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秀》 第一章 死亡 天上飘着雪。 王府一大早就热闹起来,洒扫的粗使婢女,早早给结了冰的树上挂好红艳艳的绸布花,一群下人忙进忙出,院子里连细小的角落,也要打扫干净。 今天家里要来贵客。 年轻的户部侍郎王大人请了平郡王几个勋贵子弟来家里宴饮,听说郡王家的五小姐也要来。 大家伙其实都知道,五小姐为了大人蹉跎经年,现下大人正受陛下爱重,郡王那儿也快要松口了。 也许再过些时日,他们王府就要迎来一位身为县主的女主人,这么一想,自然是个个脚下生风。 一个青灰色对襟比甲的丫头,却愁着脸,绕过游廊,快步急匆匆向着厨房走去。 厨房里也正忙碌,几十个大灶台都不得闲,那些个贵公子贵女们的嘴都挑剔得很,这些个吃食可不能马虎, 丫头一撩门帘,两个小厮便笑呵呵地凑过来,替她打了打衣服上沾的雪花。 旁边灶头的老薛,手上垫了一块儿厚布,拎起砂锅,把里面紫黑色的药汁倒入白瓷碗内。 “来,夫人的药,可别洒了。” 丫头沉默半晌,终究还是颤抖着双手,慢慢把药碗搁在食盒里,拎起来转身步入漫天飞舞的大雪。 隔着一道游廊,观雪亭里,王老太太拥着一身白裘皮大氅,面容略带了三分焦虑。 蒋婵扶着玉柱,遥望长空,脸上阴晴不定。 王老太太咬了咬牙,压低声音问道:“这是第九碗了?” 她老人家身后一个面容平平的丫鬟,闻言便小心地应了声是。 空气凝滞。 九是极数,喝了这一碗药,夫人的命怕是就到了头,丫鬟心里藏了点儿怜悯,可她只是个做下人的,一切都听主子的安排,主子要她杀人放火,她就不敢随便杀只鸡去应付。 那位十几年来,日日操劳,耗干了精神,就是没这几服药,怕是也活不长久,喝了药早点儿下去,反而轻省。 王老太太的心里头也不是那么平静。 红尘其实是个好儿媳,她儿子手头散漫,花钱如流水,年轻时还喜欢沾花惹草,不大上进,要不是有个儿媳妇会哄人,教得他能耐下性子读书,哪能十几年就爬到吏部侍郎的位置上。 且红尘不光管家是把好手,对长辈们更是孝顺,不说别的,只看着旁的人那些羡慕和嫉妒,她就特别痛快。 “姐姐!” 蒋婵忽然掩面痛哭,泪珠儿滚滚而落。 王老太太叹了口气,连忙伸手把蒋婵揽在怀里,低声劝慰:“别哭,千万别哭,你这孩子如今都贵为皇妃,可不能还和以前似的,总是爱心软!” 闭了闭眼,王老太太一抬头瞪着前面正院的方向,咬牙切齿心道:“红尘,你到了下面别怨我,谁让你的命不好,非要姓夏,还是嫡出的女儿,你也知道,我要是允许你生下孩子,整个王家都得倒霉……你就当成全咱们婆媳十几年的情谊,安心去!” 谁让你不听劝,非要怀上孩子。 王老太太想起那个流言,钦天监赵大人亲口说,夏家第三十九代嫡女会生下孽障,克父克母,大凶! 这种事儿,她不能不信,那可是赵大人说的……她儿子辛苦这么多年,才有了现在的成就,绝对不能让人害了他。 但她总不能没个嫡孙! “阿越会有五小姐照顾的,我给他挑选的继室是个好人,以后逢年过节,你的坟头少不了香火。” 王老太太没看见,在她眼中纯白无暇,天真可爱的蒋婵,埋在掌心里的一张脸,扭曲如恶鬼,只顾着低头念经。 “……干娘,姐姐的身子骨不行了,可先帝赏赐的嫁妆,还是您替她收着吧,我听说姐姐总拿来贴补蒋文远,那就是个蠢物,给他才是浪费。” 蒋婵抹了把眼泪,压低声音道。 王老太太顿时精神不少:“对,对,那笔嫁妆!” 那可是一笔丰厚的嫁妆,比他们王家所有家底加起来还要厚几倍,红尘是阿越的媳妇,当了十几年的王家人,可不能到最后便宜了外人! 丫鬟小香捧来的那一大碗紫黑色的药汤子进了肚儿,满嘴苦涩,吃多少蜜饯也压不下去。 满屋子药味,熏得人头昏眼花。 红尘撑起身子,靠着窗户坐起来,碧月帮她拿了件大氅披在身上。 今天到觉得这身子轻快了许多。 旁边镜子里映出来的脸,还能看见些许绝色的影子,只是苍白削瘦的厉害,让人看了只觉得恐怖。 碧月暗地里叹了口气,向外瞥了一眼,立时到多出几分喜色:“夫人,老爷来了。” 红尘一怔。 门帘撩开,王侍郎缓步进门。 小香连忙迎上去,替他把身上褐色的斗篷解下,露出一身月白长袍,袖口和衣领上都镶嵌了一圈雪狐皮,衬得他面如皎月,器宇轩昂。 乍一见红尘,王越就吓了一跳。 “……娘子可是清减许多。” 红尘不觉失笑,这人最近正春风得意,人也忙,到有两个多月没见面,她小产之后,病得厉害,又岂是‘清减’两个字能说得尽。 王越面上显出几分心疼,先看了看碗里的药,皱眉道:“这药怎么也不管用。” 他显然是厌恶那股子药味,想起娘说,怕红尘染上的是恶疾,要传染的,多少担心沾上病气,有点儿不自在,脚下一动,稍微走得远了些,才在绣墩上落座。 两个人一时都没话,屋子里连空气都显得有些尴尬。 红尘招了招手,小丫鬟就给她背后垫了一个迎风枕,软软地靠着,眉眼疏淡地看过去,心下叹息:“老爷今儿过来可是有事儿?我这屋子里都是药味,仔细别熏着你。” 王越听她话里温柔关切,心下也软了,叹道:“我哪有那么金贵,到是你放宽心,好好调养身子。” 红尘一笑,也不说话。 王越越发别扭,屋子里有一股难闻的怪味,他这人好洁,从小就知道顾惜身体,足下长草,不大愿意在这地方多呆,想了想,还是直奔正题:“红尘,你病了这些日子,家里的事儿没人操持也不好,不如让娘帮衬一把?” 红尘蹙眉,心中冷笑,一转头,盯着窗外的寒梅,轻笑道:“婆母不是早接了管家的差事?” 王越闻言,略微迟疑,“这几日我外面应酬多,开销大些,娘说家里账上没了余钱,想先向你借一些应急。” 红尘顿时沉默。 王越听不见动静,半晌,忍不住抬头看向自己的妻子。 她生得美,而且,得天独厚,容颜不老,哪怕如今在病中,那种美丽,也依旧能让天下的男人们神魂颠倒,他一看见妻子的这张脸,就有点儿不会说话了。 沉默半晌,红尘微笑着摇了摇头:“老爷记错了,账上怎么会没钱?前日平郡王府的五小姐生日,婆母光是准备礼物,就花了整整三千两黄金,家里怕是宽裕得很,我的嫁妆这些年贴补公中,用去很多,剩下的这些,还是留给我侄子的文远,反正我无儿无女,也就文远孝顺。” 她说得轻描淡写,可这话一出,王越的脸色顿时阴沉,脸上也带出几分怒气,皱眉道:“你这是什么话?蒋文远就是个泼皮无赖,又不是你的亲侄子,你姓夏,不姓蒋!” 既然是嫁妆,带来了夫家,当然是留给自己。 压了压怒气,王越想起她刚怀上孩子时,那么温柔缱绻的神态,皱眉道:“你若是想要个孩子,不如把萱姐记在名下?” 呵呵! 她当初怎么就嫁进了这么个人家,在外表现得清高无比,私底下见天想着自己的嫁妆! 红尘略有些惆怅,轻轻转头,看向和自己过了近二十年的丈夫:“老爷,你要是想给萱姐提提身份,等五小姐进门,记在她的名下吧,我一个快死的原配,远比不上身份高贵的继室。” “……什么死不死的,你这是什么话!” 王越大惊,眉头皱得能锁死蚊子。 这话传出去,别人还当他迫不及待地催着正室夫人去死,好娶继室,虽说功成名就死糟糠那是个人都想,可他还要在清流那儿有个好名声,这种传闻可不能沾。 默默地看了眼自己近乎透明的手指,红尘也不去看王越惊讶羞恼,略带几分尴尬的神色,恍惚道:“这药吃了九碗了。” 她忽然抬头,似笑非笑地看着王越难堪的脸色:“你知道这药叫什么?我一闻就闻出来了,它叫‘芳菲’,是前朝的秘药,当年宫里的庞贵妃就喝的这种药,喝了九碗,一命呜呼,谁也查不出什么,只知道是病死。” 红尘的声音很轻,却像炸雷一般,炸得王越浑身都动弹不得,脸上肌肉扭曲。 她知道,这个身为自己丈夫的人,其实仅仅是自私而已,和那些庸庸碌碌的俗人没什么不同,他不是不喜欢自己,只是这种喜欢太过肤浅,自己在他眼中,和摆放在桌头的心爱玩物一个性质,根本没办法与他的名利地位一块儿放到天平上去称量。 “……反正我这身体也就只剩下熬日子,能痛痛快快地死了,到是好事儿。” 红尘轻声笑起来。 她其实知道那个流言,只向来不信赵神棍的话,不在意罢了,自家婆母在意到没什么,她又不是不愿意和离?非要她死,除了惦记着她那笔嫁妆外,还能为什么! 只不过她这会儿死去,该知道的都会知道,是王家害死的她,能随随便便害死对自己有恩的发妻,这种人,皇帝敢不敢用?别看那家伙看她不顺眼,可那人的性子最是古怪,怕也看不上王家这种小人! 而且,夏家便是再瞧不起她,觉得她是个污点,她到底也是夏家的女儿。 她很清楚,那个家族的人一向小心眼又护短,自己活着时,他们可能当自己不存在,她死了,却不能白死。 王越一开始还想怒叱,却一瞬间就憋了回去,沉默片刻,顿时不敢置信地瞪大眼,脸上的表情越来越恐怖,怒喝一声:“不可能!”随即想到他的娘亲曾经说起过的事儿,脸色瞬间惨白,猛地站起身,夺门而出,“大夫,给我去请御医!” 落梅缤纷,红尘脸上的笑容越来越清淡。 渐渐得,听不见这个男人的怒吼。 她的生命走向终点,自己的那个假妹妹蒋婵,这会儿一定很得意。 不知道夏家得了自己的死讯,会是什么反应?如今家主是夏世杰,他把蒋婵当眼珠子似的宝贝,自己死了,这人大约只会庆幸,唯一一个可能威胁到宝贝妹妹的存在终于消失了。 红尘叹了口气,脸上的血色就一点点褪了个干净,要是还有来世,她一定不会信退一步海阔天空这种屁话! 王家的宴会,终究还是没有办成。 当家夫人死在这个冬日。 葬礼很低调,就是门口挂了白,听说因着王家想赶在百日热孝之后就续弦,不想冲撞了新人。 “咦?我好像看见夏家的人进去了?” 闲来无事,王家对面茶楼喝茶的客人瞥见夏家独有的八马拉着的车,大吃一惊。 旁边一老人似乎知道内情,失笑道:“有什么好稀奇的,死的那个就是夏家的女儿。” 啊? 周围的客人瞪大了眼,都不大相信。 夏家是什么人家?他们家世世代代为朝廷铸造神兵利器,驯养无双战马,听说祖上受过神仙点化,铸造出来的兵器有灵,还能养出千里宝马,传闻多种多样,反正那一家子确实手段非凡。 无论朝代怎么更替,夏家都矗立不倒,传承至今,已经有近千年,而且他们家向来并不敝帚自珍,诸般技艺愿意与众人分享,也不重男轻女,家中女儿同样能学习,所以她家的女儿向来不愁嫁,每一个要嫁出去,那皇亲贵胄都是争相抢夺。 可惜,夏家的女儿多嫁徒子徒孙,到少有外嫁之人,就王家这样的底蕴,还想娶人家的嫡女千金?真当夏家是普通的匠户不成? “这个不一样,听说王夫人自幼长在外面,没什么能耐,又犯了错,早和家里决裂了。” 老人摇了摇头,似乎有些惋惜。 周围的人才恍然大悟,这也不稀奇,别管什么样的家族,都会出现几个异类。 王夫人大概就是异类。 第二章 回来 “啧啧,瞧瞧这小模样,那一家子歪瓜裂枣,竟然生出这么个漂亮的小丫头片子,真不容易!” 一个四十几岁汉子,脸上挂着几分略带惋惜的笑容,唉声叹气地拿粗糙的手,在一张细腻雪白的粉面上掐了一把。 平平地躺在马车底板上的,是个十三四岁的少女,生得很瘦弱,脸色有点儿暗黄,五官却十分精致,她此时合着双目,人事不省地躺着,呼吸声又轻又浅。 许是这大汉的手太粗糙,刺痛了少女,她眼睫毛忽闪了两下,猛地睁开。 脑子里嗡了一声,红尘浑身酸痛,昏昏沉沉,隐约看见黑漆漆的车顶,还有正瞪大眼盯着她的那两个男人,不觉苦笑……大家都说,人死之前,会回忆起自己一生的经历,她现在大约就是在濒死的边缘了。 只是没想到,她对那个曾经带给她无尽苦难的事情,居然记忆如此深刻? 她还以为自己巴不得永远忘记才好。 有一瞬间的恍惚,忽然觉得小腿上一凉,麻嗖嗖的感觉从足心一路上升到脊背上。 冰凉的感觉,让人如在水中。 “别废话,快点儿干活。” 坐在右边的一个略显年轻的汉子一见红尘睁眼,就皱了皱眉,小心翼翼地拿出一颗赤色的药丸,一只手抬起红尘的头,捏着她的下巴,愣是把她的嘴捏开。 忽如其来的痛苦,瞬间让红尘回过神。 是了,她十四岁那一年,让两个人贩子卖去青、楼,幸亏爹爹追了来,才没落入火坑,可因着是被从楼子里赎回,名声坏了,害得她一辈子都抬不起头,那次,似乎就是让喂了颗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药…… 虽然后来请了个赤脚大夫检查身体,也没查出不妥,可红尘还是本能地不想吃这东西,往后一缩,使劲一咬嘴唇,提起些力气,她猛地坐起身抓住小腿上缠着的一把青黑色匕首,恶狠狠地往扶着她的汉子胳膊上一戳。 “嗷!” 汉子疼得呲牙,手里的药顿时掉了,他大惊失色,忙低头去接。 趁着这一晃神的工夫,红尘就向车门扑去。 “抓住她,不能让她跑了。” 年轻的汉子一手抱胳膊,见状脸色漆黑,怒道。 另外一个显然也蒙了蒙,主子交代的事儿一样都没办好,要是让这丫头逃走,他干脆就别回去,直接撞死还来得痛快,想到此,他顾不得多考虑,合身扑过去,却没想到,红尘灵活得不像孱弱少女,胆子也大,竟然一看不好,直接冲破窗户,滚了下去。 现在马车还没出村子。 正是春耕时节。 外面田地里有好些农夫农妇正弯腰劳作。 听见动静,好些人就直起身子张望。 眼见两个大汉跳下来,扑向一个滚在地上,沾了一身土的少女,都十分惊讶。 红尘提了口气,一边拼命跑,一边高声呼喊:“救命,他们是人贩子,人贩子来了!” 这一嗓子,惊天动地,所有人都警惕。 “咦,那不是蒋铁匠家的二丫头?” 一看是熟人,几个农夫连忙抓紧手里的家伙,飞快向这边围过来。 上个月蒋家庄刚丢了两个孩子,孩子的爹娘到现在还痛不欲生,大家对人贩子恨得厉害,见到就直接打死也是有的。 这次也一样。 两个人面面相觑,都变了脸,扑过去要抓住红尘,可她拿着匕首,居然还有点儿章法,一时间根本拿捏不住。 而村民们已经蜂拥而上。 一听说是人贩子,再见这两人还敢逞凶,乡民个个义愤填膺,抡起铁锹就劈头盖脸地一顿打。 两个汉子有些身手,不过也就是寻常街面上的打手混混之流,欺负弱小还行,让一帮子五大三粗,做惯了农活的村民围堵,没一会儿就抵挡不住,头上,胳膊上全是伤。 再挨打,怕是真要被打死,两个人终于受不了,其中一个汉子大声嘶喊:“误会,我们不是人贩子,停手,停手,是这丫头的娘把她卖给我们的,真的,快停手!” 两个人一喊,周围的乡民有点儿意外,略微迟疑,手上就缓和了下来。 红尘咬紧牙,怒道:“别胡说,你们明明要把我卖到楼子里去,我娘怎么可能这么狠心?” 说着,她眼泪滚落:“弟弟要读书,我说好了去王员外家做工帮衬家里,爹爹都答应了,再说,逼良为娼在咱们大周是重罪,要砍头的,就是父母也不可……娘怎么会,怎么会……” 她说得极快,根本不给这两个人反驳的机会。 一群乡民闻言心中惊讶,都皱起眉头,显然更信自家村子里长大的女孩子,手里的农具再次蠢蠢欲动。 “什么都别说了,把人拿下,送去官府再说。” “对,先抓起来。” 群情激涌。 两个人脸色骤变。 他们要真被送去官府,头顶上的主子一定不会允许他们活下去,说不定比死了更惨。 两个人对视一眼,其中一个汉子忙从怀里掏出一张纸,大声道:“别,可别,这是那丫头的娘签字画押的卖身契,你们看看。” 一边说,他一边举起纸张给周围的老百姓看,乡民们多不识字,还是这汉子高声念了一遍:“白纸黑字,清清楚楚,我们确实是买的这丫头。” 卖身契一出来,红尘整个人貌似都傻住,跪坐在地上,失声痛哭,磕磕绊绊地哭道:“不是真的,娘不会把我卖到楼子里,一定,一定是被骗了。” 但这话里明显有了迟疑。 周围的村民都迟疑,有些不忍心。 红尘一咬牙,抬起头,露出泪水斑驳的脸:“大爷,大叔,你们帮我找找我爹,若是我爹非要卖了我,我,我只能一头撞死在这儿,反正我死也不肯去的!” 领头的一个五十多岁的老汉叹了口气,抬头道:“我们也不知道你这卖身契是真是假,再说了,当家做主的都是男人,二丫头她娘能做什么主?” “就是,等蒋铁匠过来。” 红尘的父亲蒋庄是个铁匠,虽然是匠人,但在村子里也算上好的人家,蒋家庄风调雨顺,就算年景不好时,大不了吃不到多少油水,还是能养活得了孩子,不至于卖掉儿女。 蒋庄是老实人,大家都知道。 村民们也都抱团护短,相对于陌生人,肯定要护着红尘,这么一闹,红尘就松了口气。 看来这第一关应该是过了。 虽然她这会儿大约是在梦中。 第三章 可笑 蒋庄正在村东头的王员外家给他锻造砍刀,根本就不知道这边发生的大事。一听说自己的女儿疑似遇上了人贩子,扔下手头的活儿,连褂子也没穿,赤着胳膊就来了。 红尘看着他的脸发呆。 她几乎认不出这样年轻的父亲。 蒋庄先看了一眼女儿,见没受太多伤,这才听周围的乡亲们你一言我一语地说话。 他是老实,可并不傻,听完心里就一惊,手足微颤,却板起脸,冷冷地看向那两个不停地说自己出了五两银子买了小丫头的壮汉。 “蒋家当家做主的是我,你要买人,也要我签字画押,我那蠢婆娘根本不识字,也不懂事,只能随你说……不过我今天没精神和你们计较。” 说着,他一把就把卖身契给抢了回来,撕成碎片,才揣到袖子里,然后取出一个红布包,从里面拣了五两碎银子抛过去。 周围这么多人,那两个壮汉还想分辨,可又不大敢,而且他们心里有鬼,也不好继续争执,只能任凭蒋庄把红尘带走。 蒋庄谢过周围的乡亲,也不多言,只拉着红尘慢慢朝家里走。 一路走,红尘只会踉跄跟着,脑子木然。 她是真的回来了? 蒋家略微显得有些陈旧的黄土房就在眼前,连门口的两棵石榴树也分毫不差。 院子里的大黄还凑到她的脚边,一个劲儿地摇尾巴。 那么说,脑子里忽然冒出来的东西是真的,眼前或明或暗的彩光也不是错觉。 “万物有灵,万物有灵……” 她竟然真得了夏家祖上的灵师传承,能够点化万物,使其产生灵智。 原来传说确有其事。 红尘下意识地看向手中的匕首,这把匕首是爹爹送给她的礼物,据说是件古物,但并不算多么锋利,也没有鞘,与其说是匕首,不如说是一把短刃。 这并不是什么好东西,很寻常,但这会儿她在手中摩挲良久,下意识地念诵脑海中浮现出的口诀——‘去尔污秽,养尔之灵……’ 再看过去,却发现它身上散发出清湛湛的光芒。 冷冷的,仿佛亘古长存。 一个浅薄的,还有些虚幻的意识,隐隐约约在回应。 红尘忽然就落下泪来。 “二丫头。” 回到家,看也不看满脸意外加惊慌之色的妻子,蒋庄就领着红尘进了屋。 从床头的一个小匣子里,拿出一块儿玉珏,玉珏看着到不怎么名贵,乳白色,只有拇指大小,上面刻制了好些线条。 “这个给你收好,千万别离身。”蒋庄把玉珏戴在红尘的脖子上,哄着她进屋休息。 红尘很乖巧地顺从了自家爹爹的意思,她刚经历过一场死生,又遇上人贩子,精神疲敝,早就想好好歇一会儿,思考一下自己现在的状态。 躺在床上,小心把玩玉珏,红尘皱了皱眉头,有些神思不属,这东西很眼熟,她记得好像在蒋婵那儿看见过,只是对方似乎很宝贝,一直贴身佩戴,她也就见过一次,觉得很像。 可要真是这枚玉珏,又怎么会落到蒋婵的手里头? 她印象里,似乎听爹曾经说过,当年她被顾氏卖了,流落锦城,她爹寻来凑不齐赎人的钱,只好卖了件宝贝,所谓的宝贝,说不定就是指这个玉珏。 正沉思,外面就传来一阵争吵声。 “你还骂我?我是为了谁?我还不是为了你的儿子?是,咱们现在是能吃得起饭,可你知道毅哥儿要读书得花费多少钱?就你赚的那点儿,根本就供不起,他姓蒋,是你的儿子!” 红尘闭上眼,只当自己听不到,可心中却沸腾起来。 她上辈子怎么会十几年都没怀疑过,她不是夏家的女儿……蒋庄皮肤黑,身材高大,五官平平无奇,顾氏又矮又胖,长了一头黄发,还有小弟,小弟是眯缝眼,虽然胖了些,圆滚滚可也是黑胖,绝对不能说好看。 而她呢? 虽然这会儿没镜子,可她记得清楚,见惯了绝色,脂粉堆中长大的王郎,瞧了她一眼,便得相思病,茶饭不思,费尽心力把她娶回了家。 记得当初,从她长开了眉眼以来,村子里到处是流言蜚语,说她不是蒋家的种,恐怕不知道是从哪儿捡来的野孩子,她以前一听这个就哭,难受的厉害,整天把自己的皮肤也涂抹得黑灰,耷拉着脑袋不敢抬头,就怕别人瞧见她的脸。 想到这个,她就忍不住笑,村民说得居然意外得正确。 没想到这个只敢窝里横的娘,竟然还干过戏本里都少见的,狸猫换太子的活儿。 她拿自己的女儿,换了人家夏家的千金。 现在夏家的夏蝉,才是蒋家的女儿,而蒋家的二丫头,其实是个贵族千金。 除了顾氏被猪油蒙了心,另外一个罪魁祸首,正是当年只有五岁的夏世杰,夏家大房独子。 那年夏夫人意外早产,就留在蒋家庄养病,孩子也不耐烦看着,雇了顾氏帮忙照顾,没想到夏世杰不知道哪根筋不对,特别不喜欢自己的亲妹妹,反而很爱抱铁匠家的小娃娃,还把妹妹用的东西拿给那小娃娃换用。 当时夏夫人完全看不出来,只当儿子抱着的是自家的女儿,连那些丫鬟婆子也懵懂无知。 顾氏忽然就发现,原来眼前的贵人竟然不认识孩子。 不光是两个婴儿意外长得挺像,再加上夏夫人心里有事,女儿从生下来就没心思看。 她一想到夏家的富贵,就控制不住动了歪心,想让亲闺女去享用这份荣华富贵。 多么可笑! 她的一生就阴差阳错地变了个样子。 不过都无所谓了,一切都已经过去,这辈子,她只当红尘,不想姓蒋,也想不姓夏,远着夏蝉,不去招惹她那个哥哥夏世杰,更没打算和王侍郎继续那段儿孽缘! 恍恍惚惚,红尘翻了个身,紧紧抓住一直在她身边留了很多年的短刃,仿佛在梦中一样,梦里好像是个五彩斑斓的世界,万物天生地养,一个身披青色长袍,男装打扮的丽人跪在地上,膝前放置了一条长卷,卷内的文字很玄妙,发音十分奇特。 红尘听着这奇妙的发音,本能地大喝了一声,随即铺天盖地的疲惫感就涌了上来,没多久便人事不知。 到是她手中的短刃震动了一下,一道青气散发出来,围绕在红尘身边,冰冰凉凉的。 那一枚贴身的玉珏,居然也或明或暗,闪烁起光芒。 红尘渐渐舒展开眉头,翻了个身,沉睡过去,哪怕外面夫妇两个吵得天翻地覆,也没影响到她。 第四章 玉珏 (修) 一睡就睡到天明。 可能是蒋庄在家的缘故,顾氏居然没喊她起来做活,红尘记得,当年她一向是天不亮就得出去挑水做饭。 静静躺了一会儿,消化了在脑子里回荡了一宿的信息,红尘不由摇头苦笑。 她果然有些长进,面对这么大的变故,竟然也没有惊慌失措,更没有欣喜若狂。 伸手握住脖子上的玉珏,细细摩挲了片刻,红尘心下叹息,这枚玉珏是个宝贝,能和某些其他世界的大能交流,互通有无,同样是夏家祖上传下来的,只传给嫡出的子嗣,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没传给夏世杰。 要是她来自二十一世纪,肯定能看得出来,这就像网络论坛。 东西很神妙,红尘大约是能力不足,只看到一个叫什么杂物二手货出售的版块,其它的版块儿都是灰色。 里面的东西都是什么旧符纸,旧罗盘,无名氏书籍类的东西等等杂七杂八的东西,所有的物件都没有详细介绍,好像卖的人就随手挂上去,根本不在意。 红尘记得当年蒋婵赖以成名的绝技,就是能给兵器开光,开了光的兵器不只是更锐利,还有镇宅驱邪的功能,她还时不时可以找到些稀奇古怪的宝贝,夏家因此对她颇为看重,纵使知道她不是亲生女儿,还是一样疼爱。 没准儿就是因为这个东西? 红尘到不觉得它有什么大作用,可就是没用,也不能便宜了蒋婵,这辈子,那人是别想得了。 阳光透进来。 外面渐渐有各种声音响起。 “二丫头,起来吃饭。” 听见蒋庄的声音,红尘打了个激灵,顾不得胡乱琢磨,披上衣服就起身出门。 桌子上居然摆好了碗筷。 蒋庄和顾氏,还有小弟蒋毅都在,她大姐大丫已经出嫁,这会儿自然是不在家里。 她暗暗打量,觉得这个家和印象中到没有太大不同。 眼前的碗中只有寥寥几颗糙米,大部分都是野菜。 红尘看着,就略有些发呆…… “看什么,不想吃就别吃,一个丫头片子,难道还挑嘴不成?” 顾氏往自己儿子的碗里夹了一块儿肥肉片,恶狠狠地瞪了她一眼。 那个平时她怒瞪一眼就吓得跟只病老鼠似的丫头,这次却好像根本没注意,木木愣愣的。 顾氏气得一把将她的碗夺过去,里面的汤汤水水都倒回锅里去:“不吃拉倒!” 红尘皱眉。 蒋庄叹了口气:“闹什么,消停些吧。” 家里的男人说话,总算还管用,饭桌上一时间安静下来。 他接过碗,给红尘舀了一小碗菜粥,米多了些。 顾氏瞥了一眼,脸色难看,暗自嘀嘀咕咕,显然是很不满意。 红尘没心思搭理她。 顾氏的心情不好,看什么都不顺眼,更别说看她。 村子里好些人都知道,顾氏竟然要卖女儿,虽然也不敢确定她是不是被骗了,可不管是卖到什么地方,总是把女儿卖了出去。 现在大家的日子又不是不能过,蒋铁匠赚的钱在乡下够用了,怎么就落到要卖儿卖女的地步? 蒋家庄向来民风淳朴,乡亲们对这种事儿十分看不过眼,一连数日,顾氏出门就被人指指点点,遭了好些白眼儿,她自然心气难平。 红尘到是有些意外,没成想此生还遇上这样的改变,上辈子她是被蒋庄从锦城赎回来,没闹出动静,村子里的人只隐约知道她是被拐了,还安慰顾氏来着。 也好,顾氏别管多罪大恶极,总算养大了她,要是这人不自己作死,她也做不出什么,最多也就不理会而已,这会儿能给她添点堵,找点儿小麻烦,心里头痛快! 一碗粥里一点儿油水没有,菜特别淡,红尘都不知道多少年没吃过这种东西,根本食不下咽。 红尘叹了口气,肚子里咕咕叫,饿得眼花,忍不住就摸了摸肚子,勉强把饭都吃下去,她这会儿最先要做的,不是改变人生之类,还是先想办法满足口腹之欲。 吃完了饭,顾氏就打发她去洗衣服。 此时虽然是春天,可春寒料峭,红尘笨手笨脚地搓衣服,一时间浑身僵硬。 一整天的活儿做下来,她累得气喘吁吁,身体都木了,稍微休息一会儿,顾氏就一顿好骂。 红尘如今可不怕她,就是懒得理会,觉得头疼,而且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做点儿事儿,才渐渐适应了蒋家庄的生活,心情也日趋安稳。 可惜吃野菜都吃不饱肚子,住的房子低矮,蚊虫众多,穿的衣服割得皮肤生疼。 她上辈子过得是苦,但那是心苦,生活上却勉强算养尊处优了多年,如今让她熬下去,还真有点儿受不住。 再这样,她恐怕一着急,说不定头脑发昏就直接冲到夏家,曝露了身份。 红尘自己心里有数,她哪怕是真打算要安贫乐道了,也不能委屈了自己的胃…… 可在蒋家,有顾氏在,她想让自己过得好些,怕千难万难,说到底,必须尽快揭破自己不是蒋家女儿的事儿,先摆脱顾氏再说。 蒋家庄民风淳朴,虽然她一个女孩子,真一个人出去生活会很困难,免不了要受到欺负,但她知道蒋庄这人,肯定会给她一定的庇护,到时候日子怎么也比跟着顾氏安生。 再说,大不了她就真去王员外家帮工一段时间。 无论如何,总比让顾氏给饿死要好。 她上辈子能熬下去,这辈子她很肯定,绝对熬不下去。 强忍着饥饿,红尘有一下没一下地甩衣服,反正天这么冷,顾氏可不会站在外面监视她,最多时不时喊上一嗓子,要是顾氏出来,她身边的花草树木,都会提醒她注意,到省去一番口角。 洗着洗着,忽然有几片花瓣落到她的唇上,化作一股清香的汁水,流入食道。 红尘一怔,轻轻抬头。 是院门口的石榴树开了花。 她不过是每天趁着在树荫里洗衣裳的工夫,给它念诵了即便咒文,它居然这般争气,花缀满枝头,橙红色的,特别漂亮,整棵树也是生机盎然,再不像一开始那副即将枯死的模样。 第五章 欲脱离 别的石榴花能不能吃,红尘不知,可进了她口中的,却是最为甘醇甜美的味道。 她一下就笑了,自从回来之后,一直精神紧绷,此时此刻,才稍稍放松下来,只是下一刻,便浑身发木。 紧张过后,脑中一片空白。 她虽然下定了决心,要离开蒋家,脑子却有点儿转不动,想不出不损伤自己分毫的法子。 就算一开始是顾氏犯罪,偷换孩子,但蒋家养了她这么多年,把她养大成人,在那些事不关己的外人看来,那就是她的父母,生恩不及养恩大! 何况当时所有人都以为是两家抱错了孩子,并不知道顾氏是故意为之,若非后来顾氏临死糊涂了,说漏了嘴,这事儿永远没人知道。 上辈子红尘被逼无奈,满心愤恨,死活不认顾氏,连带着对蒋庄也多了怨怼,也因为这个,不知多少人说她冷血无情,心性残忍,哪怕她做得再好,也招人诟病。 再加上她去过青、楼,名声越来越差,夏家那些长辈族老,一直更喜欢蒋婵,导致她面对那个女人,孤立无援,步步退让,到最后退无可退,还落个早早身死的下场。 经历一世,名声有多重要,她是再清楚不过,别的都可以不计较,但品格方面,她必须让大部分人认同,得始终站在有理的,‘正义’的一方才是。 脑子勉强活动了下,红尘眨了眨眼,果然还是得先吃点儿苦头,装一装孝顺女儿才是。 她洗完衣服,又吃了些石榴花,顿时觉得身体里气力竟然增加了些许,咬了咬牙,就背着筐子去后山捡柴火。 没成想,这一到后山,她竟是如鱼得水一般,哪里有吃的,哪里有喝的,通过半空中奇妙的波动,浮现在她的脑海里。 没一会儿工夫,光是野果子就填饱了红尘的胃,还捡到一只折了翅膀的野山鸡。 采了些野菜就炖了一大锅鸡汤,美美地吃了一顿。 虽然没有精盐,可山上有盐矿,熬点儿盐水味道居然还算不错,没特别苦。 可能是她饿了。 吃饱了返回时,都到了傍晚,好些村民都坐在树下乘凉。 红尘扫了一眼,背着柴火笑眯眯地走过去:“王大爷,狗蛋的嗓子好了没有?我听说甜根子治嗓子特别好,刚才在山上正好碰见就摘了些,给你们家狗蛋煮点儿水喝吧?” 说着,就从筐里拽出来个布包,里面都是处理得干干净净的甜根子。 “加点儿生姜,煮一煮特别管用!” 王大爷一怔,脸上就堆出几分喜悦。 “哎,那就谢谢二丫头了!没想到我们二丫头还学会辨草药,行啊,长了本事。” 几个乘凉的村民,也被她塞了一些从山上捉来的野味什么的,不值钱,就是个意思。 红尘不像以前木讷,嘴甜的很,大爷、大叔、大娘一路叫过去,还把自己从后山摘的野果子分给小孩子们吃。 她本来就长得漂亮,又这么会来事儿,一会儿就哄得那些村民高高兴兴,把心眼儿都偏到她身上,一来二去,见她小小年纪,还得出来挑水,还要去后山劈柴,重扁担压在细瘦单薄的肩膀上,微微颤颤,一时间便起了几分怜惜,不免腹诽顾氏太重儿轻女了些。 村子里大部分人家都重儿轻女,可自家的孩子自家都疼,要是家里条件好些的,哪里会舍得女儿干重活? 蒋家的条件还行,哪怕买个小丫头回去伺候,怕也不是说不过去,可他们家的儿子长得白白胖胖,女儿就面黄肌瘦,不用看也知道这是偏心得过分了。 乡亲们不会为了别人家的私事儿和顾氏争论,但肯定会对她越来越没好感。 之后一连好几日,红尘还是勤勤恳恳,顾氏让做什么,就做什么,碰上阴天,主动早早就去给蒋庄送雨伞,天天去送饭菜。 她上辈子也做了十几年的农活,烧饭难不住她,后来也是见多识广,眼下虽然只做几道普普通通的家常小菜,可从色香味到摆盘,一看便让人垂涎欲滴。 就这饭菜,地里头闻见香味的农夫农妇,人人都说红尘心灵手巧,蒋庄有个好闺女,那是满脸的羡慕。 偏偏她做饭,在家里却是蒋毅吃肉,她只能吃野菜,蒋毅吃白面,她吃的和猪羊吃的差不多。 半碗糙米,混合了点儿烂菜叶,连个盐粒也无。 红尘端着碗,细嚼慢咽,看也不看对面蒋毅碗里的鸡大腿。 顾氏瞥了她一眼,皱眉:“整日烧个饭也不省着点儿猪油用,耗那么多,是不是你偷吃了?” 隔壁周大娘进来还簸箕的时候,见到的就是这样的情形,登时瞠目结舌。 这些事儿,不着痕迹地一点点传了开去。 顾氏还没有察觉到,她刻薄女儿的声名,就传遍了蒋家庄。 村民们都知道红尘在家吃不了几样好的,寻常家里做了好吃的饭菜,都会给她送点儿,怕便宜了蒋毅,就把她叫家里去吃饭 如此半月有余,红尘估摸着,再坚持坚持,火候应该差不多,这会儿好些碎嘴的婆子,都开始唠叨蒋家这点儿事儿,也有不少长辈颇为义愤,王大爷还去找了一回蒋庄,直言他得管住婆娘,闺女那么听话懂事儿,哪能随意作践! 奈何蒋庄能在家的时候太少,妻子管家儿女那是理所当然,他说了妻子不听,他总不能为了这个就休了结发多年,给他生儿育女的发妻。 红尘也只能忍。 忍着忍着,她就再也忍不了,好不容易重生一回,可不是让她接着受顾氏的磋磨的! 相信进行了这么多铺垫,爆出她不是蒋家的女儿,要脱离蒋家,估计村里人多会同情她,至少也能理解,不像上一世似的,她一个最大的受害者,到被传成了白眼狼。 这日,难得没什么风沙,红尘刚顶着满天的星星,钻进厨房里生火做饭,心想着今天想办法惹怒顾氏,最好吵一架,顺势把自己知道她不是夏家女儿的事儿曝露出来,思绪还没停,外面就忽然起了一阵喧闹,锣鼓声声,震耳欲聋。 第六章 真相 明明是欢快的锣鼓声,可声音一来,整个蒋家庄一片死寂,好些人家大门紧闭,胆子小的少男少女都失声痛哭。 整个村子乱作一团,鸡鸣犬吠,好像一下子就失了安宁祥和。 隔着厨房的窗户,红尘看到顾氏蹭一下就从屋里蹿出,连鞋都没穿,披头散发,脸色苍白,浑身发抖。 “怎么来了咱们村子?” “不是前年才选过灵童灵女么?” “咱们蒋家庄以前可没选过!” 不远处隐约传来细碎的争论声,声音里都透着一股子说不出的焦躁。 略一皱眉,红尘一开始回不过神,好半天才反应过来,这是皇宫里有神兵利器出世,要选灵童灵女血祭了。 上辈子自从新天子登基,这等以活人血祭的事儿,就被废除掉,从此总算听不见那些孩子们的哭声了,所以她一时也没想到这个。 但可以确信,以前蒋家庄是绝对没出过! 红尘当年活到十好几岁,也不知道还有血祭这种事,怎么如今变了? 本能的,她想起那场以买人为名的绑架! 当年她进京,一回夏家,就发现自己曾经被卖到青、楼之事,已经是人尽皆知。 蒋家庄那么个小地方,锦城也不大,发生这种事儿,京城那些大人物又怎么会关注?必然有人推波助澜。 那会儿年纪还小,也没怎么怀疑,到是后来嫁给王越,又吃了几次亏,才渐渐开始怀疑蒋婵,越看她越可疑。 她或许早就知道她不是夏家的女儿,一直在想办法让自己永远回不了夏家去,就是能回去,也要败坏自己的名声。 吃亏吃得多了,总能明白点儿事儿! 她当初被顾氏卖了,还卖得那般顺利,怕少不了蒋婵那女人的功劳。 只是这一次一计不成,或许蒋婵就另外耍了手段。 选人活祭,夏家上下,从来不觉得有什么活祭的必要,但大周朝百年来都有这样的习俗,夏家也管不了。 不过现在蒋婵是夏家的嫡女,要影响人选,那也就一句暗示的事儿,没人会不给她面子。 只是她必然不敢露出痕迹,真指名道姓地说什么,这才是生机所在! 红尘冷静地站在院子里,心中一口气憋闷良久。 一向是如此,天时、地利、人和都在蒋婵身上,可这一世,她不想陪蒋婵玩了。 她到要看看,这一回她身上夏家的外皮扒下来后,还能不能和上辈子似的,过得那般顺风顺水。 不多时,村子里就出现一支身穿玄色外袍的队伍,正是宫中使节,浩浩汤汤而来,领头的手拿罗盘,骑着高头大马,念念有词。 整个村子顿时鸦雀无声。 队伍轻轻巧巧地就在蒋家的院门前停下! 顿时,好些人出了口气。 顾氏脚一软,踉跄了下,随即回头瞪着走出厨房的红尘,顿时心定了定。 红尘也看了一眼来的车队,却惊了一惊,猛地低头,随即才想到,现在还没人认识她,这才轻轻吐出一口气。 只是,这人怎么会来? 车队旁边骑着马的一锦衣公子,正是夏家的入室弟子,师风。 师从大长老,他虽然不姓夏,在夏家的地位却不比自家儿郎低,连夏世杰在他面前,也从来不敢摆架子。 这人既然在这儿,红尘眯了眯眼,轻轻握住小心别在腰间的匕首,感觉到它轻微的颤动。 此人在这儿,到是一件好事! 至少有他在,自己更有把握能全身而退,不去做劳什子灵女。 思索间,宫使下了车,吟唱一般念出一篇圣旨,朗声道:“你家中选,还不拜谢天恩?” 这会儿蒋庄刚急匆匆从外头赶回来,一回来就听说自家被选中,脸色登时变色。 “不可能!” 他一出声,其他人都吓了一跳,顾氏更是吓得嘴唇发青,扑过去搂住蒋庄:“当家的,可不能顶撞宫使。” 以前也有过一家子舍不得儿女,不肯送人走,可又没钱去打点赎人的事儿,闹大了,虽然不至于家破人亡,可孩子没保住,一家还都被发送边疆,还不知活不活得了。 没错,虽然有血祭这一说,但若是选到富贵人家,也有人拿钱去赎人。 要是交了钱,活祭的时候便由宫里的灵师给写一道寄名符,再涂抹上鲜血,便能替换自己,逃得一命! 当然,起码是三千两银子起价,一般寻常老百姓,把一家子全卖了也绝对凑不齐。 如今家里头大部分孩子都多,夭折几个那是常事,穷苦百姓,到很少有人去赎。 宫使见多识广,这种事儿见了不知多少,也不以为意,只是笑道:“被选中去伺候天神奶奶,那是幸运,别哭天抹地的,行了,你们家自己请出灵童灵女,收拾干净好上路。” 顾氏猛地把红尘往前一推。 “这是我闺女,还请宫使照顾一二。” 红尘踉跄了下,低着头不说话,眼眶微微发红。 蒋庄咬牙切齿,可是他也知道,自家绝对拿不出一笔足够的银钱来赎人。 顾氏努力把蒋毅护在身后,不许他往外看,声音急迫,难听得像公鸭子在叫,盯着红尘道:“行了,你赶紧去,别作妖,宫使走一趟不容易,你听话点儿!” 红尘叹了口气,走出来向着蒋庄跪下磕了个头。 “爹,女儿要走了,有些话本来不该说,可要再不说,以后就没有机会,总不能让爹爹蒙在鼓里。” 她声音清脆,带着一丝孺慕,任谁都看得出,她对爹娘充满眷恋。 村子里好些人都掉了眼泪。 “很久以前,我就知道,我不是娘的女儿,当年女儿尚在襁褓中,娘就将亲生女儿,和我调换了位置,我本是当年路过这里的一个夫人的孩子。” 一句话,周围所有村民都傻眼,包括蒋庄在内,都回头去看顾氏。 顾氏吓得踉跄后退,尖声喊:“你怎么知道?不,不,你是胡说的,胡说的!” 本来还有人不信,以为红尘是心里有气,不愿意认亲,可一看顾氏的反应,到都信了。 红尘的声音还是平平静静。 “前一阵子,女儿莫名就通了相面之术,看得出来,我和您还有娘,并无亲缘,又听娘亲梦中所言,才知道一切,但爹娘养育我多娘,养恩大于生恩,今日我替毅哥儿去了,就算偿还恩情,从此以后,再不相,不知爹娘可同意?” 顾氏扯开嗓子怒吼:“你就是我女儿,什么不相干!” 选中灵童灵女的人家,可是能拿一百两银子的补偿! 第七章 撇清 顾氏的表情实在算不上隐晦,她这一嗓子下来,乡亲们都知道她打的是什么主意。 蒋庄浑身发抖,牙呲目裂,冲过去一把抓住顾氏的衣服,一字一顿地道:“二丫头是不是……我们的女儿?” “不……她……” 让自家男人吓了一跳,顾氏整个人呆了呆。 蒋庄平日里脾气虽说不算好,但在村子中,却是难得的厚道人,从来不和别的丈夫似的,动不动就打老婆。 他和顾氏成亲,就待她极为妥帖,哪里会如此凶神恶煞! 顾氏一瞬间心虚,闭了闭眼。 两个人成亲多年,对自家的耳边人还能不了解? 蒋庄不用再问,整个人虚脱一般,踉跄后退,满脸的不敢置信! “你怎么敢?怎么敢?” 他自问也没少了顾氏吃喝,而且不说大鱼大肉的,至少能让她隔三差五就尝尝荤腥。 像他们家这般条件的,村子里也没有几户! “咱们家难道就真那么不堪,让你昏了头,不要自己的亲生女儿,去换人家的?” 顾氏脸上一白,露出几分羞恼,扯开嗓子哭嚎,“你不信我,到信一小丫头片子,难道你看不出来,这丫头就是个白眼狼,不想咱们家好!” “你,你,我非休了你!” 蒋庄气得脸色煞白。 偏偏顾氏不依不饶:“休了我?就因为她这个臭不要脸的小妮子?你要真敢,我就带着儿子去投河,看看你后悔不后悔!” 她骂骂咧咧,越说越难听,大家见她到了如今这份上,还诋毁红尘,不觉对她更多了厌恶。 好些事不关己的人,也不免同情起眼前的女孩子。 宫使不耐烦地皱了皱眉:“行了,这些事我们不管,就是有什么人犯了国法,那也是县令的事儿。一会儿还得去接别人,快有请灵女上车,咱们该走了。” 顾氏这才收了声,低下头不说话。 红尘嘴唇动了动,目中隐约有悲哀之色,又看了神色复杂难辨的蒋庄一眼,站起身。 蒋庄顿时觉得胸口大痛。 “二丫头……” 可他终究不能让儿子去,他是疼爱红尘,可红尘就是亲女儿,也不能为了女儿毁了儿子! 手心手背都是肉,伤了哪儿也痛彻心扉,却还是轻重有别。 蒋庄低下头,下定决心,他就是砸锅卖铁,也要想办法赚钱,尽力去救一救女儿。 红尘叹了口气,整理了下衣襟,缓缓向马车走过去,车队里就有两个宫人过来,一左一右,准备扶住她的胳膊,没成想,刚一靠近,就见青光一闪,她腰间的短刃竟然开始震动,发出一阵阵宛如风声呼啸的轰鸣。 “啊!” 那两个宫人的衣袖一下子裂开,两个人吓得连连退后,脸色煞白,面面相觑。 宫使也心下大惊。 红尘不知所措地立住,满脸茫然,她那把短刃就震动不停,好像要挣脱束缚一般,本能地伸手握住,短刃才平静些许。 “咿?” 一时间周围都安静了,师风目中流露出几分诧异,从马上一跃而下,作势出手抓住红尘的袖子。 可刚一伸手,手背上就多出一道血痕来! 宫使还有身边的宫人脸色都变了,齐声喊道:“师公子小心!” 这位可不是一般人,要是有所损伤,此次出行,完成得再好,怕也有过无功,回去要吃挂落! 师风摆摆手,饶有兴致地点头:“神剑有灵遇警则鸣……原来传说竟是真的!” 他细细打量红尘,目中闪过一抹惊疑,总觉得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个女孩子。 只是,蒋家庄是个偏远乡村,若不是有传闻说那位大人物到了附近,他一辈子也不会来,又怎会见得到此地的村姑? 不过,真没想到小小一山村,竟也有如此钟灵毓秀的女孩子,她浑身灵气逼人,甚至比家里最能感应天地,孕育神兵的灵女的资质还要好。 拿这般好胚子去活祭,未免太浪费了些。 师风思绪一转,脸上却笑道:“宫使好福气,此女能让神器认主,果然是不得了,这蒋家,我看难能可贵的很,值得破例一次,不如就把这小丫头的兄弟一块儿带走,既然是亲兄妹,想来男孩子也是最好的灵童人选!” 宫使顿时笑了,一本正经地应下。 蒋毅今年十四岁,不算小,却依旧懵懵懂懂,隐约感觉到不好,缩在母亲身边,一句话也不敢说。 一开始,顾氏还没反应过来,半晌才回神,顿时懵了,一把搂住儿子,瑟瑟发抖,一张脸涨得通红:“不行!” 惊怒惶恐,让她整张脸都开始扭曲。 红尘一向认为,活祭既无用,又残忍,是大周朝传下来的,最令人痛恨的一种习俗,可这会儿,忽然因为这个有些痛快。 宫使皱眉,冷漠地扫了顾氏一眼:“我出行乃是奉了圣命,你若不遵,就是抗旨,知道上一个抗旨的人去了哪儿?” 顾氏一个激灵,脸色更白,发抖得更厉害,再也没有和男人争吵怒骂的精神气。 宫使使了个眼色,立时便有两个宫人过去,连拉带拽,硬生生把蒋毅给拖过去。 顾氏捂住脸哭,整个人跪在地下,耳边听着她儿子一声又一声地喊娘,心如刀割。 蒋庄神色麻木,闭上眼,呢喃:“报应啊!” 一听这话,顾氏顿时来了力气,扑过去用力抓住儿子,高声吼道:“不是,我儿子和那死丫头没关系,她不是我女儿,她是我换来的,真是我换来的!” 这声音极为尖锐高昂,连三里外的人没准儿都听得清清楚楚。 宫使一挑眉,看了师风一眼,见他脸上露出满意的神态,便知道自己没做错。 他们这种人,揣摩上意,那是本能,一挥手,宫人这才松手,推搡了下,把蒋毅推得一踉跄,倒在顾氏怀里,顾氏死死抱住他。 师风咳嗽了声:“如此说来,这个灵女确实和你家没关系?” “没有,没有!” 顾氏再也没心思胡思乱想,一心想撇开关系,“她就是个野孩子,和我们没干系!” 师风这才满意:“有上差在这儿,又有这么多人作见证,你这句话,大家可记住了。” 顾氏只顾着给儿子擦眼泪,擦鼻涕,根本就什么都没听见。 红尘看着这一对母子,目光清幽如水,隐约闪着泪光,周围的乡亲们想起她平日那么孝顺,只要娘亲给一个好脸色,就能开心好几天,都不免连连叹息。 顾氏不惜福啊,二丫头太可惜! 第八章 安家 红尘最后回头看了蒋庄一眼,面无表情地向马车走过去。 蒋庄失声痛哭。 村子里的老人们不免唉声叹息! 师风挑挑眉,这才慢吞吞地上前一步,把人给拦住。 红尘没说话,心里却道:没成想师风这家伙年轻的时候,到比人到中年更沉稳些。 当年她认识的那个师风,做事一向风风火火,哪里能等到现在? 害得她刚才还以为自己失算,真要此时就去京城! 不是怕自己被当成祭品,红尘很清楚,以她现在拥有的小能力,想要赚钱买灵师的寄名符,绝对不会很难。 只是进京便要直面蒋婵,她不愿意在自己很狼狈时与那个人碰面,若真是见了,也许又会重蹈覆辙,让夏家人觉得自己远比不上他们精心培养十几年的女儿。 师风从怀里拿出一张红色的,只有方寸大小的帖子,递了过去。 红尘也没觉得太意外。 像这种帖子,每年夏家都要发出去四五十张,这是往少了说,记得有一年,蒋婵一个人就给出去六十张,‘骗’那些资质好,年纪小的小孩子们进入夏家大门,成为夏家的一个零件。 近千年过去,夏家长盛不衰,这些零件的功劳才是最大的。 “我就求求情,让你等三年再作为灵女去侍候天神奶奶,看看,这是我们夏家的帖子,你要答应拿着她,三年后春日来参加入门考核,且考中了,我就借你钱买一张寄名符如何?你不是说通相面之术?说不定是开了灵窍,那还有几分希望能中!” 师风拿捏了架子,等着红尘惶恐不安,他好细细安抚,笼络人心。 结果,人家小姑娘大大方方就伸手接了,睁着一双眼睛看着他,目光清亮。 “我不用你借钱,三年后我就有钱了。” 师风:“……” 这丫头可真有自信,她以为寄名符是什么?三文钱一张的骗人护身符么? 摸摸鼻子,师风还是和宫使说了几句情,于是,蒋家庄这一场灾难,有点儿虎头蛇尾地结束掉。 宫使还要去很多地方,自然不能久留,几乎没多长时间,车队就浩浩汤汤地离去。 村子里的村民们,伫立良久,擦了擦满头的冷汗,这才松了口气,叽叽喳喳,吱吱呀呀地开始议论起来。 蒋家庄的人,有些一辈子都没离开过家乡,更别说见到宫使,那会儿是害怕,不敢言语,这会儿到觉得新鲜,个个那些大人们,个个长得像天上来的。 唠了半天,长辈们才哄了人回去。 日子总要照过。 只是,红尘却不肯与蒋庄和顾氏走了。 村子里德高望重的族老,王大爷叹了口气,看顾氏正用阴测测的目光瞪着这孩子,到嘴边劝说的话,又给吞了回去。 “我已经不姓蒋,以后就叫红尘,贵人面前说过的话,总不能反悔,哪怕是为了蒋毅。” 红尘笑了笑道,“还请族老帮我另外立一户籍,让我能在蒋家庄安家落户。” 这个肯定没问题,大家乡里乡亲的,红尘也讨人喜欢,没人会不同意。 最后商量了半晌,还是红尘自己选的,在后山脚下有个破茅屋,以前修建来给猎户歇脚用,之后破败不堪,也就荒废了,村子里三两银子就卖给她,包括附近开出来,半荒废的一块儿菜地。 “这里怎么能住人?” 村民们都皱眉。 红尘笑道:“大家放心,我就一个人,也住不了多大的地方,以后我赚了钱,会修个好房子的,再说了,咱们村子向来太平,住哪儿不是住啊!” 见她打定主意,就要这个地方,蒋庄一言不发,领着这个从今天开始,就不再是自己女儿的孩子,去交了钱,把地契塞在她的袖子里,又一个人扛着工具,敲敲打打,把那个茅屋整修了下,至少不会漏风漏雨。 顾氏是不乐意,可蒋庄一瞪眼,怒道:“你知不知道你犯了大罪,如今是民不举官不纠,找不到苦主,才容你逍遥,将来有你好受的!” 她再厉害,也是个寻常村妇,终究还是理亏,顿时不敢言语。 一切都收拾妥当,居然到了后半夜。 红尘累得腰酸背痛,茅草屋里什么都没有,她也没从蒋家带太多东西,只有几身补了补丁的换洗衣裳,拿出来铺在炕上,倒了下来,冷风呼啸,又饿又累。 她现今一个人,要生活,还想要吃好喝好,过和上辈子完全不一样的好生活。 翻了个身,蜷缩起来,顶着冷风,红尘一时睡不着,心里却像燃了一团火。 她终于离开顾氏了,似乎走出了扭转命运的第一步。 伸手握住贴身放着的玉珏,红尘忽然想倾诉,她的心里话,不能和别人说,但她突发奇想,或许在玉珏空间里,能畅所欲言? 眨了眨眼,红尘打开玉珏,点开唯一一个能开的版块,仔细看了看,往‘快速发帖’的框子里,一字一顿地写下——我现在一个人生活,能做什么营生! 略一迟疑,意念过去,居然一下子就发布出来。 红尘吐出口气,裹着衣裳坐起身,愣愣发呆。 不知道是不是有很多大能也无聊,也就过了片刻,红尘就觉得眼前闪啊闪,好多人在说话。 “少年,来和我打网游吧,我带你装逼带你飞,神器整沓送啊!!” “美女,我需要时装模特,你想不想尝试一下?会让你红遍全宇宙!” “那要看你在你的位面有什么特长,又想做什么,人总要有理想,既然能开启交流空间,你也不是一般人。” “这小年轻一看就知道是新人,没准儿还是个孩子,有很多时间考虑未来,若想赚钱的话,可以开个商店,就卖我们这边的特产,再不然卖书最划算。” “不如去接现实任务,做个职业悬赏人!” 这句话一出,一下子再也没人发言,出现一堆‘……’符号。 红尘顿时有些好奇,不过,这会儿并没有问什么,她为人谨慎,虽然不吝于求助,却绝对会自己一点一点儿地把玉珏空间了解透彻。 现在她到觉得,最该做的,是仔仔细细去阅读版块里面的新人贴,知识贴,还有八卦交流的帖子,至少里面很多知识,哪怕只有只鳞片爪,也让她觉得特别神奇,特别长见识! 像什么位面,宇宙,种种概念,她看了许久,琢磨了许久,才彻底明白,这些大能,都是生活在不同世界的人,每个世界都不同,可能和想象中的仙界,冥界差不多,也许传说中的天神奶奶也是这样的大能? 看了许久,红尘觉得困倦,才合上眼,其实,无论是想琢磨个什么营生,总要先有钱才行。 她先要吃饱喝足,好好经营一个家! 第九章 寻兰 一连半日,红尘都在想,在蒋家庄里,究竟上哪儿去能赚得到银子? 纠结许久,她忽然想起上辈子村里一个小姑娘春妮儿,卖出去一盆儿很名贵的兰花,一共卖了五百两银子。 这可是一笔巨款,当时特别轰动,顾氏因为这个,骂了她好几天赔钱货,只知道吃,什么活儿也做不了。 要是上辈子,她肯定养不出什么好花,这回却不同。 一些生长年数不够,还很稚嫩的小植物苗,她到没办法点化它们,让它们生出灵智,不过,到是能促进这些可爱小植物的进化。 点化的过程,其实说白了就是促进他们进化的过程。 就说有这本事,养些花草貌似不很难。 五百两银子不多,可对现在的她来说,实在是能救急! 说做就做,红尘当天就收拾东西,背上竹筐,揣好匕首,就一头扎进了后山。 山路对她来说,实在不是什么难题,那些成长了几百年的参天大树,甚至一根绿草,虽然大部分还没有灵智,却有一丝丝灵性,能给她传递信息,指引她走路。 只是…… 兰花还是苗儿的时候究竟是什么样子? 红尘发现她有点儿太想当然了。 以前她也不是没见过兰花,不过到说不上怎么喜欢,最多在盛放时看上两眼,要她在这些花还跟杂草差不多的时候,把它们从杂草丛中选出来,还真有点儿,不对,是十分有难度。 今日蒋铁匠又接了个活儿,去了县城,正好顾氏要她去后山捡柴火,她就趁机来以前听说过有兰花生长的一小山谷碰碰运气,没有兰花,能遇见别的名贵植物也不错。 只要能赚钱,她可不会太挑剔。 红尘摸着山谷转了一周,各种野花看了不少,兰草却瞧不见,走了半晌,一抬头,居然看见一颗老山参,瞧着也有百年光景。 这东西同样值钱,而且不会比兰花差。 红尘心中大喜,一时晃神,竟掐了个法决,在人参顶上轻轻一点,顿时一股气流从体内散出,她脚下软了软,头昏眼花,扑通一声坐在地上,一时间浑身乏力。 “小心!” 耳边忽然传来个声音,红尘抬起头:“…………” 那颗人参顶上,缓缓浮现出一个虚影,白雾蒙蒙,是个须发花白的老头,正满脸关切地看着她。 换了别人,‘白日见鬼’,一定吓死,就是红尘也心里一扑腾,好半天才回过神,知道并不是自己见了鬼,纯粹是自己这些天,天天思索脑子里的信息,一直在暗中练习,已经初步有些成果,刚才一察觉老人参能点化一下,生出灵智,她就不自觉动了手。 可问题是,现在人参灵智,别人也就算了,她却是能看见的,难道还能挖了人家去卖? 再说……为什么会是个老头儿? 若是变成个美女,或者年轻貌美的小伙子,她恐怕还甘心些。 “哈哈哈,主人,那可不怪小老儿,明明是主人自己的原因。” 红尘翻了个白眼,叹了口气。 根据她脑子里的信息,点化灵物有难有易,可点化之后,灵物本身还是无形无相,只是在她心中有了形象,也就是说,她认为这个东西该是什么形貌,就会看见什么样的形貌。 以后要是还有机会点化什么,一定要把印象里的美男美女想一百遍。 “主人欲寻花木,小老儿到知道几株,只是不知名贵与否?” 刚才红尘絮絮叨叨,满心满眼都是拿兰花换钱的话,这株人参显然是听的清清楚楚。 红尘连忙细问,她也不奇怪这人参是怎么知道三里之外的事儿,植物和植物之间,自然有自己的交流方式。 这会儿也用不着着急了。 问清楚,红尘就在地上画了张地图让人参来看:“你不要叫我主人,听着别扭,我叫红尘,你就直呼我名便是。” 人参到也不矫情,高高兴兴改称她阿尘。 因为红尘刚才点化它那一下,耗损了许多精气,便让她拔了一把自己的根须,含在嘴里。 别看只有一点儿须,但这株人参达成一次进化,和寻常山参完全不同,入口即化,稍微一点儿苦涩过去,便是甘甜爽口。 红尘顺手就又揪了一把,打算回去煮参茶来喝,没赚到钱之前,日子恐怕不好过,身体得好好保养才是。 她本来想就让老人参呆在这儿,慢慢生长,只是人家人参不乐意。 “阿尘啊,你不如把我移植到隐秘些的地处,山上经常有猎户出没,万一把我给抓走吃了怎么办?” 你本来就是给人吃的。 红尘哭笑不得,还是答应等办完了事儿就给他寻个风水宝地养着,也许可以移栽自家的菜地里。 气息喘匀了,她就用脚蹭了蹭,把地上的地图蹭平,一边捡柴火,一边溜溜达达就找去老人参说的长兰花的地方。 地方不是很好找,好在她和那株人参交流,貌似是说话,其实却是一种灵识感应,人参知道的东西,直接浮现在她的意识之中,路自然是熟悉无比。 也就半盏茶的工夫,红尘就到了地头。 身后背着的篓子里面装满了木柴,还有掉落的野果,甚至还有五颗野山鸡下的蛋。 人参说的地方,是个背阴的小山坡,到处是藤蔓杂草,还有灌木丛,看起来十分寻常,估计就是有山民进山,也发现不了。 红尘拿出自己的短刃,只一下,藤蔓就断裂了好些,即便她都见识过这个短刃的不同凡响,还是有些惊讶。 这兵器似乎和上辈子大不相同,锋利无比,甚至她明明本身不怎么会用,是这把短刃在主动带着她行动。 很快开辟出一条道路。 红尘仔细看了看,到处都是杂草,但她还是发现了几棵不一样的,应该是兰花。 只扫了一眼,她就发现这几株花苗,在她的眼中摇曳多姿,仿佛会说话一样,充满了生气。 连忙把背篓放下,小心翼翼地将花苗挖出来,放在筐子里盖好,又装了一些这里的土壤。 她也没有多挖,虽然有把握,可还是仔细些,万一碰上意外,这几棵没养好,她还能再找别的补救。 找到东西,红尘一看天色不早了,连忙下山,还顺路回去告诉老山参,等明天她再来,到时候给它换个地方,和自己做个邻居。 现在要是挖的话,竹筐太小,里面东西又多,天色也晚了,恐怕伤了根茎。 老山参还挺高兴。 事实上,山上的花木都喜欢和红尘亲近。 这会儿就先拿土壤草稞子盖一盖,此地地处偏僻,轻易没人过来,一时到不用担心。 一路回去,回到自家的破茅屋,家徒四壁,心下却十分安稳,这里现在还很糟糕,可用不了多久,就能变成她理想中的家园。 红尘生了火,把自己在山上捡来的野果子和山鸡蛋烤一烤,一颗颗吃下去,才用个破木箱子装了土壤,安置好兰花苗,就摆在床边,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 兰花很稚嫩,就像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婴孩儿,娇嫩无比,红尘低声念诵了几句咒语,只觉得一股气息从喉腔里喷涌而出,吹在娇弱的苗上。 几乎肉眼可见,兰草略微长大了些,变了个模样,更有活力,也更迷人。 即便还只是草,也婀娜多姿。 第十章 话本 “清风摇翠环,凉露滴苍玉。美人胡不纫,幽香蔼空谷。” 红尘顶着黑眼圈,一脸憔悴,却还是每天都抽出时间给自家的兰花美人吟诗唱词。 供养一株小苗竟然如此艰难,她每次感觉到身体中的热流往花木上去,都像大病一场,休息好半晌,吃上一个参须才能恢复! 好在成果斐然。 有一株已经开了花,通体如墨,边上飞着一丝金边,简直美如玉,就算是不懂兰花的人看了,一颗心都砰砰乱跳,不忍释手。 所谓兰花之美,在色、姿、韵、香,它是样样都完美。 红尘觉得自己这个大俗人,竟然也有那么一点儿舍不得。 而且这花还一天比一天美,天天按照她脑子里最完美的形象去改变。 有时,红尘甚至能感到,它是真能听得懂自己的诗词,也能知道她的想法,会回应她,给她安慰,抚平她精神上的疲惫。 她天天累得要命,拼尽全力去点化兰草,似乎变得没有什么不值得,哪怕不卖钱,自己留着养都好。 那枚玉珏,红尘私下里叫它玉珏空间,上面有个上传影像的按钮,点了一下,兰花的图像就出现在上面。 居然还真引来好几个人称赞,说是只看一下,就知道此花有灵性。 当然,也有某些大能说话她听不懂,说什么在他们那儿,好好的兰花都被炒成什么天价,弄得铜臭味十足,完全失去了兰的本意,令人扼腕叹息。 红尘叹气,她不介意铜臭味,只要价高,卖给谁都行啊!反正高价买了花走,就不可能不好好照顾! 其实,她应该给它添一个好看的盆,再买上一支带着香气的花签,写一些美丽的诗词来配,那样肯定更能卖得更贵。 问题是这些都不现实,她如今连吃饭都是村里人接济,还有蒋庄给她送些,买个花盆还是满贵的,等花卖出去,赚了钱再说吧。 到是玉珏里有人留言,说想换几盆有用,不急着要,等她再多培育些也不迟。 对方显然不是为了看花,为了什么就不知道了,拿出来交换兰花的是几本旧书卷,看影像的话,保存得比较完好,有一些蒙学的,还有一本状元文章集锦,一看名字就很大气,其它的杂七杂八都是些杂学,还有话本小说,也颇有意趣。 因为这个版块是很不正规的二手交易,根据信息来看,没多大保障,‘做生意’只靠自觉和信誉,大部分都是拿来处理不值钱的闲置物品。 红尘现在是第一次交易,能交易出去就算不错了,就是有别人喜欢她的花,一时半会儿也不放心,便随口答应下来。 她自己能培育,自然不缺花草,她还打算围出个院子来,种上一片花草,再植上几棵果树,架上个葡萄架。 兰花遍地的美景,离她可不算远呢! 但在眼下,读书却是极为奢侈的事情,哪怕只是一些闲书,拿在手里也一定有用。 红尘还对玉珏空间里的东西特别好奇,什么都想知道,这会儿自然是认认真真答应下来,等培育好了,由着对方挑选。 那人一高兴,不光先给了本话本算预定,神神秘秘地说,对她肯定会有些作用,且很贴心地,主动送了她几个造型雅致的花盆。 花盆是金属质地,细丝缠绕而成,本身就雕琢出叶子和鲜花,蓝光闪烁,浑然天成,和自家的兰花特别‘般配’,她立马决定,这盆花如果卖不出五百两以上,谁也别想拿走。 一切都很顺利,红尘的心情不错,随手翻了下话本,可看了没多会儿,却不觉怔住。 话本里讲的故事很眼熟,主角居然是她那个假妹妹蒋婵,整个故事,就是蒋婵如何压过人家夏家真正千金,谋得富贵荣华的奋斗史。 她本来没在意的,可里面一些东西,居然和自己记忆中没多少差别,只是…… 红尘的手指微微颤动了下,深吸了口气,冷笑——话本里的夏红尘,是个狡诈阴险的坏女人,整日欺压蒋婵! 原来亲娘给她多做几身衣服,亲爹疼她几天,得了先帝爱惜,多了几样嫁妆,就是欺压? 整本看完,呆愣良久,红尘顿时觉得喉咙里像堵住了什么东西,干呕半天,却吐不出来。 她终究还是略带几分伤感,释然一笑。 书里细节不清不楚的,也不知是不是有什么人知道了这个故事,自己编写……不过已经无所谓,故事不是她的故事,她也不是故事里的夏红尘。 从上辈子到这辈子,她从不是什么恶毒人,也不是什么良善人,不过一奋力挣扎求存的女子罢了。 她有心追问话本的来历,只是想了想,重生都重生了,连这般神奇的事儿也遇得上,玉珏本非凡物,有这么个话本出现又由何稀奇,不问也罢。 只是这书到底不好让外人看到,红尘干脆找了个黑罐子把东西藏好,塞到床下,随即就努力把自己看到的故事抛在脑后。 活了一辈子,红尘别的没学会,至少学会一件事,一步步走自己的路,决不去想任何想来没用的东西。 如今,改变生活要紧。 第二日就是个大晴天, 红尘把兰花装在箱子里头,又换了身儿蒋庄过年的时候给买的新衣服,虽然是麻布的,不值钱却干干净净,没有补丁,也是她带出来的,唯一一身好衣服,这才从塞在一个破瓦罐里面,翻出十二个铜钱收好。 这几个钱是她拿鸡蛋换来,给自己准备的路费。 从蒋家庄去县城,要过一条淘金河,要是走桥那就太远了,往返一次要将近两个时辰,有急事的一般坐船。 河里有三条船,一条大船,还有两条小船,大船反到便宜些,一个人要两个铜子即可。 正好村里的猎户赵大叔驾着驴车去集市,路过渡口,她就坐了一回顺风车,只说是做了点儿绣活儿贴补家用,去县城看看。 老赵笑眯眯让红尘坐到背风的柴火和几张皮子后面,还给她两把瓜子。 村里人现在都知道,二丫头的身世可怜,现在没爹没娘了,村子里的乡亲,左邻右舍住着,在事不关己的时候,多多少少都有点儿同情心,这会儿帮个小忙,老赵很乐意。 再说了,他到觉得这丫头不是一般人,能交好那是福气。 渡口离蒋家庄非常近,走了有小片刻就到了。 老赵想了想,直接送红尘到渡口去,领着她走到大船边上。 “高师傅,还有座儿没有?” “满了,没看这么多人都等着。” 船夫也有点儿累,汗水淋漓,抹了把脸,摇了摇头道。 大船能装的人多,不过,不只是蒋家庄,附近好几个村子去县城都要坐船,到时常要等上几回。 老赵无奈,扭头看过来:“二丫头,要不你在这儿等等?” 这一等,怕是要等不少时候。 “赵大叔且去吧。”红尘四下张望了半天,一笑,眼珠子转了转,“我坐小船。” 老赵一愣,皱眉道:“可别,小船的船资贵二十倍呢。”他们小门小户的,哪有如此浪费的道理,“你如今出来单过,年龄又小,以后用钱的地方多得很。” 红尘笑了下,摆了摆手,溜溜达达走到正准备上小船的一个客人身前。 “大叔。” 一回首看到红尘,见是个五官漂亮,干干净净的小姑娘,那客人顿时愣了愣。 他也就三十四五岁,看装扮应该是商人,不过并不暴发户,除了穿的棉布料子的衣服,裁剪很精细,针线也好,除了腰上挂着个香囊外,并无太多装饰。 红尘看盯着他,上下打量了一会儿,笑眯眯地道:“恭喜你啊大叔,你媳妇要生了。” 那人大吃一惊:“小姑娘,你怎么知道我媳妇怀着身孕?” 他可不是本地人,媳妇是三十里外王家庄的,他这次带着妻子回家省亲,没成想妻子居然有孕,他们成亲二十年,才有这么一个孩子,自然要慎重,干脆就没走。 今天出门,还是媳妇说想吃县城桂园楼的点心,说是二十来年没吃过,想的厉害,他才亲自出门去买。 ps:下面还有两章,属于比较重复的内容,弄雪会在今天都把他们修改发出来,晚上有全新章节更新。 第十一章 出售 怎么可能不知道! 在红尘眼里,这位富商大叔腰上带的求子符正隐约发出耀眼的光芒,差不多都快形成完整的意识,每一分每一秒都在说,此人即将有子。 “是个大胖小子……不过生时或许有点儿小麻烦,虽无大碍,但你最好带个大夫回去。” 红尘说的一本正经。 那个富商被唬得一愣一愣。 周围其他客人也颇为意外,连老赵都纳闷,不知道邻居家这小姑娘是从哪儿看出人家媳妇有孕,还敢说这种话。 就这么一愣神的工夫,岸边黄土飞扬,有个短打打扮的小厮扑过来,高声喊:“姑爷,姑爷,小姐要生了!” 那富商脚底下踉跄了下,先是不敢置信,随后狂喜,连滚带爬地上了岸,红尘高声道:“……船资付了吧?捎我一程,就算抵了我给你看相的钱如何?” 那富商哪里还顾得了这个,连忙点头:“是,是!” 估计只要红尘说的够准确,他能有儿子,别说坐一回船,就是坐个一百回,他也愿意掏钱。 红尘优哉游哉地上了船,冲着一脸迷糊的老赵摆摆手。 一船的客人,看她的眼神,古怪里都透着点儿敬畏,虽然还不知对方生的是不是真的是个儿子,可至少大家隐约觉得,小姑娘指不定是个高人。 红尘心里竟然也多出那么一点儿愉快,难不成不光身体变小,连精神也变得幼稚? 红尘莞尔,却没觉得哪儿不好,上辈子她就是顾忌太多,这辈子张扬一下,有何不可? 老赵猛地一掐大腿,惊声道:“你说自己通相面术,原来不是唬顾氏的?怪不得,怪不得京里的贵人也说你这孩子灵透的很!那么说,夏家的帖子,你是真得了?” 红尘笑而不语。 可听他如此喊,周围几个乘客,都大惊失色,又多信七分,红尘若不是真有本事,怎能得夏家青眼,那可是大周朝赫赫有名的夏家! 一时间,船上的人全凑过来搭话,有的想她给相面算命什么的。 “我算命到没什么,不过,有一句老话说得好,命不轻算,要不是迫不得已,人还是少算命!” 红尘笑道。 乘客们一想也是,就不闹着要算了,不过,对红尘还是一样好奇。 船舱内。 于文波倚窗而坐,一边哄着怀里只露了一颗小脑袋的陈念睡觉,一边不觉多看了那小姑娘几眼,若有所思。 他是京城于家的人,于家世代有人入钦天监,且上下都好道,他自然不例外,自幼就有追寻天道的渴望,得道高人见得多,有些真有几分道行,有些是浪得虚名。 这会儿他却觉得,正因为小姑娘年纪小,才有可能真有几分本事。别人都觉得小孩子最会胡说八道,他却认为,小孩子比大人要可信得多。 船走了有一刻来钟就靠了岸。 小码头距离集市还有一段儿距离,正好几个客人也要过去,她就又蹭一回顺风车。 走了一会儿工夫,就看到乌压压的人头。 举目望去,石青色的低矮房屋,矗立在道路两边,刚到春日,路旁野草冒出新芽,左右酒楼茶馆,招牌林立,虽然只是一个小县城的集市,却颇有几分气象。 红尘一时怅惘,她都不知道有多少年没见过如此乡野气息浓郁,充满生活感的景色了。 集市上有几处贩卖花草,看起来生意不错,别看县城不大,但因为自古以来就是文人墨客云集之所,时至今日,外地士子游学,也时常会相约而来,谈诗论文。 这文人士子一多,对花草的需求也就多了。 记得上辈子那盆五百两的兰花,不就是富商买来送给新科举人的? 其实,真论赚钱,红尘找些名贵药材,就如那株老山参,肯定赚得更多,一开始她就是这么想的,可后来一琢磨,弄几盆花草骗文人才子的钱,和拿名贵药材出来售卖,那是两回事。 以她如今的身份地位,还是在这么个小县城,真拿出很名贵的药材,未免太过引人注意,还不知道会出什么乱子。 药材什么的,还是以后去了大城再考虑。 红尘并不着急,先买了一个幕笠戴上,溜达了一圈,在几处卖花的摊子前面都站了站,仔细观察。 大部分花卉都死气沉沉。 一路走过去,哪怕是看着枝繁叶茂,生机勃勃的盆栽,真正一感应,却几乎感应不到半丝灵性,简直可以说是死物。 这类花卉,要是没碰上像红尘这样有点化能力的主子,恐怕最多花开一季,甚至连一季都艰难,便要‘魂归黄泉’。 走了一圈,红尘才在一个国字脸,五官端正,身着麻衣,不像生意人,到像花农的男子面前停下。 他眼前摆放的花个个不同,有一盆甚至是一向得大周朝上层贵族钟爱的姚黄,也有普通的牡丹,兰花,栀子,风信子,简直是大杂烩,不过他养得很好。 “请问,你这里收花吗?” 那花农怔了下,显然很惊讶,坐直了身子,上下打量了下红尘:“小姑娘,那得看看你卖什么花。” 红尘笑了笑,就把一直捧在手里的木箱放在地下,将上面盖着的包袱皮解开,小心翼翼地捧出里面的花盆。 一看见花的真容,黑如浓墨,金光闪亮! 花农蹭一下窜过来,整个人趴在地上,盯着花瓣,瞠目结舌,好半天才结结巴巴地道:“紫兰?这,这,这样的……可真是世所罕见!” 尤其是眼看都三月末了,竟然还开的这么好! 他说着,就狂喜,看着那盆花的模样,掩饰不住的喜悦:“我买,买,小姑娘,我给你一百两银子如何?” 花农故作肉痛地从牙缝里挤出句话。 他话音未落,红尘也未曾来得及说话,地上的花就让人一手给捞了起来。 “一百两能买个花盆。” 那花农吓了一跳,气急败坏地怒道:“谁那么没规矩……呃,穆爷?” 一眼看到捧着花的人,这人年过中年,穿着打扮并不多奢华,但通身的富贵气象,哪怕是个瞎子也看得出来。 花农嘴角抽了抽,一下子耷拉下脑袋,精气神全都消失,不觉叹了口气。 显然他也明白,这宝贝花看样子很难属于他。 不过,花农还是支吾了句:“花草这类也没个明确的定价,专看买的人喜欢不喜欢,一百两可不算少。” 寻常老百姓,一辈子能见到一百两银子的几乎都没有! 红尘也承认,这话不算错。 穆爷就笑了,捧起花盆,细细地看,目中也不自觉流露出一丝惊艳。 不只是花好,花盆也精美异常,他从没有见过这种金丝缠绕成的花盆,哪怕不不见花,只这一个盆,他真是觉得一百两也不算很多,瞥了花农一眼,翻了个白眼道:“既然如此,现在小姑娘碰上了识货的买家,你就别打主意。” 说完,低头笑道,“小姑娘,八百两如何?下个月是我老丈人的寿辰,他老人家最爱花草,你这盆花给了他,决不至于辱没了。” 他这么一说,红尘就点了点头,她也没想着狮子大开口,八百两实在超过预期,她根本没想过能在这样的小县城里卖出如此高的价钱! 穆爷也十分高兴,给钱给的特别痛快,付了她十两现银,还向那个花农要了一贯钱给她,其它的都是银票,大周朝最大的皇商,高家银铺的银票,绝对安全。 红尘平平静静地接下收好,轻声道谢,穆爷到有些意外,这小女孩儿身形瘦弱,一看就年纪不大,穿着打扮像是普通的农家女,但这么一大笔巨款入手,居然还宠辱不惊,没欣喜若狂,到真是个人物。 第十二章 茉莉 虽说有一点儿惊讶,不过,穆爷也看出来,这小姑娘不大想让人知道身份,就没在意,小心地捧着花大踏步离开。 像他这种人,很难真去关注一个村子里出来的小丫头。 那个花农到站直了身子,目送他的背影许久,哀叹好几声,才把注意力又集中到红尘这儿,随即露出个谄媚气十足的表情,又是作揖,又是赔笑道:“小妹妹,以后你要还有这么好的花,可别忘了我,我叫高升,家住杞县东边,你就打听那个卖花的高家就是,千万,千万,切记,切记。” 那股子急迫殷切,溢于言表! 红尘笑应了。 “要有的话,肯定给高老板看,但我这花也是偶然得来,怕养不好早早出售,恐怕很难再有。 高升一想也是! 像这种变异的品种,还开得这么好,的确不可能常常遇见,越想就越发惋惜。 “哎,你该养到分株之后再卖的!”他皱着脸嘀咕,“那位主儿果然像传说中一样,半点儿架子也没有,连这等乡野小集市也时常逛一逛,却苦了我,失了一桩大买卖!” 穆爷的岳父那不是一般人,那是宫里出来养老的一个大太监,收养了一对儿儿女,在本地那是绝对不能招惹的大人物。 这花到了人家手里,想等着分株之后买一盆,怕不容易。 红尘和他说了几句闲话,不着痕迹地四下一打量,觉得还挺安全,这笔交易并未有人太注意。 也有可能是那位穆爷势力大,县城三教九流的人都给他面子,和他有关的生意,别人不敢打什么坏主意。 即便如此,红尘依旧打定主意,回去的时候要多绕个几圈。 正和高升告别,忽然激灵一下,打了个哆嗦,脑子里嗡了一声,隐隐约约听见细微的**声,像是在求救。 红尘低头,就看见一盆叶子发黄的茉莉花苗株,堆在一堆破麻袋,杂物垃圾后面,很努力地冲着她摇曳身姿。 眨了眨眼,她还是蹲下去将它捧了起来。 任何生灵的求生*都不应该被忽略,何况这盆小小的茉莉花,居然很奇异地生出些许灵智来。 像这类稚嫩的植物,能有如此机缘,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哪怕一切顺利都有了,也多夭折! 世间生灵,除了人得天独厚外,其它的想要有那一丝灵智,多要受个‘九九八十一难’,苍天不容! 从这个层面上说,红尘拥有的能力,实在很不得了! 她上辈子万般艰难,做什么都不顺,也许正是潜在能力逆天,所以天要亡她。 只是大道五十,天衍四十九,留一线生机,或许,她就得了那一线生机,才得以重生。 “这盆多少钱?” 高升奇怪地看了红尘两眼,耸耸肩笑道:“你想要就送给你,能救活了也是功德。” 这会儿不到茉莉花期,他本是带出来请一个精通园艺的先生给看看,没成想那位先生远游去了。 茉莉花又不算名贵,他虽然喜欢花,到底主要还是为了赚钱,为了养家糊口,不可能为了一盆可能活不了,又卖不上价钱的花多辛苦。 现在眼前疑似财神奶奶的小姑娘想要,不拱手送上刷好感还等什么? 红尘笑了笑,就收拾好走人,也幸亏她回来之后好歹做了几天苦力,这具身体别看瘦弱,却一直辛苦做活,否则她搬着重物走路,还真不一定能坚持。 在集市上转了两圈儿,遇见两个西域胡商,便买了些种子香料,又去小饭铺吃了一顿热气腾腾的饭菜。 其它的什么锅碗瓢盆,被褥布料,各种杂货,粮食,也是能买就买,还给帮助过自家的那些邻居乡亲们,都买了些礼物! 红尘都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一个人自由自在地逛过集市,逛得恋恋不舍,一直呆了大半个上午,这才意犹未尽地返回。 她如今有了钱,用不着再去找顺风车坐,直接就到车行雇了一辆车,装载了满满当当的货物去码头。 集市上的车行都很正规,几十年的老字号,且车行地头熟悉,人面熟悉,雇一辆车,连带着有人随行保护的,总比孤身一人上路要安全些。 车行用的马,不是宝马,也是良驹,脚力不错,没用多少时候,便到了码头。 红尘数了几个铜子塞给车夫,算是赏钱。 并非她小气,实是有那么几个铜子的赏钱,车夫就极高兴,像传说中直接拿银子打赏的,怕只有话本里才有。 码头上很热闹,嘈杂声四起。 大船这回好好地停着,还没有走,红尘连忙整理了下东西,又雇了个力工来挑货,这就要过去。 “小姐,这位小姐等一等!” 刚走了几步,身后忽传来一人高声叫喊。 红尘一停下脚步,就有一个肥肥胖胖,一身绸衫,腰里还挂着个算盘的中年男人冲过来。 那男子一脸的喜色:“啊,小的可算是等到您了。” 话音未落,竟跪下砰砰磕了两个响头。 此处是码头,人来人往,他这么一闹,特别引人注目,好些准备乘船的行人都探头看过来。 红尘也皱了下眉头,一侧身,避开,才伸手让对方站起,微笑道:“恭喜尊主人喜得贵子!” 男子一怔,脸上更是笑出了一朵花。 “小姐果然是奇人……要不是听了您的指点,老爷回家时带了个医生回去,我们家夫人这回怕是要伤了身子,幸亏大夫到的及时,如今母子均安!” 这人嘴上跟涂了蜜似的,把红尘捧得舒舒服服。 不怪他如此客气,主要是他家主人快把眼前的小姐当神明给供起来了。 那个富商骑着马快马回家,路上老想红尘说可能有些波折,让带个大夫回去的话。 王家庄女人生孩子不兴请大夫,但他人到中年,才得一子,又和妻子感情好,怎么可能不在意?也顾不得丈人和丈母娘会不会觉得不吉利,便去附近请了个精通妇科的老大夫同行,没想到回家正好赶上媳妇难产,要不是老大夫经验丰富,还有不外传的秘方,他媳妇便是勉强把孩子生下来,怕是也要坏了身体,甚至可能死亡! 如今母子平安,顺顺利利,他越想越觉得都是红尘的功劳。 大周朝上下本来就都有遇见大事,先要卜卦的习惯,他是个商人,更是信命,往常出个远门,也要卜算一下,去拜拜神佛,如今遇见红尘这么个神奇的小姑娘,还八成真懂卜算之术,会给人看相,他就是有八分感激,也得表现出十二分来,才显得郑重。 第十三章 心意 那些乘船的行人们虽然不可能都知道刚才在对岸,红尘指点富商的事儿,但那会儿码头上人可不算少,船夫,力工,小商小贩,这件事又多少带着点儿传奇色彩。 如今大家没什么娱乐节目,也就说说八卦最有益身心健康,没一会儿,在场的人就都知道有这么回事儿了。 现在看对方如此毕恭毕敬,感激涕零,想必那小姑娘说得很对,好些人都有点儿后悔,该求人家给算一卦,机会难得! 这会儿人小姑娘已经上了船,又有管事家丁一群人围着说话,他们怕是很难凑过去。 管事给红尘塞了一个大大的,十分丰厚的红包,想来能让任何人都满意。 他也会来事儿,没说什么亲自送人家回家的话,只又把小船的船资给付清,而且是整条包下来,吩咐手底下的家丁把船舱内外打扫得干干净净,再帮着红尘把货物都给摆放整齐。 反正附近的村子不多,和小姑娘一般年纪的少女更少,想打听的话,没有打听不出来的道理。 红尘自然不会矫情推辞。 这种时候,表现自己一无所求并不合时宜。 稳稳当当坐下,随波荡漾。 回到自家的茅草房,红尘先去找王大爷的两个儿子,王树贵,王树民帮忙,把车上的粮食卸下来,扔进米缸,其它零零碎碎,红尘自己拿得动,就自己收拾妥当。 王树贵和王树民全是那种老实巴交,连话都不肯多说几句的汉子,见红尘居然一转眼就有这么多粮食入库,也不管她是怎么来的,最多心里很好奇。 红尘到主动解释道:“昨日我到后山,挖到两颗兰草,咱们杞县这边的读书人,向来风雅,尤其喜兰,我就琢磨着拿去集市上碰碰运气,没成想一下子就卖了一百两银子!” “啊!” 王树贵两个吓得差点儿没跳起来,左右张望了眼,见没人才放心,随即惊道:“你回来时没出什么事儿吧?” 他们到不担心小姑娘在村里出问题,要说蒋家庄没个害群之马,那到不至于,不过,因为大部分都姓蒋,祖上连着亲,如今沾亲带故的也多,且这几年风调雨顺,大家日子还过得,要说嫉妒红尘得了钱,那或许有,敢捣乱的却无。 可这丫头一个人从集市回来,身怀巨款,万一出点儿事儿,那可怎么得了! 红尘摇了摇头:“贵叔放心,我晓得,回来绕了好几圈呢。” 二人才稍稍平定了心情,想了想道:“二丫头如今也算有点儿产业,不如给你挖个地窖,也能存下些粮食。” 村子里的村民们,都是往地窖里贮藏粮食。 “挖一个方便,你一个女孩子自己过,最好再养两条狗。” 红尘应了,确实很有必要。 可惜啊,她家大黄是爹的心头肉,就是蒋庄舍得给她,她也不愿意要,省得大黄伤心。 今日太晚了,不适合动土,第二天一早,两个人就拎着铁锹过来。 他们干这活儿是干熟了的,一点儿都不费力,不多时就暴土扬长,挖出个大坑洞来。 看着人家卖力气挖土,红尘连忙去厨房折腾了一大锅骨头汤面,又烙了两张大饼,厚厚的,多涂了油渣,金黄色,又在里面切上好些碎肉。 烙出来一层一层,层层叠叠,香气十足。 “两位叔叔,快歇一歇,吃点儿东西再挖。” 王家两兄弟在红尘准备的热水里头洗干净手和脸,咬了一口肉饼,肚子里就咕噜一声,二人顿时红了脸,见红尘忙忙活活地给他们舀了冒尖的一大碗汤面,心里也是高兴。 虽然帮忙的时候,肯定没想着占便宜,可人家小姑娘如此体贴热情,说明人家记了人情,他们也没白出力气。 吃饱了力气更足,兄弟两个一鼓作气,很快就给红尘挖出一个结结实实的地窖。 红尘只有一个人,怎么看也足够用。 等到两个人忙完回了家,她就先拿了些米面,送去蒋家,还塞给蒋庄五十两银子。 蒋庄的目中登时露出一抹痛惜:“赚了钱好好留着……三年后用得着。” 他显然还是极关心红尘,红尘买兰花赚了一百两的事,刚刚传开他便知道。 红尘一笑:“毕竟是我赚的第一笔钱,还是想给……您,您就拿去打造些好点儿的工具,以前那些,都用了二十年了吧。” 蒋庄差点儿掉泪。 她的女儿,从此再也不肯喊他一声爹! 一家子都是他在照顾,可只有这么一个不是女儿的女儿,才记得他那些家伙事儿都快不能使用了。 顾氏没在,要是在的话,一旦知道红尘居然赚了这么多钱,估计还有的闹,幸好她和蒋庄吵架,带着儿子回了娘家。 红尘如今懒得理这人,没在蒋家多呆,孝敬蒋庄是一回事,和这个家再扯上关系,那可不行。 而且这孝敬,更多不是为了别人,是为了自己的好名声。 出了蒋家的门,又拿了点儿点心,去左邻右舍转了一圈儿,挨个送了些小礼物。 不值什么钱,但心意到了。 前两日顾氏没少四下里说红尘的不是,当初好些人见到了顾氏撒泼,自然都知道这里面谁是谁非,可顾氏毕竟养大了她,说不得也有个把糊涂人觉得,世间无不是的父母,就是顾氏再刻薄,那她也应该顺从再顺从。 如今红尘这般懂事,待所有人都客客气气,礼数周全,万一真出了这类神经病,用不着她出马,村里人就能破口大骂,护着她。 该干的事情都忙活完,一看天,太阳都快下山了,红尘累得大口喘了几口气,深呼吸,忽然闻见一股清淡的香气,是草木的味道,香气在鼻尖徘徊,身上的疲惫,就渐渐消退。 她就连忙趁着天还没黑,整理了下房间外面的土地,略微平整,把那些兰花苗都种上。 本来灰突突的,荒凉的土地,如今虽然只是添加了些许兰草,就变得有了一点儿雅韵。 