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宫剑法》 第一章 一次堕胎引发的惨案 五月 春意不曾盎然,但夏风却已经早早吹起,而这拂过的却不是清凉,反倒是一股无迹可寻的燥意。 这兴许是顶上悬挂的吊扇,年老失修,“吱咕吱咕”唤个不停。 吊扇仿佛是垂暮的老人,艰难地要去完成自己的使命,只是用自己的半残之躯能够给人们带来多少清凉? 而声声的喘息入耳,又是给人以何许的躁意? “是这样子的,江先生......” 说话的是一个白衣白帽白口罩的医生,包裹得严严实实,仿佛是一具木乃伊。在这初夏的燥热中,也只有他能以这高超的医德去撑起这件白衣,鼻尖上的一滴混浊的汗珠滴落,终是要在这平静甚至是到死寂的房间里掀起一丝的涟漪。 “袁小姐她已经有三个月左右的身孕了,胎儿发育良好,已经大致成型了。” 诊室里依旧安静如前,只是一些隐藏在人心头深处的祟动,终是难以压抑。 袁宛希没有说什么,但她本就紧握着江森的手又不自觉地更加紧了紧。 江森伸手轻轻拍了拍袁宛希的手,是在无声地安慰与鼓励?还是恐吓或谴责?又或是无奈与同情? 然而他已经把目光转向眼前那个一身雪白,且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医生。 “医生……”他的嗓音很有磁性,是可以轻易掳获无数少女倾慕的利器,是在从前,也是在现在,“现在药物还有用吗?” 这话有些出乎医生意料,但细细一想又似乎在情理之中。 医生悄悄朝江森瞥了一眼,身子给包裹的严严实实,唯独一双眼睛毫无拦阻,所以他可以看得很清。 他在打量。 江森是一个相貌极其英俊的青年,五官端正、刚毅,身材健硕,又是一身最具有诱惑性的小麦色皮肤。看他的衣着打扮,光鲜亮丽,多为名家名牌,家境应该是不错吧,确实是一个有钱有貌的俊朗公子哥! 如此一个花花公子,也难怪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只是…… 所谓医者,仁心、仁术、仁爱,作为一个医生的职业道德和为人的基本思想道德,透着口罩发出的瓮声瓮响,很耐心且很有爱心地劝道:“三个月了,已经是有人基本的轮廓了,已经算是一个小生命……” “是啊,阿森!”医生的话只不过是一个挑破的刺罢了,所以不等医生劝说的话语说完,袁宛希自身就必须先表示抗议:“这已经是一个小生命了,为什么就不让我把他生下来呢?到时候他会叫爸爸妈妈,还会说爷爷奶奶,看,多有趣!阿森!” 江森的表情很是凝重,只是凝重却不是忧伤,凝重且是刚毅。 他心中坚决的念头,又是有谁可以摇动? “安排手术吧!只是一场小手术......” 江森起身离开了房间,而袁宛希似乎是失去了所有的气力,瘫坐在椅子上,无法动弹,也是无法改变。 一切都还依旧,老旧的吊扇依旧“叽咕”个不停。 江森是一个富商的独子,也是一只曾经流连百花的凤蝶。 只是曾经就是过去,过去就当忘记。 江森爱袁宛希,不顾家人的拦阻,硬是和袁宛希完婚。这场婚礼,没有祝福,只有咒诅。没有鲜花,只有荆棘。 孩子是什么? 是命,是要了袁宛希地命! 江森点了一支烟,却没有去吸,看着那橙红色的火光在香烟上缓缓燃起,又是慢慢熄灭,像是不错存在,像是没有发生。 而那支烟,也归于了尘芥,消失不见。 他此刻坐在原先的那个诊室里,而袁宛希,却已经在手术室里。 “这只是一个小手术,不用担心。”给白色包裹全身的医生依旧在江森的对面,唯一暴露在外的双目,似混浊,似清明。 江森摇了摇头,又取出了一支烟,却没有点,而是直接叼在了嘴里。 如此桀骜的动作,加上江森冷峻的面孔,这是会叫许多花季少女都失声尖叫的画面。只是可惜这样的画面却缺少应有的观众,只有一个给白衣白帽白口罩全然包裹的的医生,却是毫不在意。 医生在意什么? 病人?病情?还是他自己? 不知道为什么,江森觉得眼前这个医生有些怪异。 是因为他这一身太过严实的穿着,还是他那明明尖锐如利剑,却躲闪似贼盗的眼神。 “袁小姐的手术应该已经接近尾声了吧。”医生看了眼手上的腕表,低着声音,像是告诉江森,又仿佛是在自言自语,“那么那个孩子应该也没有命在了......” “是江夫人!”江森眼中突然闪过一道凶光,表情有些狰狞,朝医生冷冷地说道,“我们已经结婚了,请你的称呼放尊重些!” 隔着厚厚的白棉口罩,江森也可以看见身前这个医生脸部扭曲了一下,似乎是在笑。 无论是冷笑还是苦笑,最终的都是心痛与无奈。 “袁小......哦!江夫人她身子一向不是很好,这次的人流再一次损伤她的子宫壁,恐怕她今后都没有可能怀上孩子了。” 这是一个坏消息,是极坏的坏消息。 但是为什么江森却是没有丝毫的动摇,甚且面容还是冷淡如水。 “哈哈哈......”这情形下,确实是不应该笑,但是医生却已经笑出声来了,“都说胎儿在母腹之中是最安全的也是最危险的,果真是如此!纵然有可以不用去直面所有的危难,但是原来他在人看来,却还算不上是一个人,自然说不上有什么人权。杀人偿命......这胎儿的命却是已经算不得命!” 医生的情绪不知道为什么是如此的激动,讲出的话语都带钩带刺似的,就连江森脸上的冷峻,也给渐渐刺破。 江森是怒了,虽然有些压抑声音,但是他还是在咆哮:“那团几两重的肉球算得上什么生命?如果把他生下来,宛希的身体怎么受到住?和宛希比起来,孩子算得什么?” ...... “一个胎儿确实算不得什么......一个婴孩,一个儿童,甚至一个少年,乃至一个青年、壮年,他们都算不得什么......”医生低下了头,显得无比深沉。 江森眼睛微眯,仔细打量着眼前这个医生,若有若无嗅到一股不好的气息。 这个医生,有点奇怪! “哈哈哈......但是一个胎儿携剑气而孕,抱剑势而生,邀剑意而长,负剑道而终。这是不出世的剑道天才,是我命中注定的徒儿,但如今却因为你的愚蠢而没了!” 江森此刻才真正看清楚眼前这个医生的模样,竟是如此的枯瘦,皮包骨头的,仿佛是只是一具蒙了层皮的骷髅。 又高又瘦的,又好似是一柄蒙尘许久的枯剑! “你......” 江森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又或者他已经根本说不出话来了。 他的舌头,他的声带,他的声音,甚至是他的意识,都已经给这柄枯剑完全地斩断! 昏昏沉沉,就此昏迷过去。 隐隐约约只听见:“你竟敢把我那个命负天下剑道气运的弟子打死胎中,那我就让你孕剑于体,身怀剑胎,受十月怀胎之苦,临盆妊娠之痛!” 第二章 何处话凄凉 猛的一下从睡梦中惊醒,江森靠在床屏上大口喘息,极力回想刚刚的事情。 自己是怎么了? 江森只记得自己好像是陪袁宛希去医院检查身体,发现袁宛希有了三个月的身孕后,当机立断,要求袁宛希将胎儿打掉。虽然袁宛希百般不愿,但最终还是顺从了自己的意思,将孩子打掉了。 袁宛希进了手术室,自己留在诊室...... 然后呢? 好像是等着袁宛希手术结束,然后和她一同回家,然后吃饭、睡觉? 为什么总感觉有什么事情记不得了?又好像有什么事情不对。 看了眼床头柜上的钟表,才凌晨四点钟。 难怪天还这么黑暗,难怪身边的袁宛希还一点动静都没有...... 身边的,袁宛希? 江森突然一个激灵,朝自己身边看去。 原本应该躺着那个心爱的人儿的地方,却只剩下了一个孤零零的枕头,和空空如也的薄被。 江森掀开被子,从床上一跃而起。 厕所,是空的, 客厅,是空的, 书房,是空的, 厨房,是空的, 就连她最爱的阳台,也是空的。 空空荡荡,孤孤零零,唯独卧室里还有江森一个人。 袁宛希哪里去了?袁宛希去哪里了?哪里去了袁宛希? 她的衣物还在,她的背包还在,她的钱包还在,她的手机也还在,唯独她这个人不见了! 江森从一个房间跛到另一个房间,从一个角落找到另一个角落,将这个不小的家里里外外、上上下下找了一个遍,但唯独不见的,是袁宛希的踪迹。 江森不知道自己的面色有多苍白,也不知道自己的眼神有多惶恐,更不晓得自己此刻是多么的狼狈。若是给曾经那些狐朋狗友看见自己此时这副模样,指定是要笑话个不停。 曾经京城里最负盛名的江少,怎么会成了这副模样? 江森似乎失去了所有的力气,如一滩烂泥一般瘫坐在床头的地板上。 在床头柜的闹钟下,压着一封信,这是他一直都看见的,为什么还要这样来欺骗自己? 分针慢慢划过12的刻度,然后闹钟爆发出压抑许久的声音,要将这屋子中死沉与静寂打破。 平时这个时候,袁宛希应该会起来给自己准备早饭了,但此刻她人呢? 拉开窗帘的落地窗,清晨的晓光渐明,射进屋子,射在江森的身上。 这是京城五点的早晨,而江森的手机也响了...... 也许是心中的哀伤,或是身体的疲乏,又或是其他什么原因,江森还是刻意放慢了速度,法拉利488在公路上龟速行驶,不知道引来了多少人的侧目。 一辆百万的法拉利488虽然可以跻身豪车之列,但是在富商如云、权贵如雨的京城,实在是算不得什么。 但总有些明眼人晓得,这辆法拉利488可不是一般的上流跑车那么简单,岂不知这兴许是江少的坐骑。 因为一个女人,和江家闹僵了关系,扬言要和江家断绝一切金钱往来,莫说是车、房、基业,据说这位江少当初连内裤都全然奉还给了江家。带着心爱的女人一切从头开始,而有了现今的成绩,这在京城也是一段佳话。 江家的独子要和江家断绝金钱往来,虽然不至于断绝关系那般绝对,但是说到底,江家最多的岂还不是钱吗?若是真的如此,那江家集团这个庞然大物,在江老爷子百年之后,又是由谁来接手呢?虽说江老爷子有十数个假子,各个精明能干,但在宗法血缘观念之下的华夏国,就算有一百一千个假子,又如何比得上自己这个独一的儿子? 都说父子没有隔夜仇,时间过了,事情淡了,血还是依旧的浓烈炽热着。 否则今日江少驱车往城南的江家大宅又是为了什么呢? “少爷回来了!”年老的仆役眼尖心明,虽然没有见过几眼,但又怎么会不认得江森的坐骑? “少爷?哪个少爷?”新来的仆役毕竟是新人,又是一个小年轻,没多少眼里,又是缺几个心眼,只当是江老爷子的哪个假子来了,还暗想自己在江家也有些时日,听人称那些假子多是先生,也不曾有人是少爷啊。 年老的仆役也懒得和他多说,自是要先进前和老爷、夫人告知这已经算是天大的消息,若得了那二位的欢心,又哪里会怕却赏赐。 低头哈腰小跑进大厅,此时不过是早上七八点钟,老爷和夫人也正在用早饭,倒是一个告知消息的好机会。 “老爷!老爷!”在江家这些年学了不少本事,此刻把握音量和声调也是恰到好处,既不会过响惊到了二位,又是不会太平淡而给选择性无视。 果然,江老爷子浓眉一挑,虽有些不悦,但还是把注意放在了那仆役身上,冷声问道:“怎么了?” 江老爷子从过军,又是恰巧碰上几场战役,从战场上磨练出来的金戈之意,还是叫人不寒而栗。 仆役稍稍压了下心中的惧意,然后将江森来了的消息告知江老爷子。 江老爷子听后冷哼一声却没有说话,斜眼瞥了下桌子对面的江夫人。 江夫人本就是一个美人,虽已经五十多岁的年纪,但也因着保养的好的缘故,非但不见老色,反而愈发有韵味起来。朱唇抿起一个微笑,道:“森儿回来了,又是愣住做甚,还不叫他进来!” 仆役忙是小跑出去,待回来时,则是小心翼翼地跟在一个年轻人身后。 江森稍稍打量了几眼这个气势恢宏却没多少人气的客厅,果真还是和以前一模一样,在华丽之下不过是透着一片的腐朽气息。 “爸,妈。”没有带过多的情感,仿佛这两声的称呼是与自己毫无相干。 江老爷子依旧只是冷哼一声,在外他是一家之主,但在家内,他却还是乐意听自己夫人的。 江夫人明白江老爷子的心思,挥手驱散了四周的仆役,偌大的客厅便是成为了他们一家三口谈话的密室。 “森儿回来了啊,唉,看你,才离开妈几天,怎么变得如此瘦弱憔悴了。这么大的人了,也不知道自己照顾自己.....”江夫人伸手抚上江森冷峻的脸,满目心痛的神情,“啧啧,怎么这么瘦了?” 江森后退一步,避开了江夫人的爱抚,眼神中纵然是有些疲惫,但还是竭力保持自己该有的硬气。 江夫人的手停在半空中,有些尴尬,一下子也不知道该有什么动作,只能苦笑一声。 江森看着江夫人脸上的苦笑,以及江老爷子脸上的凝重,又是看这个客厅中豪华奢侈的装潢,心中却是愈发生出了一股的厌恶。 不是对父母,对家庭的厌恶,而是对自己,对生命的厌恶。 这个腐朽、伪善、装饰的亲情、这腐朽、伪善、装饰的自己! “妈!宛希她在哪里?您既然给我打了电话,我也实在不想叫这次前来归于无意义。”这是江森心中真实的言语,伤人,也是伤己。 江夫人的神情有些惊愕,又是一副尽在意料之中,脸上依旧是那般苦笑,又显得有点的凄苦道:“森儿,我叫你回家看看,你怎么一见你爸爸和我第一句说的话,却是关于那个女人的?真是太伤妈妈的心了!” 江森冷笑道:“妈,你没有必要再说这些话了,你和宛希三次见面,真的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吗?我本以为你和宛希接触会慢慢改变你对她的态度,却没想到你竟然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听江森这样子的言语,江夫人的神情愈发哀伤起来,双目甚至蒙了雾气,似乎险些要哭出来,说道:“森儿,你怎么会如此想你的母亲?我岂是那种不明事理的人吗?没错!我是嫌弃那个女人,也不愿意你们在一起,但是妈又如何能忍心看你左右为难呢?所以妈这才去见了那人几面。你说的没错,她倒真是一个好姑娘,妈也是慢慢喜欢上她了的!” 若不是江森的心已经给真正的柔水洗涤过,或许他此刻还真的就给麻醉在江夫人这动听的话语之下了。心中愈发疼痛,但脑中却是愈发清晰。 “喜欢上她?所以你就叫她偷偷动手脚,使她可以怀上孩子?” 此话一出,叫本就压抑的客厅里,又是平添了几分寒意。 “是啊.....”江夫人轻叹一声,“你们都已经这么大了,爸妈也已经老了,难道你可以没有孩子吗?我也不求什么含饴弄孙之乐,只求你今后也不至于孤苦伶仃,老了却没有人在床前尽孝!” “够了!”江森终是要抛去一切的掩饰与伪装,是无比的愤怒,又是无比的疲惫,“我们这样很好!真的很好!我不需要孩子!” 江夫人突然冷笑一声:“是不需要孩子,还是已经再也不能有孩子?” 江森突然一愣。 江夫人继续说到:“难道你以为到了一家二流的小医院,我们就不能得到什么消息了吗?那个叫袁宛希的女人以后再也生不出孩子了吧!” 轰隆一声,在江森脑中宛若一阵晴天霹雳。 “所以......所以,这就是你......就是你们带走宛希的原因?就是因为这个?啊?” 此刻的江森,是早晨五点的江森,狼狈不堪的江森! “我只不过是告诉她,拿了那两百万,她已经可以走了。” 江森只是觉得胸口有一块大石,好闷好闷。 “你根本就不是我妈!” 江森用尽全身所有力气喊到,眼前这个女人根本就不是自己的母亲。虽然她对自己宛若亲子,但她所做的只有义务,没有爱意。 “够了!”一直没有说话的江老爷子终于开口了,“这就是你对家人的态度吗?” “家人?”江森怒极生笑,“那怎么样子才是家人?杀父弑兄吗?江太唐!” 李老爷子神色一变,但很快就安定了下来,多年来的习惯叫他喜欢斜视别人,瞥了江森一眼,又看了眼手上金表上的时间。 嘴角露出了一个如狐狸般狡诈,又是似虎豹般凶残的笑容。 客厅里的大屏幕电视,很不合时宜地亮哦起来。 八点半,正是早间新闻的时间。 “现在插播一条紧急新闻,在今晨七点五十分,于三阳路和求知街十字路口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失控的货车撞入行人道中,司机当初死亡。据警方调查,司机为酒后驾驶,误将油门当做刹车使用。该事故已造成一人当场死亡,多人受伤,其中三名重伤。伤者已经送就近医院抢救,而死者是一名年轻女子,由于身上没有相应证件,警方暂且还没有确认其身份。死者,女,二十五岁左右,身高168上下,身材匀称,面容清秀,身着素色长裙及白色布鞋。请死者家属尽快与警方联系......” 电视里死者的图片一闪而过,只是一闪,便足矣。 但江森的胸口却宛如给一个大锤捶打,喉间竟是涌上一丝甜意。 “人命原来真的这么不值钱,多少钱便有一个了?” “不多不多……不过是五百万罢了。” “呵五百万……呵呵,五百万……呵哈哈哈!” 江森宛若癫狂一般,大笑起来。 “森儿!森儿……”江夫人想上前劝抚江森,但江森却是一手把江夫人推了开去。 推开江夫人后的江森没有丝毫的停滞,摇摇晃晃,就朝门外走去。 “森儿!森儿!”江夫人想要追上去。 江老爷子又是一声冷哼,冷冷说道:“不要追!让他去!” 江夫人止了步,看看江老爷子,又看看渐走远的江森,看看江森又看看面色凝重的江老爷子,又急又气。狠狠一跺脚,怒冲冲地回房间里去。 江森疯疯癫癫从江家大宅跑出,甚至连自己那辆法拉利488都顾不上,凭着脚力一路狂奔。 京城里的有钱人大多不喜欢在居住在市内,所以京城边上的市郊便成了炙手可热的别墅宅区。 江家大宅所在的不单单是一处的郊区,更是一处景区。 秀山丽水、云海怪石,不亚于那些著名的景点。但缺少的,是如织的游人。 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只是连坟茔都没有,又何处来话凄凉? 尸体应该还在警局,又或是在殡仪馆。 但是冰冷冷的尸体,和冰冷冷的墓碑,哪个才是更为残忍? 秉了一口气,跑上那最高的孤峰。 有山有水,却不见秀丽。 有云无海,有石不怪,山是山,人是人。 孤峰,鳏夫。 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这是一封信,却也是一句话。 “当晓复归去,意郎末含啼。” “归去”究竟是归回,还是就此去了? “含啼”究竟是悲泣,还是不舍? 身前是悬崖峭壁,一步踏出就是轮回生死。 当在此处话凄凉! 遂去,一步。 看见袁宛希素长发飘飘,素裙摆摆。 日光之下,终归寂静。 第三章 一川深情,两行热泪 诗云: 悲亦悲兮生别离,喜又欢兮死相随。 人生如梦亦如幻,朝如晨露暮烛灰。 众生痴迷千幻象,身陷红尘终不悔。 滚滚红尘天涯路,两行清泪伴身陪。 一朝心碎泪亦干,只留荒地土一堆。 诸位看官,正所谓“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江森本一花海凤蝶,却因一个袁宛希痴情不悔。江父江母虽为人父母,久经人事,但奈何心思朽腐,至终也不过是造就一对苦命鸳鸯。 袁宛希死了,江森也前去寻死,但这不代表江森想死,江森想的只是袁宛希。 倘若生死能叫你们分离,那又如何能叫什么爱情? 死不是结束,而是一个开始,一切的故事,此刻才是真正开始! ——————我-是-罗-里-吧-嗦-的-分-割-线——————— 痛! 这是涌上江森脑海的第一个字。 痛!非常的痛!四肢形骸、五脏六腑,甚至连三魂七魄都是难以压抑的疼痛。 全身上下的每一部分,每一处的器官,每一块肌肉,甚至是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着这钻心的疼痛。 这痛钻心剔骨,这痛缠绵悱恻,叫江森的全身都失去气力,甚且连眼皮都难以睁开。 不知道过了多久,这痛觉才稍稍消失,但又不是完全逝去,隐隐约约、若有若无,还依旧在江森的体内潜伏。 不过好在此刻是可以睁开眼睛了。 但是江森没有。 因为他突然意识到了一件事...... 自己......是已经死了吗? 常听闻人死后会按前世造化,入各样地域受刑。自己是不孝于父母,不义于妻子,不仁于孩子,又是枉死自杀之人,恐怕所受的之苦,要比旁人多上许多! 闭着眼睛,和先前一样静静躺在那里,但是却久久没有动静。 身下的触感,似乎是草地......而隔着眼皮,也是稍稍可以感觉到一些光亮。 莫非自己没有死? 猛然一睁开眼,就一眼看见了天。 是天没错。 但是...... 江森从未见过如此清澈明亮的天,宛若一片止水,又好似一块碧玉。 京城浓妆淡抹的天空,何时会如此的清明?甚至比上曾经在三亚、在大堡礁、在东非草原看见的天,还要透亮几分! 清明的天,有清明的光线,又给人以清明的视觉。 四周的景象尽入江森的眼底,只是显得愈发诡异。 自己是从山上跳下来的,高山伴有深涧,在山上看不见山涧里的景色,但在山涧中至少应该可以仰望这山高吧! 但为什么自己身边别说是什么高山,甚且连一处的土丘都不曾有! 要强忍着全身钻心剔骨般的痛楚,才能勉强起过身来。 自己所处的是一处草地,而边上,竟是一片林地。 江森自幼生活在江家大宅,大宅周边自然也是熟悉到不能再熟悉。在他的印象中,这边上不应该是有什么林地的。 除非…… 这里已经不是原先的地方了! 江森突然全身一颤,本来已经平定下去的疼痛再一次爆发,甚至是比先前还要来的激烈,上下牙齿紧咬,而全身也在不停痉挛。 江森要咬紧牙关,唯恐自己因为这剧痛而把舌头咬了,但转眼一想,自己不就是要求一死吗?这又如何珍惜起性命来了? 又是过来多久,江森才稍有些缓过来,喘着粗气,坐在这陌生的林地、草地之中。 环顾四周,自己确实是不曾见过此处无误,心中更是嘀咕起来。 如果自己没有死,那么就要活! 为自己,也是为宛希,活下去! 但是现在的问题在于,此处又是何地? 身子还是有些虚弱,只能小步小步地在移动。 早先出门太急,莫说是钱包,就连手机都不曾带出。全身上下,除去一身尽是草屑、土灰的小西装外,也就只有一些简单的饰品了。 现下当务之急还是要先在周边找到户人家,虽然此刻身上没有现金,但左腕上的金表,倒是可以去换上几碗热饭。 太阳虽然还是依旧明亮,但已经不复辉煌。慢步跛进林地后,竟是发现,这林地上下左右、里里外外的树竟是都是一样的! 无论粗细大小,无论疏密程度,每一棵树都不禁相同,仿佛都是一个由一个模子印刻出来的。 只是世上尚且没有两片一模一样的树叶,又何来什么一模一样的树木,这一切只不过在说明一件事情罢了,那就是江森……已经迷路了! 有大贤说过:“世上本没有路,只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迷路,先得有路。 林间有路,说明还是有人走过,江森只能大致看着较为宽阔的路走去。 踩着脚下的落叶,发出沙沙的响声。茂密的树冠遮去了本就欲颓的夕阳,在林间显得更加昏暗阴森。 两边的树丛中似乎也有沙沙的声响,但这究竟是江森脚步的回响,还是暗处的祟动,这就不得而知了。 腹中慢慢升起一阵绞痛,像是胃疼。 江森一直有着不轻的胃病,不吃早饭、抽烟、酗酒、熬夜,这些都是胃病的元凶,唯有在生命中出现了袁宛希后,一切才是有了变化。 袁宛希会煮很稠很稠的杂粮粥,既是清肠养胃,又是可以供早晨半天的能量。 她会灭去他的烟,夺去他的酒,然后强行将他按进被窝里睡觉,等到醒来,又是一顿早餐,又是一个早晨。 自己究竟有多久没有吃东西了? 一顿?两顿?一天? 好似从那个早晨起,自己就什么都没有吃,也难怪这腹中的绞痛更胜从前。 要用手极力按压住胃部,才能稍稍压制这海潮般的痛楚。 “咔嚓……沙沙沙” 突然从一旁传来了一阵声响,像是有什么东西的动静。 是什么?是什么动物,还是人? “喂!有人吗?”江森也顾不得其他什么的了,开始大声喊到,“喂!有没有人啊!” …… “沙沙沙……咔咔咔” 江森也不晓得自己此刻心中究竟是喜是惊是恐还是哀,又大声喊到:“有没有人!有没有人!” 天愈发暗,林间起了微风,所以树木都刷刷响动,但这些响动却如何都无法掩去那句微弱的声响: “有人……有人……” 江森大喜过望,转向那声音的出处,又喊说道:“老乡,你在哪里啊?我是一个迷路的……迷路的游客,你在哪里啊,能带我走出这林子吗?” 树欲静而风不止,整片树林都沙沙响动,只是那边却失去了响声。 “老乡,你在哪里?你能过来一下吗?过来?” 终于,那边又有声音响起了:“过来!过来!” 这声音有些阴阳怪气,但难得这林中有人,江森怎么能就此放过? 朝那音源慢慢觅去。 “老乡,你在哪啊?” “在那啊!在那啊!” “在这里?” “在这里!在这里!” …… 江森来到一颗树前,倘若没有听错,这声音就是从这里发出的。 只是……不见一人! “老乡……” 江森话还没有说完,就有一个声音突然响起了。 “老乡!老乡!” 这是……在树上? 江森抬头一看,还未看清,却见一道白色身影闪过,定睛一看,竟是一只白羽大鸟! 方才和自己说话的,就是这个扁毛畜牲? 江森极怒,抓起一颗石子就朝那鸟丢去,鸟一受惊,扑腾几下翅膀,但最终却还是静静栖息在原先的地方。 这鸟似乎有点像鹦鹉、八哥之类的,有学舌的本事,但是却比八哥、鹦鹉等不知大了多少。 “噗呲……噗呲,回家了!回家了!” 大鸟掀开翅膀,扑扇两下,竟是旋起一阵大风,振翅就朝一处飞去。 鸟的右爪上绑着一条红布,这鸟,分明就是人家饲养的! 这鸟速度奇快,翅膀之间舞动生风,江森登时反应过来,马上追了上去。 兴许跟在这个鸟身后,就能找到一户人家。 于是用尽了所有气力,竭力奔跑,最终定格在他眼中的是…… 一片晚霞,几缕炊烟。 倒地,昏去。 第四章 三生醒梦白石村 昏昏暗暗、茫茫渺渺,看不真切,又好似全然显在眼前。 是谁人在点灯? 眼前迷迷糊糊的,忽现有三个男人,隐隐约约见其衣着打扮,应该都是风华正茂的少年郎。 只见其中一人高冠博带、长衣素衫,一手持古剑,一手抱书简,赫然一儒生模样。又见一人紫袍金甲、暗闪寒光,手提一把红缨铁枪,仿若军中神将。还有一人,油头粉面、面带桃花,左手宫灯,右手折扇,实在是一个浪荡子弟作态。 三人身份、形象、神态各异,但一同围绕在江森的身边,彼此之间又是异样的和谐,宛若一人。 三人宛然,不语。 这三人没有开口说话,但又何处传来的声音? ...... “老薛啊,这死孩子怎么牙关咬的这么紧啊?” “老谢啊老谢,看你平日来偷看周寡妇洗澡,身手挺灵活的嘛!怎么今天给一个小伙子喂药就笨手笨脚的?” “嘿!给你点颜色还开染料坊了!这药啊,老子不喂了!” “哎呦,你这个老小子还给我闹脾气了,信不信老子这就去和周寡妇说你昨晚......” “我勒个去!你他妈还有完没完的!老子去喂还不行吗?” 江森的嘴,给暴力手段直接捏开,随后便是一股热流从他的口腔一直到腹中。 酸、涩、苦、辣,还带着一股叫人难以忍受的恶臭。 原本那三个人的样子愈发模糊,而江森的意识也开始愈发清楚起来,直到江森完全清醒。 只有清醒之后,方才是真正看见。 这是哪里? 悠悠醒来,眼前还是一片迷茫,看事物也不甚清楚,隐隐约约,不过是个茅草顶,四堵土坯墙,几缕青烟飘飘荡荡,弥漫的是叫鼻子都泛苦的药香。 江森扬起头,还想再看个仔细,却见在自己眼前忽然贴有一张脸,一张苍老、黝黑的脸。 “额……“ 江森想开口说话,却是发觉口中发苦、舌上生涩、喉间涌辣、腹中反酸,话未出口,反倒是先给自己呛到。 “小伙子……醒啦?” 一口污浊之气涌入江森鼻腔,像是腌菜、烟草、酒精混合的气息,胃中一阵泛酸,又是险些呕吐出来。 出于应有的礼貌,江森压抑住这不适,虽然没有说话,但还是点了点头。 那人一咧嘴,露出一口黄牙,笑了。 朝着门外大喊一声:“卖假药的!你的药还是有点用的嘛!” 一处的土墙上有一个破洞,可以勉强说是门洞吧,垂着一块破布,算是门帘了。 门帘给掀起,走进了两个年岁与身前这人相仿的老者,一人枯瘦,一人微胖,皆是穿着不常见的粗布麻衣。 更叫奇的是,这两个老者都是蓄长发,枯瘦老者还好,只是披散在脑后。而那个微胖老者,却是将长发打理地整整齐齐,甚且还是在头上扎了一个发髻,其上还插了一双木筷。 先听那枯瘦老者说道:“诶,还真是醒了,也不枉我苦心给你灌下这一碗药汤。” 原先就在屋子的黝黑老者冷笑道:“呵,连一碗药都喂不好,若不是我捏开他的嘴,恐怕你就从鼻子里灌进去了。” 黝黑老者话语多有讥讽,枯瘦老者是听个怒火直冒,大喝道:“姓薛的!有本事咱们就去打一架,看你还敢不敢嚣张!” 黝黑老者倒也不急,只听他悠悠说道:“打就打,且叫我去唤周寡妇来,叫她也见识一下她心头威武无比的谢大哥,是何等人物。” 一提那个周寡妇,本来还斗志昂扬的枯瘦老者登时焉了下去,面色红中带黑,又像是气到极点,嘴皮子嗡嗡念叨,只是隐隐听见什么“看寡妇算什么看”,“风骚人的事懂个屁”,“没沾过娘们屁股的老光棍”之类云云,旁人听来甚是好笑。 只是再如何好笑,想必江森此刻也是笑不出来。回想先前往事,记得自己出了树林,只见几缕炊烟袅袅罢,便是一头扎地,没了意识。此刻暗暗思索,心想应当是身前这几位老者救助了自己。看这室内装潢,以及老者衣着打扮,只当是这山中的农户罢了。只是身上没有什么钱物,只能等问了回城的路,来日再来重谢了。 想罢,便开口说道:“是几位大叔救了我吧,我现在身上没有多少现金,希望大叔告诉一下我该如何回到市里,如果可以,还请大叔能借些钱给我叫辆车,来日必然重谢……” 三个老者听江森这突然一句,都是一愣,彼此对望一会儿,想说又是不晓得该说些什么。 最终,还是由那挽个发髻的微胖老者上前说道:“这位公子,老朽沈三,这身材高大者是我大哥,名薛一,那身材枯瘦者是我二哥,名谢二。我兄弟三人昨日碰巧于村口瞧见公子躺卧路旁,便冒犯地带回家中,只是举手之劳,无需多谢。至于这药汤,是由一名行脚大夫馈赠,可惜他此时已经离去,也不便带公子引见了......” 微胖老者话未说完,那面皮黝黑、身材高大的老者却是抢问道:“什么!卖假药的已经走了?” 又听他愤愤说道:“说好了要赠我一瓶药酒的,怎么就走了?非人哉!与人期货,相委而去!” 微胖老者没有过多理会他,想要再和江森徐徐道来,却见江森面色渐渐不对,还是开口问道:“这个公子可是有什么事要说?” 江森隐隐感觉到有些不对,心想这不会是什么世外村吧,那么自己又该是如何回市里去?故而试探地问道:“敢问大叔,离此处最近的公路是在哪里啊?” “公路?”微胖老者歪过脑袋,有些不解,“公子说的可是官路?因着此处一无达官,二无显贵,三无强豪乡绅,甚且连土物特产也没有,故而官府未曾修筑官路。倒是有一处小路,若是坐牛车,消得四五个时辰便可到县城,倘若是紧靠脚力,也不过是走上一天罢了。” 这沈三讲话啰哩啰嗦,且还似乎带着南方的软糯的方言,讲了一大通,江森都不甚明白他在讲什么,只是心中疑惑和恐惧愈发凝实了。 终是难以压抑,江森还是要问出那个问题来:“大叔,这他妈的到底是什么地方?” 