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才是正义》 第一章 年的人生 1968年三月八日,往常已经春暖花开,可今年纽约的气候反常,阳光少的可怜,呼啸的狂风也吹不开低垂的阴云,春天似乎遥不可及。 爱德华·杨靠在餐馆的牛角椅背上,他倒是觉得自己越来越融入这个这座世界上最大也最复杂的城市了。 两年前莫名其妙的穿越到这个时代,原本指望大干一番,却发现既没有异能也没有系统甚至连前世的记忆都模模糊糊,莫说股票号码和彩票代码,就是大体历史走向都搞不清。 无奈之下,只好先苟一苟,静观其变,以待发展,就算无法释放出穿越者的金手指,至少也要太太平平过完这一辈子。 在此信念下,他非常明智的选择继续求学而不是去服兵役后者名义上是爱国的表现可实际就是被政客们为了自己的小团体利益而一脚踢到遥远的中南半岛丛林里和蟒蛇或者越共游击队玩命。 蟒蛇还好对付些,毕竟它们没手不会布置陷阱-里面通常插满了浸透陈年屎尿的尖竹签,也不会摆弄ak47。 对米国人而言越共游击队的危险程度地狱里的魔鬼都高,毕竟后者只存在于宗教故事中,而前者无时无刻不在电视和报纸上挑动大伙儿的神经。 好在占据的这具身体的综合素质还不错,作为犹太和华夏的混血儿,智商极高,原主人暴殄天物,从一年级到十二年纪(相当于小学到高中)都在混日子,本科倒是还凑合,纽约城大学东方历史系算是不错的公立大学,可多半还是托了自身那一半华夏血统的福,大学是教学机构也是研究机构,他能进去作为学生还是教具,是研究者还是被研究对象还挺不好说。 这样的货要想进耶鲁法学院是痴人说梦。 但爱德华穿越后事情就不一样了。 入学考试当然不容易,但也不算太让人头痛,起码爱德华觉得比上辈子国内高考考顶级名校还是要方便点,而且米国高等教育向来是宽进严出,耶鲁这等私立大学学费对普通人而言也是天价,中产家庭也未必拿得出,只能靠助学贷款完成学业,等工作后慢慢还清。 如此耶鲁法学院的录取门槛也并不算高的可怕,他上辈子就是牲口级学霸,学霸之魂觉醒两年后,又主动背了二十年助学贷款,总算如愿以偿,而且他也有小算盘,既然学霸魂能觉醒,没准就把上辈子的记忆也顺道给恢复了,那不要太爽哦。 很遗憾,前世记忆依然一团糟,没办法只能继续苟下去。 努力表现的像个同时代的米国人,在人堆里慢慢混,以这份智力和学历,毕业了可以先去司法系统混几年助理检察官、法官助手都是不错的履历和人脉跳板,随后去大型律师事务所慢慢混,运气好40岁的时候差不多就能成为授薪合伙人,勉强能够拿到上流社会的入场券,从此赢取白富美走上巅峰路,对了,还得还掉助学贷款,否则进入失信名单后就生不如死了。 到那时华夏也改开了,动用自己在政商两道的关系去大大投资一笔,混个“华夏人民老朋友”的尊号,利国利民利自己,这辈子也算没白活。 “对不起,尼佐先生,虽然感谢你对我的信任,但我真的没有办法帮助你!”此刻爱德华·杨注视着坐在自己对面的,外貌英俊但气质粗野的汉子,谨慎的说道“而且,我实在是好奇,究竟是谁给你出的主意,让你来找我。我记得,在此之前,我们并没有见过面。” “fxxk。”被称为尼佐一句粗口。 爱德华眉头一皱。 对方连忙讲双手按到桌子上,身体前倾道歉:“对不起,这,这口头禅……习惯了,请,请不要介意。” 爱德华还没接口,却又一次听到了f开头的词汇,对方立刻捂住自己嘴巴,神情尴尬。 “没事,放松点,我能够理解,说起来这也是你的职业习惯。” “感谢你的体谅,fxxk,否则我真的没法好好说话了。” “如果不介意的话,请给我个答案,究竟是让你来找我的?!”爱德华继续原来的话题,这很重要,米国是天下第一打官司大国,可没人会找在校生出谋划策,哪怕自己是耶鲁法学院的学生。 对方举起双手示意投降“我们意大利人向来爽快而诚实。毕竟诚实代表着诚恳。我fxxk直说,是杰夫,他建议我来找你想想办法。” “杰夫?”爱德华皱了皱眉头。 “杰弗里·爱普斯坦”说完,尼佐知趣的不再出声,静静地等着回复。 “这个家伙……”爱德华有点生气,长长的吁了一口气后,他努力让自己的表情显得平常些,顺便狠狠的咽下了要出口的fxxk!很多时候f字头比莎士比亚和十四行诗更能表达情绪。 该死的,原本轻松惬意的春假可别就此泡汤啊! “我刚才并不是要和你客气,尼佐先生,事实上在米国,自我谦逊从来就没有什么市场。我说你还是另请高明,我也不是谦虚。我一个法学院的一年级学生,连律师执业资格都没有拿到,怎么就能坐到辩护席上呢?抱歉,真的无法帮助你。”说完就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尼佐连忙拦住他,“请稍等。fxxk的杰夫在向我推荐你的时候也是这样说的。然后我就让他推荐别的律师,或者专业的法律人士,比如大学法律教授什么的。fxxk,可他想了半天后,还是向我推荐了你,并且说类似的情况下,你才是最佳人选。” “哈?这可真让人感到荣幸啊!”只是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可没半点兴奋的样子,也就是语气稍微软了些而已。 在布鲁克林乃至纽约能让“着名”的尼佐先生这样说话的人并不多,自己大概是最年轻的一个。 “如果可以,请叫我费里切。” “好,费里切先生。杰夫的建议我向来重视,所以咱们可以先谈谈。而且你我都在布鲁克林的波罗公园街区长大的。犹太人和意大利人可邻居呢。” “那是当然,虽然小时候常相互打架,但说起来在我们这边倒都是觉得,如果一个意大利裔的孩子和犹太人走的近些,往往意味着他比较聪明,将来在学习上也可能更加出色。” “是嘛,巧得很,我们也有类似的观点,犹太孩子和意大利小伙子玩的开,说明他比较勇敢并且能打,将来会更有男子汉的气概,我一直觉得约翰·韦恩很可能有意大利血统。”爱德华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笑意。 然后内心深处的想法却是:“哎,这些可爱的意大利人,二战打成这样,竟然还能以黑手党的名义在米国横行霸道,以至于成为勇武的象征。可见美利坚武德之低下,民族性之费拉。” 双方气氛缓和了不少,他还是讨厌这路半路杀出的事情,这和“苟”的大政方针相违背,闷声发大财才是最吼的啊。 然而杰弗里·爱普斯坦的推荐,他也不能一点面子都不给,两人私交很好,爱普斯坦和他父亲老爱普斯坦都有天生钻营的本事,不是大人物,却在上流社会拥有很多绝对“管用”的门路,唯一缺点是见不得光。 对预备役法律人而言,这是职业人脉的必须。 “费里切先生” “叫我费里切就好。”眼前人说话热情爽朗还带着一丝低声下气,很难让人想到这是个地下社会的狠人。 作为未来的精英集团成员,爱德华理所当然的不会关注这种角色,至少眼下没有必要。 可都是布鲁克林出来的,对他的名声还是略有耳闻,此时见他在自己面前浑然没有了昔日的“风采”,心里也不禁有些得意。 “好,费里切,你先回答我一个问题,不要撒谎。” “我保证。” “据我说知,你也是隶属于‘家族’的,不管‘家族’大小,终归都有自己的律师。所以你为什么来找我?” -------------------------------作者唠叨的分割线--------------------------------- 上试水推了。 和各位聊几句,尤其是看到推荐点进来的新读者。 我刚知道这名字和《legalhigh》的中文译名太相似了,可能会给读者带来误解,以为这是一本侧重于庭辩的律政文,事实上编辑已经被我带沟里了…… 但老读者应该知道,我实际上是个偏重于年代文的作者,律政是个皮,内里还是讲风起云涌的六七十年代,希望大家喜欢。 法律方面,也比较小众,因为主角的发展路线是宪法上诉律师,这个实在是比较冷门,而且宪法不如刑法那么具有表面上的冲突性,需要大量的铺垫伏笔,以及相关法律知识科普,这方面不大好处理,我也头痛,还请各位包含,我会努力去处理好。 剧情方面,一开始偏现实,主角真大杀四方还得过几个案子,也请诸位耐心。 至于老读者,咳咳,我知道,你们关心的不是这书…… 嗯,《乱世评弹》虽然被完本(这我也是6月刚发现……),但这书肯定会继续写下去,多半会是新开个公号。实际上这书后面的大纲细纲都好了,手稿数量大概在2厘米厚度。 正文也已经写了十多万字,总之,我会精益求精的。 最后,求个推荐票,拜谢。 第二章 纽约双花大红棍 “呃……这……”费里切有点不好意思,挠了挠乱蓬蓬的黑发,最终还是决定实话实说“我们意大利人在美国做‘事业’都是以家族为单位的,我是尼佐家族的,隶属于科洛博家族的合作伙伴,但混的不怎么样,或者说外人看起来挺威风,但我只是一个caporegi。” “caporegi?” “这实际上是意大利语,意思是意思是……”费里切琢磨了半天想找个贴切的词汇来翻译“嗯,你就理解为某个地区的头目好了。” “呃……” “好,让我稍微向你介绍一下我们的组织。” “等等,这不是你们内部的机密么?”爱德华连忙阻止,知道太多未必是好事。 日后自己的前程可是远大的紧,政商两开花并不是做梦,有些最好不知道,有些人也是别交往,要接触也要隔一层找个代理人,比如爱普斯坦。 “别提了。时代已经变了。甘比诺家族和fbi妥协了,甚至将家族的故事卖给了出版商!据说电影都开机了!这帮唯利是图的叛徒!”费里切显得愤愤不平“他们背叛了传统!” “好,继续说正题。纽约地下社会由五个意大利家族控制,组织结构基本相同。老板,通常我们称为他为阁下或者don,他总览全局。之下是小老板,一般是老板的儿子或者是侄子,必要时代理老板的工作。然后二者之间还有nsigliere,你理解为法律顾问好了。” “等等?法律顾问?!既然有法律顾问,那为啥还来找我?在家族地位那么高,肯定很厉害。” “不是这样的。”费里切叹了口气“实际上,这个职位只有老板的亲信才能担任,他负责协调家族内部矛盾和资源,负责将‘家族业务’合法化。通常还是小老板的贴身保镖。”说到这儿,费里切的脸色有点古怪。 “但在法律上,好,肯定是比我懂的多些。起码他知道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是终生制以及公开洗钱是违法的。除此之外,他们解决家族矛盾的时候,通常喜欢用手枪指着一方的脑袋来进行劝说。” “哦……好,你继续。”爱德华无奈,真是有黑帮特色的法律顾问啊。 “之下是caporegi,,或者可以称之为角头,负责打理一块区域,但主要任务是统领手下超过那二十多个‘士兵’,是‘家族’‘实力’的保证。”费里切举起右臂,透过衬衫可以看到发达的二头肌正在鼓起“我就是‘家族’里10多个角头之一,角头通常也被称为‘一流的战士’,当然你说打手也行。基本就是这样五级制度。” “嗯,老板,顾问,小老板,角头,士兵”爱德华轻轻复述新掌握的奇怪知识,脑子却涌现出另一些词汇“香主、白纸扇、二路元帅,双花大红棍,草鞋,啧,这样理解起来就方便多了。” 理解起来是方便了,可不知为啥看着眼前黑发黑眸的肌肉男觉得亲切起来,同时有些隐约担心生怕对方随时切换语种,放声高歌“湾仔……布鲁克林一向我大晒我玩晒”。随即又想起,自己穿越前,陈浩南们的主营业务已经从收保护费或者卖白粉演变成从hk往内地走私盗版光盘、奶粉、鸡爪、各种美妆彩妆、苹果手机,不由得有种沧海桑田的魔幻感觉。 摇了摇头,把这些乱七八糟的赶出脑海。 “那家族呢?终归也养着几个律师。”爱德华问道。 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毕竟号称法治国家,黑手党办事也要按照基本法啊,当然暴力也是很重要的,没看到“家族”大佬的头衔都叫“法律顾问”么? 律师通常是犯罪的教唆者,而在米利坚,律师的作用更大-不但教唆犯罪,并且教导如何用最低成本去犯罪。 眼下的纽约不如“机枪卡朋”的芝加哥那么混乱,那么无法无天。 相反,各大黑手党都一心要洗白,于是“家族律师”法律咨询者这个行当开始越发吃香起来。 五大家族都有自己的律师团,费里切所属的尼佐家族没那么豪气,但也有死心塌地卖命的律师。 “这个……哎……”费里切热切的眼神又黯淡几分“不瞒你说,家族的律师我是可以动用几个,但这回不一样,以前我们ffxxk的是犯了事儿,让律师帮我们脱罪,我们的律师fxxk的擅长处理这种事情,说白了就是利用法律空子和政府方面达成各种协议,抓小放大,我们出点血,或者交几个替罪羊上去,再不然,fxxk我认个罪,去fxxk的牢里蹲几个月,然后弄个保外就医出来,事情就算结束了,对了顺便在牢里还能收几个靠谱的‘战士’。可这回我弟弟真的是被冤枉的。” “而fxxk检方却死死咬着不放,对方开出的底线价码是,我们合作认罪,检方以二级谋杀起诉,fxxk刑期压在10年以下。如果能提供更多的资料,无罪开释也不是不可能。” “其实,检方这条件还可以啊。”爱德华顺口说到。 确实不错啊,以二级谋杀起诉等于是一条命保住了,更何况还有无罪开释的机会,检方是非常有诚意了。 “不,请你相信我,我最亲爱的弟弟达米,绝对没有杀人!”说到这儿费里切一把拉开衬衫领口,用力过大,以至于同时崩掉了三颗纽扣,露出黑黝黝的胸毛和几个吓人的大疤来,这引来咖啡厅里众人的瞩目。 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失礼,他连忙补充道“我以我在天堂的父母名字发誓!小达米绝对没有杀人,绝对没有!” 见爱德华还是那副不苟言笑的扑克脸,费里切也无可奈何,语气低了不少,“我知道你不相信,可这是真的,不错,我们家族有不少‘生意’,但小达米和我们不一样,他从小就对这些不感兴趣,实际上他从行为上来看更像是你们犹太人,特别喜欢读书而且成绩优良,考上商学院后,干脆从家里搬出去,也拒绝了家族的支援,靠奖学金、助学贷款和课余打工来维持生活。” 第三章 我是黑社会但是爱米国! “噢?”爱德华·杨第一次对事件有了些兴趣。 “小达米在一家快餐店当服务生,当然了,为了他的安全,我悄悄的花钱买下了全部股权,事情是保密的,除了饭店老板外没人知道,准备等他硕士毕业时把快餐店作为礼物送给他,这样,他可以安心的继续去fxxk读博深造,不必为fxxk的钱伤脑筋。” “看来你们兄弟感情挺好。” “fxxk,意大利人最重视家族感情”费里切的语气骄傲,随即讪讪的道“这,这点和你们犹太人一样。” 爱德华脸色一黑,犹太人的家族感情?这和英国人的美食一样不靠谱。看着对方讪讪的脸色,他也知道费里切多半是口不择言,没打算讽刺自己。 当然了就算真是讽刺,也只能接着,谁让人家说的是大实话呢? “好,相关的卷宗资料都带来了?我想先了解一下案情,说好,这不代表承诺。我会认真分析案情,如果在我能力范围内,我参与,反之,只能说抱歉了,或者我可以给你介绍几个我的老师?” “呃……那等你看完后再说。”说着递过一个精致的牛皮文件夹来,厚厚的一大叠,显然是花了不少心思收集的。 爱德华不接茬,翻开卷宗仔细的看了起来。 案情并不复杂,但卷宗里夹杂的东西实在太多了,甚至还有达米·尼佐七岁时获得的“优秀童子军”证书,以及三年级时社区颁发的“米国未来科学家”奖章。 达米年纪和自己差不多,目前在念商科本科。 毕竟是意大利人,在学霸方面肯定无法和自己的华犹双重血统比,可也算是优秀人才了,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全美最优秀的商科教育基地,以批量培养大企业家和优秀职业经理人而闻名于世。 