠:“这是怎么回事?” 林涓喜苦笑:“说来话长——其实我自己都不清楚。” 许嫣然捋着头发,笑道:“涓喜你魅力好大,左拥右抱,彩旗飘飘——不过可得小心别让李邺知道了。” 林涓喜叹气连连,走到窗前,看着外面苍翠的梧桐树,心里琢磨着:这是不是个阴谋。 但事实证明女人永远是感性动物,michael几乎天天来林涓喜家,而林涓喜发觉,侦探先生似乎有种神奇的蛊惑力,分开久了生疑,相处久了嫌隙居然便淡化了,亲切感油然而生,虽然她还是没有放弃提防。 而许嫣然因为一手好菜赢得了两个假洋鬼子的一致爱戴,林涓喜甚至一度想:许嫣然和michael在一起,一个沉静剔透似水,一个活泼鲜艳如花,倒是娇花照水,佳偶天成。 ———————————————————————————————————————— 林涓喜的床铺在二层,她此刻盘腿坐床上,看着一处地方发呆,宿舍同学聚一堆儿聊得兴高采烈,不时发出一阵大笑。 杀了第一个人之后,她的性格就越来越冷僻,而且,她的工作性质不能和人太亲近,必须保持距离,所以,这么多年来,她都是生活在自己封闭的世界里,同学们一起开心玩乐的时候,她就杵一边,仿佛已经失去了和人交往的*与能力。 在人际关系、抑或是更深更广的生活的某一方面,她已经被阉、、割了。 手机铃声打断了她的思绪。 是表哥刘逸宸。 “喂,哥!”家人来电话,林涓喜挺高兴,“听舅舅说你前几天病了,好了没?” “早好了,想不想去哪儿玩?” “和你们吗?” “嗯。” “想。” “去翠微山怎么样,周末?” “好。”林涓喜嘴角已经满是灿烂的笑容。 “那你晚上还回家吗?” “算了,我就待学校吧,学校离山这么近,明早你来接我,咱们直接去玩,免得我多折腾一次。” “嗯,那明天见!” 第二天早上七点半,林涓喜就坐上了开往凤凰山的车。 刘逸宸开着他的宝马7系,同来的还有刘花程,就他们三人。 游玩了翠微山跟前著名的洛林浮屠群之后,当晚,他们在山脚一个农家乐休息,打算第二天上山。刘花程叔侄一间房,林涓喜一间房。 这一晚,林涓喜睡得很不好,凌晨就醒了,看看手机,不到六点半,闭上眼睛,可是辗转反侧,就是睡不着。 外面天色微明一片,山里阴冷,不时有怪鸟悚然的鸣叫从耳畔掠过,她心里有点害怕,越发清醒了。 这房里有个老式衣架,放着主人的衣物。最顶是帽子,然后是衣服、裤子,像个静立的人。这种衣架是林涓喜小时候的噩梦,都有心理阴影了,所以刚一进屋就注意到了,又不好意思拿出去,后来几乎忘了,现在却突然想起来。 她用被子蒙着头,却忍不住揭起被角看了眼衣架。 光线很差,衣架的位置勉强可辨一个人形黑影,林涓喜打了个寒战,因为她感觉,那衣架仿佛长了眼睛,在暗处看着她。 她被自己的念头吓住了,忙缩进被子,强迫不想这些。 可她渐渐感觉不对劲儿了,那个衣服架子有问题! 她告诉自己,再看一眼就安心了。 她拉下被子,却在下一秒惊呼出声,头都炸了。 第十五章 衣服架子不见了,那个地方空空如也,十几秒的时间,它能到哪里去? 她惊了一身冷汗,鼓起勇气扭亮了台灯,一转身吓了一大跳,衣服架子,赫然立在床边,靠墙的一边。 草帽,的确良夹袄,肮脏的牛仔裤,没错,是一个正常的衣架,可是,它怎么会在这里,谁动了它,还是,自己走过来的? 房中不是她一个人! 这个念头让她寒毛倒竖,她打量着屋子,一张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衣架,什么都没有,那是——林涓喜背脊发冷——床下! 她迅速套上牛仔裤,披上外衣就冲了出去,舅舅和表哥住隔壁房子。 她敲了敲门。 开门的是刘花程,他裹着被单,揉着眼睛,看见是外甥女儿,非常诧异,林涓喜也顾不得许多,冲进去。 刘逸宸还在床上躺着,此时也惊醒了,眯着眼睛,愕然看着她:“怎么了?” 林涓喜把整件事讲了一遍,两个男人一边穿衣服一边听,待她说完了,刘逸宸说:“二叔,你在这儿陪着涓喜,我去看看!” “哥,别去!”林涓喜阻止他,“危险!”、 刘逸宸微微一笑,拍了拍口袋,那里显出手、枪的轮廓。 “我和你去吧!”林涓喜忧虑地说,站起身。 “吓,涓喜,我去看看马上过来,你和你舅在这儿待着。”然后,刘逸宸挤了挤眼睛,朝刘花程努努嘴,对表妹说,“保护好他。” 刘花程当然不乐意,可是还没等他开口,刘逸宸就开门走了。 屋子里静悄悄的,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刘花程焦急地看了看表:“都过去十五分钟了,逸宸在那边干什么呢?” 林涓喜坐不住了:“咱们去看看吧?” 两人起身去隔壁看。 推开门,两人张大了嘴巴。 房中根本没有刘逸宸的影子! 衣架虽然仍在床边,上面的衣服却不见了。 “逸宸!”刘花程叫了声,无人应答,他走到窗前,打开窗子四下看看,冲林涓喜摇了摇头。 林涓喜看着日光灯下白惨惨的一切,觉得后悔极了,她不应该让表哥独自一人回到这间诡异的房子。 林涓喜僵硬地舔了舔嘴唇,刘花程看着外甥女儿,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静默了十几秒,沉吟着说:“肯定是出问题了,要不然报警?” “这房里可能有不干净的东西,警察来了也没办法。” “总不能咱家再失踪个人吧!回去怎么给你大舅交代?” 林涓喜心烦意乱,走到窗前向外看。这是三楼,房外一棵银杏树,枝桠几乎戳到屋里来,此刻,扇形的叶子苍苍翠翠,比起秋日的金灿,更有一种生气勃勃的青春之美,气势夺人眼球,林涓喜无心观赏,目光焦灼地乱瞄着,突然,她瞥见一个奇怪的东西,仔细一瞧,心头大震。 她眼前的树皮上有个利器刻的符号,手劲很大,刻得非常深,可以明显看到树皮下新鲜的树干,是才刻上去的。这是个卡通水冰月头像,粗简得很,但林涓喜一眼就认出来了,她心里猜到了七八分,这是表哥留下的。 当年林涓喜给外公刘河生的桃木剑上刻了个水冰月,刘河生勃然大怒,家里人都知道这事,刘花程为此取笑了林涓喜,她就偷偷在舅舅的寒假作业本上画了个水冰月,被大人发现了,刘逸宸怕表妹再挨骂,就谎称是自己画的。 这个卡通形象在他们三人之间几乎已经是典故了。 刘花程早已经过来,他一看之下也是大吃一惊,长睫毛花蝴蝶般闪动了几下:“天哪!这是逸宸那小子留下来的!涓喜,你读书多,你看这是什么意思?” 林涓喜心想这和读书没关系呀!这么想着,脑子里琢磨着,刘花程也在冥思苦想,他搔了搔脑袋,本来就乱的头发更乱了,看得林涓喜的心也愈发乱糟糟。 她突然想到了一点。 “二舅,表哥为什么用这么奇怪的符号?刻个字不是更直观吗?我觉得,他只想让咱俩知道这个信息。”林涓喜压低了声音,“恐怕这附近有不怀好意的人,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是这样啊——但问题是,这符号什么意思呢?” 林涓喜想了想,说:“算了,咱们先吃点儿东西,都七点多了。” 她取出饼干和水,两人吃起来,边吃边瞅那棵树,心里琢磨着。 刘花程“嗯”了一声,放下手里饼干。 “怎么了,二舅?” “昨晚上,我和逸宸躺床上瞅着这树,他说,如果偷情倒可以借这树,直接潜到香闺里面。” 林涓喜皱眉,他这脑子一天都在想什么乱七八糟的,蓦然,她恍悟了:“你的意思是……” “对,咱们也爬树上看看,说不定能发现什么。” 说干就干,爬树是刘花程小时候常干的事儿,况且这棵银杏距离窗子极近,有几支粗壮的树杈触、手可及,他很轻松地爬了上去,然后来拉林涓喜,她根本不用人拉,两下子爬上去,敏捷地像个猴子,刘花程惊叹了一下:“没想到你这么会爬树。” 树上什么都没有,他俩不甘心,细细地察看每一株树杈,还爬到树顶极目四望,红日初升,春山苍茫,景色美不胜收,不过,真没什么异常之处。 刘花程像个猴子一样蹲在树杈上,手遮凉棚:“逸宸是想告诉咱们,蹲这儿看风景角度好吗?” “算了,咱们还是下来再说吧!” 舅甥俩人坐在床沿大眼瞪小眼,束手无策。 林涓喜将杯子递给刘花程:“二舅,给我到楼底下倒点儿水去。” “懒死你!”刘花程骂了句,拿着水杯下楼了。 十分钟过去了,刘花程还没回来,林涓喜渐渐不安起来,正要下楼去找舅舅,门开了,刘花程拿着水杯走进来,一脸严肃。 “涓喜,我刚才发现了这个东西。” 他将水杯放桌上,从牛仔裤里抽出张照片。 林涓喜打趣一句缓解焦虑的神经:“什么宝贵东西值得放内裤里?” “滚!我这几个口袋都是假的,好不容易才偷出来,吓得什么似的,往腰里一插就赶紧溜了。” 原来,刘花程去客厅倒水,发现桌子玻璃板下面夹了张照片,一看之下觉得不对劲,房东小孩在旁边写作业,他便在外面蹲点,等那孩子出去尿尿了,趁机潜入房里,偷走了这张照片。 第十六章 这张照片主角是房东小孩,蹲在窗外那棵银杏树上,笑得很娇憨,背景是广袤的原野,一直延伸至剪影般的凤凰山脚下,铺天盖地的绿意中、远方一处桃林,花开得如霞似锦,衬着碧水春山,很让人惊艳。 可林涓喜瞅不出异常之处,她将照片翻过来看。 刘花程在她手背上打了一下:“背面有个毛呀!” “我看不出来这照片有什么奇怪的地方。” 刘花程一副孺子不可教的表情,指着那片迷人的背景说:“你看这片桃林,是不是眼熟得很?” 林涓喜仔细端详,恍然大悟,脑中过电一般,许多事情都串了起来,思路一下清晰了。 将照片颠倒过来,显眼的桃林构成一副图像,赫然便是蜀中秦家的双龙戏珠图!其实这标记不是特别明显,在桃花开放的季节,也只有非常熟悉双龙戏珠图的人才能看出来,更别说其它月份了。 林涓喜不禁赞道:“二舅你真是太聪明了!” 刘花程顾不上洋洋得意,他说:“我觉得你哥可能发现那片桃林有古怪了,毕竟人家是考过飞行员的视力,心又细脑子又聪明。说不定他跑到桃林去了,咱们现在赶紧过去吧!” 两人这就要出发了,问房东老板娘,那片桃林是谁种的,老板娘说,是山里的野林子,自己长的。 自己长的? 走了十几分钟才到桃林。 此时,花褪残红,枝头结满青色果子,还好,刘花程认得桃子树。 林涓喜忽然俯下了、、身子,看到了什么奇怪的东西。 才下过雨,土还很软,地上有几个脚印,看大小,像刘逸宸的。 这个发现让他俩既兴奋又不安,决定顺着脚印走。 很快走到林子腹地,脚印戛然而止了。 他俩很诧异,这一路过来只有朝里走的脚印,没有返程的,却在这里彻底消失,好像走路的人凭空不见了一般。 疏疏落落的阳光洒下来,碎金子一样漂亮。 “涓喜,你那个牛叉的金扳指呢?” “没拿。” “为什么不拿上?明知道今天有事!”刘花程抱怨。 “二舅,要不咱们先回去,拿了照妖镜再过来?” “不行,必须赶快找到逸宸!说不定……反正我要在这儿等,等到天黑他还不出来再想办法。要不你回去取照妖镜?” 林涓喜也很担心,但这里除了树就是树,总不能指望它们告诉她发生了什么吧?于是决定了,她回去取照妖镜。 林涓喜回到农家乐,拿了车钥匙,麻利地驱车离去。 五个小时后,她回来了,直接将车开到桃林边,带来了面包、火腿、水还有照妖镜。 两人吃了点儿东西,然后,开始拿着照妖镜在林子里寻找异常。整整照了一圈儿,一丁点儿地方也不放过,都要累趴下了,仍然什么都没有发现。 又过去了五个多小时。 林涓喜看了眼夕阳,焦虑地说:“二舅,太阳快下山了,你看这怎么办?” 刘花程忧心忡忡地点了根烟:“再等等!” 又等了一个小时,两人正准备打道回府,林涓喜忽然呆住了,刘花程也感觉到了,林子发生了变化。 光线渐渐暗下去,林涓喜和刘花程周围,几棵桃树根部与土壤连接的地方发出了淡淡的蓝光。 刘花程眨了眨眼:“怎么?成精了吗?” 林涓喜拣了棵桃树蹲下细看。 这蓝光似乎是从土壤中透出来的,随着周围光线变暗更明显了。她找了块儿石头,开始刨树根处的土,刘花程也忙来挖。 挖下去一尺时,两人手又累又疼,却还是什么都没有发生。 刘花程丢下石头:“算了,别挖了,我看就算把林子翻过来也这样,重想个办法吧?” 林涓喜蓦然指了指:“二舅你看——” 因为光线更暗了,才发现远处几棵树也冒着蓝光。 林涓喜扯了扯刘花程:“过去瞧瞧!” 他们走近那几棵树,看到前方桃树根部也是蓝莹莹的,于是走到前方,然后又有了新发现,更远处的树根部也散发着蓝光,两人就这样逐蓝光而走。 林涓喜突然驻足,惊讶地说:“二舅,咱们好像又走回来了。” 此时,天已经全黑了,好歹有月亮,可以看清脚边这棵树,根部被挖去好些土,正是刚才待的地方。 刘花程蹙眉说:“又回到原地儿了……这不是个圈儿吧,咱们现在在一个圈儿里?” 林涓喜点了点头:“嗯,是一个圈儿,我刚数了,七十二课树。” 刘花程咋舌:“你留起心来真感人——七十二棵?……怎么会是七十二呢,这个阵势,凑个伏羲六十四卦才吉利嘛——七十二,七十二……这不会是你外公血书里面的‘孔门七十二子’吧?” 这个发现让两人都很兴奋,他们搓着手,两对相似的杏核眼扑闪着,却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 林涓喜背靠一棵树休息,天已经全黑了,夜风带着山里特有的清冽气息扑面而来——就在这电光火石的一瞬间,她想到怎么做了,睁开了眼睛。 她想起第一次去李府,霜铖对她说的话:那个地方,用上眼睛就到不了了。 用上眼睛就到不了了。 她便把想法告诉了二舅:“李邺的手下给我说过,有些地方必须闭着眼睛才能到,要不咱们试试?” “怎么试?” “先闭上眼睛穿过这个圈儿。” 两人拉着手,闭着眼,摸索着走。 林涓喜知道这个守株待兔的办法八成不顶用,但是既然想到了,总得试试。生活往往这样,在你高枕无忧时砍你一刀,在你志得意满时绊你一脚,在你心如死灰时给你希望。 就在两人像瞎子般挪步时,刘花程突然一声惊呼。 林涓喜睁开眼睛,立刻被眼前景象震住了,又惊又喜。 地上出现一扇大开的石门,灯火昏黄的一级级台阶,看不到尽头。 两人相视一笑,瞎猫撞了死耗子还给撞上了。 刘花程一拍手,就要下去,被林涓喜拉住了。 “二舅,你先别急着下去,我这次没带金扳指,不能保证还像上次一样走运。” “不行!我一定要下去,说不定逸宸在底下等着咱们救呢,迟下去一会儿,他就多一分危险!” 说着,刘花程已经下了台阶,一边走一边说:“涓喜,你在这儿等着,要是我一晚上都没出来,你就找人掘地三尺把我挖出来,挖不出来明年清明节给我多烧点儿纸钱。” 林涓喜皱眉:“说什么不吉利的话!还掘地三尺呢!这门里面都有可能跟咱们不在一个空间——算了,我也下去吧!” 他俩一前一后小心地走下了台阶,头没入地平线的刹那,轰隆一声,头顶石门关了。 他们一时愣在那里,脸上是掩不住的恐惧。 刘花程为了安抚外甥女儿,舒出口气,扯起一个笑容说:“别怕,天塌下来舅给你撑着,鬼来了舅给你垫背。” 林涓喜勉强笑笑,就朝下走。 洞壁是石头砌的,十分粗粝,什么都没刻,间隔十几个台阶有两盏铜灯,左右对称,竟然也是小鬼捧莲花的造型,刘花程就说:“你看,灯都一样,和逸宸家鬼洞绝对是一个建筑师设计的作品,他想干什么?颠覆人、民政、权吗?” 两人就这么一直走啊走,台阶一路向下,看不到尽头,好似通往地心。 走了十分钟左右,前方极远处隐约现出个石门,两人加快了脚步,走到跟前,发现这根本不是石门,而是一堵墙。 “涓喜,你看这是什么意思?” 林涓喜沉吟着问:“如果是你,费工夫修石廊,点着灯,通到最底下没路了,会是什么情况?” 刘花程一皱眉:“脑子绝壁有问题!” “对!所以,这儿肯定有出口,要不你试试酱黄豆的办法?” 刘花程拿出打火机在石墙和石壁的交界处燎着。 过了一会儿,果然,无数的小黑虫出来了,爬到天花板上,组成了一只斑斓华美的腾龙图案。 两人顾不上多看,一齐用力推石墙,伴随着沉重的声音,石墙被推开不足一尺宽的缝,从里面透出更亮堂的橘色灯光。 两人一看里面情景,都是背脊发寒。 这是间不大的石室,让人毛骨悚然的是,石室正中放置着一个水晶棺材,里面躺了具尸体。 刘花程脸色发白,强作镇定地说:“涓喜,我进去瞅瞅,你在外面等着,情况不对赶紧跑!” “不!我去看,你在这儿等着。” 刘花程抓住了林涓喜的手,她挣脱了,毅然侧身走进了石室。 刘花程看林涓喜竟然从腰后掏出一柄枪,小心地接近棺材,神色冷静专注,他大是奇怪:这是我外甥女吗? 水晶棺材旁边燃着两盏长明灯,将整个棺材照得晶莹璀璨,眼见林涓喜越来越靠近它,刘花程的神经也越来越紧张,他看她略略探头,瞅了眼棺材,然后,她整个人突然僵住了,朱唇大启,杏眼圆睁,好像看到了世界上最可怕、最不可思议的东西。 第十七章 林涓喜脸色刷地白了,身子一软,扶住了长明灯的灯罩,她死死盯着水晶棺材,震惊,恐惧,不可置信。 刘花程心里有种不祥的预感,他迈着发软的腿,扶着墙进了石室,嘴里打趣:“难不成我在棺材里面躺着?” 看到棺材里尸体的那一刻,刘花程以为自己在做梦,一股凉透骨髓的寒意让他全身都开始打颤,棺材中的人,赫然便是林涓喜!只是她已经死了,脸色青灰,双目紧闭,无一丝活气,可的确是她没错,这样弯弯淡淡的眉毛,端庄秀丽的小嘴,小巧的尖下巴——的确是她没错! 刘花程立足不稳,也一把扶住灯罩,半晌,才想起看林涓喜,她一脸不正常的镇静神态,像是在自我催眠地说:“这个人一定不是你。” 刘花程一愣:“你说什么?” 林涓喜转目看着舅舅,一脸悚然:“你没看见吗,你在棺材里面躺着,已经死了!” “什么?”刘花程又看着棺材,里面确实是林涓喜,他便说,“涓喜啊,这里面是你!” 林涓喜好像没听见,她迅速冷静下来,苍白着脸,敏捷地退后几步,举起枪,对准刘花程说:“你到底是谁?说!不然我开枪了!” 刘花程一愣,心中一股彻底的寒意,骨头都在打颤,她这是中什么邪了? 他也退后一步,背挨上了墙,颤抖着声音说:“你别吓我,涓喜!” 林涓喜将枪口晃了晃:“你是谁?” 刘花程几乎要哭了,他说:“我是你舅舅啊,你到底怎么了?” 林涓喜此刻简直是玉面罗刹,她飞快瞥了眼棺材,说:“这棺材里的,和你一模一样,根本就没有差别,我不知道我舅舅现在怎么样了,不过,我不会相信你了,快说,你是谁?” 刘花程看着林涓喜黑洞洞的枪口,咬着牙,往前冲过去。 一声枪响,硝烟味弥漫开来,刘花程抱住了林涓喜,而她的子弹打偏了,墙上一个弹孔。 刘花程流着泪说:“我不知道你看见了什么,可我真是你舅舅,你是我外甥女儿,涓喜,我不怕被你打死,我怕你中邪!” 林涓喜这一枪,是不由自住打偏的,她怎么忍心对他开枪呢?而他就这么直直扑了过来,居然不怕她的枪口。此刻,被舅舅抱在怀里,她鼻子酸了,说:“舅舅,我看见你躺在棺材里面。” “你宁愿相信一个死人,也不愿意相信活生生的我?”刘花程松开了林涓喜,将手递给她,“你握握,是热的,我好好在这儿呢,棺材里面的,鬼知道是谁!世界上长得像的太多了,说不定是个见过你舅舅我的人,羡慕我倾国倾城的帅脸,在棒子国整容一条街整成这样子,然后被自己帅死了!” 林涓喜忍不住笑了,这番具有刘花程特色的胡说八道让她放松了不少,她又看向棺材,里面脸色发青的刘花程十分可怖,她说:“你看,这人和你太像了!” 刘花程瞅着棺材,不由皱起眉头:“涓喜,其实我看见的人是你。” 林涓喜吃了一惊,她不可置信地望着刘花程:“我还以为你刚才——真的吗?” “真的。”刘花程委屈地撇撇嘴,“我都没拿枪指着你。” 林涓喜仔细瞅着棺材,说:“我看见的确实是你,难道我眼睛有毛病吗?” “好多时候眼睛也不能全信,像海市蜃楼。” 林涓喜突然变了脸色,说:“这可能是一种魔咒,是为了——” 她看着刘花程,脸色铁青:“——让我们互不相信,自相残杀!” 刘花程也打了个寒战,他看外甥女儿脸色不好,就想逗她放松,便说:“还是我觉悟高,没有被敌人的表面现象欺骗,坚定立场,坚持信念,保护了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林涓喜盯着棺材,喃喃地说:“……这是谁想出来的,真是太可怕了……真是太可怕了……” 说句实话,林涓喜在经历的所有恐怖事件里面,这件,真是细思极恐。 “好了,别管他了!”刘花程说,“歇歇吧,刚才吓坏了?” 林涓喜看着笑嘻嘻的二舅,心想:二舅心思纯良,而自己差点上当,还对二舅开枪。 她心里满是后怕:“舅舅,你不怪我吧?实在对不起!” 刘花程笑着说:“我还高兴呢,你警惕性这么高,出门就不会被人欺负了,不像我,总是傻乎乎的。” 林涓喜鼻子发酸,喉头微哽。 待她平复了些,她看向棺材中的“舅舅”。 这具尸体保存地很好,除了脸色青灰,几乎就像睡着了一样,口中含着块玉雕,是传说中的玉琀蝉吗?它穿了身黑色的寿衣,青白色的秀丽五官,眉心微蹙着,好似窗棂中透进来的一缕凄凉的月光。 谁能想到这不是真的? 刘花程蹲下来,试探着拍了拍棺材盖儿,林涓喜要阻止,已经来不及了,她警觉地盯着尸体,还好,它纹丝不动。 刘花程见状又狠狠拍了几下棺材板儿,口中说:“没机关——看!蛮结实的!” 林涓喜急了,一巴掌打掉他的手:“哪儿有你这么试机关的?” 刘花程看没事,索性把棺材盖儿当鼓面了,有节奏地拍着:“涓喜,你看,这也没什么可怕的,对不对?” “对你个头!” 林涓喜不再管他,在石室中转了一圈儿,这里除了棺材什么都没有,倒像个墓室。 刘花程已经蹲下来研究棺材底儿了。 “这是什么?”他摸着棺材壁上一个凸起的雕花。 林涓喜一惊:“别按!” 可是已经来不及了,随着刘花程手往下一按,墓室石门轰隆一声关上,与此同时,骇人的事情发生了,整个水晶棺材霍然立起来,露出一个比棺材小一号的长方形地洞。 刘花程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林涓喜强自镇定,还没等他俩反映过来,突然,地洞中爬出来一个血淋淋的人! 第十八章 刘花程和林涓喜同时尖叫出声,那人似乎也吓了一跳,愣了一下,看清是谁,才一抹脸迅速爬上来。 刘花程和林涓喜也看清了来人,这居然是刘逸宸! 只见他满身是血,衣服撕烂了几处,头发凝成了一缕一缕,好像经历了一场激烈的角斗。 刘逸宸将二叔拉起来,后者欣喜若狂,又很是担心:“你怎么会在这儿?你……你受伤了?” 林涓喜也过去拉住表哥的胳膊:“怎么弄成这样?发生什么事儿了?” 刘逸宸喘了口气:“我没事,回去再说。” 刘逸宸又看了下地洞口和棺材,很好看地一笑:“多亏二叔按了机关,不然你侄儿得困死在下面了。怎么回事,你们怎么也进来了?” 林涓喜说:“不是你留的线索让我们跟来的吗?” 刘逸宸听罢叹了口气:“那是我留下的记号,万一我没回去,你们俩斟酌着报警找我——你们倒积极。” 刘花程踢了侄儿一脚:“臭小子!招呼也不打就不见了,还以为你被狼叼走了,谁坐得住?” 刘逸宸微微一笑,长睫毛一跳:“我错了好吧——你们怎么进来的?” 刘花程还没回答,林涓喜就说:“哥,你看这棺材,里面是什么?” 刘逸宸看了眼水晶棺材,又看了眼林涓喜,奇怪地说:“这里面什么都没有啊,空的。你看见什么了吗?” 林涓喜和刘花程对视一眼。 然后,林涓喜把整个经过简略说了一遍,刘逸宸听罢摸着下巴说:“没想到你俩火烧眉毛的时候还蛮有办法的。” “什么没想到?本来就有办法好不好!你留下的狗屁线索是人想出来的吗?要不是你叔我智商高,你就困死在这儿吧!” 刘逸宸不想在这险恶的环境下和二叔拌嘴,就冲他嘲讽地笑笑。 刘花程走到门跟前,掏出打火机说:“臭小子,滚过来烧门!” 刘逸宸正要过去,刘花程整个人突然僵住了。 “这……这门有问题。” 林刘二人忙过去看,果然,刚才粗糙的石门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面等大的青玉门,颜色很均匀,呈现一种凝滞的半透明青色。 刘花程点了火凑过去,刘逸宸轻声说:“估计不行。” 果然,并没有虫子出来。 刘花程用力推了推玉门,纹丝不动,他踢了一脚,骂了句。 刘逸宸沉吟着说:“我想,这是因为棺材立起来了,门才被掉包的吧?” 三人便去研究水晶棺材上的雕花按钮,捣鼓了半天也没反应。 他们只得卯足了劲儿硬把棺材往下按,可棺材仍然稳稳竖着,林涓喜看到,里面的尸体仿佛站立一般,嘴角似乎浮起一丝冷笑。 林涓喜顿时头皮发麻。 “他娘的!这鸟棺材长到地上了吗?”刘花程喘了几口气,“逸宸,你是怎么回事?我今天要是撂这儿了,得先把这事儿问清楚,不然死不瞑目。” 刘逸宸叹了口气:“老天爷,您听我说,童言无忌,您睁只眼闭只眼啊!”不等刘花程开口骂他,他就转移了话题。 “事情是这样子。” 当时,刘逸宸刚一进门,就看到一个黑影从窗口窜出林涓喜房子,他迅速趴窗子向外看。 天亮了,他因为留心看黑影去向,观察地分外仔细,就注意到了那片异样的桃林。他想去给二叔他们说,又怕他们非要跟来冒险,以防不测,他留下了记号,就下楼朝林子出发。 走到桃林深处,突然,一阵风袭来,他心知不妙,敏捷地俯身躲避,没想到那家伙动作太快,迎面又来了一下,他没来得及躲,脑门挨了重重一击,不省人事。 待他醒来,发现自己置身于一间石室中,空无一物,只有壁上一盏铜灯,小鬼捧莲花,眼熟得很。 他揉着后脑勺站起来,身上枪不见了,幸亏匕首贴身放着,还在,他正纳闷,忽然,他感到身后有呼吸声,甚至有热气喷到后颈上。 他练过截拳道,那种刚强硬朗的功夫,当下飞快旋身一个侧踢,将身后家伙撂倒在地,在那家伙倒下去的同时,刘逸宸抽出匕首,狠狠刺下去。 他这才看清来者何人——天哪!这是什么啊?!这是一个成年男子的形貌,可全身覆满了又长又厚的黑色毛发,像只大猩猩。 那毛人挨了一脚又中了一匕首,躺在地上挣扎,匕首没柄,却没有流出一滴血。 刘逸宸不敢放松警惕,怕他使诈,正寻思怎么把这家伙解决了,那毛人却说话了:“你有什么目的?”说得是普通话,成年男子的声音。 刘逸宸愣了一下,眼神一暗,越发锁定了毛人。 毛人嘿嘿笑了声:“奇怪我这怪物还会说人话?” 刘逸宸还未开口,那毛人就狂笑起来,笑声比哭声还凄惨。 他笑了半晌,咳嗽起来:“不错,刘家长孙,行事不比你爷爷差,先发制人,宁可错杀一百,不愿漏网一个,一样的没人性!” 听到这番话,刘逸宸又惊又鄂:“你是谁?你认识我爷爷?” 毛人又笑了起来:“我现在这个样子,是谁重要吗?你爷爷,我当然认识了,不过可惜啊,那么个辣手玉郎,竟然……” 他不说了,刘逸宸有些急了:“竟然怎么了?你知道他在哪儿吗?” 他话音未落,毛人突然一跃而起,一拳招呼过来,手法快如闪电,幸亏刘逸宸一直未放松警惕,低头一躲,匕首顺势又刺过去。 毛人落地时,正撞上刘逸宸来势汹汹的匕首,腹部立刻被划了道长长的口子,毛人吃痛,趔趄着后退几步,刘逸宸匕首在手,与他对峙。 “刚才窜屋里的是不是你?你在林子里偷袭我,把我弄到这鬼地方来?” “是我干的!”毛人声音嘶哑。 “你有什么目的?” 毛人悚然一笑:“是我先问你的吧?你回答了我,我再告诉你。” “好,我是来找爷爷的。” 毛人一愣,又开始鬼笑:“多么讽刺?来找爷爷?哈哈哈哈……太孝顺了!” “该你说了。” “我?我是为了吃饭。本来只是单纯出门找吃的,你太可疑了,你在探究什么,而且你和刘河生那家伙太像,我想你可能是他孙子,就把你弄来,准备问问,问完了再吃。” 刘逸宸无一丝惧色:“你在哪儿生活?” “生活?真他妈好听的一个词儿!哼!刘家没一个好东西!”毛人突然眼神一凛,疯了一样扑来。 毛人完全一副鱼死网破的架势,冲劲太大,刘逸宸脚下没站稳,被扑倒了。 毛人受了伤,力气却大得惊人,刘逸宸被他制住,挣扎着使不上力。 此时,那张可怖的脸近在眼前,刘逸宸心中充满恶心和恐惧,他克制着,想着脱身的法子。 毛人察觉到他的情绪不稳,说:“怎么?不敢看我这张脸?如果你成了我这样会不会自杀,漂亮小子?你不是想找你爷爷吗?我告诉你,好多真相,都是你承受不起的。付出代价,得到想要的东西,才会发现,你失去的更多。” 他说这话时,眼神正常了,认真,凄凉,悲哀,让刘逸宸心中有一丝不忍。 “听你说话,好像遇到难事了,同我讲讲好吗?说不定我可以帮到你。”刘逸宸平静地说。 毛人突然神色大变,双手扼紧了刘逸宸脖子,他手劲极大,刘逸宸立刻吸不上氧气,当下慌了起来。 刘逸宸使出全身力气,企图掰开那双覆满长毛的手,可那双手却像焊在了他脖子上,任他抓、掐、掰都不顶用。渐渐地,刘逸宸眼前发黑,视力模糊,情急之下,他拼劲全力,颤抖着抬起手,双指蓦然刺进了毛人的双眼。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刘逸宸不愿提起,只说了结果:“我弄死了他。” 林涓喜看表哥满身血污,衣衫褴褛,显而易见,那是场恶斗。 “哥!”林涓喜指了指棺材覆盖的洞口,问刘逸宸,“这洞里会不会有出口?要不要下去看看?” “没有。”刘逸宸说,继而叹了口气,“你们还是别下去了,毛人的尸体在底下,他死得特别惨。” 他又叹了口气:“你们还是别看的好。” 三人一时都沉默了。 突然,一阵劲风袭来,一个黑影从地洞中翻出来,向最近的刘花程扑去。 第十九章 林涓喜眼前一花,热乎乎鲜血溅到了脸颊上,浓重的血腥气中,只见一个浑身黑毛的怪物背对她站着,粗壮的长满黑毛的胳膊满是鲜血,没肘插、进刘逸宸腹中,已经穿透了,手掌从后背探出来。 电光火石的一瞬,刘逸宸挡在了刘花程身前。 刘花程吓傻了,呆呆看着鲜血喷薄的侄儿的身体;林涓喜在几秒的惊恐过后,很快冷静下来,拔出腰间匕首,猛刺向怪物,足足刺了五六下,怪物才将手抽出来。 血如井喷一般,溅得到处都是,一片鲜红,衬得刘逸宸脸庞苍白如纸。 怪物倒在地上,林涓喜见它身上满是伤痕,有几处都是致命伤,却没有死,就果断地割下它的头颅,还用匕首在它头颅薄弱处狠狠猛刺,直到匕首卷了为止。 最后将匕首插、进腰间,去看表哥。 刘逸宸躺在地上,已经非常虚弱了,刘花程跪着,用手拼命堵住刘逸宸鲜血汹涌的伤口,满脸泪水,林涓喜沉声对舅舅说:“二舅,把你衬衫脱下来。” 刘花程照做了,林涓喜将衬衫撕成条,咬紧牙关,使出全力,将刘逸宸伤口绑住,血流速度慢多了,但是林涓喜知道,血水还在慢慢往出渗。 包扎完毕后,林涓喜火急火燎地说:“二舅,你赶紧送我哥出去,去医院,车在路边——赶紧去!快点,不然就来不及了!” 刘花程急躁地说:“可是……可是根本出不去呀!” 林涓喜瞅了眼青玉门,又看了眼棺材,说:“如果棺材放平了,门就能开了。我下地洞里瞧瞧,可能机关在底下也说不定。” 说完林涓喜就跳进了地洞里,刘花程大急,伏在洞口喊:“你干什么?” 林涓喜仰头看着二舅,脸上泪水纵横:“现在只能这样了,如果石门能开,你一定要尽快送我哥去医院,明白吗?” “那你……” “别管我,我有办法!答应我,舅舅,不然我哥会死的!”林涓喜流着泪坚毅果决地说。 刘花程眼中泪水扑簌簌落下来,他一咬牙,说:“你送逸宸去医院,我待这儿。” “别浪费时间了,我背不动他!——答应我!”林涓喜眼中满是恳求。 刘花程凝看着林涓喜,痛苦地说:“好,我答应你!你有打火机吗?” 林涓喜点点头,勉强一笑:“有,你放心走吧!” 林涓喜环顾四周,这是间二十平米左右的石室,空无一物。 嗯?这时,林涓喜看到正中地板上有个莲花浮雕,她蹲下来仔细端详,这浮雕刻得十分精致,花瓣上脉络清晰可辨,尤其是莲蓬,特别凸出,一颗颗成熟的莲子圆润饱满,仿佛能滴出水来。 她用力按了下去。 洞外刘花程一声惊呼,棺材终于放了下来,随着一声闷响,盖住了洞口,而那边通往人间的石门,应该是开了的。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林涓喜呆坐于空荡荡的石室,心里为表哥和舅舅祈祷,又忍不住为自己发愁。 不知过了多久,突然,头顶一阵响动,林涓喜警惕地往上一瞅,立刻惊得跳起来。 方形的洞口探进一个脑袋,伤痕累累的布满黑毛的脸,挖去眼珠的黑洞洞眼眶,被一个毛茸茸胳膊抱着——正是那个黑毛怪物,它没有死,无头,却抱着自己脑袋,看起来更加恐怖。 怪物一松手,脑袋掉下来,骨碌碌滚到林涓喜脚下。 她当然害怕,但现实不允许她害怕,她必须尽快应对——紧接着怪物跳了下来。 它好像还有感知能力,朝林涓喜所在位置转过身子,仿佛胸前长着眼睛,然后,它一步步逼近。 林涓喜步步稳扎地往后退,心里想着对策。 林涓喜想,估计眼前这怪物就是和刘逸宸表哥搏斗的毛人了,明明表哥已经杀了他,她又砍下它的脑袋,可它仍然如此生猛地站在这里,这家伙,看来是打不死的。 突然,劲风袭来,怪物整个身子都扑向她,快如闪电,林涓喜来不及躲避,脑后挨了重重一击,钻心疼痛,接着,胸口又受了一击,她摔倒在地,喉头一甜,吐出口鲜血。 第三次攻击来了,狠狠打在她背上,她一窒,差点一口气没上来晕过去。 怪物发出了第四次进攻,林涓喜见它下手如此狠辣,是铁定了要把她往死里打,再这样被动挨打下去,不出十招,她必死无疑。 在背上又挨了一下的时候,她想到了一个东西。 她忍着身上剧痛,硬撑着站起来,扑过去抱住毛人,同时点着打火机。 怪物疯狂地甩她,企图把她甩掉,可她用有力的双腿死死卡住怪物腰身,没一点活动余地,然后,将燃着橘色火苗的打火机凑近怪物身体,去点它的毛发。 因为剧烈的晃动,好几次,林涓喜都烧了自己的手,千辛万苦,衣服被汗水浸透,依然点不着,怪物铁钳般的大手突然抓住她的肩膀,把她往下拉,她骨头都要被捏碎了,生死只在一瞬间。 终于,她把燃着火焰的打火机,用力一杵,火苗碰到了怪物腿上的黑色毛发。 蓦然,怪物身子剧烈抖了一下,他身上被点着了,星星之火以燎原之势迅速弥漫,林涓喜松开双腿,摔在地上,然后,用尽所有力气向一边滚去,便再也没劲。 很快,怪物全身都烧了起来,像一团大火球,它断裂的脖颈里发出嘶哑的痛苦叫声,十分刺耳。 它疯狂地在地上滚动,火球慢慢变小,它的动作和哀嚎也慢了下去,静了下去,火球越来越小,越来越暗,最后,成了一堆冒烟的灰,火星闪动几下,彻底熄灭。 林涓喜趴在地上,感觉掌心有个硬硬的东西,挺硌的,她一看,是那个救了自己命的打火机,她艰难地将打火机凑嘴边亲了亲。 惨痛的摔打中仍然没有丢掉它,纯粹是出于本能。 然后,她瞥见了角落的怪物头颅,慢慢爬过去,点着它,看着它烧成飞灰。 这一切都做完,林涓喜烂泥般摊在地上,手一松,打火机轻轻掉出来。 她闭着眼睛,一动不动,好像死了。 嘴角慢慢荡起一个笑容,闭着的眼中,滚下眼泪来。 死里逃生,死里逃生!可是,她该怎么出去呢? “林小姐!”一个熟悉的男性声音在耳边响起,有人轻轻推她。 她睁开眼,啊!竟然是李邺,只见他穿着白色直身,宽大的袖子和衣摆拖在地上,看着她。 “李邺!——”林涓喜喉头似堵着核桃,挣扎着半坐起来,每块骨头都像碎了一般,酸疼难耐。 她一下没撑住,将要重新跌倒的时候,李邺扶住了她。 感受到对方胳膊有力地承载了她所有的体重,她心一松,突然很想大哭一场。 他一把把她搂进怀里。 她的眼泪慢慢涌出来,浸透了他的衣襟,他一边拍拍她的肩头,一边轻声安慰她。“别怕,我在这儿,没事了!”李邺的声音很温柔。 林涓喜哭得缓些了,靠在李邺怀里,他掏出手绢,温柔地替她擦了眼泪鼻涕。 林涓喜突然想到了表哥刘逸宸,心又提了起来,坐直身子说:“李公子!……我表哥……他受伤了……” 李邺的脸白花花晃人眼,眼睛黑得像磐石,黑白相映中,林涓喜一阵难受的晕眩,他的声音低沉温柔,仿佛透过厚厚云层的苍穹之声,他说:“我知道了,你放心,我不会让他有事的。” 林涓喜一颗心终于完全落进了肚子里,全身软绵绵没一点力气,靠着李邺胳膊,望着他说:“这里,是怎么回事?” 李邺沉吟着说:“这儿是个魔王的结界,我只能告诉你这些。” “和你有关系吗?还有那些惨死的人,michael调查的案子,和你有关系吗?”林涓喜急切地问。 李邺并不回答,而是微微眯眼,凤目是两道妩媚的线条:“这么急着想知道?” 林涓喜直直地盯着李邺,严肃地说:“回答我!” 李邺收了表情,认真地说:“这一切都和我没关系,我还没缺德到这种地步。” 林涓喜松了口气,片刻后,又想到件事:“那上面的棺材呢?” 第二十章 “那上面的棺材呢?”林涓喜问道 “这是一种致幻的魔咒,同时进来两个人,他们会分别看到对方在棺材里躺着,已经死了——这玩意当初发明的时候,就是针对两个人的,其实棺材里什么都没有。怎么,你也经历了,看见了什么?我很好奇,鱼肠小姐怎么应对这种匪夷所思的幻觉?” 林涓喜摇了摇头,轻轻地说:“别说了,李公子,听得我头疼!” 李邺不再说话,掏出瓷瓶子,倒几颗净白如玉的药丸,递林涓喜嘴边:“嚼碎吃了。” 林涓喜伸嘴噙了,不小心碰到李邺指尖,凉凉的。 这药丸没什么味道,咽下去却是说不出的神清气爽,好像纯净清冷的初雪早晨。 “为什么现在才给我吃?”林涓喜问李邺。 “你刚才气血不稳,吃了也吸收不了。” 林涓喜沉默着,叹口气说:“我是觉得没勇气告诉你!当时,我以为躺在棺材里的是舅舅,差点杀了舅舅,还开了枪,幸好没忍心,打偏了。他自己往枪口上撞,我才清醒过来。” 林涓喜眼中全是愧疚的痛苦神色:“李邺,我竟然成了这样子的人?” 李邺平淡地说:“警惕心强,没什么不好的。” “那我舅舅,为什么还是相信我?” “他傻缺!” 林涓喜想了想,好像说得有点道理,心情也平复起来,过了一会,她开始哈欠连连,揉着眼睛说:“李邺你给我吃的什么药?我好困!” 她现在已经不太清醒了,只感觉他目光很温情,声音柔和:“困了就睡一会儿。” 她迷迷糊糊地点了点头。 慢慢地,她失去了意识,一头扎进黑甜乡里。 好像过了很久,鼻端一股似有若无的昂贵木质的幽香,熟悉的气味,使林涓喜突然清醒过来。 眼前是古雅的黄杨木宫灯,灯穗子缀着块扇形白玉,随风轻轻晃动,她怔了片刻,明白自己躺在一张床上。 她转动眼睛。 床头柜,衣柜,衣架,半掩的门,一副挂画——张萱的《捣练图》,窗外是胜放的白色牡丹,清绝出尘而流艳浓丽——林涓喜一呆,李邺坐在她床边的木墩上,雪白长衫如流水泻地,正垂头捣鼓什么。 感觉来她的目光,他抬起眼帘:“你醒了。” “这是哪儿?”林涓喜开口,才感觉嘴巴干渴极了。 “这是我家。”李邺说,“你内脏受了点伤,不过问题不大;手烧伤比较严重,我马上给你敷药。” 林涓喜点点头:“谢谢!那个……”她想喝水,但是全身酸疼,手不敢碰物体,而水壶就在手边。 李邺便将水壶拿过来,壶嘴对着林涓喜的嘴,她一口一口喝下去,如同饮甘露一般。 喝了多半壶水,林涓喜摇了摇头,李邺掏出手绢替她抹干净嘴角,将壶放在床头柜上,继续低头捣鼓东西。 林涓喜这才注意到,李邺手中拿着个小小的碧绿色瓷碗,一手拿个玉勺,在碗里搅动着。 李邺专心干活,林涓喜也不说什么,彼此静默着。 过了片刻,李邺抬起眼帘说:“好了,我给你敷药。” 然后,他端着玉碗,看了眼林涓喜的手,戏谑着说:“都成烤猪蹄了。” “你才是猪!” 李邺笑了。 林涓喜脸上笑容一敛:“我问你,你说咱俩以后少见面,这是你让残墨捎的话——你什么意思?” 李邺来抓她的手:“敷药。” 林涓喜一避:“我自己来。” 李邺递给她:“好。” 林涓喜愣了,她现在如何自己敷药? 李邺毫不客气地拉过她的手。 药膏是绿色的,非常清凉,一股清淡的芬芳扑鼻而来,李邺低垂着头,几缕额发滑落下来。 他细细替她上药,说:“这段时间我派人照看你表哥,他死不了。” 林涓喜知道李邺不可能让刘逸宸死,但是因为没见到人,总有些惴惴,听李邺亲口说了,放心了。 上完药后,彼此沉默着,李邺收拾他的医疗用品。 过了一会,李邺说:“我可以很快治好刘逸宸,但是,这么做会让人起疑心,我派残墨伪装成护士待在刘逸宸身边,他死不了,不过,别人看起来,刘逸宸目前还处在危险期。等你好一些了,我让娜娜陪你去看看你表哥。” “好,谢谢你!” “你去看刘逸宸,最好表现得很担心,因为理论上他不可能这么快完全脱离危险。” “我会哭死过去的。” 气氛本来有些僵的,林涓喜说了这句话,扑哧笑了,李邺也忍俊不禁,室内空气重新流动起来。 “我收回那些话,咱们和好吧?”李邺说。 林涓喜也不是小肚鸡肠的人,莞尔一笑:“小小个事,没关系的。对了,你救了我哥,又再一次救了我,都记不清第几次被你救了,欠你人情太多。” “言重了!”李邺平淡地说了句,拿着东西走了。 过了没多久,门被推开,进来的居然是娜娜,她端着餐盘放床头柜上,对林涓喜笑盈盈地说:“林小姐,你醒了,好久没见了。” “嗯,过年前到现在了。”林涓喜说着要起身。 “别动!”娜娜坐在刚才李邺的位置,拿过饭碗和筷子,道,“我给你喂。” “谢谢你了!”林涓喜由衷地说。 “不客气。这是主人在东郊的房子,你要养伤,这段时间住这儿。” 林涓喜吃完饭,眼皮沉重起来,就在柔软的床上睡着了。 林涓喜是被疼醒的,因为止疼药的药效散了,醒来已经黄昏,明艳的夕阳洒满客厅,鼻端是窗外花草的清香。 娜娜过来了,餐盘上端着杯热牛奶,几片饼干。 “你先垫一垫,还有半个小时饭就好了。” “李公子呢?” “主人出去办事了,也不知道几点能回来。” 晚上李邺回来了,他去看了刘逸宸,给林涓喜带来了最新的消息,当然,刘逸宸命是绝对保住了,就是现在还瞒着人。 李邺的药效果极佳,第三天,林涓喜好多了,去医院看望了刘逸宸,然后又回到了李邺的别墅。 李邺并不在,娜娜让林涓喜去书房解闷。 她在李邺藏书丰富的书架上翻出一本《世界刀具大全》,刚坐在地上准备看,有人敲门。 走进来的是李邺,他穿着素白道袍,端个乌木餐盘,盛着好吃的,飘出诱人香味。 林涓喜有点饿了,暗暗吞了吞口水 李邺将餐盘放林涓喜旁边,她见其上是一小碟炸得黄亮的小巧糕点,一壶茶,两个杯子。 “吃吧!”李邺说着端起茶壶,先给林涓喜倒了一杯茶,推到她跟前,又给自己倒了杯。 林涓喜毫不客气地拿起一块点心,咬了口,酥脆可口,甜香满颊,就是有点烫,在舌头上滚了滚,吞下去。 李邺看她吃的香甜,笑眯眯的,他拣了块阴凉处,厚实的墙壁遮住了灿烂阳光,他也席地而坐。 林涓喜连着吃了两块,说:“娜娜手艺越来越好了。” “娜娜?这是我做的。” “真让我吃惊,你还会做点心?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说吧,你想干什么?”林涓喜又拿起一块点心,开玩笑说。 “咱们交往吧!”李邺说。 林涓喜嘴里含着东西,一愣,呛住了,咳嗽起来,李邺将水递给她,她喝了几口。 林涓喜放下杯子:“李公子,你又玩性大发了。” “我没有开玩笑。”李邺的表情很认真。 林涓喜略一思索,静默了。 李邺站在屋里浓重的阴影中,看着阳光下的林涓喜,仿佛因这过分的明朗而羞明,他微微眯起眼睛:“答应我!我……喜欢你。” 林涓喜洁白的面颊透出淡淡红色,越来越重,仿佛上了艳丽的桃花妆,整个脸火烫起来,她低头羞赧地说:“哪有你这样子的人,端一盘点心、在我快被呛死的时候说这种话……” 李邺眼波跳动着,突然一把握住了林涓喜的手,她大吃一惊,出于害羞,想要挣脱,他的力气虽然不大,却无法移动分毫。他的脸庞被清清浅浅的影子笼罩着,眸子隐在阴影中,只瞧见一片彻底的黑,有种深情的感觉,专注的眼神,仿佛全世界除了这只柔荑和它的主人,皆与他无关;他的手清瘦而劲健,掌心覆着薄薄的茧,微微粗糙的感觉,熨帖极了,她的手很小,在他的掌中似一朵半开的百合花——她只感到安全。 林涓喜喃喃地说:“……我一直在想,我留在石室让他们走,差点儿死了,你为什么不骂我?……” 李邺另一只手伸过来,将林涓喜双手握在他双手中,说:“有些人,生在乱世可以保一方黎民,和强梁盗寇斗智斗勇;或者是一员悍将,七进七出,慨然赴死。生在太平年间,如果居于庙堂之上,他们会用头颅来捍卫所谓的正义——这种人我见过,愚蠢,可是,那份孤勇,让我震撼。” 李邺黑莹莹的眼睛燃起一小撮火,点亮了林涓喜的眼睛,他说:“遇见你的时候,我就知道你和他们一样蠢,也一样有让人震撼的孤勇。你和这世界上大多数人不一样,你不该总是活在保护之下,你能做到一些常人根本做不到的事,所以,当你碰到难处了,我有时候不插手,让你自己决定,解决,这是尊重你,因为你是个战士,是我最爱重的人。” 李邺的目光清澈真诚,林涓喜心头一动,脑中仿佛被尖锐物体生生划开,迸出耀眼的白光,只听李邺继续说:“可是,我也很矛盾,我不愿意你做不喜欢的事,或者看见你受伤、有危险……” “我懂。”林涓喜轻轻地说,“你想让我活的有意义,又不愿意我受累。” “对!” “其实对我来说,最愿意看到的,就是我爱的人过得好。” “包括我?”李邺笑道。 林涓喜抿嘴一笑:“再问你个事,我开始给你说的时候,你为什么拒绝我,还骗我说你喜欢男人?——你在怕什么?” 李邺声音有点低沉:“想杀我的人太多了,你一旦和我有牵挂,会很危险。况且,就算我保护得了你,也不能保证永远陪着你,我结怨太多,恐怕不得善终。” “别说了——”林涓喜叹口气,她心神激荡,脸上漫起红云,却是一脸郑重,“我不怕死,也不怕疼……”她顿了顿,补充说:“也不怕当寡妇……” 蓦然,他低头亲上她嘴唇,她的心碰碰跳起来,他吻得温柔,温热的气息呼到她脸上,一手搂着她腰肢,一手抚摸她的脸颊。 突然,李邺松开了林涓喜,她转头一看,娜娜站在门口,一脸慌乱。 李邺有点尴尬,咳了声,林涓喜更是尴尬他妈抱着尴尬哭,尴尬死了。 娜娜期期艾艾地说:“主人……在……在这里呀……” 李邺脸色不好,林涓喜给几人解围,说:“娜娜,你帮我去小区门口取下快递。” “好。”娜娜赶紧走了。 娜娜一走,李邺恢复了柔和的样子,看着林涓喜微微笑着,林涓喜低下头,脸上飞起云霞。 他凑她耳边,低声说:“一会下来吃饭。” 然后他笑笑离开了。 留下林涓喜一人在书房地上坐着,只觉得脸很烫,心猛跳,端起茶水喝了几大口。 第二十一章 看了一会子书,林涓喜瞧外面阳光正好,牡丹正艳,索性出去走走,路过宽敞的大门,她瞥见门廊东侧的乌木柱子上有块原木牌匾,上面用瘦金体镌刻着“喜岚轩”三个字,想来是这所雅居的名字了。 喜岚轩的花园很奇怪,清一色全是白牡丹,没有一株其它花草,想必冬天很荒凉,不过现在正当时节。牡丹胜放,冰莹如玉,柔白似雪,三径清雅,满院奇香,“淡极始知花更艳”,精致的雕花透视墙外是大片的草木,可以想象盛夏是如何繁盛的绿,翠色浓烈的树叶掩映中,遥遥有几处别墅,造型各异,这在寸土寸金的当今社会,很是奢侈。 林涓喜走到花丛中,随便拣了块地方坐下,清雅的香气让她神清气爽,长舒一口气,目光渐渐被牡丹吸引。 真是奇怪的审美呢!牡丹是花王,国色天香,艳冠群芳,可是这晶莹的白色牡丹,看起来真是娇艳典雅和清冷秀致的奇异结合,因这奇异,倾城硕重的花朵透出一股子诡异的妖媚劲儿,*蚀骨——观者不觉迷醉地眯起眼睛,呵,她突然感觉到,玉白牡丹的风姿,和某人倒是蛮搭的。 吃晚饭时,林涓喜才从花园姗姗而来。 李邺早坐在餐桌边了,见林涓喜过来,便对她招了招手说:“你跑哪儿去了?坐我这儿来!” 林涓喜见娜娜侍立一边,微笑看着自己,想起不久前被撞破的事,脸上发烫,忙说:“不用了,我就坐这儿。” 她拣了个离李邺稍远的地方坐下。 李邺站起来,很自然地坐在林涓喜跟前。 出于良好家规,娜娜一直垂着头。 林涓喜不好意思,就一直埋头吃饭,不怎么抬起来。 今天的餐桌上,是娜娜精心准备的京沪小吃,李邺聊着这几道菜的历史和典故,他吐属闲雅,语言风趣,林涓喜听得入迷,终于抬起头目不转睛地看他,他略略一顿,眼风似有似无地扫她一眼,嘴角藏笑,继续绘声绘色地讲着。 吃完了饭,娜娜收拾碗筷,林涓喜要帮忙,娜娜嫣然而笑:“我一个人做惯了,你帮忙还碍手碍脚的,去陪主人吧!” 林涓喜站在餐厅门边,可以看到客厅的李邺,此刻,他坐在沙发上看书,穿着白色衬衣,领口解开一颗纽扣,袖口严实,下摆筒在米色修身长裤里,腰部精瘦而强韧;他解了发带,长发披散着,几缕妩媚地划过脸颊。 冷不防,李邺突然抬起眼帘,眸色将四壁都映得光彩熠熠:“涓喜,坐过来。” 她走过去,依言在他身边坐下:“在看什么书?” 李邺把书摊开,放两人腿上,是林涓喜不久前在书房看得那本《世界刀具大全》,他说:“喜欢哪个,我送你。” 林涓喜知道,这本书的刀具都非常难搞,不是被有钱有势人收藏,就是下落不明,不愿意再麻烦他,便摇了摇头:“不用了,这些看看就好,都是舔过血的,放家里煞气太重,反而不好。” 李邺瞅她一眼:“歪理。” 然后他合上书丢一边,幽深的眼中隐含笑意,搂住她腰肢,两人贴得近了,他低声温柔地说:“还疼不疼了。” 林涓喜摇了摇头,脸颊有点热,轻轻地说:“别这样,娜娜在呢。” “她出去了。” 林涓喜朝窗外一看,果然,娜娜在侍弄花草。 “涓喜......” 李邺把下巴搁在林涓喜肩膀上,脸庞很近,呼吸带着他的气息喷在她耳朵里,她耳根迅速红起来,泛上脸颊,她低声含笑戏谑:“......初次见你,觉得你是一匹狼,相处久了,发现你更像波斯猫,现在,就是一头哈士奇......” 李邺轻轻笑了声。 房门突然打开,娜娜碎步而来,李邺松开林涓喜,坐正了。 娜娜说:“主人,倾泓大人来了。” 李邺恢复了一贯的凤目隐隐含威、长眉稍稍清冷的模样:“让他进来。” 门开了,倾泓一身棕色长风衣,翩然步入,眉目间冰冷逼人,见到林涓喜,神色一丁点儿变化都没有,好像表情被刻在了脸上。 倾泓上前几步,附身在李邺耳边说了几句。 李邺眼中微有冷光闪过。 倾泓说完了,后退几步,直起身子。 李邺说:“知道了,你下去吧!” 倾泓一抱拳,离开了。 林涓喜感觉到,倾泓转身,眸光从她身上掠过时,稍稍停顿了一下,他还是满目憎恨的冰冷,林涓喜觉得,他好像在生她的气。 “你要开始忙了吗?”林涓喜问。 “对!” “我的伤也好了,我回家呀!” “好,我送你回去。” 天黑了,李邺开车送林涓喜,他的坐骑是辆黑色的莲花跑车。 车上,李邺指尖轻敲方向盘,眸色深浓,嘴角神色有几分冷意,显然有重重心事,只有瞥一眼林涓喜,和她说话的时候,眼神才清澈柔和一些。 车停在了林涓喜家楼下。 林涓喜欲下车,李邺抓住了她开车门的手。 “再陪陪我!” 林涓喜的手被李邺抓在掌心,轻轻摩挲,她感觉到他粗糙的皮肤和满是骨节的五指,在她光滑的手背上来回蹭着,不由身子有些发软,蜷在座位上说:“你没事吧?” “有件很棘手的事,不过,现在已经知道怎么解决了。”李邺温和地说。 然后,他凑过来,温柔地看着她说:“过几天我带你去个好玩的地方。” “什么?” “龙宫。” 龙宫?没听错吧?! 林涓喜惊异地说:“龙宫?龙王住的地方,有没有龙王?” “当然,当然有。” “真的?!” “对!” 林涓喜好开心呀,满怀期待。 “下礼拜去找你。” “好,涓喜。” “嗯?” 李邺眼神透出歉疚:“我恐怕不能像其他人的男朋友那样,有很多时间陪你,或许会一个礼拜十几天失去联系,甚至更长。” 林涓喜眼中闪过暗淡,转瞬即逝:“没事呀,你忙你的,反正,你能好好回来就行了。” 李邺感动,拍拍林涓喜手背。 林涓喜微笑道:“好了,我要上楼了,你也赶快忙去吧!” 她开了车门,对他招招手,笑得很灿烂,然后转身走入楼门口,上楼了。 —————————————————————————————————————— 刘逸宸清醒时,已经是五天以后了。 “逸宸,你醒了!”一个人扑了过来,抬起泪眼看着他,“你感觉怎么样?” 刘逸宸头疼得厉害,定了定神,才看清这是自家萝莉二叔,眼睛肿的桃子一般,声音都哭沙哑了,他说:“你终于醒了!……” 话音未落,又哭了起来。 “二叔……”刘逸宸艰难开口。 刘花程像接到指示的机器人,用最快的速度回应:“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吗?” “你能不能出去哭,吵得我头疼。”刘逸宸没心没肺地说。 “你个没良心的小兔崽子!……”刘花程皱眉想骂几句,可看到躺床上的侄儿,一张脸苍白地宣纸一样,就又立刻心软得一塌糊涂:“好好好,我出去哭!出去哭!” 刘逸宸嘴角露出了促狭的笑,刘花程不由得也笑了:“看你受伤了,老子不和你计较,等你出了院,老子非把你揍得哭爹喊娘不可!” 这时,几个人呼啦啦进来了,为首的是刘逸宸的母亲纪小满,一向注意风度的她,今天简直像另一个人,乌发凌乱地扑在脸上,一张脸都哭肿了,彩色丝绸围巾一边搭在肩上,一边垂下,几乎触到地面,黑风衣扣子也没扣,一进来就扑在床边,放声大哭。 刚才小叔哭的时候,刘逸宸只是觉得温馨,心里酸酸的,现在,看到母亲这幅样子,仿佛触到了内心最脆弱的神经,他的喉头如同梗了个核桃,泪水汹涌几欲夺眶而出,硬是忍着没掉下来。 “逸宸……”是爸爸,他穿着衬衣,将袖子挽起来,还是一副镇定的摸样,只是眼珠红的厉害,脸色是一种不健康的黄白。 “爸爸!……”刘逸宸开口一叫,眼泪几乎没忍住,他顿了片刻,才说,“您穿得太少了。” “不冷。”刘轩程说,他极力让自己镇定,可是声音还是颤抖得厉害,刘逸宸看着父亲,心里滋味难言。 刘逸宸扫视四周,突然发现少了个人,心立刻提了起来:“对了,涓喜呢?” 刘轩程瓮声瓮气地说:“涓喜没事,前几天还来看你了,现在在学校呢!” “好了,病人要休息,家属请到走廊等候。”一个男子的声音向起,刘逸宸抬目看去,大吃一惊。 第二十二章 “好了,病人要休息,家属请到走廊等候。”一个男子的声音向起,刘逸宸抬目看去,大吃一惊。 一位身着白大褂的中年医生,旁边站着个小女孩,容貌美艳非凡,小巧的身子穿着粉色的护士装,黑莹莹的眸子一眨不眨看他,不是残墨是谁?只见她竖着细巧的食指,放在唇上,做了个缄口的手势。 刘逸宸明白,闭上了眼睛,家里人都出去了。 医生做了检查,问了情况,就走了。 残墨去关了门,然后疾步走到床边,皱眉凝看着刘逸宸。 “怎么回事,我妹妹呢?”刘逸宸问。 残墨回答他:“主人吩咐的,我混进来,一直看护你到你出院,给你喂的是主人配的药,不然,恐怕现在都还在危险期。林小姐在主人那儿,现在没事了。” “哦。”刘逸宸说,“我家人知道多少?” “你是让人将整个手臂捅进去的,凡人救不活,主人给医生下了蛊,指挥他们给你做手术,一直看护到你出院,他们清醒之后会自动删除这段记忆。你二叔告诉别人,你是被黑熊打伤了,这件事的真相只有令尊知道,是你二叔给他说的,不过刘先生明显不信,认为你二叔受到惊吓,产生了幻觉。” 刘逸宸沉思着,点了点头。 残墨黛眉深颦,凝眸于他说:“你怎么这样傻?” 刘逸宸叹口气:“李公子不会让我死的,但是,对我二叔就不是了。”所以,他舍命救刘花程。 残墨沉默片刻,说:“你对你家人真好。” 刘逸宸顿了顿,虚弱却坚定地说:“一个男人,要对家人有担当。” 残墨将床抬起一些,刘逸宸半躺着,舒服多了,他感激她的体贴,冲她微微一笑。 残墨眉心依然蹙着:“如果这次你死了怎么办?” 刘逸宸微微苦笑:“当时哪能想那么多?就一个念头,不能让二叔死。” 残墨眸子幽幽地说:“我真羡慕你家人。” 刘逸宸笑了声,转眸看她说:“你嫁我家就成我家人了,我二叔怎么样,就是刚才那个,长得够帅吧?” 她笑道:“去你的!” 她给他倒了水。 他想起什么,嘿嘿一笑说:“李公子也真照顾我,有你在,我这伤肯定好得快,要是派那少白头——我总觉得他想吃我。” 残墨咯咯笑了:“他喜欢吃小姑娘,你一大老爷们皮糙肉厚的,咬都咬不动。” 接着,残墨收了笑容,严肃地说:“以后别这么傻了,多替父母考虑考虑,你看刘先生和刘太太刚才的样子,真让人揪心。” 刘逸宸双指合拢,碰了碰眉梢,微微一笑,算是不太认真地答应了。 ——————————————————————————————————————— 上次一别,林涓喜再没见过李邺,不知道他在忙什么,不过,每天都有人送来一封亲笔信,李邺在信里会聊聊自己一天的情况,无非一些生活琐事,末尾再加一句:度日如年。颇有几分家书的味道。林涓喜告诉了许嫣然她和李邺的事,许嫣然要改天让李邺请吃饭。 初夏的傍晚,寂静非常,许嫣然出去买东西,林涓喜百无聊赖,想起李邺读书的侧影,恍如修竹照水,于是在书架上拣了本《古诗十九首》,坐客厅的窗边翻看。 ……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 ……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 …… 林涓喜合上书,轻轻叹了口气。 她朝窗外望去。 红色玉线打了璎珞,将魑离扳指珞在上面,此刻,林涓喜戴着它,有点硌,也有点坠,紧贴胸口,和着心脏跳动着——她心里蓦然腾起一阵与现在情境不符的恐慌,像捧着无价的元青花,拥有的深深幸福感伴随着挥之不去的忧虑。屋外是大片花圃,初夏的枝繁叶茂才刚刚开始,可是,有一棵核桃树已经死了,寥寥枝头挂着的几片萎谢枯叶,瞧来满目疮痍,不过,这种惆怅的感觉只在她心头闪了一下便消散了,仿佛碧天金阳路过一片灰色的云,她的心又晴空万里。 脚边是一只哈士奇幼崽,家里的新成员,二舅刘花程送来的,许嫣然给它取名溜溜。 溜溜很小,毛乎乎的非常可爱,走路还不稳,就对李邺送的那只画眉心生“爱慕”,没事跑阳台对着鸟笼垂涎三尺,画眉激动地在笼里乱扑腾,鸡飞狗跳的,林涓喜只得将画眉放在了奶奶家。 此刻,溜溜在林涓喜腿上趴着,睡大觉,林涓喜重新打开书看,只有偶尔翻书的哗哗声,室内安静极了。 突然,溜溜竖起耳朵,睁开了眼睛。 林涓喜心头一沉,只见溜溜的蓝眼睛,盯着厨房。 林涓喜侧耳细听,只听见自己咚咚的心跳声。 厨房传来一阵轻微响动,林涓喜将溜溜轻轻放在地上,从床下拿出手、枪。 突然,溜溜一路吠着冲进厨房——然后林涓喜就听到碗碟破碎的声音。 “溜溜!溜溜!” 无狗应答。 林涓喜将枪藏在腰间,向厨房走去。 站在厨房门口,林涓喜就松了口气。 只见地上一堆碎瓷片旁蹲着溜溜,正和水池上一只黑猫对视着,而那只黑猫有双晶莹如黑色水晶的眼睛。 “哪儿来的猫?”林涓喜素来爱小动物,就笑眯眯对黑猫说,“你也不打个招呼,想吃什么我给你取呀,搞成这样,一会儿又得扫地了。” 她话音刚落,黑猫就跳下地来,仿佛做梦一样,它瞬间变成了位艳光四射的美少女,不是残墨是谁?林涓喜还没顾得上惊奇,溜溜就狂吠着扑上去,残墨在狗头上轻轻一点,溜溜软塌塌落地,已经昏迷了。 “别担心,我只是让你的爱犬睡一会儿。” “额,虽然知道你是猫精,亲眼看见变形还是不太习惯。其他几位大人呢,他们是什么?” 残墨嫣然一笑:“倾泓是蛇精,霜铖是白雕,绿野是青虫,地黄是狐狸,天青是头海东青。” “海东青?我还以为她是毒蜘蛛呢!” 残墨盈盈妙目看着林涓喜,嗤的一笑说:“你对她有成见?” 林涓喜撇撇嘴,她心里琢磨起来,李邺呢,他是什么,是人是鬼? 林涓喜将溜溜抱起来,放进阳台的狗窝中,并带上门。 “今天怎么有空过来了?”林涓喜边给残墨倒水边问。 “今天有任务,是主人要过来。” 林涓喜手一抖,热水倒在了手上,她烫得咧嘴:“新买的暖壶用不惯。” 然后,暖壶被一只好看的大手接过,她抬起头,撞上一对黑白分明的眼睛,正是李邺。 残墨见主人拿着壶,很有眼色地忙从他手里接过去。 李邺一伸手,残墨缩成一只黑猫跳进他怀里。 李邺毫不客气地坐在沙发上,翘起二郎腿,两条长胳膊大喇喇搁在扶手和靠背上,笑眯眯地说:“明天我带你去龙宫。” 龙宫?龙宫!龙宫!龙宫啊!!…… 林涓喜这辈子都没如此激动过,眼睛非常亮,说:“我真……真能去龙宫?” 李邺手掌托着残墨,接近地板,残墨蹭一下窜到地上,然后,他拉着林涓喜的手,牵到自己身边坐下,说:“当然。你去准备一下,明天早上七点残墨过来接你,你俩先去杭州,我还有点事,不能陪你,到时候杭州见。” “好。”林涓喜点点头,“我得准备什么?潜水服?潜水艇?” 李邺忍不住笑了:“你带上自己就可以了。” 李邺突然住口,他看了眼大门,抱起残墨,倏然不见,走得干干净净,仿若从未来过。 林涓喜正奇怪,这就听见了开门的声音,许嫣然回来了。 第二十三章 林涓喜告诉许嫣然,她得去趟杭州。 晚上,林涓喜躺床上激动地睡不着,龙宫,龙王,虾兵蟹将,古往今来,能见到实物的人只怕用她一双手都数得清。 第二天早上六点,林涓喜就起床了,许嫣然直送她到楼下。 在楼门洞就看到了残墨,她穿着一件碎花连衣裙,黑灰两色牛津鞋,靠着那辆越发破旧的路虎,见林涓喜过来,遥遥招手。 林涓喜指着残墨对许嫣然说:“忘了给你说,这是我哥朋友,今天顺路送送我。” 三个小时后,她俩已经踏上了杭州城的土地。 林涓喜没有看到爆棚的美女,可能她身边的残墨太过艳光四射,再美的风采都给压下去了。其实相比纤巧秀雅的南国佳丽,她更喜欢大气美艳的北方婵娟,不是有首古诗说么:“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 残墨带林涓喜去酒店休息。 林涓喜吃过晚餐,洗了澡,穿着吊带睡裙,梳着头发走出洗浴室,只见残墨坐在沙发上。 “林小姐,你换衣服吧,主人一会儿就过来了。” 林涓喜换了身白色衬衫和灰色运动裤,吹干头发,一切收拾停当,有人敲门。 残墨去开门,站在门口的是李邺,他将长发束起来,穿着常穿的白衬衣,灰色休闲裤,手插口袋里,十分闲适。 残墨低头行了一礼,变成小黑猫缩一边,李邺踱步而入,上下打量林涓喜,不由笑了:“情侣装?” 林涓喜意识到,莞尔,李邺过来拥住她:“累不累?” 她摇了摇头。 “明天就下海了,我给你交代点事。” 他拉她在沙发上坐下,从口袋里掏出个精美的羊脂玉盒,打开来看,只见盒中凹槽里置着颗海蓝色的玻璃般的透明珠子。 “下海之前把这个含嘴里,你在水下就能来去自如了,可别吐出来,也不能咽下去,不然后果很严重。”李邺笑道。 “这是什么?”林涓喜盯着这颗不起眼的珠子。 “这是息夜瞳,可以让你在水底下像在地上一样。” 林涓喜收了,放进包里:“这息夜瞳是怎么回事?” “当年哪吒杀了龙太子,石矶娘娘把一对龙眼珠练成了两颗息夜瞳。后来沈万三都得了,我帮他做了件事,作为酬谢,他送我了一颗,另一颗作为陪葬品,在他墓子里。” 林涓喜想到了四川楚家宝刀上的龙眼宝石,心想龙眼珠用途真真甚是广泛。她嫣然一笑,眉目山明水秀:“明天我白衣卿相要去游西湖了——重湖叠巘清嘉,有三秋桂子,十里荷花!” 李邺两指夹了夹林涓喜的鼻子,说:“不过啊,柳七郎,小生要在此赔罪了,明天白天我有事,不能陪你。” 林涓喜有些失落:“没关系,你忙你的。” 李邺双手放她肩膀上,看着她眼睛说:“等我有空了,陪你在西湖好好玩玩,你说待几天就待几天。或者别的地方也可以,你想去哪儿咱们就去哪儿。” 林涓喜心里欢喜,推了推李邺柔声说:“既然明天还有事要做,就早点休息吧!” “好,你明天在杭州城逛逛,晚上残墨来接你。”李邺说,“你也早点休息!” 李邺抱起小黑猫,起身离开了。 ———————————————————————————————————————— “水光潋滟晴方好, 山色空濛雨亦奇。 欲把西湖比西子, 淡妆浓抹总相宜。” 历来吟咏西湖的名篇佳句多如繁星,可真正站在西湖岸边,林涓喜才明白,锦绣文章珠玑字句,再巧再好,也不足以描绘出西湖一半的美丽,她看着艳阳下清风中水色青碧的西湖,心中只有一句话:西湖,真是个好地方! 她独自一人,拿着水瓶和手机,从红日当空逛到暮色苍茫,脚腕和脚掌又酸又疼,才坐在湖畔的长椅上,意犹未尽地望着斜阳下锦缎般华美的湖水,寻思西湖夜景肯定是另一番风情了。 华灯渐渐亮起,精巧古雅的宫中式样,一盏盏悬浮于水汽与镜湖之上,朦朦胧胧,恍恍惚惚,水中倒影随着清风晃动,恰似一串摇曳的明珠,林涓喜肌肤上汗水退去,清爽极了。 她解开绑头发的皮筋,任由风儿吹散发辫,乌发轻舞,变得蓬松起来。 游人往来,从她身边或徐徐而过、或匆匆而行,她喝了口水,看看手机,快八点了,残墨让她九点半到宾馆,幸而离西湖不远,还可以多坐一会儿。 一个人在她身边停下脚步,黑色无带帆布鞋,灰色修身裤,双腿修长笔直,煞是好看,是一个男子。 她抬眼,来者正是李邺,淡笑如美玉生晕。 李邺在林涓喜身边坐下,她虽然没笑,但眉眼都是笑意,显然很欢喜。 李邺歉然说:“一个人游西湖,虽然景色美不胜收,还是太清冷了。对不住,我实在太忙。” 林涓喜点点头:“没关系呀!” 李邺看林涓喜的眼神,温柔地都要化开:“我给你梳头吧?” “好。”她将皮筋递给他。 他接过皮筋,从兜里掏出一把小小的羊角梳,她侧过身,借着煌煌灯火和清清月光,他为她细细梳理。 夜幕和水色连成一片,灯火和星光缀在一起,簇拥着高华辉煌的明月,月色正好。李邺很专注,四下喧嚣,可林涓喜耳中只余他衣袖的窸窣声,她又闻到他身上那独有的昂贵木质般的香味儿,似乎是从袖中逸出的,“馨香盈怀袖”,她心神有些恍惚,突然想起书上的一句话:绾发结情终白首——不由低下头,李邺丝毫没有觉察,继续细致梳头,她的秀发很柔软,缠绕在他的指尖,仿若柔情似水。 他的食指和掌心虽然有薄茧,武将一样的手,却灵巧得很,将她乌发分成两半,梳成两个麻花辫。辫梢没有绑皮筋,而是返回去掖进辫子里,再垂下来。林涓喜扭脖子瞧着,很惊喜,这样看来既干净清爽,又别致新颖。 李邺将另一边头发也编好,对称的麻花辫垂在肩头,林涓喜抚着辫子笑道:“可惜我头发太短。” 李邺一揪她辫子:“这么短短的很可爱,像垂髫小儿。” “咱们什么时候去龙宫?” 李邺看一眼头顶月亮,说:“快九点半了,残墨也该到了。” 林涓喜奇道:“你光看看月亮就知道时间了?” 李邺仰脸,明月之辉洒在他清绝的眉目间:“月亮和太阳比钟表还准时,就是现在能看懂的人不多了。” 正说着,林涓喜手机响了,是残墨,她告诉了地方,李邺和林涓喜就起身过去了。 三人刚上了残墨的路虎,李邺就从怀里掏出个橘色瓶子,倒出橘色小药丸,递给林涓喜,她明白这是晕车药,上次在michael的车上,他就给她吃这种药,清凉的橘子味儿,含在嘴里不甜,有香气。 残墨净往偏僻处开,外面已然灯火渐稀,又开了十来分钟,终于漆黑一片了,月亮和星星隐去,只剩前方车灯打出的一小片昏暗光带,好像正往地狱驶去。 林涓喜和李邺并排坐在后座,路越来越颠,李邺揽住林涓喜腰肢,搂着她,颠簸感稍稍轻了些。 车内的一切都映在镜子般的车窗上,林涓喜侧目而视,看着窗上映出的自己,耳畔辫子很利索,也很秀美,她抚了抚辫梢别出心裁的造型,眼中盛满笑意,李邺也凑过来,脸颊贴着她鬓发,窗玻璃上现出两人姿态亲昵的影子。 一时车停了,残墨开了车门,轻快地跳下去,然后给李邺开了车门。 李邺下车后,林涓喜也跟着下去了。 林涓喜看向周围,这才知道置身何处,虽然不远便是怒涛汹涌的大海,但这里是戈壁。遍地尖利石块,还有几处巨大的岩石堆,形状诡异,微弱的光线下瞧来甚是恐怖。 “祝主人和林小姐玩得开心!”残墨盈盈笑道。 李邺拉着林涓喜,扭身走了。 他俩来到一处断崖边。 黑黢黢岩石下,便是大海的惊涛骇浪了。苍茫月色笼罩天地,海水和天空混沌难辨,仿佛无尽的暗夜,人如沧海一栗,微弱渺小,海浪魔兽般怒吼着,做出吞噬一切、毁灭一切的架势——林涓喜顿时有一种不祥之感,她说:“不会要从这儿跳下去吧?” 李邺将羊脂玉盒递给她,眨眨眼:“对呀,从这儿跳下去。” 林涓喜笑容僵了。 李邺忍俊不禁:“看你那傻样儿——闭上眼睛,我抱着你。” 李邺说着替林涓喜打开盒子,将息夜瞳递她唇边,她含了,随后腰上一紧,他温暖结实的胸膛贴过来,她一闭眼,伸臂紧紧搂住他,接着脚下一松,离开了地面,又湿又冷的海风简直无孔不入,她的双臂又紧了紧。 两人在空中停了会儿,继而下坠,速度倒不快,不知道过了多久,只听李邺说:“好了,睁开眼睛吧,没事了。” 第二十四章 林涓喜慢慢睁开眼睛——哇!真是太美了。 此时,她还在缓缓下降,这息夜瞳该有夜视功能,海底那种震颤灵魂的忧伤的蓝铺天盖地,各色各式鱼儿或成群结队,或离群索居,从身边游过。他俩好像在空中飞,鱼儿们全成了飞鸟,向下看只有无尽的蓝和闪闪发光的海洋生物,好像乘坐摩天轮,在最高处俯瞰大地的样子。 她抱紧李邺,为此番美景惊叹不已,很感到刺激,心情也跟着愉悦起来。 渐渐能看到瑰丽的海底了,终于,她的脚触到了地。 海底的美让林涓喜瞬间忘了身在何处。 目不暇接的艳丽珊瑚,触手温润如玉,有的竟有十几米高,非常壮丽;不知名的色彩斑斓的海洋动物穿梭其间,更有琳琅满目的奇石美石,芊茂水草,在海波中或闪烁异光,或曼妙摇曳,她几乎痴了。 “这算什么就傻了?见了龙宫还不把魂儿丢了!” 听见李邺说话,林涓喜才回过神来,遗憾不能开口,因为一不小心息夜瞳便会掉出来,所以,她只能用眼神和手势同他交流。 李邺拉起她的手捏在掌心,微笑着说:“跟紧我,在这儿走丢了没人给你收尸。” 林涓喜瞪了李邺一眼。 海底其实和陆地一样,有动物,有植物,有谷地,有山峦,而他俩此时如履平地,水如同空气,水流如风,仿佛在野外漫步。这里是完全不同于陆地上的青山秀水的美,这是一种极致幽蓝、奇幻、令人沉迷的幻境般的感受,如果说陆上风光是美酒,那么海底景致便是吗啡,令人疯狂。 若能合理开发,海底倒是不错的旅游资源呢,但林涓喜一想还是不要了,人类染指必是一劫。 走了十分钟路,林涓喜看到前方出现了一个人影儿。 “涓喜,前面那位是龙王的侍从,长得有点另类,你做好心理准备。” 她在他手心写:“龙王长得诡异吗?” 李邺笑了:“他是个帅哥。” 虽然做好了心理准备,可见到那个侍从,她还是吓了一跳。 这个侍从完全就是一条大号青鱼,有一米六左右,穿着件缀满五颜六色碎片的长背心,以鱼鳍当手——林涓喜感觉啊,就像她家年夜饭上的剁椒鱼突然立了起来。 这侍从给他俩行了礼,引着往龙宫走,一言不发,面无表情,一位面瘫死人脸,不过林涓喜转而一想,鱼本来就是面瘫,说不定人家心里现在正满是热情好客的笑容呢! 步行十分钟,到了一座水草丛生的矮山脚下。 这里的水草特别茂盛,几乎看不见岩石,剁椒鱼走在前面,他一靠近水草就自动分开了,林涓喜看到这深绿色的植物深处现出黑黝黝的岩石表面。 “现在人类活动范围太猖狂,龙王也得隐居了。”李邺叹道。 他们沿着湿漉漉水草搭就的走廊朝山体走去。 剁椒鱼走到岩石跟前,鱼鳍在岩石上摸索了一下,不知按了什么,轰隆声中,岩石上裂开个一人宽的洞。 剁椒鱼做个邀请的手势,率先走进去。 这是个石洞,有些像溶洞,里面怪石林立,岔路层出不穷,剁椒鱼在前面引路,七拐八拐,林涓喜头都晕了,她看了眼李邺,用眼神表示不解。 李邺说:“这是八卦石林阵,没主人领路会困死在里面。这是为了防人类,要是被他们发现,龙王就成商品了。” 终于,剁椒鱼在一个石门前停下。 这石门做得别有用心,几乎和周围岩石融为一体,要不留心根本发现不了。 鱼鳍伸进在水草中按了按,石门开了,立时,一阵光辉夺目。 林涓喜看到一个水晶地板的大厅,嵌着灿若星辰的宝石。 跟随剁椒鱼朝里走,穿过美轮美奂的大厅,经过一条胭脂色珊瑚围成的长廊,转个弯儿,就到了一处让她目瞪口呆的小厅。 地板是用三色玉铺就的——绿的翠,黄的翡,紫的芙蓉玉,三色纠缠一处的整块玉石;顶是无色水晶,四壁是各色水晶砌成的,一切看上去分外通透,像个玻璃房,水晶上嵌满宝石,有几颗夜明珠发出莹莹光彩。透过水晶四壁和天花板,可以清晰地看见广袤美丽的海底世界,如梦如幻。 小厅正中有套白玉桌椅,旁边站着位年轻俊美的华服男子,看到他们立刻迎过来。 “李公子,林小姐,快请坐!” 李邺拉着林涓喜毫不客气地坐下,华服男子仍然站着。 “你家陛下很忙啊?”李邺说,林涓喜这才知道华服男子不是龙王。 那男子恭敬地说:“是。”然后侍立一边。 李邺附在林涓喜耳边说:“这会客厅是龙王陛下设计的,像不像夜店?” 林涓喜撑不住笑差点儿把息夜瞳咽下去。 “李邺你又在诽谤我了。”一个异常好听的声音响起,玛瑙珍珠屏风后走出一位青年,李邺依然端端坐着,林涓喜便也没动——这位青年一出现,四周珠光宝气刹那间黯淡无光,林涓喜今日才算明白何为貌若神人,她就这样盯着青年的脸足有五秒,直到李邺踢了她一脚,才回过神来。 那青年似乎已经习惯了别人惊骇的目光,他优雅万分地淡淡一笑,说:“李邺,这位就是林涓喜小姐吧?” 青年在白玉桌前坐下:“介绍一下,我是敖淩,东海之主。林小姐初来敝府,也没准备什么可招待的,改天到了地上,再好好请请你们!” 林涓喜点了点头,确实,她现在水都不敢喝,忍不住又看了龙王一眼,不愧是神仙,这幅长相,不仅五官无可挑剔到完美,神姿更是风华无比,仁慈超逸,一双明月般的眼中只有善良和悲悯,真如南海水月观音一般。 “最近还是那么忙?”李邺说。 敖淩揉了揉额角,叹了口气:“李邺,你说有什么办法?再这么下去我真想自沉弱水。” “你现在就可以自沉弱水了,品味这么凶残。”李邺说着,流波转盼打量四周,目光定在敖淩脸上,似笑非笑,“万事不能强求,东海已经这样子了,不如和我回凤凰城,放纵他们个把月,等他们走投无路的时候,你再来拯救——听我的,雪中送炭永远比锦上添花强一百倍!还不快谢我给你指了条明路?” 敖淩说:“天哪!林小姐你听听他这话,我都这么半死不活了,他还有心情开玩笑?” 林涓喜秋波流转,似笑非笑瞥了眼李邺。 敖淩说:“李邺,就算是你说的那样子,给我指了条明路,可我做不了,也做不到,这么说吧!就算东海的鱼被捕得一条不剩,海水被污染成鹤顶红,我也不会撒手不管。” 李邺淡淡一笑:“有时候放弃也是一种胜利。” “那你怎么不……”敖淩突然想起什么,看了林涓喜一眼,将话生生打住。 李邺的神色丝毫看不到对朋友的同情:“想开点儿,起码现在深海区还不错。海里够干净了,要让你当山神,不出一天就疯了。” “我已经快疯了。这三十年我搬了三次家,这可是我自己的领地?再这么下去,哪天本王火了,也让他们尝尝搬家的滋味。” 李邺说:“你也就说说,过过嘴瘾罢了!驱逐天灾,精确雨水,有了失误恨不得以死谢罪——” 敖淩摇了摇头,说:“他们都是孩子,会懂事的——林小姐,让你见笑了,大老远跑来光听我抱怨了。” 林涓喜抿嘴一笑,在李邺掌中写了几句话。 李邺传达:“她说没关系,让我带她到处看看就行了,陛下日理万机,还是早点回去休息吧!” 林涓喜目瞪口呆:我哪有这么写?!她写的是:“没关系。陛下心系万物,胸怀悲悯,我佩服得很!” 敖淩浅浅一笑:“那也行,你带林小姐四处走走,反正我碍眼又碍事——失陪了!” 四处看看就用了三四个小时,真真是水晶宫,林涓喜目不暇接,晕头晕脑,和龙宫相比,凡尔赛宫就是贫民窟。 辞行的时候,龙王送了林涓喜一颗黑珍珠。 黑珍珠本来就珍贵,这颗有核桃大小,乌黑亮丽,是个无价之宝,林涓喜当时就惊住了,忙推辞,说什么也不肯接受。 李邺在一边站着,见林涓喜不接,就伸手拿了。 敖淩假装不满:“看你这人?!” 李邺把黑珍珠塞林涓喜手里:“陛下给的就拿上,这家伙没少拿我的好东西,给你也是应该的。” 敖淩气结:“你怎么说话的!” 李邺扬扬嘴角,林涓喜在白玉桌上划了两个字:“谢谢!” 敖淩便说:“看人家姑娘多有礼貌,真想不通怎么会跟了你?” 两人和龙王辞了行,原路返回。 第二十五章 一上岸,林涓喜发现自己全身干爽得很,一滴水都没有,她想逗逗李邺,就吐出息夜瞳置于手心,他将要拿时,她又缩了回来,握紧了说:“这个给我了。” 李邺微微一笑:“小赖皮,借了就不还了?” 林涓喜伸过手掌,息夜瞳在手心:“开个玩笑,小气!” “喜欢就拿去玩吧,放我这儿也没多大用。” 林涓喜笑道:“我要这个干吗?还要受人口舌——” 她的话打住了。 她掌心一颗息夜瞳,莹然生辉,白嫩的小手被映衬地莹白异常,像无人触摸的凝脂,玲珑细巧的手指微微蜷着,指尖纤纤,掌心四个小涡,掌纹都格外秀气,像谁用笔轻轻勾了三道。 而此刻,李邺盯着她的手,调笑道:“露来玉指纤纤软,行处金莲步步娇——见了眼前这只柔荑,才知道古人诚不欺我!” 林涓喜是知道的,这两句诗来自《水浒传》,描写名妓李师师,后面还有两句——白玉生香花解语,千金良夜实难消,这可不是清词丽句,不过也无伤大雅,林涓喜便凉凉地斜睨李邺一眼,说:“博览群书呀!”转身先走一步。 来到路虎上,林涓喜开了后车门,钻进车里。 残墨似乎在想着什么事情,神色十分幽怨。 她平日里总是副天真烂漫的活泼摸样,现在这样子,倒弄得林涓喜一愣。 随后李邺也到了,残墨下车来,待李邺上车坐好了,她才上车。 一路不多话,路虎没有往城里开,而是上了高速公路。 林涓喜问:“咱们去哪儿?” 李邺说:“送你去机场。” 林涓喜点点头。 窗外的江南景色甚是秀丽,林涓喜却心不在焉,因为身边的李邺,面上虽然平淡,但黑沉的眸子深处,有类似诡诈和阴狠的神色。 他这幅样子,总让她深感不安。 李邺觉察到林涓喜不时看过来的忧心忡忡的目光,拍了拍她的手,微微一笑,让她安心,最后索性握住她手,靠着后座,闭上眼睛。 林涓喜暗暗叹息,看着窗外飞驰而过的浓翠树木,瓦蓝瓦蓝的清澈天空,棋盘般的无边水田,眼皮沉重,渐渐睡着了。 ———————————————————————————————————————— 送林涓喜坐上飞机后,残墨开着车、载着主人原路返回。 李邺洁白颀长的手指绷直,撑着头,瞅着窗外飞驰而过的苍翠荒原,看起来有点疲惫,幽暗的眼睛,不知在想着什么。 他们没有去龙宫,而是绕过龙宫,走过绵密如墙的水草,向一条海沟走去。 他们要去的,是这广袤东海中,不同于龙族的另一种族——玄火金魇族。 玄火金魇族华丽而阴暗,他们族中无论男女都生得异常耀眼,精通幻术,尤其是王族金氏,更是幻术通天,曾经是东海龙王的左膀右臂。 七百年前,玄火金魇族的王膝下有两个儿子,王位由长子金乌尔继承,即位后,继续效忠龙族;次子金茗训封为濯清王,终日吃喝玩乐,不务正业,他兄长也就由他去了。 谁都没有想到,这个平日里浪荡放纵的花花公子金茗训,会在兄长和宠姬去陆上游玩时,派人暗杀了兄长,对子民谎称兄长得暴病去世,但国人多是持疑。王上客死他乡,濯清王在宫中主持大局,偷天换日,自己做了王。 金茗训登基,依然辅佐龙族,比他父兄更忠心,这样过了几十年。 一次,龙王来玄火金魇族视察,没想到金茗训居然暗下毒手,埋伏甲兵,要不是一干勇将拼死护主,龙王就要重复金乌尔的悲剧了。 金茗训即位这几十年来,对外中庸平和,忠心耿耿,暗自厉兵秣马,励精图治,龙王虽然活着回到龙宫,但金茗训的军队也到了,打龙族个措手不及,要不是龙族实在实力雄厚,这东海就该姓金了。 从此,龙族和玄火金魇族战事不断,一度形成对峙,在五百年前,现任龙王敖淩的父亲敖叔元将玄火金魇族的族魂封在一颗夜明珠里。所谓族魂就是玄火金魇一族所有妖魔魂魄的根,毁了族魂,他们将全部灰飞烟灭。敖叔元不得已的做法,才使玄火金魇有所顾忌,全族迁到了赤御海沟,这才得以相安无事。 金乌尔的子孙虽然被尊为王,却形同虚位,吃穿用度极尽所欲,国事半分不让沾,政权全掌握在金茗训一脉手里。如今的玄火金魇族大王,正是濯清王的孙子,名为金叔翰,继位没多久,年轻气盛,睥睨东海。 此刻,这颗珍稀的灵珠从残墨口中逼出,被灵气护着到了李邺掌中,这颗玄火金魇一族的命根子不过樱桃大小,发出荧荧淡光,像个小巧素雅的少女,李邺将它吞入口中,运灵气将它与自己的灵珠融在一起,这样做,谁要强抢族魂就很难了,李邺还可以随时和族魂同归于尽。做完这一切,他轻轻吁出一口气,神色平静,虽然此去凶险,前途难卜,但他要在气焰上完胜。 在漫长的岁月中,李邺经历太多,多少次比此行凶险何止万倍?他也早练就了泰山崩于面前不改色的沉着和瞬息扭转乾坤的应变能力,所以,对于此次任务,他并不担忧,可他突然想到了一个人——刘逸宸,想起初次见他,他的表现,他的镇定与机敏,这个二十来岁的男孩子,是怎么练成的?对于刘逸宸接受过的教育,李邺很有兴趣。 分神这一会儿,主仆俩已经走到了海沟边沿,残墨看了眼深不见底、黑暗到吞噬一切光线的海沟,面露惧色,李邺微微一笑:“怎么,和我在一起没有安全感?” 残墨垂头说:“属下不敢。” 李邺笑笑,从脖子上卸下龙骨,挂残墨脖子上。 残墨忙道:“主人,这使不得。” 李邺不理她,纵身一跳,已经跃进了无尽的黑色中,残墨带着主人的龙骨,仿佛有了保障,恐惧减轻许多,也跃入了黑暗之中。 降落了两公里路,才隐隐看到宫阙的轮廓。 “主人,早都听说玄火金魇族特别会享受,又喜欢攀比,所以住的房子越来越豪华,都赶得上水晶宫了。” “他们的房子虽然豪华,但是不伦不类,俗艳不堪,而且盖得毫无章法,完全就是堆砌贵重金属和石头的垃圾。” 说话间两人已经落了地,残墨见果然如李邺所言,玄火金魇族的房子都盖得甚是奇葩,其间街道纵横交错,各色店铺星罗棋布,行人如梭,具是停下脚步打量他们几眼,然后继续前进,黄发垂髫,少女儿郎,大都容貌艳丽,衣着华贵,这里赫然便是一个小小的王国,而且还是个富裕、安宁、和乐的王国。 拐个弯儿,一个更加惊天地泣鬼神的建筑出现在两人面前,他们都驻了足。 “主人,这就是王宫?” 李邺点了点头,残墨倒抽一口凉气。看来玄火金魇族的王甚爱翡翠,这看不到尽头的王宫全是用名贵翡翠砌成的,因为匠心别致,整个建筑以一种不可思议的形态存在着,看起来像一疙瘩表面凹凸不平、溃烂、生锈的铜块。 “真真是暴殄天物圣所哀!”残墨由衷地感叹。 他们到达王宫。 第二十六章 宫门口冷冷清清,远远有个细高个人过来了。 待走近一看,却是个头上长着触须的丑陋之人,而且衣着寒碜,眼神闪烁,应该是被玄火金魇族所不齿的海生族俘虏,在这里当了最下等奴隶,只见这人慢慢蹭过来,倨傲地扫了他们一眼,撇了撇嘴说:“我们大王可以见你们。” 残墨怒火中烧,强自忍住,李邺却是一脸古水不惊,只是说:“回去告诉你们大王,李邺今天来,有重要事情,如果他没空,那玄火金魇一族上下几百万条命——李某就万分抱歉了!” 那奴隶回去赴命了。 过了十来分钟,一小队人从宫门缓缓走出来,为首的是位容颜俊美、衣着华丽的青年,正是玄火金魇族年轻的王金叔翰,身后跟着四个冷面护卫。李邺便也带着残墨慢悠悠走过去。 金叔翰将李邺迎进一间花厅,只留两个心腹护卫,分主客坐毕后,金叔翰带着外交性的笑容说:“‘毒手檀郎’今天来敝处,蓬荜生辉啊!” 李邺神色温文有礼:“无事不登三宝殿,我这毒手今天给殿下带了两个消息,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不过,在我告诉殿下之后,殿下得承担消息泄露出去的后果。” 金叔翰扫了眼花厅里的两个护卫:“这两位是本王的心腹——本王老远就感觉到了族魂的灵气,才特意差人迎接公子,这可是用很高的礼节呀!” 玄火金魇族的王颈上悬着一枚灵玉,专门用来感知族魂安危,所以他如是说。他话音一落,他的属下都掩嘴笑了起来。 李邺神色一凛,冷冷地说:“如果殿下知晓,敝人今天带给殿下什么消息,会为刚才的话后悔。” 金叔翰悠闲地理了理金线绣花的袖口,漫不经心地说:“是吗?好啊,本王倒要听听公子有什么可说的。” 李邺的笑泛着冷光:“贵族族魂现在和我的灵珠拼合在一起了,我随时可以毁了它。” 金叔翰的脸色立马僵住了,两个下属已经向前两步,做出愤怒的样子,那个年纪较轻的怒气冲冲地说:“李邺!你敢动族魂一下,我就灭了你!” 李邺并不理睬他,年长的护卫说:“李公子,你伤了族魂,自己也好不了。” 李邺目视前方,眸子深处是万年冰山般的冷酷和决绝,哼了声说:“敝人今天既然能来,就做了死的打算,有贵族和族陪葬,值了!” 两个护卫一阵骚乱,年轻的几欲上前和李邺开打,金叔翰咳了一声,立刻安静了,都悲愤地看着李邺,金叔翰目光冰冷地说:“是敖淩让你来的?他又想怎么样了?” 李邺面色缓和下来,他说:“殿下,龙王陛下压根不知道这事,封族魂的夜明珠也是我费尽心思偷出来的,然后,我又放了一颗普通灵珠进去,偷梁换柱——我有个打算。” 金叔翰脸上肃杀之气也淡了,他浅浅一笑:“不知道公子有什么打算?” 李邺说:“我想请你们帮个忙。” 金叔翰说:“李公子法力无边,用得上我们帮忙?” 李邺不多解释,只是说:“如果这次事成了,我就把封族魂的夜明珠交给殿下你。” 金叔翰笑道:“虽然公子和龙王是至交,这样做恐怕他也会不高兴的。” 年轻护卫冷笑着说:“敖淩对付叛徒手段毒辣是出了名的,你虽然法力强一点,怎么敌得过龙王陛下?!我劝你还是把夜明珠还给他吧!” “为了这夜明珠,我费了不少心思,怎么能再还回去?”李邺嘴角动动,微微欠身凑前,声音低沉故作神秘地说,“而且,龙王不可能为这事找我兴师问罪。” 金叔翰挑眉不解:“是吗?” 李邺说:“听说殿下王府花园里的海梅开得很清艳,是东海一绝,能请我赏玩一下吗?” 金叔翰站起来邀请:“当然可以,公子这边请!” 李邺和金叔翰漫步于胜放的海梅林中。 金叔翰关切地说:“公子有什么事,如果可以,小王或许能尽些微薄之力?” 李邺叹了口气:“这个忙殿下帮不了。” “不知道能否相告?” 李邺在一棵艳红的海梅花树前停下,他抚上枝头:“这事说来丢人,两百年前,我和西海龙公主清慧,彼此心意相通。” 金叔翰脸上闪过错愕,只听李邺继续说:“我把这事给敖淩说了,希望他可以帮我,没想到他觊觎西海龙王的势力可以帮他在诸位之争上获胜,就做了个打算。他让我去红海帮他和水蛟族打仗,我一去就是三个月,其间和清慧私传的鱼雁都被他截住了,无耻篡改,我不知道他在信里写了什么,反正我从红海回来的时候,清慧已经成了东海二皇子敖淩的王妃,我去找她,她根本不见我……罢了罢了,不提了,这两百年来,敖凌一直对我有愧疚,他是为了王位不得已出此下策,我了解,虽然我还顾着几分兄弟情面,可一直咽不下这口气。” 金叔翰拍了拍李邺的肩安慰他:“天涯何处无芳草,我们族里的姑娘哪个不比东海王后娘娘好看?回头送你几个。” 李邺叹道:“曾经沧海难为水——真想不到今天会给殿下说这些,让殿下见笑了。” “哪有?” “本来我不打算这么快出手,但最近有些事,很急,要请殿下帮忙,还有就是清慧……她最近情绪很不好,发生了些不让人愉快的事。龙王因为对我愧疚,虽然我拿走了贵族的族魂,他也不会太计较,说不定恩怨情仇就此一笔勾销了。” “李公子,不是我说,龙王陛下也忒不厚道了,兄弟的女人都动。公子就是面情太软,如果是我早和他翻脸了!” 李邺摇了摇头,说:“翻脸容易,这仇就永远报不了了。” 金叔翰默然片刻,笑了,说:“公子是我们玄火金魇族的大恩人,我们会为公子建座庙,世世代代香火不断,永远记着公子的恩情。” 李邺一笑:“贵族上下都精通幻术,殿下和几位大人的幻术更是三界一绝,以后找殿下帮忙的事多着呢,指不定谁记谁的恩情。” 金叔翰也是一笑:“哦,对了,李公子,今天跟你来的那个女孩儿,是下属吗?” “恩,她是下属。” 金叔翰抚上刚打了几个粉色花蕾的枝桠,笑道:“看起来很纯呀!开、苞了吗?” 李邺拍了下金叔翰肩膀,笑道:“那是小姑娘,积点口德吧!” 两人看起来亲近了许多,金叔翰说:“李公子晚上别走了,留下来,小王找几个姑娘,咱们好好乐乐!” “改天吧!”李邺说,“殿下,等事情都办妥当了,咱们可以稍稍放纵一下。” 金叔翰点点头,然后探究地说:“都说李公子不沾女人,难道传言是真的?” 李邺笑而不答,他不能让自己显得太清高,与众不同,当然,也不能为了附和别人就降低自己。 “你这样可不好,活着就是图个高兴,何苦做苦行僧?” 李邺淡淡一笑:“太忙了吧,等事情都了了,放松也是个好主意。” 金叔翰眉眼堆笑,半开玩笑半认真地拱了拱手说:“李公子不近女色,小王很佩服!” 李邺在东海滞留了很久。 第二十七章 这天,林涓喜一个人在家待着。 手机突然响了,是个陌生号。 “喂?” “是我……” “李邺?……” “嗯。” “不容易啊不容易,您老日理万机,总算顾得上想起来还有我这个人。” 电话那边是无奈的轻笑:“我以为你会更喜欢鱼雁传书。” “你怎么不带着你的鱼雁去死?” “已经快了。思念成疾,病入膏肓,救我。” “我在家呢,没空!” “我在你家门口。” “啊?!” 她撂下手机去开门。 果然,李邺穿着衬衫和修身裤,笑吟吟站在门口的脚垫上。 她还没回过神,他就牵起她的手,毫不客气地拉她往进走,顺便关上门。 她瞪眼睛看着他,他两指一夹她鼻子,笑道:“瞧你那白痴样儿,呆头呆脑,呆鹅一样!” “时间太久,都忘了你是谁了,所以一时半会没反应过来。你是谁呀,让我想想先!” “刁钻妮子!”李邺捏捏林涓喜的脸,“涓喜,抱歉,我实在太忙了,今天才有空过来找你,想去哪玩儿?” 林涓喜想了想:“你我在一起的时候,还是少抛头露面。公共场所就免了吧,不如去喜岚轩后面的迦南湖,那儿人少,安静,中午还可以吃娜娜做的饭。” “好。” 李邺的车上。 “你怎么想起来搞一个手机。” “和你联系那!” “新手机让我看看。” 李邺掏出来递给她。 “你终于步入二十一世纪了。”她抿嘴笑道,按亮屏幕,是触屏解锁,打开来,桌面是极其普通的秋叶纷飞图。 她瞅了他一眼,说:“手机桌面好丑。” 他专心开车,目视前方,淡淡一笑说:“你现在拍一张,换成你的照片。” 林涓喜笑笑:“这个算了吧!”看看没什么好玩的,她便将手机往他裤兜里塞。 突然,他一把抓住她的手,扯过来狠亲了几下,手机咚一声掉在地上。 她脸颊立刻飞红,欲挣脱掉,可他不松手。 她轻声说:“你开车呢,别胡闹!” 他眼神柔和:“涓喜,我很想你。” 她便不挣扎了,由他握着,忽一眼瞥见地上手机,捡起握在掌心。 迦南公馆,宽敞的林荫道上车辆稀少,放眼望去只有无边的、茂盛的绿色植物,路边的森林深处小小鱼塘如一面银镜,闪闪发光。 车开了大约十五分钟,路过几座幽雅宅邸,终于到了喜岚轩的门口。 喜岚轩处于迦南公馆深处、迦南湖畔,一开后门便是湖光水色,湖对岸林子里,就是以费用高昂著称的迦南疗养院。 李邺拉着林涓喜,穿过牡丹圃的前庭——花期已过,草叶茂盛芊绵,翠色浓碧,生气勃勃——穿过客厅,打开后门。 林涓喜驻足,惊喜地轻呼一声。 门外正是青碧浩渺的迦南湖,金子般的阳光下,胜放着成片荷花,接天苍翠,映日娇红。 “迦南湖也有荷花了?” “我把别处的移植过来,让湖水升温,荷花提前开了。” 林涓喜侧头,微笑凝看着李邺:“不怕被罚款吗?” 李邺嘴角笑意温柔:“我告诉他们,我女朋友想泛舟花间,他们给了我一个礼拜的时间。” 泛舟花间?林涓喜都几乎不记得了,当时也只是随口说说,难得他记挂着。 他拉起她的手,喜孜孜地说:“去划船吧?” 两人挽手来到迦南湖畔,岸边泊着一艘半旧小木船,随着清风微波轻晃着,李邺先一步跨上,林涓喜紧随其后。 李邺解开栓船的麻绳,对林涓喜说:“坐好了!” 然后,他撑蒿,船身晃动一下,离开岸边。 眼看着青草蔓蔓的湖岸越来越远,周围是阔辽无际的绿水,船身不停晃动,林涓喜抓紧船舷说:“没想到你还会这个。” “昨天下午才学会的。”李邺双手持桨。 “什么?”林涓喜大惊失色。 李邺在她对面坐下,笑道:“你要是淹死了算因公殉职。” 林涓喜翻了李邺一眼,看向别处,才发觉已经划到了荷花中,几朵玉盘大小的花朵含娇吐艳,探头到船上,从林涓喜肩头蹭过,花瓣上的露水把衫子浥得微湿。 林涓喜叹道:“谁说荷花清高了,还不是对人招展自己。” “那是因为荷花喜欢你,再骄傲,对自己心仪的人也骄傲不起来,这不是媚态邀宠,是善解风情。”李邺凝视着林涓喜。 林涓喜脸上一烫,避开目光,手拂过一朵朵芙蕖,浓翠、艳红、素白三色交映,明媚盎然;湖上濛濛水气在阳光下是极淡的缇色,水岸绵延处楼阁越发玲珑秀美,水墨画般的清远景致。 清风拂面,也拂去心头之尘,清风,花香,水气,阳光,中人欲醉——突然,林涓喜神色僵住了。 想到了一件事。 她期期艾艾地说:“你……你不是不能晒太阳吗?” 李邺回过头,笑言:“我已经不怕太阳了。” “真的?太好了——怎么回事?” 李邺背阳,脸上笼罩阴影,瞳仁深处泛着几点细微的锐光,随后平复,摘下一朵花粉色荷花,别在林涓喜衣扣上:“名花倾国两相欢,真能解释春风无限恨了。” “你做了什么,不怕阳光了?” 李邺笑而不语。 “不说算了。”林涓喜也没有过分追问。 李邺一身白衣,整个人欺霜赛雪,笑意吟吟,林涓喜或许永远也不会知道,这莹白霜雪下的全部秘密。他不再惧怕阳光,当然不是平白得来的。 又划了会船,李邺柔声说:“水上太凉,咱们上岸到茶室走,我给你煮点姜茶。” 林涓喜点点头。 两人上的岸来,来到茶室,李邺给林涓喜煮姜茶,两人下围棋。 李邺看着棋盘上分明的黑白子,思绪纷飞,他想起半个月以前的一件事。 ———————————————————————————————————————— 那天吃早饭的时候,残墨过来了,她说,刘逸宸下午要来喜岚轩。 刘逸宸穿过满院的如玉牡丹,走进李邺的喜岚轩。开门的是个俊俏姑娘,一双眼睛乌溜溜的,蕴藏着礼貌和沉静。 “刘公子来了!主人在书房。” 轻车熟路,刘逸宸上了楼,进了李邺装饰清雅的书房。 乌木的书架旁,一片阴影中,李邺在侍弄兰花,见他来了,笑着让座,自己把兰花搬到洒满阳光的窗台上,也坐下来。 一时俊俏姑娘端着茶点进来了,放好后悄无声地退下。 清湛湛毛尖,配几道精致茶点:莲子糕,松子鲍鱼卷,蟹黄酥饺。 李邺问:“身体怎么样了?” “有公子的药,已经好了,就是还得做做样子。” “我给你治伤,五天就能康复,可我不能那样做,他们会怀疑,最后怀疑点肯定会落到我头上,一旦他们知道你和我有牵扯,咱们就前功尽废了。” “我知道。”刘逸宸点点头,拣了块莲子糕,笑道,“这次得好好谢谢你,救了我们兄妹的命。” “来谢我,带谢礼了吗?”李邺笑吟吟打趣,看起来温和而亲切。 “当然了。”刘逸宸用湿毛巾擦了擦手,取出个红布包的东西,放在几案上。 李邺在看到那个红布包裹的时候,平静的神色倏然消失,眼中掠过一道尖利强光,不过,他很快平复,说:“怎么弄来的?” 第二十八章 李邺在看到那个红布包裹的时候,平静的神色倏然消失,眼中掠过一道尖利强光,不过,他很快恢复平静,说:“怎么弄来的?” “听说这个龙玺对公子很有用,我就去紫虚观顺走了,权当是谢礼。” 李邺拿过红布包,解开来,现出个青铜玺,底部刻一个“戒”字,只是四角的铜铃已经不见了,空余四个孔洞。以龙玺精华修入灵珠,对有些妖怪来说,可解决喜阴惧阳的问题。 “辛苦了,我该怎么谢你?” “客气了!” 李邺将红布包裹好,放在书桌上,说:“逸宸,你说吧,想要什么,只要我能办到。” “其实,我也不需要什么,以后,或许会请您帮忙,不过我想,将来要请您帮我的事,以公子的地位和能力,是肯定能做到。” 刘逸宸的眸子黑幽幽的,温润如夜色。 “好,我答应你!”李邺说,“在我能力范围之内,一定尽力帮你。最近过得好吗?” 刘逸宸喝了口茶,淡淡一笑:“无臣不在了,外婆和舅舅难过得很,尤其是外婆,简直像丢了魂一样,我把她接到凤凰城,天天陪她打麻将,这几天情绪才好点了,昨儿个还给我妈说,让我妈回大马几天,劝劝舅舅舅妈,让他们再要个孩子——” 李邺听罢,手拿茶盖轻轻地、一下一下敲着茶盏,旋而看向阳光下那盆兰花,目光莫测,淡淡说出三个字:“你放心!——看我这盆兰花养得好吗?” “好,兰花喜阴,还是别放到太阳底下晒。” 李邺将兰花抱起来,小心地放在书架的阴影下,半开玩笑说:“你外婆恨不得把我食肉寝皮吧?” 刘逸宸却没有一丝轻松的情绪,他说:“现在只有报仇才提得起她的精神。” 李邺眉梢挑起,说:“她会不惜一切代价请降魔师杀我?” “我正准备告诉你,找降魔师的事外婆让我料理,你不用担心她怀疑我了。” 李邺抚着草叶,说:“不能大意,她可能在试探你。” 然后,李邺看向刘逸宸,笑意不明意味:“逸宸,长辈交代的事可要尽心做啊!” “你的意思是——” “她既然让你找降魔师,你就找,找个法术高超的;她想我死,你就找人杀了我,到时候提着我的人头去见你外婆,老太太更倚重信任你——我觉得紫云山的沐潞道长就不错,逸宸,如果你能请出沐潞道长,纪老夫人一定大为高兴。” 刘逸宸闻言愕然道:“李公子,虽然沐潞法术高到出神入化,魔界闻名色变,但是,恐怕成吉思汗在世也请不出来。” 李邺狡黠一笑:“如果是他自己要出山呢?” “你的意思是……”刘逸宸不明就里。 “当年,永嘉道长收了三个弟子,大弟子沐渲,二弟子沐潞,三弟子沐淩。沐渲三十多年前失踪了,沐潞不问世事,在紫云山隐居,就沐淩还是个俗世人,帮权贵降妖除魔,看风水摆道场。沐潞最疼沐凌这个小师弟,是他在红尘唯一的牵挂。我去杀了沐淩,沐潞肯定会来找我报仇,到时候你去请沐潞来杀我,他必定出山。” 刘逸宸明白了,他继而蹙眉说:“你去杀沐淩,不是太危险了吗?沐淩的千锁屠妖阵,法力再高超都破解不了,然后再让沐潞找你报仇,如果有个闪失……” 李邺目光从刘逸宸身上掠过,看着空落落的窗台,窗外,日光下白得刺目的牡丹正当胜放,他神色平静:“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刘逸宸不解地说:“李公子,或者会有更好的办法,这样实在危险。你先杀了纪无臣,接着又杀沐淩,树敌这么多,不是我说话难听,如此近乎疯狂的举动,你不想活了?” 李邺看着窗台上那盆兰花,幽邃的眸子,静默而难辨。 ——————————————————————————————————————— 李邺最近总喜欢一个人待茶室,一待一整天。 所以,倾泓来之后便看到了这样一幅情景,晦暗的斗室中,李邺一身白衣,长发披垂,一动不动坐着,好像一尊千年石像。 倾泓垂头走进去。 “主人——” 李邺斜斜瞥他一眼:“怎么样了?” “已经好了。” 李邺点点头。 倾泓突然说:“主人,你真要这么对ef?他知道真相,会记恨的,如果被他恨上了,只怕很麻烦呢,他和全世界的警察都关系密切,而且,他在世界上威望很高。” 李邺看了倾泓一眼:“这就不是你操心的了。那个侦探搬到林涓喜家对面,两家关系不错,来往频繁,我今晚去看看,说不定能多了解点情况。你和我一起去,在楼底下等我。” “是。” 太阳落山的时候,有人敲门。 林涓喜去开了门。 居然是李邺站在外面。 林涓喜笑道:“你怎么老是从天而降?进来吧!” 李邺坐在客厅沙发上,林涓喜在他身边坐下。 “怎么回事,这些天一直对我不咸不淡的?”李邺神色温和地询问。 林涓喜笑道:“哪有?” “你不给我说实话。”李邺恬淡的面容上,眸光犀利,“是因为龙玺吗?” 林涓喜神色僵了僵,叹口气说:“你是什么样的人我了解,我既然选择了你,就接受你的一切,不管好的、坏的,我都很喜欢,可是,有些事情,我不问,不干涉,心里总觉得有个坎儿过不去——这一切都不是理所当然。” “当然不是理所当然。涓喜,我曾经朝不保夕,惶惶如丧家之犬,你无法想象,我付出了怎样的代价,才到今天这个位置,所以,我只考虑我想得到的,其他的顾不了,也不打算费心。”李邺神色平和。 林涓喜讲头轻轻靠在李邺肩上,没有说话。 李邺抚摸林涓喜侧脸,神色柔和起来:“涓喜,我无法给你一个干净的世界,抱歉——我该怎么做才能让你开心?” “我不知道你每天忙忙碌碌为了什么,但是,你做的好多事情,并不能让你快乐,所以,我想让你抛开这一切,带我离开。” 他乌黑深沉的眼眸静静地,片刻后,他说:“恕我现在办不到。” 他温柔地抚着她额角碎发:“涓喜,现在还不是时候,等一切都好了,我就带你离开。” 她任由他的柔情流露,点点头:“好!” 然而,她脸上泛起玩味的笑意:“不过李郎,其情可悯,其罪当诛啊!” 李邺愣了楞,此刻,他才发觉,他无法掌握她,看着她柔美娇嫩的脸庞,衬着刚毅睿智的目光,他心中柔情顿起,在她嘴角亲了几下。 相偎着坐了会儿,李邺动了动身子说:“我走了。” “好。” 两人刚一出门,就撞上对面有人在开门,那人转过头来。 灰色的长发遮住眼睛,剔透的眸子犀利而澄澈。 正是michael。 michael住在对门这件事,林涓喜从没打算告诉李邺,她想起上次两人对峙的阵势就害怕,况且,她也是有私心的,她很喜欢和那个侦探相处,虽然危险,但是一见如故,这种亲切的感觉很好。 所以此刻,林涓喜有些担忧地盯着李邺,又用余光关照着michael。 没想到,李邺面对michael,微微一笑,无一丝嫌隙:“晚上好!” michael冷淡地说:“晚上好!”然后开门进了自己屋子。 林涓喜在愣神,所以没看到,李邺眼风瞅着michael家门,停顿了几秒钟,眼中闪过一丝算计的笑意。 他再看向林涓喜,又是眸光微微迷离的柔情神态,拉着她下了楼。 刚一到楼下,林涓喜就说:“你早知道了?” 李邺一笑,黑暗中贝齿雪白:“为了你的安全,你邻居的情况,我从来了如指掌。” 林涓喜满心忧虑,眉头皱起:“李邺,你……” “我不杀他。”李邺的话意味不明。 林涓喜斟酌着开口了:“其实,我早该告诉你michael住我家隔壁了,你脾气不好,动不动就要宰了人家——所以暂时没说。” 李邺讽刺地说:“为了倾盖如故?” 她有些委屈:“我就不能有朋友了……” “是啊,你难得有个朋友。”李邺目光凝定,“不然,你以为我真的乐意吗?” 林涓喜心突突突跳动着。 “李邺,我……我先回去了!” 林涓喜转身走进了楼门洞,来到家所在的二楼,一抬眼突然被立在自家门口的michael吓了一跳。 “michael,有事儿吗?” “明天能不能陪我去参加朋友的生日party,我一个人,好孤独啊!” 因为光线暗,他瞳孔很大,比起针眼般瞳孔的剔透和精明,这样的他有几分茫然,寂寥的神色,笼罩着他消瘦的身影,她点点头:“当然可以了,明天几点?” “十点我敲你家门,怎么样?” “嗯,好!” 她转身开门,他在她旁边站着,愣愣看她的眼中,伤痛灼烧了她的心,门把几乎烫手地不能碰。 然后,他转身开了家门。 李邺将车停在林涓喜小区门口不远的地方。 过了十分钟左右,李邺从后视镜里看到,倾泓出了小区门,朝自己的车走过来。 倾泓很快走近了,却不上车,拉开司机门,躬身说:“主人坐后面,让属下开车。” “快上车,人这么多,看见了还以为干什么呢?——坐我旁边。” 倾泓只得坐在副驾的位子。 李邺开动汽车:“怎么样?” “属下探到了,e·f明天一大早要去参加朋友生日宴会,在迦南湖畔的凝晖苑11号楼。” “嗯,你看着办吧!” “是。” (春衫薄完) 第一章 一阵清香逸入混乱枯灼的脑海,如清凉泉水,滋润干裂的地面,林涓喜睁开眼睛。 阳光清澈明媚,一位年轻男子,白衣耀眼,见她清醒了,眸子凝定于她。 这是李邺,他握住她的一只手,秀眉微蹙,黑莹莹的瞳仁里,含着焦虑,夹杂一种她不太明白的复杂情绪。 “涓喜……”李邺的声音有点低沉。 她的口腔内十分干燥,隐隐有苦味,一个个破碎的画面跳入脑海,慢慢多起来,连成一片,刺目的火红,灼烫的触感和令人窒息的浓烟——她的心痛苦地抽搐着,因为,最后定格在脑中的,是全身燃着火焰的michael。 “李邺,e·f他……” “他重度烧伤。”李邺平静地说。 “什么?”林涓喜的心揪在一起。 “我给他用了药,一个礼拜就完全康复了。” “真的?那就太好了!”林涓喜且惊且喜。 李邺淡淡一笑:“傻瓜,别担心了。” 林涓喜长出一口气,终于放心,顿了片刻,她叹道:“michael朋友的生日宴,他让我和他一起去,我答应了,玩得好好的,突然起火,火势蔓延很快,门窗都打不开,屋里乱成一团,michael把窗子打碎,安排大家一个个钻出去,他最后走,水晶吊灯砸下来,把他……” 林涓喜眼眶微红,李邺握着她手,在一边静静听着。 “我想去看看他,可以吗?”林涓喜突然说。 “好。” 林涓喜跟随李邺下到一楼,他推开楼梯旁的一扇房门。 帘幕低垂,室内昏暗宁静,床上躺着一个人,被白纱布捆成木乃伊,裸露出的皮肤,满是烈焰过后的痕迹,瞧不出原样了。 林涓喜心中刺痛,眼泪一滴滴掉下来。 “李邺……”林涓喜哽咽着说,“你要治好他!……” “我一定治好他,你放心。”李邺乌黑的眸子,深沉平稳。 ———————————————————————————————————— 林涓喜住了段时间,康复回家了。 这日,李邺来到楼下michael住的客房。 michael被裹得像个木乃伊,只露出粉润的嘴巴、微翘的鼻子尖和透明的眼珠子,黑色的睫毛稀稀拉拉的,扑闪着. 李邺走进来,也不关门,径直坐在床边的椅子上,看着michael说:“果然好多了,刚送来那天,嘴巴肿得顶现在四个。” “不知道会不会留疤?” “不会,放心。” 这时,娜娜端着一碗黑乎乎的中药进来了,李邺说:“这次绷带拆了就不用敷药了,口服汤药就可以。” michael伸手接碗,却在触到的一刹那像被蝎子蛰了一样,蹭地缩回去。 李邺看了娜娜一眼:“太烫了吗?” 娜娜微微垂首说:“温度刚刚好,主人。” “能不能冰镇?”michael说。 “不行!”李邺不容商量。 michael弓起身子,绑着厚厚绷带的手捂住嘴巴,摇头说:“我不喝!” 李邺感到不可理喻:“又不是三岁小孩,有什么难言之隐吗?” michael义正言辞地说:“我从来不喝热东西,会影响我的思路!” 李邺静默看他片刻,然后对娜娜说:“捏了鼻子灌下去。” 娜娜就上手了,捏michael晶莹的翘鼻子,michael用力去掰,心中暗惊,这女孩身材纤细,素手柔弱无骨,但是力气大得吓人,可能也不是人类——他吸不上氧气,终于憋不住,张开嘴,娜娜趁机将药狠劲灌了下去。 看着michael将最后一滴药喝完了,李邺才彬彬有礼地说:“这药不能凉着喝,会损了药性,所以e·f,在下失礼了!” michael吐出一口气,没有说话,李邺对娜娜说:“只要他把药喝了,你用什么方法都行。” “是。”娜娜面带微笑答应了。 michael依然不说话,似乎刚才的热度损坏了他的大脑。 李邺悠悠然地说:“你给涓喜提供的线索,公安局已经把嫌疑犯逮了,她供认无疑。” 听到这话,michael淡淡的眸子有了一丝喜色:“那就好!” 其间,林涓喜来喜岚轩探望michael。 不知道李邺用了什么奇花异草,过了一个礼拜,michael完全恢复了,连烧掉的头发都长到和以前一般无二的长度,蜷曲在脖颈中,只是巩固用的汤药还有几服,就一直在喜岚轩待着。 李邺有事走了一个礼拜,这天,娜娜说她家主人要回来了。 当时michael正用小棍解变态的逻辑题玩儿,门开了。 李邺头发束得很精干,穿着灰色的衬衣,黑裤子,推门进来,看到沙发上的michael,打了招呼。 michael也微笑打了招呼,继续玩他的。 李邺换了鞋,坐在michael对面的沙发上,用医者看痊愈病人的眼神,看着他说:“真是好了。” michael本来一直盯着茶几上的小棍,听见这话,抬起眼帘,认真地说:“我以前很不喜欢你,虽然你帮了我,可我并不打算回帮你,不过这次,你救了我的命,我欠你人情,以后只要不违反道德准则,但凡你开口,我都会替你做。” 李邺淡淡一笑:“谢谢!” 然后李邺上楼了,michael继续在沙发上玩他的小棍。 中午吃了饭,李邺在书房自己和自己对弈。 有人敲了敲门,是娜娜的声音,她轻轻地说:“主人,倾泓大人来了,现在要见吗?” “让他进来。” 倾泓推门而入,并随手关上门,站在浅棕的木地板上,行了一礼,说:“主人,属下回来了。” “你还知道回来?”李邺说,却是笑吟吟的,指了指对面座位,“坐,陪我下一盘!” 倾泓依言坐下,也是面色平和,说:“请主人执白!”(注:旧时规矩尊长者执白) “师叔为尊!”李邺捻起一枚黑子,落在棋盘正中。 倾泓看着李邺笑意盈盈的脸,打了个寒战:他又想干什么了? 李邺笑了:“师叔这么草木皆兵的,让我情何以堪?” 然后,李邺略略收住了笑容,说:“我不想干什么,只是为了聊表谢意,这次的事,你办得很好,如果早早回来,我会重赏你,可你却去了山东你情妇那里,这么久才回来,你在逃避奖赏吗?还在怪我给你施了噬骨术,在镇妖塔锁了一个月?” 倾泓如实地说:“属下,属下确实在怪主人,但不是镇妖塔的事,那次是属下自己犯了规矩,主人处罚是应该的。属下是怪主人不给属下面子,杀了对属下有恩的绿野。” 李邺落下一枚黑子,平淡地说:“嗯,你怪我是应该的。” “但是,属下那次是太无礼了。” 李邺抬眼看倾泓,他一张俊丽的脸上,长眉平和,凤目微垂,说着这样的话,却没有一丝属下该有的恭顺摸样,不亢不卑,冷漠溢上轮廓鲜明的嘴角,像一个平等的路人。 李邺收起笑容:“你什么时候稀罕过我的赏赐了?其实,你根本不愿意要我的赏赐,因为你觉得,以一个家奴的身份,哪怕从我这儿得到全天下,也是对你的侮辱。” 倾泓一惊,迅速抬眼瞥一下李邺,复又垂下:“属下……属下……” “行了!”李邺挥一挥手,“不说这些了,看着棋盘吧,你——” 李邺笑容艳丽:“——输了。” 倾泓这才反应上来,忙把心思和目光都集中在棋盘上,果然,白子围在黑子中,宛如困兽,失败已成定局。 倾泓淡淡一笑。 “再下一盘?” “是。”倾泓应道。 倾泓执意要执黑子,不亢不卑地说:“属下不敢僭越。” 李邺也不勉强,两人开始新一轮的对弈。 李邺略侧过脸,美目看着倾泓,微微一笑,秋波流光,修长手指夹着枚白子,越发显得指尖如玉,他说:“既然师叔不乐意要侄儿的赏赐,那侄儿就让师叔先走三步。” 倾泓瞧着李邺,心头只有两个字:艳魅。 是的,他的艳魅,偶一流露,神态风情,连女人都及不上,男人如此情态,难免诡异,但他却做得异常自然,好像天生就该如此。 他的确是这样,天生独具艳骨。 他想起了第一次见李邺。 第二章 倾泓想起第一次见到李邺。 师兄紫檀木精带回来个孩子,倾泓瞅了眼一身男装的李邺:“女孩子?” 紫檀木精微微一笑:“男孩。” 倾泓就正眼看李邺了。这孩子顶多十岁,却生得浓秀美艳,宛如初绽的颤巍巍杜鹃,西子般凝露含情,却是开在凌冽寒夜中。 因为,虽然他风姿倾城,有着不属于男孩子的千娇百媚,却有对可怕的眸子,宛如最锋利的冰刀。 他怀着仇恨,即使距离三尺远的倾泓,都能感觉到他身上的杀气和内心的危险。 倾泓微微皱眉:“师兄,你怎么弄回来个狼崽子?不怕养大吃了你?” 紫檀木精说:“你猜这是谁的孩子?” “谁的?” 知道结果的倾泓大吃一惊:“师兄,你……你想干什么?” 紫檀木精说:“你师兄我自有道理!” 沉默片刻,倾泓看着孩子尤物般的脸,现出厌烦的神色:“男孩子长这副摸样,只怕不祥。” 紫檀木精说:“师弟就不知道了,男生女相,大富大贵,你看留侯(汉初三杰之一的张良)——” 倾泓不咸不淡地瞅了孩子一眼:“他要是留侯,我还要谢天谢地了。” 尽管初次见面,并不尽欢,可是后来,倾泓和李邺相处得很好。一是因为,这孩子伶俐,由不得人不爱,二是因为,倾泓从来就不是太狠心的人。 那时候他多么宠这孩子啊,处处袒护他,关爱他,连指责几句都舍不得,师兄责罚,他还背地里求情。虽然,这孩子心思异常缜密谨慎,有着和年龄不符的成熟,但毕竟是小孩子,偶尔会极其想要一件东西,他不会说出来,可只要倾泓感觉到了,再难也给他弄来。后来孩子知道了,想要什么就给倾泓说,他没有不答应的。 师兄也疼爱这孩子,但严厉多于慈爱,而自己完全就是宠溺。 直到现在,他都想不通,李邺为什么要这样对他师兄弟俩。 而此刻——倾泓心头浮起无尽的悲凉和无奈——他早已不需要自己羽翼的爱护,两人间的情义,也早在这噬骨的仇恨和漫长的厮杀中,消失殆尽了。 这样想着,倾泓看向棋盘,由于刚才的走神,自己又要输了。 李邺说:“距离你我最后一次下棋,过去一百多年了,你的棋艺怎么也不见精长,好像还不如以前了?” “属下现在,渐渐不大喜欢下棋了。” “哦——”李邺点点头,忽然定睛于倾泓,“既然对于别的赏赐,你觉得是侮辱,那我另赏你个东西。” 倾泓此刻如履薄冰。 李邺眼波流转,思量片刻后说:“以后见我不用行礼了。” 倾泓大惊,手中棋子险些没握住,以他对李邺的了解,他知道,他的主上在试探他,要是回答不好,后果不堪设想,于是他一脸惶恐地说:“属下不敢,请主人收回成命吧!” 李邺目光在他脸上停留了几秒,说:“好吧,你既然不愿意,就先记着,以后有了好的再给你。” 倾泓暗暗松了口气:“主人,其实这次属下之所以先去了山东是因为,属下失误了,害怕责罚,属下真没想到林小姐居然和ef在一起,差点儿烧了她。” 李邺冷淡地扬了扬嘴角:“她不是好好的吗?” 倾泓一愣,一下子来气了,定定看着李邺:“你?!” 李邺凑近他,凤目微眯:“对,我就是在利用她。” “你——”倾泓这爆炭脾气,怒火蹭得窜上脑门,他咬牙压下后面的话,站起来,极力做出自然的神色,生硬地说,“失陪了!” 转身就往门口走。 李邺沉下脸来:“谁让你走的?” 倾泓只得回身,李邺扬手一个棋盒飞过去,倾泓才刚转过来,棋盒迎面砸在颧骨上,接着,哗啦啦嘈杂声不绝于耳、哐当一声,在安静的宅子里,格外响亮。 娜娜恰巧在门外,听到动静不安,怯生生问道:“主人,怎么了?” “没你的事!”李邺声色俱厉。 倾泓呆呆站着,略略躬身,眼神微冷。 “捡起来!” 倾泓愣了下才反应过来,他是要他捡棋子。 他叹了口气,伸出手准备施法。 “不许施法。”李邺阴沉着脸,冷飕飕地说,“一个一个捡,少一快碎片砍你一根手指。” 倾泓只得蹲下,先是捡起黄杨木的棋盒,它已经被摔裂了,幸好还能盛东西,然后,再一个一个地捡棋子。 这棋盒中间隔开,分别装着黑白子,所以现在就是一地的黑点白点,棋子基本都碎了,满地瓷片,有的如齑粉,有的如利刃,大部分落在书架和桌子凳子底下,捡起来特别不容易,简直苦不堪言,只一会儿,倾泓就腰酸腿软,脖子也隐隐作痛,此时临近端午,他背上已经出汗了。 整个过程中,李邺都在椅子上坐着,幽黑的眼眸静静看着。 倾泓终于将所有棋子都捡了起来,依类放进棋盒,也终于可以直起腰了。 倾泓一面擦额头的汗水,一面按着酸麻的腰部,看向李邺,只见他露出一丝微笑,却用没有一丁点儿笑意的眼睛盯着倾泓,阴阳怪气地说:“师叔,看你捡棋子比跟你下棋有趣多了。” 倾泓双手捧着棋盒,呈递给李邺,后者瞅了眼,说:“放桌上!” 倾泓依言,棋盒和棋盘撞击声特别清亮,连带着盒中棋子微不可闻的几下响动。 “你下去吧!”李邺示意他可以走了,他行了礼,立刻转过身离去,脚步如风。 身后书房的门闭上了,倾泓掩藏的仇恨终于无所顾忌地显露了出来,他盯着走廊上一盏绘有浅淡金鱼睡莲的粉彩顶灯,如果目光有力量,这个灯早被击碎。 这么站了会儿,他长出一口气,咬牙切齿地下了楼。 转过楼梯拐角,就看到了那个人,那个名侦探,ef,此刻他白皙清瘦的赤脚衬着绛色牡丹团花图案的长毛地毯,像孩子般纤弱纯粹,他探身向前,一手托腮,盯着桌上小棍思索着,灰色的头发遮住了近乎透明的眼睛。 倾泓走过来,michael恍若未闻,眼皮都不动一下,依旧看着自己的小棍。 倾泓坐在沙发上,发了会儿怔,然后开了电视,手拿遥控器,不断换频道,最后烦躁了,将遥控器啪一声摔在通透的玻璃茶几上,这就将michael辛辛苦苦摆好的小棍砸乱了,十几根小棍散落在地,掉在michael*的脚上,掉在典雅的长毛地毯上。 倾泓看也不看,michael却抬起了眼睛说:“喂,你打扰到我了。” 倾泓这才斜过眼睛,扫了一眼,冷冷地说:“对不起,我给你捡。” 然后,倾泓弯下腰,将小棍都拣了起来,一把扔在茶几上,不再理michael,直愣愣瞪着楼梯的某个角落。 michael把小棍收起来,背靠沙发背,看着倾泓说:“冒昧问一下,你心里有仇恨,发生什么事了?” 倾泓一惊,飞快看一眼楼上,然后不满地瞥了眼michael:“没有。” michael眼神呆滞而纯澈:“你怕他听到吗?” 倾泓脸色一变,低喝:“住口,我的事不用你管!” michael透明的古怪眸子直勾勾盯着倾泓,说:“连情绪都不敢流露,守着这份仇恨又有什么用?” 倾泓目光尖利,如刀般割在michael脸上:“你再不闭嘴,我就割了你的舌头。” michael毫无惧色,拍了拍手,好像拍走了沉重,他带着几分轻快说:“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倾泓正在恼火,有点失礼,扭过头,显得不愿意听,但并没有离去,michael就毫不在意地娓娓道来:“有位女士,她的丈夫一方面对她温柔体贴,同时又在外面和几个未婚女子纠缠不清。这女人得了乳腺癌,她丈夫恰好是主治医师,丈夫骗她,说这病不用担心,不让她去医院检查,给她随便开了点药,她就信了,后来,病被耽搁,发现的时候,已经到了晚期。” 倾泓渐渐被吸引住,听到这里,微微皱眉:“世界上还有这种禽兽?” “对呀,这在法律上是蓄意谋杀,这位女士知道真相后,你猜,她怎么对她丈夫的?” “杀了他?” michael摇了摇头,肃然说:“被逼上梁山的凶手都有法律制裁,生死只有法律可以主宰。这位女士把丈夫告到法院,可是,在打官司的过程中,她却宽恕了丈夫,还向法官求情。” 倾泓露出诧色:“居然有这么好的人?她也是快死的人了,何不一刀砍了她丈夫痛快?既然告到了法院,就让司法部门制裁他啊?” michael抿唇,微不可见的一丝笑意:“她在后来是这么说得,宽恕不是饶恕,不等于她不再记恨,宽恕别人,只是为了拒绝他的再次伤害,不是她太善良,而是放弃继续用仇恨折磨自己。” 倾泓一震,眼中闪过尖利而明亮的光彩,他转眸看向楼梯。 过了一会儿,倾泓回眸michael,目光湛然澹然:“ef先生,你的伤不碍事了吧?” michael颔首说:“好多了,谢谢关心!” 倾泓看着眼前这张稚拙而沉静到无法捉摸的脸,心想:如果他知道这火是我放的,会怎么想? 倾泓说:“有件事我不明白。” “请说!” “你是早知道主人会救你吗?为什么让房间的人都安全离开了,你才考虑自己?” michael淡淡一笑:“没有,我和你家主人前段时间可以说是决裂了,他能来救我,百灵鸟也能开坦克了。” “你是个很好的人。”倾泓由衷地说,“ef先生,在下特别佩服你,在那种情况下,人都是本能在支配行动,你的本能就是舍己救人。” michael不置可否地笑笑,说:“你这话错了,自私才是人的本能,心理学上说,人都有想别人死的心理。我这样做,更多地是责任心。” “责任心?” “对。”michael站了起来,光脚踩过冰凉如镜的大理石地板,到餐厅去,拿过两个杯子,倒了两杯冰凉的橙汁过来,一杯递给倾泓。 “谢谢!”倾泓看他的动作,心想这位侦探真的没有一点作为客人的自觉。 michael捧着玻璃杯子,重新坐上沙发,抿了口橙汁,说:“我是个天才。” “对,您是个天才!”倾泓由衷地认同。 michael转着杯子:“这个地球上,人类群居生活,有聪明的人,有蠢笨的人,有能干的人,有无能的人。他们互相嫉妒和鄙视。