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混子:江湖打拼20年(全集)》 第1章 前言 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的心情非常复杂。不管怎么样,这条路是我自己走的,而且走到了现在。得到了一些我一心追求的,却也失去了很多我从来没有想到会失去的。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话虽如此,但是过往的那些人,那些事,却是点滴在心头。也许,是时候为了那些刻骨的过往,那些不再的人事写点什么了。同时也为了我这再无选择的人生,立此存念! 这篇文章中的故事大部分是在现实中真实发生过的,是活生生的人的故事。当然这是一个故事,而不是传记。故事就难免夸张,难免有些艺术化的地方。不管怎么样,都是为了讲好这些真实人的真实人生,为了纪念我们这一辈的迷茫的渐渐逝去的青春,希望各位理解!更希望知道故事原型的朋友可以把它当作一个故事,而我只是一个讲故事的人。为免引起不必要的纷争,文中人物皆为化名。如有雷同,那不可能! 第2章 我的童年(1) 公元一九八二年,己卯日,龙抬头,我出生在中国中南地区一个叫做九镇的地方。 九镇地处莽林,山穷水恶,王法不及。自古以来,这个镇上的男人除了安守本分当猎人之外,只有两条出路:一是做匪,二是做杀匪的兵。 我的父亲,走了第二条路。 越战时,我父亲是尖刀班班长。所谓尖刀班,用现在的话说,就是炮灰。一旦开打了,敌多我少他们先上;敌少我多也是他们先上。所以打仗时一旦挂上了尖刀班这个名号,那基本上就是提起板凳砸阎王,离死不远了。 幸运的是,我父亲不但没有死,而且还立下了二等功。他所带领的那个班,作战能力极其强悍,有过待在敌人后方侦查一周,干掉越方三十多人还能全员归队的纪录。但可惜的是,这种天赐般的幸运是他们班有且仅有的一次。 一九七九年三月四日,中国军队攻克越方边防重地凉山,兵锋直指河内。次日中国政府突然宣布已达作战之目的,开始了大规模撤军。而当大部队全面撤回中国的时候,我父亲和他全班的战友却被滞留在了敌军腹地。等他们历尽千辛万苦杀回来,踏上祖国土地的那刻,整个班里面,只剩下了我父亲和湖北的一个战友,其他人则全部化为了他乡的泥土。 在我的心中,父亲是当之无愧的国之英豪。遵循他的足迹,成为一个军人也一度是我最大的梦想。 可惜,虎父往往生下的都是犬子。 我从来不曾想过,自己的人生居然会走上那条与父亲截然相反的路。 战后,父亲连职转业在我们当地市的某个部门,我母亲也随父亲去了城里。我和弟弟一起,是在外婆的抚养下长大的。中国人有种传统的家庭现象叫做“隔代亲”,我的外婆就是这句话的完美诠释,在跟随她老人家生活的那些年,也是我黑如深渊的人生中,仅有的美好而温暖的回忆。 在那段回忆里,没有暴力,没有鲜血,没有欺骗,没有背叛,也没有谎言。那时的我,还只是一个虽然调皮好动,却善良天真,甚至还有些胆怯地去爱着这个世界的乖巧小孩。 假设我的生命旅程能够一直这样继续下去,那么我的今天也许会拥有那些望之不得的幸福。只可惜,假设毕竟是假设,记忆终归是记忆。在我的生命中,这段记忆虽然弥足珍贵,可对于接下来的这个故事而言,它却并不重要。因为,我已经再也做不回记忆中的那个我。 我的改变,源自于一九九三年。 那一年,我十岁,我的父亲把我从九镇接到了城里。在陌生而冷漠的城市中,我受尽了欺凌,眼看着深爱的那个世界在自己眼前一片一片坍塌,我的心,也渐渐变成了一个没有光芒的黑洞。 在城里读完了剩下的两年小学之后,我升上了初中。 晚熟的我,一度以为初中和小学没什么两样,只是换了一个地方读书而已。 然而,我错了。 初中虽然还不是成人的社会,但也已经不再是单纯的儿童世界。在那里,有了男女的区别,有了懵懂的爱慕与势利的嫌弃,有了羞于启齿却又令人兴奋的梦遗和春潮,当然也有了蓬勃分泌的荷尔蒙与无处宣泄的旺盛精力。 而最不幸的是,在那个时期,我的晚熟除了表现在思想之外,还有身体。 刚进初中,我的身材非常瘦小。我还记得当时体育课上老师说要加强体育锻炼,不要做豆芽型的小朋友。那个时候的我,就是标准的豆芽。瘦弱的体形,爱动的性格,土里土气的方言,乡下出身的背景,这几点结合起来,我就理所当然成为了学校里面小混混们欺负的对象。 当时我们学校有几个特别霸道的小混混,其中一个叫莫林,他的哥哥已经是地面上小有名气的混混,所以莫林在学校里面也就狗仗人势,素来都是横行霸道,无人敢惹。 我已经不太记得自己与莫林是怎么结的仇,但我会永远记得,当时我被他欺负得有多么惨,他带给我的痛苦和屈辱又有多么深。 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我一听到下课铃就恐惧。因为,只要一下课,我就会被莫林那伙人抓住,玩我们当地独有的一种游戏——打鹅。 所谓打鹅,是指四个人分别抬起另外一人的四肢,然后合力摇晃,将被抬者像扔沙袋一样奋力扔出去。被扔的人在一阵天旋地转之后,浑身剧痛像条死狗般瘫在地上,在无尽的恐惧和悲愤中等待下一轮的降临。 每次我被莫林几人打鹅,都是在教学楼前面的那块草坪上,面对着很多同学的围观。刚开始几次,我总是企盼着会有人来帮帮我,至少能够报告老师也好。但是从来没有,哪怕是一声微弱的制止我都不曾听到过。我听到的只有人们一阵连着一阵幸灾乐祸的笑声,这让我觉得自己就像一只滑稽至极的猴子,正在被耍猴人无情地戏弄。少年的我,只能一次又一次独自承受着那种没齿难忘的羞愧与痛苦。直到今天,我都一直在回想:假如当时有人能够上来帮我一下的话,后来的那桩血案是不是就不会发生?今天的一切是不是也会截然不同? 可惜我再也没有机会找到答案了。 因为,在那些已经真实发生的往事中,除了冷漠和戏谑之外,我从来都只是孤零零的一个人。 最初,我还像小时候一样叫过妈妈来学校,但是很快,我就发现这招不再管用了。老师当着家长的面批评了莫林之后,莫林不仅不会收敛,相反,他会在放学之后,叫上他哥哥手下的几个小混子一起,在学校门口等待着我,对我施以更加恶毒的殴打与报复。 再告、再打、再告……来来往往,周而复始几次之后,我意识到,自己的生活已经变成了恶性循环。我整日整日生活在痛苦与恐惧中,越来越绝望,也越来越厌学。 我讨厌去学校,讨厌同学们围观的笑声,讨厌每个人都敢踩在我头上的日子,但是我却又一筹莫展,无法做出任何的反抗。原本不错的成绩一天比一天差,长辈们询问之时,我也曾经告诉过他们真正的原因。但是无论家长老师,他们不约而同的回答都是:“为什么别人就只欺负你,不欺负其他的同学呢?你如果安心只搞学习,谁都不会惹你啊。” 令我痛苦不堪的生活,在这些本可以保护我的成年人眼中,却仅仅只是小孩之间的打闹,他们习惯了各打五十大板,他们喜欢的是安分守己,他们并不在乎对错。但这些高高在上的成年人,他们谁都没有意识到,仇恨的种子已经在我的心中发芽,九镇先人们祖祖辈辈遗传下来的凶悍基因也开始在我的体内复活,接下来,需要的只是时间的灌溉。 在度日如年的煎熬中,两年过去,我已慢慢长大。 初三的某天下课之后,我又被莫林几人抓着打鹅。我已经记不起当时自己的心中所想,总之那一次,我居然破天荒地还手了。我几乎用尽了全身力气,不管不顾地抓着莫林的脖子,手脚并用,把他的脸上挠出了一道又一道的血痕。莫林和他的朋友们从极度的震惊当中清醒过来之后,对着我一拥而上…… 第3章 我的童年(2) 之后发生的一切在我的脑海里是如此清晰,我至今也不曾有须臾忘却:上课铃响了,我仰面朝天躺在地上,眼睛前面好像迷蒙了一层湿湿的红纱,把天空都染成了红色,阳光却还是那样的耀眼,照的我有些发晕。鼻子上一阵阵奇怪的麻木感,有热乎乎的液体从嘴角缓缓淌过,我舔了舔,带着一股明显的铁锈味,隐隐的还有点甜,我意识到,那是自己的血。 我的心里很平静,不恐惧,也不羞辱。无论是谁,像我这样过了三年,也都会和我一样,变得麻木,我甚至还感到有点轻松和愉快。 因为,漫长的一天,终于又过去了。 没想到,我错了。 当我和莫林一前一后走进教室的时候,老师还没有来,同学们看到了同样是伤痕累累,狼狈不堪的我们两个之后,纷纷笑了起来。我已经被嘲笑惯了,我没关系。但是高贵而强大的莫林从来没有遭遇过这样的待遇,他觉得自己受到了莫大的侮辱。 于是,就在传道授业的讲台之上,就在满堂不怀好意的嘲笑声中,陷入暴怒的莫林回头冲向我,一腿踢在了我的裆部。几乎是同一瞬间,我倒在了地面,扭曲的就像是一只被扔进了滚油锅里的虾子,面部朝下,任凭粗糙的水泥地板摩擦着我的脸庞。 莫林蹲了下来,抓着我的头发,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地对我说了一句话:“小杂种,放学了,老子在校门口再好生伺候你!”那一刻,莫林脸上的表情让我完全相信他会杀了我,多年以来积攒下的对于这个人的恐惧,甚至掩盖了肉体上的痛苦,我缓缓从地上爬起,呆呆地站在原地,看着莫林走向座位的背影,脑海里只有一片空白。 然后,我的后背被人狠狠攘了一下,扭头看去,原来是进来上课的老师,耳边传来了老师的训斥和吼叫,与老师对视了两秒之后,我猛地一把推开他,在背后愤怒的大喊声中,转身跑出了校门…… 一个人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溜达,最初的麻木过后,恐惧无法克制地占据了我的大脑。莫林那个谁都惹不起的黑社会哥哥晚上一定会带着他在校门口等我,就算今天我跑掉了,明天呢?后天呢?告诉父母吗?父母保得了我一天,保不了一辈子。老师?除了像以前一样,双方都各自批评一下,还能怎样?年少的我已经再也想不到,自己还有哪条路能够走了,那一天,我甚至想到了死。 我当然没有真的去死。 但那个下午,我也确实是死了。只不过,死去的不是我的肉体,而是我的过去,以及过去的我。 当时我还太年轻,我真的已经不堪重荷,濒临崩溃。如果说,我心中的恐慌、愤怒、绝望等等负面情绪就像是一桶即将达到爆炸临界点的炸药桶,那么让我获得新生的那个地方,就是一根将我彻底点燃的导火线。而我之所以能够来到那里,并不是我自己的意志,我只是行尸走肉般地往前走,然后一抬头,就看见了那个地方。这一切,都是完全无意识的,直到现在,我都还是只能理解为命运的指引。 大家应该记得,在九十年代中期,还没有现在这样遍地的网吧、酒吧和KTV的时候,年轻人的业余活动主要三个地方,三个被学校和家长们坚决抵制的,统称为“两室一厅”的地方:台球室,电子游戏室,录像厅。讽刺的是,不管老师们怎么抵制,往往两室一厅最多的地方就是学校附近。 那天,我浑浑噩噩地走到了学校附近的一个车站,车站两旁的街道上到处都是小饭馆和录像厅,我鬼使神差地拿出一元钱,走进了其中一家录像厅。然后,花两个小时看完了一部香港电影。看完之后,我很冷静地返回学校,骑上自行车回了家,从摆在客厅茶几上的绿色塑料水果盘里,拿走了那把半尺来长的水果刀。 接着,我回到了学校对面的一家小卖部里,并且花了三块钱买了我人生中的第一包烟,我到现在仍然无比清晰地记得,那包烟的牌子叫做“君健”。 在我抽到第八根烟,抽得满嘴又苦又涩的时候,放学铃声终于响了。 学生们纷纷推着自行车从学校出来,我看到莫林的哥哥和几个梳着当时流行的郭富城式中分头的小混混站在学校的门口。过了不久,校门口的人潮中出现了我班上同学的身影,莫林也在里面,一边对他哥哥打招呼,一边在人群里左右张望,我知道他们在找我。 把最后一口烟深深吸进了肺里,在微微的眩晕中,我走了过去。当手中的刀捅进莫林哥哥肚子的那一刻,他们还在聊天,我好像听见他们在讨论着一个叫做“叶子楣”的女孩…… 接下来发生的一切,我的印象已经模糊,深刻记住的只有耳边响起的无数尖叫声和一心只想要杀了他们兄弟俩的冲动,以及那部电影。 对了,那部电影叫做《古惑仔之人在江湖》。 莫林命大居然只受了轻伤,他哥哥莫之亮脾脏破裂,几经抢救,挽回了一条命。我父亲走了无数的关系,赔了五万块钱,再加上我年纪小,终归没有受到牢狱之灾,也得以继续学业。 其实,事发之后我还是很害怕的,在派出所里面,不管家长和警察怎么安慰,我却始终哭得连话都说不出来,吓得我母亲也陪着泪流不已。 我以为上学后,莫林还会来报复。但是一个月之后,我回到学校才发现,这个世界居然会是如此的奇妙。莫林的眼睛根本就不敢看我,有我在的地方,他一定是站得远远的。而以前欺负过我的人,现在见到我都是唯唯诺诺,一旦眼睛对视,马上就会移开自己的眼神。那些原本就老实的同学刚开始更是连话都不敢和我多说。 曾经,在我或者其他弱小同学被欺负的时候,笑得最大声的那几个美女同学,望着我的眼神里再也没有了以前那种明显的鄙视和不耐烦,而是雾蒙蒙的好像多了层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 我下课去厕所的时候,其他年级和班级的那些老大们居然会主动上前给我敬烟。要知道,初中的厕所,抽烟是只有高高在上的大哥们才能享有的权力,而可以自己不带烟却抽烟的则只有大哥中的大哥。慢慢的,不知道从何时开始,全市很多个学校里面,都开始有人打着我的旗号,以认识我为荣。甚至,从来没有收过情书的我,也陆续收到了好几封情书。 我的世界发生了沧海桑田的转变,再也没有人敢欺负我了,他们都怕我。 我并没有像莫林那样欺负老实的同学,因为陈浩南不做这样的事。我也没有跟着街上那些点名找我,要我跟他混的所谓老大,因为B哥的样子不像他们那样猥琐。起码B哥没有留着长发,时时刻刻叼着香烟装逼,却敲诈中学生的钱。 但是,我确实变了,彻底地变了。 以往的我被人欺负却不敢反抗,可现在只要有人挑战了我的权威,我会马上毫不犹豫地反击。以往谁都能够和我放肆地开着恶意或者恶毒的玩笑,而现在没有人可以在我面前半分的轻佻。我还是我,只是,心里的某些东西已经彻底地失去了。 我看着自己一天比一天更深沉,一天比一天更冷酷,也一天比一天更狡诈,我甚至也不再尊重权威,因为权威没有在我需要保护的时候保护我。我意识到,自己可能已经变坏了,但是我不后悔,我甚至越来越喜欢这种感觉。原来,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是真的。 扬眉吐气的初三转眼过去,一九九七年,我考上了高中。 越发老迈的外婆孤身一人希望我可以回去陪他,已经察觉到我的变化的父母也害怕我留在市里会越变越坏。于是,他们把我送回了阔别数年的九镇读高中。 所有人都是一番好心,但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就在这片生我养我的故土,这个我热爱终生的地方,我却正式踏上了与父辈相左的那条路,也认识了那几个日后同样声名显赫,生死与共的人。 第4章 再见三哥(1) 九镇,地处湘西十万大山深处,闭塞野蛮又历史悠久,贫穷落后却物产丰富。说是小镇,但却也是本市最发达的镇,乃至在我们全省都可以排上名次,规模几乎相当于一个差一点的县城,有十七万人口,两所中学。而且地理位置便利,连接东西南北四个方向的两条国道和一条高速都经过这个地方。 九十年代,随着改革开放规模的一步步扩大,和全国各地的大好形势一样,镇上在国营工厂端铁饭碗的人们大都已经下岗自谋出路;镇周围的农村男女也纷纷荒了田地,进城讨生活了;而五六年前还被人看不起的个体户们,多多少少都发了些财,挺起了腰板;毕业之后却没有了分配,又不像大城市出身那般有关系和门路,四处碰壁依旧找不到工作,只能心灰意冷,闲在家里待业的大学生也开始泛滥。 于是,金钱至上,读书无用的论调开始喧嚣于尘上。 镇上新一代的年轻人大多不愿意读书,又不甘心像老一辈一样踏踏实实做点小生意养家糊口,更没有乡下同龄人去沿海地区打工的吃苦精神。慢慢的,很多小镇青年就成为了活在社会大环境急速变化的夹缝中的边缘人。他们浪荡终日,无所事事,没有追求。 但年轻人的无穷精力却又需要地方发泄。于是,街头巷尾,喝酒斗殴的事情日益增多。九十年代中后期,随着《教父》,《天若有情》,《古惑仔》,《上海滩》等等一系列优秀的具有伟大教育意义的电影电视从港台地区传入内地,自发形成的黑帮团伙也像是初露尖尖角的小荷一样,开始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蔓延。 我就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中,回到了九镇。回到了这个在不久的将来,为我和我的兄弟崭露头角提供舞台的风云地,也开始了我没有想到过却一直走到了今天的人生。 回到九镇的那天,是一个有着火烧云的黄昏。 熟悉的街道,儿时的记忆,面对这一切,我感到了一种无可言状的轻松和幸福感。在自己家里,父亲的性格过于严厉,望子成龙的心愿与恨铁不成钢的责骂,把我压得透不过气来。但是在这里,迎接一个叛逆期少年人的,只有外婆和她无尽的宠爱与呵护。在她老人家的心中,不管我有多大了,都始终还是那个她一把屎一把尿亲手养大的孙儿。 “老儿(九镇的方言,长辈针对心爱晚辈的昵称),你长高哒,我心里一天到黑都在挂念你啊,你有没有挂念外婆啊?” 那一天,外婆去车站接的我,这是她见到我之后所说的第一句话。话没说完,外婆就已经是泪流满面,死死地把我抱在怀里,好像我马上又会离开她一样。回家的路上,她始终说个不停,为我的脾气担心,替我的未来着急,要我下次千万不要和人打架,更不能动刀子,同时也相信我一定会好好学习,将来会有大出息。我答应了外婆,我保证不会再惹是生非,会好好读书,将来考大学读博士,为她争气。 当时的我,是真诚的,我被外婆毫无保留的爱深深感动,我真的在心底发过誓,做一个好人。 只是,不久之后,我见到了一个人。这个人,让我的人生彻底重写。 刚回到九镇的生活,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般精彩,相反,颇有些无聊。儿时有几个很好的玩伴,但是多年不见,已经变得生疏,见面之后,除了礼貌地打个招呼,并没有太多共同的话题可以交流,学校又没有开学,也没办法认识新的朋友。所以,最初的日子里,在熟悉的家乡,我却孤单得只剩我自己。有时候,实在是闲得太难受了,我就会去三哥家串门。 三哥大我九岁,就住在我外婆家斜对面,可以说是从小看着我长大。 他已是个成年人,原本像我这样的半大小子,是没有办法和他玩在一起的。但是三哥有个爱好,喜欢看武侠小说。而且,他的家里有一台当时还并不多见的录像机,经常会看一些中国香港、美国的电影。而这两样,恰好也是我所喜欢的。 那一年的三哥依然很年轻,也很帅,不过名声却不太好。因为,他是一个打流的流子。所谓流子,这是九镇当地独有的一种称谓。实际上就是说,三哥,是一个走黑道混江湖的人。现如今,如果说三哥是黑社会老大,他名副其实,当之无愧。但是,当时的他还并不是,最多也只是流子里面的大哥而已。 三哥三十不到,年纪轻轻,在我们当地却是个很厉害的角色,堪称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出名是因为九十年代初在舞厅为朋友出头,据说单枪匹马拎把菜刀砍了十来个人,三刀劈断了当时一个叫胡少立的非常有名的老混混的一只手。传说中最为牛逼的是,砍完人后,朋友劝他出去躲灾(家乡黑道的行话,避风头的意思),他却认定了胡少立绝对不会报警。于是,他不但没跑,反而还若无其事地抽着烟,拎着菜刀散步散到桥上,把刀向河里一扔,回家睡觉去了。从此以后,就是这份对于事态的超人预判和镇定无畏的心态让他叱咤风云,成为了九镇风头最劲的大哥之一。 其实,外婆和小姨并不怎么喜欢我整天和三哥在一起。只是一来三哥这个人虽然是个混黑道的流子,却对街坊邻居都非常好;二来三哥家就住我家对面,我整天也就在家门口玩,比起出门到处跑总是让她们二位更加放心。 三哥从来没有主动给我说过江湖上的事,在我面前,他只是一个年轻帅气,极有魅力又和蔼可亲的哥哥而已。我第一次见识到他的另外一面,只是一个偶然。 那一天,外婆和小姨要带我出去吃喜酒,当时我在三哥家,和他一起看BEYOND的演唱会,正是津津有味的时候,不想跟着一起去,就死皮赖脸唆使着三哥给我请假。经过三哥的再三担保,外婆同意了下来。 看完碟之后,三哥说有点应酬要出门,让我跟着一起。 回来这么久,这是我第一次晚上出门。我当时确实很高兴。为什么高兴?因为三哥真的很帅,非常受女孩的欢迎。每次在他家,时不时总有美女上门来找他出去玩,我知道晚上跟他出去一定可以看见很多美女。虽然我当时小,但也是情窦渐开的年纪了,当然喜欢看美女。结果,那天晚上,我不但看到了美女,还看到了威风。 九镇地面上最繁华的中心地带,叫做十字路口,三哥和人约好吃饭的地方就在位于十字路口东边的商贸城。三哥这个人看上去总是有很重的心思,平日里他很少笑,也并不太喜欢说话。可是那天傍晚,从家里走到十字路口的这段路上,三哥的嘴巴几乎就没有停过。无数的人和他打着招呼,喊他喝酒的,吃饭的,按摩的,唱歌的……我长这么大,真的还从来没见过一个人这么受欢迎,就像是明星一样,每个人都围着他,争先恐后地巴结。 秃顶大肚的中年人、满身油烟的夜宵摊老板、风骚入骨的发廊妹、面带稚气却叼根烟装老练的半大小子,不管年纪大小,男女分别,他们个个脸上带着尊敬的神色,一概都称呼我旁边的这个男人为“三哥”。时不时的,还会有人跑上前来敬烟。 就连我跟在他屁股后面,一路走下来,手里高档低档的各色香烟加起来都快一包了。而面对这样堪称隆重的礼遇,三哥却好像已经习以为常,脸上带着平淡和气的笑意,简短而礼貌地与人们交谈两句,可无论对方表现得多么谦卑热情,也绝不过多停留。 和三哥约着吃饭的人是九镇旁边一个叫做虹桥乡的水泥厂厂长,姓唐,身材高瘦,两只眼睛十分有神,一看就是极为精明的样子。整个吃饭的过程中,唐厂长都表现得非常客套,尤其是听三哥介绍说我是他弟弟之后,他居然还再三地给我这样一个小孩子斟茶倒酒,关怀备至。而三哥也是一副听之任之,安然自若的样子,倒让我颇有点坐立难安。 我意识到这个人也许是有什么事想要求三哥帮忙,只是碍于我在场,不太好谈而已。果然,刚吃完饭没多久,三哥就让我去楼下的游戏室玩游戏机,他等会儿下来找我。更有意思的是,离开之前,三哥问我带钱没有,还没等我回答,那个唐厂长就已经飞快冲过来,无比大方地给了我伍佰元。这对当时的小孩来说,绝对是笔巨款,非亲非故的我当然不肯接,可推来推去,怎么推都推不掉,最后还是三哥开口帮腔了,我才算是接下了这笔横财。 九镇商贸城,以前是做服装副食品批发生意的,后来生意惨淡,改成了林林总总的游戏室,桌球室,饭馆,发廊,录像厅等,甚至还有一家地下赌场。所谓地下赌场,并不像现代意义上玩百家乐、二十一点这样高端,那个年代,大多数人玩的都是一种非常流行的麻将机,我们这边叫拍分。因为我一直不感兴趣,所以也不太懂,里面有什么大三元,清老头,九莲宝灯之类的,好像是台湾的打法,赢到一定的分数后就可以去柜台上换钱。除此之外,还有一种输赢更大的机子,买了游戏币之后就向里面投币,然后按钮推动币,如果把机子里面的烟啊、手表啊之类的推了下来,就可以拿走,也可以去前台换等价的钱,当年很多人就是玩这个输光了家当。所以,商贸城里面的环境比较复杂。一到晚上,混迹于这里的没有几个正经人,大部分都是吃喝嫖赌成性的小混混和不务正业的闲杂人等。 一九九七年,我才十六岁不到,正当青春期,这个年龄段的男孩子总是比较虚荣,注意形象,爱出风头,我也不例外。回九镇之前,为了联系方便,父亲给我买了一台摩托罗拉的BP机。这个东西在当时来说,绝对是身份的象征,简直比现在的人开一台奔驰在街上跑还要更加拉风。 为了展示自己的派头和格调,每天我都是把那个BP机刻意别在裤腰带外头,生怕别人看不见,那天晚上也是一样。再加上刚刚得了一笔飞来横财,走进游戏厅之后,我出手很大方,直接就买了五十块钱的游戏币。甚至,在老板数币找钱的时候,我还故意掏出BP机,装作查看信息的样子炫耀了一番。 我想,应该也就是在那一刻,我被人盯上了。 第5章 再见三哥(2) 我还记得,那一天,我玩的是一款叫做《三国志》的游戏,选的人物是赵云,正在和夏侯敦打得天昏地暗的当头。肩膀突然被人狠狠地推了一下,下意识回头一看,不知道什么时候,背后已经站了四个十七八岁痞里痞气的男子,样子一看就是乡下出来混社会的。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如果是九镇当地的小混混,一般穿着打扮都要洋气干净些,脸色也会红润点。毕竟家在街上,就算没钱了,天天也可以回去吃饭洗澡。而乡下出来的,往往一玩就是十天半月的不回家,吃住都是随遇而安,更别说洗澡了。所以一看面带菜色,形象邋遢不堪的痞子就一定是乡下来的小混混,这也成了后来区分我们和外地仔的区别。 “朋友,扩机蛮屌的,晓得我是哪个不?” 说话的是一个满头长发都泛着油光的胖子,脸上还带着稚气,举手投足间却刻意装出一副老气横秋的样子,好像我天生就应该知道他是谁。他这一句完全没有任何逻辑的疑问句搞得我晕头转向,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再加上本能有些讨厌这帮人,我干脆懒得理他,瞟了他一眼之后,没有作声,回头准备继续打游戏。 谁知道,我脑袋还没完全转过去,耳边就听到了一句喝骂:“捅你的娘,小杂种狂得很啊。”然后,后脑上一痛,根本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我就已经被四个人摁在游戏机上面,打了起来。其实,除了后脑挨的那一下之外,其他落在我身体上的拳脚虽然密集,却并不是很痛,小混混永远都只是小混混,除了虚张声势之外,没有几个真的敢下狠手。 但是我很愤怒,我戴BP机并没有招惹到他们,就算是欺我面生,也不用这么张狂,直接上来就打。 我努力地挣扎着,试图反抗,可毕竟双拳难敌四手,也只能是无济于事。 “胖子,你搞什么?老子告诉你,要闹事出去闹,在里头把老子的机子搞坏了,莫怪老子不给面子啦。” 这时,游戏室那个秃顶的中年老板跑了过来,不由分说,将压在我身上的四个人扯了开来,我不知道游戏室老板是什么人,不过,他的话却改变了整个局面。 显然,长毛几人对他有些顾忌,被拉开之后,长毛一脸不服不忿的样子,居然还对着老板恶人先告状:“郑哥,不好意思,这个小麻皮太猖狂了,不晓得三大还是四大,老子今天一定要办他。小麻皮,我给郑老板面子,你跟我出来。” 说完,不等老板回答,揪住我的衣领就要往外拖。 不知道是老板看我出手大方舍不得这个客人呢,还是本来就有些仗义,他再次伸出手试图阻止长毛。 我拒绝了他的好意,推开了挡在前方的老板,又一把打掉了长毛抓着我的手:“不要扯老子,老子陪你!” 长毛和老板几个人都被我的举动弄昏了头,一时间,几个人站在原地,也不作声,就看着我当先走向了门口。 身后,我还听到了老板欲说还休的半句:“伢儿,你……” 商贸城大楼有六层,游戏厅在一楼,而之前我与三哥吃饭的酒店包厢在二楼。当时是夏天,那个年代里,很少有地方安装空调。所以,包厢的窗户是打开的。 在长毛几个人打我的时候,我就想到了找三哥,但当时的情况下,我没有办法喊。可现在不同了,长毛自己要作死,给了我这个机会。 一出大门,还没等长毛几人反应过来,我抬起头就对着楼上喊了起来: “三哥,三哥,三哥!!!” 二楼的窗户上露出了三哥的头:“小钦,怎么了?” 三哥声音传来的一瞬间,不知为何,我激动的心情突然平静了下来,就像是一个备受欺凌的孩子回到了母亲的怀抱,再也没有了丝毫的畏惧和无助。 “哎呀,这个小杂种,还敢喊人啊。喊,你喊,你给老子喊过来!” 此时,长毛几人已经走出游戏厅,来到我的跟前,把我围了起来。窗台上三哥原本带着笑意的脸瞬间沉了下去,我知道,他已经看见了眼前的一切。 “三哥,有人打我!” 用尽全力喊出了最后一句之后,我一拳砸向了对面还在抬头四处张望的长毛,眼角边,几条黑影冲着我一拥而上……我和长毛同时摔倒在了地上。 不得不说,乡下长大的孩子确实比我有力气。我是突然袭击先动手的,当时我想抓着长毛的头发,把他掀翻了再说,没想到,在他倒下的那一瞬间,他居然反手抱住了我的腰,我也被他一起带翻到了地面。 长毛的四肢像条八爪鱼一样缠着我,我的手脚都已经被他勒住了,一动不能动。我只感觉,四面八方都是人影闪动,拳脚和喝骂劈天盖地地朝我袭来,我根本就没有了还手之力。 我都不知道当时自己是怎么想的,情急之下,居然毫不犹豫一口就咬在了他裸露的脖子上,一股很久没洗澡所导致的人体油腻味道,瞬间就充满了我的口腔。 “啊,狗吗,他妈逼,不要脸的东西,他咬人啊。啊,松嘴,松嘴,老子要你松嘴!” 长毛疯了一般地大喊大叫,双手不停地擂打着我的背部,旁边几人下手也更加重了起来。但是他们打得越凶,我咬得越重,怎么都不松口。 昏天黑地的搏斗中,突然,我看见一只脚掌飞快掠过我的额前,几乎是擦着我的头发踢了过去,踢在了长毛的脸上。随着这一下,长毛的脑袋在地面上猛地横向一摆,力量之大,甚至都挣脱了我始终紧咬的嘴。后背上,长毛一直勒着我打的双手立马软了下去。 然后,我感觉自己的腰部被人扯住,一把将我提了起来。那一刻我看见,就在我正下方的地面上,长毛双手捂着脸,滚来滚去地嘶叫着,血迹从他的指缝间流了出来。 已经红了眼,完全意识不到状况的我挣扎着试图俯下身继续殴打长毛,却被一个人影死死地搂住了,耳边响了一个非常熟悉的声音:“胡钦,住手,住手,别搞了,听话!”直到这时,我扭过头去才发现,身边那个不动如山,仅凭一手就将我抱住了的高个子男人,正是三哥!而那三个几秒之前还在气焰滔天殴打我的人,此刻像是几只见到了猫的耗子一样,畏畏缩缩地站在三哥背后,看着我的眼神中满是惊恐,连动不动一下。 “三哥!” 当我喊这两个字的时候,我居然听见除了依旧躺在地上的长毛之外,在场的其他所有人也都同时叫出了和我一样的称呼。三哥完全没有搭理其他人,一边拍打着我身上的灰迹,一边问我:“没得事唦?没有受伤吧?”本是充塞了胸膛的愤怒在三哥温柔的话语下,不知为何却化为了莫名的感动和委屈,我的鼻子一酸,眼前的一切突然就迷蒙了起来,赶紧低下头去,强忍着喉咙的哽咽,轻声说道:“没事。” “怎么了,才让你下来一会儿,怎么就和人打架了?哭什么哭,这么大人了,不丑啊?别哭!” “我没打,是他无缘无故过来打我,想抢我的扩机。” “嗯。” 听见我的回答后,三哥拍了拍我的肩膀,从鼻孔里面哼了一声,转头望向了地上的长毛。当时,我站在三哥的右手边,我亲眼见到了三哥望向长毛的时候,脸色的变化。那一瞬间,三哥面对我的温情与和蔼完全消失不见,两眼猛然睁大,眼神一下变得凶狠异常,牙齿咬紧,面部肌肉突出清晰可见,用脚尖点了点地面上的长毛,几乎是从牙缝中憋出了阴恻恻的几个字: “长毛,站起来!”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三哥的凶狠,虽然本能地感受到了一丝寒意,但是我不害怕,我知道,这种强大正在给予我从来没有享受过的庇护。那一刻,我感受到了莫大的安全和幸福,我万万不会料到,多年之后,我的三哥居然也会用这样的表情看向我。一切的一切,只能说是沧海桑田,不堪回首。 我看过很多的电影和书,里面描写人胆怯之后说话都是支支吾吾。不过奇怪的是,在我的生活中,每每见到人胆怯之时说话,反而都异常得快,倒是内心有愧的人,说话时才会支吾。 三哥话刚落音,本来看上去满脸鲜血,好像已经离死不远了的长毛,奇迹般地从地上飞快爬起,一手捂着脸,另一只手上下飞舞地指着我,以非常快的语速说道: “三哥,不是不是的,是这个小杂,不!是,是他太狂了,刚才……” 没等长毛把话说话,三哥手一挥,打断了他: “慢点,你等我一下。”说完,三哥转身走向了旁边的台球室,几秒后,他拿着一根球杆,在手里反反复复地掂量着,走了回来。 “长毛,你继续讲。”三哥语气里面,听不出一丁点的火气,如果不是手里拿着一根球杆的话,简直就和跟人正常聊天的时候没什么两样。 可长毛看着三哥的样子,几乎已经快要哭了,嘴巴张着,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讲啊。” “三三三哥,是他刚才太屌了,我实在是忍……啊——” 随着“啪啦”一下木头碎裂的声音响起,长毛的说话突然变成了一声惨叫,三哥已经把台球杆砸断在了他的头上。猝不及防之下,一边的我都吓得打了个冷战。 长毛捂着脑袋蹲往了地面,他的腰刚刚弯曲,腿还没完全缩起之时,三哥身子一动,又再次一脚蹬在了长毛的脸上。鲜血,从长毛遮挡了五官的刘海后面飙出,像是红色的烟花一般,在我的眼前绽放开来。 长毛仰面而倒,一声不吭地往后躺在地面。 “三哥……”我惊恐万分,一把拉住了三哥的手臂。 三哥搂住了我的肩膀,面容放缓对着我摇了摇头,无比轻柔地说道: “没事。” 说完,他举起手中的半截台球杆对着晕倒在地的长毛身体一戳,然后再转过身来,指着后面已经是浑身发抖的另外三人: “等长毛醒来,你们四个给我跪在这里,跪到天亮。” 三人浑身一震,不约而同,当着周围一众旁观者的面,居然真的就那样笔挺地跪了下去,连求饶都没有半句。我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切,直到三哥搂着我重新走向了通往二楼饭店的楼梯。在楼梯上,我居高临下回头望去,看见了夜空中的一轮如弦弯月。月色下,有指指点点却也颇为安静的围观者,有笔直跪着头都不抬的三个人,以及依然躺在地面的长毛。 我突然产生了一种万人之上的感觉。于是,那一刻,我意识到,也许,我已经找到了属于自己的B哥。 第6章 故友重逢 “胡钦!我靠,你不是去了市里吗?怎么又跑到我们乡下了。哎呀,还想打我啊?真不认得我了?日,我是武晟。” 这是从我十岁那年离开九镇之后,武晟和我说的第一句话。 说话时间是公元一九九七年九月一号,也是全国高中正式报到的第一天。当时,我正在报到处排队报名,肩膀上突然被人狠狠拍了一掌,下手者毫无轻重,力道大得就像是用铁锤砸下,剧痛让我怒火中烧,回头刚要骂人,耳边却传来了武晟的这句话。 回头那刻,陌生的人群中,武晟就站在我的身后,他的身边还站着小二爷和险儿。三个人都在望着我笑,阳光从他们对面的窗户照进来,照得每个人的眼睛都是亮晶晶的,咧着大嘴,没心没肺的样子,亲热坦然,就像是我们从来也不曾分开。 在前文中,我曾说过有一些儿时的朋友,由于太久没有联系,关系淡薄了一些。但是十岁之前,和我住在一条街道上,几乎每天都在一起玩的人一共有六个:我,武晟,袁伟,小二爷,险儿,地儿。 武晟大我两岁,他可以说是我们之中的金牌打手,从小人高马大,健壮无比。而且是有根源的,他家一门英烈,他老爷子比他还高,年轻时和人打赌,独自搬动了几百斤重用来碾谷子的石磙,赢过二十公斤粮票。他爷爷更差不多是神话中的人物,九镇的老一辈都知道,曾经一拳打死一个日本鬼子,然后跑路了,跑到现在都还没有回来。 袁伟大我两岁,为人幽默,油嘴滑舌,善于结交,唯一的缺点是长相,如果非要说我们里面有谁看起来比较猥琐的话,我想就是他了。 小二爷大我一岁,从小骨瘦如柴,极度聪明,学习成绩相当好,尤其是理科,初中还得过本市奥数的一等奖,也是我们里面唯一从不主动惹事的人。 险儿,和我同年。假如说武晟像是一个功力超强的武将,那么险儿就是李白笔下的刺客,十步杀一人。他有多狠,各位慢慢会知道。还有,他也是有根源的,为什么叫险儿?就因为他是超生,刚出生的时候,医生准备一针把他干掉,他奶奶拿把菜刀在医院杀出一条血路,活生生把他抢了出来,送到乡下养到两岁才回来。至于他爷爷,解放前当过土匪,后来参加了一次非常有名的抗日血战,做了国民党的团长。薛岳专门给他爷爷电话,要他爷爷去台湾,结果他爷爷舍不得刚生下的独生子而没有去,投诚了。却没想到,解放后,成为我们当地第一个被政府枪毙的人。曾经有一次,在九镇的神人山上,险儿给我说,放眼望去,眼睛能看到的田地,以前都是他家的。当时他的那种眼神,就令我有种预感,终有一天,在我们这块土地上,他会比他那位戎马一生杀人无数的爷爷更有名,事实证明,我猜对了。 地儿,和我同年并且带点远房亲戚关系。心思细腻敏感,有着浓厚的浪漫主义情结,与世无争,善良忠诚。如果在战争年代,他一定是做地下党和敌后工作的最佳人选。因为,在死和出卖之间选择,他会死。 其实,从我回到九镇之后,除了武晟、小二爷之外,险儿、地儿和袁伟三人,也曾偶然遇到过几次,但见面时彼此的感觉都有些奇怪,想说却又不知道说什么,只能是淡淡地打个招呼了事。再加上外婆给我说,他们现在都不怎么听话,喜欢在外面打架闹事,所以不怎么高兴我去找他们。只是整个暑假里除了三哥陪伴之外,我一个人实在是孤单了太久。现在既然在学校遇到了,大家又有了共同的生活圈,那当然又是另外一番情景了。 那天报完名之后,我们一聊天,发现居然都喜欢打篮球,武晟立马又去叫来了地儿和袁伟,六个人刚好三对三,痛痛快快地玩了一场。大汗淋漓的我们却依然感到意犹未尽,于是又一致决定各自回家洗个澡,再出来一起吃宵夜喝酒,算是给我接风洗尘。吃饭喝酒,绝对不能够算作是一件奇怪的事情。无论何时,无论何处,只要在地球上,每天都会有无数的人约着一起去喝酒,有人醉,有人出丑,也有人第二天醒来会后悔。但是,我相信,没有任何一个人会觉得喝酒很危险。 几个意气相投的少年,相隔多年之后的重逢,一起吃个饭喝顿酒,堪称合情合理,毫不出奇,我不可能会预料到自己回到家乡读书的头一天就会发生那么大的意外。不过,这个世界的本质毕竟就是由无数的偶然和意外组成,就像做爱也有马上风,喝水也会被噎死一样。仅仅只是因为这顿酒,那个改变了一切的意外,终归还是如此真实地发生在了我和我的兄弟们的身上。 按照约定,晚上九点,我收拾停当准备出门。之前整个暑假,我偶尔晚上也出去玩过,外婆虽然会劝我早点回来,但基本不曾阻拦,在她的认知中,只要我过得开心,就是她的最大满足了。可是那天晚上,外婆的表现却出乎了我的意料,不管我怎么说,她就是不愿意我出去,她说右眼皮一直在跳,怕我出什么事。 冥冥中,全心全意爱我关心我的外婆,也许有了某种连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神秘第六感。要是那一晚,我听她老人家的话不出去,那么,后面的一切都会随之改变,这本书里写的也将会是另外一种人生,另外一些故事。可惜我却没有听,而是固执地走出了家门。 第7章 红颜祸水 中国自古有句老话,叫做“红颜祸水”。 翻开史书,多少君王霸主,风流名士,最终难免都是毁于美人之手。一代奸雄董卓,不是死在吕布的方天画戟之下,而是倒在了貂蝉的柳腰轻摇;大西闯王李自成天下又何尝是失于十万鞑虏,而是败在了吴三桂的“冲冠一怒为红颜”。 我们兄弟只是乡下地方几个下三烂的小痞子,当然算不得是豪杰,不过之所以走到今天这一步,某种程度上却也可以归因于一个女人,一个很漂亮的女人。那天晚上,是我第一次见到游忧,第一眼,我就觉得她真的很美。 我们兄弟约好吃饭的地方,在九镇最繁华的十字路口,一家叫做红军的大排档。游忧出现之前,我们六个人已经喝了很长一段时间。十六七岁的少年什么都没有,除了满腔的真诚和热血,而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其他任何东西能够比真诚和热血更适合用来下酒。 所以,那一晚,我们每个人都喝的很多、很快。酒喝多了会让人情绪化,会更加容易动感情,于是,我们也就说了一些平时不会说出口的话。 比如武晟说:“胡钦,这么多年了也没有怎么来往,但是我们之间毕竟是一起长大的,不管你记不记得,小时候的事情,我一点一滴都记在心里的,从来没有忘记过。穿开裆裤的时候,我和你一起去河里游泳,还是我教的你。这么多年不见了,你如果不回来,大家世界不同,也许我们今后就断了。但现在既然你又回来了,今后大家一样还是条卡朋友(家乡的土话,意思是没有穿裤子就在一起玩的朋友),无论你有任何事,只要看得起我,把我当兄弟,我的命就给你,一定铁你!是兄弟就一起把这瓶吹了。” 这样的年纪,这样的人,这样的酒,再配上这样的话,只会产生一种化学反应,那就是友情。其实,一直到今天我都还会经常回想:假若换成如今的我们,在当年那样偶然而简单的相遇之后,在那些虽然真诚却也轻狂的言语中,还能成为一生的兄弟吗? 我从来不敢给自己一个答案。因为我知道,这些年来,残酷的生活已经抹去了我们的真诚和热血,我们每个人都带上了一层厚厚的面具,我们都早已是心如深渊,面目全非。 所幸的是,那一天的我们是幸运的,我们都还年轻,我们在正确的时间遇见了彼此。年轻人的感觉,总是像火一般的炙热,一旦投缘,只需要一场球,一顿酒,这些在成年人眼中无所谓的事情,却往往使一段坚固的情感关系就随之建立起来。 当然,更大的原因也许是命运早有安排,有些人注定是要在一起做些什么的,哪怕是转了再大的弯,他们还是会在一起。所以,当游忧出现的时候,久别重逢的我们早已抹掉了所有的陌生和疏离,找回了当年的友情。 就像是老人往往迷恋少女的胴体一样,我们这个年纪的少年人通常会更喜欢熟妇的风韵。游忧就有着这样的风韵。游忧的年纪其实不大,和我们同年,但不知为何,无论身材长相,还是举手投足,她都散发出了一股远比其他所有同年人都要成熟得多的味道。 乌黑的长发扎成一个马尾束在脑后,高高耸起的胸膛被紧紧包裹在一件服帖的白色紧身背心里面,随着脚步的移动,膨胀到似乎随时都会胀裂开来。从牛仔短裤下方延伸出来的两条长腿,更是闪现着某种如同缎子般细腻嫩滑的光芒,一眼望去,白皙得惊心动魄。 当我看见游忧的那刻,她正一步一步朝着我们走来,毫不畏惧地迎接着周围男人们在她身上游走的目光。她的脸上,完全没有普通少女所应有的矜持和羞涩。这个美丽而早熟的女人好像天生就很了解自己的美,而且也很享受被他人欣赏的感觉。落落大方的步态,脸上渐渐浮现出来的微笑,以及让我完全无法抗衡的眼神,在彼此对视的那一瞬间,年少青涩的我甚至是有些慌乱地移开了自己的眼神。 我没想到的是,这个美丽的女人却径直走到了我们的面前,我看着她在我旁边的座位后面停下,用一种我至今依然记忆犹新的优美姿势弯下腰来,伸出双手亲热而自然地搭在了背对她而坐的险儿两个肩膀上,轻轻地喊出了一声:“险儿。”险儿的脸上瞬间就绽放出了由心的笑容,站起身来,反过右手搂住了游忧的腰,热情而又自豪地给我们彼此介绍。 那一刻,看着眼前丰神俊朗的险儿,和依偎在他身边的游忧,我真的很羡慕他们。因为,他们是如此的般配,如此让人赏心悦目。而在我之前的人生中,女孩们的眼神里只会有嘲笑,有鄙弃,偶尔也会有同情;直到刀砍莫氏兄弟之后,境遇才有了改观,我甚至也还收到了情书。但我不蠢,我能够从那些女孩的眼神里看出惊讶,看出恐惧,看出奉承,甚至看出崇拜。可我却从来没有遇到过一个这样真正相爱的女孩,没有见到过这种柔情似水的眼神。 我听到了游忧对我的称呼:“钦哥,你好!” 我的目光看着她和险儿的方向,一时之间,忘了回答。 身后,响起了袁伟的调侃:“胡钦,是不是没有看过美女?还是没想到我们乡里也有美女啊。哈哈哈,这是你弟媳妇,给你打招呼,你都不晓得回答了,骚成这样了啊!” 包括游忧在内的每一个人都哄笑了起来,大窘之下,我面红耳赤手忙脚乱地解释着,辩解着,好一番闹腾过后,大家这才纷纷落座。我在险儿的右边,游忧则坐在了险儿的左边,杯来盏往觥筹交错中,我的目光却依然还停留在险儿和游忧的方向。但,别人不知道的是,此时此刻,我并没有在看游忧,虽然她刚出现的时候,我确实感到惊艳,也的确用男人本能的目光看过她。但是现在,我绝对不会再这样无礼了。 因为,我已经知道了,她是我兄弟的女人。 那么,我在看什么呢?我在看险儿和游忧的身后。 当游忧走到我们面前,弯下腰对着险儿打招呼的那一刻,我无意间注意到了一件其他所有人都没有注意到的事情,这也是我开始没有听见游忧向我问好的真正缘由。游忧一路走来的时候,在她背后几米开外,始终有三个痞里痞气,混混打扮的年轻人在跟着,一开始,我并不在意,直到游忧落座的那一刻,他们居然也不约而同地停下脚步,有意无意坐在了我们旁边的一张桌子上。 为首的那个男子长相还算不错,但样子却极为让人讨厌。穿着一件胸口印了硕大狼头的黑色短袖衫,大晚上的脸上居然还挂着一副墨镜。男子坐下之后,把墨镜往额头上一推,两只绿莹莹的眼睛自始至终就放在了游忧身上。过程中,游忧也曾经抬头与那个人简短对视过几眼,神情正常,眼神中却好像有些游离不定,似乎在闪躲着什么。 我隐约察觉到有些不对劲,却也没法确定,只是留了个心眼,一边喝酒一边继续注意观察。很快,我不好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从头到尾,那三个人都几乎是毫无掩饰地盯着游忧看,假若只是普通男人欣赏美女,没有人会这么大胆,那种眼神实在是太赤裸,太张狂,太肆无忌惮。 起先,游忧偶尔也会故作无意地瞟一瞟那边,目光都是一触即逝,直到其中一次,游忧好像也感觉到我正在观察,她才飞快低下头去,再也不曾看过对面三人。奇怪的是,我们目光对视的一刹那,我确定游忧眼中显露出了一丝掩饰不住的紧张与慌忙。 在兄弟们的兴高采烈和我的心不在焉之中,时间很快过去,槟榔已经吃完了,险儿拉开椅子,起身去旁边小卖部买槟榔。他才刚离开,对面桌上就传来了一个拿腔捏调痞气十足的声音:“游忧,过来唦,我和你说句话。” 循声望去,正是刚才那个一直盯着游忧看,戴墨镜的男子。此人身子向后仰斜靠在椅背上,一只脚搭在椅子上,手指头伸到脚趾缝里,不停地上下搓动,本应是粗俗之极很不雅观的举动,却被他做出了几分嚣张跋扈理所当然的味道。 他看人的模样很是嚣张,下巴抬得比额头还要高一点,嘴角下撇,左边嘴角上还叼着一支烟,升腾的烟雾可能是刺激了他的眼睛,两只眉头紧紧皱在一起,眼睛被熏得不断眨巴却还死都不把烟从嘴角拿下,用一种他以为很帅但绝对是非常之讨厌的态度看着游忧。 