达米平时生活简单,放学后除了写作业就是去一家叫“热辣夏威夷”的快餐店酒当酒保。 从卷宗里的照片看,他继承了意大利男人外貌上的优点,个子不高,脸庞棱角分明,天然卷深棕色长发以及白皙的肤色,用英俊来形容并不为过,而且显得非常精致,这在红脖子糙汉遍地的米国是巨大的优势,就外形来说是天生的电影明星。 爱德华有些嫉妒,自己相貌不算丑,可犹太血统带来的聪明大脑也不是白给的,代价就是必须搭售个巨大的鹰钩鼻子-犹太人的传统相貌特征。 实在是减分项目,加上这一世的气质有些阴冷,让自己在这个“开放”的社会里得不到女性的青睐,粗犷或者说粗糙的米国大妞们更喜欢五大三粗的肌肉男或者留着波西米亚长发的伪·艺术家真·瘾君子。 “妈的,这小子肯定很受女人欢迎。”他心里骂了一句,嘴里却鬼使神差的说到“这不是小鲜肉么?” “小鲜肉?”费里切一愣,砸砸嘴后一拍大腿,“fxxk的,太对的,那些放荡女人看到他就恨不得把他给生吞下去,就像我们吃萨拉米香肠那样!。” “所以,达米女人缘不错?”爱德华问道。 “是,是的……你要知道,现在去找乐子的女人比男人多,而且给起小费来也更大方,达米就是冲着这个去当服务员的。快餐店是卖酒的,喝多了之后,谁都会大方的。当然了,如果碰到看对眼的……”费里切顿了顿,用严肃又骄傲的口气说道“毕竟我们是意大利男人!” 米国生活开放,尤其是法国男人和意大利男人堪称妇女之友,媒体花边新闻的常客。 “好”爱德华果断的中断了这个话题,再讨论下去,估计对方要给自己传授什么泡妞宝典了,费里切这种混社会的狠人,又长了一张好皮囊外加种族撩妹天赋的加成,x友都是论打算的。 硬件条件更好的达米自然是青出于蓝。 乐极生悲,风流的性格也会带来麻烦。 半个月前的一天晚上,达米开车送一个醉酒的年轻女顾客回家,之后这位名叫芭芭拉的女士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整件事情对他最不利的地方在于,很多人都看到步履蹒跚的芭芭拉上了他的车,有更多的人证明,芭芭拉的醉酒多半是被达米灌的,作为服务员,他有请顾客喝酒的权力,而女方的小费也给的非常慷慨。 所以芭芭拉多半见色起意,用钱猛砸小鲜肉,然后好那啥那啥。 这让爱德华更加火大,“为啥这辈子泡富婆那么容易?请几杯酒就行了?上辈子据说要能经受过快乐球的洗礼,才有资格放弃自我奋斗,fxxk!资本主义社会太td腐朽!当鸭子的门槛都那么低!” 再说案情,事情到了两人上车为止一切正常,但之后开始走向不利于达米的地方,因为没有目击者或者证据可以证明,达米将芭芭拉送回到她自己的公寓中。 换而言之,从1968年2月27晚上11点坐着达米的车离开“热辣夏威夷”快餐店后,一直到今天3月8日下午五点,整整十天,这个女人就如同蒸发了似的,再也没有出现过。 托了混血高智商的福,爱德华·杨在很短的时间内一目十行的看完了全部有价值的资料,并且深深的将其记入脑子里。 揉着太阳穴,他有些疲惫,但思维依然敏捷,“我有个问题,费里切,既然你和你的家族是干这行的,别告诉我你们在司法系统没有可用的人脉。” “法律上有句行话,nobody,nocase(没有尸体就没有谋杀)”爱德华轻轻的说道“目前芭芭拉女士只是处于失踪状态,然后检方却已经迫不及待的提起了公诉,这不符合常理。这样一个可以说是巨大的漏洞,你们怎么就没有去利用呢!” “真是瞒不过你”费里切看上去有点沮丧,但随即他又显得精神奕奕起来“但我很高兴,因为杰夫没骗我,你确实是出人意料聪明。” “说实话,如果这案子是纽约警察局接手的,事情早就真相大白了,我甚至都用不上找内部人,只要他们按照规则展开侦破,达米就不会被怀疑。问题是,fbi介入了!这群该死的苍蝇!” 爱德华一愣“为什么?这只是一起普通的失踪案,fbi怎么插手了?” “噢,我来给你解释一下,虽然纽约警察局和fbi都是执法者,是我这行的天敌,但那是蒙外行人的说法,实际上两者大有不同。” “比如?”爱德华端起咖啡杯问道。 “最基本的,警察和联邦特工的使命就不一样,警察的工资从地方财政开支,他们的工作自然是维护地方治安或者说让这个地方看上去比较太平,哪怕出了大事,他们的第一反应也是尽快消除影响或者干脆压下去,只要一切看起来平平稳稳,那就是他们的功劳了。至于fbi这群狗崽子因为是从国会拿的预算,为了体现他们在联邦治安体系上的价值,就像疯狗一样到处和我们作对。哪怕我们什么都不干,这群狗崽子也会想尽办法来污蔑我们在破坏联邦的安全。” “实际上‘家族’和地方警员是共生关系,彼此依靠,甚至说我们是他们存在的理由,没有我们民众根本认识不到警察的价值!而警察也需要人去帮助他们做些不上台面的事情,比如在警察局长的竞争对手那里放点‘小东西’,然后打911电话报警,再往电视台和报社送‘大新闻’,说那家伙是个毒虫瘾君子……或者哪个不开眼的毛贼去撬了参议员情妇的汽车偷走了两人的定情信物,这肯定不能报警,毕竟媒体在警察局都有线人,当然就算警察出动也没任何用处,警灯和蜂鸣器只能给普通民众以安全的感觉,实际上并没有太大用处,要想以最快的速度悄悄的拿回失窃物品,只能靠我们。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 “所以,如果不是特别大的问题,警察通常对‘家族’主要成员眼开眼闭,尤其是像达米这样的优秀公民。你不要笑。我这是真话,虽然我们做的生意不大上台面,可我们是真的热爱这个国家也相信这个国家会善待好人。”费里切非常认真的说道。 这让爱德华感到有些滑稽,黑社会竟然还会发自真心的爱国? 转念一想倒也明了,毕竟这个国家庇护了他们嘛,这要是在东方某大国,一个“夏季台风战役”就足够把这些货色送到劳改农场边种地边悔罪去了,哪儿还能这么夸夸其谈。 第四章 美版四面楚歌 “好,我大致明白了。所以,现在fbi介入后,你之前的那些关系就都派不上用处了?”他有点同情对方了。 意大利裔黑手党能在美国横行几十年,和当地政府、警察的“爱护”“理解”是脱不开关系的。 “家族”往里砸海量的真金白银才换来的这份“默契”,眼下却用不上,世界上还有比这更恶心的事情么。 “fxxk疯狗们自从《ri》法案被通过后,他们简直成了上帝,约翰·高蒂和山姆·安吉卡纳都被弄进去了!” 爱德华不认识这两人,只是经常在新闻媒体上见过这俩名字。 前者是纽约第一黑手党家族-甘比诺家族的希望之星,后者则是芝加哥犯罪集团的继任者-“机枪卡彭”的徒弟,说“留名青史”有点夸张,但如果放到卡牌游戏里也都是进限定池里的狠角色。 “所以,现在他们盯上了你?”爱德华有些怀疑的问道,费里切·尼佐在布鲁克林是个字号人物,但远远达不到方才那两位的“历史高度”和“伟大成就” “算我倒霉,不管我本人还是家族都处于不上不下的位置,通常而言这群疯狗只对‘委员会’级别的家族感兴趣。我是你做家族的角头,,我们尼佐家族只是吉诺维斯家族的附庸成员。” “而‘委员会’纽约五个家族包扣吉诺维斯家族外加芝加哥、费城、还有其他城市的主要家族组成的联盟,就像,就像”费里切想了想,终于找到了一个合适的比喻“联合国里的常任理事国。” “呵呵,呵呵,我明白了……”爱德华眼角有点抽动 “但因为甘比诺家族和芝加哥犯罪集团先后栽了,所以这些大人物大家族们都非常谨慎,以免被抓到把柄。毕竟我们生活在一个法治国家不是嘛?”费里切补充道 “嗯哼”爱德华觉得对方是个有意思的人,一个手上沾满别人鲜血的黑帮分子却不止一次提到“生活在一个法治国家”,并且似乎是发自内心的赞扬,这实在是让人有点想笑“所以,他们盯上了你和你的家族?” “可以这么说。fbi抓住这次机会,利用达米要和我做交换,让我当他们的污点证人,指控尼佐的‘老板’甚至还想往吉诺维斯家族那边再‘发展’!该死的,我怎么可能去做这种事情!” “嗯……”爱德华皱着眉头又问道“我们坦率一点,这件事情你们就不能从受害者家属方面想想办法?虽然这是公诉案件,但是受害者家属的态度很重要,对方不是一口咬死你们的话,就算是fbi也没办法搞出大事情来,毕竟尸体还没被发现。对,这个应该不用我教你怎么做。” “哎……这回真的是倒霉,fxxk的幸运女神似乎离我而去了。芭芭拉的家里倒是好办,可问题是fxxk的她原定于二月二十八号要举行订婚仪式,和‘地狱厨房’的小麦克佩斯。” “……”爱德华真的同情起对方来,这次他的点儿太背了。 地狱厨房是纽约一个街区位于曼哈顿岛,南至34街、北抵59街、东到第八大道、西达哈德逊河,向来是爱尔兰人的地盘,至于为什么会有那么古怪的名字。 据说某位上等绅士曾经诅咒这个街区的居民“肮脏野蛮到连去地狱擦拭厨房的资格都没有。” 也有观点认为这个称呼原本是指当地一栋物业极其糟糕的大楼,逐渐蔓延后成了整个地区的代称。 还有一种解释,最初此地有一家名为地狱厨房的德国饭店,从美食的角度而言,德式餐馆起这么个名字倒是恰如其分,毕竟全世界都公认德国人哪怕在地狱里都是最糟糕的厨子,可总所周知这是爱尔兰人的天下,以这群好斗分子的特性,哪怕是德裔也很难立足。 总之,看名字就知道这是全纽约最无法无天的地方。 爱尔兰族群更贫穷,穷则不惜命,在帮派斗殴时爆出的战斗力,往往让费里切这种“资深专业”人士也深感头痛,毕竟现在不是二十年代,用藏在小提琴盒子里的芝加哥打字机去杀对方一户口本的事情是万万做不得的,要是谁敢这么动手,只怕没多久fbi的特勤小队就会直接端着自动步枪和霰弹枪上门来“主持公道”“维护联邦治安”,简单的说就是当场击毙。 现在的地下社会比当年是进步太多了,暴力固然是看家之宝,可也属于能不用就不用的范畴,通常都是靠恐吓欺诈或者干脆黑白勾结来解决问题。 至少这在afia(黑手党)委员会里已经形成了共识,可爱尔兰人的花岗岩脑袋从来不这么想,一言不合就动手,而且特别擅长用冷兵器下死手,反正米国法律体系奇葩,抓人方便,可判死刑却麻烦,真到拖不下去的时候随便丢个替罪羊出来也就了事了。 意大利人和爱尔兰人在新大陆上的斗争持续了上百年,就爱德华来看,还会继续不相爱但相杀下去,直到一方死绝。 老麦克佩斯是爱尔兰帮会的大头目之一。 只要把事情串起来想想就很好解释了,爱尔兰黑帮和fbi还有检察官一拍即合,三位一体,大家默契联手,准备做掉一个让人讨厌的意大利afia(黑手党)家族。 “这不是开战嘛?”爱德华有些好奇“你们意大利人竟然没反应?” “确实是开战,但对手是fxxk的fbi啊?而且我们尼佐家族是吉诺维斯家族的外围分支,他们犯不上为旁支而大动干戈,说不定和那群疯狗已经达成了协议,我们被干掉后,吉诺维斯家族会派嫡系人员来接手我们的地盘。” “呃……” 爱德华虽然是法学院的高材生,但那仅限于对书本上的知识,这回倒是大开眼界。 “难道你们就没考虑过动用私家侦探,比如‘眼睛’?” 眼睛是米国人对平克顿侦探公司雇员的称呼,因为公司的标志是一只睁着的眼睛以及简短的口号“我们从不睡觉”。 创始人以担任林肯的私人保镖期间多次挫败针对总统的暗杀而名扬全米,后来林肯被刺身亡时担任其贴身护卫的恰好是美国陆军而非平克顿本人,这就更能体现其高超的业务能力了。 平克顿侦探公司一路高歌猛进,不论是帮助资本家镇压工人运动还是在蛮荒的西部追杀逃犯,都做的有声有色,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只要付得起钱,他们其实比官方警卫力量更让人放心。因为平克顿侦探们眼里从来只有雇主利益而从来没有法律。 “时代不同了……”费里切摇摇头,神色也有点惨淡,颇有点物伤其类的感觉“警察系统和fbi的扩张,让‘眼睛’的日子越发难过,现在他们的主要业务是保安,对了就在前年,公司名称中的‘侦探’一词也被拿掉了。” “现在他们等于是在警察和fbi的双重压迫和剥削下讨饭吃,日子还不如我们好过呢。” “噗……”爱德华忍不住,嘴里的美式咖啡呛到了气管里“你……你说什么?压迫和剥削?” 见鬼,对方可是个正牌子黑手党啊,怎么忽然冒出这种革命词汇来,这种反差萌实在是有点接受不了,而且很不利于人设啊。 “??这个啊,黑豹党在街上到处散发chairanao的作品,他们老大休伊是ao的骨肉皮(铁粉),当时我顺手拿了一本,翻翻后觉得挺有意思,特别是关于武装斗争的那些。” “好……”爱德华举手投降。 “所以,让我们来整理一下刚才的谈话。” “你的小达米,送了个第二天就要举行订婚仪式的妞儿回家,结果这个妞儿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按照传统的处理套路,要么是找私家侦探去找;要么从司法系统内部找人把事情压下去;再或者直接去找妞儿的家属‘说服’他们谅解。” “但现在看来三条路不但都被fbi堵死,而且他们胃口还不小,想借此机会把你和你的‘家族’给扫了?!甚至还想可能让你去吉诺维斯家族当卧底?” “是这个情况?” “你说的非常正确!”费里切回答。 “这可是深不见底的沼泽啊……而且还有鲨鱼和食人鱼在里面。”爱德华无言。 费里切觉得鲨鱼和食人鱼理论上不会存在于同一片水域里,但想了想自己初中时那一连串c的成绩,也就明智的把这个问题抛到脑后去了,反正世上万物是上帝创造的,既然上帝此刻没有表示不满,作为他老人家麾下虔诚小羊,也懒得管那么多。 “那问题来了,假设我从法律上来处理这件事情,那么我能从中获得什么?难度姑且不去说,最大的问题是,我一个小小的学生要和fbi去作对。我可不想惹到那个恐怖的异装癖老疯子(fbi局长艾德加·胡佛)。另外,别和我谈钱。” 爱德华严肃的说道:“我想你应该知道,我的外祖父家族一直盛产波罗公园犹太教堂的拉比(犹太教的神职人员,类似牧师神父),如果需要我能从自己的家族和社区中获得足够的帮助,何况我是耶鲁法学院的优秀学生……” 穿越后的好处之一是,由于米国人信奉实话实说的态度,让他在谈判时可以肆无忌惮的谈论利益,而对方也不会因此而恼怒,反而会因为直言不讳而表示欣赏,从这点来说米国能诞生无数的商业巨头实属理所应当。 果然,费里切丝毫不动怒气,反而轻松的笑了笑,显得胸有成竹,显然来之前,他对这个问题已经有了预案。 “友谊……” “……”爱德华眉毛一挑“地久天长么?” 不理话中的讥讽语气,费里切认真的重复道“友谊!我的友谊,我们尼佐家族的友谊!” “说说看?” “我是个意大利人,没读过fxxk什么书,说话粗俗,请不要介意。” “直言不讳向来是美德!你不喝点咖啡么,这家的美式咖啡相当不错。” “那我直说了。”费里切不理会爱德华的推销,清了清嗓子。 “你我其实非常类似,看起来身后都有大家族作为依靠,但其实心里都明白,旁支在获取资源的数量上永远比不上正枝,何况你身上还有一半华国血统,这在讲究传承的犹太家族内部天然就处于不利地位。”费里切做了个怪腔,暗示犹太人的家族“感情”总是让外人有点吃惊。 “当然,我不是在质疑你刚才的话,实际上作为一个耶鲁法学生,不管在任何地方都是受追捧的,可是当你的利益和家族正枝发生冲突时,事情就会变得比较麻烦,一个前途远大的律师和拥有百年传承家族比起来,谁轻谁重?这个问题回答起来并不难,只要家族长者下个决心就行了。” “这点上请相信我,意大利人讲究直来直去,我年纪又比你大一些,家族内部恶心的事情看的太多了。如果吉诺维斯家族愿意出面,我绝不会陷入这样难看的境地,毕竟达米绝对没有杀人!他是清白无辜的,这个事情上我们占有绝对的道理。然而fxxk的fbi狗崽子们却仗势欺人,甚至连申诉的机会都不给我!为什么?