不知是不是江森的错觉,就在江森问出这个问题来时,微胖老者沈三眼中忽现一道精光,见他捋了捋灰的长须,狡黠一笑,道:“这里是何处?公子真是问对人了!不知公子可晓得我朝大学士邹光齐的《原石论》,哈哈,其中就有一句说是’山原湖海之石,可爱者甚繁。‘,邹大学士以石论君子,可谓前无古人,其中称赞白石为是以天地一正色,不叫日月蒙埃尘‘。老朽不敢自比君子,但是也是有一颗崇敬君子之心,故而也是爱白石。所谓白石啊,其实也多是些钟乳石、石笋之流,虽是色白,但难入真流。但是......” 沈三侃侃而谈,而江森的面色也是愈发难看,好在那枯瘦老者谢二还懂得点察言观色,轻戳一下沈三的后背,然后给江森陪笑道:“公子莫怪,老沈他向来话多,今日难得见有人愿意听他侃侃而谈,故而有些失态。我们这村子叫白石村,就是普普通通的白石村,哪来这么多门道?” 给谢二这么一打断,沈三有些的不悦了,撇撇嘴,可能碍于江森这个外人在场,也没有再说什么。 “白石村?白石村?”江森喃喃道。 谢二见江森还是一脸不解的模样,以为他是不清楚这什么白石村,又是开口解释道:“对的,白石村。白色的白,石头的石。” 江森其实从醒来的那一刻起,不是在这茅草屋中醒来的时候,而是早在那还躺在草地里时,就已经意识到事情的不对劲。只是他一直不肯相信,不肯去接受。 这一切仿佛是一场梦境,而这个梦境,也马上就要给打破了。 只听谢二又说道:“白石村啊!正是锦国、东临道、抚崖州、更知县、白石村啊!” 霭霭烟云终不蔽,三生醒梦白石村。 江森,果真是穿越了!’白也打的 第五章 小轩窗,正梳妆 清晨,天地苍茫一片,飘飘茫茫的不知是山中的雾气,还是田间的焚烟。 家住村口的周寡妇,仰仗先夫留下的遗泽,无须像村中绝大多数的人一般,要面朝黄土背朝天,汗流满面,才得糊口。每日临窗对镜贴花黄,舒一口轻叹,流两行清泪,却不明白是苦还是乐。 铜镜在乡下是一个罕见事物,村里的少女妇妪平日里也不过是对着水面胡乱摸两头发罢了,哪来这个闲钱和闲时买一块铜镜,再在镜子前坐上个半日的。这口铜镜还是当年夫君特意去县城,卖了一头三个月大的山羊,才买来的。可惜岁月不饶人,铜镜已经有多处裂痕,且是绿锈斑斑,镜子前的人儿,已经不复从前美丽可人。而那送镜子的人,也早已不见了。 周寡妇往脸上敷了厚厚一层的白粉,又是抹了胭脂,添了唇红,虽然不及从前那般清秀灵动,但红叶黄花也是别有韵味。也难怪村子里的那些老男人每日总是在周寡妇的屋子边转悠。 今晨,老泼皮谢二出奇地没有出现在周寡妇屋子边上,倒是一个站在村口远眺的青年人,却是引起了周寡妇的注意。 这小子,好生奇怪! 由于他背对着周寡妇,一时也看不清其面容,但他的衣着打扮却是已经叫周寡妇称奇。 锦国号称衣冠上国,礼仪之邦,自古以来就有这衣礼文化。所以是什么样的身份,穿什么样的衣服,扎怎么样的发髻,这都是极有讲究的。虽近年来,衣礼讲究渐渐淡了,但一些基本要点还是不可以忘记的。但看着小子的衣着,既不像是士族大夫穿的宽袍广袖,又不似贫苦人家的竖褐短衫,衣物极其贴身,又是对襟而开,这就好像是西边的胡人服饰。 周寡妇年轻时候,随夫君走南闯北,不能说是见识广博,但也是可谓开过眼界,否则也不会晓得怎么样是胡人衣着。但再如何也不过是一个村野农妇,又怎能究个清楚明白呢? 衣物还好,只是这小子的头发...... 锦国儒学气氛浓厚,敬天礼法早就深入人心。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肆意剪发理发,莫说是不孝于父母,甚至还是触犯国律,当是拉到府衙,杖责三十。所以锦国甚至还出过蓄发出家的儒僧,也不知是一个美谈,还是一场笑话。 但眼前这个小子,竟是理了一个短发! 周寡妇守了这么多年贞洁,事情经历多了,人也见多了,总是若有若无间可以看出些事物表象下的端倪。 这个小子单是看背影就不甚简单,见他身材高大,四肢匀称,也不像是一个劳碌命,估摸着定是哪个富贵人家的公子。至于为什么会来白石村这个穷乡僻壤,那周寡妇也就不得而知了。 寻思着要不要上前去搭话,但碍于自己顶上那贞洁牌子,周寡妇还是选择了静默。 可惜她选择静默,但这小子却是转过身来了。 没错,这人正是穿越而来的江森。昨夜醒来后,和那三兄弟稍稍聊了会儿,知晓自己现在所处的世界是一个与古华夏国极其类似的世界,在言语、文字、风俗、习惯、文学,甚至是历史上,都有着难以估量的类似。 江森脑子一片混混沌沌,躺在土炕上思索了一夜,待到清晨曙光初现,才是暗自起身,来到村后,遥望自己当日来时的树林,心中却是有说不出来的感觉汇聚。 本以为是一死可以一了百了,但是上苍竟是叫我来到这般境地,究竟是为着什么呢? 忽然,江森的心头涌上一个异样的感觉,他虽然年轻,但在商战上也是一名老将,多年来慢慢养成过人的五感,但最重要的还是一种难以名状的直觉。 有人在看自己! 江森转过身来,果不其然,在自己身后的一处茅草屋中,果真是有一个浓妆涂抹的美妇在打量着自己。 见江森突然转过身来,周寡妇也是一惊,同时又是心头一颤。 好小子!竟是长得如此俊朗! 见到他眼中似有些警戒,周寡妇为人多年,早就已经是人精,忙是开口道:“哎呦!这位小公子好是面生,应该不是白石人氏,却不知是从何地而来,到何地而去啊。” 不知为何,当江森看见这周寡妇后,心中却是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像是厌恶或不悦。 在这妇人身上,怎是看见江夫人的影子? 白石村民风淳朴,村民都是单纯得很,只晓得些许烈女节妇的轶事,故而对周寡妇宛若菩萨般崇敬,又如何晓得烈女不敷粉,节妇不抹唇,一个终日浓妆厚抹的寡妇,又岂真是什么好人? 只可惜江森不曾听过什么烈女节妇的话本,也不知晓眼前这人竟是一个丧夫的寡妇,只是仅仅一眼观望,心中就是有一丝厌恶与不悦。 周寡妇自然不知道江森心中的情绪,只是听江森不开口,便是继续搭话道:“见公子的着装打扮,不像是我中土人氏,但见公子的模样长相,倒是也不似番胡人。” 虽然心中不悦,但是江森也是不便直接表现出来,点了点头,道:“我确实是从一个极远的地方来的。” “哦?”周寡妇一挑眉,眯起丹凤眼,笑道,“却不知是什么地方?” 江森敷衍说道:“不过是一个小地方罢了,莫说是说出名字来要叫夫人一头雾水,却是连名字都不曾有。” “这般......”周寡妇依旧微笑,也不再追问。只是心中暗暗偷笑,这小子的话若是去诓骗那些连县城都不曾去过的村夫愚妇,说不定还能叫人有几分相信。但是真是当周寡妇听不出他话中的意味,只是问一个家在何处,既是这般躲躲闪闪的,自然没有那么简单。其他的暂且不说,单说他那一口标准流利的官话,恐怕整个锦国也只有盛京才有了吧。再看他气宇不凡,不似寒门子弟,周寡妇暗自思索,这小子八成是盛京谁家的公子哥。 若真是如此,那他这一身怪异的衣着打扮倒也是好解释。近年来番胡之地多有人进锦国商贸,送来番胡才有的各色的商品,换取锦国的丝绸、瓷器等。这个小子既然是盛京大家公子,那么要搞到几件番人穿的衣服倒也是容易。 却是不知这位盛京的公子哥,来到白石村这般穷乡僻壤的地方,是为着何事。 两个人一人在屋内,一人在屋外,阻隔二人的不过是一堵土坯墙,而连结二人的却是一扇简易的窗户。 二人隔窗相对,只是心思中各有计划,倒也不甚在意。 周寡妇把量一下,知晓了轻重,决意还是开口询问:“既然公子是远道而来,却是不知公子来此地又是为了何故?” 或许是从江老爷子那里学来的习惯,江森也会时不时地用余光去暼视别人,也是不清是习惯还是刻意为之,但每当这时,只能说明江森的心情已经是极为不佳了。 听他说道:“在下不过是来此......来此寻找一个人罢了。” “找人?”周寡妇突然乐开了花,呵呵笑道,面颊颤动,其上的白粉竟也是稍稍脱落,“公子是说笑了吧,此处白石村是锦国近乎东南端,此去往东便是茫茫林海,唯独本村才有人烟,且不说平日无人前来,若是真有人来,又岂不会给我等知晓吗?” 看见周寡妇这个不明意为的笑容,江森心中却是无由的一阵伤感起来,叹道:“我本以为可以和她长相厮守,却不料总有人从中作梗,我只知晓她往那去了,本是想着一并随去的,却不料来到此处。” 江森这话是指着袁宛希说的,他本以为袁宛希死去了,所以要一并去赴死,但实在是造化弄人,江森他竟是连死都不曾死成,却是来到这个地方。 江森现在说出这话,看似是对周寡妇说,其实冥冥之中却是对着江夫人和江老爷子说的,他们这些从中作梗的“恶人”,倘若知晓江森会落到如此田地,却不知会是何感想。 只是周寡妇听不懂江森所说何意,单单望见江森脸上满了神伤之色,联想到一些往事,自个心中竟也是暗暗伤感起来,问道:“莫非是心仪的女子?” 江森摇了摇头,道:“是我的妻子。” “妻子?”周寡妇面上忽现惊色,但又随即平定下来,苦笑道,“这世间苦情人太多太难......” 周寡妇不晓得江森究竟是何事,但凭着先前的猜测,也是有了几分推断,又是联想己身,以为眼前这个俊朗公子,定是盛京谁家权贵之子,奈何爱上了什么样的女人,只是家中不允,便是要闹一场削发还父母的戏份。自以为可以和妻子一生一世,但又给歹人从中破坏,此刻倒是寻妻来了。 其实这周寡妇也是某世家小姐,平日里爱看戏,后竟是爱上了那唱戏的小武生,二人随即私奔,四处奔波,哭过笑过,爱过恨过,之至终是要天长地久了,却叫一场飞来横祸夺取了那个小武生的性命。周寡妇心力憔悴,至终寻到了个清净村子,只想在此归老百年。今日只是望见江森几眼,竟是叫她回想起那些往事,热泪一下子涌上眼眶,假意整理散落的发丝,实则是要擦去眼角的清泪。 其实刚刚江森讲出的话,在他心中已经酝酿许久,从他知晓自己来到了另一个世界,躺卧在冰冷炕头,翻来覆去,心中不过是在思索着这事罢了。在想,却是久久想不明白。 周寡妇不动声色擦去泪水,自以为已经掩人耳目,想要再开口说话,却发现自己的声音竟是哽咽了。 听见周寡妇哽咽的声音,江森的目光便是聚焦到其身上,周寡妇心中又急又羞,两行清泪随即淌下,抓起梳妆台上的木梳用力一丢,气急败坏地说道:“看什么看!没有见过女人流泪吗?” 随即,拿袖子擦拭泪眼,然后狠狠地关上了窗户。 江森站在窗外不明觉厉,只能隔着这窗子隐隐约约听着里面周寡妇抽泣的声响,心想自己又没有做什么,或是说什么,这个女人又是为何哭泣? 正当江森思考的时候,一只手忽然搭在了江森肩上。 “你小子竟是能将周寡妇欺侮至流泪,也是有些的本事!” 江森转身看去,见是谢二、薛一二人,见了一礼,唤了声:“薛叔、谢叔。” 二人只是乡野村夫,也不懂什么礼数,不晓得要什么回礼,只是呵呵嬉笑。 江森心中暗想:原来这个女人是一个寡妇,也难怪自己只是说起和宛希之事,也不曾说起别的什么,却是叫她流泪了,原来也是性情中人! 谢二望着那紧闭的窗扉,又是隐隐听见那呜呜咽咽,不知是喜还是怒,只是伸手轻敲了一下江森的后脑勺,然后说道:“走吧!咱们回家。” 回家?江森先是一愣,然后才缓过神来。 薛大、谢二、沈三都是赤条条的光棍,单身了一辈子,年老了也只有三人相依为命,那日捡了一个江森回家,就当是自家子侄看待。也不求别的什么,却是求江森能多住几日。 其实莫说这三位膝下无子,江森又何尝享受过父爱?他的父亲可以给他金山银山,但却不及这三位从草木灰中掏出的一颗番薯温暖。 回家了,回家。 第六章 大郎锄稻村东 江森离开了周寡妇的住处,随着薛一、谢二两个人回到了村东那一处破旧不堪的茅草房。刚是走进,就闻见一股米香夹带着淡淡的胡香扑鼻而来,见是在茅屋旁的土灶上正小火炖煮着一瓦罐的米粥,火候恰到好处! 一个身材微胖的老者从屋内走出,正是三兄弟中的老幺——沈三,见他手上拿着几副碗筷,又是端着一碟咸菜,看样子是知晓江森等人回来了,已然要开饭。 昨夜,薛一、谢二、沈三有和江森说过,在这个生产力类似于华夏国古代的世界,社会贫富差距还是较大的。家境较好的家庭一天基本上是三顿,但稍稍穷苦点的人家就是一天两顿,再不济的就是一天一顿,而连饭都吃不上更是不在少数。讲到此处,沈三更是激昂澎湃,什么“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莩而不知发。”什么“四海无闲田,农夫忧饿死。”,若非是薛一、谢二极力遏制,恐怕又是要之乎者也的来上一大段。 白石村偏居一隅,虽然不能说的上衣食无忧,但起码一日三餐的基本温饱,还是足以应付。唯独村东的那三个老光棍,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莫说是要一日三餐吃饱,恐怕有时候连一天一顿都难以维持。 “老沈,你倒是豪气,将我们剩下几天的口粮都熬成这一锅浓粥了,倒是看我们接下来吃什么!”薛一带着江森在一块平整的石板前坐下,看着沈三从瓦罐里取出的白粥,不禁讥笑道。 只是.......这是浓粥? 江森看着眼前这个只有几粒米粒的米汤,嘴角扯出一个苦笑。。 “哇!老沈!你也太他妈败家了!有你这样子煮粥的吗?是不是再少点水都给你煮成炊饭了!”不仅是薛一,就连谢二也是大呼起来,看他那痛心疾首的样子,仿佛这瓦罐里的不是白粥,倒是他的血肉了。 沈三一直闭口不言,只是默默地给四人都盛好了白粥,又分好了筷子,是要吃饭了。 端起粗瓷碗,稀里哗啦地吃上一大口,米汤很稀,稀到可以映出人影来,但江森却是吃的很认真,每一滴米汤,每一粒米粒,都要仔仔细细在口中品尝,仿佛是人间鲜有的珍馐,是不可多得的佳肴。 “这.....这是什么?”江森开口问道。 “白米粥啊。”薛一不解江森的反应,虽然这个年头白米粥也算是金贵,但也不至于叫人如尝龙肝凤髓吧,又是补充说道,“只不过是顶寻常的白米粥罢了。” 江森放下粗瓷碗,轻轻叹一声:“是吗......” 其实他知道这粥里面有什么,不过是一股久违了的家的味道。 只是薛一等人不晓得江森心中的感受,看着江森这般的反应也不知该如何接话。一阵寂静,倒是有几分尴尬。 最后还是由谢二开口笑话道:“话说这米还是老沈去年种的。你说这个老小子什么不好,非要学什么躬耕陇亩,开始几日倒是勤的,可到了后来却只是草盛稻苗稀,几亩地最后也不过是这点收成。早知道这样子,当时就应该把田转给张大力,人家年轻气旺,一个人耕个七八亩地也是可以的,总不会叫一块好好的耕地变作荒地吧!” 听谢二的意思,是有意讥讽沈三。沈三自然不乐意了,将手中的粗瓷碗朝石板上狠狠一放,发出一声清脆响声。 “若不是有我这几捧米撑着,你们两个早就是连命都不在了!你们倒好,一个酗酒如命,一个终日游手好闲,倒是有颜面来说我?” 还不等谢二反驳,只听“乒”的一声,薛一竟也是把手中的粗瓷碗狠狠砸在了石板上。 “老子已经三天没有喝酒了!你竟然说我嗜酒如命,照你说我现在是不是早就魂归黄泉了......”薛一的话突然止住了,并不是因为他心中的怒火有了丝毫的释放,而是因为他手下的碗,竟是碎了...... 薛一、谢二、沈三,面色大变...... 村子的东边有着一块耕地,不同于其他耕地的肥沃,这块地倒很是贫瘠。地里虽然种了旱稻,此刻也是长苗的季节,只是稻苗周边长起来的野草比这个稻苗还高,一时掩盖过去,宛若荒地一般。 可恨的是人分不出哪一株是稻苗,哪一株是野草,但是这天上飞着的扁毛畜牲却是激灵的很,没几下,就又是啄去了一株鲜嫩的稻苗。 薛一站在田边,气急败坏,朝着那些飞鸟发声嚷嚷,可惜这些飞鸟早已成精,只是普普通通的用声音恐吓,已经没有什么影响。唯独要等人走进,才愿意缓缓振翅飞走。 薛一早间打破了家中的一只粗瓷碗,给沈三一怒之下发配到了自家的田地里,要他看着稻苗,莫让飞鸟毁去了。 看着薛一笨拙驱赶鸟雀的模样,江森不禁有些发笑。他的手上拿着除草的用具,是向隔壁家的王大叔借来的,要帮他们仨稍稍处理一下耕地。 一辈子没有做过农活,没想到在这辈子干起了这般农活来。或许这就是上苍对他的命定,是要叫他来此处看看他前世不曾见过的景象。 挥了挥手中的耙子,想要吓唬吓唬那些不知死活的鸟雀。起先还是有些的效果,但到了后来,这些鸟认准了你只是虚张声势,竟也不怕起来,自顾在田间跳动,甚且还是在江森脚边跳来跳去。 江森嘴角裂出一道阴险的笑容,看着一只只雀鸟从自己的脚边毫无畏惧地来来回回,心中暗暗思索,时机是到了。 又举起耙子来,雀鸟中胆子小的,又一次给吓跑了。但那些胆子大的,则是依旧自顾在田间奔跳了,渴了就喝露水,饿了就吃株稻苗,好生快活! 既然是如此快活,也定是活够了。 耙子是由实木制成的,沉甸甸的,足有十数斤重,倘若不是江森平日里也常有锻炼,恐怕还操不动这耙子。如此沉重的耙子,挥动起来颇为费力,将其举过头顶,混足身上气力,狠狠朝地上打去。 这般竭尽全力地去耙地,岂不是太过浪费?这力气自然是要用到合适的用处上。 十数斤重的实木耙子用足气力,朝那些烦人的扁毛畜牲狠狠砸去,这些畜牲自以为旁人的一切动作都只是恐吓,竟是没有丝毫躲避的意思,只见耙子运转如风,一下子就连中几只雀鸟,可怜这些刚刚还活蹦乱跳的雀鸟,此刻却是鲜血淋漓、脑浆四溅,登时就没了气。 真是见了血,其余幸免于难的雀鸟哪怕再如何愚钝,也是已经回过神来,连忙扑扇翅膀,也顾不得地上那些伙伴未寒的尸体,急忙跑走了。 看着这一地的鲜血和散落的羽毛,江森暗笑,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雀鸟明明只是一些顶愚笨的生物,却还自以为可以来戏耍人类,最终是落个不得好死的下场。 其实莫说雀鸟,人类有时也是这样的。一些人自以为摸透了旁人的心思,竟还想来贪些好处,最终的下场也就是和这些雀鸟一般的下场。 曾经的商战中,一些明明没权没势的小商户,却还在要在那些庞然大物前故作姿态,稍稍给了些甜头,就真以为自己是聪慧无比,只待那些庞然大物厌烦了这些小东西的聒噪,以雷霆之势将其毁去,到时候就真是欲哭无泪。江森也是喜欢看这样戏码的人,当时还戏称这为“捕鸟”。 只是没有想到,今日真是在此捕鸟了。 “哇哈哈哈,江森你果真是好本事!”薛一见那些原先还逍遥自在的鸟儿,此刻却是成了地上的几具死尸,不禁大笑跑上前来,也不怕什么血污,徒手捡起一只只鸟儿,“以后咱们就每天在这里捕鸟,还需种什么地!” 见薛一如此高兴,江森也不好扫他的兴,只是淡淡微笑。 薛一脱去外裳,将估摸着有七八只的雀鸟全数包住,然后对江森豪迈一笑:“走!咱们今儿个就不看这块破地了!” 说着便是大摇大摆地离去了,江森看着耕地里还有大半的荒草,又看看自己手中的木耙子,露出一个无奈的笑容,也只好随薛一一同离去。 还未走几步,就远远听见一声呼救声: “救命啊!要死了!打死人了!” 薛一、江森,齐齐看去,想是看个究竟。 第七章 二郎正摸鸡笼 只见一个身材枯瘦的老者抱着脑袋,朝江森、薛一这边快步跑来,而在他身后还追着一个手握锄头的庄稼汉,庄稼汉且跑且喊:“谢二!你这个老色狼!居然敢偷摸我老婆的屁股,看我不打死你!” 枯瘦老者虽然看上去年岁已高,却没想到腿脚竟是如此灵活,跑起来脚下生风,瞬息就到了二人面前。 方才远远地看着,就已经知晓这枯瘦老者正是村东三光棍中的谢二,而那追在后面的身材强壮的庄稼汉则是村中有名的力士——张大力。 “大力!大力!干什么呢?”见张大力举着锄头来势汹汹的模样,薛一也顾不上去打趣谢二的狼狈样,赶紧先上前拦住张大力,“有什么事情和薛叔说,犯不着这样动手动脚的。” 张大力怒到极处,怎肯就此作罢?一手推开薛一,另一只手上提着铁锄,顺势就要朝谢二头上砸去,还不忘大声咒骂道:“你这个老色狼,我今儿个就要为民除害!” 张大力正是最为年少气壮的年纪,身上仿佛有使不完的力气,平日里一人一天可以犁三四亩的地,堪比老牛。若是给他这一锄头打实了,恐怕谢二就和先前那些鸟雀一般,是落得一个鲜血淋漓、脑浆四溅的下场。 谢二忙是将身藏在薛一身后,薛一的身材高大,比上张大力都还要高上半分,张大力这一锄头下来,他躲也不是,不躲也不是,只得伸手架住张大力的双手,然后低声说道:“大力,大力,有话好说,听薛叔的,有话咱们慢慢说,先把锄头放下!” 张大力自然不会理会薛一,一锄头下去哪管是砸在薛一身上还是谢二身上,只求先见个红,叫他心的怒火能稍稍平息。 江森一直在边上冷眼观看,说是冷眼,倒是不如说是冷酷,面无表情、冷酷如霜。 当然他的冷酷不会是对薛一、谢二的,而是全数落在张大力身上。 张大力突然感觉身子一凉,竟是连手中的锄头都是一颤,本要朝谢二脑袋砸去的锄头又是止了住。 又听江森冷笑道:“你这个粗汉子,定是极不爱你的妻子!” 张大力本就是火冒三丈了,又怎容许江森在此火上浇油?锄头一杵地,发出“咚”的一声翁响,朝江森大声嘶吼道:“老子花聘礼娶回来的婆娘,老子会不爱?若不是我心疼那婆娘,我又岂会放下手中农活,来给她讨个公道!” 说着又把锄头举起来,指着谢二喊说道:“谢二你这个老淫贼,今日就莫想要跑走了!”顺势就是要将锄头抡到谢二脑门上。 谢二又惊又惧,将身子全数躲藏在薛一后面,唯恐那锄头一不小心就砸在自己脑袋上,到时候血腥一片,则是自己难以承受的! 面对张大力的恐吓,江森却是很不以为然的样子,只是淡淡地说道:“你若真是爱你的妻子,就先听我把话说完,看你这么急着要打谢叔,就不知道你是否心中有什么亏心事。” 张大力冷哼一声,又将锄头放了下来,恶狠狠地说道:“好啊!我就听你说!看你能不能说出什么花来?哼!就算你这真的说出花来,我今天也要将这个谢二打个半死!” 江森倒是不紧不慢,脸上挂着一个不明意为的笑容,说道:“你既是口口声声说爱你的妻子,那么我且问你,一个女人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 张大力虽然只是一个终身务农的庄稼汉,但幼年也是念过几年书。农村地方,没有什么所谓的私塾,有的也不过是一个识几个字的乡邻,帮着照顾孩子罢了。虽是如此,但张大力还是学得了不少东西,其中就不乏一些伦理纲常。一个女人最重要的是什么东西,不就是节操清白吗? 所以他不假思索回答道:“自然是清白!但这个淫贼居然抹了我浑家的屁股,这个不是毁了她的清白吗?” “清白?”江森面色冷若坚冰,淡淡说道,“却不知有谁人看见谢叔抹了你家妻子的屁股?” 江森不问还好,这一问,张大力又是火冒三丈,本来已经放下的锄头再一次举起来,愤愤说道:“是我亲眼所见,岂容得半点虚假!” “哦?你亲眼所见?那还有谁吗?” “没有别人,有我一人看见就够了!这个谢二做出这种害臊之事也就罢了!竟是当着我的面去行,可恨那个贱女人也不知向我呼救,倒是作乐其间!” 江森突然笑了,是出声的笑。 “哈哈哈,有趣!有趣!” “小儿!你笑甚?”已经举起来的锄头又是要落下,不过这次的对象不再是谢二,而是站在张大力身前的江森。 江森依旧保持着原先的笑容,甚至是笑容比先前更浓郁,不知为何,这个笑容在薛一看来是这么的熟悉,和刚刚捕鸟时的似乎如出一辙。 听他说道:“不要急,且听我说完。你妻子刚刚给谢叔摸了屁股,你说只有你一人看见,既是你一人看见,又何来损什么清白?倒是你这一路追赶谢叔而来,一路上又喊又叫的,岂不是叫旁人知晓这事吗?这般岂不是才毁了你妻子的清白?我看你啊,其实根本就不爱你的妻子,甚至是巴不得她给你一顶绿帽子戴戴,这样子你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将她休去,然后再另寻新欢了,对不对啊?” 江森说的头头是道,好似这事情的缘由就是如此,张大力一愣,半晌说不出话来。 张大力只不过是一介村夫,虽是读过几年书,但也只不过是一些粗浅道理罢了,此刻就算是叫他道道自己的氏族家室恐怕都难以做到,又怎么可能会有如此深的心机去计算他的妻子?只不是江森的说法实在合情理,尤其是那句说到若不是自己宣张,怕是旁人都无法知晓这桩丑事,追根究底倒是自己损了妻子的清白,这叫张大力是有口难辩。 “这.....这......”支支吾吾,却是说不出什么话来。 江森脸上的笑容消失了,换之的是一脸的凌厉,听他喝到:“你还要辩明什么?就是你自己造就这般结局,此刻却是要来怪罪别人,说是心爱你妻子,呵呵,我看是要祸害她才对!倘若我是你......” 说到此处,江森戛然而止,如果江森是他,江森会怎么样?江森又会怎么样? 江森脸上的无论是阴险,还是狡诈,是嬉笑还是悲哀,此刻尽是散去,只留下一丝后悔,一抹苦笑。 “还要怪谁?还要怨谁?趁着你妻子还在,快些回去吧!” 这话像是说给张大力听的,但更多还是说给自己听的。 可惜,自己的妻子却已经不在了。 张大力攥紧手中的锄头柄,似乎还在犹豫,然后猛然一挥臂,鼻中用力哼出一气,转身离去了。 看着张大力渐行渐远的背影,原先一直躲在薛一身后的谢二才敢探出身子,双目还似家鼠的眼目,东张西望打量好一会儿,确定张大力是真的离去,不再回来之后,才是长长舒了一口气,用手拍了拍江森的结实的胸脯,说道:“老铁,谢了!” 然后望着张大力离去的方向,一咧嘴,笑道:“呵,张大力这小子真是太不懂得什么叫做尊老爱幼了!只不过是摸了他婆娘一下,就追着我跑了半个村子,要不是爷爷我让着他,早就把他这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憨货揍得连他老母都认不出来了......不过他婆娘的肥臀确实不错,啧啧啧,那手感......” 谢二还在幻想着什么,枯瘦的脸上满了猥琐的笑意,然后出声地笑了起来,咯咯咯,咯咯咯的,听上去不像是笑声,倒是像身上骨头在摩擦的声音。也确实,他那似骷髅般的身子,只是一阵欢笑,便叫全身上下每一处都在放肆地抖动,看上去总有些的怪异。 江森或许会感动怪异,但是薛一却应该已经习以为常了,所以他也可以熟稔抬起右手,不留余力地朝谢二的脑门上狠狠敲去。 “卧槽!痛煞我也!” 薛一的手里还提着那包满鸟儿的外衫,刚刚和张大力僵持时间颇久,故而鸟儿身上的血也已经渗到衣衫之中,甚至是透过衣衫,落到地上,滴答、滴答,低头一看,却是一地的血污。看上去异常可怖! 谢二瞥见这地上的血污,果真是倒吸一口凉气,似惊似叹,道:“何物?” 好似想到刚刚捕鸟趣事,薛一原先有些冷峻的表情也稍稍融化,将那捕鸟之事讲与谢二听。谢二听后大喜,又知晓了这捕鸟也是江森的功劳,更是对江森加添了几许好感,就连拍江森肩膀的手,也平添了几分力道。 锄地、捕鸟、摸屁股,只是些小到卑微的小事罢了,却是可以叫这些村夫嬉笑半晌,甚且连刚刚给人一路追打的羞惭都忘个精光。 江森嘴上偷偷露出一个笑容,这个世界没有原先的钱财、宴乐、享受与成功,但是却出乎意料地叫人满足与欣喜。 这个世界,只缺一个袁宛希就真正完美了。 所以,她会在哪里? 第八章 家无一斗粮 清晨的日头随着时间渐升,慢慢行到天中。初夏的太阳说不上有多毒辣,但若是直直照在人身上,总是不怎么好受。 白石村本就是一片荒地,村民也不过是四周慢慢搬迁而来的,没有宗族大家,村里也不需要修建什么宗祠礼堂。 本想在村西建一处戏台,建了一半才想起村中根本就没有人有什么暇时去看戏,就算有,又岂有什么闲钱去请戏班子来?建了一半的戏台也不了了之,嫌拆了可惜,便是搭了个茅草的顶,成了个四面通风的亭子。 此时的亭子里坐了不少孩童,尽是稚气未脱,最大的也不过是七八岁,而小的,甚且是还在牙牙学语。稚童年幼,未免顽皮,但出奇的是,在场的孩童们却竟是正襟危坐,双目紧紧凝视着前方,聚精会神,看上去很是认真的模样。 孩子们在看什么?又或是在听什么? 只见在孩子们前正坐在一个白胖的老头,眼皮耷拉着,嘴里喃喃地不知道念些什么:“子曰......”、“妙哉,妙哉!”、“老薛你这个混蛋又偷我的书去换酒!” 老头越是这般迷糊,孩子们就越是看得认真,眼睛瞪得滚圆,将目光全然聚集在这个老头儿身上。 也不知是谁突然喊说一句:“先生是睡熟了吗?” 四下寂静,鸦雀无声,然后雷霆乍惊般传出一阵欢笑:“先生睡着了!我们玩去了!” 说着,十数个孩童一改先前那乖巧的模样,各个皆如脱缰野马,从原先座位起来,然后或是跑出亭子,又或是和伙伴在亭子里游戏,天真烂漫,很是可爱。 都说胖人嗜睡,果不其然,沈三刚刚还在给这些学生们讲说《礼记》,内容枯燥、语调沉闷,莫说是听得学生们昏昏欲睡,甚至连他自己都生了一丝倦意。本是想站着累了,暂且坐下来讲课,但屁股刚是沾椅子,一股倦意顿时涌上心头。还不等有反应,竟是已经昏睡过去。 望见先生都睡着了,学生也是乐了,这事虽然有趣,但也不是罕见事,这位沈先生授课,倒是多有这般情况的,叫人又是好气,又是好笑。 孩童们在亭内亭外嬉戏打闹,笑声连连。只是这般嬉戏也就罢了,但偏偏有那么几个男生,为了在心仪的女生面前展现自己,竟是要去铤而走险,走到那木桌前,要揪沈先生的胡子。 七八岁大的孩子,虽然年岁还小,但也有着些许心眼,知晓若是真用手直接去拔,这一阵苦痛,定是要叫沈先生含怒醒来,到时候别说在女生面前表现,先是要吃沈先生几戒尺。 孩子们抓耳挠腮,想了好一会儿,终是想到了一条“妙计”。叫家近的同学回家偷拿把剪子来,要用这剪子去剪下沈先生几缕胡须。 一个学生家住得近,来回若都是在小跑,也不过是半炷香不到的时间。在其余玩伴的怂恿下,快步跑回家去,家中大人都下田干农活去了,倒是可以光明正大地偷来剪子,再小跑回来,将剪子交于那出主意的同学。 可惜这娃子鬼点子多,胆子却小,只是握着把剪子都全身发颤,莫说去剪沈先生的胡子,恐怕就是叫他再迈出几步都是不敢。 孩童之中一个长相虎头虎脑的大孩子突然一跃而出,相较旁人,他在同龄人中确是高大健壮不少,平日里仗着身体壮实,没有少欺负同学,故而也多吃了沈先生几板子。此时跳出,一来是他生来胆子就大,再就是他对沈先生还是稍稍有些怀恨在心,今日倒是想报复回来。 拿着剪子,悄悄朝熟睡的沈先生走去,这位看上去儒雅斯文的沈先生,睡相却实在不咋滴,且不说呼噜声震耳欲聋,甚至还口流***流了一桌子。 剪子已经靠近沈先生的下巴,孩童们敛声屏气,不敢发出丝毫声响,就连那些原先是自顾玩耍的孩子,也停下了原本的动作,遥遥地观看这扣人心弦的一幕。 剪子已经张开,只要轻轻一合,就能剪下沈先生一缕美襞。此刻,纵然是这虎头小子,也不禁有些紧张害怕起来,额上豆大汗珠滚落,双手也开始慢慢颤抖。 手抖归手抖,但他手中的剪子却还依旧稳定,慢慢慢慢地合拢。 “啪!” 沈三狠一拍桌子,发出一声巨响,丝毫没有理会自己下巴上的那把剪子,也没有在意这些敛声屏气站在自己边上的学生,却是昂首朝天大骂一声:“微斯人也,不得其死然也!” 