实际上聪明人不应该瞧不起笨人,算计笨人,而是要护着他们,用自己的聪明头脑,这样种族才能更好地延续。” 倾泓看着michael,继而淡淡一笑,站起身:“我去休息了。” “你去吧!”michael将杯中橙汁喝完,继续埋头摆弄小棍。 倾泓回到一楼自己的房间。 他拉开厚重华美的窗帘,蓦然间,窗外和暖明媚的阳光全泻了进来。 躺在舒适的大床上,伸直身体,手交叠枕在脑后,流金溢彩的阳光毫无遮拦地照在他颀长俊美的身上,落在他乌亮深邃的眼中。 他的眸子在白昼光辉下剔透如琥珀,瞳孔缩成一个针眼,显出他此刻的心情,是在静静思索。 一扭头,看到屋外的景致,他房间位置很好,他的主人将一楼最好的居所留给了他——窗子正对着明净微蓝的迦南湖和浓茂苍翠的无边草木。 天空是瓦蓝的,蓝得能流出汁水来,一丝纤云都没有。 倾泓微微地、浅淡地笑了下。 第三章 这天,残墨在家做针线活,准备缝一条短裙送给林涓喜,手机突然响了。 是刘逸宸,她接通了电话。 “喂,干什么呢?” “缝东西呢!你又想吃什么了?” 刘逸宸忍俊不禁:“我好像不嘴馋就不找你?” “难道不是?” “好吧,其实,我忽然想吃你做的广式点心了。” 残墨咯咯笑了:“我就说你想吃好东西了。可以,你周六过来吧,我给你做。” 到了星期六,刘逸宸早早到了,载着残墨一起去买齐食材,回来干活。 刘逸宸剥着虾壳,将一颗颗晶莹细嫩的虾仁放进雪白光亮的磁碟里,说:“残墨,知道粤菜里有道龙虎斗吗?” 残墨停了手里的活,侧过脸,水盈盈眼睛注视着他:“你吃过?” “嗯,猫肉味道不错哦!” 残墨被激怒了,扬起手中莲藕打在刘逸宸肩膀上:“你太恶心了!” 刘逸宸有意逗她,见她恼了,忙转移话题:“残墨,你知道我妹和李公子的事吗?” “林小姐?” 刘逸宸继续剥虾仁:“我妹昨天告诉我,她和李公子的事。听说你和涓喜关系不错,你觉得她现在幸福吗?” 残墨停下手中活,垂手,笑容淡了,带着歉然说:“我不敢在背后议论主人,抱歉!” 刘逸宸笑道:“我随便问问,你也太草木皆兵了。” 残墨低眉敛目,噤口不言。 过了片刻,残墨说:“主人给我们提起刘公子,总是赞不绝口——我家主人特别欣赏你。刘公子,你没事去敝府走走,和主人下下棋,喝喝茶,想来主人也欢迎得很。” 刘逸宸看着手中青色的虾,果断掐去头,将无用的丢进垃圾桶,说:“好。” 他心中是感激的,残墨不敢对李邺发表评论,却暗示他,让他自己去问。 其实这才是他此次来的目的,而不是香甜可口的广式点心。 ———————————————————————————————————————— 李府一年四季温度、湿度都非常宜人,遗憾的是没有阳光和清风。 李邺宛如最好的主人,将刘逸宸邀请到了花厅。 彼此落座,地黄站在李邺身后,玲珑雅致的花厅就宾客三人,侍从婢女都被遣走了。 李邺吩咐地黄泡了锡兰红茶,后者一直带着谦卑的微笑,手法老练,动作轻柔。 刘逸宸了然,服侍在侧的不是奴役,而是地黄大人,况且,地黄在李府诸人中,地位非同一般,足见李邺对他的重视。 宾主相谈甚欢,红茶味道淡了,李邺说:“地黄,把咖啡端上来。蓝山珍珠豆,涓喜说你喜欢喝。” 后一句是对刘逸宸说的,刘逸宸一笑道:“看来我今天要好好品品了。李公子,听涓喜说,你和她——” 李邺笑笑说:“你知道了?” 刘逸宸点点头,这时,地黄将咖啡端了上来,先给刘逸宸盛,再给自己主人盛。 刘逸宸看着李邺给咖啡里加了很多牛奶方糖,不由笑了:“喝不惯?” “太苦了,多放点糖和奶,味道还凑合,有点像烤焦的牛乳芙蓉糕。算起来,我上次喝这玩意,还是在你外公那儿。” “嗯,我外公也喜欢喝。”刘逸宸微微一笑,“李公子,我就这么一个妹妹,现在交给你了,她那些小缺点,你要多包容啊!” 李邺一笑:“我觉得她很好,没什么让我包容的地方,倒是她得包容我,不能常常陪她。” 刘逸宸饮了口咖啡,说:“我姑姑和姑父一直关系不好,对涓喜很淡,她可以说是在舅家长大的,我和她是表亲,其实和亲兄妹一样。我呢,就希望她能找个对她好的人,一辈子开开心心、幸幸福福,如果她过得不好,我会难过的。像我外公,怕过什么了?临老了却放心不下我小姨,拉着她的手,眼泪汪汪就是说不出话。” 刘逸宸冒着风险提起纪白露,确实是一心为妹——李邺看了刘逸宸一眼,刘逸宸也抬起眼眸,两人目光相撞,一秒钟之后,李邺拍了拍对方的肩膀,郑重地说:“你放心,我不会辜负她。” 刘逸宸一笑:“李公子这么说,我真替妹妹高兴。下一杯我想喝冰咖啡——” “好。地黄——” —————————————————————————————————————— 不久,昆仑山“云海玉怪”池玉琛邀请李邺去赏雪,又过了不久,龙王敖淩请李邺去水晶宫参加他家公主的满月酒宴,李邺都带着林涓喜,将她介绍给众人。 又过了段时间,东海龙王敖淩举办了一次盛大的宴会,因为考虑到有些人不能入水,就在敖淩的陆上别宫举行。 蒙上眼睛到了陆上别宫,这里修建得和水晶宫一般璀璨奢华,筵席贵客,除了几位神仙,就是和敖淩要好的魔头了。 席间宾主尽欢,神魔相安,结束之后,李邺还没有要走的意思。 看着那些鼻孔朝天的神仙们一个个走了,经过魔头身边时,鼻子轻轻“哼”了声,挑着眼角斜斜一睃,昂头飘然远去,“云海玉怪”池玉琛觉得好笑,低声对李邺说:“看看他们,脖子抽风。” 李邺还没怎么样,一位仙女碰巧听到了,擦肩而过时对池玉琛狠狠来了个秋波。 待神仙们终于走完,池玉琛吐出一口气放松了直挺挺的腰板,在敖淩脚边席地坐下,一条腿蜷起,一条腿伸直,胳膊搭膝盖上,揉着脸说:“终于走了,腰疼腿疼脸疼,真折腾人!” 林涓喜忍俊不禁。初见池玉琛,她阵阵胆寒,这个魔头身材魁梧,肤色微黑,容貌英武,最重要的是,额头生着两个犄角,可怕极了,但几个小时的相处,她了解到此人表面威严凶狠,私下里却是跳荡不羁。 敖淩端坐于王位上,好似全世界的优雅和圣洁都集中在了他身上,却是吐出一句话:“人到这世上就是来受折腾的——林小姐,那帮神仙走了,晚上还有家宴,都是自己人。” 池玉琛微微一笑,说:“李邺,刚才宴会没见那个人,高兴得很啊!” 李邺端着绘有青花的瓷茶盏,宽大的袖口垂泻下来,听这话便瞅着池玉琛。 池玉琛眼珠一转,哈哈笑道:“不过,我告诉你一声,玉茗一会儿就来了。” 林涓喜敏感地扫了几人一眼:“玉茗是谁?” 池玉琛和敖淩迅速互看一眼。 李邺温和地说:“玉茗,就是池玉茗,玉琛的妹妹,外号‘碧眼赤练’,一千年前和我好过,但是性格不合,老吵架,就分了。”然后他瞥了池玉琛一眼,说:“嫂子今天怎么没来?” 池玉琛莫名其妙:“你嫂子身子不舒服。” “哦,是不是去杭州疗养了?”李邺呷了口茶,慢吞吞说。 池玉琛的神色在听到“杭州”两字时变了。 林涓喜十分奇怪,杭州那好地方有这么惊悚吗? 林涓喜不解,敖淩却是知道的,池玉琛惧内,最近才在杭州偷偷置办了一个外室,他不禁失笑:“李邺,饶他这一回吧!” 李邺忍笑说:“嘿嘿,小弟是那样的人吗?不过随口提提,兄这样子,倒让小弟过意不去了。” 池玉琛嘿嘿一笑:“说的是,说的是。” 林涓喜却不松口:“李邺和池玉茗为什么分开的?” 池玉琛有心悔改,就笑道:“两人在一起成天打架,从阴曹地府打到凌霄宝殿,怨声载道人神共愤,就分了。然后,我妹子嫁给了武夷山神,孩子都能打酱油了。” 敖淩微微笑着,优雅地说:“李邺这家伙脾气不好,容忍度极其有限,玉茗又是个公主性子,两人能待一块儿?” 林涓喜看了李邺一眼,他依旧恬淡的表情:“此言非虚。” 敖淩体贴地说:“李邺,离晚宴还有几个钟头,你带着林小姐到花园里转转吧!”然后他会说话的美丽眼睛狠剜了池玉琛一下。 第四章 敖淩的府邸虽然也暗无天日,但移植了不少植物,看起来鲜活而奢侈。 林涓喜和李邺在竹林里漫步,凤尾森森,龙吟细细,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可是虽然公子的月貌平平淡淡,小姐的花容却一直没有舒展开。 这时,一个两岁的孩子跑过来,白白嫩嫩的圆脸,黑莹莹的大眼睛,长睫毛闪动着,小嘴咧开,露出小牙,胖胖的手扯住李邺的衣角,奶声奶气地说:“咻咻(叔叔)——” 李邺脸上浮现出温和的笑,将孩子抱起来,亲昵地问:“小夕,你什么时候来的?” “刚才——”孩子用胖手快乐地拍着李邺的肩膀,“我和我娘。”然后他看了眼林涓喜,似乎不好意思,马上将头埋在李邺脖颈处,偷偷拿眼睛看她。 林涓喜早笑了,伸臂拍手:“阿姨抱抱——” 孩子扯着李邺的头发,小小的惊慌:“咻咻……” 李邺指着林涓喜:“这大美人儿是咻咻的媳妇。” 孩子还是羞答答地藏着脸,露出的晶莹眼睛一眨不眨看着林涓喜,小声说:“李大婶好!” 林涓喜哭笑不得:“为什么这样叫我?” 孩子指了指李邺:“我娘说咻咻以后找了媳妇,就这么叫。” 林涓喜诧异,李邺说:“这孩子是玉茗长子,叫展夕。” 李邺话音刚落,一个清脆的声音在背后响起:“小夕——” 两人回头,不远处站着位非常惹火的大美女,个头足有一米七,乌发披垂,穿着修身的黑色戎装,胸、部丰、满坚、挺,细细的腰,修长的腿,走起路来凌厉如风,颇有点儿中统女间、谍的味道。 待那女人走近,林涓喜才发现她的五官非常美丽,浓秀的长眉毛,眼睛形状很媚,眼梢上挑,一对儿碧绿眸子,眼神犀利。 自打那女人出现,李邺的温和的神色就不见了,此刻一脸疏冷,那女人微垂着头,不正眼看他,只是眼风扫了下,转而看向林涓喜,矜傲地一笑:“你好,林涓喜小姐吧?” 林涓喜眉毛一挑,微微一笑:“你好!” 女子款款地说:“我当然好了,终于摆脱了某位暴君,有什么不好的?” 李邺神色清冷,在一边抱着孩子斜目旁观,而展夕则专注地玩着李邺的头发。 女子说:“忘了自我介绍,我是池玉琛的妹妹,池玉茗,我听哥哥说了,你是这位——”她在提起李邺时条件反射地皱了皱眉头:“——的女朋友,可我还是要说:我真的同情你!” 林涓喜眉梢微扬:“展夫人真是善良,不过可惜用错地方了,为什么要同情我?” 池玉茗恨恨然地说:“他这人就是个暴君,从来不让女人!” 林涓喜淡淡一笑:“对别人他的确是暴君,可对我——唉,可能把所有的柔情都给我了吧,就挤不出半点儿给别人了。” 池玉茗叹口气,语重心长地说:“那是你们处的时间太短了。” “是啊,打架的时间不够,甜蜜绰绰有余!”林涓喜口齿伶俐,逼视着池玉茗。 池玉茗动了动嘴角:“他开始对我也好得不得了,后来才天天吵架的。” “哦?对你有多好,给小妹讲讲——不知道有没有尊夫对你好?” 池玉茗抽了抽嘴角,“哼”一声,说:“小夕,跟娘走,一会儿你爹就来了,不见你又要生气。” 听到爹爹要来,展夕脸上变色,李邺将他轻轻放地上,他跑到母亲跟前,池玉茗抱起孩子,虎着脸走了。 看池玉茗走远了,林涓喜瞪李邺一眼:“你什么眼光,前女友就这种水平?” 李邺伸臂搂住林涓喜腰肢,忍着笑道:“是你水平太高,对比问题。” 听了这话,林涓喜展颜:“咱们回大厅吧!” 于是宴席上又见池玉茗。 池玉茗看到林涓喜,翻了翻眼睛。 在座的只有敖淩、池玉琛、池玉茗、展夕,席间东海王后娘娘还抱着小公主出来招呼了一会儿,听李邺说,这位风华绝代的美人儿是西海龙王的三女儿清慧公主,和龙王真真是金童玉女一对儿璧人。 展夕在他娘旁边坐了会儿,就跑到李邺这儿黏他怀里不走了,渐渐和林涓喜混熟,也不害羞,林涓喜拿两个小玩意儿让孩子猜藏哪个手里,玩得不亦乐乎。 酒到中旬,使女来报:“武夷山神来了。” 随后走进来一个男青年,微黑的皮肤,英气逼人的长相,举止沉稳有力,如同一柄宝剑——林涓喜心中暗暗喝彩,他给大家都打了招呼,坐在池玉茗身边。 池玉茗马上像换了个人,眉眼尽悉堆满温柔,对那男子娇娇滴滴,柔美万分。 李邺一边给小夕剥鸽子蛋,一边说:“他是玉茗的丈夫,武夷山神展严。” 林涓喜瞅着这对恩爱的夫妻,忍不住笑了:“李公子,是你人品不行还是流年不利?怎么在别人那儿是贤妻,在你这儿就成母夜叉了?” 李邺笑容端丽:“你是贤妻就行了,管他别人?” 林涓喜嫣然一笑:“这么会说话?” 这时,展严端着酒走过来,温厚地笑着说:“李公子,好久没见了?” 李邺举杯站起来,林涓喜也站起来,李邺笑吟吟地说:“上次去你那儿喝岩茶,都是三十年前的事儿了。” 展夕看到父亲,很是畏惧,恭敬地唤道:“爹!” 展严威严地看了展夕一眼,面对李邺又温和笑着:“这位是——” 李邺说:“我女朋友,林涓喜。” “哦——”展严和林涓喜碰了杯,笑道,“小姐好福气,李邺待人可好了。” 林涓喜一笑。 展严看着展夕,依然是不怒自威:“展夕,去你娘那儿好好坐着。” 孩子极不情愿,瘪着嘴想哭不敢哭的样子,李邺说:“算了,我也好久没见小夕了,让他和我多待会儿。” 展严说:“我就是嫌他一个男孩子娇娇气气的,光知道玩儿,你既这么说,就让他待你这儿吧!我先过去了——” 散席后,敖淩邀李邺、池玉琛和展严去书房谈正事,龙王后清慧娘娘在花园设了几桌茶点,请女眷们过去看花喝茶。 林涓喜刚落座,池玉茗就过来在她身边坐下。 孩子早叫侍女抱走了,池玉茗一个人闲闲座于雕凤穿牡丹的紫檀木墩上,嗑着瓜子,妙丽美目滴溜溜转着,带着桂花般淡淡甜香的笑容,毫不掩饰地打量着林涓喜。 林涓喜颇感不适,皱了皱眉:“展夫人有什么事儿吗?” 池玉茗恍若未闻,只是说:“像,真像。” 林涓喜心头一跳,佯装不去理她,且看她耍什么花招。 第五章 林涓喜心头一跳,佯装不去理她,且看她耍什么花招。 果然,池玉茗见林涓喜神色冷淡,就将瓜子放桌边,拍了拍手,说:“他也给你魑离扳指了吧?” “也”,什么“也”?林涓喜依旧不闻不问,果然,池玉茗又凑近了些,身上甜香袭人口鼻。 林涓喜不得不略侧过头,面对这张脸,此时极近的距离下,她发现,池玉茗的皮肤五官无一丝瑕疵,美得凌厉逼人,天晓得他当年是怎么迷恋这张天仙般的绝世容颜的?这么想着,林涓喜心里极其不舒服。 看林涓喜注意到自己,池玉茗抿嘴艳丽一笑:“你知道纪白露吗?” 林涓喜不禁又皱了皱眉,纪白露,她提她干什么?决计不安好心,便转过头不再搭理。 “忘了林小姐和纪白露小姐沾亲带故,怎么会不知道呢?纪二小姐可是个绝代佳人,你回去可以看看她年轻时候的照片——”池玉茗凝看了林涓喜几秒,轻轻笑了声,“真是可怜,被假象迷惑,付出灵魂犹不自知。” 林涓喜目光如刀,斜斜看过来,触到这样的目光,池玉茗笑容一滞,林涓喜冷冷地说:“想说什么直说吧,拐弯抹角,小家罕气。” 池玉茗柳眉微竖,但还是忍住了,用耳语般的声音说:“我就是好心提醒你,不想看你一个干干净净的女孩子重蹈覆辙,李邺这家伙不是个好东西,从来不让女人,而且不惜强迫女人,可这些都不是最可怕的,他最擅长的事,就是演戏,连眼神都可以装出来。” 池玉茗轻嘘一口气,放缓了语速,说:“你知道吗?二十年前,我大侄儿满月,李邺也带了个女孩儿——” 池玉茗嘴角抿了抿:“那阵子有个传言,说李邺找了个凡人小女孩儿,对她好得不得了,连魑离扳指都给了人家,我还不信,大侄儿满月那天亲眼看见才信了,那才真叫体贴入微,情深意重呢,没想到二十年后又叫我看到了同样的情景。” 林涓喜“哼”了声:“你知道男人最讨厌女人哪点吗?” “哪点?” 林涓喜一字一顿地说:“乱嚼舌根。” 池玉茗竟然不恼,嗤得笑了声:“为了行善积德,让男人讨厌也罢——你恐怕不知道,李邺这个人从来不近女色,要想让他对女人好,简直比猴子捞月还难,可是,只有一种情况,他可以做出来无与伦比的温柔深情摸样,就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他是一个为了目的不择手段的人。” 林涓喜冷冷地说:“我们的事儿,不劳您这个外人费心了。” 池玉茗冷笑:“我认识他一千三百二十四年,好了三十六年,你认识他多久?再说你才多大,你懂男人吗?” 林涓喜厌烦地长吁一口气:“记得真清楚——有人说,女人的嫉妒会蒙蔽她的判断,展夫人阅历深,睿智聪明,我年岁小,什么都不懂,能不能劳您给我解释一下这句话的意思?” 池玉茗一怔,柳眉倒竖,凤目闪过恶毒的凶光:“虽然这是敖淩女儿的满月酒宴,我碧眼赤练想杀你就杀了,谁都不敢多说一句!” 林涓喜哂笑,不再睬她。 回家的路上,林涓喜一直默默不语,快到小区院子时,李邺将车停在了路边。 “有心事。”李邺说。 林涓喜有一下没一下摆弄着汽车空调的出风口:“李邺,有没有人说过,你是个很会做假的人?” “如果有人这样说我,只能说明我不是个会做假的人。想问什么直接问,我问无不答。” 林涓喜点了点头,蓦然抬起眼睛,目光犀利地说:“能告诉我,你当年有多喜欢池玉茗吗?” 李邺目光沉静地和林涓喜对视,窗外万家灯火映在他眼中,好似黑水潭上的星光,他说:“池玉茗虽然鲁莽暴躁,却很能打,而且,她是池玉琛的妹妹,有身份,我当年那样做,一是为了拉拢池玉琛,二是为了池玉茗的能力。” 林涓喜听着,想着,远山眉慢慢皱起来:“你总是骗人,有意思吗?” “没意思!”李邺黑漆漆眼眸中有两团尖利的火,“可是我别无选择,獐死于麝,鹿死于角,到了今天这个位置,已经不是想一身干净两袖清风就可以的。就连敖淩和池玉琛,如果我没有能力,只是一介凡人,他们也不会和我做兄弟。” 林涓喜错愕,她从来没有见过李邺这副样子,呆了几秒,眼帘忽闪了下,说:“可是……你们看起来很好啊!” 李邺神色恢复了沉稳平和,他轻轻吁出一口气,说:“能这样子已经很好了。他们是我的兄弟,但是,我不希望他们过分强大,强大到让我显得不堪一击。神魔的圈子不大,任何我不信任的魔君,或多或少都会对我构成威胁,如果这种威胁到了让人不安的程度,就值得警惕了,作为我,面对这种情况,要么马上采取防卫措施,要么除掉他。我不会置之不理,放任坐大。” 林涓喜望着李邺,说不出话来。 李邺淡淡一笑:“我的心思晦暗不堪吗?” 林涓喜摇了摇头,握住李邺的手,她小小的掌心覆盖在他的手背上,眼中爱怜横溢:“我不知道,你都经历过什么事情,才会对人性失望到这种地步,但我知道,那些经历一定很惨痛吧?” 李邺眸光一滞,旋即微微笑道:“我送你回去吧?” 重新开动汽车,驶进了小区,李邺送林涓喜到楼下。 楼门口黑洞洞,伸手不见五指,灯又坏了,李邺指尖燃起火苗,替林涓喜照路。 安顿好她后,他便回去了。 当天晚上,林涓喜睡得不甚踏实。 朦胧中,林涓喜感到,床边好像站了个人,迷迷糊糊,瞧不真切,但那人的目光一直定定在自己身上。 她倏然惊醒,警觉地坐起。 床边站着位乌发白衣的男子,却是李邺,他轻逸的袖袍微微颤动,漆黑的眸中有两团柔和微光,凝看着她。 她惊呼一声,坐了起来,低声说:“你怎么来了?什么时候来的?” 李邺一条腿膝盖跪在床沿上,一条腿点地,俯身上前,紧紧搂住了林涓喜,脸埋进她的头发里,他不断轻轻唤她:“涓喜……涓喜……涓喜……” 他的声音听起来,包含着痛苦的深情,林涓喜不安了,拍了拍李邺的手:“怎么了?” 李邺低声说:“涓喜,以后,不管我做什么,你都要理解我,明白吗?” “当然了。”林涓喜说,“你做什么我都理解你。” 他依旧沉默着,埋在她发间的脸,呼吸出的温热气息喷在她的脖颈里。 他突然松开了她,看着她的眼睛,然后,凑过脸来。 林涓喜惊呼一声,却在还未出口时被他堵住了嘴——唔,他的唇贴上她的唇,将那一声轻呼消散在了彼此的唇齿之间。 她睁圆眼睛,他却闭着眼睛,带着迷醉和一丝难辨的情绪,双手撑着床板,将她围在当中,长发披散在她脸上,呼吸灼热,双唇如炭,触感令人心颤,暴烈而温柔地吮、吸,舔、舐,啃、噬,灵活有力的舌毫无征兆地闯入,勾起她的舌,疯狂地纠缠,她闭上眼睛回应他。 狂风暴雨过后,他抱紧了她,额头抵着她的肩头,静默着,她搂着他,心疯狂地跳着,滚烫飞扬的心境深处,恍恍惚惚有一丝忧虑。 李邺开口:“明天,你得帮我做件事。” “什么事?” “明天我再告诉你,你在家等着就行了。” “嗯。”林涓喜轻轻地应道。 李邺抬起头,乌发有些凌乱,几缕披散到脸上,也不用手去拂,看着她,目光宛若深潭,情愫难辨。 “我走了。”他说完倏然消失。 他身上味道,残留在她的发间,衣上,被上,淡淡萦绕于鼻端。 她抱着被子躺下,睁着眼睛,看着窗帘上映出的梧桐树影。 不知过了多久,她才迷迷糊糊地睡着。 第六章 地黄开着辆粗犷的灰色悍马,不疾不徐,倾泓坐在副驾,李邺坐在后座,闭目养神。 到林涓喜的楼下,李邺给她打了电话,很快,黑洞洞楼门口出现了一个纤细的女孩子身影,走近了,是林涓喜,她穿着粉色t恤,灰色牛仔中裤,帆布鞋,头发梳了精干的马尾,顾盼寻找,李邺开了车门,冷肃的眼中浮现笑意:“在这里!” 林涓喜轻快地坐上车子,看到开车的是地黄,在座的还有倾泓,很是错愕,地黄回过头冲她笑笑,她也微微一笑算是打招呼,倾泓却一直看着前方,对于她上车恍若未闻。 倾泓一向行事独特,她也不计较,侧脸看李邺,低声说:“我还以为就你一个人呢!” 地黄开动了车,李邺抚了抚林涓喜乌溜溜的马尾辫,说:“帮我做件事。” 林涓喜的杏子眼在暗光下晶莹清澈,她问:“什么事儿?” 李邺将计划告诉了林涓喜。 在他讲述的过程中,林涓喜盯着他那两片浅朱色的唇,身上和心上忽冷忽热,脑中仿佛被利物贯透,疼痛,但震愕的成分更大。 待他讲完了,她垂头说:“我知道了,我会做好的。” 她侧头看着窗外,一片黑暗中,只有车厢内是亮堂的,而这亮堂蒙蔽了前路,连星月光辉都看不到,只有眼前浅短的一切。 前座的地黄,瞥了眼后视镜中脸色略略苍白的如花少女,嘴角浮起一个嘲讽的意味,带着丝怜悯,而倾泓还是一动不动看着前路,面无表情。 一路颠簸,悍马开到了荒原。 四人下车,借着黯淡星光,可以看到不远处停着辆马车,不甚华丽,拉车的小兽火色鬃毛烈焰般在夜风中猎猎飞舞,缰绳在一个白皙近乎透明的少年手中,少年睁着比夜空还漆黑的眼睛——甚至一丝微光都没有,他没有瞳孔。 那正是昆仑厉焰和薛先生。 看到林涓喜走过来,薛先生黑洞洞的眼睛转向她,有几分诧异,她抿嘴一笑:“好久不见了。” 薛先生勾勾嘴角:“嗯,快半年了,我都快把你忘了。” 如此直率的话,也就只有薛先生能说得出来。 薛先生驾车,其他人坐车厢内,昆仑厉焰升起,马车轻微晃动了下,林涓喜看了眼窗外渐渐细小的万家灯火,由不得胆寒,李邺握住了她的手。 他的掌心干燥而温暖,她却越发心慌。 窗外是浩渺无尽的暗夜,星子越发微茫,看久了会生出冷落孤寂之感,她便垂头盯着自己帆布鞋上的星星标志。 倾泓直直看着前方,依旧对林涓喜视而不见,地黄偶尔和她说两句,李邺头靠铺着柔软兽皮的车壁,闭目养神,握着她手,始终一言不发。 四十多分钟后,马车开始下降,晃动几下,停稳了,倾泓和地黄先跳下去,一字儿站一边,正好在马车车辕旁,李邺探出身,地黄双腿如钉在地上般,一动不动,垂下头,恭肃地伸过臂来,李邺扶着下了车。 林涓喜在车上,冷眼瞧着,待李邺站稳了,她才出来,一跃而下。 一抬眼,林涓喜就是一惊,真够劲爆的,马车载着一鬼一人三妖,直接停在了道观门口,此刻月明星稀,可以清晰看到一尺开外青苔苍苍的石阶,尽头一扇黑漆剥落的残旧木门,门环明晃晃,门上设一匾,清洵的隶书曰:离尘观。 四周都是黑黢黢山石,繁茂的林木如鬼爪般探出,林涓喜环顾一番,知道是在山里。 地黄三步上前,叩响门环,不一会儿,门彭一声开了,四个小道士鱼贯而出,分列左右站着,道观内深深庭院中,一位长袍道士缓步而出,走近了,跨过门槛。 道士看起来顶多二十五岁,林涓喜以为名动魔界的法师该是位银须长者,不料这样年轻。 他就是李邺刚在悍马上介绍过的沐淩道长。 沐淩此刻一脸冷然和厌憎,说:“李邺!你想干什么?” 地黄优雅有礼地微微笑道:“道长,我家主人对您慕名已久,前来造访。” 沐淩哼了声:“废话少说,我离尘观从来不接待妖孽,如果你们想送死,我倒很乐意。” 地黄上前一步,依旧带着笑:“道长这话就不对了,来者皆是客,三岁孩子都晓得待客之道。” 沐淩冷冷地说:“你们这群妖孽,少在这儿装模作样了,哼,再装出来温文有礼,也改不了非人的本质,不过是沐猴而冠!” 李邺眼中一冷,地黄快如光速地一挥手,林涓喜还没反映过来,那四个道童的脖子就被利刃划开了,鲜血如高压水般喷射而出,伴随着沐淩失声的惊叫。 隔着温热咸腥的红色空气,林涓喜看到沐淩震惊、恐惧和愤怒交织的扭曲的脸。 有几滴热血溅上李邺手背,宛如白雪中绽开的红梅,他掏出丝帕,拭去血珠,神色平淡。 沐淩面容苍白,狠狠咬牙,怒视他们,嗓音都尖利了起来:“李邺,我们离尘观和你无冤无仇,何至于下狠手?!” 李邺清清冷冷地说:“李某带着众下属驱车千里拜访道长,不过,道长似乎并不高兴,难道是因为在下没准备礼物?所以,就随手结果了他们,算是补上的见面礼,仓促之间,还请道长笑纳。” 沐淩眼光扫过在场的五位,那眼神,真如刀刃箭簇一般,带着寒彻骨的恨意,让林涓喜打了个冷颤。 沐淩咬牙切齿地说:“这次是你们不义在先!好,我今天就替天行道,收了你们几个妖孽!” 说罢盘腿而坐,双手放于膝盖,闭上眼睛,口唇微动间,有红光迅速从他头顶升起,铁圈般围住他们六人,沐淩在一头,李邺等五人在一头,呈扇形分部。 李邺和倾泓表情如常,地黄和薛先生却变了脸色,林涓喜知道,沐淩使的这个法术,叫千锁屠妖阵,刚才李邺在车上告诉她了。 这是离尘观独门杀手锏,堪称妖魔克星,它将妖魔困于圈内,施法时天王老子也靠近不得,而圈内妖魔则一动不能动,在毫无感觉的情况下,灵力流逝,慢慢死去,虽然没有痛苦,但等待死亡的过程,最是折磨人。 除非施法的人突然死了。 此刻,李邺他们五人都失去了自由,包括林涓喜,她感到自己颈上的灵珠像个泉眼,灵力泉水般汩汩涌出。 是的,沐淩以为林涓喜是妖,因为李邺给了她一颗灵珠,让她戴脖子上,偷天换日,此刻,只等这颗灵珠的法力流逝干净,她就自由了,千锁屠妖阵对人类不起一点作用。 然后杀了沐淩。 没过多久,林涓喜就感受到了灵珠耗掉最后一丝灵力时,凄厉绝望的哀鸣,倏然,她能动了,第一个动作是下意识斜目看李邺,只见他望着盘膝而坐的沐淩,面无表情,依然是那副让她深深迷恋的清绝侧颜。 她心中柔情顿起,飞身上前,枪口抵住了沐淩的太阳穴。 沐淩睁开眼,神色镇定,目光却精锐犀利,对上林涓喜莹然的眸子,她不由一镇。 她应该立刻马上开枪,可她顿住了,沐淩双眸如镜,不怒自威,然而这不是最重要的,他的眼睛明亮水润,暗光下的瞳孔黑洞洞的,显得深沉,太阳穴处动脉在洁白的肌理下强健地跳动着。 温热的感觉,活人的气息。 林涓喜心肺像被一双铁手用力揉搓着,虽然仍维持着表面的冷峻,盯着瓮中之鳖般的沐淩,带着杀手的冷血,好像在看陷阱里的猎物,可她知道,自己的心颤抖到了怎样剧烈的程度,几乎无法维持表面的沉着。 沐淩似乎也感觉到了,嘴角浮起一丝冷笑。 按动板门,这件事就结束了,可林涓喜手指僵硬,怎么都按不下去。 黑洞洞的冰冷枪口还抵着沐淩额头,他感到它随着这只玉手和娇躯颤抖着,他冷冷一笑,瞬息之间腾身而起,一脚将她踢翻。 林涓喜身子重重摔在地上,后脑勺磕上坚硬石板,钻心的疼痛如一记闷棍,她几乎晕了过去,好歹强撑着,准备一个鲤鱼打挺站起来。 这时,劲风袭过,一个黑影扑上来,重重压上她的身子,将她双手举过头顶按在地上,而她的双腿被对方膝盖钉住,力气大到令人吃惊,她根本无法动弹分毫。 呛人的尘土中,林涓喜眯眼聚焦,近在咫尺,是一张年轻男子的脸,因为愤恨而煞若修罗,正是沐淩。 脖子一凉,沐淩擎着匕首,抵在林涓喜喉头,愤怒地吼道:“我不想杀人,但你根本不配当人!你这魔鬼的婊、、子!” 他的手按了下去! 第七章 沐淩的手按了下去! 突然,沐淩身子一震,瞳孔倏然紧缩,现出了无比震惊的表情,林涓喜感到,有热乎乎液体,流到自己胸前,空气中血腥味浓重地让人喘不过气来。 沐淩被人从后背来了一刀,刺透,正中心脏,匕首尖从前胸顶出来,十分漂亮的专业手法。 林涓喜推开沐淩,站了起来。 她愣住了。 眼前是位红发女子,约莫二十五六岁,有着剔透的浅蓝色眼睛,嘴唇苍白,一丝若有若无的浅笑;虽然胸小屁股小,但双腿修长,倒也英姿飒爽。她长发披垂,穿件黑色的宽松皮衣,拉链敞着,露出里面的高领黑t恤,蓝牛仔裤,腿根处别着短刀——现在在沐淩心脏上,女子腰间只余刀鞘——长长的卡其色帆布靴子,鞋帮有反转万字图形。 林涓喜只觉心脏提到了嗓子眼,一下一下狠狠跳动,她感到骨子里隐隐的恐惧、和着胸中直腾脑门的崇仰。 这个女子,正是杀手界的“ef”,“响哨”——玛利亚凯多! 玛利亚凯多迈着精干优雅的步伐,走到沐淩身边,蹲下来,注视他片刻,然后拔出插在他后背穿心而过的短刀,从口袋掏出手帕,将匕首上血迹擦了擦,重新插回刀鞘,才站起来,看也不看林涓喜。 林涓喜注意力全被玛利亚凯多吸引了,连红圈消失千锁屠妖阵被破都没察觉到。 玛利亚走到李邺面前,林涓喜想,莫非他俩认识……就见玛利亚对着李邺单膝跪下,双手抱拳,用标准的普通话说:“主人!” 林涓喜很错愕,更是不解,这究竟怎么一回事? 李邺点点头,玛利亚站起来,径直来到地黄跟前,两人相视一笑,互相吻了吻对方的唇,然后玛利亚就挽着地黄,站在他身边。 林涓喜还呆在原地,沐淩死去的黑洞洞眼眸正对着她,她情绪不好。 李邺向林涓喜走来,黑眸生出熠熠光辉,凝视着她,她转动眸子,也看向他,他如旧的眉目,干燥而温暖,他伸出手来抱她,她无动于衷。 他双臂顿了顿,收回来:“受伤了?” 林涓喜这才发现,自己满身满手满脸鲜血,除了后脑勺和屁股被摔疼,没有受伤,这些血是沐淩的,便说:“还好,没受伤。” 李邺递过一方丝帕,林涓喜犹豫一下,伸手接了,胡乱摸把脸,擦擦手,将满是血污的手帕丢地上,李邺来牵她,她往后一缩,说:“我手太脏,你穿着白衣服。” 然后,她没再理睬他,自己上了马车,余众也都各归其位,昆仑厉焰腾空而起。 窗外还如来时般夜色苍茫,点缀着碎钻般的星子和一勾残月,天明还早。 玛利亚凯多依偎着地黄,一脸温柔;地黄恭顺地垂头,嘴角带着柔情的笑意;李邺幽黑的眸子深沉蕴藉,不知在想什么;倾泓直勾勾望着前方,一个关心的眼神都没有,弄得林涓喜一阵伤心。 李邺突然说:“涓喜,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响哨’玛利亚凯多,现在是叫蓝莓了。” 蓝莓?还地瓜呢!林涓喜想。 玛利亚似是看出了林涓喜心中所想,便说:“我喜欢吃蓝莓,便请主人给我取了这个名字。” 林涓喜点点头,对玛利亚微微一笑,说:“你好,我是林涓喜。” 玛利亚淡淡一笑:“知道,主人手下唯一一个用真名的,不过,现在你可不是属下了。” 经她这么一说,林涓喜才想到,自己的确一直在用真名,也不用叫李邺主人,难道自己比“响哨”还厉害吗?显然不是,唯一行得通的解释就是,他在乎她。 忆起往昔两人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林涓喜表情柔和起来。 到凤凰城,已经是凌晨三四点钟。 马车停在市区的晓岚公园,这个公园本就人迹罕至,此刻更是半个鬼影都没有。 下了马车,李邺将自己的鹤氅解下来,披林涓喜身上,因为她一身血。 然后,李邺说:“蓝莓,给林小姐订个酒店。” 林涓喜表情木木的:“我不想住酒店,我想回家。” 地黄微微一笑,说:“林小姐,这么晚了,你一身血,吓了邻居怎么办?” 林涓喜一听有理,作罢。 李邺说:“蓝莓,你陪林小姐去。” 确实只有玛利亚可以干这件事,因为除了林涓喜,只有玛利亚穿着现代便装。 “是!”玛利亚应道,接着对林涓喜说,“林小姐请!” 林涓喜对李邺淡淡地说:“走了。” 李邺点点头,平淡的神色:“嗯,小心点儿。” 林涓喜跟着玛利亚走了。 两人同坐一辆出租车,林涓喜这才发觉,玛利亚其实不美,之所以让人在第一眼就印象深刻,暗暗喝彩,主要是因为她夺人的气质,并且和身材长相相得益彰。 玛利亚一路并不多话,只是公事性地说几句,林涓喜和陌生人话也不多,所以她什么都没问,今天的一切,仍扑朔迷离。 到了酒店,玛利亚拜托优雅美貌的女服务员,等天亮了给林涓喜买身舒适衣服。 将林涓喜安顿好,玛利亚就离开了。 玛利亚走后,林涓喜仰躺在酒店华丽的大床上,盯着装饰精致的天花板,静默着。 厚重窗帘缝隙间透入金色阳光,落在林涓喜眼睛上,天亮了,她居然这样盯着天花板看了半晚上。 她坐起来。 扫了眼窗外,应该是早上十点左右的样子,林涓喜无心吃饭,坐在床边,继续发呆。 中午时分,有人敲门。 林涓喜一身血污,提起掉落在地的李邺的鹤氅,瞧几眼,还是丢一边,扯下床单胡乱裹身上,开了门。 是酒店的服务员,她微笑着,将一身衣服和零钱都给了林涓喜。 林涓喜谢过,关上门。 这是一身果绿色的运动装。 她去卫生间冲了澡,洗掉一身恶心的血腥味,换上新衣服。 出来后继续坐床边发呆。 窗子没关,外面甚是热闹,汽车的哔哔声、呼啸声,大卖场震耳的俗艳歌曲,小孩子的嘻嘻笑语,沉默的各怀心事的大人。 也不知过了多久,突然,白光一闪,一个人出现在窗边,林涓喜抬起了眼睛。 不用想也知道来者何人。 李邺走到床边:“涓喜,怎么样了?” “还好。”林涓喜不冷不热。 李邺坐在林涓喜身边,她看也没看他,神色淡然。 李邺侧脸,美丽的凤目看着林涓喜:“我有话和你说。我让蓝莓给你订房间,就是为了和你单独谈谈。” 静默片刻,林涓喜说:“你想说什么。” “昨晚的事。” “昨晚的事?”林涓喜微微一笑,笑容有些冷,“你想让我帮你杀了沐淩,并且为了以防万一,安排了替补,就是玛丽亚。” 李邺注视过来的目光有几分心痛。 “血洗离尘观,事前我压根一点也不知情,但是他们知道,因为这是你的安排。拖到上了车再告诉我,我肯定不会拒绝你,因为一,我没有拒绝的时间,二,当着你属下的面,我不会不给你面子。而且,我不知道‘响哨’在旁边,随时准备后补——你隐瞒这个,是想让我置之死地而后生吧?” 李邺沉默了。 “涓喜。” 林涓喜没理他。 “看着我!”李邺命令道。 这种强性的语气让林涓喜抬起头来。 他乌黑的眸中杂有细碎尖利的光芒,宛如墨色玉石的裂纹,一字一字地说:“涓喜,如果有人知道我爱你,他们会杀了你,折磨你,用你威胁我——你是我最大的弱点,我不能让他们发现。” 林涓喜睁圆眼睛,惊呆了。 “几乎所有人都说,我对你像二十年前对纪白露一样,这正是我希望的。离尘观的事,他们觉得我在利用你,或者试探你,像试探所有不相信的人。涓喜,我安排蓝莓,一,是为了保护你,二,我绝不会再让你杀人。蓝莓看起来是你的候补,其实是为了替你杀人。我事前吩咐过蓝莓:‘林涓喜有杀沐淩的能力,但如果沐淩真死在林涓喜手上,她会和我分手,你看着办!’蓝莓为了她的脑袋,不会让你杀人,况且,她恋人地黄也在千锁屠妖阵里,不担心她临阵倒戈。” 他吐属清晰,目光锐利,她呆呆的,人的心思会到这种地步? 林涓喜垂下眼帘:“李邺,你果然狡兔三窟。” 她垂下的眼帘,睫毛的淡淡阴影遮掩着颧骨,嘴巴轻抿,宛如仕女图中静默温婉的女子,带着令人心悸的宽忍和柔情:“我,不怨你了。” 李邺一阵感动,轻轻搂住林涓喜,胸膛贴着她的背,这是她喜欢的姿势,可以让她完全放松下来。 “涓喜……”他一手抱紧她,一手掌心贴着她手背,五指插进她指缝里,温柔摩挲着。 “嗯……”林涓喜轻轻闭上眼睛,鼻端是近似于檀香的味道。 “我是一个私生子。” 林涓喜惊得双目倏然睁开,他,开始向她透露自己的事情了。 李邺开口了。 第八章 耳听李邺继续说。 “生母生下我没多久就嫁了别人,把我丢给生父,就是我爹。我爹一直爱我生母,和我娘结婚好几年都没小孩,他把我领回去,对别人谎称是我娘生的。” 林涓喜静静听着,一双眼睛清澈而专注。 “我爹和我娘表面看起来相敬如宾,其实不是。主要原因在我爹,他放不下我生母。我娘就可怜了,自从嫁到我家,就没真正开心过,直到有了我。虽然不是亲生,娘把我当亲儿子疼爱。我爹常年在外地,我就在家跟着娘。后来我长大了,开始懂事,怨我爹对我娘不好。我娘,她是个——” 虽然看不见他的脸,但她能听出来他语气中的痛苦。 “——她是个特别好的女子,涓喜,你都不知道,我娘她耍一把红缨枪,我现在都记得,她那天在梨花树下耍枪,花瓣落了一身,枪头半分不晃的样子。” 她反手握住的他手:“那他们现在呢?” “都死了。” 她不语了。 沉默片刻,李邺说:“我在我娘的不幸里长大,所以小时候就想,等将来娶了媳妇,一定要把她当宝贝宠,不让她受半点委屈。我要保护她,不让任何人伤害她。所以,我先是找了池玉茗,然后又找了纪白露,让人们认为我喜欢利用女人,通过骗她们的感情达到目的,这样,我以后对谁好,也不容易暴露我的真实想法。我和池玉茗开始只是相互利用,可她喜欢上了我,每次看见她的眼神,我都会想起我娘,我不忍心,就分手了。至于纪白露,她心里有别人,我不过陪她解闷说话罢了!你想,纪芳林那么精明,怎么会把家族最高机密告诉当时还不到十八岁的纪白露?所以,我接近纪白露,压根就没有打过残石的主意。这些或者就是你说得,狡兔三窟吧。” 林涓喜感到背后李邺的心跳,和他胸口透出的热气,暗光中,她睁着幽黑的眼睛。 过了半晌,她说:“以纪白露当初的年龄,不可能知道家族最高秘密,我以前还奇怪,你怎么想不到这点,原来是另有原因。” 说完这些话,林涓喜就噤口了。 李邺冷不丁问:“渴了吧?” 林涓喜这才察觉,自己从昨晚到现在一口水都没喝,早口干舌燥,便点了点头。 李邺给她接了杯温水,递她嘴边,慢慢喂她喝了。 喝完后,李邺将杯子放桌上,林涓喜用手背抹了抹嘴,说:“那个池玉茗——你早该告诉我。” 李邺笑笑。 林涓喜瞪李邺一眼:“看你那一箩筐破事,和一个女人纠缠不清几十年,和另一个女人绯闻传得全世界都知道,我当时怎么就昏了头跟了你?” 李邺由着她数落,只是好脾气地笑着。 有人敲门。 林涓喜去开,是酒店服务生,端着餐盘,微笑着说:“林小姐吗?您点的餐到了。” 林涓喜回头看李邺,他点点头。 她道了谢,接过。 是两份云吞,清炒虾仁,脆皮龙凤腿,泡菜豆干,两碗米饭。 于是两人坐下来吃饭。 四下里寂静无声。 林涓喜埋头只是吃饭,鼻子有些发酸:“李邺,不管你有什么心思、干什么事情,只要告诉我真相,我都理解你……你明白吗?” 李邺夹菜的动作一顿。 然后他抬眼看她,微微一笑,目光明亮极了,他夹给她一个凤腿,说:“我知道。” ———————————————————————————————————————— 许嫣然过生日,她亲自下厨,和林涓喜在家做东,邀请刘花程和刘逸宸叔侄来玩。 正式开饭,坐上餐桌,刘逸宸瞧着一桌子佳肴,别的倒也罢,有一盘自己最爱的糖藕,盛在青碧磁碟中,晶莹黄润如琥珀,藕孔填满了香甜的糯米。 他夹起藕片,放进小碗,用筷子顶出糯米,放进嘴里,突然想起有一次,残墨做了糖藕,就是这样先吃光糯米,再吃藕片的。 自己这种习惯,多半是跟她学的。 “嘿,大少爷,回魂了。”许嫣然用胳膊肘碰了碰刘逸宸,“怎么放嘴里就发呆了,是我做的太难吃了吗?涓喜说你最爱吃糖藕,我尝试了一下。” 刘逸宸这才回过神来,糯米还好好在嘴里,连咀嚼都忘了。 他忙嚼了几下,咽下去说:“是太好吃我才愣住了,险些连舌头都咽下去。” 许嫣然咯咯笑了。 刘逸宸将一大片香甜糖藕放进嘴里,却是索然无味,前段时间发生的一件事,让整个世界都失去了颜色。 是这样的,半个月前,有次,许嫣然来刘陈氏家吃饭。 谈话中,刘陈氏得知许嫣然居然从没爬过山,便对小儿子花程说:“这几天天气好,秋高气爽,周末你带嫣然去爬爬山,去玉华谷吧,那儿人少,清净,风景也好。”老太太是想找机会让两个年轻人单独相处以成好事。 刘花程当时满口答应了。 下午,刘花程去迦南湖刘逸宸的公寓给侄儿还ipad,居然意外碰到了残墨。 当时,残墨、刘逸宸和林涓喜三人坐在地毯上,玩“干瞪眼”的纸牌游戏。 这是刘花程第一次见残墨,虽然残墨曾经扮作护士,但当时情况混乱,刘花程也对她没印象。 刘花程看到地毯上盘腿而坐的残墨,就呆住了,十几秒后,才回过神来。 “残墨,这是我二叔;二叔,这是李墨,我一个朋友。” “哦,幸会幸会!久仰久仰!”刘花程笑嘻嘻地说,然后大喇喇坐残墨旁边,“我明天去玉华谷,谁跟我一块去?” 大侄子和外甥女自然是都去的。 刘逸宸望着残墨,微微笑着说:“一起去吧?” “我可以去?”残墨眼睛闪闪的。 “当然,有什么不行的,难不成得领导批准?”刘逸宸开着玩笑,意有所指。 “一起去吧!” “一起去吧!” 林涓喜和刘花程都是盛情相邀。 “好,我给大家准备点吃的。”残墨笑盈盈地说。 这个结果把刘陈氏气了个半死,独处时光泡汤啦! 几个年轻人当然甚是高兴,初秋时节,丛峦苍翠,众泉缥碧,玉华谷风景宜人,而且因为不出名,人不多,残墨带了自制点心,大家赞不绝口,还没到山脚下,袋子就空了。 爬山是相当劳累的,虽对林涓喜来说不算什么,但她怕许嫣然吃不消,到半山腰时林涓喜便说:“嫣然,咱们别上了吧?” “怎么,上不动了?”刘逸宸笑道。 林涓喜点点头,她见二舅早累得气喘,知道他也没劲了,苦于面子硬撑着,便说:“这儿荒山野岭的,万一窜出来个狼,把我俩叼走了怎么办?要不舅舅你也别上了,留下来陪我们,给我们打狼!” 难得外甥女对自己撒娇,刘花程很受用,而且他巴不得停下来歇着呢,忙说:“逸宸,你和李小姐上去吧,我不上了,留这儿给她俩挡狼。” 刘逸宸笑道:“别让狼把你叼走了!” “赶快滚吧!” 刘逸宸和残墨继续往上走。 山路蜿蜒曲折,被茂盛的林木遮掩得只能看见脚下方寸之地,浓翠深处偶尔传来絮絮人语,由于山路狭窄,只容一人通过,残墨让刘逸宸走前面,自己和他相距几步之遥。 刘逸宸经常运动,没什么感觉,残墨并未使出法力,但毕竟是妖精,能跟上刘逸宸步伐,就是有些气喘,脸颊泛着红晕。 山路越发陡峭难走,有几处两人不得不互相拉了把。 快到山顶了,蓦然,残墨手指一处,惊喜地说:“你看!” 顺着她的手,他看到山崖的峭壁上,长了株不知名的树,开满粉色花朵。 从这里看过去,峭壁如刀切斧劈,万丈而下,深不见底,令人胆寒,然而花儿很美,远远望去,如萦绕在崖头的一片云霞。 “险峭中偶得的美丽,更加动人。”刘逸宸说。 山顶就在头上了。 上到一个平台之后,视野豁然开阔,这就是玉华谷的最顶端了。 刘逸宸先上来的,接着残墨也到了。 刘逸宸站山边,望着脚下的群山万壑。 过了片刻,残墨碰了碰刘逸宸说:“坐下来歇歇?” 他欣然同意,两人拣了两块平整些的石头坐下。 刘逸宸扭开军用水壶的盖子,发现没水了,残墨便将自己杯子递过去。 他也不客气,扭开喝了几口,递给她,她自自然然地接过,也抿了些。 “逸宸,你经常上健身房,爬这个山应该不累吧?” 确实不累,他“嗯”了声。 “你喜欢运动?” “还好。” “哦,能坚持天天运动真了不起!” “其实每天运动也挺烦的。” “嗯?” “我健身、练肌肉,是想磨砺我的意志。”刘逸宸说着,捡起一块石子,随手丢出去。 残墨端然坐着,眼睛一眨不眨看着他,听得很认真。刘逸宸发现,自己有时候半是闲聊的话,她都是一副认真的摸样,纯真的大眼睛一眨不眨,甚至带着一丝崇拜,这让他很受用,也激发了他的倾诉欲。 “磨砺意志?”残墨重复道,“为什么?” “因为我想做大事。”刘逸宸淡淡一笑。 看她似乎没有明白,刘逸宸便指了指四周景色:“你看看周围的风景,是不是觉得乘奔御风,酣畅淋漓,整个世界毫无阻挡?因为站在制高点。站得越高,能够阻挡你的东西才越少。” “嗯,我懂,这就是成功的感觉。”残墨说,“建永世之业,流金石之功——虽然我并不渴望这些,可我也知道,这都是很好的东西。” “所以呢?” “所以我支持你啊!” 因为运动的缘故,她的脸蛋粉扑扑的,水灵灵的眼睛瞬也不瞬望着他,泛着清澈的神采。 “哄我!”刘逸宸微微一笑。 “没有,真的没有,我支持你呢!”她忙着辩解,脸蛋泛上红晕。 “别动,有个东西!” 残墨果然就不动了,眼睛都不眨一下。 刘逸宸慢慢凑近。 其实他骗了她,他只是想让她这幅娇羞而真诚的摸样多定格一会儿。 他一直觉得,她的眼睛非常美丽,宛如滚圆的葡萄,眼珠子又黑又亮,晶莹剔透,目光清澈极了,此刻他凑得近了,又目不转睛看她,她明显羞赧,透出肌肤的红霞愈发浓艳。 “我一直很好奇。”刘逸宸凝看着她的容颜,“你平时和别人在一起挺活泼爱说笑的,怎么和我相处的时候就沉默了?而且,你应该不是容易害羞的女孩,为什么在我跟前这样爱脸红?” 后一句话,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 她垂着头,一言不发。 他大是懊悔,正想着补救的办法,她开口了。 她头垂得低低的,小声说:“你骗我!” “怎么了?”刘逸宸愕然。 “你说有个什么东西,让我别动,原来是故意凑近看我笑话。”她说话轻轻地,低眉顺目间,皆是东方女子的温婉蕴藉。 他突然想到一句歌词,就低回地唱了出来:“……西风一叹,烟花一笑,不胜轻柔的美人蕉……” 他的声音低下去,静下去,胸臆中的刚朗之气和缠绵之情,莫可名状,唇舌仿佛被一种酸麻的感觉凝滞住了,他突然有一种强烈的冲动。 他板过她的头,俯身吻了下去。 她身子一僵,没有挣扎,也没有回应。 而此刻的他,第一次亲吻女孩子,只觉唇上一片柔软湿、润,鼻端是淡淡的少女气息,他感到一阵眩晕。 后来想想,这一刻,自己一定是疯了。 突然,残墨一把推开刘逸宸,迅速化作原形——一只小黑猫,窜入草木不见了。 这一切快如闪电,一瞬之间,刘逸宸呆住了。 残墨消失的同时,一个人出现了。 他从山路走上来,突然来到山顶。 这是位清癯的中年男子,对上刘逸宸惊愕的目光,男子礼貌地微微一笑,走到距离刘逸宸几米远的地方。 刘逸宸又是一怔,这男子居然拿着渔具,真是太奇怪了,来爬山居然带着渔具,还背着这行当到了山顶。 看到刘逸宸诧异的样子,男子微微一笑说:“早钓鱼,午钓虾,晚上钓个癞蛤蟆,我起一大早,却什么都没钓上。” 刘逸宸没有接话,愕然退去,他显得冷淡。 男子继续说:“不过嘛,钓鱼这件事,全是缘分,再说,柳宗元钓的是寒江雪景,禅宗钓的是清风明月,姜太公钓的是识贤明主,所以钓鱼不在鱼,在钓。” 刘逸宸看向别处,不再理会这个男子。 男子却凑了过来,看着刘逸宸的脸说:“小伙子,我看你脸色不好,阳气微弱,给你算一卦?” 刘逸宸冷冷地说:“不用。” “不用?真不用?我看你仿佛遇上了妖邪之物的样子。” 刘逸宸站起来,瞥了男子一眼,冷冷地说:“你这勾当,愿者上钩,祝你好运!” 然后就下山了。 迈上下山小路,背后听男子说:“……二八佳人体似酥,腰间仗剑斩愚夫,虽然不见人头落,暗里教君骨髓枯……” 声音渐渐听不见。 刘逸宸停住了脚步。 一般人碰到这种情况,多数会很生气的,脾气不好的甚至会动手,而刘逸宸却避开了。 因为他知道刚才的男人是谁。 第九章 因为刘逸宸知道刚才的男人是谁。 那男子是一名降魔者,而且法力远在自己祖父刘河生之上,这是小时候无意中从祖父那里得知的。 男人叫鸣经,性情乖戾且残忍变态,以折磨妖怪为乐,被他收服的妖怪,往往死状奇惨。 刚上山的时候,刘逸宸都没出多少汗,此刻衣服湿透了,全是冷汗。 他驻足不前,一筹莫展,心急如焚,自知不是鸣经的对手,鸣经也不会拿他怎么样,他是担心残墨,刚才她跑得那样快,只能说明力量悬殊。 突然,身边草木有了响动,刘逸宸警惕地侧目看去,睁了睁眼睛,惊愕极了。 只见李邺从灌木丛中走出来,身后跟着个小女孩,正是残墨。 刘逸宸忙上前几步说:“李公子,鸣经在这附近。” 残墨仰起脸说:“没事了,逸宸,主人来了就没事了。” 刘逸宸心略略定了,脸上惊慌退去,恢复平静神色。 接着,刘逸宸又皱起了眉毛:“李公子,有件事我提醒您一声,那个鸣经到凤凰城来了,您一向爱护属下,怎么能容忍这种严重威胁到您属下安全的人活着呢?”刘逸宸却是担忧残墨安危,有心杀此人,无能无力,所以这么对李邺说。 李邺微微一笑:“逸宸说的是,我今天过来,就是为了解决他。” 残墨在一边低声道:“逸宸,我奉主人的命令,把鸣经引到山顶去,主人在山顶布了天罗地网,几个法力高超的属下,包括主人自己都在山顶上隐藏着,你刚一离开,鸣经就被制住了,现在应该已经死了。” 刘逸宸的心放下了大半,却想到另一件事:刚才的一举一动,不是都被李邺和他的下属瞧了个清楚?想起方才自己说的话、做的事,不由脸似火烧,恨不得一头钻进灌木丛,这辈子再也不出来,简直是尴尬他娘抱着尴尬哭,尴尬死了——他也替残墨不好意思,却见她神色自若。 李邺转过目光,嘴角笑意似有若无,神色温尔:“抱歉!” 这更印证了这件事,刘逸宸恼火万分,饶是他口齿伶俐,心思机敏,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才能从这尴尬事中解脱出来,而且,这是自己情不自禁,怪不得别人。 最后,他拉下一张脸,哼了声,甩袖子转身就走,给李邺摔个脸子,让他讪着去吧! 才走了两步,念着残墨,停了脚步,又拉不下脸转身招呼她,正犹豫着,耳边响起脚步的踢踏声。 眼前现出一张秀丽的脸,正是残墨,她垂着眼帘,低声问:“你要说什么?” 刘逸宸感激她的体贴,略一侧目,见李邺走到了较远的地方,便说:“明天我去找你。” 她说:“好。” 可是,到了晚上,刘逸宸给残墨打电话,安排明天的事,她却怎么都不接,对面的窗子也是黑的。 心头压了一天的恐慌此刻探出身子,飞在头顶,现出张牙舞爪的狰狞面目。 刘逸宸穿上外套和鞋子,来到楼道,电梯在一楼,迟迟不上来,他心里急躁,从楼梯跑下去,一步三个台阶。 到了残墨家门口,他按门铃,没人开,用手砸,还是没动静。 他背靠着门,心里难过地不知怎么好,掏出手机,给她发短信。 他写道:“出什么事了吗?我在你家门口,速回电话!” 他靠着门,眼睛死死盯着屏幕,等待着,按捺着,过去了十几分钟,实在是受不了,又拨通了电话,这次是无法接通。 于是,他又写了个短信:“我错了,对不起,可你别不理我啊,快回电话!” 发完这个短信,刘逸宸转身,看着残墨门上猫眼,那圈米黄色星星水晶胶依然闪闪发亮,却是人去楼空。 垂头丧气地回到自己屋里,倒在床上,握着手机,不知不觉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第一件事就是看手机,可是任何回复都没有,刘逸宸拨通残墨电话,依然无法接通。 他心里腾起一股怒火,几乎要摔了机子,生生忍住,又编了条短信:“回个电话吧,算我求你!” 仍然石沉大海,杳无音信。 刘逸宸坐在沙发上,没有心思移动分毫,金秋明媚的晨曦也带着清冷意味,映照得一室萧然。 冷寂让人平静,他突然清醒地认识到了一件自己一直不愿承认的事实,那就是,他爱她!何时开始,并不知晓,他只知道,他一直在逃避。 他自然晓得她为什么接近他,女人有时不是最好的ji、nv,就是最好的演员,一段注定伤心的情、、事,潜意识里在自我保护,所以,他一直逃避,逃避承认。 可这份感情一旦被发现,便如初尝阿片美好的瘾君子,很难戒掉。 一定要让她知道自己的心思——这是此刻,刘逸宸脑中唯一坚定的念头。 接下来的三天里,刘逸宸动用一切资源,能想到的办法都想到了,都做到了,却连见残墨一面都不行。 当面告诉她的希望破灭,刘逸宸只得给残墨发了一条精心写就的长长短信。 残墨: 有件事是该告诉你了,我怕被人捷足先登,那样我会嫉妒地自杀——我一直爱你!这件事让我不知所措,因为在我过去孤独的日子里,从来没有发生过。我每天倍受煎熬,怕你心有所属,还要忍受思念之苦。所以我要告诉你,希望你别让这世上再多个伤心终老的人。 那天的事完全是情之所至,情不自禁,冒犯了,如果因此你不再理我,我会后悔一辈子,会一辈子对玉华谷有心理阴影,别生我的气了,好吗? 刘 他先给残墨打了电话,仍然无法接通,他便将这条短信发了出去。 等了两天一夜,没有回复,刘逸宸实在无计可施,就去找了林涓喜。 刘逸宸和表妹约在她们卫校门口的奶茶店相见。 他拣了个不起眼的位子,等待着,不时有衣着鲜亮的少女嘻嘻哈哈,结伴进来,姑娘们看到他,胆大的会多瞅几眼,对身边同伴说:“那儿有个帅哥!” 刘逸宸衣着贵气,周身散发着典雅气度,人又高大,往奶茶店小巧的桌旁一坐,十分惹眼。 一时,林涓喜推门而入,她也是一眼看到了表哥,笑着招招手,坐过来。 “哥,有什么事啊,礼拜天回去说不行?” “我给你点了抹茶cupcake,巧克力慕斯,原味蛋挞,布丁奶茶,还吃什么?” 林涓喜欢喜地说:“你太体贴了,都是我爱吃的,够了,再不要了。” “好。”刘逸宸让服务生将糕点端上来,自己要了黑咖啡。 林涓喜吃着蛋挞说:“你看起来心情不好,怎么了?” 刘逸宸抿了口苦涩的咖啡,看着窗外明丽的阳光,不说话。 林涓喜挖了一大勺奶油,递到表哥嘴边,说:“吃一口!” 刘逸宸用嘴含了,丝毫品不出味道。 林涓喜今天梳着高高的马尾,着一件宽松的白色t恤,黑白两色格子短裙,只在t恤下露出一小截。 林涓喜见表哥盯着自己的裙子看,便说:“怎么了,不好看吗?” 刘逸宸摇了摇头,说:“好看。你什么时候喜欢上学院风了?” 林涓喜一笑,说:“这条裙子是残墨做了送给我的。” 刘逸宸惊异:“她?” “恩。”林涓喜点点头,“她的衣服都是自己做的。” “自己做的?”刘逸宸头一次听说,“我怎么不知道?” “是啊,你怎么能不知道,你不是老和她在一块吗?” 刘逸宸想了想,说:“我一男人家不太关心这些。” 林涓喜点点头:“欸,哥,你到底怎么了?” 接下来的十几分钟里,刘逸宸就着苦至心肺的咖啡,将他和残墨的事告诉了林涓喜,最后,让她看自己那条表白短信。 林涓喜接过,垂下头细细看了,叹口气说:“我就说你前几天为什么急着见她,还挺担心的,以为她把你怎么样了,你要找她算账。”林涓喜喝了口奶茶,“别误会,我的意思是,她伤害你了。哥,你再等等吧,残墨现在谁也不见——要不我再去找找李邺?哥,你一定要和她见一次,当面说!” 刘逸宸点点头。 可是,有的事情,李邺也没办法,何况林涓喜?残墨向李邺告了假,离开凤凰城,具体行踪,无人知晓。 刘逸宸差点儿疯了,他几乎后悔没给残墨安置跟踪器。 不过,他虽然情绪极其低落,倒也没影响工作,别人见到他,只觉得他话少了,瘦了,或许是太累。 第十章 此刻,面对一盘糖藕,刘逸宸心中难过得很,表面的平淡几乎撑不下去。 整个生日宴味同嚼蜡。 刘逸宸一回到家,便一头钻进卧室,闭上门。 拨通了那个号码,依然是机械的女子声音:“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 循环至第三遍,戛然而止,听筒里传来嘟嘟嘟嘟的忙音。 刘逸宸不断拨打,情况丝毫不见改变,周而复始,他突然就烦躁了,举起手机狠狠砸在墙上,几声让人心惊的脆响,应该是彻底报废了,他将自己摔在床上,头埋进柔软的枕头里。 有人敲门。 “逸宸!”是母亲的声音。 “哦!”刘逸宸从床上爬起来,去开了门,转身坐在床边,无精打采。 纪小满一眼就看到了地上手机的残骸,她反手关上门,坐儿子旁边,神色沉静如水,温和如水,注视着儿子说:“怎么了?” 刘逸宸低着头,吐出一口气:“妈,我碰上头疼事了,我……我该怎么办?” 刘逸宸将自己与残墨相识、交往的全部过程,点点滴滴,包括许多细节都告诉了母亲,他处理掉了和李邺等有关的一切,只给母亲说,残墨是他在工作中认识的、家境殷实的姑娘,父母在海外经商,当然,她是怀着目的来勾引他的,这一点,他很清楚,也告诉了母亲。 最后,他垂下头,漂亮的眼睛藏在额发的阴影里:“妈,我喜欢她。” 纪小满听罢,平静地问他:“你觉得你喜欢她?” 刘逸宸点点头:“喜欢。” “我不这样认为。”纪小满翘起二郎腿,带着“鸽子蛋”的保养精心的手交叠于膝盖上,“她接近你本来就是有目的的,所以,你看见的很大程度上都是她希望你看见的,带有欺骗性,是她做出来的。还记得外公的话吗?” 刘逸宸点了点头,复述道:“‘不要相信眼睛看见的,要多想想没看见什么。’” 纪小满点点头,说:“你现在想想,除掉你看见的那些她的好,你还喜欢她吗?” 刘逸宸心烦意乱,不言语,纪小满继续说:“你说她单纯可爱,漂亮乖巧,还勤快体贴,如果真实的她,刚好和这几点相反,甚至还有更糟的、你没发现的不好,你还会喜欢她吗?” 刘逸宸额发滑落,沉默不语,纪小满爱怜地为儿子拂了拂头发,手搭在他肩上,说:“妈很久以前就给你说过,要小心那些居心叵测的女孩。现在的姑娘太复杂,比我年轻时候可怕多了。这些事,我不多说,你也清楚。她现在不联系你,不是欲擒故纵,就是——计划突然改变,她没有留在你身边的必要了。” 刘逸宸抬头看着母亲,她那涂着柔和珠光粉的嘴唇异常好看,说出的话却如一桶从头顶浇下的冰水混合物,他的心凉透了。 计划突然变了,她没有留在你身边的必要了。 心如刀绞,原来是这种感觉,好像眼看着心脏被人掏出来,铺在地上,用刀子慢慢地、深深地划过,痛入骨髓,却无能为力。刘逸宸闭了闭眼睛,再睁开时,模糊一片,母亲温暖的臂膀伸了过来,拍上他的背,他强撑的颜面溃堤了,靠在母亲肩头,哭起来。 —————————————————————————————————————— 刘逸宸仍然维持着表面的平和温润,继续着背后的阴暗罪恶,但是,只要一个人独坐,残墨的身影便会闯入脑海,她爱娇的笑眼依然让人怦然心动,永不退色。 他渐渐更加明白和坚定了自己的心意,他喜欢她,甚至爱她,这是从未有过的。虽然刘逸宸身边自中学起就不乏优秀的追求者,但他从未动心过,在他的认识里,学业、事业永远是第一位,他像汉代的那位将军一样,秉承着立业成家的念头。而且,他自来心高,在同学朋友都追星的青春期,也没有一位明星能入得了他的眼。 曾以为自己这辈子不会为哪个女人动情,况且,他几乎从不考虑这些“很无聊”的事情,谁知道一旦开始,它就郁烈如溃堤之洪,让他招架不住。 她不见他,怎样都不见,他有时会想起古诗里的一句:上穷碧落下黄泉。喜欢的人失踪,确实足够让人发疯地去找,但自己的意中人并没有失踪,甚至就在同一个城市,只是不想见他。 相距不远却不能相见,咫尺之间,隔花荫人远天涯近。 真让人伤心透了。 刘逸宸坐在自己客厅的地毯上,眼睛不由自主望向对面那扇小小的窗子。 不知谁家的音箱开得好大s的《becauseiloveyou》从窗口飘进来,落在心间。 ……sandipleadedwithyou bewithyou medown ifiholdyoutight ifisaidthatiwouldloveyoueverysinglenight medown…… ifisaidthewayifelverchange…… down…… 如果我跪下向你请求,如果我横渡亿万个茫茫大海,如果我攀过最险峻的高山,只为与你相依,你仍然会让我失望吗……如果我穿过长河,越过群山,只为呼唤你的名字……如果我说,我爱你,在每一个孤寂噬骨的夜晚,你仍然会让我失望吗?……你仍然会让我失望吗?…… 他披衣起身,觉得应该出去走一走,独自吞咽这苦痛,会承受不住。 小区清幽石径旁的银杏,他和她无数次步月随影而过,此刻一树浓碧,将要枯黄的最后辉煌,西风刮过,翠叶沙沙,仿佛无数扑棱棱的蝴蝶翅膀。 绕过银杏林子,拐个弯,就到了玫瑰圃中,残墨公寓所在的小洋楼。 残墨喜欢玫瑰,房中总插着大把,粉如朝云,白如暮雪,精灵般在一个角落闪闪发光,谁也无法忽视;在他和她对坐闲聊时,那令人沉醉的甜香总在鼻端萦绕,让他的整个夏天都仿佛在玫瑰园中度过,除去童年,一生再无的单纯记忆。 他的手不禁抚上玫瑰枝叶,心下愀然。 刘逸宸从小好强,任何事都不甘人后,付出的努力是他人不可比拟的,取得的成功也是足以令自己欣慰的,可是啊,她是永远不会被打动的,狠心的女人,她是在利用他啊! 刘逸宸握拳,玫瑰的刺深深扎进肉里,他丝毫不觉得疼,花儿如此娇嫩,长着尖利的刺,不过是为了保护自己,饶是如此,也敌不过风刀霜剑,辣手摧残。 说不定,她真是有难言的苦衷。 刘逸宸看了眼近在咫尺的门洞,他想上去瞧瞧。 没有坐电梯,徒步上到三楼,在那面猫眼贴着水晶胶的门前停下。 他看着这扇门,虽然知道她不可能在里面。 突然,门开了。 是做梦吗?残墨剪短了头发,穿着印满蓝色蝴蝶的长袖灰色连衣短裙,扶门站在那里。 “残……残墨吗?”刘逸宸迷惘了。 第十一章 突然,门开了。 是做梦吗?残墨剪短了头发,穿着印满蓝色蝴蝶的长袖灰色连衣短裙,扶门站在那里。 “残……残墨吗?”刘逸宸迷惘了。 残墨神色疏淡,说:“你进来吗?” 刘逸宸抬步跟了进去。 身后门彭一声关闭,他几步上前,用力抓住她双肩,说:“我找你找得好苦,你去哪儿了?” 残墨肩膀都要碎了,眉头皱皱,看着他的手说:“手怎么了?” 刘逸宸这才注意到,自己的手居然鲜血淋淋,给残墨肩头印上了暗红痕迹,他想了想,说:“刚在你家楼下,被玫瑰刺了。” “能刺成这样?”残墨蹙眉,转身取了个小药箱,“把手伸过来。” 刘逸宸将手伸过去,她拿出镊子,说:“你忍着点儿。” 然后细细为他将肉中断刺尽数挑出。 掌中刺疼,他恍若未觉,只是看着她,说:“我给你写的短信,最后一条,你看了吗?” 残墨木然着脸,用棉签沾了碘酒,按在他伤口上。 “你这几天上哪儿去了?” “我一直在家,哪儿都没去?” 刘逸宸一怔,愕然说:“你一直在家,为什么不开灯?” 残墨冷淡地说:“我有夜视能力,你又不是不知道。” 继而她挑起眼帘,瞅了他一眼,说:“好了,伤口别见水。我要休息了,刘公子!” 刘逸宸无动于衷,说:“那条短信,你到底看见了没有?” 她叹口气,说:“当然看见了。刘公子,咱们认识快两年了,你对我不错,我也实在不想做伤你的事,不过,既然你这么固执,我还是把话说开吧!” 刘逸宸觉得全身血液都冻结了,牙关冷得打战,他握紧拳头。 残墨的目光很平静,是一种他从未见过的神色,她说:“咱俩人妖殊途,你是个有血有肉的人,你会长大,会老,会死,我就算爱,也是爱我的同类,怎么会爱你?” 刘逸宸拳头握得更紧,突出的骨节呈现青白色,伤口被挤压地裂开,鲜血顺着指缝溢出来。 残墨看了眼他的手,继续说:“我活着的目的就是勾引不同的男人,从他们那儿替主人谋利益,根本不是好女人,也配不上你,你这么优秀,完全可以在人类姑娘里头,找个条件特别好、清清白白的。况且,你也不过是少年心性,等遇见可心的,也就很快把我忘了。” 他盯着她,说:“你就是那个可心的,给我一次机会,我会让你爱上我!”他每一字都斩钉截铁,带着不可违抗的味道,使她感到一阵压迫,她知道,眼前这个失魂落魄的年轻人,他有一颗冷血、诡诈而充满野心的心,绝非善辈,然后此刻的他,充满柔情。 残墨微微冷笑:“简直是笑话,我活了一千三百四十七年,你才多大?对我来说,不过是个小孩子罢了,你会爱一个刚出生的女婴吗?再说,我接近你的目的,就是为了利益,如果不是这个,你以为你有什么价值,值得我陪这么久?哄小孩子哄够了,我烦透了,要不是为了利益,早一走了之!” 刘逸宸盯着残墨,瞳孔显得很大,眸子越发黑得空洞,而她在对面嘲讽地冷笑。 她在冷笑。 他瞳孔倏然紧缩,耳听得她说:“你和我碰到过的千千万万个男人也没什么不同,甚至更幼稚,其实,你本来就是个小孩子,劝你一句,回去找份正经工作,别瞎折腾了,这不是你能玩得起的!到时候——” 残墨的话戛然而止,因为,刘逸宸突然从腰间拔出一把袖珍手、枪,瞄准她,一枪打过去,残墨偏过头,子弹打进墙里。 彭得一声,震得耳膜嗡嗡作响,残墨不可置信地睁圆了眼睛,刘逸宸已经站了起来,眸子恢复了一向的清明,不过眼珠是赤色的,嘴角刚硬地微扬着,看起来嗜血而狰狞。 残墨眉毛倒竖,锐声说:“你不要命了,让人知道你持枪可怎么办?” 刘逸宸冷冷地说:“我这种情况,非法持枪罪会从重处罚,依《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我杀了人——”刘逸宸又举起了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残墨,“故意杀人罪,死刑。” 眼看他又要扣动扳机了,残墨伸手过去,快如闪电,瞬息之间,枪已经到了她的手中,刘逸宸盯着空无一物的右手,一怔。 残墨颠了颠这把袖珍手枪,说:“你这大好人生还是不要毁在我手里了,这罪证,我帮你销毁。” 于是,刘逸宸眼看这把枪托在残墨嫩芽般的掌心,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化成灰,继而,残墨将灰烬倾入垃圾筐,说:“看,你为什么要喜欢我这样一个妖怪呢?走吧,以后别来找我了。” 刘逸宸转过身,走到门口,开门,踏出去,然后,他走了。 ———————————————————————————————————— “主人,金叔翰在凤凰城置办了别墅,在洄蓝湖边。” 当地黄带来这个消息时,李邺正在书房,和自己对弈,棋盘上黑白子交织。 地黄言毕,恭肃地立在一旁,李邺斟酌着落下一枚黑子后,看向地黄:“下一盘吧!” “是。”地黄也笑着坐在对面。 在李邺思考棋局时,地黄偷偷觑着主人,他一张象牙色的脸盘儿轻灵干净,长眉平舒,黑色眸子缓缓流淌着温润的光彩,实在瞧不出来喜乐。 下了几盘,李邺烦腻了,让地黄退下。 李邺动手收拾围棋。 棋子盛在太极形状的圆形青瓷棋盒里,黑是黑,白是白,界限分明,一目了然,没有无奈的妥协,没有选择的恐惧。 如果,人生在世,也如这棋子般,简单明了,因果分明—— 李邺修长的手指插进棋子中,触手温腻清凉,略略滑动,哗啦啦声如同初消的溪水,浮着碎冰,清越地泠泠作响。 ———————————————————————————————————— 金叔翰很客气地先拜访了喜岚轩,三天后,邀请李邺来他凤凰城的新居做客。 金叔翰的豪宅在凤凰城的“比福利山庄”,洄蓝湖风景区,距离喜岚轩不远。 李邺没有带侍从,一个人开着辆低调的银色沃尔沃去了。 金叔翰的别墅在一个较小的湖泊——落月湖畔,李邺开着车,在湖畔的林荫道上行驶了十几分钟,才看到远方葱茏草木掩映中的隐隐楼阁。 车开到了金叔翰家门前。这是座中国元素的豪宅,带着辽阔的院落,朱漆大门,上面嵌着黄灿灿铜门环,从青瓦墙头只能看到茂林修竹,金桂出墙而来,映衬着飞起的屋檐,琉璃瓦华彩托起的螭吻飞凌冲天。 李邺玩味地看着螭吻,这应该是豪宅的主人后来加上去的,以隐晦地彰示主人的身份。(螭吻是龙的第九子。平生好吞,即殿脊的兽头之形。这个装饰现在一直沿用下来,在古代汉族宫殿建筑中,五脊六兽只有官家才能拥有。) 李邺叫开了门,将车开进院子,仆从身材瘦巧,举止柔婉,似是个小黄门,他声音轻悄地说:“殿下在后院观鱼呢!” 李邺点了点头,这时响起一阵笑声:“贵客来了,有失远迎——” 只见金叔翰带着两个侍女从别墅后走了出来,李邺笑着缓步过去:“听说殿下在观鱼,扰了殿下雅兴?” “一个人赏鱼看见有趣的也没处说,你来得正好。不过,李公子是贵客,还是请先进屋喝杯茶,到黄昏,桂花的影子落在赤金的水上,那时候赏鱼才好看。” 这座三层建筑,屋外雕梁画栋,甚是华美,虽然俗艳,却还可观。 一进屋,玄火金魇族的民族特色就显出来了。 屋外虽然花哨,倒也庄重,可室内装潢硬是成了俗艳轻薄,虽无歌姬舞娘,但李邺鼻端似乎闻到了甜腻腻的脂粉气,恍若置身青楼。 不过,端茶倒水的女子虽不算青瓷如水,倒还娴静端雅。 李邺端起珐琅彩的茶盏,举到眼前端详:“雍正年间的,不错。” 金叔翰拨着榛子:“喜欢了送你,我还有一套。” “谢谢!” 李邺谦和温润,看起来很好接近,他放下茶盏,看了眼窗外,几株桂花含香吐艳,开得如霞似锦,纷繁璀璨,衬着屋里年轻貌美的侍女,真是赏心悦目,李邺戏谑:“这地儿真不错,殿下会享福,整天倚红偎翠,醉卧花间,着实让人羡慕。” 金叔翰笑道:“是吗?” 李邺笑道:“作为男人,最快慰的两件事,莫过于在马背上征服世界,在床、上征服女人。” 金叔翰哈哈大笑:“李公子高论,当浮一大白!可是公子不近女色却是何故?” 李邺微微一笑:“唯为巫山沧海之事。” 金叔翰笑言:“小弟佩服!其实,如果合理利用,一个女人顶十个男人,你看凤凰城这宅子,我不常住,如果有个聪明女人管着,就放心多了,要是这女人再带着我俩的孩子,就更好了,比起男人,不容易起异心——李兄,你那房子,我喜欢得很。” “喜岚轩小,比不上贵府。” “虽然小,我看好得很,清雅,幽静。” “那你过来住几天?” “好啊!”金叔翰端起茶盏,“说定了,你可别到时候烦了赶我走。” “怎么会?“ —————————————————————————————————————— 李邺一回喜岚轩,就召残墨过来。 晚餐时候,残墨到了,李邺让她坐下一同用餐,娜娜侍立一边。 残墨垂着头,细嚼慢咽。 李邺忽然说:“残墨,下个月初三,金叔翰殿下要来喜岚轩住几天。” 残墨放下筷子,恭谨地说:“知道了,属下去好好准备。” 李邺温和地说:“不用特意准备,你待这儿就行了。” 残墨一愣,继而婉丽一笑,站起来,欠了欠身子说:“是,属下一定尽心!” 第十二章 喜岚轩。 一楼的茶厅,门是虚掩的,金叔翰推门而入。 残墨在地板上坐着,看他进来忙起身行礼:“殿下!” 金叔翰摆了摆手:“免礼了!这个房子光线好,我来读会儿报纸,你随便坐,刚才干什么现在继续。” 残墨嫣然一笑,继续坐在地板上。她今天穿件简单的白色长袖衬衣,藏蓝色裙子,黑皮鞋,一双白色棉质短袜,光腿,手中拿着个鲜红的蛇果。 金叔翰坐沙发上,打开了报纸,残墨清澈的眼睛偷偷瞄他,带着几分局促和拘谨,半晌,见他只是旁若无人地翻报纸,就继续自顾自地玩起来。 然而,金叔翰一直在用余光打量着残墨,嘴角浮起隐约的笑意。 她的眼睛只管盯着上下抛动的蛇果,短发刚刚遮住耳朵,脂粉未施,越发显得眉似黛山,眼如秋水,唇色有些发白,容颜比较上次见略微清减了。这身衣着显得她的腰肢非常纤细,胸部被衣服遮着,不过还是可以隐隐观到ru、房的玲珑可爱,裙子下露出两条白嫩的小细腿,右膝盖处有颗榆钱大小的黑痣。金叔翰喉头有些干渴,他呷了口冷茶水。 残墨瞥见了,停止了抛蛇果的游戏,说:“殿下,我去给您倒些热水吧!” “不用,凉的好。” 残墨晃了晃手里蛇果:“殿下吃吗?” 金叔翰摇了摇头,残墨咬了一大口蛇果。 金叔翰不再看报纸了,饶有兴趣地看着残墨。 残墨停止了咀嚼,嘴里还塞着果肉,含糊地说:“我影响到殿下了吗?要不我出去?本来早该走了。” 金叔翰微笑着摇摇头:“哪里?不用这么客气,要是我进来你就出去了,我可不好意思了。” 残墨又是一笑——金叔翰觉得她的笑容非常有趣,露出八颗洁白的牙齿,眼睛亮亮的——他忍不住问:“能告诉我你是什么成得精吗?” 残墨咽下果肉:“你猜!” 金叔翰目光像是吸在了残墨的身上:“我猜你就是个上初三的女学生。” 残墨笑了声:“那你就当我是女学生吧!” 她突然想起了什么:“主人恐怕午休醒来了,他说让我两点半去他书房的。我走了,殿下——” 她经过金叔翰,从他伸直的腿上跨了过去——金叔翰喉头一窒,拉住了她的裙摆。 残墨一惊,涨红了脸,欲把裙摆从他手中扯出来,金叔翰却更来了兴致,另一只手握住了她的胳膊肘,和她对看,他的目光中丝毫没有慌乱和尴尬,好像这是理所当然的:“本来还想多待几天,不过你太可爱了,我一会儿就和李邺讨你。” 说完后,他站起身,上下打量了残墨一回,仿若看着自己的囊中之物,然后满意一笑,离去了。 残墨呆愣愣立在那里,刚吃了蛇果,香甜应该还未退去,舌尖却是苦的,她心里升起从未有过的羞辱感,万分委屈,眼泪扑簌簌掉了下来。 哭了一会儿,她想到了什么,抹干眼泪,走出茶厅,路过楼梯口时,朝上看了一眼,她知道她的主人在上面,她不做声地走到玄关处,换了鞋出门了。 开着破旧的路虎,她直奔林涓喜家,她现在脑子里只有一句话:救救我! 开到林涓喜家楼下时,残墨停了车,以防冒失,得先打个电话。 “喂!”话未出口已泪如雨下。 “哦,残墨啊?” 残墨默默流着泪,不说话,林涓喜渐渐发觉不对了:“出什么事了吗?” “你在家吗?”语音哽咽。 “我在。” “我马上上去,不打扰吧?” “不,你上来吧,知道楼层吗?” “知道。一会儿见。” “嗯,一会儿见。” 打开门,残墨乌发凌乱,满面泪痕,林涓喜吓了一跳,忙让进来。 残墨毫不客气地坐在沙发上,还未开口就哭了,林涓喜慌了:“出什么事了?” 残墨呜咽着说出了事情经过,林涓喜听罢气得咬牙:“这家伙太过分了!” 残墨怯怯地瞅了眼林涓喜,不知道她是骂金叔翰,还是骂主人。 林涓喜拍了拍残墨的肩头:“别怕,我去给你家主人说。你先睡一会儿吧?” 残墨摇了摇头:“睡不着!” “睡不着躺会儿也好。” 林涓喜把残墨在自己床上安顿好,就出门了。 她先给娜娜打了电话。 “喂,娜娜。” “是我,林小姐吧?” “我想问你件事。” “你是为残墨的事吧?我劝你别参合进来,现在主人都答应别人了,不可能反悔,谁来说都没用。” 林涓喜沉吟了一会儿,说:“好吧,那就再见了!” 挂了电话,林涓喜又拨通了表哥刘逸宸的号码。 ——————————————————————————————————————— 喜岚轩的书房里。 李邺坐在藤椅上,金叔翰坐在对面长条沙发上。 金叔翰笑道:“打扰公子休息了,实在不好意思,只是这事太急,我怕迟了就被别人占了。” 李邺佯装困倦,打了个哈欠,说:“什么事?” 金叔翰笑道:“李兄,你家那小丫头委实可爱,能不能给了小弟?” 李邺眼睛一抬:“殿下又看上谁了?” “公子手下的残墨啊,给了小弟,行不行?” 李邺看起来瞬间清醒的样子,一双清凌凌的眸子看着金叔翰,而后者满脸期待。 “我知道残墨姑娘是你的得力属下,你舍不得,不过,我可以拿三名幻术师给你补偿。” 李邺一笑:“殿下这么说就见外了,咱们一起做事,我的属下就是您的。既然殿下喜欢,就拿去吧!” 金叔翰大喜,说:“李兄这份情义,我感激不尽!” 李邺微微一笑,算是回礼,然后他说:“我就奇怪了,殿下想要她,吩咐属下给我说就行了,犯得上自己过来? “你不知道呢,送到嘴边的不是美味,自己弄来的才稀罕。”金叔翰笑道,“能不能今晚上就给我送过去?” 李邺淡淡一笑:“殿下别急,这事还得再问问残墨的意思,你说是不是?” 金叔翰一愣,笑道:“是是是,当然得问问人家姑娘的意思了。” 这时,李邺手机响了,是刘逸宸。 “喂——”刘逸宸的声音异常阴沉,“李公子,能见个面吗?有话要说。” “好,在哪儿?” “我订了房间,给你发个地址。”刘逸宸颇为冷淡。 “好。” 那边电话挂了。 李邺笑吟吟对金叔翰说:“殿下可能得一个人待会儿了,有位朋友叫我出去,说有要紧事。” “哦哦,公子去忙吧!”金叔翰乐呵呵地回答。 第十三章 李邺开着他的莲花出了门,到了约定的酒店房间。 刘逸宸开了门,他神色淡淡的。 彼此坐下。 刘逸宸沉沉的眸子看着李邺,说:“李公子,还记得你说过的话吗?” “什么?”李邺问道。 “龙玺,亢龙有悔,当时我把它给你的时候,你说,会在将来的什么时候,帮我做件事。” 李邺点了点头:“没错,我是说过,刘公子遇上什么事了,需要我尽点儿微薄之力?” “不敢。”刘逸宸说,“听说你要把残墨给金叔翰。” “嗯。”李邺点点头,“你消息挺灵通的。” 刘逸宸怕他误解,以为自己在他身边安插了眼线,忙说:“我听涓喜说的,好像残墨告诉了她,这两姑娘私交不错。” “嗯。” 李邺神色平淡,瞧不出异常,刘逸宸便又说:“公子当时说,如果将来我要做什么,在你能力范围之内,一定尽力帮我。” “我是这么说的。” “李公子名动三界,答应我一个小小人类的事,肯定能做到吧!”刘逸宸顿了片刻,说,“我想请求你,别把残墨送给金叔翰。” 李邺果断地说:“这个不行。” 刘逸宸目光还是泻出了压抑的怒火,好像密实岩层渗出的岩浆,他口气有点儿冲:“为什么?” 李邺笑容退去,威严之气浮上眉宇:“我已经答应金叔翰殿下了,不能失信,至于答应你的,会另外帮你做件事,残墨的事,不要再说了。” 刘逸宸的情绪也完全被压了下去,他停了片刻,说:“好。” 送李邺到门口,刘逸宸嘴角带着处于礼貌的微笑,目光也很平静。 ———————————————————————————————————————— 李邺回到喜岚轩。 残墨正在玄关处换鞋,见他开门进来,一哆嗦。 李邺也换了鞋子,娜娜躬身收拾好,他问:“殿下呢?” 娜娜恭敬地说:“出去溜达了。” 李邺淡淡看了残墨一眼,她心提到了嗓子眼,他还是淡淡的语气:“上书房来。”自己先上了楼。 李邺的身影才在拐角处消失,残墨就身子一晃要栽倒,娜娜惊叫一声,来扶,残墨已经扶住了门口的衣架。 娜娜小心地觑着残墨,说:“大人……” 残墨摆了摆手,脸色很不好,她默默站了会儿,朝楼梯走去。 她浑身颤抖,抓着楼梯扶手,掌心全是汗,腻腻地打滑,脚下却不容后退地一步步走上熟悉的黄杨木楼梯。 终于上到二楼,踩着柔软松厚的灰色地毯,她一阵发虚,腿软地几乎绊倒。 终于还是挪到了书房门口,她举起手,扣了扣门。 “进来——”主人平和的声音。 她推门而入,关上门,上锁的声音响起后,她头也不敢抬,立刻跪下了说:“主人息怒——” “我没生气。”李邺声音很温和。 残墨迟疑着抬起头,主人一张脸居高临下,俯瞰着她,神色却温和至极,恍惚好像邻居家的哥哥,清澈的目光带着一丝怜惜。 残墨正愣神着,李邺站了起来,走到她跟前,伸过手。 看着这双玉色的、带着茧子的修长的手,残墨鼻子发酸,视线模糊,忍了这么久的泪水,扑簌簌落下。 他扶她起来。 她泣不成声:“主人,属下错了,从今以后,属下一定好好做事,将功补过,求主人宽恕!” 李邺叹道:“你没有错,你已经做得很好了。” 残墨抬眼看着李邺,他重新坐在椅子上,说:“这次的事,我也很难受。是我无能,保护不了属下,别人明目张胆地都敢问我要人。” 残墨眼睛泪盈盈地看着李邺,他接着说:“可是,我不得不这么做。” “属下明白,这也是属下分内的事。刚才……”残墨说着眼泪又下来了,“主人会不会不要属下了?” 李邺一笑:“净说傻话,我怎么会不要你呢?” 随后他笑容淡去,目光清冷而锐利:“金叔翰在凤凰城置了房子,他忌讳你是我的人,不愿意你待在赤御海沟。” 残墨擦去泪水,艳丽一笑:“主人放心,不出两个月,管教他离不开属下,把属下请回赤御海沟。” 李邺点头:“他让我今晚就把你送过去。” “主人,依属下之见,这件事最好再拖段时间。” 李邺面露询问。 残墨眼中闪过妖媚的光彩:“主人也是男人,怎么就不明白呢?轻易得来的不稀罕,我要他鼻尖上放一块糖,舔不着,吃不上,这样子将来才会对我们更有利。” 李邺点点头:“就按你说的。” ———————————————————————————————————— 金叔翰到黄昏时才回来。 李邺和金叔翰共进了晚餐。 金叔翰用玉箸夹起一片清炒笋片,洁白翠绿,异常好看,他压低声音说:“怎么样了?” 李邺也同样低声说:“女孩子总是害羞,你多和她接触接触。” 金叔翰了然微微一笑。 —————————————————————————————————————— 金叔翰在喜岚轩住了整整十五天,熬煎了整整十五天。 残墨近在眼前,却远在天边,这个女孩的矜持超出了金叔翰的想象,让他心痒难耐,几乎要憋疯了。 在第十六天的傍晚,金叔翰开着车,来接残墨去他落月湖畔的豪宅。 坐上车,看着主人的喜岚轩渐渐变小,拐个弯,不见了,残墨心里的难受,好像一座山峰压在心头。 开车的是位火辣美女,残墨坐在后座,金叔翰挤在她旁边,大腿侧紧贴她同样的部位,残墨觉得两人接触的地方越来越热,隔着裤子都汗津津的,十分难受。 车速不紧不慢,行驶了约莫十分钟,金叔翰的手慢慢蹭过来,冷不防覆上残墨的手,她大吃一惊,欲挣脱,又不敢,对方的五指十分灵活,慢慢抚摸她细白的纤指,她浑身冒出了冷汗,肌肉颤抖着,只想一把推开他,却没有一丝勇气。 金叔翰是憋久了,很快越来越放肆,他一手放残墨腿上,一手揽着她的腰,他和她之间不需要语言,因为这十五天已经说够了。 然后,金叔翰的手很快窜到了残墨腿间,另一只手往她的胸部游移。 残墨浑身肌肉僵硬,打着冷战,感觉对方的手像只沾满粘液的肉虫,在自己身上爬来爬去,她咬紧牙关,努力克制着不把他推开。 突然,一个急刹车,残墨的头差点儿撞车窗上,金叔翰皱起眉头,大是不悦,司机坐的美女放下车玻璃,破口大骂:“没长眼睛!不要命了!活腻了早点儿找个墙撞死!” 美女发飙令人心惊,残墨扶着副驾的椅背,看过去,当下睁圆眼睛,捂住了嘴。 第十四章 车前横着辆黑色的bmw机车,车上人的衣着却甚是不搭,一身黑色正装,连安全帽都没戴,一头乌发被风吹得凌乱不堪,他长腿一跨,下了机车,走到金叔翰的车跟前,修长双臂撑着车前盖,一双眼睛看过来,黑沉沉的瞳仁闪出凌厉的神采。 触到这样的眸子,金叔翰最后一丝笑容收起了,他开门下车,司机忙先一步下去,跟在金叔翰身后,残墨早呆在了座位上。 金叔翰看着刘逸宸,带着上位者的威严:“你是谁,有何贵干?” “殿下真是贵人多忘事。”刘逸宸脸上一向的沉着与舒雅退去,满目尖利,刀刃般看着金叔翰,一字一句地说,“主人说了,召残墨姑娘回去。” 金叔翰鼻子里轻轻笑了声:“你是刘逸宸吧?李公子什么时候成了你的主人?” 刘逸宸只是说:“这是主人的吩咐。” 金叔翰挑了挑眉:“是吗?” 刘逸宸不言语,眸中神色不容商量。 冷不防,金叔翰对着刘逸宸头顶,一掌击下去。 残墨失声惊呼,欲扑过去,早被美女司机制住了,在后颈重重一击,残墨立刻动惮不得,只能大睁眼睛,绝望地看着眼前情景。 这一掌,带着劲风,刘逸宸自知无法生还,闭上眼睛。 残墨望着刘逸宸覆在白玉般颧骨上的密密睫毛,突觉头顶太阳被摘走,天旋地转。 可是,金叔翰手掌在距离刘逸宸头顶一寸的地方,停住了。 刘逸宸感觉到异样,睁开眼睛——他知道对方中计了。 刘逸宸眼中满是坚决,说:“你和我家主人关系不错,残墨跟了你也不会吃苦,但主人不知道有什么事,让我把残墨追回去,十万火急。” 金叔翰咬牙说:“你哄鬼呢?以为借着李邺的名号,本王就能把她放了?本王今天是要定她了——” 刘逸宸黑沉沉的眸子定定看着金叔翰,面容冷峻如山崖,打断金叔翰坚决地说:“除非踏过我的尸体。” 金叔翰一鄂,寻思:今天遇上个麻烦主儿了,自己这时候无论如何不能和李邺有龃龉,这小子看来很有可能是李邺派来的,不然会这样有恃无恐?至于李邺应允了把残墨给他,基本不会反悔,不过世事难料。总之,不管怎么样,眼前这个刘公子是杀不得的,而且,残墨也留不得了。 虽然不舍,但金叔翰作为一族之王,不能为女人失了分寸。 于是,金叔翰恼火得挥一挥手,说:“花颜,放了她!” 花颜将动弹不得的残墨往刘逸宸这边一推,刘逸宸接住了,残墨倒在他怀里。 金叔翰沉着脸,开了门,坐上车,花颜也立刻上了司机位,扬尘而去。 残墨仰脸看着刘逸宸,凌乱乌发掩映中,他的眼眸异常乌黑,脸和唇苍白如大理石,微微急促的呼吸吹拂在她额头上,他搂着她的腰。 残墨凝看着刘逸宸,喃喃地说:“出了这么多冷汗。” 刘逸宸声音低沉含糊,他说:“今天好险,如果被金叔翰识破,我不是李邺下属,不是奉了他的命令,不仅救不了你,我肯定也得死。” 平复了一会儿,刘逸宸将残墨搀到路边的长椅上,两人一起坐下,一个在这头,一个在那头。 默然片刻,残墨说:“你为什么救我?” 刘逸宸不说话,他略侧过脸,也不看着她。 她叹道:“你这是何必?主人肯定不会轻饶你的。” 刘逸宸开口了:“你就愿意去金叔翰那儿,被他欺负?” 残墨被噎住了,看他一眼:“你走吧!” “你不用管我。”刘逸宸淡淡地说。 他还在生气呢,都不怎么理睬她,她又叹了口气,心里都要焦躁死了,她能想到刘逸宸会面临李邺怎样的对待,她觉得,如果她这个祸根离他远点,或许会好些,便站起来说:“你不走我走!” 回身要走,被他一把扯住。 “别走!”他仰头看着她,秀美明澈的眸子里是掩藏不住的哀伤,“估计李邺的属下马上就来了,恐怕会重罚你,我陪着你,看能不能替你受了。他不会太难为我,更不会杀我,因为现在还不是杀我的时候。” 残墨鼻子一酸,眼眶蓄满泪水,刘逸宸不再看她,侧眸瞅着砖缝中冒出的枯朽的野草。 残墨又坐下了。 两人静对,约莫过了十分钟,远处开来一辆香槟色保时捷,在他俩跟前停了,车门打开,走下一袭淡黄西装的地黄,他没系领带,敞着领口,神色肃然,一双眼睛冷冰冰的,先扫了眼残墨,最后目光落在刘逸宸脸上,说:“刘公子,主人说了,请您到府上去一趟——请吧!” 他做了个邀请的手势,刘逸宸站起来,残墨也站起来,刘逸宸开了车门,坐进去,残墨也欲上车。 地黄看也不看她,说:“主人说了,至于残墨,她以后爱上哪儿上哪儿,不用回去了。” 残墨变了脸色,垂头说:“地黄大人,我这就跟你回去,向主人请罪,还请你到时候替我说几句好话——在主人面前,其他人说什么都没用,我更是人微言轻,只有地黄大人你,说出来的话,还是很有分量的。” 地黄顿了片刻,神色僵硬地说:“不过我保证不了主人能宽恕你。” 三人驱车离去。 ——————————————————————————————————————— 地黄带着两人穿过大殿,对残墨说:“你去吧!” 残墨看了刘逸宸一眼,他冲她点了点头,故作轻松地微微一笑,她叹口气,转身走了。 这时,过来一个侍卫,地黄吩咐道:“带刘公子去见主人。” “是。”侍卫答应了,“刘公子这边请!” 刘逸宸跟着侍卫,穿过让人头晕的石廊,终于到了书房门口,侍卫侧身说:“刘公子,请进吧!” 说完转身走了,走得干净利落。 不害怕是假的,刘逸宸长吸一口气,推门而入。 李邺面带薄怒,坐在紫檀椅上,一米外是五名高大严肃的侍卫,都整整齐齐站在他身后。 刘逸宸脚步沉稳、不急不缓地走到书房正中。 李邺似乎很喜欢在书房处理几乎一切事务,刘逸宸想起一年前两人第一次确定合作,就是在这里相谈甚欢。 刘逸宸不亢不卑地看着李邺,李邺说:“坐!” 立时有侍卫搬了椅子来,刘逸宸坐下后,李邺说:“刘公子,你也忒胆大了,金叔翰的车都敢劫,只怕我这次也难保你了。” 刘逸宸看着还算平静,他说:“我知道,这次让你为难了。” 李邺眉头一皱:“你也真荒唐,居然说是我让你带人的。” 刘逸宸点了点头,说:“我也是不得已,连累你了。李公子,你把我交给金叔翰吧,然后告诉他这事和你没一点关系,我想,经过这么一闹,金叔翰恐怕也不会再打残墨的主意了?” 李邺哼了声:“落金叔翰手里头,有你受的——既然你给他说是我属下,我就把这事扛下来,告诉他,因为你和残墨有私情,见他把残墨带走,急了,谎称我的命令劫车,金叔翰会给我几分面子——所以,你也得给我面子,他不杀你,不是说这事就这么过去了,我得砍下你一根右手手指,给他送过去赔礼——你没有异议吧?” 李邺一张脸冰冷无情,刘逸宸手扶紫檀椅扶手,指甲狠狠掐着昂贵木料。 李邺略一点头,左右三个侍卫朝刘逸宸走过来,两人将他右手按在扶手上,一个侍卫抽出钢刀,锋利的刀刃泛着让人腿软的寒光,刘逸宸没有挣扎,端然坐着,他盯着李邺,对方的脸没有温度,黑漆漆的眼睛毫无感情地望着自己。 刘逸宸目光一暗,坚忍狠戾,他说:“动手吧!” “慢着——”门彭一声开了,竟然是残墨,她一进来就跪地上,急急地说,“请主人饶刘公子这一次——” 李邺不等她说完就喝断了,他本来面带薄怒,此刻更是沉下脸来,寒声说:“谁让你进来的?” 残墨伏下来:“主人,是属下错了,请主人处罚,但是还求主人……” “当然要罚你!”李邺一脸萧杀,“拖下去打八十军棍。” “等等——主人要打要罚,残墨不敢有半句分辨,但还请主人听残墨几句话。” 她脸色煞白,乌发胡乱扑脸上,一双哭得通红的眼睛紧紧盯着李邺,似乎连气都不敢喘,屏息凝神,好像如果他不答应,她会立刻失望地死掉。 沉默片刻,李邺说:“好,我听听你想说什么。” 残墨抬着含泪的眼睛,说:“刘公子不能罚——其中利害,还请主人明鉴!” 李邺自然知道下属这“其中厉害”指的是什么,他摆了摆手:“一百六十军棍。” 两个侍卫将残墨带下去。 李邺目光定在刘逸宸脸上:“早都听说逸宸人缘好,今天才知道所言非虚,看来道听途说也未必不可信。” 刘逸宸淡淡一笑,说:“公子今天才明白这个道理吗?亡羊补牢,桑隅非晚。” 李邺也是微微一笑:“这个时候还有心情开玩笑,真是难得。” 刘逸宸眉梢微扬,傲骨凛然:“我惊恐无措,不是让你难受?挑如此没水准的人做事,既脸上没光,又要怀疑自己认人的能力了?” 李邺笑了:“看来我现在应该既自豪又自信才对得起你。” 刘逸宸冷冷哼了声,对按着自己的几个侍卫说:“快点动手!” 刀刃触到刘逸宸皮肤——真的是非常疼,远远超出他的想象和承受,他甚至希望这一刀不要割上手指,而是立刻插进自己心窝。果然是刑罚,本以为狠狠一剁,熟料是慢慢割离,他甚至听到了刀割在骨头上的声音,他眼前一片血红,有团血色雾气从眼前飘过,轻盈如云朵。 整个过程中,李邺都注视着刘逸宸,刘逸宸一向谦逊有礼,但此刻,他忍受着超越极限的疼痛,却咬紧牙关,凶狠地盯着李邺,没有流露出一丝胆怯和痛楚。 疼得几乎失去神智的刘逸宸,心中唯一的念头就是,不能示弱。 耳听李邺似乎在说:“果然硬气。“ 虽然半个身子已经疼得麻木,但刘逸宸仍能感觉到,刀刃停了下来,朦胧中侍卫放开了他,他强撑着、勉强清醒地迎着李邺的目光,突然,世界如陀螺一般、和着脑中无数钢丝飞速旋转起来,所有的色彩、形状都像窑变般眩迷,越来越快,越来越快,砰一声,钢丝断了,陀螺被击得粉碎,他晃了一下,软软地从椅上倒下去。 侍卫处完了刑罚,向李邺施一礼,继续恭谨地站他身后。 李邺看着躺在地上不省人事的刘逸宸,说:“抬下去吧!” 第十五章 朦胧中,刘逸宸感觉自己伏在一个柔软的背上,似梦非梦,耳畔有冷风呼呼吹过,却并不冷,身上很暖和,好像被羽毛包裹着,舒服极了,他又沉沉睡去。 有人在叫他的名字,一声声轻柔而执着,是永不放弃他的母亲吗?慢慢睁开眼睛,居然躺在自己公寓的床上,朝阳中朱色的三叉灯投下熟悉而亲切的影子,血淋淋、痛入骨髓的经历不过是噩梦一场,晨曦和清风会驱散它,最后连心有余悸都不剩分毫? 一双细嫩柔荑伸了过来:“刘公子……”妙丽的脸闯入视线,是残墨!她伏在床边,亮晶晶的眼睛一眨不眨看着他。 刘逸宸想要揉额角理清思路,抬起右手却疼得倒抽一口凉气,他有些崩溃地看到了自己的右手,那断掉小指的伤处血淋淋的横截面和白森森的骨头,他像垂死之人一样用完好的左手抓住残墨袖子,有很多话要问,却不知从何问起,想了想,一阵凄凉的颓丧袭过心头,松开五指,手无力滑落。 残墨眼圈红了,眼泪滚落下来,泪水一滴滴打湿床沿。 刘逸宸拍了拍残墨的手,苍白的脸上勉强浮起些微安慰性的笑意。 “刘公子!”残墨哽咽道,“我可以给你再造一根手指。” 刘逸宸愕然。 她不再浪费时间,握住他的右手伤处,他感到一阵暖流从她的掌心传过来,从受伤的地方蔓延全身,仿佛温暖的东南季风缓缓向北移动,所到之处,万物复苏。 此刻,他将目光从手上移到了她脸上,她紧闭眼睛,细细的眉毛蹙起来,渐渐地,她额头涔出汗珠,脸上红润的色泽褪去,眉毛皱得更厉害,嘴唇发抖,他知道她正承受着痛苦,便脱口而出:“如果不容易就别勉强了,这都是命,我也没什么好抱怨的。“ 她置若罔闻,手上暖流仍不停不息。 不知过了多久,残墨松开手,睁眼,吐出一口气:“好了。” 刘逸宸吃惊地看到,自己伤处又重新长出一根小指,和曾经的一般无二,灵活如初,只是伤口处有一圈细细红线,像枚尾戒。 残墨脸色发白,乌发被汗水黏在额头上,神色疲惫,望着刘逸宸,开心地抿嘴笑了:“你看看,和以前一样呢,完全好了——呀!“ 刘逸宸在残墨脸颊“啵”得亲了口。 他怀着无限惊喜,要不是仍然虚弱,都能一把将她抱起来抛得老高,不夹杂一丝情爱成分,纯粹的感激。 “你简直是天使!”刘逸宸珍爱万分地看着自己失而复得的小指,“我还以为我会残废,谢谢你!” 他一双迷人的眼睛重新焕发了神采,像黑暗中突然升起两颗明亮星辰,残墨发愣,被他吻过的地方湿湿的,有些凉,她脸上做烫,又想到了他那天的强吻,垂下头不语。 刘逸宸情绪慢慢平稳下来。 他想到一件事:“李公子打了你一百六十军棍,没事吧?” “没事。” 回首往事,刘逸宸心头涌起万千思绪,神色渐渐冷淡:“今天的事,我很感谢你,现在我好了,你也忙,先回去吧!” 残墨见他又疏离起来,呆了呆,说:“你也不问问我,私自给你疗伤,回去了会不会受处罚?” “我的指头现在应该送到金叔翰那儿了,李邺是不得已,更不愿意跟我伤和气,恐怕给我疗伤都是他的意思吧?不然你敢来?” 残墨垂头片刻,然后抬起,一双眼睛十分晶亮:“你敢为我劫金叔翰的车,我就不敢为你违抗主人……报答你了吗?” 刘逸宸闭上眼睛,说:“那就多谢了,我今天太累,不送你了。” 残墨几乎泫然欲泣,她说:“好。”然后站起来,转过身子。 突然,她迅速回身,膝盖一软,半个身子扑到床上,“哇“一声大哭起来。 她伏在那里,娇弱的身子颤抖着,哭得仿佛肠子都要断了,他眉心一动,将她一把扯进怀里。 她伏在他肩头,呜呜哭泣,他脖子滴上凉凉的液体,慢慢流进衣领。他慢慢地、轻柔地抚摸她的秀发,直到她哭声歇止,断断续续抽哽。 她推开了他。 朝阳下,残墨的脸庞泪水横溢,美丽的眼睛又红又肿,像被暴雨摧残过的红色山茶。 他专注地望着她的眼睛,郑重地说:“你放心,我会保护你的。“ 然后,他神色淡淡地说:“你走吧!“ 残墨不走,仍坐在刘逸宸床边,塞着鼻子,暗哑着嗓音说:“我……不走,你不是说了……你不是说了……保护我……“ 刘逸宸的眸色清明而锐利,却很沉静,他说:“你该回去休息了。“ “不!“残墨使劲摇头,又要掉眼泪了,“我不回去!我不想回去……我这辈子都不想再回去了!……“ 刘逸宸皱了皱眉,嘴角动动:“好吧,我想想办法,让你离开那里。“ 残墨杵在那里,看着刘逸宸。 须臾,她说:“在你心里,我是那种女人吗?骗你,利用你!“ 刘逸宸微微一笑,摇了摇头:“木偶都是单纯的,操纵他们的另有其人。” 残墨目光一滞,眼中又蓄满了泪水。 她在一边默默垂泪,他无奈起身,从桌上抽了几张纸巾递给她。 她没有接,用手背抹去泪水,抬起头,他怔住了。 她的眼神,仿佛亏提而出的洪水,汹涌的热烈与悲伤,不受控制。 她哽咽着说:“……逸宸!……主人……主人不会同意咱俩在一起……我跟他这么久,知道的太多,他不会让我跟了你……逸宸,我好难过……” 刘逸宸震惊万分,他明白过来,身子一僵,眸中突然落进一室光亮,倏然一道强光闪过:“你……你说什么?……” 残墨一双小手握住刘逸宸双手,仰起满是泪水的脸:“我知道主人不会同意……所以不能答应你,必须断了你的念头,你性格太可怕,如果知道我爱慕你,会做出什么事来?……你会以卵击石……到时候谁都保不住你!……” 她盈盈泪目凝望着,嘴角都是泪珠。 刘逸宸伸过手,抹去残墨颊上泪珠,却在手指触到她皮肤时,一把抱住了她。 她身子紧紧贴着他的胸口,感到他的心跳,一下下敲击自己身子,他开口说话,胸腔微微震动:“阿墨呐!……” 叫了她的名字,却没再说下去,是不知道说什么,还是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他只是紧紧抱着她,沉默着。 两人静静相拥,窗外,天空青碧,红日如灼,淡淡凉气扑面而来,秋天翩然而至。 刘逸宸叹口气,抚着残墨的头发说:“阿墨,我以前问你,跟了他,你后不后悔,你不敢回答。嫦娥应悔偷灵药,你的痛苦,我感同身受。” 残墨神色痴痴的。 刘逸宸坚决地说:“我会救你离开的!” 残墨想到了什么,睁圆眼睛恐怖地说:“逸宸你要干什么?“ 刘逸宸微微一笑:“我说我要救你离开李府,和李邺断绝关系。“ “不要!”残墨锐声道,“他……他会杀了你!” “我不是傻子,不会和他硬来,我会——”他修长的手指在头部点了点,“——想办法。” 残墨满怀忧虑,可听见此番话,甜蜜还是盖过了所有不良情绪,她淡淡一笑:“哪有那么容易?” “办法都是人想出来的,你不信我?” “不是,我是担心你,你……什么都敢做。” 刘逸宸笑了。 残墨撇撇嘴:“甚至冲我开枪。” 提到这个,刘逸宸神色有些不自然,他抿唇笑笑,俊秀的眼睛清光流淌。 “不过——”残墨嫣然一笑,调皮地说,“——我当然知道,你真想杀我,该请个降魔者,明知道枪对我不起作用,才敢那样做。” 刘逸宸低声道:“可是,对你开枪,现在想想,还是太对不起你了。“ 她低头莞尔:“没有呢,我觉得没关系。“ 刘逸宸凝看着爱娇的残墨,将她小手握在掌心。 第十六章 刘逸宸开车载着残墨,去吃了残墨最爱的日本料理。 两人吃完饭,刘逸宸开车送残墨到了东郊的荒原,两人下车。 刘逸宸执着残墨的手:“一想到你又得回去,接受李邺的命令,我就想宰了他!” “这段时间主人不会让我干什么了,你放心!”残墨眼神温柔,“不然你又要生幺蛾子了,这次已经被折腾得够呛,再有一次,就更不好收场了——我走了!” 残墨将要走,却侧头看着刘逸宸,说:“我最近还是别来找你了。” 刘逸宸顿了顿:“好。” 残墨踌躇片刻,说:“在我彻底离开主人之前,最好,都别来找你了,也别再联系了。”话未说完,眼眶先红了。 刘逸宸想象着将李邺碎尸万段,用力抱抱残墨,松开。 “恩。”残墨点点头,“再见!” 她走了十几米远,蓦然转身遥望,刘逸宸已经下了车,修长身子靠着车门,距离不近,仍可以感到他凝看的目光。 残墨咬牙回头,早已泪流满面,往前走十几步,钻入荒木丛,再无踪影。 ———————————————————————————————————— 又一个星期日,刘逸宸做什么事都觉得闷闷的,便懒在家里。 拿起马里奥·普佐的《教父》看了会儿,心里稍稍好受了些。 阳台的盆栽菊花开了,风中有微苦的清香,他蓦然想起,下礼拜是重阳节。 连连苦笑,没想到他也有为情所困,伤春悲秋的一天。 突然,手机响了,是个陌生号码。 “喂,你好!”刘逸宸十分礼貌。 “刘公子。” 声音有些耳熟,刘逸宸正想会是谁,那边的人就说:“我是地黄,今天有空吗?” 刘逸宸思量着地黄找自己能有什么事,温文尔雅地说:“没事,怎么了?” “喝一杯?” “好啊,你在哪儿?” “我在机场呢,刚送女朋友去国外了——二十分钟后在龙纹章酒吧见,怎么样?” “好。” 刘逸宸打了车,二十多分钟后,已经到了龙纹章门口。 推门而入,地黄一袭黑色风衣,坐在门边一个显眼位置,看到他,微笑着招手,刘逸宸也坐过去。 “喝什么?”地黄问。 “随便来点儿。” 地黄要了苦艾酒,两人对饮着。 地黄瞧着刘逸宸,说:“怎么刘公子看起来精神不好呀?” 刘逸宸淡淡一笑:“长日寂寂,难免无聊。” “哦,公子不想找个女朋友?” 刘逸宸抿了口酒,说:“不想。” “公子和残墨大人关系不错。” 刘逸宸乌沉沉的眼睛看了地黄一眼,不表示什么。 “我女朋友是个人类,主人开始不同意,后来,她入李府,做了主人属下。主人准备今年秋天给我和她主持婚礼。” 刘逸宸晃着杯中酒:“恭喜!” “到时候刘公子可一定要来啊!” “这个当然了。” 地黄叹口气:“说实话,我和残墨认识这么多年,关系也不错,看她整天那个样子,挺担心的。” 刘逸宸酒杯凑唇边,却没有喝:“她怎么了?” “你什么样子,她就什么样子。” 刘逸宸沉默了。 地黄放下酒杯,略略凑近,说:“主人对刘公子特别赏识,总给我们几个夸你。” 刘逸宸将杯子斟满,呷了一大口酒,恍若未闻。 “我这女朋友入了李府,除了可以嫁给我,还有个巧宗儿。普通人类跟着主人,或许有天逮着机会,就能长生不老了。” 刘逸宸抬眼看着地黄,长生不老,寿与天齐,这对于人类来说,实在堪称终极的追求。 地黄笑嘻嘻端起酒杯,先为刘逸宸斟满了,再为自己斟满,说:“来来来,喝酒!” 刘逸宸看着杯中暗光下荡漾的清凌凌一泓,淡淡一笑,坚决地说:“我这个人,自由散漫惯了,也没什么大才,去李府给李公子做事,过去没想过,现在不想,将来更不可能。” 地黄眸光一滞,随即笑道:“我也就说说。来,干了!” ———————————————————————————————————— 这天,刘逸宸回了老家。 晚上和二叔联机打游戏玩到凌晨,才打着哈欠上了楼。 推开自己房门,愣住了,只见书桌旁的椅子上,背对自己,坐了位姑娘,短短的头发,娇小的身量。 他掩上门:“阿墨——” 残墨站起来,刚回过头,就被刘逸宸抱进怀里,他双臂环着她,环得很紧:“你怎么来了?” 残墨感到他呼出的热气擦在脸上,酒精味挺重,便说:“喝酒了?” 刘逸宸淡淡一笑:“中午和朋友喝,晚上又和二叔喝了点儿——你怎么来了?” “我来看看你。”残墨说着,将一张纸递到刘逸宸手中。 刘逸宸接过一看,立刻气得肺都要炸了,只见残墨在上面写道:“主人给我下了窃听蛊,稍安勿躁!” 刘逸宸心中明白,压下全部怒火,装作毫不知情,说:“李公子让你出来?” “也没什么让不让的。你明天还上班,这么晚才睡?” 刘逸宸微微一笑,说:“和我叔打游戏,没忍住,玩得晚了。这几天好吗?” 残墨嫣然一笑:“还行,没你跟我置气,真是天堂。” “我哪舍得给过你气受?” 残墨在白纸上写了字,递给刘逸宸,嘴上说:“少喝酒,少抽烟,知道吗?” 刘逸宸答应着,去看白纸,只见上面写着:“地黄来找你,你为什么不听他的意见入李府?” 刘逸宸写道:“称李一声主人是小,如果我也成了李的属下,你想要自由基本就没希望了,虽然这么做咱俩可以在一起,但这样的幸福我宁可不要,你也是吧?” 残墨看到纸上的话,眼眶湿润了,重重点了点头,然后,她在他背上写了两个字:等我! 他拉过她的手,在手心一笔一划写道:我等你。 然后,残墨松开刘逸宸,说:“逸宸,我要走了。” 刘逸宸舍不得松手,执着她手说:“再待会儿吧!” “不行。” 刘逸宸心中黯然,松开了手。 残墨看他这幅摸样,便踮脚,在他唇上轻轻亲了下,说:“有什么难事告诉涓喜或者地黄。” 刘逸宸感到唇上一阵柔软,鼻端气息淡淡,不由愣愣的,残墨嫣然一笑,推了刘逸宸一把,爬上窗子,脚踩窗台,一手抓窗框,一跃。 刘逸宸忙趴窗台朝外面看,繁星满天,哪还有她的影子? 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 刘逸宸在窗前呆立片刻,然后,拿起桌上纸片,用打火机烧了。 ———————————————————————————————————— 李邺托属下告诉林涓喜,他有事要处理,好几个月都不能来找她。 林涓喜有一个月没见李邺了。 天气渐渐冷起来。 这天,阳光出奇地好,午休起床,林涓喜头脑发胀,捧着课本,提着泡了桂圆的水壶离开宿舍,打算去学校东南角晒太阳看书。 东南角还未开发,人迹罕至,甚是荒凉,除了野花野草,再无景致,隔二里远的地方便是凤凰城的火葬场,可以看到高高的烟筒。 传闻这里闹过鬼,林涓喜却素爱此地,亲近死亡可以让她清醒,她认为,死亡是师长,也是严父,她敬他,也惧他。 捡了块较平坦的石头坐下,打开书才翻了几页,起风了,吹乱了她的头发,而天空也渐渐乌云密布起来。 晒不到太阳,这里还是蛮冷的,林涓喜正准备走,突然愣住了。 几米远处、和火葬场分隔的墙头竟然坐了个少女,面色青白,穿着雪白的宽大睡裙,披散着黑漆漆的头发,裙摆和秀发都随风狂舞着,一双没有瞳孔的黑洞洞眼睛直勾勾看着林涓喜。 林涓喜背脊发寒,合上书,试探着问:“你……有事吗?” 少女面无表情地说:“我说我是鬼,你怕不怕?” 林涓喜心脏打了个突,淡淡一笑:“我经常和鬼怪打交道,不怕。” “如果有人在你家旁边作怪,扰了你的生活,让你不能安宁,你会不会去解决这个问题?” 林涓喜觉得莫名其妙,还是说:“当然会了。” 少女依然面无表情:“我家在这个墙下面,你戴了什么东西,让我头疼得很。” “我没戴什么啊——哦,是不是这个?”林涓喜从脖子上取下了魑离扳指,小指勾着穿扳指的玉线。 少女看到扳指,脸上现出惊恐,身子向后仰:“就是它——” 林涓喜站起来:“既然打扰到你了,我还是走吧!” “等等——”少女叫住了她。 “还有事吗?” “你能不能帮我个忙?” “什么?” 少女从怀中拿出个玉琀蝉:“这是我二十年前骗别人的一个赃物,它让我日夜不宁,能不能帮我捐给寺庙?” 林涓喜瞅着玉琀蝉,说:“这恐怕挺值钱吧?” “是很值钱,你可以把它买了,卖的钱三分留给你,七分捐出去。” 林涓喜爽朗一笑:“既然它都扰得你不安宁,我还是别染指了。我帮你一卖,都捐给庙里。” “谢谢——给你!” 少女伸直了手臂,青白的掌心是那个同样青白却很光润的玉琀蝉,林涓喜迟疑着,欲放下魑离扳指过去。 突然,一道白光闪过,少女一个激灵欲躲,却没来得及,一声惨呼,化作一缕白烟,很快被风吹散。 林涓喜错愕地向白光过来处看去,只见霜铖立在不远处若隐若现的青草上,满脸凌厉。 林涓喜大步走过去:“霜铖?你怎么在这儿?” “我来找你——这婆娘是个修行上百年的女鬼,专门吃年轻女孩的精魄提升法力,要不是我来得及时,你就危险了。” 林涓喜吃惊地张大嘴,看着霜铖严肃的表情,相信了,思前想后,很是后怕。 第十七章 “还不快把扳指戴上,你要有个三长两短,我们怎么对得起主人……” 林涓喜将扳指戴脖子上,这才注意到霜铖一身缟素——这本不奇怪,他向来如此,但是此刻,他没穿那身奇装异服,披发被整整齐齐梳起,带着雪白的唐巾,缟素直缀。 这分明是丧服。 她心中惴惴,便说:“干嘛穿成这样?” 霜铖眼睛看向别处,终闭了闭目,睁开时泪水盈眶:“林小姐,我告诉你……主人,是主人不在了……” 林涓喜只觉得一阵虚渺的狂风几乎将她刮倒,她脚下一个趔趄,霜铖忙扶住她,她反手抓住他胳膊,指甲狠狠掐进他肉里,霜铖疼得呲牙咧嘴,他满面泪水地说:“你别太难受,你不好过,主人在天上也……” “不可能——”林涓喜揪住了霜铖的领口,“他那么厉害,这是他设的局对不对?你别想骗我,说实话,这是他设的局对不对?” 霜铖拭了拭泪,说:“主人是被大马纪家的老妖婆害死的,她请了最厉害的牛鼻子,用酒做引子杀了主人,你知道主人最怕酒精……我今天来一是告诉你这件事,二是请你去府上,参加主人的葬礼。” 林涓喜傻了一样看着霜铖,手渐渐松了,霜铖的衣领从她掌心滑出,她呆呆地,两颗大大的泪珠从眼中滚落。 霜铖叹了口气,垂下头,不再看她。 林涓喜看了眼远处火葬场高耸的烟筒,它划破了初秋的宁静祥和,留下残酷的冰冷——整个世界倏然安静,她眼中只剩下烟筒那黑洞洞的、无声狂笑着的大嘴,她牙关紧咬,对死亡的敬意和畏惧消失地无影无踪,心中只有恨。 霜铖心惊胆战地看着林涓喜,小心地问:“林小姐,我们……走吧?车在你学校偏门。” 林涓喜一言不发地转身离开,霜铖忙跟上去。 一坐上车,林涓喜就捂着脸恸哭起来。 一路上,她的手没有离开脸,压抑着声音,偶尔一两声呜咽溢出来。 车停在荒原,霜铖下车,替林涓喜开了车门,她扶着门艰难地走下来,眼睛红肿,表情呆滞,好似泥塑木雕。 他给她蒙上眼睛,用一根丝带引着她,走了一会儿,她突然开口了,语气倒还算平静,只是嗓音完全嘶哑了:“是怎么回事?” 霜铖顿了顿,说:“主人带着倾泓大人去泰山办事,碰上纪老妖婆找来的牛鼻子,主人的本事你也知道,但是这次……唉,听倾泓大人说,除了那牛鼻子法术特高以外,主人好像思想不专注,在关键的时候……走神了,唉,我觉得不可思议,可倾泓大人就是这么说的,他也是九死一生,满身的伤,要不是主人耗了牛鼻子大部分法术,他也不能活着回来……” 林涓喜听着,脚下突然打了个绊子,霜铖忙扶住她,关切地说:“林小姐你没事吧?” 林涓喜摆了摆手,她心如刀割,只想坐到地上痛哭流涕,但还是挣扎着站稳了,说:“走吧!” 终于到了,解下蒙眼布的一刹那,林涓喜只感到满目刺眼的白,几乎以为自己得了雪盲症,可那不是雪,一室招魂幡,静静垂落着,如同死亡,无尽缟素,挂满大殿,裹满人们。她在这死亡之白的世界毫无知觉得挪动脚步,随着前面的人机械地拐个弯儿,走进什么地方,这里也是白惨惨一片,满地跪着的人俱是一身丧服,正中一个黑漆大棺材,正墙前摆了个供桌,白纱掩映中烛火燎天,一片刺目中,烫金灵位上写着:“李邺之灵”四个字。 林涓喜走到灵前,看着那四个字,眼前阵阵发黑,有人扶住了她,声音仿佛从远古飘来:“林小姐,请跟我来!” 林涓喜一扭头,眼前人好像是倾泓,他眼眶微红,全身如冰雪堆砌,非复以往的红衣如火。 林涓喜摇了摇头,管他是谁呢?又有什么关系,我所触到、感到的这一切又和我有什么关系?除了眼前这个灵位和棺材,整个世界和我擦肩而过……她头沉甸甸的,越来越重,眼前越来越暗,终于,灵魂似乎脱离了身体——她像一朵落花,轻飘飘倒下。 ———————————————————————————————————— 林涓喜睁开眼,首先看到了青色的帐子,然后,耳边一个小女孩的声音说:“倾泓大人,林小姐醒了!” 有人过来,是倾泓,他声音低沉地说:“你终于醒了,我们去灵堂吧,晚上还有仪式。” 林涓喜坐起来,双目失神,半晌,愣愣地说:“我穿丧服吗?” “不用穿。” “给我拿一套来,让我穿上。” 小丫头去取了来。 林涓喜接过丧服,往身上套,可手抖得厉害,怎么都弄不到身上,倾泓叹口气,吩咐小丫鬟帮她穿好了。 丫鬟将她头发尽悉盘在头顶,绾了个髻儿,用白布裹住,再帮她穿上惨白的裙衫,最后在腰上系一条麻绳,即腰绖。 林涓喜脸色惨白,乌发黏在额头和脸颊上,眼睛红肿,神情呆滞,像鬼一样,她声音暗哑地说:“公子说什么了没有?” 倾泓反应过来,她是问遗言,便摇了摇头。 两人又回到灵堂。 灵堂设在花厅,林涓喜刚一进去,就猛然立住了。 刚才神思恍惚,现在才察觉来,这是她第一次见李邺的地方。 当时,他就坐在那面墙前,乌木矮榻上——虹膜映出他散发温度和微光的身影,此刻,那里横置着棺材——她心口一疼,喉头一甜,温热的液体涌上来,她紧抿嘴唇,没有吐出来。 跪了满屋子的人,有几个偷偷斜眼看林涓喜,却都是敛声屏气。 林涓喜慢慢走到灵位跟前,拜了下去。 丧宰递过酒爵,林涓喜手抖着,就是挨不到酒爵跟前,最后丧宰看不下去,将酒爵杵到她手里。 她手剧烈颤抖着,酒洒出去一些,最后,她手一翻,尽悉倒在地上,她盯着棺桲,神色怔愣,只觉得:为什么我没在那里面? 不时有人来祭奠,或假意或真情地哀叹一番,哭泣一番。 林涓喜在灵堂旁一把椅子上坐下,只是看着黑漆棺材,眼睛都不转一下,一时薛先生过来,站在她身边说:“林小姐,你别站这儿了。” 林涓喜眼神呆滞,仿佛没听到。 薛先生见状,咬了咬下唇,继续说:“林小姐,地黄大人说了,你坐这儿,来往的人看着,都在议论您和主人什么关系,地黄大人说这对您不好,恐怕会惹麻烦。” 林涓喜恍若未闻,双眼失神地盯着棺材,说:“把棺材打开。” 薛先生唬得睁圆了眼睛,俯身耳语:“本来地黄大人不让告诉您,我偷偷给您说,这棺材里头是主人平时的衣服,主人——” 林涓喜盯着薛先生薄薄的嘴唇,眼看着锥心刺骨的字从那里吐出来:“——主人,灰飞烟灭了。” 林涓喜一口血涌上来,再也忍不住,血水从嘴角慢慢渗出,流过苍白秀气的下巴,薛先生吓坏了,慌忙掏出手绢替她擦拭,挽起她的胳膊说:“我扶你休息一会儿吧?” “不用。”林涓喜身子僵硬而笔直,脸色苍白,眼神空洞,血迹斑斑,看起来很恐怖,“我要在这儿陪他。” 薛先生担忧地说:“你脸色看起来特别不好,我害怕……” “没事,你忙你的去!”林涓喜勉强平和地说,突然想起一件事,“要不要我帮忙?” “不用不用,你照顾好自己就行了。那我忙去了?” 林涓喜点点头。 刘逸宸在侍从的带引下走进灵堂,他一眼就瞥见了一身白衣的表妹,行过礼后,走到表妹面前,说:“你也在这儿?” 林涓喜点点头,慢慢抬头看向表哥,她眼中早溢满了清泪。 这时,薛先生走了过来,说:“刘公子,跟在下去休息吧!” 刘逸宸对表妹说:“你不去吗?” 林涓喜摇了摇头,刘逸宸拍拍她的肩膀,随薛先生去了。 来了许多人,其中有认识林涓喜的,像龙王,他试图安慰她,但她只呆愣愣坐那里,盯着棺材,安慰的话丝毫不起作用,她仿佛死去一般,只剩一具躯壳,龙王只得去休息了。 满目都是黑漆漆的灵柩,白森森的缟素——她想起他说的每一句话:“我这么做是为了保护你!……” 你知道吗?我不需要你的保护,只要你好好活着,我什么都不需要!…… 她真得无法相信,她的李邺此刻已经化成灰,随风而去,难道,从此相见只是奢望,惟盼梦魂与君同吗?不!再也见不上又如何?我宁愿一个人承受这灭顶的噬骨之痛,只求你万世安好,可是,可是……有人将你毁灭了,有人将你毁灭了!……仇恨突然如决堤之水疯狂袭来,冲击着林涓喜纤弱的身心,她差点从椅子上一头栽下去,她牙齿咬得咯咯响,眼中破碎泪花的深处绽开地狱之火般的仇恨,几乎烧尽这漫天缟素——倏然之间,她似乎又异常冷静,她这辈子都没如此冷静过,因为她知道该怎么做了,知道自己接下来的人生该干什么了,她要报仇,她一定要杀了仇人,就算付出一切,也要杀死他们!杀死他们! 杀死他们! 坐在李邺灵前,林涓喜牙关紧咬,指甲深深陷进肉里,鲜血从指缝中渗出来,她闭着眼睛,因为她怕眸中仇恨之火真的会烧光这悲楚的天与地。 杀死他们! 这是她骨节咯咯直响的身体里,唯一的念头。 第十八章 李邺的丧事快忙完了,生活还得继续,可是林涓喜的生活停止了,终结于一个近在眼前而遥遥无期的句号,鲜血染就的燃烧的句号。 李邺手下们也在计划着报仇,但他们的计划在林涓喜看来未免太过漫长和保守了,她需要立刻完成这件事,因为泼天的仇恨让她深陷炼狱,生不如死。 她决定私自行动。 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她的复仇计划,尤其是李邺的手下们,他们一定会阻止她这种自我毁灭的方式。 michael来联系她,她敷衍着,邀请她出去玩儿,她通通拒绝;她再没回过舅家,也没回过自己家,一直住在学校宿舍,并且告诉关心她的人,自己学习太忙,抽不开身,等忙完这段时间再说。 林涓喜费了整整一个月时间,在时刻担心暴露的艰难条件下,小心翼翼打探,对仇人有了一定了解,她列出一份复仇名单。 杀李邺的牛鼻子是个新加坡人,叫李崇铭,目前在大马纪府,受着天衣无缝的保护——林涓喜冷笑,正好,一起解决了——因为她要杀纪府的老太太,刘逸宸的外婆,虽然她只是替孙子报仇,但林涓喜不考虑这些,现在,只有仇人的鲜血才能让她痛苦的心获得片刻安宁!只有仇人的尸体才是此刻,她眼中唯一美的东西! 这一个月里,林涓喜绕过所有人——李邺属下、刘逸宸、大马纪家,终于联系到了一位故人——她当杀手时认识的军火走私贩,约定在吉隆坡交易。 她办了信用卡,还问同学朋友借了钱,拿着现金和卡,她飞往吉隆坡。纪府在吉隆坡的郊区,李崇铭和纪老太太,那两个必须死的人,都在那里。 在吉隆坡一间酒店房间里,林涓喜等来了这位故人。 这人依照她的嘱咐,为她弄来了枪支和弹药,还有一件长长的风衣。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个行当的人从来不多嘴,拿了钱后,这位故人撇下句:“goodlucky!”就离开了。 林涓喜把这堆能炸掉一座楼房的炸弹全部缝在风衣里子上,瞅起来满满一排,十分吓人,仿佛战争年代的敢死队。 她穿上了这件防爆警察看见会发疯的风衣,它沉甸甸如甲胄,压迫着她秀气的骨骼和娇嫩的肌肉,肩膀硌得慌,仿佛有人拉着衣服往下坠,可是,这份沉重,却让她一个月来痛苦不堪的心获得了安定。 三把手枪,二十发子弹,都整整齐齐码在腰间,像在等待主人施令,她的手轻轻抚过它们,仿佛抚摸着可爱的孩子。 拯救我吧,这些可爱的、强大的死神! 一切准备就绪,她等待着,准备凌晨一点出发。 虽然这么打扮有些另类,但祈求老天保佑,让所有人都认为她是个得了伤风的不幸的人吧! 她打算潜入纪府,直接引爆身上所有炸弹,至于枪支,只是为了以防万一。 距离出发还有二十来分钟,林涓喜走进酒店房子的卫生间。 她想最后一次看看自己。 镜中女子,容颜如花,可眉目却冷硬似冰刀,她嘴角倔强而残忍地上翘,与李邺偶尔的神情神似,她望着镜子,愣愣地喃喃自语:“李邺,我就是你,保佑我吧!保佑我杀了那些杀了我的人——” 突然觉得异常伤感,不出意外,自己今晚就会死——再见了,这个曾经光鲜明丽而现在万物苦凋的世界——没想到吧!一个杀手会像个狂热的宗教徒般人弹而死,同归于尽——是啊,你早就是我全部的信仰了,失去你,我的生命再也没有意义;你我早已融为一人,他杀了你,就是杀了我,我已经死了,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所以,怎样都行,只要能杀死他们!杀死他们! 最后的几分钟里,她恍然忆起小时候外公教过的一首诗——仿佛今生的伤心都涌至此刻,带走生命全部的色彩,她动了动惨白的嘴唇,不知有没有发出声音,吟道: “夫人病时不肯别,死后留得生前恩。 君恩不尽念不已,甘泉殿里令写真。 丹青画出竟何益?不言不笑愁杀人……” 她早已泪眼模糊,看不清镜中的自己,但仍然直勾勾盯着,她想让自己的模样在脑中更清晰一些,也希望在灰飞烟灭之前,可以让他在心里多留驻一会儿。 想着他的脸,她泪如雨下地继续诵下去: “……又令方士合灵药,玉釜煎链金炉焚。 九华帐深夜悄悄,反魂香降夫人魂。 夫人之魂在何许?香烟引到焚香处。 既来何苦不须臾?缥缈悠扬还灭去。 去何速兮来何迟?是耶非耶两不知。 翠蛾仿佛平生貌,不似昭阳寝疾时——” 这时,突然响起一个男子的声音,无限伤感地接了下去: “——魂之不来君心苦,魂之来兮君亦悲。 背灯隔帐不得语,安用暂来还见违。 伤心不独汉武帝,自古及今皆若斯。 君不见穆王三日哭,重璧台前伤盛姬。 又不见泰陵一掬泪,马嵬坡下念贵妃。 纵令妍姿艳质化为土,此恨长在无销期。 生亦惑,死亦惑,尤物惑人忘不得。 人非木石皆有情,不如不遇倾城色。” 林涓喜全身剧烈颤抖起来,失去平衡,立足不稳,要一头栽倒,本能去抓洗漱台,却挥手拂下了台上的梳洗用品,瓶瓶罐罐应声落地,玻璃渣四下飞溅,似乎有锐利的小颗粒溅进她眼睛,目似针扎,她睁圆眼睛,盯着镜子。 明亮的镜中,她身后不远处立着位姿容倾国的男子,一颦一笑和着刻骨仇恨和铭心思念,他立在那里,从镜中望着她。 她顾不得眼中剧痛,仍瞪圆眼睛,呆愣愣看着镜中人,好似面对自己的魂命牌,担心水月镜花,一碰就碎。 男子走近,从背后一把抱住她,脸深深埋进她秀发里,她这才落下泪来,这眼泪一下来就像决堤之洪,很快浸湿她的衣襟、男子的袖口。 