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八零成包子姑娘》 第一章 逼婚 睡梦中,严锦感觉全身像是被寒气包围了似的,仿佛把她置身于深冬一般,冻的全身是瑟瑟发抖。 待她睁开眼时就看见一道幽暗的灯光,发黄的墙面四周还布满蛛网,一张破木桌上屈指可数的几个杯子落尽灰尘,整个屋子空荡荡的连个家具都没有,可谓是家徒四壁,穷困潦倒啊! 忽然脑海里浮现出一段不属于她的记忆,原主跟她同名,生在六十年代初期,今年二十三岁。 而此刻在她面前的人是原主的恶毒亲妈,就是她让病恹恹的原主嫁给金谷村那个智障的傻子,结果原主不从,自寻死路…… 严锦前世是一名产科大夫,每天要接待上百名孕妇,而且有十几名孕妇等着剖腹产,天天加班。 就在她拖着疲惫的身体给那个生死一线的产妇做完手术以后,不负众望的猝死了。 这可真是救了病人,累死了大夫啊! 是她用自己精湛的医术保住了大人跟孩子的命,不管怎么样没有造成一尸两命的悲剧,这是她用自己一条贱命换来的,严锦这一世估计会被追封为英雄。 至于怎么追封自己为英雄她是看不到了,现在她可是穿到了那个病恹恹的原主身上,本该健康身体的她现在可是浑身难受,满眼昏花! “你这个死丫头在这装死是没用的,这门婚事你同意也得同意,不同意也得同意,我彩礼都收了,明天就是你出嫁的日子,就算是死,我抬也要把你给抬过去!” 恶毒亲妈使出浑身绝技,软硬兼施,威逼利诱让严锦嫁给大傻子,因为他家给了高额的彩礼,能让严锦那几个不成器的哥哥娶上媳妇,而且还能把她这个拖油瓶处理掉,这样完美的好事恶毒亲妈怎能错过? 不过严锦可是知道那高额彩礼放在什么地方,只要她把彩礼偷出来,还给傻子,那她就不用受家人胁迫嫁人了。 但现在她必须让恶毒亲妈放松警惕,不然她把自己看的死死的还怎么偷彩礼啊! “结婚这么美好的事干嘛说死啊!多不吉利,你放心,我明天一定会开开心心出嫁的。” 严锦长着一副修长窕窈的好身材,肤若白雪,清秀的脸庞感觉是由内而外散发出的清新自然的气息,就是成天生病显得整个人憔悴不堪。 不过她不怕,毕竟自己前世是医学院毕业的,别的治不明白,治病可是一把好手。 她初步判断这具身体就是因为从小被父母逼迫干重体力活,导致的劳累过度,外加营养不良,这才让她多年体弱多病。 而且父母还不给吃药,很多旧疾已经很严重了,如果在不治疗,都有可能发展成绝症。 这对父母也真是狠心,家里就她这么一个女孩,还把她当奴隶一样干活。 让她那些宝贝儿子呆着,吃好喝好,什么都不给原主吃,有病了不给看不说,最后为了高额彩礼还逼迫她嫁给傻子,这样的父母不要也罢。 既然他们不爱惜原主的身体,严锦可是更加的爱惜,毕竟这点小病对她来说不算事,用不了一年半载的她通通都能治好。 此刻恶毒亲妈看到严锦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有点无所适从,毕竟这门婚事她闹了将近一个月了,成天寻死觅活的,弄得整个家里是鸡犬不宁。 而如今看到她这么痛快的答应了,恶毒亲妈竟然不敢相信。 “你真答应我嫁给那个……”傻子了? 答应?呵呵!那得等,就算这个恶毒亲妈真把她给打傻了她也不会嫁给傻子把自己给毁了的。 呃~除非她真傻,那是没招,毕竟傻子跟傻子绝配呀! “他家那么有钱我还有什么可挑的,正如你所说我嫁过去就能享福过好日子了,从小在家吃苦受罪都怕了,现在有这么一个好条件的家庭愿意娶我,我没有理由拒绝啊!” 严锦说的头头是道,让那一根筋的恶毒亲妈信以为真,毕竟她等了这一刻等了好久了,只要她答应,那一千块钱的彩礼就是她的了,自己那四个儿子都能娶上媳妇了。 “锦锦真乖,你这么想就对了,女人啊!这一辈子最关键的就是嫁的好,你看看咱金谷村谁家的媳妇不苦哈哈的干活,等你嫁过去了,人家就羡慕你是个享福的命了。” 恶毒亲妈说的是振振有词,要知道那傻子生活不能自理。而且还半瘫流口水,说话口齿不清。 除了家里有几个臭钱以外,形象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还嫁过去就享福,这明明是把她往火坑里推给人家当的保姆伺候个大傻子啊! 不愧是恶毒亲妈,亲妈配不上,但用恶毒俩字形容她绝对不冤。 “是啊!我从明天开始就享福了,到时候我就好好的孝敬您老人家,毕竟您把我养这么大不容易,我不能光顾着自己享福忘了您是!” 恶毒亲妈听了这话可谓是心花怒放,其实这句话就算严锦不说,她也是这么想的,毕竟傻子家里有点钱,严锦嫁过去就当家,她以后想要在女儿这弄钱岂不是很容易! 本来这件事等到严锦嫁过去以后在说的,既然现在严锦这么说了正好趁了她的意。 “我就说锦锦是最孝顺的孩子,这姑娘没白养,你好好睡觉!明天妈妈保证让你风风光光的出嫁。” 恶毒亲妈说完满脸笑意的出去了,估计这个点她是回房睡觉了。 严锦一直等到了半夜,就偷偷的潜入恶毒亲妈的房间。拿着发着微弱光亮的手电,费劲啦的在抽屉里终于找出那一千块钱的彩礼后,就蹑手蹑脚的出去了。 待天蒙蒙亮以后,严锦就偷偷的潜入金谷村吴大傻子家中,然后就开始敲门。 这个点吴家人估计还没起来,他们家老爷子当年可是地主,没少欺负金谷村的人,那些村民被吴老爷子压榨的是苦不堪言。 估计是吴老爷子坏事做多了,牵连到了后代身上,不然他们家祖祖辈辈都百精百灵的,怎么偏偏到了吴哲这辈就出来一个傻子呢? 第二章 退婚 所以啊!人是有业报的,不是报在自己身上就是报在儿孙身上。 而原主就很倒霉的成为他们家无形业报的牺牲品,吴家人也真是缺德缺到家了,把好好的一个姑娘给毁了。 他们不寻思寻思,让一个傻子跟这么漂亮的姑娘结婚能干啥,这不是活活让这么好的一个姑娘守活寡吗? 严锦敲了半天门吴家才出来人,待门开了严锦才认出来这个人就是吴哲的亲妈高丹珍。 高丹珍还没睡醒,看上去睡眼惺忪的样子,不过她看到严锦的时候整个人立刻精神了许多。 这新娘子来的太早了!太阳还没冒牙她就着急进门了?这也太积极了。 “小锦来了,是你妈让的!赶紧进来,正好我们家也给你做了一套婚服,你进来试试看看合不合身。” 吴家人好面,知道严家穷,对严锦还不好,别说给她做一套像样的婚服,连个中山装都不可能有啊! 所以吴家就给她准备了一套,让严锦在酒席宴上穿,这样显得他们家更体面。 “吴婶子我就不进去了,我妈让我来给你退彩礼,她说我们这门婚事不合适,我家太穷了,怕拖累你家,我家寒门实在配不上你家,所以你们还是另寻别家姑娘!” 严锦说的小心翼翼,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到了恶毒亲妈身上,毕竟这彩礼是恶毒亲妈收的。 解铃还须系铃人,只要是以恶毒亲妈的名义归还彩礼,他们自然不会为难自己。 相反的,他们会认为是恶毒亲妈出尔反尔。 那么接下来他们想要找恶毒亲妈什么麻烦严锦是管不着了,谁让她当时贪心收了人家一千块钱彩礼,逼迫自己嫁给一个傻子的? 如果不是自己穿越过来偷了一千块钱彩礼,那么原主就得成为这一千块钱彩礼的牺牲品,所以严锦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替原主出口恶气。 吴婶子拿着一百张大团圆满脸不可置信的看着她道:“小锦锦你说什么?你妈要你跟我儿子退婚?这不可能啊!我跟她之前明明说的好好的,给她一千块钱彩礼她就答应把你嫁给我儿子,现在怎么出尔反尔啊!” 她好不容易给自己儿子谋一个亲事,让他像正常人一样有媳妇有家,有个人能照顾他,现在可倒好,这一切的愿望全都泡汤了。 “钱我给你了,吴婶子你收好了,我们两家算是解除婚约了,我走了。” 说着严锦就以最快的速度跑掉了,现在可是数九寒天,严锦身上的棉袄都破洞了,冻得她脸色铁青,浑身哆嗦。 放眼望去整个金谷村是一望无际的白雪,乡间小路都结冰了,严锦穿的那双破鞋还挺滑的,即使小心翼翼的走着也免不了摔跟头。 照这样下去,她不是被冻死也被摔死了,但她也不能惊动村子里的任何人,不然他们指定会把自己送回去的,毕竟整个金谷村没人敢得罪老吴家。 原主可是一分钱没有,她也在恶毒亲妈的房间里翻了半天,除了一千块钱彩礼外,剩下的是分毛没发现。 八十年代的农村不是一般的穷啊!虽然土地已经包产到户,但每年上交公粮后农民手里的粮食也所剩无几了。 毕竟金谷村的农民因为超生超育人口太多了,地不够分啊!这些农民还不知道这样食不果腹的日子要过多少年呢! 对于后世拿着高薪收入的严锦来说穿越到这样贫穷的年代如同噩梦一般,要知道从小到大她不说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那也算是丰衣足食了。 而现在她别说一顿饱饭,就连一个取暖的栖身之所都没有啊! “这不是今天的新娘子嘛!不好好的在家等着接亲,怎么在这坐着?” 身后,一道低沉的嗓音散发着阳刚的气息,严锦回头才发现说话的正是当地的美男子程均。 抬眼看到他白斩的肤色上两道浓浓的眉毛泛着涟漪,一双漂亮的桃花眼琉璃目勾人心悬,高挺着鼻梁下一双性感的薄唇让人着迷不已。 他气宇轩昂,那张冷傲孤清的脸上却又盛气逼人,孑然独立间散发的是傲视天地的强势。 在前世,严锦见过的男人无数,却从来都没见过有如此强大气场的男人。 他虽然穿一身补了又补的衣服,但一点都不显得落魄。 相反的,因为他的颜值,把那褴褛的衣着都衬托成了艺术品,看上去特别的有格调。 果然长的好看穿什么都好看,严锦跟程均对视了几秒后,心里就如同小鹿在乱撞。 “程均哥哥,我不想嫁给傻子,我是逃婚出来的,求求你救救我……” 此刻严锦已经无路可走了,看到这样绝色美男就决定向他求救。这并不是见色起意,而是把他当成最后一根救命的稻草。 程均看到严锦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一下子心软了,而且他还知道严锦身体不太好,总是生病,要不然她怎么有一个病美人的称号? “好!如果不介意你先上我家躲躲,等到事情过去后再说。” 严锦看到程均答应的这么痛快可谓是心花怒放,自己穿越过来逃婚一下子被这么帅气的男子给救了,也算是美事一桩啊! 严锦被程均拉起来后就去了他那个茅草屋,这个地方离吴家特别的近,但只要她不出屋就没事。 不有那么一句话嘛!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只要躲过这一劫,严锦的人身就会重获自由。 “这是我熬的杂粮稀饭粥,对付喝!” 美男子程均五岁的时候父母就在地震中去世了,然后被他的姑姑接到金谷村里来。 结果他姑姑英年早逝,他的姑父再婚后家里就没有他容身之地了,于是就把他给赶了出去。 过了一段时间他姑父招架不住村里人的言论,就把亡妻留下来的三亩地给他,并且安排他住在牛棚里苟且度日。 好在他肯吃苦耐劳,埋头苦干,在他十八岁的时候自己盖了这个茅草房,这才有了他人生当中第一个家。 第三章 干饭人 “好歹我是你请过来的客人,你就给我吃这个也太寒酸了!如果在加几个黄面饼子正好够我吃的,因为我已经好几天没吃饭了。” 恶毒亲妈为了逼迫原主嫁给傻子,连饭都不给她吃,所以这点稀饭根本就不够她吃的,毕竟前世她可是被人们称之为大胃王,是个十足的干饭人。 而如今她这个干饭人穿越到如此物质匮乏还缺衣少粮的年代可真是要命啊!从今以后她别说吃好了,就连吃饱都难了。 程均看到她饿的如此狼狈,便毫不犹豫的把自己口粮拿给她吃。 虽然自己也常常食不果腹,但他是真的看这个姑娘可怜。受家里虐待不说,还险些把自己的终身幸福给毁了,现在既然在自己的账下,那他就没有不管之理。 “这些够吃了!” 他把热好的三个窝窝头还有两张大饼全都拿过来了,做了一盘素白菜,这都算是程均最好的伙食了。 严锦肚子虽然饿的前心贴后背,但看到这些吃的真是一点食欲都没有啊! 此刻她真的好怀念前世的肯德基、炸鸡排、煎牛排、日料、韩料、各种料,都吃够够的了,她现在想起来这些美食就垂涎欲滴。 此刻这些美食于她而言已经是遥不可及的梦了,目前最要紧的是把肚子填饱,如果在不吃饭,她这破体格算是交代在这了。 她可不能就这么挂了,一会她还要看场好戏。估计这个时候吴婶子已经去找她那恶毒亲妈算账了,原主的仇很快就要报了。 “够吃了,谢谢你啊!” 严锦在轻描淡写的一句谢谢后就坐下来开吃,可能是她在后世吃的太油腻了,不经意间吃这种粗茶淡饭就觉得别有一番风味。 很快她就把程均拿过来这些吃的全都造了,本来她胃口就大,而且这些是一点油水都没有的素食,吃进肚里还是感觉空落落的。 但她很识趣的没有在要,毕竟这些吃的可是程均三天的伙食,居然让她一顿都吃光了。 程均把屋子都烧暖和了以后就端进来一碗玉米糊糊,本以为严锦会吃不完那些窝窝头,只要给他留一个,就够他一顿早饭的了。 没想到他一进来才发现严锦吃的是盘盘光,就连素白菜的菜汤都不剩,窝窝头连个渣子都没掉。 而他居然没另给自己准备多余的伙食,看来这顿早饭只能喝玉米糊糊了。 他怀疑自己是不是抓了个猪回来,居然这么能吃,严锦在家是不是从来都没吃过一顿饱饭。所以看到这些吃的就跟饿狼似的,一顿猛吃,她也不怕把自己的胃给撑坏了。 在他默默的喝完一碗玉米糊糊以后外面就传来了争吵声:“是你们老吴家出尔反尔,我什么时候说过退彩礼了?是我家那死丫头自作主张的把彩礼偷出来还给你们的,而且她人都已经踏进你们老吴家的门了,已经算你们老吴家的儿媳妇了,是你们把她给弄丢了,这跟我没关系,现在人也不见了,你们必须把彩礼还给我,不然我就跟你们老吴家没完……” 这破马张飞的骂声不用想也知道是原主的恶毒亲妈来了,好不容易到手的一千块钱彩礼不翼而飞,她已经狗急跳墙了。 “我说老严婆子你这么说就不对了,早上你闺女是过来还彩礼退婚的,现在连婚礼宴席都办不成了怎么就成我家儿媳妇了?想要回彩礼,你必须把人给我交出来,不然别怪我们老吴家对你们老严家不客气!” 既然高丹珍敢这么说,那么老吴家就有一百种威胁老严家的办法,如果恶毒亲妈还不收敛,那么接下来带给她的将是无尽的祸端。 “呜呜……妈……我……要找我媳妇……” 这口齿不清说话的人正是吴家大傻子吴哲,严锦出于好奇就凑到窗户跟前擦亮了玻璃仔细看了看。 发现路边的吴哲坐在轮椅上口眼歪斜流口水不说,还一个劲的傻笑,时不时的吐泡泡,弄得浑身脏兮兮的,看着都想吐。 如果原主没有意外身亡,被家人逼迫嫁给了这样的人,就算不痛苦死也得被恶心死。 原主的恶毒亲妈真是造孽啊!如此自私的母亲亲手把自己女儿给毁了不说,最后把她给害死了。若不是自己穿越过来,估计还看不清她那丑恶的嘴脸。 “看自己错失的老公居然看的那么认真,怎么?舍不得了?你要是后悔了现在出去还来得及。” 闻声,严锦赶紧离开窗户,满脸不满的看着程均道:“那傻子才不是我老公呢!谁后悔了,我可跟他没有任何关系。” 说完严锦满眼痴迷的看着程均,有这样一个完美男神在身边,若是承认外面那个傻子是自己老公,那严锦可是比那个大傻子还要傻。 “是吗?那如果我现在把你给送出去,他不就是你的老公了?你们俩以后的关系可是亲密着呢!到时候你还能这么理直气壮的跟我说没关系吗?嗯!?” 程均的这句话彻底给严锦吓到了,那大傻子就在他家门前,如果程均在屋喊一声把人引来严锦就死定了。 