说罢,还不等孩子们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却是又坐了回去,再将头趴在桌子上,大睡起来。 孩子们给惊得不敢说话,甚至有胆子小已经是哭出声来,在场的比较都是年幼的稚童,一人既哭,四下皆应,不一会儿,就哭成一片。 唯独那个虎头小子,看着自己手中那柄剪子,以及满桌的黑丝,神色已经难以用言语表述——方才给沈三一吓,竟是一不小心剪去了他大半的胡子。愣在那里,半晌没有反应。 任由这乱成一锅粥,沈三既已熟睡,这一切也自然与他无关。而在他的心中,自然有一块钟磬。 揉了揉惺忪的睡眼,还有余味地打了一个哈欠,沈三这才醒来,只是眼睛都还未睁开,却先听他说道:“吃饭了!吃饭了!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眼睛还是眯着,随意收拾了下桌上的书本,打着哈欠,不顾边上还在哭闹不止的孩童们,自顾离去了。 走了小半会儿,头脑才真正清醒过来。咦~今日这书怎么摸起来毛毛的,莫不是天气太热了,发霉长毛了? 定睛一看,怎是些黑色的毛,发霉不应该是青色的吗? 奇怪!真是奇怪! 伸手习惯性要去捋一下胡子…… 诶? 今日这胡子的质感怎么有些不对?好似还比平日短了不少。 低头一看! 这……这?这! 从手里的书本中抽出那柄戒尺,作势要打,却见自己怎么已经在回家的乡间小路上。 握戒尺的手用力握了握,终是无奈地垂了下来,叹道:“劣徒!劣徒!我都不曾收过你们的六礼束修,你倒好,竟剪去了我的胡子!可怜!可叹!” 第九章 啖肉饮酒且为乐 田间的雀鸟,以豆稻菌菇为食,以山溪晨露为饮料,每日在山野田间翱翔,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其肉质细嫩,犹为鲜美,实在是不可多得的美味! 可惜雀鸟味美,却奈何插了一对翅膀,翱翔高空,它们是自由自在了,却叫嘴馋的老饕只有流口水的份,倘若不是这翅膀的滋味更为可口,否则真是恨不得撕去这世间所有群鸟的双翼,叫其只有乖乖进入汤锅、烤架的份。 江森用妙计捕到了许多雀鸟,给薛一用一件破布衫拢着,但尽是残羽血污,实在叫人提不起什么进食的胃口。 好在人类不是那些茹毛饮血的野兽,总是会运用各样的烹饪料理手法,叫这血淋淋的雀鸟成为香喷喷的吃食。 沈三胡子给剪去了大半截,此刻一人坐在屋外,手里拿着那把小戒尺,在发闷气。 薛一、谢二却是笑成了一朵花,并非是嘲笑沈三的胡子给顽童剪去,而是因着那久违的荤腥味。 “老沈啊,别难过了,不就是几根胡须吗?剪了就剪了,大不了明天拿着戒尺,狠狠地打他们几板子的,倒是看他们还老实不老实!”薛一安慰道,也不知是真心来劝慰,还是为了早点吃上美味的烤雀鸟。 听薛一这样子劝说,沈三却是更加不乐意了,低声叹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我实在不孝啊!不孝啊!” “得了!把你这一肚子的膘肥给消下去了,才真是不孝之至呢!”谢二拍了拍沈三滚圆的肚子,嘲笑道,“别和我说你以后要吃素了?若是你真的决定从此吃素了,那我现在就去问候那个学生的母亲,算是给你出气了。” 听着谢二这明显是讥讽的语气,沈三也懒得去理会,一把推开谢二的手。然后手里的小戒尺轻轻挥动,好似在鞭挞谁:“你们这些孽徒!看为师不打死你们!一个个妄为人子!忝列门墙!别躲!吃我一板子!” 看着沈三这样子,江森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苦笑着看向薛一和谢二。 “江森啊,别理他,他这里有毛病呢!”谢二伸手指了指脑袋。薛一听后也不予否认,只是淡淡一笑道:“走,咱们吃肉去。” 说着,就拎着那布衫包裹一抖,里面包着的雀鸟都给尽数抖出,撒了一地。 早早就烧了一锅热水,见薛一拿着一柄尖刀,熟练地给雀鸟开肚、抠肠、褪毛。正所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雀鸟个头不比鸡鸭,收拾起来却也丝毫不容易,才是收拾了一只雀鸟,就花去薛一老半天的功夫,若非是为了吃到可口的佳肴,薛一怎会自找这般麻烦? 江森远远望见薛一面色有变,虽然还是一脸的憧憬,但其间已经隐隐夹杂些许的不耐烦,是知晓薛一这开肚、褪毛的活,已经干得生厌了。 “薛大叔,这就交给我处理吧,您就歇一会。”江森伸手要去取薛一手上的尖刀。 薛一呵呵笑道:“这怎么好意思呢?”口上虽是如此说到,但是手上还是连忙递出尖刀,交于江森手上。 江森取过刀来,便是要替薛一进行接下来的工作。他虽然先前是富家大公子,不事农活、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但好在他天性好动,平日里喜欢去一些人工狩猎场里狩猎,抓了些猎物,有时就地处理,久而久之,也掌握了些许技能。 见他下刀熟练,一刀剖开鸟雀的肚腹,将其中的五脏肠胃尽数扯出,又用水反复冲洗,直至整只鸟身上不见血渍秽物。 江森手速不慢,不一会就处理了所有的鸟雀。薛一在一旁看得欢喜,拍掌笑道:“好本事!这些扁毛畜生,肉没多少,但处理起来倒是麻烦!好在有你这后生,否则真是要磨去我半天的工夫,现在只消得将这鸟放在沸水中一烫,那些羽毛就如遇热的冰碴子似的,纷纷掉落,甚是方便。” 薛一刚刚就已经烧了一锅沸水,此刻是要去取来给江森,但江森却摇了摇头,拒绝了那沸水,笑道:“薛叔,我这鸟不许褪毛,你且看着吧。” “不许褪毛?”薛一稍稍一惊,但也很快平定下来,答到,“那就看你小子本事了,先和你讲了,老子不像老谢,是不吃带毛的……” 这类的俏皮话,江森曾经也听过不少,但却远远比不上此刻听来的有趣,这般的舒心。 嘴角还带着笑意,从地上水洼处挖了一块稀泥,还不等薛一他们有所反应,只见他猛地一下,将那团稀泥直接拍在了鸟雀身上。 “啊!”薛一没有想到江森竟会有如此行为,失声喊道,“造孽了!造孽了!怎叫这污泥污染了这美味?还不快快清洗干净!” 江森却是宛然,道:“薛叔,您莫急。且看小侄本事。” 薛一怎能不急,本来还想着今日能开开荤腥的,却没想到竟是给江森搞成这般,心中苦痛万分,但寻思这鸟本来就是江森打来的,江森想要如何处置,自己也实在不好多说什么。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江森“糟蹋”这些美味。 只见江森将每一只鸟身上都裹上稀泥,做成一个个柑橘大小的泥团,生了一堆柴火,将这些泥团一个个投入火中。 从大火到小火,再从小火到火星,直至成为一推覆盖在泥团上发红的木炭。一直等到这些木炭也全然暗淡下去,已经是近乎傍晚了。 沈三负手身后,望着远处如血的夕阳,叹道:“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黄昏你妹!老子正值大好青春,是如日方中,少在这里悲感春秋,晦气!”谢二神情激动,破口大骂道。 沈三神色一变,双唇微张,秉一口怒气,就要反唇相讥。只是话未出口,鼻尖突然一颤,神色又是一变,大声喊说道:“什么味道?” 鼻子几下抽动,面色通红、如饮醇酒,好似无形中给一股力量签约,轻轻飘飘地朝一处草木灰堆走去。 “泥灰清芬,肉香扑鼻。这是啥东西?” 也顾不得这灰的余温烫手,直接伸手在其中掏起来。扒拉几下,从草木灰中扒出几个已经给火烤得开裂的泥团来。 “泥巴?”沈三略略思索一下,忽一拍掌,笑道:“我知道了,这定是书上记的「坛泥鸡」!” 江森不知道「坛泥鸡」是什么,暗想应该是这个世界中叫花鸡的另外一种叫法。 “沈叔、薛叔、谢叔,咱们吃饭吧!” 早上只喝了些稀粥,中午甚至是什么都不曾吃,此刻早就是已经饥肠辘辘,又闻到了这透过泥巴发出的荤香,江森也有点按耐不住了。 “哈哈,莫急莫急,今日有佳肴,又如何可以少了美酒呢?”薛一在屋子内捣鼓好一阵,过了许久才是提着一个酒坛子悠悠走出。 “这是什么时候藏的酒?居然连我都不知道!”谢二似怒似笑,而沈三却是真怒了:“好你这个老薛,明明自己有藏酒,还偷偷拿我的书去换酒!还不还我书来!” 薛一自知理亏,也不多有反驳,只是憨憨笑了几下,说道:“这是好酒,我们来好好尝尝!” 美食美酒当前,沈三也不扫兴,当下还是吃喝最重要。 江森又一只只地为三人处理好了那些泥团,先前所有的鸟羽都没有拔,此刻便是随着表层的泥块一并脱落,露出白嫩的鸟肉,芳香扑鼻。 鸟肉还未入口,光是就这香味,薛一就已经举起酒坛,扬起脖子,咕噜咕噜,喝上一大口酒,末了还不忘吐一口浊气,赞道:“好酒!” 相对与酒,沈三更在意的还是这鸟肉的滋味。撕下一块最为健壮的胸脯肉,先是小口小口地细嚼慢咽,慢慢的,接下来就是将整块肉丢进嘴里大嚼起来。 “人间美味!人间美味!”嘴里嚼着东西,沈三的话语还有些含糊不清,但这满满的称赞之意,江森还是可听得出来的。 听沈三这般称赞,谢二、薛一也是急忙取了只烤雀鸟大啖起来,肉质细嫩、唇齿留香,果真是不可多得的美味! 有这般美味佐酒,嗜酒如命的薛一也不再吝啬自己的美酒,大方地给每一个人都慢慢地斟上一碗。 “饕客品酒如同士子品茶,倘若一口蒙下,不过是仗一时豪爽,非但尝不出什么滋味,反倒是要给人笑话。”沈三撕下一只鸟翅,小呡一口酒水,眯着眼睛,很是享受的样子,许久才悠悠说道,“如此美食、美酒,倘若就让其这样随意过去,岂不是太浪费了?” “是啊!”谢二不比沈三那样矜持,一口就喝去半碗酒,打了一个酒嗝,笑道,“美酒、美食,倒是缺一个美人来助兴,可惜!可惜!” “去你妈的!”薛一笑骂道,“都这般时候,还想着娘们的丰乳肥臀,来!喝酒!” 端起碗来,一口饮干碗里的酒,很是豪爽,只是沈三却很是同心地叹道:“牛嚼牡丹,可晓得这是什么滋味?” 薛一笑道:“呵,老沈啊,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心里想的是什么。不就是想让我们说些酒戏,玩两把行酒令,然后可以卖弄卖弄你那点风骚吗?就你那些酸腐诗句,我倒是听腻了。” 沈三不屑地撇了撇嘴,倒也不再说话。 江森小口吃肉,大口喝酒,大口吃肉,小口喝酒,看着身前三人你来我往,虽不见觥筹交错,也不闻行酒诗令,但欣喜洋洋,乐亦无穷。 只是一块肉,一杯酒,就足以欢喜若狂,欣然忘我,这才是生活! 江森小口 第十章 夜半闻剑声 夜半凄凄,新月如钩。江森躺卧在土炕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睡。不怨他心中思虑烦扰,只是奈何这土炕又冷又硬,纵然铺了厚厚一层稻草,但再如何柔软的稻草,又怎么比得上温软的席梦思床,在江森感受来是何等的扎人! 薛、谢、沈三人将冷炕头让给了江森,自己则是随意地在地上铺了一层草木秸秆,也顾不得什么扎不扎人,只是倒头就睡,此刻已经是鼾声如雷。 三人的鼾声此起彼伏,如雷如鼓,久久不绝,是叫江森听得心中烦躁不已,久久难以入寝。只是这三人对此自然是毫无知情,依旧自顾酣睡,到了兴处,还是要说上几句梦话。 “老谢啊!你这个老小子,又偷喝我的好酒,别跑,看老子不打死你!” “叮……” “好肉!好肉!且叫我再吃一口!啊~人间美味啊!恩~妙不可言!妙不可言!” “叮……” “美人啊!美人……” “当……” 江森眉头微蹙,这夜间说梦话也就罢了,又是何处来的“叮当”声?先是强压下心中的烦躁,侧耳细听,薛、谢、沈三人的鼾声减弱,倒是一个怪异声响愈加响亮。 “叮叮当当叮叮当” 不知是什么东西敲打发出的清脆声响,如击玉磬、如鸣佩环,一个不留神,竟是沉迷其间。 是谁人在这夜间奏乐,琴瑟不响,钟鼓为乐,玉磬敲击,高吟婉转,绵绵如缕、不绝于耳,又复听闻“叮叮当当叮叮当”。 这声响之后夹杂音律,隐隐约约有人依律而唱: “君不见昆吾铁冶飞炎烟,红光紫气俱赫然……” 歌声已响,但不等江森细听,腹中就涌起一阵绞痛,好似钻心,宛若剔骨,一时间遍游四肢形骸,叫江森险些叫出声来。竭力咬紧牙关,不让这剧痛叫自己伤了舌头,用力之大,甚且牙床上都迸溅鲜血,可见这疼痛之至! 江森向来有肠胃疾病,饮食定要清淡合宜。但回想近来,自己不是长时间忍饥挨饿,就或是像这夜间般大吃一顿。烤雀鸟肉质鲜美、滋味十足,最重要的是江森已经多日不曾沾荤腥,也难怪他吃得津津有味,一口气连吃数只。 现在想来,心里还是有些后悔,早知道自己这肠胃无福消受那般美味,自己就可不去受这般痛楚了。 可惜这世间没有什么后悔药,纵然江森再如何后悔,也是无济于事,只得双手抱着肚腹,想要强压这疼痛。 江森受这肚疼之苦,但却不意味着那茫茫渺渺的歌声就此断绝,歌声愈近愈发响亮,歌曰: “君不见昆吾铁冶飞炎烟,红光紫气俱赫然。 良工锻炼凡几年,铸得宝剑名子长。 子长颜色如霜雪,良工咨嗟叹奇绝。 琉璃玉匣吐莲花,错镂金环映明月。 几欲天下显风光,枉被蒙尘天子身。 精光黯黯青蛇色,文章片片绿龟鳞。 难以结交游侠子,不曾亲近英雄人。 何言中路遭弃捐,零落漂沦华狱边。 虽复尘埋无所用,犹能夜夜气冲天。” 歌声是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甚至当那一句“虽复尘埋无所用,犹能夜夜气冲天。”响起的时候,江森只觉有一位手握利剑的侠士,就站在自己身旁。手中利剑喷吐三尺剑芒,几式剑招施展,紫电青霜,直冲斗牛。但不知道为什么,这位侠士至终却是弃剑不用,将剑随意一丢,便是扬长而去。 剑在空中几度翻转,不停闪烁寒光,纵是再如何辉煌,但最终还是丢在地上,任由它受风霜岁月的腐朽侵蚀。 江森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肚痛过于厉害,竟是眼前出现幻觉一般,在自己躺卧的炕头右侧,竟真有一把寒光粼粼的宝剑。伸手抹去,是一阵的冰凉,仿若秋霜冬雪,但他用力一抓,却发现是空的。 空的!空空如也! 江森的神识突然清醒起来,目光还有些模糊,但稍稍聚焦后,借助皎洁的月光还是可以看见眼前的事物。 自己手下的哪有什么宝剑,分明就是一处未曾铺上稻草的炕头,入手生凉,宛若青霜。 悄悄从位置上起身,唯恐惊醒正在酣睡的三人,却听得鼾声依旧,不禁流露出一丝苦笑。 悄然走到屋外,在这破茅草屋左侧放着一口石缸,里头有着些许的清水。白石村附近的水质较好,没有什么污染。河里打起来的水都是可以直接喝的。有些人家讲究些,在石缸壁上刮上一层明矾,让水静上几天,待底下出现一团团絮状物后,又是要舀起来,煮沸了,才敢饮用。只是白石村里尽是写乡夫村妇,哪来这么多讲究,看见水,捧起来喝就是了,哪还有什么性子等它静置几日,又花费柴火去煮沸? 借着月色,江森在水缸边摸出一个粗瓷碗来,伸进水缸里舀出了一碗清水。说不上有多渴,这不过是想借此自己这个说不上是清醒还是迷糊的脑袋,来一个激灵。 夜很寒,水很冰。现在还算是初夏季节,但这一口水下去,江森还是忍不住全身一颤,兴许是喝得太急的原因,一碗水下去,江森突觉喉间有一口气上涌,“嗝”的一声,凉气就从自己的口鼻之中连连冒出。 登时,江森的脑子完全清醒起来了。 “叮!当!叮!当!叮!当!” 先前的叮当声又响起了,不过相较之前,或许是因为江森在屋外的原因,又或是江森此刻更为清醒的原因,这个“叮当”声在他耳中愈发清晰。 似乎是从西边传来的。 看了眼身后的茅草土坯房,以及其中依旧熟睡不醒的三人,望见天上的月亮正值天中,四下寂寥,唯余那叮当叮当。 心中踌躇一会儿,在屋前跛了两圈。 江森不是一个好奇心重的人,但不知道为何,今夜却总是难以名状的感觉在自己里面,好似督促着自己往何处去。 叮~叮~叮~ 打击声变得悠远起来,仿佛马上就要消失。 江森一咬牙,毅然朝那声源寻去。 第十一章 今夜有剑 深夜虽是昏暗,但好在天上明月皎洁,隐隐约约还是可以看见脚下的路,叫江森可以一路寻去,又不至给树桩石块绊倒。 以那叮叮当当声为线索,步步走去,只觉耳边声响愈发清晰。 白石村并不大,放开脚走,也不过是几盏茶的功夫。只可惜因为心中的忧虑烦扰,使得江森也无多少工夫到各处走走,否则今夜也会走的更加顺畅。 其实半夜听到什么叮叮当当声,本不应该算得上是什么怪事,若是在平时,江森定会翻个身子,继续回笼梦乡。但今夜心中却是走有一种莫名的感觉,催促着自己前去观看,甚至的脚步慢了,腹中都会传来一丝绞痛。 才没走几步,江森就已经发觉这响声就在身侧,近在咫尺之处,只消得一个转身就仿佛显在眼前般。 伴随着这“叮叮当当”声的,还有一股扑面而来的热浪! 江森早就猜测到,这叮叮当当的声音,总逃不脱打铁锻造之类,果不其然,真是一方火炉,一对锻锤,一个壮汉,一块红铁! 江森藏身在一丛灌木之后,火炉散出的热气,给层层树木过滤,扑到脸上依旧火热,仿佛就是有火炭在脸边灼烧,甚至叫江森一时难以睁开眼睛,需得过了一段时间,才可适应。 那不过是一处用泥砖砌成的方炉,烧着木炭,故而可以发出这般炙热的温度。一个身材精壮的中年男人站在火炉前,身上没有穿什么衣物,只是围了一块羊皮裘。身子给炉火烤得发红,淌着汗水,看上去又很是油亮,倒是有几分像江森在京城全聚德吃的烤鸭。 男人一手操大锤,一手操小锤,双手抡动,不断捶打着身前那块已经烧的通红的金属。大锤磅磅如暴雨,小锤切切如私语,大锤小锤抡复砸,叮叮当当叮叮当。 每一锤下去,都溅起一蓬火星。 这些火星携带着极高的温度,虽是给身上的羊皮裘挡下了大半,但仍有火星越过皮裘,直接接触到男人的肌肤,然后发出“滋滋滋”声响,像极了炭火上的烤肉。只是这般的灼痛,仍旧无法叫男人有丝毫的动容,他的神色坚定,犹如坚石肃立。 男人挥锤的频率不急不缓,一下一下,大锤小锤抡复捶打,叮叮当当的声响,很是有音韵。那块个烈火烧到通红的铁块,在这捶打之下也不得不渐变形体,变长变扁起来,从铁块变成一块铁片,又好似是一道剑片。 江森躲在树丛中暗暗窥视,看着那在铁毡上不断扭曲铁块,最终变为了一片铁片,铁片一出,宛若一道利剑,一瞬间刺痛了江森的眼睛。 炉火在极高的温度之下,已经慢慢焕发出青紫色的色彩,袅袅上升的白烟给火光渐渐渲染成青紫色,如同一片的霞烟。而炉火的温度愈高,甚且叫四周树木的叶片也开始卷曲、发黄,失去应有的生机。 铁片给丢入火中,在这火海中翻滚,又仿佛在火中流淌,至终好似融化在火里。 男人的眼睛眯得很小,眼睛边上的一圈也成了绯红,那是给热风常年吹拂的结果。 他的双手粗壮有力,握着的不再是大小的铁锤,而是一把黝黑的铁钳。 夹起了那将欲融化在火中的铁片,一瞬间,放入早已预备好了的冷水之中。一大片的白雾,伴随着响亮的“滋滋”声一同升起,将四周都笼罩进白茫茫的水汽之中。 江森敛声屏气,甚至连大口呼吸都不敢,生怕因为自己呼吸所带动的气流叫那雾气涌动,进而暴露了自己的存在。 夜间有风,轻轻吹拂,不一会儿,就吹散了这一片的烟雾。 待雾气散尽之后,江森看见那男人还是保持着原有的动作,只是眼睛眯得极小,甚至比先前还要小,在他的手上,还握着原先那把铁钳。 铁钳上夹着的依旧是那铁片,只是这铁片却已经是碎裂的碎片。 男人没有说话,将手中的铁钳连同其上的铁片随手一丢,然后从地上捡起一块顶寻常的黑石,轻轻放进了身旁的一只瓦罐里。 听着瓦罐里发出的声音,江森可以感觉瓦罐中应该已经有了许多的石子。 那男人则是轻轻一叹,道:“第一百七十八次......陈子长啊陈子长,你终究还是炼不出子长剑!” 晚风拂过树叶,发出“沙沙”的响声,好似这男人共鸣的叹息。 江森无法理解这叹息的内容,但是他却是可以感受到这叹息之中的无奈与悲凄,也在这时他才发现,原来这看上去如此高大的男人,竟然也已经是个年岁已长的老者,而他的脊背也不像刚刚那般挺拔,反倒是有些佝偻。 “唉~” 情不自禁,一声叹息脱口而出,也就在出口的瞬间,江森才恍然醒悟,自己怎么出声? “谁!”本来颓废到了极致的男人突然昂起身子来,警觉地环视四周。没想到他看上去这般颓唐,耳朵却是如此尖锐。 江森一时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是该出面抱声歉意,还是无视他这般搜寻,先自行逃去? 可惜,这一切不容给他丝毫的犹豫与思索。 那男人的手上,是从何处抽出了一柄雪亮的长剑? “尔等宵小,在此做甚?” 男人的声如洪钟,出剑亦如闪电,江森只觉自己眼前白光一闪,那剑就已经到了身前。 “叮!” 这是金铁相触的鸣响,但来自何处? “陈大师果真好本事,竟是这样都可以发现我等!”这是谁? 江森依旧委身在树丛之中,男人已经到了树丛之前,两人近在咫尺,只是在他们中间,却还是多了一些隔断。 那是两个穿着黑色夜行衣的人! “呵呵,你们这些小儿,就连干这些委琐之事,也要披着这层老虎皮,真当我看不出来吗?”男人突然扯出一个笑容,在他那苍老的面容上,显得异常狰狞。 月光下照,身前两个黑衣人身上有一处竟是闪闪发亮,虽然只是一小点的光亮,但是对于这些隐匿在黑暗间的行者来说,却同样是大忌。 江森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但是毕竟在原先的世界,他也是有看过类似的书籍与影视作品。一身的皂色,可以将人完全隐藏在黑暗中,但是一点的亮光,却是叫人完全暴露在人眼前。 只有等江森定睛细视时才发现,其实那两个人身上的光亮,并非是源自他们在外的夜行衣,而是他们这夜行衣之下的衣物,反射着月亮的光芒。 两人提着一把同样漆黑无光的细剑,那比夜色还要浓郁的黑色,渲染着愈发凝重死亡的气息。 男人也握着自己那柄雪亮的长剑,身上穿着的则是原先那块羊皮裘。这皮裘极脏极旧,像是给染上了厚厚的污垢,而星星点点的,则是常年火星灼烧的痕迹。而现在在这皮裘之上,还有两道极长极深的剑痕。 皮裘不会流血,流血的是人的身子,一道血水从身上淌下,然后染红了这皮裘。 “陈子长的铸剑术世间难有人可匹敌,但他的剑术却是比传说中的还要差上许多。一剑划开了外衣,却是连里衣都难以割破。”很是轻蔑的讥讽,叫本来就压抑的气氛更加凝重。 男人冷哼一声,面部神情僵硬,宛若磐石,只是他微微颤抖的右手,却已经暴露了他此刻的心境。 江森无法想象这突然出现的两个人是从何处来的,也难以预料他们究竟要干什么,只晓得自己应当隐匿好身子,免得给殃及池鱼。 “你们这些朝廷鹰犬,我既然已经隐世不出,也算是遵守了当年我师傅守下的诺言,你们究竟还要干什么?” “哼,隐世不出?那你又何必在这里苦苦寻找铸造子长剑的法门呢?当一个普普通通的乡间铁匠不好吗?”黑衣人手上握着的无光细剑像是一条毒蛇,吞吐着蛇信,打算着随时朝身前这个男人咬上一口。 男人用力握紧了手中的长剑,应是知晓再如何争辩都难逃这一战,他本来就是不那些终日唇枪舌战的儒生,他是一个打铁度日的铁匠,是一个只会动蛮力的粗人,所以他决定用手中的剑,试着杀死眼前两个黑衣人,又或是自刎于此。 剑光闪动,如同一条银龙。但黑衣人似乎都已经料想到这男人的偷袭,身子轻盈转动,就轻易躲开了,同时两柄剑一送,朝着男人的胸口刺了一剑。 男人忙用长剑去格挡,但奈何这长剑剑势是大开大合,不甚灵活,且这细剑的剑路刁钻,纵然给男人奋力挡下了一把,但还是有一把深深刺进了男人的右胸。 “噗!” 一口鲜血喷吐而出,再一次染红了身上的羊皮裘,这当胸一剑算不得有多么可怕,但那凝聚在剑下的内劲,却是一瞬间摧残着男人的肺腑。 江森躲在树从之中观望着眼前这场实力悬殊的战斗,很明显,男人是落于下风,恐怕不出几招,就是连性命都要交代于此。 江森是一个商人,本就算不上什么好人,相救一个与自己不相干的人,这等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他是断断做不出来的。只是冷眼观看着这场战斗,心想着该如何脱身。 若是曾经的江森,定会毫不犹豫地这样去做,哪里管的上旁人的死活。 可是,近来的江森,似乎隐隐有了些变化。 这个陌生的村子,这个陌生的世界,却给了自己以一种莫名的感觉,这是否也造就了一个陌生的自己? 江森握紧了拳头,是在犹豫,极其的犹豫。 只是这局势已经容不得他有丝毫的犹豫! 无光细剑再一次从男人的身上划过,这一次竟是划到了一处的大动脉,鲜血登时如泉涌,男人面如金纸,神情也不再是那般刚毅,反倒是有些许的悲凄起来。 “陈子长!受死吧!” 给重伤的男人,再也无法躲避那两柄刁钻的细剑,只能仍由那剑朝自己胸口刺去。 江森,终于动了! 第十二章 月染血 因为家世的原因,江森自幼就要警惕那些随时可能发生的绑架与刺杀,江老爷子的原配夫人,也就是江森的生母,在他四岁的时候就给一个仇家请凶暗杀了,从那天起江森的身边就不下有四五个的保镖。在有保镖保护的同时,江森还要去学习各样的护身术。因为江老爷子军方的背景,他也是有幸参与了全军事化的训练,军队格斗术集百家之长,练到极处,虽然不能说是以一敌百,但是基本的自卫总是可以的。 江森这几日同薛、谢、沈三人的交谈之中就已经稍稍了解到,这个世界是有着武术的存在。这不同于那些仅仅强身健体用的花拳绣腿,这个的世界的武术却是真如小说中所载的那般,是可以飞檐走壁、以一敌百的本事。 眼前这两人是习武的武者,但自己也算是拳法凌厉的拳师,今日倒是可以来领教领教,看看究竟是谁更为厉害! 细剑就要刺进男人的胸膛,江森没有什么飞石打剑的本事,却见他从树丛中一跃,借着这前扑的惯性,双拳用力,朝那两人的后心击去。 这一招算不上什么招式,甚至连自由搏击都算不上,倒是像顽童打闹的动作。不过在此时此景,这一招也算是有些许的道理。 两人若是不躲,只是受这一拳,手上剑招不缀,依旧可以轻松刺死那男人。只是可惜,两人都给这突如其来的一阵拳风吓到,不知这一拳的轻重,又怎么可能将后心让与江森胡乱捶打?满是收剑转身,将这剑势一扭,向江森刺去。 江森没有料想到这二人竟是如此灵活,但心中也不焦急,在军方格斗术中就有空手夺枪、夺刀的招式。相较军事格斗中常见的短刀、匕首,这无光细剑理因要不如它们灵活,夺取起来,也应该更加方便。 一剑朝江森脑袋左侧刺来,面对着一剑,江森自然应当轻侧脑袋,躲过这一剑。只是这一剑还未送去,另一剑就是跟上,正是封去了江森的该躲避的方向。 江森无奈,稍稍一点头,细剑从头顶划过,险险躲过一剑。却不曾想,这剑一刺不中,竟马上改刺为劈,奋力朝江森脑袋劈去。而另外一剑,一横扫想江森的脑袋。 在空手的情况下,江森本就吃亏,更何况对方是双人双剑,叫江森是已经退无可退。 剑是长兵,倘若这是短刀,要如此动作,其人必须要先近江森身,届时江森一个手刀劈其颈项,再另一只手抓腕夺刀,是方便许多。而此刻面对这一剑,江森也只好险中取胜。 抬脚猛地一个鞭腿,而剑已经从头上擦过了,江森将双腿的力道一泄,人快速坐了到地上,快速伸脚勾住其中一人的小腿,然后用力一收。 练武之人,注重循序渐进,先要狠扎马步,练足下盘功夫。 那人的下盘极稳,若在平时绝对不会给江森绊倒,但奈何此刻举剑下劈,全身力道上浮,脚下一时失了力劲,给江森一绊,就朝地上倒去。 江森顺势扑到那人身上,还不待他有所反应,手肘就狠击他的头部,叫他登时头昏目眩。然后右手急忙砸向他颈后软骨,若是给打实,就可以马上叫他失去所有的战斗力。 一道黑光闪过,夹带着一股腥风,江森知道,这是另外一人的剑到了,若自己继续手上的动作,而不去躲避的话,恐怕自己就要和脑袋在今日说再会了。 按照军队搏击术中的套路,若是自己倒地,有人站着对自己发动攻击,这时候自己就该要施展一招“地躺拳”。这“地躺拳”是属于中式散打的一套招式,以跌、扑、滚、摔为基本动作,配合各种手法,也是在险中取胜的险招。 此刻,江森应当翻身躲过这一剑,然后抓住这人的脚踝,狠狠扭去。可是不等江森身子滚动,一道无形的气劲猛然窜入江森体内,还没有任何反应,江森竟是已经给震出数米开外。 “呸!哪里来的野小子!”刚刚给江森绊倒在地的黑衣人从地上起过身来,吐了一口唾沫。方才若不是他大意,又岂会给这个小子偷袭?这小子害自己丢了颜面,他又岂能轻易将其放过? “先杀了陈子长,然后我要好好虐杀这个臭小子!”一身的黑衣给染上了土灰草屑,看上去有些许的滑稽,但当这话说出口时,这一切都不再有任何的滑稽。 江森倒在不远处的地上,全身火辣辣的痛,但当那话进入他耳朵时,他全身突然毫无预料地一颤。 这是.......杀气? 提着那柄漆黑无光的细剑,二人慢慢向江森和从刚刚一直倒在一旁的男人走近。 其实他们距离江森二人并没有多少距离,但是他们却走的很慢、很慢,这究竟是他们的脚步缓慢,还是江森身上的血液乃至于他的思绪都凝固了? 纵然再如何缓慢,最终还是有走到的那一刻,只需要走进到一把剑的距离,那柄等候久了的细剑,终会无情地斩下。 “小子,你叫什么?”江森脑子飞快运作,在寻找逃脱的方法,却是没有想到身边的那个男人在这生死关头,却是若无旁骛地开口闲问道。 “不必多说,待会儿就让你们在黄泉路上说个够!”黑衣人的剑举过头顶,然后奋力朝男人斩去。 男人闭上了眼睛,原本握在手中的长剑给随意丢弃在一旁,脸上不见原先的坚毅或是悲凄,只有一片的淡然。 他说道:“你确实很擅长收尸.....” 夜里吹了一阵凉风,吹动树叶,沙沙沙的,而树叶上沾满了鲜血,滴滴答答的。 月亮在天上,人在地上,碧血横飞,染了这夜,也染了这月。 第十三章 泰山鸿毛 鲜血撒了一地,也泼洒在空中。染红了草木花石,也染红了这轮明月。 两个黑衣人,两对眼睛,四只瞳仁,其中一对急剧缩小,另一对却是缓缓放大。 瞳孔缩小,这是因为恐惧。 瞳孔放大,那是因为死亡。 手上各握着一把漆黑细剑的黑衣人,这些来势汹汹的黑衣人,却是这般结果。 这是为什么? 只是因为在那名叫陈子长的老铁匠面前突然出现的一个人。 一个发须皆银白如雪,身着一件朱红锦袍的老人。 宽袍广袖、衣裾飘飘,满头白发胜雪,一袭红衣赛火。这个老人像是一名饱读诗书的鸿儒,又像是一位家财万贯的富商。 无论怎么看,他都是那么平平和和、与世无争的样子,谁也无法想象,就在刚刚就是他如一朵红云飘过,挡在了陈子长的身前,然后广袖一挥,便抚断了那柄细剑,又是将那黑衣人推出十数米开外,叫他只能仰天喷吐一口鲜血,然后当即身亡。 另一个黑衣人收剑护在胸前,然后连退几步,朝那红衣老者大声喊说道:“阁下是谁?