不知过了多久,她开口了,声音飘渺如幻境之乐:“这是你的魂吗,李邺?” 李邺将脸埋在林涓喜秀发中,将她的手放进他手心,用力握了握,她热泪又下来了:“你……你还活着对不对?” “嗯。”李邺口鼻都藏在她发间,声音有些含糊,“我没死,涓喜,我在这儿。” 林涓喜转身抱住了李邺,仰起脸,凝视着他,眼睛圆睁,仿佛不敢相信。 李邺酸楚地淡淡一笑,将手递她口边:“你不信,你咬一口。” 她仍然目不转睛,嘴角颤抖,泪水迅速漫过眼眶,滚落下来。 他叹口气,修长手指抚过她脸颊,抹去泪水,很快又有新的淌过,越来越多,断珠一般,突然,她扑进他怀里,抱住他放声大哭。 这么多天的痛苦,恐惧,煎熬,绝望,在这一刻,终于不用再压抑,再承受,全部借着泪水和哭声,宣泄出来。 她伏在他胸口,身子剧烈颤抖着,攥紧他衣服,骨节青白,哭得如同断了气一样,他抱着她,无声安慰。 过了好久,她哭声渐歇,无力地依在他怀里,慢慢抬起头。 她脸蛋都肿了,眼睛更是烂桃儿一般,声音沙哑,一边说话还一边哽咽着抽气,十分可怜:“他们都说……都说你……” 李邺见她说个话都艰难,便说:“我一会儿再告诉你,现在,让我好好看看你!” 他垂头注视着她,轻轻说:“美女就是美女,哭得雨打梨花、满地残红还这么好看。” 她仰着脸,乌发被泪水黏在额头和脸颊上,红通通的眼睛凝看着他,腮上挂泪,绽开笑容——仿若春花带露,他修长手指将她扑面的头发别在耳后,手背擦干净泪痕。 他手按在她腰上:“傻子,不知道吉隆坡更暖和吗?穿这么多——欸?” 李邺迅速松开林涓喜,目光如电:“你衣服里是什么?” 林涓喜唬了一跳,看着他不敢说话。 他二话不说,动手解她衣服,她挡了一下,可他很快拨开她的手。 他白皙纤长的手指麻利地脱下她的长风衣,展开来,一看之下,呆在那里。 风衣里子上全是炸药,用鱼线密密缝了,张牙舞爪的姿势,叫嚣着令人窒息的死亡之气——此刻,林涓喜更担心会挨骂,瞅着面前帘子般的风衣,心中惴惴。 李邺的脸藏在这件危险的东西后面,沉默着,片刻后,他说:“缝这么结实,怎么拆呀?” 他的声音带着鼻音,闷闷的,林涓喜愕然,却只能看到眼前黑色的色织布上微小的纹路,因为满是炸药,沉沉坠着,衬得李邺的手很苍白。 李邺将风衣铺地上,自己跪坐下来,斜飞林涓喜一眼说:“马上离开,找个离这儿五百米远的地方待着,两个小时以后回来。” 林涓喜摇了摇头,说:“我不走,我要看你把这个拆了。” “你不听话?”他柔和了神色,“这有什么好看的?乖,快去,别担心我,我不会有事,你在这儿反而让我提心吊胆,影响防爆工作。” “好吧!”林涓喜只得说,“你小心点儿!” 第十九章 林涓喜出了酒店,依言在五百米之外找了家二十四小时麦当劳,买了可乐,心不在焉,味同嚼蜡。 喝着冰镇饮料,她突然想起michael,那个有着透明眼眸的侦探,他说过的话。 “因为你俩都会不幸,这不是性格问题,而是——这么说吧,杀戮太重,不是你害死他,就是他害死你,你们彼此都生活在愧疚、恐惧和危险里——” 是这样吗?林涓喜眼泪滑落脸庞,滴在桌上。 再难熬的时光也会过去,幸福其实很短暂,有一头白色的小马,会带走一切,唯一带不走的,只有记忆。 过了两个小时,林涓喜回到了酒店房间。 推开门,只见李邺靠在沙发上,拿着个纸杯一口一口喝水。 林涓喜暗暗吁出口气:“弄好了?” 李邺抬眼看着她,杯子在距离嘴唇三厘米远的地方停住了。 她反手关上门,低着头蹭过去。 他放下杯子,长胳膊一拉,将她拉过来,紧挨自己坐下。 他搂着她,垂头盯着她,而她顶着他的目光,由于担心责备,压力山大,最后干脆闭上眼睛。 他将头温柔地靠过去,下巴搁她肩膀上,脸庞贴着她的鬓发和面颊。 感到他的靠近,她愕然睁开眼。 他保持这样的动作,一动不动,静静地。 过了良久,李邺坐直身子,松开搂林涓喜的胳膊,她挑眉看他。 他收起温柔,神色严肃地说:“哪只手买的炸药?” 林涓喜怯怯地将两只手都伸了过去。 李邺先拉过右手,啪啪啪打了几巴掌,林涓喜吓得挤了挤眼,感觉掌心辣辣的。 然后,他拉过左手,她以为还要打,已经闭了眼睛,头往后仰去。 李邺低头,在她掌心“啵”地亲了口。 林涓喜只感到手心一片温热柔软,脸上飞红,忙要抽回手,动不了。 李邺一手将她两只手都握在掌心,另一只手放在她肩头,凝看着她,郑重地说:“我保证,以后不会再发生这种事了。” 林涓喜鼻子发酸,勉强笑笑,说:“这哪由得了你,谁让你招的仇家遍天下?疯子!” 他却叹了口气。 “怎么了?”林涓喜很奇怪。 “涓喜,你不是想知道,这次发生了什么吗?” “嗯。”林涓喜点点头,“你不想说就算了。” 李邺打了个手势,松开握她的手:“我告诉你。” “其实,我是假死。” 李邺静静地说出这句话,眼睛一直瞅着林涓喜。 “假死?”林涓喜睁圆眼睛,“为什么?” “你知道,我想要纪家的残石,可是只有正牌继承人才能启动锁心蛊。纪老夫人要给她孙子报仇,也想试探刘逸宸,就让刘逸宸请降魔者,亲自来杀了我。我和刘逸宸计划好,找了幻术师,他们杀我那天,看见的都是幻术师做出来的幻象,这样,所有人就以为我死了,而刘逸宸,可以取得纪老夫人进一步的信任。” 林涓喜震愕万分,说不出话来。 “因为这事风险太大,就没给你说,不过,我告诉倾泓,先别让你知道,过三个月再说,哪料到,他动作这么快。” 林涓喜脸上神色由愕然变成愤怒,脸颊渐渐通红,眼中如欲喷出火来,她瞪着李邺,像要把他烧出俩洞来。 突然,她挥拳过去,直中他肩头,打得她手疼。 李邺笑道:“你打吧,只要你不生气,杀了我都行。” 冷不防,林涓喜抽出腰间手枪。 李邺吓了一跳:“你来真的?” 林涓喜瞪着李邺,端着枪说:“我就是要杀了你,混蛋……知道我多担心吗?我还以为……我还以为……” 她眼圈一红,噤口不言,目光转向别处。 他执过她的手,说:“我这不好好的吗,别哭了?” “你还说?——”林涓喜转悲为嗔。 突然,她想到件事:“李邺,纪老夫人就信我哥?那老太太精明得很,不怕你俩有猫腻?” “纪老夫人的确不是省油的灯,她找了十个最厉害的降魔者,布下罗网,一旦让她知道我还活着,就功亏一篑了,所以,我一直躲在龙王的定海神珠里面,那是法师们的盲区。”李邺想到什么,继续说,“你的动静,敖淩已经发现,告诉了我,我只得离开凤珠赶过来,没想到啊——” 他顿住不说了。 她睁圆明净的眼睛,不明所以。 蓦然,他伸臂抱住她,吻着她的眼皮,低声说:“涓喜我爱你!……” 她轻轻推开他,焦急地说:“那你还不赶紧回去,被发现就糟了!” “没事,我陪你几天再走,别担心,不会那么巧。” 她还想说什么,李邺微微一笑:“去休息会儿吧?” 林涓喜毫无睡意,虽然很久没休息——自从得之噩耗,她就没怎么合眼——但她知道,这样下去身体吃不消,便点了点头。 两人走进卧室,李邺给林涓喜拉开雪白的毛巾被。 内衣勒得人不舒服,林涓喜想脱了它,但是,李邺杵在床边。 “我要睡觉了。”她提醒他。 李邺无动于衷。 “喂!”林涓喜拉了下李邺袖口,“你也去外面躺会儿吧?” 李邺摇了摇头:“我不去外面,我想和你躺一块儿。” 林涓喜心砰砰跳起来,她红了脸,点点头:“好,那……那你上来吧!” 说完这句话,她就躺到床上,翻过身背对他,心里有点忐忑,脸上热起来。 窸窸窣窣,他拉起毛巾被,钻了进来,昂贵木质的香味儿很快将她包围,他的身体贴过来。 她的心狂跳起来,只听他轻轻地说:“涓喜,你害羞了吗,背对着我?” 林涓喜长吸一口气,说:“我喜欢这个姿势躺着。” 这时,李邺伸过手臂,揽住林涓喜的腰肢,胸膛贴着她的背,十指相扣,她整个人缩在他怀里,耳边听他轻轻地说:“涓喜,你的心跳得好厉害!……” 林涓喜脸上烫得能煎鸡蛋,这时,她感觉到了一件事情,对方挨着自己背的胸膛,他的心跳得那么猛,一下一下撞击着她的肩胛骨,她突然就没那么羞赧了,说:“你也是……心要跳出来了……” 李邺鼻子里轻轻笑了声,说:“我第一次和女孩贴这么近躺床上,难免紧张。” 林涓喜突然好奇心起,说:“怎么?你和池玉茗没有过?” 李邺在她腰上掐了一下,说:“干嘛提她?” 林涓喜也在李邺胳膊上掐了下,以牙还牙:“不许转移话题。” 李邺将脸贴着她脖子,呼吸吹拂着她耳根,他轻轻地说:“没有,我和她,什么都没有。” 似乎怕她不信,他继续解释:“那时候的风气,你也知道——虽然不是红尘里的人,但是礼法都一样。” 林涓喜嘘出一口气,闭上眼睛:“喂,刚才,打疼了吧?” “疼啊,疼死了。” 听他这么说,她有点懊悔,她明白自己的手劲,而且,刚才也确实是一怒之下,狠了点,便翻过身,面对他。 “打哪儿了?” 他指了指自己肩膀,拉过她的手:“给我揉揉。” 她轻轻揉着,嘴里说:“活该,这就叫自作孽不可活——” 看着她妩媚无限的娇嗔摸样,柔软小手在他肩上摩挲,他怦然心动,拉住她手放自己胸膛,然后虚虚往下走。 他只是为了逗她,熟料她秀眉倒竖,一膝盖扛过来,正中他膝盖,踢得狠了,还挺疼的,然后她一甩手,俏脸生晕道:“混蛋!你……你性骚扰!——下去!” 李邺闭上眼睛,充耳不闻。 林涓喜翻过身去。 过了一时,他伸臂过来,重新搂住她:“我舍不得走呢,多待一会儿吧?” “嗯。”她含含糊糊地说。 他搂紧了她,叹息道:“瘦这么多,抱起来都硌手了。涓喜,你受委屈了……” 林涓喜又“嗯”了声。 两人相拥而卧,一动不动。 渐渐地,困意袭来,她很快睡着了。 第二十章 这一觉跌入黑甜香,昏天黑地不知身为何物,醒来,睁开眼,她看到了窗帘上金红色的阳光。 持续一个月的浑噩和沉重一扫而光,她感到神清气爽,一骨碌爬起来,望着窗帘上美丽的霞光发怔,心想这是朝霞呢,还是晚霞? “笃笃笃”有人敲门。 林涓喜转头看,卧房门是掩着的,她这才慢慢想起来,睡觉之前的点点滴滴。 “进来!”林涓喜嗓音清亮地说。 李邺端着餐盘走进来,坐在床边,笑吟吟地说:“听你声音就知道睡饱了。” 林涓喜一拍脑袋:“我睡了多久,现在几点?” “你睡了两天多,现在是十二月十三号的早上,日安,小姐!” 十二月十三号?自己是十二月九号到了吉隆坡,准备十号凌晨行动,入睡是十号凌晨大概四五点的样子,睡了这么久。 “你怎么不叫我?”林涓喜说。 “吉隆坡美女这么多,当然是希望自己女人睡着了,好方便鬼混啊?”李邺盈盈浅笑。 林涓喜准备打李邺一拳,拳头挥在半空停住了,她眼睛盯着餐盘,说:“这是什么好吃的?” “这是——”李邺指了指餐盘,“椰子糕,香蕉酸奶蛋糕,海鱼意面,蓝莓果酱粥和椰子汁。饿了吧?” 其实刚起床根本不觉得饿,可在看到这些美食、闻到诱人香气的时候,林涓喜的肚子开始咕咕响了,突然感觉好饿,似乎能吃得下一头牛。 “我还没洗脸刷牙呢,等一下!”林涓喜吞着口水说。 “洗什么脸。”李邺端起蓝莓果酱粥,“快吃吧,我喂你!” “喂什么,多别扭的!”林涓喜嘴里嘟囔着,一勺子香甜四溢的蓝莓粥便递了过来,忍不住张嘴吞了。 把粥喝完,李邺放下碗和勺子,说:“你自己吃吧!” 林涓喜拿起一块椰子糕,咬了一大口,说:“让你喂饭能把人饿死,慢慢吞吞,绣花呢?” “你空腹时间太长,吃太急了难受,不然才懒得喂你呢!”李邺笑着说。 林涓喜嘴里被吃的占着,顾不上反驳,瞪了对方一眼,一头扎进美食里,李邺拉住她后颈衣领说:“慢点慢点——” 林涓喜一手拿美食,一手掐李邺捏自己领子的手腕,心想:你当是提只畜生那! 吃完饭,林涓喜去冲了个澡,完毕后,和李邺坐沙发上玩扑克。 可是,她看起来落落寡欢,不知是太累,还是别的? “嗨,怎么了?” 林涓喜打了个哈欠,懒懒地说:“真相往往不美好,但是人人都想知道,李邺,你说,人是在虚幻的美好中了此一生好呢?还是该直面惨不忍睹的事实?” “呵,这个问题,对于你这样青春韶华的姑娘来说,有点沉重。林涓喜阁下凭般多思?” 林涓喜看了李邺一眼,他修长的眉毛,一双水润而深邃的凤目,妩媚凌厉,她叹口气,明白这种问题不仅沉重,而且无法得出结果。 “李郎,你说,为什么窃锅者,人们说他是个贼,窃国者就是英雄呢?” 李邺不防她问了这么个问题,他想了想,说:“因为人们永远心向强者。” 林涓喜叹口气,说:“纪家不是良善之辈,纪爷爷罪恶滔天,他是个大毒枭,毁了无数人,才有现在的家业;纪无臣手上也没少沾人命——这样的下场,算是纪家应得的报应。但是,你们这么做也不对,而且我知道,纪爷爷当年发迹,你没少帮他,他造下的孽你来惩罚,你呢?我呢?这世界上坏人太多,又有谁去惩罚?窃锅者还被人骂、被人看不起,可是窃国者不仅可以在当世受到尊崇、极尽所能地享受这个世界的财富,甚至死了以后,还能名垂青史——李郎,我不明白,是这个世界有毛病,还是我们一直以来的思维模式都是错的?” 李邺没有直面回答,他吟了一首诗: “武陵烟霞何处寻? 方外秦人旷陆平。 牛羊栖宿足水草, 野雀黄蜂不惊人。 不知汉魏无论晋, 虽有父子无君臣。 境外豺狼尽冠冕, 人心如魑胜尘烟。 君不见: 古来将相皆忠义, 荒唐一梦为谁醉? 春闺良人难成泪, 马革未得裹尸回。 可叹青山埋忠骨, 尽是青史颂述书。 君不见: 陋室几曾满床笏? 转眼荒坟乱离目。 朝为长生殿里欢, 暮做万夫唾骂阶下囚。 却道煌煌清君侧, 社稷何幸奸臣误? 外人一一道与听, 一曲离骚一卷经。 境内闻言皆叹惋, 各至其家足酒馔。 渔郎已至天台远, 可叹尘心未断缘。 遂执舟楫铭处处, 欲得邑人复来探。 迷舟乱入惊红岸, 芳英唯见人不见。 南阳高士欣然往, 未果病终旋至今。 千载但闻桃花水, 何处青溪无桃林? ——涓喜,这是我曾偶遇的一个最悲惨的人,他临死前口头做的首诗,我印象颇深。” 林涓喜静静听着,垂着头,脸颊靠在沙发柔软的靠背上。 他伸过手,抚摸着她温润的额头,发际毛发细细碎碎,宛如胎毛,眉目间娇嫩如水,仿佛一碰就会破,她像个水灵灵的赤子,蜷在那里,是人类鸿蒙之初,降生于世便注定的可悲姿态。 “涓喜。”李邺轻轻地说,“许多事是不能多想的,想得越多越没趣,到最后只能觉得一切皆空,反而更迷茫——你只记住一句话,世事无情,唯爱永恒。” 林涓喜点点头。 打了两局牌,林涓喜说:“李邺,你是不是该走了呢,现在就走吧,纪家的手段我可怕着呢!” “好吧!”李邺盈盈笑道,“这可是你要赶我走,不许后悔。” “我还不是担心你!”林涓喜站了起来。 “我真走了。”李邺也站起来,俯身在林涓喜额头亲了亲。 突然,有人敲门,林涓喜去开。 门口站着位年轻女子,比林涓喜大三四岁的样子,长得异常娇美,肤色白嫩,弯弯眉毛,水汪汪眼睛,一头浓密的栗色卷发,穿一身宝蓝色长裙,v领现出深深□□,露出的半个美背白滑如玉,纤腰一握,十分性感。 那女子对林涓喜微微一笑,说:“你好,林涓喜小姐吗?” 林涓喜愕然,自己何时认识这么个美女,便说:“你好,你是谁?” 女子将一封信递给林涓喜,她接过一看,封面写着:“林亲启,刘”四个字,潇洒大气,是表哥的笔迹。 “表少爷让我给您的。”女子说,“您还有什么需要我做的吗?” 林涓喜摇了摇头。 “那我就不打扰了——再见!”女子礼貌地说。 “再见!”林涓喜说。 女子好看地微微一笑,转身走了。 关上门,李邺说:“吉隆坡难得有这么白净的美女。” 林涓喜不高兴了:“赶快去追呀,趁现在还没走远。” “涓喜,你吃错了。”李邺笑着说。 林涓喜切了声:“懒得理你。” 然后她又说:“是啊,难得有这么白净的美女——这可是你说的。” 李邺乐了:“怎么好好一句话,你贪污两个字意思就变了。” 林涓喜坐沙发上,吊着两个手不说话。 李邺坐她旁边,笑道:“再白净也没你白净,再美也没你美。” 林涓喜斜眼睛看着李邺,撇了撇嘴,说:“虚假!” 李邺正色说:“我以我的姓氏保证:就算我眼前站着一万个*美女,只要你在旁边,我连她们看都不看。” 林涓喜羞恼了,要开口骂,李邺突然收起笑容,说:“涓喜,你被纪家发现了。” 林涓喜一想,倒抽口气:“那你怎么办?” “我使了个障眼法,他们看不到我,快看看你哥的信,别误了事。” 林涓喜拆开那封信。 洁白的信纸上有寥寥几个字,刘逸宸手书,写着:我一会儿过来,等我。 林涓喜垂下头,捏着那张信纸,沉吟着。 李邺坐一边,没看她手里的信纸。 林涓喜合上信纸,焦急地说:“我哥一会儿过来,他恐怕早知道我的事了。你得赶快走,如果被我哥带着的法师发现你还活着,就大事不好了?再说,就算只有我哥知道,你从敖淩那跑出来, 他作为一个共事者,肯定也会生气的。” 李邺笑道:“他会鄙视我昏庸无道,唾骂你红颜祸水。” 林涓喜越发焦灼,她站起来说:“我真怕你和我家人闹矛盾——我都要急死了,你还说笑?” 李邺笑道:“好吧,我走!” 他转身开门,走出去。 一眨眼之间,门口空空荡荡,哪还有李邺的影子? 第二十一章 过了十几分钟,有人敲门,林涓喜估计是表哥,用最快的速度清理掉桌上的两个纸杯,然后迅速在卧室卫生间客厅检查一番,确认没有李邺的痕迹,才去开了门。 来者正是刘逸宸,他看到林涓喜,似乎松了口气,说:“进去说话。” 两人走进屋里,刘逸宸立刻反手关上门,克制的怒意浮出来,他一把抓住表妹胳膊,照着她背狠狠打了几下。 林涓喜被表哥打疼了,愣愣看着他。 刘逸宸横眉立目地说:“看什么?你说,我该不该打你?” 林涓喜显出茫然的样子,刘逸宸痛心疾首地说:“你这丫头也太不懂事了,跑吉隆坡干嘛?找纪家送死吗?” 林涓喜垂下头不说话。 刘逸宸生气地说:“你倒是痛快了,想过家里人吗?奶奶那么大年龄,想过她吗?” 林涓喜一惊:“外婆知道了?” 刘逸宸摇了摇头,目光严厉地看着林涓喜,说:“你还能记得外婆啊?” 林涓喜眼眶红了,说:“对不起,我不是人。” 见她这幅摸样,又诚恳地道了歉,刘逸宸气消了些,他吁一口气说:“你能动得了纪家?纪家的势力和能力是你想象不到的,你那朋友带着枪支,早被纪家盯上了,这房子也被纪家监视着,恐怕你到不了纪家门口就被撂倒了。” “什么?!”林涓喜大惊失色,她担心的是李邺,而刘逸宸会意错了,便没好气地瞥了她一眼。 林涓喜转瞬想想,李邺肯定不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他能来就不会让人发现,稍稍放心了,然后想到自己,不由后怕,慌忙说:“那我怎么办?会不会被纪家怀疑?” 刘逸宸突然笑了:“我外婆让我盯着‘那个可疑的华人’,然后‘那个可疑的华人’把枪支都卖给了你,我就盯上了你。” 林涓喜一听之下放心了,便笑道:“那女的是谁呀?” “她是我的手下。” “怎么来的那么巧?” “你房子灯黑了两天,我想你恐怕在睡觉,就等你灯亮了再来找你。顺便说一句,这房间对面、这扇窗户正对着那座楼都有我的人,时时刻刻监视你,所以你安全得很。” “听你这么说,这事纪奶奶让你全权负责?” “嗯。” “她现在越来越信任重视你了。”林涓喜语气中听不出喜乐褒贬。 “不能大意,或许在试探我——那些枪和子弹呢?” 林涓喜指了指茶几下的纸箱:“都在那里面,送你了。” “我不要,没收了,充公。”刘逸宸踢了脚纸箱,然后在沙发上坐下,看林涓喜站着,便说,“你坐过来。” 林涓喜坐在表哥旁边。 刘逸宸神色温和多了,说:“吃饭了吗?” “吃了。哥,我错了,让你们担心,以后再也不了。” 刘逸宸不说话,林涓喜说:“我也是听到李邺的事,太难过才会……” “李公子的事,我也特别伤心,你难过可以理解,但是,你敢不敢用用这个?” 刘逸宸在林涓喜头上“咚咚”敲了几下,她疼得挤了挤眼。 “留得青山在,以后肯定有机会,你以卵击石,最后仇人都好好的,受伤害的是你自己。” 林涓喜明白表哥还不知道自己弄人弹的事,幸好——她便说:“知道啦,我现在冷静了,你放心好了。” “那就好。你今天就回国,我给你把机票买了,赶快回家去,外婆、二叔、我爸妈还有嫣然,他们都要担心死了。” 林涓喜点点头。 刘逸宸瞅着林涓喜,叹口气说:“瘦成这样,吃回去了再见外婆,省得她老人家心疼。” “我要马上见外婆。” “那你就马上给我胖回原来的样子。”刘逸宸口气强硬,林涓喜笑了。 “你一心一意学习,别的事少想,听见没有?” 林涓喜点点头。 刘逸宸叹道:“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别眼看着人家栽了跟头,自己还一条道走到黑。” 林涓喜知道表哥在暗指她和李邺的恋情,便又点了点头。 林涓喜沉吟着说:“纪奶奶出身不凡,女中枭雄,不敢大意。” “我知道,我会小心的。” “哥,你……”林涓喜一副欲言又止的摸样。 “怎么了?” “其实,我有时候觉得,你对纪家人太绝情了,毕竟是你血浓于水的亲人。” “涓喜,纪家人就没把我当亲人看,对你舅更不好,实际上他们从没接受过你舅,把他当家里的一份子,永远觉得他是低他们一等的穷小子,而我也因为有所谓‘平民的血统’,受到他们的轻视。小时候最不乐意的就是去纪家,他们把纪无臣当凤凰蛋捧着,把我晾一边,就连家里的下人,也没把我们父子当主子看。” 从记事起就耿耿于怀的事,表哥的不满毋庸置疑,林涓喜轻轻地说:“可能是你想多了,你在凤凰城过得像个太子,在纪家难免有失落感——你真要那样做?” 她的意思是,在纪家取而代之。 刘逸宸瞅着林涓喜,目光无比黑暗,仿佛黑色的水银,看得林涓喜心里不是滋味,她又说:“唉,你害了那么多人,就算成功了,自己又真的开心吗?纪奶奶、你舅舅、纪无臣也都很可怜,每个人都不容易。再说,咱家现在也过得挺好,你追求的不是幸福,是比大部分人幸福。” “你想说什么就直说。”刘逸宸背靠上沙发。 林涓喜目光中有深深担忧:“你不干好事,我担心你。” 刘逸宸笑了声:“你想多了。” 林涓喜抬起眼睛,直视着刘逸宸,说:“那些东西不属于你,而且你多行不义。” “你不懂——”刘逸宸眉心微蹙,眸中有尖利的细如发丝的光圈,“这些东西本来就属于我。” “什么叫本来就属于你?” 刘逸宸坐的位置正好背光,他英俊的面容隐在阴影中,轮廓分明,散出一种令人不安的强大气息,他说:“好东西永远只属于强者,他既然死了,就不是他的了。” “你用诡计胜了他,不算公平。” “那你觉得我该怎么和他比?角斗?人类社会自从产生私有制,从来都是劳心者治人,靠的是大脑。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捷足高材者先登。弱肉强食是亘古不变的规矩,连达尔文的进化论,都讲的是物竞天择,优胜劣汰——社会学中的丛林法则,这才是真理。” 林涓喜失声笑了:“丛林法则?这是我最讨厌的一个名词。” “这是现实,你要么面对它,要么掩耳盗铃。” “那人和动物还有什么区别?” “你错了,人类社会的丛林法则,比动物界的更可怕,也更无情。而且,我追求的不是比别人幸福,这是我的理想,你理解不了。”刘逸宸眉梢轻扬,轻轻地说。 林涓喜无奈地说:“我真的理解不了,大家都勤勤恳恳过日子不好吗,为什么要争来争去?” 刘逸宸泠然而笑:“你当然理解不了,因为咱俩就不是一类人。” 两人相对无语。 记得小时候,他俩最能玩到一起,因为都胆子大、体质好,可是长大后,尤其是近几年,两人真是话不投机半句多。 不过,喜欢和爱是不能划等号的,这点在家庭里表现得尤为明显。 “下了飞机就赶紧去看外婆,知道吗?“ “恩,我知道,哥。”林涓喜点点头,因为刚才的谈话,有些不愉快。 刘逸宸嗤得一笑,杵了表妹一下:“死里逃生见到你哥,不应该大哭一场吗?” 林涓喜展颜,两人相视而笑。 刘逸宸突然说:“涓喜,借我个东西。” “什么?” “魑离扳指。” 林涓喜一怔:“干什么用?” “你别管,肯定完璧归赵。” 林涓喜从颈上卸下用玉线缠绕的金扳指,说:“我不是舍不得,关心你,多问一句。拿去吧,小心点儿!” 刘逸宸收了,放进口袋,然后他说:“最近老觉得有什么跟着我,我挺不安的。” “什么?没关系吧,要不要请地黄去看看?” “应该没事。你别担心我了,操心好你自己吧!” 第二十二章 李邺循着敌人的灵气而去,慢慢走进了热带雨林的腹地。 踏过泥泞的长满低矮植物、爬满昆虫的地面,李邺一双精致的、绣夹竹桃的白色缎面鞋,沾上了踏碎的昆虫粉色的□□和黑黄的稀泥,头顶植物错落有致,分层生长,多是乔木,或高或矮,滴水如雨,浸湿了他的肩膀,头发也被濡湿,有几缕黏腻腻贴在额头,他捋到耳后,不一会儿长衫的下摆就淋淋滴水,贴在小腿上,十分难受,他不得不提起衣摆。 一路上较高级的动物如猴子蟒蛇都远远避开了他,唯独虫子、泥土和水不怕,幸好他不介意脏。 突然,一股急促而温热的水柱倾进李邺颈中,并伴随一阵腥臊的气味,他抬起头,只见头顶一株小乔木被粗大的绿藤缠绕得十分深情,而藤条上坐着个头发花白且乱如鸡窝的矮小老头,正对着下面撒尿。 那小老头一见被他发现,提了裤子兴奋地手舞足蹈,上蹿下跳:“哈哈哈……毒手檀郎浇了我的尿了!毒手檀郎浇了我的尿了!……哈哈哈哈……” 李邺不由火大,但了解此人行为一向疯癫,往往恶作剧都是天真烂漫的孩童之举,认真起来才可怕,所以也无法,只是说:“我还当是哪只小畜生,原来是峨眉山猴爷,好久不见,别来无恙?” 猴爷瞬时拉下脸,从树上霍得跳下来,怒道:“你竟敢骂我是小畜生!你杀了我师父还骂我是小畜生!世上还有这种事——” 习惯了猴爷的大脑脱线神经短路,李邺神色如常,只是得赶快转移话题了,不然他能这么愤愤然地念叨一年,便说:“镆裁词焙蚶醇∑碌模膊缓屠钅炒蚋稣泻簦俊 猴爷怒不可遏:“知道吉隆坡的魔界有你的势力,可是你不是死了吗?你死了我怎么给你打招呼?我知道你死了我怎么会给你打招呼?不过,现在看来你没死——真是荒唐!” 李邺点了点头:“我没死,不过,知道我没死的人都得死。” “都得死?”猴爷一时脑筋转不过来。 “包括你。” 猴爷脸色倏然铁青:“你要杀我!你杀了我师父还想杀我——哼,我师父死了,是你杀的,我要替他报仇!李邺你知道吗?我以为你死了,难过得喝了三天酒——你死了我找谁报仇去呀?有天看见来峨眉山玩的女人,突然想起来,你还有个女人。我没亲手替师父报仇,这辈子都遗憾,所以要杀了你的女人;如果你女人死了,就杀了你的仆人;如果你仆人死了,就杀光你的朋友;如果你朋友也死了,就杀了和你见过面说过话的人!” 看似语无伦次的一番话,透露出的信息却是残忍歹毒和睚眦必报,李邺说:“你现在知道我还活着,可以杀我了,那么,你打算怎么杀我?” “我知道我杀不了你,因为从小跟着师父,没有师父跟着祖师爷刻苦用功,不过,我知道你和大马纪家的事,我可以让他们晓得你还活着,然后让他们替我杀你!” 李邺有些烦躁,这个人虽然从不遮掩,但并不比那些暗箭伤人的难对付,再说现在林涓喜的情况很危险,她在猴爷灵珠里,猴爷的一丝不适都会引起她极大的痛苦,如果猴爷负伤或者一命呜呼了,后果不堪设想——李邺控制了一下情绪,然后说:“这主意不错,既然办法也想出来了,何不把你灵珠里的姑娘放了,好马上去纪府,告诉他们这个振奋人心的消息?” 猴爷阴森森一笑:“那女人我三天前就决定杀了,我决定的事是不会改的,毒手檀郎,你死定了,哈哈哈哈哈……”他开心地大笑起来。 李邺暗暗皱眉,这可如何是好? 猴爷继续哈哈大笑,说:“你想救那个女人,就赶快到我灵珠里来,她可撑不了几天,不过,你属木,我属水,虽说水生木,但是我灵珠里水性太盛,水多则木漂,进了灵珠,你的法力只剩一成能用,活着出来基本没可能?哼哼,让你和那女的死同穴,是猴爷我开恩!毒手檀郎告诉你,你今天死定了,到时候我拿着你的头颅做酒器,不知道魔界多少人要拍手称快了!哈哈哈哈哈……” 他话音刚落,李邺倏然消失,猴爷知道他在瞬息之间已经进入了自己的灵珠,惊呆住,他万万没想到,李邺会为了那个女人如此不要命,看来自己杀他女人的想法是正确的,笑意渐渐浮上他布满皱纹却红润的脸,他甚是得意,呲着白牙在满林子里欢快地翻跟头。 第五十六章 李邺一踏入属水的猴爷灵珠,剧烈的不适感潮水般席卷了他,全身骨头仿佛被千万只蚂蚁啃噬,又痒又痛,却无从抓搔,阵阵眩晕,由此带来强烈的恶心感,使他几乎要吐了。 灵珠反应了它主人的内心世界:心灵丑陋的人,灵珠里也是不堪入目;思想贫瘠的人,灵珠里便是天“空”地光,什么都没有,而猴爷恰巧两者兼而有之。极目四望,除了赤血残阳下枯黑嶙峋的植物枝干,什么都没有,甚至一口水都不吝给予。 找到林涓喜并不太难,李邺用他只剩一成的法力,大概判断出了她的方位。 走了一里多路,李邺遥遥看到前面一个黑点,近了些,那黑点正是林涓喜。他悄然飞步上前,无声而迅捷,绕到她的身后,接近她,她也没发现。 林涓喜在地上坐着保存体力,目光警觉,嘴角紧抿,冷静而沉着,身边是有意放乱的枯枝,以便急用,双手更是各拿一根较粗的尖利枝桠。李邺心里暗暗赞许。 他放重了脚步,林涓喜眸子一斜,眼中闪过狂喜,随即压制住,她神色一冷,飞身而起刺过去,李邺不躲,握住她手里树枝。 林涓喜愣住了,有一瞬的动容,却松开手,更加警惕地盯着他,说:“别以为你伪装成我认识的人,我就会相信!” 她白嫩的手掌缓缓抚过左手没被他抓走的树枝,冷飕飕打量着他,他下意识摸着下巴,如何让她相信自己是真的自己,这是个问题。 看着林涓喜警觉而怀疑的表情,李邺叹了口气,说:“涓喜,我真是李邺。” “李邺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儿?你哄鬼呢!” “我知道你有危险,就寻着找来,救你出去。” “我不信!”林涓喜依然警惕地盯着他。 不过,亲□□人之间,确定身份是比较容易的,林涓喜便问问题,有几个比较私密,放平时她羞于开口,此刻顾不了那么多。 然后,他一一答对。 杀手的面具如受热的瓷器般迅速裂缝,轰然倒塌,她泪水盈眶,扔掉树枝扑进他怀里。 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她没让它掉下来,因为现在不是哭的时候,静了片刻,她说:“你怎么能来这儿呢?如果被纪家人发现了怎么办?” 李邺轻柔地抚着林涓喜的秀发,说:“没事。你把魑离扳指给别人了?” 林涓喜点点头,说:“恩,我哥来找我,借走了。” 李邺眉头皱起来,说:“刘逸宸要魑离扳指干什么?” “我哥说最近老有不干净的东西骚扰他。你别怪他,是我给的,他要有个事,我也担心。” “恩。”李邺答应着,“你怎么被猴怪抓来的?” “你说那个猴怪?我进了登机口,去洗手间上厕所,在隔断里头,突然眼前一黑,醒来就发现我在一间破房子里,一个长得像猴子的老头告诉我,他是猴爷,要把我放进他灵珠里,杀了我给他师父报仇——他看起来真可怕,神神叨叨,像个连环杀人犯。” 李邺微微眯起眼睛,眸中有道尖利的光闪过,他说:“猴怪要报仇,不马上动手,却把你关到灵珠里。” 林涓喜一想,是不太通情理,可她顾不上这些,焦急地说:“咱们能出去吗?那猴怪说,他的灵珠,进来容易,出去难。” 李邺沉吟:每个妖魔的灵珠里都有致命法宝,猴爷的法宝就是困人,进来容易,出去几乎没希望,不过,他没有说,只是淡淡一笑:“指望他那点修为,能困得住我?放心,我肯定带你出去!” 林涓喜放心了。 李邺却暗暗犯难,虽说任何法宝都有破解办法,但林涓喜撑不了几天,有限的时间里,能找到吗? “涓喜,咱们先到处走走,看能不能发现什么。来,上我背上,我背你。” “我没那么娇气!”林涓喜笑道,“我自己走。” “你不好意思吗?又不是第一次了,来,上来!”李邺轻轻笑道,拍了拍肩膀。 林涓喜抿嘴一笑,她想起两年多年前,他背着她和涂婆打斗,况且现在他这么固执,便不再推辞,伸臂勾住他脖子,向上一跃,双腿夹住他腰,身子贴着他背,头靠在他肩膀上。 突然,她一个激灵离开他的背,说:“你背上怎么湿了?” 李邺这才想起那事,待要尴尬,又觉得现在性命难保,顾忌这些未免无聊,就笑笑说:“刚在林子里,被个小畜生浇了泡尿。” 林涓喜立刻一个弓身离了很远:“啊?!” “要不我抱着你?” “不用了,没关系。” “一会儿出去我宰了他。” 林涓喜在李邺肩头锤了一下,说:“和畜生计较什么?” 李邺继续走路。 他其实是有打算的,这次或许很久之后才能找到破解之法,所以,要尽可能地保存她的体力。 李邺一边走,一边故作轻松笑道:“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林涓喜阁下就是来坑队友的——” 林涓喜轻轻拍拍李邺的脸,说:“还不是你,净惹麻烦!这次又不知道是哪回造的孽,人家来报仇了。” 李邺笑了声,心里却越发沉闷,这次的事透着蹊跷,自己可能被人摆了一道。 “对了,你怎么发现我被猴怪抓了?” “因为我的法力是木属,对于水属法力比较敏锐,还没离开吉隆坡,就感觉到猴怪强大的水属灵力,我知道他来干什么的,担心你,循着找来,走进林子就感觉到,他把你放灵珠里头了。” 一路上,李邺不时说着话,给林涓喜解闷,走了大约一个小时,周围景致没一丝变化,锅盖样的灰黄天幕下,四野无际。 林涓喜渐渐不安起来,她说:“累了就放我下来吧?” 李邺轻轻笑了,柔声道:“背着团温香软玉,舍得放下来?” 林涓喜莞尔一笑。 走了十几分钟,路边情景依旧。 李邺停住脚步,看着周围,眉目渐渐浮上担忧。 他的大手抓住她的手,十分用力,突然,林涓喜惊奇地发现,一股酥软的气流从两人交握的掌中、李邺的手心传过来,缓缓流淌进每一个血管,涌遍全身,立刻,她精神抖擞,气韵极佳,她知道他用法力为她驱走了疲劳,感激而会心地一笑,说:“我能撑住,你省着点儿。放我下来吧!” 林涓喜刚站定,蓦然,李邺的脸沉下来,他低声提醒道:“涓喜——” 第二十三章 林涓喜警觉地扭身,天地一片苍茫灰黄,什么都没有,可就在下一秒,她便看到一位高大英俊,身披红袍、手执玉鞭的年轻男子遥遥立着,像时空位移般突然出现,他并不看她,只是望着李邺,说:“毒手檀郎,好久不见。” 李邺神色已恢复如常,只是握林涓喜的手更紧了,他说:“是啊,申羽商,一别几百年过去,我还以为你都把我忘了。” “开玩笑,我怎么敢忘?我可是夜夜挂怀,日日悬心啊!” “多谢挂念——涓喜,我们走!” 李邺拉着林涓喜要走,申羽商却比闪电还快地挡在了他们面前,说:“李公子,你看,这三百年来我天天记挂着你,好不容易见上了,不和我叙叙旧,扭身就走,也太不给面子了。” 李邺嘴角一勾,说:“这位小姐是个凡人,不能在灵珠里待太久,我先把她送出去,再回来和你叙旧——堂堂‘’,不会为难一个小女孩吧?” “送她出去?”申羽商讥讽一笑,“你以为你们出得去?告诉你,今天就算我不拦,你也是走断了腿都别想出去的。猴爷灵珠里的法宝,就是一个‘困’字,只要进来了,就别想再出去。” 李邺哼的一笑,不置可否。 申羽商凑近一些,压低声、带着邪恶的笑意说:“不过,他把破解的法器给了我,只有我能带你们出去。” 李邺心念一动,表面冷笑道:“猴爷的师父都叫我杀了,他的这点小把戏能挡得住我?” 申羽商不屑地说:“你别逞能,李邺,灵珠里的困局谁不清楚?你难道忘了,七百年前,你被困在‘池血妖姬’直木深子徒孙的灵珠里,差点儿丢了命。” 李邺眼中闪过一道冷光,林涓喜却感到,他掌心出了层冷汗,她内心突然腾起无法言说的恐惧,他觉察来了,侧脸看向她,淡淡一笑,这笑容恰似春风,温暖而强大——她心中一宽,眼眶热了起来。 申羽商继续说:“李邺啊李邺,你以前冷血理智,现在竟然为了一个女人,白白送死?” 李邺冷静心神,分析当下情况:如果申羽商想自己死,不必出现,更不必让自己知道他有冲出灵珠的法宝;可如果他是想复仇,羞辱自己,就另当别论了,恩,先这样试试——他有了打算,也镇定许多,淡淡一笑说:“你不是要叙旧吗?” 申羽商面色一冷,说:“哼!少在我跟前伪装示弱,你不就是想麻痹我,趁我不防备下手吗?” 李邺轻笑了声,说:“吃一堑长一智,学聪明了,恭喜!”他说这话时,眼中含笑,嘴角可恶地扬起,慢吞吞的调子——林涓喜瞅着李邺,她以前常常被他这幅摸样搞得火冒三丈,她知道他要开始气申羽商了。 果然,申羽商的火被点起来,他压抑着怒气,说:“现在情况变了,你为鱼肉,我为刀俎,就算你这条鱼有通天的本事,也只有待宰的份儿!” “你真是越来越聪明,看来李某得对你改变一下看法了。你也该变聪明了,不然这几百年真是白活了。”李邺平淡地说。 申羽商气得火冒三丈:“李邺!我被你使奸计害得法力尽失,差点送命,你还有脸说这些?!“ “有句话怎么说?人必自辱而后人辱之。如果不是你对我的计划起了贪念,咱们还是好兄弟,说不定现在正坐在昆仑山凌芙池边听琴赏雪呢。你受的罪,是上天对你背叛兄弟的惩罚,假我之手而已,你去怨恨老天吧!”李邺说着这样的话,带着艳丽刺目的淡笑。 “你住口!”申羽商一个箭步过来,离李邺一米远时生生忍住,目眦欲裂,“如果可以,我真想把你的舌头□□!” 李邺吟吟浅笑,眼波微动地说:“我现在是鱼肉,你现在是刀俎,掐死也好,拔出舌头也罢,我也只有悉听尊便的份儿。不过羽商那,该说的话我还是要说的,至于你爱不爱听,就是你的事了。背叛兄弟的滋味不好受吧?法力全失呐,真想不来,这几百年你是怎么挺过来的,我的羽商小弟!” 林涓喜觉得再这么说下去,申羽商会跳过来掐死李邺,就扯了扯他袖口。 申羽商真气得差点翻白眼,用了很久才让面部表情相对平缓,李邺心下了然,看来他并不想杀自己,而是另有所图,就叹了口气,柔声说:“阿羽,三百年了还是这个脾气,我三言两语就怒发冲冠,这可不好,会坏事的,得改一改了。” 最后几句已是语重心长,申羽商火气渐退,却余怒未消,他说:“少装好人,我和你,早就割袍断义、形同陌路了!” 李邺缓缓地说:“想想当年,你,我,敖淩,玉琛,咱们四个人称‘留香四煞’。现在,敖淩做了龙王,虽然尊贵,却不自由;玉琛因为人类的问题囫囵觉都睡不好,哪还有时间闲情逸致?就剩下我,还是闲人一个,可是啊,兄弟们走的走,忙的忙,坐一块喝杯茶都是奢望了。” 申羽商目光陡然一凛,他说:“闲人一个?哼,李邺,你放弃你的计划了?” 李邺垂首一笑,略略摇头,说:“提这个干什么?” “哼,李邺,三百年前我能为那个东西和最好的兄弟翻脸,三百年后,又为什么不能为了它,和一个仇人火拼?这么多年我怎么过来的?哼,我当年差点被你害死,侥幸逃过一难,可是,你还要斩草除根,派手下追杀我,要不是我耍个花腔,早死在你手里了——我必得要亲手杀了你才解恨!我用这位小姐引你进猴爷灵珠,就是为了杀你,因为在外面我根本打不过你,你是属木,在属水的灵珠里不仅法力失效了九成,而且身体状况很差——” 听到这里,林涓喜悚然,看着李邺,他感觉到她的目光,略一点头,示意她别轻举妄动,林涓喜便又转过头来,只听申羽商继续说: “——可我属水,在这儿不仅不受一丁点影响,甚至因地借势,法力更胜。杀了你之后,我再扮成你继续运行你的计划——不是我卑鄙,三哥——”他怨毒地说出这个称呼,咬牙切齿:“——这都是小弟我跟您学的!” 李邺眸子漆黑无光,他说:“如果你想接手我的计划,我劝你还是算了吧!这个计划我运行了两千多年,像熟悉我自己一样熟悉它,你确定能比我更了解、更出色地掌控,不会让它崩溃甚至引火烧身?” 申羽商嗤之以鼻,他说:“我计划了八百年,这些问题都没想过吗?少唬我!” 这时,林涓喜清清冷冷地说:“这位先生,你说你要伪装成李公子,也许骗得了别人,可是,几位大人、龙王殿下、池玉琛大王他们,恕我直言,我并不认为他们会被蒙在鼓里,如果让他们知道,可能就不会念旧情了。” 申羽商哼了声,说:“李邺,你还不知道吧,绿野就是我放你身边的眼线,本来去昆仑山那次就可以杀掉你,可惜绿野不中用,大意了,功亏一篑!” 林涓喜愕然,回想两年多前那次刻骨铭心的经历,不由五脏六腑寒意森森,人心可怕,命运无常。 李邺眼中,掩藏的错愕和怨毒一闪而过,他抚了抚衣襟,淡淡地说:“你为什么不用涓喜威胁我,逼我帮你完成计划,再拱手送上去?” 申羽商只是冷笑:“老狐狸!只要你活一天,我就一天睡不踏实。如果这次我放你出去,下次想有机会就难了。” 李邺苦笑:“没想到阿羽这么看得起我。” 申羽商手拂过玉鞭,说:“看在过去的情分上,你和这位小姐可以选择死法——想怎么死?” 李邺浅浅一笑,带着逗趣的意味说:“能不能选自然死亡?” 申羽商冷笑:“你示弱了?” “没有,我就是在想一个问题。这个计划我奋斗了两千年,难道都是我一个人的功劳?有许多人帮我,包括你的绿野,他都没少出力,至于刘逸宸公子——你知道他吧?他有你想象不到的才干,而他才是关键一步。你也知道自己对计划的掌控肯定比不上我,实际上,这个计划本来就是个推到半坡的车子,连我都不知道,它究竟能不能上去。如果让你运行,你自己掂掂,有几分胜算?” 申羽商依然冷笑:“少废话!” 李邺继续说:“乐观一点,三成胜算,剩下的七成失败呢?想过失败的后果吗?对于这个计划,你付出的不比我少,其实——” 李邺有意住了口,看着申羽商,对方倒也沉着应对,只是一双黑眼睛紧紧盯着李邺。 “——说实话。”李邺真诚地说,“我很想和你合作,希望得到你的帮助。成功了,咱们成果共享。阿羽,你是个人才,我也很惜才,如果你肯帮我,成功的胜算就更多了。不能和你共事,我深为遗憾,一直想去找你,怕你因为从前的事不肯原谅我,犹豫着,始终还是没去成。” 申羽商一直冷冷看着说话的李邺。 李邺叹了口气,说:“早知道会是现在这个地步,就该早去找你,你也好过,我也高兴,咱们还是兄弟,不至于闹成这样。” 申羽商冷然说:“哼!花言巧语,骗骗小姑娘还可以,骗我,做梦!” 李邺不以为意,说:“你不信我,我也没办法,总不能把心剖出来给你看。不过,我要警告你一句,别以为你做得天衣无缝,玉琛他们的眼光、行事你也是知道的,好自为之吧!” 李邺顿了顿,面色平静地说:“你说可以选择死法,那就用你的弓箭,给我一箭。” 申羽商冷笑:“你就不怕?” 李邺淡淡一笑,说:“我早该死了,上天让我多活了太久——就是遗憾,出师未捷。” 申羽商点头,看向林涓喜,说:“小姑娘想怎么死?怕不怕?” 林涓喜面色苍白,却是目光凛然,李邺平静地说:“我的女人,不会贪生怕死。” “小姑娘,吃安眠药吧,这样痛苦少。” 林涓喜面如金纸,她坚定而颤抖着说:“不,申羽商,你也给我一箭,算是成全。” 申羽商不禁喝彩:“好个姑娘,真是不一般,难怪李邺这样上心——好!” 他说着变出了一支雕弓,一把箭簇,退后十几米远,搭弓上弦,瞄准李邺。 “站到我身后,背对着我的背。”李邺对林涓喜说。 林涓喜都要吓傻了,她愣愣地说:“他真要杀人?” “快点!”李邺强硬地命令,最后干脆把她硬拉到自己身后。 这时,申羽商已经拉开弓弦,松指,李邺没有闭目,遥遥看着远方,箭头是一个银色的点,朝他额头飞来。 第二十四章 等待着箭头入头颅的那一刻,却是迟迟未至。 原来,箭头定在了半空,停顿几秒,然后像一个没有生命的枯枝一样,落在了地上。 李邺惊愕地看着申羽商,继而恼了,沉下脸说:“你在耍我?” 申羽商拾起地上的箭,拿着雕弓走过来,神色亲切平和了许多:“刚才我突然想到一件事。李邺,还记得洪武年间,咱们四个去长白山狩猎,比箭法,你最厉害,百发百中,我比你差一点。从那时候起,我就下定决心,苦练箭法,再次比试的时候,一定要超过你。” 申羽商又看着林涓喜说:“小姑娘,以后住长白山吧,有你这神箭手夫君,肯定丰衣足食。” 李邺微露不解,冷然看着申羽商。 “其实,小弟我早想和你合作了,不过,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我得知道你的真正想法。所以演了这么出戏,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非得把你逼到绝境,才能把真话逼出来。”申羽商恭敬地一揖到底,“三哥,得罪了!” 一声尊敬而温和的“三哥”让李邺神色一滞,眼眶微微红了,过了片刻,他说:“咱们四个,我是老三,你最小,虽然称兄道弟,却都不开口叫,你也不叫他俩,一直只叫我。” 申羽商一脸敬重:“在我心里,只有你是我三哥。” “我当然是你三哥了。”李邺手搭上申羽商肩膀,感慨地拍了拍,继而说,“猴怪怎么办?” “他整天叫嚣着要杀你,总有一天会被你的人做了,不如我今天一杀,三哥觉得呢?” 李邺微微一笑:“那就有劳阿羽了。” “三哥客气了!” 林涓喜呆愣愣的,一时反应不过来,李邺捏了捏她的手,轻笑了声,说:“大小姐,回魂啦!” 申羽商看着林涓喜笑道:“这位是——又是个新嫂子啊!” 李邺闻言踢了申羽商膝盖一脚:“什么又是?从始至终就这一个。赶快走吧,等出去了再扯淡!” 事不宜迟,当下三人动身出了灵珠。 瞬息之间,林涓喜他们已经置身热带雨林,面前是又惊又怒、吹胡子瞪眼的猴爷,他简直暴跳如雷:“申羽商,你……你怎么没杀李邺?!” 申羽商扫了眼猴爷——这时,李邺站在了林涓喜面前,挡住她,她听到一声肌肉撕裂、骨骼破碎的恐怖声音,浓重的、中人欲呕的血腥味儿弥漫开来,鼻端淡淡的昂贵木质清香也不能驱散,她恶心得要窒息了。 猴爷脖子几乎被切断,只余后颈连着一点皮肉,血像决堤之水,申羽商用他血淋淋的手做了个托起的动作,一颗蓝盈盈灵珠从猴爷断开的脖颈处浮出来,停在他掌心。 李邺仍然挡着林涓喜,说:“阿羽,有姑娘在,赶紧处理了。” 申羽商一挥衣袖,尸体和血迹立时不见,李邺站到了一边。 林涓喜看着眼前,苍翠湿润的草木中,哪还有猴爷的影子,刚才的仿佛只是幻象,她明白,申羽商这么做,是为了取得李邺的好感和信任,立功巩固地位。 申羽商托着蓝色灵珠,笑道:“三哥,这猴爷千年的道行,小弟送给未来侄儿了。” 李邺嗤得笑了,说:“你哪来的侄儿?” “三哥这要孩子还不是三五年的事儿?”申羽商说着,瞅了眼林涓喜。 李邺微微笑道:“他申世叔的好意心领了,不过,小小孩子白得一千年法力,弊大于利。你拿着,猴爷是你杀的,再说,你法力越高,咱们的计划成功得越早,我也能少费点儿劲儿;而且,他这灵珠属水,你比我更适合。” “那我就收了。”申羽商说。 三人走到热带雨林边缘,不远处便是马路,偶尔有辆汽车呼啸而过。 李邺对林涓喜说:“涓喜,你先回国吧,我也得走,就不送你了。” “我知道,你赶快走吧!小心点儿。” 李邺点点头,申羽商说:“三哥,你有事,不如让我送送嫂子?” “你嫂子对付凡人还是可以的,不用送。阿羽,你先别走,我有话和你说。” 林涓喜朝申羽商点点头,注视着李邺,他也看着她,然后,她转过身朝马路走去。 李邺目送着渐渐远去的林涓喜,看她到马路边,拦辆出租车,坐上去,车子开动。 直到车子消失在一派浓绿之中,他还不收回眼睛。 申羽商看着李邺,笑道:“三哥这回是找对人了,这样上心,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李邺回转过头,眸光宁静而蕴藉,淡淡一笑:“当然是真的。” 申羽商也回以一笑,不过,似乎不太对劲。 他还未来得及细想何处不对,突然,白光一闪,李邺的手已经直直□□申羽商胸口—— 申羽商的心脏被扭了下来,从胸口缓缓拖出,带着血肉模糊的结缔组织,鲜血像火山爆发时的岩浆般喷涌而出,很快染红了申羽商脚下的野草,李邺的白衣也是血迹斑斑。 申羽商脸色瞬间变得惨白,他咚一声栽倒在地,震惊而不解地看着李邺,用漏气的暗哑声音说:“……李邺,你……你……” 李邺也蹲下来,一道血痕从他眉心直划到脸颊,十分狰狞,他眸中没有一丝感情和光彩,只余沉黑一片,看着申羽商,声音低沉:“我舍不得杀你,毕竟,如果你肯出力,能让我省不少心。但是你知道吗?我不可能再相信一个背叛过我的人,而且,晓得我爱那姑娘如命的人都得死。” 申羽商的心脏在李邺掌中托着,瞬间化灰,一阵风刮过,吹散了。 申羽商眼睛一直瞪着李邺,手指却在地上划着什么,终于一瘫,瞳孔渐渐散了,没了气息。 李邺扭动脖子,歪着头,看着申羽商留下的字,只见那被血浸泡的地上,有几道深深的凌乱划痕,勉强辨出,是“多行不”三字,“不”字还少了最后一个点。 多行不义,必自毙。 李邺盯着那三个字,片刻后,站起来,拉上风帽,遮住一头乌发,脸色苍白,气色相当不好。 他提起*衣摆,走进森林深处。 第二十五章 倾泓推门而入。 他缓缓走到李邺跟前,也不行礼,笔直站那里,眼睛直勾勾看着李邺,火红袍角的刺绣金龙,獠牙银丝绣成,泛着冷光。 李邺自打倾泓进来就没正视他,一直在翻看一本书,僵持了一会儿,还是倾泓先开口了,他的神色疏离至极:“李邺。” 李邺挑起眼睛,这才看向倾泓,凤目眼角斜飞,神色淡淡的:“师叔,没想到,你我最后还是走到了这一步。” 倾泓嘴角扬起,冷傲地说:“你违背道义,连法力都是施诡计窃用师兄的,别以为你现在是高高在上的成功者,其实我永远不服你!” 李邺合上书,说:“你少假清高,咱们这些人,谁手里头没沾血?沐淩来杀我,你背后使诈放冷箭,差点害死我,还有什么不服的?” 倾泓嘲讽道:“这不正中你下怀?沐淩要杀你,只怕你早都知道吧?而且,你就是要让他杀你,所以这次去长白山故意带上我,因为你知道,在生死关头,我肯定会阴你——这么做,你的假死就更自然了不是吗?从头到尾,我还是被你算计了。” 李邺冷冷一笑,说:“我算计你?哼!去找沐淩之前,我怎么给你说的?” “你说,如果你死了,让我先别给林涓喜说,瞒得越久越好,因为如果她知道了,有些计划会打乱——李邺,你不就是担心她吗?你那点儿心思,别人看不出来,我能看不出来?我是看着你长大的,你的脾性我了解,你耍的那些花样,我都瞧得一清二楚,你在乎林涓喜,怕她伤心难过,或者殉情,或者报仇和人同归于尽,不过——”倾泓脸上浮现出恶毒的笑,看起来很诡异,“——这正合我心,我就是要她不好过,就是要她死!她是你心上人对不对?你连对她的好都遮遮掩掩,李邺,我真怀疑你是不是男人?” 李邺长眉微耸,顺手拿起一个砚台丢过去,正砸中倾泓下巴,墨汁泼一胸膛,砚台掉地上,哐当一声摔成两半。 倾泓毫不在意,说:“我拆穿你,你就恼羞成怒——哼!你一直都这样,对真正在意的,永远沉不住气。说实话,我对你的做法不以为然,甚至觉得可笑,你不敢公开对她好,不敢和她结婚,恐怕结了婚也不敢要孩子吧?而且,你还做出那种事,误导旁人,以为你在利用林涓喜,甚至连林涓喜本人都差点这么认为——如果我爱一个人,绝不会像你这样藏着掖着、偷偷摸摸,我会干脆磊落,让全世界都知道,我在乎她。” 李邺一声冷笑:“你一直在祖师爷、师父和我的庇护下,从没接触过世事,你懂什么?” 这话刺痛了倾泓,他一下恼了:“你说什么?!” 李邺黑洞无光的眼睛看着倾泓:“难道不是吗?” 倾泓双目带赤,胸口起伏,气得不轻,然而,他心里清楚,李邺说的是事实,虽然师侄的“庇护”近似虐待,但是,许多危险的、苦难的事情,他不必面对。 李邺知道,这么下去,这场谈话必将在暴力中被迫中止,便转移了话题:“你不是和林涓喜关系挺好吗?而且,她外公救了你的命,你开始还一直帮她,不惜冒犯我,现在竟然只想让她死,我真怀疑你的三魂六魄还在不在?”(注:民间传说,少一魂一魄,人会痴傻疯癫。) “我确实曾经和她关系不错,而且,她外公刘河生先生于我有救命之恩。林涓喜是个少见的奇女子,仗义刚勇,能和她做朋友是福气,况且,你那时候总欺负她,如果是别人也罢了,偏偏是你,我当然要护着了。”倾泓神色一阴,“可是后来,她居然对你动心、和你相好了,看见她对你好,我简直恨不得剥了她的皮——为什么是你?为什么会是你?这个毫无人性、阴险狡诈的恶魔,空长着人的皮囊,里面已经腐烂溃败完了!我敬重的朋友,她爱我最恨的人,我有一种被背叛的感觉!我知道你爱她,我要你在地底下也不安宁,我会不惜一切代价伤害她,她过得越惨,你越不好受,我就越快活——那个魔鬼的□□,这是她应得的!” 李邺冷冷地说:“如果你不管好你的舌头,我就把它拔下来。” 倾泓哼了声,说:“将死之人,还有什么不能说的?” “将死?”李邺缓缓摇了摇头,轻轻一笑,笑容说不出的艳丽残忍,“侄儿可不敢杀师叔,这是大逆不道,侄儿要留着师叔,好好尽孝。” 倾泓看着李邺,不禁打了个寒战,他会让自己生不如死吗?是的,他会——不过,倾泓很快恢复过来,他凛然说:“过去几千年了,只有今天,这张嘴才归我自己管,反正也是活不成,还不如说个痛快!只是林涓喜毫发未伤,可惜,可恨!” 李邺叹口气说:“涓喜何辜?咱俩的恩怨,何必扯上别人?” 倾泓逼近李邺,眼睛微眯,眸中透出利刃般的光彩:“只要能让仇人难过,难怕杀光全凤凰城的人,我都不会眨眼睛,何况林涓喜那个叛徒?” 李邺哼地冷笑出声:“杀光全凤凰城的人?这是一向标榜品行高洁的人该说的话?” 倾泓冷笑道:“你没资格指责我。” 两人对视着,一样的冷笑,目光中的疏离和寒冷,仿佛能冻结任何炙热的感情。 渐渐地,李邺眼中冰山似的冷峻慢慢消失,眉宇浮上彻骨的悲凉,与他年轻的面庞极不相称,显得沧桑无比,他声音很低沉,轻声说:“师叔,非得这样不可吗?” 倾泓锐利神色也收敛了些,他瞅着李邺,冷笑道:“如果你不杀师兄,又怎么会到今天这个地步?” “不吸走师父的修为,凭我那点儿功力,什么时候才能做我想做的事?”李邺神色悲楚地说,“师叔,你知道吗?你曾经是这世界上、我唯一信赖的人,可是,在我杀了师父的时候,你居然要掐死我,你的手就那么伸了过来,眼睛里全是厌憎和仇恨,当你手指头按上我脖子的时候,我脑子一片空白,整个世界都崩塌了,你杀死了我心里最后一点人性——你不是总嫌我残忍吗?要知道,这都是你们一手造成的,包括你——我那时候才明白,你的疼爱就像天上月亮,会变,甚至有一天,你会成我的敌人,杀了我。我恨透了你!我知道你心高气傲,所以让你当我的下属,给你改名字,称我主人,天天变法子折辱你,可是这么做,我一点也不高兴,实际上,我一直没放弃希望,希望你能重新对我好,可情况越来越糟,你和我只剩下仇恨,在仇恨里互相折磨,如果其中一个不死,这种折磨就永远没有尽头——这些真的、真的不是我想看到的……” 倾泓惊呆了,不可置信地看着李邺,这是他成年之后从未表露出的另一面,眼神清澈,恍若寒星,隐隐闪闪,含恨带惑,终于不是一个进攻者的强硬姿态了,他此刻的脆弱,仿佛回到了很久以前,那时,他还是个孩子,虽然和同龄人想比,他骨子里的仇恨和个性上的扭曲早烧尽了童真,但是,在疼惜他的善良师叔面前,他眉目间还是会闪过天真和柔弱,只不过后来——思绪回到现实,倾泓收起吃惊,一张脸又冷了下去:“我怎么会知道你的想法?你杀了你师父、师姐、师妹,让我如何能再信你?况且,那时候的我,倒对谁不好了?” 李邺眸光澄澈,他凄然说:“你对我就没有一点过分的偏宠吗?” 倾泓坚决地摇了摇头:“没有,而且,我对你的好,也早忘光了,这么多年,朝代都换了多少,谁还会记得对一个孤子的怜悯?” 李邺沉默片刻,神色已经恢复过来,他平淡地说:“有件事我想让你知道。” “你说。” “猴怪知道我没死,所以没直接杀了林涓喜,而是把她困在灵珠里——你可知道,猴爷从那儿听说我没死?” “你怀疑我?我真的以为你死了,否则也不会去害林涓喜。”倾泓说到最后一句,牙齿暗咬,他顿了顿,缓缓地说,“猴怪从谁哪儿听说的?” 李邺面无表情:“申羽商。” 倾泓大惊,差点呼出声来:“申羽商!?天哪,他不是死了吗?难道……他没死?我可是亲手杀了他,他怎么会没死呢?” “你上他当了。” “申羽商现在在哪儿?” 李邺依旧面无表情:“他现在,在你马上要去的地方。” “你杀了他?”倾泓挑了挑眉毛,冷冷地说。 李邺靠上椅背,说:“背叛过我的人,我是不会留的。” 倾泓一怔,悲凉一笑:“不劳你亲自动手,我要自我了断。” 李邺示意:“可以。” 蓦然,倾泓眼睛一眯,带着恶意的神情说:“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申羽商都能知道你没死,设计害你,你身边肯定出了奸细,或许是残墨,或许是地黄,或许是刘逸宸,甚至林涓喜——” 然后,倾泓笑了,冷冷看着李邺。 李邺冷漠地说:“这个奸细应该是玄火金魇族的,算上法师,知道内情的有九个人。祸起萧墙,自古一国破灭皆始于内政不修,如果不是师兄和师叔疏于防范,也不至成今天这个局面。” 李邺说出这番话时,眼神黑暗空洞,神色难辨。 倾泓脸上也带着几分愀然,彼此静默良久,倾泓疏冷地说:“我和你,已经无话可说了。” “如果有一个环节改变,结果便会南辕北辙。如果——”李邺的眸子幽黑沉沉,“——师叔,如果你暂时不死,会去干什么?” “现在说这些废话有用吗?”倾泓挑眉,眼中满是涩然,他怔了片刻,还是说,“如果我能活下去——我会去找‘ef’。” “找他?”李邺愕然。 倾泓看了李邺一眼,说:“我说过,我只尊敬有德行的人。ef是个好人,我想跟着他,可以保护他,还可以帮他做事,做善事——这也是我一直以来的心愿。我想管人间不平之事,帮助困于浅滩的人们,可惜这辈子,大部分时间都在助纣为虐了。” 倾泓的神色间满是怅惘。 “没想到,师叔居然有这等志向。那侦探真这么好?” 倾泓凝眸于看不到的远方,停了一会儿,说:“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也。” 他说到最后一句,语音已经难掩凄楚。 李邺垂下头,不去看倾泓,他摆了摆手,疲惫地说:“你走吧!” 倾泓没反应过来,神色有几分迷惘:“你说什么?” “你走,去找那个侦探,过你想过的生活。” 倾泓不可置信地看着李邺,睁圆眼睛,克制着激动的颤抖说:“你……不反悔?” “你死了我又得不到什么好处。”李邺抬起头来,淡淡地、漠然地一笑,“我曾想放过一个男孩,但最后还是杀了他——师叔,如果有一天,你又丧心病发作,威胁到我和林涓喜,我会杀了那个侦探。” “你别杀他!”倾泓急忙说,反应过来自己情绪太外露,收敛了些,“你杀了我吧!” 李邺轻轻笑了声:“你的窃听蛊已经没有了。以后最好别再让我看见你。” 倾泓似乎还是不信,他警惕地倒退几步,到门边时转过身,推门离去。 李邺广袖一扬,吹熄所有灯盏,站起来,推开门,穿过小厅,来到卧房。 石廊淡缇色光辉从格子门的薄纱透进来,但被屏风遮住了,李邺靠着乌木床头,大睁着一双黑水银般的眼睛,眸子特别黑暗,一丝光线也无,对比得周围都亮堂起来。 现在快天亮了吧?睡也睡不着,闭眼养会儿神也罢。 谁知才闭上眼睛,很快沉沉睡去。 梦中,春光明媚,荒原一眼无际,他在欢快地奔跑,穿过一人高的蒿草,不时回头看后面,脸上始终挂着无忧无虑的笑——很久很久以前了吧,那时总是开心,仿若人间毫无烦恼可言,几丝心间忧愁也很快消弭在了微笑的唇齿之间——笑着回过头,这是在看谁?是谁策马而过,是谁舞枪如飞,是谁喜欢带他到春天的荒原,看他撒欢儿地奔跑? 眼角有凉凉的液体沁出,他悠悠转醒,坐了起来,在这对坐而令人悲叹的现实世界,连梦也如此忧伤。 “你醒了。” 一个温柔的声音响起,李邺转过头,看到林涓喜立在那里。 这是李邺从龙珠出来,阔别半年之后,第二次见林涓喜。 前天的相见太匆匆,他只顾得上亲了亲她,她伏在他胸口,泪水打湿他的衣襟。 今天,她做了个精致的发型,将秀发全部堆在头顶,盘个秀美的发髻,丰润苗条的*,裹着一袭浅蓝的碎花连衣裙,擎着盏铜灯,明亮的火苗淡淡光华洒在美丽的脸庞上。 她看起来宁静而温柔,女性的柔美和深情,使她整个人都散发出温暖的气息。 她手中一点光亮,缓缓走过来,坐在床边。 他一把抱住她。 林涓喜吃了一惊,不晓得发生了什么,让李邺如此反常,她静默着放下铜灯,也抱住他。 过了良久,李邺喃喃地说:“涓喜,涓喜……” “怎么了?”林涓喜手指轻轻抚着李邺发丝。 他并不说话,片刻后。 “总有一天,我会带你离开这儿!”李邺的语音,低沉而坚决。 她没有告诉他,许多东西,我们厌憎,却离不开,永生永世,不死不休,她只是抚着他乌发,轻轻地说:“好。” 第二十六章 李邺在书房写字,这时,有人叩门,门外娜娜轻柔的声音响起:“主人,金叔翰殿下来了。” 李邺忙搁下笔,站起来推开门:“快请进来!” 李邺刚刚一下楼梯,就见金叔翰带着贴身侍卫,从打开的正门走进来,忙迎上去,笑着行了礼:“殿下!” 金叔翰也作揖还礼:“公子!” “殿下快请坐,娜娜看茶!” 两人在客厅坐下,娜娜侍立在侧,金叔翰侍卫站在主子身畔。 金叔翰打量着李邺笑道:“李兄这次冒险,小弟颇为挂怀,现在看来,李兄气色上佳,可见龙王待李兄不薄。” “他?如果没有过去种种,我会感激他。”李邺神色淡淡。 “李兄爱憎分明,真是性情中人。”金叔翰说,娜娜一边俯身倒茶,头都不敢抬。 李邺淡淡一笑:“族魂尊贵无比,本该举行一个隆重庄严的仪式,只是现在,此事还得隐秘,让殿下亲赴寒舍,简陋仓促行事,在下心怀歉意,也深感不安!” 金叔翰忙说:“从李兄这里迎回族魂,我金叔翰除了激动,更多得是感激,虚礼都是做给外人看的,你我不必耿耿于怀,再说,行事要权宜变通,这也是当下形势所致,最妥当的办法,等将来一切都好了,再举行隆重典礼,昭示全天下,你我的这份努力,还有敝族的荣耀——我相信会有那么一天的!” 李邺双目清明,微笑间贝齿略露,灿然明朗,他启朱唇,一时,一颗清亮的拇指大小明珠,从口中渐渐显露出来。 金叔翰盯着这颗明珠,一向的沉着和威严,也挡不住激动难宁的情绪,有些痴了。 明珠悬浮至空中,被李邺抓住,然后,摊开手,递到金叔翰面前。 金叔翰垂目,看着李邺掌心那颗不大的明珠,沉默着,可他颤动的眼皮和睫毛,显出了此刻并不平静的内心。 他伸来颤抖的手,捻起那颗明珠。 手触到明珠时,他蓦然迅速地一把抓在掌心,缩回来,依旧垂着眼帘,片刻后,他抬起眼睛,神色倒还平静,眼睛红了,略略沙哑的声音说:“李兄,你的恩德,敝族永世不忘!” 李邺也动容,拍了拍金叔翰肩膀:“这是殿下的旷古奇功,必将被贵族世世代代所铭记、景仰!” 金叔翰端起茶盏,呷了几大口,平复片刻,说:“这族魂回去,我的那些王叔,都该是又惊又喜吧!” “殿下!”李邺优雅地捋袖口,为金叔翰斟满清茶,“和族上下都将感念殿下的功劳,只是现在,此事要隐秘,切不可走漏风声,传到龙王那里。” “这个我知道,除了族中几位王叔和小弟身边人,断不会让其他人知道。” 李邺端起自己茶盏,笑盈盈地说:“今天这日子,意义非凡,恭喜殿下,我以茶代酒,敬你一杯!” 金叔翰也神色欣喜,端起茶盏。 两只修长漂亮的手中,洁白如玉的瓷盏碰在一起,发出清亮的声响。 娜娜上楼禀告,客人来了,李邺下楼。 门开了,一个男子走进来,他身量修长,风帽遮住头发和脸庞,只露出精致的白玉般的下巴和一双玉色的手。 李邺笑着迎上前,两人互相见礼。 男子摘下风帽,现出一张漂亮宛如天使的面庞,正是龙王敖淩。 李邺笑道:“难得难得,陛下今天贵脚踏贱地,蓬荜生辉啊!” 敖淩笑了:“刘公子到了吗?” “在上面书房呢,走吧!” 两人往楼上走,敖淩说:“刘公子真像你说的足智多谋?” “当然,我什么时候看走过眼?” 两人上到二楼,到了书房门口。 门大开着,他们走进去。 一个年轻男子坐在临窗位置,回眸看过来,已经是深夜,但屋里拉着窗帘,开着灯,可敖淩愣是从男子的眼中看到了夜色,仿佛黑漆漆天幕中缀着细碎如银的闪闪繁星,宁和深邃,风华无比,掩藏着无人知晓的事情。 年轻男子站起来,李邺指了指他,说:“陛下,这位就是刘逸宸公子。逸宸,这是龙王陛下。” 刘逸宸有礼地说:“陛下!” “你好,刘公子!”敖淩笑容亲切。 李邺挥挥手:“大家坐吧,不用拘束。” 三人是在商量着对付金叔翰的事。 最后商量的结果,一致决定采用刘逸宸的方案。 敖淩奇怪金叔翰什么时候得罪了刘逸宸这尊瘟神,这小子漂亮眼珠一转,计谋连珠炮似地冒出来,一个比一个阴,一个不一个损,最终采纳的,也是赶尽杀绝,李邺送敖淩出来时,敖淩便说了句:“后生可畏啊!” 李邺却是知道原因的,他微微一笑,没说什么。 李邺正在房中看书,娜娜走进来说:“殿下来了。” 李邺忙放下书,下楼梯,打开大门,亲自迎出去。 司机将车开到门口,金叔翰从车上下来,看见李邺,笑道:“李公子好啊!” “殿下好!”李邺温润有礼,“快请进吧!” 两人并肩走进屋里,娜娜端来茶水、点心。 金叔翰只觉一股甜香细细侵入鼻端,浑身酥软,他循着香味,侧过头,看到娜娜跪在那里,一手拿托盘,一手将杯碟往茶几上放,她将蜷曲的秀发斜斜束在耳边,放于胸前,低眉垂黛,笑容温柔谦卑,穿着黑色连身短裙,一件裁剪合度的白色围裙,弧形领口正托在胸下,绷得一双□□茄瓜似得丰满挺拔,她声音娇柔极了,说:“殿下请用茶!” 奇了,以前怎么没发现,这娜娜如此好看,金叔翰就纳闷了,他吸吸鼻子,说:“你用的什么香氛,真好闻。” 娜娜垂头,嫣然一笑说:“回殿下,奴婢没用什么香氛,生来就是这样的。” 李邺轻咳了声,金叔翰才反应过来,收敛了目光,正襟而坐。 李邺对娜娜说:“你先下去吧!” “是。”娜娜垂头退下。 金叔翰捻起一片蜜饯,却没有立刻放嘴里,而是笑道:“李兄,贵府真是钟灵毓秀,专养美人儿哪!” 李邺微微一笑:“殿下说笑了,我这儿能有什么美人?殿下后宫佳丽三千,就是秦皇汉武的后宫也比不上。” “你不懂,美人儿嘛,关键要有风情,空有副好皮囊,见了你战战兢兢,闷不做声,也不过是粉面如土。” “殿下高见!”李邺说,茶泡的差不多了,他给金叔翰斟满,“听殿下这么说,我倒要听听,我这陋室,都有什么美人了?” “刚刚那位娜娜小姐,柔弱无骨,温柔体贴,就好得很,胜过我后宫那帮庸脂俗粉。” 李邺澹然而笑:“既然殿下喜欢,在下就把娜娜送给殿下,也算为上次的事聊表歉意。上次的事——” “哎——”金叔翰摆了摆手,“上次的事你就别过意不去了,男女两情相悦,我也算横刀夺爱,刘公子哪有不急的道理?再说,你也重罚了刘公子。倒是娜娜小姐,什么时候能让我带走?” “你喜欢了今天就行。” 金叔翰拍了下李邺肩膀,高兴地说:“够意思!等小弟遇上好的了,一定给李兄留着。” 李邺笑道:“那我就先多谢了!” 金叔翰呷一口茶,说:“哎,说正事。你急着把我找来,是怎么了?” 李邺微微一笑,并不作答。 金叔翰放下茶杯,说:“别卖关子了。” 李邺啜了口茶水,说:“殿下日理万机,我本来应该去赤御海沟见殿下,怕惹人怀疑,就赶紧把殿下请过来,这件事十万火急,机会稍纵即逝。” 金叔翰也不笨,他笑道:“你这家伙就爱拐弯抹角,现在族魂已经让我拿回来了,难道是龙族那边有什么情况?” 李邺缓缓地说:“殿下没存过这个心思?” 金叔翰笑道:“爷爷是我们全族的英雄,每一个王者的梦想,我又怎么会例外?” 李邺拿起一块莲子糕,用小刀将芝麻一点点剔去,说:“殿下觉得,如果要从龙族得到更多,现在的情况,适合什么战略?” 金叔翰严肃了神色,说:“东海几百年太平无事,人心松懈,虾兵蟹将也是疏于甲兵,当然最适合大规模的闪电战,出其不意,打他个促不及手,就像当年我爷爷做的那样。” 李邺淡淡一笑,端起茶盏,对金叔翰一敬,说:“恭喜殿下!” “有什么喜事?”金叔翰故作不解。 “在下略通岐黄之术,有一味软骨药,伴着酒喝下去,再高的法力也施展不出来,这味药也不见得有多烈,好就好在无色无味,不容易觉察。下个月初八是龙王生辰,他邀请了我,我会把这味药放在做菜的陈酒里面。” 金叔翰静静听着,然后说:“李公子,你就这么恨敖淩?” 李邺不语,淡笑的嘴角藏着杀机。 “虽然我希望得到公子的襄助,说实话,公子对我、对我们玄火金魇族,都是百年难遇的福星,但是,总被仇恨支配着,恐怕对你不好。” 李邺感激地微微一笑,说:“玄火金魇族的福星,只有殿下一个,我不过是尽了绵薄之力,在旁边推动一下罢了。龙王薄情,时间久了谁还愿意替他做事?可见厚德感恩才是王者之道。” 金叔翰点点头:“公子所言极是。以后只要有能用得上我们的地方,只管开口,必定倾其所有!” 李邺言下之意,就是说,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好,也没有无缘无故的坏,疏远龙王或者亲近玄火金魇只为了得到好处,谁能给他最大的好处,他就帮着谁,而金叔翰这么一说,就带了保证的意思。 □□裸的丑陋交易,蒙上面纱,显得好看一些罢了。 “扯远了!”李邺说,“殿下现在有多少兵力?” 金叔翰蹙起眉毛,说:“三十万。” “三十万,那哪能够?龙族光宫城守卫都有十多万,更别提各处驻军。还记得令祖父吗?他就是用大规模的闪电作战法,差点儿灭了龙族。现在的情况和当时非常像,我方韬光养晦、故作虚弱,敌方骄傲松懈、色厉内荏,更何况,殿下比令祖父多了在下。” “我何尝不想倾巢出动,用最快的速度、最狠的手法让龙族最后一个男人葬身东海,可是,都城空虚,如果后方出乱子,断了后路,就死无葬身之地了。” 李邺知道金叔翰手里的兵力不止三十万,而玄火金魇族的兵力更是至少在七位数,他这么说,一是还不太相信自己,不敢把实力完全暴露,二是因为,这个王国的兵力,有一部分是心向金乌尔派系的,认为他才是正统,这次偷袭龙族,金叔翰必定带着自己的军队,后方己方力量便会薄弱,而金叔翰最怕的不是龙族,恰恰是隐藏在王国中的另一股势力,即金茗训派系。 从来最可怕的,往往是内敌。 李邺依旧缓缓地说:“殿下想想,玄火金魇族兵力本来就不如龙族,如果再固执地削减势力,万一失败,让龙族稍作喘息,有了反击的机会,就万劫不复了。两边都要兼顾,在实力没到的情况下,最后只会两边都顾不上。殿下,往往兵行险招,才能出奇制胜,进而铸下万世奇功——殿下考虑考虑,如果真觉得不妥,再等等也无妨,我们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然后李邺站起来,欠欠身子,上楼去了。 金叔翰仍旧在沙发上,沉思着这件事。 耳边渐起细碎的脚步声,一阵甜香若有若无飘来。 娜娜走过来,跪在地上,端着水壶要给金叔翰续水,无声无息。 金叔翰一挡:“不用了!” 他思路被打断,也是无意中的动作,右手侧部碰到娜娜皓腕,触手一片腻滑。 娜娜垂头抿嘴一笑,说:“是。”就要收回手。 金叔翰的手却没有离开,他饶有兴味地看着娜娜,一边用手背摩挲她手腕的肌肤,见她没有拒绝,蹭到了手臂上。 隔着薄薄衣料,她的玉臂丰满而温软。 娜娜脸颊微红,放下茶壶,瞥了金叔翰一眼,说:“打扰殿下了,请殿下恕罪!” 金叔翰微微一笑:“你打算让我怎么恕罪?” 娜娜站起来,脱离了金叔翰的手,她说:“殿下要一直想那些麻烦事吗?殿下够累了,好不容易来次凤凰城,该好好放松放松!” “放松?我从小就学着怎么当王,没学过怎么放松,不如你来教我?” 娜娜略显羞涩地一笑,坐在金叔翰身边。 金叔翰一把搂住她的香肩,解开她扣子,手从领口探进去。 不一会儿娜娜就两腮带赤,气息不稳,她压低声音说:“去我房子吧?” 金叔翰巴不得呢,就拉起她,搂着她的腰去了她房间。 反锁上门,两人坐在床沿,拥吻着相互抚摸,娜娜衣衫半解,喘着气说:“奴婢第一次见殿下,就觉得殿下好英武啊!奴婢长这么大,还没见过像殿下这样有英雄气概的男人,腿都要软了……” “你为何不早说?”金叔翰心花怒放,“早说了,我又怎么会去找那个猫妖,让大家都不痛快?” “奴婢哪好意思……”娜娜带着几分羞赧,她嘴巴就在金叔翰耳边,呼出的温香气息让金叔翰一阵眩晕。 两人缠绵一处自不必说,这娜娜有个独特之处,可以让女子很快摆脱不愉快的经历,也可以让男人体验到从所未有的、巅峰的极致快感,所以,金叔翰很快难以自拔,娜娜一边故作娇弱不胜,一边赞金叔翰是人间大炮,几天下来,金叔翰已经对娜娜到了一种沉迷的地步,并说要把她带回赤御海沟。 他带着询问的语气、希冀的眼神,对李邺提出了这个要求。 李邺神色一顿,旋即笑道:“殿下真看得起娜娜。” 金叔翰摆了摆手说:“李兄,不是我夸口,我这辈子睡过的女人,没有一万也有八千了,真没遇过这种极品,简直是人间名器,还不赶紧带回去藏起来,免得被别人盯上了?只是,要走了你的人,过意不去。” “娜娜很勤快,很细心,在我这儿也就料理个家务,殿下垂青,送给殿下便是。” 金叔翰呵呵一笑,给李邺斟满了茶,说:“喝茶喝茶,李兄,多谢了!” 李邺再没提过偷袭龙族的事,金叔翰也不说。 可金叔翰不说,不代表他不想,这件事天天悬在他心头,烦恼至极。 一天,金叔翰早上起床,一个人又在考虑此事,不由眉头皱起来。 娜娜俯身过来,在他脸颊上亲了口,说:“殿下有心事?” 金叔翰瞥了眼娜娜,她嫣然一笑,玉手按上金叔翰的腿,为他按摩着。 金叔翰抚摸着娜娜光溜溜的肩膀,说:“女人家就是自在。” 娜娜歪着头笑嘻嘻地说:“男人家就不自在了?” 金叔翰乌黑的眼睛看着娜娜,并不说话。 娜娜仰脸笑道:“殿下这么一等一厉害的男人,还不自在吗?” 金叔翰叹了口气,说:“一只清醒的山羊,一只熟睡的狼,山羊是该趁狼熟睡的时候,用尖利的犄角刺破狼的肚子,彻底解决这个问题,还是因为怕狼突然醒来而畏缩不前,从而永远生活在战栗和奴役中。” 娜娜摇了摇千娇百媚的脑袋,说:“如果我是那头山羊,趴那儿吃草就行了,才不敢去杀狼呢!羊嘛,生来就是让狼吃的,生来就低狼一等,它只有乖乖献上自己的肉,这是老天定好的!” 金叔翰神色渐渐冷下去,娜娜不知说错了什么,唬得闭口不言。 金叔翰一声冷笑:“老天?哼!” 第二十七章 这晚,金叔翰上到三楼,敲了敲李邺的书房门。 “请进!”李邺的声音很清亮。 金叔翰推开门走进去,李邺忙让座。 金叔翰坐下后,笑嘻嘻地说:“书中自有颜如玉,怪不得李兄整天钻书房,原来是私会佳人。” 李邺用手指点了点金叔翰,笑道:“你这家伙坏透了——最近还住得惯吗?寒舍简陋,比不得殿下的王宫。” 金叔翰摆了摆手,说:“我看这儿最好,清净,王宫里头啊,就是女人多,三个女人一台戏,烦都要烦死了。” 李邺微微笑着听他说。 “男人更烦,不给本王片刻安宁。不过,这些还都是小烦忧。”金叔翰摇了摇头,“日夜操劳,忧国忧民,你以为我在忧什么?国内的问题、矛盾虽然层出不穷,但都是不伤根基的,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自己人什么都好说。” 李邺乌黑的眸子静默着,注视着金叔翰——一个很好的倾听者。 “李兄,实话说吧,我平生所患,只有一个,就是龙族,不仅我,还有我八百多万族人,对我们来说,龙族是最大的敌人。几千年来,龙族对我族肆意欺凌压迫,我们在龙族的奴役下,从未活得有尊严!我们不是东海的主人,而是寄人篱下,难道我族天生就低龙族一等吗?我们玄火金魇族不管男女都是聪慧俊丽,并不比龙族差,况且,东海不是单属于龙族的,他们没资格统治我们!如果现在不战斗,以后的子子孙孙,仍然和我们一样,让龙族骑在头上作威作福——玄火金魇族生我养我,现在就是最需要我的时候,为了我自己、我族人乃至子孙后代,李公子,我誓杀龙族,万死不辞!” 金叔翰眼神坚定,言辞慷慨激烈。 李邺瞧在眼里,却并未受到一丝感染,他知道那不过是这位年轻王者的表面文章,做一个好领导必须掌握的技能,就是在恰当的时候煽动群众,当然,此番话在玄火金魇族民众耳中听来,就是另一番效果了。 李邺知道金叔翰已经下了决心,便欣喜地说:“你决定了?” 金叔翰郑重地点点头,说:“从现在开始,我要为我族的解放奋斗至最后一刻,突袭龙族,只是一个序幕。” 李邺高兴地说:“好!殿下,从今以后,你我要同仇敌忾,让龙族,在东海成为传说!” 金叔翰最终决定采用李邺的方案,当天,就带着娜娜回到了赤御海沟。 在李邺家住的这一个礼拜,金叔翰已经把战时工作调整部署安排好了,在回去的路上,他依照计划,拟好王令。 一回王宫,他就让心腹将王令秘密送至几位重臣手中,这些重臣,基本都是他的王叔。 金叔翰少年即位,族中几位叔伯动辄或委婉或直接地给他提意见——当然这些意见大部分是正确的,可金叔翰相当不快,现在,正好有了突袭龙族一事,如果成功,便可在族内大增威望,堵住众人之口,而自己,也会成为真正的王。 金叔翰正在灯下研究作战方略,小黄门来报,说濯清王求见。 濯清王爷是金叔翰的三叔,人称三王爷,最有威信,金叔翰从小对他也是又敬又畏,不过这次,金叔翰没有亲自起身迎接,而是坐在书房,等着王叔走进来。 屋外很快响起脚步声,濯清王匆匆走进来,一脸焦急地说:“殿下真决定三天以后带着五十万大军去打龙族?” 金叔翰正襟危坐:“是的,三王叔。” 濯清王爷早皱起了眉毛:“这么大的事怎么不和臣商量就决定了?” “孤认为,孤已经可以独自处理这种事了。” “可是,殿下,此事事关重大,关系到我们玄火金魇族的存亡——” “孤不懂王叔在说什么,不过,孤知道的是,孤把丢了七百年的族魂拿回来了。” “殿下把族魂拿回来当然是好事,但是,这恐怕是李邺的一个诱饵,他想放长线钓大鱼。李邺狡诈狠毒,人人皆知,敖淩更是个笑面虎,他俩称兄道弟一千多年,殿下就没想过,这有可能是李邺和敖淩一起设下的局,等着殿下往里跳?殿下爱读《三国》,记得赤壁之战曹操是怎么输的吗?” 金叔翰心中烦躁,面上也冷了,说:“本王不是曹操,龙城也不是赤壁。” 清河王一愣,有些发怔地看着侄子,然后悲怆地说:“臣是为殿下好,更是为我们玄火金魇族好!” 金叔翰冷肃地说:“那可多谢三王叔了。父王曾托孤给您,当时,本王年幼,事事倚赖您定夺,您也没辜负父王,教养本王不亚于亲父,为我族日理万机,不辞劳苦,本王也甚是感激。但是,三王叔未免太忠心了吧?现在本该是您享清福的时候,还这么日日操劳、夜夜悬心,唯恐孤辜负了王国,费心劳力安排人在孤身边,孤做了您认为不妥的事,您即刻便可知道。三王叔如此劳苦功高,孤何其感动!孤听说三王叔的长子是天纵之才,您视为玉树芝兰,教以帝王之术——王弟长大了肯定又是我族一栋梁,继承三王叔的赤胆和鸿志,孤深感欣慰!” 这番话看似客气亲近,其实含沙射影,甚至表明濯清王有不臣的嫌疑。 “你——”濯清王气得脸色发白,“殿下是王上,可以独断一切,但是殿下毕竟年少气盛,有的想法难免不够周全,臣事事过心,也是为了殿下,为了我们族啊!至于犬子,臣只是教养他,希望成为将相之才,将来辅佐殿下,何来帝王之术一说?肯定是有人无中生有,居心叵测!突袭龙族一事,殿下还是和几位大人商量一下,三思而后行啊!” “从孤即位起,几位王叔没少操过心,孤深感其德,不过,现在该王叔们颐养天年了。三王叔,用不了多久,你们就会明白,是你们多虑了。” 清河王急的直跺脚:“殿下,三天后的龙城万万去不得,请殿下收回成命吧!” “本王就奇怪了,三王叔为何这样急?看其他几位王叔,接到王令后,都在默然做着该做的事——当然了,如果孤为我玄火金魇一族立下千秋之功,孤的王座,会更加稳固了!” “你说什么?!”濯清王呆看着侄儿,面色惨白,“你居然这样想?” 这话已经说得相当难听了,意指濯清王担心侄儿王位做得太稳。 金叔翰不作回答。 濯清王俯身跪下:“请殿下收回成命!” 金叔翰一张脸沉静而冷峻:“三王叔请回吧!这次机会难得,只剩下两天时间,哪还敢折腾?调兵的军令,也发出去了。” 濯清王一下僵住了,慢慢抬起头,不可置信地看着金叔翰,然后瘫坐在地,指着侄儿,说不出话来,半晌才气得发抖着说:“好啊,那殿下就带上臣这把老骨头,臣要亲眼看见殿下兵败的那一刻!” “来人!”金叔翰喝道。 两个侍卫进来了。 金叔翰面沉如水:“濯清王病了,扶王爷回府,好好养病,没有孤的王召,不得出府。” “是!” 两个侍卫将清河王扶了出去。 水波柔和,各种海洋生物在闪闪的珊瑚和五彩的水草间自由穿梭,海底世界,广袤而幽邃,秀美而宁静。 这些机警灵敏的海洋生物也不曾料到,相距不到三千米的黑蓝中,一队庞大兵马正在接近。 甚至于他们走到了跟前,相距不过几十米,它们还是毫无觉察。 前锋的步兵看着眼前美丽安宁的景象,都不禁浮起笑意。 步兵之后是骑兵,骑兵的掩护中,是宽大结实的主帅战车。 金叔翰一身金色铠甲,坐于其上,旁边是军师、从弟金季午。 金季午笑道:“王兄,我们族的幻术当真厉害,连臣弟都差点给骗过去了。” 金叔翰低声说:“如果不是顾忌幻术,龙族恐怕比现在还嚣张。” 这时,一个骑兵纵马过来,到主帅战车前,扬声禀报情况:“殿下,前方步兵距离虹影口还有一里路。” 金季午说:“殿下,就快到了。殿下,这虹影口有两条路通往龙城。一条大路,名烛龙道,一马平川,不会有伏兵,但容易被发现,也远;一条小路,不容易被发现,快,但要经过一段不短的峡谷,名夕颜谷,设埋伏十分便利。请殿下明示,是走大道,还是小道?” 金叔翰眉头一皱,说:“不是都商议好了吗?这次战事,关键是要快,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如果拖拖拉拉被发现,还打个什么仗?” 金季午忙说:“殿下明鉴,可是,不怕一万,单怕万一——” “龙城有李公子照应,伏兵?量也不会。” “殿下,如果走大道,一旦发现形势不对,马上撤,还可以保存大部分兵力。” 金叔翰看了金季午一眼:“季午,你怎么也变得婆婆妈妈了?《三国演义》里面,魏延怎么给诸葛孔明建议的?” “回殿下,魏文长建议走子午道,奇袭长安,诸葛孔明不同意。” “魏强蜀弱,硬拼打不赢。为将者不光要有才干,更要果敢,优柔寡断,多疑多虑,是成不了大事的,龙王他们就算料到我要袭击,也决计想不到,我会冒这么大的险。越是危险,越是不设防,这才是他们的破绽。季午啊,你看爷爷,他老人家当年差点儿攻下龙城,就是走的小道,经过兰屿那条峡谷,龙族不防,我军将士从天而降,杀他们个措手不及。这才是为君为将者该有的胸襟和眼光。” 金季午拱手说:“臣弟明白了。”然后,他对传令的骑兵说:“殿下有令,走小道,经过夕颜谷,直捣龙城。” “是!”骑兵应答得干脆利落,双腿一夹避水神驹腹部,英姿勃勃地疾驰而去。 金叔翰望着骑兵远去的身影,露出了骄傲的笑容:“孩儿们个个矫健神勇,龙族那些终日泡在骰子和女人堆里的废物如何能比?” 金季午也微微笑道:“是。” 队伍继续行进,很快地,前方骑兵已进入夕颜谷,从主帅战车看过去,两大悬崖中夹着的谷口十分清晰。 玄火金魇族着玄色军服,像黑漆漆液体缓缓流进峡谷,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谷口却如一张大嘴,将这液体纳入口中,一干二净。 主帅战车接近谷口。 金叔翰不禁扬头,望向迫近的险峻悬崖,那嶙峋的礁石或犬牙差乎,或摇摇欲坠,高大地顶天立地,整个军队都被它投下的巨大阴影吞没。 一股寒气从脚底板往上窜,直钻心底,金季午打了个冷战,不由看向金叔翰,只见他面沉如水,目光平静威严。 金季午暗暗佩服。 主战车进入夕颜谷之后不久,全部队伍都入谷了。 两边安安静静,唯有暗黑的礁石,阴翳的水草,悠然的海洋生物和荡漾的水波,金叔翰笑道:“季午,我说的吧,这条路选对了。” 金季午笑道:“殿下英明!” “一会儿进了龙城,不管是女人、珠宝还是别的,看上就拿,拿不走就地销毁,把龙城碾成齑粉,出一出这几千年的腌臜气!但有一件事,清慧王后一个寒毛都不准动,见了好好请上车,带回赤御。他们粗手笨脚,季午王弟,这件事你办吧!” “是,臣一定办好。” 金叔翰望着前面,说:“步兵快出峡谷了,等出了峡谷,龙城就是我们的了。” 金季午垂首:“是。” 突然,人群出现了骚动,接着,金叔翰便感到水波大震,有人大喊一声:“有伏兵!” 金叔翰愣住了,金季午脸色一沉:“快保护殿下!” 金叔翰眼前一片漆黑,他知道,厚厚的盾甲护住了自己,他听到尖利箭簇射中盾牌的沉闷声音,仿佛击在他胸腔上,耳边,呼喊声,痛哭声,吼叫声,避水神驹的嘶鸣,沉重物体坠落的闷响,密如急雨的箭簇连成一片的哗哗噪音,如滚滚而来、混杂着断木巨石泥沙的洪水,将他从头到脚浸在其中,透不过气来。 他跪在战车上,手心无意中握住个东西。 这是个手工绣成的锦囊,娜娜做的,临行前,她挂在他脖子上。 她浅浅笑着,温柔地说:“奴婢在宫里等着殿下的捷报。” 此刻,锦囊上鼓囊囊的绣花针锥般扎手,金叔翰咬住嘴唇,鲜血从洁白的牙齿下渗出来,溶入咸涩的海水中。 骨头咯咯直响,手中锦囊,已经被捏碎成破布。 这时,金叔翰突然感到,人群发出了另一种骚动,一个嘹亮苍老的男子声音嘶吼着:“殿下,臣来救你突围!” 身边将士发出一声惊喜的呼喊,七嘴八舌带着哭腔说:“是濯清王爷!是濯清王爷!王爷来了,殿下有救了!殿下有救了!” 濯清?三王叔! 第二十八章 李邺在看到那个红布包裹的时候,平静的神色倏然消失,眼中掠过一道尖利强光,不过,他很快恢复平静,说:“怎么弄来的?” “听说这个龙玺对公子很有用,我就去紫虚观顺走了,权当是谢礼。” 李邺拿过红布包,解开来,现出个青铜玺,底部刻一个“戒”字,只是四角的铜铃已经不见了,空余四个孔洞。以龙玺精华修入灵珠,对有些妖怪来说,可解决喜阴惧阳的问题。 “辛苦了,我该怎么谢你?” “客气了!” 李邺将红布包裹好,放在书桌上,说:“逸宸,你说吧,想要什么,只要我能办到。” “其实,我也不需要什么,以后,或许会请您帮忙,不过我想,将来要请您帮我的事,以公子的地位和能力,是肯定能做到。” 刘逸宸的眸子黑幽幽的,温润如夜色。 “好,我答应你!”李邺说,“在我能力范围之内,一定尽力帮你。最近过得好吗?” 刘逸宸喝了口茶,淡淡一笑:“无臣不在了,外婆和舅舅难过得很,尤其是外婆,简直像丢了魂一样,我把她接到凤凰城,天天陪她打麻将,这几天情绪才好点了,昨儿个还给我妈说,让我妈回大马几天,劝劝舅舅舅妈,让他们再要个孩子——” 李邺听罢,手拿茶盖轻轻地、一下一下敲着茶盏,旋而看向阳光下那盆兰花,目光莫测,淡淡说出三个字:“你放心!——看我这盆兰花养得好吗?” “好,兰花喜阴,还是别放到太阳底下晒。” 李邺将兰花抱起来,小心地放在书架的阴影下,半开玩笑说:“你外婆恨不得把我食肉寝皮吧?” 刘逸宸却没有一丝轻松的情绪,他说:“现在只有报仇才提得起她的精神。” 李邺眉梢挑起,说:“她会不惜一切代价请降魔师杀我?” “我正准备告诉你,找降魔师的事外婆让我料理,你不用担心她怀疑我了。” 李邺抚着草叶,说:“不能大意,她可能在试探你。” 然后,李邺看向刘逸宸,笑意不明意味:“逸宸,长辈交代的事可要尽心做啊!” “你的意思是——” “她既然让你找降魔师,你就找,找个法术高超的;她想我死,你就找人杀了我,到时候提着我的人头去见你外婆,老太太更倚重信任你——我觉得紫云山的沐潞道长就不错,逸宸,如果你能请出沐潞道长,纪老夫人一定大为高兴。” 刘逸宸闻言愕然道:“李公子,虽然沐潞法术高到出神入化,魔界闻名色变,但是,恐怕成吉思汗在世也请不出来。” 李邺狡黠一笑:“如果是他自己要出山呢?” “你的意思是……”刘逸宸不明就里。 “当年,永嘉道长收了三个弟子,大弟子沐渲,二弟子沐潞,三弟子沐淩。沐渲三十多年前失踪了,沐潞不问世事,在紫云山隐居,就沐淩还是个俗世人,帮权贵降妖除魔,看风水摆道场。沐潞最疼沐凌这个小师弟,是他在红尘唯一的牵挂。我去杀了沐淩,沐潞肯定会来找我报仇,到时候你去请沐潞来杀我,他必定出山。” 刘逸宸明白了,他继而蹙眉说:“你去杀沐淩,不是太危险了吗?沐淩的千锁屠妖阵,法力再高超都破解不了,然后再让沐潞找你报仇,如果有个闪失……” 李邺目光从刘逸宸身上掠过,看着空落落的窗台,窗外,日光下白得刺目的牡丹正当胜放,他神色平静:“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刘逸宸不解地说:“李公子,或者会有更好的办法,这样实在危险。你先杀了纪无臣,接着又杀沐淩,树敌这么多,不是我说话难听,如此近乎疯狂的举动,你不想活了?” 李邺看着窗台上那盆兰花,幽邃的眸子,静默而难辨。 ——————————————————————————————————————— 李邺最近总喜欢一个人待茶室,一待一整天。 所以,倾泓来之后便看到了这样一幅情景,晦暗的斗室中,李邺一身白衣,长发披垂,一动不动坐着,好像一尊千年石像。 倾泓垂头走进去。 “主人——” 李邺斜斜瞥他一眼:“怎么样了?” “已经好了。” 李邺点点头。 倾泓突然说:“主人,你真要这么对ef?他知道真相,会记恨的,如果被他恨上了,只怕很麻烦呢,他和全世界的警察都关系密切,而且,他在世界上威望很高。” 李邺看了倾泓一眼:“这就不是你操心的了。那个侦探搬到林涓喜家对面,两家关系不错,来往频繁,我今晚去看看,说不定能多了解点情况。你和我一起去,在楼底下等我。” “是。” 太阳落山的时候,有人敲门。 林涓喜去开了门。 居然是李邺站在外面。 林涓喜笑道:“你怎么老是从天而降?进来吧!” 李邺坐在客厅沙发上,林涓喜在他身边坐下。 “怎么回事,这些天一直对我不咸不淡的?”李邺神色温和地询问。 林涓喜笑道:“哪有?” “你不给我说实话。”李邺恬淡的面容上,眸光犀利,“是因为龙玺吗?” 林涓喜神色僵了僵,叹口气说:“你是什么样的人我了解,我既然选择了你,就接受你的一切,不管好的、坏的,我都很喜欢,可是,有些事情,我不问,不干涉,心里总觉得有个坎儿过不去——这一切都不是理所当然。” “当然不是理所当然。涓喜,我曾经朝不保夕,惶惶如丧家之犬,你无法想象,我付出了怎样的代价,才到今天这个位置,所以,我只考虑我想得到的,其他的顾不了,也不打算费心。”李邺神色平和。 林涓喜讲头轻轻靠在李邺肩上,没有说话。 李邺抚摸林涓喜侧脸,神色柔和起来:“涓喜,我无法给你一个干净的世界,抱歉——我该怎么做才能让你开心?” “我不知道你每天忙忙碌碌为了什么,但是,你做的好多事情,并不能让你快乐,所以,我想让你抛开这一切,带我离开。” 他乌黑深沉的眼眸静静地,片刻后,他说:“恕我现在办不到。” 他温柔地抚着她额角碎发:“涓喜,现在还不是时候,等一切都好了,我就带你离开。” 她任由他的柔情流露,点点头:“好!” 然而,她脸上泛起玩味的笑意:“不过李郎,其情可悯,其罪当诛啊!” 李邺愣了楞,此刻,他才发觉,他无法掌握她,看着她柔美娇嫩的脸庞,衬着刚毅睿智的目光,他心中柔情顿起,在她嘴角亲了几下。 相偎着坐了会儿,李邺动了动身子说:“我走了。” “好。” 两人刚一出门,就撞上对面有人在开门,那人转过头来。 灰色的长发遮住眼睛,剔透的眸子犀利而澄澈。 正是michael。 michael住在对门这件事,林涓喜从没打算告诉李邺,她想起上次两人对峙的阵势就害怕,况且,她也是有私心的,她很喜欢和那个侦探相处,虽然危险,但是一见如故,这种亲切的感觉很好。 所以此刻,林涓喜有些担忧地盯着李邺,又用余光关照着michael。 没想到,李邺面对michael,微微一笑,无一丝嫌隙:“晚上好!” michael冷淡地说:“晚上好!”然后开门进了自己屋子。 林涓喜在愣神,所以没看到,李邺眼风瞅着michael家门,停顿了几秒钟,眼中闪过一丝算计的笑意。 他再看向林涓喜,又是眸光微微迷离的柔情神态,拉着她下了楼。 刚一到楼下,林涓喜就说:“你早知道了?” 李邺一笑,黑暗中贝齿雪白:“为了你的安全,你邻居的情况,我从来了如指掌。” 林涓喜满心忧虑,眉头皱起:“李邺,你……” “我不杀他。”李邺的话意味不明。 林涓喜斟酌着开口了:“其实,我早该告诉你michael住我家隔壁了,你脾气不好,动不动就要宰了人家——所以暂时没说。” 李邺讽刺地说:“为了倾盖如故?” 她有些委屈:“我就不能有朋友了……” “是啊,你难得有个朋友。”李邺目光凝定,“不然,你以为我真的乐意吗?” 林涓喜心突突突跳动着。 “李邺,我……我先回去了!” 林涓喜转身走进了楼门洞,来到家所在的二楼,一抬眼突然被立在自家门口的michael吓了一跳。 “michael,有事儿吗?” “明天能不能陪我去参加朋友的生日party,我一个人,好孤独啊!” 因为光线暗,他瞳孔很大,比起针眼般瞳孔的剔透和精明,这样的他有几分茫然,寂寥的神色,笼罩着他消瘦的身影,她点点头:“当然可以了,明天几点?” “十点我敲你家门,怎么样?” “嗯,好!” 她转身开门,他在她旁边站着,愣愣看她的眼中,伤痛灼烧了她的心,门把几乎烫手地不能碰。 然后,他转身开了家门。 李邺将车停在林涓喜小区门口不远的地方。 过了十分钟左右,李邺从后视镜里看到,倾泓出了小区门,朝自己的车走过来。 倾泓很快走近了,却不上车,拉开司机门,躬身说:“主人坐后面,让属下开车。” “快上车,人这么多,看见了还以为干什么呢?——坐我旁边。” 倾泓只得坐在副驾的位子。 李邺开动汽车:“怎么样?” “属下探到了,e·f明天一大早要去参加朋友生日宴会,在迦南湖畔的凝晖苑11号楼。” “嗯,你看着办吧!” “是。” (春衫薄完) 第一章 一阵清香逸入混乱枯灼的脑海,如清凉泉水,滋润干裂的地面,林涓喜睁开眼睛。 阳光清澈明媚,一位年轻男子,白衣耀眼,见她清醒了,眸子凝定于她。 这是李邺,他握住她的一只手,秀眉微蹙,黑莹莹的瞳仁里,含着焦虑,夹杂一种她不太明白的复杂情绪。 “涓喜……”李邺的声音有点低沉。 她的口腔内十分干燥,隐隐有苦味,一个个破碎的画面跳入脑海,慢慢多起来,连成一片,刺目的火红,灼烫的触感和令人窒息的浓烟——她的心痛苦地抽搐着,因为,最后定格在脑中的,是全身燃着火焰的michael。 “李邺,e·f他……” “他重度烧伤。”李邺平静地说。 “什么?”林涓喜的心揪在一起。 “我给他用了药,一个礼拜就完全康复了。” “真的?那就太好了!”林涓喜且惊且喜。 李邺淡淡一笑:“傻瓜,别担心了。” 林涓喜长出一口气,终于放心,顿了片刻,她叹道:“michael朋友的生日宴,他让我和他一起去,我答应了,玩得好好的,突然起火,火势蔓延很快,门窗都打不开,屋里乱成一团,michael把窗子打碎,安排大家一个个钻出去,他最后走,水晶吊灯砸下来,把他……” 林涓喜眼眶微红,李邺握着她手,在一边静静听着。 “我想去看看他,可以吗?”林涓喜突然说。 “好。” 林涓喜跟随李邺下到一楼,他推开楼梯旁的一扇房门。 帘幕低垂,室内昏暗宁静,床上躺着一个人,被白纱布捆成木乃伊,裸露出的皮肤,满是烈焰过后的痕迹,瞧不出原样了。 林涓喜心中刺痛,眼泪一滴滴掉下来。 “李邺……”林涓喜哽咽着说,“你要治好他!……” “我一定治好他,你放心。”李邺乌黑的眸子,深沉平稳。 ———————————————————————————————————— 林涓喜住了段时间,康复回家了。 这日,李邺来到楼下michael住的客房。 michael被裹得像个木乃伊,只露出粉润的嘴巴、微翘的鼻子尖和透明的眼珠子,黑色的睫毛稀稀拉拉的,扑闪着. 李邺走进来,也不关门,径直坐在床边的椅子上,看着michael说:“果然好多了,刚送来那天,嘴巴肿得顶现在四个。” “不知道会不会留疤?” “不会,放心。” 这时,娜娜端着一碗黑乎乎的中药进来了,李邺说:“这次绷带拆了就不用敷药了,口服汤药就可以。” michael伸手接碗,却在触到的一刹那像被蝎子蛰了一样,蹭地缩回去。 李邺看了娜娜一眼:“太烫了吗?” 娜娜微微垂首说:“温度刚刚好,主人。” “能不能冰镇?”michael说。 “不行!”李邺不容商量。 michael弓起身子,绑着厚厚绷带的手捂住嘴巴,摇头说:“我不喝!” 李邺感到不可理喻:“又不是三岁小孩,有什么难言之隐吗?” michael义正言辞地说:“我从来不喝热东西,会影响我的思路!” 李邺静默看他片刻,然后对娜娜说:“捏了鼻子灌下去。” 娜娜就上手了,捏michael晶莹的翘鼻子,michael用力去掰,心中暗惊,这女孩身材纤细,素手柔弱无骨,但是力气大得吓人,可能也不是人类——他吸不上氧气,终于憋不住,张开嘴,娜娜趁机将药狠劲灌了下去。 看着michael将最后一滴药喝完了,李邺才彬彬有礼地说:“这药不能凉着喝,会损了药性,所以e·f,在下失礼了!” michael吐出一口气,没有说话,李邺对娜娜说:“只要他把药喝了,你用什么方法都行。” “是。”娜娜面带微笑答应了。 michael依然不说话,似乎刚才的热度损坏了他的大脑。 李邺悠悠然地说:“你给涓喜提供的线索,公安局已经把嫌疑犯逮了,她供认无疑。” 听到这话,michael淡淡的眸子有了一丝喜色:“那就好!” 其间,林涓喜来喜岚轩探望michael。 不知道李邺用了什么奇花异草,过了一个礼拜,michael完全恢复了,连烧掉的头发都长到和以前一般无二的长度,蜷曲在脖颈中,只是巩固用的汤药还有几服,就一直在喜岚轩待着。 李邺有事走了一个礼拜,这天,娜娜说她家主人要回来了。 当时michael正用小棍解变态的逻辑题玩儿,门开了。 李邺头发束得很精干,穿着灰色的衬衣,黑裤子,推门进来,看到沙发上的michael,打了招呼。 michael也微笑打了招呼,继续玩他的。 李邺换了鞋,坐在michael对面的沙发上,用医者看痊愈病人的眼神,看着他说:“真是好了。” michael本来一直盯着茶几上的小棍,听见这话,抬起眼帘,认真地说:“我以前很不喜欢你,虽然你帮了我,可我并不打算回帮你,不过这次,你救了我的命,我欠你人情,以后只要不违反道德准则,但凡你开口,我都会替你做。” 李邺淡淡一笑:“谢谢!” 然后李邺上楼了,michael继续在沙发上玩他的小棍。 中午吃了饭,李邺在书房自己和自己对弈。 有人敲了敲门,是娜娜的声音,她轻轻地说:“主人,倾泓大人来了,现在要见吗?” “让他进来。” 倾泓推门而入,并随手关上门,站在浅棕的木地板上,行了一礼,说:“主人,属下回来了。” “你还知道回来?”李邺说,却是笑吟吟的,指了指对面座位,“坐,陪我下一盘!” 倾泓依言坐下,也是面色平和,说:“请主人执白!”(注:旧时规矩尊长者执白) “师叔为尊!”李邺捻起一枚黑子,落在棋盘正中。 倾泓看着李邺笑意盈盈的脸,打了个寒战:他又想干什么了? 李邺笑了:“师叔这么草木皆兵的,让我情何以堪?” 然后,李邺略略收住了笑容,说:“我不想干什么,只是为了聊表谢意,这次的事,你办得很好,如果早早回来,我会重赏你,可你却去了山东你情妇那里,这么久才回来,你在逃避奖赏吗?还在怪我给你施了噬骨术,在镇妖塔锁了一个月?” 倾泓如实地说:“属下,属下确实在怪主人,但不是镇妖塔的事,那次是属下自己犯了规矩,主人处罚是应该的。属下是怪主人不给属下面子,杀了对属下有恩的绿野。” 李邺落下一枚黑子,平淡地说:“嗯,你怪我是应该的。” “但是,属下那次是太无礼了。” 李邺抬眼看倾泓,他一张俊丽的脸上,长眉平和,凤目微垂,说着这样的话,却没有一丝属下该有的恭顺摸样,不亢不卑,冷漠溢上轮廓鲜明的嘴角,像一个平等的路人。 李邺收起笑容:“你什么时候稀罕过我的赏赐了?其实,你根本不愿意要我的赏赐,因为你觉得,以一个家奴的身份,哪怕从我这儿得到全天下,也是对你的侮辱。” 倾泓一惊,迅速抬眼瞥一下李邺,复又垂下:“属下……属下……” “行了!”李邺挥一挥手,“不说这些了,看着棋盘吧,你——” 李邺笑容艳丽:“——输了。” 倾泓这才反应上来,忙把心思和目光都集中在棋盘上,果然,白子围在黑子中,宛如困兽,失败已成定局。 倾泓淡淡一笑。 “再下一盘?” “是。”倾泓应道。 倾泓执意要执黑子,不亢不卑地说:“属下不敢僭越。” 李邺也不勉强,两人开始新一轮的对弈。 李邺略侧过脸,美目看着倾泓,微微一笑,秋波流光,修长手指夹着枚白子,越发显得指尖如玉,他说:“既然师叔不乐意要侄儿的赏赐,那侄儿就让师叔先走三步。” 倾泓瞧着李邺,心头只有两个字:艳魅。 是的,他的艳魅,偶一流露,神态风情,连女人都及不上,男人如此情态,难免诡异,但他却做得异常自然,好像天生就该如此。 他的确是这样,天生独具艳骨。 他想起了第一次见李邺。 第二章 倾泓想起第一次见到李邺。 师兄紫檀木精带回来个孩子,倾泓瞅了眼一身男装的李邺:“女孩子?” 紫檀木精微微一笑:“男孩。” 倾泓就正眼看李邺了。这孩子顶多十岁,却生得浓秀美艳,宛如初绽的颤巍巍杜鹃,西子般凝露含情,却是开在凌冽寒夜中。 因为,虽然他风姿倾城,有着不属于男孩子的千娇百媚,却有对可怕的眸子,宛如最锋利的冰刀。 他怀着仇恨,即使距离三尺远的倾泓,都能感觉到他身上的杀气和内心的危险。 倾泓微微皱眉:“师兄,你怎么弄回来个狼崽子?不怕养大吃了你?” 紫檀木精说:“你猜这是谁的孩子?” “谁的?” 知道结果的倾泓大吃一惊:“师兄,你……你想干什么?” 紫檀木精说:“你师兄我自有道理!” 沉默片刻,倾泓看着孩子尤物般的脸,现出厌烦的神色:“男孩子长这副摸样,只怕不祥。” 紫檀木精说:“师弟就不知道了,男生女相,大富大贵,你看留侯(汉初三杰之一的张良)——” 倾泓不咸不淡地瞅了孩子一眼:“他要是留侯,我还要谢天谢地了。” 尽管初次见面,并不尽欢,可是后来,倾泓和李邺相处得很好。一是因为,这孩子伶俐,由不得人不爱,二是因为,倾泓从来就不是太狠心的人。 那时候他多么宠这孩子啊,处处袒护他,关爱他,连指责几句都舍不得,师兄责罚,他还背地里求情。虽然,这孩子心思异常缜密谨慎,有着和年龄不符的成熟,但毕竟是小孩子,偶尔会极其想要一件东西,他不会说出来,可只要倾泓感觉到了,再难也给他弄来。后来孩子知道了,想要什么就给倾泓说,他没有不答应的。 师兄也疼爱这孩子,但严厉多于慈爱,而自己完全就是宠溺。 直到现在,他都想不通,李邺为什么要这样对他师兄弟俩。 而此刻——倾泓心头浮起无尽的悲凉和无奈——他早已不需要自己羽翼的爱护,两人间的情义,也早在这噬骨的仇恨和漫长的厮杀中,消失殆尽了。 这样想着,倾泓看向棋盘,由于刚才的走神,自己又要输了。 李邺说:“距离你我最后一次下棋,过去一百多年了,你的棋艺怎么也不见精长,好像还不如以前了?” “属下现在,渐渐不大喜欢下棋了。” “哦——”李邺点点头,忽然定睛于倾泓,“既然对于别的赏赐,你觉得是侮辱,那我另赏你个东西。” 倾泓此刻如履薄冰。 李邺眼波流转,思量片刻后说:“以后见我不用行礼了。” 倾泓大惊,手中棋子险些没握住,以他对李邺的了解,他知道,他的主上在试探他,要是回答不好,后果不堪设想,于是他一脸惶恐地说:“属下不敢,请主人收回成命吧!” 李邺目光在他脸上停留了几秒,说:“好吧,你既然不愿意,就先记着,以后有了好的再给你。” 倾泓暗暗松了口气:“主人,其实这次属下之所以先去了山东是因为,属下失误了,害怕责罚,属下真没想到林小姐居然和ef在一起,差点儿烧了她。” 李邺冷淡地扬了扬嘴角:“她不是好好的吗?” 倾泓一愣,一下子来气了,定定看着李邺:“你?!” 李邺凑近他,凤目微眯:“对,我就是在利用她。” “你——”倾泓这爆炭脾气,怒火蹭得窜上脑门,他咬牙压下后面的话,站起来,极力做出自然的神色,生硬地说,“失陪了!” 转身就往门口走。 李邺沉下脸来:“谁让你走的?” 倾泓只得回身,李邺扬手一个棋盒飞过去,倾泓才刚转过来,棋盒迎面砸在颧骨上,接着,哗啦啦嘈杂声不绝于耳、哐当一声,在安静的宅子里,格外响亮。 娜娜恰巧在门外,听到动静不安,怯生生问道:“主人,怎么了?” “没你的事!”李邺声色俱厉。 倾泓呆呆站着,略略躬身,眼神微冷。 “捡起来!” 倾泓愣了下才反应过来,他是要他捡棋子。 他叹了口气,伸出手准备施法。 “不许施法。”李邺阴沉着脸,冷飕飕地说,“一个一个捡,少一快碎片砍你一根手指。” 倾泓只得蹲下,先是捡起黄杨木的棋盒,它已经被摔裂了,幸好还能盛东西,然后,再一个一个地捡棋子。 这棋盒中间隔开,分别装着黑白子,所以现在就是一地的黑点白点,棋子基本都碎了,满地瓷片,有的如齑粉,有的如利刃,大部分落在书架和桌子凳子底下,捡起来特别不容易,简直苦不堪言,只一会儿,倾泓就腰酸腿软,脖子也隐隐作痛,此时临近端午,他背上已经出汗了。 整个过程中,李邺都在椅子上坐着,幽黑的眼眸静静看着。 倾泓终于将所有棋子都捡了起来,依类放进棋盒,也终于可以直起腰了。 倾泓一面擦额头的汗水,一面按着酸麻的腰部,看向李邺,只见他露出一丝微笑,却用没有一丁点儿笑意的眼睛盯着倾泓,阴阳怪气地说:“师叔,看你捡棋子比跟你下棋有趣多了。” 倾泓双手捧着棋盒,呈递给李邺,后者瞅了眼,说:“放桌上!” 倾泓依言,棋盒和棋盘撞击声特别清亮,连带着盒中棋子微不可闻的几下响动。 “你下去吧!”李邺示意他可以走了,他行了礼,立刻转过身离去,脚步如风。 身后书房的门闭上了,倾泓掩藏的仇恨终于无所顾忌地显露了出来,他盯着走廊上一盏绘有浅淡金鱼睡莲的粉彩顶灯,如果目光有力量,这个灯早被击碎。 这么站了会儿,他长出一口气,咬牙切齿地下了楼。 转过楼梯拐角,就看到了那个人,那个名侦探,ef,此刻他白皙清瘦的赤脚衬着绛色牡丹团花图案的长毛地毯,像孩子般纤弱纯粹,他探身向前,一手托腮,盯着桌上小棍思索着,灰色的头发遮住了近乎透明的眼睛。 倾泓走过来,michael恍若未闻,眼皮都不动一下,依旧看着自己的小棍。 倾泓坐在沙发上,发了会儿怔,然后开了电视,手拿遥控器,不断换频道,最后烦躁了,将遥控器啪一声摔在通透的玻璃茶几上,这就将michael辛辛苦苦摆好的小棍砸乱了,十几根小棍散落在地,掉在michael*的脚上,掉在典雅的长毛地毯上。 倾泓看也不看,michael却抬起了眼睛说:“喂,你打扰到我了。” 倾泓这才斜过眼睛,扫了一眼,冷冷地说:“对不起,我给你捡。” 然后,倾泓弯下腰,将小棍都拣了起来,一把扔在茶几上,不再理michael,直愣愣瞪着楼梯的某个角落。 michael把小棍收起来,背靠沙发背,看着倾泓说:“冒昧问一下,你心里有仇恨,发生什么事了?” 倾泓一惊,飞快看一眼楼上,然后不满地瞥了眼michael:“没有。” michael眼神呆滞而纯澈:“你怕他听到吗?” 倾泓脸色一变,低喝:“住口,我的事不用你管!” michael透明的古怪眸子直勾勾盯着倾泓,说:“连情绪都不敢流露,守着这份仇恨又有什么用?” 倾泓目光尖利,如刀般割在michael脸上:“你再不闭嘴,我就割了你的舌头。” michael毫无惧色,拍了拍手,好像拍走了沉重,他带着几分轻快说:“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倾泓正在恼火,有点失礼,扭过头,显得不愿意听,但并没有离去,michael就毫不在意地娓娓道来:“有位女士,她的丈夫一方面对她温柔体贴,同时又在外面和几个未婚女子纠缠不清。这女人得了乳腺癌,她丈夫恰好是主治医师,丈夫骗她,说这病不用担心,不让她去医院检查,给她随便开了点药,她就信了,后来,病被耽搁,发现的时候,已经到了晚期。” 倾泓渐渐被吸引住,听到这里,微微皱眉:“世界上还有这种禽兽?” “对呀,这在法律上是蓄意谋杀,这位女士知道真相后,你猜,她怎么对她丈夫的?” “杀了他?” michael摇了摇头,肃然说:“被逼上梁山的凶手都有法律制裁,生死只有法律可以主宰。这位女士把丈夫告到法院,可是,在打官司的过程中,她却宽恕了丈夫,还向法官求情。” 倾泓露出诧色:“居然有这么好的人?她也是快死的人了,何不一刀砍了她丈夫痛快?既然告到了法院,就让司法部门制裁他啊?” michael抿唇,微不可见的一丝笑意:“她在后来是这么说得,宽恕不是饶恕,不等于她不再记恨,宽恕别人,只是为了拒绝他的再次伤害,不是她太善良,而是放弃继续用仇恨折磨自己。” 倾泓一震,眼中闪过尖利而明亮的光彩,他转眸看向楼梯。 过了一会儿,倾泓回眸michael,目光湛然澹然:“ef先生,你的伤不碍事了吧?” michael颔首说:“好多了,谢谢关心!” 倾泓看着眼前这张稚拙而沉静到无法捉摸的脸,心想:如果他知道这火是我放的,会怎么想? 倾泓说:“有件事我不明白。” “请说!” “你是早知道主人会救你吗?为什么让房间的人都安全离开了,你才考虑自己?” michael淡淡一笑:“没有,我和你家主人前段时间可以说是决裂了,他能来救我,百灵鸟也能开坦克了。” “你是个很好的人。”倾泓由衷地说,“ef先生,在下特别佩服你,在那种情况下,人都是本能在支配行动,你的本能就是舍己救人。” michael不置可否地笑笑,说:“你这话错了,自私才是人的本能,心理学上说,人都有想别人死的心理。我这样做,更多地是责任心。” “责任心?” “对。”michael站了起来,光脚踩过冰凉如镜的大理石地板,到餐厅去,拿过两个杯子,倒了两杯冰凉的橙汁过来,一杯递给倾泓。 “谢谢!”倾泓看他的动作,心想这位侦探真的没有一点作为客人的自觉。 michael捧着玻璃杯子,重新坐上沙发,抿了口橙汁,说:“我是个天才。” “对,您是个天才!”倾泓由衷地认同。 michael转着杯子:“这个地球上,人类群居生活,有聪明的人,有蠢笨的人,有能干的人,有无能的人。他们互相嫉妒和鄙视。实际上聪明人不应该瞧不起笨人,算计笨人,而是要护着他们,用自己的聪明头脑,这样种族才能更好地延续。” 倾泓看着michael,继而淡淡一笑,站起身:“我去休息了。” “你去吧!”michael将杯中橙汁喝完,继续埋头摆弄小棍。 倾泓回到一楼自己的房间。 他拉开厚重华美的窗帘,蓦然间,窗外和暖明媚的阳光全泻了进来。 躺在舒适的大床上,伸直身体,手交叠枕在脑后,流金溢彩的阳光毫无遮拦地照在他颀长俊美的身上,落在他乌亮深邃的眼中。 他的眸子在白昼光辉下剔透如琥珀,瞳孔缩成一个针眼,显出他此刻的心情,是在静静思索。 一扭头,看到屋外的景致,他房间位置很好,他的主人将一楼最好的居所留给了他——窗子正对着明净微蓝的迦南湖和浓茂苍翠的无边草木。 天空是瓦蓝的,蓝得能流出汁水来,一丝纤云都没有。 倾泓微微地、浅淡地笑了下。 第三章 这天,残墨在家做针线活,准备缝一条短裙送给林涓喜,手机突然响了。 是刘逸宸,她接通了电话。 “喂,干什么呢?” “缝东西呢!你又想吃什么了?” 刘逸宸忍俊不禁:“我好像不嘴馋就不找你?” “难道不是?” “好吧,其实,我忽然想吃你做的广式点心了。” 残墨咯咯笑了:“我就说你想吃好东西了。可以,你周六过来吧,我给你做。” 到了星期六,刘逸宸早早到了,载着残墨一起去买齐食材,回来干活。 刘逸宸剥着虾壳,将一颗颗晶莹细嫩的虾仁放进雪白光亮的磁碟里,说:“残墨,知道粤菜里有道龙虎斗吗?” 残墨停了手里的活,侧过脸,水盈盈眼睛注视着他:“你吃过?” “嗯,猫肉味道不错哦!” 残墨被激怒了,扬起手中莲藕打在刘逸宸肩膀上:“你太恶心了!” 刘逸宸有意逗她,见她恼了,忙转移话题:“残墨,你知道我妹和李公子的事吗?” “林小姐?” 刘逸宸继续剥虾仁:“我妹昨天告诉我,她和李公子的事。听说你和涓喜关系不错,你觉得她现在幸福吗?” 残墨停下手中活,垂手,笑容淡了,带着歉然说:“我不敢在背后议论主人,抱歉!” 刘逸宸笑道:“我随便问问,你也太草木皆兵了。” 残墨低眉敛目,噤口不言。 过了片刻,残墨说:“主人给我们提起刘公子,总是赞不绝口——我家主人特别欣赏你。刘公子,你没事去敝府走走,和主人下下棋,喝喝茶,想来主人也欢迎得很。” 刘逸宸看着手中青色的虾,果断掐去头,将无用的丢进垃圾桶,说:“好。” 他心中是感激的,残墨不敢对李邺发表评论,却暗示他,让他自己去问。 其实这才是他此次来的目的,而不是香甜可口的广式点心。 ———————————————————————————————————————— 李府一年四季温度、湿度都非常宜人,遗憾的是没有阳光和清风。 李邺宛如最好的主人,将刘逸宸邀请到了花厅。 彼此落座,地黄站在李邺身后,玲珑雅致的花厅就宾客三人,侍从婢女都被遣走了。 李邺吩咐地黄泡了锡兰红茶,后者一直带着谦卑的微笑,手法老练,动作轻柔。 刘逸宸了然,服侍在侧的不是奴役,而是地黄大人,况且,地黄在李府诸人中,地位非同一般,足见李邺对他的重视。 宾主相谈甚欢,红茶味道淡了,李邺说:“地黄,把咖啡端上来。蓝山珍珠豆,涓喜说你喜欢喝。” 后一句是对刘逸宸说的,刘逸宸一笑道:“看来我今天要好好品品了。李公子,听涓喜说,你和她——” 李邺笑笑说:“你知道了?” 刘逸宸点点头,这时,地黄将咖啡端了上来,先给刘逸宸盛,再给自己主人盛。 刘逸宸看着李邺给咖啡里加了很多牛奶方糖,不由笑了:“喝不惯?” “太苦了,多放点糖和奶,味道还凑合,有点像烤焦的牛乳芙蓉糕。算起来,我上次喝这玩意,还是在你外公那儿。” “嗯,我外公也喜欢喝。”刘逸宸微微一笑,“李公子,我就这么一个妹妹,现在交给你了,她那些小缺点,你要多包容啊!” 李邺一笑:“我觉得她很好,没什么让我包容的地方,倒是她得包容我,不能常常陪她。” 刘逸宸饮了口咖啡,说:“我姑姑和姑父一直关系不好,对涓喜很淡,她可以说是在舅家长大的,我和她是表亲,其实和亲兄妹一样。我呢,就希望她能找个对她好的人,一辈子开开心心、幸幸福福,如果她过得不好,我会难过的。像我外公,怕过什么了?临老了却放心不下我小姨,拉着她的手,眼泪汪汪就是说不出话。” 刘逸宸冒着风险提起纪白露,确实是一心为妹——李邺看了刘逸宸一眼,刘逸宸也抬起眼眸,两人目光相撞,一秒钟之后,李邺拍了拍对方的肩膀,郑重地说:“你放心,我不会辜负她。” 刘逸宸一笑:“李公子这么说,我真替妹妹高兴。下一杯我想喝冰咖啡——” “好。地黄——” —————————————————————————————————————— 不久,昆仑山“云海玉怪”池玉琛邀请李邺去赏雪,又过了不久,龙王敖淩请李邺去水晶宫参加他家公主的满月酒宴,李邺都带着林涓喜,将她介绍给众人。 又过了段时间,东海龙王敖淩举办了一次盛大的宴会,因为考虑到有些人不能入水,就在敖淩的陆上别宫举行。 蒙上眼睛到了陆上别宫,这里修建得和水晶宫一般璀璨奢华,筵席贵客,除了几位神仙,就是和敖淩要好的魔头了。 席间宾主尽欢,神魔相安,结束之后,李邺还没有要走的意思。 看着那些鼻孔朝天的神仙们一个个走了,经过魔头身边时,鼻子轻轻“哼”了声,挑着眼角斜斜一睃,昂头飘然远去,“云海玉怪”池玉琛觉得好笑,低声对李邺说:“看看他们,脖子抽风。” 李邺还没怎么样,一位仙女碰巧听到了,擦肩而过时对池玉琛狠狠来了个秋波。 待神仙们终于走完,池玉琛吐出一口气放松了直挺挺的腰板,在敖淩脚边席地坐下,一条腿蜷起,一条腿伸直,胳膊搭膝盖上,揉着脸说:“终于走了,腰疼腿疼脸疼,真折腾人!” 林涓喜忍俊不禁。初见池玉琛,她阵阵胆寒,这个魔头身材魁梧,肤色微黑,容貌英武,最重要的是,额头生着两个犄角,可怕极了,但几个小时的相处,她了解到此人表面威严凶狠,私下里却是跳荡不羁。 敖淩端坐于王位上,好似全世界的优雅和圣洁都集中在了他身上,却是吐出一句话:“人到这世上就是来受折腾的——林小姐,那帮神仙走了,晚上还有家宴,都是自己人。” 池玉琛微微一笑,说:“李邺,刚才宴会没见那个人,高兴得很啊!” 李邺端着绘有青花的瓷茶盏,宽大的袖口垂泻下来,听这话便瞅着池玉琛。 池玉琛眼珠一转,哈哈笑道:“不过,我告诉你一声,玉茗一会儿就来了。” 林涓喜敏感地扫了几人一眼:“玉茗是谁?” 池玉琛和敖淩迅速互看一眼。 李邺温和地说:“玉茗,就是池玉茗,玉琛的妹妹,外号‘碧眼赤练’,一千年前和我好过,但是性格不合,老吵架,就分了。”然后他瞥了池玉琛一眼,说:“嫂子今天怎么没来?” 池玉琛莫名其妙:“你嫂子身子不舒服。” “哦,是不是去杭州疗养了?”李邺呷了口茶,慢吞吞说。 池玉琛的神色在听到“杭州”两字时变了。 林涓喜十分奇怪,杭州那好地方有这么惊悚吗? 林涓喜不解,敖淩却是知道的,池玉琛惧内,最近才在杭州偷偷置办了一个外室,他不禁失笑:“李邺,饶他这一回吧!” 李邺忍笑说:“嘿嘿,小弟是那样的人吗?不过随口提提,兄这样子,倒让小弟过意不去了。” 池玉琛嘿嘿一笑:“说的是,说的是。” 林涓喜却不松口:“李邺和池玉茗为什么分开的?” 池玉琛有心悔改,就笑道:“两人在一起成天打架,从阴曹地府打到凌霄宝殿,怨声载道人神共愤,就分了。然后,我妹子嫁给了武夷山神,孩子都能打酱油了。” 敖淩微微笑着,优雅地说:“李邺这家伙脾气不好,容忍度极其有限,玉茗又是个公主性子,两人能待一块儿?” 林涓喜看了李邺一眼,他依旧恬淡的表情:“此言非虚。” 敖淩体贴地说:“李邺,离晚宴还有几个钟头,你带着林小姐到花园里转转吧!”然后他会说话的美丽眼睛狠剜了池玉琛一下。 第四章 敖淩的府邸虽然也暗无天日,但移植了不少植物,看起来鲜活而奢侈。 林涓喜和李邺在竹林里漫步,凤尾森森,龙吟细细,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可是虽然公子的月貌平平淡淡,小姐的花容却一直没有舒展开。 这时,一个两岁的孩子跑过来,白白嫩嫩的圆脸,黑莹莹的大眼睛,长睫毛闪动着,小嘴咧开,露出小牙,胖胖的手扯住李邺的衣角,奶声奶气地说:“咻咻(叔叔)——” 李邺脸上浮现出温和的笑,将孩子抱起来,亲昵地问:“小夕,你什么时候来的?” “刚才——”孩子用胖手快乐地拍着李邺的肩膀,“我和我娘。”然后他看了眼林涓喜,似乎不好意思,马上将头埋在李邺脖颈处,偷偷拿眼睛看她。 林涓喜早笑了,伸臂拍手:“阿姨抱抱——” 孩子扯着李邺的头发,小小的惊慌:“咻咻……” 李邺指着林涓喜:“这大美人儿是咻咻的媳妇。” 孩子还是羞答答地藏着脸,露出的晶莹眼睛一眨不眨看着林涓喜,小声说:“李大婶好!” 林涓喜哭笑不得:“为什么这样叫我?” 孩子指了指李邺:“我娘说咻咻以后找了媳妇,就这么叫。” 林涓喜诧异,李邺说:“这孩子是玉茗长子,叫展夕。” 李邺话音刚落,一个清脆的声音在背后响起:“小夕——” 两人回头,不远处站着位非常惹火的大美女,个头足有一米七,乌发披垂,穿着修身的黑色戎装,胸、部丰、满坚、挺,细细的腰,修长的腿,走起路来凌厉如风,颇有点儿中统女间、谍的味道。 待那女人走近,林涓喜才发现她的五官非常美丽,浓秀的长眉毛,眼睛形状很媚,眼梢上挑,一对儿碧绿眸子,眼神犀利。 