看到他的那个鬼样子,我莫名其妙地就想起了水浒里面的大宋时期第一纨绔子弟高衙内。我估计其他几个兄弟也和我差不多,被雷到了,我们没有一个人搭腔。 “我不过来,我又和你不熟,干嘛和你说话啊?”游忧回答的声音低得连坐在旁边的我不仔细听都听不到。说话时,她的头始终低垂着,长长的刘海掩盖了所有表情。 墨镜男没脸没皮地继续招呼着:“你过来唦,又不会吃了你,说句话会死啊。” 我正有点觉得此人过分的时候,耳边猛地响起“啪啦”一声,原来是游忧终于忍耐不住,将手中的筷子摔在了桌面上,抬起头来,美丽的脸上满是气愤之色,双眼圆睁盯着墨镜男大喊了一句: “你是不是有病啊!” 也许是游忧过激的反应出乎了墨镜男的意料,一时之间,他居然只是一脸悻悻然的样子望着我们这边,没有马上搭腔。无比压抑的寂静中,游忧与墨镜男对视了好几秒之后,这才移开眼神,声音放低对着我们几兄弟说道: “这个人只怕是有精神病,你们不要理他!” 换做其他任何一个还有点自尊心,稍微识趣的人,这样自讨无趣的情况下,都不会再继续纠缠了。没想到,那位大哥就是这么不要脸,游忧的话刚说完,他居然又恬不知耻地开口了:“好,你不过来是吧。不过来要得!我这个人最有绅士风度。女人不过来,老子就过去。” 在此之前,我们兄弟没有任何一个人插手。一是因为被雷到了,二是大家都没明白状况,以为是游忧遇见了某位朋友。但是现在,游忧已经表明了态度,不认识此人,此人却还在纠缠不休,完全把我们兄弟当作空气,这就有些欺人太甚了。 武晟脸一沉,对着游忧问道:“是你朋友?” 游忧浑身一震,双眼中似乎有些祈求般地看着武晟,刹那之后,低下头去看着自己前方的一小片桌面,微不可见地轻轻摇了下头。 顿时,只听见武晟身边传来了“啪”地一声大响,向来嘴巴不饶人的袁伟将酒瓶往桌面上重重一顿,扭头吼道:“你吃你的饭,没事找事,鬼叫个什么叫?作死啊!” 这句话顿时如同一颗水珠滴在了沸腾的油锅里面,一下炸开了。 坐在男子身边的两个人应声而起,一边大骂着,一边摔桌打椅地对着我们这边冲了过来。正当我看见武晟脸色一变,拉开椅子准备起来的时候,一个白色的塑料袋从空中飞快划过,砸在了其中一个染着黄毛的男子身上,袋子松开,几包槟榔和香烟散落在了地面。 “搞什么?想打架?”随着一个平静到丝毫不带情绪的说话声,险儿不紧不慢地走到了两张桌子之间的空地上,面对着凶神恶煞的两名男子,停了下来。 “站着,瞎闹什么!回来!回来坐着。” 两名男子就要动手前的一瞬间,原本一直坐在椅子上的墨镜男站了起来,在他的命令之下,两人颇不甘心地转身回到了自己的位置,黄毛落座之前,还极度嚣张地抬起手来对着险儿指了一指。墨镜男以一种轻佻浮夸的姿态,慢慢悠悠地对着险儿走了过去,脸上满是嬉皮笑脸的模样,一边走一边指着险儿说: “你是游忧的男朋友吧?来得好,帅哥,我正好想找你。” 不知为何,险儿并没有开口回答。 “险儿……” 我颇为担心地站起身,想要走过去。谁知道,墨镜男脸色瞬间变得无比凶狠,对着我一指: “你给老子坐好!莫动!老子今天心情好,不想和你们这些人扯皮,你最好死远些。” “操你妈,你想怎么样?” 袁伟的喝骂声中,人影晃动,我们兄弟全部站了起来。 第8章 突发意外 “哪个闹?哪个闹?几个小麻皮,瞎了狗眼是不是?伟哥,你们认不认得?是不是不想活了?” 同一时间,墨镜男身后的两个跟班,纷纷抄起桌上酒瓶,大喊大叫着指向了我们。气氛变得无比紧张,我的心狂跳了起来。就在这时,站在我对面位置的小二爷突然扭过头,很是紧张地看了我们所有人一眼,然后对着身边的武晟小声说道: “武晟,麻烦了,是向志伟,跟黄皮混的那个。” 除了险儿因为背对着我,而看不见他的表情之外,那一刻,我发现其他所有兄弟的脸色在小二爷的说话过后,都变得有些古怪,而之前言语颇为激烈的袁伟,更是浑身一震,嘴巴大大张开。显然小二爷的这句话被近在咫尺的墨镜男听到了,他又笑了起来: “哎呀,还有人认得我这个老东西啊。那就好,那就不用再多介绍了。” 说完,他回过头去对着两个跟班道:“你们拿着个酒瓶想干什么?我只是和朋友聊个天,谈点事,都是熟人,怎么这样不懂事。帅哥,是吧?” 他最后一句是朝险儿说的,险儿却依旧一动不动站在原地,保持着沉默没有搭腔。武晟突然拉开椅子,走向了那个名叫向志伟的男子,边走边说: “是伟哥吧,不好意思啊,我喝多了,都没有认出你来。哈哈,我是武晟啊,文昌阁街的,上次羊胡子过生日,我就坐你旁边那桌,当时还敬过你一杯酒,不晓得你还记得不?” 此时此刻,武晟的脸上居然带着一种我从来未曾见过的谄媚之色,和他平日里豪气干云的气概完全不相配。这让我颇为奇怪的同时,也越发有些紧张了。不过,我并没有半点看不起武晟。我已经意识到眼前这个轻佻浮夸的男子,很有可能是我们惹不起,也最好不要惹的一个人。 武晟将两杯酒端在手里,其中一只手远远就伸向了向志伟,继续说道: “伟哥,你是前辈,我这个当老弟的,刚都没看到你,实在对不住。来,我敬你一杯酒。” 看着武晟如此低三下四的姿态,向志伟却一扫之前装腔作势的态度,脸上的笑容反而消失不见了,语气也变得阴森难测: “你给我站着别动,老子喊你了吗?”武晟不知所措地停住了脚步。 向志伟继续走向了险儿:“来,我有话和你说。” 武晟赶紧再次上前,挡在了向志伟的前面:“伟哥,这是我的同学。万一是哪里得罪了你……” 向志伟看着武晟,一字一句地说:“小杂种,你再多走一步看看?” 身后几米开外,两个跟班怒喝着跟了上来: “给老子站好!” “别动!” 情急之下,我拉开椅子,还没等走动脚步,一个酒瓶猛然飞来,“当啷”一声跌落在我跟前的桌面上,汤水四溅。同时,一只手在背后紧紧扯住了我的衣摆,扭头看去,地儿脸色惨白对着我摇了摇头:“让武晟处理。” 向志伟身后,一位像女人一样留着长发的男子大声吼道:“小麻皮,莫调皮,都给老子坐好,不关你们的事。” 一触即发的局面中,始终呆立不动的险儿突然走向了向志伟,同时,耳边响起了他的说话声:“胡钦,你们莫管!没得事。” 武晟高大的身躯站在两人中间,这边看看,那边望望,面如死灰。险儿伸出手来,搭在了武晟的肩膀上:“武晟,去,你也去坐。” 武晟不动,向志伟飞快踏前两步,毫不客气地一掌推在武晟的胸膛上,将武晟踉踉跄跄地推到了一旁。 然后,向志伟几乎是脸贴着脸地靠着险儿停下了脚步,皮笑肉不笑地盯着险儿看,险儿却还是一言不发。 向志伟先是无比轻浮地朝险儿脸上吹了一口气,这才说道: “帅哥,我的样子看起来很时尚,但我也不是坏人,你不用紧张,只是想和你打个商量。” 说到这里,向志伟的语气一顿,脸上浮现出了一丝诡异的笑容,缓慢而清晰地说道:“我喜欢你的女朋友,可不可以?” 向志伟这句话一出口,我只感到身体瞬间一麻,浑身上下的寒毛在一瞬间如同过电一般,全部立了起来。我感受到了类似于当年被莫林他们打鹅时的那种羞辱和愤怒。 几秒之后,我看见,从出现以来就一直背对我们这个方向的险儿,忽然回过头,瞟了我身边无声无息的游忧一眼,眼神中没有武晟的紧张,也没有袁伟的恐惧,甚至没有我的愤怒,有的只是一种难以言表的悲哀和嘲讽。仅仅只是短暂的一眼,他就再次扭头看向了面前的向志伟,然后,险儿说出了一句非常简单的话,只有三个字,三个很普遍很通用,但是也很危险的字: “单挑啊?” “险儿,不要啊,你们不要闹啊!”游忧的大喊中,身边传来了连串细碎的桌椅移动声。 “胡钦,莫让她过来!”险儿的说话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味道,我本能地伸出手一把抓住了正要扑向场中两人的游忧,把她扯到了自己的身后。 就算是到了时隔多年之后的现在,我都还会经常回想起当时所发生的那一幕,我会忍不住问自己:如果换成现在的我们会不会也是那样的结果?答案每次都不同。为什么不同,因为现在的我们也许根本就不会让事情发展到当时的地步;但同时,就算是对现在的我们来说,一切也都还是发生得太快了。快得根本来不及阻止!也许是向志伟对险儿说的那句他没有坏心思,不用太紧张的话麻痹了我们;也许是我们觉得自己人数更多而导致了大意,也许是游忧的行为,干扰了我们的判断……很多的也许。但是事实只有一个:当时的我们根本就不是这些刀头舔血的正宗流子的对手! 接下来的一切都是在几秒钟内发生,如果是电影,通过画面也许可以让各位更能了解到当时的情形。但是很可惜,我做不到,我只能一个字一个字地给各位描述那一晚我所看到的一切。 我看见向志伟在刚听到险儿的话之后,明显有些意外,愣了好几秒,间中还望了望正在我身后大喊大叫的游忧一眼。这才对着险儿笑了起来,他的脸上再也没有了之前的跋扈和轻佻,笑得前所未有的温和,慢悠悠地转过身去,拉开了两人之间那种一触即发的危险距离,走到了险儿左侧的桌子边上,双手撑着桌面,扭头对着险儿说: “单挑?有毛病哦,这么小的年纪就一天到晚喊打喊杀的,不怕坐牢啊。她是你女朋友,但是我喜欢一个人也没得错唦,再说了暴力能够解决问题吗?我们要讲道理嘛,帅哥,你讲对不对?” 说完,他慢条斯理地从裤兜里掏出一盒烟,抽出两根,一根叼在自己嘴里,一根递给险儿。险儿不说话,也不伸手。虽然看不到他的表情,但是我想,此时的他应该也和我一样,被向志伟的举动弄得有些摸不着头脑了。 “抽吧,我的烟没有毒,抽一支不会死人。” 险儿肩膀一动,我看见他伸出手来接过了烟,向志伟点燃火机,凑了过去,险儿低下了头。打火机的火光一闪,再灭。灭掉的一刹那,向志伟的另外一只手猛然就动了,飞快地在半空中划了一个圆弧,砸在了险儿低垂的脑袋上,然后,险儿的整个脑袋就像是一滴火星掉在浇了汽油的干柴上一样,“轰”的一声燃烧了起来。没有半点虚假,我记得很深刻,就是“轰”的一声燃了起来。 一瞬间,时间好像已经彻底停滞,在场所有人都仿佛是被点中了穴道般彻底呆住了,包括险儿自己。 然后我就听到了“嘭”、“当”两声。“嘭”是我们当地吃火锅炖菜的一种陶瓷土钵摔在地上的声音;“当”是火锅底下烧火用的一种简易铁炉掉在地上的声音。向志伟居然将桌上一钵滚烫的火锅,连锅带炉子一起砸在了险儿的头上。 各位住在南方的朋友也许知道,在南方夏天大排档上炖火锅通常都用一种很简单的铁炉子,三个铁支架架着一个铁筒子,筒子里倒的是类似于酒精的一种工业燃料。当这个炉子砸在险儿头上的时候,燃烧的燃料也撒满了他一脸。 “啊——” 那是一种我此生都不可能会忘掉的,至今想起来都会感到浑身发毛的惨叫声,险儿狂吼着如同疯子一样的来回奔跑了起来。 事后我曾经问过他,为什么要不停来回奔跑,他说因为跑起来感觉凉快一点,选择来回跑而不是向一个方向跑,是因为他知道我们会救他,怕跑散。 “没烧死的话,老子还要找你!” 这是向志伟在那个夜晚所说的最后一句话。然后,已经被突发剧变震惊得大脑一片空白,呆若木鸡的我们,眼睁睁看着他带着两个手下飞快离开,却只能是浑浑噩噩,作不出丝毫反应。 人只有真正经历过生死一瞬的时候,才会明白什么叫做魂飞魄散,六神无主。 我们看着向志伟离去,看着险儿来来回回地奔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平日里看来瞬间即逝的一秒,在这个夜晚却变得无比漫长。 我是最先清醒过来的人。极度的慌乱过后,年少的我居然展现出了几分成年人处事的老到和冷静。我以最快的速度脱下了身上的T恤,飞快冲向了险儿。同时,用尽全身力气狂喊道:“地儿,去叫慢慢游,其他的快跟我来!” 直到这一刻,我才听见周围传来的其他客人们桌倒椅翻,惊慌失措的躲避声,以及整个过程中始终都像是失了魂一般的游忧,所发出的那一声撕心裂肺的尖叫…… 回过神来的兄弟们各自跑开,武晟、袁伟帮我一起死死抓住了险儿。刚靠近险儿的那一刻,我的鼻子里面,就闻到了一股明显的类似于菜市场上,屠户用喷枪燎烧猪蹄上的毛发的时候,才会散发出的那种焦臭味。事后多年,武晟说他看见险儿的脸上都是红色的肉,还渗透着一种淡黄色的液体,所以,当时他被彻底吓慌了神,他觉得险儿完了。 但奇怪的是,我明明记得,当时我见到险儿的脸上是黑乎乎的一片,并没有很吓人的样子。也许这正是那一晚,我表现得比武晟他们更加冷静的缘由。 我劈头盖脸地把T恤蒙在了险儿的脸上,快速但是轻柔地拍打,以防止衣服粘在皮肤上。险儿则如同发了狂一般,嘶吼着挣扎着想要揉搓自己的脸,其他三个人费尽全力才勉强控制住他。 假如那一晚,我们没有鬼使神差地按住他的手,而是任凭他自己抓挠的话,我估计他的脸就算是真的废了。 这一切,写出来很长。当时我虽然没有时间看表,但可以肯定说,从险儿脸上着火,到我们兄弟按住他,事情的前后过程不会超过半分钟。 第9章 险儿是个有些变态的受害者 九镇没有的士,只有一种顶上加了帆布罩的改装三轮摩托车,功用与出租车相同,本地人通常叫作慢慢游。险儿刚被我们控制住不久,地儿就带着两辆慢慢游停在了我们面前,我们几个分别上车,火速赶向了九镇医院。 到了医院,医生要我们先交500块钱押金,但当时我们几个人身上加起来才一百七十四块钱。没有办法之下,我把父母给我买的扩机和兄弟一起凑的钱都放在医院柜台上,并写下了我们所有人的家庭地址,保证等下就会有大人过来交钱,苦苦哀求一番之后,救死扶伤的医生这才不情不愿地把险儿推进了急诊部。 险儿被初步认定为轻二度面颈部烧伤,送到了无菌室,医生在里面用一种类似于蒸馏水之类的东西为险儿做着创面清理,最后再上药,前前后后,大概用了一个多小时。 当时我们就站在玻璃窗外面看着险儿,可能都还没有从这个突发事件中完全清醒过来,居然没有注意到一个很奇怪的现象:除了刚刚被烧的时候所发出的惨叫声之外,从火熄灭到坐上慢慢游,再到治疗完毕,这么长的时间段里,如此惨烈的剧痛,险儿居然再也没有吭过哪怕半声。我想,应该就是从这一刻开始,少年险儿彻底变成了日后那位心狠手辣,让道上人闻风丧胆的“杨日天”。 险儿一丝不挂地躺在病床上,地面上胡乱丢弃着两件在手术时被医生剪乱的衣服,脸上密密麻麻地涂满了一种白色药粉,药粉稀薄的地方还隐隐渗出了一些淡黄色的不知名半透明液体。一个防止面部被刮擦的巨大木架子支在险儿的脑袋上面,他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两眼始终盯着天花板的某处,就连我们几兄弟来到他的床前,都没有望向我们一眼,整个人空洞僵硬,如同是一个失去了灵魂的死人。 看着险儿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年纪最小的地儿居然一下没忍住,捂着嘴哽咽了起来,我赶紧将他一把扯到人群后面,又被小二爷狠狠瞪了一眼之后,他这才硬生生把哭声咽了下去。 “险儿,你还好唦?还疼不疼?”最为老成的武晟踏前一步握住了险儿的手。 险儿脸上的肌肉微微扯动了一下,依然看着天花板,没有作声。险儿长得很帅,有点像周星驰和古天乐的综合体,而且正值青春年华,还有着大把的美好时光没有过。突然之间,就有可能容貌尽毁,变成一个人见人厌的丑八怪,此时此刻,他内心的痛苦,我虽然不是亲历,却也能够想象得出来。 我以为他是太伤心难过了,没有心思和人说话。于是,我弯下腰,趴在他的耳边轻声安慰他道:“险儿,你不想说话就不说,好生休息下。医生刚刚讲了,你只是轻二度烧伤,只要恢复好就没有太大关系的,你别太担心了。我们就在这里陪你,有什么事,招呼我们就是。” 险儿还是没有半点反应,我和武晟对看了一眼,转过身刚准备招呼兄弟们一起离开,身后却响起了他平静到不起一丝波澜的说话声: “今晚的事情不要告诉我家里人真话,就说是我们吃饭时,我自己添燃料烧的就好了。” 这个世界上,有一些人的想法永远都和其他的普通人不相同。财富、权势、美貌等等世人珍惜无比的东西,在这些人的眼中也许只是一堆狗屎,他们注意的往往都是世人不曾关注的角落。 我无法评论这种人的心态与人生观是否正确。但是我知道,这样的人活着一定要比平常人偏执百倍,也累上百倍。假如说普通人是逐花蝴蝶的话,那么这种人就是扑火的飞蛾。 险儿就是这样的一只飞蛾,当我们以为他伤心的时候,他却说出了一句我们任何人都预料不到的话。我们面面相觑,谁都无法领会险儿这句话背后的意思。两秒之后,向来谨慎的小二爷率先开口道: “险儿,街上挺多人都看见了,不见得瞒得住。” “不碍事,你们不要说真话,按照我交代的说就行了,其他的不用管。”说话时,险儿望着我们的眼神里有种说不出的味道。 那一刻,他的语气依然平静,但是看着他那种奇怪而诡异的眼神,我的脑海里面突然灵光一闪,领会到了他隐藏在眼神和话语背后的意思。过去的那些年,当莫林给予我的羞辱越来越多,我也越来越愤怒,越来越想报仇之后,我不会把自己的这种感觉告诉任何人,尤其我的父母。因为,我知道,他们必将会是我复仇之路的最大阻碍。 我情不自禁踏前一步,抓起了险儿放在床边的手。如此的夏夜,险儿的手掌居然是一片冰凉,被我握住的指尖好像还在微微发抖。 我猜对了!越是坚硬冷酷的伪装背后,越是波澜滔天。 面对着险儿诧异的眼神,我大声问道: “险儿,你是不是想自己报仇?你是学生,他是个打流的流子,你千万不要乱来啊。” 房间里在刹那的沉默之后,爆发出了连片惊讶的询问和劝阻: “险儿,真的假的?你都烧成这样了,还要惹事啊?” “险儿,你千万不要搞!有什么事大家一起商量啊。” “是的,险儿,你一个人搞不过的,向志伟不是好惹的角色啊。你先把伤养好,之后的事再说,好不好?” 当武晟、袁伟、地儿三个人或惊讶、或紧张、或关心纷纷上前好言相劝的时候,我发现只有小二爷始终不曾开过口,而是站在一边,若有所思地看着面前一切。险儿则始终都一瞬不瞬地盯着我,好像完全没有听见其他人的说话,似乎有千言万语想说的样子。可最后,在我的等待中,他却缓缓地闭上了双眼。只是,在险儿闭上眼睛的一刹那,哪怕是隔着脸上一层厚厚的药粉,我却依然察觉到了一抹遮都遮不住的痛苦之色。 这种痛苦看似若有若无,一瞬即逝,但却又浓烈到了极致,如同一根附骨毒刺,难以窥见却也深入骨髓。它绝对不是今晚这一次偶然的冲突能够造就的,就算这次冲突的后果足以让险儿毁容也不至于此!甚至把那些年间莫林给予我的所有羞辱全都加在一起,再夸张十倍,也远远比不过这种痛苦的沉凝与厚重。这种痛苦能够让一个人彻底扭曲。而人世间,能造就这种痛苦的,只有必雪之仇,譬如说,杀父夺妻! 当最后那四个字出现在我脑海的一刹那间,我的眼前突然浮现出了向志伟得意浮夸的笑容,和游忧那种闪烁不定的眼神。下一秒钟,我彻底明白了过来!虽然没有万全的把握,但我几乎能够确定,此时此刻,我所想到的这一切,已经离事实不远了。 然后,陷入了极度震惊之中的我,看见险儿的双眼蓦地睁开,眼神中冒出了两股明亮到让人感到害怕的陌生光芒,痛苦之色消失殆尽,再次用那种平静到没有丝毫情绪的诡异语调,极为缓慢地说出了一句话: “我要杀了向志伟!” 小小的病房内突然就安静了下来,空气里,响起了我们兄弟几人越来越急促的喘息声。抢在我们兄弟开口之前,险儿扭过头去看向了床的另外一边,几乎同时,说出了一句话: “我累了,你们走吧,派个人去我二姐家里喊她来就可以了,让她带点钱,今天这么晚了,先不要通知我爸妈。不说了,让我休息吧。” “险儿……” 始终沉默的小二爷突然扯住了还要说话的武晟,对着他摇了摇头,冲着门外一指,当先走出了房门。 我是最后一个走的,在我刚刚关上房里的灯,就要踏出病房的那一刻,我似乎听见了一声短暂而急促的奇怪响动,像是饥饿的野猫在喉咙里面的呻吟,又像是源自心底无法克制却被硬生生憋住的哭泣。 当我闻声扭头望去,响动已经完全消失了,安静得让我怀疑是不是自己的幻觉。幽暗的病房内,只有险儿蜷缩成一团,背对着我们的身影,孤单而又倔强。 第10章 九镇往事(1) 凌晨一点,病房外的走廊上,白炽灯光亮得晃眼,迷迷糊糊的眼中都是一片白色摇来晃去,空气中还漂浮着一股清凉的消毒水味道,若有若无地钻进鼻孔,让我的鼻子又酸又麻,很不舒服。病房内,险儿和他的二姐都已经睡着。 我们五人却依旧坐在长条凳上,明天就是开学第一天了,可谁也没有提起要回去,大家就这么呆呆地并排坐着,如同行尸走肉。 半个小时前,地儿喊来了险儿的二姐,当看见险儿的样子之后,二姐吓得六神无主,一番哭泣询问,还没我们开口,险儿就用一种不容置疑的语气回答说,是他自己加燃料时,不小心弄炸了烧的。 记得伟大的后现代解构主义大师周星驰先生曾经说过一句话:人生之峰回路转,大起大落,实在是太刺激了。是的,这个有别于寻常的夜晚里,仅仅是在几个小时之前,我们还在享受着一份失而复得,真诚炙热的友情,以及这份友情带给我们每个人的自豪和欢快。 但是现在,所有的自豪和欢快已经像浪推沙堡一样被摧毁殆尽。向志伟骤然翻脸的狠辣无情,以及之后险儿一连串反常的表现,对我们所有人都形成了一种巨大的压力,在这样的压力之下,年少的我们也无一例外地表现出了异常。 虽然我们都知道应该谈谈,也必须谈谈,可是自从险儿说出要杀了向志伟之后,到现在这么长的时间里,我们却还没有一个人开口。 狠狠地甩了下头,我起身来到了走廊尽头的窗口边,几许带着夏夜特有温湿味道的晚风袭来,让我已是混沌不堪的头脑稍微感觉到了一丝清醒。在病房内,险儿一脸平静说出要杀了向志伟时,我就已经确定他说的是真话,至少也绝对不会是打向志伟一顿那么简单。 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我答应过外婆,一定会听话懂事,不再调皮;我答应过父母,要做个好人,要出人头地。他们对我的爱,是那样的重,重得让我不敢辜负。可同时,我也非常珍惜今晚这份久违的友情。 这些年来,在市里,我孤独的像只野鬼,被人欺负过,也让人畏惧过;却从来没有人帮过我,连替我说一句好话的都没有。我的生命里,不曾有过像今晚这样可以一起喝酒,一起交心,能够肆无忌惮、毫无算计的兄弟。友情是需要付出的,如果险儿真要报仇,而其他的兄弟都决定帮他,那我又该怎么办? 人总是习惯在熟悉的世界中生活,险儿的表情和他的那句话,却仿佛让我看到了一条自己从来不曾走过的路,路的尽头,将通向一个全新的从未涉足的世界里。我隐隐约约地感到,一旦踏上了这条路,前面等着我的必定是根本无从预测的变数。我发自内心的恐慌与彷徨,为那些不可预测的变数而恐慌,为万一踏上这条崭新的道路而彷徨。 只可惜,当时的我还太年少,太倔强。我不敢表现出一点点的懦弱,我生怕会被自己的兄弟们看不起,我更不愿意像当年一样成为一只孤独而滑稽的猴子,让人调侃戏弄,踏在我头上过活。当然,也为了被无数人说滥的那个“义”字。 所以,那个晚上的我,幼稚地认为自己已经没有了选择。于是,在经过了所谓的深思熟虑之后,我义无反顾地转身走向了走廊内。那一刻,我看见,所有的兄弟们,眼神都在望着我这一边,他们的眼中,似乎都有着某种期盼。期盼能有一个人打破这沉寂压抑的局面。 我坐了下来,面对着他们的目光,开口说: “黄皮,到底是谁?” 眼前,是兄弟们紧张而犹豫的脸庞,在我的问题抛出后的最初半分钟,没有一个人回答,袁伟甚至都移开了自己的目光,不敢看我。 良久过后,年纪最大,也是最为沉稳的武晟终于说话了: “胡钦,你听说过‘跛爷保长、胡立飞强、唐五一林、猴儿敢闯’这四句话和安优这个人没有?” 安优,我听说过,在很小的时候,我就听说过。据说,他是新中国成立后九镇的第一位社会大哥,势力滔天,横行霸道,不可一世,是个坏到了顶的大坏人。直到一九八二年的全国性严打,才被捕归案,政府当时召开了万人公审大会,并且当场执行了死刑。 安优死后,他的凶名一直流传,甚至九镇范围内的小孩子不听话,大人用来吓唬我们的时候,也是用的这个名字。但是那四句话,我并不了解,隐约觉得有些耳熟,却完全不知道里面的意思。 “安优我晓得,是九镇以前的大哥,但是那四句话不明白什么意思。” 武晟点了点头:“那四句话和安优一样,也是几个大哥的名字,跛爷、保长、胡少立胡少飞胡少强三兄弟,唐五唐一林两兄弟,彤阳的闯波儿,还有悟空。你出去了这么多年,不晓得他们的名字也正常,这些人都不在了,死的死,坐牢的坐牢,走的走,退休的退休。” “那他们和黄皮有什么关系?” “不急,你听我讲,一两句话说不明白。这些人里头,到而今还混得好的,只有唯一一个,悟空。我听朋友说,悟空可能是从九镇出来的最厉害的人物,在广东那边都已经站稳了脚,做很大很大的生意。反正九镇街面上的这些流子,不要说认识悟空的人,就算是知道一些悟空的事,或者见过一面的,一谈起他来都是神奇得不得了。悟空就是跟着安优混出来的。安优带了两个徒弟,悟空是师兄,他还有个师弟,就是黄皮。” 我心里一震,看着武晟,武晟的表情好像也变得有点紧张了起来,停下了说话,在口袋里摸索了半天,掏出一包烟,点燃后,深深吸了一口,这才继续说道: “悟空去了广东,前几年,他们那一辈大哥的时代也就都过去了。后来,九镇又出了几个大哥,何勇、黄皮、胡少飞、老鼠和义色。哦,对了,义色就是你屋对面的姚家老三姚义杰,你晓得吧?之后,何勇也走了,去了温州,老鼠坐牢了,胡少飞也死了。而今,九镇唯一的两个大哥就只有义色和黄皮。平时,你去车站那边多吗?车站里头和外面发廊里的那些流子全部都是黄皮的人。向志伟就是黄皮最喜欢的小弟,胡钦,我们真的惹不起。” 我张开嘴,试图倔强地反驳,却不知道从何说起。 狭小的走廊里气流不通,又闷又热,犹如一个蒸笼,我却明显感到自己的手脚一片冰凉,整颗心渐渐沉了下去。 武晟嘴边的烟头一明一暗地闪烁着,大家都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不过,我们也不用想太多,险儿说的也只是句气话吧,烧成那个样子了,哪个心里不恨呢?”武晟把手里的半截烟往地上一扔,仿佛解脱一般叹了口气,浓烈的烟雾从他的嘴里喷出,像是一条肥硕而扭曲的白虫。 袁伟和地儿紧张的表情也随着武晟的这句话,变得和缓了一点。但我的心情却依然沉重,我说出了一直压在心底的看法: “武晟,之前吃饭的时候,你们可能没有注意,我和游忧坐得近一点。说实话,当时游忧的一些表现,我感觉她和向志伟的关系并不见得是一点都不认识,至少,在向志伟喊她过去之前,我确确实实发现,她和向志伟两人看来看去的,对望了好几眼。你们想一下,如果完全不认识,向志伟昨天怎么会那么随意地喊她过去,又怎么知道她的名字,你们泡不认识的女伢儿会这样吗?” 第11章 九镇往事(2) 没人答话,大家都陷入了思考,我继续说道:“再说,到现在为止,游忧都没有来。当时场面太乱了,我们都慌了神,她什么时候走的,我们都不知道。当然,她也许是吓到了。但是,险儿烧成这样了,不管她再怎么害怕,她也应该来的。这是她的男朋友啊。我想来想去,她不来只可能有一种,她不敢!不敢面对险儿。” 始终没有说过话的小二爷终于开口了,若有所思地看着我,问道:“你的意思是游忧可能和向志伟有一腿?” “也不见得,但是我觉得有这个可能。”袁伟摸了摸脑袋,有些不耐烦地说道:“现在说这个有什么用?告诉险儿,游忧也许在偷人吗?那他心里不是还恨一些,火上浇油啊。” 袁伟是个直爽人,他习惯了有什么说什么,但他的话让我听起来觉得有些别扭,再加上毕竟我进入这个群体还不太久,也不好继续说太多。于是,我只能点了点头,保持沉默。尴尬中,小二爷站出来替我解了围: “袁伟,如果这个事是真的,胡钦初来乍到都看出来了,险儿和游忧这么多年,他会一点不知道?险儿难道很蠢吗?胡钦,你别理他,袁伟就是这样一个脾气,这里都是自家兄弟,你是不是有什么看法,有的话就直接说,不要紧的。” 一直以来,小二爷都是我们里面智商最高的一个。日后,随着年纪的增长,他变得越来越厉害,我们兄弟所拥有的一切很大程度上都要得益于他对于形势的把握分析能力。那天,他也是唯一一个敏锐感觉到我有话要说的人,也正是他的这句话,给了我第一次在这个群体中发表意见的机会。 接下来,每个人都闭上嘴,望向了我。那一刻,我却没有马上开口继续,而是低下头去,避开他们的目光,故意停了下来。因为,我猛然间发现,自己居然很享受这种被人注意,被人求教的感觉。 “胡钦,有话你就说啊,不要见我的怪。”耳边传来了袁伟的说话。我抬起头来,对着袁伟一笑: “你说什么呢?其实,我也不知道应该怎么说。你们对险儿现在的了解比我更多,我不知道现在他变得怎么样。不过,我记得一件事,还是我们读小学的时候,有一次,马木匠家的狗咬了险儿一口,咬掉了他腿上一大块肉,他好了之后,追了那条狗一条街,我亲眼看到他在新码头用棒槌把狗打死。开始,险儿说要杀了向志伟的时候,我就站在他的跟前,他当时的眼神和杀狗的眼神是一样的。如果游忧确实背着险儿和向志伟在一起,夺妻毁容,我不知道他好了之后会怎么做。你们觉得呢?” “他不会真的杀了他吧?”袁伟一下站了起来。 “袁伟你先坐下,怎么这么沉不住气。我觉得胡钦说得很对,险儿难道你不了解吗?就算不杀向志伟,也绝对不会是打一架那么简单。”小二爷再次站在了我这边。 我感激地看了小二爷一眼,他嘴角微微一扯,对我露出了一丝若有若无的笑容,转头看着地儿,继续说道:“刚才,险儿姐姐来的时候,问怎么回事,险儿说是他自己搞的。地儿,你当时差一点就要讲话的,是我把你拉住了。你们想,险儿是个喜欢说假话的人吗?再说了,这个事也不是他的错,他是被人欺负了,为什么不说真话,要骗他姐姐?只有一个可能,他不想家里人晓得了之后,帮他解决这件事情,或者是拦着他,不许他报仇。他要自己来!胡钦,你当时应该也是这样想的吧?” “听你们这么分析,我也觉得不会这么简单了。”地儿长长叹出了一口气,看着我的目光里,似乎在寻求着我的肯定。 我对着地儿点了点头,接着说道:“向志伟也是正儿八经,提起脑壳打了几年流的亡命之徒,也有大哥,武晟你刚才告诉我的,他的背后还站着黄皮。如果险儿要报仇了,只是打了向志伟一顿,那今后呢?今后也就别想安稳了。出来混有谁会被两下子打怕?打流的人求得都是个面子,被我们这些学生办了,不打回来他还有面子吗?这些事情我们现在想得到,难道险儿自己是当事人,他想不到?” 说到这里的时候,我又刻意停顿了一下。我看见,在我的面前,没有人开口,也没有人嬉皮笑脸、心不在焉,每个人都在认真思索着我的话。从小到大,我都喜欢看书,在书里,我曾经看到过一句话:两军对垒,三军不能用命,必败无疑。 站在窗前的时候,我就已经做出了自己的选择,那么,如果他们也会做出和我一样选择的话,这次谈话,我们就必须要达到两个效果。一,让每个人都意识到这件事背后所隐藏的真实形势;二,团结。 只有在意识到形势的严峻之后,我们兄弟还能团结一心,那报仇这两个字才值得一提,不然,必定就是鸡蛋碰石头,不做也罢。现在,从他们脸上的表情看来,我第一个目的已经达到了。于是,我张开口,说出了我第二个想要的效果: “可以想到,不管怎么发展,后果绝对都是非常严重的,往好了想,是白费力气,不了了之;往坏了想,九死一生!所以帮不帮,你们都得仔细想清楚。我想了一晚上,不管怎么样,是在为我接风的酒桌上出的事,我已经做好了坐牢的准备,反正还年轻,我会铁他!” 最后一句话说出口的时候,我看见每个人的身上都微微抖了一下。 “真的要杀人吗?”袁伟望着我,目光闪烁,脸上有藏不住的僵硬。 “那也还是不见得,我们可以尽量劝他,我觉得应该还是不至于走到那一步。但真会怎么样,现在谁也说不好,至少要有个心理准备。” 短暂的沉默之后,武晟一拍大腿,站了起来: “想什么啊?其实也没有什么多想的。仇肯定是要报的,一起玩到这么大,突然他就被人弄成了这个样子,我们当时就在旁边,别说帮他,居然连手都没有还。他要报仇我们都想东想西,推三推四的话,这么多年的兄弟,对得起他吗?我也搞了,要死卵朝天,不死当神仙!怕个卵!” 地儿仿佛想要甩掉一个隐形包袱一样,脑袋往下重重一点,说:“管不了那么多,他的事就是我的事。” 袁伟也抬起了头,脸上依然有些僵硬,左看看右望望半天,眼神中渐渐透出了一点坚定,慢吞吞地说道:“嗯,那你们怎么办,我就怎么办。” 所有人都望向了一言不发的小二爷,小二爷淡淡的一笑:“你们都去,那还少得了我。” 当小二爷的话出口之后,在这个远离了欢乐与愉快的沉重夜晚,我看见,每个人的脸上都露出了一丝发自内心的笑容,温暖而干净。就在这一瞬间,我突然有了一种感觉,向志伟和黄皮也并没有那么可怕了。 站在我面前的这些人,在他们的心底,也许还有着畏惧,有着恐慌,有着忐忑。一如多年前,那个听到下课铃声就害怕的我。但是我敢保证,从此之后,绝对不会有一个退缩,一个逃跑,他们牺牲了自己的某些东西,同时也在彼此的身上得到了更为珍贵的东西。我们的对头,也许比我们更加强悍,更加凶残,可是他们没有我们真诚,他们并不懂得牺牲。 牺牲与真诚,一直都是友情的伟大所在。正是伟大的友情,在这个仲夏的午间促成了一个坚不可摧的联盟。在这个联盟面前,向志伟之流连拼的资格都没有,他们的命运已经被注定,等待他们的,只能是彻底失败。 当然,这也是我在这个联盟里面的第一次话语权。 第12章 愚昧的选择(1) 下午六点半,站在这扇曾经推开过无数次的熟悉大门前面,门内,隐约传来了《猫和老鼠》的轻快旋律声,怀着前所未有的紧张和忐忑,我回想起了昨晚在医院里的几句谈话。 第一句,是武晟说的:“后来,九镇又出了几个大哥,何勇、黄皮、胡少飞、老鼠和义色。哦,对了,义色就是你家对面的姚义杰,你晓得吧?之后,何勇也走了,去了温州,老鼠坐牢了,胡少飞也死了。而今,九镇唯一的两个大哥就只有义色和黄皮。” 第二句是我们走出医院,准备回家时,小二爷走到我的身边,搂着我的肩问我:“胡钦,你和义色关系是不是还不错啊?我暑假的时候,好像看到过几次你和他在一起玩,蛮亲热的样子。” 我回答:“是啊,都是一条街上的,你们不也认识吗?小时候,我们都喊他三哥啊,怎么了?”小二爷欲语还休的样子,回了我一句没什么。 当时,我没有领会到小二爷的意思,直到片刻之前,我放学回家,路过三哥家门口,才猛然之间领会到了小二爷的意思。长长吐出一口气,平复了一下心底的繁杂思绪,我一把推开大门。 客厅内,一个正端着饭碗,却一瞬不瞬只顾着盯着电视里的动画片,忘记了吃饭的英俊男子,闻声看了过来。 “三哥!” 三哥的脸上,露出了亲切而真诚的微笑。 “胡钦,今天开学了吧?第一天上课,感觉怎么样啊?大城市里待惯了,习惯不习惯乡里地方哦?”三哥一边拍打自己身旁的座位,示意我坐过去,一边用轻松的语气故意调侃着我。 “今天没有上课,全校学生体检,开收心大会,明天才正式上课。三哥,你吃饭啊?”我走过去,紧紧靠在三哥的身边坐了下来。 “哈哈哈哈,屁话!你吃不吃?你刘姨妈今天做了泥鳅哦,吃的话,你就去厨房里自己搞。” “我不吃,不吃。我外婆等着我回去吃饭的。” “那你还不去,还来我这里干什么,真的想我了啊?去去去,吃晚饭了再来玩。”三哥一脸没好气的样子,伸出筷子飞快点着门口的方向。 “三哥,是这样的,我给你说件事唦,我……”关键的话到了嘴边,却又不知道为何,硬是没敢直接说出来。我奇怪的表现让三哥的眉毛慢慢皱在了一起,上上下下盯了我好几秒之后,颇为关切地说道:“小钦,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事啊?在学校被人欺负了?还是怎么了?没钱?” 我摇了摇头,努力想着应该怎么说合适。但是如此近的距离之下,三哥锐利的眼神却让我觉得他仿佛已经渐渐看穿了一切。我一横心,开门见山地说道: “三哥,我没事,放心吧,真的没事。我只是有件事想和你谈谈,看看你能不能帮忙?” 听见我没事,三哥最初好像松了一口气。但是,他并没有马上答应我,而是继续又反复打量了我几眼,直到确定了我的严肃和紧张是发自内心,不是开玩笑之后。他干脆放下了碗筷,拿起旁边茶几上的香烟,抽出一根点燃,轻轻吸了一口,这才点了点头,说:“嗯,你讲。” “三哥,我们昨天出了点事情,前面街上的险儿,被一个叫作向志伟的人用火烧破了相……” 接下来,我将昨晚所发生的一切都原原本本的全部说给了三哥。在我叙述的过程中,三哥始终没有插过半句嘴,脸上也看不出太大的表情变化,甚至连眼睛都没看过我,而是始终盯着脚下的地面。但是刚刚点燃的那根烟,他却再也没抽过了,就那样夹在两根修长的指头中间,慢慢化为了一截长长的灰烬。 好不容易,我把一切都说完了,三哥却依然没有开口说话的意思,我越发有些忐忑不安起来。 终于,三哥的手臂一动,长长的烟灰跌落在了地面,将烟蒂掐熄在烟灰缸里,他随手又抽出了一根香烟点燃,升腾的烟雾中,他扭过头来盯着我,本就深邃的双眼在烟雾的迷蒙中更加显得不可捉摸。这样的对视一直持续到我再也抵受不住,心底发毛,不由自主挪开了自己眼神的那一瞬,我才听见他用一种完全听不出情绪的语气问道: “小钦,你晓不晓得,你们惹得是个什么人?” 我小心翼翼地回答道:“我晓得,向志伟。” “嗯,还有呢?” “还有?还有……黄皮。” “那你晓不晓得,黄皮又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昨天险儿出事之后,武晟他们几个在医院里面给我讲了,黄皮也是混社会的,是江湖大哥。他还告诉我,三哥,你也是,你比黄皮混得还好一些。在九镇,胡二少爷死了,何勇走了,老鼠坐牢之后,现在唯一一个勉强可以和你平起平坐的人,就只有黄皮了。” 三哥严肃正经的样子和前所未有的连番质问让我完全摸不清他的想法,我下意识地篡改了昨晚武晟所说的一些话语来讨好三哥,想借以缓解此刻让我颇为不安的气氛。 但是,三哥却好像根本没有注意到我的奉承。他的脸上不但没有半点得意之色,反而出现了一丝惊讶的表情,显然,那是因为我所了解到的事情,已经超出了他对我的意料之外。 “小钦,看起来,你今天还不是随便过来找我的啊,你是想好了才来找我的吧?那好,你方才讲的确实没得错,我和黄皮也的确都是社会大哥。只是他不比我差,我也不比他混得好。三哥还有一句话想要问你。他是怎么当上大哥的你知道吗?” 三哥没有表现出半点责怪我的样子,让我松了很大一口气,心情一轻松,我也就得寸进尺了起来。三哥的话刚说完,我就利落地摇了摇头。因为,我觉得,江湖大哥有很多,每个大哥都有自己的故事,挑战一个大哥,需要的只是勇气和实力,没有必要知道他们的历史,黄皮也是一样,我并不认为自己需要去了解黄皮的一切。 但是就在我不以为然的表情当中,三哥却说出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而这个故事,直接导致我们兄弟的复仇计划彻底升级,也间接改变了我们每一个人的人生。 七十年代初,一个男孩出生在位于九镇上街某处的一栋木板屋内。男孩的家里非常贫穷,父亲黄老幺是个一字不识,甚至连正式名字都没有的文盲,靠着在白杨河边上帮人挖沙做搬运工来养家糊口。男孩出生之后没多久,给本就捉襟见肘的家庭更添重负,母亲再也无法忍受这种生活,跟着一个江西来的货郎跑了。 本就沉默寡言、呆板木讷的父亲,自从母亲走了之后,越发变得不爱说话。每天除了保证一口基本的饮食之外,根本就不管这个男孩,睡醒了就喝酒,喝醉了再睡,周而复始,只有实在是拿不出酒钱的时候才会去帮人搬搬货物,打点零工。 长期的营养不良,导致男孩长得又瘦又小,相貌怪异;而成长的环境,也养成了他孤僻阴狠的性格。这让他一直都不讨人喜爱,街坊邻居谁都没有好脸色对着他。所以,从小他就饥一顿饱一顿,更谈不上读书了。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了男孩十岁那年,那一年,他遇见了一个人。遇见那个人的时候,男孩正因为偷东西而被人暴打。男孩几乎在会走路的时候,就开始偷东西了。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一样东西是属于他的,他的力气也不够,没办法抢,要想得到,他只能偷。而且,从来没有人教过他,不能偷。不过,偷东西是要付出代价的,是要被打的。这些年来,男孩已经明白了这个道理。所以,他从来不指望有人会帮他,也从来没有人帮过他。 但是,那天,有个人帮了他,将满头是血的他从棍棒之下救了出来。那人问他:“你这么瘦小,你跑得快吗?你不怕被人打死,被警察抓吗?”男孩死死抓着偷来的那包染上了鲜血的红蔗糖,一边贪婪地往嘴里送着,一边含糊不清地回答:“等你的肚子像老子一样饿的时候,你就不会想这些没用的东西了。”就是因为这句狠到了骨头里面的话,那个人收留了他,并且带着他走上了一条令他罪恶缠身,却也可以让他日后吃饱喝足,受到尊重的路。 那个人就是九镇贼王安优。 安优对男孩非常好,管吃管住,嘘寒问暖,在男孩的世界,安优几乎扛起了所有本应由黄老幺去负的责任。可奇怪的是,安优并不允许男孩偷东西,虽然他把所有偷东西的本领都传授给了男孩。男孩虽然没有读过书,人却非常聪明,可以说在扒手这个行当内,他还拥有极高的天分。据说,在男孩十一二岁的时候,他就可以在滚烫的油锅里用两个手指夹起一块肥皂了。 安优在世的时候,不许男孩偷窃,他就每天形影不离地跟在安优屁股后面混,过上了从来没有过的幸福生活。可惜的是,一九八二年,安优被枪毙了,小男孩又一次失去了生活的依靠。可这个时候的小男孩已经长成了少年,练成了一身的本领。在无人管束之后,很快,他就正式变成了一个扒手。 日子很快就来到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小男孩已经长成了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人。这些年来,他的心里肯定也想过成为安优那样威风八面的人,但此时的他却依然只是一个小扒手。每天都靠着在九镇通往市区县城的公交车上扒窃过活,他的手艺不错,所以生活也还过得去,甚至每天还能给父亲买酒。 可纵然如此,他也仅仅只是个有点闲钱,还算老实低调的小扒手而已,没有任何地盘,更谈不上做大哥。直到某一天,一件突如其来的事情给了他一个契机,让人们真正认识到了这个小扒手可怕的另一面,也令他正式接过了多年前那位亦父亦师的男人衣钵。 不知各位还记不记得,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的那几年,几乎是全国各地,都涌现出了一种类似的团伙。一般由五到十个人组成,昼伏夜出,神出鬼没,专门抢劫长途汽车,而且手段非常之残忍,强奸、杀人什么都来,在全国的范围内犯下了累累血案。一直到九零、九一年间,由公安部发文,展开了一场遍及全国上下的打击车匪路霸的大型运动,这股歪风邪气才算是渐渐打压了下去。 九镇当时也有一批这样的人,为首的一个外号叫作丫头。当年叱咤一时的“胡氏三雄”里面的大哥胡少立,刚出道的时候,都是毕恭毕敬跟在丫头背后的小弟。而只是一个小扒手的男孩,却惹上了丫头。丫头的父亲是个普通菜农,某天一大早坐车去城里卖菜,晚上回来的路上,实在太累,就在车上睡了一觉,下车之后,却发现所有卖菜的钱都被偷走了。 第二天,丫头就查出了作案的人,正是小男孩。丫头带人直接在车站找到了他,当着很多扒手的面把他暴打了一顿,最后还残忍地剁下了男孩的一根小指头,并且给所有的扒手定下了一个规矩:他们今后所有人,扒到的钱都必须要分给丫头一份。 有一些当年跟着安优混过的老扒手,商量着反抗,不愿意给。可偏偏是被欺负得最惨的男孩,他不仅没有丝毫反抗的意思,还心甘情愿第一个交了钱。虽然后来那些扒手在车匪们的武力压迫下也都纷纷交了钱,但他们再也看不起男孩了,看不起这个丢了安优脸的没有用的小扒手。谁也不知道,这个看似没有用的小扒手,在安优身上学到了偷东西的本事,却压根就没有学到安优直来直去的行事作风,他有的只是极端的残酷和隐忍。 九零年中,严厉打击车匪路霸的行动开始了。全国各地一片风声鹤唳,所有做这行的人都纷纷出门跑路躲灾了,丫头也不例外。当他手下的几个得力小弟先后被捕之后,丫头感到了极大的危险,他也准备到海南去躲躲风头了。 第13章 愚昧的选择(2) 就在丫头准备跑路的前一天晚上,收到消息的男孩主动找到了丫头,请丫头喝了一顿酒。席间,情深意重地感谢了丫头一直以来的大力照顾,还主动提出要给丫头三千元钱,用作江湖救急的跑路费,并要丫头第二天中午过来车站拿。 当时的丫头肯定很感动,他一定不会想到,在这种自己兄弟都靠不住的时候,眼前这位平时被他百般欺凌的,老实巴交的小扒手,居然如此有情有义。又羞又愧,百感交集的丫头,在喝多了酒之后,义薄云天地答应小扒手,只要等到他丫头回来的那一天,他会把九镇的地盘分给小扒手一半,今后他们就是过命的兄弟,再也没有任何人能够欺负他。 那一天的丫头是真诚的,我想,如果他还能够回来,他一定会践行自己的诺言。但可惜的是,丫头并不知道,他永远都回不来了。 那个晚上的那一顿饭,就是他的送行饭。 第二天一大早,男孩在车站门口一个关系很好的水果摊贩那里买了根甘蔗,并且一不小心削断了摊贩那把并不好用的水果刀,男孩非常爽快地赔偿了摊贩一把崭新的,极为锋利的刀子。 中午,丫头如约而至,来找男孩要钱。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一向胆小怕事,受尽凌辱也不敢言语一声,怯懦得被所有人看不起的小扒手在那一天却一反常态,不仅不肯给钱,甚至还当着很多人的面,破口大骂丫头心肠太黑,欺人太甚,会有报应。 周围的扒手摊贩们,都认为男孩的反常,是因为平日里被丫头欺负得太多了,趁着现在这个墙倒众人推的时刻,才敢好好爆发一下而已。 大家抱着狗咬狗看热闹的心态笑嘻嘻地看着眼前这一切。横行霸道惯了的丫头,最初并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还以为男孩是在开玩笑。等他反应过来之后,狂怒冲晕了丫头的头脑,他就像是往常一样,毫不犹豫地顺手抄起旁边某个摊贩的扁担对着男孩就打,男孩没有还手。直到他被丫头打得头破血流,大家都认为还不快跑就会被活活打死的时候,男孩跑了起来,打红了眼的丫头拔腿就追。 男孩并没有跑太远,仅仅只是跑到了车站门外,刚好是那个水果摊子的前面,丫头追上了他,一扁担就把男孩打倒在了摊子上面。