不就是fxxk‘胖托尼’(吉诺维斯家族老大)想借机和fbi达成默契,我们尼佐家族成了他们抛出去的fxxk的替罪羊。” “但是妄想靠这样就能让我低头舔胡佛的asshol,我呸!” “所以,我寻求你的帮助,请你从法律的层面来帮助我,要知道意大利人对朋友的热情举世闻名。我们会竭尽全力去帮助自己的朋友!” “不是,你们的热情更喜欢用在各色漂亮姑娘身上?”爱德华笑笑,气氛轻松了点,他不介意开个玩笑。 “啊哈。对女性热情不是应该的嘛?我们和高卢人不一样,他们因为想和女人上床而热情,我们不一样?我们天生热爱而且尊重所有的女性。” “好……”爱德华表示投降,在这个问题上意大利人确实是赢得了全世界人民真心实意的赞许。 “这个案子挺有意思,我愿意试试看。卷宗我带回去,仔细研究一下。” “非常感谢你的帮助,杨先生!不管这件事情是否成功你都将是我的朋友!相信我的话,我们都是各自家族的旁支,所以引入圈子外的朋友和力量,这样做会有极大好处的!” “对了,这是两万美元。”说着递过一个公文包来,有点不好意思的说道“用现金习惯了,而且如果我给你转账的话,只怕惹来大麻烦。” “事情还没结束,钱……”爱德华推辞 “这是经费。” 爱德华一想倒也对,自己一个人可没办法去搞定复杂的案子,之后少不得要雇佣各方面的专业人士来处理问题,手头不能没钱,便不客气接过这个暗色花纹的i公文包来。 “好了,那我先走了,有什么要求可以打我电话,号码在包里。”费里切站起身来。 “嗯,我会联系你的”爱德华起身与他握手道别。 第五章 原来是乌龙? “对了,给你个忠告,以后如果和意大利人在一起,请不要点美式咖啡和夏威夷披萨,说真的,这可能是会引起决斗的。还有,不要用筷子吃披萨,这玩意就该用手拿。”费里切笑着转身离去。 爱德华耸耸肩,他确实忘记了,意大利人号称是欧洲的中国人,喜欢吃,而且对本民族的美食有特别强烈的近乎偏执的自豪感,想象一下,如果一个美国人当着中国人的面往红烧肉里倒番茄酱……好,这确实是可能会引发战争的挑衅行为。 忽然,脑子里莫名想起前世看的电影,他随口道:“是嘛,为了表示歉意,我想有机会的话拜访一下你的家庭,好尝尝最典型的意大利菜!” 费里切原本已经走出一米多远,听到这话顿时回头,脸上又显出拉丁人特有的热情来,“随时恭候,我们每天都回家吃饭,厨师莫瑞一直为家族服务,他的通心粉是全纽约,不是全美国最好的。” “好。” 两人再次相互道别。 “切……夏威夷披萨上的菠萝不是挺好吃的么?”爱德华撇撇嘴,目送对方离开,顺手捞起一块披萨送到嘴里。 …… 算是达成了一笔交易,如果成功,回报会很丰厚,钱是一方面,黑帮手里从来不缺钱,而且还能获得“友谊”。 刚才自己说不要提钱,无非是故意装腔作势,好乘机要个好价格来。 爱德华当然不傻,明白这个世界上要做成事情不能光靠台面上的动作,必要时手里有可以随时动用的灰色力量,通常才是决胜的关键。 自己家族里的那几个老家伙,平时都挺慈眉善目的,可爱德华以前没事钻图书馆的时候却知道,在本世纪初的那几十年里,犹太暴徒的风头之盛远超意大利人,只是因为不会抱团才没闹出更大的事情来,但反过来,好像也没多少被真正的绳之以法。 可见做人不能太实心眼,在这潭充满活力的脏水里要混的好,黑白明暗手段都要会。 路过公用电话亭,他想起什么似的,摘下听筒往里投币孔里扔了五美分,拨出一个熟悉的号码。 “嗨,我是杰弗里,你是哪位?”听筒里传来一个懒洋洋的声音。 “是我!” “艾德啊(爱德华的昵称)。等会我打给你,现在正忙着呢……” “该死的,别挂!”爱德华不知为何忽然有点生气,“这事情你得给我一个解释。” “事情?哦哦,我想起来了,费里切·尼佐是。我刚想给你打电话,结果不是被缠上了么。” “艾德,你听我说,这家伙简直是疯了,非要和fbi做对,我给他介绍了好几个刑事案件律师,都建议他和控方达成庭外协议,但他一口咬定他弟弟是无辜的。所以那些律师都没法接这单子。我被他缠的实在没办法,就把你的联系方式给他了。随便应付他几句就好,毕竟你现在还是个学生,推掉就是了。这样我也好交代!” “呃……”爱德华楞了,万头羊驼从安第斯山脉咆哮而出一头扎进他的心里。 “喂,喂,艾德,你在听嘛……费里切哪个家伙人不错,很讲义气,你对他客气点,毕竟他也是在波罗公园长大的。好了,没事的话,就别妨碍我鉴赏我的收藏品了!” “收藏?”爱德华一愣,杰弗里有钱是不假,但从来没听说他有这个爱好啊。 “嗯,平时放在地下室的,实在是美味的很。” “我不打扰你了。”爱德华果断挂掉电话,结束了这个话题。 …… “哈?”爱德华走在街道上,感觉有点不真实。 这算啥,莫名其妙就接了一单看起来非常不妙的买卖? ……似乎和自己以苟为主的生活方式有点格格不入。 还是说穿越两年多了,终于有机会像夜总会里的球灯那样大放异彩了?而且是旋转着肆意闪烁,下面一群人疯狂的摇头晃脑的那种? 可总觉得有些让人不安啊。 fbi,联邦驻纽约检察官、麦克佩斯家族虎视眈眈,哪个都不是善茬,分明是三个黄金圣斗士合体放ae大招,自己是个连律师执照都没拿到的新丁,莫说自比五小强,在对方眼里大概勉强能够得上黑暗圣斗士? 费里切背后的大树吉诺维斯家族也并没有伸出足够的援手,只是象征性的意思一下。 啧……确实是个挑战。 爱德华没有回家,费里切说的不错,他并不喜欢自己的犹太大家族,表面上大家融洽和睦,可自己身上那一半的中国血统总是让亲友们有些淡淡的疏离,尤其是那一半的血统来自自己的父亲。 犹太人之所以能够在米国大获成功和他们的家族族群聚集有很大关系,犹太后裔通常都信奉犹太教,一座教堂周围就是一个犹太社区,拉比不但是神职领袖,通常也是世俗意义上上的统治者,这点倒是和费里切口中的“don”老板类似。 拉比手里掌握着社区的大部分资源,不光是金钱物质,还有广泛的人脉线,当一个犹太青年走出校门要踏上社会时,拉比就会动用大量资源去给他提供扶持,便于犹太青年能在跨入世界的第一步就比别人领先至少一个身位。 而犹太人在政商界无孔不入的渗透,又让这种资源调集能力变得更加实用有效。 反过来,当这个菜鸟一跃为成功人士后,其本人也会成为拉比的“资源”,应后者的请求或者说要求下去帮助提携其它后辈,承担享受权力后所必须履行的义务。 但爱德华知道,自己将来能获得的资源扶持并不会太多,虽然自己母亲家里祖上出了好多个拉比,并且外祖父曾经向这可怜的母子俩释放过善意“如果愿意跟母姓,用回犹太姓氏,那么依然是社区中密不可分的一员。” 这个看起来并不过分的请求却被母亲一口回绝,甚至都没说明理由。 事后母亲只是在夜晚搂着5岁的爱德华睡觉时,轻轻的告诉他:“你的爸爸是个英雄,他最后一句话是,你要永远爱你的中国。” 然后轻轻用德文哼唱着《葡萄干与杏仁》来哄他入睡“圣殿一角内,坐着寡居的锡安女。看着摇篮里的儿子,摇啊摇,唱着摇篮曲,哎噜噜噜‘宝宝的摇篮下,有一只雪白的小山羊。小山羊注定要流浪,你的命运也一样。葡萄干和杏仁,睡,我的小犹太人’” 是啊,费里切是个不错的资源提供者,特别是在自己外祖父这儿没多大指望的时候。 第六章 拉人入伙 想了想,给自己母亲打了个电话,说有些学业上的问题必须马上赶回纽黑文(耶鲁所在地),便拉开自己那辆二手庞迪亚克酋长之星的车门,一脚油门,车子直奔耶鲁而去。 二手车,却有着47升的排量,堪称性能怪兽。 在这汽油几乎不要钱的年代,每加仑汽油才036美元,换算成公制单位,每升才九美分出头,比一磅面粉便宜三分之一。 而在“酋长之星”面世的1955年,油价五美分升都不到。 爱德华驾驭着这辆搭载47升v8发动机的机器,实在是为前世的驾驶员们感到可怜,那个年代全球油价飞涨,30升发动机就已经是豪车象征了。 眼下这油价是托了“石油七姊妹”公司的福气,埃克森(exxon)、美孚(obil)、雪佛龙(chevron),德士古(texa)、海湾(gulf),英国石油公司(bp)和英荷皇家壳牌石油公司(royaldutchshell),七家欧美超大型石油公司垄断了行业。 按照产业发展规律后面还是形成了卡特尔(寡头垄断联盟),这些公司在20世纪50—70年代进入快速发展阶段,销售额、利润、行业权利都迅速提升。 靠着压榨产油国而给本国公民提供廉价汽油以及各种石油制品,大幅度降低居民生活成本,顺便不停的把本国的gdp和公司高管的薪水玩命往上推。 布雷顿森林体系跌跌撞撞走过了三十多年,已经显出了疲态,此刻正努力发挥最后的余热,加上二战红利,合力让美国的汽油比矿泉水都便宜。 全美高速公路上动辄是排量在40以上的家用轿车,这让前世开过三缸夏利的爱德华觉得仿佛是一个梦幻世界。 当然他宁可这一切真的是个梦,只要自己一睁眼就能回到那个由快递和互联网构成的安乐窝里去。 显然不可能嘛。 伴随着油门的轰鸣,“酋长之星”在宽阔的ct15洲际公路上飞速奔驰。 …… 康涅迭戈州的纽黑文市,只有区区十万居民,却坐落着世界上最好的大学之一的耶鲁。 虽然是跨州旅行,实际距离并不远,从纽约布鲁克林开过去,一个半小时就够了。 正好是下班前的时间,公路上车辆不多,这让爱德华能够一边开车,一边继续深入思考这个案子。 稀里糊涂的接下来,好处是显而易见的,费里切不缺钱,然后还能得到一个有力的帮手。 倒不是他对黑手党的道德有多大信心,认为他们都是实心眼的好汉子,在米国,要想赢得尊重和友谊是非常简单的事情,只要展示出足够的力量和价值,“热心”的朋友就会像春天空气中的花粉那样无处不在。 “该死的,今年气候怎么那么变态?都已经春假了!怎么还要穿羽绒服?!”爱德华咒骂着。 庞迪亚克定位中高端人群,酋长之星这种高档货,起码十年前是高档货,肯定有暖气。 可爱德华为了图便宜,买的这辆与其说是二手车,倒不如说是二的两次或者三次方手车,各种小毛病不断,否则这上市初就要两千多美元的座驾也不会让他仅仅花了三百块钱外加一杯咖啡和两个甜甜圈就拿下。 拉拉了领子,爱德华继续思考起来,好处不少,坏处同样明显。 官方实际上已经掌控了几乎全部资源,在一心想办大案的fbi和地方检察官眼里,费里切已经和案板上的肉差不多了,唯一能让他选择的只怕是被红烧还是清蒸,哦,应该是被油煎还是被火烤,在普通米国人眼里酱油这等调味神器,只怕比可卡因更可怕些。 所以,自己等于是要把fbi探员和纽约市检查官“今天就小小的得罪你们一下了”。 这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嘛? 答案是肯定的。 任何政权下,官民永远对立,哪怕向来标榜民主和自由灯塔的米国也不例外。 民不与官斗是老百姓保命的信条。 然而面对强大的对手自己也并非处于任人宰割的境地,耶鲁法学院在读生的身份,也足以让对方忌惮三分,至少类似明着欺负费里切那样的举动是不会用到自己头上来的。 对fbi或者地方检察官而言,法学生不算什么,但是背后的法律教授们就太可怕了,名义上是老师,实际上只要有机会,这些人马上会变成巡回法庭上诉法官,司法部律师等让总统都头痛的角色。 法律教授还有个特点:极其护犊子! 有这张老虎皮在,自己这只小狐狸不妨活跃一些,哪怕真惹来麻烦了,只要缩回纽黑文,就太平了。 要面对的fbi探员和地方检察官都是政府公务员,隔几年就要升迁或者调任,自己处理掉这个案子,安心苟几年,等他们滚蛋后就又是一条好汉了,或者惹不起躲得起,毕业后选择去西海岸的联邦上诉法庭开始职业生涯,也不是不行。 眼下当务之急是继续好好的研究卷宗。 通过刚才的接触,爱德华觉得费里切说的基本都是实话,从各方面来看,达米也确实没有杀人的动机和背景。 这家伙身世太干净了,从小就是品学兼优的好宝宝,一路读书读到商学院,只要毕业就能进入社会精英圈子,这样的人怎么会去冲动的杀人? 何况这小子长的也确实有几分“国色天香”,加上意大利人的传统艺能,只要愿意,身边就不会缺美女,相比之下芭芭拉外貌不错,却是这个时代典型的美国大妞长相和打扮,甚至显得有几分邋遢和粗糙。 达米情杀或者求欢未遂愤而杀人这种剧情,爱德华是完全不信的,倒过来女杀男倒是有可能。 “妈的,看来这个春假倒是不无聊了,但愿能在开学前把事情给结了,否则两头来回赶可吃不消。” 耶鲁和米国大部分学校一样,一个学年分为两个学期。 通常每年九月一号作为新学年也是秋季学期的开始,到十二月中旬结束。 然后是一个月的寒假时间,第二学期也称为春季学期,在一月中开始,到五月中结束,度过三个月的暑假后便是下个学年。 人性化的是,每年三月头会有两到三周的春假,想来米国人民对孔夫子的“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也是深表认同的。 这个春假,作为一年生的爱德华,原本是打算好好温习一下功课,然后找个地方安静的思考几天,规划自己未来的求学和职业路线。 研究生的第一年整体上属于还比较轻松,在米国法律专业不设本科学历,一律研究生起跳,所以头一年学生主要是学习基本法条和通用法律知识,二年级后开始确定专业方向并选择导师,然后还要规划暑期律所实习,为自己将来的找工作打好基础,同时进入大律师实习也能给自己的职业履历加分。 而耶鲁的学生的任务更重,因为这一年里他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给联邦地方法院的法官们写申请,让自己在毕业后能成为他们的助理,这才是精英学校的精英学生和普通混子学生最大的差异。 米国同样是个讲究人脉关系的国家,尤其是在政府机构里的人脉,在进入职业生涯中期后比职业技能或者职业道德更加重要。 “好,希望能把这个案子,办的漂亮点,至少能写在履历上。” …… “嗨,克里斯。”爱德华推开宿舍的房门,果然看到那个黑大个正靠在沙发上认真的看课本,旁边的桌子上摆着冷掉的披萨。 “嗯。”后者头都没有抬,只是闷哼一声,算是打了招呼。 片刻后又道,“没吃晚饭的话,这里还披萨,你可以全吃掉。” “别告诉我,这几天你一直窝在这儿,就靠披萨为生。”爱德华故作吃惊的喊道。 回答他的是一片沉默。 这个名叫克里斯·托马斯的黑大个是他的同学兼室友。 这个年代里耶鲁法学院的黑人寥寥无几。 哪怕政府在《平权法案》中规定大学必须收入一定数量的有色人种,分数不够也可以“择优”降分录取。 但大部分黑人都选择理工科这种容易来钱且和仪器机械打交道为主的职业,选择法科或者商科的极少。 反过来说,能进入耶鲁也说明这些人的真实水准不差,入学时是受到了政策照顾,可课业成绩最次也是中流水准。 克里斯则要更优秀些,可这人却有个怪癖,大部分时候不喜欢说话,在分配宿舍时和爱德华共享了这套古老的拥有三个卧室和一个起居室的公寓。 一年下来,双方都觉得对方是个不错的舍友。 克里斯虽然沉默,却有着不错的幽默感,一天爱德华回来,看到门上挂着一张大熊猫的放大照片,他对着看了半响,吃不准代表什么。 黑哥们在旁边用黑人特有的低沉又带着几分喉咙里有痰却咳不出来的腔调说道“这代表着我们这间公寓!它是黑的,也是白的,还出生在亚洲。” 第七章 无处下手的悲哀 克里斯身高超过一米九,浑身上下的腱子肉,却一拉就起,可见两人确实是闹惯了的。 走出宿舍,小心的绕过法学院后院草坪上星罗棋布的帐篷和篝火,克里斯的眉头皱了起来:“该死的真是不像样!这里是法学院,不是伍德斯托克的吸d、滥交趴体。” “轻点,当心被这些‘民权先锋’‘平权斗士’听到,那时候你就是个黑叛徒了他们可比3k党都厉害,毕竟那些披着白被单的幽灵是非法的,眼下这些都是受宪法保护的!”爱德华揶揄道。 他很不喜欢这种氛围,向来清静的大学校园变的闹哄哄,学生们不好好上课,却沉迷于“承担社会责任”这个“宏伟”的事业。 