茉莉花搁在窗户前面,刚摆上时,还显得蔫头蔫脑,红尘摸了摸椭圆的小绿叶,细细抚慰,小东西竟隐隐约约裹了一下她的手指,就像是在回应,没一会儿,就显得精神多了。 “咦?这一株似乎是我朋友的孩子呢!” 红尘吓了一跳,扭过头瞪了忽然冒出来,悬浮在山参上面,伸懒腰打呵欠的老参一眼。 “你能不能不要老是忽然冒出来说话?” 她也是刚刚偷偷摸摸地把老山参移栽到自家的墙根底下,早知道他如此神出鬼没,就不该听他忽悠,怎么也要将他种得远一些才是。 第十四章 忽悠 老参也不介意红尘的抱怨,盘膝坐下,施施然道:“我记得很清楚,有差不多十个花开花落了,那一年,天上下了好大的雪,后山上长了一株茉莉花,长得好,在那一片是最漂亮的,我经常和她说话。” 说着说着,他的表情居然有点儿荡漾! 红尘:“……” 好吧,他虽然是个老头模样,那也有欣赏‘美女’的权力,意淫也与人无干! “后来就有个人把她给挖走,弄到隔壁周村去,一开始我们还有联系,只是离得太远,联系起来多少有点儿费劲儿,也就渐渐没了消息。” 老参还挺感慨的。 就着他的声音,红尘躺在床上,没一会儿便进入梦乡。 茉莉花花枝摇曳,努力伸展枝桠,替她堵住窗户上的破洞,不让寒风吹入。 老参柔声私语,似在哄她入眠。 一晚上睡得挺踏实,第二天天一亮,红尘爬起来洗漱完,吃过饭,就慢慢把自己栽培的兰花,挑选最好的,灵性十足的,移栽到花盆里,打开玉珏空间,和那位想要兰花的大能交易。 红尘还特意附赠了一张养兰花的注意事项,都是问的兰花自己,比如它喜欢什么,一般什么时候想晒太阳,什么时候想喝水,招了虫子都有什么表现。 反正详详细细,那位大能挺高兴,给她的书籍五花八门,塞了一大箱子。 红尘拿到书翻了翻,把里面关于什么《基础炼器三》,《法器开光二十三法》《鲁班绝技》,《五行八卦》,还有什么奇奇怪怪的《西方炼金术缩略》,不好让别人看到,似乎是不传之秘的书都给藏好。 怪不得前世蒋婵能轻易给兵器开光,成功率几乎百分之九十以上,让夏家所有人都觉得不可思议,大约她也不知怎么得了这样的传承! 这类书,还是别曝露为妙! 至于其它的这个世上能找到,或者不怎么起眼的话本,游记,儒家典籍,到整理好,就摆放在床头。 看来要打造个书架才好。 这些书,别说在村子里,就是在杞县,恐怕也很难得。 杞县能藏书的人家,估计只有王员外家。 红尘想了想,其实做个营生,用不着完全就用她的能力,例如卖花,再如看风水相面,像这两样,后者不可能天天开张,属于平时不开张,开张吃三年的那种。 至于前者,她就别和人家辛辛苦苦的花农们抢饭碗了,太欺负人,也容易招来嫉恨。 到不如先开个茶馆,杞县人都爱喝茶,她弄得特别一点儿,只做花茶,那除了房子,几乎没什么成本,再提供书籍,供客人们读。 好像很不错的样子。 红尘琢磨了下,特意拿出张纸,简单列了个计划。 在玉珏空间里,她经常看人家大能别管干什么,都要先有计划,所以就照葫芦画瓢,也跟着学学。 正写着,春妮趴在篱笆上喊:“二丫头,二丫头,周村那边开庙会来着,走吧,咱们去看热闹去!” 这不年不节的,办什么庙会? 红尘愣了下,不过春妮一脸向往急切,她还是换了身衣服就跟着出了门。 老山参跟在旁边,一边转圈,一边嘀咕:“我也想去啊,我也想去!周村我朋友多!” 哎! 她总不能把人参挖出来带着一块儿去吧。 周村和蒋家庄毗邻而居,虽说隔着一座山,但有一条小路特别近,哪怕走着的话,也就小半个时辰而已。 办庙会的地方,就在山后头,离蒋家庄更是近。 村子里好些人都一块儿走,说说笑笑,也感觉不出时间,没多一会儿,红尘就听见叫卖声,吆喝声,各种声音汇聚一起,春妮一下子就高兴起来,连蹦带跳地冲过去,一点儿姑娘的矜持都无,气得她娘和嫂子在后面直跳脚。 红尘就沉稳得多了,不过,确实挺热闹好玩。 春妮一个劲儿地往那些小吃摊子处跑,要不然就围着首饰摊子,脂粉摊子打转。 这姑娘已经到了爱美的年纪! 至于红尘,她喜欢看那些零零碎碎,奇奇怪怪的摊子,例如卖香烛的,卖古董文玩的,还有卖旧书的。 这些东西,在人世间流传已久,也沾染了人气,有些还酝酿出灵性,在她的眼中,偶尔能见到闪耀着些微光芒的物件。 红尘乍一看过去,忽然觉得凭她这手能耐,只淘宝也让自己一辈子都饿不死了。 当年楚王殿下不就是淘到一块儿天然形成灵性,堪为天然灵器的暖玉,献给皇帝,皇帝才给他封王,还给了封地。 要不然,就楚王那样的小透明,皇帝能想起来才有鬼! 只是这等地方,想淘到天然的灵器,可能性真不大,哪怕淘到差不都的好东西也难,还是将来去了大城市再去展示一下她的本事为妙! 红尘转了一圈儿,果然没瞧见太多好东西,大部分不值钱,正想去找春妮,目光一定,慢慢在一个小摊子前面停住脚步。 摊子上摆了一堆小东西,有残缺的瓷器,有佛像,有几个铃铛,还有一些铜器,瞧着到不是刚出土的东西,像是从农家收回来的破烂,卖东西的小伙子也不在意,拿了个蒲扇盖在脸上睡觉。 她之所以停下来,是看见个奇奇怪怪的小葫芦,只有拇指那么大,但光芒亮的比太阳光还要耀眼。 想了想,她就伸手把小葫芦拿到眼前。 “二丫头,你看这玩意做什么?脏兮兮的,瞧瞧我买的银簪子好看不?” 春妮摸摸自己那头黄毛,再看一眼红尘漆黑如墨的长发,呜呜了两声,鼓起脸。 小贩迷迷瞪瞪地睁开眼,闻声就瞪了眼春妮,“哎呦喂,小姑娘这话可不对,我这摊子上都是好东西,别看现在瞧着脏,可那是因为都是古董,沾水怕要伤了光泽,属于越脏越旧越珍贵,你随便买一样,拿回去给懂行的人瞧瞧,保准不亏!” 几句话,春妮被蒙得一愣一愣的。 红尘就忍不住笑,这忽悠人也太敷衍了事,同样装出一副天真无邪的表情,瞧这个也喜欢,瞧那个也觉得好,一副想要捡便宜的样子,杂七杂八拿了些东西,连带着那只葫芦也拢到手里。 “这些多少钱?” “嗯,一共算你四十文好了,看你小姑娘年纪小,我就不赚你的!” 春妮登时瞪大了眼:“什么!?” 红尘也皱眉:“不行,我没那么多钱,就是二十文,再多我拿不出来!” “那哪儿成,最少也得三十五文,要不然我可是亏了本钱!” 两个人锱铢必较,讨价还价半天,终于以二十五文达成交易。 红尘她们一走,小贩吹了声口哨,挺高兴,这些东西都是他去村子里捡的破烂,全都白来的,本是为了忽悠个把过来闲逛的读书人,这会儿读书人没忽悠着,忽悠了个小姑娘也一样。 第十五章 护身符 “二十五文啊,一共二十五文,能买好些糖吃!” 春妮皱着脸,看红尘心不在焉的,也有点儿不满,不过也没气多久,一会儿又精神抖擞,拿出她买来的银簪子给她看,“雕工不错,用的银也足,我攒了一年多压岁钱总算没白攒!” “不过,你可别乱花钱,昨天我还听娘亲和爹爹说,你眼下正需要钱呢,他们还想着,家里要宽裕,这几年节省些,好替你也积攒点儿,三年后那事儿,或许帮不上大忙,总要尽尽心。” 红尘本来低头细细摩挲那只陶瓷材质的小葫芦,闻言就笑了,心下也感激。 她上辈子享受过多少富贵,却得不到多少真心相待,这辈子在村中,也许一年的开销,还比不上大家族一桌酒席,可只要不日日吃糠咽菜,她到觉得快活得多。 春妮儿小孩子心性,还是喜欢玩,对于那些严肃的东西也琢磨不了多久,不一会儿又盯着红尘看。 “你这东西真不值什么钱,宝葫芦嘛,我小时候一年我奶奶给我换一个戴,有时候是葫芦,有时候是项圈,上面刻了什么光明咒,还说是开过光的,三文钱一个,小商贩挑着担子贩卖,你该见过才是。” 红尘点点头,却有些神思不属,脑海中仿佛看见幻影,一个苦行僧赤足在火山上蹒跚前行,胸前一佛器隐约透露出琉璃梦幻的光。 她眨了眨眼,双手合十,把葫芦搁在掌心,轻轻盘转,只听着咯嘣咯嘣几声脆响,她再松开手,春妮就怔了怔:“这是什么?” 那小葫芦居然脱了一层皮,上面的尘垢一丝丝褪去,露出来一个五颜六色的小东西。 还是有点儿葫芦样子,却明显不是葫芦了。 “上面好像是莲花?还有绳结?” “这是八吉祥。” 红尘失笑,干脆托起来,让春妮仔细看看,只见那么小的一个小玩意儿,居然还刻绘着极为精美的纹路,而且是八宝俱全。 宝伞、金鱼、宝瓶、莲花、白海螺、吉祥结、幢和金轮,都刻绘的清晰精致,在如此小的空间,刻出这么多东西,还不显得繁琐凌乱,那是相当难得。 “八吉祥?我好像听人说过,是不是佛家的佛宝之类?” 春妮顿时也来了兴致。 红尘干脆把手里已经盘转好,初现光彩的东西递给她,让她仔细看,稍稍解释道,“所谓八吉祥,多指在佛教密宗代表吉祥的图案,相传八吉祥是天人所供,有无上威能,各有作用,比如说宝伞表示覆盖一切,开闭自如,象征保护众生,若是去密宗求的话,求宝伞护身也不错。” “唔,就和咱们去道观求的护身符差不多?” 春妮到不怎么信这些,她爹爹走南闯北做生意,见多识广,早就和她说过,如今那些自称什么大师灵师的,全是骗子,尤其是碰上他们拿出什么法器,灵器让你买,扭头走人是最正确的选择,眼下这么个小物件,只是普通陶瓷,又不是特别的材质,她瞧两眼就兴趣缺缺,很随意地摆弄看看,正想扔给红尘,她忽然脚下绊了一下,身子一矮,就听见头上‘嗖’一声! 一扭头,目瞪口呆! “咳咳咳咳!” 一把菜刀贴着她的脑袋飞过去,撞在墙上,几根略显干枯的头发随风飘落。 春妮浑身一抖,嘴唇发青,差点儿没哭出来。 红尘转头,就见旁边一家酒楼里,一男一女两个中年人正纠缠在一处,男的正是罪魁祸首,女的坐在地上嚎啕大哭! 她一皱眉,还没说话,春妮忽然扒住她的胳膊,把八吉祥放在她手心里,看了半晌:“……你说,是不是这个护身符起作用了?” 不等红尘回话,春妮吐出口气,小声道:“怎么可能?!” 她回过神,才勃然大怒,杀气腾腾地冲着旁边一小酒馆便杀了进去:“你们怎么回事儿?谋杀吗?” 那两个中年男女目光呆滞,却仿佛根本没听见,男的也失去刚才暴怒的力气,女的也不再哭了,只傻愣愣发呆。 春妮的娘亲和嫂子,虽然放两个小姑娘自己玩,但怎么可能放心,一直跟在后面,这会儿见出了事,连忙冲过来,搂住自家孩子,厉声道:“云老板,老板娘,你们两个打架回屋打去,这是作甚,伤了春妮,看我们当家的会不会拆了你家的店!” 那位云老板哭丧着脸,唉声叹气:“拆吧,迟早得拆!” “你这店就是没了,到时候也得给我把寿面煮出来,你不想在自家店里煮,就去我家煮!” 后面忽然响起一略带几分威严的男声。 红尘转头,发现是个熟人,正是买她的兰花的那位穆爷。 穆爷显然也认出红尘了,脸上的神色略微和缓些:“小姑娘,咱们又见面了,听说你最近遇到点儿麻烦……不过今日一见,我就安心不少。” 红尘也不奇怪怎么只有一面之缘,不过买卖关系,这位就知道自己的事儿,事实上宫使到来是个大事件,杞县有名有姓的人家,家家户户都要注意,她被选为灵女,就算寻常百姓没听说,有权有势的也肯定听说过。 穆爷的主要精力,显然都放在那酒馆老板身上,那老板唯唯诺诺的,却咬紧牙关不松口,就是不肯去穆家做寿面。 “别的酒席穆爷要吃,那我免费给您做,保准尽心尽力,可这寿面,只有在店里才煮得出那个滋味,我不能砸了自家的招牌!” 老板苦着脸,叹气道。 周围围观的行人窃窃私语。 “看样子是真的,听说云老板一煮面,就听见狗的咆哮声,狂吠声,声如奔雷,连绵不绝,吓得他不轻!” 红尘瞥了一眼,也没在意。 穆爷却忽然想起什么,目光在她手中的八吉祥瓷瓶上落下,片刻扭头看过来,压低声音道:“小姑娘,你怎么看,会不会是邪祟作怪?” 红尘一怔,随即了然。 这位穆爷果然消息灵通,知道她那点儿事。 不过,她可没打算当个神神叨叨的神婆,只道:“这个小女子可不懂,时候不早了,我们就先告辞!” 她不想惹麻烦,春妮一家子显然也不想,一行人连忙转身离开,穆爷也没有阻拦。 红尘一转身,下了酒馆的石阶,却忽然顿了一下,目光茫然。 她的玉珏空间里忽然出现一则消息提醒:宿主触发现实任务,大黑的执念,领取|取消! “二丫头?” “没事,走吧。”揉了揉眉心,红尘压下心头的惊讶。 第十六章 大黑 红尘一路和春妮一家子回村,半点儿声色都没露出来。 她好歹活过一辈子,这点儿定力还是有的。 到是春妮她娘,提起那个饭馆的事儿,一说起来就满脸厌恶。 “你们以后少接触那个云老板,他不是好东西,以前还行,自从娶了媳妇生了孩子,他爹把酒馆给了他,他就把他爹扔到乡下自生自灭,轻易不去看一眼!” “他爹可是个好人,当初为了救孙子,才让人伤了眼睛,看不见了,一个瞎老头没儿子照顾,自己带着条狗过日子,可也从不抱怨,不找儿子麻烦,好人啊!” 一行人回到村子,已经过了晌午。 红尘没答应去春妮家玩,自己回了家,慢悠悠地给她那些花花草草都浇了点儿水,有几盆儿嚷嚷着生了虫子,她就蹲下身去仔仔细细给喷洒了些药。 忙得差不多,红尘才坐下来,琢磨自己的玉珏空间,里面有不少人说些八卦,偶尔也提到一两句关于现实任务之类的话,好像都倾向于接下来。 她还特意找那位买她兰花,关系不错的大能问了问。 对方有点儿意外,很快回复了她的留言。 “你既然这么快就接触到这个,看样子真不是普通人,不过咱们这儿纯粹的普通人也少,这么跟你说吧,现实任务没什么陷阱,也没有强制要求,只是好些经常做现实任务的同伴们,都会出现心理问题,什么抑郁啊,暴躁啊,等等,总需要心理干预治疗,好像一旦开始进行现实任务,就有些停不下来,生活也变得和以前大不一样。” “世界不同,人不同,现实任务也没有可比性,我跟说的都是些通用的东西,你要不要接,还是自己考虑,当然,如果你现在很满足,不接受无所谓,最多就是积攒不下积分,无法升级,看到别的版块儿而已。” 红尘半懂不懂的,不过到底松了口气,只要没有后遗症就好。 她干脆不急着决定,想想再说,今天忙了一整日,累得够呛,洗漱完,和老参,还有她家的茉莉花说了几句话就去睡了,只是,似乎茉莉花今天变得特别兴奋,缠着她手指好半晌恋恋不舍。 红尘闭上眼,恍恍惚惚地想,小茉莉要告诉她什么? 昏昏沉沉地进入梦乡,然后,她就真的做梦了。 红尘知道她在做梦呢,半山腰上一片葱绿,繁花盛开,不是初春,应该是盛夏时节。 不远处的一片树林里有一排红墙绿瓦的小房子,居然还有一个二层小竹楼,篱笆围出来的小院子,种满了各种各样的花卉,好些攀爬植物,爬了一墙。 红尘远远看了一眼,只觉得特别美,尤其是种在门前的一大簇茉莉花,长得比她还高,花香四溢,美不胜收! 最主要的是,它是‘活’的,充满了灵性。 她看着看着,就不自觉走过去,刚走到眼前,大门就开了。 先是出来一条狗,尾巴断了一截,前腿也稍微有点儿瘸,走起路来歪歪扭扭,不过长得真是又精神又漂亮,一身黑毛,油光锃亮,眼睛圆溜溜,特别有神。 黑狗出来转了一圈,翘起腿儿在茉莉花底下解决掉生理需要。 唔,是只公的。 红尘笑眯眯看着茉莉花的叶子和花瓣都颤抖了下,似乎躲了躲,颇为嫌弃。 大黑狗抖搂了下耳朵,就叼起搁在石头方桌上的一条麻绳,又跑回去扒拉了下门,进了屋子。 红尘听见它在里头旺旺了两声,隐约传来一阵笑闹,没多久,屋里便缓步走出来一个老人。 老人手里牵着绳子,绳子另一头让那条大黑狗叼着,狗在前,人在后,慢慢在院子里走,转了好几圈,拿着喷壶浇过花,他显然也很喜欢那一株茉莉,每逢到了茉莉花前,都驻足多呆片刻,凑过去闻一闻清香。 黑狗到似乎不大高兴,脑袋一歪,眼睛上翻,露出一副不屑一顾的模样来。 老人就呵呵笑笑,顺手胡撸胡撸自家大狗的脑袋。 “大黑,闻闻看,多香啊,将来我要是走了,坟头上也要种点儿茉莉花,这味我闻了半辈子,喜欢!” 大黑狗两条前腿刨了下土,支吾了声。 老人有点儿累了,摸索着坐到一张藤椅上休息。 红尘瞧着那条狗自己追自己的尾巴玩了一会儿,就一扭身钻进厨房,没一会儿居然衔着一只大篮子出来,两只前腿往石桌上搭了搭,又凑过去拱了拱老人的手。 篮子里装着一个白面馒头,一小碟胡萝卜条,还有一叠小榨菜,老人慢慢吃,吃一口,就把自己的馒头递过去给大黑,大黑便凑过去,估计张开嘴啊呜一下,实际上并没有吃。 老人却特别高兴,一个劲儿地说,咱们大黑胃口真好,好,多吃一点儿,多吃一点儿才长个儿,你还能长呢! 他的眼睛看不见,可是每次一伸手,都能很准确地摸到大黑狗的大脑袋,那只狗很会主动往自家主人手心里蹭,蹭着蹭着,就把前爪搭在老人的膝盖上,闭着眼,摇着尾巴,优哉游哉地晒太阳。 红尘深吸了口气,仿佛也能闻到茉莉花的香气,整个身子都温暖了起来。 第二天起来,她的心情不错,神清气爽,多日来的疲惫都一扫而空。 高高兴兴地收拾房间,慢慢茉莉花和老山参浇点儿水,又去折腾了一桌子特别复杂的菜肴。 接下来两日,红尘陆陆续续地做梦,都是梦到老人,狗,还有茉莉花。 一次又一次。 有时候老人很温柔地给自家的大狗洗澡,用的力气有点儿大,狗疼得呲牙咧嘴,却是半声不吭。 有时候大狗围在老人身边转圈,一会儿追着自己的尾巴跑,一会儿又去叼老人的鞋子,逗得老人家始终乐呵呵的。 这天晚上,她又入了梦,只是这回居然冷的厉害,寒风凛冽,可一抬头,热浪扑面而来,吓得红尘脚下发软,她连忙挣扎着奔过去,隔着窗户向东面的卧房看,里头着了火,大火吞噬了半个房间。 那条大黑狗居然被铁链子拴在门口,正疯狂地往床边扑,但那铁链子很短,它根本就扑不过去,红尘眼睁睁看着狗脖子上鲜血横流,想也没想就冲了进去,热浪一阵一阵,可她进去了才发现,自己根本没法碰触里面的东西。 连感觉到的热浪,也只是她想象中的。 终于,狗居然硬生生把铁链子给咬断,嗷一声冲进了火海里,不顾自己的毛发烧着,拼命拼命地把主人往外面拖拽,红尘紧张地握紧拳头。 “加油!” 她忍不住大声喊了两句! 上辈子,至少是最后十几年,她一直都是淑女,因为不想丢夏家的人,从不肯让自己失态,努力去做到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今天却破了例。 也不知道大黑用了多大的力气,竟然能把一个昏死过去的成年人愣是拖出房间。 红尘顿时松了口气,看着大黑使劲哼哼着,舔舐老人的脸……她扭过头,不忍心再看——老人已经没了。 第二天,红尘红着眼睛爬起床,有气无力地呆坐半晌,一狠心点了接受任务,连任务奖励什么的也没太在意。 第十七章 礼数 宽阔华丽的马车由两匹毛色雪白纯净的宝马拉着,一路拉到山脚下。 马车在蒋家庄穿行而过,赶车的车夫都长得面容端正有精神,衣服料子用的也是上好棉布。 村里几个见多识广的后生,认出那是杞县最有名的大商人穆爷的车子。 这位主儿黑白两道通吃,别看只是商人,连县令都要给他几分薄面,更不用说,他娶的妻子乃是一位大太监的养女。 世人多鄙视宦官,可宦官的确不好相与,毕竟是皇帝的身边人,宫中门路多,想成事也许很难,可要想坏事,整治个把看不顺眼的,那绝对轻松无压力。 有这么一位岳父,在杞县这等小地方,只要穆爷不杀官造反,那大约是没人能管得了他了。 如此大人物居然来了他们村子,一时间众人都有些好奇。 马车却穿村而过,平平稳稳地停在红尘那个破破旧旧的茅草屋前面。 红尘正在院子里晾衣,一看见穆爷的马车,先是有些意外,随即了然。 看来她糟蹋了三百多张黄纸,花了不下二十两白花花的银子,累得手腕都要肿了,才写出来的‘顺意符’,说不定还真的有用! 红尘从玉珏空间那换回来好些个书籍,怎么制作符纸,怎么攥写符箓,记载的种类到不多,看着也像是胡说八道忽悠人,书中甚至提到,若是人未开窍,没有灵气,写出来的符也只是废纸一张。 她想去云家酒馆探一探情况,毕竟玉珏空间暗示得十分明显——她是在云老板的酒楼外面触发什么任务,回来就做了大黑那一家子的梦。 云老板家明显出了点儿什么事儿,还和狗有关,看样子挺严重,大概她的任务关键就在云家。 可她就是想装一回神婆,假作去给云家消灾解难,年纪也太小了点儿,若没有个有身份有来历的保人,云老板怕不会让她进门。 反正换了自己,家里正乱着,还有个陌生的小孩子跑去裹乱,她也一准儿要把人轰走了事。 何况,上赶着不是好买卖! 她到底并非真正十四岁,见多识广,心性成熟,就琢磨着即便不拿乔,也最好不要表现得太过积极。 若是她年纪大些,还能故意让人传些名气,坐等别人上门,奈何如今年龄就是硬伤,光靠师风说她灵气逼人那一套,最多让人觉得她有天资,关键时候,可不会信她。 红尘都想着若是想不出好办法,只能主动过去毛遂自荐一番,恰好读到那些符箓,看书上写得挺神秘,一时好奇,就把‘顺意符’写出来试了试。 只要能到云老板眼前,进了他的酒馆,获取对方的信任,那估计是轻而易举。 没成想,刚贴上符箓,还没过夜,就有贵人登门拜访。 虽然不是她想象中的那位云老板,可穆爷过来,大约也是为相同的事儿,比云老板亲来也差不到哪儿去。 穆爷进了院子,举目四顾,微风拂面,幽香扑鼻,不由得心旷神怡! 这山脚下绿树成荫,茅屋前兰花开得幽静,又显雅致,乍一眼望去,他还以为自己来到哪个鸿儒隐居之所。就连站在院子里随意晾衣服的女孩子,也生得眉目如画,再过上几年,必然是个绝色佳丽。 红尘大大方方地推开柴扉出迎,把客人迎进房间,端来一杯白水。 “穆爷别介意,我从小就喝不惯咱们这儿的茶,家里也就没准备,喝点儿水凑合一下得了。” 穆爷摇头,哈哈一笑:“是我仓促登门,还请阿尘你别介意才好!” 不愧是生意人,就是会拉关系,才没见几次面,没说几句话,就直接叫人家阿尘,还半点儿都不嫌轻浮。 客气几句,说了会儿闲话,穆爷看了看天色,脸上也露出几分焦急。 “阿尘,我这次冒昧来访,实在是有事相求……再过三日就是我老岳父七十大寿,他老人家也没别的念想,一到过寿,就想吃家乡的长寿面,还非吃云老爷子做的不可,要是哪一年吃不着,他就难受的厉害。” 穆爷详细一解释,她才弄明白,原来这位亲自去那个实在算不上大的云家酒馆,就是为了长寿面。 去年云老爷子过世了,幸好他儿子到冒出来开了个酒馆,听说手艺尽得父亲真传,做得极好,穆爷就想着,不如让他儿子去给置办一桌酒席,到时候给岳父把面一端上去,肯定能讨老人家欢心。 “也不知道事情怎么就这么不顺,云家早不出事,晚不出事,偏偏这时候撞邪!” 穆爷叹息,看着红尘认真道,“那日我虽未曾亲见,但也知阿尘远远一见,就能看出胡峰夫人有孕,且有疑难,他好几次聚会时都提到此事,对阿尘你感激涕零,且那日师公子当面,阿尘有灵兵护主,若你能去一趟云家酒馆,想必只靠灵兵,说不定也可以破解邪祟,只要能让云老板坚持到给我家岳父置办出寿面,其它的事情,我是一概不理。” 他这么说,也是想着灵师一类的人物,一般总不肯轻易出手,红尘又是个女孩子,恐怕会有所担忧。 本来以为还有得磨,结果不等他继续劝,红尘就随手拿上自己买来的那个八吉祥,又把短刃从腰间摘下来,塞到袖子里,道:“走吧。” 穆爷愣了一愣,失笑出声,连忙起身,心里到对这位小姑娘更平添了几分看重。 此时此刻居然还知道不胡乱装模作样,不是一般人呢! 时间不早了,两个都不是磨叽的,上了马车,翻山越岭,没一会儿,就远远看到酒馆缺了半个的招牌。 不远处,云家酒馆大门洞开,石阶洗扫的干干净净,还铺着红绸,云老板和他媳妇紧张地立在门前等待,脸上焦急万分,一见远道而来的马车,登时满脸堆笑,一路小跑上前迎接。 穆爷挑眉笑道:“哟,还知道点儿礼数!” 马车停下,撩开门帘。 穆爷板起脸,稳稳当当地下车,咳嗽了声:“行了,知道你们着急,我特意请了高人……” 话音未落,云老板和他媳妇的脚下一顿,面上不自然露出几分愕然还有失望。 虽然只是一闪而逝,可穆爷是什么人,还能看不出这两个根本不是在等自己,不由一皱眉,心下略有些不快。 云老板显然也不敢得罪穆爷,马上回神,小心招呼,却还是一个劲儿回头看后面,很是心不在焉。 穆爷有点儿恼,好在惦记着正事,扭头招呼红尘下来,高声道:“这位是红尘姑娘,精通玄术,你店里出了事,我……” 他一句话还没完,那云老板竟然十分失礼地高声道:“穆爷见谅,我有一位贵客到了,容我先行告退。” 一边说,他就一路狂奔,冲了过去,红尘回头看了眼,就见有个身披道袍,仙风道骨的老人家,手里拿着个白布帆,身边跟着个小道童,步行而来。 第十八章 虚影 穆爷:“……” 他面不改色,心里头却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尴尬,回头看了红尘一眼,人家小姑娘睡眼朦胧地打了个呵欠,下了车就懒洋洋靠在他那匹马上。 说来奇怪,这马在人家小姑娘面前温驯得要命,揪毛拉耳朵拽尾巴,那是动也不动,还时不时耳鬓厮磨,亲热的不成! 他这匹马可不是一般的劣马。别看是用来拉车的,可却是他外甥从北燕草原上带回来的千里宝马,野性十足,他驯了足足一年多,才摸顺了马的脾气。 眼下用他拉车,根本就是为了显摆而已。 往年他做生意,用这匹马拉着车走上一圈,但凡懂行的见了,立时便对他高看一眼,谈生意无往不利啊! 穆爷私底下腹诽,没准儿它就是看人家小姑娘漂亮!完全不顾那其实是匹母马的事实。 也就片刻工夫,云老板便恭恭敬敬地请了他口中的贵客过来。 好在这位也不是真傻,还知道介绍,直接把他的贵客领到穆爷面前:“这位就是曾经的锦城赫赫有名的王半仙,初来杞县,正好解我这酒馆的晦气,正是我的福分……半仙,这位乃是穆老板,穆爷,咱们杞县头一号巨商。” 那老道一听穆爷的名头,身上的仙气顿时又多了三分。 这边寒暄,红尘半眯着眼睛立在后面,隐晦打量整座酒馆。 她以前也只是知道点儿玄术皮毛,毕竟是夏家的嫡女,了解这些,也是题中应有之意,家里头锻造的兵器,都要经过开光等一系列手段,否则很难成为灵兵。 但自从她重生,得了传承,便能看到天下万物之气,又读了从玉珏空间里得来的杂书,虽然还没怎么深入了解,知道的只是皮毛,可凭这一双眼,装装高人,绝对比真高人还像样。 就说眼前这座酒馆,位置本来不错,虽然也没有什么招财聚气的风水局,却没什么大问题,里面供奉的财神,华盖如云,显见供奉之人颇为虔诚,连财神像都隐约有了灵性,可整个酒馆,却是煞气滚滚,他们家招牌挂不住,再正常不过了。 红尘打量的工夫,那边已经搭上话,热热闹闹地聊起天来。 “风水玄术,艰涩难懂,寻常三十岁以后入门,便是天才之流。” 半仙捋了捋胡须,瞥了红尘一眼,含笑不语。 几人都听出他的意思来,显然是对穆爷请一个小姑娘过来帮忙之事,不予置评,偏偏他自己派头十足,说话让人如沐春风,就是瞧不起红尘,也没让人太难受。 穆爷一开始瞧他不顺眼,这会儿还是别扭,却比刚才好得多。 说了会儿话,一行人就要去看出事的厨房,红尘似乎被抛在脑后,穆爷多少有点儿不好意思,过来陪在她身边,叹气道:“我也没想到他们竟然请了别人过来。” 这半仙不是杞县人,从外地来的,一身派头就把县里那些招摇撞骗,做不成几次生意的神婆、巫汉,算卦相面的先生们比了下去。 红尘也不恼,自顾自跟在后头,进了厨房。 云家酒馆不算大,可厨房却干净明亮,很是规整,还摆放着几盆漂亮的牡丹花。 那半仙一进门,便拿出罗盘,脚踩七星步,念念有词,眉头紧锁,一脸的凝重,而且越来越凝重。 他这副模样,吓得云老板额头上冷汗哗啦啦地往下流淌。 红尘嘴唇抖了抖,看着那半仙一脚踩在一个透明的虚影的尾巴上面,那个虚影本来趴着睡觉,让他一脚踩醒了,张嘴就去咬他的袍子,弄得这半仙一个踉跄,差点儿栽倒! “半仙?!” “无妨,无妨,只是耗损心神,歇歇就好。” 半仙坐下来运气。 红尘也蹲下招招手,招呼那虚影过去,结果那虚影还真甩着尾巴溜溜达达就凑过去了。 只能说,自从红尘点化了老参,家里又养了一盆很调皮,清晨会伸长叶子洗她的脸要水喝,晚上不让她陪着玩一会儿不睡觉的茉莉花之后,再看见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她也变得特别淡定。 右手伸出,轻声念了句咒文,在它额头上一拍,那虚影顿时凝实些许,一些影像浮现在她脑海中。 可惜多是一只大黑狗四处奔跑,吃吃喝喝,陪主人蜷缩在花下玩闹的景象,别的什么都没有。 红尘无奈,扭过头去,背对着外面几人,压低声音:“你是不是叫大黑?” “汪汪汪!” “你有什么念想,想做什么?” “汪汪汪!” 到底不好惊动就在厨房门口,战战兢兢的云老板,还有吐沫横飞吓唬人的半仙,可她确实能点化生灵,但很明显,这虚影就算‘生前’很聪明,有个三五岁小孩子的智商,却没那个境界,至少不是一时片刻就能点化出灵智,可以和她直接对话的。 大黑是狗,不是‘妖怪’! 想了想,她干脆四下走了一圈儿,问过灶台前的牡丹,还有几盆翠竹。 越问,红尘的脸色越是难看! 就在一年前,大黑的主人,也就是云老板的老父亲去世后,因为他想卖掉云老板住的房子,可一有买家,大黑就狂吠不止,还追着咬,云老板一气之下,竟一棒子打死大黑,还剥了皮,就在这间厨房,炖了一锅香喷喷的狗肉,一家三口分而食之。 吃狗肉这种事儿,好些养狗的人受不了,红尘以前总觉得,她自己不吃,认为狗是有灵性的生物,吃来太过残忍,但也从不去置喙别人的做法。 前提是狗主人不能吃自家养的狗。 何况大黑还是云老板亲爹的爱犬,这种行为,令人发指,她看得简直毛骨悚然! 红尘抬头看过去,便听半仙正捋着胡须,慢悠悠道:“你这厨房临窗外道路正好形成镰刀煞,冲撞了灶台,十分危险,若不注意,说不得还要出现意外!” 云老板唯唯诺诺地听。 “半仙说的很是,前日老板是不是在院子里跌了一跤,还把心爱的印章给摔坏了?昨日在床上又不下心掉下来,磕掉了小半个门牙?” 红尘忽然开口。 云老板一愣,猛然回头,瞠目结舌。 这不是什么好事,他又心神不宁,就没惊动旁人,连牙也是自己去补了颗金牙,只说练字时打瞌睡,磕在桌角上才掉的。 忽然听人把私密事一分不差地说出来,云老板再看红尘,也不觉得她年龄小了,只觉得自己运气极好,竟有高人主动登门。 再一琢磨,穆爷那是什么人,他老人家带来的,能一般吗? 第十九章 祠堂 那半仙脸上一变,暗自咋舌,一开始以为这个小女孩儿只是闹着玩,读了两天‘易书’就自以为是,所以他就没把她看在眼里,没成想,居然真是个同行! 还是个很有道行的,居然连这么私密的信息,也能提前打听得到。 干他们这一行,虽然有互相拆台的时候,但更多还是得守望相助,尤其是他如今在外面惹了祸,初到杞县,碰上同行了更要小心应对,省得一不小心犯众怒,再招来无数围攻,那他岂不是又得狼狈逃窜? 半仙想了想,便做出一副世外高人的模样,轻轻颔首,由着红尘在那儿忽悠。 云老板这会儿也到了病急乱投医的地步,扑过去拉住红尘的袖子,带着哭腔哭道:“小姐,你可要救救我,我这究竟,究竟是招了哪门子祸害,哎!” 红尘随手一拂,拂去他的胳膊,四下看了看,脸上的表情越来越糟糕,忽然吓了一跳一般,一扭头,就要离开。 云老板愣了下,连忙过去抓住:“小姐?” “这事我可不能管。” 红尘摇了摇头,看了穆爷一眼,叹道,“穆爷,你的面子我本来应该给你,可是,这是人家的家务事,祖宗教训不肖子孙,我要是乱插手,惹得鬼神厌憎,终究不是好事。” 她这话轻描淡写,云老板却吓得瑟瑟发抖,脸上发青,咬牙道:“小姐这是何意?我,我家祖宗怎么会,怎么会……” 他一句话没说完,哐当一声,厨房的大门关上,挂在门框上的八卦镜咔嚓一声裂了! 云老板脚下软了软,撑着灶台才站稳,勉强深吸了口气,稳定住心神,嘴唇颤了颤,刚想说话,门外就连滚带爬,滚进来一个人。 “老……老爷!” 一声尖叫,连半仙都吃了一惊,身体僵硬,脸色发青。 “老爷不好了,咱们家祠堂塌了,整个都塌了,老太太和夫人都被砸在里头!” 云老板脸上发黑,一把拉住红尘,死活不肯松手,连恳求的话,都说得磕磕绊绊,一把鼻涕一把泪的。 穆爷看了,也不免有点儿心软,不太好意思这时候逼着人家给他老岳父去做饭。 一行人走去祠堂。 乍一看这座祠堂,再听几个家丁下人言之凿凿,说本来好好的,忽然房子就开始摇摇晃晃,先是那些祖宗牌位掉下来,然后祠堂整个塌掉! “老爷,若是地震,但别处都没事儿,连晃都没晃一下!” 一大群人亲眼所见,此时还心慌意乱,手脚不知在哪里放,连半仙瞧红尘的眼色就有点儿不对! 云老板吓得六神无主,扑通一声,跪倒在地,连连磕头。 那老太太和夫人已经被扒拉出来,放在地上,也有人去请大夫,不过瞧着应该没有大问题,都还神志清醒,只是老太太年纪大了,伤筋动骨不是小事,怕要卧床个一年半载。 夫人受惊过度,脸色发青,别的到没什么。 “小姐,救命啊,救救我!” 云老板扒着红尘的袖子不撒手,红尘皱眉,终究还是叹了口气,从怀里拿出一张画好的符咒,半举起来,也不见她动作,那符咒就自己飘动,围着这座厨房开始打转,忽上忽下,忽左忽右。 一行人的视线都跟着飘过来飘过去,穆爷还不着痕迹地试探了试探,空中并没有一丝风。 这下子,大家越发觉得眼前的小姑娘真是神奇。 只见红尘面上庄严肃穆,目光平平静静地注视祠堂上空,冷声道:“天有天将,地有地祗,斩邪除恶,解困安危,吾顺天应命,请诸位暂归,若有冤屈,必得昭雪。” 随着她一个字一个字吐出咒语,凭空忽然起风,狂风大作,周围花木都瑟瑟发响,那道符又嗖一声,回了红尘手里,让她折了折塞袖子里面去。 云老板脸上更是惊恐,眼睛盯着符咒,哑着嗓子哭道:“小姐,那,那符?” 他是想说,符咒难道不用贴上? 红尘摇头:“你家这事儿,贴符咒不行,我听穆爷说,去年令尊过身了?是病逝?” “正,正是。” 云老板的眼神闪烁。 红尘冷哼了声,“你若是不说实话,我可帮不了你,令尊之死,肯定有蹊跷!” 见那云老板人都快虚脱了,还愣是咬牙不吭声,穆爷心中烦闷,怒道:“你要是还这副德行,别说红尘小姐,我都看着烦!” 云老板偷眼去看那位半仙。 只见仙风道骨的半仙僵坐在椅子上,脸色木然,一双腿略微有点儿发抖。 他也隐约觉得,这半仙靠不住,还得靠红尘,终究叹了口气,捂住脸哭道:“小姐,我真没说谎,虽然我爹不是病死的,是遭遇失火,不幸意外,但我可是给他老人家好好办了一场丧事,还做过道场……” 云老板说着,迟疑半晌,压低声音,“小的信得过穆爷和小姐,要是别人,我肯定不说,我们老爷子下葬的那地方,乃是一块儿风水宝地,去年我从一瞎眼老乞丐那儿得的,听说老乞丐的师父乃是地师,花了二十多年才得了那么一块儿宝地,只可惜泄露天机太多,早早去了,无意间让小的得到,正好用来安葬家父,还想着能福佑子孙来着,没想到……哎!” 既然都什么都说了,云老板干脆真带红尘他们到自家老爷子的坟前看了看。 那半仙也厚着脸皮跟了过去,一路远走,到也恢复几分元气,等看到老爷子的墓穴,登时就又露出世外高人的脸,白眼一翻:“云老板,你别怪老朽说话难听,你这是什么风水宝地?瞧瞧这凶相,别说是我,只要是正经的风水师,一眼便能看出,它到是左青龙,右白虎了,可明明是白虎回头,大凶!” 云老板先是不信,随即脸上又青又白,忍不住扭头去看红尘。 “《葬书》云:玄武垂头,朱雀翔舞,青龙蜿蜒,白虎驯俯。形势反此,法当破死。你这墓地的确不好,现在时间还短,要是时间再长些,恐怕会有血光之灾。” 红尘轻声道。 云老板终于忍不住,匍伏于地,嚎啕大哭:“何苦,这是何苦啊!呜呜呜!” 他这么一哭,连穆爷也摸不到头脑,墓地就算选址有误,化解便是,哭个什么? 半仙到没顾忌这个,反而松了口气,事情总算回到他熟悉的节奏上来,现在该让客人破个财,消个灾,齐活儿! 他就拿眼角的余光去瞥红尘,这会儿,他可不敢把红尘当成和自己一样的江湖骗子,觉得这应该是个有点儿道行的,不过,在他心里,即便是有道行,做这个也是为了财! “还挺淡定!” 那小姑娘整个人闭着眼睛,神色放空,念念有词,到像和谁在说话一般,看也不看地上痛哭的小肥羊。 一直等那云老板哭到脸上麻木,回了神,抖索着向红尘求助,她才低声道:“你是想治标,还是想治本?” 第二十章 治本 “治本,当然要治本!” 云老板这几日让折腾得恨不得死过去,自然是想要,而且是必须彻底化解灾难。 红尘点头:“那你便亲自动手,不能让任何人帮忙,也不能使用马车等等工具,每日到山顶上,就是云峰之巅,搬三块儿上面半人高的巨石,按照我的要求垒砌坟墓,要持续十日,再把你父亲生前最钟爱的一株花草移植过来,栽在坟头,有一点儿你要记住,这事绝不能让任何其他人经手,路上或许会遇到各种灾难,都是给你的考验,要是你坚持不下来,就只能等死了,最多三日,必见血光!” 半仙:这是什么鬼?不是折腾人吗?说好的法器呢,说好的赚钱呢? 云老板却虽然一张脸苦得和吃了三斤黄连差不多,到没有反驳,反而更相信红尘。 毕竟人家小姑娘一不要钱,二不让买乱七八糟的东西,只是累些,苦些,想来是真的想帮他。 但云老板生得圆圆滚滚,别看只是个小酒馆的老板,可一向是养尊处优,出入都坐车马,每日最大的活动,也就是陪他老婆出去逛逛街稍微走几步,这下真让他天天爬山,不死也丢大半条命! 何况,又岂是爬山那么简单! 红尘看了他一眼,靠过去,轻轻拍了拍他的肚子,冷声道:“你吃了不该吃的东西,若是能找到遗骸,就和你家老爷子葬在一块儿,说不定能少受一点儿罪。” 云老板浑身一哆嗦,显然他心里头有鬼,也惦记着这事儿,再一听红尘的话就更害怕,随即肚子里咕了一声,一股绞痛袭来,肚子里好像被什么东西又撕又咬,简直像是有活物一般,顿时抱着肚子顾不得说话,连滚带爬到大树后面去。 随即,一股恶臭扑面而来。 红尘笑了笑,招招手,那个黑影就一路小跑,跑到她大腿旁边站好。 “走吧,先跟我回去。” 说着,看了穆爷一眼:“放心,等三日后老太爷过寿,他煮面时肯定没事儿。” 和大黑商量过,这小家伙还挺通情达理。 穆爷叹气:“哎,希望如此。” 她也没管别的,溜溜达达就带回去一只大黑狗,虽然别人瞧不见,不过这小家伙颇有灵性,和红尘玩丢盘子的游戏玩上大半个时辰也不嫌烦。 转日,云老板便开始辛辛苦苦爬山搬石头。 虽然山高路远,无人可以依赖,可云老板本身还是信心满满,不就是爬个山,只当锻炼身体了。 第一天。 他从天一亮就出发,踌躇满志地进了山,刚爬了几步,山上就忽然滚下来一块儿脑袋大小的石头,云老板吓了一跳,连忙躲避,结果脚下不稳瞬间做了滚地葫芦,骨碌碌滚下山,扑通一声,摔到地上。 “嗷!” 云老板顿时疼得嗷了一嗓子,浑身颤抖,肥肉蠕动了半天才爬起来。 胳膊大腿全让野花里的刺儿给扎满了,那么大一片空地,他什么地方都不摔,偏偏就栽在一片野蔷薇丛里。 还不到花期,但刺居然密密麻麻,甚是吓人,也不知是怎么长成这般! 红尘和大黑在不远处蹲着,听山上花草树木传下来的消息,顿时也笑。 “我家院子到少了点儿蔷薇装饰。” 这还只是开始。 一路上,云老板不知道摔了多少跤,撞了几回树,无数次差点儿掉下山崖,甚至还有两次让只熊瞎子吓得昏死过去,醒过来他扭头就往山下跑。 结果忽然发现,越往回跑,遇见的倒霉事就越发得多,最后无奈,他只能不管不顾,咬紧牙关,愣是顶住身体的伤痛,去拿到了巨石。 说来也怪,等他辛辛苦苦抱住巨石,连拖带拽,滚着下山时,一切灾难都仿佛停止。 云老板心里头恐慌,越发相信自己冲撞了什么,红尘小姐是真给他指了一条明路,否则怎么会这么大的反应? 问题是这明路太难走。 直到夜深人静,云老板才搬完了石头,回家时整个人都虚脱了,连句话都说不出来。 可他还是不敢休息,让人抬着直奔蒋家庄去找红尘,希望红尘给个护身符之类的,好歹别让他这么折腾。 他敲了半天门,说了半天好话,红尘可是一概不理,没办法,云老板只好又去求那位半仙。 这个半仙的心里头也犯嘀咕,觉得这事儿邪性,和他以前做的生意不是一个性质,奈何囊中羞涩,想了想,故意装作很难办,也没敢给准话,只说或许有用,就三十两银子卖给他一张符。 第二天,云老板再去搬石头,还是波折重重,灾难不断,但他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似乎觉得比前一日好一点儿。 他就觉得,可能是半仙也有点儿道行,只不那么高而已。 不过,总算是能凭着一股子气坚持到底。 时间一日日过去。 红尘天天带着大黑看笑话,也看得挺高兴。 渐渐到了最后。 拍了拍大黑的脑袋,红尘琢磨着,整治了那个不孝子,大黑这事儿应该算完结。 洗漱了下,让老参监督吃了一碗参茶,她便推门而出,结果刚出门,王婶子就匆匆过来,一看见红尘,就嚷嚷道:“周村出了大事,好像官差抓了那个云家酒馆的老板娘。” 红尘顿时愣了下。 杞县是小县城,平日里也就有个盗窃的,打架斗殴的,再不然欠债不还的,或者邻里之间的口角纠纷,大案子是很少有,特别太平,官差出马抓人,还真是少见,怪不得成大新闻。 她连忙去打听了打听,今日云老板没上山,连自己的血光之灾也顾不上,显然出了大事。 红尘最近反正只忙这一桩,干脆就去周村走了一遭,正好碰上穆爷。 “上来。” 穆爷招招手,让红尘坐上去,这位明显消息更灵通。 云老板的妻子小王氏果然被县衙的捕快给抓了起来,一家子正闹得不可开交。 他们到的时候,云老板正痛哭流涕,还咬破手指头写休书。 家里才七岁大的儿子,抱着亲爹的大腿嚎啕大哭,凄惨得不行! “活该!当儿媳妇的气死公公,还一把火毁尸灭迹,如此忤逆不孝,应该五马分尸,凌迟处死!” 周围几个看热闹的村妇指指点点,人人脸上露出一股子不屑来。 第二十一章 房子 小王氏被几个官差押着出门,满脸狼狈,又是鼻涕又是眼泪,一边哭儿子,一边喊:“你个杀千刀的,要不是你回来说找到一块儿上好的风水宝穴,将来能荫庇子孙,我会去和你爹显摆?明明是为了你们云家,怎么到成了我的罪过?” “呜,呜呜呜!” 红尘沉默。 大黑像是能听懂别人说话似的,猛地扑过去拼命撕咬小王氏的裤腿,眼睛里落下大颗大颗的泪珠。 乡民们知道的并不多,也只是听两口子吵架,说出来只言片语,红尘走了一圈,问了问云家那些花草。 也亏了小王氏好附庸风雅,家里花木扶疏,养得都还好。 其实只是一个意外。 云老板被骗,家里得了一风水奇穴,回去就和他妻子说了,还说儿子读书,将来说不定就靠这个,给她赚一诰命! 那小王氏没读过什么书,是个粗人,这日去给公公送饭,话里话外,就露出点儿催着他赶紧死的意思,想那位老人家,本来就觉得年纪大了,眼睛又盲,连累儿孙,心里头难受,结果犯了病,当时就捂着胸口倒下一命呜呼。 一看闹出人命来,小王氏吓得不轻,把人往屋里一送就逃走,走到半路,忽然想起要是自己沾上忤逆不孝一类的罪名,岂不是连累了儿子? 她还指望儿子能读书科举,将来做官,改换门庭来着,眼下科举可不是什么人都能考,需要保人,人品不好的,绝对进不了科举取士的大门。 小王氏一咬牙,干脆就回去放了把火,伪装成意外失火,家里公公只道是被烧死的。 一切都掩盖了去,他们两口子又风风光光给老人家办了回丧事。 红尘吐出口气,胡噜了下大黑的脑袋,等到小王氏被官差抓走,玉珏空间就给出提示,任务完成! 可那只大黑狗还在那儿一会儿追追蝴蝶,一会儿追追自己的尾巴,玩的挺开心。 想了想,她就把它带到老爷子坟前去。 此时,坟墓垒砌得到和宅院差不多,她瞧了瞧,风水自然不算好,不过改造完了,还算可以,且风景秀丽,坟前的茉莉花幽香四溢,想必如此景致,能让那位老人满意了。 只可惜那位老爷子或许是心中已没了挂碍,或者别的什么原因,始终未曾现身,否则与大黑共赴黄泉,也算是全了它的心意。 没过几日,忽然来了个小厮找红尘。 这人长得瘦瘦小小,动作利索,手里捧着一个匣子递过去:“小姐,这是我们家老爷给您的。” 红尘怔了下,接过来一看,居然是地契和房契。 就是周村那座云家老爷子曾经住过的房子。 她这才想起来,当初接任务的时候,玉珏空间上给出的任务奖励,也是一座房子。 还真够省事,不过—— “开茶馆书屋的地方有了。” 红尘摇了摇头,也没推辞,想必那个云老板,也不敢再住他亲爹曾经住过的宅子,虽然他家厨房的怪事已经没了。 别看周村也只是个小山村,和蒋家庄毗邻,但因为周村近十年来,出了好几个大人物,有大周名士,有巨商富贾,而且附近最大的书院,阑珊书院,就在离周村不远的地方,此地才子云集,是个热闹所在,否则也不会把集市固定在此处。 “好,好,我想去周村,我在周村朋友多。” 老山参到乐得不行,眉飞色舞。 要说整个杞县,确实是周村环境最好,花草的灵性也足,红尘在蒋家庄转一大圈,也不一定能找到三两株值得点化的花木,但在周村,却遍地都是。 她拿着地契去看了看。 这宅子果然如她在梦中所见,树林掩映间,是个两进的宅子,红墙绿瓦,十分精致。 规模也阔朗,还有后房和杂役房,西面是一大片空地,也不知曾经有过什么建筑,如今到空空旷旷。 当初被烧毁大半的东厢房,已经清理干净,花木都没了,连她曾见过,特别喜欢的竹楼,也显得寥落。 布局极好,进了大门便是影壁,外院内院都有苗圃,里面却没种花草,只种了些蔬菜。 这房子虽好,但对于双目失明的老人,怕是住着不大方便,怪不得老人家只在东厢房附近转。 瞧了瞧,红尘就不打算兴师动众地重新建宅子了,最多按照自己的喜好整修一下。 她只有一个人,也住不了多大的地方,只住后院便是,至于前院,只在丛林掩映间安置了些藤椅,石桌,又把屋子里杂七杂八的东西都收拾出去,找了个木架,打造了些书柜。 处理完,红尘连车也没雇,自己再加上村子里几个乡亲,便把家给搬了。实在是她在蒋家庄的宅子离这里很近,抄近路走,不过两盏茶的工夫而已。 暖房时,村子里好些乡亲都应邀而来,红尘只给蒋庄去了个信,至于顾氏,她可不敢通知。 不过听邻居们说,顾氏从娘家回来,好像知道她发了财,一直说她是白眼狼,有钱也不知道孝敬爹娘,白白把她养那么大,早知如此,一开始就该把她扔粪坑里淹死了事! 要不是蒋庄拦着,怕早来找她的麻烦。 那就是个浑人,红尘听听也就算了,到是乡亲们多少有些担心。 春妮她嫂子私下里就忍不住嘀咕:“顾氏那话也忒难听了些,咱们乡里乡亲的都知道她,这事儿不赖二丫头,可若是落到外人耳朵里,怕要添很多麻烦。” 大周崇尚孝道,天下只有儿女的不是,又哪里有爹娘的过错! 红尘也有一点儿担忧,顾氏也还罢了,只是泼辣些,毕竟是个女人,又有蒋庄看着,想来一时半会儿不会有**烦,可顾氏娘家还有三个兄弟,都是混子一般的人物,着实麻烦。 她也就稍微想了想,提高警惕而已,总不能因为或许会有麻烦,日子就不继续过?要天天琢磨这些,那也太累了。 这日,送走了来给她暖房的乡亲,那位本来没多少交集的穆爷,竟然也过来送了份儿礼。 他老人家到不是专门来,车上还带着两坛子好酒,说是去周村郝家求了两坛十年米酒,顺路过来看看。 穆爷显然也知道红尘住的房子,四下看了看,颇为感慨:“你住也好,哎,可惜,他儿子不肖……我家老丈人是再难吃一碗正正经经的云家长寿面。” 红尘一扬眉:“看样子云老板做得不对味?” “也不是不好吃。”穆爷叹了口气,“只是老丈人不满意,说还差三分,要是待贵客,别说三分,半分也差不得!” 说着,他这脸上就忍不住露出几分郁闷。 红尘瞧这位爷是真难受,难受的不行,略微沉吟了片刻,就道:“我的厨艺很一般,不过,那位老爷子煮长寿面时,我却见过好几次,也不知能不能仿出来。” 她一开口,穆爷先是悚然,瞬间感觉到周围有一丝凉气。 如今在他心中,红尘可是能沟通阴阳的能人异士,说见过一位已经去世的老人家做饭,里头的意思,真让人连汗毛都立起来。 第二十二章 公子 “您老可别乱想,就是那日去云老板的小酒馆,仿佛和云老爷子的灵魂相通,无意间‘看’过他老人家煮面而已。” 穆爷:“……” 越解释,到越发吓人。 穆爷惊了半天,最后还是想让红尘去给他家老岳父做碗面试试看。 “哎,老小孩儿,老小孩儿,我那岳父今年七十高龄,没什么爱好,从不给晚辈提要求,就是想吃一口故乡风味,要是我这当女婿的都不能满足他老人家,也太不孝。” “而且我岳父有一位忘年交要来,一早听说云老爷子的面乃天下一绝,特别想尝一尝,现在尝不到,岂不是会很失望?” 这不是大事,红尘没有不答应的道理,当然,也不敢满口保证。 她是在梦中见过还未失明的老爷子煮面,和酒馆厨房中那些花草交流时,因为那面实在是一看便色香味俱全,让人口水横流,她也馋得不要不要的,就特意学了一手。 至于有几分把握能圆圆满满,她就不太清楚。 圆满不了那也是尽心了,热心肠的女孩子,永远比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更讨人喜欢。 正值春末。 薛府里遍地桃花开。 粉嫩粉嫩的桃花瓣随风起舞,笼罩出如梦似幻的人间胜景,若是文人雅士观之,怕要吟诗一首,才能略微抒发下心中澎湃的情感。 红尘却灰头土脸地趴在厨房灶台上给主人家煮面。 她家的小茉莉蹲在窗台上面,张牙舞爪,叶子四处乱飞,一本正经地指挥:“该减柴火了,火不能太旺,大骨头上的肉不能太多,太多了油腻,对,对,就那一根最好,哎呦喂,咱家的香叶可不能让旁人瞧见,那是秘方,知道什么叫秘方吗?就是传媳不传女的好东西,你让别人瞧见怎么了得,小心些!” 红尘充耳不闻。 那香叶长在悬崖峭壁之上,人上不去,动物也许能爬一爬,就算让人知道了,除了她,谁能清楚去哪里找? 哎! 她家小茉莉以前多乖,也就睡觉前喜欢撒撒娇,可自从搬了家,又让小茉莉跟她‘妈妈’见了几次面,一时顺手,点化略有些成功,灵智进步了许多……就成了一个唠唠叨叨,一点儿都不可爱,好为人师的腹黑茉莉花。 不过,小家伙的确精通厨艺。 红尘盖上木盖子捂住汤锅,慢条斯理地开始和面,做面条,和面的手法也有讲究,她动作略有些生疏,可胜在以前就好美食,没少自己鼓捣吃喝,到也还能做。 一股极为清淡,却消除不去的香味随风飘散。 那些个打下手的小厨子们,都忍不住探头探脑,薛家的老管家一直在外头盯着,这会儿闻见味,总算放下心。 就是这股子味道! 以前自家老爷子吃了面,都特别珍惜地连汤水给舔得干干净净,满心感慨。 “过去在宫里,主子们赏下来山珍海味,吃得都想吐,却没一样能比得上一碗家乡味的面条。” 他觉得自家主子有点儿矫情,可也得承认,那些个大厨置办的酒席,自然是好吃,可这一碗面,也自有它的好处。 这面吃起来,肯定特别踏实,不像吃别的,总想着有了这一顿,还不知有没有下一顿。 很快,香喷喷的面条就出了锅。 管家亲自捧了一大陶瓷罐儿,恭恭敬敬地送到碧涛苑。 一推开门,便听到琴声袅袅。 这琴声……管家也说不上哪里好,只是觉得胸中忽然豪气升腾,块垒顿时消散无踪。 桃树下,一青衣男子正抚琴。 管家低着头,捧着面走到旁边凉亭内,替自家老爷摆放好碗筷,低声道:“老爷,这琴弹得可真好,那位想必真是文人高士!” 言外之意,不是个骗子! 薛老爷嘴角抽了抽,怒瞪他一眼。 旁边坐着的另外一位华服少年,噗嗤一声就乐了:“还是薛爷爷厉害,手下一管家,也敢评价鬼谷先生的高徒,真该让那些个听到他名头先矮七分的高官显贵们瞧瞧,人家林先生,那也是一个鼻子两只眼,正正经经是个人,不是鬼!” 薛老爷连连摇头,哭笑不得:“我的小侯爷,林先生何等人物,按照辈分,他和徐太傅同辈论交,你可不能乱开玩笑。” 华服少年翻了个白眼儿,不过还是从善如流地把声音压低了些,说到底,少年也不得不对那个人又敬又怕。 “爷爷是不知道,我怎么和这位认识的!” 当年他还是走马章台的纨绔公子,爹娘宠溺祖母爱,活得何等潇洒? 龙子凤孙也没他自在,堪称京城小霸王,有一日,他在赌馆赢走了一小姑娘的折叠的纸蚂蚱,又倔脾气上来,人家给钱也不肯归还,结果就惹祸上身,愣是让这位林公子赢走了身上所有财物,只剩下一条内裤,甚至把自己都给卖给了人家! “我真不知道自己是着了什么魔!”他那会儿就疯了一样,赌得停不下来。 现在想起,小侯爷还想哭。 他当时也打定主意要耍赖,哄了姓林的去公主府,让疼爱自己的公主娘亲给他出一口恶气。 没成想,姓林的三忽悠,两忽悠,就忽悠得公主娘亲从此对他严加管教,再也不许出去闲逛,还送到国子监去老老实实读书,成绩不好,那真是家法伺候! “哎,悔不该啊,悔不该!” 悔不该那天出门玩,还要去赌场,姓林的只是来给他大师兄送寿礼,顺便带着小侄女出门转转,只在京城呆了两日罢了。 “就这么两日时光,愣是让京城里的闺秀们寂寞了这些年,而且以后还不知会寂寞多久!” 小侯爷心中感叹,“京中纨绔里少了我,岂不是失色许多?” 话音未落,他就悚然而惊,猛地回头,就见青衣男子已经在他身边施施然坐下,挑了一碗面,加上些汤,细嚼慢咽地开始吃。 他的动作也并不如何优雅,可连见多识广的,曾经正三品大内总管薛公公,也不由看呆了眼。 这人坐在这儿,并不光辉夺目,可那种淡淡的清雅之姿,却让人觉得特别舒服。 谁能说他是个鬼呢! 小侯爷眨了眨眼,忽然问道:“好吃吗?” 青衣男子一本正经地摇了摇头:“很难吃。” 可他挑面的速度,又快三分,喝汤的速度,再快五分,桌子上放的小青菜,酱牛肉,也闪电般消失。 第二十三章 饱足 小侯爷:“……” 要是难吃,你还这么能吃? 当即不理会他,舀了一勺汤汁,刚一入口,鲜味就在舌尖上炸开,小侯爷眼睛一下子亮了,连忙低下头去猛吃,再也顾不上说话。 连薛公公也没工夫唠叨,只筷子如飞,一点儿不相让。 要说这些小菜都是寻常的家常菜而已,瞧着摆盘一般,闻着味道到是香,可也没道理这么好吃! 但就是说不出来的好滋味。 一直到把桌子上所有的东西一扫而空,一大罐子,足足有十碗面全被消灭一空,大家才有心思抬头抱着肚子说话。 青衣男子意犹未尽地把最后一块儿红烧肉含在口中,慢慢吞下去,长长吐出口气:“齿颊留香,肥而不腻,这肉做得好!” 小侯爷喷笑:“得,能让林公子赞这一句,薛爷爷您就小心点儿,别让那些个权贵们踏破门槛!” 薛公公整个人圆圆润润,颇似大肚弥喇佛,摇了摇头,略有点儿遗憾:“可惜,这是女婿有孝心,特意替我请了个朋友过来掌勺,想天天吃,老朽可没这个福气。” 小侯爷顿时耷拉下脑袋,随即一抬头,满脸期待,眼珠子滴流滴流地打转。 青衣男子瞧他一眼,唇畔含笑,低声道:“你不用想,咱们薛公这位大厨,必然是聪慧绝伦的闺阁女儿,可不是你能带回京城,专门给你煮饭的。” “你怎么知道?” 见眼前小少年吹胡子瞪眼,青衣男子眉眼舒缓,半开玩笑似的说:“你不是说我向来无所不知?这话却对了,我一尝菜味,便知是姑娘做的!” 小侯爷一瞪眼,冷哼一声,故作不屑:“我才不信,一般大厨那都是男人。” 可因着前事太多,他在这位眼前吃了不知多少次亏,心里头还是不怎么敢怀疑。 迟疑了下,就转头去看薛公公。 老人家立时便笑道:“怕要小侯爷失望,林先生说的一点儿不错,给咱们做饭的是个漂亮的女孩子,我听说,当日这女孩儿被选为灵女,师风先生认为她灵气逼人,通透非常,天下少见,特意为她说项,推迟三年,还邀请她去参加夏家的考核。” 小侯爷闻言只是呲了呲牙,到也没太奇怪,不过听薛公公这么一说,到对人挺感兴趣。 这会儿吃饱喝足,肚子里有点儿撑得慌,大家就想溜达溜达下下食。 走了一圈,忽然听见不远处传来尖利高昂的声响。 “屁的客人,一个村姑厨娘,难道也看不起我不成?哼,你替她强出头,就自己陪给我,虽说年纪小了点儿,要屁股没屁股,要胸脯没胸脯,不过嘛,小模样生得还行,凑合凑合,我不挑嘴。” 薛公公:“……” 管事连忙凑过来,小声宽慰:“二姑爷这怕是有了酒,老爷也别生气,他就是心里头不痛快,憋着火。” 说完,用不着薛公公吩咐,就招呼了个挺机灵的小厮近前,详详细细把事情讲清楚。 其实不算大事,他们家二姑爷今天自斟自饮半天,不知怎么来了兴致,跑厨房去要吃的,正好遇上二小姐身边的雪娥,借着酒劲,就上去掐了两把,顿时吓得雪娥不轻。 当时红尘拿了红包,准备离开,没想到就碰到一处。 薛公公顿时了然,皱了皱眉:“哎,都是些不省心的,你吩咐下,以后花园小门不要随便开,多派两个人守着。” 管家连忙应了。 碧涛苑的小厨房离花园很近,还开了个小门,出入很方便,主要是为了饭菜送过去不会冷,薛家在这方面,向来只讲究方便舒适,到没那些豪门大户里那些琐碎麻烦的规矩,可现在看来,也有坏处。 薛公公也不怕丢人,带着两位贵客就缓缓走过去。 他家第二个养女的姑爷,长得着实不怎么样,又黑又瘦,眼窝深陷,一副酒色过度的德性,此时满脸的蛮横,恶狠狠地瞪着立在他眼前的红尘。 换了普通的小姑娘,不知道有多害怕,就像雪娥,那还是他家二小姐贴身的二等丫鬟,也只敢捂着脸呜呜咽咽。 红尘却仿佛对这位二姑爷,比二姑爷对她还敢兴趣,一双眼盯着慢慢看,从头看到脚,又从脚看到头,瞧得饶有兴味。 二姑爷本来趾高气昂,这会儿让她看得竟有些气短,舌头也大了:“看,看什么!” “哎!”红尘摇摇头,看一眼,又摇了摇头,“桃花劫已经够厉害的……公子,我看你印堂生斑,命犯桃花劫,还招惹了厉害的脏东西,这个月可千万别出门,老老实实在家,说不得能依仗祖宗荫庇躲过去,要是……” “要是什么?” 二姑爷脸上露出一丝冷笑,略带轻佻地上下打量红尘,眯了眯眼,“你当你吓唬我,我就会放过你?” 红尘摊了摊手:“我到不担心自己,这里是薛府,谁不知道薛老爷是咱们杞县有名的大善人,我怕什么?” 她轻轻转身,盈盈下拜,福了福:“小女红尘,见过薛老爷。” 二姑爷一听,顿时打了个激灵,猛地回头,乍见薛公公,一张脸都皱起,脑袋缩了缩,闷闷不乐地唤了声:“岳父!” 薛公公没好气地瞪他一眼,十分温和地冲红尘道:“哎,是我管教不严,让姑娘见笑……不知姑娘刚才所言?” “岳父,您老别听她胡咧咧,真当我傻啊,明明就是故意吓唬人好脱身,哼,一个乡野村姑也敢扮高人?” 二姑爷咬牙切齿地吼,似乎想起什么,愤懑之情显露得清清楚楚。 薛公公略一皱眉,大怒:“怎么说话呢!” 红尘扫了一眼,就笑着道:“对于卜算相面之类,小女的确是初学,此事本也信则有,不信则无,既然公子不信,那只当小女没说过便是。” 此话一点儿不错,她就是初学,只是这会儿清清楚楚地看见厚得连脸都快掩盖住的煞气在那人脑门上汇聚,想必不是好事儿,只是这宅子里仿佛有什么东西能压制住,一时半会儿到死不了人。 说完又拜了拜,“薛老爷,小女还有些事儿,就先行告辞。” 一看小姑娘打定主意要走,薛公公也没阻拦。 几个男人拦着人家小女孩儿也不像话! 第二十四章 旧人 薛公公没搭理他一肚子火气的二姑爷,亲自派了管事,给红尘又包了一个大红包,架上四匹马拉的马车把人送走。 回过头,薛公公叹了口气,盯着他的二女婿半晌没出声。 二姑爷也有点儿不自在,别别扭扭地过去,扶着岳父的胳膊小声道:“我也没做什么,雯雯那脾性岳父又不是不知道,我不去缠她,她才高兴!” 一边说,眼眶微微发红。 薛公公是一句话都说不出口,他也知道,自家二闺女看不上这个二女婿,闺女长得好,那小模样,就是在京城也得数得着,宫里的娘娘们不敢比,那些宫女,绝没有他闺女体面。 可这个女婿…… 奈何当年闺女生父在时,两家就定了娃娃亲,还是换过更贴,正正经经的亲事,薛公公伺候了先皇和当今两任皇帝,盛宠不衰,靠的就是谨慎二字。 离了宫,他也不会愿意仗势欺人,不认这门亲,再说了,男子生得丑陋,又不是什么罪过,真依着闺女,同意她嫁给王家那脂粉堆里长大的公子哥儿,那他才是昏了头。 小两口婚后日子过不好,他这个当岳父的,也只能装聋作哑,不聋不哑,不做家翁嘛! 薛公公心下叹息,想起刚才那小姑娘的话,心里也犯嘀咕,扭头看了姑爷一眼:“这几天你就别出门,省得真有灾祸。” 二姑爷登时就炸了:“那可不行,我和子英兄他们还有生意要谈,是桩要紧买卖!岳父,你怎么也听那丫头胡说八道,她是个什么玩意,以为自己是赵天师不成?哼哼,我脑门上要真写着桃花,那也是桃花运,真要是有什么神神鬼鬼的东西缠着我,那到好了,晚上我正好烹茶款待,邀请她来夜谈,没准儿是个美艳的女鬼来着!” 说完,甩手就走。 薛公公颇为无奈,回头见小侯爷在那儿偷笑,也觉得丢人,索性丢开手,领了两个贵客回碧涛苑。 那俩翁婿之间的官司,红尘不知道,她一上车,离开薛家,身子就一软,靠着软垫坐下,眼眶略微有一点儿发红——居然现在就看见林师兄了。 刚才表现真是好,半点儿异样也不曾露出,由此可见,她学了一辈子,总算学会怎么去欺骗。 红尘掩住唇笑了笑。 年轻的林旭,如此风采动人。 看见他,红尘便想起自己的救命恩人鬼谷先生。 在前世,那一年她十八岁,被夏家赶出家门,流落江湖,压在身上的固然有绝望,悲痛,还有种种让她神伤的东西,可遇见鬼谷先生,被先生救下,却是那寥落的一生中,仅有的一点儿快活。 可惜当年她仅仅是担了师徒名分,时日太短,没学到什么东西,一生也无颜面自称鬼谷门徒,就怕让师门蒙羞! 不知道她早早病逝,师父知道,白发人送黑发人,心里会不会有一点儿难过? 红尘倚在车上,想她那一点儿难得不是悲剧的过去。 鬼谷先生一门,传承也有千年之久,门下弟子,盛世则治天下,乱世则安天下,个个都具通天之智,要说夏家族长夏安,生平唯一敬畏的,不是当今圣上,而是神秘莫测的鬼谷传人。 他老人家收徒,似乎不收福禄双全,完美无瑕之人,门下弟子,皆有缺憾,大弟子云天生,天生罗锅,相貌丑陋。 二弟子王琼,入门之前被父母斥为妖孽,身为庶子,活得与下人奴仆无异。 但此二人都是通达之人,所以才能入鬼谷之门。 三师兄林旭,如今看来一切都好,宛若贵介公子,人人称羡,在这三个师兄中,红尘唯一相处过的也只有林旭。 鬼谷先生的大弟子还有二弟子出师时,他老人家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嘱托,他们爱在朝,便在朝,想在野,就在野,科举做官,老先生也不会管,去给哪个龙子凤孙当谋士,哪怕分属不同阵营,打得你死我活,以老先生的豁达态度,估计也就感叹个两句,不会怎样放在心上。 唯独对自家小弟子,先生有言,爱徒多智近妖,担心他慧极必伤,只许游历山水之间,修身养性,不可涉足京城,搅合朝中风云。 “虽然老爷子怕也知道不可能。” 红尘揉了揉眉心,把脑子里杂乱的思绪撇开,径直回去休息。 没过两日,家里订做的大书架都送了来,整整齐齐地摆放在屋子里面。 三间大屋,中间打通,窗户全用薄纱笼罩,通透明亮,书籍也整整齐齐置身其上。 “小丫头来了,昨日推荐给你读的《春秋繁露》,读了多少?有什么地方不懂么?” 一册已经泛黄的古籍随风而动。 “阿尘,我听老参说,你新得了一本《典论》,怎么样,能说话了没,能的话,摆在我旁边,跟我做邻居,也能唠唠嗑。” 红尘:“……” 缓步走进去,耳边就听到许多或者苍老,或者悠扬的声音。有时候几本经义典籍,还会七嘴八舌地争论,那感觉,宛如几位宿儒聚在一处谈论时文。 她都不大敢多走,经常会被好为人师的家伙缠住教导,还有些桀骜的,不是训她几句,嘲讽两声,就是拉着她做个评判,短短时日,她甚至觉得自己被逼着学这些,比上辈子读书一年还要有用,脑子里不知道塞了多少文章。 明明这一屋子书,根本不能算是有什么很高的灵智,连个形都没现,就已经这么麻烦,等到日日接触,一日比一日灵动,她还能有个清净没? 不过,从这书上到看得出来,万物有灵这一句,指得似乎不只是活的生灵,她也是无意间沉醉在一些古籍阅读中的时候发现的,越是被很多人读过,认同,且古老的书,越是有灵。 “怪不得神话传说里,有时候书啊,画啊之类的,也能变成妖怪。” 亲自拿了拂尘,扫了扫灰,一堆书自动抖搂身子。 红尘:“……” 再这么下去,她都怕自己的茶馆开张大吉,会变成杞县怪谈! 刚扫完一个书架,外面就有人‘砰、砰、砰’地敲门。 这宅子太大,要不是院子里的花花草草都特别会通风报信,红尘恐怕都听不见叫门声,看来必须要去找人牙子,买几个人回来才行。 第二十五章 偶遇 红尘略微皱眉,外面敲门的声音铿锵有力,一声连着一声,似乎充满火气。 她还没走出门。 老参就蹦出来:“是个脑袋被打破的丑男人,来者不善,来者不善啊!” 红尘顿了顿足,握住袖子里的‘青锋’,缓步向外走,她也是刚了解到,若是给物件取一个名字,更容易让它生出灵性,养起来要容易一些。 大门一开,薛家的二姑爷胡政,就带着张青筋毕露的凶恶脸冲进门。 红尘皱眉,掩鼻退后。 这家伙的头不知道被谁给打破了,只是简单包扎了下,还渗着血,不知道吃了什么,嘴里都是臭味。 “是不是你?” 胡政咬牙切齿,一抬手恨不得给红尘一耳光,后面几个下人连忙拉住。 红尘挑了挑眉,还没开口,就听对方噼里啪啦地喊:“你刚胡说八道了一通,我出门就让个小贼打破了头,不是你指使的,还能有谁?告诉你,我算看透了,你们这帮骗子,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是不是还想着我哭着求着来找你化解灾难?我可不像那些白痴,绝不会上当……以后只要我出事,肯定就是你干的,想踩着我跟岳父卖好,哼,没门!” 掏了掏耳朵,红尘打量了他几眼,觉得他脸上的黑气更重,叹道:“对你说,大约是白费唇舌……如果我是你,就老老实实在家呆个个把月,否则这恐怕只是个开始!” “你……” 胡政脸都气得歪掉,如果不是他那帮下人死命拉着,估计都要打人,“你最好别让我逮住,否则非让你吃几天牢饭!等着瞧!” 他这么一吵吵,附近几个过路的行人,还有一个樵夫就停下来指指点点,那帮下人一瞧,都怕自家姑爷闹出是非,再让老爷知道,他们绝对得不了好儿,连拉带拽,拼命劝说,总算把张牙舞爪的姑爷给抓住。 虽说此地偏僻,但因为路比较好走,到也时常有人经过,闹起来没法看。 “红尘姑娘见谅,我家姑爷撞到了头,这是糊涂了,糊涂了。” 说着,冒出三个大汉,一人抱肩,两人抬腿,愣是把人抬着一溜烟没了影儿。 这一行人来去如风,红尘半晌回过神,哭笑不得:“这都什么跟什么……还是必须添点儿人手!” 一个姑娘家独居,就算本地风气好,就算没有这么大的房子,那也不合适。 锁好门,红尘伸了个懒腰,也懒得想那些乱七八糟的,给自己做了一顿香喷喷的面食吃,一看天气不错,便打算去集市上转转,去一趟牙行,顺便也看看能不能淘点儿书。 杞县太小了,书也太少,她到是能从玉珏空间里搜刮,可好些寻常的书籍,总也要有才好。 春暖花开。 街市上房屋瓦舍,鳞次栉比,行人如织。 说来,红尘这些日子特别爱逛集市。 那些和她一样的升斗小民们的日子,让人的心也跟着平静,好些个前世似乎永远看不开的东西,如今也不再当回事。 红尘到牙行登记了下,让中人瞧瞧有没有合适的下人能买,虽说急用,但买回家的人,必须得慎重,不能随随便便就带自卖自身的流民回去。 杞县这两年犯的大案里头,到有五成是因为引狼入室,让下人卷走家财。 说清楚要求,中人答应有了人选便送去给她挑,红尘也就没多呆,出了牙行,一抬头就看见那位曾经在薛家见过一面年轻公子,蹲在街边,正和一只小奶狗眼对眼说话。 “够啊够啊,够不着……啊呜!哈哈哈哈!” 小侯爷手里举着个白面馒头,放在嘴里咬了一口,冲那只弓着身子,毛发直竖的小奶狗张狂大笑。 红尘顿时莞尔——她居然不知道,林师兄居然还有个如此有趣儿的朋友。 可惜,当时在薛宅,一来怕麻烦,还因着看见林旭,心中惶恐,居然没有让薛老爷给她介绍一二。 虽说,薛老爷也不一定当真就会介绍他们的真实身份。 显然,林旭也觉得这小子很有趣,手里捧着一盒子珠宝首饰,施施然走过来,并不斥责恼怒,看了一会儿就笑道:“虽然早知你阿悄向来欺软怕硬,没想到,居然沦落成只能欺负一只奶狗的地步,也罢,反正回了京你就要定亲,以后也没什么机会招猫逗狗,今日我就当看不见!” “你……” 小侯爷嘴角抽了抽,随即耷拉下脑袋,“算了,随你怎么说,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根据多年来的宝贵经验,要是自己搭话,恐怕这位贵公子更有兴致。 听了两个人的对话,红尘顿时恍然——原来是宁侯的公子,薛柏桥。 她听得入神,一时驻足,林旭抬头就看到他,连忙抱拳行礼:“居然在此能和小姐偶遇,实在是缘分。” 红尘见惊动了,也就行了一礼,大大方方地走过来说话。 薛柏桥一看她,眼睛顿时大放光明,整个人蹦起来,扯住她一条袖子:“小姐,小姐,我可是听薛爷爷说过,你精于相面来着,快,帮我看一看,我究竟能不能讨一房温柔贤惠大度,不阻止我出门找乐子的好媳妇?” 红尘:“……” 她才十四而已,身量不足,瞧着像十一二的模样,现在居然冒出个公子哥儿找她问姻缘? 林旭随手拿着首饰匣子,点了点薛柏桥的头,笑道:“很不必红尘小姐来算,我现在就能告诉你,你将来的妻子,必然是刚硬果决,英姿飒爽的女英雄。” “啊?”薛柏桥抖了下,愕然盯着他看。 林大公子眉眼柔和,掩唇低语:“不过你放心,应该遇不上家暴,毕竟你虽然不长进,读书一般,骑射一般,胆小怕黑,纨绔无用,可胜在听话,以后娶了妻子,妻子说一,绝不说二,自是不会挨打了。” “啊啊!” 薛柏桥鼓着脸暴怒,整个人合身扑上去,吊在林旭的脖子上嗷嗷叫。 动嘴他是说不过这个妖孽,动武还不行? 红尘看林旭一脸无奈加纵容忍耐,轻轻低下头去当看不见,林大公子根本不理吊在他脖子上的小子,依旧从从容容地和眼前的小姐说话。 几句闲话过后,两个公子便要告辞而去,林旭忽然摸了摸手指上的玉扳指,道:“小姐,夏家来看你的人,怕是马上就到,夏家的小姐,可不是那么好做的……还请多加小心。” 红尘一怔,目光闪了闪。 第二十六章 倒霉 目送两个公子一个悠然,一个摇摇摆摆而去,红尘低眉沉思。 林旭消息灵通,她到不奇怪,鬼谷天机,遍布四国,别说是他们大周,就是最偏远,和三国打交道最少的西狄,也少不了天机探子的存在。 京城出任何一点儿小道消息,林旭肯定能得知。 他这么说,就说明夏家那边确实是已经知道了自己的身份。 红尘苦笑,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 也是,师风一回去,怕过不了多久就能回过味儿,她这张脸实在是太明显的标志,虽说只和亲娘有三分相似,却和外祖母,当朝皇后宛如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师风每年祭典之上,都免不了见一见皇后,回去一提,以夏族长的细心,必然要详查究竟,她如今在蒋家庄,已经泄露了底细,人人都知道她非顾氏亲女,所谓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此事本就不难查个明白。 上辈子一点儿变故都无,她不是也被夏家查了出来? “啊呜。” 脚下一个暖乎乎的东西蹭了下脚面,红尘一低头,就见那只一身黑毛,只有四只蹄子是白的小奶狗,正抬头睁着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盯着她看。 还挺可爱的,就是太瘦,毛也黏在一块儿,看起来脏兮兮,可怜巴巴。 红尘正想着寻一只好狗看家护院,眼下这只虽然品种普通,应该就是寻常土狗,但如此就十分有胆魄,想来不差。 她干脆拿了块儿帕子,直接包着小狗揣怀里,这小东西碰见别人就呲牙,在她手中到安分得很,乖巧又软绵,还会舔她手指头卖萌。 “希望你身上别有跳蚤什么的,要不然我这身衣裳可要不得了。” 今日遇见的事情不少,她觉得有一点儿累,连预定好想去转转的书肆也懒得过去。 还是回家歇一歇。 至于夏家……她身上终究流着夏家的血,想撇清关系根本不可能,即便心里头对夏蝉……不,应该是蒋婵,存有极深的心结,却绝不会怕她,上辈子她也没怕过。 只要自己能稳得住,那些都摆到明面上来的,所谓的阴谋诡计,又算得了什么? 下船换车,一直坐到家门口,红尘倚在车窗上,不知怎的,心中忽而就有一股子戾气压制不住,她到想看看,这辈子她名声好,能力佳,蒋婵只靠一个夏世杰,还能不能在身份被揭穿之后,还坐稳夏家千金的位置! 正沉思,外面忽然有个如奔雷的嘶吼声冒出——“姑娘!” 红尘皱眉,撩开车窗看了眼,她家大门前站着个影子,一脸络腮胡,瞧着不像个好人。 刚一下车,大胡子就扑上前跪下,嚎啕大哭,“您,您可要救救我们家姑爷!” 红尘被他吵得头疼,堵住耳朵劝了半天,才让这人站起身。 “别吵,尽量简单说,到底怎么了?” 大胡子一把鼻涕一把泪:“我们,我们姑爷……” 那日胡政从她这儿发泄完了,带着满肚子的火气离开,这家伙虽然受了伤,可他把这个赖在红尘的头上,还想着一定要抓住搞鬼的人,让对方好看,根本没把红尘好心提醒当回事儿,坐着车接着找人谈生意。 结果没走多一会儿,飞来横祸,好好一匹马竟然忽然瘸腿,他也一头滚下车,栽到迎面来的马蹄子底下,胳膊被踢了一脚,当场骨折。 幸亏是在街市上,大家都是牵着马慢行,这才没有伤及人命! 胡政当场气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可这事儿是他自己的问题,赖不到人家对面来的行人身上,他这人固然不着调,可明显就是个窝里横,在外头还是挺讲道理,只骂了牵马的小厮一顿,赶紧去医馆处理胳膊上的伤。 这还不算完。 磕磕绊绊地赶过去,生意没谈成,气得就去青楼消遣散心,没成想这才抱着清倌人准备进屋逍遥快活一番,就碰上有人打架,打得天翻地覆,打架的人毫发无损,他让人从二楼撞下,顿时头破血流。 转头想着去个清净点儿的地处安抚安抚自己受惊吓的小心肝,茶楼总比青楼好,总没人打架了吧?结果又正好让美貌老板娘给劈头盖脸浇了一头热茶水! 弄到后来,这一路上他都是小心翼翼,战战兢兢,听见点儿风声就打哆嗦,好不容易跌跌撞撞回了家,浑身上下已经没一处好地方了! “您发发慈悲,无论如何救救我家姑爷吧,他这两天简直是……简直是……哎,我们这些当下人的,连口热水也不敢给姑爷他喝,就怕他一不小心把自己给呛死!您不是说在家里就没事儿,但如今在家也不行!” “噗嗤!” “姑娘!” 红尘咳嗽了两声,摇摇头:“抱歉,抱歉!” 人家这个手下讲得欲哭无泪,整个人都不好了,她到当笑话一样听,还听得挺起劲儿。 咳嗽两声,红尘一开始还琢磨着要尽量委婉地把人打发走,她对那个二姑爷着实没好感,可听对方家的下人如此一说,竟是在家都出事儿,到不好随意推拒。 这么一想,玉珏空间立时冒出提示——任务:查明胡政的‘艳遇’,接受|拒绝。 红尘:“……” 真人性化! 她只好先把小奶狗安置到院子里,交代老参和小茉莉看护,坐上薛家的马车,去看看情况。 一到薛家,红尘就怔了怔,才短短几日时光,薛宅就不像上一次来时那般井然有序,显得萧条得多。 宅子里丫鬟仆妇走动的少了,声音也少,幽深如吞噬人的怪兽。 领路的大胡子也放轻脚步,低声道:“也不知怎么回事儿,二姑爷老喊冷。” 也许是那位喊得太渗人,他们这些做下人的,竟也觉得冷的慌,明明阳春三月,气候温暖,甚至还有些热。 “如今主子那儿又重新用了炭盆。” 红尘点头,不用大胡子提点,就直奔正主儿的院子,刚到院门前,就听见里面的人呜呜咽咽地哭。 “呜呜,岳父救命,岳父……” 薛公公被女婿拖着袖子,沾了一身鼻涕眼泪,又是恶心,也有点儿发愁。 一听外面有人传话,红尘来了,连忙亲自开门出迎。 “红尘姑娘,您可是来了!我这小畜生对您不敬,如今吃了教训,您就发发慈悲,救他一救。” 说着,薛公公就提溜着胡政的耳朵,拖他到地上,按着他给红尘磕头。 胡政如今已不是当初那副混不吝的嘴脸,眼睛深陷,全是黑眼圈,脸色蜡黄,几日工夫,看着更像鬼,不像人。 不过像鬼到比像人的时候,瞧着还顺眼些。 他耷拉着脑袋,一言不发,再没有以前的底气,看了看红尘,脸上羞愧难当,支吾两声,说不出话。 薛公公唉声叹气:“哎,从昨天开始,他就一直喊有鬼,说是看见有个没脸的女鬼趴在他身边,别说睡觉,就是打个盹都不行,一迷糊就惊醒,醒来一身的冷汗……” 薛公公一提起来,就满肚子怒气。 “你说说,你个混蛋到底去招惹了什么?是不是做了对不起别的女人的事儿!?” 他恨不得一脚把这臭小子给踹死! 薛公公对两个养女都很疼爱,如今女婿碰上这种事,怎么可能不生气? 第二十七章 艳遇 “哎,你要是有你大姐夫十分之一安分,我少活十年也愿意了!” “岳父!” 胡政羞愤交加,大哭出声,刚嚎了两嗓子,忽然牙呲目裂——“咳咳咳,咳咳!” 一口气呛到,顿时憋得脸上铁青,捂着喉咙扑通一下倒地,薛公公眼明手快,一把抓住。 大胡子也忙过来给他顺了顺气,小心翼翼拍拍后背,胡政的哭声憋回去,战战兢兢地向后头缩了缩身子,偷眼去看眼前的小姑娘,他现在信了红尘,不信也不行,再不敢嚣张! 就这种事儿,一天发生个十好几次,都说是眼前小姑娘指使的,换了谁也不可能相信,就是他是个傻子,也能明白,真能让这么多的意外出现在他身边,还能让他白日见鬼,不敢睡觉,那也不会为了几个银钱来骗人。 红尘四下打量了下,果然发现就在胡政床边的帷幔底下,多了一个瘦瘦小小的黑影。 上一次还没见到。 这黑影似乎胆子有点儿小,并不肯露面。 别说,对这些东西,红尘多少也觉得发毛,把视线落在胡政身上,压低声音问:“胡公子能想到什么吗?” 胡政一边抹眼泪,一边摇头。 自从出了怪事儿,他也把最近做的那些乱七八糟的都想了一遍。 “我承认,我平日里喜欢逛逛花楼,但多是为了生意,咱们这些人都一个德行,大姐夫也没有少去啊!” “咳,重点!” 薛公公瞪了他一眼,人家小姑娘才那么点儿大,说这个作甚! 胡政愁眉苦脸地道:“我偶尔也调戏下家里的丫头,不过也就是口上花花,最多也就摸几把,真没做过当街调戏良家妇女,或者逼迫女子的事儿,我对天发誓,真没有!” 红尘失笑,到觉得这胡政不像说谎话,托着腮想了想,似乎有一种符,能让人暂时开阴阳眼,与鬼神相通。 “要消除身上的煞气,到也不是没办法。” 眼见岳父,女婿两个都双目放光,红尘徐徐笑道,“杞县普济寺香火鼎盛,供奉的神佛有灵,让胡公子去持斋茹素,不沾荤腥酒水,每日礼佛,过个七七四十九天,煞气自然可解。” 胡政愣了愣,脸上发苦。 他这人没别的爱好,就是一顿没肉就吃不下饭去,菜什么的,那是根本不愿意进口。 薛公公显然也了解他这女婿,横了他一眼,冷声道:“这不难,我与普济寺的癫和尚有些交情,让他去待上几个月,小事一桩。” 胡政缩了缩脑袋,不敢说话。 一开始,胡政觉得丢人现眼,根本不想派人去请人家红尘,私底下偷偷摸摸找了最近在杞县颇有名气的一半仙儿来。 那半仙也曾努力做法,还向他讨了三百多两黄金去买法器,又给他灌了一肚子符水,又涩又苦,难喝的要命,可惜屁用没有! 没辙,半仙承认自家法力不够,斗不过那脏东西,一捋胡须,神神秘秘给他举荐了个高人——“若说在这杞县,除了老夫,恐怕也只有昔日蒋家庄灵女,红尘姑娘法力高强,能扶危济难……” 这老半仙一通吹捧,夸赞的话不打磕绊,却不知胡政简直要吐血,早知如此,他折腾个什么! 最后还是逃不过丢人现眼,让那小丫头……红尘姑娘看笑话的结果。 胡政情绪崩溃,欲哭无泪,红尘怀里放着的那本大悲咒轻轻颤动——“明明你替他念两遍经文就能解了。” 红尘:就这么个二货,谁愿意给他念什么经文? 再说了,持斋茹素,少了花天酒地,说不定还能让他精神更好,强身健体,有何不可? “我这就送他去。” 薛公公别看曾经是个稳重的太监,这会儿也雷厉风行起来,招呼下人收拾东西:“什么都别给他带,人去就行,寺里的僧人吃什么用什么,他就用什么!” 红尘点头笑道:“薛老爷别急,煞气容易解,但还是要追本溯源,看看胡公子究竟招惹了何方神圣,才惹下大祸。” 胡政忙不迭地道:“对,对对!” 红尘笑了笑,招呼薛家的下人,把房子的窗户都用厚布遮盖,大门紧闭,一时间,整个房间都变得阴暗。 胡政打了个哆嗦,吐出口白气,竟生成霜雾,寒气森森。 连薛公公也感觉到一股子阴寒,四下张望,心中略有戒备,那些个丫鬟下人,早面无人色。 红尘并不设什么祭坛,只很随意地从怀里翻出本书,把里面夹着的符箓拿出来,轻轻一甩,无火自燃,还盈盈飘浮于空中。 一时间,门窗紧闭的屋子忽然温度骤降,紫檀木的桌椅上竟浮现出一层银霜。 一群丫鬟仆妇满脸惊惧,挤在一处瑟瑟发抖,胡政更是抖得和筛子似的。 唯独红尘站的地方,左右前后半尺,毫无寒意。 “以吾之名,号令显形!” 她一张口,吐出几个字。 