不行,她不能跟他硬碰硬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只要程均不把自己交出去,说些软话哄哄他不就万事大吉了。 “程均哥哥我错了,刚才是我态度不好,你千万别跟我一样的,你看那傻子德行,我若嫁给他就毁了,你也不想看到我这如花似玉的姑娘毁在一个傻子手里!所以你行行好,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千万别把我给交出去啊!” “早这么听话不就好了,我这人最不喜欢别人对我态度不好,尤其是有求于我的人!” 其实这完美男神什么都好,就是太自恋了,在自己面前借机抬高地位,一脸的傲气,这是在自己面前树立威风吗? 好好!为了能多看完美男神一眼,即使在自己面前耍威风她也认了,谁让他的脸长得那么好看呢! 第四章 拜她那恶毒亲妈所赐 忽然,严锦的肚子传来一阵剧痛,让她忍不住的发出一声惨叫,结果可倒好,即使程均把窗门紧闭都让外面的人听见了。 这茅草房不隔音,刚才他们在屋里说话是因为外面的声音比他们还大,所以掩盖了过去。 而现在严锦的惨叫声如此尖锐,别人想不听见都难。 “这是我家那死丫头的声音,她就在周围,你们等一会,我把人给找出来,你们就把彩礼给我!” 此刻严锦肚子疼的都冒汗了,满脸涨红,虽然听到恶毒亲妈的声音,但她真是难受的动弹不得! 咣咣咣—— 果然恶毒亲妈过来敲门了,她是闻声来的,但也不确定严锦就在这,所以就决定敲开门进来看看。 程均也不能坐以待毙,赶紧把盖在地窖上面的木板子拿开,然后抱着严锦小心翼翼的下入地窖里,轻轻的把她放在白菜堆里。 “严锦,我知道你难受,不过在难受也得忍着别发声,我去应付你妈!” 说着程均就赶紧上去了,用木板子盖在地窖上面留了一条缝隙,以免严锦在里面窒息。 忙完这一切后程均很从容的就去开门,只见那恶毒亲妈一脸气势汹汹的进来了。 “我家那死丫头是不是在你这,我刚才都听到她叫声了!” 说着恶毒亲妈就擅闯程均的房间,把大屋小屋包括厨房都翻了个遍,根本就没有发现严锦的身影。 “翻够了吗?” 程均是个有洁癖的人,即使在这连阳光都照不进来的茅草房里,也收拾的利利索索干干净净的。 而如今他的房间被她翻的乱七八糟的,瞬间整个人都不好了。 “刚才我明明听到她的声音了,就在你家,程均,你到底把人给藏在什么地方了?” 恶毒亲妈以一副胡搅蛮缠之势在这讹上了程均,她就认定严锦在他家。 “我看严婶子为了得到那一千块钱彩礼连听力都不好使了!我跟你姑娘严锦见面都不打招呼的,对我来说她就是一个陌生人,我怎么会留一个陌生人在家呢?” 程均的性格大家都知道的,他很少跟本村的人接触,但也没人敢欺负他这个外村人。 所以家里很少有客人,唯一的客人就是他姑父,自从他盖了这个茅草房以后基本上不来了。 “可是我……刚才明明听到了啊……” 看着程均冷漠的态度恶毒亲妈也犹豫了起来,她很清楚程均的个性,说句不好听的,如果得罪了程均,那是要比得罪整个吴家都要可怕。 “你听到什么了我不知道,但我是听到你在外面跟吴家吵吵了,我在说一遍,请离我家远点,你家那破事我不想参与更不想管,如果我在听到你的喊骂声,休怪我当众让你难堪!” 程均已经忍耐到极限了,如果恶毒亲妈在不识趣就是给自己找不痛快。 于是她就瞥了程均一眼,没敢在说别的,灰头土脸的出去了。 程均关上门观察外面好一会,发现人都走了这才敢上地窖把人给抱出来。 “严锦,他们都走了,现在安全了,我这就带你上医院。” 虽然他手里也没什么钱,但也不能眼睁睁看着严锦难受死啊!不管花多钱,先把她的病治好要紧。 严锦被程均抱出来后终于喘过气来了,刚才在地窖里疼的她差点没窒息了,也来不及判断自己为什么会肚子疼。 而现在她仔细感受了一下,发现原主的身体状况不是一般的差啊! 她感觉自己右上腹呈阵发性绞痛,放射至右肩,多为胆囊炎、胆结石,伴随着胃炎胃溃疡严重点也有可能是胃穿孔才发出的剧烈疼痛。 更要命的是原主好像还有好多女性方面的炎症,现在还是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就得了这么多病,若是结婚嫁给平常人,估计连生育能力都很难正常。 这么多病无不拜她那恶毒亲妈所赐,若现在不加紧治疗,她就一命呜呼! “现在大白天的上医院不安全,如果被他们发现我就死定了,我就是有点炎症,没事的,你去村医院王大夫家里给我开点头孢美唑、奥美拉唑、潘托拉唑、兰索拉唑还有盐水在拿一些针管回来,我自己就能给自己打针,不需要上医院。” 严锦说的他都听不懂,也记不住,这万一拿错了打出事来可就麻烦大了。 于是他拿出纸笔递给严锦说道:“你打什么针给我写下来!我记不住!” 严锦拖着病痛的身子拿起笔在纸上艰难的把这些药名写了下来,感觉手都在抖,不知道一会自己能不能给扎上针呢! 程均看着这些咬文嚼字的药名直皱眉道:“你确定自己能给自己打针?如果打不了,我可以带你去王大夫那让他打。” 说到底程均还是不敢相信,毕竟她一个姑娘家家的怎么会自己打针? 就算真会打针她说的这些药名对不对都两码事,在打错药了身体状况岂不是更糟? “我不会打能让你拿药吗?放心!我手把熟练着呢!” 严锦现在说话是有气无力的,虚弱的很,而且浑身疼的她都麻木了。 “那你好好躺着别乱动,我去去就回。” 程均出去的时候特意把门锁的严严实实的,生怕严锦的家人过来砸门把她给带走。 金谷村的村医院在五队大东头,而他家在一队紧西头,离的挺老远,于是他赶着牛车直抽皮鞭让牛快点跑,不然时间长了怕严锦坚持不住。 这个年代不但人吃不饱,其实连牲口都吃不饱。 尤其是在这大冬天,家家都养牛,能给牛吃的干草少之又少,又没有粮食喂他们,所以很多牛在冬天是跑不动的。 即使程均把这头牛抽出了血痕,它也是费劲巴拉的前行,速度慢的让程均心急如焚。 早知道这样他就不赶牛车自己跑了,说不定一会就到了,如果他一直赶着牛车,到村医院的时候不得下午了,回来就得黑天了。 想到这他把牛车赶到了自己姑父的家门口,就决定把牛放在他们家,自己回来在赶回去。 第五章 她是一个医生 自从他姑姑去世了以后姑父就跟他生疏了,尤其是娶了现在的媳妇后,更是跟他划清了界限,很少来往了。 今天是特殊情况真是没招了,再说也就在他家放个牛车让他看一会,也不是来借粮的,估计他姑父会卖他这个面子。 下了牛车他就开始敲门,结果出来的是他姑父后找的媳妇孙素娟。 孙素娟一向看不上程均,觉得他就是一个拖油瓶,也是她怂恿自己丈夫把他给赶走的。 而现在看他赶牛车过来,莫不是要借粮的! 一想到这孙素娟的脸色阴沉的说道:“你姑父没在家,上县城做苦力赚钱准备换点粮食过年吃,现在我都是靠吃土豆度日,家里也实在没有余粮借给你了。” 大冷的天她直接跟程均开门见山明言,丝毫不给程均任何可乘之机,可见这个人有多无情。 “孙姨!我不是来借粮的,我是要把牛放你这,然后一会回来取。” 程均一脸淡淡的表情看不出悲喜,但态度却很疏离。 “原来是放个牛啊!行啊!我给你看着,不过不要太长时间了,我家里的活可是很多的。” “好!我快去快回!” 程均如果跑的快,来回连一个小时都用不上,而且他还把牛车给赶到院子里,放一会应该不成问题。 让他没想到的是在他走后,孙素娟的眼里就散发出了贪婪之色,一直望着他远去的背影,直至消失…… 程均终于到了五队大东头的王大夫家,这大冬天的即使人们都躲在茅草房里烧火取暖,一个个还是冻的瑟瑟发抖!而他却跑的满头大汗。 而且他早上只喝了一碗玉米糊糊,跑了这一圈后已经体力不支,虚脱至极了。 以前在牛棚的时候,他别说一碗玉米糊糊了,最可怜的时候连一碗水都喝不到,饿昏过好多回,现在虚弱的样子都是他经常经历的,已经习惯了。 “小均来了,你怎么出这么多汗,是身体不舒服吗?” 程均可是这里的稀客,以前他有个头疼脑热的时候都是靠自己硬挺,从来都不舍得花钱打针吃药,所以王大夫很少见到他。 即使见到他,也是他在后山放牛的时候遇见王大夫采药星星聊两句,然后就各忙各的了。 但王大夫很欣赏程均坚毅的个性跟骨子里不屈不挠的精神,有意要收他为徒。 想要培养他成为自己的得力助手,这样就不用天天在村医院守着了,两个人也互相有个照应。 结果这些都被他一口回绝了,不是他没有斗志,而是他有更长远的打算。 为此王大夫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小庙容不下他那尊大佛,他虽然是个人才,但每个人都有每个人要走的路,他就不做强人所难的事了。 而今天看到他破天荒的来到这以为他是投奔自己的,结果看到他拿出的纸张上面写满了药名心里免不了一阵的失落,他这哪是投奔自己啊!这不明摆着过来拿药吗? “王大夫,我一个远房亲戚来了,他身体极度的不舒服,而且稍微懂点医术,写了这些药名要我过来拿药回去,然后他自己给自己打针。” 王大夫看完这些药名叹了口气道:“你这个亲戚不止稍微会点医术啊!他可以称得上一个医生了,看这药名他身体一点都不好,不管是胆囊方面的疾病还是胃病都已经很严重了。而且我家只有普通的青霉素,别的药村民也打不起,所以我就没进这些药,你上县医院看看!我估计那里应该能有这些药。” 胆囊疾病和胃病已经很严重了?严锦现在的身体状况有那么糟糕吗? 严锦年纪轻轻怎么会得这么严重的病,而且王大夫说她是一个医生,这怎么可能?在他的印象里,严锦可是一个不识几个字的傻丫头啊! 不管怎么样先把药买到要紧,既然王大夫这没有,他赶紧去村大队坐车赶去县城,不过这样一来,估计他回来就得黑天了。 但如果他今天不把这些药买回来,真怕严锦疼的挺不过今晚啊! 终于程均跑到了村大队的车站,正好赶上了开往县城的第二班车,如果速度快,回来也能赶上这趟车。 过了四十分钟后这辆大客终于到县城了,程均下车后就直奔县医院走去。 结果到了县医院以后大夫说这些药不让外带,必须让病人自己过来住院才行,不然他们是断然不敢给开药的,如果这中间出点什么事,他们可是吃不了兜着走。 “大夫麻烦你通融一下,我家这个病人他也是个大夫,这些药他保证没开错,而且自己能给自己打针,绝对不会出意外的。” “这个通融不了,你还是带病人来!这样我们也好掌握病情,对症下药,这是我们作为医生对病人最大的责任,生命不是儿戏,千万不能大意啊!” 程均好不容易折腾到县城来,如果两手空空回去那岂不是白来一趟。 再说严锦疼的连地都下不了,耽误了这么长时间还不知道她疼成什么样呢?再说家里也没有车,坐牛车那么冷根本就不行啊! “王大夫,上回的药真好使,估计在吃一个疗程我的病就好的差不多了。” 身后,传来温婉柔和,风铃般的声音。程均回头望去,才发现是县长的女儿汪悠紫。 她大伯家就住在程均家不远,每次她探望自己大伯的时候就能看到程均忙碌的身影。 程均长相特别的出众,气场也非常的强大,是她喜欢的类型。 但程均太穷了,对于从小锦衣玉食的她根本就吃不了那种苦。 而且她父亲也不同意她找一个泥腿子,想要给她找一个门当户对达官显贵的公子哥,这样才能配的上他这个县长女儿的身份。 为此她父亲给她介绍了好多这样的婆家,但她一个都没相中,一门心思在程均身上,毕竟她的婚姻要自己说的算,怎么也得找个自己喜欢的。 所以她在看到程均的那一刻眉开眼笑的快步走到他面前,一脸兴奋又担忧的说道:“程均哥,你也在这啊!是来看病的吗?你身体怎么了?” 第六章 那个年代的人都很保守 程均知道在他面前的这个女孩对自己很好,每逢她去大伯家都会给自己带些好吃的,有时候还给自己做衣服,虽然最后都被他婉言谢绝了,但他心里却很感激她。 作为一个二十六岁的单身小伙,早就看出汪悠紫的心思,但自己实在太穷了,配不上她的出身。 更重要的是,他对汪悠紫一点感觉都没有,所以他只能以礼相待,时刻保持距离,就怕传出什么闲话从而影响了自己还有小姑娘清白的名声。 “我的身体很好,过来给朋友开点药,不过大夫不让外带,而我那个朋友病的都走不了,现在我正为难呢!” 汪悠紫知道程均一向是独来独往的性格,根本就没什么朋友,他嘴里说的朋友是谁啊? “汪小姐原来你们认识啊!正好我连你带她的药一起开了!” 大夫看到程均跟汪悠紫很是熟络,就顺卖汪悠紫一个人情。 这样以后汪悠紫也会在县长面前多美言他几句,这样他离院长的位置还远吗? 汪悠紫知道这样的好事一定是程均最需要的,而且这个李大夫是看着自己的面子才给他开药的。 这样一来程均又欠了她一个人情,而且以后她还能帮程均好多忙,时间一长,他就离不开自己了。 然后汪悠紫在托人找关系,给程均安排一个不错的工作,这样他就有一个很体面的身份娶自己了。 想到这汪悠紫一脸甜蜜的说道:“那是当然了,程均哥哥对我很重要,他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这个药我做担保了,如果出现什么意外,我全权负责。” 有汪悠紫在这拍胸脯保证,李大夫更是有恃无恐给开药了,如果真出事了,他顶多受点处分,不用负全责。 程均拿着严锦说的这些药走出县医院的时候终于松了一口气,跑了大半天,终于把药拿到手了。 “汪小姐今天多亏了你,不然这些药我是开不出来的,我程均感激不尽,日后若有什么需要尽管开口,我能帮上的一定帮。” 程均很少求人,所以很少跟别人致谢,若不是今天欠汪悠紫这么大的一个人情,他真的很难放低身段感谢人家,毕竟他那一身傲骨,很难做到如此谦卑的姿态。 况且他是为了严锦,这个不相识却又印象深刻的女人。 除了严锦,程均这辈子好像还没有为任何人做过任何事。 也许在这一刻,严锦在他的世界里就成了那个不一样的人。 “程均哥你太客气了,我这只是举手之劳,你不必放在心上。” 汪悠紫嘴上虽然这么说着,但心里美滋滋的,毕竟这一次程均难得跟她说这么多话,平常他的话特别少,就跟自己打个招呼,多一个字都不说。 程均看时间不赶趟了,怕赶不上最后一班车,匆匆道:“我得赶紧回去给我那个朋友治病了,在晚一会最后一班回金谷村的车就赶不上了,汪小姐我们日后在联系。” 程均为了给严锦买药,把压箱底的五块钱拿了出来,现在买完药就剩下几毛钱,除了坐客车连吃饭的钱都没有,若是赶不上,他今晚就得睡大街了。 汪悠紫的父亲给她配了一辆轿车,每天在县城随便兜风,她本想自己亲自送程均回去的,现在他既然这么说了那她也不便说什么了。 毕竟她在程均面前还要维持一个淑女般的矜持形象,不然一不小心冒犯了他,那么她在程均的心里就变成了轻薄的女子了。 那个年代的人都很保守,不敢明目张胆的表白,不敢无所畏惧的喜欢,不敢有恃无恐的痴爱。 所以即使汪悠紫在喜欢程均,也要克制自己的感情,不敢逾越半分。 “那你赶紧回去!过几天我就去看我大伯,到时候我们就能见面了。” 汪悠紫见程均最好的借口,就是看她大伯。 在这大冬天里,程均看到汪悠紫那双火热的眼睛,内心竟然毫无波澜。 礼貌的点点头后,并从喉咙处发出嗯的声音,就迅速的回头走掉了。 汪悠紫目不转睛的望着程均远去的背影,直到消失的那一刻她才感觉到内心落寞不已…… 待程均回到家的时候严锦已经疼昏了过去,炉子里的火早就灭了,屋子里冷飕飕的,严锦身子骨本就虚弱,估计是冻昏过去了。 看到这程均赶紧放下药,上外面抱了一捆玉米荄子回来,然后生火取暖。 