在滚满了一地的水果当中,男孩飞快地爬了起来,转过身紧紧抱住了丫头。 下一秒钟,在场的所有人都看见丫头脸上的表情突然一下就变了,变得非常惊恐害怕,两只眼睛张大到几乎夺眶而出,定定望着男孩,嘴唇剧烈地蠕动着,蠕动着…… 然后,丫头就倒了下去,再也没有起来。 当丫头倒下去后,惊讶不已的人们,这才发现一把崭新锋利的水果刀,笔直插在丫头的心脏部位,直没刀柄,一刀毙命!男孩满脸鲜血地站在原地,眼神中,仿佛透着一股前所未有的疯狂与狰狞,如同魔神降世般低头俯视着倒下的丫头,一动不动。半天后,他转头对着周围已经吓得魂飞魄散的众人微微一笑,轻轻说: “麻烦你们哪位帮个忙,帮我报下警吧,我要自首。” 据说,当时他的笑容让人不寒而栗。 事后,年纪尚小,孤苦伶仃,未有大恶的男孩,在犯有多条命案,凶名远播的车匪路霸团伙头子丫头的长期欺压与当街追杀之下,被迫自卫,失手杀了人,有自首情节,并提供了重大破案线索,过失伤害致死罪名成立,判刑四年零三个月,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提前三个月出狱。 出来后,男孩正式接替安优,在空白了好多年的九镇扒手界成为了说一不二的新一代大哥。从此后,江湖上也出现了一个赫赫有名的字号。 黄皮! 听完这个故事,我浑身冰凉,恐惧得不能自已。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片刻前,向来沉稳的三哥,会不嫌啰唆地再三追问我那些问题;我也明白了,我和我的兄弟们,可能会面临的是一场多么巨大的风暴,它完全能够把我们所有人都卷得粉身碎骨,连骨头渣都不会剩下一块。 何去何从,我,到底应该怎么办? “小钦,识时务者为俊杰。这个世界上,有些事可以管,有些人可以惹,但也有些事千万不要管,有些人千万不要惹。这个人,不是你应该惹的。小钦,你还小,听三哥的话,好生读书。” 不知道过了多久,直到三哥温暖柔和的话语,将已经彻底沉浸在故事里面的我拉回了现实。我抬起头,看着三哥,一阵阵口干舌燥,说不出话来。 三哥发现了我的恐惧,伸出手搭在了我的肩膀上:“小钦,你不是走这一条路的人,你家里条件好,你应该好好读书。不要学着别人讲什么义气,你不懂,这是害人的东西。等你今后读大学,有出息了,你会感谢三哥的,我是为你好。” 那一刻三哥明亮的眼神,关切的话语,和他搭在我肩膀上的那只手所传递过来的温度,给予了我莫大的安慰和安全感。我想,不管自己发生了什么,只要有眼前的这个男人在,他就会帮我,替我解决一切我所无法解决的困难。 于是,年少无知的我,轻率地说出了我的请求: “三哥,你帮我们吧?要是你帮我们的话,我们就不用怕他了。” 三哥放在我肩膀上的手臂变得僵直,良久之后,他抽了回去,一脸苦笑地看着我说: “小钦,你不应该说这个话的,你这是在让我为难啊。哎!” 我似懂非懂地看着三哥,不依不饶地说着: “三哥,我听武晟他们讲,你和黄皮本身也有仇吧。三哥,你从小就对我这么好,你如果不帮我们,那就没人帮了。” 电视里,动画片的音乐还是那样轻快悦耳,而三哥的眼神却亮得有些可怕: “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小钦,江湖有江湖的规矩。你刚也说了,而今的九镇,能和我争豪斗狠的人也就只有黄皮了。何勇离开,老鼠坐牢之后,我和他之间你争我夺这些年,矛盾越积越深,不管我们两人自己愿意不愿意,自己主动的也好,被其他人挑拨的也罢,我们都已经没得退路了。我们之间,本来就一定要垮掉一个,这只是个时间迟早的问题。一山不容二虎啊,小钦。” “那刚好啊,三哥,反正你也要办他的!” “小钦,你先听我讲完。是!我确实要办他,他黄皮也肯定要办我。但还是那句话,江湖就有江湖的规矩。如果这件事发生在你的身上,你和我兄弟一场,就凭你从出生到现在,喊了我十几年的哥哥,三哥哪怕是坏了这个规矩,也绝对会出面帮你报这个仇!而且,我姚老三帮自己的老弟天经地义,真要横了心,我想,道上敢说三道四的人也没得几个。但是,小钦,现在这件事不是发生在你的身上,也不是发生在我手底下的任何一个兄弟身上。现在,也根本就不是和黄皮摊牌的时机。为了一个外人,小钦,三哥对不起你也要说,我横不了这个心。” 说到这里,三哥话锋稍微停了一下,但马上又用一种严肃得多的语气说出了一句话: “小钦,一出事,会死人的!” 我呆呆地站在原地,脑海中无数的念头纷至沓来。三哥为我好,我何尝不明白。但三哥不知道的是,自从昨晚险儿在医院里面说出要杀了向志伟的那句话之后,无论三哥是否同意插手,这件事的结局,也许都会死人了。我能选的,只有帮和不帮而已,可在昨天晚上,我和我的兄弟们,就已经做出了这个选择。而且,有了三哥这种强者的照应和帮助,也许,我们才能避开那最可怕的结局。 不知何时开始,满嘴变得又苦又涩,喉咙上的肌肉一阵阵收缩发紧,让我有种想要呕吐的感觉。良久过后,无知而倔强的我,无比艰涩地吞下一口唾液,开口说出了那句让我和三哥之间再无退路,也令我自己后悔终生的话: “三哥,我知道!我也做过心理准备了。不过,险儿和我从小到大都住在一条街,那天又是为我接风,请我喝酒出的事,无论你帮不帮我,我,我,我都应该负责!我也肯定要负责!” 三哥脸色“唰”地一下沉了下来,眼眸里冒出了无比震惊的光芒。 在如同天荒地老一般漫长的时空里,三哥看着我,慢慢的,不知为何,我看见他的眼神中,好像隐隐泛出了几许深刻至极的莫名忧伤,我刚想仔细探察之时,三哥却扭过脸去,避开了我的目光,伸手摸了摸我的脑袋,嘴里吐出了一声若有若无的轻叹: “八几年,九镇新码头发生过一场大火。当时我在场,我看到一个人把自己的娘背了出来,他以为他的媳妇会把儿子也背出来,结果,媳妇和儿子都没有出来,就那样烧死在里头了。这个人拼了命要往火场里冲,他娘和其他人死死扯着他,不许他进去。于是,他就开始骂他娘,一边骂一边讲,是娘害了他,拖累了他,他应该救自己的媳妇儿子,而不是救娘。他娘也不辩解,只是哭,边哭也边骂自己不中用害了儿子孙子一家人。最后,当所有人都在劝那个男人,没有注意的时候,他娘喊了一声要去救孙子,就冲进了火场。就这样,一家人,除了那个男的之外,都烧死了。小钦,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这个悲惨的故事震慑了我,我几乎完全无法领会三哥讲述这个故事的背后含义,只能摇了摇头。 我愚笨呆滞的模样使三哥的脸色越发落寞,语气也变得更加缓慢起来: “那个老人,一把年纪了,对她来讲只要儿孙过得好,比她自己更重要,所以她愿意死,她死也死得心安。但是,这个男的选错了,他最重要的是妻儿,不是老娘,可他却偏偏救了老娘,放了妻儿。所以,最后,他什么都没有了,虽然还活着,却比死还不如。小钦,人这一世,没得回头路走。什么东西最重要,一开始就要想好,想好了,就回不了头。小钦,你,你是真的想好了?” 三哥的意思我听懂了,这个故事几乎让我放弃了继续恳求三哥的想法。 无数的画面,在我的脑海里面此起彼伏,纠缠不休:外婆的叮嘱、父亲的责骂、母亲的期盼、险儿被烧毁的容颜、兄弟们温暖真诚的笑貌、游忧的美丽、向志伟的嚣张、老师貌似公平的冷漠、还有那些围观的同学们麻木而嘲弄的脸……渐渐,一张张面孔纷纷变淡,幻化成了一个人狰狞可怖的样子。 莫林! 这一刻,在内心深处,那一片鲜血淋漓从来不曾痊愈的痛苦之中,愚蠢而幼稚的我,以为自己已经找出了人生之中最为重要的东西。 我彻底忽略掉了三哥语气背后的落寞和无奈,倔强而决绝地昂起头,直面三哥无比期待的目光,大声说道:“是的,三哥,想好了!我们六个人都想好了!三哥,求求你,帮帮我们!”话已说完,三哥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但无形之中,我却好像感到他整个人都垮塌了下来,就像是一个彻底接受了最终败局的战士,当所有的努力和期盼都已经化作乌有之后,再也不愿做出丝毫挣扎。 他先是长长叹出了一口气,然后,冲着我轻轻摆了摆手,有气无力地说道: “哎,我们之间不用说什么帮忙不帮忙,你拿定了主意,那我当老哥的也就尽自己的能力吧。我明天去医院看一下险儿,听听他怎么说。然后,我会去找一下黄皮,看有没有什么好的解决方法。你们明天就开学了,你去告诉你的那几个朋友,这段时间先安生读书,等我的消息。千万千万不要乱搞。听到了吗?” 大喜之下,我跳起来一把抓住了三哥的手,由衷地喊道: “三哥,谢谢你!” 三哥的身子一震,缓缓回过头来看着我,毫无生气的眼睛里面冒出了一种复杂到让当年的我完全看不懂的奇怪情绪。他张着嘴,好像想要说点什么,嘴唇动了几动,终归却还是化作了沉默。抽回被我拉住的手,又一次摸了摸我的头,朝着门外一指,黯然道: “走吧,小钦,我吃饭了。” 第14章 出来混,迟早要还 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爱情。只不过,有的人得到了,有的人没有得到。 我知道,在很多人的心目中,胡钦是一个泯灭人性的畜生,或者恶魔。他们认为我没有丝毫情感,更加不可能拥有美好的爱情,甚至压根就不配拥有。其实,我有,就在我人生中最为美好的年华。卑微下作的人类,却有两个荒谬且不可救药的天性:男人企图改变世界,女人梦想改变男人。从我懂事以来,我所见过的几乎所有人,包括我自己在内,没有一个不是这样。 仅有的例外,就是君。她是唯一一个爱我,却从来没有想过改变我的女人。 在那些共同度过的日子里,她爱过了我的一切,哪怕是我隐藏在灵魂深处那片令人发指的暗影。就算是走到了最后,她想要改变的依旧不是我,而只是属于我们两人的生活。可惜,这个道理,我懂得太迟。 当年的我,就像是一头青涩的公性小野兽,带着天性之中的征服欲,张牙舞爪想要显示强大和魅力,面对她时,却又自惭形秽,不敢下手。 我只能努力地证明自己,证明自己可以改变这个世界,来换取她的青睐和赞赏,却彻底忘记了自己的卑微与渺小。我做过无数的傻事,这些傻事让我最终失去了她。 现在我已经不再青涩,当年做过的那些事情,我也不会再去做。俘获一个女人的心,对于我来说,也变得越来越容易。只是,变成了一头强大成熟的成年野兽之后,我却再也没有爱过了。 后来很多年,我在很多个不同的女人身上找到过不同的快乐,可再也没有任何一个女人给我的快乐和她一样。又过了很多年,我终于明白了,其实,我缺的并不是快乐,而是君。君好像从来都没有和我谈起过各自的过去,她永远都是一脸憧憬地讨论着将来。没想到的是,她留给我的,却只有过去。 我们之间,再也没有将来。 曾经发生过的那一切,美如童话,却又遥远得好像只是前生的记忆,脆弱而朦胧,让我连回忆都要小心翼翼,深怕会糟蹋遗落掉哪怕是一个瞬间,一帧画面。然后,再也想不起。 因为,这是我冰寒刺骨的痛苦人生中,仅有可以让我温暖的存在,也是唯一照亮我最后一丝人性的灯塔。失去了它,我就再也没有了活下去的意义。 有位哲人说过,世界是由无数个偶然组成。第一次遇见君,也是一个偶然,造成这个偶然的,则是一段漫长而曲折的故事。 一九九六年,我重回九镇的前一年,四月。 在搞活乡镇企业的宏大决心之下,县政府决定投资修建一座达到国家一流标准的国营罐头厂。由于九镇地处交通枢纽,通行便利,且得天独厚,盛产优质水果,组织上决定将厂址定在九镇。修建厂房时,厂方担心本地技术人员水平不到位,专门聘请了武汉一家资质雄厚的设计单位。结果,不知道是九镇地方太小,引不起大城市的专家们重视,还是公家单位尸位素餐名不副实。 当本地的施工人员按照设计图纸挖好了地基之后,居然发现因为九镇的土质太软,武汉方面设计的地基方案根本就无法承重。可工程却必须按时按量完工,时任周姓厂长又急又怒之下,再也不敢相信外来人员,可是自己本身又丝毫不懂土建技术。于是,通过县政府的协调,从县建筑公司派来了一名年轻的技术骨干。 这位年轻人办事雷厉风行又踏实肯干,被耽误的工程进度在极短的时间之内就赶了上来。办事颇有魄力的周厂长惜才之心大起,征得年轻人同意之后,在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大力支持之下,将年轻人正式调入了罐头厂任职。 调令一下,周厂长就将这位年轻人委任为基建科科长,并且在工厂旁边给年轻人分了一块土地建房,好让年轻人能够扎根九镇,安心为工厂服务。 没想到,厂房快建好的时候,周厂长却出了事。当时,为了让罐头厂学习先进经验和打开国际市场,主管部门委派周厂长去日本考察。周厂长为官清廉,家里并没有太多钱,而政府拨的考察款也非常有限,身负重任出门在外,用钱的地方必然相当多。事急从权之下,周厂长以私人名义找底下一位承建商借了三万块钱。可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周厂长并没有打借条。 周厂长出国之后,这件事情也不晓得怎么被主管基建的黎姓副厂长知道了,这位黎厂长和周厂长因为工作性格等各方面原因,向来不合。把柄在手之后,他毫不犹豫把事情捅到了纪检委。 于是,周厂长一回国就被控制了起来,虽然承建商和周厂长两方都说是借的,但由于无法出具借条,说不清道不明之下,周厂长被判有期徒刑两年,监外执行,并剥夺职务,保留党籍。厂房建成,正式运营之后,本就是一人之下的黎副厂长,因检举有功,顺理成章地荣升一级,当上了厂长。 黎厂长和肯办实事的周厂长完全不同,是一个长袖善舞,深谙权谋的角色。他一上台,并不急着开展业务,而是立刻着手清洗起了残留下来的周厂长势力。把另外一个副厂长名为平调实则暗降,贬为工会主席之后,他的第二步,就对准了那位立足未稳的年轻人。黎厂长先是用同样的手段,将年轻人从手握重权,也相对轻松的基建科长位置上调到了更加辛苦的生产车间当主任。然后,又在全厂大会上,非常露骨地公开批评年轻人,说什么厂里有人连厂房都还没建成,自己的私房就已经先建好了,绝对有严重的腐败问题,是一条侥幸漏网的黑鲤鱼。 接下来,组织上对年轻人也展开了一系列旷日持久的调查。最后的结果让黎厂长大失所望,这个年轻人居然非常干净,一点问题都没有。调查结束后,年轻人让黎厂长给个交代,至少要向全厂通报调查结果,恢复名誉。气急败坏的黎厂长要不就是打官腔顾左右而言他,要不就是以权欺人,硬拖着不予理睬。没想到这一次,老谋深算的黎厂长却惹错了人。这个年轻人并不是周厂长,也不是先前那位副厂长,他更加聪明,也更加厉害得多。 当然,如果黎厂长自己能够走得正行得稳,那么,这个年轻人再聪明厉害也没有用。只可惜,黎厂长的裤裆里面,也堆着一屁眼的屎。在衣冠楚楚的外表背后,他居然是个以权谋色的超级大色魔。九镇罐头厂营业之后,从临市山区的少数民族居住区招来了一批年轻工人,以女工居多。流水线上长时间的体力劳动实在是太辛苦,有些女孩受不了了,就想要谋求调动工作岗位。 于是,黎厂长的机会来了,以此为条件,他先后玩弄了好几名漂亮的年轻女工。时间一长,他的桃色新闻就在厂里面传开了。可黎厂长毕竟是只手遮天的一把手,员工们再痛恨不屑,也拿他没什么办法。只有那位年轻的车间主任,他开始暗地调查起来。 也许是一呼百应的生活过得太久,黎厂长早已经不是当初那个阴沉狠辣的黎厂长,他越来越嚣张跋扈,他不相信,这个小小的九镇罐头厂里面,还有谁敢触他的逆鳞。 所以,他松懈了,也疏忽了。 九镇罐头厂的旁边,修了几栋员工宿舍楼。黎厂长自己家并不在这里,但是这里有一间供他专用的休息室,每天中午吃过饭之后,他都会来这里睡一觉。慢慢,年轻的车间主任就摸出了规律,他发现,日益膨胀的黎厂长已经不再避讳遮掩,很多时候,来这里睡觉的并不是只有黎厂长一个人。 筹谋已久的年轻人终于等到了反击的时候。 周厂长的休息室只有两把钥匙,一把他自己拿着,而另一把则由厂工会保管,年轻人毫不费力地就和那位同样痛恨黎厂长的工会主席达成了联盟。在工厂里面,除了被打压的周厂长派系之外,最痛恨黎厂长的就是那批同样来自山区的年轻男工了。当身边那些无比熟悉,甚至是暗自爱慕,两情相悦的漂亮女伴一个接着一个被黎厂长玩弄的时候,在某种程度上也就剥夺了男工们对于爱情的憧憬,侮辱了他们身为男性的尊严,触发了天性中对于弱小同伴的保护欲。 时间飞逝,很快就来到了一九九七年八月二十九号,也就是险儿被向志伟烧伤的前三天。 上午十一点左右,在年轻的车间主任安排之下,某位因女友被玩弄而恨透了黎厂长的男工人,用工会主席提供的备用钥匙打开黎厂长休息的那间套房,藏匿了起来。 下午一点二十的样子,酒足饭饱的黎厂长进入了房间,一刻钟之后,一位女工也随后进入。一点五十两点不到的样子,藏匿在房内的男性员工在黎厂长翻云覆雨激战正酣的关头,恰到好处地打开了休息室大门。门外,一大批等候已久的,以年轻车间主任老婆和被贬下台的周厂长老婆为主的员工家属,拿着相机气势汹汹冲了进去…… 两点过五分,那位男工人抱着一大堆男女衣物,冲出了宿舍大楼,在人来人往的厂区,高声大喊:“捉奸咯!捉奸咯!黎爱党玩弄女性,铁证如山,裤子都被剥下来了,大家都来看腐败分子大色狼啊!”全厂沸腾了起来。 人群尽头,目睹这一切的年轻车间主任举起了手边的电话。两点过七分,县纪检委门外,守候已久的工会主席放下电话,如释重负般长长叹出一口气,带着几位工人,扭头走进了大门。 三哥有一句常说的口头禅: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黎厂长为人阴狠,行事太过,不留余地。所以,他的仇家也就给他设下了一个一击致命,毫无转圜的局。而无故被整,隐忍多年的年轻人终于等到了扬眉吐气的一刻。 可我为什么要花这么大的篇幅讲述这个看起来和正文毫不相干的故事?这个故事又和我有什么关系?当时还只是一个十几岁少年的我又怎么能够如此清楚里面的诸多细节呢? 先回答第一个问题: 正是这个貌似无关的故事,间接引发了我人生中的第一次斗殴,让我们六兄弟的名气正式开始在江湖上崛起,我们也因此有了第一次跑路,拜了人生中的第一位大哥。同时,也让我遇见了那段至今不悔的爱情,和那个刻骨铭心的女人。 第二个和第三个问题,只需要一个答案:这位年轻的车间主任,就是君的父亲。 三哥曾经还说过另外一句至理名言:出来混,迟早要还。 在君的父亲一手操控之下,作恶多端的黎厂长终于到了还债的时候。可同时,从黎厂长的角度来看,君的父亲却也欠了他很大一笔债。 这笔债,要还吗? 第15章 和红杰的第一次交道(1) 红杰很烦,他最近的日子不太好过,有人欠下了他很大一笔债。转眼又到了月底,按照他和九镇罐头厂签订的供货合同,这几天,就是交付厂里下一个月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并同时收取上个月货款的时候了。 当初,与红杰签订合同的人是罐头厂厂长黎爱党。红杰求爷爷告奶奶,好不容易才与这个财神菩萨搭上了关系,他至今还记得,签下合同的那天晚上,黎爱党酒足饭饱之后,拍着胸脯给他打包票,一定会带着他发财。 这一年多以来,红杰也确实赚了一些钱。他给九镇罐头厂供应的是白砂糖。罐头厂创立初期,为了打响品牌,对于所有的原材料都有着十分严格的规定。比如说白砂糖,就要求必须采用两广地区所产的一级白砂糖,其他地方的都不行。 但是,两广的白糖好是好,价格却也更贵,再加上山高水长的一路运到九镇,七七八八的费用损耗加起来,供货商的利润并不高。日子一久,心思活泛的红杰就打起了主意。离九镇不远,洞庭湖西头的一个小镇上也产白糖,纯度甜度都比不上两广的货,可胜在价格便宜,运输也方便。而且话说回来,就算质量差点,毕竟也同样都是甘蔗做出来的糖,放在罐头里了,没有行家鉴定的话,平常人根本就吃不出什么太大的不同来。 于是,本来就不算是个正经生意人的红杰,很快就悄悄用起了洞庭湖西边的白砂糖。 一开始,他还遮遮掩掩,一卡车两广的一级糖里面,最多也就掺上五分之一的洞庭糖。后来,在打通了黎厂长的关系之后,红杰的胆子也就越来越大。渐渐的,一车一级糖里,掺上了四分之一,二分之一,三分之二。最后,他干脆就拿着两广糖的收购价格,供应起了洞庭糖。 这可真是条一本万利的财路。 在黎厂长的照应之下,红杰和手下兄弟们的日子过得越来越红火。他感到很欣慰,他终于对得住自己的大哥了。红杰从来没有忘记过,大哥在入狱之前,交代他一定要守住这片基业,等着大哥回来。大哥还说,这个社会,看的就是钱,一定要努力赚钱,有了钱就什么都有了。 这些年来,红杰一直都在努力践行着对大哥的承诺,他做得比自己和大哥预期的都更好。虽然很累,有的时候也力不从心,可他从来都不曾放弃。 本来,和罐头厂的生意,他可以就这样一直做下去的。甚至,前两个月他还收到了一个消息,原本给罐头厂供应水果的海南佬得罪了黎爱党,很有可能做不下去了。红杰很高兴,他用尽一切手段巴结着黎爱党,朝思暮想地想要把海南佬的生意接下来,那个利润比起白砂糖来,可就要大得多了。假如拿下了这笔生意,只要他红杰不惹事,闷声发大财,天长日久的积累之下,迟早有一天,他未必不能和那个始终压了他大哥一头的人争他日之雄长。 可没想到,正当红杰雄心勃勃,想要大展宏图,而且已经见到了些许曙光的时候,黎爱党这个不争气的东西,居然无声无息的,一下子就倒台了。然后,几乎是一夜之间,红杰的生活就被彻底翻了过来。 黎爱党刚出事的头两个星期,红杰也受到连累,让调查组叫过去关了好些天,美其名曰是配合调查,实际上就是被羁押审问。幸好红杰不是第一次进衙门的人了,别说是经济案件这种相对温和的审讯,就算是霹雳手段的刑事侦讯,他经历的也不是一回两回,他明白这个里头的规矩,坦白从宽新疆搬砖,抗拒从严回家过年。 无论调查组怎么威逼利诱,在红杰看来,都是骗老实人的,他反正就是一个不开口,不承认,不清楚的三不原则。他知道,只要他这边不漏口风,黎爱党再蠢也不可能主动交代,那等于是自己给自己加刑。前前后后,搞了两三个星期,调查组从红杰身上实在弄不出任何有价值的线索之后,只得把他放了出来。可人虽然出来了,麻烦事却还远远没有完。 偌大的罐头厂里群龙不可一日无首,非常时期,组织上把厂里那个原本就有业务管理经验,又检举有功的工会主席,提拔为了代理厂长,只等调令下来,立马转正。而那位素来与黎爱党针锋相对,之前没当权时就为难过红杰好些次的年轻车间主任,则当上了一人之下的副厂长,更要命的是,主管的还是后勤采购。 以前,有黎爱党撑腰,红杰根本就不用理会这个人,但现在时过境迁,红杰却不得不低头了。 可无论现金也好,分成也罢,甚至红杰还试着像当初巴结黎爱党一样,想要给这位副厂长送女人,这位副厂长却始终都是一个态度,拒人千里,软硬不吃,公事公办。 前几天,红杰去了一趟罐头厂,想要交付这个月的货,并收回上个月黎厂长没出事时所接收的那笔货物款。谁知道,不仅是货没交出去,款也收不回来。而且,那个副厂长还明确表态,由于红杰所供应的原材料,长期以次充好,侵吞厂方资金,影响产品质量,所以,决定扣留红杰的余下款项,并且从这个月起,罐头厂将要取消与红杰的合作。 这下麻烦大了,洞庭西的糖厂那边,向来都是先送货,等红杰收到罐头厂的钱之后,再去和那边结账。一来一去,欠下的几个月货款,和手头上这一批交不出退不回的货就全部都在红杰身上积压了下来。如果想不出其他办法,那么,红杰带着兄弟们辛辛苦苦这一年多不但全白干了,还要亏上一大笔。火烧眉毛之下,红杰只能厚着脸皮找上了新上任的代厂长。一番沟通之后,再加之厚礼,代厂长那边的态度倒是有些松动了下来,说只要主管副厂长没意见的话,他也没问题。 于是,红杰昨天晚上忍辱负重地找上了副厂长的门,结果,他连门都没能进得去。 回来之后,红杰翻来覆去,想了一整晚。作为生意人,该想的办法他都已经想了,他觉得自己很冤枉:毕竟,他红杰不是神仙,也没有官场上那种两面逢源的政治觉悟。当初,他想要发财,就必须要紧跟黎爱党,他打心底就没有想过去得罪其他任何人。副厂长和黎爱党之间的仇,怎么能算到他红杰的身上呢?越想越委屈,越想越绝望,百般无奈之下的红杰终于意识到,也许,他要换一种身份来办这件事情了。 大哥入狱之后,生意人红杰就再也没有插手过江湖上的任何事。就连和大哥平起平坐的黄皮,好几次纡尊降贵明里暗里的表示,想要和他联手,他都是装糊涂,打着哈哈一笑而过。因为大哥交代过他,千万要忍,落了平阳被犬欺的老虎,终归也还是老虎,迟早都会回到深山,只要青山不倒,绿水就能长流。 当年那个与大哥龙争虎斗,结下了刀剑之仇,并且最终胜出的男人,如今在道上早已经成为了一呼百应,如日中天的“三哥”。每次见面,红杰都会主动上前招呼,三哥也会笑着回应,有时,甚至还会很亲切地过来和红杰握握手,聊两句。 三哥从来就没有动过红杰和红杰手下的人,但红杰明白,这不是仁慈,也不是忽视。三哥只是在等待。就像大哥一样,三哥也在等着一个最好的时机与借口,只要他红杰一旦犯错,迎来的就将是毫不留情的全力打击。而到时候,他和大哥都不会再像上次那么幸运,三哥必定会把大哥在九镇的残余势力连根拔起,片甲不留。所以,这些年来,红杰觉得自己始终都是行走在一根钢丝线上,小心翼翼,不敢犯错。 可这一次,他没有其他办法了。那个副厂长油盐不进,这件事情已经没有妥善解决的余地。如果不解决,那么,不用三哥动手,他红杰也同样没有了活路。 他只能冒一次险,再做一些很多年没有做过的事。 刚走出校门的时候,我就看见了停在校门对面街道上的那辆面包车。面包车门大开,车旁还蹲着四五个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人的青年男子,其中一位脑袋奇大的人正在一边对着学校这边指指点点,一边和身边人说着什么。 这种景象我见过太多次了。当初在市里,莫林每次和他的痞子哥哥在学校门口守着我找麻烦,或是要钱的时候,都是同样的一副阵仗。所以,只看一眼我就知道,今天学校里肯定有某个人要倒霉了。 不过,这和我没关系。倒霉的那个人肯定不会是我,而且,我也不再是孤身一人,我的身边,还站着四个可以信赖的好兄弟。这段日子以来,我过得还算不错。三哥家里的那次谈话过去后,我把三哥答应帮忙的消息通知了其他兄弟,这个凭空而降的强大助力,安下了包括小二爷在内的每一个人的心。事先谁也没想到我有这么大的能量,大家纷纷对我表示出了前所未有众星捧月般的关注和欢迎。一时之间,我如鱼得水,彻底融入进了这个小小的团体。 第16章 和红杰的第一次交道(2) 另一方面,险儿的伤也渐渐好转了起来。就像是奇迹一样,被烧过的那些部位里,除了脖子和手臂的伤势比较严重,留下了一些无法恢复的印记之外,他的脸上居然看不见任何明显的疤痕,只不过两边脸颊新长出的皮肤一片嫣红,看上去有些瘆人而已。医生说不用多久,险儿就可以出院了,再过些日子脸上的红色也会慢慢褪掉,只要注意不再让皮肤受到大的刺激,应该能够彻底康复。我们每一个人都替他感到由衷高兴。 但险儿被烧伤时没有表现出多么哀伤,痊愈时我也并没看出他有多么高兴。每天,他都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抿着嘴躺在病床上,一言不发盯着天花板看。只有等我们去了之后,整个人才会恢复些许的生气。 更为奇怪的是,自从前些日子三哥到医院里来看过险儿一次之后,险儿就再也不曾和我们谈起任何关于报仇的事情了,就连我们主动提出,他都是刻意回避,或是保持沉默。我知道,险儿的这种奇怪转变,肯定是三哥所造成。我也曾经问过他好几次,他和三哥之间到底谈了些什么。险儿却始终守口如瓶,不肯透露半点实质内容。这让我们所有人都有些不安。 今天我们又准备去看望一下险儿,和我们兄弟一起去的,还有三位新朋友,周波、康杰和简杰。 他们三个和我一样,也是这一届的新生,就在我隔壁班。同时,他们也是我和险儿的小学同学。九镇真的是个蛮奇怪的地方,十个小孩里面九个出来打流。我这些小学同学,在记忆中也都不算是坏孩子。但分别多年再见他们,居然每一个看上去都是吊儿郎当的混混模样。九镇有句老话,叫做“苍蝇只爬臭狗屎”。所以,臭味相投的我们,很快就玩到了一起。下午的时候,他们就和地儿说好了,放学之后,让我们在校门口等一下,他们想跟着一起去医院看看险儿。 九十年代,刘德华曾经做过一个很有名的洗发水广告,在里面,他说了这样一句话:我的梦中情人,要有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刘天王的这句话说到了我的心坎里,也许,不仅仅只是说到了我一个人的心坎里,而是说到了我们这一代人的心坎里。我们的上一代人,不爱红装爱武装,妇女要顶半边天,基本上个个都是留着一头比男人长不了多少的短发,说好听点是干净利落、英姿飒爽,不好听就是土气十足、毫无美感。 而在我们刚好青春期的时候,社会风气已经开始日渐开明。人性中追求美的天性开始在宽松的政治环境里面复苏。长长的秀发,顺着少女柔和而充满青春弹力的背部曲线垂下,在发梢的尽头,是若隐若现,不堪一握的盈盈细腰……在少年时代,我再也想不出还有什么其他的景象能比这样的画面更体现出女性温婉诱人的美。 君就有着这样的一头长发,她和游忧是我们年级公认的最为漂亮的两个女孩。君的班级就在我隔壁,和康杰、简杰两人是一个班。之前,在他们两个的指点之下,我也曾远远打量过君几次。如果说,最初见到游忧的那一刻,目光相接,她的美丽让我产生了原始的欲望和幻想;那么见到君的第一眼,我唯一的感觉就是舒服,如同又湿又冷的冬日,温暖阳光当头洒下时,那种沁人心脾的舒服。君的美,干净而透彻,只有在最好最美满的那个梦里,才能梦见。 可是到今天之前,我却从来没有和君说过一句话,甚至连眼神的交汇都没有过几次。因为,我不敢,也不想。在我成长的这些岁月里面,太多美丽动人的女孩,在她们的眼睛里,在她们的笑容中,都对我毫不掩饰地表露过太多的嘲笑和讥讽。我不认为君和那些同样美貌的女孩有什么不同,毕竟,美丽的女人都很高傲,而高傲通常会使人刻薄。 我没有猜错,至少当时那一刻,我认为自己没有猜错。 当君在几个女孩子的簇拥之下,谈笑风生地出现在了校门口,而周波、康杰、简杰三个人与她擦肩而过,满脸色眯眯的轻狂样子,一边大声调戏着她,一边走向我们这边,和我们打着招呼的时候。我看见了君对我们所有人的白眼。我在第一时间就给予了还击,嘴角一撇,我对着这个美丽的女孩,发出了轻蔑的冷哼。我们一伙人走在君和她的同伴们后面,身边袁伟和康杰还在刻意地放大说话声,试图引起君的注意,就连向来沉稳的武晟和小二爷,也表现得颇有兴致。 我却没有半点兴趣,百无聊赖之下,我看向了正前方的街道。街道对面,随着距离越来越近,那个脑袋奇大的男子突然起身,指着我们这边,对身边依然蹲在地上的几个同伴在说话。随后,那几个人也接二连三地站了起来。其中,一个手臂上有文身的男子推了大脑袋男子一下,身后几个人也开始起哄,纷纷推搡着,好像是要他到校门这边来,大脑袋男子有些犹豫的模样。 文身男子脸色一变,一巴掌拍在了他的头顶,大声吼了两句,我隐约听见他说的是:“要你去你就去,这个事办不好,你看XX哥怎么收拾你!”大脑袋男子犹豫半秒,将手里的烟头一扔,越过马路,居然径直对着我们一群跑了过来。我颇有些紧张地看着来人,我以为是来找我们的,可却翻来覆去想不到,到底是什么时候惹到了什么人。 “师君!”大脑袋男子人还没到,喊声已经远远传来。我心头一松,意识到,这个家伙要找的并不是我们。前方,君和她的同伴们停下了脚步。 “哎,你叫师君是吧?我有个朋友想要找你说两句话,有点事,就在那边,你过去一下咯。”当我们走过君的身边时候,那个大脑袋男子也来到了她的跟前,痞里痞气的正在说话。君朝街道对面看了一眼,脸上露出了明显的厌恶表情,也不答话,扯着身边的同学就要走。 大脑袋男子脸色瞬间变得通红,双手一张,挡在了君的跟前:“给脸不要脸是不是?你们两个,没有事就让开些。师君,你最好自己过去,莫要我拉你!”君身边的女孩吓得躲到了后面。 我们几个人也停了下来,一旁袁伟在小声地问着小二爷:“搞什么?出了什么事?”大脑袋男子闻言扭过头来,凶神恶煞地对着我们吼道:“看什么看?走你们自己的。没得事,瞎凑什么热闹!”说完,他再次问了君一句:“你走不走!” 一刹那,我看到君的眼神望了我们兄弟一眼,有些惊恐,像是在求助,但也仅仅只是一眼而已,君立马又恢复了她的骄傲,仰头看着比自己高了一截的大脑袋男子,说:“你要打我吗?”大脑袋男子一愣。君将他挡在面前的手臂一扒,就往前走,边走边说:“不敢打就让开,好狗不挡道!”大脑袋男子本就已经涨红的脸色变得一片铁青,不容分说,一把扯住了师君的手臂,就往街对面扯:“你还敢和老子犟!”周围女孩吓得叫了起来。 那一刻,我突然就想起了自己那些不堪回首的经历。无数次,我也如同眼前这个女孩一样,承受着莫大的羞辱和欺凌,孤单无助。我有些看不下去了。我并没有英雄救美的意思,我只是见不得这种场面,这会引起我深埋在内心的痛苦回忆。 可就在我准备插手的时候,这个女孩却表现出了远远超出当年的我的坚强。猝不及防之下,君被拉得一个趔趄,差点摔倒。但是等她站稳了身体之后,她居然没发脾气,连喊叫都没有一句,甚至都没有抽回自己的手,就那样任凭大脑袋男子扯着,只是那张美丽的脸上,已经因为愤怒而变得惨白,异常平静地说道:“你信不信,我今天死在这里,也不会和你走。”好像被君的坚决和气势吓到了,大脑袋男子一时之间,不知如何是好,呆在了原地。 “你搞什么鬼?不要欺负女孩!”身边,响起了武晟的声音。大脑壳转头看向了我们:“怎么了?小麻皮,想管闲事啊!”早就忍不住的我,不等武晟答话,直接走过去,一把扯开了大脑壳抓着君的那只手,站到了他们两人中间。大脑壳颇为意外地看着我,好像在等着我说话。我没有张嘴,我懒得和他说,我现在只等他动手,只要他敢动手,我就立马打他。可也许是我身后的众多兄弟,让大脑袋男子有些忌惮,他居然没有立马回应我。 越过大脑壳的肩膀,我看见街对面那个文身的男子猛地站起身来,手一挥,一伙人气势汹汹地走向了我们。身旁,武晟几人也不啰唆,捡砖头的捡砖头,拎书包的拎书包,走前几步,挡在了那伙人的前面。 就在气氛一触即发的时候,那辆始终停靠在街边的面包车突然启动,开了过来,停在了我们两帮人的跟前。 车上,下来了一个青年男子,他一出现,无论是文身男,还是大脑壳,都纷纷消停了。 男子穿过人群,走到了我们兄弟跟前,抿着嘴,一言不发看了君几眼之后,又上上下下打量了我们半晌,莫名其妙地点了点头,这才说道:“你们什么意思?管闲事啊?”当君的遭遇引发了我深埋心底的痛苦之后,我就已经变得极度情绪化了,男子的话一出口,我立刻毫不客气地回答道:“就是管闲事!怎么了?你再动这个妹子一下看看唦?” 男子眼角的肌肉飞快跳动了起来,却又始终不说话,显然在克制着自己的愤怒。当肌肉不再跳动之后,他手一挥,对着身边人大喊了一声:“走。”上车之前,男子突然转过身来,对着我一指:“小麻皮,这个事,我们没有完。” 第17章 此情若只如初见 电影里,经常有英雄救美之后,美人立刻以身相许,两人从此幸福到地老天荒的桥段。很可惜,在我的生活里,却没有这样的好运气。上次帮了君之后,并没有立刻拉近我们之间的关系,我们还是如同往常一样,没有太多的来往。唯一的变化只是,偶尔碰面了,彼此会多看对方一眼而已。 真正的转变发生在之后一个月左右的某一天,上午第三节课的课间休息。可能是水喝得太多,上课的时候我就在憋尿了,下课铃刚响,我拔起腿就冲向了走廊尽头的厕所。那个年代中,学校对于学生的发型有着严格的规定,尤其是男生,前面的刘海绝对不允许盖过眼睛。九镇毕竟是个地处山区的小镇,学校里大部分的同学也都是从周边乡下考到镇里来读书的贫家子弟,为人淳厚,穿着朴素,没有城里同龄人那种虚荣的攀比和势利的交往,也没有城里同龄人的时髦和洋气。所以,对于流行的接受程度比城市里面更低,学校管得也就更严。 而我当时却留着最为流行的郭富城式的长发,平日里,为了不让老师发现,我总是会把头发用摩丝往后固定住。那天,上完厕所,洗完手之后,我一边往教室走,一边顺便用湿漉漉的手梳理了一下发型。就在我努力地把一缕垂下来的长刘海往头顶上梳的时候,我正对面的方向,走来了一个留着标准刘胡兰头型,穿着深灰色衬衫的中老年妇女。 这个女人走路的神态异常倨傲,双手背在背后,腆着肚子,看上去如同一个正在巡视自己国度的女王。锐利的眼神左右不停地梭巡,一路走来,目光所到之处,走廊上原本喧闹的同学们,不知为何,都纷纷安静下来,甚至我还看见康杰他们几人,干脆扭头就走,远远避开了。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人,但是瞧她那副模样,我知道肯定是某位校领导。不过,我自认为没有做任何错事,也不用太过紧张。于是,我直接对着她就走了过去。 马上,我就对自己的莽撞感到后悔莫及!因为,随着彼此距离越来越近,我发现,那个女人渐渐停下了四处查看的动作,最后停在我前方两米处,就像是发现了某种奇珍异宝一样,两眼放光盯住了我,弄得我顿时就紧张了起来。果然,擦身而过的那一瞬间,我听见耳边传来了极有威严的一声低呵:“站着!”我情不自禁地浑身一抖,停下脚步,望了过去。 “你是高一的新生?”女人比我矮,但那一刻,站在她的面前,我却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正在仰望巨人的侏儒。我极为心虚地点了点头:“嗯,怎么了?”女人鼻孔里重重“哼”了一声,脸上显出了某种想要维持威严却又遮盖不住得意的奇怪表情,一把抓起了我额头前面的那缕头发: “怎么了?你还问我怎么了?你潇洒得很啊。学校里面三令五申,不许奇装异发,不许奇装异发!你没有听到吗?你穿的是个什么样子?紧紧巴巴地贴在身上,留这样个头发,比我还长些,男不男女不女的,像个人妖,哪里还有一点点学生的样子。”周围传来了同学们的窃笑声,我感到自己脸上开始一阵一阵发烫。 无地自容中,我做出了愚蠢的狡辩:“老师,对不起,我才从市里面转过来的,之前的学校没有规定,我还不知道这里的校规。” 就像是被我戳到了哪根麻筋一样,这个女人大叫一声,松开我的头发,一把抓起了我别在腰间的BP机,阴阳怪气地说着:“哎呦,城里来的啊。难怪咯。腰里还别着BP机,看样子是富贵人家屋里出来的啊。我告诉你,这里是读书的地方,不是你显摆充阔的地方。你看你这副样子,你以为你是香港歌星啊,你要是有歌星那个出息就不到我这个小地方来读书了。” 周围幸灾乐祸的笑声更大,和记忆中我曾遭遇过的那些嘲笑没有任何区别。在我无比窘迫和尴尬的时候,君从身旁一间敞开的教室门内,走了出来。上一次相遇,我帮了她,而这一次,我们的角色却完全调换过来,她会帮我吗?我想不会,就算会,我也不愿接受。 那一刻,我是多么希望这个莽撞的女孩能够低头径直走开,而不是亲眼见到此刻正在发生的这一幕。 但很可惜,不知道是因为我瞟她的那一眼引起了她的注意,还是因为此刻这个不堪的场面唤起了她的好奇。 她停了下来,脸上还带着几许颇为意外,又兴致盎然的浅笑。我误解了她的表现,我无法不让自己联想起当年那些同样美貌却落井下石的女同学。巨大的羞辱中,为了克制心底的愤怒,我低下了头去,不再看任何人,也不再愿意说话。 “年纪轻轻,好的不学,外面这些痞子样倒是学像了。你明天必须把衣服换了再来。听到没有?”“嗯。” “还有,你这个头发,越看越讨嫌,这个头发你必须给我剪了,上完课马上就去剪。”耳边那个女人絮絮叨叨的说话声,本就让我越来越反感。没想到的是,她居然再一次抓起了我的头发。“知道了!”我再也忍耐不住,一偏头甩开了她的手,转身就走。 脖子一紧,女人从背后扯住了我的衣领:“你还不服气?看你的样子,你是不是想打我啊?你是哪个班的?叫什么名字?”“144班的,胡钦!”“哎呀!我今天就不信这个邪了。我教了几十年书,还从来没有见过你这样的学生,你还是个什么学生。比社会上打流的流子都还不如!还敢顶撞起老师了。走,跟我走。到政教处去,我今天非要亲手把你这个头发剪了……”接下来,我被这个叫做向芝秀的教导处主任扯走了。走之前,我狠狠瞪了君一眼,君微微一愣,然后有些愤怒地皱起了鼻子。 那一天,我留了很久的头发被剪短了,我很伤心。 君的样子很柔美,但其实,她是一个主动性非常强的人,她一直都在追求着她想要的一切,从来不曾妥协,也不会退缩。就连我们之间的感情,也是这样,再次见面,是君主动。 初识的愤怒和尴尬过后,不知为何,君若有深意的浅笑却始终缠绕着我,挥之不去。我去厕所的次数明显变多了,几乎每个课间我都会去那边晃一路,每次路过君的班级时,我都会向里面看看。有时候,她不在,有时候,她在却没有察觉;但渐渐的,当我向教室内张望的时候,我与她之间的目光对视也开始日渐频繁。 最初,她表现得有些惊讶;后来,我却发现她的目光里面多出了一份隐隐约约的得意。她的眼神让我心如鹿撞,腿脚发软,但是她的得意却让我感觉很不爽。所以,每当我看见她脸上快要笑的时候,我就会强装镇定,甚至有点不屑地扭头走开。通常,她的笑容都会变得僵硬。 终于,在我这样做的第三次之后,我从厕所出来,在她的教室门口被她堵住了。当时,她就靠在教室门前的阳台上,洗白的紧身牛仔裤和黑色的舞蹈衫,普通的衣着在她的身上发挥出了超常的美丽,让她看起来那么柔弱动人。可是她的眼神,却比向芝秀更加锐利,一瞬不瞬地盯着我,看着我一步步走近。 “喂,你什么意思?”君的声音第一次传到我耳中的时候,我其实已经紧张得快要晕死过去了。那一刻,面对着她的镇定和勇敢,我不敢接招,只能是慌乱地装傻:“啊?啊,什么?” “我问你,你什么意思?” “什么什么意思?” “你为什么每次都瞪我?” “我,我没瞪你啊。” “那你是在干什么?” “我在看你……不,我没看你。” 语无伦次的说话,手舞足蹈的辩解,以及君脸上忍俊不禁,却又带着一丝挑衅,一丝得意的笑容,令我一败涂地。在恨不得从阳台上跳下去的尴尬中,君的说话声居然不再咄咄逼人,柔声说道:“你是叫胡钦,对吧?那天,你被向主任抓的时候,我听到了。”“嗯嗯嗯。”我像个傻瓜一样点着头。“我叫师君。” 远处,我看见,康杰和周波几人的视线好像也看向了这边,眼神里面带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我只想快点脱身,却又不甘心就这样丢盔弃甲地走掉。 于是,我轻浮地调侃道:“思春?你叫思春?”女孩的笑容渐渐僵硬在了脸上。耳边,上课铃声响起,女孩嘴角一撇,不再说话,骄傲地转过身,走向了教室。无尽的后悔充斥在心头,冲垮了我不值一提的自大和狂妄,就连康杰他们可能的调侃和戏弄,一瞬间也已经变得毫不重要。我鼓起勇气,低声下气地对着女孩的背影说了一句:“别生气……” 下一个瞬间,女孩身子一震,扭过头来,脸上带着我至今未曾有须臾忘怀的微笑,用一种令我魂飞魄散的神态白了我一眼之后,对我说:“快去吧,上课了。”我永远都记得那一笑。 因为,就是那一笑之后,君,成为了我的爱人。 第18章 猛虎出笼(1) 险儿出院了。 每年的初秋,当北方开始慢慢降温的时候,九镇却依然是酷热难当,我们本地人把这段时间叫做十五个秋老虎,意思是指秋天的高温就像是老虎一样凶猛。第七个秋老虎中的某一天,险儿正式出院。 见到险儿的时候,他的精神状态很不错,脸上新长出来的皮肤微微发红,除了脖子周围有些细小的肉瘤之外,五官基本完好无缺,在一身新衣服的衬托下,依旧是那个英俊潇洒的翩翩少年。陪他回家安顿之后,险儿提出要去找个好点的地方请我们喝酒,他说有很重要的事,想和我们说。于是,我们来到了九镇最好的巨龙大酒店。在那里,我们每个人都喝下了数也数不清的酒。整个过程中,我们曾掏心掏肺,意气飞扬;我们也曾对酒当歌,抱头痛哭,我们说了很多很多的话。 大部分的细节,多年之后,我都已经记不太清了,我唯一记住的,只有险儿说过的三句话。当时,险儿在自己的面前摆了三个杯子,一一倒满。 第一杯,他说:“胡钦,我敬你,其他人作陪。这次你救了我的命,今后你想要就拿去。” 第二杯,他说:“我敬你们所有人,有你们这些铁聚,我这一辈子够了,其他话都在酒里,干!” 第三杯,他说:“我要和你们正式结拜!愿意就喝!” 第三句话让场面彻底沸腾了起来。是啊,结拜兄弟! 桃园三结义,水泊梁山、洪门五祖,这些只有在电影和小说中才见到过的传奇故事,对于一帮意气相投,血气方刚的年轻人来说,是何等极致的浪漫与诱惑。再也按捺不住体内奔涌的热血,找酒店买了一只大公鸡,又四处搜罗备好香蜡黄纸白酒,借着酒劲,我们六人连夜登上了九镇郊外的神人山。 神人山顶,秋夜已深,两边的树丛中,无数萤火虫飞来飞去,斑斑点点的与漫天星汉交相辉映,让醉眼朦胧的我们,几乎分不清谁是虫儿,谁是繁星。不知何处传来的蝉鸣蛙叫,响在耳边却没有丝毫聒噪的感觉,相反还透出了几分神秘的宁静与祥和。 一轮皓月悬在虚空,能见度非常高,我们兄弟站在山顶,脚底,历尽岁月沧桑的古老九镇已经在银色的月光之下入眠,唯有那流淌了千年的白杨河水,化作一条玉带,依旧静默而永恒地流往东方。神人山顶有一座由信徒善人们集资修建的小庙,我们约好结拜的地点就在这里。 这个夜晚的神人山,用它惊心动魄的美丽,彻底平复了我们这几颗躁动而狂乱的心灵。当踏上山顶的那一刻,站在了寺庙的前面,原本一路欢歌笑语的我们,突然都变得沉默了下来。这个时候,庙门已经关了,怀着一种从来不曾感受过的虔诚和肃穆,我们敲响了庙门。 庙很小,没有和尚愿意来,守着庙修行的是附近乡下一位苦命的老太太,与人为善,相当和蔼。当我们说明了来意之后,她亲自替我们推算出了每个人的农历生辰八字,并且帮我们一个个地写在了黄纸上。 正式结拜之前,我们排坐序时,险儿做出了一个让我很意外的举动,他非常坚持一定要拜我做大哥。更让我惊讶的是,随后小二爷也表示了赞同。在他们两个人的影响之下,向来朴实单纯的地儿跟着表态支持,袁伟则看着武晟,武晟正在埋头拔着公鸡脖子上的毛,好像并没有注意到正在发生的一切。 险儿走到了武晟的面前:“武晟,胡钦当大哥,你觉得怎么样?”