床铺边上就隐隐浮现出一个恍惚的影子来。 “啊啊!” 胡政整个人蹲在地下,低着头,连抬也不敢抬,红尘眨眨眼,心中也有点儿兴奋。 她还是头一次用家里那堆古怪书籍教给她的东西,却一次成功,看来在这方面,她还真有些天分。 不过,夏家的女儿,本就很少出天分不足的,又不是蒋婵那个假货。 红尘笑了下,冲胡政道:“有什么话,你就和这位说一说,说清楚,解了她的心结,我也好超度。” “我,我,我……” 胡政上下牙齿一碰,咯吱咯吱,他真不知道说什么,他也确实想不起来自己做了什么罪大恶极的事。 “你,你是哪家姑娘?难道是兴春楼的小桃红?还是怡华苑的方姑娘……不对啊,方姑娘上个月不是从良了,没死吧?” 他每说一句,那黑影就往他身前靠近一步,吓得胡政躲在角落里,一翻白眼瘫倒在地。 至于薛老爷和那群丫鬟,全都脸上木然,一句话也说不出。 红尘却是越听越无语,终于忍不住摇了摇头,大跨步走过去,冲着那个黑影道:“姑娘是不是认错了人?就他这德行的,也会英雄救美?” 那黑影仿佛说了什么,吐了一口白霜在胡政脸上,他的头发眉毛全成白色。 第二十八章 京中 红尘哭笑不得,捂着额头**半天,叹道:“她是曾翰林的幼女,叫曾柔。” 胡政双目迷惘,显然什么都不清楚。 “这姑娘罹患肺痨,回乡养病,路过杞县,因为烦闷,躲开下人自己溜上街,却碰到几个纨绔公子调戏,让你救了一次。” 红尘摇了摇头,无语道,“所以一直想登门拜谢,可回了家就一病不起,临去之前来不及跟你道声谢,莫名成了执念,她这次来,仅仅是想见你一面,告诉你她并非忘恩负义,只是也不知是怎么回事儿,她的力量特别的强大,一动念就让你出事,她越着急,越想和你交流,你就越倒霉!” 胡政:“……” 薛公公:“……” 别说他们,红尘也无语,本来还以为这个二货女婿是招惹到什么厉害的人物,闹了半天根本就是乌龙。 怪不得一脸桃花劫的面相! 黑影呜呜呜,地上的寒气越发重,都开始结冰。 胡政吓得连滚带爬地躲避:“姑娘,您别激动啊,我已经想起来了,当时我不是要救你,我们几个哥们儿打赌来着,在大街上看见美人,我们就派人上前调戏,轮班英雄救美,看看谁能得美人芳心……这游戏玩了好几回,真不记得你是哪一个!” 红尘:“……” 白痴! 哐当一声,大门洞开,一个一身红色衣裙的妇人板着脸冲进门。 “雯雯?” 胡政脸色一变,那妇人就冲过来,直接上脚,朝着他小腹踹过去,连撕带挠,一下子就抓得胡政满脸开花,薛公公连忙冲过去抱住。 “闺女,好闺女,女婿他不是故意的!” 红尘连忙躲避,不过这么一闹,那黑影居然平复许多,或许也给吓愣了。 再也顾不得戏耍这个二货,她连忙把那个八吉祥的宝瓶拿出来,把那黑影收入瓶中,顿时,屋内回春,冷气散尽。 薛公公还有胡政,加上红尘,还有薛公公的二闺女雯雯,面面相觑,着实不知如何是好。 红尘苦笑:“我带曾姑娘去超度,胡公子,到时候你也写一篇祭文……算了,还是让薛老爷找人替你写,反正就表明你已经知道曾姑娘的心意,收到她的感激,并没有怪她的意思。” 胡政连忙点头,拼命点了半天。 薛公公瞪了他好几眼。 “岳父,娘子,我以后不敢了!真不敢了!” 只看薛雯雯的表情,红尘就知道胡政这家伙讨不了好,薛公公再护着他,也还是最疼闺女。 此事了结,薛公公亲自送红尘出门,千恩万谢,大约觉得有点儿丢脸,多少解释了几句。 “我女婿心地不坏,当年我下定决心,就招他入门时,除了看中他有经商头脑,会做生意,还知道他这人心软,碰上那些个乞讨的小乞儿,别管面上多么不好看,私底下终究会买点儿吃食送过去,要不然就给上几文钱,花花肠子的确多,可这天底下的男人,除了像我这样从小进宫伺候的,哪个不贪花好色!” 薛公公说着,回过神,轻轻打了下自己的嘴,“哎哟,你看,怎么跟你个女孩子说这些!” 其实不能怪他老人家,红尘现在在薛公公心中,一点儿都不像普通的少女,反而很有气势。 派人派车,送红尘回去。 坐在车上,念诵经文,八吉祥里的黑影消失,她就发现自己的任务完结,只是或许这次不是什么要紧的,任务只有一个‘道具碎片’,不知道有什么用,现在还没得,应该也会在现实中冒出来吧。 回到家,红尘刚一进门,老参就扑到眼前:“阿尘,你从哪儿弄回来的小捣蛋鬼,救命啊救命!” “怎么了?” 那株老参瞧着可怜巴巴,分外狼狈,小茉莉的叶子掉了一地,也蔫了吧唧。 “还不是它弄的。” 老参特别愤怒,指了指窝在院子里废旧衣服上的小奶狗,小茉莉也哼哼半天。 红尘看过去,那只小狗却特别的乖巧,一瞧见她来,便一路小跑,跑到身边,轻轻蹭她的小腿,不像狗,到像一只撒娇的猫,她一蹲下去,小奶狗便翻了个身,露出雪白的肚皮,轻声哼唧。 老参:“……” 这个欺软怕硬的小混蛋! 红尘便烧了热水,找了个自己洗脸用的木桶,给小奶狗好好洗个澡。 它大约不太喜欢水,却还是特别老实地由着红尘给它揉搓,洗完澡,擦干水,梳理好毛发,虽然瘦了些,却是一只好狗。 “以后你就叫平安,保我家门平安。” “汪!” 平安就像能听得懂人话,叫着应了声。 老参叹了口气:“哎,不得安宁喽!” 红尘胡撸了下平安的毛发,又擦了一遍自己的书架,外面薛公公的谢礼就送到了。 她也没推辞,那些个金银珠玉一概收下,不收,反而让薛公公欠着人情,世上最难还的便是人情债。 其中最特别的礼物,送礼的下人说,是他们主子一再交代,要亲手交给红尘的。 那是一块儿令牌的碎片,只有半个手掌大小,银色,略显得有些陈旧古朴。 据薛公公说,这东西是以前夏家流出来的,他从宫中得到,也不知有什么用处,也许交给她,将来会有些作用。 看来,她真实身份早成了不公开的秘密,现在没人提起,纯粹是没人敢去搀和夏家的家务事。 红尘想了想,不明所以,不过,玉珏空间既然说它是‘道具碎片’,那就好好收着。 如今京城尚远,她到该准备茶馆开张事宜了。 她以为离得还很远的京城夏家,此时却并不平静。 京城 安仁坊 夏安难得没有呆在夏家族学,也没有呆在剑庐,回了陛下赐的宅邸,召集六位长老,还有刚刚匆忙回京的师风一起开会。 屋中气氛沉闷,一丝声响也无。 丫鬟小厮都退了出去。 顺平公主陈婉嘴唇颤抖,声音压得很低:“那是我的骨肉,自然要认回家来,就是你们不认,我也要认!” 夏安叹了口气:“不要急,十几年都过去了,不差在一时半刻。” 若是红尘看到这一切,不知会不会觉得很奇怪,夏家早了三年知道此事,反应居然和上辈子颇为不同。 至少这一次,夏家上下即便震惊,也无一人想过不把红尘认回来这种事。 第二十九章 清泉 当然,也可能是这个家里最疼爱蒋婵,疼到入骨入髓的夏世杰出外游历去了。 阳春三月,夏家宅邸开了一树的梨花,雪白雪白,洋洋洒洒,随风飘零。 师风出了门,抱着肩膀蹲在树下发愁。 到不只是因为出门一次,正经任务没完成,反而得了一个‘惊天动地’的消息,还不想看夏世杰知道之后,一准儿如丧考妣的脸。 偏偏公主随口就交代他给夏世杰送信去。 这种事情,说大不大,说小它也不算小,还是找人专门跑一趟更合适些。 “师兄!” 师风回头,就看见夏婵盈盈立在石阶上,一身雪白的修身长袍,手里提着食盒,想来刚去剑庐给师兄弟们送过饭。 他顿时觉得牙有点儿酸。 夏婵长得并不算多么漂亮,只是清秀,不过,夏家的女儿从小便泡药浴,一身皮肤养得好,这姑娘也会打扮,妆容虽简单,却无一处不精致,看着便很可人了。 但师风不怎么喜欢她。 一年多以前,方知师妹从塞北返回,准备和南阳侯世子定亲,没想到定亲之前让韩国舅家的小儿子闯进内室,还看到小师妹的身子,亲事平生波澜,侯爷夫人死活不同意了! 固然世子情深意重,可这事儿……恐怕还有的磨! 事后夏婵只哭诉,说邀请朋友小聚,不明白怎么韩世新就迷迷糊糊走错了路,冲撞了师姐,有夏世杰护着,其他人也看她年纪小,天真无邪,只知道维护安慰,师风却隐约觉得,她怕是至少有三五分是故意。 如果方知和南阳侯世子定亲,当年的祭祀舞领舞的必然是方知,族长都和侯爷商量好,让方师妹领舞,讨个好彩头,再有太后指婚,婚事也体面。 毕竟方师妹虽是夏家的弟子,却也是个孤女,和世子爷瞧着有那么一点儿不般配。 夏婵去年不知为何,特别想在祭祀舞台上领舞,缠着夏安和公主闹了一年,别人只当她小孩子好奇心重,又有显摆的小心思,也没太当回事儿,可师风却怀疑,她是为了这领舞之事,故意找方师妹的麻烦。 奈何怀疑仅仅是怀疑,师风脑子没问题,连方师妹都没说什么,那夏蝉堂堂夏家千金,何至于为了一次领舞的机会让姐妹如此神伤?他还能怎么样? 脑子里想了这么多,师风却只是客客气气地端起一张温和笑脸:“小婵师妹怎么没去做功课?我听童长老说,你还是锻造不出灵器?可要努力啊。” 夏婵羞涩一笑,轻轻颔首,目中却已有几分焦虑。 夏家的女儿到不是个顶个都有天分锻造出灵兵,若真如此,好兵器也就不至于千金难求,大部分夏家人,也就是能锻造出来高品质的凡兵罢了,可她不同,她,她要是没有不能舍弃的价值…… “小婵师妹且忙,我去看看翠儿。” 翠儿是师风养的一匹马,好些日子没见,他还真想得慌。 夏婵目送师风的背影远去,呆了半晌,眼眶略略发红,双手紧紧绞在一起,指尖隐约发青。 自从去年赵天师看过她的命盘,很是惊奇,说她的命格奇怪,明明是贱命,后天却入贵门,且不似有夏家的血脉,她又私底下偷偷查到那件事……这颗心,就一日也没有落下过。 “千万不要太快!” 师风师兄去过杞县,父亲和母亲的表情都不对! 夏婵深吸了口气,整理了下衣襟,提着食盒慢慢向族学的方向走去,孙先生嫌族学的酒水无味儿,她正好新得了一壶烧酒,就送去给他老人家尝尝。 京城里,一个小姑娘满目忧思,在杞县,另一个姑娘到是很忙碌。 蒋家庄里,男女老少十好几口子,跟着红尘辛辛苦苦上山,立在一块儿灌木丛旁边。 春妮左看看,右看看,皱眉道:“真要挖?这里真能有泉水?” 一行人都不大相信。 他们在杞县住了大半辈子,可没听过山上有什么泉水,相反,偶尔碰上干旱的时候,绕村而过的河说不定还要断流一两日。 每年各个村子争水,那都是保留活动,虽然似乎没别的地方厉害。 红尘四下看了看,用手摸了摸灌木,抬起脚拿鞋尖轻轻画了一个圆圈。 “挖吧!” 一人十文钱呢,挖就挖。 几个大小伙子拿着各种工具,吭哧吭哧开始干活。 春妮摇了摇头,叹口气,瞥了红尘一眼,心里为自家最近画风突变的小伙伴担心。 这本来就缺钱,还这般大手大脚的,真是不像话,找机会得劝劝她才是。 就这么个破山头,还想着有泉水? 别说春妮不信,周围大部分人都不信。 还没感叹完,没琢磨好这丫头吃个教训会不会学乖些,裙摆就一凉……王大娘,春妮,并一干小子目瞪口呆地看着从地底下忽然喷出来的清流,连鞋面湿了也顾不上。 “水,出水了!” 一个小伙子扔了铁锹,抓耳挠腮,满脸不可思议。 春妮目瞪口呆,半晌直接上手,捧着喝了一口。 “居然真的有山泉,还怎么近?天啊,二丫头……啊,阿尘你可真是厉害!” 王大娘几个,也双眼放光,这可是了不得的本事,就算是朝廷里专门研究这个的,第一次挖便能挖到泉眼,那也只能说是奇迹中的奇迹了。 红尘轻笑。 那日她得了地契,差不多小半个山头都入她囊中,便四下走了走,左右花木一个个冒出和她聊天,说着说着,就说到在自家地头有特别甜的清泉。 好茶需要好水来配,有这清泉在,可省了大事。 红尘想开茶馆,他们杞县多野茶,味道也很好,虽无名气,她尝来,却不比那些名茶逊色,如今再有好水,生意兴隆不敢说,绝对能做。 “那就请大家帮忙找些人手,我想引泉水入我的宅院。” 她看了看,泉水距离宅子并不很远,应该能做到。 回到家,红尘就上玉珏空间说这事儿,立时就有人主动冒出来招揽生意。 是个叫‘老子天下第一’的人。 第三十章 开业 说来,她这玉珏空间里头,像她一样正正经经叫‘红尘’的还真不多见,好像都是一些奇奇怪怪的代号之类。 ‘红尘’也不像是正经名字,看着到不突兀。 “小妹妹,要引水入园可不能轻率马虎,光引进来怎么行,还得漂亮,还得和谐,这事儿找我,你把你们那儿的环境照好上传,我亲自给你做设计!” 她看过这人发的一些文字,好像就是四处找人要帮忙设计园子什么的,有时候收取一点儿报酬,有时候就免费做,据说是再磨练技术。 因为人家说了,不要钱也不要物,红尘也就随口答应。 对方却十分认真,第二日就给出一张简直和真的一样的设计图,不是平面上的,和实物一模一样,若不是摸上去那就是一张纸,红尘都要以为这是真的! ‘天下第一’说,那是一种绘画技巧,叫3d立体画,学起来有点儿难。 好像这位为了学好,也吃了好些苦头。 红尘颇感兴趣,为此专门托他给买了几本学习3d画的书,她生来最不怕的就是吃苦,都吃习惯了。 图纸完成,这位特特又给送了一些材料。 “我送你的竹子都是特别栽培,粗且高,质地细腻,柔韧性好,不会轻易损坏!” ‘天下第一’对此事,看着到比红尘更上心。 “可惜不知道你手里的工匠做活地道不地道,万一要做不妥,白瞎了我的好设计!” 这个到不用担心,蒋家庄就算没有好工匠,杞县可不少,个顶个有绝活。 红尘就答应等工程完工,照下来传给‘天下第一’,丰富他的资料库。 这位似乎正在积累什么经验,说是找工作用的,也不知道他到底想找什么工作! 难道和崇阳先生一样? 崇阳先生是大周有名的园林设计大师,连皇帝为太后修园子,也特意请他去帮忙。 园子改建没用多少时日。 杞县闲人多,闲着的工匠也不少,设计图又是如此清晰明了,反正不知道各种部件都有什么作用,也不懂什么叫虹吸,什么叫水泵,依照葫芦画瓢而已。 就连那些奇奇怪怪的竹子,也没人放纵自己的好奇心。 他们这边的山上,奇奇怪怪的植物多得很,朝廷还时常从海外弄些珍禽异兽,奇花异草展出一番,大家早习惯见识各种不认识的好东西。 不过,等到泉水源头垒砌上青石铸造的高台,清水沿着竹管和各种小型金属物件,弯弯曲曲,甚至上行,一直流入家中,冲到山石上洒落,波光潋滟,堪为奇景,不光是那些个参与建造的工匠们叹为观止,简直想顶礼朝拜,蒋家庄的人,更是快把这地儿当传说看待! 世上引水入园的事儿多见,那些个富贵人家,都好这一口,但用这么短的时间,用这么简单的工具,让泉水自己主动往家里流淌,却超出了他们的想象。 红尘在村里人口中,也就快要拥有无上法术威能,就差能点石成金了。 且不管这些乱七八糟的,眼下最要紧的,茶馆兼书局,准备多时,差不多该挂牌营业。 红尘就选了个好日子,自己写几张请柬,送去给相熟的朋友,这段时日,她到真认识了几个贵人。 那个‘天下第一’送的竹子的确好,红尘移栽了几棵在自家竹林中,越发显得郁郁葱葱,竹子切成薄片,稍加雕琢,做成请柬,就显得分外文雅。 四月初五,茶馆开张。 小猫和小狸手脚麻利地又擦了一遍桌椅,整个房间都显得亮晶晶的。 他们是一对儿双胞胎,都是男孩儿,今年十六,正是半大不小的年纪,家里爹娘去了,大哥娶了嫂子之后就对他们不上心,每天别说吃饱,能勉强不死,还得靠整日上山摘点儿野菜饱腹,后来就干脆离了家,自卖自身了事。 红尘要找人手,本来轮不上他们,人牙子给推荐了一个从京城落难回乡,一条腿有点儿瘸的老人做管家,叫柳二,以前也是大户人家的二管事,后来主家内斗,他受了牵连,这才被赶出门,身世还算清白。 至于厨娘就是本地人,是个寡居的中年美妇,娘家搬走,婆家容不下,又没个孩子,就是从小擅长厨事,在灶台上有点儿能耐。 红尘当时找好了人手,小猫和小狸也不说什么,就眼巴巴瞅着她掉眼泪,两个孩子五官都好,人也干净,粗布的补丁衣服,也掩盖不住好根骨,她想着茶馆怎么也要有个店小二什么的,便顺手又搭了俩,把这两只也带走了。 或许是心中不安,两个小子做事特别卖力。 只是今天,他们这心里却免不了嘀嘀咕咕——主人这间茶馆未免太偏僻遥远了些,有谁会天天到这么远的地处,就为了喝一杯茶? 小猫使劲擦桌子,恨不得让桌子再干净个三五倍,好让客人们看在他们勤快的份上,多来几回。 生于世上,求存不易,吃主人家的饭,自然要为主人家着想。 擦完桌子洗地板,正忙活,外面太阳初升,传来一阵叮叮当当的声响。 小猫脸上大喜,连忙招呼小狸过来把东西端走,整了整衣裳,利利索索地去开门。 他家小主人在大门口挂了一口小钟,和寺庙道观中的稍微有一点儿像,更精巧漂亮,据说是主人自己亲自动手打造,只要来了客人,拉动绳索,钟声悠远,他们听得清清楚楚。 开了门,小猫就愣了下。 外面停着的马车竟然是六匹马拉的。 要知道,周朝的规制,除了三品以上的高官,或者有勋爵的贵族,再有,便是圣上特赐,别人最多只能用四马而已。 车厢牌子上那个大大的薛字,一看便知道,正是杞县最不能招惹的薛老爷家的马车! 呆愣中,便见四个小厮客客气气地捧着一应礼品进门,递上帖子:“我家老爷恭贺红尘姑娘开张大喜!” 不只是有礼物,薛公公亲自到了。 红尘连忙出来接。 他老人家大笑:“别顾忌我,你今天可闲不了,有的忙呢。” 第三十一章 捧场 薛公公慢慢走,面上和气得很:“你送的茶叶却非凡品,识货之人,得了你的好处,今天肯定要捧场。” 还是玉珏空间里有人提出,茶馆新开业,应该准备点儿赠品,广而告之,算作宣传。 红尘想了想觉得并不费事,她当初为了试验各种配方,炒制了好些个茶叶,陈茶不好喝,送出去些不浪费,就自己动手雕了些竹筒,不多不少地装了野茶,送到相熟的大户人家,至于蒋家庄的乡亲们,也就不包装,直接拿纸包包了茶叶便是。 并非舍不得,主要是村民们求的是实惠,一个小竹筒才能装多少? 眼下看来,效果不错,今天果然比想象中热闹得多。 小猫和小狸一时给吓得浑身冒冷汗,一时又激动得恨不得多张几张嘴。 来来往往的,有大商人,衙门的官吏等等,杞县各种平日离得极为遥远的大人物,不约而同地送了贺礼过来,还有亲自登门的。 “我有点儿晕!” 小狸晕晕乎乎地看了小猫一眼,觉得他应该是睡糊涂了,做白日梦呢,要不然他怎么会看见县太爷家的师爷? 杞县县太爷也派人来道贺,甚至特特写了个招牌‘杞县第一茶’,虽说没露面,可有老父母这块儿牌子,他们这生意,绝对不用担心有不长眼的胡作非为。 小猫到淡定许多,县太爷虽然是现管的县官儿,可再大,也大不过薛老爷去。 薛老爷那曾是天子近臣呢。 一抬头看见自家主人陪着薛老爷,还有那位穆爷出了后门去园子,那个本来稍嫌冷淡的师爷毕恭毕敬地躬身行礼,他连忙站得更笔挺些,挺直了腰板儿。 这才刚开始,随后送礼的络绎不绝,先不说生意怎么样,小猫觉得就这些礼物统计一下,茶馆开个大半年,都不一定能赚得回来。 两个未来的店伙计浮想联翩,县太爷家的这个亲信师爷,亲眼目睹此地盛况,一时也把脸上的表情放得更柔软亲热了三分。 其实他们家大人本不会把区区一茶馆开张的事儿放在心上,连对方递上的帖子和请柬,还有那两小竹筒,包装精美的茶叶,本都不大可能送到大人眼前。 只是说来巧合,帖子送到的时候,县里一文书刚好看见,一见帖子上的字,便眼前一亮。 在杞县这等地处,虽文风还算鼎盛,到底偏远,正经的举人都没有几个,秀才也是稀缺资源,识字的更不多,能有一手好书法,那绝对特别长脸。 文书别的不行,于书法一道,深有心得,见了帖子,再看看用竹片制作而成的请柬,如此精巧,简直令人爱不释手,他心中欢喜,在大人面前,就不免提了几句。 县太爷见了一样觉得好,还品了品茶,茶虽无名,看说明和寻常加入各种调料的喝法也有不同,却别有一番风味,主要是足够特别,说不定能成为他们杞县一大特色。 师爷这才会奉命走这一趟,只若是知道薛老爷也肯给脸面,甚至大驾亲临,他说什么也要拉着自家老爷过来套套近乎才是。 薛老爷自从来了杞县,轻易不与官面上的人物来往,想拉关系难如登天! 蒋庄也闻讯而来,立在不远处的青石小径上,看着大门外车水马龙的景况,一只手死死拉住顾氏的胳膊,不许她过去。 迟疑半晌,终究还是不好靠近。 “走吧。” 顾氏咬了咬牙,犹有不甘,连她都不知道自己的不甘是哪来的,或许是因为本在掌心里攥着的一个人,忽然挣脱出去,瞬间变得陌生,再也认不出,而且越变越好,渐渐到不像是她能够得着,所以心中才难受。 可蒋庄在,她再想去给红尘添堵,让人知道知道,这丫头是何等无情不孝,一时也不敢轻举妄动。 踌躇间,让蒋庄拉得踉跄了下,顾氏心中大恨,却只能老老实实跟着离开。 “县太爷给送的那块儿匾,好像人家没想挂?” “不挂也就不挂了,薛老爷那是在宫里替万岁爷磨过墨的,他老人家给了块儿清韵墨香的牌子,县太爷的还怎么挂?” 一转弯,耳边忽然传来窃窃私语声,说话的也是经常施粥舍药,还修桥铺路的大豪商,顾氏撇了撇嘴,既看不起商人,心里又有点儿发酸。 在周朝,商人的地位比前朝高些,虽不能和读书出仕相提并论,却不是寻常百姓能比的,且供养个读书人出来,便能改换门楣,限制不大,早年顾氏也想过,要是能购进家正正经经的商铺,儿子读书的银钱就不缺了,奈何蒋家的那点儿家底,实在不够用的。 蒋庄一步三回头,拉着顾氏向回走,忽然听见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响起,笑语声无数,顿时止了脚步,面上露出几分欣然宽慰,他还担心二丫头……红尘的生意不好做,再赔了银钱,现在看到门前车如流水马如龙,声势颇大,也就安心许多。 三年后的灵女之选,就如在他心口堵了一块儿巨石,压得他喘不过气,如今若是红尘当真能赚出丰厚的家业,他也就不必再担忧。 顾氏非要跟着,蒋庄心里明白,带着她不是好事儿,既然来看过,就拽着她远走,省得给自家丫头添乱。 夫妻两个各怀心思,走得飞快,还不小心撞到了一个老汉,蒋庄吓了一跳,不过这位须发斑白的老汉身子半点儿没动,反而扶了他一把,手臂结实有力,竟能牢牢撑住他的身子。 “小心点儿,别着急。” 蒋庄愣了下,点点头,来不及回话,那老汉就领着一年轻男子,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还有三个书生施施然走人。 这几个书生看模样像是附近阑珊书院的学生,春末出游赏景题诗,自然是要来苍青山走一遭。 杞县苍青山,虽然比不得天下名山,宁州金顶山巍峨壮阔,却也秀丽非常,平日里文人墨客众多,书生们也爱过来。 只是大周朝的书生,固然喜欢佩剑,但大部分佩剑就是个摆设装饰,不可能和人家西狄一般,书生也能上阵杀敌,一路辛苦,走到此处,已然是口干舌燥,其中一位远远地瞧见迎风招展的一个‘茶’字,倍感亲切。 “这字遒劲有力,飘逸中有灵秀,不是一般俗人能写得出来的。” 第三十二章 争辩 老汉看了,也捋了捋胡须,赞了句:“果然好字。” 他身边的年轻人登时扭头看了他一眼,一双眼睛瞪得滚圆,满脸不可思议,忍不住嘀咕:“这种小地方也有人能当得起您老人家一句赞,可真不得了了!” 到是一个披着苍青色大氅的书生,抿了抿唇,脸色似乎有些复杂,眉宇间的神态有一点儿古怪。 身边跟着的小厮鼓着脸,压低声音耳语:“公子爷,我看,大小姐真不愧是咱夏家人,不在家里长大,也……” 公子忽然冷目扫过,他连忙收声,目中就露出几分懵懂,随即暗自抽了自己一嘴巴。 只是他总不能为了让公子欢喜,就说大小姐不如阿蝉小姐! 虽然他只是个小厮,可能贴身伺候夏家的公子爷,又知道这些个本该保密的消息,自是最忠心不二的家生子,对夏家那是掏心掏肺……让他说夏家的血脉,比不上一个假小姐,哪怕那个假小姐才是主子的心尖尖,他也说不出口。 只好闭上嘴,低下头不吭气了。 茶馆里着实热闹。 大门洞开,这几个人就自己溜达进去,进了门,绕过一簇簇郁郁苍苍的盆栽,便见好些老老少少的客人坐在林荫掩映的石桌上,一边喝茶,一边说笑。 还有人捧着书本摇头晃脑。 老汉扫了一眼,隔着青石小径,敞开的大门内,一排排书架顶着屋顶,乍看过去,所有爱读书的读书人,都要眼前大放光明。 几个书生靠过去看了一眼,居然很大一部分书籍都看着特别陌生,再一翻阅,随手选一本都属于无论装帧还是内容,全都极好的,顿时就有点儿走不动路了。 不知不觉,好些人喝茶读书,区区一茶馆,到有了几分书院圣地的模样。 薛公公年岁大了,不耐久坐,既然来过,也无大事,转了一圈,四下看看,红尘便早早送他回去。 乍见此情此景,老人家不觉一笑:“连我这个老家伙,站在你这儿,嗅着茶香,居然也觉得身上的俗骨轻了轻。” 红尘挑眉,刚想说话,忽听屋里有人争执起来,声音还挺大,闹得喝茶的那些书生们都跑过去看热闹,一会儿工夫,书房内一个书架前面,就挤过去十好几个客人。 “这是怎么了?去瞧瞧?” 薛公公年岁大了,反而好热闹,当先就转头过去,红尘只好跟上,顺便给穆爷还有一路耷拉着脑袋,畏手畏脚的胡政使了个眼色。 穆爷摊摊手——他家这老岳父调皮起来,跟个小孩子似的,做晚辈的可管不住。 薛公公寄过去,看见人群最中间争执的那两个人,脸色顿时变了变。 “姓孔的和姓张的什么时候来了杞县?” 红尘也吓了一跳,这两个人她可认识,都是致仕高官,一个正正经经给皇帝讲过经史的孔文林,另一个更厉害,曾经中过**,那是鼎鼎有名的状元郎张振,还做过两年太平阁老。 这两个大人物,怎么会跑到小小的杞县来? 在看一看他们身边围着的几位,个个都在大周属于有名有姓的,或许远算不上位高权重,却是文人清流里的顶梁柱。 小小杞县,平日里连多个秀才也让县太爷高兴的不行,如今冒出一堆高官,哪怕是致仕的……若是让人知道,绝对要惊天动地了。 红尘失笑,若是她这会儿让眼前一群人留下墨宝,自家这茶馆以后必然客似云来! 不过,薛老爷恐怕会不高兴。 翰林院那帮人,尤其是这两个,整日说一些宦官怎么怎么祸国之类的话,薛老爷可是宦官,还是皇帝亲信,正是他们口中最该千刀万剐的那一批,怎么可能会相处融洽? 此时,两位学士没瞧见薛公公,正对着桌子上摆放的一幅画指指点点,争论不休。 小猫猫着腰溜过来,低声道:“那幅画是城南的粮商,王员外送的贺礼,让这两位看见就闹起来了。” 他也纳闷,实在不明白,为什么因为一幅瞧着不起眼的画,两个人能吵得这般热火朝天。 那是一卷泛黄的古画,重新装帧过,还是显得有些古旧,看题跋,应是南楚最后一任国主李碧的作品。 若是真的,那可价值连城! 孔文林显然不信,冷哼道:“别开玩笑,李国主什么时候画过泰山之巅的日出图?他这一辈子都不曾去过泰山!李国主早年爱画宫廷美人,擅长人物画,画风绮丽,后期多为园林山水,所作‘乌江夜’,悲壮雄奇,他的字画,怎么可能流落出去?必然是伪作!” 张振失笑:“你急什么,我也没说就是真的,只是说画这幅伪作之人除了内容之外,其它的都极为用心,纸是澄心堂纸,用的印章也毫无问题,偏偏画出一幅泰山日出图,让人实在哭笑不得。” “哼,还翰林学士出身,连幅画都辨不清。” 薛公公冷冷道。 屋子里顿时一静,两个进士大人同时转头,一看到薛公公,面上不变,目中已经阴云密布,眼看说不得都要撸袖子大战三百回合。 “原来薛大太监也在杞县?难不成这幅画是你的?我们说说还不行了?” 薛公公皮笑肉不笑:“反正不是你们的画,你们在那儿叽叽咕咕胡说八道个什么,烦死人了,阿尘,这是你的茶馆,也是你的画,你来跟他们说说这幅画的真正来历!” 红尘:“……” 她还没见到那什么画好不好! 可这会儿要是让这几个加起来快两百岁的老家伙在她家打架,那就真热闹了。 想着,红尘就走过去看了一眼,指了指下面的印章,笑道:“二位别急,请看,一枚是‘大雍永和五年’,旁边这一枚,‘雅苑秘府’。这两枚印章都不假,想必二位学士能分辨得出来。” 这到不错,孔文林和张振点了点头。 红尘便笑了:“那就说明这幅画是大雍永和五年,被藏在雅苑秘府的,世所周知,禹亲王还在他的雅苑小记里评价过,说南楚李碧,风流才子,误作国主,然所作书画,非他家所能及也,对他的书画,十分推崇,搜集收藏了许多。李碧永和五年曾被大雍禹亲王所擒,书画也被一并带走,既然是雅苑秘府的藏品,是真画的可能性还是很大。” 孔文林和张振都安静了些,皱了皱眉:“可这是泰山?” 红尘轻轻拍了拍桌上的画作,让它不要吵了,才道:“我曾经有幸读过高湛高长源所作的‘泰山纪事’,上面提到一则奇闻。” 第三十三章 见识 “大雍永和元年,李碧被迫流亡北燕,身处万里荒漠,**难耐,几近死亡,朦胧间仿佛见到一座神山,烟云密布,朝阳初升,事后他被西狄平南郡主所救,所见之事,没人相信,连他自己也只当是一场大梦,直到和高湛相遇,看过高湛做的泰山晴日图,才恍然惊觉,神山即为泰山。” 红尘叹了口气,“我想,李国主一定是将他所见的场景画了出来。” “这,这?” 孔文林和张振都不大相信,“怎会有此奇异之事?” “也不只是这一桩,《博物志》里说,海中有蜃,能吐气成楼台,还有,当年南楚第一才子苏先生所作的万古秘闻里,曾赋诗一首‘东方云海空复空,群山出没空明中,荡摇浮世生万象,岂有贝阙藏珠宫?心知所见皆幻影,敢以耳目烦神工。’,说的大概也是同一种现象,既然前辈们能见,李国主自然也能见,而且他天生过目不忘,那般奇景,若真见过,想必不会忘却,能画出泰山日出图,也不是什么完全不可能之事。” 孔文林登时哑口无言。 红尘笑道:“再说此画,看用笔和南楚画圣柳文青柳先生如出一门,李国主曾在他老人家门下受教,有几年笔锋中柳先生的刻印很重,由此看来,此画有九成可能,并非伪作。” 周围的客人们都呆住。 张振拊掌叫好,满脸的赞叹,瞧着红尘越发觉得不可思议,“没想到杞县也有如姑娘这般博闻强识的大才,怪不得阑珊书院得享百年盛名,选址果然选在地杰人灵的宝地。” 不远处,夏家那位忠心耿耿的小厮,更是满腔激动之情,恨不得现在就扑过去告诉这位大小姐——你是夏家的嫡出千金,快和我回京去吧。 可惜,他家的大公子,也就是那位在家族中最受重视的夏世杰夏公子,心里略略有些不愉快,板着脸皱眉:“我夏家的女儿,读那些个杂书做什么,有闲工夫,还不如多铸两把好灵兵……夏家的女孩儿出色还是不出色,真正要看的,还是有没有灵性。” 小厮闷不吭声。 虽说天资灵性这东西,不接触,不开始练习铸造术,不大能显露出来,可别的先不说,师风大人确认过,人家能收服灵兵,只这一点儿,就强过百分之八十的夏家人,哪能说天资不出众? 事实上,夏世杰心中也不平静。 他自幼便极疼爱宝贝妹妹阿婵,向来是妹妹要星星不给月亮的,自小发誓,一定让她一生平安喜乐,如今乍然说,阿婵不是亲妹妹,反而从一个犄角旮旯的小山村,出来个真妹妹,他怎能不震惊,不惶恐? 如果这个红尘粗鲁些就好了。 若是这人只是个寻常的粗俗村姑,他就有把握说服家里人,让一切都不要有变化。 夏家不缺女孩子,和自小聪明伶俐,长在夏家,讨人喜欢的阿婵比,外面的野丫头,就算有夏家的血脉又如何? 人的感情毕竟是处出来的,在他的心中,只有阿婵才是他的宝贝……可他万万没想到,师风口中的红尘,居然是如此模样! 一张脸虽未长开,却已有七八分酷似皇后,可以想见,再过行几年她会何等美丽。 如果只是花瓶那也罢了,夏家从来不缺美人,一个花瓶千金,给副嫁妆嫁出去便是,影响不到阿婵。 他的阿婵自幼浸泡药浴,调理身体,学习夏家各种秘术,将来一定能成功锻造出灵兵,不是随随便便哪个人就能相提并论。 可事实偏偏与他的所思所想都不同,这个红尘如此博闻强识,又灵性逼人,他再偏心,也说不出阿婵就真比她好出多少的话来。 夏世杰也知道,师风那人不会撒谎,眼前的女孩子,必然是真能在不知不觉间收服灵兵了。 他在那儿五味杂陈,那帮子翰林出身,做过高官的进士老爷频频赞美,红尘到有那么一丝心虚。 当年她也爱读书,也读过不少杂书,可说起博闻强识,到还算不上,今天能说的头头是道,各种奇闻异事信手拈来,纯粹是这幅画它自己在那儿叨咕半天,还有这些书架上的书,争先恐后地要和她说话交流。 别人又听不见,也就只能当红尘自己记忆力一流,见识一流。 红尘活了两辈子,脸皮确实比以前厚得多,反正能感应到书画中的灵,也是她自己的本事,不过让人称赞几句,实在不至于一直羞愧下去。 招呼客人们继续喝茶读书,她领着小猫和小狸去把别人送的各种贺礼整理下,还有几幅字画摆在桌子上,赶紧收起来,省得又有人争辩。 令小猫他们抱着东西,在客人的注目下缓步离去,红尘也看见了夏世杰。 有那么一瞬间,她也升起一丝冲上前问一问——你究竟有没有心?你的血是不是黑的?怎能怪你无辜的亲妹妹,影响到一个假妹妹的地位? 蒋婵可是占据了她的父亲,母亲,兄长亲人十八载! 人生又有几个十八年! 好吧,婴儿的蒋婵无法选择,可她长大后的所作所为,难道你是瞎子,你竟看不见? 但红尘真正看到夏世杰,胸口里堵了一辈子的气,居然提不起来,看见这个亲生的大哥,她的感觉和看见一个熟悉的陌生人,也没有太大不同。 夏世杰的脑子里,却接二连三地浮现出一个,又一个杂乱的念头…… 他或许可以展示给这个红尘的女孩子看,夏家不是那么好进,夏家的子弟从小开始,就要学很多很多的东西,身上担负着卫护家国的重责,不是随便什么人,靠着血脉就能融进来。 也许,她会知难而退?也许,将来她一想到夏家就很害怕,转头就走? “你看什么呢?” 砰一声,脑后门被一巴掌扇了下,夏世杰伸手撑住桌子,扭头一看,登时吓了一跳:“小侯爷?” 薛柏桥晃悠着两条大长腿,坐在石桌上,似笑非笑地盯着他看:“虽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吧,可你这么大刺刺盯着人家姑娘,可是不太妥当,要让夏安伯父知道,说不定你这一双明亮的招子,就能被挖下来送给我玩了!” 夏世杰:“……” 第三十四章 挑事 像薛柏桥这样的公子哥儿,父亲是宁侯,皇帝的发小密友,大哥承袭爵位,可他出生不久就另有封赐,如今一门双侯,堪称人生赢家,但也让夏世杰这般,自己努力坐稳大公子位置的人,颇瞧不上眼。 可谁都没想到,纨绔小公子说浪子回头就浪子回头,入国子监读书第二年,便一直名列前十,有时候认真一点儿,还能得一回榜首,弓马娴熟,文采出众,深得皇帝宠爱,这让他们每日兢兢业业,不敢有一分放纵的人情何以堪? 尤其是自从出了这一个特别的例子,他亲爹就一门心思觉得人家宁侯家的小公子是天下第一好儿子,他自己的儿子全是稻草,动不动便拿出来说一说。 把他和个纨绔比,还真有脸? “红尘姑娘是什么人?你算什么?还是别白日做梦的好,人家就是看上我,也看不上你!” 夏世杰:“……” 那小丫头……不就是夏家流落在外的一介女儿,难道还是奇珍异宝不成? 可惜,不等夏世杰出声,薛柏桥已经懒得理他,蹦蹦跳跳蹿到对面,抓住一老者的胳膊,高声道:“我都忘了,王老头,你快说说这是怎么回事儿?区区一小县城为什么冒出这么一堆……这个来?” 那老者失笑:“什么这个那个,人家都是正正经经的读书人,多为翰林出身,还有人做过阁老,小侯爷请慎言才是。” 这个老人家鹤发童颜,雪白的长眉很柔顺,慈眉善目的,让人见了心都跟着安定许多,他老人家一眼扫过去,跳脱的小侯爷就安顺下来,老老实实地坐下喝茶。 “也不是什么大事,阑珊书院去年出了事,先生紧缺,今年聘新先生罢了。” 小侯爷没吭声,若有所思地趴桌子上。 不过,无论这里头有没有不为人知的隐秘,和红尘都没关系,最多是她的茶馆来了一回开门红,且可以想象,以后很长一段时日都会生意兴隆。 茶馆不比酒楼,是清雅所在,又是书局,客人多为文人雅士,自然有规矩,完全用不着红尘整日盯着,她把家里几个交好的,重量级的客人送走,就扭头回后院,抱着平安翻了本书闲坐品茶。 客人们来时疲惫,一杯香茗两卷书,精神舒缓,疲态顿消,大部分对这个小小的茶馆书局,印象大好,便是外地来的进士们,心里也松了口气。 虽然下定决心要走一趟,但到之前也担心这是个粗俗所在,待得太苦闷。 没成想,如今初来,竟发现能寻到平日里都少见的孤本好书,怎么也不算白来一遭。 夏世杰坐了片刻,整了整衣服,按了按袖子里的银票,想了下,又多添了五张,都是一百两的,一共加起来足足一千两。 别当他钱多,他已经成年,平日里交际往来不少,自然能调用银钱,但一次动用超过百两,那都得回禀母亲,他就是不回禀,管家也不会给他隐瞒。 大户人家的公子家教反而更严格,不可能随意花用,至少那些为了个青楼名妓一掷千金的做派,在他们这些大家公子身上很少出现,除非是自己能赚钱。 小厮吓了一跳:“公子爷,您到底要干嘛?” 夏世杰冷笑:“别多管闲事,还有,管住你那张嘴。” 话音未落,他就大踏步地沿着红尘走的方向,向后院走过去,他那小厮连忙跟上。 小猫和小狸都在招呼客人,主人家吩咐过,前院和后院之间的门是锁着的,客人不会误闯,用不着他们操心,他们见有人朝那边走,也没太在意。 夏世杰一路畅通无阻,就找到了院门。 那只是一扇很寻常的木门,藤蔓环绕,粉嫩的小花点缀其上,一呼吸便是一口幽香。 大门紧闭,贴着两张虎将模样的门神,还有一块儿长条木板,除了些玄妙符文,还写着几个遒劲有力的大字——辟恶符在,宵小退避,恶客止步,不速之客入此门,地狱有座,勿谓言之不预。 夏世杰皱眉,冷道:“真没规矩!” 小厮却盯着那字,满心欢喜:“大小姐的字儿真好啊,符也画得好,我看比赵天师画的还精巧。” 说着,扭头瞧了眼气色不佳的主子,“公子爷,大小姐一个女孩子独居一室,肯定要多加小心,不愿意让别人进去很正常。” 夏世杰轻轻踢了他一脚,把人赶到一边儿,先是砰砰几声敲门,等了片刻,里面一点儿动静也没有。 到是小狸一手托着盘子站在身后不远处,轻声道:“客人,里面不能进,您若是需要什么,请尽管吩咐小的。” 他理也不理。 小狸无奈,想起自家小主人的嘱咐,就不多管,扭头继续去招呼别的客人,所以也没看见夏世杰随手掏出袖刀,一戳一撬,在他家小厮目瞪口呆地注视之下,愣是把人家小姑娘家的门撬开,大跨步地走了进去。 两张贴在门板上的门神,随风一吹,到似乎狂怒起来,怒目而视。 “真是来挑事的,真是来挑事的……族长,您可一定要相信,我冤枉!” 小厮欲哭无泪,他多少猜到自家公子接了消息,赶在师风少爷前面来杞县,一定没安好心,但实在想不到公子爷竟会如此粗暴,也不知回去后要受多大的惩罚了。 红尘正喝茶吃点心。 平安还小,小碟子里面加了一点儿羊奶,让它慢慢舔着喝,老参在一边蹲着,时不时探头探脑,抚须而笑道:“有人来了。” 坏人! 周围的花木挥舞枝条。 红尘笑了笑,总觉得园子里的大家很可爱。 夏世杰进来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便是笑颜如花的小佳人,眸子一闪,一瞬间喉咙有点儿干,也有一点儿别扭,但他还是大大方方地走过去,走到红尘身前站定。 “你是蒋二丫?” 红尘抬头看了他一眼,没点头,也没摇头,自顾自地塞了块儿点心,才道:“你看没看见我家大门上的牌子?” 夏世杰冷笑,颇不耐烦,仿佛毫无兴趣回答这种问题,故意板着脸,目中阴寒之气四溢,就是京中那些贵介公子,都怕他这种压迫感十足的视线。 半晌,才冷声道:“我夏世杰从来不喜欢绕弯子,我们京城夏家,传承近千年之久,收下的每一个弟子,必然是精挑细选,入门之前,不知遭受多少磨难,多少苦楚,每年为此死的所谓天才之流,也是车载斗量。” 第三十五章 苦头 说着,他的声音略有些干涩。 人家小姑娘托着下巴看着他,完全没有手无足措,更不像被他的气势压倒的样子,到像是把他看成一块儿马上能入口的肥肉。 一时间,夏世杰自己反而不自在起来,在他看来,红尘还不知自己的身世。 若是有可能,他希望眼前的女孩子永远也不知道这件事,即便不能,只要她今天丢一个丑,将来她的身份真正曝露,怕是家里的长老们也先就看轻她几分。 暗暗吸了口气,他连语速都快了两倍:“……师风师兄不知道怎么让你蒙骗了过去,才随便把邀请帖相送,我实话告诉你,那帖子对你来说,不但无用,还可能是催命符,你要真敢拿着帖子登我夏家的大门,也许还活不过第一关。” 红尘还是不说话。 夏世杰一咬牙,猛地从口袋里掏出一沓银票,轻轻放在身前的石桌上。 “这是一千两,你把邀请函卖还给我!” 红尘一下子就笑了。 夏世杰登时被她笑得浑身不自在,勉强才把脸上的恼怒压下,没流露出一丝,眯了眯眼:“怎么?你嫌少?哼,我奉劝一句,做人别太贪心,不是自己的东西,奢求太过,只会让你什么都得不到,你以为,夏家是好来的?我夏世杰,乃夏家族长的嫡长子,今天我把话放下……” 咕咕,咕咕 肚子忽然一阵绞痛。 夏世杰向来心性坚韧,便是被人拿刀戳两下,也能做到面不改色,可这次不知为何,只觉得肠子搅动,一股便意,他硬忍,好像也忍不住。 双腿抖了抖,口里的话一下子都给憋了回去,一张俊脸憋得扭曲通红。 挪动了下脚步,立时便想走,可一动弹,他就感到不好。 眼前的小女生还是那么软绵绵的,又很漂亮,瞧着软弱可欺,可她随手搁在膝盖上,细细擦拭的那把短刃,却青光湛湛,在他眼中,简直如毒蛇,正冲他露出獠牙。 夏世杰打了个哆嗦,低下头,不敢直视。 即便是他,其实也没见过几柄真正能主动护主的灵兵。 红尘这才把桌子上的银票拿起来,仔细看了看道:“这位公子还真说对了,这些钱确实不太够,可我看你也不像个有钱人,也就罢了,保半条命足矣。” 她把银票举起来甩了下,阴影中无数花草树木摇曳,夏世杰根本顾不上听她说,更再也没心思说什么,一时间觉得腹中的绞痛稍稍减轻了些许,连忙抱着肚子撒丫子向外跑。 他那小厮一直老老实实耷拉着脑袋,这会儿才恭恭敬敬地冲红尘行了一礼,跟着他家主子溜达出去。 红尘挥了挥手,两个门神模样的虚影才多少收敛了一点儿脸上的暴怒,伸了个懒腰,懒洋洋地缩回门上。 “睡觉去。” 站起身,点了一支香插在门边的香炉里,看着香气氤氲而起,在半空中弥漫,她才满意,抄起平安,抱着回屋睡觉,脸上却也不觉露出一丝笑意。 能让这位一直高高在上的大公子倒霉,还是挺让人开心的。 或许是感受到主人的好心情,家里的那些花木,都也变得活泼了些许。 夏世杰这会儿却顾不上红尘了,他一路小跑,满头大汗,努力让自己不那么狼狈地往厕所去。 跑着跑着,慌不择路,一头撞在树上,脚下微微踉跄了两下。 “夏公子?” 救了他和几个书生,并一路相送的那个老人家,正好迎面碰上,顿时惊奇,上下看了看。 “你这是怎么了?脸上……好重的晦气!” 老人身份不同,连他夏世杰也不敢失礼,虽然难受的厉害,依旧强忍着停下脚步打招呼,可一听这老人家的话,就不由皱眉。 老人也不管他高兴不高兴,打量了两眼,一拍手惊问:“哎,你是不是硬闯了主人家的大门?” 夏世杰抿了抿嘴唇,脸上露出几分不以为然:“那又如何?” 在杞县,还有哪家的门户他不能闯不成? 别说杞县,就是京城,他夏家的长公子要闯门,只要不是去皇宫,不是去东边坊里那几家,哪里还闯不得?怕是他闯进去,主人家也只会责备看门的竟敢拦阻他罢了。 老人叹了口气,摇了摇头:“夏公子,你要知道,世上有些地方闯不得……罢了,多说无益,你好自为之!” 说罢,转头便走。 夏世杰顾不上揣摩这位老人家的心思,抱着肚子蹭一声,钻进了厕所。 到是他那小厮忧心忡忡,快走几步追上老人急道:“王老,王老,您刚才的意思是?” 老人一向和气,哪怕夏世杰不大有礼貌,到也并不介意,听他追问,就捋了下胡须,和缓一笑:“我见此地园子布局精美,甚为喜欢,也四下走了走,路过人家后院的小门,惊见对方用上了辟恶符箓,还有种种布置,虽然我看不透,但想来很不一般。” 小厮若有所悟,老人轻笑道:“我年岁大了,别的不说,好歹经历得多,见的也多,如果我是你家公子,见到人家房门上的东西,绝不会敢硬闯。” 几句话,小厮就觉得毛骨悚然。 “别怕,别怕。” 老人家到是笑起来,“此地的主人不是心狠手辣之辈,反而很心善,我看你家公子应该不会有性命之危,不过,恐怕多少要吃些苦头了。” 他这么一说,小厮才稍稍放心,虽还是愁眉苦脸的,却不得不安慰自己——自家公子爷这两年在京城被人吹捧惯了,那脾气是一年比一年高傲,让他吃点儿苦,长长见识,也不算坏事,省得族长大人和公主担忧。 “只是你们若放任不管也不妥当,若是不让人家主人消气,恐怕此事永不算完。” 那小厮闻言,脸色大变,五官都皱起来。 就他家公子那脾性……就是这次让大小姐消了气,指不定转头又得罪了人家! 他一个做下人的,做不了公子的主,也只能盼着师风师兄早早到来主持大局。 第三十六章 选择 嗤嗤! 一股恶臭! 本是四月,春日虽末,却依旧阳光明媚,鸟语花香。 杞县最大的酒楼,最好的租赁小院,一日的租金能抵得过寻常一家三口半月开销。 这种园子租出去的时候也寥寥无几,按说酒楼掌柜该很开心才是,可隔着小门,恶臭味扑鼻,这还真是…… 至少老掌柜就感到得不偿失了,奈何百年老店,金字招牌,要是做出驱赶客人的事儿来,怕他爹娘地下有知会爬到上面撕碎了他了事。 夏世杰脸色煞白,满脸恐惧。 他出身夏家,也知道点儿神鬼手段,可他在以前,万万不相信在杞县这种地方,还有人能把手段使到他的头上来。 小厮忧心忡忡,一个劲儿地围着院门转圈:“公子爷,您赶紧的,登门去赔礼道歉,这要是再闹下去,您真是不死也得丢半条命了,这怎么得了!” 夏世杰白着脸不说话,瞪大眼盯着那小厮。 这个白痴! 他今天要是真对那个小妮子低头,以后哪里还能抬得起来?再说,他就是想去,现在这种状态,又怎么去得了! “要不,去求求那位爷,看看他……有什么主意?” 小厮想了想,忽然低声道。 夏世杰愣了下,他自然知道自家的下人说的是哪位,正是鬼谷高徒! 到听说了,那位忽然跑到杞县。 可就凭自己的身份地位辈分,怎么敢去求人家? 以前夏世杰对鬼谷先生的关门小弟子,还没有多少概念,因着爹爹对名震千古的鬼谷门徒有点儿心结,所以在夏家,这几乎可以说是禁语,没人多提。 他长大离开家门之后,却是难免经常听到鬼谷弟子的声名。 都是年轻人,听说那位的年纪和他也没差多少,人家已然名满天下,他被人介绍,还是只有一个夏家公子。 眼睁睁瞧着京中那些他要老老实实下跪磕头的大人物们,都对一个和自己差不多的年轻人或者戒惧,或者敬佩,那种滋味,还真是五味杂陈,要他服气,怎么可能? 年轻人嘛,还是他这样的天之骄子,岂能没有傲气! 只是就在前些日子,他忽然就不得不相信,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他的傲气,也只能在自己眼下三亩地儿上展示展示,吹捧他的人,大部分也是因为他的家族,他这个人,恐怕是真不能和林旭林先生相提并论。 那日,夏世杰得了消息,脑子一蒙,一刻不停,长途跋涉奔赴杞县,就在路上,为了一个卖茶水的小美人,和一纨绔公子争执起来,很是耍了一把威风! 耍威风时很痛快,奈何阴沟里翻船,那纨绔自己没什么,爹却是南平郡王李希。 李郡王统领汉北十万铁骑,身边高手如云,连圣上都对他礼遇有加,他的儿子哪里能惹! 夏世杰教训纨绔时,到没人出手阻止,结果教训完了,出来一个大周十大高手之一的鸳鸯剑高远,只道他受郡王所托,看护小世子。平时小世子受点儿教训,也就教训了,算是磨磨性子,但他事后不能束手不管。 “抱歉,我可不管你是不是夏家的公子,我接受的命令是照顾小世子,总要尽心,这样吧,看在夏家的份上,便不取你性命,你断他一条腿,今天断你四肢,便算相抵!” 高远是什么人,那是绿林道出身,一出手就是狠茬子。 夏世杰吓得差点儿昏过去,心里清楚自己绝不能幸免! 就在他的腿脚马上让人打断的前一瞬,旁边同样坐着喝茶的老汉扔出一个木牌! 那牌子上甚至没有一个字。 可看见这个木牌,高远就收了手,向那老者行一礼,一言不发,扭头走了。 夏世杰也得以侥幸脱险,连忙跟老人家连连道谢。 因为顺路,他也被吓了一大跳,再没有刚出门时的意气风发,干脆结伴同行,也好有个照料。 一边走,一边听老人身边那好奇心十分重的小孩子追问,他才知道,这个老人竟然是王家的家主,王元道。 而那块儿木牌,便是鬼谷林旭林公子的信物! “有了木牌就能吓走坏人,王爷爷,你送我几个好不好!” 王元道还没说话,小孩子身边一直护着他的于文波可吓了一跳,轻轻揽住他的肩膀:“别乱说话,那是林旭林公子的信物,就是送给别人,别人又怎么敢拿?” 小孩子目光闪闪,一脸疑惑:“……那个什么林旭比我文波叔叔还厉害吗?” 童言无忌,十一二岁的小童说什么话,大人都不好计较,他这么说,老人也没生气,反而笑眯眯把那少年抱起来搁在大腿上,捏了点心给他吃。 “念念觉得爷爷厉害不厉害?比你文波叔叔呢?” “爷爷好厉害,能打走很多坏人!所以,好像比文波叔叔厉害一点儿,只有一点儿哦!” 夏世杰嘴角抽了抽,王元道那是什么人? 永平三年,高顺,杨密,董奇等十三路人马反叛,把陛下围困在金山,正是王元道刀斧加身不退一步,手捧圣旨,踏入敌营,舌辩滔滔,花了三日把那十三路人马说的分崩离析,给禁军争取时间,一举平叛,救回陛下。 王元道也一举成名,谁敢说他不厉害? 可他厉害在那一张嘴,不在他的武功吧! 再说,他那文波叔叔,也能放一块儿比? 王元道却一点儿也不介意,抚须大笑,还觉得小少年说的极是,低下头循循善诱:“爷爷这么厉害,可只能给林公子做点儿跑腿的差事,他说什么,我就得听什么,那你说,林公子是不是更厉害?” 小少年顿时蒙圈儿,也只能承认,林旭特别特别厉害了,比他文波叔叔厉害一大点儿。 夏世杰一时好笑,回过神,却心中颤栗,王元道说的不错,麾下能驾驭如王元道这般的人物,可见那位鬼谷先生最中意的弟子,不是等闲之辈,那些达官显贵们畏惧他,也自有道理。 现在他就面临一个选择! 夏世杰找了一群大夫,几乎把杞县上到名医,下到走方郎中都找了一遍之后,终于承认,他腹泻不止,泻到脚软身体软,快不行了,却没有医生可以治,吃什么药都不管用,大概不是正常的生病,而是遇见了别的问题,必须找人帮忙——是鬼谷高徒,还是他那个便宜妹子? 第三十七章 仙茶 夏世杰觉得他面临的选择简直是天下第一难! 想他顺风顺水二十年,在家受宠,出外被捧,哪里面对过什么选择?从来是想要什么就有人毕恭毕敬地全捧到他眼前,只有他丢弃,没有他得不到。 可一回他是真和杞县犯冲了! 左右纠结半晌,整个人越来越虚弱,几乎到了不敢大声喘气,就怕一不小心丢丑的地步,他家小厮再也看不下去,直接就奔了王老爷子王元道那儿,备重礼托他传一个口信儿,求一求林公子援手相助。 林公子别看名气冲天,人到很客气,也没因为夏家对他的师门有心结,就为难人家的公子爷,不光亲自过来一趟,给开了个特别的药方,还送上了师傅所赠的护身符。 不说那小厮,连夏世杰也是满心复杂之余,也是十分的感激。 护身符挺管用,坚持了半天,让夏世杰夏公子舒舒服服睡了一觉,神清气爽,然后就碎了……碎了…… 夏世杰不得不抱着肚子再一次冲进厕所,愣是两个多时辰没能出来。 短短一日光景,夏世杰就脱了相,面色枯黄,神气衰微,略陌生些的人看见,怕都不敢认。 他家小厮吓得哭着奔去寻王元道,顺路把流连美景,还未离去的林公子又请了来。 蓝色的护身符碎片,林旭捧在掌心里细细看,也不恼,只是又仔细观察了病人的面相,叹气:“夏公子怕是得罪了一尊真神,恕林某无能为力。” 夏世杰:“……” 不只是他,连王元道也愣住。 世上能让林公子说无能为力的事情和人,他当真是第一回遇见。 “我在三年前遇见过同样的症状,有个旧识受人挑唆,不听劝阻,闯入我师兄的后院,那日师兄刚从师父那里请了一双门神,还请来护符一枚,正好让他冲撞了,结果头痛欲裂,每日噩梦连连不能入眠,眼看性命不保,师兄见他受了教训,才劝了嫂夫人几句,允他去上香请罪,才解除危难。” 人家林公子毫不在意,这般轻飘飘几句话,却不知给听的人造成多么大的震撼。 王元道也就罢了,他和林旭相熟,也知道自家这位公子爷固然是鬼谷先生最得意的弟子,但那也不代表他就全知全能,但夏世杰心中的震荡,恐怕很难用语言描述出来。 原来让长辈们捧上神坛的林公子,面对他那个……妹子家中的布置,也会束手无策。 一时间,他也不知自己该失望,还是该暗自欣喜。 不知怎么回事儿,他居然冒出来点奇特的念头——有一个如此有本事的妹子,也没有特别坏。 夏世杰叹了口气,绝对不肯说出口,他可不是受虐狂! 那边夏家的公子纠结难受,红尘早忘了这倒霉货,生意做得红红火火。 不只是有爱读书和爱喝茶的文人雅士,最近茶馆里居然多了几只吃货。 小侯爷薛柏桥是日日来报道。 林旭貌似就是来游山玩水的,没正事儿可做,到天天去苍青山探险寻奇,偶尔也到茶馆喝杯茶。 红尘最近自己动手制了几块儿茶砖出来,香气纯正,煮出来的茶汤,清亮如琥珀,路过的猎户百姓,都爱过来喝上一大碗解解乏。 他们常年在苍青山打猎,吃的油腻,喝些茶水,肠胃就觉得舒坦得多。 茶馆里固然有不少喜欢她新冲泡式喝茶方法的文人雅士,却也有寻常百姓不大习惯,还是做出来的茶砖更耐用些,还能买回去长时间存放。 连林旭都很喜欢红尘做的这些茶砖,只是随手鬼画符一样弄出的图案,他就觉得不错。 不光是在茶馆喝,还买了好几块儿,打包送去给他两个师兄都尝尝。 鬼谷先生的大弟子云天生,二弟子王琼,和他们的小师弟不同,二人都在京城,都在朝中。 云天生是皇帝最信任的太师,官居一品,位高权重。 王琼和他大师兄有点儿不对付,年纪要轻些,也已经是吏部侍郎,正四品上。 他今年只有二十七岁,二十七岁的正四品,那也是凤毛麟角。 两个鬼谷弟子,都是京中名人,这几日偶尔见客,见那些比较看重的客人,都用的是小师弟所赠茶砖。 例如太师大人和三皇子齐王陈瑞小聚,就珍而重之地取了茶砖,煮了茶汤,慢慢品了一下午。 茶水是真甘甜可口,喝得陈瑞神清气爽。 云天生还显摆了一通,他家小师弟何等不容易,才得了这么好的茶,专门送给他这个师兄,顺便把他小师弟闲谈时提起,夏家大公子冲撞真神,招来神罚,他也束手无策,幸亏见到这茶砖,让夏公子一百金一点儿碎末买回去煮来喝,这才得以幸免,一下子就让此茶砖变得神秘莫测起来。 一百金才一点儿碎末啊! 齐王厚着脸皮求了来一块儿,献给他父皇,皇帝喝了也说好,还说此乃仙茶。 太贵了有木有,这么贵只能是仙茶! 只是太稀少,皇帝只给太后,还有后宫得宠的娘娘大臣分了一块儿半块儿的,其它都珍藏了,京中寻常官员是想求一见也见不着。 在这则故事里被拿来当例子,证明茶叶真好的夏世杰,也确实算一百金买了点儿茶末子回去,才治好自己的腹泻症状。 他就是再纠结,身边跟着的小厮,总不会放任他把自家的小命给糟践没了。 一看公子爷双目无神,整个人虚脱,小厮就令人抬着直奔红尘那儿,把可怜巴巴没了力气的一个大男人往门口一戳,老老实实等人开门,等了两个时辰也没敢走,更不敢再次莽莽撞撞冲进去。 直到红尘闲来无事出去换本书才瞅见这俩,她也就没多为难,随便要了一百金的茶资,给他泡了点儿茶叶沫子,又拿了香过来,让他毕恭毕敬地上了香,上完了就把人打发走,别说,出了门,夏世杰好歹不用随时准备十条裤子来替换,更不用拿厕所当家,可他也再不敢招惹红尘,提都没提那张邀请帖的事儿。 夏家的公子,终究不是蠢人,他此次过来很隐秘,不敢直接用夏家的力量对付人家,那小姑娘又不是个寻常村姑,他还能怎样? 第三十八章 吃货 红尘的茶馆,也不只是茶水能吸引人,真要论到吸引吃货,自然还是要靠美食。 她到觉得自己的茶也就那么回事儿,当然不坏,以她多一辈子,还好歹在夏家长过几年的见识,同样觉得杞县野茶,能排在国内茶叶的前列,外面的茶园出产的茶叶,也没几个能比这里的野茶更好了。 或许是水土佳的缘故,山上有几棵野茶树,到似比顶尖的云雾茶还好。 奈何甚少,寥寥无几,寻常用来待客的,只是一般上品,甚或中品而已。 好茶的文人书生爱喝这个,像薛柏桥这类还没退去纨绔习气的公子哥儿,却独爱茶馆的小吃零食,每天都跑一趟,尤其是早晨,好像吃不到便浑身不舒坦似的。 红尘在给客人们提供饭食,那也是没法子,全是她家的书惹下的祸患。 她当初选购书籍的时候,到底还是眼光高,除了一些街面上能买到的普通书外,大部分还是从自家玉珏空间里淘换出来的,虽是旧书,但因为给出书的人,个个不简单,收藏的书本也样样有来历,她把太特殊的挑拣走,剩下的同样不是寻常书生能看到。 有一部分,甚至只有皇宫大内的藏书楼里,才有可能收藏。 对于读书人来说,书籍的吸引力之大,连红尘也没有料到,经常有个把人读起书来就忘了吃喝。 一开始红尘是打算照顾周村和蒋家庄的乡亲们,让他们在茶馆门口摆个摊,做个简单饭菜什么的,可惜,她想得到不错,人家那些相亲们却少有她那般眼光,就是愿意做小生意,那也是去阑珊书院门口。 那地方才是真繁华。 书院附近都快便出一个小镇来了,各种店铺一应俱全,茶馆酒楼数不胜数。 既然大家都没这个心思,红尘就只能自己想办法。 她店里的书多,怕弄脏了书,像酒楼似的,让人在屋里大吃大喝自然不妥当,而且吃起来太复杂的,那帮子读书人也没耐心。 就说常来的一个老先生,好像和张振有点儿亲戚关系,一坐就是大半日,点一壶茶看书,到了吃饭的点儿都不肯挪动地方,只从怀里掏一块儿胡饼浇。 后来红尘多准备点心,这位到好,连胡饼也不带了。 总不能真让他们天天吃店里的点心,那些点心只收成本价,做起来可复杂的很,就是这些人想吃,红尘还觉得不太划算来着。 想了想,还是小吃零食更妥当。 早晨有时候准备一些烤得外酥里嫩的烧饼,中间加上个煎蛋,或者肉饼什么的。 有时候是一种叫手抓饼的美食,还是她从自己淘到的,介绍各种地方特色食品的书上看见的,制作简单。 另外有鸡蛋灌饼,有杂粮煎饼之类。 红尘自己也爱吃,哪天想吃什么,就顺便多做点儿,放到茶馆里供那些读书人果腹。 中午她不提供,又不想抢人家酒楼的生意。 晚上干脆就煮一大锅卤煮,各类肉,菜都切碎了,用竹签串好,连汤都有了,味道也很鲜美。 不得不说,人家人牙子推荐的厨娘曲三娘那真是一把好手艺,稍微提点一下,就做得比那书上描述的还要诱人,红尘吃得停不下来,到真是恨不得天天换花样,就用最简单的主食,也能随意打发了一干读书人,还让这些人心存感激。 说起来都是再寻常不过的吃食,偏偏对了薛柏桥的口味,他在侯府珍馐美食,一样不爱,饭量比猫也大不了太多,结果到这边,爱极了红尘的手艺,不光当初觉得她煮的面天下第一,现如今对她做的各种小吃都爱得不行。 这位贪吃的程度,到了平安都不待见他的地步。 谁让他连红尘专门给平安做的酸奶都要尝一尝,还一尝就给尝没了,连一个底儿都没给平安剩下。 “呜,汪汪汪!” 这日,红尘正给小茉莉读书,就听见外面平安的叫声,顿时哭笑不得,一出门,薛柏桥果然又溜达到后院院门前,盯着平安食盆里存下来的小根儿奶棒棒流口水。 平安两只前爪护住自己的碗,背毛都立起来,冲着薛柏桥呜呜,满脸威胁。 “乖。” 红尘顺手把平安和它的食盆推到院子里,又给小侯爷手里塞了一小陶瓷盆蜜饯。 两只顿时都被安抚好。 她现在做这事儿做得极熟练,上辈子一生没学会,也没机会去学的哄孩子技能,这辈子到提前练习好了。 薛柏桥也不介意,特别珍惜地慢慢吃,找了个石墩坐下,一边享用一边和红尘说话。 “杞县恐怕要有麻烦了,你最近没事儿,可千万别出去乱跑,最好回蒋家村住一阵子。厉王殿下在边南剿灭了最后一伙黄莽逆贼,俘获贼首及妻妾从属三百余人,要回京献俘,正好路过你们这儿。” 红尘怔了下。 黄莽叛乱闹了三年多,这是彻底灭了?也是,差不多就是这个时候。 薛柏桥叹气,“我也没想到那个混世魔王居然要在杞县休整,听说还要搞什么人祭,要挑选俘虏里的美女,为他死难的弟兄陪葬,看来,你们杞县人,免不了要难受一阵子。” 红尘低下头,没吭声。 薛柏桥也没了说话的力气。 厉王是大周皇帝的第九子,只有二十五岁,战功赫赫,威名震四国,在大周这种重文轻武的地处,出这么个皇子,实在不是值得庆贺的事儿,而且他还性情暴戾异常,每次征战,无论是和敌国交锋,还是剿匪,向来喜欢战前就许诺,若能得胜,犒军三日,由着手下兵士四下劫掠,甚至时不时地闹出屠城之事,朝中大臣,对其多有诟病,可皇帝就是钟爱他,从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闹大了就罚他的老师,罚他的副将,很少罚他。 以至于厉王变本加厉胡闹,连封号都是自己选的,不要‘贤’字,非要个‘厉’字,说是威风。 红尘拂了拂衣袖——谁能想到,上辈子最后获得皇位的,不是三皇子、五皇子,也不是小太子,而是这位从来没被人当成储君人选考虑过的,九皇子厉王! 第三十九章 厉王 到底发生了什么大事,这些身份各异的人们,竟都聚集到这区区一小县城来。 红尘想到厉王陈玮,心中也慌,这人实在是个不按常理出牌,脾气再古怪不过的,但凡见到他,连皇帝也要头痛。 犹记京城传言,当年皇九子刚刚出生,尚未满月,万岁爷就开始为他择名,那是召集翰林院学士同来,好字儿都想给了儿子,选了半天,终还是挑了一个‘玮’字。 玮,美玉也。 那些时候,万岁最宠爱的乃是宓妃,传闻宓妃色如春晓,肤若凝脂,比皇帝年长十岁,却始终犹如少女,本该是祸国妖姬的命,在京城却一直广有贤名。 连太皇太后都赞过宓妃,说她若身为男儿,必是个如玉公子,和当今皇后一时双姝,难分高下。 皇帝想必是希望他的儿子,和他的宠妃宓妃一样,温润如玉,世间难寻,可惜啊! 皇九子越长越歪,明明让徐秋徐太傅亲自来教导他,学的也是孔孟之道,他偏要和武将混迹一处,武功不怎么样,性子到学得比武人还要暴力三十倍。 也幸好他在兵事上很有天分,不过几年,就能胜过大周大部分将领,率兵打仗,也是屡战屡胜,不像学武功那般,学了二十多年,和手底下一个亲兵打,还是打不过。 红尘叹了口气,黄莽之乱,长达三年,波及大半个周朝,皇帝甚至都差点儿被俘,听说当年在陈州一役,为保圣驾,厉王的亲军也战死了八成,他此次亲自出马,剿灭了最后一股黄莽叛贼,恐怕正要狠狠出一口恶气。 厉王一冲动,怕是要血流成河了。 好好一太平杞县,不知被鲜血浇地后,血腥气什么时候才能散尽。幸好她一无名民女,对方乃是天潢贵胄,大体上应该不会有交集,到不至于太过忧虑。 过了四月,天气就开始变热。 山上到还清爽,林木掩映下,到比山下更美,红尘如今不知道厉王什么时候来,自然不敢去县城,就时常上去逛逛,一路走,蚊虫都自动走避。 一条粗壮的藤蔓卷住一串七八只灰色的野兔,红尘走过去看了看,有两只母的,两只看着个头还小,都解下来放了,其它的装背篓带走。 幸亏这山上的小动物们,并不是都通灵,否则红尘吃起肉来,一准儿会留下心理阴影。 拣了几只野兔,又摘了点儿鲜嫩的蘑菇野菜,小猫和小狸四处跑了半天,找的野菜加起来也没自家主人的多,还累得气喘吁吁,气得直跳脚。 这两个小孩子才跟了红尘个把月,就被养得肥了一圈儿,脸蛋上,胳膊上,腿上都有了肉,圆圆润润,再不是以前面黄肌瘦的难看模样。 “别乱跑啊,小心让狼叼了去。” 眼见两个小家伙跃跃欲试,很有不怕累,继续登山的意思,红尘失笑,连忙把他们喊回来。 小猫掐了把自己腰身上的肉,挺满意的。 眼下这个年景,胖点儿才好看,在他们村里,最漂亮的村花选相公,首先提出的头一条要求,就是和她家养的大肥猪比一比轻重…… 主仆三人找了个背风的小凉亭,生火煮了一锅蔬菜汤,烤了只兔子。 小平安趴在她脚边乖乖的,哪怕闻见肉香,也只是动动小鼻子,看一眼,并不肯凑过去吃。 红尘细嚼慢咽地喝完汤,吃饱了,才摘了片叶子,挑了点儿没加太多作料的兔肉递过去。 “说起来咱们平安也没见怎么教,可这规矩到真不错。” 小猫以前见过他们村村正家养的狼狗,听说专门花大价钱找人训练过,特别有规矩,主人没吃饭,自己绝不进食,除了主人亲自给的东西,别人哪怕拿最香最美的肉骨头过来,哪怕饿了三天三夜,眼睛都绿了,也绝不肯吃。 他看小平安,到也有几分类似。 红尘挑了挑眉,拍拍平安的头,让它吃完东西自己跑着玩去。 在家里她是没训过,可平安现下的智商,真和四五岁的孩子差不多,老参,小茉莉,还有家里那一堆书祖宗都没少逗弄它,这小家伙的行为做派,自然是越发大气了。 “汪!” 正靠着树歇脚,平安忽然抬头,双目注视不远处的山坳,轻轻叫了一声。 红尘也站起身,皱了皱眉,招呼两个小厮:“走吧。” 小猫和小狸怔了下,看了看天色,夕阳已经西斜,的确到回去的时候,连忙抢着背背篓,只是还没收拾完,就看见他们家的小主人露出个特别纠结的表情。 红尘叹了口气,扭头朝着东边的山坳走去。 走了差不多也就片刻,平安就呜呜叫唤,说什么也不动弹了,还一口咬住红尘的衣摆,也不让她走。 小猫和小狸都很惊讶,这小东西平时最听话,自家主人到哪儿,它就跟到哪儿,少有耍赖的时候,今天这是怎么了? 红尘只是低头把小东西抱起来,胡撸了下它的后背抱在怀里,平安就把脑袋往她的长袖子上一埋,不再吭哧。 绕过一片桃林,进入山坳,天边忽然就起了雾,一尺之外什么都看不见。 “小猫,小狸,跟紧我别乱走。” 根本不用主人说,两个人紧张的不行,哪里还敢走开? 三人慢慢进入雾里,就忽然听到前面传来一声呵斥——“什么人!?” 两个小厮吓了一跳,红尘却早有预料,半点儿不慌乱,高声道:“薛公子吗?是我。” 前面的人立时就吐出口气,大叫道:“阿尘,救命啊,我们迷路了,这儿都转了十几圈,死活出不去!” 薛柏桥这声音里头,几乎带了哭腔,显然是怕得厉害。 “别急,请诸位跟我来。” 红尘话里没露,实际上却有点儿不甘愿,要不是风中传来的消息,知道薛柏桥也在,她可不想蹚这摊浑水。 奈何薛柏桥是林师兄的朋友,又是茶馆常客,性情天真无邪,是个好朋友,她若不管不顾,还真过不了自己这一关。 好在,对方似乎也没有置人于死地的意思,只是想困住他们,赶走他们罢了。 第四十章 鬼打墙 薛柏桥缩着身子,瞪大眼向前看。 微风袭来,偏偏周围阴森森一片,仿佛有魑魅魍魉潜伏其中,一点儿动静,差不多都要吓得他拔腿狂奔,忽然闻到一点儿幽香,听见平和安稳的声音,茫茫迷雾中,忽然而来的,踢踢踏踏的脚步声,居然不光没让人惊惧,还让人难得有了一点儿安全感。 红尘点着了火折子,举好,一点儿亮光,顿时让在原地打转的那些人看到通途。 薛柏桥乍见红尘,就和见到祖宗似的,激动得两眼泪汪汪,小鼻子一抽一抽,呜呜咽咽,扯着她的袖子再也不敢松手。 不知道在这个破山头困了多久,他早有些辨不清时辰,感觉里,似乎过了起码有三五天的样子。 他不是一个人,身边起码跟了十几号。 个个都是银袍长枪,身负强弓,腰悬宝刀,为首的那个头戴金冠,眉如刀锋,面孔冷肃。 这种打扮,只有皇亲贵胄才行。 尤其是金冠上那一颗明珠,恐怕连皇子中没有封王的,也不能随便佩戴。 红尘是个村姑,自然不该知道京城贵人的装扮如何,只客客气气,十分拘束地见过礼,还没来得及说话,薛柏桥已经叽叽喳喳地诉起苦来。 “我只是陪着厉王殿下进山找人,结果他老人家要的人没找到,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儿,死活就出不去了,这转到现在,一个人也没遇见,浓雾也始终没有退下去,简直是,简直是……哎,你们苍青山平时不是打猎砍柴的樵夫挺多的!” 薛柏桥说得口干舌燥,抓着水壶灌了一气水。他身边这些人也显得很狼狈,还有两个受了伤,袖子碎裂,衣摆凌乱,胳膊上都是血渍。剩下的银色的铠甲也快成灰色。 “见到你就好了,我在山里困了几天,有五天吗?外面那个姓林的也不知道找,真不够意思!” 红尘失笑:“今晨薛公子才在我的茶楼点了两个肉夹馍吃,说加的香料不够味,明日要再重些。” 薛柏桥顿时愣住,激灵一下,打了个冷战。 眼前女孩子安抚的话,到像是起了反作用,让他忍不住举目四顾,越发觉得这座山上有古怪。 否则明明一日不到,感觉怎么像过了很久? 早不耐烦听他们废话,厉王轻轻扫了一眼,盯着红尘,语气也略有些不耐烦:“你知道下山路?” 红尘顿时寒毛都竖起,拼命咬牙忍了半天,才把那种毛骨悚然的感觉压了下去。 现在的厉王还年轻,还不是那个心中不悦,就直接上鞭子抽打重臣的实权王爷,不用怕。 “回殿下,眼下确实有点儿不妥,不过民女时常进山,对道路向来熟悉,愿意勉力一试,为殿下领路。” “那就快。” 厉王一挥手。 红尘老老实实地点头,一转身,举着火折子,领着一行人向前走。 这位王爷似乎特别着急,不断催促,步子越迈越大,没走几步,甚至到了红尘必须要小跑才行的地步。 平安也许知道自家主人辛苦,探出头冲着厉王呲牙咧嘴,可只要厉王一看它,它就缩脑袋,连叫都不敢叫。 薛柏桥见红尘额头上汗水淋漓,心里也很不是滋味,可他连一声都不敢出。 他其实怕厉王并没有怕林旭那么严重,可在林旭面前他敢炸毛,在厉王面前却不敢。 这位王爷心情要是不好,是真会杀人的。 小猫和小狸都觉得平安今天胆子特别小,往日里有人敢让自家主人不舒坦,这小家伙的狗爪子肯定拍上去,可这会儿它明明对那位王爷十分不友好,却没敢上爪子,真是怪事。 当然只敢随便想想,念头一闪既过,这会儿他们居然碰上个活的王爷,已经脑子昏了,哪里还有深思的能耐。 “又,又回到这儿了!” 薛柏桥脚下一顿,猛地蹲在地上,抱着肩膀,恨不得大哭,“看那个标记,是我系的衣带,我们还在原地打转,到底怎么回事儿啊,就咱们走的这些路,都快能围着苍青山转一圈儿的!” 厉王的脸色一下子也变得十分阴沉。 小侯爷一看,本能地拉住红尘,把她护在身后,高声道:“王爷,您的宝刀金贵,还是留着砍贼吧,小美人可不能随便砍。” 厉王一瞪,小侯爷顿时缩头,又把身子藏红尘身后去。 “你说过,你认路?” 红尘挑了挑眉,低声道:“咱们怕是遇到鬼打墙了。” 对方的道行的确高深莫测,她有整座山上的生灵帮衬,本不会迷路,可惜大意了,没想到对方布置的迷障,竟连山上的生灵一不小心也会被蒙蔽。 不过,到不是不能解。 只是她这鬼打墙三个字一出口,薛柏桥的脸色先是白了白,紧接着转青。 “难道真的有鬼?” 周围一片死寂。 一阵风吹过,瑟瑟作响。 厉王却冷笑了一声:“鬼?本王多年来征战四方,刀下亡魂数不胜数,若真有鬼,还不知谁会怕谁!” 小侯爷咬了下嘴唇,心里却觉得厉王今天脾气不错,他本来都在担心,这位会直接先办阿尘个‘妖言惑众’的罪名,一刀砍了了事。 他却不知道,厉王既然精于兵法战阵,不但会打仗,还是帅才,就不可能是莽撞之人。 这一路走,他很清楚,眼前这个小姑娘领路时,明明身处迷雾,看不清楚路,可她走的每一步都不曾迟疑,轻松地就如走在家中花园。 而且,她没走错过一步,既不曾遇见深坑,也没有枯草拦路,想他们之前前行,一路上波折不断,好些人都受了伤,简直是一路流血流过来的。 就凭这个,厉王杀了没用的薛柏桥,也不会杀她。 “王爷身上杀气重,自然无惧鬼怪。”红尘笑了笑,“是民女言语不当,不过请王爷放心,民女自幼出入苍青山,山路熟悉,便是闭着眼也走不丢。” 说完,她果然闭上眼,大踏步地继续走。 薛柏桥的一颗心扑通扑通,声如擂鼓,不过,这次走了很久,竟然再没有看到什么记号,显然没在原地打转,甚至隐隐约约,能见到山下的灯火了。 红尘的表情,却并没有这位小侯爷那么放松,总觉得周围还躲藏着择人而噬的猛兽,只是似乎因为自己在这儿,才潜伏不出。 这个王爷身上的麻烦大得很呢,以后绝不打交道才好。 第四十一章 恩赐 迷雾不知道什么时候散去,远处的景象也越发的清晰。 不过,都说望山跑死马,在山上向下看,也是同样的道理。 红尘带着这些人又走了起码有小半个时辰,才总算瞧见青石铺就的小路,应该差不多走到苍青山边缘地段儿了。 大家一下子就放松许多。 薛柏桥更是长长地吐出口气,抖搂了下自己的头发,扫了扫肩膀上,衣服上沾染的花粉,一张俊脸,笑颜如花。 “可算是……” 吼! 他那笑容还没有绽放,顿时就僵住。 一头吊睛白额大老虎,还有一头比一般金钱豹大上一圈的大豹子,毫无预兆忽然出现,从旁边的灌木丛中窜出,冲着厉王就咬了过来。 速度之快,所有人都反应不及。 腥臭味扑鼻而来,眼见厉王的脑袋就要被猛虎吞下去。 “去!” 红尘吐气扬声,她腰间的八吉祥宝瓶顿时爆发光彩,一闪之后,随即黯淡,她的声音也一瞬间响彻长空,炸得人耳朵嗡嗡了好一阵。 那两只畜生陡然停下,身子晃了晃,缩了下头,大大的眼睛也闭了一下,仿佛受到惊吓,竟然齐齐呜咽一声,夹着尾巴扭头就跑,转眼没了踪影。 薛柏桥张大嘴,喉咙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声响,简直不会喘气了。 厉王身边的银甲侍卫,其中一个身材壮硕,四十岁上下的中年男子,这时才来得及一张手臂,把厉王牢牢护在身后。 好半晌,整个山上只剩下瑟瑟风声。 厉王猛地看向红尘,目光闪烁,多少带了几分郑重,只是天色已经昏暗,他怕是看不见红尘脸上避之唯恐不及的恐怖表情。 “难道是做梦?” 薛柏桥回过神,揉了揉眼睛,嘴里嘟嘟囔囔,一下子打断了厉王的惊讶,他是完全不肯相信,这里还会有老虎和豹子同时出现,明明都到了山边上,不是深山老林。 “你就当做梦吧,别多想。” 红尘笑了笑,随手塞了块儿自己做的磨牙饼干给他,让他嚼着慢慢吃,有事做便不那么害怕,才略略一转身,拂了拂衣袖,领着这一行人继续向山下走。 接下来,再没有遇见什么,可这下子,连那些银甲的侍卫们也都感觉危机重重,所有人刀剑都没离手。 有那么两次,红尘甚至不得不把自己的青锋握在手中,才阻止了蠢蠢欲动的东西出来作怪。 终究还是安全了。 到了山脚下,薛柏桥和被狗咬了屁股似的,撒丫子就跑,顺便还拉着红尘。 这小子的心眼不少,他自己装害怕把小丫头带走,既不会让厉王和小姑娘多接触,还没显得是小女孩儿怕了厉王。 他在京里,经常听有关这位王爷的传言,传说他对女人荤素不忌,却并不上心,王府里被他收用过的美人车载斗量,大部分也就几天的新鲜度,转头就把人抛在脑后不记得。 若不是皇帝宠他,每次他花钱,都是直接走内库,王府也是内府帮忙管着,不会苛待府里的人,美人们没了宠爱,好歹能享荣华,恐怕京中的女子见了王爷就被吓得直接去死一死。 即便是有富贵,但以厉王的脾气,身边包括亲随在内所有宫女宫人,除了有数几个从小和他一块儿长大的,更新换代都快得很。 红尘这样的姿色模样,谁也不能说差。 小侯爷忍不住担心,万一厉王连小女孩儿也下得去嘴,万一他跑到穷乡僻壤呆久了,春心欲动怎办? 不是都说当兵三年,母猪赛貂蝉? 眼前漂漂亮亮的小美人,总比母猪有吸引力。 “阿尘,你可仔细些,这阵子真别乱出去瞎逛,等把祖宗送走,你在街上骑马狂奔也没人管。” 薛柏桥唉声叹气,他真是后悔啊,有病不是?非跟姓林的跑一趟,害得自己正好撞上煞星。 红尘都不得不领情,决定下次他再来吃饭,不随便拿剩下的敷衍了。 不过,厉王看样子挺忙,应该不至于太关注一个黄毛丫头。 此事就算过了,她也没放在心上。 四月天,正是不冷不热的时候,适宜喝茶。 茶馆在杞县扬名,不少读书人都爱来,若不是地处偏远,需得长途跋涉,很是耽误时间,并非所有读书人都能有闲暇日日过来,恐怕地方再大,再宽广,都有些不够用。 红尘觉得眼下的情况正好,生意红火又没过度,有小猫和小狸两个人,再加上雇佣的几个临时帮闲的农妇,足足够用,用不着她费一点儿心思,每日就坐在自己的书房里读书。 她最近开始学画画。 玉珏空间里有好为人师的愿意教导,她又新得了几本关于3d立体画的书籍。 她对画画挺感兴趣的,学起来简直入了迷。 当年她去夏家,在一众多才多艺,擅长琴棋书画歌舞声乐的千金中,就和掉到天鹅群里的野鸭子差不多,只有那张脸够漂亮,别的样样不成,拼了命地努力,学习,甚至彻夜秉烛读书,也只是读了些书,书画琴艺方面,仅仅学会了皮毛,难有大成就。 还是后来被鬼谷先生调教了两年,才渐渐有了点儿真正的本事,心胸也豁达许多。 可惜啊,她沉溺于凡尘俗世,过了十多年,临死之前才真正领会到鬼谷先生传给她的精神,懂得了那种豁然大气,那种秉持一颗精诚透彻心的生活态度,懂得什么才是真正应该看重的东西。 能一朝重生,上苍保佑,她可不能浪费了恩赐,上辈子没时间,没精力,没机会,此生此世,顺了自己的心,学自己所有想学的东西,不要浪费一分一秒,总能做到。 “哎,上哪儿能听首好听的曲子,也好散散心。” 红尘扭头看了眼在那儿跳舞,可却像疯魔的茉莉花,鼓了鼓脸, 每每忆起旧事,她就有点儿想林旭,主要是想听他弹琴,记得当年心情抑郁了,只要一听那人的曲子,便畅快的很。 “真的假的?在咱们杞县搞活祭,那个什么厉王……” “少废话,快去告诉小姐。” 听见外面小猫调高的音调,红尘站起身,推开窗户:“怎么了?” “小姐,厉王决定杀三十个少女,说是要祭龙王,好让他死难兄弟们的魂能回到京城去。” 小猫一脸的不可思议,像他这样都惨到自卖自身的,也想象不出随便杀人活祭是怎么个情形。 “听说主持活祭的,竟然还是普济寺的三嗔大师,他可是和尚,出家人!” 第四十二章 君子小人 和尚? 这可是新鲜事。 主持祭祀活动,寺庙的大师们不是不行,不过大部分时候,都是由朝廷供奉的灵师主祭。 要是和尚主持祭祀,轻易不会是活祭,出家人慈悲为怀,杀生是大忌讳。 红尘听自家两个小厮添油加醋地说了一通,又说厉王会举行多大盛大的祭祀活动,杞县大部分有头有脸有名望的人都要去参加,心中就察觉出一丝违和感。 厉王那人的确不靠谱,任性妄为,时常做点儿让名宿大儒们气得恨不得撞死在宣政殿的事情,但他也是个聪明人,不是真的疯子! 像眼下这种事情,若真只是为了死难的亡魂,祭品可用活的牲畜,何必用人? 想了半天也想不出缘由,干脆只当厉王是个神经病,自污也手段狠辣……要不然就是她想多了,厉王这次确实损失惨重,恨那些黄莽乱贼入骨,等不及回京献俘,先找借口杀了。 薛公公过来喝茶时,也因为这事儿唠叨好久。 红尘心里多少也有点儿惦记,“薛爷爷,您说活祭是真还是假?闹得这么大,您就没想管管。” 按说这位公公在宫里地位很高,离了宫门,也该能在那些龙子凤孙那儿说得上话。 薛公公叹了口气,摇了摇头,他老人家看样子挺相信红尘,连一些私密话,也不避着她,“我和厉王不熟,也不想熟!” 瞧小姑娘盯着他看,一脸迷糊,敲了敲桌子,笑道:“我在宫里能活得长久,最大的能耐不是揣摩上意,是相人。” 红尘笑了笑,连忙让小猫奉茶。 她也爱听薛公公说话,像他这种在宫里混迹多年,揣了一肚子故事,见多识广的老公公说出口的话,只言片语,也颇有意思。 “什么人是君子,可欺之以方,什么人是小人,要避而远之,还不能得罪,都要清清楚楚才好,我只愿意和聪明有脑子的君子深交,和君子交往密些,偶尔帮个忙,哪怕君子失败,也绝不会牵连朋友,所以我在万岁爷面前就永远是不涉及任何党争,一心只为陛下的忠心奴才。” 红尘:“……” “现在离了宫门,真是自在多了,憋了几十年,还是如今痛快。”薛公公笑眯眯地喝了口茶,“厉王那人不是小人,可也不是君子,是最麻烦的一类,和他做敌人,一准晚上天天做噩梦,可和他做朋友……他那样的人,又怎么会有朋友!就是偶尔接触两次,我回去还得偷偷摸摸烧点儿柚子水洗洗澡。” 红尘:“……” 薛公公都说到这份上,恐怕是真指望不上了。 她心里难受,虽然厉王发下话,用作祭品的是黄莽逆贼,即便不用活祭,回京也是个死字,那位任性妄为,一向听从本心,怕是不会觉得用犯人当祭品,会对龙王不敬。 可她还是不自在,说是逆贼,十五六岁,风华正好的少女,又能有多大的罪过?当真个个手上都沾着血腥不成? 红尘记得,这些女孩子也不都是反贼的女儿亲属,还有很大一部分是被劫掠走的贵女千金,就是从贼了,也只是想活着,蝼蚁尚且偷生,何况是活生生的人,还是没经过风雨的娇花。 薛公公在宫里这么多年,心肠却还没冷到底,终究还是叹了口气:“好些女孩子都是好人家的,若是家里肯有人来接,说是被抢了去,愿意认回孩子,虽然可能还是活罪难逃,至少有转圜的余地,不至于就……可惜,所有人都避之唯恐不及。” 红尘闭了闭眼。 是啊,黄莽逆贼当初攻破陈州,掠走的好些都是高门大户的千金小姐,那些人似乎就是喜欢名门贵女,毕竟娇养出来的千金,那才是貌美如花,和天生地养的苦命人不同。 既然是世家大族,家族声誉重若千钧,谁又肯为可怜的女孩儿想想,怕是在孩子们的亲人长辈心中,她们就该自尽全节,才对得起养了她们很多年的家族。 