竟是有如此本事?” 红衣老者对其却是丝毫不加理会,随手一挥衣袖,好似抚走一只恼人的苍蝇似的。 那还存着一命的黑衣人暗叫一声不好,急忙退去。可惜还不等他跑远,一股力劲就如山洪涌来,刚欲取剑格挡,那看上去坚硬无比的细剑,登时化作碎屑,顺着力劲尽数袭向那黑衣人的胸口。黑衣人吐出一口血雾,倒地即死。 “我向来只晓得你会给人收尸,却不曾想你也会出手救人。”陈子长冷笑道,对于这救了自己性命的老人非但没有丝毫的感谢,反而是嗤之以鼻、很是不屑。 老人憨憨地笑了笑,说道:“当日我欠了尊师是一个人情,今日是来还债了。” 陈子长此时的神情一直很淡漠,唯独听到“尊师”二字时,双目突然一闪一道精光,满是血污灰尘的手一把抓住了老人的衣角,低声说道:“我师傅他……” 老人摇了摇头,叹道:“我已经帮尊师收敛尸骨,灵牌也供奉在楼上。” 本来紧握的手,无力地滑下,陈子长眼神空洞,跌坐在地上,形态颓废、神色凄苦,过了许久,才冷笑道:“楼上?也不知道是放在几楼上?” “欧大师德艺双馨,乃是一代宗师,当进第十楼。” 陈子长轻叹一口气,好似叹惋,又仿佛是释怀,低声说道:“师傅一生为剑而生,因剑而死,死后能放入高楼,受后人瞻仰,也算是死有所终……你既然帮先师收了遗骸,那也估计帮张万三收了尸吧?却不知道张万三灵牌又是供奉在几楼?” 老人抬头望了望天上带着一层血晕的月牙,缓缓说道: “张万三虽和欧大师同为一代铸剑名家,但欧大师是儒士,张万三却是市侩,市侩之心以利为重,纵然技艺造极,但终难入真流,只可上七楼罢了。 只是说来也有趣,灵位还未摆上几日,他弟弟竟然杀上楼来,夺了他的牌位,说到底,张万三也没有真正登上楼去。” “夺取?”陈子长挤出一个笑容,“我听说只有上楼的事,却不曾听过有什么下楼的事。” 老人听后苦笑到:“张千一剑术超绝,三千大道,单截一道,我可打不过他。” “哈哈哈,张千一既是如此厉害,也不知道他将来可以登上几楼?” “哼,一个以力证道的莽夫,一生杀人无数,血染了银龙,尘蒙了双目,能登上七楼已是造化。” “杀人无数?”陈子长冷笑一声,“阁下一生都是在旁窥视,自然是犯不着亲自动手。今日因为一段死人情,叫双手沾染了鲜血,倒是我亏欠你了。” 那两具黑衣人的尸体还在原先的地方,沾满了血污尘土,看上去甚是恶心。 老人轻轻一叹,说道:“所谓除恶扬善,岂不知“乡愿,德之贼也”?” 陈子长朗声大笑道:“好好好,尔等儒生口生灿莲、巧舌如簧。却是一辈子躲在墓冢坟堆里,捧着先贤的骸骨,满身死气,却还要自称大义,岂不可笑?” 老人面色一变,但终究没有再说什么,一手搭在陈子长的胸口边上几处穴道。陈子长像是一吃痛,面色登时一变,但随即回复正常,长舒一口气。 “方才剑上喂了毒药,若是急于缝合伤口,毒血在体内流动,到时候就真是回天乏术。只有等毒血自然流尽后,才可闭穴止血。 你归隐这处山村,自以为是方外乐土,今日却还是给人找到,他们没能拿你头颅回去复命,自然会有其余的人继续来暗杀。一次不够就两次,两次不够就三次,一次又一次,总是要把你杀死为止。” 陈子长双目本就因为长年的热风吹拂,而常常发红微眯,此刻眯起眼睛,淡淡说道:“这么多年,我早就是看淡了生死。知晓总有一死,虽无甚畏惧,但心中总是有些许不舍。倒不是舍不得自己这小命,只是可惜我师傅那一柄子长剑,今后都难以再现人间。” 老人伸手扶起陈子长,然后劝道:“我当日欠尊师一个人情,今日自然是要还个干净。我虽然打不过那个剑圣张千一,但对付这些宵小,却还是绰绰有余的。” 陈子长摇了摇头,道:“你老了,身上有一股死气。铸剑不是一件死事,需得生生活气,我自然有去处,你只需送我去便可。” 老人思索片刻,终是决意顺了陈子长的意愿。 “等等,险些忘了这事!”陈子长突然一拍脑袋,然后转身对那个一直在一旁的江森深深行了一礼,“少侠多谢了!” 江森刚刚给人震飞开来,全身一阵剧痛,宛若一滩烂泥瘫坐地上,目睹了红衣老人挥袖杀人的本事,又是暗暗窥听陈子长二人的对话,此时陈子长一声道谢,才是叫江森引起了人的注意。 “少侠挺身而出、舍生取义,可登三楼……”红衣老人瞥了江森一眼,“只是这着装打扮……非僧非道,却自断头发,不孝父母,只可登二楼啊!” “少侠放心,待你断气之后,我定会将你尸骨葬在义冢,灵牌就供奉在二楼。” 听老人这般说话,陈子长的眼睛眯得更小了,打量着江森,然后问道:“这小子没救了?” 老人叹道:“给内劲伤了心脉,只凭一口气吊着。既然见义,那就应该成就大义。贪生怕死之徒,是连楼都进不了呢!” 陈子长没有理会红衣老人,一瘸一拐走到江森面前,问道:“小子,你是谁人?我在村子里也有些时日,却不曾见过你啊。” 江森心肺受损,理应难以开口说话,还在红衣老人还是不忍他这奄奄一息的模样,上前搭在他的心脉上,渡了一口真气,才叫江森可以勉强开口。 “我是村东三位的远方表侄,前几日才到了此处。” “村东那三位?薛一、谢二、沈三他们?三个不学无术的泼皮,竟有这般侄儿?”陈子长说道,“我且问你,现在在你面前有两个选择。一是就此死去,你的尸骨会和历代贤者一同葬在义冢,你的名字也可以留在高楼上受后人瞻仰。而另一个选择就是勉强活下,虽是可以安稳一时,但今后却总是疾病缠身,生不如死。不知道你要怎么选择?” 好死与赖活,这是一个选择。 江森没有再说话了,只是盯着陈子长,看了一眼。 陈子长嘴角露出一个笑容,道:“我知晓了……” 红衣老人长叹一口气,道:“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死总一死,谁能长活?我这里有一枚鸿毛丹和一枚泰山丹。服泰山丹者,无痛无悲,即享自在,永定逍遥。而鸿毛丹者,虚虚飘飘,纵然再如何大的伤痛,也不过是过眼云烟,须臾飘过,便是一个人生。” 红衣老人手中各托着一粒蜡丸,一大一小,一名泰山,一名鸿毛。服泰山者立死,服鸿毛者长活,这也是一个选择。 泰山?鸿毛?再如何,都是死罢了。 江森不畏死,甚至他已经死过一次,现在活着只是一个意外,再一次死去,才是归宿。 好不容易觉得这个世界有些许的可爱,却是只有这样的结局。 江森伸手,捏碎那外面的蜡衣,也不去观看这里面是何物,只是将其连着蜡衣一并放入嘴中,然后咽入腹里。 第十四章 藏器 药丸入口,顿时化作一道药液,不必刻意控制,直接淌入腹中。 药液入腹,瞬间搅动五脏六腑。谁说这是“安乐死”的?为什么此刻全身都针扎一般疼痛? 一口血逆涌,喷吐而出,是黑色的。 几息之后,又一口血吐出,却已经是红色的了。 泰山其颓乎?梁木其朽乎?哲人其委乎? 泰山将倒,人却不改。 江森……没有死? “这……这,这是怎么回事?” 红衣老人耸耸肩,露出一个无奈的笑容,道:“我也不知道,反正我没有吃过什么泰山鸿毛的,它们的功效也是别人告诉我的,也许年岁久了,药效退了。” “我不是那些释门的秃驴,生生死死、神神叨叨的,只晓得你既然活下来了,那就活下去吧。”陈子长按手在江森肩上,很用力,像是将平生打铁铸造的气力都用在于此,叫江森整个身子都骤然一倾。 江森还是不是很明白这是什么情况,只觉胸口仿佛是一个破洞的风箱,一鼓一鼓,却有大半的气息外泄而出。只是在腹中有一股青流,似寒似热,在腹中搅动,说不上是舒服还是难受。 有的人想活,却死了。 有的人想死,却活了。 这生这死,对于他们终究是一种恩惠,还是一种折磨? 红衣老人随意挖了一个大坑,将那两个死的不明不白的黑衣人都丢入其中,埋上一层薄土,也算是叫他们入土为安了。 陈子长没有多少东西要收拾,只是略略地收了些小物件,就是打算随红衣老人一同离去。 江森还是跌坐在原先的位置上,慢慢感受身子里的那道清流升起、落下,澎湃、消散。 “少侠,我等先行告退了。” 红衣老人向江森行了一礼,长揖到地,江森不知该如何还礼,只是抬起手,抱了一拳。 “我孑然一身,本想在这白石村安享晚年,现在想来也是可笑。今日一别,估计是永生不再回来了,这里一些留下的物件,你若是愿意,也就取去吧。”陈子长也向江森行了一礼,语毕,背起包裹,就随同红衣老人一并离去。 江森看着四周狼藉的一片——熄灭的炉火,散落的铁锭,半成的农具,还有一地散落的土木草灰。催败零落,萧条之象。 红衣老人、眯眼铁匠,二人相互搀扶,渐行渐远。夜色已尽,晚星将颓,一缕晨曦划过,旭日隐于东山欲升。光拉着人影,拖得很长很长,一直从天连结于地。 路在哪里? 路在脚下。 人在哪里? 人在路上。 要往哪去? 是归途、是陌路。 “这个小子身上有剑意。” “所以你把璇玑盒留给他?” “我只是把璇玑盒留给了村子,又是恰巧给他拾去。” “为什么?” “他不是救了我一命吗?这是回报。” “是吗……” 即日,一个消息就在江湖上快速传播。 一代神铸剑大师陈子长身死,死于暗杀。 凶手死了,死在一个青年人手上。 那个青年人……也应该死了吧? 只是这江湖再然后泛滥,也难以影响到一湾水潭,更何况是一洼雨后的水洼? 江森什么都不知道,不知道那迷眼铁匠是这世间硕果仅存的铸剑大师,也不知道那个红衣老人是足以在江湖上翻云覆雨的武林泰斗,更不知道自己居然已经死过,死过又活了! 他只能看着将亮未亮的天,脑中一片混沌,似梦似醒,然后猛地一下坐起,却只晓得天亮了。 身上沾染了许多尘土草屑,甚至还有血迹和汗渍,全身脏兮兮、黏糊糊的,一点都不好受。衣服像是浆糊,紧紧地粘在身上,好像要用极大的力才能将其撕开,又是仿佛生根在身上。 江森环视四周,一片杂乱狼藉,不远处有两捧新土,是两个坟头,插了两截断剑,像是两炷香火。 剑本来有两把,只是可惜一把已经成了碎片,深深嵌入一位黑衣人的胸腹之上,随着它的主人,永远安息在这土下。 除了这坟堆以外,还有铁匠陈子长留下的各样事物,按着陈子长的话,这一切若是江森喜欢,就都是江森的了。 陈子长说这句话的时候,江森一直看着陈子长,或者说是陈子长故意将自己这些动作显露在江森眼前。 他从怀里掏出一个小木盒,放在了已经熄灭的炉子上。 江森走到那个炉子边,然后轻轻拿起了那个木盒。 木盒宽一掌,长半肘,江森不识得那是什么材料,但总不见得是什么名贵的木材。木盒上面不见有任何雕花,只有一小块黄铜扣闭合了这木盒。 出于好气,江森想要打开盒子看看里面有着什么东西。 所以他伸手要去掰开那个黄铜扣子。 只是当手一触碰到那个黄铜扣的瞬间,他的身子如同给电流通过般一激,小腹突然毫无预兆地绞痛起来。 这绝非是一般的疼痛,似撕、似扯、似拉、似拽。好像是八旬老翁挥刀伐竹;又像是六龄稚儿赤脚踏蚁;像是少妇灯下织缝,针线来回穿插;又像是壮汉田间劳作,锄头上下翻动。江森整个人好像给活生生碾碎,然后再给随意粘合,又给碾碎……如此循环,身体变得七零八落、残缺不全,唯有痛意不减。 无数异象在江森脑中闪过,燃烧的火、闪耀的电、飘然的白衣、赤红的眼睑,还有一把天一直连到地上的长剑! 江森的手,离开了黄铜扣…… 一切如云烟消散,不复存在,又仿佛原本就是不存在。 江森坐在地上大口喘气,在他的怀里还依旧抱着那个木盒。 天已经完全亮了,这个世界的天一向都是清明明亮的。 在这样清明明亮的天下,原本污浊的更加污浊,原本黑暗的更加黑暗,而污浊黑暗的本身,却愈发凝结。 空气里弥漫着早晨的气息,夹杂着泥土的芬芳、木炭的焦味,以及淡淡的血腥。 江森将木盒藏进了衣兜里,这木盒很小,一个衣兜足以放下。 然后警觉地环视四周,见四下无人,揣着那个木盒,匆匆跑去。 他不知道这个木盒里有什么,也不知道它对于他是什么,甚至已经忘了自己是什么…… 揣着木盒跑去,在这个早晨。 第十五章 你走,我来 诗云: 山色不随春老,竹枝长向人新。桃蹊李径已成阴。深院莺啼人静。尘世白驹过隙,人情苍狗浮云。不须计较谩劳神。且凭随缘任连。 时间匆匆,转瞬即逝,一夜天明,转目晓看春秋。 草叶由盛入茂,由茂反衰。花开花落,桃李复垂垂。 江森坐在田埂上,身上原先的衣物早已经换下,随同自己最后的牵挂,葬在村子最北边的柳树下。他现在身上穿着的是薛一他们让出的旧衣,说不上舒适,更谈不上美观,遮寒避暑,只能算一个结实。 头发半年不曾修理,已可略略披肩,稍加些工夫,也不难盘成一个发髻,终算是合了沈三天天念叨的“衣冠仪礼”。 那三位向来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连自己都料理不好,又如何去料理自家耕地?好在今年有了江森这个帮手,金黄色的稻穗,也勉强算是荡起了金浪。 生活的强压,将江森从一个什么都生活在现代科技之下的富家公子,硬生生磨练成田间的庄稼汉,也说不上到底是夸奖,还是讽刺。 忙活了好几天,终于将田间的农事劳作完毕,江森这才可以安然地坐在田埂上,享受着这样子生活的恬静。 过去的一切真的好像是过眼云烟,回头望去,莫说是留念,却是连一丝踪迹,都难以搜寻。 他有时甚至会想,世界上到底有没有江森这个人的存在?也许这一切只是自己的一个梦境罢了,而自己也不过是田间一个最为普通的庄稼汉。 想到这里,江森的左手突然毫无征兆地抬起,然后狠狠地给了自己一个耳光。 脸上火辣辣的痛,而真正发出疼痛的,还是那在脸上留下的印记。 那是一个指环的印记,一个套在左手的指环,一个在左手无名指上的指环。 一切都可以忘记,唯独不可以忘记的,是一个人,名叫袁宛希。 在江森的腰间,插着一个小木盒,普普通通木盒的模样,就仿佛那个普普通通发夜晚。 江森无法相信,那明明是一个不平凡的晚上,为什么在天晓的那一刻一切又归于平静?唯一的涟漪,似乎只有那个老铁匠的消失,村民们破损的农具无人可以修理,只能拿到老远的地方去找人修,又或是再去别处招一个铁匠来。 那个老铁匠哪去了?是老去了吗?凭空出现的两个坟堆,村民们没有挖尸习惯,暗想着这一个若是老铁匠的,那么另一个又是谁的? 白石村民风纯朴,餐前饭后一些闲谈话资,讲说几顿,也慢慢失了滋味,终给弃绝无用。 只有江森会每日抚摸那个木盒,然后暗暗回想那夜的经过。这一切,真是像做梦一样! “江大哥!江大哥!”正当江森魂游象外的时候,一声还带着童稚口音的呼声,唤回了他的思绪。 一个虎头虎脑的孩子朝江森快速跑来,两只小腿扯的飞快,像是一对轮子转动。由于跑得太快的原因,他的面颊涨的绯红,口中还喘着粗气,但既是这般还不忘大声喊到:“江大哥!江大哥!” 江森认得这个孩子,他是村南董家的孩子,常常在村中骑牛玩耍,也是沈三私塾里最顽劣的孩子。 “怎么了?”江森将木盒再牢牢地绑在腰间,然后聪慧田埂上起身,来到这个虎头小子身前,轻抚他的脊背,帮其舒缓气息,然后轻声问道,“怎么了?跑这么急!” 虎头小子大口喘气,过了许久才缓过气来,说道:“沈先生叫我过来……叫我过来叫你,快……快……快回去!” 秋天的风很柔很软,轻轻吹拂夏日的热气,却是留下了一丝丝秋特有的燥意。 谢二打着一把蒲扇,遮了遮当空的日头,扇了扇,挥动出微风,叹道:“这秋老虎怎还这么厉害呢?” 一旁的沈三却是紧了紧身上的衣物,像是受凉的模样,讥讽道:“七月流火,八月授衣。天已转凉,我看你就是身上欲火难耐,故而全身燥热!” “哼~”谢二不甘给嘲笑,马上反唇相讥道,“我看是某人年岁已高,肾水不足,神色枯槁,已是萎而不举,残躯是以惧寒畏暑,还不快快找个婆娘的肚皮好好暖暖!” 沈三以读书人自居,面对这般难以入耳的嘲讽,面色登时涨的发红,只是口里支支吾吾,却是已经说不出什么话来了。 看着在争闹不休的二人,薛一倒是清静,拿着一个酒葫芦,里面装着最劣质的土酒,但对于他来说却是喝得津津有味,不一会儿一壶入腹,面色也和沈三一样涨的发红,连打几个酒嗝,算是已经喝了个半醉。 沈三也不再和谢二争闹,走到一旁自顾忙活去了。先是看看黄牛身上的绳索坚固不,再仔细查看车轱辘好运转不,菜油还有剩不。 从村南董家借的牛,从张大力家借的车,还有从杨二嫂手中半拐半抢来的一小瓶菜油。 将菜油再一次涂抹在车轱辘的轴上,沈三几日未沾油水,今日却是给这个车轱辘吃了个够,只求它等会能不辜负这小半瓶的菜油,跑个飞快,要比得上那奔驰的骏马! “来了!”薛一放下酒葫芦,看着从远处快步跑来的人,又打了一个酒嗝,笑道。 江森一路小跑过来,若不是碍着一旁早已气喘吁吁的董牛,早就扯开步子快跑过来。 “薛叔、谢叔、沈叔。”江森给三人见礼,三人点头回礼。 先听谢二道:“阿森啊,今日我们去县城里置办点东西,你就随我们一起去吧。” 江森来到这里也近半年了,只是终日在田间劳作,还真不曾去过县城。 “走了,走了!”三人连同江森一起坐上牛车,沈三挥动草绳轻轻抽打牛背,驱车欲走。 “沈先生!沈先生!”虎头小子董牛跟在车后,小跑跟随。 “阿牛啊,不用送了,莫要不舍,为师去去就回。” 董牛实在无力跟行,站住原地,口里小喘,目送着那牛车渐行渐远。 真是欲哭无泪,自己哪是舍不得什么沈先生,只是担心自己家的黄牛,这几天好不容易熬出些秋膘,估摸着这县城一来一回,也是要消个干净了。 牛车缓缓行走,没多久,就走到了村口。 “谢二哥!你们可算是来了!”周寡妇的屋子就在村口,今日她依旧是敷了粉、擦了红,梳了发髻,头上还抹了一层厚厚的茶油。此时却没有坐在轩窗之后。 穿了一件素裙,手上抱了几匹土布,递与谢二道:“近几日闲来无聊,在家里织了几尺土布,今日还请二哥代我到市集里换些散钱,感激不尽。” 谢二接过土布,笑呵呵地说道:“妹子客气了,就这才多大点事?现下风大,快进屋去,莫是要着凉了。” 周寡妇施了一个万福,然后告退回屋。 牛车继续前行,离了白石村,越走越远。 身后突然有歌声传来,清亮悠远,却又是凄凄切切。 “寻找的,就给他寻见。 扣门的,就给他开门。 你去,我来。 你走,我在……” 江森知晓这是周寡妇的歌声,转过身,看着那个渐渐从眼中变小、直至消失的屋子,心中却是涌上一难以名状的感觉。 “这是什么歌?” “这个?呵,曲元楼的话本《凋碧树》,刘莺莺给白马郎唱的一段。” “哦……” 第十六章 铁马冰河酒楼来 黄牛慢慢地走,板车快快地行,走过泥泞湿地,走过崎岖石头地,走过荒芜草地。 老牛低头,偶尔吃两根草,但初秋时节,地上鲜有嫩草。草花凋谢枯黄,叫老牛也实在提不起多少兴致,抬头,继续行路。 老牛耐重,但速度不快,纵然沈三倾倒一整瓶菜油在车轱辘上,这车也不可能是真的像乘风御奔。 沈三也不急,手上草绳轻轻挥动,打在老牛身上不痛不痒。老牛依旧慢慢走动,拉着那辆板车,和车上的四个人。 走了整整五个时辰,其中还在路上歇息了四个时辰,终于,牛车行上官道。牛蹄踏在厚实的青石板上,发出嗒嗒的声响,板车吱咕吱咕的响动。 “近了近了!”薛一提起酒葫芦,牛饮一通,然后长吁一气,很是舒畅。 酒葫芦里早就没有酒水了,装着的是路上汲来的溪水,溪水清甜,入口生甘,但比上酒水,却是要差上许多。但好在马上就要到知更县城,到时候打上几两烧刀子,要好生解解这酒虫。 摇摇手中盛水满满的酒葫芦,咕噜咕噜的水声,却不是美酒。 薛一摇晃着酒葫芦,轻敲车板,一下一下的,倒是有了韵味节奏,嘴里哼唱曲调,伴随这牛车缓慢前行。 终于,一个高大的城门竖立眼前,哪怕是像江森这般初来乍到的,也是已经知晓,是到了县城了。 此刻是正午时分,城门洞开,往返百姓络绎不绝,一个不大的县城,倒是也给平添几道热闹气。 城墙半旧,城门却是崭新,估摸着是刚新刷漆不久。 牛车叽咕叽咕驶过城门,守城的官兵是雁过拔毛的主儿,上前来本是要照例收些关税,但当他瞥见江森四人穿着破衫褴褛、蓬头垢面的模样,晓得这些是下面来的乡巴佬,就是把骨头都榨干了,也不见多少油水,挥了挥手,就是给他们放行。 过了城门,还没走两步,身后就传来一声呼喊: “请留步!” 驾车的沈三不知什么原因,忙是拉牛停车,却不知是谁人在后呼唤。只见方才守城官兵中走出一个中年男人,身材矮小却是十分结实,头发有些凌乱,散乱的发丝遮去半张脸面,只能隐隐看见在他的脸上似乎有什么印记。 这个中年男人身上散发着一种难以说清的感觉,只是看一眼就叫人全身有些发冷,在他的腰间配着一把弯刀,刀没有出鞘,而那凌厉的肃杀之意,则是更加浓郁凝聚。 “嘿嘿嘿,兵大哥,我们是大大的良民啊,哈哈哈......”沈三一点都不像平日里善于言辞的模样,在这个官兵面前全身都不住颤抖起来,是恐惧到了极处。 中年男人没有说话,只是冷眼打量着车上的四人,眼光如同刀子,将他们一个个都割过,甚至还要刺入、剖开。 过了许久,男人依旧没有说话,只是自顾转身离去,留下沈三他们面面相觑,不知该做些什么。不过总算是舒了一口气。 可惜这口气还未舒完,那个男人有突然转过身来,又将目光投向四人,不过这次他的目光更多投在了江森的身上。 “小子,你根骨不错,如果想要以后又出息的,等等就来城西兵营找我。” 说罢,再一次转身离开,这一次一走到底,不再回头。 看着那人是真正的走远了,沈三才是缓过起来,叹道:“吓煞我也!”然后又很不屑地说道:“好郎不当兵,好铁不打钉。一群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莽夫,阿森啊,你可千万别听他的!” 江森点了点头,没有多说什么,沈三再一次驾车,催赶老牛前行。 “当兵?”薛一又朝嘴里灌了一大口溪水,解解已经难耐的酒馋,“当兵咋了?倒是你这样子的酸腐读书人,空吃食粮,才是无用。” “嘿!”沈三不高兴了,一丢手上的草绳,也不去驾车,反是转过身来要和薛一理论一番:“我们读书人学的是治国大道,你看那些当兵的可以吗?整天只知道打打杀杀的,和屠户一样!兵者,不详之器也!” 薛一耸了耸肩,也不再和沈三争辩,继续躺在车板上,一手摇晃酒葫芦,一只手轻扣车板,口中却不再是轻哼什么戏曲调,而是轻声地唱了起来: “马嘶嘶,风萧萧,大江东去浪涛涛。 旌旗傲首烽烟寥,与子同袍修戈矛。 ……” 江森忽觉一阵狂风呼啸而过,卷起万顷黄沙,无数奔腾战马飞驰,旌旗招展,百万甲士如同大江浩浩荡荡。 但沈三撇了撇嘴,很是不屑地说道:“莽夫之音,不足为声。下里巴人,不堪入耳。” 薛一没有理会沈三这嘲讽,继续唱到: “十万甲士离桑梓,饥无食,倦无床,一轮明月思故乡。 我为家国披甲士,当叫燕骑归北原。 我为家国操刀君,不教胡马度阴山。 ……” 江森听得失了神,沈三也神色稍变,只是还是嘴硬,轻声道:“还自称君士?有辱斯文……” 薛一歌声不绝,唱曰: “我为君主扩疆土, 我为百姓守国门, 我为天地立正心, 我为生民立性命, 我为往圣证绝学, 我为万世开太平, 我战! 我死! 我马革裹尸! 杀!” 薛一的嗓音由于常年饮酒的缘故,有些的沙哑,但这沙哑声却是给这歌平添了些许沧桑之意。之前江森有听沈三说过,薛一是当过几年兵的,能唱这首军队的战歌也属正常。一首歌下来,薛一多有走音跑调,比起那些戏子名伶差上的不是一点两点,甚至是比上酒楼中最差的说书先生都要差上一点,但要唱出这歌中所蕴含的金戈铁马之意,绝非戏子名伶所能唱得出的。也不知道薛一有没有在刀尖舔过血,或是在沙场上杀过人,但这歌一唱,确实叫江森有一种铁马冰河入梦来的幻境。 只是这时,一声不合时宜的声响突然想起,破坏了这好不容易营造起来的意境。 “啪……” 原本好好的车板,竟就此无端裂开,出现了一个老大的裂缝。 江森不晓得发生什么事,回过神来才觉察到这好端端的车板竟是已经断裂开来,不由一惊。 沈三讪讪笑道:“呵呵呵,年久失修,年久失修......却不知该如何给张大力一个交代......” 话未说完,三人突然面面相觑,眉头紧紧皱在一起,似乎是在为这车如何交还给张大力而犹豫。 但真是如此吗? 三人的眉头渐渐舒展,一抹喜色渐上眉梢,至终弥漫全脸,三张苍老的脸活似三朵盛开的老菊花。 “好香!什么味道?” “像是炖肉味!” “像是酒酿味!” “像是脂粉味!” 江森没有闻到什么脂粉味,但酒肉味倒是可以清晰地感觉到的。 老牛也不知道是乏了,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停了下来,并且是正正好好不偏不倚地停在了一家酒楼门口。 时值正午,酒楼内食客进进出出,往来不绝。阵阵酒香肉香从酒楼内传出,甚是诱人,莫说是薛一他们,就连江森腹中也渐升了一股饿意。 若是再以前,江森哪顾得上其他什么,自当是自顾进去大吃一顿。但如今来到这个世界,身无长物,可谓囊中羞涩,又哪来什么钱财去大吃一顿? 只是相处了半年了,江森却依旧没有摸清这三位的粗神经究竟到了何种境地! “馋死老夫了!老薛、老谢,你们怎么看?”沈三再一次抹去嘴角的哈喇子,双目已然放光。 薛一、谢二也不差,各个都是眼放绿光,既是连平日最收敛的沈三都这般说了,他们还怕什么? 老兄弟们,咱们喝酒吃肉去! 在江森诧异的目光下,三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乡下农户,不顾一切地冲进了那座食客云集、络绎不绝的酒楼。 第十七章 老饕、酒鬼、色狼 薛一、谢二、沈三三人不顾一切冲进那酒楼,江森先是一惊,面色尴尬到了极点,随后也只能无奈地将牛车停在了一旁的树荫下,将牛拴在了树上,然后也跟随着进去。【零↑九△小↓說△網】 四人刚进酒楼,在酒楼里跑堂的店小二马上迎了上来,但当他定睛一看,是几个三个衣衫褴褛的老头和一个同样寒酸的青年时,他脸上的笑容马上凝固了。 “四位是来乞米的?”为了店的名誉,这个店小二还是努力维持着一个笑容。 所谓“乞米”,不过是对要饭的稍稍委婉一点的说法,其实在店小二的眼里,这四位确实和乞丐没有多少区别。 沈三在三老中算是较为干净的,发髻也梳的整整齐齐,若不是其上插着的只是一支筷子而非木簪,旁人说不定还会以为这只是一个穷困潦倒的老儒生而已。 只见沈三上前见礼,笑道:“小二哥误会了,我们不是来乞米的。方才我们兄弟三人从贵店门外经过,见此店实在非同寻常。 正所谓:高门引冠盖,下客抱支离。 绮席珍羞满,文场翰藻摛。 蓂华雕上月,柳色蔼春池。 日斜归戚里,连骑勒金羁。 这首诗用来形容贵店实在再合适不过了!实在是受此店吸引,故而我们兄弟三人才是不请自来,在这我先是给小二哥道个歉了,且愿贵店日进斗金、夜进斗银。 小二哥你莫要焦急,且听我慢慢道来,贵店菜式是色香味俱全,各色珍馐、无数佳肴,琳琅满目,实在是悦人眼目,满人口舌。尤其是这个炖肉,光是闻着味道就非同一般,酱香浓郁、肉香四溢,桂皮、香叶、八角、豆蔻,多一分太冲,少一分太淡。浓淡之间恰是到了好处,虽未尝到其味,但这荤香扑鼻而来,其中却是夹杂丝丝甜意,点点清香,恰是解了这油腻滋味,实在是人间美味,不可多得!我的天啊!这般的美味究竟是如何做出来!还不速速取出几块,叫老夫先吃个痛快!” 叫沈三吃个痛快?店小二此刻没有把手上的抹布塞到沈三不自觉大张的口中,就已经算是涵养极高了。 现在看着沈三眼中放光,哈喇子流了一地的模样,店小二竟也是一下子失了神,也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 薛一看见这般尴尬,忙是上前来将沈三拉倒身后,给小二赔笑道:“抱歉啊,小二哥!我这个老兄弟呢,脑子有毛病,你不必理会他的!倒是你们这儿那青阳道才独产的竹叶青美酒是何许滋味?还封在酒坛里,这酒味却已经飘出来了,实在是美酒啊!若是能个我喝上一口,就算是给我去做皇帝,我也不做啊!” 本以为这个薛一上前来会说些什么稍稍正常点的话,却没想到竟是比原先那个沈三还要不靠谱。店小二的面色已经由原先的铁青转化为锅底黑,恐怕不等薛一说完,自己那抹布就已经招呼上去了! “小二哥莫急!莫怒!且听我细细道来。【零↑九△小↓說△網】”三人中一向最不靠谱的谢二,竟是如此正经起来,一脸笑意,附耳到小二哥身后轻声说道,“那个看守柜台的女人,莫不是你们的老板娘吧?” 谢二指着的是那个站在柜台边,正打着算盘,点算账目的美妇。 店小二不明其意,愣愣地点了点头。 谢二笑意更浓,道:“虽然年岁已长,但胜在保养的好。面上敷了厚厚的白粉,唇上擦了浓浓的红彩,虽不及少女清纯可爱,但丰乳肥臀却还是别有风韵。芙蓉不及美人妆,水殿风来珠翠香。妙妙妙!” 店小二再如何傻愣,此刻也已经知晓眼前这个枯瘦黄发的落败老头是在调戏自家老板娘,再加上方才沈三、薛一所讲的奇奇怪怪的言语,就算是泥人都有三分脾气,现下他又岂能再忍? “老头!你们是来捣乱的吗?”店小二脸涨的通红,扯开嗓子,却有不得不压低声音喊说道。 “这位小哥莫恼。”江森毕竟是和这三位一起生活过一段时间,对三人的个性还算是多多少少知晓一点。 沈嗜肉、薛贪酒、谢好色,说他们三人是来捣乱的,这定是误会,但说这三人是否在无理取闹,江森也不好一口否认。 然而自己既然常以他们子侄自居,当是还要为他们分说一下,忙是说道:“我们三人是来吃饭的。” “吃饭?”店小二已经放下了原先微笑的面具,一脸的嫌弃与厌恶,说道:“抱歉,店里没有位置了,四位还是另寻别家的吧!” 江森还想说什么,却不想一旁的沈三抢说道:“无碍,无碍,我们可以站堂吃。” 店小二的面色登时由红转黑,又是瞬间由黑变红,心中愤怒与厌弃交织,需得何等定力,才可压抑下去,然后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说道:“那四位客官要吃点什么?” 薛一笑道:“那不知贵店有什么特色菜式小吃,可否给我等报上一报。” 这个世界的餐馆少有制作菜单,为了让顾客了解店里有什么菜式,每个餐馆酒楼都会自编一个“报菜名”,由跑堂的店小二在客人面前诵读,一大篇下来,甚至和说书先生最叫做的顺口溜无异,客人听的开心,自然菜也是点得多,大家都乐,何乐不为? 只是现在,叫这小二念说这“报菜名”,似乎还真是说不出口。 看着店小二一脸不知所措的模样,薛一笑了,说道:“小二哥无需为难,这样吧,我们身上带有干粮,就借此宝地,美餐一顿。” 说着,竟然还真从包袱里取出几个杂粮馒头,分与江森、沈三、谢二他们,然后举起酒葫芦,大笑道:“且叫我先尝尝这青阳美酒,清冽甘甜的竹叶青!” 葫芦里的溪水,咕噜咕噜地灌进薛一口中,竟是一口气喝去了半葫芦左右,薛一登时小腹微涨,甚至还真喝醉酒一般,面色渐发红起来。 沈三接过馒头,也不含糊,撕下一小块来,放到鼻子边,鼻子轻轻抽动,是要闻闻这气味。 瞬间,沈三白胖的脸上出现了一抹红韵,满面陶醉,口中不禁流露赞美言辞:“好香!好香!坛启荤香飘四邻,佛闻弃禅跳墙来!好香的佛跳墙!” 将手上的馒头丟入嘴中,嘴里快速嚼动,又不禁赞道:“嗯嗯嗯!