险儿的话就像是他的这个人,也许坦荡真诚,但过于直接硬朗,不留余地。如果我是武晟,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 但是我知道,无论武晟即将做出的答案是什么,都非常重要,重要到也许会改变一切。所以,在毫无变化的面部表情背后,我的心跳却如同雷鸣般响彻在脑海。 武晟抬起头,嘴角一撇,笑出了两排整齐白净的牙齿,阳光而干净。他说:“啊?没问题啊。我们兄弟之间,哪有什么大哥二哥的,就是一个名分,谁做都是一样的。胡钦城里来的,见识多,聪明,人又讲义气,我没得意见。”这时,袁伟也开了口:“嗯,是的,这个无所谓,我也没意见。” 说实话,我很想做大哥,每一个曾经被踩在脚底过的人,都会有极度强烈的爬上最顶层的欲望。但是我并不觉得一定需要去争个名分。而且,在现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我坐上大哥这个位置的代价是需要去伤害一位兄弟感情的话。那么,这个大哥我宁可不做。所以,袁伟还在说话的时候,我就已经走到武晟跟前,把他拉得站了起来,赶在险儿张开嘴准备说话之前,我抢先开了口。 我说:“武晟讲得对,兄弟就是兄弟,我们不是跑社会打流的,一定要分个大小。大哥的位置哪个坐都是一样的。但是我刚回来不久,而且武晟、袁伟、小二爷的年纪都比我大,这个位置我肯定不坐!险儿,你先听我说完。你真当我是兄弟就别再讲见外的话,兄弟之间,我帮你是应该的。如果帮了你一次,就要当你的大哥,那我这种兄弟,你也没什么必要交。我建议,我们就按照年纪大小来排位,这也是天经地义的。你们哪个要是再讲多话,我就不结拜了。” 武晟的嘴唇动了动,却并没有说话。看起来,他的外表还是很平静,但在他望着我的眼神里面,我却分明察觉到多出了一份颇有意味的柔软。 这时,小二爷站了出来:“胡钦说得对,都别啰唆了,我们就按年龄排。再说就显得假了,难道我们兄弟结拜排了座位之后,就不是兄弟了吗?当哥哥的就会比弟弟高一等了吗?不会的,还是一样嘛,别说了。来来来,在菩萨面前跪下开始吧。” 武晟大哥,袁伟老二,小二爷老三,我老四,险儿老五,地儿最小。 点好香蜡,找老人家借了个大瓷碗,把酒倒好,大家从左到右,按顺序跪在了菩萨面前。地儿抓住鸡头,把鸡脖子亮了出来,拿着菜刀切了两下,始终都不忍心下重手,切了好几次,鸡疼得“咯咯”直叫,却还是没有割破喉管。袁伟向来喜欢逞能,从地儿手里抢过刀和鸡的时候还气势汹汹,但东西真到了他的手上,他对着鸡脖子上上下下比画了半天,把鸡都快吓疯了,却还是没有割下一刀。 当时的我们,毕竟还年轻,少年人的心肠比起成年人来往往要更加柔软。打架是有情绪在里面的,但无缘无故地杀生,都还是有些做不出来。所以一时之间,我们其他人并没有上去帮忙。除了险儿。 险儿一把推开袁伟,笑骂了句“没卵用”之后,抢过刀对着鸡脖子,麻利地横向一扯,大公鸡发出了一阵剧烈的挣扎,鸡血猛地喷了出来,滴在了碗中的白酒里面。给鸡放完血之后,就轮到我们自己了。 第一个是武晟,他右手拿刀,伸出左手拇指,在指头上比画了几下都没割。实在是被我们的目光逼急了,这才一横心,眯着眼睛划开了一道小口子,赶紧把刀递给袁伟,抓着指头对着碗往死里挤,才算是挤出了几滴血。 袁伟切了七八刀,皮都没破,他居然还嫌刀不快,说要给小二爷先弄,小二爷同样不行,又推给我,我又递给了地儿,我们谁都没有自残的勇气。结果又是险儿这个天生凶神。 当险儿一脸得意看着我们几人相互推搪的时候,他不声不响地拿过刀,左手掌一包,将刀刃卷在掌心里直接一拉,血从掌心两边同时流了出来。在我们的目瞪口呆中,他像没事人一样,把手伸向碗口边,嘴里还在笑嘻嘻对着武晟说道: “不痛,不痛,真不痛。武晟,生物课学了的,你那几滴不叫血,你流的是淋巴液,老子这个才是血。” 武晟脸上得意的笑容瞬间消失不见,面色通红,一言不发。 我们不是傻逼,没人上险儿的当。最后,还是靠聪明的小二爷才想出了一个办法:后面的帮前面的一个切,最后一个险儿切。 事实证明,再聪明的人也有愚蠢的时候! 我、武晟、袁伟、小二爷都顺利地切好,轮到地儿了,他还在不断交代要险儿轻点轻点的时候,险儿已经面带微笑,无比温柔地拉过了地儿的手,然后我们大家就听到了一声惨叫,当时怎么样我就不说了,反正直到现在,地儿左手掌心上都还有一道明显的疤痕。 接下来,学着电视上烧黄纸,说誓词: “菩萨在上,我武晟,我袁伟,我小二爷,我胡钦,我险儿,我地儿今日在此结拜为兄弟,喝下血酒,荣辱与共,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一切搞定之后,我们还装大方,给庙里放了三十元的香油钱。临走前,老人家对我们说:“你们几个关系这么好,要珍惜,别吵架别闹意见。要互相帮助,今后一起读博士,当大官。”我们满口答应着走下了山。 老人的那句话当时就是一阵耳旁风,我想,我们都没有听进去。但是近些年,不知为何,我却会经常想起。 只是,现在想起来也只剩下一丝苦笑了。 走出庙门,每个人心中都有了一份微妙的变化,彼此之间的感觉更为亲近。谁都不想回去,一起来到了后山的一个小坡上,望着漫天的星空,我们坐下聊了起来。我们谈论着人生,谈论着理想,谈论着喜欢的女孩,但是却没有一个人主动提起向志伟,我们每个人都有意无意地回避着这个人和这个人所代表的那份沉重。 只可惜,再多的话题终归也有枯竭的时候,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就连最为善谈的袁伟也变得安静了下来。大家都陷入到了各自的思绪里面,欢快的气氛渐渐变成了一片诡异而尴尬的静默。我几次都忍不住想要开口,点破那个一直被回避的问题,但思考再三,却又一次次地闭上了嘴。 “险儿,你和向志伟的事怎么搞?”当小二爷的声音突然响起的那一瞬间,我低着头并没有去看任何一个人的反应,但是我却明显感觉到无形当中,每个人都好像突然松下了一口气,令人窒息的沉默顷刻消失不见,袁伟、地儿、武晟的声音也接连传到。 “是啊,险儿,你怎么想的?” “险儿,不管你想怎么样,我肯定铁你。” “险哥,只要你发句话。” 我抬头看向了险儿。 这一整个白天里,险儿都显得有种莫名的亢奋。就像是一头关在笼子里饿了三天的猛虎,终于走出樊笼,闻见了空气中的血腥味道。记得之前走出医院大门的那刻,他甚至还突然抬起头,对着天空发出了一声嘶吼,吼声急促尖锐,如同金铁相击,震慑人心。 可此时此刻的黑暗中,坐在地上的他,却完全没有了平日那种刀锋一般逼人的锐利感觉,蜷缩成小小的一团黑影,看上去,居然出人意料地透出了几分单薄可怜。面对着我们的问话,险儿并没有马上回答。他环抱着自己曲起的双腿,将脑袋深深地埋在两腿中间,良久过后,他终于抬起了头。 第19章 猛虎出笼(2) 那一刻,月光洒在险儿脸上,我看见,他的双眼中光芒闪烁,两边脸颊上,居然已是泪水涟涟。他却连擦都没有擦一下,就那样带着满脸的泪水凝视夜空,用一种前所未有的,极为悠远平淡的语调慢慢说道: “我爷爷以前是出了名的大土匪,刚解放就被枪毙了。我爸爸在娘肚子里面还是少爷,生出来就变成了反革命狗崽子。书也不能读,兵也不能当,低三下四地生活了几十年。一直到我出生之后,八十年代可以做生意了,靠着一台手扶拖拉机,没日没夜起早贪黑带着我妈妈到处摆摊子卖日杂,这才有了今天的样子。他这一辈子,没人看得起他,走到哪里都被人欺负。所以,他最大的心愿,就是我争气。哎——”说到这里,险儿长长叹出一口气,停了下来,看着天空的眼神越发显得深远悲哀,就像是陷入到了往日那些悲惨的记忆里。 我不知道险儿为什么突然要说家里的这些事,但是他那种奇怪的语调,他从未流露过的悲伤已经感染到了我们每一个人,我们安静地坐在原地等着他平复自己的心情,没有一个人说话。良久过后,险儿的声音再次响起: “我没得出息。其实,我试过的,我试过努力读书。可不知道为什么,我天生就不是这块料。从进幼儿班开始,我就讨厌学习,讨厌上课,翻开书本,我就有种莫名的烦躁和反感,我就只想睡觉。我爸爸也打过我,我自己也恨过我自己,读小学时,有段时间我每天睡觉前,甚至还天天跪在床上求菩萨,保佑我爱学习。但是都没用,一点用都没有。慢慢的,我和我爸都想明白了,这一辈子,我就不是一个读书的人。而今,他对我的希望只有一个,至少读完高中,不当文盲,然后安安心心结婚生子,过安稳日子就可以了。读初二的时候,我认识了游忧。” 险儿说到这里的时候,我心中一抖,我意识到,他马上就要说出真正的主题了。同时,我却有了一种极为不祥的预感。险儿不是袁伟,他绝对不是一个话多的人,甚至可以说是惜字如金。可今天,他却无缘无故说了这么一大通额外话之后,才转到正题。这就很可能意味着,接下来他要说的话必定是非常非常重要,重要到可以令一个如同石头一般倔强的人,改变自己的常态。反常即妖,一瞬间,我突然想明白险儿要说的是什么了。 “第一次见面,我就喜欢上了她,我晓得,她也喜欢我。很快,我们两个就到了一起。两年了,这两年,除了没有结婚证,我们和夫妻已经没有太大的区别。我把我有的都给了她,就算是命,她想要也可以随时拿去。其实,我和游忧的事,我爸早就知道了,她家里人也都知道。今年暑假,高中开学之前,我爸突然要我喊她来家里吃顿饭,在饭桌上,我爸喝醉了。他说,他认了这个媳妇,他替我高兴。他还说,他早就开始帮我存结婚成家的钱,家里的房子也是为了给我今后结婚才修的。等我们高中毕业之后,他会把家里的所有一切都给我们,他只希望,我们两个能够无病无灾,不苦不累好好地过日子。那天,是我长这么大以来,见过我爸最高兴话最多的一天。我爸甚至把我爷爷送给我奶奶的唯一一件留下来的凤头钗都拿出来,送给了游忧。没想到,那天晚上吃完饭,游忧走的时候忘了拿,我给她送过去,在她家门前的巷子口,我看到了她和向志伟。” “险、险哥,你莫想多了,可能是、是向志伟这个狗杂种在撩骚游忧。游忧不会的,我们认识她这么多年了,她肯定不会的……”地儿的声音中带着明显的哭腔,我有些惊讶地看过去,才发现,不知何时向来心底良善的地儿居然也已经是泪流满面。 月色之下,险儿嘴角一撇,对着地儿露出了一丝笑容,温暖好看,却又仿佛带着无尽的苦涩。他摇了摇头,眼神中多了一丝嘲讽,继续说道:“他们在接吻。我亲眼看见,他们在接吻。你们肯定认为,以我的脾气,当时就会冲上去杀了向志伟。呵呵,我没有。我不敢,我从来没有这么怕过。就算是这次火在我脸上烧了起来,我都不觉得有什么害怕。但是,那天,我真的好害怕好害怕,我甚至都怕他们看见我,我转身就跑了。我从来没有给游忧说过,她以为我完全不知道她和向志伟的事情。就算到今天,这件事我也是第一次提起,除了你们,没有任何人知道。我真的不敢,我的胆子没有你们想得那么大。那天之后,我对游忧更加好了,我认为她只是一时糊涂做错了事,并不是背叛我。只要我对她好,两年多的感情,她迟早都会回心转意,我们还可以按着我爸爸期望的那样,一辈子相扶相持,白头到老。呵呵,她没有错,是老子错了!” 说到最后几个字的时候,险儿身子一挺站了起来,同时,抬起双手捂在自己的脸上大力搓揉着。片刻后,他的手放了下来。那一刻,我看见,在月光之下,险儿的眼神依旧明亮,但是脸颊上的泪水却已被彻底擦干,消失不见。 “这次住院,游忧从来都没有看过我!”险儿的声音再次停顿了一下,只是这一次的时间极短,几乎是瞬间过后,他的眼神中冒出了刀锋一般锐利的寒芒,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地从牙缝里挤出了一句话:“我要杀了向志伟!” 险儿,终于变回了险儿。 心脏剧烈跳跃了起来,我张开嘴,却发现自己满嘴苦涩,口干舌燥说不出话来,扭头看看周围,身边的兄弟们也都似乎化成了一座座石刻的雕像,只有一片短促粗重的喘气声在空气中接连响起。 “险儿,你把我当四哥就听我一句劝,这样搞会出大事的!”心胆俱裂的我,几乎用尽所有的意志才终于做出了最后的努力。但是话一出口,却连我自己都觉得苍白无力。 “除死无大祸,讨米不再穷,能出什么大事?最多偿命而已。”险儿这句话一出口,我知道,再也没有挽回的余地了。此时此刻,我们每个人都必须要做出一个选择。 我决定不再多想,事到临头越想越乱,干脆一横心,我也站了起来,说:“险儿,我还是希望你可以再仔细想一下,人命关天!但是,不管怎么说,这件事归根结底还是你们一番好意,请我吃饭给我接风才惹出来的,我有责任。而且刚刚那一碗血酒喝下去,我的血管里就流动着你的血,你的事也就是我的事。如果你确实打定了主意,黄泉路上,我铁你!” 眼角边,黑影闪动,其他人纷纷站了起来,随着每一道站起的身影,都会有一个声音响起: “险儿,多话不讲,随时!” “险儿,真要做,兄弟肯定都站在你这边。但是胡钦说得对,你再想想。” “老五,莫说二哥不义道,要死卵朝天,好大回事!” “险哥,加我一个!” 险儿的脑袋再次仰向了星空,很久很久都没有垂下来,夜空中,响起了他颤抖的声音:“你们,你们不用这么做。真的,不用这么做。”小二爷笑了起来,大大咧咧地走过来,一巴掌拍在了险儿的肩上,说: “险儿,别想多了,不是才结拜吗?我们是兄弟!” 小二爷这一句曾经被我们每个人都说过无数次的话,在此时此刻听起来,却重若千钧,话一出口,除了小二爷自己没有察觉之外,我们每个人都突然变得肃穆了起来,就像是几个虔诚的信徒,终于来到了神的圣地。 没有一个人说话,险儿终于低下了头,看向我们的时候,表情木讷得就像是带上了一层面具,他甚至连一句感谢的话都没有说。但是,两只眼眸中却冒出了如同汪洋大海一般深刻的感情。我们就这样安静地对望着,任凭无声的风雷在各自胸膛里面激荡。 “是的,险儿,我们是兄弟!”武晟走过去,也一巴掌拍在了险儿的肩上。 险儿的身体发出了十分明显的一震,声音越发颤抖起来:“武晟、小二爷、袁伟、地儿,你们都想好了?” 险儿并没有提到我的名字,他的眼神也只是牢牢盯着其他四个人,我有些奇怪,但我还是毫不犹豫地和大家一起做出了肯定的回答:“想好了!” “那要得!”还是没有道谢,险儿决绝而干脆地大吼一句,跪了下去,在我们所有人反应过来之前,一个头重重地磕在了地上,又飞快爬了起来:“我欠你们的,磕一万个头,也还不了,我就磕这一个!”然后,他再也不看其他四人,扭过头来,盯住了我:“胡钦,你知道我今天为什么要约着大家过来结拜吗?” 热泪已经模糊了我的双眼,喉咙里好像卡了一颗硕大的柠檬,又酸又涩,难受得说不出话来,我只能摇了摇头。 “我是希望你知道,虽然我没有像武晟、袁伟他们四个一样,天天和你在一起。但在我的心里,你不比任何一个人的分量轻!你是我的兄弟!真正的兄弟!不管发生什么事情,你都是我的兄弟。”脸颊一热,泪水再也忍不住流出了眼眶,我踏前两步,刚想要拥抱险儿,险儿却脚步一动,拉开了与我的距离,用一种异常坚决的口吻大声说道:“胡钦,我的这件事,其他兄弟愿意帮我,都可以帮,但是,你不行!” 眼角边,几位兄弟的身影都在一瞬间变得僵直,纷纷出言想要缓解局面的紧张和尴尬。一片喧闹中,最初的震惊与愤怒过后,我却突然冷静了下来。因为,我想到了一点:我的兄弟,不会羞辱我!“不要紧,地儿,武晟,你们先别说话。险儿,你到底是什么意思?我数三声,如果有什么事的话,你就当面说清楚,不然,我就走了。” 一边等着险儿的回答,我一边大声喊着数字,当数到三的时候,我听见险儿说:“胡钦,你和我们不同,我们这辈子反正都这个卵样。你家里条件好,你应该读书考大学,今后……”我飞快转身,走向了山下。脚步刚动,就觉得后腰一紧,衣摆已经被人扯住,耳旁传来了险儿的说话声: “胡钦,你等下!”回头看去,险儿站在我的身后,扯住衣服的手依然没有松开,嘴巴开合了几次之后,这才说道:“我记不清在我住院的第二天还是第三天,义色到医院来看了我一趟,我们说了一些话。”压抑在心底多天的谜底终于要揭开,不知为何,我的心却莫名其妙地狂跳了起来。 “胡钦,义色说他可以帮我,只要我愿意,他甚至可以帮我杀了向志伟!条件只有两个,一个是我要亲自动手,另外一个就是,你不能掺和进来!胡钦,义色是真心为你好!他说得对,你和我们不同,我们这辈子也就这样了,乡里地方过一世,你不同。我晓得你铁我……” 那个夜晚,险儿还说了很多的话,但我却再也没听进一个字。 因为我已经完全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去做了,无论是险儿还是三哥,他们的情义都太重太重。下山的路上,小二爷说了一句当时看来无关紧要的话,他说:“险儿,有义色帮忙,这个事就好办多了。他既然答应了,就肯定会全力帮忙的。其实,三哥帮你,对他也有好处!” 多年后的一切证明,小二爷的这句话是何等正确。 第20章 十三太保(1) 险儿连当面说分手的勇气都没有。返校之后,他只是悄悄在游忧的课桌里面塞进了一封书信,而游忧则半点回音都不曾给过。两个也曾相许终生的人,就这样无声无息地彻底分手,结束了一段情缘,也留下了永远的伤疤。 向志伟那边还是杳无音信,就连三哥好像也越来越忙,很少看见他的人。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每天除了和兄弟们一起上课、打球,喝酒之外,其余时间,我都和君腻在一起。 那是一段梦幻般的幸福生活。 可惜,酒酣莫续,梦好难留,幸福总是短暂易逝,该来的总归要来。 有一句话说的好,学校就是一个缩小的社会,社会里面有的,学校里同样也都有。 八十年代晚期开始,改革开放之后的经济体制改革导致大批人员下岗失业,很多人铁饭碗不保,家道败落,无数农村青壮年流向城镇。前三十年的严酷思想压制开始松动,旧有信仰被破坏殆尽,而新的道德体系又还没有建立起来。全国上下,唯有利益至上,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和拜金主义开始盛行,产生了一大批活在社会巨变的夹缝中,看不到机遇,无事可做却又一心发财不择手段的边缘人员。 社会巨变所产生的体制漏洞和不得志的边缘群体,正是产生黑帮的温床。 于是,在全国上下古惑仔开始大批量涌现的时代,黑帮的触角也渐渐出现在学校,校园不再像以前一般单纯,我们学校当然也不例外。 当时我和地儿、险儿都是高一新生,学校里认识我们的人也不多;小二爷从不惹事;武晟和袁伟在学校稍微跳一点,但是也仅限于校内打打架,抽抽烟,谈不上势力。 学校里面比较强势的有三帮人: 高三的徐海波一伙,他的表叔曾经也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大佬,叫做闯波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名声还在,借着这片余荫,他也算是比较罩得住的。 高二的陈曦,他和这一两年间九镇新开始冒头的一伙叫做“八太子”的流子关系很不错,这伙流子与我们日后的关系匪浅,恩怨纠缠,从九镇一直到后来的市区都是一样。当然,当时的我们并不知道,这是后话。 除开他们之外,名气最大的是一个绰号叫做大脑壳的男子。 在我们学校,有两个比较特殊的班,都是些各届高考不如意,继续留校读书,准备高考的人,甚至连考五六届的人都有,他们普遍都已经成年,大脑壳就是这帮人的老大。 大脑壳不是本地人,他来自九镇附近一个叫做泉村的乡下。 近些年,九镇道上的势力七零八落,有数的几位大哥,悟空在东莞,何勇团伙已经去了温州发展,老鼠还在监狱,黄皮向来韬光养晦。除了三哥派系之外,现如今道上风头最劲的流子同样也是来自泉村的一帮人。 大脑壳的背后正是这帮人在撑腰。 而不幸的是,当我在别人的指点下,见到了大脑壳本人之后,我立马认出了,他正是当时在校门口想要把君带走的那个大头男子。 红杰,泉村帮的当家大佬,一代枭雄老鼠的头马,君父亲的仇人。当然,也是大脑壳的师傅。 那天,在校门口的众目睽睽之下,红杰对我说,他与我之间还没有完。 很多人会觉得,这样一个人物既然威胁了我,那么他也就一定会说到做到。其实红杰并没有,他说过就忘了,他有太多的事情要做,他的精力根本就不会放在当时依旧还只是一个小毛孩子的我身上。他之所以说那句话,只不过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被我当面顶撞,明知事不可为之后,为了让自己下台所说出的一句面子话而已。 但是,有句俗话说得好,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红杰手下那个脑袋虽大,沟回却很浅的好徒弟,误解了他的意思,把一桩本可避免的仇恨无限放大开来,导致了连场恶战,血流成河,最终毁了他自己,也让我们其他人惹上了一身的麻烦。 和大脑壳之间的第二次冲突,发生在我们结拜之后的第二个星期。 那天,是周波十七岁的生日。吃过晚饭之后,君和其他几个女同学回家了,而我们六兄弟和周波、简杰、康杰、小敏、鲁凯等人则一起来到了新码头的一家歌舞厅。 歌舞厅门口常年都有一些擦皮鞋和卖烟酒瓜子等零食的小摊,都是些苦命老人。本来就有几分同情,再加上带的烟也确实没几根了,我就让兄弟们先进去,自己在门口停下来买了包烟。 烟买好之后,我刚要走进歌舞厅,才推开那道厚厚的黑色玻璃门,一道黑影带着浑身酒气,一边和身边人大声谈笑,一边径直就冲了出来,恰巧与我撞了个满怀。 “瞎了你的眼……” 对方的骂声还没说完,我们就已经认出了彼此。 此刻,站在我对面仰着脑袋,脖子上青筋直冒,人五人六牛皮哄哄的,居然正是大脑壳。 “哦呦!是你这个小麻皮啊?” 大脑壳已经被酒精冲的有些发直的双眼,瞬间瞪大了,一抬手就揪住了我胸前的衣服:“老子正好要找你!” 我也不反抗,抬手往前面几米远的兄弟们一指:“你转身看一下,看下我有好多人。” 大脑壳闻言扭头看了一眼,再回过头时,脸色已经不再像刚开始那样得意了。我扯开了大脑壳依旧抓着我衣服的手,一掌把他推开,他身边那个差不多年纪的陌生人见状,嘴里不干不净地骂着,就想上前打我,我大喊了一声:“怎么了?想搞事啊?” 不远处,走在最后面的地儿和简杰闻声回头看了过来: “胡钦,怎么了?” 大脑壳伸出手,拦住了他的同伴,又看了我的兄弟们一眼之后,对着我一指: “要得,你们有种就别走。” 五彩灯光闪耀在头顶,昏暗而暧昧,灯光下,每一个男女看起来都神色可疑,如同鬼魅,就连空气中都好像漂浮着一丝下作的糜烂。 时间还早,舞池里还没有人,扩音器里面的音乐声也还并不聒噪,人们都在相互勾搭着,一边漫不经心地喝酒,一边培养着有会于心的氛围。 我坐在舞池边上,看着眼前这一切,忽然之间,我就想起了白天敞亮整洁的课堂,以及父母的微笑,外婆的叮咛,这让我有了一种发自内心的愧疚和悲哀。 仿佛就在昨天,我还是一个老实巴交、安心读书的少年,从来没有喝过酒,也从来没有来过舞厅。曾几何时,我却变成了这样的我,大口喝着酒,轻狂的眼神,放肆的调笑…… 我很想告诉自己,其实,我并不想变成这样的我。但可悲的是,在内心更深远的地方,我发现,自己却享受着这样的生活。 大脑壳走了之后,我就把片刻之前发生的事情告诉了大家。武晟说,安心玩我们自己的,我们有这么多人,他来了也不怕;周波说,不管是谁,敢找我的麻烦,就是找他的麻烦,他绝不放过;险儿更绝,他的意思是,大脑壳来了才好,来的人越多越好,免得下次麻烦。 没有人在乎,大家更在乎的是,等一下舞会开始,如何才能把对面的那几个女孩勾到手。 可是,关于女孩问题的讨论还没有开展多久,麻烦就已经找了过来。 来的正是片刻前和大脑壳在一起的那个小子,一脸讨厌的样子凑到我们桌前左右打量了几下之后,大大咧咧把我的肩膀一推: “喂,刚才是你吧?你出来咯,找你有点事,我的朋友在外头等你!” 我都还没反应,一边的周波已经火冒三丈跳了起来:“你再推他一下试试看?” 身边的兄弟们纷纷起立。 这个人好像有些害怕,情不自禁地退了一步,看我们没动,又强装镇定说:“不关你们的事,我们只找他。其他人,聪明的话最好莫管闲事。” 他说话的时候,险儿其实已经在往外面走了,听到他的话,却又转过身来,将这个小子扯到了自己旁边,对着脑袋就是一巴掌: “你再多说一句,老子现在就先把你打死在这里,带路。” 推开歌舞厅的大门,我就看见了大脑壳。 他独自一人靠在舞厅前那片溜冰场的栏杆上,身旁两三米远的地方,或蹲或站的围着大约七八个痞气十足的青年男子,形象各异,却无一例外每个人嘴里都叼着一根香烟。 当我们走向大脑壳的时候,大脑壳好像有些紧张,扭头看了好几次旁边的人。 除了一个长发几乎齐腰的男人依旧蹲在地上之外,其他几个蹲在地上的人也接二连三站起了身,可是不知道为何,直到我们停下了脚步之后,他们却还是没有一个人过来,甚至连开口帮腔的人都没有。 武晟排开人群,走到了孤零零的大脑壳跟前:“我们出来了,怎么了?” 也许是武晟高大的身形让大脑壳有些压力,瞟了武晟一眼之后,他没有搭腔,而是将目光放到了我的身上,有些勉强地说道:“我找的是你,你出来。” “你找他就是找我,我问你,你喊我出来想要怎么搞?” 武晟陡然提高了音调。大脑壳确实没有种,一时之间,他居然连话都不敢说,再次可怜巴巴地扭头看向了身边的那伙人。 “嘿嘿,人多欺负人少啊?大脑壳,我们十三太保今天在这里帮你撑面子,你怕什么!你的事,你自己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别人都站到了你的面前,你还不搭腔?他能吃了你吗,别这么没用唦!” 顺着声音看去,说话的人正是那个蹲在地上的长毛男子。 现在已经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了,在这个时代来说,一个帮派取名叫“十三太保”是非常不合适的,很像是那种山寨武侠小说里面的名字,但凡是有点品位的人就会觉得这个名字太土气,太过时,太丢人现眼。 但就是这样丢人现眼的名号说出来之后,我身后的简杰却颇为紧张地低呼一声,轻轻拍了一下我的后背。 我万分不解地扭头看着简杰,我压根就不相信,这个外号所代表的那些人会很厉害。但简杰脸上却真真切切一副既惊讶又严肃的样子,我不由地问道:“怎么了?你晓得这些人?” 简杰点了点头:“嗯。我在县里读初中的时候就和他们接触过。总共十三个人,都是城关区的流子和县高中的几个学生,老大叫纪刚,在县城年轻一辈里头混得很好,前几年名气就蛮大了。我当时拜的一个大哥就是被纪刚废的,挑了脚筋。我们那个时候根本不敢惹他们,见到了都绕路。他们怎么和大脑壳搞到一起了?” 事后我们才知道,其实,这一切都是巧合。 十三太保和大脑壳根本就没什么关系,他们认识的,是之前进舞厅里面喊我出来的那个人。 那个人叫做梁建,也不是九镇人。梁建的父亲在车站旁开了个小饭馆做生意,他跟着父亲来的,才来四个多月。这个小子来了不久,就和大脑壳玩到了一起,后来又不知道怎么就认识了十三太保这批人,然后在人家面前吹牛逼,说自己在九镇怎么怎么样,人家过来了就拿着家里的钱像供祖宗一样的供。 今天刚好十三太保过来九镇玩,梁建就把大脑壳叫上了。没想到,我和大脑壳冤家路窄,又遇到了一起。于是,他不知天高地厚,想要帮大脑壳强出头。 本来十三太保那边的人是不同意管闲事的,可一是欠了梁建的人情;二是十三太保这帮人在县城里面嚣张惯了,觉得九镇这种小地方,帮朋友摆平点事,举手之劳而已。 于是,在梁建的再三恳求之下,他们也就答应了下来。 “哦,那你过来,我看你有多大的用场?”武晟转过身,看着长毛男子一脸轻松地挑衅道。 男子把手里的烟一丢,也不答话,真的就对着武晟走了过来,随着他一动,之前始终停在原地的那帮人,也纷纷跟着涌了过来。 长毛男子蹲着的时候还不觉得,可当他走到武晟的跟前,两人一比,这个人的身材居然不比武晟矮,看起来也颇有几分气势。 在两人针尖对麦芒般的对峙之下,气氛顿时紧张起来。按道理来说,别人都主动出头帮手了,大脑壳这个时候应该表现得更加强硬了。可不知为何,他居然伸出手来拍了拍武晟的肩膀,非常有耐心地继续劝导: “我找的不是你,你是不是劝不听,硬要多事?” 其实,我也根本不想打架,毕竟群殴和单挑不同,双方都有这么多人,真打起来,万一有个下手没轻重的,打出了个三长两短,那后果就真严重了。 但我不是大脑壳,他一而再,再而三的当众表态,找的人是我。我要是还继续躲在武晟后头不出声,那就太丢人了。 既然躲不过去的事,何不干脆点做个决断呢。 于是,在大脑壳话刚说完,长毛男子一脸鄙弃厌恶地望着他,武晟也还没来得及回答的时候,我从人群里面走了出来: “大脑壳,你不是找我吗?喏,我在这里。”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我的身上。 当事人出场了,那么接下来的事怎么发展,当然是由我和大脑壳两个人自己决定,单挑、群殴甚至是和谈,都是有可能发生的,其他帮场的人只要看就行了。 结果,还没等我完全走到大脑壳的面前,旁边有人说了这么一句: “是的唦,朋友,我跟你讲,你惹的事你自己出来背。都是出来玩的,我劝你事不要搞大,对你不好!我们也不是不通情理的人,今天,别的先不讲,你跪在这里道个歉,其他的之后再说。” 说话的是梁建! 他一边说,一边走到了那个长毛男子的身边,脸上满是浮夸而轻佻的笑容,狗仗人势,得意之极。 “不跪呢?” “不跪就办你!” 随着武晟和长毛男子几乎同时响起的说话声,两个人之间已经开始推搡起来,双方各自的人群中也传来了一阵阵或急促或低沉的斥吼。 我把武晟轻轻拉了一下,不理梁建和大脑壳,而是径直对那个长毛男说: “朋友,既然都是出来玩的,你们不怕搞事我们也不怕,跪我肯定不会跪。这样吧,你给个面子,把他们两个人留下来,我们自己谈,你看怎么样?” 第21章 十三太保(2) 说这段话时,我的语气很委婉,表情也平和,我甚至都没有敢与这位比我高了半个头的长毛男子对视,我一直都在盯着他的鼻子,他的鼻尖上有一个灌了脓的青春痘,又红又肿,这让我有些好奇,我很想知道,假设我在这个部位轻轻打上那么一拳的话,这个人会不会很疼。 长毛男子很鄙视我,我看得出来他很鄙视。 他的肢体语言太放松了,连一点点应该有的防范和戒备都没有。当我把话说完之后,他故作惊讶地张着嘴,一脸要笑不笑的表情,还扭头看了看就站在他身边的梁建。然后,两个人的嘴里同时发出了夸张的大笑声。 不过,长毛男子的笑声没有持续太久,确切地讲,他其实并没有正式笑出来。当他的眼睛刚刚眯上,下巴刚刚抬起,才发出大笑的那一刻,我的拳头已经砸在了他的鼻尖。 他的头被我打得往后猛地一抖,拳头离开了他鼻子的一刹那,我看见,他鼻子上面的那个脓包已经是一塌糊涂。 我终于得到了答案:包打破了,确实很疼! 因为,长毛连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一声,就捂着脸,缩向了地面。 几乎同时,眼角有道黑影一闪而过,武晟高大的身躯,如同泰山压顶一般罩往了梁建。 直到这个时候,对面张狂的太保们才算是明白了过来。 下一秒钟,双方人马如同对冲的潮水般,瞬间碰撞之后,犬牙交错地纠缠在了一起…… 一马当先的武大哥还是老手段,把足足矮了他大半截的梁建拦腰抱起,往地上一扔,然后跳起来对着脑袋就展开了连环猛跺。 其他人也都各施其能,纷纷越过我的身边,投入了混战。 让我感到意外的是周波和简杰两位,表现出了完全超乎我预想的勇猛。要知道,一般人打架是不会对着头的,只有经常打架或者天生胆大的才会招招对着脑袋来。可这两个人却无一例外,都是拳拳照脸,恨不得把对方打成猪头。 另一方面,简杰也并没有夸大其词。 这些年来,县城的治安越来越烂,三教九流,龙蛇混杂,什么样的人物都有。十三太保能够在如此复杂的局势之下凭空崛起,闯出一个名号,也确实是有着自己的本事。 他们绝对不是大脑壳和梁建那种一触即溃,任由我们捏圆搓扁的草包。 相反,虽然被我和武晟两人的举动打个措手不及,下手稍慢而失去了先机。但除了长毛因为第一下就被我干倒,在人群中再也没有机会站起来之外,其他人却没有一个转身逃跑。短暂的错愕过后,居然并肩而上,毫不畏惧地与我们这边混战在了一起,整个过程中不仅没有露出丝毫败象,反而还越打越勇。 当身边的康杰和袁伟也接连被人放倒在地上之后,我意识到这个局面也许不再是必胜的局面了。 毕竟,我们今天面对的是一帮货真价实刀口舔血混社会的流子。而我的身边,也许除了我本人之外,并没有一个曾经真正提过刀的人存在。 可我空自心急,却毫无办法,一切都发生的太快,除了用尽全力打人和挨打之外,我作不出任何其他的反应。 就连眼睁睁看着大脑壳转身跑走,我很想去追,也都无能为力。 所以,那一刻,身陷一片混乱之中的我并没有意识到,现在的局面当中,少了一个人,一个本该是绝对不会少的人。 险儿,居然不见了。 我的头发被人从旁边抓着,我的手中也抓着另外一个人的头发。我不知道抓我头发的这个人为什么没有顾得上来打我,我只晓得,我在不断地挥起拳头殴打被我抓住头发的那一位。 当那人再也扛不住我的连续击打,被我一把掀翻在地的时候,我看见了险儿。 就在我的正前方,越过所有人的身影,我看见险儿翻过溜冰场的那道栏杆,出现在了十三太保的背后。 九十年代中期,中国南方地区流行过一种滚轴溜冰鞋,构造很简单,就是一块厚厚的铁片,铁片上面前后钻了四个孔,分别安了两块皮带。铁片下方则是四个轱辘,全铁制造,拿在手里相当的沉。 险儿出现的时候,他的手里居然就拎着这样一只溜冰鞋。 他就像是饭后散步一般悠闲地走了过来,慢悠悠地来到了距离最近的一个人身后,手里的冰鞋高高举起,落下,再举起,再落下,每一下都准确无比地砸在对方头顶的天灵盖上。一次不倒那就两次三次,直到彻底倒下为止。然后,倒下去的人他就此不管,留给原来与其对打的战友解决,而他则继续不紧不慢地走向下一个靠他最近的人。 短短几米的距离,一路走来,险儿就像是一把插入了酥软黄油里面的尖刀,锋刃掠过之处,原本紧紧扭抱撕扯在一起的人群,被利落而简单地切割开来。 他又像是一台不太合格的收割机,走过的地方,十三太保的人就像被割掉的麦子一样逐次倒下,而我们的人,则是这台收割机下幸存的麦穗,孤独挺立。 险儿打人的时候,面部表情非常冷静,两只眼睛里仿佛没有一丝属于人类的情感色彩,好像他要打的并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是一张桌子、一颗石头,一块抹布之类没有任何生命力的东西。唯有在出手的那一瞬间,他才会牙根咬紧,腮边咬合肌高高凸起,双眼猛地一睁。然后,面对着他的那个人,就会倒下。 他的这种打法,把包括我在内的所有人都惊呆了,我完全不知道自己是在什么时候停下了手。当他打到了大约战场的中间位置时,所有的人无论敌我,也都如我一样纷纷停下了打斗的动作,没有人说话,每一个人都安安静静地站在原地看着他。 险儿却仿佛根本没有意识到周围情况的变化,他如同一个修炼多年的舞者,终于找到了自己的舞台,在血腥和暴力中,他旁若无人地翩翩起舞。 他来到了脸色苍白的小二爷面前,小二爷嘴唇微微张开,颤抖地伸出手试图去阻止他。就在指尖刚刚触碰到险儿的手臂时,险儿条件反射一样瞬间扭过头去看了小二爷一眼。因为角度问题,当时的我并没有看见险儿的眼神。但是,我却看见小二爷的手臂骤然停在半空,微微一滞之后,无力地垂落了下去。 险儿转头望向了身旁那位原本是属于小二爷的对手。 接下来,颇为搞笑的一幕发生了,险儿一言不发地看着那个人,足足有一两秒钟左右。按理来说,那个人完全有时间转头逃跑,或者奋起反击。 可是,他都没有! 不知道此人是真的吓傻了,还是突然之间被多数同伴血淋淋躺地上呻吟的样子弄得莫名其妙,根本不曾反应过来。他居然呆呆地站在原地与险儿对视,呆呆地看着险儿举起手中的家伙对着自己的脑袋砸了下来,一下、两下、三下…… 然后,这个人也倒了下去。 更加匪夷所思的是,当险儿打这个人的时候,十三太保那些原本彪悍善战的兄弟们,没有一个上去帮忙,甚至连吆喝劝阻一下的声音都没有。 如果不是亲身经历,而是由其他任何人把发生的这一幕描述给我听的话,我都会觉得好笑。因为,光从画面上看来,一场本该让人血脉偾张的凶险群殴已经彻底变成了一幕荒诞诡异而又搞笑的哑剧。 作为听者的我当然也会觉得十三太保没有种,不够义气。 但是,那一刻,当亲眼看着这一幕发生在自己的眼前,我却没有一丝想笑的念头。我只是觉得恐惧,从全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里面散发出来的恐惧。 我一直都很庆幸,险儿是我的兄弟,而不是我的敌人。 当他躺在病床上,原本英俊的脸烧到面目全非,差点毁容却毫不挂在心上,反而念念不忘报仇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个男人太可怕。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如果一个人能够狠毒到连自己的容貌都根本不在乎,那么这样的人,你绝对不要去惹。 我能够理解眼前的这帮人,完全能够理解,他们绝对不是没有义气。他们只是和我一样,寒了胆。 十三太保,他们也许打过很多的架,他们也许砍过无数的人。但我相信,他们一定没有见过这样的手段和这样的场面。 因为,这已经不再是打架,而是屠杀!甚至连屠杀都不算,这应该是在砍树,在割草,在拿着钉锤修自行车。反正不管是在做什么,此时此刻,正在发生的这一切,都绝对不是在和人打架。 所以,这些心狠手辣的流子们全部都崩溃了,崩溃的人是没有办法再去顾及义气和勇气的。 他们唯一能做的只是,安心等死。 于是,就凭着这一只普通至极的冰鞋,在这一夜,险儿以单人之力将局面完全扭转,横行一时的十三太保终于迎来了出道后的第一次溃败。 假如局面就此发展下去,我很难想到后面还会发生什么。 也许,剩下的十三太保会狗急跳墙,激发出超人勇气与我们殊死一搏;也许,派出所会及时赶到,把我们全部抓走;但更大的可能性是,险儿会杀人! 这一点,我想除了我之外,在场的很多人,应该也都有着同样的预感。险儿下手之狠、之毒,实在是超出了我们每个人的想象。 幸好,这些可怕的后果都没有发生。 就在局势彻底失控之前,从人群外,传来了一声熟悉的大喊: “险儿,你干什么?给老子住手!” 然后,一辆自行车奇迹般的从天而降,无比精准地停在了险儿和正在被砸的一个男子中间,将两人隔离开来。车座上,一个男人单腿撑地,快如闪电地伸出双手,一手抓住了险儿拿冰鞋的那只手腕,一手掐住了险儿的脖子。 不可一世的险儿在那一刻,就像是一条被猛然夹住要穴的毒蛇,发出了剧烈的挣扎和反抗。但是,无论他怎么挣扎,如何反抗,那双手却都像是两颗钉进了七寸的钢钉,将他死死钉在了原地。 接下来的一秒钟,我看见了那双手的主人。 在三哥的身边,有一个自始至终都跟随他一起打天下的兄弟,我甚至曾经听人说过,三哥今天的江山,一半都可以算是这个人帮他打下来的。 在三哥的团伙里面,每一个人单拿出来都是九镇地面上鼎鼎大名的人物,但只有这个人才能享受着和三哥平起平坐的待遇,他也是唯一不用称呼三哥为“三哥”的人。 很小的时候,在三哥的家里,我就认识了这个人。 三哥虽然也对我很好,可三哥不笑的时候,身上就会散发出一种让人不敢接近的气场,但这个人不同,这个人永远都不会让我感到害怕。他的眼睛很亮,笑起来的时候,双眼会变弯,就像是两道下弦月,脸颊上还会出现两个深深的酒窝。每次看着他的笑容,我都有种奇怪的感觉,我觉得无论我再怎么调皮,他都会包容我,喜欢我。所以,打小我也就很喜欢这个人,他让我感到某种发自内心的亲近。 这个人的名字叫做皮铁明,我喊他明哥,江湖上,人们则称呼他为明王爷。 明哥出现了,三哥还会远吗? 既然三哥来了,那么就算是再恶劣的形势,再危险的局面,我又还有什么需要担心? 一刹那间,我感觉到自己身体里面,有一根紧绷如钢丝的弦猛然松懈了下来,我不由自主地长长吐出了一口气。 三哥的身影穿过人群,走到了险儿的前面,他没有说过一句话,只是那样静静地看着险儿,他的脸上甚至都没有一丝愤怒或凶狠的情绪。可本已经杀红了双眼,始终发出疯狂挣扎的险儿,却在这古井不波的宁静对视之中,虽然缓慢却也明显地平静了下来。 险儿的胸膛依旧在剧烈起伏,嘴巴大大张开,发出了如同牛吼一般的喘息声,一副运动过度,体力透支的样子,完全没有了之前打架时那种平静而悠闲的神态。不过,他的眼神已经变了,片刻前那种毫无情绪的空洞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几许类似于激情过后的茫然。 三哥扭头看了看周围,目光停留在我的身上,狠狠瞪了我一眼之后,望着险儿说:“消停了?消停了,那就松手吧。” 明哥松开双手,语气轻松地说道:“险儿,老子是在帮你!你还这样看着我干什么?来,把冰鞋给我,架都打完了,你还拿着冰鞋干什么,快点,听话。” 险儿脖子上留下了几道红红的指痕,单凭他的表情来看,我不知道他是否在生明哥气。但是,他的手松开了,任凭明哥接过了那只血迹斑斑的冰鞋。 这时候,三哥的脸上才露出了微微笑容,伸出手拍了拍险儿的肩膀,低下头去望着刚刚被险儿打翻在地的那个人:“还不快点走?想被打死在这里才过瘾啊?” 那人呆呆地看着三哥,不知所措。 没想到的是,本来始终躺在几米开外的地上,抱着头一动不动,浑身上下早已被武晟踩得都是脚印,也不知道是死是活的梁建,听到三哥的话之后,居然一下跳起来,连招呼都没打一个就转身跑了出去。 这一下,其他所有人才算是反应了过来,十三太保里面还没有倒下的纷纷上前拉起了头破血流的同伴,飞快离去。 走了几步之后,那个最先被我打倒的长毛突然回过头来,对我一指,说: “我记着你了!” 我火冒三丈,拔腿就要追,背后传来了三哥的一句怒吼: “胡钦,你今天敢!” 停下脚步,刚刚转过头,三哥的巴掌已经拍在了我的脑袋上,脸上居然带着少有的气急败坏神情:“胡钦,你还听不听话了。你还搞什么搞?” “不是,三哥,我……” 又是一巴掌打在了脑袋上:“你什么你?我劝你还劝不听了是吧?你外婆还等着你回家的,你在外面打架。走,马上给老子回去。” 我看不到自己的样子有多尴尬狼狈,但是通过周围传来的一阵幸灾乐祸的哄闹声,完全可以让我想象得到,此时此刻的自己是个什么形象。 第22章 十三太保(3) 明哥胯下驾着单车,弯弯扭扭地走了过来:“小钦,你也算是有本事啊,你三哥平时难得发次火,只有一遇到你,他就像是吃了火药。哈哈,你们这些小麻皮打架也真的猛,几个小伢儿打架,弄得到处是血,有必要吗?” 这时候,自从被险儿吓到了之后,就一直没有说过话的小二爷突然开口说道: “三哥,和我们打架的不是小伢儿。” 三哥一愣:“什么?” 小二爷似乎有些犹豫该不该说,目光闪烁不定,直到三哥再次询问,才道: “三哥,这个事没有完,刚刚那群也是流子,县里来的,叫十三太保!我担心他们会找胡钦的麻烦,听简杰说……” 小二爷说到十三太保这四个字的时候,三哥的眼睛已经睁大了,明哥更是一愣,差点从自行车上跳了下来。还没等小二爷把话说完,三哥手掌一挥,就已经打断了他的话: “什么?你说谁?你刚刚说和你们打架的是谁?” 小二爷被两位大哥的反应吓到了,唯唯诺诺地小声道:“十,十三太保啊。” 明哥一拍大腿:“他妈的,老子就说,刚刚那个高个子长毛怎么有点面熟,义色,是纪刚!洪武生日的时候,他过来给洪武敬酒,我们见过一面的。当时,洪武还介绍过他。这真不得了啊,这群小麻皮,他们,他们居然把十三太保打成这个鬼样子了。哈哈哈哈……要是洪武晓得了,义色,你干吗?哭笑不得啊?哈哈哈,义色,他们真比我们那个时候强啊。” 明哥发出了开心的大笑,三哥的表情却越来越严肃,他的身上又出现了那种让我不想靠近的感觉。我想我们可能闯了祸,这个祸应该还不小,但有多大,我猜不出来。 我只能忐忑而又真诚地看着三哥,从小到大,三哥都受不了我这样的眼神。果然,就在他刚要发飙前的一刹那,我看见他望了我一眼,原本张开的嘴巴闭了起来,抖了半天,才说道:“胡钦,老子,你们,你快点给老子说,到底怎么回事?” 从得罪大脑壳开始,到梁建的多管闲事,我把所有的经过都说了出来。 明哥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拍了拍心思重重的三哥的肩膀:“老三,还好还好,洪武那边还好交代。也不怪他们,换了我,我也会打。十三太保这群家伙太顺了,吃点亏也是好事。险儿,你个小子还真有种啊。” 三哥没好气地横了明哥一眼,这才说道:“铁明,刚刚纪刚走的时候,话已经留下来哒。这个事,我看今天晚上,你还要出下面,把屁股擦干净。” 明哥也不答话,脚一蹬踏上自行车就要走。 身边三哥却突然伸出手,一把拉住了明哥的手臂,我和回过头的明哥同时看向了三哥,三哥却在与我们的目光瞬间对视之后,做出了一副思考的样子飞快地低下头去,避开了我们的眼神。 那一瞬间,我敏锐地察觉到三哥的目光有些游离不定,里面似乎闪动着某种让我无法解释的陌生味道。 当三哥再次抬起头来的时候,他没有看我,径直望向了明哥,眼神中不再游离:“算了,铁明,还是我亲自去一趟,你去看下他们跑哪里去了,我们在商贸城等你消息。” 刚开始,明哥的表情有些疑惑与意外,两秒过后,明哥好像猛然意识到了什么,看着三哥的眼神也突然变得复杂了起来。这一次,三哥没有躲,两个人默默地对视,像是在交流,又像是在对抗。 终于,明哥眼神一黯,问道: “你也去?” 三哥没有说话,只是一手搂住我的肩膀,点了点头。明哥扭头看了我一眼之后,一挥手,扬长而去。 那一天的我,觉察出了三哥与明哥两人所表现出的那种微妙而奇怪的情绪。 但是,当时的我,还太年轻,我还看不清,也想不透,这种眼神背后代表的是什么。 事后多年,我才明白,那微妙的一刻,正是我们兄弟注定踏上另一段人生历程的开始。 早早离去的大脑壳已是不知去向了,十三太保那帮人则去了梁建父亲开在九镇的饭店。 明哥带着我们一起赶到那里的时候,他们一帮人正围成一堆蹲在门口吸烟。