红尘几日睡不好,心里琢磨,她便是怕厉王,还是该想个办法尽尽心,哪怕最终救不了人,也是天命如此,人力难及,事后不至于后悔了。 把这事儿拿去玉珏空间里商量了下,有些大能不当一回事儿,也有人大为惊讶,直言厉王简直是野蛮人,奈何只能通过小小一枚玉珏联络,大能们,多是有心无力。 然后——红尘就发现,她怕是没有退缩的余地。 四月末,芳菲尽,夏家嫡长子夏世杰冲撞厉王,让打断了两条腿,还被关了起来,要在祭典当日处置。 消息没封锁,不多时就传得沸沸扬扬,谁让这位夏世杰夏公子太嚣张,竟然到人家厉王下榻的行营大吵大闹,看见的人多得是,自然第一时间人尽皆知。 夏家公子这回是撞铁板了。 换了任何一个人,尤其是军中将领,都不会不给,也不敢不给夏家三分薄面,他闹得再凶也无所谓。 偏偏得罪的是厉王。 谁不知道厉王那就是个混不吝,几年前还一言不合,就在宣政殿上拔刀,差点儿把夏安给宰了,若不是夏安有点儿功夫,见势不妙,一头扎进文武百官群里溜之大吉,说不定还真得挨一刀。 当爹的都敢砍,还动不了儿子! 听小猫绘声绘色地把夏世杰指着厉王的鼻子,大骂他不是人,是个畜生的故事,描述得详详细细,宛如亲眼所见,红尘顿时哭笑不得。 厉王是畜生,厉王的爹,皇帝陛下又是什么! 这位便宜哥,好大的狗胆! 其实吧,她对救夏世杰的生死不感兴趣,但她不冲动,如果她如今什么努力也不做,诚然也没什么,一个村姑民女,怎么敢在厉王面前说话? 但她总有点儿不甘心,有时候她在梦中,梦到过回夏家的情形,她终究还是有个影影绰绰的念想,要成为夏家真正重视的人,到时候她接不接受这种重视再另说。 她还是希望,夏世杰有朝一日会仰望她,她会像上辈子的夏世杰一样,也轻描淡写,客客气气地说那句话——抱歉,我不认识你! 可这些小心思,总要夏世杰活着才好实现,她要救了此人,若真有一日回到夏家,身份便不只是遗留在外的一个女儿,更是夏家的恩人,也不至于太被动。 “看来,祭祀大典不但要去,还得占个前排的好位置。” 此事拜托薛公公正好。 第四十三章 迁怒 漓溪水畔,芳草萋萋。 杞县人多靠它吃水,遇上年景不好的时候,也会祭奠龙王,溪边就有一座小小龙王庙,哪怕灾年,也有香火供奉。 今日的漓溪,却更热闹些,人烟滚滚,似乎一整座县城的人都齐聚而来。 这条溪水实在算不上什么好水,哪怕略长些,也偶有断流,好些人怕是连它的名字也未曾听说过,只是一条无名小溪。 之所以叫漓溪,怕是因为传说它其实和从边南绵延而至的漓江同宗同源,也就取了同样的名字。 即便是漓江,也鲜为人知,现在小溪能有如今的热闹,若是溪水有灵,恐怕会挺高兴的。 红尘坐薛公公的马车,很低调地靠了过去,随着他老人家下车上了高台,俯瞰全景。 这台子搭建也就半日,却是高且宽,用的都是上好木料,周围还摆放许多不知哪家奉上的鲜花,都非凡品。 连红尘自己种的兰花也在最显眼的位置上,看样子养得极好,也亏得薛公公舍得。 “阿弥陀佛!薛公有礼。” 刚找到位置坐下,三嗔大师便一身袈裟,手持法杖,缓步上来,走到薛公公身边。 两个人显然相熟,只是眼下的场合太让人难受,薛公公一见他皱眉:“你怎么也……干这个?” 像这种谄媚之事,高僧都不屑为之,难道便不怕让天下人耻笑? 三嗔大师闻言便叹了口气:“我不做,难道还让癫师兄得罪厉王不成?” 他是一年多前,被普济寺的癫和尚救回来,养病期间竟发现这个死了八成的中年男人深谙佛理,他又苦苦恳求,说是与俗世再无瓜葛,只希望皈依佛门。 癫和尚就动了恻隐之心,也有怜才之意,代师将他收归门下,让他当了这普济寺的和尚。 仅仅一年时光,这位三嗔大师就比癫和尚更受欢迎了,毕竟他相貌好,风度佳,又不像癫和尚那么疯疯癫癫的,自然更容易让信众们信服。 “哎,厉王找上门,总要有人为他做。” 三嗔和尚苦笑,“就是佛祖,也不能事事顺意,何况我虽然身在佛门,毕竟成不了佛,这凡尘俗世,总有能影响到我们的地方,到是……薛公何苦带着如此灵秀佳人卷进这一摊子浑水中来,合该躲一躲才是。” 薛公公瞪了红尘一眼,没吭气,他总不能说,他一个老头子,歪缠不过一个小姑娘,被忽悠着答应带这孩子过来搅局?他也有点儿怕好不好,厉王不是个好招惹的。 “你也不容易!” 他听出来,三嗔和尚这是为了报恩,出家人便是五蕴皆空,可身在世间,就很难不被情谊所累,为了普济寺,为了寺中上下,他就绝对不可能看着癫和尚拒绝厉王。 两人面面相觑,唏嘘不已,红尘却盯着三嗔大师看了半天。 “我记得北燕雷音寺有一种秘术,能捕捉濒死的猛兽魂魄,炼制成灵仆,只是魂魄易碎,有伤天和,后来让大周的大宗师廖先生打上门去,烧毁了所有有关的典籍,这才失传,前些日子小女在苍青山就遇见过一虎,一豹,虽像生灵,却无活气,不知道是不是雷音寺的某位大师莅临?” 三嗔一愣,半晌才捋了捋他那雪白的胡须。 “雷音寺早就毁于战火,和尚们也死得死,散得散,就是有残余,也不可能来大周!” “也是。” 红尘笑了笑,耳边忽然听到马蹄声,就转过头去看向台下。 厉王殿下已经到了。 四下张望,小侯爷薛柏桥坐在不远处,嘴里叼着串葡萄,却是半吃不吃的,脸上有些忧愁。 红尘仔细找了找,不觉有一点儿失望,林旭师兄居然没来,她很想念他,每次看见他,心就安定。 “救命……放开我……” 耳边隐约传来一声声的嘶喊,声音干涩,嘶哑难听,像是半个月没喝水。 红尘饶有兴致地探下头去,这才看见厉王身边一侍从,马背上倒吊着只粽子。 正是夏世杰。 他人到没被绑得多么结实,可身上的衣服又黑又乱,披头散发,整个人都有气无力的。 厉王没给他一个眼色,身边的侍卫,随手就把他甩到地上。 好些人大是惊奇,忍不住指指点点。 夏世杰一下子就僵硬住,闭上嘴,气得瑟瑟发抖。 红尘到觉得,这人要是死了,也许不是让折磨死的,或许会羞死。 他可是夏家的嫡长子,什么时候受过这种屈辱! 大概当真是面对这么多的人,他再也忍受不了,破罐子破摔,也不求情,高声呼喊:“厉王,你身为皇子,竟然折辱那些少女,淑芬姑娘只有十四岁,她有什么罪过?你还有没有半点儿皇家的尊严?哼,有你这样的将领,想必你的镇北军也都是禽兽之流,朝廷之大不幸!” 厉王本来没理他,此时忽然转头冷笑,声音不高不低,却充满了嘲讽。 “大不幸?这些年你们京城的贵公子,走马章台,肆意风流,为了青楼名妓,一掷千金,过着声色犬马的日子,你知不知道,这些好日子是怎么换回来的?是我们将士浴血拼杀,战死沙场换来的,至于你说的无辜,我只看见她们身上揣着兵器杀我将士,她们锦衣玉食,身上戴的首饰连我的王妃都没有,怎么?我为了将士们的英魂能回乡,杀几个本就罪大恶极,该死的俘虏,就算残暴?那我今天剁了你,是不是就是毫无人性了?” 夏世杰气得脸色通红:“你强词夺理!” “我到觉得,你这种公子哥儿,死上十个八个,也无所谓。”厉王轻笑。 话音未落,他旁边一侍卫,手里不知什么时候,竟多了把斧头,朝着夏世杰的脑袋就砍过去。 一瞬间,这位贵公子甚至能说一句‘花容失色’。 红尘弹了弹青锋。 一道剑气,伴随轻鸣,居然让那侍卫晕了下,手里的斧头就移了位,擦着夏世杰的脑袋滑到地上去。 厉王也扭头,就看见那位曾为他引路的少女,大大方方地走下来。 “厉王殿下所言不错,夏世杰死不足惜,可夏家并不仅仅是你口中的权贵,永平三年,北燕趁我大周内乱之机,侵袭北境,厉王率众将士迎敌,却遭受北燕大宗师黎涛所阻,诸位将军皆陷入危局,是夏家大长老领十三位最杰出的弟子,赶往北疆,众弟子以身投入炉火之中,炼制出了能克制大宗师的箭枝,这才迫退了他……” 第四十四章 不祥 夏世杰本来闭目等死,身体冷的紧,第一次感觉到什么叫害怕,这会儿听见一个清清朗朗的声音响起,睁眼一看,瞧见脑袋边的斧头,顿时汗水浸润额头,渗入眼睛。 挤了挤眼,大口大口喘了两口粗气,他还是心有余悸,勉强抬头便看见了红尘。 那少女只是穿了很寻常的衣裙,料子不算差,却是家中的丫鬟们也不会穿的东西,但她竟然在厉王面前,竟能侃侃而谈。 夏世杰不想承认,其实他怕得厉害,虽因为实在不忍心看淑芬姑娘惨死,奋力一搏,其实他根本不敢直视厉王的眼神。 那人就像修罗地狱里出来的恶鬼,看一眼便让人浑身发寒,他都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勇气敢在他面前找死! 红尘站在那儿,气势上竟足以匹敌。 有一瞬间,夏世杰甚至觉得自己看到了光,这女孩子如此光芒万丈,让他都心神动荡。 回过神,不免暗自叹息,他忽然想起阿婵来。 小时候他领着阿婵出门,阿婵因为一只头花,和一个小姑娘争执起来,直掉眼泪,哭得眼睛都肿了,他一时心疼,就冲动了些,推得那小姑娘摔倒,却不曾想,随意在街上遇见个小女孩儿,居然是当今皇帝的五公主,他因此被大发雷霆的爹爹,打了十板子,还罚跪祠堂三天。 阿婵哭得好凶啊,现在想起,他还是忍不住心疼。 那孩子从小就娇气,刺绣扎了手指会哭,跳舞扭到脚会难过,性情更是柔弱,在夏家所有的女孩儿中,她是最娇,最软的一个。 这样的阿婵…… 这样的红尘姑娘…… 夏世杰不知道,爹娘会更疼爱哪一个,红尘姑娘若是回了夏家,以她的能力,恐怕一定会受重视,到时候人人都知是阿婵替了她的位置十多年,会有怎样的反应? 最重要的,红尘姑娘会不会痛恨阿婵? 她会不会一气之下,伤害阿婵? 夏世杰自己其实很清楚,如果换了他,父母亲人被旁人占据十数年,一定会气得恨不得将对方给生吞活剥。 红尘可不知道,这个白痴在眼下的紧要关头,还能东想西想,满脑子都是他的阿婵。 真知道的话,指不定红尘扭头就走,呃,也不至于,不管这货,还有别的事儿要做。 不过,这会儿无论是她,还是厉王,显然都没把夏世杰放在心上。 “这么多年来,夏家的弟子,年年折损,却从无退缩,厉王要承认,他们于国有大功,好歹也该可以荫庇子孙。” “夏世杰乃是族长的嫡长子,深受宠爱,他自己不算什么,但为了那些他家中疼爱他的长辈们,您要是觉得,他不是非死不可,不如就留一条命吧。” 厉王的怒气略略收敛了些。 红尘多活了一辈子,好歹了解这个人的心思。 他当了皇帝后,不知多少人天天琢磨要揣摩他,观察他,红尘也是其中一个。 这时候,若她当面说些别的大道理,厉王听都不会听,可说起永平三年的那一场惊心动魄的战争,这人绝不会忘记。 那一次,夏家损失的都是最杰出的弟子,即便底子厚,但到现在也没完全缓过来。 厉王并不是忘恩负义之人,他这人同样不喜欢矫情,并没因为红尘当众说话,似乎扫了他的颜面,就心有芥蒂,看了看夏世杰,就冷笑道:“罢了,我劳心费力收拾他,夏家也不会领情。” 话音落下,他的侍卫就过去拎起夏世杰扔到后头,看样子打算完了事儿打发他走。 这位公子哥儿也不是个傻的,此时没再出言挑衅,受了这番惊吓,估计怜香惜玉的小心思也没了。 朝阳初升。 三嗔大师身披袈裟,领着童男童女各二十人,一跪一叩首,向着河边走去。 祭祀要开始了,三嗔大师口中吟诵经文,每念一句,居然大地震动,旁边山道草丛里嘶嘶声一片。 好些有很多蛇出没。 春天里有蛇,似乎很正常,厉王这边都没大在意。 围观的群众到有一点儿躁动,觉得腥气扑鼻,犯了些恶心。 红尘忽然道:“万蛇乱舞,不吉之兆,今日杀生不详,不宜见血光!” 厉王一眯眼,侧了侧头。 “怎么,小姐今日还想再阻我一次?” 看见他的目光,红尘心里苦笑,哎,要是没夏世杰这桩事儿就好了。 估计眼下王爷有点儿生气。 厉王也是人,人多有一种习性,一天之内,被同一个人阻止两次,大部分都会不高兴,所以,阻止他第二次,会比第一次困难,尤其是双方地位完全不平等。 人家是王爷,红尘只是一介民女。 若不是就在此时,她那玉珏叮叮咚咚响个不停,极力催促她接下拯救美少女的任务,她恐怕再难受,也会动摇。 “云杉。” 厉王喊了一声。 云杉就带着身边侍卫手举斧头,上前走到溪水边上一字排开,捆着的少女也踉踉跄跄被带了过来,都按着跪下。 这些少女,有痛哭流涕的,有大声高呼的,也有萎靡不振认命的,个个形容憔悴。 厉王再没看红尘,披着披风,缓步走上前。 薛公公一伸手没拉住,红尘也过去了。 “我想旁观学习一下,三嗔大师的经文念得极好,听一次也不容易。” 她果真没去厉王那儿,径直走到三嗔大师身后,不远不近地跟着,就是三嗔走一步,她也前行一步,步伐轻盈,落地却极重,竟似踏着鼓点。 三嗔的身体却忽然一僵,脚步一下子就乱了,连吟诵经文的节奏也错乱了些。 刚才还威严肃穆,此时就显得有几分狼狈。 “我看那些灵蛇凶戾异常,真要是作乱,恐怕会死人的,而且你的操控手段也不高明,万一失控,第一个死的是你。” 红尘的声音细微得很。 三嗔皱眉:“与姑娘何干?” “这什么话?我可在这儿呢,你那灵蛇阵要是发动起来,顺利还算好,万一失控反噬,你死了倒霉的还不是我?” 三嗔一噎。 大和尚听这位的口气,就好像自己一定不能成事儿似的,只是他偏偏还反驳不了,就这小姑娘每一脚都踏在节点上,已经扰乱他施法的步骤,他本来就受了伤,不过勉力为之,如今就更无把握。 脑中思绪乱了乱,三嗔就缓和了声音:“小姐,我本也不是非要厉王死,他那日若受了教训,肯老老实实离开杞县,我又何苦为他破戒,只是他不走,又劝解不得,此时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今日若真让他活祭龙王……” 三嗔又把话咽了回去,似有苦衷,只神态愈发坚定。 红尘叹了口气,眯了眯眼,笑道:“这样吧,反正有我在,你这事儿能成的可能性不大,也别急着太快鱼死网破,要是我把厉王给忽悠走,岂不是皆大欢喜?” 第四十五章 龙王怒 三嗔没说话,就是口中的经文忽然变了个调子。 红尘眨了眨眼,侧身站在一旁,旁观整个祭典,说来她是唯一一个敢站得这么靠前,还没让那群银色铠甲,满脸肃然的侍卫们阻拦的。 一来,她气势太足,让人升不起为难的念头。 二来,她好歹帮过厉王,厉王的性子算不上恩怨分明,手底下的人还都挺有节操,至少在他们家主子没发疯的时候,都比较三观端正。 临近正午,太阳高照,云雾散尽,祭典进行的却不那么顺利。 今天的太阳似乎太足了,三嗔大师,还有他身后手持赤色令旗的小孩子们,都被晒得头晕眼花,摇摇晃晃。 不过,有厉王一双冷目注视着,大家还是勉强进行。 “有请厉王殿下,燃香供奉!” 赤日升到正中央,终于到了最后,三嗔一声厉喝。 各个步骤都是提前说好的,厉王对这方面的礼仪规范,也稍微懂一点儿,正了正衣冠,身着戎装,亲自捧着小儿臂粗的香烛,又让人鸣鼓,奏响军乐。 还有几个士兵,用烈酒喷洒在刀上。 围观的老百姓们一下子就安静下来。 薛公公叹了口气,灌了两口凉茶便想离开。 “哎,人老了,心也软了,看不得这个,看不得!” 当年他老人家在宫里没少看血腥杀戮,世上再没有一个地方,比他出来的地方更习惯杀人,但如今他儿孙满堂,享受了以前连想都不敢想的太平日子,一颗心便不如那时冷硬。 抖了抖衣袖,薛公公刚站起身,还没上马上,耳边就隐约传来几声呼声,充满惊疑。 骤然回头,看了两眼,他就看出这些人在奇怪什么。 厉王居然没有直着走,而是左一步,又一步,一直在原地转圈,摇摇晃晃的,到像是玩耍。 此次祭典,本是为了战死的士兵,所有人自然都极重视,尤其是厉王,他怎么可能如此胡闹? 薛公公怔住,周围也喧闹起来,好半晌,最前面有个看热闹的小孩子高声叫道:“咦,好像在写字?那是什么字?” 大家顺着他的声音看过去,登时都吓了一跳。 只见黄土铺就的地面上,被厉王踏出的痕迹,竟不是随便踩踏的,远远看着,竟是四个大字—— “见血不祥!” “啊!” 好些人都懵了。 虽然那几个字扭曲的厉害,但还是能分辨清楚,那种扭曲,更让人觉得心惊。 厉王顿时停住脚步,显然他也发现不正常。 祭台就在不远处,明明很快便能过去,偏偏他朝着那早就搭建好的祭台走了这么长时间,却仿佛永远隔着一段距离,走了这么长时间,连他手里捧着的香烛也烧下去好大一截,就还走不过去。 厉王皱眉,目光闪烁。 他听说过有高名的灵师,能施展法术,迷人心智,但他从没有遇见过。 世上有这种本事的灵师本来也不多,而且施展这种手段,都要付出代价,哪里会随意? 用力一咬舌尖,剧痛袭来,血腥味充斥口腔。 三嗔看了红尘一眼,红尘小幅度地摇了摇头,一个眼神横飞,她的视野里,两边草丛中一排排毒蛇就吐出一层薄雾来,朝着厉王那些人头上罩了过去。 此时厉王才睁眼,深深吸了口气,举步又冲着祭台走,不过立时就感觉到头晕目眩,随即停步,脸色微变。 “殿下!” 几个侍卫都有些慌乱。 他们从身后绕到前面,护着自家主子向前走,可无论谁带路,依旧是在原地打转。 厉王一行人不知情,旁观的却看得目瞪口呆,谁也不明白,王爷是发哪门子疯! 此时是正午,青天白日,侍卫护着自家主子左顾右望,心里却阵阵发凉。 红尘这会儿才靠上前,用手扑灭了香烛,自己拉着厉王殿下的衣袖,慢慢走,低声道:“王爷,您这次活祭,恐怕没有百分百的诚心,冲动愤怒居多,大半是为了发泄,神灵不可欺,这种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要是您只为了自己面上好看,不顾你那些战死的袍泽弟兄,就当民女没说这些话,您要是当真还顾念他们,我这里正好有问天符,您今天就开口问一问,看看龙王愿不愿意接受你这所谓的活祭!” 厉王冷着脸,并未开口。 她却从这人冷冰冰的脸上看到一点儿动摇。 此人固然是毛病一大堆,对他手下人却是真好。 红尘心里略松了松:“龙王乃是正神,可不是邪神,只有邪神才会要活人祭祀,王爷这种做法,只会得罪龙王。” 厉王脸色骤变,良久无言。 “看来殿下是同意了。” 他不说话,红尘就当他同意,拉着他快走了两步,轻轻开口:“灵女红尘,代大周厉王殿下,借问龙王,这活人鲜血,龙王可愿接受?” 她的话音很轻,可一出口,便如在周围好些人耳边炸响,不光是厉王,连周围围观的都隐约听见。 红尘自己也吓了一跳。 幸亏林师兄不在,否则说不定会看出不妥——她这一手,不是这一世从书上学的,是当年在鬼谷先生门下,闲极无聊,学的一点儿小技巧,借用音攻法门而已,只是没想到,此时她的身体已经和上一世不同,随意施展效果就这般好! 由不得她乱想,天上忽然阴云密布。 “快看水面!” 旁边传来好几声呼喝。 话音未落,水面翻滚,忽然就有水花卷起,劈头盖脸地打了厉王和那些侍卫一头一脸,衣服更是湿漉漉的,滴答滴答向下淌水。 侍卫们吓了一跳,领头的不由转身喊道:“王爷,算了吧!” 很明显龙王是发了怒,他们耳边甚至隐隐约约好像听见风雷怒吼。 好几个侍卫面露恐惧,竟忍不住往厉王身后躲。 王爷到是长身而立,动也没动。 所有人狼狈不堪,红尘和厉王站在一处,身上却一点儿水渍也不见,好像水花故意躲着她一般。 侍卫们脸上不免露出几分惊骇,瞧她的目光,闪闪烁烁,戒惧得很。 没人注意,那溪水里头翻腾不休的一群大大小小的鱼。 第四十六章 招魂 厉王伸手抹了把头脸,身上的衣服铠甲浸了水,重的要命,春日里有风,一吹刺骨。 他和身边的那群侍卫不同,打仗从来只是动脑子,真论功夫,那也就是一般打手护院的水准,内息浅薄。 这样的天气,别人还好,淋点水也无妨,换了他,登时就想打喷嚏。 只是以这位的性情,今天一个喷嚏打出去,明天就可能宰了周围所有看到的人。 那些侍卫知道自家主子的心思,一个个耷拉着脑袋不敢说话。 红尘却抖搂了下她那身清清爽爽的长袖,眉眼舒缓,言语温柔。 “民女虽生在杞县,却自幼爱杂学,通了灵窍,得遇明师,到是知道招魂之术,无论殿下信得过还是信不过,我都请殿下为战死的将士们着想,允许民女迎接他们的英魂返回故土。” 厉王没开口。 他身边的侍卫却急了:“殿下!” “殿下,红尘小姐不是妄言之人。” “您就答应吧,卑下觉得红尘小姐的确比那些个野和尚,野道士有能力,咱们在杞县也不可能找到灵师,回了京城,弟兄们没准儿都成了孤魂野鬼。” 大周虽不如北燕那般,从上到下,人人对鬼神之说深信不疑,却也是在这方面很有讲究的,尤其是军中,好多士兵不怕死,却怕了死了尸骨无存,魂魄难度鬼门关,成了孤魂野鬼,军中对这些尤其忌讳。 厉王对这件事如此上心,等不及回京城就要就近举行活祭,也不是完全没有理由。 “那就劳烦红尘小姐。” 被这么多手下‘威逼’,换了往常,他非打他们一百军棍,不过今天没心情,厉王只是扫了一眼过去,就难得客客气气地冲着红尘道。 顿时,所有人收声。 为首先出头的那个,恨不得装鹌鹑,只要主子看不见他。 红尘松了口气。 三嗔一动不动站在一边,装透明背景板,心里却不得不赞叹,果然是一代新人胜旧人,当年他年轻的时候,也没眼前的姑娘这么敢做,虽不知她用了何种手段,可明晃晃地在这儿借着龙王的名号,兴风作浪,难道就不怕神明降罪? 越是他们这些真正通灵的人,越是忌讳那些,反而是大部分半瓶子水咣当,和纯粹的骗子,百无禁忌。 红尘也没让建法台,指挥着三嗔带着侍卫们将河道清理了一回,昨日刚下过雨,河面上有不少漂浮的障碍物。 又亲去挑选香烛,把普济寺内部秘制的香烛拿回来一捆,据说每一根都特别昂贵,杞县大户也少用,多是普济寺自己用,要不然就供给锦城,甚至京城。 “厉王殿下,麻烦你取一些死难将士的旧物,再把他们的名录抄写一遍给我。” 根本不用调阅名录,每个人的姓名都在厉王脑子里记着,很快就挥毫泼墨,一笔一划地写起来。 红尘看了一眼,他用的都是小楷,清清楚楚。 记得厉王这人是个急脾气,当年还因为批折子用草书,臣子们看不懂,闹出好几桩鸡同鸭讲的笑话来,之后才渐渐改了毛病,没想到,他年轻时楷书就写得不错。 等到名录抄完,红尘就让他又带着人去砍了一颗老树,切开用麻绳捆好制成竹筏。 几个侍卫听她的话,把竹筏往水里面放。 红尘又让他们调整了一下位置,点点头:“行了,解开绳子。” 侍卫举目看了看,登时皱了皱眉,小声道:“……小姐,水流湍急,要解开绳子,怕是停不住。” 此时风越发的大。 天上甚至隐约有雨点落下。 溪水动荡,竹筏下去之后摇摇晃晃的,似乎随时可能覆没,系着绳索牢牢拉住,这还不安稳,一旦解了绳子,说不定眨眼就被波涛给卷进去,不见踪影。 刚才王爷做它时,手指甲都给磨得裂开,全是鲜红的血,这东西绝对是花费大力气,要是来不及使用就飘走,那可太让人心疼。 “解开,别浪费时间,天都要黑了。” 一行人面面相觑,还是厉王过去一刀斩断绳索。 大风一吹,瑟瑟作响。 那小竹筏被吹得一阵翻滚,莽莽撞撞,跌跌荡荡地水流而下,红尘一甩袖子走了过去,高声喝道:“回返!” 说来也怪,她既没有念咒,也没有像别的灵师一般,焚香祝祷,开坛做法,更没有用什么传说中的擒龙功之类,那筏子晃悠了两下,还真就乖乖地逆着水流,又给回来了。 侍卫:“……” 好吧,红尘小姐不是一般人。 一行人躲躲闪闪地盯着她看,神情紧张。 红尘面色不变,可心里也挺紧张的,虽是装神弄鬼,但她的态度却端正,那些死难的将士们,任何一个大周的子民,都必须去尊重。 振了振衣袖,她肃穆一拜,再拜,轻声道:“灵女有所诉求,还请龙王细听,今我大周儿郎,忠肝赤胆,一腔热血心肠,卫国保家,守土安民,身披战袍,远离故乡,近日战死江畔,尸骨无存,恐魂魄难回,河神龙王,你若有灵,还请送他们魂归故乡!” 红尘顿了顿,就见溪中的竹筏动了动,她深吸了口气,又道:“若尔答应,就请降下甘霖!” 话音未落。 天边忽然云开雾散,却下起了雨,细细密密,入雾一般。 “啊!” 随着雨水落下,好些人惊呼,只见那水珠落到草木上,花草树木都仿佛活了,迎风招展,还有好大一片野花,本已经凋残,却又重新盛放。 一时间鸦雀无声。 “殿下,龙王已经答应,请你大声说出战死将士的名字。” 红尘伸手接过厉王手里的名录,扔到竹筏之上才道,说完又转头看那些侍卫,“你们要是记得袍泽兄弟的名姓家乡,也高声说出来,不要怕乱,龙王听得见。” 侍卫们面面相觑,一时心慌意乱,张口结舌地不知如何反应。 厉王忽然红了眼眶,他低了低头,不肯让人见,忽然开口喊道:“廖宇,高战,高洪民,薛涛……” 他像是用了全身的力气,声嘶力竭。 大地仿佛都跟着震动,本就不平静的溪流,瞬间沸腾,那只竹筏晃动了下,忽然直直地逆流而上,两边浪花翻滚,几乎一眨眼的工夫就消失了。 ps:后台总抽,章节重复,很不开心,忽然发现某人单章被抽了二十九次,删到手软,哇哈哈哈哈,就开森了! 第四十七章 劝回 “天啊!” 那是什么? 接天的碧浪,在这小小的溪流中出现,其壮阔,竟然比他们当年在东海所见,更骇人! 毕竟,这里不是东海。 杞县的老百姓们也就罢了,厉王殿下身边的侍卫,本以为自己算得上见多识广,遇见任何事,都能够做到处变不惊,这会儿却着实被吓到了。 “你们看!” 所有人瞠目结舌地看着红尘踏波而入,走到了水面上去,正好被去而复返的竹筏接住。 一时间,连厉王都觉得自己大约眼花,也许昨天喝酒喝得多了点儿,此时还在醉梦中。 “……不是水,原来如此,是鱼!” 从惊吓中回神,有脑子清明的才发现,原来席卷而至的不是水浪,是密密麻麻的鱼。 各种鱼类,完全看不出是都是什么鱼,大的有两臂长,小的只有巴掌大,成群结队,呼啸而过,远远看去遮天蔽日。 所有人目瞪口呆地看着那些鱼,扑到竹筏前才分散开,把筏子团团围住。 如此颠簸,可红尘连衣角也没乱一下,跪坐下来,低下头去,看着竟好像在和那些鱼沟通。 厉王看到最前头,鳞片发红的大鲤鱼,忽然想,也许它真是龙王派来的使臣。 女孩儿也的确能和龙王沟通。 三嗔大师同样没想到,这姑娘真有此等本事,他也半信半疑起来……难道这条小小的水溪里,真有龙王存在? 他修行多年,当年拜求神佛时,神佛没给他庇佑,于是他从此不信神佛,这一次会动手脚,也不过是为了普济寺,为了跪在河边充当祭品的一女子。 若他真信神佛有灵,恐怕也不会故弄玄虚,在这等祭祀场合胡来了。 好半晌,红尘才起身上岸,挥毫泼墨画了一道符,递给厉王。 “殿下,您拿着这道符回去,只要回到京城,到时候龙王自然会护送水中的幽魂返乡……安葬的时候,除了衣冠之外,最好有一些对逝者意义重大的物件陪葬。” 她说的很郑重。 这话若是别人说,厉王一定当对方在敷衍了事,可今天见到如此神异的场面,他也就信了,小心接过收好。 红尘心里一松,才想问问既然已经不能活祭,那这些俘虏要怎么处置,就见厉王一挥手,让那些侍卫,那溪水边上的女子都拉过来,依旧跪在前面。 他的眉眼冷硬,口气也硬。 “既然龙王不接受你们,那你们只好给我的兄弟们陪葬。” 红尘:“……” 她忙活这半天,难道就是这么个结果?这得是多大的仇,多大的怨,堂堂一王爷,怎么就和这几个女人较劲上了! “殿下,今日杀生不详。” “放心,天快黑了,我可以容她们活到明日太阳初升。” 辛苦这么半天,就是现在的结果!红尘叹了口气,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王爷为何非要她们死不可?” 厉王冷笑,顺手把自己腰间的长刀拔出,细细擦拭,一字一顿地道:“姑娘可知道,这些都是什么人?这一个,陈州知府的女儿,那个,是个宗室小姐,还有她,乃是河洛郡王的小妾,多是勋贵子女,世受皇恩,享尽荣华富贵,她们从贼,岂不更可恶?” 红尘皱了皱眉。 她心中其实也恨,黄莽之乱,陈州几乎被夷为平地,家家户户被屠戮一空,当年好些女子,在家人死绝之后就自尽全节而死,据说皇帝逃离之后,听闻陈州被焚,问当时的情况,探子只回了一句,白骨埋城池! 为了剿灭逆贼,厉王麾下将士,死伤惨重,也难怪他生气。 红尘想了想,终究还是觉得,这些女子无辜,但她今天做得事实在太多,厉王固然心存感激,却也戒备,犹豫了下,也不知该不该继续劝。 一时沉默,忽听溪流中有琴声传来。 琴声略有些萧瑟,先是哀叹,随即转为激昂,似是哀悼,又像是给水中的英灵们送行。 红尘的情绪顿时被很好地安抚。 不只是她,周围的人,听到琴声,也不免侧耳,岸边静寂,那些激愤,痛苦,似乎随着琴声淡去。 厉王闭上眼睛,表情也没那么震怒。 不多时,琴声才停了,红尘看过去,就见她家林师兄,青袍广袖,乘坐一叶扁舟,顺流而来,这会儿已经靠岸。 薛柏桥远远看见,就咋咋呼呼地叫唤。 林旭却只当没听见,上了岸,先向厉王见礼,看了一眼那些跪在地上,已经麻木的女人们,叹道:“这些人,只有三人被逼无奈,曾向我国将士出手,无论何等缘故,自然应该抵命,但其他人……” 又叹了一声,他摇摇头,“狂贼一向凶逆,当时陈州驻军三十万,后又有二十万朝廷大军来援,我大周五十万大军,尚且不能守城,连陛下也受伤弃城而走,朝廷七次征讨,铩羽而归,现在殿下以没有违逆贼人来指责这些女子,又置那些公卿将帅于何地?” 厉王一怔,沉默下来,怒气却是散尽了,良久才道:“……也罢,送回京城问罪,若是陛下恩赦,我也无话可说,若是她们领了死罪,我便请人将她们安葬,保证清明寒食,都有香火供奉。” 红尘一惊,这位殿下,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说话……或许因为,开口的是林旭。 那些女孩子们本已经绝望,闭目等死,此时听厉王如此说,顿时小声抽泣起来。 “多谢王爷,多谢公子。” 她们遭受磨难,心里头其实早不怕死了,可好些家里不肯相认,恐怕死后也难入祖坟,甚至不知道尸骨能不能保全,岂能不绝望?如今得了厉王这句话,总算心安。 这场祭祀,虽然祭品都好好的,貌似没完成,可还是皆大欢喜。 厉王不是个特别守信的人,但他的不守信,一般只对敌人,在自家人面前,还是挺要脸,果真让手下人把一堆俘虏又押回去,顺便给他们换了身衣裳。 折腾完,太阳都下了山,红尘累得不行,不只是精神疲惫,连体力都消耗了好些。 三嗔大师就过来,笑眯眯地道:“天太黑了,薛公和小姐还请随我去休息一晚,尝尝师兄做的素斋。” 薛公公是个吃货,一听就口水横流,红尘听大和尚凑过来低声说有礼物要给她,也便应下,辛苦折腾大半日,拿点儿报酬还不应当? 她这会儿早忘记,还有一只夏世杰遗落在厉王手里头。 第四十八章 萌宠 癫和尚做的素斋,那绝对是天下一绝,别说在区区一杞县小城,就是放到京城等地,那也是数得着的美食。 据说当年薛公公回乡,本也没打算就此定居,结果吃过普济寺的素斋之后,便置办田产,不肯走了。 红尘尝了尝,的确鲜美,耳朵里听厨房旁边一颗八十年树龄的老香椿树唠唠叨叨,没一会儿就把癫和尚的菜谱都给泄露得一干二净。 唔,回家自己做来私下里尝尝便是,偷师偷到的,还是别拿出去显摆。 一顿饭吃得美,虽然没有酒水,薛公公还是吃醉了,腆着肚子晃晃悠悠拉着癫和尚去谈佛法。 三嗔却领着红尘出了寺门,绕到外面一个小山坡下头,扒拉开草丛,露出里面破木头拼成的箱子。 红尘一看眼睛里便开始冒小星星。 ……真可爱! 小小的,跟只小猫咪一样的小老虎,还有一只更小一头的小豹子挤在一处,眼睛还没睁开,嘴里直哼哼,简直让人心都化了。 她忍不住伸手摸了摸,特别暖和柔软。 “哎,它们母亲都已经逝去,跟着我将来恐怕只能吃素,就请姑娘把它们带走好好培养。” 这两只的母亲,都是三嗔驯养的灵兽,只是他们那一派的驯养方法异常残酷,损耗极大,驯养出来的猛兽虽然厉害,却很难活得长久。 尤其是那两只随着他流落到大周,伤痕累累,命不长久,还寄居寺院,每天吃个荤腥也偷偷摸摸,可怜至极。 三嗔看着自家的爱宠,一天比一天更瘦骨嶙峋,即便他本身是个心狠手辣的,心里也不落忍,再说,他如今算是正经皈依我佛,心怀慈悲了。 这次既是希望给小老虎,小豹子择个好主人,毕竟对它们的母亲有愧,也是为向这个小姑娘表达感激之意。 这种礼物,任何女孩子都抵抗不了。 红尘也是女人,现在还是个女孩子,自然也舍不得不答应。 怀里揣了两只萌物,在薛公公各种羡慕嫉妒恨的目光注视下溜达回茶馆。 小猫和小狸俩小孩子可是高兴了,正是爱玩爱闹的年纪,对虎宝宝和豹宝宝简直爱得不行,尤其是小狸,一有空闲就趴在藤条编织的筐子旁边盯着它们看,一会儿抱抱,一会儿逗逗的。 到是平安不太高兴,总感觉家里主人被抢走了一大半,时不时地要冲过去欺负人家一下。 常来常往的薛小侯爷到十分惊奇。 这日又看见平安拿小爪子挠虎宝宝,登时竖了竖拇指:“以后一定是条好狗!” 虽然还小吧,可身为一只土狗,敢欺负老虎和豹子,长大了怎么可能没出息! 红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由着几只小动物闹腾,不过小东西十分可爱,她也着实上心,难得翻出好久不做的针线,给两只宝宝缝了几个棉垫子,唔,还有各种小衣服。 衣服样子还是玉珏空间里某位大能提供的,据说叫什么‘喜羊羊’和‘灰太狼’…… 虽然小羊和大灰狼也挺好看哒,可给老虎和豹子穿……红尘表示理解不能。 有了小宠物,红尘一下子点亮了女红技能,居然觉得缝缝补补的差事做起来,没以前那么让人不耐烦。 上辈子她在蒋家时,所有针线活都是她做,晚上舍不得点灯,眼睛都熬得酸痛,后来离开蒋家之后,就再也不肯多做,最多缝个荷包什么的。 此生再次捡起活计,感觉居然不是太坏。 没想到,玉珏空间里有几个人,看过她随意上传的荷包图片,竟对她的手艺大为赞赏,喜欢的不行,还有人直接求她帮忙做针线,有直接给金银的,也有拿各种书本换的。 红尘闲来无事,正好练练手,便答应做几个。 虽说懒得给人家当绣娘,但玉珏空间那些大能帮忙找的各种图样子都挺漂亮,要她做的东西有些也很新鲜,她自己本身就感兴趣,也便不觉得是辛苦。 这两个小东西还没断奶,小猫和小狸跑到周村去抱了只刚产了崽子的大母狗回来给它们喂奶。 结果那只母狗一见两个小家伙,就凄厉惨叫,叫声吓得茶馆里众多客人还以为今天主人要吃狗肉。 红尘被三个老客人追问,中午午饭会不会提供一锅香肉,又被那条老母狗的主人泪眼婆娑地看了半天,实在没办法,把周围两个村子的母狗,母羊,甚至母牛都带过来试过,还挤出奶水,自己来喂养之后,看着那小虎崽,小豹子哼哼唧唧,眯着眼睛可怜巴巴怎么也不愿意吃这些奶水,偶尔吃两口还委屈的不行,终于忍无可忍,抓着自家的‘青锋’直奔山上。 她也是听老山参说,后山有一只母老虎刚下了小崽子。 辛辛苦苦奔上山,披荆斩棘,没一会儿腿也疼,胳膊也酸,累得气喘吁吁地往山里走。 红尘咬牙,觉得三嗔和尚真是奸诈的不行不行的,他肯定嫌喂小奶老虎和豹子麻烦,才动了心思把麻烦甩给她。 等到她终于见到那头白色的老虎时,小腿一瞬间就僵了,她勉强没倒下,大约也只是腿脚僵硬的厉害。 自己究竟是怎么就热血冲头,怎么就觉得能和老虎沟通来着?何况这是一只刚刚产崽子不久的老虎。 幸好还真能沟通。 红尘看到白色大老虎给了她一个充满鄙夷的眼神,心神却顿时放松下来,好吧,还会鄙夷人,看来果然通灵。 小心翼翼地过去使出浑身解数……给白虎按摩了半天,红尘快把脑海中传承下来的,调动体内灵气滋养动物的方法都用上,才让大老虎舒舒服服地翻了个身,拱了拱她的掌心,看样子是答应替她养小老虎和小豹子了。 讨价还价了半天,白虎应下替她养五个月,每天要‘按摩’,红尘必须提供‘营养餐’! 本来红尘是打算把小老虎和小豹子送到山上,没成想这只白虎胆子不小,居然溜溜达达地跟在她身后一块儿回来了,幸亏她也是住山上,客人们也不会去后院,藏着点儿应该吓不到什么人。 事实上,她累得不行,脑子都不会转,否则绝不会做这么离谱的事儿,要知道,她可是开着茶馆来着! 太阳即将下山,茶馆后门附近。 师风一边走,一边看了眼脸色难看至极的夏世杰,笑了笑:“小姐毕竟伸出援手,大公子总该致谢才是。” 夏世杰身上还有伤,坐在肩舆上,低下头,不想和师风说话。 让那个红尘看到自己出丑……他心中不自在。 “这么晚了还不回来,我看,她是故意不想见咱们!” “啊!”抬着肩舆的一个轿夫,忽然惊呼一声,惹得夏世杰怒目而视。 “叫什么?” “没,没,可能是我看错了……” 这里怎么可能有老虎? 轿夫揉了揉眼睛,决定把半山腰上一闪而逝的白色的虎头当成是自己眼花。 第四十九章 不耐烦 夏世杰没在意他那轿夫一刹那的晃神,此时正不耐烦,想到他堂堂夏家嫡长子,来往杞县,本是英雄之举,却惨遭厉王欺凌,偏偏还是那个红尘伸出援手,救了他一回,只要想起来,便着实有些不是滋味。 师风却是爽快人。 他自来恩怨分明,一到杞县,详细了解始末,登时更对红尘印象大好。 在他看来,红尘能不能有资格在夏家争夺权柄暂且不说,但回到夏家,融入夏家,绝无问题,而且是大好事。 此次细想,却是个接触的好机会。 想到此,他便忍不住小声叮嘱:“大公子这次亲赴杞县,想来是对小姐万分重视,这次又是小姐力挽狂澜,才没让公子有所损伤,也保全了咱们夏家的颜面,下一次咱们还登门拜访,您可务必要谨言慎行,好生安抚,多多劝慰。” 夏世杰正不痛快,闻言更别扭,皱了皱眉,恨声道:“保全夏家的颜面?我哪里做得不对?明明是厉王手段毒辣,她在厉王面前如此谄媚,竟似并不觉得厉王哪里做错了一般,如此不分黑白,岂能做我夏家人?” 师风:“……” 这话都敢说,大公子真让家里给宠坏了,真以为自己是金御史不成? 万岁有多宠爱厉王,谁不知道?皇帝本也圣明,不会纵容宗室勋贵们在外胡作非为,可对他这个儿子,却是护短的紧! 他们在外就是再看不惯厉王殿下的所作所为,但真敢说出口,甚至犯言直谏,且还能全身而退不被事后报复的,也只有金御史一个! “去年厉王殿下率众追砍三十多个禁军,致使十几个受重伤,只因为他们酒醉后出言侮辱皇后娘娘,那一次,连万岁都被惊动了,你知道你的爹,我们的族长大人在来求救的人面前说什么?他只说了一句话,‘殿下要杀人,老臣只能替他磨刀!’” 夏世杰愣住。 “禁军不是龙禁卫,那都是权贵人家出身的公子哥儿,每一个出身来历都不简单,族长大人也只能说这句话,因为厉王殿下身后有皇上在,现下也是同样的道理,厉王别说杀几个罪人,就是当真闹出大事,也是由万岁爷裁断。” 人生在世,本就有诸多的不公平。 师风叹了口气,“比如说你要是在外面惹了事,我的身份不算低,可还是不能随意指责你,必须等你回去之后,由夏家的族长或者长老来处置,那才是你的正经长辈。” 听了这话,夏世杰也不再吱声。 红尘若是听到他们这番对答,一定会觉得很奇怪。 在她的印象中,师风可不是这等畏惧权贵的人,他当年也得了个师疯子的雅号,对这世上一切不公平,不公正,对权贵私底下做的那些阴暗事,十分看不过眼,遇见就要管,还为此发过几次疯,闹得上下不安宁,连夏安都几乎要怕了他。 夏世杰也没有这么不圆融。 时间果然是最奇妙的东西,能改变很多。 一边说着话,一边下山,走着走着,一个轿夫忽然‘啊’了一声,扑通,肩舆落地,他一扭头转身就跑,就和身后有几百只老虎追在屁股后头似的。 夏世杰让摔得七荤八素,眼冒金星儿。 “大公子!” 身后两个长随,还有另外一个轿夫连忙扑过来看情况,手忙脚乱地扶他。 师风也大吃一惊。 虽说只是就近雇了俩轿夫,也不至于扔下雇主逃走吧,才走过去看情况,就见并另一个轿夫,又嗷了一嗓子,扔下手里的人扭头便没了踪影。 咔嚓! 夏世杰泪珠迸发,疼的差点儿没昏过去。 他在厉王手里的时候,不小心给弄得小腿骨头上有裂痕,脚踝肿胀,才刚刚包裹好,上了药,这一回二次伤害,也不知会不会留下什么后遗症。 万一成了跛子,他真是想死的心都有。 “混蛋,怎么……”一抬头,痛骂刚刚脱口而出,夏世杰就一翻白眼,昏过去。 师风一转头,扑面而来的是一个巨大的虎头,腥气扑鼻,脚下晃了晃,踩在大公子的肚子上,又把他给踩醒了。 两个人还算有经验,屏住呼吸,一动不动,闭目装死。 红尘:“……” “咳咳,二位?” 师风小心翼翼地睁开眼,看到盈盈站在身前的红尘,总算稍稍松了口气,等到再看见把大脑袋挤过来,又让红尘推开的白色大老虎,额头上的冷汗蹭蹭往下淌,连话也不知该如何说了。 那老虎比寻常的要高上好些,几乎能到他胸口,因着大小姐长得‘娇小玲珑’,越发衬托得白虎威武雄壮。 “二位可有什么事?” 红尘挑了挑眉,问道。 夏世杰一时无言。 在一开始,甚至还没到杞县之前,他就想了不少,都是想怎么不着痕迹地打压红尘的气焰,让她以后一见自己就矮上一头,好为以后铺路,让她没本事伤害阿婵。 奈何,事情的发展实在出乎意料。 他没打压成人家,到几次在人家眼前丢乖露丑,被教训得狼狈万分,还得对方援手相救,连想报复都没了底气,好不容易再次打起精神,要重整旗鼓——这会儿和一头大老虎眼对眼,满腹的计较,哪里还使得出来! “我,我就是……谢谢……” 吭吭哧哧,夏世杰耷拉着脑袋,很想硬气几句,奈何嘴巴实在不听使唤。 “不必,看在夏家以往的功绩的份上。”红尘无所谓地耸耸肩,完全不把夏世杰当一回事儿,拍了拍大老虎的脑袋,哄着它进家门。 要是只有师风在,那还能唠几句,现在多出个夏世杰,她瞧见就烦,可没心思多呆。 师风也不敢拦。 有那么个庞然大物在,话都不敢高声,还怎么拦? 目送红尘进了门,那只猛兽也摇摇晃晃地进去,师风才松了口气,出了一头冷汗。 他也不是没见过老虎,在猎场上,也见人猎到过老虎之类,但那都是死物,像如今这般接近,呼吸相闻的经验,呃,还真是没有过。 师风叹了口气:“我回头再和她说那桩事吧,还有夫人托付的礼物也要送去。” 今日实在太刺激,还是得缓缓。 夏世杰皱巴着一张脸,心里后悔的要命,恨不得抽自己一嘴巴——不就是一只老虎吗?不就是那老虎个头大吗?怕个……什么! 第五十章 闲暇 师风得了大公子倒霉的消息,昼夜兼程赶路,不眠不休来到杞县,紧接着和厉王手下的人交涉更是紧张,此时早就累得够呛,也没力气和红尘小姐磨,拖着夏世杰赶紧回酒楼休息,顺便找医生给他治腿。 要是这条腿真断了,再留下个后遗症,他可没法子交代。 和这俩头顶上乌云密布的货不同,红尘的心情很不错。 两只小宠物扔给新任奶妈照顾,省了好大的心,还不用整天给平安和它们俩判官司了,小平安可精明的很,对着庞然大物一样的成年老虎,有多远就跑多远,绝对不往附近凑。 哪怕外面隐约有传闻,说她能降龙伏虎,家里养着一只神兽,茶馆里的生意也照样不错。 “别说小姐豢养几只虎豹,你就是把苍青山上的毒蛇猛兽都给收拢进家门,只要这一套北燕版本《陈史》还在,我就是让它们给生吞活剥了,那也甘愿。” 一个老学究一边抱着个大竹篓子护住身前,探头探脑地往后院看,面上却故作从容,笑眯眯地道。 大周代陈而立朝,所以《陈史》一直是官方给出的版本,和北燕,大雍等国的颇为不同。 好些自以为学识渊博的儒生,都特别想看一看他国版本,奈何实在不容易搞到。 红尘这一套,还是薛公公那儿的,玉珏空间里可没有。 那位别看是大内总管,却爱读书,宫里很多秘本,他都有私藏,当初离开皇宫时,带的行囊里,书籍到占了大头,皇帝还为此笑话他。 “难道你个老货,还想读书参加科举再入朝为官不成?” 薛公公一点儿都没介意,该拿还是拿。 他是没了指望,却有两个如花似玉的闺女,闺女都招赘,肯定会生儿子。 谁知道他的宝贝孙子们,将来没有当状元的资质? 前阵子某个大能说想找资料写什么剧本,想找红尘帮忙寻一套有意思的史书,她无意间提起,薛公公就领她到书房翻找,她才知道,这位的藏书甚是丰富,去看了看,还真是翻到不少好东西。 杞县果然是够藏龙卧虎的,想她以前还当整个杞县,只有王员外家里有藏书楼,未免太孤陋寡闻了些。 只是上辈子,她到死也没和这位行事低调的老太监有交集,不知内情,到也不奇怪。 “什么书不书的,没劲儿,阿尘小姐,今天还不提供午饭?我说,你店里客人这么多,提供点儿好酒好菜不是更好?” 薛柏桥在那儿唉声叹气,整个人懒洋洋地窝着,动也不想动一下。 周围几个客人都忍不住笑。 这位经常过来,会开玩笑,会逗乐,跟大家一起没形象地拿着饼卷菜吃,也不会介意,就算一身公子哥儿习气,穿衣打扮都不像杞县的,客人们也早学会不去太在意。 旁边青石凳子上,一捧卷细读的中年书生,闻言笑道:“下山就有几家不错的酒楼,不如公子就出去吃?” 口中温言,眼睛朝着对方坐着的圆椅子上看去。 薛柏桥顿时翻了个白眼:“要是普济寺的癫和尚肯开酒楼,那我就去!” 中年书生叹了口气,不免遗憾。 他是垂涎人家坐的椅子,昨天曾感受过一回,窝进去,整个人都陷在里面,特别软和,如坐云端,轻轻扭身,还能转动,若捧一杯香茶,拿一卷书品读,真是惬意极了。 也不知主人家哪里学来的花样! 红尘这阵子给玉珏空间里那些人做了点儿针线活,什么沙发垫,椅子垫,床垫,窗帘,桌巾,茶杯巾之类,既然要做,当然得看看那沙发,椅子,还有那床。 大部分她觉得到一般,只是有些小椅子,设计精巧,构思也巧妙,她没要报酬,毕竟做得东西着实简单,只借用了几样自己喜欢的小物件。 就说这藤条编织成的圆形凹陷椅子,垫上柔软的坐垫,弹力十足,远不能说华贵,用起来却是真舒坦。 还有一些花样繁多的小茶杯,她瞧着也精致,就画了样子下来,找会烧瓷的匠人帮她做了几套。 本只是自己的爱好,玩玩罢了,没成想客人们都很喜欢。 此时渐进五月,天气转热,有了暑气。 园中却有活水流淌,绿树成荫,凉爽自在。 薛柏桥闲极无聊,一抬头,正好看到王元道和于文波带着个穿着大红绸衫,头上戴着只小小银冠,明明瞧着有十一二岁,居然还能说一句玉雪可爱,天真无邪的小孩子在花丛中漫步,自己也跟着窜过去,随手拿出两颗麦芽糖,笑眯眯地道:“来,叫哥哥,叫哥哥就给你吃。” 这孩子叫陈念,国姓,抿着小嘴垂涎欲滴,可怜巴巴地看着,又扭头去看他叔叔。 于文波叹气:“小侯爷,念念刚换了一口牙,您可千万别再逗他!” 薛柏桥鼓了鼓脸,到底还要颜面,不好真欺负个孩子,耷拉着脑袋揪着身边的花花草草玩。 红尘没再搭理他,低头读书,才翻了两页,小狸就拿着张名刺过来。 她才接过名刺,还没认真看,就愣了下。 自家的玉珏在她碰到名刺的同一时间,忽然冒出提示——任务:解救受困者。 特别简单,并无详细描述。 红尘甚至都不能确定,所谓的解救受困者,和手里这东西有没有关系。 名刺是杞县那位王员外的。 他老人家,可比薛公公还有名气,薛公公比较低调,要不是女婿是大商人,恐怕也没多少人知道他,王员外就不一样了,他是出了名的乐善好施的大地主。 在杞县修桥铺路,遇见荒年施粥舍药,那都是常做,就说普济寺吧,寺庙里的长明灯,他点了十几盏,年年都给大笔香火供奉,花钱整修庙宇,给佛祖菩萨重塑金身的事儿也没少干。 红尘忙把人请进门。 无论如何,王员外的人都不好不见的。 来的是个清俊小厮,虽然是下人,却也白白净净,斯文有礼,进了院子,先恭恭敬敬行礼,才客客气气地道:“我家老爷新得一处园子,种植了十多盆兰草,甚为钟爱,可不知怎么回事,近日来接连枯死,我家老爷听闻小姐乃是兰草名家,想请小姐施以援手。” 红尘若有所思,听着似乎很正常,没什么不对,还来不及说话,薛柏桥的眼睛就大放光明:“王员外的园子?是不是传说中那座假山怪石都能吟唱的奇园?” 小厮含笑点头:“不过是些粗陋机关罢了,外间传闻过于夸张。” 薛柏桥可不听,磨着红尘答应:“我前些日子还听林旭唠叨,说他脸皮薄,和王员外没交情,不能进去一探究竟,着实可惜,你带我去,馋死他。” 第五十一章 陷阱 王员外家的憩园,有个别号叫奇园,已经有百多年的历史了,倒手好几次,去年王员外才从远走北燕的一商人处买下,重新修整,花费一年光景。 早在还没修好之前,就有去看过的人传出消息,是园子十分不俗,不只是花木扶疏,堪称是杞县顶尖,缓步行走园中,那些假山怪石凉亭处,竟时时有乐声响起,有时类似风雷之音,有时又似有人低吟浅唱,一时人人称奇,都说王员外好人有好报,这绝对是捡到了便宜,毕竟当初他买园子的时候,没花多少银钱。 红尘和一票人浩浩汤汤地进了门。 王员外人不在,说是出门谈生意,到有个管家负责招待。 那管家乍一看,竟然来了这么多人,似乎有点儿惶恐吃惊,颇不稳重。 红尘也没在意,毕竟只是寻常乡绅家的管事,不能和薛公公调教出来的相提并论。 当初在薛府,薛柏桥这位小侯爷上树爬墙,一个人唱独角戏都和林师兄吵得沸反盈天,人家大管事也就端来杯茶水给他润润喉。 不过,跟来的人是有点儿多,也难怪对方惊讶。 薛柏桥是死皮赖脸地跟着来的。 红尘不搭理他,拿帕子给陈念擦了擦嘴角上沾着的糖渣,又替他理了理被风吹得蓬乱的发。 这孩子满满的好奇心,也非要来。 小侯爷也就罢了,红尘对孩子一向疼爱,自然要多看顾些。 人都是少什么,就更看重什么,她当年活到那个份上,一心就想要个孩子,传承自己的血脉,传承自己的思想,好不容易如愿,却又得而复失,伤痛入骨,如今见了明明只比自己小两岁,却天真无邪的陈念,也不知为何,亲切感陡然而生。 或许这孩子虽然天真,却特别懂事,就说现在,明明累得气喘吁吁,却并不肯让他身边的王元道和于文波抱,相反,还要扶一扶对方,可见教养极好。 “这花还真都快死掉啦。” 薛柏桥向来不认生,也看不出人家管事隐约对他的排斥,径直就走到花圃边上,蹲下来唉声叹气。 “你们怎么养的?不会是虫不除,肥也不施吧,瞧这叶子,又黄又焦,还这么薄,就算兰花普通了点儿,也不能这么糟践!” 红尘看了看,一挑眉,心中就有了点儿谱儿。 王员外必然好些时日没细心打理过这些花草,土质很干燥,没人浇水,不只是兰花,其它花也养的不好。 看样子主人不是惜花之人,也不像是要她帮忙救治兰草,那要自己过来是做什么! 忍不住看了陈念和薛柏桥一眼,皱了皱眉,她到不怕,出门前做过安排,如今也不比以前,她虽是弱质女流,但只要不是措手不及让人杀死,便有自保之力。 只恐连累了旁人。 管家到一脸殷勤,死劝活劝,非要请他们进客厅喝茶,还叠声吩咐下人准备茶点。 客随主便,主人家怎么说,他们听着便是,一行人就进了客厅,结果一开门,连薛柏桥这个心最大的,也打了个哆嗦,目瞪口呆。 于文波一伸手攥住小念的胳膊。 薛柏桥一转眼躲到红尘背后去了,等躲过去才面红耳赤,都怪他以前出门遇见麻烦事,第一反应就往林旭背后躲,眼下也习惯性这般做。 红尘这会儿顾不上他,自己也被唬了下,实是这客厅内情形不大对。 四个大汉坐在桌子旁边正大吃大喝。 看桌子上的残羹冷菜,显然都吃了许久。 地上一堆鸡骨头,鱼刺,还有喷溅的汤汤水水。 他们一进来,那四个人就瞥了眼,乍见人还挺多,为首的那个便乐了:“还挺快!” 王家的管事却仿佛对这些人的失礼毫不在意,咳嗽了声,低声介绍:“这几位英雄都是天下第一大帮,擎天帮的人,那是十三堂堂主付子文。” 不等红尘说话,他又冲着付子文道,“付堂主,她就是您一直想见的,我们杞县被选中三年后为灵女的红尘小姐,现在人都来了,不知,不知……” 付子文一笑:“你放心,我们擎天帮一向讲信誉,你该知道的,虽然多了几个人,不过也无所谓,一并弄走便是。” 两个人交流的工夫,红尘几个也缓过劲儿。 薛柏桥使劲掐王元道的胳膊:“牌子,你那木牌呢?” 这位翻了个白眼,还真以为凭一块儿木牌就能横行天下?眼前这几个又不是大周十大高手之一的高远,就是擎天帮的所谓堂主,也不可能认识! 而且此事蹊跷,外面还有伏兵,只看架势,外面那些人训练有素的很,可不像擎天帮的规矩。 红尘一皱眉,抽空儿给王元道做了个手势。 一看到她的手势,王元道脑子一懵,登时瞠目,不可思议地看她一眼,若非是眼下的环境,非要扑过来问个清楚——你一个从小没出过杞县的小姑娘,怎么会鬼谷的暗语? 红尘回神也有点儿后悔,还是不够沉稳,因着薛家小侯爷和陈念小娃娃在,她就没能沉住气,一不小心忘记,她如今可和鬼谷一门毫无关系。 不过这会儿也顾不上了。 她需要时间,要沟通周围的环境,查找信息……总得弄明白,玉珏一直闪啊闪,要她解救的受困者在哪儿! 刚才给王元道的暗语就是告诉他,先不要轻动,让他尽可能想办法拖延时间,容她一探究竟。 想了想,红尘看了眼付子文,又悄悄做了几个手势——此人必以擎天帮为荣。 “哈哈哈哈!” 王元道眼睛一转,忽然大笑,朝着付子文很不屑地摇头,“擎天帮算天下第一大帮?还真往自己脸上贴金!” 付子文本来已经领着人站起身,向他们走过来,闻言停步,脸色骤变,怒喝:“你胡说什么!?” 王元道冷笑:“胡说?十年前可是你们擎天帮老帮主亲自说的,黄泉门弟子所到之处,擎天帮退避三舍,怎么,难道不是?” 他一句话,付子文的脸色就变了又变,却居然没有暴怒,沉默片刻,压低声音:“黄泉门早已无弟子许涉足江湖,已经是明日黄花了。” “那可不见得。” 红尘抿唇笑了下,拂了拂那一头秀发,声音又清又亮,一下子吸引住所有人的目光。 第五十二章 讲古 屋内的气氛本是剑拔弩张,付子文四人虽然武器并未出鞘,那是不觉得对付一帮子老弱妇孺之辈,也用得着武器出鞘,他们可都是江湖上的好手,应付这么几个老弱病残,难道还用费力? 屋内的气氛本是剑拔弩张,付子文四人虽然武器并未出鞘,那是不觉得对付一帮子老弱妇孺之辈,用得着大动干戈!他们可都是江湖上的好手,应付这么几个普通人,难道还用得着费力? 可红尘一说话,气氛虽更凝滞,那种迫人的恶意却散了。 “据我所知,如今黄泉门的少门主,来了咱们大周,还给别人当了侍卫。” 擎天帮那几人登时愕然。 “怎么可能!?” 连王元道都非常惊讶。 黄泉门中人,到不是骄傲,只是一个个的都不知人情世故,更不可能给人做侍卫。 付子文冷笑,心中却不免好奇,他们帮和那个门派早在十年前,曾经有过一段公案,从一入帮开始,就开始听着黄泉门的传说,只是前辈们说话都说一半藏一半,他纵然想知道,连那个门派所在地都找不到,又去哪探听! 此时红尘言语涉及,他顿时起了心思,非要把话听完不可,否则恐怕好长时间都要心里痒痒。 “要说这天下第一的门派,我曾遇一位长者,酒醉后曾跟我提起过。” 红尘声音悠悠,带着点天真无邪。 付子文低沉着脸,却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听。 事实上,一弄清楚在王员外家设陷阱的是擎天帮,红尘就一心二用,一边琢磨怎么说话,一边想到上辈子林师兄跟她说的闲话。 江湖人那些破规矩,杀个人都要先说个一二三四五,说完话再动手,好像不显摆显摆,就要落了自家的名声似的,到比不上正儿八经的杀手干活利索。 她这会儿却觉得这种毛病好极了。 “世人都知道,黄泉门是由那些在世间受过大苦大难,认为人间一切皆苦,愿意避世而居,永远不履尘世的人所立,门下弟子,也从小不学凡尘俗世的礼仪规矩,只守黄泉门内法则,从未有弟子出世,一直不为人所知。” “要不是三十年前,西狄、北燕两国联合侵犯大周,正好撞入黄泉门隐居之所,大军过境,战乱纷纷,无数百姓罹难,战火甚至毁了门内种植的珍贵草药,黄泉门派出一位大长老,一人突破万军,杀入营帐,挟持大将,逼迫来犯敌人退军,甚至和西狄的大宗师文山公大战一场,百招内就逼得文山公狼狈而逃,恐怕世人还不知道,天下间竟有这么一个门派存在。” 那些陈年旧事,江湖秘闻,连很多现在年轻的江湖人都不会知道,红尘却如数家珍。 连陈念一小孩子也听得愣神,付子文那些人,更是差不多要忘记本来的目的。 王元道暗自偷笑,不知暗中筹划之人,看到他们站在一处讲故事,会不会气得吐血? 只是,这丫头看来真不是一般人。 红尘也知他们怀疑,但她很清楚,以后要见到的聪明人很多,她的异常根本不可能完全隐瞒得住。 鬼谷先生是天下奇人,便是看出什么,也自能胸怀广阔地去接受。 她虽然该谨慎些,但大大方方的就好,无论这几个人有什么猜测,那又何妨?反正她立身持正,不会与他们结怨,谁又会管别人的事! “如果真如你所言,那个门派有人在世间,还是少门主,为何我从没听过?” 犹记得当年黄泉门最出风头的时候,他听前辈们说,好多英雄人物都想结交那一派的弟子,只因为对方最是重信守诺,一言既出,百死无悔,又是个顶个的高手,当时北燕贤王就曾感叹,若能得一黄泉弟子,胜过养一万死士,可惜,无论是重利诱惑,还是托关系,套交情,讲人情,都毫无用处。 红尘无所谓地摊摊手:“我只知道,永平七年秋,鬼谷三公子林旭曾进入十万大山,到过黄泉门,在其中盘桓了半个月,离开时,少门主亲自相送,从山顶送到山腰,又送到山下,最后干脆送出大山犹不放心,欲要再送十里,结果十里又十里,一直送他回到鬼谷,便顺势在他身边当了侍卫。” 付子文:“……” 王元道:“……” 呵呵。 小姑娘说得何等轻松! 黄泉门里那条有去无回的黄泉路,葬送了多少英雄豪杰,林旭一不会半点儿武功的人,不光进去,还盘桓半个月,临走又拐了人家的少门主? 真要如此,那些求而不得的王孙权贵们,岂不是太冤枉? 做梦还比较可能吧! 红尘可不管他们信还是不信,抬头看了看天色,笑道:“差不多了。” 她话音刚落,付子文就感到腹内绞痛,浑身无力,脑袋晕沉沉,一只手撑住桌子,提了半天气也没提起来。 他那几个同伴也一样。 薛柏桥到不惊讶,顿时眉开眼笑,大乐道:“我都忘了,当初阿尘你整治夏世杰那小子的时候,也是一下就让他生不如死。” 红尘摇了摇头,对付夏大公子可不是一样的手段,挂在她家大门上的符咒不容易做,也不只是符咒起作用,在自己的地盘还能布置,在陌生的地方可没辙。 她只是提前准备了点儿药粉,还得分散这些人的注意力,毕竟都是老江湖,若非一开始就没把她一个小姑娘放在眼里,可没那么容易中招。 付子文黑着脸冷笑。 红尘就道:“别指望外面的伏兵了,我带了援兵过来。” 吼! 一声虎啸。 外面顿时兵荒马乱,付子文的脸色更难看。 “我与贵帮无冤无仇,你们究竟为何要与我为难?可是有人指使?除了我们,可还抓了别的什么人?” 她还是对玉珏提示中的任务目标,所谓的受困者很是介怀。 王元道走过去把四个瘫软在地上的家伙都拎起来卸了胳膊腿,这才道:“擎天帮的兄弟是吧?你们帮主和我家老主人鬼谷先生也有些交情,你们今天做得可不地道!就是做生意,也没有做到自家朋友头上的道理!” 他朗朗而笑,付子文整个人都傻了。 要提前知道这位是鬼谷先生的人…… 付子文羞得脸上通红,讷讷不言,张了张嘴,刚想说话,窗外忽然飞来一片火箭。 砰一声,火花飞溅,整个屋子一瞬间烧起来。 付子文四个顿时大惊失色,愣了愣,随即破口大骂:“混蛋,我们还在屋里,你们,你们竟然……” 火焰吞噬了所有的东西,陈念被烫得哇哇大哭,于文波抱着他向外冲了两次,又被大火挡了回去。 “是麻油,还有石脂……” 红尘闻到那股子怪味,皱眉侧耳听了听,身体忽然僵直。 那是……王越? 第五十三章 醒来 红尘和王越毕竟是做了十几年的夫妻,情浓时,也曾并肩同游,也曾红袖添香,言语脚步声,怎么可能听不出来? 他不是自诩君子? 还说什么是真名士自风流,他是风流而不下流,虽是懒散纨绔,做事唯凭本心? 红尘隐约听到王越惊慌失措地尖叫声。 “你们居然放火箭,一开始,一开始……” “一开始怎么样?王公子为何如此啰嗦,小姐说的很清楚,若不能生擒活捉,死的也行。” “……啊……老,老虎!” 虎啸声伴随着远处隐约传来的脚步声,外面的人火箭更密,人也乱了,时不时有惊呼哀鸣声。 “快撤,是衙门的人!” “师风也来了,他认识王公子,先送王公子走!” 大火越烧越旺,外面的箭雨到散了,援兵将至。 “夏蝉好大的能耐!” 红尘眯了眯眼,略有些心惊肉跳。 她前世且不说,今生虽然做了点儿事,可唯独会对她下这种辣手的,只有夏蝉,可她才多大?这么点儿的年纪,便已经有了如此忠心耿耿的属下,连猛虎在侧,也还想着完成任务。 这么看来,其实前世自己输得也不算太冤。 只没想到,王越这么久以前就认识夏蝉。还替她做过黑活儿。 夫妻多年,她也是傻的,竟是全然不知! 红尘已是来不及多思虑,火势凶猛,冲出去的可能性不大,到是躲一躲,也许有机会能躲过。 当初她虽然只以为可能会遇见个绑架案,或者有人被困在什么地方出不来之类,却还是提前写了封信,让小猫给薛公公送过去,只有不大好的预感,请薛公公带人来看一眼。 此时听外面的动静,来的好像是师风? “跟我走,我知道屋里有密道。” 墙边窗户旁的花卉,都扭头指着同一个方向,她也趁着刚才说话的工夫,打探过一二。 等到红尘拨开烧着了的毯子,用力一踹地,踹出个黑洞洞的洞窟来,薛柏桥和王元道这些人,差不多真相信她能掐会算,不出门就知天下事了,不相信这会儿也得先急着逃命。 王元道当先往前冲:“我下去探路,你们慢些。” 红尘点点头,略一迟疑,还是过去帮那几个擎天帮的人把胳膊都给接上,低声道:“我没带解药,不过用的也不是什么厉害的毒物,过一会儿应该能缓解了。” 付子文忍住扑面而来的灼烧感,咽喉因为浓烟呛得发涩,心中居然对这位‘罪魁祸首’,有了一丝感激之意。 ………… 一大早夏家就来了七八个太医,就在静安居给顺平公主诊脉。 夏蝉从书院回来,第一时间就回了内院给母亲侍疾,她缓步向屋里走,来来往往的下人们都低头行礼,退避一旁,她也很客气,言语温和。 下人们都忍不住感慨,他们家大小姐是越发温柔和顺了,记得前些年还是个很骄纵的小姑娘,短短时日,性子就变得柔和好些。 别的十三四岁的少女,在家里还像个小孩儿,就说夏家二房的那几位小姐,前几日尚因为功课繁重抹鼻子,掉眼泪。因为裁制的衣裳没姐妹们的好看,就使小性子发脾气,虽说一转头就忘了,又亲亲热热地凑在一块儿玩,到底不稳重。 他们阿婵小姐可不一样,书院的先生们夸赞,师兄弟们更是人人道她谦和周正,连师姐妹们,也少有人说她不好。 进了静安居,李嬷嬷亲自过来迎她进去,一进门,夏蝉目中就带出几分忧虑。 “娘亲还是头痛吗?” 李嬷嬷叹了口气,口中却道:“大小姐放心,太医给开了药,很快就好。” 陈婉躺在床上,夏蝉进屋也没动,定定地看着帐子出神,神思恍惚。 夏蝉连忙过去,细心地替母亲擦了擦额角的汗珠,又轻轻探了探额头,亲自拿了帕子,用热水浸透,给她捂头,小声道:“娘亲,女儿给您买了点儿蜜饯回来,给太医看过,说是能吃,并不冲撞药性,您要是嘴里发苦,就吃点儿压一压。” 陈婉这才恍然回神,安抚地拍了拍夏蝉的手:“知道你孝顺,不过也别总想着我,下了课没事儿出去玩吧。” 夏蝉笑吟吟地应了,不过一直就没走,时不时地拿热水给娘亲擦手擦脚,一点儿都不嫌弃。 一直到陈婉沉沉睡去,呼吸平稳,她才被李嬷嬷劝着退下,等到夏蝉走了,陈婉便一下子睁开眼,勉强坐起身,伸手掩住嘴唇,呜咽出声。 李嬷嬷叹气,有一下没一下地拍了拍公主的后背:“大小姐是个孝顺孩子。” “大小姐,大小姐……”陈婉大哭,“正经的大小姐还在外头吃苦!他们一口一个规矩,脸面,总说要慢慢来,不着急,再看看……谁仔细想过,那才是我怀胎十月,肚子里掉下来的肉!外面世道不好,师风传回来的消息又模棱两可的,什么也不肯说,万一她是真出了事……我,我可怎么办!” 李嬷嬷心都让自家主子给哭碎了。 她的主子虽是公主,还是皇后嫡出,可从小就不受万岁爷待见,在宫里就是个透明人,养得性子不说懦弱,却是个冷情的,向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后来嫁入夏家,生儿育女,早些年也没见着对孩子怎么上心,但哪个当娘的不疼孩子? 最近几年年纪大了,主子到不像年轻时候那般总满腹忧愁,心思全转到孩子们身上,却不曾想又出了这等事。 “公主放心,咱们给大小姐点了长明灯,能保平安的,这道坎,大小姐一定平平稳稳度过去,很快就能承欢膝下,您不是听师风说了,咱们家小姐,可是个有能力的好姑娘。” 那位有能力的好姑娘,在千里之外,略微带了点儿泥土气息的黑窟窿里头醒转过来。 耳边隐约有啜泣声,一呼吸,嗓子生疼生疼的。 “姐姐,姐姐。” 红尘睁开眼,就见陈念趴在她的身边,一脸黑灰,红着眼,乍见她醒了才破涕为笑。 “你醒了?” 一个涂脂抹粉,一脸风尘气的女子捧着碗面糊糊过来,见她转头,顿时满脸惊喜,“那就好,你刚进来的时候连气都喘不匀,我生怕你就这么丢了命,幸亏老天不收,小莫,你快给她诊诊脉。” 抱紧身边的孩子,红尘皱了皱眉,努力回想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第五十四章 流莺 房子里一片火海,他们都下到地下室,里面竟然是一个地宫。很深,一个连着一个的洞窟,道路细长,蜿蜒曲折,完全不像杞县这种小城会有的隐秘建筑。 刚一落下,不知道是谁动了机关,上面瞬间开始塌陷,一行人一路狂奔,要不是红尘知道些机关皮毛,这个地宫也是按照五行八卦布置,连蒙带猜,找对了生路,恐怕所有人要被活埋地下了。 不过,她记得自己辛辛苦苦找出路,只想着赶快出去和已经在不远处的援兵汇合,刚推开一扇石门,就眼前一黑,昏死过去。 再醒转,便在这儿了。 四顾环视,应该还是在地宫里。 不过,身边只有陈念,陈念似乎知道她想什么,低声道:“文波叔叔他们出去了,说要看看能不能和上面的人联络上。” 点点头,正四下张望,手腕上忽然被搭了一冰凉的手指,红尘扭头看过去,心下也一惊。 那个被称为小莫的,右半张脸伤疤累累,分外狰狞,身子软软地倚着墙,坐在她旁边,露出来的胳膊,还有碎裂衣服下若隐若现的皮肤上,都是伤疤,密密麻麻,刀剑伤痕,烈火灼伤,一层又一层。 红尘一瞬间差点儿以为,他不是个活人,而是从地狱里逃出来的恶鬼。 可那一双眼睛却特别明亮,让他恐怖的容貌,也不那么吓人了。 旁边那风尘气息浓郁的女子见红尘惊讶,就笑道:“我们当初看见小莫的时候,他更凄惨,身上都生满了蛆,那种白色的,软绵绵的小虫子到处爬,我恶心得差点儿连隔夜饭都给吐出来。” 小莫一点儿也不以为意:“若是没那些蛆虫,我恐怕早就死去,说起来还要谢谢它们。” 红尘忍不住又看了他一眼,坐起来倚着石壁,呼吸却有些不顺,吸了半晌,也总有吸不进气的感觉,咽喉火辣辣的疼。 陈念趴在她怀里,可能有一点儿冷,瑟瑟发抖:“姐姐,念念好怕!为什么有坏人要烧我们?” “因为他们是坏人。” 随口应了小孩子一句,红尘吐了两口气,不知怎么回事儿,她这会儿脑子发木,盯着小莫那半张完好无损的脸,眼睛忽然酸涩起来,明明没什么伤心难过的事儿啊?总不至于为一个上辈子也没为之哭过的王越吧? 他这半张脸长得真好,眉目娟秀,英俊得能入画,在这样阴暗的地窟里,也闪耀迷人。 “你别怕,没什么大病,就是吸了浓烟,缓缓便好。” 看着红尘还坐在那儿发呆,眼眶越来越红,小莫顿时有些手无足措,忙道。 红尘闭上眼睛不说话,面无表情,眼泪却莫名其妙说掉就掉,还特别多,她根本不想哭,却说什么都止不住。 一开始说话的姑娘呆坐着也不知道劝。 小莫愣了半晌,轻声道:“哭吧,难受的话,能哭也好,可哭完了,还得好好活。你看看我,我遭逢大难,父母兄弟死绝,还蒙受污名,家族百年清誉一朝尽毁,就是我自己,也变成了现在这副样子,可我还是活得挺有滋有味的。” 良久,红尘抹了把脸,失笑道:“没事儿,就是一时失态,很快就好。” 连她也不明白,重生这么长时日,日子过得如此逍遥,此时又哪里来的眼泪? 或许真有那么一点儿是因为王越的出现。 不是什么旧情难忘,旧恨难消,就是想起来了。 前生想哭十几年,愣是忍着,今生今世不想哭,却把旧日里的泪补上,补完,从此往后,再也不想那些人,那些事。 小莫松了口气,伸手在她眼前一翻一转,掌心里就出现一支开得正灿烂的小野花,轻轻剥开花苞,里面居然露出一颗蜜丸,是纯粹的野蜂蜜凝固而成。 “尝尝。” 红尘一笑,大大方方地拿起来,掰了一点儿尝了尝,剩下的塞陈念嘴里,顿时让这小孩子享受地眯起眼。 “这是罗娘,她和她的姐妹,还有我,都是被抓到这儿的,本来还有人看守,前几天不知出了什么事,那些看守都走了,送饭的也再没来过,石门还被封死,那会儿你们几个生人忽然出现,到把大家吓了一跳。” 小莫简单介绍了下。 罗娘看着红尘,微微瑟缩,她长得真好,不只是容貌华美,而是那种说不出的气质,如此狼狈地坐在那儿,脸上一点儿妆容也无,可就是那么吸引人。 她一开始细心照顾她,只是觉得她灰头土脸地出现,还是出现在这种地方,怕也是惨遭横祸的,很是可怜,可等红尘一醒,与小莫肩并着肩说话,她顿时就明白了,这个姑娘和她不一样,她们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这姑娘和小莫,才是同路人。 看看小莫吧,他永远都那么乐观温和,但和自己这些姐妹说话时,他绝不会流露出如此自在,如此轻松愉悦的表情。 罗娘忍不住低下头,抹了把自己的脸,又拉了拉衣服,自己这副样子…… 红尘和小莫简单说了几句话,虽然没说很多,但她不是真正单纯的小女孩儿,乍看过去,旁边蜷缩着的几个女子,穿的衣衫都分外暴露,脸上的胭脂水粉很浓,气味呛鼻,都是劣质的,便能猜出她们是传说中那些第三流的流莺。 别说和教坊司的官妓比,就是和普通青楼的伎子也不能相提并论,她们都是些不够出色,不够有才气,甚至样貌上有缺陷,砸在人贩子手里卖不上价钱,最后被组织起来,废物利用的一类。 红尘之所以知道,也是因为曾经遇见过一次,看到有好几个女子脖子上戴着套子,让人拴着在马道上走,路过的商旅都指指点点,连乞儿都会肆意取笑。 那种惨状,生生世世恐怕都很难忘记。 心思流转,红尘面上却丝毫都没露出来,既不鄙夷,也不可怜,只很诚恳地谢过。 罗娘没察觉出什么,面上却难得轻松了些许。 没多时,王元道,于文波领着气喘吁吁的薛柏桥回来,薛柏桥一看红尘醒了,顿时眉开眼笑:“阿尘你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脑袋坏掉了呢!” 红尘昏死过去,是让人砸了一石头,不过对方没用多大力,连皮都没破。 “别胡说,我们在外面找到一封死的石门,隐约能听到外面的动静,好像有官差在附近,还请小姐过去看看能不能开。” 王元道如今差不多要把红尘当万能的了。 红尘还没吭声,旁边一直沉默不语,毫无存在感的一女子忽然沙哑着嗓子道:“罗娘你就会招惹麻烦,他们一离开,地宫暴露,咱们岂不是危险?反正我是哪里都不去,好不容易煞星们走了,能过点儿太平日子,为什么要出去?” 第五十五章 阳光 王元道和于文波十分诧异。 这是什么话?地宫毕竟是在地下,也不知曾是作何用,阴森恐怖,还随时有塌陷的危险,毒虫之类也偶见踪迹,人要是长长久久地居住,于身体有害无益! 再说了,谁又愿意一直生活在此等暗无天日的地处。 红尘到明白她们的心思。 尤其是在一张张憔悴苍白的面孔上,看到那种麻木中隐藏的绝望,惊恐,她不禁沉默。 上去生活又有什么好? 她们甚至远远比不上那些被拐卖的,凄惨的女子们,一日身为流莺,终身都在贱籍,世世代代都受人歧视,日子根本过不得。 可这些弱女子再忐忑不安,红尘他们也不可能不离开! 罗娘脸上露出几分凄然,苦笑道:“阿严你别乱想了,不出去又怎样?难道真在这地处活一辈子?他们留下的粮食到不算少,能吃个把月,可吃完之后呢?” 一群女人,没个营生,难道还要去做皮肉生意? 真若如此,活在哪儿都是地狱,到不如趁此机会出去,身在贱籍,就别想嫁什么好人家,可姐妹们相依为命,想办法做点儿活计,也勉强能糊口。 就是日子难捱又能有什么法子,她们命苦罢了。 阿严麻木的脸上扭曲了下,良久才幽幽道:“你还敢相信她?你就不害怕?万一他们一出去就把你们卖到更暗无天日的地方,到时候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你又有什么法子!” 她们也不是没有逃过。 有一次路过锦城,遇见个大家千金,还是京城来的,听说是世代忠良的夏家小姐,特别温柔和善,还拿自己吃的零嘴散去给穷人家的山娃子,阿严趁着被牵出去做生意,就扑到她面前去哭求,求她施以援手,救她们一救。 可那位小姐呢?她只是冷着眼命人把那群畜生叫来,叮嘱他们看严实点儿,别让她们这种人过来碍眼。 “冲撞我也就罢了,冲撞了兄长,你死一百次也没用。” 多么可笑,好像她们是什么脏东西似的! 阿严低下头,心里一片冰凉。 罗娘愣了半晌,闭着眼哀叹:“难道求一个脱籍,只想平平常常过日子就真这般不可能?” 众人一时无言。 小莫幽幽道:“当年太祖皇帝携原配皇后路过云州,碰见身在贱籍卖唱的小红姐儿,皇后听了她的曲子,只觉曲声悲凉,哀怨之气令人落泪,念及这些女子此生悲苦,就求太祖皇帝恩赦,让她重归良籍。” “太祖皇帝重礼仪,只道恩赦也不是不行,只是不能轻出,前朝到是有一佳话,曾有一女伎隐姓埋名去书院参加考核,成绩十分优秀,可惜身份曝露,再优秀也无用,书院的山长心生怜悯,就说若是她能过最终考核,且得上上,便上书求恩旨,发还良籍,可惜那女子终究没有如愿。太祖皇帝提及此事,便道,朕也不要求她很优秀,只恩许她一道推荐函,若她参加书院考核能考中,便允她脱籍,从此之后,这到成了定制。” 此事虽然不属于秘闻,知道的却不算多,小莫娓娓道来,罗娘她们听了,满心向往,可又忍不住苦笑:“先不说别的,推荐函上哪儿去找?我们姐妹可有十多人,再说,就是有推荐函,我们最多算是识几个字,书也没正经读,怎么可能考得上?” 谁不想脱籍?要真那么容易,黄土掩埋的姐妹们,也不至于多得连块儿草席都没得用了。 读书是何等样的人才能读的,像她们这些姐妹,生来贱命,便是有那本是小姐出身,才高八斗的,也无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替她们作保,允许她们去书院应试。 红尘若有所思,眨了眨眼,忽然一笑:“先随我出去,你们说难,我说不难。” 罗娘和阿严一行人都呆了呆。 “别管你们信不信,反正也无它路能走了。” 红尘叹了口气,当先就钻出去,一路看一路走,王元道本来还要带路,却发现她走得比自己这摸索了大半日的还要快,且那些个危险的机关消息,她是看也不看就能避过。 薛柏桥后悔得不行:“早知道咱们安安生生等阿尘小姐便是,那么辛苦作甚!” 想他刚才战战兢兢地出去探路,好几次都差点儿断腿,要不是这些机关似乎只是困住人,没想要人命,他非得受伤不可。 很快就找到石门。 说是石门,实际上和四壁严丝合缝,仔细看都不一定能看得出来。 “有意思,不知道是什么人建造的地宫,不像寻常匠人的手艺。” 岂止不是寻常匠人的手艺,红尘仔细看了看石门上隐藏在细缝和绿苔藤蔓下的机关锁,像是依据河图洛书布置的,十分复杂,立时就发现这东西一定是精通机关消息的大家制作。 “怎么样,能开吗?” 王元道也凑过来看。 他对这些知识稍有涉猎,平日里布置个机关,还挺能糊弄住普通人,但眼下也是束手无策。 红尘也一样,她上辈子其实只知道个皮毛,这辈子同样是初学者,能不能破解还真没把握,不过,她有……外挂! 干脆直接用意念调用玉珏,拍照上传。 就像某个大能聊天经常会说,像她拥有的这东西,就是外挂,既然有,一定要学会很不客气地去用。 玉珏空间里好些大能都无聊得很,经常跑来解答各种新人老人的求助。 她这次一传上去,立时就冒出好几个,各种分析,红尘也在里面开始计算,一边计算,一边在墙上推动机关尝试下。 周围几个人傻愣愣地看着红尘的双手刷刷刷,推了半天石头,咔嚓一声——一缕阳光透进来。 薛柏桥猛地闭上眼睛,使劲揉了揉才睁开。 外面好亮啊。 一行人走出来,等了半天,罗娘她们这最后一步,却怎么也不敢向外迈。 薛柏桥心有不忍,张了张嘴,红尘一巴掌拍在他肩膀上,推着他赶紧回去。 出了这么大事儿,连官府都惊动,再不回去还不知闹出什么乱子。 走了两步,红尘回头:“天助自助之人,你们人生中遇见那么多悲惨,今天遇上我们,却是个改变一切的机会,能不能抓得住,还要看你们自己。我愿意尽力帮忙,但只能帮还有能力去相信的活人。” 第五十六章 领情 “哎哟,哎哟!” 薛柏桥捂着耳朵四处蹿,蹿了半天,他家平日里恭恭敬敬的老管家发雷霆之怒,势必要把他揪成长耳兔。 最后没辙,只能伸长了胳膊冲着立在一旁看热闹的林旭哀鸣,“救命啊!” 林旭一笑,全当没看见,扭头过去和王元道说话。 “你个狼心狗肺的,看见小爷我倒霉,你很开心是不是,呜呜,老邢,我错了,我真错了,以后再也不敢。老邢,我冤枉,谁能想到在这破杞县,还有人那么大的胆子敢抓小爷我?” 他唉声叹气的,别人还是当没听见。 没一会儿,薛小侯爷就让人弄走,估计还得灌几碗苦药汤子,再关上几日,一时半会儿再也难生事。 薛公公拿了大笔的银钱塞给衙门的人。 就在刚才,衙门里的衙役,还有一些村民都帮着灭火,清理王员外的宅院,几乎是要掘地三尺,也要找到红尘他们。 要不是红尘一行人自己平安出现,恐怕薛公公还不肯善罢甘休。 这里是王家园子东面的一座小凉亭,举目望去,还能看到园子上空有烟尘在。 火早就熄灭,只有余烬未消。 本来还算清净的地处,这会儿嘈杂声一片,好些官府的衙役都在,王家那些下人也都耷拉着脑袋被叫到别处问话。 他们员外不见踪影,只道是被贼人捉住,所以才为贼人所迫,被逼无奈诓骗了红尘。 至于地宫什么的,这些下人更一问三不知。 师风远远看了几眼,就见红尘立在最远处的一棵大树下,离着凉亭到有好长一段距离。 一只小狗围着她的脚转来转去,呜呜呜,汪汪汪,像是撒娇又像是诉苦。 身边不远处的草丛里露出黑色的耳朵,偶尔还有一个白色的大脑袋动一动。 就是这只大老虎,一开始吓得那些衙役,还有他们都不敢靠近,更是把夏公子吓得面无血色,再没敢说半句风凉话。 要不是薛公公胆子最大,还说以前在宫里时甚至去兽山当过两年多的差,非说这老虎可能是红尘养的,不吃人,愣逼着官府的人过去,恐怕大火烧得还要旺,连远处的田地树林也得被波及了。 做了好一会儿心理建设,师风默念:不就是老虎,夏家培育灵兽的园子里,还养了两条大蟒蛇来着,不全是宝马良驹。才举步朝着红尘走过去。 等提心吊胆地过去一看,白色的大老虎慵懒地趴在草丛中,嘴边躺着只野山羊,有一口没一口地吃,到不显得多凶悍,反而漂亮的很。 哪个男人不爱这种猛兽? 师风心中也喜欢,固然不敢靠太近,却笑道:“听说我们夏家的老族长曾驯养过一只灵兽雪豹,还曾经想用灵兽代替骏马,只是后来驯养太难,用些狠辣的法子,又有伤天和,最后只能罢了,看了红尘小姐的手段,我到觉得这不是长辈们说的故事,有可能是真事。” 红尘轻笑不语。 歇了会儿,白老虎就过去衔着平安,慢吞吞跟着上路。 一路回到茶馆。 茶馆到没受多大影响,照常营业,连小猫小狸见到自家主子平安回来,一时也顾不上献殷勤,先把主子带来的人安顿好再说。 师风没走,随着红尘坐下喝了杯茶,默然片刻,叹气道:“我代大公子给您赔不是,还望小姐不要太介意。” 当时王家的园子出事,传得杞县人尽皆知,还说薛家小侯爷和红尘小姐都折在里头。 别人只关心一个薛柏桥,师风却是满头的冷汗,连忙赶过来看情况,他的眼力还是有的,发现并没有烧死人,就怀疑有什么机关,可他不懂这些,便想让夏世杰帮忙去最近的锦城,求一位夏家精通机关消息的大家过来。 奈何夏世杰不愿意。 求人过来不难,但根据夏家的规矩,他在历练期间能动用的人脉资源有限,动用一次都要扣分,虽说他是嫡长子,可要是评价太低,也不一定就能坐稳继承人的位置。 夏家百年来长盛不衰,能者上庸者下,也算是原因之一。 其实夏世杰也不是一口咬定就是不肯,师风再劝劝他,让他明白其中的道理,他或许会答应,只是没等到他想明白,红尘他们便已然脱险。 这也就罢了,偏偏他那会儿跟着过来,当着好些人的面表现得十分是轻慢,心不在焉,谁都看得出他脑子里想旁的事儿,根本没在意红尘小姐。 那些不知内情的自然不会说什么,小猫和小狸两个小厮还颇为感激,毕竟只是外人而已,愿意过来看看,他们就领情,可知道内情的,还不知会怎么想! 哎,大公子平日也没这么不着调,不知京中传了什么消息,竟让他举止失措! “师公子万不可说这种话,夏公子愿意帮忙,我们自然感激,但不帮忙那也理所应当,哪里用得着致歉,小女还要谢谢公子能来一趟!” 红尘失笑,丝毫不以为意。 她不生气,师风却半点儿都不高兴。 好吧,红尘小姐可能不知道自己的出身来历,所以不介意是应该的,可等她知道了……岂不是要伤心? 师风越发忧虑。 