半个小时后,屋子里的温度上来了,程均把自己舍不得吃的白面拿了出来。做成面团等一会严锦醒了给她做一碗面条,而他自己蒸了几张黄面饼子来填饱肚子。 不过他今天吃的这个黄面饼子特别的香甜,可能是太饿的原因,什么都好吃了。 “水……” 房间里传出极其虚弱的声音,不断循环,程均赶紧放下大饼冲了进去。 “严锦,你醒了,我这就给你倒水,你等着啊!” 说完程均就拿出干净的杯子,从暖壶里给她倒了一杯热气腾腾的开水。 由于是刚烧开的水太烫了,而严锦现在渴的受不了,无奈之下他就在杯子底下做了一盆凉水,没几分钟就能喝了。 “严锦,起来喝水,我这就给你煮面,你吃完面就把针打上!” 当严锦一股脑把这一杯温水全喝光了以后稍微有点精气神了,不过她的面容憔悴,脸色惨白如纸,嘴唇干裂,眼神空洞,谁看都是一副病入膏肓的样子。 “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我疼的都麻木了……” 严锦说话的声音都在颤抖,她已经很坚强的忍着剧痛了,前世行医的她特别清楚这种病痛的折磨。 如果人在娇弱一点,就她这个样子,估计都得疼的哭天喊地了。 “王大夫那没有,我上县医院给你买的,所以耽误的时间长。” 严锦前世就是在医院工作的,深知这些药是不让外带的。 因为很多患者本身不具备药物储藏及运输知识,部分输液药品具有配伍禁忌。 许多的患者可能不了解其中禁忌,甚至有很多患者为了图方便,将几种药物同瓶滴注,可能带来严重后果。 第七章 以身相许太值得了 这些常识大夫不可能不知道,即使在这贫穷落后的八十年代,医院的规定也是如此。 “程均哥哥,你别骗我了,医院是不可能让这些药外带的,你是不是在县里小诊所买的?那些地方骗人的可多了,而且价钱要的很高,你一定花了不少钱!” 这句话让程均特别的意外,严锦居然知道医院不让外带这些药,看来她真的学过医学方面的知识了。 “不是个人诊所,就是县医院,我碰见熟人了,这才开出来,不然就我这点钱,上小诊所根本就买不起这些药。” “你这个熟人一定很厉害!不然大夫是不会冒险给你开药的。” 医院走后门这样的事严锦在前世见多了,原来不管在什么年代,这样的流程都好使。 “熟人……那一定是很厉害的熟人!不然哪个大夫会冒着被责罚的危险来给你开药呢?” 别看程均是个穷小子,其实他就是一个光源体,无论走到哪,都会有贵人相帮。 “她跟大夫非常熟悉,能说上话,正好我也能借上光,不然今天就得带你上医院去了,我手里的钱不一定够,毕竟住院费要不少钱。” 这个年代人人手头都很紧,别说上医院看病了,很多人有个头疼脑热的基本硬挺,连药都吃不起。 严锦现在身无分文,吃的喝的包括买药的钱全都是程均垫付的,而且他家底单薄,而如今被自己这一番折腾,已经把他家洗劫一空了! “程均哥哥,这回花了你不少钱了!等我病好了,我一定会加倍报答你的。” 反正她有一身的本领,会的东西可多了,在这个年代一定会一展拳脚的。 “报答我?你身上一分钱没有,而且连家都回不去了,你怎么报答我?” 怎么报答?在古代女子有难若是被美男子相救,一般都是以身相许,来报答公子的救命之恩。 这是她在后世看到很多文学作品才得出的结论,而严锦现在正处于这样的窘境。更何况面对如此帅气的完美男神,她如果做出以身相许的决定,估计连做梦都会笑醒。 “我有我自己啊!用我自己报答你怎么样?” 严锦这句话说的程均是面红耳赤,这个小姑娘的胆子也太大了,竟然在一个不怎么熟悉的男子面前说这样的话,而且还不觉得害臊,这是一个小姑娘该有的样子吗? 不知为何这句话对程均而言有着致命的诱惑,他其实真的很想点头同意她这样的想法,正好自己也求之不得,如果这样做,那他还是个男人吗? “你……是不是病糊涂了,赶紧躺着别动,我去给你做面。” 说完程均仓皇而逃,他也不知道自己在逃什么。 到了厨房以后他一颗平静的内心却掀起了巨大的浪潮,心里扑咚扑咚地跳个不停,脸颊烫烫的有一点被灼伤的感觉。 深吸几口气后程均就拿起面团揉了起来,很快就擀成一个大饼然后撒上生面,折叠后就一刀刀切成均匀的长条,待水开后就下锅。 十五分钟后,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就做好了。 程均已经好久没吃面条了,看到这碗白花花的面条直咽口水,真的很想吃一口。 很快,他就把身体里的馋虫压下去了,这碗面条是给严锦吃的,他一点邪念都不能动。 “严锦,我给你做了一碗面条,赶紧趁热吃了!” 严锦起身看见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而且还散发着诱人的香味,并夹杂着白菜的清香。 本来她难受的可是一点食欲都没有,现在看到这碗面条突然打开了味蕾。 正想着拿起来就大快朵颐,但转念一想这可能是程均家剩下的最后一点白面了,她就放下筷子没舍得吃。 “程均哥,你都累了一天了,这碗面条你吃!我现在一点胃口都没有,你给我弄一碗玉米糊糊喝就行。” 如果严锦没记错的话,早上程均就喝了一碗玉米糊糊,没在吃别的,而且还为她买药跑了一天了,如果晚上她在把这碗面条独吞了,那她未免也太没涵养了。 这个年代家家口粮都不够吃,不然原主怎么总是挨饿,尤其是在生产队的时候,她就没吃过一顿饱饭。 程均对自己真是够仗义,他不舍得吃的白面竟然毫不吝啬的给自己吃,为了自己的身体,把家里的所有的钱拿出来买药,给这样的男人以身相许太值得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她是甘愿以身相许了,那人家接不接受还另说呢! 刚才她都把话挑明了说,程均居然说自己病糊涂了。 他家可是一穷二白连娶媳妇的彩礼都凑不齐,这送上门的媳妇居然不要?严锦看他脑袋糊涂了! “我刚才在厨房吃了大饼,这面条吃不下了。而且你生着病,光喝玉米糊糊是不行的。” 说着程均就把面条端到面前,让她赶紧吃下。 严锦看着这么一大碗面条也不能一个人独享,就让程均拿个碗,给他分点然后剩下的自己吃。 程均也没有跟她相让,把自己分到少的那部分面条都吃了。 程均这面条做的特别劲道,汤味浓郁,再加上白菜的清香,吃在嘴里感觉滑滑的,这让如此挑食的严锦都臣服这碗美味的面条里。 程均做的饭不是一般的好吃,严锦忽然觉得程均天生就是大厨的料。 吃完面条严锦的精气神提高了很多,打针手都不抖了。第一次自己给自己扎针竟然一下就成功了,看来那碗面条带来的力量还是挺大的。 严锦写的是五天的药量,估计打完五天的针她的身体会好很多。 而程均收拾完就准备上他姑父家把牛车给赶回来,虽然快黑天了路滑不好走,但他自己的牛必须弄回家,不然放在姑父家一夜肯定是不行的。 结果当他到姑父家的时候就看到门大敞四开的,大冷的天他姑父就坐在地上直抽烟,就连孙素娟都坐在地上抹泪,也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了。 第八章 牛丢了 “姑父,孙姨,这么冷的天你们怎么在外面坐着?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孙素娟看到程均来了后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痛哭道:“程均你可算来了,我跟你姑父这个命苦啊!他刚刚在县城赚回来一点口粮,都让那些胡子劫去了不说,他们连牛带车的都抢走了……” 轰—— 这句话像一声惊雷一样炸响在程均的耳迹,他踉跄着后退了几步,大惊失色的一个劲摇头,“这不可能,我的嘉宝不会离开我的……” 那头牛对程均来说意义重大,他与这头牛相伴十年,早就把它当成自己生命的一部分了,如今这头牛不见了,程均可谓是心痛万分。 “小均啊!我知道你跟这头牛感情深厚,但那些胡子全都是野蛮的主,就算我们找到他们也不是对手啊!更何况他们现在跑哪了都不知道,算了!等以后姑父有条件了,我在给你买一头新的……” 话音未落他就感觉自己后腰传来一阵剧烈疼痛,不用想也知道是孙素娟偷偷掐的。 其实他就是为了安抚程均,不然程均万一闹起来,真让他赔牛怎么办? 女人啊!有的时候总是一根筋,不会转弯,而且还暗伤无辜,这样的哑巴亏他吃的不是一回两回了。 虽然这只是个小动作,但都被程均尽收眼底。 “什么牛我都不要,我就要嘉宝,我会自己把牛找回来,不会牵连到你们头上的。” 说完程均一转身就走掉了,他实在不愿意看这两口子在他面前演戏,这么多年来,所有的苦难都是他一个人面对的,对于从小就无依无靠的他生存虽然很艰难,但也练就了他一身的本领。 当他到家的时候严锦正在打针呢!她开的药多,打一次针最少要一个多小时。 “严锦……这针你自己扎上的?是不是很疼?” 程均抬头就看到大大药瓶牵着长长皮条,皮条长连着尖尖针头,针头尖尖硬硬,细细实实扎扎入细细嫩嫩皮肤,然后在贴上两块白胶布,那只手轻轻的摆放在胸前,不敢动弹。 他没有打过点滴,总以为这玩意会很疼,甚至比生病都疼,所以他很怕打针,当然,他也没有钱打针。 严锦看到程均回来时的脸色很不好,也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了,但她知道一定不是好事。 “打点滴不疼的,你刚才干什么去了,好半天才回来,我的针都快打完了,你在晚回来一会我就睡觉了。” 严锦试着问他,但程均不是一个有什么事都说的人,更何况严锦的身子骨这么虚弱,自己的烦心事就别让她跟着上火了。 “我刚才出去干了点活,现在累了,你要是用不着我就回屋睡觉了!” 程均为她买药已经跑了一天了,在加上刚才干点活,整个人看起来特别的疲惫。 严锦这身子骨也帮不上什么忙,看他这么累就赶紧让他回屋休息了。 殊不知在他走出严锦房间的时候,穿上以前上山打猎的铠甲,迎着风雪出去找牛了。 他知道那些胡子就住在附近的山上,他对山路还特别的熟悉,每一条路他都知道,如果真让那些胡子给偷走了,不管那牛是生是死,程均一定能找到。 程均早就习惯了冬天的寒冷,尤其是夜晚时分,耳边总是传来呼呼的风声,伴随着鹅毛般的大雪,他是一步一个脚印轻松的上了山头。 自从生产队成立以来,胡子出没的地方就少了,因为人人都吃不饱饭,家家的粮缸都见底,胡子每到一个人家不说哭着出来,也是满脸的丧气。 所以像偷鸡不成蚀把米的活那些胡子早就不干了,而且很多人都从良了,只有那些懒汉恶汉,还在干老本行。 不过他们也不敢像从前那样嚣张,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从不敢在一个地方停留,所以想要找到他们这些人,那简直就是难如登天。 一夜的时间,当程均翻过所有山的时候都没有发现胡子的印记,他们之前住的房子里面长满了蜘蛛网,看来这是空置老长时间了。 一天一夜的劳累程均的身体彻底吃不消了,下山的时候他感觉自己小腿肚子都在颤抖,此时的天已经蒙蒙亮了。 再过一会严锦就该醒了,屋子里的火都灭了,现在一定冷的要命,他必须坚持回去生火做饭。 严锦醒来的时候屋子里已经热乎乎的了,她昨晚打完针就睡下了,今早醒来精神头好多了,肚子也没那么疼了,看来她给自己开的药见效了。 来到厨房她看到程均正在做饭,就上前问道:“程均哥你醒的好早,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严锦在前世就是个勤快人,无论在医院还是在家都不闲着,尤其是看到别人干活,她要是不伸手帮一把感觉浑身难受。 “什么都不用,我都快做好了,毛巾我给你买条新的挂在那了,你洗完脸就可以进屋吃饭了。” 程均是个很讲究的人,虽然他的毛巾非常干净,但严锦一个女孩子家怎么可能用他一个大男人的毛巾,所以他很细心周到的给严锦买一块好毛巾,这样用着也舒服。 其实原主原来在家都是用破布擦脸的,哪有什么毛巾,如果她还活着,看到这么漂亮的毛巾不知道得有多兴奋。 当然,这条毛巾对严锦而言不足为奇,毕竟前世她可是用昂贵的洗脸巾擦脸,从来都不用普通棉质的毛巾。 而在这个年代,这种普通的棉质毛巾很多家庭都是买不起的,估计这个毛巾是程均消费最高的一次了! 洗脸之前严锦出去准备方便一下,结果看到他家后院牛棚里的牛不见了。 她知道程均有一头很瘦弱的老牛,虽然不中用了,但也能勉强帮程均干点农活。 现在这头牛不见了,莫不是程均为了给自己买药把牛给卖了! 第九章 做贼心虚 严锦解手后就赶紧进屋找程均严肃的问道:“程均哥,你家那牛怎么没了,莫不是你没钱给我买药把牛卖了!你要是没钱吱声啊!我这病就不看了,你也不至于卖牛啊!” 程均正在做大饼,手里全都是黄面,来不及擦拭,回头就看到严锦一脸的慌乱。 程均的牛丢了,严锦比他还着急,她不怕别的,就怕这件事跟自己有关。 “我的牛不是卖的,是丢了,我昨晚已经出去找了,没找到,一会吃完饭你打针,我在出去找找。” “丢了?什么时候丢的?昨天我来你家还看到那头牛了呢?难不成你买药的时候进来人给牵走了?我也真是的,没看住啊……” 严锦那个时候都疼蒙了,就算进来人她都不知道,更何况是把牛给牵走了呢!她更是察觉不到了。 程均看到严锦一脸自责的样子赶紧安慰道:“严锦,这牛是在我姑父家丢的,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别乱想了,赶紧去洗脸,马上吃饭了。” 说完程均继续做大饼了,就算他现在心里再难受,也不能在一个女人面前表现出来。 严锦看到程均忙碌的身影便没在说什么,不过这件事她觉得非常的蹊跷,程均的牛放在家里好好的,怎么一放到他姑父家就丢了呢? 洗漱完两个人就开始吃饭了,程均特意给严锦熬了一碗白米粥,这两天他把家里所有的细粮都掏空了,剩下的就是粗粮了。 如果不是家里粮票不够了,程均一定在给严锦换点白面大米什么的,这样她的身体就能好的快点了。 “程均哥这白米粥分你半碗!我今天身体好的差不多了,能吃大饼了。” 严锦知道程均家连一斤大米都没有,估计他自己从来都不舍得吃,自己怎么好意思把这点白米粥全都喝了。 “这点粥就别让了,我喝玉米糊糊喝惯了,喝白米粥该吃不下饭了。” 程均边说边把在碗里盛满了玉米糊糊,这下严锦想分都分不了了,只能埋头喝粥了。 这个场景像极了金谷村家家户户普通夫妻吃饭的样子,两口子有点白米粥白面馍馍就让来让去的,虽条件艰苦,但彼此可是情浓似水。 那个年代两个人结婚很容易,一张大饼就定情了,彩礼也没多少,一个破草房就结婚了,婚后两个人孕育一堆孩子,很少有吵架离婚的。 而且那个时候的夫妻幸福很简单,只要能吃一顿饱饭,或者能吃上白面馍馍和白米饭就是幸福的。 在后世浮华年代穿越过来的严锦,真的是越来越喜欢这里了。 其实她更喜欢的是在这个年代的程均,这么能干长的又好看的完美男神在后世可是稀有物种,她一定要把握机会,早点俘获完美男神的心。 吃完饭严锦就扎针去了,程均收拾完本想继续找牛,结果困得不行就回房睡觉了。 他现在可以说是血气方刚的年纪,精力极其旺盛,但他可是昼夜没休息了,就算铁打的身子也抗不了这么折腾啊! 不到十点严锦就打完针了,她知道程均回屋睡觉就没打扰他,自己一个人全副武装就去程均的姑父家了。 