当我们乘坐的十来辆摩托车堵在他们前面,大灯打在他们几个人脸上的时候,我清楚地看见了他们眯着双眼,那种六神无措的恐慌。 下车冲过去的时候,梁建站起身来跑进了饭店里面,一个长相和梁建有几分相像,却比他顺眼得多的中年人出现在了饭店门口,一看我们的架势,慌了神,赶紧伸开双手拦住了追在梁建身后的我: “大哥大哥,什么事什么事?有话好好说啊?你个小畜生,你又在外面给老子惹了什么事。” 中年人一会儿劝我,一会儿又扭头骂跑往屋内的儿子,脑袋像拨浪鼓一样地摆动。这让我有些不忍,于是,我停了下来。 但武晟不管这些,他走上前一把扯开了中年男子:“不关你的事,走开些。” 顺着男子被扯开的缝隙,险儿“唰”一下冲了进去。 之前表现极为懦弱的梁建,这个时候不知道是在家门前的缘故,还是之前当着朋友面丢了脸想要捡回来,他突然像是变了一个人一般,气势汹汹拎着一把菜刀从厨房里面跑了出来。 我们全都一愣,毕竟人还是怕死的。 但是已经冲进了屋内的那个人不怕,一点都不怕!他从旁边抄起了一张凳子不管不顾对着梁建就砸了过去,好像梁建手上拿的不是刀,而是一把锅铲。 狭路相逢勇者胜。 梁建不是勇者,他怕了,拿着刀的他被拿着凳子的险儿吓得转身退往了屋角。 中年男人疯了一般,口中一边骂着自己的儿子,一边飞快扑了过去,抓着儿子拿刀的手不让他砍人的同时,却用自己的身体挡在儿子的面前,也挡住了险儿的板凳。 我们都已经冲进了屋内。 出发之前,在商贸城,三哥说,过来了,十三太保的人先不要动,但这件事是因为梁建起的,所以梁建必须要给个交代。 他交代我们,拿下梁建。 我们听了他的话。 三哥和明哥走进来的时候,梁建父子已经被我们团团包围了起来。梁建似乎已经彻底丧失了勇气,一半身体靠着墙,一半身体匍匐在他父亲的背上,手里的那把刀时而举起时而放下,分寸大乱。 他父亲的脸上已经出现了泪光,手脚筛糠一般的发抖,嘴里在不停地苦苦恳求,却依旧张开双手半步不退地挡在了儿子的身前。 三哥走到了梁建的面前,将还要动手的险儿一把拉开,然后将手掌搭在了梁建父亲张开的双臂之上:“师傅,不碍事不碍事,我在这里,不会出事。放心!” 三哥的语气和神态给了梁建父亲莫大的安慰,他顺从地挪开了半边身子。 三哥猛然举起手,一个耳光甩在了梁建的脸上,完全就当没有看见梁建手上的刀一样。 同一时间,身后的皮铁明猛地扯住了想要再次上前保护儿子的父亲。 三哥说:“今天看在你老子的面子上,我不把事弄大,你现在把刀丢掉,跪下。” 梁建傻了般硬在原地,两眼通红,毫无反应。 “我再问你一句,你跪不跪?” 梁建的父亲一下急了:“跪跪跪,大哥,他跪。小畜生,你赶快给老子跪下,你个报应,你还要搞多大的事,你是不是要我的命啊!” 梁建扔掉刀,泪流满面地跪了下去。 脾气不算火暴的袁伟,此时却出人意料地跑了上去,对着梁建身上就踢:“操你妈,你不是很屌吗?要给你跪下吗?还跪不跪?” 在袁伟的带领之下,其他人也开始蠢蠢欲动了。 袁伟本是想要刻意表现一番,完全想不到三哥却突然爆发了,猛地转过身,一拳打在了袁伟的肚子上,袁伟痛呼一声,捂着肚子就弯下了腰。三哥却还不罢手,又是一脚,力气看上去也不大,袁伟一百多斤的身体却径直被踢出了几米。 “来,你们哪个再来打?” 直到我们所有人都低下了头之后,三哥刀子一般割人的目光才再次转向了梁建。 “第一,你是九镇人,带着外人,狗仗人势欺负自己的乡亲,里外不分,是你混账;第二,不知天高地厚,乱管闲事,是你轻狂;第三,出来混,狗眼无珠不会带眼识人,惹到了我的人,是你蠢。这个事责任在你,你不能怪我!今天看着你父亲养大你这样一个报应不容易,我给他一个面子,放你一马。” 说完,三哥猛然扭头,对着躲在人群里的我一指:“他不是欺负你,要你下跪磕头吗?你去,剁个指头下来,让他记住你。” 我头皮一麻,身边响起了兄弟们不敢置信的低呼。 梁建父子脸色大变,梁建惨呼一声,又想去抓刀,却被明哥一脚蹬回了墙角。他的父亲则爆发出了超人的力量,在明哥的控制之下,居然都被他挣扎着跑到了三哥的跟前,抓起了三哥的手。 三哥手一甩:“师傅,你如果真想他好,就聪明点听我的,莫作声。” 梁建的爸爸嘴唇蠕动两下,口中发出了一连串含糊不清的声音,却终归还是没有把话说出来。 三哥又对我喊道:“你还等什么?是不是觉得我处理不满意,你有想法就说出来。” 我心惊胆战,缩在人群中间一步都不敢动,可此刻三哥的语气和表情,却又让我不能不表态:“我,我……三哥,算了,打也打了这么久了,别把事搞大。” 下一秒钟,三哥出人意料地发飙了:“胡钦,你他妈的比猪还蠢!你不想把事搞大,你叫这么多人当街打得头破血流,你打什么打?老子再三交代你,要你不惹事不惹事,你听过没有?你站起还没有一把刀长,你学别人打个什么架?啊?你打什么架?你是不是觉得你混得好摆得平啊?老子再问你一次,你砍不砍?” 我实在是想不到三哥会在这样众目睽睽之下,把火烧到我的身上,这是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情啊。又羞又怕,我只想有人出来帮我说两句。可是周围这些兄弟们也无一例外,全被三哥吓到了,都是一脸讪讪然的模样,站在一边不敢作声。 只有险儿,这个家伙实在是让我无话可说,他居然一下跑上去捡起了地上的刀:“三哥,胡钦是我兄弟,我来帮他砍。” 这个蠢货话一出口,我腿都软了下来,想过来拉他又不敢。果然不出我所料,三哥先是一愣,看怪物一般看了险儿几秒之后,脸上的怒火居然消失不见了,还往旁边走了一步,把挡在梁建前面的位置让了出来。只不过,他的语气却变得越发冷峻: “好啊,险儿,看样子你才被火烧得像块煤炭,你没记住啊。行,来,你砍。你最有种,打人的时候我就看出来了。你要真有种今天就把他砍死在这里,人就在面前。砍不死他,我就砍死你。我说到做到,砍!” 险儿只是有点一根筋,但绝对不是真蠢。 到了这个时候,他神经再大条,也听出三哥是在发我们所有人的火了,一时间,他上不得上,下不得下,只能任凭脸上一阵青一阵白,站在原地一动没敢动。 明哥扭过头来,给我使了个眼神,我心领神会走上去,接过了险儿手里的刀,把他往后扯了扯,这才算是让他下了台。 我麻着胆子对三哥说:“三哥,今天也是怪我,虽然事是由梁建挑起的,但是我最先动手。你看,他现在也跪下去了,我们也没有大仇。要不息事宁人,算了好不好?” 三哥狠狠地瞪着我,半晌之后铁青的脸色才渐渐缓和下来,也不理我,看着梁建的父亲:“把你的伢儿管好,莫再惹事了!” 梁建父亲喜出望外,点头如捣蒜连番答应:“那是那是,我这个报应儿啊,就是不听话,一直给老子惹事,轻重都不分。三哥,你放心,我今后不让他上街了。你放心放心,老子今天就打断他的腿!” 在明哥的指点下,三哥弯下腰,从被我们逼着在大门口蹲成了一排的十三太保中,一把扯起了纪刚。 经过这样一晚的摧残,就算纪刚是铁打的神经也经受不住了,他的神态间再也没有了初见时的嚣张跋扈,垂头丧气的任随三哥把他扯了起来。 纪刚手下的那几个兄弟担心老大,想要跟着站起来,惹得我们连扯带骂,才把他们摁了下去。 没想到,另一头的三哥不打不骂,反而神态亲昵地拍了拍纪刚衣服上的灰迹,反手指着我,格外客气地说道:“之前在新码头,你对着这个伢儿说,你记住他了。这件事,本来是你们多管闲事,不对在先,你就不要记在心里了。下次来九镇,你也不要找别的人玩,你可以找我玩,也可以找他玩,他是我弟弟。但是之后,你们不许再在九镇闹事。如果你实在想不通,一定还要继续搞,那也无所谓,我可以陪你。不过,今天的事,我会给你师傅说一声的,你自己告诉他也要得,你可能不认识我,你就告诉洪武,是义色跟你这样讲的。” 纪刚身体剧烈一抖,无比惊讶地抬起了头: “义,义色大哥!” 这个夜晚,三哥原本可以不用过来,明哥一样能够搞定一切。但是他来了,而且让我们所有人都见识到了他的手段。恩威并施,有礼有节,游刃有余,一场旁人看起来不得了的冲突,他却举手投足之间就化作了乌有。他的成熟,他的聪明,他的霸气,他的一切,在我们所有人面前,淋漓尽致地展现了出来。 这一晚过后,三哥再也不是单纯的三哥,他成为了我的安全感,成为了小二爷、险儿的标杆,也成为了武晟和袁伟的英雄偶像。 回首往事,我真的相信,当年的三哥是真心真意地对我好。我曾经也一度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绝对纯粹和简单的感情。 所以,当时我压根都没有想过,三哥也许是刻意为之。 但是多年之后,我明白了,其实那一晚,在我们兄弟的身上,也同样有着很多东西打动了三哥。 第23章 触逆鳞 春花秋月,飞鸟走兽,云厚成雨,雾积化露,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有着各自固定而永恒的规律。 除了人。 这个世界,再也没有任何一样东西比人类更复杂,更难懂。 昨天晚上,大脑壳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当他们本是占据上风的时候,他却转头逃走。今天,同样也不知道他源自何种心理,在我们毫无预兆的情况之下,竟展开了连番的报复与挑衅。 第一个遭殃的是地儿。 在我们兄弟中,我、险儿、武晟的长相应该可以说都还过得去,小二爷则是单薄中有股文气在,袁伟呢,长相粗豪,谈不上帅,却也一看就不是省油的货色,有种坏坏的痞味。 只有地儿,地儿打小就少年老成,面带苦相,一副憨厚老实的样子,自始至今,他也确实是我们里面最为单纯,最不可能主动惹是生非的人。 而且,地儿还有一个与普通流子们格外不同的特点。 他爱好文艺。 不知道各位还记不记得,九十年代中晚期,还没有笔记本电脑,也没有CD和MP3的时候,听歌一般都是用那种夹着一张歌词的卡式磁带。 当时一盘磁带大概是十到十五元,偶尔买一次可以,长期买就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并不是每个年轻人都能够消费得起。 买不起磁带,就没有歌词。于是,很多人在听歌的时候,往往都喜欢买一个硬皮的记事本,封面通常都是极为浪漫的风景漫画和某个喜欢的明星,借来别人卡带之后,再亲手一笔一画把自己喜欢的所有歌词抄在里面。 按理说,这一般都是初中、高中里面那些正值春心萌动的少女们才会去做的事。但少年老成的地哥居然也有这么一本,而且至今都还没有扔掉,依旧摆放在他书房内那张梨木书桌的抽屉里面。 当年,曾经我亲眼见过他拿着本子把隔壁几个邻居的小孩叫在一起,教他们唱歌。现在,我也亲眼见过他用这个本子教他侄儿唱歌。 地儿,就是这么一个心思澄净,剔透通明的文艺铁汉子。 无论怎么说,热爱文艺都不能算作是件坏事,只可惜,地儿是一个江湖人。跻身江湖内,就是薄命人。在江湖人的身上,无论何事都可以变成麻烦。 我们高一的教室在三楼,大脑壳就读的补习班在一楼最西头的那个教室,补习班的旁边则是一片非常茂密的榕园。 第二节课课间操,地儿不想去,一个人拿着他的那本“少男之心”去了榕园里面练歌。 他去的时候,榕园里没有一个人。地儿找了一个角落,安静地打开了他的那个笔记本。 当时的天上万里晴空,云儿也许都随着那微微的清风远去了天边,太阳的光芒从楼旁一棵枝繁叶茂的榕树顶上照了下来,调皮的叶子把阳光分割成了一片片地照在了地儿的身上,一闪一闪,可爱极了。 地儿优雅地点上了一支烟,然后把烟盒随意地放在了一边,看着本子里表达他多愁心思的歌词,以一种游吟诗人的姿态慢慢吟唱了起来。那一刻,一切都已成空,世间万物皆为浮云,剩下的只有那优美的旋律和无尽的苍穹,地儿与音乐融为一体,忘却了尘世万象。 超凡的他根本不会意识到,补习班是不用做课间操的,而就在片刻前,他才路过了补习班的门外。 大脑壳肯定认出了地儿,不然他不会那么巧地过来找麻烦,让我们百思不通的地方是,他既然明明就是来刻意挑事的,却偏偏在照面的时候,装出一副不认识的样子。 “你个喉咙比别人打屁的声音还粗些,你还唱个什么唱,饭蚊子(苍蝇)都会被你唱死。” 骂声将地儿从天人合一的境界中唤回了现实,他一脸茫然,回过头去,就看见了一个硕大无朋的脑袋。 第一眼,地儿就认出了大脑壳,按照正常逻辑,他认为对方是来报复的,他有些紧张。 “还抽的精品啊,烟还不错,搞根烟抽下咯。”大脑壳毫不客气,弯下腰拿起了地上的烟盒,并给另外两人一人分了一根。 大脑壳莫名其妙的举动让地儿松了一口气,他意识到对方的敌意并不是很重。 于是,他有些愤怒了,抽他的烟可以,但绝对不能忍受的是说他的歌声可以唱死苍蝇,这让地儿很不开心。 地儿站了起来:“老子欠你的啊?放下。” 大头没有回答,他直接一巴掌打掉了地儿手上的那本“少男之心”。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深爱的珍宝,当珍宝被他人践踏的时候,我们都会做出反击,地儿也一样。“少男之心”跌落地面的刹那,他毫不犹豫地冲了上去,他忘记了对方有三个人,一个人当然打不过三个。 所以,他被摁在地上狠狠捶了一顿,就连“少男之心”也被踏上了无数的脚印。 地儿含着眼泪,转身下楼,来到操场,找到了我们。 我们没有报复,虽然险儿和武晟都很有这个冲动。 因为昨天三哥才警告了我们,不许闹事,而且现在是在学校里面,谁都不想惹上麻烦。 大脑壳真是一个完全没有智商可言的人,我们刚刚才忍下一口气,他却不依不饶,在三个小时之后,又做出了一件让我雷霆大怒的事情。 他第二个打的人本来是袁伟。 如果真的只有袁伟被打的话,我们也许同样会报复,一而再地被欺负,谁也受不了。但,我百分之百不会下那么重的手。 毕竟,当时我还是个学生,而不是真正意义上混社会的人。血气方刚的年纪,昨晚我打赢了你,今天你再打我一次,打过就算了,也没啥深仇大恨,不值当真的伤人。 可问题在于,除了袁伟之外,大脑壳还打了一个他绝对不应该打的人。 我外婆! 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任何一个人像外婆那样爱过我了。 我也曾经以为,我最爱的人是外婆,可随着年岁增长和对君的思念越来越浓,外婆对我的好,却在我的脑海中日益模糊变淡。 这让我非常愧疚,每当愧疚的时候,我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那一天,自己所表现出来的无法控制的暴怒与疯狂。 因为,这样我就能够说服自己,我也真的很爱很爱外婆。 九镇高中的学生食堂,是我这辈子见过最黑心的食堂,不谈干净卫生的问题,连带着一股刺鼻味道的地沟油,他们都舍不得多放。 十六七岁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食堂里的饭菜油水太薄,吃再多我也吃不饱。而且,当时的我也很娇气,实在是吃不下。 每天中午,都是外婆做好了饭菜,再给我送过来。 今天下课之后,我和武晟、险儿几个人约着一起去打球,袁伟不想打,我就让他去校门口帮我接下饭菜。 刚到校门口,他却遇见了从外面吃饭回来的大脑壳几人,三言两语话不投机,双方就推搡了起来。 外婆本来也是一个性格要强护短的人,看见袁伟被人欺负了,她就过去劝架,护着袁伟的同时还斥责了大脑壳几句。 结果大脑壳嘴里说话带哨子,不干不净的,外婆就拉着他不许走,要带他去见学校领导,而刚被打了几拳的袁伟心有不甘,也跑上前,还要继续纠缠。 没想到,大脑壳情急之下,居然抬起一脚,把外婆踢翻在了地上。 然后,几个人拉拉扯扯到了学校政教处,可补习班本来就是学校为了创收才办的一个项目,大脑壳也不算是正儿八经的学生,校方也没什么办法,只能让他当场给外婆道了个歉。 外婆性格虽强,却也不是胡搅蛮缠的人,当然不会真的和一个小孩子过不去,也就得饶人处且饶人,接受道歉回家了。 走之前,还叮嘱袁伟,千万不要告诉我。 袁伟的话还没说完,当听到大脑壳踢了外婆那一脚的时候,我就把手里的篮球扔到了地上。武晟见状不对,赶紧让袁伟去喊小二爷和地儿。 他和险儿,则跟着我冲进了教室。 我们教学楼顶楼有一个很大的平台,一般学生是不敢上去的,那里是徐海波、陈曦以及大脑壳这三帮人的地盘。每天中午,他们几乎都在那里打牌、抽烟、谈爱、扯淡。 我从来没有上去过,六个人里面唯一上去过的,只有武晟。 于是,在武晟的指点下,我们拎着从课桌上拆下来的几根棍子,冲上了顶楼。 大脑壳他们果然在那里,坐在平台最远处的墙边上,四个人正围成一圈在地上扎金花,抽的烟还是上午从地儿手里抢的那包精品。 除了他们之外,陈曦一伙和徐海波手下的几个人也都在,各自成群,吃饭的吃饭,聊天的聊天,一看到我们的样子,还以为是找他们麻烦,吓得都纷纷站了起来。 “操你妈!” 当大脑壳发现不对,想回头看的时候,我手中的木棍已经砸到了他的头上。 整场架,时间极短,对方四人没有任何还手之力,片刻之后,就已经全都躺在了地上。 除了武晟还在踢之外,我们全都停了手。 袁伟扯开了武晟,对方其他三个人都已经怕了,哼哼唧唧的不敢稍动。只有大脑壳还挺硬气,大马金刀地坐在地面,斜靠着阳台,满脸是血,一副不服不忿的样子看着我: “狗杂种,你等着,老子今天下去了就弄死你!你有种就把我打死在这里!” 地儿一听,跑上去对着脸又是一腿:“你还这么恶作!抢老子的烟!你抢啊?” 大脑壳被迎面踢地向后一仰,脑袋撞在了阳台的边沿上。 这一下应该极疼,他低着头,双手捂住后脑半天,任凭脸上的血一滴一滴地落在地上,好半晌才抬起头,虽然不说话了,眼中却还是带着困兽般的凶狠。 那一刻,我突然就想起了莫林。 我非常不想承认的是,想到莫林的时候,在我的内心深处,在绝对不愿让任何人看见的角落里,我感觉到了恐惧。 这种恐惧,让我觉得自己仿佛又变成了当年那只被人戏弄的猴子。 我讨厌这种感觉,我再也不能让这种感觉驾驭我,谁给了我这样的感觉,我就要让他付出代价。 我手中的木棍上有两根钉子,之前太急,来不及拆,上楼的时候,我本来把带钉子的这头拿在了手里。但是现在,我把木棍调了个头,将没钉子的那头握在了手里。 “刚刚你打了我外婆是不是?” 大脑壳下巴刚刚抬起,没等他答话,我一棍拍在了他的脸上。 两根钉子带着血丝从大脑壳脸颊上被我拔了出来,我第二棍又打在了他右边的肩胛骨,拔出来,继续打,不停地打。 最初,险儿还在跟着我一起。 后来,就只剩下了我一个人。 再后来,我被无数双手死死地搂住,撕扯着,他们将我往后拖,耳边依稀有人在不停大喊,但是喊得什么,我却没有丝毫印象。 我激烈地喘息着,阳光照在平台上的柏油地面,反射出了蒙蒙的光,晃得我一阵阵眩晕,我张大嘴巴努力呼吸,却依旧感到窒息。 不知道过了多久,当我平静下来,我才发现,午后的平台寂静得就像坟墓。除了我们兄弟和大脑壳那边四个人之外,平台上的人早已走了个一干二净。 险儿和袁伟如同八爪鱼一般死死地捆着我的身体,而武晟、小二爷、地儿则并排挡在了我的前面,越过他们,我看见,就在前方几米处,大脑壳一动不动地趴在地上,身上的白衬衣到处都是破洞,满背血迹。 “叭——” 我扔掉手里的木棍,轻轻挣扎了一下,示意险儿和袁伟把我松开,却没有人动。直到我迎着他们质疑的目光,点了点头,我的身体才得以舒展开来。 “放心,没事了。” 又一次做出保证之后,武晟和小二爷也让开了道路。 我来到大脑壳的面前,抬起他的下巴。这是一张扭曲变形的面孔,在数处伤口和鲜红血液的装饰下,如同魔鬼一样恐怖吓人。 可是这样恐怖吓人的面孔上,却再也没有了半点片刻前的凶悍,只有面对我的无尽畏惧。 我问他:“服气吗?” 大脑壳依然不肯答话,但是他的下巴在我的手掌里轻微地点动了一下,我知道他还没有服气,不过今天也差不多了,我不至于真的把他弄残弄死。 松开手掌,我站起身对着地上的四个人,说出了一句莫林曾经给我说过的话: “你们记着,我叫胡钦,今后你们再惹我,就别来这个学校了!” 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平和与宁静!心里面那些如同跗骨之蛆一般挥之不去的愤怒和恐惧,在这一瞬间被发泄得一干二净。 我终于亲手揭开了人生中那一片黑色的幕布。 开场的铜锣,正式响了起来。 第24章 泉村帮的约战(1) 冬天就要来了。 街道上的行人日益稀少,说话开始冒出白气,手脚不动就会变得冰凉,一切都在提示着人们,这是一个适合蛰伏的季节。 但就在这个季节里,一些蛰伏已久的恩怨,却到了解决的时候。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七号,那天很冷,我之所以能够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君。她跳舞时,扭到了脚踝,那天是我第一次光明正大去她家接她上学,就在她家楼下等她的时候,我看见了屋檐上的白色寒霜。 红杰要办我们的消息,在学校里面已经风传好几天了。起初,只是大脑壳手底的几个人在说。然后,徐海波找到了武晟,接着陈曦又满脸关切地告诉了我,最后,已经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甚至连君都听说了。 不过,在今天之前,传言还仅仅只是一个传言,虽然每个人都说得有根有据,言之凿凿,但没有一个人能够拿出确实的证据,起码,红杰到现在都还没有找过我们兄弟当中的任何一位。 直到第二堂课的课间。当时,我和险儿、地儿三个人在楼顶平台上抽烟,通过和大脑壳的一战之后,这里已经正式成为了我们的地盘。 康杰突然跑上来,支支吾吾地告诉我,大脑壳出院了,他刚才在操场上遇见了大脑壳。 我不以为意,一个被我痛打过的人,一块让我拥有了今时今日在学校地位的踏脚石,就算出院了又能怎么样呢。 没想到,还没等我们下楼,大脑壳就已经找了上来。 虽然脸上的伤痕仍在,但是他一扫往日流于表面的嚣张,平和收敛地走到了我的跟前,甚至还率先开口对我打了个招呼,就像是碰巧遇见了一个关系谈不上多好,却也绝对不算坏的熟人一般。 大脑壳一共只说了一句话,说完之后,还颇有礼貌地对我们所有人点点头,才转身走了下去。 “胡钦,我大哥红杰让我给你带一句话,他的原话是:别说我以大欺小,我给你们一个公平的机会。明天晚上十点钟在九镇大桥桥下的草坪里,我和你们摆场,记着,多喊几个人,人少了,我怕把你们打死。还有,千万别跑。敢跑,就莫再回来。” 这就是大脑壳说的唯一一句话。 夜已经很深了,我躺在温暖的被窝里面,看着墙角的一处天花板,那块被潮气常年浸润的印迹,看起来就像是一条长着獠牙的黑鱼,丑陋而诡异。 整整一天,我都在不断地回想着白天大脑壳对我说的那句话。 大脑壳突然出现在平台时,我有些警觉,却并不害怕,甚至我还抱着“看他能玩出什么花样”的心态。 可当他说完话,转身下楼之后,我的心情却完全不同了。从兄弟们相互对望的眼神之中,我看出了每个人的紧张和恐惧,甚至还有后悔。 我们都意识到,刚刚神态安宁地站在我们面前说话的,实际上并不是那个愚蠢而狂妄的大脑壳,而是红杰,以及整个泉村帮。 一场滔天大祸真的来了。 无论人手、钱、势力,又或任何一切,我们都不是红杰的对手。 凭红杰今时今日的江湖地位,他本不至于和我们这几个高中生认真,可他现在却已经认真了。千辛万苦混到这个份儿上的人,讲究的就是一个面子,既然话已经放了出来,就说明红杰一定会全力以赴把我们搞定。 因为,比自降身价以大欺小更丢人的,就是以大欺小,还输了。 当然,我们可以求助于三哥。 但,如果在三哥已经多次帮忙,同时又再三警告的情况之下,我们兄弟还能够恬不知耻去求他的话,我们也就不是我们了。 所以,白天当袁伟刚刚提出这个建议时,还没等我否决,小二爷和险儿就已经表态坚决反对。 然后,我们抓耳挠腮,苦思冥想,也没有想出任何其他的办法。 大祸临头的一刻,我们兄弟看起来却已是无路可退。 也许,还有一条路,最后的一条路。 我翻身下床,打开灯,走到衣柜旁,从一叠衣服的最底层拿出了一个塑料袋,袋子里面装着一件包裹成长条状的白色球衣,球衣上还带着很多早就已经干涸的血迹。 打开衣服,裹在最里面的一把普通水果刀出现在了我的眼前,水果刀上的血迹早已经被洗净,刀刃在头顶灯光的照耀之下闪闪生辉。 这就是当初砍莫林两兄弟的时候,我所穿的衣服和所用的刀。 事发后,母亲把它们丢到了垃圾桶,不知道是出于什么想法,我却悄悄捡起,收藏了下来。 我从来没有想过会再用它们,真的没有,我只是隐隐觉得,它们对我而言,并不是两样可以随意丢弃的废物。相反,它们代表着某种我虽然无法言表却又能够真切感受到的重大意义。 白天的时候,简杰、康杰、周波、小敏他们得到消息之后,纷纷找到了我,都说明天会和我们一起去,兄弟一场,就要同生共死。 我极为感动。其实这些人和我,关系本算不上太深,最多也只是意气相投,玩得来而已,这种大祸临头的重要时刻,他们不来,是人之本性,谁都说不出半点怨言,我也绝不会怪他们。 可是,他们居然义气相助,无一例外地主动找上门来了。 我发誓,只要能平安过此难关,从此之后,我胡钦对他们,必定荣辱与共,以命相交! 可话说回来,现在的局势下,光有感动是没有任何用的,感动只会让我心里更难受。 因为,在所有的兄弟里面,我是唯一一个真正拿过刀的人,我知道利刃在手的疯狂和后果。我比所有人都更清楚,无论是简杰、周波还是武晟、小二爷,假如明天他们真的跟我一起去了,面对着那么多真正拿过刀的对手,我们万万不会同生,只有共死。 事情是我胡钦惹下来的,我有责任不让这样的悲剧发生。 “钦儿,还没有睡啊?” 外婆的询问声从对面的卧室传来,打断了我的沉思。 “哦,马上睡了。” 看着面前的刀和衣,我一咬牙,关上衣柜,用颤抖的双手把刀和衣重新包好,放进了书包。 是的,我已经决定了,路既然只有一条,我就只有自己去走。 要死卵朝天,不死当神仙! 既然斗不过一帮拿刀的人,那么,明天,就让我和红杰单独做个了断吧。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八号,那天在九镇山区阴冷的冬日里出现了难得一见的好天气,天空碧蓝,万里无云,空气也没有平日那么潮湿,干爽而澄明。 九镇上的堂客婆婆们都趁着这个好天气,赶紧翻箱倒柜把家里所有的被褥衣物都一起拿出来,晾在了阳光之下。街道中,庭院里,男男女女们围坐一起,或是小赌怡情,或是闲话家常。 一个温暖的艳阳天,一派平和的市井相。 可是,有位我很喜欢的武侠作家,他的作品中写过一段话:“温暖而干燥的冬日,是个杀人的好天气,杀了人,血流在地上也干得快。我喜欢在这种天气杀人。” 同样,这也是个打架的好天气。因为,打完架之后,血流出来也干得比较快。 当大多数人都惬意而慵懒地享受着这个舒适到让人昏昏欲睡的艳阳天时,我却心如寒冰,准备着一个危险的计划。 红杰的家住在九镇神人山的脚下。 其实,那并不是他的家,那栋两层楼的洋房的真正主人是红杰的大哥,老鼠。 老鼠在入狱之前,把所有的一切都托付给了当时依旧寂寂无名却忠心耿耿的小弟红杰,包括那栋房子。 神人山位于九镇郊区,从红杰家走到镇上最近的一家饭馆都要十分钟左右的路程。 据说老鼠很喜欢做饭,他还在的时候,几乎每顿都是自己在家做。 可红杰并没有他大哥那样的爱好,他不会做饭。所以,只要在家,几乎每天晚上,红杰都会去神人山半山腰上的一家农家乐吃东西。 去农家乐,要经过一段四五百米的山路,两旁树林密布,除开食客,没有路人。 吃饭是一件比较私人化的事情,除了应酬之外,没有人吃饭的时候会前呼后拥带着大帮人一起。而且今晚,红杰肯定没有应酬,他和他的兄弟,要留着精力血气,好与我们摆场。 不过,红杰万万不会想到的是,今天晚上虽然会有人流下鲜血,却并不会摆场。 因为,几个小时之后,当红杰去吃饭的途中,他会在那段蜿蜒的山路上面看见我。 这就是幼稚而愚蠢的我在思考了一晚之后,看见的唯一一条路,不归路。 我没有给任何人说过,但是我已经决定要走。 没想到,中午时分,武晟先找到了我。 让武晟来的,是三哥。 我们没有把事情告诉过三哥,可是三哥却依然知道了。 他和红杰见了一面,给了红杰一千元钱,当作给大脑壳的赔偿,并且警告了红杰,说小朋友的矛盾就让小朋友自己去解决,红杰的身份插手不合规矩。 红杰不肯要钱,红杰的意思是他的兄弟被打了,三哥身为局外之人,平白无故这样插手同样也不合规矩。 三哥给了红杰一个简单的回答:“我义色就是规矩,你守不守?” 很显然,红杰是个守规矩的人,他只能退出。 接下来,三哥就找到了武晟,让他转告我们放学之后去找他一趟,并要我们先想想,今天晚上有没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不管是要家伙还是要人,到时候都可以告诉他。 当武晟说完了一切之后,兄弟们都明显松了一口气,尤其是险儿,非常兴奋,跃跃欲试地想找三哥借一把枪玩玩。 在我们交谈的过程里面,险儿始终在玩一个经常玩的小花招。 他喜欢把一次性打火机的气灌在嘴里,含住之后,将火机凑到嘴巴边上点燃,然后再对着火苗一喷,嘴里就会冒出一大簇火焰。 同样的花招,我们已经见过不下百次了,可这一次,却引起了小二爷的格外注意,令他激发出了一个异想天开,却又惊才绝艳的想法。 三哥既然主动出面了,原本我也想趁着晚上吃饭的时候,干脆求三哥全盘接手,帮我们彻底解决问题。毕竟大脑壳的背后站着红杰,就算红杰顾忌三哥而退出了,可三哥能够暗中帮忙,难保红杰不会。最终事态发展起来,可大可小,三哥不直接出手,我还是有些没底。 但当小二爷说出了他的计划之后,我的想法彻底改变了。 我们不再需要三哥的刀枪棍棒,也不需要三哥的人,更不需要三哥自己出手。 因为,一个刺激的游戏,原本因为它的危险而不敢玩。可既然已经知道了结局是必赢,那为什么不让自己站在胜利的巅峰,而非要躲在别人的阴影之下呢? 这把火,烧在险儿的手上,只是一个游戏。 烧在小二爷的脑海里,却在九镇的江湖史上,烧出了一个流传至今的传奇。 我们兄弟进入了高度的兴奋和紧张中,为晚上即将到来的一战,做起了所有准备。 中午谈完之后,我们所有人都以各种理由向老师请了假或者直接逃了课,让武晟去通知三哥一些事情之后,我们剩下的人找齐了必备的工具,再一起穿过了十字路口和新码头、上下街,来到了九镇大桥的下面。 九镇有一条很漂亮的母亲河,河水清澈明亮,水流平缓安静。渔夫们撑着竹篙,驾着渔船,船头蹲着一排排的水老鸭(鸬鹚),一声召唤,水老鸭就纷纷跳入了水中。片刻功夫,又都从水底冒出了头,渔夫一手抓住水老鸭胀得大大的脖子,另一只手从下往上顺着水老鸭的脖子那么轻轻地一撸,一条活蹦乱跳,银光闪闪的鱼就从水老鸭的嘴里跳将出来。 这条母亲河的上面,在五十年代的时候,修了一座桥。 对于普通百姓而言,这座桥并没有任何特别之处,只是桥而已。 但是对于九镇乃至全市范围的江湖人而言,这座桥却不仅仅只是一座桥了,它代表了太多,堪称是道上人的一块圣地。 某种意义上,“我是从桥上混出来的”这句话,甚至成为了身份和势力的代表。 第25章 泉村帮的约战(2) 因为,就在这座全长不过百米的大桥上,走出过太多太多的人物,也发生过太多太多的传奇。 一九五一年,桥刚刚开建,就在打下的第一根桥桩下面,闯过上海滩,打过大汉口,雄霸湘西几十年的大土匪“杨阎王”被枪毙。 一九八七年,六个默默无名的少年人在这里并肩浴血,一战成名。他们扳倒的人物,是改革开放之后九镇地区的第一批江湖大哥之一,“跛爷保长,胡立飞强,唐五一林,猴儿敢闯”中号称最为阴狠,最不能惹的闯波儿。而那六个年轻人,如今只剩下了四个,他们的名字分别叫作义色、老鼠、何勇、皮铁明。 一九九零年,九镇江湖史上无人不服的头条硬汉唐一林和杀人狂魔胡特勒,因家族之争,在这座桥上爆发血战,一个立死当场,一个刑场伏法,鼎盛一时的唐氏胡氏两大家族也随之走向了败落。 这条桥上,有无数在方圆百里的大山中威名鼎鼎的人物流过血,拔过刀。 现在写起来,方才感觉到命运是如此的奇妙,但那一天的我们,除了紧张和亢奋之外,没有一个人能够意识到,冥冥中,一个新时代的故事居然也已经在这一天,在这座桥,降临到了我们的身上。 大桥连通着九镇和重阳两个地区。 靠九镇这方的岸边有一块空旷场地,大概半个足球场大小,一到晚间,除了流浪汉和疯子之外,没有人来,红杰约我们摆场的地方就在这里。 空地的边上是一排沿着河岸蜿蜒而建的吊脚楼,有些房子被房东老板改成了私人小旅馆,其中有两三家就离我们晚上要干架的这片空地非常近。 按照小二爷的吩咐,我们仔细查看了这几家小旅馆和场地的距离,小旅馆的窗口和阳台离地面最高处也就是二米五左右,低的大概一米七八,一个年轻人可以很容易地爬上爬下,非常符合小二爷的计划。 看完了旅馆这边,小二爷又仔细观察了桥下的那片空地,呈长方形,一头靠着桥墩,一头靠着河湾。靠桥的这头比靠河湾的那头地势要更低一点,而且在空地正中央稍微偏向靠河湾那边几米的地方,有一道挖沙之后留下来的小土坎,不算高,跑起来一下子就可以跳过去。 这道土坎,我们其他所有人都没有看出任何意义,只有小二爷,他反反复复地围着又走又跑又跳地搞了半天,然后吩咐小敏几人去买三合板,而且要越薄越脆越容易断的越好。 我们谁都猜不出为什么,问他也不说。 直到小敏几人回来之后,他才让我们所有人抄起事先带来的锄头、铁锹等物件,就在那个小土坎的边上挖了起来。 现在回想,其实当时毕竟还是小孩子心性,慢慢,大家也都没那么紧张了,一伙人差不多是边挖边玩闹,弄了三四个小时,一条七八十公分深,二三十公分宽,五六米长的沟才算是挖好了。 然后,小二爷仔仔细细地在沟上盖好三合板,板子上再铺了一层细细的浮土,地儿还搞了些乱草叶细树枝之类的东西撒在了上面。 直到这时,我们才纷纷明白了小二爷的想法,每一个人都是佩服到五体投地。但,没想到他的计划当中,这还不算完,他居然还留了一手。 土坑挖好,在河里洗了手之后,我们又走上街道,分别到刚才观测好的几间靠着空地的旅馆里,订下了三间最满意的房间。 一切准备就绪,白天就快过去,恶战,即将来临。 很多次,我问过自己:“胡钦,你到底是不是个胆子很大的人?” 结论是:不是。 我也问过其他的兄弟,他们也问过自己同样的问题,结论和我的没有不同。我们跟普通人一样都有很多的顾忌:人性道德,家庭亲人,朋友感情,正常生活等等。 但我们不约而同都得出了一致的论点:险儿是! 除了家人和兄弟,险儿好像连自己都不是太在乎。这样的人做兄弟是不错的,但是做敌人就太可怕了。就算他不是将首,那也是万军中取敌将之首易如反掌的猛先锋。 在这个晚上,他又一次做了先锋该做的事。 我还记得,傍晚我们准备好一切之后,应三哥事先吩咐,去巨龙大酒店吃饭,他说要请我们喝酒,给我们壮行。 我们到的时候,三哥、明哥以及他们手下的牯牛和癫子等人都已经等在包厢了,饭菜也已经上桌。 三哥亲自给我们每个人倒了一满杯啤酒:“今天,你们少喝点,就喝这一杯啤酒,晚上还要办事的。等你们搞赢了,还到这里来,我今天就在这里等你们。你们来了,我们继续喝酒;你们不来,我今天就直接去红杰家里,办他全家!” 话音未落,三哥从怀里掏出了一样东西,“啪”的一声拍在了桌子上。 一把黝黑发亮的手枪。 这是我和我的兄弟们第一次看到枪,所有人都惊呆了。 下一个瞬间,从震撼当中清醒之后,我鼻子一酸,猛然就有了一种很想哭的感觉。 三哥太厉害了,短短的几句话和一个举动,就把一场普通的摆场子斗殴事件彻底升华。突然让我们每个人心底都产生了一种类似于荆轲“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那样的壮烈情怀。我似乎觉得自己并不是为了私人恩怨去和大脑壳打架,而是在国难当头的时刻,为了民族国家大义去慷慨赴死。 这种感觉无法用文字完全表达,一些紧张,一些感动,一些慷慨,一些热血,无数的情绪都在一刹那间涌上心头。 包厢里一片安静,地儿和袁伟脸颊上已是泪痕闪动。 我们下午挖坑时候的欢乐气氛,荡然无存。 我们还从来没有经历过江湖上真正的斗殴,潜意识中的我们好像一直都以为这就和以前的打架没有什么区别,尤其是在小二爷想出了那些计划之后,我们觉得胜利必定在望,大脑壳他们就会像十三太保一样,直接被我们办倒。不会有人受伤,不会有人哭泣,更不会有人死亡。但是三哥的一席话,却突然让我们明白了,今天晚上将要发生的事和以往是不一样的,这不再是我们作为学生身份的打架,而是作为江湖人的真正火拼。 只要我们敢去,他们敢来。那么今天就是无数的人拿着一不小心就可以置人于死的凶器,在一片混乱中开战,这就像是一场两方对垒的小型战争。 一旦参加,刀枪无眼,是生是死,各安天命。 包厢内无比的压抑,前所未有的紧张情绪渐渐蔓延到了今晚将要参战的每一个人,大家都是一片肃穆。 只有险儿依旧在“嚓”“嚓”不停玩着他的打火机,单调空洞的刮擦声,头一次让我有些厌烦。 “哭什么哭,打个架,有什么关系。义色,你也是,把个小孩子们吓成这样。来来来,喝酒,明天太阳升起的时候,你们就是大哥了!我敬大哥们一杯!哈哈哈。”明哥站了起来,端着自己的杯子看着我们每一个人。 年轻人总是感情丰富,大起大落的。 万丈豪情也只是因为明哥这句话,瞬间又回到了我们的体内。 武晟站起身,将杯子一举:“三哥、明哥,你们放心!我们兄弟不会丢你们的脸。今天不把大脑壳摆平,我再也不出现在九镇!兄弟们,一起来!” 武晟一口喝掉了杯子里面的酒,然后做了一个出人意料也有些滑稽的动作,“呯”的一声,他居然学着电视里的,把杯子摔了。 “轰”的一声,我们随之纷纷起立。 刹那间,男儿热血英雄豪情充斥心头,让我们感动到死,也让我们浑然不觉,已是身为一方豪雄的三哥,为何要对我们这些半大小子义气相待? 放下杯子,三哥说:“给你说件事,你们不要害怕。” “说吧,三哥,没有什么的。怕,我们今天就不会决心搞了。” “有朋友给我说,红杰自己没有出面。但是他确实从市里调了人过来,可能带了把火铳。但是你们不要怕,铁明会和你们一起去。拿枪的人你们就交给他。拿枪的我见得多了,真正敢开的没有几个。红杰要真敢搞,他自己就上了,何必叫人。他们肯定不会首先开枪的,这点我敢保证。红杰无非就是怕他的小弟打不赢,拿把枪吓吓你们,也给手下的小朋友们壮下胆。我先给你们说声,你们不要做得太过,逼着人家把事搞大了,只要那边低头认输了就行。听到没?” “知道了,三哥。没事的,有枪就有枪吧,我相信你。” 要死卵朝天,不死当神仙。 既然三哥说了不用怕,我还怕毛! 事到临头,不能先败了自己的士气。 其他人也纷纷表态不怕,奇怪的是,险儿却并没有作声,我以为他多少也有些顾忌。三个小时后,我才发现,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三哥笑着对我点了点头:“牯牛,你从后面把东西拿过来。” 牯牛应了一声出去了,片刻后,拎着两个大袋子走了进来,牯牛把袋子放在地上,打开来,整袋的刀具就摆在了面前。 “你们自己选吧。”三哥对着袋子一指。 武晟选的是管杀。 什么是管杀?管杀是我们这边的特产,可以说是打架中除了枪之外,最霸道的武器。 选一块好钢板,在工厂找人用砂轮抛光打磨成一把大一号的马刀形状,然后再找根钢管,把刀后面车上螺旋纹,钢管上也车上相应的螺旋纹。不接钢管就是一把单手刀,接上钢管就是一把双手大刀,非常威猛。 在武晟之前,九镇最有名的用管杀的人,就是死在大桥上号称头条好汉的唐一林。 袋子里除了管杀,还有几把杀猪刀和砍刀。在我们这边,屠夫杀猪所用的刀有好几种型号,最大的就是切肉的板刀,稍小的是砍骨头用的剁刀,再小一号的是用来捅猪脖子放血的剔刀。刀越小越凶险,剔刀,除了真想杀人,一般没谁会用。 我们几兄弟都选了板刀或者剁刀,砍刀就分给了简杰他们几个,险儿则拿起了唯一的一把剔刀。我见状立马走过去,要险儿用剔刀和小敏手上的砍刀换,他死都不愿意,最后没有办法,让袁伟用砍骨头的剁刀和他换了。 选完武器之后,三哥又从脚边拿出了三个书包。 这是他下午接到武晟的通知之后,应我们的要求,特意为我们准备好的九镇打流史上最为牛逼的武器。 三个袋子打开,里面全都是一瓶瓶小支装的啤酒瓶,里面装了一些不明液体,瓶口一律用白纱布堵上了,隐隐散发着刺鼻的燃料味道。 武晟举起一瓶摇了摇:“三哥,你燃料搞少了哦,半瓶还不到。” “放你的狗屁,还少!你想烧死人是不是的啊?老子今天和牯牛他们试了一下午了。太多了不行,烧半天还不熄,那样不晓得要出多大的事,太危险了,这么个分量刚好。你们点的时候,把瓶子斜着点,火容易进去,烧起来快些。” “可是,三哥是不是太少了点哦,只怕只有一二两的样子哦?”还有不怕死的地儿开口。 “老子……”三哥刚要跳起来就骂,明哥一把拉住了他: “差不多了,你们本来也就想的只是给他们制造些混乱唦。这些足够了。我和你们三哥下午都试了,这些就可以烧半天了。放心,你们还不相信我和你们三哥办事啊?” “那是那是,三哥和明哥说可以就可以。”小二爷很聪明地开口了。 最后,癫子又拿出了一推白色的粗布手套:“来,你们三哥给你们准备的,一人拿两只,要打的时候戴好了再打。天黑,看着戴手套的就是自己人,记住了啊。” 于是,一人又上前拿了一双手套。 全部就绪之后,三哥指了指手表: “马上八点了,你们去吧,早点准备。路上都要听你们明哥的话。注意,千万千万不要受伤!” 我们走出包厢前,三哥突然又开口了:“胡钦,你……” 我回头看三哥的那一下,牯牛和癫子都在地上清点着东西,三哥一个人孤零零坐在桌边,定定地望着我,眼里仿佛带着几许看不懂的惆怅,我有些意外地停住脚步。 他却低下头去,对着我挥了挥手: “早点回来,我在这里等你。” 第26章 一战成名(1) 二十分钟后,我们顺着桥边阶梯来到了空地,站在了靠着河湾的那一边。 白天温暖的阳光早就没有了,河边上,刺骨的寒风夹杂着水汽吹在身上,一直冷到了人的心底,大家都在不停地跺脚。 在大脑壳来之前,明哥还说了一些当时的我听不太懂的话。 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明哥被冻得在原地不断地跺着脚,突然问我:“小钦,你怕不怕?” “有一点,但是还好,怎么了。明哥?” “你们这些家伙胆子大!我和你们三哥刚刚出来和重阳人干架的时候,就是在这座桥上。我们当时都怕得要死,你们三哥砍人前,手都在发抖。实在是因为逼到那个份儿上了,兄弟朋友都在,不动手面子过不下去,没办法才干的。不然,还真不敢砍啊。不过,砍了第一次,后面也就慢慢好了。哪像你们现在,还知道先准备,一个个都不怕死,生怕没有架打一样。” “明哥,我的手也抖,不晓得是冻得还是有些怕。”武晟一头伸了过来。 “你滚一边去,你开口就要管杀。你还怕,你怕砍不死人吧,你个家伙。” 明哥笑骂了武晟一句,又回过头来给我说:“小钦,你们几个也聪明,家里也不是不好。好好读书一样会有出息的。何必到处打打杀杀搞这些事?我是家里一穷二白,爷老倌也死得早,读书也读不起,不打流就只有饿死。” “三哥家里条件不也可以吗,他还不是当大哥了。” “你们三哥现在是没有办法了,你何必像他那样了再后悔。他的日子也不好过。你懂个屁!我不像你三哥一样和你住一条街,但是你小的时候,我们也就认识了。我是真的和你三哥一样把你当亲弟弟看的,为你好。你们几个现在还不是正规打流,早点收手。别嫌我啰唆,不是真的为你好,我也没有必要说这些。” “明哥,现在是别人找到我们了,他不先打地儿和我外婆,也没有这场事。怪不得我哦。” “哎……”明哥叹了口气,闭上嘴沉默了半晌,还是又转过头来说:“小钦,当哥哥的再啰唆最后一句,你今天记住了,对你今后有好处。你晓得安优唦?” “我晓得!”我点了点头。 安优是我们九镇八十年代初的大哥,据说是当年方圆三镇十五乡赶涌的涌马(扒手,小偷)老大,当时在九镇范围内是个说话当金子用,跺一脚地都要震几下的狠角色。 曾经听三哥说,在他小时候,看见安优经常就是一身洗得发白的蓝布中山装,坐在供销社门口的小人书摊上看小人书。那些涌马每逢赶集的日子,搞到了钱,就自己主动跑过来,交一份到安优的手上,谁都不敢不交。但是那个时候,从来没有听说他和别人有过冲突,打过架,更没有欺压过九镇上的普通百姓,见到人也是和和气气地打招呼。街坊邻居丢了东西什么的,只要找他,第二天就会原封不动送到门前。而这个放现在最多判几年刑的人,当时却因为名气实在太大,八三年严打的时候,被作为市里面的典型抓走,后来十来辆军车押着在九镇游街,召开了万人公审大会,以无恶不作的魔鬼形象被当场枪毙了,罪名是黑帮头领和流氓滋事。 “安优死,不是死在打流,是死在名气太大。你们现在做的事比安优要严重得多。我看了下,你们几兄弟,你结拜的时候不是大哥,但是他们都听你的。你城里来的,见识也比他们广些。你一定要走这条路,我也拦不住你,但是记住,千万要夹起尾巴做人,树大招风。” “哦。明哥,放心,我知道了。” 明哥看见我的样子,估计也猜到了我并没有把他的话听进去,微微一叹,默默抽起烟来,不再开口。 其实那一晚,我完全就没有去想过明哥为什么说这些,我也想不明白。但是我记在了心里,多年后,我才懂得,明哥给我说的话有多么重要。 时间越来越近,空地上,也渐渐变得安静起来,冬夜的黑暗中,只有河风的呼啸,将我们手上嘴边的烟头吹得忽明忽暗,闪烁不休。 终于,桥上传来了繁杂的脚步和说话声,大脑壳到了。 有三四十人之多的一伙,黑压压地从大桥的阶梯上走了下来,借着桥上的灯光,我看见了他们手上闪烁着银色寒光的武器,走在最前面的那个身材壮硕,脑袋大得出奇的男子,正是大脑壳。 明哥的声音响起:“都把手套戴上。等下搞起来了,太乱。看不清人,就注意手套,戴手套的不要砍。” 除了险儿还在若无其事地继续抽烟之外,身边众人都纷纷扔掉烟头,握紧了各自手中的武器。 这个时候,我才真的感觉到了恐惧,心脏跳动得落不了地,整个腹腔里面都空空的,一阵阵反胃,想呕却又呕不出来,两个膝盖处一片酥麻,脚掌明明踩在坚实的地面上,偏偏感觉发虚发软,戴手套时,手指哆哆嗦嗦,很不利落。 我回头望了下身边的小二爷,他在努力克制着自己,但就算在如此的黑暗中,我都能看见他的身体颤抖得像是一片秋风下的枯叶。 