他虽和红尘小姐交集不多,可偶尔闲谈还是看得出来,小姐并没有太把夏家当回事儿,当初自己赠送邀请函,她大约是却不过情面,也不好让他没脸,就客客气气地收了,可这些日子,既不搜集夏家考核用的资料,也不探听消息,更是安安心心经营茶馆,不像想去的模样! 那些想考入夏家当学徒的,哪个不是提前两三年便准备,一早入京的也有不少。 而且听她的意思,要用掉推荐函……看样子是不肯入夏家了。 这边正说话,薛柏桥扑过来大喊:“你要参加阑珊书院的最终考核?” 他这话一出,好些客人都转头,颇为惊讶。 旁边一爱书成痴的老学究上上下下打量了红尘几眼,捋了捋胡须:“家中藏有这么多书,必然是爱书之人,当然有资格报考阑珊书院,参加一下最终考核长长见识,也无不可。” 当然想考过肯定没可能。 红尘大大方方点头,冲师风笑道:“还要多谢师公子馈赠,您给的帖子阑珊书院也认,到不用小女另外托关系了。” 阑珊书院想报名也不容易,若不是在各地县学读书的学子,必须有德高望重之人作保举荐。 第五十七章 墙头 茶馆里好些人都觉得好,满口支持。 薛柏桥却是心中不忿,别看他平日瞧着迷糊,却不是不聪明,林旭有很多事都不瞒他,他也爱听个八卦,夏家那点儿事,别人不知道,他还能不知? 再不清楚,红尘这张脸摆在这里,作为一个常年出入宫闱,皇后也年年能见的小侯爷,这么长时间过去,还能看不出端倪? “就是想去考个书院,结交几个同窗密友,京中女学,微山书院也招收女子,里面还有宫廷教养女使当先生,而且学生们多名门千金,为什么不去京城?” 阑珊书院再好,说白了也只是地方上的知名书院,和京城国子监,还有名重天下的大儒季明,季大儒为山长的微山书院,甚至和京中女学比,都差了不只一个档次。 难道夏家是不愿意认她,所以逼着她在杞县读书? 若是师风知道小侯爷的心思,怕要冤枉死了。 他辛辛苦苦给家里招揽人才,谁会愿意替别人做嫁衣! 红尘也没解释什么。 她去考书院到不是为了读书,只是为了给那些女子争一丝生机而已,若是过了最终考核,便可以要求阑珊书院给那些女子参加考试的机会。 只是她种种做法,在别人看来纯粹是异想天开,即便有这样的机会,几个命苦的女人又怎么可能考得上? 别说没怎么读过书的,好些学子苦读数年,想考上这样的大书院,那也是千难万难。 阑珊书院的学生们出来,那都是抬头挺胸,骄傲得不行,便是在正经的秀才举人面前,也多能平等交流。 不管别人如何想,红尘看起来却是十分认真,甚至拜托薛公公帮忙把历年阑珊书院各个科目的考题整理一遍。 “……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故失之者死.得之者生……” “故人者,其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 清晨,天色未明。 茶馆后院就隐约传来一片读书声。 读些经义文章到是正常,就是还时时有各种奇奇怪怪的动静。 小狸端着盘子穿行而过,就看见十几个一身短打打扮的女子,成行成列,站在草坪上做各种奇怪的动作,一会儿蹲下,一会儿起来,一会儿下腰,一会儿抬腿,一个个累得满头大汗,气喘吁吁,却丝毫不敢停。 她们一边做诸般动作,口中还不停地背诵文章。 整整齐齐地做完动作,又整整齐齐地大踏步走路,个顶个昂首挺胸,走路时手和腿差不多连成一条直线。 这都半个多月过去,天天如此。 薛柏桥掐着点儿赶茶馆的早饭,正好和罗娘擦肩而过,客客气气地问了个好,目光就忍不住追着人家绕过游廊,一直到见了红尘还忍不住念叨:“这才多少日子,罗娘可是大变了模样!” 又岂止是罗娘,茶馆收容的几个姑娘和以前相比,那真是像换了个人似的。 以前她们见人,全是耷拉着脑袋,满身卑微,表情更是像吃了个大苦瓜一般,行为举止战战兢兢,不敢直视别人。 旁人见了第一个感觉只有厌恶,现在每个人的精气神都不一样了,自信的很,别人乍见,不敢说她们是什么大家闺秀,可绝对会心生好感,人人都有一股子飒爽英姿。 红尘笑了下:“没办法,罗娘几个委屈惯了,想要拧转性子,就得用点儿雷霆手段!” 不把性子拧回来,任凭成绩再好,人家正正经经的书院也不会愿意收。 就是入了书院,顺利脱籍,终日生活在阴影里头,又有什么意趣! 教导人用的主意,有一部分是她以前调、教手下人时用过,从鬼谷学到的,还有一部分是在玉珏空间里看的,大能们七嘴八舌总结出来的经验。 时间紧迫,要短时间内让人脱胎换骨,手段太绵软了可不行。 这会儿若是薛柏桥去问问罗娘,那姑娘恐怕要泪流满面,她们能变成这副模样,绝对是付出了血的教训! 第一天红尘就逼迫她们签了一份什么同意书,大体意思就是这百十斤肉卖给了对方,只要完不成对方规定的任务,认打认罚! 红尘小姐可是真打,真罚,那变着花样玩的体罚方式,连她们这些自认什么苦楚都吃得的女人们,也连提都不乐意提一句。 这么变着花样折腾,她还翻出几本正正经经的练气方法,让这些女孩子们打坐练气,加上上午习武读书,下午读书练字,晚上直接琴棋书画加班加点,连带着讲一些史书八卦故事,陶冶情操,又是营养丰富,吃饱喝足,她们还没有改变才叫奇怪。 薛柏桥接过小猫送来的面饼,卷了蔬菜和鸡蛋蘸酱吃,顺便喝稍稍用井水冰镇过的果汁。 哐当! 不远处忽然一声巨响。 “哎哟,哎哟哟!” 红尘站起身看过去,就见罗娘一脸冷然,只剩下右手里拎着的瓦罐,左手的已经甩到院墙后面去。 不过片刻,墙外就传来一阵骂骂咧咧的声音:“你这个小娘皮,好大的胆子,敢砸小爷?” 罗娘冷笑:“下次再靠近半步,哼,你那双贼眼就别要了!” 她声音阴测测的,充满诡谲之气,对方本还嚣张,竟一时让吓住,打了个冷战,半晌恼羞成怒,痛骂道:“你个破落户,没根没底的女人,谁都知道不是什么好东西,还装什么贞洁烈妇,看看都不行了?抛头露面就是给人看的玩意!” 罗娘身子颤了颤,咬紧牙关,顿时面色如土,红尘也不恼怒,只是上前两步,轻轻打开后门,一眼就看见满头汤汤水水,一身狼狈,跳着脚叫嚣的是张陌生面孔,衣着华丽,却是面色青白,眉心灰暗,没有贵气。 这人身上都是青苔,显见刚才偷偷摸摸爬墙来着。 今日白虎带着两只小灵兽,还有平安它们去苍青山觅食,客人又多,到让人钻了空子。 红尘上下打量了他几眼,轻飘飘地笑了笑。 那人不知怎么的,本来一腔怒气,让她一看,忽然就觉得背上发寒。 “你……” “本来还想教训你几句,告诉你没有女人,也不会有你,不过现在到用不着了,今天我心情不错,免费给你算一卦,你小子年年轻轻,无妻有女,爹死娘改嫁,今年运道不好,有牢狱之灾,家破人亡就在眼前,回去赶紧吃点好的,喝点儿好的,好好享受两日。” 红尘摇头叹气地说完,回头冲罗娘道,“看在他马上要遭报应的份上,别与他一般见识!” 罗娘很听话,脸色慢慢缓和下来,认真点了头。 第五十八章 上课 一群客人扭头看热闹。 “呸!” 那个闹事的公子哥儿,一开始瞪大了眼,心中还惴惴不安,听红尘竟说他爹死了,他娘改过嫁,还说他要家破人亡,登时大怒,瞪着红尘怒斥,“胡说八道,我爹好好的,刚过了四十大寿,你算什么东西,敢诅咒本少爷!” 他一怒之下,就扑过去扬起手冲着红尘的脸打过去。 刚一抬胳膊,罗娘抢先一步,一脚踹得他倒退了一步,猛地抱着肚子咳嗽起来。 客人们都回过神,急忙冲上前,拉胳膊的,抱脖子的,七手八脚拖着他出去。 这些一大早肯过来的,多为熟客,自然向着红尘,纷纷声援:“哪来的无耻之徒,看着面生得很。” 一问才知道,还是有本地的客人专门带他过来尝尝茶馆的新茶。带他来的,是杞县一位颇有些根底的茶商,叫陈庆,虽是商人,却好读书,也算是茶馆常客。 “红尘小姐千万别介意,他是锦城陆家的公子,家里也做茶叶生意,这次来杞县,是想看看有没有买卖可以做。” 陈庆苦笑,“早知道他性子这么糟糕,我肯定不带他。” 他也是存了小心思,想让这位知道杞县野茶的真正风味,要说县里,尤其是苍青山上到有几处茶园出产的茶叶品质不错,但大家都是凑合着煮来喝,只有红尘这家茶馆,炒制烹煮的茶最香最特别,也因为新颖,最容易让人印象深刻。 不过,红尘的茶叶实在太少,就她自己动手制作,除了作为礼物分送亲朋好友,就是自家茶馆用一用,偶尔本地人能买到一点儿,到不会抢别人的生意,自然和县里的茶商没什么冲突,关系也处得可以,最起码面上是和和气气。 陈庆这会儿给人家带来了麻烦,心下不安。 红尘到不介意,笑了笑耸耸肩:“陈老爷还是考虑考虑,别和他做生意了,我觉得自己今天算得挺准,这家伙要倒霉。” 她这话不是糊弄人的,最近学习占卜之术,那些书灵先生们都说她天生有灵气,能看破万象,学这个那是如虎添翼,再说,她就是学得还一般般,怀里揣着两本古书,那都是经验丰富的主儿,说他家最近要家破人亡,就超不过一个月去。 红尘言之凿凿,做生意的最信这些,陈庆也是将信将疑,心里犯起嘀咕。 但陆家的生意做得大,要是达成合作,他们陈家说不定能把买卖做到锦城去,家里对这事儿挺重视,现在只凭红尘小姐一句话就说不做,未免有些不妥。 点一句就行了,红尘也没多劝。 罗娘那些姑娘回过神,便不怎么放在心里,反正像这种人,她们以前不知见过多少,到是这些客人心有不安,纷纷安抚:“这家伙没安好心,你们千万可放在心上,给自己添堵!” 因着她们的来历不好对人言,衙门那边也没四处宣扬,大部分人只当她们是外地逃难来的灾民,被红尘收容。 只是即便如此,一群女子出现在茶馆,正经的读书人自然守礼,却总有些流言蜚语,也有些像这陆家公子一样的男人动了歪心眼儿。 “都是些姑娘家,还是要小心门户,不如就多招几个可靠的人手看家护院。” 红尘笑了笑:“这是意外,以后不会发生了。” 她家里养着凶兽呢,客人们多见不着,可也隐约听说过,真敢登门胡来的没几个。 应酬了几句,便招呼小猫他们招待客人,红尘看了看时间,正好到姑娘们听小莫讲大周朝注意事项的时候,不光是这些女孩子,连她自己也想听,就领着罗娘回去。 “别总想这些乱七八糟的闲杂事,你们自把你们该做得做好,比什么都强。” 罗娘点了点头应了。 大周朝都有哪些名门,哪些世家,各大世家的当家人是谁,有什么兴趣爱好和忌讳,哪些人可以打交道,哪些人不能得罪,各类朝野秘闻,哪一年都发生了什么大事件,有什么影响等等,都是应该了解的东西。 至少你想活得好,向上爬,这些东西就不能不知道。 她虽然有一辈子的经验,奈何当初不是在夏家长大的,别的夏家千金接受这种教育,都是从刚懂事时就开始,一直潜移默化,根本没人想到她也需要学习。 后来她没少在人际交往中吃亏,也是吃了一次又一次的大亏,这才慢慢有了经验。 小莫却像是大家族精心培养起来的公子哥儿,不对,还不是普通子弟,怕只有正正经经的继承人才能像他一般,把这些东西都记在骨子里。 一过晌午,天还亮,书房就点起了两盏灯。 白板前的长凳上一早儿就坐满了人。 红尘没上前头去,站在后面,罗娘她们见了多少有些局促,却已经学会在课堂上老师不发话,便不能乱动,只是侧了侧身子算是见礼。 小莫的声音充满磁性,指着白板上画的京城地图,一个个标注那些世家的名字,族谱,重要家庭成员。 他的字也极好,清秀俊逸,虽说手腕无力,略有些软,却是瑕不掩瑜。 “永安城的势力也好记,反正是东贵西富,北贫南贱,东边,尤其是东北,靠近皇宫,多为王孙贵族居住,现今已经出宫开府的两位王爷,齐王和安王的府邸,就是这里。” 小莫指着图跟她们细细讲,因为这图画得实在清楚明白,记起来果然不难。 只是罗娘还是觉得自己实在笨。 红尘小姐不过偶尔来听几句,可只要听过一遍,再提起就绝不会出错,她们专门天天学,天天记,依旧丢三落四地忘,后来一想,人和人本就不同,红尘小姐天资高是应该的,她们能比得上才奇怪,也就不大着急了。 小莫私下里也得承认,那个小姑娘的记忆确实超出常人甚多,能和传说中过目不忘,过耳成诵的天才相比,怪不得信心十足,觉得自己能通过阑珊书院的最终考核! 当然了,要是别人像红尘一样能看见那些‘书灵’,还有满屋子通风报信的花花草草,一有工夫就有好为人师的家伙们跑来上课,估计个个都被当成天才。 “咦?这里怎么是空白的?” 罗娘默记了半晌,忽然发现长乐坊中有一大块儿空白。 第五十九章 瞩目 (三章合一) 让罗娘一提醒,姑娘们也都发现,顿时惊讶,不由自主地盯着地图。 要知道按小莫所言,这地方位于皇宫附近,地段甚好,寸土寸金,按理说不应该有空余才是。 小莫抬头一看,不禁一怔,脸色忽变,神态萧索。 连红尘的神情也略有不对。 罗娘她们惯会察言观色,一见如此,就都收了声,闭嘴不言,再不愿多问。 红尘沉默了片刻,却笑起来:“没什么不能说,朝廷还真能管住老百姓的嘴巴不成……这里是林府。” 小莫低下头,面上隐隐露出几分复杂。 “就是开国三王之一的辟疆王,林通则,林老王爷的府邸,老王爷辅佐太祖起兵,林家也是世代忠良,奈何当年天狼山一役,他老人家轻敌战败,被俘身亡,九个儿女也都死在战场上,还连累三军陷入埋伏,全军覆没,光是京城死伤的王孙子弟就有不下百人。当时满京城挂起白幡,家家户户哭声不绝,陛下也大怒,虽然因为林家上下都已经惨死,所以没有株连族人,却撤回丹书铁券,废除了爵位,从此对林家不闻不问。” “京城好些权贵,当时都送了自家的儿郎去混军功,没成想损伤惨重,因此也深恨林家,闹到后来,林家的孤老寡妇一出门便面临人人喊打的局面,早就沉寂多年。” 红尘叹了口气,敲了敲白板,“我说的这些,因为是朝廷说的,所以大家也就这么相信。至于林王爷一生战无不胜,连敌人都说他是林无敌,见了林家的军旗无不退避三舍,怎么就莫名其妙地犯下贪功冒进的愚蠢错误,那就谁也不清楚了。 罗娘她们都听得出,红尘小姐说这话带了点儿讽刺味,讽刺的是朝廷。 她们本是纤纤弱女。听这话该面无人色才对。只是吃了那么多苦,性子都轴,既然是自家恩人。那即便说些‘大逆不道’的言语也无所谓了。 房里一时静寂。 “吃饭!” 红尘一拍桌子,蹭一下站起身,听了半天课,她都饿得肚子里咕噜噜。 姑娘们一改初来时那副谨慎小心的模样。一去饭堂就团团围坐,端端正正。姿势优雅,动作迅速地往嘴里填各种美食。 大家饭量都翻三倍,没办法,每天活动量太大。不多吃的话,根本顶不住。 吃着吃着,阿严居然掉了两滴眼泪。罗娘哭笑不得,拿帕子给她擦了擦脸。 “……我就是有点儿怕!” 怕现在的日子是在做梦。一转眼就没了。 罗娘怔了怔——有时候她想,她们现在得到解脱,虽还不知前路如何,可哪怕脱籍不成,就这般跟着红尘小姐过现在的日子,也是极好,却免不了午夜梦回,惦记那些还饱受折磨的姐妹们。 猛地摇了摇头,罗娘夹了筷子菜塞给阿严,她们不能再多给红尘小姐添麻烦。 吃了饭,罗娘一伙儿姑娘继续去找小莫听些八卦故事,也算休息休息,红尘就钻书房,自己去温功课去。 她打定主意要考一回最终考核,那可不是容易过的,即便想靠玉珏空间帮忙作弊,那些大能们也好奇,摩拳擦掌等着看题目,也得差不多才成,真要太没水平,让人家先生一眼就看出来,绝对是过不了关。 她们窝家里认认真真学习,从茶馆闹事闹了半天的那位陆公子,陆晋,一连好几日,心里还惦记着这事儿,老不痛快! 杞县的酒楼有好几家还不错。 陆晋这人家里做茶叶生意,他本人却不大爱品茶,还是喜欢喝酒。 没什么地方找热闹看,他就叫上家里两个族弟,直奔酒楼要了两壶酒。 “真他妈的丢人现眼!”刚喝了两杯酒,陆晋又想起自己受辱的事,气哼哼地嘀咕,“就是在眼下这小破地方,人生地不熟,要换了咱们锦城,非锤死她不可!” 他那族弟听这故事都听了好几遍,不过到不嫌烦,眨了眨眼,神神秘秘地低声道:“晋哥,其实人家还说对了一点儿,你不就是没成亲,家里就有个女儿,我那大侄女刚满三个月吧。” 陆晋皱眉,他当初听见这一句,也吓了一跳,不过——“肯定是胡蒙的,没准儿老陈告诉过她什么。” “也是。” 他们商户人家规矩不严,又不像书香门第,嫡子出生前不会允许有庶子,家里不规矩的,可能正妻进门就是好几个孩子的娘,谁知道那女人是不是胡乱蒙了一句。 陆晋想起她说自己爹死娘改嫁,更是气得连饭都吃不下去。 “不行,不能就这么算了,我得教训教训那个死妮子!” 轻轻敲了敲酒杯,他绞尽脑汁努力想,问题是陆晋平日里最多就是遛鸟逗狗,看看美人,美人还真敢看,家里管得不算严,他娘却特别会哭,一哭他就头痛,他爹更头痛,实在不敢出去偷腥,如今在外地,更不知道能使什么厉害手段了。 正琢磨,就听旁边的店小二抬高了声音:“怎么不是真的,云家酒馆的掌柜和我们掌柜那是经常来往,他家闹鬼怪,让小姐给除了的事儿,我可是亲眼所见。茶馆儿那位红尘小姐绝对是高人,精通六爻八卦,能降妖伏魔,没看见嘛,京城来的那大人物面对她时也毕恭毕敬的,上次我替掌柜过苍青山去临县,还见着师公子给她送礼来着,好大一车,全是金银珠宝,绫罗绸缎,人家要不是高人,师公子能那么巴结么?” 陆晋皱眉,把桌上的酒壶一摔,哼了声:“装神弄鬼,小二,你别在这儿忽悠人,刚才那什么叫红尘的还给我算了一卦。说我要家破人亡,准什么准,我们陆家在锦城那也是大户,生意做得好好的,说破家就破家!” 小二瞅了他一眼,嘴里没说,心里到有点儿担心这位会不会付不起账吃白食。 酒楼里的客人都闲着无聊。你一句我一句。有信的有不信的,还有纯粹站在一边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气氛热烈。陆晋是确定红尘算得不准,跟人家争得脸红脖子粗,正闹腾,外面一阵马蹄声。蹬蹬蹬有人登楼。 上来的是个面色微黑,一嘴小胡子的管事。风尘仆仆,四下张望两眼,一看到陆晋就扑过来拽住他的手拉着走:“大少爷快和我走!” 陆晋让拉得一踉跄。 他那族弟连忙结了账也跟着下去。 下了楼,上了自家的马车。那管事才嚎啕大哭:“大少爷,家里出事儿了,咱们老爷大约要惹上官非。怕是可能有抄家灭族之祸,夫人交代。你就别回去,赶紧拿上银子去你小舅舅那儿躲躲,万一咱家躲不过这一劫,你好歹,好歹留一条命!” 管事哭得撕心裂肺,陆晋被吓得腿发软。 “什么官非?我爹一向和善,怎么会惹上祸事?” 管事显然乃主家信任之人,知道始末,叹道:“总之是大难临头了,宫中的贵人喝了进贡上去的玉露茶,却不小心中了毒,万岁爷大怒,下令彻查,这都牵连了几百人,咱们老爷今年也涉及了内廷的买卖,一准儿是逃不了!” 陆晋扑通一声坐倒在垫子上,半晌说不出话。 他那族弟此时也忍不住心虚,戳了戳他的胳膊:“哥,你记得那位红尘小姐跟你说的吧,我刚才没告诉你,怕你不信,杞县东边卖包子的刘大娘,前几日多给了那位小姐两个大包子,人家就提点了她一句,说她回家的时候,从西边走别往东边走,要不然有血光之灾,结果刘大娘给忘了,走到半截儿才想起来,结果让花盆砸破了脑袋,若不是她想起人家提醒的话,走慢了两步,恐怕还得砸得更严重。” “刘大娘因为这个,逢人便说那位小姐是高人,瞧着真不像是妄言。” 听族弟这么一说,陆晋更害怕,激灵一下,打了个冷颤。 “不,不可能,一定……是凑巧!” 一扭头,站起身咬牙,“我爹活得好好的,她还说什么我爹死了娘改嫁,什么玩意儿!” 管事登时一呆,满脸愕然。 那族弟皱了皱眉:“这到也是,不过,听说红尘小姐的确挺灵的,没准儿人家不是说现在,说的是以后……” 话音未落,那管事一把抓住陆晋,追问道:“少爷找人算卦了?到底回事!” 看他满脸急迫,陆晋还是把前因后果说了一遍,当然,没敢说自己爬墙头,也没好意思说自己让打了,就含混不清地混过去。 管家听到半截,已是脸色急变,抓住他的胳膊,厉声道:“少爷说的人在哪儿?” “怎么?” 陆晋看他面色不正常,心中不觉升起一丝不好的预感。 “总之先跟我去,看看高人有没有破解之道。”管事支吾半天,还是没说什么。 容不得少爷使性子,管事是一路催促,拼了命地往苍青山的茶馆赶。 紧赶慢赶,到了茶馆,却是根本找不着人家主人。 小猫和小狸挺客气,做生意的,和气生财,即便陆晋随意爬墙头偷窥,不是个好东西,他们也没动手轰走人,不过,想见主子那万万不行。 “小哥,小哥行行好,我们少爷不对,让他亲自给高人赔礼,我是真有事儿,一定要见高人一面。” 管事拿了一把碎银子,起码有五六两塞给他们两个。 小猫哭笑不得,这银子还真挺多,赶得上他们好几个月的月钱,“我们家小姐真不在。” 管事还以为他们看自家少爷不顺眼,故意刁难,使劲掐了陆晋一把,陆晋耷拉着脸,可也没办法,家人重要,虽然他对那个诅咒自己的小姑娘有心结,还是赔笑道:“我错了,小哥你们大人大量,就让我们见高人一面。” 小猫摊摊手,还没说话,外面就有客人笑道:“主人家确实不在。闭门读书去了。” “就是,谁不知道红尘小姐要考阑珊书院,马上就到时间,肯定得找个清净地方认真读一读书,茶馆人来人往,客人这么多,要都想见她还有完没完了。” “再多出个不着调不懂规矩的人捣乱。人家不怕也嫌麻烦。” 陆晋:“……” 话说到这份上哪还有办法! 管事出了茶馆。涕泪横流,近乎虚脱,到让陆家几个族人都吓了一跳。 陆晋更是吃惊:“老张。你何至于此?咱还不知道那红尘小姐到底能不能解得了家里的劫难,就是咱们家真犯太岁,寻别人化解也不是不行,大不了我亲自去京城求姑丈为我们请个高人来算一算。” “少爷有所不知!”张管事叹气。“咱们家夫人,确实是再嫁之身。当年您还在襁褓中,您的父亲外出经商遭遇劫匪,不幸罹难,夫人守完孝。就嫁了咱们家老爷。” 陆晋顿时愣住。 “哎,这事儿早就过去,老爷待您如亲子。新来的下人们不知道,我们这些老人也不可能到处乱说。一晃二十多年,您不知道此事也很正常。” 管事摇头叹息,“如今在杞县,竟有人能一言说中,恐怕是真有些能耐,高人难得,大约这是我们陆家的机会。” 陆晋脑子嗡嗡作响,憋闷难受的厉害,不过此时此刻,他就是恨不得大吼大叫,发泄胸中抑郁怒火,想去找他亲娘问个明白,他叫了二十几年的爹,怎么就变得不是亲爹了。 但现下,他也不得不承认,若是不去见红尘小姐一面,万一他家真沦落到家破人亡的下场,那他就是侥幸不死,也一辈子都要沉浸在痛苦悔恨当中不得解脱。 “……你还是先回去,看看还有没有别的法子,各处多送点儿银子打点,别吝惜钱财,再找找看有没有哪位大师能给咱们消解一下,我就留在这儿,杞县统共也就这般大,一定能找到……那位红尘小姐。” 受了刺激,陆晋到好像懂事了些。 老张满怀欣慰,叮嘱那几个陆家的族人好生照顾少爷,都是族中兄弟,同气相连,陆家不好,大家都得不了好,这些族人也是个个上心。 “那老仆就走了,少爷你好好保重。” 他叮嘱了几句,匆匆忙忙回返,这次过来,本也是为了不让少爷回去,看风向不对好想办法逃得一命,事情办完,他好歹也要回去,若是无事最好,万一出了问题,他身为陆家的家生子,那追到地下去,也照样得伺候主子。 红尘她们其实并没有离开茶馆,而是呆在书房里温习功课,不过到也不是小猫他们专门糊弄陆晋这人,红尘根本没把这货放心上,自然不会特意避而不见,这几日她领着罗娘一伙儿姑娘,在做模拟考试,是一个客人也不肯见的。 薛家小侯爷都进不了门。 阑珊书院历次考试,总体上也就是策论,书画,诗词,琴艺,骑射几项,偶尔会有山长亲自出点儿附加题,比如前年,山长给学生们出了个题目,让他们去乱葬岗住一宿,男女一视同仁,那一年在这一关上刷下去百分之五十的学生。 再加上比别的书院多一个面试,就因为花样多,郭山长的阑珊书院,在各地的书院里头也颇有名气,至于是好名声还是坏名声,那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红尘觉得罗娘她们一点儿经验都没有,从薛公公那儿套了几套题目,先让她们隔三差五就考上三五回,到考场自然气定神闲。 反正今年的考试,她们肯定不能参加,参加也考不上,怎么也要等一年后,时间还充裕得很。 今年的考核,红尘自己唱独角戏。 任务目标定得很高,不说得头名,可一定要分数高到能要奖励。 虽然严格来说,只有满分考生能提条件,可一般情况下,你要考出个亮眼夺目的成绩来,提出个把不怎么过分的要求,山长都会答应。 她只是想让罗娘她们参加考试,又没说一定让她们通过,对阑珊书院来说,多出些人应试,根本不算什么。 不知门外风波。闭关苦读,一连半月,天气都显得有些闷热,终于到了考核之日。 参加最终考核的人数不多,寥寥二十来人,包括红尘在内,只有三名女子。不过想必个顶个都是出类拔萃的人物。 如果对自己没有几分信心。估计大家也不会参加,每个书院的最终考核都属于压轴戏文,考过了不用从低等开始读。一入书院便是高等班,等于是山长入室弟子的待遇,也因此备受关注,好些人等着围观。你要是考试时丢乖露丑,估计没几日就能传得人尽皆知。让别人念叨个一年半载都是往少了说,指不定十几年后,还有人拿你当反面教材教训家里的孩子。 家里所有人都挺紧张。 薛公公还特意去拉关系套近乎,弄到一份报名资料。只是后来没给红尘,说是担心她提前知道,压力大。影响温习,到最后才稍微做了下介绍。 值得注意的考生有两个。 一个是女子。江南来的,十五岁,叫方晓英,家里经商,听说哪怕在文风鼎盛的江南也颇有才名,只是未婚夫攀高枝,中了进士就悔婚另娶,她家里人担心她,打算送她到外地读两年书,回去后差不多大家也忘了这事儿,比较好说亲。 另一个是男子,从京城来,十七岁,叫洪文宾,家里书香门第,不过已经落魄,京城书院束脩太高,他想读都读不起,干脆一咬牙来阑珊书院,看重的是学费低,生活费也低。 “这两个别的不说,字很好,瞧着也气度不凡,务必小心。” 红尘鼓了鼓脸,呃,洪文宾她有印象,不就是挑唆皇帝废后,让厉王一脚给踹吐血的那个礼部郎中?似乎有几年文名远扬。 方晓英这名字也熟悉,当年京城以一罪妇的身份,嫁给朝廷一品大员,礼部尚书的那位最成功的女人就叫方晓英。 只是不知道是重名的还是同一个人。 红尘没多想,想也没用,她这辈子就是全新的人生,一切重新开始。 谢过薛公公,带着整理好的文房四宝和各种杂物就出门上车,慢慢腾腾地去赴考。 她本来想骑马去,问题是带的东西太多,篮子特别大,也很重,只好坐车,慢一点儿就慢一点儿,没办法的事情。 送她去阑珊书院的不是家里人,家里人都没动,而是那个号称天下第一大帮的擎天帮十三堂堂主付子文,和他那三个手下帮众。 这几位意图绑架,犯了大罪,可衙门那边是真不敢招惹这等江湖人,当时县令知道这四个人身份后,简直恨不得扑过去问问王元道,你们为毛不直接弄死算了,还抓来给我们,我们县衙大牢脆弱的很,没能耐和这些江湖人玩。 红尘以为县衙要直接把人送州府去,让上面人处置,后来却不知怎么一折腾二折腾的,薛公公出面说和,允许他们自赎,花了一笔银子了事。 付子文这四个是让人家当枪使,拿钱办事,没弄清楚事情始末,甚至不知道雇主是谁,薛公公找过来求情,红尘也就顺口答应,没太在意。 事实上,她人单力薄的,也不打算真和擎天帮那种江湖帮派作对,就是不怕吧,要是天天让这等江湖人盯着,肯定要难受。 再说,上次敌人放火,可是连付子文一块儿烧的,这四个可满肚子怒气,大家都有共同的敌人了,完全可以改造成盟友,她自然是更乐意给个方便。 付子文名字很秀气,人也不完全就是个粗人,这次也是他主动请缨,说是要护送她过去,没准儿还能逮住那个过河拆桥的混蛋。 红尘也乐得捡几个便宜护卫,多有面子! 反正她提前有防备的话,也不怕付子文脑子抽筋反水。 马车速度很快,也没遇上想象中的阻拦,一转眼的工夫,就看见阑珊书院前面颇为阔朗的青石路。 今日正是考核之人,人来人往,热闹非凡,道边叫卖的小贩也成群结队。 红尘没耽误时间,径直拎着篮子就进了考场,临走之前塞给付子文几两银子。 “随意找个地方吃点儿东西。” 付子文:…… 他堂堂天下第一大帮的堂主啊,难道还缺钱?摇了摇头,他就大马金刀地戳在门口。 红尘是潇潇洒洒进去了。后面好些考生,进入考场之前,却先看到满脸横肉,一身江湖习气的四个大汉! 监考的先生们都早在里头,自然看不见外面的情况,却忽然发现这次的考生们好些扶着墙进门,登时皱眉——胆子真小。这还没开考就紧张! 后来这批考生。好几个都因为面试时考官格外严厉,几乎吓得留下了心理阴影,一路哭回家去的。从此视阑珊书院如虎。 红尘可不知道后面那些风波。 阑珊书院寻常的考核,考生们聚在一个大屋子里考试,像她这般参加最终考核的,却是独立的隔间。和科举取士时差不多,但环境要更恶劣些。木板间隔出来,连个顶儿都没有。 此时正是正午。 阳光一晒,又热又刺目。 院子里几棵杨树,树枝舞动。沙沙作响,若是有人仔细注意,一准儿能看见这些树枝活动了一下。 红尘头上就出现一小片阴影。不至于完全遮住阳光,却是恰到好处。让她得到一个最为舒适的环境。 别人不是举着胳膊挡住眼睛,就是被晒得满头大汗,稍不注意汗水便把纸张打湿,她却清清爽爽,悠闲自在,幸好考生们的注意力都搁在考题上面,才没招来众怒。 第一场就是策论。 试卷发下,红尘打开看了看,登时扬眉,考题挺务实,直接就问大周该如何处理与其它三国的关系。 这可是个既容易写,又很难写好的题目。 如今四国并立,朝中上下恐怕不知道多少有识之士都关注国与国之间的问题。 可国家关系这种大命题,那是朝中人也要战战兢兢,小心翼翼,不敢多说的,说错一句就了不得,外事哪来的小事儿! 他们一帮子正读书的毛孩子,除了些人尽皆知的东西,还能说出什么新鲜花样! 而且,答这个题,得了解山长的心思,才能答得好。 红尘却并不怵头,郭山长平日里的言语,那些爱八卦的花草树木时常提,那位一直觉得大周将来必要一统四国,才能还天下太平,别看他整日读书做学问,却算是极为有进取心的人。 论到揣摩考官的心思,她绝对占据优势,而且对于这个题目,她也曾经很好奇,以前读书时,就拿出来和玉珏空间里的大能们讨论过,被灌输了一脑袋新鲜知识,都是以前想也没想过,细细思索,却极为有道理的东西。 昨天还刚读完一本某位大能虚构出来的书,讲的也是诸国混战,大体情况和大周面临的差不多,书中诸国,都有智谋超绝之人,详详细细,从各个侧面来分析。 想了想,打了个腹稿,在脑子里组织好文章,红尘就开始挥毫泼墨。 他们这个考场规模小,人数也少,却是最引人瞩目的,好几位考官,连那位山长都到这边溜溜达达。 好多考生还凝眉思索,红尘已经有条不紊地开始写,自然引人注目,山长也被吸引过来,走到附近扫了一眼,这一看,却站住不动,好半晌才抹了把额头,眼睛大亮。 “……若战,不如远交而近攻……说的好啊!” “咳咳!” 旁边好几个监考官都使劲咳嗽。 差不多行了,不要太过分,弄得他们都跟着好奇,很想过去看,一大群监考官围过去,肯定影响到人家考生,没看见这会儿就有几个心思不定的,开始神思不属! 山长也不敢惹众怒,很遗憾地踱步离去。 红尘也松了口气,有这么一位主儿戳那儿,说实话,她也不自在的很。 山长一走,写起来就更顺了,没到中午草稿就完成,红尘仔细检查了一遍,修改了一些字眼,检查没白字,就把卷子卷起收好,打算下午再来慢慢誊抄。 第一轮策论考试考一天,考生们就在考场吃饭。 这边这二十多考生一到中午,别管答完没答完的,都收了卷子吃东西,比隔壁那边的考生可显得从容不迫得多。毕竟全是好学生,就是有紧张的,架子也端得十足。 别的考生们有的带些点心,也有的带了饼,好一点儿的,拿来的饭菜稍有余温,红尘直接先翻出小铜炉。竹筒装的高汤倒在罐子里头。又从篮子里翻出折叠的板子,拿细棉布包裹好的面团和作料,大片大片的酱肉。 然后她就炖上锅。慢慢煮汤。 一股子鲜香的滋味随风飘散。 一丝丝钻入周围所有考生的鼻子里。 红尘抓住面条开始玩抻面,简直是玩出花活儿来了,面条和长在她手指间似的,没一会儿就变得细长劲道。 很快一锅肉酱面出锅。色香味俱全,香气能飞出三里地去。 她就端了一碗。小口小口地品尝,眯着眼睛,一脸的享受,吃几口。再喝一口汤。 隔壁的考生们还好,最多闻一闻味儿,对面的考生却是恨不得捂住眼睛。又忍不住想偷开,那滋味别提了。 吃了面。她还拿了只苹果,又用小刀削皮,切开,削完切完了再雕出好几朵花来,摆在小盘子上当下午的点心,看样子是要留着慢慢吃。 附近几个考生都看得目光发直。 监考官们面面相觑,也觉得肚子里空荡荡的,吃了两口饼压一压才好些。 可没办法,他们总不能抢人家考生的吃食,只好扭过头去眼不见为净了。 一直挨到考试结束,收了卷子,红尘笑眯眯拎着竹篮走人,监考官这才松了口气。 “其他考生不会都跟着学吧?”有个监考官心中有点儿不安,若是真把他们考场变成厨房,那些考生们一个个都在这儿做美味大餐,那可热闹大了。 “不可能,有这手艺的没几个。” 都是读书人,能有多少厨艺堪比大厨? 也的确如此,别的考生没想着学红尘的讲究,只是好些人也带了铜炉,煮点儿茶水,热热饭菜也行。 红尘出了考场,一眼就看见等着自己的那几个人。 实在很显眼,别看周围候着的人多车也多,几乎要把整个大门都给堵得严严实实,进不去也出不来,可付子文他们四个周围有一大片空地。 一看见她,一帮众就连忙接过篮子,红尘伸了个懒腰,招呼一声就打算回去,但她还没上车,旁边窜出一人,猛地扑过来,付子文吓了一跳,手中的刀都将将出鞘,那人却扑通一声跪下,大喊:“高人,红尘小姐,我不是人,我不要脸,呜呜,我知道错了,你救救我爹吧,救救我妹妹,他们都是好人啊,不该遭此一劫!” 付子文皱眉。 周围好些人听见动静都扭过头看。 红尘探出头去,仔仔细细地看了看这人,才认出他是陆晋,短短时日没见,他简直瘦了一圈儿。 老参坐在马车里,从窗户中探头出来:“这小子可倒霉了,他家被封,他爹也让人捉去监狱,不过陆家有点儿人脉,正拼命使银子呢,最后能不能放出来犹未可知啊!” 他们植物虽然懵懂,可传递消息最快,一棵树知道,附近的花花草草就都知道了。 这只老山参此次是硬要跟来,还说万一红尘精力不济,可以吃它的根须提提神,其实一来就到处跑,早把自己来干什么的给忘在脑后。 上下打量了半晌,红尘叹气:“你继父进了大牢?” 陆晋的脸色顿时雪白。 红尘若有所思:“现在你们家还没有到走投无路的时候,可要是过上一阵子,那真不好说。” “小姐说的不错,我,我……” 他心里难受的厉害,虽然幼稚了些,但也不是不明白事理,如今还好,爹爹还没判刑,亲朋好友也在观望,可做生意的最怕碰上官非,别说有事儿,就是清清白白的进了衙门那也要被剥下一层皮,弄不好倾家荡产也未可知。 他好几个晚上都连连做噩梦,梦见自己身上的皮被一层又一层地往下扒,疼得他满地打滚,就是醒不过来。 红尘闭着眼沉默了片刻,轻声道:“此事不简单,发作得太快,上一次我见你,你们家大约还能有一年的好运势,今日乍见,却乌云罩顶。” 她出了口气,摇着头连说了三个‘难’字! 陆晋更是害怕,若非付子文他们凶神恶煞,恐怕他都要跪着过去抱红尘的大腿。 “还请小姐救一救我们家,只要我家度过这一劫,小姐想要什么报酬,我绝对没有二话!” 红尘皱眉:“你也看见了,不是我推脱,实在是你们陆家并不是本地人,身在锦城,若无亲眼去看看你父母还有你家宅院,我也不能对症下药。” “那……” “不可能,我正在参加考核,且我已经答应了别人,这次考核志在必得,不如你去别的地方请几个灵师看看?” 陆晋面色如土,哪里没请过?虽然好灵师都汇聚京城,他们家没能耐请来,但陆家到了这份上,拿出血本,也不是没有人脉关系可用,请几个有道行的大师自然没问题,可是……只看陆家现在的样子也知道,什么用都没有。(未完待续) ps:亲爱哒们,从明日起,下午五点更新! 第六十章 风水 看着偌大的考场,再看看那些往来的读书人,陆晋一时绝望,人家怎么会放着这么重要的考核不顾,去帮他一有过结的外人? 可若是等到所有考核都结束,那要一月之后,父亲恐怕已定罪判刑,他们家也支离破碎。 想到伤心处,陆晋不觉嚎啕大哭,哭声太凄厉,连付子文这般江湖人也嘴角直抽抽。 周围好些考生,考生的亲眷随从,还有听见动静出来看热闹的监考官都不觉侧目。 红尘:“……” 陆晋在那儿抽抽搭搭,面如死灰,看样子很可能一转脸就去投河,虽说他得罪罗娘不是个好东西,可既然撞上……见死不救这等事,红尘无论几辈子也做不出来。 当年鬼谷先生救下她,教给她的东西不多,唯独送了一颗怜悯之心。 之后风风雨雨十几年,没见到这颗心的好处,不过至少成就了自己,谁知道她能有重生一次的奇缘,不是因为她上辈子多施恩惠,上苍庇护。 当然,让她最动心的,还是玉珏空间那边已经有了任务提示,难得给出的奖励颇为特别。 是一袋灵米种子,还特别说明,此物温养灵气,人类生灵俱有益处。 作为一个大吃货,别的奖励也就罢了,美食是真心不太想拒绝。 而且这是种子,只要种得好,那可以天天吃,月月吃,年年吃,绝对的好东西。 红尘算了算时间,三天后书画考核才开始,而且一进行就是两天一夜。稍微耽误个一时片刻也不要紧,好像来得及。 “唔,算了,罗娘她们若不反对,和你走一趟也不是不行。” 一拍手,让付子文拽着陆晋上车,她也跳上车去先回家。 陆晋大喜之余。心中忐忑。早知道他就不犯贱了,万一若人家姑娘还记恨他可怎么好? 要是过了这一关,他一定修身养性。出门在外绝不多看女孩子半眼,要不然就让他变成睁眼瞎。 一路上赌咒发誓,满心的忧惧,甚至想到若是对方真要戳瞎他的眼睛才肯答应。他是戳还是不戳……结果到了茶馆,罗娘几个大度得很。根本不和陆晋计较,还帮着红尘收拾行囊,准备换洗衣服,到让他羞得脸色通红。忍不住连抽自己几个大耳刮子! 罗娘是真不在意,陆晋算什么,她不去计较不过是看在自家小姐的面上。只要小姐高兴就行。 平安和小老虎小豹子却极舍不得,叼着红尘的鞋子不撒嘴。还是她把三只小萌宠抱起来安慰半天,答应它们给带好吃哒,这才哄着小东西们安生留下。 按照小猫和小狸的意思,其实很愿意让自家主子带着大白老虎同行,又威风又安全。 红尘自然不可能答应,这次是去锦城,也算是周朝比较大的城池了,一只大老虎冒冒失失地进城门那还了得,非吓得让人拿弓箭射成筛子不可! 再说,白虎可不是家养宠物,只不过她是忽悠过来给虎崽子,豹崽子当奶妈的,人家颇有些听调不听宣的意思在,想控制可困难的很,万一哪天使性子,不伤人吓到别人也不好。 时间紧迫,红尘不肯耽误,交代一声,拿了她新得的几本书,一个罗盘,还有新画的几张符咒就出门。 陆晋也是着急得很,一路上紧赶慢赶,本来从杞县到锦城至少要走上大半日,他这次不吝惜马力,两个时辰不到就进了城门。 要说这陆家,在锦城确实不是那种小商户,尤其是最近一年多,生意兴隆得很,只看陆晋一开始在杞县那嚣张样儿也知道,家里富贵流油。 如今陆家当家的,陆峰陆老爷进了大牢,看着遭了难,可时间还不长,大家伙尚在观望中,生意虽说受了点儿影响,到不至于伤筋动骨。 红尘的事情,一早管事就和夫人说了,知道对方不用见面,竟能知晓自己藏于心中的隐秘,陆夫人自是不敢怠慢,亲自赶到城门口来迎接。 “这位是红尘小姐吧,我这不争气的逆子犯了大错,我回家就收拾他,还请您大人大量,原谅则个。” 这夫人和陆晋可不同,是个仪态端方的女人,梳着堕马髻,一身枣红衣裙,颇为老气的装扮,却很配她的气质。 红尘当年在京城,那也是看过美人的,但大部分美女都是男人眼中的美女,越是美貌,女人见了越觉得不舒服。 她可不同,五官并不多夺目,却是温温柔柔,言行举止每一处都恰到好处,男人见了怜爱,女人见了,怕也要起一点儿怜惜之意。 红尘看了她一眼,第一印象也还不错,却随即把视线落在旁边一轿夫身上,略一皱眉,抽出袖子里的青锋,挑了挑那轿夫的衣袖,从上面挑落了些灰尘渣滓。 有一股淡淡腥气钻入鼻腔,别人闻不见,红尘就觉得有点儿腻歪。 “你这几天是不是失眠多梦,吃不下饭?晚上有没有遇见什么怪事儿?” “这……” 那轿夫扭头看自家夫人。 陆夫人脸色雪白,急声道:“小姐问你,你就老老实实回答!” 轿夫这才道:“这都快一个月了,小的每天晚上睡不着,噩梦连连,晚上更是……哎,就在昨,昨天晚上小的出去打酒,老觉得背后有什么东西跟着我,结果短短的路,竟走了一个多时辰,回家都快天亮了,回家好半晌才反应过来,小的吓得连夜去街上买了几个护身符,可还是没多大的用处。” 红尘皱眉,仔细看他的脸。 陆夫人若有所思:“这几天老赵是不对劲!” 事实上,她家好多下人都不正常,家里主人下了大牢,眼看着不好了,还有谁能快快活活的。 “难道和我家的事情有关?” 陆夫人如今也是一门心思要救丈夫。遇见什么事儿,都得往自家男人身上想一想。 红尘沉吟片刻,才道:“还不知道,不过你们家轿夫身上沾染了些异样的气息。” 说着,扭头问道,“你最近都去过什么地方?你家夫人身上没有问题,显然是你自己到什么地方沾染上的。” 轿夫愣了愣。想了半天还是满头雾水:“小的在陆家当差十多年。只要夫人出门,就是小的抬轿,平日里就是喝点儿酒。在城中转转,从不去什么藏污纳垢的地处!” 红尘怔了下,想了想从怀里掏出三枚铜钱,合在手里晃了晃。轻轻扔下去。 陆夫人屏气凝神,半点儿不敢打扰。 看了半晌。她才把铜钱收了道:“是东南方向有异,你今天去过东南方没有?” “东南,东南。”轿夫一琢磨,猛地拍了下大腿。“小的早晨去茶园那边瞧了瞧。最近家里事多,赵管家事情繁杂,茶园那一摊子事儿。都是小的和老马照应,前几日老马喝多了酒摔破了头。就剩下小的一个四下里忙活了。” 红尘这才点头:“那就去茶园。” 陆夫人悚然,大惊失色:“小姐,难道我陆家的茶园有问题?不可能,我家茶园可是祖上传下来的,茶叶质量颇佳,最近几年尤其好,每年都要往内廷司进贡百两之上的顶尖好茶。” 说是进贡,可大周朝在这方面颇有大国气度,和前朝可不同。你进贡十两银子的东西,内廷司那边保证给你的赏赐值二十两,而且自家的货物有了贡品这么个名号,自然身价倍增,实在是划算得很,怎么也不会吃亏。 天下商家年年争夺那点儿进贡的名额。 他们陆家就是靠着茶园才发起来的,那是祖业。这会儿一听茶园可能出事,她的腿都软了。 “别着急,究竟是不是茶园出事,咱们还得先去看一下。” 陆夫人闻言,连忙招呼人换乘马车,载着红尘就去东南方山脚下的陆家茶园。 山明水秀,风景甚好,一股清泉缓缓流淌,空中弥散茶香,隐约竟带着点儿说不出的香气。 红尘看了也连连点头:“灵气十足,此地风水不错。” 陆夫人笑道:“听家父所言,陆家祖上本是赤贫,后来有一位祖先无意中救了个道人,那道人为了报恩,便为他择一荒地,告诉祖先只要在那块儿荒地上开垦耕耘,也许得不了太大的富贵,却能保子孙数代生活无忧,先辈早年曾跟人学过种植茶叶,就从山上移栽野茶过去,细心照料,果然如道人所言,种出来的茶叶品质还不错,且没用他老人家太费力,就有贵客登门购买,渐渐成了气候,陆家也就在本地繁衍生息,哪怕遇上离乱灾年,也平安度了过去,大富大贵没有,养活儿孙到不成问题。” 茶园的下人一见主人过来,就奉上新茶。 红尘端起来闻了闻,清香扑鼻,哪怕只看一看,也看得出这茶叶着实不差。 陆夫人笑道:“最近几年我们家产的茶叶品质提高了好些,家里生意做得也大了。” 她不明说,但身边的仆人面上都隐约露出骄矜之色,显然是觉得主家蒸蒸日上,眼看能更上一层楼。 红尘捧着茶却只是闻,并不肯入口,半晌才道:“你们家半年之内,是不是请人来看过风水?” 陆夫人一怔,惊疑道:“小姐怎么知道?五个月前我们老爷碰上位路过的大和尚,听闻那大师给城东刘家布置了个招财进宝的风水局,我们老爷就重金礼聘他来家里看了看,最后调整了下茶园的风水,从那之后,茶叶的品质竟高出一截,说是日进斗金也不过分。” 她越说,声音越低,看见红尘的脸色变得有点儿复杂奇怪。 “难道是因为那位大师动了茶园的风水?”(未完待续) 第六十一章 惊雷 红尘沉默半晌,忽然一抬手,一阵西北风刮过去,刺得手背生疼。 “你就没觉得茶园太冷了?” 让她这么一提醒,陆夫人顿时感到刺骨的寒凉,额头上渗出一层冷汗来。 因着日渐暑热,茶园比往年阴凉些,那些茶农还觉得不错,平日里喜欢躲进来避暑。 而且茶园本就比别处凉快,陆夫人又不会天天呆在里面,自然也就没大注意。 “怪了,灵气中缠绕着阴寒煞气,这地方又不是阴脉,没什么冲煞,不合常理,难道有压胜之物?” 红尘慢慢在茶园里穿行,一边和几棵颇有灵性的茶树交谈。 “最近有点儿不舒服!” “就是,我觉得我的叶子都变臭了,那些人喝不出来,还非说很香。” “人都是笨蛋。” 茶树并没有灵智,只是能隐隐约约传达一点儿意念,红尘详详细细地问了半天,才稍微弄明白,大踏步地朝着茶园最中间的位置走过去,陆夫人连同她身边几个下人急忙追过去,个个满脸焦虑。 茶园最中间是一座小小的假山。 红尘扫了一眼,就弯下腰动手掰开一块儿青色的石头。 陆夫人登时吓了一跳:“我们家老爷说,这座山都在这儿几百年了,祖上传下来的话,就是整修茶园,也只能修剪修剪树枝,移栽点儿茶树,这座假山绝对不能动。” “已经被动过了。” 红尘摇了摇头,让开位置,陆夫人一行人看过去,忍不住惊呼出声。里面竟然密密麻麻地镶嵌了好些石佛,阳光一照,隐约有金光四射。 那些石佛乍看满脸慈悲,可看得久了,不知为何,面上竟有狰狞之色。 红尘又把对面一块儿石头搬开,从里面拿出一个木头的怪模怪样的东西。拿帕子包好。才看向陆夫人道:“我简单说,你简单听,你们祖上曾经得高人指点。在这片地上布置了个风水局,吸纳灵气,供养土地上的生灵,不过那个风水局是互补互利的。茶树吸纳灵气,也吐出灵气反哺。这样一来,虽然你们家不可能暴富,也没有大贵的机会,却能长久。但没想到,你们最近又找人布置了个风水局,这个局的确布置得很高明。立竿见影,你家马上就能发达。但世间万物,有得有失,这种法子属于竭泽而渔,正统的灵师,地师,肯定不会动这种歪心眼,因为发得快,可也败得快。” 摇了摇头,红尘苦笑,“也不知道你们家算幸运还是不幸,祖辈上布置的风水局和新布置的冲突起来,以至于地脉被惊醒,察觉出灵气流失,大怒之下,拼死挣扎,灵气化煞,这片茶园已经和陆家的气融合在一起,息息相关,煞气一来,陆家自然要乌云罩顶。” 几句话惊得陆夫人几乎要昏死过去。 红尘又道:“可若不是这么一冲撞,突然爆发,再过个一年半载,灵气被耗干净,地脉枯竭而死,那陆家就犯了大忌讳,一定招来天罚,断子绝孙,家破人亡那都是轻的。” “这可如何是好?”陆夫人恨不得时光倒流,掐死那个胡乱动家里风水的混蛋。 “当时我家老爷很高兴,还特意给那什么骗子大和尚备了三千两的谢礼。” 红尘沉吟片刻,叹道:“要是早些时日,还能想想别的法子,可现在两个风水局斗得如火如荼,一时片刻也分不开了,而且时间紧迫,也来不及做别的,要想救陆老爷,恐怕只能动用雷霆手段,两个风水局一起破掉!” 陆夫人急忙道:“还请小姐援手,现在救我们家老爷要紧。” 沉默了片刻,红尘点点头:“不过这么一来,你们家风水局被破,本身也有很大的影响,恐怕很难保有现在的富贵,最多是家人平安而已。” 此言一出,周围一片死寂。 “哎,要知道当初那位高人给你们家布置时,是下了血本的,供奉了一个灵兽来滋养你们家的茶叶,因为一直被陆家供奉,它一感觉到煞气,便努力散发灵气抵抗,也正因为如此,你家的茶叶越发香醇可口,但过犹不及,物极必反,灵兽努力滋养出来的茶叶也不是所有人都能消受得起,这种茶叶落到我们这样的人手里,有几十种法子能让它变成毒药。” 红尘笑了笑,“我猜你们家老爷犯的事,必然和此茶有关。” 陆夫人脸上一白,不用问也知道红尘说对了,他们家老爷可不正是因为贡上去的茶叶有毒,这才倒了血霉。 “要不要破风水局,由陆夫人您决定,或许我学艺不精,反正现在是想不到两全其美的法子,我也没空儿给您折腾,还要考试呢,若是您还有别人能托付,不如请别人来看一看?” 红尘其实也不大乐意插手这种事。 陆夫人咬了咬牙,叹了口气:“……还请小姐援手,只要能救我陆家上下的性命,别的也顾不得了……小姐需要什么,我现在就让下人们置办。” 要是还有别人能请,她早就去请,怎么可能等到现在,不过是请来的所谓大师,不是摇头束手无策,就是骗走了一堆银钱,半点儿用处也无。 见她下定决心,红尘也就不耽误时间,很利索地掏出符咒,在假山上贴了一圈,又把那个木头怪物件取出,捧在眼前,细细抚摸。 陆夫人看了一眼,见那是个红色的小公鸡,只是有点儿奇怪,有四个脑袋,三个尾巴,六只脚。 红尘笑了笑,随手把东西往空中抛去,口中喝道:“契约解除,缘分已消,从此自由,任凭往返。” 轰隆一声。 晴天霹雳。 一阵风吹过,先是西北风。后转东南风,那个物件居然凭空自燃,在半空中烧成了灰烬。 天上大太阳还照着,空中就飘下细雨来。 红尘又一伸手,指了指假山上的符咒,轻轻一划,轰一声。符咒炸开。好好一座两人多高的山被夷为平地,变成一个半人深的大坑。 那些石头是一点儿看不见了。 陆夫人一行人都看傻了眼,这么大的动静。震得耳朵里嗡嗡作响,外面也顿时乱起来。 顾不上别的,她连忙派人去安抚了半天,这才让那些跪下磕头的茶农们平复心情。 “行了。” 红尘活动了下胳膊。叹道,“就是以后。怕是再难喝到上等的玉露茶,可惜啊可惜!” 陆夫人心里也惋惜,只是面上却不显,小声呢喃:“富贵荣华再好。也得先有命才能享受。” 事情完了,一行人就离开茶园。 红尘马上还要考试,不肯多呆。这边事情完了就立时便想回去,陆夫人欲言又止。她是看出这位的确非同凡响,琢磨着想问问有没有补救的法子。 人都一样不知足,保全了性命,就还琢磨着留住富贵,可这话她说不出口,人家要参加书院考核,能来一趟已经是很对得住他们,再强求就很不地道。 主要是这样的高人,平日里供着还来不及,怎么可能随意去得罪! 陆夫人亲自备上重礼,送红尘回杞县。 上了车,红尘看了眼人家备下的那一沓银票,想了想还是道:“我这次解决了病根,自然是能马上见效,但……算了,要是再出什么问题就还来找我。” 这叫‘售后服务’,从玉珏空间里学到的词,好像挺有道理。 陆夫人让她说得满肚子忧心,还是千恩万谢。 目送红尘乘坐的马车,不紧不慢地离开,她深吸了口气,一转头就听见身后有大声呼喝的声响。 赵管事快马赶过来报信。 “夫人,夫人大喜!老爷没事儿了,没事儿了!” “京城那边刚传来的消息,齐王上奏陛下,言及宫中下毒之事毕竟是宫廷阴私,不宜太过宣扬,底下人牵连太过,有损圣上英名,老奴看各地都缓和了,咱们家老爷这样被牵扯到的,不日便能放回家来。” 陆夫人一下子放松下来,头晕眼花,扶住身边的丫头喘了半天,心中却十分复杂。 红尘小姐真是高人,手段非凡! 京城 大云寺 夏蝉跪坐在蒲团上,默默抄写经文为母亲祈福,一个面如少女般细腻的小沙弥跪坐在她身边,小声道:“小姐放心,那茶叶的事儿,必不会牵连到小姐身上。” “本也和我无关。” 夏蝉一脸的悲悯。 “可怜容嫔娘娘年纪轻轻,痛失爱子,我就再为小皇子抄写两卷经文,保佑他来世平安喜乐。” 小沙弥没说话,悄没声地退了出去。 殿内不多时就传出一阵清脆的敲木鱼声。 这边红尘优哉游哉地往杞县走。 来的时候紧赶慢赶,回去时时间却不是特别的紧迫,还有两日才轮到书画考核,太急了反而不好,要是累得气喘吁吁,到了地方还缓不过气,岂不是影响发挥? 红尘躺在马车里头闭目养神,偶尔上玉珏空间去聊聊天,琢磨下她那奖励这回该怎么到手! 按说任务完成,奖励该来了,她是不是应该在茶园里多转悠转悠,既然是种子,没准儿就好好呆在茶园里面等着她拾取呢! 一翻身,哐当一声,她袖子里的青锋落下来砸在车上。 红尘怔了下,随手把铜钱取出算了算,还没看结果,她怀里的书就笑眯眯地道:“放心,卦象不是很糟糕,也就略有小波折,影响不到你正常考试。”(未完待续) 第六十二章 重礼 “清风明月无人管,并作南楼一味凉。” 红尘抬头望着半空中一轮明月,酸了下。 果然是小波折。 她才走没多远,就碰上前面过兵,好像是哪位将军前往并州去换防。 如今在大周过兵可不是闹着玩的,可不比当年林家军在时! 一旦有大军经过,县城村庄,家家户户闭门不出,市井萧条,人人自危。 乡绅们出些钱粮,能把人给忽悠过去,就算花费再多那也不错,真让碰上兵匪,祸害了家里的妻妾女儿,也只能自认倒霉。 锦城杞县附近还好,一向太平,没闹过兵,即便是现在这般有大军路过一下,也就是简简单单地路过,轻易不会出什么事端,路过的行人也没太骚乱,可即便如此,大家口口相传的经验,还是让所有人都很紧张,红尘他们的路也被堵住,起码要等一日才能走。 正好道边有家酒楼,天*晚,留宿一宿也是题中应有之意。 红尘下了车,立在酒楼门口,陆家的下人殷勤周到,急忙就去定房间准备酒菜,没一会儿,却又满头雾水地回来,支吾道:“小姐,有人给您定了上房,还准备了一桌上等席面。” 真是上等的席面,也不知从哪儿找来的大海蟹,足足占了大半个桌子,张牙舞爪,威风凛凛。 眼下可不是吃蟹的时候,偏偏这只海蟹瞧着就肥得厉害。 鱼都是鱼鳞发红的龙鱼,菜色点心,锦城罕见。 就这一桌子菜摆在二楼最好的位置,香气招引得周围客人垂涎欲滴。 有那不差钱的也想尝尝。店小二却苦笑,掌柜的也没辙。 “这一桌子酒席用的海鲜和瓜果蔬菜,都是有人专门快马加鞭送到我们这儿,来的时候,海蟹还活蹦乱跳,鱼也活得好好的,咱们锦城不临海。小店可没那本事!” 一番话听得客人们瞠目结舌——好大的手笔! 红尘笑了笑。什么都没问,大大方方地坐过去就开始吃。 陆家那些下人们个个噤若寒蝉,私底下纳闷:“奇怪。我听说这位小姐就是杞县一农户人家出身,怎么还有人如此献殷勤!” “想想也不奇怪,咱们夫人还不是客客气气,人家这种高人。不能用世俗的规矩揣摩。” 这几个下人叹为观止之余,伺候的更妥帖了。谁也不敢再把这位小姐当村姑对待。 连周围同样被阻的客人们,看见这架势,也只当是贵人临门。 有那么几个本来打算过去拼桌,还有个官宦人家想让红尘把好位置让出来。结果一上去扫到那桌子吃食,再听了店小二的言语,就耷拉着脑袋缩头走人。 出门在外。想要摆摆谱仗势欺人,那也得挑软柿子捏。别看这小姑娘衣着打扮不像富贵窝里出来的,可瞧瞧人家到酒楼吃饭,都有人送新鲜食材,那肯定不是一般人,他们惹不起。 这还不算完,红尘饭刚用得差不多,外面又一大批一大批的送来各种礼物。 第一批是笔墨纸砚。 这些文房四宝乍看不起眼,仔细一瞧,全是名家所制作,连一张纸少了一两银子也买不回来,人家送的时候成箱送。 箱子还是香樟木的,不算太昂贵,却是防虫防蛀,用来装这些再合适不过。 第二批则是文玩摆件。 虽说都是古董,完全能日常用,样式精美,一整套的茶具看着就惹眼得很。 第三批就比较杂了,有花木,盆栽,还有各类种子,红尘过去扫了一眼,瞧见放在最中间,用玉盒装的一盒良种,拿起来一瞧,总算知道玉珏提到的奖励从哪儿来! 陆家一群下人看得瞠目结舌。 红尘笑道:“替我谢谢你们家夫人。” 下人更傻眼:“绝对不可能是我家夫人送的!”他们陆家就算是土豪,也没那么壕好嘛! 红尘耸耸肩:“虽不是她所送,还是应该道谢。” 她这么说,那帮下人满头雾水,无论如何,也该是他们夫人致谢才是。 红尘失笑:“陆家祖上供奉的乃是一种叫倏鱼的灵兽,它和陆家定了契约,本来还要照顾陆家几百年,现在契约解除,它也就得了自由。” 那几个下人什么都没听懂,稀里糊涂。 “那么说,这些是灵兽馈赠?” 这么厉害的灵兽,居然是他们陆家供奉的,听说都供奉几百年了,居然还这么有钱! 红尘摇了摇头:“倏鱼没什么大不了,可她有个有钱的未婚夫,传闻乃黄帝之孙,玄冥子,人家是‘皇亲国戚’,这么点儿钱财就不叫个事儿,和咱们送点儿吃食的概念差不多。” 她也没多说——看那架势,要是陆家的风水局再不破,玄冥按耐不住,就要发威把陆家上下全给弄死,好解救自家未婚妻了,任谁未来的媳妇让扣下几百年,他的心气也平和不了。 红尘在陆家可是听了好一堆八卦,各种爱情故事,听得耳朵发酸,心里忒腻歪。 所以说,福兮祸兮,真说不清楚。 红尘探出头去,和半空中坐在马车上,气度沉凝的美男子打了个招呼,就看着对方的影子一闪而逝。 她面上镇定自若,其实这心里特别激动,平日里虽然也没少和各种别人看不见小伙伴们打招呼,但那大部分都是自己启迪灵智的小东西,像这种传说中的生灵,别说见,她以前都不相信有的。 世间是如此的精彩,可看可听的故事这般多,红尘忍不住为以前的自己叹息,当年她究竟有多想不开,才因为一个不怎么样的男人,因为那一点儿女情长伤心伤怀,弄到自己惨死的地步。 接下来就没发生什么事儿了。就是东西有点儿多,红尘不得不去集市上又买了匹马,买了辆马车。 好在陆家的下人都会驾车,要不然雇佣锦城车行的车,还真有点儿不放心。 押着这么一大堆东西,红尘就走得更慢,这世间到显得颇为紧张。 阑珊书院坐落在半山腰上。 四月里还有些冷。 春花尚在。尤未凋零。 这几日天气都还不错。考试第一场也完了,一群考官汇聚一堂,弄了点儿茶水。凑一块儿看卷子。 每年到这个时候,也是书院的先生们难得热闹的时候,今年新来了一批先生,个个都名望颇高。还多为朝廷致仕官员,聚在一起的事儿就麻烦。 改个卷子。也和处理朝政一样,你说这篇好,我说那篇好,争论起来没完没了。 张先生看完了三份。伸了下懒腰,喝了口茶,忽然道:“咦。我怎么觉得安静了好些?” 几个先生同时转头看他们那位老山长。 自从开始阅卷,这位山长就没安生过。一会儿说此文不忍读,一会儿说这个学生该打回蒙学重新进修,一会儿又说,这篇也就字还能看一看。 反正没完没了。 旁边跟着阅卷的几位,恨不得拿东西塞住耳朵。 这会儿到没动静了。 周先生笑道:“我刚才就见郭山长捧着一篇文章,翻来覆去,覆去翻来,一看就看了一个多时辰还看不完,一边看一边偷着乐,想来有好文章。” 他这么一说,大家都笑了,啧啧称奇。 谁都知道郭山长不好应付,他老人家总觉得其他学生答的题,或许有些也辞藻华丽,有些也颇为老道,但都是老生常谈,充满了书生意气,看不看也就那么回事儿。 没办法,老郭和一般的先生不一样,他以前可是出使过北燕和西狄的,也曾叱咤风云,也曾步步荆棘。 这样经验丰富的考官阅读文章,和别的考官不同,就是出仕多年,处理过具体事务的那些官员们写的东西,可能都要评一句老套无趣。 要不是这次的策论题目是他出题,恐怕都没人想把郭先生拎过来阅卷。 “你别自己偷偷摸摸的,要是有奇文,也拿出来让咱们共赏!” 张先生把茶盏扔下,笑道。 郭山长挑了挑眉,果然就把手里的卷子递过去。 先生们围过来,先看卷面。 卷面整齐,每个字的间距都是一模一样,而且字写得也秀丽,并不是刻意去炫耀书法,但只看这一笔字,就让人胸中块垒顿消,有一种特别畅快的感觉。 再读文章,读了果然是欲罢不能,让人唇齿留香。 张先生读了两遍,轻轻吐出口气:“观点新颖,不落窠臼,完全能当范文拿去给朝堂诸公品读,这是哪家的儿郎写的?咱们书院有京城贵介公子报名吗?” 他也不是贬低自己,可他们书院确实不能和京城的大书院相提并论,正经的大才,一准儿是要去京城求学,他们的生源大部分都是附近州县的人。 小地方虽说也不是没有人才,可见识根本跟不上,有璞玉,不经雕琢也显现不出光彩,就眼下这篇文章,文字老辣,内容更是切合实际,若是现在朝廷需要和周边诸国打交道,陛下雄心大起,欲一统四国,这文章说不定能起到大作用。 “不行,今年的卷子得封存,这一篇必须保密。” 郭大山长随手就把卷子揣好,看样子是不打算让别人乱看,“你们也注意,别在外头乱说。” “哪里至于如此?” 张先生哭笑不得,摇了摇头,还是答应了。 “不过咱们得给人家打分,总要看看名字才行。”(未完待续) ps:晚19点更一章 第六十三章 惊才 “我知道是谁写的!” 郭山长笑眯眯地道。 话虽这般说,他面上却略有些唏嘘,神色也显得复杂。 张先生一怔:“你知道?老郭,咱可不能作弊。” 这老家伙虽然是山长,可阑珊书院百年声誉,却不能轻易损毁,要是山长能随便泄露题目,那还了得!他们这些先生也得被人戳脊梁骨! 郭山长翻了个白眼:“想什么呢!”叹了口气,轻轻把弥封处拆开,就见上面写着一行清清秀秀的楷书。 杞县,周村,红尘。 郭山长:“……”他只知道是个小姑娘,没想到居然是周村的小女子。 好些先生也怔住。 这六个字到是清楚,但这样的文章,怎么可能是无名之辈写的?还是个……村姑! “原来是她。” “没想到她还真有这本事,我本以为她就是来长长见识!” 有几个新来的先生一看是红尘,就都笑了,凑在一处嘀嘀咕咕,想着回头要这位小姐好好请一次客。 郭山长一行人却被弄得满头雾水。 “王先生,孙先生,你们认识这个学生?难道是京城来的某位小姐?” 但是籍贯写得可是周村! 红尘在蒋家庄和周村这等地处,算是有点儿名气,知道的挺多,可放在外头那就声名不显,毕竟周朝的交通环境不大好,他们杞县又是个小地方,消息没那么容易传得开,这帮先生又都属于窝在书院轻易不出门的,自然不认识。 他们不认识。眼下却有一群外来的同僚一语叫破,看样子还挺熟悉,也难怪郭先生他们想多。 “……不是,不是。” 王先生偷笑,“她就是周村一孤女,在苍青山上开了家茶馆,里面茶水还不错。我们常去喝点儿。” “嗯。伙食也好,我爱吃那地方的烤馍,又香又脆。能填饱肚子也能解馋!”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只是一听说那姑娘是开茶馆的,郭山长等人心里就犯起嘀咕来,周朝对商人还挺优容,可大家闺秀们还是对经商敬而远之。毕竟不体面。 一个商女,学问能有多好?也不可能请得到好蒙师去教导。再说了,不还是孤女么? “就是她其它成绩都不好,我也要收下这个学生。” 郭山长拍板决定。 这位根本没想过人家可能参加下考核另有目的,根本没打算在他们书院读书。 当然。大概哪位先生也不可能想到。 一转眼就是书画考试的日子。 往日这样的考核,就是教书画的先生们溜达过去看看,其他先生根本连去也不去。这次郭山长却一大早就溜溜达达过去了,心里打算提前见一下那小姑娘。还有几个问题要问一问。 策论文章毕竟时间有限,他能感觉到对方写的那些东西,有些地方也是浅尝辄止,很有点儿意犹未尽的意思,让他看得抓心挠肝不痛快,这好几个晚上都睡不踏实了,要不是怕别人说考官不公平,他一准儿亲自登门拜访。 太阳还没升起来,阑珊书院门前就已经人山人海。 尤其是外地的考生,那是天不亮便到了,提前一点儿核实身份进书院去等着,总比之后匆匆忙忙要好。 郭山长特意叮嘱门口负责核实登记的人,只要红尘一来便去叫他,他自己就回屋里一边看书一边等。 等啊等,还是坐不住,看两页书就过去瞧瞧,老觉得时间过得特别慢。 等到天大亮,绝大部分考生都进了大门,郭山长也出来绕了十七八圈儿,可红尘还没来。 “不会是不打算来了吧?” 郭山长肚子里直嘀咕,略有些忐忑不安,连忙叮咛那两个开始感觉出热,也很不耐烦的负责登记的学生几句,让他们务必注意,仔细些。 张先生他们见他这般坐立不安的德性,都忍不住摇头,没一会儿这位山长居然还穿上衣服打算要去周村了,弄得张先生哭笑不得,连忙扯住。 “你这是干什么?哪有考生没来自己去找的,让别人听见还不知怎么瞎琢磨。” “哎呀,我不是担心她不来考吗?” 郭山长皱眉。 这种事以前也不是没发生过,记得十多年前,也有个考生来学校考试,还是去考的最终考核,成绩那个出类拔萃,当时把好些考官都给镇住,一致认为不当学生也没问题,完全可以直接参加科举,说不定还能一举夺魁。 结果人家考到半截,挥挥衣袖没了人影,最后一查,京城来的,回京城去了,说不得让国子监给忽悠走人。 当时的山长还不是老郭,而是方青方先生,气得方先生念叨了三年,提起来就要难过。 只是好像那位考生从此没了踪影,方先生找了许久也没找到,后来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再也不提,连在书院也不许别人提。 如今瞧不见人家红尘,谁知道是不是也忽然不愿意来了,郭山长焦虑的也并非完全没有道理。 穿戴整齐,老郭正打算去驾车,然后红尘小姐就坐着车晃晃悠悠到了门前。 看了下时间,红尘先让人买了点儿小米粥,又要了一张胡饼,再来两样小酱菜。 书院门前卖各种零食的小摊多的是,买了细嚼慢咽地吃完,吃了再擦干净手,让人接水来漱漱口,一抬头就看见一老头满脸纠结,一嘴白胡子一翘一翘的瞪着他,虽然对方目光好像有点儿凶,可红尘尊老爱幼,还是客客气气地冲老人家点了点头,这才靠在车上闭上眼,准备稍微眯一会儿。 郭山长:“……” 瞪了两眼,见那小丫头片子不搭理他,气得扭头冲回去,抓起茶壶灌了两口,哼哼唧唧地怒道:“真是,岂有此理,岂有此理!竟然不把咱们的考核当一回事儿,有才就能这般轻慢不成!哼哼,我到看看她能考出个什么成绩来!” “噗嗤!” 张先生失笑——刚才还患得患失,怕人家不来,恨不得冲过去求着人家来考,这会儿又生气! 老郭怒瞪。 “行了,行了,等阅卷的时候我给她严厉点儿,她要是画不出双李的水平,我绝对不许她过关!” 张先生就是教书画的,一手好行书,在外头有名的很,随便一幅字画起码能卖个百两纹银以上。 当然,他不卖画,就是偶尔写几幅送人而已。 他这么一说,老郭就泄了气:“双李那都是咱大周朝的探花出身,她一小女子和人家比什么比!” 张先生更笑。 那边红尘终于休息好,唔,应该说考试时间快到,她就下了车,进了考场。 这次是现场作画,参加最终考核的学生们终于正式见面。 红尘着意打量了下方晓英和洪文宾。 方晓英果然生得极好,身材略显丰满圆润,面如鹅蛋,相貌端庄又漂亮,属于那种无论是长辈还是男孩儿都很喜欢的长相,而且很能交朋友。 短短时间,她已经和周围的人都打成一片,那些男学生们也没有半分瞧不起她的意思。 至于另外一个小女生,看着瘦瘦弱弱,肤色略黑的,早就成了她的小尾巴,跟前跟后,显然十分崇拜。 有信心参加最终考核的女孩子,绝对不可能是那种好忽悠的,如今方晓英能收服她,显见确实不一般。 至于洪文宾就有些普通了,属于那种扔到人群里挑不出来的相貌,而且眼角眉梢间有点儿刻薄。 红尘在打量别人,别人也在打量她。 她在这一届考生里头,显然也属于很显眼的一类。 洪文宾一看见她就走了过来,上下扫了两眼,轻声道:“你就是蒋红尘?” “我叫红尘,已不姓蒋。” 红尘诧异地一扬眉,她可没想到这位洪公子明明是外地人,竟还知道查自己的消息。 显然其他人的注意力也集中过来,隐晦地打量起他。 洪文宾却丝毫不以为意,摇了摇头:“我听说你考试之前还出去装神弄鬼骗人?这毛病还是改改的好,你虽是女子,可既然想来书院读书,总要有操守才行,读书人若无品行……” 没等他说完,红尘一扭头,转过身去,全当他不存在。 “哎,身为女子,必须戒慎,当与君子交流,若是看到没见识还喜欢胡说八道的长舌妇,万万不能说话,会拉低自己的档次。” 说完,红尘头也不回就走,根本不给对方反驳的机会。 洪文宾愣了愣,脸色涨红,显然没想到一个女孩子居然如此无礼。 他以前也曾不止一次做过这般先声夺人的事,一般都能把对方说得哑口无言,羞愧难当,要不然就气得跳脚,反正心虚很久都不会平和,像这样根本不接招,连理都不肯理的,还是头一次碰见。 好些考生都笑了。 显见待见洪文宾的没有几个。 他还想再说什么,考官已经就位,考试马上开始,他也就只好作罢。 这次考试可不像考策论那么难,一般书画考试不会故意刁难人,只要学过几年的,都能得一个不错的分数,不过评语通常会很尖酸刻薄。 收藏阑珊书院书画考试的作品差不多都成了杞县的风尚了,越是评语新奇刻薄的,越是受欢迎。(未完待续) 第六十四章 好苗子 考题很快出来,果然特别简单,要求画一幅人物画。 在场所有的人都可以做模特。 考官笑眯眯地开口:“也没别的要求,你们怎么画都行。” 另一个也笑:“是咱们老张负责评分,他的毛病大家伙没不知道的,画的人物越有特色,他越喜欢,评分越高,诸位学子看着办吧。” 一群学生哄堂大笑,气氛却轻松下来。 时间很充裕,就是精雕细琢,仔细思考揣摩,两天一夜也足够用的。 红尘也就不着急了,先招呼陆家护送她的下人和小猫还有小狸把书院的桌椅撤走,堆在墙角去,自带的桌椅都给摆放好,桌子是斜面的,上面多出一木夹,可以固定画纸。 又弄了一圈兔子皮毛的坐垫,塞在椅子上,整个人缩进去舒舒服服。 考场这边可不给提供笔墨纸砚,她正好得了一批新的,直接搬进来用。 其他考生也忙忙碌碌做准备,但她还是最引人注目,毕竟别的也留罢了,连桌子椅子都带自家的过来,未免太过分,好些学生都侧头观望。 老郭也立在后头,不觉腹诽:不知哪儿学来的穷讲究! 讲究不讲究的吧,反正考官闭着嘴一言不发,能书善画之人多洒脱,有个性的也多,所以在今天的考场上,考官们对考生的诸般举动,都是只看看而已。 这是靠真本事,众目睽睽之下,无论事前做多少准备工作,最后画出来的是好还是不好,都不会改变。 你可以使用上等的笔墨纸张。 你也可以坐在最舒适的椅子上。 不过画出来的东西。却不一定比只用普通宣纸作画的学生更好,考官这点儿眼力还是有的,不可能让外物影响到自己的评价。 只是有一点儿,在大周朝书画也极其风雅,只有风雅之人才能成名成家,用薛涛笺,十色笺写字。别人一看就从心里先高看三分。用澄心堂纸书画,别人会刮目相看,你画画之前首先沐浴熏香。有自己的一套规程,别人瞧见也忍不住会郑重起来,所以考生们自然而然都没少在外物上费工夫,也就是说。大家都很会装! 一时间,整个考场和京城文人聚会的春日宴也无不同。文雅之气四溢。 即便如此,考生们看红尘那气定神闲的架势,也暗自佩服,总觉得她装得极其自然。一点儿都不像在装。 准备工作做完,考生们还是要收摄心神,认认真真作画。 红尘也拿起笔。没标新立异,选了站在窗前看风景的张先生来画。 估计在场的学生里。起码有一小半要画一画先生,纯粹是这位张先生长得很有特点,比较容易画,他鼻梁高,五官深邃,头发半百半黑,穿衣服也喜欢宽袍广袖,衬得他仙风道骨。 红尘近来一直在学画画,在玉珏空间还拜了好几个先生,和眼下的绘画方式不同,她先学素描,比较写实,类似工笔画,后来还学了立体画。 如今她的水平不算很差,按照那些大能们的说法,因为一开始就有基础,学得也快,手还稳,现在怎么也是绘画老师的水准。 现在画人物自然难不住她,其实她也会画大家常常画的那种人物画像,线条柔美,注重神韵,可大家都这么画,她的水平也不是多高,画不出人家大家的风采,再说这次时间充裕,为了成绩更好看,她还是打算展示下自己的学习成果。 在家里自己画过好多次,做练习的纸光是烧也累得慌,但这还是头一次画给别人看,红尘十分用心,特别认真,神态也显得肃穆。 张先生没近前,只远远一看,瞧见她专注的眼神,就捋须而笑,扭头冲老郭道:“你还是别气了,我看这孩子不错,是个好苗子。” 老郭翻了个白眼没吭气。 张先生却越看越觉得好,人家来得晚,那是胸有成竹,人家讲究到自己备桌椅,那也是人家对考试认真对待。 自己用惯了的东西,自然用着更趁手,画画时也更舒服。 红尘果然用得不错,细细勾勒线条,越画越顺利,她在这一届考生里头算是显眼的,她一动笔,其他考生就都忍不住瞥上几眼。 只是像她这么画画,一开始还看不出什么! 洪文宾也画得特别卖力,他小时候家里条件还算可以,也不是说多么富裕,但到底可以支持他读书,那时候不敢说琴棋书画都学,好歹还请了个先生教了书画。 结果后来家里一蹶不振,不至于到吃不上饭的地步,却也是寅吃卯粮。 他到现在还记得,有一年家里到了夏天没新衣服换,他爹偷偷摸摸拿自己的棉衣裳去当铺典当了去,这才置办出一身不掉面子的好衣服,让他能穿着出去交际。 家里想练字,那都是要把字写得极小,一点儿纸张都不肯浪费。 如此艰难,却也有些好处,洪文宾自幼读书习字都很比别人更认真,能有机会练习画画,也是恨不得把全副力气都用上去。 这般下来,他的成就自然不差。 这一次考试,精神倍增,超水平发挥,他到觉得自己画出来的画,比教他画画的先生也差不到哪里去。 深吸了口气,洪文宾志得意满,四下扫了扫,随着时间一点点过去,考生们终于画得差不多,渐渐能看出好坏,他看了看,到觉得自己的画差不多能拔个头筹! 然后一扭头,他就看见了蒋红尘。 蒋红尘显然也画得差不多了,正一只手拎着一盏天青瓷的小茶盏,另一只手捏着块儿点心,细嚼慢咽。 桌上的画纸还散发着墨香。 乍一看,洪文宾被吓了一跳。 半开的窗户前,张先生趴在那儿,一只手探出窗外,目光闪闪,脸上的每一处褶子,每一根发丝都活灵活现。 若不是人看起来太小了些,他几乎要以为那是个活生生的张先生了。 洪文宾心里忽然就升起一丝郁气,说不出的难受,再看自己的画,顿时觉得也没那么好了。 没事,那家伙也就画得形似了些,张先生的威严都没表现出来,如此轻佻,先生肯定不喜。 他这话也不错。 平常大家画人物画,大部分都会画得很严肃,甚少会出现嬉皮笑脸的情形。 眼下一屋子考生,画出来的张先生神态都差不多,要说差别,不过是有人画技更高明,有人画技差些。 洪文宾深吸了好几口气,咬了咬牙,还是不安。 他给自己找再多的借口,这会儿看到周围好些考生都偷眼看过去,目中都是浓浓的惊艳,他这颗心也放不下来。 这次考试对他太重要了。 所有考核项目里头,书画这一科是他最擅长的,也是一心要用来拿高分的。 其它的,骑射这科,他只能说骑着马能走一走,以前家里连马都没有,更没有弓箭,只靠着临考试之前花银子租借别人的练习了一个多月,哪里能指望高分? 琴艺还勉强,不过当年教他的先生说,他练习得再娴熟,也不过一匠人尔! 策论已经考完,他是写得中规中矩,可题目那么生僻,又是郭山长亲自阅卷,他早就打听过郭山长这人,性子桀骜,轻易不夸学生,到是被骂哭的每年都有不少,想从他手里拿出个亮眼的分数,那是千难万难! 洪文宾低下头,自己参加这次最终考核,就是为了要出风头,有了名气才容易出人头地。 只要这回的成绩好,无论是留在阑珊书院,还是借机攀别的高枝都不错,可谓进可攻退可守,他都为此考虑了好多次,但无论有什么想法,前提都是要先考出个出类拔萃的好成绩来! 越想,他越有点儿心烦意乱!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 连到了吃饭的时候,洪文宾也吃得心不在焉。 他一直想,也许蒋红尘后面画坏了,她或许会画不好,奈何事情总不如人意,那人越画越让人心惊。 如此复杂的一幅画,她甚至有闲心精心地刻画窗棱上的斑驳阴影,可见是多么悠闲自在。 终于,张先生敲敲桌子笑道:“时间到了,来,诸位先生帮忙把咱们未来大才子们的大作收一收。” 考生们可不像普通考场那边那般混乱,先生开口,就纷纷站起身交卷子。 红尘揉了揉肩膀,也有点儿着急。 她外面收了一车宝贝还没盘点,再者,不知道所谓的任务奖励,那一袋子灵米种子究竟是个什么模样! 刚一收拾画卷,忽然有个黑影扑过来,哐当一声,倒在她的桌子上头。 “啊!” 浓黑的墨汁瞬间飞溅。 红尘手明眼快,随手一挡,奈何这些都是墨水,流动的,她挡也没挡过来。 好好一幅画上顿时染了一摊墨。 考场里顿时静了静,红尘的视线绕过趴在桌子上,满脸迷惘的一个胖墩墩的考生,落在他身边不远处的洪文宾身上。 洪文宾脑子嗡的一声,极力镇定,脸上却依旧露出些不自然,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儿,忽然就伸出脚……他本来没想这么做的!(未完待续) 第六十五章 失窃 红尘眯着眼看着洪文宾,不过也就片刻,周围的学生们便嘈杂起来。 她那幅画说不上完全被毁了,可现在这个样子,怎么看也得不了高分。 一群人议论纷纷,老郭也急得脸上通红,却还是努力镇定:“没事儿,没事儿,不就污了点儿卷面,不算什么!” 张先生顿时飞了个白眼。 有一年考核,一个学生也是倒霉,不小心喷溅上两个大墨点,这丫看了一眼就给塞一边,还不让他给评分,说他几句吧,这位振振有词,什么运气很重要,他没那个运气便不能放入书院大门。 当时那么严格,现在这幅画上飞溅的墨更多,怎么就成了不算什么? 老郭也有话说——人家画得好! 张先生苦笑,画得再好也不行! 周围考生们也是叽叽喳喳,有幸灾乐祸的,也有人惋惜,红尘看了看时间,桌上的香还没烧完。 一般这种考核,先生们会提前一点点收卷。 她就随手拿了只小狼毫,蘸着墨汁,不慌不忙地又动起笔。 顿时,所有人都收声。 洪文宾嘴角蠕动了下,可他到底没说出不该让红尘再修改试卷的话,他终究还是有些心虚。 前面案台上的香刚刚熄灭,红尘就收了手。 窗前多出一个圆滚滚的大脑袋,怪模怪样的小人,一脸尖酸刻薄,半跪坐在地上,眼睛里泪水流淌,流到地上,变成漆黑的河。画法极为独特,线条十分简单,也画得特别夸张,五官都不成比例,可是看起来特别有趣,大家看一看画,再看一看洪文宾。哄然大笑! 谁都看得出来。这个小人儿就是他! 这么一改,整幅画的意境居然又有不同,一开始的画多正经。书院的先生倚窗沉思,或许在思考大问题,改了之后,变成先生训斥学生了。 瞧学生那模样。显见先生也有一条毒舌头! 张先生顿时乐了,一边乐。一边让人收了卷子,摇头叹息:“画法从没见过,实在独特!” 他刚看时,也吓了一跳。不过到底是书画大家,虽然惊奇,却仔细一看。一揣摩,就能看出红尘作画的技巧。他自己琢磨,也不一定画不出来。 可是对方这份巧思,确实让人惊艳! 其他先生也暗道——小姑娘脑子动得够快,画得也好,就算可能不太符合一般人对画作的要求,但书院收学生,尤其是他们书院,尤其强调学生的特色,若是所有考生的考题千篇一律,反而让人发愁懊恼! 一群人啧啧称奇,看着看着就忍不住发笑,一边笑还一边去看洪文宾。 不得不说,在一大片特别严肃的作品中冒出一个诙谐幽默的来,真是挺引人注目。 到是洪同学气得脸都绿了,没一会儿又通红,偷偷摸摸溜走。 红尘也没搭理他,和这种人计较没必要,再说,那个倒霉催的,趴她桌子上的胖小哥儿,看样子比她还小几岁,也就十一二岁的模样,大约被吓得不轻,眼睛红红的……事情弄大,她怕这孩子哭闹。 考试结束,卷子上交,红尘收拾好东西,就与这帮考生们一块儿缓缓离开。 大家有缘一起赴考,这次走在一起,就不免说了些话,互相留了联系方式。 别说,红尘也很受欢迎,来与她攀谈的人,比和方晓英交流的还多些。 “咦?” 考生们没了踪影,张先生下意识地又去看了看红尘的画作,这一看就怔了下,嘴角微微抽搐。 旁边几个考官也走到这边瞧了一眼:“怎么了?” “看看这纸,我好像有些眼花。”张栩张老先生揉了下眼睛,低声道。 “纸怎么了?” “质量挺好的啊。” “裁剪也没哪儿不合规格啊?” 几个考官七嘴八舌唠叨了几句,老郭眨了眨眼,咳嗽了声,忽然一拍桌子,扭头就走。 张栩也唉声叹气地走人。 “可惜了,可惜了!” 他们这幅表情,有个先生半晌回过神——“我的妈呀,用的是澄心堂纸,上好的!” 一群先生面面相觑,忽然想起自家当年得了一张澄心堂纸,收藏了十多年舍不得用,人家到好,随随便便拿来应付考试。 哎! 出了考场,红尘家自己的马车就在那儿等着。 是小莫驾着车来接她。 别说,虽然小莫有半张脸疤痕狰狞,可他气度实在好,周围虽然打量的人多,惊恐害怕的却不多。 “罗娘准备了些蜜饯,阿尘可以吃点儿。” 小莫撩开车帘,等红尘上去,也不问她考得如何,很随意地指挥小猫和小狸帮忙搬东西。 就是红尘去了一趟锦城的战利品,她总觉得自己随手捡回来的这个男人浑身贵气,看人家面对那些价值高昂至极的珍品,连眼神都没变一下,他若是和小猫小狸似的,根本不懂这些东西的价值也就罢了,偏偏他瞧在眼中还蛮喜欢,对最顶尖的一批珍品还多看了几眼,明明就是相当识货。 上了车,一边欣赏山边景色,红尘简单说了说她这次的行程,这一路上也确实有一点儿疲惫,离开书院,进了杞县,小猫和小狸都萎靡不振的。 红尘更是觉得浑身上下脏兮兮,她如今不比以前,富贵日子享受许久,早丢了吃苦耐劳的好习惯,不吃饭没什么,不洗澡真受不了,一行人就赶紧加快速度回家。 