自打那女人出现,李邺的温和的神色就不见了,此刻一脸疏冷,那女人微垂着头,不正眼看他,只是眼风扫了下,转而看向林涓喜,矜傲地一笑:“你好,林涓喜小姐吧?” 林涓喜眉毛一挑,微微一笑:“你好!” 女子款款地说:“我当然好了,终于摆脱了某位暴君,有什么不好的?” 李邺神色清冷,在一边抱着孩子斜目旁观,而展夕则专注地玩着李邺的头发。 女子说:“忘了自我介绍,我是池玉琛的妹妹,池玉茗,我听哥哥说了,你是这位——”她在提起李邺时条件反射地皱了皱眉头:“——的女朋友,可我还是要说:我真的同情你!” 林涓喜眉梢微扬:“展夫人真是善良,不过可惜用错地方了,为什么要同情我?” 池玉茗恨恨然地说:“他这人就是个暴君,从来不让女人!” 林涓喜淡淡一笑:“对别人他的确是暴君,可对我——唉,可能把所有的柔情都给我了吧,就挤不出半点儿给别人了。” 池玉茗叹口气,语重心长地说:“那是你们处的时间太短了。” “是啊,打架的时间不够,甜蜜绰绰有余!”林涓喜口齿伶俐,逼视着池玉茗。 池玉茗动了动嘴角:“他开始对我也好得不得了,后来才天天吵架的。” “哦?对你有多好,给小妹讲讲——不知道有没有尊夫对你好?” 池玉茗抽了抽嘴角,“哼”一声,说:“小夕,跟娘走,一会儿你爹就来了,不见你又要生气。” 听到爹爹要来,展夕脸上变色,李邺将他轻轻放地上,他跑到母亲跟前,池玉茗抱起孩子,虎着脸走了。 看池玉茗走远了,林涓喜瞪李邺一眼:“你什么眼光,前女友就这种水平?” 李邺伸臂搂住林涓喜腰肢,忍着笑道:“是你水平太高,对比问题。” 听了这话,林涓喜展颜:“咱们回大厅吧!” 于是宴席上又见池玉茗。 池玉茗看到林涓喜,翻了翻眼睛。 在座的只有敖淩、池玉琛、池玉茗、展夕,席间东海王后娘娘还抱着小公主出来招呼了一会儿,听李邺说,这位风华绝代的美人儿是西海龙王的三女儿清慧公主,和龙王真真是金童玉女一对儿璧人。 展夕在他娘旁边坐了会儿,就跑到李邺这儿黏他怀里不走了,渐渐和林涓喜混熟,也不害羞,林涓喜拿两个小玩意儿让孩子猜藏哪个手里,玩得不亦乐乎。 酒到中旬,使女来报:“武夷山神来了。” 随后走进来一个男青年,微黑的皮肤,英气逼人的长相,举止沉稳有力,如同一柄宝剑——林涓喜心中暗暗喝彩,他给大家都打了招呼,坐在池玉茗身边。 池玉茗马上像换了个人,眉眼尽悉堆满温柔,对那男子娇娇滴滴,柔美万分。 李邺一边给小夕剥鸽子蛋,一边说:“他是玉茗的丈夫,武夷山神展严。” 林涓喜瞅着这对恩爱的夫妻,忍不住笑了:“李公子,是你人品不行还是流年不利?怎么在别人那儿是贤妻,在你这儿就成母夜叉了?” 李邺笑容端丽:“你是贤妻就行了,管他别人?” 林涓喜嫣然一笑:“这么会说话?” 这时,展严端着酒走过来,温厚地笑着说:“李公子,好久没见了?” 李邺举杯站起来,林涓喜也站起来,李邺笑吟吟地说:“上次去你那儿喝岩茶,都是三十年前的事儿了。” 展夕看到父亲,很是畏惧,恭敬地唤道:“爹!” 展严威严地看了展夕一眼,面对李邺又温和笑着:“这位是——” 李邺说:“我女朋友,林涓喜。” “哦——”展严和林涓喜碰了杯,笑道,“小姐好福气,李邺待人可好了。” 林涓喜一笑。 展严看着展夕,依然是不怒自威:“展夕,去你娘那儿好好坐着。” 孩子极不情愿,瘪着嘴想哭不敢哭的样子,李邺说:“算了,我也好久没见小夕了,让他和我多待会儿。” 展严说:“我就是嫌他一个男孩子娇娇气气的,光知道玩儿,你既这么说,就让他待你这儿吧!我先过去了——” 散席后,敖淩邀李邺、池玉琛和展严去书房谈正事,龙王后清慧娘娘在花园设了几桌茶点,请女眷们过去看花喝茶。 林涓喜刚落座,池玉茗就过来在她身边坐下。 孩子早叫侍女抱走了,池玉茗一个人闲闲座于雕凤穿牡丹的紫檀木墩上,嗑着瓜子,妙丽美目滴溜溜转着,带着桂花般淡淡甜香的笑容,毫不掩饰地打量着林涓喜。 林涓喜颇感不适,皱了皱眉:“展夫人有什么事儿吗?” 池玉茗恍若未闻,只是说:“像,真像。” 林涓喜心头一跳,佯装不去理她,且看她耍什么花招。 第五章 林涓喜心头一跳,佯装不去理她,且看她耍什么花招。 果然,池玉茗见林涓喜神色冷淡,就将瓜子放桌边,拍了拍手,说:“他也给你魑离扳指了吧?” “也”,什么“也”?林涓喜依旧不闻不问,果然,池玉茗又凑近了些,身上甜香袭人口鼻。 林涓喜不得不略侧过头,面对这张脸,此时极近的距离下,她发现,池玉茗的皮肤五官无一丝瑕疵,美得凌厉逼人,天晓得他当年是怎么迷恋这张天仙般的绝世容颜的?这么想着,林涓喜心里极其不舒服。 看林涓喜注意到自己,池玉茗抿嘴艳丽一笑:“你知道纪白露吗?” 林涓喜不禁又皱了皱眉,纪白露,她提她干什么?决计不安好心,便转过头不再搭理。 “忘了林小姐和纪白露小姐沾亲带故,怎么会不知道呢?纪二小姐可是个绝代佳人,你回去可以看看她年轻时候的照片——”池玉茗凝看了林涓喜几秒,轻轻笑了声,“真是可怜,被假象迷惑,付出灵魂犹不自知。” 林涓喜目光如刀,斜斜看过来,触到这样的目光,池玉茗笑容一滞,林涓喜冷冷地说:“想说什么直说吧,拐弯抹角,小家罕气。” 池玉茗柳眉微竖,但还是忍住了,用耳语般的声音说:“我就是好心提醒你,不想看你一个干干净净的女孩子重蹈覆辙,李邺这家伙不是个好东西,从来不让女人,而且不惜强迫女人,可这些都不是最可怕的,他最擅长的事,就是演戏,连眼神都可以装出来。” 池玉茗轻嘘一口气,放缓了语速,说:“你知道吗?二十年前,我大侄儿满月,李邺也带了个女孩儿——” 池玉茗嘴角抿了抿:“那阵子有个传言,说李邺找了个凡人小女孩儿,对她好得不得了,连魑离扳指都给了人家,我还不信,大侄儿满月那天亲眼看见才信了,那才真叫体贴入微,情深意重呢,没想到二十年后又叫我看到了同样的情景。” 林涓喜“哼”了声:“你知道男人最讨厌女人哪点吗?” “哪点?” 林涓喜一字一顿地说:“乱嚼舌根。” 池玉茗竟然不恼,嗤得笑了声:“为了行善积德,让男人讨厌也罢——你恐怕不知道,李邺这个人从来不近女色,要想让他对女人好,简直比猴子捞月还难,可是,只有一种情况,他可以做出来无与伦比的温柔深情摸样,就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他是一个为了目的不择手段的人。” 林涓喜冷冷地说:“我们的事儿,不劳您这个外人费心了。” 池玉茗冷笑:“我认识他一千三百二十四年,好了三十六年,你认识他多久?再说你才多大,你懂男人吗?” 林涓喜厌烦地长吁一口气:“记得真清楚——有人说,女人的嫉妒会蒙蔽她的判断,展夫人阅历深,睿智聪明,我年岁小,什么都不懂,能不能劳您给我解释一下这句话的意思?” 池玉茗一怔,柳眉倒竖,凤目闪过恶毒的凶光:“虽然这是敖淩女儿的满月酒宴,我碧眼赤练想杀你就杀了,谁都不敢多说一句!” 林涓喜哂笑,不再睬她。 回家的路上,林涓喜一直默默不语,快到小区院子时,李邺将车停在了路边。 “有心事。”李邺说。 林涓喜有一下没一下摆弄着汽车空调的出风口:“李邺,有没有人说过,你是个很会做假的人?” “如果有人这样说我,只能说明我不是个会做假的人。想问什么直接问,我问无不答。” 林涓喜点了点头,蓦然抬起眼睛,目光犀利地说:“能告诉我,你当年有多喜欢池玉茗吗?” 李邺目光沉静地和林涓喜对视,窗外万家灯火映在他眼中,好似黑水潭上的星光,他说:“池玉茗虽然鲁莽暴躁,却很能打,而且,她是池玉琛的妹妹,有身份,我当年那样做,一是为了拉拢池玉琛,二是为了池玉茗的能力。” 林涓喜听着,想着,远山眉慢慢皱起来:“你总是骗人,有意思吗?” “没意思!”李邺黑漆漆眼眸中有两团尖利的火,“可是我别无选择,獐死于麝,鹿死于角,到了今天这个位置,已经不是想一身干净两袖清风就可以的。就连敖淩和池玉琛,如果我没有能力,只是一介凡人,他们也不会和我做兄弟。” 林涓喜错愕,她从来没有见过李邺这副样子,呆了几秒,眼帘忽闪了下,说:“可是……你们看起来很好啊!” 李邺神色恢复了沉稳平和,他轻轻吁出一口气,说:“能这样子已经很好了。他们是我的兄弟,但是,我不希望他们过分强大,强大到让我显得不堪一击。神魔的圈子不大,任何我不信任的魔君,或多或少都会对我构成威胁,如果这种威胁到了让人不安的程度,就值得警惕了,作为我,面对这种情况,要么马上采取防卫措施,要么除掉他。我不会置之不理,放任坐大。” 林涓喜望着李邺,说不出话来。 李邺淡淡一笑:“我的心思晦暗不堪吗?” 林涓喜摇了摇头,握住李邺的手,她小小的掌心覆盖在他的手背上,眼中爱怜横溢:“我不知道,你都经历过什么事情,才会对人性失望到这种地步,但我知道,那些经历一定很惨痛吧?” 李邺眸光一滞,旋即微微笑道:“我送你回去吧?” 重新开动汽车,驶进了小区,李邺送林涓喜到楼下。 楼门口黑洞洞,伸手不见五指,灯又坏了,李邺指尖燃起火苗,替林涓喜照路。 安顿好她后,他便回去了。 当天晚上,林涓喜睡得不甚踏实。 朦胧中,林涓喜感到,床边好像站了个人,迷迷糊糊,瞧不真切,但那人的目光一直定定在自己身上。 她倏然惊醒,警觉地坐起。 床边站着位乌发白衣的男子,却是李邺,他轻逸的袖袍微微颤动,漆黑的眸中有两团柔和微光,凝看着她。 她惊呼一声,坐了起来,低声说:“你怎么来了?什么时候来的?” 李邺一条腿膝盖跪在床沿上,一条腿点地,俯身上前,紧紧搂住了林涓喜,脸埋进她的头发里,他不断轻轻唤她:“涓喜……涓喜……涓喜……” 他的声音听起来,包含着痛苦的深情,林涓喜不安了,拍了拍李邺的手:“怎么了?” 李邺低声说:“涓喜,以后,不管我做什么,你都要理解我,明白吗?” “当然了。”林涓喜说,“你做什么我都理解你。” 他依旧沉默着,埋在她发间的脸,呼吸出的温热气息喷在她的脖颈里。 他突然松开了她,看着她的眼睛,然后,凑过脸来。 林涓喜惊呼一声,却在还未出口时被他堵住了嘴——唔,他的唇贴上她的唇,将那一声轻呼消散在了彼此的唇齿之间。 她睁圆眼睛,他却闭着眼睛,带着迷醉和一丝难辨的情绪,双手撑着床板,将她围在当中,长发披散在她脸上,呼吸灼热,双唇如炭,触感令人心颤,暴烈而温柔地吮、吸,舔、舐,啃、噬,灵活有力的舌毫无征兆地闯入,勾起她的舌,疯狂地纠缠,她闭上眼睛回应他。 狂风暴雨过后,他抱紧了她,额头抵着她的肩头,静默着,她搂着他,心疯狂地跳着,滚烫飞扬的心境深处,恍恍惚惚有一丝忧虑。 李邺开口:“明天,你得帮我做件事。” “什么事?” “明天我再告诉你,你在家等着就行了。” “嗯。”林涓喜轻轻地应道。 李邺抬起头,乌发有些凌乱,几缕披散到脸上,也不用手去拂,看着她,目光宛若深潭,情愫难辨。 “我走了。”他说完倏然消失。 他身上味道,残留在她的发间,衣上,被上,淡淡萦绕于鼻端。 她抱着被子躺下,睁着眼睛,看着窗帘上映出的梧桐树影。 不知过了多久,她才迷迷糊糊地睡着。 第六章 地黄开着辆粗犷的灰色悍马,不疾不徐,倾泓坐在副驾,李邺坐在后座,闭目养神。 到林涓喜的楼下,李邺给她打了电话,很快,黑洞洞楼门口出现了一个纤细的女孩子身影,走近了,是林涓喜,她穿着粉色t恤,灰色牛仔中裤,帆布鞋,头发梳了精干的马尾,顾盼寻找,李邺开了车门,冷肃的眼中浮现笑意:“在这里!” 林涓喜轻快地坐上车子,看到开车的是地黄,在座的还有倾泓,很是错愕,地黄回过头冲她笑笑,她也微微一笑算是打招呼,倾泓却一直看着前方,对于她上车恍若未闻。 倾泓一向行事独特,她也不计较,侧脸看李邺,低声说:“我还以为就你一个人呢!” 地黄开动了车,李邺抚了抚林涓喜乌溜溜的马尾辫,说:“帮我做件事。” 林涓喜的杏子眼在暗光下晶莹清澈,她问:“什么事儿?” 李邺将计划告诉了林涓喜。 在他讲述的过程中,林涓喜盯着他那两片浅朱色的唇,身上和心上忽冷忽热,脑中仿佛被利物贯透,疼痛,但震愕的成分更大。 待他讲完了,她垂头说:“我知道了,我会做好的。” 她侧头看着窗外,一片黑暗中,只有车厢内是亮堂的,而这亮堂蒙蔽了前路,连星月光辉都看不到,只有眼前浅短的一切。 前座的地黄,瞥了眼后视镜中脸色略略苍白的如花少女,嘴角浮起一个嘲讽的意味,带着丝怜悯,而倾泓还是一动不动看着前路,面无表情。 一路颠簸,悍马开到了荒原。 四人下车,借着黯淡星光,可以看到不远处停着辆马车,不甚华丽,拉车的小兽火色鬃毛烈焰般在夜风中猎猎飞舞,缰绳在一个白皙近乎透明的少年手中,少年睁着比夜空还漆黑的眼睛——甚至一丝微光都没有,他没有瞳孔。 那正是昆仑厉焰和薛先生。 看到林涓喜走过来,薛先生黑洞洞的眼睛转向她,有几分诧异,她抿嘴一笑:“好久不见了。” 薛先生勾勾嘴角:“嗯,快半年了,我都快把你忘了。” 如此直率的话,也就只有薛先生能说得出来。 薛先生驾车,其他人坐车厢内,昆仑厉焰升起,马车轻微晃动了下,林涓喜看了眼窗外渐渐细小的万家灯火,由不得胆寒,李邺握住了她的手。 他的掌心干燥而温暖,她却越发心慌。 窗外是浩渺无尽的暗夜,星子越发微茫,看久了会生出冷落孤寂之感,她便垂头盯着自己帆布鞋上的星星标志。 倾泓直直看着前方,依旧对林涓喜视而不见,地黄偶尔和她说两句,李邺头靠铺着柔软兽皮的车壁,闭目养神,握着她手,始终一言不发。 四十多分钟后,马车开始下降,晃动几下,停稳了,倾泓和地黄先跳下去,一字儿站一边,正好在马车车辕旁,李邺探出身,地黄双腿如钉在地上般,一动不动,垂下头,恭肃地伸过臂来,李邺扶着下了车。 林涓喜在车上,冷眼瞧着,待李邺站稳了,她才出来,一跃而下。 一抬眼,林涓喜就是一惊,真够劲爆的,马车载着一鬼一人三妖,直接停在了道观门口,此刻月明星稀,可以清晰看到一尺开外青苔苍苍的石阶,尽头一扇黑漆剥落的残旧木门,门环明晃晃,门上设一匾,清洵的隶书曰:离尘观。 四周都是黑黢黢山石,繁茂的林木如鬼爪般探出,林涓喜环顾一番,知道是在山里。 地黄三步上前,叩响门环,不一会儿,门彭一声开了,四个小道士鱼贯而出,分列左右站着,道观内深深庭院中,一位长袍道士缓步而出,走近了,跨过门槛。 道士看起来顶多二十五岁,林涓喜以为名动魔界的法师该是位银须长者,不料这样年轻。 他就是李邺刚在悍马上介绍过的沐淩道长。 沐淩此刻一脸冷然和厌憎,说:“李邺!你想干什么?” 地黄优雅有礼地微微笑道:“道长,我家主人对您慕名已久,前来造访。” 沐淩哼了声:“废话少说,我离尘观从来不接待妖孽,如果你们想送死,我倒很乐意。” 地黄上前一步,依旧带着笑:“道长这话就不对了,来者皆是客,三岁孩子都晓得待客之道。” 沐淩冷冷地说:“你们这群妖孽,少在这儿装模作样了,哼,再装出来温文有礼,也改不了非人的本质,不过是沐猴而冠!” 李邺眼中一冷,地黄快如光速地一挥手,林涓喜还没反映过来,那四个道童的脖子就被利刃划开了,鲜血如高压水般喷射而出,伴随着沐淩失声的惊叫。 隔着温热咸腥的红色空气,林涓喜看到沐淩震惊、恐惧和愤怒交织的扭曲的脸。 有几滴热血溅上李邺手背,宛如白雪中绽开的红梅,他掏出丝帕,拭去血珠,神色平淡。 沐淩面容苍白,狠狠咬牙,怒视他们,嗓音都尖利了起来:“李邺,我们离尘观和你无冤无仇,何至于下狠手?!” 李邺清清冷冷地说:“李某带着众下属驱车千里拜访道长,不过,道长似乎并不高兴,难道是因为在下没准备礼物?所以,就随手结果了他们,算是补上的见面礼,仓促之间,还请道长笑纳。” 沐淩眼光扫过在场的五位,那眼神,真如刀刃箭簇一般,带着寒彻骨的恨意,让林涓喜打了个冷颤。 沐淩咬牙切齿地说:“这次是你们不义在先!好,我今天就替天行道,收了你们几个妖孽!” 说罢盘腿而坐,双手放于膝盖,闭上眼睛,口唇微动间,有红光迅速从他头顶升起,铁圈般围住他们六人,沐淩在一头,李邺等五人在一头,呈扇形分部。 李邺和倾泓表情如常,地黄和薛先生却变了脸色,林涓喜知道,沐淩使的这个法术,叫千锁屠妖阵,刚才李邺在车上告诉她了。 这是离尘观独门杀手锏,堪称妖魔克星,它将妖魔困于圈内,施法时天王老子也靠近不得,而圈内妖魔则一动不能动,在毫无感觉的情况下,灵力流逝,慢慢死去,虽然没有痛苦,但等待死亡的过程,最是折磨人。 除非施法的人突然死了。 此刻,李邺他们五人都失去了自由,包括林涓喜,她感到自己颈上的灵珠像个泉眼,灵力泉水般汩汩涌出。 是的,沐淩以为林涓喜是妖,因为李邺给了她一颗灵珠,让她戴脖子上,偷天换日,此刻,只等这颗灵珠的法力流逝干净,她就自由了,千锁屠妖阵对人类不起一点作用。 然后杀了沐淩。 没过多久,林涓喜就感受到了灵珠耗掉最后一丝灵力时,凄厉绝望的哀鸣,倏然,她能动了,第一个动作是下意识斜目看李邺,只见他望着盘膝而坐的沐淩,面无表情,依然是那副让她深深迷恋的清绝侧颜。 她心中柔情顿起,飞身上前,枪口抵住了沐淩的太阳穴。 沐淩睁开眼,神色镇定,目光却精锐犀利,对上林涓喜莹然的眸子,她不由一镇。 她应该立刻马上开枪,可她顿住了,沐淩双眸如镜,不怒自威,然而这不是最重要的,他的眼睛明亮水润,暗光下的瞳孔黑洞洞的,显得深沉,太阳穴处动脉在洁白的肌理下强健地跳动着。 温热的感觉,活人的气息。 林涓喜心肺像被一双铁手用力揉搓着,虽然仍维持着表面的冷峻,盯着瓮中之鳖般的沐淩,带着杀手的冷血,好像在看陷阱里的猎物,可她知道,自己的心颤抖到了怎样剧烈的程度,几乎无法维持表面的沉着。 沐淩似乎也感觉到了,嘴角浮起一丝冷笑。 按动板门,这件事就结束了,可林涓喜手指僵硬,怎么都按不下去。 黑洞洞的冰冷枪口还抵着沐淩额头,他感到它随着这只玉手和娇躯颤抖着,他冷冷一笑,瞬息之间腾身而起,一脚将她踢翻。 林涓喜身子重重摔在地上,后脑勺磕上坚硬石板,钻心的疼痛如一记闷棍,她几乎晕了过去,好歹强撑着,准备一个鲤鱼打挺站起来。 这时,劲风袭过,一个黑影扑上来,重重压上她的身子,将她双手举过头顶按在地上,而她的双腿被对方膝盖钉住,力气大到令人吃惊,她根本无法动弹分毫。 呛人的尘土中,林涓喜眯眼聚焦,近在咫尺,是一张年轻男子的脸,因为愤恨而煞若修罗,正是沐淩。 脖子一凉,沐淩擎着匕首,抵在林涓喜喉头,愤怒地吼道:“我不想杀人,但你根本不配当人!你这魔鬼的婊、、子!” 他的手按了下去! 第七章 沐淩的手按了下去! 突然,沐淩身子一震,瞳孔倏然紧缩,现出了无比震惊的表情,林涓喜感到,有热乎乎液体,流到自己胸前,空气中血腥味浓重地让人喘不过气来。 沐淩被人从后背来了一刀,刺透,正中心脏,匕首尖从前胸顶出来,十分漂亮的专业手法。 林涓喜推开沐淩,站了起来。 她愣住了。 眼前是位红发女子,约莫二十五六岁,有着剔透的浅蓝色眼睛,嘴唇苍白,一丝若有若无的浅笑;虽然胸小屁股小,但双腿修长,倒也英姿飒爽。她长发披垂,穿件黑色的宽松皮衣,拉链敞着,露出里面的高领黑t恤,蓝牛仔裤,腿根处别着短刀——现在在沐淩心脏上,女子腰间只余刀鞘——长长的卡其色帆布靴子,鞋帮有反转万字图形。 林涓喜只觉心脏提到了嗓子眼,一下一下狠狠跳动,她感到骨子里隐隐的恐惧、和着胸中直腾脑门的崇仰。 这个女子,正是杀手界的“ef”,“响哨”——玛利亚凯多! 玛利亚凯多迈着精干优雅的步伐,走到沐淩身边,蹲下来,注视他片刻,然后拔出插在他后背穿心而过的短刀,从口袋掏出手帕,将匕首上血迹擦了擦,重新插回刀鞘,才站起来,看也不看林涓喜。 林涓喜注意力全被玛利亚凯多吸引了,连红圈消失千锁屠妖阵被破都没察觉到。 玛利亚走到李邺面前,林涓喜想,莫非他俩认识……就见玛利亚对着李邺单膝跪下,双手抱拳,用标准的普通话说:“主人!” 林涓喜很错愕,更是不解,这究竟怎么一回事? 李邺点点头,玛利亚站起来,径直来到地黄跟前,两人相视一笑,互相吻了吻对方的唇,然后玛利亚就挽着地黄,站在他身边。 林涓喜还呆在原地,沐淩死去的黑洞洞眼眸正对着她,她情绪不好。 李邺向林涓喜走来,黑眸生出熠熠光辉,凝视着她,她转动眸子,也看向他,他如旧的眉目,干燥而温暖,他伸出手来抱她,她无动于衷。 他双臂顿了顿,收回来:“受伤了?” 林涓喜这才发现,自己满身满手满脸鲜血,除了后脑勺和屁股被摔疼,没有受伤,这些血是沐淩的,便说:“还好,没受伤。” 李邺递过一方丝帕,林涓喜犹豫一下,伸手接了,胡乱摸把脸,擦擦手,将满是血污的手帕丢地上,李邺来牵她,她往后一缩,说:“我手太脏,你穿着白衣服。” 然后,她没再理睬他,自己上了马车,余众也都各归其位,昆仑厉焰腾空而起。 窗外还如来时般夜色苍茫,点缀着碎钻般的星子和一勾残月,天明还早。 玛利亚凯多依偎着地黄,一脸温柔;地黄恭顺地垂头,嘴角带着柔情的笑意;李邺幽黑的眸子深沉蕴藉,不知在想什么;倾泓直勾勾望着前方,一个关心的眼神都没有,弄得林涓喜一阵伤心。 李邺突然说:“涓喜,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响哨’玛利亚凯多,现在是叫蓝莓了。” 蓝莓?还地瓜呢!林涓喜想。 玛利亚似是看出了林涓喜心中所想,便说:“我喜欢吃蓝莓,便请主人给我取了这个名字。” 林涓喜点点头,对玛利亚微微一笑,说:“你好,我是林涓喜。” 玛利亚淡淡一笑:“知道,主人手下唯一一个用真名的,不过,现在你可不是属下了。” 经她这么一说,林涓喜才想到,自己的确一直在用真名,也不用叫李邺主人,难道自己比“响哨”还厉害吗?显然不是,唯一行得通的解释就是,他在乎她。 忆起往昔两人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林涓喜表情柔和起来。 到凤凰城,已经是凌晨三四点钟。 马车停在市区的晓岚公园,这个公园本就人迹罕至,此刻更是半个鬼影都没有。 下了马车,李邺将自己的鹤氅解下来,披林涓喜身上,因为她一身血。 然后,李邺说:“蓝莓,给林小姐订个酒店。” 林涓喜表情木木的:“我不想住酒店,我想回家。” 地黄微微一笑,说:“林小姐,这么晚了,你一身血,吓了邻居怎么办?” 林涓喜一听有理,作罢。 李邺说:“蓝莓,你陪林小姐去。” 确实只有玛利亚可以干这件事,因为除了林涓喜,只有玛利亚穿着现代便装。 “是!”玛利亚应道,接着对林涓喜说,“林小姐请!” 林涓喜对李邺淡淡地说:“走了。” 李邺点点头,平淡的神色:“嗯,小心点儿。” 林涓喜跟着玛利亚走了。 两人同坐一辆出租车,林涓喜这才发觉,玛利亚其实不美,之所以让人在第一眼就印象深刻,暗暗喝彩,主要是因为她夺人的气质,并且和身材长相相得益彰。 玛利亚一路并不多话,只是公事性地说几句,林涓喜和陌生人话也不多,所以她什么都没问,今天的一切,仍扑朔迷离。 到了酒店,玛利亚拜托优雅美貌的女服务员,等天亮了给林涓喜买身舒适衣服。 将林涓喜安顿好,玛利亚就离开了。 玛利亚走后,林涓喜仰躺在酒店华丽的大床上,盯着装饰精致的天花板,静默着。 厚重窗帘缝隙间透入金色阳光,落在林涓喜眼睛上,天亮了,她居然这样盯着天花板看了半晚上。 她坐起来。 扫了眼窗外,应该是早上十点左右的样子,林涓喜无心吃饭,坐在床边,继续发呆。 中午时分,有人敲门。 林涓喜一身血污,提起掉落在地的李邺的鹤氅,瞧几眼,还是丢一边,扯下床单胡乱裹身上,开了门。 是酒店的服务员,她微笑着,将一身衣服和零钱都给了林涓喜。 林涓喜谢过,关上门。 这是一身果绿色的运动装。 她去卫生间冲了澡,洗掉一身恶心的血腥味,换上新衣服。 出来后继续坐床边发呆。 窗子没关,外面甚是热闹,汽车的哔哔声、呼啸声,大卖场震耳的俗艳歌曲,小孩子的嘻嘻笑语,沉默的各怀心事的大人。 也不知过了多久,突然,白光一闪,一个人出现在窗边,林涓喜抬起了眼睛。 不用想也知道来者何人。 李邺走到床边:“涓喜,怎么样了?” “还好。”林涓喜不冷不热。 李邺坐在林涓喜身边,她看也没看他,神色淡然。 李邺侧脸,美丽的凤目看着林涓喜:“我有话和你说。我让蓝莓给你订房间,就是为了和你单独谈谈。” 静默片刻,林涓喜说:“你想说什么。” “昨晚的事。” “昨晚的事?”林涓喜微微一笑,笑容有些冷,“你想让我帮你杀了沐淩,并且为了以防万一,安排了替补,就是玛丽亚。” 李邺注视过来的目光有几分心痛。 “血洗离尘观,事前我压根一点也不知情,但是他们知道,因为这是你的安排。拖到上了车再告诉我,我肯定不会拒绝你,因为一,我没有拒绝的时间,二,当着你属下的面,我不会不给你面子。而且,我不知道‘响哨’在旁边,随时准备后补——你隐瞒这个,是想让我置之死地而后生吧?” 李邺沉默了。 “涓喜。” 林涓喜没理他。 “看着我!”李邺命令道。 这种强性的语气让林涓喜抬起头来。 他乌黑的眸中杂有细碎尖利的光芒,宛如墨色玉石的裂纹,一字一字地说:“涓喜,如果有人知道我爱你,他们会杀了你,折磨你,用你威胁我——你是我最大的弱点,我不能让他们发现。” 林涓喜睁圆眼睛,惊呆了。 “几乎所有人都说,我对你像二十年前对纪白露一样,这正是我希望的。离尘观的事,他们觉得我在利用你,或者试探你,像试探所有不相信的人。涓喜,我安排蓝莓,一,是为了保护你,二,我绝不会再让你杀人。蓝莓看起来是你的候补,其实是为了替你杀人。我事前吩咐过蓝莓:‘林涓喜有杀沐淩的能力,但如果沐淩真死在林涓喜手上,她会和我分手,你看着办!’蓝莓为了她的脑袋,不会让你杀人,况且,她恋人地黄也在千锁屠妖阵里,不担心她临阵倒戈。” 他吐属清晰,目光锐利,她呆呆的,人的心思会到这种地步? 林涓喜垂下眼帘:“李邺,你果然狡兔三窟。” 她垂下的眼帘,睫毛的淡淡阴影遮掩着颧骨,嘴巴轻抿,宛如仕女图中静默温婉的女子,带着令人心悸的宽忍和柔情:“我,不怨你了。” 李邺一阵感动,轻轻搂住林涓喜,胸膛贴着她的背,这是她喜欢的姿势,可以让她完全放松下来。 “涓喜……”他一手抱紧她,一手掌心贴着她手背,五指插进她指缝里,温柔摩挲着。 “嗯……”林涓喜轻轻闭上眼睛,鼻端是近似于檀香的味道。 “我是一个私生子。” 林涓喜惊得双目倏然睁开,他,开始向她透露自己的事情了。 李邺开口了。 第八章 耳听李邺继续说。 “生母生下我没多久就嫁了别人,把我丢给生父,就是我爹。我爹一直爱我生母,和我娘结婚好几年都没小孩,他把我领回去,对别人谎称是我娘生的。” 林涓喜静静听着,一双眼睛清澈而专注。 “我爹和我娘表面看起来相敬如宾,其实不是。主要原因在我爹,他放不下我生母。我娘就可怜了,自从嫁到我家,就没真正开心过,直到有了我。虽然不是亲生,娘把我当亲儿子疼爱。我爹常年在外地,我就在家跟着娘。后来我长大了,开始懂事,怨我爹对我娘不好。我娘,她是个——” 虽然看不见他的脸,但她能听出来他语气中的痛苦。 “——她是个特别好的女子,涓喜,你都不知道,我娘她耍一把红缨枪,我现在都记得,她那天在梨花树下耍枪,花瓣落了一身,枪头半分不晃的样子。” 她反手握住的他手:“那他们现在呢?” “都死了。” 她不语了。 沉默片刻,李邺说:“我在我娘的不幸里长大,所以小时候就想,等将来娶了媳妇,一定要把她当宝贝宠,不让她受半点委屈。我要保护她,不让任何人伤害她。所以,我先是找了池玉茗,然后又找了纪白露,让人们认为我喜欢利用女人,通过骗她们的感情达到目的,这样,我以后对谁好,也不容易暴露我的真实想法。我和池玉茗开始只是相互利用,可她喜欢上了我,每次看见她的眼神,我都会想起我娘,我不忍心,就分手了。至于纪白露,她心里有别人,我不过陪她解闷说话罢了!你想,纪芳林那么精明,怎么会把家族最高机密告诉当时还不到十八岁的纪白露?所以,我接近纪白露,压根就没有打过残石的主意。这些或者就是你说得,狡兔三窟吧。” 林涓喜感到背后李邺的心跳,和他胸口透出的热气,暗光中,她睁着幽黑的眼睛。 过了半晌,她说:“以纪白露当初的年龄,不可能知道家族最高秘密,我以前还奇怪,你怎么想不到这点,原来是另有原因。” 说完这些话,林涓喜就噤口了。 李邺冷不丁问:“渴了吧?” 林涓喜这才察觉,自己从昨晚到现在一口水都没喝,早口干舌燥,便点了点头。 李邺给她接了杯温水,递她嘴边,慢慢喂她喝了。 喝完后,李邺将杯子放桌上,林涓喜用手背抹了抹嘴,说:“那个池玉茗——你早该告诉我。” 李邺笑笑。 林涓喜瞪李邺一眼:“看你那一箩筐破事,和一个女人纠缠不清几十年,和另一个女人绯闻传得全世界都知道,我当时怎么就昏了头跟了你?” 李邺由着她数落,只是好脾气地笑着。 有人敲门。 林涓喜去开,是酒店服务生,端着餐盘,微笑着说:“林小姐吗?您点的餐到了。” 林涓喜回头看李邺,他点点头。 她道了谢,接过。 是两份云吞,清炒虾仁,脆皮龙凤腿,泡菜豆干,两碗米饭。 于是两人坐下来吃饭。 四下里寂静无声。 林涓喜埋头只是吃饭,鼻子有些发酸:“李邺,不管你有什么心思、干什么事情,只要告诉我真相,我都理解你……你明白吗?” 李邺夹菜的动作一顿。 然后他抬眼看她,微微一笑,目光明亮极了,他夹给她一个凤腿,说:“我知道。” ———————————————————————————————————————— 许嫣然过生日,她亲自下厨,和林涓喜在家做东,邀请刘花程和刘逸宸叔侄来玩。 正式开饭,坐上餐桌,刘逸宸瞧着一桌子佳肴,别的倒也罢,有一盘自己最爱的糖藕,盛在青碧磁碟中,晶莹黄润如琥珀,藕孔填满了香甜的糯米。 他夹起藕片,放进小碗,用筷子顶出糯米,放进嘴里,突然想起有一次,残墨做了糖藕,就是这样先吃光糯米,再吃藕片的。 自己这种习惯,多半是跟她学的。 “嘿,大少爷,回魂了。”许嫣然用胳膊肘碰了碰刘逸宸,“怎么放嘴里就发呆了,是我做的太难吃了吗?涓喜说你最爱吃糖藕,我尝试了一下。” 刘逸宸这才回过神来,糯米还好好在嘴里,连咀嚼都忘了。 他忙嚼了几下,咽下去说:“是太好吃我才愣住了,险些连舌头都咽下去。” 许嫣然咯咯笑了。 刘逸宸将一大片香甜糖藕放进嘴里,却是索然无味,前段时间发生的一件事,让整个世界都失去了颜色。 是这样的,半个月前,有次,许嫣然来刘陈氏家吃饭。 谈话中,刘陈氏得知许嫣然居然从没爬过山,便对小儿子花程说:“这几天天气好,秋高气爽,周末你带嫣然去爬爬山,去玉华谷吧,那儿人少,清净,风景也好。”老太太是想找机会让两个年轻人单独相处以成好事。 刘花程当时满口答应了。 下午,刘花程去迦南湖刘逸宸的公寓给侄儿还ipad,居然意外碰到了残墨。 当时,残墨、刘逸宸和林涓喜三人坐在地毯上,玩“干瞪眼”的纸牌游戏。 这是刘花程第一次见残墨,虽然残墨曾经扮作护士,但当时情况混乱,刘花程也对她没印象。 刘花程看到地毯上盘腿而坐的残墨,就呆住了,十几秒后,才回过神来。 “残墨,这是我二叔;二叔,这是李墨,我一个朋友。” “哦,幸会幸会!久仰久仰!”刘花程笑嘻嘻地说,然后大喇喇坐残墨旁边,“我明天去玉华谷,谁跟我一块去?” 大侄子和外甥女自然是都去的。 刘逸宸望着残墨,微微笑着说:“一起去吧?” “我可以去?”残墨眼睛闪闪的。 “当然,有什么不行的,难不成得领导批准?”刘逸宸开着玩笑,意有所指。 “一起去吧!” “一起去吧!” 林涓喜和刘花程都是盛情相邀。 “好,我给大家准备点吃的。”残墨笑盈盈地说。 这个结果把刘陈氏气了个半死,独处时光泡汤啦! 几个年轻人当然甚是高兴,初秋时节,丛峦苍翠,众泉缥碧,玉华谷风景宜人,而且因为不出名,人不多,残墨带了自制点心,大家赞不绝口,还没到山脚下,袋子就空了。 爬山是相当劳累的,虽对林涓喜来说不算什么,但她怕许嫣然吃不消,到半山腰时林涓喜便说:“嫣然,咱们别上了吧?” “怎么,上不动了?”刘逸宸笑道。 林涓喜点点头,她见二舅早累得气喘,知道他也没劲了,苦于面子硬撑着,便说:“这儿荒山野岭的,万一窜出来个狼,把我俩叼走了怎么办?要不舅舅你也别上了,留下来陪我们,给我们打狼!” 难得外甥女对自己撒娇,刘花程很受用,而且他巴不得停下来歇着呢,忙说:“逸宸,你和李小姐上去吧,我不上了,留这儿给她俩挡狼。” 刘逸宸笑道:“别让狼把你叼走了!” “赶快滚吧!” 刘逸宸和残墨继续往上走。 山路蜿蜒曲折,被茂盛的林木遮掩得只能看见脚下方寸之地,浓翠深处偶尔传来絮絮人语,由于山路狭窄,只容一人通过,残墨让刘逸宸走前面,自己和他相距几步之遥。 刘逸宸经常运动,没什么感觉,残墨并未使出法力,但毕竟是妖精,能跟上刘逸宸步伐,就是有些气喘,脸颊泛着红晕。 山路越发陡峭难走,有几处两人不得不互相拉了把。 快到山顶了,蓦然,残墨手指一处,惊喜地说:“你看!” 顺着她的手,他看到山崖的峭壁上,长了株不知名的树,开满粉色花朵。 从这里看过去,峭壁如刀切斧劈,万丈而下,深不见底,令人胆寒,然而花儿很美,远远望去,如萦绕在崖头的一片云霞。 “险峭中偶得的美丽,更加动人。”刘逸宸说。 山顶就在头上了。 上到一个平台之后,视野豁然开阔,这就是玉华谷的最顶端了。 刘逸宸先上来的,接着残墨也到了。 刘逸宸站山边,望着脚下的群山万壑。 过了片刻,残墨碰了碰刘逸宸说:“坐下来歇歇?” 他欣然同意,两人拣了两块平整些的石头坐下。 刘逸宸扭开军用水壶的盖子,发现没水了,残墨便将自己杯子递过去。 他也不客气,扭开喝了几口,递给她,她自自然然地接过,也抿了些。 “逸宸,你经常上健身房,爬这个山应该不累吧?” 确实不累,他“嗯”了声。 “你喜欢运动?” “还好。” “哦,能坚持天天运动真了不起!” “其实每天运动也挺烦的。” “嗯?” “我健身、练肌肉,是想磨砺我的意志。”刘逸宸说着,捡起一块石子,随手丢出去。 残墨端然坐着,眼睛一眨不眨看着他,听得很认真。刘逸宸发现,自己有时候半是闲聊的话,她都是一副认真的摸样,纯真的大眼睛一眨不眨,甚至带着一丝崇拜,这让他很受用,也激发了他的倾诉欲。 “磨砺意志?”残墨重复道,“为什么?” “因为我想做大事。”刘逸宸淡淡一笑。 看她似乎没有明白,刘逸宸便指了指四周景色:“你看看周围的风景,是不是觉得乘奔御风,酣畅淋漓,整个世界毫无阻挡?因为站在制高点。站得越高,能够阻挡你的东西才越少。” “嗯,我懂,这就是成功的感觉。”残墨说,“建永世之业,流金石之功——虽然我并不渴望这些,可我也知道,这都是很好的东西。” “所以呢?” “所以我支持你啊!” 因为运动的缘故,她的脸蛋粉扑扑的,水灵灵的眼睛瞬也不瞬望着他,泛着清澈的神采。 “哄我!”刘逸宸微微一笑。 “没有,真的没有,我支持你呢!”她忙着辩解,脸蛋泛上红晕。 “别动,有个东西!” 残墨果然就不动了,眼睛都不眨一下。 刘逸宸慢慢凑近。 其实他骗了她,他只是想让她这幅娇羞而真诚的摸样多定格一会儿。 他一直觉得,她的眼睛非常美丽,宛如滚圆的葡萄,眼珠子又黑又亮,晶莹剔透,目光清澈极了,此刻他凑得近了,又目不转睛看她,她明显羞赧,透出肌肤的红霞愈发浓艳。 “我一直很好奇。”刘逸宸凝看着她的容颜,“你平时和别人在一起挺活泼爱说笑的,怎么和我相处的时候就沉默了?而且,你应该不是容易害羞的女孩,为什么在我跟前这样爱脸红?” 后一句话,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 她垂着头,一言不发。 他大是懊悔,正想着补救的办法,她开口了。 她头垂得低低的,小声说:“你骗我!” “怎么了?”刘逸宸愕然。 “你说有个什么东西,让我别动,原来是故意凑近看我笑话。”她说话轻轻地,低眉顺目间,皆是东方女子的温婉蕴藉。 他突然想到一句歌词,就低回地唱了出来:“……西风一叹,烟花一笑,不胜轻柔的美人蕉……” 他的声音低下去,静下去,胸臆中的刚朗之气和缠绵之情,莫可名状,唇舌仿佛被一种酸麻的感觉凝滞住了,他突然有一种强烈的冲动。 他板过她的头,俯身吻了下去。 她身子一僵,没有挣扎,也没有回应。 而此刻的他,第一次亲吻女孩子,只觉唇上一片柔软湿、润,鼻端是淡淡的少女气息,他感到一阵眩晕。 后来想想,这一刻,自己一定是疯了。 突然,残墨一把推开刘逸宸,迅速化作原形——一只小黑猫,窜入草木不见了。 这一切快如闪电,一瞬之间,刘逸宸呆住了。 残墨消失的同时,一个人出现了。 他从山路走上来,突然来到山顶。 这是位清癯的中年男子,对上刘逸宸惊愕的目光,男子礼貌地微微一笑,走到距离刘逸宸几米远的地方。 刘逸宸又是一怔,这男子居然拿着渔具,真是太奇怪了,来爬山居然带着渔具,还背着这行当到了山顶。 看到刘逸宸诧异的样子,男子微微一笑说:“早钓鱼,午钓虾,晚上钓个癞蛤蟆,我起一大早,却什么都没钓上。” 刘逸宸没有接话,愕然退去,他显得冷淡。 男子继续说:“不过嘛,钓鱼这件事,全是缘分,再说,柳宗元钓的是寒江雪景,禅宗钓的是清风明月,姜太公钓的是识贤明主,所以钓鱼不在鱼,在钓。” 刘逸宸看向别处,不再理会这个男子。 男子却凑了过来,看着刘逸宸的脸说:“小伙子,我看你脸色不好,阳气微弱,给你算一卦?” 刘逸宸冷冷地说:“不用。” “不用?真不用?我看你仿佛遇上了妖邪之物的样子。” 刘逸宸站起来,瞥了男子一眼,冷冷地说:“你这勾当,愿者上钩,祝你好运!” 然后就下山了。 迈上下山小路,背后听男子说:“……二八佳人体似酥,腰间仗剑斩愚夫,虽然不见人头落,暗里教君骨髓枯……” 声音渐渐听不见。 刘逸宸停住了脚步。 一般人碰到这种情况,多数会很生气的,脾气不好的甚至会动手,而刘逸宸却避开了。 因为他知道刚才的男人是谁。 第九章 因为刘逸宸知道刚才的男人是谁。 那男子是一名降魔者,而且法力远在自己祖父刘河生之上,这是小时候无意中从祖父那里得知的。 男人叫鸣经,性情乖戾且残忍变态,以折磨妖怪为乐,被他收服的妖怪,往往死状奇惨。 刚上山的时候,刘逸宸都没出多少汗,此刻衣服湿透了,全是冷汗。 他驻足不前,一筹莫展,心急如焚,自知不是鸣经的对手,鸣经也不会拿他怎么样,他是担心残墨,刚才她跑得那样快,只能说明力量悬殊。 突然,身边草木有了响动,刘逸宸警惕地侧目看去,睁了睁眼睛,惊愕极了。 只见李邺从灌木丛中走出来,身后跟着个小女孩,正是残墨。 刘逸宸忙上前几步说:“李公子,鸣经在这附近。” 残墨仰起脸说:“没事了,逸宸,主人来了就没事了。” 刘逸宸心略略定了,脸上惊慌退去,恢复平静神色。 接着,刘逸宸又皱起了眉毛:“李公子,有件事我提醒您一声,那个鸣经到凤凰城来了,您一向爱护属下,怎么能容忍这种严重威胁到您属下安全的人活着呢?”刘逸宸却是担忧残墨安危,有心杀此人,无能无力,所以这么对李邺说。 李邺微微一笑:“逸宸说的是,我今天过来,就是为了解决他。” 残墨在一边低声道:“逸宸,我奉主人的命令,把鸣经引到山顶去,主人在山顶布了天罗地网,几个法力高超的属下,包括主人自己都在山顶上隐藏着,你刚一离开,鸣经就被制住了,现在应该已经死了。” 刘逸宸的心放下了大半,却想到另一件事:刚才的一举一动,不是都被李邺和他的下属瞧了个清楚?想起方才自己说的话、做的事,不由脸似火烧,恨不得一头钻进灌木丛,这辈子再也不出来,简直是尴尬他娘抱着尴尬哭,尴尬死了——他也替残墨不好意思,却见她神色自若。 李邺转过目光,嘴角笑意似有若无,神色温尔:“抱歉!” 这更印证了这件事,刘逸宸恼火万分,饶是他口齿伶俐,心思机敏,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才能从这尴尬事中解脱出来,而且,这是自己情不自禁,怪不得别人。 最后,他拉下一张脸,哼了声,甩袖子转身就走,给李邺摔个脸子,让他讪着去吧! 才走了两步,念着残墨,停了脚步,又拉不下脸转身招呼她,正犹豫着,耳边响起脚步的踢踏声。 眼前现出一张秀丽的脸,正是残墨,她垂着眼帘,低声问:“你要说什么?” 刘逸宸感激她的体贴,略一侧目,见李邺走到了较远的地方,便说:“明天我去找你。” 她说:“好。” 可是,到了晚上,刘逸宸给残墨打电话,安排明天的事,她却怎么都不接,对面的窗子也是黑的。 心头压了一天的恐慌此刻探出身子,飞在头顶,现出张牙舞爪的狰狞面目。 刘逸宸穿上外套和鞋子,来到楼道,电梯在一楼,迟迟不上来,他心里急躁,从楼梯跑下去,一步三个台阶。 到了残墨家门口,他按门铃,没人开,用手砸,还是没动静。 他背靠着门,心里难过地不知怎么好,掏出手机,给她发短信。 他写道:“出什么事了吗?我在你家门口,速回电话!” 他靠着门,眼睛死死盯着屏幕,等待着,按捺着,过去了十几分钟,实在是受不了,又拨通了电话,这次是无法接通。 于是,他又写了个短信:“我错了,对不起,可你别不理我啊,快回电话!” 发完这个短信,刘逸宸转身,看着残墨门上猫眼,那圈米黄色星星水晶胶依然闪闪发亮,却是人去楼空。 垂头丧气地回到自己屋里,倒在床上,握着手机,不知不觉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第一件事就是看手机,可是任何回复都没有,刘逸宸拨通残墨电话,依然无法接通。 他心里腾起一股怒火,几乎要摔了机子,生生忍住,又编了条短信:“回个电话吧,算我求你!” 仍然石沉大海,杳无音信。 刘逸宸坐在沙发上,没有心思移动分毫,金秋明媚的晨曦也带着清冷意味,映照得一室萧然。 冷寂让人平静,他突然清醒地认识到了一件自己一直不愿承认的事实,那就是,他爱她!何时开始,并不知晓,他只知道,他一直在逃避。 他自然晓得她为什么接近他,女人有时不是最好的ji、nv,就是最好的演员,一段注定伤心的情、、事,潜意识里在自我保护,所以,他一直逃避,逃避承认。 可这份感情一旦被发现,便如初尝阿片美好的瘾君子,很难戒掉。 一定要让她知道自己的心思——这是此刻,刘逸宸脑中唯一坚定的念头。 接下来的三天里,刘逸宸动用一切资源,能想到的办法都想到了,都做到了,却连见残墨一面都不行。 当面告诉她的希望破灭,刘逸宸只得给残墨发了一条精心写就的长长短信。 残墨: 有件事是该告诉你了,我怕被人捷足先登,那样我会嫉妒地自杀——我一直爱你!这件事让我不知所措,因为在我过去孤独的日子里,从来没有发生过。我每天倍受煎熬,怕你心有所属,还要忍受思念之苦。所以我要告诉你,希望你别让这世上再多个伤心终老的人。 那天的事完全是情之所至,情不自禁,冒犯了,如果因此你不再理我,我会后悔一辈子,会一辈子对玉华谷有心理阴影,别生我的气了,好吗? 刘 他先给残墨打了电话,仍然无法接通,他便将这条短信发了出去。 等了两天一夜,没有回复,刘逸宸实在无计可施,就去找了林涓喜。 刘逸宸和表妹约在她们卫校门口的奶茶店相见。 他拣了个不起眼的位子,等待着,不时有衣着鲜亮的少女嘻嘻哈哈,结伴进来,姑娘们看到他,胆大的会多瞅几眼,对身边同伴说:“那儿有个帅哥!” 刘逸宸衣着贵气,周身散发着典雅气度,人又高大,往奶茶店小巧的桌旁一坐,十分惹眼。 一时,林涓喜推门而入,她也是一眼看到了表哥,笑着招招手,坐过来。 “哥,有什么事啊,礼拜天回去说不行?” “我给你点了抹茶cupcake,巧克力慕斯,原味蛋挞,布丁奶茶,还吃什么?” 林涓喜欢喜地说:“你太体贴了,都是我爱吃的,够了,再不要了。” “好。”刘逸宸让服务生将糕点端上来,自己要了黑咖啡。 林涓喜吃着蛋挞说:“你看起来心情不好,怎么了?” 刘逸宸抿了口苦涩的咖啡,看着窗外明丽的阳光,不说话。 林涓喜挖了一大勺奶油,递到表哥嘴边,说:“吃一口!” 刘逸宸用嘴含了,丝毫品不出味道。 林涓喜今天梳着高高的马尾,着一件宽松的白色t恤,黑白两色格子短裙,只在t恤下露出一小截。 林涓喜见表哥盯着自己的裙子看,便说:“怎么了,不好看吗?” 刘逸宸摇了摇头,说:“好看。你什么时候喜欢上学院风了?” 林涓喜一笑,说:“这条裙子是残墨做了送给我的。” 刘逸宸惊异:“她?” “恩。”林涓喜点点头,“她的衣服都是自己做的。” “自己做的?”刘逸宸头一次听说,“我怎么不知道?” “是啊,你怎么能不知道,你不是老和她在一块吗?” 刘逸宸想了想,说:“我一男人家不太关心这些。” 林涓喜点点头:“欸,哥,你到底怎么了?” 接下来的十几分钟里,刘逸宸就着苦至心肺的咖啡,将他和残墨的事告诉了林涓喜,最后,让她看自己那条表白短信。 林涓喜接过,垂下头细细看了,叹口气说:“我就说你前几天为什么急着见她,还挺担心的,以为她把你怎么样了,你要找她算账。”林涓喜喝了口奶茶,“别误会,我的意思是,她伤害你了。哥,你再等等吧,残墨现在谁也不见——要不我再去找找李邺?哥,你一定要和她见一次,当面说!” 刘逸宸点点头。 可是,有的事情,李邺也没办法,何况林涓喜?残墨向李邺告了假,离开凤凰城,具体行踪,无人知晓。 刘逸宸差点儿疯了,他几乎后悔没给残墨安置跟踪器。 不过,他虽然情绪极其低落,倒也没影响工作,别人见到他,只觉得他话少了,瘦了,或许是太累。 第十章 此刻,面对一盘糖藕,刘逸宸心中难过得很,表面的平淡几乎撑不下去。 整个生日宴味同嚼蜡。 刘逸宸一回到家,便一头钻进卧室,闭上门。 拨通了那个号码,依然是机械的女子声音:“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 循环至第三遍,戛然而止,听筒里传来嘟嘟嘟嘟的忙音。 刘逸宸不断拨打,情况丝毫不见改变,周而复始,他突然就烦躁了,举起手机狠狠砸在墙上,几声让人心惊的脆响,应该是彻底报废了,他将自己摔在床上,头埋进柔软的枕头里。 有人敲门。 “逸宸!”是母亲的声音。 “哦!”刘逸宸从床上爬起来,去开了门,转身坐在床边,无精打采。 纪小满一眼就看到了地上手机的残骸,她反手关上门,坐儿子旁边,神色沉静如水,温和如水,注视着儿子说:“怎么了?” 刘逸宸低着头,吐出一口气:“妈,我碰上头疼事了,我……我该怎么办?” 刘逸宸将自己与残墨相识、交往的全部过程,点点滴滴,包括许多细节都告诉了母亲,他处理掉了和李邺等有关的一切,只给母亲说,残墨是他在工作中认识的、家境殷实的姑娘,父母在海外经商,当然,她是怀着目的来勾引他的,这一点,他很清楚,也告诉了母亲。 最后,他垂下头,漂亮的眼睛藏在额发的阴影里:“妈,我喜欢她。” 纪小满听罢,平静地问他:“你觉得你喜欢她?” 刘逸宸点点头:“喜欢。” “我不这样认为。”纪小满翘起二郎腿,带着“鸽子蛋”的保养精心的手交叠于膝盖上,“她接近你本来就是有目的的,所以,你看见的很大程度上都是她希望你看见的,带有欺骗性,是她做出来的。还记得外公的话吗?” 刘逸宸点了点头,复述道:“‘不要相信眼睛看见的,要多想想没看见什么。’” 纪小满点点头,说:“你现在想想,除掉你看见的那些她的好,你还喜欢她吗?” 刘逸宸心烦意乱,不言语,纪小满继续说:“你说她单纯可爱,漂亮乖巧,还勤快体贴,如果真实的她,刚好和这几点相反,甚至还有更糟的、你没发现的不好,你还会喜欢她吗?” 刘逸宸额发滑落,沉默不语,纪小满爱怜地为儿子拂了拂头发,手搭在他肩上,说:“妈很久以前就给你说过,要小心那些居心叵测的女孩。现在的姑娘太复杂,比我年轻时候可怕多了。这些事,我不多说,你也清楚。她现在不联系你,不是欲擒故纵,就是——计划突然改变,她没有留在你身边的必要了。” 刘逸宸抬头看着母亲,她那涂着柔和珠光粉的嘴唇异常好看,说出的话却如一桶从头顶浇下的冰水混合物,他的心凉透了。 计划突然变了,她没有留在你身边的必要了。 心如刀绞,原来是这种感觉,好像眼看着心脏被人掏出来,铺在地上,用刀子慢慢地、深深地划过,痛入骨髓,却无能为力。刘逸宸闭了闭眼睛,再睁开时,模糊一片,母亲温暖的臂膀伸了过来,拍上他的背,他强撑的颜面溃堤了,靠在母亲肩头,哭起来。 —————————————————————————————————————— 刘逸宸仍然维持着表面的平和温润,继续着背后的阴暗罪恶,但是,只要一个人独坐,残墨的身影便会闯入脑海,她爱娇的笑眼依然让人怦然心动,永不退色。 他渐渐更加明白和坚定了自己的心意,他喜欢她,甚至爱她,这是从未有过的。虽然刘逸宸身边自中学起就不乏优秀的追求者,但他从未动心过,在他的认识里,学业、事业永远是第一位,他像汉代的那位将军一样,秉承着立业成家的念头。而且,他自来心高,在同学朋友都追星的青春期,也没有一位明星能入得了他的眼。 曾以为自己这辈子不会为哪个女人动情,况且,他几乎从不考虑这些“很无聊”的事情,谁知道一旦开始,它就郁烈如溃堤之洪,让他招架不住。 她不见他,怎样都不见,他有时会想起古诗里的一句:上穷碧落下黄泉。喜欢的人失踪,确实足够让人发疯地去找,但自己的意中人并没有失踪,甚至就在同一个城市,只是不想见他。 相距不远却不能相见,咫尺之间,隔花荫人远天涯近。 真让人伤心透了。 刘逸宸坐在自己客厅的地毯上,眼睛不由自主望向对面那扇小小的窗子。 不知谁家的音箱开得好大s的《becauseiloveyou》从窗口飘进来,落在心间。 ……sandipleadedwithyou bewithyou medown ifiholdyoutight ifisaidthatiwouldloveyoueverysinglenight medown…… ifisaidthewayifelverchange…… down…… 如果我跪下向你请求,如果我横渡亿万个茫茫大海,如果我攀过最险峻的高山,只为与你相依,你仍然会让我失望吗……如果我穿过长河,越过群山,只为呼唤你的名字……如果我说,我爱你,在每一个孤寂噬骨的夜晚,你仍然会让我失望吗?……你仍然会让我失望吗?…… 他披衣起身,觉得应该出去走一走,独自吞咽这苦痛,会承受不住。 小区清幽石径旁的银杏,他和她无数次步月随影而过,此刻一树浓碧,将要枯黄的最后辉煌,西风刮过,翠叶沙沙,仿佛无数扑棱棱的蝴蝶翅膀。 绕过银杏林子,拐个弯,就到了玫瑰圃中,残墨公寓所在的小洋楼。 残墨喜欢玫瑰,房中总插着大把,粉如朝云,白如暮雪,精灵般在一个角落闪闪发光,谁也无法忽视;在他和她对坐闲聊时,那令人沉醉的甜香总在鼻端萦绕,让他的整个夏天都仿佛在玫瑰园中度过,除去童年,一生再无的单纯记忆。 他的手不禁抚上玫瑰枝叶,心下愀然。 刘逸宸从小好强,任何事都不甘人后,付出的努力是他人不可比拟的,取得的成功也是足以令自己欣慰的,可是啊,她是永远不会被打动的,狠心的女人,她是在利用他啊! 刘逸宸握拳,玫瑰的刺深深扎进肉里,他丝毫不觉得疼,花儿如此娇嫩,长着尖利的刺,不过是为了保护自己,饶是如此,也敌不过风刀霜剑,辣手摧残。 说不定,她真是有难言的苦衷。 刘逸宸看了眼近在咫尺的门洞,他想上去瞧瞧。 没有坐电梯,徒步上到三楼,在那面猫眼贴着水晶胶的门前停下。 他看着这扇门,虽然知道她不可能在里面。 突然,门开了。 是做梦吗?残墨剪短了头发,穿着印满蓝色蝴蝶的长袖灰色连衣短裙,扶门站在那里。 “残……残墨吗?”刘逸宸迷惘了。 第十一章 突然,门开了。 是做梦吗?残墨剪短了头发,穿着印满蓝色蝴蝶的长袖灰色连衣短裙,扶门站在那里。 “残……残墨吗?”刘逸宸迷惘了。 残墨神色疏淡,说:“你进来吗?” 刘逸宸抬步跟了进去。 身后门彭一声关闭,他几步上前,用力抓住她双肩,说:“我找你找得好苦,你去哪儿了?” 残墨肩膀都要碎了,眉头皱皱,看着他的手说:“手怎么了?” 刘逸宸这才注意到,自己的手居然鲜血淋淋,给残墨肩头印上了暗红痕迹,他想了想,说:“刚在你家楼下,被玫瑰刺了。” “能刺成这样?”残墨蹙眉,转身取了个小药箱,“把手伸过来。” 刘逸宸将手伸过去,她拿出镊子,说:“你忍着点儿。” 然后细细为他将肉中断刺尽数挑出。 掌中刺疼,他恍若未觉,只是看着她,说:“我给你写的短信,最后一条,你看了吗?” 残墨木然着脸,用棉签沾了碘酒,按在他伤口上。 “你这几天上哪儿去了?” “我一直在家,哪儿都没去?” 刘逸宸一怔,愕然说:“你一直在家,为什么不开灯?” 残墨冷淡地说:“我有夜视能力,你又不是不知道。” 继而她挑起眼帘,瞅了他一眼,说:“好了,伤口别见水。我要休息了,刘公子!” 刘逸宸无动于衷,说:“那条短信,你到底看见了没有?” 她叹口气,说:“当然看见了。刘公子,咱们认识快两年了,你对我不错,我也实在不想做伤你的事,不过,既然你这么固执,我还是把话说开吧!” 刘逸宸觉得全身血液都冻结了,牙关冷得打战,他握紧拳头。 残墨的目光很平静,是一种他从未见过的神色,她说:“咱俩人妖殊途,你是个有血有肉的人,你会长大,会老,会死,我就算爱,也是爱我的同类,怎么会爱你?” 刘逸宸拳头握得更紧,突出的骨节呈现青白色,伤口被挤压地裂开,鲜血顺着指缝溢出来。 残墨看了眼他的手,继续说:“我活着的目的就是勾引不同的男人,从他们那儿替主人谋利益,根本不是好女人,也配不上你,你这么优秀,完全可以在人类姑娘里头,找个条件特别好、清清白白的。况且,你也不过是少年心性,等遇见可心的,也就很快把我忘了。” 他盯着她,说:“你就是那个可心的,给我一次机会,我会让你爱上我!”他每一字都斩钉截铁,带着不可违抗的味道,使她感到一阵压迫,她知道,眼前这个失魂落魄的年轻人,他有一颗冷血、诡诈而充满野心的心,绝非善辈,然后此刻的他,充满柔情。 残墨微微冷笑:“简直是笑话,我活了一千三百四十七年,你才多大?对我来说,不过是个小孩子罢了,你会爱一个刚出生的女婴吗?再说,我接近你的目的,就是为了利益,如果不是这个,你以为你有什么价值,值得我陪这么久?哄小孩子哄够了,我烦透了,要不是为了利益,早一走了之!” 刘逸宸盯着残墨,瞳孔显得很大,眸子越发黑得空洞,而她在对面嘲讽地冷笑。 她在冷笑。 他瞳孔倏然紧缩,耳听得她说:“你和我碰到过的千千万万个男人也没什么不同,甚至更幼稚,其实,你本来就是个小孩子,劝你一句,回去找份正经工作,别瞎折腾了,这不是你能玩得起的!到时候——” 残墨的话戛然而止,因为,刘逸宸突然从腰间拔出一把袖珍手、枪,瞄准她,一枪打过去,残墨偏过头,子弹打进墙里。 彭得一声,震得耳膜嗡嗡作响,残墨不可置信地睁圆了眼睛,刘逸宸已经站了起来,眸子恢复了一向的清明,不过眼珠是赤色的,嘴角刚硬地微扬着,看起来嗜血而狰狞。 残墨眉毛倒竖,锐声说:“你不要命了,让人知道你持枪可怎么办?” 刘逸宸冷冷地说:“我这种情况,非法持枪罪会从重处罚,依《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我杀了人——”刘逸宸又举起了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残墨,“故意杀人罪,死刑。” 眼看他又要扣动扳机了,残墨伸手过去,快如闪电,瞬息之间,枪已经到了她的手中,刘逸宸盯着空无一物的右手,一怔。 残墨颠了颠这把袖珍手枪,说:“你这大好人生还是不要毁在我手里了,这罪证,我帮你销毁。” 于是,刘逸宸眼看这把枪托在残墨嫩芽般的掌心,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化成灰,继而,残墨将灰烬倾入垃圾筐,说:“看,你为什么要喜欢我这样一个妖怪呢?走吧,以后别来找我了。” 刘逸宸转过身,走到门口,开门,踏出去,然后,他走了。 ———————————————————————————————————— “主人,金叔翰在凤凰城置办了别墅,在洄蓝湖边。” 当地黄带来这个消息时,李邺正在书房,和自己对弈,棋盘上黑白子交织。 地黄言毕,恭肃地立在一旁,李邺斟酌着落下一枚黑子后,看向地黄:“下一盘吧!” “是。”地黄也笑着坐在对面。 在李邺思考棋局时,地黄偷偷觑着主人,他一张象牙色的脸盘儿轻灵干净,长眉平舒,黑色眸子缓缓流淌着温润的光彩,实在瞧不出来喜乐。 下了几盘,李邺烦腻了,让地黄退下。 李邺动手收拾围棋。 棋子盛在太极形状的圆形青瓷棋盒里,黑是黑,白是白,界限分明,一目了然,没有无奈的妥协,没有选择的恐惧。 如果,人生在世,也如这棋子般,简单明了,因果分明—— 李邺修长的手指插进棋子中,触手温腻清凉,略略滑动,哗啦啦声如同初消的溪水,浮着碎冰,清越地泠泠作响。 ———————————————————————————————————— 金叔翰很客气地先拜访了喜岚轩,三天后,邀请李邺来他凤凰城的新居做客。 金叔翰的豪宅在凤凰城的“比福利山庄”,洄蓝湖风景区,距离喜岚轩不远。 李邺没有带侍从,一个人开着辆低调的银色沃尔沃去了。 金叔翰的别墅在一个较小的湖泊——落月湖畔,李邺开着车,在湖畔的林荫道上行驶了十几分钟,才看到远方葱茏草木掩映中的隐隐楼阁。 车开到了金叔翰家门前。这是座中国元素的豪宅,带着辽阔的院落,朱漆大门,上面嵌着黄灿灿铜门环,从青瓦墙头只能看到茂林修竹,金桂出墙而来,映衬着飞起的屋檐,琉璃瓦华彩托起的螭吻飞凌冲天。 李邺玩味地看着螭吻,这应该是豪宅的主人后来加上去的,以隐晦地彰示主人的身份。(螭吻是龙的第九子。平生好吞,即殿脊的兽头之形。这个装饰现在一直沿用下来,在古代汉族宫殿建筑中,五脊六兽只有官家才能拥有。) 李邺叫开了门,将车开进院子,仆从身材瘦巧,举止柔婉,似是个小黄门,他声音轻悄地说:“殿下在后院观鱼呢!” 李邺点了点头,这时响起一阵笑声:“贵客来了,有失远迎——” 只见金叔翰带着两个侍女从别墅后走了出来,李邺笑着缓步过去:“听说殿下在观鱼,扰了殿下雅兴?” “一个人赏鱼看见有趣的也没处说,你来得正好。不过,李公子是贵客,还是请先进屋喝杯茶,到黄昏,桂花的影子落在赤金的水上,那时候赏鱼才好看。” 这座三层建筑,屋外雕梁画栋,甚是华美,虽然俗艳,却还可观。 一进屋,玄火金魇族的民族特色就显出来了。 屋外虽然花哨,倒也庄重,可室内装潢硬是成了俗艳轻薄,虽无歌姬舞娘,但李邺鼻端似乎闻到了甜腻腻的脂粉气,恍若置身青楼。 不过,端茶倒水的女子虽不算青瓷如水,倒还娴静端雅。 李邺端起珐琅彩的茶盏,举到眼前端详:“雍正年间的,不错。” 金叔翰拨着榛子:“喜欢了送你,我还有一套。” “谢谢!” 李邺谦和温润,看起来很好接近,他放下茶盏,看了眼窗外,几株桂花含香吐艳,开得如霞似锦,纷繁璀璨,衬着屋里年轻貌美的侍女,真是赏心悦目,李邺戏谑:“这地儿真不错,殿下会享福,整天倚红偎翠,醉卧花间,着实让人羡慕。” 金叔翰笑道:“是吗?” 李邺笑道:“作为男人,最快慰的两件事,莫过于在马背上征服世界,在床、上征服女人。” 金叔翰哈哈大笑:“李公子高论,当浮一大白!可是公子不近女色却是何故?” 李邺微微一笑:“唯为巫山沧海之事。” 金叔翰笑言:“小弟佩服!其实,如果合理利用,一个女人顶十个男人,你看凤凰城这宅子,我不常住,如果有个聪明女人管着,就放心多了,要是这女人再带着我俩的孩子,就更好了,比起男人,不容易起异心——李兄,你那房子,我喜欢得很。” “喜岚轩小,比不上贵府。” “虽然小,我看好得很,清雅,幽静。” “那你过来住几天?” “好啊!”金叔翰端起茶盏,“说定了,你可别到时候烦了赶我走。” “怎么会?“ —————————————————————————————————————— 李邺一回喜岚轩,就召残墨过来。 晚餐时候,残墨到了,李邺让她坐下一同用餐,娜娜侍立一边。 残墨垂着头,细嚼慢咽。 李邺忽然说:“残墨,下个月初三,金叔翰殿下要来喜岚轩住几天。” 残墨放下筷子,恭谨地说:“知道了,属下去好好准备。” 李邺温和地说:“不用特意准备,你待这儿就行了。” 残墨一愣,继而婉丽一笑,站起来,欠了欠身子说:“是,属下一定尽心!” 第十二章 喜岚轩。 一楼的茶厅,门是虚掩的,金叔翰推门而入。 残墨在地板上坐着,看他进来忙起身行礼:“殿下!” 金叔翰摆了摆手:“免礼了!这个房子光线好,我来读会儿报纸,你随便坐,刚才干什么现在继续。” 残墨嫣然一笑,继续坐在地板上。她今天穿件简单的白色长袖衬衣,藏蓝色裙子,黑皮鞋,一双白色棉质短袜,光腿,手中拿着个鲜红的蛇果。 金叔翰坐沙发上,打开了报纸,残墨清澈的眼睛偷偷瞄他,带着几分局促和拘谨,半晌,见他只是旁若无人地翻报纸,就继续自顾自地玩起来。 然而,金叔翰一直在用余光打量着残墨,嘴角浮起隐约的笑意。 她的眼睛只管盯着上下抛动的蛇果,短发刚刚遮住耳朵,脂粉未施,越发显得眉似黛山,眼如秋水,唇色有些发白,容颜比较上次见略微清减了。这身衣着显得她的腰肢非常纤细,胸部被衣服遮着,不过还是可以隐隐观到ru、房的玲珑可爱,裙子下露出两条白嫩的小细腿,右膝盖处有颗榆钱大小的黑痣。金叔翰喉头有些干渴,他呷了口冷茶水。 残墨瞥见了,停止了抛蛇果的游戏,说:“殿下,我去给您倒些热水吧!” “不用,凉的好。” 残墨晃了晃手里蛇果:“殿下吃吗?” 金叔翰摇了摇头,残墨咬了一大口蛇果。 金叔翰不再看报纸了,饶有兴趣地看着残墨。 残墨停止了咀嚼,嘴里还塞着果肉,含糊地说:“我影响到殿下了吗?要不我出去?本来早该走了。” 金叔翰微笑着摇摇头:“哪里?不用这么客气,要是我进来你就出去了,我可不好意思了。” 残墨又是一笑——金叔翰觉得她的笑容非常有趣,露出八颗洁白的牙齿,眼睛亮亮的——他忍不住问:“能告诉我你是什么成得精吗?” 残墨咽下果肉:“你猜!” 金叔翰目光像是吸在了残墨的身上:“我猜你就是个上初三的女学生。” 残墨笑了声:“那你就当我是女学生吧!” 她突然想起了什么:“主人恐怕午休醒来了,他说让我两点半去他书房的。我走了,殿下——” 她经过金叔翰,从他伸直的腿上跨了过去——金叔翰喉头一窒,拉住了她的裙摆。 残墨一惊,涨红了脸,欲把裙摆从他手中扯出来,金叔翰却更来了兴致,另一只手握住了她的胳膊肘,和她对看,他的目光中丝毫没有慌乱和尴尬,好像这是理所当然的:“本来还想多待几天,不过你太可爱了,我一会儿就和李邺讨你。” 说完后,他站起身,上下打量了残墨一回,仿若看着自己的囊中之物,然后满意一笑,离去了。 残墨呆愣愣立在那里,刚吃了蛇果,香甜应该还未退去,舌尖却是苦的,她心里升起从未有过的羞辱感,万分委屈,眼泪扑簌簌掉了下来。 哭了一会儿,她想到了什么,抹干眼泪,走出茶厅,路过楼梯口时,朝上看了一眼,她知道她的主人在上面,她不做声地走到玄关处,换了鞋出门了。 开着破旧的路虎,她直奔林涓喜家,她现在脑子里只有一句话:救救我! 开到林涓喜家楼下时,残墨停了车,以防冒失,得先打个电话。 “喂!”话未出口已泪如雨下。 “哦,残墨啊?” 残墨默默流着泪,不说话,林涓喜渐渐发觉不对了:“出什么事了吗?” “你在家吗?”语音哽咽。 “我在。” “我马上上去,不打扰吧?” “不,你上来吧,知道楼层吗?” “知道。一会儿见。” “嗯,一会儿见。” 打开门,残墨乌发凌乱,满面泪痕,林涓喜吓了一跳,忙让进来。 残墨毫不客气地坐在沙发上,还未开口就哭了,林涓喜慌了:“出什么事了?” 残墨呜咽着说出了事情经过,林涓喜听罢气得咬牙:“这家伙太过分了!” 残墨怯怯地瞅了眼林涓喜,不知道她是骂金叔翰,还是骂主人。 林涓喜拍了拍残墨的肩头:“别怕,我去给你家主人说。你先睡一会儿吧?” 残墨摇了摇头:“睡不着!” “睡不着躺会儿也好。” 林涓喜把残墨在自己床上安顿好,就出门了。 她先给娜娜打了电话。 “喂,娜娜。” “是我,林小姐吧?” “我想问你件事。” “你是为残墨的事吧?我劝你别参合进来,现在主人都答应别人了,不可能反悔,谁来说都没用。” 林涓喜沉吟了一会儿,说:“好吧,那就再见了!” 挂了电话,林涓喜又拨通了表哥刘逸宸的号码。 ——————————————————————————————————————— 喜岚轩的书房里。 李邺坐在藤椅上,金叔翰坐在对面长条沙发上。 金叔翰笑道:“打扰公子休息了,实在不好意思,只是这事太急,我怕迟了就被别人占了。” 李邺佯装困倦,打了个哈欠,说:“什么事?” 金叔翰笑道:“李兄,你家那小丫头委实可爱,能不能给了小弟?” 李邺眼睛一抬:“殿下又看上谁了?” “公子手下的残墨啊,给了小弟,行不行?” 李邺看起来瞬间清醒的样子,一双清凌凌的眸子看着金叔翰,而后者满脸期待。 “我知道残墨姑娘是你的得力属下,你舍不得,不过,我可以拿三名幻术师给你补偿。” 李邺一笑:“殿下这么说就见外了,咱们一起做事,我的属下就是您的。既然殿下喜欢,就拿去吧!” 金叔翰大喜,说:“李兄这份情义,我感激不尽!” 李邺微微一笑,算是回礼,然后他说:“我就奇怪了,殿下想要她,吩咐属下给我说就行了,犯得上自己过来? “你不知道呢,送到嘴边的不是美味,自己弄来的才稀罕。”金叔翰笑道,“能不能今晚上就给我送过去?” 李邺淡淡一笑:“殿下别急,这事还得再问问残墨的意思,你说是不是?” 金叔翰一愣,笑道:“是是是,当然得问问人家姑娘的意思了。” 这时,李邺手机响了,是刘逸宸。 “喂——”刘逸宸的声音异常阴沉,“李公子,能见个面吗?有话要说。” “好,在哪儿?” “我订了房间,给你发个地址。”刘逸宸颇为冷淡。 “好。” 那边电话挂了。 李邺笑吟吟对金叔翰说:“殿下可能得一个人待会儿了,有位朋友叫我出去,说有要紧事。” “哦哦,公子去忙吧!”金叔翰乐呵呵地回答。 第十三章 李邺开着他的莲花出了门,到了约定的酒店房间。 刘逸宸开了门,他神色淡淡的。 彼此坐下。 刘逸宸沉沉的眸子看着李邺,说:“李公子,还记得你说过的话吗?” “什么?”李邺问道。 “龙玺,亢龙有悔,当时我把它给你的时候,你说,会在将来的什么时候,帮我做件事。” 李邺点了点头:“没错,我是说过,刘公子遇上什么事了,需要我尽点儿微薄之力?” “不敢。”刘逸宸说,“听说你要把残墨给金叔翰。” “嗯。”李邺点点头,“你消息挺灵通的。” 刘逸宸怕他误解,以为自己在他身边安插了眼线,忙说:“我听涓喜说的,好像残墨告诉了她,这两姑娘私交不错。” “嗯。” 李邺神色平淡,瞧不出异常,刘逸宸便又说:“公子当时说,如果将来我要做什么,在你能力范围之内,一定尽力帮我。” “我是这么说的。” “李公子名动三界,答应我一个小小人类的事,肯定能做到吧!”刘逸宸顿了片刻,说,“我想请求你,别把残墨送给金叔翰。” 李邺果断地说:“这个不行。” 刘逸宸目光还是泻出了压抑的怒火,好像密实岩层渗出的岩浆,他口气有点儿冲:“为什么?” 李邺笑容退去,威严之气浮上眉宇:“我已经答应金叔翰殿下了,不能失信,至于答应你的,会另外帮你做件事,残墨的事,不要再说了。” 刘逸宸的情绪也完全被压了下去,他停了片刻,说:“好。” 送李邺到门口,刘逸宸嘴角带着处于礼貌的微笑,目光也很平静。 ———————————————————————————————————————— 李邺回到喜岚轩。 残墨正在玄关处换鞋,见他开门进来,一哆嗦。 李邺也换了鞋子,娜娜躬身收拾好,他问:“殿下呢?” 娜娜恭敬地说:“出去溜达了。” 李邺淡淡看了残墨一眼,她心提到了嗓子眼,他还是淡淡的语气:“上书房来。”自己先上了楼。 李邺的身影才在拐角处消失,残墨就身子一晃要栽倒,娜娜惊叫一声,来扶,残墨已经扶住了门口的衣架。 娜娜小心地觑着残墨,说:“大人……” 残墨摆了摆手,脸色很不好,她默默站了会儿,朝楼梯走去。 她浑身颤抖,抓着楼梯扶手,掌心全是汗,腻腻地打滑,脚下却不容后退地一步步走上熟悉的黄杨木楼梯。 终于上到二楼,踩着柔软松厚的灰色地毯,她一阵发虚,腿软地几乎绊倒。 终于还是挪到了书房门口,她举起手,扣了扣门。 “进来——”主人平和的声音。 她推门而入,关上门,上锁的声音响起后,她头也不敢抬,立刻跪下了说:“主人息怒——” “我没生气。”李邺声音很温和。 残墨迟疑着抬起头,主人一张脸居高临下,俯瞰着她,神色却温和至极,恍惚好像邻居家的哥哥,清澈的目光带着一丝怜惜。 残墨正愣神着,李邺站了起来,走到她跟前,伸过手。 看着这双玉色的、带着茧子的修长的手,残墨鼻子发酸,视线模糊,忍了这么久的泪水,扑簌簌落下。 他扶她起来。 她泣不成声:“主人,属下错了,从今以后,属下一定好好做事,将功补过,求主人宽恕!” 李邺叹道:“你没有错,你已经做得很好了。” 残墨抬眼看着李邺,他重新坐在椅子上,说:“这次的事,我也很难受。是我无能,保护不了属下,别人明目张胆地都敢问我要人。” 残墨眼睛泪盈盈地看着李邺,他接着说:“可是,我不得不这么做。” “属下明白,这也是属下分内的事。刚才……”残墨说着眼泪又下来了,“主人会不会不要属下了?” 李邺一笑:“净说傻话,我怎么会不要你呢?” 随后他笑容淡去,目光清冷而锐利:“金叔翰在凤凰城置了房子,他忌讳你是我的人,不愿意你待在赤御海沟。” 残墨擦去泪水,艳丽一笑:“主人放心,不出两个月,管教他离不开属下,把属下请回赤御海沟。” 李邺点头:“他让我今晚就把你送过去。” “主人,依属下之见,这件事最好再拖段时间。” 李邺面露询问。 残墨眼中闪过妖媚的光彩:“主人也是男人,怎么就不明白呢?轻易得来的不稀罕,我要他鼻尖上放一块糖,舔不着,吃不上,这样子将来才会对我们更有利。” 李邺点点头:“就按你说的。” ———————————————————————————————————— 金叔翰到黄昏时才回来。 李邺和金叔翰共进了晚餐。 金叔翰用玉箸夹起一片清炒笋片,洁白翠绿,异常好看,他压低声音说:“怎么样了?” 李邺也同样低声说:“女孩子总是害羞,你多和她接触接触。” 金叔翰了然微微一笑。 —————————————————————————————————————— 金叔翰在喜岚轩住了整整十五天,熬煎了整整十五天。 残墨近在眼前,却远在天边,这个女孩的矜持超出了金叔翰的想象,让他心痒难耐,几乎要憋疯了。 在第十六天的傍晚,金叔翰开着车,来接残墨去他落月湖畔的豪宅。 坐上车,看着主人的喜岚轩渐渐变小,拐个弯,不见了,残墨心里的难受,好像一座山峰压在心头。 开车的是位火辣美女,残墨坐在后座,金叔翰挤在她旁边,大腿侧紧贴她同样的部位,残墨觉得两人接触的地方越来越热,隔着裤子都汗津津的,十分难受。 车速不紧不慢,行驶了约莫十分钟,金叔翰的手慢慢蹭过来,冷不防覆上残墨的手,她大吃一惊,欲挣脱,又不敢,对方的五指十分灵活,慢慢抚摸她细白的纤指,她浑身冒出了冷汗,肌肉颤抖着,只想一把推开他,却没有一丝勇气。 金叔翰是憋久了,很快越来越放肆,他一手放残墨腿上,一手揽着她的腰,他和她之间不需要语言,因为这十五天已经说够了。 然后,金叔翰的手很快窜到了残墨腿间,另一只手往她的胸部游移。 残墨浑身肌肉僵硬,打着冷战,感觉对方的手像只沾满粘液的肉虫,在自己身上爬来爬去,她咬紧牙关,努力克制着不把他推开。 突然,一个急刹车,残墨的头差点儿撞车窗上,金叔翰皱起眉头,大是不悦,司机坐的美女放下车玻璃,破口大骂:“没长眼睛!不要命了!活腻了早点儿找个墙撞死!” 美女发飙令人心惊,残墨扶着副驾的椅背,看过去,当下睁圆眼睛,捂住了嘴。 第十四章 车前横着辆黑色的bmw机车,车上人的衣着却甚是不搭,一身黑色正装,连安全帽都没戴,一头乌发被风吹得凌乱不堪,他长腿一跨,下了机车,走到金叔翰的车跟前,修长双臂撑着车前盖,一双眼睛看过来,黑沉沉的瞳仁闪出凌厉的神采。 触到这样的眸子,金叔翰最后一丝笑容收起了,他开门下车,司机忙先一步下去,跟在金叔翰身后,残墨早呆在了座位上。 金叔翰看着刘逸宸,带着上位者的威严:“你是谁,有何贵干?” “殿下真是贵人多忘事。”刘逸宸脸上一向的沉着与舒雅退去,满目尖利,刀刃般看着金叔翰,一字一句地说,“主人说了,召残墨姑娘回去。” 金叔翰鼻子里轻轻笑了声:“你是刘逸宸吧?李公子什么时候成了你的主人?” 刘逸宸只是说:“这是主人的吩咐。” 金叔翰挑了挑眉:“是吗?” 刘逸宸不言语,眸中神色不容商量。 冷不防,金叔翰对着刘逸宸头顶,一掌击下去。 残墨失声惊呼,欲扑过去,早被美女司机制住了,在后颈重重一击,残墨立刻动惮不得,只能大睁眼睛,绝望地看着眼前情景。 这一掌,带着劲风,刘逸宸自知无法生还,闭上眼睛。 残墨望着刘逸宸覆在白玉般颧骨上的密密睫毛,突觉头顶太阳被摘走,天旋地转。 可是,金叔翰手掌在距离刘逸宸头顶一寸的地方,停住了。 刘逸宸感觉到异样,睁开眼睛——他知道对方中计了。 刘逸宸眼中满是坚决,说:“你和我家主人关系不错,残墨跟了你也不会吃苦,但主人不知道有什么事,让我把残墨追回去,十万火急。” 金叔翰咬牙说:“你哄鬼呢?以为借着李邺的名号,本王就能把她放了?本王今天是要定她了——” 刘逸宸黑沉沉的眸子定定看着金叔翰,面容冷峻如山崖,打断金叔翰坚决地说:“除非踏过我的尸体。” 金叔翰一鄂,寻思:今天遇上个麻烦主儿了,自己这时候无论如何不能和李邺有龃龉,这小子看来很有可能是李邺派来的,不然会这样有恃无恐?至于李邺应允了把残墨给他,基本不会反悔,不过世事难料。总之,不管怎么样,眼前这个刘公子是杀不得的,而且,残墨也留不得了。 虽然不舍,但金叔翰作为一族之王,不能为女人失了分寸。 于是,金叔翰恼火得挥一挥手,说:“花颜,放了她!” 花颜将动弹不得的残墨往刘逸宸这边一推,刘逸宸接住了,残墨倒在他怀里。 金叔翰沉着脸,开了门,坐上车,花颜也立刻上了司机位,扬尘而去。 残墨仰脸看着刘逸宸,凌乱乌发掩映中,他的眼眸异常乌黑,脸和唇苍白如大理石,微微急促的呼吸吹拂在她额头上,他搂着她的腰。 残墨凝看着刘逸宸,喃喃地说:“出了这么多冷汗。” 刘逸宸声音低沉含糊,他说:“今天好险,如果被金叔翰识破,我不是李邺下属,不是奉了他的命令,不仅救不了你,我肯定也得死。” 平复了一会儿,刘逸宸将残墨搀到路边的长椅上,两人一起坐下,一个在这头,一个在那头。 默然片刻,残墨说:“你为什么救我?” 刘逸宸不说话,他略侧过脸,也不看着她。 她叹道:“你这是何必?主人肯定不会轻饶你的。” 刘逸宸开口了:“你就愿意去金叔翰那儿,被他欺负?” 残墨被噎住了,看他一眼:“你走吧!” “你不用管我。”刘逸宸淡淡地说。 他还在生气呢,都不怎么理睬她,她又叹了口气,心里都要焦躁死了,她能想到刘逸宸会面临李邺怎样的对待,她觉得,如果她这个祸根离他远点,或许会好些,便站起来说:“你不走我走!” 回身要走,被他一把扯住。 “别走!”他仰头看着她,秀美明澈的眸子里是掩藏不住的哀伤,“估计李邺的属下马上就来了,恐怕会重罚你,我陪着你,看能不能替你受了。他不会太难为我,更不会杀我,因为现在还不是杀我的时候。” 残墨鼻子一酸,眼眶蓄满泪水,刘逸宸不再看她,侧眸瞅着砖缝中冒出的枯朽的野草。 残墨又坐下了。 两人静对,约莫过了十分钟,远处开来一辆香槟色保时捷,在他俩跟前停了,车门打开,走下一袭淡黄西装的地黄,他没系领带,敞着领口,神色肃然,一双眼睛冷冰冰的,先扫了眼残墨,最后目光落在刘逸宸脸上,说:“刘公子,主人说了,请您到府上去一趟——请吧!” 他做了个邀请的手势,刘逸宸站起来,残墨也站起来,刘逸宸开了车门,坐进去,残墨也欲上车。 地黄看也不看她,说:“主人说了,至于残墨,她以后爱上哪儿上哪儿,不用回去了。” 残墨变了脸色,垂头说:“地黄大人,我这就跟你回去,向主人请罪,还请你到时候替我说几句好话——在主人面前,其他人说什么都没用,我更是人微言轻,只有地黄大人你,说出来的话,还是很有分量的。” 地黄顿了片刻,神色僵硬地说:“不过我保证不了主人能宽恕你。” 三人驱车离去。 ——————————————————————————————————————— 地黄带着两人穿过大殿,对残墨说:“你去吧!” 残墨看了刘逸宸一眼,他冲她点了点头,故作轻松地微微一笑,她叹口气,转身走了。 这时,过来一个侍卫,地黄吩咐道:“带刘公子去见主人。” “是。”侍卫答应了,“刘公子这边请!” 刘逸宸跟着侍卫,穿过让人头晕的石廊,终于到了书房门口,侍卫侧身说:“刘公子,请进吧!” 说完转身走了,走得干净利落。 不害怕是假的,刘逸宸长吸一口气,推门而入。 李邺面带薄怒,坐在紫檀椅上,一米外是五名高大严肃的侍卫,都整整齐齐站在他身后。 刘逸宸脚步沉稳、不急不缓地走到书房正中。 李邺似乎很喜欢在书房处理几乎一切事务,刘逸宸想起一年前两人第一次确定合作,就是在这里相谈甚欢。 刘逸宸不亢不卑地看着李邺,李邺说:“坐!” 立时有侍卫搬了椅子来,刘逸宸坐下后,李邺说:“刘公子,你也忒胆大了,金叔翰的车都敢劫,只怕我这次也难保你了。” 刘逸宸看着还算平静,他说:“我知道,这次让你为难了。” 李邺眉头一皱:“你也真荒唐,居然说是我让你带人的。” 刘逸宸点了点头,说:“我也是不得已,连累你了。李公子,你把我交给金叔翰吧,然后告诉他这事和你没一点关系,我想,经过这么一闹,金叔翰恐怕也不会再打残墨的主意了?” 李邺哼了声:“落金叔翰手里头,有你受的——既然你给他说是我属下,我就把这事扛下来,告诉他,因为你和残墨有私情,见他把残墨带走,急了,谎称我的命令劫车,金叔翰会给我几分面子——所以,你也得给我面子,他不杀你,不是说这事就这么过去了,我得砍下你一根右手手指,给他送过去赔礼——你没有异议吧?” 李邺一张脸冰冷无情,刘逸宸手扶紫檀椅扶手,指甲狠狠掐着昂贵木料。 李邺略一点头,左右三个侍卫朝刘逸宸走过来,两人将他右手按在扶手上,一个侍卫抽出钢刀,锋利的刀刃泛着让人腿软的寒光,刘逸宸没有挣扎,端然坐着,他盯着李邺,对方的脸没有温度,黑漆漆的眼睛毫无感情地望着自己。 刘逸宸目光一暗,坚忍狠戾,他说:“动手吧!” “慢着——”门彭一声开了,竟然是残墨,她一进来就跪地上,急急地说,“请主人饶刘公子这一次——” 李邺不等她说完就喝断了,他本来面带薄怒,此刻更是沉下脸来,寒声说:“谁让你进来的?” 残墨伏下来:“主人,是属下错了,请主人处罚,但是还求主人……” “当然要罚你!”李邺一脸萧杀,“拖下去打八十军棍。” “等等——主人要打要罚,残墨不敢有半句分辨,但还请主人听残墨几句话。” 她脸色煞白,乌发胡乱扑脸上,一双哭得通红的眼睛紧紧盯着李邺,似乎连气都不敢喘,屏息凝神,好像如果他不答应,她会立刻失望地死掉。 沉默片刻,李邺说:“好,我听听你想说什么。” 残墨抬着含泪的眼睛,说:“刘公子不能罚——其中利害,还请主人明鉴!” 李邺自然知道下属这“其中厉害”指的是什么,他摆了摆手:“一百六十军棍。” 两个侍卫将残墨带下去。 李邺目光定在刘逸宸脸上:“早都听说逸宸人缘好,今天才知道所言非虚,看来道听途说也未必不可信。” 刘逸宸淡淡一笑,说:“公子今天才明白这个道理吗?亡羊补牢,桑隅非晚。” 李邺也是微微一笑:“这个时候还有心情开玩笑,真是难得。” 刘逸宸眉梢微扬,傲骨凛然:“我惊恐无措,不是让你难受?挑如此没水准的人做事,既脸上没光,又要怀疑自己认人的能力了?” 李邺笑了:“看来我现在应该既自豪又自信才对得起你。” 刘逸宸冷冷哼了声,对按着自己的几个侍卫说:“快点动手!” 刀刃触到刘逸宸皮肤——真的是非常疼,远远超出他的想象和承受,他甚至希望这一刀不要割上手指,而是立刻插进自己心窝。果然是刑罚,本以为狠狠一剁,熟料是慢慢割离,他甚至听到了刀割在骨头上的声音,他眼前一片血红,有团血色雾气从眼前飘过,轻盈如云朵。 整个过程中,李邺都注视着刘逸宸,刘逸宸一向谦逊有礼,但此刻,他忍受着超越极限的疼痛,却咬紧牙关,凶狠地盯着李邺,没有流露出一丝胆怯和痛楚。 疼得几乎失去神智的刘逸宸,心中唯一的念头就是,不能示弱。 耳听李邺似乎在说:“果然硬气。“ 虽然半个身子已经疼得麻木,但刘逸宸仍能感觉到,刀刃停了下来,朦胧中侍卫放开了他,他强撑着、勉强清醒地迎着李邺的目光,突然,世界如陀螺一般、和着脑中无数钢丝飞速旋转起来,所有的色彩、形状都像窑变般眩迷,越来越快,越来越快,砰一声,钢丝断了,陀螺被击得粉碎,他晃了一下,软软地从椅上倒下去。 侍卫处完了刑罚,向李邺施一礼,继续恭谨地站他身后。 李邺看着躺在地上不省人事的刘逸宸,说:“抬下去吧!” 第十五章 朦胧中,刘逸宸感觉自己伏在一个柔软的背上,似梦非梦,耳畔有冷风呼呼吹过,却并不冷,身上很暖和,好像被羽毛包裹着,舒服极了,他又沉沉睡去。 有人在叫他的名字,一声声轻柔而执着,是永不放弃他的母亲吗?慢慢睁开眼睛,居然躺在自己公寓的床上,朝阳中朱色的三叉灯投下熟悉而亲切的影子,血淋淋、痛入骨髓的经历不过是噩梦一场,晨曦和清风会驱散它,最后连心有余悸都不剩分毫? 一双细嫩柔荑伸了过来:“刘公子……”妙丽的脸闯入视线,是残墨!她伏在床边,亮晶晶的眼睛一眨不眨看着他。 刘逸宸想要揉额角理清思路,抬起右手却疼得倒抽一口凉气,他有些崩溃地看到了自己的右手,那断掉小指的伤处血淋淋的横截面和白森森的骨头,他像垂死之人一样用完好的左手抓住残墨袖子,有很多话要问,却不知从何问起,想了想,一阵凄凉的颓丧袭过心头,松开五指,手无力滑落。 残墨眼圈红了,眼泪滚落下来,泪水一滴滴打湿床沿。 刘逸宸拍了拍残墨的手,苍白的脸上勉强浮起些微安慰性的笑意。 “刘公子!”残墨哽咽道,“我可以给你再造一根手指。” 刘逸宸愕然。 她不再浪费时间,握住他的右手伤处,他感到一阵暖流从她的掌心传过来,从受伤的地方蔓延全身,仿佛温暖的东南季风缓缓向北移动,所到之处,万物复苏。 此刻,他将目光从手上移到了她脸上,她紧闭眼睛,细细的眉毛蹙起来,渐渐地,她额头涔出汗珠,脸上红润的色泽褪去,眉毛皱得更厉害,嘴唇发抖,他知道她正承受着痛苦,便脱口而出:“如果不容易就别勉强了,这都是命,我也没什么好抱怨的。“ 她置若罔闻,手上暖流仍不停不息。 不知过了多久,残墨松开手,睁眼,吐出一口气:“好了。” 刘逸宸吃惊地看到,自己伤处又重新长出一根小指,和曾经的一般无二,灵活如初,只是伤口处有一圈细细红线,像枚尾戒。 残墨脸色发白,乌发被汗水黏在额头上,神色疲惫,望着刘逸宸,开心地抿嘴笑了:“你看看,和以前一样呢,完全好了——呀!“ 刘逸宸在残墨脸颊“啵”得亲了口。 他怀着无限惊喜,要不是仍然虚弱,都能一把将她抱起来抛得老高,不夹杂一丝情爱成分,纯粹的感激。 “你简直是天使!”刘逸宸珍爱万分地看着自己失而复得的小指,“我还以为我会残废,谢谢你!” 他一双迷人的眼睛重新焕发了神采,像黑暗中突然升起两颗明亮星辰,残墨发愣,被他吻过的地方湿湿的,有些凉,她脸上做烫,又想到了他那天的强吻,垂下头不语。 刘逸宸情绪慢慢平稳下来。 他想到一件事:“李公子打了你一百六十军棍,没事吧?” “没事。” 回首往事,刘逸宸心头涌起万千思绪,神色渐渐冷淡:“今天的事,我很感谢你,现在我好了,你也忙,先回去吧!” 残墨见他又疏离起来,呆了呆,说:“你也不问问我,私自给你疗伤,回去了会不会受处罚?” “我的指头现在应该送到金叔翰那儿了,李邺是不得已,更不愿意跟我伤和气,恐怕给我疗伤都是他的意思吧?不然你敢来?” 残墨垂头片刻,然后抬起,一双眼睛十分晶亮:“你敢为我劫金叔翰的车,我就不敢为你违抗主人……报答你了吗?” 刘逸宸闭上眼睛,说:“那就多谢了,我今天太累,不送你了。” 残墨几乎泫然欲泣,她说:“好。”然后站起来,转过身子。 突然,她迅速回身,膝盖一软,半个身子扑到床上,“哇“一声大哭起来。 她伏在那里,娇弱的身子颤抖着,哭得仿佛肠子都要断了,他眉心一动,将她一把扯进怀里。 她伏在他肩头,呜呜哭泣,他脖子滴上凉凉的液体,慢慢流进衣领。他慢慢地、轻柔地抚摸她的秀发,直到她哭声歇止,断断续续抽哽。 她推开了他。 朝阳下,残墨的脸庞泪水横溢,美丽的眼睛又红又肿,像被暴雨摧残过的红色山茶。 他专注地望着她的眼睛,郑重地说:“你放心,我会保护你的。“ 然后,他神色淡淡地说:“你走吧!“ 残墨不走,仍坐在刘逸宸床边,塞着鼻子,暗哑着嗓音说:“我……不走,你不是说了……你不是说了……保护我……“ 刘逸宸的眸色清明而锐利,却很沉静,他说:“你该回去休息了。“ “不!“残墨使劲摇头,又要掉眼泪了,“我不回去!我不想回去……我这辈子都不想再回去了!……“ 刘逸宸皱了皱眉,嘴角动动:“好吧,我想想办法,让你离开那里。“ 残墨杵在那里,看着刘逸宸。 须臾,她说:“在你心里,我是那种女人吗?骗你,利用你!“ 刘逸宸微微一笑,摇了摇头:“木偶都是单纯的,操纵他们的另有其人。” 残墨目光一滞,眼中又蓄满了泪水。 她在一边默默垂泪,他无奈起身,从桌上抽了几张纸巾递给她。 她没有接,用手背抹去泪水,抬起头,他怔住了。 她的眼神,仿佛亏提而出的洪水,汹涌的热烈与悲伤,不受控制。 她哽咽着说:“……逸宸!……主人……主人不会同意咱俩在一起……我跟他这么久,知道的太多,他不会让我跟了你……逸宸,我好难过……” 刘逸宸震惊万分,他明白过来,身子一僵,眸中突然落进一室光亮,倏然一道强光闪过:“你……你说什么?……” 残墨一双小手握住刘逸宸双手,仰起满是泪水的脸:“我知道主人不会同意……所以不能答应你,必须断了你的念头,你性格太可怕,如果知道我爱慕你,会做出什么事来?……你会以卵击石……到时候谁都保不住你!……” 她盈盈泪目凝望着,嘴角都是泪珠。 刘逸宸伸过手,抹去残墨颊上泪珠,却在手指触到她皮肤时,一把抱住了她。 她身子紧紧贴着他的胸口,感到他的心跳,一下下敲击自己身子,他开口说话,胸腔微微震动:“阿墨呐!……” 叫了她的名字,却没再说下去,是不知道说什么,还是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他只是紧紧抱着她,沉默着。 两人静静相拥,窗外,天空青碧,红日如灼,淡淡凉气扑面而来,秋天翩然而至。 刘逸宸叹口气,抚着残墨的头发说:“阿墨,我以前问你,跟了他,你后不后悔,你不敢回答。嫦娥应悔偷灵药,你的痛苦,我感同身受。” 残墨神色痴痴的。 刘逸宸坚决地说:“我会救你离开的!” 残墨想到了什么,睁圆眼睛恐怖地说:“逸宸你要干什么?“ 刘逸宸微微一笑:“我说我要救你离开李府,和李邺断绝关系。“ “不要!”残墨锐声道,“他……他会杀了你!” “我不是傻子,不会和他硬来,我会——”他修长的手指在头部点了点,“——想办法。” 残墨满怀忧虑,可听见此番话,甜蜜还是盖过了所有不良情绪,她淡淡一笑:“哪有那么容易?” “办法都是人想出来的,你不信我?” “不是,我是担心你,你……什么都敢做。” 刘逸宸笑了。 残墨撇撇嘴:“甚至冲我开枪。” 提到这个,刘逸宸神色有些不自然,他抿唇笑笑,俊秀的眼睛清光流淌。 “不过——”残墨嫣然一笑,调皮地说,“——我当然知道,你真想杀我,该请个降魔者,明知道枪对我不起作用,才敢那样做。” 刘逸宸低声道:“可是,对你开枪,现在想想,还是太对不起你了。“ 她低头莞尔:“没有呢,我觉得没关系。“ 刘逸宸凝看着爱娇的残墨,将她小手握在掌心。 127|第十六章 刘逸宸开车载着残墨,去吃了残墨最爱的日本料理。 两人吃完饭,刘逸宸开车送残墨到了东郊的荒原,两人下车。 刘逸宸执着残墨的手:“一想到你又得回去,接受李邺的命令,我就想宰了他!” “这段时间主人不会让我干什么了,你放心!”残墨眼神温柔,“不然你又要生幺蛾子了,这次已经被折腾得够呛,再有一次,就更不好收场了——我走了!” 残墨将要走,却侧头看着刘逸宸,说:“我最近还是别来找你了。” 刘逸宸顿了顿:“好。” 残墨踌躇片刻,说:“在我彻底离开主人之前,最好,都别来找你了,也别再联系了。”话未说完,眼眶先红了。 刘逸宸想象着将李邺碎尸万段,用力抱抱残墨,松开。 “恩。”残墨点点头,“再见!” 她走了十几米远,蓦然转身遥望,刘逸宸已经下了车,修长身子靠着车门,距离不近,仍可以感到他凝看的目光。 残墨咬牙回头,早已泪流满面,往前走十几步,钻入荒木丛,再无踪影。 ———————————————————————————————————— 又一个星期日,刘逸宸做什么事都觉得闷闷的,便懒在家里。 拿起马里奥·普佐的《教父》看了会儿,心里稍稍好受了些。 阳台的盆栽菊花开了,风中有微苦的清香,他蓦然想起,下礼拜是重阳节。 连连苦笑,没想到他也有为情所困,伤春悲秋的一天。 突然,手机响了,是个陌生号码。 “喂,你好!”刘逸宸十分礼貌。 “刘公子。” 声音有些耳熟,刘逸宸正想会是谁,那边的人就说:“我是地黄,今天有空吗?” 刘逸宸思量着地黄找自己能有什么事,温文尔雅地说:“没事,怎么了?” “喝一杯?” “好啊,你在哪儿?” “我在机场呢,刚送女朋友去国外了——二十分钟后在龙纹章酒吧见,怎么样?” “好。” 刘逸宸打了车,二十多分钟后,已经到了龙纹章门口。 推门而入,地黄一袭黑色风衣,坐在门边一个显眼位置,看到他,微笑着招手,刘逸宸也坐过去。 “喝什么?”地黄问。 “随便来点儿。” 地黄要了苦艾酒,两人对饮着。 地黄瞧着刘逸宸,说:“怎么刘公子看起来精神不好呀?” 刘逸宸淡淡一笑:“长日寂寂,难免无聊。” “哦,公子不想找个女朋友?” 刘逸宸抿了口酒,说:“不想。” “公子和残墨大人关系不错。” 刘逸宸乌沉沉的眼睛看了地黄一眼,不表示什么。 “我女朋友是个人类,主人开始不同意,后来,她入李府,做了主人属下。主人准备今年秋天给我和她主持婚礼。” 刘逸宸晃着杯中酒:“恭喜!” “到时候刘公子可一定要来啊!” “这个当然了。” 地黄叹口气:“说实话,我和残墨认识这么多年,关系也不错,看她整天那个样子,挺担心的。” 刘逸宸酒杯凑唇边,却没有喝:“她怎么了?” “你什么样子,她就什么样子。” 刘逸宸沉默了。 地黄放下酒杯,略略凑近,说:“主人对刘公子特别赏识,总给我们几个夸你。” 刘逸宸将杯子斟满,呷了一大口酒,恍若未闻。 “我这女朋友入了李府,除了可以嫁给我,还有个巧宗儿。普通人类跟着主人,或许有天逮着机会,就能长生不老了。” 刘逸宸抬眼看着地黄,长生不老,寿与天齐,这对于人类来说,实在堪称终极的追求。 地黄笑嘻嘻端起酒杯,先为刘逸宸斟满了,再为自己斟满,说:“来来来,喝酒!” 刘逸宸看着杯中暗光下荡漾的清凌凌一泓,淡淡一笑,坚决地说:“我这个人,自由散漫惯了,也没什么大才,去李府给李公子做事,过去没想过,现在不想,将来更不可能。” 地黄眸光一滞,随即笑道:“我也就说说。来,干了!” ———————————————————————————————————— 这天,刘逸宸回了老家。 晚上和二叔联机打游戏玩到凌晨,才打着哈欠上了楼。 推开自己房门,愣住了,只见书桌旁的椅子上,背对自己,坐了位姑娘,短短的头发,娇小的身量。 他掩上门:“阿墨——” 残墨站起来,刚回过头,就被刘逸宸抱进怀里,他双臂环着她,环得很紧:“你怎么来了?” 残墨感到他呼出的热气擦在脸上,酒精味挺重,便说:“喝酒了?” 刘逸宸淡淡一笑:“中午和朋友喝,晚上又和二叔喝了点儿——你怎么来了?” “我来看看你。”残墨说着,将一张纸递到刘逸宸手中。 刘逸宸接过一看,立刻气得肺都要炸了,只见残墨在上面写道:“主人给我下了窃听蛊,稍安勿躁!” 刘逸宸心中明白,压下全部怒火,装作毫不知情,说:“李公子让你出来?” “也没什么让不让的。你明天还上班,这么晚才睡?” 刘逸宸微微一笑,说:“和我叔打游戏,没忍住,玩得晚了。这几天好吗?” 残墨嫣然一笑:“还行,没你跟我置气,真是天堂。” “我哪舍得给过你气受?” 残墨在白纸上写了字,递给刘逸宸,嘴上说:“少喝酒,少抽烟,知道吗?” 刘逸宸答应着,去看白纸,只见上面写着:“地黄来找你,你为什么不听他的意见入李府?” 刘逸宸写道:“称李一声主人是小,如果我也成了李的属下,你想要自由基本就没希望了,虽然这么做咱俩可以在一起,但这样的幸福我宁可不要,你也是吧?” 残墨看到纸上的话,眼眶湿润了,重重点了点头,然后,她在他背上写了两个字:等我! 他拉过她的手,在手心一笔一划写道:我等你。 然后,残墨松开刘逸宸,说:“逸宸,我要走了。” 刘逸宸舍不得松手,执着她手说:“再待会儿吧!” “不行。” 刘逸宸心中黯然,松开了手。 残墨看他这幅摸样,便踮脚,在他唇上轻轻亲了下,说:“有什么难事告诉涓喜或者地黄。” 刘逸宸感到唇上一阵柔软,鼻端气息淡淡,不由愣愣的,残墨嫣然一笑,推了刘逸宸一把,爬上窗子,脚踩窗台,一手抓窗框,一跃。 刘逸宸忙趴窗台朝外面看,繁星满天,哪还有她的影子? 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 刘逸宸在窗前呆立片刻,然后,拿起桌上纸片,用打火机烧了。 ———————————————————————————————————— 李邺托属下告诉林涓喜,他有事要处理,好几个月都不能来找她。 林涓喜有一个月没见李邺了。 天气渐渐冷起来。 这天,阳光出奇地好,午休起床,林涓喜头脑发胀,捧着课本,提着泡了桂圆的水壶离开宿舍,打算去学校东南角晒太阳看书。 东南角还未开发,人迹罕至,甚是荒凉,除了野花野草,再无景致,隔二里远的地方便是凤凰城的火葬场,可以看到高高的烟筒。 传闻这里闹过鬼,林涓喜却素爱此地,亲近死亡可以让她清醒,她认为,死亡是师长,也是严父,她敬他,也惧他。 捡了块较平坦的石头坐下,打开书才翻了几页,起风了,吹乱了她的头发,而天空也渐渐乌云密布起来。 晒不到太阳,这里还是蛮冷的,林涓喜正准备走,突然愣住了。 几米远处、和火葬场分隔的墙头竟然坐了个少女,面色青白,穿着雪白的宽大睡裙,披散着黑漆漆的头发,裙摆和秀发都随风狂舞着,一双没有瞳孔的黑洞洞眼睛直勾勾看着林涓喜。 林涓喜背脊发寒,合上书,试探着问:“你……有事吗?” 少女面无表情地说:“我说我是鬼,你怕不怕?” 林涓喜心脏打了个突,淡淡一笑:“我经常和鬼怪打交道,不怕。” “如果有人在你家旁边作怪,扰了你的生活,让你不能安宁,你会不会去解决这个问题?” 林涓喜觉得莫名其妙,还是说:“当然会了。” 少女依然面无表情:“我家在这个墙下面,你戴了什么东西,让我头疼得很。” “我没戴什么啊——哦,是不是这个?”林涓喜从脖子上取下了魑离扳指,小指勾着穿扳指的玉线。 少女看到扳指,脸上现出惊恐,身子向后仰:“就是它——” 林涓喜站起来:“既然打扰到你了,我还是走吧!” “等等——”少女叫住了她。 “还有事吗?” “你能不能帮我个忙?” “什么?” 少女从怀中拿出个玉琀蝉:“这是我二十年前骗别人的一个赃物,它让我日夜不宁,能不能帮我捐给寺庙?” 林涓喜瞅着玉琀蝉,说:“这恐怕挺值钱吧?” “是很值钱,你可以把它买了,卖的钱三分留给你,七分捐出去。” 林涓喜爽朗一笑:“既然它都扰得你不安宁,我还是别染指了。我帮你一卖,都捐给庙里。” “谢谢——给你!” 少女伸直了手臂,青白的掌心是那个同样青白却很光润的玉琀蝉,林涓喜迟疑着,欲放下魑离扳指过去。 突然,一道白光闪过,少女一个激灵欲躲,却没来得及,一声惨呼,化作一缕白烟,很快被风吹散。 林涓喜错愕地向白光过来处看去,只见霜铖立在不远处若隐若现的青草上,满脸凌厉。 林涓喜大步走过去:“霜铖?你怎么在这儿?” “我来找你——这婆娘是个修行上百年的女鬼,专门吃年轻女孩的精魄提升法力,要不是我来得及时,你就危险了。” 林涓喜吃惊地张大嘴,看着霜铖严肃的表情,相信了,思前想后,很是后怕。 128|第十七章 “还不快把扳指戴上,你要有个三长两短,我们怎么对得起主人……” 林涓喜将扳指戴脖子上,这才注意到霜铖一身缟素——这本不奇怪,他向来如此,但是此刻,他没穿那身奇装异服,披发被整整齐齐梳起,带着雪白的唐巾,缟素直缀。 这分明是丧服。 她心中惴惴,便说:“干嘛穿成这样?” 霜铖眼睛看向别处,终闭了闭目,睁开时泪水盈眶:“林小姐,我告诉你……主人,是主人不在了……” 林涓喜只觉得一阵虚渺的狂风几乎将她刮倒,她脚下一个趔趄,霜铖忙扶住她,她反手抓住他胳膊,指甲狠狠掐进他肉里,霜铖疼得呲牙咧嘴,他满面泪水地说:“你别太难受,你不好过,主人在天上也……” “不可能——”林涓喜揪住了霜铖的领口,“他那么厉害,这是他设的局对不对?你别想骗我,说实话,这是他设的局对不对?” 霜铖拭了拭泪,说:“主人是被大马纪家的老妖婆害死的,她请了最厉害的牛鼻子,用酒做引子杀了主人,你知道主人最怕酒精……我今天来一是告诉你这件事,二是请你去府上,参加主人的葬礼。” 林涓喜傻了一样看着霜铖,手渐渐松了,霜铖的衣领从她掌心滑出,她呆呆地,两颗大大的泪珠从眼中滚落。 霜铖叹了口气,垂下头,不再看她。 林涓喜看了眼远处火葬场高耸的烟筒,它划破了初秋的宁静祥和,留下残酷的冰冷——整个世界倏然安静,她眼中只剩下烟筒那黑洞洞的、无声狂笑着的大嘴,她牙关紧咬,对死亡的敬意和畏惧消失地无影无踪,心中只有恨。 霜铖心惊胆战地看着林涓喜,小心地问:“林小姐,我们……走吧?车在你学校偏门。” 林涓喜一言不发地转身离开,霜铖忙跟上去。 一坐上车,林涓喜就捂着脸恸哭起来。 一路上,她的手没有离开脸,压抑着声音,偶尔一两声呜咽溢出来。 车停在荒原,霜铖下车,替林涓喜开了车门,她扶着门艰难地走下来,眼睛红肿,表情呆滞,好似泥塑木雕。 他给她蒙上眼睛,用一根丝带引着她,走了一会儿,她突然开口了,语气倒还算平静,只是嗓音完全嘶哑了:“是怎么回事?” 霜铖顿了顿,说:“主人带着倾泓大人去泰山办事,碰上纪老妖婆找来的牛鼻子,主人的本事你也知道,但是这次……唉,听倾泓大人说,除了那牛鼻子法术特高以外,主人好像思想不专注,在关键的时候……走神了,唉,我觉得不可思议,可倾泓大人就是这么说的,他也是九死一生,满身的伤,要不是主人耗了牛鼻子大部分法术,他也不能活着回来……” 林涓喜听着,脚下突然打了个绊子,霜铖忙扶住她,关切地说:“林小姐你没事吧?” 林涓喜摆了摆手,她心如刀割,只想坐到地上痛哭流涕,但还是挣扎着站稳了,说:“走吧!” 终于到了,解下蒙眼布的一刹那,林涓喜只感到满目刺眼的白,几乎以为自己得了雪盲症,可那不是雪,一室招魂幡,静静垂落着,如同死亡,无尽缟素,挂满大殿,裹满人们。她在这死亡之白的世界毫无知觉得挪动脚步,随着前面的人机械地拐个弯儿,走进什么地方,这里也是白惨惨一片,满地跪着的人俱是一身丧服,正中一个黑漆大棺材,正墙前摆了个供桌,白纱掩映中烛火燎天,一片刺目中,烫金灵位上写着:“李邺之灵”四个字。 林涓喜走到灵前,看着那四个字,眼前阵阵发黑,有人扶住了她,声音仿佛从远古飘来:“林小姐,请跟我来!” 林涓喜一扭头,眼前人好像是倾泓,他眼眶微红,全身如冰雪堆砌,非复以往的红衣如火。 林涓喜摇了摇头,管他是谁呢?又有什么关系,我所触到、感到的这一切又和我有什么关系?除了眼前这个灵位和棺材,整个世界和我擦肩而过……她头沉甸甸的,越来越重,眼前越来越暗,终于,灵魂似乎脱离了身体——她像一朵落花,轻飘飘倒下。 ———————————————————————————————————— 林涓喜睁开眼,首先看到了青色的帐子,然后,耳边一个小女孩的声音说:“倾泓大人,林小姐醒了!” 有人过来,是倾泓,他声音低沉地说:“你终于醒了,我们去灵堂吧,晚上还有仪式。” 林涓喜坐起来,双目失神,半晌,愣愣地说:“我穿丧服吗?” “不用穿。” “给我拿一套来,让我穿上。” 小丫头去取了来。 林涓喜接过丧服,往身上套,可手抖得厉害,怎么都弄不到身上,倾泓叹口气,吩咐小丫鬟帮她穿好了。 丫鬟将她头发尽悉盘在头顶,绾了个髻儿,用白布裹住,再帮她穿上惨白的裙衫,最后在腰上系一条麻绳,即腰绖。 林涓喜脸色惨白,乌发黏在额头和脸颊上,眼睛红肿,神情呆滞,像鬼一样,她声音暗哑地说:“公子说什么了没有?” 倾泓反应过来,她是问遗言,便摇了摇头。 两人又回到灵堂。 灵堂设在花厅,林涓喜刚一进去,就猛然立住了。 刚才神思恍惚,现在才察觉来,这是她第一次见李邺的地方。 当时,他就坐在那面墙前,乌木矮榻上——虹膜映出他散发温度和微光的身影,此刻,那里横置着棺材——她心口一疼,喉头一甜,温热的液体涌上来,她紧抿嘴唇,没有吐出来。 跪了满屋子的人,有几个偷偷斜眼看林涓喜,却都是敛声屏气。 林涓喜慢慢走到灵位跟前,拜了下去。 丧宰递过酒爵,林涓喜手抖着,就是挨不到酒爵跟前,最后丧宰看不下去,将酒爵杵到她手里。 她手剧烈颤抖着,酒洒出去一些,最后,她手一翻,尽悉倒在地上,她盯着棺桲,神色怔愣,只觉得:为什么我没在那里面? 不时有人来祭奠,或假意或真情地哀叹一番,哭泣一番。 林涓喜在灵堂旁一把椅子上坐下,只是看着黑漆棺材,眼睛都不转一下,一时薛先生过来,站在她身边说:“林小姐,你别站这儿了。” 林涓喜眼神呆滞,仿佛没听到。 薛先生见状,咬了咬下唇,继续说:“林小姐,地黄大人说了,你坐这儿,来往的人看着,都在议论您和主人什么关系,地黄大人说这对您不好,恐怕会惹麻烦。” 林涓喜恍若未闻,双眼失神地盯着棺材,说:“把棺材打开。” 薛先生唬得睁圆了眼睛,俯身耳语:“本来地黄大人不让告诉您,我偷偷给您说,这棺材里头是主人平时的衣服,主人——” 林涓喜盯着薛先生薄薄的嘴唇,眼看着锥心刺骨的字从那里吐出来:“——主人,灰飞烟灭了。” 林涓喜一口血涌上来,再也忍不住,血水从嘴角慢慢渗出,流过苍白秀气的下巴,薛先生吓坏了,慌忙掏出手绢替她擦拭,挽起她的胳膊说:“我扶你休息一会儿吧?” “不用。”林涓喜身子僵硬而笔直,脸色苍白,眼神空洞,血迹斑斑,看起来很恐怖,“我要在这儿陪他。” 薛先生担忧地说:“你脸色看起来特别不好,我害怕……” “没事,你忙你的去!”林涓喜勉强平和地说,突然想起一件事,“要不要我帮忙?” “不用不用,你照顾好自己就行了。那我忙去了?” 林涓喜点点头。 刘逸宸在侍从的带引下走进灵堂,他一眼就瞥见了一身白衣的表妹,行过礼后,走到表妹面前,说:“你也在这儿?” 林涓喜点点头,慢慢抬头看向表哥,她眼中早溢满了清泪。 这时,薛先生走了过来,说:“刘公子,跟在下去休息吧!” 刘逸宸对表妹说:“你不去吗?” 林涓喜摇了摇头,刘逸宸拍拍她的肩膀,随薛先生去了。 来了许多人,其中有认识林涓喜的,像龙王,他试图安慰她,但她只呆愣愣坐那里,盯着棺材,安慰的话丝毫不起作用,她仿佛死去一般,只剩一具躯壳,龙王只得去休息了。 满目都是黑漆漆的灵柩,白森森的缟素——她想起他说的每一句话:“我这么做是为了保护你!……” 你知道吗?我不需要你的保护,只要你好好活着,我什么都不需要!…… 她真得无法相信,她的李邺此刻已经化成灰,随风而去,难道,从此相见只是奢望,惟盼梦魂与君同吗?不!再也见不上又如何?我宁愿一个人承受这灭顶的噬骨之痛,只求你万世安好,可是,可是……有人将你毁灭了,有人将你毁灭了!……仇恨突然如决堤之水疯狂袭来,冲击着林涓喜纤弱的身心,她差点从椅子上一头栽下去,她牙齿咬得咯咯响,眼中破碎泪花的深处绽开地狱之火般的仇恨,几乎烧尽这漫天缟素——倏然之间,她似乎又异常冷静,她这辈子都没如此冷静过,因为她知道该怎么做了,知道自己接下来的人生该干什么了,她要报仇,她一定要杀了仇人,就算付出一切,也要杀死他们!杀死他们! 杀死他们! 坐在李邺灵前,林涓喜牙关紧咬,指甲深深陷进肉里,鲜血从指缝中渗出来,她闭着眼睛,因为她怕眸中仇恨之火真的会烧光这悲楚的天与地。 杀死他们! 这是她骨节咯咯直响的身体里,唯一的念头。 129|第十八章 李邺的丧事快忙完了,生活还得继续,可是林涓喜的生活停止了,终结于一个近在眼前而遥遥无期的句号,鲜血染就的燃烧的句号。 李邺手下们也在计划着报仇,但他们的计划在林涓喜看来未免太过漫长和保守了,她需要立刻完成这件事,因为泼天的仇恨让她深陷炼狱,生不如死。 她决定私自行动。 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她的复仇计划,尤其是李邺的手下们,他们一定会阻止她这种自我毁灭的方式。 Michael来联系她,她敷衍着,邀请她出去玩儿,她通通拒绝;她再没回过舅家,也没回过自己家,一直住在学校宿舍,并且告诉关心她的人,自己学习太忙,抽不开身,等忙完这段时间再说。 林涓喜费了整整一个月时间,在时刻担心暴露的艰难条件下,小心翼翼打探,对仇人有了一定了解,她列出一份复仇名单。 杀李邺的牛鼻子是个新加坡人,叫李崇铭,目前在大马纪府,受着天衣无缝的保护——林涓喜冷笑,正好,一起解决了——因为她要杀纪府的老太太,刘逸宸的外婆,虽然她只是替孙子报仇,但林涓喜不考虑这些,现在,只有仇人的鲜血才能让她痛苦的心获得片刻安宁!只有仇人的尸体才是此刻,她眼中唯一美的东西! 这一个月里,林涓喜绕过所有人——李邺属下、刘逸宸、大马纪家,终于联系到了一位故人——她当杀手时认识的军火走私贩,约定在吉隆坡交易。 她办了信用卡,还问同学朋友借了钱,拿着现金和卡,她飞往吉隆坡。纪府在吉隆坡的郊区,李崇铭和纪老太太,那两个必须死的人,都在那里。 在吉隆坡一间酒店房间里,林涓喜等来了这位故人。 这人依照她的嘱咐,为她弄来了枪支和弹药,还有一件长长的风衣。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个行当的人从来不多嘴,拿了钱后,这位故人撇下句:“Good lucky!”就离开了。 林涓喜把这堆能炸掉一座楼房的炸弹全部缝在风衣里子上,瞅起来满满一排,十分吓人,仿佛战争年代的敢死队。 她穿上了这件防爆警察看见会发疯的风衣,它沉甸甸如甲胄,压迫着她秀气的骨骼和娇嫩的肌肉,肩膀硌得慌,仿佛有人拉着衣服往下坠,可是,这份沉重,却让她一个月来痛苦不堪的心获得了安定。 三把手枪,二十发子弹,都整整齐齐码在腰间,像在等待主人施令,她的手轻轻抚过它们,仿佛抚摸着可爱的孩子。 拯救我吧,这些可爱的、强大的死神! 一切准备就绪,她等待着,准备凌晨一点出发。 虽然这么打扮有些另类,但祈求老天保佑,让所有人都认为她是个得了伤风的不幸的人吧! 她打算潜入纪府,直接引爆身上所有炸弹,至于枪支,只是为了以防万一。 距离出发还有二十来分钟,林涓喜走进酒店房子的卫生间。 她想最后一次看看自己。 镜中女子,容颜如花,可眉目却冷硬似冰刀,她嘴角倔强而残忍地上翘,与李邺偶尔的神情神似,她望着镜子,愣愣地喃喃自语:“李邺,我就是你,保佑我吧!保佑我杀了那些杀了我的人——” 突然觉得异常伤感,不出意外,自己今晚就会死——再见了,这个曾经光鲜明丽而现在万物苦凋的世界——没想到吧!一个杀手会像个狂热的宗教徒般人弹而死,同归于尽——是啊,你早就是我全部的信仰了,失去你,我的生命再也没有意义;你我早已融为一人,他杀了你,就是杀了我,我已经死了,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所以,怎样都行,只要能杀死他们!杀死他们! 最后的几分钟里,她恍然忆起小时候外公教过的一首诗——仿佛今生的伤心都涌至此刻,带走生命全部的色彩,她动了动惨白的嘴唇,不知有没有发出声音,吟道: “夫人病时不肯别,死后留得生前恩。 君恩不尽念不已,甘泉殿里令写真。 丹青画出竟何益?不言不笑愁杀人……” 她早已泪眼模糊,看不清镜中的自己,但仍然直勾勾盯着,她想让自己的模样在脑中更清晰一些,也希望在灰飞烟灭之前,可以让他在心里多留驻一会儿。 想着他的脸,她泪如雨下地继续诵下去: “……又令方士合灵药,玉釜煎链金炉焚。 九华帐深夜悄悄,反魂香降夫人魂。 夫人之魂在何许?香烟引到焚香处。 既来何苦不须臾?缥缈悠扬还灭去。 去何速兮来何迟?是耶非耶两不知。 翠蛾仿佛平生貌,不似昭阳寝疾时——” 这时,突然响起一个男子的声音,无限伤感地接了下去: “——魂之不来君心苦,魂之来兮君亦悲。 背灯隔帐不得语,安用暂来还见违。 伤心不独汉武帝,自古及今皆若斯。 君不见穆王三日哭,重璧台前伤盛姬。 又不见泰陵一掬泪,马嵬坡下念贵妃。 纵令妍姿艳质化为土,此恨长在无销期。 生亦惑,死亦惑,尤物惑人忘不得。 人非木石皆有情,不如不遇倾城色。” 林涓喜全身剧烈颤抖起来,失去平衡,立足不稳,要一头栽倒,本能去抓洗漱台,却挥手拂下了台上的梳洗用品,瓶瓶罐罐应声落地,玻璃渣四下飞溅,似乎有锐利的小颗粒溅进她眼睛,目似针扎,她睁圆眼睛,盯着镜子。 明亮的镜中,她身后不远处立着位姿容倾国的男子,一颦一笑和着刻骨仇恨和铭心思念,他立在那里,从镜中望着她。 她顾不得眼中剧痛,仍瞪圆眼睛,呆愣愣看着镜中人,好似面对自己的魂命牌,担心水月镜花,一碰就碎。 男子走近,从背后一把抱住她,脸深深埋进她秀发里,她这才落下泪来,这眼泪一下来就像决堤之洪,很快浸湿她的衣襟、男子的袖口。 不知过了多久,她开口了,声音飘渺如幻境之乐:“这是你的魂吗,李邺?” 李邺将脸埋在林涓喜秀发中,将她的手放进他手心,用力握了握,她热泪又下来了:“你……你还活着对不对?” “嗯。”李邺口鼻都藏在她发间,声音有些含糊,“我没死,涓喜,我在这儿。” 林涓喜转身抱住了李邺,仰起脸,凝视着他,眼睛圆睁,仿佛不敢相信。 李邺酸楚地淡淡一笑,将手递她口边:“你不信,你咬一口。” 她仍然目不转睛,嘴角颤抖,泪水迅速漫过眼眶,滚落下来。 他叹口气,修长手指抚过她脸颊,抹去泪水,很快又有新的淌过,越来越多,断珠一般,突然,她扑进他怀里,抱住他放声大哭。 这么多天的痛苦,恐惧,煎熬,绝望,在这一刻,终于不用再压抑,再承受,全部借着泪水和哭声,宣泄出来。 她伏在他胸口,身子剧烈颤抖着,攥紧他衣服,骨节青白,哭得如同断了气一样,他抱着她,无声安慰。 过了好久,她哭声渐歇,无力地依在他怀里,慢慢抬起头。 她脸蛋都肿了,眼睛更是烂桃儿一般,声音沙哑,一边说话还一边哽咽着抽气,十分可怜:“他们都说……都说你……” 李邺见她说个话都艰难,便说:“我一会儿再告诉你,现在,让我好好看看你!” 他垂头注视着她,轻轻说:“美女就是美女,哭得雨打梨花、满地残红还这么好看。” 她仰着脸,乌发被泪水黏在额头和脸颊上,红通通的眼睛凝看着他,腮上挂泪,绽开笑容——仿若春花带露,他修长手指将她扑面的头发别在耳后,手背擦干净泪痕。 他手按在她腰上:“傻子,不知道吉隆坡更暖和吗?穿这么多——欸?” 李邺迅速松开林涓喜,目光如电:“你衣服里是什么?” 林涓喜唬了一跳,看着他不敢说话。 他二话不说,动手解她衣服,她挡了一下,可他很快拨开她的手。 他白皙纤长的手指麻利地脱下她的长风衣,展开来,一看之下,呆在那里。 风衣里子上全是炸药,用鱼线密密缝了,张牙舞爪的姿势,叫嚣着令人窒息的死亡之气——此刻,林涓喜更担心会挨骂,瞅着面前帘子般的风衣,心中惴惴。 李邺的脸藏在这件危险的东西后面,沉默着,片刻后,他说:“缝这么结实,怎么拆呀?” 他的声音带着鼻音,闷闷的,林涓喜愕然,却只能看到眼前黑色的色织布上微小的纹路,因为满是炸药,沉沉坠着,衬得李邺的手很苍白。 李邺将风衣铺地上,自己跪坐下来,斜飞林涓喜一眼说:“马上离开,找个离这儿五百米远的地方待着,两个小时以后回来。” 林涓喜摇了摇头,说:“我不走,我要看你把这个拆了。” “你不听话?”他柔和了神色,“这有什么好看的?乖,快去,别担心我,我不会有事,你在这儿反而让我提心吊胆,影响防爆工作。” “好吧!”林涓喜只得说,“你小心点儿!” 130|第十九章 林涓喜出了酒店,依言在五百米之外找了家二十四小时麦当劳,买了可乐,心不在焉,味同嚼蜡。 喝着冰镇饮料,她突然想起Michael,那个有着透明眼眸的侦探,他说过的话。 “因为你俩都会不幸,这不是性格问题,而是——这么说吧,杀戮太重,不是你害死他,就是他害死你,你们彼此都生活在愧疚、恐惧和危险里——” 是这样吗?林涓喜眼泪滑落脸庞,滴在桌上。 再难熬的时光也会过去,幸福其实很短暂,有一头白色的小马,会带走一切,唯一带不走的,只有记忆。 过了两个小时,林涓喜回到了酒店房间。 推开门,只见李邺靠在沙发上,拿着个纸杯一口一口喝水。 林涓喜暗暗吁出口气:“弄好了?” 李邺抬眼看着她,杯子在距离嘴唇三厘米远的地方停住了。 她反手关上门,低着头蹭过去。 他放下杯子,长胳膊一拉,将她拉过来,紧挨自己坐下。 他搂着她,垂头盯着她,而她顶着他的目光,由于担心责备,压力山大,最后干脆闭上眼睛。 他将头温柔地靠过去,下巴搁她肩膀上,脸庞贴着她的鬓发和面颊。 感到他的靠近,她愕然睁开眼。 他保持这样的动作,一动不动,静静地。 过了良久,李邺坐直身子,松开搂林涓喜的胳膊,她挑眉看他。 他收起温柔,神色严肃地说:“哪只手买的炸药?” 林涓喜怯怯地将两只手都伸了过去。 李邺先拉过右手,啪啪啪打了几巴掌,林涓喜吓得挤了挤眼,感觉掌心辣辣的。 然后,他拉过左手,她以为还要打,已经闭了眼睛,头往后仰去。 李邺低头,在她掌心“啵”地亲了口。 林涓喜只感到手心一片温热柔软,脸上飞红,忙要抽回手,动不了。 李邺一手将她两只手都握在掌心,另一只手放在她肩头,凝看着她,郑重地说:“我保证,以后不会再发生这种事了。” 林涓喜鼻子发酸,勉强笑笑,说:“这哪由得了你,谁让你招的仇家遍天下?疯子!” 他却叹了口气。 “怎么了?”林涓喜很奇怪。 “涓喜,你不是想知道,这次发生了什么吗?” “嗯。”林涓喜点点头,“你不想说就算了。” 李邺打了个手势,松开握她的手:“我告诉你。” “其实,我是假死。” 李邺静静地说出这句话,眼睛一直瞅着林涓喜。 “假死?”林涓喜睁圆眼睛,“为什么?” “你知道,我想要纪家的残石,可是只有正牌继承人才能启动锁心蛊。纪老夫人要给她孙子报仇,也想试探刘逸宸,就让刘逸宸请降魔者,亲自来杀了我。我和刘逸宸计划好,找了幻术师,他们杀我那天,看见的都是幻术师做出来的幻象,这样,所有人就以为我死了,而刘逸宸,可以取得纪老夫人进一步的信任。” 林涓喜震愕万分,说不出话来。 “因为这事风险太大,就没给你说,不过,我告诉倾泓,先别让你知道,过三个月再说,哪料到,他动作这么快。” 林涓喜脸上神色由愕然变成愤怒,脸颊渐渐通红,眼中如欲喷出火来,她瞪着李邺,像要把他烧出俩洞来。 突然,她挥拳过去,直中他肩头,打得她手疼。 李邺笑道:“你打吧,只要你不生气,杀了我都行。” 冷不防,林涓喜抽出腰间手枪。 李邺吓了一跳:“你来真的?” 林涓喜瞪着李邺,端着枪说:“我就是要杀了你,混蛋……知道我多担心吗?我还以为……我还以为……” 她眼圈一红,噤口不言,目光转向别处。 他执过她的手,说:“我这不好好的吗,别哭了?” “你还说?——”林涓喜转悲为嗔。 突然,她想到件事:“李邺,纪老夫人就信我哥?那老太太精明得很,不怕你俩有猫腻?” “纪老夫人的确不是省油的灯,她找了十个最厉害的降魔者,布下罗网,一旦让她知道我还活着,就功亏一篑了,所以,我一直躲在龙王的定海神珠里面,那是法师们的盲区。”李邺想到什么,继续说,“你的动静,敖淩已经发现,告诉了我,我只得离开凤珠赶过来,没想到啊——” 他顿住不说了。 她睁圆明净的眼睛,不明所以。 蓦然,他伸臂抱住她,吻着她的眼皮,低声说:“涓喜我爱你!……” 她轻轻推开他,焦急地说:“那你还不赶紧回去,被发现就糟了!” “没事,我陪你几天再走,别担心,不会那么巧。” 她还想说什么,李邺微微一笑:“去休息会儿吧?” 林涓喜毫无睡意,虽然很久没休息——自从得之噩耗,她就没怎么合眼——但她知道,这样下去身体吃不消,便点了点头。 两人走进卧室,李邺给林涓喜拉开雪白的毛巾被。 内衣勒得人不舒服,林涓喜想脱了它,但是,李邺杵在床边。 “我要睡觉了。”她提醒他。 李邺无动于衷。 “喂!”林涓喜拉了下李邺袖口,“你也去外面躺会儿吧?” 李邺摇了摇头:“我不去外面,我想和你躺一块儿。” 林涓喜心砰砰跳起来,她红了脸,点点头:“好,那……那你上来吧!” 说完这句话,她就躺到床上,翻过身背对他,心里有点忐忑,脸上热起来。 窸窸窣窣,他拉起毛巾被,钻了进来,昂贵木质的香味儿很快将她包围,他的身体贴过来。 她的心狂跳起来,只听他轻轻地说:“涓喜,你害羞了吗,背对着我?” 林涓喜长吸一口气,说:“我喜欢这个姿势躺着。” 这时,李邺伸过手臂,揽住林涓喜的腰肢,胸膛贴着她的背,十指相扣,她整个人缩在他怀里,耳边听他轻轻地说:“涓喜,你的心跳得好厉害!……” 林涓喜脸上烫得能煎鸡蛋,这时,她感觉到了一件事情,对方挨着自己背的胸膛,他的心跳得那么猛,一下一下撞击着她的肩胛骨,她突然就没那么羞赧了,说:“你也是……心要跳出来了……” 李邺鼻子里轻轻笑了声,说:“我第一次和女孩贴这么近躺床上,难免紧张。” 林涓喜突然好奇心起,说:“怎么?你和池玉茗没有过?” 李邺在她腰上掐了一下,说:“干嘛提她?” 林涓喜也在李邺胳膊上掐了下,以牙还牙:“不许转移话题。” 李邺将脸贴着她脖子,呼吸吹拂着她耳根,他轻轻地说:“没有,我和她,什么都没有。” 似乎怕她不信,他继续解释:“那时候的风气,你也知道——虽然不是红尘里的人,但是礼法都一样。” 林涓喜嘘出一口气,闭上眼睛:“喂,刚才,打疼了吧?” “疼啊,疼死了。” 听他这么说,她有点懊悔,她明白自己的手劲,而且,刚才也确实是一怒之下,狠了点,便翻过身,面对他。 “打哪儿了?” 他指了指自己肩膀,拉过她的手:“给我揉揉。” 她轻轻揉着,嘴里说:“活该,这就叫自作孽不可活——” 看着她妩媚无限的娇嗔摸样,柔软小手在他肩上摩挲,他怦然心动,拉住她手放自己胸膛,然后虚虚往下走。 他只是为了逗她,熟料她秀眉倒竖,一膝盖扛过来,正中他膝盖,踢得狠了,还挺疼的,然后她一甩手,俏脸生晕道:“混蛋!你……你性骚扰!——下去!” 李邺闭上眼睛,充耳不闻。 林涓喜翻过身去。 过了一时,他伸臂过来,重新搂住她:“我舍不得走呢,多待一会儿吧?” “嗯。”她含含糊糊地说。 他搂紧了她,叹息道:“瘦这么多,抱起来都硌手了。涓喜,你受委屈了……” 林涓喜又“嗯”了声。 