青年血气方刚,愿意关注社会不公现象是好事,可看看地上到处是用过的tt,还有空气中若有若无的大马赛克麻味道,就明白什么是幌子什么才是里子。 “哼,如果一个黑人不能靠自己的双腿站起来,就让他永远趴下好了。这种所谓的‘平权’最终会害死黑人群体的!” 爱德华只能耸肩,他知道,克里斯这是大实话,可这年头,再大的实话也干不过政治正确的帽子,于是实干家被投机者取代就时自然而然的事情了。 “行了,中国有句老话,惹不起,躲得起。咱们绕开点就是。一个不热心于民权事业的黑人,还有一个犹华混血的家伙,简直是行走的靶子。但愿这群家伙嗑药都嗑h了,没工夫来找我们麻烦。”爱德华皱着眉头,决定宁可绕远路,也不打算从草坪中穿过,虽然餐厅就在对面。 …… 在餐厅里,爱德华一边试图用筷子夹着长条的意大利面往嘴里送,一边把费里切的事情全部告诉了克里斯。 “所以,你决定插一手?” “是的。” “但我要提醒你,你现在只是一年级的学生,连律师执照都没有,是不具备出庭资格的!”克里斯认真的指出。 “这个啊……”爱德华努力的用筷子和通心粉做殊死搏斗,虽然这玩意看起来和面条差不多,可又硬又滑,被橄榄油和番茄酱一泡,筷子根本架夹不住。 “不能用叉子嘛?” “不,我就不信办不到!这事关华国人的尊严。” 克里斯用同情的眼光看着面前的白痴,只见白痴换了个策略,将筷子竖起来,插入盘中,然后转动,通心粉自然盘到了这两根小木棍上。 “味道还不错”爱德华心满意足的咂咂嘴。 “没律师执照?”他嘲笑道“你还是个耶鲁人么?这点你该学学查尔斯河畔的那些莫斯科人?”(哈佛坐落在查尔斯河畔,其时哈佛学生正大闹民权) 见对方不搭腔,爱德华感到有点失落,悻悻道:“费里切手里肯定有自己的律师,那是‘家族’惯例,到时候随便让他们控制的某个律师出庭好了,辩护策略和文案由我们来准备。到时候他当个提线木偶就行。” 克里斯翻了个白眼“你对你的文档能力那么自信?” “错了,是我们的文档能力!” “我不加入!” “不,你会的!听着,这个案子可以让我们崭露头角。想想看,耶鲁的学生对抗邪恶的检察官还有胡佛的卑鄙走狗,我们这是在扞卫米利坚的传统价值!” 对方依然不为所动。 “克里斯求你了,这个事情我一人真干不下来。求你了!我们是最好要的朋友不是嘛?” 对面依然没有任何回应。 “行,这个学期的晚饭我包了!” “说清楚,是你去做饭,而不是请我吃外卖或者上餐厅。” “该死的,你怎么那么狡猾!” 克里斯安心的吃着牛排,并不回答。 “好。”爱德华举手投降,屈辱的签订了城下之盟。 “至少一个蔬菜,一个荤菜,一锅汤,色拉不算蔬菜。”对方步步紧逼。 “……你真该去放高利贷啊!或者你才是正牌子afia!”他恨得咬牙切齿“或者让我看看没准我们都有犹太血统啊哈?” “你可以选择不做。” “算你狠!” “那成交?”黑大个伸出手来。 “成交!” “你先慢慢吃,我把卷宗复印一份,今晚就好好研究一下。我在宿舍等你。”说完一阵风似的的跑出去。 …… “杨先生,托马斯先生,我发誓,我绝对没有杀人!你们要相信我。”达米显得惊慌失措。 “叫我爱德华,叫他克里斯好了。达米”爱德华安慰道“我们和你哥哥是朋友,是来帮助你的。他非常为你担忧,虽然你眼下还是自由的,但他可是把保释金都准备好了,我想他花了那么多心思,可不是让你来朝我们喊冤的。” “是的,我知道,可是,之前的律师都劝我认罪,然后和检方做庭外交易。可是我真的,真的是无辜的。” “在我们国家‘无辜’没用,只有法官或者陪审团嘴里的‘无罪’才有效。昨天我和你哥哥聊了聊,然后我们一晚上没睡就在分析案情,一早赶过来的的目的就是为了帮助你成为一个无罪的人。” “可是,可是”达米原本白皙的面孔变得更加苍白起来“我,我本来就是无罪的!正义的法律应该能直接证明这点!” 爱德华翻了个白眼,这是个不礼貌的行为,但他忍不住在心里吐槽起来“这个傻白甜真的是在这潭充满活力的脏水里成长起来的么?天真成这样,这脸上简直写着‘快来欺负我’。啊呸,这话听起来怎么给给的。” “达米,作为法律系的学生我要提醒你,我们是来帮助你‘无罪’,检察官则认定你‘有罪’,这和正义没什么关系。这只是工作,明白嘛,工作!检控双方都在为完成工作拿工资而忙碌。” “换而言之,我们收了你哥哥的钱,当然相信你是无罪的,而而检方和fbi则拿着纳税人的钱在制造冤案,然后在媒体上混淆是非,说奸诈该死的律师在包庇罪犯,而正义永远在政府雇员手里。你看,只有这个时候正义才会作为一个招牌出现。至于平时,当然比不过‘富兰克林’和快速升职。” “好了,时间不多了。按照我的估计,检察官那边正打算乘胜追击,要尽快结案呢。你不希望你的哥哥为了你而去当污点证人,然后成为家族公敌,一辈子只能在内陆小镇隐姓埋名的开着拖拉机种玉米。” 话一出口,达米显得安静了不少,褐色的眼睛里依旧充满着困惑和不解,可神色没刚才那么激动了。 遗憾的是,达米之后的话语并无新意,和卷宗上记载的完全一致,既没有多也没少。 反过来这也证实了卷宗的可靠性以及达米确实是没杀人,若他真是凶手,那么在反复的盘问下,难免会有蛛丝马迹泄露。 “所以这就是fbi确认你是凶手的原因?因为在你的车上发现了血迹,血型和芭芭拉一样?”爱德华问道。 “是的”达米非常沮丧“那天芭芭拉喝多了,走路不稳,摔倒在地上,手指被地上的碎玻璃割破了,我让她上车,然后给她做了简单的包扎,血迹应该就是那个时候蹭到坐垫上的。” “你和你哥哥,这回还真是幸运啊……”这回连克里斯也同情起这对苦命兄弟来。 “你们正处在幸运女神的pursy(这词不大好翻译,读者自行领会精神),然而女神却来了那个。”爱德华开始篡改莎士比亚的名句,他的头更痛了。 难怪fbi和检方那么强势几乎寸步不让,这种情况下血迹作为证据确实是非常有力,哪怕是上了法庭,陪审团多半也会认。 至于达米的说法,看起来更像是谋杀犯的求生狡辩。 …… “还真商科生固有的严谨啊。”走在纽约的街道上,爱德华在摇头,可以看出来达米说的都是实话,然而却对他的脱罪没有任何好处。 这案子不应该找律师,找私家侦探才更合适,因为律师只负责在庭上巧舌如簧,在庭外和检方相互勾搭,当然一切都是在法律的名义下进行。 可达米案子的核心是犯罪事实的认定-至少先要找到尸体,光靠两个一年级的法学生怎么可能办得到?当然从职业角度而言,永远找不到才是当下对达米最有利的情况。 “有人跟踪。”克里斯压低声音说道。 “嗯?”爱德华吓了一跳“这是要干什么?还有你怎么知道的?” “我出身在阿拉巴马,还没学会走路就知道如何辨别心怀叵测者,否则很可能死在3k党手里。” “好,你觉得跟踪我们的是谁?” “危险性不大,我怀疑是政府方面的。” “fbi?” “也可能是检察官。”克里斯说到。 “也是,这个案子中能吃到大头的除了fbi就属负责公诉的助理检察官了。啧啧,难道要向他的前辈杜威学习么,在检察官任上靠打击黑帮捞到足够资本,然后从政,乃至竞选总统,可是别忘了,杜威当年被杜鲁门打的满地找牙。” 克里斯又陷入沉默中,显然他不赞成爱德华的幽默感。 …… “我觉得这个事情味道不对啊。”在费里切提供给他们的临时办公室里,爱德华又开始唠叨。 克里斯依然沉默着在翻检卷宗。 “听我说,黑大个子,这个案子有问题。” “我知道,fbi和检察官想趁乱取胜。” “不,并没有那么简单。”爱德华敲着桌子“你看,这是关于这个这个案子的相关报道。你看才这么薄薄几分剪报,而且电视上也几乎没有出现。” “你想说什么?”克里斯抬起头来。 “这正常吗?看看?一个英俊的小伙子和一个第二天就要订婚的漂亮姑娘在酒里打得热火朝天,之后男的送女的回家。按照正常情况,接下来就该是八点钟的肥皂剧剧情。但是!女的就此失踪!他们甚至还没搞过!想想看,不管是俊男谋杀案,还是以‘逃跑的新娘’为标题的花边新闻,都是非常抓人眼球的,我们的记者向来是问到味道就跑的比谁都快。但是……” “你的意思是,媒体对这个案子的反应太冷淡了?” “对!这说明什么?”爱德华有点兴奋“fbi和检察官心虚了!实际上他们也不知道芭芭拉是死是活,只是想抓住这个机会逼费里切当污点证人。因为他们知道这家伙在法律面前没有任何反抗能力。至于真相和正义他们才懒得管。他们压制新闻热度就是不想引起公众的注意,方便在桌面下操作。” “然后呢?” “他们显然也有顾虑也在害怕,一旦这个案子被公众广泛讨论的话,那么他们这种暗室密谋的庭外交易就要落空了。会有数不清的媒体蜂拥而上,去鸡蛋里挑骨头去质疑检方和fbi程序非法,这可是法律记者和政治记者最喜欢干的事情。” “说的有道理”克里斯点头赞同“对方就是希望这个案子,从头到尾都静悄悄的,淹没在一大堆乱七八糟的新闻之下。因为一旦暴露到闪光灯下,很多手段就没法用不上了。” “他们怕什么,我们对着干就是了!”爱德华一拍大腿。 “你打算怎么做?要达成什么目的?” “目的?”爱德华摇摇头,“讲不清楚,这个案子我们胜算不大。所以只能先打乱对手的步骤,然后等他们露出破绽。” “你就那么自信?结果会如你所愿?或者说对方会手忙脚乱?” “当然,你得明白在这个国家压制各路媒体要花费多大的综合成本?既然他们已经下了大本钱把新闻热度打下去,那就说明压制媒体对他们是绝对必要的。而且虽然我不知道我这么做是否能达成最终目的,但我清楚对方的目的,所以对着干,未必是最好的选择,但却是‘最不坏’的办法。” 克里斯眨眨眼,随即道:“他们的想法就是用法律来吓唬费里切,实际上他们并不打算上法庭,自始至终fbi和检查官只想要一个污点证人,然后继续扩大打击的深度。” “是的,所以我们第一步就是要逼的他们上法庭,毕竟法庭是个公开的地方,那样我们的胜算才会多些!” “好。”克里斯表示赞同,“你打算怎么办?我亲爱的夏洛特先生,我得提醒你,自作聪明的后果,可会是血本无归的。” “e……”爱德华牙痛似的哼哼起来。 这个问题问到点子上了。 虽然上辈子的记忆挺模糊,但只是针对于具体事件,许多听取来的人生经验倒还是牢牢的记在脑子里。 收买媒体要么靠钱,要么靠权,如果两样都没,那就没戏。 “别用你那牛眼登着我,我又不是诸葛亮!”爱德华抱怨道 “诸葛亮?”克里斯显然不知道这是谁。 “e你理解为亚瑟王身边的梅林大巫师……” 黑大个不理他,顺手打开了电视。 第八章 古老而神秘的东方民间艺术结晶 “该死的!他们怎么可以这样!”克里斯少见的咆哮起来。 “怎么了?” “你自己看电视!” 望着十八英寸的显像管大肚子电视屏幕中的画面,爱德华虽然两世为人,也不禁赞叹起来“同学们啊,可真fxxk带劲!” n的滚动新闻里出现了自己熟悉的古老教学楼,还有那些挺眼熟的面孔,他们正在狂欢庆祝。 “这是我们的伟大胜利,这是学生力量的展示,这是民权运动的杰出成果,在学生的不懈努力抗争下,法学院最终低下了骄傲的头颅,他们退让了。延续多年的a-d八级评分制度终于被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从现在开始,绝大部分课程都将改为合格-不合格,二元评分体系!这是耶鲁的伟大胜利。”电视屏幕里一个显然h过头的家伙正用病态的亢奋语速在向全美宣告新时代的来临。 “就是莫斯科也没这么乱来……据我所知苏联人的大学教育体系一直以难进入更难毕业而着称”爱德华深感无力,对于学霸而言,这当然不是好事“哈佛以后会怎么称呼我们?纽黑文的二元社团?在这样下去耶鲁毕业生的数学能力大概和费里切差不多了。“ “他们在摧毁我们的文化和传统!”克里斯语气萧索,随即在胸前画了个十字,开始低声祈祷起来。 “啧……教会中学出来的家伙,封建迷信成了信仰。要是上帝真有用的话,早就一个雷劈死这群乱来的孙子了。”爱德华心里嘀咕,却没敢说出声来,他怕虔诚的克里斯听到后,毅然决然的把他到火刑柱上去。 烧异端是西方群众自古以来喜闻乐见的休闲娱乐活动,他可不想亲自体验一把。 “嘿嘿,嘿嘿,大个子,有了,有了!” 片刻后爱德华兴奋起来。 回答他的依然是克里斯那巨大的白眼,仿佛斯诺克的母球。 “该死的fbi不是压制媒体么,是的他们能压住纽约的,但在其他地区肯定不会投入那么多资源和精力。” “你是说我们去纽黑文找媒体爆料?”克里斯并不傻,很快反应过来。 “不,不,不是我们,而是……”爱德华奸笑的用手一指电视机“他们!” “哈?”克里斯满脸迷惑,“这群瘾君子?” “嘿嘿,这可要看你的了?”爱德华不怀好意的眼光让向来勇敢的黑大个打了个哆嗦,他忽然想起关于那群人的不好的传说,据说在嗑h了之后钻进帐篷的不光是男女还有可能是男男女、男女女、男男女女、男男男女女、女女,甚至还有男男、男男男、男男男男…… “上帝啊!爱德华你休想,我是个虔诚的教徒,绝对不会违背主的戒条。”黑人开始哀嚎。 “见鬼,你想哪儿去了。收拾一下,东西,赶紧回去纽黑文去,路上开快点,估计新闻记者还没来得及离开。” …… 1968年3月9日晚,骚紫色酋长之星再次停到了纽黑文市的墙街停车场,下车后穿过草地就是法学院了。 记者们依然没有散开,摄像机、照相机、话筒随处可见,远处还停着几辆卫星转播车,和他前世的以依维柯小客车为底盘不同,眼下这东西可算是真正的重量级高科技武器,清一色十轮大卡车,周围还有警察站岗护卫。 “都赶上超级碗开幕式了,不知道会不会请披头士过来作现场演出。”爱德华吐槽道。 原本空旷的大草坪上到处是帐篷和空的啤酒罐头,还有横七竖八的学生“形态各异”的散布其间,看上去都有些迷糊,显然是h过头了。 “哼,毕竟创造历史啊。合格与不合格评分制。上帝,这儿还是耶鲁还是地狱厨房的社区大学?” “别发牢骚了。再说你确定地狱厨房有社区大学?教他们种土豆还是如何用两英寸的刀子造成最大伤害?赶紧按照刚才说的办,看那几个爱出风头的家伙正躺在草地上看星星呢,走走走,去捧他们几句,很快他们就会忘乎所以的。” “你真是狡猾。”黑大个唠叨着,但还是跟着去了,毕竟才二十四五,正是喜欢凑热闹的年纪,而无穷的精力和聪明的头脑,则让他们具备了没有热闹也要制造出热闹来蹭的能力。 “看,夸夸其谈的法学渣滓汉森·史密斯正好坐起来了。你机灵点儿。” 对于年招生量不到一百的耶鲁法学院而言,能入学的都是精英,然而在爱德华这种学霸眼里,依然有三六九等之分。 也难怪,真学霸谁愿意去搞这些有的没的事情,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功课,争取门门得a不香么?搞毛线的合格-不合格二元评分制? 话说回来,这么搞也挺有用,这不,眼下俩学霸就得耐着性子去拍学渣的马屁了。 “嘿,表情别那么严肃,你这张黑脸一板,比大法官都吓人。你笑笑,慈祥点,就当是爷爷哄孙子,皆尼玛叫伦理哏,神秘的东方艺术之都天津卫的艺术的结晶,比脱口秀好玩多了……算了,你这个笑容看起来像变态杀手或者费里切手下收保护费的。还是我自己上。哎,乖孙子,爷爷来了。” “wow,汉森,电视里你看起来真帅,这下子纽黑文的姑娘们都要为你疯狂了。”爱德华用手在脸上一抹,随即展现出一个阳光灿烂的笑容迎了上去,心里嘀咕一句“乖孙子可要听话啊。” 变脸速度之快,笑容质量之高让克里斯目瞪口呆,“你真该去好莱坞……” “这叫变脸,也是神秘的东方艺术结晶!”爱德华恨恨的回了一句 “哈哈,你看电视了!我妈妈会为我骄傲的。怎么样,你有兴趣么,我这儿有那个美女主持人的名片,她约我有机会深聊,要我带你去嘛?”说着从帐篷中摸出一支玻璃烟斗,往里加入些晒干的植物碎叶,然后摸出打火机。 爱德华急了,这要是抽上一口,三四个钟头就别想清醒着说人话了,放平时这货要是抽死他都懒得管,眼下这人可是有大用呢。 “哈,羡慕你啊,没准还能和那个妞儿更加深入!她看起来可真带劲!”