毕竟这头牛是在他家丢的,她总得弄明白怎么丢的,如果他们不说个所以然来,那这头牛就不能是丢的,一定是被他们卖钱了。 程均的姑父叫常俊波,村里人都知道他心术不正,对之前的亡妻可不好了,不然程均的姑姑身体那么好那么年轻,怎么会英年早逝,这都是拜常俊波所赐。 现在他可是娶了一个母夜叉,彻底制住了他那驴脾气和歪心思,回到家见到媳妇就跟老鼠见了猫似的,这可真是一物降一物啊! 来到老常家严锦就咣咣咣的敲门,这院门距离屋里有一段距离,如果不使点劲敲,那屋里的人一定听不见。 “谁啊谁啊!轻点敲,别把我家门给敲坏了……” 闻声,孙素娟很是不满的出来了,她家门本来就是用几块破木板订上的,只要用力踹几脚就零碎,哪扛得住严锦这么敲。 待她轻轻打开门一看是一个蒙面的姑娘,不过在她的眼神里看到了凌厉的光芒,仿佛是过来要债的主。 由于两口子不过日子在外面欠了好多外债,上门讨债的比比皆是。 但他家一穷二白,孙素娟还跟债主撒泼打滚要钱没有要命的一条的耍无赖。 把那些债主折磨的不像人样,不但决定自己不借他们钱了,还轰动左邻右舍不能借他们钱,所以他们两口子的名声在整个金谷村早就臭了。 “我是程均的朋友,听说他的牛在你家丢了。我只想知道牛被谁给偷走的,如有必要,我们可以报警处理,帮程均把牛给找到。” 孙素娟一听严锦说报警整个人立刻就慌了,脸色被吓的惨白,而且面对着来路不明的人她也不敢使出老伎俩,只能赔笑道:“哈哈我说小姑娘你别着急,昨晚我家那死鬼也出去找了,那头牛虽然年岁有点大了,但我知道那是程均的命啊!丢了实在是可惜,我们也很心疼,但那些胡子实在太可恶了,偷了牛以后就逃了,就算报警也抓不到他们。” 严锦一直倚着门站着,把孙素娟所有的反应跟神态都尽收眼底,还有这前后矛盾驴唇不对马嘴的话语,更是说明了她做贼心虚。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个世界还是有王法的,就算是他们逃到天涯海角,法律也不会放过每一个罪人。只要你配合我去一趟警察局做一下笔录,相信他们一定能找到牛。” 她一听严锦要带她上警察局吓的腿都哆嗦了,连忙摇头道:“你报警拉着我去干什么啊!我……是不会去的……” 说完她正准备关门赶紧进屋,结果被严锦一下子抓住了手脖子说道:“你是唯一的目击证人,你不去谁去,你得跟警察说那些胡子的样貌特征,好方便警察找人!不然他们就得亲自来你家搜查了,到时候查到什么你可是要摊责任的。” 第十章 这是哪来的野丫头 这么好的差事严锦怎么会让孙素娟跑了呢!如果跟警察说的好,说不定会把她之前的臭名声给挽回那么一丢丢。 当然,如果弄巧成拙,她形象尽毁不说,他们两口子很难在金谷村待下去了。 让她平常的算盘打的啪啪响,这回严锦就让她吃不了兜着走。 “小娟到底谁来了……” 常俊波出来拿玉米荄子准备烧火做饭,就看到门口站着个蒙面人,而他媳妇却跟那人说个不停,距离远也听不清说什么。 孙素娟看见自己丈夫出来了赶紧上前把他拉到严锦的面前,“小姑娘要不这样,让你叔叔跟你去一趟,他也是目击证人,我俩当时在一块了,谁去做笔录都好使。” 她这个女人在外面屁都不是,回家就跟老公厉害,关键时刻把自己摘出来,让他挺身而出。 常俊波被孙素娟说的一脸懵逼,而且站在他面前细腰高挑浓眉大眼却在脸上蒙着块布的小姑娘有点瘆得慌。 严锦这一身装扮像极了女土匪,但又没有女土匪彪悍气质,看样子年龄不大。 “什么目击证人做笔录的,咱家清清白白什么事都没有,为什么要听一个外人的。” “常叔叔,我不是外人,我是程均的朋友。他昨晚找了一夜的牛没找到,现在整个人精神都崩溃了。我不想看到他那么难过,所以我必须帮他把牛给找到。” 小姑娘说的特别的诚恳,眼神里全都是坚定之色,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就是程均未过门的新媳妇呢! 常俊波不记得程均跟哪个小姑娘接触啊!况且他那么穷,连像样的彩礼都拿不出来,谁家也不会让自己姑娘跟着他受苦受罪的。 “你是谁家的姑娘,能不能把脸上那块布拿下来,让我们看看你长啥样,不然你让我们怎么相信你是程均的朋友。” 村里都知道严锦逃婚了,但逃去哪谁也不知道,此刻她要是暴露身份,那就等于自投罗网。 就他们夫妻这么坏,不得把她抓给老吴家论功行赏啊!谁都知道老吴家现在到处找严锦,如果抓到她,一定会把她绑在家里再也不让她出去了。 好在严锦足够聪明,她知道原主吃辣椒过敏满脸起红点,就吃了好多辣椒。 而且她还在脸上抹上锅底灰,然后在用贴在门框上的对联红纸擦在嘴上弄了个香肠嘴。 现在严锦感觉脸颊火辣辣的疼,过敏疾病应该发作了,只要脸上起了密密麻麻的小红疙瘩,在配上她的装扮,即使把蒙在脸上的布摘下来,也认不出她就是那个病美人的严锦。 所以她很大方的把蒙在脸上的布拿了下来,露出的整张脸红黑一片,要多吓人有多吓人。 “啊——你的脸……怎么长了那么多红疙瘩,那是什么东西?莫不是传染!” 孙素娟边说边捂着口鼻,整个人后退了好几步,一脸嫌弃之色。 常俊波看到严锦这个样子终于明白了,这丑姑娘莫不是看上程均了! 这小子虽然什么都没有,但却长得一副好皮囊,在十里八乡的都找不到比他还要帅气的男人了,这样的颜值是随了他的父亲了。 在这个不是颜值担当的年代,长的再好看也不当饭吃,说句不好听的,他那张脸还没有一个白面馍馍值钱呢! 这个姑娘若是喜欢程均,估计不但不要彩礼还会倒贴,毕竟她那个样子真没人敢娶。 “你叫什么名字?谁家的姑娘?怎么认识的程均?你这么帮忙只当他是单纯的朋友吗……” 常俊波把一连串与报案毫不相关的问题全都砸向了严锦,更是明白了他根本就不关心程均,是想试探自己的底细看看对他有没有利。 “常叔叔,这些问题都跟这个案件无关!我现在的目的就是带你们夫妻任意一人去警察局报案做笔录,剩下的跟你没关系。” 这小丫头的口气很是嚣张,完全不把他这个长辈放在眼里,让常俊波很是没面子。 “这是哪来的野丫头,凭什么要我们去做笔录,我家一没偷二没抢的,不去!” 说着常俊波就要去关门,结果被孙素娟一下子给拦住了。 “俊波你别冲动,这个笔录你还真得去做,不然……她就把警察叫过来搜咱家了,到时候……” 后面的话她没说完常俊波也明白是怎么回事,现在看来这警察局他不走也得走了。 程均在家睡了一天,醒来的时候都已经下午了,炉子里的火早就灭了,他穿着棉袄棉裤都冻得瑟瑟发抖。 起身下地赶紧上大屋准备看看严锦,结果发现整个屋子空空如也。 程均知道严锦不敢出去,毕竟他家挨着老吴家。严锦一旦出去就会被他家人发现,一旦发现就有可能被抓走,所以严锦是不会冒那个险的。 但他在院子里找了一圈,包括茅厕都去了,连个人影都没发现。 程均瞬间被吓的一身冷汗,难不成是老吴家发现严锦在这,派人给拐走了? 还是老严家发现了严锦的踪迹,来人给抓走了? 如果是这样,那应该有声音啊!程均怎么什么都没听到? 发现严锦不见后程均是心急如焚,就在他想要出去找严锦的时候自己家的大门被人给推开了。 这个莫名其妙突然闯进来的人给程均吓一跳,况且严锦全副武装,程均根本就没认出来这个人就是严锦。 “你是谁啊?为什么突然闯入我家?” 听到这严锦把蒙在脸上那块布拿了下来,虽然形象弄得很是狼狈不堪,但也让程均一眼就认出来了。 “严……锦……你怎么把自己打扮成这个样子?” 严锦看到程均一脸错愕的神情忍俊不禁道:“你说呢!如果我不把自己弄成这个样子,别人认出我来怎么办?程均哥我们先进屋!我有事要跟你说。”说着严锦连拉带拽的把程均拉到了屋里。 “什么事神神秘秘的?” 进屋后程均拉着严锦坐下,然后给她倒了杯热水,结果才发现开水变成了凉水。 第十一章 老严家的男人怎么这么窝囊 这暖壶用了好多年都不保温了,再加上屋子里很冷,水烧开后很快就凉了。 不过严锦倒是没觉得什么,把他刚才倒好的一杯水全都喝了,还是没喝够,接着又倒了一杯喝了起来。 “严锦,这水太凉了,你胃还不好,等一会我烧热水在喝!” 严锦边喝边摆手的说道:“不用了,我的胃虽然有炎症但不至于那么脆弱,刚才跟警察说的口干舌燥现在渴的要命,来不及等烧热水了。”说着她又连喝了两杯。 “你好端端的去见什么警察啊?” 话音刚落严锦就把杯子放下了,坐在程均的对面严肃道:“程均哥,我刚才给你那头牛报案了,相信警察,他们很快就能找到那头牛的,而且你姑父也做了笔录,他们对这个笔录进行调查,如果这头牛真的跟你姑父他们有关系,警察一定会还你一个公道。” “你去报警了?你这么做太危险了,万一被人发现把你给抓起来怎么办?” 听到这严锦噗嗤一笑道:“你看我这样子谁能认出来?你知不知道我为了不让别人认出来,我差点把你家的干辣椒都吃了。” 严锦吃辣椒过敏这件事程均还真不知道,这下满脸的红点,连身上都有,她不得难受死啊! “你也真是的,要报警我就去了,你也不至于遭这个罪啊!” 这个时候严锦拿出来一个小白瓶笑道:“放心!我买药了,吃了就好,再说你要是去报警,你姑父不一定跟你去,我这身份方便,到时候保证能真相大白,我们就在家等着听信!” 而且这个年代警察非常的公平,从来都不会巡视王法,别说给程均家找头牛了,就是找个蚂蚁他们都会尽心尽力。 吃完药后严锦就躺下了,程均赶紧去生火做饭,让她吃完饭好好休息。 她的身体那个样子,还为自己的事操心,这让程均很是感动。 晚上金谷村又一场暴雪袭来,在北方的深冬腊月,这场暴雪像发了疯似的施展着浑身解数,铺天盖地的落下来。 寒风凛冽,惨白的月光下,沙丘好似一座银子筑成的坟,毫无动静。 老严家已经连着两天喝菜汤了,本来老吴家给一千块钱彩礼后又送了好多粮食过来,现在严锦也跑了,他们把所有的粮食都拿走了。 “这白菜汤太难喝了,还吃不饱,我不管,我就要吃饭,哪怕一个窝窝头都行,没有我就饿死得了!” 在地上耍横的正是老严家的长子严闯,从小到大老严家所有的好吃的都可着他吃,不但把他的胃给养刁了,还惯了一身的坏脾气。 “儿子你先将就吃口,明天你爸就想办法出去借点粮食,很快就有吃的了。” “妈你就别骗我了,老吴家已经下了死命令,一日找不到严锦那死丫头,整个金谷村谁也别借咱家粮,不然他们就没粮食吃了,根本就没地方借。” 自从严锦逃婚以后严闯就知道自己家的日子不好过了,昨天他都出去找一天了,今天饿的实在走不动了,不然他若是找到严锦那丫头,非扒了她的皮不可。 “我明天去广浦村的老叔家看看,金谷村在我小时候闹过灾荒,就是我老叔把我给接过去一段时间,这才躲过了饥荒,不然我就饿死在这里了。” 为了孩子,严宗决定厚着脸皮去一趟邻村,反正离的不远,一天的路程就到了。 “老严,这样能行吗?万一你那个叔叔不在人世了怎么办?” “卫莲你怎么不往好的方面想,我叔叔现在的年龄也就七十岁,而且他家条件好,是不会那么轻易垮掉的。” “七十不小了,你父亲就是在六十没的,这万一扑了个空你不白去了吗?要我看趁天黑我还是回娘家要点粮!这样老吴家也不会发现。” 一说到回娘家卫莲也有点打怵,毕竟在早年的时候她为了嫁给严宗跟家里决裂了,到现在她一趟都没登门,心里就当没有这个娘家。 而如今她家里揭不开锅想起娘家来了,也不知道她的父母还认不认她了。 虽然他们两口子心术不正,但彼此感情特别好,估计是沆瀣一气臭味相投了。 “你娘家就算了!这么多年没有来往,他们是不会借粮给我们的,我先去广浦村试试!实在不行在去你娘家看看。” 话音刚落严老太杵着拐杖就进来了,这两天她也喝的菜汤,没吃一点干粮,本就身体单薄的她现在瘦的跟骷髅无异。 “儿啊!广浦村你就别去了,你叔叔在你爸去世第三个年头就没了,家里的地和房子都分了,什么都没有了,你去了也是白去。” 她知道严宗跟他叔叔的关系好,知道这消息好几年都没告诉他,就是怕他伤心难过。 “妈……你是怎么知道的?” 严宗一时之间接受不了这样的事实,没想到小时候那一别,便是永别。 “是你婶子派人报信的,现在她也跟我一样,在儿子家养老呢!日子过的也很艰难,我们还是不要去打扰了。” 亲叔叔没了这条亲戚线算是断了,虽然严宗还有叔辈的兄弟,但终究不是一奶同胞,差别还是很大的。 “姥姥家不行,二爷家不行,难道我们就挺等着饿死吗?” 严家最小的儿子严良才十七岁,正是能吃的时候,现在天天喝汤,都快把他体格喝垮了。 “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严锦给找到,不然我们全家就等着饿死……” 严良的话音未落就见言老太用拐杖在地上用力敲了好几下,满脸震怒道:“老严家的男人怎么这么窝囊,吃饭靠一个女孩子,难不成小锦找不回来你们就饿死呗?” 整个老严家就属严老太反对严锦嫁给吴大傻子,这次严锦逃婚正好趁了她的意。 这说明这个丫头还挺聪明的,知道保护自己不去跳火坑。 相反的,她对自己儿子儿媳妇还有孙子都特别失望,一天天好吃懒做净捡现成的不说,还要牺牲严锦的幸福为他们换来粮食和媳妇,真是自私的要命。 第十二章 自己家姑娘嫁给大傻子叫喜事 “妈!你别生气,我们现在不是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严闯都快三十了,之前因为穷都没有上门提亲的。 现在听说我们家因为严锦的婚事收了一千块钱彩礼,上门提亲的络绎不绝。 如果把严锦那丫头找到,严闯就能立刻找媳妇了,那我们老严家不就双喜临门了嘛!” “呸——” 严老太听完卫莲的话差点没被气过去,“自己家姑娘嫁给大傻子叫喜事?我看还不如给我这个老太太办个丧事来个痛快。 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就这么被毁了,你们的良心被狗吃了吗? 我告诉你们,只要我活一天,就不会让你们祸害小锦,除非我死了。” 说完严老太连汤都没喝,直接杵着拐杖回她那个破茅草房里了。 严闯从小就是个混小子,只要是他想要的东西,才不管什么良心不良心的,只要能达到目的,一个妹妹算什么,他可是不在乎的。 当然,老严家其他人也没有把严锦当回事,认为她就是个拖油瓶,不管嫁给谁都不是老严家的人。 何不把她发挥最大的价值,把一千块钱天价彩礼要回来,这样老严家就摆脱过去穷苦的日子了。 第二天他们哥几个又出去找严锦了,由于没有上县城的车费,他们只能在金谷村里瞎逛游,在他们的潜意识里,严锦那身体是不可能上外地混的。 而且她身上可是一分钱都没有,这两天如果在外面,她很有可能冻死了。 不过严锦的生死与他们无关,毕竟吴家人已经放狠话了,严锦是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体,不然就不给钱。 所以不管死活,他们一定要找到。 严锦的二哥严火看干找也不是办法,就边走边喊道:“小锦你在哪呢?哥哥们都找你好几天了,外面那么冷,快回家……” 三哥严阔在一旁抓着严火的胳膊不耐烦的道:“你那么啰里啰嗦的干什么,直接叫她大名不就完事了。” 说完他把两只手伸开放在嘴边大喊道:“严锦……严锦……严锦……” 就这样喊了半个多小时,整个金谷村差不多走遍了,也没有把严锦给喊出来。 不过当他们快要到程均家门口的时候喊声是一浪高过一浪,严锦正在屋里打针,正好听见了他们的叫声。 “不好了,我的哥哥们过来找我了,他们不会知道我在这了!” 