肥而不腻,瘦而不柴,咸香甘甜,回味无穷!此物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尝?” 和沈三、薛一比起来,谢二倒是安静许多,只是握着那个馒头,轻轻抚摸着,但他的眼睛却是直勾勾地看着那给老板娘。 “好滑、好滑!老板娘虽然年岁大了,但这肌肤却还是宛若少女啊!冰冰滑滑的,堪比丝绸!” 摸着摸着,竟是开始揉搓起来。 “哇哇哇!姐姐好软的酥胸,沉甸甸的足有斤把重,又松又软,又大又圆……这小嘴嘟着的,来,叫我来尝尝这滋味如何!” 说着,还真的张大嘴,一口咬下去,然而“嗯”的一声,馒头上并没有给咬走一块,而留下了一大片的口水印。 然后听他宠溺地说句:“真是个磨人的小妖精……” 话未说完,从后堂传来一阵喧嚷声,却见一群手里握着棍棒的壮汉,跟在一个长相富态的男人身后,面带凶气地朝这在酒楼过道里“大吃大喝”的三人走来。 “''老板!就是这四个贼人,在此捣乱!还是调戏老板娘!”在这个男人身边的赫然就是原先那个店小二。 “嗯?”男人狠狠盯了一眼 第十八章 去去就回 壮汉们一得令,也绝不含糊,上去就是要去对付薛一等人。 这些肌肉发达的壮汉,正值最气旺的年岁,全身仿佛有用不完的力气,此刻施展开来,岂又是薛一这几个糟老头能抵挡的?没三两下,薛一等人甚至连带着江森,都给尽数扔了出去。 “咦?怎么回事?” 沈三大梦初醒一般,揉了揉摔疼了的屁股,吧唧吧唧嘴,似乎还在回味,但当他定睛一看,手中握着的不过是是一个又脏又硬的馒头时,他神色也不复先前的淡定了。 “肉呢?我的肉呢?” 这才回过神来,发生了何事。古人常言“画饼充饥”、“望梅止渴”,今日沈三也效法古人来一个“闻香止饿”,但却不曾想还是给人扔了出来。 本来整齐的发髻竟也有些散乱,沈三眼中尽是怅惘,手里紧紧攥着那半个馒头,却是久久说不出话来。 相比沈三,谢二、薛一也没有好到哪里去。尤其是谢二,方才还在温存美人怀的,此刻只能坐在冰冷冷的青石板上,手中的馒头不知道是“酥胸”还是“丰臀”,给手捏得变形,至终也不过是一个馒头罢了。 “我日你先人板板!当日与你娘调情,却忘了将你射在墙上!”谢二将手中的馒头狠狠砸在地上,口中不忘再咒骂两句。【零↑九△小↓說△網】 而薛一,则是安安静静地坐在地上。 酒葫芦刚刚没有盖好,里面的分不清是就还是水,洒了一地,在青石板上留下一大滩水迹。 薛一望着一地的水迹,一下子,失了神。 酒楼里外来来往往,行人不少,看见三人的样子,都是不禁驻足不前,观看上许久,然后讪讪讥笑,与身旁友人说笑两句,才缓缓离去。 江森也在一旁观望,只是此刻面对这么滑稽可笑的画面,他却怎么都笑不出声来。 他曾经是京城有名的跨纵子弟,虽说不上终日花天酒地、吃喝嫖赌,但也是过得乌烟瘴气的。遇见心仪的女生,或是遇到什么可喜的事情,一掷千金,是连一个眉头都不眨一下。 若是以前遇到沈三他们这般可笑的事情,说不定江森就先是捧腹大笑一会儿,然后或是出言戏耍,又或是丢下些钞票,扬长而去。 但此刻,恐怕江森是如何也笑不出来了,甚且还隐隐的一丝痛楚酸涩。 做惯了人上人,即使过了这么久,江森依旧还是没有习惯为人下人。 曾经纸醉金迷、衣食无忧,今日却食不果腹、衣不蔽体,又是要承受这般难以忍受的羞辱。 沈三还坐在地上,手里握着那个已经给蒙了尘、粘了灰的馒头。另一手不断擂地,仿佛是蒙了冤屈的寡妇,无力的挣扎,然后口中有气无力地低吟:“肉~我要吃肉……” 薛一还望着地上渐干的水迹出了神,而谢二则是来劝说起沈三。 “老沈……算了!” “肉啊!肉啊!” “算了!老沈啊……算了!” “肉啊……” 沈三好似一个最顽劣的稚童,在地上打滚、撒泼、无理取闹,引来了四周一阵的笑声。 江森的手,不自觉 第十九章 典当 歌声愈远,直至消失。 四周空空荡荡,仅余江森一人。 胸口的玉佩发出淡淡的温度,不甚烫人,但却是可以烧灼人的心。 江森弃掉了最后的犹豫与挣扎,步履坚定地走进了这家天地典当。 在先前那个世界,江森作为一个商人,也是有接触过典当的。只是在那个时代背景下,江森接触的典当必然是现代的典当行,无论是里面的装潢还是规矩,都是有着很大的出入的。【零↑九△小↓說△網】 果不其然,在现代的典当中,进门第一眼见的大多是宽敞的会客厅,摆有几椅,然后又客服上前端茶倒水。但在这家典当中,刚见面的看见的,是一块遮羞的挡板,然后则是一个足足有一人高的柜台。 说是有一人高,其实也就是这个世界一个普通男子的平均身高,估摸着也就一米六几,江森足有一米八的个儿,所以这个柜台对于他来说,也并没有太多压力。 柜台上有木头搭成的架子,隔出了一个房间,而在那个房间内,也就是这个典当真正办公的核心。 “客官可是来活络钱财的?”一个阴森森的声音从柜台后传出。 一般人来当铺典当物件,多半是已经穷困潦倒,急需钱财使用。倘若直言他们是来当物的,既不好听,又是听着不吉利,故而就出现“活络钱财”这一词。 江森看见在柜台后有一个面色苍白、身材枯瘦的男人,神色颓靡的很,若不是江森来到,恐怕是要昏睡过去了。 朝他点了点头,又怕他半睁半闭的眼睛看不见事物,又是大声地喊说道:“是啊!典当大物件了!” “大物件?”一听江森这般说道,那人登时有了兴趣,像是突然活过来一样,双眼直直地盯着江森,生怕江森一下子改了主意,不将手里的东西取出。 “是翡翠珍珠玛瑙珊瑚?还是象牙犀角龟甲虎皮?亦或是珍奇字画、贵重古玩、先人藏品、今世大作?哎呀!急煞我了!还不是速速告诉我是什么!” 看这人心急如焚的模样,江森却是不着急。在以往的商战中,江森一直明白着一个道理,那就是越是最先表露的人,越是容易失去先机。 只见江森嘴角显露出一个不明意为的笑容,将脖子上佩戴着的墨玉祥云麒麟纹的玉佩摘下,而后轻轻朝柜台一丢。 第二十章 醉仙楼内,杯来酒往,席散席聚,酒醇脂香。 醉仙楼外,尘土飘扬,老牛破车,临窗遥望。 沈三看着酒楼开着的窗子,望见那些出手阔绰的食客,在酒楼里喝酒吃肉。花花绿绿的菜式摆满一桌,时时处处的佳肴来回穿梭。口里生津,到了后来都已经无暇去擦拭,任由它低落一地,积成一片水迹。 “这个江森都已经走了好长一会儿了,怎么还没回来?”酒葫芦里就连溪水都已经所剩无几了,薛一竭力保持节省,小口呡呡,湿润湿润干裂的唇,道,“莫不是嫌弃我们丢人,一气之下,弃我们而去了吧?” “不懂仁义礼智的莽夫,和你说再多也只是浪费口舌。”沈三悄悄抹去嘴角的口水迹,厉声责备道:“江森是君子,君子之行风,小人之行草,你就等他大风吹来,然后随之摇摆便可!” 薛一饮了一口葫芦里的溪水,没有再搭话了。 他没有搭话不是因为他示弱了,而是他已经远远地看见,那人从远亦不远处归回。 “薛叔、谢叔、沈叔!我回来了!” 江森小跑向三人,一路的奔行叫他气有些的喘,他的双手空空,并无一物,但他的胸口却是揣着整整三百两的银票,轻飘飘的银票,此刻在江森的胸口却是沉甸甸的。 “回来了就好,天色也不早了,我们趁早买些物件,然后将周寡妇的土布换了钱,赶在天黑前离开县城!”沈三如是说道。毕竟在这城里不像那荒郊,就连一个露宿的地都没有,还是得快出城为好。 听沈三这般说到,江森只是露出一个微笑,然后问道:“三位可是用午饭了?” 谢二一愣,然后答到:“吃了几个馒头,也算是吃过了。” 江森却是摇了摇头,道:“几个馒头算什么吃过?现下倒是可以去好生吃上一顿!” 江森原以为这三人还要询问一番,待一切都问个清楚明白后才是愿意随江森前往,却不曾想三人也不问缘由,却是直接起身就跟在江森身后,然后呵呵笑道:“好啊!好啊!我们去大吃一顿!” 江森不能说是习惯了三人这般的无厘头,但多少还是有点的适应了,故而也不露出多少的惊愕,和三人一同大步走进了方才那家醉仙楼。 此刻已经是午后,过了饭点,醉仙楼里的客人也少了不少,但进进出出的,还是不在少数。 四人刚一进入大厅,就有一个店小二迎了上来,原来是想着来了客人,却不曾想竟是这几个“叫花子”!虽然刚刚接待江森他们不是这个店小二,但那时的事情闹得也不小,这个店小二对这四人还是有点印象,此刻见他们又不知死活地进来,当下厉声斥责道:“去去去!莫想要再来捣乱!” 见四人没有丝毫反应,反倒是继续往里走来,店小二登时火了,大声喊道:“滚!这醉仙楼其实你们这些叫花子能捣乱的地方!还不滚出去!” 江森依旧是没有理会这个店小二的言语,只是从怀中抽出了一张十两的银票,重重砸在这个店小二的脸上,然后学着这个店小二的模样大声喊道:“还不给我们迎一个上座!” 纵然是百两万两的银票,终究不过是一张轻飘飘的纸片了,但这一张十两的银票却是在这个店小二的脸上打得火辣辣的痛! “客官、客官,这边请!”马上换作一脸的献媚,迎江森他们到了一处临窗的位置。 待四人都坐定后,店小二殷勤地端上茶水,问道:“客官都要吃些什么?” “额?”江森一挑眉,笑道,“你们有什么菜,都报过来听听!” 店小二知晓江森是要听那“报菜名”的本事,也不推辞,清了清嗓子,报道:“小店有蒸羊羔儿、蒸熊掌、蒸鹿尾儿、烧花鸭、烧雏鸡、烧子鹅、炉猪、炉鸭......” 林林总总百来样菜肴,店小二嘴皮子飞快翻动,这些菜式的名字就给一一报出。 足足过了半盏茶的功夫,店小二才是将这个报菜名全数报尽,纵然是他,也是已经口干舌燥,声音也稍稍有些的嘶哑。 “不知道客官有什么中意的吗?我这就差厨房做下。” 江森嘴角勾起一抹冷笑,道:“刚刚报的太快了,一时间听不太清楚,再来一遍吧!” “你!”店小二险些骂出声来,但暗想那十两的银票钱,纵然是天大的火气,此时都得暂且压制下去才好,“客官请挺好了!小店有蒸羊羔儿、蒸熊掌、蒸鹿尾儿、烧花鸭、烧雏鸡、烧子鹅、炉猪、炉鸭、酱鸡、腊肉、松花、小肚儿......烩酸菜、烩白菜、烩豌豆、焖扁豆、氽毛豆,外加腌苤蓝丝儿。” 这下店小二刻意放慢的速度,花了整整一盏茶的功夫才是将整片报菜名念完 第二十一章 老板娘的酒,老板的菜 “谁点的菜?”富态男人满面堆着肥肉,看上去本是十分的喜庆,但此刻却要可以做狰狞模样,至终不过是显得有些许滑稽罢了。 双目给肥肉挤住,露出的,只有两弯缝。厚实的胸脯不断起伏,很是愤怒的模样,听他大声喊道:“你们这群天杀的叫花子!吃了熊心豹子胆了!竟然敢一而再再而三地在我醉仙楼捣乱,看来是不知道这个死字该怎么写!” 江森瞥了这个胖老板一眼,正所谓虎落平阳被犬欺,想自己曾经也是京城赫赫有名的江少,别人谁不是好脸色陪着,哪想到了今日,却是要给一个不长眼的酒楼老板欺侮? 想要从怀中掏出大把的银票去狠打这个老板的脸,只是钱掏了一半,话却给沈三止住了。 沈三伸出手,沾了沾杯中的茶水,很是仔细在桌上写着,然后笑眯眯地对胖老板说道:“这死字有四种写法,倒是不知道你想要看哪一种?” 沈三写的很认真,一笔一划,除去常用的“死”字写法,还写出了一个简化版的,和两个在古书里记载的。四个“死”字在桌上有序排列,透露着说不出的怪异。 还不等沈三一一讲说这一个个“死”字的内在意义,谢二却已经伸手擦去了这一片的水渍,呵呵笑道:“写什么死?真是不吉利!旁人不知道,还以为我们给谁奔丧呢!” 胖老板原先白胖的连顿时涨得通红,还略带黑气,仿若一块变了质的猪肝。 “他娘的!怎么还不把他们赶出去!老子今日若是放过你们,老子就不姓......” 胖老板的话还在喉头,却已经戛然止住了,这已经半句出声的话卡在那里,上上不去,下下不来,不上不下,像是堵着一口气,把他的脸更是憋红了几分。 他的话,是硬生生给一张薄薄的银票堵着的。 纹银一百两,还是那最有信誉的元亨钱庄,这足以叫老板无话可说了。 “哎呦!几位,老爷这是开什么玩笑,真是惊到小人了!”只有几息的时间,这个老板神情居然可以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大改变,原先紧绷着的面部肌肉,此刻却是和一朵老菊花似地挤压在一起,露出一个自认为最为灿烂的笑容,“几位老爷等等,我这就去给您们传菜!” 江森喜看这老板无耻的转变,也不为难他,就让他去了。 薛一将手中已经口了的酒葫芦扔到一旁,大声嚷嚷道:“莫忘了上酒!” “是!是!是!”一百两的银票揣在怀里,老板的脚步变得轻快十分,这下还能转过身来应话。 只是接下来一句话,既是叫他握着一百两,脚下也不禁踉跄一下。 “不要忘了叫老板娘亲自来奉酒!” 谢二对那丰乳肥臀、风韵犹存的老板娘可谓念念不忘,老板一咬牙,陪笑道:“我这就去唤浑家来!四位稍等!” 在刚刚,那名店小二也是对他们说了句稍等,却是叫他们好生久等。而此刻,这个胖老板的稍等,也不知要过去多少光阴才是。 “三位叔叔就不想问问我这钱是从何而来的?”江森看着这从刚才到现在都一直沉浸在这将欲上桌的美酒、美食、美人的三人,怎么会对自己这突然握着的巨款毫不在意。 “管你哪来的?就你这个小胳膊小腿的,还能去劫了钱庄不成?”薛一一脸笑意,“当然,就算是劫了又怎么样?我们考本事抢的钱,又有什么过错?” 江森有些惊愕,怎么也不会想到薛一竟是如此回答,转眼去看那平日里满口“仁义道德”的沈三又是何等见解。 却不想沈三突然闭上眼睛,伸手捂住耳朵,喃喃道:“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闻,非礼勿想。我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吃饭!” 纵然江森前世阅尽人生百态,但今日望见沈三这般嘴脸,也不禁要骂一声无耻。果然如那夜铁匠陈子长所说的,这个世上也只有这些儒生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且是无耻得冠冕堂皇。 没有让江森思索太久,一个丰乳肥臀的妇人端着一壶好酒,就生生将其打断。 “让各位久等了。”妇人朝江森等人施了一个万福,本想给他们一一斟酒,只是就还有上桌,就先是给人截去了。 “嘿嘿嘿,果真是青阳道的竹叶青美酒,妙哉!妙哉!”薛一一把抢过酒壶,也不斟酒,直接对着嘴,满满灌了一口。 妇人看着这提壶直灌的薛一,又是见自己空空的双手,不免有了些的尴尬。 “夫人莫怪,我这兄弟天性好酒,还望见谅。”谢二明明没有饮酒,但为何此刻脸上也平添一抹红韵,“夫人莫要干站着,来来来,这边坐!” 说着,就伸手要去拉扯这妇人。玉藕似的手臂,给谢二一把抓住,就要往自己身边扯去。 “夫君救我!”妇人着实一惊,失声喊道。 亲自前来端菜的胖老板见此画面,额上青筋登时暴起,手上端着的菜肴也险些砸在地上。但那一百两的银票还在怀里,便成了这老板唯一的安慰。 大步上前,将手中的菜肴端放在桌上,然后看着自家婆娘泪眼朦胧的模样,竟是一狠心,怒扇了她一耳光,大声骂道:“都说头发长见识短,你这婆娘只长胸脯肉,却不长脑子!嚷嚷什么?好不好生伺候好这些大爷!” 说罢,扬长而去,头也不回。 望见自家夫君都不敢招惹这些人,妇人更是不敢有所挣扎,轻声抽泣一下,也不再有什么动静。 原先她只以为,这些人不过是徒有钱财的暴发户罢了,自己夫君就算招惹不起,至少不能让他们为所欲为。但此刻这么就变了味了? 她没有太多思考的时间,胸、腹、臀,给谢二放肆地摸个痛快,又是要常常给薛一京九,给沈三布菜,只能犹怨地朝后堂望去,心中暗想,那个死胖子这几日是别想上自己的床了! 后堂,那位推出妻子的胖老板欲哭无泪,小心翼翼地跪倒在那个年轻女子面前,然后用最卑微,最恭敬地声音说道:“小姐,已经把那四位爷好生伺候着了!” 在他身前是一个身着锦绣罗衫的美貌女子,正是二八之岁、豆蔻年华。 观其相貌柔美,不入俗流,恰如《诗经,硕人》所说: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只可惜在她眉心总是带着一丝贵气,面上不忘流露一缕傲意,虽是貌美,却不叫人平易亲近。 朱唇微张,声音如黄莺出谷,清脆悦耳,只是不像是和这胖老板交谈,反倒是像自言自语:“当日我父给我定了这门亲事,我那素未谋面的表哥如今家道中落,竟是连这般定情信物也要拿出典当。” 由于她肌肤甚白的原因,那握在手中的黑色物件倒也是甚为明显。 那不是旁物,正是江森刚刚典当出去的墨玉祥云麒麟纹玉佩。 典当不是贩卖物件,有死当活当之分,只是急需钱财,暂押扣家中宝物,待来时赎回。只有在物主人久久不前来赎还,典当行才有资格出售这物件。 但是江森这刚刚当出的玉佩,怎么转眼就到这女子手中了? 第二十二章 一个女人 天地典当不似醉仙楼这般热闹,偏居一隅,显得还是有些的冷清。 不盈五尺的福掌柜,此刻伏在柜台上小憩。兴许是累了,轻轻打起鼾来,一呼一吸鼻息声极重,只是听得一声呼声后,需过上许久才能听上一声吸气声,然后再过上一段时间,才又听见另一声呼气声。一呼一吸,间隔极长,这个枯瘦矮小的当铺掌柜,竟是如此厉害的一个内家高手! 在他身后,那位满头银发的老妪依旧惬意地躺卧在安乐椅上,手上的石球已经放下了。 身旁的婢女也不再为她敲腿,而是站在边上,手里端着一碟桂花糕,但小嘴嘟在那里,似乎还在生什么闷气。 老妪的眼睛微睁,从碟子里挑了一块入眼的糕点,放到嘴边小口咀嚼起来。忽瞅见婢女嘟着的嘴,轻轻笑道:“怎么了?又是生谁的气了?” 婢女咬了咬下唇,道:“还不是刚刚那个女人,胸脯不大,脾气却不小,竟是就这样从我们手里抢过那玉佩。要不是夫人您阻着,我早就拿剑在她身上捅上几个窟窿!” 这婢女看样子是真生气了,脸涨的通红,胸口一起一伏。 老妪看到婢女这般模样,却不禁笑开了花,也不顾糕点碎屑从口中喷洒出去,且笑且说:“瑶依啊瑶依,你这练剑没几天,剑都拿不稳,却还想着去捅别人几个窟窿,小心到时候给别人刮花了脸蛋,哭着跑了回来。” 笑得太欢,老妪有些轻咳起来,婢女大惊,忙是上前为她抚胸顺气,又是端上茶水。老妪喝了一口茶,缓了气,又说道:“倘若你练剑能练到你家二老爷那本事,莫说是捅上那个女人几剑,就是把那个女人大卸八块,绞成肉泥去喂狗,旁人也只敢惊叹你神勇。这个女人倒是随她爸,都是这眼比天高、蛮横无理的主儿,此时此刻我们还是惹她不起,来日再来一雪此恨!” 婢女不知这老妪怎么突来这些煞气,但念想方才那个蛮横无理的女人实在可恶,心中也想着来日定要一雪前耻! 话说另一边,她们口中的那个女人,此刻正安然坐在醉仙楼最上等的一处客房内。老板精心挑选出几个灵巧的丫鬟,端着各色茶点、果品,立侍左右。那位身上肥膘足有三寸厚的胖老板更是亲自在一旁奉茶。 果品里有西域的葡萄,波斯的蜜枣,百越的槟榔,还有哈密的甜瓜,这些寻常人家甚至一辈子都不曾见过的珍奇水果,只要一粒、一颗,就抵得上那些穷苦人家一天的开销。 只是面对这些水果,女子却是连看都不愿看一眼。坐在一张鸡翅木贵妃椅上,垫了厚厚一层的丝绢锦帕,只是她的眉头从始至终都在紧锁,脸上是不加掩饰的厌恶。 “这些肮脏下贱地方,若不是为了我表哥,我这辈子都不想驾临。”她纤细修长的手指,不断玩弄着那块玉佩,丝毫没有理会眼前那个还跪在地上奉茶的胖老板。 这老板身量极大,身上的肥膘也不是白长的,足足有两百多斤的重量。此刻,这两百多斤的体重齐齐压在他的膝盖上,没几下,就已经是又麻又痛,但奈何眼前这个祖宗没有唤自己起来,只得再在此安分跪着。 “小姐。” 一声苍老的声音忽然从这房间的阴影处响起,胖老板一惊,手中端着的汝窑白瓷茶盏险些脱手飞出去,努力叫自己平静下来,只是心还未静,就又给人惊到。 一个身着灰色棉袍的老者从屋子的阴影处缓缓走出。 若只是走出一个老头儿,胖老板心志也还能维持坚定,但怎想这个老头却是生的这般模样! 这老头儿发色赤红,面皮青黑,颧骨高高隆起,眼睛足有铜铃大小,双耳各戴一个银环。但他脸上却不见鼻子,只有两个黑漆漆的孔穴,似供呼吸使用。 这样一个人在屋子里突然出现,还不叫胖老板大吃一惊?是险些惊厥过去! “鬼爷爷,说说您都了解到了什么。” 也许是见惯了这副脸面,女子并没有过激的反应,开口轻声问道。 这老鬼朝女子行了半个礼,然后说道:“方才我照小姐您的指示,特地去调查了那三个老头儿。他们三人似乎是异姓兄弟,老大叫薛一,老二叫谢二,老三叫沈三,不过是一群普通的乡野村夫罢了。江家公子应该是碰巧遇上了他们三人,应该也没有什么的隐情。” 女子朝老鬼点了点头,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算是对老鬼的话表示满意,说道:“鬼爷爷辛苦了。这些随便用些吧!”一摊手,指着身旁端着果盘、糕点的婢女。 “哦?那多谢小姐了!” 这些婢女都是胖老板精心挑出的,不单长相灵秀,人也生的机灵,才不至于看见这老鬼之后就吓的瘫坐在地。但此刻这老鬼缓缓走近,她们心中的惧意也是开始有点满满凝聚,身子不控制地颤动,低着头不敢看着老鬼,只敢把手里的碟子稍稍往前递出,轻声说:“大爷,请用。” 无论是西域的葡萄,波斯的蜜枣,百越的槟榔,哈密的甜瓜,还是甜而不腻的桂花糕、杏仁饼、绿豆酥,这些都是难得的美味。因此,这老鬼狰狞的脸上居然还流露出一丝怪异的笑意。 “那我就不打扰鬼爷爷了,慢用。”女子从贵妃椅上起来,拿出一张手帕,拍了拍身上无形的灰尘,然后向门外走去。 走到门旁了,她还是忍不住转过身来,看见那还瘫在地上的胖老板,眉头一皱,斥责道:“你这死胖子还要呆在这里没?” 说罢,扬长而去。 胖老板这才回过神来,看都不敢多看一眼那老鬼,连滚带爬地跑了出去。 只是在出门的一刹那,他的脑袋还是略有好奇地稍稍向后转去。 所以,他看见了他这一生中最为惊悚的画面! 那个老鬼,原来真的是一个鬼!是魔鬼! “啊!” ...... “咦?哪里的惨叫声?”薛一就这一块蒜泥白肉,又痛饮了一口双蒸烈酒。 “呵呵,哪有什么惨叫声?肯定是你喝醉了!”谢二面色枣红,一手还在不断抚摸着那老板娘的丰臀,另一只手则是握着一只大鸡腿。 沈三手中的木筷不停,桌上的各色美食佳肴,都给云卷残云一般,给一扫而空。他一边大快朵颐,一面还不忘加之一句点评,到了最后又问了一句:“此处明明是南国,怎么这家酒楼尽是些北菜?” “我夫君本是北边盛京人氏,这厨子也是盛京有名的大厨。”老板娘也给谢二灌了不少酒,多说酒能壮胆,她现在也不像开始那么拘束,面泛桃红,朱唇张合,还可以和沈三一应一答起来。 沈三点了点头,笑道:“席罢酒意浓,吃了个八成饱,接下来倒是该饮酒作乐了。这借着酒兴,我们大可无拘礼俗,大论春秋,此称为酒叙,妇孺可告退了!” 所谓酒叙,不过就是一群吃饱喝足的大男人开始说酒话,互捧臭脚。老板娘也是见过世面的人,向四人再施了一个万福,也就告退了。 美人告辞,谢二念念不舍,离时再虎摸一顿那丰乳肥臀,方才一泄心中欲火。 推杯换盏,再续前乐。 第二十三章 饮酒论丈夫 “酒是好酒,肉是好肉,可惜无美人陪饮,再好的酒肉到了嘴里也是乏味啊!” 谢二轻叹一声,提起酒壶,给自己满酌一杯,取过老板娘留下的手绢,放在鼻子下,闻一闻那脂粉香,才佐得下酒。 既是要酒叙,自然不是静静喝酒吃肉便好的,重在的还是说。 这酒叙本是山贼土匪在吃饱喝足后的无耻吹捧,后流传开来,给那些儒生士子学去,添几分风骚,念诗颂赋,倒成了一件庸风附雅的事情。其中最有名的,莫过于前朝大学士王左军一行人在会稽山兰亭的“流觞曲水,映带左右”。 沈三一向以儒生自居,这文人所热衷的游戏,自然也不陌生。酒叙之中,较为常见的就是行酒令了,命一人做令官,其余人听令赋诗,接不上就要大饮一杯。只是此刻人数不多,仅仅四人,玩行酒令非但没什么趣味,反倒是失了酒兴。 “诸位!”沈三说道,“昔者有曹公煮酒论英雄,长啸当歌、豪气冲天、指点群雄,今日我等何不效法古人,也来煮酒论丈夫,指点江山、挥斥方遒,叫后人也引此为一番美谈!” 沈三的原先白胖的脸上此刻一片红韵,不用多想也是晓得,他已经是醉了! 面对沈三这酒后醉话,且是疯疯癫癫的,江森本以为那常与他唱反调的薛一、谢二定会竭力抨击,却不曾想,那同样醉的不轻的二人竟是宛若一笑,乐呵呵地附和上去。 “好好好!今日我们就来讲讲什么事丈夫,什么是汉子!”薛一拍拿筷子敲打桌上碗碟,发出叮叮叮的声响,大声叫好。 不容江森再有多想,这“煮酒论丈夫”就这般开始了! “所谓丈夫,自是身长一丈高的大夫!在外是身量,在内则是肚量。身量高不过是壮士,而肚量大却是丈夫,所谓:无量不君子,无度不丈夫。丈夫,是包含天地,吐纳宇宙,上接清气,下触浊气,清起浊消,唯丈夫可吞吐。日月轮转,仅丈夫堪不变!” 沈三向来絮絮叨叨的,此时醉了酒更是如此,好在舌头不曾打结,一大篇说出来还算是流顺,半文半白,叫江森也是大致可以听懂。 薛一、谢二今日分外捧场,不但没有拆台,还给沈三拍手称好,满酌一杯清酒,递与沈三,他也不客气,取过酒盏,一口饮尽,长吁一口气,叫说一声痛快! 听薛一接话道:“丈夫、丈夫,自当是顶天立地,上不愧天地,下不愧生民,前不愧先人,后不愧儿孙,有大毅力、大智慧、大慈悲。架马提枪,横槊赋诗,一枪挑了蛮夷枭首,二枪破他个千军万马,三枪就叫这天地变色,水往低处流,人向高处走,一立顶天,就叫破了这个天!” “好!”沈三忍不住拍手叫好,毫不吝啬赞美道:“老薛啊老薛,先前我还以为你是一个只知蛮力的莽夫,没想到却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佩服佩服!这一论,实是我输了!” 沈三举起酒具,又是满满饮了一杯,将杯子倒扣过来,里面是一滴不剩,可见其心诚! 谢二小呡一杯清酒,轻声笑道:“老沈你是输了,但老薛他也不见得是赢了。” “额?”沈三看向谢二,笑道,“怎么?老谢你有什么高见?” “哈哈,高见算不上,只不过是一些个人见解罢了。所谓丈夫,老沈你说是天地一正气,容纳天地,经久不变。老薛他是说,顶天立地,且是要破了这天地。 我倒是认为,所谓天地不过是你们自设的囚笼罢了,大丈夫有身量、有度量、有气量、有魄力,但这一切岂不是成为了他的束缚? 有人追求自由自在,于是归隐山林;有人恨恶仕道,所以退居田舍。他们的心中有束缚,那到了哪里会没有束缚?他们自己就是拘束,又如何叫旁人脱离这拘束? 有人当皇帝,有人当乞丐,皇帝做不了乞丐,乞丐也做不了皇帝。因为他们是什么,而不是他们在做什么。 丈夫不是在于行与做。你说是,那就是,我说是,那就是。走的潇洒,活的洒脱,大丈夫,呵呵,那其余不都是我的大老婆吗?” 江森惊住了,手中还在倒酒的酒壶也忘了扶正,任由酒水不断倾倒,从酒杯中溢出,然洒落一地。 薛一、沈三二人对视一眼,眼中亦是惊愕。 “谢二,看不出来啊!”薛一大笑道,“我还以为你这辈子就想着在女人肚皮上醉生梦死了,没想到啊!没想到!” 谢二面对这样的褒奖,却也不甚在意,夹了一块红烧牛尾,细细啃了起来。 刚刚谢二的声音不小,不单是自己这桌人听见了,边上几桌人也转过身来瞧瞧是谁人在此言论。 “老丈言语非凡,晚辈甚是佩服。”一个浓眉大眼、脸面方正,身着深色的劲装的年轻男人上前抱拳行礼,“在下惊伏派樊春雷见过各位。” 面目看上去粗糙,但这男人的身材却是修长匀称,腰间配了把陌刀,看上去倒也有几分侠气。 江森虽然不知道这个惊伏派是何方神圣,但看这个男人如此恭敬的态度,多少还是给他加了几分好感的,念想自己来到这个世界也有半年多了,除去那夜在暗中窥探铁匠陈子长和那两个黑衣人的争斗,还真没有见过什么侠士侠女,今天在此见到,心中也是有几分新鲜感。 他还以为谢二会有什么表示,起码起身还礼还是要的,但却没有想到,谢二竟然还是自顾自在那里啃着牛尾,对这个男人没有丝毫的理会。 果然,这个男人的面色登时变得不好了,但他也没有多少发作,只是把头愈发低下去,大声喊说道:“惊伏派掌门樊春雷见过前辈!” 惊伏派?掌门? 周边的食客也镇静不住了,这个惊伏派江森不晓得是什么,但这知更城里的人却还是清楚的。虽说这个惊伏派在整个锦国江湖什么都算不上,但在这个小小的知更县城,却是实打实的庞然大物,只是他们隐隐记得这个惊伏派掌门是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头,怎么成了一个年轻小伙? “额?”谢二看了那在行礼的年轻男人一眼,面上并没有过多表情流露,道,“怎么了?” 见这位“前辈”与自己搭话,那个男人也收回身子,恭敬站在一旁,说道:“方才我听闻老丈的言语非凡,不是一般人人能说出来的。在下斗胆,想请前辈到寒舍小坐。” “啊?小坐?”谢二其实已经醉了,话语也有些含糊不清,“不知阁下家中可有姐妹?” “我是自幼父母早逝,是师傅收留了我。”男人不明白谢二要说什么,但还是答到。 “哦?师......师傅?”手中的牛尾啃了一半,咬到一块骨缝里的肉,半晌挑不出来,谢二有点急了,“那你是有什么师姐师妹了?” “我门功法系阳刚之流,不宜女子修炼,故而门派里没有女子。” “哦......”将放下的牛尾再一次拿起来,不吃到那一块肉誓不罢休,“你......妈呢?” “在下父母已逝,我是孤儿。”男人的面色再一次难看起来,这一次却没有再多加掩饰,脸色一下子变得铁青。 “草!” 谢二将那块怎么也吃不肉的牛尾狠狠砸在地上! “你既没有姐妹,有没有师姐师妹,连你娘都没有!叫我去小坐?做什么? 做你吗?” 第二十四章 唬人的刀 七八把雪亮的长刀同时出鞘,发出“铮铮铮”声响。更是有一张饭桌连同上面的酒菜,给一并斩成两段。 “敢辱我惊伏派!找死!” “杀啊!” “砍死这个老头!”七八个原先在一旁安静喝酒吃菜的大汉,此刻举着刀剑喊打喊杀,吓得边上的食客连忙起身跑开,站在远处遥观这场好戏。 “退下!”那个名唤樊春雷的男人大喝一声,要止住这些持刀大汉。 “掌门!”为首的是一个虬髯客,两腮的胡子蜷曲,看上去很是粗犷,“我们惊伏派何时受过如此羞辱?且叫我一刀砍翻这老头!” “退下!谁都不许动!都给我退下!”樊春雷这一喊混足了内力,莫说是响彻了这酒楼,就连醉仙楼外相去一里的地方,都隐约可以听闻。 “掌门!”虬髯客不甘心地一声低吼,但还是无奈,退下。 樊春雷朝谢二又是抱拳行了一礼,道:“阁下可是丐帮的人?” 丐帮?也难怪樊春雷误会,瞧见谢二他们四人明明一个个都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模样,却是有钱供他们在这知更县城最好的酒楼大吃大喝,岂不是丐帮人士的作风吗? 谢二没有转过弯了,眼神有些的迷离,不知道是因为醉了酒,还是不解樊春雷的询问,说道:“丐帮?