赶紧把话题带一带 果然,说到这种事情,汉森又兴奋起来,挥舞着手臂道“嘿嘿,看来你经验丰富,什么时候一起?” 第九章 气氛……有变化! “艾德,我们该走了,那该死的案子让我头都痛了,你别想躲开,把我一个人推出去。”克里斯适时皱着眉头道。 “在春假里,你们竟然还要接案子?难倒真打算变成主宰国家的丑恶精英,或者是成为丑恶的一部分?”汉森嘲讽道,这货现在感觉极好,浑身上下充满了激情与斗志,,以前的秩序和社会规则让他觉得窒息,自然对合众国的一切上层建筑都没啥好感。 “啧,敢接这货背后的斗气熊熊燃烧起来了耶,就是不知道能不能化马呢?”爱德华心里一喜,“有门了!” “呵呵呵,我可没有这么好运气,能泡上n的新闻主持人,我倒霉,朋友被fbi和纽约地方检察官联给设套了。现在正被逼着认罪了!我要想尽一切办法维护他的合法权益,你要知道他完全是清白无辜的。可当面对联邦检察官加联邦调查局,这就是联邦的平方。而我只是一个学生啊……” “什么?”汉森听到这儿顿时蹦了起来,由于喝多了的缘故,让他看起来有点像马戏团里的狗熊“他们怎么敢这样?!” “就因为我朋友是意大利裔,所以fbi和检察官想再来一次麦卡锡事件。甚至不惜践踏法律,没想到,都快200年了,这个伟大的国家打赢了两次世界大战,但却对内部的丑恶无能为力!”爱德华满脸沉痛。 这话是早就想好的,米国人民有几个历史伤疤是万万碰不得的,类似中文里的“逆鳞”,臭名昭着的麦卡锡事件就是其中之一。哪怕已经过去十多年了,提一到此人全民还都是一副将其打翻在地踏上一只脚让丫永世不得翻身的气概。眼下他故意的去戳这个伤疤,就是摆明了去戳汉森等人的情绪上的g点。 “在这个光鲜的外表下,隐藏着多少罪恶啊!”克里斯感慨道,不得不说,他固有的黑人嗓音-浑厚且喉咙口似乎总有口咳不出去的痰关键时刻能增加言语中的气流颤音,实在是合抒情“艾德,走,我们要扞卫先贤建立的国家和书写的法律。赶紧的,把卷宗再过一遍。米利坚的尊严与价值决不能被这种政府恶棍所亵渎!这是我们身为合众国公民的使命,也是身为耶鲁法学人的骄傲与宿命!” 克里斯曾经吹嘘自己高中时在校文化节上扮演过哈姆雷特,爱德华之前认为是黑大个吹牛,但现在倒是有了几分相信,方才那段话,抑扬顿挫,声情并茂,显然是受过专业训练的,只是这种体格的王子殿下应该能很方便的一只手就把篡位杀人的克劳迪斯叔叔捏死而犯不着一个人感慨“去死或者不去死”这类哲学问题,这玩意就是不如网文来的爽快。 爱德华顺手操起大半瓶啤酒,强忍着恶心用手抹了抹瓶口,算是清洁过了,“顿顿顿”灌下大半瓶,受他影响,汉森和其它几个学生中坚份子也开始灌酒。 “克里斯,我们走!”说完摆出一副虽千万人吾往矣的神态,仿佛下一秒他就会被fbi圈进小黑屋去践踏灵魂凌辱人格暴虐肉身。 “等等,我们都是同学!我们都是未来的法律扞卫者,不,不,我们现在就是,所以究竟是什么事情,让你们这么头痛?” “不,不,汉森,还有其他同学,你们不要参与进来,我的对手是fbi和纽约市的联邦检察官,他们掌握着无穷的黑暗资源,会把你们都吞噬掉的!而且,你们也是战士,在这大草坪上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你们去做!向全世界宣告合众国的民主之花依然被青年的热血所浇灌。” “放屁,耶鲁的教授团都向我们低头了,还会怕那些联邦的走狗?我们是未来的精英!不对,我们现在就是精英。嘿,该死的,我比你还高一年级,主修的是刑法,赶紧把你的案子说出来,我或许可以给你做个司法顾问。” 顿时引来无数的附和声:“我是三年级学长木上!是来帮助你们的!” “对,我们高年级学生是你们最好的老大哥!” “你们有不懂的事情可以找我们,我们会亲切的帮助你们!”一个女声尖锐的喊道 “在耶鲁高年级学生说要帮忙,那就是要帮忙!!” “很……很有精神啊!”爱德华喃喃道,随即陷入沉思“为什么这话说起来那么顺嘴?” 面对老大哥们的亲切关爱爱德华华只能“勉为其难”的充满精神的将案情叙述一遍,倒是没加油添酱的往里面添佐料。 公诉方在处理案子时手脚不大赶紧,很多程序上的都有瑕疵,他只要照实说就好,犯不着加料,毕竟周围都是法律人,虽然成绩渣了点,但基本法学素养还在,这时候实话实说效果反而更好。 “没尸体,没谋杀!”他用这句法律谚语结束了演讲。 “我们必须扞卫美利坚!用建国先贤赋予我们的法律作为武器!”汉森一把摔碎了手里的啤酒瓶子。 “对,这群恶棍根本就是在践踏神圣的《宪法》和《拳力法案》!”又一个精神的热血青年喊道。 “是的,土匪的行径,公然违反了第三、四、五、款宪法修正案!”到低是耶鲁法学院的,很快有人在旁边把问题上纲到违宪的高度。 实际上这么干也确实违宪,但一般人充其量就是骂检方碧池,或者痛斥司法不公啥的,三两句话就扯到宪法高度,普通公民没这个法学素养。 “违宪!违宪!违宪!”人群开始沸腾起来。 “违宪,这是背叛!” “对,这是把米利坚引向!” 爱德华在一边看得目瞪口呆,虽然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两年多,但他还是无法理解米国人的思维方式。 这群大老美,对自己的政府抱着十二万分的不信任,整天把“防火防盗防官员”挂在嘴边。 可另一方面,对这个国家和宪法却又是发自肺腑的热爱,爱德华能感受到,这种热爱与不信任都是真诚而淳朴的是发自内心的。 “该死的,他们在亵渎伟大的美利坚!” “团结起来,战士们,向纽约进军!” 草坪上越来越嘈杂,人也越聚越多,汉森正因为“完胜”法学院领导层而短暂的陷入“拔剑四顾心茫然”的状态,一时大有天下无敌的寂寞感,发现新目标后顿时兴奋的两只绿眼珠放出红光来,跳上一边的台阶,拿起麦克风大吼“进军,向纽约进军!” “向纽约进军!” “向纽约进军!” 伴随着此起彼伏的啤酒瓶碎裂声,口号越来越响,爱德华也在纳闷,这儿是草坪啊,这啤酒瓶怎么一摔就碎,声音还特别清脆。 没一会,帐篷门纷纷打开,大a特有的味道随即飘散开来,更多的面红红红,眼神迷离,衣衫不整,气喘吁吁的男男女女开始加入队伍。 此刻爱德华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忽然高声唱起一首大家都没有听过,却又异常动人的歌曲来! “doyouhearthepeoplesg?sggthengofangryn?itistheifapeople whowillnotbesvesaga!whenthebeatgofyourheartechoesthebeatgofthedrus thereisalifeabouttostarhentoorrowes” “你是否听到人民的歌声?那愤怒的人民在歌唱?这是一个民族的歌声 敲碎镣铐,赢得解放!当你的心跳和着战鼓敲响, 新生活即将开始随着明天的曙光。” 这是音乐剧《悲惨世界》中的经典插曲《douhearthepeoplesg》,在原本的时空里,要到1980年才在巴黎首次公演时亮相,就此席卷全球。 歌曲旋律优美简洁,歌词言简意赅,任何人只要听过后马上就能跟唱,瞬间大草坪上几百人的合唱歌声几乎把人耳朵震聋。 爱德华自己也有点莫名其妙,刚才脑子一热歌曲脱口而出,好在从下就在教堂唱诗班混过,有点音乐功底,加上歌曲旋律优美歌词热血激昂,眼下看看效果好像挺不错,也就心安理得起来,甚至还能抽空偷偷观察四下,发现不少学生一边唱一边抹眼泪。 “啧,这群大老美到低是图样图森破呢,还是嗑药嗑多导致大脑神经受损?不就一歌么,犯得着这样么?” 再扭头发现黑大个也是满脸严肃引吭高歌,眼睛里也闪动着泪花,“啧,这歌看来登场有点早,不过黑大个这样倒是好理解,黑人从建国起就被欺压受到各种非人对待,引发此起彼伏的反抗,他情绪激动倒也是正常,这样看来的话,不久之后就能看到马丁路德金博士在电视上清唱了,这可比他讲经布道好玩多了。” “蛤……”爱德华忽然面孔有点抽筋。 天气也来凑热闹,明明已经是三月上了,此刻竟然飘起了几朵雪花来。 “哈得逊河波涛动,帝国大厦乱云飞,官员皆浊我独醒,义愤燃烧血潮涌……啧,其实倒是这歌更合适。哎,可惜不是第一时间想起来。哎,哎,这气氛怎么就昭和了呢?这td可是1968年的纽约啊。昭他二大爷!” 脑子里胡思乱想,却对着满脸庄严肃穆,歌声震天响的克里斯一翘大拇指“好,很有精神!” 第十章 纽黑文的索多玛 下午在这儿搜集到大新闻的记者,原本都准备打道回府了,卫星转播上的天线也开始逐渐收拢,忽然间发现气突昭,便纷纷发扬西方记者的本能,飞快的从四面八方向草坪上的学生军涌来,仿佛饿狼看到羔羊。 “你好,我是cbs60分钟栏目的主持人,麦克·华莱士”一个比其他记者不知道高到哪里去的大个子,仗着身高马大的优势从同行中杀出一条血路挤到汉森面前,递上话筒“这里似乎又暴发了新的革命,能为我介绍几句么?” 汉森却没有理他,而是双眼不停往四周打量,忽然伸手招呼,“嗨,梅根,过来,我看到你了!” 随即一个在春寒料峭中衬衣敞着三粒纽扣的金发尤物,三两下挤了过来,“哎,汉森,真高兴你还记得我?各位我是n《今日》节目的主持人,梅根。今天下午这里发生了了不起的学生革命,但是现在似乎又掀起了新的浪潮,请问”说着将话筒递到汉森面前。 “啧,木有谈笑风生啊……”爱德华也不明白,自己为啥脱口而出一句中文。 实际上他极具语言天赋,除了作为母语的英文外,母亲曾经是德国居民,希特勒上台后被迫出寄居上海,也就在哪儿学会了中文,并且认识了一辈子的爱人。 回到美国后,她亲自教导小爱德华德语,中文以及犹太人自己的希伯来语。 克里斯对这个同学经常用各种外语自言自语也已经习惯了。 “我们!发现了一桩罪恶的行径,有人试图亵渎美国司法公正!让民主的灯塔失去光辉,让正义的旗帜彻底褪色!” 到底是耶鲁法律精英,未来的大律师,爱德华嘴里的学渣汉森也挺有能力,起码出口成章,话语极具煽动性,如果他能完成学业拿到律师执业资格的话,想来在法庭上煽动陪审团会是一把好手。 “我们的某些政府公务员公然违反《权利法案》所赋予的公民权利,用行政手段干扰司法正义,试图制造冤狱并且挑动族群对立!这是对建国先贤的亵渎也是对宪法的践踏!” “我勒个去”爱德华连连叹息,之前是小看这哥们了,上来几句话,干货一点没有,可大帽子一顶接一顶不要钱似的往外甩。 别说,仔细一琢磨发现这些大帽子倒还真是能扣得上,甚至可以说是恰如其分,“这哥们,真该去当脱口秀演员或者是外交官。” 梅根也被吓了一跳,下午那场也挺热火朝天,但毕竟是学生对老师,这群乌合之众气焰极度嚣张,说话总体还是克制的,遣词造句能听得出是经过深思熟虑,规范而严谨,他们也知道真要是得罪了法学教授自己也没好果子吃。 哪儿像现在,刚才这些词儿扔到麦卡锡或者希特勒头上也是够用。 一个女孩给汉森递上一瓶啤酒,后者接过来,非常有男子汉气概的灌下半瓶,借着酒劲,把费里切的事情乱七八糟的复述了一边。 在他的嘴里,fbi的办案手法比3k党的火刑柱还要残酷,而纽约市检察官的奸诈远超东条英机。 “没有尸体,没有谋杀!” “所以我们要去纽约!” “为了正义,向纽约进军!” 他豪迈的结束了自己的发言。 爱德华连忙一把搂住他,“亲爱的汉森你真是个天生的领袖,我的热血都沸腾起来了!” “是的,我的热血沸腾起来了”他用力补充道,同时心里奇怪“为啥我脑子里出现一个带着眼镜的二战前的日本大尉军人的形象呢?” “啊哈!那就和我们一起进军,作为这个国家的守护者,让我们一起唱着那,那歌,那叫啥名字来着,就是你刚才唱的。去踢合众国蛀虫的屁股!” “不,不,你冷静点,我们去纽约干什么?那可是他们的主场,这个鬼天气行军,可不是什么好主意,何况”他指了指东倒西歪的人群“万一路上发生事故怎么办,都是美国未来的精英,我们一个都不能损失!” “那你说怎么办?” “我觉得差不多了,先让记者们把事情闹大了再说,如果对方依然如故,那么我们就勇往直前!” 趁着汉森在琢磨的功夫,趁机抢过他手里的麦克风跳上台阶,“我是一年级的爱德华·杨,这个案子的受害者是我的朋友,我感谢各位未来法律精英的慷慨与义气,同时为你们对司法自由精神的扞卫而感到自豪。但是今天已经太晚了,而且还下着雪!” 果然,众人狂热的兴致似乎被浇下去了不少,他趁热打铁道:“我们养精蓄锐,然后与邪恶的违宪匪徒决一死战!” “我们所能奉献的只有热血、辛劳、汗水、勇气!”说完非常骚包的比划了一个v字手势。 然而,预想中的狂热欢呼局面并没有出现,甚至他能感觉到下面听众的热情在显着的流失。 ??? 这是怎么回事?这句话不是拉高气氛的王牌么?上辈子影视剧的英美人都吃这套,丘吉尔这段演讲大致相当于俄国人的三呼“乌拉”。 “兄弟,你不能这么说,丘吉尔是个好战分子,还是fxxk的世袭贵族!我们是平民革命,怎么能和他混为一谈!”汉森见情况不妙赶紧在趴在他肩膀上面授机宜“这里的人都是反战的,反战的,明白嘛?不管其他的,总之只要打仗就是不对就要反,凡是赞同打仗的统统是我们的敌人。” 肏! 爱德华气得大骂自己是蠢蛋,怎么把这茬儿给忘了? 现在是1968年,越战打的如火如荼。 严格来说,美方是占优势的,至少在中南半岛上,世界第一军事强国的实力摆在那里,北越游击队再神出鬼没,终归和ac130炮艇机上105榴弹炮没法比。 问题出在国内,反战的示威抗议游行从出兵越南就开始暴发,这些年来非但没减弱或者停下,反而愈演愈烈,去年之后,反战运动的声势一浪高过一浪。 大学校园也不在平静,学生们除了上课就是示威,到了后来干脆连学业都扔到一边,一心一意的抗议示威。 耶鲁法学院的八级评分制变成二元制就是例证之一。 倒不是1967年的米国大学生特别富有正义感,见不得第三世界人民受欺负,而是这一年,因为越南战事进展缓慢,米国政府破天荒的在二战后第一次大规模修改征兵制度-大学生包括研究生不再被列为征兵豁免对象,只要毕业就会被纳入兵役花名册,随时会被扔去越南! 这还了得?! 大学本来就是有钱人家子弟合理逃兵役的口子。 虽然米国人爱国是不假,但谁愿意去那个潮湿炎热,天上蚊子地下毒蛇,毒蛇之下还有竹签尖庄,树林子里有无数冷枪地雷的鸟地方? 爱国不是这样爱的? 打德国鬼子是因为小胡子在全世界扩张。 打曰本是因为他们炸了珍珠港! 可越南人干什么了? 他们连像样的军舰都没有。 还能来威胁合众国的安危? 不就是他们自己打成一团么? 关我们米国人鸟事? 反战顿时成了大学生们最热衷的话题与活动! 想到这些爱德华顿时如梦初醒。 天生的好脑子让他处理这种突发情况时显得游刃有余,眼珠子一转,抓起麦克风,用尽全身力气大喊: “没课拉夫,闹特窝!” 这是时代的最强音,好的口号向来是言简意赅且情绪饱满,这四个单词饱满的岂止是情绪还有那热气腾腾骚气扑鼻的青春荷尔蒙啊! 用这最让人激动也是流传最广的的学生运动口号作为收尾,不但完美的把原本有些散失的人气重新聚集起来,还赢得了更多支持。 “没课拉夫,闹特窝!” “没课拉夫,闹特窝!” “没课拉夫,闹特窝!” “没课拉夫,闹特窝!” 口号喧天。 “各位我是cbs(哥伦比亚广播公司)《60分钟》的记者麦克·华莱士,请允许我用激动的心情向你报道发生在纽黑文的革命!” “各位我是n(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今日》节目的主持人,梅根,稍后我将会给你们带来更多的深度报道。一会儿我将对学生领袖汉森进行专访” …… “嘿,看不出,哥们儿,平时像个书呆子,这种时候竟然挺能说啊!跟我走,我带你去认识几个妞儿!” 