程均正在收拾厨房,也听见了外面的叫声,不过他有恃无恐,因为村里没有几个人敢擅闯他们家的。 “他们如果知道早就来了,怎么会等到今天,你安心的打针,不用怕。” 就算是他们进来又怎样?程均以一顶十,定能打的他们落花流水。 很快,这个声音就消失了,看来他们已经走远了,严锦打完针可以安心的睡一觉了。 连着打了五天的针严锦感觉身体好多了,至少肚子没有以前那么疼了。 等到春暖花开的时候她上附近的山上采点药,然后慢慢调养,等到挣了钱,她就把身体的疾病彻底的治好。 不过说到挣钱严锦就有点犯难了,这个年代这么穷,工作还不好找,做买卖太难做了,人们连饭都吃不上,哪有余钱买东西啊! 除非去附近的县城看看有没有什么商机,这样才能知道怎么赚钱。 可她手里连个坐车的钱都没有,怎么去县里啊? “坐在那想什么呢那么专注,我饭菜都端上来了你都无动于衷,不饿啊!” 程均可是知道严锦很能吃的,所以自从她来了以后程均每顿饭都做的很多,就怕严锦不够吃。 不过有一点让程均很是奇怪,严锦胃口这么大,怎么体格这么瘦弱疾病这么多,她那些饭都吃哪去了? “程均哥,我的针打完了,也不能总在你家白吃白喝啊!我准备去县城找个工作挣点钱,你能不能先借我去县城的路费?” 虽然程均很穷,但至少比她有钱。 “你现在去县城找工作就不怕被发现啊!吴家可是派了好多人手在县城,你难道还能再吃辣椒过敏后乔装打扮啊!即使这样不被发现你也不能天天这样,那身体还要不要了?” “什么?人手都派到县城了?老吴家的势力果然强大啊!” “那是当然了,他们家不光吴哲这么一个儿子,其他儿子都在县城不是当官就是经商,县城就那么点地方,想要抓你一个人,那岂不是易如反掌?” 听到这严锦吓的脸色惨白,这下连县城都去不了了,难不成要上外地吗? “现在我算哪也去不了了,不过我就这么一直在你家住着就不怕我赖上你啊!我之前可是说过要以身相许哦!” 这句话让正在喝玉米糊糊的他差点没呛到,下咽后赶紧拿毛巾擦擦嘴角一本正经的说道:“我家的粮食够吃,赖上我又何妨?更何况你现在除了我家哪也走不了不是吗?” 严锦看到程均热情高涨的样子就上前勾住了他的脖子道:“这么说你默认我以身相许了,干脆我们把婚礼省略,直接入洞房怎么样?” 说完严锦满脸花痴的看着程均,别说,距离这么近看才发现程均的皮肤有多白,而且还毛孔特别的细腻肤色光滑,让她一个女人都自愧不如。 程均骨子里可是非常保守的,冷不丁的被美少女挨着那么近,而且还说出这么露骨的话,他忽然低下头,莫名其妙的拘束起来,随即,脸颊蓦地红了,仿佛连呼吸都停止了一般。 “别……别闹了,我……不是那样人,怎么可能趁人之危?” 严锦现在可是最难的时候,她这是逼不得已在自己这里住,如果她以后重获自由了,自己若是占有了她,到那时候,她是不是很后悔跟了他这么一个穷小子呢? “你不是那样的人我是啊!你不趁人之危我可以啊!” 说着严锦转动着脑袋就在程均的脸上轻轻的亲了一口,然后在他耳后根吹着热气道:“这下我是赖定了,因为我已经在你的脸上盖上印章了。” 第十三章 赔偿一百块钱 此刻程均心跳加快,手无足措,脑里一片混沌,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了。 抬头看了一眼严锦,心里更紧张了,时间好像停留在那一秒似地,周围的空气都跟着凝固了。 伴随着紧张、激动、兴奋夹杂些许的甜蜜在程均的脑海里游荡着,这样的感觉他是第一次体验,怎么那么美好。 如果是别的女孩做出这样的事他会认为轻浮,但是这个女孩是严锦,他怎么觉得这么可爱。 “哞——” 牛叫声打破了屋子里甜蜜的气息,随之而来的极度兴奋表情立刻溢出程均的脸颊。 “嘉宝,我的嘉宝回来了。” 程均跟那头牛相伴十年,它叫一声就能听出来。 来到大门口程均赶紧打开门,竟然看到五六个警察把他心心念念的那头牛给送来了。 “嘉宝,真的是你,太好了,你可终于回来了。” 说着程均就摸了摸牛身上的毛,然后冲着警察笑道:“警察同志,谢谢你们帮我找到牛了,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正好我饭做好了,这大冷的天,你们跟我进屋喝口水吃口热乎饭!” 为首的警察看到程均这么热情便笑笑道:“小同志你太客气了,我们不饿也不渴,帮你找到牛是我们分内的职务。不过有一点我们必须要告诉你,这头牛不是胡子偷走的,而是让常俊波夫妇卖到广浦村了。 这是我们在两村的交易账单发现的,现在老常家已经把当时卖牛的钱拿了出来,我们现在来问问你,还需要什么特殊的赔偿,我们能帮你这个受害者争取就尽量争取。” 听到这程均整颗心都跟着颤抖,脸上被气的青筋暴跳,双手握拳一个劲压着自己身体里的火气。 他是那么的信任他们,着急出门就把牛放在他们家,没想到他前脚走后脚就被他们卖了! “我需要特殊赔偿,要他们拿出一百块钱,不然就用法律解决他们的恶行!” 程均知道他们不会拿钱的,不拿钱可以啊!那他们就等着吃官司! “你这个要求不过分,放心!我们会尽量满足你的。” 说完还未等程均道谢,那五六个警察迅速的走掉了。 他们一天天都特别的忙,一个案子接着一个案子跑,根本就没时间休息。 严锦看到警察走了就蹑手蹑脚的出来了,之前她没有看清楚这头牛,这乍一看,竟然发现这头牛瘦成皮包骨了。 “天哪!这牛才走了几天啊!怎么瘦成这个样子?” 前世她见过最廋的牛也有这头牛的两个大,如果不仔细看,还以为这不是头牛,是一头营养不良的驴呢! “它本来就这么瘦,他已经十五岁了,是牛的寿命尽头,吃什么都胖不起来了。” 听到程均这么一说严锦才发现这头牛确实老的不像样子了,而且程均跟这头牛感情这么好,如果它去了,程均一定会受到不小的打击。 “那就让它好好在牛棚待着!我们一起陪它走过最后的岁月。” 万物生灵终有命数,不过这头牛能遇到像程均这样的主人也算是它三生有幸了。 因为私自买卖,常俊波夫妇已经被关在了拘留所,当天下午就被警察揪出来拷问,然后把程均的想法跟他们说了一下,如果不同意,就走司法判刑。 “警察同志你说什么?那个臭小子要我一百块钱,你把我骨头砸了卖了也不够啊!” 常俊波没想到程均是这样的白眼狼,自己不就是卖他一头不中用的牛嘛!而且连二百块钱都没卖上。 被警察抓起来后他们又多赔偿了五十人家才肯放牛,现在程均又管他要一百,这不白白损失一百五吗? 他家里已经外债一堆,那五十还是孙素娟回娘家借的,不然两口子都坐牢。 现在又要多拿出一百,不拿两口子还是会坐牢,那刚开始他们干嘛拿那五十啊!直接坐牢得了。 “他说了,不够就司法解决,你走哪个!” 对待行为恶劣之人,警察的语气非常冰冷,让人听了都毛骨悚然。 还走哪个,哪个他们都不想走。 但在警察的面前,他们不敢耍无赖,只能乖乖的想办法了。 “时间有限,希望你们快点给出答案。” 两个人被警察吓得冷汗涔涔,一个个都不想坐牢,但钱财有限,分文不想拿。 有得必有失,对于这对心术不正的夫妻来说,这二者选一也着实的痛苦。 “我选择回家凑钱……” 孙素娟说完这句话的时候都感觉肉疼,她知道就算是卖血也凑不够这些钱,而且她自己的娘家已经被自己洗劫一空,分文没有了。 “小娟,这么多钱我们上哪借去啊!” 孙素娟看着自己丈夫一脸无奈的样子满眼通红的说道:“借不着也得想办法,我们不能坐牢啊!要不然小石头怎么办啊?” 孙素娟说的小石头是他们两个的儿子,由于条件太差,只敢生一个,没敢再要。 现在小石头在自己姥姥家待着,如果他们坐牢了,估计这孩子会被他姥姥送人。 虎毒不食子,常俊波就算在不是人,在心里也惦记自己的孩子。 最后他长叹一声,老泪纵横的说道:“哎!那就回去凑钱!” “既然决定了我们就派两个人跟着,最多两天时间,你们可要抓紧了。” 他们还以为自己单独回去呢!没想到连凑钱都有警察跟着,这谁还敢借他们钱啊? “警察同志,这钱我们跑不掉的,一定会凑够,如果凑不够,你们可以抓我们,没有必要在我们身边安排人?” “你们都是戴罪之身,怎么可能私自放你们,派两个人跟着不碍事的。如果让你们单独走,万一跑路了,我们还得费人力追,这不是给我们自己添麻烦吗?” 后面那两个警察把他们的手铐打开后,就带着他们回到了金谷村。 两天时间凑够一百块钱,别说一个农民家庭,就是一个工薪阶层也很难凑齐啊! 那个年代工人要比农民挣得多,农民一年累死累活种的粮食除了交公粮,剩下够全家口粮的就不错了。 第十四章 睡美人 地多的家庭能卖个一头二百都算好的了,但那样家庭孩子也多,这点钱根本就不算什么。 好在八十年代可以自由买卖了,家里养猪养鸡养鸭的都能换点钱花,不至于像在生产队的时候什么都卖不了,没粮食了只能挨饿。 常俊波夫妇俩在回乡的路途中特别的绝望,如果不是有一个孩子,他们想死的心都有。 回到家的时候孙素娟没有回娘家,因为娘家已经没钱了,而是让常俊波去跟他父母借去,不管怎么样,自己公公婆婆也不能看着自己儿子坐牢啊! 随后孙素娟把自己的嫁妆找了出来,这些都是她母亲的首饰,自己舍不得戴,等到她结婚全都拿给她了。 但是这些首饰都是银的,不怎么值钱,就算卖了最多也就十块钱。 常俊波回自己妈家最多凑个二十,因为他妈也没钱,他爸还有病,总是打针吃药的,家里经常负债累累的。 可是除了这些钱还差七十块钱,就算把家里的鸡鸭鹅卖了最多二十块钱,那还差五十块钱呢! 这五十块钱可真没地方弄了,除非卖房子租地了。 卖房子是不可能的,但若是把地给租出去,他们来年的公粮怎么办啊? 可现在除了租地来钱快,真没别的办法了。 晚上常俊波回来的时候比孙素娟想象的还要糟糕,只有十块钱,这还是他父母借的。 “俊波我们把地租给旁边的老王家!正好他家一直租地种,给的租金也挺高的,咱把自己的地租给他,正好够六十。” 虽然现在土地已经包产到户了,但往外租地的少之又少。 隔壁老王家是外来户,只能租地种,不过他种的都是比较便宜的山地,五块一亩,虽然长得粮食不咋好,但能糊口。 不过他并没打算租农村包产到户的地,毕竟有点贵,而且收的粮食也多不多少。 “我们五亩地就这么便宜租给他了,那我们来年吃什么啊?公粮怎么交?” 五亩地就租五十也太便宜了,如果自己种粮食,一年到头除了交公粮的,怎么也剩个一百多了。 再加上自己卖点鸡鸭什么的,他们若不乱花一年吃喝够了。 可是他们两口子太不会过日子了,经常吃好喝好的霍霍钱,这些钱连三个月都花不上。 “现在没别的办法了,整个金谷村就他租地种,而且价格都不贵,我们若是要多了他肯定不租的,这个价钱能谈下来都不容易。” 孙素娟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不管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先把钱给凑够了要紧。 好在这个价格隔壁老王一口就答应了,他也知道现在租地的价格,一亩地最少十五,他家五亩地就要六十,着实的便宜啊! 如果不是他们家着急拿这五十块钱的现钱,怎么可能租这么少的钱。 一百块钱凑齐后夫妻俩就重获自由了,警察很快就把这一百块钱给程均家送去了。 程均很是意外他们能凑够一百块钱,毕竟他们家的家底他还是清楚的,别说一百了,就连五十都费劲。 除非他家把自己的地给租出去,那他们以后的日子更难过了。 进屋后程均就把这十张大团圆放在了严锦的面前,一勾唇道:“你不是要上县城的路费吗?这些够不够?” 严锦看着摆在自己面前的十张大团圆目瞪口呆,在这穷乡僻壤的地方,别说让这里的农民拿出十张大团圆了,就是拿出一张都费劲啊! “你在哪弄的这么多钱?” “正道弄的,给你了,如果想要去县城,这些钱足够了。” 严锦看着这一百块钱既兴奋又失落,程均给她一百块钱是够上县城的,可是……这不就意味着离开他了吗? 那以后她岂不是更难追到程均了,这么一个完美男人她可不能轻易的放过,因为一旦放手很快就成为别人的羔羊了。 “程均哥你不跟着我上县城吗?你不是说老吴家别的儿子在县城搜查我吗?如果我去了不就自投罗网了吗?” 听到这程均一拍脑袋叹了口气,他怎么把这茬给忘了呢? “我都忘了,那还是别去了,正好这一百块钱够我们生活一阵子的了,等到时间长了他们就不能盯你那么紧了,到那时我们从长计议。” 程均既然把严锦给救了,那就一定确保她的安全,不然自己这么长时间的努力岂不是白费了。 “好啊!我们以后的日子长着呢!有的是时间从长计议!” 说完严锦就满脸花痴的望着程均那张俊脸,心里是无比的甜蜜。 如果让她每天望着这么一个帅哥,就算是吃糠咽菜都觉得幸福。 最近严锦的眼神时不时的停留在程均身上,而且一盯就是半天。 程均又不是傻子,他能感觉到严锦火热的眼神,因为自己太害羞的缘故,不敢抬眼看他。 好半晌程均才开口说话,“午饭的时间到了,正好炉子里火也快灭了,我去加点火,不然屋子一会就冷了。” 说完程均就回头看了严锦一眼,正想看看她什么反应,结果发现她倚在墙上闭着眼睛睡着了。 她睡的是那么柔美,她的身体构成的曲线简直让人心旷神怡。 他的目光划过她蝴蝶微憩般的睫毛,红润如海棠唇,顿时兴奋无比。 忽然一股股暖流涌进体内,看着她水润的脸蛋,让人有触碰的冲动。 她的脸型是那么均匀,尖而不利,利而不尖,她的眼睛尤其的迷人,洋溢出了公主般的气质。 用睡美人形容严锦在贴切不过了,程均之前怎么没发现严锦居然这么美。 很快他就抑制住体内的那股冲动,赶紧把旁边的被子拿起给她盖得严严实实的。 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把她的身体遮住还是把自己心里的那份邪念给遮住了。 他一直以为自己跟别的男人不一样,看到女孩视若无睹,是个定力十足的男人。 但他遇见严锦以后就打破了这个观念,原来真的不是所有女孩对他来说都坐怀不乱,严锦就是那个列外。 第十五章 她现在是我的女人 他看见她会害羞,会脸红心跳,会渴望跟她靠近而不敢靠近,会事事为她着想,会对她倾尽所有…… 种种迹象表明他对严锦动心了,仅仅几天的时间,他就爱上了这个单纯又漂亮的女孩子。 砰—— 就在程均望着严锦出神之际门突然被踹开了,常俊波拿着镰刀气势汹汹的进来了。 “程均你这个臭小子可以啊!学会讹你姑父了是!赶紧把那一百块钱给我,不然我就要了你的命。” 现在警察走了,没人能管得了他了,就狗急跳墙过来找程均算账,如果他不给,那么常俊波就打算跟他鱼死网破。 “姑父?呵呵!可笑,我姑姑都去世十多年了,你又娶妻又生子的,试问你是我哪门子的姑父啊?” 既然撕破脸了那程均就没必要给常俊波留颜面了,直接把话挑开了说更痛快。 “你这个忘恩负义的臭小子,居然不认你的姑父,家里的地是谁给你的?还有那头牛,不是我家以前老牛下的崽子?你这个白眼狼,这么多年如果没有我你能活到现在?” 他在这大言不惭的把自己说的跟个大圣人似的,殊不知他全身流淌的血都是黑色的,若不是程均现在懂得了怎么保护自己,估计早就被他给榨干了。 “我说常俊波你是不是忘了,我那个地是我姑姑留下来的,不是你的,那头牛也是我从小给你放大的,应该得的。 从我姑姑把我带到金谷村里来的那天起我就没吃你一口没喝你一口,相反的你是处处算计我,就连我那头年迈的牛你都不放过,试问你还是人吗?” 