险儿大概看出了我们这些人的紧张和畏惧,他的右手突然一扬,钢刀高高举起,在半空中凌空一挥,沉声道:“别怕,等下我先冲。” 如果这句话是明哥说的,作用不会太大,我们都能想到明哥的魄力和胆气。但是险儿说那就不同了,平起平坐的兄弟这么豪气万千,自己怎么可以太丢脸。 他话音刚落,几乎所有的人都挺了挺胸膛。 “险儿,我告诉你,你给老子少操蛋!老子不发话,你们谁都不要给老子乱搞,都他妈听我的!” 第一次看见明哥表情狰狞,脏话连天。原来平时和和气气,什么都帮我们,从来不骂人的明哥发起狠的样子并不会比三哥差多少。 江湖上,能有一席之地的人,看来确实都不是虚的。 大脑壳一伙在离我们二三十米远的地方,停了下来。 大脑壳偏着头和身旁一个高高瘦瘦的陌生人,小声说了两句话之后,抬起头来,对着我们这边喊道:“义色大哥在不在?” 说话声音听起来干枯晦涩,看样子大战临头,大脑壳那帮人也不见得就真比我们强多少。至少,他自己也害怕得连喉咙都紧了。 “滚你妈的,搞你们这些小杂种,还要三哥来啊。”武晟大大的嗓门传了出去。 那边响起一片不堪入耳问候母亲的骂声,看来三哥不在场的消息好像顿时就让对方放松了很多,胆子也壮起来了。 “你是叫大脑壳吧,小杂种,义色没有来,我皮铁明一个人侍候你够不够!”一个听起来平静自如,但又杀气腾腾的声音从我身边传出,明哥开口了。 第27章 一战成名(2) 明哥就是明哥,他一说话,那边顿时又安静了下来。大脑壳再次和边上那位陌生人耳语了一下之后,开口道:“铁明哥,我尊重你是大哥级人马。今天这个事和你无关,我也不和你搞。我大哥说了,只要胡钦拿出两万块钱来,这个事,就这么算了。今天你在,我就给你个面子,一万五算完。要是不拿,今天就希望你看在我大哥的份儿上给个面子。你是江湖大哥,三哥也说了,不要管我们小孩子之间的事,以大欺小,你明哥不是这种人。其他没有事的旁人也趁早走,我今天只找胡钦和地儿!” 话说到这个份儿上,大脑壳可以说是给足了明哥面子,不仅少了钱,还允许他带其他人走,可以说是软语相求。 但大脑壳不知道的是,他掏心掏肺苦口婆心的同时,在黑暗的掩护之下,明哥已经开始低声交代我们了:“按开始说好的,我说冲,就冲。我退了,你们也记得快退。” 话刚说完,明哥声调一抬:“红杰算个什么东西,啊?我给他面子?笑话。你走不走?我问你最后一次?走不走?不走是吧!给我搞!” “搞”字刚出来,明哥和险儿就冲了出去。 大脑壳那边应该是没有想到我们这么十来个人,刚说了没两句居然就敢率先动手。猝不及防之下,他们明显地愣了两秒,反应过来之后,大脑壳身边那个高瘦男子也发出了一声大喊,在他的带领之下,人群像黑压压的乌云一样,劈头盖脑往我们压了过来。 “跑!” 两帮人即将接触的前一瞬间,刚刚到了土坎前面的明哥突然一声令下,率先扭头跑了回来。 我们所有人跟着一起转身就跑。 大脑壳那边叫喊声越发大涨,势如破竹,追在了我们身后。 斗殴和打仗其实一样,讲的都是气势。两军相接的关头,我们不战即溃,将后背直接丢给敌人绝对是兵家大忌。在这样此消彼长的情况之下,如果大脑壳一方真地追上我们了,那么我们必定是一溃千里,毫无转圜余地,就算三哥本人在场,也绝对无法改变这个结局。 那老辣如明哥则为什么要下这样一个看似昏庸的指令呢? 因为,我们早就知道,对方永远都不可能追上我们。 这一切,都只是按照小二爷事先的台本在走而已。 跟着明哥的脚步,我们停在了离土坎十米左右的地方。当我转过身来一眼看去,冷汗瞬间就从全身上下每一处毛孔中冒了出来。 我看见了一副令人不敢置信的画面。 险儿! 他居然一个人提着刀,站在了远离我们的土坎边上。 “砍死他!” 当大脑壳那边的喊叫声响起,我们已经没有时间再冲到险儿身边了。 我只能死死地盯着对方冲在最前的那个陌生瘦高个,一边祈求上天保佑,一边默默计算着大概的距离。 五米……三米……一米…… “哎呦”一声传来。 瘦高个身形往下一沉,黑暗中,他绊倒在了那道土坎上面。头领的失误提醒了后方几个紧紧跟随的人,他们留意到了那道小小的土坎。于是,他们接二连三地跳了起来,试图跃过土坎。 这是一个错误的决定! 下午挖坑铺板的时候,我亲手试过那几块薄薄的三合板,一掰就断,连踩踏的力量都绝对承受不住,何况是跳跃。 “哎呦”“嗵”“嗵”“嗵”人们摔倒在坑里的声音,陆续响起,突发的状况让对面气势如虹的人群开始混乱。 与此同时,几乎不分先后发生了两件事,一是明哥大叫了声“搞啊”,我们冲了过去;二是从旁边黑压压的民居里,飞过来了无数的火光。 “呯”“呯”“呯”之声不绝于耳,接着就是“哎呀”“跑啊”“有埋伏”之类的喊叫声接连响起,啤酒瓶在人群四周摔碎,火星四溅,顿时,地上,人身上,到处都是火光闪闪。 刹那之间,大脑壳一方已是溃不成军。 有身上着火直接往河里跳的;有躲在最后,本来就是凑凑人数,看见不对,转身就跑的;有奋力从坑里爬起来,却又再次摔倒的;当然也有少数一些不曾摔倒,想继续向前冲的。 但是,局面又发生了另一个变化。 旁边民房中也响起了一阵阵的怒吼,简杰、姜明、康杰、小敏他们纷纷跳下了窗户。 于是,在一片混乱与黑暗中,不知道我们到底还埋伏了多少人的对手们,纷纷扔掉手上的家伙,转头就跑。 简杰他们拿着刀,尾随而上,一顿乱砍! 士气完全崩溃,至此为止,大脑壳一方已经彻底输了。 所有人跑的跑,跳的跳,没有跑跳的也在不停拍打自己身上的火,被简杰他们一赶,有人甚至连火都顾不上拍,拔腿四散。 当我来到险儿之前所站的地方时,险儿像是不要命一般地连劈带砍,已经逼退了两个冲在最前面的人,然后,他直接跑向了两米开外,那个正从地上爬起来的瘦高个。 瘦高个正在试图扶起同样倒在坑内的大脑壳,察觉到危险之后,他毫不犹豫松开了大脑壳,双手一抬,手里一个细细长长的袋子对准了险儿。 险儿一刀就剁了下去…… “啊!” 一声震撼人心的巨大惨叫响彻全场,正想全速追上险儿的我被吓得浑身一抖,停在了原地。抬眼看去,就在前方几米处,瘦高个手里的细长袋子应声而落,他右手紧紧捂着左手手掌,双膝一软跪在了地面。 月光逆照,险儿漆黑的背影一挺,双手高举,寒芒再次落下,瘦高个脑袋一偏,锋利的剁刀嵌在了他的肩膀,如同地狱恶鬼般的凄厉惨叫又一次响了起来。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这幕,一道黑影飞快掠过身旁。 明哥将瘦高个远远踢开,将险儿猛地往旁边一扯,扭头狂吼:“走!” 我们刚进包厢,明哥就气急败坏地把三哥喊出去说话了。旋即,三哥把牯牛也叫了出去,几分钟后,三哥走了进来,脸色极为严肃: “你们今天晚上跟着铁明赶快走,车就在门外,有事我会和铁明联系。你们现在就走。” 我一下子懵了。 康杰更是从位置上跳了起来: “可是,三哥,我没有给家里说今天不回去哦。” “走!你再啰唆,老子现在就杀了你。走!”三哥突然爆发了,脖子上青筋直跳,望着康杰的样子,让人完全相信他下一秒真会杀人。 “走吧走吧,快点。有事路上说。”明哥走过来,拉着最外围的小二爷和周波走向了包厢门外。 酒店外,停着一辆黑色桑塔纳和一辆小中巴车,司机连发动机都没有熄火,我们忐忑不安地刚坐上车,车子就“倏”的一声飙了出去。 冬天的深夜,路上面除了我们一前一后两辆车外,再也没有其他的车辆了。 前方是一片无边无际望不到尽头的黑暗,路面在雪白灯光的照耀之下往后飞逝,整个世界都焕发出一种神秘的不真实感。 平日天天生活在熟悉的九镇,并不觉得有多少留恋和依赖。但此刻,我脑袋靠在车窗上,透过车子的后视镜,看着那片不算繁华却也温馨的灯火越来越远,直至消失。我才明白,在我的心中,它是多么重要。 呼吸喷在车窗上,形成了一层薄薄的雾气,雾气越来越重,渐渐模糊了我的视线,也模糊了我自己,最后只剩下一张丑陋而扭曲的脸庞。 外婆应该在温暖柔软的被子里睡着了吧,小姨也应该一样。出发前,我借明哥的手机给外婆说了睡在学校,外婆笑着说好,交代我明天早起,不要迟到。 曾经我也离开过外婆好几年,但却从来没有此刻一般刻骨铭心的思念。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的嘴里传来一阵又咸又涩的味道,顺手一摸,面颊上一片冰凉,原来,是我流泪了。 如果,这一切能够重来,那该多好。 第28章 跑路的滋味(1) 我和明哥、小二爷、袁伟坐在前面的桑塔纳上,整个脑袋里面昏昏沉沉的,好像在不停地想着些什么,但是细一感觉,又什么都没有想。 一路上,谁都没有开口说过一句话,只有司机偶尔咳嗽的声音,在这片死一样的寂静中显得格外刺耳。 车子沿着省道,七弯八拐的,不知道开了多久,前方的无边黑暗中终于出现了一片辉煌璀璨的灯火,好像有些熟悉但却又那么的陌生,亲切的感觉刚刚涌起,马上又变成了失落…… 这不是九镇! 三哥安排我们去的是邻近的一个城市,离九镇最多也就是一两百公里的路程,开车三四个小时能到。 但是那天,我却觉得特别特别的漫长,漫长得好像忘了来路,也猜不出归期。 车子一直开到了这个城市中心地带的一家金碧辉煌的酒店停车场,刚刚才停下,旁边不远处有辆熄了火的墨绿色丰田佳美车的车门就随即打开,三个人走了出来。 从后门下来的两个人比较年轻,一个平头,个子不高,另外一个留着齐肩长毛,满脸横肉,很是彪悍的样子。 副驾驶位置上下来的则是一个身材高大魁梧的中年男子,穿着一套淡灰色的西服,剃个大光头,脖子上挂着一条拇指粗的金项链,项链下吊着一块绿得发亮一寸见方的大玉牌,腋下还夹着个黑色的小皮包。挺着个像是孕妇一般的大肚子,满脸笑意,走起路来虎虎生风,非常有气势。 “哈哈哈哈哈,铁明啊。老子等了你们半天了。哈哈哈哈。” 男子说话的声音粗犷洪亮,中气十足,人还没到,话就已经响在了我们耳边。 明哥打开车门走了下去,隔着老远,就伸开了双手:“哈哈哈。将军,对不住对不住,辛苦了!这次又要麻烦你了啊,义色要我帮你带个谢。” “皮铁明,你说些什么贱话呢?你跟着义色这些年,越来越像他一样的婆婆妈妈了。你再这样说,老子马上翻脸,转身就走。” “好好好好,你个家伙啊,这么多年了一张嘴巴还是这么讨嫌……” 两人热情地拥抱在了一起。 寒暄完毕之后,将军瞟了一眼正在从车上下来的我们,颇有意味地一笑,对着明哥说:“你和义色,现在都是搞的少先队啊。这些小屁股也被你们调教地要出来跑路,你们也真的是下狠心啊,老子就比不上你们咯。” “哼哼,将军,你晓得个屁!还我们调教的?老子这次是被他们害的。现在的小孩子啊。不得了。说不听!”将军闻言,又颇为好奇地打量了我们一眼后,也不搭腔,拉着明哥转身就走:“走走走,我开好了七间房,应该够了吧。我们先上去放东西。等下出去喝酒再说。” “明哥,那我们先回去了,三哥等着我们呢?”开桑塔纳的司机开口喊道。 “泥巴,你等下,拐子,去车里拿条烟给他们路上抽,回去了帮我给你们三哥带个话。要他什么时候过来玩下,不要一天到晚窝在家里也不出个门。铁明反正也过来了,几个老兄弟一起聚聚。” “不用不用,将军哥,这怎么好意思,话我一定转告三哥。”司机边开车门边推辞着香烟。 “要你拿着就拿着唦,几包烟还和我啰唆?”将军眼睛一鼓,滚圆滚圆的,很有几分威猛的感觉。 “泥巴,将军要你拿你就拿,没有关系,都是我和义色的铁聚。等下给你姐夫分两包。帮我谢谢他一下,这么晚了。”明哥也开口说道。 “哦,那好,明哥和各位大哥,那我们就先走了啊?三哥等着我回信的。” “走吧走吧,路上小心点。” 那一刻,在跟随明哥和将军走进酒店的同时,我扭头看去,两辆车一前一后地开出了停车场,突然心里就一阵发酸,我要是能坐上回家的车,那该多好。 安顿好了之后,将军带我们来到了离酒店不是很远的一家土菜馆。 将军说话慷慨豪放却又讨人喜欢,是个很会搞气氛的人。他手下两个陪客,长毛叫二条,言谈幽默,善于交际;短头发叫拐子,性格虽然内向,却也是个性情中人。 本来心情就不好,再加上也许是过度紧张后的兴奋,大家好像都喝多了,什么时候回去的,没人知道。 酒醉人昏,一夜无梦,第二天,我们接到了一个惊人的消息。 我被急促的敲门声惊醒过来,旁边床上袁伟还在鼾声四起,四脚朝天地将被子裹成一团,窗户外面,一片阳光灿烂。 忍着快要裂开的头痛,我穿上拖鞋,打开门,明哥和将军一起走了进来。 原来,今天早上,明哥接到了三哥电话。 昨晚,三哥安排我们走了之后,就叫牯牛坐着慢慢游去了趟案发地了解情况,牯牛到了那里一看,果然有派出所的车来了,就停在旅馆门口。但是等了半天,也没有什么动静,桥下也没见到有人。牯牛估计大脑壳他们也事先就跑了,报案人可能是旅馆的老板。 然后牯牛又去医院探了下消息。 昨晚我们很多人基本上都没有机会动手,只有大脑壳被武晟和地儿砍了几刀,见了血,但是不严重,还有几个被简杰他们砍的烧的,也都没有大问题。 唯一麻烦的是险儿,他虽然只砍了两刀,可问题就出在了这两刀上面。 红杰从市里叫过来的那个瘦高个的左手,基本被险儿砍废了,小半边手掌就靠着一层皮粘连,手指头更是当时就掉了三根。而这还不是最严重的,严重的是肩膀上那一刀,不仅伤了骨头,还断了好几根血管,送到医院之后,瘦高个差不多输进了一个正常人全身的血,才把命保住。 牯牛回来前前后后把见到的情况给三哥一说,三哥担心出大事,立马带着牯牛和癫子就去了红杰家里。结果只有红杰的妈在家,说红杰一个小时前出去了。 于是三哥他们就连夜等在了离红杰家门口不远的巷子口。 大概是凌晨过后,红杰回来了,大脑壳也一瘸一拐地跟着他一起。 经过三哥车边上的时候,红杰两人还没有反应过来怎么回事,三把枪就顶在了脑袋上,押上了车之后一溜烟开出了九镇。到了离城区很远的地方,三哥把他们提下车,什么话都没有说,把大脑壳摁在地上,对着他的左手掌一刀就插了下去。 最后红杰跪在三哥的面前再三发誓,保证他们这边的人不会报案。市里那个重伤的自己带了枪也不敢报案,而且从今往后,大脑壳也再不会出现在九镇了。 三哥这才放了他们。 听完了明哥和将军说的情况,我的心里一阵轻松,红杰那边终于没有太大的问题了。不过,我却也隐隐觉得有些奇怪。 三哥为什么要这样帮我们? 他明明说过不许我们再惹事,以他的脾气,他说过的话就会作数。 可这次,他不但没有阻拦,而且还尽全力帮我们摆平了这件事。整个过程中,都没有批评我半句。这完全不像他的性格。 “你们也不要想多了,事情现在在朝好的方向发展,没有当事人报案,这是好事。只要那个市里的人被红杰搞定了,就没有大问题,学生伢儿打打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你要相信你们三哥。他做起事来,我是最佩服的。来来来,放开点,今天将军哥我给你们安排了好节目,好好玩。到我这里来了玩的开心最重要。省得你们三哥今后对我有意见。铁明,看来你和义色还真的是把这些伢儿当宝了,义色都多少年没有动过手的人了。” 将军边说边站了起来,一看我们还沉浸在各自的思绪中没有动,不禁大怒:“走啊,你们这些小麻皮。还叫不动了啊!” 明哥也站了起来:“走吧走吧,事情你们三哥会搞好的。” 阳光普照,看起来,又是一个难得的艳阳天。 我们坐着将军安排的几辆车驶出城区,不久就开上了山路,七弯八拐的,本来昨天就喝醉了,今天这么一搞,弄得胃里面翻江倒海,极不舒服。 好不容易,车停了下来,我们这才发现,将军居然带着我们来到了他们当地很有名的一座山前面。 一眼望去,山势高耸巍峨,险峻无比,半山腰上还飘着一缕像雾像纱的白云,缥缈虚无,有点直插云霄,嶙峋怪诞的仙境之感。 走出车门,站在山下,一股夹杂着草木土腥的混合气味钻进了我的鼻孔,比起城里面的污浊空气要清新得多,非常舒服。 “哈哈,这个地方漂亮吧,等下我们爬上去了还漂亮些。”将军很是得意地摸着自己的光头。 他要带我们爬山!!!! 前一天晚上喝成那个样子,浑身不对劲。他现在居然要我们爬山,古惑仔里面的山鸡跑路到台湾,接待他的大哥都带着他去KTV泡妞。 现在接待我们的大哥居然要我们爬山!招待跑路的流子居然是爬山! 身旁传来袁伟的嘀咕:“还爬个什么山哦,身上一点劲都没得,又不是来旅游的,还不如睡在宾馆里舒服。” 我还没来得及表示赞同,就被明哥的眼神吓了回去。 耳边听见将军大笑了起来:“哈哈哈,小麻皮,不懂生活!跟老子走,等下你们就晓得有味没有。” 上山的道路蜿蜒曲折,古树丛生,景色非常漂亮。 印象最深是在半山腰上,有一段路是在万丈悬崖上靠人工开凿出来,大约只有一米五的宽度。左边就是峭壁,仰首而望,壁立千仞,直插云霄,一股迎面而下的气势扑面而来,各种古树苍松就长在峭壁上,偶尔还得要低头而过。 而右边就是万丈悬崖,视野极为开阔。凭栏而望,清风拂面,目穷千里,云气氤氲,一股浩然雄壮之气油然而生,地儿和小二爷还忍之不住,放声大喊。从栏杆俯望下去,沟壑千仞,煞是吓人,胆量稍小的人必定是两股战战,几不敢视。 山上气温很低,但天气实在太好,景色实在太美。不知不觉中,每个人的情绪都被刺激起来了,包括一向沉稳的明哥也面露笑容,四下张望,将军则挺着个大肚子,沿路滔滔不绝地介绍,自豪之情溢于言表。 美景虽然漂亮,却不能填饱肚子。 好不容易,下午两点多快三点的时候,我们一个个都已经饿得两眼发绿,双腿发虚了,但是又没有办法,只得坚持走下去。终于走到了快到山顶的一处平坦地方,这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居然有家叫做“将军肚”的餐馆!餐馆前居然有好几辆车!居然还是开始送我们大家到山脚下那几辆!车前居然站了一伙人!为首的居然是将军昨天的两个小弟,二条和拐子!而他们两人的旁边,居然还有几个花枝招展的小姑娘! 我彻底地崩溃了,再也顾不上礼仪,一把拉住将军: “将军哥,车可以上来,你为什么不送我们。我快累死了!” 将军非常不屑地看了我一眼,将我的手往下一扒,仰头走开:“先苦才能后甜。你懂个屁!再说,老子一路上这么漂亮的风景未必还亏待了你们啊。” 原来,粗豪的外表只是将军示人的伪装,其实他是一个极度细腻的人。 第29章 跑路的滋味(2) 饭菜早就安排好了,各种菜式都是用土色土香的乡下大瓷碗和土钵子装着的,桌上几盘土钵子里面装的不知道是什么肉类,或黑红或白嫩,在大蒜、香葱和几个红尖椒的点缀下油光发亮,土钵子下面的小火炉炭火正旺,一阵阵的香气扑鼻而来。 分桌坐下之后,老板过来敬烟了,老板的打扮和气质都和将军有些像,就是没有那一条拇指粗的金项链,一看气质绝对不像是在这种乡野之地开个餐馆的本地农民,倒是很像社会上的大哥。 结果,一介绍,还真是将军的亲弟弟,比他小三岁,就叫小将军。这个馆是他们两兄弟一起开的,招牌就是野味土菜。 用山上捡来的木材在大锅土灶台上烧火,用现在的话说就是绿色原生态,有机无污染。 而且他们所在的这个地方,自然环境得天独厚,野生动植物多如牛毛。所以,当地市里很多政府官员、企业老板以及江湖大哥都喜欢过来捧场,生意极端火爆。 之后数年间,将军就靠这家店起底,最后把生意做到了周边几乎所有的市县,我还给他帮过一个小忙。不过这是后话了,暂且不提。 酒足饭饱,一行人坐着车下山回到了市里。将军又叫了几个朋友过来,一起在我们住的酒店三楼一家叫做“聚宝盆”的茶餐厅开了两间包间,一间打牌休闲,一间唱歌。 那天玩牌的是明哥和将军两兄弟,还有一个又黑又瘦的陌生人。 地儿他们都去隔壁包间继续喝酒唱歌。我和小二爷实在是没有办法和那些脑子发育鸽子蛋,明明你的手放在她的胸部上了,她却还要装出圣女模样说她害羞的女孩处在一起。我俩干脆就坐在明哥他们包间,在旁边看他们打牌,正觉得没什么意思,准备先回房去睡的时候,我又一次开了眼界。 那个打牌的瘦子给一直坐在他身后小弟模样的一个小子说了几句,那个小子就出门去了。 两分钟左右,此人拎着个塑料袋子走了回来,瘦子顿时眼睛一亮,把牌给了另外一个人接手打,迫不及待接过了袋子。 明哥皱着眉,好像有些不高兴的样子,说: “老鸹子,你又要搞啊?你出去搞唦,这里打牌,又还有几个小孩子在这里。你搞什么搞?只看什么时候你要搞死在这上面的。” “老鸹子,你出去搞唦,说你又不听,还越搞越多了。你怎么得了哦?”将军也帮腔了。 那个外号叫老鸹子的瘦子却自顾自开着塑料袋,头也不抬地说:“我不搞一点精神都没有。怕什么,江湖后浪推前浪。他们迟早要见到的,我这是给他们上课,这么典型的反面教材,他们到哪里去学啊?” 明哥和将军的样子有些无奈又拿他没有办法,于是明哥转头给我说:“小钦,算了。你们到旁边去唱歌去,这不是好什么东西。” 其实,我隐隐约约已经猜到了老鸹子要干什么了,但是好奇心使我决定留在这里看看。 “没事,明哥,我看看,没见过的,你放心。” “是的唦,小兄弟,你要不要试一下?试了之后,你想什么就有什么,要搞李嘉欣都可以!”老鸹子从袋子里拿出了一包万宝路香烟,一瓶哇哈哈的纯净水,几个苹果,望着我笑的样子有几分得意,又有几分诡异。 我飞快地摇了摇头,刚想说我不搞。没想到,身边“啪”的一声响起,明哥居然把牌往桌上一扔,猛地站了起来,指着老鸹子就大骂道: “老鸹子,饭可以多吃,你话不要乱说啊!这是义色的亲弟弟,你是不是吃了两天饱饭,舒服日子过得不耐烦想找些事搞了。” 将军赶紧起来拉住了明哥,也有些恼火地望着老鸹子。 老鸹子愣了一下,低下头去讪讪说道:“开个玩笑咯,你还真的发脾气啊。我不可能会害他啊。” 将军也拉着明哥说:“算了算了,老鸹子就是这么个人,你又不是不知道。来来来,打牌打牌。” 我颇有些过意不去,也在旁边拉了拉明哥,明哥这才一脸不爽地坐了下去。 我和小二爷万分好奇地看着老鸹子的一切动作。 老鸹子在牛仔裤边上的小口袋里掏了半天,掏出了一块四四方方,大概只有拇指指甲盖那么点大的小纸包,又从自己随身携带的黑皮包里面拿出了一个一次性的注射器。他就像接生婆捧着新生婴儿一样小心翼翼地把纸包打开,里面露出了一层非常细腻的白色粉末。那一刻,老鸹子的脸上也露出了一种掺杂着贪婪激动和欣喜的奇怪表情,嘴角微微抽动着,两眼放出了亮光。 我突然就想起了希腊神话里面的潘多拉,打开了封闭魔鬼的那个盒子。 老鸹子把注射器的压管抽了出来,把白色的粉末倒在针筒里面,万分小心无比轻柔地抖着那张小小的白纸片,抖了又抖,最后还用长长的小指甲盖轻轻地刮着,生怕露掉了一丁点的白粉。 等把白纸上的粉末刮得干干净净了,甚至连白纸都快要刮破了之后,他将压管套在了针筒里面,拿起了面前那瓶纯净水,打开盖子,把针头放了进去,右手中指和食指夹着压管两边,拇指抵在压管上方,极为熟练地缓缓抽动着针管。纯净水也随之慢慢注射进了针筒里面,到了大概三分之一的位置。老鸹子把注射器拿了起来,举在手上,用左手的食指轻缓而又有节奏地弹着,让纯净水和白粉充分地混合在一起。 搞好之后,老鸹子又从身边的包里拿出了一条橡皮带,把衣袖撸了起来。 顿时,我和小二爷就惊呆了。 如果不是亲眼见到,你绝对想象不到一个人的手上凡是有血管经过的地方都布满了密密麻麻的针眼,就像是本应长在脸上的麻子长在了手臂上。其中有些没有扎好的针眼还凝固着不大不小的血痂,远远看去,就像是无数只细细小小的红色虫子把头钻进了肌肤里面,而一部分的身体还裸露在外面一样,极端恶心恐怖。 只是看了一眼,我的后背和手臂马上就冒起了一层又一层的鸡皮疙瘩,心里酥酥麻麻的很不舒服,小二爷则更为夸张地做起了干呕。 老鸹子把橡皮带系在了左手臂上,另一只手不停地拍打着血管,自言自语道:“都他妈的脆了,打不进去。哎!” 片刻后,他又换了只手,弄了半天应该还是不行。 于是他干脆利落地把鞋子一脱,躺在了沙发上,非常自然地脱下了自己的裤子,就像这个房间内只有他自己,而我们都不存在一样。 我事后想过这个问题,其实裤子对于一个正常人来说,不仅仅是御寒,更大的作用是遮羞。 换句话说,裤子也就是尊严与羞耻的外在物质表现。相信大家在夏天的时候都曾经见到过老爷们打着赤膊,四顾无人地走着。甚至有些肌肉发达的还认为这是自豪,是男性雄壮力量的体现。但是,敢问大家可曾见过一个正常的人,光着下体走来走去的?我想应该没有见过吧。为什么?因为每个人都知道这是羞耻。都不愿意丧失那基本的尊严,都不愿意被人指着脊梁骨骂:不要脸的东西。 但是那一天,就在小小的包间里,我亲眼见到了这样一个人,他在众目睽睽之下脱掉了裤子。 难道他正常吗?我想不。他也许还有正常人的思想,正常人的生活。但是在毒品的侵蚀下,他已经丢掉了正常人的尊严和羞耻。 专制和毒品往往都可以酿造一批批的人形怪物,而且随处可见。 老鸹子脱下了裤子之后,露出了两只瘦骨嶙峋同样布满了针眼的大腿。 瘦到什么程度? 三角内裤的裤管已经箍不到两条腿,腿在裤管里面是四面悬空的。所以,他坐在那里,某个部位大家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包括坐在将军和明哥身边的女孩。但是老鸹子完全无视这一切。 他把橡皮带箍在了左大腿上,用力地紧了紧,在大腿根部上的腹股沟里有力而缓慢地拍打着,嘴里还自言自语地嘟哝着什么。拍了十几下,扎了好几个地方后,眼睛一亮,他满脸兴奋轻轻地说了声:“要的!!” 一针就打了下去。 针头扎进了大腿根部的血管里面,他推了很少一部分的水粉混合液体进去之后,再把压管回抽,一股鲜红的血液回流进了针管里面,和里面的混合液体再次混合在了一起。如此反复几次之后,老鸹子缓缓地把针管里面所有的血和水都推进了血管里面。 “啊!”的一声,老鸹子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脸上带着一种莫大的满足与舒适,仰着的上半身也缓缓躺了下来,拿出一根香烟点上,深深地吸了起来。 渐渐,他的表情越来越呆滞,两眼无神地望着天花板上,口角流下了一丝透明的涎水,扯着丝,慢慢地,慢慢地滴在了肩膀的衣服上,直到香烟即将燃尽,马上就要烧到夹着烟的两个手指的时候,他还是这个样子,一动不动。 我有点吓到了:“明哥,明哥,你看看老鸹子。好像有点不对,烟都烧到手了,是不是死了啊!不要搞出人命了啊?” 将军和明哥以及在场打牌的几位都大笑了起来,那个帮老鸹子买东西的小弟走了过去,把老鸹子手指间的烟蒂拿了下来。 将军:“哈哈哈哈,小钦啊,你还真的是小孩子啊。没事的,你放心吧,他上头了,正舒服着呢。你要是不敢看,你就去隔壁和二条、拐子他们唱歌去。去咯,那边都是些乖女孩,比这里好看些。” 眼前这一幕确实已经让我感到有些不舒服了,再加上将军一说,我赶紧拉上小二爷一起走出了房间。 在这个晚上,经过一致的同意,我们六兄弟定下了一个非常严酷的规矩。 今后如果有人吸毒,将会用定下的这个方法来处置。说的时候我们都是严肃认真充满决心的,谁也不曾料到八年之后,当所谓的嗨吧开始流行的时候,我们真的亲手用这个方法对付了一个无心生意,一心流连嗨吧的兄弟。 这个晚上的三年之后,将军两兄弟的第一家分店开在了我们市最繁华的地带。而将军开业后不到一个月,老鸹子在一个凌晨,吸毒过量死在了无人的大街上,他的身后还有七十多岁的老父亲、妻子和不满一岁的儿子,以及他的洗车行。 葬礼很是风光,周边的大哥纷纷到场,他哭到死去活来的妻子和不谙世事的儿子为他守着灵。 但是,他那个当教师的父亲却不曾出现。 放肆的狂欢一直持续到凌晨十二点多,刚回到宾馆不久,九镇那边终于又传来了消息。 今天上午,三哥亲自去了一趟河边的那几家旅馆,报警者果然是其中一家旅馆的老板娘。但是她也并不清楚事发当晚的具体情况,只给警察说了河边有人打架,警察来的时候,所有人都走了,除了满地破碎的玻璃瓶,不曾留下任何值得一查的证据。 下午,三哥又和九镇派出所的一位朋友吃了顿饭,席间,那人说当晚值班的警察赶去检查了一下现场,没有发现问题,于是连正常的程序笔录都没有走,就直接回来交差了。 最后,三哥找到红杰,给了他七千块钱,被险儿砍成重伤的那位瘦高个已经转到了市区医院治疗,这笔钱权当是给那个人的医药费。 听完了所有经过之后,我感觉两世为人。 短短两天漂泊,对于我们来说仿佛度过了一个漫长的轮回。所幸的是,一切终于结束,待到天一亮,就能回家了。 那一夜我睡得非常香甜。 第30章 走向地狱(1) 回到九镇已经有一段时间。 因为旷课,学校给我们每个人都记了一个小过处分。补习班还有一批受伤过重的学生躺在医院,大脑壳则彻底从九镇消失了。就算多年以后,我们兄弟也离开了九镇,他还是没再出现过。 学校里面的每个学生都好像知道了我们和大脑壳之间的事情。 高一新生以绝对实力一统全校,这在九镇高中是有史以来的第一次。转眼之间,我们就变成了这所学校里面的传奇。 无数的男生巴结我们或者想要加入我们,无数的女孩追求我们或者被我们所追求。 我颇为骄傲,却不曾迷失。这个期间,我还保持着本性的善良,从没做过任何横行霸道的事情,我知道被整日欺负是什么样的感觉,我不希望再有人尝到这种味道。 每天我们六人都是一起上课,一起抽烟,一起打球,偶尔我会和君在下晚自习之后,牵着手散散步,谈谈心。日子就这么一天一天惬意舒服地过着,没有管杀,没有摆场,没有小弟,也没有大哥。 其他的兄弟还是会呼朋唤友出去玩。我除了上课以及与君的约会之外,其余时间全部都在家里陪着外婆,基本不曾出门。 我的的确确非常愧疚。 在我还没有出生之前,母亲家里很穷,只有外公一人有份薪资微薄的工作,为了养家糊口,外婆一分钱掰成两半用,舍不得浪费半点,甚至还像男人一样去开过山,挖过矿。 后来外婆老了,家里条件也渐渐变得好转起来,但是节省的习惯始终没有改变。 外公去世之后,如果子女不在家,她老人家是万万舍不得买菜的。她把自家门口的一小片土地开垦出来,种了些时令蔬菜,做饭的时候,摘点下来,再拌些自己腌制的腌菜酱菜腐乳之类,这就是她吃到去世那天都未曾改变的饭菜。 回到九镇的那天,已经是傍晚。踏入家门的时候,正好看见外婆蹲在水池边上洗菜择菜,买的都是我喜欢吃的牛肉,排骨。 从小到大,这个场景我曾经见过无数次,但那天看着外婆忙碌的身影,我第一次体会到了莫名的心酸。 我躲在门后看了外婆足足两分钟。不是我不想过去,而是不希望外婆看见此时此刻泪水正在眼眶里打转的我。当平复心情之后,我走到了外婆的身边,蹲下帮她洗菜。 往日回到家,除了用外婆早就替我烧好的热水洗漱之外,我从来没有沾到冷水的机会。而现在,我才真正领略到了山区冬季,结着冰渣的水是多么阴寒刺骨。外婆却习以为常,在这样的冷水里一洗就是几十年。外婆干燥枯涩的手上全是一道道裂开的口子。没有现在女人们用的润手霜,没有各种各样的保养品,她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让它们裂着,仿佛从来就不疼。 那天,我让外婆休息,我来替她洗,可无论我如何劝说,她都不肯放手。 从外婆的眉眼之间,我看得出来,对于我这几天的突然消失,她心底有着无数的担心和忧郁。但是,她却半点都没有表达出来,她只是用无比期盼和憧憬的眼神看着我,说: “钦儿,你只要好好读书,给你爸爸妈妈争气,不搞坏事就可以了。外婆还可以伺候你们几年,看到你考上大学,找个好工作结婚,我就够了。这些事不要你搞,你是读书的孩子,不搞这些没出息的事情。” 我现在都还忘不了自己那一刻的心碎和后悔。 我多希望自己能够如同外婆期盼的那样,成为一个让她骄傲的孩子。 可惜,我已经变了。在经历了这么多年的屈辱和暴力之后,我的灵魂中已经被烙上了再也抹不去的阴影,它已经变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陪伴外婆的这一个星期之中,在我貌似懂事和孝顺的背后,我的心底,却日复一日地感到焦虑和纠结。我始终都在思考着一件事情。我明明知道这件事情连想都不应该去想,因为它会让我很对不起外婆和父母,甚至也有可能会毁掉我的未来和人生。但纵然如此,它却依旧还是时时刻刻纠缠着我,让我食不知味,辗转难眠。 当这种纠结到达了我所能承受的极限之后,我终于顺从着自己内心的渴望和召唤,做出了一个决定: 我要跟三哥。 还是在险儿出事的第二天,我曾经去求三哥帮忙。 在三哥家里,他给我讲了一个关于火场的故事。通过那个故事,他令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一定要懂得选择对于自己来说最为重要的东西。 其实,除了三哥的那个故事之外,我也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火场故事。只不过,我不曾给任何人说起过。 事情发生在一九九三年年底,我刚转学去市里的第一个冬天。那天很冷,我骑着自行车上学,路过一栋居民楼,远远的看见了楼房上冒起的浓烟和火焰。 我到的时候,消防队还没有来。 居民们蓬头垢面,惊恐万分地从狭小的单元楼里冲出,外面的人们则拎着各式各样的水桶脸盆拼尽全力浇水,可一切都是枉然。 那栋居民楼高六层,起火的地方在三楼。前一天晚上,一户人家睡觉前忘记关掉电烤炉了,炉子温度太高,烘燃了烤火而引起了火灾。 我看见六楼的人们在窗户上绝望地呼喊哭泣,却一个接着一个被火焰吞灭。我也看见五楼的两个窗口上,接连跳下了两位妇女。肥胖的那位被挂在了三楼起火的那户人家阳台上,动弹不得,就像是一根硕大的肉串,被屋内不断蹿出的烈焰炙烤着,从撕心裂肺到无声无息,最后成了一堆扭曲蜷缩的黑炭,几乎看不出人形。而另外一位年轻苗条些的女人,虽然得以落下,但“嘭”的一声摔在了坚硬而冰凉的水泥路面之后,整个人瞬间变成了一个摔烂的西瓜,汁水横流,惨不忍睹。 这是一幕地狱般的景象。在这里,尘世间所有的爱恨情仇,美丑善恶都已经不再重要,生命卑贱渺小得就像是一只蝼蚁,失去了它应有的珍贵与尊严,与火焰共舞的,只有死亡与绝望。 据说那天一共烧死了十几个人,三楼以上的住户,几乎每一家都死了人。 只有一户人家例外。 那是一个看起来像头棕熊一般强壮敦实的中年男子,他硬生生扯断了大门上被烧熔的门锁,然后披着块湿被子,一手夹着老婆,一手夹着女儿,带着满脸烟尘从火焰当中逃了出来。 当这一家人冲出单元门,出现在人们面前的时候,火焰吞噬建筑物的噼啪声依旧摄人心魄,但车水马龙的街道上却瞬间变得一片宁静,就连最为悲痛恐惧的人也不再哭泣。 然后,我就听见了响彻云天的欢叫声和鼓掌声。 那一刻,年幼的我泪如雨下。 这一幕几乎影响了我的整个少年时代。事过之后,我想了很久很久,渐渐的,我想明白了一个道理:人,要不成为最强的那一个,要不跟随最强的那一个。 这些年来,我在羞辱和卑微中成长,分分秒秒都在努力让自己强大。但我的内心,却从未感到平静,我时时刻刻都觉得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我越努力,就越觉得自己不够强大。甚至,从十三岁那年开始,我的枕头底下就永远都摆放着一件铁器,不同的只是从最初的剪刀、水果刀,变成了后来的砍刀、匕首、军刺,最后换成了多年之后的手枪。 在极大的不安全感中,我倍感折磨,度日如年。 除了,和三哥在一起。 只有在他的身上,我才感受到了那种前所未有的,不用承担只须依靠的幸福。 我想跟着三哥,这个念头早已不是一天两天了。 但是我一直没有开口。因为,之前我认为他肯定不会同意,他的态度曾经明确地表明过:他不愿意我学他一样,他甚至连我和别人打架都不允许。 但那是之前,现在的情况已经不同了。 至少,那次桥底与大脑壳的摆场群殴,三哥不但没有反对,而且还始终全力支持,帮我们摆平了一切。 再过几天,就是三哥的生日了,那天他一定会见到很多朋友,喝很多酒,也一定会很高兴。 我决定就在那天和三哥正式谈谈。 自从那个晚上,三哥亲自出面,替我们摆平了纪刚与他手下的十三太保之后,武晟和袁伟两个人就已经把三哥视为了神一般的存在。 甚至,武晟还因为与别人争论三哥到底是不是九镇有史以来最厉害的大哥这个问题,而和人狠狠地打了一架,闹到了派出所。 袁伟虽然没有武晟表现得那般暴烈,但是这些日子里,他也曾不止一次地看着天空,悠悠地给我们说: “我现在其他方面都没有什么烦恼和要求,我每天就是担心两个人。哎,刘德华和三哥都这么大年纪了,却还没有结婚,你说,这么优秀的男人,为什么就遇不到一个配得上他们的女人呢?哎……” 虽然,我没有把三哥当神的感觉,但当他们表露出对三哥的崇拜之情时,我也倍感自豪。因为,他们崇拜的对象,是我的哥哥。 所以,三哥生日那天,武晟出人意料抢了我的风头,我不怪他。 饭桌上,摆着三个铁皮炉子,炉子上的土钵里面,巴掌牛肉、乱炖牛蹄、红煨牛鞭三样主菜被炖的香气四溢,咕嘟作响,正到了适合开吃的火候。 三哥并不算是一个对生活细节很讲究的人,至少,对他而言吃什么并不重要。和谁吃,为什么吃,才是他所关注的问题。 但明哥刚好相反,明哥认为生命的真谛就在于美,美人、美酒、美食、美景,他一样都不愿少。这桌全牛宴正是由明哥花重金专门跑到四十里之外的“连碗吃牛肉馆”请来的朱姓掌勺大师傅亲手制作的。 而他花费了这么多的精力,只是因为一点,今天是三哥的生日。 当我和我的五个兄弟一起走入巨龙酒店的大厅时,三哥坐在正对大门的上席,正在不断地和前来道贺的人交谈举杯,铁皮炉子里面的火焰熊熊燃烧,火光照在他的脸上,令他越发显得容光焕发,光彩夺目。 我以为他没有看见我们,几兄弟商量着正想随便找个桌子坐下的时候,三哥突然站起身,远远对着我们招起了手: “小钦,过来!你和武晟你们几个都过来,来这边,这张桌子给你们留着的。” 三哥的手指向了他身边两三米处,紧靠上席的那一桌。桌边空着六张椅子,其他位置上已经坐了几个陌生的年轻人,当中一个表情略显尴尬。正在对我们点头微笑的,居然是不久之前还和我们打到头破血流的十三太保老大,纪刚。 大厅里面,很多人的脸上都露出了惊讶之色。我并不知道在江湖上,三哥招呼我们入座的那张桌子具体代表了什么含义。但是那一刻,从这些人的眼神中,我意识到,这张桌子并不是什么人都能够去坐的。 至少,绝不应该是像我们这样默默无名的毛头小子能坐的。 于是,在些许的自豪当中,我也开始忐忑起来。 原本,我是想趁着刚进门给三哥敬酒的时候,就表态要跟他的。但现在,我决定先不说了,我怕在这么多人的关注之下,万一三哥不答应,甚至还骂我一顿,那就太丢人了。 我准备等三哥和大部分的客人都喝得差不多,没什么人关注我们了之后,再找个机会表达。 没想到的是,当我们走到桌子跟前,我一边和纪刚打着招呼,一边拉开椅子想坐下去的那一刻,本应该在我旁边落座的武晟居然停都没停,昂首挺胸笔直对着三哥那一桌走了过去,袁伟在稍一犹豫之后,也紧跟在他的身后,走向了上席。 三哥正在和他身边一位气度沉凝的平头男子说话,并没有看见武晟和袁伟,而他们两人走到三哥桌前之后,也不打扰,就那样笔直地站在了三哥几人面前。 我意识到有点奇怪,却又不知道怎么了,一看旁边,小二爷和险儿也是一脸茫然地看着武晟和袁伟,只有地儿扬起手,大喊了一声: “武晟,过来,在这边。” 地儿的大嗓门引起了三哥的注意,他抬起头来看见了如同门神般站得笔挺的武晟两人,微微一愣之后,指着我这边说: “武晟,你和袁伟跑我这里干吗?去,和小钦他们喝酒去。多喝点啊。” 袁伟扯了扯武晟,武晟却依旧一动不动。 “武晟,怎么了?你和袁伟两个有事?”坐在三哥另一侧的明哥,似乎看出了些许端倪,出言问道。 三哥放下了手里的酒杯,目光炯炯地盯着武晟两人,眉头微皱,一言不发。 “祝老大生日快乐,万事如意。” 武晟中气十足的大喊盖住了全场的嘈杂,在所有人的目光中,他“唰”地跪在地上,一个头磕了下去,袁伟也慌慌张张,跟着跪在了地上。 旁边所有人都愣住了,包括三哥。 明哥站了起来: “武晟,你和袁伟搞什么啊?哈哈哈,想帮你们三哥道喜,也不用行这么大的礼啊,都是自家弟弟。起来起来,这么多人面前,跪着像个什么样子?” “明哥,这个头我应该磕!” 第31章 走向地狱(2) 武晟斩钉截铁的样子直接让能言善辩的明哥也不知道该如何接话了,他扭过头去,和三哥对视了一眼。三哥将左手一抬,搭在了椅背上,饶有兴致地上下打量了武晟几眼,说道: “哦?武晟,当老哥的做了什么事,还值你这么大的一个礼啊?” 就在三哥的话刚刚讲完,武晟还没有回答的那两秒空当,我感到有人正在飞快地拉扯我的衣服,扭头看去,是小二爷。他一手拉着我,另一手正对着险儿和地儿两人飞快示意,低声说:“起来,过去,过去!” 武晟和袁伟的举动已经让我莫名其妙了,小二爷此时此刻的行为更加把我弄得晕头转向,完全搞不懂是个什么情况。 当我出于对小二爷的本能信任,下意识想要站起身时,耳边再次传来了武晟浑厚响亮的说话声: “三哥,这个礼是应该的。我磕这个头,不光是祝寿,也是入门!” 脑袋里面“轰”地一响,刹那之间,所有一切都明白了过来。 原来,武晟和我想的一样,他也准备在今天拜三哥为大哥。小二爷知道吗?如果他不知道现在又怎么拉我们赶快过去。可是,如果他知道的话,为什么,之前从来没有给我说过? 我不怪武晟,在我回来之前,他是这个小圈子里面的领头人。但从我回来之后,借着三哥的光,处理了险儿和向志伟的那件事。在处理过程中,我的地位一跃而上,先是小二爷,后是险儿,现在连地儿也都有点听我话的意思了。 一山难容二虎,武晟他对我有所保留,也是应该的,我可以谅解。 但,令我有些难受的是小二爷,他是最先对我表达支持的一个。这样大的事,他知道的话,为什么不提前跟我说? 千头万绪之中,三哥和武晟、袁伟之间的对话连续响起: “武晟,你想说什么,直接讲!” “三哥,我想跟你!” “三哥,我也是!” 冷冷看了身边的小二爷一眼,我迫不及待想要拉开椅子起身,之前还在招呼我过去的小二爷,却第一时间紧紧扯住了我。 他凑过头来,在我的耳边说了一句话: “我以为是谢谢三哥之前的帮忙!” 电光火石的对视中,透过小二爷的双眼,我知道他看透了我的一切。原来,小二爷并没有瞒我,他只是会错了意。 脸上突然就一阵火热,我无言以对,低下了头。 就在此时,旁边传来“啪啦”一声,黑影闪动中,险儿已经挪开椅子,走向了前方。 “走啊走啊,兄弟一起。” 地儿一声招呼之后,飞快跟了过去。 我再也忍不住,站起身来,顺手扯了小二爷一把:“走吧。” 那一刻,小二爷看看险儿和地儿的背影,又看看我,目光里露出了一种极为奇怪的神情,好像是绝望,好像是为难,又好像什么都不是。 但不管如何,当我扯了他一下之后,他终归还是站起身来,和我并肩走向了上席。 我们兄弟六人并肩跪在了三哥的前面。 “哈哈,你们都要跟我?我帮了你们几个小忙,你们就要跟我?看来,如今在你们几个家伙心里,我和周扒皮差不多,花小钱,请长工啊!哈哈哈,你们这些小伢儿啊。” 三哥的话让在场的人都笑了起来,只有明哥一个人在吃东西,头都没抬。 “不是,三哥,我们是真心想要跟你!” 武晟直接到有些不礼貌地打断了三哥的笑声,三哥看着武晟,脸色渐渐变得严肃了起来: “跟我?你们跟我干什么?” “三哥,我有把力气,个子也不比谁小。从小到大,打架没有输过几次。你要我干什么就干什么。” “不说这些,我问你,你们好好的书不读,为什么突然要跟我?差钱?被人欺负?还是觉得跑江湖威风?” “不是的!三哥,不给钱我也要跟你。我是真心佩服你,从小到大,你都是我哥哥,反正你答不答应,你也是我的大哥。” 赶在武晟说话之前,我赶紧回了一句。 三哥的目光看向了我,不知为何,双唇紧紧闭起,沉默了下来。 “小钦,你拜什么大哥?你自己也晓得,反正义色就是你的亲哥哥,你还跟着拜什么拜?江湖上的事,你以为是你这些小伢儿碰得的?你还小,好生读书是正路。回去!” 始终在吃东西的明哥不知何时也抬起头来看向了我,语气中满是前所未有的严厉。 那一刻,三哥的眼神好像也有些黯淡了下去。 场面上一片沉寂。 “来来来,铁明,我们两兄弟好久不见了,来,和我洪武喝一杯。这些事管他干什么?让义色自己处理,今天他是寿星佬,他最大,说什么就什么。来,我们喝。” 坐在三哥身边那个始终没有说过话的平头男子,此刻突然举杯邀明哥喝起了酒。 端杯之前,明哥看看了我,又看看了三哥,我和三哥不约而同避开了他的目光。明哥嘴角一牵,再不说话,举杯一饮而尽。 三哥突然伸出手来,指着明哥,说道: “小钦,你喊我一声哥哥,喊了十几年。从小到大,你有什么事,只要三哥帮得上的,我从来没有多说半句话。以前这样,现在这样,今后也是这样。跟不跟,真的不重要。小钦,你铁明哥的话说得对。你们回去。” “三哥,我……” 我刚想回答,被却武晟狠狠扯了一把。扭头看去,武晟的样子好像有些激动,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压抑着自己的情绪,过了几秒之后,他一反之前洪亮直接的态度,语气变得异常柔软,开口说道: “胡钦,你先听我说。三哥,明哥,胡钦的家庭好,他怎么走都可以。但是,你们也是从小看我长大的,知道我家里的情况。我爸爸这辈子,买艘船帮人拉沙到武汉,结果沉船。买辆卡车替人从四川拖猪,结果车翻。他倒霉了一辈子,天天喝酒,而今身体喝出问题了,没钱上医院,每个月光是吃药,都要千把块钱的开销。家里没得一分钱了,我和妹妹读书的学费都是舅舅出的。我晓得,我们两兄妹今后就算读大学也只可能供一个。上个月妹妹给我说,她想初中毕业了就去广州打工供我。三哥,我确实不是读书的料。我在课堂上除了睡觉就是睡觉。妹妹比我成绩好得多,就算读书也应该是她读。而且,我当哥哥的,也绝对不能让她去打工吃那个苦。三哥,我还能干什么?打工?镇上这么多人去广州打工的,过年了连回来的路费都没得!上街的陈开富去中山,一去七八年,他爸爸死了之后,他借钱才能回来,连送终都没有赶到。上班?这个社会,我这样的家庭,到哪里去找单位要我?三哥,你和明哥只要能帮我找个单位,我听你们的,我肯定去安心上班,养家糊口。三哥,我想好了,真的想好了!我不管其他人怎么样,我武晟要出头过好日子,只有跟着你,这条命我就交给你了!” 武晟说话的时候,三哥的目光亮得有些吓人,好像有千言万语,却又没开口。 武晟刚开口的时候,旁边那个叫洪武的男子正在夹一块牛肉,不知为何,听到后筷子却停在了半空中,始终一动不动,直到武晟说完之后,他用手上的筷子对着武晟一点,突然说了一句: “这个伢儿要得。我喜欢。” 一旁袁伟见状,生怕来不及一般,赶紧也开口说道: “三哥,我也跟你!