爱德华摇头,法学院总共就300来号学生,女生仅占10,至于质量么,堪比前世华夏理工科学校,不过大老美到低没文化,竟然没有衍生出类似“十回头”这样的经典民谣来。 总之这质量是大大的不行,间或也有亮眼的,但多半都有来头身份,根本不屑和这群人在大草坪上厮混,那是所谓的蓝血家庭,明面上大家都是合众国公民,日常生活上泾渭分明。 “哦,我明白了”汉森若有所思的眨眨眼,又扭头看着一边沉默的黑铁塔托马斯,恍然大悟。 “原来你喜欢这种?看不出你真是走在这个时代的前列啊!来来来,我给你介绍几个‘朋友’,你们肯定聊得来。尤其是托马斯这样的橄榄球运动员,特别受欢迎。” 虽然光线不甚明亮,但爱德华能看到向来沉默寡言天不怕地不怕的某人开始感到不安,那张向来没啥表情的黑色扑克脸隐约发绿。 “不不不,谢谢你的好意,但我只怕你对我们有些误会……”爱德华结结巴巴的解释道。 见鬼,这儿是六十年代末的纽黑文,又不是自己前世的那以遍地飘0而闻名全国的西南某省会城市,但怎么感觉风险一样高呢? 两人急急忙忙如丧家犬逃离了大草坪,回到公寓,一进门,托马斯立即把门反锁,然后在胸前划了个十字架“主啊,宽恕那些走错道路的人。” “确实是,走错道路,放着好好的水路不走,偏生要在旱道里逞英雄。”爱德华心里在恶毒的吐槽,前世的大部分记忆丧失,但这种零碎的充满国粹的“知识”倒都是记得挺牢。 “莫非,这是要让去当个脱口秀演员?可这种笑话,米国人民听得懂嘛?”挠挠头,他也搞不明白,老天爷让自己穿越一回到低是有啥安排不。 一边的托马斯依然在絮絮叨叨“主啊,请不要抛弃我这个迷途的羔羊,我现在感觉仿佛生活在索多玛与蛾摩拉,如果您要降下惩罚,我也会甘心承受,但我始终没有背弃过您。我希望成为罗得那样的义人,永远为主奉献自己的一切” “等等,等等,索多玛?这玩意听着耳熟啊!上辈子好像通过盗版vcd看过一个片子就叫啥《索多玛120》,都要打120电话了,看来确实玩的挺开。 那片子讲啥都忘记了,就记得内容贼刺激!看完之后寝室四个大老爷们集体去操场跑了五公里,然后又冲了个冷水澡,这才能勉强入睡,可第二天一早四个人在水房洗内裤时哪叫一个尴尬” 托马斯祈祷完毕,看着爱德华好奇宝宝的眼神,还以为对方开始对《圣经》感兴趣,于是黑大个一反往常的沉默开始滔滔不绝的布道起来。 索多玛和蛾摩拉是两座罪恶的城市,上帝要毁灭他们。 亚伯拉罕向他求情,于是耶和华做出让步,表示如果能在城里找出十个义人来,便放过城市。 亚伯拉罕便派了两个天使装作外乡人去索多玛城,住在罗得家里,当晚索多玛全城人围住罗家,要求罗得将这两个“外人”交出来,“任他们所为”。 罗得哀求用自己两个还是c的女儿来替代,但这些人依然不允许。 最终索多玛与蛾摩拉因为“逆性的情欲”而被天上降下的火与硫磺而毁灭。 “不可跟男人同寝,像跟女人同寝;这是可憎恶的事,这是《利未记》中所明确载明的”托马斯用一段经文引言结束了故事。 “锁的是ne” 对于室友嘴里时不时冒出的外文,托马斯已经见怪不怪了。 “不对啊,你不是犹太人么?索多玛是《创世纪》里的故事,在你们的希伯来圣经里也有啊。看你的样子似乎是第一次听到?”托马斯发现了问题。 “呃……去教堂的时候,我基本都是在表演睁眼睡觉的特技。”爱德华打了个哈哈。 “虽然是受了点惊吓,但看来目的还是达到了,托了这群白左的福,从今晚开始,达米·尼佐的案子估计就要轰动全美了。” “白左?”托马斯又楞了,随即笑起来“这个词还真是贴切,查尔斯河畔的莫斯科还有榆树下的列宁格勒,”(耶鲁所在地的纽黑文市别称为榆树之城) “不,不,这群货显然没搞清楚,在那个国度里,搞基是被憎恶的事情,要进精神病院或者看守所的。” “是嘛,看来他们倒是遵循了经书的原意。”托马斯有点悠然神往的样子。 “喂喂,你是罗正教,他们是东正教,彼此眼里对方都是异端啊,是要上送上火刑架的,你怎么忽然仰慕起他们来了?你家主知道你这么不虔诚。”爱德华内心继续吐槽,当然他不敢说出来,当面吐槽别人的宗教信仰不是个好习惯,尤其是这个黑鲁达似的信徒拥有醋钵大的拳头。 闹腾了一天,爱德华也觉得累了,于是道了晚安后各自回房休息。 躺在床上耳朵里能隐约听到远处大草坪上传来的各种嘈杂的喧闹声,显然汉森他们又h起来了。 “这该去给米国缉毒局打个电话了,大草坪上的da麻味p25都该爆表了。”嘟哝着,他进入了梦乡。 第十一章 新角色:所罗门、斯坦,还有……玛丽? “该死的,你们黑人从来都不需要睡眠么?”爱德华气冲冲的掀开被子,冲到客厅里,此时电视机已经打开,正播报早间新闻呢。 “现在已经早晨七点了,赶紧洗漱,尝尝我的黄油炒鸡蛋!”克里斯笑呵呵的说道。 “……好,看来你还真是精力旺盛,而我甚至都没感觉到睡着了,我只觉得眼睛刚闭上,就被电视机里的新闻给吵醒了。” “传说犹太人睡觉都睁着一只眼睛,哪怕一枚铜币掉到羊毛地毯上的声音也能让你们马上惊醒。但我看你怎么像冬眠的灰熊,总是睡不够?” “天晓得。”爱德华嘀咕着去刷牙。 “我们的国家最近陷入不小的麻烦啊。”坐在餐桌前,他一边喝咖啡一面听着电视新闻。 “看看,不是普韦布洛号侦察船被曹县人扣押,就是驻西贡大使馆被越共半夜偷袭,事情都过去一个多月了,依然在喋喋不休,我真是不明白。隔着太平洋这两个国家和我们又没啥仇,为什么一定要跑过去开枪开炮呢?” “大概是政客们想给自己捞点政治资本,结果却发现得不偿失?我觉得林登·约翰逊肯定没法连任了。”克里斯表示赞同。 “连任?”爱德华哼了一声,“如果他还有几分廉耻之心的话那就该自己发声明退出下届竞选,该死的,这个国家在他手里被弄成什么样子。!嘿,嘿,哥们儿,快看,快看!” 两人连忙端着咖啡杯离开餐桌,下一秒稳稳的坐在沙发上。 虽然爱德华提出了通过媒体把事情闹大,以迫使检方回到法庭前的策略,并且昨晚亲自实施了一把,但对于效果心里还真没有底。 西方记者! 多么神奇的物种。 号称无冕之王,一有新闻就跑的比谁都快,昨晚自己也算是刻意的弄个大新闻,眼下就看这些专业人士煽风点火的本事了。 “这里是《cbs早间新闻》,昨天我们的王牌记者麦克·华莱士从纽黑文前方发回报道,这似乎说明耶鲁的学生运动看起来并没有如同之前政府所认为的那样不堪,这些年轻的法律精英在追求自己权利的同时,并没有忘记他们自己的义务和责任。” “他们在替少数族群所承受的司法不公而用力疾呼。”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芭芭拉失踪案的主要嫌疑人达米·尼佐的背景资料。” 随即电视屏幕从金发碧眼的新闻播音员切到了达米的照片上。 “这张脸,啧啧……”爱德华感慨道:“cbs可真是无孔不入,大概是昨晚一夜没睡,把费里切和达米的所有资料和社会关系都刨了个底朝天,看看这张脸,如果我是是大卫·科波拉现在就会邀请他来试镜。” “陪审团会喜欢这张脸的,充满了天真和善良。” “是啊,人畜无害。” “人畜无害……”克里斯咂咂嘴“真是个贴切的词汇,你这是在为成为大法官而努力么?” “当然!”爱德华耸耸肩。 米国大法官是个神奇的物种,不但精通法律,在文学、历史、哲学上的造诣通常也高的吓人,联邦最高法院的判词向来被认为是这个时代最优美也是最富有逻辑与哲理的文字作品之一。 连着换了好几个频道,映入眼帘的都是那张看起来清纯可人的大头照。 “媒体还真是……果然知道人民最想看什么。”克里斯喝了口咖啡不以为然“谋杀案嫌疑人,但却长着一张天真的娃娃脸,还有比这更好的抓人眼球的反差么?” “哈,我觉得达米应该能接到广告代言和疯狂女孩的求爱信了。我去拿报纸,估计平面媒体也该有新闻了。” “已经拿来了,就在那边。”黑大个懒洋洋的说道,“看来这次你的想法挺成功,检方只怕要被迫回到他们所极力避免的法庭上去了。” “战斗才刚刚开始!”爱德华摇摇头“我们两个菜鸟要对付司法部的精英,还有俺该死的藏在暗处的fbi小人!” “你对对手评价挺高嘛。” “战略上要藐视,战术上要重视!”爱德华随口说道。 “这是东方那位领袖的话。”很意外克里斯竟然知道来历“黑豹党的家伙给我过几本红色的小册子,我没事看看,觉得很有意思。” “所以,要不打无准备之仗,吃完了就干活” “我感觉你简直就是奴隶主。”克里斯嘀咕着 “呵呵呵,我的祖先叫夏洛克!再啰嗦我就割掉你胸大肌上的一磅肉,而且保证一格令的分量都不差,一滴血都不流!” “你能办到?”黑大个斜眼看着他,充满了不屑与不信任,这话明显违反常识嘛。 “简单啊,要么用烧红的刀子零割,割一小块秤秤份量,割一小块秤秤份量,最后重量凑满一磅就行,反正借据上说是‘割下一磅肉来’并没有特别注明要整块的。这玩意在古老东方被称为千刀万剐” “上帝!你简直是魔鬼!” “还有更简单更高科技的做法,把液氮倒在你的胸大肌上,零下二百多度足够把你的血液冻得和石头似的,然后用小锤子一点点往下凿!” “上帝啊,你就是魔鬼!” “知道就好,赶紧干活儿!”爱德华满脸狞笑,肚子还嘀咕一句“西瓜炸鸡葡萄味芬达管够啊!” “该死的,这香肠可真难吃……”大致看完新闻,两人又回到餐桌前继续吃早饭,爱德华叉起一根油煎条状物,嘟哝着塞进嘴里。 心里又有了活动“这td是维也纳香肠?这富有弹性到诡异程度的口感,不就是一种叫火腿肠的玩意么?上辈子好像买五毛一根,我上学时候经常买来解馋,直到有一天看到土豪邻居那这个喂狗……” “工业化让大多数人能够吃上‘香肠’,这就不错了。”克里斯在这方面倒是并没有那么挑剔。 “你管这玩意叫香肠?连基本的肠衣都没有!哦,那恶心的塑料皮是包装物,可不是能咽下去。你别这样看着我!你竟然还天真的称呼其为香肠?没有肠衣的香肠就像……就像,嗯留着莫西干头的和尚一样,让人觉得不舒服。看看,看从里到外都是玉米淀粉和植物蛋白粉以及不知名的可疑动物身体组织混合而成的!真是!” “和尚?”克里斯一愣 “……就是那种特别善良特别平和的素食主义宗教徒,极其虔诚,特点是脑袋上没毛而且逆来顺受,至少你应该没听到过和尚搞爆炸暗杀等恐怖活动。佛教要是在米国能有新教一半的信徒,世界和平指日可待。” 抱怨归抱怨,但也只能往嗓子眼里塞,克里斯说的对,这是大工业的成果,因为向成本妥协导致吃起来像饲料,好歹里面的蛋白质是实打实的,而且说良心话,米利坚的食品卫生制度也还算过的去。 这东西肯定吃不死人,也不会拉肚子,只是长期食用会让人产生抑郁沮丧厌世暴躁乃至报复社会等心理问题。 米国民间滥用精神药物,只怕根源就是因为大工业生产出的“饲料”太难吃。 “但今晚,我就可以吃点好的了。”克里斯悠然说道 “该死的,你是故意用这难吃的玩意来激我!但我得提醒你,现在是春假!” “呵呵,信不信我现在马上退出达米的案子。” “我错了……该死的,早知道当初就不该招呼你吃我做的红烧肉!” 克里斯曾经对爱德华精心烹饪的的红烧肉不以为然,甚至在他炒糖色的时候,斥之为巫术。 可随后,那锅肉几乎全被他一个人吃完,整整十磅啊! 那一刻,爱德华终于明白这厮像60坦克似的体格是怎么长成的了。 …… 佛莱迪大厦坐落在文森特·布鲁顿船长街上,是附近最好的写字楼。 两个穿着西装马甲的中年白人男子正各自抱着胳膊在玻璃幕墙前,这是大厦的19楼,视野开阔,不远处就是展望公园葱翠的绿色,天气依然寒冷,但有了片片绿意映入眼帘,似乎春天也不远了 全纽约的核心是曼哈顿岛上的中央公园,布鲁克林的核心区域则是展望公园。 “这是怎么回事?”所罗门·布隆海姆有点恼火,他刚怒气冲冲的关掉了这间办公室里的电视机,几大电视台轮番上阵,喋喋不休的播报着耶鲁法学生的严正抗议与强烈谴责-用爱德华的话来说,这就是发生在新大陆的窦娥冤。 作为驻纽约市检察署的助理检察官,他今年才35岁,算得上是春风得意,业务能力毋庸置疑,一上任就开始独立办案,而且经手的都是大案,这是其他同僚所望尘莫及的待遇,至于究竟是如何办到的,那也大可不必公之于众。 反正大家心里多少都有点数。 也正是这个缘故,fbi的主管特别探员斯坦·戈登才找到所罗门,两人一拍即合,开始对费里切和尼佐两兄弟下手。 “好不容易绕过纽约市警察局和纽约州地区检察署,拿到这个案子!你当初不是说借助‘玛丽’的影响能够在整个纽约州压住媒体么!” “注意你的言辞!”斯坦·戈登神情紧张的看着四周。 “放心,这里是联邦检察署的地盘,‘玛丽’再厉害,也不敢来公然窃听的。” “闭嘴!你根本不知道他的恐怖!”斯坦·戈登的语气也开始严厉起来“不要听这些捕风捉影的消息去夸夸其谈,这会害死你的。别人不知道你的底细,但我明白!可是我要警告你,惹了他,你一样会从世界上消失,而你那些有大背景的长辈不但不会替你出头,反而会庆幸,事情就此了结!他们彻底安全了!” “玛丽”是个普通的女性英文名字,但在此时此处代表着不为人知的大逆不道。 若是让爱德华知道,他肯定要惊呼一声“大新闻!批判一番”等莫名其妙的话语。 第十二章 来自斯坦·戈登的大新闻 传闻统治fbi将近四十年的沙皇不但是个同性恋而且还是女装癖。 当衣冠楚楚的出现在华盛顿特区宾夕法尼亚大道950号的罗伯特·肯尼迪司法部大楼的fbi总部时,他是约翰·艾德加·胡佛阁下。 而当在地下场合以附有吊袜带的网眼丝袜配合缀着珠片的低胸衬衣时,芳名“玛丽”,甚至还有人说这个终生未婚的男人和他那同样一辈子没老婆的秘书才是相爱的一堆。 这是说法在纽约和华盛顿流传了十多年,但广为流传和在前途无量的fbi主管特别探员面前公然提及却完全是两回事。 “现在我家里的长辈大概就希望我就此消失!该死的!”所罗门的脾气也暴发起来,在外人面前,他向来以标准的三件套西服,一头金发,眼眶凹陷,蓝色目光深邃而优雅,白种人特有的挺直鼻梁和一点点的鹰钩鼻,让他添上了几分神秘色彩。 典型的精英人士相貌,或者说光凭这幅皮囊就能博得不少人的好感,每当他在法庭上对着陪审团慷慨陈词时,就有不少人醉倒在他的蓝眼睛下,稀里糊涂的献上自己的智力与冷静,尤其多发于中老年妇女身上,当然也有某些性癖异常男性,他们往往更加狂热。 而在质询犯罪嫌疑人时,森冷的目光可以让暴力犯觉得心底发凉,而在旁观者眼里“漂亮的所罗门”依然是风度翩翩。 现在他有些失态了:“该死的,这回是你把我拖下水的。这原本就不是什么大案,无非是一个水性杨花的傻妞在逃婚而已。你去纽约警察局翻翻档案,每年至少几十起。” 斯坦·戈登没有说话,主管特别探员算是fbi地方办公室里的中层干将,对他这个年龄来说也是值得称道的骄傲。 但他心里明白,自己是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能爬到今天这个位子除了玩命外就是玩心眼,只要能有一线机会,他就会调动一切资源去赌一把,幸运的是绝大部分都赌对了。 然而,恰恰这次出了点问题。 “这个案子,纽约警察局和纽约州或者纽约市地方检察署就能妥当的处理掉。而你,却跑来告诉我,这里面有油水,让我以联邦助理检察官的身份配合你把案子从地方上撬走!拉到联邦层级上来提起上诉!这本来就不合规矩!” 米国的司法制度下,fbi才是全国性的警察,而各州各市的警察只负责本地治安,没有跨界执法权。 这对于一个极重州权而对中央政府权力扩张百般警惕的国家而言显得很不寻常。 这里面就又要提到雄才大略的玛丽女士,不对,胡佛局长的贡献。 早期fbi确实权限不大,地方警察力量完全可以不鸟他。 但30年代轰动全美的“林德伯格绑架案”:第一个驾驶飞机不着陆飞跃大西洋的英雄-林德伯格,他年仅20个月的孩子在卧室中被绑架。 fbi第一时间介入,却被地方警察挡在门外,之后孩子惨遭撕票。 在事后的调查报告中,地方警察的办案能力和办事效率不足以处理恶性案件的结论登上了各大报刊和电台,这些报道乃至调查报告中有多少内容是担任局长仅6年的胡佛阁下所授意,很难说。 