回到茶馆都没和那些客人们打招呼,先烧了热水,痛痛快快地泡了个澡。 洗漱完,从木盆里钻出,红尘忽然有点儿怀念她当年用的大浴室。更怀念她的温泉庄子。 温泉水滑洗凝脂,那种滋味最美不过。 把自己收拾干净,红尘才带着小莫收拾她得的那些礼物,里面最珍贵的是灵米种子,小心收藏好,她打算亲自种上。 小莫很淡定地按照红尘的意思,把那些个杯盘茶盏。各类摆件。都摆放在茶馆中去。 东西再珍贵,既然红尘觉得拿去换钱不太合适,那还是只有用上才不浪费。 要是把它们都塞在库房里去吃灰。真是没多大意思。 其中有一面铜镜,小莫到是拿在手里看了半天,想了想,端端正正地把它放在书房里的桌子上。 红尘扫了一眼。忍不住看了看小莫。 这人确实不一般,真识货! 镜子看着寻常。但它却是一面仙山镜子,还是供奉许久,颇有灵性的一面。 唔,就是她不认得。那面镜子自己还很‘害羞’,并不爱张扬,总是静悄悄一言不发。可屋子里这么多书一起朝着它奉承,也该知道这东西很是不俗了。 摆着就摆着吧。 就是这个小莫。总有一种极为强烈的熟悉感,好像在她记忆中最隐秘最隐秘的角落,有那么一个飘忽的影子。 只是想不起来……想不起来也无所谓! 随意摆弄珍玩摆件,红尘他们毫不在意,还挺轻松,却弄得茶馆好几个客人心神不定的。 客人里头不识货的便算了,最多觉得屋内摆设不俗,越发认为这个茶馆够档次,可那些识货的怎么可能镇定自若,几乎一下子变得斯斯文文起来,再也不敢放浪形骸! 偏偏他们紧张兮兮,还是要登门,登门的次数甚至比以往更多,尤其是请贵客时,似乎不来茶馆就特别没面子! 薛家小侯爷有一回来看见,眼睛都绿了,忍不住满心妒忌:“哼哼,你这么露富,也不怕招来贼?” 红尘笑眯眯地扫了一眼大门上的门神,再扫一眼后院藏着的大白虎。 薛柏桥:“……” 好吧,他懂了,人家还真不怕! 再说,能有这份见识的,不可能做小偷小摸的事儿,没有见识的,也认不出好东西。 别看摆放的文玩摆件都特别珍贵,但看起来却十分低调,尤其是大部分乃日常用品。 在这等小地处,难道还有贼会怀疑主人家随手用来盛瓜果的小盘子小碗,价值高昂? 没休息多久,小猫和小狸就盯着自家小姐回书房读书。 阑珊书院的考核还有好几门,罗娘她们虽然面上不显,可期盼之情还是很浓郁。 这次却很难清清静静地复习,和红尘来往的学生多起来,大部分都知道她开了家茶馆,离书院还很近,书院那些学生们也经常来喝茶,一帮子考生就干脆直接到她的茶馆读书。 这一来就更喜欢了,书籍多又珍贵,还能探听到阑珊书院好些内部消息。 那帮子书生们,甚至还有先生们,即便不泄题,哪个先生是个什么性子,都有什么喜好总能探听得清楚。 连洪文宾都来了,还每天必然要到。 别人不知他在考场上怎么陷害红尘的,红尘自己可知道,瞧见他大大方方出现,心里有点儿相信这位能考上科举,说不得还能做高官,在大周朝做官,心不够黑,脸皮不够厚,怕是做不了多久的。 太阳即将落山。 风有些寒凉,红尘自己煮了一碗姜茶喝,刚喝了一半儿,耳边忽然传来一阵叫唤声。 “阿尘,阿尘,小镜子死了,小镜子不喘气,你快来看看!” “哎呀,错了,那不是小镜子,小镜子去哪儿了?” 红尘皱眉,虽然平时耳边就很难清净,可吵成现在这般到是少见,她循声找过去,找到摆放仙山镜子的书桌,就见桌子上的桌巾翻起来,把镜子给盖住了。 随手打开一看,她顿时愣住。 原来的位置上的的确确摆放一面古色古香的铜镜,可它却不是自家那个!(未完待续) 第六十六章 福祸 镜子仿得不错,似模似样的,问题是它究竟是不是自家的仙山镜子,红尘一眼就能看出来。 “小镜子没了!” “呜呜呜!” 书房里所有有了年头,生出些许灵智的书本都鬼哭狼嚎。 红尘觉得这地方简直不能呆。 小猫和小狸他们满头雾水,罗娘那群女子听说此事,也不禁仓皇,到不是大家都看得出那面镜子的好处,也不知道这镜子有钱都买不到,而是茶馆丢东西这事儿,着实让人不安。 他们茶馆别看人少,可红尘一再强调,家里再安全不过了,上次出了个爬墙头的小贼,如今连墙头上,墙边上都布置了各种机关陷阱,再有人非请乱入,下场必须是头破血流! 可现在却招了贼,虽然不是在后院吧,书房从来也是防守要地,小猫和小狸还特别留意来着,东西说丢就丢,那怎么得了! 红尘叹气:“我一直觉得杞县民风淳朴,读书人更重声名,就没太在意,看来真该多雇几个人。” 读书人名声最要紧。 名声不好,要是在乡里挂了号,连书院都不能进,更别说科举,到时候便是想当个私塾先生,别人也不会把孩子往你那儿送,教坏了孩子怎么办? 正因为这年头读书人,至少志在科举的正经读书人,在外的道德水准都很高,只有名声差的官员,没有有失君子风度的学子,红尘才把自家书房开放,让人自在读书。 虽说放了孤本,比较要紧的几处。还是只让知根知底的客人进去,到底没什么好担忧的。 小莫直接过去翻阅最近的借阅记录。 放仙山镜子的书房在最里面,只让熟客进去,他一页一页看。 红尘站在书架前面,呆了半晌,扭头问道:“洪文宾是不是来过很多次?” 还真是。 小莫翻了翻,这几日洪文宾是每天必到。每次呆的时间到不长。还拿了个本子写写画画,各个桌子都坐过。 和红尘一起考试的那些学生们也爱来茶馆,平时拿本书。拿着笔墨纸砚,过来一边喝茶一边看书,或者聚在一处找个僻静地方讨论讨论问题,都挺惬意。 可洪文宾来得也太勤快了些。这家伙并不是喜欢凑热闹的性子,在考场就和好些学生关系不睦。更别说他还和红尘有龃龉,结果来乐茶馆到挺斯文客气。 事有反常必为妖! 小莫把洪文宾的名字折出一个印儿来。 红尘若有所思。 隔天,正好一众考生约好了去书院见先生,先生那有几本诗集相赠。 好像是他们去年一年积攒的。里头尤以郭山长的诗更气势磅薄, 洪文宾也在,一脸喜色。意气风发,到瞧着与以前阴沉沉的模样大不相同。 周围好些学生都大为称奇。前阵子瞧他百般不顺眼的几个,也不免变得印象好了一点儿。 红尘想了想,还是走了过去。 他看见红尘,脸色顿时有些不对,不过到不似过去,一张嘴就挑刺。 打量了这位几眼,红尘皱了皱眉,低声道:“洪公子,请问一下,您近来可拾了一面铜镜?” 洪文宾顿时愣了愣,浓眉倒竖,斥道:“什么铜镜?难道我还缺一面镜子不成!” 红尘忙一摆手,失笑:“别急,没有便罢了,我就是问问而已,那东西在茶馆遗落了去,才找到过的几位客人询问一二,洪公子千万别动怒,只当我没问便是。” 其实她真没说什么,反而是洪文宾的反应有点儿过度,他显然也反应过来,忙收敛神色,大大方方地拱手行礼致歉:“抱歉,是我态度不好,实是这几日功课重,又担忧考核,到有些心烦意燥的!” 周围几个学生也好奇地探头:“小姐遗失了东西?可要紧么?。” 红尘一挑眉:“那到没有,不值什么,不过我担心那东西有点儿邪性,怕有哪位客人无意中拾了去,再给家里招祸。” 问了几句,闲聊片刻,大家都忙着回去温习,就分到扬鞭。 回了茶馆,那边罗娘她们研究假镜子都研究了大半日,找真镜子也找了大半日,还是找不着。 小莫一看她的脸色,就道:“看样子小姐已经有了眉目?寻到东西的去处没?” 红尘蹙眉:“……此事不好问呢,所谓捉贼拿赃,我们没抓个正着,哪怕怀疑也不能乱说。” 坏读书人的名声,那就是毁人前程,不是闹着玩的。 他们那仙山镜子见过的人少,见过之后能分辨真假的更少,就算在什么人那儿找到另外一面一模一样的,也不可能证明对方那儿的镜子就是你那一面。 “看来咱们这个闷亏是吃定了!” 小莫挑眉,冷淡地道。 吃不吃亏的,红尘到也不特别放心上,人活在世间,总要吃亏,每个人都是在吃亏中成长。 “可这事儿不管,问题很严重啊!” 那面铜镜的确是好东西,但也要看是在什么人手上,已经认主的宝贝,落入敌手,只会招祸! “我不懂这些,就是真出什么乱子,那也是小偷自作自受,小姐乃是苦主,何必多操心!” 红尘叹了口气:“希望拿走它的人不识货只是求财,当古董卖了算了,要是个识货的,再想着摆一摆什么风水局,那恐怕也只能巴望他福星高照,老天辟佑!” 他们在那儿说话。 罗娘一行人都围过来,满头雾水:“丢的镜子很要紧?” 一面铜镜而已。 红尘笑道:“唔,放在咱们这儿肯定不要紧,可要是落到别人手里,确实挺要命,若是个进取心特别强的。那恐怕就更要命了。” 几个姑娘顿时愕然。 小莫摇摇头,慢吞吞招招手,叫了小猫他们出去,安抚了罗娘几句,哄着一群女孩子赶紧去睡觉。 太阳都下了山,天也晚了。 红尘拢了拢身上的大氅,也回去歇着。不过临走前。还是坐到桌前写了张‘寻物启事’。 也没写别的,就写她遗失镜子一面,有拾取的速速归还。再写此物不祥,最好不要过多接触,简单清晰明了,招呼小猫拿出去贴上。 小猫看自家小姐的眼神。顿时变得有一点儿奇怪。 谁都知道镜子不会自己长脚跑,那东西都没人动。昨日中午小莫才对着看了半天,还拿抹布细细擦拭,晚上就不见踪影,这要不是他们自己人动的手脚。肯定就是外来人偷走了,难道贴张纸,人家就能主动送回来? 只是主子让贴。那就去贴得了。 这一晚上,红尘睡得踏实。罗娘她们心中却稍微有一点儿不安,主家毕竟是丢了东西,多少还是担心……她们不是觉得小姐会怀疑到她们头上来,事实上,要不是小姐说,恐怕没人会把一面破铜镜当一回事儿,但大家得小姐垂怜,有容身之处,得以安身立命,小姐还在努力帮她们获取真正的大自在,家里却出了这等事,谁又高兴得起来! 第二天一大早。 红尘吃早饭就见罗娘脸上有黑眼圈,眼珠子一转便知道她还发愁呢,不觉笑道:“哎呀,你想那么多做什么,有工夫赶紧多温习温习功课,我不是准备了一本科举密卷,上面所有标出来的头一等的好文章,你们都拿去背。” 罗娘:“……” 也不知道自家小姐是从哪儿整理出来的文集,她们一开始不懂,后来拿上面的作者名问了问茶馆来的几个老先生,才知道这些文章都是历朝历代前三甲,还有排在前列的进士的科举文章,只汇总了最出类拔萃的。 这还不算,另外一本甚至是四国的名宿大儒们的大作!其中不乏大周朝历次科举取士考官的作品。 如果换了哪个要参加科举的考生,恐怕愿意出一千两银子买上一本回家收藏。 东西实在有用,给她们用有点儿浪费。 “你们底子太薄,平时就多背多看,看得多了,自然就能学着写。” 罗娘就只好端着碗一边吃饭一边去读书了。 接下来几日,红尘也没心思顾忌一面古镜,正经要去考试来着,剩下的琴艺,骑射几门考核,她都做到自己能做得最好了,反正考官们面上没有喜形于色,却也目有赞叹之意。 尤其是骑射这一门。 马匹都是书院饲养,考生去挑选,结果红尘一来,所有的马都往她身边凑。 红尘没挑完之前,别的学生就是挑好了马,也死活拉扯不走,连骑射教习自家有的那匹野性难驯,从不与人亲近的宝马,都过来叼着红尘的袖子撒娇,气得那位教习恨不得直接拿把刀把它宰了吃肉! 当初买这匹马,他花了一大半的家业,买回家更是恨不得睡在马房里和自家的爱马亲近,熬了一年多,总算是养熟了,现在可好,遇见个漂亮小姑娘马上就甩掉主人! 骑射这一科一过,虽然红尘遥遥领先,书院的宝马们见了她就和见到亲人似的,可骑射教习还是忠心希望考官们眼瘸了,别让这位进书院大门。 他怕这位一来,自家爱马保不住啊! 基础的科目一一考完,除了不知道山长会不会冒出新鲜念头,再来出一个附加题目,就剩下个面试,一群考生都放松不少,出了考场就走在一起叽叽喳喳。 “咦,这几天洪文宾气色不太对!” 胖哥儿扫了一眼,发现今天明明考的是骑射,洪文宾却脸色青白,身上穿着件又厚又重的大斗篷,还似乎冷得不行,瑟瑟发抖,看人都不抬头,只翻一翻眼皮。 怪吓人的! “这些日子也见不着他,他好像也没参加咱们那几次聚会吧。” 一行人议论了几句就算了,谁也懒得管别人家的闲事,洪文宾要是一直萎靡不振,其他人考试还少了个竞争对手。 红尘心里有点儿谱。可人家自己找死,跟她没干系,她也犯不着去上赶着献殷勤。 她不打算管,没几日过去,家里却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多谢。” 白胡子仙风道骨的老半仙,客客气气地冲小猫道了声谢。 小猫脸上一红,又给他多添了一盘蜜饯。 老人家和小孩子一样。还挺喜欢吃糖。 红尘哭笑不得:“王半仙别来无恙!” “别来无恙。别来无恙!” 王半仙一等小猫走,立时把那副从上向下看,从左往右看都像神仙的脸给收起来。端了一会儿,忍不住扑通一声扑过去抓住红尘的衣角:“高人,千万给我救救场!” 红尘失笑:“我掐指一算,你从杞县梧桐巷来。” 王半仙瞠目结舌。猛地拍了下大腿,竖起大拇指叫道:“真高!” 有什么高的。洪文宾不是本地人,一来就在梧桐巷赁了房子。 这货身上带着个银饼,那样式就京城人喜欢制作来储藏银子,杞县从京城来的。还要找半仙平事,她第一想到洪文宾,即便不是。住梧桐巷的可能也有六成以上。 他老人家又是从东北方向来,机会就更大。 当然。猜错了也无所谓。 “前几日洪家求到我头上,说是他们家公子中了邪,晚上老感觉气闷,还做噩梦,觉得有什么东西在他背后盯着他,谁劝也没用,夜夜点着灯煎熬。” 王半仙有点儿不好意思。 “我觉得可能是压力太大出现的幻觉,求个护身符,喝点儿符水,心里一轻松便不药自愈,没想到不光没好,我,我也……” 他是一看不好,随意拿话应付了几句撒丫子就跑,直接就奔到茶馆来。 红尘扬了扬眉,这有点儿意思。 旁边有本泛黄老书抽动了下书页,惊讶道:“还真有人敢把别人家的仙山镜子拿过去直接用?瞧这意思,不会供奉到文昌位,还布置了什么要命的风水局吧。” 红尘眨了眨眼,扒拉开王半仙的胳膊,轻声道:“你不用理会,先回去。” “哎?” 王半仙顿时哭丧了脸,“红尘小姐您可不能不管,我上有老下有小,就靠这么点儿坑蒙拐骗的本事混口吃的,若是这回坏了名声,我又得跑了,您瞧瞧,老夫都这么一大把年岁,您忍心让我四下奔波,连点儿安生日子都不能过?” “放心,不出数日,洪家那位公子哥儿必然会好转,说不得就得把功劳算在你头上!” 王半仙是半点儿不信。 可他死求活求的,人家就笑盈盈让他害怕就先躲着些,什么都不管,他也不敢真撒泼,只能一步三回头走人。 却不曾想,没多久果然是没事儿了。 洪文宾又精神焕发起来,诗词考试当日,文思泉涌,简直超水平发挥,好几个考官扫了眼他的卷子,都连连点头夸赞。 不止如此,这段时日他这家伙参加了好几个文会,都一鸣惊人,才名远播。 连杞县有名的青楼名妓月凤姑娘,一连三日唱他写的词,一颗柔情似水心都搁在了他的身上,屡次留他过夜,惹得不知多少书生公子嫉恨有加。 “洪文宾那厮难道就不用温习功课的?过一阵子面试,考官还不知出什么稀奇古怪的题目,他到自信!” 本来和自己差不多,比自己高明一点儿也有限的人,忽然肆无忌惮地大出风头,其他考生当然心里不痛快。 这日天气不错,一群学生照旧坐在茶馆花园中读书品茶,偶尔闲暇,就免不了要念叨几句。 “人家怕什么,听说他传出来的几首词都要传到外面去了,真说得上声名远播,前几日还听他吹嘘,说可能不想读阑珊书院,要去京城,不读国子监,还有好几家书院能选。” 红尘坐在一旁,没有插言,只是听一听。 这次的考生年龄最大的也才十七岁,最终考核的规矩,只有十八岁以下的学子才能参加。 好像一开始朝廷令各大书院定下这样类型的考核,是因为当年北燕那边连出了十几个堪称妖孽的天才。十五六岁的年纪,便文可安邦,武可定国,个顶个出类拔萃,大周也眼馋,为了选拔少年英才,让天才有露脸的机会。到现在最初的原因已经不可考。不过年龄限制到一直保留。 所以如今坐在这儿的,全是风华正茂的年轻人,朝气蓬勃。也更自傲,更喜欢竞争,要是这会儿出风头的换个让所有人心悦诚服的也就罢了,洪文宾偏偏不能服众。没那么强的魅力,一时间闲言碎语很多。也就是很正常的事儿。 正看他们闲聊,小猫又领着王半仙坐到这边凉亭处。 红尘瞄了他一眼,他便连忙赔笑,压低声音道:“红尘小姐。您跟我说句实话,洪公子那事儿正常吗?我这心里一点儿都不安稳。” “哦?” 红尘挑了挑眉,“不是都好了。最近提起杞县才子,洪文宾堪称第一!” 就是这样才让人心惊肉跳。 王半仙六爻只是知道点儿皮毛。但他江湖经验丰富,行骗至今也有个十几年了,很少坏事,在他看来,那日于王家感受到各种不妥当的气息不是假的,现在王公子好转的莫名其妙,一定有问题。 红尘乐了,一招手让这家伙附耳过来:“你要胆子够大,还想赚一笔,就去吓唬吓唬洪文宾,告诉他,他要是再不改过,继续下去,不出半月,必然惨遭厄运,死无全尸。” “啊?” 王半仙愣住。 糊弄走了这人,小猫和小狸都特别好奇,齐齐追问自家主子说的是真还是假。 他们最近也跟着读书,小猫瞧主子如此灵,也想学一两手相面算卦的本事,虽然本身无灵气,一点儿学不会,可还是爱听这些乱七八糟的闲杂故事。 红尘耸耸肩,声音也不算多轻松:“我猜测,那位若低调行事,安安静静在家等考核结束,说不定能熬过去,一举夺魁也不是毫无希望,但他四处张扬显摆,福运消耗太快了,绝对撑不了太久。” “福运?” 红尘叹了口气:“在我们这些看来,一般人的福运都有限度,年轻时福气大,年老就可能福薄,在一件事上有运道,下一件事便有可能倒霉,虽说祸福难料,人和人的福气厚薄不同,也能利用外物借用外力使得自己福气增长,但洪文宾的欲求那么大,还这般立竿见影,无论他是用什么法子达到的目的,一定会折损他自己的福禄,我觉得他马上就要倒霉了。” 小猫和小狸听得沉默下来。 若真能如自家小姐所言,到是一桩好事,至少一个人可能不会一辈子都吃苦受罪。 时间一日日过去,很快到了面试这一天。 罗娘她们一开始都不怎么紧张,结果到了最后时刻,她们到紧张起来,一个个围着红尘打转,盯着她换了两大箱子衣裳。 “我听说郭山长面试时特别严苛,你的每一句话,都必须小心翼翼,他会在提问题时给你埋下各类的坑,只要稍微出点儿错,他就完全不给面子,直接把人骂得狗血淋头!” 有关这类传闻早就在杞县人尽皆知了。 红尘笑了笑,最后还是穿的那身普通的粉白的棉布春装,外面罩了一件小小的斗篷,只戴一支珍珠发簪,衬得她嫩的很,正如真正十多岁少女般鲜活。 打扮齐整,红尘哄了哄平安,又拎着两只长了一大截的小老虎和小豹子玩了会儿,便乘车而去。 考生们都来得挺早,可到了面试时间,居然还没有杂役过来领路,整个书院东堂空空荡荡。 等了好一会儿,张先生才晃晃悠悠出来露面,招呼他们所有的考生都进入大堂。 里面摆着一圈椅子,前面一圈,后面一圈,张先生挥了挥手,就让他们自己找地方坐下。 虽然所有考生本能地想争前排的椅子,但大家还是很有风度,并未出现任何争抢的行为。 这毕竟是面试,谁也不希望失礼。 红尘看来位置都差不多,坐哪儿也没问题,随意挑了一个就坐下,然后郭山长就出现了,一走到中间坐好,半晌没说话。 考生们紧张地屏住呼吸。 郭山长皱着眉头,凝眉苦思许久,看样子正在思考大问题,考生们额头上汗水淋漓,许久方听他轻声道:“再过半个月我要进京和国子监的老头子们一块儿出科举试题,你们都给我想想,我上路时该带点儿什么,有没有什么该注意的。” 满座的学生都懵了下。 所有人面面相觑,脑子飞速地运转,都在想山长究竟想考他们什么? 各种五花八门的思绪在脑子里翻飞。 红尘不急不缓地开口:“先生需要准备得东西不多,国子监想必都会备好,到是您去年新作的那一本诗集该带着,正好让国子监的学子们学习学习。” “……不过永安近来不大太平,上个月午门外砍了十多颗人头,都是卷进了张相爷遇刺的案子里头,大牢里还关着二十多位朝廷命官,国子监虽然看着没有牵扯,可里面的学生多是权贵子弟,想必很难完全置身事外,您这会儿非要进京,那最好别住国子监的宿舍,在外头赁房最佳……” 她在那儿颇为闲散地说话,也不急迫,更不至于滔滔不绝让别人插不上话,却让一帮考生半天回不过神。 实在是人家说的那些,衣食住行方面还能跟上,到了朝中各项事务,那是听也听不懂的。 郭山长眨了半天眼,后面为了打击考生,做得那一系列的准备通通没用上。 只是,他还挺高兴的。 所谓面试,确实只是聊天而已,通过聊天,看他们的反应速度,看他们的知识储备,看他们视野够不够开阔,是不是只会读圣贤书! 当然,只会读书的也能过关,只要你知道扬长避短。 但每一次面试,他都找不到一个能什么都不想,他问什么就答什么,还答得很有意思的考生,今天终于有了。 红尘的回答,轻描淡写,却包含了丰富的内容,至少能说明她见多识广,连朝政也看得清楚。 她这样的表现,也许不是最出挑的,却绝对让他满意。 等到一众考生终于回过神,也只能努力跟在红尘同学后头随意说几句,光彩大减。 郭山长却聊天聊得甚是愉快,差不多谈了一个时辰,他扫了几眼座位,才一皱眉道:“咦?好像少一个人。” 考生们停了停,一个圆胖的小子才支吾道:“山长,洪文宾没来。” 红尘早就发现洪大公子不见踪影,不过她心里有数,那位也确实应该来不了了。 考试没有等考生的规矩,郭山长也没说什么,就在考生们连面试是不是开始都不知道的情况下,笑眯眯地结束了他的面试。 “诸位同学,我猜你们现在最想知道,今年的考核有没有附加题,题目又是什么?” 废话。 一众被玩得脑子还有些木的学生们不吭声。 郭山长很高兴地捋了捋他那一嘴大胡子,张开嘴:“我……” “红尘小姐……红尘小姐,你们让我进去,小姐救命啊,人命关天!” 门外传来嘶声裂肺的喊声,一下子就让郭先生的话又吞回了肚子里头。 一众考生扭头,气得恨不得把门外抓挠不休,拼命想往屋子里冲的女人痛打一顿。 有几个男孩子却惊道:“这不是月凤姑娘?” 杞县赫赫有名的那位花魁嘛,女子大约不知,男人们,包括郭山长在内,要说不认识,那肯定是装的。(未完待续) 第六十七章 鬼故事 月凤姑娘是杞县蝶楼的当家花魁。 别看她是在这等小地方,按说与江南那等风流所在没办法比,可架不住人家是蝶楼的人。 蝶楼在大周朝有八十座。 每一个楼子里的姑娘,那都是色艺双绝,而且清高无比,寻常人别说一亲芳泽,就是想多看几眼也不行。 不但如此,这些姑娘们还多有绝活,就像柳小曼的琵琶,宋诗诗的剑舞,王安娘的小蛮腰男人一见便*,赵燕儿能在人的肚子上面翩翩起舞。 当然,那说的是京城或者江南的蝶楼,杞县可有一个月凤姑娘,能诗能文,能弹琴能唱曲能下棋,玉面桃腮,容貌端丽,就算是相当出挑,不能强求太多。 月凤也确实有骄傲的资本,可她渐渐老了。 她十五岁时,达官贵人登门也敢婉拒,她十八岁时,碰见个英俊秀才也能不给面子。 到了她二十二岁的今天,她该找个良人,给自己一条后路。 月凤心里是明白的,她与京城那些名满天下的前辈们不同,她没有那么大的能耐,也不想有那么大的能耐,真和那些人一样,终日勾心斗角,为了那些个前朝旧事,舍生忘死,或许哪一天就大祸临头,连个善终都保不住,便是锦衣玉食地享受了荣华,又有什么好的! 能有一个有才有貌,配得上自己的男人,赶紧抓住,过些家长里短的平常日子才是正经。 然后她就抓住了洪文宾。 洪文宾家里穷,有上进心,还有非凡的才能,最要紧的是。他家境败落,落魄至此,在杞县没根底,等将来他能出人头地去了外头,就再没人知道她月凤曾经在楼子里面呆过。 虽然年纪小了几岁,可无论怎么看,洪文宾也是上佳选择。至于担心什么人老珠黄之后……要是担心这个。除非找个村夫,否则一辈子也别想寻个男人嫁出去。 女人能有几年的好韶华,永远会有鲜嫩的小姑娘诱惑着身边的汉子。他就是将来瞧中几个小的也无妨,男人都是一个德性,能不能过得痛快,端看自己本事如何。 月凤姑娘手段尽施。 她这样风月场合的女人。糊弄一个才不到十八岁的年轻书生,那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儿? 事情也果然如她所料。洪文宾渐渐上了钩,这才几日罢了,就山盟有约。 洪公子也一日比一日更显得出来拔萃。 这一日却忽然出了事。 她照例在自家的‘闺房’里陪洪文宾喝酒,整个人温柔中带一点点的冰冷。这是和她曾经见过的一个姐姐学的,虽然只是学到了皮毛,可她那位姐姐能哄得京城无数达官贵人在自己的石榴裙下争风吃醋。她学来哄哄洪公子,绰绰有余了。 洪公子果然兴致极高。一首又一首的诗词吟诵出来,有些固然只是一般,可架不住数量多,且也不是特别差。 她找人给编了曲子,弹唱出来,拿出去也能得满堂喝彩,至于那些客人们喝彩的是词曲,还是她这个人,又有什么好计较的! 月凤姑娘温柔多情,洪公子情深意重,两个人饮酒作乐,兴致上来,月凤姑娘难得情浓,就留这位俊俏公子住了一宿,却不曾想,第二天醒来,洪文宾的眼睛居然看不到了,成了个瞎子。 一开始他没有反应过来,还以为是醒得早,天特别黑。 这年头,大家晚上视力好的没几个,洪文宾到了夜里,也是连点儿光影也看不见。 可等月凤姑娘起身梳妆,一身雪白长袍,在他面前转来转去,他的眼珠子都不动弹一下,两个人都发现事情不对,洪文宾也知道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登时吓得浑身冒虚汗。 月凤忙派人去请了大夫。 大夫来了一拨又一波,全都束手无策,洪文宾又气又怕,整日发脾气,动不动就砸东西,还不敢让消息流传,生怕外人知道。 大周朝科举取士,别说瞎子,就是五官哪儿长得不匀称,那也不能得中。 当年一怒之下起兵谋反的黄莽逆贼首领,薛天王不就是因着一张脸上长了个痦子,结果连个秀才都考不上,白白苦读十余年,这才绝了念想,吃起反贼这口饭。 洪文宾的情况越发的差,没过两日,不光是眼瞎,连身子也渐渐麻木,四肢都不大能动,整日瘫在床上,又过了没多久,居然屎尿**,完全不成样子。 他家里不富裕,治病拿药的钱,都是月凤给出。 楼里的姐妹们都说她月凤有情有义,可这姑娘心里苦啊,谁都知道她倾慕洪文宾,这会儿人家落难,要是她随手就把人扔了,那她还要不要名声! 别说什么**无情戏子无义的话,像她这样的花魁,必须有情有义。 再说,洪文宾气急了都叫嚣,说是在她这儿得的重病,说不得是她给下了毒,这种罪名,区区一青楼女子怎么敢背! 她就盼着洪文宾能赶紧好起来,结果这一日,几个大夫诊脉过后,私底下偷偷摸摸跟她说,洪文宾疑似得了——花柳病! 虽然还不敢确定,可月凤顿时如遭晴空霹雳! 这话要是传扬出去,她都不要活了。 正愁得恨不得一头撞死,洪文宾身边照顾他的书童说了几句话,说是他家公子前些时日不大好,可能中了邪,找来位特别有名气的半仙。 半仙把邪祟给驱除了,却言明可能没去根,而且说了一大堆吓唬人的话。 “那位半仙说,我家公子福报来得太快,恐容易招祸,给低调行事,近来不要出门才好,结果我家公子没在意。只觉得自己哪里都好,是这一辈子最快活,脑子最清明的时候,一心一意要扬名立万,现在病成这个模样,也不知是不是招了什么脏东西!” 月凤一听,心里虽然不大信。可洪文宾中邪。总比在她这儿染上什么莫名其妙的病更稳妥些。 她在杞县人脉极广,想找人肯定找得到,王半仙让她堵住跑不了。所谓死道友不死贫道,就把红尘给卖了。 说来巧合,正赶上红尘面试这一日,洪文宾病得更严重。打摆子,吐白沫。整个人都不成样子,月凤也是一下子晕头转向,去茶馆找不到红尘,居然追到书院。 阑珊书院里于是就闹了这么一出。让考生考官们一起看笑话。 红尘嘴角抽了抽。 月凤一番倾诉,把前因后果都说了,泪痕点点。一身愁绪。 “还请红尘小姐发发慈悲!” 乍一看,这位是满脸焦躁。可仔细一打量,就能看得出隐藏在眼角眉梢间的不耐烦。 想必如花佳人,也不乐意伺候病号,今天闹这么一出,别不是想把麻烦转嫁到红尘头上! “阿尘,你可别沾手,一听这情况就不妙。” 显然,其他考生也不是傻子。 还有没被美女给迷昏头的几个考生就嚷嚷道:“你那意思是洪文宾生了重病,月凤大家有情有义,那给他寻几个大夫是正经,我们还等着面试,找红尘同学做什么?” “就是,大家若是银钱不凑手,不如我说一声,咱们给他捐一点儿便是,既然能齐聚一堂,同赴考场,也有同窗之谊,别的我们帮不上,送些银钱也算尽了心。” 月凤脸上一苦。 红尘心里忍不住冒出一点儿笑意。 看来洪文宾确实不讨人喜欢,这些同学们连面子情都懒得给他,不过也怪不得这帮人冷血,实在是那位不爱和大家一起玩,陌生得很,见面还喜欢挑刺,总是一副鼻孔朝天的样子,再加上多多少少有一点点记恨,现在有此表现,再正常不过。 红尘这会儿也的确没理会,用不着她理会,书院那边的杂役,护卫连忙赶过来,客气有礼,又十分坚决地将月凤给请走。 正面试呢,这是相当严肃的事儿,怎能容别人捣乱? 月凤一路哭哭啼啼,被她家丫鬟护着进了蝶楼,一回自己的卧房,这才收了哭声,忙拿热帕子抹脸,又敷了敷眼睛。 她年岁不算很小,到了该保养的时候,平时就十分注意自己的容貌。 “小姐,洪公子怕是靠不住了。” 小丫鬟替自家主子打散了头发,又给她往脸上盖上一块儿热毛巾轻轻按压。 月凤哼了声,心里也有点儿难受。 “罢了,再找便是。” 只不过她恐怕要病一病才好,顺便帮忙送封信,让洪文宾的爹娘赶紧过来伺候他们儿子。 “可惜了,这短短时日,怕是耗进去百十两银子。”丫鬟皱眉,这看病抓药要钱,吃吃喝喝要钱,给人送信还得花钱,纵然自家主子不缺那么点儿银子,可也太亏! 主仆两个心疼不心疼,没别人知道,这边,看了一出好戏,郭山长的眼睛到是闪闪发亮:“近百年来,怪力乱神的传闻层出不穷,奈何我五十年从未见过,附加题有了,诸位同学每人给我写一个真实鬼故事,越真实越好,能让我从中看到鬼怪的,一定满分!” 一众考生:“……” 还好,听说前年的附加题是去乱葬岗睡一宿,比一比谁的胆子大,和师兄师姐们相比,自家得的这题目,就不算什么了。 问题是,阑珊书院有如此不靠谱的山长,整日这么玩,怎么还不倒闭? 红尘回到家,刚一进门便听见耳朵里一堆杂乱的声音,满书房的书灵们似乎都急着要去找小镜子。 以前也没见它们对别的同伴太上心,这次丢了一个,到显出情谊。 红尘估摸着,这回洪文宾该吸取教训,能主动把东西给她送回来,干脆就写了封比较直白的信,让小猫送去。 小猫去了没一会儿,回来耷拉着脸,那张面上就写了两个字——郁闷。 “洪文宾那混球死活不认账,还讽刺咱家小姐。说咱们是穷疯了,死乞白赖地冤枉他,还说什么要是茶馆随便丢掉点儿锅碗瓢盆都怀疑客人,那肯定没人敢来咱们这儿喝茶!” 红尘耸耸肩:“罢了,找不回来就找不回来。” 她确实没证据,再争执,恐怕会很麻烦。 小猫嘴唇动了动:“我是悄悄送的信。可洪文宾一发火。蝶楼那边的客人都听见了,很多议论,唔。” 红尘顿时明白。怕是有人嚼舌根,说了些茶馆欺客的闲话,好在洪文宾这人不靠谱,书院那边的学生们。应该不至于有太大误会。 既然那人作死,她想了想干脆等以后再说。自己的东西有灵性,一准丢不了,此时她也忙,忙着和一众考生一样。憋在书房里认真写一个鬼故事出来,没时间管旁的事儿。 大周朝的话本里头,其实志怪传奇类的有很多。什么狐女报恩嫁贫寒书生,什么某某女儿婚丧黄泉梦游地府。还有夜半读书女鬼来红袖添香。 但很明显,要真随意写一写,能不能过关不好说,肯定得不了高分。 据她所知,参加考核的那一群考生文笔都不坏,写出来的文章也是声情并茂花团锦簇,红尘以前可也没写过这种文章,具体该怎么写,还真得琢磨琢磨。 玉珏空间里那群大能们听了却是开怀大笑,给她推荐一堆书籍,全是鬼故事。 红尘翻开看了几篇,也不禁浑身发毛,甚至隐隐约约,老觉得身边有什么怪异的东西存在。 “家里可别真有鬼!” 老参:“……” 鬼虽然没有,可一屋子稀奇古怪的物种在,也没见她害怕什么,半夜起床上厕所都要抱着小茉莉陪,害得小茉莉天天嚷嚷鼻子不舒服,总闻见臭味,这会儿到怕了鬼? 不过这故事还挺好看的,也很有用,红尘读得欲罢不能,觉得这些故事里的鬼怪到更像人些,只是比人更纯粹,无论是善还是恶,总是直来直去,掩卷沉思,不觉怅惘。 也有的鬼怪怕人,被人欺骗,被人利用,它们也都有红尘俗世的烦恼。 恐惧之余,到感叹多些。 小莫偶尔瞄了几眼,也喜欢上了,干脆也闲来无事就窝在书房和红尘一起读。 这日看到一篇,说是无间地狱中,有一城池,名为‘枉死’,里面的鬼怪都以同类为食,凶残狠辣,毫无温情,哪怕是好人化的好鬼,进入里面不久也要变成怪物,小莫读了沉默许久,忽然道:“有点儿像咱们大周的南域流放之地,流放过去的人百分之九十活不过三年,能活下来的不是变成畜生,化作厉鬼,就是拼死逃了出去。” 红尘看他脸色木然,眸中却有一丝晶莹,随手拿了块儿点心塞了他的嘴。 甜甜的滋味入口即化,滋润了舌尖,小莫就笑起来:“小姐可想好了要写什么?” “唔,再想想,再想想。” 红尘趴在桌子上凝思苦想,还没动笔,外头小猫就躲躲藏藏地进来,哭丧着脸道:“小姐,有个老头,还有个老太太跪在咱家茶馆门口,我们赶都赶不走,他们这样子,咱怎么做生意?” 还没出门,就听见罗娘满腔怒火地呵斥:“你们干什么啊!要是客客气气地送上帖子登门求见也就算了,现在这么做是个什么意思?我家小姐该你家的,还是欠你家的,你非让她沾上坏名声,告诉你们,没门儿!你们自己不吭声,我们小姐才不知道外面是有猫还是有狗!” 薛柏桥正好过来,围观全场,也怒道:“儿子病了去找大夫,到人家茶馆做什么?真以为自己在这儿跪着逼迫,就能逼得人家小姐耽误书院考试的时间跟你们去胡闹?” 这一双老人面面相觑,踉跄地站起来,一时手足无措,忍不住放声痛哭。 尤其是老太太,哭得嘶声裂肺,捶胸顿足。 “早知道我就是拼了这条老命,也不该让他独个儿离开京城!” 老太太本也是个体面人,一头银发梳理得整整齐齐,衣服虽然旧了,也浆洗得极干净,还用野花之类熏过。带着一丝清香味。 洪父呆愣半晌,老目含泪,长叹一声:“都怪我不好,生了一场大病,把家业都给败了进去,早知道该让我去死,也省得孩子连读书也舍不得在京城读。” 洪文宾是二老的老来子。或许娇惯。却是真心疼爱。 红尘和小莫出来看了眼,她一开始没多大感触,洪文宾那小子自己作死。关别人何事,可两位老人家这么一哭,她到有点儿心软。 罗娘她们见多了人间疾苦,还怪这二人胡搅蛮缠。给自家主人添麻烦,红尘却最羡慕人世间的慈爱父母。她就从来没得到过亲人毫无保留的感情! 对于一片真心的爹娘,她还是愿意给予一份尊重的,再说了,仙山镜子也该收回。 那镜子可不是一般的东西。人家专门送给她,她要是弄丢了,实在显得不太礼貌。 红尘想了想。走过去冲洪父道:“我就跟你们去瞧瞧,不过不敢保证有用。” 洪父连连道谢。 “还是别谢了。许以后你会后悔,觉得我不该过去。” 老太太摇头摇得和拨浪鼓似的,老人家都信神神鬼鬼的事儿。 红尘让小莫驾着自家的马车,送他们三个去梧桐巷,到门口一看,阑珊书院郭山长的车子也停在外面,进了门,果然郭老也在。 他老人家看见红尘,显然也吃了一惊。 “你怎么没在家做我那道附加题,跑这边做什么?” 洪文宾没能参加面试,他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山长,登门拜访下,瞧瞧情况自然应当,可看见红尘,他这心里又有些不高兴。 说白了就是又傲娇了下,总觉得自家的考生们都该把自己的话当金科玉律,万分重视。 红尘客客气气地见过礼。 洪父满脸急色,他儿子都成了现在的模样,哪里还顾得上什么山长先生的。 老太太近乎用拖的,愣是把红尘给拖进卧房去。 房间里门窗紧闭。 洪文宾躺在床上,面如金纸,这才短短时日,一张脸就瘦得脱了相。 在睡梦里他也不安稳,眉心跳动——“不,不要吃我!” “我的儿!” 老太太心都碎了。 红尘走过去看了看,忽然抬起手,啪啪,甩了他两巴掌! 老太太愕然,猛地搂住儿子回头:“你,你……” “醒了。”她一笑,指了下洪文宾,老太太扭头看了眼,果然见儿子眼皮抖动了下,眼睛睁开一条缝,只是目光呆滞,瞳孔浑浊,确实像瞎子。 即便如此,老太太也大喜,他们来了一天多,也喊了,也叫了,也找大夫看过灌了药,根本什么用都没有,儿子完全没有知觉,早知道打就能醒,别说两巴掌,十巴掌她也狠得下心。 “儿啊,你怎么样?哪儿难受?” 洪文宾眼泪哗啦就落下来,哭道:“娘,有怪物要吃了我,好疼啊,娘!” 红尘揉了揉耳朵,连忙打断这母子俩感人肺腑的交流:“洪文宾我问你,你是不是拿走了我们茶馆的镜子?” 洪文宾顿时收声。 洪母满脸迷糊,搂着儿子诧异道:“什么镜子?” 红尘不理她,只盯着她儿子,脸上也露出几分不耐烦:“我的耐心有限,你要是还执迷不悟,就抱着你功成名就的美梦去地下享用!” 话音落下,她作势站起,洪母顿时急得满头大汗:“小姐,小姐有话好说,到底什么镜子?我们去找,我们给您找还不成么?” 红尘摇摇头,从袖子里拿出一张符纸,啪一声,贴在床上,咬了咬舌尖喝道:“喝令显形!” 顿时所有人耳边都传来一阵嗡嗡嗡的声音。 郭老瞪大眼,仔细盯着洪文宾,忽然看到他身边出现了一堆黑色的小虫子,别看只是小虫子,密密麻麻一大片,却比遇见别的东西更恐怖。 “啊,啊” 洪文宾明明是瞎了,却仿佛看到这最恐怖的景象,嘶哑着嗓子尖叫,翻了个白眼就昏死过去。 郭老也腻歪地捂住脸扭头蹭一下窜出门,只有洪家二老愣是站着没动,只是身子抖得和筛子似的。 红尘也有些恶心,皱了皱眉,又是两巴掌过去,扇醒了洪文宾:“你看到了没?我最后再问你一次,你究竟有没有从茶馆拿走镜子?” “和镜子无关,那可是能助我平步青云的宝镜,潜龙腾飞风水局成功了,已经成功了!” 洪文宾闭着眼,神智明显开始迷糊。(未完待续) 第六十八章 引魂之术 红尘:“……” 叹了口气,她也懒得管了。 “不是我不想帮忙,瞧瞧你们儿子这死鸭子嘴硬的模样,我也有心也无力!” 洪家老两口几乎要崩溃。 老太太扑过去抱着儿子喊道:“儿,咱不要什么平步青云,娘只要你安安稳稳的,你听话,告诉娘你到底拿了人家小姐什么东西!” 现在他们也听出来,自家儿子的确得了别人的一面什么铜镜。 但就是这么逼问,洪文宾已经吓得神智都没了,愣是咬口不肯说,两个老人急得浑身冒汗也没办法。 洪父脸色白了白,嘴唇抖动了下:“小姐,这小畜生拿了您什么,您告诉我,我赔给您……您就看在我们年过四十才生下这么一个小畜生的份上,救救他吧。” 红尘无奈:“我还是那句话,你们要真想救他,就赶紧让他把事情说清楚,他要不亲口说出来,我就请不走那东西……看现在的模样,最多能撑上五日,过了时辰便真是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了。” 让这两个老人再商量商量,红尘看了眼已经很明智地躲了出去的郭老一眼,自己也溜达出去。 “若是他昏死,你们就打他脸,打得越重,打得他越凄惨,他清醒的时间就越长。” 老太太一脸为难地点了点头,看儿子果然又迷糊了,只好抖着手甩了他一巴掌,还唯恐不够重,狠狠心咬牙使出浑身力气。 “呵呵,咱们阿尘学坏了。” 红尘怀里的几本书叽叽喳喳。 “明明身上带着一张定神符的。” 用上定神符,起码能保那个洪文宾三日平安。 开什么玩笑。她画了半个月才能画成功,浪费的符纸连玉珏空间里的大能都心疼,甚至还劝她别练那玩意儿了,真需要还不如上空间买。 有个商人可能有大规模批量制符的本事,卖出来的东西物美价廉,应付点儿现在的小事儿完全足够。 红尘只是觉得什么都比不上自己有一身本事来得好,这才耐下心来。认认真真去练习。 出去到外屋坐下。红尘和郭老眼对眼面面相觑。 郭老看她,就和看到一只新鲜物种似的,双眼放光。十足好奇。 老人家活得年岁长,又不是乡野村夫,奇人异事也是见识过的,年轻时在京城做官。还和那位名满天下的钦天监赵大人同桌饮酒过,听他谈那些玄而又玄的东西。也曾听得佩服之至,但像今天这样,能亲眼看到那些东西,到还真是头一回。 “不得了。现在的年轻人们,个顶个都厉害得很!” 小姑娘才多大,十四岁而已。他十四那年,还为了和师兄弟们少一块儿肉多一块儿肉闹别扭。哭鼻子。 不过郭老也没太惊奇,当年他跟在前任山长身边时,也遇见过天才少年,不过十余岁,光芒四射,难以遮掩,实非池中之物,也不知道后来这孩子去了哪儿? “阿尘,你是不是真知道怎么救洪文宾那小子?” 红尘失笑,老山长德高望重的,看来对那个书生的观感也不怎么样! 还没答话,里头门帘打开,老太太冲出来,抓住红尘道:“小姐,他愿意说,文宾什么都愿意说,您救救我儿。” 郭老也挺好奇,跟着红尘一块儿进去,再见洪文宾,他忍不住有点儿想笑。 刚才这小伙儿大约又晕死过去,他爹娘生怕他有什么事儿,唯恐打得不够狠,到现在脸上通红,明显肿了一大圈儿,本来长得也就只是端正寻常,如今连眼睛都肿得看不见,嘴角崩裂,还能吱吱呜呜地说话,实在不容易。 要是以后自己遇到什么难事,郭老觉得,他肯定不会找这丫头帮忙,真被折腾成这副模样丢人现眼,还不如死了算了。 “咳咳。” 红尘也有点儿想笑,硬忍着摆出张平静脸,低声问道,“我的镜子呢?” 洪文宾有气无力地看了看她,嘴角抖动了下,目光黯淡:“……我究竟怎么了?” 红尘摇了摇头,推开窗户,四下张望,叹气道:“你这里的确布置了风水局,而且锋芒毕露,拦截龙脉之力,四方之气汇聚一堂,催发之力,隔得三里远就能看得清清楚楚。” 洪文宾眼睛赤红,满脸激动之情。 “你别高兴得太早,难道就不想想,你区区一个书生,无钱无财无权,哪个灵师会为了你布置这种损功德的风水局?要知道,布置这种夺取天地灵气的局,肯定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洪文宾脸上露出几分迷惘。 红尘叹了口气:“以前我在书上也读到过几个例子,不是为了报恩,就是迫不得已,千百年来也不过个例罢了,你有什么功绩,有什么恩德,能让一个有本事布置风水局的高人这般帮你?” 这番话,顿时让洪文宾哑口无言。 洪家老两口也心惊肉跳的。 “现在你该知道后果,后果就是,对方虽然布置出催发之局,借用的却是你一生的福运,不止如此,那位大师还用了阴损手段,在你体内埋下一种魂蛊,你福运一消,它们就能啃食你的灵魂,再过不久,别说命了,你连轮回转世的机会也不可能有。” 洪文宾脸色煞白。 老太太几乎要晕死过去:“是谁,是谁这么害我儿,儿,究竟是怎么回事儿,你知道不知道?” 洪文宾终于撑不住,哭诉:“那日我心里不畅快,就去苍青山转了转,半路遇上一和尚大师,我看他一招手,天上飞禽召之即来,想必是个高人,就上前和他攀谈。那位大师算卦十分灵验,几句话就把我的事儿都算得清楚,还说我面临人生一转折,若度过去,自然平步青云,只可惜前方又巨石拦路,怕是很难得偿所愿。我一时担忧。就哭求他,希望他能助我一臂之力。” “大和尚看我心诚,就告诉我。他到有个法子,能助我成龙,就是缺一件法器。” 洪文宾脸上红了红,“他说那法器很难找。如今在前面那家茶馆中就有一个,应该摆放在东南位。不会很难找,我若是能把东西拿来,他就帮我,我也不知道中了什么邪。脑子迷迷瞪瞪的,还真就去了,那大和尚还给了一个鲤鱼的小玉摆件。说看见他要的东西,玉就会发烫。” 洪家两口子脸上都发青。 “你……哎。你这孩子!” 又是和尚? 红尘觉得最近周围有本事的邪和尚挺多,不自觉就想起锦城哪一码事来。 五个月前给陆家布置风水局的也是个大和尚,手法和这一次比到有些相似,不过上一回比较随意,这回更狠辣点儿。 世上没有那么巧的事儿,邪和尚也不会如雨后春笋似的,一个接一个往外面蹦。 她有点儿怀疑两个大和尚是同一人。 那就有些不好办了。 上一次若说是阴差阳错,应该没结仇,这一次对方明显是觊觎她的东西,大概是看出门神厉害,他担心里面还有什么陷阱,就没自己动手,反而找了个替死鬼! 红尘摇了摇头,哭笑不得:“还助你成龙,你也不想想,自己要真成了龙,咱们那位万岁爷还不活剐了你?” 洪文宾耷拉着脑袋,不肯吭气。 “你说那大和尚想要那件法器,为什么没拿走?” 仙山镜子明显好好摆放在洪家,她的感应可不会出错。 洪文宾讷讷道:“我也不知道,他一开始说要拿走,后来又说,我这事儿比较严重,他布置的风水局要是没那镜子做镇物,怕会不管用,他就吃点亏,留给我算了,呃,我见大和尚说话时脸色略微不自然,怕也有点儿心疼!” 正因为那大和尚什么都没要,一文钱未曾收,连谢礼也不肯要,甚至他家一茶一饭也不曾享用,洪文宾一直都没怀疑人家大师,不觉得大和尚是会害了他。 红尘眨了眨眼,有点儿想不明白,只猜那位可能找错了东西,还因为自家的镜子认了主,又不是凡物,他不敢随意拿走,不过不是也无所谓,这么有缘分,早晚能碰上。 “疼啊!” 她还沉思,洪文宾又鬼哭狼嚎起来,吓得他娘亲扑过去抱住他,哀嚎道:“小姐,您发发慈悲,发发慈悲!” 红尘这才上前,拿出一张黄纸,问了洪文宾的生辰八字,写了上去,又扎破他的指尖取血,搁在旁边早就熄灭的炭盆内,轻轻冲着炭盆吐出一口白气。 所有人目光一闪,就见风吹帘动,沙沙作响,无数黑色的虫影从洪文宾的身上蜂拥而出,投入炭盆里面。 郭老一动不动,看着那东西爬过他的脚面,顿时觉得背脊发寒。 嗤一声,炭盆里的黄纸无火自燃,那些黑影投进去,也消失不见了。 直到源源不断的虫影越来越少,屋里几个才松了口气,洪父牢牢护住儿子,盯着炭盆,眼见着火焰熄灭,里头的木炭还是老样子,黄纸却连点儿灰烬都没有剩下。 “小姐,可是无妨了?” 红尘耸耸肩:“我拿走我的东西,你们也把那要命的风水局破了,应该会没什么大碍,不过嘛!” “不过什么?” 洪父一脸紧张,他最怕人家说不过两个字。 “一会儿再说,先把我的镜子还来。” “对,对,镜子,儿,小姐的镜子你放在哪儿了?”洪母一脸焦急地问。 人家这位的东西,可不是他们这等平民百姓能贪图的。 洪文宾浑身虚脱,勉强开口:“在书房!” 洪父连忙领着大家过去,亲自打开大门,就见那镜子果然在书房的一张书桌前,快走了几步,一溜小跑跑到前面,双手去捧镜子。 红尘张了张嘴,还是没说话。 结果洪父一拿。脚下登时踉跄了下,使劲抱镜子,拿了半天,连吃奶的力气都使出来了,愣是拿不起来。 郭老眨了眨眼,就差要说这位装模作样,真有那么沉。洪文宾是怎么偷的? 好在郭老顾忌人家年岁大了。又一想,到了现在这份上,洪父就是个傻子。也不可能做这种蠢事。 “老先生,您让让。” 红尘失笑,轻声道。 洪父闻言连忙松开手,退到一边。抹了把脸上的汗水,神色讪讪。“没想到镜子不大,竟这般沉重!” 心里都开始犯嘀咕,要是这东西死活拿不起来,难道让他去请几个壮汉把镜子给人家抬回去? 正胡思乱想。就见红尘一伸手,皱眉道:“玩够了没有,还不过来?” 那镜子闻声抖动。噌一声,居然飞到半空。 洪父吓得往后一缩。 郭老也鼓了鼓脸。眼珠子瞪得溜圆——想他活了这么一把年纪,可从来没见过会飞的镜子! 结果那镜子飞在半空,小心翼翼地朝着红尘挪动了下,又往回缩,整个身体抖动不停,到像是撒娇。 郭老揉了揉眼睛,甚至忍不住小心翼翼地伸出手,伸到那面小镜子上面晃了晃。 红尘深吸了口气,轻声道:“你乖,青锋不会吃了你的,回来吧。” 她这么一说,那镜子左右晃动了下,果然嗖一下,落到了她手里,红尘反手把它塞袖子里头。 洪家二老这才吐出口气。 郭老也抹了把汗:“真是……我以后再也不嘲笑老白了,真是世间之大无奇不有。” 老白是他们书院的看门人,在书院看了三十多年的门,闲暇时就喜欢讲各种奇人异事,还说得一套套的,神乎其神,他以前从来不信,只是闲极无聊,喜欢找个爱说话的一块儿喝酒,还热闹点儿! 现在看来,那诸般传说能久久流传,自有其道理。 红尘收了自家的镜子,见洪家二老满脸焦虑殷切,叹了口气,轻声道:“命到是能保得住,一会儿再把这风水局破掉,洪文宾就性命无忧,可他还是被收走了太多福禄,将来恐怕事事不顺……最好能让他从事些简单的工作!” 言外之意,科举怕是不行了,只是红尘不好这般直白。 洪母顿时大惊失色,整个人扑通一声,坐在地上,动也不会动。 当爹娘的最希望什么? 最希望自然是儿孙平安,一世太平,还希望孩子能出人头地。。 如果别人这么说,他们可能还不会如此绝望,但看了红尘的手段,再听她一说,一颗心都寒了。 红尘也有点儿不落忍,想了想安抚道:“二老也别太着急了,世事无绝对,要是洪文宾从今天开始积累福德,多多行善,或许过上一两年,他就太太平平了。” “小姐,难道就没有旁的法子补救?” 洪父一咬牙,扑通一声跪下,“小老儿年纪大了,什么都不怕,能不能把我的福气转给我儿子?” 红尘皱眉:“老爷子,这种话以后不要再说,也不要想,饮鸩止渴从来就不会有什么好事,你要是想你儿子好,就多敦促他积德行善。” 其实不是没办法,但那些办法,无论哪一个,不是需要天材地宝,就是有伤天和,红尘怎么肯为了个笨蛋书生不倒霉,就去做那种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 洪家爹娘见红尘脸上都冷了,也不敢多说,生怕再得罪了她,只能讷讷道:“也罢,大不了我们两口子从今日起,持斋茹素,给儿子积德,还请红尘小姐再帮帮忙,一事不烦二主,就帮我们把那要命的,杀千刀的风水局破了吧。” 他们两个千求万求,红尘只好辛辛苦苦动手把他们家宅子给拆了一遍。 连郭老都帮忙拿铁锹,按照红尘要求的位置拼命挖,她画线的地方都挖,结果弄到最后,整个书房都掘地三尺。 “有东西!” 咯嘣一声,郭老的铁锹戳到个物件上,他脸上变了变,“还真有东西!” 红尘连忙喊道:“接下来不能用铁锹了,都用手。” 一行人都蹲下去用手开挖。这下没用多少工夫,就把东西里挖了出来,居然是四只黑漆漆的香炉。 香炉的底座有点儿古怪,旧的,一出来便满屋子恶臭。 “呕,这什么!” 连洪文宾自己一眼瞧见这东西,也恶心得干呕了半天。他都弄不明白。当日怎么就稀里糊涂的让那大和尚往他屋里埋了这些个东西。 红尘也掩住鼻子,退了好几步,失笑道:“你们可别太接近了。我看这玩意很了不得!” 这还是租赁的宅子,要不是郭老在这儿,人家主人家也相信阑珊书院的山长,红尘恐怕还很难在人家的房子里大动干戈。 香炉其实都是很值钱的东西。 她迟疑了片刻。找了个布袋都收拢到一块儿,打算转头就卖到普济寺去。 癫和尚不说。另外那位雷音寺出来的高僧可不是什么好和尚,这东西他不会嫌晦气,清理一下马上就算是很不错的法器,还是成套的。真论品质,其实比红尘自己淘到的八吉祥档次还高一些。 终于干完活,洪家二老亲自送郭山长和红尘出门。感恩戴德的模样,连红尘都觉得走这一趟不很冤枉。想了想,还是道:“二位,我过几日去淘几样法器,再给你们布置个风水局,调理调理,大作用没有,却好歹能抵挡些煞气,无煞气侵蚀,洪公子的情况会好很多。” 洪父连连点头,感激不尽。 郭老眨了眨眼,笑道:“那到时候可得让我开开眼,说起来,我给你们出的附加题,你的答案肯定不差,就今天让我看到的这些,你写什么我都得信!” 红尘失笑,这到不错,额外收获嘛! 洪家还要请吃饭,去酒楼吃顿好的,大家累了一天,两个人都推拒了。 两位老人家担心儿子,也就没再多说。 红尘回了家,把自己洗刷干净,爬书房里想写个鬼故事,结果想了半天,也没想出特别出彩的,玉珏空间里一帮人到是都笑呵呵地要给她提供。 问题是这种题目还要作弊,似乎没必要,再说了,万一山长出什么幺蛾子,还让她写东西,弄出来的文字风格不一样也是麻烦,你变换风格,也不能写一篇变换一次。 最后干脆也不多想了,就尽自己所能写了一篇。 是一篇很温馨的鬼故事,男人的妻子死了,他去找了位灵师,替他制作了一具人偶,又用引魂之术,把妻子的灵魂引了回来,让他们还能做一对阳间夫妻。 红尘写得确实特别温馨,写一人一鬼两个主人公多么相爱,生活中还有很多搞笑的事情发生,乐趣十足,她写完都忍不住夸了自己两句。 写完了,小莫做第一个读者,看了之后也说好。 既然好,红尘整理好,便决定了就是它,回头就交上去。 她写的这个鬼故事,果然很让郭山长喜欢,事实上不只是郭山长,好几个先生看了都忍不住默默垂泪。 张线上还为此作了一幅画,说是满纸温情脉脉,读来午夜梦回,却是泪满衣襟,堪为人间最苦。 入了夜,红尘早早睡下,迷迷糊糊中,窗外忽然出现个影子。 小茉莉的枝条伸过来蹭了蹭她的脸颊——阿尘,有个美男子扒你家窗头。 红尘一点儿恶意也没感觉到,翻了个身继续睡。 “世上当真有引魂之术吗?” 一个很嘶哑的声音传来,红尘蒙上被子,恍惚道:“谁知道呢,或许有……反正书上有记载。” 也可能是很多人希望有。 天色微明,红尘从床上爬起来时,精神有点儿恍惚,起来吃饭还蹙着眉。 “小姐?” 小猫给她端来一碗米粥,见她精神不好,连忙道,“不如再去歇歇,为了个考核,您可着实辛苦。” “唔,没事,就是半夜三更的做了个怪梦,梦见有人问我,世上有没有引魂之术!” 小猫怔了下,笑道:“当然有的,那日小姐不是帮厉王殿下施展引魂的法术了?” 那明显是故弄玄虚好不好! 红尘翻了个白眼,把他打发去干活。 小莫没吭声,到是忽然喜欢起刻木头,他手上可能受了伤,一点儿力气都没有,雕刻的时候特别慢,也总刻不好,红尘瞧见就指点他一点儿。 “你这手上没力气,多活动活动,刻刻木头挺不错,还能锻炼下。”(未完待续) 第六十九章 榜首 每年到了阑珊书院张贴榜单的时候,天南海北的人们,尤其是读书胚子便蜂拥而至,哪怕没考这座书院,也愿意来见识见识未来的佼佼者们。 如今已是五月中,空间里缠缠绵绵的阳光如雨丝,夹杂着浮沉,洒在一张张发亮发光的脸上。 “真热闹!” “我就盼着咱阑珊书院一年考它个百八十回,那我天天能赚得盆满钵满。” 书店老板寻常个把月不来店里,此时却赶了个大早,和手底下的伙计们一块儿忙活,书架上摆放的不是某某大儒的心血力作,就是上一届考生优秀策论合集。 至于那些某大师与某小姐的私密情话,某书生连续三年不回家,苦读求学,终于考入书院的励志故事,就更是多了去了,哪怕内容重复个十遍八遍的,销量还是一点儿都不坏。 他们这一条街的商铺,全靠着阑珊书院吃饭,年年烧香拜佛希望书院越办越好,学生越来越多,他们的店铺也是客似云来。 一直等到晌午。 前面终于开始骚动。 “张榜了!” 从前向后,呼声连成一大片,所有人踮起脚尖张望。 “今年最终考核的成绩一块儿出,头一张榜就是那个,我的老天,张先生亲自过来贴榜文呢!” 方晓英的手颤了颤,茶壶一倾,一滴滚热的茶水倒在她的指尖上,烫得她一缩手,含在嘴里抿了抿,身边的大丫鬟一早挤到前头去看成绩,只剩下个才七八岁的小丫鬟。什么都不懂,只知道趴在窗户旁边瞧新鲜。 嘴角勾出一抹浅浅笑意,方晓英心中多少有一些底气在,区区一杞县,哪怕是男儿身又能有多少见识,她不说所有科目成绩上佳,得一榜首总还有机会的。 若是洪文宾考完了。以那位的能耐。或许还能与她一争,现在的洪文宾怕是无一战之力! 红榜贴出,名列第一。消息传遍大江南北,声名远播,她就能一直读书,继续读下去。绝不和大姐一样,让家里人给贱卖了。要不是她前未婚夫梅忠海造成的影响太恶劣,她一时也嫁不出去,还偏偏有才有貌,是花费大力气和金钱培养。舍不得轻易让她贬值,怕是早让爹爹送去联姻,对象也不过那么几个。都是烂得扔到香料堆内,也依旧臭不可闻的东西。 望着前方人流汹涌的地处。方晓英心口上开出一朵灿烂的花。 不多时,耳边就听人念叨。 “呀,最终考核那边出新鲜事儿了,头名竟是个女子,年纪还不大。” “真的假的?是哪个大才女?” “前面传的消息,等会儿肯定知道,你说一个女孩子能跟书院提什么要求?难道也和五年前的‘状元’似的,要书院替他卖书? 当年那位状元,门门科目考核都是上上,最后提出个要求,说他爹花费了大半辈子的时间,写出一部鸿篇巨著,叫《梦醒记》,写得是一家的兴衰,他没钱印刷,打算叫要书院替他卖书,郭老看过那本书,当时答应了,到现在周围好些书铺子还在卖这个,再版了三次,卖的相当不错。 可惜了那位状元,三年前也不知怎么被扣上了个通匪的罪名,多少同窗,甚至有恩师求情,还是没求下来,被判了死刑,年纪轻轻,才二十岁,让人心痛至极。 “要我说,女孩子若真能让书院答应什么,还是要自己挑个好先生当亲传弟子,咱们阑珊书院的女先生里,童先生书画第一,就连大小双李也不能比,但说起来,到还是人家京城女学的邹先生教导出来的女子,个顶个是名门闺秀,连皇后娘娘当年不也说,是她这位师姐,姐代母职,照顾她长大的?要是我女儿能考第一就好了,就求书院给一封推荐函,推荐到京城女学去寻邹先生。” 这纯粹是梦话。 其他人听听笑笑而已。 方晓英抿了抿嘴唇,脸颊上飞起一抹红艳,也是想入非非,努力让自己别飞那么高,可这一颗心扑通扑通地跳! “哎?红尘是哪一个?这多少年没见了,又一个最终考核第一,科目全是上上,所有先生都给了个优字!” “还是女孩子呢!可得见一见,让我闺女也沾沾文气。” 底下一大汉,人高马大,嗓音也极亮,一嗓子大半个酒楼客人都听得清楚,大家顿时议论纷纷,说什么的也有。 方晓英慢慢端起茶杯,品了口茶,脸上的表情一丝都没有变,胸口稍稍痛了一下,就深吸了口气,琢磨她若是能得前几名,有个好名次,干脆就入读阑珊书院。 这家书院也是极妥当的,一定想办法选个好先生,当人家的亲传弟子,再多结交些人脉,对爹爹的生意肯定大有好处。至于能不能得前几名,她还不至于为这个担心! 一群老少都在找红尘,方晓英也跟着目光逡巡,她这人向来识时务,对寻常普通人也客客气气,多个朋友多条路,谁知道将来有没有需要人家帮忙的时候?至于像考核第一那种一看就霸气十足,说不得何时便一飞冲天的,更要趁机结交才是! 这帮人正找的红尘姑娘,此时此刻拎着一大袋子脏兮兮,瞧着就很不祥的香炉,在普济寺附近的山头上与那位三嗔大和尚蹲在一起。 “一百两。” “你打发要饭的呢?”红尘翻了个白眼,“还敢叫什么三嗔大师!你个抠门和尚,就这样的香炉,哪怕是单个卖,少了一千两你上哪儿买去?现在是一套四个,成套的!” “除了我,至少在杞县除了我,你把这东西卖给别人,就算真一不小心卖出去了。那也是坑人,折福折寿的事儿。” 三嗔一点儿都不着急,老神在在地道。 红尘抓起布袋扭头就走,一口气不停走出好几步,马上都到马车那儿了,三嗔这才连忙站起身,苦笑道:“等等。等等。你怎么这么着急?一看就不是买卖人,讨价还价呢,本来就得漫天要价就地还钱。慢慢来。” “我不是买卖人,也没精力跟你磨,这四个香炉,因为你还要拿去净化。费点儿辛苦功夫,我也不跟你多要。你一共出两千两白银,四个都给你。” 红尘板着脸懒得和他磨叽,今天阑珊书院的考核成绩要出来,罗娘她们一早就去看了。她还想早点儿回去,省得家里人担心,要不是三嗔前几日不在寺内。明日又要出游,大忙人一个。她也不至于非赶在今天过来。 三嗔沉吟片刻,瞧红尘是真打定主意不肯改,只好答应。 普济寺的银钱虽多,他可不能随便用,不过三嗔和尚是个肥得流油的大和尚,不光存款多,赚钱的能耐还强,经常去锦城招揽买卖,给人做一场法事,一千两银子以下的都少见。 红尘和他比起来就差得远,她现在被忽悠着干活,多是义务性帮忙,最多事后得点儿谢礼,正儿八经地收钱还没有过。 三嗔拿了香炉,就迫不及待地回去,把它们按方位排好,就坐在蒲团上,慢慢转动念珠。 “嗡嘛呢呗咪吽,嗡嘛呢呗咪吽……” 红尘也跟着过去看了看热闹,随着三嗔和尚念诵六字真言,金色的光晕就冲着香炉扑了过去。 几乎是一瞬间,整个大殿内阴冷的空气都一扫而空,暖洋洋的让人想睡觉。 红尘顿时也觉得身体一轻,从内到外都舒坦得很,心中不觉纳闷。 “这家伙明明也是个邪门和尚,花花心思不少,怎么还会念经?”别人不知道,她可看得出来,三嗔一开始周身上下都是戾气,肯定没少做伤天害理的事儿,就他这样的,年轻时还好,到了晚年肯定百病缠身,不得善终。 可这些时日不见,他身上的戾气几乎看不到了,到真有些宝相庄严,有大德高僧的气韵。 等三嗔念了十几遍经文,脸上才露出几分笑意:“成了。” 红尘眨了眨眼,那四个黑漆漆的香炉,虽然还是黑漆漆的,可表面上隐约有了金色的光泽,古朴中透着大气,一看就知道是好东西。 京城 至顺五年的五月,刚闹过一场瘟疫,都城上空都仿佛笼罩着阴霾,阳光也懒得眷顾这座城市。 大云寺内,戒慎咽了一口黑血,猛地眯了眯眼,吐出一口长气,重重咳嗽了两声。 “师叔祖?” 外头小沙弥低声问了句,“可是需要点儿什么?” “哼哼。”戒慎冷哼了声,终究还是捂住胸口,低声道,“我练功岔了气,你去请个大夫来。” 小沙弥应了声,毕恭毕敬地退下。 里头半晌没有动静,良久,戒慎才挪动身子,缓缓站起,眯着眼睛琢磨——果然不该太大意的,那日在苍青山看到那两尊门神,还有那些符箓,他就知道里头的人不简单,可那法器的气息太让人着迷,纵然不动手直接抢夺,只要能借机偷出一丝半缕的气运,对他也大有裨益。 不过他一向小心,这会儿便是让人破了布置,还毁了法器,也不过稍稍受伤,吃两服药调养下即可,到是无妨。 戒慎推开窗子,又招呼了个小沙弥,低声道:“去给你师姐送封信,就说让她多去夏家的剑庐转一转,拿些灵兵过来,让我替它们开开光。” 小沙弥应了声,就弓着身子退下,可这心里却有点儿难受。 每次戒慎师叔祖给灵兵开光时,拿些灵兵懵懵懂懂的啼哭声,让人心疼死了。 每到这种时候,他就特别羡慕寺里的那几个知客,还有那些小师兄,小师弟们,他们什么都听不见,什么都不懂,每日清清静静的念佛,多幸福啊! 就在同一时间,钦天监的灵师赵封,睁开眼,皱了皱眉,探出头去看天象。 说来大周至今已经有一百三十五年。太祖太宗,都是天纵英才,可惜天不假年,传到当今圣上,已经是第四任帝王,按说时间还不长,就算一个王朝总有更迭。大周尚且不到时候。本该正值盛世,风调雨顺,万民安乐才是。偏偏这些年屡遭兵灾,天灾*都多,前些年的黄莽逆贼,那简直差点儿颠覆掉半壁江山。就没几年好年景,不说别的。光坐在上面那位陛下,就有好几次九死一生,能活到现在,怕是运气多点儿。 赵封享朝廷供奉。自身气运早和大周朝融为一体,自然是希望它兴旺发达,终有一日能八方来朝。四海称臣,至少得把北燕。西狄两个邻国给压下去才是,但近来夜观天象,晦暗不明,就是他,也看不出天机了。 “风雨欲来啊!” 赵封摇了摇头,转过身又倒在榻上,合衣躺下,盖上被子睡过去。 风雨总是要来的,他做好自己该做的事儿便行了,也没必要提前担忧。 那边两个神棍的思绪,到没多少人关心,如今京城里最流行的,是举行文会,谁让最近正是各大书院考核的日子呢! 连那些后院闺阁女儿近来聚会,闲聊的话题也多是哪个书院,又出了才高八斗的学子,来年科举,指不定能一举夺魁。 夏家往日不关心这些,他们家学,在年轻人心目中的地位,可并不比国子监低到哪儿去,只是国子监多是读书人,家学里可是能出灵师的。 哪怕一千人里面只出一个,那也足够怀揣着梦想的少男少女飞蛾扑火了。 今年却不同,内堂一早传下话,让负责传递消息的弟子,多注意杞县方向,一旦有消息传递,务必八百里加急,急送京城,让上面人这般关注的,居然还只是一座小小阑珊书院的招生考核情况。 于是千里之外红榜一贴,夏家的弟子们跑坏了十三匹马,只用了七日工夫,就赶到京城,把抄好的大红帖子送了进去,虽然辛苦些,到是极值得,听说送信的兄弟得了厚厚一大封银子的赏赐,起码有六七百两。 只是红帖送进去就没了动静,也不见上面有什么旁的指示,到让这些弟子满头雾水,他们一开始还当最近夏家培养出来的弟子质量不高,上面也着急,这才在各地涌现出来的好苗子上打主意,说不得有招揽的意思。 上面想什么,他们这些底层弟子也分析不出来,不过平时唠叨几句罢了。 京城那边乱象频生,红尘一家子却开怀得很,连平安这几天都加餐,多了点儿煮得烂烂的肉糜,它还太小,平时主要喝肉粥,其实该让它多喝些奶水,问题是白虎产崽子时间有点儿长,它自家的崽子都能离开爹娘独自狩猎,奶水自然该没了,当初要不是喂的只是一只小奶狗,怕是绝对不够喝的。 其实当初小平安在外觅食时,那是什么都吃,连肚子也填不饱,勉强能不饿死,还有什么挑剔的资本?但自从跟了红尘,红尘有意调理它的身体,还有野心要把它驯养成小灵兽,一应饮食起居就都变得很有规矩。 估计连平安一开始都有点儿不大习惯。 罗娘和阿严她们,一人整了身新衣裳穿,她们中有的针线好一点儿,有的只会缝缝补补,根本不会绣花,这回干脆就奢侈了一次,去的县城找了家绣楼,一起订做的衣服,等穿回来一看,果然大变了模样。 经过数月调理,天天吃得饱,还吃得好,身上留下病根的,也找大夫仔细检查过,灌了药,吃饱喝足,心情开朗,又被红尘盯着训练,这些女孩子们毕竟年轻,很快这身子就好了起来,简直是一天一个样儿的变化。 那气质和以往是完全不同,再让熟悉的人看到,恐怕都不一定能认得出来,如今她们走在外面,英姿挺拔,端庄秀丽,仪态极佳,谁敢猜她们以前竟然是世上最凄惨,最可怜的流莺? 谢师宴那一日。 红尘就领着罗娘和阿严两个去的,等宴会结束,直接找了郭山长,开口向他要整整二十六张推荐函。 当时郭山长就无语,捂着脸哭笑不得:“开什么玩笑!” 真当他们阑珊书院是随便一所破私塾,只要给钱就让人读,也不管是哪条道上的学生! 圣人云有教无类。那也不是让人拿书院开玩笑的。 红尘看这位老人家都快疯了,她又相信郭老的为人,便小声把罗娘她们的经历说了一遍,并没有故意说得多煽情,多凄惨,但郭老不是孩子,一个饱经世事的老人。听了只言片语。这心里就什么都明白了。 他沉吟良久,直到红尘把罗娘和阿严拉到他面前,让他亲眼看到这两个姑娘。他才郑重其事地,当真一笔一划,写了二十六封推荐函,字字千钧。 “哇!” 阿严抱着新鲜出炉的推荐函。嚎啕大哭。 罗娘也哭,因为这封推荐函的意义。不只是让她们有了脱籍的希望,更重要的是,这是一位饱学鸿儒的认同,书院的老山长。愿意认同她们这群女人还能做人,而不是当一个畜生。 拿了这二十六封推荐函回去,茶馆这些姑娘们。精神气就大不一样,要说以前还是被动的。让红尘叮咛嘱咐,日日关心,才学习,才锻炼,现在就是浑身有那么一股子劲儿,拼命向前面奔,连小莫看了都说,这些女孩子们就像又活了过来。 红尘从郭老那儿,拿到一批书院的内部资料,给她们补课用,这批资料的针对性更强一点儿,都是先生们用的,主要是为了让这些女孩儿应付考试。 她们再努力,基础底子毕竟是薄了些,郭山长心里很明白,阑珊书院的考试可不是那么容易过的! 那一天,红尘一脸轻描淡写地说,她想让罗娘她们都考上书院,大家一起上学读书,当时就把郭老给逗得前仰后合,真那么容易的话,书院周围各大酒楼客栈,也不会常年有人包房,生日红红火火了,每年考不中的考生们,留下来一边温习,一边等明朝再考的不知凡几。 阑珊书院那是肯定比不上国子监那样等级的地处,问题是你要读国子监,不是优秀到能让人主动邀请,就是你得有个好爹,好爷爷,好祖宗,你什么都没有,还想肖想人家皇家御用的书院?老老实实找个地方好书院先熬着吧。 所以,阑珊书院的档次一点儿都不低。 郭老琢磨了琢磨,也动了回私心,把自家先生们手头用的资料偷运出去给红尘,反正红尘已经考中,就是他们书院的人,拿这些资料也不算违规,至于她再和别人一起研究学习,书院也不会管,相反,自家学生这般好学,岂不是应该支持? 有了那些资料,死记硬背地愣是背下来,考试的时候,怕也能多三五分的把握。 阑珊书院马上要开学,红尘一开始不太想上,她去考核不过是为了罗娘她们,只是被郭老拉着去听了一回课,是个姓柳的老先生讲的陈史,一点儿都不枯燥,风趣幽默,旁征博引,那些历史人物鲜活得像坐在身边和自己对话,她就不觉动了心思。 当年读书时年纪大了,她在夏家的家学,又身份尴尬,和同窗的关系都很一般,其实没有享受过几天上学读书的乐趣。 小莫听她趴在书桌上嘀嘀咕咕,就招呼罗娘她们给她收拾上学用的东西。 一群姑娘可不知红尘的小心思,上心得不行,阿严还跑出去追问几个也正读书的客人,去书院都需要什么。 那帮客人一听红尘是今年最终考核的神秘榜首,要知道,郭老山长可是对她夸了又夸,夸到满书院上下都好奇得不行,自然有问必答,客客气气。 笔墨纸砚就不说了,什么香囊啊,驱蚊虫用的药草,多准备几条帕子,骑射课上肯定用得着,衣服膝盖,胳膊肘上都要加厚,有个可怕的老婆婆专门教他们礼仪,动不动就一站,一走,一坐,分别要一个多时辰,超级可怕! 吓得阿严扑到红尘那儿哆嗦了半天,哭丧着脸喊不让她去了,到把红尘逗得直笑,心里那点儿犹豫也散去。 她今年十四,正是青春年少读书时,不读书做什么?反正赚的钱还师风肯定够了,虽然她欠下的其实是个人情,换钱次要,还人情才要紧。(未完待续) 第七十章 门神 一过五月,这天就开始下雨。 连续几场大雨过后,天气不光不转凉爽,到还显得更闷热了点儿。 红尘左边抱着只小老虎,右边搂着只小豹子,坐在凉亭中,观赏外面细密的雨帘。 雨珠打在花木之上,刷刷的声音到比奏乐声更悦耳。 薛柏桥趴在石桌上,盯着托盘里最后剩下的两块儿奶糕,吞了吞口水,还是打算留下来等会儿再吃。 小猫和小狸披着蓑衣,冒着雨清理花园的淤泥,一边清,一边瞪了薛家小侯爷一眼。 “他一个大男人,老往咱们小姐身边凑算什么事儿?不是说他家里打算给他定亲了?” 前阵子薛柏桥刚在茶馆里跟人显摆,说他家给他挑选未来媳妇,候选人排了三排,个顶个都是名门千金,一个马上要定亲的男人,见天的往后院溜达,真不像话。 “哎,阿尘怎么不说话,王员外那事儿,你听说了没?”薛柏桥神神秘秘地蹭过去,低声问,“姓林的还不跟我说,不跟我讲,我就没消息来源了?太小瞧人。” 红尘把小老虎抱起来,吓得薛柏桥退后,才道:“这事儿众说纷纭,我也不知道始末呢。” 衙门那边本来追查王员外的下落,是为了救他,毕竟在那帮子下人口中,他们家员外被人给绑架了,问题是,人没找着,却查出一点儿很不妙的消息。 那位慈眉善目的大善人,王员外,在他们杞县定居之前,竟然是江北赫赫有名的绿林悍匪,身上背着不知道多少条人命。朝廷通缉也通缉了十多年。 说是隐姓埋名,金盆洗手,在他们这儿隐居了,其实手底下还做着好几桩买卖,不过他现在到不干杀人越货的活,改成拐卖人口,听说更赚钱也更安全。他手下要人有人。要消息有消息,做这等无本买卖再合适不过。 红尘听了这消息也木然,当年她可是对王员外好感暴崩的。这辈子回来第一个念头,要是在蒋家活不下去,她就真把自己卖给王家五年,当个厨娘也能养活自个儿! “这么看来。罗娘她们会被关在地宫里,大约和王员外脱不了干系。” 薛柏桥眨了眨眼。很笃定地道。 红尘也觉得大有可能,不过她问了,那些姑娘什么都不知道,她们从没有见过王员外。每次被带出去和带回来,都昏昏沉沉,能见的人也有限。 那就不去多想。等王员外落网再去追根寻底也不嫌迟。 虽然想起来一脸泪,罗娘她们也是真凄惨。估计每个人都有满腔怨恨,可人都得向前看,好不容易有如此美好的生活,怎么可能因为点儿还不知靠谱不靠谱的消息,就把全副精力耗费在那儿。 “小姐,八宝兔该出锅了,您是现在吃,还是等饭点儿?”小猫吞了吞口水,高声喊道。 “现在吃,现在吃。” 薛柏桥蹭一下蹿起来就往外冲,连雨水也顾不上,他最近腻在茶馆不肯走,纯粹是嘴馋闹的。 红尘新得了好些调味料,除了一部分做种子种了下去,剩下的就都想尝尝。 这些调味料可不简单,虽说不是每一个都能和正经的灵米相提并论,却也是灵气滋养改进,一锅菜中只加一点儿,那滋味就鲜美的让人恨不得连舌头一起吞进肚子。 自从新菜色出炉,小狸还好,能克制得住,小猫都肥了一大圈儿,小肚子也鼓起来。 虽然前院和后院有一座高墙阻拦,奈何美食的气味是随风散,飘过院门,钻入书房,闹得那帮书生一到中午就往墙根儿底下溜达。 阑珊书院一周姓老先生,就忍不住揪断了几根白胡须:“当年家里穷,天天野菜粥吃着,也吃习惯了,没觉得瞅见人家吃肉不能忍,后来到了书院,偶尔听那帮子人唠叨,哪个酒楼的哪道菜特别地道,结果去一尝,到觉得和家里婆娘做的没什么区别,我就纳闷,同样一道烤鸡,都差不多,他们的舌头怎么就尝出哪个好吃,哪个不好吃?” 老先生唉声叹气半天,“今天闻见这种味,我才算明白,是真有那种只凭香气就让人饥肠辘辘的。” 别的客人就是闻着好,可脸皮不够厚,总不至于真去讨食吃,大不了自己多带几张饼,就着香味填填肚子。 薛柏桥可不管那一套,他这张脸皮以前就厚,哪个纨绔子弟不会白吃白喝?愣是专门挑饭点儿过来,连吃带拿,一点儿都不客气。 红尘估量他拿回去的美食,到有一半能进自家师兄的肚子,也不算落到外人嘴里,也就稍稍纵容。 薛柏桥却是最会看人脸色,最懂什么叫蹬鼻子上脸,她这儿稍一纵容,对方就不只是饭点过来混混,连平常的点心也不放过。 小猫早就习惯,只笑了笑,看主子点头,就去厨房找曲三娘,把新出锅的美食奉上。 主要是薛柏桥太聒噪,堵住他的嘴,大家还能得点儿清闲。 三日后,缠绵多日的细雨终于停了。 雨后初晴,天色蔚蓝,趁着书院还在放假中,红尘就换了身衣服,打算去县城古庙附近逛逛,看能不能找到几样好法器。 她本还想不到这一茬,是洪文宾那一双父母整日偷偷摸摸地在茶馆附近溜达,虽不敢登门打扰,可老两口都要六十岁的人,天天顶风冒雨的过来,也让人心里难受。 红尘面上稳重,其实当年也是个性情刚烈冲动的姑娘,做事更愿意凭直觉,不愿意细细思忖,后来嫁了王越是没法子。 王家那一摊子烂事,换了任何一个人嫁进门都要把自己磨成个仔细的性子,一家人都讲究排场,偏偏只是个落魄小家族,没什么钱。长辈也无见识,红尘也只好花力气调教男人,照顾婆婆,大事小事一肩挑。 如今她又回到少女时代,自由自在,身无负累,愿意一展所长。帮自己的对头一把。不为名也不为利,就为自个儿高兴,又有什么不可以? 小莫反正没说不可以。自己驾着马车带红尘上街去,便是不为什么风水局,什么法器,单单去逛街放松放松。也挺好的,为了考核折腾了这么长时间。现在尘埃落定,总要休息下。 杞县古庙原来是一座月老庙,香火鼎盛,后来战乱频频。月老庙也倾颓,到是房子还好,不知是不是真有神灵保佑。还是乱兵们见到庙宇也多留几分余地,百余年过去。寺庙的红砖瓦带着古老的韵味坚持到了现在。 周围慢慢变成繁华的街,不少商户在此落地生根,杞县的人口渐渐多了,老百姓们仿佛很有默契,谁也没动这座庙,似乎从祖辈上就没人想过要把它推平了重新盖,后来也就习惯了,如今月老庙的香火到有鼎盛起来,连街也直接就叫古庙街。 街上商铺很多,也有几个卖风水法器的,当年红尘还在蒋家,她蒋爹爹去县城给人家打造铁器就是在这条街上,她也经常往来,当时经常能看见有人在商铺里头讨价还价。 小莫驾着车,到了街口,就把车马搁在车行,给了人家伙计一把铜钱,让人家给照顾着。 那个小伙计登时乐得牙花子都露出来。 街上人来人往,十分热闹,红尘也没急着去寻找,先给自己买了两块儿棉布儿。 她家小老虎和小豹子都很好,皮毛厚重,就是平安最近老是掉毛,一把一把的掉,背脊上都秃了一块儿,她看过,到不像是得了皮肤病,应该没有大碍。 只是平安那小东西还很爱漂亮,自从身上的毛开始乱掉,就总钻到自己的窝里不肯出来,整日可怜巴巴的,红尘想着给它做两身漂亮衣服穿穿,说不定能心情开朗些。 又挑了几样头花,还去银楼打了二十六个胸牌,全是花瓣形状,素色的,只绘制一些波浪的纹路。 红尘自己画的样子,很别致。 还是罗娘那日忽然说起,前些年,她们有一批姐妹逃走了,虽然是好事儿,却不知道很多年以后,再见到还能不能认出彼此,大家在这种暗无天地的地方,谁都不肯正眼看人,明明相依为命很长时间,闹到最后对面不相识,何等可悲! 她们这样的经历,本就是不愿意提起的伤疤,想必宁愿是忘了的,可曾经互相取暖的姐妹都不记得,未免令人惆怅。 “要是能有个只有自己人认识的标记就好了。” 罗娘无意间感叹了回,红尘就忽然想着,虽然晚了些,不过做个精致的胸牌让大家戴一戴,感觉好像不错。 就像夏家,内门弟子人人一支黄铜制作的哨子,都是精雕细琢出来的,光是花费的人力就得值个七八两银子,贵是贵了些,可带来的好处都不在明面上。 无论多酷烈的战争,夏家内门弟子多年来无一背叛,到是出了几个长老投敌的事故。 “哇……” 从银楼走出来,红尘一抬头,就看见小莫立在石阶上,侧着头,柔声细语地说着什么,旁边地上坐着个小姑娘,正嚎啕大哭。 “别哭,别哭,你看看,哥哥不是鬼。” 那小姑娘抽抽搭搭,打了个哆嗦。 小莫的声音就更柔和了些,小声道:“因为哥哥长得太好看,害怕有坏人要捉了哥哥走,这才把脸抓破,变得可怕点儿,正好能吓唬那些凶巴巴的坏人,小妹妹你不是坏人对不对?不是坏人就不用怕。” 他的声音实在是太好听,红尘每次听,都忍不住心尖上酸麻麻的,更别说这么个四五岁的小女生,被忽悠得放下胳膊,偷偷摸摸抬头,对上小莫那完美无瑕的半张脸,也不怕了,从地上爬起来,稚声稚气地道:“我娘娘说,我也好漂亮,坏人会不会来捉我?” 小姑娘很委屈地低下头,“我不想划花了脸呢!” 小莫就笑了,伸手把小姑娘拉起来。给她抚平衣角,又拿了帕子给她擦了擦脸。 红尘不觉一笑。 当日在地宫,他也是这么温柔,可离开之后,却变得十分冷漠,在茶馆里,他经常一个人坐着发呆。要不然也是一个人扫地擦桌子。无声无息。 薛柏桥是招猫逗狗的性子,却从不敢单独和他说话,有一次还偷偷与红尘说。小莫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子死气,看见他,就像寒冬腊月在雪山上冻了一宿,浑身冰凉。 罗娘她们嗤之以鼻。只当薛小侯爷胡说八道,小莫多热心肠。可是个大好人。 红尘到觉得,薛柏桥这只小动物,直觉挺准的,连她面对小莫。也感觉这人和自家青锋气息类似,偏偏这人怜贫惜弱,对于弱小。总有几分慈悲心肠。 “小姐!” 小莫正说话,人群里挤出个穿着粉红色绸裙的女人。一把捞住那小姑娘,就给抱了起来,乍一抬头,登时脸色雪白,嘴唇发青,却还很忠心地搂紧了怀里的小姐,吼道,“你,你什么人,我家大小姐乃是厉王新选的侧妃,你若是图谋不轨,我,我……” 她的话音未落,小莫的神色立时就发木,垂眸低头,转身走到红尘身边,扶着她下台阶,“走吧,不是要买东西?” 红尘一笑,就顺着他的牵引慢慢走过去,那丫鬟似乎是真怕得厉害,搂着怀里的小姑娘一转眼就溜进人群没了踪影,到是小莫,追着她的背影又看了一眼,目中隐约竟流露出几分寒光。 “厉王?他到选了个好字!” 红尘一怔,忽然发现小莫竟似和那位九殿下有些仇怨,这可不是好事,厉王将来是要做皇帝的人…… “哎哟,客官,想买点儿什么?小店什么法器都有,瞧瞧,看咱这宝葫芦,您挂两个在床头,保证您多子多孙!” 小莫:“……”红尘才十四岁,又没盘发,一看就是待字闺中的小女儿,要什么宝葫芦! 那伙计也是说顺了嘴儿,回过神讪讪小抽了自己一巴掌,“对不住,您肯定不需要这个,这边看,都是好东西!” 红尘也不介意,扫了一眼,货架上果然五花八门,左边一堆巴掌大小的葫芦,大部分是原色,有的还上了些颜色,大红的,十分喜庆。 下面还有一些大大小小的佛像,还有几个玉如意。 左边就摆着零零碎碎的东西,佛珠,平安坠,红线穿起来的铜钱,铃铛,甚至还有刀枪匕首,旗子,竖琴。 红尘一看就皱眉,举目张望了下,这间店铺看着不小,里面还有一个内室,由门帘相隔。 “只有这些东西?” 店伙计连忙道:“这可不少了,都是不错的好物件儿呢!” 红尘摇了摇头,随手捡起一串铜钱,在手里掂量了下,问:“多少钱?” “小姐好眼光,正经的辟邪钱,诚惠,三十两您拿走。” 红尘顿时失笑道:“……辟邪钱?全是新铸的吧,你们这也太敷衍了。” 伙计一听,脸上顿时变得严肃:“小姐,您是来买法器,可不能看表面,我们这儿的铜钱虽然是新铸的,可这是万岁爷经过手的好东西,多是宫里的主子们赏赐下来,这才流传出宫,万岁爷他老人家一个人经手,铜钱上沾上真龙天子气,那绝对百邪不侵,要是我说一句假话,您就砸了小店的招牌!” “哦?” 