今天武晟跟我说了,我就决定要和他一起的。我家里你也晓得。反正我刚出生爸爸就跑了,到现在都没有见过一面,没给过一分钱。我妈要养我,一直在东莞打工,一两年见不到一次,也没人管我。跟了你,你还能管我。” 三哥还是一副不动声色的样子,但看着武晟的两只眼睛,却亮得有些吓人,好像有千言万语,却又不肯表达。 “三哥,我和你在医院的话,我都记得。” 险儿依旧一如既往,惜字如金地表了态。 “三哥,我什么都不晓得,反正我只有这么几个兄弟,他们怎么搞,我就一起!” 地儿也说话了。 我看了小二爷一眼,想让小二爷说点啥。可他自从和我们一起跪在地上的那刻开始,就一直低着头,谁也看不见他脸上的表情,更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兄弟都在争相表态,他却丝毫没有开口的意思。 那一刻,我其实明白,小二爷心里有些不愿意。但是天地良心,当时我真的只是想要帮小二爷一把,不要让他在这么多人面前,显得像个异类。 我只是想把他拉回我们兄弟的群体当中来。 可惜年少的我,却还根本不明白,往往好心做的不见得就是好事。而有些坏事,做了就改不回来。 于是,接下来,我用一句轻描淡写的话,毁掉了小二爷的一生。 我说:“三哥,他们都跟了你,我和小二爷也要跟,不然我们就不起来了。” 话出口的那一刻,小二爷没有任何明显的变化,但我却分明觉得他整个人瞬间变得僵硬了起来。 然后,他做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举动。 小二爷从地上爬了起来,在众目睽睽之下,跑到我们那一桌上,一字排开了六个杯子,逐次倒满,一一端到我们的跟前,然后再次跪下,脑袋深深埋到胸前,双手将酒杯高举头顶,几乎是吼一般地大声说道: “大哥!生日快乐!” “轰”地一声,我们纷纷举杯,巨龙酒店,偌大的大厅沸腾了起来。 那晚我们所有兄弟都醉了,席散之后,在醉意朦胧之间,我问小二爷,今天三哥终于答应收下了我们,今后我们就有了强大的靠山了,再也不会有人敢欺负我们了,你为什么不太愿意。 小二爷说,当武晟和袁伟跪在三哥那桌,武晟大声说出要跟三哥的那一刻,他就已经知道,三哥肯定会收我们入门。因为,我们早就已经通过了三哥的考试。河边和大脑壳的那一次大战,三哥全力帮我们,并不仅仅只是因为他和我的关系好。那其实是三哥给我们布置下来的最后一次测验,而我们也交出了让他满意的答卷。所以,我们兄弟里面,有人成为三哥的手下,只是早晚的事情了。 我说:“那你既然都明白是迟早的事了,你为什么不干脆点呢?反正其他人都表态了,也不差你一个啊,你何必还要我帮你说呢。” 这句话说完之后,小二爷很久很久都没有回答,直到我再三逼问之下,他才异常冷静地抬起头,眼神冷漠到不带丝毫情感地看着我,反问我说: “胡钦,你真的不明白吗?从今往后,我们就不再是学生了?” “那是什么?” “黑社会。” 其实,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加入了黑社会。那天的酒又喝得太多,我甚至都不太肯定,我和小二爷之间的这些对话是否真正发生过。 我一直认为,我们只是将几段本已有之的感情仪式化了,使之更加坚固,为的是让每个当事人的心理感受变得更加庄严和神圣,更加忠诚于这段感情而已。 黑社会? 在我从小到大看过的所有影视书籍里面,黑社会都是无恶不作的坏人。 就算是在最荒唐的梦里,我也没有想过要当一个坏人,我也绝对能够相信,我胡钦不会成为一个坏人。至于三哥,也只是一个和气亲热,视我如家人一般却被外人所误解的好哥哥。 我想混的,从来都不是江湖,只是义气和友情。 直到多年后的某一天,我被抓进了公安局,面对着厚厚一叠案卷材料时才知道,原来,不知不觉中,我已经在错误的道路上走了这么久这么远,久远得已经彻底忘记了自己曾经是谁。 就在那个生日宴,就在无数人的面前,我跪在地上,却带着无比的自豪与骄傲面对着三哥明亮的眼神。原来,他的眼神里,真的有很多没有说出口的话。 如同家人的三哥并没有告诉我们所有的真相,他远远不只是那个从小带我玩到大,对我照顾有加的三哥。 三哥还是义色。 而义色也不仅仅只是我心目中那个威风八面,和蔼可亲,虽然打流却绝对不做坏事,肯定不是坏人或者罪人的小镇大哥。 义色,还是黑帮团伙中的三大堂口之一的义字头的掌舵龙头。近十五年来,这个团伙在我们市雄霸一方,赫赫有名,因以源江流域为势力范围,是以名为源帮。 就是打跪下的那一秒钟开始,我从一个普通的少年学生,变成了警方视线里,源帮义字头的头号马仔。 我明明知道自己应该按照外婆的期望,去过另外一种更加光明美好的人生,而不应该喝酒打架拜大哥。但我却还是凭着自己的轻狂和无知,一意孤行地去做了。 人生,很无奈,一步错,就是咫尺天涯。有些事,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是要付出代价的。 所以,事到如今,我后悔莫及,却不怨人。这是我自己的选择,自己种下的苦果,就要自己来尝。 只是,我却永远都不会再忘记那一天,我希望我的儿孙,或者是任何知道我故事的人,都不要忘了那一天。 因为,正是那一天,让一个年轻人,走向了地狱。 那一天,是公元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日。 第32章 阴影(1) “再矮小的人,也能投下巨大的阴影”。 在我真正明白这句话的伟大含义之前,我很看不起自己。 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在我的内心中,我都希望自己不是胡钦,而是武晟。 武晟,几乎代表了我在少年时代对于一个完美男性的全部憧憬和想象。 修长的双腿,纤细却结实的腰线,宽阔如同门板的后背和双肩,壮硕的胸膛,蕴藏着爆炸性力量的手臂肌肉线条,符合了绝大多数女性审美的深邃五官,再搭配上爽朗洪亮的笑声,以及那一口整齐而健康的白牙。 在普遍猥琐而下作的流子里面,武晟就像一座完美的古希腊男性雕像。 他有着南方山区少见的身高,站在人群里,一眼望去,鹤立鸡群。而我,穿上鞋子也才不过一米七。他豪气干云,面对任何人的时候,都有着发自内心的真诚与自信,潇洒得如同草原上散步的雄狮。而我,在强装镇定的同时,却永远都埋着一份对外界的恐惧和警惕,敏感得像是阴沟中窥探的老鼠。 整个少年时代,无论我在外人面前有多么的风光,我都一直刻意避免和武晟并排走在一起。因为,我觉得那会令我自己被衬托得越发一文不值。 不得不承认,我一直都嫉妒武晟,我宁愿用所谓的家庭出身,所谓的聪明头脑,所谓的大哥地位,所谓的权利和金钱,去换一个成为武晟的机会。 可惜,我做不到。 我就是我,注定了是一个敏感纠结、阴暗卑微,还将变得越来越邪恶恐怖的人。 所以,虽然羡慕,我却永远都做不到武晟轻而易举做出的那些事情。正如那一天,当他像英雄般在欢呼声中转身离去的时候,我只能安静站在人群中凝视他的背影,带着澎湃的热血与羡慕的眼神。 故事发生在我们拜入三哥门下之后的四五天左右。在出事之前,武晟就曾经好几次给我们说过,他不准备再待在学校里面浪费时间了,他要退学去跟着三哥赚钱。 他之所以一直还没有退,只是因为他舍不得一笔只有在学校里面才能得到的收入。当时的武晟毕竟也还年轻,没有见过钱,而这一笔收入在当时来说,已经远远超过了他全家的收入总和,他狠不下这个心来。 直到那一天,命运之神终于再也忍耐不住,用一个突然的事件替武晟做下了决断。 在八十年代我们读小学和九十年代早期读初中的时候,学校食堂都还是属于学校自己的一个附属部门,食堂里面的工作人员也都是正式职工。 九十年代中后期,全国开始了教育体制改革,而高中不属于九年制义务教育,国家经费大大减少,本就不多的教育拨款经过层层剥削发到基层学校时,已经是杯水车薪了。 所以,那个年代,在乡镇一级工作的老师们的日子确实是非常清贫潦倒的。 但是乡镇的老师职工也是人,他们也要吃饭,也要养家,也要人情来往。他们又不像公务员一样手握权柄,油水丰厚,那么他们怎么办呢?当然是尽量地利用手上唯一能够用到的一点东西来谋取生存的资本,这个唯一的资本就是学生。 于是,原本弱势的老师们摇身一变,变成了压在比他们更加弱势的学生身上的大山。 渐渐地,也就有了名目繁杂的多收费,乱收费;有了强制性的补习班,学习班;有了学生们全体休假一起参加的义务劳动;有了将学校产业切割并承包的小卖部、食堂等等,各种各样雁过拔毛的现象出现。 从某个角度来说,这一切和黑社会有着惊人的相似。 但错不在学校,也不在老师。覆巢之下安有完卵,活在一个悲催的年代里,在生存的大前提下,为国为民、医术仁心、为人师表之类的话都可以休矣。活下去,好好地活下去,才是我们中国人唯一的终极目标。 我们学校也有一个被承包出去的食堂,承包者就是学校校长的小舅子。其实,不止九镇高中这么做,那个年代几乎全国上下所有的高中都是一个样。但错就错在,我们学校的校长太不管事,而他的那个小舅子又太贪婪,太王八蛋。 如果这个小子早出生个几十年,出生在刚解放的时候,比如土改时,第一批被枪打的人里面肯定有他,他绝对比周扒皮还要恶劣。 因为,周扒皮只是高玉宝昧着良心编出来的一个假故事,而这个小子,却是真正的丧尽天良。 在这位小舅子手里,学生食堂只是一个名字,和学生,和食堂都没有半点关系了。准确的说,应该是一个黑心饭店,而且是具有垄断地位和强制性的饭店。 在他来之前,学校的伙食一样不好,但是一块五的荤菜起码还能吃下去,比如最简单的辣椒炒肉,我们还能看见肉末,油至少也还是正常的油。实在吃不下去,你又愿意多出两个钱的话,也可以从学校外面小饭馆里叫盒饭进来吃,没有人会管你。 可从这个小舅子来了之后,所有的菜全部都涨价了,辣椒炒肉变成了三块一份,更要命的是,里面除了几块猪身上的肥皮或者淋巴结之外,你不要指望可以找到一星半点的瘦肉。 时间一久,学生们之间就流传了一个说法,说这个王八蛋每天去肉联厂,专买机器里或者地板下扫出来的送动物园的那种碎渣,然后放到各种菜里,卖给全校的人吃。 而我,第一次吃到正宗的地沟油,也是拜这位小舅子所赐。 每个月初,我们都能看见一辆大卡车,拖着五六个铁皮桶的油送过来,铁桶外面黏黏糊糊的,满布着黑色的不知名物体,老远就能闻到一股极其恶心的味道,和菜里面的一模一样。 当时,我们都还以为那是潲水桶。直到多年后,从电视里面,我才知道了,原来,早在全国绝大多数人民之前,九镇学子们就有幸吃到了名动天下的地沟油。 有着校长姐夫撑腰,小舅子越来越有恃无恐。 最后,他甚至开始限制起了学生的自由。 通过各班班主任,他下达了一个强制性命令。所有学生都不再允许从校外购买食物,要不饿着,要不就吃他的地沟油炒饭。 一开始,学生们并不服从,一如既往从校外订饭。 于是,他开始打人,无论是学生还是校外的小贩,只要敢在校园里面送饭菜,他看见就打。 当然,总有例外的。 比如,高二团伙的陈曦,在买饭的时候被小舅子看见了,他过去想管,陈曦二话不说亮了刀,追得他围着操场练了个一千五百米。 但,陈曦敢这样做,是因为他的背后站着名声越来越响的八太子,就算小舅子在学校里面把陈曦搞定了,他也不可能永远不出校门。出校门,八太子就会办他,他不得不有所顾忌。 但是那些老老实实从乡下出来,一无钱二无权,无论黑道白道都没有背景只希望刻苦读书改变命运的普通孩子们呢?他们就只得被逼着喝地沟油? 不!全世界,最善于变通和钻营的就是中国人。 在这片土地上,千古以来,都没有任何一条真正意义上不可触犯的金科玉律,杀人、祸国、殃民、乱伦莫不例外。不然,也就不会有铁木真、洪秀全、李隆基的万世芳名。 从上到下,自古到今,任何事情都可以转圜、可以操作、可以想办法。成与不成,仅仅在于当事者的背景和手段而已。 九镇在中国,这里的高中学生也是中国人。而像陈曦这样的人,恰好就属于这个芝麻绿豆大的圈子里面有背景、有办法可以想的人。 不知何时开始,学生里面出现了一个新的行当。 有些胆子大一点又跳一点的学生,专门跑出去帮人买饭,一盒饭加一元或者两元的跑路费。一个星期下来,普遍都有个几百元的收入。 巨龙大酒店,武晟当众跪下拜入九镇头号大哥义色门下,这件事情传遍了江湖,也传遍了九镇的每个角落,包括学校。 所以,武晟一个远比陈曦之流更有背景有手段的人,在整个学校的学生里面,再也找不出任何一个能够比他更强的了。 那么,这笔生意最大的操盘手当然也就非武晟莫属。 除了大脑壳的复读班之外,武晟统管了全校所有班级的送餐服务。高一由地儿负责,高二由陈曦负责,高三的是徐海波。小二爷替他清账,袁伟负责联系餐馆,地儿替他接单。 他找过我,他想要我和他一起搞定复读班。但是君不希望我做这件事,我也就婉言拒绝了。险儿则是一开始就没有丝毫兴趣,他整日沉浸在仇恨中不可自拔,想的只是如何找到向志伟。 武晟的生意越红火,小舅子就对他越恨。 最开始,忌惮着武晟的身手,和三哥这块金光闪闪的大招牌,小舅子并不敢做得太明显,在几次试探性地制止武晟他们,却没有得到丝毫效果之后,小舅子也只能是暗中使坏,通过姐夫那边,明里暗里,用学校的制度让武晟吃了不少的暗亏。 但大家也算是相安无事。 不过,有句老话说得好,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看着自己碗里的肉,每天一点一点地被别人吃了,看情况不仅不会收手,好像还越吃越多,时间一长,就算是再懦弱再本分的人都会忍不住。 小舅子绝对不是一个懦弱的人,更和本分没有关系。他做的事情,就已经证明了他的狡诈和恶毒,以及欲壑难填的贪婪。 当怒火与仇恨累积到了一定程度之后,小舅子终于决定反击了。 首先,他开掉了食堂里面之前的那批老头老妈子,不知道从哪些地方,找来了一批三四十岁,五大三粗的男人。这批人虽然不是打流的,但是行为举止都带着乡野中天生的暴力和粗鲁。 这批人来了之后,和武晟手下的人发生的小摩擦小冲突日益增多。 甚至我们里头相对最为老实单纯的地儿也都曾经因为一次送饭而被他们抓到食堂里面,敲了几饭瓢,掏光了身上的钱。 而地儿为了息事宁人,一直都没有告诉武晟,这还是事后,小二爷才说出来的。 当然,这些冲突都发生在双方都可以容忍的范围之内。 无论小舅子如何反击,三哥他也不得不顾忌。三哥,这两个字就像是一片巨大的阴影,笼罩住了小舅子的生活。按理来说,他只能吃下这个暗亏,熬到武晟毕业,他绝对没有胆子和实力去正面对抗三哥手下的人。 那么,后面的事情又是如何发生的呢。 因为,再大的阴影里头也会有缝隙透出的阳光。 这段时间,三哥都不在九镇,他在其他的地方,在办一件非常非常重要的事情,这件事重要到令他完全没有心思去管其他的任何事。 所以,小舅子看到了阳光。 第33章 阴影(2) 他要在阴影重新降临之前,展开大势反扑,待到阴影重临,他再做回匍匐的顺民。但在他的世界里,大局已定。 可小舅子并没有想到致命的一点。 当他匍匐在阴影之下的同时,同样也是别人的阴影。而他的阴影里,同样也早就蕴藏了点点的火星,等待的,只是燎原的那一刻。 小舅子手下的那帮人,除了和武晟一帮人对抗之外,还有一个极为恶心的嗜好。 好色! 平日里经常言语挑逗猥亵前去打饭的女学生,说话极其粗鲁下流,甚至有几个胆子特别大的,在高三学生下晚自习之后,居然还有几次借着酒意对回宿舍的学生动手动脚。 这一切的一切,早就已经在全校学生的心中产生了很大的公愤。 那一天,燎原之火终于烧了起来。 而烧着第一把火的正是小舅子本人。 武晟班上有个和他关系很好的同学,叫做罗亮,罗亮是彤阳人,家庭条件很差,读书都是几个舅舅替他出的钱。为了赚钱,罗亮在武晟手下送过一段时间的盒饭,中间被小舅子他们抓过好几次,胆小不敢惹事的罗亮在小舅子的几番连吓带罚之后,彻底收手再也不敢做了。 但他和武晟的关系依然很好,武晟很帮他,他也很听武晟的话。 罗亮胆子小,成绩却不错,长得也还清爽,班上有个女孩挺喜欢他,于是,慢慢两个人就悄悄谈起了朋友。 那天中午,罗亮和女朋友一起去食堂打饭。 罗亮的女朋友不算特别漂亮,但发育特别好,尤其是胸膛雄伟到实在不像是长在一个高二女孩的身上。 而食堂的那帮贱人,素来喜欢调戏前来打饭的女孩,我都亲眼见过好几次,站在前面的女孩被他们说到满脸通红,碗里的饭菜却又明显要比我多得多。 那天也是一样,厨师一边调戏罗亮的女朋友,一边给两人打了饭菜。可能这个家伙的眼神完全盯在罗亮女友的胸脯上了,下手太过分,平日本就给得少,罗亮碗里的菜还不到平日里的一半,而他女朋友却满满堆了一盘。 罗亮小声嘀咕了一句: “怎么这么少啊?还没有她碗里的一半。” 没想到,这个畜生却当着那么多学生的面说出了一句毫无廉耻的话来: “当然唦,你没有看见她这么大的胸啊,衣服都要胀破了,不要营养哦?你天天给人送饭赚钱都不养,只晓得吃,老子帮你喂饱了还要不得?” 此话一出,四周一片安静,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罗亮的女友,可怜的姑娘脸色又羞又愤,当场大哭起来。 泥菩萨也有三分火气。 罗亮火冒三丈,虽然不敢打,却也下意识走上前推了那个厨子一把: “放你妈的狗屁!” 谁知道,他手才推到那个人的胸膛上,正和旁边另一个厨子挤眉弄眼望着罗亮女友贱笑的家伙,突然就翻脸了,毫无预兆之下,挥起手上的铁勺猛地敲在了罗亮的头上,旁边的几个厨子也趁势一拥而上,把罗亮掀翻在地打了起来。 周围的学生都站在那里,每个人的脸上都露出了很大的愤怒,但是没有人帮忙。 在暴力和强权面前屈服,是人类的天性。 但,这样的情况只持续了两三秒钟。 在愤怒的沉默中,一个饭盆跃过学生们的头顶,“哐当”一声砸在了厨子的头上,洪亮的声音传遍了整个食堂:“狗杂种,你敢打学生!” 然后人群中,一个高大的影子飞快跑过食堂大厅,一脚蹬在了一个厨子的身上。 武晟! 武晟怎么会在这里? 每个人都知道,武晟从来不在食堂吃饭,他也几乎不来食堂,就算是接热水,他都宁愿去更远的宿舍。 就如同小舅子每到吃饭时间,也从不去学生们接收盒饭的校门一样。 这是他们两人各自的地盘。 但今天武晟来了,而且正在吃饭的时间,这是完全不符合逻辑的。 可很多看似不合逻辑的事情,往往都有着非常简单的理由。那天也不例外。 武晟的人被抓了。 当罗亮和女友在食堂遭遇这一切之前,武晟手底下在校门接盒饭的人都被门卫和保安抓了,送到了政教处,有几个长期合作的小贩甚至还被打了一顿。 带头的人正是小舅子。 武晟当然不能直接去政教处找麻烦,那等于是直接与学校对抗了。武晟胆子再大,至少当时在他的心里,他也还是一个学生,学生当然要敬畏学校。 可食堂就不同。 于是,武晟带上人,直接来食堂找小舅子了。 也就目睹了这让他怒发冲冠,气炸了肺的一切。 当武晟与厨子纠缠在一起,而袁伟他们又还没有赶到的时候,学生里面传来了另外一声呼喊,喊的人是体育部品学兼优的部长。可在这个时刻,好学生的凝聚力可能要比武晟这样的更大。 好人都愤怒了,榜样都生气了!证明,我们的愤怒是正确的。 那位尖子生喊的是: “武晟,打死这帮狗杂种,太欺负人了!” 这一声喊出,整个食堂都炙热了起来,学生们滚烫的热血点燃了死寂的空气。 没有人再沉默,也没有人置身事外。听话的、调皮的、老实的、捣蛋的、读书的、厌学的、所有的学生在这一刻变成了一个同舟共济的团体。大家一拥而上,与食堂的职工扭打在了一起,有些怕事的女学生跑出了食堂,来到教室,告诉了滞留在教室里的同学们此时此刻食堂正在发生的事情。 男同学们几脚把课桌椅子踹坏,拿着木棍扭头就冲向了食堂,争先恐后,生怕自己没有机会打到。在这个冬日的午后,宁静的校园变成了战场。 那一仗,打得天昏地暗,惨烈无比。有几个学生打得头破血流,负了伤。但是食堂里所有的工作人员都是奄奄一息,躺在地上不能动弹。 九镇医院的救护车来了又去,去了又回,跑了好几趟。 食堂里面的一切设备全部毁于一旦,无一幸存。就连大厅里面那个四四方方的巨大铁蒸柜都被学生们弄得歪七扭八,看不出形状来。 而食堂大门的门板上,一口铁锅就生生地插在了上面,迎风摇曳。 至于小舅子,在刚开打没多久,他闻讯赶来,气焰还十分嚣张,拖了一把火钳对着学生就打,边打边骂:“你们这些小杂种反了天,校长是老子姐夫晓不晓得?老子今天打死你?” 在打斗中,武晟脑袋上也被小舅子打破了。 然后,武晟彻底疯了。 他用最习惯的动作,把那个小舅子拦腰抱了起来,直接将小舅子的脑袋掼在了坚硬的水泥地面,然后跳起来开始用脚跺,无数的学生也随后冲上去,有样学样,跺了起来。 就这一摔一跺,学生们不打紧,小舅子却被打成了脑震荡,断了两根肋骨,两只手臂,一只手骨骨折,一只手腕骨折,一直在医院躺了三个月。 更奇妙的是,据说当时打的时候,学校里很多老师闻讯赶来,却都停在食堂外面观战,虽然校长一再催促,却无一人入内查探。 因为,他们吃的饭,也是小舅子的地沟油。 事后,一直只顾着喝喝酒,跳跳舞从来不管事的校长,出乎意料地马上就着手处理了这件事。武晟和袁伟、罗亮当天下午就被校长喊到了办公室。 所谓法不责众,学校不能处理所有打人的学生,但是对他们三个还是有办法的。 学校第二天就召开了学生大会,把全校学生都召集在了一起,校长和政教处主任首先强调了昨天发生事情性质何其之恶劣,后果何其之严重,所触犯的法律何其之多。最后为了保护学生的未来和学校的声誉,经过校委会研究决定,不报警。 但是为了警示后人,决定分别给予武晟、袁伟两位同学开除,罗亮同学留校察看的处分,并赔偿食堂所有的损失和受伤人员的医药费,希望三位同学今后可以好好反省自己,重新做人…… 那一天,我坐在台下,看着台上人模狗样的校长发言,心里充满了愤怒和不平。为什么小舅子他们没有得到任何的处罚,你们不是经常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吗?打架是双方的事情,为什么只处分一方呢?这么多人打砸的东西,为什么要他们三个人来赔? 我很想反驳,但是我不敢,我还得读书,我没有这个勇气。 就在这样的愤怒和沉默中,我看见武晟从台下鸦雀无声的学生当中,站了起来,本就高大的身影耸立在所有坐在地上的学生之中,显得更加魁梧如山。 他拍了怕屁股上的灰,将胸前的校徽取下,用力扔向了正在发言的校长,然后,抬起手来,指着会议台上,坐在正中间的那帮虚伪小人,中气十足地说道: “我反省你个屁。你们记好了,今后只要你们哪一个上街,让爷爷看到了,爷爷就打死你们一个个的狗杂种!” 再不搭理台上七窍生烟的学校领导,武晟转身对着学生们,无比潇洒地一抱拳:“各位同学,学校里哪个再欺负你们,随时找我。各自保重啊!” 说完,武晟扭头走向学校大门,再也不曾回头。 随着武晟的步伐,袁伟也站起来了,指着校长:“张红卫,你个狗杂种,你和你小舅子最好永远别上街!” 看着眼前这一幕,我觉得自己已经快要燃烧起来了,烧的我面目发烫,口干舌燥,恨不得马上跟在他们的身后离去。 我没有这种勇气,但我至少可以鼓掌。 当我双手拍在一起的下一秒钟,偌大的校园内,掌声雷动。 前台上,那些人面如死灰,两唇发抖,目瞪口呆。 意图阻止我们鼓掌的叫喊和喝骂被完全淹没在了如雷的轰鸣里面…… 公道,自在人心。 那天开始,食堂的伙食大大地改善了。 有些员工走了,有些员工还在,但是不管是新来的还是留下的,脸上再没有了那种好像他是你爸爸的样子了。荤菜里面也好像能看见肉了,虽然还是不多,但确实能够看见一些了。 从此后,九镇高中的学生都把极小极细的肉末称之为“元五肉”,就为纪念武晟、袁伟二公,代代相传流传至今,吾等朋辈荣幸之极! 三个人的牺牲,毕竟换来了未来的小小改变。 有些人还在学校,但跟不在了一样。有些人没有在学校了,他们却会永远活在学生心中。 事后某次,袁伟和我偶然地谈起了这件事。 他说,那一天,他和武晟一起走出校门的那刻,他感觉自己就像在开演唱会,落幕的时候,数万的歌迷在给他叫:安可!希望他可以回场。 当时,他满是胡茬和痘痘的脸上冒出了一种神圣的光辉,不大的眼睛放出了极为明亮的光芒,他满脸回味地说道:“老子估计一辈子就是那天最风光了,要是当时记得唱首歌就好了。哎!” 同样也是那天开始,武晟和袁伟正式跟随三哥,成为了名正言顺的江湖人。 第34章 助人之乐 时间飞逝,转眼之间,我回到九镇的第一个学期就这样过去了。 期末考试,我一如既往的文科成绩很好,理科成绩一败涂地。小二爷一如既往的理科成绩很好,文科成绩一败涂地,地儿和险儿则一如既往的文科理科所有成绩一败涂地。 没有了学生的身份,袁伟终于彻底放开了自己的手脚,泡的妞再也不仅仅局限于学校里的女同学了,从发廊妹到小太妹,从良家妇到偷人婆。短短的时间里,他已经身在花丛,阅尽繁花。 在江湖上,武晟开始有了属于他的小小名号,巴结他的人会叫他“八爷”,而更加亲近或者是暗中恨他的人则会喊他“土匪”。 除此之外还发生了一件完全超乎我们自己预料之外的事情,我们居然有了属于自己的小弟。 有一天,我和君一起去大桥上散步。 路过税务所旁边的一条小巷子时,见到有人在抢劫。 被抢的是一个高高瘦瘦,长相清秀的小伙子,一脸的稚气,身上还穿着初中的校服。而抢他的那几个人里面,为首的一个我认识,叫马伟,是八太子手下隔了几层的一个小弟。 当时,我已经看见被抢的那个小伙子老老实实把扩机交给了马伟,没什么热闹看了,我刚准备拉着君走。突然听见马伟很大声地对那个小伙子吼了一句:“跪下。” 小伙子不肯跪,于是,马伟几人围上去打了起来。 马伟做得有些过分,出来打流,捞的就是偏门,抢,本来就是其中之一,你敢抢能抢到,那是你的本事。但抢是为了求财,财你已经得到了,还要侮辱人。这就属于犯了江湖的道义。 但我不准备管闲事。因为,这种事情实在是太普遍了,尤其是马伟这样的小流子,本身就是活在生物链最底层的下三烂。平日里也是个被人欺负的角色,好不容易让他遇见了比自己更弱的,有了个让他抖威风的机会,他怎么会放过? 小人得志,猖狂有加,世道而已。 我胡钦不是大侠,也没有当大侠的能力,想管也管不过来。 所以,我拉着君准备走,可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改变了我的想法。 君是一个非常独特的女孩,至少是我本人的经历中,所遇见的最为独特的一个。 一般情况下,其他的女孩遇见这种事,会本能感到害怕和紧张,多数都会马上拉着自己的男友,远远走开,以免惹祸上身。 但当我拉着君要走的时候,君却停下了脚步说: “这个小孩好可怜。” “嗯。” “你那个时候被欺负是不是这样的?” 君说到这里的时候,我就已经明白她的意思了,她的话也的确激起了我的冲动,但我还在犹豫,毕竟此时此刻,我只有一个人,而对方有三四个。 结果,君看着我,满脸崇拜,用极为柔情的语调又说了下面一句话: “胡钦,你帮我的时候,我就喜欢你了,好威风啊,再威风给我看好不好。” 没有一个正常男人能够抵挡你深爱的那个女人的崇拜和柔情,这样的情况下,就算是火坑,通常也都会跳了。 于是,我就像是一头被荷尔蒙冲昏了头脑的小公兽,豪气万千地立马松开了与君相牵的手,连蹦带跳地跑到路边捡了一块石头,扭头就冲进了巷内,生怕慢了一秒。 那一刻,我是准备要打架的。 我从来没有想到,自己已经有了那么大的名气。 当我一出现在马伟他们的面前,他们就傻了。我刚说出了自己的要求之后,马伟就毫不犹豫把扩机拿了出来,不停地道歉,甚至还将身上的几包烟掏出来,无论如何都要送给我和那个小伙子,不要都不行。嘴里还唠唠叨叨不断说着什么“兄弟,为什么不早说,你认识钦哥啊。下次,我专门请你喝酒,赔个罪,今后大家都是朋友啊。” 接下来,在君之外,第二个独特的人出现了。 这个小伙子居然一把打掉了马伟手里的烟,也不顾自己头上的血,指着马伟异常冷静地说: “我不要你的烟,你也不用请我喝酒。我们单挑,打赢了是你狠,我赢了,你们刚怎么打我的,让我打回来。” 所有人都石化在当场。马伟足足看了这个小伙子七八秒之后,一脸想笑笑不得,想哭哭不出的表情扭过头看向了我。 最后,在我的周旋之下,小伙子终于答应今天不和马伟单挑了,只是在他离开之前,他说:“今天我是给他面子,你们全部记着,这个事没完,我肯定要打回来。” 说完,他就走了,连谢谢都没有给我说半句。 那天,我就知道,马伟错了。他是一只披着狼皮的羊,而这个小子,才是一头真正的狼,只不过现在还披着羊皮而已。 羊,绝对不应该惹狼,不管它们披着什么皮都一样。 那天晚上,我得到了君主动的热吻。 我以为这就是最好的奖赏。 没想到,更大的奖励居然还在后头。 所以说,人,一定要乐于助人。 那是期末考试的最后一场,考完之后,我们四兄弟准备一起去喝酒庆祝,刚走到学校大门。突然,七八条黑影一下迎面飞扑了过来。我们还以为是哪里结下的仇人过来报仇了,正要开打。 人群里一个个子高瘦,长相很是清秀的年轻人站了出来,带着孩童般羞涩真诚,却又非常讨人喜欢的笑容,朝着我大喊了一声: “钦哥!” 乍一看,有些面熟,想了半天,这才猛然想起来,正是那天晚上小巷口被抢的小子。还没等我搭话,小子已经再次开腔了: “钦哥,你不认识我了?那天,你帮我了的啊。我叫贾义,来,兄弟们,这就是九镇六帅里头的钦哥,和八爷都是结拜兄弟。” 九镇六帅! 我一脸茫然地扭头去看看小二爷,他同样一无所知地对我摇了摇头。显然,我们兄弟没有一个知道贾义口中的九镇六帅是个什么玩意儿。 但是,八爷?结拜兄弟?六个? 下一秒钟,我的脸“唰”地一下红了,扭头看去,其他三个兄弟的表情也都异常古怪。 看来我们都想明白了,九镇六帅,这个又装逼又土气的称号,毫无疑问,指的就是我们六个。这他妈是谁起的? 没等我们从尴尬里面回过神,更尴尬的事情发生了。 大家应该都看过《古惑仔》吧。 贾义居然完全照搬了古惑仔第一集里面山鸡从台湾回来刚见到陈浩南的那个桥段。 他指着我,大喊一声:“叫大哥!” 然后,他身后七八个愣头愣脑的小子一起低下头齐声大叫道:“大哥。” 身边所有考完回家路过的认识和不认识的学生都呆呆地望着我们六个,然后抿着嘴低头一笑,躲之不及地匆匆从我们身边跑过。 稍远处,大门口护校队的老师好像也听到了动静,正一脸紧张地朝着我们走了过来。 一阵天旋地转的眩晕过后,我强制压下澎湃的羞耻感,对着贾义说: “别,别这样,都是朋友,走,一起去喝酒吧。” 说完,再也不管其他人,我拔腿就跑,夺路而逃。 大队伍跟在我身后,浩浩荡荡一路跑到了红军大排档,武晟和袁伟早到了,我们兄弟各自落座后,那几位大哥怎么喊都坚决不肯进来,就像卫兵一样笔直地站在帐篷外面,吹着寒风,也不见他们说冷。把武晟和袁伟两个人弄得莫名其妙,还以为我们钱多得没处花,学着大哥请保镖。 过了一下,没有烟了,袁伟刚准备起身出去买,还没等他完全站起,外面传来了一句: “老大,我们去买。” 一分钟后,一条芙蓉王摆在了我们桌上! 在武晟和袁伟的连番调侃以及周围人异常诡异的注视之下,我实在是扛不住了,最后不得不按照他们的思维模式,用命令的口气叫他们进来一起吃。 好不容易,呼啦啦一大堆人进是进来了,却又死都不肯和我们坐一桌,在靠边的地方又另开一席。 吃之前,另外一个叫做胡玮的小子还极其严肃地告诉老板,今天这里两桌都是他们埋单,如果谁敢收九镇六帅六位大哥的钱,他就把这个夜宵摊砸了。 一番话把个红军大排档的秃顶老板唬得一愣一愣,看看他们,又望望我们,默默无言。 地上要是有个地缝,我绝对一头就扎进去,留个屁股在外面,只可惜,地上没有。那么,我们几兄弟也只能低头吃菜,装作没看见。 唯有耳边传来了地儿细细的嘟哝声:“这要是遇到一个熟人,怎么了得?” 从这天开始,贾义他们就始终跟在我们几兄弟身后,正式成为了我们的小弟。 那时我们才知道,这几个小子都是九镇初中的,也是中学里很调皮的角色。当时在九镇的初中小学里面,流传着这么一个神话故事:在遥远的天边,有个地方叫作九镇。九镇上有个神秘的帮派,叫作青龙帮。和中东人买卖军火,在金三角种植鸦片,在上海滩收保护费,做的都是大生意。青龙帮的帮主叫作三哥,他手下有六员大将,号称六帅。个个都是三头六臂,金刚不坏之身。都手使两把大斧,有万夫不当之勇!曾经为了人民,六个人打败了魔鬼反动派大脑壳带着的两百多人,砍死了三十几个。自己还无一受伤。 我知道我们丢人丢大了,这是我们第一次后悔,为什么当初要打架。 不过,其实在心底很深处,我们还是觉得有些幸福。 日子在这些幼稚却又真诚的小幸福里面一天一天过去,年关已近。 我心底的阴影也越来越浓,我非常强烈地感觉到那件没有解决的事情也许很快就要来临了。 因为,每逢佳节倍思亲,人,都要回家过年的。 我知道这片如同魔鬼一般的阴影同样横亘在险儿的心中,遇见三哥的时候,险儿曾经几次试图要主动谈起这个事,都被我打断了,也许潜意识里,我不希望它的来临,甚至我希望可以摆脱它。但是埋下了因,总会要结出果来,谁也逃不脱这个轮回。 就像几年之后,一部经典的电影《无间道》里面,倪永孝说过的一句话一样:出来混,迟早要还! 终于,在过年前的十天左右,这件躲不掉的事情来临了。 我们平淡幸福的好日子也就这样彻底结束,每个人都被卷入了一场狂暴的旋涡之中,再也无法爬到岸边。 第35章 风雪漫天(1) 刺骨寒风被隔绝在大门之外,客厅里电视机的声音枯燥单调,外婆和小姨正在打着毛衣,窃窃私语。背后躺椅柔软得就像是一团棉花,脚下火炉燃烧正旺,把我的两只脚板心烤得又酥又麻。再加上中午饭菜太香,我又吃得太多,饱暖之后阵阵困意袭来,慵懒的我已是昏昏欲睡,惬意之极。 突然大门一响,被人推开,耳边传来了外婆亲热的招呼声: “三伢子,今天怎么有空到我这里来的啊,来来来,坐这里来,我去帮你倒杯茶啊。” “奶奶,六姨。好久没有看到你们了,我天天也忙,今天有空,专门过来看下啊,都还好唦?” “好好好,多谢你多谢你,你先坐啊……” 在三哥和外婆小姨的客套声中,我睡意全无,猛地睁开双眼,回头看去,三哥夹裹着浑身寒气,正大步流星朝我走了过来。 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见到三哥了。 自从他生日那次之后没有多久,听说他就开始着手忙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这一两个月以来,他和明哥都不见身影,很少待在九镇,就算偶尔在街上碰到一两次,也全是副形色匆匆的样子,没等说上两句话,就急着离开。 忙成这样了,今天他却突然亲自跑上门来,肯定不会是真的来看看我外婆和小姨,也更不可能是找我玩。 刹那间,脑袋里面一道闪电划过。旋即,就像是有一双看不见的黑手重重捏在了我的心尖上面,力若千钧,让我的胸腔阵阵发紧,几乎有些透不过气来。 因为,我想明白了三哥此行的真正目的所在。 果然,三哥刚刚坐下,就对我说道: “小钦,在打瞌睡啊。好久没有看到你了,等下有事没有?要出去的话,就一起坐我的车。” 说话的时候,三哥的表情非常亲热自如,但是一双眼睛却始终盯着我,极为凝重严肃,期间,还用下巴尖朝着大门方向微不可见地点了点。 “啊,好啊,三哥。我和同学已经约好等下去学校打球的。” 一边说,我一边弯下腰准备穿鞋,十根手指却不知为何抖得像是寒风中的枯叶,怎么也系不好那简单无比的鞋带。 我反常的表现引起了就坐在身边小姨的注意,她颇为奇怪地问道: “钦儿,你没事吧,鞋带怎么系了半天还系不好?” 正在给三哥倒茶的外婆闻言也转头看了过来。 没等我回答,三哥突然一个俯身蹲在了我的跟前,双手将我的十指一握,替我系起了鞋带: “小钦,你坐在火炉边上,都不晓得烤下手啊,十根指头冻得这么冰凉。来来来,三哥帮你系。哈哈哈,奶奶,胡钦这个伢儿这么大了,还是马虎得很啊。” 听到三哥的话,小姨会心一笑,继续埋头打起了毛衣,外婆也转头过去倒起了茶水:“钦儿,你看你,我就交代了你,要你烤下手,你非说不冷不冷。现在还要三哥哥帮你系鞋带,丑不丑哦。今天这么冷,你就在家里烤火唦,还出去干什么?别又冻坏了。” “外婆,我和同学约好了,去打球的。打球,运动起来就不冷了。” “奶奶,你放心,小钦等下坐我的车,车上有空调不冷。小钦,风雪再大再冷也莫怕哈,有三哥在!” 说到最后那半句的时候,三哥用手拍了拍我的肩膀。他蹲在我的面前,近在咫尺距离之下,我清楚看见,三哥的眼神里满带着无比的真诚和自信。 我知道三哥是话中有话,刻意说给我听的。 突然之间,我就镇定了下来。 推开家门,凛冽的朔风夹带着无数细小冰渣迎面而来,吹在脸上,钻入脖子,转眼间,屋内的温暖恍如已是另外一个世界。天地间,一片苍茫,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半空中,已经洋洋洒洒地飘起了鹅毛大雪。 一九九七年的第一场大雪,来了。 “钦儿,晚上记得早点回来吃饭啊。” “哦,知道了。” 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哆嗦之后,我紧了紧大衣领子,在外婆的叮咛嘱咐声中,关上家门,和三哥一起并肩走进了漫天的风雪当中。 桑塔纳轿车跟在身后几米处缓缓开动着。 我们并没有上车,三哥说,想和我一起走走。 但一路以来,我们却都没有说话,陪伴我们的唯有车轮碾过雪地的细响,和耳旁一阵接着一阵呼啸而过的寒风。 三哥显得心事重重,他不开口,我也只能忐忑不安地等着,不敢说话。不祥的感觉越来越强烈,潜意识里,我甚至希望这条路能够就这样一直沉默下去,直到天荒地老,谁都不要说出那件事情。 “小钦,有件事情,我考虑了很久,决定还是先告诉你好一些。” 三哥突然响起的说话声,打破了沉默与忐忑,也打破了我天真而荒谬的幻想。扭头看去,朔风中,三哥似乎也不堪抵挡这刺骨的冰寒,紧了紧自己的领口。 努力咽了咽口水,想要说点什么,却发现喉咙里面干燥得几乎连一个字都吐不出来。冰凉的空气吹入张开的口腔中,传来了阵阵的苦涩。 “三哥,是不是向志伟回来了?” 勉强挤出来的话传到自己耳中,嘶哑虚弱到连自己都觉得陌生。 三哥停下脚步,足足盯着我看了三四秒,眼神里带着某种奇怪的怜悯,极度缓慢地点了下头。然后,他再次把手搭在了我的肩膀上,搂着我继续前行。另外一只手则插入裤兜内,掏出了一包烟。 就在这一瞬间,我突然停下了脚步,就像是被点中了穴道一般,整个身体变得僵硬,却又软绵绵轻飘飘的不着边际,脑海中没有任何念头,也没有任何想法,只是空白一片。 因为,当三哥一手搂着我,一手掏烟的时候,他的上衣底部因为这些动作而被掀开,露出了一件藏在腰间的东西。 而这样东西带给我的震撼,甚至让我没有意识到三哥正递到了我面前的那根香烟。 那是一把在手柄处被磨掉了少许黑漆,略微显得有些老旧,却依旧带着令人不寒而栗的金属质感的制式军用黑星手枪。 我不是没有见过枪。 和大脑壳的那一次斗殴,大脑壳一方被险儿砍成重伤的那个陌生人,手里就拎着一把锯断了枪管的猎枪。之后,我们跑路去将军的地盘,期间在明哥的身上,我也见过一把枪。 我也不是第一次见到这把枪。 曾经有一次,三哥去县城和一位同样也颇有实力的大哥谈盘子,我非要跟去,在三哥手下那位叫作癫子的男子身上,我就见到过这把枪。 但我从来没有见过三哥带这把枪,也没有见过三哥带任何一把枪,连刀都没有见过。 三哥自己曾经亲口给我说过,出来混,靠的是头脑和胆魄。刀枪都是凶器,所谓凶器,皆为不祥之兆。那些常年在身上带刀带枪来壮胆的人,要不就是横尸街头,要不就是牢底坐穿。就算侥幸躲过了,也成不了大器。 所以,三哥几乎从来不带。 他这个人本身,就已经是他立足于江湖道的最大利器和资本。 但是今天,他却带了。 带的还不是普通小流子们用的钢珠枪或者低劣的改装仿制枪,而是真正能够一击致命的黑星手枪。 这段时间以来,我听过一些传闻。 虽然三哥他们始终都守口如瓶,不曾给我们透漏过一星半点的内幕消息。但是武晟和袁伟两人毕竟已经正式跟着三哥了,就算还远远谈不上核心成员,至少也算是外围。 闲聊时,通过他们两个的口中,我知道三哥最近都在忙一件大事,而这件事情,据说很有可能和黄皮有些许关联。具体是什么关联,继续细问,武晟、袁伟也就不清楚了。 第36章 风雪漫天(2) 黄皮是向志伟的师傅,黄皮和三哥之间早就已经明争暗斗了几十年,而好死不死,向志伟居然又恰巧在这种紧要关头回到了九镇。最关键的是,此时此刻,向来都是最看不起带刀枪的三哥身上,破天荒带上了枪。 三哥想要干什么?又或者是三哥他在防备着什么?这一切的一切,又到底在预示着什么? 无数的念头在我脑海中飞快闪过,看似繁杂却又渐渐组合在了一起,形成了某种我说不出却又感受得到的轨迹。 在此之前,我以为和大脑壳摆场时的那种慌乱和恐惧,到了我今生所能体会到的最大程度。 可现在我明白了,那不是慌乱,也不算恐惧。与此时此刻我正在承受的这些感觉比较起来,那一天,我所感受到的最多也只是紧张和胆怯而已。 那一晚,我的心一直都在狂跳不止,好像要跳出胸膛。而现在,我的心根本就不跳了,只有一种锥心的冰寒,静止得像是已经死亡。朔风再烈,也不过是吹冷我裸露的皮肤,可这种冰寒却足以冻僵我的魂魄,让我所有的勇气从每一处毛孔中散发出来。 原来,这才是真正的恐惧! “小钦,来,先抽一支烟。莫太紧张了,你先听我把话说完。江湖路,腥风血雨,见多了也就是这么回事。” 三哥镇定沉着的话语声,将我从恐惧的深渊拉回了现实。 又是一阵寒风吹过,浑身上下,本就不曾消散的鸡皮疙瘩,更是一层接着一层地涌现。我伸出手,接过三哥递到跟前的香烟,掏出火机,想要点燃,却发现自己无论如何都刮不动指尖那个小小的齿轮。 “嚓”地一声,火苗从三哥的手掌串起,伸到了我的面前,低下头去,深深吸了一口,浓烈的烟草味道顺着口腔进入肺部,令我的大脑一阵晕眩。捂着嘴,我剧烈地咳嗽了起来。 无数细小的烟丝从指缝间飘出,迷住了我的双眼。晕晕乎乎中,耳边传来了三哥的话声: “今天中午,黄皮找到了我。没有说其他的,就是希望可以放向志伟一马。向志伟出去躲了这么长时间,在外头也受了不少的罪。乡下家里还有父母和一个弟弟,想回家一起过个年。现在你们几兄弟的名气也越来越大,黄皮他希望我给你们说说,以前的恩怨就让它过去,险儿的事就这么算了,不要再搞。这是向志伟托黄皮带来的一万块钱,你先帮险儿拿着。” 说着,三哥拿出了一个很厚的牛皮信封,递向了我。 “小钦,你们这段时间过得也蛮好的,天天上上课,谈谈爱,打打球。要是实在不想搞就算了,也不要觉得有什么丢人。虽然你们都拜了我当大哥,武晟和袁伟也跟着我混了。但你们其他四个人毕竟都还是学生,不是正儿八经跑社会的,没有人会说什么。再说,向志伟反正也出了这么多钱,也不算是没有给交代。今后你们就安安心心地读书,过两年考个好大学,这样不是挺好吗?我刚刚看见你外婆,三哥心里就觉得很不舒服。小钦,三哥不想害你。三哥也怕你外婆今后怪我。听三哥一句,把钱拿了,就这么算了吧,不要再搞了。” 三哥搭在我的肩膀上的手,突然异常用力地抓紧了,隔着厚厚的棉衣,都让我觉得有点疼。 我抬起头来,呆呆地面对着三哥万分期待的眼神。 突然之间,年少的我敏感地意识到:也许这是我胡钦此生中的最后一次机会了。只要我可以不顾所谓的兄弟感情,江湖道义,只要我轻轻地张开嘴,说出一句顺从三哥的话。那么,片刻之前,让我恐惧的这一切,我都可以彻底摆脱掉。 今后我就可以安安心心每天陪着外婆看电视,牵着君的手散步,天天看见她们脸上的微笑。两年后,也许我可以考上一个不错的大学,找一份不错的工作,与君结婚,然后,一直到老。 而且,我相信险儿,小二爷、地儿、袁伟、武晟、三哥,他们每一个人都不会怪我。漫长的人生路里,我们还是可以在一起玩,一起喝酒。我们还是会成为很好的朋友。 但是,再也不会有如今这种生死与共,祸福同依的激情和热血了。 我过不了自己这一关。 神人山的星空下,我答应过险儿,我会铁他,我会为他去死,我一定会帮他报仇,而且我又亲口地说服了其他的兄弟。 打懂事以来,没有人相信过我,更没有人尊重过我。曾几何时,我是多么地渴望这一切。 现在,我都得到了,好不容易,我终于得到了这些人毫无保留的尊重和信任。在我的身前身后,甚至还有了一批对我崇拜到五体投地的少年人。 这些人和我一起走过了那么长的路,我又欠下这些人那么多,难道,现在我又要亲手摧毁这一切吗?就像是亲手摧毁一个易碎的玻璃瓶? 不,远远不会有这么简单。 所有的这一切,于我而言,绝对不是一个廉价的玻璃瓶。他们或者它们的存在,就是我生命意义之所在,甚至远比我的生命更加珍贵。 我舍不得,我也退不了。 想到这里,片刻前,从身体里面消失殆尽的勇气又奇迹般回到了我的体内,吸尽最后一口烟,手指一弹,烟蒂被远远抛到了道路边上的雪地。再次看向三哥的时候,我的目光已经变得平静而坦然。 对着三哥一笑,我说: “三哥,我晓得你的意思。谢谢你三哥!真的谢谢你!这笔钱,我先拿着,我回去了一定会尽全力给险儿说。但是,三哥,我不保证,我也不知道。你明白险儿这个人的,他不会放过向志伟。万一他一定要报仇,我也一定会铁他。兄弟这两个字,三哥,你懂的!” 三哥的手上再也没有了温暖和安慰,僵直得像是五根钢叉一般的手抓住了我的肩膀。 就在这片洁白而苍茫的雪地里,我们兄弟二人相对而立,对视了很久很久,三哥双眼中满满的期待与真诚一丝接着一丝消退,从起初的失望和无奈,变成了令我几乎不忍直视的爱惜与怜悯,就好像做出这个决定的不是我,而是他本人。 在沉默中,我倔强而坚定地对抗着,直到最后,三哥的双眸再也不带丝毫情感,化成了两个深不可测的黑洞。 “我懂的,我也知道说服你们的可能不大,要搞你们就搞吧。三哥只希望,再也没有回头路的时候,你不要像三哥一样后悔。跻身江湖内,便是薄命人。等到了那一天,小钦,你记着,三哥今天已经帮你做了该做的了。” 三哥的语气里带着前所未有的深刻感情,说完之后,他将那包钱往我怀里一揣,松开了始终搂着我的那只手,扭头走向了身后的汽车,脚步刚动,却又停下,回过头来,说: “这些天你们几个好好商量下,给我一个回答。到时候,我再具体给你们安排一切。绝对不许自己动手!你们都是跟着我混的,你们要搞,我就要帮。听到没有?” “好的,三哥,我知道了。