这件事情的结果是不久后颁布《联邦绑架法案》,又称《林德伯格法案》,规定在绑架案发生24小时候,即可以推定被绑架对象已经跨州境,案件升级为联邦罪案,由fbi接手。 从此fbi的扩权进入快车道,铁腕而狡诈的胡佛每次都能得逞,很快fbi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国家警察,他也成为了恐怖的地下沙皇。fbi办公地的新大楼也已经打了地基,很快就会办理司法部大楼,这也意味着,原本是司法部下辖的单位,终于要自立门户了! 同样检察机构也是,分为地区检察官和联邦检察官,只有后者才能在全国范围执法。 通常而言地方警察+地方检察官是处理案件的绝对主力,全国80的案子在他们手里消化完毕。 而fbi负责跨境犯罪,比如一个新泽西人在纽约杀人然后又逃到阿拉巴马州去偷车,fbi抓获这种流窜犯后通常做法是随便扔给新泽西、纽约、阿拉巴马地区的检察官来处理,也就所谓的“集中侦破,分散上诉”原则。 这类案子理论上联邦检察官也能参与,但一来联邦检察系统的人员远少于地方检查系统,其次,联邦系统更喜欢办大案和复杂案件,对于普通刑事案件并不上心。 所罗门·布隆海姆在前些日子接待了不请自来的斯坦·戈登,当他看着这个年纪与自己相仿,但面相却老了至少十岁的fbi探员时,隐约也觉得这似乎是个不错的机会。 斯坦·戈登聪明且狡猾,他的狗鼻子能清楚的闻到犯罪的气息,以及背后的蛛丝马迹,并且总能把用来来换取自己的仕途一帆风顺。 “达米·尼佐涉嫌谋杀芭芭拉案”是他花了不少心思才打着fbi的旗号从纽约警察局手里硬夺过来的,若要尽可能多的榨出这个案子的好处来,则要靠强力盟友的协助,恰巧他想起了曾经听到过的某个关于所罗门·布隆海姆身世的传闻,在一番调查后不但发现传闻九成九是真的,而且所罗门咄咄逼人的工作方式,以及毫不掩饰的政治野心让他确信这就是最佳人选。 “所以,你把我拖下水!现在竟然又要离开?让我像小丑一样被地区检察官们嘲笑么?!你休想”所罗门依然在愤怒。 “很遗憾,我很遗憾,但不得不说这是个意外,但我们却没有办法去阻止,纽约州内确实没什么新闻报道,但是没料到竟然从纽黑文那里爆出来,如果不是那么突然,我简直以为是有人在幕后策划了。” “看来你的消息很不灵通啊,我的探员先生。”布隆海姆扔过去一个卷宗,“这是我的人写的调查报告上显示,费里切和达米这两兄弟去找了一个叫爱德华·杨的耶鲁法学生。” “法学生?”斯坦一愣,摸着已经有些秃顶的脑门开始思索“连出庭资格都没有的人。对了,这个事情我知道。” “是的,但是你没有引起重视!”所罗门冷冷道“别忘了耶鲁在哪儿?” “你的意思是?这此新闻热潮是那个爱德华弄出来的?” “还能有谁呢?所有偶然相遇都是精心安排的。如果这次风潮是从查尔斯河畔掀起的,那说明这个爱德华是真的没有参与。但现在……” “我马上查他的底!用一下你的电话和传真。”斯坦·戈登意识到有了新问题,虽然他打算跳船,但至少两人目前还是同一条战壕里的伙伴。 “请便!” 十分钟后,看着传真机吐出的资料,斯坦·戈登松了口气。 “犹太人和华人混血,挺机灵的小伙子,但没什么家族背景,是个好打发的家伙,目前和一个成绩不错的黑人学生住在学生公寓里。” “那你为什么要退出?白白让纽约警察局来接手?” “还不简单嘛。”斯坦·戈登叹了口气“这个案子一开始就是他们管的,我当时是以涉及危害联邦政府的名义通过上面的关系硬抢过来的,原本指望能威胁费里切当污点证人,只要涉及到黑手党,那么fbi和联邦检察官办案就是合情合理的。” “但是,现在案件细节都被媒体爆出来,你看其中并没有提到污点证人。那就说明,对方也是留有余地的,他们的目的只是想单纯的上法庭去解决芭芭拉的案子。而不是让我们下不来台。毕竟这种胁迫的庭外交易是处于法律灰色地段,真爆出来了,对我们没有好处,同样他们也怕我们不惜一切代价动用大量资源去‘做’案子,所以留了余地出来。这种情况下,fbi再强势介入这么一个完全属于纽约而没有任何跨州事实的案子反而不利于案件的低调妥协,嗯我是说妥协而不是解决。而且我以后还得在纽约办案,也不能把事情做得太绝。” “所以,你是要我给你扫尾?”所罗门冷冷的说道。 “好,作为回馈,我给你一个内部消息怎么样?”斯坦·戈登想了想道。 “消息?你是不是对联邦检察官的网络管道有什么误解?”所罗门笑了,像他这样的助理联邦检察官人脉稠密,很多华盛顿的事情,他在五分钟内就能知道详情。 他有点看不起小小的斯坦·戈登,小小的个头,小小的秃头,小小的外套,还有小小的胆量,名义上被叫做特工,但看起来更像是一个保险公司的推销员,他不相信这样一个人能有什么机密内幕消息。 “好,我告诉你,国会山的几个老爷们最近在私下讨论一个问题-检察权将会从行政权中独立出来!” “什么!”所罗门从小就见过大世面,别人和总统握个手就能纪念一辈子,他可不一样,小时候就被总统抱过。 可斯坦·戈登的话,让他全身都激动的发抖起来。 “这怎么可能?”他依然无法置信。 “怎么不可能?三权分立是国本,但国父们签署宣言的时候连汽车都没有呢。”斯坦·戈登耸耸肩。 第十三章 所罗门的升级序列 总所周知,米国向来对自己的国体国本极为自豪,三权分立:总统代表的行政权;国会代表的司法权;以及联邦最高法院代表的司法权,相互制衡,形成稳固的政治结构,并且始终作为米式政治的最高成就在不停的对外输出。 实际上这是大谦虚了,在米国人的眼里三权分立乃是米国人对蓝星乃至银河系的伟大贡献,如果银河系还有其他高等生命的话。 如果把检察权独立出来,等于是对国本做了极其重大的修改,别说行政手续复杂,也别说联邦最高法院那九个任期终生制的老顽固会不会同意,就是民众间的反对浪潮也肯定高的吓死人,甚至会有极端“爱国者”跳出来表演枪击国会山等传统艺能。 “并不是再加个权力出来,而是把检察权从总统阁下的行政系统中拿出来,至于是给划到国会山下面作为立法权的一部分还是交给大法官作为司法权的补充,或者是两家共管,那还没定论,总之这只是个国会山从白宫往外偷东西的过程,当然很大可能是会成功的,所以大法官也会动心。” “亲爱的助理检察官先生”斯坦·戈登难得笑道“我知道你想复制杜威的路线,先从助理检察官干起,积累足够的名望和案件后,升任地区检察官,打击黑手党以获取更多的资本,转战政界,从众议员到纽约市长到参议员,甚至参加总统竞选。但现在是不是举得你的路途又多了一条?另外,可以把这事情告诉你家里的长辈,他们会感兴趣的。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我是fbi,我神通广大。” “所以,这个案子就拜托你了,相信以你的法律智慧能圆满的解决。如果办的漂亮点,未尝不能给的事业加分,毕竟费里切可是实打实帮派份子,而达米也未尝是真的清白。对嘛?我会把我搜集的材料都复制一份给你。” 所罗门沉默起来,他很聪明也精明,但需要时间来消化刚才的信息。 斯坦·戈登的话太像颗炸弹,爆炸的冲击波让他现在还觉得有些迷糊,但直觉上他愿意相信此人。 代表立法权的参众两院和代表行政权的总统相互看不顺眼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前者要挖后者墙角也是理所当然,尤其现在总统是民主党,而两院都控制在共和党手里。 不借助这个机会给总统添堵,怎么对得起建国先贤们对权力制衡的所付出的心血? 而且个挖墙脚行动还有着政治上的极端正确性“限制一个总统的权力,把权力分散到人民代表手中,535个议员同时犯错的概率总小于总统一个人!” 另外这些年检察官的权力也确实越发受到诸多行政上的限制,不少行动都无法放开手脚去做,只能在框架内小心翼翼的腾挪辗转。 对此联邦总总检察长私下也是牢骚不断,但别忘了,他还是司法部长属于内阁成员,是向总统宣誓效忠的,所以也没啥好办法,总不能挖自己老板的墙角。 如果检察官们能从对总统负责转变为向国会负责,那干起活来可是要轻松畅快的多! 毕竟糊弄议员老爷们比糊弄那群行政官僚要方便的多! 斯坦·戈登对所罗门的今后发展路线也没说错,从检察系统入手,然后走行政路线,依靠政治业绩和家族背景一路走上去。 他的偶像确实是杜威,那位在30-40年代打的纽约匪帮元气大伤的“恶棍检察官”,之后也确实如愿当上了纽约州长 不过杜威最出名的倒不是这些,而是他作为共和党候选人48年总统竞选,对面是民主党的杜鲁门,选前所有民调都认为杜威遥遥领先,甚至不少大报都一改往日的谨慎,在计票结果还没出来之前就宣布杜威获胜。 而杜威对此也是自信满满,他甚至私下和他老婆说“你明天就要和总统睡一张床了,有何感性。”杜威夫人表示深感荣幸。 结果杜鲁门成了第33届总统,在承认败选后,杜威夫人问自己老公“亲爱的,今天是杜鲁门来纽约,还是我去华盛顿?” …… 虽然有点不吉利,但克里斯·杜威在担任纽约检察官时表现的足够强力,不但亲手送进去好几个大黑帮头子,甚至还无意间创造了一个黑帮历史:着名的犹太恶棍杜起·舒尔兹,成为第一个大概也是唯一一个因为想要干掉杜威而被黑帮委员会杀死的匪徒。 因为委员会害怕玩意舒尔兹行动失败,会引来杜威更大的报复,索性就把事情消灭在萌芽阶段,当然也不排除这是意大利黑帮的一致枪口对外,从地下社会里排挤掉那些狡猾的犹太人。 不管各方的起因和动机是什么,反正被克里斯·杜威这么一顿操作后,纽约的治安确实一度好转,20世纪初到30年代大杀特杀的犹太匪帮也没了声响,倒是意大利“家族”们依然本着闷声发大财的信条熬过了寒冬期后开始大肆扩张。 在所罗门这种根正苗蓝的资本主义精英眼里,让民众闻风丧胆的黑手党也不过是待割的韭菜而已,而操(第一声)着法律大棒自己则是开着联合收割机的在韭菜田里纵横驰骋的农场主! 米国一直是wasp的天下,所罗门的,是达米、费里切这些出自西西里岛的泥腿子努力一辈子都无法企及的终点。 所谓wasp是指whiteanglo-saxonprotestant,也就是白人、盎格鲁·萨克逊血统、新教徒,只有同时具备这三者的进入这个国家上层建筑的机会会远远大于其他人,并且会容易获得信任被授予实权,而其他人,特别是有色人种,哪怕是实现了阶层跳跃,从社会底层爬了上去,也只是成为新阶层的一面招牌,用来宣扬米国梦和民族大熔炉的招牌。 短短十几秒,所罗门终于把事情都想通了,不得不说戈登这个消息非常重要,这意味着他可以另辟蹊径而用不着去挤众议员-参议员这条小道。 议员这个职位太抢手了,幕后纷争不断,大大小小的家族和利益集团,自己要想挤进去并不是很容易。 而将要独立出来的检察权,倒是一个非常不错的上升通道,毕竟能拿到律照的也不过几十万人而已,能横跨专业与政治的人不会太多,这样一来自己的胜算就大多了,从行政体系后独立后的地区检察官-联邦检察官-司法部国家律师的进阶模式看起来也很不错。 一旦成为司法部第一律师后,再竞选议员就要方便的多,或者转换成司法部官员,然后转迁正职,总之,这是条好路子。 “但达米·尼佐……” “啊哈哈哈”斯坦·戈登非常没有礼貌的狂笑起来“只要说服陪审团相信检方证词就好了。这不是你的专长嘛!” “毕竟在一个‘黑帮’和‘漂亮的所罗门’之间,陪审团会相信谁,是不言而喻的。祝你早日实现自己心中的目标。我先走了。文件一会儿会有专人给你送来。” …… 卡马西平·皮埃罗,尼佐家族的专用律师,今年40多岁,处于年富力强的好时候,他的父亲当年赤手空拳从西西里漂洋过来来到新大陆,第一天就被人抢去了随身行李和仅有的几个美元,要不是碰到老尼佐,只怕就要沦为乞丐了。 西西里人都是遵循传统的,在故乡时他们抱成一团来对抗国王的苛捐杂税,而在面对更多危险的异国,自然是抱的更加紧密。 卡马西平年幼时就显示出和迥异于同族孩子的特质-沉默寡言,却有善于思考,老尼佐拍板决定“送他去上法学院,钱会有家族负责。” 当他从加州大学黑斯廷思法学院毕业后,也很顺理成章不走寻常路。 黑斯廷思法学院,不在-14的顶级名校内,属于中等偏上水准,其间的优秀毕业生也是够资格去申请当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助理。 不要小看这个职位,这是米国法律人的黄金起跑线,不管之后是当执业律师赚钱,还是当法官检察官从政,有了这个履历都能让人高看一头。 卡马西平却出人意料的选择了当纽约州最高法院的法官助理,对外的说法是,这样可以看到更多有趣的案子。 实际上是为了帮助“家族”在纽约司法界开开路。 老尼佐传统却并不顽固,经过30年代afia大暴动的他很清楚,地下社会凌驾于政府之上的好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今后家族要继续发展,那只能逐渐漂白,而漂白是需要技术人才支持的,所以他才会从“血钱”里划出一大块用来支付后辈们的学费,尤其是考入商学院和法学院的年轻人,更能得到他的青睐。 遗憾的是,这样的后生并不多,卡马西平是其中的佼佼者。 按照费里切的观点,再过些年,这个无趣的家伙大概就能升任“家族”的“法律顾问”,也就是爱德华理解中的美版“白纸扇”。 第十四章 突然袭击 “你好,我是爱德华·杨,请问您是哪位?”对着电话爱德华问道 “你好,我叫卡马西平·皮埃罗,是达米·尼佐的辩护律师。达米刚才被纽约警察局的警察带走了。”那头传来干巴巴的声音 “什么?!他们有逮捕令么?”问完,爱德华就后悔了,毕竟对方是正牌子律师,不会让警察钻这种空子的。 “有”回答简洁明快“费里切让我通知你,请你尽快赶来纽约。我现在要去警察局盯着。” “好,我们马上过来。”爱德华挂掉电话,脑子又转了起来。 昨天一天,两人都窝在家里看电视。 不得不说,虽然才1968年,但米国记者在弄大新闻与跑的飞快上堪称典范。 各种有线无线电视台轮番转播,反正校园是开放式的,汉森等人的根据地-大草坪面积足够大,让各家媒体都能从容摆开阵仗。 而汉森这群人一律是长发络腮胡,身上披着粗羊毛挂毯,这种极具视觉冲击力的形象也正好贴合了电视传播的特点-能更简单粗暴的抓人眼球。 配上或激烈或迷幻的口号,总之这把火是越烧越大了。 对此爱德华当然是乐不可支。 对面不按常理出牌的对手,现在逼着他们回到法庭上来进行辩论,这本身就是个开门红。 “走,去纽约!”两人提着装满文件的公文包,基佬紫的酋长之星咆哮起来,向南面而去。 …… “尼佐很听话,什么都没有说,但警方非常不客气,检察官也是,他们不止一次的暗示,他们已经掌握了足够的证据,如果不接受庭外交易的话。”卡马西平沉吟了一会儿补充道“那就只有法庭上见了,可一旦进入庭审程序……陪审团将永远倾向于‘漂亮的所罗门’” “漂亮的所罗门?” “联邦检察署驻纽约分部的助理检察官,所罗门·布隆海姆,前途无量的律政新星。他几乎所有方面都可以用漂亮来形容,脸蛋,学历,专业技术,个人魅力等等。有统计,在他担任上诉人的案件中,胜率并不高只有60,可是如果有陪审团的话他的胜率几乎是100,而且从来没有被上级法院推翻过!” “……他是应该去好莱坞”爱德华轻松的耸耸肩,但心脏却在砰砰的跳。 这样的对手啊……上了法庭己方也未必有胜算。 自己的混血相貌,外形粗黑大傻的克里斯,原本以为尼佐家族提供的出庭律师能样貌端正些,但卡马西平显然让他们失望,这家伙留着小小的山羊胡子看上去竟然和列宁有几分神似。 甭问,这幅尊荣绝对不会让米国陪审团喜欢。 不但下巴颏像列宁,脑门上更像! 