两人相拥而卧,一动不动。 渐渐地,困意袭来,她很快睡着了。 131|第二十章 这一觉跌入黑甜香,昏天黑地不知身为何物,醒来,睁开眼,她看到了窗帘上金红色的阳光。 持续一个月的浑噩和沉重一扫而光,她感到神清气爽,一骨碌爬起来,望着窗帘上美丽的霞光发怔,心想这是朝霞呢,还是晚霞? “笃笃笃”有人敲门。 林涓喜转头看,卧房门是掩着的,她这才慢慢想起来,睡觉之前的点点滴滴。 “进来!”林涓喜嗓音清亮地说。 李邺端着餐盘走进来,坐在床边,笑吟吟地说:“听你声音就知道睡饱了。” 林涓喜一拍脑袋:“我睡了多久,现在几点?” “你睡了两天多,现在是十二月十三号的早上,日安,小姐!” 十二月十三号?自己是十二月九号到了吉隆坡,准备十号凌晨行动,入睡是十号凌晨大概四五点的样子,睡了这么久。 “你怎么不叫我?”林涓喜说。 “吉隆坡美女这么多,当然是希望自己女人睡着了,好方便鬼混啊?”李邺盈盈浅笑。 林涓喜准备打李邺一拳,拳头挥在半空停住了,她眼睛盯着餐盘,说:“这是什么好吃的?” “这是——”李邺指了指餐盘,“椰子糕,香蕉酸奶蛋糕,海鱼意面,蓝莓果酱粥和椰子汁。饿了吧?” 其实刚起床根本不觉得饿,可在看到这些美食、闻到诱人香气的时候,林涓喜的肚子开始咕咕响了,突然感觉好饿,似乎能吃得下一头牛。 “我还没洗脸刷牙呢,等一下!”林涓喜吞着口水说。 “洗什么脸。”李邺端起蓝莓果酱粥,“快吃吧,我喂你!” “喂什么,多别扭的!”林涓喜嘴里嘟囔着,一勺子香甜四溢的蓝莓粥便递了过来,忍不住张嘴吞了。 把粥喝完,李邺放下碗和勺子,说:“你自己吃吧!” 林涓喜拿起一块椰子糕,咬了一大口,说:“让你喂饭能把人饿死,慢慢吞吞,绣花呢?” “你空腹时间太长,吃太急了难受,不然才懒得喂你呢!”李邺笑着说。 林涓喜嘴里被吃的占着,顾不上反驳,瞪了对方一眼,一头扎进美食里,李邺拉住她后颈衣领说:“慢点慢点——” 林涓喜一手拿美食,一手掐李邺捏自己领子的手腕,心想:你当是提只畜生那! 吃完饭,林涓喜去冲了个澡,完毕后,和李邺坐沙发上玩扑克。 可是,她看起来落落寡欢,不知是太累,还是别的? “嗨,怎么了?” 林涓喜打了个哈欠,懒懒地说:“真相往往不美好,但是人人都想知道,李邺,你说,人是在虚幻的美好中了此一生好呢?还是该直面惨不忍睹的事实?” “呵,这个问题,对于你这样青春韶华的姑娘来说,有点沉重。林涓喜阁下凭般多思?” 林涓喜看了李邺一眼,他修长的眉毛,一双水润而深邃的凤目,妩媚凌厉,她叹口气,明白这种问题不仅沉重,而且无法得出结果。 “李郎,你说,为什么窃锅者,人们说他是个贼,窃国者就是英雄呢?” 李邺不防她问了这么个问题,他想了想,说:“因为人们永远心向强者。” 林涓喜叹口气,说:“纪家不是良善之辈,纪爷爷罪恶滔天,他是个大毒枭,毁了无数人,才有现在的家业;纪无臣手上也没少沾人命——这样的下场,算是纪家应得的报应。但是,你们这么做也不对,而且我知道,纪爷爷当年发迹,你没少帮他,他造下的孽你来惩罚,你呢?我呢?这世界上坏人太多,又有谁去惩罚?窃锅者还被人骂、被人看不起,可是窃国者不仅可以在当世受到尊崇、极尽所能地享受这个世界的财富,甚至死了以后,还能名垂青史——李郎,我不明白,是这个世界有毛病,还是我们一直以来的思维模式都是错的?” 李邺没有直面回答,他吟了一首诗: “武陵烟霞何处寻? 方外秦人旷陆平。 牛羊栖宿足水草, 野雀黄蜂不惊人。 不知汉魏无论晋, 虽有父子无君臣。 境外豺狼尽冠冕, 人心如魑胜尘烟。 君不见: 古来将相皆忠义, 荒唐一梦为谁醉? 春闺良人难成泪, 马革未得裹尸回。 可叹青山埋忠骨, 尽是青史颂述书。 君不见: 陋室几曾满床笏? 转眼荒坟乱离目。 朝为长生殿里欢, 暮做万夫唾骂阶下囚。 却道煌煌清君侧, 社稷何幸奸臣误? 外人一一道与听, 一曲离骚一卷经。 境内闻言皆叹惋, 各至其家足酒馔。 渔郎已至天台远, 可叹尘心未断缘。 遂执舟楫铭处处, 欲得邑人复来探。 迷舟乱入惊红岸, 芳英唯见人不见。 南阳高士欣然往, 未果病终旋至今。 千载但闻桃花水, 何处青溪无桃林? ——涓喜,这是我曾偶遇的一个最悲惨的人,他临死前口头做的首诗,我印象颇深。” 林涓喜静静听着,垂着头,脸颊靠在沙发柔软的靠背上。 他伸过手,抚摸着她温润的额头,发际毛发细细碎碎,宛如胎毛,眉目间娇嫩如水,仿佛一碰就会破,她像个水灵灵的赤子,蜷在那里,是人类鸿蒙之初,降生于世便注定的可悲姿态。 “涓喜。”李邺轻轻地说,“许多事是不能多想的,想得越多越没趣,到最后只能觉得一切皆空,反而更迷茫——你只记住一句话,世事无情,唯爱永恒。” 林涓喜点点头。 打了两局牌,林涓喜说:“李邺,你是不是该走了呢,现在就走吧,纪家的手段我可怕着呢!” “好吧!”李邺盈盈笑道,“这可是你要赶我走,不许后悔。” “我还不是担心你!”林涓喜站了起来。 “我真走了。”李邺也站起来,俯身在林涓喜额头亲了亲。 突然,有人敲门,林涓喜去开。 门口站着位年轻女子,比林涓喜大三四岁的样子,长得异常娇美,肤色白嫩,弯弯眉毛,水汪汪眼睛,一头浓密的栗色卷发,穿一身宝蓝色长裙,V领现出深深□□,露出的半个美背白滑如玉,纤腰一握,十分性感。 那女子对林涓喜微微一笑,说:“你好,林涓喜小姐吗?” 林涓喜愕然,自己何时认识这么个美女,便说:“你好,你是谁?” 女子将一封信递给林涓喜,她接过一看,封面写着:“林亲启,刘”四个字,潇洒大气,是表哥的笔迹。 “表少爷让我给您的。”女子说,“您还有什么需要我做的吗?” 林涓喜摇了摇头。 “那我就不打扰了——再见!”女子礼貌地说。 “再见!”林涓喜说。 女子好看地微微一笑,转身走了。 关上门,李邺说:“吉隆坡难得有这么白净的美女。” 林涓喜不高兴了:“赶快去追呀,趁现在还没走远。” “涓喜,你吃错了。”李邺笑着说。 林涓喜切了声:“懒得理你。” 然后她又说:“是啊,难得有这么白净的美女——这可是你说的。” 李邺乐了:“怎么好好一句话,你贪污两个字意思就变了。” 林涓喜坐沙发上,吊着两个手不说话。 李邺坐她旁边,笑道:“再白净也没你白净,再美也没你美。” 林涓喜斜眼睛看着李邺,撇了撇嘴,说:“虚假!” 李邺正色说:“我以我的姓氏保证:就算我眼前站着一万个裸体美女,只要你在旁边,我连她们看都不看。” 林涓喜羞恼了,要开口骂,李邺突然收起笑容,说:“涓喜,你被纪家发现了。” 林涓喜一想,倒抽口气:“那你怎么办?” “我使了个障眼法,他们看不到我,快看看你哥的信,别误了事。” 林涓喜拆开那封信。 洁白的信纸上有寥寥几个字,刘逸宸手书,写着:我一会儿过来,等我。 林涓喜垂下头,捏着那张信纸,沉吟着。 李邺坐一边,没看她手里的信纸。 林涓喜合上信纸,焦急地说:“我哥一会儿过来,他恐怕早知道我的事了。你得赶快走,如果被我哥带着的法师发现你还活着,就大事不好了?再说,就算只有我哥知道,你从敖淩那跑出来, 他作为一个共事者,肯定也会生气的。” 李邺笑道:“他会鄙视我昏庸无道,唾骂你红颜祸水。” 林涓喜越发焦灼,她站起来说:“我真怕你和我家人闹矛盾——我都要急死了,你还说笑?” 李邺笑道:“好吧,我走!” 他转身开门,走出去。 一眨眼之间,门口空空荡荡,哪还有李邺的影子? 132|第二十一章 过了十几分钟,有人敲门,林涓喜估计是表哥,用最快的速度清理掉桌上的两个纸杯,然后迅速在卧室卫生间客厅检查一番,确认没有李邺的痕迹,才去开了门。 来者正是刘逸宸,他看到林涓喜,似乎松了口气,说:“进去说话。” 两人走进屋里,刘逸宸立刻反手关上门,克制的怒意浮出来,他一把抓住表妹胳膊,照着她背狠狠打了几下。 林涓喜被表哥打疼了,愣愣看着他。 刘逸宸横眉立目地说:“看什么?你说,我该不该打你?” 林涓喜显出茫然的样子,刘逸宸痛心疾首地说:“你这丫头也太不懂事了,跑吉隆坡干嘛?找纪家送死吗?” 林涓喜垂下头不说话。 刘逸宸生气地说:“你倒是痛快了,想过家里人吗?奶奶那么大年龄,想过她吗?” 林涓喜一惊:“外婆知道了?” 刘逸宸摇了摇头,目光严厉地看着林涓喜,说:“你还能记得外婆啊?” 林涓喜眼眶红了,说:“对不起,我不是人。” 见她这幅摸样,又诚恳地道了歉,刘逸宸气消了些,他吁一口气说:“你能动得了纪家?纪家的势力和能力是你想象不到的,你那朋友带着枪支,早被纪家盯上了,这房子也被纪家监视着,恐怕你到不了纪家门口就被撂倒了。” “什么?!”林涓喜大惊失色,她担心的是李邺,而刘逸宸会意错了,便没好气地瞥了她一眼。 林涓喜转瞬想想,李邺肯定不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他能来就不会让人发现,稍稍放心了,然后想到自己,不由后怕,慌忙说:“那我怎么办?会不会被纪家怀疑?” 刘逸宸突然笑了:“我外婆让我盯着‘那个可疑的华人’,然后‘那个可疑的华人’把枪支都卖给了你,我就盯上了你。” 林涓喜一听之下放心了,便笑道:“那女的是谁呀?” “她是我的手下。” “怎么来的那么巧?” “你房子灯黑了两天,我想你恐怕在睡觉,就等你灯亮了再来找你。顺便说一句,这房间对面、这扇窗户正对着那座楼都有我的人,时时刻刻监视你,所以你安全得很。” “听你这么说,这事纪奶奶让你全权负责?” “嗯。” “她现在越来越信任重视你了。”林涓喜语气中听不出喜乐褒贬。 “不能大意,或许在试探我——那些枪和子弹呢?” 林涓喜指了指茶几下的纸箱:“都在那里面,送你了。” “我不要,没收了,充公。”刘逸宸踢了脚纸箱,然后在沙发上坐下,看林涓喜站着,便说,“你坐过来。” 林涓喜坐在表哥旁边。 刘逸宸神色温和多了,说:“吃饭了吗?” “吃了。哥,我错了,让你们担心,以后再也不了。” 刘逸宸不说话,林涓喜说:“我也是听到李邺的事,太难过才会……” “李公子的事,我也特别伤心,你难过可以理解,但是,你敢不敢用用这个?” 刘逸宸在林涓喜头上“咚咚”敲了几下,她疼得挤了挤眼。 “留得青山在,以后肯定有机会,你以卵击石,最后仇人都好好的,受伤害的是你自己。” 林涓喜明白表哥还不知道自己弄人弹的事,幸好——她便说:“知道啦,我现在冷静了,你放心好了。” “那就好。你今天就回国,我给你把机票买了,赶快回家去,外婆、二叔、我爸妈还有嫣然,他们都要担心死了。” 林涓喜点点头。 刘逸宸瞅着林涓喜,叹口气说:“瘦成这样,吃回去了再见外婆,省得她老人家心疼。” “我要马上见外婆。” “那你就马上给我胖回原来的样子。”刘逸宸口气强硬,林涓喜笑了。 “你一心一意学习,别的事少想,听见没有?” 林涓喜点点头。 刘逸宸叹道:“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别眼看着人家栽了跟头,自己还一条道走到黑。” 林涓喜知道表哥在暗指她和李邺的恋情,便又点了点头。 林涓喜沉吟着说:“纪奶奶出身不凡,女中枭雄,不敢大意。” “我知道,我会小心的。” “哥,你……”林涓喜一副欲言又止的摸样。 “怎么了?” “其实,我有时候觉得,你对纪家人太绝情了,毕竟是你血浓于水的亲人。” “涓喜,纪家人就没把我当亲人看,对你舅更不好,实际上他们从没接受过你舅,把他当家里的一份子,永远觉得他是低他们一等的穷小子,而我也因为有所谓‘平民的血统’,受到他们的轻视。小时候最不乐意的就是去纪家,他们把纪无臣当凤凰蛋捧着,把我晾一边,就连家里的下人,也没把我们父子当主子看。” 从记事起就耿耿于怀的事,表哥的不满毋庸置疑,林涓喜轻轻地说:“可能是你想多了,你在凤凰城过得像个太子,在纪家难免有失落感——你真要那样做?” 她的意思是,在纪家取而代之。 刘逸宸瞅着林涓喜,目光无比黑暗,仿佛黑色的水银,看得林涓喜心里不是滋味,她又说:“唉,你害了那么多人,就算成功了,自己又真的开心吗?纪奶奶、你舅舅、纪无臣也都很可怜,每个人都不容易。再说,咱家现在也过得挺好,你追求的不是幸福,是比大部分人幸福。” “你想说什么就直说。”刘逸宸背靠上沙发。 林涓喜目光中有深深担忧:“你不干好事,我担心你。” 刘逸宸笑了声:“你想多了。” 林涓喜抬起眼睛,直视着刘逸宸,说:“那些东西不属于你,而且你多行不义。” “你不懂——”刘逸宸眉心微蹙,眸中有尖利的细如发丝的光圈,“这些东西本来就属于我。” “什么叫本来就属于你?” 刘逸宸坐的位置正好背光,他英俊的面容隐在阴影中,轮廓分明,散出一种令人不安的强大气息,他说:“好东西永远只属于强者,他既然死了,就不是他的了。” “你用诡计胜了他,不算公平。” “那你觉得我该怎么和他比?角斗?人类社会自从产生私有制,从来都是劳心者治人,靠的是大脑。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捷足高材者先登。弱肉强食是亘古不变的规矩,连达尔文的进化论,都讲的是物竞天择,优胜劣汰——社会学中的丛林法则,这才是真理。” 林涓喜失声笑了:“丛林法则?这是我最讨厌的一个名词。” “这是现实,你要么面对它,要么掩耳盗铃。” “那人和动物还有什么区别?” “你错了,人类社会的丛林法则,比动物界的更可怕,也更无情。而且,我追求的不是比别人幸福,这是我的理想,你理解不了。”刘逸宸眉梢轻扬,轻轻地说。 林涓喜无奈地说:“我真的理解不了,大家都勤勤恳恳过日子不好吗,为什么要争来争去?” 刘逸宸泠然而笑:“你当然理解不了,因为咱俩就不是一类人。” 两人相对无语。 记得小时候,他俩最能玩到一起,因为都胆子大、体质好,可是长大后,尤其是近几年,两人真是话不投机半句多。 不过,喜欢和爱是不能划等号的,这点在家庭里表现得尤为明显。 “下了飞机就赶紧去看外婆,知道吗?“ “恩,我知道,哥。”林涓喜点点头,因为刚才的谈话,有些不愉快。 刘逸宸嗤得一笑,杵了表妹一下:“死里逃生见到你哥,不应该大哭一场吗?” 林涓喜展颜,两人相视而笑。 刘逸宸突然说:“涓喜,借我个东西。” “什么?” “魑离扳指。” 林涓喜一怔:“干什么用?” “你别管,肯定完璧归赵。” 林涓喜从颈上卸下用玉线缠绕的金扳指,说:“我不是舍不得,关心你,多问一句。拿去吧,小心点儿!” 刘逸宸收了,放进口袋,然后他说:“最近老觉得有什么跟着我,我挺不安的。” “什么?没关系吧,要不要请地黄去看看?” “应该没事。你别担心我了,操心好你自己吧!” 133|第二十二章 李邺循着敌人的灵气而去,慢慢走进了热带雨林的腹地。 踏过泥泞的长满低矮植物、爬满昆虫的地面,李邺一双精致的、绣夹竹桃的白色缎面鞋,沾上了踏碎的昆虫粉色的□□和黑黄的稀泥,头顶植物错落有致,分层生长,多是乔木,或高或矮,滴水如雨,浸湿了他的肩膀,头发也被濡湿,有几缕黏腻腻贴在额头,他捋到耳后,不一会儿长衫的下摆就淋淋滴水,贴在小腿上,十分难受,他不得不提起衣摆。 一路上较高级的动物如猴子蟒蛇都远远避开了他,唯独虫子、泥土和水不怕,幸好他不介意脏。 突然,一股急促而温热的水柱倾进李邺颈中,并伴随一阵腥臊的气味,他抬起头,只见头顶一株小乔木被粗大的绿藤缠绕得十分深情,而藤条上坐着个头发花白且乱如鸡窝的矮小老头,正对着下面撒尿。 那小老头一见被他发现,提了裤子兴奋地手舞足蹈,上蹿下跳:“哈哈哈……毒手檀郎浇了我的尿了!毒手檀郎浇了我的尿了!……哈哈哈哈……” 李邺不由火大,但了解此人行为一向疯癫,往往恶作剧都是天真烂漫的孩童之举,认真起来才可怕,所以也无法,只是说:“我还当是哪只小畜生,原来是峨眉山猴爷,好久不见,别来无恙?” 猴爷瞬时拉下脸,从树上霍得跳下来,怒道:“你竟敢骂我是小畜生!你杀了我师父还骂我是小畜生!世上还有这种事——” 习惯了猴爷的大脑脱线神经短路,李邺神色如常,只是得赶快转移话题了,不然他能这么愤愤然地念叨一年,便说:“镆裁词焙蚶醇∑碌模膊缓屠钅炒蚋稣泻簦俊 猴爷怒不可遏:“知道吉隆坡的魔界有你的势力,可是你不是死了吗?你死了我怎么给你打招呼?我知道你死了我怎么会给你打招呼?不过,现在看来你没死——真是荒唐!” 李邺点了点头:“我没死,不过,知道我没死的人都得死。” “都得死?”猴爷一时脑筋转不过来。 “包括你。” 猴爷脸色倏然铁青:“你要杀我!你杀了我师父还想杀我——哼,我师父死了,是你杀的,我要替他报仇!李邺你知道吗?我以为你死了,难过得喝了三天酒——你死了我找谁报仇去呀?有天看见来峨眉山玩的女人,突然想起来,你还有个女人。我没亲手替师父报仇,这辈子都遗憾,所以要杀了你的女人;如果你女人死了,就杀了你的仆人;如果你仆人死了,就杀光你的朋友;如果你朋友也死了,就杀了和你见过面说过话的人!” 看似语无伦次的一番话,透露出的信息却是残忍歹毒和睚眦必报,李邺说:“你现在知道我还活着,可以杀我了,那么,你打算怎么杀我?” “我知道我杀不了你,因为从小跟着师父,没有师父跟着祖师爷刻苦用功,不过,我知道你和大马纪家的事,我可以让他们晓得你还活着,然后让他们替我杀你!” 李邺有些烦躁,这个人虽然从不遮掩,但并不比那些暗箭伤人的难对付,再说现在林涓喜的情况很危险,她在猴爷灵珠里,猴爷的一丝不适都会引起她极大的痛苦,如果猴爷负伤或者一命呜呼了,后果不堪设想——李邺控制了一下情绪,然后说:“这主意不错,既然办法也想出来了,何不把你灵珠里的姑娘放了,好马上去纪府,告诉他们这个振奋人心的消息?” 猴爷阴森森一笑:“那女人我三天前就决定杀了,我决定的事是不会改的,毒手檀郎,你死定了,哈哈哈哈哈……”他开心地大笑起来。 李邺暗暗皱眉,这可如何是好? 猴爷继续哈哈大笑,说:“你想救那个女人,就赶快到我灵珠里来,她可撑不了几天,不过,你属木,我属水,虽说水生木,但是我灵珠里水性太盛,水多则木漂,进了灵珠,你的法力只剩一成能用,活着出来基本没可能?哼哼,让你和那女的死同穴,是猴爷我开恩!毒手檀郎告诉你,你今天死定了,到时候我拿着你的头颅做酒器,不知道魔界多少人要拍手称快了!哈哈哈哈哈……” 他话音刚落,李邺倏然消失,猴爷知道他在瞬息之间已经进入了自己的灵珠,惊呆住,他万万没想到,李邺会为了那个女人如此不要命,看来自己杀他女人的想法是正确的,笑意渐渐浮上他布满皱纹却红润的脸,他甚是得意,呲着白牙在满林子里欢快地翻跟头。 第五十六章 李邺一踏入属水的猴爷灵珠,剧烈的不适感潮水般席卷了他,全身骨头仿佛被千万只蚂蚁啃噬,又痒又痛,却无从抓搔,阵阵眩晕,由此带来强烈的恶心感,使他几乎要吐了。 灵珠反应了它主人的内心世界:心灵丑陋的人,灵珠里也是不堪入目;思想贫瘠的人,灵珠里便是天“空”地光,什么都没有,而猴爷恰巧两者兼而有之。极目四望,除了赤血残阳下枯黑嶙峋的植物枝干,什么都没有,甚至一口水都不吝给予。 找到林涓喜并不太难,李邺用他只剩一成的法力,大概判断出了她的方位。 走了一里多路,李邺遥遥看到前面一个黑点,近了些,那黑点正是林涓喜。他悄然飞步上前,无声而迅捷,绕到她的身后,接近她,她也没发现。 林涓喜在地上坐着保存体力,目光警觉,嘴角紧抿,冷静而沉着,身边是有意放乱的枯枝,以便急用,双手更是各拿一根较粗的尖利枝桠。李邺心里暗暗赞许。 他放重了脚步,林涓喜眸子一斜,眼中闪过狂喜,随即压制住,她神色一冷,飞身而起刺过去,李邺不躲,握住她手里树枝。 林涓喜愣住了,有一瞬的动容,却松开手,更加警惕地盯着他,说:“别以为你伪装成我认识的人,我就会相信!” 她白嫩的手掌缓缓抚过左手没被他抓走的树枝,冷飕飕打量着他,他下意识摸着下巴,如何让她相信自己是真的自己,这是个问题。 看着林涓喜警觉而怀疑的表情,李邺叹了口气,说:“涓喜,我真是李邺。” “李邺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儿?你哄鬼呢!” “我知道你有危险,就寻着找来,救你出去。” “我不信!”林涓喜依然警惕地盯着他。 不过,亲□□人之间,确定身份是比较容易的,林涓喜便问问题,有几个比较私密,放平时她羞于开口,此刻顾不了那么多。 然后,他一一答对。 杀手的面具如受热的瓷器般迅速裂缝,轰然倒塌,她泪水盈眶,扔掉树枝扑进他怀里。 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她没让它掉下来,因为现在不是哭的时候,静了片刻,她说:“你怎么能来这儿呢?如果被纪家人发现了怎么办?” 李邺轻柔地抚着林涓喜的秀发,说:“没事。你把魑离扳指给别人了?” 林涓喜点点头,说:“恩,我哥来找我,借走了。” 李邺眉头皱起来,说:“刘逸宸要魑离扳指干什么?” “我哥说最近老有不干净的东西骚扰他。你别怪他,是我给的,他要有个事,我也担心。” “恩。”李邺答应着,“你怎么被猴怪抓来的?” “你说那个猴怪?我进了登机口,去洗手间上厕所,在隔断里头,突然眼前一黑,醒来就发现我在一间破房子里,一个长得像猴子的老头告诉我,他是猴爷,要把我放进他灵珠里,杀了我给他师父报仇——他看起来真可怕,神神叨叨,像个连环杀人犯。” 李邺微微眯起眼睛,眸中有道尖利的光闪过,他说:“猴怪要报仇,不马上动手,却把你关到灵珠里。” 林涓喜一想,是不太通情理,可她顾不上这些,焦急地说:“咱们能出去吗?那猴怪说,他的灵珠,进来容易,出去难。” 李邺沉吟:每个妖魔的灵珠里都有致命法宝,猴爷的法宝就是困人,进来容易,出去几乎没希望,不过,他没有说,只是淡淡一笑:“指望他那点修为,能困得住我?放心,我肯定带你出去!” 林涓喜放心了。 李邺却暗暗犯难,虽说任何法宝都有破解办法,但林涓喜撑不了几天,有限的时间里,能找到吗? “涓喜,咱们先到处走走,看能不能发现什么。来,上我背上,我背你。” “我没那么娇气!”林涓喜笑道,“我自己走。” “你不好意思吗?又不是第一次了,来,上来!”李邺轻轻笑道,拍了拍肩膀。 林涓喜抿嘴一笑,她想起两年多年前,他背着她和涂婆打斗,况且现在他这么固执,便不再推辞,伸臂勾住他脖子,向上一跃,双腿夹住他腰,身子贴着他背,头靠在他肩膀上。 突然,她一个激灵离开他的背,说:“你背上怎么湿了?” 李邺这才想起那事,待要尴尬,又觉得现在性命难保,顾忌这些未免无聊,就笑笑说:“刚在林子里,被个小畜生浇了泡尿。” 林涓喜立刻一个弓身离了很远:“啊?!” “要不我抱着你?” “不用了,没关系。” “一会儿出去我宰了他。” 林涓喜在李邺肩头锤了一下,说:“和畜生计较什么?” 李邺继续走路。 他其实是有打算的,这次或许很久之后才能找到破解之法,所以,要尽可能地保存她的体力。 李邺一边走,一边故作轻松笑道:“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林涓喜阁下就是来坑队友的——” 林涓喜轻轻拍拍李邺的脸,说:“还不是你,净惹麻烦!这次又不知道是哪回造的孽,人家来报仇了。” 李邺笑了声,心里却越发沉闷,这次的事透着蹊跷,自己可能被人摆了一道。 “对了,你怎么发现我被猴怪抓了?” “因为我的法力是木属,对于水属法力比较敏锐,还没离开吉隆坡,就感觉到猴怪强大的水属灵力,我知道他来干什么的,担心你,循着找来,走进林子就感觉到,他把你放灵珠里头了。” 一路上,李邺不时说着话,给林涓喜解闷,走了大约一个小时,周围景致没一丝变化,锅盖样的灰黄天幕下,四野无际。 林涓喜渐渐不安起来,她说:“累了就放我下来吧?” 李邺轻轻笑了,柔声道:“背着团温香软玉,舍得放下来?” 林涓喜莞尔一笑。 走了十几分钟,路边情景依旧。 李邺停住脚步,看着周围,眉目渐渐浮上担忧。 他的大手抓住她的手,十分用力,突然,林涓喜惊奇地发现,一股酥软的气流从两人交握的掌中、李邺的手心传过来,缓缓流淌进每一个血管,涌遍全身,立刻,她精神抖擞,气韵极佳,她知道他用法力为她驱走了疲劳,感激而会心地一笑,说:“我能撑住,你省着点儿。放我下来吧!” 林涓喜刚站定,蓦然,李邺的脸沉下来,他低声提醒道:“涓喜——” 134|第二十三章 林涓喜警觉地扭身,天地一片苍茫灰黄,什么都没有,可就在下一秒,她便看到一位高大英俊,身披红袍、手执玉鞭的年轻男子遥遥立着,像时空位移般突然出现,他并不看她,只是望着李邺,说:“毒手檀郎,好久不见。” 李邺神色已恢复如常,只是握林涓喜的手更紧了,他说:“是啊,申羽商,一别几百年过去,我还以为你都把我忘了。” “开玩笑,我怎么敢忘?我可是夜夜挂怀,日日悬心啊!” “多谢挂念——涓喜,我们走!” 李邺拉着林涓喜要走,申羽商却比闪电还快地挡在了他们面前,说:“李公子,你看,这三百年来我天天记挂着你,好不容易见上了,不和我叙叙旧,扭身就走,也太不给面子了。” 李邺嘴角一勾,说:“这位小姐是个凡人,不能在灵珠里待太久,我先把她送出去,再回来和你叙旧——堂堂‘’,不会为难一个小女孩吧?” “送她出去?”申羽商讥讽一笑,“你以为你们出得去?告诉你,今天就算我不拦,你也是走断了腿都别想出去的。猴爷灵珠里的法宝,就是一个‘困’字,只要进来了,就别想再出去。” 李邺哼的一笑,不置可否。 申羽商凑近一些,压低声、带着邪恶的笑意说:“不过,他把破解的法器给了我,只有我能带你们出去。” 李邺心念一动,表面冷笑道:“猴爷的师父都叫我杀了,他的这点小把戏能挡得住我?” 申羽商不屑地说:“你别逞能,李邺,灵珠里的困局谁不清楚?你难道忘了,七百年前,你被困在‘池血妖姬’直木深子徒孙的灵珠里,差点儿丢了命。” 李邺眼中闪过一道冷光,林涓喜却感到,他掌心出了层冷汗,她内心突然腾起无法言说的恐惧,他觉察来了,侧脸看向她,淡淡一笑,这笑容恰似春风,温暖而强大——她心中一宽,眼眶热了起来。 申羽商继续说:“李邺啊李邺,你以前冷血理智,现在竟然为了一个女人,白白送死?” 李邺冷静心神,分析当下情况:如果申羽商想自己死,不必出现,更不必让自己知道他有冲出灵珠的法宝;可如果他是想复仇,羞辱自己,就另当别论了,恩,先这样试试——他有了打算,也镇定许多,淡淡一笑说:“你不是要叙旧吗?” 申羽商面色一冷,说:“哼!少在我跟前伪装示弱,你不就是想麻痹我,趁我不防备下手吗?” 李邺轻笑了声,说:“吃一堑长一智,学聪明了,恭喜!”他说这话时,眼中含笑,嘴角可恶地扬起,慢吞吞的调子——林涓喜瞅着李邺,她以前常常被他这幅摸样搞得火冒三丈,她知道他要开始气申羽商了。 果然,申羽商的火被点起来,他压抑着怒气,说:“现在情况变了,你为鱼肉,我为刀俎,就算你这条鱼有通天的本事,也只有待宰的份儿!” “你真是越来越聪明,看来李某得对你改变一下看法了。你也该变聪明了,不然这几百年真是白活了。”李邺平淡地说。 申羽商气得火冒三丈:“李邺!我被你使奸计害得法力尽失,差点送命,你还有脸说这些?!“ “有句话怎么说?人必自辱而后人辱之。如果不是你对我的计划起了贪念,咱们还是好兄弟,说不定现在正坐在昆仑山凌芙池边听琴赏雪呢。你受的罪,是上天对你背叛兄弟的惩罚,假我之手而已,你去怨恨老天吧!”李邺说着这样的话,带着艳丽刺目的淡笑。 “你住口!”申羽商一个箭步过来,离李邺一米远时生生忍住,目眦欲裂,“如果可以,我真想把你的舌头□□!” 李邺吟吟浅笑,眼波微动地说:“我现在是鱼肉,你现在是刀俎,掐死也好,拔出舌头也罢,我也只有悉听尊便的份儿。不过羽商那,该说的话我还是要说的,至于你爱不爱听,就是你的事了。背叛兄弟的滋味不好受吧?法力全失呐,真想不来,这几百年你是怎么挺过来的,我的羽商小弟!” 林涓喜觉得再这么说下去,申羽商会跳过来掐死李邺,就扯了扯他袖口。 申羽商真气得差点翻白眼,用了很久才让面部表情相对平缓,李邺心下了然,看来他并不想杀自己,而是另有所图,就叹了口气,柔声说:“阿羽,三百年了还是这个脾气,我三言两语就怒发冲冠,这可不好,会坏事的,得改一改了。” 最后几句已是语重心长,申羽商火气渐退,却余怒未消,他说:“少装好人,我和你,早就割袍断义、形同陌路了!” 李邺缓缓地说:“想想当年,你,我,敖淩,玉琛,咱们四个人称‘留香四煞’。现在,敖淩做了龙王,虽然尊贵,却不自由;玉琛因为人类的问题囫囵觉都睡不好,哪还有时间闲情逸致?就剩下我,还是闲人一个,可是啊,兄弟们走的走,忙的忙,坐一块喝杯茶都是奢望了。” 申羽商目光陡然一凛,他说:“闲人一个?哼,李邺,你放弃你的计划了?” 李邺垂首一笑,略略摇头,说:“提这个干什么?” “哼,李邺,三百年前我能为那个东西和最好的兄弟翻脸,三百年后,又为什么不能为了它,和一个仇人火拼?这么多年我怎么过来的?哼,我当年差点被你害死,侥幸逃过一难,可是,你还要斩草除根,派手下追杀我,要不是我耍个花腔,早死在你手里了——我必得要亲手杀了你才解恨!我用这位小姐引你进猴爷灵珠,就是为了杀你,因为在外面我根本打不过你,你是属木,在属水的灵珠里不仅法力失效了九成,而且身体状况很差——” 听到这里,林涓喜悚然,看着李邺,他感觉到她的目光,略一点头,示意她别轻举妄动,林涓喜便又转过头来,只听申羽商继续说: “——可我属水,在这儿不仅不受一丁点影响,甚至因地借势,法力更胜。杀了你之后,我再扮成你继续运行你的计划——不是我卑鄙,三哥——”他怨毒地说出这个称呼,咬牙切齿:“——这都是小弟我跟您学的!” 李邺眸子漆黑无光,他说:“如果你想接手我的计划,我劝你还是算了吧!这个计划我运行了两千多年,像熟悉我自己一样熟悉它,你确定能比我更了解、更出色地掌控,不会让它崩溃甚至引火烧身?” 申羽商嗤之以鼻,他说:“我计划了八百年,这些问题都没想过吗?少唬我!” 这时,林涓喜清清冷冷地说:“这位先生,你说你要伪装成李公子,也许骗得了别人,可是,几位大人、龙王殿下、池玉琛大王他们,恕我直言,我并不认为他们会被蒙在鼓里,如果让他们知道,可能就不会念旧情了。” 申羽商哼了声,说:“李邺,你还不知道吧,绿野就是我放你身边的眼线,本来去昆仑山那次就可以杀掉你,可惜绿野不中用,大意了,功亏一篑!” 林涓喜愕然,回想两年多前那次刻骨铭心的经历,不由五脏六腑寒意森森,人心可怕,命运无常。 李邺眼中,掩藏的错愕和怨毒一闪而过,他抚了抚衣襟,淡淡地说:“你为什么不用涓喜威胁我,逼我帮你完成计划,再拱手送上去?” 申羽商只是冷笑:“老狐狸!只要你活一天,我就一天睡不踏实。如果这次我放你出去,下次想有机会就难了。” 李邺苦笑:“没想到阿羽这么看得起我。” 申羽商手拂过玉鞭,说:“看在过去的情分上,你和这位小姐可以选择死法——想怎么死?” 李邺浅浅一笑,带着逗趣的意味说:“能不能选自然死亡?” 申羽商冷笑:“你示弱了?” “没有,我就是在想一个问题。这个计划我奋斗了两千年,难道都是我一个人的功劳?有许多人帮我,包括你的绿野,他都没少出力,至于刘逸宸公子——你知道他吧?他有你想象不到的才干,而他才是关键一步。你也知道自己对计划的掌控肯定比不上我,实际上,这个计划本来就是个推到半坡的车子,连我都不知道,它究竟能不能上去。如果让你运行,你自己掂掂,有几分胜算?” 申羽商依然冷笑:“少废话!” 李邺继续说:“乐观一点,三成胜算,剩下的七成失败呢?想过失败的后果吗?对于这个计划,你付出的不比我少,其实——” 李邺有意住了口,看着申羽商,对方倒也沉着应对,只是一双黑眼睛紧紧盯着李邺。 “——说实话。”李邺真诚地说,“我很想和你合作,希望得到你的帮助。成功了,咱们成果共享。阿羽,你是个人才,我也很惜才,如果你肯帮我,成功的胜算就更多了。不能和你共事,我深为遗憾,一直想去找你,怕你因为从前的事不肯原谅我,犹豫着,始终还是没去成。” 申羽商一直冷冷看着说话的李邺。 李邺叹了口气,说:“早知道会是现在这个地步,就该早去找你,你也好过,我也高兴,咱们还是兄弟,不至于闹成这样。” 申羽商冷然说:“哼!花言巧语,骗骗小姑娘还可以,骗我,做梦!” 李邺不以为意,说:“你不信我,我也没办法,总不能把心剖出来给你看。不过,我要警告你一句,别以为你做得天衣无缝,玉琛他们的眼光、行事你也是知道的,好自为之吧!” 李邺顿了顿,面色平静地说:“你说可以选择死法,那就用你的弓箭,给我一箭。” 申羽商冷笑:“你就不怕?” 李邺淡淡一笑,说:“我早该死了,上天让我多活了太久——就是遗憾,出师未捷。” 申羽商点头,看向林涓喜,说:“小姑娘想怎么死?怕不怕?” 林涓喜面色苍白,却是目光凛然,李邺平静地说:“我的女人,不会贪生怕死。” “小姑娘,吃安眠药吧,这样痛苦少。” 林涓喜面如金纸,她坚定而颤抖着说:“不,申羽商,你也给我一箭,算是成全。” 申羽商不禁喝彩:“好个姑娘,真是不一般,难怪李邺这样上心——好!” 他说着变出了一支雕弓,一把箭簇,退后十几米远,搭弓上弦,瞄准李邺。 “站到我身后,背对着我的背。”李邺对林涓喜说。 林涓喜都要吓傻了,她愣愣地说:“他真要杀人?” “快点!”李邺强硬地命令,最后干脆把她硬拉到自己身后。 这时,申羽商已经拉开弓弦,松指,李邺没有闭目,遥遥看着远方,箭头是一个银色的点,朝他额头飞来。 135|第二十四章 等待着箭头入头颅的那一刻,却是迟迟未至。 原来,箭头定在了半空,停顿几秒,然后像一个没有生命的枯枝一样,落在了地上。 李邺惊愕地看着申羽商,继而恼了,沉下脸说:“你在耍我?” 申羽商拾起地上的箭,拿着雕弓走过来,神色亲切平和了许多:“刚才我突然想到一件事。李邺,还记得洪武年间,咱们四个去长白山狩猎,比箭法,你最厉害,百发百中,我比你差一点。从那时候起,我就下定决心,苦练箭法,再次比试的时候,一定要超过你。” 申羽商又看着林涓喜说:“小姑娘,以后住长白山吧,有你这神箭手夫君,肯定丰衣足食。” 李邺微露不解,冷然看着申羽商。 “其实,小弟我早想和你合作了,不过,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我得知道你的真正想法。所以演了这么出戏,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非得把你逼到绝境,才能把真话逼出来。”申羽商恭敬地一揖到底,“三哥,得罪了!” 一声尊敬而温和的“三哥”让李邺神色一滞,眼眶微微红了,过了片刻,他说:“咱们四个,我是老三,你最小,虽然称兄道弟,却都不开口叫,你也不叫他俩,一直只叫我。” 申羽商一脸敬重:“在我心里,只有你是我三哥。” “我当然是你三哥了。”李邺手搭上申羽商肩膀,感慨地拍了拍,继而说,“猴怪怎么办?” “他整天叫嚣着要杀你,总有一天会被你的人做了,不如我今天一杀,三哥觉得呢?” 李邺微微一笑:“那就有劳阿羽了。” “三哥客气了!” 林涓喜呆愣愣的,一时反应不过来,李邺捏了捏她的手,轻笑了声,说:“大小姐,回魂啦!” 申羽商看着林涓喜笑道:“这位是——又是个新嫂子啊!” 李邺闻言踢了申羽商膝盖一脚:“什么又是?从始至终就这一个。赶快走吧,等出去了再扯淡!” 事不宜迟,当下三人动身出了灵珠。 瞬息之间,林涓喜他们已经置身热带雨林,面前是又惊又怒、吹胡子瞪眼的猴爷,他简直暴跳如雷:“申羽商,你……你怎么没杀李邺?!” 申羽商扫了眼猴爷——这时,李邺站在了林涓喜面前,挡住她,她听到一声肌肉撕裂、骨骼破碎的恐怖声音,浓重的、中人欲呕的血腥味儿弥漫开来,鼻端淡淡的昂贵木质清香也不能驱散,她恶心得要窒息了。 猴爷脖子几乎被切断,只余后颈连着一点皮肉,血像决堤之水,申羽商用他血淋淋的手做了个托起的动作,一颗蓝盈盈灵珠从猴爷断开的脖颈处浮出来,停在他掌心。 李邺仍然挡着林涓喜,说:“阿羽,有姑娘在,赶紧处理了。” 申羽商一挥衣袖,尸体和血迹立时不见,李邺站到了一边。 林涓喜看着眼前,苍翠湿润的草木中,哪还有猴爷的影子,刚才的仿佛只是幻象,她明白,申羽商这么做,是为了取得李邺的好感和信任,立功巩固地位。 申羽商托着蓝色灵珠,笑道:“三哥,这猴爷千年的道行,小弟送给未来侄儿了。” 李邺嗤得笑了,说:“你哪来的侄儿?” “三哥这要孩子还不是三五年的事儿?”申羽商说着,瞅了眼林涓喜。 李邺微微笑道:“他申世叔的好意心领了,不过,小小孩子白得一千年法力,弊大于利。你拿着,猴爷是你杀的,再说,你法力越高,咱们的计划成功得越早,我也能少费点儿劲儿;而且,他这灵珠属水,你比我更适合。” “那我就收了。”申羽商说。 三人走到热带雨林边缘,不远处便是马路,偶尔有辆汽车呼啸而过。 李邺对林涓喜说:“涓喜,你先回国吧,我也得走,就不送你了。” “我知道,你赶快走吧!小心点儿。” 李邺点点头,申羽商说:“三哥,你有事,不如让我送送嫂子?” “你嫂子对付凡人还是可以的,不用送。阿羽,你先别走,我有话和你说。” 林涓喜朝申羽商点点头,注视着李邺,他也看着她,然后,她转过身朝马路走去。 李邺目送着渐渐远去的林涓喜,看她到马路边,拦辆出租车,坐上去,车子开动。 直到车子消失在一派浓绿之中,他还不收回眼睛。 申羽商看着李邺,笑道:“三哥这回是找对人了,这样上心,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李邺回转过头,眸光宁静而蕴藉,淡淡一笑:“当然是真的。” 申羽商也回以一笑,不过,似乎不太对劲。 他还未来得及细想何处不对,突然,白光一闪,李邺的手已经直直□□申羽商胸口—— 申羽商的心脏被扭了下来,从胸口缓缓拖出,带着血肉模糊的结缔组织,鲜血像火山爆发时的岩浆般喷涌而出,很快染红了申羽商脚下的野草,李邺的白衣也是血迹斑斑。 申羽商脸色瞬间变得惨白,他咚一声栽倒在地,震惊而不解地看着李邺,用漏气的暗哑声音说:“……李邺,你……你……” 李邺也蹲下来,一道血痕从他眉心直划到脸颊,十分狰狞,他眸中没有一丝感情和光彩,只余沉黑一片,看着申羽商,声音低沉:“我舍不得杀你,毕竟,如果你肯出力,能让我省不少心。但是你知道吗?我不可能再相信一个背叛过我的人,而且,晓得我爱那姑娘如命的人都得死。” 申羽商的心脏在李邺掌中托着,瞬间化灰,一阵风刮过,吹散了。 申羽商眼睛一直瞪着李邺,手指却在地上划着什么,终于一瘫,瞳孔渐渐散了,没了气息。 李邺扭动脖子,歪着头,看着申羽商留下的字,只见那被血浸泡的地上,有几道深深的凌乱划痕,勉强辨出,是“多行不”三字,“不”字还少了最后一个点。 多行不义,必自毙。 李邺盯着那三个字,片刻后,站起来,拉上风帽,遮住一头乌发,脸色苍白,气色相当不好。 他提起湿淋淋衣摆,走进森林深处。 136|第二十五章 倾泓推门而入。 他缓缓走到李邺跟前,也不行礼,笔直站那里,眼睛直勾勾看着李邺,火红袍角的刺绣金龙,獠牙银丝绣成,泛着冷光。 李邺自打倾泓进来就没正视他,一直在翻看一本书,僵持了一会儿,还是倾泓先开口了,他的神色疏离至极:“李邺。” 李邺挑起眼睛,这才看向倾泓,凤目眼角斜飞,神色淡淡的:“师叔,没想到,你我最后还是走到了这一步。” 倾泓嘴角扬起,冷傲地说:“你违背道义,连法力都是施诡计窃用师兄的,别以为你现在是高高在上的成功者,其实我永远不服你!” 李邺合上书,说:“你少假清高,咱们这些人,谁手里头没沾血?沐淩来杀我,你背后使诈放冷箭,差点害死我,还有什么不服的?” 倾泓嘲讽道:“这不正中你下怀?沐淩要杀你,只怕你早都知道吧?而且,你就是要让他杀你,所以这次去长白山故意带上我,因为你知道,在生死关头,我肯定会阴你——这么做,你的假死就更自然了不是吗?从头到尾,我还是被你算计了。” 李邺冷冷一笑,说:“我算计你?哼!去找沐淩之前,我怎么给你说的?” “你说,如果你死了,让我先别给林涓喜说,瞒得越久越好,因为如果她知道了,有些计划会打乱——李邺,你不就是担心她吗?你那点儿心思,别人看不出来,我能看不出来?我是看着你长大的,你的脾性我了解,你耍的那些花样,我都瞧得一清二楚,你在乎林涓喜,怕她伤心难过,或者殉情,或者报仇和人同归于尽,不过——”倾泓脸上浮现出恶毒的笑,看起来很诡异,“——这正合我心,我就是要她不好过,就是要她死!她是你心上人对不对?你连对她的好都遮遮掩掩,李邺,我真怀疑你是不是男人?” 李邺长眉微耸,顺手拿起一个砚台丢过去,正砸中倾泓下巴,墨汁泼一胸膛,砚台掉地上,哐当一声摔成两半。 倾泓毫不在意,说:“我拆穿你,你就恼羞成怒——哼!你一直都这样,对真正在意的,永远沉不住气。说实话,我对你的做法不以为然,甚至觉得可笑,你不敢公开对她好,不敢和她结婚,恐怕结了婚也不敢要孩子吧?而且,你还做出那种事,误导旁人,以为你在利用林涓喜,甚至连林涓喜本人都差点这么认为——如果我爱一个人,绝不会像你这样藏着掖着、偷偷摸摸,我会干脆磊落,让全世界都知道,我在乎她。” 李邺一声冷笑:“你一直在祖师爷、师父和我的庇护下,从没接触过世事,你懂什么?” 这话刺痛了倾泓,他一下恼了:“你说什么?!” 李邺黑洞无光的眼睛看着倾泓:“难道不是吗?” 倾泓双目带赤,胸口起伏,气得不轻,然而,他心里清楚,李邺说的是事实,虽然师侄的“庇护”近似虐待,但是,许多危险的、苦难的事情,他不必面对。 李邺知道,这么下去,这场谈话必将在暴力中被迫中止,便转移了话题:“你不是和林涓喜关系挺好吗?而且,她外公救了你的命,你开始还一直帮她,不惜冒犯我,现在竟然只想让她死,我真怀疑你的三魂六魄还在不在?”(注:民间传说,少一魂一魄,人会痴傻疯癫。) “我确实曾经和她关系不错,而且,她外公刘河生先生于我有救命之恩。林涓喜是个少见的奇女子,仗义刚勇,能和她做朋友是福气,况且,你那时候总欺负她,如果是别人也罢了,偏偏是你,我当然要护着了。”倾泓神色一阴,“可是后来,她居然对你动心、和你相好了,看见她对你好,我简直恨不得剥了她的皮——为什么是你?为什么会是你?这个毫无人性、阴险狡诈的恶魔,空长着人的皮囊,里面已经腐烂溃败完了!我敬重的朋友,她爱我最恨的人,我有一种被背叛的感觉!我知道你爱她,我要你在地底下也不安宁,我会不惜一切代价伤害她,她过得越惨,你越不好受,我就越快活——那个魔鬼的□□,这是她应得的!” 李邺冷冷地说:“如果你不管好你的舌头,我就把它拔下来。” 倾泓哼了声,说:“将死之人,还有什么不能说的?” “将死?”李邺缓缓摇了摇头,轻轻一笑,笑容说不出的艳丽残忍,“侄儿可不敢杀师叔,这是大逆不道,侄儿要留着师叔,好好尽孝。” 倾泓看着李邺,不禁打了个寒战,他会让自己生不如死吗?是的,他会——不过,倾泓很快恢复过来,他凛然说:“过去几千年了,只有今天,这张嘴才归我自己管,反正也是活不成,还不如说个痛快!只是林涓喜毫发未伤,可惜,可恨!” 李邺叹口气说:“涓喜何辜?咱俩的恩怨,何必扯上别人?” 倾泓逼近李邺,眼睛微眯,眸中透出利刃般的光彩:“只要能让仇人难过,难怕杀光全凤凰城的人,我都不会眨眼睛,何况林涓喜那个叛徒?” 李邺哼地冷笑出声:“杀光全凤凰城的人?这是一向标榜品行高洁的人该说的话?” 倾泓冷笑道:“你没资格指责我。” 两人对视着,一样的冷笑,目光中的疏离和寒冷,仿佛能冻结任何炙热的感情。 渐渐地,李邺眼中冰山似的冷峻慢慢消失,眉宇浮上彻骨的悲凉,与他年轻的面庞极不相称,显得沧桑无比,他声音很低沉,轻声说:“师叔,非得这样不可吗?” 倾泓锐利神色也收敛了些,他瞅着李邺,冷笑道:“如果你不杀师兄,又怎么会到今天这个地步?” “不吸走师父的修为,凭我那点儿功力,什么时候才能做我想做的事?”李邺神色悲楚地说,“师叔,你知道吗?你曾经是这世界上、我唯一信赖的人,可是,在我杀了师父的时候,你居然要掐死我,你的手就那么伸了过来,眼睛里全是厌憎和仇恨,当你手指头按上我脖子的时候,我脑子一片空白,整个世界都崩塌了,你杀死了我心里最后一点人性——你不是总嫌我残忍吗?要知道,这都是你们一手造成的,包括你——我那时候才明白,你的疼爱就像天上月亮,会变,甚至有一天,你会成我的敌人,杀了我。我恨透了你!我知道你心高气傲,所以让你当我的下属,给你改名字,称我主人,天天变法子折辱你,可是这么做,我一点也不高兴,实际上,我一直没放弃希望,希望你能重新对我好,可情况越来越糟,你和我只剩下仇恨,在仇恨里互相折磨,如果其中一个不死,这种折磨就永远没有尽头——这些真的、真的不是我想看到的……” 倾泓惊呆了,不可置信地看着李邺,这是他成年之后从未表露出的另一面,眼神清澈,恍若寒星,隐隐闪闪,含恨带惑,终于不是一个进攻者的强硬姿态了,他此刻的脆弱,仿佛回到了很久以前,那时,他还是个孩子,虽然和同龄人想比,他骨子里的仇恨和个性上的扭曲早烧尽了童真,但是,在疼惜他的善良师叔面前,他眉目间还是会闪过天真和柔弱,只不过后来——思绪回到现实,倾泓收起吃惊,一张脸又冷了下去:“我怎么会知道你的想法?你杀了你师父、师姐、师妹,让我如何能再信你?况且,那时候的我,倒对谁不好了?” 李邺眸光澄澈,他凄然说:“你对我就没有一点过分的偏宠吗?” 倾泓坚决地摇了摇头:“没有,而且,我对你的好,也早忘光了,这么多年,朝代都换了多少,谁还会记得对一个孤子的怜悯?” 李邺沉默片刻,神色已经恢复过来,他平淡地说:“有件事我想让你知道。” “你说。” “猴怪知道我没死,所以没直接杀了林涓喜,而是把她困在灵珠里——你可知道,猴爷从那儿听说我没死?” “你怀疑我?我真的以为你死了,否则也不会去害林涓喜。”倾泓说到最后一句,牙齿暗咬,他顿了顿,缓缓地说,“猴怪从谁哪儿听说的?” 李邺面无表情:“申羽商。” 倾泓大惊,差点呼出声来:“申羽商!?天哪,他不是死了吗?难道……他没死?我可是亲手杀了他,他怎么会没死呢?” “你上他当了。” “申羽商现在在哪儿?” 李邺依旧面无表情:“他现在,在你马上要去的地方。” “你杀了他?”倾泓挑了挑眉毛,冷冷地说。 李邺靠上椅背,说:“背叛过我的人,我是不会留的。” 倾泓一怔,悲凉一笑:“不劳你亲自动手,我要自我了断。” 李邺示意:“可以。” 蓦然,倾泓眼睛一眯,带着恶意的神情说:“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申羽商都能知道你没死,设计害你,你身边肯定出了奸细,或许是残墨,或许是地黄,或许是刘逸宸,甚至林涓喜——” 然后,倾泓笑了,冷冷看着李邺。 李邺冷漠地说:“这个奸细应该是玄火金魇族的,算上法师,知道内情的有九个人。祸起萧墙,自古一国破灭皆始于内政不修,如果不是师兄和师叔疏于防范,也不至成今天这个局面。” 李邺说出这番话时,眼神黑暗空洞,神色难辨。 倾泓脸上也带着几分愀然,彼此静默良久,倾泓疏冷地说:“我和你,已经无话可说了。” “如果有一个环节改变,结果便会南辕北辙。如果——”李邺的眸子幽黑沉沉,“——师叔,如果你暂时不死,会去干什么?” “现在说这些废话有用吗?”倾泓挑眉,眼中满是涩然,他怔了片刻,还是说,“如果我能活下去——我会去找‘EF’。” “找他?”李邺愕然。 倾泓看了李邺一眼,说:“我说过,我只尊敬有德行的人。EF是个好人,我想跟着他,可以保护他,还可以帮他做事,做善事——这也是我一直以来的心愿。我想管人间不平之事,帮助困于浅滩的人们,可惜这辈子,大部分时间都在助纣为虐了。” 倾泓的神色间满是怅惘。 “没想到,师叔居然有这等志向。那侦探真这么好?” 倾泓凝眸于看不到的远方,停了一会儿,说:“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也。” 他说到最后一句,语音已经难掩凄楚。 李邺垂下头,不去看倾泓,他摆了摆手,疲惫地说:“你走吧!” 倾泓没反应过来,神色有几分迷惘:“你说什么?” “你走,去找那个侦探,过你想过的生活。” 倾泓不可置信地看着李邺,睁圆眼睛,克制着激动的颤抖说:“你……不反悔?” “你死了我又得不到什么好处。”李邺抬起头来,淡淡地、漠然地一笑,“我曾想放过一个男孩,但最后还是杀了他——师叔,如果有一天,你又丧心病发作,威胁到我和林涓喜,我会杀了那个侦探。” “你别杀他!”倾泓急忙说,反应过来自己情绪太外露,收敛了些,“你杀了我吧!” 李邺轻轻笑了声:“你的窃听蛊已经没有了。以后最好别再让我看见你。” 倾泓似乎还是不信,他警惕地倒退几步,到门边时转过身,推门离去。 李邺广袖一扬,吹熄所有灯盏,站起来,推开门,穿过小厅,来到卧房。 石廊淡缇色光辉从格子门的薄纱透进来,但被屏风遮住了,李邺靠着乌木床头,大睁着一双黑水银般的眼睛,眸子特别黑暗,一丝光线也无,对比得周围都亮堂起来。 现在快天亮了吧?睡也睡不着,闭眼养会儿神也罢。 谁知才闭上眼睛,很快沉沉睡去。 梦中,春光明媚,荒原一眼无际,他在欢快地奔跑,穿过一人高的蒿草,不时回头看后面,脸上始终挂着无忧无虑的笑——很久很久以前了吧,那时总是开心,仿若人间毫无烦恼可言,几丝心间忧愁也很快消弭在了微笑的唇齿之间——笑着回过头,这是在看谁?是谁策马而过,是谁舞枪如飞,是谁喜欢带他到春天的荒原,看他撒欢儿地奔跑? 眼角有凉凉的液体沁出,他悠悠转醒,坐了起来,在这对坐而令人悲叹的现实世界,连梦也如此忧伤。 “你醒了。” 一个温柔的声音响起,李邺转过头,看到林涓喜立在那里。 这是李邺从龙珠出来,阔别半年之后,第二次见林涓喜。 前天的相见太匆匆,他只顾得上亲了亲她,她伏在他胸口,泪水打湿他的衣襟。 今天,她做了个精致的发型,将秀发全部堆在头顶,盘个秀美的发髻,丰润苗条的胴体,裹着一袭浅蓝的碎花连衣裙,擎着盏铜灯,明亮的火苗淡淡光华洒在美丽的脸庞上。 她看起来宁静而温柔,女性的柔美和深情,使她整个人都散发出温暖的气息。 她手中一点光亮,缓缓走过来,坐在床边。 他一把抱住她。 林涓喜吃了一惊,不晓得发生了什么,让李邺如此反常,她静默着放下铜灯,也抱住他。 过了良久,李邺喃喃地说:“涓喜,涓喜……” “怎么了?”林涓喜手指轻轻抚着李邺发丝。 他并不说话,片刻后。 “总有一天,我会带你离开这儿!”李邺的语音,低沉而坚决。 她没有告诉他,许多东西,我们厌憎,却离不开,永生永世,不死不休,她只是抚着他乌发,轻轻地说:“好。” 137|第二十六章 李邺在书房写字,这时,有人叩门,门外娜娜轻柔的声音响起:“主人,金叔翰殿下来了。” 李邺忙搁下笔,站起来推开门:“快请进来!” 李邺刚刚一下楼梯,就见金叔翰带着贴身侍卫,从打开的正门走进来,忙迎上去,笑着行了礼:“殿下!” 金叔翰也作揖还礼:“公子!” “殿下快请坐,娜娜看茶!” 两人在客厅坐下,娜娜侍立在侧,金叔翰侍卫站在主子身畔。 金叔翰打量着李邺笑道:“李兄这次冒险,小弟颇为挂怀,现在看来,李兄气色上佳,可见龙王待李兄不薄。” “他?如果没有过去种种,我会感激他。”李邺神色淡淡。 “李兄爱憎分明,真是性情中人。”金叔翰说,娜娜一边俯身倒茶,头都不敢抬。 李邺淡淡一笑:“族魂尊贵无比,本该举行一个隆重庄严的仪式,只是现在,此事还得隐秘,让殿下亲赴寒舍,简陋仓促行事,在下心怀歉意,也深感不安!” 金叔翰忙说:“从李兄这里迎回族魂,我金叔翰除了激动,更多得是感激,虚礼都是做给外人看的,你我不必耿耿于怀,再说,行事要权宜变通,这也是当下形势所致,最妥当的办法,等将来一切都好了,再举行隆重典礼,昭示全天下,你我的这份努力,还有敝族的荣耀——我相信会有那么一天的!” 李邺双目清明,微笑间贝齿略露,灿然明朗,他启朱唇,一时,一颗清亮的拇指大小明珠,从口中渐渐显露出来。 金叔翰盯着这颗明珠,一向的沉着和威严,也挡不住激动难宁的情绪,有些痴了。 明珠悬浮至空中,被李邺抓住,然后,摊开手,递到金叔翰面前。 金叔翰垂目,看着李邺掌心那颗不大的明珠,沉默着,可他颤动的眼皮和睫毛,显出了此刻并不平静的内心。 他伸来颤抖的手,捻起那颗明珠。 手触到明珠时,他蓦然迅速地一把抓在掌心,缩回来,依旧垂着眼帘,片刻后,他抬起眼睛,神色倒还平静,眼睛红了,略略沙哑的声音说:“李兄,你的恩德,敝族永世不忘!” 李邺也动容,拍了拍金叔翰肩膀:“这是殿下的旷古奇功,必将被贵族世世代代所铭记、景仰!” 金叔翰端起茶盏,呷了几大口,平复片刻,说:“这族魂回去,我的那些王叔,都该是又惊又喜吧!” “殿下!”李邺优雅地捋袖口,为金叔翰斟满清茶,“和族上下都将感念殿下的功劳,只是现在,此事要隐秘,切不可走漏风声,传到龙王那里。” “这个我知道,除了族中几位王叔和小弟身边人,断不会让其他人知道。” 李邺端起自己茶盏,笑盈盈地说:“今天这日子,意义非凡,恭喜殿下,我以茶代酒,敬你一杯!” 金叔翰也神色欣喜,端起茶盏。 两只修长漂亮的手中,洁白如玉的瓷盏碰在一起,发出清亮的声响。 娜娜上楼禀告,客人来了,李邺下楼。 门开了,一个男子走进来,他身量修长,风帽遮住头发和脸庞,只露出精致的白玉般的下巴和一双玉色的手。 李邺笑着迎上前,两人互相见礼。 男子摘下风帽,现出一张漂亮宛如天使的面庞,正是龙王敖淩。 李邺笑道:“难得难得,陛下今天贵脚踏贱地,蓬荜生辉啊!” 敖淩笑了:“刘公子到了吗?” “在上面书房呢,走吧!” 两人往楼上走,敖淩说:“刘公子真像你说的足智多谋?” “当然,我什么时候看走过眼?” 两人上到二楼,到了书房门口。 门大开着,他们走进去。 一个年轻男子坐在临窗位置,回眸看过来,已经是深夜,但屋里拉着窗帘,开着灯,可敖淩愣是从男子的眼中看到了夜色,仿佛黑漆漆天幕中缀着细碎如银的闪闪繁星,宁和深邃,风华无比,掩藏着无人知晓的事情。 年轻男子站起来,李邺指了指他,说:“陛下,这位就是刘逸宸公子。逸宸,这是龙王陛下。” 刘逸宸有礼地说:“陛下!” “你好,刘公子!”敖淩笑容亲切。 李邺挥挥手:“大家坐吧,不用拘束。” 三人是在商量着对付金叔翰的事。 最后商量的结果,一致决定采用刘逸宸的方案。 敖淩奇怪金叔翰什么时候得罪了刘逸宸这尊瘟神,这小子漂亮眼珠一转,计谋连珠炮似地冒出来,一个比一个阴,一个不一个损,最终采纳的,也是赶尽杀绝,李邺送敖淩出来时,敖淩便说了句:“后生可畏啊!” 李邺却是知道原因的,他微微一笑,没说什么。 李邺正在房中看书,娜娜走进来说:“殿下来了。” 李邺忙放下书,下楼梯,打开大门,亲自迎出去。 司机将车开到门口,金叔翰从车上下来,看见李邺,笑道:“李公子好啊!” “殿下好!”李邺温润有礼,“快请进吧!” 两人并肩走进屋里,娜娜端来茶水、点心。 金叔翰只觉一股甜香细细侵入鼻端,浑身酥软,他循着香味,侧过头,看到娜娜跪在那里,一手拿托盘,一手将杯碟往茶几上放,她将蜷曲的秀发斜斜束在耳边,放于胸前,低眉垂黛,笑容温柔谦卑,穿着黑色连身短裙,一件裁剪合度的白色围裙,弧形领口正托在胸下,绷得一双□□茄瓜似得丰满挺拔,她声音娇柔极了,说:“殿下请用茶!” 奇了,以前怎么没发现,这娜娜如此好看,金叔翰就纳闷了,他吸吸鼻子,说:“你用的什么香氛,真好闻。” 娜娜垂头,嫣然一笑说:“回殿下,奴婢没用什么香氛,生来就是这样的。” 李邺轻咳了声,金叔翰才反应过来,收敛了目光,正襟而坐。 李邺对娜娜说:“你先下去吧!” “是。”娜娜垂头退下。 金叔翰捻起一片蜜饯,却没有立刻放嘴里,而是笑道:“李兄,贵府真是钟灵毓秀,专养美人儿哪!” 李邺微微一笑:“殿下说笑了,我这儿能有什么美人?殿下后宫佳丽三千,就是秦皇汉武的后宫也比不上。” “你不懂,美人儿嘛,关键要有风情,空有副好皮囊,见了你战战兢兢,闷不做声,也不过是粉面如土。” “殿下高见!”李邺说,茶泡的差不多了,他给金叔翰斟满,“听殿下这么说,我倒要听听,我这陋室,都有什么美人了?” “刚刚那位娜娜小姐,柔弱无骨,温柔体贴,就好得很,胜过我后宫那帮庸脂俗粉。” 李邺澹然而笑:“既然殿下喜欢,在下就把娜娜送给殿下,也算为上次的事聊表歉意。上次的事——” “哎——”金叔翰摆了摆手,“上次的事你就别过意不去了,男女两情相悦,我也算横刀夺爱,刘公子哪有不急的道理?再说,你也重罚了刘公子。倒是娜娜小姐,什么时候能让我带走?” “你喜欢了今天就行。” 金叔翰拍了下李邺肩膀,高兴地说:“够意思!等小弟遇上好的了,一定给李兄留着。” 李邺笑道:“那我就先多谢了!” 金叔翰呷一口茶,说:“哎,说正事。你急着把我找来,是怎么了?” 李邺微微一笑,并不作答。 金叔翰放下茶杯,说:“别卖关子了。” 李邺啜了口茶水,说:“殿下日理万机,我本来应该去赤御海沟见殿下,怕惹人怀疑,就赶紧把殿下请过来,这件事十万火急,机会稍纵即逝。” 金叔翰也不笨,他笑道:“你这家伙就爱拐弯抹角,现在族魂已经让我拿回来了,难道是龙族那边有什么情况?” 李邺缓缓地说:“殿下没存过这个心思?” 金叔翰笑道:“爷爷是我们全族的英雄,每一个王者的梦想,我又怎么会例外?” 李邺拿起一块莲子糕,用小刀将芝麻一点点剔去,说:“殿下觉得,如果要从龙族得到更多,现在的情况,适合什么战略?” 金叔翰严肃了神色,说:“东海几百年太平无事,人心松懈,虾兵蟹将也是疏于甲兵,当然最适合大规模的闪电战,出其不意,打他个促不及手,就像当年我爷爷做的那样。” 李邺淡淡一笑,端起茶盏,对金叔翰一敬,说:“恭喜殿下!” “有什么喜事?”金叔翰故作不解。 “在下略通岐黄之术,有一味软骨药,伴着酒喝下去,再高的法力也施展不出来,这味药也不见得有多烈,好就好在无色无味,不容易觉察。下个月初八是龙王生辰,他邀请了我,我会把这味药放在做菜的陈酒里面。” 金叔翰静静听着,然后说:“李公子,你就这么恨敖淩?” 李邺不语,淡笑的嘴角藏着杀机。 “虽然我希望得到公子的襄助,说实话,公子对我、对我们玄火金魇族,都是百年难遇的福星,但是,总被仇恨支配着,恐怕对你不好。” 李邺感激地微微一笑,说:“玄火金魇族的福星,只有殿下一个,我不过是尽了绵薄之力,在旁边推动一下罢了。龙王薄情,时间久了谁还愿意替他做事?可见厚德感恩才是王者之道。” 金叔翰点点头:“公子所言极是。以后只要有能用得上我们的地方,只管开口,必定倾其所有!” 李邺言下之意,就是说,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好,也没有无缘无故的坏,疏远龙王或者亲近玄火金魇只为了得到好处,谁能给他最大的好处,他就帮着谁,而金叔翰这么一说,就带了保证的意思。 □□裸的丑陋交易,蒙上面纱,显得好看一些罢了。 “扯远了!”李邺说,“殿下现在有多少兵力?” 金叔翰蹙起眉毛,说:“三十万。” “三十万,那哪能够?龙族光宫城守卫都有十多万,更别提各处驻军。还记得令祖父吗?他就是用大规模的闪电作战法,差点儿灭了龙族。现在的情况和当时非常像,我方韬光养晦、故作虚弱,敌方骄傲松懈、色厉内荏,更何况,殿下比令祖父多了在下。” “我何尝不想倾巢出动,用最快的速度、最狠的手法让龙族最后一个男人葬身东海,可是,都城空虚,如果后方出乱子,断了后路,就死无葬身之地了。” 李邺知道金叔翰手里的兵力不止三十万,而玄火金魇族的兵力更是至少在七位数,他这么说,一是还不太相信自己,不敢把实力完全暴露,二是因为,这个王国的兵力,有一部分是心向金乌尔派系的,认为他才是正统,这次偷袭龙族,金叔翰必定带着自己的军队,后方己方力量便会薄弱,而金叔翰最怕的不是龙族,恰恰是隐藏在王国中的另一股势力,即金茗训派系。 从来最可怕的,往往是内敌。 李邺依旧缓缓地说:“殿下想想,玄火金魇族兵力本来就不如龙族,如果再固执地削减势力,万一失败,让龙族稍作喘息,有了反击的机会,就万劫不复了。两边都要兼顾,在实力没到的情况下,最后只会两边都顾不上。殿下,往往兵行险招,才能出奇制胜,进而铸下万世奇功——殿下考虑考虑,如果真觉得不妥,再等等也无妨,我们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然后李邺站起来,欠欠身子,上楼去了。 金叔翰仍旧在沙发上,沉思着这件事。 耳边渐起细碎的脚步声,一阵甜香若有若无飘来。 娜娜走过来,跪在地上,端着水壶要给金叔翰续水,无声无息。 金叔翰一挡:“不用了!” 他思路被打断,也是无意中的动作,右手侧部碰到娜娜皓腕,触手一片腻滑。 娜娜垂头抿嘴一笑,说:“是。”就要收回手。 金叔翰的手却没有离开,他饶有兴味地看着娜娜,一边用手背摩挲她手腕的肌肤,见她没有拒绝,蹭到了手臂上。 隔着薄薄衣料,她的玉臂丰满而温软。 娜娜脸颊微红,放下茶壶,瞥了金叔翰一眼,说:“打扰殿下了,请殿下恕罪!” 金叔翰微微一笑:“你打算让我怎么恕罪?” 娜娜站起来,脱离了金叔翰的手,她说:“殿下要一直想那些麻烦事吗?殿下够累了,好不容易来次凤凰城,该好好放松放松!” “放松?我从小就学着怎么当王,没学过怎么放松,不如你来教我?” 娜娜略显羞涩地一笑,坐在金叔翰身边。 金叔翰一把搂住她的香肩,解开她扣子,手从领口探进去。 不一会儿娜娜就两腮带赤,气息不稳,她压低声音说:“去我房子吧?” 金叔翰巴不得呢,就拉起她,搂着她的腰去了她房间。 反锁上门,两人坐在床沿,拥吻着相互抚摸,娜娜衣衫半解,喘着气说:“奴婢第一次见殿下,就觉得殿下好英武啊!奴婢长这么大,还没见过像殿下这样有英雄气概的男人,腿都要软了……” “你为何不早说?”金叔翰心花怒放,“早说了,我又怎么会去找那个猫妖,让大家都不痛快?” “奴婢哪好意思……”娜娜带着几分羞赧,她嘴巴就在金叔翰耳边,呼出的温香气息让金叔翰一阵眩晕。 两人缠绵一处自不必说,这娜娜有个独特之处,可以让女子很快摆脱不愉快的经历,也可以让男人体验到从所未有的、巅峰的极致快感,所以,金叔翰很快难以自拔,娜娜一边故作娇弱不胜,一边赞金叔翰是人间大炮,几天下来,金叔翰已经对娜娜到了一种沉迷的地步,并说要把她带回赤御海沟。 他带着询问的语气、希冀的眼神,对李邺提出了这个要求。 李邺神色一顿,旋即笑道:“殿下真看得起娜娜。” 金叔翰摆了摆手说:“李兄,不是我夸口,我这辈子睡过的女人,没有一万也有八千了,真没遇过这种极品,简直是人间名器,还不赶紧带回去藏起来,免得被别人盯上了?只是,要走了你的人,过意不去。” “娜娜很勤快,很细心,在我这儿也就料理个家务,殿下垂青,送给殿下便是。” 金叔翰呵呵一笑,给李邺斟满了茶,说:“喝茶喝茶,李兄,多谢了!” 李邺再没提过偷袭龙族的事,金叔翰也不说。 可金叔翰不说,不代表他不想,这件事天天悬在他心头,烦恼至极。 一天,金叔翰早上起床,一个人又在考虑此事,不由眉头皱起来。 娜娜俯身过来,在他脸颊上亲了口,说:“殿下有心事?” 金叔翰瞥了眼娜娜,她嫣然一笑,玉手按上金叔翰的腿,为他按摩着。 金叔翰抚摸着娜娜光溜溜的肩膀,说:“女人家就是自在。” 娜娜歪着头笑嘻嘻地说:“男人家就不自在了?” 金叔翰乌黑的眼睛看着娜娜,并不说话。 娜娜仰脸笑道:“殿下这么一等一厉害的男人,还不自在吗?” 金叔翰叹了口气,说:“一只清醒的山羊,一只熟睡的狼,山羊是该趁狼熟睡的时候,用尖利的犄角刺破狼的肚子,彻底解决这个问题,还是因为怕狼突然醒来而畏缩不前,从而永远生活在战栗和奴役中。” 娜娜摇了摇千娇百媚的脑袋,说:“如果我是那头山羊,趴那儿吃草就行了,才不敢去杀狼呢!羊嘛,生来就是让狼吃的,生来就低狼一等,它只有乖乖献上自己的肉,这是老天定好的!” 金叔翰神色渐渐冷下去,娜娜不知说错了什么,唬得闭口不言。 金叔翰一声冷笑:“老天?哼!” 138|第二十七章 这晚,金叔翰上到三楼,敲了敲李邺的书房门。 “请进!”李邺的声音很清亮。 金叔翰推开门走进去,李邺忙让座。 金叔翰坐下后,笑嘻嘻地说:“书中自有颜如玉,怪不得李兄整天钻书房,原来是私会佳人。” 李邺用手指点了点金叔翰,笑道:“你这家伙坏透了——最近还住得惯吗?寒舍简陋,比不得殿下的王宫。” 金叔翰摆了摆手,说:“我看这儿最好,清净,王宫里头啊,就是女人多,三个女人一台戏,烦都要烦死了。” 李邺微微笑着听他说。 “男人更烦,不给本王片刻安宁。不过,这些还都是小烦忧。”金叔翰摇了摇头,“日夜操劳,忧国忧民,你以为我在忧什么?国内的问题、矛盾虽然层出不穷,但都是不伤根基的,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自己人什么都好说。” 李邺乌黑的眸子静默着,注视着金叔翰——一个很好的倾听者。 “李兄,实话说吧,我平生所患,只有一个,就是龙族,不仅我,还有我八百多万族人,对我们来说,龙族是最大的敌人。几千年来,龙族对我族肆意欺凌压迫,我们在龙族的奴役下,从未活得有尊严!我们不是东海的主人,而是寄人篱下,难道我族天生就低龙族一等吗?我们玄火金魇族不管男女都是聪慧俊丽,并不比龙族差,况且,东海不是单属于龙族的,他们没资格统治我们!如果现在不战斗,以后的子子孙孙,仍然和我们一样,让龙族骑在头上作威作福——玄火金魇族生我养我,现在就是最需要我的时候,为了我自己、我族人乃至子孙后代,李公子,我誓杀龙族,万死不辞!” 金叔翰眼神坚定,言辞慷慨激烈。 李邺瞧在眼里,却并未受到一丝感染,他知道那不过是这位年轻王者的表面文章,做一个好领导必须掌握的技能,就是在恰当的时候煽动群众,当然,此番话在玄火金魇族民众耳中听来,就是另一番效果了。 李邺知道金叔翰已经下了决心,便欣喜地说:“你决定了?” 金叔翰郑重地点点头,说:“从现在开始,我要为我族的解放奋斗至最后一刻,突袭龙族,只是一个序幕。” 李邺高兴地说:“好!殿下,从今以后,你我要同仇敌忾,让龙族,在东海成为传说!” 金叔翰最终决定采用李邺的方案,当天,就带着娜娜回到了赤御海沟。 在李邺家住的这一个礼拜,金叔翰已经把战时工作调整部署安排好了,在回去的路上,他依照计划,拟好王令。 一回王宫,他就让心腹将王令秘密送至几位重臣手中,这些重臣,基本都是他的王叔。 金叔翰少年即位,族中几位叔伯动辄或委婉或直接地给他提意见——当然这些意见大部分是正确的,可金叔翰相当不快,现在,正好有了突袭龙族一事,如果成功,便可在族内大增威望,堵住众人之口,而自己,也会成为真正的王。 金叔翰正在灯下研究作战方略,小黄门来报,说濯清王求见。 濯清王爷是金叔翰的三叔,人称三王爷,最有威信,金叔翰从小对他也是又敬又畏,不过这次,金叔翰没有亲自起身迎接,而是坐在书房,等着王叔走进来。 屋外很快响起脚步声,濯清王匆匆走进来,一脸焦急地说:“殿下真决定三天以后带着五十万大军去打龙族?” 金叔翰正襟危坐:“是的,三王叔。” 濯清王爷早皱起了眉毛:“这么大的事怎么不和臣商量就决定了?” “孤认为,孤已经可以独自处理这种事了。” “可是,殿下,此事事关重大,关系到我们玄火金魇族的存亡——” “孤不懂王叔在说什么,不过,孤知道的是,孤把丢了七百年的族魂拿回来了。” “殿下把族魂拿回来当然是好事,但是,这恐怕是李邺的一个诱饵,他想放长线钓大鱼。李邺狡诈狠毒,人人皆知,敖淩更是个笑面虎,他俩称兄道弟一千多年,殿下就没想过,这有可能是李邺和敖淩一起设下的局,等着殿下往里跳?殿下爱读《三国》,记得赤壁之战曹操是怎么输的吗?” 金叔翰心中烦躁,面上也冷了,说:“本王不是曹操,龙城也不是赤壁。” 清河王一愣,有些发怔地看着侄子,然后悲怆地说:“臣是为殿下好,更是为我们玄火金魇族好!” 金叔翰冷肃地说:“那可多谢三王叔了。父王曾托孤给您,当时,本王年幼,事事倚赖您定夺,您也没辜负父王,教养本王不亚于亲父,为我族日理万机,不辞劳苦,本王也甚是感激。但是,三王叔未免太忠心了吧?现在本该是您享清福的时候,还这么日日操劳、夜夜悬心,唯恐孤辜负了王国,费心劳力安排人在孤身边,孤做了您认为不妥的事,您即刻便可知道。三王叔如此劳苦功高,孤何其感动!孤听说三王叔的长子是天纵之才,您视为玉树芝兰,教以帝王之术——王弟长大了肯定又是我族一栋梁,继承三王叔的赤胆和鸿志,孤深感欣慰!” 这番话看似客气亲近,其实含沙射影,甚至表明濯清王有不臣的嫌疑。 “你——”濯清王气得脸色发白,“殿下是王上,可以独断一切,但是殿下毕竟年少气盛,有的想法难免不够周全,臣事事过心,也是为了殿下,为了我们族啊!至于犬子,臣只是教养他,希望成为将相之才,将来辅佐殿下,何来帝王之术一说?肯定是有人无中生有,居心叵测!突袭龙族一事,殿下还是和几位大人商量一下,三思而后行啊!” “从孤即位起,几位王叔没少操过心,孤深感其德,不过,现在该王叔们颐养天年了。三王叔,用不了多久,你们就会明白,是你们多虑了。” 清河王急的直跺脚:“殿下,三天后的龙城万万去不得,请殿下收回成命吧!” “本王就奇怪了,三王叔为何这样急?看其他几位王叔,接到王令后,都在默然做着该做的事——当然了,如果孤为我玄火金魇一族立下千秋之功,孤的王座,会更加稳固了!” “你说什么?!”濯清王呆看着侄儿,面色惨白,“你居然这样想?” 这话已经说得相当难听了,意指濯清王担心侄儿王位做得太稳。 金叔翰不作回答。 濯清王俯身跪下:“请殿下收回成命!” 金叔翰一张脸沉静而冷峻:“三王叔请回吧!这次机会难得,只剩下两天时间,哪还敢折腾?调兵的军令,也发出去了。” 濯清王一下僵住了,慢慢抬起头,不可置信地看着金叔翰,然后瘫坐在地,指着侄儿,说不出话来,半晌才气得发抖着说:“好啊,那殿下就带上臣这把老骨头,臣要亲眼看见殿下兵败的那一刻!” “来人!”金叔翰喝道。 两个侍卫进来了。 金叔翰面沉如水:“濯清王病了,扶王爷回府,好好养病,没有孤的王召,不得出府。” “是!” 两个侍卫将清河王扶了出去。 水波柔和,各种海洋生物在闪闪的珊瑚和五彩的水草间自由穿梭,海底世界,广袤而幽邃,秀美而宁静。 这些机警灵敏的海洋生物也不曾料到,相距不到三千米的黑蓝中,一队庞大兵马正在接近。 甚至于他们走到了跟前,相距不过几十米,它们还是毫无觉察。 前锋的步兵看着眼前美丽安宁的景象,都不禁浮起笑意。 步兵之后是骑兵,骑兵的掩护中,是宽大结实的主帅战车。 金叔翰一身金色铠甲,坐于其上,旁边是军师、从弟金季午。 金季午笑道:“王兄,我们族的幻术当真厉害,连臣弟都差点给骗过去了。” 金叔翰低声说:“如果不是顾忌幻术,龙族恐怕比现在还嚣张。” 这时,一个骑兵纵马过来,到主帅战车前,扬声禀报情况:“殿下,前方步兵距离虹影口还有一里路。” 金季午说:“殿下,就快到了。殿下,这虹影口有两条路通往龙城。一条大路,名烛龙道,一马平川,不会有伏兵,但容易被发现,也远;一条小路,不容易被发现,快,但要经过一段不短的峡谷,名夕颜谷,设埋伏十分便利。请殿下明示,是走大道,还是小道?” 金叔翰眉头一皱,说:“不是都商议好了吗?这次战事,关键是要快,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如果拖拖拉拉被发现,还打个什么仗?” 金季午忙说:“殿下明鉴,可是,不怕一万,单怕万一——” “龙城有李公子照应,伏兵?量也不会。” “殿下,如果走大道,一旦发现形势不对,马上撤,还可以保存大部分兵力。” 金叔翰看了金季午一眼:“季午,你怎么也变得婆婆妈妈了?《三国演义》里面,魏延怎么给诸葛孔明建议的?” “回殿下,魏文长建议走子午道,奇袭长安,诸葛孔明不同意。” “魏强蜀弱,硬拼打不赢。为将者不光要有才干,更要果敢,优柔寡断,多疑多虑,是成不了大事的,龙王他们就算料到我要袭击,也决计想不到,我会冒这么大的险。越是危险,越是不设防,这才是他们的破绽。季午啊,你看爷爷,他老人家当年差点儿攻下龙城,就是走的小道,经过兰屿那条峡谷,龙族不防,我军将士从天而降,杀他们个措手不及。这才是为君为将者该有的胸襟和眼光。” 金季午拱手说:“臣弟明白了。”然后,他对传令的骑兵说:“殿下有令,走小道,经过夕颜谷,直捣龙城。” “是!”骑兵应答得干脆利落,双腿一夹避水神驹腹部,英姿勃勃地疾驰而去。 金叔翰望着骑兵远去的身影,露出了骄傲的笑容:“孩儿们个个矫健神勇,龙族那些终日泡在骰子和女人堆里的废物如何能比?” 金季午也微微笑道:“是。” 队伍继续行进,很快地,前方骑兵已进入夕颜谷,从主帅战车看过去,两大悬崖中夹着的谷口十分清晰。 玄火金魇族着玄色军服,像黑漆漆液体缓缓流进峡谷,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谷口却如一张大嘴,将这液体纳入口中,一干二净。 主帅战车接近谷口。 金叔翰不禁扬头,望向迫近的险峻悬崖,那嶙峋的礁石或犬牙差乎,或摇摇欲坠,高大地顶天立地,整个军队都被它投下的巨大阴影吞没。 一股寒气从脚底板往上窜,直钻心底,金季午打了个冷战,不由看向金叔翰,只见他面沉如水,目光平静威严。 金季午暗暗佩服。 主战车进入夕颜谷之后不久,全部队伍都入谷了。 两边安安静静,唯有暗黑的礁石,阴翳的水草,悠然的海洋生物和荡漾的水波,金叔翰笑道:“季午,我说的吧,这条路选对了。” 金季午笑道:“殿下英明!” “一会儿进了龙城,不管是女人、珠宝还是别的,看上就拿,拿不走就地销毁,把龙城碾成齑粉,出一出这几千年的腌臜气!但有一件事,清慧王后一个寒毛都不准动,见了好好请上车,带回赤御。他们粗手笨脚,季午王弟,这件事你办吧!” “是,臣一定办好。” 金叔翰望着前面,说:“步兵快出峡谷了,等出了峡谷,龙城就是我们的了。” 金季午垂首:“是。” 突然,人群出现了骚动,接着,金叔翰便感到水波大震,有人大喊一声:“有伏兵!” 金叔翰愣住了,金季午脸色一沉:“快保护殿下!” 金叔翰眼前一片漆黑,他知道,厚厚的盾甲护住了自己,他听到尖利箭簇射中盾牌的沉闷声音,仿佛击在他胸腔上,耳边,呼喊声,痛哭声,吼叫声,避水神驹的嘶鸣,沉重物体坠落的闷响,密如急雨的箭簇连成一片的哗哗噪音,如滚滚而来、混杂着断木巨石泥沙的洪水,将他从头到脚浸在其中,透不过气来。 他跪在战车上,手心无意中握住个东西。 这是个手工绣成的锦囊,娜娜做的,临行前,她挂在他脖子上。 她浅浅笑着,温柔地说:“奴婢在宫里等着殿下的捷报。” 此刻,锦囊上鼓囊囊的绣花针锥般扎手,金叔翰咬住嘴唇,鲜血从洁白的牙齿下渗出来,溶入咸涩的海水中。 骨头咯咯直响,手中锦囊,已经被捏碎成破布。 这时,金叔翰突然感到,人群发出了另一种骚动,一个嘹亮苍老的男子声音嘶吼着:“殿下,臣来救你突围!” 身边将士发出一声惊喜的呼喊,七嘴八舌带着哭腔说:“是濯清王爷!是濯清王爷!王爷来了,殿下有救了!殿下有救了!” 濯清?三王叔! 第二十八章 玄火金魇的部队一进夕颜谷,早埋伏在此的龙族将士就现身了,他们包围了两个谷口,以精悍的、不足五万的兵力,死死守着,一夫当关,万夫莫摧,手中弓箭和长矛威力大增,任玄火金魇族人多势众,也突围不出去,活活落了个关门打狗的下场。 同时,崖顶的兵士借海水游到部队正上方,朝底下射击箭簇,崖顶围着夕颜谷一圈,聚集了大量兵力,落石、箭簇乱雨般落下,密集程度简直就是死神的锅盖。 将士猝不及防,主帅只能躲命,彻底失去了全军大脑的功能,部队群龙无首,人们被杀的懵了头,一个个任人宰割,不知谁喊了声:“逃命啊!” 顿时,队伍大乱,人们丢下兵器,拼命往两个谷口跑,可是人太多,四下乱冲乱撞,哪还有个章法?有人跌倒,很快,无数双皮靴从上面踩过,顿时成一滩肉泥,人们大声吵嚷着,谩骂着,呼喊着,惨叫着,可就是躲不开头顶的流矢和落石,不断有人脑浆四溅,不断有人万箭穿心,海水彻底成了红色,血腥味令人窒息。 山崖顶上,敖淩正与李邺、刘逸宸观战。 虽然大挫敌人,可是,三人的脸上,都没有流露出喜色。 这是屠杀,不,这不是屠杀,是绞肉机,鲜活的生命瞬息之间成了骨肉混合的一摊烂泥,每一秒,都有成百上千的人死去,他们本不必送命,卑微而平凡地活着,可是,有人用他的权利之杖,将他们赶到这里,用许诺——庸俗的荣华或崇高的自由,将他们吸引来,而他们,注定要为一个人的一次疏忽买单,用他们年轻而微贱的生命。 突然,谷口一阵异动吸引了三人的眼光。 一个人远远过来,直接从玄火金魇族将士的头顶,顶着箭簇和落石,迅速深入腹地。 敖淩眼力好,看清了来者何人,他叹口气说:“是濯清王。” 濯清王神勇无比,孤身深入埋伏圈,此刻,他穿着黑色铠甲,如一柄长矛,插入夕颜谷。 敖淩说:“看见了吗,两位?濯清王身上的铠甲是用玄铁做成的,一般武器根本穿不透。看来,金叔翰这次或许死不了。” 刘逸宸在石板上写了句话,敖淩和李邺一齐看去,只见上面写着:“他必须死,不然后患无穷。” 敖淩说:“刘公子,濯清王是金乌尔最宠爱的儿子,亲手抚养教导长大,身怀绝技,忠勇无比,现在,办法倒是有一个。玄铁铠甲坚固无比,也不是没有克星,我们龙族的良弓便可穿透。现在,如果有位神箭手去射杀了濯清王,金叔翰必死无疑,不过,箭簇和落石密集如雨,恐怕,就算杀得了濯清王,也很难活着回来。” 刘逸宸在石板上写道:“我去!” 敖淩还未说话,李邺先说:“不行,太冒险了。” 刘逸宸眼神坚决,写道:“令旗给我。” 敖淩看着李邺,李邺知道刘逸宸的性子,只得说:“我听说刘公子骑射不错,你去吧,当心些,我给你掠阵。” 敖淩将一把令旗交到刘逸宸手里,又把自己的弓箭递给他,说:“这是龙族第一弓,名为良弓,可以穿透玄铁,瞬间毙命,而且快如闪电,比你们的□□都厉害reads;盗墓异志。你拿着,自己小心!” 刘逸宸接过,敖淩在他肩头拍一拍,他点点头,以示无碍,然后转身走了,李邺也跟上去。 刘逸宸换上护心铠甲,骑上避水神驹,跟在龙族侍卫的后面。 那侍卫将他引到一处较平坦的地方,说:“公子请从这里下去,这是距离玄火金魇一族主战车最近的地方。” 虽然平坦,但也相当陡峭,侍卫话音刚落,刘逸宸立刻骑着避水神驹,直冲下去。 侍卫张大了嘴,见过不要命的,没见过不怕死的啊! 下了山崖就危险了,滚石箭簇暴雨般落下来。 李邺看到刘逸宸冲下山,很快不见,不由暗暗皱眉。 刘逸宸双腿夹紧避水神驹的侧腹,顶着不长眼的落石和箭簇,抽出一根箭,牙齿紧紧咬着箭杆,狠踢马腹,向崖下急冲。 再往底下走,海水已经染成了淡红色,血腥味儿刺鼻极了,刘逸宸埋头只顾向前,因为,这段距离,射中清河王根本没把握,如果打草惊蛇被发现,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突然,刘逸宸大腿一凉,中箭了,痛感直冲脑门,他几乎闭过气去,咬牙挺住,腿一踢避水神驹腹部,它痛呼一声,发疯般往下跑。 到了,这个最合适的位置,刘逸宸勒住马缰,避水神驹疾奔着,突然受令要停,前蹄抬起,半个身子都立了起来,他紧握僵绳,夹紧马腹,差点儿摔下来。 他俯身马鬃上,眼睛往前瞅,突然就是一愣。 隔着暗红而腥味刺鼻的海水,全是死尸,全是断肢残臂,更多的是倒下的人,惨叫连连的人,垂死的人,不甘的人,惨呼声几乎刺破耳膜,有的将士顺着山岩往上走,企图寻找到敌人攻击的死角,但是没用,他们很快被从崖顶滚落的石头砸中脑袋,脑浆四溅开来,在水中弥散,仿佛白色的迷雾,还有人被砸中或者射穿的位置不是要害,一步一步艰难往山上爬,但是山崖陡峭,遇上坠物,猛然受力,脚下不稳,滚下山去,滚入那巨型的绞肉机中,消失不见。 他们本来可以游水,但是,头顶的箭簇更密集。 刘逸宸定了定神,不敢耽搁,向周围观察,突然惊喜地发现,距离五百米左右的山崖下,一个层层盾牌搭起的临时碉堡分外显眼,想必金叔翰在里面。 弓箭要射穿这个厚厚的临时碉堡显然不可能,不过,这也不是此行的主要目标。 刘逸宸口中咬着冰凉的箭矢,舌头抵着粗糙的箭身。 这个值钱的宝贝玩意,但愿别让自己失望。 他将箭搭好,拉动弓弦,弯曲的弓臂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终于,满弓如圆月。 这时,他看到了个一身黑甲的人,以飞快的速度往碉堡方向冲,背上插个大旗,写着“清”这个字。 正是濯清王,他背着自己的帅旗,为了给将士壮胆打气。 但是,这个老人他也清楚,这面曾带给他无限荣耀、堪称全族军魂的旗帜,会使他成为最明显的攻击目标, 刘逸宸果断瞄准清河王胸口,松开箭杆和弓弦reads;神医的杀手妻。 带着鹰羽的箭,嗖一声射出去,刘逸宸静静伏卧着。 蓦然,他身子一震,一根箭簇,宛如猩红的舌头,从他后背射入,右胸探出来。 肺仿佛灌了水,吸不上气,他拼命咳嗽起来,知道自己得赶紧回去了,但是,不晓得有没有射中目标。 他努力睁开眼,向前方看,四处仍是惨呼和鲜血,屠戮依旧。 面前山崖,黑森森压过来,似直通苍穹,刘逸宸咬紧牙关,勒马回缰,扬鞭狠抽马背,避水神驹吃痛,往山上奔去。 突然,避水神驹跌了一跤,刘逸宸不防,直直栽下去,滚落到地上。 他费力探起身子,看到自己的座驾倒在长满浓密水草的碎石斜坡上,脑袋开了花,不远处有块沾血的石头。 他头晕目眩,努力定了定神,这样不行,得赶紧找个地方躲一躲,不然地上的避水神驹就是自己的榜样——瞥见不远处有块突起岩石,便寻思躲那底下去,该安全些,等战事停息了再出来。 可是,自己大腿中箭,胸口中箭,身体已经虚弱到了极点,避险处只有几步之遥,可对于此刻的自己来说,简直像天堂般遥远无望。 正思量着如何过去,突然,一块巨大的岩石朝他直滚过来,他本能一躲,却是来不及了,岩石砸中胸口,他痛得差点晕过去,几乎听到了肋骨碎裂的声音,喉头一甜,腥咸的液体从嘴角溢出,他眼前一黑,意识逐渐模糊。 敖淩和李邺并肩站崖边,山下惨不忍睹的混乱中,濯清王的将旗倒了,覆盖着他的身体,不知是死是活,反正,是不能有所作为了。 敖淩微微一笑,说:“李邺,你的这个小朋友真是不错,自古英雄出少年,刘公子这副刚勇劲儿,倒和金茗训有点像。” 金茗训对于整个龙族来说,是一场夏夜的噩梦,纵然渐渐远去,却也在每每想起时,心悸不已。 李邺看着脚下修罗场,说:“他有时候确实不怕死,就不知道这次能不能活着回来。” 两人停止了讲话,因为他们清晰地看到,刘逸宸从避水神驹上跌了下去,一动不动。 一个身穿龙族甲胄的小兵几步上前,到他们面前,跪下抱拳说:“主人,让属下去救刘公子吧!” 小兵语声异常清脆,李邺定睛一看,只见此人肤如冰雪,目似点漆,娇小的身子穿着对她来说太过肥大的衣服,面色惨白、嘴角颤抖地望着自己,不是残墨是谁? 李邺一张脸立刻沉了下来:“残墨,你好大的胆子!” 残墨埋下头说:“属下知道错了,回去任凭主人发落,只是现在,刘公子实在撑不住了,让属下把刘公子救回来,行不行?” 李邺还要说什么,被敖淩拦住,他说:“救人如救火,残墨姑娘肯定也有她的苦衷,等把刘公子救上来再说吧?” 李邺点了点头,残墨立刻站起身,泣道:“谢主人,谢陛下reads;网游之四神天下!” 她牵过侍卫拉来的马,正要上去,李邺开口了:“慢着!” 残墨一张脸立刻失了神采,她绝望地看着李邺。 李邺从她手中接过马缰,说:“飞箭和落石太多,路又不好走,你扛不住,我去。” 残墨眼睛红了,泪水融入海水,哽咽着说:“主人,属下就知道……” 李邺不待她说完,已经翻身上马,敖淩忙上前说:“我让这一带停止进攻。” 李邺说:“不行,一旦开了缺口,玄火金魇族人就有喘息的机会了,而且,我会马上被发现——走了!” 他策马向崖下驰去。 敖淩和残墨立在崖边,看着李邺的身影,愁眉紧锁,残墨脸色更是难看极了。 李邺只觉耳旁水流迅疾,他一面用袖子发力,阻挡飞箭和落石,一面夹紧马肚,扬鞭飞驰,企图再快一些,突然,马身前倾,他忙翻身滚落,避免摔伤,立稳一看,只见马前腿中了一箭,已然跌倒了。 “废物!”李邺骂道,不敢耽搁,一面护着自己,一面朝崖下飞去。 如果只他一人,倒用不上马,但一会儿上来肯定是两个人,没了马,真不大好办。 李邺很快来到刘逸宸跟前,后者已经晕死过去了,海水将血迹洗得干干净净,刘逸宸脸色如同死人一样惨白,李邺两指往对方脉搏上一探,见他还活着,稍稍放心,提起来扛肩上,深吸一口气,以最快的速度往崖顶飞驰。 距离崖顶不过百米,蓦然,一只冷箭擦过来,直冲刘逸宸肩膀,李邺一躲,冷不防,肩头一凉,噬骨之痛袭遍全身,晓得中箭,脚下没停,手摸索至伤处,握住箭杆,咬紧牙关,狠狠一拔仍地上,脚下越发快了。 终于到达崖顶,李邺一上来,就被敖淩和残墨围住了。 “主人,刘公子没事吧?”残墨眼睛紧紧盯着刘逸宸,那样子仿佛一根羽毛的重量都能让她崩溃。 “快快快,李邺,放这上面!” 敖淩帮着李邺将刘逸宸放在早铺好的草垫上,残墨立刻扑上去,抓住刘逸宸冰凉的手,涕泣涟涟。 “他还活着。”李邺说。 残墨这才略略放心,她抬起眼睛看主人,然后,眼尖的她看到李邺捂着肩头,鲜血从指缝渗出来,漫入海水,很快冲淡消失,她捂住嘴,惊呼道:“主人……你受伤了!” 敖淩在李邺另一边,没看到他的伤,此时听残墨一说才注意到,皱眉说:“怎么了?” “不碍事,一点儿小伤。”李邺从袖中拿出个白玉瓷瓶,递给残墨,“给刘公子喂一颗。陛下,现在得赶快送刘公子离开东海疗伤。” “恩,我已经准备好了,让录呈将军护送你们,去我的陆上行宫。” 第二十九章 到了陆上,早有敖淩下属在此接应。 残墨伏在刘逸宸身边,眼睛都不离开,李邺见状,便唤她:“残墨。” 残墨回转过身,垂首立在那里。 李邺说:“你可以走了。” 残墨抬起眼睛,眸中闪过强光,她说:“主人,请让我——” 李邺看了她一样,她眼圈红了,嘴唇颤抖着,颤抖着,最后还是耷拉下肩膀,用细微的声音有气无力地说:“是。” 然后,她又抬起眼睛,说:“主人,主人的伤没关系吧?” 李邺平淡地说:“快好了。” ———————————————————————————————————————— 敖淩下属将李邺和刘逸宸带到了敖淩在陆上的行宫。 当晚,敖淩便过来了,拿了无数珍稀药材。 李邺将自己的伤简单包扎好,就去看刘逸宸。 刘逸宸伤势严重,腿上箭伤很深,另一根箭从后背至前胸穿透了,所幸在右边,只刺穿了肺叶,肋骨尽数折断,有几根刺烂肺部,还好,都没有伤及心脏,不然当场毙命。 李邺先给刘逸宸喂下一颗天心丹,暂且不会死,然后开始救治。 李邺一夜未睡,终于,天亮时分,刘逸宸生理症状稳定了,只是还未脱离危险,且尚在昏睡中。 李邺走出刘逸宸住的套间,来到外间小厅配药,敖淩和他闲聊,自然就问起了残墨和刘逸宸的事,李邺只得给他说了。 “啧啧啧,李邺啊,你可真造孽,别又闹出一桩孔雀东南飞的惨剧,一个举身赴清池,一个自挂东南枝。” 李邺没好气地说:“挂你妹!” 敖淩微微一笑,继而说:“我觉得奇怪,这么对金家人赶尽杀绝,连自己的命都能豁出去,有点不合常理啊?” 李邺修长洁白的手指拨弄着黑乎乎药材,将它们分成均等的一份份,说:“我开始也以为金家和他有仇,但是,现在看来不像。这小子狐狸一样狡猾,谁知道他卖的什么药?” 一个侍女进来了,低声说:“陛下,李公子,刘公子醒了。” 敖淩和李邺闻言,都是一喜,走进套间。 李邺坐在床边厚厚稠面软垫的椅子上,敖淩站一边,带着亲切的笑,说:“刘公子,别担心,李公子一晚上没睡,给你治伤,你已经没大碍了。” “谢谢李公子!”刘逸宸道了谢,“陛下,那边的战事怎么样了?” 敖淩说:“金叔翰带来的五十万人,死了十万,俘虏了四十万。濯清王被你一箭毙命,金叔翰下落不明。” 刘逸宸认真听着,沉吟片刻,说:“敢请陛下毁了兰屿,别留下一个活物,彻底斩草除根,必须确定金叔翰和濯清已经死了,以后的计划才能继续下去,从而让陛下永无后患!” 敖淩说:“好,就按你说的,一切计划都按你的意思进行。” 刘逸宸点头致意:“多谢陛下对我的信任,多谢李公子救命之恩!” 两个被谢的人嘴里谦虚着,说这不是什么,你要安心养伤别操心了云云。 刘逸宸又想到了什么:“陛下打算怎么处理战俘?” 敖淩微笑道:“刘公子认为呢?” 刘逸宸也是一笑:“在下想听听陛下的高见。” “这么多战俘,养起来是笔不小的开支,再说,玄火金魇族的人生性残暴,怕也不能安分。” 刘逸宸淡淡一笑:“不如把那四十万俘虏都杀了。” “杀了?”敖淩一怔,四十万,实在不是小数,再说,如果杀了这么多人,玄火金魇族的大部分家庭都会成为龙族的仇人。 李邺在一边淡淡地说:“七国争雄的时候,赵国是秦国最大的威胁,白起将军在长平一役俘虏赵国四十万人,全部坑杀,赵国从此一蹶不振,这个北方的威胁彻底解决了,再没有能力和秦国抗衡。” 刘逸宸嘴角微扬,说:“歼灭战,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削弱敌人的有生力量。表面怕你的人,背后一定恨你,最好的结果,当然是玄火金魇族人对陛下又敬又畏,心悦诚服了” 敖淩听他话里有话,便说:“请问刘公子,怎么样才能让他们又敬又畏,心悦诚服?” 刘逸宸开口了,侃侃而谈,虽然他苍白而虚弱,但是讲述自己计划的时候,眼睛清亮有神,嘴角线条聪明而坚定。 敖淩听他说完,不由露出了赞许和欣悦的神色:“刘公子真是智勇双全,难得的奇才啊!” 刘逸宸谦虚地一笑。 李邺冷眼看着刘逸宸,心里琢磨:这家伙又打什么鬼主意? ———————————————————————————————————— 前方战败的消息一传来,金叔翰后宫的姬妾们便一个个红了眼,去娜娜宫中找她,却早已人去楼空。 娜娜其实并未走远,此刻,她伪装了自己,好不容易出了宫,却发现城中到处贴着自己的通缉令。 她拣了条偏僻的小巷子,这里都是人家的后墙,她走了几十米远,看到有一户墙垣破败,一株海梅花枝繁叶茂,像个巨大的绿色绒球,从院中探出来。 她纵身一跃,跳上墙头,刺溜一下钻进这绿色绒球里。 她攀着结实的树丫,脚踩上粗糙的树枝,朝院子里观察,这就愣在了那里。 只见一个中年男人,嘴里叼着草叶,正饶有兴味地看着她。 娜娜心想,已经被发现,如果这个男子喊人来,就是死路一条了,于是,她从海梅树上跳下来,微微笑着向男人走去。 这男人约莫四十上下,鬓边微白,满面风霜,十分清癯,穿身补丁短打,一双眼睛灼灼发亮,上上下下打量她。 娜娜走得近了,对那男人嫣然一笑,说:“这位先生,我不是故意闯进你家的,是想摘几片海梅叶子,回去熬汤。” 那男子笑道:“海梅叶子也能熬汤?” 娜娜娇媚地说:“当然了!”然后,她伸出纤纤素手,向男人心口抚去。 她的手还没触上男子衣服,突然,男子哈哈大笑起来。 娜娜愕然,只见男子手按在下巴处,一扯,整张脸皮被撕下来,居然露出一张年轻俊美的脸。 娜娜一怔,喜悦浮上眉梢眼角,她行了一礼,激动地说:“地黄大人,大人怎么会到这儿来?” “主人带着我来赤御救你,在王宫就找到你了,但是不好现身,就一路跟着,跟到了这儿。知道你会藏在这棵海梅树上,就做了准备。” “主人也来了吗?” 这时,一个男子从厅堂出来,他身材瘦长,约莫三十六七岁,其貌不扬,但目光里满是威严。 地黄一拱手,低声道:“主人。” 娜娜这才晓得此人是谁,原来是易了容的李邺,她几乎掉下眼泪,她跪下说:“主人,这里现在危险得很,主人怎么能来呢?” 李邺说:“知道这里危险,所以放心不下你。你别担心,我和地黄会救你离开的。” 娜娜鼻子一酸,还要说什么,李邺低声道:“快起来,别叫人看见了。” 娜娜急忙站起来:“主人,奴婢怕被他们发现,不敢施法,不然怎么会出不了城?” 李邺说:“现在想出城基本不可能,玄火金魇族的高层早派人布下了天罗地网。这个院子的主人 是个单身汉,我打算让地黄扮作他的样子。你和地黄在这儿住段时间,别出房子,到时候我有安排。” 娜娜觉得这里现在很危险,但主人既如此说了,便躬身应道:“是!” 李邺推开门,离去了。 —————————————————————————————————————— 娜娜和地黄在这陋室中过活了起来。 第三天一大早,娜娜是被吵醒的。 似乎有许多人在哭,声音有远有近,十分嘈杂,但却是同一种哀戚绝望的痛嚎。 她从卧房出来,看到地黄也是刚起来。 地黄说:“出什么事了?我出去看看!” 一时,地黄回来了,一进厅堂,就坐在椅子上,沉着脸。 娜娜惴惴不安,小心地问:“大人,怎么了?” 地黄叹口气,说:“龙族要把俘虏的四十万玄火金魇族将士杀了,这么一来,玄火金魇几无男丁了。” 娜娜张了张嘴,显出不忍:“这要毁了多少家庭。” 地黄看向娜娜,说:“本来只有玄火金魇的官家想抓你,现在民间也恨透了你,咱们的处境更危险了。” 娜娜心虚地说:“主人不是说了有安排吗?” 地黄本来神色温和,听到这话,面上一冷,娜娜知道犯了忌讳,居然质疑和抱怨主人,她躬下身子,慌忙说:“奴婢……” “好了。”地黄也不看娜娜,冷然说,“咱们在这儿好好待着,保全自己,静待主人消息。你要做的,就是隐藏好,别被发现。” “是,大人。”娜娜垂头说。 第二十章 龙王府邸。 刘逸宸伤势已经好了大半,这几天没事便由侍女陪着,出来走走。 今天,李邺来看他了,两人在龙王的响竹园散步。 李邺瞧着刘逸宸,说:“逸宸,这次来,我看你气色好多了。” “多亏了你,不然我早在投胎路上了。上次也是公子救了我,救命之恩,恩重如山。”刘逸宸真诚地说。 “何必说这么见外的话?” 刘逸宸亲近地微微一笑,说:“很久没见我妹妹了吧?” “十多天了。”李邺回答,然后戏谑地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这十多天不见,算起来已经三四十年了。” 刘逸宸嘴角残余着淡笑:“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何止是三秋?” “照你的计划,龙王散出了杀俘虏的消息,玄火金魇族的百姓,对他们的王族是怨声载道,对这场战争恨透了,对战争的发起者,恨不得剔筋去骨。逸宸,你是怎么想到了金乌尔孙子平顺王这一点的?” 刘逸宸一笑:“攘外必先安内,一个集团灭亡,都是自己内部开始腐烂,咎由自取。从你们那里,我了解到玄火金魇族内部分歧很大,金乌尔派系长期被压制,是王国内部一个很大的隐患,这样好的资源,不利用太可惜。本来这次打仗,金茗训派系就受到了很大的打击,然后再借这场败仗,扬言活埋俘虏,让金茗训派系人心尽失,金乌尔派系蠢蠢欲动,这时,咱们向保存实力的金乌尔派系伸出橄榄枝,他们肯定巴不得。但是金乌尔派系无德无能,要想替代经营六百年的金茗训派系还是不容易,所以,就要借族魂这一点了。其实李公子早些就有这个打算了,才特意嘱咐金叔翰不要声张族魂的事,现在,知道族魂是金叔翰争取来的不过几个人,且都是金叔翰的人,现在,平顺王将族魂暗地里拿去龙宫,再由龙王陛下郑重地交予他,外人看来,只当是平顺王迎回了族魂,这对玄火金魇族来说,可是千古奇功,平顺王取而代之,还不是水到渠成?” 李邺微笑道:“这都是你的才智,不用拉上我。” 刘逸宸继续说:“陛下知道玄火金魇族幻术的厉害,想把它变成一柄听话的宝剑,帮助平顺王上位,条件必定是玄火金魇族重新俯首称臣。李公子,过几天龙宫肯定热闹得很,可惜咱俩都看不到,真是遗憾!你是不能照面,我呢,陛下为了保护我,不想让我太引人注目。” 李邺淡淡地说:“可叹玄火金魇族,金茗训盖世英雄,好不容易争取到的地位和权利,最后又回到了起点。现在玄火金魇族的百姓,都在痛怨王族无能,却不知道这暗地里的文章。百姓们只能看见眼前的一切,对于汹涌的暗流,也是无能为力。” “所以千百年都是炮灰命。其实对于他们,明白怎么去做就行了,何必知道原因?我听公子似乎在叹息,大可不必,世界当然由少数人掌控,不然岂不要乱套?” 李邺淡淡一笑:“逸宸,你到底想干什么?” 刘逸宸打了个哈欠,说:“你都猜到了,又何必再问我?” 李邺笑吟吟看着刘逸宸,等他说。 迎着李邺探究的目光,刘逸宸说:“龙王毕竟位列仙班,许多事情,不是有这个能力,就一定能做到的,李公子,我刘逸宸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早一天达成理想。” 刘逸宸的眼睛熠熠生辉,李邺在里面看到了光荣的梦想和邪恶的野心,他明白他话里的意思,自己虽然处处帮他,但是,如果能再得到龙王的襄助,那真是天降贵人。 可是,李邺总觉得哪里不对劲,这双过分年轻的秀丽眼眸中,似乎藏着别的东西。 —————————————————————————————————————— 娜娜正在房中埋头做针线活,忽然,听到一阵唢呐喇叭的喜庆之音,她纳罕,在这举国哀嚎的日子里,谁这么大胆,敢奏喜乐庆祝? 正想着,地黄买菜回来了,刚一进屋,就笑呵呵地说:“娜娜,好消息啊!” 娜娜忙说:“什么好消息,大人说来听听。” 地黄非要卖个关子:“你猜。” “奴婢怎么猜得来?大人别掉奴婢胃口了,到底怎么了?” “平顺王你知道吧?金乌尔的孙子,因为他爷爷的事,在玄火金魇族也就挂了个虚名,这次突然爆发,主动请命去龙宫和龙王谈判,表示全族愿意继续俯首称臣,给龙族效忠,只求龙王送四十万玄火金魇儿郎回家,你猜怎么着?” “龙王同意了?哎呀太好了,咱们也可以回家了!”娜娜高兴地说。 “不止这个,龙王一高兴,当然也是为了和解,居然把玄火金魇的族魂给了平顺王,这下不得了了,平顺王成了他子民心里头的英雄、救世主——平头百姓管你是当王上还是当臣下,只要自己儿子、兄弟、丈夫、父亲别死——我估计,龙王肯定还答应帮平顺王登上王位,金茗训一脉在玄火金魇族已经没有立足之地了,人心尽失,而平顺王则恰恰相反,他立了旷世之功,人心向背,况且,本来平顺王就是正统,我看这次,玄火金魇要易主了。” 娜娜长出一口气:“太好了!可以离开这儿了,真是太好了!大人,龙族这次何等宽厚啊!” “龙族?他们只是想利用玄火金魇的幻术,他们需要的只是顺民,平顺王用他们族好不容易争取到的独立和自由换取了自己的利益,不过啊,老百姓管你是一号主子还是二号主子,反正都是主子,只要自己切身利益得到保护,就觉得你好。” —————————————————————————————————————— 这天,敖淩在龙宫大宴群臣和玄火金魇族一干人,晚上赶回府邸,专门设宴谢刘逸宸。 酒宴上只有敖淩,李邺,刘逸宸三人。 彼此落座后,敖淩看向刘逸宸,关切地问:“伤怎么样了?” 刘逸宸说:“谢谢陛下关心!多亏了李公子的回春妙手和陛下的珍贵药材,已经快痊愈了。这些药材来得不容易,陛下却大把大把地用在我身上。” 敖淩说:“刘公子为我龙族立下汗马功劳,这些东西算不了什么。” 一时饭菜络绎上来,敖淩微笑着说:“刘公子,你有伤,这些菜是吩咐了膳房专门做的,尝尝味道如何?” 刘逸宸说:“谢谢陛下!” 正说着,一位小黄门上前,躬身递过册子,说:“舞乐府的琴师舞女到了,请陛下点曲。” 敖淩说:“让刘公子点。” 小黄门转过身,面对刘逸宸,恭敬地双手递呈册子:“刘公子请!” 刘逸宸推辞:“还是陛下先点吧!” 敖淩道:“你点。” 刘逸宸谦逊地笑笑,说:“李公子点吧,我不懂这些。” 李邺接过册子,翻了几下,微微挑眉,挑剔地说:“没什么好的。” 敖淩侧头微笑着说:“行宫的舞乐府也就这样了,比不上宫里头,你将就看吧!” “那就这首《塞上曲》。”李邺说。 敖淩看向刘逸宸,笑道:“李公子就喜欢听秦筝大鼓演奏的感慨悲歌,可让那些腰软腿娇的姑娘怎么跳?” 刘逸宸淡淡笑着说:“刚刚结束了一场恶战,第一首奏《塞上曲》很合适;下一首,陛下再点个调子婉转的。” 一时,《塞上曲》结束,敖淩接过册子,点了首《国色沉酣》,是讲天宝旧事的。 第二十一章 舞姬们本来就个个如花似玉,在陛下面前,自然更加婀娜多姿。 第三首曲子,敖淩让刘逸宸点,他没再推辞,点了首《西洲曲》。 曲调清柔婉转,充满了南国情调,但总透着股似有若无的忧愁,歌姬唱得声情并茂,十分动人: “……忆梅下西洲,折梅寄江北。 单衫杏子红,双鬓鸦雏色。 西洲在何处?两桨桥头渡。 日暮伯劳飞,风吹乌臼树。 树下即门前,门中露翠钿。 开门郎不至,出门采红莲。 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 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 置莲怀袖中,莲心彻底红。 忆郎郎不至,仰首望飞鸿。 鸿飞满西洲,望郎上青楼。 楼高望不见,尽日栏杆头。 栏杆十二曲,垂手明如玉。 卷帘天自高,海水摇空绿。 海水梦悠悠,君愁我亦愁。 南风知我意,吹梦到西洲……” 刘逸宸听得入神,眉宇间隐隐浮上忧伤。 敖淩突然说:“不知道是谁家的姑娘这样好福气,能让刘公子‘折梅寄江北’?” 刘逸宸微微一笑,没有作答。 敖淩举杯,说:“这次的大捷,刘公子不仅献计,还冒险杀了清河王,我敬你一杯!” 刘逸宸举杯,和敖淩遥遥一碰,一饮而尽。 敖淩放下杯子,说:“小王这几天一直在思量,给刘公子什么谢礼好?知道公子不稀罕,但是明珠十箱,黄金十箱,还请笑纳了,算是小王的一点儿心意。” 刘逸宸放下镶金象牙筷,起身走到敖淩正对面,说:“陛下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我真的不想要这些,我想要的,还要陛下帮忙才行。” 敖淩温和地说:“刘公子请讲,只要小王力所能及,一定尽力。” “我知道陛下和李公子感情好得像亲兄弟,那么,陛下的话,李公子也一定多少听得进去,这件事,就是得陛下说动了李公子,他点头才行。” 敖淩转头看李邺,说:“李邺,你俩这是怎么了?” 李邺端起酒杯,饮了口茶水,神色淡淡。 敖淩又看向刘逸宸,笑道:“那是自然的,我和李公子情同兄弟,我为长,我说的话,他还是给几分面子的,你说是不是,李邺?” 李邺神色微冷,说:“好啊,我真想知道,逸宸是遇上什么难事了?” 刘逸宸正视着座位上那两个美丽优雅、威势凌天的男子,坦然真诚地开口了,他的眼神,如同清澈潭水上燃着两团明亮火焰:“我爱上了一个姑娘,她也爱我,可是,我们要在一起很难。我这次豁出命去杀清河王,就是为了她,只有这样做,我才有机会站在这里,把这话说出来,而阻挡我们在一起的障碍,只有李公子才能解决。” “听听,多诚恳的表白,多真挚的感情。”敖淩说,“不知道,是哪位姑娘这么幸运?” 刘逸宸说:“这个姑娘,陛下也认识,就是残墨。” 龙王故作惊愕,继而一笑道:“残墨好福气!李邺,怎么回事?” 李邺没理龙王,他看着刘逸宸,冷冷地说:“残墨离开李府、嫁给你可以,但是,她必须废掉千年法力,做一个凡人。” 刘逸宸一愣,眼中闪过一道扭曲的光,他咬牙迸出两个字:“不行!” “可以!”少女清脆的声音在大殿一角响起,只见一个身材瘦巧的小黄门,疾走过来,跪在李邺面前说,“请主人先治属下的罪!” 李邺目光一凛,森然说:“六天前你假扮龙族士兵,我既往不咎,这次又假扮龙族内监,我今天非得杀了你,以儆效尤!” 李邺说着就要起身,敖淩忙拉住他,说:“残墨也是关心情郎,人之常情,既往不咎怎么样?” 李邺冷肃地看着残墨,在这样的目光下,她不由俯身垂头,双肩微抖,只听李邺说:“既然龙王替你说话,这次就暂且放过你,下不为例。” 残墨应道:“是。” 李邺一张脸始终沉着,歌舞早停了,大厅的气氛让人感到喘不过气。 冷不防,残墨开口了:“主人,刚才主人说了,如果废掉属下法力,就可以和刘公子在一起,是不是真的?” 李邺冷冷地说:“当然。” 残墨抬起头,她脸色惨白,目光如燃烧了一般,带着灼烫的热情和殉道的悲壮,大声说:“属下愿意!” “很好。”李邺面色冷郁,敖淩不安地看了他一眼。 “不行!”刘逸宸拉住残墨的手,怒视着李邺,“你这个魔鬼!你有没有人性?!” 残墨吓得花容失色,忙对李邺说:“主人,刘公子年纪轻,性子急,说话冲,主人别和他一般见识!” 看到残墨为自己低声下气地求情,刘逸宸舌头抵着上颚,拼死忍住破口大骂的冲动,尽量有礼貌地说:“李公子,我收回刚才的话,我不和她在一起了,求你,别让她受苦。” 残墨妙目回转,看着刘逸宸,嘴角微微抿起一点笑意,眼中盈满泪水:“我这不是受苦,逸宸,我心甘情愿,再说,你这么厉害,和你在一起,我还要法力干什么?” 刘逸宸定定凝视残墨,目光中的愤怒被痛楚取代,他用只有她才能听到的声音,一字一顿坚定地说:“我不会让你掉一根头发。” 然后,刘逸宸转回头,冷锐的目光看着李邺,说:“你想要什么,开个价?” 李邺知道刘逸宸已经有些情绪失控了,居然当着敖淩的面说这种话,他淡淡一笑:“我什么都不想要。残墨,你先下去。” “是。”残墨要走,刘逸宸握她的手,目光恋恋不舍地看着她,她狠心决然转身,迈开步子,他手心蓦然一空,胳膊黯然垂下。 刘逸宸失魂落魄,看着残墨的背影,直到她消失,然后,他转过头来,盯着李邺,眼中如欲喷出火来。 和失去理智的人没有交谈的必要,李邺便说:“刘公子请坐回去,有什么话过了今天再说,别扰了陛下兴致。” 刘逸宸充耳不闻,他几步过来,双手撑在李邺面前的案几上,倾身向前,眸中精光如芒刺似毒镖,咬牙切齿地说:“你都把她害成那样了,还不够?!你还想怎么样?” 李邺面沉如水:“你有点儿激动了,最好去一边冷静冷静。” 然后,李邺站起身,欲走,他如水柔滑、如烟飘逸的袖口拂过案几,突然,刘逸宸一把抓住李邺肩膀,手劲极大,铁钳一般,眼睛恨恨瞪着他。 李邺冷冷道:“放手!” 刘逸宸无动于衷,眼见难以收场,敖淩忙站起来,拉住刘逸宸,说:“刘公子,你先回房休息,也累了是吧?青竹,送刘公子回去!” 一个小黄门过来了,恭敬地说:“刘公子请!” 敖淩又对李邺低声说:“你也少说两句,他现在正激动着呢!” 李邺别过头,不看刘逸宸,免得照了面互相激怒,李邺已经做出了让步,敖淩一边劝着,刘逸宸终于松手,李邺转身离去,可刘逸宸仍站在那里,恨然的目光就没离开过李邺,仿佛要把他的背刺穿。 李邺拐个弯,到了小厅,敖淩随后跟进来。 李邺斜看敖淩一眼,冷然说:“一个劲儿在那儿□□脸,当不当我兄弟了?” 敖淩笑道:“我不当你兄弟,当谁兄弟?” 李邺哼了声。 “李邺你看,多感人的一对儿,为什么不成人之美呢?再说,刘逸宸这次确实立了大功,还差点儿送命,不给补偿,我心里过意不去。” 李邺手放在一朵胜放的蓝色曼陀罗花上,说:“哥哥的如意算盘打得真响,还不是想把刘逸宸收了?不过,你这次是白费心思了,依刘逸宸的性格,死都不会居于人下。” “我有这个心思,毕竟贤才难求,而且,也想成一桩美事,算是积德吧!哎,如果刘逸宸想通了,你真要废残墨法力?” 李邺眉心微动,说:“他不可能想通的。” 敖淩不解。 李邺伸手将曼陀罗花瓣一片片摘下,放进手心,看敖淩一眼,不再说什么。 第二十二章 当晚,李邺坐在客房的桌旁看书,有人敲门。 “请进!” 是刘逸宸,他悄然走进来,苍白着脸,他最近消瘦了很多。 “请坐!”李邺指了指椅子。 “我好不容易摆脱了那个小太监,公子这里也没别人,看来是知道我今晚要过来了。” 李邺将一枚象牙书签夹在书页中,合上书:“你想说什么,说吧!” “公子,今天夜宴上的事,实在抱歉!” 李邺淡淡地说:“这也怪不得你,形势所致。” 刘逸宸眸光一定,精光四溢,锐利逼人,只见他从容不迫地说:“我是一定要让残墨自由、也一定要娶她的。如果你执意要废掉她的法力,我只有再求助于龙王陛下了。” 李邺丝毫不为所动,平淡地说:“那也得他说得动我。” 刘逸宸凑近了些,眼睛微微眯起来:“他当然说得动你,只要他想。” 李邺轻轻一笑:“也得看你有没有这个价值了。” 刘逸宸也微微一笑:“如果我向陛下表示,愿意效忠——” “你不会的。”李邺嘴角浮起一丝冷笑。 “谁说我不会?”刘逸宸说,“对于你,我当然不会,因为,如果我入了李府,不但救不了残墨,而且永远都别想爬出火坑;可龙王不一样,起码可以把残墨救出来;再说,我在龙王这儿,比不得残墨在你那儿,受人羞辱;况且,为了残墨不至于被废掉法力,称龙王一声陛下,替他出谋划策、冒险几次又有什么关系?” 刘逸宸口齿伶俐,语气温和,却字字如锋利刀斧;李邺双眸如斜月沉沉藏海雾,黑暗中真相莫辩。 刘逸宸继续说:“我会成为龙王陛下最器重的下属,到时候,就算捅了篓子,也有龙王替我兜着,更别说其它?而且,陛下有了我的辅佐,不是我自夸,如虎添翼,龙族会更加强大起来——李公子,恕我直言,这些都是你不想看到的。你和当世几位大人物,不论是魔王、降魔者还是龙王,保持有一种微妙的平衡,你们势均力敌,你和几位朋友也合作得很好,但是,当一个人过分突出、打破了平衡的时候,你会有深深的危机感——这才是你真正担心的。” 李邺不由怔住了,他为这个年轻人的敏锐吃惊,同时不安,也明白,这次看来只得妥协退让,他恨得牙痒,面上淡淡地说:“刘公子费心了,精心摆下这道局,等着我和陛下往里跳。” 刘逸宸微微一笑:“李公子别生气,我也是不得已,实际上我对公子一片赤诚。将来咱们就是一家人了,所以,这算家事,龙王嘛,只是个外人而已。对了,还有件事——” 刘逸宸神色很温和亲切:“——我才知道的,原来是公子冒着枪林弹雨把我从山崖底下救上来,自己还受了伤,我真是太过意不去了!” 李邺淡淡地说:“小事一桩,无足挂齿。” “时间不早了,那我就先回去了。”刘逸宸点点头站起来,转身走了。 李邺看着刘逸宸推开门,走出去,又掩上门,他脸上神色冷下去,目光阴晦森然。 桌上,一灯如豆,那红红的小小的火苗,随着细微气流不易觉察地晃动着,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如此一点灯烛,也可以烧起不可估量的灾难。 ———————————————————————————————————————— 第二天,三人一起吃早饭。 李邺拿瓷勺舀了稀饭,放唇边吹着,垂目突然说:“逸宸,残墨我就交给你了,好好待人家。” 刘逸宸抬起头来,愣愣地,片刻才反应过来,喜形于色地说:“谢谢李公子!” “谢我干什么?”李邺抬起眼帘,淡淡一笑,“还不快谢陛下,人家为了你的事,好话说了一箩筐。” 刘逸宸面对敖淩,笑容灿烂,眼中满是感激:“都不知道怎么谢陛下了!” 敖淩事先完全不知道,突然来这么一出,他饶是沉着,握勺子的手也不由顿了顿。 李邺答应了刘逸宸,敖淩是非常不高兴的,他失去了吸引刘逸宸归附的一个大筹码,而且,看现在的情形,他就知道这两人背着自己做了交易,不过,李邺往敖淩脸上贴金,卖他个人情,他心里好歹舒坦了些:“恭喜了,刘公子!” 刘逸宸望着敖淩,真诚而激动地说:“陛下,您是我这辈子最大的恩人,以后有需要我的时候,我一定拼尽全力!” “刘公子客气了,成人之美,可是积大德的事。”敖淩笑道,李邺把这个人情白白送他头上,刘逸宸还真以为是他替求的李邺,如此感激,于是,敖淩心里的不满消除了大半。 李邺扫刘逸宸一眼,看似无意,后者却从中看到了赞许的意味。 刘逸宸的伶俐,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敖淩的不满,局势又微妙地平衡了。 说几句话,又不会少二两肉,再说,龙王,还是尽量笼络得好——刘逸宸垂下头,瓷勺搅动着米粥,心想。 ———————————————————————————————————————— 吃过早饭,敖淩和李邺在水榭观鱼,敖淩笑道:“这不皆大欢喜嘛,多好?李邺,你怎么突然转了念头,不容易啊?” 李邺手里捏着鱼食,丢进池里,鱼儿迅速聚过来争抢,他浅浅一笑,说:“你继续唱你的红脸,我继续唱我的白脸,现在刘公子可感激你得很,要不要趁热打铁?” “贤才难遇,更难求,本王——”敖淩将鱼食尽悉扔进水中,拍了拍手,“——有的是耐心。” 这时,刘逸宸遥遥走来,李邺瞧见了,说:“敖淩,你看,他肯定是来告辞的。” 刘逸宸走到两人跟前,彬彬有礼地打了招呼:“陛下、李公子,你们好!” “你好啊!”敖淩侧过头,“刚吃过饭,一起去花园散散步?” “不用了!”刘逸宸微微笑道,“在陛下这儿打扰这么多天,受陛下和李公子精心照顾,我的伤也好了,离开家太久,家里人担心,想今天走,给陛下和公子说一声。” 敖淩挑了挑眉毛:“急着走干什么,多玩几天吧?” “我得回去见见家人,过段时间再来都行。” “好。”敖淩说,“我派人送公子回去。” “送我出这宅子就行了,不用再麻烦贵部下。”刘逸宸笑道,“我归心似箭。” 说完就走了。 敖淩回目看着李邺,说:“被你说中了。” 李邺微微一笑:“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看他归心似运载火箭,说什么想见家人,是想见残墨。” “你不会也走吧?” “我不急,帮你料理完事儿了再走也不迟。” 敖淩笑道:“可见还是不够想。” 李邺笑了声:“情种几世才出一个,咱们这一世有刘公子就行了,我凑什么热闹?” 第二十三章 从龙王行宫出来,刘逸宸发现,他此刻置身于杭州城的郊外。 辞别了随护人员,他坐上出租直奔机场。 已经和残墨联系好,不出意外,两个小时后,她会在落月湖畔的房子等他。 刘逸宸总算明白了归心似箭是什么感觉,在出租车上,他简直坐立不宁,恨不得让车长上翅膀,带自己飞过去。 他让出租直接开到残墨楼下,钱一掏,也不找零,拉开车门就跑。 一步三个台阶,他脚下飞快,转过一楼拐弯,突然,他愣在那里。 一楼和二楼之间的台阶上,站着个姑娘,正是残墨,她整个人逆着光,看不太清脸庞,短短的头发,穿着他酷爱的白色衬衣,藏蓝色短裙,身子纤瘦极了,仿佛一捏就碎——这么一个小小的、小小的孩子——刘逸宸不由心折,一股酸楚弥上心头,突然,残墨张开双臂,从楼梯上跳了下来。 夹带着袭面的清芬的风,一个温软的身子扑过来,刘逸宸早伸开胳膊,一把接住,可是,冲击力太大,他不由连连后退,身子抵上冰冷的墙。 他用尽全身力气,紧紧抱着她,她伏在他肩头,肩上很快濡湿一片,她无声哭泣着。 他将鼻尖埋进她柔软的发中,眼眶也微微湿润了。 过了良久,她挣了挣,他松开胳膊,托起她的脸说:“让我看看你!” “眼睛又红又肿,还是别看了。” “你忘了吗?第一次见你,你就在哭。”刘逸宸嘴角淡笑,爱怜横溢。 残墨回想着,银牙轻咬道:“你那时候简直像调戏良家妇女的高衙内。” 刘逸宸笑笑:“太打击了,为什么是高衙内?好歹也是个西门大官人啊!” 残墨嗤地笑了,脸上兀自带泪,仿佛一直红梅露凝香,明艳非凡,她柔软的小手拉起刘逸宸的大手,说:“上楼走吧!” 两人挽手走过一级一级台阶,残墨在五楼,腿下并不轻松。 刘逸宸道:“累了我背你?” 残墨摇了摇头,低头看着两人的脚,笑道:“咱俩的步子总是一致,你迈左脚我也迈左脚,你迈右脚我也迈右脚。” 刘逸宸一看,果然如此。 到了残墨家门口,她开了门,两人挽手走进去。 熟悉的环境,摆设,甚至连墙角的白色玫瑰也芬芳依旧,刘逸宸立在门口,感概万端,鼻子发酸。残墨不一定晓得,自己却是明白的,为了这一刻,他付出了多少,承受着什么。 不过他是不会告诉残墨的,他只是拉她坐下来,轻责道:“那么高就往下跳,摔了怎么办?” 残墨笑道:“我知道你一定会接住的,所以才眼睛一闭什么都不顾了,只要你在我就可以什么都不管,什么都不怕。” 这是对一个男人最大的褒奖,刘逸宸一笑,将残墨搂进怀里。 残墨被他抱着,声音闷闷的:“逸宸,谢谢你!你知道吗?这两千多年来,我是第一个可以在主人手下,全身而退的人。一旦入了李府,活着离开是主人绝对不允许的。” 刘逸宸不由皱眉:“他已经不是你的主人了。” 残墨轻轻笑了:“你不会吃醋了吧,要不,我这样叫你好不好?” 刘逸宸咳了声,微笑道:“我没这种癖好。” 残墨嗔怨地看了刘逸宸一眼:“变态!” 刘逸宸轻轻笑着说:“其实我一直觉得,李邺选择的这个称呼略微hentai(日语,*,变态的意思)。” 残墨看了刘逸宸一眼,说:“幸亏我身上的窃听蛊让主人收走了。” 这话让刘逸宸听了不痛快,他叹口气:“看来要解除你精神上的枷锁,我还得再想想办法了。” 残墨摇了摇头:“你不懂。” 刘逸宸听着。 “他是个特别好的主人。他从不会丢下我们不管,只要我们有危险,他一定会救我们,就算威胁到自己他也会救,要不是他,我根本没机会见到你,早死了几回了。有了危险,他觉得我们可以应付得了,就在一边养神,我们应付不了,他替我们挡。我们和别人有了冲突,不管对错,他都向着我们,他是个特别护短的人。对于他,我怕是有的,恨也有,很复杂,说不清。” 刘逸宸看了残墨一眼:“他留在你心上的烙印太深了,想起这个,我就想砍人。” 残墨瞟了刘逸宸一眼,嫣然浅笑:“现在想砍人的是他,被个臭小子摆了一道,不得不做出了原则性的让步。” 刘逸宸知道,虽然自己让李邺上了个大当,但是,促成他这次胜利还有诸多别的因素,比如,李邺现在还不能杀他。 他看着眼前残墨明丽无俦的脸,凑近,恶狠狠地说:“我对那个人简直厌恶透顶,别再提他!” 残墨婉丽一笑,柔声说:“不提就不提了呗,他现在对我来说,纯粹可有可无而已。” 刘逸宸这才浅浅一笑:“什么可有可无,是全无关系。” ———————————————————————————————————————— 这个礼拜天,刘逸宸邀请林涓喜来家里玩。 吃过饭,兄妹俩在书房打扑克。 刘逸宸瞧着仿佛有心事。 “哥,怎么了?” 他看她一眼:“烦呐!” 林涓喜微微一笑:“烦了就抽两根吧?” “我戒了。” “真戒啦?” 刘逸宸点点头:“我这一两年就结婚,不想让老婆孩子吸二手烟。” 林涓喜故作惊奇地说:“天哪,绝世好男人!你真和残墨结婚?” “还有假?” “可是,以你现在的身价,舅妈会同意残墨吗?” “肯定不会同意。”刘逸宸一张脸苦了起来,“我就发愁这个,残墨跟着李公子挺长时间,可她太单纯,给自己什么都没攒下,你舅妈恨不得我娶个公主,不可能同意。” 本来兄妹两个坐在沙发旁的地毯上,刘逸宸说到这里,转身扑在沙发上,圆圆翘翘的屁股冲着天空,脸埋进柔软如棉的抱枕里,发愁地哼哼了两声。 