什么丐帮?老子才不是什么叫花子呢!” “哦?是吗!” 那张粗糙,却是还是坚毅的脸,此刻极度地扭曲,双目大瞋,右手已经不自觉朝腰间的那把陌刀伸去。【零↑九△小↓說△網】 “惊伏派樊春雷向前辈求教!” 樊春雷的手上握着的陌刀是属军队中骑兵常用的一种武器,长的足有十数尺,短的也有四五尺。此刻樊春雷手中的握着的这把,是属于短者,但也足足五尺有余! 这陌刀兵刃极长,挂在腰间,需要臂圆极广才可拨出。否则,就只得聚势,借一个前倾之力,将这刀拔出。 樊春雷左手握刀鞘,右手握刀柄,身子往前冲去,且左手连忙退鞘,又是快速抽刀,这把陌刀瞬间就给抽出了半把。 “诶诶诶!”沈三、薛一稍稍醒了会儿酒,没想到映入眼帘的却是樊春雷举刀要砍来的画面,脸色瞬间给吓得煞白,只敢出声喊道,“大侠饶命!大侠饶命啊!” “请指教!” 樊春雷猛一发力,陌刀几近全然抽出,只剩下一个刀尖仍在鞘中。 只是,这刀为何久久不抽出? 因为他的手,却给另一只手紧紧按住。 “兄台,见谅!”江森握着樊春雷的手腕,阻止他将刀完全拔出。 江森运用的是军队擒拿手中一招,这看似轻轻的一握,实则是已经按住了樊春雷手腕的脉门,樊春雷手腕以下的气力就全然个江森控住了,莫说是继续拔出那把刀,恐怕是再提一根筷子都难! “放手!不然就别怪我不客气了!”樊春雷稍稍挣扎一下,企图脱离江森这擒拿,但既然是按在脉门上了,又岂是他樊春雷可以轻易挣脱的! “这位兄台,咱们有话好说!没有必要这样子动刀动剑的,到时候不小心误伤了,岂不伤了感情?”江森看着那已经算是面目狰狞的樊春雷,耐心劝说道。【零↑九△小↓說△網】 “好!好!好!” 樊春雷连说三个好了,江森还没有理解这是何意,忽觉自己的右手指一痛,刚想要看过去,樊春雷就已经狠狠一脚踢到他胸口处。 “身上连一点内力都没有,居然也敢扣别人的脉门!若不是我根本没有把你放在眼里,有岂能叫你轻易暗算我?” 樊春雷这一脚没有留力,一脚踹出,足以踹断江森胸侧的肋骨。江森不能说是身经百战,但也绝不是那些没见过世面的雏儿,知晓这一脚的厉害,身体急忙向后退去,只敢躲闪,连伸手格挡都不敢,唯恐这一脚力道之大,叫自己的手臂登时骨折。 这一脚踢中江森,本不是樊春雷的目的,此时纵然不中,也不甚在意。只是要将力道重新回到那握刀的手中,要将这最后一点刀刃完全拔出。 “哎呦!小东西!刚刚还给我毕恭毕敬的,怎么现在拔刀要砍你爸爸了?看我今晚不去你娘耳边多吹吹风,叫她拿着鸡毛掸子抽你几抽!”谢二真是醉了,此刻还满口酒话。 “老谢!你这是找死啊!”薛一饮酒不比谢二少,但奈何他酒量比谢二高上不是一点半点,且是方才给樊春雷这么一下,腹中酒水化作冷汗散尽,此刻倒是分外清醒。 其实今日这三位都喝的不少,就连沈三刚刚也是醉醺醺的,满口胡话。但此时这刀就要架在脖子上了,也只有谢二还可以依旧保持着疯癫醉态。 “惊伏派乱春刀法第一式,春雷惊蛰!请指教了!” 樊春雷握在手中的陌刀,终是给完全抽出,一刹那化作一道白色的闪电,对着谢二的脑袋直直地砍了下去。 “谢叔!” “老谢!” “老谢啊!” 不光是江森熟人惊呼,就连刚刚到现在一直在观望的食客,也不免有几分惊色,有些胆小的,甚且还连退几步,唯恐到时候鲜血溅了自己一身。 陌刀,距离谢二那枣核似的脑袋,只有最后一厘的距离。 只是,樊春雷至终还是没有把这刀完全斩下。 练武之人,想要把刀法练到这如同风雷一般,已属不易。而将这刀能收能放,更是了不得! 如此刚猛的招数,樊春雷能够斩出,说明他刀法已登堂入室。而这轻易止住,更是说明他的内功已经炉火纯青。不知是谁领的头,这醉仙楼大厅一时充满了对樊春雷的赞赏褒奖声。而樊春雷则是依旧一脸凝霜,双目如深夜星子,虽是明亮,却很是寒冷。听他道:“你辱我先母,辱我师门,我若不杀你,就是不孝。但你既为长者,又是酒后戏言,我若杀了你,那就是不仁。我樊春雷既不愿做那不孝的儿孙,也不愿做那不仁的独夫,如此权衡,一刀断你数根黄发,也算是将这事就此了结了!” 说罢,潇洒地收刀入鞘,几缕黄发随那刀带动的风气飘动,缓缓落到地面。 不远处,那名富贵女子瞧看这般画面,嘴角不免洋溢一丝笑意,轻声说道:“鬼爷爷,您怎么看?” 那个灰袍老鬼静静立侍女子身后,低着头,只有此时女子唤他了,他才抬起头来。 依旧赤发、青面、无鼻,在他的嘴边更是有一抹血迹,叫人倍感惊悚。 “嘻嘻嘻,这个小子很聪明啊! 本是以为这个好色老头是什么世外高人,想要好心拉拢,又怕是个骗子。故意要和他争斗,一方面是想要试试这老头的深浅,若是有真材实料,那自当要竭力拉拢。但若是一个满口胡话的醉汉,但是可以借此立威。总之无论如何,总是这个小子得利!惊伏派?有趣!有趣!” 女子也不知道有没有听这老鬼言语,目光还是看着那边,有些出神,自言自语道:“确实不错!呵呵呵,我这个表哥虽然看上去这么穷酸样,但没想到还是一个有勇之人,方才见他那出手扣脉门的动作,我差点以为他真是什么绝世高手了!爹爹啊,看来您安排的这门亲事,还是有这么一点点的靠谱!” 第二十五章 伤人的诗 樊春雷收了刀,上前走到江森身边,抱拳道:“我是方才为了孝,兄台刚刚也是为了义,多有得罪,还请见谅!” 说罢,给江森深行一礼。【零↑九△小↓說△網】 江森心中暗想,所谓尽孝是假,立威是真,既然你给了这么一台阶,咱们也就顺着你下了,也免得节外生枝。也是抱拳还礼,笑道:“小弟不晓得大哥用心,是小弟鲁莽了!” “诶!都是自家兄弟,贤弟切莫如此说!正所谓不打不相识,今日得罪了三位叔叔,倒是要叫我来好生敬酒赔礼!”樊春雷引江森到一旁桌子上,邀江森入座,又是对谢、薛、沈三人行礼致歉,又邀三人前来入座。至于自己惊伏派那边,只是唤来刚刚那个虬髯客,六人坐了一桌,又呼店小二来续杯换盏,叫了些酒菜。 “刚刚实在是小子鲁莽,得罪三位叔叔了!小子这里先干为敬了!”樊春雷满酌一杯,然后一口饮尽,倒过杯来,被杯子里不甚一滴,实在是好酒品!好酒量! 薛一等人慢慢地才从刚刚的惊吓中缓过神来,也皆举杯与樊春雷对饮,却没有喝尽。 樊春雷与三老饮完,又转身对着身旁的江森,笑道:“贤弟年纪轻轻,竟有如此本是,方才哥哥给你捏的可是好生疼痛啊!只是为何贤弟只练外功,不练内功?这行走江湖岂不吃亏?” 听了樊春雷的话,江森心中暗笑,这个什么惊伏派掌门人还真是无耻到了极处,这一个劲贤弟、贤弟的叫唤,且不说自己与他有否到了这般亲密的程度,单说这兄弟之间谁大谁小,就先给他占了这么大一个便宜!至于这功夫?难道自己要告诉他,自己这个是从一个叫做蓝星的星球学的以色列自由搏击术和军队擒拿术吗? “兄长说笑了,小弟这不是乡下来的庄稼汉,只不过是一些庄稼把式,算不上什么内功外功的,但是看见兄长的刀法潇洒,很是佩服啊!”江森好歹也是经过商战的人,又岂会不懂这“厚黑”的本事? 果不其然,樊春雷豪爽笑了几声,把话茬移到了别处。【零↑九△小↓說△網】 见他又举了杯,赞谢二道:“方才我说老丈非凡,实在是心里实话!没想到老丈还是一个风骚人物,正所谓:食色性也,这点确实是我们这些年轻人比不上的!” 谢二连连摆手,道:“你这话是中听,但终究有些过了。男人嘛,只不是都是有这么个遐想,我也没什么期望,也就求以后能死在女人肚皮上罢了。” 樊春雷拍手叫好道:“好!老丈果真是真性情,比那些扭捏作态的伪君子强上百倍! 我这知更县城内,别的没有,倒是有几家勾栏教坊。女子生的水灵,尤其是那草月会馆,纵然说不上沉鱼落雁,但也可说是惊艳! 都说男子是泥做,女子是水做的,这话实在不假!草月会馆那名花魁,颊上朱红淡抹,眼侧泪痕一点。莫说那笑起来倾国倾城,就算是目含悲色,那一星,那一点,一颦一簇、一呼一叹,迷了人的眼,抓了人的心。 啧啧啧,世间怎有如此女子?” “额?岂有这事?”听樊春雷如此讲说,莫说是谢二,就连沈三也来了兴致,问道,“我曾听闻有曲元楼写的话本《凋碧树》,其中有写刘莺莺的一段判词,其中说道,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只是不曾想,这世间还真有这样的女子?” “可不是!”搭话的不是樊春雷,而是方才那个举刀要砍谢二的虬髯客,“我听闻这个女子非但容貌惊若天人,甚至才气亦不亚于当朝的诸位大学士! 有诗流传,曰: 人散小楼静,月半寒潭清。 推窗邀夜影,闲数覆叶町。” “这诗......”沈三脸上是无法掩饰的惊叹与赞赏,“不下谢白风!” 谢白风常年流连风月,号称天下第一闺怨诗人,又是在婉约文派中执了多年耳。此刻沈三居然赞这首连小令都算不上的诗不下谢白风,也不知道是真正由衷赞叹,还是刻意附和。 只是没有人发现,就在这首诗被虬髯客念出来的同时,有一个人的面色瞬间变了! “人散小楼静,月半寒潭清。 推窗邀夜影,闲数覆叶町。 孤枕凝玉泪,凉榻冷凄凄。 当晓复归去,意郎莫含啼。” 江森看着洞开的窗户,不知远眺何方,一首诗从他口中一字一字地念出,染了几分难以压抑的悲凄。 “贤弟也听过这诗?”樊春雷隐约瞧出江森的不对劲,故而提声问道。 江森缓缓转过身来,方才那个英姿飒爽、谈笑风生的江森,此刻却如丧考妣,眉目间是感伤,双目略带水色,眼睛边上一圈竟也是红了。 “何止是听过......夜阑未晓、和衣未眠,挑灯碾墨、红袖添香,明明是两人相拥相抱,却是写出这般惨惨切切!也只有这首《夜无寐》能达到这般境界!” 江森的胸口一阵剧痛,连带着他的肚腹、他的脑袋。他的四肢形骸,乃至他的灵魂,都在是这难以压抑的疼痛!只是哪怕在这痛彻心扉之中,他的脸上却依旧保持着那抹笑意,那发自内心,发自灵魂的笑意! 这首诗是袁宛希写的!这首诗是袁宛希写的! 在那个夜晚,他与袁宛希相拥,坐在书案前。他挑灯碾墨,她红袖添香,取过一支湖州细楷狼毫,用的是最好的洒金蚕丝熟宣纸,徽墨在端砚中发出芬芳的气息,他就在那里静静地看着袁宛希提笔转腕,埋首书写。 一字一句,他都记得清清楚楚,是记住,然后刻印在骨髓里,铭刻在魂魄上。 他曾问:“我明明在你的身边,你为何要写这般深情闺怨?” 当时袁宛希笑了,挂着泪珠,露着梨窝,用江森至死难忘的柔情音线说道:“因为有久别才有重逢,只有失去才有归回,没有寒冬就不复春日,没有死亡何来复苏? 我的心在依恋着你,从我的身边一直到你的身边,一直一直,像是时刻失去,又是时刻拥有。 这般的依存,浅浅的、淡淡的,又是火热的、光烈的。是刹那,又是永恒!” 果真是刹那,又仿若是永恒,像是一场生死,像是一场久别重逢! 宛希,我来了! 第二十六章 老牛旧车 长亭外,古道边。【零↑九△小↓說△網】 时值仲秋,杨柳皆是枯黄败落,那也就无需什么折柳相送。 老牛不断踢动牛蹄,似乎在催促路人快行。破旧的老板车吱咕作响,也成了无言的骊歌。 车上满了置办好的货物,以及樊春雷一定要奉送的礼物,满满当当的,不知比来时多上了多少。 只是此时车上没有人,因为人都在车旁。 沈三对樊春雷等人长作一揖,道:“天色也不早了,樊掌门不必相送了。” 樊春雷抱拳回礼,笑道:“天色已晚,沈先生何不再在城中留上几日,让我也好尽地主之谊啊!” “不留了,不留了,几日没回去,也不知道那些混小子的课业如何。要走了!” 沈三身上换了一件半旧的棉袍,干净暖和。江森执意要给他从成衣铺里挑选那上好料子的衣物,但给他拒绝了。这件棉袍是樊春雷从惊伏派里取来了,沈三笑着领受,而这笑容直到现在,也难以消散。 不仅是沈三,薛一、谢二也各有一件,相比其他人的,谢二那件不知为何布料要好上许多,看上去也更加崭新,若不是在左袖口有一个指头大的破洞,这件衣服甚至可以到成衣铺里卖上一个好价钱。 谢二把双手揣在两袖里,脸上的笑容却有些的猥琐,跛到江森身边,将手从袖子里拿出来,搭在江森肩上,问道:“阿森,怎么?真的不和我们回去了?” 江森很高,近乎一米九几,所以他稍稍蹲下了身子,为要让谢二搭在自己肩上更为舒适。 他没有去看谢二的脸,只是笑着嗯了一声,就不再有其他话语。 “你这个老糊涂,还想着江森和我们三个糟老头子过一辈子吗?”薛一朝谢二吼了两句,后者也出奇的没有什么反驳。 “年轻人有点志向!江湖那么大,多出去看看,好好闯荡这江湖,定不叫被辜负!”薛一用力拍了拍江森的肩膀,看着远处欲颓的夕阳,轻声一叹,“我们老了,不然也和你去折腾折腾。鲜衣怒马、拿刀弄剑,从一家客栈到另一家客栈,从一处酒楼到另一处酒楼,烧酒、卤肉少不得。有钱了就喝酒吃肉,若是没有钱了,呵呵呵,那才是有故事!” “好了!好了!”沈三连忙打断薛一的幻想,“搞起来好像自己闯荡过江湖似的!” “怎么了,老子没有闯荡过江湖,你还不给老子想想啊?”给沈三打断,薛一也有些怒意,朝沈三大声吼道。 一时间,沈三、谢二、薛一,三人便开始争吵不休,好像是玩游戏闹心的顽童,丝毫没有什么长者作态。 江森看着这三个在争闹的老人,心中是一种难以描述的感觉。 他自幼生活在一个富裕的家庭,他有着一个位高权重且是家财万贯的父亲,还有一个美丽和蔼、端庄大方的母亲。 只是这般在普通人眼中是如梦如幻的家庭,对他来说也只不过是一场梦幻罢了,不过是一分凉、一分惘、一分伤。 对着那三个还在争吵不休的可爱老人,江森突然发觉自己的内心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冲动! 他那自从生下后便是笔直的膝盖,今日终于愿意为这三人弯曲,就这样子直直地跪了下去。 “薛叔、谢叔、沈叔,侄儿感念三位的救命再造之恩。今日一别不知何时才能见面,还请三位叔叔保重身子,来日侄儿好在三位床前尽孝!” 说罢,朝着三人磕了三个响头。 而那原先还在争执的三人,也突然静了下来了。 “哎呦!这是做什么?” “快快起来!,这不是折煞我们了吗?” “是三位叔叔没用,贤侄何必如此?” 三老连忙前来扶起江森,他们三人一生未娶,年老时也只能三人相依为伴,当日救了江森一命,也就当作是自家侄儿。此刻见江森突然跪下,忙是来前劝扶,不知怎么的,竟也老泪纵横起来。 “阿森啊!”薛一不似沈三那个老匹夫,才多大些事,竟也学女人流起泪来,薛一也不过是红了眼罢了,“好孩子!三位叔叔实在没用,非但没有给过你什么东西,平日里还给你惹了不少麻烦,今日你这一跪,实在是折煞我们了!” 江森没有起身,依旧是跪在三人身前。 “好孩子啊!”沈三满脸泪痕,肥胖的手掌抚上江森的脑袋,像是每一个父亲在自家孩子做的那般,“你不管今后去哪里,都要记得,白石村永远都是你的家。无论在外面遇到了什么事,都要记得,还有我们三个老不死的。累了,就回来,将来娶了婆娘,不要忘记带回来给叔们瞅瞅!” 不知道为什么,就在沈三的手抚上江森的天灵盖时,江森忽觉一股暖流从头顶百会穴涌动,还不等他细细感悟,这暖流瞬间流散,进入江森的四肢形骸之中,消散不见。 “沈叔......” 江森不明白这是什么感觉,抬起头想看看是怎么回事。 看见的,是那日看见的...... “江森,今日与你一别,我们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赠你,就送你一句话吧! 行走江湖,有五类人切记要小心,能不招惹,就绝不要去招惹!分别是和尚、道士、乞丐、女人还有疯子。 今日一别,不日何时再见,山高水阔,有缘再见!” 夕阳催促老牛,草绳轻轻抽打在厚实的牛背上,老牛才慢慢地拉动旧板车走动。 愈走愈远、愈走愈远...... “哈哈哈哈,世人皆道我疯癫,疯疯癫癫赛神仙。神仙还朝凌霄殿,岂有把酒不分夜? 我道: 富人家中金玉藏,唯我孤住茅草房。 茅草房,无栋梁,四面空空徒壁墙。 徒壁墙,荒草长,石枕芦被土炕床。 土炕床,夜半寒,但愿求个丑婆娘。 丑婆娘,瘪胸膛,不解风趣空吃粮。 空吃粮,饿肚肠,骨瘦如柴面蜡黄。 朝拜天子堂,日暮田舍郎。 觐见龙蟒服,还穿束褐衫。 天子授玉印,焉有二三两? 屋前点豆稻,挥汗溢金盏。 南山有幽径,闲人多来往。 仕途得富贵,枯骨积如山。 人生还自在,白首笑疯癫。 金刀宝马册,喜乐当衰减。 一朝饮酒醉,醉去醒复归。 此生不复醒,大梦几夜回? 梦里睡意浓,酒后醉酣漓。 一应凭酒意,道说凄切切。 ” 夕阳西下,消失的还有那老牛破车,歌声在这陌生的天地间辗转、凝聚、消散,仿佛不曾出现,又如同存到永久。 江森依旧远眺那远处的天与地一线,不动亦不语。 樊春雷站在不远处,亦是不敢发出丝毫声响,只敢在心中暗暗叹道:“原来这三位都是高人!倒是我眼拙了!” 第二十七章 不是朋友就是敌人 目送老牛旧车随着日暮夕阳逐渐消失,江森才慢慢有了动静。【零↑九△小↓說△網】 “三位叔叔只不过是暂时分别,贤弟莫要感伤,今后还有的是机会。”樊春雷上前劝说道,“现下时候也不早了,贤弟何不先随我去用点饭食。待稍后月上西楼,我们再去草月会馆快活快活!” 草月会馆…… 江森不会忘记自己为何要留下的原因,没有其他的,就是去寻找会自己那独一心爱的妻子! 那首《夜无寐》既然在这里,那袁宛希定也是在这里! 只是……这个世界的袁宛希还认得那个世界的江森吗? 随着樊春雷前去用饭,兴许是樊春雷看上了江森身上什么的点,对江森也甚是客气,设下席面,款待江森。各色珍馐,一应俱全。四时蔬果,也是琳琅满目。几人喝酒吃菜,或是举杯对饮,或是自个独酌,半个时辰下来,也算是吃喝个酒足饭饱。 “掌门。”还是那个虬髯客,进了饭厅,朝樊春雷恭敬行了一礼,然后将手中物件交于樊春雷手上,“这是草月会馆发来的请柬。” “贤弟,看吧,愚兄不敢欺你......”樊春雷接过虬髯客手中的请柬,朝身旁的江森笑道,“今夜是望月,是草月会馆一月一次的的赏月会。每每这时,草月会馆都会向知更县城中的名流发放请柬,邀请他们到馆中饮酒赏月,这听起来很是风雅,但这赏月之后的恐怕又是些翻云覆雨的皮肉买卖。愚兄虽然没有什么本事,但这草月会馆的请柬还是可以弄到几张的。” 江森看着樊春雷递来的那个请柬,也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感觉,现在他只是恨不得马上冲到那个什么草月会馆去,找到袁宛希,然后一生一世,永远永远不要分开。 月白色缀以桃红的请柬,上面没有太多的花式,只不过是有一句用正楷书写的短诗——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江森将这请柬紧紧攥在手中,像是握着一个最心爱的事物,怕其丢失,又恐将其破碎。手上的力道忽轻忽重,难以把控。 而樊春雷一直在一旁看着江森这般的反应…… “贤弟,莫要着急,我们刚刚吃完酒肉,身上不免沾了些烟酒气,待会儿遇到对眼的女子,岂不给笑话我们俗气?”樊春雷笑道,“何不先去稍稍沐浴,换件得体的衣物......” 说这话时,樊春雷的眼睛不经意朝江森身上看了看。 江森来到这个世界也有半年有余,身上的衣物也是换成了薛一的旧衣。头发半长,胡子虽不至于拉碴,但一脸的胡须也显得有些许杂乱,遮去江森原先俊朗的脸面。 江森这才想起来,自己此刻如此邋遢的模样,莫说去见袁宛希,恐怕还未进那草月会馆吗,就给人当作乡下来的农户,随手轰出去了。 当下,应了樊春雷的好意,前去沐浴更衣、修面理发。这个世界没有古龙水,江森也只好学着旁人的样子,在身上挂了一个熏炉。这一应物件,尽是由樊春雷馈赠的。 江森在内穿了一件素色的中衣,外罩了件石青色的圆领袍。在这个世界里圆领袍是通式官服,不过去了些许装饰与挂物后,倒也是可以为一般士子服饰。这一件圆领袍是江森自己去成衣店里买的,原是要送与沈三,但毕竟是成衣,给沈三还是显得偏小,所以就留下了,没想到给江森却是正好合身。 “樊兄,久等了。”江森先前穿的都是些平民农作时的裋褐,圆领袍虽然也是窄袖,但和裋褐比起来还是显得多有不便,慢慢走出,看见樊春雷已经在大厅之中了。 樊春雷不必像江森这般大加修理,只是去换了件衣物,点了些熏香,在这大厅里也是等了有些时候。 “贤弟.....你.....”看见这走出江森,樊春雷不由一惊。 “额,怎么了?”江森还以为是自己什么衣物穿着有错,忙是检查了一下身上,自觉还是无错的,却不知道樊春雷为何是这般反应。 “没没没......”樊春雷练练摇手,“马车已经在外面的等候久了,我们快快出去吧!” 马夫依旧是那个虬髯客,一手握缰绳,一手持马鞭。见江森、樊春雷二人出来了,用力挥了下马鞭,打出一个响亮的鞭花。 “驾!” 黄骠马缓缓铁蹄,几步慢走后,渐转变成一阵狂奔。 虬髯客手中的马鞭不停,在空中打出一个又一个的鞭花,宛若一阵阵旱雷平地响起,惊得马儿愈跑愈快,拉动马车仿若行在风中。 “驭!” 牛皮和草绳相缠绕结成的马鞭,在空中爆出最后一声巨响,就像是一道惊雷在耳畔响起,同时左手拉紧缰绳。 马儿迎风发出一声长嘶,终是在此止住了。 “掌门、江公子,草月会馆到了。”虬髯客朝马车内轻声呼唤。 “贤弟,这就是草月会馆了,我们就一同进去吧!” 车帘掀起,樊春雷和江森陆续下了车。 “哎呦呦!这两位公子好生面生,是第一次来草月会馆吧!”二人刚是下车,立马就有浓妆艳抹的老鸨迎了上来,“快快快,快里面请!” “妈妈说笑了,我樊春雷也是这草月会馆的常客了,您老怎么会不记得呢?”樊春雷亦是笑迎上去,从怀中掏出请柬,递与那老鸨。 老鸨看见这“赏月会”的请柬,本就满面堆笑的脸上笑容愈甚,偷偷瞄见这请柬上的名字,心中暗想自己确实没有见过此人,但照她这八面玲珑的性子,又岂能直言自己与这个公子不熟识?当是故作一脸恍然大悟的模样,大笑道:“哦!原来是樊公子!我就说怎么是如此眼熟,却又久久想不起姓名,樊公子可是好久没有来了,今日怎是有兴致来这赏月会了?” “实在是有些时日不曾来了,倒是我对不住妈妈了。”偷偷从怀里掏出一张银票,然后又是恰无声息地塞入老鸨的手中,“我也不是什么雅人,今日什么赏月会不赏月会的,只不过是陪我这位兄弟来的罢了。” 老鸨面上表情不变,但手中的速度也不耽搁,快速收起那张银票,然后随着樊春雷的语意,朝在边上的江森望去。 “哎呦!这位公子好生俊俏!”也不知吹捧的话,还是一不小心失口赞道,“如此俊朗的公子,老娘纵然是上了年纪也绝不然会忘记,这位公子定是今日第一次来吧!” 江森也学樊春雷递上了自己手中的请柬,老鸨接过请柬,看着其上的姓名,说道:“江公子?哦!瞧我这脑子!怎是叫这两位贵客在此久站?快快请进!” 老鸨随身的有数个丫鬟,不单是给人看着撑台面用的,遇到这些第一次前来的贵客,自当是要叫这些相貌清秀但不至喧宾夺主的丫鬟,先行将其带入。 一个红衣丫鬟,估摸着才十三四岁,从众多丫鬟中走出,朝樊春雷、江森施了一个万福,如铃儿般清脆的声音响起,说道:“二位爷,请随我这边走!” 樊春雷抱拳回了一礼,道:“那就辛苦小姐了!” “大爷客气了,我不过是一个引路的丫鬟,算不上什么小姐了,大爷可唤我为翠紫。” 这个丫鬟身着一件朱红袄裙,还未及第,头发扎成两个山羊辫,配上一个圆圆的脸蛋,看上去甚是可爱。 “这不是惊伏派樊掌门吗?今儿个怎么屈尊也来这风雨场所了?” 就当这丫鬟带着二人转过一条过道,转进一处大厅时,一个声音冷不丁地从身后响起。 樊春雷没有转身去看这是谁,或许他早已知晓这是谁。 他的双拳攥得很紧很紧,甚至都发白,甚至看见了指骨的痕迹,额上暴起的青筋足有筷子粗细,不停摩擦的牙声,也在无形解释着这人与樊春雷之前究竟是什么关系。 不是朋友的,就是敌人! 第二十八章 这样的砖瓦,这样的天 锦国崇文尚武,到街上随便一看,不少见那些头戴幅巾,腰间佩剑的儒生。这些士子、武者,揣着刀剑来回行走,出入各家店铺,那些店铺老板亦不敢拦阻。甚至有重臣特受天子恩宠,佩刀上玉殿,提剑入金銮。 樊春雷今夜进草月会馆,亦是带着他那把陌刀,此刻左手悄悄搭在腰间的刀鞘上,面上神情几番变化,但最终还是换作一个微笑的脸面,笑吟吟地转过身子,道:“今日真是巧了,没想到竟是在此遇到了金先生!” 那是一个身材高瘦的男人,束发无冠、面白无须,两鬓各有一溜白发,身上穿了件月白色的长衫,手上捏了把折扇,笑嘻嘻的模样,倒不知究竟是一个弥勒佛,还是一个笑面虎。 “樊掌门年少有为,年纪轻轻就担任一派之长,实在是英雄出少年!比起我们这些老家伙可是强上太多了,我们这些老东西年老体衰的,保不准哪一日就给自己一口老痰噎死......呵呵呵,那就真的贻笑大方了!” 现下是仲秋时节,天气已凉,用不着掌扇,但这男人还是优雅地展开手中的扇子,轻轻扇动,雪白鬓角随风微微摆动,倒是显得有几分文质彬彬的模样。 只是这般的“文质彬彬”却已经叫樊春雷额上的青筋愈发暴起,虽竭力保持微笑姿态,但这微笑却已经变得甚是狰狞。 “金先生说笑了,先生正值壮年,正是如日方中的年岁,又岂是我这后生晚辈能比的?待来日金大公子娶妻生子,金先生在家中含饴弄孙,可别忘了邀我这晚辈也去喝上几杯喜酒。哦!对了......”樊春雷忽一拍脑袋,像是突然想到什么,“我这才想起金先生的大公子是一个痴儿,估摸着就算是娶了娇妻,恐怕在床上也分不清会·阴、后·庭,也难怪金先生一把年纪了还来此处寻欢作乐,是要找上哪位鸨娘再巫山行云一番,再诞下一麟儿吧!” “你......你......”原先还一脸从容的男人,此刻面皮却是挂上异色了,嘴唇发白,又有些发颤,过了许久才狠一甩袖,气冲冲地转身离去了。 “不过是一些老而不死的草虫,聒噪的很,却已然是秋后蚂蚱,蹦哒不了几日了!给贤弟见笑了。”见男人负气离去,樊春雷脸上才是恢复了些喜色,同身旁的江森说道,“莫要让这般人坏了雅兴,我们且再往前去。” 江森轻嗯一声,没有搭话,随着樊春雷继续往前。 他虽然不曾说话,但方才的一举一动,他自然是尽收眼底。这个打扮清瘦的男人不知是谁,但总不是樊春雷的什么好友,自己不去招惹,也是有利无害的。 方才二人已进了此处大厅,此时深入,更是觉得此大厅装潢精美绝伦。 横梁雕以各色禽鸟,有仙鹤、鸿鹄、孔雀、鸳鸯、喜鹊……或依木而栖,或振翅欲飞、或引吭高歌,或婉转低吟。 立柱绘以各色走兽,有猛虎、雄狮、山猿、犀兕、麋鹿……或行,或立,或昂首,或低眉,神采奕奕、威风凛凛! 这些只不过是雕梁画柱,纵然精妙,但也算不得有什么惊奇。而真正叫绝的,还在上头! 青砖黑瓦、烟雨蒙蒙,这是江南水乡的情怀。青砖红瓦、雪漫山岗,这是北方辽原的印象。但无论南北,总不见这样的瓦、这样的砖。 砖,是晓静碧玉砖。 瓦,是通透琉璃瓦。 天,是星空月夜天。 这屋顶,居然是一望见天顶! “草月会馆从盛京运进运进碧玉砖、琉璃瓦,请了能工巧匠造了这件月光小筑,为的是叫一月一度的赏月会更显生趣!”樊春雷解释道,“听说这月光小筑是草月会馆的花魁亲自设计的,如此精妙,实在是巧夺天工!” “是吗?”江森昂首观望这碧玉砖、琉璃瓦,以及那远天的星空月夜,却不知该以怎样的心情在心中。 今夜赏月会,草月会馆广发请柬,知更县内外诸般名流士绅尽是前来赴会。月光小筑虽大,但同时进了如此多人,一时间也是人潮涌动,显得好是拥挤。 有些身份的,自是有桌椅伺候,桌上还有堆放着些许酒水瓜果,又有几分面容姣好的姑娘立侍左右。至于那些挤破脑袋进门的寒酸学子,也只能三五扎堆,左顾右盼,赞赞这雕梁画柱,叹叹那碧玉琉璃。 有耐性的人,在这月光小筑来回逛了几圈后,仍有兴致四处观望,乐意无穷。而那些没有耐性的,这时也开始无病呻吟起来了。 “这什么赏月会啊?月都要下山了,怎还不见有什么赏月作乐?” “可不是嘛?我本就是冲那位广寒仙子来的,此刻却不见仙子戏凡尘,只见小筑复广寒!” “……” 几人七嘴八舌一下子讲论了开来,本就有些拥挤的月光小筑登时人声鼎沸,十分喧闹起来。 此时,江森才晓得了刚刚那个男人为何要握着一把折扇了,除去这故作姿态外,在这拥挤的人群中,能有一把纸扇在手,倒是可以扇来几缕微风,扫去几分燥意。 “贤弟,这边走!”樊春雷在一旁个江森招手,示意江森往那边走去。 江森几下推搡,才勉强走到樊春雷所在的一处较为宽敞的空地上,露出一个苦笑,道:“所谓的赏月会就是如此?还真是太伤大雅,有辱斯文……” 樊春雷也是一阵苦笑,解释道:“给贤弟见笑了,其实这赏月会平日里只是些寻欢作乐的士族子弟,花花肠子的富家公子寥寥数人的盛会。但今日却是与旁日不同……” “哦?如何个不同法?”江森听樊春雷如此言语,也是来了兴趣,追问道。 樊春雷没有立马回答江森,而看了看四周涌动的人群,望了望顶上的碧玉琉璃,许久,才缓缓说道:“今夜之所以与别日不同,其实原因很简单…… 草月会馆花魁——广寒仙子,自出道以来,一直都是冰清玉洁的处子之身,平日里卖艺不卖身,也不知道有多少风流公子对其念念不忘。 今年,终是迎来了这位花魁开红之日!这些行事风流的公子爷,甚至是那些大腹便便的富商、贾绅,也是老狗似的一个劲地往此贴。 今夜……又岂能不热闹?” 第二十九章 举杯邀明月 又是过了一盏茶的工夫,纵然是那些定性好的公子哥们,也不禁开始骚动起来,本就喧嚷的月光小筑,此刻愈发吵闹,竟是与菜场、闹市没有什么区别。 等待久了,总是有些的脾气,一吵闹起来,场面就登时有些失控。 在场的多是写年少气旺的公子少爷,平日里不学无术,仗着家里有财有权,在城内也是横行霸道的主。平日里哪有什么雅兴吟诗赏月,今儿个也都冲着那花魁广寒仙子而来的。见那美人久久不出现,自然是心里焦躁,一身的暴脾气,毫无压抑地尽数宣泄出来。 这些公子哥闹起来了,绝非是旁人可以轻易制止的,任凭鸨娘、龟公喊哑了嗓子,磨破了嘴皮,也不见得有丝毫的见效。 不知不觉,明月已移至天中,明月高悬,柔和的银光洒下,却也无法平息这些公子爷的焰火,只是满厅的宫灯,一刹全数暗淡了。 突然暗下来了,哪怕刚刚还闹着欢的公子哥们,也是静下声来,稍稍环顾四周,以为是有阴风吹红烛,又或是灯油干竭。一声咒骂已经到了喉口,但在这急欲出口之际,又匆匆咽了回去。 “铮……” 一声拨弦声响彻整间月光小筑。 只此一声,还分不清是何许乐器。但能在如此喧闹的大厅中不给杂音掩盖,这拨弦的力道,可想而知!这奏乐的人,不是国手,也定是名家! 听到这一声弦响,本来还是喧闹的大厅,登时安静了下去。 弦乐起,笙箫鸣。 有歌声和着琴瑟笙箫,唱曰: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吹笙鼓簧,承筐是将。人之好我,示我周行。 呦呦鹿鸣,食野之蒿。我有嘉宾,德音孔昭。视民不恌,君子是则是效。【零↑九△小↓說△網】我有旨酒,嘉宾式燕以敖。 呦呦鹿鸣,食野之芩。我有嘉宾,鼓瑟鼓琴。