程均说的是句句诛之,听的常俊波心直颤抖,拿起镰刀照着程均的脑袋甩了过来…… 程均眼疾手快,立刻躲过镰刀,然后拉着常俊波的手就掰向他的后腰。 “啊——” 常俊波吃痛的喊着,疼的眼泪都快要流出来了。 “跟我动粗是!你这一把老骨头了还能打过我啊?如果你不想要命,我可以奉陪!” 这个时候孙素娟闯了进来,刚才常俊波因为太生气走在了前面,孙素娟紧随其后。 当她进来看到这一幕的时候彻底吓傻了,自己老公被程均被摁住不得动弹不说,那镰刀抵着他的后脑勺感觉随时都要砍下去的危险。 “啊——不好了,有人要杀人了……快来人啊!救命啊……” 孙素娟鬼哭狼嚎的声音把左邻右舍都招来了不说,也把在屋里熟睡的严锦给叫醒了。 她毛毛躁躁的出来不知道发生什么了,睡眼惺忪的样子,却不料被大家看到后,一个个都惊呆的要命。 “这不是老严家的病秧子吗?她怎么躲在程均家。” “哎呦,你看她衣衫不整的,这孤男寡女的共处一室不用想也知道干什么了。” “这严家的病秧子作风这么不检点呢!她那一身病不会就是这么得的!” …… 众人看到严锦就像是看到怪物似的,一个个七嘴八舌说什么的都有。 严锦看着这些人进来彻底的傻眼了,自己一直以来的安全小窝在这一瞬间就瓦解了。 “呦!怪不得严锦找不到了,原来是在你这了,我可是记得老吴家说过,谁要是帮他们找到严锦,悬赏五十块钱呢!” 说着孙素娟就准备出去上老吴家告密去,结果却被一群人给拦住了。 “老常婆子你这么做就不对了,我们都发现严锦了,凭什么你一个人去告密?” “如果不是我们过来找程均算账,你们能发现严锦啊!所以发现严锦的功劳还是我们两口子的。” 孙素娟跟常俊波他们两个在整个金谷村的名声都坏透了,她若说一句话,背后有一帮人捅刀子,让她多不痛快就有多不痛快。 “你们两口子还真是脸大,平常出来吆五喝六的就像这帮人欠你们似的,借钱不还全都是你们两口子干的事,现在还想捡现成的便宜,门都没有。” 说着王老太就准备带头上老吴家告密去,结果大门被推开进来的正是高丹珍。 “我刚才听说严锦在这了是真的假的啊!我还以为她逃哪去了呢!原来就在我家隔壁啊!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说着她就来到严锦身边准备把她给带走,结果却被程均挡在了前面。 “她现在是我的女人,你们谁也别想动。” 哗—— 程均的这句话让在场所有人都目瞪口呆,这才几天的功夫,他们两个人就凑到一起了? 而且程均在整个金谷村威望还是挺不错的,怎么会看上……严锦那个病秧子。 更何况她都是老吴家的准儿媳妇了,程均这样做不是在挖墙脚吗? 虽说这场婚姻很多人都不看好,但老吴家势力太强大,很多人虽感到惋惜,但也都不敢出声,生怕牵连到自己的身上。 “程均是!你好大的胆子,我们老吴家的儿媳妇你也敢动?” 高丹珍现在都被气疯了,如果她知道严锦在这早就把她给抓回家了,还至于等到现在让她跟程均生米煮成熟饭吗? “老吴家的媳妇?呵呵!真是可笑,严锦跟你儿子是领结婚证了还是办酒席宴了?什么都没有就不是你们老吴家的儿媳妇。” 程均比谁都清楚得罪老吴家的下场是什么,但为了严锦他豁出去了,不管以后老吴家用什么招数对付他,程均都毫无畏惧。 “那不是被你给截去了吗?如果那天严锦不逃婚,我儿子跟她不就办成婚礼了吗?赶紧把人还给我,不然我不会让你小子有好日子过。” 反正严锦到他们老吴家是伺候人的,是不是处都没关系,大不了彩礼少给点,毕竟不是原装的已经不值钱了。 “你们老吴家在整个金谷村让谁有好日子过了?整个金谷村还不是你们老吴家说的算?是你们一手遮天?” 高丹珍的脸被程均气的是青一阵白一阵的,伸出手指哆哆嗦嗦的指着程均道:“你……居然这么敢说我们老吴家,整个金谷村都没有人敢这么说我们老吴家的,你是第一个,回去我就告诉老爷子,看他怎么收拾你!” 第十六章 原生家庭带来的伤害居然这么痛 第一次高丹珍被人气成这样,要知道在整个金谷村都没有人敢得罪吴夫人的,程均是第一个。 “随你便,这里是我家,如果没什么事都赶紧出去!围着这么多人看什么啊?” 程均现在满肚子的火气,本来严锦在自己家挺安全的,现在可倒好,全都知道了。 外面的很多人都散伙了,只有屋里这些人还在不知好歹的看热闹。 “妈!你快看,严锦在里面呢!” 严闯找了一圈严锦,路过程均家看到这么多人就好信看看,结果发现严锦的身影整个人兴奋的要命。 找到了严锦就意味着彩礼到手了,这样他就可以娶媳妇了。 卫莲听到严锦两个字眼睛一亮,这段时间她天天喝汤脸色蜡黄,一心想要找到严锦送给吴家好要回彩礼补补身体。 走进程均家,他们终于看到严锦了,卫莲第一个上前就抓住了她。 “你这死丫头逃婚不回家在这待着干什么?正好吴夫人在这了,把人给带走,彩礼是不是就能给我了?” 卫莲大言不惭的在这明目张胆的管高丹珍要彩礼,弄得高丹珍在这特别的没面子。 这个彩礼是她准备私底下给的,结果现在当众明晃晃的要出来了,她这是给还是不给。 她很清楚卫莲的脾气,如果现在不给,她一定会在地上撒泼打滚闹,如果给,那严锦已经破身不值钱了,娶回家也是坏名声还不如不要了。 “老严婆子你家已经是人家玩剩下的了,我们老吴家娶的可是黄花大闺女,所以啊!这门亲事不用你说,我自己主动退了。” 说完高丹珍抬腿就走了,后面的卫莲一脸错愕的站在那一动不动。 之前他们还上杆子给彩礼要娶严锦来着,毕竟他家那儿子整个金谷村没有人愿意嫁。 而现在他们说不要就不要,那这一千块钱的彩礼不就泡汤了吗? “吴夫人你不能这样,之前我们都说好的,只要我把人给找出来你就给我彩礼的,现在人找到了你怎么说不要就不要呢!” 高丹珍已经走到门口就被她给叫住了,满脸的火气道:“我说过,她已经是玩剩下的了,我们老吴家不娶二手货。” 说完高丹珍甩掉她的手就走了出去,看着她的背影,卫莲这下慌了,若是一千块钱的彩礼拿不到手他们家别说给儿子娶媳妇了,就连吃饭都是问题啊! 想到这卫莲立刻走到严锦身边,拉着她的手就准备往外走。 “干什么……你放开我……” 严锦小体格根本就抵抗不了卫莲,这个时候程均准备上前拦着,结果被严闯挡在了前面。 “严锦是我们家的人,我们把她带回去你有权利干涉吗?” 严闯的话让程均哑口无言,他确实没有权利管,但他很清楚,严锦被带回去一定没有好日子过。 很快,卫莲就把严锦给拉到了门口,程均本想要出来,结果又一个拦路鬼挡在了他的前面。 “程均别光顾着你的心上人啊!我们的账还没有算呢!” 常俊波在这看了一场好戏心情特别的愉快,现在程均的名声估计是臭了,那他就能借着这个理由死皮赖脸的要一百块钱了。 “我根本就不欠你的,我们没账可算,这里是我家,赶紧给我走!” 程均满脸怒意的看着常俊波,立刻下了逐客令。 周围很多人都投去好奇的目光,一直以来程均跟他的关系都不好,没想到竟然不好到这个地步。 “还没账可算,大家都听听啊!他让警察讹我一百块钱,我家多穷大家都是知道的,这些钱我四处借债不说,我连自己家的地都租出去了,他这小子良心被狗吃了吗?好歹我曾经也是他的姑父啊!他怎么对我这么狠?” 这回他不硬碰硬了,直接软刀子上了,这样既能博同情,也能让程均下不来台。 “啊——我怎么这么命苦啊!跟你结婚还被你死去老婆的侄子欺负,我不想活了……” 这两口子一唱一和的配合非常默契,周围人刚开始还不说话,现在都对程均指指点点。 之前大家都对程均印象不错,虽然很穷,但还是个正人君子。 这回看到他窝藏严锦终于明白了,原来他也是龌龊的渣男。 而且还让警察罚他们一百块钱,这不是把人往绝路上逼吗? 一直以来程均都很要骨气,不要常俊波的一分钱。 而现在居然讹人家一百块钱,之前的脸上哪去了,不要了吗? 当这些声音传到程均耳朵里的时候虽然特别的刺耳,但他并没有当回事。 现在最要紧的是把他们赶紧撵走,然后他好赶紧去救严锦去,如果晚一会,他真不知道严锦会发生什么。 啪—— 程均把一个酒瓶子摔成了两半,然后朝向他们吼道:“都给我滚,不然这玩意落到谁身上谁负责……” 程均脸上暴起了一道道青筋,他捏紧了拳头,牙齿咬得“格格”作响愤怒地盯着他们。 只见他们脸色惨白,动也不动地站在那,只觉得脊梁上流下一股股的冷汗。 “走……快走,不然他一会真的会向我们砸过来……” 站在门口的人吓得腿都不好使了,但还是使出浑身的力气跑了出来。 后面的人全都紧随其后,一个个慌慌张张的全都跑了。 常俊波两口子看事不好也跑了,他们也不能为了一百块钱把命搭上不是? 当他们全都走后程均赶紧把门给关上,生怕一会还有人进来。 进屋他就换了一身衣服,抄起家伙就准备救严锦。 严锦被卫莲抓回家后就关到材房里面后,拿起鞭子这顿抽。 “你这个臭婊子,没嫁人竟然跟人睡上了,怎么这么不要脸……” 当卫莲一鞭一鞭抽打严锦身上的时候,殊不知她现在被她折磨的已经奄奄一息了。 原来原生家庭带来的伤害居然这么痛,怪不得原主活不下去了,这样的家庭还有什么活路可言,这恶毒亲妈这么做就是在亲手杀掉自己的孩子。 第十七章 金谷村的头版头条 还记得前世严锦的亲妈每天都给她爱的拥抱,做她爱吃三鲜馅的饺子,买她最喜欢的洋娃娃…… 她以为每一位母亲都是爱孩子的,但卫莲的所作所为彻底的颠覆了她的三观。 “住手!你这么对自己姑娘,就不怕招报应吗?” 程均不知道什么时候闯了进来,他们家的土墙院特别的矮,只要一跳就跳进来了。 “呦!奸夫来了,我还没找你算账呢!是你把我姑娘的清白给毁了的,人家老吴家不要了,我这一千块钱的彩礼都泡汤了,这个损失是不是你得给我补回来啊!” 严锦现在疼的都要麻木了,但听到卫莲话的时候气的汗毛都立起来了。 “这事跟程均哥一点关系都没有,如果不是他,我现在就嫁给傻子了,是你要把我往火坑里推的,我告诉你,除非你把我打死了,只要让我逃出去,我永远都会踏进这家门的。” 这个如噩梦一般的家庭严锦是一分钟都不想多待的,这次是被他们给抓到了,只要能逃出去,她这辈子都不会让他们找到的。 啪—— “你这个臭婊子居然这么忘恩负义,如果不是这个家,你能长这么大吗?现在想要逃了没门,除非你给我一千块钱,从此跟这个家没关系,不然我就日夜折磨你,看咱俩谁遭罪!” 卫莲简直就是疯了,她眼里只有钱根本就没有自己血脉相连的女儿了。 “严锦是我的女人,我不会让你折磨她的。” 说着程均上前一下子把卫莲给推开,准备把严锦给救走。 “不好了,奸夫上门来抢人了……快来人啊!我女儿还没有嫁人他要抢走,我这个当妈的怎么这么命苦啊……” 卫莲的嗓门特别的大,这喊的左邻右舍都听见了,全都出来看热闹了。 那个时候娱乐项目特别少,最近老严家的笑话特别多,尤其是关于严锦的事,堪称整个金谷村的头版头条。 严家的几个儿子都出来了,看到程均要把严锦给带走,都过来拦着他。 “你们都让开,在不让开休怪我不客气!” 程均才不管外面多少人,被谁拦着,现在对他来说,救出严锦要紧。 几个哥们眼看着摇钱树要被程均给带走了,一个个就拿起绳子准备要把程均绑起来的时候,只见程均回头几个飞毛腿就把他们给踹飞在地。 “严锦,快点跟我走。” 程均上前把她身上的绳子解开后,准备背着她就要走的时候,卫莲拿了一把菜刀对向他们急红了眼道:“你要是敢把严锦带走我就劈了你。” 卫莲可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若是程均真要把严锦带走,卫莲真会把菜刀扔在她的身上。 “放下她……放下她……” 外面的人也不知道谁喊的口号,非要程均放下严锦,看到这么多人,他很难出得去门。 “程均哥,你就别管我了,你先走!” 严锦这烂包光景的家庭绝对不能拖累程均,况且现在程均为了保护自己,已经名誉受损了,这让她的心里很是愧疚。 “不行,我不能把你扔在这,不然你会被他们给打死的。” 程均就算是把自己这条命搭在这都要把严锦救出去。 “这对奸夫这么着急走,不会去干那事!” “哈哈哈……这还用说,这孤男寡女的逃出去还能干啥,不就造小人吗……” “这下老严家可损失大了,别说老吴家一千块钱彩礼拿不到,严锦就连一个普通人家都嫁不成了,没人敢要了。” …… 在那个年代女孩的贞洁是最为重要的,严锦失去贞洁了在整个金谷村可以说是身败名裂了。 外面的人越来越多,里三层外三层的,程均如果抱着严锦走正门,那一定是被围着水泄不通。 回过头程均看到后墙上一个人都没有,就赶紧抱着严锦往后跑。 即使卫莲拿着菜刀追他们也没有追上,程均身形利落,跑的飞快,很快就翻了这座墙跑了出去。 “快,追上他们。” 严闯他们一直在后面追,结果还是落程均老远了,但是他们不会放弃,大不了上程均家里抢人。 他们就不相信,这么多人还干不过他俩,再不济,整个金谷村的口水都能把他们给淹死了。 当程均快要跑到家门口到时候,竟然发现一帮人围在那,这要是回家不就是自投罗网吗? 于是程均改了路线,直接奔金谷村后面的西山跑去了。 “不好,这小子要带严锦上山,我们必须追上,不然他们到山里就消失了。” 严闯是绝对不会放过严锦的,除非程均给钱,不然他就别想把严锦给带走。 但他们已经好几天没吃粮食了,身体虚弱的要命,别说上山了,就是在路上跑都很难坚持住。 就这样,他们看着程均越跑越远,他们几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最后还是让程均跑没影了。 过了半晌卫莲追了上来,看到他们哥几个累的坐在地上直喘粗气,就气不打一处来道:“你们几个没用的东西,追个人都能追丢了,现在人跑哪去了?” 严闯用手指向西边说道:“他们往西山去了,我们怎么追都没追上,程均跑的太快了。” 卫莲以为他们回家了呢!结果却上山了,不过那个西山的路她特别的熟悉,现在直接就去,她就不相信黑天之前找不到他们。 程均带着严锦上山后知道他们会追上来的,就没有在山边停留,而是去山洞里面了。 这个西山洞据说里面有鬼,金谷村世世代代的人都没有人敢进这个山洞,所以他带着严锦去里面是最安全的。 程均看了很多的书,他可不相信这个世上有鬼神之说,还是安全最重要。 严锦身上的伤已经淤血了,有的地方还破了,淌了他一身的血。 “程均哥这是什么地方,怎么这么冷。” 山洞里比较阴寒,比外面还要冷十倍。 程均找了几根木材跟干草,拿出随身带着的火柴,很快就把这些木头给点着了。 第十八章 随根 程均把严锦放在火堆的旁边,让她取取暖。 这山洞里有自然流通的水,很干净,程均把自己身上的衣服撕下来去洗干净然后擦拭严锦身上的伤口。 “严锦你忍着点,我给你清理一下伤口,很快就好了。” 说着程均就准备把严锦身上的衣服脱掉给她擦拭伤口,结果被严锦给拦住了。 “程均哥,给我来!” 严锦身上的伤很多,而且恶毒亲妈打的都是要害,严锦不想让程均看到自己这么狼狈,这样她以后还怎么面对程均啊! “伤口都在后背你怎么擦,快别逞强了,我就是给你处理伤口,别多想。” 说着就把严锦放平了躺着,然后一点点退去她的衣服,擦拭伤口。 严锦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有好多地方都血肉模糊了,看的程均直心疼。 “啊——” 刚才疼麻木的她本来没有那么痛苦的,现在让程均一清理伤口,更疼了。 “有点疼,你忍着点,很快就好了。” 程均的动作越来越轻柔,生怕弄疼了严锦。 