林涓喜看着表哥的样子,不由暗笑,这家伙在外人面前成熟稳重得不行,在家人跟前,遇上困扰了,倒像个难缠的孩子,她一面磕着松子,一面叹气说:“你还没给舅妈说吧?” “没有。反正说了她也不同意,让残墨知道反而不好。我没告诉残墨这些,等把你舅妈摆平了,再让她高高兴兴来咱家。”刘逸宸叹道,“她不能再受委屈了,所以得尽快解决,让她感觉到就不好了,心里结了疙瘩,以后婆媳关系难处。” 林涓喜听得怔住了,说:“哥,残墨太有福气了,难得你处处替她着想。” 刘逸宸抬眼看林涓喜,说:“李公子没处处替你着想?” 林涓喜笑道:“在我看啊,你就是个头次恋爱的大男孩,如果残墨病了,你会说:‘恩,怎么病了?吃点儿药,早些休息,乖!’” 刘逸宸笑言:“那李邺呢?” 林涓喜笑而不语,最后以手掩面说:“他像个情场老手,你想他会说什么?” 刘逸宸想了想,说:“‘宝贝儿,你怎么病了,哥哥我好心疼啊!’” “你别恶心我了——”林涓喜笑出声来。 刘逸宸也笑着说:“涓喜,虽然我不太了解李邺,不过,你现在真的开朗多了,以前——” 林涓喜轻轻甩了甩头发:“以前都是历史了。” 刘逸宸拍了拍妹妹的肩膀,叹口气说:“也是我不好,你的事一点不知道,不然,凑些治病的钱还是有的。” 林涓喜淡淡一笑:“都过去了。” 刘逸宸转移话题:“哦,对了,你也帮我想想办法,怎么说动你舅妈?” 林涓喜秋水般眸子看着刘逸宸,突然嗤地笑了:“办法有一个,就看你有没有这个胆。” “你说。” “你先告诉舅妈,说你是弯的喜欢男人,对女人没感觉,等舅妈彻底绝望了,再领个女人回去,这样子,不管对方什么条件,只要是个女的,舅妈都要阿弥陀佛了——怎么样?” 刘逸宸想了想:“其实这办法也能用——不过,可以温良改革,还是不要暴力革命了。” 林涓喜笑出声,然后说:“舅妈计较的,无非是残墨的家世。残墨没父母,这更难处理。” 刘逸宸缓缓地说:“以前残墨是李公子下属,倒也不算没家世,现在残墨离开李府,真成了无根草。如果你舅妈知道李公子的威势,可能还会考虑一下,不过现在,他俩没一点关系了。” 林涓喜心念一动,抬眼看着表哥,他黑幽幽的秀目若无其事。 她不愿多待,又和表哥聊了几句就走了。 回到家后,林涓喜便给李邺打电话。 “李邺!” “怎么了?” “今天去找我哥了,他正为残墨的事烦心呢!” “烦心什么?” 林涓喜叹道:“结婚都讲究门当户对,残墨没什么家世,连父母都没有,以我哥现在的身价,我舅妈会同意?” 李邺“嗯”了声。 林涓喜软声道:“我就这么一个哥哥,他不开心,我也不开心,你帮帮我好不好?” “好!” 林涓喜不料李邺答应着这么爽快。 李邺沉吟片刻,说:“我乔装一下,认残墨当表妹,送她一套大宅子,几块地皮——你看这样可以吗?” 林涓喜没想他这么慷慨,愣了几秒,喜呼一声:“李邺你真是个大好人呢!谢谢!挂了,我得赶紧给我哥说,让他放心!” “好。” 林涓喜挂了电话,打给了刘逸宸。 刘逸宸自然是高兴得很。 挂了表妹电话,刘逸宸嘴角弧度更弯了。 他自然晓得李邺为何这样做,李邺其人,不会好心成人之美,没有收益的事,他不会去做。既然已经和残墨断绝关系,而残墨知道他不少事,与其形同陌路,不如有恩于她,最好关系和洽,这样,不是少了个潜在的敌人吗? 而刘逸宸之所以找表妹说这事,让她帮忙,也是料到李邺会答应,让表妹欢喜一场。 此刻,刘逸宸又拨通了李邺的电话。 “喂,李公子。”刘逸宸声音很沉稳,比一般同龄人显得成熟很多。 听筒里是李邺的声音,他半是戏谑地说:“我还以为经过上次的事,刘公子恐怕怨我了,再也不会联系。” “怎么会?”刘逸宸笑道,“事情不是已经解决了吗?再说,我刘逸宸有那么小肚鸡肠?而且,我当时太激动,以至于太失礼,还怕公子不肯原谅我呢?” “都过去了,逸宸。我和涓喜是迟早的事,所以,你我关系,非同旁人。涓喜给我说了你和残墨的事——”李邺微微一笑,“——虽然骗长辈实在忤逆不孝,但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恩恩,是啊!”刘逸宸附和道,“涓喜都告诉我了,李公子,大恩不言谢啊!” “客气了!”李邺说,“要不你来喜岚轩一趟,商量商量?” “一切都听公子的安排!” 第二十四章 最后商量的结果是,谎称李邺是个在智利做生意的华裔,身价可以和刘逸宸比肩,残墨是他姑姑独女,从小父母双亡,在李邺家长大,两人情同亲兄妹。然后,李邺把北京的一所四合院给了残墨,还有北京几处房产、东京几处地皮也一并给了她,等你俩结婚时,还会送份大礼,算是嫁妆。 李邺邀请刘逸宸父母来北京,顺便看看北京的房产。 当然,李邺是易了容的,如果顶着真实的脸见纪小满,后果不堪设想。 ———————————————————————————————————————— 刘花程这天来卫校找林涓喜。 林涓喜一见舅舅便说:“你幸福地去北京公费旅游,我在学校苦逼地打针配药,现在回来了,又赶快到我跟前来得瑟?” 刘花程几欲撞墙,指着外甥女说:“你太恶劣了,我才下飞机不顾舟车劳顿跑来看你,你就这么说话?” 林涓喜笑了:“舅妈什么反应?” 一提这个,刘花程就来劲了,他说:“李墨带她表哥去你舅家,你舅妈表面上客客气气,背地里特别看不上,还偷偷给我和你外婆说,那姑娘个子矮,看着小,一定不靠谱。后来去北京,看到李墨名下的地皮,又见了人家北京的房子,一句话都没了。你知道吗?北京那房子别的不说,光酒窖就有你教室那么大。” 林涓喜笑道:“作为一个长辈,刘花程公子对未来的侄媳妇印象如何?” “我看那姑娘挺好的,乖乖巧巧,人也好看,和逸宸站一块像金童玉女。逸宸什么时候和李小姐好上的,也不告诉我一声,真是不够意思!” 林涓喜笑道:“怕你这长辈嫌弃人家个子矮、看着小,要棒打鸳鸯。” 刘花程挑了挑眉毛:“我发现你嘴巴越来越欠揍了。” 林涓喜嫣然一笑:“你见李墨表哥了吗?” “见了,一起待了好几天呢!” “他表哥是个什么样的人啊?” “人挺和气的,说话也有意思。” 林涓喜好奇心起:“李墨她表哥叫什么名字?” “那位先生姓林,叫林月。哎,和你一个姓,果然和咱家有缘哩!” 林涓喜一时愣在了那里。 —————————————————————————————————————— 当晚,林涓喜坐车去了喜岚轩。 娜娜开门见是林涓喜,便笑言:“主人在书房呢!” 林涓喜蹬蹬蹬跑上楼。 书房门半掩着,透出淡缇色的灯火。 林涓喜敲了敲门。 “请进!”李邺的声音。 林涓喜推门,发现李邺在灯下看书。 她笑盈盈走过去:“好勤奋呐!” 他轻轻笑着,伸手拉她,她一步过去,坐他腿上。 他玉色的脸被灯光染上红霞,凤目闪动,檀口流酥,于是她笑道:“林月?你这是随夫家姓的节奏?” 李邺淡淡一笑:“提这个干什么?” 林涓喜嘘一口气:“现在总算把我哥的事了了,我也彻底放心了。” “你以前不放心吗?”李邺一手揽着林涓喜,一手拨了拨铜灯的火苗,光与影在他脸上一闪而过,如今这世界上执意不用电灯照明的人,算上他恐怕没几个。 “何止是不放心呀?简直要担心死了!前段时间,你俩为了残墨的事剑拔弩张,我吓得——”她没有说下去,抿了抿嘴角,望着火光。 沉默片刻,她轻轻地说:“李郎,在这世界上,我最怕的就是你和我家人……答应我,永远不要让我担心的事发生,好吗?” 林涓喜眉心皱着,亮晶晶的眼睛望着李邺。 他握着她的手说:“我不会让这种事发生的。” 这时,有人敲门,林涓喜站了起来。 进来的是娜娜,她端着餐盘,原来是开晚饭了。 娜娜放下饭菜,无声退了出去。 林涓喜一瞅,只见乌木餐盘上、细白碗碟里,盛着自己爱吃的琥珀猪蹄、蟹肉云吞、樟茶鸭子,有李邺喜欢的龙井虾仁和猴头菇汤。 李邺拿起筷子,夹了蹄筋喂林涓喜。 蹄筋又香又烂,很好吃,林涓喜神色轻快,她拿起饰有银链的筷子,泠泠响声中,夹起一块鸭肉咬了口,说:“真香,感觉好幸福啊!” 李邺瞅着林涓喜,笑道:“阁下将来会馋死。” “这真是一种太惨的死法,我宁愿撑死。” 李邺莞尔,接着说:“逸宸也要结婚了。” 林涓喜一边吃东西,一边点头:“我哥要举行两次婚礼,凤凰城一次,吉隆坡一次。” 李邺放下筷子,凑近一些,低语道:“我的事这两三年就可以结束,等我把这事了了,咱们就结婚。” 林涓喜心脏猛然一跳,食物还在口中,睁圆眼睛,愣愣看着他,他秋水般的眸子中,映出呆若木鸡的自己。 “你这人怎么这样?!”嘴里有食物,她说话含糊不清。 “我这人怎么样了?” “老在我满嘴食物的时候提这类事,上次也是——” 李邺记得,那时候,他提出两人交往,她嘴里塞满了他做的香蕉酥,于是,他抿嘴一笑说:“为了让你不能开口反对。” ——————————————————————————————————————— 三天过后,刘逸宸母亲纪小满邀请残墨来家里做客。 去之前,残墨先给林涓喜打了电话。 一接通,就听到林涓喜带笑的声音:“嫂子啊!” 残墨喜滋滋的,默许她这样叫了:“未谙姑食性,先遣小姑尝。” “好啊,嫂子有什么要问的,做小姑的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我该穿什么衣服?提什么东西?去了是先叫你舅还是你舅妈?” “衣服嘛?反正别穿你那些二次元的,正常的、大方点儿,像我这种穿衣风格就行。提些不要太值钱、也不要太独特的东西,你自己看,最好和我哥商量一下。我给你说啊,我大舅家,小事我舅妈说了算,大事还得我舅点头,我舅这么多年在丈人家一直挺委屈的,你先叫我舅吧!” “还是先叫你舅妈吧,男人都粗心,不在意这些,女人最计较了,尤其是当婆婆的——涓喜啊,主人为了你,居然认我当表妹?嘿嘿,这真是从所未有,我看主人是真心的,你就赶快嫁了吧?” 两人又聊了几句,道了别。 ——————————————————————————————————————— 那天,残墨将刘海用米色蕾丝发带拢起,露出饱满光洁的美丽额头,看起来一脸福相;穿件淡蓝色连衣裙,领口和裙摆用同色丝线绣着百合花,稳重而清纯;一双白色黑底的小羊皮鱼嘴中跟鞋;拎个米色的牛皮小挎包,上面点缀一个不大的同色皮质蝴蝶结。 东西前一天就准备好了,李邺给了残墨一瓶五十年拉菲干红,她买了些时令水果,刘逸宸一大早就到了她公寓,开车接她。 车开进迦南公馆,穿过凉爽的林荫道,拐个弯,上了去刘逸宸家的马路。 残墨一路话都不多,这时突然说:“逸宸,我有点儿紧张。” 刘逸宸将车开进自家院子,停稳了,摸摸残墨脸蛋说:“紧张什么?我爸妈都是很和气的。” 开始,残墨有点拘谨,到吃饭时,已经完全自然了,她个性本来就乖巧活泼,所以气氛很融洽。 吃完了饭,刘逸宸带残墨去他房中。 一进门,残墨就坐在小沙发上,长出一口气。 刘逸宸关了门,坐残墨旁边,搂住她说:“现在不用拘束了。” 残墨仰脸娇娇地说:“我今天表现得怎么样?” “很自然,你平时也就这个样子,我看我爸妈很喜欢你。” 残墨长叹一声:“一入侯门深似海。” 刘逸宸嗤地笑了:“我家算什么侯门,太抬举了!” “哎,你家里是妈妈厉害吧?” “我爸挺听我妈的。” “那你以后也得听我的。” 刘逸宸手掌按在心口,优雅地一欠身,说:“是,公主殿下!” 残墨笑语盈盈地说:“我让你朝东你不许朝西,我让你喝牛奶你不许喝咖啡,我让你晚上三点睡觉你不许……唔……” 刘逸宸吻住了残墨。 他搂着她的腰肢,手抚上她的背,闭着眼睛,舌头探入她口中,他似乎难以满足,火热的唇舌贪婪而沉醉。 残墨却一直睁着眼,含笑的眼珠子骨碌碌转着,刘逸宸终于发觉了,睁眼看她,命令:“把眼睛闭上。” 残墨闭上了眼睛,刘逸宸继续吻她,蓦然,她扑哧一声笑了。 他松开她,好沮丧的样子:“伤心呐,我技术太差了。” 残墨掩口笑道:“哪有——咱们干点儿别的更有意义的事怎么样?” “好,你想干什么?” “你家有什么好玩的?” 刘逸宸突然才想起一事,神秘地说:“你等一下,给你看样东西。” 说完就出去了。 一时,他返回房间,手里拿着个长长的黑匣子。 打开来,取出一柄二胡。 他将二胡放膝头,轻轻拨下弦,说:“小时候爷爷给我教过——爷爷年轻的时候喜欢弹琴,上了年纪喜欢二胡——我没考过级,不过还能听。有首歌,一直打算哪天边拉二胡边唱给你。” “什么歌?”残墨很好奇。 “粤语歌,《西关小姐》。” 悠扬的二胡声中,刘逸宸低声唱道: “西关小姐佢个个娇俏, 你那美态犹如像弯弯月儿, 白襟衣伴长裙飘飘又回眸一笑, 知书识礼佢觉重要, 金山不会折其腰。 西关小姐莫怪我轻佻, 看你笑意犹如伴轻风送月影摇。 我住东山你住龙津动又门当户对, 奢想今世岁月里, 牵手相对儿女成堆。 看看我,何日能爱上我, 白鹅潭畔坐坐, 望能开花结果。 白天共长夜过, 永远像相恋最初。 我爱你然后如你爱我, 为梦圆我奋斗, 你是家中圣手, 让生活悠悠过, 永远像相恋最初的我……” 中间和结尾的两段《彩云追月》刘逸宸拉得十分动人,他嗓音略微沙哑,但听起来很舒服,音调又准,唱的时候,一双湛湛的眼睛凝看着残墨,她听得入神,睁着大眼睛,轻轻地说:“真好听,你怎么唱这么好?” 刘逸宸目光沉静而蕴藉,笑意盈盈:“是吗?” 第二十五章 喜岚轩中。 李邺在二楼书房看书,晨曦透过半卷的湘帘洒在室内,青瓷缸中锦鲤悠闲游着,半旧乌木桌上静置一杯清香淡淡的龙井,捧着《诗经》,有一下没一下翻看,忽而望向窗外,越过扶苏花木、玲珑屋角可以看到黛色晴山,耳际有小鸟啼鸣,楼下隐隐传来娜娜煲电话的窃窃私语,有意放低的清脆笑声,这么闲散安乐的午后时光,李邺脸上却挂着忧虑,仿若凝霜的月色。 昨晚,michael来找他了。 当时,李邺正在书房用小楷抄录《宝塔心经》——和池玉琛打赌输了,被罚的。 娜娜上楼来,站在书房门口,敲了敲敞开的门。 李邺依旧看着宣纸,一笔一划认真录着:“怎么了?” “主人,e·f来了。” 李邺放下笔:“知道了,我马上下去。” 李邺一身素色直缀,头发全部束在头顶,宛如宴居的书生,从旋转楼梯下来。 才转过弯,就看到michael穿着白色的宽大t恤,坐在沙发上,仿佛云间月亮,散发出清澄的淡淡光华,又好似浅灰色湖面的一片雪白羽毛,他想起倾泓说过的话,天使就长这个样子。 michael一直埋着头,蜷在那里,看起来完全不像个成年男子,倒像只猫咪,直到李邺坐在他对面,他才抬起头来,只说了两个字:“你好!”便继续将下巴藏在膝间。 李邺说:“名侦探大驾光临,陋室生辉。” michael这才抬起眼睛,一边嘴角撇了撇,说:“李公子——” 这时,娜娜端上来两杯橙汁,两份抹茶蛋糕,放在茶几上,michael手指碰了碰放橙汁的玻璃杯,说:“小姐,有没有冰块?” “有,您稍等!”娜娜去了厨房,一时过来,用水晶碟盛满冰块,放在michael面前。 李邺眼看着michael往橙汁里丢了四五块晶莹的冰,然后舔舔手,突然抬起眼睛,毫无征兆地看着李邺,一双玻璃般的眸子,晨光下瞳孔缩成一个黑点,让李邺莫名心慌,一种不祥之感从心底陡然生起,只听michael说:“李公子,你女朋友,林涓喜小姐的事,我得告诉你。” 李邺一愣:“怎么了?” michael看了眼娜娜:“我们去书房说话。” 李邺实在捉摸不透这个从不按常理出牌的侦探,明明刚才还是副稚童模样,现在又变得复杂难辨,听他提到林涓喜,便说:“好,请上楼!” michael一手端橙汁,一手端起一碟抹茶蛋糕,朝李邺那一盘努了努嘴,说:“劳烦你把这份拿上去,我一会儿要吃。” 李邺只得给他端着,两人上了楼。 进了书房,michael用脚关上门,然后将吃的喝的放茶几上,自己在沙发坐下,李邺坐在对面的红木椅上。 michael脸上渐渐浮出凝重,他说:“李邺,林小姐有问题。” 李邺不悦:“什么叫‘有问题’?” michael沉着脸,说:“刚在客厅不好说。李公子,你要不嫌烦,我先给你讲讲我的事,因为要说清楚林小姐的事,非得这样不可。” 李邺点点头:“请讲!” “我生在德州的达拉斯,爸爸是有德国和乌克兰血统的白人,妈妈是个华人。在我十岁的时候,妈妈从孤儿院领回一个三四岁的亚洲小女孩,收为养女,取名h作为我的妹妹,和我并没有血缘关系,我后来去休斯顿上学,她读七年级,当时,我准备放寒假回去,圣诞节就给她表白来着。” 李邺对于美国人的观念有些接受无能,他认真听着,michael继续说:“我知道这么做会招人闲话,因为毕竟她是我父母的养女,但是我一向都不在乎别人的说法,我想她也不会在乎。” “或许吧!” “她在不在乎已经没用了。”michael现出了伤感的神色,好似明亮的镜面被呵了口气,“我还没放假,就接到了家里的电话,妈妈说h失踪了。” “失踪?” “恩,她和同学去郊外野餐,独自捡松果,就不见了,同去的孩子们都在,就她失踪了。我立刻办了休学,回去和父母朋友一起找h,能想到的任何地方,我们都找遍了,一年了,还是没找到。我回了学校,再也无心读书,我大学读哲学,因为兴趣,可是在h失踪后,我突然觉得,就算成了黑格尔尼采,也找不回我的liz(注:h的昵称),也就从那时候起,我决定当一名侦探。” 李邺微微一笑,说:“现在看来,你转行是对的。” michael淡淡一笑:“你要不要看看h的照片?” “好。” michael将手机递给李邺,李邺接过一看,震惊地说不出话来。 照片上的亚洲小女孩,十二三岁的模样,穿着白色短袖t恤,灰色短裙,白色及膝袜和白鞋,应该是校服,她披垂着乌发,与年龄不符的成熟发型,对着镜头,捧着冷饮,浅浅笑着。 她的一张脸,和林涓喜一模一样,不,简直就是林涓喜! 李邺心中震动,面沉如水,将手机递给michael:“怎么回事?” “liz左手腕处有个黑痣,林小姐也有,而且,我前几天弄来了林小姐的头发,我妈曾把h的胎毛做了副胎毛笔,林小姐的基因,和h一模一样,实际上,林小姐就是h。” 李邺心里震惊地难以言喻,不过表面还是很镇定:“不可能!你想过没有,那副胎毛笔,有可能被人狸猫换太子了?这恐怕是个阴谋。” “确实有这个可能。不过,我了解到,林小姐经常做一个奇怪的梦,梦里梦见的全是我。” 李邺看着michael,他空灵的眼睛也一眨不眨地看过来,目光相触,李邺眸子如夜色般黑暗深邃难以捉摸,michael的眼睛,如同两柄晶莹的冰刀。 李邺点点头:“恩,我知道了,我马上派人去调查。” “有你调查,进展会快很多。我想找h,也不希望林小姐有事。” “你那儿有倾泓做助手,进展也不会慢。” michael淡淡一笑:“你怎么知道他现在是我的助手?” “他难道没用自己知道的林涓喜的信息,来诱惑你见他吗?然后再答应帮你调查林涓喜的事,条件是你得收他做助手?” michael笑了:“李公子,什么都瞒不过你。” “他现在既然在你那儿,就好好待他,算是我的一点儿请求。” “他如果表现得好,不再乱杀人,我当然好好待他。我走了——哦,给我把这两个蛋糕打包。” 李邺送michael到楼下,娜娜过来了,李邺说:“你去把家里抹茶蛋糕都包起来,给e·f先生带走!” michael笑道:“谢谢了,你人真好,下次来我家,我也请你吃蛋糕!” 李邺和娜娜送michael到了门口,李邺说:“娜娜,开车送e·f先生回去。” michael说:“不用了,那个,青鸢……倾泓,他开车在小区门口等我呢,他送我来的。” 李邺闻言,点点头:“那也行,路上当心。” 李邺看着michael消瘦的背影,好似一团白雾——青鸢,几乎要忘了,这是倾泓的本名。 用尽各种手段,才让他接受了这个名字,这么快就改过来了。 李邺回房后,吩咐娜娜,去把地黄和薛先生叫来。 他要开始,彻查此事。 第二十六章 主仆两人一个多小时就到了南海,李邺让娜娜在岸上看守昆仑厉焰,他独身入海。 一路无心四顾,他用最快的速度到了南海龙宫,绕龙宫一圈儿,在宫墙后,他越过漫漫的蓝色海域,往上浮,浮出海面。 他从水里出来,因为用法力护体,所以衣服很干燥。 此刻,他身处于一所溶洞内,像一个较大的起居室的空间,四周怪石嶙峋,有的奇丽,有的悚然。 他没有停留,绕过一个个迷宫般的钟乳石,来到一泓不大的潭边。 这泓潭水只有三四米见方,却寒气逼人,幽黑深邃,仿佛能将人吸进去,李邺毫不犹豫,纵身一跳,跃入潭里,像投进了一颗小石子,溅起细微水花,连声响都几不可闻。 一直往下潜着,潜着,周围是无边的黑暗和无尽的寒冷,虽然李邺并不怕冷,但还是感到了透骨的凉气,几疑会陷入地狱。 巨大的哗哗水声里,一个白色身影从瀑布中跃出,双脚踏上湿润的石灰岩地面。 这是一处幽深黑暗的隧洞,地泉从头顶的巨大裂缝中泻下来,李邺便是从那里跳出来的。 此地几乎伸手不见五指,他指尖燃起蓝色火苗,虽然微弱,好歹可以照见前路,一直上坡,走了约莫半个钟头,前方渐渐现出光点,越来越大,这洞口就是出口了。 出去之后,踏进那片光亮中,豁然开朗,四周都是幽幽蓝光,并不强烈,却也刺得人半天睁不开眼,李邺用袖子遮住脸庞,适应了片刻才移开。 这是一处空旷的所在,仿佛一个密封的石灰岩箱子,头顶几十米处便是箱盖,萤石般散发着蓝光,照亮了这片空间。 不远处有座徽派风格的院落,灰墙黑瓦,充满南国风情,可是在这诡异的幽蓝色世界里,却如聊斋中的鬼屋。 李邺走上前,拉了拉门环,沉重的声音响起,不一会儿,石门隆隆然洞开,却没有人。 他毫不客气地走进去,穿过不大的天井,就是正堂了,他推开格子门,一步跨入。 这是间小厅,再寻常不过的中国风格室内摆设,木椅,字画,瓷器,帏帘,屏风。 李邺在一把椅子上坐下。 片刻后,随着叹息般的脚步声,一个人从屏风后转了出来。 身姿袅娜,是位女子,只是带着面纱。 女子看到李邺,轻轻叫了声:“师兄。”她的声音极其轻柔,好似融化了一般,相信许多男人听到后,都会骨酥筋软。 然后,面纱女子在李邺对面的一把椅子上坐下。 李邺看着面纱女子:“凌殊,好久不见。” “是啊,好久不见了,师兄太忙,最近好吗?”她的声音虽然婉转,却带着几分清冷,坐在那里,端然肃然,仿佛旧时闺秀,让人心生敬慕。 “凑合吧!你呢?” “就那样了,我一个容貌尽毁的女人,能有多少快乐?” 李邺微微皱眉:“别这样,凌殊。” 薛凌殊轻轻摇了摇头,说:“凌殊,凌殊,记得师叔当年给我取了这么好听的名字,你嫉妒得很,后来师父说这名字不好,凌像灵,不好,要给我改,最后也不了了之了。” 李邺怅惘地回忆道:“凌殊,凌殊——我觉得很好,凌风傲骨,果然是师叔才想得出来的。” 薛凌殊带着几分叹息说:“小师弟也这么说——哼,师父心里眼里只有师妹,什么时候有过咱们了?不过,这对师兄来说无所谓,师兄只想讨师叔喜欢——你终于把师叔放走了,也算是积德。” 李邺手中把玩着一个白玉茶盏:“师叔现在过得不错,做喜欢的事,和仰慕的人待在一起。” “师兄还是厚道,放师叔条活路,以前,我瞧你俩那样子,真觉得你会杀了他。你就是太敬爱他了,把他当你的家人,甚至父亲。” 李邺淡淡地说:“人都说,人心难测,命运无常,比鬼都可怕,我看那,世事无情,唯爱永恒罢了!” “呵呵,世人都说师兄狡诈残忍,送了个‘毒手檀郎’的诨名,其实,师兄最重情了,这点咱俩有点像呢,不过我嘛,世事无情,唯恨永恒!” 李邺看了她一眼:“过去这么久了,你还恨师父?” “哼!他自己对小师妹有可耻的心思,知道小师妹心在师弟身上以后,嫉妒地丧心病狂,居然对师弟动手——我永远不可能原谅他!”顿了顿,薛凌殊笑了声,如水面纱轻轻荡漾起微微波纹, “师兄好意思提师父啊?” 李邺向后仰,靠上镶嵌青玉的椅背,丝丝凉气无孔不入,透进脊椎,他也笑了声:“人都叫我杀了,提一下也罢,如果避而不谈,倒显得我虚伪。” 薛凌殊笑道:“你还不够虚伪吗?骗的所有人都好苦。所以,当师叔知道他素来疼爱的小徒儿居然欺师灭祖,才会那么生气,提了把剑砍你,最后剑被你打落,他竟直接上手要掐你,疯了一样,我都吓坏了。” “幸亏师叔以为小师妹那一掌打死了你,不然,以他的性子,追到九重天上、十八层地狱下也要逮了你,就地正法。” 薛凌殊声音冷了几分,说:“他以为我和小师妹同归于尽了?哼,我到底还是活下来了,所以,不管怎么样,是我赢了,那个贱人,她输了!可恨我没把她挫骨扬灰——不!如果她没死,我要把她生擒了,让她生不如死!” 她的声音有几分尖锐,依然动听极了,仿佛一泓上好宝剑,李邺转移话题说:“对了,凌殊,你的皮肤还是那样吗?” “你说呢,怎么会好?那贱人太狠辣,想当年,我可是三界第一美人——师兄,虽然你是男人,可所有人都说你艳绝于世,不过,你也比不过当年的我。” “刘逸宸公子家的鬼洞,那些莫名其妙的血淋淋怨魂,就是你造的孽吧?” 薛凌殊笑了:“师兄神机!不过,这笔债可不能算到我头上,我的脸是被师妹毁的,这都是她造的孽!七十年前,有人给我教了个法子,成功了,就有希望恢复容貌,凤凰城在中原的中心,四周三十里的地方,中心、正南、正北、正东、正西设一个结界,抓了人,挖去方位相对的五脏器官,勤加修炼,或可有效。” “那为什么又去骚扰刘公子?”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何况你师妹我只是个蠢丫头罢了。我也不愿意这事露馅,所以特别谨慎小心,结界还是漏了个洞,怨魂一个个钻出去,搅得刘逸宸家不安宁。”薛凌殊一笑,“师兄那几个凡人小朋友还真胆大,居然跑到结界里头,要不是其中一位姑娘有师兄给的扳指,肯定得困死。师兄,那姑娘一定是个美人吧?你很爱她吗?” 李邺淡淡笑着,并不作答。 薛凌殊笑言:“我想当然是爱了,不然今天会过来?师兄难得爱个人,更难得不嫌麻烦跑我这儿来,是关心则乱,还是病急乱投医?” 李邺笑而不语。 薛凌殊叹口气,说:“不告诉你,以师兄的性格,会逼我直到我讲为止;告诉了你,又怕你犯傻,毕竟我就剩你这一个同门了。唉,师兄,人这辈子,不光是为爱情而活,沉溺在爱情里,势必会错过更多的美好,所谓碧海潮生的辽阔壮丽,不是寻常细流可以比拟的。” 李邺莞尔:“这是哪位智者劝你的话,你给我原封不动搬过来了?” “被你发现了!”薛凌殊声音带了几分女孩儿的娇俏,仿佛又回到了那无忧无虑的旧时光,然后,她笑意淡了,继续说,“二十年前,我碰到一个人类男人,喜欢上了他,可是,他有妻子,两情甚笃,他妻子当时身怀六甲,我连机会都没有。没过多久,他妻子生了个孩子——有时候,世事就是这样,就连你我也在这参不透的命格里头,逃都逃不掉。” “那是个什么样的人?” “你将来说不定有机会见到。他,和师弟长得一模一样,很——都不知道怎么说好,我看见他的时候,真以为师弟活过来了。所以后来,当我知道不能和他在一起,真恨不得放火把世界烧成一把灰。师弟是我的全部,你是无法理解的,一个女人爱一个男人,她会把这个男人当成她的世界。那时候,师弟心里只有小师妹,也罢,可到了后来,我碰上了另外一个男人,也终于有勇气再次爱上男人的时候,他却结婚了,并且深爱他的妻子,我仍然没机会,永远没机会!师兄,这就是命,可是我不服,我恨——师兄,你说,如果我还像以前那样好看,他会不会离开他妻子和我在一起?” 李邺顿了顿,说:“师兄愚见,这和长相实在没太大关系,你真爱一个人,是爱她的——比如说性格,灵魂,或者精神层面的,无论媸妍,在你眼里都是仙女。” “看来师兄对那个姑娘爱得不得了。”薛凌殊笑道,她继续说,“他们的孩子,娘胎里就带着病根,活不过十一岁,凡人根本没办法,那个男人就来求我。我也是回天乏术,不能根治,不过,可以用别的方法缓解,可我怎么会给情敌的孩子治病呢?而且,我也怨那个男人,所以,我提出了条件。” 薛凌殊讲到这里,突然说:“如果是你,你会给那个孩子治病吗?” 李邺右手肘支在扶手上,右手撑头,左手随意搭着另一边扶手,宽大袖口静静垂落,柔软地贴着地面,他说:“事情没到我头上,很难说,我不好回答你的问题。” “师兄还是那样,说话聪慧而谨慎。”薛凌殊微笑道,她顿了顿,接着说,“有时候,最可怕的不是生离死别,而是人心绝情,所以,我提出的条件就是:我可以给他孩子治病,让孩子多活十几年,但是,他和他妻子,必须喝断情水。” “断情水?”李邺头一次听说这个。 “这是女娲娘娘当年留下的,娘娘仁慈,觉得断情水太残忍,就把它藏在了北海,我也是偶然才知道。这种断情水,如果混着一个人的血喝下去,会把对这个人的感情,抹杀得一干二净,不过,记忆不会消失,只是突然没感情了。” “果然残忍。” “我提出,让那男人和他妻子都喝断情水,水里除了他俩的血,还有他们孩子的血。这样做,这个三口之家自然就散了。” 李邺明白了:“那男人最后没同意?” “才不是,他同意了。你没孩子,体会不来父母的心,为了孩子,做父母的什么都能放弃。他和妻子分别喝下断情水,没过几年,两人就离婚,分别重组了家庭,这都是后话。我答应那个男人的时候,他孩子还太小,治疗的副作用承受不住,就等了几年,孩子长到十一岁,我才履行承诺,给她治了病。” “再深的感情,也会因为喝下断情水消失得一干二净,所谓万事皆空,就是这样吗?” “没什么是能长长久久的,红尘都会有湮灭的一天,更何况如沧海一栗的凡人?就连我们,也是天地间的蜉蝣,流光转瞬,随波逐逝,又有什么是由得了自己的?” 李邺笑了:“这么说来,咱们竟没有做任何事的必要了,听天由命?” “是,不过很少能有人看透这海市蜃楼罢了,人人都活在虚妄的幻象里头,不死不休,然后,一辈子就这么过去了。所以,好多东西并没有你所认为的价值,不过是你的执念而已。”薛凌殊叹了口气,又笑道,“你知道这孩子是谁了吧?也早知道她是怎么一回事、该怎么救了,只是不愿意、更不敢承认,才上我这儿来,要听我亲口说?” 李邺不语。 薛凌殊直视着李邺,面纱下嘴唇开合,一字一句清晰无比地说:“那孩子就是林涓喜小姐。我找遍整个世界,找到一具和她灵魂契合度最高的身体,等她俩都长到十一岁,把那个身体的主人找来,毁掉她的魂魄,将林涓喜的魂魄从生病的身体里取出来,注到那个健康的身体里面。” 李邺眸子静静的,有着淡淡莹光:“这是杀人。” “杀人?”薛凌殊轻轻笑了声,“师兄,你提出这种质疑,真是我听过最好笑的笑话。” 李邺问道:“那具生病的身体呢?在哪儿?” “没魂魄就死了,你说,人死了会在哪儿?因为毕竟是那男人的孩子,我把她葬在我的天井里,那丛山茶花下面。” 李邺想起来,刚进院子时,一蓬白得刺眼的山茶花,他沉默半晌,开口问:“她还能活多久?” “半年。”薛凌殊轻轻地说。 李邺又是片刻的沉默,然后他说:“为什么?” “这个身体毕竟不是她的,能维持这么久已经很不错了。剩下这半年时间,师兄好好陪陪她,让她过得高兴一点,毕竟是喜欢的人。” “嗯。”李邺随口应了声。 室内静默须臾,薛凌殊说:“我知道你舍不得,心里难受,可是,你不老不死,和日月同辉,以后、以后的以后,会碰上更多的女人,总有一个可以替代掉她,再说,这也不是你的错,这都是——”薛凌殊指了指头顶:“——该死的、万恶的老天,他安排的!” 李邺微垂着头,不知听进去没有,这时抬起眼帘来,说:“好像还有个办法——” “办法是有一个。”薛凌殊说,“上古的方子,龙鳞二钱,凤羽二钱——” “——麒麟角二钱,熬成汤,当然,还有一味最重要的。”李邺微微一笑,“她情郎的心脏做药引子,如果这个情郎不爱她,药引也不起作用——你真以为我会为一个凡人女孩儿送命?” “挖了心脏,你的法力会护着你,再活上十年左右,最后魂飞魄散,连转世投胎也不能够了——师兄当然不会这么傻,不说别的,师兄的计划还没完成呢,这才是对你来说最重要的事,因为你付出的实在太多太多了。” “师妹怕我挖了心救她?” “我不希望你干傻事,白白送命。” 李邺站起来:“放心,我虽然算不上智者,也没蠢到这种地步。我要走了,明天约见了刘公子,回头再来看你。” 薛凌殊送李邺到了天井,她看着他笑道:“师兄,你不会真要挖了心救那小孩吧?” “你想多了。” 薛凌殊轻轻一笑:“师兄可一定要再来看我啊!” 李邺打趣说:“你都不去看我。” “你一个男人家,多跑点路怎么了,又不会把脚跑大?” 李邺淡淡笑了。 两人经过那一丛白色山茶花时,李邺的脚步没有丝毫停留的意思,襟袍带风地走了过去。 随着李邺踏出,薛凌殊府邸的门轰然关闭。 薛凌殊站在天井里,手抚上白色山茶,瞧着那紧闭的门,一只苍老的蛇从屏风后蜿蜒而出,说他苍老,倒不是满身皱纹,而是他的眼睛,这是耋耄老者才有的眼神,沧桑而安详。 蛇爬到薛凌殊面前,看着李邺离去的方向,说:“他还没放弃,为那事要死要活?” “师兄太像他母亲了,说话神态都一样,性子却像足了他家人,一根筋到死。男生女相,该是有福气的命,他这么事事强求,唉——如果摒弃执念,是可以一辈子安好的。” 蛇看了薛凌殊一眼,吐了吐信子,说:“你什么道理都知道,也是什么都做不到。” 薛凌殊一笑,说:“咱们回去吧!” 才上得岸来,朝霞漫染苍茫海域,海水半面瑟瑟半面红,美得炫目,映得李邺一张脸明艳非凡,然而他的脸色太差了。 娜娜就在不远处,此刻看到了他,垂手走过来。 李邺面沉如水,他说:“娜娜,我们回去。” 第二十七章 李邺一直面色沉沉,捉摸不透,娜娜不知是吉是凶,一路小心跟着,回到了凤凰城。 “回府里头,不去喜岚轩了。” “是。”娜娜垂首应道。 踏入大殿,乍然的金碧辉煌,刺得人有些羞明,十二根金丝楠木柱子,依然静默地立在那里,脚下沉碧的青玉般的美石几无瑕疵,托着李邺穿白色绣山茶花、顶头缀明珠的绣鞋的脚,恍然间好似行走于平湖之上,两边金灿灿的莲花造型地灯,一人多高,中部荷叶燃着白檀,那股端详而典雅的气息,仿佛缕缕仙云萦绕周身,正前方就是垂落着绣有葳蕤牡丹帘幕的白玉台了。 他看也没看,绕过白玉台,走入后殿,脚步平稳,面色沉静。 一路上,侍卫婢女都忙俯下行礼,李邺沉静安详,到了卧房门口。 早有娜娜替他推开格子门,他跨进去。 走进卧室,坐在垂着青帐的月洞式门罩架子床边,他透过青烟般的纱幔,看着墙角燃一盏孤灯的瘦鹤铜灯,一言不发。 凭多年相处经验,娜娜揣测,主人可能心情不好,也不知是什么事,便小心地问:“主人要用些茶点吗?” 李邺摇了摇头,娜娜又说:“要不主人休息,奴婢给主人收拾床铺?” 李邺摆了摆手,示意娜娜退下。 娜娜巴不得呢,便推开门,到了石廊上,并随手掩上门。 斗室中,就剩下李邺一人了。 娜娜离去之后,随着格子门轻轻关上,李邺倏然站起,抄起瘦鹤地灯就向墙上砸去。 房内巨大的响动,让刚踏上走廊的娜娜吓得猛一抖。 隔着乌木格子门和雾色纱窗,房中杂乱、巨大的声响听得人心惊肉跳,石廊上侍卫婢女个个面色惨白。 第二天,李邺神色如常,吩咐家奴们把狼藉不堪的房间恢复了原样。 中午时分,李邺在书房接待了刘逸宸,就纪府现在的情况和应对方针交谈了两个小时,中午,和刘逸宸在书房用了饭,送他走了。 半下午时,李邺出府,去找林涓喜。 —————————————————————————————————————— 仿佛睡了好久好久,林涓喜感到指尖一阵刺痛,她醒了过来。 偏过头,就看到床边矮墩上坐着李邺,他头靠墙,手掌垫在头和墙之间,闭着眼睛,可能睡着了,眉目间神色疲惫。 林涓喜不忍叫醒他,才翻个身,李邺就睁开了眼睛,一双凤目,瞳若寒星,清清朗朗。 “我怎么了?好像是……你让我来喜岚轩,咱们正说话,突然,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林涓喜眼神慢慢清明,“怎么回事?我睡了多久?” 李邺修长的手指揉了揉太阳穴,试图赶走倦容,说:“三天。” “啊?!” “大前天,你来喜岚轩,正和我说话着,突然晕过去,现在才醒来。” “大前天?”林涓喜大声道,“怎么回事?” 李邺轻轻一笑,林涓喜立刻有种不祥的预感,然后,他装模作样地按上她脉搏,说:“你不会有了吧?” 林涓喜一愣,嗔道:“你别犯傻了,我和你不可能,你难道说的是别人吗?!” 说出这番话,不由脸似火烧,靠床头端然坐着,默不作声。 李邺也知道这话没说好,便双手捂着脸,一头栽在柔软的床上,掌下嘴角含笑,人“嗯哼”几声,半是为自己犯的错误不好意思,半是撒娇求原谅。 林涓喜伸脚在他心口轻轻踢了下,说:“起来!” 没想到李邺一皱眉,倒抽一口凉气。 林涓喜奇怪地说:“怎么了?” 李邺手按着心口,努力舒展开眉头,说:“没什么。”然后,他眼珠子一转,嘴角藏笑,用一种低沉媚气的勾人声音说:“心口疼得很,你帮我揉揉吧?” 林涓喜哼了声:“好啊,我给你揉——” 李邺忙挡开她的手:“别闹了!” “你真没事?” “我能有什么事?倒是你——”他坐起来,捋了捋凌乱的头发,“你有点贫血,输了我配的药,以后不会再犯了。” 林涓喜怀疑地看着李邺,明显不信:“贫血昏迷三天,我看这是要死的节奏吧?” “闭嘴,别说这种晦气话!”李邺轻责,然后,他脱了鞋子,和衣躺在林涓喜旁边,头一沾床就闭上眼睛,显然很困了。 半会儿见李邺还是一动不动,林涓喜给他盖上被单,正要轻手轻脚离开,背后,李邺突然说:“你还有一个月的暑假是吗?” “你没睡啊?是呢,暑假还剩一个月。”然后,林涓喜警惕地看着李邺,“我可是有安排的,休想再骗我当你的保姆了。” 李邺睁开眼,嗤得笑了,勾勾手说:“过来。” 林涓喜还是保持着高度警惕。 “过来嘛!”李邺的声音软绵绵的,笑容都透着几分醉人的情态。 林涓喜踢掉鞋子坐李邺旁边。 他一双清湛湛的眼睛一转不转看着她。 她有意气鼓鼓地说:“想说什么快点说,别一个劲儿色迷迷看我,晚上要做噩梦了。” 李邺珠光色的嘴唇微微开合:“涓喜,咱们,去旅游吧?” —————————————————————————————————————— 坐在昆仑厉焰里,林涓喜一会儿看看硕大的行李箱,一会儿看看那面镂空雪花、如水柔滑的白色丝绸帘子,然后,终于冲外面驾车的李邺说:“你坐进来好不好” “都给你说了不行,昆仑厉焰这畜生会乱跑。” “是你不让薛先生跟来驾车……”林涓喜委屈地说。 李邺无奈地笑笑:“你又不敢坐出来。” 林涓喜突然明白过来,她说:“李邺啊,你是想和我单独相处吧?” 冷不防,一只手从车帘底下伸进来,在林涓喜腰上掐了下,又缩回去。 林涓喜知道给自己说中,但是腰给他掐的生痒,就隔着帘子伸过手,也在他腰际一掐,说:“让你动手!” “驾车着呢,别闹!” 林涓喜可不管,嘻嘻笑着,在李邺腰上掐个不停。 李邺咳了声,说:“你的恐高症好了?” 林涓喜想了想,说:“嗯,好像真好了。” “怎么治的?” 她的恐高症,其实是那回,让倾泓抱着在空中飞翔了个把钟头彻底治好的。 她聊得高兴,就说了出来,然后马上后悔。 死一般寂静的几秒钟,帘前传来李邺的声音:“我想把你扔下去。” 一路上说着话,时间过得很快,约莫两小时后,李邺说:“快到了,把外套穿上。” 林涓喜穿了件卡其色的麂皮绒短夹克,底下还是t恤和短裙,不过穿了双白色的过膝棉袜子。 “开始下降了,没抓好磕着了别怨我。”李邺说。 林涓喜紧紧抓住马车内的扶手,坐得稳稳的,感觉到马车在下降,终于,车身轻轻震动了下,帘外李邺说:“到了。” 林涓喜准备下车,帘子已被人掀起,李邺站在地上,微笑凝睇于她,向她伸出一只手。她的手才碰触到他的手,便被他一把抓住,用力一拽,天地旋转颠倒,身子腾空而起,他将她打横抱起来。 看着他近在咫尺的脸,她觉得怪不好意思,便轻声说:“放我下来。” “我抱你进去。”李邺说,淡金色阳光洒在他身上,疏淡剔透的眸中,似乎有琥珀色的流光闪动着,瞧来分外温暖柔和。 第二十八章 玄火金魇的部队一进夕颜谷,早埋伏在此的龙族将士就现身了,他们包围了两个谷口,以精悍的、不足五万的兵力,死死守着,一夫当关,万夫莫摧,手中弓箭和长矛威力大增,任玄火金魇族人多势众,也突围不出去,活活落了个关门打狗的下场。 同时,崖顶的兵士借海水游到部队正上方,朝底下射击箭簇,崖顶围着夕颜谷一圈,聚集了大量兵力,落石、箭簇乱雨般落下,密集程度简直就是死神的锅盖。 将士猝不及防,主帅只能躲命,彻底失去了全军大脑的功能,部队群龙无首,人们被杀的懵了头,一个个任人宰割,不知谁喊了声:“逃命啊!” 顿时,队伍大乱,人们丢下兵器,拼命往两个谷口跑,可是人太多,四下乱冲乱撞,哪还有个章法?有人跌倒,很快,无数双皮靴从上面踩过,顿时成一滩肉泥,人们大声吵嚷着,谩骂着,呼喊着,惨叫着,可就是躲不开头顶的流矢和落石,不断有人脑浆四溅,不断有人万箭穿心,海水彻底成了红色,血腥味令人窒息。 山崖顶上,敖淩正与李邺、刘逸宸观战。 虽然大挫敌人,可是,三人的脸上,都没有流露出喜色。 这是屠杀,不,这不是屠杀,是绞肉机,鲜活的生命瞬息之间成了骨肉混合的一摊烂泥,每一秒,都有成百上千的人死去,他们本不必送命,卑微而平凡地活着,可是,有人用他的权利之杖,将他们赶到这里,用许诺——庸俗的荣华或崇高的自由,将他们吸引来,而他们,注定要为一个人的一次疏忽买单,用他们年轻而微贱的生命。 突然,谷口一阵异动吸引了三人的眼光。 一个人远远过来,直接从玄火金魇族将士的头顶,顶着箭簇和落石,迅速深入腹地。 敖淩眼力好,看清了来者何人,他叹口气说:“是濯清王。” 濯清王神勇无比,孤身深入埋伏圈,此刻,他穿着黑色铠甲,如一柄长矛,插入夕颜谷。 敖淩说:“看见了吗,两位?濯清王身上的铠甲是用玄铁做成的,一般武器根本穿不透。看来,金叔翰这次或许死不了。” 刘逸宸在石板上写了句话,敖淩和李邺一齐看去,只见上面写着:“他必须死,不然后患无穷。” 敖淩说:“刘公子,濯清王是金乌尔最宠爱的儿子,亲手抚养教导长大,身怀绝技,忠勇无比,现在,办法倒是有一个。玄铁铠甲坚固无比,也不是没有克星,我们龙族的良弓便可穿透。现在,如果有位神箭手去射杀了濯清王,金叔翰必死无疑,不过,箭簇和落石密集如雨,恐怕,就算杀得了濯清王,也很难活着回来。” 刘逸宸在石板上写道:“我去!” 敖淩还未说话,李邺先说:“不行,太冒险了。” 刘逸宸眼神坚决,写道:“令旗给我。” 敖淩看着李邺,李邺知道刘逸宸的性子,只得说:“我听说刘公子骑射不错,你去吧,当心些,我给你掠阵。” 敖淩将一把令旗交到刘逸宸手里,又把自己的弓箭递给他,说:“这是龙族第一弓,名为良弓,可以穿透玄铁,瞬间毙命,而且快如闪电,比你们的□□都厉害。你拿着,自己小心!” 刘逸宸接过,敖淩在他肩头拍一拍,他点点头,以示无碍,然后转身走了,李邺也跟上去。 刘逸宸换上护心铠甲,骑上避水神驹,跟在龙族侍卫的后面。 那侍卫将他引到一处较平坦的地方,说:“公子请从这里下去,这是距离玄火金魇一族主战车最近的地方。” 虽然平坦,但也相当陡峭,侍卫话音刚落,刘逸宸立刻骑着避水神驹,直冲下去。 侍卫张大了嘴,见过不要命的,没见过不怕死的啊! 下了山崖就危险了,滚石箭簇暴雨般落下来。 李邺看到刘逸宸冲下山,很快不见,不由暗暗皱眉。 刘逸宸双腿夹紧避水神驹的侧腹,顶着不长眼的落石和箭簇,抽出一根箭,牙齿紧紧咬着箭杆,狠踢马腹,向崖下急冲。 再往底下走,海水已经染成了淡红色,血腥味儿刺鼻极了,刘逸宸埋头只顾向前,因为,这段距离,射中清河王根本没把握,如果打草惊蛇被发现,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突然,刘逸宸大腿一凉,中箭了,痛感直冲脑门,他几乎闭过气去,咬牙挺住,腿一踢避水神驹腹部,它痛呼一声,发疯般往下跑。 到了,这个最合适的位置,刘逸宸勒住马缰,避水神驹疾奔着,突然受令要停,前蹄抬起,半个身子都立了起来,他紧握僵绳,夹紧马腹,差点儿摔下来。 他俯身马鬃上,眼睛往前瞅,突然就是一愣。 隔着暗红而腥味刺鼻的海水,全是死尸,全是断肢残臂,更多的是倒下的人,惨叫连连的人,垂死的人,不甘的人,惨呼声几乎刺破耳膜,有的将士顺着山岩往上走,企图寻找到敌人攻击的死角,但是没用,他们很快被从崖顶滚落的石头砸中脑袋,脑浆四溅开来,在水中弥散,仿佛白色的迷雾,还有人被砸中或者射穿的位置不是要害,一步一步艰难往山上爬,但是山崖陡峭,遇上坠物,猛然受力,脚下不稳,滚下山去,滚入那巨型的绞肉机中,消失不见。 他们本来可以游水,但是,头顶的箭簇更密集。 刘逸宸定了定神,不敢耽搁,向周围观察,突然惊喜地发现,距离五百米左右的山崖下,一个层层盾牌搭起的临时碉堡分外显眼,想必金叔翰在里面。 弓箭要射穿这个厚厚的临时碉堡显然不可能,不过,这也不是此行的主要目标。 刘逸宸口中咬着冰凉的箭矢,舌头抵着粗糙的箭身。 这个值钱的宝贝玩意,但愿别让自己失望。 他将箭搭好,拉动弓弦,弯曲的弓臂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终于,满弓如圆月。 这时,他看到了个一身黑甲的人,以飞快的速度往碉堡方向冲,背上插个大旗,写着“清”这个字。 正是濯清王,他背着自己的帅旗,为了给将士壮胆打气。 但是,这个老人他也清楚,这面曾带给他无限荣耀、堪称全族军魂的旗帜,会使他成为最明显的攻击目标, 刘逸宸果断瞄准清河王胸口,松开箭杆和弓弦。 带着鹰羽的箭,嗖一声射出去,刘逸宸静静伏卧着。 蓦然,他身子一震,一根箭簇,宛如猩红的舌头,从他后背射入,右胸探出来。 肺仿佛灌了水,吸不上气,他拼命咳嗽起来,知道自己得赶紧回去了,但是,不晓得有没有射中目标。 他努力睁开眼,向前方看,四处仍是惨呼和鲜血,屠戮依旧。 面前山崖,黑森森压过来,似直通苍穹,刘逸宸咬紧牙关,勒马回缰,扬鞭狠抽马背,避水神驹吃痛,往山上奔去。 突然,避水神驹跌了一跤,刘逸宸不防,直直栽下去,滚落到地上。 他费力探起身子,看到自己的座驾倒在长满浓密水草的碎石斜坡上,脑袋开了花,不远处有块沾血的石头。 他头晕目眩,努力定了定神,这样不行,得赶紧找个地方躲一躲,不然地上的避水神驹就是自己的榜样——瞥见不远处有块突起岩石,便寻思躲那底下去,该安全些,等战事停息了再出来。 可是,自己大腿中箭,胸口中箭,身体已经虚弱到了极点,避险处只有几步之遥,可对于此刻的自己来说,简直像天堂般遥远无望。 正思量着如何过去,突然,一块巨大的岩石朝他直滚过来,他本能一躲,却是来不及了,岩石砸中胸口,他痛得差点晕过去,几乎听到了肋骨碎裂的声音,喉头一甜,腥咸的液体从嘴角溢出,他眼前一黑,意识逐渐模糊。 敖淩和李邺并肩站崖边,山下惨不忍睹的混乱中,濯清王的将旗倒了,覆盖着他的身体,不知是死是活,反正,是不能有所作为了。 敖淩微微一笑,说:“李邺,你的这个小朋友真是不错,自古英雄出少年,刘公子这副刚勇劲儿,倒和金茗训有点像。” 金茗训对于整个龙族来说,是一场夏夜的噩梦,纵然渐渐远去,却也在每每想起时,心悸不已。 李邺看着脚下修罗场,说:“他有时候确实不怕死,就不知道这次能不能活着回来。” 两人停止了讲话,因为他们清晰地看到,刘逸宸从避水神驹上跌了下去,一动不动。 一个身穿龙族甲胄的小兵几步上前,到他们面前,跪下抱拳说:“主人,让属下去救刘公子吧!” 小兵语声异常清脆,李邺定睛一看,只见此人肤如冰雪,目似点漆,娇小的身子穿着对她来说太过肥大的衣服,面色惨白、嘴角颤抖地望着自己,不是残墨是谁? 李邺一张脸立刻沉了下来:“残墨,你好大的胆子!” 残墨埋下头说:“属下知道错了,回去任凭主人发落,只是现在,刘公子实在撑不住了,让属下把刘公子救回来,行不行?” 李邺还要说什么,被敖淩拦住,他说:“救人如救火,残墨姑娘肯定也有她的苦衷,等把刘公子救上来再说吧?” 李邺点了点头,残墨立刻站起身,泣道:“谢主人,谢陛下!” 她牵过侍卫拉来的马,正要上去,李邺开口了:“慢着!” 残墨一张脸立刻失了神采,她绝望地看着李邺。 李邺从她手中接过马缰,说:“飞箭和落石太多,路又不好走,你扛不住,我去。” 残墨眼睛红了,泪水融入海水,哽咽着说:“主人,属下就知道……” 李邺不待她说完,已经翻身上马,敖淩忙上前说:“我让这一带停止进攻。” 李邺说:“不行,一旦开了缺口,玄火金魇族人就有喘息的机会了,而且,我会马上被发现——走了!” 他策马向崖下驰去。 敖淩和残墨立在崖边,看着李邺的身影,愁眉紧锁,残墨脸色更是难看极了。 李邺只觉耳旁水流迅疾,他一面用袖子发力,阻挡飞箭和落石,一面夹紧马肚,扬鞭飞驰,企图再快一些,突然,马身前倾,他忙翻身滚落,避免摔伤,立稳一看,只见马前腿中了一箭,已然跌倒了。 “废物!”李邺骂道,不敢耽搁,一面护着自己,一面朝崖下飞去。 如果只他一人,倒用不上马,但一会儿上来肯定是两个人,没了马,真不大好办。 李邺很快来到刘逸宸跟前,后者已经晕死过去了,海水将血迹洗得干干净净,刘逸宸脸色如同死人一样惨白,李邺两指往对方脉搏上一探,见他还活着,稍稍放心,提起来扛肩上,深吸一口气,以最快的速度往崖顶飞驰。 距离崖顶不过百米,蓦然,一只冷箭擦过来,直冲刘逸宸肩膀,李邺一躲,冷不防,肩头一凉,噬骨之痛袭遍全身,晓得中箭,脚下没停,手摸索至伤处,握住箭杆,咬紧牙关,狠狠一拔仍地上,脚下越发快了。 终于到达崖顶,李邺一上来,就被敖淩和残墨围住了。 “主人,刘公子没事吧?”残墨眼睛紧紧盯着刘逸宸,那样子仿佛一根羽毛的重量都能让她崩溃。 “快快快,李邺,放这上面!” 敖淩帮着李邺将刘逸宸放在早铺好的草垫上,残墨立刻扑上去,抓住刘逸宸冰凉的手,涕泣涟涟。 “他还活着。”李邺说。 残墨这才略略放心,她抬起眼睛看主人,然后,眼尖的她看到李邺捂着肩头,鲜血从指缝渗出来,漫入海水,很快冲淡消失,她捂住嘴,惊呼道:“主人……你受伤了!” 敖淩在李邺另一边,没看到他的伤,此时听残墨一说才注意到,皱眉说:“怎么了?” “不碍事,一点儿小伤。”李邺从袖中拿出个白玉瓷瓶,递给残墨,“给刘公子喂一颗。陛下,现在得赶快送刘公子离开东海疗伤。” “恩,我已经准备好了,让录呈将军护送你们,去我的陆上行宫。” 第二十九章 到了陆上,早有敖淩下属在此接应。 残墨伏在刘逸宸身边,眼睛都不离开,李邺见状,便唤她:“残墨。” 残墨回转过身,垂首立在那里。 李邺说:“你可以走了。” 残墨抬起眼睛,眸中闪过强光,她说:“主人,请让我——” 李邺看了她一样,她眼圈红了,嘴唇颤抖着,颤抖着,最后还是耷拉下肩膀,用细微的声音有气无力地说:“是。” 然后,她又抬起眼睛,说:“主人,主人的伤没关系吧?” 李邺平淡地说:“快好了。” ———————————————————————————————————————— 敖淩下属将李邺和刘逸宸带到了敖淩在陆上的行宫。 当晚,敖淩便过来了,拿了无数珍稀药材。 李邺将自己的伤简单包扎好,就去看刘逸宸。 刘逸宸伤势严重,腿上箭伤很深,另一根箭从后背至前胸穿透了,所幸在右边,只刺穿了肺叶,肋骨尽数折断,有几根刺烂肺部,还好,都没有伤及心脏,不然当场毙命。 李邺先给刘逸宸喂下一颗天心丹,暂且不会死,然后开始救治。 李邺一夜未睡,终于,天亮时分,刘逸宸生理症状稳定了,只是还未脱离危险,且尚在昏睡中。 李邺走出刘逸宸住的套间,来到外间小厅配药,敖淩和他闲聊,自然就问起了残墨和刘逸宸的事,李邺只得给他说了。 “啧啧啧,李邺啊,你可真造孽,别又闹出一桩孔雀东南飞的惨剧,一个举身赴清池,一个自挂东南枝。” 李邺没好气地说:“挂你妹!” 敖淩微微一笑,继而说:“我觉得奇怪,这么对金家人赶尽杀绝,连自己的命都能豁出去,有点不合常理啊?” 李邺修长洁白的手指拨弄着黑乎乎药材,将它们分成均等的一份份,说:“我开始也以为金家和他有仇,但是,现在看来不像。这小子狐狸一样狡猾,谁知道他卖的什么药?” 一个侍女进来了,低声说:“陛下,李公子,刘公子醒了。” 敖淩和李邺闻言,都是一喜,走进套间。 李邺坐在床边厚厚稠面软垫的椅子上,敖淩站一边,带着亲切的笑,说:“刘公子,别担心,李公子一晚上没睡,给你治伤,你已经没大碍了。” “谢谢李公子!”刘逸宸道了谢,“陛下,那边的战事怎么样了?” 敖淩说:“金叔翰带来的五十万人,死了十万,俘虏了四十万。濯清王被你一箭毙命,金叔翰下落不明。” 刘逸宸认真听着,沉吟片刻,说:“敢请陛下毁了兰屿,别留下一个活物,彻底斩草除根,必须确定金叔翰和濯清已经死了,以后的计划才能继续下去,从而让陛下永无后患!” 敖淩说:“好,就按你说的,一切计划都按你的意思进行。” 刘逸宸点头致意:“多谢陛下对我的信任,多谢李公子救命之恩!” 两个被谢的人嘴里谦虚着,说这不是什么,你要安心养伤别操心了云云。 刘逸宸又想到了什么:“陛下打算怎么处理战俘?” 敖淩微笑道:“刘公子认为呢?” 刘逸宸也是一笑:“在下想听听陛下的高见。” “这么多战俘,养起来是笔不小的开支,再说,玄火金魇族的人生性残暴,怕也不能安分。” 刘逸宸淡淡一笑:“不如把那四十万俘虏都杀了。” “杀了?”敖淩一怔,四十万,实在不是小数,再说,如果杀了这么多人,玄火金魇族的大部分家庭都会成为龙族的仇人。 李邺在一边淡淡地说:“七国争雄的时候,赵国是秦国最大的威胁,白起将军在长平一役俘虏赵国四十万人,全部坑杀,赵国从此一蹶不振,这个北方的威胁彻底解决了,再没有能力和秦国抗衡。” 刘逸宸嘴角微扬,说:“歼灭战,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削弱敌人的有生力量。表面怕你的人,背后一定恨你,最好的结果,当然是玄火金魇族人对陛下又敬又畏,心悦诚服了” 敖淩听他话里有话,便说:“请问刘公子,怎么样才能让他们又敬又畏,心悦诚服?” 刘逸宸开口了,侃侃而谈,虽然他苍白而虚弱,但是讲述自己计划的时候,眼睛清亮有神,嘴角线条聪明而坚定。 敖淩听他说完,不由露出了赞许和欣悦的神色:“刘公子真是智勇双全,难得的奇才啊!” 刘逸宸谦虚地一笑。 李邺冷眼看着刘逸宸,心里琢磨:这家伙又打什么鬼主意? ———————————————————————————————————— 前方战败的消息一传来,金叔翰后宫的姬妾们便一个个红了眼,去娜娜宫中找她,却早已人去楼空。 娜娜其实并未走远,此刻,她伪装了自己,好不容易出了宫,却发现城中到处贴着自己的通缉令。 她拣了条偏僻的小巷子,这里都是人家的后墙,她走了几十米远,看到有一户墙垣破败,一株海梅花枝繁叶茂,像个巨大的绿色绒球,从院中探出来。 她纵身一跃,跳上墙头,刺溜一下钻进这绿色绒球里。 她攀着结实的树丫,脚踩上粗糙的树枝,朝院子里观察,这就愣在了那里。 只见一个中年男人,嘴里叼着草叶,正饶有兴味地看着她。 娜娜心想,已经被发现,如果这个男子喊人来,就是死路一条了,于是,她从海梅树上跳下来,微微笑着向男人走去。 这男人约莫四十上下,鬓边微白,满面风霜,十分清癯,穿身补丁短打,一双眼睛灼灼发亮,上上下下打量她。 娜娜走得近了,对那男人嫣然一笑,说:“这位先生,我不是故意闯进你家的,是想摘几片海梅叶子,回去熬汤。” 那男子笑道:“海梅叶子也能熬汤?” 娜娜娇媚地说:“当然了!”然后,她伸出纤纤素手,向男人心口抚去。 她的手还没触上男子衣服,突然,男子哈哈大笑起来。 娜娜愕然,只见男子手按在下巴处,一扯,整张脸皮被撕下来,居然露出一张年轻俊美的脸。 娜娜一怔,喜悦浮上眉梢眼角,她行了一礼,激动地说:“地黄大人,大人怎么会到这儿来?” “主人带着我来赤御救你,在王宫就找到你了,但是不好现身,就一路跟着,跟到了这儿。知道你会藏在这棵海梅树上,就做了准备。” “主人也来了吗?” 这时,一个男子从厅堂出来,他身材瘦长,约莫三十六七岁,其貌不扬,但目光里满是威严。 地黄一拱手,低声道:“主人。” 娜娜这才晓得此人是谁,原来是易了容的李邺,她几乎掉下眼泪,她跪下说:“主人,这里现在危险得很,主人怎么能来呢?” 李邺说:“知道这里危险,所以放心不下你。你别担心,我和地黄会救你离开的。” 娜娜鼻子一酸,还要说什么,李邺低声道:“快起来,别叫人看见了。” 娜娜急忙站起来:“主人,奴婢怕被他们发现,不敢施法,不然怎么会出不了城?” 李邺说:“现在想出城基本不可能,玄火金魇族的高层早派人布下了天罗地网。这个院子的主人 是个单身汉,我打算让地黄扮作他的样子。你和地黄在这儿住段时间,别出房子,到时候我有安排。” 娜娜觉得这里现在很危险,但主人既如此说了,便躬身应道:“是!” 李邺推开门,离去了。 —————————————————————————————————————— 娜娜和地黄在这陋室中过活了起来。 第三天一大早,娜娜是被吵醒的。 似乎有许多人在哭,声音有远有近,十分嘈杂,但却是同一种哀戚绝望的痛嚎。 她从卧房出来,看到地黄也是刚起来。 地黄说:“出什么事了?我出去看看!” 一时,地黄回来了,一进厅堂,就坐在椅子上,沉着脸。 娜娜惴惴不安,小心地问:“大人,怎么了?” 地黄叹口气,说:“龙族要把俘虏的四十万玄火金魇族将士杀了,这么一来,玄火金魇几无男丁了。” 娜娜张了张嘴,显出不忍:“这要毁了多少家庭。” 地黄看向娜娜,说:“本来只有玄火金魇的官家想抓你,现在民间也恨透了你,咱们的处境更危险了。” 娜娜心虚地说:“主人不是说了有安排吗?” 地黄本来神色温和,听到这话,面上一冷,娜娜知道犯了忌讳,居然质疑和抱怨主人,她躬下身子,慌忙说:“奴婢……” “好了。”地黄也不看娜娜,冷然说,“咱们在这儿好好待着,保全自己,静待主人消息。你要做的,就是隐藏好,别被发现。” “是,大人。”娜娜垂头说。 第二十章 龙王府邸。 刘逸宸伤势已经好了大半,这几天没事便由侍女陪着,出来走走。 今天,李邺来看他了,两人在龙王的响竹园散步。 李邺瞧着刘逸宸,说:“逸宸,这次来,我看你气色好多了。” “多亏了你,不然我早在投胎路上了。上次也是公子救了我,救命之恩,恩重如山。”刘逸宸真诚地说。 “何必说这么见外的话?” 刘逸宸亲近地微微一笑,说:“很久没见我妹妹了吧?” “十多天了。”李邺回答,然后戏谑地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这十多天不见,算起来已经三四十年了。” 刘逸宸嘴角残余着淡笑:“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何止是三秋?” “照你的计划,龙王散出了杀俘虏的消息,玄火金魇族的百姓,对他们的王族是怨声载道,对这场战争恨透了,对战争的发起者,恨不得剔筋去骨。逸宸,你是怎么想到了金乌尔孙子平顺王这一点的?” 刘逸宸一笑:“攘外必先安内,一个集团灭亡,都是自己内部开始腐烂,咎由自取。从你们那里,我了解到玄火金魇族内部分歧很大,金乌尔派系长期被压制,是王国内部一个很大的隐患,这样好的资源,不利用太可惜。本来这次打仗,金茗训派系就受到了很大的打击,然后再借这场败仗,扬言活埋俘虏,让金茗训派系人心尽失,金乌尔派系蠢蠢欲动,这时,咱们向保存实力的金乌尔派系伸出橄榄枝,他们肯定巴不得。但是金乌尔派系无德无能,要想替代经营六百年的金茗训派系还是不容易,所以,就要借族魂这一点了。其实李公子早些就有这个打算了,才特意嘱咐金叔翰不要声张族魂的事,现在,知道族魂是金叔翰争取来的不过几个人,且都是金叔翰的人,现在,平顺王将族魂暗地里拿去龙宫,再由龙王陛下郑重地交予他,外人看来,只当是平顺王迎回了族魂,这对玄火金魇族来说,可是千古奇功,平顺王取而代之,还不是水到渠成?” 李邺微笑道:“这都是你的才智,不用拉上我。” 刘逸宸继续说:“陛下知道玄火金魇族幻术的厉害,想把它变成一柄听话的宝剑,帮助平顺王上位,条件必定是玄火金魇族重新俯首称臣。李公子,过几天龙宫肯定热闹得很,可惜咱俩都看不到,真是遗憾!你是不能照面,我呢,陛下为了保护我,不想让我太引人注目。” 李邺淡淡地说:“可叹玄火金魇族,金茗训盖世英雄,好不容易争取到的地位和权利,最后又回到了起点。现在玄火金魇族的百姓,都在痛怨王族无能,却不知道这暗地里的文章。百姓们只能看见眼前的一切,对于汹涌的暗流,也是无能为力。” “所以千百年都是炮灰命。其实对于他们,明白怎么去做就行了,何必知道原因?我听公子似乎在叹息,大可不必,世界当然由少数人掌控,不然岂不要乱套?” 李邺淡淡一笑:“逸宸,你到底想干什么?” 刘逸宸打了个哈欠,说:“你都猜到了,又何必再问我?” 李邺笑吟吟看着刘逸宸,等他说。 迎着李邺探究的目光,刘逸宸说:“龙王毕竟位列仙班,许多事情,不是有这个能力,就一定能做到的,李公子,我刘逸宸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早一天达成理想。” 刘逸宸的眼睛熠熠生辉,李邺在里面看到了光荣的梦想和邪恶的野心,他明白他话里的意思,自己虽然处处帮他,但是,如果能再得到龙王的襄助,那真是天降贵人。 可是,李邺总觉得哪里不对劲,这双过分年轻的秀丽眼眸中,似乎藏着别的东西。 —————————————————————————————————————— 娜娜正在房中埋头做针线活,忽然,听到一阵唢呐喇叭的喜庆之音,她纳罕,在这举国哀嚎的日子里,谁这么大胆,敢奏喜乐庆祝? 正想着,地黄买菜回来了,刚一进屋,就笑呵呵地说:“娜娜,好消息啊!” 娜娜忙说:“什么好消息,大人说来听听。” 地黄非要卖个关子:“你猜。” “奴婢怎么猜得来?大人别掉奴婢胃口了,到底怎么了?” “平顺王你知道吧?金乌尔的孙子,因为他爷爷的事,在玄火金魇族也就挂了个虚名,这次突然爆发,主动请命去龙宫和龙王谈判,表示全族愿意继续俯首称臣,给龙族效忠,只求龙王送四十万玄火金魇儿郎回家,你猜怎么着?” “龙王同意了?哎呀太好了,咱们也可以回家了!”娜娜高兴地说。 “不止这个,龙王一高兴,当然也是为了和解,居然把玄火金魇的族魂给了平顺王,这下不得了了,平顺王成了他子民心里头的英雄、救世主——平头百姓管你是当王上还是当臣下,只要自己儿子、兄弟、丈夫、父亲别死——我估计,龙王肯定还答应帮平顺王登上王位,金茗训一脉在玄火金魇族已经没有立足之地了,人心尽失,而平顺王则恰恰相反,他立了旷世之功,人心向背,况且,本来平顺王就是正统,我看这次,玄火金魇要易主了。” 娜娜长出一口气:“太好了!可以离开这儿了,真是太好了!大人,龙族这次何等宽厚啊!” “龙族?他们只是想利用玄火金魇的幻术,他们需要的只是顺民,平顺王用他们族好不容易争取到的独立和自由换取了自己的利益,不过啊,老百姓管你是一号主子还是二号主子,反正都是主子,只要自己切身利益得到保护,就觉得你好。” —————————————————————————————————————— 这天,敖淩在龙宫大宴群臣和玄火金魇族一干人,晚上赶回府邸,专门设宴谢刘逸宸。 酒宴上只有敖淩,李邺,刘逸宸三人。 彼此落座后,敖淩看向刘逸宸,关切地问:“伤怎么样了?” 刘逸宸说:“谢谢陛下关心!多亏了李公子的回春妙手和陛下的珍贵药材,已经快痊愈了。这些药材来得不容易,陛下却大把大把地用在我身上。” 敖淩说:“刘公子为我龙族立下汗马功劳,这些东西算不了什么。” 一时饭菜络绎上来,敖淩微笑着说:“刘公子,你有伤,这些菜是吩咐了膳房专门做的,尝尝味道如何?” 刘逸宸说:“谢谢陛下!” 正说着,一位小黄门上前,躬身递过册子,说:“舞乐府的琴师舞女到了,请陛下点曲。” 敖淩说:“让刘公子点。” 小黄门转过身,面对刘逸宸,恭敬地双手递呈册子:“刘公子请!” 刘逸宸推辞:“还是陛下先点吧!” 敖淩道:“你点。” 刘逸宸谦逊地笑笑,说:“李公子点吧,我不懂这些。” 李邺接过册子,翻了几下,微微挑眉,挑剔地说:“没什么好的。” 敖淩侧头微笑着说:“行宫的舞乐府也就这样了,比不上宫里头,你将就看吧!” “那就这首《塞上曲》。”李邺说。 敖淩看向刘逸宸,笑道:“李公子就喜欢听秦筝大鼓演奏的感慨悲歌,可让那些腰软腿娇的姑娘怎么跳?” 刘逸宸淡淡笑着说:“刚刚结束了一场恶战,第一首奏《塞上曲》很合适;下一首,陛下再点个调子婉转的。” 一时,《塞上曲》结束,敖淩接过册子,点了首《国色沉酣》,是讲天宝旧事的。 第二十一章 舞姬们本来就个个如花似玉,在陛下面前,自然更加婀娜多姿。 第三首曲子,敖淩让刘逸宸点,他没再推辞,点了首《西洲曲》。 曲调清柔婉转,充满了南国情调,但总透着股似有若无的忧愁,歌姬唱得声情并茂,十分动人: “……忆梅下西洲,折梅寄江北。 单衫杏子红,双鬓鸦雏色。 西洲在何处?两桨桥头渡。 日暮伯劳飞,风吹乌臼树。 树下即门前,门中露翠钿。 开门郎不至,出门采红莲。 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 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 置莲怀袖中,莲心彻底红。 忆郎郎不至,仰首望飞鸿。 鸿飞满西洲,望郎上青楼。 楼高望不见,尽日栏杆头。 栏杆十二曲,垂手明如玉。 卷帘天自高,海水摇空绿。 海水梦悠悠,君愁我亦愁。 南风知我意,吹梦到西洲……” 刘逸宸听得入神,眉宇间隐隐浮上忧伤。 敖淩突然说:“不知道是谁家的姑娘这样好福气,能让刘公子‘折梅寄江北’?” 刘逸宸微微一笑,没有作答。 敖淩举杯,说:“这次的大捷,刘公子不仅献计,还冒险杀了清河王,我敬你一杯!” 刘逸宸举杯,和敖淩遥遥一碰,一饮而尽。 敖淩放下杯子,说:“小王这几天一直在思量,给刘公子什么谢礼好?知道公子不稀罕,但是明珠十箱,黄金十箱,还请笑纳了,算是小王的一点儿心意。” 刘逸宸放下镶金象牙筷,起身走到敖淩正对面,说:“陛下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我真的不想要这些,我想要的,还要陛下帮忙才行。” 敖淩温和地说:“刘公子请讲,只要小王力所能及,一定尽力。” “我知道陛下和李公子感情好得像亲兄弟,那么,陛下的话,李公子也一定多少听得进去,这件事,就是得陛下说动了李公子,他点头才行。” 敖淩转头看李邺,说:“李邺,你俩这是怎么了?” 李邺端起酒杯,饮了口茶水,神色淡淡。 敖淩又看向刘逸宸,笑道:“那是自然的,我和李公子情同兄弟,我为长,我说的话,他还是给几分面子的,你说是不是,李邺?” 李邺神色微冷,说:“好啊,我真想知道,逸宸是遇上什么难事了?” 刘逸宸正视着座位上那两个美丽优雅、威势凌天的男子,坦然真诚地开口了,他的眼神,如同清澈潭水上燃着两团明亮火焰:“我爱上了一个姑娘,她也爱我,可是,我们要在一起很难。我这次豁出命去杀清河王,就是为了她,只有这样做,我才有机会站在这里,把这话说出来,而阻挡我们在一起的障碍,只有李公子才能解决。” “听听,多诚恳的表白,多真挚的感情。”敖淩说,“不知道,是哪位姑娘这么幸运?” 刘逸宸说:“这个姑娘,陛下也认识,就是残墨。” 龙王故作惊愕,继而一笑道:“残墨好福气!李邺,怎么回事?” 李邺没理龙王,他看着刘逸宸,冷冷地说:“残墨离开李府、嫁给你可以,但是,她必须废掉千年法力,做一个凡人。” 刘逸宸一愣,眼中闪过一道扭曲的光,他咬牙迸出两个字:“不行!” “可以!”少女清脆的声音在大殿一角响起,只见一个身材瘦巧的小黄门,疾走过来,跪在李邺面前说,“请主人先治属下的罪!” 李邺目光一凛,森然说:“六天前你假扮龙族士兵,我既往不咎,这次又假扮龙族内监,我今天非得杀了你,以儆效尤!” 李邺说着就要起身,敖淩忙拉住他,说:“残墨也是关心情郎,人之常情,既往不咎怎么样?” 李邺冷肃地看着残墨,在这样的目光下,她不由俯身垂头,双肩微抖,只听李邺说:“既然龙王替你说话,这次就暂且放过你,下不为例。” 残墨应道:“是。” 李邺一张脸始终沉着,歌舞早停了,大厅的气氛让人感到喘不过气。 冷不防,残墨开口了:“主人,刚才主人说了,如果废掉属下法力,就可以和刘公子在一起,是不是真的?” 李邺冷冷地说:“当然。” 残墨抬起头,她脸色惨白,目光如燃烧了一般,带着灼烫的热情和殉道的悲壮,大声说:“属下愿意!” “很好。”李邺面色冷郁,敖淩不安地看了他一眼。 “不行!”刘逸宸拉住残墨的手,怒视着李邺,“你这个魔鬼!你有没有人性?!” 残墨吓得花容失色,忙对李邺说:“主人,刘公子年纪轻,性子急,说话冲,主人别和他一般见识!” 看到残墨为自己低声下气地求情,刘逸宸舌头抵着上颚,拼死忍住破口大骂的冲动,尽量有礼貌地说:“李公子,我收回刚才的话,我不和她在一起了,求你,别让她受苦。” 残墨妙目回转,看着刘逸宸,嘴角微微抿起一点笑意,眼中盈满泪水:“我这不是受苦,逸宸,我心甘情愿,再说,你这么厉害,和你在一起,我还要法力干什么?” 刘逸宸定定凝视残墨,目光中的愤怒被痛楚取代,他用只有她才能听到的声音,一字一顿坚定地说:“我不会让你掉一根头发。” 然后,刘逸宸转回头,冷锐的目光看着李邺,说:“你想要什么,开个价?” 李邺知道刘逸宸已经有些情绪失控了,居然当着敖淩的面说这种话,他淡淡一笑:“我什么都不想要。残墨,你先下去。” “是。”残墨要走,刘逸宸握她的手,目光恋恋不舍地看着她,她狠心决然转身,迈开步子,他手心蓦然一空,胳膊黯然垂下。 刘逸宸失魂落魄,看着残墨的背影,直到她消失,然后,他转过头来,盯着李邺,眼中如欲喷出火来。 和失去理智的人没有交谈的必要,李邺便说:“刘公子请坐回去,有什么话过了今天再说,别扰了陛下兴致。” 刘逸宸充耳不闻,他几步过来,双手撑在李邺面前的案几上,倾身向前,眸中精光如芒刺似毒镖,咬牙切齿地说:“你都把她害成那样了,还不够?!你还想怎么样?” 李邺面沉如水:“你有点儿激动了,最好去一边冷静冷静。” 然后,李邺站起身,欲走,他如水柔滑、如烟飘逸的袖口拂过案几,突然,刘逸宸一把抓住李邺肩膀,手劲极大,铁钳一般,眼睛恨恨瞪着他。 李邺冷冷道:“放手!” 刘逸宸无动于衷,眼见难以收场,敖淩忙站起来,拉住刘逸宸,说:“刘公子,你先回房休息,也累了是吧?青竹,送刘公子回去!” 一个小黄门过来了,恭敬地说:“刘公子请!” 敖淩又对李邺低声说:“你也少说两句,他现在正激动着呢!” 李邺别过头,不看刘逸宸,免得照了面互相激怒,李邺已经做出了让步,敖淩一边劝着,刘逸宸终于松手,李邺转身离去,可刘逸宸仍站在那里,恨然的目光就没离开过李邺,仿佛要把他的背刺穿。 李邺拐个弯,到了小厅,敖淩随后跟进来。 李邺斜看敖淩一眼,冷然说:“一个劲儿在那儿□□脸,当不当我兄弟了?” 敖淩笑道:“我不当你兄弟,当谁兄弟?” 李邺哼了声。 “李邺你看,多感人的一对儿,为什么不成人之美呢?再说,刘逸宸这次确实立了大功,还差点儿送命,不给补偿,我心里过意不去。” 李邺手放在一朵胜放的蓝色曼陀罗花上,说:“哥哥的如意算盘打得真响,还不是想把刘逸宸收了?不过,你这次是白费心思了,依刘逸宸的性格,死都不会居于人下。” “我有这个心思,毕竟贤才难求,而且,也想成一桩美事,算是积德吧!哎,如果刘逸宸想通了,你真要废残墨法力?” 李邺眉心微动,说:“他不可能想通的。” 敖淩不解。 李邺伸手将曼陀罗花瓣一片片摘下,放进手心,看敖淩一眼,不再说什么。 第二十二章 当晚,李邺坐在客房的桌旁看书,有人敲门。 “请进!” 是刘逸宸,他悄然走进来,苍白着脸,他最近消瘦了很多。 “请坐!”李邺指了指椅子。 “我好不容易摆脱了那个小太监,公子这里也没别人,看来是知道我今晚要过来了。” 李邺将一枚象牙书签夹在书页中,合上书:“你想说什么,说吧!” “公子,今天夜宴上的事,实在抱歉!” 李邺淡淡地说:“这也怪不得你,形势所致。” 刘逸宸眸光一定,精光四溢,锐利逼人,只见他从容不迫地说:“我是一定要让残墨自由、也一定要娶她的。如果你执意要废掉她的法力,我只有再求助于龙王陛下了。” 李邺丝毫不为所动,平淡地说:“那也得他说得动我。” 刘逸宸凑近了些,眼睛微微眯起来:“他当然说得动你,只要他想。” 李邺轻轻一笑:“也得看你有没有这个价值了。” 刘逸宸也微微一笑:“如果我向陛下表示,愿意效忠——” “你不会的。”李邺嘴角浮起一丝冷笑。 “谁说我不会?”刘逸宸说,“对于你,我当然不会,因为,如果我入了李府,不但救不了残墨,而且永远都别想爬出火坑;可龙王不一样,起码可以把残墨救出来;再说,我在龙王这儿,比不得残墨在你那儿,受人羞辱;况且,为了残墨不至于被废掉法力,称龙王一声陛下,替他出谋划策、冒险几次又有什么关系?” 刘逸宸口齿伶俐,语气温和,却字字如锋利刀斧;李邺双眸如斜月沉沉藏海雾,黑暗中真相莫辩。 刘逸宸继续说:“我会成为龙王陛下最器重的下属,到时候,就算捅了篓子,也有龙王替我兜着,更别说其它?而且,陛下有了我的辅佐,不是我自夸,如虎添翼,龙族会更加强大起来——李公子,恕我直言,这些都是你不想看到的。你和当世几位大人物,不论是魔王、降魔者还是龙王,保持有一种微妙的平衡,你们势均力敌,你和几位朋友也合作得很好,但是,当一个人过分突出、打破了平衡的时候,你会有深深的危机感——这才是你真正担心的。” 李邺不由怔住了,他为这个年轻人的敏锐吃惊,同时不安,也明白,这次看来只得妥协退让,他恨得牙痒,面上淡淡地说:“刘公子费心了,精心摆下这道局,等着我和陛下往里跳。” 刘逸宸微微一笑:“李公子别生气,我也是不得已,实际上我对公子一片赤诚。将来咱们就是一家人了,所以,这算家事,龙王嘛,只是个外人而已。对了,还有件事——” 刘逸宸神色很温和亲切:“——我才知道的,原来是公子冒着枪林弹雨把我从山崖底下救上来,自己还受了伤,我真是太过意不去了!” 李邺淡淡地说:“小事一桩,无足挂齿。” “时间不早了,那我就先回去了。”刘逸宸点点头站起来,转身走了。 李邺看着刘逸宸推开门,走出去,又掩上门,他脸上神色冷下去,目光阴晦森然。 桌上,一灯如豆,那红红的小小的火苗,随着细微气流不易觉察地晃动着,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如此一点灯烛,也可以烧起不可估量的灾难。 ———————————————————————————————————————— 第二天,三人一起吃早饭。 李邺拿瓷勺舀了稀饭,放唇边吹着,垂目突然说:“逸宸,残墨我就交给你了,好好待人家。” 刘逸宸抬起头来,愣愣地,片刻才反应过来,喜形于色地说:“谢谢李公子!” “谢我干什么?”李邺抬起眼帘,淡淡一笑,“还不快谢陛下,人家为了你的事,好话说了一箩筐。” 刘逸宸面对敖淩,笑容灿烂,眼中满是感激:“都不知道怎么谢陛下了!” 敖淩事先完全不知道,突然来这么一出,他饶是沉着,握勺子的手也不由顿了顿。 李邺答应了刘逸宸,敖淩是非常不高兴的,他失去了吸引刘逸宸归附的一个大筹码,而且,看现在的情形,他就知道这两人背着自己做了交易,不过,李邺往敖淩脸上贴金,卖他个人情,他心里好歹舒坦了些:“恭喜了,刘公子!” 刘逸宸望着敖淩,真诚而激动地说:“陛下,您是我这辈子最大的恩人,以后有需要我的时候,我一定拼尽全力!” “刘公子客气了,成人之美,可是积大德的事。”敖淩笑道,李邺把这个人情白白送他头上,刘逸宸还真以为是他替求的李邺,如此感激,于是,敖淩心里的不满消除了大半。 李邺扫刘逸宸一眼,看似无意,后者却从中看到了赞许的意味。 刘逸宸的伶俐,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敖淩的不满,局势又微妙地平衡了。 说几句话,又不会少二两肉,再说,龙王,还是尽量笼络得好——刘逸宸垂下头,瓷勺搅动着米粥,心想。 ———————————————————————————————————————— 吃过早饭,敖淩和李邺在水榭观鱼,敖淩笑道:“这不皆大欢喜嘛,多好?李邺,你怎么突然转了念头,不容易啊?” 李邺手里捏着鱼食,丢进池里,鱼儿迅速聚过来争抢,他浅浅一笑,说:“你继续唱你的红脸,我继续唱我的白脸,现在刘公子可感激你得很,要不要趁热打铁?” “贤才难遇,更难求,本王——”敖淩将鱼食尽悉扔进水中,拍了拍手,“——有的是耐心。” 这时,刘逸宸遥遥走来,李邺瞧见了,说:“敖淩,你看,他肯定是来告辞的。” 刘逸宸走到两人跟前,彬彬有礼地打了招呼:“陛下、李公子,你们好!” “你好啊!”敖淩侧过头,“刚吃过饭,一起去花园散散步?” “不用了!”刘逸宸微微笑道,“在陛下这儿打扰这么多天,受陛下和李公子精心照顾,我的伤也好了,离开家太久,家里人担心,想今天走,给陛下和公子说一声。” 敖淩挑了挑眉毛:“急着走干什么,多玩几天吧?” “我得回去见见家人,过段时间再来都行。” “好。”敖淩说,“我派人送公子回去。” “送我出这宅子就行了,不用再麻烦贵部下。”刘逸宸笑道,“我归心似箭。” 说完就走了。 敖淩回目看着李邺,说:“被你说中了。” 李邺微微一笑:“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看他归心似运载火箭,说什么想见家人,是想见残墨。” “你不会也走吧?” “我不急,帮你料理完事儿了再走也不迟。” 敖淩笑道:“可见还是不够想。” 李邺笑了声:“情种几世才出一个,咱们这一世有刘公子就行了,我凑什么热闹?” 第二十三章 从龙王行宫出来,刘逸宸发现,他此刻置身于杭州城的郊外。 辞别了随护人员,他坐上出租直奔机场。 已经和残墨联系好,不出意外,两个小时后,她会在落月湖畔的房子等他。 刘逸宸总算明白了归心似箭是什么感觉,在出租车上,他简直坐立不宁,恨不得让车长上翅膀,带自己飞过去。 他让出租直接开到残墨楼下,钱一掏,也不找零,拉开车门就跑。 一步三个台阶,他脚下飞快,转过一楼拐弯,突然,他愣在那里。 一楼和二楼之间的台阶上,站着个姑娘,正是残墨,她整个人逆着光,看不太清脸庞,短短的头发,穿着他酷爱的白色衬衣,藏蓝色短裙,身子纤瘦极了,仿佛一捏就碎——这么一个小小的、小小的孩子——刘逸宸不由心折,一股酸楚弥上心头,突然,残墨张开双臂,从楼梯上跳了下来。 夹带着袭面的清芬的风,一个温软的身子扑过来,刘逸宸早伸开胳膊,一把接住,可是,冲击力太大,他不由连连后退,身子抵上冰冷的墙。 他用尽全身力气,紧紧抱着她,她伏在他肩头,肩上很快濡湿一片,她无声哭泣着。 他将鼻尖埋进她柔软的发中,眼眶也微微湿润了。 过了良久,她挣了挣,他松开胳膊,托起她的脸说:“让我看看你!” “眼睛又红又肿,还是别看了。” “你忘了吗?第一次见你,你就在哭。”刘逸宸嘴角淡笑,爱怜横溢。 残墨回想着,银牙轻咬道:“你那时候简直像调戏良家妇女的高衙内。” 刘逸宸笑笑:“太打击了,为什么是高衙内?好歹也是个西门大官人啊!” 残墨嗤地笑了,脸上兀自带泪,仿佛一直红梅露凝香,明艳非凡,她柔软的小手拉起刘逸宸的大手,说:“上楼走吧!” 两人挽手走过一级一级台阶,残墨在五楼,腿下并不轻松。 刘逸宸道:“累了我背你?” 残墨摇了摇头,低头看着两人的脚,笑道:“咱俩的步子总是一致,你迈左脚我也迈左脚,你迈右脚我也迈右脚。” 刘逸宸一看,果然如此。 到了残墨家门口,她开了门,两人挽手走进去。 熟悉的环境,摆设,甚至连墙角的白色玫瑰也芬芳依旧,刘逸宸立在门口,感概万端,鼻子发酸。残墨不一定晓得,自己却是明白的,为了这一刻,他付出了多少,承受着什么。 不过他是不会告诉残墨的,他只是拉她坐下来,轻责道:“那么高就往下跳,摔了怎么办?” 残墨笑道:“我知道你一定会接住的,所以才眼睛一闭什么都不顾了,只要你在我就可以什么都不管,什么都不怕。” 这是对一个男人最大的褒奖,刘逸宸一笑,将残墨搂进怀里。 残墨被他抱着,声音闷闷的:“逸宸,谢谢你!你知道吗?这两千多年来,我是第一个可以在主人手下,全身而退的人。一旦入了李府,活着离开是主人绝对不允许的。” 刘逸宸不由皱眉:“他已经不是你的主人了。” 残墨轻轻笑了:“你不会吃醋了吧,要不,我这样叫你好不好?” 刘逸宸咳了声,微笑道:“我没这种癖好。” 残墨嗔怨地看了刘逸宸一眼:“变态!” 刘逸宸轻轻笑着说:“其实我一直觉得,李邺选择的这个称呼略微hentai(日语,*,变态的意思)。” 残墨看了刘逸宸一眼,说:“幸亏我身上的窃听蛊让主人收走了。” 这话让刘逸宸听了不痛快,他叹口气:“看来要解除你精神上的枷锁,我还得再想想办法了。” 残墨摇了摇头:“你不懂。” 刘逸宸听着。 “他是个特别好的主人。他从不会丢下我们不管,只要我们有危险,他一定会救我们,就算威胁到自己他也会救,要不是他,我根本没机会见到你,早死了几回了。有了危险,他觉得我们可以应付得了,就在一边养神,我们应付不了,他替我们挡。我们和别人有了冲突,不管对错,他都向着我们,他是个特别护短的人。对于他,我怕是有的,恨也有,很复杂,说不清。” 刘逸宸看了残墨一眼:“他留在你心上的烙印太深了,想起这个,我就想砍人。” 残墨瞟了刘逸宸一眼,嫣然浅笑:“现在想砍人的是他,被个臭小子摆了一道,不得不做出了原则性的让步。” 刘逸宸知道,虽然自己让李邺上了个大当,但是,促成他这次胜利还有诸多别的因素,比如,李邺现在还不能杀他。 他看着眼前残墨明丽无俦的脸,凑近,恶狠狠地说:“我对那个人简直厌恶透顶,别再提他!” 残墨婉丽一笑,柔声说:“不提就不提了呗,他现在对我来说,纯粹可有可无而已。” 刘逸宸这才浅浅一笑:“什么可有可无,是全无关系。” ———————————————————————————————————————— 这个礼拜天,刘逸宸邀请林涓喜来家里玩。 吃过饭,兄妹俩在书房打扑克。 刘逸宸瞧着仿佛有心事。 “哥,怎么了?” 他看她一眼:“烦呐!” 林涓喜微微一笑:“烦了就抽两根吧?” “我戒了。” “真戒啦?” 刘逸宸点点头:“我这一两年就结婚,不想让老婆孩子吸二手烟。” 林涓喜故作惊奇地说:“天哪,绝世好男人!你真和残墨结婚?” “还有假?” “可是,以你现在的身价,舅妈会同意残墨吗?” “肯定不会同意。”刘逸宸一张脸苦了起来,“我就发愁这个,残墨跟着李公子挺长时间,可她太单纯,给自己什么都没攒下,你舅妈恨不得我娶个公主,不可能同意。” 本来兄妹两个坐在沙发旁的地毯上,刘逸宸说到这里,转身扑在沙发上,圆圆翘翘的屁股冲着天空,脸埋进柔软如棉的抱枕里,发愁地哼哼了两声。 林涓喜看着表哥的样子,不由暗笑,这家伙在外人面前成熟稳重得不行,在家人跟前,遇上困扰了,倒像个难缠的孩子,她一面磕着松子,一面叹气说:“你还没给舅妈说吧?” “没有。反正说了她也不同意,让残墨知道反而不好。我没告诉残墨这些,等把你舅妈摆平了,再让她高高兴兴来咱家。”刘逸宸叹道,“她不能再受委屈了,所以得尽快解决,让她感觉到就不好了,心里结了疙瘩,以后婆媳关系难处。” 林涓喜听得怔住了,说:“哥,残墨太有福气了,难得你处处替她着想。” 刘逸宸抬眼看林涓喜,说:“李公子没处处替你着想?” 林涓喜笑道:“在我看啊,你就是个头次恋爱的大男孩,如果残墨病了,你会说:‘恩,怎么病了?吃点儿药,早些休息,乖!’” 刘逸宸笑言:“那李邺呢?” 林涓喜笑而不语,最后以手掩面说:“他像个情场老手,你想他会说什么?” 刘逸宸想了想,说:“‘宝贝儿,你怎么病了,哥哥我好心疼啊!’” “你别恶心我了——”林涓喜笑出声来。 刘逸宸也笑着说:“涓喜,虽然我不太了解李邺,不过,你现在真的开朗多了,以前——” 林涓喜轻轻甩了甩头发:“以前都是历史了。” 刘逸宸拍了拍妹妹的肩膀,叹口气说:“也是我不好,你的事一点不知道,不然,凑些治病的钱还是有的。” 林涓喜淡淡一笑:“都过去了。” 刘逸宸转移话题:“哦,对了,你也帮我想想办法,怎么说动你舅妈?” 林涓喜秋水般眸子看着刘逸宸,突然嗤地笑了:“办法有一个,就看你有没有这个胆。” “你说。” “你先告诉舅妈,说你是弯的喜欢男人,对女人没感觉,等舅妈彻底绝望了,再领个女人回去,这样子,不管对方什么条件,只要是个女的,舅妈都要阿弥陀佛了——怎么样?” 刘逸宸想了想:“其实这办法也能用——不过,可以温良改革,还是不要暴力革命了。” 林涓喜笑出声,然后说:“舅妈计较的,无非是残墨的家世。残墨没父母,这更难处理。” 刘逸宸缓缓地说:“以前残墨是李公子下属,倒也不算没家世,现在残墨离开李府,真成了无根草。如果你舅妈知道李公子的威势,可能还会考虑一下,不过现在,他俩没一点关系了。” 林涓喜心念一动,抬眼看着表哥,他黑幽幽的秀目若无其事。 她不愿多待,又和表哥聊了几句就走了。 回到家后,林涓喜便给李邺打电话。 “李邺!” “怎么了?” “今天去找我哥了,他正为残墨的事烦心呢!” “烦心什么?” 林涓喜叹道:“结婚都讲究门当户对,残墨没什么家世,连父母都没有,以我哥现在的身价,我舅妈会同意?” 李邺“嗯”了声。 林涓喜软声道:“我就这么一个哥哥,他不开心,我也不开心,你帮帮我好不好?” “好!” 林涓喜不料李邺答应着这么爽快。 李邺沉吟片刻,说:“我乔装一下,认残墨当表妹,送她一套大宅子,几块地皮——你看这样可以吗?” 林涓喜没想他这么慷慨,愣了几秒,喜呼一声:“李邺你真是个大好人呢!谢谢!挂了,我得赶紧给我哥说,让他放心!” “好。” 林涓喜挂了电话,打给了刘逸宸。 刘逸宸自然是高兴得很。 挂了表妹电话,刘逸宸嘴角弧度更弯了。 他自然晓得李邺为何这样做,李邺其人,不会好心成人之美,没有收益的事,他不会去做。既然已经和残墨断绝关系,而残墨知道他不少事,与其形同陌路,不如有恩于她,最好关系和洽,这样,不是少了个潜在的敌人吗? 而刘逸宸之所以找表妹说这事,让她帮忙,也是料到李邺会答应,让表妹欢喜一场。 此刻,刘逸宸又拨通了李邺的电话。 “喂,李公子。”刘逸宸声音很沉稳,比一般同龄人显得成熟很多。 听筒里是李邺的声音,他半是戏谑地说:“我还以为经过上次的事,刘公子恐怕怨我了,再也不会联系。” “怎么会?”刘逸宸笑道,“事情不是已经解决了吗?再说,我刘逸宸有那么小肚鸡肠?而且,我当时太激动,以至于太失礼,还怕公子不肯原谅我呢?” “都过去了,逸宸。我和涓喜是迟早的事,所以,你我关系,非同旁人。涓喜给我说了你和残墨的事——”李邺微微一笑,“——虽然骗长辈实在忤逆不孝,但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恩恩,是啊!”刘逸宸附和道,“涓喜都告诉我了,李公子,大恩不言谢啊!” “客气了!”李邺说,“要不你来喜岚轩一趟,商量商量?” “一切都听公子的安排!” 第二十四章 最后商量的结果是,谎称李邺是个在智利做生意的华裔,身价可以和刘逸宸比肩,残墨是他姑姑独女,从小父母双亡,在李邺家长大,两人情同亲兄妹。然后,李邺把北京的一所四合院给了残墨,还有北京几处房产、东京几处地皮也一并给了她,等你俩结婚时,还会送份大礼,算是嫁妆。 李邺邀请刘逸宸父母来北京,顺便看看北京的房产。 当然,李邺是易了容的,如果顶着真实的脸见纪小满,后果不堪设想。 ———————————————————————————————————————— 刘花程这天来卫校找林涓喜。 林涓喜一见舅舅便说:“你幸福地去北京公费旅游,我在学校苦逼地打针配药,现在回来了,又赶快到我跟前来得瑟?” 刘花程几欲撞墙,指着外甥女说:“你太恶劣了,我才下飞机不顾舟车劳顿跑来看你,你就这么说话?” 林涓喜笑了:“舅妈什么反应?” 一提这个,刘花程就来劲了,他说:“李墨带她表哥去你舅家,你舅妈表面上客客气气,背地里特别看不上,还偷偷给我和你外婆说,那姑娘个子矮,看着小,一定不靠谱。后来去北京,看到李墨名下的地皮,又见了人家北京的房子,一句话都没了。你知道吗?北京那房子别的不说,光酒窖就有你教室那么大。” 林涓喜笑道:“作为一个长辈,刘花程公子对未来的侄媳妇印象如何?” “我看那姑娘挺好的,乖乖巧巧,人也好看,和逸宸站一块像金童玉女。逸宸什么时候和李小姐好上的,也不告诉我一声,真是不够意思!” 林涓喜笑道:“怕你这长辈嫌弃人家个子矮、看着小,要棒打鸳鸯。” 刘花程挑了挑眉毛:“我发现你嘴巴越来越欠揍了。” 林涓喜嫣然一笑:“你见李墨表哥了吗?” “见了,一起待了好几天呢!” “他表哥是个什么样的人啊?” “人挺和气的,说话也有意思。” 林涓喜好奇心起:“李墨她表哥叫什么名字?” “那位先生姓林,叫林月。哎,和你一个姓,果然和咱家有缘哩!” 林涓喜一时愣在了那里。 —————————————————————————————————————— 当晚,林涓喜坐车去了喜岚轩。 娜娜开门见是林涓喜,便笑言:“主人在书房呢!” 林涓喜蹬蹬蹬跑上楼。 书房门半掩着,透出淡缇色的灯火。 林涓喜敲了敲门。 “请进!”李邺的声音。 林涓喜推门,发现李邺在灯下看书。 她笑盈盈走过去:“好勤奋呐!” 他轻轻笑着,伸手拉她,她一步过去,坐他腿上。 他玉色的脸被灯光染上红霞,凤目闪动,檀口流酥,于是她笑道:“林月?你这是随夫家姓的节奏?” 李邺淡淡一笑:“提这个干什么?” 林涓喜嘘一口气:“现在总算把我哥的事了了,我也彻底放心了。” “你以前不放心吗?”李邺一手揽着林涓喜,一手拨了拨铜灯的火苗,光与影在他脸上一闪而过,如今这世界上执意不用电灯照明的人,算上他恐怕没几个。 “何止是不放心呀?简直要担心死了!前段时间,你俩为了残墨的事剑拔弩张,我吓得——”她没有说下去,抿了抿嘴角,望着火光。 沉默片刻,她轻轻地说:“李郎,在这世界上,我最怕的就是你和我家人……答应我,永远不要让我担心的事发生,好吗?” 林涓喜眉心皱着,亮晶晶的眼睛望着李邺。 他握着她的手说:“我不会让这种事发生的。” 这时,有人敲门,林涓喜站了起来。 进来的是娜娜,她端着餐盘,原来是开晚饭了。 娜娜放下饭菜,无声退了出去。 林涓喜一瞅,只见乌木餐盘上、细白碗碟里,盛着自己爱吃的琥珀猪蹄、蟹肉云吞、樟茶鸭子,有李邺喜欢的龙井虾仁和猴头菇汤。 李邺拿起筷子,夹了蹄筋喂林涓喜。 蹄筋又香又烂,很好吃,林涓喜神色轻快,她拿起饰有银链的筷子,泠泠响声中,夹起一块鸭肉咬了口,说:“真香,感觉好幸福啊!” 李邺瞅着林涓喜,笑道:“阁下将来会馋死。” “这真是一种太惨的死法,我宁愿撑死。” 李邺莞尔,接着说:“逸宸也要结婚了。” 林涓喜一边吃东西,一边点头:“我哥要举行两次婚礼,凤凰城一次,吉隆坡一次。” 李邺放下筷子,凑近一些,低语道:“我的事这两三年就可以结束,等我把这事了了,咱们就结婚。” 林涓喜心脏猛然一跳,食物还在口中,睁圆眼睛,愣愣看着他,他秋水般的眸子中,映出呆若木鸡的自己。 “你这人怎么这样?!”嘴里有食物,她说话含糊不清。 “我这人怎么样了?” “老在我满嘴食物的时候提这类事,上次也是——” 李邺记得,那时候,他提出两人交往,她嘴里塞满了他做的香蕉酥,于是,他抿嘴一笑说:“为了让你不能开口反对。” ——————————————————————————————————————— 三天过后,刘逸宸母亲纪小满邀请残墨来家里做客。 去之前,残墨先给林涓喜打了电话。 一接通,就听到林涓喜带笑的声音:“嫂子啊!” 残墨喜滋滋的,默许她这样叫了:“未谙姑食性,先遣小姑尝。” “好啊,嫂子有什么要问的,做小姑的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我该穿什么衣服?提什么东西?去了是先叫你舅还是你舅妈?” “衣服嘛?反正别穿你那些二次元的,正常的、大方点儿,像我这种穿衣风格就行。提些不要太值钱、也不要太独特的东西,你自己看,最好和我哥商量一下。我给你说啊,我大舅家,小事我舅妈说了算,大事还得我舅点头,我舅这么多年在丈人家一直挺委屈的,你先叫我舅吧!” “还是先叫你舅妈吧,男人都粗心,不在意这些,女人最计较了,尤其是当婆婆的——涓喜啊,主人为了你,居然认我当表妹?嘿嘿,这真是从所未有,我看主人是真心的,你就赶快嫁了吧?” 两人又聊了几句,道了别。 ——————————————————————————————————————— 那天,残墨将刘海用米色蕾丝发带拢起,露出饱满光洁的美丽额头,看起来一脸福相;穿件淡蓝色连衣裙,领口和裙摆用同色丝线绣着百合花,稳重而清纯;一双白色黑底的小羊皮鱼嘴中跟鞋;拎个米色的牛皮小挎包,上面点缀一个不大的同色皮质蝴蝶结。 东西前一天就准备好了,李邺给了残墨一瓶五十年拉菲干红,她买了些时令水果,刘逸宸一大早就到了她公寓,开车接她。 车开进迦南公馆,穿过凉爽的林荫道,拐个弯,上了去刘逸宸家的马路。 残墨一路话都不多,这时突然说:“逸宸,我有点儿紧张。” 刘逸宸将车开进自家院子,停稳了,摸摸残墨脸蛋说:“紧张什么?我爸妈都是很和气的。” 开始,残墨有点拘谨,到吃饭时,已经完全自然了,她个性本来就乖巧活泼,所以气氛很融洽。 吃完了饭,刘逸宸带残墨去他房中。 一进门,残墨就坐在小沙发上,长出一口气。 刘逸宸关了门,坐残墨旁边,搂住她说:“现在不用拘束了。” 残墨仰脸娇娇地说:“我今天表现得怎么样?” “很自然,你平时也就这个样子,我看我爸妈很喜欢你。” 残墨长叹一声:“一入侯门深似海。” 刘逸宸嗤地笑了:“我家算什么侯门,太抬举了!” “哎,你家里是妈妈厉害吧?” “我爸挺听我妈的。” “那你以后也得听我的。” 刘逸宸手掌按在心口,优雅地一欠身,说:“是,公主殿下!” 残墨笑语盈盈地说:“我让你朝东你不许朝西,我让你喝牛奶你不许喝咖啡,我让你晚上三点睡觉你不许……唔……” 刘逸宸吻住了残墨。 他搂着她的腰肢,手抚上她的背,闭着眼睛,舌头探入她口中,他似乎难以满足,火热的唇舌贪婪而沉醉。 残墨却一直睁着眼,含笑的眼珠子骨碌碌转着,刘逸宸终于发觉了,睁眼看她,命令:“把眼睛闭上。” 残墨闭上了眼睛,刘逸宸继续吻她,蓦然,她扑哧一声笑了。 他松开她,好沮丧的样子:“伤心呐,我技术太差了。” 残墨掩口笑道:“哪有——咱们干点儿别的更有意义的事怎么样?” “好,你想干什么?” “你家有什么好玩的?” 刘逸宸突然才想起一事,神秘地说:“你等一下,给你看样东西。” 说完就出去了。 一时,他返回房间,手里拿着个长长的黑匣子。 打开来,取出一柄二胡。 他将二胡放膝头,轻轻拨下弦,说:“小时候爷爷给我教过——爷爷年轻的时候喜欢弹琴,上了年纪喜欢二胡——我没考过级,不过还能听。有首歌,一直打算哪天边拉二胡边唱给你。” “什么歌?”残墨很好奇。 “粤语歌,《西关小姐》。” 悠扬的二胡声中,刘逸宸低声唱道: “西关小姐佢个个娇俏, 你那美态犹如像弯弯月儿, 白襟衣伴长裙飘飘又回眸一笑, 知书识礼佢觉重要, 金山不会折其腰。 西关小姐莫怪我轻佻, 看你笑意犹如伴轻风送月影摇。 我住东山你住龙津动又门当户对, 奢想今世岁月里, 牵手相对儿女成堆。 看看我,何日能爱上我, 白鹅潭畔坐坐, 望能开花结果。 白天共长夜过, 永远像相恋最初。 我爱你然后如你爱我, 为梦圆我奋斗, 你是家中圣手, 让生活悠悠过, 永远像相恋最初的我……” 中间和结尾的两段《彩云追月》刘逸宸拉得十分动人,他嗓音略微沙哑,但听起来很舒服,音调又准,唱的时候,一双湛湛的眼睛凝看着残墨,她听得入神,睁着大眼睛,轻轻地说:“真好听,你怎么唱这么好?” 刘逸宸目光沉静而蕴藉,笑意盈盈:“是吗?” 第二十五章 喜岚轩中。 李邺在二楼书房看书,晨曦透过半卷的湘帘洒在室内,青瓷缸中锦鲤悠闲游着,半旧乌木桌上静置一杯清香淡淡的龙井,捧着《诗经》,有一下没一下翻看,忽而望向窗外,越过扶苏花木、玲珑屋角可以看到黛色晴山,耳际有小鸟啼鸣,楼下隐隐传来娜娜煲电话的窃窃私语,有意放低的清脆笑声,这么闲散安乐的午后时光,李邺脸上却挂着忧虑,仿若凝霜的月色。 昨晚,michael来找他了。 当时,李邺正在书房用小楷抄录《宝塔心经》——和池玉琛打赌输了,被罚的。 娜娜上楼来,站在书房门口,敲了敲敞开的门。 李邺依旧看着宣纸,一笔一划认真录着:“怎么了?” “主人,e·f来了。” 李邺放下笔:“知道了,我马上下去。” 李邺一身素色直缀,头发全部束在头顶,宛如宴居的书生,从旋转楼梯下来。 才转过弯,就看到michael穿着白色的宽大t恤,坐在沙发上,仿佛云间月亮,散发出清澄的淡淡光华,又好似浅灰色湖面的一片雪白羽毛,他想起倾泓说过的话,天使就长这个样子。 michael一直埋着头,蜷在那里,看起来完全不像个成年男子,倒像只猫咪,直到李邺坐在他对面,他才抬起头来,只说了两个字:“你好!”便继续将下巴藏在膝间。 李邺说:“名侦探大驾光临,陋室生辉。” michael这才抬起眼睛,一边嘴角撇了撇,说:“李公子——” 这时,娜娜端上来两杯橙汁,两份抹茶蛋糕,放在茶几上,michael手指碰了碰放橙汁的玻璃杯,说:“小姐,有没有冰块?” “有,您稍等!”娜娜去了厨房,一时过来,用水晶碟盛满冰块,放在michael面前。 李邺眼看着michael往橙汁里丢了四五块晶莹的冰,然后舔舔手,突然抬起眼睛,毫无征兆地看着李邺,一双玻璃般的眸子,晨光下瞳孔缩成一个黑点,让李邺莫名心慌,一种不祥之感从心底陡然生起,只听michael说:“李公子,你女朋友,林涓喜小姐的事,我得告诉你。” 李邺一愣:“怎么了?” michael看了眼娜娜:“我们去书房说话。” 李邺实在捉摸不透这个从不按常理出牌的侦探,明明刚才还是副稚童模样,现在又变得复杂难辨,听他提到林涓喜,便说:“好,请上楼!” michael一手端橙汁,一手端起一碟抹茶蛋糕,朝李邺那一盘努了努嘴,说:“劳烦你把这份拿上去,我一会儿要吃。” 李邺只得给他端着,两人上了楼。 进了书房,michael用脚关上门,然后将吃的喝的放茶几上,自己在沙发坐下,李邺坐在对面的红木椅上。 michael脸上渐渐浮出凝重,他说:“李邺,林小姐有问题。” 李邺不悦:“什么叫‘有问题’?” michael沉着脸,说:“刚在客厅不好说。李公子,你要不嫌烦,我先给你讲讲我的事,因为要说清楚林小姐的事,非得这样不可。” 李邺点点头:“请讲!” “我生在德州的达拉斯,爸爸是有德国和乌克兰血统的白人,妈妈是个华人。在我十岁的时候,妈妈从孤儿院领回一个三四岁的亚洲小女孩,收为养女,取名h作为我的妹妹,和我并没有血缘关系,我后来去休斯顿上学,她读七年级,当时,我准备放寒假回去,圣诞节就给她表白来着。” 李邺对于美国人的观念有些接受无能,他认真听着,michael继续说:“我知道这么做会招人闲话,因为毕竟她是我父母的养女,但是我一向都不在乎别人的说法,我想她也不会在乎。” “或许吧!” “她在不在乎已经没用了。”michael现出了伤感的神色,好似明亮的镜面被呵了口气,“我还没放假,就接到了家里的电话,妈妈说h失踪了。” “失踪?” “恩,她和同学去郊外野餐,独自捡松果,就不见了,同去的孩子们都在,就她失踪了。我立刻办了休学,回去和父母朋友一起找h,能想到的任何地方,我们都找遍了,一年了,还是没找到。我回了学校,再也无心读书,我大学读哲学,因为兴趣,可是在h失踪后,我突然觉得,就算成了黑格尔尼采,也找不回我的liz(注:h的昵称),也就从那时候起,我决定当一名侦探。” 李邺微微一笑,说:“现在看来,你转行是对的。” michael淡淡一笑:“你要不要看看h的照片?” “好。” michael将手机递给李邺,李邺接过一看,震惊地说不出话来。 照片上的亚洲小女孩,十二三岁的模样,穿着白色短袖t恤,灰色短裙,白色及膝袜和白鞋,应该是校服,她披垂着乌发,与年龄不符的成熟发型,对着镜头,捧着冷饮,浅浅笑着。 她的一张脸,和林涓喜一模一样,不,简直就是林涓喜! 李邺心中震动,面沉如水,将手机递给michael:“怎么回事?” “liz左手腕处有个黑痣,林小姐也有,而且,我前几天弄来了林小姐的头发,我妈曾把h的胎毛做了副胎毛笔,林小姐的基因,和h一模一样,实际上,林小姐就是h。” 李邺心里震惊地难以言喻,不过表面还是很镇定:“不可能!你想过没有,那副胎毛笔,有可能被人狸猫换太子了?这恐怕是个阴谋。” “确实有这个可能。不过,我了解到,林小姐经常做一个奇怪的梦,梦里梦见的全是我。” 李邺看着michael,他空灵的眼睛也一眨不眨地看过来,目光相触,李邺眸子如夜色般黑暗深邃难以捉摸,michael的眼睛,如同两柄晶莹的冰刀。 李邺点点头:“恩,我知道了,我马上派人去调查。” “有你调查,进展会快很多。我想找h,也不希望林小姐有事。” “你那儿有倾泓做助手,进展也不会慢。” michael淡淡一笑:“你怎么知道他现在是我的助手?” “他难道没用自己知道的林涓喜的信息,来诱惑你见他吗?然后再答应帮你调查林涓喜的事,条件是你得收他做助手?” michael笑了:“李公子,什么都瞒不过你。” “他现在既然在你那儿,就好好待他,算是我的一点儿请求。” “他如果表现得好,不再乱杀人,我当然好好待他。我走了——哦,给我把这两个蛋糕打包。” 李邺送michael到楼下,娜娜过来了,李邺说:“你去把家里抹茶蛋糕都包起来,给e·f先生带走!” michael笑道:“谢谢了,你人真好,下次来我家,我也请你吃蛋糕!” 李邺和娜娜送michael到了门口,李邺说:“娜娜,开车送e·f先生回去。” michael说:“不用了,那个,青鸢……倾泓,他开车在小区门口等我呢,他送我来的。” 李邺闻言,点点头:“那也行,路上当心。” 李邺看着michael消瘦的背影,好似一团白雾——青鸢,几乎要忘了,这是倾泓的本名。 用尽各种手段,才让他接受了这个名字,这么快就改过来了。 李邺回房后,吩咐娜娜,去把地黄和薛先生叫来。 他要开始,彻查此事。 第一章 李邺约林涓喜来喜岚轩相见,她早早过去了。 娜娜开了门,笑道:“林小姐来了,主人在书房呢,我去说一声。” “不用了。我看看他在干什么。” 林涓喜上楼梯,到了二楼走廊,屏住呼吸,蹑手蹑脚来到书房门口。 房门半掩着,只瞧李邺坐在桌旁,提笔在纸上写什么,她甫一到门口,他立刻将纸揉成一团,仍 进垃圾桶,说:“谁家的小女孩,是不是走错门了?” 林涓喜推门进去,嘟嘴说:“没意思,总是被发现。” 李邺转过头,盈盈一笑,刹那间四壁生辉:“怎么不让娜娜上来说一声?” 林涓喜手背后走进来,笑道:“我想知道你在干什么?” 眼前,乌木大书桌上搁着一摞子书,一个紫玉笔筒,一盏铜灯,一盏台灯,笔架挂满大小型号不一的毛笔,一方紫砚,摊开的书旁铺着张折叠妥帖的雪白宣纸。 林涓喜歪头看书,瞅了半晌,说:“《康熙字典》,你要抄?” 李邺笑了:“想起个字,查了一下。” “哦。”林涓喜点点头,饶有兴致地打量着李邺的书房。 看似漫不经心,可是突然,林涓喜迅速将手伸向垃圾桶。 李邺欲去挡,虽然以他的能力,是可以挡住的,但是,他收回了手,既然已经被注意到,阻止便没有意义了。 她手疾眼快地从垃圾桶拿出那张团了的纸,白皙的手指敏捷地摊开来。 上面是一首诗,字迹潦草,显然书写者心绪烦乱,妖娆的字迹,笔底却是沧桑的气韵。 彼黍离离,彼稷之苗。 行迈靡靡,中心摇摇。 知我者谓我心忧, 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彼黍离离,彼稷之穗。 行迈靡靡,中心如醉。 知我者谓我心忧, 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彼黍离离,彼稷之实。 行迈靡靡,中心如噎。 知我者谓我心忧, 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是《诗经·王风》里的《黍离》一篇。 林涓喜的眉头皱起来,看向李邺。 李邺笑叹道:“就知道你会用这种眼神看我,才扔垃圾桶里的。” 林涓喜秀眉依然蹙着,不过,她神色蓦然舒展,嫣然一笑,温柔地说:“李郎,我陪你下棋好不好?” 李邺瞅着林涓喜,不由乐了,在她脸颊上“啵”地亲了口。 林涓喜感到脸上湿湿的一片,伸手去抹,被李邺一把抓住手腕。 “口水都弄我脸上了。” “不准擦!” 李邺一手抓住她双手腕,笑得目如银月,看起来很开心。 本来林涓喜见到李邺抄录的诗,有点担心,现在看他,知道没事,放心了。 “我不和你闹了,咱俩休战?” 林涓喜想了想说:“好。” 李邺松开手。 闲扯了两句话,突然,李邺一把抓住林涓喜的马尾辫。 她被扯住头发,不得不艰难地歪起脖子,瞪着他咬牙切齿说:“不是说了休战吗?卑鄙!” 他笑着,似乎揪她辫子是件有意思的事,她骂了句:“得寸进尺!” “我想要你的一缕头发。”李邺眼中嬉笑退去。 林涓喜一怔,作为一个中国人,当然知道送青丝是何意?青丝既“情”与“思”,共结连理、定不负相思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青丝即代表自己,送青丝就是把自己交给了对方,所以她迟疑了几秒,不为其他,只因赠发在她心中太过神圣,顿了片刻,她说:“可以,不过,你要好好保存。” “嗯。” 林涓喜从笔筒中找出把剪刀,剪下一缕头发,郑重递给李邺,他置于手心,指腹轻抚、妙目含笑地说:“毛色不错啊——” 林涓喜横眉立目地要来夺:“还给我!” 李邺用手绢包好,放进袖中:“给都给了,哪有要回去的道理?” “不还也行,不过,你也得给我绞一缕头发。” 李邺从她手里接过剪刀,将自己一缕乌发剪下来,递林涓喜手里。 林涓喜掏出手绢,将头发包好,放包里,然后摊开那张揉皱的写着诗的纸,抚平折叠,说:“这个也送我了?” “你要这个?” “嗯,给我吗?” “拿去吧!” 有人敲门,笃笃笃三下,轻悄有礼,是娜娜,她低声说:“主人,午饭准备好了。” “恩,知道了。涓喜,吃饭走吧,今天娜娜做了一桌子肉,专门喂你这馋死鬼!” 林涓喜喜孜孜的,先一脚踏出门,李邺跟在后面。 送林涓喜走后,李邺回到喜岚轩。 娜娜端了杯柠檬水,放主人手边,她只瞅了他的脸色一眼,就心惊胆战。 李邺坐在客厅的木质沙发上,只开了一盏壁灯,昏暗光线下,他精致的五官笼罩在阴霾的青烟中。 娜娜给李邺行了礼,便轻手轻脚往自己卧房走,李邺却叫住她,目光沉沉:“娜娜,我要去趟南海,你准备一下。” 娜娜垂首:“是,奴婢知道了,奴婢去给主人收拾东西。” 娜娜退下了。 李邺又在沙发上怔怔地坐了片刻,起身,走进一楼茶房。 光洁的枫木地板,映出修长模糊的身影,他雪白的衣摆软软垂于其上,衣缘上的刺绣凤鸟泛着华美典雅的光泽。 他丝毫不犹豫,利索地搬开笨重的茶柜,一直被遮挡的地方,赫然现出一整块橡木板,一平方米左右大小,粗糙厚笨,在枫木中十分显眼,木板中轴线靠近墙壁的地方,嵌了锃亮的金属把手。 他弯下腰,乌发滑落,散在身上、把手上、木板上、地板上,他眉头一皱,烦躁地将头发拢起来,胡乱绾个髻儿,手握把手,稍稍用力一提,一声闷响,木板被抬起,现出一个比木板稍小一圈的方形地洞,洞中,石砌的台阶一路向下,隐没于黑暗,不知通往何处。 李邺走下石阶,进入地洞,不一会儿,整个人都到了地板之下,他伸臂拉上木板。 周围一片漆黑,李邺广袖一挥,一边墙上壁灯亮起来,再一挥,另一边也点亮了,整个通道清晰可辨,顶,地,两壁,都由石头砌成,隔几步一个铜质壁灯,号角造型,简洁粗粝。 李邺向下走去,到尽头拐个弯,又下了几级台阶,来到一处平地,狭小的四方空间中,正前方是面沉重石门,粗糙的表面,一丝雕花都没有。 他手摸索上右边从墙角向上数的第十三块砖,敲了几下,门轰隆隆开了,一股阴冷潮湿之气扑面而来。 他走进去,手在门边按了几下,石门重新沉重地关上。 他襟袖带风,一挥而过,顶灯点燃,立刻亮堂起来。 这是间不大的石室,三十多平米的样子,一无所有,除了顶上一个由许多动物头骨组成的巨大灯盏,燃着狰狞的火焰。 他微微启唇,一颗樱桃大的、近似无限透明的球体从口中袅袅而出,悬浮于空气中,在暗寂的斗室里,折射出迷人的金红色光芒,慢慢变大,下降,停在李邺面前,已经如一颗苹果大小了。 他伸手入袖,摸出林涓喜的那缕秀发,团在掌心。 乌发泛着金属光泽,在他晶莹的手心里,黑白相映,灿若韶华,他静默看着,眼中阴冷退去,幽黑眸子里,透出一缕柔和哀光。 蓦然,他伸出右手食指,按在左手掌心上,陷进肌肤,用力一划,鲜红血水突然冒出来,掌心已有了个深深的伤口,他将手掬起来,形成个小窝,血水很快聚集,和头发糊在一起,他划得太狠,出血很快,几缕血沿着象牙色的肌肤,漫过手腕,袖口,流进肘臂深处,雪白袖子濡红一片,几滴淌到地上,形成绛色的湿渍。 他手中施法,头发迅速化成灰,溶进血水里。 接着,他将和着头发灰烬的血水倒在悬浮于面前的灵珠上,鲜红迅速均匀地覆盖了晶莹的球体,却没有一滴洒落在地上,渐渐地,血水消失,灵珠恢复了原有的清明透亮。 李邺一眨不眨盯着灵珠,它依然明澈如少女的一颗泪滴,什么异常都没有,他却蹙起了眉头。 突然,李邺脸色一变,大震。 清莹透亮的灵珠上,现出林涓喜破碎的脸,仿佛月之泪的细碎星光,接着,她的脸迅速腐烂,很快成了一具白森森的骷髅头。 灵珠上景象渐渐消失,终于又恢复了晶莹剔透,继而慢慢缩小,像一颗樱桃大小时,李邺却忘了收回去,它依然悬浮在那里,他黑漆漆眼睛盯着它,却并不像在看什么,眼中空空洞洞,一片空茫。 静默良久,他伸出手,收回灵珠,吸入口中。 沉默片刻,他转身走到石门边。 突然,他身子一闪,手几乎本能地扶上石墙,墙壁粗糙如砾,也坚硬如铁,他指尖滑过,留下一路浅红色的抓痕。 顾不得指上的伤,他突然捂住了嘴,想要呕吐,却什么都吐不出来,胃疼得翻江倒海,不得不一手牢牢扶墙,一手用力按住腹部,弯下腰,大口喘气,额头上迅速沁出一层冷汗。 过了一会儿,他感觉好些了,直起腰来。乌发本已经妥帖地挽起了,经过这么一折腾,许多碎发滑落,被汗水黏在肌肤上,眼睛水汪汪,脸颊泛着不健康的潮红,贴身衣衫已然湿透。 他开了石门,熄灯走出去。 一级级石阶,仿佛难以翻越的泰华之峰,他穿着绣有睡莲图案、鞋帮一圈羊脂玉的绣鞋的脚沉重如铅,几乎抬不起来,几次打滑,差点摔倒。 好不容易到了最高一级,他却不去推木板,而是扶着石墙,静静站立了片刻。 几分钟后,他推开头顶木板,翻身上去,重新盖好后,将茶柜归位,动作轻捷如故。 走出茶厅时,他面容平静,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 第二章 主仆两人一个多小时就到了南海,李邺让娜娜在岸上看守昆仑厉焰,他独身入海。 一路无心四顾,他用最快的速度到了南海龙宫,绕龙宫一圈儿,在宫墙后,他越过漫漫的蓝色海域,往上浮,浮出海面。 他从水里出来,因为用法力护体,所以衣服很干燥。 此刻,他身处于一所溶洞内,像一个较大的起居室的空间,四周怪石嶙峋,有的奇丽,有的悚然。 他没有停留,绕过一个个迷宫般的钟乳石,来到一泓不大的潭边。 这泓潭水只有三四米见方,却寒气逼人,幽黑深邃,仿佛能将人吸进去,李邺毫不犹豫,纵身一跳,跃入潭里,像投进了一颗小石子,溅起细微水花,连声响都几不可闻。 一直往下潜着,潜着,周围是无边的黑暗和无尽的寒冷,虽然李邺并不怕冷,但还是感到了透骨的凉气,几疑会陷入地狱。 巨大的哗哗水声里,一个白色身影从瀑布中跃出,双脚踏上湿润的石灰岩地面。 这是一处幽深黑暗的隧洞,地泉从头顶的巨大裂缝中泻下来,李邺便是从那里跳出来的。 此地几乎伸手不见五指,他指尖燃起蓝色火苗,虽然微弱,好歹可以照见前路,一直上坡,走了约莫半个钟头,前方渐渐现出光点,越来越大,这洞口就是出口了。 出去之后,踏进那片光亮中,豁然开朗,四周都是幽幽蓝光,并不强烈,却也刺得人半天睁不开眼,李邺用袖子遮住脸庞,适应了片刻才移开。 这是一处空旷的所在,仿佛一个密封的石灰岩箱子,头顶几十米处便是箱盖,萤石般散发着蓝光,照亮了这片空间。 不远处有座徽派风格的院落,灰墙黑瓦,充满南国风情,可是在这诡异的幽蓝色世界里,却如聊斋中的鬼屋。 李邺走上前,拉了拉门环,沉重的声音响起,不一会儿,石门隆隆然洞开,却没有人。 他毫不客气地走进去,穿过不大的天井,就是正堂了,他推开格子门,一步跨入。 这是间小厅,再寻常不过的中国风格室内摆设,木椅,字画,瓷器,帏帘,屏风。 李邺在一把椅子上坐下。 片刻后,随着叹息般的脚步声,一个人从屏风后转了出来。 身姿袅娜,是位女子,只是带着面纱。 女子看到李邺,轻轻叫了声:“师兄。”她的声音极其轻柔,好似融化了一般,相信许多男人听到后,都会骨酥筋软。 然后,面纱女子在李邺对面的一把椅子上坐下。 李邺看着面纱女子:“凌殊,好久不见。” “是啊,好久不见了,师兄太忙,最近好吗?”她的声音虽然婉转,却带着几分清冷,坐在那里,端然肃然,仿佛旧时闺秀,让人心生敬慕。 “凑合吧!你呢?” “就那样了,我一个容貌尽毁的女人,能有多少快乐?” 李邺微微皱眉:“别这样,凌殊。” 薛凌殊轻轻摇了摇头,说:“凌殊,凌殊,记得师叔当年给我取了这么好听的名字,你嫉妒得很,后来师父说这名字不好,凌像灵,不好,要给我改,最后也不了了之了。” 李邺怅惘地回忆道:“凌殊,凌殊——我觉得很好,凌风傲骨,果然是师叔才想得出来的。” 薛凌殊带着几分叹息说:“小师弟也这么说——哼,师父心里眼里只有师妹,什么时候有过咱们了?不过,这对师兄来说无所谓,师兄只想讨师叔喜欢——你终于把师叔放走了,也算是积德。” 李邺手中把玩着一个白玉茶盏:“师叔现在过得不错,做喜欢的事,和仰慕的人待在一起。” “师兄还是厚道,放师叔条活路,以前,我瞧你俩那样子,真觉得你会杀了他。你就是太敬爱他了,把他当你的家人,甚至父亲。” 李邺淡淡地说:“人都说,人心难测,命运无常,比鬼都可怕,我看那,世事无情,唯爱永恒罢了!” “呵呵,世人都说师兄狡诈残忍,送了个‘毒手檀郎’的诨名,其实,师兄最重情了,这点咱俩有点像呢,不过我嘛,世事无情,唯恨永恒!” 李邺看了她一眼:“过去这么久了,你还恨师父?” “哼!他自己对小师妹有可耻的心思,知道小师妹心在师弟身上以后,嫉妒地丧心病狂,居然对师弟动手——我永远不可能原谅他!”顿了顿,薛凌殊笑了声,如水面纱轻轻荡漾起微微波纹, “师兄好意思提师父啊?” 李邺向后仰,靠上镶嵌青玉的椅背,丝丝凉气无孔不入,透进脊椎,他也笑了声:“人都叫我杀了,提一下也罢,如果避而不谈,倒显得我虚伪。” 薛凌殊笑道:“你还不够虚伪吗?骗的所有人都好苦。所以,当师叔知道他素来疼爱的小徒儿居然欺师灭祖,才会那么生气,提了把剑砍你,最后剑被你打落,他竟直接上手要掐你,疯了一样,我都吓坏了。” “幸亏师叔以为小师妹那一掌打死了你,不然,以他的性子,追到九重天上、十八层地狱下也要逮了你,就地正法。” 薛凌殊声音冷了几分,说:“他以为我和小师妹同归于尽了?哼,我到底还是活下来了,所以,不管怎么样,是我赢了,那个贱人,她输了!可恨我没把她挫骨扬灰——不!如果她没死,我要把她生擒了,让她生不如死!” 她的声音有几分尖锐,依然动听极了,仿佛一泓上好宝剑,李邺转移话题说:“对了,凌殊,你的皮肤还是那样吗?” “你说呢,怎么会好?那贱人太狠辣,想当年,我可是三界第一美人——师兄,虽然你是男人,可所有人都说你艳绝于世,不过,你也比不过当年的我。” “刘逸宸公子家的鬼洞,那些莫名其妙的血淋淋怨魂,就是你造的孽吧?” 薛凌殊笑了:“师兄神机!不过,这笔债可不能算到我头上,我的脸是被师妹毁的,这都是她造的孽!七十年前,有人给我教了个法子,成功了,就有希望恢复容貌,凤凰城在中原的中心,四周三十里的地方,中心、正南、正北、正东、正西设一个结界,抓了人,挖去方位相对的五脏器官,勤加修炼,或可有效。” “那为什么又去骚扰刘公子?”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何况你师妹我只是个蠢丫头罢了。我也不愿意这事露馅,所以特别谨慎小心,结界还是漏了个洞,怨魂一个个钻出去,搅得刘逸宸家不安宁。”薛凌殊一笑,“师兄那几个凡人小朋友还真胆大,居然跑到结界里头,要不是其中一位姑娘有师兄给的扳指,肯定得困死。师兄,那姑娘一定是个美人吧?你很爱她吗?” 李邺淡淡笑着,并不作答。 薛凌殊笑言:“我想当然是爱了,不然今天会过来?师兄难得爱个人,更难得不嫌麻烦跑我这儿来,是关心则乱,还是病急乱投医?” 李邺笑而不语。 薛凌殊叹口气,说:“不告诉你,以师兄的性格,会逼我直到我讲为止;告诉了你,又怕你犯傻,毕竟我就剩你这一个同门了。唉,师兄,人这辈子,不光是为爱情而活,沉溺在爱情里,势必会错过更多的美好,所谓碧海潮生的辽阔壮丽,不是寻常细流可以比拟的。” 李邺莞尔:“这是哪位智者劝你的话,你给我原封不动搬过来了?” “被你发现了!”薛凌殊声音带了几分女孩儿的娇俏,仿佛又回到了那无忧无虑的旧时光,然后,她笑意淡了,继续说,“二十年前,我碰到一个人类男人,喜欢上了他,可是,他有妻子,两情甚笃,他妻子当时身怀六甲,我连机会都没有。没过多久,他妻子生了个孩子——有时候,世事就是这样,就连你我也在这参不透的命格里头,逃都逃不掉。” “那是个什么样的人?” “你将来说不定有机会见到。他,和师弟长得一模一样,很——都不知道怎么说好,我看见他的时候,真以为师弟活过来了。所以后来,当我知道不能和他在一起,真恨不得放火把世界烧成一把灰。师弟是我的全部,你是无法理解的,一个女人爱一个男人,她会把这个男人当成她的世界。那时候,师弟心里只有小师妹,也罢,可到了后来,我碰上了另外一个男人,也终于有勇气再次爱上男人的时候,他却结婚了,并且深爱他的妻子,我仍然没机会,永远没机会!