鼓瑟鼓琴,和乐且湛。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 歌声清远,如出谷之黄莺,婉转动听;又如振翅之鸿鹄,气势恢宏。叫那些还叫喊不休的公子、少爷,此刻只有敛气屛声,只敢安安静静听着这歌曲。 歌声渐止,琴瑟渐弱,在场的人这才回过神来,先是一阵掌声雷鸣,险些叫这月光小筑的琉璃顶都给掀去。 “诸位,诸位!” 一声略有些尖锐的女声从不远处的高台上响起,只见是一个涂脂抹粉,虽是年岁已长,但风韵犹存的美妇。 “这便是草月会馆的大嬷嬷,总是县令见了都得尊称一声曹嬷嬷。”樊春雷伏在江森耳边,轻声说道。 江森点了点头,遥看那个高台上的曹嬷嬷,但他的心思其实还是在那高台之后厚厚的帐幔之内——方才那琴声、箫声、歌声,尽是从那里传出的! “各位老爷、公子、少爷,今日能有幸邀到给位来此参与鄙馆这赏月会,实在是我们草月会馆的莫大荣幸,妾身先在此谢过了。”曹嬷嬷虽然较那些粉嫩的姑娘们是算为年纪大的,但其实也不过三十左右,正是女子最有魅力的年岁。这婀娜的身段,朝台下施了一个万福,竟是比一些年轻女子还要撩人! “大家都知道,今夜除去这赏月会之外,还是我草月会馆广寒仙子梳拢之日。赏月盛会,不可无酒无诗。梳拢之乐,各位各凭本事。妾身已经人老珠黄,也不在此打扰大家的雅兴,诸位好好享乐。”曹嬷嬷再施了一个万福,便是告退下去。 随着曹嬷嬷的离场,这赏月会也算是正是拉开帷幕。【零↑九△小↓說△網】 朗月当空,透着那通透琉璃瓦,清晰地望见繁星皓月,四周有青衣小厮或是红裙丫鬟送来酒水果品,若是愿意,还可以花上几两银子,叫几个姑娘来,揽入怀中,共赏明月! 江森拒绝了几个姑娘要投怀送抱的好意,眉头紧皱,想看那帐幔之后,只不过是隐隐约约几个人影,或立或坐,却又看不甚清晰。 “贤弟无心玩乐吗?”樊春雷在一旁看着江森的模样,不禁笑道,“贤弟长的俊朗,自有大把的姑娘愿意投怀送抱,唯独我这般粗糙汉子,凄凄惨惨的,实是可怜。” 樊春雷这般趣话也没有削去江森紧皱的眉头,听他说道:“樊兄之前可有参与过这赏月会?这赏月会就是这般模样?” 本以为是怎样儒雅的场面,却是和前世的狂欢会相去不多,江森本就厌恶这般放纵肉欲的狂欢,在认识了袁宛希之后这厌恶便是更甚了,今日又见此类似的场面,心情不免会有些烦躁。 “我倒是有参与过几次,不过那几次仅是些酸腐士子,或是些涵养高的富家公子,比不上这次的鱼龙混杂!”樊春雷小声说道,“再者,贤弟是不是一直在暗想这那幕后的人儿啊?” “这......” “贤弟莫恼!”不让江森有什么说话的机会,樊春雷就连忙抢说道,“贤弟可还记得刚刚那位曹嬷嬷说了些什么吗?赏月盛会,不可无酒无诗。梳拢之乐,各位各凭本事。这种风月场所,这些鸨娘早就已经人老成精,说的每一句话岂能有一句废话?今日这么多人,今日冲着花魁的初夜而来的,花魁也更是有趣,直接连面都不露了。这些人中,不乏有家财万贯的富豪、贾绅,若是凭钱财来争夺,花魁岂不是就显得俗气了吗?今夜夺这魁首的方式恐怕就只有别的法门了!正是这斗酒、斗诗!” 说罢,从一旁一个青衣小厮手中夺过一坛还未开封的美酒,拍去其上的泥封,对着嘴,大口灌入,没几下,一大坛酒水就尽数进了他的肚子。 “这位公子好酒量!” 一声清冷、动听的声音忽从帐幔后传出,叫大厅中还是有些杂乱的人群立马安静下来。 就算没吃过猪肉,也是见过猪跑。没见过花魁的面,但这花魁的声音总是知晓的。 听见花魁竟然在赞赏樊春雷,其余男人尽是满目妒火,想是借着这目光将樊春雷给千刀万剐。又是极快端起四周的酒坛子,也学樊春雷模样牛饮起来。 一时间,一阵阵酒香在大厅里飘扬起来。 “这位老先生已经连喝了三大坛了,果真是宝刀未老、老当益壮啊!” “那位公子居然已经喝去五大坛了,实在是英雄出少年!” “刘员外竟然喝了满满一坛的双蒸,光是这酒气恐怕都能点着做火焰吧!” “......” 众人的酒量各有不同,有能喝的,自然也有喝几杯就醉醺醺的。 一个士子,不胜酒力,才是喝了浅浅一杯果酒,马上就面颊带上了红韵,七八杯下了肚,整个人就开始颠三倒四起来。举头望见天上的那轮明月,口中也开始胡言乱语起来:“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又疑瑶台镜,飞在青云端......” 看见士子这醉酒模样,周遭几人也讪讪嗤笑起来,这人莫不是喝醉后回想起儿时故事,待会儿是不是要哭闹着找妈妈啊。 只是世事难料,这士子一首诗尚未吟完,帐幔后就有一声音响起:“好诗!好一个又疑瑶台镜,飞在青云端,很是有童真童趣!” 这帐幔后声音一响,那些无论是喝醉的、没喝醉的,尽是一愣。方才就樊春雷一口饮尽那坛中酒,引来这幔后人的一声称赞,随后不论其余人再如何卖力饮酒,都不得那人的青睐,唯独这个不胜酒力的穷酸学子,酒后胡乱一吟,怎是叫幔后人又开口赞扬,叫其余人是又妒又恨! 在场的不乏有才士子,当即借着酒兴也吟诵一通,也期望着能叫那幔后人青眼相加。 各类诗词,此起彼伏,就算是那些胸无点墨的豪绅,也是忙花重价叫身旁附庸的士子献上几首。 这些诗词中,确实有叫人耳目一新的上好诗词,但相对来说还是那些胡诌乱编、不分平仄声韵的为多。 江森虽在诗词这一道不甚精通,但毕竟前世也是读过不少名家大作,且不说诗仙诗圣,就算是随便几个叫得出名号的,拎出来,比以这些诗文,也不是仅仅好上一点两点。 望着天上的明月,忽然想起了一段话: “天涯远不远?” “不远!” “人就在天涯,天涯怎么会远?” “明月是什么颜色的?” “是蓝的,就像海一样蓝,一样深,一样忧郁。” “明月在哪里?” “就在他心里,他的心就是明月。” 江森不懂得什么是天涯,什么是咫尺。 也许出门就天涯,转身就是咫尺。 明月确实在天上,也在心中。在天涯,也在咫尺,或是相隔着一场生死。 或许,只是一层薄薄的帐幔,只需一口气就可以吹开。 他眯起了眼,端起了一杯酒。 酒水清冽,入口亦苦亦甘。 举起酒杯,看着明月,终是露出一个微笑。 “cheers!” 第三十章 香酒有毒 明月楼高休独倚,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江森将手中的酒杯狠狠摔在了地上,引来四周一阵唏嘘,只当是他又是一个喝醉了的狂士。 “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江森此刻近乎是在嘶吼,原先那磁性沉稳的声音全然不见,只剩下这如野兽般的咆哮。 霸气,且无奈! “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 江森一步一步唱高台走进,口中诗词吟诵不止,四周人尽是投来不屑、鄙夷的目光,但随后又是换作了慢慢的惊叹。 这词,刚柔并济,明明是如此柔情的异象,居然能够以如此豪放是文风去撰写,此子绝非一般!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江森一直朝那处高台走去,且行且吟,不一会儿,就已经在那高台之前,在那帐幔之前。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吟罢,朝那帐幔一作揖,说道:“小生江木连,见过广寒仙子。” 原先还惊叹江森文采的人群,此刻却炸开了锅。 “好你这个小子!居然敢去冲撞广寒仙子!” “仙子的风采,岂是你这等人可以看的!” “还不速速退下,否则我的刀剑可是不长眼的!” ..... “聒噪!” 一声吼叫,止住了这些无止境的斥责。 樊春雷慢慢走上前来,环看四周,嘴角勾起一个玩味的笑,道:“我兄弟文采过人,倘若各位有谁不服气的,大可再来一较高低。既是无人敢上前,那就让这大花魁自行定夺,干你们何事?再者......” 他眯着眼睛,嘴角笑意渐浓,道:“这也不过是一个以皮相事人的娼妓馆的娼妓罢了,你们一个个仙子长仙子短的,我还真以为她是什么玉女宫出来的仙女呢!你们也不过是贪图她的屁股,还在这里故作大义,实在好笑!” 樊春雷此话一出,可真是叫那些人炸开了锅,对着樊春雷好生咒骂。正所谓士可杀,不可辱。你大骂这些娼妓自然是没有什么关系,但竟敢把在场的各位都给骂个狗血淋头,这可就不得了了!就连高台下的江森,眉头也不禁皱了一皱。 “好!这位兄台所言极是!”叫樊春雷没想到的是,这些恨不得将自己抽筋扒皮的男人中,居然还传来了一声叫好声。这可叫樊春雷乐坏了,急忙寻声望去。 只见那是一个长相阴柔的男人,衣着华丽,但比上樊春雷足足矮了一个头,且是身材纤细,面色白皙,仿佛是大病了一场。 “这位兄台所言极是,这不过是一处娼妓馆,里面的也不过是一应娼妓,只不过是蒙了层好看的臭皮罢了。草月会馆......还真以为自己是什么商仕汇聚之处,还真以为自己是什么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故弄玄虚,遮了几层薄纱就要做那天上的神仙,到头了不过是要去寻个金主给自己开个苞罢了。我还是劝台下那位兄台,莫要辱了那一身才气才好!” 阴柔男人说话没有丝毫好气,四周的人皆是听的心生怒气,就连樊春雷也不禁一愣,引目多打量了他几眼。 这男人生的虽是阴柔,但五官端正、面若鹅卵,没有加以丝毫铅华脂粉,却是如敷白粉,唇若朱砂。倒是一个讨无数女子倾心的狐媚脸面,只是怎么看都不似一个男子! 樊春雷目光稍稍往下移去,这“男人”穿了一件蓝衫,交领虽是将颈项遮去大半,但倘若定睛细视,还是可以看出些蹊跷! 这“男人”怎么会没有喉珠呢? 樊春雷心中登时明白了个大概,原来是谁家的姑娘,怪不得对这花魁竟是有着如此大的怨气。 看了眼在高台之下的江森,樊春雷嘴角露出一个浅浅的笑意。 听见有人在哪里评头论足,江森没有理会,甚至连丝丝的神情都不屑于流露。 此刻,江森的心思则是全然放在这帐幔之后,那个未曾谋面,却宛若初恋的女人身上。 “这位公子实在是好文采,能饮乎?” 说着,从幔后伸出了一只白似璞玉、柔若无骨的手,端着一个碧绿的玉杯。 这一只手,才是引起了真正的轰动。 “这就是广寒仙子的手吗?” “仙子赐酒,岂是这等小子可以喝的!” “手尚且如此,那又该是如何的美人!” “小子!你敢喝这酒!不怕小爷撕了你?” …… 人群一片熙熙攘攘,江森只当是过耳云烟,他的眼睛只在那只手上。 碧绿的玉杯里,盛满的是鲜红的液体,鲜红如血,却又是带着阵阵的酒香。 这酒香四溢开来,莫说江森,就来台下其余的人也可以清楚地闻到。 “好醇香的酒水!怎么能叫这个小子给浪费了?” “仙子,仙子,也赐我一杯吧!” “是啊,仙子也赐我一杯吧!” “赐我一杯吧!” “仙子......” ...... “吵什么吵!不就是喝酒吗?这就给你们喝个够!”一声娇嫩但又是带着满满不悦的的声音响起。 一个穿着豆绿色齐胸襦裙的小姑娘,抱着一个和她身材相差不大的酒坛子,气鼓鼓地冲着人群喊到。 酒坛给重重地放在了地上,姑娘拍去其上的封泥,登时,一股浓郁的酒香四溢开来,瞬间充满了整间月光小筑。 “好香的酒,这气味果然和仙子所赐的酒气味一样诶!小妹妹,给我来一杯!” “我也要!给我一杯!” “我也要!我也要!” ...... 见这些人争相要酒的样子,小姑娘的脸上露出一个嘲笑,道:“要酒可以!只怕你们没有这胆子来喝这酒!” 说着,就从坛子中舀出满满一杯的酒,酒是鲜红色的,倒在乳白色的瓷盏中,仿若一杯血液。 “敢喝!有什么不敢的!” 这酒才一倒出,酒香更是浓郁,尚未饮到嘴里,可口中就已经有了些许酒气和丝丝甜意。 听见这些人的叫嚣,小姑娘脸上嘲笑的意味更浓了,听她说道:“这酒是用最纯净的古井水结合四时的无根水,用五谷之精酿制而成。需得在椒桂林再经一度春秋寒暑,然后在里面依次放进蟾蜍肝、蜘蛛心、黄蜂胆、蜈蚣足、老蛇皮,沉入背阳水池中雪藏十一个月,才能酿上这一坛艳人香!” 酿酒配以四时,佐以风水,这些都是常有的。在酒中加以些许毒物,也不是什么罕见事,但这“艳人香”却实在有些诡异。 “怎么了?”小姑娘俏皮地吐了吐舌头,“刚刚还一个个抢着要喝的,怎么现在连屁都不敢放一个?” 江森看着自己手中那碧玉杯中鲜红如血的“艳人香”,久久没有入肚。 “这位公子敢喝吗?”帐幔后那空灵的声音传出,“这艳人香可是草月会馆的珍品,那些酿酒大师挤破了脑袋也只为了喝上一口这人间玉酿琼浆,今儿个怎么是成了一杯见血封喉的鸠酒,连个敢喝的人都没有?” 江森依旧看着手中这杯酒,嘴角微微扯动,笑道:“我并非是不敢喝这酒,只是觉得这酒甚是有趣罢了!” “哦?什么个有趣法?” “这明明是用五毒五脏酿制的毒酒,怎么就会取了个‘艳人香’这名字?莫非是要说那最毒妇人心吗?” “呵呵呵,公子说笑了。只是这世间各样事物都有自己存在的道理,人们爱慕美丽的东西,但这些的事物却总有自己存在的方式。若是人们以自己的方式去喜爱它们,它们却是难以有自己的方式生存,既是如此何不如也给自己来些许的保护?蔷薇在百花中最为鲜红艳丽,但它身上却是藏有毒刺;粉蝶五彩缤纷,甚是悦目,但却难料它的翅中隐以毒粉;女人只是一个柔弱的动物,她们除去一个婀娜动人的身姿以外,却没有其他什么能用来夸耀。若不毒得妖媚,毒得煞人,只能做一个牢笼里的金丝雀,这想来也是无趣!” 江森目光慢慢从这酒杯上移到了那个帐幔上,明明与那人就隔了一层帐幔罢了,怎是仿佛隔去了好远、好远。 “仙子这一话倒是叫我想起了我曾听过的一句话...... 正所谓,香水有毒,我想就是这般道理了!” 说罢,一口饮尽杯中酒。 玉杯坠地,人亦扑倒在地。 一丝鲜红从江森嘴角蜿蜒流下,也不知是血,还是那鲜红如血的酒。 “蟾蜍肝、蜘蛛心、黄蜂胆、蜈蚣足、老蛇皮......上虞还是少说了一样,这世间还有什么比得上女人的心肝血更毒的呢?” 第三十一章 结束或是开始 原先喧哗吵闹的大厅,此刻一片死寂。 “皓月西垂,晚星暗淡,夜色已深,今夜这赏月会也到此结束吧。诸位早些安寝,明日再会。” 大厅里被熄灭的灯齐刷刷地亮起,刚刚仅是有星月光的大厅此刻灯火通明,宛若白昼。 这清冷,却又带几丝妩媚的声音从帐幔后传出,原本还死寂的台下,现在又是一片哗然。 “怎么回事?不是说这赏月会可以一见花魁的容颜,怎是人还未见到,就匆匆赶客?” “老子身揣黄金百两要来开这花魁的初苞,现在又要赶老子走?” “什么玩意?岂是你叫我来便来,唤我走便走的?” …… “吵什么吵!”绿裙姑娘个子不高,但中气十足,一声大喊,足以叫整间月光小筑发颤,“我家小姐说的清清楚楚,你们一个个是聋子还是傻子,还不快滚!” “上虞,岂有你这样待客的道理,仔细曹姨待会请你吃爆栗!”曹嬷嬷扭着婀娜的身子,从旁屋走了出来,又转过身子朝众人施了一个万福,“对不住给位客官了,只是先前妾身说过,梳理之事,各凭本事。大家既是文采诗词比不过这位公子,斗酒又不是这位公子的对手,那今夜广寒仙子自然是这位公子的。” “老鸨娘!你这就没有道理了!说写词赋诗,我比不过这小子,我服了。但这个小子才喝了一杯就醉,老子整整喝了三四坛子,又如何说我斗酒也输了?”众人皆是不服气,朝曹嬷嬷嚷嚷道。 “呵……”曹嬷嬷捂嘴轻笑一声,“倒是这位老爷说笑了,这斗酒比的可不仅是酒量,还有酒品。方才上虞已经给诸位敬酒了,但诸位愣是不愿喝,这又怪不得我们了。” “这这这……” 台下数人又气又恨,又难以辩白,怒一甩袖,气冲冲地离去了。 虽有人离去,但亦是有些许人“意志坚定”,怎样都不肯移步。 一个大腹便便、豪绅作态的中年男人,从怀中掏出一个木盒,无视那还在昏迷不醒的江森,径直走到了那帐幔之前。 “这是南海产的明珠,今日献前赠予仙子,只求仙子能慷慨予以一面,叫在下也好好欣赏一下仙子芳容。” 木盒给打开,里面果真是放着一串圆润、硕大的珍珠,比天上的皓月还要洁白,比那满天的星宿还要明亮,粒粒都有龙眼核大小。 南海明珠顾名思义,即是从南海产出的珍珠。这些珍珠取之不易,须得专门的采珠女潜入海底,在极短的时间内搜寻珠蚌,浅海的珠蚌给捞尽了,她们就不得不去更为危险的深海。南海明珠早已给列为贡品,稍显大粒的,只要没有多少瑕疵,都得尽数送去盛京,供皇室使用,故而世面上稍大点的南海明珠往往都是有价无市。此刻这位豪绅献进的这串明珠已经可以算得上是难道的珍宝了。 只是对于这样的珍宝,帐幔后的那人似乎没有多大的兴趣,只是淡淡地说道:“那我就先谢过贾员外了,只是这明珠,还是求员外拿回去吧。” “这......”原先还满面堆笑的贾员外,此刻面色已经有些难看了,“仙子何许如此呢?这南海明珠是不可多得的珍宝,正所谓宝刀赠英雄,明珠配美人,仙子何不收下这明珠呢?” “明珠通明珠,贾员外是说我有眼无珠了?还是请贾员外收回送与自家夫人吧。” “你......”这话听上去平淡,但却暗暗有挖苦贾员外的意思。贾员外几年已经五十有六了,人又生的极丑,前几年仗着家中的钱财强娶了一个美貌女子为妻,此刻这广寒仙子的意思是说那女子是有眼无珠才嫁给了贾员外这人! 不过是一个娼妓馆的名伶,怎是有这么大的脾气? “只不过是一个娼妓馆里出卖皮相的娼妓,给你几分面子称你一声仙子,还真以为自己是什么不食人间烟火的仙人了?老子今日就和你只说了,你愿意从了我最好,若是不从,呵呵......那也得从!”贾员外不怒反笑,大臂一挥,原先隐藏在人群中的几个打手此刻全都显身,朝着那帐幔冲去。 “来啊,把这臭婆娘给我绑回府上,叫她也尝尝什么叫做真正的欲仙欲死的滋味!” 这些打手都是贾员外花钱雇来的,或是些自家府中的护院,听贾员外都这般喊说了,他们也不用客气,推开那些有些慌乱的人群,直直朝这边跑来。 “放肆!放肆!草月会馆岂是你们可以放肆的地方?这月光小筑又岂是你们可以放肆的地方!”绿裙少女大声叫唤,冲上前想去拦下这些涌动的人群,但也只不过是螳臂当车,直接给人摔了出去。 少女平日里跟在自家小姐身后,飞扬跋扈、目中无人的,却没想到今日这些人真的敢向自己动手。这下,她才慌了神,闭上眼睛,等候身子与地面碰触的痛感。 只是...... “小姑娘,你没事吧?” 樊春雷从空中接下了那少女,将其放在了一旁,看着那边混乱的场面,运足内力喊到:“一群大男人欺负一介女流算什么本事?且接我一招!” 双腿发力,从地上猛一跃起。 同时,搭在刀柄上的右手一把抽出陌刀。只见一道白光闪过,比那皓月还要皎洁,比那闪电还要迅猛! “好一招平地惊雷,樊掌门果真是好本事!” 只听“叮”的一声,在樊春雷神情居然拦着一人。 “金先生,怎么?您也对这花魁有意思?”樊春雷看清来者是谁,手中力道更加了几分。 金生水明明手上只是捏了一把折扇,居然可以生生拦下樊春雷这蓄势已久的一招,可见其功力深厚。 “樊掌门说笑了,我只不过是受贾员外之托,给今日之事行一个方便了,还请樊掌门不要为难。”金生水轻轻一抖折扇,一道力劲顿时由樊春雷手中陌刀传到其手腕。 金生水这一抖看似平凡,但其中却有卸力换力的精妙手法,叫樊春雷不得不暂且输下半招。 “樊掌门,承认了。”虽然只是刚照面,但确实已经算是樊春雷输了。 二人相隔五步,樊春雷握刀,金生水持扇,相互打量着对方,却久久没有动手。 而这时,那些打手早就已经冲到了帐幔之前了。 “贾员外,你真是欺我草月会馆只是一些女流吗?”曹嬷嬷站在帐幔之前,也不顾那朝自己这边冲来的人们,看着不远处的贾员外,狠狠说道,“贾曾生!不要以为仗着自家一些钱财,就真以为自己可以为所欲为了!睁开你的狗眼,这边上是什么!” 曹嬷嬷本来就生的好看,此刻含怒,面若桃红,更是显得妖艳,只可惜贾员外是没有什么兴致去欣赏了。 十七八个大汉,皆是虎背熊腰、肌肉发达,面若重枣、须似黑绒,看上去就是力能扛鼎的力士。 还不等贾员外反应过来,数个大汉就一下子涌了上来,贾员外一身肥膘却也难以抵挡这般蛮力,登时给放倒在地。 “回来!快回来!”贾员外朝着那些本要上前为难幔后人的打手喊道,“还不回来救我!” 原先跑去的打手们,见自家主人此刻给人放倒于地,忙是跑回,和那些大汉争斗起来。 贾员外趁乱连滚带爬躲到一旁,看着两方势力酣战,又见金生水与樊春雷在对峙,急声朝金生水喊道:“金先生!快来帮忙!” 金生水却是连看都不曾看贾员外一眼,展开手中折扇轻轻扇动,嘴角露出一个笑容,道:“樊掌门刀法精妙,我实在不堪抵挡,实在无暇脱出手前去相帮,还请贾员外见谅。” “金生水......你......你......你。好!好!好!”贾员外连说三个好字,原先一身华贵的锦服,此刻尽是尘土、酒渍,白胖的连更是涨的猪肝色,“草月会馆、惊伏派、精崇门......都是极好的!我们走!” 说罢,带着手下的人一并离去。 “多谢樊掌门、金门主的出手相助,妾身谢过二位了。”见贾员外怏怏离去,曹嬷嬷含笑上前,朝二人施了一个万福。 “曹嬷嬷言重了,只不过是举手之劳,只是我那兄弟......”樊春雷目光飘到还在地上昏迷不醒的江森身上。 曹嬷嬷捂着嘴嗤嗤一笑,道:“这位公子既是斗酒斗诗都是夺了魁首,那么.....女儿!” “将他带到我房间里去吧。”那声清冷的声音再一次从帐幔后发出,只是比以先前,显得更加冰冷。 曹嬷嬷看着几个青衣小厮上前抬走了江森,又看了眼帐幔后的那个身影,眉头轻挑,道:“莫怪妈妈不疼你,你要怎么样的男人,都是任由你自己去选了,我们这草月会馆里都不曾有这么大的排场。今夜破了玉膜,梳拢了心,以后就安心和妈妈在这草月会馆过日子。” 第三十二章 曾经沧海难为水 江森只觉自己的脑袋发晕发痛,像是给什么硬物狠狠击打过了,用手拍了两下,才稍稍缓解这疼痛。 兴许是这头疼欲裂,才叫他一时没有发现自己此刻是身处何处。只是自己这身下的软绵绵又是什么?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后,江森自然是享受不到什么席梦思的床垫,平日里最多的也不过是铺了稻草的冷炕头,甚至有时候还得将炕头让给年纪已高的三老,自己则是随意在地上将就一夜。只是此刻,身下又为何是如此软绵绵的? 江森定睛一看,这似乎是一床被褥,很是厚实,同时又松又软,其上还散发着淡淡的熏香,躺上去十分舒服。 是木床吗?确实比炕头舒服...... 但是,自己这是在哪里? 猛然从床上坐起,头险些撞上床栏。 这里......是哪里? 自己是躺在一张雕花床上,迎面的还有一张梳妆台,其上有一面镂花铜镜,一个梅花漆盒,又有一只三足青瓷焚香炉,香烟袅袅,映着烛光显像朦朦胧胧。 半开的窗,吹进夜阑的风,拂动朱红色的床帘。这红,这柔,这丝缕,轻轻地抚上江森的脸,也是迷去了他的眼。 这,是女子的闺房吧! 所以,才会有那女子,穿着一袭浅红绣梅鱼尾曲裾,拿着一把黄铜烛剪,依着桌子,剪着红烛。 剪去烧黑了的烛芯,这烛火变得愈发明亮,但江森的视线却是模糊起来。 眯着眼,看着那个熟悉又陌生的身影,轻声唤了句:“宛希......” “公子,您醒了......”那个女子闻声转过身来。 那是一张怎么样的脸? 洗去了所有的粉黛铅华,清秀的五官,兴许是这夜深的缘故,流露着一丝的疲倦。面色白皙,但又白得有些骇人,不见一抹血色。 这算不上是什么绝色美人,但却能在一瞬间叫江森着魔。 “公子可是饿了?要不一齐用些糕点。”这个女子起了身,端出几碟早早就备好,笼在白纱下的糕点。 此时恰是仲秋时节,桂花开的正盛,挂在枝头芬芳的桂花,用不着洗,和着上好的糯米粉、白糖,制成松软可口的桂花糕。恰是一道应时的美味! 桂花糕美,但在江森的心中,这人儿却是比桂花糕还要美。恨不得小心捧在手中,细心呵护,然后时不时小啄一口,看着她白皙的面孔渐渐泛红。 “宛希......你认得我吗?” ...... 女子并没有太多的反应,只是倒了一杯茶,递到了江森面前,小声说道:“公子喝醉了酒,又是睡了小会儿,此时尚未完全醒来,是魔怔了。且喝一杯茶水醒醒酒。” 茶水有些微烫,冒着氤氲水汽,扑到脸上带着清香的茶香,很是舒服。只是江森没有接过这茶。 “你是谁?”他问道。 女子笑了,发出很是清脆的笑声,全身轻轻颤抖,唯独手中那杯清茶没有丝毫涟漪,她说:“我就是这草月会馆的花魁,人们称我为广寒仙子,但你可以叫我吴寐!” 草月会馆的花魁?那些男人甚至愿意争的头破血流,也要博一夜风流的尤物?看其长相却是连这草月会馆里二流的姑娘都不如。 但江森却丝毫不在意这个,只是真若魔怔一般,反复念道:“吴寐?吴寐?呵呵呵......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呵呵呵......求之不得!呵呵呵......辗转反侧!” “公子!公子!”看见江森这般行为,吴寐忙是在一旁喊道,见喊叫无果,便将手中茶杯往边上一放,伸手就朝江森脸上探去。 江森心中思念袁宛希,早就是已经久念成疾,今日终是一并爆发而出,便是入了魔怔。此刻忽觉面上一痛,才稍稍回过神来,原是吴寐上前用手死命掐着他的人中。 当吴寐瞧见江森眼神回复清明,知是江森清醒过来了,急忙松开手上力道,说道:“冒犯公子了......” 江森知晓方才是自己魔怔了,也不怪罪吴寐,反倒是道歉说道:“惊到仙子了,抱歉。”权衡了一下,决意还是开口问道:“仙子真的不认识我吗?” 眼前这人乍一看,确实很袁宛希有三分相似,但此刻细细看来,还是有些许的不同。但江森还是不愿意放弃这丝毫的机会,故而开口问道。 吴寐摇了摇头,道:“今夜是我与公子初见,瞧见诗才过人,且是酒品上佳,故而对公子侧眼。倘若有什么误会,吴寐先在这里道声歉了。” “这般......”江森不去看吴寐的表情,低着头,似悲似叹,低声吟道:“人散小楼静,月半寒潭清。推窗邀夜影,闲数覆叶町。孤枕凝玉泪,凉榻冷凄凄。当晓复归去,意郎莫含啼......这首诗,是仙子写的吗?不知为何,却是叫我想起了某个故人。” 因为江森的头一直低着的缘故,所以他无法发现,就在这一刻,吴寐的神情瞬间变了! “故......故人吗?” “嗯。”江森抬起头,不知什么缘故,这广寒仙子明明不是什么绝色美人,但似乎有着一个难以描述的魔力,总是吸引着人的目光难以离开她。 她的眼睛半闭,但瞳孔却是放大,手臂紧贴腿部,手指隐隐竖起,小腿轻轻颤抖。 江森前世是一个商人,为了更好取得利益最大化,他从小就接受了各色的教育,其中就有一门商业心理学。 瞳孔放大,手臂紧贴腿部,手指竖起,小腿颤抖,这都是一种心理微动作,表明这个人心中极度的不安,是愤怒、恐惧,也是紧张! “仙子!”江森双手忽然搭在了吴寐的手上,“这诗......究竟是谁写的!” “公子......”因着江森的动作,吴寐反倒是镇静起来了,“夜色已深了,让奴家服侍公子就寝吧!” “仙子......”江森抓住那只柔若无骨的手,认真地盯着吴寐的眼睛,“告诉我好吗?拜托你了!” “这......”吴寐看着江森这炽热的目光,一下子不知给如何反应,最后竟是换作一抹微笑,“公子即是如此有文采,那就请公子在一炷香的功夫内为我赋诗一首,若是和我心意,我就告诉公子。” 说着,从漆盒中取出一支熏香来,插在三足青瓷香炉内,吹燃了火折子,点着了熏香。 这熏香绝非凡品,刚一点燃就是流烟吐雾,腾出一条条云龙。 “仙子你......何必呢......” 江森只能看着吴寐将那香点起,然后望着香烟袅袅,裙裾摆摆。 “曾经沧海难为水......”一句话突然涌上江森喉间,然后再毫无意识地说出口去,先是一愣,但终是叹了口气,继续说道,“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第三十三章 这夜无寐 夜已经很深了,这凝聚到最极致的黑暗,又是似乎在一瞬间将欲发亮。 也许是因为这夜深的愿意,吴寐的面色愈发苍白,白的可怕、白的骇人。 她的身子有些颤抖,是因为紧张?恐惧?还是悲痛? “曾经沧海难为水?”她的身子连同她的声线都是在发颤,“那究竟谁是沧海碧波,谁又是巫山行云?公子究竟要找的是谁人?” 江森不知道眼前这个人为何要有这般的反应,但是还是下意识地说了一句:“抱歉.....” “无事......是我失态了。”吴寐伸手轻轻抚了下自己的连,挤出一个笑容,“其实那首诗确实不是我写的。” 那首诗?哪首诗? 知晓复归去,意郎莫含啼。 “我家中有一个胞姐,与我有六分相像......” 江森突然觉得自己的心脏给无形中一只大手捏了一下。 “我这位阿姊,是家中长女,生来就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可惜她似乎是天智不足,旁人孩子一两岁就开始牙牙学语,可我这我阿姊足足要等到六岁才会说话......” 吴寐看着江森,神情很是温柔,尤其是那目光,总是有一种说不出的暧昧。 “阿姊她自幼身体不好,更得人见怜。我家是望族世家,就算是女子都要自幼读书写字,六岁时候便会有西厢先生来传道授业解惑。可我这位阿姊,却要等到十岁了,才识字。” 江森不明白吴寐为何要说这些,却见吴寐说到此刻,嘴角竟是露出一个苦笑。 “十岁识字、十一赋诗、十二写文、十五为经传写注,十九岁时当地最有威望的宿儒甘愿自持弟子礼......” “你......你姐姐长什么模样?”一个念头涌上江森的脑中。 “我姐姐?与有我六成相似。一双丹凤眼,两弯柳梢眉,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虽不及我这般妖艳,但亦是一绝色女子!” “你?”江森望见身前这个吴寐应该还算不上有什么倾国之貌,凝神细视几眼才发现,原来不过是一张画皮。 “这张画皮是当日离家时,家母为我亲手贴上的,还望有一人能有人能将其揭下......”不知道是不是江森眼花,竟是看见吴寐白皙的面皮突然红了一下。 “仙......吴姑娘,敢问令姊身上可有什么印记?” “印记,却不知公子说的是什么?” “左臂上......” “左臂?” “嗯,左臂......一点朱砂痣!” “朱......朱砂痣?” “在手臂内侧,离手肘有两指宽,有一点朱砂痣!” “你......”吴寐眼中是无法压抑的惊讶,“你究竟是谁?” “我?”江森不知道自己此刻该是神情,该是悲吗?是喜没?太多的情绪,此刻却是能如此镇定,“我是姐夫!” “不可能!”此话一出,吴寐马上喊道,“我阿姊一生不曾离家,根本不可能认识什么外人,更不能有什么念郎!” “是吗?”