擦拭完伤口后程均才发现严锦没受伤的地方肤色雪白,稚嫩光滑,毛孔细腻有弹性,婴儿的皮肤也不过如此了。 他一直以为自己的皮肤很好了,竟然没想到严锦的皮肤比他还要好,而且严锦还总是羡慕他的皮肤,这也许就是互相欣赏的缘故! 程均观察了半天,严锦身上没受伤的地方就那么一小块,剩下的都没好地方,这亲妈也真够恶毒的,程均还会第一次见过这样的母亲。 “你的伤口清理完了,但是得上药,不然就会烂了。一会天黑的时候我下山去王大夫那开点药给你上!” 天黑的时候怎么都是安全的了,就算是被他们发现随便躲个地方他们都找不到。 “程均哥这山路如此陡峭你黑天下山能行吗?而且刚下过一场雪,道路那么滑,下山不安全啊!” “现在月色正圆,夜里有光,我能看见路,而且我之前黑天上过山下过山,一个大男人你担心什么?” 程均从小就被磨炼出来了,别说黑天让他上山下山了,就是下火海他都不怕,只要能让严锦不受伤害,他做什么都是值得的。 卫莲上山找了一圈,走的都是她熟悉的路线,结果连个人影都没找到。 这西山没有多大的地方,他们能逃哪去呢! 当她走到西山洞口的时候想要进去了,但一想到里面有鬼就怯步了。 估计这两个人也不能在这里!不过在这里更好了,里面有鬼会把他们两个给抓走的。 没找到人的卫莲就下山了,这个时候她饿的两条腿都不好使了,能不能走回家还两码说呢! 现在严锦找不到了,家里连白菜土豆都没了,这几口人以后吃什么啊? 想到这卫莲蹲在地上放声大哭,“呜呜呜……我怎么命这么苦啊!连个饭都吃不上,那死丫头还跟别人跑了,这下连彩礼都拿不到了……呜呜呜……” 在这风雪连天的路上连个人影都没有,只有她一个人在这哭的是瑟瑟发抖…… “老婆子我找了你一圈,终于找到你了,怎么坐在地上哭了,严锦找到了吗?” “呜呜呜……要是严锦找到了我还能坐在这哭吗?” 一听说严锦没找到严宗这下慌了,自己家现在所有的命脉基本上都压在严锦一个人身上了,现在可倒好,连人影都没有了。 “你坐在这哭有什么用,赶紧想办法借粮去啊!难道你等着我们那几个儿子饿死吗?” 现在最小的儿子每天饿的都起不来炕了,剩下的连喘气都费劲,在这样饿下去真会出人命啊! “你让我上哪借粮去啊!咱家的事闹这么大,我娘家早就知道了,他们很怕我找他们,一个个都躲的远远的,现在家里都没人了,估计都躲到县城我哥家了,我还不知道他家在哪,上哪找去啊!” 如果能在娘家借到粮,卫莲还用等到现在吗? “那现在怎么办?我们不能眼睁睁看着一家人饿死啊!” 没了严锦这个摇钱树,老严家感觉死路一条了。 “实在没办法你就带着四个儿子上县城找点活做!正好也快要过年了,你们现在去还可以挣点年货钱回来。” 这几个男人可是家里的顶梁柱,如果一起努力挣钱可比那一个严锦强。 “现在县城哪有什么活可干啊!再说咱家一分钱都没有,怎么去县城?” 严宗可是十足的懒汉,以前在生产队的时候全都让严锦代替他干活,他自己是能不下地干活就不下地干活,要不然他那几个儿子怎么那么懒,这完全是随根啊! “县城怎么就没活,咱家好多邻居的老汉不都上县城打零工去了,在不济你们去出苦力也能挣几个钱啊!没钱去县城走着去也可以啊!难道你就带着这几个儿子一直在家呆着吗?” 卫莲跟着严宗吃了不少的苦,当初就是相中他长得好看跟着了,结果嫁进来才知道他就是中看不中用的东西,而且还竟想吃好的,生了几个儿子都是好吃懒做的货,全都不争气。 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卫莲这辈子不值得同情,毕竟她对严锦的态度令人发指啊! “你怎么不去干活呢!还让我跟儿子去干活,我的儿子你不心疼我心疼,我就是不要他们吃一点苦,留一滴汗,我们老严家的种都不能吃苦出力。” 这个当爹的可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儿子们一个个都那么大了,最大的都快要三十了,在家连个锄头都没摸过,这以后还怎么自力更生啊! 如果他有这个能力养四个儿子还好说,而如今他自己都快要饿死了,还不让儿子去讨生活挣钱,这不等于在害他们吗? “严宗,你这样的想法会害了他们的……” 其实卫莲比严宗还要心疼儿子,但她更懂得替孩子着想,不是不让他们什么都不干就是爱他们,而是让他们有生存能力才是真的为他们着想。 第十九章 手到病除 “我告诉你,别打我跟儿子们的主意,要挣钱你去想办法,不然就把严锦找到,让她嫁人收彩礼,不然她就永远都别进家门,我们老严家就当没有这个女儿。” 说完严宗负气的走掉了,只剩下一脸绝望的卫莲。 天渐渐黑下来了,程均把火烧的特别旺,整个山洞都暖和起来了。 看到严锦舒舒服服的躺在程均铺好的草垛上睡着后,他就下山去买药。 虽然山高路滑,但程均身形敏捷,很快就下山了。 今天一天没怎么吃东西了,程均正好把一百块钱带在了身上,买完药他就上老孙家小卖铺去买点吃的。 不过在去之前他又从身上撕下来一块布蒙在了脸上,这招他还是跟严锦学的呢! 但他眉眼长的太过好看,容易让人认出来,他就用土给弄脏了,这样就不容易让别人认出来了。 现在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家家户户为了省电都睡的早,程均来到老孙家卖店的时候敲了半天的门才把人给敲醒。 “这么晚了关业了,家人都睡下了,想买什么明天再来买!” 孙老汉边说边打哈欠,在他努力睁开睡眼的时候,被程均这身装扮吓了一大跳。 “我是从外村来的,一天没吃饭了,半夜赶路都走不动了,我看你家是小卖铺就敲门进来了,我也不打扰你多长时间,你就给我拿点饼干跟面包就可以了。” 说完程均的肚子又不争气的咕咕叫,连对面的孙老汉都听见了。 他虽然看不清程均的样貌,看他的眼神不像是邪恶之辈,就去给他拿面包跟饼干了。 “现在雪太大了,我好久都没有进货了,家里东西都快卖空了,就这么多面包跟饼干了,小伙子你就在路上将就吃口!” 本来程均想要买一堆回去的,现在就剩下这么几袋,也撑不了几天啊! 不过有总比没有强,这些如果省的吃能撑几天了,于是他赶忙说道:“这些够了,那就谢谢大爷了,这么晚了打扰你真不好意思,你快关门休息!” “看小伙子也不容易,这大冷的天出来是不是上外地打工啊!现在快要过年了,活不好找,如果找不到就早点回家!别在外面冻坏了。” 孙大爷一直都是热心肠的人,对过往来买东西的游客都会给予温暖,让他们在一个陌生的村子得到一定的慰藉。 “谢谢老大爷的关心,我就是一个浪子,四海为家,有幸认识老大爷,我们后会有期!” 说完程均拿着东西跟孙老汉摆摆手,然后转身就走了。 程均拿着药跟吃的直接上山了,等他来到山洞的时候都已经是后半夜两点了。 洞里的火都灭了,冷飕飕的,严锦睡在那还没有醒,程均又重新堆起木头烧了起来,很快山洞里就暖和多了。 刚才在路边程均捡到了一个破壶和几个破玻璃瓶子,现在正好烧水,等到严锦醒过来了还可以有热水喝。 洞口边这个水很清凉,特别甜,估计是从泉子里边流过来的,完全可以放心饮用。 外人还说这个山洞有鬼,连进都不敢进,这里完全可以养人啊!真不知道他们怎么想的。 烧上水以后程均就打开一袋面包开始吃了起来,一天没吃饭可给他饿坏了,两个面包一袋饼干还没吃饱,但程均不敢吃了,剩下的给严锦留着。 吃完饭程均就舒舒服服的倚在墙上小憩一会,因为天马上就要亮了,他怕严锦醒来,不敢大睡。 因为山洞特别的暖和,程均渐渐的进入了梦乡。 严锦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大天亮了,起来一看面前的火堆灭了,但上面有个水壶,估计是程均提前给她烧好的。 严锦口渴的要命,看程均睡着了准备自己去到点水喝。 她这不动弹还好,一动弹被程均包扎好的伤口一下子弄破了,疼的她眼泪都快要出来了。 但她硬忍着没有出声,生怕吵醒了程均。 严锦拿起水壶发现很烫,根本就喝不了,正愁用什么喝水的时候在一旁发现了玻璃杯子,估计是程均放在这的。 他可真是细心,什么都能想的到,这让严锦心里特别的暖。 喝完水以后严锦看见地上有两袋面包和一袋饼干,两眼放光,这让饿的前心贴后背的她终于看到希望了。 吃了一袋面包后严锦终于有精神头了,可是她那千疮百孔的胃又开始疼了。 “严锦你醒了,怎么了?是不是肚子又疼了?” 程均以为自己只睡一会,却没想到睡到大天亮,估计是太累的原因。 “嗯……” 严锦现在疼的连话都说不出来了,程均赶紧给她放平,然后抚摸她的胃部。 男人的手掌非常的大,一下一下轻柔严锦的肚子后,疼痛感缓解不少。 “程均哥,这个方法真好使,我现在感觉胃不疼了。” 严锦感觉程均这种方法比一个专业医生都好使,这可真是手到病除。 “胃不疼就起来!我昨晚没敢折腾你给你上药,让你睡个好觉,现在该上药了,这个药可好使了,涂在患处两天差不多好了,伤势严重点一个星期!” 程均这次可是花大价钱买最好的药,让严锦好的快些就不那么遭罪了。 “程均哥,太感谢你了……”严锦说着话眼眶子就红了,很快,两行热泪溢满了脸颊。 如果没有程均,严锦这个时候指不定被她那恶毒亲妈折磨成什么样呢!幸亏程均了,她才留得一条小命。 “好好的你怎么哭了,是不是冷了,我赶紧烧火。” 这个山洞可能是有点人气了,不烧火也不那么冷了。 就在程均出去捡木头的间隙,严锦偷偷的走出山洞准备出来透透气。 今天的天气特别好,下了好多天的雪,今天突然晴了,艳阳高照,虽然温度很低,但有阳光的冬天还是挺暖和的。 程均在捡木头的同时也抓了个野鸡回来,正好一会烤着吃,能改善一下他们的伙食了。 程均得有一年没吃肉了,不是吃不起,而是不舍得吃,他多余的钱全都买书看了。 第二十章 将来谁给他当媳妇啊 因为在他心里有一个小小的火苗,那就是考大学。 为了这个梦想,他努力好多年,如果在用点功,估计用不了多久他就能参加考试了。 火烧着了后程均就把烤鸡架上了,很快,肉香味扑鼻,虽然没有任何调料,但原始的味道特别的好闻。 “严锦别总在外面站着,冻着伤口该不爱好了,快进来吃野鸡,马上烤好了。” 程均干什么都特别的麻利,而且还会掌握方法,不一会的功夫,野鸡就烤的外酥里嫩。 程均掰了一个鸡大腿递给严锦说道:“趁热吃!可香了。” 严锦看到鸡腿可谓是垂涎欲滴,要知道穿越到这她连个肉星都没见过啊! “谢谢程均哥,你也一起吃啊!” 接过鸡腿后严锦咬了一大口,真的是好香,严锦从来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烤野鸡。 前世吃过炭火烤鸡,放的调料那叫一个全,可是都没有这个好吃。 也许是在这荒郊野外的什么都没有才显得这只烤野鸡很好吃!或者在这贫穷的年代难得见到的肉星,吃起来才更加的香甜。 “这只野鸡特别大,够我们饱餐一顿的了,晚上我在抓一只回来,我看这山上野鸡有好多,这几天就不担心挨饿了。” 正吃着鸡腿的严锦忽然沉默了,叹口气说道:“程均哥都是我连累了你,这大冷的天跟我在山洞里待着太遭罪了,要不然你回去!别管我了。” 逃婚是自己的事,结果却把无辜的程均牵连到这了,如今跟自己颠沛流离,有家不能回,一想到这些严锦是特别的愧疚。 在她眼里,程均是那么的完美,而自己现在又是那么的不堪入目,如果现在她许诺要跟程均厮守终身,那不是以身相许,而是一种拖累。 所以拉人下水的事严锦不能干,因为那样太缺德了,严锦看得出来,程均是有远大抱负的人,他每天用功读书,说不定将来是个大才子,而不是拖着自己这个废油瓶,在这消耗他的生命。 本来程均吃着鸡腿挺高兴的,听到严锦这话瞬间没了食欲。 “你说什么呢!当初可是你求着我救你的,现在我为了你在整个金谷村名声都臭了,你居然让我回去,你不存心让我难堪吗?再说我一个大男人还能让你一个女人连累了,你这是在怀疑我的能力吗?” 程均一脸傲气的看着严锦,对她刚才说的话有点伤自尊了,毕竟他一个大男人,救一个小女子的能力还是有的。 程均的话让严锦哑口无言,也是啊!现在他们可是一根绳上的蚂蚱,她怎么会说那样的话,这不是脑残吗? 为了弥补刚才说话的失误,严锦赶紧起身来到程均身边,伸手就勾住了他的脖子道:“我程均哥最厉害了,刚才是我不会说话,得罪你这个大人物了,小女子在这里给你赔不是了,还请您消消气,继续照顾我。” 程均看严锦一副油腔滑调的样子既可笑又无奈,此刻他终于明白,自己这辈子注定被这个小姑娘给吃定了,因为她说的话,让自己耳朵太舒服了。 程均刮了严锦一下鼻子满脸宠溺道:“知道就好,以后若是在怀疑我的能力,我就把你丢到深山喂大狼。” 严锦正吃着一口鸡腿差点没因为程均这句话而笑喷了,“你当我是小孩子吓唬呢!我可是十足的母老虎,如果你把我扔在那,那我跟狼指不定谁喂谁呢!” 她可不是三岁孩子,能让程均给吓唬住了,再说程均对自己可谓是倾尽所有,怎么舍得把自己扔了,如果把自己给扔了,将来谁给他当媳妇啊! 程均知道,严锦这小丫头就是嘴硬,真要是让她看见大狼,那一定比谁溜的都快。 程均跟严锦在山上消失后,人们都纷纷撤离了程均家的门前,这大冷的天没有几个人愿意在外面站着,无非就是老吴家给钱了,看到他们两个埋汰一顿。 让他们在这守着不知道能不能回来的程均跟严锦着实的遭罪,谁也不是傻子,老吴家如果不加点钱他们才不管这些闲事呢! 就算是这样程均也很难回去了,毕竟他可是自尊心很强的人,每天不想在别人指指点点下过日子,那真的会要了他的命啊! 一个星期后严锦身上的伤好的差不多了,程均就趁黑天带着她下山,然后把自己的牛牵出来,让严锦坐在牛车里面。把家里的衣服还有些粮食白菜土豆都带着,准备带着她去县城去闯荡。 正好严锦之前也想要上县城,自己没同意,现在趁着这个风口赶紧去!说不定在那能找到更好的生存之道呢! 严锦在牛车上很快就睡着了,等她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天亮了,浮现她面前的正是一马平川的云浩县。 八十年代的县城可谓是贫穷又落后,前面一排土坯房接二连三,扎堆在几排小树旁。好像长久无人居住略显衰败,门窗早已不见。 这种土坯房在农村里很多,没想到在县里也能见到。 牛一点点往前走,严锦一直观察这个年代的县城,本以为有什么不一样,但来到这里一看是要多失落有多失落。 走了一段路终于看到砖瓦化的房子了,墙院收拾的干干净净,虽然没有什么精美的装修,高大上的布局设计,可是构造简单冬暖夏凉。 迎面而来的是两个年轻人结伴而行,脚下还是一条长长的灰土路,身后有好多树木,几堆草垛掩映其中。 比较新鲜的是,旁边几座砖瓦房正在施工。能在那个年代住进砖瓦房,手里没个万把块钱是不行的。万元户,也是那时候流行开来的。 相比农村,县里的居民有钱的还是多,毕竟云浩县地产能源丰富,成全了好多就业人员,好多家庭靠一个工人养活都绰绰有余,如果在勤快点,人们想要过上吃饱穿暖的生活不成问题。 “我们总不能一直走!在哪落脚啊?” 第二十一章 夫妻相称 严锦都能感受的到这牛都走不动了,走了一夜都累了。 “前面有家面馆,我们去那里吃口饭!” 程均身上就剩下九十多块钱了,准备在这先租个房子找个落脚的地方,然后在从长计议。 “程均哥,你知道县城的初高中在哪吗?我想要去看看。” “知道啊!那离这挺老远呢!你去那干什么?” 