红尘挑眉,仔细看了看,别说,这至顺通宝,还真是宫里的样品,比外头流通的稍微重一点儿。 “那还有假,刚才和你们这位小哥起冲突的那丫鬟,前些日子才换给我们十几个,是当初厉王殿下赏赐的,质量绝对高的很。” 他们店做生意有讲究,东西卖得实在,说是宫里的铜钱,那就真真是,肯定不拿假货忽悠。 红尘点点头,无论什么东西,只要和宫里沾上关系,肯定会很昂贵,他们店到不算狮子大开口,问题是自己要的是真法器,辟邪钱到不是没用,要有真的辟邪钱,她制作个护身符给洪文宾,到能缓解他的状况。 可真正上品质的辟邪钱哪里那么好得?那要在成千上万个人手里流转。还不能沾染晦气,只能沾阳气,日积月累,才有可能得到,呃,要不然哪怕是皇帝天天睡觉抱着它们,那也只是普通铜钱。没什么用! 红尘扫了一眼。店里一屋子都是摆设,就搁下东西,给小莫使了个眼色。打算离开,结果刚一转身,就见内室帘子一掀,里头走出来一管事打扮的中年男子。正和屋里一人说话。 “说好了,到时候给我送过去。一共九十九个玉葫芦,都要细细打磨,小心雕刻,可不能出差错。” “放心。您就瞧好吧。”说话的人声音略有些尖细,可能还在变声期,是个少年。 帘子撩开。露出内室,里面显得十分凌乱。好些箱子,柜子都被打开,地上也摆着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覆盖一层灰尘,显见已经有年头没收拾过。 那少年脸色青白,眼窝深陷,一身绛紫色的长袍,衬得越显瘦弱,年纪虽少,却有些酒色过度的模样,正一脸谄媚地冲着那管事点头哈腰。 “李管家,这是你要的两个玉娃娃,是家父在时雕的,绝对一流,我这就给您包起来,至于玉葫芦,三个月后送去贵府,保证不误了娘娘的好时候。” 说着,那少年就随手抓起搁在案台上的两张纸,特别利索地把玉娃娃给包好,搁在布袋里头。 “咳咳咳!” 红尘忽然瞠目结舌,愕然看着那少年的动作。 小莫抚了抚她的后背,却没惊动了别人,那管事接过布袋,还很嫌弃地皱眉:“怎么连个盒子也没有,你们这家福来顺可不比以前!” “多担待,多担待,这不正忙着搬家呢?”少年连忙赔笑,一边笑,一边送客人出去。 走了几步,红尘伸手拦住。 “你姓柳?” 那少年顿足,脸上很不耐烦,不过一扭头瞧见红尘的脸,面上神色顿时和缓,“小姐知道我?我正是福来顺的少东家,柳易,您是想买点儿什么?可是伙计招待的不好。” “柳五柳大师和你是什么关系?” “……那是我爷爷。”少年耷拉下眼皮,不情不愿地道,“你认识他?” 看少年的表情,想来对他爷爷应该有点儿不满,“你要是想找他,可找错地方了,我爷爷有十来年不在家,不知道躲什么地方去逍遥快活呢!” 红尘噎住,运了运气,也不管别的,只道:“你刚才用什么给这位客人包的玉娃娃?” “用什么?纸啊!”少年莫名其妙。 红尘叹了口气:“听我一句劝,把那两张……纸请回来,回去好好贴门上,再给磕个头,陪个罪。” 少年抓了抓脑袋,还没答话,他那伙计就跳起来:“哎呦喂,我的好少爷,你莫不是把咱家门神当纸给用了?”他顾不上在外面看着,扑过来就想抢那管事的袋子。 管家一愣,退后一步,勃然大怒:“干什么!” 少年也急了:“一边呆着去,惊扰了贵客,你担待的起吗?什么门神不门神的,都用了十好几年,等回头咱换新的,来,来李管家您慢走,小心脚下,一定再来啊!” “哼,什么玩意儿!” 那李管家显见也有点儿不高兴,还赶时间,没多耽误,瞪了他们一眼便走人。 红尘脚动了动,到底没有阻拦,那是人家主人亲自送出去的,她拦也拦不回来。 “哎!” 她实在有些奇怪,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总碰上这些奇奇怪怪的事情,明明这次玉珏空间里可没发布什么任务,上辈子她一直去到京城,也没这短短数月遇见的新鲜事多。 柳五曾经有几年在夏家做了供奉,红尘受教于他门下,虽然只有一年多,可那是难得对她颇为照拂的一个长辈,现在亲眼看到他老人家的孙子作死,不管不合适。 红尘不管那少年,只拉住伙计:“我就住在苍青山脚下,周家村,开了一间茶馆,你去打听一准能打听到,如果你们家少爷出了什么事,就来找我。”(未完待续) 第七十一章 狗眼 伙计欲哭无泪,连连应了。 “哎,我家那门神,还是当年老爷子在时请来贴上的,老爷千叮咛,万嘱咐,要仔细些,莫给弄坏了,现在可好,弄成这个样子怎么和老爷交代。” 红尘无语。 这也没法子,那两张门神到没有自主生出灵智来,但也只差临门一脚一点点。 应该画的是神荼和郁垒,隐约现金光。 其实若是生出灵智的门神到不要紧了,身为门神,大部分都是极大度的,对主家有天然的责任感,哪怕让人揭下来,毁坏掉,大不了就是不太高兴,决不至于生事让主家家宅不宁。 但这两张门神显见是有特殊作用,由人用血供奉,连纸张都是特制的,用桃树枝丫制作出来,笔墨更是混入人血,生来就为一家一户服务。 多年供奉,眼看着要生出灵智,竟让主家赶走,还随手污染,这可不只是得罪了门神的问题,任谁马上要出生,硬让人给斩断机缘,那都得是深仇大恨。 红尘眨了眨眼,事已至此,多说无用。 那家的少爷显然根本不在意,打了个呵欠,耷拉着脑袋,再瞅红尘一眼,估摸着自己怕是无缘一亲芳泽,就缩头缩脑地回去休息,她也就和小莫打算走了,临走又看了看内室的摆件,到相中一对蝙蝠花纹的小桌屏。 看着有些古旧,也有了年头,店伙计也没多要银子,只要了三两,估计洪家能出得起。 洪家为了给儿子治病,好像花了不少钱。也幸亏月凤姑娘的心肠不坏,当初没少贴补洪文宾,后来断了关系,还把他送去蝶楼的银子都退了回去,又把房租给他交了一年的。 那老两口本对儿子寄予厚望,听见他和个青楼女子勾连,该特别愤怒的。但碰上月凤姑娘这样有情有义的名妓。他们也说不出什么来了,现如今日子还过得下去,少不了大家伙的帮衬。 把新买来的蝙蝠纹桌屏交给小莫拿着。送到车上,就又沿着街边慢慢转了转。 这里卖各种各样古董摆件,风水法器的都很多,也很杂乱。正经的好东西却极少。 红尘比别的顾客们有优势,反正看见哪里有光泽。哪里有个或者活泼,或者腼腆的小东西说话就往哪去,肯定能找到好玩意,不过也得小心些…… 路过一个摊子。上面摆着几个古老的铜钱,还有几把古剑,似模似样。红尘低下头去仔细看了看,摊子上却瞬间冒出一团黑雾! 尸臭味顿时扑鼻。红尘身子一歪,一阵阵犯恶心,小莫拎着她的胳膊就把拽起来站好。 这一路上人极多,难免有个摩擦碰撞,小莫一句话不说,却不动声色地把所有人都挡在外面,她是一星半点儿都没让人擦着。 红尘抬头看了眼他一眼,明明看到的是虽然用头发遮盖,却还是狰狞可怖的侧脸,可不知为何,却总觉得很好看,忽然有这么一个人,还是个男人,默默在身后保护了自己一下,那种感觉说不出的迷人。 接下来再逛街,她就有点儿心不在焉。 难道她喜欢小莫? 喜欢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她并不知道,当年嫁给王越,也只是觉得这个人好拿捏,比较合适,再也来不及找另外一个更好的。 她就像所有到了年纪的闺秀一样,按部就班地成亲,孝顺公婆,伺候丈夫,贤惠大度,奈何她没有别的女人的好运气,得一个拎得清,能相守一生的丈夫。 像话本小说里那样,舍生忘死的爱情,她从没有得到过,到现在也还是嗤之以鼻,世上哪有那么强烈的爱? 红尘咂了咂滋味,最后还是确定,唔,她应该不是爱上小莫,只是大概从一开始见他,就有很强烈的怜惜。 女人都一样,会怜爱弱小的动物,第一次见,小莫的样子太惨了,他又是那么一个本应贵气十足,享受人间富贵人的人,偏偏他半点儿都不在意,积极向上,豁达开朗,还看见过自己流泪时软弱的样子,于是,从此待他就有些不同。 红尘忍不住笑起来,一扭头,见小莫鼓着眼睛一脸莫名其妙地看她,咳嗽了声:“没事儿,我挑两个正经的香炉,可能会用得到。” 香炉这地方有很多,红尘选了两个好的,两个人就驾着车直接去洪文宾那儿。 洪父,洪母都等得心焦,她也没必要让老人家再担惊受怕,路上想起郭先生千叮咛,万嘱咐,说她要是给洪家布置什么风水局,无论如何也要叫上他长长眼,红尘就找人给郭山长送了封信过去。 车马到了洪家门前。 红尘一下来就看见郭山长戳在门口等着,还低着头仔细看人家大门前的一对石狗。 “郭先生?” 郭老回头,看见红尘连忙招手:“来,来,你看看这狗!” 红尘凑过去看了下,抿唇而笑。 “看见了没,我上一次来记得特别清楚,它这尾巴是耷拉着的,毛炸起来,面相凶狠,牙口尖利,你再看看现在,我怎么觉得它们懒洋洋想睡觉似的。” 郭老说半天,他身边跟着的小厮一个劲儿撇嘴——那是石头做的,又不是真狗,没多长时间不见,难道还能变个模样?除非人家给换新的。 红尘却笑着点头:“先生好眼光。” 郭老虽然不是灵师,只是*凡胎的普通人,但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人读书读多了,气息自然正,眼睛也明,偶尔就能看到某些变化很大的气场。 两只守门狗以前收到风水局的影响,自然有戾气,如今却是家里日渐衰败,它们也没了精神。 红尘简单解释了两句,郭山长恍然大悟。出门迎接,正好听见的洪家三人脸色都绿了。 尤其是洪文宾,他刚刚能下床,依旧脸色苍白憔悴,一身病态,听红尘这么说,简直恨不得一巴掌拍死自己。 他一门心思努力。还不是为了家里好?想让爹娘享一享荣华富贵。现在可好,不光是没光宗耀祖,还连累爹娘。 不过要红尘说。当初把房子租赁给洪文宾的那主人家才惨。 这房子已经和洪家息息相关,以后就是让收回去,除非推倒重建,还得花大价钱请个灵师重新看风水。否则永远都有一股衰气,谁进来谁就倒霉。 当然。这会儿让洪文宾还想想人家房子原本的主人,那不太可能。 一家子十分殷切地盯着红尘看,连洪文宾也没以前那种用鼻孔看人的模样。 也幸亏他学乖了,真脑子糊涂到分不清楚什么时候该低头。那红尘也懒得在替他费心。 举步进了洪家,入目的便是一地的枯枝败叶,显然洪父洪母早没心思收拾这些。 红尘也没多说。只是很简单地吩咐了几句,让他们稍微挪动了一下房间的家具摆设。主要是书房,动了书架和书桌。 统共不过花费一刻钟而已。 “完了?”看着眼前的女孩子满意地点点头,洪文宾愕然。 连洪家老两口也愣住。 红尘冷笑:“怎么?你还想我再给布置什么扭转乾坤的风水局,还想着一步登天?到也不是不行呢!” 洪文宾先是一喜,随即青白了脸,哆嗦了下,连忙摇头:“不敢,不敢,只要……只要我能恢复成以前那样便好,再不敢奢求其他。” 他这阵子别说读书,看字都模模糊糊的,晚上还老做噩梦,偶尔出门,连狗见了他都要咬他两口,事事不顺,做什么都失败,有一次走错了路,不小心碰掉别人的瓦罐,竟是个古董,赔偿了二百多文钱,那是他爹娘攒好久给他买书用的,回了家,他一下子反应过来,怕是遇到骗子,那是讹诈! 再这样下去,洪文宾都不知自己能活多久。 红尘看了他一眼,见他是真心知错,这才走到东边的书房,燃了一张符纸,低声念诵:“敬告天地,今有杞县洪文宾,擅扰四方之气,触怒地灵,现愿赎罪,日日焚香祝祷,养天地灵气,以安四方,若天地允他一线生机,还请高知!” 她声音很低,可也不知怎么回事儿,别人都听不见,洪文宾却听得清清楚楚,而且脚下一软,扑通一声,不由自主地跪到地上,一张嘴也不由自主地张开,噼里啪啦开始说他这些年做下的那些错事,一桩桩一件件,连五岁偷看邻居姐姐洗澡都给说了,说着说着就放声大哭。 这下子,连郭老都看出他不对劲。 洪家二老更是紧紧闭嘴,一句话都不敢发。 咯嘣一声,洪文宾的牙掉了,吐出一口血水,声音戛然而止,红尘手里的符也无风自熄。 洪文宾身上一愣,打了个哆嗦。 红尘皱起眉,摇了摇头,洪母嘴唇抖了抖:“失……失败了?”声音哽咽。 洪父愣住,半晌才道:“都是命!” 红尘叹了口气,又很肉痛地取出一张符,这可不是随便哪个神棍画出来的,都是她拿真金白银去玉珏空间从人家那儿换来的好东西,又把她淘到的香炉,还有那一对蝙蝠屏风拿出来,屏风摆放在桌子上面,香炉搁在四方,都插上香烛,关好窗户,才有一招手,手中的符再一次自燃。 过了片刻,红尘一脚把洪文宾踹倒,让他跪在桌前,又直接把符咒搁在他手上。 红尘拿着好好的,一落到他的手里,一团火焰就轰一声变大,烫得他的手生疼。 “忍住,不许扔! 洪文宾果真死死捏住不撒手,这一次,一阵风吹过,窗户微开,那四个香炉里的香烛也闪烁出一丝微光,只有一点点,米粒大小,红尘却松了口气。 “行了,从今天开始,每天上香,一日也不许漏下,上香的时候再难受。也要虔诚认真。” 红尘说的并不很郑重,到像是简单提点一句,透着一股子你爱听不听的意思在。 洪家老两口却恨不得把她每一句话都清清楚楚记在本子上面,省得忘记。 事情了结,红尘懒得留在他家吃酒席,就和小莫打了声招呼准备走人。 郭老也要走,他跟着看了半天热闹。什么都没看懂。却挺刺激,不觉也对天地有了更深的敬畏。 一路离开,红尘回头看了眼那两只看门狗。 郭老也回头看。看了一眼,又忍不住揉眼睛:“这狗不是在笑吧?” 可不是都换成了笑脸,小尾巴还翘着,仿佛一摇一摆的。十分惬意悠闲,也很精神呢。 郭老摸了摸脑袋。一路回书院,回去就和几个先生说,想在书院大门口放两个石雕。 书院里有自己的石匠,这到简单的很。人家问他想放置什么,还以为怎么也得弄个神兽之类,结果他就非要两只普普通通的狗。还拿自家养的大黄狗当原型,让人家照着雕刻。 一帮先生无语。也懒得理会。 红尘却没回家,她这会儿觉得古庙街热闹又有意思,还没逛够,再说,她这心里还惦记着柳家的‘福来顺’,想过去再仔细瞧两眼,干脆让小莫驾着车又回去接着逛。 没想到天公不作美,稍微转了一会儿,忽然就变了天,乌云密布,眼瞅着要下雨。 现在这天气真不好说,动不动就要变一变,大街上好些小摊贩都在紧赶慢赶地收拾东西。 小莫就护着红尘进了古庙,里头有不少躲雨的行人,月老庙香火还行,养活了个老庙祝,还能给烧壶水,煮点儿茶,但凡有客人路过口渴,总能喝到不冷不热的茶水。 红尘也接了一碗,一边喝一边四处打量,说来月老庙里那座石像瞧着还真有些古怪。 传说中的月老,那是须发全白的老人,手中拿着书和一个布袋,布袋里装的就是他的红绳,大部分月老庙供奉的神像,都是老人形象。 这座月老庙里的神像,却是个妙龄女子,身披罗裙,头戴珠冠,半截脸上蒙着纱巾,眉心处一点银红,风姿绰约。 坐着的底座儿,也和观音莲台差不多。 红尘是有些好奇,但也就是好奇一下,说不得人家当年制作神像的工匠,按照他的意中人创造的月老,是男是女有什么关系。 避雨的行人多是本地人,不认识也觉得眼熟,现下三三两两地凑在一处说些闲话。 “咦,好像这几天来古庙求姻缘的人特别多。” “你外地来的吧,没听说吗?宫使下个月就到咱们这儿来采选宫女,还要再采选一次灵女灵童,灵女先不提,宫女要选足五百个,十二岁以上,十七岁以下的未嫁女儿都要参加遴选。”说话之人身边放着一根扁担,还有一个大半人高的货架,显然是个货郎,“县太爷为这事儿都闹到州府去,说是县里贫瘠,没有出类拔萃的女孩子,实在凑不齐人数,往日咱们州府的大老爷们也都和气得很,县城虽小,乡绅也有几个,可不好欺负,碰见事儿了睁只眼闭只眼也是有的。” “这回却听说下来的宫使是当红大太监,铁面无私,拉关系托人情都不行。闹得县里还有女儿尚未婚配的,都急着忙着赶紧成亲。” 行人愣了下,不免唏嘘。 “不似才选过灵女?” “人数不够呗。” “……还有宫女要五百个,不知多少人家要遭罪了。” “怕什么,大周朝什么事儿有钱都办得成,管他来的是哪个,不想去就花钱自赎,多给钱什么都好说了。” 这到是真,红尘叹了口气,朝廷法规,除十恶不赦,还有一些极为严重的罪刑,都允许花钱减刑,甚至免罪,其它事儿也一样,有钱的万事不愁。 像现在,遇见这种问题,也就升斗小民们担心,传得沸沸扬扬,就说她那茶馆中的客人们,连提也没提过,都一门心思关注阑珊书院的考核呢。 “可这世上,总是升斗小民更多些。”小莫叹了口气道。 一时间,两个人都安静下来。 歇了一会儿,红尘都开始有些无聊,从怀里摸出本书。靠在门边有一眼没一眼的看。 光线有些暗淡,寻常肯定看不清楚,不过红尘例外,她这次拿的是古书,会说话的,主动给讲书,还讲得特别细致。一本最多五百页的书。它能给讲成五千页。 正闭着眼睛听,庙门又被推开,一阵风吹过。里面又进来两个,红尘的裙摆也湿了一片,周围避雨的行人更是乱了乱,吵吵嚷嚷的让赶紧关门。 新进来的是母女两个。连连道歉,一边道歉一边挤进来。 这两个人里。母亲三十多岁,愁眉苦脸的,女儿看着也就十四五,容貌端丽。居然颇有风姿,只是荆钗布裙,不免减色。 不过。在杞县能见到这种水准的女孩儿,红尘不免多看了两眼。不光是她,周围的男女老少都忍不住瞥几下,当然,红尘自己也一样,总能多占据些旁人的视线。 两母女显然心事重重,没注意到周围,女孩子手指头上缠着根红线,脸色苍白,她娘亲拿了帕子给她擦去脸颊上的水珠,一边擦一边念叨:“实在没法子,你就嫁阿文,虽说他娶了石晶,可嫁给他当个二房,总也好过,好过……” 说着,当娘的就涕不成声,女儿到镇定自若,慢慢擦了把脸:“要是真到那一步,大不了就去,当宫女也比给人家当妾强,二房就不是妾么?” 当娘的眼泪掉得更厉害。 周围好些人都噤声,心里很不忍,大家乡里乡亲的,遇见这等*,谁不难受? “宫里得有多少个娘娘?怎么用得着那么多的宫女?难不成光在咱们杞县选?” 好些人窃窃私语,弄得大家都难受的厉害,担惊受怕的永远不只是少数几个。 “薛夫人怎么也急着给闺女找婆家?你们家没到那份上吧?”旁边一中年文士皱眉,冲着搂着女儿啼哭的母亲道,“就是家里困难点儿,新入了厉王眼,要嫁去王府当侧妃娘娘的那个薛小姐,不正好和你们是本家?难道她就没拉你们一把?” 母亲看过去,脸色木然,一言不发。 红尘的视线在那母女两个身上转了转,又看了看古庙内那座月老像,一下子来了精神,颇为好奇地坐直了身子,随口问道:“我看薛夫人气度不凡,不像寻常庄户呢。” “哎,薛家在咱们本地,那当年也算得上望族,后来一代比一代差,现在不行了。”有个老人应了句,“咱们杞县是老县城,可早年战乱频频,县里能在这儿扎根几百年的家族不多见,薛家这样的,那是凤毛麟角。” 薛夫人低着头,似是惭愧,子孙后代没有保住祖宗基业,岂能不愧疚? “也就现在薛明那一支越来越兴盛,现在还有个女儿嫁给王爷,虽是侧妃,那也和皇家连上了亲,将来还不知要享多少富贵呢!就是和其他薛家亲族关系不睦,也不知还能不能缓和。” 这可是新鲜事,眼下宗族关系何等密切,打断骨头连着筋,谁也离不开谁,虽说各种鸡毛蒜皮的小纷争少不了,但要不是有深仇大恨,实在无奈,谁会和宗族闹出大矛盾? 红尘盯着那母女俩看了片刻,见她们神情麻木,到也觉得无趣,围观的行人却纷纷皱眉,别扭得很:“咱们杞县向来民风淳朴,各大家族也和乐,薛明现在发达了,翻脸不认人,竟连堂姐都不肯认!实在不像话!” “就算他舍不得银子,帮衬不了别的,给外甥女说几句好话总行吧,让厉王爷给照拂下,不就一句话的事儿?再不济,给她相个人家,避开那一摊子烂事,岂不是应该?” 这人性子够直的,旁人就不大敢这般指摘人家侧妃娘娘的亲爹,不过有人起头,议论声到大了,老百姓们胆子虽小,可这嘴巴却连皇帝也管不住。 薛夫人默默垂泪,整个古庙里窃语声一片,大部分人觉得薛明家太不像话,这么干传扬了出去,对娘娘又能有什么好处不成? “坏人,不许说爹爹坏话!” 正闲扯,忽然有个很稚嫩的声音响起来。(未完待续) 第七十二章 恩怨 开口的是一直趴在丫鬟腿上的小女孩儿,红尘一看,很眼熟,可不就是不久前被小莫吓得哇哇大哭的那个。 好像是厉王侧妃的妹妹来着。 这会儿小女孩儿可不像那会儿的胆小鬼,掐着腰,满脸通红,嘴巴撅得能挂油瓶。 “不许说爹爹,不许说姐姐,谁说我揍谁!” 一群行人无语,大家也不好跟个小丫头计较,事实上这小女孩儿身边的丫鬟脸上也有些红,低着头没说话。 丫鬟当然向着主子,可她家主子这次做的事儿,的确不大地道,换了谁知道始末,也要说做得过分,那都是自家亲戚,你发达了不拉车一把,怎么都说不过去。 一时间,古庙里的气氛有些凝重。 外面大雨倾盆,阴云密布,感觉更是糟糕,尤其是那个小姑娘,怒红着脸蛋,眼睛里面晶莹闪烁,眼泪欲落不落的,似乎下一秒就要大哭。 “哎!” 一直跟透明人差不多,只负责添茶倒水的老庙祝叹了口气,幽幽道,“都是多少年前的旧事了,祖辈恩怨,何必连累儿孙?” 老庙祝在杞县生活了八十多年,对这里大大小小的事情了若指掌。 那是很多年以前的事儿,薛家三房,就是薛明这一房出了件丢人的事儿,他们家的长女不知让哪个野男人给弄大了肚子,还死活都不肯说是谁干的。 亲爹亲娘甚至拿命来威胁,她也不肯说。 当时大周建国不久,正是礼法最严苛的年代,出了这种事儿,全族蒙羞。家里所有女孩子的婚事都要受影响。 薛家那会儿还不像现在,算得上大户,怎么可能会容得下这个?加上薛明这一房又是偏房,跟人家本家的关系说亲近都不算很亲近,怀孕的女孩儿就被轰出杞县。 “说来薛家也没有赶尽杀绝,那会儿全族的人都要把那个丢人的小姐给浸了猪笼,再把一家子轰出去。逐出宗族。一分产业也不能给他们留,还是族长觉得不忍心,毕竟是自家的孩子。错处是大,也不至于逼上绝路,只把女孩儿赶走,其它的惩罚就算了。” 老庙祝如此一说。避雨的人们都觉得薛家仁义,还太仁义了些。就是现在女孩子们都能光明正大去上学,礼教也不大严苛,碰上这种事儿,那女子也是被沉河浸猪笼的结果。 “后来我听说那女孩子很惨。整日被人欺负,还难产死了,不过他们那一支到渐渐发达。本家反而落败,年复一年。到现在咱们杞县提起薛家,恐怕也只认他们那一支了。” 故事听完,陪着小姐逛街的丫鬟咬了咬嘴唇,脸上浮现出一抹红色,一字一顿地道:“我家小姐说了,当年那些人可以轻易逼死祖奶奶,后来又欺负我们家的人,绝情绝性,现在就不要来拉关系套近乎,就是那帮人死绝,我家小姐也不多看一眼,老爷更不会理。” 这话出口,那对母女呜呜咽咽地哭出声,满心绝望!看样子那位娘娘心里怀着恨,是想看看她们的下场。 女儿算是挂了号的,根本躲不开,要想避过,得花费多少银子?家里不是不疼女儿,可再疼爱闺女,也不可能为了她把整个家业都败坏干净! 老庙祝摇了摇头,“要不然怎么说,命运最难测。”扭头看了一眼月老像。 “说来这座庙,就是在发生那件惨事之后没几天,重新翻新整修的,用的都是好材料,特别结实。” “老人家,那这月老像当时是不是也翻新过?是一开始就是这样的,还是后来改的?” 红尘忽然问了句。 老庙祝愣了愣,凝思苦想,浑浊的眼睛落在像上,半晌才道:“小姐一问,我到想起来,以前用的神像就是座普通的月老像,是个老头,右手拿着红线,似乎那一次翻新之后,神像就换了,不过这个神像真好,听说还特别灵验,咱们县城的人都觉得好。” 红尘一笑,仔细打量了下。 月老像受了多年香火供奉,日积月累,它到没开灵智,桌前的灯台却有那么点儿意思。 红尘也从庙祝那儿买了香烛,上前上了一炷香,顺便拎起油壶,给灯台添了点儿油,只有一丝灵气,顺着指尖加入油灯里,灯芯一亮,就有个浅浅的意识在红尘的脑子里回响。 “好饱,好饱!” 居然是特别欢快的声音。 红尘不觉抿了抿嘴唇,心中柔软了些许,每次有生灵在眼前诞生,都让人特别的高兴。 烛台虽是初生的灵智,可它在这座古庙多年,一朝能开口,一口气啰啰嗦嗦说了好多古庙里发生的故事,什么千金小姐与穷小子月老庙定情私奔,什么俏寡妇私会小叔子。 红尘表示,听烛台一席话,从此她对月老庙一类的地方,再也不能直视。 “啊,你们说的是薛小姐的事儿,我知道的,她的情郎是个反贼,那年头反贼多不胜数,今天冒出一个被剿灭,后天就又冒出来一个,本来两个人说好要一起去锦城生活,连房子都买好,薛小姐的情郎可不是一般人,他看我一眼,就让我浑身发毛,特别厉害,后来那个情郎说要去办件事,却一去不回,薛小姐天天哭,生怕她男人在外头出了什么事儿,后来有一天,她半夜三更来了月老庙,生下来一个小女娃,人也……人的生命就是那么脆弱!” 红尘默默听,一边听一边从荷包里拿出炒瓜子吃。 大雨一直不见小,还有雷声轰鸣,外面伴随着雨声,忽然传来一阵叮铃叮铃的声响。 一直气鼓鼓坐在丫鬟怀里的小丫头蹭一下蹿出来,扑到古庙门口,高声大喊:“姐姐,姐姐。囡囡在这儿呢!” 那丫鬟一把把她抱住,拿大披风裹好,也松了口气。 大门洞开,先是两个面无表情的婆子进门,没一会儿,就有一女子撑着天蓝色的油纸伞出现在门前。 一看见她,红尘就知道这是厉王侧妃。多少年了。那个人不是很挑剔,环肥燕瘦都喜欢,柔弱的爱。泼辣的也中意,但最喜欢的,还是那种清冷出尘,偶尔温柔乍现的类型。 就如蒋婵! 就如眼前这个薛家小姐。 记得后来他当了皇帝。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到没有,最宠爱的几个美人。性情都类似。 薛大小姐一进门,就把自家妹妹抱起来,搁在肩膀上,啪啪打了她两下。 那小丫头那么爱哭。结果她姐姐打它,它是一声都不吱,整个脑袋埋在她姐姐的肩膀上面。嘴里哼哼唧唧:“姐姐,姐姐最好了。姐姐不生气。” 让只小囡囡这般腻乎,别说她亲姐,就是红尘这等旁观者也舍不得再多责备。 一开始那对母女,薛夫人拉着女儿的手,站起身,一步一步走到薛家大小姐眼前。 大小姐脸上本带着点儿无奈的柔和,此时却一瞬间阴沉下去,嘴角勾出一丝轻蔑的冷笑。 母亲抖了抖,吞了口口水,扑通一声跪倒,咬牙道:“大小姐,我就这一个女儿,生来娇惯,要是送进宫里,还不知能不能活到出宫,您就看在咱们同宗同源的份上,拉她一把,只要能免了进宫,让她下半辈子给您做牛做马都成!” 她声音嘶哑,近乎绝望。 周围好些旁观者听了,也心有不忍。 薛家大小姐冷笑:“怎么?当初你们把我外祖母当畜生养,现在遇见事情,到想着向我求救?你哪来的脸面?真要帮你,我还怕夜半无人,外祖母她老人家登门找我的麻烦!” 所谓外祖母,正是当初那个私奔薛家小姐的女儿,红尘只是想想也知道,一个父不详的婴儿,在宗族能有待遇,她能活着,肯定是命够硬。 薛夫人抖得更厉害,看了她好半晌,终于还是颓废地搂住女儿,叹了口气:“欣姐儿,娘能做的都做了,谁让你命不好,回头就去替你跟阿文提亲。” “娘不用管,我心里有数。”欣姐儿的脸色苍白,目光却是极冷淡,板着脸站在那儿,哪怕见到薛家大小姐,也没流露出太多恐惧和愤恨。 红尘本没想管这件事儿,可也不知为何,看到欣姐儿的眼睛,竟动了一点儿恻隐之心。 犹记得当年她同样举目四顾,无一人可以求助,一切都要靠自己,家里亲眷虽多,却无一人是真心待她,要是当时有人施以援手,那该多好? 薛大小姐抱着她妹妹,下人婆子撑开大伞,把两个人都笼罩进去,外面车夫一早打开车门,一行人施施然走了,剩下母女两个,呆愣当场。 红尘挑了挑眉,站起身走到薛夫人身前,凑到她的耳边低声说了几句话。 薛夫人一怔:“啊?” “不难,能做到吗?”红尘笑了笑,“只要你能做到,我至少有八成把握,保你女儿平安无事。” 薛夫人沉默半晌,终于点了点头。 她其实最怕的乃是那位薛家大小姐,女儿当宫女已经够惨,若是那位大小姐再心怀不忿,在这方面使坏,孤身一人远离父母亲人的孩子,真能活得下去? 或许薛大小姐没那么小心眼,也没精力对付一个什么都不是女孩子,可她只要稍微流露出几分不喜,就不知有多少人上赶着替她出力,一个受宠王爷的侧妃能办到的事儿,有时候绝对多得让普通老百姓惊吓万分。 薛夫人其实是个聪明人,女人为了孩子,总会想得多更想得远。 雨终于停了。 小莫扶着红尘登车,驾着马车慢悠悠地回去,一边走,一边回头问道:“小姐让薛夫人做什么?” “只是小事儿,让她把月老庙的烛台拿着供到自家祖宗灵位前去,再出钱给庙里修一修神像,每天带女儿在祖宗灵前跪一跪,多上两柱香。” 小莫眨了眨眼,听红尘的声音很无辜。不觉失笑,也只有这时候能看出她点儿小姑娘的模样来,干脆也就不问了。 回到家,罗娘她们连忙把红尘抓过去让她泡了个热水澡,又灌了一大碗姜汤,再拿棉布的大斗篷把她整个人都给裹好,现在可是五月。正热的时候。不过红尘到没多挣扎。 以前罗娘她们好多姐妹,都是淋了雨,只是略染风寒。结果就失去了年轻的生命,她们一向讨厌下雨的天气,更不喜欢自己亲近的人淋到雨。 “再这么下下去,我们这边还好。江南怕又要闹水灾。” 大周朝的老百姓们,哪怕随便一个小孩子。遇见连续阴雨连绵的天儿,也忍不住就开始考虑收拾东西逃难,现在老百姓们都是看天吃饭,洪涝干旱。冰霜雪雨,下降蝗虫,随意哪一种都能轻易摧毁一个村子。甚至一个城池。 杞县 “怎么这么吵!” 薛大小姐烦躁地翻了个身,伺候她的丫鬟刚捧着铜镜过来给她梳妆。一见自家小姐的脸,顿时大吃一惊,手里的镜子啪嗒一声掉到地上。 大小姐的芙蓉玉面上,冒出四五颗火疖子,通红通红的,薛大小姐本能地伸手去抓挠,她家丫鬟忠心耿耿,见识也算多的,连忙扑过去一把拦住…… 这一夜,薛家的灯火彻夜通明,黑色的马车偷偷摸摸载了好几个大夫进门。 管家更是大晚上就赶往锦城,打算把锦城的名医请来,阖府上下的丫鬟下人全被下了禁令,许进不许出,谁也不能随便在外头乱说。 这两日,外面大雨倾盆,家里也是浓云密布,整个薛家气氛凝滞的要命。 薛大小姐本来清冷孤傲,可待下人还算温和,脾气也没那么坏,可这两天一直说外面很吵,让她不舒坦,大门紧闭,窗户也关得严严实实,她还是觉得很闹。 这座薛宅在县城东面,临街,街面上热热闹闹,确实显得稍微不清净,可那是下人们住的地方,外院或许隐约也能受点儿影响,宅子那么大,薛大小姐的闺房,哪里能听见嘈杂声?她不过是心不静罢了。 马上就到婚期,她要以侧妃的身份,堂堂正正地进京,进入王府,可自己的脸变成现在这副模样,那还得了? 她最清楚不过,厉王不算薄情,可绝对是个喜新厌旧的,过了热乎劲再进他的王府,恐怕到时候,他早就没有现在的好心情,更不会等她。 一个女人的好韶华有限,抓住一个像厉王殿下那样男人的机会更是有限。 吃了好几日的药,病情不光不见好,还又严重了些,脸上的火疖子开始往身上蔓延,越来越大,现在薛大小姐敷粉总要敷上去厚厚一层,这还有点儿遮盖不住。 小姐越来越暴躁,丫鬟心里也发愁。 “怎么忽然就这样了,药也吃不好,胡太医以前做太医的时候,做到院判,现在出来了,其实医术比当年还好,连他开了药都不行,查不出病因,莫不是遇见什么脏东西了?” 小丫鬟咬着嘴唇愁眉苦脸。 她这么一说,薛大小姐的脸色微变,想了想,低声招呼贴身大丫鬟过来:“你去请三叔公,悄悄去,别惊动旁人。” 她三叔公是个奇人,有神鬼莫测之能,只不过当年好像犯了什么事儿,十几年来生活都特别低调,深居简出,别的薛家人甚至以为他得了怪病,脑子不清楚。 就是家里几个知道的,他也从不允许他们提起他那些本事,渐渐的,薛家知道他能耐的越发寥寥可数,薛大小姐也是小时候意外才发现的。 大小姐如今是整个薛家最珍贵的瑰宝,她三叔公一听这事儿,连忙就赶来看了看。 乍一见大小姐的面貌,三叔公的脸色骤变,失声惊呼:“怎么可能!” 这一嗓子,吓得屋里几个丫鬟差点儿腿软。 薛大小姐也心慌了下,深吸口气,让下人退出去,才拉着三叔公坐下,皱眉问:“怎么了?您可看出什么?” 三叔公脸色凝重,四下看了看,才坐过来拉着她的手,小声道:“你最近几日有没有遇到什么特别的人,特别的事儿?” “特别的事?” 薛大小姐很慎重。把这几日她的所有行程,遇见的每一件事都细细说了一遍,甚至连派了丫鬟去买一盒胭脂这类小事儿也不曾忘记,她一向最谨慎不过。 絮絮叨叨地说完,好像没有什么地方不对,只有——在古庙内讽刺薛家本家夫人时,貌似得罪了人。 可薛家那一家子能有什么能力对付她? 薛大小姐宁愿相信是有人嫉妒她能嫁给厉王。故意使坏。 三叔公到与她不同。一听就道:“月老庙!” “明珠,你双肩上的明火让人给熄灭了一盏,另外一盏也暗淡了点儿。能做到这个,也敢做这个的,绝对是相当厉害的灵师,当年我师父在世时。也不敢轻易在人身上动手脚,你仔细想想。那日月老庙里有什么特别的人没有?” 薛大小姐皱眉。 她那天根本没多注意,反正就是杞县一群普通老百姓而已,何须她来关注? 三叔公陷入沉思,想着想着简直要着了魔:“太不可思议了。人居然真能触动别人身上的明火,我以前听师傅说的时候,还以为这就是吓唬我们的传说而已。但谁敢这么做?又是怎么做到的?难道就不怕反噬?” 他说着说着,目光炯炯。惊人的亮起来,薛大小姐皱眉:“叔公所说之人,很厉害吗?” “什么叫很厉害吗?把那个‘吗’去掉!” 三叔公翻了个白眼,“对于一个活人来说,头顶肩膀三把明火,是最重要的。上至神明,下到鬼魅,不能轻易触碰到凡人,正因为凡人身上的火,一旦明火暗淡或者熄灭,邪祟就会很轻易地入侵人体,正因为明火如此重要,所以很难被触动,只要是有些修为的灵师都知道这是禁忌,一碰就万劫不复。而且厉害的灵师要害死一个人,或者让一个人倒霉,那容易得很,完全没有必要玩这种手段。” 薛大小姐听得到害怕起来,怎么说得好像干这事儿的人很疯狂,她不怕和理智的人打交道,只要有理智就能被说服,就能讲道理,可一个厉害的疯子要怎么防备? 她三叔公却冷静下来,闭了闭眼,轻声道:“不用着急,只是灭了你的明火不算什么,只要不出意外,过两日自然能恢复如初,你就忍耐几日,最近不要出门,更不可以接近阴气汇聚之处,对方搞这么大的手笔,肯定会有后招,咱们见招拆招便是。” 薛大小姐闻言更担心,见招拆招,说得到好听,这不就是被动挨打? 还不等她理清楚思绪,开始想对策,外面门房来报,说有一个举着帆布的白发老人求见。 “回小姐,来人自称王半仙,说能给小姐指一条明路。” 薛明珠怔了怔,二话不说,立时就把人请进院子,因为她最近烦躁,院子里站岗放哨的都是彪形大汉,一个个虎背熊腰,身上佩戴兵器,杀气腾腾。 但凡一般人看见这么一群大汉,先就吓得腿软三分,王半仙却是大大方方,目不斜视地进来。 薛明珠不由觉得此人是个人物,大概非欺世盗名。 她哪知道,王半仙这个老骗子最近遇见红尘,算是见惯了大风大浪,直面过各种恐怖,和他碰见的邪事儿比,几个人间大活人,再壮实,再杀气足,他也很难放眼里了。 王半仙一来,细细端详许久,捋须笑道:“我刚才路过,忽然有卦,掐指一算,便算出小姐有疑难,特来给你指条路。” 薛明珠点点头,面容和煦,轻声道:“既然如此,还请半仙明言,您放心,若真有用,价钱绝对让您满意。” “钱到用不着,我是难得见你这事儿热闹,想插一脚长长见识,毕竟高人设局,那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王半仙一本正经地瞥了薛明珠两眼,“你的转机就在周村苍青山上,信不信由你,不过我觉得再过两日,你不信也只能让自己信了。” 说完,他就施施然走出去。 一出薛家的大门,忍不住咬牙切齿——多好一大肥羊,哎!(未完待续) 第七十三章 祖宗 肥羊再好,有红尘小姐镇压,他也不敢往嘴里塞。 王半仙摇头晃脑地走了,也只有安慰安慰自个儿,那位小姐既然出手,他还是躲远点儿好,赚钱重要,可也得有命才能花! 薛宅内,薛明珠的脸色苍白,站起身盯着大门半晌,低声道:“三叔公,当真不拦着他?” 什么算卦?当真以为大家都是傻子,她薛明珠以一介女儿身,掌控薛家,不过十七岁,连亲爹都事事依从,她又怎么可能简单? 她要是相信在这等紧要关头,忽然冒出来说了一通话的江湖术士,那她爹肯定不放心让她嫁给厉王,还是早早招赘个女婿回来继承家业为妙。 反正他们家好几代,都只有一独生女,招赘了女婿,她爹薛明,算是万花丛中一点绿,难得的男孩子,哪怕性情绵软,酷似女孩儿,还是顺顺当当接管了家业。 薛明珠再来招赘,那也是司空见惯,没什么大不了的,若非家里还有一幼女在,这位大小姐想进京,想嫁给厉王,怕薛明还不会太高兴呢。 三叔公冷笑:“不放他走又如何?这人就是一草包棒槌,留下他毫无意义。对方既然出招了,那就水来土掩,咱们按着人家划出来的道走便是。” 主要是没法子,薛明珠那张脸治不好,他们就是把罪魁祸首抓出来碎尸万段,那一样是失败。 何况——“那人一定是水平极高的灵师,这种人,别说力敌了,智取都不妥,最好化干戈为玉帛。能拉近关系,结下善缘,说不定能把坏事变成好事。” 薛明珠眸色暗沉,叹了口气,还是没说什么,这会儿可不是不甘心发脾气的时候。 大雨终于变成了连绵的细雨。 闲来无事的文人书生贪看雨景,这会儿到没人去想大周朝究竟有多少个州县受灾。他们在这样细雨蒙蒙中。三五知己好友,相约于园林深处,香茶一杯。古书一卷,谈天说地,岂不快哉? 马车叮叮咚咚地在道边停下。 下面的山路车不好走,需要步行。车夫打开车门,两个丫鬟扶着薛家大小姐下了车。 薛明珠戴着幕笠。整个脸都遮得严严实实,没有打伞,细雨吹湿了她的衣摆秀发,远远看过去。一向硬挺的腰身,竟然显得有些松垮,背影也不知不觉变得颓废许多。 “小姐。他们说的那家茶馆还有一段距离,这道路湿滑。很不好走,不如坐个肩舆?” 薛明珠咬了咬牙:“不用!” 她家三叔公本身就是灵师,向来龟毛,脾性也奇怪的很,谁知道她要是坐着肩舆过去,人家灵师会不会觉得她心不诚,再生出事端,虽说这心中挤压的怒火爆棚,可薛明珠还是忍了。 那两个丫鬟却忍不下去。 “小姐,你说真是那什么红尘搞的鬼?先不说她小小年纪,有没有三爷说的那般厉害,要真是她,她图什么?咱们两家往日无怨,近日无仇的。” 说白了,那什么红尘就是一乡野村姑,她们小姐那是远在天边的凤凰,平日里连多看那人一眼都不会,上哪儿去结怨去? 薛明珠咬牙走路,没搭理自家丫鬟,她牙都要咬碎了,舌头一舔嘴唇,全是铁锈味儿。 她其实没走太久,茶馆既然能开业,客人还多,就不可能是位于深山老林。 也就走了差不多小半个时辰不到,就来到红墙绿瓦的屋宅前,薛明珠刚想绕过去去正门,旁边的侧门吱呀一声开了,里头出来一只——大猫? 到像是豹子,只是身上穿着藏蓝色的小坎肩,明显家养的小东西,谁会养只豹子做宠物? 那只大猫晃荡晃荡,晃荡到她面前,嘴里还叼着一张纸条。 纸条明显是随手截的,边缘参差不平,上面就写了一个斗大的字——‘进’。 薛明珠只好深一脚浅一脚地走进去。 茶馆外面看挺好的,又大又阔朗,花木掩映下,别有意趣,可从这侧门进去,那简直就像一只怪兽张开嘴一口把她给吞了,脚下都是淤泥,一步一踉跄。 “该死,这是什么路?” 婆子搂住自家小姐,急道,“还是走正门好了。” 薛明珠点点头,一行人转过身去。 “……” 一只毛色光亮,白得特别匀称的大老虎,不知道什么时候堵在门口,那只大脑袋微微摇摆,眼睛发着绿光,一对上那一双眼,薛明珠顿时脚软,倒吸了一口冷气,瞬间脑子一片空白,想也没想,扭头就跑。 慌不择路跑出许久,一行人才找回理智。 薛明珠毕竟是个脑子清明的,深吸了口气,平静下来,咬牙道:“走,谁也不许乱!” 她那两个丫鬟往前几步,很努力地在前面开路,两个婆子在边上扶着她。 接下来再也没碰上特别吓人的东西,但等她进了院子,看到坐在凉亭里读书的红尘时,整个人都狼狈万分,鞋面上沾满污泥,裙子也乱七八糟,一头乌发,沾了好些枯枝败叶。 红尘也一怔,扭头看了眼小莫。 小莫坐在树下的阴影里,低着头煮茶水,连抬也不曾抬,每一根头发丝上都写着无辜。 小猫凑过来,低声道:“小姐,那个薛明珠得罪咱们小莫了吧?” “……不知道。” 真不知道,但看这架势,确实像有‘深仇大恨’似的,红尘可没心思整治人家薛家的大小姐,她玩一手,仅仅是因为忽然动心想化解一下多年宿怨,也帮一帮那个还算看得入眼的欣姐儿,并不是真就多看不上薛明珠。 事实上,薛明珠也无辜。 心思念转,那位薛家大小姐已经一脸隐忍,满身狼狈地出现在凉亭前。 因为戴着幕笠。到看不清楚她那张脸,红尘却知道,她的脸色肯定说不上有多好。两个丫鬟更是义愤填膺地瞪着红尘,估计要是目光能杀人,红尘都被杀了百八十次。 “都到了这份上,时间有限,咱们也别说什么客套话。红尘小姐。我的病,您能治好吗?” 薛明珠走过去,找了个石凳坐下。不着痕迹地蹭了蹭她鞋子上的淤泥,进了亭子,外面的风雨也仿佛小了,身上一暖。压抑在心里的怒火却越发膨胀,只是她再怒气冲天。这时候还是不肯发作的。 红尘失笑:“我可不是大夫。” 轻飘飘一句话,薛明珠脑子嗡的一声,她身边的丫鬟一下子跳起来:“为什么?你和我家小姐有仇怨不成?你这么做,难道就不怕死?我家小姐马上就是厉王侧妃。一根指头就能……” 红尘轻轻摇了摇手指,她脸上还带着笑,可那丫鬟未吐出口的话。就一下子被憋在嗓子眼,再也吐不出去了。心里还陡然升起一丝后怕,背脊发凉。 “明珠小姐便是有火儿,也不该发到我的头上。”红尘微笑,漫不经心地倒了杯茶,让小猫送过去,“你们薛家自己人的恩怨,前世因今世果,因果如此而已,薛家祖宗看你不顺眼,要你倒霉,怪得了何人?” 薛明珠顿时嗤之以鼻:“我薛家的祖宗?怎么,就因为我懒得理会他们那一家子,不愿意帮忙,祖宗就不高兴?要真如此,怎么那一家子欺负我家外祖母时,祖宗也不显个灵?要真有什么因果,那他们家也该先得报应!” 这位大小姐一向好强,别看她外祖母在她年纪很小的时候,便寿终正寝,可她还记得那是个特别温柔的女子,对她也极好,一直一口气堵在心里,上不去下不来的,并没有因为时隔多年就忘却亲人受的那些苦楚。 “当年我爹就没少看那帮人的白眼,他们说我家坏事做多,祖宗蒙羞,这才多年只有我爹一个病怏怏的男丁,剩下的都是丫头片子,我就让他们看看,哪怕我家只有丫头,也比他们强出百倍,千倍!” 薛明珠冷笑,“现在用得着我,就找上门来,世上哪有那样的好事儿?” 她那两个丫头眼睛都发红,小猫和小狸也隐约有点儿觉得,薛大小姐的所作所为,虽说稍稍过分,可这么看来,到也不是没有道理。虽然说是冤冤相报何时了,一笑泯恩仇最好,但人家就要复仇,似乎也不是不行。 红尘点点头,轻声道:“我给你讲个故事。” 杞县有一薛姓大户,家中出一伤风败俗的女子,本该沉河溺死,全赖族中老人心怀怜悯,只是逐出家族,却不幸难产而亡,相约与小姐私奔之人,乃是一位灵师,好不容易解决外面的麻烦回来找这位小姐,却得知小姐已死,独独剩下一个女儿,还有小姐的父母,祖孙三人相依为命,经常受族中其他人白眼,生活艰辛,他大怒,就找到薛家本家的祖坟,动了手脚,又寻了一个香火鼎盛,且方位正好的月老庙,将自己女儿的命魂附着在上头,整个布置下一个特别复杂的风水局,窃取薛家本家的气运。 “这个风水局本是用来强干弱枝用的,灵师天分很好,竟能活学活用,反过来使,只是这种布局有伤天和,那个灵师恐怕也很难善终了。” 红尘讲故事的时候平铺直叙,一点儿文采也没有,要是陌生人听她一席话,恐怕也就笑一笑了事,薛明珠却越听越觉得熟悉,更是浑身发毛,许久反应过来,勉强嗤笑一声:“你以为你说这些胡话,我就会相信?” “难道王半仙没告诉你,你不信也不行了。”红尘叹了口气,“当初布置风水局的灵师毕竟年轻,思虑不周,他只想着他的女儿,动手时没有顾忌,却不知道风水局也不能十全十美,导致虽然你们家窃取了整个薛家宗族的气运,受益的却只有女子,以至于家中女儿个个钟灵毓秀,男子却多不成器,当然,甚至连生都生不出来。” 薛明珠半晌没说话。 “你要明白。窃取气运,蒙蔽天机,能一时得逞,不可能永远不不露馅,你应该想想,一旦薛家的祖宗们察觉到这件事儿,怎么可能会让你好过?肯定拼力反抗。你要不是也姓薛。恐怕就不会有现在的烦恼了,必定早千百倍的偿还回去,说不准已尸骨无存。” 红尘吐出口气。抿了抿茶水,这般长篇大论,她也口干舌燥的,眼见薛明珠坐在那儿。双手紧紧抓着衣摆,身子虽然还是坐得笔直。却隐约有些微颤。 “我看你是个明白人,应该知道这样的风水局虽然邪性,却只胜在隐秘二字,现在底子都被掀了。想破除实是容易,薛家本家的人都不用做什么,只要去祖庙里哭诉一场。一切就迎刃而解,但你们会有什么下场?” 薛明珠瑟缩了下。 她要是个什么都不懂的便罢。也不会怎么惊恐,可确实如红尘所言,她对这些事情也不是一点儿都不知道,有一个三叔公在,虽没有认真教过她什么,可也稍微提起过一点儿。 再说,她纵然想要不信,脸上越来越多的火疖子长在那儿,一直不见消下去,也容不得她不相信了。 “拿面镜子。” 薛明珠轻声道。 红尘就让小猫拿了一面打磨得极光滑的铜镜。 丫鬟捧到大小姐眼前,把她的幕笠摘了,铜镜里的那张脸,连她自己看都觉得恶心。 “皮肤好像松了些。” 薛明珠小心翼翼地碰了碰她的眼角,一瞬间竟感到皮肤的触感粗糙而松垮,心里顿时一紧。 旁人可能看不出来,这位冰冷清高孤傲的大小姐,多多少少有一点儿自恋倾向,平日对自己的容貌最为重视,简直碰破一点儿皮,也要难受半天。 薛明珠有一种感觉,眼前的女孩子说的每一句都是真的,她的预测也极有可能成真。 “你要我怎么做?怎么做才能保证风水局不被破除!” 她声音变得低落,**道。 红尘挑了挑眉:“怎么?你难道真想保留它?家里再也不会有男丁都不介意?”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薛明珠轻轻低下头,双手扣在一起,端端正正地坐着,十分优雅,“我们薛家这一代只有我和妹妹,身为女儿,我们又怕什么!” 说得红尘都想给自己布置个风水局了,可惜,夏家不是薛家,她也找不到愿意为她牺牲一把的灵师。 “你到看得开,可惜这事儿恐怕由不得你来做主,想必薛家的祖宗们不会答应。” 红尘摇了摇头。 薛明珠也没抱太大的希望,一听她如此说,就从善如流地改了口:“那还有什么破解之道?” 只她这份儿脑子清明,不急不躁,就是个做大事的料子,红尘漫不经心地看了她一眼,再没卖关子:“很简单,你和薛家宗族和好如初,两家合并成一家,重修祖坟,祭祀祖庙,身上的症状自然会消失,将来可能不会像你以前那样,做什么都如有神助,但你只要努力,也不一定就过不好自己的日子,风水局嘛,再厉害也只能让人去借力,又不是没了就不行。” “世上成功的人那么多,总不至于没一个家里都有绝佳的好风水。” 红尘说完,就端茶送客。 有闲工夫还不如多读几卷书,书房里一群小伙伴等着给她讲课来着,实在懒得应付这位大小姐太久。 薛明珠沉默片刻,就站起身,接过丫鬟递过来的披风披上,告辞离去,刚走了几步,一扭头,看着红尘,轻声道:“所谓养移体居移气,人的出身来历本该决定一个人的气质,真奇怪,你根本不像蒋家庄长大的村姑,我以前听三叔公说过,偶有灵女天姿出众有宿慧,今天莫不是见到了传说?” 红尘只是笑了笑。 薛明珠也笑:“罢了,你是有宿慧还是得遇明师,与我又有什么干系,自己的事儿还不知如何了结,还怎么去管旁人!” 她还是走了。 这一日没过,刚到晚上,红尘就在茶馆的客人嘴里听说那位厉王的未来侧妃,居然改了脾性,再一次和薛家本家热络起来。一家子和乐融融,还要重修祖坟,更要祭祖,毕竟薛家有女孩儿嫁给厉王,也是件大喜事。 小猫却觉得奇怪:“小姐,你怎么不告诉薛家本家那些人,他们的气运让薛明那一支给窃取了?” 红尘摇了摇头。说出来又有什么用。除了平添芥蒂,似乎毫无用处,到底还是一族之人。本家又确实弱势,无薛明珠的帮衬,还不知多久才能恢复元气,薛明珠人单力薄。家里连个顶门立户的兄弟也无,要是能有些族人。同样是好事儿。 其实就是本家都知道了此事,可能还是会做同样的选择。 反正风水局都给破解掉,不用再担心,也没必要让人家薛明珠偿还祖宗欠下的债。当然,更重要的是他们就是想也做不到。 红尘自己就别多事,一切顺其自然挺好的。 没过两日。薛家还送了份礼给红尘,来的是个头发枯黄的老头。红尘一见他,就惊了下:“你居然还能活着?” 三叔公也大惊失色:“没想到你这么年轻?” 他一直呆在薛家,闭门不出,不接触外人,自然不知道红尘是谁,听薛明珠说是个年轻的女孩子,也以为至少都有二十五六岁,没想到竟真的是一个少女。 “是啊,我该死了。”又听这少女一句话出口,不由苦笑,“可我答应了别人一定要活着等待,还没等到结果,就不能乱死。” 这个薛家的三叔公虽然看起来干瘦憔悴衰老,不像个好东西,性子到不错,送来的礼物除了寻常的之外,还有一些他师父送给他的书籍。 全是古老发黄的竹简,特别笨重,大部分是关于风水局,还是那种比较偏门的风水局,不是过于阴邪,就是只要布置出来便两败俱伤的那种,威力奇大,也非常危险。 这种东西一般连师父都不一定愿意教给徒弟,最好带到坟墓里才安全。 “虽然你可能不需要,但我这一把年纪,又这副模样,再收个弟子怕不大可能,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荒废了未免可惜。” 红尘顿时翻了个白眼,这会儿他送来的书里,最上面的那一本正叫嚣:“屁,还老祖宗,老子他奶奶的是你师父盗墓愣给挖出来的,以为老子想跟着你,哼,还想毁尸灭迹,要是老子真被扔炭盆里头,做鬼也不放过你个白痴!” “丫头,告诉你,这小子心思不良,没准儿引诱你跟我学习来着,我会的那些东西,你学学破解方法就算了,可别有事没事儿去给人家布置一个。” 装作一无所知地送走这位三叔公,红尘干脆把这批竹简拿红绸包好,还系一个蝴蝶结,塞进书箱和她那些个秘不示人的书本们搁在一处。 这一箱子都是特别喜欢唠叨的货色,聚一块儿比较热闹。 虽然玉珏空间这一次没发布任务,不过,好像她完成之后也得到不错的奖品了。 时间一日日过去,眼瞅着进入六月,雨到停下,一连数个好天,艳阳高照。 红尘也开始上学读书,阑珊书院的教学其实很有意思,尤其是今年的先生们,相当有水平,红尘听了几堂课,挺有收获。 当年她读书时,碰上的可都是只会照本宣科的老学究,根本没见过这等能把历史串讲的比故事还精彩,教画画,也能带着学生们去外面看山看水看树,看美人的好先生,她现在算是山长入室弟子,时间自由得很,还能挑课上,红尘却还是每一堂课只要有时间,就一定去听,还找了个大本子,把老师讲的东西认认真真都记录下来,回去就照本宣科给罗娘她们讲。 虽说上学上得乐不思蜀,红尘可没忘记她的初衷是要帮罗娘她们考试,脱籍。 这日,红尘正抱着她那本记得密密麻麻,到处是速写符号,简化字的笔记本,盯着罗娘一群姑娘重新抄写,门帘忽然被掀开,暑气扑面而来,如今天气开始闷热,呆在屋子里没片刻汗水就涔涔而下,可开开门热力更足。 “红尘小姐,师风公子来了。”(未完待续) 第七十四章 坑 “师公子有事?” 红尘规规矩矩地把师风让进客厅。 小猫和小狸也规规矩矩地上茶。 茶水都是寻常待客用,很香,但那种生疏的感觉,还是让人如坐针毡。 好像小猫和小狸这两个下一刻就要拿起扫帚把他轰出大门。 师风觉得自己挺冤枉的,他这些日子多竭心尽力,一切为了夏家,对这位嫡小姐也掏心掏肺了。 虽然不知道家里老族长到底想什么,迟迟不让她回去,可在师风心里,这是小姐,至于夏蝉,那就是鸠占鹊巢的那只蠢鸠,或许不太恰当,可他读书少,凑合着吧。 奈何他一片丹心,夏世杰那小子飞他白眼儿,横挑鼻子竖挑眼,整日找麻烦,好吧,反正他现在也懒得理会那小子,爱怎么着就怎么着,结果到这边碰见红尘小姐,也照样没脸,至少他老觉得在红尘小姐面前不大敢抬头。 心里委屈的很,师风还是稳稳当当地坐着,一派温文尔雅:“我可纯粹是来看看小姐而已,杞县这边的事情已了,我和大公子该回去了,临行若不来见小姐一面,我这心里不踏实。” “那祝师公子一路顺风。” 红尘笑了笑,亲自动手给他斟茶一盏,其实说起来,当年她在夏家固然有很多不称意,可夏家那些子弟们,却各有各的好处,师风豪爽大方护短,但凡师兄弟姐妹们有个什么事儿,都愿意帮忙。 记得那年王越第一次纳妾,师风就动手打了他一顿,差点儿把他一条腿给断掉。要不是夏世杰阻拦,蒋婵也跟着敲边鼓,还使手段让他去边疆驻守三年,也许那一次王越得丢大半条命。 原来火爆脾气的师师兄,也有如今这样温柔和气,周身都散发着暖洋洋明光的样子。 师风笑眯眯喝了茶,心情好很多。半晌又沉默下来。皱眉道:“我最近查到一些事。” 他沉吟了下,似乎不知道该怎么说,想了想还是小心道:“在永安有个贵族家的小姐。好像曾经找人对付你,只是没有成功,你也知道,她们那种不食人间疾苦的千金小姐。向来执拗得很,谁都不知道失败一次两次。她还会不会来三次四次,偏偏对方行动十分小心,根本就抓不住把柄。” 就是抓住了把柄,也不是他该插手的。 夏家规矩严。师风如果在没有确凿证据的前提下,随意骚扰夏蝉,那肯定讨不到好处。何况还有个疯了一样把夏蝉当心肝儿的夏世杰在呢。 “红尘小姐最近在阑珊书院读书,没什么事还是别随意出门!” 师风耷拉着脑袋。他也知道自己没头没尾地这么一说,让人迷糊,可要不提醒两句,他这心里怎么也过不去。 红尘顿时怔了怔,随即一笑:“我知道。” 这次她难得亲自送师风出门,出了门顺手还把平安和小老虎捞起来。 小老虎窝在她肩膀上,脑袋在一边,尾巴耷拉在另外一边,很乖,一动不动,乍一看还以为围着一个老虎皮的围脖,至于平安更懒,团成一个球让她抱在怀里,吐着舌头懒洋洋地打呵欠,半点儿都没有当初称霸街道的威武。 果然是生于危难死于安乐啊,太舒坦了不成。 离开茶馆,师风转过头来欲言又止,嘴唇动了动,见眼前的小姑娘一派天真无邪,终究还是把话给吞了回去。 现在家里那位族长夏安夏大人稳坐钓鱼台,谁也不知道脑子里都想什么东西,要说这是大事,必须调查清楚,不出半点儿纰漏才能确定,可现在事情也调查得清清楚楚了。 公主前些日子还要去通告宗族,说明此事,好让红尘小姐认祖归宗,却不知道族长私下里和她说了什么,公主哭了一晚上,就送了封信过来,让他先找机会把事情跟红尘小姐点透,最迟到今年过年前,她接小姐回家,在这之前,就让她先在阑珊书院读书。 师风脑子里犯迷糊,可这话真不该他来说,他是夏家弟子不错,可他姓师,不姓夏。 夏世杰在这儿呢,那是红尘小姐同父同母的亲哥,有他在,哪里轮到自己插嘴? 师风踌躇半天,上了车都不知道该不该由自己来点明,红尘是一点儿都不乐意变明白的,直接挥了挥袖子,笑眯眯道:“路上小心!”快点儿走吧,最主要是把夏世杰那白痴弄走。 红尘一向装作不认识夏家那位公子,可装不认识,偶尔想起来也腻歪。 正寒暄,前面就传出一阵疯狂奔跑声,草丛里窸窸窣窣,师风本能的第一反应,向外一蹿,落在红尘面前,广袖甩开,做出警戒保护的动作。 咕噜噜,咕噜噜,一个球一头栽倒,连鬼带爬地从半山腰上滚了下来,一路滚到师风面前,啪嗒一声,掉到地上,师风吓了一跳,红尘低下头看了看,居然是认识的。 这人就是那个柳五的败家孙子。 要不是红尘对他印象很深,恐怕还认不出来,那次见面他的状态就不算好,昏昏沉沉,一副酒色过度的德性,九天一见,更是脸颊枯瘦,神色憔悴,双目凸出,显得极为惊恐,一眼看到红尘和师风,就和没看见似的,爬起来又连滚带爬地跑了。 红尘:“……” 师风扫了扫身上被溅到的尘土,皱眉道:“这什么人啊!” “算了,师公子快上车,再晚太阳下山,怕是路不好走。”红尘笑眯眯地道。 送走了师风,红尘回茶馆,正好是饭时,曲三娘今天晚上做得饭菜十分丰盛,大概是不知道自家小姐会不会留客吃饭,做了很多很正规的待客大菜。 师风是没享受到,薛柏桥这小子到高高兴兴地过来蹭了一顿,吃饱喝足。腆着肚子晃悠回去,红尘本来想拜托两个来品茶的茶商送他一程,后来还是老山参说,小侯爷身边隐藏了七八个一流好手,都是为了保护他,这才罢了。 想想也是,薛柏桥如今出门不像在京城那样带着一群狗腿子。就单独一个。还喜欢四处乱跑,再加上上一次还出了事儿,要是身边再没有护卫。那他这个小侯爷的身份也未免显得过于不值钱了些。 茶馆的防卫也该加强,幸好付子文四个人还债还没还完,到老老实实地给她当护卫呢,红尘又叮嘱白虎最近别乱跑。还在后院布置了一些复杂的机关陷阱,才算放心。 师风今日提醒的话。还是不能不在意。虽然不知道蒋婵究竟会做到什么地步,可她的性子有多阴狠,上辈子已经见识过了,这辈子总不至于再掉以轻心。 不过日子依旧平常。每天按时去书院读书,晚上回来跟小莫一起,给罗娘她们讲课。大家都有一种紧迫感,努力压榨一切时间汲取知识。连小莫都说,如果她们这群女孩子是男子,有这个劲头,哪怕天资一般,花个三五年的时间,想考个举人出来也轻而易举。 红尘到相信,读书除了天分,还得看资源,别的读书人想找一本书都难,哪和她们似的,想读什么书都能读得到,还附赠绝对详细有趣的讲解笔记。 这日红尘照例一大早儿就去阑珊书院,稍微起得晚了点儿,干脆打包了一份儿春卷,往日到不用如此赶时间,可今天轮到郭山长讲课,迟到不大好。 他老人家年纪大了,精力不济,真正过来给学生们上课的时候不多,所以难得有机会,好些已经不怎么来书院的学长学姐们都纷纷到齐。 红尘一进门,就让郭山长拎到前面第一排最中间的位置坐好,呃,是不是特别关照她不清楚,讽刺她的身高到有点儿可能。 教室里面郭老那群入室子弟们比较多,都是十六七岁,甚至有二十多岁的,红尘年纪小,早年营养不好,身量实在不高,要是坐在后面,估计连人都看不见了。 坐在第一排,一群人盯着她的后脑勺看,淡定如红尘,都有那么点儿不自在。 郭老两手空空,学生们桌前也没什么书,他老人家的坏毛病,上课天马行空,同样一堂课,今天给这波学生讲的,就可能和给另外一波学生讲的不太一样,弄得好些学生们最讨厌考试时郭老山长出题,他一出题目,好好的测试顿时就成了需要看运气的事儿,成绩高低完全无法预测。 “郭老不知道又要作什么妖?” 几个学生私底下嘀嘀咕咕,精神到都挺振奋。 这位主儿讲的东西向来特别有意思。 郭老咳嗽了声,把两只刻薄往书案上一搭,下面的窃窃私语顿时消失。 “最近边疆纷争不休,四国之间小摩擦骤增,大摩擦平均三年一次……所谓知道历史,能避免现在和将来我们会犯的错误,今天,我就给大家讲一讲,百年来我大周与北燕,西狄,以及大雍的战争史,还有涌现出来的各种英雄人物。” 这个好,再喜欢学习的学生,也更喜欢听故事,哪怕只是个历史故事。 郭老一讲这个就激动,劲头十足,坐在前面吐沫横飞,下面学生听得一愣一愣的。 讲着讲着,郭老就一伸手,把红尘拎到前面,扔给她根毛笔,指了指旁边架子上的白板:“给我把大周和北燕的边界画出来。” 红尘:“……” 下面一师兄猛地拍了下脑门:“坏了,咱小师妹这回要出丑。”他们这些跟郭老四五年的师兄弟再清楚不过,郭老每次讲学,讲到入神,就喜欢使唤手底下的学生,当然,一般都是使唤那些久经考验的师兄们。 他的思绪快,经常几句话念头就不知跑到哪儿去,能跟得上他思路的学生真没几个,所以次次都有可怜的娃倒霉。 以前最倒霉的是郭老的三儿子,也就是他们的大师兄郭靖,后来郭靖离开阑珊书院,弃文从武,去了禁军。自此逢年过节回家一次都不容易,郭老抓不住他,剩下的师兄弟们轮到谁谁倒霉。 这次到好,红尘坐在第一排,又是郭老最看重的,自然让抓了壮丁。 “阿弥陀佛,希望小师妹能忍一忍。” “小师妹别怕。大哥不用笑话二哥。丢乖露丑的不是你一个。” 红尘只听见下面窃窃私语,可不知道底下师兄师姐们的同情,她还以为郭老手下的所有学生都有随手画地图的本事。不禁暗道这阑珊书院的确牛气,边疆地图,边界线什么的,那可是朝廷机密。寻常百姓琢磨这个,也不怕被扣上通敌卖国的帽子? 既然郭老一点儿都不怕。她也没必要担心。 地图她是没背好,边界线的情况也画不出来,但谁让人家有外挂来着! 在玉珏空间招呼一声,一堆看热闹的就冒出来友情奉送各种地图。 “哎哟。找到了,这一份地图还是去年有个闲极无聊的窥探你们位面绘制而成,看看多详细。连北燕兵营分布图都有。” 红尘顾不得仔细琢磨,郭老讲课的速度很快。她只顾着拿着笔刷刷刷地在白板上涂抹。 郭老讲到某某战役,她就得立即画出战役发生的地点,各国行军路线,再给标注上各国势力范围。 一群学生:“……” 前面坐着的,郭老比较重视的学生们都傻了眼,外面挤着,还没怎么听过郭老讲课的新生不禁心荡神摇:“咱们书院绝对不比国子监差,我以后再也不想着进京了,瞧瞧,那不是今年才入学没多久的新生?她学了这么短的时间,就能做到如此地步,咱学个三五年,出去之后还不敢跟鬼谷弟子拼一拼?” 讲到一半,郭老看了看时间,戛然而止,一个纵步蹿出教室大门:“我约了人,来不及了,红尘,替我上课。” 红尘:“……” 又来? 以前也没闹这么严重过! 那帮本让红尘小师妹给惊得晕头转向的师兄弟们,顿时窒息,他们这位山长的第二个毛病犯了,其实算差不多,终日给自家喜欢的弟子找麻烦,越是喜欢谁,谁的麻烦越大! 红尘扫了眼书案,连本讲义也无,她又没长前后眼,更不会预知,怎么能知道自家这位山长后面要讲什么。 可现在在座的学子们这么多,甚至还有外面听说郭山长讲学,特意大老远跑来听的,别的不说,中间那一排两个大高个儿身上的儒生袍一模一样,显然也是哪个书院的人,只红尘对这方面没有研究,不知道他们来自哪儿而已。 今天要是在这些外人面前丢人现眼,他们书院的名声恐怕岌岌可危。 红尘脑子里一片空白,面上却极为淡定,就像此事是早安排好了的一样,慢慢坐过去,张开嘴就开始扯,说一说百年前的旧事,王族秘闻,陈国国主的风流韵事里透露出来的隐秘消息,别说,扯得特别像真的。 坐在下面几个师兄、师姐先是松了口气,后来心里也犯嘀咕,难道郭山长给这个小师妹吃小灶了?却不知道红尘自己也是一边讲,一边满头大汗,觉得自己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原来陈国国主喜欢他嫂子,原来北燕的皇子和西狄的公主之间上演过各种爱恨情仇的戏码,原来咱们大周…… 她说的内容通通都是玉珏空间二手版块儿里的历史传奇的内容,这些东西也是有真有假,不保证真。 红尘扯的时候,也说了一堆‘据说’,反正扯得很像真的,可就这一个像字,让她完全不用负责任。 她刚刚开始代替郭老上课时,那帮学生很不屑一顾,后面还溜走了一批,可等她上了小半个时辰之后,整个教室大门都被堵得密密麻麻,墙根底下蹲满了人,窗户上露出来好几个黑脑袋。 整个教室里只有红尘一个人的声音,学生们连去一趟厕所也是飞奔走飞奔回。 “哎哟!” 夏世杰被撞得一踉跄,脸色骤变,那个撞了他的小年轻一溜烟就没了人影,连道声谢也不肯。 “这阑珊书院也太……” “咳咳。”师风咳嗽了声,瞪了夏世杰一眼,让他把后面的话都给吞回肚子里。 “今天正赶上郭山长讲学。机会难得,咱们也去听听。”师风笑着拍了拍夏世杰的肩膀,“我刚才打听了下,山长讲的是诸国纷争,你平日里不也最爱读这一段历史?” 身为夏家的男孩子,天生对战争很敏感,他们终究是要上战场的。夏世杰喜欢研究这些。那是正常的很。 夏家有的是大儒愿意登门讲学,连国子监侍讲的课程,他平日里也是爱听不听。 腹诽了句。夏世杰还是点了头。 郭山长的名头那是绝对管用,再说,阑珊树眼也不可能让人任意进出,师风他们既然找了山长进来听课。要是连面也不露,半截走人。未免不大礼貌,容易得罪人。 师风本来还想问问路,结果根本不用问,朝着人流最密集的东北方走。绝对出不了差错。 两个人不紧不慢地到了教室外面,乍一眼看过去,夏世杰就缩了缩肩膀。 “怎么这么多人?”他忍不住皱了皱眉。心道,这等小地方的读书人太没见识。不就一堂课?即便是郭老讲的,又何至于上赶着拍马屁。 这些人里头,不知道有多少是真心就想听一堂课的。 师风一看夏世杰的脸色,就知道他想什么,轻轻碰了碰他的胳膊:“走吧。”在人家的地盘上还是谨慎一点儿的好。 夏世杰皱了皱眉,略有些踌躇,不大想进去:“咱们没必要和他们挤,要不然在外面等一下,等郭老讲完课,再见一面也无妨。” 师风正犹豫间,夏世杰的身子忽然一僵,猛地抬头,眉蹙得更紧,师风也怔了怔。 前面正有两个书生压低声音道:“讲得真有那么好,不是说现在是郭老的学生,红尘小姐在代课?她才刚入学不久吧。” “嘘!” 才一出声,再前面一排人齐刷刷回头瞪,两个书生顿时噤声,屏住呼吸细听。 里面的声音到是确实很洪亮,教室也并不大,只能容纳三十余人罢了,在外面仔细些,也能断断续续地听到讲课声,一开始大家都是礼貌所致,看别人不出声,这才静默,但听着听着,就都入了迷,脑子里一片空白。 估计就是真有特别出名的说书先生来讲大家都爱听的故事,也不可能造成眼下这样的结果,毕竟说书先生可说不出真正像模像样的四国宫廷秘史,也不敢说。 听前面书生几句话,师风挑了挑眉颇为好奇,夏世杰脸色骤变,沉默片刻,冷哼一声:“还不走,真想听一黄毛丫头讲课不成?” “想走也走不了了。” 一会儿工夫,后面又堵上一层,这是里里外外四排人,还不算屋顶上直接掀开瓦片的那几个能人。 身后的目光如刀,师风竖起食指,笑眯眯地冲夏世杰耸了耸肩,夏世杰胸口里一口气上不来,差点儿厥过去,他是绝不想听,也不肯听,可周围太安静,他甚至觉得自己呼吸的声音重一点儿都惹人烦。 一时间静下来,里面红尘的声音,很细弱,却连绵不绝地钻进耳朵里,夏世杰冷笑:这算什么?满嘴胡说八道,她以为自己是谁?还真敢代替郭老讲课,也不嫌丢人! 再看周围学生听得津津有味,他心中更是不屑,一帮肤浅的家伙,你们到书院读书,是为了获取知识,是为了科举取士,听一小女子胡言乱语有何益处? 红尘越讲越深入,都开始很大胆地来剖析百年前大周朝太祖皇帝能代陈坐拥天下的原因。 这时,前面的学生发现郭山长一手捧着一杯茶,也站在门口,好像听得津津有味,一点儿都不打算进去,但只是稍微指点了两下,就又收了心,夏世杰愣了愣,脸色更难看,忍不住想幸亏他没沦落到阑珊书院,山长都如此不靠谱,历次科举取士,竟还有书院学生能中进士,真不可思议! 还是红尘一扭头发现了郭山长,顿时松了口气,连忙从座位上站起身。 “哎!”(未完待续) 第七十五章 夜色 一片哀叹声,因为那是郭山长,声音到不敢大,可耐不住人太多,会聚在一起,声音就变得洪亮起来。 郭老哈哈一笑,到颇有点儿得意。 “看来大家还是喜欢漂亮小姑娘讲课,我这根老白菜帮子过时了。” 红尘翻了白眼就溜达下去,郭老也没再打趣阻拦,偶尔这么戏弄下学生是情趣,闹得太过分,那就是不负责任,他正经过来讲学,一年都不一定能有几次,人家那么多学子过来,还有远道的,总不能不认真把课讲完。 郭老继续讲,听的学生还是不见少,但外面好些基础还不扎实的,差不多就听不懂了,不像红尘讲课,纯粹和故事差不多,任谁听也听得高兴。 师风微笑,不愧是大小姐呢! 夏世杰低垂了眉眼,哼了声,他到是想说郭老老糊涂了,学生胡说八道也不训斥,还洋洋自得,那丫头所作所为,如此轻佻,实在不像淑女,把皇室秘闻当笑话一样讲,难道就不怕得罪邻邦?可不知为何,却有一丝心虚,终究没乱出口。 师风看了他一眼,见他沉默,顿时轻松些许,大公子还是稳重点儿好,身为一个男人,应该学会不轻易说话,话少才显得更有份量,更不该口出恶语,更何况是对自己的亲妹妹。 天色微黑时,郭老的课才讲完,师风和夏世杰都觉得腿脚有些发麻,还是强打精神过去与郭老寒暄。 红尘瞥了他们一眼,没有搭理就出了门,小莫在外面等着,顺手接过她拎着的包。两个人离开书院上了车。 “小姐今天讲课讲得真好。” “是故事讲得好吧。” “起码有六七成真实可信。”小莫轻声笑起来,声音很柔软,“小姐说辟疆王功在社稷,难得公允,若是老王爷在世,一定把您视作知己。” 刚才讲课时,红尘讲到许多林家的故事。那帮同学也没觉得奇怪。哪怕如今的林家人人喊打,可说到当年,说到开国时。不提林家哪来的大周朝? 红尘怔了怔,苦笑:“将军百战身名裂,李陵如此,林老王爷竟也同样下场。林家满门忠烈,祖孙三代戍守边疆。结果天狼山一战,战神惨败,想一想也让人不寒而栗。” 小莫的脸上毫无表情,冷的像一座雕塑。 红尘失笑:“不说这些。我们快回吧。”出门之前,她刚在井里冰镇了一网兜大西瓜,回去正好吃。 阑珊书院 夏世杰和师风听完了郭老的冷嘲热讽。不是嘲讽他们,纯粹是拿国子监几位大儒开涮。 人家是一辈人。年轻时相交莫逆,年老了开开玩笑,互相讽刺几句无所谓,他们要是应了,那就是大事儿,偏偏郭老这人别扭得很,你不搭理他,他就要闹别扭,弄得俩人终于摆脱这位老人家的时候,衣服都要湿得不能穿。 “行了,先去柳客卿家转转,他老人家快十年没回家,咱们既然来了杞县,临走总要瞧瞧他家里如何。”师风从袖子里拿出一巴掌大的小本子,翻开看了眼,上面一行一行,都是他列好的计划。 小时候师风的记性不好,当年在夏家,他老丢三落四的,为人粗心,后来大长老收了他做弟子,他也是最笨的一个,经常因为忘性大而出错,好些师兄弟都嘲笑他笨蛋。 后来大长老看他躲在屋子里哭,就把自己练字用的废纸收集了一些,正面用过,反面缝合,让他把每天要做的事情都记下来,只要有空就看两眼,从那之后,师风就再也没遗漏什么重要事项,等他年纪越来越大,地位越来越高,好像渐渐开始用不着这种东西,奈何习惯养成,哪怕没用了,他还是随身携带个本子,依旧用废旧的纸张制作,不用新的,这在以前总会被人嘲笑,现如今却只会让人说他这人又认真又有个性。 “咦?这是柳家?” 地方很好找,师风和夏世杰没多久就到了地方,只是乍一见,都有些不大相信。 他们偶尔也见过几次柳五,那是家里的客卿,地位尊贵,连老族长待他都十分客气,每年事少要花上十万两银子以上来供奉,可以想象柳五有多富贵。 但眼前这座宅子却一看就让人不愿意踏进去,朱色大门斑驳难看,门槛掉了半个,绿苔已经隐隐发黑,师风敲了半天门,里面都没人应声,就在夏世杰不耐烦,拉着他转身要走时,才有个家丁模样的中年男子匆匆而出。 师风和夏世杰这样的打扮,再加上手里拿着柳五的亲笔信,那家丁登时就松了口气,连忙把二人让进门。 “我们老爷子走了十多年,可算是有信儿了,哎。”那家丁给他们上了茶,脸上略带几分急色,“老爷子也不知现在怎么样,小的真该让少爷亲自出来请教,可他最近身子不好,不能见客,还望见谅。” 这边说着话,师风四下看了看,总觉得这房子里的气息有些不对,阴气沉沉,有一股子腐朽衰败的味道。 好多古老的宅院都是如此,他也就没太在意,只关心柳五孙子的病情。 那伙计哀声抬起:“请大夫来看过,只说气血两虚,让静养,可这静养了好些时日,半点儿不见好,我就琢磨着,莫不是冲撞了什么,小的这刚想起来,前阵子在我家古庙街铺子里,遇见个女孩子,说她就住苍青山上,离周村很近,我家少爷要是有什么不对,就让我去找她,这不,我这也是病急乱投医了,正想着去看一看。” 苍青山? 女孩子? 师风和夏世杰面面相觑。 “怎么哪儿都有她?”夏世杰嘀咕了句,脸上抽了抽,显然想起自己被那女人整治时的样子,浑身不自在,板着脸道。“那女人到惯会装神弄鬼……你们家少爷得罪她了?” “没有,没有,咱开门做生意,怎么可能得罪人?”家丁吓了一跳,连忙剖白。 夏世杰见他不像说谎,就松了口气,无所谓地摊摊手:“没得罪她。那就不是她捣鬼。找她做什么,那女人能力如何我不知道,但心黑得很。喜欢作弄人,你去找她,她还不知会给你出什么难题!” 家丁一怔。 “用不着多找麻烦,这种事儿。我们家师风师兄那是行家里手,让他进去帮你们少爷看看。” 夏世杰很随意地道。 师风愣了下。皱眉:“大公子?” “行了,柳五爷爷是咱们夏家的客卿,还不能劳动你出手?”夏世杰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师风无奈,只好应下。他心里也清楚,自家大公子这是下意识地不愿意柳五欠红尘小姐人情,其实又何必。都是一家人。 那家丁也没不同意,相比一个陌生客人。还是小女孩儿,他自然更信任手中拿着自家老爷子手书的贵公子。 师风脚下到有些犹豫,可自家大公子一个劲儿催促,那又是柳五爷的亲孙子,似乎是该管管。 茶馆 郭老讲课讲得的确是好,茶馆里好几个客人没赶上去听,都忍不住围在红尘身边问东问西的。 红尘正好也满脑子都是郭老讲的东西,干脆就让罗娘把西瓜切了,又上了茶水,大家就当闲来无事唠唠嗑。 小莫难得也坐在一边听,只是听着听着就神思不属,不知道想起什么,脸上带了几分怅惘。 这一坐下聊天,一眨眼就到了晚上,好像根本感觉不到时间似的。 天上漆黑一片,四处农家灯火燃起来,几个客人肚子里咕咕直叫,大家才回神,哑然失笑。 想走吧,天公不作美,又落了雨。 “留下来吃饭,晚上凑合一宿。” 红尘只能苦笑着招呼曲三娘多去摘点儿菜来,园子里就有菜地,都是原来的主人开出来,一直没荒废,到不用费事,米饭也多蒸两大锅。 那些客人一点儿不介意,自从发现茶馆里有外面见不到的孤品珍本以后,留宿那是经常性的事儿了,到了晚上好些人不肯走,一开始小猫和小狸还要劝劝,结果劝也劝不动,又都是读书人,在杞县能读得起书的,就是贫寒百姓也不能轻忽,赶人的事儿他们可做不出来,只好随他们去。 夏日里不用担心炭火不够用,铺盖卷塞几床过去也就是了,反正他们也不挑剔,累了随便找张桌子趴一会儿完事。 大家热热闹闹地聚在一块儿吃饭,红尘今天有兴致亲自下厨,到水池子里头捞起两条大黑鱼。 这黑鱼别人捞肯定捞不着,就得她亲自动手,是她拿玄冥子馈赠的吃食制作鱼食,喂养了五日,养得黑鱼品质超凡脱俗,力气也大,上次小猫要抓它们,抓了大半日愣是一条也没捞到,还被拖到池子里头弄得灰头土脸。 大黑鱼捞出来,一条清蒸,一条红烧。 做出来一上桌,那些客人们还挺矜持,结果一口鲜汤入腹,那就再也停不下来了,酒足饭饱,小猫和小狸收拾桌子,发现盛鱼的汤盆干净得能当镜子照,连那些鱼骨头都亮得惊人。 小莫拿走鱼最大的那条骨去洗干净,说是要雕点儿什么,这位最近学雕刻学得走火入魔了。 一桌客人也讪讪而笑,都有些不好意思,“咱们红尘小姐的手艺,估计连宫里的大厨都比不上呢!” 奉承了几句,把大厨奉承得挺高兴,就都揉着肚子,走到院子里下下食儿。 今日是晴天,明月当空,园子里的灯笼红的迷人,月色很美。 “希望明日也有好日头。” “今年雨水确实太足了些。” 前阵子大家还都说说什么地方可能闹水灾之类的话,现在却都不大敢说出口,总怕老天爷听见,本来没事儿也要闹出事来,甚至连龙王都不敢随便祭拜。 赏了会儿月色,一行人就洗了洗。找了间书房猫着去。 红尘累了一日,也早早睡了,平安不肯睡它的狗窝,就趴在床下,听着小家伙的呼呼声,她睡得又香又沉,感觉十分宁静。那是前生几十年都没有得到过的宁静。 “呜。旺旺!” 睡着睡着,平安忽然叫了一声。 红尘一翻身坐起来,小茉莉的枝叶碰了碰她的脸颊。老人参从窗口探着身子钻进屋。 “那个后生来了,可能要找你,就是被咱家门神戏耍过的那个,我听他嘀嘀咕咕。说什么豁出去,丢人也得来。” 红尘皱眉——夏世杰? 世上她最厌恶的人之一。其实应该算夏世杰,不是恨,就是讨厌。她恨蒋婵,却不恨夏世杰。蒋婵害过她,而且一直在害她,夏世杰到没有。他虽然使小手段,排挤她。为了蒋婵不让她在夏家立足,做得一切都不像一个哥哥应该做的事儿。 可红尘脑子清醒,她很明白,谁也没有规定当哥哥的一定疼爱亲妹妹,更没有人规定,一个哥哥就一定要对妹妹好,夏世杰当然可以不疼爱她,也有权利为了心爱的人找她的麻烦,不过是相看两相厌罢了。 上辈子她就明白这个道理,一发现自己无论如何也讨好不了那人,便敬而远之,再没有亲近过,只是偶尔在心里头描绘过各种各样的画面——夏世杰倒霉的画面。 很肤浅的臆想,但她不去做,总能想想吧。 披着被子从床上爬起来坐好,红尘打了个呵欠,歪在枕头上半晌没动:“他来干嘛?” 重生一回,上辈子积压的怨气到是散了,见到夏世杰也只觉得淡淡的,没什么很强烈的感觉。 坐了好一会儿,外面院子里的灯才亮了,片刻,罗娘敲门,红尘懒洋洋地不想动,结果罗娘就敲了两下,还是特别特别轻的那种,一看她没动静,就扭头冲小猫道:“小姐累了,让那人等着,明天早起再说,谁半夜三更来打扰人家女孩子?” “啊呜。” 平安也很不满,两只前爪往眼睛上一挡,缩了缩脑袋往小被子里面钻。 红尘:“……罗娘,请他去客厅。” 夏世杰这人脸皮向来薄,大半夜过来找她,必然是出了事儿,换好衣裳进了客厅,对方果然一脸急躁,坐立不安,手揪得自己的衣摆都皱皱巴巴了。 一看见红尘,他的脸色涨红,吱吱呜呜半天咬了咬牙:“跟我去趟柳家,要多少钱……都给你!” 红尘一怔,皱了皱眉:“柳家?我跟他们家的人说过……”她一看夏世杰脸脖子都通红,把后半截话吞了回去,不用想也知道,这家伙肯定阻拦过柳家的人找自己,是了,现在柳五先生大约已经在夏家做事。 以那位老人的能力,别说夏世杰,夏安族长也不能轻视,他这人性子不算好,可作为一个家族继承人,眼光还是有的,他会放任自己卖柳家的人情才有鬼。 “柳家小少爷出了事儿?师风怎么样?” 红尘叹了口气,问。 夏世杰迟疑道:“柳家小少爷还好,就是很虚弱,需要静养,也不大肯见人,一直在屋里待着,可师风……一看他就好像丢了魂,整个人木木愣愣的,叫他也没反应。” 那天他让师风去救人,没想到,他进了柳少爷的房间没多久,就身体发凉,昏昏沉沉,没了意识。 柳家那个伺候少爷十几年的长随哭着喊着非要来找红尘…… 哎,要是当时放那长随出门就好了,那他便不用来丢人现眼,可他那会儿脑子轴得很,非觉得不是什么大事儿,师风就是真丢了魂,他还解决不了不成? 先找来好几位名医,名医诊治过,一点儿用处也没有,只说师风是受了惊吓,让喝什么安神茶,他便相信自家师兄确实是莫名其妙丢了魂儿。 身为夏家人,像叫魂这么简单的事儿,他没做过也知道步骤,连忙救人,结果试了一次失败。 紧接着又偷偷摸摸试了好几次,还是毫无用处。 那长随都给急疯了,当场昏倒,让大夫扎了两针睡过去,整个柳家只剩下空荡荡的宅子。夏世杰只好亲自过来,再不愿意,他也不敢把师风的命丢了。 磕磕绊绊地说了半天,总算把事情说得有点儿清楚,红尘一句废话没说,收拾好东西就叫小莫驾车,临走还换了双耐磨的。能走长路的鞋子。 小莫也闷不吭声换了一双。 黑灯瞎火的。又是山里,路不大好走,也幸亏她路熟。换了路生的,连马车都进不来。茶馆那帮客人,几乎天天过来,还有好大一部分只敢步行进山呢。 一路走得特别辛苦。十分颠簸,夏世杰借着月色看了红尘一眼。她稳稳当当地坐在对面,一声也不肯抱怨,仪态特别端庄,并不像阿婵那般优美。但给人的感觉很大气。 他心里越发的复杂,这个女人还能挑出什么缺点? 她必须有很严重的缺点才行,否则。夏世杰觉得,以自己在夏家的份量。怕是都很难保证阿婵的地位不动摇。 也许有机会,毕竟爹爹居然有点儿像担心损害家族名誉,不愿意京里有风言风语,迟迟没有给这件事儿一个结论,大概爹爹也舍不得阿婵,那是他们家娇养了十多年的女孩儿。 夏世杰其实知道,他现在的想法不靠谱,爹爹那样的人,怎么可能因为那等细枝末节,就不把亲生女儿接回家?他当初紧赶慢赶,生怕赶不及,就是担心他爹第一时间把事情捅破,立即开祠堂,请出族谱,把夏红尘的名字加进去。 事情却没发展到那个地步,他爹爹的动作变得慢吞吞,再无往日雷厉风行,总归是好事儿。 这么紧张的时刻,夏世杰脑子里却转了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红尘也懒得管他那张五颜六色的脸后面都藏了些什么。 很快到了柳家,根本用不着夏世杰引路,她一路找着怪异的气场,就直奔师风那儿,进去一看,师风的情况果然不大好,脸色青白,浑身发凉,目光呆滞,一点儿神采都没有。 红尘翻开他的眼皮看了看,夏世杰在后面紧张地道:“你看看,是丢了魂没?我替他叫过,试了好多次都没有用。” 他都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一点儿天分都没有,当年看他爹爹给路边遇上的个孩子叫魂,那是一叫就管用。 