师兄,这就是命,可是我不服,我恨——师兄,你说,如果我还像以前那样好看,他会不会离开他妻子和我在一起?” 李邺顿了顿,说:“师兄愚见,这和长相实在没太大关系,你真爱一个人,是爱她的——比如说性格,灵魂,或者精神层面的,无论媸妍,在你眼里都是仙女。” “看来师兄对那个姑娘爱得不得了。”薛凌殊笑道,她继续说,“他们的孩子,娘胎里就带着病根,活不过十一岁,凡人根本没办法,那个男人就来求我。我也是回天乏术,不能根治,不过,可以用别的方法缓解,可我怎么会给情敌的孩子治病呢?而且,我也怨那个男人,所以,我提出了条件。” 薛凌殊讲到这里,突然说:“如果是你,你会给那个孩子治病吗?” 李邺右手肘支在扶手上,右手撑头,左手随意搭着另一边扶手,宽大袖口静静垂落,柔软地贴着地面,他说:“事情没到我头上,很难说,我不好回答你的问题。” “师兄还是那样,说话聪慧而谨慎。”薛凌殊微笑道,她顿了顿,接着说,“有时候,最可怕的不是生离死别,而是人心绝情,所以,我提出的条件就是:我可以给他孩子治病,让孩子多活十几年,但是,他和他妻子,必须喝断情水。” “断情水?”李邺头一次听说这个。 “这是女娲娘娘当年留下的,娘娘仁慈,觉得断情水太残忍,就把它藏在了北海,我也是偶然才知道。这种断情水,如果混着一个人的血喝下去,会把对这个人的感情,抹杀得一干二净,不过,记忆不会消失,只是突然没感情了。” “果然残忍。” “我提出,让那男人和他妻子都喝断情水,水里除了他俩的血,还有他们孩子的血。这样做,这个三口之家自然就散了。” 李邺明白了:“那男人最后没同意?” “才不是,他同意了。你没孩子,体会不来父母的心,为了孩子,做父母的什么都能放弃。他和妻子分别喝下断情水,没过几年,两人就离婚,分别重组了家庭,这都是后话。我答应那个男人的时候,他孩子还太小,治疗的副作用承受不住,就等了几年,孩子长到十一岁,我才履行承诺,给她治了病。” “再深的感情,也会因为喝下断情水消失得一干二净,所谓万事皆空,就是这样吗?” “没什么是能长长久久的,红尘都会有湮灭的一天,更何况如沧海一栗的凡人?就连我们,也是天地间的蜉蝣,流光转瞬,随波逐逝,又有什么是由得了自己的?” 李邺笑了:“这么说来,咱们竟没有做任何事的必要了,听天由命?” “是,不过很少能有人看透这海市蜃楼罢了,人人都活在虚妄的幻象里头,不死不休,然后,一辈子就这么过去了。所以,好多东西并没有你所认为的价值,不过是你的执念而已。”薛凌殊叹了口气,又笑道,“你知道这孩子是谁了吧?也早知道她是怎么一回事、该怎么救了,只是不愿意、更不敢承认,才上我这儿来,要听我亲口说?” 李邺不语。 薛凌殊直视着李邺,面纱下嘴唇开合,一字一句清晰无比地说:“那孩子就是林涓喜小姐。我找遍整个世界,找到一具和她灵魂契合度最高的身体,等她俩都长到十一岁,把那个身体的主人找来,毁掉她的魂魄,将林涓喜的魂魄从生病的身体里取出来,注到那个健康的身体里面。” 李邺眸子静静的,有着淡淡莹光:“这是杀人。” “杀人?”薛凌殊轻轻笑了声,“师兄,你提出这种质疑,真是我听过最好笑的笑话。” 李邺问道:“那具生病的身体呢?在哪儿?” “没魂魄就死了,你说,人死了会在哪儿?因为毕竟是那男人的孩子,我把她葬在我的天井里,那丛山茶花下面。” 李邺想起来,刚进院子时,一蓬白得刺眼的山茶花,他沉默半晌,开口问:“她还能活多久?” “半年。”薛凌殊轻轻地说。 李邺又是片刻的沉默,然后他说:“为什么?” “这个身体毕竟不是她的,能维持这么久已经很不错了。剩下这半年时间,师兄好好陪陪她,让她过得高兴一点,毕竟是喜欢的人。” “嗯。”李邺随口应了声。 室内静默须臾,薛凌殊说:“我知道你舍不得,心里难受,可是,你不老不死,和日月同辉,以后、以后的以后,会碰上更多的女人,总有一个可以替代掉她,再说,这也不是你的错,这都是——”薛凌殊指了指头顶:“——该死的、万恶的老天,他安排的!” 李邺微垂着头,不知听进去没有,这时抬起眼帘来,说:“好像还有个办法——” “办法是有一个。”薛凌殊说,“上古的方子,龙鳞二钱,凤羽二钱——” “——麒麟角二钱,熬成汤,当然,还有一味最重要的。”李邺微微一笑,“她情郎的心脏做药引子,如果这个情郎不爱她,药引也不起作用——你真以为我会为一个凡人女孩儿送命?” “挖了心脏,你的法力会护着你,再活上十年左右,最后魂飞魄散,连转世投胎也不能够了——师兄当然不会这么傻,不说别的,师兄的计划还没完成呢,这才是对你来说最重要的事,因为你付出的实在太多太多了。” “师妹怕我挖了心救她?” “我不希望你干傻事,白白送命。” 李邺站起来:“放心,我虽然算不上智者,也没蠢到这种地步。我要走了,明天约见了刘公子,回头再来看你。” 薛凌殊送李邺到了天井,她看着他笑道:“师兄,你不会真要挖了心救那小孩吧?” “你想多了。” 薛凌殊轻轻一笑:“师兄可一定要再来看我啊!” 李邺打趣说:“你都不去看我。” “你一个男人家,多跑点路怎么了,又不会把脚跑大?” 李邺淡淡笑了。 两人经过那一丛白色山茶花时,李邺的脚步没有丝毫停留的意思,襟袍带风地走了过去。 随着李邺踏出,薛凌殊府邸的门轰然关闭。 薛凌殊站在天井里,手抚上白色山茶,瞧着那紧闭的门,一只苍老的蛇从屏风后蜿蜒而出,说他苍老,倒不是满身皱纹,而是他的眼睛,这是耋耄老者才有的眼神,沧桑而安详。 蛇爬到薛凌殊面前,看着李邺离去的方向,说:“他还没放弃,为那事要死要活?” “师兄太像他母亲了,说话神态都一样,性子却像足了他家人,一根筋到死。男生女相,该是有福气的命,他这么事事强求,唉——如果摒弃执念,是可以一辈子安好的。” 蛇看了薛凌殊一眼,吐了吐信子,说:“你什么道理都知道,也是什么都做不到。” 薛凌殊一笑,说:“咱们回去吧!” 才上得岸来,朝霞漫染苍茫海域,海水半面瑟瑟半面红,美得炫目,映得李邺一张脸明艳非凡,然而他的脸色太差了。 娜娜就在不远处,此刻看到了他,垂手走过来。 李邺面沉如水,他说:“娜娜,我们回去。” 第三章 李邺一直面色沉沉,捉摸不透,娜娜不知是吉是凶,一路小心跟着,回到了凤凰城。 “回府里头,不去喜岚轩了。” “是。”娜娜垂首应道。 踏入大殿,乍然的金碧辉煌,刺得人有些羞明,十二根金丝楠木柱子,依然静默地立在那里,脚下沉碧的青玉般的美石几无瑕疵,托着李邺穿白色绣山茶花、顶头缀明珠的绣鞋的脚,恍然间好似行走于平湖之上,两边金灿灿的莲花造型地灯,一人多高,中部荷叶燃着白檀,那股端详而典雅的气息,仿佛缕缕仙云萦绕周身,正前方就是垂落着绣有葳蕤牡丹帘幕的白玉台了。 他看也没看,绕过白玉台,走入后殿,脚步平稳,面色沉静。 一路上,侍卫婢女都忙俯下行礼,李邺沉静安详,到了卧房门口。 早有娜娜替他推开格子门,他跨进去。 走进卧室,坐在垂着青帐的月洞式门罩架子床边,他透过青烟般的纱幔,看着墙角燃一盏孤灯的瘦鹤铜灯,一言不发。 凭多年相处经验,娜娜揣测,主人可能心情不好,也不知是什么事,便小心地问:“主人要用些茶点吗?” 李邺摇了摇头,娜娜又说:“要不主人休息,奴婢给主人收拾床铺?” 李邺摆了摆手,示意娜娜退下。 娜娜巴不得呢,便推开门,到了石廊上,并随手掩上门。 斗室中,就剩下李邺一人了。 娜娜离去之后,随着格子门轻轻关上,李邺倏然站起,抄起瘦鹤地灯就向墙上砸去。 房内巨大的响动,让刚踏上走廊的娜娜吓得猛一抖。 隔着乌木格子门和雾色纱窗,房中杂乱、巨大的声响听得人心惊肉跳,石廊上侍卫婢女个个面色惨白。 第二天,李邺神色如常,吩咐家奴们把狼藉不堪的房间恢复了原样。 中午时分,李邺在书房接待了刘逸宸,就纪府现在的情况和应对方针交谈了两个小时,中午,和刘逸宸在书房用了饭,送他走了。 半下午时,李邺出府,去找林涓喜。 —————————————————————————————————————— 仿佛睡了好久好久,林涓喜感到指尖一阵刺痛,她醒了过来。 偏过头,就看到床边矮墩上坐着李邺,他头靠墙,手掌垫在头和墙之间,闭着眼睛,可能睡着了,眉目间神色疲惫。 林涓喜不忍叫醒他,才翻个身,李邺就睁开了眼睛,一双凤目,瞳若寒星,清清朗朗。 “我怎么了?好像是……你让我来喜岚轩,咱们正说话,突然,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林涓喜眼神慢慢清明,“怎么回事?我睡了多久?” 李邺修长的手指揉了揉太阳穴,试图赶走倦容,说:“三天。” “啊?!” “大前天,你来喜岚轩,正和我说话着,突然晕过去,现在才醒来。” “大前天?”林涓喜大声道,“怎么回事?” 李邺轻轻一笑,林涓喜立刻有种不祥的预感,然后,他装模作样地按上她脉搏,说:“你不会有了吧?” 林涓喜一愣,嗔道:“你别犯傻了,我和你不可能,你难道说的是别人吗?!” 说出这番话,不由脸似火烧,靠床头端然坐着,默不作声。 李邺也知道这话没说好,便双手捂着脸,一头栽在柔软的床上,掌下嘴角含笑,人“嗯哼”几声,半是为自己犯的错误不好意思,半是撒娇求原谅。 林涓喜伸脚在他心口轻轻踢了下,说:“起来!” 没想到李邺一皱眉,倒抽一口凉气。 林涓喜奇怪地说:“怎么了?” 李邺手按着心口,努力舒展开眉头,说:“没什么。”然后,他眼珠子一转,嘴角藏笑,用一种低沉媚气的勾人声音说:“心口疼得很,你帮我揉揉吧?” 林涓喜哼了声:“好啊,我给你揉——” 李邺忙挡开她的手:“别闹了!” “你真没事?” “我能有什么事?倒是你——”他坐起来,捋了捋凌乱的头发,“你有点贫血,输了我配的药,以后不会再犯了。” 林涓喜怀疑地看着李邺,明显不信:“贫血昏迷三天,我看这是要死的节奏吧?” “闭嘴,别说这种晦气话!”李邺轻责,然后,他脱了鞋子,和衣躺在林涓喜旁边,头一沾床就闭上眼睛,显然很困了。 半会儿见李邺还是一动不动,林涓喜给他盖上被单,正要轻手轻脚离开,背后,李邺突然说:“你还有一个月的暑假是吗?” “你没睡啊?是呢,暑假还剩一个月。”然后,林涓喜警惕地看着李邺,“我可是有安排的,休想再骗我当你的保姆了。” 李邺睁开眼,嗤得笑了,勾勾手说:“过来。” 林涓喜还是保持着高度警惕。 “过来嘛!”李邺的声音软绵绵的,笑容都透着几分醉人的情态。 林涓喜踢掉鞋子坐李邺旁边。 他一双清湛湛的眼睛一转不转看着她。 她有意气鼓鼓地说:“想说什么快点说,别一个劲儿色迷迷看我,晚上要做噩梦了。” 李邺珠光色的嘴唇微微开合:“涓喜,咱们,去旅游吧?” —————————————————————————————————————— 坐在昆仑厉焰里,林涓喜一会儿看看硕大的行李箱,一会儿看看那面镂空雪花、如水柔滑的白色丝绸帘子,然后,终于冲外面驾车的李邺说:“你坐进来好不好” “都给你说了不行,昆仑厉焰这畜生会乱跑。” “是你不让薛先生跟来驾车……”林涓喜委屈地说。 李邺无奈地笑笑:“你又不敢坐出来。” 林涓喜突然明白过来,她说:“李邺啊,你是想和我单独相处吧?” 冷不防,一只手从车帘底下伸进来,在林涓喜腰上掐了下,又缩回去。 林涓喜知道给自己说中,但是腰给他掐的生痒,就隔着帘子伸过手,也在他腰际一掐,说:“让你动手!” “驾车着呢,别闹!” 林涓喜可不管,嘻嘻笑着,在李邺腰上掐个不停。 李邺咳了声,说:“你的恐高症好了?” 林涓喜想了想,说:“嗯,好像真好了。” “怎么治的?” 她的恐高症,其实是那回,让倾泓抱着在空中飞翔了个把钟头彻底治好的。 她聊得高兴,就说了出来,然后马上后悔。 死一般寂静的几秒钟,帘前传来李邺的声音:“我想把你扔下去。” 一路上说着话,时间过得很快,约莫两小时后,李邺说:“快到了,把外套穿上。” 林涓喜穿了件卡其色的麂皮绒短夹克,底下还是t恤和短裙,不过穿了双白色的过膝棉袜子。 “开始下降了,没抓好磕着了别怨我。”李邺说。 林涓喜紧紧抓住马车内的扶手,坐得稳稳的,感觉到马车在下降,终于,车身轻轻震动了下,帘外李邺说:“到了。” 林涓喜准备下车,帘子已被人掀起,李邺站在地上,微笑凝睇于她,向她伸出一只手。她的手才碰触到他的手,便被他一把抓住,用力一拽,天地旋转颠倒,身子腾空而起,他将她打横抱起来。 看着他近在咫尺的脸,她觉得怪不好意思,便轻声说:“放我下来。” “我抱你进去。”李邺说,淡金色阳光洒在他身上,疏淡剔透的眸中,似乎有琥珀色的流光闪动着,瞧来分外温暖柔和。 第四章 林涓喜不由脸发烫,忙转移视线。 她这才发觉,马车停在一个大大的院子里,院外,就是或险峻或秀美的山崖,被苍莽茂盛的荒林覆盖,极目远眺,长白山终年不化的雪峰在钻石般耀眼的阳光下,呈现出淡淡的蓝色,静卧于青碧的苍穹之下。 “喜欢吗?”耳边是李邺低沉的、柔柔的声音。 “恩,风景真美!” 李邺抱着林涓喜慢慢朝屋里走,一边走一边说:“这是咱们院子,我种了玉版,现在开花了,你看——” 院子有五百多平方米,院墙用青色石块砌成,右手边是一百多平方米的牡丹圃,此刻,正盛开着玉轮似的白色牡丹,蜂蝶嗡嗡,阳光下耀目而典雅,流光飞逝,却在此地逗留忘返,余一抹残春的新绿,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啊! “这是厨房。”李邺手指着牡丹圃旁一间单独的房子说,这房子不大,很是简雅干净,一尘不染的青砖黑瓦,房前一个石桌,几把石椅。 “池塘里养着鱼,明天我给你烧菜。”李邺柔声说。 左手边有个二百多平方米的小池塘,水面静置一艘木船,水极清,可以瞧见池底沉淀的青泥和圆溜溜的鹅卵石,许多鱼儿或结伴或索居,悠闲地游来游去,因为水太清澈,鱼儿仿佛在空中飞着。 “这就是咱们屋子了。”李邺说。 正前方是一座青砖黑瓦房子,不大,棕色的木格子窗,糊着白色轻纱,门上两个亮锃锃铜门环,一把大锁。 到房子跟前,林涓喜才发现池塘是活水,一条浅浅溪流从房后绕过来,注入池中,再由一条澄澈水沟从院墙下流出去。 “喜欢吗?”李邺问。 林涓喜深吸口气,嫣然一笑,点点头:“这儿真是太好了!” 李邺一手抱着林涓喜,一手掏钥匙,说:“进屋吧!” 他从兜里拿出个铜钥匙,开了锁,然后将钥匙递给林涓喜,笑着戏谑:“你保管。” 林涓喜接过,捏在手里,李邺跨过门槛。 一进门,先是座红木的博古架做照壁,这就是客厅了。 绕过博古架,中堂居然是下山猛虎,两边对联曰: 福门吉祥千财旺,人顺家和万事兴。 横批:吉星高照 这让林涓喜大感意外,饶有兴味地看着对联,笑道:“没想到啊,你会挂世俗味这么重的对联,还以为会是‘野泉’、‘烟火’之类的。” 李邺哈哈大笑,说:“超凡脱俗的妙词雅句都是假的、空的,会越来越乏味,世俗之气才永远勾魂摄魄、让人欲罢不能,这才是生活呢,就像——” 他胳膊和手用力,颠了颠林涓喜,说:“——就像怀里这个又香又软的女人。” 林涓喜刚才光顾着看对联,现在才反映过来自己还被他抱着,听他说话这么直接,脸上一红,说:“快放我下来!” 李邺松开手,目光流连在她身上,那双胳膊似乎颇为不舍。 林涓喜站在当地,理了理衣服,打量客厅。 中堂前面,就是黑漆漆乌油油摆放对称的桌椅,一边三把,墙角各有一个一米多高的青花瓷瓶,大门边是两面大大的窗子,糊着白色轻纱,房中采光极好。 东西是对称的两间套房,李邺推开东边一扇门,说:“这是你房子,我睡对面。” 林涓喜探头进去,瞧了瞧,颇为失望,只见自己房子只有一个光板床,一个乌木桌子,一个大柜子,一个梳妆台。忙跑去对面看。 李邺房间也是一个光板床,一个梳妆台,可是书桌硕大,柜子旁还有个大大的书柜,里面码满各种书籍,墙上悬一把古琴,琴旁是清妙淡素的临摹搬《秋山问道图》。 “我想和你换。”林涓喜环视着李邺的房间说。 “为什么?” “因为我房子里什么都没有,你这儿有书有琴,还有画儿。” “去看看你的柜子。” 林涓喜又撒腿跑进自己房子,李邺徐徐跟来,待他走到林涓喜房门口,她已经把柜子打开,看着柜中那个大大的纸箱,回过头来,询问:“这是什么?” 李邺将纸箱扛出来,放地上,修长手指一划,刺啦一声,胶带开了,他打开箱子。 林涓喜一见之下,惊喜不已,忙蹲下翻看。 里面是许多可爱的摆饰,毛绒玩具,工艺品,挂画,还有套淡蓝色爱心图案的床上用品和淡蓝色的碎花窗帘,是她喜欢的颜色。 林涓喜喜出望外,说:“你给我挂窗帘,我收拾床铺。” 两人忙活起来。 林涓喜间或抬起眼睛,瞅着挂窗帘的李邺,阳光从他宽大的衣袖间隙倾泻下来,注满一室;李邺偶尔瞥她一眼,秀颀的凤目中含着笑意。 看着渐渐焕然一新的房间,林涓喜突然有种感觉:好像将要结婚的小夫妻,在收拾婚房。 笑容没有离开过她的嘴角。 他挂好窗帘,从桌上跳下来,拍拍手,站旁边看林涓喜铺床。 林涓喜先给光板垫上层粗布床单,再将三床棉被当褥子,一层层摞上,最后拆开崭新的床上用品,铺好床单,摆放好枕头。 突然,她愣在了那里。 从包装袋里,抽出两个枕套,居然是双人床上用品。 她手里捏着枕套,神色呆呆的,其实心里起了不小的波动,李邺在一边站着,幽黑深邃的眼睛望着她。 然后,他走过来,挨着她、贴着床边,弯下腰,抚了抚床单上褶皱。 他的手离她的手很近,她僵在那里,一动不敢动。 过了片刻,李邺直起腰,淡淡一笑,说:“我去做饭。”转身离开了房间。 林涓喜随后也跟了出去,这才发现,厨房里,新鲜蔬菜,水果,米面鸡蛋等等什么都有,便开玩笑说:“田螺姑娘?” “我几乎每年这个时候都会住几天,平时有下属定时料理,咱们来之前,又着人收拾了一下。” “一个人,不带谁?” “一个人。” “不无聊吗?” “现在不了。” 林涓喜嫣然一笑,接过他手里的水瓢,里面是正在淘的大米。 林涓喜手指□□水中的大米里,滑动几下,说:“凉凉的。” 李邺看着她说:“你不会淘米吧?” “这么简单的我——”她嘎然住口,李邺从背后拥住她,一手搂住她腰,一手也伸进水瓢里,五指□□她五指间。 十指交缠,缠绵摩挲,他的肌肤在水中十分柔滑,一丝一丝温柔地亲抚她的肌肤。 林涓喜心砰砰狂跳,扔下水瓢,落荒而逃。 吃饭的时候,林涓喜仍然不好意思,垂头扒拉大米,红着脸。 李邺做饭很好吃,松菇和火腿蒸的米饭,一盘清炒嫩笋,一只清炖松鸡,一盘野菜炒鸭蛋,他不停给她夹菜,简直把她当成个饭桶。 两人的饭桌设在池塘边,正午的阳光直直照进水里,池底鹅卵石晶莹漂亮,此刻真如玉石一般,水波的反光映在石墙上,无数细细的摇曳的金色弧线,墙外,不知是什么植物,梢头高高,几朵粉色小花探进院子,让人悠然神往。 “一会儿吃完饭了,我带你出去玩,采点松菇,打点野味,说不定还能碰上紫貂呢!”李邺说。 林涓喜听到这话,终于抬起头来,高兴得说:“嗯嗯,好!” 李邺浅浅一笑:“快吃!” 第五章 两人在这里住下来,李邺每天早上会背着弓箭出门,回来就提着负伤的野兽野禽,中午吃完饭,两人会出去采野果、野蔬、山菌和干柴火,于是一天的用度就够了。 这样清淡闲静的日子,常常让林涓喜忘了外面的世界。 李邺干活的时候,会脱掉广袖长衫,换上短打,乌发绾在头顶,林涓喜也渐渐学会了做许多家务。 下午两点左右的时候,李邺会把林涓喜房间的书桌搬出来,在池塘边写字,一直写到傍晚做饭时。 写完以后,李邺会将笔具在池中洗干净,夕辉下,墨汁如烟般四散开来,他会一直看着,直到墨迹渐渐变淡,消失——林涓喜实在想不通这有什么好看的。 这天,林涓喜如常在池边石头上坐着,看李邺写字。 “磨墨。”李邺将砚台递给她。 她接过来,一边磨一边打了个哈欠。 “瞌睡了?”李邺问道。 “中午吃太饱。” 中午,李邺做了叫花松鸡——用调料腌了一天一夜,早早起来拿叶子包住,涂上厚厚泥浆,放进炉里微火慢慢煨熟,十分入味,肉又鲜又嫩,简直是人间佳肴。 一只鸡,林涓喜吃了多半。 所以,提到这个,李邺嗤地笑了。 “你还笑,我最近在这儿都胖了,肚子上多了一圈肉。” 李邺微笑着伸手在她腰上捏了捏,林涓喜禁不住痒,躲避着。 “这样刚刚好,我就喜欢肉一点的。” “我不喜欢,我要减肥!”林涓喜说着,将砚台递给李邺。 他在那里写字,她看着,看着,慢慢睡着了。 醒来已是夕阳西下,山里,四点左右都挺晦暗了,她身上盖着他的鹤氅。 李邺已经开始洗笔具。 “醒来了?”他说。 “嗯。”林涓喜揉着眼睛。 他洗干净笔具放脚边,突然发现指上有墨迹,便把手探进池里,修长洁白的一只手在清凌凌水里来回划动,他说:“真凉。” “这是雪水吧?所以凉得很,这些鱼肯定好吃,我舅妈说,冷地方的鱼肉香,油脂还厚。” 李邺一笑:“你又舍不得吃。” “处了这么些天,有感情了。” 李邺将手从池中抽出来,指尖挂了晶莹水珠,折射着艳丽夕辉,有种哀艳之感。他往前看,不远处是青色的粗粝石墙,墙外,错落叠嶂的山崖,翠绿林木蔚然成荫,几点野花星星般闪烁于芊草之中;较远处,植被是浓重的深绿色,再远处,成了黯淡的灰绿,仿佛也变得薄了,更远处,远树如剪影,如山岚,浅浅淡淡;极目望去,夕阳下的雪山呈现少女般娇嫩的淡缇色,美不胜收。 他瞅着那片雪山,似乎着了迷,良久才回过神,低头看时,水中墨渍早已散去,他用手划拉几下池水,淡淡地说:“这池子有天也就成墨池了。” “不会,这是活水。” 李邺看了林涓喜一眼。 林涓喜忍俊不禁:“会会会,行了吧?好多好多年以后,还会有个公务员来这儿写篇文章,回顾一下历史,感慨一下时事,展望一下未来。” 李邺笑了:“我又不是书法家,没人来。” 林涓喜唇边笑意淡了,他似乎情绪不佳。 “不开心吗?喏,允许你打我一顿。”她伸过肩头。 他光彩熠熠的眸光流连在她脸上,展颜而笑。 李邺重新明朗起来,谈笑风生,轻松闲适地享受难得的自在,林涓喜心中忧虑的阴影被山风吹散,或许,她真是关心则乱,多虑了。 凡人的闲适时光总是很容易流失掉,归期将近。 因为第二天下午要回凤凰城,夜里,林涓喜和李邺早早睡下。 在林涓喜快要沉入睡乡时,有人推门进来,到她床边。 她睁开眼来,明丽月色下,只见李邺立在那里,乌发披散,一泻而下,直垂至膝盖,仿佛披着件黑色的斗篷,银光闪闪,顺直无比,长长白色寝衣垂落在地,闪着暗花的衣摆下露出一双玉色赤脚。 她瞬间清醒,一骨碌坐起说:“山里这么冷,你怎么不穿鞋?快上来!” 李邺掀起被子,坐进去,林涓喜□□的脚碰到他冰凉的皮肤,她拉过他手,覆在自己双手中,只觉冰冰冷冷,忙给他捂着,一边哈气一边说:“冻坏了吧?” 他不说话,侧躺下来,伸手示意她也躺下。 两人并头而卧,她有些担忧地看着他。 他微微一笑,搂住她说:“立秋了,山里到晚上还冷得不行。” 她感到他拥着自己的胳膊上透出凉气,轻责道:“知道冷还赤脚?” 他将脸埋进她的脖颈处,声音有些含糊:“睡不着。” 她抚了抚他的乌发,柔声说:“睡不着就和我说说话,一会儿瞌睡了再去睡。” “恩。”李邺答应了。 林涓喜想起一件事,笑道:“你不是睡觉不许人靠近吗?” “很久以前的事了。我以前经常做噩梦,在一个地方走着,周围全是黑雾,一点光都没有,突然会从黑雾里伸出只手抓我,所以睡觉总不稳,现在好了。” 李邺挪了挪身子,躺得更舒服了些,梨涡浅笑:“自从你收留了我,那个噩梦就很少做了,今年基本没有。” 林涓喜笑道:“这么会说话,我是你的救世主吗?” 李邺胳膊肘撑床,半坐起来,正对林涓喜的脸,凝视她的眼睛,他乌发垂落,扑在她脸上、肩上、枕上,他的眼睛和牙齿亮晶晶的,好像夜里的寒星,眸子深处是深厚柔和的光层,他说:“你是我的命。” 她心情激荡,心脏砰砰狂跳起来,克制着没搂住他,翻过身,将发烫的脸颊贴在柔滑的枕头上。 他重新躺下,搂住她,脸埋进她后脑秀发中。 “你给我唱个歌吧?”他闷闷的声音,一阵阵湿热气息随着他说话穿过她秀发,透进她脖颈里。 她轻轻地唱起来。 是范玮琪的《最亲爱的你》。 “…… 看你沉沉的睡去,忍不住轻抱着你, 孩子般的无邪安宁,幸福就那么笃定。 突然想写一封信,给我最亲爱的你, 看你不畏惧,一股傻劲,有时候多不忍心 …… 夜里,无声眼泪惊天动地, 我心疼你,为何倔强执迷, 半梦半醒,你说再多打击也不放弃 …… 也曾失望伤过心,你总相信那片乌云会散去, 从没变的孩子气,常让我生气却又着迷, 就算冷眼伤了你,却不曾逃避,横冲直撞, 也不管受了委屈, 我会守护你那颗赤子的心,永远不分离 …… 梦和现实的差距,有的时候让你感到灰心, 世界无情,只要记得我在这里陪你 …… 我最最亲爱的你,擦去泪滴,那片乌云已散去, 我们一起走下去,一起笑着看沿途风景。 我最最亲爱的你,最真的一句,永远守着爱着你, 带着梦想前进,珍惜那最初炙热的心,最亲爱的你 ……” 身后的人没有回应,林涓喜转过身,月光下,李邺闭着眼睛,已经睡着了,不知他何时进入梦乡,有没有听到他唱歌? 她小心地跨过他,下了床,撒上鞋,为他盖好被子,正准备离开,突然,他梦中喃喃地说:“……涓喜……” 林涓喜俯下身子,一手扶着李邺肩膀,柔声说:“我在这儿。” 看着他的睡颜,她心中不舍离开。 但还是硬起心肠,到他房中拿过他的鞋回来,放在床下,然后返回,爬上他的床,用被子将自己裹严实,不一会儿,沉沉睡去。 回到凤凰城后,两人各奔东西,林涓喜也要开学了,得回家做准备。 第六章 室内很暗,百叶窗帘遮住大部分阳光,当然还有些细微光子从窗帘缝隙中透进来,一条条金线投在暗红牡丹图案的长毛地毯上,投在红木的低矮茶几上,投在红木镶嵌暗红丝绒的双人沙发上,投在沙发上刘逸宸的身上,然而,这些细碎光线,并不能使室内明媚多少,反而透出森然之气。 刘逸宸靠着沙发,指尖没有夹香烟,桌上放个小小的利口杯,盛了小半杯剔透的红色液体,一位灰色西装的男青年手夹香烟,靠沙发背站着。 刘逸宸神色沉静,他眼前,隔着红木茶几,站着位美艳女郎,她栗色秀发高高挽起,耳垂上硕大的黄金耳坠随着说话轻轻晃动,衬得一张秀美的脸庞儿神采奕奕,雪白优美的脖颈戴了黄金项链,婀娜的身段,裹一袭海蓝色晚礼服,足蹬一双缀满碎钻的尖头鞋,鞋跟又细又高,足有十几公分reads;绝对侵占。 女郎望了眼背靠沙发的灰西装青年,心里感叹,这个纪家的新主人真和前任纪无臣大少爷很不同,纪无臣身后常跟随至少两个西装革履的手下,而且站得端正,表情严肃,可刘逸宸不同,要不是今天这个特殊日子,都不用穿正装,随坐随靠,抽烟喝水自由,只要做事认真便可以了。 女郎微微弯着腰,恭顺的姿态,吐字轻俏而清楚:“先生,属下按您的吩咐,提前在许嘉茗的船上做了手脚,船还没到马六甲就沉了,许嘉茗一家老小,包括船上水手,没一个爬上来。” 刘逸宸点点头:“恩,知道了。这件事先不要声张,过了今天再说。辛苦了,下去休息吧,一会儿还有宴会。” “是。”女郎走出小厅,并带上门。 女郎离开后,有人敲门。 “进来。”刘逸宸语气平和。 一个身穿黑西装的瘦高青年走进来,躬身说:“先生,有位姓木的先生要见您。” “姓木?”刘逸宸真不知是何人。 黑西装青年上前,双手呈递一个盒子,刘逸宸接过时,手一沉——盒子很重。 他把盒子交给灰西装青年:“打开。” 青年将盒子打开,瞧着并无异常,递给刘逸宸。 刘逸宸接过一看,这是满满一盒金条,总有二十几个,怪不得沉,盒盖内还插了张折叠整齐的纸。 刘逸宸打开来,红色丝绒烫金百合龙凤的纸上,娇媚字体写着:“逸宸,新婚大喜!” 刘逸宸微不可闻地皱了下眉头,对黑西装青年说:“请这位先生到小厅来。”然后对灰西装青年说:“你先去吧!” 人都出去了,刘逸宸看着红纸上墨香扑鼻的字,思量着事情,过了片刻,有人敲门。 “请进!” 一位身材颀长的络腮胡须男子推门而入,并反手关上门,看着刘逸宸,微微笑着。 刘逸宸也面带微笑,站起身,拉把椅子在自己对面,说:“贵客啊,快请坐!” 男子毫不客气地坐下,眉目清雅,气度从容,他微笑道:“好久不见了。” 刘逸宸拿过一个小杯子,为男子斟满茶水,说:“是啊,多半年没见了,李公子,过得不错吧?” “平平淡淡。这半年刘公子是春风得意啊!” “你怎么到这儿来了?” 李邺笑道:“今天是我表妹和表妹夫的大婚之日,我能不来吗?” 刘逸宸一笑,说:“别开玩笑了,虽然说我小姨没在家,可有的老仆人还认得你。” “不用担心!逸宸,你如果没看见我的字,会猜到是我吗?”李邺指了指自己的脸。 刘逸宸看着李邺,想了想,说:“确实伪装的可以,我太谨慎了。” “谨慎是应该的。”李邺微微一笑,“逸宸,你一掌家,就把香港的地皮卖了,给残墨弄个金屋子——真是够败家的。” “其实金屋子没花多少钱,逗丫头玩的,卖地皮的钱,基本都给我外婆留下的老人手了reads;拒不负责[abo星际]。” “你对他们还挺好。” “明着给他们的多,暗地里当然是给我的人多了。先稳住这些乖顺的,等清理了那些不乖的,剩下的再说,纪家将来改名换姓也未可知。等我把这些都弄妥当了,再把残石给你。为了万无一失,你得再等等了。”刘逸宸笑着说这些,仿佛两人关系不错,是朋友。 但李邺是知道对方打算的,刘逸宸既然这么做,那自己在他清理家族内部的时候,非但不能出手破坏,甚至还得在必要的时候搭个手,不然,残石的事嘛,就难说能推到什么时候了。 李邺表面平淡地说:“没关系,我有的是时间。逸宸,帮我个忙!” “你说,能帮上的我一定尽力。”刘逸宸看起来很真诚。 “替我杀了清凉道长和他的那几个徒弟。” 刘逸宸一思付,说:“李公子,你让我做什么,我当然是赴汤蹈火,只是,清凉现在已经基本没威胁了,他在凤凰城受人排挤,呆不下去,才搬到南充,你真要杀了他们?” “你替我拿来了清凉的‘亢龙有悔’,他无所庇护,魔界仇家那么多,可以说已经是将死之人,可我想尽快把这事了了,那家伙活着,就是个隐患。” 刘逸宸略想了想,说:“好,我马上吩咐人去办。” 李邺淡淡一笑:“你亲自去好不好,这种事情,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刘逸宸思付,以自己现在的威势,杀几个丧家之犬般的人易如反掌,便答应了:“好,就当还你个人情。哦,李公子,晚上咱们好好聚聚?” “你的洞房花烛夜,我还是不打扰了。”李邺笑着,站起来,“这次真的不行,下次吧!” 刘逸宸也站起来:“急着走干什么?如果就这一件事,派个属下过来就行了,公子何必亲自跑一趟?” “我让刘公子帮忙,当然得来,而且,今天是你大喜的日子。人生在世,本来就诸事不自由,如果连参加朋友的婚礼都缚手缚脚、瞻前顾后,也太没意思了。” 刘逸宸笑笑:“谢谢!我让残墨送送你?” “那哪行?等回了凤凰城,咱们再聚!” “好!”刘逸宸送李邺到小厅门口,然后,李邺从偏门出去了。 刘逸宸也没再回小厅,他穿过绿荫浓重的长廊,来到草坪上。 这个角落不显眼,却能看到全景,此刻,正是东南亚最凉快的时候,可阳光也比温带刺目得多,刘逸宸脸庞陷入曼陀罗花架的阴影中,神色有点阴翳,和眼前欢闹喜庆的情景不和。 远处,百年橡树枝繁叶茂,浓荫连成一片,清凉而广阔,婚礼现场便在那里,早已布置完毕。红毯两侧隔一米有座刷着雪白油漆的拱形铜花架,用玫瑰装饰,垂下丝绸飘带;这条布满鲜花的红毯直通舞台,四周是来宾席,密密麻麻总有几百桌,也都缀着玫瑰和丝带,宾客有的已落座,孩子们在桌椅和鲜花旁跑来跑去;五个小花童,三男两女,男孩子穿白色小西装,红色领带,在大人的强制下乖乖坐着,但头歪来扭去,眼珠子骨碌碌转动,极不安分,女孩子一身白纱裙,长发披垂,头戴一圈小花,捧着玫瑰,做出懂事的样子,十分乖巧安静。 刘逸宸眼睛搜寻着,终于找到了林涓喜,她穿着淡蓝色碎花连衣裙,头发高高绾起,正和他母亲纪小满低声交谈着,不时做出优雅的手势,应该是在商量婚礼相关事项,家里几个人,都是婚礼策划师。 刘逸宸不去关心她们在说什么,他的目光扫向正对婚礼现场的大宅子,那里有条长廊,装有宽大落地窗,喝下午茶最好不过,而且,小厅角门直通那里,处理完公事后,正好去休息reads;都市谪仙。 李邺完全可以穿过刘逸宸身后这条爬满蔓生植物的露天走廊,越过花圃直接去偏门,然后离开纪府,他却偏偏走了角门,这样,不仅增加了通过正门人多耳杂的风险,而且还多走了路,是想领略纪府引以为豪的阳光长廊吗?可是,因为林涓喜现在所处的位置,李邺走过这条长廊,就耐人寻味了。 你对纪府很熟啊,李公子,很久之前便了如指掌,曾长期客居此地,既然这么熟悉,为什么要多绕路通过长廊呢?是急着见她吗? 纪府现任当家琢磨着心中的一个个疑问。 对于李邺和表妹的事,刘逸宸觉得很诧异,林涓喜是几乎一夜之间对李邺感情荡然无存,从表妹玉石浮雕般明晰的脸上、深海般幽美的眼睛里,刘逸宸看不到一丝欺骗,他当然是相信表妹的,更相信自己的眼光,一个二十出头、从小一起长大的小姑娘,怎么能瞒得过他? 他疑惑极了。 他心思细腻,看出了这件事的反常,炽烈的爱情不可能在很短的时间里烟消云散,如果不是当事人在做假,那么就有可能是,表妹受到某种心理暗示,甚至是吃了损害神经系统的药。 虽然这种构想很荒唐,也不是完全没可能,刘逸宸自然知道,李邺有着人肉白骨的高超医术和法力。 如果真是李邺做的,那么,他的目的是什么?和自己有牵扯吗?会不会伤害到自己的利益? 新郎一身白色西装,衬得脸庞秀雅如玉,有着美丽得无以复加的双眼皮褶皱的眼睛分外年轻,乌黑眸子却没一丝剔透亮光,显出冷然。 对于李邺阴云重重的心,刘逸宸不是好奇,而是类似于野生动物的危机意识,甚至李邺对表妹的情意,他都不能断定不是欺骗。 这时,一个黑西服青年走过来,对刘逸宸低声说:“先生,那个络腮胡须的先生从角门到了长廊,一直低着头,穿过长廊,从正门离开了,坐上一辆出租,该是去机场的方向,兄弟们继续跟着。” 刘逸宸淡淡道:“他从正门走了?” “是。”黑西服青年恭顺地说。 刘逸宸想:或许他真不想被那些老家伙缚手缚脚吧?便说:“知道了。你先去吧!” 男子离开,刘逸宸站在那里。 突然,有人在刘逸宸肩头拍了下,他回身一看,是二叔刘花程。 刘花程打量着侄儿,说:“新郎官,发什么呆呢?高兴傻了?” 刘逸宸明朗一笑,洁白整齐的牙齿,使他的笑容看起来分外干净。 ———————————————————————————————————————— 刘逸宸和残墨比肩而立,男的颀长俊丽,女的纤巧秀美,偏又都穿着纯白礼服,像对并蒂的白莲,登对的金童玉女! 理想在一步步实现,二十出头的年纪,独掌大马豪门,解救并得到了心爱的女子,难如登天之事,也通过他的能力和一部分运气实现,这是刘逸宸人生的巅峰时刻,席间,他风度翩翩,谦和而不失优雅,温润而兼有风流,更重要的是,他秀丽的眼中,那非凡的自信、沉着的气度,使他看起来异常高贵,仿佛侯门王府的贵族公子,但又较之多了份锐利和劲气,宾客们无不为这位纪家新任掌门的风采所赞叹、倾倒。 第七章 婚礼结束后,刘逸宸携娇妻残墨去冰岛度蜜月,林涓喜同家人回到凤凰城。 周末,林涓喜和许嫣然相约去爬望帝山。 天气很好,冬日的灿烂阳光将天空映得澄蓝如洗。 两个姑娘背着小包,拿着相机,一路看景,顺着环山公路往上走。 马路边沿的崖下,就是蜿蜒的洄蓝河,于空谷之中、光秃秃林间潺潺流过,河水衬着河底黑石,显出森冷的玄色。 林涓喜望着河谷,说:“林寒涧肃,一片萧杀。” 许嫣然却一直瞧着林涓喜,眉头微皱。 “怎么了?”林涓喜喝口水,眸子清冷通透,已经知道对方要说的内容了reads;千金夫人。 “你真和李先生分手了?” “我们又不是三岁小孩,说分当然就真分了。”林涓喜淡淡一笑。 “为什么?他又没红杏出墙,也没不良癖好,再说,你不也觉得他对你挺好吗?” 林涓喜又喝口水,抹了抹嘴说:“就是突然不爱了。其实,一段感情,结束的时候并不一定要哭哭啼啼、五内俱裂,突然不爱了,大家好聚好散。” 林涓喜说这番话的时候,一副无关痛痒、轻描淡写的表情。 “那也好,你不喜欢了,谁也没办法。”许嫣然无奈地撇撇嘴,“michael先生也不常来了,其实他也可以考虑哦!” 林涓喜目光淡淡,微微一笑:“我现在还不想谈,等找了工作再说吧!” 然后她伸臂挽住朋友,笑着说:“倒是你,什么时候能领个男人回来?” 许嫣然笑嘻嘻地说:“这么急着想把我嫁出去?我可不想结婚,当个煮饭婆伺候男人,一个人过着多好,逍遥自在,哈哈——” 两个姑娘一路说笑,青春烂漫,仿佛从未有过烦恼。 半山腰建了个小型广场,纪念古代一位文人,可怜这文人一生潦倒,晚景凄凉,饿死于舟中,千年后却养活了不少人。广场正中便是他的汉白玉塑像,林涓喜多瞅了几眼,广袖长衫,飘逸如仙,不过,过分俊美的脸倒像某个偶像剧男主角,空洞发腻。 再往上走,山路靠近悬崖的一边修了白色围栏,朝下鸟瞰,远山如烟,近景似画,洄蓝河淙淙细流在高处瞧来分外可爱,远方,断断续续的纤细水脉,透着柔韧,在阳光作用下,腾起一片橙色烟霞。 拐过一个不知何用的小房子,突然,世界安静了,浩瀚的、碧蓝的水盈盈谔斓丶洌獗闶卿Ю逗铀饬恕 林涓喜不想用什么上好的缎子或者水晶之类来比喻她,她就是一片水,一片极美的水,美到让你失语的地步,观者一时间不知该做什么,只是呆呆看着。 冬山碧寒,夹着绿水,有种冰雪女王的清冷之美,山间萦绕淡青烟霭,大概是水太碧,故而,升腾的水汽都染了色,或者是天太蓝,所以,映得一切都泛起清澈的靛色。 望着宝石般嵌在群山之间的水库,林涓喜突然想到了一件往事。 四年前,洄蓝河水库在一个雨夜绝提,大水冲进河谷,造成上百人死亡,原因是暴雨造成的水压过大,水面过高,但是,是否是这个原因,至今仍有争议。 林涓喜却是知道内情的,湖光山色在刹那间黯淡无光,阵阵寒气直侵肺腑,她打了个冷战。 “你怎么了?”许嫣然觉察出朋友的异常,问道。 林涓喜摆摆手:“没什么,没什么!” 江做青罗带,山如碧玉簪,很少有人能知晓、想到如此美丽无俦的景色下,掩藏着邪恶和黑暗。 可是啊,天地尚且以万物为刍狗,何况小小的洄蓝河、凤凰山?毫无感情,不偏不倚,灾难突然降临在羸弱如草的人们的头上,人心险恶,世事无常,人类呢,沧海一栗,奈何,奈何,奈之何? 林涓喜心中一片茫然和萧索,她忆起山顶有两座唐代浮屠,后人建了观音庙,不过渐渐荒废,便想上去瞅瞅。 她说了出来,许嫣然摇头道:“我不去,那儿的路特别难走,而且,我想在这儿看水reads;快穿之推攻系统。要不,你自己去?” “我去,你一个人待这儿?”林涓喜不放心,毕竟,此地较为偏僻。 “没事,要是有坏人,我就把他推水库里去!” “真歹毒!好吧,我一个去了。我上去看看,一会儿就下来。” “去吧,路上小心点儿!” 告别了许嫣然,林涓喜背着小包,顺着公路找到了那条小道。 石阶多年失修,有的地方残缺不全,不过,这对林涓喜来说不算什么,她庆幸没让许嫣然来,这样的山路,她根本走不了。 爬了二十来分钟,渐渐望到了山顶的浮屠,经历千百年风风雨雨,它们仍然静静矗立着,不知道此刻在想什么呢? 待上到山顶,林涓喜额上已沁出细细汗水,她将大衣扣子解开来,打量四周。 这里没有想象的破旧,一块不大平地,唐代浮屠其中一座悬在崖边,看起来让人担心,塔旁就是观音庙,非常小,连院子都没有,青石小路对着正殿大门。 林涓喜走过去,靴底和路面碰撞,发出清亮响声,虽然不大,但因为这里太过寂静,故而十分清晰。 她走到门口,一股寒气和着檀香扑面而来,大殿里只点着几根线香,一支蜡烛,十分昏暗,她跨过门槛。 短暂的适应之后,她惊得几乎跳起来。 一个长发白衣的人跪在蒲团上,双手合十。 感觉到异动,那人回过头来,微弱的光线下,他一张脸朦胧秀美,两行清泪从脸颊上淌过。 正是李邺。 乍然在这里见到李邺,林涓喜惊诧震动,怔了片刻,才期期艾艾地说:“你……好。” 李邺垂着头,慢慢站起来,他长长衣摆下露出素色的缎面鞋子,靠外面的鞋帮绣了几朵石竹花,他似乎是要走,脸埋进阴影里,看不清楚。 她挪开一点点,让出了门口的位置。 李邺抬起头。 她惊讶地发现,他居然满面泪光。 她还从没未见过李邺如此模样,他眼泪滚落,一张脸泪痕斑驳,本来就长得异常艳丽姣美,哭得这么狼藉,很难不让人动容。 林涓喜瞧得心里难受,鼻子发酸,只得说:“你……你有什么难处吗?” “没有。” 林涓喜还要说什么,李邺行了一礼:“我先走了,告辞!” 然后,他从林涓喜身边绕过,待她回头的时候,他已经不见了。 林涓喜跑出大殿,来到院子里寻找李邺,站在历经千年风雨的浮屠下,她仰起头,左顾右盼,却没有一丝李邺的影子,仿佛他从未来过。 她便又走进大殿。 香炉中三根线香燃了一半,该是李邺供的,观音端然坐于莲花座上。 佛光在塔顶吗?宁静而安详,观音清秀的眉间,隐含着仁慈和悲悯,微笑看着世界。 第132章 过了十几分钟,有人敲门,林涓喜估计是表哥,用最快的速度清理掉桌上的两个纸杯,然后迅速在卧室卫生间客厅检查一番,确认没有李邺的痕迹,才去开了门。 来者正是刘逸宸,他看到林涓喜,似乎松了口气,说:“进去说话。” 两人走进屋里,刘逸宸立刻反手关上门,克制的怒意浮出来,他一把抓住表妹胳膊,照着她背狠狠打了几下。 林涓喜被表哥打疼了,愣愣看着他。 刘逸宸横眉立目地说:“看什么?你说,我该不该打你?” 林涓喜显出茫然的样子,刘逸宸痛心疾首地说:“你这丫头也太不懂事了,跑吉隆坡干嘛?找纪家送死吗?” 林涓喜垂下头不说话。 刘逸宸生气地说:“你倒是痛快了,想过家里人吗?奶奶那么大年龄,想过她吗?” 林涓喜一惊:“外婆知道了?” 刘逸宸摇了摇头,目光严厉地看着林涓喜,说:“你还能记得外婆啊?” 林涓喜眼眶红了,说:“对不起,我不是人。” 见她这幅摸样,又诚恳地道了歉,刘逸宸气消了些,他吁一口气说:“你能动得了纪家?纪家的势力和能力是你想象不到的,你那朋友带着枪支,早被纪家盯上了,这房子也被纪家监视着,恐怕你到不了纪家门口就被撂倒了。” “什么?!”林涓喜大惊失色,她担心的是李邺,而刘逸宸会意错了,便没好气地瞥了她一眼。 林涓喜转瞬想想,李邺肯定不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他能来就不会让人发现,稍稍放心了,然后想到自己,不由后怕,慌忙说:“那我怎么办?会不会被纪家怀疑?” 刘逸宸突然笑了:“我外婆让我盯着‘那个可疑的华人’,然后‘那个可疑的华人’把枪支都卖给了你,我就盯上了你。” 林涓喜一听之下放心了,便笑道:“那女的是谁呀?” “她是我的手下。” “怎么来的那么巧?” “你房子灯黑了两天,我想你恐怕在睡觉,就等你灯亮了再来找你。顺便说一句,这房间对面、这扇窗户正对着那座楼都有我的人,时时刻刻监视你,所以你安全得很。” “听你这么说,这事纪奶奶让你全权负责?” “嗯。” “她现在越来越信任重视你了。”林涓喜语气中听不出喜乐褒贬。 “不能大意,或许在试探我——那些枪和子弹呢?” 林涓喜指了指茶几下的纸箱:“都在那里面,送你了。” “我不要,没收了,充公。”刘逸宸踢了脚纸箱,然后在沙发上坐下,看林涓喜站着,便说,“你坐过来。” 林涓喜坐在表哥旁边。 刘逸宸神色温和多了,说:“吃饭了吗?” “吃了。哥,我错了,让你们担心,以后再也不了。” 刘逸宸不说话,林涓喜说:“我也是听到李邺的事,太难过才会……” “李公子的事,我也特别伤心,你难过可以理解,但是,你敢不敢用用这个?” 刘逸宸在林涓喜头上“咚咚”敲了几下,她疼得挤了挤眼。 “留得青山在,以后肯定有机会,你以卵击石,最后仇人都好好的,受伤害的是你自己。” 林涓喜明白表哥还不知道自己弄人弹的事,幸好——她便说:“知道啦,我现在冷静了,你放心好了。” “那就好。你今天就回国,我给你把机票买了,赶快回家去,外婆、二叔、我爸妈还有嫣然,他们都要担心死了。” 林涓喜点点头。 刘逸宸瞅着林涓喜,叹口气说:“瘦成这样,吃回去了再见外婆,省得她老人家心疼。” “我要马上见外婆。” “那你就马上给我胖回原来的样子。”刘逸宸口气强硬,林涓喜笑了。 “你一心一意学习,别的事少想,听见没有?” 林涓喜点点头。 刘逸宸叹道:“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别眼看着人家栽了跟头,自己还一条道走到黑。” 林涓喜知道表哥在暗指她和李邺的恋情,便又点了点头。 林涓喜沉吟着说:“纪奶奶出身不凡,女中枭雄,不敢大意。” “我知道,我会小心的。” “哥,你……”林涓喜一副欲言又止的摸样。 “怎么了?” “其实,我有时候觉得,你对纪家人太绝情了,毕竟是你血浓于水的亲人。” “涓喜,纪家人就没把我当亲人看,对你舅更不好,实际上他们从没接受过你舅,把他当家里的一份子,永远觉得他是低他们一等的穷小子,而我也因为有所谓‘平民的血统’,受到他们的轻视。小时候最不乐意的就是去纪家,他们把纪无臣当凤凰蛋捧着,把我晾一边,就连家里的下人,也没把我们父子当主子看。” 从记事起就耿耿于怀的事,表哥的不满毋庸置疑,林涓喜轻轻地说:“可能是你想多了,你在凤凰城过得像个太子,在纪家难免有失落感——你真要那样做?” 她的意思是,在纪家取而代之。 刘逸宸瞅着林涓喜,目光无比黑暗,仿佛黑色的水银,看得林涓喜心里不是滋味,她又说:“唉,你害了那么多人,就算成功了,自己又真的开心吗?纪奶奶、你舅舅、纪无臣也都很可怜,每个人都不容易。再说,咱家现在也过得挺好,你追求的不是幸福,是比大部分人幸福。” “你想说什么就直说。”刘逸宸背靠上沙发。 林涓喜目光中有深深担忧:“你不干好事,我担心你。” 刘逸宸笑了声:“你想多了。” 林涓喜抬起眼睛,直视着刘逸宸,说:“那些东西不属于你,而且你多行不义。” “你不懂——”刘逸宸眉心微蹙,眸中有尖利的细如发丝的光圈,“这些东西本来就属于我。” “什么叫本来就属于你?” 刘逸宸坐的位置正好背光,他英俊的面容隐在阴影中,轮廓分明,散出一种令人不安的强大气息,他说:“好东西永远只属于强者,他既然死了,就不是他的了。” “你用诡计胜了他,不算公平。” “那你觉得我该怎么和他比?角斗?人类社会自从产生私有制,从来都是劳心者治人,靠的是大脑。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捷足高材者先登。弱肉强食是亘古不变的规矩,连达尔文的进化论,都讲的是物竞天择,优胜劣汰——社会学中的丛林法则,这才是真理。” 林涓喜失声笑了:“丛林法则?这是我最讨厌的一个名词。” “这是现实,你要么面对它,要么掩耳盗铃。” “那人和动物还有什么区别?” “你错了,人类社会的丛林法则,比动物界的更可怕,也更无情。而且,我追求的不是比别人幸福,这是我的理想,你理解不了。”刘逸宸眉梢轻扬,轻轻地说。 林涓喜无奈地说:“我真的理解不了,大家都勤勤恳恳过日子不好吗,为什么要争来争去?” 刘逸宸泠然而笑:“你当然理解不了,因为咱俩就不是一类人。” 两人相对无语。 记得小时候,他俩最能玩到一起,因为都胆子大、体质好,可是长大后,尤其是近几年,两人真是话不投机半句多。 不过,喜欢和爱是不能划等号的,这点在家庭里表现得尤为明显。 “下了飞机就赶紧去看外婆,知道吗?“ “恩,我知道,哥。”林涓喜点点头,因为刚才的谈话,有些不愉快。 刘逸宸嗤得一笑,杵了表妹一下:“死里逃生见到你哥,不应该大哭一场吗?” 林涓喜展颜,两人相视而笑。 刘逸宸突然说:“涓喜,借我个东西。” “什么?” “魑离扳指。” 林涓喜一怔:“干什么用?” “你别管,肯定完璧归赵。” 林涓喜从颈上卸下用玉线缠绕的金扳指,说:“我不是舍不得,关心你,多问一句。拿去吧,小心点儿!” 刘逸宸收了,放进口袋,然后他说:“最近老觉得有什么跟着我,我挺不安的。” “什么?没关系吧,要不要请地黄去看看?” “应该没事。你别担心我了,操心好你自己吧!” 第133章 李邺循着敌人的灵气而去,慢慢走进了热带雨林的腹地。 踏过泥泞的长满低矮植物、爬满昆虫的地面,李邺一双精致的、绣夹竹桃的白色缎面鞋,沾上了踏碎的昆虫粉色的□□和黑黄的稀泥,头顶植物错落有致,分层生长,多是乔木,或高或矮,滴水如雨,浸湿了他的肩膀,头发也被濡湿,有几缕黏腻腻贴在额头,他捋到耳后,不一会儿长衫的下摆就淋淋滴水,贴在小腿上,十分难受,他不得不提起衣摆。 一路上较高级的动物如猴子蟒蛇都远远避开了他,唯独虫子、泥土和水不怕,幸好他不介意脏。 突然,一股急促而温热的水柱倾进李邺颈中,并伴随一阵腥臊的气味,他抬起头,只见头顶一株小乔木被粗大的绿藤缠绕得十分深情,而藤条上坐着个头发花白且乱如鸡窝的矮小老头,正对着下面撒尿。 那小老头一见被他发现,提了裤子兴奋地手舞足蹈,上蹿下跳:“哈哈哈……毒手檀郎浇了我的尿了!毒手檀郎浇了我的尿了!……哈哈哈哈……” 李邺不由火大,但了解此人行为一向疯癫,往往恶作剧都是天真烂漫的孩童之举,认真起来才可怕,所以也无法,只是说:“我还当是哪只小畜生,原来是峨眉山猴爷,好久不见,别来无恙?” 猴爷瞬时拉下脸,从树上霍得跳下来,怒道:“你竟敢骂我是小畜生!你杀了我师父还骂我是小畜生!世上还有这种事——” 习惯了猴爷的大脑脱线神经短路,李邺神色如常,只是得赶快转移话题了,不然他能这么愤愤然地念叨一年,便说:“镆裁词焙蚶醇∑碌模膊缓屠钅炒蚋稣泻簦俊 猴爷怒不可遏:“知道吉隆坡的魔界有你的势力,可是你不是死了吗?你死了我怎么给你打招呼?我知道你死了我怎么会给你打招呼?不过,现在看来你没死——真是荒唐!” 李邺点了点头:“我没死,不过,知道我没死的人都得死。” “都得死?”猴爷一时脑筋转不过来。 “包括你。” 猴爷脸色倏然铁青:“你要杀我!你杀了我师父还想杀我——哼,我师父死了,是你杀的,我要替他报仇!李邺你知道吗?我以为你死了,难过得喝了三天酒——你死了我找谁报仇去呀?有天看见来峨眉山玩的女人,突然想起来,你还有个女人。我没亲手替师父报仇,这辈子都遗憾,所以要杀了你的女人;如果你女人死了,就杀了你的仆人;如果你仆人死了,就杀光你的朋友;如果你朋友也死了,就杀了和你见过面说过话的人!” 看似语无伦次的一番话,透露出的信息却是残忍歹毒和睚眦必报,李邺说:“你现在知道我还活着,可以杀我了,那么,你打算怎么杀我?” “我知道我杀不了你,因为从小跟着师父,没有师父跟着祖师爷刻苦用功,不过,我知道你和大马纪家的事,我可以让他们晓得你还活着,然后让他们替我杀你!” 李邺有些烦躁,这个人虽然从不遮掩,但并不比那些暗箭伤人的难对付,再说现在林涓喜的情况很危险,她在猴爷灵珠里,猴爷的一丝不适都会引起她极大的痛苦,如果猴爷负伤或者一命呜呼了,后果不堪设想——李邺控制了一下情绪,然后说:“这主意不错,既然办法也想出来了,何不把你灵珠里的姑娘放了,好马上去纪府,告诉他们这个振奋人心的消息?” 猴爷阴森森一笑:“那女人我三天前就决定杀了,我决定的事是不会改的,毒手檀郎,你死定了,哈哈哈哈哈……”他开心地大笑起来。 李邺暗暗皱眉,这可如何是好? 猴爷继续哈哈大笑,说:“你想救那个女人,就赶快到我灵珠里来,她可撑不了几天,不过,你属木,我属水,虽说水生木,但是我灵珠里水性太盛,水多则木漂,进了灵珠,你的法力只剩一成能用,活着出来基本没可能?哼哼,让你和那女的死同穴,是猴爷我开恩!毒手檀郎告诉你,你今天死定了,到时候我拿着你的头颅做酒器,不知道魔界多少人要拍手称快了!哈哈哈哈哈……” 他话音刚落,李邺倏然消失,猴爷知道他在瞬息之间已经进入了自己的灵珠,惊呆住,他万万没想到,李邺会为了那个女人如此不要命,看来自己杀他女人的想法是正确的,笑意渐渐浮上他布满皱纹却红润的脸,他甚是得意,呲着白牙在满林子里欢快地翻跟头。 第五十六章 李邺一踏入属水的猴爷灵珠,剧烈的不适感潮水般席卷了他,全身骨头仿佛被千万只蚂蚁啃噬,又痒又痛,却无从抓搔,阵阵眩晕,由此带来强烈的恶心感,使他几乎要吐了。 灵珠反应了它主人的内心世界:心灵丑陋的人,灵珠里也是不堪入目;思想贫瘠的人,灵珠里便是天“空”地光,什么都没有,而猴爷恰巧两者兼而有之。极目四望,除了赤血残阳下枯黑嶙峋的植物枝干,什么都没有,甚至一口水都不吝给予。 找到林涓喜并不太难,李邺用他只剩一成的法力,大概判断出了她的方位。 走了一里多路,李邺遥遥看到前面一个黑点,近了些,那黑点正是林涓喜。他悄然飞步上前,无声而迅捷,绕到她的身后,接近她,她也没发现。 林涓喜在地上坐着保存体力,目光警觉,嘴角紧抿,冷静而沉着,身边是有意放乱的枯枝,以便急用,双手更是各拿一根较粗的尖利枝桠。李邺心里暗暗赞许。 他放重了脚步,林涓喜眸子一斜,眼中闪过狂喜,随即压制住,她神色一冷,飞身而起刺过去,李邺不躲,握住她手里树枝。 林涓喜愣住了,有一瞬的动容,却松开手,更加警惕地盯着他,说:“别以为你伪装成我认识的人,我就会相信!” 她白嫩的手掌缓缓抚过左手没被他抓走的树枝,冷飕飕打量着他,他下意识摸着下巴,如何让她相信自己是真的自己,这是个问题。 看着林涓喜警觉而怀疑的表情,李邺叹了口气,说:“涓喜,我真是李邺。” “李邺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儿?你哄鬼呢!” “我知道你有危险,就寻着找来,救你出去。” “我不信!”林涓喜依然警惕地盯着他。 不过,亲□□人之间,确定身份是比较容易的,林涓喜便问问题,有几个比较私密,放平时她羞于开口,此刻顾不了那么多。 然后,他一一答对。 杀手的面具如受热的瓷器般迅速裂缝,轰然倒塌,她泪水盈眶,扔掉树枝扑进他怀里。 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她没让它掉下来,因为现在不是哭的时候,静了片刻,她说:“你怎么能来这儿呢?如果被纪家人发现了怎么办?” 李邺轻柔地抚着林涓喜的秀发,说:“没事。你把魑离扳指给别人了?” 林涓喜点点头,说:“恩,我哥来找我,借走了。” 李邺眉头皱起来,说:“刘逸宸要魑离扳指干什么?” “我哥说最近老有不干净的东西骚扰他。你别怪他,是我给的,他要有个事,我也担心。” “恩。”李邺答应着,“你怎么被猴怪抓来的?” “你说那个猴怪?我进了登机口,去洗手间上厕所,在隔断里头,突然眼前一黑,醒来就发现我在一间破房子里,一个长得像猴子的老头告诉我,他是猴爷,要把我放进他灵珠里,杀了我给他师父报仇——他看起来真可怕,神神叨叨,像个连环杀人犯。” 李邺微微眯起眼睛,眸中有道尖利的光闪过,他说:“猴怪要报仇,不马上动手,却把你关到灵珠里。” 林涓喜一想,是不太通情理,可她顾不上这些,焦急地说:“咱们能出去吗?那猴怪说,他的灵珠,进来容易,出去难。” 李邺沉吟:每个妖魔的灵珠里都有致命法宝,猴爷的法宝就是困人,进来容易,出去几乎没希望,不过,他没有说,只是淡淡一笑:“指望他那点修为,能困得住我?放心,我肯定带你出去!” 林涓喜放心了。 李邺却暗暗犯难,虽说任何法宝都有破解办法,但林涓喜撑不了几天,有限的时间里,能找到吗? “涓喜,咱们先到处走走,看能不能发现什么。来,上我背上,我背你。” “我没那么娇气!”林涓喜笑道,“我自己走。” “你不好意思吗?又不是第一次了,来,上来!”李邺轻轻笑道,拍了拍肩膀。 林涓喜抿嘴一笑,她想起两年多年前,他背着她和涂婆打斗,况且现在他这么固执,便不再推辞,伸臂勾住他脖子,向上一跃,双腿夹住他腰,身子贴着他背,头靠在他肩膀上。 突然,她一个激灵离开他的背,说:“你背上怎么湿了?” 李邺这才想起那事,待要尴尬,又觉得现在性命难保,顾忌这些未免无聊,就笑笑说:“刚在林子里,被个小畜生浇了泡尿。” 林涓喜立刻一个弓身离了很远:“啊?!” “要不我抱着你?” “不用了,没关系。” “一会儿出去我宰了他。” 林涓喜在李邺肩头锤了一下,说:“和畜生计较什么?” 李邺继续走路。 他其实是有打算的,这次或许很久之后才能找到破解之法,所以,要尽可能地保存她的体力。 李邺一边走,一边故作轻松笑道:“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林涓喜阁下就是来坑队友的——” 林涓喜轻轻拍拍李邺的脸,说:“还不是你,净惹麻烦!这次又不知道是哪回造的孽,人家来报仇了。” 李邺笑了声,心里却越发沉闷,这次的事透着蹊跷,自己可能被人摆了一道。 “对了,你怎么发现我被猴怪抓了?” “因为我的法力是木属,对于水属法力比较敏锐,还没离开吉隆坡,就感觉到猴怪强大的水属灵力,我知道他来干什么的,担心你,循着找来,走进林子就感觉到,他把你放灵珠里头了。” 一路上,李邺不时说着话,给林涓喜解闷,走了大约一个小时,周围景致没一丝变化,锅盖样的灰黄天幕下,四野无际。 林涓喜渐渐不安起来,她说:“累了就放我下来吧?” 李邺轻轻笑了,柔声道:“背着团温香软玉,舍得放下来?” 林涓喜莞尔一笑。 走了十几分钟,路边情景依旧。 李邺停住脚步,看着周围,眉目渐渐浮上担忧。 他的大手抓住她的手,十分用力,突然,林涓喜惊奇地发现,一股酥软的气流从两人交握的掌中、李邺的手心传过来,缓缓流淌进每一个血管,涌遍全身,立刻,她精神抖擞,气韵极佳,她知道他用法力为她驱走了疲劳,感激而会心地一笑,说:“我能撑住,你省着点儿。放我下来吧!” 林涓喜刚站定,蓦然,李邺的脸沉下来,他低声提醒道:“涓喜——” 第134章 林涓喜警觉地扭身,天地一片苍茫灰黄,什么都没有,可就在下一秒,她便看到一位高大英俊,身披红袍、手执玉鞭的年轻男子遥遥立着,像时空位移般突然出现,他并不看她,只是望着李邺,说:“毒手檀郎,好久不见。” 李邺神色已恢复如常,只是握林涓喜的手更紧了,他说:“是啊,申羽商,一别几百年过去,我还以为你都把我忘了。” “开玩笑,我怎么敢忘?我可是夜夜挂怀,日日悬心啊!” “多谢挂念——涓喜,我们走!” 李邺拉着林涓喜要走,申羽商却比闪电还快地挡在了他们面前,说:“李公子,你看,这三百年来我天天记挂着你,好不容易见上了,不和我叙叙旧,扭身就走,也太不给面子了。” 李邺嘴角一勾,说:“这位小姐是个凡人,不能在灵珠里待太久,我先把她送出去,再回来和你叙旧——堂堂‘’,不会为难一个小女孩吧?” “送她出去?”申羽商讥讽一笑,“你以为你们出得去?告诉你,今天就算我不拦,你也是走断了腿都别想出去的。猴爷灵珠里的法宝,就是一个‘困’字,只要进来了,就别想再出去。” 李邺哼的一笑,不置可否。 申羽商凑近一些,压低声、带着邪恶的笑意说:“不过,他把破解的法器给了我,只有我能带你们出去。” 李邺心念一动,表面冷笑道:“猴爷的师父都叫我杀了,他的这点小把戏能挡得住我?” 申羽商不屑地说:“你别逞能,李邺,灵珠里的困局谁不清楚?你难道忘了,七百年前,你被困在‘池血妖姬’直木深子徒孙的灵珠里,差点儿丢了命。” 李邺眼中闪过一道冷光,林涓喜却感到,他掌心出了层冷汗,她内心突然腾起无法言说的恐惧,他觉察来了,侧脸看向她,淡淡一笑,这笑容恰似春风,温暖而强大——她心中一宽,眼眶热了起来。 申羽商继续说:“李邺啊李邺,你以前冷血理智,现在竟然为了一个女人,白白送死?” 李邺冷静心神,分析当下情况:如果申羽商想自己死,不必出现,更不必让自己知道他有冲出灵珠的法宝;可如果他是想复仇,羞辱自己,就另当别论了,恩,先这样试试——他有了打算,也镇定许多,淡淡一笑说:“你不是要叙旧吗?” 申羽商面色一冷,说:“哼!少在我跟前伪装示弱,你不就是想麻痹我,趁我不防备下手吗?” 李邺轻笑了声,说:“吃一堑长一智,学聪明了,恭喜!”他说这话时,眼中含笑,嘴角可恶地扬起,慢吞吞的调子——林涓喜瞅着李邺,她以前常常被他这幅摸样搞得火冒三丈,她知道他要开始气申羽商了。 果然,申羽商的火被点起来,他压抑着怒气,说:“现在情况变了,你为鱼肉,我为刀俎,就算你这条鱼有通天的本事,也只有待宰的份儿!” “你真是越来越聪明,看来李某得对你改变一下看法了。你也该变聪明了,不然这几百年真是白活了。”李邺平淡地说。 申羽商气得火冒三丈:“李邺!我被你使奸计害得法力尽失,差点送命,你还有脸说这些?!“ “有句话怎么说?人必自辱而后人辱之。如果不是你对我的计划起了贪念,咱们还是好兄弟,说不定现在正坐在昆仑山凌芙池边听琴赏雪呢。你受的罪,是上天对你背叛兄弟的惩罚,假我之手而已,你去怨恨老天吧!”李邺说着这样的话,带着艳丽刺目的淡笑。 “你住口!”申羽商一个箭步过来,离李邺一米远时生生忍住,目眦欲裂,“如果可以,我真想把你的舌头□□!” 李邺吟吟浅笑,眼波微动地说:“我现在是鱼肉,你现在是刀俎,掐死也好,拔出舌头也罢,我也只有悉听尊便的份儿。不过羽商那,该说的话我还是要说的,至于你爱不爱听,就是你的事了。背叛兄弟的滋味不好受吧?法力全失呐,真想不来,这几百年你是怎么挺过来的,我的羽商小弟!” 林涓喜觉得再这么说下去,申羽商会跳过来掐死李邺,就扯了扯他袖口。 申羽商真气得差点翻白眼,用了很久才让面部表情相对平缓,李邺心下了然,看来他并不想杀自己,而是另有所图,就叹了口气,柔声说:“阿羽,三百年了还是这个脾气,我三言两语就怒发冲冠,这可不好,会坏事的,得改一改了。” 最后几句已是语重心长,申羽商火气渐退,却余怒未消,他说:“少装好人,我和你,早就割袍断义、形同陌路了!” 李邺缓缓地说:“想想当年,你,我,敖淩,玉琛,咱们四个人称‘留香四煞’。现在,敖淩做了龙王,虽然尊贵,却不自由;玉琛因为人类的问题囫囵觉都睡不好,哪还有时间闲情逸致?就剩下我,还是闲人一个,可是啊,兄弟们走的走,忙的忙,坐一块喝杯茶都是奢望了。” 申羽商目光陡然一凛,他说:“闲人一个?哼,李邺,你放弃你的计划了?” 李邺垂首一笑,略略摇头,说:“提这个干什么?” “哼,李邺,三百年前我能为那个东西和最好的兄弟翻脸,三百年后,又为什么不能为了它,和一个仇人火拼?这么多年我怎么过来的?哼,我当年差点被你害死,侥幸逃过一难,可是,你还要斩草除根,派手下追杀我,要不是我耍个花腔,早死在你手里了——我必得要亲手杀了你才解恨!我用这位小姐引你进猴爷灵珠,就是为了杀你,因为在外面我根本打不过你,你是属木,在属水的灵珠里不仅法力失效了九成,而且身体状况很差——” 听到这里,林涓喜悚然,看着李邺,他感觉到她的目光,略一点头,示意她别轻举妄动,林涓喜便又转过头来,只听申羽商继续说: “——可我属水,在这儿不仅不受一丁点影响,甚至因地借势,法力更胜。杀了你之后,我再扮成你继续运行你的计划——不是我卑鄙,三哥——”他怨毒地说出这个称呼,咬牙切齿:“——这都是小弟我跟您学的!” 李邺眸子漆黑无光,他说:“如果你想接手我的计划,我劝你还是算了吧!这个计划我运行了两千多年,像熟悉我自己一样熟悉它,你确定能比我更了解、更出色地掌控,不会让它崩溃甚至引火烧身?” 申羽商嗤之以鼻,他说:“我计划了八百年,这些问题都没想过吗?少唬我!” 这时,林涓喜清清冷冷地说:“这位先生,你说你要伪装成李公子,也许骗得了别人,可是,几位大人、龙王殿下、池玉琛大王他们,恕我直言,我并不认为他们会被蒙在鼓里,如果让他们知道,可能就不会念旧情了。” 申羽商哼了声,说:“李邺,你还不知道吧,绿野就是我放你身边的眼线,本来去昆仑山那次就可以杀掉你,可惜绿野不中用,大意了,功亏一篑!” 林涓喜愕然,回想两年多前那次刻骨铭心的经历,不由五脏六腑寒意森森,人心可怕,命运无常。 李邺眼中,掩藏的错愕和怨毒一闪而过,他抚了抚衣襟,淡淡地说:“你为什么不用涓喜威胁我,逼我帮你完成计划,再拱手送上去?” 申羽商只是冷笑:“老狐狸!只要你活一天,我就一天睡不踏实。如果这次我放你出去,下次想有机会就难了。” 李邺苦笑:“没想到阿羽这么看得起我。” 申羽商手拂过玉鞭,说:“看在过去的情分上,你和这位小姐可以选择死法——想怎么死?” 李邺浅浅一笑,带着逗趣的意味说:“能不能选自然死亡?” 申羽商冷笑:“你示弱了?” “没有,我就是在想一个问题。这个计划我奋斗了两千年,难道都是我一个人的功劳?有许多人帮我,包括你的绿野,他都没少出力,至于刘逸宸公子——你知道他吧?他有你想象不到的才干,而他才是关键一步。你也知道自己对计划的掌控肯定比不上我,实际上,这个计划本来就是个推到半坡的车子,连我都不知道,它究竟能不能上去。如果让你运行,你自己掂掂,有几分胜算?” 申羽商依然冷笑:“少废话!” 李邺继续说:“乐观一点,三成胜算,剩下的七成失败呢?想过失败的后果吗?对于这个计划,你付出的不比我少,其实——” 李邺有意住了口,看着申羽商,对方倒也沉着应对,只是一双黑眼睛紧紧盯着李邺。 “——说实话。”李邺真诚地说,“我很想和你合作,希望得到你的帮助。成功了,咱们成果共享。阿羽,你是个人才,我也很惜才,如果你肯帮我,成功的胜算就更多了。不能和你共事,我深为遗憾,一直想去找你,怕你因为从前的事不肯原谅我,犹豫着,始终还是没去成。” 申羽商一直冷冷看着说话的李邺。 李邺叹了口气,说:“早知道会是现在这个地步,就该早去找你,你也好过,我也高兴,咱们还是兄弟,不至于闹成这样。” 申羽商冷然说:“哼!花言巧语,骗骗小姑娘还可以,骗我,做梦!” 李邺不以为意,说:“你不信我,我也没办法,总不能把心剖出来给你看。不过,我要警告你一句,别以为你做得天衣无缝,玉琛他们的眼光、行事你也是知道的,好自为之吧!” 李邺顿了顿,面色平静地说:“你说可以选择死法,那就用你的弓箭,给我一箭。” 申羽商冷笑:“你就不怕?” 李邺淡淡一笑,说:“我早该死了,上天让我多活了太久——就是遗憾,出师未捷。” 申羽商点头,看向林涓喜,说:“小姑娘想怎么死?怕不怕?” 林涓喜面色苍白,却是目光凛然,李邺平静地说:“我的女人,不会贪生怕死。” “小姑娘,吃安眠药吧,这样痛苦少。” 林涓喜面如金纸,她坚定而颤抖着说:“不,申羽商,你也给我一箭,算是成全。” 申羽商不禁喝彩:“好个姑娘,真是不一般,难怪李邺这样上心——好!” 他说着变出了一支雕弓,一把箭簇,退后十几米远,搭弓上弦,瞄准李邺。 “站到我身后,背对着我的背。”李邺对林涓喜说。 林涓喜都要吓傻了,她愣愣地说:“他真要杀人?” “快点!”李邺强硬地命令,最后干脆把她硬拉到自己身后。 这时,申羽商已经拉开弓弦,松指,李邺没有闭目,遥遥看着远方,箭头是一个银色的点,朝他额头飞来。 第135章 等待着箭头入头颅的那一刻,却是迟迟未至。 原来,箭头定在了半空,停顿几秒,然后像一个没有生命的枯枝一样,落在了地上。 李邺惊愕地看着申羽商,继而恼了,沉下脸说:“你在耍我?” 申羽商拾起地上的箭,拿着雕弓走过来,神色亲切平和了许多:“刚才我突然想到一件事。李邺,还记得洪武年间,咱们四个去长白山狩猎,比箭法,你最厉害,百发百中,我比你差一点。从那时候起,我就下定决心,苦练箭法,再次比试的时候,一定要超过你。” 申羽商又看着林涓喜说:“小姑娘,以后住长白山吧,有你这神箭手夫君,肯定丰衣足食。” 李邺微露不解,冷然看着申羽商。 “其实,小弟我早想和你合作了,不过,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我得知道你的真正想法。所以演了这么出戏,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非得把你逼到绝境,才能把真话逼出来。”申羽商恭敬地一揖到底,“三哥,得罪了!” 一声尊敬而温和的“三哥”让李邺神色一滞,眼眶微微红了,过了片刻,他说:“咱们四个,我是老三,你最小,虽然称兄道弟,却都不开口叫,你也不叫他俩,一直只叫我。” 申羽商一脸敬重:“在我心里,只有你是我三哥。” “我当然是你三哥了。”李邺手搭上申羽商肩膀,感慨地拍了拍,继而说,“猴怪怎么办?” “他整天叫嚣着要杀你,总有一天会被你的人做了,不如我今天一杀,三哥觉得呢?” 李邺微微一笑:“那就有劳阿羽了。” “三哥客气了!” 林涓喜呆愣愣的,一时反应不过来,李邺捏了捏她的手,轻笑了声,说:“大小姐,回魂啦!” 申羽商看着林涓喜笑道:“这位是——又是个新嫂子啊!” 李邺闻言踢了申羽商膝盖一脚:“什么又是?从始至终就这一个。赶快走吧,等出去了再扯淡!” 事不宜迟,当下三人动身出了灵珠。 瞬息之间,林涓喜他们已经置身热带雨林,面前是又惊又怒、吹胡子瞪眼的猴爷,他简直暴跳如雷:“申羽商,你……你怎么没杀李邺?!” 申羽商扫了眼猴爷——这时,李邺站在了林涓喜面前,挡住她,她听到一声肌肉撕裂、骨骼破碎的恐怖声音,浓重的、中人欲呕的血腥味儿弥漫开来,鼻端淡淡的昂贵木质清香也不能驱散,她恶心得要窒息了。 猴爷脖子几乎被切断,只余后颈连着一点皮肉,血像决堤之水,申羽商用他血淋淋的手做了个托起的动作,一颗蓝盈盈灵珠从猴爷断开的脖颈处浮出来,停在他掌心。 李邺仍然挡着林涓喜,说:“阿羽,有姑娘在,赶紧处理了。” 申羽商一挥衣袖,尸体和血迹立时不见,李邺站到了一边。 林涓喜看着眼前,苍翠湿润的草木中,哪还有猴爷的影子,刚才的仿佛只是幻象,她明白,申羽商这么做,是为了取得李邺的好感和信任,立功巩固地位。 申羽商托着蓝色灵珠,笑道:“三哥,这猴爷千年的道行,小弟送给未来侄儿了。” 李邺嗤得笑了,说:“你哪来的侄儿?” “三哥这要孩子还不是三五年的事儿?”申羽商说着,瞅了眼林涓喜。 李邺微微笑道:“他申世叔的好意心领了,不过,小小孩子白得一千年法力,弊大于利。你拿着,猴爷是你杀的,再说,你法力越高,咱们的计划成功得越早,我也能少费点儿劲儿;而且,他这灵珠属水,你比我更适合。” “那我就收了。”申羽商说。 三人走到热带雨林边缘,不远处便是马路,偶尔有辆汽车呼啸而过。 李邺对林涓喜说:“涓喜,你先回国吧,我也得走,就不送你了。” “我知道,你赶快走吧!小心点儿。” 李邺点点头,申羽商说:“三哥,你有事,不如让我送送嫂子?” “你嫂子对付凡人还是可以的,不用送。阿羽,你先别走,我有话和你说。” 林涓喜朝申羽商点点头,注视着李邺,他也看着她,然后,她转过身朝马路走去。 李邺目送着渐渐远去的林涓喜,看她到马路边,拦辆出租车,坐上去,车子开动。 直到车子消失在一派浓绿之中,他还不收回眼睛。 申羽商看着李邺,笑道:“三哥这回是找对人了,这样上心,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李邺回转过头,眸光宁静而蕴藉,淡淡一笑:“当然是真的。” 申羽商也回以一笑,不过,似乎不太对劲。 他还未来得及细想何处不对,突然,白光一闪,李邺的手已经直直□□申羽商胸口—— 申羽商的心脏被扭了下来,从胸口缓缓拖出,带着血肉模糊的结缔组织,鲜血像火山爆发时的岩浆般喷涌而出,很快染红了申羽商脚下的野草,李邺的白衣也是血迹斑斑。 申羽商脸色瞬间变得惨白,他咚一声栽倒在地,震惊而不解地看着李邺,用漏气的暗哑声音说:“……李邺,你……你……” 李邺也蹲下来,一道血痕从他眉心直划到脸颊,十分狰狞,他眸中没有一丝感情和光彩,只余沉黑一片,看着申羽商,声音低沉:“我舍不得杀你,毕竟,如果你肯出力,能让我省不少心。但是你知道吗?我不可能再相信一个背叛过我的人,而且,晓得我爱那姑娘如命的人都得死。” 申羽商的心脏在李邺掌中托着,瞬间化灰,一阵风刮过,吹散了。 申羽商眼睛一直瞪着李邺,手指却在地上划着什么,终于一瘫,瞳孔渐渐散了,没了气息。 李邺扭动脖子,歪着头,看着申羽商留下的字,只见那被血浸泡的地上,有几道深深的凌乱划痕,勉强辨出,是“多行不”三字,“不”字还少了最后一个点。 多行不义,必自毙。 李邺盯着那三个字,片刻后,站起来,拉上风帽,遮住一头乌发,脸色苍白,气色相当不好。 他提起**衣摆,走进森林深处。 第136章 倾泓推门而入。 他缓缓走到李邺跟前,也不行礼,笔直站那里,眼睛直勾勾看着李邺,火红袍角的刺绣金龙,獠牙银丝绣成,泛着冷光。 李邺自打倾泓进来就没正视他,一直在翻看一本书,僵持了一会儿,还是倾泓先开口了,他的神色疏离至极:“李邺。” 李邺挑起眼睛,这才看向倾泓,凤目眼角斜飞,神色淡淡的:“师叔,没想到,你我最后还是走到了这一步。” 倾泓嘴角扬起,冷傲地说:“你违背道义,连法力都是施诡计窃用师兄的,别以为你现在是高高在上的成功者,其实我永远不服你!” 李邺合上书,说:“你少假清高,咱们这些人,谁手里头没沾血?沐淩来杀我,你背后使诈放冷箭,差点害死我,还有什么不服的?” 倾泓嘲讽道:“这不正中你下怀?沐淩要杀你,只怕你早都知道吧?而且,你就是要让他杀你,所以这次去长白山故意带上我,因为你知道,在生死关头,我肯定会阴你——这么做,你的假死就更自然了不是吗?从头到尾,我还是被你算计了。” 李邺冷冷一笑,说:“我算计你?哼!去找沐淩之前,我怎么给你说的?” “你说,如果你死了,让我先别给林涓喜说,瞒得越久越好,因为如果她知道了,有些计划会打乱——李邺,你不就是担心她吗?你那点儿心思,别人看不出来,我能看不出来?我是看着你长大的,你的脾性我了解,你耍的那些花样,我都瞧得一清二楚,你在乎林涓喜,怕她伤心难过,或者殉情,或者报仇和人同归于尽,不过——”倾泓脸上浮现出恶毒的笑,看起来很诡异,“——这正合我心,我就是要她不好过,就是要她死!她是你心上人对不对?你连对她的好都遮遮掩掩,李邺,我真怀疑你是不是男人?” 李邺长眉微耸,顺手拿起一个砚台丢过去,正砸中倾泓下巴,墨汁泼一胸膛,砚台掉地上,哐当一声摔成两半。 倾泓毫不在意,说:“我拆穿你,你就恼羞成怒——哼!你一直都这样,对真正在意的,永远沉不住气。说实话,我对你的做法不以为然,甚至觉得可笑,你不敢公开对她好,不敢和她结婚,恐怕结了婚也不敢要孩子吧?而且,你还做出那种事,误导旁人,以为你在利用林涓喜,甚至连林涓喜本人都差点这么认为——如果我爱一个人,绝不会像你这样藏着掖着、偷偷摸摸,我会干脆磊落,让全世界都知道,我在乎她。” 李邺一声冷笑:“你一直在祖师爷、师父和我的庇护下,从没接触过世事,你懂什么?” 这话刺痛了倾泓,他一下恼了:“你说什么?!” 李邺黑洞无光的眼睛看着倾泓:“难道不是吗?” 倾泓双目带赤,胸口起伏,气得不轻,然而,他心里清楚,李邺说的是事实,虽然师侄的“庇护”近似虐待,但是,许多危险的、苦难的事情,他不必面对。 李邺知道,这么下去,这场谈话必将在暴力中被迫中止,便转移了话题:“你不是和林涓喜关系挺好吗?而且,她外公救了你的命,你开始还一直帮她,不惜冒犯我,现在竟然只想让她死,我真怀疑你的三魂六魄还在不在?”(注:民间传说,少一魂一魄,人会痴傻疯癫。) “我确实曾经和她关系不错,而且,她外公刘河生先生于我有救命之恩。林涓喜是个少见的奇女子,仗义刚勇,能和她做朋友是福气,况且,你那时候总欺负她,如果是别人也罢了,偏偏是你,我当然要护着了。”倾泓神色一阴,“可是后来,她居然对你动心、和你相好了,看见她对你好,我简直恨不得剥了她的皮——为什么是你?为什么会是你?这个毫无人性、阴险狡诈的恶魔,空长着人的皮囊,里面已经腐烂溃败完了!我敬重的朋友,她爱我最恨的人,我有一种被背叛的感觉!我知道你爱她,我要你在地底下也不安宁,我会不惜一切代价伤害她,她过得越惨,你越不好受,我就越快活——那个魔鬼的□□,这是她应得的!” 李邺冷冷地说:“如果你不管好你的舌头,我就把它拔下来。” 倾泓哼了声,说:“将死之人,还有什么不能说的?” “将死?”李邺缓缓摇了摇头,轻轻一笑,笑容说不出的艳丽残忍,“侄儿可不敢杀师叔,这是大逆不道,侄儿要留着师叔,好好尽孝。” 倾泓看着李邺,不禁打了个寒战,他会让自己生不如死吗?是的,他会——不过,倾泓很快恢复过来,他凛然说:“过去几千年了,只有今天,这张嘴才归我自己管,反正也是活不成,还不如说个痛快!只是林涓喜毫发未伤,可惜,可恨!” 李邺叹口气说:“涓喜何辜?咱俩的恩怨,何必扯上别人?” 倾泓逼近李邺,眼睛微眯,眸中透出利刃般的光彩:“只要能让仇人难过,难怕杀光全凤凰城的人,我都不会眨眼睛,何况林涓喜那个叛徒?” 李邺哼地冷笑出声:“杀光全凤凰城的人?这是一向标榜品行高洁的人该说的话?” 倾泓冷笑道:“你没资格指责我。” 两人对视着,一样的冷笑,目光中的疏离和寒冷,仿佛能冻结任何炙热的感情。 渐渐地,李邺眼中冰山似的冷峻慢慢消失,眉宇浮上彻骨的悲凉,与他年轻的面庞极不相称,显得沧桑无比,他声音很低沉,轻声说:“师叔,非得这样不可吗?” 倾泓锐利神色也收敛了些,他瞅着李邺,冷笑道:“如果你不杀师兄,又怎么会到今天这个地步?” “不吸走师父的修为,凭我那点儿功力,什么时候才能做我想做的事?”李邺神色悲楚地说,“师叔,你知道吗?你曾经是这世界上、我唯一信赖的人,可是,在我杀了师父的时候,你居然要掐死我,你的手就那么伸了过来,眼睛里全是厌憎和仇恨,当你手指头按上我脖子的时候,我脑子一片空白,整个世界都崩塌了,你杀死了我心里最后一点人性——你不是总嫌我残忍吗?要知道,这都是你们一手造成的,包括你——我那时候才明白,你的疼爱就像天上月亮,会变,甚至有一天,你会成我的敌人,杀了我。我恨透了你!我知道你心高气傲,所以让你当我的下属,给你改名字,称我主人,天天变法子折辱你,可是这么做,我一点也不高兴,实际上,我一直没放弃希望,希望你能重新对我好,可情况越来越糟,你和我只剩下仇恨,在仇恨里互相折磨,如果其中一个不死,这种折磨就永远没有尽头——这些真的、真的不是我想看到的……” 倾泓惊呆了,不可置信地看着李邺,这是他成年之后从未表露出的另一面,眼神清澈,恍若寒星,隐隐闪闪,含恨带惑,终于不是一个进攻者的强硬姿态了,他此刻的脆弱,仿佛回到了很久以前,那时,他还是个孩子,虽然和同龄人想比,他骨子里的仇恨和个性上的扭曲早烧尽了童真,但是,在疼惜他的善良师叔面前,他眉目间还是会闪过天真和柔弱,只不过后来——思绪回到现实,倾泓收起吃惊,一张脸又冷了下去:“我怎么会知道你的想法?你杀了你师父、师姐、师妹,让我如何能再信你?况且,那时候的我,倒对谁不好了?” 李邺眸光澄澈,他凄然说:“你对我就没有一点过分的偏宠吗?” 倾泓坚决地摇了摇头:“没有,而且,我对你的好,也早忘光了,这么多年,朝代都换了多少,谁还会记得对一个孤子的怜悯?” 李邺沉默片刻,神色已经恢复过来,他平淡地说:“有件事我想让你知道。” “你说。” “猴怪知道我没死,所以没直接杀了林涓喜,而是把她困在灵珠里——你可知道,猴爷从那儿听说我没死?” “你怀疑我?我真的以为你死了,否则也不会去害林涓喜。”倾泓说到最后一句,牙齿暗咬,他顿了顿,缓缓地说,“猴怪从谁哪儿听说的?” 李邺面无表情:“申羽商。” 倾泓大惊,差点呼出声来:“申羽商!?天哪,他不是死了吗?难道……他没死?我可是亲手杀了他,他怎么会没死呢?” “你上他当了。” “申羽商现在在哪儿?” 李邺依旧面无表情:“他现在,在你马上要去的地方。” “你杀了他?”倾泓挑了挑眉毛,冷冷地说。 李邺靠上椅背,说:“背叛过我的人,我是不会留的。” 倾泓一怔,悲凉一笑:“不劳你亲自动手,我要自我了断。” 李邺示意:“可以。” 蓦然,倾泓眼睛一眯,带着恶意的神情说:“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申羽商都能知道你没死,设计害你,你身边肯定出了奸细,或许是残墨,或许是地黄,或许是刘逸宸,甚至林涓喜——” 然后,倾泓笑了,冷冷看着李邺。 李邺冷漠地说:“这个奸细应该是玄火金魇族的,算上法师,知道内情的有九个人。祸起萧墙,自古一国破灭皆始于内政不修,如果不是师兄和师叔疏于防范,也不至成今天这个局面。” 李邺说出这番话时,眼神黑暗空洞,神色难辨。 倾泓脸上也带着几分愀然,彼此静默良久,倾泓疏冷地说:“我和你,已经无话可说了。” “如果有一个环节改变,结果便会南辕北辙。如果——”李邺的眸子幽黑沉沉,“——师叔,如果你暂时不死,会去干什么?” “现在说这些废话有用吗?”倾泓挑眉,眼中满是涩然,他怔了片刻,还是说,“如果我能活下去——我会去找‘EF’。” “找他?”李邺愕然。 倾泓看了李邺一眼,说:“我说过,我只尊敬有德行的人。EF是个好人,我想跟着他,可以保护他,还可以帮他做事,做善事——这也是我一直以来的心愿。我想管人间不平之事,帮助困于浅滩的人们,可惜这辈子,大部分时间都在助纣为虐了。” 倾泓的神色间满是怅惘。 “没想到,师叔居然有这等志向。那侦探真这么好?” 倾泓凝眸于看不到的远方,停了一会儿,说:“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也。” 他说到最后一句,语音已经难掩凄楚。 李邺垂下头,不去看倾泓,他摆了摆手,疲惫地说:“你走吧!” 倾泓没反应过来,神色有几分迷惘:“你说什么?” “你走,去找那个侦探,过你想过的生活。” 倾泓不可置信地看着李邺,睁圆眼睛,克制着激动的颤抖说:“你……不反悔?” “你死了我又得不到什么好处。”李邺抬起头来,淡淡地、漠然地一笑,“我曾想放过一个男孩,但最后还是杀了他——师叔,如果有一天,你又丧心病发作,威胁到我和林涓喜,我会杀了那个侦探。” “你别杀他!”倾泓急忙说,反应过来自己情绪太外露,收敛了些,“你杀了我吧!” 李邺轻轻笑了声:“你的窃听蛊已经没有了。以后最好别再让我看见你。” 倾泓似乎还是不信,他警惕地倒退几步,到门边时转过身,推门离去。 李邺广袖一扬,吹熄所有灯盏,站起来,推开门,穿过小厅,来到卧房。 石廊淡缇色光辉从格子门的薄纱透进来,但被屏风遮住了,李邺靠着乌木床头,大睁着一双黑水银般的眼睛,眸子特别黑暗,一丝光线也无,对比得周围都亮堂起来。 现在快天亮了吧?睡也睡不着,闭眼养会儿神也罢。 谁知才闭上眼睛,很快沉沉睡去。 梦中,春光明媚,荒原一眼无际,他在欢快地奔跑,穿过一人高的蒿草,不时回头看后面,脸上始终挂着无忧无虑的笑——很久很久以前了吧,那时总是开心,仿若人间毫无烦恼可言,几丝心间忧愁也很快消弭在了微笑的唇齿之间——笑着回过头,这是在看谁?是谁策马而过,是谁舞枪如飞,是谁喜欢带他到春天的荒原,看他撒欢儿地奔跑? 眼角有凉凉的液体沁出,他悠悠转醒,坐了起来,在这对坐而令人悲叹的现实世界,连梦也如此忧伤。 “你醒了。” 一个温柔的声音响起,李邺转过头,看到林涓喜立在那里。 这是李邺从龙珠出来,阔别半年之后,第二次见林涓喜。 前天的相见太匆匆,他只顾得上亲了亲她,她伏在他胸口,泪水打湿他的衣襟。 今天,她做了个精致的发型,将秀发全部堆在头顶,盘个秀美的发髻,丰润苗条的**,裹着一袭浅蓝的碎花连衣裙,擎着盏铜灯,明亮的火苗淡淡光华洒在美丽的脸庞上。 她看起来宁静而温柔,女性的柔美和深情,使她整个人都散发出温暖的气息。 她手中一点光亮,缓缓走过来,坐在床边。 他一把抱住她。 林涓喜吃了一惊,不晓得发生了什么,让李邺如此反常,她静默着放下铜灯,也抱住他。 过了良久,李邺喃喃地说:“涓喜,涓喜……” “怎么了?”林涓喜手指轻轻抚着李邺发丝。 他并不说话,片刻后。 “总有一天,我会带你离开这儿!”李邺的语音,低沉而坚决。 她没有告诉他,许多东西,我们厌憎,却离不开,永生永世,不死不休,她只是抚着他乌发,轻轻地说:“好。” 第137章 李邺在书房写字,这时,有人叩门,门外娜娜轻柔的声音响起:“主人,金叔翰殿下来了。” 李邺忙搁下笔,站起来推开门:“快请进来!” 李邺刚刚一下楼梯,就见金叔翰带着贴身侍卫,从打开的正门走进来,忙迎上去,笑着行了礼:“殿下!” 金叔翰也作揖还礼:“公子!” “殿下快请坐,娜娜看茶!” 两人在客厅坐下,娜娜侍立在侧,金叔翰侍卫站在主子身畔。 金叔翰打量着李邺笑道:“李兄这次冒险,小弟颇为挂怀,现在看来,李兄气色上佳,可见龙王待李兄不薄。” “他?如果没有过去种种,我会感激他。”李邺神色淡淡。 “李兄爱憎分明,真是性情中人。”金叔翰说,娜娜一边俯身倒茶,头都不敢抬。 李邺淡淡一笑:“族魂尊贵无比,本该举行一个隆重庄严的仪式,只是现在,此事还得隐秘,让殿下亲赴寒舍,简陋仓促行事,在下心怀歉意,也深感不安!” 金叔翰忙说:“从李兄这里迎回族魂,我金叔翰除了激动,更多得是感激,虚礼都是做给外人看的,你我不必耿耿于怀,再说,行事要权宜变通,这也是当下形势所致,最妥当的办法,等将来一切都好了,再举行隆重典礼,昭示全天下,你我的这份努力,还有敝族的荣耀——我相信会有那么一天的!” 李邺双目清明,微笑间贝齿略露,灿然明朗,他启朱唇,一时,一颗清亮的拇指大小明珠,从口中渐渐显露出来。 金叔翰盯着这颗明珠,一向的沉着和威严,也挡不住激动难宁的情绪,有些痴了。 明珠悬浮至空中,被李邺抓住,然后,摊开手,递到金叔翰面前。 金叔翰垂目,看着李邺掌心那颗不大的明珠,沉默着,可他颤动的眼皮和睫毛,显出了此刻并不平静的内心。 他伸来颤抖的手,捻起那颗明珠。 手触到明珠时,他蓦然迅速地一把抓在掌心,缩回来,依旧垂着眼帘,片刻后,他抬起眼睛,神色倒还平静,眼睛红了,略略沙哑的声音说:“李兄,你的恩德,敝族永世不忘!” 李邺也动容,拍了拍金叔翰肩膀:“这是殿下的旷古奇功,必将被贵族世世代代所铭记、景仰!” 金叔翰端起茶盏,呷了几大口,平复片刻,说:“这族魂回去,我的那些王叔,都该是又惊又喜吧!” “殿下!”李邺优雅地捋袖口,为金叔翰斟满清茶,“和族上下都将感念殿下的功劳,只是现在,此事要隐秘,切不可走漏风声,传到龙王那里。” “这个我知道,除了族中几位王叔和小弟身边人,断不会让其他人知道。” 李邺端起自己茶盏,笑盈盈地说:“今天这日子,意义非凡,恭喜殿下,我以茶代酒,敬你一杯!” 金叔翰也神色欣喜,端起茶盏。 两只修长漂亮的手中,洁白如玉的瓷盏碰在一起,发出清亮的声响。 娜娜上楼禀告,客人来了,李邺下楼。 门开了,一个男子走进来,他身量修长,风帽遮住头发和脸庞,只露出精致的白玉般的下巴和一双玉色的手。 李邺笑着迎上前,两人互相见礼。 男子摘下风帽,现出一张漂亮宛如天使的面庞,正是龙王敖淩。 李邺笑道:“难得难得,陛下今天贵脚踏贱地,蓬荜生辉啊!” 敖淩笑了:“刘公子到了吗?” “在上面书房呢,走吧!” 两人往楼上走,敖淩说:“刘公子真像你说的足智多谋?” “当然,我什么时候看走过眼?” 两人上到二楼,到了书房门口。 门大开着,他们走进去。 一个年轻男子坐在临窗位置,回眸看过来,已经是深夜,但屋里拉着窗帘,开着灯,可敖淩愣是从男子的眼中看到了夜色,仿佛黑漆漆天幕中缀着细碎如银的闪闪繁星,宁和深邃,风华无比,掩藏着无人知晓的事情。 年轻男子站起来,李邺指了指他,说:“陛下,这位就是刘逸宸公子。逸宸,这是龙王陛下。” 刘逸宸有礼地说:“陛下!” “你好,刘公子!”敖淩笑容亲切。 李邺挥挥手:“大家坐吧,不用拘束。” 三人是在商量着对付金叔翰的事。 最后商量的结果,一致决定采用刘逸宸的方案。 敖淩奇怪金叔翰什么时候得罪了刘逸宸这尊瘟神,这小子漂亮眼珠一转,计谋连珠炮似地冒出来,一个比一个阴,一个不一个损,最终采纳的,也是赶尽杀绝,李邺送敖淩出来时,敖淩便说了句:“后生可畏啊!” 李邺却是知道原因的,他微微一笑,没说什么。 李邺正在房中看书,娜娜走进来说:“殿下来了。” 李邺忙放下书,下楼梯,打开大门,亲自迎出去。 司机将车开到门口,金叔翰从车上下来,看见李邺,笑道:“李公子好啊!” “殿下好!”李邺温润有礼,“快请进吧!” 两人并肩走进屋里,娜娜端来茶水、点心。 金叔翰只觉一股甜香细细侵入鼻端,浑身酥软,他循着香味,侧过头,看到娜娜跪在那里,一手拿托盘,一手将杯碟往茶几上放,她将蜷曲的秀发斜斜束在耳边,放于胸前,低眉垂黛,笑容温柔谦卑,穿着黑色连身短裙,一件裁剪合度的白色围裙,弧形领口正托在胸下,绷得一双□□茄瓜似得丰满挺拔,她声音娇柔极了,说:“殿下请用茶!” 奇了,以前怎么没发现,这娜娜如此好看,金叔翰就纳闷了,他吸吸鼻子,说:“你用的什么香氛,真好闻。” 娜娜垂头,嫣然一笑说:“回殿下,奴婢没用什么香氛,生来就是这样的。” 李邺轻咳了声,金叔翰才反应过来,收敛了目光,正襟而坐。 李邺对娜娜说:“你先下去吧!” “是。”娜娜垂头退下。 金叔翰捻起一片蜜饯,却没有立刻放嘴里,而是笑道:“李兄,贵府真是钟灵毓秀,专养美人儿哪!” 李邺微微一笑:“殿下说笑了,我这儿能有什么美人?殿下后宫佳丽三千,就是秦皇汉武的后宫也比不上。” “你不懂,美人儿嘛,关键要有风情,空有副好皮囊,见了你战战兢兢,闷不做声,也不过是粉面如土。” “殿下高见!”李邺说,茶泡的差不多了,他给金叔翰斟满,“听殿下这么说,我倒要听听,我这陋室,都有什么美人了?” “刚刚那位娜娜小姐,柔弱无骨,温柔体贴,就好得很,胜过我后宫那帮庸脂俗粉。” 李邺澹然而笑:“既然殿下喜欢,在下就把娜娜送给殿下,也算为上次的事聊表歉意。上次的事——” “哎——”金叔翰摆了摆手,“上次的事你就别过意不去了,男女两情相悦,我也算横刀夺爱,刘公子哪有不急的道理?再说,你也重罚了刘公子。倒是娜娜小姐,什么时候能让我带走?” “你喜欢了今天就行。” 金叔翰拍了下李邺肩膀,高兴地说:“够意思!等小弟遇上好的了,一定给李兄留着。” 李邺笑道:“那我就先多谢了!” 金叔翰呷一口茶,说:“哎,说正事。你急着把我找来,是怎么了?” 李邺微微一笑,并不作答。 金叔翰放下茶杯,说:“别卖关子了。” 李邺啜了口茶水,说:“殿下日理万机,我本来应该去赤御海沟见殿下,怕惹人怀疑,就赶紧把殿下请过来,这件事十万火急,机会稍纵即逝。” 金叔翰也不笨,他笑道:“你这家伙就爱拐弯抹角,现在族魂已经让我拿回来了,难道是龙族那边有什么情况?” 李邺缓缓地说:“殿下没存过这个心思?” 金叔翰笑道:“爷爷是我们全族的英雄,每一个王者的梦想,我又怎么会例外?” 李邺拿起一块莲子糕,用小刀将芝麻一点点剔去,说:“殿下觉得,如果要从龙族得到更多,现在的情况,适合什么战略?” 金叔翰严肃了神色,说:“东海几百年太平无事,人心松懈,虾兵蟹将也是疏于甲兵,当然最适合大规模的闪电战,出其不意,打他个促不及手,就像当年我爷爷做的那样。” 李邺淡淡一笑,端起茶盏,对金叔翰一敬,说:“恭喜殿下!” “有什么喜事?”金叔翰故作不解。 “在下略通岐黄之术,有一味软骨药,伴着酒喝下去,再高的法力也施展不出来,这味药也不见得有多烈,好就好在无色无味,不容易觉察。下个月初八是龙王生辰,他邀请了我,我会把这味药放在做菜的陈酒里面。” 金叔翰静静听着,然后说:“李公子,你就这么恨敖淩?” 李邺不语,淡笑的嘴角藏着杀机。 “虽然我希望得到公子的襄助,说实话,公子对我、对我们玄火金魇族,都是百年难遇的福星,但是,总被仇恨支配着,恐怕对你不好。” 李邺感激地微微一笑,说:“玄火金魇族的福星,只有殿下一个,我不过是尽了绵薄之力,在旁边推动一下罢了。龙王薄情,时间久了谁还愿意替他做事?可见厚德感恩才是王者之道。” 金叔翰点点头:“公子所言极是。以后只要有能用得上我们的地方,只管开口,必定倾其所有!” 李邺言下之意,就是说,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好,也没有无缘无故的坏,疏远龙王或者亲近玄火金魇只为了得到好处,谁能给他最大的好处,他就帮着谁,而金叔翰这么一说,就带了保证的意思。 □□裸的丑陋交易,蒙上面纱,显得好看一些罢了。 “扯远了!”李邺说,“殿下现在有多少兵力?” 金叔翰蹙起眉毛,说:“三十万。” “三十万,那哪能够?龙族光宫城守卫都有十多万,更别提各处驻军。还记得令祖父吗?他就是用大规模的闪电作战法,差点儿灭了龙族。现在的情况和当时非常像,我方韬光养晦、故作虚弱,敌方骄傲松懈、色厉内荏,更何况,殿下比令祖父多了在下。” “我何尝不想倾巢出动,用最快的速度、最狠的手法让龙族最后一个男人葬身东海,可是,都城空虚,如果后方出乱子,断了后路,就死无葬身之地了。” 李邺知道金叔翰手里的兵力不止三十万,而玄火金魇族的兵力更是至少在七位数,他这么说,一是还不太相信自己,不敢把实力完全暴露,二是因为,这个王国的兵力,有一部分是心向金乌尔派系的,认为他才是正统,这次偷袭龙族,金叔翰必定带着自己的军队,后方己方力量便会薄弱,而金叔翰最怕的不是龙族,恰恰是隐藏在王国中的另一股势力,即金茗训派系。 从来最可怕的,往往是内敌。 李邺依旧缓缓地说:“殿下想想,玄火金魇族兵力本来就不如龙族,如果再固执地削减势力,万一失败,让龙族稍作喘息,有了反击的机会,就万劫不复了。两边都要兼顾,在实力没到的情况下,最后只会两边都顾不上。殿下,往往兵行险招,才能出奇制胜,进而铸下万世奇功——殿下考虑考虑,如果真觉得不妥,再等等也无妨,我们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然后李邺站起来,欠欠身子,上楼去了。 金叔翰仍旧在沙发上,沉思着这件事。 耳边渐起细碎的脚步声,一阵甜香若有若无飘来。 娜娜走过来,跪在地上,端着水壶要给金叔翰续水,无声无息。 金叔翰一挡:“不用了!” 他思路被打断,也是无意中的动作,右手侧部碰到娜娜皓腕,触手一片腻滑。 娜娜垂头抿嘴一笑,说:“是。”就要收回手。 金叔翰的手却没有离开,他饶有兴味地看着娜娜,一边用手背摩挲她手腕的肌肤,见她没有拒绝,蹭到了手臂上。 隔着薄薄衣料,她的玉臂丰满而温软。 娜娜脸颊微红,放下茶壶,瞥了金叔翰一眼,说:“打扰殿下了,请殿下恕罪!” 金叔翰微微一笑:“你打算让我怎么恕罪?” 娜娜站起来,脱离了金叔翰的手,她说:“殿下要一直想那些麻烦事吗?殿下够累了,好不容易来次凤凰城,该好好放松放松!” “放松?我从小就学着怎么当王,没学过怎么放松,不如你来教我?” 娜娜略显羞涩地一笑,坐在金叔翰身边。 金叔翰一把搂住她的香肩,解开她扣子,手从领口探进去。 不一会儿娜娜就两腮带赤,气息不稳,她压低声音说:“去我房子吧?” 金叔翰巴不得呢,就拉起她,搂着她的腰去了她房间。 反锁上门,两人坐在床沿,拥吻着相互抚摸,娜娜衣衫半解,喘着气说:“奴婢第一次见殿下,就觉得殿下好英武啊!奴婢长这么大,还没见过像殿下这样有英雄气概的男人,腿都要软了……” “你为何不早说?”金叔翰心花怒放,“早说了,我又怎么会去找那个猫妖,让大家都不痛快?” “奴婢哪好意思……”娜娜带着几分羞赧,她嘴巴就在金叔翰耳边,呼出的温香气息让金叔翰一阵眩晕。 两人缠绵一处自不必说,这娜娜有个独特之处,可以让女子很快摆脱不愉快的经历,也可以让男人体验到从所未有的、巅峰的极致快感,所以,金叔翰很快难以自拔,娜娜一边故作娇弱不胜,一边赞金叔翰是人间大炮,几天下来,金叔翰已经对娜娜到了一种沉迷的地步,并说要把她带回赤御海沟。 他带着询问的语气、希冀的眼神,对李邺提出了这个要求。 李邺神色一顿,旋即笑道:“殿下真看得起娜娜。” 金叔翰摆了摆手说:“李兄,不是我夸口,我这辈子睡过的女人,没有一万也有八千了,真没遇过这种极品,简直是人间名器,还不赶紧带回去藏起来,免得被别人盯上了?只是,要走了你的人,过意不去。” “娜娜很勤快,很细心,在我这儿也就料理个家务,殿下垂青,送给殿下便是。” 金叔翰呵呵一笑,给李邺斟满了茶,说:“喝茶喝茶,李兄,多谢了!” 李邺再没提过偷袭龙族的事,金叔翰也不说。 可金叔翰不说,不代表他不想,这件事天天悬在他心头,烦恼至极。 一天,金叔翰早上起床,一个人又在考虑此事,不由眉头皱起来。 娜娜俯身过来,在他脸颊上亲了口,说:“殿下有心事?” 金叔翰瞥了眼娜娜,她嫣然一笑,玉手按上金叔翰的腿,为他按摩着。 金叔翰抚摸着娜娜光溜溜的肩膀,说:“女人家就是自在。” 娜娜歪着头笑嘻嘻地说:“男人家就不自在了?” 金叔翰乌黑的眼睛看着娜娜,并不说话。 娜娜仰脸笑道:“殿下这么一等一厉害的男人,还不自在吗?” 金叔翰叹了口气,说:“一只清醒的山羊,一只熟睡的狼,山羊是该趁狼熟睡的时候,用尖利的犄角刺破狼的肚子,彻底解决这个问题,还是因为怕狼突然醒来而畏缩不前,从而永远生活在战栗和奴役中。” 娜娜摇了摇千娇百媚的脑袋,说:“如果我是那头山羊,趴那儿吃草就行了,才不敢去杀狼呢!羊嘛,生来就是让狼吃的,生来就低狼一等,它只有乖乖献上自己的肉,这是老天定好的!” 金叔翰神色渐渐冷下去,娜娜不知说错了什么,唬得闭口不言。 金叔翰一声冷笑:“老天?哼!” 第138章 这晚,金叔翰上到三楼,敲了敲李邺的书房门。 “请进!”李邺的声音很清亮。 金叔翰推开门走进去,李邺忙让座。 金叔翰坐下后,笑嘻嘻地说:“书中自有颜如玉,怪不得李兄整天钻书房,原来是私会佳人。” 李邺用手指点了点金叔翰,笑道:“你这家伙坏透了——最近还住得惯吗?寒舍简陋,比不得殿下的王宫。” 金叔翰摆了摆手,说:“我看这儿最好,清净,王宫里头啊,就是女人多,三个女人一台戏,烦都要烦死了。” 李邺微微笑着听他说。 “男人更烦,不给本王片刻安宁。不过,这些还都是小烦忧。”金叔翰摇了摇头,“日夜操劳,忧国忧民,你以为我在忧什么?国内的问题、矛盾虽然层出不穷,但都是不伤根基的,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自己人什么都好说。” 李邺乌黑的眸子静默着,注视着金叔翰——一个很好的倾听者。 “李兄,实话说吧,我平生所患,只有一个,就是龙族,不仅我,还有我八百多万族人,对我们来说,龙族是最大的敌人。几千年来,龙族对我族肆意欺凌压迫,我们在龙族的奴役下,从未活得有尊严!我们不是东海的主人,而是寄人篱下,难道我族天生就低龙族一等吗?我们玄火金魇族不管男女都是聪慧俊丽,并不比龙族差,况且,东海不是单属于龙族的,他们没资格统治我们!如果现在不战斗,以后的子子孙孙,仍然和我们一样,让龙族骑在头上作威作福——玄火金魇族生我养我,现在就是最需要我的时候,为了我自己、我族人乃至子孙后代,李公子,我誓杀龙族,万死不辞!” 金叔翰眼神坚定,言辞慷慨激烈。 李邺瞧在眼里,却并未受到一丝感染,他知道那不过是这位年轻王者的表面文章,做一个好领导必须掌握的技能,就是在恰当的时候煽动群众,当然,此番话在玄火金魇族民众耳中听来,就是另一番效果了。 李邺知道金叔翰已经下了决心,便欣喜地说:“你决定了?” 金叔翰郑重地点点头,说:“从现在开始,我要为我族的解放奋斗至最后一刻,突袭龙族,只是一个序幕。” 李邺高兴地说:“好!殿下,从今以后,你我要同仇敌忾,让龙族,在东海成为传说!” 金叔翰最终决定采用李邺的方案,当天,就带着娜娜回到了赤御海沟。 在李邺家住的这一个礼拜,金叔翰已经把战时工作调整部署安排好了,在回去的路上,他依照计划,拟好王令。 一回王宫,他就让心腹将王令秘密送至几位重臣手中,这些重臣,基本都是他的王叔。 金叔翰少年即位,族中几位叔伯动辄或委婉或直接地给他提意见——当然这些意见大部分是正确的,可金叔翰相当不快,现在,正好有了突袭龙族一事,如果成功,便可在族内大增威望,堵住众人之口,而自己,也会成为真正的王。 金叔翰正在灯下研究作战方略,小黄门来报,说濯清王求见。 濯清王爷是金叔翰的三叔,人称三王爷,最有威信,金叔翰从小对他也是又敬又畏,不过这次,金叔翰没有亲自起身迎接,而是坐在书房,等着王叔走进来。 屋外很快响起脚步声,濯清王匆匆走进来,一脸焦急地说:“殿下真决定三天以后带着五十万大军去打龙族?” 金叔翰正襟危坐:“是的,三王叔。” 濯清王爷早皱起了眉毛:“这么大的事怎么不和臣商量就决定了?” “孤认为,孤已经可以独自处理这种事了。” “可是,殿下,此事事关重大,关系到我们玄火金魇族的存亡——” “孤不懂王叔在说什么,不过,孤知道的是,孤把丢了七百年的族魂拿回来了。” “殿下把族魂拿回来当然是好事,但是,这恐怕是李邺的一个诱饵,他想放长线钓大鱼。李邺狡诈狠毒,人人皆知,敖淩更是个笑面虎,他俩称兄道弟一千多年,殿下就没想过,这有可能是李邺和敖淩一起设下的局,等着殿下往里跳?殿下爱读《三国》,记得赤壁之战曹操是怎么输的吗?” 金叔翰心中烦躁,面上也冷了,说:“本王不是曹操,龙城也不是赤壁。” 清河王一愣,有些发怔地看着侄子,然后悲怆地说:“臣是为殿下好,更是为我们玄火金魇族好!” 金叔翰冷肃地说:“那可多谢三王叔了。父王曾托孤给您,当时,本王年幼,事事倚赖您定夺,您也没辜负父王,教养本王不亚于亲父,为我族日理万机,不辞劳苦,本王也甚是感激。但是,三王叔未免太忠心了吧?现在本该是您享清福的时候,还这么日日操劳、夜夜悬心,唯恐孤辜负了王国,费心劳力安排人在孤身边,孤做了您认为不妥的事,您即刻便可知道。三王叔如此劳苦功高,孤何其感动!孤听说三王叔的长子是天纵之才,您视为玉树芝兰,教以帝王之术——王弟长大了肯定又是我族一栋梁,继承三王叔的赤胆和鸿志,孤深感欣慰!” 这番话看似客气亲近,其实含沙射影,甚至表明濯清王有不臣的嫌疑。 “你——”濯清王气得脸色发白,“殿下是王上,可以独断一切,但是殿下毕竟年少气盛,有的想法难免不够周全,臣事事过心,也是为了殿下,为了我们族啊!至于犬子,臣只是教养他,希望成为将相之才,将来辅佐殿下,何来帝王之术一说?肯定是有人无中生有,居心叵测!突袭龙族一事,殿下还是和几位大人商量一下,三思而后行啊!” “从孤即位起,几位王叔没少操过心,孤深感其德,不过,现在该王叔们颐养天年了。三王叔,用不了多久,你们就会明白,是你们多虑了。” 清河王急的直跺脚:“殿下,三天后的龙城万万去不得,请殿下收回成命吧!” “本王就奇怪了,三王叔为何这样急?看其他几位王叔,接到王令后,都在默然做着该做的事——当然了,如果孤为我玄火金魇一族立下千秋之功,孤的王座,会更加稳固了!” “你说什么?!”濯清王呆看着侄儿,面色惨白,“你居然这样想?” 这话已经说得相当难听了,意指濯清王担心侄儿王位做得太稳。 金叔翰不作回答。 濯清王俯身跪下:“请殿下收回成命!” 金叔翰一张脸沉静而冷峻:“三王叔请回吧!这次机会难得,只剩下两天时间,哪还敢折腾?调兵的军令,也发出去了。” 濯清王一下僵住了,慢慢抬起头,不可置信地看着金叔翰,然后瘫坐在地,指着侄儿,说不出话来,半晌才气得发抖着说:“好啊,那殿下就带上臣这把老骨头,臣要亲眼看见殿下兵败的那一刻!” “来人!”金叔翰喝道。 两个侍卫进来了。 金叔翰面沉如水:“濯清王病了,扶王爷回府,好好养病,没有孤的王召,不得出府。” “是!” 两个侍卫将清河王扶了出去。 水波柔和,各种海洋生物在闪闪的珊瑚和五彩的水草间自由穿梭,海底世界,广袤而幽邃,秀美而宁静。 这些机警灵敏的海洋生物也不曾料到,相距不到三千米的黑蓝中,一队庞大兵马正在接近。 甚至于他们走到了跟前,相距不过几十米,它们还是毫无觉察。 前锋的步兵看着眼前美丽安宁的景象,都不禁浮起笑意。 步兵之后是骑兵,骑兵的掩护中,是宽大结实的主帅战车。 金叔翰一身金色铠甲,坐于其上,旁边是军师、从弟金季午。 金季午笑道:“王兄,我们族的幻术当真厉害,连臣弟都差点给骗过去了。” 金叔翰低声说:“如果不是顾忌幻术,龙族恐怕比现在还嚣张。” 这时,一个骑兵纵马过来,到主帅战车前,扬声禀报情况:“殿下,前方步兵距离虹影口还有一里路。” 金季午说:“殿下,就快到了。殿下,这虹影口有两条路通往龙城。一条大路,名烛龙道,一马平川,不会有伏兵,但容易被发现,也远;一条小路,不容易被发现,快,但要经过一段不短的峡谷,名夕颜谷,设埋伏十分便利。请殿下明示,是走大道,还是小道?” 金叔翰眉头一皱,说:“不是都商议好了吗?这次战事,关键是要快,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如果拖拖拉拉被发现,还打个什么仗?” 金季午忙说:“殿下明鉴,可是,不怕一万,单怕万一——” “龙城有李公子照应,伏兵?量也不会。” “殿下,如果走大道,一旦发现形势不对,马上撤,还可以保存大部分兵力。” 金叔翰看了金季午一眼:“季午,你怎么也变得婆婆妈妈了?《三国演义》里面,魏延怎么给诸葛孔明建议的?” “回殿下,魏文长建议走子午道,奇袭长安,诸葛孔明不同意。” “魏强蜀弱,硬拼打不赢。为将者不光要有才干,更要果敢,优柔寡断,多疑多虑,是成不了大事的,龙王他们就算料到我要袭击,也决计想不到,我会冒这么大的险。越是危险,越是不设防,这才是他们的破绽。季午啊,你看爷爷,他老人家当年差点儿攻下龙城,就是走的小道,经过兰屿那条峡谷,龙族不防,我军将士从天而降,杀他们个措手不及。这才是为君为将者该有的胸襟和眼光。” 金季午拱手说:“臣弟明白了。”然后,他对传令的骑兵说:“殿下有令,走小道,经过夕颜谷,直捣龙城。” “是!”骑兵应答得干脆利落,双腿一夹避水神驹腹部,英姿勃勃地疾驰而去。 金叔翰望着骑兵远去的身影,露出了骄傲的笑容:“孩儿们个个矫健神勇,龙族那些终日泡在骰子和女人堆里的废物如何能比?” 金季午也微微笑道:“是。” 队伍继续行进,很快地,前方骑兵已进入夕颜谷,从主帅战车看过去,两大悬崖中夹着的谷口十分清晰。 玄火金魇族着玄色军服,像黑漆漆液体缓缓流进峡谷,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谷口却如一张大嘴,将这液体纳入口中,一干二净。 主帅战车接近谷口。 金叔翰不禁扬头,望向迫近的险峻悬崖,那嶙峋的礁石或犬牙差乎,或摇摇欲坠,高大地顶天立地,整个军队都被它投下的巨大阴影吞没。 一股寒气从脚底板往上窜,直钻心底,金季午打了个冷战,不由看向金叔翰,只见他面沉如水,目光平静威严。 金季午暗暗佩服。 主战车进入夕颜谷之后不久,全部队伍都入谷了。 两边安安静静,唯有暗黑的礁石,阴翳的水草,悠然的海洋生物和荡漾的水波,金叔翰笑道:“季午,我说的吧,这条路选对了。” 金季午笑道:“殿下英明!” “一会儿进了龙城,不管是女人、珠宝还是别的,看上就拿,拿不走就地销毁,把龙城碾成齑粉,出一出这几千年的腌臜气!但有一件事,清慧王后一个寒毛都不准动,见了好好请上车,带回赤御。他们粗手笨脚,季午王弟,这件事你办吧!” “是,臣一定办好。” 金叔翰望着前面,说:“步兵快出峡谷了,等出了峡谷,龙城就是我们的了。” 金季午垂首:“是。” 突然,人群出现了骚动,接着,金叔翰便感到水波大震,有人大喊一声:“有伏兵!” 金叔翰愣住了,金季午脸色一沉:“快保护殿下!” 金叔翰眼前一片漆黑,他知道,厚厚的盾甲护住了自己,他听到尖利箭簇射中盾牌的沉闷声音,仿佛击在他胸腔上,耳边,呼喊声,痛哭声,吼叫声,避水神驹的嘶鸣,沉重物体坠落的闷响,密如急雨的箭簇连成一片的哗哗噪音,如滚滚而来、混杂着断木巨石泥沙的洪水,将他从头到脚浸在其中,透不过气来。 他跪在战车上,手心无意中握住个东西。 这是个手工绣成的锦囊,娜娜做的,临行前,她挂在他脖子上。 她浅浅笑着,温柔地说:“奴婢在宫里等着殿下的捷报。” 此刻,锦囊上鼓囊囊的绣花针锥般扎手,金叔翰咬住嘴唇,鲜血从洁白的牙齿下渗出来,溶入咸涩的海水中。 骨头咯咯直响,手中锦囊,已经被捏碎成破布。 这时,金叔翰突然感到,人群发出了另一种骚动,一个嘹亮苍老的男子声音嘶吼着:“殿下,臣来救你突围!” 身边将士发出一声惊喜的呼喊,七嘴八舌带着哭腔说:“是濯清王爷!是濯清王爷!王爷来了,殿下有救了!殿下有救了!” 濯清?三王叔! 第139章 玄火金魇的部队一进夕颜谷,早埋伏在此的龙族将士就现身了,他们包围了两个谷口,以精悍的、不足五万的兵力,死死守着,一夫当关,万夫莫摧,手中弓箭和长矛威力大增,任玄火金魇族人多势众,也突围不出去,活活落了个关门打狗的下场。 同时,崖顶的兵士借海水游到部队正上方,朝底下射击箭簇,崖顶围着夕颜谷一圈,聚集了大量兵力,落石、箭簇乱雨般落下,密集程度简直就是死神的锅盖。 将士猝不及防,主帅只能躲命,彻底失去了全军大脑的功能,部队群龙无首,人们被杀的懵了头,一个个任人宰割,不知谁喊了声:“逃命啊!” 顿时,队伍大乱,人们丢下兵器,拼命往两个谷口跑,可是人太多,四下乱冲乱撞,哪还有个章法?有人跌倒,很快,无数双皮靴从上面踩过,顿时成一滩肉泥,人们大声吵嚷着,谩骂着,呼喊着,惨叫着,可就是躲不开头顶的流矢和落石,不断有人脑浆四溅,不断有人万箭穿心,海水彻底成了红色,血腥味令人窒息。 山崖顶上,敖淩正与李邺、刘逸宸观战。 虽然大挫敌人,可是,三人的脸上,都没有流露出喜色。 这是屠杀,不,这不是屠杀,是绞肉机,鲜活的生命瞬息之间成了骨肉混合的一摊烂泥,每一秒,都有成百上千的人死去,他们本不必送命,卑微而平凡地活着,可是,有人用他的权利之杖,将他们赶到这里,用许诺——庸俗的荣华或崇高的自由,将他们吸引来,而他们,注定要为一个人的一次疏忽买单,用他们年轻而微贱的生命。 突然,谷口一阵异动吸引了三人的眼光。 一个人远远过来,直接从玄火金魇族将士的头顶,顶着箭簇和落石,迅速深入腹地。 敖淩眼力好,看清了来者何人,他叹口气说:“是濯清王。” 濯清王神勇无比,孤身深入埋伏圈,此刻,他穿着黑色铠甲,如一柄长矛,插入夕颜谷。 敖淩说:“看见了吗,两位?濯清王身上的铠甲是用玄铁做成的,一般武器根本穿不透。看来,金叔翰这次或许死不了。” 刘逸宸在石板上写了句话,敖淩和李邺一齐看去,只见上面写着:“他必须死,不然后患无穷。” 敖淩说:“刘公子,濯清王是金乌尔最宠爱的儿子,亲手抚养教导长大,身怀绝技,忠勇无比,现在,办法倒是有一个。玄铁铠甲坚固无比,也不是没有克星,我们龙族的良弓便可穿透。现在,如果有位神箭手去射杀了濯清王,金叔翰必死无疑,不过,箭簇和落石密集如雨,恐怕,就算杀得了濯清王,也很难活着回来。” 刘逸宸在石板上写道:“我去!” 敖淩还未说话,李邺先说:“不行,太冒险了。” 刘逸宸眼神坚决,写道:“令旗给我。” 敖淩看着李邺,李邺知道刘逸宸的性子,只得说:“我听说刘公子骑射不错,你去吧,当心些,我给你掠阵。” 敖淩将一把令旗交到刘逸宸手里,又把自己的弓箭递给他,说:“这是龙族第一弓,名为良弓,可以穿透玄铁,瞬间毙命,而且快如闪电,比你们的□□都厉害。你拿着,自己小心!” 刘逸宸接过,敖淩在他肩头拍一拍,他点点头,以示无碍,然后转身走了,李邺也跟上去。 刘逸宸换上护心铠甲,骑上避水神驹,跟在龙族侍卫的后面。 那侍卫将他引到一处较平坦的地方,说:“公子请从这里下去,这是距离玄火金魇一族主战车最近的地方。” 虽然平坦,但也相当陡峭,侍卫话音刚落,刘逸宸立刻骑着避水神驹,直冲下去。 侍卫张大了嘴,见过不要命的,没见过不怕死的啊! 下了山崖就危险了,滚石箭簇暴雨般落下来。 李邺看到刘逸宸冲下山,很快不见,不由暗暗皱眉。 刘逸宸双腿夹紧避水神驹的侧腹,顶着不长眼的落石和箭簇,抽出一根箭,牙齿紧紧咬着箭杆,狠踢马腹,向崖下急冲。 再往底下走,海水已经染成了淡红色,血腥味儿刺鼻极了,刘逸宸埋头只顾向前,因为,这段距离,射中清河王根本没把握,如果打草惊蛇被发现,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突然,刘逸宸大腿一凉,中箭了,痛感直冲脑门,他几乎闭过气去,咬牙挺住,腿一踢避水神驹腹部,它痛呼一声,发疯般往下跑。 到了,这个最合适的位置,刘逸宸勒住马缰,避水神驹疾奔着,突然受令要停,前蹄抬起,半个身子都立了起来,他紧握僵绳,夹紧马腹,差点儿摔下来。 他俯身马鬃上,眼睛往前瞅,突然就是一愣。 隔着暗红而腥味刺鼻的海水,全是死尸,全是断肢残臂,更多的是倒下的人,惨叫连连的人,垂死的人,不甘的人,惨呼声几乎刺破耳膜,有的将士顺着山岩往上走,企图寻找到敌人攻击的死角,但是没用,他们很快被从崖顶滚落的石头砸中脑袋,脑浆四溅开来,在水中弥散,仿佛白色的迷雾,还有人被砸中或者射穿的位置不是要害,一步一步艰难往山上爬,但是山崖陡峭,遇上坠物,猛然受力,脚下不稳,滚下山去,滚入那巨型的绞肉机中,消失不见。 他们本来可以游水,但是,头顶的箭簇更密集。 刘逸宸定了定神,不敢耽搁,向周围观察,突然惊喜地发现,距离五百米左右的山崖下,一个层层盾牌搭起的临时碉堡分外显眼,想必金叔翰在里面。 弓箭要射穿这个厚厚的临时碉堡显然不可能,不过,这也不是此行的主要目标。 刘逸宸口中咬着冰凉的箭矢,舌头抵着粗糙的箭身。 这个值钱的宝贝玩意,但愿别让自己失望。 他将箭搭好,拉动弓弦,弯曲的弓臂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终于,满弓如圆月。 这时,他看到了个一身黑甲的人,以飞快的速度往碉堡方向冲,背上插个大旗,写着“清”这个字。 正是濯清王,他背着自己的帅旗,为了给将士壮胆打气。 但是,这个老人他也清楚,这面曾带给他无限荣耀、堪称全族军魂的旗帜,会使他成为最明显的攻击目标, 刘逸宸果断瞄准清河王胸口,松开箭杆和弓弦。 带着鹰羽的箭,嗖一声射出去,刘逸宸静静伏卧着。 蓦然,他身子一震,一根箭簇,宛如猩红的舌头,从他后背射入,右胸探出来。 肺仿佛灌了水,吸不上气,他拼命咳嗽起来,知道自己得赶紧回去了,但是,不晓得有没有射中目标。 他努力睁开眼,向前方看,四处仍是惨呼和鲜血,屠戮依旧。 面前山崖,黑森森压过来,似直通苍穹,刘逸宸咬紧牙关,勒马回缰,扬鞭狠抽马背,避水神驹吃痛,往山上奔去。 突然,避水神驹跌了一跤,刘逸宸不防,直直栽下去,滚落到地上。 他费力探起身子,看到自己的座驾倒在长满浓密水草的碎石斜坡上,脑袋开了花,不远处有块沾血的石头。 他头晕目眩,努力定了定神,这样不行,得赶紧找个地方躲一躲,不然地上的避水神驹就是自己的榜样——瞥见不远处有块突起岩石,便寻思躲那底下去,该安全些,等战事停息了再出来。 可是,自己大腿中箭,胸口中箭,身体已经虚弱到了极点,避险处只有几步之遥,可对于此刻的自己来说,简直像天堂般遥远无望。 正思量着如何过去,突然,一块巨大的岩石朝他直滚过来,他本能一躲,却是来不及了,岩石砸中胸口,他痛得差点晕过去,几乎听到了肋骨碎裂的声音,喉头一甜,腥咸的液体从嘴角溢出,他眼前一黑,意识逐渐模糊。 敖淩和李邺并肩站崖边,山下惨不忍睹的混乱中,濯清王的将旗倒了,覆盖着他的身体,不知是死是活,反正,是不能有所作为了。 敖淩微微一笑,说:“李邺,你的这个小朋友真是不错,自古英雄出少年,刘公子这副刚勇劲儿,倒和金茗训有点像。” 金茗训对于整个龙族来说,是一场夏夜的噩梦,纵然渐渐远去,却也在每每想起时,心悸不已。 李邺看着脚下修罗场,说:“他有时候确实不怕死,就不知道这次能不能活着回来。” 两人停止了讲话,因为他们清晰地看到,刘逸宸从避水神驹上跌了下去,一动不动。 一个身穿龙族甲胄的小兵几步上前,到他们面前,跪下抱拳说:“主人,让属下去救刘公子吧!” 小兵语声异常清脆,李邺定睛一看,只见此人肤如冰雪,目似点漆,娇小的身子穿着对她来说太过肥大的衣服,面色惨白、嘴角颤抖地望着自己,不是残墨是谁? 李邺一张脸立刻沉了下来:“残墨,你好大的胆子!” 残墨埋下头说:“属下知道错了,回去任凭主人发落,只是现在,刘公子实在撑不住了,让属下把刘公子救回来,行不行?” 李邺还要说什么,被敖淩拦住,他说:“救人如救火,残墨姑娘肯定也有她的苦衷,等把刘公子救上来再说吧?” 李邺点了点头,残墨立刻站起身,泣道:“谢主人,谢陛下!” 她牵过侍卫拉来的马,正要上去,李邺开口了:“慢着!” 残墨一张脸立刻失了神采,她绝望地看着李邺。 李邺从她手中接过马缰,说:“飞箭和落石太多,路又不好走,你扛不住,我去。” 残墨眼睛红了,泪水融入海水,哽咽着说:“主人,属下就知道……” 李邺不待她说完,已经翻身上马,敖淩忙上前说:“我让这一带停止进攻。” 李邺说:“不行,一旦开了缺口,玄火金魇族人就有喘息的机会了,而且,我会马上被发现——走了!” 他策马向崖下驰去。 敖淩和残墨立在崖边,看着李邺的身影,愁眉紧锁,残墨脸色更是难看极了。 李邺只觉耳旁水流迅疾,他一面用袖子发力,阻挡飞箭和落石,一面夹紧马肚,扬鞭飞驰,企图再快一些,突然,马身前倾,他忙翻身滚落,避免摔伤,立稳一看,只见马前腿中了一箭,已然跌倒了。 “废物!”李邺骂道,不敢耽搁,一面护着自己,一面朝崖下飞去。 如果只他一人,倒用不上马,但一会儿上来肯定是两个人,没了马,真不大好办。 李邺很快来到刘逸宸跟前,后者已经晕死过去了,海水将血迹洗得干干净净,刘逸宸脸色如同死人一样惨白,李邺两指往对方脉搏上一探,见他还活着,稍稍放心,提起来扛肩上,深吸一口气,以最快的速度往崖顶飞驰。 距离崖顶不过百米,蓦然,一只冷箭擦过来,直冲刘逸宸肩膀,李邺一躲,冷不防,肩头一凉,噬骨之痛袭遍全身,晓得中箭,脚下没停,手摸索至伤处,握住箭杆,咬紧牙关,狠狠一拔仍地上,脚下越发快了。 终于到达崖顶,李邺一上来,就被敖淩和残墨围住了。 “主人,刘公子没事吧?”残墨眼睛紧紧盯着刘逸宸,那样子仿佛一根羽毛的重量都能让她崩溃。 “快快快,李邺,放这上面!” 敖淩帮着李邺将刘逸宸放在早铺好的草垫上,残墨立刻扑上去,抓住刘逸宸冰凉的手,涕泣涟涟。 “他还活着。”李邺说。 残墨这才略略放心,她抬起眼睛看主人,然后,眼尖的她看到李邺捂着肩头,鲜血从指缝渗出来,漫入海水,很快冲淡消失,她捂住嘴,惊呼道:“主人……你受伤了!” 敖淩在李邺另一边,没看到他的伤,此时听残墨一说才注意到,皱眉说:“怎么了?” “不碍事,一点儿小伤。”