年纪轻轻就秃了,这是极其严重的外貌缺陷,相当于上辈子华国的重大生产事故! 看看好莱坞,或者降低点要求看看宝莱坞,谁见过秃头大明星的? 听起来很无厘头,法庭辩论靠的是专业能力,又不是选美大会要看外貌。 但没办法,这是一个建立在媒体上的国家,政府依靠媒体来愚弄底层民众,反过来被愚弄的民众也会形成古怪的力量来对政府进行某种程度上的限制,迫使肉食者在不少地方还真的“遵从名义”,也算是一种相爱相杀。 比如随着电视直播的发展,总统选举前的双方候选人辩论看起来更像是大型综艺秀,双方辩友的衣着发型妆容都由专门的团队精心处理,为的就是先声夺人,讨好观众或者说选民。 对此1960年大选时,民主党的肯尼迪就是靠外形在电视直播中赢取了无数选民的心(主要是女性),成功的抵消了对手尼克松在辩论专业方面的优势,成为历史上最年轻的总统。 经历过那次大选的人都清楚,虽然尼克松在语气沉稳,逻辑自洽,妙言警句层出不穷,反观肯尼迪在辩论席上的表现就糟糕的多,以至于如果光听广播的话,所有人都会认为尼克松将赢得大选。 然而这史无前例的第一次电视转播辩论,帮了肯尼迪的大忙,英俊的相貌,得体的举止,精心搭配的浅色西服,让他看起来年轻而充满活力,甚至还有一丝性感,尼克松的深色套装在黑白电视屏幕中显得暗淡阴森,原本他长相就偏凶恶,如此一来,在外形上彻底失分,也失去了原本大概率能到手的白宫。 关系国运的总统选举尚且如此,小小的法庭辩论上外形光彩夺目的那位,自然也会比对手享有更大的优势,尤其是一个典型的盎格鲁-萨克斯精英男性对上拉丁、黑人、犹太人的奇怪组合。 “上帝保佑,希望到时候,达米那褐色的眼睛能深深打动陪审团里的中老年妇女的内心,这年头好像卡姿兰大眼睛还没被发明,否则说什么也得给这小子用上!”爱德华心里在滴血,达米作为己方的颜值担当,质量绝对上等,奈何是被告,法庭上基本没说话的权力,只有在接受双方律师质询时才能干巴巴的坐在椅子上以“是”或者“不是”的二元法来回到问题,既没有用语调塑造人设的可能,能摆出的态度也只有-可怜兮兮一种选择。 相较之下,律师可以衣着考究,用定做的三件套西服配上丝织绣花领带宝石镶嵌的袖扣领针武装后在法庭上昂首阔步,或激昂慷慨,或委婉动人,必要时莎士比亚、雨果、托克维尔的名句随时喷涌而出,这也是律政题材的影视作品在米利坚始终广受欢迎的缘故,不但有故事有情节还可以顺带看看男性高端时装秀,深受广大女性欢迎。 所罗门拥有同样出色的外形,控辩双方的颜值战役还没打就已经分出胜负。 “费里切准备了多少钱?我们先把达米保释出来再说。”克里斯建议道。 “是的,费里切为了这个官司,几乎把家底都掏空了,短期内能调用二十万美元,实际上可以拿出更多来,但我计算过,一旦超出这个金额,很可能引来irs的关注,为了把人弄进去,联邦政府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卡马西平道“必须避免一切潜在的风险,哪怕短期内会让我们被动些” 这让爱德华对这个相貌平平的家伙刮目相看起来。 irs,鼎鼎大名的米国国家税务局,米国有名言,人的一生唯有死亡和纳税不可避免。 米国人可以对fbi毫不在意,但若是小看irs,呵呵,那就等着破家。 irs以其凶恶而专业的执法能力成为合众国居民挥之不去的噩梦,但只要你按时缴税不去搞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通常彼此相安无事。 可反过来,如果政府发了狠要搞一个人或者团体,费尽心机后发现实在无从下手时,irs就会成为决定胜负的王牌。 “末战用我,用我必胜”,是铭刻在美国纳税执法官心里的誓言。 事实上他们也确实做到了,二十年代在芝加哥闻名遐迩的黑帮头子“机枪卡彭”,他可以用军用冲锋枪改变帮派厮杀的形式,可以让芝加哥的警察法官检察官向他俯首称臣,可以操纵竞选,当他自以为是合众国的无冕之王时,政府出动了irs,于是他因偷税被判了11年有期徒刑,看起来刑期好像并不长。 可入狱不久后,就莫名其妙的患上了梅毒并最终因此送掉了性命。 可见政府执法者并不是孤军作战,只有在面对普通公民提出的需求时,才会摆出“这事儿归其他部门管辖,我无法帮你,愿上帝保佑你”的态度,可在必要时他们的团结程度远超帮派份子而且手段往往更恶毒。 话说回来,如果不是这样也确实没办法收拾那群无法无天的家伙。 罪犯永远狡猾奸诈,执法者走傻白甜路线的后果,只能是被前者腐蚀玩弄,然后与之同流合污。 至此,irs成了悬在所有米国黑色或者灰色人士头顶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时刻提醒这些称霸一方的地下君王们,到底谁才是新大陆真正的主人。 卡马西平是个老手显然明白其=个中的奥秘,思维缜密行事套路滴水不漏。 “我们决不能节外生枝”他补充道。 “尼佐家族有了你,真是他们的运气。”爱德华由衷的称赞道。 “很可惜,我的专业是经济法,对于刑事诉讼并不精通。胖托尼手里倒是有几个老刑事律师,可惜他们都抽不出空来。”卡马西平的脸上显出愤愤之情,显然档期问题只是对方的托辞。 “好了,先生们,这是支票本,什么时候去保释我那可怜的达米!”费里切推门而入。 天气寒冷,他依然是典型的afia话事人打扮,骚紫色格子西服里面是暗绿色的大尖领衬衣,最外面披着件浅紫色的格子羊绒长大衣。 “你是要去夜总会么,我亲爱的费里切先生?”爱德华出口讥讽道。 “?嗯?我一直这样打扮啊,你要在……在街面上混,穿的太正规,不但没有威慑力,一旦动起手来也不方便,所以你看,我们从来不带领带。”费里切耐心的解释了“职业装”的问题 “把衣服换掉,不管是去法庭办理保释手续,还是去警察局领人,都要面对大批的记者,你该明白自己的‘职业’。” “干嘛?这又不丢人!”费里切理所当然的回答“我们是遵守传统的,毒品之类从来不碰!” “我……你……”爱德华一口气没回上来,差点被憋死,这家伙还真是敬业爱岗热爱经典的模范,是不是给他发个西西里非物质文化遗传传承人的奖杯? “听我的,为了达米,你换套正装……普通平驳领的三件套就行”爱德华额头的青筋在跳,但还是好声相劝。 “可我没有三件套啊……” “那就fxxk马上去买!听到嘛!fxxk,你这幅样子出现在fxxk记者面前,达米就算是清白的,也得被扣上fxxk黑社会接班人的帽子,你fxxk明白嘛!明白嘛?我们要面对的是不知情的电视观众,明白嘛!外形外形外形!是最重要的!!” 第十五章 先弄个替罪羊出来 卡马西平适时来打圆场,他和费里切身材相仿,作为出庭律师,各色行头自然不少,暂时先借出一套来应急。 结果倒是挺合身,唯一的缺点是卡马西平是个瘦弱且有些驼背的家伙,衬衫的胸围不大,而双花红棍的主要威慑力就来自于异于常人规模的胸大肌和肱二头肌,这是费里切日常与人“谈判”和“说服”对方的重要筹码。 “忍着点。” “我连深呼吸都没法做了。”费里切不满的嘀咕 …… “这简直是在上刑!中世界的铁处女或者热铜牛也不过如此。”坐在车里,一身正装的费里切哀嚎不已。 不但服装变了,就是原本那充满朝气的卷发,也被爱德华用大量的发蜡给固定成大背头,别说这么一番收拾,这家伙顿时从捞偏门的变成暴发户,好歹顺眼了点。 “有本事,你让你朋友也弄成这样?”费里切喋喋不休道,他口中的朋友指的是克里斯。 黑大个一头自然卷蓬松头,远看好像美利奴细毛羊成精。 “挺会说话啊,要不你出庭?” “我就随口说说嘛……”费里切嘀咕道 …… 到了法院门口,果然早就有大群西方记者堵门,闪光灯不停闪烁,伴随着咔嚓咔嚓的快门声,以及伸到他们面前的大量长短粗细不同的棍装物,让爱德华觉得似乎前世在某些曰本影片中有过类似场景,不过自己面对的是各种各样的话筒麦克风,而不是那些会发出嗡嗡或者吱吱怪声的小家电。 费里切的两个得力手下奋力在人群众挤出一条道来,一行人才得以艰难的穿过人潮。 “该死的,这群家伙怎么那么难缠!”费里切额头汗珠子都下来。 “呵呵,这才刚开始呢,一会儿达米出来后,会更麻烦,不过你放心,那时候就没人盯着你了!” 米国法律下,只有法官有权批准逮捕,同时假释申请也必须通过法庭。 所罗门·布隆海姆和斯坦·戈登当然不希望达米能被成功保释,在牢里能有效的折磨一个人的心智,哪怕不上任何“手段”也可以让他变得更加“合作”。 但达米的保释申请实在是太过完美,优秀学生,零犯罪记录,甚至连超速罚单都没吃过,何况费里切还带足了保释金。 果然,当一行人带着达米离开警察署的时候,门口的记者更多了,达米享受到了真正的好莱坞明星待遇。 “妈的,失算了,早知道就该带着墨镜过来,闪光灯都快让我流眼泪了。”爱德华嘀咕着。 而达米的表现也不错,面对镜头和麦克风,他努力睁大了眼睛,显得无辜而弱小,乱蓬蓬的头发让他显出几分憔悴,反复重复着“我是无辜的,我没有杀人,我以我妈妈的名义发誓,我绝对是无辜的!” 爱德华悄悄推了把西服革履的费里切,后者一愣后很快进入角色,一把搂住自己的弟弟,“达米,放心,有我在没有人能fxxk的伤害到你!不管是fxxk谁,我都要fxxffxk他!” 费里切甩出街头本色,f开头的字母用得鬼神莫测,如同一个优秀的篮球中锋总能出现在球场上任何能出现的地方,并且一锤定音,f词在他嘴里可以随便当主谓宾定状补来用,总之无一不可f,无一处不能f,突显e文语法美妙以及善变。 爱德华一把捂住自己的额头。这货怎么这时候开始秀他那套语法体系了? 早知道如此,那衣服就别换了。 记者顿时更加轰动。 不光是因为这家伙出格的言语,而是…… 费里切其实也是个标准美男子,相较于腼腆害羞白面书生样子的达米,他更为彪悍勇猛,浑身上下散发出危险的气息,更要命的是,这种气息通常和雄性荷尔蒙联系在一起,马上就有路过的年轻少女朝他要电话了。 费里切和达米从小相依为命,这阵子为了案子绞尽脑汁,受了一肚子气,此刻正好发泄出来。 不顾旁边的美人青睐,一把扯掉领带,动作幅度太大,导致卡马西平借给他的衬衫胸前扣子崩掉三颗,露出黑黝黝的胸毛和一条大疤来“fxxk,终于能透气了,我宁可被绳子捆起来,也不穿这玩意了。哦,想说啥来着,哦!我十岁的时候,有个fxxk的八年级混蛋欺负达米,结果是我追着了他三条街,然后把棒球棍塞到了fxxk的屁股里!那是我第一次进局子,我什么都不怕!” 依然是出神入化的f词运用,言语间的凶悍暴力,配合敞开的衣襟,一时间抢走了达米的风头。 “嘿,费里切先生,看这边,对!笑一个!”摄影记者们像抽风似的按快门,没准啊,今年的普利策奖就靠这个了! “费里切先生,看这里,看这里。左边,左边”摄影记者的想法大致相同,警察局门口有开始向菜市场靠拢的趋势了。 “上帝啊,他在干什么?完蛋了!”克里斯开始在胸前划十字“主啊,赐予我智慧去解决这个难题。” 黑大个满脸的悲天悯人与绝望,抬眼看向自己的搭档,指望从他那儿得到点安慰。 结果…… 爱德华却两眼发光“太棒了,这两个家伙今天的表现真不错。” “不错?”黑大个满脸痛苦“费里切这是在向全世界展示他是个黑帮份子啊!” “话这样是没错。他一番话咱们的苦心全白费了。可你没看到么,他这是为了保护弟弟啊!这就从原形毕露变成真性情流露了!看看,看看,一个凶神恶煞的帮派份子,为了保护自己弱小的弟弟,不惜与这个世界为敌!上层次啊!上层次啊!在家庭至上的我国,这是最受欢迎的题材,何况,这两兄弟都挺帅的!” “那希望这出家庭伦理哏,不对伦理剧,能对冲掉部分‘律政之星’的光彩。”克里斯喃喃。 “但愿……对了,你把耳朵凑过来!” 黑大个不明就里但还是弯下腰去,爱德华凑在他耳边道:“你,赶紧去宣布,费里切悬赏十万,不,十五万美元给任何能找到芭芭拉的人,提供正确线索的,也会给予奖励。具体词句你自己琢磨,判决书撰写这门课程你分数比我都高。” “为什么我是去?”克里斯不解。 “废话,你黑啊!这是多好的种族团结象征!赶紧去,没准你的照片就能上今年的普利策奖了!” “你是犹太华国混血,不是拜仁,也可以啊?” “废话,你都没事就骂我是夏洛特,犹太人在这个国家的名声,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去不就是让人扣意大利人和犹太人同流合污狼狈为奸的帽子么?!” “什么狼狈为奸是什么意思?这是古老的东方经典,力量强大但没脑子的狼与狡诈却短腿的狈合伙害人,以发挥出一加一大于2的效果。意大利黑帮和犹太吸血鬼混一起,不就是这个样子么。”爱德华记的跺脚 “所罗门·布隆海姆那个混蛋肯定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的!赶紧,赶紧!说完后,咱家回去还要商量开庭对策呢!” 黑铁塔般的克里斯走到达米身边,他的视觉威慑力比费里切更大。 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就好像马来熊和棕熊,花豹和华南虎,前者看上去凶恶,后者就是凶恶的代名词,哪怕此刻代名词西服革履。 人群一时有点懵了。 “我是费里切和达米的朋友,也是这个案子的法律顾问,现在我代表费里切先生宣布,不管是谁,只要能够找到芭芭拉女士,我们将感谢他十五万美元。提供确切消息的,也有相关的感谢,具体金额我们还要商量一下。对于芭芭拉女士的失踪,我们都感到非常难过,希望能早日找到她,让她回归正常生活,也让达米能洗去强加在他身上的罪名。愿上帝保佑芭芭拉女士,保佑我们所有人。” 费里切一愣,随即接过话来,“十五万,对!只要找到芭芭拉女士,我愿意出更多的钱!可我现在只有这些,但不要紧,只要开个价,我可以去银行借钱来支付悬赏!我可以抵押房产,还有我的车!只要能让芭芭拉出现,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任何代价!” 随即对达米道:“放心我亲爱的兄弟,哥哥绝对不会让你坐牢的,绝对不会!” …… 总算平平安安的把人带了回来。 在临时办公室里,爱德华看着电视新闻乐不可支,“这两兄弟不去当演员太可惜了,马龙·白兰度和理查德·波顿都太老了,眼下好莱坞正缺年轻一代呢。不过你也不错,看上去特别正直宽厚,该死的,别动手,我难得说真话。你这个样子如果上庭辩论,效果会非常好。可惜啊,只能让卡马西平出风头了。” “你这手确实挺漂亮。”克里斯刚才也只是吓唬他一下,否则真动起手来,三个爱德华都要不够他打的。 “嗯,这样既显示了我们的诚意,同时又吊起了公众的好奇心,为什么芭芭拉的家属还有她未婚夫对此无动于衷呢?按理说,他们早就该出悬赏找人了。顺便也强调了,人至今只是失踪,而不是死亡。这些小动作,希望能对陪审团有所作用。” “但愿如此。” “所以,我们还是回到案子里来,卡马西平,你对出庭有什么想法嘛?” “‘漂亮的所罗门’很难弄,虽然是法官是法庭的主人,但很大程度上,他更类似一个主持人,达米是否有罪,主要取决于陪审团的态度。除非我们有足够的理由,说服这十二个人。” “是啊。”克里斯挠挠头,“辩护策略该怎么做,还真是让人头痛。芭芭拉如果活着,一切好办,但这么长时间一点线索都没,只怕是……如果以此为前提,要让达米脱罪,除非找到一个看上去更像凶手的家伙。但,这上哪儿去找呢?” “更像凶手?”爱德华眼睛一亮,“这位芭芭拉女士的未婚夫,小麦克佩斯先生应该有不少前科?毕竟是地狱厨房老大的儿子,我就不信,这家伙能比达米还干净!” “我在警察局有熟人,可以让他们帮着查查看。”关键时刻,卡马西平建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