况且这牛都走不动了,程均只想在附近的地方落脚,让牛好好休息休息。 “我想要做点小本生意,你是不知道,小孩的钱最好挣了,而且成本很低,你是不知道,我手艺很好的。” 严锦会做的手工可多了,在前世她专门进修过手工课,不因为别的,就是因为喜欢。 竟然没想到这些手工在这一世居然派上用场了,而且她还会绣花,等到春天的时候她在做点绣花鞋,估计会受到很多少女们的喜爱。 “你要做生意是吗?” 程均刚开始以为他们来到县城先找个住的地方,然后在找个工作。 现在严锦说要做个小买卖,完全打乱了他的计划。 “对,小本生意,摆地摊知道吗?” 在后世这种生意随处可见,到处都是,但在这个年代,严锦走了这么长时间没发现一个,显然地摊经济在这个年代是新颖的,所以严锦想尝试一下。 “你的想法很新奇,好啊!如果你想干我支持你。” 从一开始,只要是严锦想做的,程均都答应。 毕竟他最愿意看到这个小姑娘笑了,她笑的时候脸上有两个小酒窝,非常的好看。 “程均哥,你这态度给我一种老公听老婆话的感觉啊!要不然我们在这县城就以夫妻相称!这样也能方便些。” 初来乍到总得与他人来往,如果混熟了别人要是问起来,严锦总不能说这是我朋友! 在说这孤男寡女总是成双入对的也不合适啊!这毕竟不是后世,思想特别开放,这个年代如果没结婚就这样,会被说闲话的。 “夫妻相称?你这是……” 听到这话他突然红了脸,低下头,光润带笑的脸突然敛住了笑惫,显出一点莫名其妙的拘束,看着心爱的女孩,不知道要说些什么。 果然这个年代连男人都特别的保守,如果在后世,自己若是跟喜欢的男人说这样的话,他一定会把自己抱起来转圈的。 “哎呀看把你紧张的,我就是图方便,我们两个在这县城闯荡需要一个名正言顺的关系,我觉得夫妻关系就是最名正言顺的。” 严锦倒是很豪爽,表明看起来郑重其事的样子,其实她内心犹如小鹿在乱撞。 他们以夫妻相称,不管是真是假,都是让人充满遐想的,况且现在彼此没有明面表明立场,没有表明真心,现在这种方式,也只能算是搭伙。 严锦这是无计可施了才这样,总不能在县城讨生活之前先谈个恋爱!要知道贫贱夫妻百事哀,光谈恋爱不挣钱是要他们喝西北风吗? 所以边挣钱边培养感情,这样面包跟爱情才能兼得。 “随……随你!只要你高兴就好……” 程均因为太紧张的缘故说话都口吃了,其实他比严锦都高兴,不管这种想法最后能不能实现,至少现在他在外人眼里不是单身汉了,是个有老婆的人了。 “你看你现在就进入角色了,开始听老婆话了。” 严锦很满意程均的态度,拉着他的手直接进了面馆。 这是她第一次主动拉程均的手,毕竟是夫妻关系嘛!做戏一定要做足了。 “老板,给来两碗面,不放辣椒。” 虽然严锦吃辣过敏,但程均喜欢吃啊! 现在可倒好,严锦吃不了,程均也没得吃了。 如果能跟严锦天天在一起吃饭,他宁愿为了严锦把辣椒给忌了,因为严锦不喜欢的,他也不吃。 “面好了,二位慢用。” 老板看着这对才男俊女的顿时眼前一亮,在整个县城,他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两个人。 “你们俩看起来很般配,不知结婚了没有。” 严锦正要吃饭,听见这老板的话心里顿时不爽。 看他年纪也挺大了,怎么那么八卦。 “我们俩新婚燕尔,家里穷来县城找点活做,好挣点钱回家过年。” 正好现在也马上过年了,好多乡下的人都出来找活做,争取过年的时候吃上饺子,这个正好是借口,让严锦脱口而出。 “怪不得拿这么多东西,连牛都牵来了,我认识好多老板,如果你们有意,我可以给你们找几个体力活看看。 现在都出来找活,轻巧的活都让人抢没了,现在只有出大力的活了,看你们还年轻,吃点苦出点力都不算啥的。” 这老板是在这做生意呢还是让人倒胃口呢!什么叫做吃点苦出点力不算啥,说的不是他的儿女就在这讲大道理?真是莫名其妙。 “谢谢老板的美意,我们有自己的安排,不劳你费心了。” 程均看出来严锦的脸色不好就赶紧打发老板走,自己吃个面都吃不消听,这个年代的人都爱管闲事吗? 也不知道是不是刚才影响心情的原因,严锦吃着这碗面食之无味的,根本就吃不下。 程均看出来严锦不爱吃了,就把她那碗面拿到自己面前,然后从兜里掏出来之前烤好的野鸡递给她。 “知道你爱吃野鸡,我提前给你多烤一只寻思你在路上吃,结果你睡一路都没有醒,正好现在你不爱吃面,就把它给吃了!” 刚才严锦还在想以后再也吃不到野鸡了呢!结果程均像变魔法似的给她变了一只出来。 “你什么时候多烤了一只我怎么不知道,我记得我们把烤好的都吃了啊!” “昨天下午趁你睡觉时候烤的,不光这一只烤鸡,车里还有好几只呢!等你饿了再吃。” 原来如此,怪不得严锦昨天下午醒来洞里那么香,平常烤一只野鸡根本就没有那么香啊! “程均哥你烤了这么多我一个人吃不完的,咱俩一起吃。” 第二十二章 这才是我想要的生活 说着她就把这只野鸡掰了一半递给程均,让他吃些,不然自己可吃不了这么大个的野鸡。 周围吃面的人看到他们如此恩爱羡慕不已,还有很多夫妻跟着效仿,知道把好吃的分给另一半,才换来一抹笑颜。 在这个年代哪有好东西分享啊!能坐在这吃碗面的夫妻已经是奢侈的了,大多都是为了生存奔忙,最后忙的连夫妻温存都忘了。 即使这样那个年代的夫妻很少有吵架的,离婚的更是少之又少,大多的夫妻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一过就是一辈子。 也许没有后世的浮华,那时候人会更简单些。 吃完饭两个人出来喂喂牛,让牛吃饱后他们就赶去了初高中学校附近。 云浩县的初高中学校在学府路中央,这里有新盖的四层小楼,是整个县城最繁华的地方了。 初高中在一个大院里面,两个教学楼,分别都是二层小楼跟三层小楼,教室里郎朗的读书声传到了校外,让路过的人们都听的一清二楚。 “这周围都是新盖的大楼,我们不一定能租的起,要不然我们上别的地方看看。” 手里这点钱如果全用来租房子就不用吃饭了,程均还是为以后的日子做打算。 “平房的地方离这太远了,我们天天折腾不起,而且这大冬天的还要买煤块烧火,住平房不划算,我们去问问楼房的房租,一个月不超过十块钱就租!正好在楼的前面还有仓房,我们的牛也有栖身之所。” 不超过十块钱?一年租房子就百八的,这也太贵了。 “严锦,我看还是租平房!最贵也就两三块钱一个月,如果是那种土坯房更便宜,剩下的钱我们才能干别的,要不然我们去了交房租,你还怎么做小买卖啊!” 严锦知道程均会过日子,要不然他怎么能凭一己之力在整个金谷村立足。 但是会过日子不代表能过好日子,他只算计眼前的这点钱,殊不知严锦会带领他在这里挣大钱。 “程均哥你就听我的!我保证让你大楼能住的上,然后小地摊能摆起来,到时候我们就是财源滚滚来,数钱数到手抽筋怎么样?” 程均听着严锦胡话连篇下意识的摸摸她的额头,然后在摸摸自己的对照一下,竟然发现温度正常啊! “摸我额头干什么?我思想正常着呢!怎么?你难道不相信我的能力吗?” 看着严锦一脸失望的表情程均很是无奈,既然拗不过她,所幸就依着她! 在他们走了几栋楼以后,终于挑到价位合理自己满意的楼房了。 一个月七块钱家具床铺什么都有,属于拎包入住型的。 严锦只交了三个月的房租,她发誓,在这三个月里,她一定挣够钱把这个房子给买下来。 房东收拾好房间就让他们住了进来,这对夫妻看上去穷酸穷酸的,不过都挺有钱,一上来就租这么贵的房子,估计是有点本事。 什么年代都有看人下菜碟的人,房东见到钱后跟刚开始看见他们就是两个态度,这就是所谓的势利眼。 待房东走后,严锦终于可以舒舒服服的躺在床上了,虽然这床没有那么软,但总比让她睡硬邦邦的火炕强。 “这楼房真暖啊!太舒服了,这才是我想要的生活。” 程均看着严锦舒服的样子心情甚是愉悦,长这么大别说住进这么好的楼房了,就是砖瓦房他都没住过。 这里有淡淡的檀木香充斥在身旁,镂空的雕花窗桕中射入斑斑点点细碎的阳光照射在房间的每一个角落,身后一面镜子置在木制的梳妆台上,满屋子都是那么清新闲适。 “这大屋挺好的,你住!我住小屋就行。” 小屋没有大屋朝阳,而且还阴暗潮湿,毕竟这是一楼,通风排水啥的都没有楼上好。 要不然怎么便宜呢!上面二三楼少十块钱都不租,毕竟这里是整个县城最豪华的地段了,不管买房还是租房,都是最贵的。 这里住的大多县里当官的领导,或者是很富有的个体户,真不是普通老百姓能买的起的。 听到程均的声音严锦坐了起来,她差点忘了自己跟程均不是真的夫妻了。 这可是人家花的钱,让人家住小屋这也太说不过了! “我去小屋住!正好离卫生间方便,你知道我们女孩子事是很多的。” 说着严锦就走进小屋,发现里面堆放的杂乱无章,床榻冰冷坚硬,还没有像样的被子,这大冬天的睡在这上面还不如睡火坑呢! “你一个女孩子睡这个床不行,还是我睡!毕竟我睡凉炕习惯了。” “这跟凉炕还是有区别的,这样!今晚你先在大屋床上将就一夜,明天给你买个床垫子铺上,然后再买一床被子,这样就没那么凉了。” 程均兜里的钱都是有数的,如果在买这买那的,真没有本钱做小本生意了。 在说他们孤男寡女的共处一室就已经让程均很不自在了,严锦还要自己跟她睡一张床,在这血气方刚的年纪,真不怕自己差枪走火吗? 还是说这一切全都是她最盼望的,如果发生什么,也是她求之不得? 这小姑娘的思想果然开放,但程均觉得他们两个的关系还没到那个地步,虽然小姑娘的心意他已明了,但她还真没到以身相许的地步。 很多事情一定要等到时机成熟的时候才能做,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我们带的行李有被子,我铺在上面就能睡,你就在大屋安心的睡!” 说着程均就把行李拿了进来,然后一点点的铺在了床上,把一些杂七杂八的收拾起来,不一会的功夫,这个小屋就让他打理的利利索索。 “程均哥……那我就睡觉去了……” 现在天已经黑了,他们赶了一夜的路在走一天,两个人都很疲惫了。 严锦一直坐在牛车里,不那么累,但是程均可是一直在赶牛,有的时候为了给牛减轻负担,他就下来走好长的一段路。 第二十三章 变相跟自己表白 “严锦,把这几袋面包拿着,晚上没吃饭一会饿了就吃它!” 如果不是程均太累了,他就去买菜给严锦做饭了。 毕竟在山洞里待了好几天没休息好,在加上这一天一夜的疲惫奔波,早就让他身体透支了。 “这么多我吃不完的,给你两袋,我留两袋就够了。” 说完严锦就拿着两袋面包回了大屋。 中午吃的有点多,严锦一点都不饿,就是太累了,把面包放在桌子上倒头就睡了。 等到她第二天醒来已经是大天亮了,程均把早饭都做好了。 抬头一看墙上的挂钟,已经八点半了。 她本想着五点起来去进货,然后六点出摊,现在连出摊的时间都过了,显然是挣不到钱了。 学府路后面有一个早市,那的人天不亮就开始卖菜,所有位置全都是先到先得,如果去晚了,连个犄角旮旯都占不到。 而且住在这里的人都挺有钱的,再加上这么多学生,严锦准备做点后世的炸鸡排,鸡柳,小串之类的,一定会受到那些孩子们的喜爱。 当然,如果严锦的这个方法不挣钱,那她还有别的手艺,反正会的花样可多了,总有一样是挣钱的。 “你醒了,牙膏牙刷毛巾什么的都给你买好了,下地洗漱完我们就吃饭!” 程均醒的早,下楼把所有生活用品都买全了,还把家里打扫的干干净净,不愧是个生活小能手。 “程均哥,我今天起来晚了,摊没摆上,又闲一天,没有钱赚了。” 程均看到严锦垂头丧气的样子忍俊不禁道:“昨天那么累今天就让你多睡一会,今天就当休息了,再说了,耽误一天能耽误多钱,看把你给愁的,小小年纪都快要把皱纹给愁出来了,以后还怎么当我的漂亮新娘子啊!” 听到这严锦的面颊燃烧着鲜艳的红晕,眉毛显得淡了些,她低垂着眼帘,长长的睫毛在轻轻颇动。 抬起头,两人的目光接触虽然只有极短的一瞬,严锦只觉脑子发晕,身子发酥,竟像醉了一般。 当他漂亮的新娘子,他这是……这是变相跟自己表白吗? 虽然在他们两个关系中,自己是过于主动的那一方,但当她听到程均要自己做他媳妇时竟然哑口无言了,怎么从一个勇敢的追求者变成一个怂货了? “我……我去洗漱了……” 此刻严锦的脸颊烧的像个小太阳似的,她不想让程均看到她这副囧样,所以落荒而逃。 殊不知程均早就把她害羞的样子尽收眼底,他知道,这个可爱的小姑娘是喜欢自己的。 而他也一点点把这么可爱的小姑娘放在心里,就这么一点一滴的,不光占据着他的心,更是占据着他的生命。 程均一想到以后有那么多朝朝暮暮能跟小姑娘在一起,心里就无比的幸福。 严锦上完厕所洗漱完就跟没事人似的,大步流星的进屋就坐在桌上吃饭了。 程均把饭都给她盛好了,今天早上特意买了五斤大米,回来就给严锦做了白米饭。 这样的白米饭程均还是第一次吃,家里有点大米他都不舍得吃,就留着熬粥,毕竟熬粥能多喝几顿,如果吃白米饭,就是一顿的事,根本就不解馋。 “这大米好香,多钱一斤买的。” 严锦对现在的物价还不甚了解,所以看见什么她就问价格,最后心里好有个数。 “一毛三一斤还需要一斤粮票,县城的物价就是贵,在谢镇,只需要八分到一毛外加一斤粮票就够了。” 八十年代初期的粮票制度还没有取消,现在买什么都需要票,就连上早市买东西都是,如果没有票,不是多花钱,就是买不到,真是麻烦。 “程均哥,如果我们一会去买油和鸡肉还用票吗?而且我要天天用好多油跟鸡肉,没有票了怎么办?” 这个年代的油跟肉都特别的值钱,好多家庭都不舍得吃油,特别穷的人家干脆吃水煮菜,严锦居然买那么多油,她这是要做什么啊! “买油需要用油票,买鸡肉需要用肉票,这两个票我都没有,就有点粮票跟布票,都不多了,你这是要做什么买卖啊!我手里剩的钱不知道够不够你折腾的。” 卧靠!进个货需要这么多票,那她还做啥子买卖,怪不得这个年代满大街都没有卖炸货的,原来油那么金贵啊! 可是光有粮票能做点什么呢?她总不至于去倒腾粮食卖! “程均哥,你的粮票够买几斤白面的?” “也就二十多斤!这还是我攒好几年的,但是换粗粮换的多,五十多斤呢!我们要是在这常住,吃的多,粗细粮搭配比较好。” “不不不,我不吃,我要卖。” “卖???” 严锦所说的买卖难道是卖粮?就这么点粮食她准备卖多钱? “程均哥你这表情太吓人了,我看这的买卖什么都不好做,干脆卖包子算了,正好早上上班的多,估计买的人会不少。” 这是严锦想的下下策,既然这个年代做什么都要被束缚,那就干最简单最能得到大家认可的生意!毕竟手里的钱不多,一旦折腾没了不挣钱,他们就要在县城喝西北风了。 “就这么点粮票你确定够卖的?” 有时候程均还真不知道严锦的脑袋在想什么,怎么想一出是一出。 当然,他可是一点生意都没做过,什么都不懂,不像严锦,在后世见过的市面多,也走过很多地方,有最先进的思想,比程均有经验的多。 “边卖边进货啊!而且买包子的人也会给粮票,这样我们就可以继续换白面了。” 正常一个馒头需要五分钱加二两粮票,那一个素馅包子最少也得四分钱加一两粮票。 如果没有粮票就六分到八分钱,反正严锦不能赔了。 既然没有肉票,不好买肉,那严锦就另辟蹊径卖菜包。 想到这严锦就大口巴拉饭,同时也让程均快点,吃完饭他们还要买白面买蔬菜,回来和面发酵,然后剁馅为明天的生意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