红尘没理他,拿出一根银针,扎破师风的中指,把上面的血挤出来一个碗底儿。 柳家少爷的长随,听到动静,拖着病体赶过来,一见红尘就掉下眼泪。 “小姐救命,救救我家少爷。” 他后悔死了,就不该听这什么夏少爷的,要早一点儿找人家小姐,少爷也许就能少受几日的罪。 “别急,先找找师风。”红尘笑着安抚了两句,“有什么吃的吗?一会儿要走很长的路,先弄点儿吃的让我填填肚子。” 长随连忙去厨房让人给下了一锅面条,他还病着,家里除了留下个做饭的婆子,再没别人,那婆子还眼花耳聋,他得亲自去吩咐才行。 红尘就拿了根毛笔,沾了血水开始往黄纸上涂抹,说是画符,看着到像随手乱泼。 夏世杰装作毫不在意,戳在一边,眼角的余光却一直追着那根毛笔左左右右地走,显然特别好奇,阿婵早年曾得赵大人指点过一点儿,赵大人就说她的命格贵重,经常能得人庇佑,身上灵气足,可以尝试学一学符箓。 家里自然专门为阿婵从钦天监请了个灵师教导她两个月,可惜,人家也就只肯教两个月。 他现在很清楚,也亲眼所见,红尘的确会画符……她会夏家既然无可避免,也许自己可以改变一下思路,阿婵和红尘也不是绝对不能互惠互利吧,他们两个要是关系亲密无间,那也不算坏……就怕阿婵心思纯净,不是这个女人的对手,再受到伤害。 红尘涂了十几张黄纸,才净手,一口口吃完人家送来的面条,吃完就抓起那一把黄纸,站起身往外走。 夏世杰吓了一跳:“你去哪儿?” “我去领师风公子回来,天这么黑,夏少爷还是在柳家等吧。”红尘客客气气地道。 “领回来?”夏世杰满头雾水,只见红尘表情轻松惬意,只拎着一把黄纸,说得就和出外游玩一样,明明他折腾了那么长时间,想尽了各种办法都治不好师风,难道这个女人治疗他,就这般容易?(未完待续) 第七十六章 寻魂 “……我也一起,你就不用做点儿准备?” 夏世杰半信半疑地道。 他现在不否认,小丫头的确有点儿本事,是不是真的突然觉醒他不知道,又没亲眼见过那些据说瞬间觉醒的灵师,但就算小丫头真是个天才,总也不过十余岁而已,再怎么样,也无法和夏家的大师们相提并论。 他本身不是灵师,但他对那一套,一点儿都不陌生,曾经的亲信伴读夏殷,就很有天赋,还拜了卫供奉做师父,至今为止已有五年,和同龄人相比自是出类拔萃,就眼下这种情况,夏世杰相信夏殷也会有法子,但肯定也要费好大的力气。 打量了红尘一眼,就她这身简陋的装备,可别也像师风似的,最后还得劳动他辛辛苦苦去求救。 师风出手也就罢了,他和自己同路,又是为了夏家的客卿,找别人可是要花费自己的资源,在大长老那边也是减分项目。 红尘却不管他怎么想,他要跟也无所谓,自顾自地走了出去。 夏世杰紧张地跟在后面。 此时是深夜,虽有月亮,可月色朦胧如雾,路上阴影重重,他心里想着师风的样子,越发觉得周围可能邪魅横行。 他也害怕,但面上却纹丝不漏。 当年他小的时候,独自一人和阿婵一起去北山找父亲,有两次误了宿头,不得不走一程夜路,阿婵就吓得老是哭,他眼前也隐约浮现出很多恐怖的幻象,每走一步都心跳如擂鼓,可他不能怕。他怕了阿婵怎么办? 夏世杰脸上的表情太明显,红尘这次居然一下子就看出了他的心思,顿时自己都吓了一跳,忍不住腹诽——要真和他心灵相通,那可恶心死了。 随即恍然,是这儿的气场问题,她的灵识不自觉四散。夏世杰又神思不属。这才轻易刺入他的内心,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想一想这人那么疼蒋婵,最后明知她不是夏家的女儿,还死死拽着不放手,到不是不正常。 一来那是他从小疼爱的妹妹。二来,夏世杰怕是为蒋婵付出了很多。一个人一旦对某个人。某件事付出心血,付出的越多,就越难舍弃。 在这漫长的时光里,蒋婵已经成了夏世杰的心头血。真要舍弃,那就是剖心之痛。 “我们去哪儿?”夏世杰跟在红尘后面,见他每走上一段路。就停一停,忍不住问了一句。 红尘没理会他。从手里拿起一张符纸,轻轻对折两次,又摊开,十指顶上去转了一圈儿,那符纸就嗖一下向前飞出,速度极快,她也跟着一路小跑。 夏世杰也顾不上问,连忙跟着追,可红尘跑得一点儿也不快,他追起来却特别吃力,一步一踉跄,没一会儿便气喘吁吁,跑了不知道多久,红尘手里的黄纸一张接一张,渐渐用完,这才猛地停下。 周围漆黑一片,半点儿不见月光。 夏世杰屏气凝神,半步都不敢乱动,他这人先不说别的,冲动起来也是真冲动,可谨慎到还有一些,尤其是这种时候。 四下打量了打量,见红尘站在一棵老树下出神,才蠕动嘴唇,低声问:“这是什么地方?” “不知道。”红尘脸色凝重。 夏世杰:“……” 从怀里拿出个火折子,里面的油是佛前供过的灯油,从普济寺顺来的,此时点亮,连夏世杰都觉得体温升高了些许,再仔细看才发现,他们居然又回到山里。 还是苍青山。 “这座山真邪门!” 夏世杰心有余悸地嘀咕了句,想他上次就是在这座山上遭得罪,虽然‘罪魁祸首’是红尘吧,可他还是觉得,自己和这座山犯冲。刚才就摔了一跤,虽然不严重,还是灰头土脸,幸亏他这次没带着小厮随从,要不然又得丢人。 红尘举着火折子四下照了照,忽然拿脚跺了一下地,指了指一块儿凸出来的小山头儿:“用力踩一脚。” “啊?” “我说,用力踩!”红尘翻了个白眼,“你跟过来,动脑筋的事儿你帮不上忙,这会儿还不去做,难道让我干体力活?” 夏世杰运了运气,咬牙切齿,走过去恶狠狠地踹了一脚,像是把这块儿地当红尘了,他一脚下去,扑哧一声,脚下的土就塌陷了进去,他整个人也往前栽倒。 红尘一伸手把他推到一旁,举着火折子看过去,那是一个黑漆漆的地洞,夏世杰腿有些软,觉得那里面藏着一只张牙舞爪的怪兽,随时都会扑出来吞噬掉他。 随手把青锋拽出来,红尘劈砍了下洞口的枯草和藤蔓,手里的青锋到好像有些不甘不愿的,不过还是很自觉地替她省了些力气,一眨眼的工夫,洞口就变得干干净净。 先通了通风,等了一会儿,红尘拿火折子点了些草稞子扔里面,半晌,活都没有熄灭。 “行了。” “要下去?”夏世杰皱眉,“为什么?” “你可以不下。”红尘举着火折子,探头看了看,并不算很深,上来的话也有斜坡,问题不大,就直接往下跳。 她一进去就没了踪影,独留夏世杰一个犹犹豫豫地站在上面,上面当然要比下面安全吧? 问题是,风吹树动,黑漆漆的天,明明不该冷的,他偏偏觉得风特别凉,一咬牙,一闭眼,也试探地扒着洞口,慢慢往下出溜。 红尘听见他掉在后头,到没多说什么,举着火折子瞪了他一等,里面是蜿蜒曲折的山洞,瞧着幽深,黑漆漆一片,也不知道有多远。 两个人一前一后,慢慢向前面走,夏世杰提心吊胆,很想说说话,可看红尘抿着嘴唇。面孔严肃,又不太好意思张嘴。他的体力到底有些不足,走一会儿歇一会,足足歇了三歇,前面忽然有一道光—— “啊!” 夏世杰尖叫了声,“那是什么!你,这究竟是哪儿?” 红尘一顿足。手脚也有些微微发凉。 “跟着符纸过来的。师公子肯定来过。” 她压低声音道,眯了眯眼,把火折子举到眼前。上下照了照,发光的是不远处的石壁上,绿油油的光,很是吓人。 石壁前面还坐着个人形物体。看样子可能是一具尸骨。 夏世杰顿时停下脚步,死活不敢再向前面走。红尘也有点儿怵头,别看她都死过一次,碰见这种东西还是害怕。 踌躇了半晌,红尘咬咬牙。“走,看看师公子到底怎么就回不去了。” 夏世杰离她更近了一点儿,心中暗道:等师风好了。非让他还一个大人情不可,这会儿他再也不敢表现得很看不上人家红尘。跟得特别紧,恨不得贴在她身上,更是忍不住想,要是这女人真特别特别厉害就好了。 此时此刻,怎么可能还顾得上担心阿婵不如她? 红尘慢慢走,走了几步,心就定下来,她终究不是真正十四岁的少女,曾经也见过血流成河的场景,更是见过成千上百的头颅垒砌的京观。 两个人径直走到那一面石壁前,仔细一看,果然是具白骨,夏世杰缩了缩身体,红尘到上前一步,把火折子凑过去,那骨头架子上还挂着黑色的甲胄。 看甲胄的样式,应该是个将军,还是大周的,就是腐蚀的太厉害,到看不出是那支军队的人了。 大周朝各地军队的将军穿着打扮都差不多,也就禁军的人甲胄显得更亮一点儿,其它的都黑色。 红尘定了定神,上上下下仔细打量,此人也不知道是多少年前死在这里,衣服都腐烂,不过腰上佩戴美玉,瞧着不像是一般的武将。 “怎么会有个死人?”夏世杰闭着眼睛,小心地道。 “把他身上零零碎碎的东西都弄下来。” 夏世杰大惊:“什么?” 红尘翻了个白眼:“想什么呢,我没穷到要发死人财,就是检查检查,看看有没有师公子和柳家的线索。” “哦。” 夏世杰松了口气,回过神又恶心得不行,可他还是没好意思说不干,这人没和蒋婵在一块儿时,还挺讲道理的,师风是他的师兄,可和人家小姑娘没多大关系。 他也知道,虽然红尘是夏家的女儿,但夏家没有养过她一日,他自己都把人家当外人,这会儿就不大合适让人家为了夏家的人去做脏活累活。 对方乐意来这一趟,已经算是很有情谊。 夏世杰去扒死人的东西,红尘翻找了些枯草,给这人盖上,准备回头挖个坑把人埋了,也好让他入土为安,盖好了,东西也收拾得差不多,都是旧物,又在暗无天日的地方呆了这么长时间,瞧着实在不算多好。 一样一样摆开,红尘仔细检查了下,把那枚玉佩拿到火折子底下一照,里面竟折射出一幅诡异的黑雾。 夏世杰抖了抖。 红尘又从袖子里拽出一根小拇指粗细的香烛,就是短了一些,夏世杰忍不住看了眼她的袖子,不是那种特别宽广,还扎了袖口,真不知这些东西都是从何处来。 把香烛插在土里,一挥手,烛就亮了,夏世杰揉了揉眼睛,还是不确定红尘有没有拿火折子来点。 “师公子,你能听得见吗?” 红尘轻轻地喊了声,在这样的山洞里,她的声音显得轻忽飘渺,仿佛来自九幽。 夏世杰脚下一软,一下就坐在地上了,看眼前小姑娘的目光充满不可思议。师风可在柳家好好呆着,就那模样,想到这儿来也来不了吧。 他还来不及说话,红尘就又喊了一句:“师风,师公子?你在不在?” 洞内一静,夏世杰张了张嘴,声音还没吐出口,洞内就出现了回声,只是模糊不清。他耳朵登时竖起,听着听着,身上隐隐发毛。 “师公子,这边!” 红尘冲着香烛吹了口气。又轻声道。 她话音未落,蹬蹬蹬的跑步声就传来,还有呼哧呼哧的喘息。 “呼呼……红尘小姐,是你吗?” 洞内传来一声回响,夏世杰猛地抬头:“……师风?” 显然,那个不知真假的师风听不见他,红尘站起身。靠着石壁站好。压低声音道:“小点声,站住别跑了,不要动。” 她的声音也特别轻。 师风大口大口地喘气。跟着把声音放轻了:“可是,有东西追我。” “我知道。”红尘闭上眼,脑海中就浮现出一幅地图,一堆黑点中只有一个是白点儿。那肯定就是师风。 “向左三步,蹲下别动了。” 师风本能地听红尘的话。一矮下身子,胸口闷气顿时消去许多,窒息感,压迫感也少了。 “闭上眼睛。什么也不要看。” 红尘又道。 师风小心翼翼地应了声。 地图是她想象中的,其实就是把师风所在的地方给投影到了她的脑子里,很简单的一个小技巧。但能学会的人可不多,当年鬼谷先生告诉她。包括他老人家在内,能学会这一招的一只手能数得出来。 而且,大部分都只能看到一个模模糊糊的影子,红尘上辈子就死活没学会,此生闲来试了试,竟然一次成功。 夏世杰站在红尘身边,只能听见声音,心里还直发毛,又很担心,七上八下的,偏偏满手心的冷汗,还不敢惊动红尘,怕是一惊动,让她出了差错,那可是要人命的事儿。 人在无知的时候,最容易胡思乱想,他现在脑子里就一团乱麻,凭空生出许多恐怖。 转过头,红尘却跟没事人一样,先挖了一把尸骨附近的土,拿着青锋很轻松地就出了洞穴,又找了个藤蔓扔进去,招呼夏世杰把洞穴里的将军尸骨捆好。 夏世杰脑子很乱,想问又一时不知道该从何问起,只能一个指示一个动作,等辛辛苦苦刨坑,把那具白骨给埋了,还听红尘的,烧了一大把黄纸。 干完了这一切,红尘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呵欠,扭头就下山,夏世杰在后面跟了几步,才回过神,惊出一身冷汗:“我们这是干什么去?” 他今天晚上这句话都问了不知道多少遍,想他夏家大公子,平日里一个眼色就让人左思右想想个半天,要不把他的意思搞清楚,不知多少人夜不能寐,现在可好,换成旁人对他爱答不理,那种滋味,真是连形容都没办法形容。 可还是不能不问。 红尘懒洋洋地道:“还能干什么?天都快亮了,还不回去睡觉?我明天要上学呢。” 夏世杰一怔,面色骤变,忍了半晌,才道:“我们怎么能回去?师风怎么办,你不是说要领他回来?” “已经找到了,你没听见他说话。”红尘笑眯眯地道,“我是说过要领他,可没说哪一天,至少今天不行。” 她不太喜欢和夏世杰说话,但这会儿看他气得火冒三丈,还得强忍着,对自己客客气气,那滋味也不坏。 “你……红尘小姐,还请您救一救师风……” 要说在刚才的事情发生之前,他还想着自己找红尘,是因为她离得近,那现在被吓了一通,夏世杰也不敢保证自己找来家里的灵师,能把师风救醒。 如果万一在杞县损失掉师风,怕是他再也不可能得到族长之位了。夏家和别的家族不同,长老们有权利选择族长,这个位置也不可能让一房一直占据,再说,就是没有这等等弊端,他也不能不救师风,夏家人才再多,如师风一般的也寥寥无几。 红尘扭头看了他一眼,到是没趁机再多戏弄人,冷静地道:“师公子是我的朋友,我当然会救他,到不用夏公子多言,只是他现在虽然还没死透,可一魂一魄已经踏入了阴曹地府,想把他接回来,这会儿真不行。” 夏世杰眼前一黑。 阴曹地府,阴曹地府…… 一颗心都这四个字给吓得冰凉,仿佛已经感受到阴风阵阵。大周朝的人和别国不同,向来不只是认真解读一个生字,对于死,也有无数的揣测。关于地府,黄泉,阴司报应的种种传说,连孩子们都耳熟能详。 可是,夏世杰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他能听到从那地方传出来的声音。 这个世上存不存在阴间,红尘不大清楚。 她因为自己是重生的。对这个问题特别好奇。一有机会就搜集相关资料,上辈子跟着鬼谷先生时,到听他说过一点儿自己的研究成果。先生也完全没弄明白这些,仅仅是发现某些特殊的人好像是能沟通阴阳,只是需要一点儿小技巧而已。 红尘记得很清楚,他老人家总说生死之间有大恐怖。要超脱这种恐怖,就得知道一切。掌握一切,只可惜到最后,老先生也远远不能说成功。 自从她的感应变得更清晰,甚至能通过自身的气场。也让别人来和那边的某些‘人’对话,她心里就明白,眼下这个世上一定是有阴间的。 连玉珏空间里的大能都很惊讶。据说他们中有的探索了几千年,还是弄不清楚生死本质。没想到红尘这个仅仅好奇而已,根本不愿意多想,也不在乎什么理论性东西,只关心学到的技能对自己有用还是没用的小丫头片子,居然初窥门径了。 看夏世杰还是呆呆傻傻的,红尘懒得和他纠缠,只是叮嘱道:“你跟我回去拿一壶灯油,到时候用这种油给师公子点灯,灯火彻夜不要灭,一直点着就成。” 夏世杰点头答应,也没笨到去贸贸然说家里不缺灯油,他这会儿怕是在红尘面前最听话,最不挑刺的时候,以后还没有类似的机会,恐怕很难说。 红尘看着半点儿不肯着急,先回茶馆拿了灯油,又亲自去添第一次,还给柳家那位小少爷开了个方子让他吃。 柳家的长随特别紧张,红尘只笑道:“让他戒了药,别乱吃,他没有服散的习惯吧?多给他吃点儿温补的东西,一个月之内别出门,放心,不算严重。” 长随连忙道:“怎么敢?我家老爷在时管得严,寒食散小少爷绝对不会碰,就是偶尔吃点儿家里的偏方,那也是因着最近总精力不济,不吃药老睡觉。” “那就让他睡,三餐按时吃就行。” 红尘四下里检查了下,把柳家少爷的房间,整个用黄色的符纸封起来,乍一看黄乎乎一大片,还有点儿瘆的慌。 “没办法,你们家门神让你家少爷自己赶走,怕是要心怀不忿,先拿黄纸封一封,等我把它们请回来就能暂时没事儿,不过……算了,先把他治好,其他的等我解决完麻烦再告诉你们。” 长随连连点头,也不追问,只要少爷能好,他就知足,感谢的话说之不尽。 红尘便让他准备了一件老主人的衣服,再去他们柳家的祠堂取了一把炉灰,便拿两张黄纸,裁剪成得差不多,再拿炉灰调了颜色,落笔于纸上画出两个门神。 长随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看,连连说像。 红尘笑了下,这次没贴他们家店里,直接贴在大门上,用力拍了拍,大声道:“家宅主人知错,有请门神归位。” 她话音未落,所有人眼前就仿佛看到一丝金光,只有一点儿而已,也只有一瞬间,但现在天还不亮,太阳没升起来,哪怕只有一点儿光也显得颇为神异。 “这个月还是不要出门。”红尘叮嘱了句。 长随郑重其事地答应,看眼前女孩子的表情和看神仙差不多,瞧他的模样,怕是把自家少爷捆住,也不会让他随便出去。 夏世杰也惊讶,但他早惊讶了不知多少次,这会儿根本顾不上别的,一心一意只在师风那儿,老在她身后溜达来溜达去,欲言又止,一副我忍,我还忍,我再忍的表情。 他这么跟着也太腻歪人。红尘摇了摇头:“我不是跟你说过,师风现在之所以没有神智,是因为他的一部分魂魄踏入了人不能涉足的世界,没错,你也可以把那地方理解成人死之后进入阴曹地府之前要经过的地方,咱们活人进不去,要等到七月才能试试。” 夏世杰顿时大惊:“这么久?” 他们还打算马上回京城呢。 红尘无语:“不到鬼门开时,只有魂魄能进去,自己离魂的法术我学不会,你要想试试,我可以帮你,但能不能出来那得看你自己的本事。” 夏世杰顿时噤声。(未完待续) 第七十七章 鬼门 他夏大公子很有自知之明,丫的师风那小子都出不来,他也够呛。再说了,就是能出来他也不敢,那地方还是等他以后寿终正寝,再去常住,现在还是避而远之的好。 红尘撂下话就回去了。 接下来近两个月,她全当没这回事儿,每日照旧生活,只是开始缝制黑色的袍子。拿朱砂和着药粉浸泡了针线,在上面缝制出各种各样的符文。 她针线手艺还行,做这个速度很快。 就是闲暇时间貌似少了点儿,如今去书院读书,红尘老被围观,时不时有个师兄,师姐什么的,围过来想和她探讨探讨皇宫内院那些事儿。 师兄还比较多,毕竟书院这边女学生寥寥可数。开始逐渐多地和男人打交道,红尘家里罗娘和阿严她们,就变得有点儿紧张兮兮,颇为纠结,连给红尘准备的衣服,也是今天颜色鲜艳,样式精美别致,穿起来仙气十足,明天变成料子很好,可颜色灰扑扑,瞧着就普通寻常,后天把她扮得特别稚嫩,梳头更是梳个双环头,扎一朵粉嫩的珠花就完事,到了大后天,又把她往稳重端庄上打扮。 红尘是不介意,反正罗娘来了,她身边这些琐琐碎碎的事情都是罗娘做主,只要别老动不动就让她和自家平安穿一个样色,同样花纹的衣服就好。 唔,罗娘到不怎么常在她身上干这种事儿,至于小猫和小狸,还有几个年纪小的女孩子……咳咳,别人的事儿,红尘向来不大干预。没看连阿严也不去管? 离七月还有一阵子。 红尘没少做准备工作,柳家那长随很懂事儿,还亲自送了一大批礼物过来。 别看他家瞧着不是多富裕,连下人都没剩下几个,可存下的好东西那绝对不少。 柳五唯一一个儿子在时,就是雕刻大师,继承了他爹的好本事。一双手。一把刻刀,一个人就赚出来能让子孙后代舒舒服服过一辈子的产业,如今长随把老主人的东西随便拿出两件。红尘就特别高兴,连那长随跟前跟后,想问出他家少爷招祸的缘由,她也没觉得怎么麻烦。 “柳少爷像是中邪。有阴邪之物附体,吸食的精气。加上他的坏习惯,自然不会好。” 红尘也是猜测,不过猜得应该不会太不靠谱,“但我看那那阴邪之物并不是毫无理智。而是针对你们家少爷,必然和柳家结下了因果,你们老爷子既然一早儿就专门请回去两尊门神。还很有针对性,也许是知道自家有这一劫。因果怕是在他老人家身上,你们少爷纯粹遭受池鱼之殃。” 长随愣住。 红尘笑了笑:“是猜的,你也别往心里去,门神请回来问题就不大了。” 怎么可能不大!长随脸色大变,要是无意中惹下的祸便罢了,解决掉,以后再也不会出事,但若这事儿就是针对他们家,那还得了?一次没有着道,谁知道还有没有下一次。 “红尘小姐!”长随大哭,“您无论如何再帮帮我们家少爷!”这事儿若不追根溯源,把根子挖出清理干净,他一辈子也安心不了,只有千日做贼的,哪有千日防贼的。 “请来门神怕是治标不治本,要是再来一次,小的,小的对不起我们家老爷子啊!” 红尘无语,半晌才道:“你让我追根溯源?这才是找错了人吧,究竟怎么回事儿,要怎么解决问题,不是该去找你们家老爷子问清楚?” 长随想了想,确实是啊,这事儿找人家红尘小姐不应该,是得找自家老爷子先问问。 时间悠悠而过,很快到了七月十五。 七月十五鬼门开,其实这一个月都是鬼节,杞县这边家家户户都买了冥器,祭祀祖宗,还有人哪怕家里无人逝去,也到街上烧些纸钱,好让孤魂野鬼们能有些银钱花用,不生是非。 茶馆里今日客人也不多,晚上更无无人出门,夏世杰按照红尘的要求,带着师风大中午的就过来,其实红尘是让他晚上再来,但这家伙死活不肯走夜路,宁愿丢点儿人也要早早出门。 红尘也不介意,直接让人把师风送到客房,四面都蒙上白布,头前也点了一盏灯。 准备好,又让罗娘负责帮忙看顾一下,红尘就抓了一把银钱打算出门去。 夏世杰跟着转来转去,看她要走,登时皱眉问道:“你想怎么去接他?什么时候去?” 红尘笑了笑:“你来太早了,我要去买点儿东西,还有,不是我,是我们,到时候你也跟我一起去。” 夏世杰愣住,一听红尘说这个,他登时也忘了问人家要买什么,脸色惨绿:“啊?” “鬼门关不好进也不好出,我一个人进去,身上的阳气不够重,震慑不住那些孤魂野鬼,你跟我一块儿就好得多,到时候带着师风也容易走。” 红尘很不在意地耸耸肩,“而且你和师公子自幼相熟,关系也好,彼此气息相连,你进去找他还容易些。” “……你不是已经找到人了?”夏世杰脸上又黑了下去,咬了咬牙,还抱有一丝希望,垂死挣扎,“我什么都不懂,跟着去岂不是累赘?要不然找别人如何,我家小厮胆子大,也认识师风,和他关系也不错……” 红尘全当没听见,揣了钱便出门,“你做做心理准备,我先去买点儿护身符,唔,去鬼门关那等地方,护身符不带着可不放心,万一除了师风,再领两个野鬼,岂不是很麻烦……不过你要是有兴趣,找一个艳鬼回家,我保证不笑话你。” 夏世杰:“……”他也跟在后面出门,护身符什么的,小丫头需要还是不需要他不知道,自己肯定得要。 两个人上了街,夏世杰转了一大堆法器铺子。只要是红尘扫一眼,他统统买下,完全不吝惜钱财,什么观音,如来佛,抓鬼降妖的金钵,摄魂铜铃。桃木剑。桃木佛珠…… 红尘只买了一堆吃食,鸡鸭鱼肉,鲜果好茶。统统打包,付账的还是夏世杰,这种时候,估计红尘让他买什么。他连眼睛也不会眨一下。 采购完了,夏世杰抱了一堆东西。看红尘伸了个懒腰想走,身边除了吃的喝的,两手空空,登时瞠目:“这就回去了?” “嗯。” “你不是买护身符?” 夏世杰愕然。 红尘失笑:“你这不是买了一堆?看累得气喘吁吁的。我还买那玩意做什么,又不是钱多烧的。” 夏世杰咬牙,脸上顿时有些不好:“难道我这些东西都没用?” “怎么没用?”红尘又笑了。“这观音玉佩挺好看,做装饰品很合格。金钵可以拿喂……吃饭!” 她是说能拿来喂狗,是吧,夏世杰深吸了口气,下次他再出门,身边一定带十个八个最好的灵师,到时候一到这等地方就扫荡各类法器,亏死那帮奸商。 拎着一堆食物,红尘就回了茶馆,吃过晚饭,天色就暗淡下来,苍青山上亮起一盏又一盏明灯,乍一眼望去,就像星云。 红尘换了衣服,把黑袍子穿好,又给了夏世杰一件儿,夏世杰犹豫了下,还是老老实实地穿上,袍子有点儿不太合身,太小,露出大半截腿,他很是没有安全感,只是想了想还是没挑刺儿。 “走吧。”说着,红尘就潇潇洒洒出了家门。 夏世杰脚下一软,心慌意乱,七上八下的,哪儿都难受的要命,连腿也疼起来,好像上一次进山磨得脚上长泡,明明好了,这会儿却又复发。 今天起了雾。 出门群山环绕,一眼望去,漫山遍野都是水气,朦朦胧胧,连月色都昏暗晦涩。 山脚下还有火光,夏世杰心头发紧,吞了口口水,他大约知道那是附近村民们在烧纸,可还是不免觉得有点儿晦气。 “红尘小姐,我们要怎么做?” “你跟着我就行。”红尘的脸色也严肃起来,一步一步向前走,根本就不肯回头。 “听到什么声音都不要理会,更不能回头,速度一定要快,不要迟疑耽误时间,一旦鬼门关闭,我们就得在这儿待上整整一年,那可不是闹着玩的,绝对会死,还有,你一定不能胡思乱想,只要专注一件事,找到师风,回到现世。” 夏世杰抖了抖,心里更怕,一度想扭头就跑,偏偏不能回头,连逃跑的勇气也没有了,走着走着,就觉得脚下升起一团雾气,从下到上蔓延,耳边也隐约传来一阵阵奇奇怪怪的声音,像哭喊声,也有狷狂的大笑。 两边的风景仿佛也变了,群山消失,却出来一条长长的河,他忍不住侧目看了一眼,河水到是清澈见底,底下全是细腻的白沙,岸边的沙土也是雪白雪白的,偶尔有些白色的固体碎片,不知怎么回事儿,他特别想伸手捞一把,可一低头,手臂上就刺痛了下,精神一振,顿时止住。 红尘在前面似笑非笑:“入了鬼门关,你要想带走点儿什么,可小心把自己的魂儿留下。” 说着,她随手拿出一把桃木剑,也不知是放在哪儿了,随手一挥,周围的雾气顿时消散。 夏世杰的身体顿时僵硬,眼睛圆瞪,这雾气之下,河水里翻滚的都是累累白骨,连那些岸边的白色物件,也是一块儿块儿骨头,他的脚一下子就不敢迈动了。 这脚下白沙,难不成也是骨头碎裂成的沙子? “啊!” 夏世杰忽然叫了声,又一把捂住嘴,额头上汗珠子滚滚而落,红尘哭笑不得:“你喊什么?” “有东西抓我的脚。” 声音都开始发抖,嘶哑得厉害。 夏世杰忽然想,他连封遗书也没写,今天来之前是想写来着,只是怕不吉利,早知道会如此,他真应该写一封,不对。是他根本就不应该跟来! 红尘扫了一眼,很淡定地白了他一下,拿桃木剑一挑,就把他脚踝上一个黑色的爪子挑开。 “不用怕,就是些游魂,你不怕它们,它们自然躲着你走。” 游魂…… 夏世杰嘴角抽了抽。实在不明白红尘是不是个女人。面对这种东西竟然能如此镇定自若! 眼睛里流进去一点儿汗渍,他挤了挤眼,使劲盯着红尘。半晌才皱眉,又眯了眯眼睛,认认真真打量了下,疑惑道:“呃。那把桃木剑……” “哦,谢谢你买来啊!” 夏世杰:“……”他还以为自己看错了。没成想真是自己买的那个。 “这东西有用?” 红尘十分吃惊地扭头瞪了他一眼,吓得夏世杰张大了嘴:“别,别回头啊!”刚才不是还说千万不能回头什么的呢! “那是你,要是连我都不能回头。你还敢跟我进来?”红尘耸耸肩,扬了扬自己手里的桃木剑,“这东西正经的桃木所制。虽然不是雷击木,可也有几百年的树龄。怎么会不管用?你想什么呢!” 红尘到像十分不可思议。 夏世杰都快哭了:“可是,可是是你说我买的东西没用处!” 这个红尘可不承认。 “别胡说,我不会说那么没有常识的话。”红尘皱眉,“我什么时候说过你买的桃木剑没用?我明明说有用的。” 夏世杰:“……” 他仔细一想,好像她是没说过,只是说观音玉坠是装饰品,金钵能当狗盆罢了,可是,这明明就是故意误导,夏世杰嘴角抽了抽。 红尘还笑眯眯地道:“我看你把这一堆东西都扔下,怪可惜的,就帮你用一用,别太感谢我了。” “……咱还是快点儿找到师风赶紧回去……” 夏世杰叹了口气,勉强让自己只盯着红尘的背影,不往旁边看。红尘失笑道:“你知道入一次鬼门关有多难?不参观一下太可惜了!”要是她看到的东西也和夏世杰一样,那她肯定同样吓得不轻,身为女孩子,说不定更怕一些,可一进来,她随身的玉珏就给她屏蔽了感官,入目所及,全都是玉珏优化过的,所有的东西都是一个带颜色的点儿,加上字幕。 比如说贴着夏世杰的身体飘过去的游魂,他看黑漆漆一个人影,虚无中透着阴冷恐怖,红尘看就是一个黑点儿,旁边有箭头写着游魂二字,任谁看到这些,想害怕也不容易。 于是,红尘一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脚下踩白骨,手中桃木剑劈砍游魂,顺顺当当开路。 夏世杰在后面瑟瑟发抖,一脸的不可思议——多么恐怖的女人! “找到了。” 红尘脚步顿了顿,忽然加速,夏世杰再也顾不上胡思乱想,拼命跑起来跟上,完全不去看地上有什么东西,也不敢看看周围,只是拼尽全力,憋着一口气跟着红尘向前冲。 不知道跑了多久,终于隐隐约约看到了师风。 “师风!” 他忍不住哑着嗓子喊,心里一松,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挣扎了两下就是站不起来,感觉自己胸腔里火辣辣的。 刚才就有好几次都觉得自己再也跑不动,可后周围冰凉的冷气让他每一次都能把他从崩溃的边缘拉回,一次又一次突破极限,如今见到人反而动弹不了。 红尘根本没看他,径直过去挥开周围四处乱窜的黑东西,拉住师风的手,继续前行。 夏世杰闭了闭眼,心中苦笑,那丫头完全不在意他的死活,他要死在这儿了,鬼门关呢,可不是进来就得死……他心中抑郁,想要破口大骂,可他连骂人的力气也没了。 背上仿佛压着什么巨大的,沉重的东西,他开始喘不上气,很冷,冻得浑身僵硬,似乎外面罩着的黑袍能阻挡寒气,但现在也渐渐开始不再起作用。 夏世杰忽然很害怕,死到临头他才知道,原来他这么渴望活着,他拥有好的家世,未来会成为一个伟大的人,和众多夏家的先辈一样,铸造出可以通神的灵兵,驯养出能把士兵的能力发挥到极限的战马,他还有很多很多的事情要做。他还没有告诉阿婵,哥哥会保护她,她可以不用那么早就长大,用不着现在逼着自己讨好别人,努力成长,她可以永远做她天真又骄傲的小姑娘…… 意识朦胧,夏世杰觉得自己想要落泪。衣领忽然让人揪住。揪着站起来,身上的压力也一扫而空。 红尘那张很不耐烦的脸就出现在他面前:“说过了,别想乱七八糟的。走。” 师风也过来,两个人一左一右夹着他继续跑,越跑越快。 夏世杰嘴角动了动,就在刚才。红尘过来救他的时候,他居然激动得热泪盈眶。对这个人充满了感激,虽然只有一瞬间,但这真不是什么好兆头! 不过片刻之后,他就没办法再继续乱想。周围黑压压的影子围堵过来,前前后后一大片。 他看见前面有一个小光圈,无数阴影前赴后继地冲着那个光圈而去。 他们三个的脚步也越来越慢。慢到举步维艰。 那个光圈肉眼可见的速度再变小。 “我们是不是要留下了?” 夏世杰呢喃。 师风笑了下,第一次开口。声音很弱,气息不稳:“我到无所谓,好像没什么可怕的。” 红尘不理他们,一抖搂袖子,袖子里忽然飞出去一只烤鸡。 香喷喷的,油水十足。 夏世杰愣了愣,周围的黑影的动作瞬间停住,他仿佛看到影子做了一个扭头的动作,然后就飞快地扑过去。 红尘源源不断往外扔乱七八糟的零食,那些黑影每一只都受到诱惑,朝着零食的方向扑去,前面的路也越来越畅通,他眼前一黑,觉得屁股让人踹了一脚,一下子失去意识。 昏昏沉沉的,夏世杰好像做了很多梦,都是些碎片。 “啊!” 猛地坐起身,入目的是他租住的客房独有的米黄色帷幔,手边的桌子上还放着一碗药汤,一股子药味扑鼻而来。 “少爷您醒了?”小厮扑过来,松了口气。 “师风呢?” “没事没事,师师兄好得很,刚才还吃了三大碗米饭,少爷,咱们赶紧走吧,他正收拾东西,说您醒了咱就走,杞县这地方真与我们犯冲呢。” “走……” 夏世杰迫不及待地要走,可他忽然想做一件事,穿戴整齐,洗了把脸,连饭都没吃,就直奔茶馆。 红尘正吃饭呢。 家里煮了一大锅米饭,里面还掺入了一点儿灵米,那口感简直一口菜不吃也能满足得不得了。 今天茶馆歇业,刚过完鬼节,客人们也不大敢晚上进山,这会儿家里都是自己人,红尘也就没多客气,换了身轻便舒服的家居服,细嚼慢咽地享受美食。 哐当一声。 外面进来个巨型障碍物,红尘抬头看了一眼,又喝了最后一口粥,把碗递给罗娘,才抬头道:“你怎么还没走?师风说你一醒就带你回永安的,夏公子。” 夏世杰喘息了几声,俯下身,撑着膝盖,闭上眼睛道:“你是夏家的小姐,家翁是你的亲生父亲,家母是你的亲生母亲!” 他的声音很低,语速特别特别的快,一瞬间就说完,轻轻低下头,也不知怎么的,十分紧张。 一行人都扭过头去看他。 罗娘她们连碗都差点儿掉了。 夏家?那个夏家? 红尘却只是很淡定地取了帕子,拭了拭嘴唇,笑道:“我知道了,多谢夏公子高知,但我想,既然以前夏家没有说破此事,想必是认为无相认的必要,这一点儿我们应该达成共识,还请夏公子一路保证,平安顺利。” 夏世杰眨了眨眼,一时哑口无言。 其他人也没想到红尘竟然如此淡定,换了普通人忽然知道失散十几年的父母的消息,还不得激动得不得了! 红尘招呼小猫他们把碗收拾了,就笑着站起来送客:“夏公子怕是伤了元气,还是多休息为好。” 夏世杰就迷迷瞪瞪地真让她送出门,稀里糊涂地走了,最后也弄不明白,她究竟是什么意思? 红尘没什么意思,只是她实在很难激动起来,毕竟上辈子已经激动过一次,而且那段在夏家的生活,也算不上多么美好,虽然现在想来,似乎也不曾十分糟糕。(未完待续) 第七十八章 猫叫 “这什么表情?” 夏世杰一走,红尘回来就看到家里大大小小,男男女女都拿特别怜惜,特别温柔的目光看她,她甚至觉得连平安都变得好乖。 “我早就知道我不是蒋家的女儿,那必然要有亲生父母在,可这么多年过去,彼此并无联系,现在他们是谁都无所谓。” 红尘慢慢给自己倒了杯茶,“他们是夏家人我觉得很好,如果他们家境贫寒,或者有别的麻烦,我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袖手旁观,毕竟他们给的我生命,要是再有个万一,他们是什么逆贼之类,我岂不是很冤枉?所以现在确定了他们的身份,真是能松一口气,看样子他们也不像缺我这个女儿的,我也不缺一双父母,彼此相安无事,再好不过。” 罗娘:“……” 这话要是在别处说,肯定被指离经叛道,如今人们重家族,若无家族庇佑,便是无根浮萍,根本无法立身于世,像红尘这样的,未免太过少见。 上辈子红尘也和大部分人是同样的想法,觉得家族很重要,希望得到夏家所有人的认同,但活得久了,她心里就明白世事无绝对,常理这种东西,总会因为各种意外而失效。 到现在她都不能明白,夏蝉究竟做了什么,让她的地位在夏家稳如泰山,那些亲人甚至为此不惜打压自己,还有钦天监赵大人那个批命,又是怎么一回事儿! 红尘自己很清楚,她的命格根本没问题,她虽然那时候对六爻八卦只知道一点儿皮毛,可鬼谷先生替她算过。只说她命途多舛,其它的可什么也没有,别看姓赵的好大的名头,和鬼谷先生一比……没什么可比性。 既然她自己不放在心上,罗娘和阿严那些女孩子也就安心许多。 没过几日,柳家那边就给她送了封信。 长随找到他们家老爷子了。 红尘一看就笑,看来柳五现在在夏家就混得不错。这么快的速度。怕是飞鸽传书才做得到。 据她所知,夏家驯养的飞鸽可不一般,都是那种能远赴千里之外。直接上战场送信,绝不会迷路的好鸽子,不过驯养极为困难,她在夏家的时候。有一年驯养出来三十对儿,就连族长都惊动了。所有人都被塞了很多赏钱。 柳五能让夏家动用飞鸽,还是为了私事,起码也得享受长老一级的待遇。 那位老爷子知道红尘救了他家孙子,还专门给她来了封信。 红尘一看就忍不住笑。她还算比较了解柳五,那位向来护短,也最知恩图报。但并不是习惯口头上多说的人,还笨嘴拙舌的很。这信文笔华丽,满篇感激,言辞恳切,十分真诚,应该是他的哪个弟子帮的忙。 信中除了感激,还拜托红尘帮忙超度他们遇见的那位将军。 这到没什么,顺手的事儿,红尘直接拜托给普济寺的三嗔大和尚了,反正那家伙是个熟手,最近在杞县名声大震,做了好几场盛大的法事,还举办了一次俗讲,听者甚众,声名远扬。 柳家那边当然没什么意见,他家那长随固然是很相信红尘,可三嗔大和尚往那一站,那气势,那感觉,绝对比红尘像个高人。 三嗔就意思意思,收了三百两,还是银子,不是金子,就答应下来。 “银钱不可不收,否则于施主无益,但也不可多收,否则对不住红尘姑娘一片好心。” 这话说的真是……听不懂。 长随感恩戴德,红尘彻底无语。 扭过头来,三嗔就道:“回头分你一半。” “……算我捐的香油钱。” 她现在可不缺这点儿银子,就是想让那些追捧大和尚的善男信女们瞧瞧,真正的三嗔大师是个什么德性! 把事情交给大和尚,此事就算过去,红尘也没惦记,她这次纯粹就是帮忙而已,为了还人情罢了。 送走这群不速之客,红尘就去了书院。 今天教骑射的吴先生家,娘子生孩子,他早早走了,只让学生们自己去牵了马出来骑着跑跑。 先生一走,一群学生都扭头看红尘,包括前面大部分男子,全是一脸幽怨,红尘失笑,老老实实退到一边:“我不骑,你们来。” 学生们这才回过头去牵马。 有几个最近刚来游学,被介绍到书院的学生到有些纳闷,那么漂亮的女孩子,按说早该有人上去献殷勤,怎么竟连骑马都不让人家骑? 那边新生里方晓英方同学还没上场,已经有两个师兄过去帮她刷马,安马鞍,还给她拿水壶,递马鞭,那叫一殷勤周到。 仔细看,方晓英除了年纪比红尘大一点儿,容貌可没人家漂亮,怎么如此差别对待! 其他学生都翻白眼儿。 那么漂亮的女孩子,怎么可能没人献殷勤?红尘如今已不是一开始那副面黄肌瘦的模样,这么长时间的悉心调养,当年艳冠永安城的风采多少又恢复了几分,容貌气质一流,奈何所有企图献殷勤的可怜娃,都会被人家开了外挂的骑术虐的不要不要的。 自己的马不跟着自己,专门也去给小美人献媚,人家的坐骑根本不让自己碰,想靠近都要突破重重封锁,更不用说,那位美人同学一上场,包括骑射先生在内,大家就得花费比平时数倍的力量来控制坐骑,这还算好的。 第四次上骑射课,先生就说,那位可以当成大杀器,直接投向北燕战场,保证北燕威力最强的骑兵全部歇菜! 可惜她只有一个人,要是有个几十个,北燕一早就降了大周也不是白日做梦。 马场上十多个年轻的学生策马奔腾,盯着大太阳,红尘坐在阴凉处喝着凉茶吃点心,偶尔来往的教习也都见怪不怪。半个月前他们还企图让红尘也参加骑射训练来着,现在都差不多放弃了。 她正闲着,柳家那长随,还有郭老溜溜达达过来,郭老挺悠闲,目中略带几分好奇,那长随却一脸莫名其妙。 红尘怔了下:“怎么了?今天你们家不是做法事呢?三嗔讹你们家钱了?” 长随一囧。连忙摇头:“小姐别看玩笑!” 普济寺的大德高僧怎么可能讹诈? “是三嗔大师说。要超度的那一位在至阴之地太久,有一点儿麻烦,想让红尘小姐去搭一把手。” 他这心里多少也有点儿打鼓。三嗔大师正做法事,他搁在桌子上的八卦镜忽然掉了,他自己的脸色也不太好看,停下喝了杯茶。就支使他来找红尘小姐,怎么看怎么不对劲儿! 事关自家少爷安危。容不得他不小心。 红尘怔了怔,还没开口,玉珏空间居然闪了闪,但是这次的任务很奇怪。居然接受和拒绝两个按钮除了亮起来,一片空白,并无任何说明。 她手一抖。就点了接受。 红尘:“……”真是手贱! 主要是她和玉珏空间打交道越发多,在里面和人交流也多。她到是知道,所谓的现实任务,全部都是根据她自身的需求来的,是你本身想要做,它才会出现,失败也没有什么具体的惩罚,只是损失掉你成功应得的奖励罢了。 既然如此,她自然而然地便轻松许多。 那就去吧,超度这种事儿她没怎么做过,但做起来肯定不难,有郭老在,红尘跟几个同学说了句,都没请教,就出了校门。 小莫就在门口驾车等着。 “我跟你一起。”推开车门,扶着红尘上去,小莫自己坐在车夫的位置上笑道。 红尘有点儿意外,眨了眨眼,也没多说,反正让小莫赶车还稳当一点儿。 一行人浩浩汤汤杀去苍青山。 离她家茶馆还不算远,等下完了事儿完全不用回书院了,直接回家就挺不错。 巨大的法台搭建在一片茂密的丛林间,或许乍一看很简陋,但看两眼之后,不知是不是建造角度的问题,瞧着特别有气势。 三嗔和尚就站在上面,袈裟金灿灿,阳光照射下,简直和庙里的佛祖也差不太多了。 “呼!” 红尘翻了个白眼,不等她招呼,三嗔就翩翩而下,施施然行了一礼,一本正经地道:“搞不定,你接手。” 看红尘一脸不可思议,三嗔苦笑,“我习惯把所有魂魄都给他一剑下去,通通魂飞魄散。”事实上他也没见过几次鬼魂,大部分时候被请去驱邪捉鬼,那都是随便糊弄糊弄人。 当然,也见过几次,仅仅是一些感应,那些东西对他来说就是一种虚无缥缈的感应,不能交流,所以也不把那些当回事儿,直接驱散,消灭完事。 “超度这事儿我不熟,反正所有法子都用过,经文念诵过,法事做过,累得我满头大汗,一点儿用都没有。” 红尘皱眉,扫了一眼过去,一个很虚无苍白的影子就站在阳光下,手中还捧着一把刀,她重生以来,也见到过几次鬼魂,但大部分就是不真怕阳光,也习惯躲在阴影里面,这个却仿佛很努力地向阳光底下凑。 下一刻,他忽然回头看了一眼,红尘顿时大吃一惊,随即发现,他不是看自己,好像在看……小莫。 转过头,小莫面无表情地站在那儿,眼睛里却隐约含着晶莹的泪光,那个虚影的面孔却变得十分狰狞,张开嘴嘶吼,简直嘶声裂肺,手里的刀也拼命挥舞,可他要表达什么意思,别人根本听不懂。 红尘皱眉,看了三嗔大和尚一眼,三嗔整个身体都紧绷起来,他看不见具体的,但能感觉到阴风阵阵。 那边柳家的下人满头雾水,却还是感觉十分不妙:“大师,红尘姑娘,可是发生什么事儿了?” 红尘摇了摇头,伸手试探性地碰触周围的黑雾,冰凉刺骨,冻得她打了个哆嗦,猛地缩回手:“……你们老爷子没有说他和那具白骨究竟有何因果?” 一行人面面相觑。谁也不说话,看样子柳五是不肯说了,红尘没办法,只好拽了三嗔上法台:“我试试和他交流,实在不行,只能让他魂飞魄散。” 让一个灵魂魂飞魄散,其实是极大的罪孽。不通灵的普通人大约在人世时感觉不到问题。死了才遭清算,可像三嗔,红尘这样的。真做了立时就觉得身上像罩上什么东西似的,难受的要命, 也幸好这一只看上去没什么挽救的余地了。 三嗔面色凝重地点点头。 红尘就试着用平时和灵物交流的方法,让灵气涌动。朝着那个影子扑去,脑子顿时一阵恍惚。那感觉仿佛是陷入了阴冷地狱,浑身都僵硬。 “为什么,为什么?” 粗噶的,令人发颤的声音瞬间在她的脑海中回响。以前和灵物交流,感觉一般温暖而自在,浑身舒坦。这次却好几回她忍不住想逃跑,还是勉强拿灵力安抚了下。她以前安抚扎刺的小茉莉,一下就能让对方变得特别乖顺,这次努力许久,阴冷才稍微小了一些。 转眼间,红尘脑海中就浮现出一个画面,黑色甲胄的将军浑身浴血,坐在一间书房里,仔细一看,那是柳家的书房,柳五围着空地来回转圈,面上表情难看的很。 将军的表情却是温和中透着一丝悲壮:“你只要告诉我在哪儿就行,我自己去,就算我失手,也不会连累你。” 柳五沉默半晌,一咬牙,厉声道:“别胡思乱想,你走吧,走得越远越好,你们……天狼山上林老王爷被俘自裁……七郎临阵脱逃,已被处死,这是圣上说的,你现在拿于帅的手书,证明七郎曾经去求援兵又有什么用?他们可以说手书是伪造的,也可以说七郎半路害怕,拿了手书逃走了!” “你是想说先帝托孤的顾命大臣有错,还是说陛下犯了错?现在林家好歹能苟延残喘,看在先辈功绩的份上,陛下不会动那一家子老弱妇孺,但你要是再闹,说不定把大家的命都闹进去。” “他们不会怕,我也不怕。”黑甲将军听而不闻,始终温柔而镇定,“林家清誉不能毁,我们只会站着死,不会跪着生。” 柳五怔了怔,终于叹了口气:“罢了,我随你去。” 黑甲将军默默地行了一礼,脸上露出几分喜悦。 看到这儿,画面忽然抖动起来——漆黑的地洞,柳五竟然一刀过去,看在将军的脖子上,可能临到最后,下手犹豫,一刀人还未死,挣扎不休。 鲜红的血仿佛一下子喷在红尘的脸上,血腥气扑鼻,她也猛地回神,惊疑不定地看那个黑影。 黑影反而显得戾气不重了,身上的黑气渐弱,白雾朦胧,越来越淡,还冲着红尘恭恭敬敬地下跪,磕了两个头。 红尘吓了一跳! 三嗔大和尚也吓了一跳:“咦?” 一股暖风吹过,太阳洒下,热气蒸腾,柳家的下人举起手遮了遮阳光,又摸了下手臂,大惊失色:“好暖和!”他不可思议地看了看红尘,又看了看三嗔大师。 今天上午他就跟着三嗔法师上山,连正午最热的时候,此地也是一片冰凉,他连大氅都给穿上,还是瑟瑟发抖,太阳老高,就是阳光照不下来似的,但就在刚才,天气瞬间从严冬变成酷夏。 “红尘小姐,大师?可是解决了?” 未免太快了点儿,那会儿大师在台上又是舞剑,又是念经,还跳了半天,看样子跟疯魔了似的,山上也没一丝变化,这会儿只看见红尘小姐盯着一个地方出了会儿神,立时阳光明媚,连他这个外行也感觉到绝对的不同。 三嗔咳嗽了声,一本正经地点头:“刚才做了那么久的法事,事情早就解决,红尘小姐和我刚才送走了那位,施主不用紧张。” 长随顿时松了口气。 别管怎么回事儿吧,解决问题就行。 回过头,一脸正经的三嗔大和尚抓住红尘的袖子低声问:“什么情况?你没超度他,他怎么自己走了?” 你问我,我问谁去?她也糊涂得很,红尘翻了个白眼,皮笑肉不笑地道:“你猜!” 三嗔一下子被噎住。外行也就算了,他可是内行,就刚才那邪气之浓重,按照通俗的提法,真有鬼,那根本就是多年厉鬼,道行高深。这小丫头站在那儿。也没用符咒,也没用法器,甚至没摆架子。没建法台,怎么厉鬼说超度就超度?那会儿那股子一拼到底的气势呢! 别管大和尚怎么不可思议,红尘是转头走人,“走么?” “怎么能不收尾?”三嗔翻了个白眼。“懂不懂规矩!” 红尘眨了眨眼,看三嗔又去忽悠柳家那人。一本正经地叮嘱各种事儿,自己就和小莫一起上车走人。 她还是没问小莫任何事,这些人天南海北聚在一起是缘分,罗娘她们不愿意说过去。她就不勉强,小莫也一样。 七月份过了,暑气渐浓。 苍青山上寻幽访胜之人也逐渐多起来。山里阴凉,还有活水。且林荫茂密,实在是夏日避暑的好地处。 这人一多,山里就变得不怎么清净,周围的村民纷纷过来,有的挑着担子,买点儿家里做的小食,哪怕是支起摊子卖个茶水,也比在山下卖的贵上五六倍。 有些人误了时间,晚上下不了山,就不免要露宿,红尘干脆就让人在道边搭了些简陋的棚子,别的不说,挡风遮雨还行,再点上灯,也能给走夜路的人一点儿指引。 在山间夜行很危险,不只是野兽之类,其它生灵也有可能跑出来活动,万一遇见点儿脏东西,那可不是闹着玩的,搭上棚子挡一挡就好些,大部分野外的邪气都不敢进入人类建造的房屋,你在土地上建屋,便是此方居民,能得一方土地保护,至少不成气候的邪魅,绝对侵扰不到的。 好在天公作美,这几日到没下雨。人多了,茶馆的生意也变得特别好,连红尘也得加加班才行,从书院回来就鼓捣那些野茶。 这种事儿,小莫他们最多只能帮忙打打下手,要不然就弄点儿便宜寻常的茶叶,真正炒茶,还有制作茶饼,全是红尘和几个女孩子来做,她们动手制作出来的茶叶,会多出一股说不出的幽香,大部分普通人品尝不出,好舌头,爱喝茶的,却能感受到不同之处。 有时候红尘也觉得挺矫情,当年她在蒋家庄受穷,外面茶棚里卖的,五文钱一大壶的茶叶,她喝着也好得很,不比后来价比黄金的好茶叶差多少,只是时间一久,舌头就养刁了,人也习惯矫情,吃鱼只吃背脊,尝个鸭舌,鸭子也要有人专门伺候,现在想来,好像那样的饭菜也不算香甜。 红尘一边想着些旧事,一边挑挑拣拣地选出茶叶来,小猫就过来道:“小姐,有几个客人想借宿呢。” 借宿这种事儿时有发生,红尘应了句就让小猫看着办,家里女孩子多,虽然后来又养了十多只猎犬,到底人手少,怕不安全,一般情况不是相熟的客人不给住,可真让碰上那种进山路不熟,错过宿头,又瞧着很安全的客人,也不是不能通融。 开店做生意,总要通人情才好。 收拾完茶叶,红尘回屋躺在床上,卷上个被子卷儿,睡得迷迷糊糊。 “喵!”“喵,喵,喵!” 半夜,睡得正甜美,耳边忽然传来一阵阵猫叫声,声音并不是那种婴儿啼哭,也不吓人,可就是根本停不下来,一直一直往她耳朵里钻。 红尘没办法,只好睁开眼,点亮了灯,就看见窗户上闪过一抹白影,一只很大,连尾巴在一块儿,能有一臂长的大白猫一转眼就跑出老远,才回过头看她。 那双眼睛绿油油的,在夜里发着光,特别的安静,也特别瘆人,它看了看红尘就向前又跑几步,跑完又停下来回头,看样子好像在招呼她。 红尘想了想,披上衣服出门,跟着那只猫一直走去前院,一进院子,就听见呜呜的声音,平安和一只黑色的,毛发茂密的大狼狗并肩蹲在假山上,警惕地竖着眼睛,盯着那只猫看,但却有点儿犹豫,并没有扑上去,红尘摸了摸尽忠职守的大狼狗,让它舔了舔手背。(未完待续) 第七十九章 无珠 安抚了两只看家护院的大狗,红尘就开了后院连通前院的小侧门,狼狗和平安忠心耿耿地护在她左右。 大猫还在前面走,走几步回头看看,等红尘跟上去再继续。 “难道是想让我做什么?” 大白猫主动找她交流,就算是想拜托些事儿,红尘觉得也是完全可以满足人家的。 前院不像后院,灯火通明,好些客人们聚在一块儿谈天说地,顺便吃茶。 还有人唱歌弹琴,也幸亏知道这是半夜,不敢扰民,声音小了点儿,要不然后院估计也安生不了。 虽然人有七八个,月色正浓,灯光也明媚,如此热闹,可她第一眼还是只看见一个人。 是个活色生香的大美人,端端庄庄地坐在桌前,小口小口地品茶,三个二十多岁的男人围在她身边献殷勤,那殷勤劲儿乍一看,真和癞蛤蟆情不自禁流口水一样。 美人年纪不算很小了,起码也有二十六七岁,在大周朝这样的年纪说一句年老色衰也不算过分,可即便是最鲜活的二八芳华美少女站在她身边,恐怕也只有黯然失色。 她穿着京城流行的绿罗裙,头上戴了一颗白色的大珍珠,五官分开来看很寻常,凤眼,眉毛不粗不细,下巴略微圆润,一点儿都不算艳丽,整体看来,却每一根头发丝都充满了魅惑,连红尘见到,也忍不住吞了口口水。 “红尘小姐?” 小猫一见她,连忙过来迎接,脸上也有几分意外,“怎么没休息,可是他们太吵了?” 自家小姐还要去读书。这边客人们闹得有点儿疯,他特意提醒过小声点儿,没成想还是惊动到内院。 他就说,自家小姐太好脾气,一开始就很放纵茶馆的那几个熟客,除了几个必须保持安静的书房,到晚上园子好几处亭子专门为他们点灯。一亮就是一夜。 甚至有两个蒋家庄的贫寒读书人。为了借光彻夜不归,也有杞县那些嫌弃晚上不热闹,青楼楚馆那等地方又会让自家媳妇抓破脸。无处消遣,都渐渐聚到茶馆,聊天喝茶讲讲故事,也是逍遥自在。 当然。一般只有熟客才能留宿。 人气多,家里也比较安全。尤其是蒋家庄里出来的,和红尘是旧识,为人淳朴,关系也好。 “没事儿。醒了有点儿闷,透透气而已。” 红尘目光微凝,看着那只大猫如入无人之境。居然没有任何一个人能看得见,伸了伸腰。很优雅地走到大美人的身前,一跳,就跳到她的肩膀上去。 大白猫有点儿大,团起来像个披肩围脖,一个劲儿舔舐大美人的脸,还冲着红尘喵喵叫,等它扭头看那三个大男人时,却充满警惕愤怒。 笑着过去,彼此寒暄了几句,她才知道这个大美人还有三个年轻男子都是今晚来借宿的客人。 剩下的几个是茶馆常客。 正在前面坐在琴台旁边,素手调弦的那个年轻男子,正是轻易不肯给人弹琴,说是知音难觅的卢先生,在书院教书,不过向来神龙见首不见尾,今天他是一首接一首的弹,只要美人展颜而笑,那就更来劲儿,连琴艺都仿佛变得高超不少。 果然是英雄难过美人关! 红尘轻轻过去,和美人打了声招呼,坐在旁边,这一问才知道,美人姓徐,江南来的,跟丈夫盛宣回老家乾州,路过杞县,正好碰上盛宣的两个同窗好友,盛情相邀,就留下来多住了几日,昨日游苍青山,结果迷了路,错过宿头,这才在红尘这儿落脚。 盛宣的身份来历到清楚,他是读书人,乾州人氏,去岁入永安求学,可惜没考上京城的书院,呆了一年,这才认识了现在的妻子,惊为天人,立时求娶,费了好大一番苦功,这才讨了美人欢心,带回家去。 这边说得不清不楚,以为自己藏得很好,可红尘一听就明白,其他人心里怕也有数,这美人出身来历恐是不怎么好说。 红尘猜有几种可能,一种是妓、女从良,再不然就是大家小姐私奔。 要是她是行首名妓,那必然名动天下,只是不知是哪一位了?柳小曼,还是王安娘?这两个年岁上差不多,赵燕儿也艳冠群芳,但她年轻,正是双十年华,也是最出名的,不比另外两个成名多年,年纪已经很大,至于姓氏,想必从事那个行当的女孩子,也不会用真实名姓。 红尘亲自动手给徐娘子倒了杯茶:“夫人尝一尝,这是我们自制的野茶,不说比得上天下名茶,却也别有风味。” 徐娘子很冷淡地端起茶杯品了一口,目光略略变得温柔:“是不错。” 入口微苦,却回味悠长。 “泡茶用的泉水很特别,清冷甘甜。” “是啊,我们茶馆的茶,春夏秋冬用的都不同,水更不同,甚至早晨和晚上用的也不同。” 红尘一伸手,把卧在她脚边的平安抱起来,搁在膝盖上,轻轻抓了抓它的长毛,平安就一个翻身,露出肚皮,让她给它挠了挠肚子,嘴里还一直小声哼哼,声音柔软的不行。 玩了一会儿,这小家伙就扑上去,扒着她的脖子,将自己伪装成一条狗皮的小围脖,一动不动的。 徐娘子显然也很喜欢小动物,让逗得直笑,抿着嘴唇,脸颊飘红,刚才那股子冷意渐渐消散了些许,眼角眉梢间的倦怠感隐了去:“好好疼爱这些小家伙们,它们比人可靠,我以前也养过一只猫,不过家里不方便,只能偷偷喂,饥一顿饱一顿的,可它特别听话,给它洗澡从来不乱闹。” 红尘目光在白猫身上溜了一圈,叹道:“哎,那夫人离家。怕是那猫要很伤心了,我出门两天,我家平安都不高兴,回来要腻乎半日呢。” 徐娘子只是笑了笑,没回话,扭过头去又和几个年轻人说笑,还闹着要喝酒。 “行。喝酒。我这就去买!”其中一个年轻人站起身大笑道,“刚才来的时候,路边就有人卖家里酿的酒。别管什么样的,如此良辰美景,总要有酒才好,哪怕劣质的也凑合。” 一群人都说好。 “可惜茶馆里没酒。”盛宣摊摊手。“只能麻烦咱们小孟跑一趟了。” 小猫连忙过去替他们收拾桌子,一边笑道:“晚上喝喝也就罢了。白日里可不行,咱这儿是茶馆,还是书屋,好些读书人在呢。喝得满身酒气不好看,得啦,小的给诸位去弄几个下酒菜。小的还记得厨娘留了两只炖鸡,热一热正好。大家别嫌弃。” “嫌弃什么,谁不知道你们茶馆菜品第一!”刚收了七弦琴的卢先生走过来笑道。 红尘失笑:“真不知该不该说谢谢先生的恭维。”一个茶馆,让人家说菜好,到也够新鲜的。 她坐在一边观察,也没察觉出什么不妥,大不了就是几个年轻人对美女有倾慕之情,可这很正常,虽然徐家娘子嫁了人,但血气方刚的年轻人爱慕一个女子,这种感情压抑不住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虽然不太道德,可人家正主儿都没找事,别人更不会说什么。 难道大白猫是觉得自家主人被抢走,这才不高兴,让她替主子赶走狂蜂乱蝶儿? 红尘低下头去,托着下巴,她这会儿没了困意,茶水一喝更解乏,一时不乐意回去睡觉,干脆就耗在这儿了,看看猫究竟想干什么!她其实对动物也比对人更体贴更有耐性,要是现在换个别的什么男鬼女鬼,她早懒得理会,最多找个借口把所有人打发出去了事,省得招惹麻烦。 不多时,顺顺利利买回了酒水,一点儿意外没出,一行人就凑在一处,喝酒谈天,连红尘也起了谈性,不用酒水只喝茶,也与卢先生她们聊了些风土人情诸般故事,她见多识广,博学多才,琴艺虽不算佳,却能品得出好坏,有些地方虽没有去过,但当地的特产人文,也能,信手拈来说起话来更令人如沐吹风,一点儿也不像一十四五岁的少女。 半晌,卢先生也称赞不绝,对她另眼相看。 这到没什么难的,红尘上辈子好歹当了多年的大家夫人,又是夏家的小姐,少不了交际,渐渐地到学会在各种场合,和各种人都能说得出话,有东西交流。 徐娘子扫了她一眼,颇为意外,莞尔一笑,低声道:“小姐若是蝶楼的,怕是姐妹们都没了出头的机会。”声音细弱得很,若不是红尘贴得够近,耳力又是一流,绝对听不见。 这次她听见了也没介意,蝶楼这等地处,良家女子提起来就要皱眉,不屑一顾,可天底下哪个男人不觉得那里的女孩儿才知情识趣,是知心人。 当年夏蝉被蝶楼主人温夫人赞了一句,自此让她在京城贵公子的圈子里名声远扬,她也是因此挂上厉王,后来一步步爬上皇妃的位置,力压群芳。 人人都说什么正经的好女子不该在外扬名,合该紧守本分,可大周朝的贵公子不吃那一套,人家就爱那些著名的才女美人,所以要是想攀富贵,你家里的条件又没有到第一流,那就尽情地展现自己好了,只要有才有貌,指不定就能逮住个金龟婿。 徐娘子很喜欢喝酒,酒量也大,来者不拒,她一边喝,那只猫就在她脖子上蹭啊蹭,一边蹭一边低声呜呜。 红尘当没看见,她一看徐娘子这人,就知道根本劝不了。 那两个年轻男子还起哄,捧着酒杯过来灌她,盛宣坐在一边只是笑,笑得温文尔雅,竟是半点儿都不介意的模样。 “来,来,夫人好酒量,我可是你们两口子的媒人,今天你得陪我喝这一杯!” 徐娘子表情很冷淡,到是酒到杯干,喝得不少,随手把自己身前的酒壶拎起来,也给公子哥儿倒了一杯。 粉面公子哥儿显然也酒气上头,整个身体都贴过去。虚虚地扶着徐娘子的手臂,目光黏在她雪白的脖颈上,吞了口口水,略微大着舌头笑道:“夫人亲自斟酒,就是喝死了,我也还是要喝的。” “喵呜!” 大白猫毛发直立,锋利的爪子在月光下越发吓人。红尘向后缩了缩。闭了闭眼。 “哎哟!” 那年轻公子哥儿捂住眼睛倒退一步,鲜血糊了一脸,“什么抓我?” 其他人都吓了一跳。 “怎么回事儿?” “什么玩意儿!” 等他把手放下。所有人面面相觑,这人的脸上居然冒出来几道血淋淋的爪子印儿。 “莫不是狐狸抓的?”说着,另外一个年轻人打了个哆嗦,盛宣闻言脸色也有些难看。拉了拉他妻子的手,道。“快去上点儿药!” 其他人都扭头四处找,可空荡荡的园子,除了鸟叫声之外,哪里还有别的动物! 红尘也被拉着找了半天。小猫还很担心,生怕有什么速度很快,看不见的小东西伤了自家小姐。整个人紧张的不行。 那只惹事的大猫却懒洋洋地伸了伸懒腰,又蹿到徐娘子的肩膀上趴好。 找了半天。谁也没找到什么异常动物,这般一折腾,兴致都散了,一行人说了几句话便和主人家告辞,自顾自地回客房休息。 那只大白猫喵呜好几声,在徐娘子的肩膀上,后背上滚来滚去,爬来爬去,十分焦虑的模样,红尘目光微凝,神色略有些沉闷,轻轻摇了摇头,低声道:“放心。” 她这么一说,那只猫果然安静了些许。 徐娘子他们走了许久,红尘目送背影消失,才慢慢转身回房间去,别人没察觉到,她却是知道的。 虽然酒水是别人买回家,但徐娘子却往里面加了种奇怪的药。 刚才老人参和小茉莉,还有院子里两棵十年龄的金桂都说,酒水里的药很厉害,喝了之后两个时辰之内就会死亡,当然,想解嘛,也不是很难。 老人参得意洋洋:“嘿嘿,当年我还没被你点化的时候,在山上就碰到个老头子,特别喜欢制乱七八糟的药,还自己品尝,酒里面下的药粉,我就在他那儿见过。” 红尘挑眉:“你还是根土生土长的老人参的时候就能听得懂别人说话?” “当然能,我又不傻!”老参翻了个白眼,“也就你们这些人听不懂我们讲话,你们的语言有什么难学的,容易死了好么!” 红尘忽然对自家屋子里摆放的那几盆兰花都不敢直视,虽说她还没点化过它们,这几盆全是特别乖巧的,普普通通,只负责展示美貌让人看的小花。 “算了,早点儿去睡。” 她自己去厨房,煮了一大锅醒酒汤,吩咐小猫给那几个喝酒喝大了的男人送去,务必盯着他们喝完,这才回了屋子,一进门洗了把脸就躺下睡觉。 天还没亮,只刚朦胧有些红光,外面忽然喧闹起来,一片混乱。 红尘迷迷糊糊地翻了个身,趴在枕头上,睁开眼,先是恍惚了下,罗娘就冲进门,手忙脚乱地往她身上套衣服,手脚都有点儿发抖,身体也微微颤动。 “怎么了?” 哑着嗓子问了句,红尘随即恍然,不过面上到没多少改变,“出了什么事儿?” 罗娘替她把扣子系好,才小声道:“衙门来了人,咱们茶馆出了人命案,昨天晚上留宿的客人有三人死去。” 她其实见惯了死人,各种恐怖的,腐烂的尸体都不稀奇,这一次只是知道家里死了人,根本没有看到,本不必如此忧虑的,可并不一样,对她来说脚下之地已经是家了,她也不是过客,而是要长长久久,在漫长的时光中久住的地方。 红尘显然没想到罗娘会这么紧张,伸手拢住她的肩膀,拍了拍:“别急,我们去看看。” 罗娘扶住她的胳膊,皱眉:“衙役抓了嫌犯,说是他们三个的同伴,就是那个盛宣的妻子。哎,那个徐娘子马上要被带走,真是的,那么漂亮的女人,干嘛想不开杀人玩!” 红尘脸上似笑非笑。很是平和,并无一点儿慌乱,罗娘怔了下:“阿尘,你怎么一点儿都不意外?” “谁说的,我很意外来着。”红尘托着脸,很严肃地看着罗娘,“走。身为主人这种时候绝不能随便躲着。” 她速度很快。拉着罗娘的胳膊就去了前院,前院乱得很,好多客人一脸迷糊。站在院子里指指点点。 一些穿着官府的衙役戳在周围。 红尘如今是杞县的大名人,虽然自己没与县衙的县官们有交集,可身边能人辈出,本地的父母官对她至少有三分忌惮。衙门里的衙役小吏都是消息灵通之辈,待她更可气。一看她过来,谁也没有阻拦,还有个姓李的捕快几步走上前,小声道:“小姐别进去了。有死人在,晦气的很,您放心。我们这就给您清理干净,保证不会有乱七八糟的消息乱传。” 开店做生意。店里出了人命案可不是好事儿,大部分店主都想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准儿不愿意变成小道消息在街头巷尾疯狂流传。 这时,徐娘子已经被两个衙役押出门,她还是那般风姿绰约,脸上的妆容更比昨晚精致得多,香粉细腻,身上也换了身天蓝色的罗裙,很美,只是出门时身子一软,踉跄了下。 红尘立时便看见那些衙役们的表情也跟着扭曲,显然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没把手伸出去。 美丽的女人杀伤力太大了。 周围几个客人大哗,卢先生大声呵斥:“你们这是干什么!快把她放开。” 几个衙役让抓着衣领晃来晃去,晃得头晕目眩。 偏偏一院子多是读书人。 他们在衙门是威风,但也不能随便把这威风使唤到老百姓的头上,面对读书人就更矮一头,这会儿不得不苦笑:“先生莫要如此,徐娘子有重大嫌疑,还是让我们带回衙门,交给县令大人亲自审讯为宜。” 卢先生一脸不信,怒道:“真是胡说八道!徐娘子为什么要杀人,更别说还是杀死自己的新婚丈夫,谁不知道他们两个感情好,蜜里调油似的?” 捕快也皱眉,勉强让自己去看徐娘子那张过分艳丽的脸,叹了口气:“您抬头看看,这位像是刚失去丈夫的未亡人吗?何况盛宣就是死在她的房间里,她的床上,结果她和一具尸体呆了大半宿,醒来不赶紧报官,还只顾着涂脂抹粉,梳妆打扮,要不是你们茶馆守夜的婆子给她送水,一下子发现不对闹出来,还不知要耽误多久!” 众人看过去,那夫人的脸上,也的确无一丝哀伤恐惧,带着一丝神秘的美丽。 卢先生半晌没说话。 好几个客人呢喃:“如此佳人,如此佳人……”怕是明知道她是个会杀人的魔鬼,也有无数男人会飞蛾扑火。 这时,衙役已经把尸体抬出来。 好些人都扭过头去不敢看,徐娘子却走过去,很随意地掀开白布,盯着盛宣那张灰败的脸,轻声笑起来,掩着嘴唇,脸上的神色却是端庄又正经,轻启朱唇,笑道:“几个畜生而已,死了就死了,难道还要我伤心?他们也配!” 周围的人都是一愣。 捕快因着她这大约是要招供,便没有阻拦,一行人就看着徐娘子立在晨曦之下,伸出纤纤玉指,拿她的长指甲有一下没一下地划尸体的脸。 “情浓时海誓山盟,一片真诚,想给我赎身,要让我托付终生的男人数之不尽,他没有金山银山,不算位高权重,甚至才华也就那么回事儿,性子也孤傲,可他正妻之位虚悬以待,我便应了,什么喜欢不喜欢的,像我这样的女人,不过求一太平。” 徐娘子冷笑,“可他呢?他做了什么,为了一残砚,为了一香墨,就把我借给两个所谓的同窗好友羞辱,还口口声声说什么对我是真爱,无论如何都不会嫌弃,一定娶我回家,多好笑,以为我稀罕他不成?” 那些衙役和捕快愣了愣,红尘叹气:“恨郎眼无珠啊!”她替徐娘子说这句话。(未完待续) 第八十章 抽打 徐娘子忽然大笑,笑了半天,就纵声高歌:“那所谓蝶楼,堪比阎王殿,**儿贪得无厌……锦衣罗裙,富贵荣华奴且视而不见,岁月催人老,天涯太漂泊,无依无靠,人前笑颜如花,人后心酸泪不停,幸喜今日觅得良人脱苦海,困鸟出笼,自此朝朝暮暮长相守……长相守……” 她的嗓子好极了,唱得也好极了。 身边的衙役捕快们都忍不住眼睛发红,男人对漂亮女人,总免不了要有几分怜惜。 可杀了人就是杀了人,罪责不能免,捕快叹了口气:“你这是认了?人是你杀的?” 徐娘子冷笑:“那又如何,我这条命丢了便丢了,也不可惜,能让我痛快一时我便痛快一时,能让我自由一日,我就自由一日……” 那只大白猫围在她的膝前转来转去,呜呜叫唤。 徐娘子的脸上略有些悲伤:“我只恨自己为什么看走了眼,为什么不早点儿看清楚他的真面目,那日他说自己不喜欢猫,看见猫毛就浑身发痒,没柰何,我把大白送给姐妹,忍痛离别,害得大白连夜来追我,却让那两个混蛋折磨致死,还烹来喝汤,汤真酸啊!我养了大白五年,没给它吃一顿新鲜的好饭菜!” 一时间所有人沉默下来。 红尘半晌才低声呢喃:“说蝶楼有**儿,这徐娘子心也够宽的。” 摇了摇头,红尘看着她苦笑:“你是蝶楼的人都如此,那天下的女伎们日子还怎么过?” 蝶楼那说是风月场所,但连皇帝想要见一见蝶楼的行首,也要用一个请字。 王孙贵族登门。姑娘们也是爱见就见,不爱见就不见的,虽然说白了同样是女伎,到底要分出不同。 徐娘子被逼得要杀人,大周朝其他女伎又如何? 衙役和捕快们押解她向外走,李捕快还笑盈盈地过来,客气道:“红尘小姐别担心。这几个都是来借宿的。和您没关系,我们也不会把消息外传。” 其他客人也纷纷说绝对保密。 红尘叹了口气,她本来这会儿不想插手。还想让徐娘子受一点儿教训,可听了一场戏,小心思都没了,想必大美人心里完全不觉得自己该后悔。就是把她关到监牢里呆三天,她也不大可能知道珍惜生命。爱生活。 “等等。” 伸手一拦,把几个衙役和捕快拦住。 “红尘小姐?”李捕快登时有些惊讶,“您还有什么事儿?”他隐晦地打量了一眼,好像没有哪个不长眼的在茶馆闹事。抓人也简单轻松,嫌犯根本没做任何抵抗,自然不至于损坏什么东西。 红尘眨了眨眼。笑道:“你们带她走做什么?徐娘子没杀人。” 衙役们一怔。 徐娘子也扭过头来看她。 一时间院子里安静得不行,红尘摊摊手:“不为别的。徐娘子是何等样人,琴棋书画样样皆通,还有不像世间人的美丽容貌,和她相比,那个盛宣简直低到尘埃,你们见过天仙去杀个臭虫的?碰到臭虫还嫌脏呢!” 李捕快:“……”这种歪理,你明知道它是歪的,可听着居然还有那么几分道理。 呸!暗自呸了口,李捕快都担心自己一转眼让眼前的小姑娘给弄坏了脑子,这什么乱七八糟的。 徐娘子却忍不住笑起来,看红尘的目光颇为不可思议,从小到大,从没有任何一个女人替她说过好话,到是大部分女孩子习惯性地把所有污水往她的头上泼。 当年继母告诉爹爹,她勾引她的表哥,败坏家里的名声,明明她因为自己的脸,向来矜持稳重,连便宜表哥的那张脸都没看清楚,估计在外面碰到,认识也难。 只因为那个男人闹绝食非要娶她,跟她有什么关系?爹爹竟拿家法重责了她一顿。 一桩桩一件件,她都习惯了,习惯和女人保持距离,再之后家破败下去,她进了蝶楼,再也不受人冤枉,因为女人们说她是会勾引人的狐狸精,那她就心甘情愿地做一个狐狸精,只是这么多年过去,狐狸精当着也没意思。 徐娘子眯了眯眼:“如果能逃离该多好……要是还有重来一次的机会,红尘小姐,我一定找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儿当我的手帕交,想必让你做朋友,总不会被你误会我要抢男人了。” 红尘失笑。 李捕快按了按眉心,哭笑不得:“小姐,您可别为难小的,咱们县太爷严厉的很呢,徐娘子的嫌疑重大,她脱不了关系,不过你放心,哪怕进了大牢也没人磋磨她,我会给她找个好一点儿的牢房,以后真判了死刑,也给她找个力气大的来行刑,一刀就死,不受罪,你要是还担心,给她喝断头酒就用烈酒,睡过去就什么都不怕了。” 徐娘子拢了拢头发,整了整衣服,冲着红尘盈盈一笑,冷下脸:“走吧。” 她一抬脚,红尘又一拦。 这下连那些衙役都有点儿不高兴,李捕快的脸色也不好看:“小姐!” 红尘摆摆手:“李捕快先别恼,我不是轻狂之人,也不是胡说八道,今天哪来的死人?没有死人,怎么会有凶手?” 所有人都愣住。 李捕快把视线转过去,转到那被抬着的死尸上,虽然盖着白布,但他检查过,人死得不能再死。 “呃,小姐要是不放心,我们说这人是死在山里的便是,连累不到您的茶馆。尸体肯定要带走,我们需让仵作验尸,确定具体的死因,再说了,也得寻他们的家人来收敛才行。” 红尘摇了摇头,很随意地走过去,把白布一掀,拍了拍那死尸:“这不是死人。” 所有人的目光转过去,红尘扬起手来。啪啪啪就是一巴掌,甩在尸体的脸上。 打完一个,又扭头去打第二个。 红尘下手狠辣的程度,看得人都头皮发麻。 李捕快欲言又止。 那些衙役也吓了一跳。 所谓人死为大,大周朝可不兴虐待尸体,那得是有血海深仇的,恐怕才会鞭尸!没想到这个红尘小姐长得斯斯文文。人说话也和气。却如此凶悍狠辣,连尸体都不放过。 他们即便不是好人,也没必要做到这等地步! “红尘小姐你仔细手疼啊!” 小猫和小狸两个也吓了一跳。扑上来道,“要打我们来,我们动手,打这等死人多晦气!” 扑通! 两个小家伙话音未落。盛宣从担架上滚落,坐在地上。目光呆滞,半举着手! “啊!!!!” 抬尸体的衙役撒丫子就跑。 那几个捕快也吓得差点儿厥过去。 还是红尘反应及时,大声道:“别叫,我说过了。没人死,他们活得好好的,就是欠抽。多抽几下保证醒。” 那些捕快几乎是傻住。 尤其是一开始检查尸体的几个,满脸不可思议。一脑门官司。 “不可能啊!” 他们明明检查得很清楚,人是死的,难不成他们会连人的生死都分不清楚? 李捕快愣了半天,忽然想起有关红尘小姐的传闻,登时恍然,小声和身边的人嘀咕了几句,那帮捕快衙役再抬头看红尘,就只有一种表情——啊,快来看神仙! 神仙不神仙的,由着这帮人瞎想去。 其实不抽也该醒了,可捕快们不知道,李捕快现在自是对红尘有十二分的信任。 “剩下的交给我,打就成了吧?仔细伤了小姐的手。” 他以前当过兵,杀人也没少杀,不怕这个,第一时间冲上去就是一通痛殴,愣是把另外两个人打得鼻青脸肿。 然后他们就真给疼活了,哎呦,哎哟地抱着脑袋叫唤,一脸刚睡醒的朦胧样儿。 好半晌,盛宣和他两个朋友回过神,想清楚始末,都暴怒,尤其是盛宣,扑过去就想打徐娘子! “你个臭婊、子!竟然想杀了我?” 另外他那两个好友也帮腔道:“你不就是个陪男人睡的货色,怎么,别的人睡得,我们还睡不得了,装得跟贞洁烈妇似的,闹腾什么劲儿!” 他们本是温文读书人,一怒脸色狰狞,连那些捕快都看不过去,皱眉上前挟制住他,省得他伤人。 主要是担心他再伤了人家红尘小姐。 徐娘子登时愣住,脸上涨红,怒气勃发,红尘一步过去抱住她的胳膊。 “几个混账东西罢了,没必要为打死只老鼠再伤了玉瓶,你将来的好日子多得很。” 红尘叹气,拉着她的手臂把她拽得远些,衙役们愣愣松手,竟也没有阻拦。 “谁说女人要在世上好好活着,就一定要靠外力,靠男人,我们自己立不起来吗?你想想大雍的鹰公主,她和你比不是更惨?被自己的父亲送去北燕和亲,遇见以杀人为享乐的丈夫,日日遭暴打,忍辱偷生,好不容易才逃回大雍,现在人家一个人也好好的,虽是女子,却掌着半壁江山,她那个皇帝弟弟如今还敢把她当个礼物送人吗?” 徐娘子笑了笑,抻了抻衣角,闭了下眼睛,温声道:“……别担心。我现在看清楚也不晚,原来他一直这么想,他也这么想,多好笑!” 她一开始是想不开,满腔的怒火。 可真正动手杀了一次人,虽然不知是什么原因没有杀成,怒气却渐渐消散,再看地上狼狈不堪的大男人,已经没了那股子誓不罢休,同归于尽的气势。 “我只是后悔,后悔没早一点儿醒悟。” 要是再早一点儿醒过来,也许还能救回她的大白。 “给我准备笔墨纸砚。” 红尘点头,就让小猫把笔墨拿来,徐娘子挥毫泼墨,写了一封休书。 她休了盛宣。 白纸黑字扔在盛宣的脑袋上,气得他昏头转向,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其实说是娶妻,没有媒人。没有聘礼,更没有什么婚书,这人不过是骗了徐娘子而已,想必他在最情浓时,也没想过娶一个像她这样的女人当妻子。 既然没人死,捕快和衙役们也没为难徐娘子,红尘塞了几个红包过去。钱不多。够他们买些酒水。 这几个衙役还负责把盛宣三个给提溜走,省去了红尘不少麻烦,到底还是向着本乡本土的人。 盛宣还叫嚣个不停。不过他那样的,别说还没有功名,就是有功名在身,惹出这种是非。估计也要被剥夺了去。 折腾这么长时间,大家也累了。红尘把杂七杂八的人送出门,留下了徐娘子,先让她彻彻底底洗了个澡,还用上柚子叶。也好去去晦气,再选了间客房让她好好休息。 家里一团乱,红尘脑袋也给弄得嗡嗡的疼。干脆也回屋睡下了。 一睡就睡到傍晚。 罗娘怕她口渴,端了杯茶过去。小心翼翼地放在茶几上,结果一撩开帘子,吓得惊呼一声就把茶壶摔了。 “嗯?” 红尘一下子让吵醒,睁开眼,还迷糊着,下一秒整个人就僵了僵,半晌才冷静地伸出手,把身上的薄被往地上一扔。 咕噜噜。 十几只死老鼠滚到地上去,还有一尾翻了白眼的金鱼,呃,怕是活不了了。 “怎么回事儿?” 罗娘板起脸,“什么人在恶作剧?” “没事儿,没事儿,是只猫来送谢礼了。”红尘揉了揉眉心,哭笑不得。 罗娘怔了怔,她到相信红尘,只是拿了扫帚,簸箕把东西收拾了,嘀咕道:“小姐又去喂野猫,您就是喂它们,可别把它们带家来,弄得家里那几只再招了跳蚤。” 主要跳蚤会咬人,身上万一被咬得太严重,再留下疤痕,那怎么得了。 “……尽量。” 红尘叹了口气,她不招惹野猫,不代表野猫不来招惹她啊,就像这一只,就是自己找上门的。 爬起来吃晚饭的时候,徐娘子已经恢复了些许精神,无意间谈起她那只猫,一脸温情。 “大白可体贴人了,就是总喜欢给我送东西,什么死老鼠,死鱼,还有其它零零碎碎,不是摆在被子上,就是摆在枕头边。” 徐娘子笑得一脸温和,“弄得屋子里简直不能呆,我又舍不得它失望,每次都偷偷处理了,它还以为我很喜欢,送了东西就特别傲娇地在我身前转来转去,不抱抱它就不高兴。” 红尘:“……” 原来罪魁祸首在这儿! 那只大白猫围着它家主人喵喵喵,又凑过来蹭红尘的小腿,气得平安追着它的尾巴咬。 可惜平安太胖,没人家灵活,到让人家戏弄一番,夹着尾巴躲到红尘怀里呲牙咧嘴。 那只大猫到趾高气昂地走人,红尘顿时失笑,她家平安可不是善茬,平日里连老虎豹子面前也敢争锋,没成想换成只猫到怂了,果然是一物降一物。 红尘现在也经常去玉珏空间里闲聊,按照那些大能的说法,叫灌水。 把大白叼着老鼠送她的事情绘声绘色地写下来上传,到招得好些养猫人名为抱怨,实则显摆。 “我家大花也可坏了,抓住老鼠非要分我一半,还专门把脑袋给我!” “我家小黑也是,半夜三更起夜,一脚踩住只老鼠尸体,简直没法说。” “你们还算好的,我家那只直接把老鼠尾巴扔我饭碗里,丫肯定是它吃剩下的。” 逗得红尘也笑个不停。 玉珏空间里这一票家伙,如今越发不像神仙人物,她也逐渐把他们当成凡俗之人对待,说话聊天随便得很。 徐娘子无处可去,她也不想再回京城,干脆就在茶馆安了家。茶馆里的女孩子们多了,也不差她这一个。 红尘和她谈了几句,就让她负责教导罗娘她们琴棋书画,这一类红尘自己也能凑合教,可她一来没时间,二来除了画画外也不专业。人家徐娘子那绝对是大家,就她这水平,放在京城也占据顶端。 上辈子没见过这姑娘,大约是自己入京后。美人已然凋零,那一行最是摧残人,又有多少惊才绝艳的佳丽,不到红颜半老,容色依旧便销声匿迹。 徐娘子对这件事儿很上心,上课也特别严厉。 罗娘她们都是吃过苦的,再被严厉对待也不觉得辛劳。反而渐渐和徐娘子的感情好起来。对她十分尊重。 有这位在,红尘到觉得等罗娘她们考试的时候,至少在仪态方面绝不会减分。 别的还好。她一直担心这些女孩子不够贵气,虽然红尘是不觉得如今她们哪里不好,奈何书院那边的考核,也看仪表仪貌。还是相当看重。 一个气质高雅的考生,无论是男是女。都比那些天生猥琐的更容易拿到高分,毕竟很多考核,制定标准的是人,判分的也是人。要是不能让人第一印象就很好,那总要吃亏。 日子一天天过去。 天气也一日热过一日。 家里的几只宠物都猫在窝里再不肯出门,一个个张着嘴。吐着舌头,懒洋洋不肯动。 周村和蒋家庄那边出外做农活的老百姓们。也多出好些半截就热昏过去的。 红尘实在有点儿无法忍受,她当年好歹吃冰不费事,一到夏日,房间里也能有冰山,冻着瓜果蔬菜,再不然去郊外庄子里避暑,如今就没那么方便。 园子里还好些,有活水流入,可到底是热。 西瓜用井水冰了,没片刻就变得很烫,热得人心里发毛,红尘一直想吃冰镇的水果,但在杞县想找冰可不容易,薛公公到是从自己的冰窖里给她送了些。 但这些冰贵得很,便是薛公公自己也不可能敞开来吃,就是每天有那么一点儿解解暑罢了。 红尘心烦意乱,玉珏空间里好些人都笑:“不就是冰么,算得了什么!” 还有个自称‘我是技术宅’的人,直接给了红尘一个制冰的法子,连交换物也没要。 “落后技术,拿去用。” 人家毫不在意,不过红尘拿到一看,很是简单,直接拿硝石就行。制作出来的冰块还特别干净,没一会儿就弄了好几大盘子,徐娘子看得都目瞪口呆。 红尘按照玉珏空间的小教程,亲自动手弄了个炒冰沙,装在瓷盆里,家里人一人一盘,一口下去透心凉,暑气全消,平安也让它尝了一点点儿。 “呼,这冰免费得的,只有咱们享用,未免可惜了。” “不如茶馆里出售?” 罗娘连忙道。 她算学学得极好,有天分,最近茶馆生意都是她做主,老觉得赚钱赚得不够多,尤其是家里人口不比以前,吃饭什么的就不说了,女孩子长大,总要多点儿嫁妆才好。 她想的是红尘,红尘也想她们。 罗娘这些女孩子如今在茶馆,大部分都没时间做事,只忙时帮把手儿罢了,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总得先考个好成绩,脱了籍才行,要不然即便赚到钱也留不住。 大周朝这边向来严厉,贱籍的人做什么都难,做个生意,买点儿田地,都要交重税,财产几乎保不住,日子难熬得很,虽然并不是特别严苛,下面私底下怎么行事得都有,可到底让人觉得不安心,红尘想给她们置办产业,也有种种顾虑,不过到碍不着多给她们发点儿工钱,多积攒些积蓄,等以后好了,做什么也少不得钱,压箱底的钱财多些,以后若是想嫁人,嫁到夫家底气都足。 “就在茶馆卖。”红尘想了想拍板决定,“便宜些,薄利多销,一夏日说不定能赚出好几亩良田……还有,也给别人些好处,反正咱们的冰也不值几个钱。” 她每天都让人煮上一大锅凉茶,让村子里闲着的妇人送到地头,一大壶茶卖个一两文,家里只要不那么困哪,都愿意买来喝,茶馆和农妇六四分账,双方便宜。 半个月下来,钱没赚多少,好名声到有了,以前罗娘她们耳朵里还总能听到些不好的流言蜚语,现在在两个村子里名声都特别不错,偶尔有个把刁民胡说八道,也一早淹没在盛赞里,掀不起风浪。 徐娘子很热衷这个,别看她一副美人胚子,冷若冰霜又孤傲,私底下自己偷偷摸摸写写画画,策划怎么才能在老百姓面前混一个好名声回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