李邺从袖中拿出个白玉瓷瓶,递给残墨,“给刘公子喂一颗。陛下,现在得赶快送刘公子离开东海疗伤。” “恩,我已经准备好了,让录呈将军护送你们,去我的陆上行宫。” 第140章 到了陆上,早有敖淩下属在此接应。 残墨伏在刘逸宸身边,眼睛都不离开,李邺见状,便唤她:“残墨。” 残墨回转过身,垂首立在那里。 李邺说:“你可以走了。” 残墨抬起眼睛,眸中闪过强光,她说:“主人,请让我——” 李邺看了她一样,她眼圈红了,嘴唇颤抖着,颤抖着,最后还是耷拉下肩膀,用细微的声音有气无力地说:“是。” 然后,她又抬起眼睛,说:“主人,主人的伤没关系吧?” 李邺平淡地说:“快好了。” ———————————————————————————————————————— 敖淩下属将李邺和刘逸宸带到了敖淩在陆上的行宫。 当晚,敖淩便过来了,拿了无数珍稀药材。 李邺将自己的伤简单包扎好,就去看刘逸宸。 刘逸宸伤势严重,腿上箭伤很深,另一根箭从后背至前胸穿透了,所幸在右边,只刺穿了肺叶,肋骨尽数折断,有几根刺烂肺部,还好,都没有伤及心脏,不然当场毙命。 李邺先给刘逸宸喂下一颗天心丹,暂且不会死,然后开始救治。 李邺一夜未睡,终于,天亮时分,刘逸宸生理症状稳定了,只是还未脱离危险,且尚在昏睡中。 李邺走出刘逸宸住的套间,来到外间小厅配药,敖淩和他闲聊,自然就问起了残墨和刘逸宸的事,李邺只得给他说了。 “啧啧啧,李邺啊,你可真造孽,别又闹出一桩孔雀东南飞的惨剧,一个举身赴清池,一个自挂东南枝。” 李邺没好气地说:“挂你妹!” 敖淩微微一笑,继而说:“我觉得奇怪,这么对金家人赶尽杀绝,连自己的命都能豁出去,有点不合常理啊?” 李邺修长洁白的手指拨弄着黑乎乎药材,将它们分成均等的一份份,说:“我开始也以为金家和他有仇,但是,现在看来不像。这小子狐狸一样狡猾,谁知道他卖的什么药?” 一个侍女进来了,低声说:“陛下,李公子,刘公子醒了。” 敖淩和李邺闻言,都是一喜,走进套间。 李邺坐在床边厚厚稠面软垫的椅子上,敖淩站一边,带着亲切的笑,说:“刘公子,别担心,李公子一晚上没睡,给你治伤,你已经没大碍了。” “谢谢李公子!”刘逸宸道了谢,“陛下,那边的战事怎么样了?” 敖淩说:“金叔翰带来的五十万人,死了十万,俘虏了四十万。濯清王被你一箭毙命,金叔翰下落不明。” 刘逸宸认真听着,沉吟片刻,说:“敢请陛下毁了兰屿,别留下一个活物,彻底斩草除根,必须确定金叔翰和濯清已经死了,以后的计划才能继续下去,从而让陛下永无后患!” 敖淩说:“好,就按你说的,一切计划都按你的意思进行。” 刘逸宸点头致意:“多谢陛下对我的信任,多谢李公子救命之恩!” 两个被谢的人嘴里谦虚着,说这不是什么,你要安心养伤别操心了云云。 刘逸宸又想到了什么:“陛下打算怎么处理战俘?” 敖淩微笑道:“刘公子认为呢?” 刘逸宸也是一笑:“在下想听听陛下的高见。” “这么多战俘,养起来是笔不小的开支,再说,玄火金魇族的人生性残暴,怕也不能安分。” 刘逸宸淡淡一笑:“不如把那四十万俘虏都杀了。” “杀了?”敖淩一怔,四十万,实在不是小数,再说,如果杀了这么多人,玄火金魇族的大部分家庭都会成为龙族的仇人。 李邺在一边淡淡地说:“七国争雄的时候,赵国是秦国最大的威胁,白起将军在长平一役俘虏赵国四十万人,全部坑杀,赵国从此一蹶不振,这个北方的威胁彻底解决了,再没有能力和秦国抗衡。” 刘逸宸嘴角微扬,说:“歼灭战,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削弱敌人的有生力量。表面怕你的人,背后一定恨你,最好的结果,当然是玄火金魇族人对陛下又敬又畏,心悦诚服了” 敖淩听他话里有话,便说:“请问刘公子,怎么样才能让他们又敬又畏,心悦诚服?” 刘逸宸开口了,侃侃而谈,虽然他苍白而虚弱,但是讲述自己计划的时候,眼睛清亮有神,嘴角线条聪明而坚定。 敖淩听他说完,不由露出了赞许和欣悦的神色:“刘公子真是智勇双全,难得的奇才啊!” 刘逸宸谦虚地一笑。 李邺冷眼看着刘逸宸,心里琢磨:这家伙又打什么鬼主意? ———————————————————————————————————— 前方战败的消息一传来,金叔翰后宫的姬妾们便一个个红了眼,去娜娜宫中找她,却早已人去楼空。 娜娜其实并未走远,此刻,她伪装了自己,好不容易出了宫,却发现城中到处贴着自己的通缉令。 她拣了条偏僻的小巷子,这里都是人家的后墙,她走了几十米远,看到有一户墙垣破败,一株海梅花枝繁叶茂,像个巨大的绿色绒球,从院中探出来。 她纵身一跃,跳上墙头,刺溜一下钻进这绿色绒球里。 她攀着结实的树丫,脚踩上粗糙的树枝,朝院子里观察,这就愣在了那里。 只见一个中年男人,嘴里叼着草叶,正饶有兴味地看着她。 娜娜心想,已经被发现,如果这个男子喊人来,就是死路一条了,于是,她从海梅树上跳下来,微微笑着向男人走去。 这男人约莫四十上下,鬓边微白,满面风霜,十分清癯,穿身补丁短打,一双眼睛灼灼发亮,上上下下打量她。 娜娜走得近了,对那男人嫣然一笑,说:“这位先生,我不是故意闯进你家的,是想摘几片海梅叶子,回去熬汤。” 那男子笑道:“海梅叶子也能熬汤?” 娜娜娇媚地说:“当然了!”然后,她伸出纤纤素手,向男人心口抚去。 她的手还没触上男子衣服,突然,男子哈哈大笑起来。 娜娜愕然,只见男子手按在下巴处,一扯,整张脸皮被撕下来,居然露出一张年轻俊美的脸。 娜娜一怔,喜悦浮上眉梢眼角,她行了一礼,激动地说:“地黄大人,大人怎么会到这儿来?” “主人带着我来赤御救你,在王宫就找到你了,但是不好现身,就一路跟着,跟到了这儿。知道你会藏在这棵海梅树上,就做了准备。” “主人也来了吗?” 这时,一个男子从厅堂出来,他身材瘦长,约莫三十六七岁,其貌不扬,但目光里满是威严。 地黄一拱手,低声道:“主人。” 娜娜这才晓得此人是谁,原来是易了容的李邺,她几乎掉下眼泪,她跪下说:“主人,这里现在危险得很,主人怎么能来呢?” 李邺说:“知道这里危险,所以放心不下你。你别担心,我和地黄会救你离开的。” 娜娜鼻子一酸,还要说什么,李邺低声道:“快起来,别叫人看见了。” 娜娜急忙站起来:“主人,奴婢怕被他们发现,不敢施法,不然怎么会出不了城?” 李邺说:“现在想出城基本不可能,玄火金魇族的高层早派人布下了天罗地网。这个院子的主人 是个单身汉,我打算让地黄扮作他的样子。你和地黄在这儿住段时间,别出房子,到时候我有安排。” 娜娜觉得这里现在很危险,但主人既如此说了,便躬身应道:“是!” 李邺推开门,离去了。 —————————————————————————————————————— 娜娜和地黄在这陋室中过活了起来。 第三天一大早,娜娜是被吵醒的。 似乎有许多人在哭,声音有远有近,十分嘈杂,但却是同一种哀戚绝望的痛嚎。 她从卧房出来,看到地黄也是刚起来。 地黄说:“出什么事了?我出去看看!” 一时,地黄回来了,一进厅堂,就坐在椅子上,沉着脸。 娜娜惴惴不安,小心地问:“大人,怎么了?” 地黄叹口气,说:“龙族要把俘虏的四十万玄火金魇族将士杀了,这么一来,玄火金魇几无男丁了。” 娜娜张了张嘴,显出不忍:“这要毁了多少家庭。” 地黄看向娜娜,说:“本来只有玄火金魇的官家想抓你,现在民间也恨透了你,咱们的处境更危险了。” 娜娜心虚地说:“主人不是说了有安排吗?” 地黄本来神色温和,听到这话,面上一冷,娜娜知道犯了忌讳,居然质疑和抱怨主人,她躬下身子,慌忙说:“奴婢……” “好了。”地黄也不看娜娜,冷然说,“咱们在这儿好好待着,保全自己,静待主人消息。你要做的,就是隐藏好,别被发现。” “是,大人。”娜娜垂头说。 第141章 龙王府邸。 刘逸宸伤势已经好了大半,这几天没事便由侍女陪着,出来走走。 今天,李邺来看他了,两人在龙王的响竹园散步。 李邺瞧着刘逸宸,说:“逸宸,这次来,我看你气色好多了。” “多亏了你,不然我早在投胎路上了。上次也是公子救了我,救命之恩,恩重如山。”刘逸宸真诚地说。 “何必说这么见外的话?” 刘逸宸亲近地微微一笑,说:“很久没见我妹妹了吧?” “十多天了。”李邺回答,然后戏谑地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这十多天不见,算起来已经三四十年了。” 刘逸宸嘴角残余着淡笑:“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何止是三秋?” “照你的计划,龙王散出了杀俘虏的消息,玄火金魇族的百姓,对他们的王族是怨声载道,对这场战争恨透了,对战争的发起者,恨不得剔筋去骨。逸宸,你是怎么想到了金乌尔孙子平顺王这一点的?” 刘逸宸一笑:“攘外必先安内,一个集团灭亡,都是自己内部开始腐烂,咎由自取。从你们那里,我了解到玄火金魇族内部分歧很大,金乌尔派系长期被压制,是王国内部一个很大的隐患,这样好的资源,不利用太可惜。本来这次打仗,金茗训派系就受到了很大的打击,然后再借这场败仗,扬言活埋俘虏,让金茗训派系人心尽失,金乌尔派系蠢蠢欲动,这时,咱们向保存实力的金乌尔派系伸出橄榄枝,他们肯定巴不得。但是金乌尔派系无德无能,要想替代经营六百年的金茗训派系还是不容易,所以,就要借族魂这一点了。其实李公子早些就有这个打算了,才特意嘱咐金叔翰不要声张族魂的事,现在,知道族魂是金叔翰争取来的不过几个人,且都是金叔翰的人,现在,平顺王将族魂暗地里拿去龙宫,再由龙王陛下郑重地交予他,外人看来,只当是平顺王迎回了族魂,这对玄火金魇族来说,可是千古奇功,平顺王取而代之,还不是水到渠成?” 李邺微笑道:“这都是你的才智,不用拉上我。” 刘逸宸继续说:“陛下知道玄火金魇族幻术的厉害,想把它变成一柄听话的宝剑,帮助平顺王上位,条件必定是玄火金魇族重新俯首称臣。李公子,过几天龙宫肯定热闹得很,可惜咱俩都看不到,真是遗憾!你是不能照面,我呢,陛下为了保护我,不想让我太引人注目。” 李邺淡淡地说:“可叹玄火金魇族,金茗训盖世英雄,好不容易争取到的地位和权利,最后又回到了□□。现在玄火金魇族的百姓,都在痛怨王族无能,却不知道这暗地里的文章。百姓们只能看见眼前的一切,对于汹涌的暗流,也是无能为力。” “所以千百年都是炮灰命。其实对于他们,明白怎么去做就行了,何必知道原因?我听公子似乎在叹息,大可不必,世界当然由少数人掌控,不然岂不要乱套?” 李邺淡淡一笑:“逸宸,你到底想干什么?” 刘逸宸打了个哈欠,说:“你都猜到了,又何必再问我?” 李邺笑吟吟看着刘逸宸,等他说。 迎着李邺探究的目光,刘逸宸说:“龙王毕竟位列仙班,许多事情,不是有这个能力,就一定能做到的,李公子,我刘逸宸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早一天达成理想。” 刘逸宸的眼睛熠熠生辉,李邺在里面看到了光荣的梦想和邪恶的野心,他明白他话里的意思,自己虽然处处帮他,但是,如果能再得到龙王的襄助,那真是天降贵人。 可是,李邺总觉得哪里不对劲,这双过分年轻的秀丽眼眸中,似乎藏着别的东西。 —————————————————————————————————————— 娜娜正在房中埋头做针线活,忽然,听到一阵唢呐喇叭的喜庆之音,她纳罕,在这举国哀嚎的日子里,谁这么大胆,敢奏喜乐庆祝? 正想着,地黄买菜回来了,刚一进屋,就笑呵呵地说:“娜娜,好消息啊!” 娜娜忙说:“什么好消息,大人说来听听。” 地黄非要卖个关子:“你猜。” “奴婢怎么猜得来?大人别掉奴婢胃口了,到底怎么了?” “平顺王你知道吧?金乌尔的孙子,因为他爷爷的事,在玄火金魇族也就挂了个虚名,这次突然爆发,主动请命去龙宫和龙王谈判,表示全族愿意继续俯首称臣,给龙族效忠,只求龙王送四十万玄火金魇儿郎回家,你猜怎么着?” “龙王同意了?哎呀太好了,咱们也可以回家了!”娜娜高兴地说。 “不止这个,龙王一高兴,当然也是为了和解,居然把玄火金魇的族魂给了平顺王,这下不得了了,平顺王成了他子民心里头的英雄、救世主——平头百姓管你是当王上还是当臣下,只要自己儿子、兄弟、丈夫、父亲别死——我估计,龙王肯定还答应帮平顺王登上王位,金茗训一脉在玄火金魇族已经没有立足之地了,人心尽失,而平顺王则恰恰相反,他立了旷世之功,人心向背,况且,本来平顺王就是正统,我看这次,玄火金魇要易主了。” 娜娜长出一口气:“太好了!可以离开这儿了,真是太好了!大人,龙族这次何等宽厚啊!” “龙族?他们只是想利用玄火金魇的幻术,他们需要的只是顺民,平顺王用他们族好不容易争取到的独立和自由换取了自己的利益,不过啊,老百姓管你是一号主子还是二号主子,反正都是主子,只要自己切身利益得到保护,就觉得你好。” —————————————————————————————————————— 这天,敖淩在龙宫大宴群臣和玄火金魇族一干人,晚上赶回府邸,专门设宴谢刘逸宸。 酒宴上只有敖淩,李邺,刘逸宸三人。 彼此落座后,敖淩看向刘逸宸,关切地问:“伤怎么样了?” 刘逸宸说:“谢谢陛下关心!多亏了李公子的回春妙手和陛下的珍贵药材,已经快痊愈了。这些药材来得不容易,陛下却大把大把地用在我身上。” 敖淩说:“刘公子为我龙族立下汗马功劳,这些东西算不了什么。” 一时饭菜络绎上来,敖淩微笑着说:“刘公子,你有伤,这些菜是吩咐了膳房专门做的,尝尝味道如何?” 刘逸宸说:“谢谢陛下!” 正说着,一位小黄门上前,躬身递过册子,说:“舞乐府的琴师舞女到了,请陛下点曲。” 敖淩说:“让刘公子点。” 小黄门转过身,面对刘逸宸,恭敬地双手递呈册子:“刘公子请!” 刘逸宸推辞:“还是陛下先点吧!” 敖淩道:“你点。” 刘逸宸谦逊地笑笑,说:“李公子点吧,我不懂这些。” 李邺接过册子,翻了几下,微微挑眉,挑剔地说:“没什么好的。” 敖淩侧头微笑着说:“行宫的舞乐府也就这样了,比不上宫里头,你将就看吧!” “那就这首《塞上曲》。”李邺说。 敖淩看向刘逸宸,笑道:“李公子就喜欢听秦筝大鼓演奏的感慨悲歌,可让那些腰软腿娇的姑娘怎么跳?” 刘逸宸淡淡笑着说:“刚刚结束了一场恶战,第一首奏《塞上曲》很合适;下一首,陛下再点个调子婉转的。” 一时,《塞上曲》结束,敖淩接过册子,点了首《国色沉酣》,是讲天宝旧事的。 第142章 舞姬们本来就个个如花似玉,在陛下面前,自然更加婀娜多姿。 第三首曲子,敖淩让刘逸宸点,他没再推辞,点了首《西洲曲》。 曲调清柔婉转,充满了南国情调,但总透着股似有若无的忧愁,歌姬唱得声情并茂,十分动人: “……忆梅下西洲,折梅寄江北。 单衫杏子红,双鬓鸦雏色。 西洲在何处?两桨桥头渡。 日暮伯劳飞,风吹乌臼树。 树下即门前,门中露翠钿。 开门郎不至,出门采红莲。 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 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 置莲怀袖中,莲心彻底红。 忆郎郎不至,仰首望飞鸿。 鸿飞满西洲,望郎上青楼。 楼高望不见,尽日栏杆头。 栏杆十二曲,垂手明如玉。 卷帘天自高,海水摇空绿。 海水梦悠悠,君愁我亦愁。 南风知我意,吹梦到西洲……” 刘逸宸听得入神,眉宇间隐隐浮上忧伤。 敖淩突然说:“不知道是谁家的姑娘这样好福气,能让刘公子‘折梅寄江北’?” 刘逸宸微微一笑,没有作答。 敖淩举杯,说:“这次的大捷,刘公子不仅献计,还冒险杀了清河王,我敬你一杯!” 刘逸宸举杯,和敖淩遥遥一碰,一饮而尽。 敖淩放下杯子,说:“小王这几天一直在思量,给刘公子什么谢礼好?知道公子不稀罕,但是明珠十箱,黄金十箱,还请笑纳了,算是小王的一点儿心意。” 刘逸宸放下镶金象牙筷,起身走到敖淩正对面,说:“陛下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我真的不想要这些,我想要的,还要陛下帮忙才行。” 敖淩温和地说:“刘公子请讲,只要小王力所能及,一定尽力。” “我知道陛下和李公子感情好得像亲兄弟,那么,陛下的话,李公子也一定多少听得进去,这件事,就是得陛下说动了李公子,他点头才行。” 敖淩转头看李邺,说:“李邺,你俩这是怎么了?” 李邺端起酒杯,饮了口茶水,神色淡淡。 敖淩又看向刘逸宸,笑道:“那是自然的,我和李公子情同兄弟,我为长,我说的话,他还是给几分面子的,你说是不是,李邺?” 李邺神色微冷,说:“好啊,我真想知道,逸宸是遇上什么难事了?” 刘逸宸正视着座位上那两个美丽优雅、威势凌天的男子,坦然真诚地开口了,他的眼神,如同清澈潭水上燃着两团明亮火焰:“我爱上了一个姑娘,她也爱我,可是,我们要在一起很难。我这次豁出命去杀清河王,就是为了她,只有这样做,我才有机会站在这里,把这话说出来,而阻挡我们在一起的障碍,只有李公子才能解决。” “听听,多诚恳的表白,多真挚的感情。”敖淩说,“不知道,是哪位姑娘这么幸运?” 刘逸宸说:“这个姑娘,陛下也认识,就是残墨。” 龙王故作惊愕,继而一笑道:“残墨好福气!李邺,怎么回事?” 李邺没理龙王,他看着刘逸宸,冷冷地说:“残墨离开李府、嫁给你可以,但是,她必须废掉千年法力,做一个凡人。” 刘逸宸一愣,眼中闪过一道扭曲的光,他咬牙迸出两个字:“不行!” “可以!”少女清脆的声音在大殿一角响起,只见一个身材瘦巧的小黄门,疾走过来,跪在李邺面前说,“请主人先治属下的罪!” 李邺目光一凛,森然说:“六天前你假扮龙族士兵,我既往不咎,这次又假扮龙族内监,我今天非得杀了你,以儆效尤!” 李邺说着就要起身,敖淩忙拉住他,说:“残墨也是关心情郎,人之常情,既往不咎怎么样?” 李邺冷肃地看着残墨,在这样的目光下,她不由俯身垂头,双肩微抖,只听李邺说:“既然龙王替你说话,这次就暂且放过你,下不为例。” 残墨应道:“是。” 李邺一张脸始终沉着,歌舞早停了,大厅的气氛让人感到喘不过气。 冷不防,残墨开口了:“主人,刚才主人说了,如果废掉属下法力,就可以和刘公子在一起,是不是真的?” 李邺冷冷地说:“当然。” 残墨抬起头,她脸色惨白,目光如燃烧了一般,带着灼烫的热情和殉道的悲壮,大声说:“属下愿意!” “很好。”李邺面色冷郁,敖淩不安地看了他一眼。 “不行!”刘逸宸拉住残墨的手,怒视着李邺,“你这个魔鬼!你有没有人性?!” 残墨吓得花容失色,忙对李邺说:“主人,刘公子年纪轻,性子急,说话冲,主人别和他一般见识!” 看到残墨为自己低声下气地求情,刘逸宸舌头抵着上颚,拼死忍住破口大骂的冲动,尽量有礼貌地说:“李公子,我收回刚才的话,我不和她在一起了,求你,别让她受苦。” 残墨妙目回转,看着刘逸宸,嘴角微微抿起一点笑意,眼中盈满泪水:“我这不是受苦,逸宸,我心甘情愿,再说,你这么厉害,和你在一起,我还要法力干什么?” 刘逸宸定定凝视残墨,目光中的愤怒被痛楚取代,他用只有她才能听到的声音,一字一顿坚定地说:“我不会让你掉一根头发。” 然后,刘逸宸转回头,冷锐的目光看着李邺,说:“你想要什么,开个价?” 李邺知道刘逸宸已经有些情绪失控了,居然当着敖淩的面说这种话,他淡淡一笑:“我什么都不想要。残墨,你先下去。” “是。”残墨要走,刘逸宸握她的手,目光恋恋不舍地看着她,她狠心决然转身,迈开步子,他手心蓦然一空,胳膊黯然垂下。 刘逸宸失魂落魄,看着残墨的背影,直到她消失,然后,他转过头来,盯着李邺,眼中如欲喷出火来。 和失去理智的人没有交谈的必要,李邺便说:“刘公子请坐回去,有什么话过了今天再说,别扰了陛下兴致。” 刘逸宸充耳不闻,他几步过来,双手撑在李邺面前的案几上,倾身向前,眸中精光如芒刺似毒镖,咬牙切齿地说:“你都把她害成那样了,还不够?!你还想怎么样?” 李邺面沉如水:“你有点儿激动了,最好去一边冷静冷静。” 然后,李邺站起身,欲走,他如水柔滑、如烟飘逸的袖口拂过案几,突然,刘逸宸一把抓住李邺肩膀,手劲极大,铁钳一般,眼睛恨恨瞪着他。 李邺冷冷道:“放手!” 刘逸宸无动于衷,眼见难以收场,敖淩忙站起来,拉住刘逸宸,说:“刘公子,你先回房休息,也累了是吧?青竹,送刘公子回去!” 一个小黄门过来了,恭敬地说:“刘公子请!” 敖淩又对李邺低声说:“你也少说两句,他现在正激动着呢!” 李邺别过头,不看刘逸宸,免得照了面互相激怒,李邺已经做出了让步,敖淩一边劝着,刘逸宸终于松手,李邺转身离去,可刘逸宸仍站在那里,恨然的目光就没离开过李邺,仿佛要把他的背刺穿。 李邺拐个弯,到了小厅,敖淩随后跟进来。 李邺斜看敖淩一眼,冷然说:“一个劲儿在那儿□□脸,当不当我兄弟了?” 敖淩笑道:“我不当你兄弟,当谁兄弟?” 李邺哼了声。 “李邺你看,多感人的一对儿,为什么不成人之美呢?再说,刘逸宸这次确实立了大功,还差点儿送命,不给补偿,我心里过意不去。” 李邺手放在一朵胜放的蓝色曼陀罗花上,说:“哥哥的如意算盘打得真响,还不是想把刘逸宸收了?不过,你这次是白费心思了,依刘逸宸的性格,死都不会居于人下。” “我有这个心思,毕竟贤才难求,而且,也想成一桩美事,算是积德吧!哎,如果刘逸宸想通了,你真要废残墨法力?” 李邺眉心微动,说:“他不可能想通的。” 敖淩不解。 李邺伸手将曼陀罗花瓣一片片摘下,放进手心,看敖淩一眼,不再说什么。 第143章 当晚,李邺坐在客房的桌旁看书,有人敲门。 “请进!” 是刘逸宸,他悄然走进来,苍白着脸,他最近消瘦了很多。 “请坐!”李邺指了指椅子。 “我好不容易摆脱了那个小太监,公子这里也没别人,看来是知道我今晚要过来了。” 李邺将一枚象牙书签夹在书页中,合上书:“你想说什么,说吧!” “公子,今天夜宴上的事,实在抱歉!” 李邺淡淡地说:“这也怪不得你,形势所致。” 刘逸宸眸光一定,精光四溢,锐利逼人,只见他从容不迫地说:“我是一定要让残墨自由、也一定要娶她的。如果你执意要废掉她的法力,我只有再求助于龙王陛下了。” 李邺丝毫不为所动,平淡地说:“那也得他说得动我。” 刘逸宸凑近了些,眼睛微微眯起来:“他当然说得动你,只要他想。” 李邺轻轻一笑:“也得看你有没有这个价值了。” 刘逸宸也微微一笑:“如果我向陛下表示,愿意效忠——” “你不会的。”李邺嘴角浮起一丝冷笑。 “谁说我不会?”刘逸宸说,“对于你,我当然不会,因为,如果我入了李府,不但救不了残墨,而且永远都别想爬出火坑;可龙王不一样,起码可以把残墨救出来;再说,我在龙王这儿,比不得残墨在你那儿,受人羞辱;况且,为了残墨不至于被废掉法力,称龙王一声陛下,替他出谋划策、冒险几次又有什么关系?” 刘逸宸口齿伶俐,语气温和,却字字如锋利刀斧;李邺双眸如斜月沉沉藏海雾,黑暗中真相莫辩。 刘逸宸继续说:“我会成为龙王陛下最器重的下属,到时候,就算捅了篓子,也有龙王替我兜着,更别说其它?而且,陛下有了我的辅佐,不是我自夸,如虎添翼,龙族会更加强大起来——李公子,恕我直言,这些都是你不想看到的。你和当世几位大人物,不论是魔王、降魔者还是龙王,保持有一种微妙的平衡,你们势均力敌,你和几位朋友也合作得很好,但是,当一个人过分突出、打破了平衡的时候,你会有深深的危机感——这才是你真正担心的。” 李邺不由怔住了,他为这个年轻人的敏锐吃惊,同时不安,也明白,这次看来只得妥协退让,他恨得牙痒,面上淡淡地说:“刘公子费心了,精心摆下这道局,等着我和陛下往里跳。” 刘逸宸微微一笑:“李公子别生气,我也是不得已,实际上我对公子一片赤诚。将来咱们就是一家人了,所以,这算家事,龙王嘛,只是个外人而已。对了,还有件事——” 刘逸宸神色很温和亲切:“——我才知道的,原来是公子冒着枪林弹雨把我从山崖底下救上来,自己还受了伤,我真是太过意不去了!” 李邺淡淡地说:“小事一桩,无足挂齿。” “时间不早了,那我就先回去了。”刘逸宸点点头站起来,转身走了。 李邺看着刘逸宸推开门,走出去,又掩上门,他脸上神色冷下去,目光阴晦森然。 桌上,一灯如豆,那红红的小小的火苗,随着细微气流不易觉察地晃动着,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如此一点灯烛,也可以烧起不可估量的灾难。 ———————————————————————————————————————— 第二天,三人一起吃早饭。 李邺拿瓷勺舀了稀饭,放唇边吹着,垂目突然说:“逸宸,残墨我就交给你了,好好待人家。” 刘逸宸抬起头来,愣愣地,片刻才反应过来,喜形于色地说:“谢谢李公子!” “谢我干什么?”李邺抬起眼帘,淡淡一笑,“还不快谢陛下,人家为了你的事,好话说了一箩筐。” 刘逸宸面对敖淩,笑容灿烂,眼中满是感激:“都不知道怎么谢陛下了!” 敖淩事先完全不知道,突然来这么一出,他饶是沉着,握勺子的手也不由顿了顿。 李邺答应了刘逸宸,敖淩是非常不高兴的,他失去了吸引刘逸宸归附的一个大筹码,而且,看现在的情形,他就知道这两人背着自己做了交易,不过,李邺往敖淩脸上贴金,卖他个人情,他心里好歹舒坦了些:“恭喜了,刘公子!” 刘逸宸望着敖淩,真诚而激动地说:“陛下,您是我这辈子最大的恩人,以后有需要我的时候,我一定拼尽全力!” “刘公子客气了,成人之美,可是积大德的事。” 敖淩笑道,李邺把这个人情白白送他头上,刘逸宸还真以为是他替求的李邺,如此感激,于是,敖淩心里的不满消除了大半。 李邺扫刘逸宸一眼,看似无意,后者却从中看到了赞许的意味。 刘逸宸的伶俐,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敖淩的不满,局势又微妙地平衡了。 说几句话,又不会少二两肉,再说,龙王,还是尽量笼络得好——刘逸宸垂下头,瓷勺搅动着米粥,心想。 ———————————————————————————————————————— 吃过早饭,敖淩和李邺在水榭观鱼,敖淩笑道:“这不皆大欢喜嘛,多好?李邺,你怎么突然转了念头,不容易啊?” 李邺手里捏着鱼食,丢进池里,鱼儿迅速聚过来争抢,他浅浅一笑,说:“你继续唱你的红脸,我继续唱我的白脸,现在刘公子可感激你得很,要不要趁热打铁?” “贤才难遇,更难求,本王——”敖淩将鱼食尽悉扔进水中,拍了拍手,“——有的是耐心。” 这时,刘逸宸遥遥走来,李邺瞧见了,说:“敖淩,你看,他肯定是来告辞的。” 刘逸宸走到两人跟前,彬彬有礼地打了招呼:“陛下、李公子,你们好!” “你好啊!”敖淩侧过头,“刚吃过饭,一起去花园散散步?” “不用了!”刘逸宸微微笑道,“在陛下这儿打扰这么多天,受陛下和李公子精心照顾,我的伤也好了,离开家太久,家里人担心,想今天走,给陛下和公子说一声。” 敖淩挑了挑眉毛:“急着走干什么,多玩几天吧?” “我得回去见见家人,过段时间再来都行。” “好。”敖淩说,“我派人送公子回去。” “送我出这宅子就行了,不用再麻烦贵部下。”刘逸宸笑道,“我归心似箭。” 说完就走了。 敖淩回目看着李邺,说:“被你说中了。” 李邺微微一笑:“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看他归心似运载火箭,说什么想见家人,是想见残墨。” “你不会也走吧?” “我不急,帮你料理完事儿了再走也不迟。” 敖淩笑道:“可见还是不够想。” 李邺笑了声:“情种几世才出一个,咱们这一世有刘公子就行了,我凑什么热闹?” 第144章 从龙王行宫出来,刘逸宸发现,他此刻置身于杭州城的郊外。 辞别了随护人员,他坐上出租直奔机场。 已经和残墨联系好,不出意外,两个小时后,她会在落月湖畔的房子等他。 刘逸宸总算明白了归心似箭是什么感觉,在出租车上,他简直坐立不宁,恨不得让车长上翅膀,带自己飞过去。 他让出租直接开到残墨楼下,钱一掏,也不找零,拉开车门就跑。 一步三个台阶,他脚下飞快,转过一楼拐弯,突然,他愣在那里。 一楼和二楼之间的台阶上,站着个姑娘,正是残墨,她整个人逆着光,看不太清脸庞,短短的头发,穿着他酷爱的白色衬衣,藏蓝色短裙,身子纤瘦极了,仿佛一捏就碎——这么一个小小的、小小的孩子——刘逸宸不由心折,一股酸楚弥上心头,突然,残墨张开双臂,从楼梯上跳了下来。 夹带着袭面的清芬的风,一个温软的身子扑过来,刘逸宸早伸开胳膊,一把接住,可是,冲击力太大,他不由连连后退,身子抵上冰冷的墙。 他用尽全身力气,紧紧抱着她,她伏在他肩头,肩上很快濡湿一片,她无声哭泣着。 他将鼻尖埋进她柔软的发中,眼眶也微微湿润了。 过了良久,她挣了挣,他松开胳膊,托起她的脸说:“让我看看你!” “眼睛又红又肿,还是别看了。” “你忘了吗?第一次见你,你就在哭。”刘逸宸嘴角淡笑,爱怜横溢。 残墨回想着,银牙轻咬道:“你那时候简直像调戏良家妇女的高衙内。” 刘逸宸笑笑:“太打击了,为什么是高衙内?好歹也是个西门大官人啊!” 残墨嗤地笑了,脸上兀自带泪,仿佛一直红梅露凝香,明艳非凡,她柔软的小手拉起刘逸宸的大手,说:“上楼走吧!” 两人挽手走过一级一级台阶,残墨在五楼,腿下并不轻松。 刘逸宸道:“累了我背你?” 残墨摇了摇头,低头看着两人的脚,笑道:“咱俩的步子总是一致,你迈左脚我也迈左脚,你迈右脚我也迈右脚。” 刘逸宸一看,果然如此。 到了残墨家门口,她开了门,两人挽手走进去。 熟悉的环境,摆设,甚至连墙角的白色玫瑰也芬芳依旧,刘逸宸立在门口,感概万端,鼻子发酸。残墨不一定晓得,自己却是明白的,为了这一刻,他付出了多少,承受着什么。 不过他是不会告诉残墨的,他只是拉她坐下来,轻责道:“那么高就往下跳,摔了怎么办?” 残墨笑道:“我知道你一定会接住的,所以才眼睛一闭什么都不顾了,只要你在我就可以什么都不管,什么都不怕。” 这是对一个男人最大的褒奖,刘逸宸一笑,将残墨搂进怀里。 残墨被他抱着,声音闷闷的:“逸宸,谢谢你!你知道吗?这两千多年来,我是第一个可以在主人手下,全身而退的人。一旦入了李府,活着离开是主人绝对不允许的。” 刘逸宸不由皱眉:“他已经不是你的主人了。” 残墨轻轻笑了:“你不会吃醋了吧,要不,我这样叫你好不好?” 刘逸宸咳了声,微笑道:“我没这种癖好。” 残墨嗔怨地看了刘逸宸一眼:“变态!” 刘逸宸轻轻笑着说:“其实我一直觉得,李邺选择的这个称呼略微hentai(日语,□□,变态的意思)。” 残墨看了刘逸宸一眼,说:“幸亏我身上的窃听蛊让主人收走了。” 这话让刘逸宸听了不痛快,他叹口气:“看来要解除你精神上的枷锁,我还得再想想办法了。” 残墨摇了摇头:“你不懂。” 刘逸宸听着。 “他是个特别好的主人。他从不会丢下我们不管,只要我们有危险,他一定会救我们,就算威胁到自己他也会救,要不是他,我根本没机会见到你,早死了几回了。有了危险,他觉得我们可以应付得了,就在一边养神,我们应付不了,他替我们挡。我们和别人有了冲突,不管对错,他都向着我们,他是个特别护短的人。对于他,我怕是有的,恨也有,很复杂,说不清。” 刘逸宸看了残墨一眼:“他留在你心上的烙印太深了,想起这个,我就想砍人。” 残墨瞟了刘逸宸一眼,嫣然浅笑:“现在想砍人的是他,被个臭小子摆了一道,不得不做出了原则性的让步。” 刘逸宸知道,虽然自己让李邺上了个大当,但是,促成他这次胜利还有诸多别的因素,比如,李邺现在还不能杀他。 他看着眼前残墨明丽无俦的脸,凑近,恶狠狠地说:“我对那个人简直厌恶透顶,别再提他!” 残墨婉丽一笑,柔声说:“不提就不提了呗,他现在对我来说,纯粹可有可无而已。” 刘逸宸这才浅浅一笑:“什么可有可无,是全无关系。” ———————————————————————————————————————— 这个礼拜天,刘逸宸邀请林涓喜来家里玩。 吃过饭,兄妹俩在书房打扑克。 刘逸宸瞧着仿佛有心事。 “哥,怎么了?” 他看她一眼:“烦呐!” 林涓喜微微一笑:“烦了就抽两根吧?” “我戒了。” “真戒啦?” 刘逸宸点点头:“我这一两年就结婚,不想让老婆孩子吸二手烟。” 林涓喜故作惊奇地说:“天哪,绝世好男人!你真和残墨结婚?” “还有假?” “可是,以你现在的身价,舅妈会同意残墨吗?” “肯定不会同意。”刘逸宸一张脸苦了起来,“我就发愁这个,残墨跟着李公子挺长时间,可她太单纯,给自己什么都没攒下,你舅妈恨不得我娶个公主,不可能同意。” 本来兄妹两个坐在沙发旁的地毯上,刘逸宸说到这里,转身扑在沙发上,圆圆翘翘的屁股冲着天空,脸埋进柔软如棉的抱枕里,发愁地哼哼了两声。 林涓喜看着表哥的样子,不由暗笑,这家伙在外人面前成熟稳重得不行,在家人跟前,遇上困扰了,倒像个难缠的孩子,她一面磕着松子,一面叹气说:“你还没给舅妈说吧?” “没有。反正说了她也不同意,让残墨知道反而不好。我没告诉残墨这些,等把你舅妈摆平了,再让她高高兴兴来咱家。”刘逸宸叹道,“她不能再受委屈了,所以得尽快解决,让她感觉到就不好了,心里结了疙瘩,以后婆媳关系难处。” 林涓喜听得怔住了,说:“哥,残墨太有福气了,难得你处处替她着想。” 刘逸宸抬眼看林涓喜,说:“李公子没处处替你着想?” 林涓喜笑道:“在我看啊,你就是个头次恋爱的大男孩,如果残墨病了,你会说:‘恩,怎么病了?吃点儿药,早些休息,乖!’” 刘逸宸笑言:“那李邺呢?” 林涓喜笑而不语,最后以手掩面说:“他像个情场老手,你想他会说什么?” 刘逸宸想了想,说:“‘宝贝儿,你怎么病了,哥哥我好心疼啊!’” “你别恶心我了——”林涓喜笑出声来。 刘逸宸也笑着说:“涓喜,虽然我不太了解李邺,不过,你现在真的开朗多了,以前——” 林涓喜轻轻甩了甩头发:“以前都是历史了。” 刘逸宸拍了拍妹妹的肩膀,叹口气说:“也是我不好,你的事一点不知道,不然,凑些治病的钱还是有的。” 林涓喜淡淡一笑:“都过去了。” 刘逸宸转移话题:“哦,对了,你也帮我想想办法,怎么说动你舅妈?” 林涓喜秋水般眸子看着刘逸宸,突然嗤地笑了:“办法有一个,就看你有没有这个胆。” “你说。” “你先告诉舅妈,说你是弯的喜欢男人,对女人没感觉,等舅妈彻底绝望了,再领个女人回去,这样子,不管对方什么条件,只要是个女的,舅妈都要阿弥陀佛了——怎么样?” 刘逸宸想了想:“其实这办法也能用——不过,可以温良改革,还是不要暴力革命了。” 林涓喜笑出声,然后说:“舅妈计较的,无非是残墨的家世。残墨没父母,这更难处理。” 刘逸宸缓缓地说:“以前残墨是李公子下属,倒也不算没家世,现在残墨离开李府,真成了无根草。如果你舅妈知道李公子的威势,可能还会考虑一下,不过现在,他俩没一点关系了。” 林涓喜心念一动,抬眼看着表哥,他黑幽幽的秀目若无其事。 她不愿多待,又和表哥聊了几句就走了。 回到家后,林涓喜便给李邺打电话。 “李邺!” “怎么了?” “今天去找我哥了,他正为残墨的事烦心呢!” “烦心什么?” 林涓喜叹道:“结婚都讲究门当户对,残墨没什么家世,连父母都没有,以我哥现在的身价,我舅妈会同意?” 李邺“嗯”了声。 林涓喜软声道:“我就这么一个哥哥,他不开心,我也不开心,你帮帮我好不好?” “好!” 林涓喜不料李邺答应着这么爽快。 李邺沉吟片刻,说:“我乔装一下,认残墨当表妹,送她一套大宅子,几块地皮——你看这样可以吗?” 林涓喜没想他这么慷慨,愣了几秒,喜呼一声:“李邺你真是个大好人呢!谢谢!挂了,我得赶紧给我哥说,让他放心!” “好。” 林涓喜挂了电话,打给了刘逸宸。 刘逸宸自然是高兴得很。 挂了表妹电话,刘逸宸嘴角弧度更弯了。 他自然晓得李邺为何这样做,李邺其人,不会好心成人之美,没有收益的事,他不会去做。既然已经和残墨断绝关系,而残墨知道他不少事,与其形同陌路,不如有恩于她,最好关系和洽,这样,不是少了个潜在的敌人吗? 而刘逸宸之所以找表妹说这事,让她帮忙,也是料到李邺会答应,让表妹欢喜一场。 此刻,刘逸宸又拨通了李邺的电话。 “喂,李公子。”刘逸宸声音很沉稳,比一般同龄人显得成熟很多。 听筒里是李邺的声音,他半是戏谑地说:“我还以为经过上次的事,刘公子恐怕怨我了,再也不会联系。” “怎么会?”刘逸宸笑道,“事情不是已经解决了吗?再说,我刘逸宸有那么小肚鸡肠?而且,我当时太激动,以至于太失礼,还怕公子不肯原谅我呢?” “都过去了,逸宸。我和涓喜是迟早的事,所以,你我关系,非同旁人。涓喜给我说了你和残墨的事——”李邺微微一笑,“——虽然骗长辈实在忤逆不孝,但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恩恩,是啊!”刘逸宸附和道,“涓喜都告诉我了,李公子,大恩不言谢啊!” “客气了!”李邺说,“要不你来喜岚轩一趟,商量商量?” “一切都听公子的安排!” 第145章 最后商量的结果是,谎称李邺是个在智利做生意的华裔,身价可以和刘逸宸比肩,残墨是他姑姑独女,从小父母双亡,在李邺家长大,两人情同亲兄妹。然后,李邺把北京的一所四合院给了残墨,还有北京几处房产、东京几处地皮也一并给了她,等你俩结婚时,还会送份大礼,算是嫁妆。 李邺邀请刘逸宸父母来北京,顺便看看北京的房产。 当然,李邺是易了容的,如果顶着真实的脸见纪小满,后果不堪设想。 ———————————————————————————————————————— 刘花程这天来卫校找林涓喜。 林涓喜一见舅舅便说:“你幸福地去北京公费旅游,我在学校苦逼地打针配药,现在回来了,又赶快到我跟前来得瑟?” 刘花程几欲撞墙,指着外甥女说:“你太恶劣了,我才下飞机不顾舟车劳顿跑来看你,你就这么说话?” 林涓喜笑了:“舅妈什么反应?” 一提这个,刘花程就来劲了,他说:“李墨带她表哥去你舅家,你舅妈表面上客客气气,背地里特别看不上,还偷偷给我和你外婆说,那姑娘个子矮,看着小,一定不靠谱。后来去北京,看到李墨名下的地皮,又见了人家北京的房子,一句话都没了。你知道吗?北京那房子别的不说,光酒窖就有你教室那么大。” 林涓喜笑道:“作为一个长辈,刘花程公子对未来的侄媳妇印象如何?” “我看那姑娘挺好的,乖乖巧巧,人也好看,和逸宸站一块像金童玉女。逸宸什么时候和李小姐好上的,也不告诉我一声,真是不够意思!” 林涓喜笑道:“怕你这长辈嫌弃人家个子矮、看着小,要棒打鸳鸯。” 刘花程挑了挑眉毛:“我发现你嘴巴越来越欠揍了。” 林涓喜嫣然一笑:“你见李墨表哥了吗?” “见了,一起待了好几天呢!” “他表哥是个什么样的人啊?” “人挺和气的,说话也有意思。” 林涓喜好奇心起:“李墨她表哥叫什么名字?” “那位先生姓林,叫林月。哎,和你一个姓,果然和咱家有缘哩!” 林涓喜一时愣在了那里。 —————————————————————————————————————— 当晚,林涓喜坐车去了喜岚轩。 娜娜开门见是林涓喜,便笑言:“主人在书房呢!” 林涓喜蹬蹬蹬跑上楼。 书房门半掩着,透出淡缇色的灯火。 林涓喜敲了敲门。 “请进!”李邺的声音。 林涓喜推门,发现李邺在灯下看书。 她笑盈盈走过去:“好勤奋呐!” 他轻轻笑着,伸手拉她,她一步过去,坐他腿上。 他玉色的脸被灯光染上红霞,凤目闪动,檀口流酥,于是她笑道:“林月?你这是随夫家姓的节奏?” 李邺淡淡一笑:“提这个干什么?” 林涓喜嘘一口气:“现在总算把我哥的事了了,我也彻底放心了。” “你以前不放心吗?”李邺一手揽着林涓喜,一手拨了拨铜灯的火苗,光与影在他脸上一闪而过,如今这世界上执意不用电灯照明的人,算上他恐怕没几个。 “何止是不放心呀?简直要担心死了!前段时间,你俩为了残墨的事剑拔弩张,我吓得——”她没有说下去,抿了抿嘴角,望着火光。 沉默片刻,她轻轻地说:“李郎,在这世界上,我最怕的就是你和我家人……答应我,永远不要让我担心的事发生,好吗?” 林涓喜眉心皱着,亮晶晶的眼睛望着李邺。 他握着她的手说:“我不会让这种事发生的。” 这时,有人敲门,林涓喜站了起来。 进来的是娜娜,她端着餐盘,原来是开晚饭了。 娜娜放下饭菜,无声退了出去。 林涓喜一瞅,只见乌木餐盘上、细白碗碟里,盛着自己爱吃的琥珀猪蹄、蟹肉云吞、樟茶鸭子,有李邺喜欢的龙井虾仁和猴头菇汤。 李邺拿起筷子,夹了蹄筋喂林涓喜。 蹄筋又香又烂,很好吃,林涓喜神色轻快,她拿起饰有银链的筷子,泠泠响声中,夹起一块鸭肉咬了口,说:“真香,感觉好幸福啊!” 李邺瞅着林涓喜,笑道:“阁下将来会馋死。” “这真是一种太惨的死法,我宁愿撑死。” 李邺莞尔,接着说:“逸宸也要结婚了。” 林涓喜一边吃东西,一边点头:“我哥要举行两次婚礼,凤凰城一次,吉隆坡一次。” 李邺放下筷子,凑近一些,低语道:“我的事这两三年就可以结束,等我把这事了了,咱们就结婚。” 林涓喜心脏猛然一跳,食物还在口中,睁圆眼睛,愣愣看着他,他秋水般的眸子中,映出呆若木鸡的自己。 “你这人怎么这样?!”嘴里有食物,她说话含糊不清。 “我这人怎么样了?” “老在我满嘴食物的时候提这类事,上次也是——” 李邺记得,那时候,他提出两人交往,她嘴里塞满了他做的香蕉酥,于是,他抿嘴一笑说:“为了让你不能开口反对。” ——————————————————————————————————————— 三天过后,刘逸宸母亲纪小满邀请残墨来家里做客。 去之前,残墨先给林涓喜打了电话。 一接通,就听到林涓喜带笑的声音:“嫂子啊!” 残墨喜滋滋的,默许她这样叫了:“未谙姑食性,先遣小姑尝。” “好啊,嫂子有什么要问的,做小姑的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我该穿什么衣服?提什么东西?去了是先叫你舅还是你舅妈?” “衣服嘛?反正别穿你那些二次元的,正常的、大方点儿,像我这种穿衣风格就行。提些不要太值钱、也不要太独特的东西,你自己看,最好和我哥商量一下。我给你说啊,我大舅家,小事我舅妈说了算,大事还得我舅点头,我舅这么多年在丈人家一直挺委屈的,你先叫我舅吧!” “还是先叫你舅妈吧,男人都粗心,不在意这些,女人最计较了,尤其是当婆婆的——涓喜啊,主人为了你,居然认我当表妹?嘿嘿,这真是从所未有,我看主人是真心的,你就赶快嫁了吧?” 两人又聊了几句,道了别。 ——————————————————————————————————————— 那天,残墨将刘海用米色蕾丝发带拢起,露出饱满光洁的美丽额头,看起来一脸福相;穿件淡蓝色连衣裙,领口和裙摆用同色丝线绣着百合花,稳重而清纯;一双白色黑底的小羊皮鱼嘴中跟鞋;拎个米色的牛皮小挎包,上面点缀一个不大的同色皮质蝴蝶结。 东西前一天就准备好了,李邺给了残墨一瓶五十年拉菲干红,她买了些时令水果,刘逸宸一大早就到了她公寓,开车接她。 车开进迦南公馆,穿过凉爽的林荫道,拐个弯,上了去刘逸宸家的马路。 残墨一路话都不多,这时突然说:“逸宸,我有点儿紧张。” 刘逸宸将车开进自家院子,停稳了,摸摸残墨脸蛋说:“紧张什么?我爸妈都是很和气的。” 开始,残墨有点拘谨,到吃饭时,已经完全自然了,她个性本来就乖巧活泼,所以气氛很融洽。 吃完了饭,刘逸宸带残墨去他房中。 一进门,残墨就坐在小沙发上,长出一口气。 刘逸宸关了门,坐残墨旁边,搂住她说:“现在不用拘束了。” 残墨仰脸娇娇地说:“我今天表现得怎么样?” “很自然,你平时也就这个样子,我看我爸妈很喜欢你。” 残墨长叹一声:“一入侯门深似海。” 刘逸宸嗤地笑了:“我家算什么侯门,太抬举了!” “哎,你家里是妈妈厉害吧?” “我爸挺听我妈的。” “那你以后也得听我的。” 刘逸宸手掌按在心口,优雅地一欠身,说:“是,公主殿下!” 残墨笑语盈盈地说:“我让你朝东你不许朝西,我让你喝牛奶你不许喝咖啡,我让你晚上三点睡觉你不许……唔……” 刘逸宸吻住了残墨。 他搂着她的腰肢,手抚上她的背,闭着眼睛,舌头探入她口中,他似乎难以满足,火热的唇舌贪婪而沉醉。 残墨却一直睁着眼,含笑的眼珠子骨碌碌转着,刘逸宸终于发觉了,睁眼看她,命令:“把眼睛闭上。” 残墨闭上了眼睛,刘逸宸继续吻她,蓦然,她扑哧一声笑了。 他松开她,好沮丧的样子:“伤心呐,我技术太差了。” 残墨掩口笑道:“哪有——咱们干点儿别的更有意义的事怎么样?” “好,你想干什么?” “你家有什么好玩的?” 刘逸宸突然才想起一事,神秘地说:“你等一下,给你看样东西。” 说完就出去了。 一时,他返回房间,手里拿着个长长的黑匣子。 打开来,取出一柄二胡。 他将二胡放膝头,轻轻拨下弦,说:“小时候爷爷给我教过——爷爷年轻的时候喜欢弹琴,上了年纪喜欢二胡——我没考过级,不过还能听。有首歌,一直打算哪天边拉二胡边唱给你。” “什么歌?”残墨很好奇。 “粤语歌,《西关小姐》。” 悠扬的二胡声中,刘逸宸低声唱道: “西关小姐佢个个娇俏, 你那美态犹如像弯弯月儿, 白襟衣伴长裙飘飘又回眸一笑, 知书识礼佢觉重要, 金山不会折其腰。 西关小姐莫怪我轻佻, 看你笑意犹如伴轻风送月影摇。 我住东山你住龙津动又门当户对, 奢想今世岁月里, 牵手相对儿女成堆。 看看我,何日能爱上我, 白鹅潭畔坐坐, 望能开花结果。 白天共长夜过, 永远像相恋最初。 我爱你然后如你爱我, 为梦圆我奋斗, 你是家中圣手, 让生活悠悠过, 永远像相恋最初的我……” 中间和结尾的两段《彩云追月》刘逸宸拉得十分动人,他嗓音略微沙哑,但听起来很舒服,音调又准,唱的时候,一双湛湛的眼睛凝看着残墨,她听得入神,睁着大眼睛,轻轻地说:“真好听,你怎么唱这么好?” 刘逸宸目光沉静而蕴藉,笑意盈盈:“是吗?” 第146章 喜岚轩中。 李邺在二楼书房看书,晨曦透过半卷的湘帘洒在室内,青瓷缸中锦鲤悠闲游着,半旧乌木桌上静置一杯清香淡淡的龙井,捧着《诗经》,有一下没一下翻看,忽而望向窗外,越过扶苏花木、玲珑屋角可以看到黛色晴山,耳际有小鸟啼鸣,楼下隐隐传来娜娜煲电话的窃窃私语,有意放低的清脆笑声,这么闲散安乐的午后时光,李邺脸上却挂着忧虑,仿若凝霜的月色。 昨晚,Michael来找他了。 当时,李邺正在书房用小楷抄录《宝塔心经》——和池玉琛打赌输了,被罚的。 娜娜上楼来,站在书房门口,敲了敲敞开的门。 李邺依旧看着宣纸,一笔一划认真录着:“怎么了?” “主人,E·F来了。” 李邺放下笔:“知道了,我马上下去。” 李邺一身素色直缀,头发全部束在头顶,宛如宴居的书生,从旋转楼梯下来。 才转过弯,就看到Michael穿着白色的宽大T恤,坐在沙发上,仿佛云间月亮,散发出清澄的淡淡光华,又好似浅灰色湖面的一片雪白羽毛,他想起倾泓说过的话,天使就长这个样子。 Michael一直埋着头,蜷在那里,看起来完全不像个成年男子,倒像只猫咪,直到李邺坐在他对面,他才抬起头来,只说了两个字:“你好!”便继续将下巴藏在膝间。 李邺说:“名侦探大驾光临,陋室生辉。” Michael这才抬起眼睛,一边嘴角撇了撇,说:“李公子——” 这时,娜娜端上来两杯橙汁,两份抹茶蛋糕,放在茶几上,Michael手指碰了碰放橙汁的玻璃杯,说:“小姐,有没有冰块?” “有,您稍等!”娜娜去了厨房,一时过来,用水晶碟盛满冰块,放在Michael面前。 李邺眼看着Michael往橙汁里丢了四五块晶莹的冰,然后舔舔手,突然抬起眼睛,毫无征兆地看着李邺,一双玻璃般的眸子,晨光下瞳孔缩成一个黑点,让李邺莫名心慌,一种不祥之感从心底陡然生起,只听Michael说:“李公子,你女朋友,林涓喜小姐的事,我得告诉你。” 李邺一愣:“怎么了?” Michael看了眼娜娜:“我们去书房说话。” 李邺实在捉摸不透这个从不按常理出牌的侦探,明明刚才还是副稚童模样,现在又变得复杂难辨,听他提到林涓喜,便说:“好,请上楼!” Michael一手端橙汁,一手端起一碟抹茶蛋糕,朝李邺那一盘努了努嘴,说:“劳烦你把这份拿上去,我一会儿要吃。” 李邺只得给他端着,两人上了楼。 进了书房,Michael用脚关上门,然后将吃的喝的放茶几上,自己在沙发坐下,李邺坐在对面的红木椅上。 Michael脸上渐渐浮出凝重,他说:“李邺,林小姐有问题。” 李邺不悦:“什么叫‘有问题’?” Michael沉着脸,说:“刚在客厅不好说。李公子,你要不嫌烦,我先给你讲讲我的事,因为要说清楚林小姐的事,非得这样不可。” 李邺点点头:“请讲!” “我生在德州的达拉斯,爸爸是有德国和乌克兰血统的白人,妈妈是个华人。在我十岁的时候,妈妈从孤儿院领回一个三四岁的亚洲小女孩,收为养女,取名Elizabeth。Elizabeth作为我的妹妹,和我并没有血缘关系,我后来去休斯顿上学,她读七年级,当时,我准备放寒假回去,圣诞节就给她表白来着。” 李邺对于美国人的观念有些接受无能,他认真听着,Michael继续说:“我知道这么做会招人闲话,因为毕竟她是我父母的养女,但是我一向都不在乎别人的说法,我想她也不会在乎。” “或许吧!” “她在不在乎已经没用了。”Michael现出了伤感的神色,好似明亮的镜面被呵了口气,“我还没放假,就接到了家里的电话,妈妈说,Elizabeth失踪了。” “失踪?” “恩,她和同学去郊外野餐,独自捡松果,就不见了,同去的孩子们都在,就她失踪了。我立刻办了休学,回去和父母朋友一起找Elizabeth,能想到的任何地方,我们都找遍了,一年了,还是没找到。我回了学校,再也无心读书,我大学读哲学,因为兴趣,可是在Elizabeth失踪后,我突然觉得,就算成了黑格尔尼采,也找不回我的Liz(注:Elizabeth的昵称),也就从那时候起,我决定当一名侦探。” 李邺微微一笑,说:“现在看来,你转行是对的。” beth的照片?” “好。” Michael将手机递给李邺,李邺接过一看,震惊地说不出话来。 照片上的亚洲小女孩,十二三岁的模样,穿着白色短袖T恤,灰色短裙,白色及膝袜和白鞋,应该是校服,她披垂着乌发,与年龄不符的成熟发型,对着镜头,捧着冷饮,浅浅笑着。 她的一张脸,和林涓喜一模一样,不,简直就是林涓喜! 李邺心中震动,面沉如水,将手机递给Michael:“怎么回事?” “Liz左手腕处有个黑痣,林小姐也有,而且,我前几天弄来了林小姐的头发,我妈曾把Elizabeth的胎毛做了副胎毛笔,林小姐的基因,和Elizabeth一模一样,实际上,林小姐就是Elizabeth。” 李邺心里震惊地难以言喻,不过表面还是很镇定:“不可能!你想过没有,那副胎毛笔,有可能被人狸猫换太子了?这恐怕是个阴谋。” “确实有这个可能。不过,我了解到,林小姐经常做一个奇怪的梦,梦里梦见的全是我。” 李邺看着Michael,他空灵的眼睛也一眨不眨地看过来,目光相触,李邺眸子如夜色般黑暗深邃难以捉摸,Michael的眼睛,如同两柄晶莹的冰刀。 李邺点点头:“恩,我知道了,我马上派人去调查。” “有你调查,进展会快很多。我想找Elizabeth,也不希望林小姐有事。” “你那儿有倾泓做助手,进展也不会慢。” Michael淡淡一笑:“你怎么知道他现在是我的助手?” “他难道没用自己知道的林涓喜的信息,来诱惑你见他吗?然后再答应帮你调查林涓喜的事,条件是你得收他做助手?” Michael笑了:“李公子,什么都瞒不过你。” “他现在既然在你那儿,就好好待他,算是我的一点儿请求。” “他如果表现得好,不再乱杀人,我当然好好待他。我走了——哦,给我把这两个蛋糕打包。” 李邺送Michael到楼下,娜娜过来了,李邺说:“你去把家里抹茶蛋糕都包起来,给E·F先生带走!” Michael笑道:“谢谢了,你人真好,下次来我家,我也请你吃蛋糕!” 李邺和娜娜送Michael到了门口,李邺说:“娜娜,开车送E·F先生回去。” Michael说:“不用了,那个,青鸢……倾泓,他开车在小区门口等我呢,他送我来的。” 李邺闻言,点点头:“那也行,路上当心。” 李邺看着Michael消瘦的背影,好似一团白雾——青鸢,几乎要忘了,这是倾泓的本名。 用尽各种手段,才让他接受了这个名字,这么快就改过来了。 李邺回房后,吩咐娜娜,去把地黄和薛先生叫来。 他要开始,彻查此事。 第147章 李邺约林涓喜来喜岚轩相见,她早早过去了。 娜娜开了门,笑道:“林小姐来了,主人在书房呢,我去说一声。” “不用了。我看看他在干什么。” 林涓喜上楼梯,到了二楼走廊,屏住呼吸,蹑手蹑脚来到书房门口。 房门半掩着,只瞧李邺坐在桌旁,提笔在纸上写什么,她甫一到门口,他立刻将纸揉成一团,仍 进垃圾桶,说:“谁家的小女孩,是不是走错门了?” 林涓喜推门进去,嘟嘴说:“没意思,总是被发现。” 李邺转过头,盈盈一笑,刹那间四壁生辉:“怎么不让娜娜上来说一声?” 林涓喜手背后走进来,笑道:“我想知道你在干什么?” 眼前,乌木大书桌上搁着一摞子书,一个紫玉笔筒,一盏铜灯,一盏台灯,笔架挂满大小型号不一的毛笔,一方紫砚,摊开的书旁铺着张折叠妥帖的雪白宣纸。 林涓喜歪头看书,瞅了半晌,说:“《康熙字典》,你要抄?” 李邺笑了:“想起个字,查了一下。” “哦。”林涓喜点点头,饶有兴致地打量着李邺的书房。 看似漫不经心,可是突然,林涓喜迅速将手伸向垃圾桶。 李邺欲去挡,虽然以他的能力,是可以挡住的,但是,他收回了手,既然已经被注意到,阻止便没有意义了。 她手疾眼快地从垃圾桶拿出那张团了的纸,白皙的手指敏捷地摊开来。 上面是一首诗,字迹潦草,显然书写者心绪烦乱,妖娆的字迹,笔底却是沧桑的气韵。 彼黍离离,彼稷之苗。 行迈靡靡,中心摇摇。 知我者谓我心忧, 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彼黍离离,彼稷之穗。 行迈靡靡,中心如醉。 知我者谓我心忧, 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彼黍离离,彼稷之实。 行迈靡靡,中心如噎。 知我者谓我心忧, 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是《诗经·王风》里的《黍离》一篇。 林涓喜的眉头皱起来,看向李邺。 李邺笑叹道:“就知道你会用这种眼神看我,才扔垃圾桶里的。” 林涓喜秀眉依然蹙着,不过,她神色蓦然舒展,嫣然一笑,温柔地说:“李郎,我陪你下棋好不好?” 李邺瞅着林涓喜,不由乐了,在她脸颊上“啵”地亲了口。 林涓喜感到脸上湿湿的一片,伸手去抹,被李邺一把抓住手腕。 “口水都弄我脸上了。” “不准擦!” 李邺一手抓住她双手腕,笑得目如银月,看起来很开心。 本来林涓喜见到李邺抄录的诗,有点担心,现在看他,知道没事,放心了。 “我不和你闹了,咱俩休战?” 林涓喜想了想说:“好。” 李邺松开手。 闲扯了两句话,突然,李邺一把抓住林涓喜的马尾辫。 她被扯住头发,不得不艰难地歪起脖子,瞪着他咬牙切齿说:“不是说了休战吗?卑鄙!” 他笑着,似乎揪她辫子是件有意思的事,她骂了句:“得寸进尺!” “我想要你的一缕头发。”李邺眼中嬉笑退去。 林涓喜一怔,作为一个中国人,当然知道送青丝是何意?青丝既“情”与“思”,共结连理、定不负相思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青丝即代表自己,送青丝就是把自己交给了对方,所以她迟疑了几秒,不为其他,只因赠发在她心中太过神圣,顿了片刻,她说:“可以,不过,你要好好保存。” “嗯。” 林涓喜从笔筒中找出把剪刀,剪下一缕头发,郑重递给李邺,他置于手心,指腹轻抚、妙目含笑地说:“毛色不错啊——” 林涓喜横眉立目地要来夺:“还给我!” 李邺用手绢包好,放进袖中:“给都给了,哪有要回去的道理?” “不还也行,不过,你也得给我绞一缕头发。” 李邺从她手里接过剪刀,将自己一缕乌发剪下来,递林涓喜手里。 林涓喜掏出手绢,将头发包好,放包里,然后摊开那张揉皱的写着诗的纸,抚平折叠,说:“这个也送我了?” “你要这个?” “嗯,给我吗?” “拿去吧!” 有人敲门,笃笃笃三下,轻悄有礼,是娜娜,她低声说:“主人,午饭准备好了。” “恩,知道了。涓喜,吃饭走吧,今天娜娜做了一桌子肉,专门喂你这馋死鬼!” 林涓喜喜孜孜的,先一脚踏出门,李邺跟在后面。 送林涓喜走后,李邺回到喜岚轩。 娜娜端了杯柠檬水,放主人手边,她只瞅了他的脸色一眼,就心惊胆战。 李邺坐在客厅的木质沙发上,只开了一盏壁灯,昏暗光线下,他精致的五官笼罩在阴霾的青烟中。 娜娜给李邺行了礼,便轻手轻脚往自己卧房走,李邺却叫住她,目光沉沉:“娜娜,我要去趟南海,你准备一下。” 娜娜垂首:“是,奴婢知道了,奴婢去给主人收拾东西。” 娜娜退下了。 李邺又在沙发上怔怔地坐了片刻,起身,走进一楼茶房。 光洁的枫木地板,映出修长模糊的身影,他雪白的衣摆软软垂于其上,衣缘上的刺绣凤鸟泛着华美典雅的光泽。 他丝毫不犹豫,利索地搬开笨重的茶柜,一直被遮挡的地方,赫然现出一整块橡木板,一平方米左右大小,粗糙厚笨,在枫木中十分显眼,木板中轴线靠近墙壁的地方,嵌了锃亮的金属把手。 他弯下腰,乌发滑落,散在身上、把手上、木板上、地板上,他眉头一皱,烦躁地将头发拢起来,胡乱绾个髻儿,手握把手,稍稍用力一提,一声闷响,木板被抬起,现出一个比木板稍小一圈的方形地洞,洞中,石砌的台阶一路向下,隐没于黑暗,不知通往何处。 李邺走下石阶,进入地洞,不一会儿,整个人都到了地板之下,他伸臂拉上木板。 周围一片漆黑,李邺广袖一挥,一边墙上壁灯亮起来,再一挥,另一边也点亮了,整个通道清晰可辨,顶,地,两壁,都由石头砌成,隔几步一个铜质壁灯,号角造型,简洁粗粝。 李邺向下走去,到尽头拐个弯,又下了几级台阶,来到一处平地,狭小的四方空间中,正前方是面沉重石门,粗糙的表面,一丝雕花都没有。 他手摸索上右边从墙角向上数的第十三块砖,敲了几下,门轰隆隆开了,一股阴冷潮湿之气扑面而来。 他走进去,手在门边按了几下,石门重新沉重地关上。 他襟袖带风,一挥而过,顶灯点燃,立刻亮堂起来。 这是间不大的石室,三十多平米的样子,一无所有,除了顶上一个由许多动物头骨组成的巨大灯盏,燃着狰狞的火焰。 他微微启唇,一颗樱桃大的、近似无限透明的球体从口中袅袅而出,悬浮于空气中,在暗寂的斗室里,折射出迷人的金红色光芒,慢慢变大,下降,停在李邺面前,已经如一颗苹果大小了。 他伸手入袖,摸出林涓喜的那缕秀发,团在掌心。 乌发泛着金属光泽,在他晶莹的手心里,黑白相映,灿若韶华,他静默看着,眼中阴冷退去,幽黑眸子里,透出一缕柔和哀光。 蓦然,他伸出右手食指,按在左手掌心上,陷进肌肤,用力一划,鲜红血水突然冒出来,掌心已有了个深深的伤口,他将手掬起来,形成个小窝,血水很快聚集,和头发糊在一起,他划得太狠,出血很快,几缕血沿着象牙色的肌肤,漫过手腕,袖口,流进肘臂深处,雪白袖子濡红一片,几滴淌到地上,形成绛色的湿渍。 他手中施法,头发迅速化成灰,溶进血水里。 接着,他将和着头发灰烬的血水倒在悬浮于面前的灵珠上,鲜红迅速均匀地覆盖了晶莹的球体,却没有一滴洒落在地上,渐渐地,血水消失,灵珠恢复了原有的清明透亮。 李邺一眨不眨盯着灵珠,它依然明澈如少女的一颗泪滴,什么异常都没有,他却蹙起了眉头。 突然,李邺脸色一变,大震。 清莹透亮的灵珠上,现出林涓喜破碎的脸,仿佛月之泪的细碎星光,接着,她的脸迅速腐烂,很快成了一具白森森的骷髅头。 灵珠上景象渐渐消失,终于又恢复了晶莹剔透,继而慢慢缩小,像一颗樱桃大小时,李邺却忘了收回去,它依然悬浮在那里,他黑漆漆眼睛盯着它,却并不像在看什么,眼中空空洞洞,一片空茫。 静默良久,他伸出手,收回灵珠,吸入口中。 沉默片刻,他转身走到石门边。 突然,他身子一闪,手几乎本能地扶上石墙,墙壁粗糙如砾,也坚硬如铁,他指尖滑过,留下一路浅红色的抓痕。 顾不得指上的伤,他突然捂住了嘴,想要呕吐,却什么都吐不出来,胃疼得翻江倒海,不得不一手牢牢扶墙,一手用力按住腹部,弯下腰,大口喘气,额头上迅速沁出一层冷汗。 过了一会儿,他感觉好些了,直起腰来。乌发本已经妥帖地挽起了,经过这么一折腾,许多碎发滑落,被汗水黏在肌肤上,眼睛水汪汪,脸颊泛着不健康的潮红,贴身衣衫已然湿透。 他开了石门,熄灯走出去。 一级级石阶,仿佛难以翻越的泰华之峰,他穿着绣有睡莲图案、鞋帮一圈羊脂玉的绣鞋的脚沉重如铅,几乎抬不起来,几次打滑,差点摔倒。 好不容易到了最高一级,他却不去推木板,而是扶着石墙,静静站立了片刻。 几分钟后,他推开头顶木板,翻身上去,重新盖好后,将茶柜归位,动作轻捷如故。 走出茶厅时,他面容平静,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 第148章 主仆两人一个多小时就到了南海,李邺让娜娜在岸上看守昆仑厉焰,他独身入海。 一路无心四顾,他用最快的速度到了南海龙宫,绕龙宫一圈儿,在宫墙后,他越过漫漫的蓝色海域,往上浮,浮出海面。 他从水里出来,因为用法力护体,所以衣服很干燥。 此刻,他身处于一所溶洞内,像一个较大的起居室的空间,四周怪石嶙峋,有的奇丽,有的悚然。 他没有停留,绕过一个个迷宫般的钟乳石,来到一泓不大的潭边。 这泓潭水只有三四米见方,却寒气逼人,幽黑深邃,仿佛能将人吸进去,李邺毫不犹豫,纵身一跳,跃入潭里,像投进了一颗小石子,溅起细微水花,连声响都几不可闻。 一直往下潜着,潜着,周围是无边的黑暗和无尽的寒冷,虽然李邺并不怕冷,但还是感到了透骨的凉气,几疑会陷入地狱。 巨大的哗哗水声里,一个白色身影从瀑布中跃出,双脚踏上湿润的石灰岩地面。 这是一处幽深黑暗的隧洞,地泉从头顶的巨大裂缝中泻下来,李邺便是从那里跳出来的。 此地几乎伸手不见五指,他指尖燃起蓝色火苗,虽然微弱,好歹可以照见前路,一直上坡,走了约莫半个钟头,前方渐渐现出光点,越来越大,这洞口就是出口了。 出去之后,踏进那片光亮中,豁然开朗,四周都是幽幽蓝光,并不强烈,却也刺得人半天睁不开眼,李邺用袖子遮住脸庞,适应了片刻才移开。 这是一处空旷的所在,仿佛一个密封的石灰岩箱子,头顶几十米处便是箱盖,萤石般散发着蓝光,照亮了这片空间。 不远处有座徽派风格的院落,灰墙黑瓦,充满南国风情,可是在这诡异的幽蓝色世界里,却如聊斋中的鬼屋。 李邺走上前,拉了拉门环,沉重的声音响起,不一会儿,石门隆隆然洞开,却没有人。 他毫不客气地走进去,穿过不大的天井,就是正堂了,他推开格子门,一步跨入。 这是间小厅,再寻常不过的中国风格室内摆设,木椅,字画,瓷器,帏帘,屏风。 李邺在一把椅子上坐下。 片刻后,随着叹息般的脚步声,一个人从屏风后转了出来。 身姿袅娜,是位女子,只是带着面纱。 女子看到李邺,轻轻叫了声:“师兄。”她的声音极其轻柔,好似融化了一般,相信许多男人听到后,都会骨酥筋软。 然后,面纱女子在李邺对面的一把椅子上坐下。 李邺看着面纱女子:“凌殊,好久不见。” “是啊,好久不见了,师兄太忙,最近好吗?”她的声音虽然婉转,却带着几分清冷,坐在那里,端然肃然,仿佛旧时闺秀,让人心生敬慕。 “凑合吧!你呢?” “就那样了,我一个容貌尽毁的女人,能有多少快乐?” 李邺微微皱眉:“别这样,凌殊。” 薛凌殊轻轻摇了摇头,说:“凌殊,凌殊,记得师叔当年给我取了这么好听的名字,你嫉妒得很,后来师父说这名字不好,凌像灵,不好,要给我改,最后也不了了之了。” 李邺怅惘地回忆道:“凌殊,凌殊——我觉得很好,凌风傲骨,果然是师叔才想得出来的。” 薛凌殊带着几分叹息说:“小师弟也这么说——哼,师父心里眼里只有师妹,什么时候有过咱们了?不过,这对师兄来说无所谓,师兄只想讨师叔喜欢——你终于把师叔放走了,也算是积德。” 李邺手中把玩着一个白玉茶盏:“师叔现在过得不错,做喜欢的事,和仰慕的人待在一起。” “师兄还是厚道,放师叔条活路,以前,我瞧你俩那样子,真觉得你会杀了他。你就是太敬爱他了,把他当你的家人,甚至父亲。” 李邺淡淡地说:“人都说,人心难测,命运无常,比鬼都可怕,我看那,世事无情,唯爱永恒罢了!” “呵呵,世人都说师兄狡诈残忍,送了个‘毒手檀郎’的诨名,其实,师兄最重情了,这点咱俩有点像呢,不过我嘛,世事无情,唯恨永恒!” 李邺看了她一眼:“过去这么久了,你还恨师父?” “哼!他自己对小师妹有可耻的心思,知道小师妹心在师弟身上以后,嫉妒地丧心病狂,居然对师弟动手——我永远不可能原谅他!”顿了顿,薛凌殊笑了声,如水面纱轻轻荡漾起微微波纹, “师兄好意思提师父啊?” 李邺向后仰,靠上镶嵌青玉的椅背,丝丝凉气无孔不入,透进脊椎,他也笑了声:“人都叫我杀了,提一下也罢,如果避而不谈,倒显得我虚伪。” 薛凌殊笑道:“你还不够虚伪吗?骗的所有人都好苦。所以,当师叔知道他素来疼爱的小徒儿居然欺师灭祖,才会那么生气,提了把剑砍你,最后剑被你打落,他竟直接上手要掐你,疯了一样,我都吓坏了。” “幸亏师叔以为小师妹那一掌打死了你,不然,以他的性子,追到九重天上、十八层地狱下也要逮了你,就地正法。” 薛凌殊声音冷了几分,说:“他以为我和小师妹同归于尽了?哼,我到底还是活下来了,所以,不管怎么样,是我赢了,那个贱人,她输了!可恨我没把她挫骨扬灰——不!如果她没死,我要把她生擒了,让她生不如死!” 她的声音有几分尖锐,依然动听极了,仿佛一泓上好宝剑,李邺转移话题说:“对了,凌殊,你的皮肤还是那样吗?” “你说呢,怎么会好?那贱人太狠辣,想当年,我可是三界第一美人——师兄,虽然你是男人,可所有人都说你艳绝于世,不过,你也比不过当年的我。” “刘逸宸公子家的鬼洞,那些莫名其妙的血淋淋怨魂,就是你造的孽吧?” 薛凌殊笑了:“师兄神机!不过,这笔债可不能算到我头上,我的脸是被师妹毁的,这都是她造的孽!七十年前,有人给我教了个法子,成功了,就有希望恢复容貌,凤凰城在中原的中心,四周三十里的地方,中心、正南、正北、正东、正西设一个结界,抓了人,挖去方位相对的五脏器官,勤加修炼,或可有效。” “那为什么又去骚扰刘公子?”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何况你师妹我只是个蠢丫头罢了。我也不愿意这事露馅,所以特别谨慎小心,结界还是漏了个洞,怨魂一个个钻出去,搅得刘逸宸家不安宁。”薛凌殊一笑,“师兄那几个凡人小朋友还真胆大,居然跑到结界里头,要不是其中一位姑娘有师兄给的扳指,肯定得困死。师兄,那姑娘一定是个美人吧?你很爱她吗?” 李邺淡淡笑着,并不作答。 薛凌殊笑言:“我想当然是爱了,不然今天会过来?师兄难得爱个人,更难得不嫌麻烦跑我这儿来,是关心则乱,还是病急乱投医?” 李邺笑而不语。 薛凌殊叹口气,说:“不告诉你,以师兄的性格,会逼我直到我讲为止;告诉了你,又怕你犯傻,毕竟我就剩你这一个同门了。唉,师兄,人这辈子,不光是为爱情而活,沉溺在爱情里,势必会错过更多的美好,所谓碧海潮生的辽阔壮丽,不是寻常细流可以比拟的。” 李邺莞尔:“这是哪位智者劝你的话,你给我原封不动搬过来了?” “被你发现了!”薛凌殊声音带了几分女孩儿的娇俏,仿佛又回到了那无忧无虑的旧时光,然后,她笑意淡了,继续说,“二十年前,我碰到一个人类男人,喜欢上了他,可是,他有妻子,两情甚笃,他妻子当时身怀六甲,我连机会都没有。没过多久,他妻子生了个孩子——有时候,世事就是这样,就连你我也在这参不透的命格里头,逃都逃不掉。” “那是个什么样的人?” “你将来说不定有机会见到。他,和师弟长得一模一样,很——都不知道怎么说好,我看见他的时候,真以为师弟活过来了。所以后来,当我知道不能和他在一起,真恨不得放火把世界烧成一把灰。师弟是我的全部,你是无法理解的,一个女人爱一个男人,她会把这个男人当成她的世界。那时候,师弟心里只有小师妹,也罢,可到了后来,我碰上了另外一个男人,也终于有勇气再次爱上男人的时候,他却结婚了,并且深爱他的妻子,我仍然没机会,永远没机会!师兄,这就是命,可是我不服,我恨——师兄,你说,如果我还像以前那样好看,他会不会离开他妻子和我在一起?” 李邺顿了顿,说:“师兄愚见,这和长相实在没太大关系,你真爱一个人,是爱她的——比如说性格,灵魂,或者精神层面的,无论媸妍,在你眼里都是仙女。” “看来师兄对那个姑娘爱得不得了。”薛凌殊笑道,她继续说,“他们的孩子,娘胎里就带着病根,活不过十一岁,凡人根本没办法,那个男人就来求我。我也是回天乏术,不能根治,不过,可以用别的方法缓解,可我怎么会给情敌的孩子治病呢?而且,我也怨那个男人,所以,我提出了条件。” 薛凌殊讲到这里,突然说:“如果是你,你会给那个孩子治病吗?” 李邺右手肘支在扶手上,右手撑头,左手随意搭着另一边扶手,宽大袖口静静垂落,柔软地贴着地面,他说:“事情没到我头上,很难说,我不好回答你的问题。” “师兄还是那样,说话聪慧而谨慎。”薛凌殊微笑道,她顿了顿,接着说,“有时候,最可怕的不是生离死别,而是人心绝情,所以,我提出的条件就是:我可以给他孩子治病,让孩子多活十几年,但是,他和他妻子,必须喝断情水。” “断情水?”李邺头一次听说这个。 “这是女娲娘娘当年留下的,娘娘仁慈,觉得断情水太残忍,就把它藏在了北海,我也是偶然才知道。这种断情水,如果混着一个人的血喝下去,会把对这个人的感情,抹杀得一干二净,不过,记忆不会消失,只是突然没感情了。” “果然残忍。” “我提出,让那男人和他妻子都喝断情水,水里除了他俩的血,还有他们孩子的血。这样做,这个三口之家自然就散了。” 李邺明白了:“那男人最后没同意?” “才不是,他同意了。你没孩子,体会不来父母的心,为了孩子,做父母的什么都能放弃。他和妻子分别喝下断情水,没过几年,两人就离婚,分别重组了家庭,这都是后话。我答应那个男人的时候,他孩子还太小,治疗的副作用承受不住,就等了几年,孩子长到十一岁,我才履行承诺,给她治了病。” “再深的感情,也会因为喝下断情水消失得一干二净,所谓万事皆空,就是这样吗?” “没什么是能长长久久的,红尘都会有湮灭的一天,更何况如沧海一栗的凡人?就连我们,也是天地间的蜉蝣,流光转瞬,随波逐逝,又有什么是由得了自己的?” 李邺笑了:“这么说来,咱们竟没有做任何事的必要了,听天由命?” “是,不过很少能有人看透这海市蜃楼罢了,人人都活在虚妄的幻象里头,不死不休,然后,一辈子就这么过去了。所以,好多东西并没有你所认为的价值,不过是你的执念而已。”薛凌殊叹了口气,又笑道,“你知道这孩子是谁了吧?也早知道她是怎么一回事、该怎么救了,只是不愿意、更不敢承认,才上我这儿来,要听我亲口说?” 李邺不语。 薛凌殊直视着李邺,面纱下嘴唇开合,一字一句清晰无比地说:“那孩子就是林涓喜小姐。我找遍整个世界,找到一具和她灵魂契合度最高的身体,等她俩都长到十一岁,把那个身体的主人找来,毁掉她的魂魄,将林涓喜的魂魄从生病的身体里取出来,注到那个健康的身体里面。” 李邺眸子静静的,有着淡淡莹光:“这是杀人。” “杀人?”薛凌殊轻轻笑了声,“师兄,你提出这种质疑,真是我听过最好笑的笑话。” 李邺问道:“那具生病的身体呢?在哪儿?” “没魂魄就死了,你说,人死了会在哪儿?因为毕竟是那男人的孩子,我把她葬在我的天井里,那丛山茶花下面。” 李邺想起来,刚进院子时,一蓬白得刺眼的山茶花,他沉默半晌,开口问:“她还能活多久?” “半年。”薛凌殊轻轻地说。 李邺又是片刻的沉默,然后他说:“为什么?” “这个身体毕竟不是她的,能维持这么久已经很不错了。剩下这半年时间,师兄好好陪陪她,让她过得高兴一点,毕竟是喜欢的人。” “嗯。”李邺随口应了声。 室内静默须臾,薛凌殊说:“我知道你舍不得,心里难受,可是,你不老不死,和日月同辉,以后、以后的以后,会碰上更多的女人,总有一个可以替代掉她,再说,这也不是你的错,这都是——”薛凌殊指了指头顶:“——该死的、万恶的老天,他安排的!” 李邺微垂着头,不知听进去没有,这时抬起眼帘来,说:“好像还有个办法——” “办法是有一个。”薛凌殊说,“上古的方子,龙鳞二钱,凤羽二钱——” “——麒麟角二钱,熬成汤,当然,还有一味最重要的。”李邺微微一笑,“她情郎的心脏做药引子,如果这个情郎不爱她,药引也不起作用——你真以为我会为一个凡人女孩儿送命?” “挖了心脏,你的法力会护着你,再活上十年左右,最后魂飞魄散,连转世投胎也不能够了——师兄当然不会这么傻,不说别的,师兄的计划还没完成呢,这才是对你来说最重要的事,因为你付出的实在太多太多了。” “师妹怕我挖了心救她?” “我不希望你干傻事,白白送命。” 李邺站起来:“放心,我虽然算不上智者,也没蠢到这种地步。我要走了,明天约见了刘公子,回头再来看你。” 薛凌殊送李邺到了天井,她看着他笑道:“师兄,你不会真要挖了心救那小孩吧?” “你想多了。” 薛凌殊轻轻一笑:“师兄可一定要再来看我啊!” 李邺打趣说:“你都不去看我。” “你一个男人家,多跑点路怎么了,又不会把脚跑大?” 李邺淡淡笑了。 两人经过那一丛白色山茶花时,李邺的脚步没有丝毫停留的意思,襟袍带风地走了过去。 随着李邺踏出,薛凌殊府邸的门轰然关闭。 薛凌殊站在天井里,手抚上白色山茶,瞧着那紧闭的门,一只苍老的蛇从屏风后蜿蜒而出,说他苍老,倒不是满身皱纹,而是他的眼睛,这是耋耄老者才有的眼神,沧桑而安详。 蛇爬到薛凌殊面前,看着李邺离去的方向,说:“他还没放弃,为那事要死要活?” “师兄太像他母亲了,说话神态都一样,性子却像足了他家人,一根筋到死。男生女相,该是有福气的命,他这么事事强求,唉——如果摒弃执念,是可以一辈子安好的。” 蛇看了薛凌殊一眼,吐了吐信子,说:“你什么道理都知道,也是什么都做不到。” 薛凌殊一笑,说:“咱们回去吧!” 才上得岸来,朝霞漫染苍茫海域,海水半面瑟瑟半面红,美得炫目,映得李邺一张脸明艳非凡,然而他的脸色太差了。 娜娜就在不远处,此刻看到了他,垂手走过来。 李邺面沉如水,他说:“娜娜,我们回去。” 第149章 李邺一直面色沉沉,捉摸不透,娜娜不知是吉是凶,一路小心跟着,回到了凤凰城。 “回府里头,不去喜岚轩了。” “是。”娜娜垂首应道。 踏入大殿,乍然的金碧辉煌,刺得人有些羞明,十二根金丝楠木柱子,依然静默地立在那里,脚下沉碧的青玉般的美石几无瑕疵,托着李邺穿白色绣山茶花、顶头缀明珠的绣鞋的脚,恍然间好似行走于平湖之上,两边金灿灿的莲花造型地灯,一人多高,中部荷叶燃着白檀,那股端详而典雅的气息,仿佛缕缕仙云萦绕周身,正前方就是垂落着绣有葳蕤牡丹帘幕的白玉台了。 他看也没看,绕过白玉台,走入后殿,脚步平稳,面色沉静。 一路上,侍卫婢女都忙俯下行礼,李邺沉静安详,到了卧房门口。 早有娜娜替他推开格子门,他跨进去。 走进卧室,坐在垂着青帐的月洞式门罩架子床边,他透过青烟般的纱幔,看着墙角燃一盏孤灯的瘦鹤铜灯,一言不发。 凭多年相处经验,娜娜揣测,主人可能心情不好,也不知是什么事,便小心地问:“主人要用些茶点吗?” 李邺摇了摇头,娜娜又说:“要不主人休息,奴婢给主人收拾床铺?” 李邺摆了摆手,示意娜娜退下。 娜娜巴不得呢,便推开门,到了石廊上,并随手掩上门。 斗室中,就剩下李邺一人了。 娜娜离去之后,随着格子门轻轻关上,李邺倏然站起,抄起瘦鹤地灯就向墙上砸去。 房内巨大的响动,让刚踏上走廊的娜娜吓得猛一抖。 隔着乌木格子门和雾色纱窗,房中杂乱、巨大的声响听得人心惊肉跳,石廊上侍卫婢女个个面色惨白。 第二天,李邺神色如常,吩咐家奴们把狼藉不堪的房间恢复了原样。 中午时分,李邺在书房接待了刘逸宸,就纪府现在的情况和应对方针交谈了两个小时,中午,和刘逸宸在书房用了饭,送他走了。 半下午时,李邺出府,去找林涓喜。 —————————————————————————————————————— 仿佛睡了好久好久,林涓喜感到指尖一阵刺痛,她醒了过来。 偏过头,就看到床边矮墩上坐着李邺,他头靠墙,手掌垫在头和墙之间,闭着眼睛,可能睡着了,眉目间神色疲惫。 林涓喜不忍叫醒他,才翻个身,李邺就睁开了眼睛,一双凤目,瞳若寒星,清清朗朗。 “我怎么了?好像是……你让我来喜岚轩,咱们正说话,突然,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林涓喜眼神慢慢清明,“怎么回事?我睡了多久?” 李邺修长的手指揉了揉太阳穴,试图赶走倦容,说:“三天。” “啊?!” “大前天,你来喜岚轩,正和我说话着,突然晕过去,现在才醒来。” “大前天?”林涓喜大声道,“怎么回事?” 李邺轻轻一笑,林涓喜立刻有种不祥的预感,然后,他装模作样地按上她脉搏,说:“你不会有了吧?” 林涓喜一愣,嗔道:“你别犯傻了,我和你不可能,你难道说的是别人吗?!” 说出这番话,不由脸似火烧,靠床头端然坐着,默不作声。 李邺也知道这话没说好,便双手捂着脸,一头栽在柔软的床上,掌下嘴角含笑,人“嗯哼”几声,半是为自己犯的错误不好意思,半是撒娇求原谅。 林涓喜伸脚在他心口轻轻踢了下,说:“起来!” 没想到李邺一皱眉,倒抽一口凉气。 林涓喜奇怪地说:“怎么了?” 李邺手按着心口,努力舒展开眉头,说:“没什么。”然后,他眼珠子一转,嘴角藏笑,用一种低沉媚气的勾人声音说:“心口疼得很,你帮我揉揉吧?” 林涓喜哼了声:“好啊,我给你揉——” 李邺忙挡开她的手:“别闹了!” “你真没事?” “我能有什么事?倒是你——”他坐起来,捋了捋凌乱的头发,“你有点贫血,输了我配的药,以后不会再犯了。” 林涓喜怀疑地看着李邺,明显不信:“贫血昏迷三天,我看这是要死的节奏吧?” “闭嘴,别说这种晦气话!”李邺轻责,然后,他脱了鞋子,和衣躺在林涓喜旁边,头一沾床就闭上眼睛,显然很困了。 半会儿见李邺还是一动不动,林涓喜给他盖上被单,正要轻手轻脚离开,背后,李邺突然说:“你还有一个月的暑假是吗?” “你没睡啊?是呢,暑假还剩一个月。”然后,林涓喜警惕地看着李邺,“我可是有安排的,休想再骗我当你的保姆了。” 李邺睁开眼,嗤得笑了,勾勾手说:“过来。” 林涓喜还是保持着高度警惕。 “过来嘛!”李邺的声音软绵绵的,笑容都透着几分醉人的情态。 林涓喜踢掉鞋子坐李邺旁边。 他一双清湛湛的眼睛一转不转看着她。 她有意气鼓鼓地说:“想说什么快点说,别一个劲儿色迷迷看我,晚上要做噩梦了。” 李邺珠光色的嘴唇微微开合:“涓喜,咱们,去旅游吧?” —————————————————————————————————————— 坐在昆仑厉焰里,林涓喜一会儿看看硕大的行李箱,一会儿看看那面镂空雪花、如水柔滑的白色丝绸帘子,然后,终于冲外面驾车的李邺说:“你坐进来好不好” “都给你说了不行,昆仑厉焰这畜生会乱跑。” “是你不让薛先生跟来驾车……”林涓喜委屈地说。 李邺无奈地笑笑:“你又不敢坐出来。” 林涓喜突然明白过来,她说:“李邺啊,你是想和我单独相处吧?” 冷不防,一只手从车帘底下伸进来,在林涓喜腰上掐了下,又缩回去。 林涓喜知道给自己说中,但是腰给他掐的生痒,就隔着帘子伸过手,也在他腰际一掐,说:“让你动手!” “驾车着呢,别闹!” 林涓喜可不管,嘻嘻笑着,在李邺腰上掐个不停。 李邺咳了声,说:“你的恐高症好了?” 林涓喜想了想,说:“嗯,好像真好了。” “怎么治的?” 她的恐高症,其实是那回,让倾泓抱着在空中飞翔了个把钟头彻底治好的。 她聊得高兴,就说了出来,然后马上后悔。 死一般寂静的几秒钟,帘前传来李邺的声音:“我想把你扔下去。” 一路上说着话,时间过得很快,约莫两小时后,李邺说:“快到了,把外套穿上。” 林涓喜穿了件卡其色的麂皮绒短夹克,底下还是T恤和短裙,不过穿了双白色的过膝棉袜子。 “开始下降了,没抓好磕着了别怨我。” 李邺说。 林涓喜紧紧抓住马车内的扶手,坐得稳稳的,感觉到马车在下降,终于,车身轻轻震动了下,帘外李邺说:“到了。” 林涓喜准备下车,帘子已被人掀起,李邺站在地上,微笑凝睇于她,向她伸出一只手。她的手才碰触到他的手,便被他一把抓住,用力一拽,天地旋转颠倒,身子腾空而起,他将她打横抱起来。 看着他近在咫尺的脸,她觉得怪不好意思,便轻声说:“放我下来。” “我抱你进去。”李邺说,淡金色阳光洒在他身上,疏淡剔透的眸中,似乎有琥珀色的流光闪动着,瞧来分外温暖柔和。 第150章 林涓喜不由脸发烫,忙转移视线。 她这才发觉,马车停在一个大大的院子里,院外,就是或险峻或秀美的山崖,被苍莽茂盛的荒林覆盖,极目远眺,长白山终年不化的雪峰在钻石般耀眼的阳光下,呈现出淡淡的蓝色,静卧于青碧的苍穹之下。 “喜欢吗?”耳边是李邺低沉的、柔柔的声音。 “恩,风景真美!” 李邺抱着林涓喜慢慢朝屋里走,一边走一边说:“这是咱们院子,我种了玉版,现在开花了,你看——” 院子有五百多平方米,院墙用青色石块砌成,右手边是一百多平方米的牡丹圃,此刻,正盛开着玉轮似的白色牡丹,蜂蝶嗡嗡,阳光下耀目而典雅,流光飞逝,却在此地逗留忘返,余一抹残春的新绿,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啊! “这是厨房。”李邺手指着牡丹圃旁一间单独的房子说,这房子不大,很是简雅干净,一尘不染的青砖黑瓦,房前一个石桌,几把石椅。 “池塘里养着鱼,明天我给你烧菜。”李邺柔声说。 左手边有个二百多平方米的小池塘,水面静置一艘木船,水极清,可以瞧见池底沉淀的青泥和圆溜溜的鹅卵石,许多鱼儿或结伴或索居,悠闲地游来游去,因为水太清澈,鱼儿仿佛在空中飞着。 “这就是咱们屋子了。”李邺说。 正前方是一座青砖黑瓦房子,不大,棕色的木格子窗,糊着白色轻纱,门上两个亮锃锃铜门环,一把大锁。 到房子跟前,林涓喜才发现池塘是活水,一条浅浅溪流从房后绕过来,注入池中,再由一条澄澈水沟从院墙下流出去。 “喜欢吗?”李邺问。 林涓喜深吸口气,嫣然一笑,点点头:“这儿真是太好了!” 李邺一手抱着林涓喜,一手掏钥匙,说:“进屋吧!” 他从兜里拿出个铜钥匙,开了锁,然后将钥匙递给林涓喜,笑着戏谑:“你保管。” 林涓喜接过,捏在手里,李邺跨过门槛。 一进门,先是座红木的博古架做照壁,这就是客厅了。 绕过博古架,中堂居然是下山猛虎,两边对联曰: 福门吉祥千财旺,人顺家和万事兴。 横批:吉星高照 这让林涓喜大感意外,饶有兴味地看着对联,笑道:“没想到啊,你会挂世俗味这么重的对联,还以为会是‘野泉’、‘烟火’之类的。” 李邺哈哈大笑,说:“超凡脱俗的妙词雅句都是假的、空的,会越来越乏味,世俗之气才永远勾魂摄魄、让人欲罢不能,这才是生活呢,就像——” 他胳膊和手用力,颠了颠林涓喜,说:“——就像怀里这个又香又软的女人。” 林涓喜刚才光顾着看对联,现在才反映过来自己还被他抱着,听他说话这么直接,脸上一红,说:“快放我下来!” 李邺松开手,目光流连在她身上,那双胳膊似乎颇为不舍。 林涓喜站在当地,理了理衣服,打量客厅。 中堂前面,就是黑漆漆乌油油摆放对称的桌椅,一边三把,墙角各有一个一米多高的青花瓷瓶,大门边是两面大大的窗子,糊着白色轻纱,房中采光极好。 东西是对称的两间套房,李邺推开东边一扇门,说:“这是你房子,我睡对面。” 林涓喜探头进去,瞧了瞧,颇为失望,只见自己房子只有一个光板床,一个乌木桌子,一个大柜子,一个梳妆台。忙跑去对面看。 李邺房间也是一个光板床,一个梳妆台,可是书桌硕大,柜子旁还有个大大的书柜,里面码满各种书籍,墙上悬一把古琴,琴旁是清妙淡素的临摹搬《秋山问道图》。 “我想和你换。”林涓喜环视着李邺的房间说。 “为什么?” “因为我房子里什么都没有,你这儿有书有琴,还有画儿。” “去看看你的柜子。” 林涓喜又撒腿跑进自己房子,李邺徐徐跟来,待他走到林涓喜房门口,她已经把柜子打开,看着柜中那个大大的纸箱,回过头来,询问:“这是什么?” 李邺将纸箱扛出来,放地上,修长手指一划,刺啦一声,胶带开了,他打开箱子。 林涓喜一见之下,惊喜不已,忙蹲下翻看。 里面是许多可爱的摆饰,毛绒玩具,工艺品,挂画,还有套淡蓝色爱心图案的床上用品和淡蓝色的碎花窗帘,是她喜欢的颜色。 林涓喜喜出望外,说:“你给我挂窗帘,我收拾床铺。” 两人忙活起来。 林涓喜间或抬起眼睛,瞅着挂窗帘的李邺,阳光从他宽大的衣袖间隙倾泻下来,注满一室;李邺偶尔瞥她一眼,秀颀的凤目中含着笑意。 看着渐渐焕然一新的房间,林涓喜突然有种感觉:好像将要结婚的小夫妻,在收拾婚房。 笑容没有离开过她的嘴角。 他挂好窗帘,从桌上跳下来,拍拍手,站旁边看林涓喜铺床。 林涓喜先给光板垫上层粗布床单,再将三床棉被当褥子,一层层摞上,最后拆开崭新的床上用品,铺好床单,摆放好枕头。 突然,她愣在了那里。 从包装袋里,抽出两个枕套,居然是双人床上用品。 她手里捏着枕套,神色呆呆的,其实心里起了不小的波动,李邺在一边站着,幽黑深邃的眼睛望着她。 然后,他走过来,挨着她、贴着床边,弯下腰,抚了抚床单上褶皱。 他的手离她的手很近,她僵在那里,一动不敢动。 过了片刻,李邺直起腰,淡淡一笑,说:“我去做饭。”转身离开了房间。 林涓喜随后也跟了出去,这才发现,厨房里,新鲜蔬菜,水果,米面鸡蛋等等什么都有,便开玩笑说:“田螺姑娘?” “我几乎每年这个时候都会住几天,平时有下属定时料理,咱们来之前,又着人收拾了一下。” “一个人,不带谁?” “一个人。” “不无聊吗?” “现在不了。” 林涓喜嫣然一笑,接过他手里的水瓢,里面是正在淘的大米。 林涓喜手指□□水中的大米里,滑动几下,说:“凉凉的。” 李邺看着她说:“你不会淘米吧?” “这么简单的我——”她嘎然住口,李邺从背后拥住她,一手搂住她腰,一手也伸进水瓢里,五指□□她五指间。 十指交缠,缠绵摩挲,他的肌肤在水中十分柔滑,一丝一丝温柔地亲抚她的肌肤。 林涓喜心砰砰狂跳,扔下水瓢,落荒而逃。 吃饭的时候,林涓喜仍然不好意思,垂头扒拉大米,红着脸。 李邺做饭很好吃,松菇和火腿蒸的米饭,一盘清炒嫩笋,一只清炖松鸡,一盘野菜炒鸭蛋,他不停给她夹菜,简直把她当成个饭桶。 两人的饭桌设在池塘边,正午的阳光直直照进水里,池底鹅卵石晶莹漂亮,此刻真如玉石一般,水波的反光映在石墙上,无数细细的摇曳的金色弧线,墙外,不知是什么植物,梢头高高,几朵粉色小花探进院子,让人悠然神往。 “一会儿吃完饭了,我带你出去玩,采点松菇,打点野味,说不定还能碰上紫貂呢!”李邺说。 林涓喜听到这话,终于抬起头来,高兴得说:“嗯嗯,好!” 李邺浅浅一笑:“快吃!” 第151章 两人在这里住下来,李邺每天早上会背着弓箭出门,回来就提着负伤的野兽野禽,中午吃完饭,两人会出去采野果、野蔬、山菌和干柴火,于是一天的用度就够了。 这样清淡闲静的日子,常常让林涓喜忘了外面的世界。 李邺干活的时候,会脱掉广袖长衫,换上短打,乌发绾在头顶,林涓喜也渐渐学会了做许多家务。 下午两点左右的时候,李邺会把林涓喜房间的书桌搬出来,在池塘边写字,一直写到傍晚做饭时。 写完以后,李邺会将笔具在池中洗干净,夕辉下,墨汁如烟般四散开来,他会一直看着,直到墨迹渐渐变淡,消失——林涓喜实在想不通这有什么好看的。 这天,林涓喜如常在池边石头上坐着,看李邺写字。 “磨墨。”李邺将砚台递给她。 她接过来,一边磨一边打了个哈欠。 “瞌睡了?”李邺问道。 “中午吃太饱。” 中午,李邺做了叫花松鸡——用调料腌了一天一夜,早早起来拿叶子包住,涂上厚厚泥浆,放进炉里微火慢慢煨熟,十分入味,肉又鲜又嫩,简直是人间佳肴。 一只鸡,林涓喜吃了多半。 所以,提到这个,李邺嗤地笑了。 “你还笑,我最近在这儿都胖了,肚子上多了一圈肉。” 李邺微笑着伸手在她腰上捏了捏,林涓喜禁不住痒,躲避着。 “这样刚刚好,我就喜欢肉一点的。” “我不喜欢,我要减肥!”林涓喜说着,将砚台递给李邺。 他在那里写字,她看着,看着,慢慢睡着了。 醒来已是夕阳西下,山里,四点左右都挺晦暗了,她身上盖着他的鹤氅。 李邺已经开始洗笔具。 “醒来了?”他说。 “嗯。”林涓喜揉着眼睛。 他洗干净笔具放脚边,突然发现指上有墨迹,便把手探进池里,修长洁白的一只手在清凌凌水里来回划动,他说:“真凉。” “这是雪水吧?所以凉得很,这些鱼肯定好吃,我舅妈说,冷地方的鱼肉香,油脂还厚。” 李邺一笑:“你又舍不得吃。” “处了这么些天,有感情了。” 李邺将手从池中抽出来,指尖挂了晶莹水珠,折射着艳丽夕辉,有种哀艳之感。他往前看,不远处是青色的粗粝石墙,墙外,错落叠嶂的山崖,翠绿林木蔚然成荫,几点野花星星般闪烁于芊草之中;较远处,植被是浓重的深绿色,再远处,成了黯淡的灰绿,仿佛也变得薄了,更远处,远树如剪影,如山岚,浅浅淡淡;极目望去,夕阳下的雪山呈现少女般娇嫩的淡缇色,美不胜收。 他瞅着那片雪山,似乎着了迷,良久才回过神,低头看时,水中墨渍早已散去,他用手划拉几下池水,淡淡地说:“这池子有天也就成墨池了。” “不会,这是活水。” 李邺看了林涓喜一眼。 林涓喜忍俊不禁:“会会会,行了吧?好多好多年以后,还会有个公务员来这儿写篇文章,回顾一下历史,感慨一下时事,展望一下未来。” 李邺笑了:“我又不是书法家,没人来。” 林涓喜唇边笑意淡了,他似乎情绪不佳。 “不开心吗?喏,允许你打我一顿。”她伸过肩头。 他光彩熠熠的眸光流连在她脸上,展颜而笑。 李邺重新明朗起来,谈笑风生,轻松闲适地享受难得的自在,林涓喜心中忧虑的阴影被山风吹散,或许,她真是关心则乱,多虑了。 凡人的闲适时光总是很容易流失掉,归期将近。 因为第二天下午要回凤凰城,夜里,林涓喜和李邺早早睡下。 在林涓喜快要沉入睡乡时,有人推门进来,到她床边。 她睁开眼来,明丽月色下,只见李邺立在那里,乌发披散,一泻而下,直垂至膝盖,仿佛披着件黑色的斗篷,银光闪闪,顺直无比,长长白色寝衣垂落在地,闪着暗花的衣摆下露出一双玉色赤脚。 她瞬间清醒,一骨碌坐起说:“山里这么冷,你怎么不穿鞋?快上来!” 李邺掀起被子,坐进去,林涓喜□□的脚碰到他冰凉的皮肤,她拉过他手,覆在自己双手中,只觉冰冰冷冷,忙给他捂着,一边哈气一边说:“冻坏了吧?” 他不说话,侧躺下来,伸手示意她也躺下。 两人并头而卧,她有些担忧地看着他。 他微微一笑,搂住她说:“立秋了,山里到晚上还冷得不行。” 她感到他拥着自己的胳膊上透出凉气,轻责道:“知道冷还赤脚?” 他将脸埋进她的脖颈处,声音有些含糊:“睡不着。” 她抚了抚他的乌发,柔声说:“睡不着就和我说说话,一会儿瞌睡了再去睡。” “恩。”李邺答应了。 林涓喜想起一件事,笑道:“你不是睡觉不许人靠近吗?” “很久以前的事了。我以前经常做噩梦,在一个地方走着,周围全是黑雾,一点光都没有,突然会从黑雾里伸出只手抓我,所以睡觉总不稳,现在好了。” 李邺挪了挪身子,躺得更舒服了些,梨涡浅笑:“自从你收留了我,那个噩梦就很少做了,今年基本没有。” 林涓喜笑道:“这么会说话,我是你的救世主吗?” 李邺胳膊肘撑床,半坐起来,正对林涓喜的脸,凝视她的眼睛,他乌发垂落,扑在她脸上、肩上、枕上,他的眼睛和牙齿亮晶晶的,好像夜里的寒星,眸子深处是深厚柔和的光层,他说:“你是我的命。” 她心情激荡,心脏砰砰狂跳起来,克制着没搂住他,翻过身,将发烫的脸颊贴在柔滑的枕头上。 他重新躺下,搂住她,脸埋进她后脑秀发中。 “你给我唱个歌吧?”他闷闷的声音,一阵阵湿热气息随着他说话穿过她秀发,透进她脖颈里。 她轻轻地唱起来。 是范玮琪的《最亲爱的你》。 “…… 看你沉沉的睡去,忍不住轻抱着你, 孩子般的无邪安宁,幸福就那么笃定。 突然想写一封信,给我最亲爱的你, 看你不畏惧,一股傻劲,有时候多不忍心 …… 夜里,无声眼泪惊天动地, 我心疼你,为何倔强执迷, 半梦半醒,你说再多打击也不放弃 …… 也曾失望伤过心,你总相信那片乌云会散去, 从没变的孩子气,常让我生气却又着迷, 就算冷眼伤了你,却不曾逃避,横冲直撞, 也不管受了委屈, 我会守护你那颗赤子的心,永远不分离 …… 梦和现实的差距,有的时候让你感到灰心, 世界无情,只要记得我在这里陪你 …… 我最最亲爱的你,擦去泪滴,那片乌云已散去, 我们一起走下去,一起笑着看沿途风景。 我最最亲爱的你,最真的一句,永远守着爱着你, 带着梦想前进,珍惜那最初炙热的心,最亲爱的你 ……” 身后的人没有回应,林涓喜转过身,月光下,李邺闭着眼睛,已经睡着了,不知他何时进入梦乡,有没有听到他唱歌? 她小心地跨过他,下了床,撒上鞋,为他盖好被子,正准备离开,突然,他梦中喃喃地说:“……涓喜……” 林涓喜俯下身子,一手扶着李邺肩膀,柔声说:“我在这儿。” 看着他的睡颜,她心中不舍离开。 但还是硬起心肠,到他房中拿过他的鞋回来,放在床下,然后返回,爬上他的床,用被子将自己裹严实,不一会儿,沉沉睡去。 回到凤凰城后,两人各奔东西,林涓喜也要开学了,得回家做准备。 第152章 室内很暗,百叶窗帘遮住大部分阳光,当然还有些细微光子从窗帘缝隙中透进来,一条条金线投在暗红牡丹图案的长毛地毯上,投在红木的低矮茶几上,投在红木镶嵌暗红丝绒的双人沙发上,投在沙发上刘逸宸的身上,然而,这些细碎光线,并不能使室内明媚多少,反而透出森然之气。 刘逸宸靠着沙发,指尖没有夹香烟,桌上放个小小的利口杯,盛了小半杯剔透的红色液体,一位灰色西装的男青年手夹香烟,靠沙发背站着。 刘逸宸神色沉静,他眼前,隔着红木茶几,站着位美艳女郎,她栗色秀发高高挽起,耳垂上硕大的黄金耳坠随着说话轻轻晃动,衬得一张秀美的脸庞儿神采奕奕,雪白优美的脖颈戴了黄金项链,婀娜的身段,裹一袭海蓝色晚礼服,足蹬一双缀满碎钻的尖头鞋,鞋跟又细又高,足有十几公分。 女郎望了眼背靠沙发的灰西装青年,心里感叹,这个纪家的新主人真和前任纪无臣大少爷很不同,纪无臣身后常跟随至少两个西装革履的手下,而且站得端正,表情严肃,可刘逸宸不同,要不是今天这个特殊日子,都不用穿正装,随坐随靠,抽烟喝水自由,只要做事认真便可以了。 女郎微微弯着腰,恭顺的姿态,吐字轻俏而清楚:“先生,属下按您的吩咐,提前在许嘉茗的船上做了手脚,船还没到马六甲就沉了,许嘉茗一家老小,包括船上水手,没一个爬上来。” 刘逸宸点点头:“恩,知道了。这件事先不要声张,过了今天再说。辛苦了,下去休息吧,一会儿还有宴会。” “是。”女郎走出小厅,并带上门。 女郎离开后,有人敲门。 “进来。”刘逸宸语气平和。 一个身穿黑西装的瘦高青年走进来,躬身说:“先生,有位姓木的先生要见您。” “姓木?”刘逸宸真不知是何人。 黑西装青年上前,双手呈递一个盒子,刘逸宸接过时,手一沉——盒子很重。 他把盒子交给灰西装青年:“打开。” 青年将盒子打开,瞧着并无异常,递给刘逸宸。 刘逸宸接过一看,这是满满一盒金条,总有二十几个,怪不得沉,盒盖内还插了张折叠整齐的纸。 刘逸宸打开来,红色丝绒烫金百合龙凤的纸上,娇媚字体写着:“逸宸,新婚大喜!” 刘逸宸微不可闻地皱了下眉头,对黑西装青年说:“请这位先生到小厅来。”然后对灰西装青年说:“你先去吧!” 人都出去了,刘逸宸看着红纸上墨香扑鼻的字,思量着事情,过了片刻,有人敲门。 “请进!” 一位身材颀长的络腮胡须男子推门而入,并反手关上门,看着刘逸宸,微微笑着。 刘逸宸也面带微笑,站起身,拉把椅子在自己对面,说:“贵客啊,快请坐!” 男子毫不客气地坐下,眉目清雅,气度从容,他微笑道:“好久不见了。” 刘逸宸拿过一个小杯子,为男子斟满茶水,说:“是啊,多半年没见了,李公子,过得不错吧?” “平平淡淡。这半年刘公子是春风得意啊!” “你怎么到这儿来了?” 李邺笑道:“今天是我表妹和表妹夫的大婚之日,我能不来吗?” 刘逸宸一笑,说:“别开玩笑了,虽然说我小姨没在家,可有的老仆人还认得你。” “不用担心!逸宸,你如果没看见我的字,会猜到是我吗?”李邺指了指自己的脸。 刘逸宸看着李邺,想了想,说:“确实伪装的可以,我太谨慎了。” “谨慎是应该的。”李邺微微一笑,“逸宸,你一掌家,就把香港的地皮卖了,给残墨弄个金屋子——真是够败家的。” “其实金屋子没花多少钱,逗丫头玩的,卖地皮的钱,基本都给我外婆留下的老人手了。” “你对他们还挺好。” “明着给他们的多,暗地里当然是给我的人多了。先稳住这些乖顺的,等清理了那些不乖的,剩下的再说,纪家将来改名换姓也未可知。等我把这些都弄妥当了,再把残石给你。为了万无一失,你得再等等了。”刘逸宸笑着说这些,仿佛两人关系不错,是朋友。 但李邺是知道对方打算的,刘逸宸既然这么做,那自己在他清理家族内部的时候,非但不能出手破坏,甚至还得在必要的时候搭个手,不然,残石的事嘛,就难说能推到什么时候了。 李邺表面平淡地说:“没关系,我有的是时间。逸宸,帮我个忙!” “你说,能帮上的我一定尽力。”刘逸宸看起来很真诚。 “替我杀了清凉道长和他的那几个徒弟。” 刘逸宸一思付,说:“李公子,你让我做什么,我当然是赴汤蹈火,只是,清凉现在已经基本没威胁了,他在凤凰城受人排挤,呆不下去,才搬到南充,你真要杀了他们?” “你替我拿来了清凉的‘亢龙有悔’,他无所庇护,魔界仇家那么多,可以说已经是将死之人,可我想尽快把这事了了,那家伙活着,就是个隐患。” 刘逸宸略想了想,说:“好,我马上吩咐人去办。” 李邺淡淡一笑:“你亲自去好不好,这种事情,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刘逸宸思付,以自己现在的威势,杀几个丧家之犬般的人易如反掌,便答应了:“好,就当还你个人情。哦,李公子,晚上咱们好好聚聚?” “你的洞房花烛夜,我还是不打扰了。”李邺笑着,站起来,“这次真的不行,下次吧!” 刘逸宸也站起来:“急着走干什么?如果就这一件事,派个属下过来就行了,公子何必亲自跑一趟?” “我让刘公子帮忙,当然得来,而且,今天是你大喜的日子。人生在世,本来就诸事不自由,如果连参加朋友的婚礼都缚手缚脚、瞻前顾后,也太没意思了。” 刘逸宸笑笑:“谢谢!我让残墨送送你?” “那哪行?等回了凤凰城,咱们再聚!” “好!”刘逸宸送李邺到小厅门口,然后,李邺从偏门出去了。 刘逸宸也没再回小厅,他穿过绿荫浓重的长廊,来到草坪上。 这个角落不显眼,却能看到全景,此刻,正是东南亚最凉快的时候,可阳光也比温带刺目得多,刘逸宸脸庞陷入曼陀罗花架的阴影中,神色有点阴翳,和眼前欢闹喜庆的情景不和。 远处,百年橡树枝繁叶茂,浓荫连成一片,清凉而广阔,婚礼现场便在那里,早已布置完毕。红毯两侧隔一米有座刷着雪白油漆的拱形铜花架,用玫瑰装饰,垂下丝绸飘带;这条布满鲜花的红毯直通舞台,四周是来宾席,密密麻麻总有几百桌,也都缀着玫瑰和丝带,宾客有的已落座,孩子们在桌椅和鲜花旁跑来跑去;五个小花童,三男两女,男孩子穿白色小西装,红色领带,在大人的强制下乖乖坐着,但头歪来扭去,眼珠子骨碌碌转动,极不安分,女孩子一身白纱裙,长发披垂,头戴一圈小花,捧着玫瑰,做出懂事的样子,十分乖巧安静。 刘逸宸眼睛搜寻着,终于找到了林涓喜,她穿着淡蓝色碎花连衣裙,头发高高绾起,正和他母亲纪小满低声交谈着,不时做出优雅的手势,应该是在商量婚礼相关事项,家里几个人,都是婚礼策划师。 刘逸宸不去关心她们在说什么,他的目光扫向正对婚礼现场的大宅子,那里有条长廊,装有宽大落地窗,喝下午茶最好不过,而且,小厅角门直通那里,处理完公事后,正好去休息。 李邺完全可以穿过刘逸宸身后这条爬满蔓生植物的露天走廊,越过花圃直接去偏门,然后离开纪府,他却偏偏走了角门,这样,不仅增加了通过正门人多耳杂的风险,而且还多走了路,是想领略纪府引以为豪的阳光长廊吗?可是,因为林涓喜现在所处的位置,李邺走过这条长廊,就耐人寻味了。 你对纪府很熟啊,李公子,很久之前便了如指掌,曾长期客居此地,既然这么熟悉,为什么要多绕路通过长廊呢?是急着见她吗? 纪府现任当家琢磨着心中的一个个疑问。 对于李邺和表妹的事,刘逸宸觉得很诧异,林涓喜是几乎一夜之间对李邺感情荡然无存,从表妹玉石浮雕般明晰的脸上、深海般幽美的眼睛里,刘逸宸看不到一丝欺骗,他当然是相信表妹的,更相信自己的眼光,一个二十出头、从小一起长大的小姑娘,怎么能瞒得过他? 他疑惑极了。 他心思细腻,看出了这件事的反常,炽烈的爱情不可能在很短的时间里烟消云散,如果不是当事人在做假,那么就有可能是,表妹受到某种心理暗示,甚至是吃了损害神经系统的药。 虽然这种构想很荒唐,也不是完全没可能,刘逸宸自然知道,李邺有着人肉白骨的高超医术和法力。 如果真是李邺做的,那么,他的目的是什么?和自己有牵扯吗?会不会伤害到自己的利益? 新郎一身白色西装,衬得脸庞秀雅如玉,有着美丽得无以复加的双眼皮褶皱的眼睛分外年轻,乌黑眸子却没一丝剔透亮光,显出冷然。 对于李邺阴云重重的心,刘逸宸不是好奇,而是类似于野生动物的危机意识,甚至李邺对表妹的情意,他都不能断定不是欺骗。 这时,一个黑西服青年走过来,对刘逸宸低声说:“先生,那个络腮胡须的先生从角门到了长廊,一直低着头,穿过长廊,从正门离开了,坐上一辆出租,该是去机场的方向,兄弟们继续跟着。” 刘逸宸淡淡道:“他从正门走了?” “是。”黑西服青年恭顺地说。 刘逸宸想:或许他真不想被那些老家伙缚手缚脚吧?便说:“知道了。你先去吧!” 男子离开,刘逸宸站在那里。 突然,有人在刘逸宸肩头拍了下,他回身一看,是二叔刘花程。 刘花程打量着侄儿,说:“新郎官,发什么呆呢?高兴傻了?” 刘逸宸明朗一笑,洁白整齐的牙齿,使他的笑容看起来分外干净。 ———————————————————————————————————————— 刘逸宸和残墨比肩而立,男的颀长俊丽,女的纤巧秀美,偏又都穿着纯白礼服,像对并蒂的白莲,登对的金童玉女! 理想在一步步实现,二十出头的年纪,独掌大马豪门,解救并得到了心爱的女子,难如登天之事,也通过他的能力和一部分运气实现,这是刘逸宸人生的巅峰时刻,席间,他风度翩翩,谦和而不失优雅,温润而兼有风流,更重要的是,他秀丽的眼中,那非凡的自信、沉着的气度,使他看起来异常高贵,仿佛侯门王府的贵族公子,但又较之多了份锐利和劲气,宾客们无不为这位纪家新任掌门的风采所赞叹、倾倒。 第153章 婚礼结束后,刘逸宸携娇妻残墨去冰岛度蜜月,林涓喜同家人回到凤凰城。 周末,林涓喜和许嫣然相约去爬望帝山。 天气很好,冬日的灿烂阳光将天空映得澄蓝如洗。 两个姑娘背着小包,拿着相机,一路看景,顺着环山公路往上走。 马路边沿的崖下,就是蜿蜒的洄蓝河,于空谷之中、光秃秃林间潺潺流过,河水衬着河底黑石,显出森冷的玄色。 林涓喜望着河谷,说:“林寒涧肃,一片萧杀。” 许嫣然却一直瞧着林涓喜,眉头微皱。 “怎么了?”林涓喜喝口水,眸子清冷通透,已经知道对方要说的内容了。 “你真和李先生分手了?” “我们又不是三岁小孩,说分当然就真分了。”林涓喜淡淡一笑。 “为什么?他又没红杏出墙,也没不良癖好,再说,你不也觉得他对你挺好吗?” 林涓喜又喝口水,抹了抹嘴说:“就是突然不爱了。其实,一段感情,结束的时候并不一定要哭哭啼啼、五内俱裂,突然不爱了,大家好聚好散。” 林涓喜说这番话的时候,一副无关痛痒、轻描淡写的表情。 “那也好,你不喜欢了,谁也没办法。”许嫣然无奈地撇撇嘴,“Michael先生也不常来了,其实他也可以考虑哦!” 林涓喜目光淡淡,微微一笑:“我现在还不想谈,等找了工作再说吧!” 然后她伸臂挽住朋友,笑着说:“倒是你,什么时候能领个男人回来?” 许嫣然笑嘻嘻地说:“这么急着想把我嫁出去?我可不想结婚,当个煮饭婆伺候男人,一个人过着多好,逍遥自在,哈哈——” 两个姑娘一路说笑,青春烂漫,仿佛从未有过烦恼。 半山腰建了个小型广场,纪念古代一位文人,可怜这文人一生潦倒,晚景凄凉,饿死于舟中,千年后却养活了不少人。广场正中便是他的汉白玉塑像,林涓喜多瞅了几眼,广袖长衫,飘逸如仙,不过,过分俊美的脸倒像某个偶像剧男主角,空洞发腻。 再往上走,山路靠近悬崖的一边修了白色围栏,朝下鸟瞰,远山如烟,近景似画,洄蓝河淙淙细流在高处瞧来分外可爱,远方,断断续续的纤细水脉,透着柔韧,在阳光作用下,腾起一片橙色烟霞。 拐过一个不知何用的小房子,突然,世界安静了,浩瀚的、碧蓝的水盈盈谔斓丶洌獗闶卿Ю逗铀饬恕 林涓喜不想用什么上好的缎子或者水晶之类来比喻她,她就是一片水,一片极美的水,美到让你失语的地步,观者一时间不知该做什么,只是呆呆看着。 冬山碧寒,夹着绿水,有种冰雪女王的清冷之美,山间萦绕淡青烟霭,大概是水太碧,故而,升腾的水汽都染了色,或者是天太蓝,所以,映得一切都泛起清澈的靛色。 望着宝石般嵌在群山之间的水库,林涓喜突然想到了一件往事。 四年前,洄蓝河水库在一个雨夜绝提,大水冲进河谷,造成上百人死亡,原因是暴雨造成的水压过大,水面过高,但是,是否是这个原因,至今仍有争议。 林涓喜却是知道内情的,湖光山色在刹那间黯淡无光,阵阵寒气直侵肺腑,她打了个冷战。 “你怎么了?”许嫣然觉察出朋友的异常,问道。 林涓喜摆摆手:“没什么,没什么!” 江做青罗带,山如碧玉簪,很少有人能知晓、想到如此美丽无俦的景色下,掩藏着邪恶和黑暗。 可是啊,天地尚且以万物为刍狗,何况小小的洄蓝河、凤凰山?毫无感情,不偏不倚,灾难突然降临在羸弱如草的人们的头上,人心险恶,世事无常,人类呢,沧海一栗,奈何,奈何,奈之何? 林涓喜心中一片茫然和萧索,她忆起山顶有两座唐代浮屠,后人建了观音庙,不过渐渐荒废,便想上去瞅瞅。 她说了出来,许嫣然摇头道:“我不去,那儿的路特别难走,而且,我想在这儿看水。要不,你自己去?” “我去,你一个人待这儿?”林涓喜不放心,毕竟,此地较为偏僻。 “没事,要是有坏人,我就把他推水库里去!” “真歹毒!好吧,我一个去了。我上去看看,一会儿就下来。” “去吧,路上小心点儿!” 告别了许嫣然,林涓喜背着小包,顺着公路找到了那条小道。 石阶多年失修,有的地方残缺不全,不过,这对林涓喜来说不算什么,她庆幸没让许嫣然来,这样的山路,她根本走不了。 爬了二十来分钟,渐渐望到了山顶的浮屠,经历千百年风风雨雨,它们仍然静静矗立着,不知道此刻在想什么呢? 待上到山顶,林涓喜额上已沁出细细汗水,她将大衣扣子解开来,打量四周。 这里没有想象的破旧,一块不大平地,唐代浮屠其中一座悬在崖边,看起来让人担心,塔旁就是观音庙,非常小,连院子都没有,青石小路对着正殿大门。 林涓喜走过去,靴底和路面碰撞,发出清亮响声,虽然不大,但因为这里太过寂静,故而十分清晰。 她走到门口,一股寒气和着檀香扑面而来,大殿里只点着几根线香,一支蜡烛,十分昏暗,她跨过门槛。 短暂的适应之后,她惊得几乎跳起来。 一个长发白衣的人跪在蒲团上,双手合十。 感觉到异动,那人回过头来,微弱的光线下,他一张脸朦胧秀美,两行清泪从脸颊上淌过。 正是李邺。 乍然在这里见到李邺,林涓喜惊诧震动,怔了片刻,才期期艾艾地说:“你……好。” 李邺垂着头,慢慢站起来,他长长衣摆下露出素色的缎面鞋子,靠外面的鞋帮绣了几朵石竹花,他似乎是要走,脸埋进阴影里,看不清楚。 她挪开一点点,让出了门口的位置。 李邺抬起头。 她惊讶地发现,他居然满面泪光。 她还从没未见过李邺如此模样,他眼泪滚落,一张脸泪痕斑驳,本来就长得异常艳丽姣美,哭得这么狼藉,很难不让人动容。 林涓喜瞧得心里难受,鼻子发酸,只得说:“你……你有什么难处吗?” “没有。” 林涓喜还要说什么,李邺行了一礼:“我先走了,告辞!” 然后,他从林涓喜身边绕过,待她回头的时候,他已经不见了。 林涓喜跑出大殿,来到院子里寻找李邺,站在历经千年风雨的浮屠下,她仰起头,左顾右盼,却没有一丝李邺的影子,仿佛他从未来过。 她便又走进大殿。 香炉中三根线香燃了一半,该是李邺供的,观音端然坐于莲花座上。 佛光在塔顶吗?宁静而安详,观音清秀的眉间,隐含着仁慈和悲悯,微笑看着世界。 第154章 有液体汩汩流入嘴里,林涓喜为了不至于呛死,本能咽下去,喝了几大口,液体停止涌入,只余满嘴铁锈味。作为杀手,她对这个味道简直刻骨铭心,敏感无比,她拼命想醒过来,却挣扎不出梦乡。 这种感觉异常熟悉,仿佛以前也经历过。 不知过了多久,蓦然,好像有东西蹭一下钻进她心里,填补了长久的空虚,酸酸涨涨,灼热滚烫,烫伤了她,眼睛和鼻子难受得很,她“哇”一声哭出声来,一骨碌坐起。 一时片刻,没反应过来身在何处,清醒地感到满脸泪痕,满身汗水,衣服都湿透了。 “你醒了!”一个动听的女子声音,宛如窗前风铃,柔柔地、轻轻地响起。 林涓喜一个激灵看过去。 床边椅子上,坐了个人,带着面纱,瞧不清容貌,看身形是个女的。 林涓喜这才打量起身在何处,一看之下,不由大吃一惊,警觉地全身毛发都竖了起来。 这是一处陌生的所在,作为一个中国人,十分熟悉的旧式闺房样式,菱花铜镜,绢素屏风,雕花的红木衣柜,月洞式架子床,绿色流苏,紫色罗帐……可是她从未来过这里。 女人却很平静,如同她平湖般的面纱,居然还笑了声,说:“果然是个美人,这样惊弓之鸟、花容失色的摸样,还动人得很。” 林涓喜丝毫没被她的美言打动,她渐渐沉着,目光冷下去,锐利地看着女子,说:“你是谁?我怎么会在这儿?” 女子又笑道:“素养不错,我以为你会又哭又闹呢!” 林涓喜果断而强硬地说:“请回答我的问题!” 女子笑道:“我想,咱俩不必这样剑拔弩张,论理,我还得叫你一声嫂子呢!嫂子见了小姑子,可不是这幅摸样。” 嫂子?一个白衣的秀颀身影从林涓喜脑海中掠过,她突然感到心口抽搐了几下,绞痛,皱起眉头,依然盯着那面纱女子,没有丝毫放松,说:“什么意思?” 女子笑道:“算了,不逗你了,回头师兄知道该骂我。我是李邺的师妹,叫薛凌殊,你是叫林涓喜,我早知道了。” 在薛凌殊提到李邺这个名字的时候,林涓喜心中绞痛,仿佛被齿轮碾过,整个胸腔痛楚难当,喉头好似堵了个核桃,只想痛哭一场,她想起来了,两人已经分手,还是她提出的,简直像噩梦,可是,她知道那不是梦。 林涓喜呆呆坐那里,脸上是未干的泪痕,乌发被汗水黏在光洁的额头和雪白的脖颈上,脸色更苍白,又悲伤又迷茫。 “真是作孽!”薛凌殊瞧着着林涓喜叹道,“林姑娘,你现在肯定有好多事想问吧?” 林涓喜这才转眸瞅着薛凌殊,瞳孔定了定,有了焦距,她略一沉吟,狡猾地说:“姑娘,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 薛凌殊看林涓喜如此谨慎,怕被自己套话,嗤地笑了,然后,她敛了笑意,说:“你记不记得半年前,好像在梦里头,也有人给你灌了掺血的水,喝过以后,心就像被拉去块血肉,空洞洞漏了一处,那段时间,李邺离开你好久,等他四个月以后回来,你发现你对他没一点儿感觉,就提出分手,他也同意了。” 林涓喜看着薛凌殊,仍然不表达任何意思,但她毕竟年轻,修为不够,薛凌殊注意到,对方连眸光都颤抖了起来。 “你俩真是天生一对!”薛凌殊笑道,“我师兄,就是李邺,他很爱你,但因为种种原因,只有你不再爱他了,你才能过得好,所以,他给你喝了一种东西。” 林涓喜的手抓紧了床单,骨节发白,强自镇定。 薛凌殊继续说:“这世界上,有种可怕的东西,叫断情水,如果你想断了对一个人的感情,不论哪种感情,只要把那人的血掺到断情水里头喝下去,你对他的感情,就会被斩得一干二净。不过,任何事物都有弱点,破解断情水的方法,就是让再喝一次掺有那人血水的断情水——只是,我没告诉师兄。” 林涓喜瞳孔倏然紧缩,却没再追问这个问题,而是说:“为什么?他……他遇到麻烦了吗?” 薛凌殊有些意外林涓喜的提问,顿了顿,说:“如果我告诉你,师兄会杀了我,所以你还是别问的好。我偷偷给你解了断情水,希望你可以和师兄在一起。” 林涓喜垂了垂眼帘,在外人看来,仿佛是思考问题,其实只有她自己知道,此刻,就像有两把利刃刺入心肺,她拼命用睫毛锁住,泪水才没夺眶而出。 片刻后,她抬起眼帘说:“我为什么要信你?” 薛凌殊一愣:“好吧,我送你走,你自己去找我师兄,当面问问。” 林涓喜沉默一会儿,说:“你在帮他吗?为什么?” 薛凌殊语气平静,透着让人放松警惕的诚恳,她说:“师兄对我很好,我不想看见他把自己整太惨。”薛凌殊回答了林涓喜的问题,似乎谈性还没尽,她继续说:“师兄是个特别……不幸的人。” 林涓喜试探道:“是吗?” “师兄没告诉你吗,他的身世?” “知道一点。” 薛凌殊一怔,说:“算了,你这么谨慎,我也不多说了,等你见了他,当面问吧!” 林涓喜很想知道,但她此刻更想马上见到李邺,便半真半假地说:“好,我相信你,你送我出去!” 突然,绢素曲屏后清影一闪,一个人走了出来。 一身雪白直裾,衣缘银丝绣满丁香花,流淌着纤细而繁复的光芒,乌发披垂肩头,仿佛斗篷,望着她俩。 薛凌殊一愣,继而笑道:“师兄,你怎么在这儿?什么时候来的?” 李邺幽黑的目光扫过薛凌殊,落在林涓喜身上。 林涓喜在看到李邺的时候,眼泪便忍不住扑簌簌落下,很快濡湿前襟。 李邺走到她跟前,垂头说:“她说的是真的。” 林涓喜泪如泉涌,身子颤抖着。 李邺侧头向薛凌殊,脸一沉说:“师妹,你好啊?” 薛凌殊忙轻巧地跳上床,躲林涓喜身后,抱住她胳膊说:“嫂子救命,师兄要打我!” 林涓喜嗤地笑了。 李邺见林涓喜笑了,嘴角也浮起一丝笑意,口气早软了下去:“凌殊,你嫂子累了,我带她回去休息——回头再收拾你!” 薛凌殊从床上下来,理了理衣服说:“好,那师兄慢走,师妹就不送了。” 李邺三脚两步过来,打横抱起林涓喜,薛凌殊在一边陪着,出了小屋,走进前厅,跨过门槛,来到天井。 山茶花早谢了,一蓬绿草还在,李邺衣襟拂过,没有停留。 既然事已至此,就让她长眠在这寸土之下,不去打扰了。 薛凌殊送他俩到大门口,回去了。 林涓喜靠着李邺胸口,一直盯着他,目光片刻没有离开。 李邺掩饰着激动的情绪,故作轻松地说:“你眼睛本来就长得呆,死死瞪着,更是呆木头一段——我怎么看上你这个呆子?” 林涓喜丝毫没为他的玩笑所动,她仍凝看着他,说:“那个女人讲的,是真的?” 李邺嘴角带着淡淡笑意,并未作答。 林涓喜喉头动了动,眼泪漫上眼眶,然后吧嗒嗒掉下来。 李邺停住脚步,仿佛开玩笑般说:“我最见不成你哭——别哭了?” 林涓喜并不作答,泪如雨下。 突然,李邺圈着林涓喜背部的胳膊动了动,大大的手掌托住她的后脑勺,向自己按过来,苦苦支撑的伪装终于扛不住溃堤,他有点粗暴地吻上她的唇。 这个吻滚烫而强势,好像恨不得把她一口吞下去,或者从里到外翻过来亲一遍,夹杂着某种发泄的味道,似乎长久以来压抑的情绪,都倾注在这一吻之中。 林涓喜喘不过气来,窒息的感觉,再加上眩晕,都能昏过去,心咚咚狂跳,撞击胸腔,脑中一根筋狠狠跳动,脑壳似要裂开,嘴巴有点儿疼,火烧火燎。 过了好久,李邺才离开林涓喜,脸依然半寸不移,他用鼻梁轻轻蹭着她脸颊。 林涓喜大口喘着气,从嘴唇到整个口腔都是灼烧滚烫,她缓了会儿,轻轻地吐出一口气。 他鼻梁贴着她脸颊,呼吸之气喷到她耳中。 须臾,她拍拍他的脸,说:“你遇上什么事了,要给我喝那奇葩药水?” “什么也别问,好吗?”他附在她耳边,似乎沉溺于某种气息不能自拔。 林涓喜只得“嗯”了声,忍不住说:“你会不会有危险?” 李邺略一停顿,微微一笑说:“怎么会?” 林涓喜又想到一件事:“那个面纱女是你师妹吗?你不是说了,不能让别人知道你喜欢我?” “如果这世上除了你,还有人能让我信几分,就是她了。” 林涓喜疑惑地说:“这么肯定?” 李邺抱紧林涓喜,继续走路,说:“我俩认识上千年,感情一直很好,而且,我救过她的命,替她杀了最恨的人。” “她为什么蒙着脸,是不是个绝色大美女,每个见到她脸的男人都会心动过速猝死?” 李邺沉默了,轻轻叹口气。 林涓喜神色严肃起来:“她怎么了?” “我师妹脸有点儿问题,不愿意让人看见。她以前很美,当年三界第一美女,后来出了点儿事。” 林涓喜明白,叹口气说:“好可惜,能治好吗?” “我尝试了上千年,不过成效不大,她每天只有一个时辰可以恢复原貌。” “我看她对你挺好——怎么以前没听你提起过这个师妹?” 李邺脸颊和嘴角都在一片阴影中,他说:“她不是好人——我是说,作为一个女人,师妹无比坚贞刚烈,但是——她是你想象不到的坏,所以,在你跟前,我也不想多说这些。” 林涓喜点了点头,然后说:“你心里觉得她怎么样呢?” “她对我确实可以。”李邺一边想一边说,“她挺了解我的。” 林涓喜听李邺说话,胳膊一直搂着他脖子,手下意识抚摸他后领,隔着薄薄衣料,李邺感到那只柔软小手亲昵地摩挲着自己,舒服地哼哼了声。 林涓喜觉察到了,忙收回手说:“不管她是什么样的人,就算是修罗恶魔,只要对你好,你也要对人家好。你医术高,一定要想办法恢复她的容貌。” 李邺眼波凝定于林涓喜脸上,闪动了下,点点头。 林涓喜将头靠在李邺颈窝处,声音软软地说:“能告诉我吗,你的身世?” 李邺顿了顿,说:“好,等回去了我就告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