江森此刻反倒愈发的平静,“那那首《夜寤寐》又是为谁写的?” “这......你究竟是谁?” “我是袁宛希的丈夫,也就是在这个世界中你的姐夫。” “真的......真的是姐夫吗?”吴寐的双目之中不知何时已经噙着泪水,“姐姐果然是姐姐......” “我是来自金陵吴家,吴家是当地的世家望族。我父亲是当代家主,我可谓是自幼受尽各般宠爱,我的姐姐是一个痴儿,她不及我漂亮,每天都把自己搞的脏兮兮的,六岁了甚至还不会叫一声爹娘。我一直觉得其他对姐姐好,只不过是怜悯她,而我才是真正被捧在家人手心中的宝贝。但是你知道吗?当我那个痴儿姐姐终于一天喊了声爹娘的时候,我父母是多么开心?我从来没见过他们这么高兴过,或是说从来没有对我这么高兴过! 爹娘喜欢我那个痴儿姐姐,却不喜欢我们这个聪明伶俐的正常孩子?所以我用尽了所有的方法去讨好我爹娘,我每天去学诗书礼仪,去学琴棋书画,而姐姐每天坐在院子里的沙坑里玩泥巴。每每听到父亲对我的夸奖,我心里总是说不出的喜乐,但这一切却在我姐姐十岁那年又变了! 姐姐还是姐姐,只不过是那个痴儿罢了!哪怕会读书赋诗,也不过是那总把自己弄的脏兮兮的姐姐!她凭什么抢走我的一切?我因为她,离开了那个家,我来到这个娼妓馆,做了一个最低贱的娼妓,但到头来,还是她!呵呵呵......哈哈哈!” 江森看着吴寐这癫狂的模样,也没有说什么,只是静静地坐着。 “公子.....我究竟是哪里不如我姐姐?” “这......”江森突然觉得眼前一片模糊,这个吴寐好似变了个模样,变得那么熟悉...... “宛......宛希?” “阿森!” “宛希?真的是你吗?宛希!” 江森紧紧抓住眼前这人,一缕幽香在鼻间弥漫,视线愈发模糊起来。 一道晚风吹过,透着彻骨的寒意,江森闭了眼,轻声说了句:“吴寐,对不起......” 吴寐看着半开的窗户,眼中闪烁过一瞬的寒意。 今夜,就这样吧! 一道灰影从屋檐闪过,然后在昏暗的街道上穿过,至终来到那家名唤醉仙楼的酒家。 灰影进了那间装潢最奢华的房间,房间的主人还没有睡,坐在棋盘前对着棋谱下棋。 “鬼爷爷,您回来了。” 女子放下棋谱,对那个灰衣老鬼柔柔笑道。 老鬼环视四周,打量了好一会儿,知晓这边上没有旁人。这才上前行礼,道:“老奴过失,叫郡主久等了。” “不久不久,到现在才看了两页棋谱,鬼爷爷倒是很快了!却不知鬼爷爷看到了什么?” 老鬼也不和这女子客套,说道:“江少爷被带进了那花魁的房间,不过倒没有发生什么。那名唤吴寐的花魁妄想给江少爷下迷药,不过已给我打乱,估计她也不敢妄动。只是......” “只是什么?” “江少爷似乎在寻找一个人......” “女人?” “嗯,一个名叫袁宛希的女人。江少爷自称是那个女人的丈夫,那个女人好像是金陵吴家一个不出世的天才。” “如此?” “郡主可要老奴去金陵除灭那个女人?” 女子笑着摇了摇头,端起一杯温热的茶,浅浅饮了一口。 “比起那个女人,我倒是更恨恶几个人。倒是需要现在早点除去的。” 沾着茶水,在棋盘上写下了几个名字。 老鬼看着那几个由茶水渍写成的名字,嘴角露出了一个噬血的笑容。 “老奴领命。” 第三十四章 铜卦铁算 当江森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日照三竿了。 是宿醉的缘故吗?此刻江森的脑袋有些晕眩,不过和昨夜比起来,已经好上不少。 昨夜 ...... 江森看了一下自己身子,长舒一口气。 身上的衣物有点凌乱,但好在还是都在身上。不该脱的地方没有脱,该脱的地方,也是没有脱。 依旧是这间房间,梳妆台、铜镜、漆盒,都还在原本的位置。 黄铜烛剪也在原先的位置,红烛已然成灰,而那剪烛的人却已经不见。 “咚咚咚。” 有人轻扣房门,江森轻呼声“进来”,那人也就开门入内。 吴寐端着一个黄铜脸盆,里面还浸着一块白细棉布。 “奴家来伺候公子洗梳。” 江森没有拒绝,因为他望见吴寐的眼角还有残留的泪痕。 简单洗梳后,江森也不决定逗留,现在他要做的就是去和樊春雷道个别,然后就起身往金陵去。 “公子留步 ...... ”江森听见身后有人轻轻唤道。 江森转过身,发现是吴寐在叫唤自己。 “吴家在金陵是世家望族,公子只需稍稍打听就可以找到。只是我姐姐一事,也算是家中禁脔,是不会叫外人过多知晓的。我这里有一个信物,公子拿着之后自然可以多有些方便。” 江森看着吴寐递来的那个锦囊,没有拒绝,也没有接受。 他就这样看着吴寐,这时他才发现吴寐的发髻已经变了。 “昨夜是我的梳拢之夜,我的第一次是公子的,那便是永远是公子的。奴家在此候着,还望公子莫要忘记了。” 江森接过锦囊,和这个世界的道谢方式一样,江森给吴寐长作一揖。 吴寐避开了,没有受这一礼。 江森思索了一下,上前,将吴寐一把拢到怀里,然后轻轻吻了下她的面颊。 “thanks” 转身离去,不再回头。 吴寐抚着脸上还待着微微温度的吻痕,表情有些呆愣,嘴角不自觉勾起一个笑容。 “小姐 ..... ”上虞端着一碗酒酿丸子走了进来,“我都和厨房说了,您不吃这甜腻的酒酿丸子,但他们就是不听。就让上虞帮您效劳吧!” 吴寐没有理会上虞后面的话语,端起那碗酒酿丸子,大口吃起来。 “小姐!”上虞表情是又惊又痛啊,明明自家小姐是不常吃这些甜食的,故而多是自己代劳,今日怎是变了性? “叫你昨夜把那只蝙蝠放进来,坏了我的好事,还想吃这酒酿丸子!”吴寐大口吃着这甜糯的酒酿丸子,眉头还是不自觉皱了一下,“果真是太甜腻 ...... ” 上虞哭丧着脸,不愿去看自家小姐大快朵颐的模样,嘟着嘴,喃喃道:“什么蝙蝠?明明就是自己嘴馋嘛!” 且说,另一边江森走出吴寐的房间,离了草月会馆,便是打算去与樊春雷道别。没走两步,就听路上有行人交谈道: “喂,你知道吗?昨天晚上惊伏派、金崇门都在一夜之间给灭门了,真是一夜命丧,鸡犬不留!” “啊?这是怎么回事?虽说这惊伏派、精崇门不是什么名门正派,但在我们这知更县也算是一个庞然大物,也不曾听谁说过他们有与谁结过仇的,昨夜怎就受此灭门之灾?” “我倒是听说,昨夜这两个门派惹怒了贾员外,不会是贾员外派人给灭了吧?” “哈哈哈,我看你是不知道吧,昨晚可不只有惊伏派、精崇门罢了,听说贾府也给杀去了大半。贾员外脑袋都给扯下来丢在猪圈里,贾夫人虽然没有死,但也已经是疯疯癫癫的了,一个劲地说是有鬼!” “有鬼?莫不是真的有鬼吧?” “谁知道呢?倘若不是鬼,又有谁能一夜之间杀了这么多人?” ...... 江森刚刚还想着去与樊春雷告个别,却不想听到的是这个消息。 一路狂奔回惊伏派,远远就闻道一股血腥味。惊伏派已经给当地官府封了,尸体也尽数转移去了府衙。江森去了府衙,身上还有一些银票,求那些仵作通融一下,终也是见到樊春雷的尸体。 给人捏断了颈项,也算是死个痛快,至少还是留下了一个全尸。 江森攥紧了拳头,在前世,江森也有过不少狐朋狗友,真心的好友有,那些趋炎附势的也是不少。这个樊春雷也江森也只算是一个初见,甚至还分不清这人是善是恶,今日天人相隔,在江森心中总是有一说不出的感受。 “樊兄,走好。今后若是有机会,兄弟一定会为你报仇的!” 为樊春雷盖上白麻布,惊伏派其余人有家属的自然是有家人来安排后事,但樊春雷既然是一个孤儿,如今门派给灭,竟是连送终的人没有。江森给仵作留下一些银两,拜托他们预备一副薄棺,叫樊春雷至少也是能过入土为安。 走出府衙的时候,江森突然觉得身旁一阵阴风吹过,身子一阵虚空。朝南边看了眼——那里是白石村的方向,自己似乎也没有太多牵挂。 这下,自己倒是可以孑然一身潇洒地离去了。 去街上置办了一下物品,尽是些路上要用的。掂量了一下自己身上的钱财,决意还是等等去买匹马来。 走在街上,这时候的街市所不如前世那样的繁华,但好歹也是有了雏形。街上各样的叫卖不绝,像是菜蔬、肉食、糕点,再就是一些用品。 “命道无常天注定,运转更变看不清。人生若晓铁算仙,何许命终叹哀情?” 一袭石青道袍,一竿杏黄旗幡,头戴一顶九梁巾,脚踩一双三耳布鞋,留三缕长须,仙风道骨、遗世独立。 “公子,我瞧你与我有缘,何不叫贫道给你算上一卦?” 江森知晓这个道人打扮的算命先生是在与自己说话,也止下脚步,看看他要说些什么。 只见这道人在一棵樟树下摆了一个摊子,放着两张板凳,一张矮桌,边上又挂着一个布幡,上书四个大字——铜卦铁算。 “不知这位道长有何指教?”因为前世袁宛希尊儒崇道的缘故,连带着江森也对道士有几分好感。 道人捋了捋胡须,笑道:“贫道道号纯阳,人称铜卦仙师。这指教不敢,只是见公子额上紫气云绕,不似凡人,故而想给公子算是一卦。” 说罢,从布囊中取出三枚造型古朴的铜钱,看似随意地朝桌子上一丢。 “哦?”铜钱在桌子上翻滚,过了一会儿才止了住,看着这铜钱在桌上摆出的卦象,道人的表情有些怪异。 “怎么样?”江森不懂什么算卦,但从这位纯阳道人的表情上,倒是可以看出几分。 “不得了啊!不得了啊!”纯阳道人很是激动的模样,“公子果真是人中龙凤!非但自身气运极佳,甚至是旺身旁人的运道。与公子交好之人,可避去三灾八病、五劳七伤,这是几世才修得的福气啊!到时候若贫道要渡劫,定是要寻见公子 ...... ” 道人满面含笑,却不见江森一面寒霜。 真的是这样吗? 与自己交好之人 ...... 江森下意识朝南面望了一眼。 丢下几个铜板,自顾离去。 第三十五章 乞丐 马匹多是在城外买卖,江森需得出了城才能买了一匹合适的马儿。 看着那城门,江森心中一阵感慨,那日自己与三位叔叔一同进了这城,今日总算是要离去了。 看见城门旁的几个乞丐,不免想到那日自己在醉仙楼的遭遇,也不知是该笑还是该怒。 “大爷!可怜可怜我们吧!” “大爷,行行好!我都三天没有吃饭了!” “可怜啊!可怜啊!我的腿啊!大爷啊,我好可怜啊!” 这些乞丐见江森走近,便是大声喊叫,企图博得江森的怜悯。 江森不是什么多愁善感之人,但也不是什么心硬的人,几个铜板子,还是慷慨地施舍给这些乞丐。 “谢谢大爷!谢谢大爷!” 这些乞丐得了施舍,也是识相地道了谢,不再嚷嚷。 当然,这是大多数。 一个全身脏兮兮、蓬头垢面,看上去年纪也不小的老丐,突然起过身来。跌跌撞撞地朝江森走来。 “你们成双成对,叫我孤枕难眠!哈哈哈,成双成对了!” 这个乞丐疯言疯语的,定是一个癫人,江森倒也没有过多在意。 老丐走到江森身边,他的步履有些混乱,走起来摇摇摆摆的,故而好无悬念地在江森身上撞了一下,也不道歉,继续跌跌撞撞地朝前走去。且是一边走一边喊:“你们这些贱人!烧死你们!烧死你们!哈哈哈!” 没有过多地理会他,江森只是自顾出城去。 前世江森也算是一个富贾豪绅,像骑马这般事儿,也是不少做。平日里有暇时到马场骑骑马,久了也算是有些本事。起码,这相马技术还是有所长进的。 到了城外的贩马的地方,到马厩里挑选了还一会儿的功夫,终是找到一匹脾气温和且脚力较好的马儿,不在于能跑多块,但足以耐久。 这个世界的生产力和原先那个世界永远不能比,一匹驽马也须得三十五两左右,若是较好的骏马,就得五十多两。折合成华夏币也有五六十万,比得上一辆中档车子。 江森这匹马儿,卖家开价四十两,最后还是给江森砍价至三十五两。 江森将手伸入怀中,打算取钱付款,但就在他伸入的那一刻,他的神情变了。 他的荷包,吴寐给的锦囊,以及陈子长给的那个木盒,此刻全都不见了! 江森自认为自己是一个小心谨慎的人,丢掉是绝对不可能的。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给人偷去,那究竟是谁能这样悄无声息地将自己这些东西偷走? 江森心中已经有答案了! 冲到城门口,那些乞丐还在,只是那个疯癫老道却是已经不见了。 “大爷,行行好 ...... ” 这些乞丐话未说完,就给江森一把抓住衣领。 “大爷 ...... 别!有话好说 ...... 别!” 这个乞丐看着江森狰狞的表情,身子奋力挣扎,但在江森的铁手之下也是无济于事。 “那个老丐呢?那个老丐去哪里了?” “老 ...... 祖,老祖 ...... 在城西城隍庙 ...... 大爷饶命!我什么都不知道!大爷饶命!” 江森将这个乞丐狠狠丢了出去,怒气冲冲朝西边走去。 知更县城西本有一处城隍庙,曾经香火极盛,庙里最多有大小道士、道童十数人。但随着城东土地庙的兴起,这城隍庙也渐渐荒废下去,庙里的道士跑的一个不剩,这城隍庙也就成了成了乞丐浪人的住处。 江森杀气腾腾地冲进这城隍庙,那些在城隍庙里歇息的乞丐也不敢拦阻,只敢把身子藏在水缸、经台、香炉后,暗中窥探。 “北城门的老乞丐在哪里?”江森朝那些躲藏起来的乞丐喊到。 只是这些乞丐尽是些胆小如鼠之辈,此刻全身颤抖,莫说是回话,恐怕江森一个眼神都可以叫他们昏厥过去。 这时,一个声音从大殿里传了出来。 “儿子,可是在找你爹爹?” 江森朝大殿望去,正见一个破布褴褛、蓬头垢面的老丐侧卧在城隍爷法身前的供桌上。 “老贼!还不把我的财物还我!否则少不得你一阵好打!”江森向前冲去。 老丐眼睛半闭,很是慵懒的样子,对江森也不多加理会,只是轻弹一下手指。 原本气势汹汹冲进大殿的江森,竟然忽觉右腿膝盖一软,朝城隍爷法身扑倒了下去。 “乖儿子,何必行如此大礼?”老丐看着江森这模样,笑着打趣道。 好在地上铺了一层稻草,江森虽是吃了一口尘土,但也没摔出多大伤势。他眼尖,望见自己右腿边的地上有一颗石子,又回想起刚刚老丐那轻弹手指,知晓这老丐定是有武功傍身,登时不敢嚣张,就算是扮猪吃老虎,也不能来强的。 “方才是晚辈无力了,这给老前辈赔礼了。”江森起过身,拍去身上的尘土,然后朝老丐行了一礼。 老丐也不再躺卧,起过身来,看着江森这举动,竟是大笑起来,拍着手笑道:“你这小子眼力不错,只可惜骨头太软,爹爹怎就生了你这个孬儿子呢?” “你 ...... ”江森本想反唇相讥,但念想这老丐的武功精妙,脾气古怪,决不能来强的,那些银两倒是没有什么关系,只是吴寐给自己的信物,已经陈子长留个自己的木盒决不能丢失,故而还是放低身态,“前辈教训的是。” 听江森这般都可以忍耐,这个老丐也有些惊奇,坐起来饶有兴趣地打量着江森,笑道:“不错!不错!确实有爹爹年轻时候几分英姿,也难怪能骗到人家姑娘。” 江森见这老丐神态似有些缓和,更是放低声线,柔声问道:“老前辈,刚刚晚辈丢了些物件,不知道前辈可有看见。” 江森的东西明明是给老丐偷去的,又怎是丢掉的呢?江森此刻这样子说,不过是为了缓和自己和这个老丐的关系,总不能此刻指着老丐的鼻子,大骂这个老贼吧? “物件?可是这些玩意?”老丐变戏法般拿出几个东西,不正是江森丢失的荷包、锦囊、木盒吗? “正是这些!老前辈侠义道德,替晚辈收了这些事物,晚辈实在感激不尽啊!” “拿去!”不等江森的客套话结束,那个老丐竟是将手中东西一丢。 江森一惊,那荷包还好说,但那个锦囊和木盒可不像是耐摔之物。满是伸手去接。 只是 ..... 这些东西的触感怎么会是这般冰冰凉凉、滑滑溜溜? 低头一看,竟是一条黑蛇! “我儿,爹爹这见面礼不错吧!哈哈哈!”那三个东西分明还在那个老丐手中。 好在这黑蛇只是一条死蛇,虽是恶心,但也不会怎么伤人性命。江森将手中的蛇尸一丢,望着那狂笑不止的老丐,心中是难以遏制的怒火。 只见这个老丐拿起荷包放在鼻子下嗅了嗅,面上露出一个厌恶的表情,骂了句:“铜臭味!”说着就把荷包随意丢在一旁。 又是拿起那个木盒嗅了嗅,眼神忽然一变,看着江森笑道:“小伙子背景不错,竟有如此宝物傍身!” 说着,也将这木盒丢回给了江森。 最后,这个老丐拿起了锦囊嗅了嗅,原本稍稍有些舒展的眉头,此刻再一次紧紧皱起:“女人的脂粉味!”撕去锦囊上的封线,将里面的事物掏了出来。 看着老丐这般的动作,江森真是怒不可遏,倘若因着这个老丐的缘故,致使自己与袁宛希无法见面。自己就算是拼得一死,也要咬下这个老丐身上一块肉! 只见老丐掏出一支镶珠金簪,做工精美,一看就不是寻常人家能有的。 “小子!这是什么?” “这 ...... 这是我与我妻子的定情信物!” 确实,这个信物就是江森前去寻找袁宛希的,可谓是定情信物。 一听是定情信物,这个老丐的神情登时大变。 “定情信物 ...... 呵呵呵 ...... 定情信物!哈哈哈 ...... 好一个定情信物!”这个老丐突然变得癫狂起来,指着江森大骂起来,“你们都成双成对,唯独我孤家寡人!凭什么那么有情人终成眷属?为什么我就要孤独终老?哈哈哈!” 两只手,将这个金簪用力一掰,原本完好的一个金簪,登时就成了一个“金环”。 “不!”江森绝望地喊道。 第三十六章 疯子 那是吴寐给自己的信物,是叫自己去寻找袁宛希的重要凭借,但现在...... “不!”江森不顾一切,挥动起拳头,朝那老丐冲来。 看着江森那个不自量力的行为,老丐轻蔑一笑,手指轻轻挥动,无形之中仿佛有一道气劲,将江森震出四米开外。 老丐玩弄着手中的“金环”,嘲笑道:“你们这些所谓的有情人终成眷属。我就是看不下去!没有一点本事,还想着和谁终成眷属?哈哈哈!” 江森给那个无形气劲震出数米开外,直接给倒在了城隍庙大殿的门槛上,目中含恨,盯着那老丐。 他隐约想起,自己那日与三位叔叔告别的时候,谢二曾告诫自己,行走江湖有几种人是万万招惹不得的。所谓和尚、道士、女人、乞丐还有疯子。 只是在这城中还没有几日,江森却已经将这些人近乎招惹过一遍。 吴寐是女人;那个纯阳道人是道士;还有眼前这个人,既是乞丐又是疯子。 倘若叫谢二来说,这五种人当中哪个最为难惹。他定会说是女人。 确实!莫看女人平日里温温和和,对人百依百顺的,但一旦疯癫起来,其思维与手段,绝非是一般男人能比拟的。 然而对付女人,还是有相应的套路手段,唯独对上疯子,那才真是叫人伤肝伤肺! 老丐还在把玩着手中的金环,江森也顾不得身上的疼痛,心中暗想对付这个老丐的计谋。 看这个老丐的模样,有如此功夫在身,却是沦落到这般地步,又是疯疯癫癫的,定是给什么事情伤过。也不知是肌体肺腑的外伤,还是痛彻心扉的内伤。 “老前辈。”刚刚那一摔,已经叫江森的头脑清醒许多,自己若硬碰硬,绝对不是这个老丐的对手,此刻能做的只能靠这样的迂回,“您若是心仪这金簪,大可取去,只是晚辈有一事不解,还请前辈指教。” “放屁!老子岂会喜欢你这个金簪?我现在只是将其扭成金环,小心等等就把它揉成金丸!”老丐的反应虽有些出乎江森的预料,但还是在一定的情理之中,江森也是有所准备。 先见江森顺水推舟,说道:“老前辈既是厌恶这个金簪,何不还给晚辈。然后叫晚辈请前辈去醉仙楼好好饮上两杯,岂不快哉?” 岂知江森刚是说完,老丐就呵呵一笑,道:“小子莫要套路老子,老子这么多年可不是白活的!老子要孤独终老,岂可叫你们这些小东西一共白头?我就要拆尽天下恋人,叫你们如何有情人终成眷属!” 江森心中咯噔一下,往先在和樊春雷喝酒时,也有听他诉说当地一些奇闻怪事。其中就说到有一个疯道士,因为爱上别家的姑娘,最终求不得以至发疯,立志要拆尽天下情侣,莫不是就是眼前这位?如今樊春雷死于非命,一些事物也不可能再去询问他,也不知眼前这个老丐的本事与樊春雷比起来孰强孰弱? 江森一面思索,一面打量这个老丐。老丐虽是衣衫褴褛,满是草屑尘土,但那衣服布料似乎极好,看上去确实有几分像今日见到的那个算命先生的道袍,看来眼前这人确是那个疯道士了。只是知晓了他是这个疯道士又如何?岂能叫江森有什么更好的方法去对付他吗? “道长!”江森也不顾的太多,开口叫唤道。 果不其然,这个老丐闻声后确实面色一变,盯着江森厉声问道:“你叫我什么?” 江森心中暗喜,看来这招行得通,连忙答到:“自然是叫道长。” “你认得我?”老丐双目如刀刃,要将江森剖析上几个来回,“见你头顶紫气萦绕,身上真阳未泄,虽没有多少内力,但根骨极佳。你莫不是师兄新收的小道士,叫我回观里的吧?” 听老丐这般言语,江森怎能错失良机?忙是应道:“弟子拜见师叔,方才弟子无礼,还请师叔莫怪。” 老丐笑了起来,露出参差的黄牙,说道:“免礼,免礼!师侄此番前来,究竟是为何事?莫不真是师兄唤你来叫我的吧?” 既是老丐如此认为,江森也没有道理去否认,点头嗯了声。 老丐笑道:“乖侄儿,且走进,叫师叔好好看看。” 江森自当是老丐已经消去所有猜疑,也没有过多防备,真是走近前去。 “侄儿啊......你怎么不早说你是我师兄的弟子呢?若是你早说,我也可......早点送你去死啊!” 一指毫无征兆,突然点上江森的右肩。明明只是一指而已,怎么会有如此大的力量?竟是再一次将江森击飞出去。 “无耻小儿!咋不冒充你爹爹的乖孙?我师兄的弟子?呵呵,我师兄的弟子岂会身上连一点内力都没有?再说,若是我师兄知晓我在此处,岂又容你在此打草惊蛇?岂不直接前来将我捉拿回去?” 这个老丐唠唠叨叨说个没停,只是此刻江森的右肩犹如铁烙过般炽痛,哪还有什么心思去理会老丐说什么。 “你这老贼!”都到了这个份上了,江森也用不着和这个老丐客气,“世间岂有这般人,盗了钱财还是这样理直气壮,仗自身武艺,却是在此欺侮弱小!” 纵然江森怎么辱骂,老丐也自当什么都没有听见,撇嘴笑道:“我自己花本事偷的东西,你凭什么要回去?有本事,就自己过来抢啊!” “你!”这哪有什么武术宗师的样子,分明就是稚儿的无赖!“哈哈哈!” 江森不怒反笑,且是笑声愈发激烈,叫屋外那些乞丐都各个屏气敛声,不敢有所异动。 “你这老小子!竟是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小儿!说甚!”见江森已经撕破脸皮,老丐本就不怎么客气,“信不信老子撕了你这臭嘴!” “老儿你莫要嚣张!不就是没钱给姘头置办首饰吗?和小爷说一声,立马就给你十万八万的,小爷眼睛都不眨一下!” 江森嚣张的言语,真正激怒了这老丐,只见他伸指朝石制供桌上一戳,原先完好的桌面顿时出现了一个窟窿。他恶狠狠地盯着江森,说道:“你且把话给我说清楚!什么姘头?什么首饰?” 江森冷哼一声,笑道:“你莫要给我装糊涂!真当我不知道你要做什么吗?不就是偷去我的金簪,要拿去赠给你的姘头吗?” “哎呀呀!小儿!你作死!”老丐大怒,举起右手,一阵凌厉的指风在指尖翻腾,杀气十足! “哼!我看你就是赶着将我杀死后,好将这金簪献给你姘头吧!”江森面不改色,厉声呵道。 “小儿!气煞我也!” 江森只觉一道金光闪过,老丐手中的金环却已经消失不见,又恢复原先金簪模样。竟是深深刺入江森身边的一块石碑上,整支没入,只剩下一朵珠花镶嵌在石碑表面。 这支金簪是由黄金制成的,黄金性软能将其揉成一个金环倒也没有什么困难的,不过是需得手劲大上一些。只是现在这将整支金簪没入石碑中,靠的就不仅是手劲就够的,按照这个世界的说法,这该是何等内劲,又该是何等手法? 金簪已在身前,江森也不敢再做放肆,悄悄去拔出金簪,却发现这金簪实在深入,需得极大力气才可拔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其取出后,向那老丐稍稍行了一礼,便快步走开了。 看着江森离开,老丐也没有多加阻止,亦没有说什么。直到江森完全消失在他眼中,才听他轻轻叹了一声:“张千一的弟子?我可打不过那个疯子! 疯子?呵呵呵......我也是疯子!我也是疯子!哈哈哈!” 这般不知缘由地癫狂了好一会儿,慢慢止息,侧头北望,眼中已含一片浊泪。 第三十七章 飞天宗 取回自己的物件之后,江森也不着急。知晓那个老丐若是要为难自己,恐怕自己跑的再快,也是无济于事,还不如在此大大方方地倘若离开。 走了好一会儿,见身后依旧没有动静,江森知道那个老丐是不会再来为难了,倒是舒了口气,再疾步朝北门走去。 方才与马贩子说好了那匹马儿,此刻亦是留在那里,给过贩子银两,取过马儿,江森终是要上路了! 夕阳古道、孤人瘦马,说不上有多欢喜,也说不上有悲凄。 马,是顶寻常的灰白马;人,是顶寻常的青年人。 江森现下正是鲜衣怒马的年纪,但是他心中早就失去了鲜衣怒马的狂情。穿着一件青色圆领袍,头上不戴冠帽,腰间也不佩剑,像是一个落魄书生,又像是一个闲散诗人。 左脚轻夹马腹,口中喊声:“驾!” 一骑绝尘,在天边,又在眼前。 江森虽然心中思念爱妻,可谓心急如焚,但也是知晓这等事是急不得,倘若卯足一气冲到金陵,到时候却是损了自己的身子,才有爱妻见面,便要天人相隔,实在是得不偿失。故而白昼行路,夜间安歇,一日三餐皆是定时吃喝。几日下来,虽是有些行路的疲倦,但身子还算是康健。 走了几日,途径几座小村庄,今日终是又见一座城郭。 牵着马儿在城里慢步,这几日风餐露宿的,虽是吃喝不缺,但也鲜有几顿热食,现下还是找家食铺,吃上一碗热汤面为好。 “驾!驾!走开!走开!驾!” 就在江森四处寻找食铺的时候,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夹杂呼喊声从身后传来。不等他转身去观望是何事,一匹黄骠马直直从身后窜出,夹带一阵疾风。只见一个身着飞鱼纹曳撒、腰间佩刀的男人骑在马背上,奋力挥动马鞭,催赶马儿快行。 这里并不是一座小城,甚且比上原先那座知更县城还要大上几分。主街道上的板石道较为宽敞,虽无法像盛京的麒麟道那般可八驾齐驱,但也足以四驾齐驱。 可奈何这黄骠马在此飞驰,哪里顾得上旁人,掀起一阵罡风,扬起一卷黄尘,撞翻了周边小贩的箩筐,踏坏了摆放的商货,甚至还将江森也挤了开来。 “滚开!莫要挡路!” 面对周边商贩的哀道,这个男人却是挥起一鞭子,打出一个响亮的鞭花,随后便飞驰而去。 江森站稳身子,拍去身上的灰土,看着那个潇洒离去的背影,按耐心中的怒气,吐出一口浊气。 方才想要吃面的好心情,此刻倒是消失的一干二净了。 “小兄弟......” 一只手突然搭在江森的左肩上,江森转身一看,原是几个身着布衣的高壮大汉,为首的是一个长着一对三角眼的年轻男人。 “看小兄弟面生,应该不是元嘉人氏吧。”那个长着三角眼的男人看似友善地走上前来,眯笑着对江森说道,“小兄弟,你莫要害怕。在下是元嘉县华山飞天宗的沈晓飞,若是小兄弟不嫌弃,可叫我一声飞哥。” “哦,原来是飞哥啊,小弟江连木,是知更县人氏,途径宝地,也不知飞哥有何贵干?”江森前世是一个商贾,商贾能进能退,这扮猪吃老虎的本事,是万万不可少的。 飞哥依旧含笑,看着刚刚那鲜衣怒马消失的方向,说道:“江老弟可知刚刚那是谁人吗?” “那位?小弟愚昧,还请大哥指教。” “哈!老弟啊,你可是摊上大事了!”那人三角眼眯起,模样更是显得猥琐异常,侧身靠近江森,俯身到他耳边,轻声说道,“方才那人是锦衣卫小旗,瞧见他那一身老虎皮没有?啧啧啧,这年头,能穿上一件飞鱼服,莫说在外面这小小的一座元嘉城,就是到了金陵那边,也是足以横着走的主儿!你刚刚看似没有去招惹他,实则是已经给他惦记上了。他们锦衣卫,想要无声无息杀了一个人,不比我们去捏死一只蚂蚁还要容易吗?小老弟啊,你这是大祸临头了!” 听这个男人这般讲说,江森虽不知这话是真是假,但心里也是有几分明白了,朝这人微微一笑道:“小弟惶恐!还不知飞哥有什么解救之法?” “今日既是有缘和小弟见面,那我也绝不会袖手不理的!”男人朝身后大汉一招手,随即又人上前将一物交于他手中,他又是将那物件交于江森,“我飞天宗虽不是什么大门派,但区区一个锦衣卫小旗,还是要给我们一些薄面的。这是我们飞天宗的幡旗,老弟只需将其挑起,这元嘉县内,莫说是锦衣卫小旗,纵然那些杀人如麻的土匪强盗,也都是不敢动老弟分好!” 江森看着手中那青色布幡,也就一块手帕大小,用的是农户家常见的土布,上面是用朱砂勾出的一朵祥云图案,以及两个墨色大字——飞天。 “那真是谢谢飞哥了!”江森拿着布幡朝沈晓飞行了一礼,“那飞哥还有什么其他什么事情吗?倘若没有,小弟就先行告退了。” 说着,还真的要转身离去。 “小子......你!”江森只觉身后一阵疾风吹过,忙是将身一侧,原是那几个布衣大汉中的一人,朝江森打出了一拳。 “飞哥还有什么指教吗?”江森看着那生者一对三角眼的沈晓飞,“也不知几位用过午饭没有,小弟正巧要去吃完汤饼,也不知极为可有兴趣一并前往啊。” “你这小子!”还是那个大汉,朝着江森的脑袋就是狠狠一拳。 这一拳,虽是力道刚猛,但对于江森来说依旧还是不够看的,轻轻一侧身子,也就避开了。 “这位大哥,您这是什么意思?”江森揣着明白装糊涂,还要故意去问道,“莫不是要替小弟赶去蝇虫吧?只是现下仲秋时节,也鲜有这些蝇虫了,也就不扰烦大哥了。” “看不出来,小兄弟竟是有如此好的身手。沈某佩服,佩服!”沈晓飞轻轻拍动几下手掌,“不过是江湖上混口饭吃,识相的,就快掏出钱来。过路费也好,保护费也好,总是可以免去一顿好打。” 见沈晓飞都已经如此挑明话了,江森也不好再装糊涂,轻轻摇动手中的布幡,笑道:“飞哥说笑了,是小弟不懂规矩。也不知这轻轻飘飘的一张布幡得给您这座大佛捐上多少香油钱?” “江老弟倒是识趣之人,那我也不为难你。看你这一身打扮,也不像是什么贫寒之人,就给我一百两银子吧,若是有现银,我倒是还可以给你再减些。” “一百两银子啊......”一百两纹银折算成华夏币,也就是十万元罢了,若是再从前,十万元对于江森来说,实在算不得什么。哪怕是一百万、五百万,江森亦是连眼睛都不眨一下,“一百两就够了吗?先前我见人买凶杀人,可是足足花了五千两银子,莫非我江连木的身价,就如此低吗?” 沈晓飞不再笑了,三角眼眯着,也不知道在打算着什么鬼主意,只是口上还是说道:“江老弟若是愿意,我们自然是多多益善。” 江森面上含笑,盯着沈晓飞的眼睛,说道:“飞哥这般拦路打劫,强买强卖,难道不怕官府吗?也对,倘若不是有与官府勾结,又如何能在这光天化日、大庭广众之下,做出来呢!只是不惧官府,难道也不惧报应吗?” “哈哈哈!”沈晓飞大笑起来,“老弟说笑了,干我们这一行的,若是畏神畏鬼的,那才是真正会有报应。” 江森低头,又一次看了眼自己手中的布幡:“飞天宗?有趣!你们这么吊,咋不上天啊!” 一个刺拳至击那个刚刚连打两拳都不中的大汉的额头,不等其他人反应过来,又是一计勾拳袭向另一人的左脸太阳穴。 这下,沈晓飞他们才是反应过来。 一个读书人模样的小生,敢来挑战他们七八个大汉? 大汉一拥而上,拳打脚踢,毫无章法,但拳拳都是用尽全身气力,不容小觑。 但江森还是小觑,很不屑地摇了摇头,叹道:“给我来十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