你放心。” 三哥拍了拍我的肩,对我微微一笑,转身而去。 刹那之间,看着三哥离去的背影,我莫名其妙就有了一种感觉,觉得三哥好像突然变成了一个已经经历了太长岁月,见过了太多离合的老人,疲惫而又意兴萧索。 寒风中,飘来了三哥最后的叮咛: “还有,你尽量给险儿说说吧,马上要过年了。如果可能的话等过完年后再说吧。让我们大家都可以过个好年。” 和三哥分别后,我心口闷得像是压着一坨铅块。不知为何,我就想起了几个月前和大脑壳摆场完后,坐车逃离九镇的那个夜晚。 一片连着一片的鹅毛大雪,迷蒙了我寻路的双眼,就像那一晚车灯前方,无边无际的黑暗。 天阴得仿佛就要塌下来,雪越下越大,大雪让这个世界都变成了一片混沌,没有黑白,没有是非。看不见来路,也找不到归期…… 第37章 险儿和义色的爱好 九镇有一副非常古老的对联。 上联:黑铁落红炉,打短钉,钉长船,游南北。 下联:弯竹剖直篾,扎圆箍,箍扁通,装东西。 上联说的是铁匠,下联讲的是篾匠。 整个九镇十八乡,最好的篾匠就住在险儿家的隔壁。篾匠姓高,从清朝开始,祖传五代的手艺,代代相传,延续至今。 从国民党时代开始,高篾匠的爸爸就帮险儿的爷爷做事,新中国成立之后,两家又成为了一墙之隔的邻居。因此,两家之间走得极近,堪称世交。 从小高篾匠看着险儿长大,险儿称呼高篾匠为“幺爸”。 高篾匠是苗族人,个子不高,有些衰老,整日穿件灰扑扑的衣服,属于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那种,放在人群中,根本就认不出来。 但是高篾匠工作的时候,很帅。 一把黑黢黢并不打眼的尺许弯刀,握在他的手上,如同行云流水般挥洒而下,或粗或细,或曲或直,无论面前是长达数米的毛竹,还是短若牙签的篾条,在竹屑飘飞中,总是能在极短的时间之内切割出他想要的形状。 对于自己赖以生存的这门手艺,高篾匠的每招每式,都已磨炼到了颇具观赏性并堪称为艺术的程度。所以,从我们小时候开始,只要没事,我们就喜欢去看高篾匠剖篾,我们都想学,但是却没有一个人学过。因为,家里的长辈都给我们说过,这是没出息的行当,读书才是出人头地的唯一正途。 险儿也不例外,他喊了几十年的幺爸,但是幺爸的手艺,他之前也是根本不屑一顾的。 但从烧伤之后不久的某天开始,不知为何,险儿突然改变了。 只要有空,他就安安静静地待在他幺爸那里,陪着他幺爸一起剖篾,完全不觉得无聊,而且每天花的工夫还越来越多。 直到有一天,我们实在忍不住了追问险儿,他这才说出了原委。 原来,险儿在练刀。 四五米长的竹条,一刀下去从头到尾,要把几毫米厚的竹皮剥落下来,不是谁可以做到这个程度。他的手一定要很快,很稳,也很准。 险儿要复仇,复仇就要动刀,动刀就有可能见生死,他不希望到时候死的那个人是他自己。 所以,这几个月以来,他一直都在苦练。 那天也不例外,我找到险儿的时候,他正在高篾匠家的堂屋内,心无旁骛地剖着一根三米多长的篾条,就连我走到了他的面前,他都没有发现。 我静静地观察着险儿的一切动作。 险儿的手已经变得很稳,掌心和十根指头上都开始出现了一层明显的茧子,带着无数锋利竹丝的篾条已经对他的双手构不成任何伤害。左手中每一次篾条的抽动,他右手的刀也会随之发生细微的变化,简单而精准,毫不拖泥带水,更不反刀。篾条已经剖了一半,虽然还远远比不上高篾匠一刀就是一条,神乎其技般的速度,但那根篾条上被剖下来的竹皮也算是厚薄均匀,至少从我这个外行眼中看起来,差不多已是完美。 看着眼前这一切,我的心情万般复杂。 一个人如果可以为了一个目标,把一件自己并不爱好,也不需要去做的事情做到这样专注的程度。那么,他想要的那个目标,只怕是任何事都阻止不了的。 暗暗叹了一口气,我知道,自己答应过三哥会尽力劝险儿的承诺,只怕是做不到了。 “唰——” 整根篾条终于全部剖完,险儿捡起地上的竹皮,从头到尾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之后,嘴角一扯,露出了一丝好看的笑容,站起身来,刚想伸个懒腰,发现了站在一旁的我。 “咦,胡钦,你怎么在这里,什么时候来的?” “来了半天了。” “那你喊我唦。” “你刀法不行,我怕吓到你了,你一刀把自己砍成太监。” “靠!不是我险哥吹牛皮,而今我想砍你的卵子就不会砍到你的毛。试不试?” “险儿,告诉你个事。” “怎么了?” “向志伟回来了。” 话还没有落音,险儿脸上原本笑嘻嘻的表情一下消失无踪,两眼睁大,盯着我足足看了好几秒,在确定我不是和他开玩笑之后,他的表情变回了平日里那种冷漠到像是戴了一张面具的样子,头一低,从地上捡起了一根还没有剖皮的篾条,淡淡回答了一句: “哦,那就好。” 看着险儿的样子,我不寒而栗。 我宁愿他在听到消息之后,手舞足蹈地破口大骂,或是大吼大叫往外冲想和向志伟去拼命。 激动的情绪终究会平复,平复下来,人就会变得很累,人一累,就很难做出什么翻天覆地的祸事出来。 但是险儿没有。 他冷静得像是与自己完全没有关系,又摆出了这样一副令人完全摸不透深浅的表情出来。 冷静是无法平复的,就像是仇恨。 所以,滔天的大事,往往都只有冷静的人才能做得出来。 险儿,他到底要做什么? 我蹲下去,蹲在了险儿的面前,摁住了他又准备开始剖竹的双手。险儿的脑袋始终低垂着,不肯与我对视,直到我再三摇晃了他几次,他才抬起了头来。 “险儿,你想怎么办?” 险儿看着我,轻轻挪开了我抓着他的手掌。 他的眼神中没有任何情感波动,空洞而麻木。没有人可以面对这样的眼神,我也不能例外。因为,这种眼神本就不该属于一个具有鲜活生命力的人,只有在最可怕的噩梦里,那些来自修罗地狱的邪魔才能拥有这样的眼神。 这种眼神,可以吞噬一切,它代表的,只是死亡。 我移开了自己的目光,耳边传来了险儿极为轻柔的话语: “杀了他。” 杀向志伟,并不是险儿第一次这么说了。 在医院里,在神人山顶,他都说过,说的义愤填膺,斩钉截铁。但从来没有一次,像是今天这样震撼我。我几乎是有些乞求般地看着险儿,他笑了起来,笑着对我说: “你说呢?胡钦,等了这么久,你说我该怎么办?” 险儿貌似轻松地反问,让我无言可对。良久过后,我异常艰难地吐出一口气,再一次抓住了他的双手: “再等等吧。既然已经等了这么久,不在乎最后几天了。马上就要过年了,三哥说,让我们大家都快快乐乐地过个好年。” 险儿微微一动,想把手掌抽出去,我却更加用力将他抓紧。 “我不想再等了,胡钦,你不明白。等比死还磨人。你和三哥都放心,这件事,你们真的不需要插手,好好过年,我自己可以办好的。” 一股愤怒从我心底涌了出来,一瞬间,我几乎是用尽全力捏住了险儿的手掌,剧痛之下,险儿脸上出现了吃惊的表情。 “险儿,我们只是想过个好年。没有人说不帮你,没有人说让你一个人。你还要拖我们所有人都陪你。你凭什么?” 险儿目瞪口呆地望着我,默默无语,表情极为复杂。良久过后,他低下头去,左脚不停地碾压着地板上的半截烟蒂,又过了一会儿,他抬起了头: “好吧,我等等吧。我欠你的,我也答应过三哥,听你们的,那就过完年吧。” 一块巨大的石头,掉了下来。 我双手一松,这才发现,险儿的十根手指都已经被我捏得毫无血色,青白一片。 “呐,这是向志伟托三哥给你的一笔钱,说是想和你和解。你自己拿着吧!”我把牛皮信封递了过去。 险儿一边甩动着被捏麻的双手,一边瞟了我手里的牛皮信封一眼,没有丝毫伸手要接的意思: “你给三哥吧,上次和大脑壳摆场,我砍的那个市里人,三哥不是帮我赔了一笔钱吗?就当是我还给他的吧。” 说完,他低头捡起篾条,一刀削了下去,在漫空飞舞的竹屑中,我听见险儿说: “你也给三哥说下,我和他在医院就说过了的,我想要的,并不是钱!” 那一天,告别险儿之后,我又分别找到其他几个人,告诉了他们,听完之后,没有人退缩,但所有人的脸上,无一例外,都盖起了一层厚厚的阴霾。 做完一切,回到家里,已经是傍晚。吃了晚饭,又去三哥家里找他。非常幸运,他刚好也在家,端着一碗饭,坐在火炉边上,正在看每天六点半的电视动画档。我还清楚记得,那一天播放的是一部叫做《天空战记》的日本动画。 直到如今坐在电脑前面的这一刻,我都始终无法了解三哥为什么会有这样两个很奇特的爱好。因为,这实在不是他这样的人所应该拥有的爱好。 从我记事以来,印象中的三哥就爱看各种各样的武侠小说和各种各样的动画片。 而且他和很多人都还不同,大多数的人通常都可能只是爱看某个特定作者的小说或者某个特定类型的动画。但是三哥却没有任何的固定选择,他兴趣广泛。从古龙到金庸,从名家到冒牌,从《花仙子》到《变形金刚》,从《白雪公主》到《大闹天宫》,古今中外,三教九流,只要是武侠小说和动画片,他都看,他都爱。 基本上,在我这一生当中,他可以说是我所见过的,看过武侠和动画最多的人。 事后多年,我把三哥的这个奇怪爱好说给一位同样热爱动画的女孩听,那个女孩告诉我说: “这个人很可怜,因为,在他的心底,肯定一直都有着一些美丽而又无法实现的梦。” 到后面的饭厅与三哥的家人打过招呼之后,我回到客厅,在三哥的身边坐了下来。 “三哥,我和险儿他们都谈过了。” “哦?”三哥一边嚼着一块肉,一边含糊不清的哼了一声。 “会出大事,我们都决定要搞了。” 三哥停下了咀嚼,默默点了下头: “等过年吗?” “等。险儿说他答应过你,会听你的话。” “嗯。” “三哥,要不这次你别出手了,我们自己的事,自己办吧。你也安安心心过个好年。” 三哥端着碗,望着前方的电视一动不动,荧屏上的光打在他的脸上,闪烁不定,好像没有听到我的说话。好久之后,他低下头吃了口菜,慢慢地吞咽下去后,才目不斜视地缓缓说道: “你是怕拖我下水?” “我……” “小钦,要不这样,你不搞,我也不搞?” 我看着三哥,心中感动万分。我当险儿是兄弟,一心想着去帮他,而三哥又何尝不是当我是弟弟,用他的方式想着帮我呢。 “哈哈哈,小钦,你不用为难了,我明白你,你也要明白我。这件事,我不出来。你们自己搞不定的。算了,我想想,过完年再仔细给你们说吧。” “三哥,这是险儿的钱,他不肯要。他说这笔钱,上次和大脑壳摆场的时候,你已经帮他给市里的那个人出医药费了。这是你的钱。三哥,你收下吧,他心里也舒服些。” 三哥还是盯着电视,不说话,也不看我,只是用手中的筷子点点了身边茶几,示意我把钱放下。 看到三哥似乎没有了继续谈下去的兴致,我放下钱后,站了起来: “那三哥,没有什么事的话,我就先回去了啊?” “啊,回去吧。在家里听话些,莫要和你外婆顶嘴,好好的和家人一起过个好年吧。其他事情,我会安排,你安安心心的,不用想太多。” 走出三哥家门口的那一刻,我听见了电视里面正在播放的一段对白: “一平,你说我们打败了因陀罗之后,慧明大师会醒过来。生活会再一次的变得美好,世界会恢复和平吗?” “当然,良马。只要我们打败了因陀罗,救回了慧明大师。我们就可以回到以前平静美好的生活的,加油吧!良马。” 《天空战记》只是一部美好而积极的动画,而我们兄弟却活在无比残酷的现实里。龙王良马与天王一平不用考虑凡人的疾苦,我们却必须要承担自己行为所带来的后果。 打败了因陀罗,他们可以找回逝去的平静。 而打败了向志伟,我们还能回到过去的生活吗? 还是我们将会变成下一个向志伟,等待着像他一样的结局。 我想,我应该得不到一平的结局,因为,我也没有一平的信心。 第38章 百姓过年,江湖过关 年关,越来越近了。 家家户户的门前都贴起了各种喜庆的对联,辛劳了一年的成年人麻木而疲惫的脸上浮现出难得的轻松笑容,小孩子也都欢天喜地地穿上了新衣裳,得到了新玩具。古老的九镇上人来人往,喜气洋洋,焕发出了少见的勃勃生机。农贸市场、十字路口和供销社等繁华地段更是摩肩擦踵,迎来了一年当中生意最好的时节,往日里为了一点小钱吵架扯皮的事情也鲜有发生了,毕竟在这个时刻,大家都图个和和气气,团团圆圆。 可每到年关前后,与平常百姓们完全相反的是,江湖中人的日子却难熬了起来。 身负血债,外出躲灾的,孤苦伶仃漂泊了一年之后,依旧只能蜷缩在某个小旅馆阴暗逼仄的房间内,望着万家烟火,在对故土亲人的思念中,喝下手中那杯冷酒。 平日里呼朋引伴,花钱如流水的,此时再也没有了对酒当歌的心情,整日愁眉苦脸考虑着该怎么去应付那笔即将上门追讨的高利贷。 花天酒地,流连花丛的,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有三百六十四天夜夜洞房,但在这普天同庆,人好月圆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身边并没有一个陪伴的女人。夜夜狂欢,最终剩下的只有刻骨孤独。 威风八面,呼啸街头的,回到破落的家里,看着日益衰老的父母,摸摸口袋,除了一包皱巴巴的香烟和满身刀疤之外,只剩下了满腹的落寞与愧疚。 就连平日里极少见到的警察们,也纷纷穿戴整齐出现在了九镇的大街小巷。打着官腔,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一丝不苟履行起了自己的职责。随之而来,几乎是一夜之间,街面上三五成群,到处可见的小混混们躲的躲,跑的跑,抓的抓,突然就少了一大半。 这一切,就是江湖中人口中那句带着无数心酸的老话:百姓过年,江湖过关。 只不过,凡事都有例外。 在这个世界上,从来都不曾有过公平,规则永远都只能限定那些遵守规则的人,而极少数站在食物链最顶端,强大到足以制定规则的强者们,却已经展开了新一轮的权力游戏。 就在无权无势的小流子们纷纷闻风而逃的年关头,九镇江湖一片风平浪静的表象背后,隐藏已久的暗流,骤然涌动了起来。 农历腊月二十七,距离大年三十的倒数第三天,我听见了一个很奇怪的消息,告诉我这个消息的人是小二爷。 小二爷有个本家叔叔,比他大个七八岁的样子,初中读完之后就辍学了,当年还没有驾校这个概念,跟了个老师傅学开车,刚开始跑长途客运,学了几年,驾驶技术成熟之后,家里人筹钱给他买了辆东风大卡,做起了个体货运,专门帮九镇十八乡的林场沙场等单位送货拖货。 九镇附近有一个叫作虹桥乡的地方,那里高山林立,盛产石灰岩和温泉,是个泡澡的好去处,也是九镇地区最大的水泥厂所在地。前不久,小二爷的堂叔和虹桥水泥厂签订了一个长期合作合同,专门替虹桥水泥厂拖货,发到全市各地。 比起运送木材、生猪这些货物,水泥厂给的报酬虽然不算最高,但也不低,而且胜在稳定,不用自己到处揽活,每个月都会有一笔固定的收入。所以,小二爷的堂叔很高兴,做起事来也很尽职。加上到了年底,水泥厂的厂长说表现好的话会适当发点奖金,堂叔也就越发加班加点,努力工作了起来。 今天早上的那批货本来不是由小二爷的堂叔去发,但原本应该发货的那个司机,头一天晚上儿子从外地读书回来过年了,一时高兴之下多喝了点酒,醒来之后都还头昏脑涨,开不得车,只能找人顶班。水泥厂老板一个电话打给了小二爷的堂叔,堂叔横竖没事干,就二话不说接了下来。 货是发到我们市下属的另外一个县城,从九镇到那里,一路都是国道,过年了,车也不多,通畅的话,应该一个上午就能来回。 但是小二爷堂叔一大早出门,全家人一直等到了快要吃晚饭的时候,都还没有看见堂叔的踪影,家人还认为他有可能是在路上车坏了,或者是在那边吃了晚饭再回,这都是之前常有的情况。 可万万没想到,傍晚时分,水泥厂的一位副厂长却火烧火燎地找到了家里来。 原来,这次收货方是新合作的,需求量比较多,水泥厂的厂长亲自陪同送货。但整整一天了,不管是人还是货都根本没有送到,那边的收货方打电话到水泥厂催货,水泥厂这才过来找人。 堂叔的年纪虽不大,可做事向来都很稳重谨慎,有责任感,从来不会乱来,送完货了在当地玩一下再回这有可能,但绝对不会连正事都不做,就消失无踪。更何况,还有厂长亲自坐镇。 直到这时,堂叔家人才意识到,堂叔也许是出事了。 没想到,当一家人呼天抢地地准备和水泥厂副厂长一起出门报警的时候,堂叔却突然推开家门,鼻青脸肿地走了进来。 一番细说之下,大家才知道,堂叔确实是出事了。 虹桥水泥厂位于几座石灰岩质的深山里面,只有一条专门开辟的七八里长的简易公路联结着水泥厂和国道。简易公路大概六七米宽,两旁都是高耸入云的树林,遮天蔽日的,就算是白天行驶都要开灯。而且平日里,除了林子里面的鸟叫兽鸣和偶尔拖货的卡车响动之外,几乎没有外人行走,极为偏僻静谧。 这样的道路,如果是外人初次到此,难免有些心惊胆战。 但小二爷的堂叔并不觉得有什么大惊小怪,这里的山中并没有任何猛兽,九十年代初期打击车匪路霸的运动之后,抢匪也几乎是消失无踪,再加上天天来回不知道多少次,连小小的擦碰都从来没有发生过,路况早就已经摸得比自己家还熟了。 于是,一大早,天刚麻麻亮的时候,堂叔就在厂里把货装上,带着厂长一起上了这条路。 没想到,才开出几分钟,意外的事故就发生了。 本就狭窄的路面上不知道什么时候,横着停放了两辆面包车,将路面彻底堵死。两辆车子都还打着火,但远远看去,车上却好像没有一个人。 堂叔把车开到跟前,鸣了几声笛,也根本没有反应,只得将车停了下来。车刚停下,还没等堂叔和厂长反应过来怎么回事时,两边茂密的树林里面就呼啦啦冲出了七八个人,手里不是刀就是枪,个个都拎着家伙。 当时,堂叔和厂长都吓坏了,厂长让堂叔不要开车门。但当一个男子把黑洞洞的枪管隔着车窗玻璃对准堂叔的时候,堂叔还是本能地违背了厂长命令。 接下来,堂叔被人殴打威胁了一番之后,就和厂长被分别戴上头罩,押上了两辆面包车。 堂叔以为自己死定了,没想到七弯八拐不知走了多久之后,那帮人带着他来到了一个仓库,对他不打不骂,甚至还和和气气地喊他吃了一顿并不算差的饭菜,没有半点为难。 就这样又过了几个小时,消失已久的厂长垂头丧气地出现了,招呼堂叔一起开着卡车回到了九镇。只是,车上的货物却不见了踪影。 这是一个虽然有些惊险却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故事,不能说常见,但和江湖中那些真正的腥风血雨比起来,这个故事实在是不值一提。茶余饭后,当个谈资提起了,大家聊一聊,感叹一下世道人心可以,但是完全没有必要让小二爷一脸紧张地专门跑到我家里来给我转述一遍。 原来,当堂叔给家人讲述这件事情的时候,小二爷也在场。今天傍晚,在堂叔回家之前,他接到了堂叔父母的电话邀请,原本是准备帮着一起去找人的。 所以,堂叔回来之后,小二爷也就亲耳听见了所有的一切。 真正让小二爷感到蹊跷的地方在于,当堂叔说完之后,众多家人义愤填膺纷纷表示要去报警的时候,却被堂叔阻止了。 堂叔虽不是一个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吃刀口饭的流子,但常年孤身一人,全国各地跑长途的司机,胆子通常都不会太小。无缘无故被人欺负了,谁都不会善罢甘休。 所以,堂叔的表现引起了所有家人的怀疑,大家纷纷询问堂叔,是不是知道干这件事情的人是谁。 堂叔始终不愿意说,实在逼急了之后,堂叔这才非常隐晦地说出了一个细节。 堂叔说,在那帮人刚刚出现,开始殴打威胁他和厂长的时候,他已经吓得不行了,只顾抱着头,完全顾不上去留意行凶人的样子,但是他听见了厂长在卡车另一边和某个人说的几句话。 厂长说: “癫子大哥,癫子大哥,你要搞什么,搞什么,哎呀……” “唐厂长,你莫怕,不调皮就没得事。平时请你请不动,今天大哥专门交代我跑一趟,无论如何找你去坐一下,喝杯茶。” “癫子大哥,不是我不给三哥面子。主要是那边的人我也没得办法啊,黄皮不肯放手啊。” 最后,堂叔还主动说出了一个很奇怪的地方,回来的路上,被吓得不轻的堂叔问厂长会不会出什么事,要不要报警,真要有什么事的话,他不想再干了。 厂长劝住了堂叔,厂长虽然有些无奈却又很坚定地告诉堂叔,不会再有什么事了,就算有事,也不会是他们有事。 当堂叔讲完这一切,全家人都陷入了沉默,没有人再提报警的事情。因为,在堂叔的话里面,出现了几个名字,而这些名字背后代表的势力,每一个都是堂叔家绝对惹不起,也不能去惹的。 “胡钦,三哥和黄皮之间,是不是还有什么事,我们不知道的?你有没有听到过什么?这个事看起来,应该是三哥他们做的没错了。这个时候,三哥又答应我们帮险儿办向志伟,你不觉得有些凑巧吗?” 这是最后,小二爷给我说的一句话。 这句话让我回忆起了一个之前从来没有注意过的细节。 那是在我刚回九镇的夏天,我跟着三哥一起去吃的第一顿饭,在包厢里面曾经有一个极为大方的瘦子给了我几百元零花钱,我记得那个人好像也是一个水泥厂的厂长,姓唐。 当时的我隐隐约约察觉到了一些不对头。 但是,我并没有告诉小二爷,我什么都没说。 因为,我相信三哥,我相信,我的哥哥不会害我们。 有他在,再大的风雪,他也会替我们扛着。 小二爷走后,也许是大意,也许是逃避,总之,我并没有继续深想。陪家里人看了会儿电视,就上床睡觉了。今天听到的这个惊心动魄的故事并不是发生在我和我的家人身上,也不是发生在小二爷、险儿这些兄弟的身上,可以说,它和我几乎没有太大的关系。 所以,这一觉我睡得很安稳。 让我大吃一惊的是,第二天早上,我刚起床没多久,却听见了一个发生在我在乎的人身上的意外。 癫子被人打了,三哥的游戏厅,也被人砸了。 第39章 硝烟的味道 三哥名下有一个游戏机室,前前后后好像差不多已经开了十来年,有一百多个平方,几十台机子,在全九镇来说,规模不算最大,生意也不算最好。对于现如今三哥的身家而言,所能创造的利益也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不知道什么原因,三哥却一直维持着这家游戏室的运营,这么多年了,也没有抛弃,虽然现在三哥把这家游戏室交给了癫子的老婆来管理,但隔三差五的,他和明哥几个人百忙之中都还会经常去游戏室里待一下。 听人说,这是三哥人生当中的第一笔生意。 据说,很多年前,为了开这家店子,三哥是拼了自己的小命,九死一生之后才好不容易换来的。而且,还听说,在三哥真正坐大之前,帮三哥打理这家游戏室的并不是癫子的老婆,那个时候癫子都还没有结婚,而是另外一个叫雷什么的兄弟,是三哥非常亲近的人,好像这个人后来就是死在了这个游戏室里面。 所以,三哥对这家游戏室有着很深厚的感情。 这个年头,喜欢玩游戏机的,除了小孩子之外只有三种人,不是年轻人,就是小流子,要不就是老赌徒。所以,就像酒吧舞厅之类的地方一样,游戏机室也是非常容易发生打架冲突的地方。 但在我懂事以来的记忆中,三哥的这家店子里面从来没有发生过任何打架斗殴的事情,甚至有些时候,有些小痞子被仇家追不及了,只要他跑到这家店子里面,花点钱买几个币,就绝对不会再有人进来动他。 毕竟在九镇这片土地上,义色这两个字实在是太过响亮,敢在太岁头上动土的人,也实在是不多。 当然,我也听说过一个江湖传言,说多年之前,三哥的这家店子也曾经被别人砸过一次,砸店的人据说也是当年数一数二的大哥,就算是和现在的三哥对比起来,都只会更加厉害,而绝不逊色。 其实,对于这些传言,我不太相信。 九镇就这么大,三哥已经稳稳站在了最顶端的位置,还把持了这么多年。比他还厉害?那当年应该是什么样子,小小的九镇,东头一泡尿可以射到西头,哪里来的那么多风流人物?难道真的没有法律和警察吗? 我还是太年轻了。 我根本就不明白,世界上有着一些虽不显眼却始终被默默遵循的铁律。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江湖事,江湖了。 民不告,官不究。 庙小妖风大,池浅王八多。 这都是打不破的铁律。 所以,那一天所发生的事情给我好好地上了一课。 出事的时候,游戏室刚开门,还没正式营业,癫子正在吃粉。 九镇这片区域的传统早餐就是米粉,米粉不能用优质米,只能是糙米。优质米做出来的米粉太软易断,只有糙米做出来的才更筋道。就像是最美丽的花朵,往往都不是在温室里面培养出来的道理一样。 雪白的米粉放在开水中汆烫片刻,连汤带肉,浇上一瓢从头天晚上开始,小火熬制了整夜的牛肉浇头,洒上一点香葱。鲜红热辣的汤头,酥烂入味的牛肉,白粉绿葱,满室飘香,不用任何作料,就已是神仙都不换的人间美味。 牛肉粉最主要的就是那一锅浇头,做法繁杂,像“连碗吃”这样的名店都是各家有各家的秘方。 但好的味道不见得就一定只有名店才能做得出来,有些手巧的家庭主妇,自己做出来的,也未必没有风味。 癫子讨了一个好媳妇,他媳妇的手很巧,做的一手红烧牛肉的浇头,堪称绝品。 所以,癫子喜欢吃粉,几乎不在外面吃粉。 他只吃自己媳妇做出来的牛肉粉。 头天帮公司办妥了一件大事,癫子很高兴。 癫子并没有太大的雄心壮志。他知道一个人如果站在最高处,要承受多大的风雨,要付出多大的代价,要过着多么痛苦不堪的生活。他的身边,就有着这样的人。 从认识那个人开始,那个人选择的生活,癫子就没想过。哪怕是那个人主动找他换,他也不愿意。 他只需要眼前这种平淡而幸福的生活。 癫子知道,这一年来,他没有偷懒,也没有懈怠,他忠心耿耿地辅佐着那个站在最高处的男子。所以,今年他应该又能得到不错的回报,能够带着眼前这位正在弯腰洗碗的女人一起过个好年,能够让她觉得自己没有嫁错人。 活了这半辈子,癫子已经看透了,这些足够让他满足,他已经不能再有过多的要求。 想到这里,癫子低下头,又扒了一口碗里的米粉,唇齿之间,肉香满口,癫子的嘴角露出了一丝满意的笑容。 在笑容中,癫子看见几个年轻人走了进来。 今天还早,天气也很冷,一般这个时候,不会有人进来玩,玩游戏机的人通常都不是勤快的角色。不勤快的人,绝对不会在这个季节起这么早。 癫子有些奇怪,但他还是站了起来,一边起身,一边招呼着媳妇,准备迎客。 但是话一出口,癫子的嘴巴却紧紧闭了起来。 因为,他突然发现,那些年轻人他一个都不认识,九镇很小,游戏机室也并不算太多,大家的客户都是共享,玩来玩去也就那么一批人,就算不知道名字,看到人了也会面熟。 但这些人,却无一例外,癫子从来都没有见过。 更奇怪的是,这些人的手都反背在背后,目光也根本没有看身边的游戏机,而是死死地盯在他的身上,多年搏杀的经验让癫子瞬间明白了过来,这不是玩家的眼神,这是狼,凶猛的恶狼。 他大意了,太大意了。 这些年舒适的生活已经开始磨灭了癫子紧绷的意志,强大的靠山也软化了他的敏锐防备,居然让他忘记了,昨天他做过什么事?又得罪过什么人? 只是,在经过了这么多年的隐忍和潜伏之后,那个人真的决定要出手了吗? 难道,太平的日子已经彻底过去,腥风血雨在这一刻已经正式降临。 癫子的嘴角露出一丝难以觉察的苦笑,在耳边传来的媳妇诧异的询问声中,举起双手,将手中那碗滚烫的牛肉粉用力扔向了对面,转身跑往自己的妻子,嘴里爆发出了一声大吼: “走……” 刀光和尖叫在宁静的清晨响起。 和平多年的九镇,一丝硝烟的味道,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第40章 奇怪的陌生人 那帮人并没有动癫子已经吓到魂不附体的妻子,但是他们将癫子打得头破血流,住进了医院,并且将三哥的游戏机室彻底砸了个稀巴烂。 三哥有很多的产业,任何一样都比这个老旧逼仄的游戏室更加重要,真要让三哥伤筋动骨,怎么都不会选到这家游戏室,可这帮人却偏偏选择动这里。 种种一切只能证明,这帮人是刻意留了余地。 这并不算是一场真正的仇杀,而是一个警告,或者宣战。 一时之间,这个警告就传遍了九镇里里外外的每一个角落,整整几天之内,几乎所有人都在谈论着这件事。 那个所向披靡,从默默无闻中如同彗星般崛起,像是一根擎天之柱在九镇江湖的最高峰屹立了将近十年的男人,终于再次迎来了挑战。 巨大的暗流也正式喷薄而出,掀起了狂暴的旋涡,这次风暴过后,那个男人,他又会站在哪里? 告诉我这个消息的是贾义,他的家就住在三哥游戏室的附近,清晨那波巨大的吵闹并没有吵醒他。他没有看见事发的过程,但等他起来之后,他看见了面目全非的游戏室,也看见了游戏室外面的警车,以及正在和警察交涉的明哥。 听见消息之后,我本能的不太相信,但贾义的表情却又让我不得不信,何况还有昨天小二爷给我说的那件事情。 于是,震惊万分的我放下手边的一切,第一时间就跑到了对面的三哥家里,为了求证,也为了报信。 快过年了,向来忙得不了的三哥,这些天大部分时间也都待在家里,陪着家人。 我去的时候,本来以为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他有可能已经出门了,我也做好了去游戏室找他的准备。 没想到,三哥居然在家,他正在书房内和一个人谈话。 “三哥,出事了!” 在三哥家里,我向来自如得如同自己家一般,和坐在客厅的三哥家人打了招呼之后,顺着他们的指点,我飞快跑上了二楼,一边大喊着一边推开了三哥的书房大门。 两个人同时对我看了过来,意外之下,我呆呆地站在了门口。 正对着书房门,摆着两张单人沙发,三哥坐在那里,张着嘴,颇有些吃惊地看着我,显然,他对于我的突然到来和方才那句吓死人的话语,也感到有些吃惊。 三哥身边的另外一张沙发上,坐着另外一个我不曾见过的陌生成年男人。 一眼看去,很难分辨出这个男子的实际年龄,说他二三十岁也行,说他四五十岁也可以。他保养得非常之好,雅洁素净,穿着一件很普通的灰色夹克,留着小平头,但就是这极为平凡的装扮,在他的身上却穿出了一种非常利落,不苟言笑的味道。 这个人的脸上并没有出现像三哥那般惊讶的神情,甚至还带着一丝温和的笑意,就好像我的突然到来本就在他的意料之中,又好像尘世间已经没有了任何值得他去大惊小怪的事物。 只是在他一瞬不瞬,盯向我的眼神中,偶尔会有着一种奇怪的光芒闪过,那种味道极为复杂,让我很难一语说清,可我分明能够从里面体味到一丝丝骄矜的残忍,和居高临下的询问。但这无法言表的一切,却又因为此人良好的教养,而表现得不形于色。 仅仅是那么一个一瞬而过的照面,我的脑海中就无比清晰地浮现出了一个想法:这个人,绝对不是一个平凡人,甚至他的厉害程度,就连近在咫尺的三哥都被比了下去。这是一个我永远都不能去沾惹的大人物。在这个人的面前,我最好是规规矩矩,小心行事。 刹那之间,我的心跳开始加速,在三哥的家里,我头一次感受到了紧张和压抑的感觉。 “三,三哥,你有客人啊?” “哦,小钦,怎么了?这么急,出什么事了?” 听到我的说话,三哥脸上的神色也恢复了自如,那个男子则垂下眼帘,再不看我,径自端起面前的茶杯,喝了起来。 “三哥,刚刚贾义来找我了。他说,你的,你的游戏室好像……” 没等我把话说完,三哥就摆摆手,打断了我的话: “哦,这个事啊,我晓得了,不要紧。小钦,你先回去吧,我这里还有事,就不留你了。在家里陪父母好生过年啊。还有,麻烦你帮我把门关好一下。” 还有很多的疑惑与想法没有和三哥讲,但是看他的表情,却没有丝毫挽留的味道,而且屋内那个始终不曾开口说话的男人也确实让我觉得有些畏惧,略一犹豫之后,我只得安安静静退出书房,把门关了起来。 在门刚刚关闭的那一瞬间,透过木门,我听见里面三哥的说话声清晰传来: “没事,住我对面的一个小朋友,从小看着长大的,一直喊我哥哥,关系很好。哦,对了,杜哥,这个事你的意思怎么样?姓唐的那边我已经摆平了,不会再有什么问题,到时候铁明亲自做账,你放心。我这边的话,是不是还得麻烦你一下,看是你自己出面,还是找谁给九镇所里打个招呼,办事的时候方便一些。” 巨大的意外,让我停下了准备离去的脚步。 “三哥”“义色大哥”“姚哥”各种各样对三哥的尊称,我已经听得习以为常了。但是,我从来没有听过三哥喊另外一个人为“哥”。 何况,刚才那个男子的年纪,看起来也绝对不会比三哥更大。 这个人,到底是谁? 正在暗自疑惑的时候,一道浑厚中夹杂了些许慵懒的男中音从门内传到了我的耳中: “打招呼不碍事,但绝对不准闹大,莫惹麻烦。还有,账一定要记得做好,具体怎么办你自己看吧。” 下一秒钟,屋里传来了脚步走动的声音,不敢再听,我转身走下了楼梯。 第41章 烟花易冷 凌晨四点,我被妈妈从被子里面拉了起来,客厅里,已经摆好了一桌丰盛的年夜饭,饭桌的旁边,是家人们发自内心的幸福笑颜。 中国人过年,最重要的就是全家团聚在一起吃顿年饭,很多地方吃年夜饭的时间通常都会安排在中午或者晚上。 但九镇却有着一个极为独特的传统。 九镇的年饭是在大年三十的那天凌晨,太阳还没升起之前就开始吃。现如今,这个独特的习俗已经成为了来到九镇地区旅游的观光客们眼中难得的生活体验,没有人会注意到,这个风俗背后所代表的在这片古老而闭塞的土地上生活了几千年的人们,那世世代代留下来的卑微与心酸。 一重连着一重的大山将九镇阻隔在了繁华世界之外,自古以来,这里就是一个极度贫穷的地方,从来都没有真正的富裕过。 生活在这里的每一个人,无论他多么的勤劳,多么的努力,只要一天不曾走出这片土地,他就注定只能过上那勉强糊口,极为清贫也万分辛苦的生活。在这样的生活里,人们只能咬着牙根熬着,年复一年,越来越麻木,渐渐也就变得习惯起来。 只是,在这段漫长而痛苦的生命旅途里,人总有个旦夕祸福,生离死别之事,有些时候,事到临头逼得急了,为了生计,哪怕是再要强的人也难免会欠下各种各样或多或少或紧或缓的债务,需要找人救救急。 欠下了债,就一定要还,天经地义。 只可惜,在这样贫瘠荒芜的地方,就算有心要还,也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能力能够及时还得上债。一回还不了,两回还是还不了,次数多了,放债的人就一定会逼,而逼得太紧之后,欠钱的那个人也许就会外出躲躲。但再怎么躲,过年了,无论如何也都还是要回来和家人团聚一下的。就算家里再穷,就算平时顿顿吃的都是粗糠腌菜,到了过年的那一顿年夜饭,家里的主人也一定都会千方设百计在饭桌上弄上一点荤腥鱼肉的,为了喜庆,更为了回馈家人,同时,也是为了讨个来年的好兆头。 所以,讨债的人一般也都在过年的这个时候上门。 这个时候,大多数人都会在家,一找一个准。而相互间借钱的通常也都是三街四邻的熟人,别人来家里要钱了,一看你们全家还吃的挺丰盛,鱼啊肉的,应有尽有,却偏偏没有钱还债,于情于理,这都实在说不过。 于是,伟大的古人运用上了中华民族特有的圆通市侩的小聪明,想出了凌晨别人还在睡觉的时候,就开始吃年夜饭的方法,来躲掉这份尴尬。 天长日久,这个方法慢慢地就演变成了一种习俗,带着丝丝缕缕穿透了漫漫历史长河的辛酸无奈,流传至今。 曾几何时,一想到春节,我就会倍感激动,差不多每一年,我都翘首以盼,等待着春节的到来。 因为,这是我打小就已经养成的习惯。 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特别喜欢烟花。但那个时候家里条件差,每年能够让我开开心心放烟花的机会,也只有春节而已。 在银装素裹的雪地里,看着烟花从父亲兄长们的手中盛开,如此的灿烂,如此的美艳不可方物,就像是点燃了我童年时一个个美丽缥缈的梦。在五彩斑斓的烟花映照下,父辈们的身影成为了我心中勇敢成熟的象征,我无比热切地盼望着未来,什么时候自己才能像父辈兄长们一样,一手拿着点燃的香烟,一手举着漫天的烟火,挥洒自如。 今年,放烟花的重任终于落到了我的头上,但当我看着闪亮的焰火从我手中飞出,耳边传来了弟弟高兴的欢呼之时,我却猛然发现,自己居然没有丝毫的激动与兴奋。 不知从哪一天哪一刻开始,当初那种热切美丽的梦想在不知不觉之间,已经离我远去,再也找不回来。就连幼时曾经让我惊叹不已的璀璨烟火,也在岁月中渐渐失去了它美丽的痕迹。剩下的只有满心的疲惫和手上的一管火药,以及那美丽而短暂之后的一抹硝烟。 整个过年期间,我的心情都是极为忐忑,很不平静。尤其是父母对于我最近这段时间突然懂事恋家的表现感到满意,而一改以往的臭脸相对,整日和蔼可亲地对着我的时候,我的心就像是被什么东西在狠狠噬咬一样的倍感难受。我甚至都不敢过多地去接受他们的爱与关怀,因为,这种爱我不知道还可以拥有多久。每每想到这里,我就会更加感到痛苦和折磨。 在这种百味杂陈的煎熬中,我度日如年。 上帝总是公平的,他给予了你一些,势必就会夺取你的另一些。当我选择了享受刃冷情深的快意与激情之时,那我就已经注定失去了门掩黄昏的平淡和幸福。 这几天以来,我心底的不祥之感越来越重。三哥与险儿等到年后的约定,小二爷给我说的消息,三哥游戏机室被砸的事情,以及那个从未见过的陌生男子。所有的一切都那样可疑,就像是一块石头一样牢牢压在我的心底,我再蠢,也能感受到其中蕴含的危险和阴霾。 我知道这个年是一个要珍惜,要用心去过的年。 因为,过完这个年,必定会有一场巨大的风暴等待着我。而这场风暴的到来,也一定会改变包括我自己在内的很多人的生活。 或许它会给我们一些一直想要追求的东西,又或许,它会摧毁我们现在所拥有的一切,而照样得不到想要的未来。它究竟是好是坏,我猜想不出来,也不愿意去想,但它却时时刻刻出现在我的脑海中,纠缠着我,没有尽头。 就像一个独守空闺的妻子,等待着出门已久的丈夫,而这个丈夫却又是一位终日酗酒打人的暴徒。这一次,他喝醉了还是没有喝醉呢? 我就是那位妻子,除了提心吊胆地等待着结果来临,束手无策。 大年初一,九镇的家家户户早上一起来,打开门,都会点燃一挂鞭炮,迎接新一年的财神和好运气进门。 鞭炮炸完,新的一年也就正式开始了。 在新的一年,除了家人,我见到的第一个人就是三哥。 我们家刚刚接完财神不久,三哥就来了,带着熟悉的和善笑容。 看见三哥的那一瞬间,我猛然意识到,该来的终于来了。 既然如此,那就坦然面对吧。 下一秒钟,心中那块压抑已久的巨石突然消失不见,我感觉到了一阵毫无来由,却的的确确让我心安的轻松。 我安静地站起身,对着三哥笑了起来。 第42章 穿过皮囊的钢锥 三哥亲热地和我家人打过招呼,拜过年之后,以要我陪他出去买点东西,顺便帮他搬一下的借口,把我叫出了家门。 他带着我来到了白杨河边上的一家小茶楼。大年初一,茶楼本来没有营业,但当我们到达的时候,茶楼老板却好像早就已经有所准备一样,百般殷勤地径直领着我们登上了二楼临江的一个包厢。 进门之后,茶楼老板神神秘秘地把三哥喊出去说话了,留下我一个人坐在包厢里,百无聊赖当中,推开窗户,一幅壮观之极的美景映入了我的眼帘。 窗外,一条玉带从视线尽头的天际蜿蜒而来,九曲连环之后,又流往了视线另一头的天际而去。漫天飞雪飘舞其上,填满了水天之间的所有空隙。只有一江之隔的对岸景象已经被大雪掩盖,完全消失在了我的视线里,让本就宽阔的大江越发显得气象万千起来。天地间一片混沌,打眼望去,水天一色,无边无际,再也分不清哪里是天,哪里又是水。偌大的世界里,空余江心的一叶扁舟,以及舟上那个沧桑而孤独的老人…… 心动神摇间,我整个人彻底沉浸在了这片极尽造化之功的壮观美景中,浑然不知,身处何地,今昔何年。直到耳畔响起了三哥的再三呼喊: “小钦,小钦,小钦,你在想什么啊?想得这么入迷。” 一个愣神,我回到了现实,不知何时,三哥已经坐在了我对面的椅子上,递到我跟前的手中还举着一根香烟,看着我的眼神里满是惊讶之色。 我接过香烟,不好意思地对着三哥笑了笑,摇了摇头,老老实实回答道: “没什么,就是在想,江中的这个渔夫是个什么人,他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这辈子是怎么过的?他现在又是在想着些什么?” 三哥愣住了,显然我的回答让他感到了极度的意外,很久之后,三哥居然好像也变得有些落寞了起来,看着窗外,缓缓说道: “小钦,你还真是多愁善感啊。人这一生,生老病死,悲欢离合,不管他从哪里来又到哪里去,也不管他是什么人,又有哪个能够躲得掉逃得开,哎……” 三哥的语调越来越低,说到最后,居然还前所未有地长长叹出了一口气,意态之间,倍显落寞。 包厢中变得一片安静,我忽然清晰察觉到,眼前这个不可一世的男人心中,也许同样有着那位渔夫一般的孤独和沧桑。 有史以来第一次,我对三哥产生了同情。 可还不待我开口安慰,始终凝视着窗外的三哥,嘴角却突然一撇,隐隐发出了一声不屑的嗤笑,然后把头摇了摇,好像甩脱了某种他不愿意被其纠缠的东西一般,将目光转了回来,身上那种落寞而复杂的情绪消失不见,脸色再次恢复了向来的平淡与自如,悠然说道: “小钦,这些天,你和险儿他们联系没有?” “没有,这段时间,我门都没有出,我爸妈都回来了,我想好好陪下他们。” “嗯。你们有商量过,险儿和向志伟的事情,到底怎么搞吗?” 这些日子以来,小二爷找过我几次,他一直试图和我商量下,险儿的事情到底应该怎么办,但我们始终没有说出个所以然,甚至,我还表现得有些抗拒。 因为,虽然我是下定了决心帮险儿,这点不会改变。但同时,对于这件事情有可能带来的后果,我也确实是感到了恐惧。我劝不动险儿,更不可能靠自己摆平向志伟,我掌控不了事态的发展。 所以,我也就不愿意深想,而是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我唯一可以依靠的三哥身上。毕竟,三哥说过,他会帮我。 “商量过,但是想不出什么办法,三哥,我们都听你的。应该不会出什么大问题吧?” 我试探性地问了三哥一句,三哥目光炯炯地盯着我,并没有马上回答。渐渐地,三哥移开目光,又抽出一根烟点燃,深深吸了一口,才开口说道: “小钦,你千万不要这么想。如果这么想的话,我觉得你真的还是不要插手了,险儿非要报仇的话,那就让他自己来。” “你不帮他?” “我当然还是帮,我亲口答应过他的,这点你不用担心。我的意思是,你就不要卷进来了。” “三哥,有你帮忙的话,那就算我进来了,也没什么问题啊。难道你还不罩着我啊。” 听着我略带调侃的轻松回答,三哥的嘴角却出现了一丝苦笑,微微摇了下头,异常认真地看着我,说道: “小钦,黄皮这个人,你平时也应该看见过,认识吧?” 自从险儿那件事发生,经由武晟他们专门指点给我认识了之后,基本上每天,我都能够见到黄皮。 黄皮三十岁左右的样子,个子不算很高,也不胖,但是骨骼粗大,皮粗肉糙,看起来也很结实。常年都是留着一个平头,脸上的毛孔很粗,有些坑坑洼洼的,估计是小时候长青春痘留下的痕迹。看人一般很少用正眼看,脑袋总是往一边肩膀微微偏着,斜斜地望着人,显得有些古怪。何时何地,基本都难得看见他笑。 他平时白天很少出来在街上混,但是,每天傍晚五点整他都会去车站旁的一家小面馆,要碗面,点二两白酒,一个小菜。 在他吃饭的时候,九镇地面上讨生活的扒手们就会自己主动过来,把当天应该分的一部分利润交给他。每次放学路过那里,我都能够看见,去给黄皮交钱的人好像不少。但是,他的身边,却很少发现像三哥、红杰这些大哥一样时时刻刻都有几个兄弟陪着。 一眼看去,如果没有脸上那一脸的横肉和透着狠气的眼神的话,黄皮并不像是个混混,倒像是一个普通的中年人。 所以,最开始对于黄皮,我是有一些瞧不起的,直到有一次,我和君一起,在路上与黄皮迎面相逢。 黄皮走路的时候,脑袋永远都是低下去看着地面,后背还微微有些驼,一副人畜无害,未老先衰的模样。那天也是一样,我以为黄皮低着头并不会注意到我,难得这样近距离的接触,我也就肆无忌惮地把目光放在他的身上,打量了起来。 没想到,擦身而过的那一霎,黄皮的脑袋却猛然抬起来,瞟向了我。 大多数的时间里,黄皮的两只眼睛上面都像是被罩上了一层厚厚的皮囊,结实且黯淡。但当他盯向我的那一瞬间,我才真的领教到,这个人的目光有多么的锐利,就像是两根寒芒闪烁的钢锥,猛地一下刺破皮囊,从里面钻了出去,带着极度的防备与凶狠,一下就钻到了人的心里。 仅仅只是那一眼,却给了我一种完全无法抗拒的感觉,让我慌乱得都忘了移开自己的目光。然后,凭着这一眼,黄皮就好像已经看透了我所有的恐惧和慌乱,在我还没会意过来的时候,那种间或出现的锐利又缩了回去。 如果说三哥的威势就像是一座压在头顶的大山不可动摇的话,那么黄皮就像是一把横在咽喉的利刃,冰寒入骨。 不过,一直以来在九镇,黄皮的地位和气势都远远比不上三哥,甚至有一次我都见过红杰当着人的面骂他,他也一句不吭,低头受教。 所以,虽然在我看来,黄皮很厉害,但我还是不太明白为什么此刻三哥的语气中,好像也带着对这个人的深深忌惮。 毕竟黄皮只是一个除了干掉丫头之外,却也没听说做过其他什么不得了的大事的人,就连丫头,那说不定也只是误打误撞成就的名声呢。 “见过的,车站一片那些涌马的大哥嘛,我还见过红杰骂他呢。三哥,比起你来,他算什么?” 面对着我的马屁,三哥脸上却丝毫没有得意之色,本就认真的神情反而越发严肃了起来,缓缓说道: “黄皮和红杰是绝对不一样的。红杰这个乡巴佬,没有他大哥老鼠,在九镇狗屁都不算。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等老鼠一出来,到时候红杰还是要规规矩矩跟在屁股后面当个小弟。但是黄皮不同,黄皮是一步一个脚印,流血流汗自己拼出来的。小钦,你还太小了,很多事你不了解。你以为那些涌马就好欺负了,手上没有个三两三,那么多的涌马能本本分分给他钱,养他?” “不也就是靠着杀了丫头的那几刀,吃老本吃到现在吗?” 我的狡辩让三哥脸上再次出现了一丝无奈的苦笑,苦笑中,三哥扭头看向了窗外,目光闪烁不定,像是陷入到了某段刻骨铭心的往事当中,良久都没有说话,只是嘴角的那丝苦涩却越来越浓,最后,又化作了一声长长的叹息,三哥张开嘴,语气飘忽悠远得就像是从另外一个世界传来,在我耳边幽幽响起: “小钦,你还记得北条吗?有一次在农贸市场,我们遇见,我让你喊六哥的那个?” 最初一两秒,我并没有想起来是谁。不过,旋即,在三哥的解释下,我的脑海中渐渐浮现出了一道落魄至极的身影。 是的,北条,我记得。 第43章 北条的故事 大概是深秋的某一天,我陪三哥去县城,和当地的一股势力谈判。事情进展的比较顺利,三言两语就把矛盾化解了下来。对方大哥高兴之下,非要把三哥留下尽地主之谊,玩了差不多整整一个通宵,等我们坐上车出发回九镇的时候,已经是早上四点了。 在饭桌上,三哥和人杯来盏往,举手投足之间进退有度,应对自如,根本看不出半点醉酒的样子。但等他一上车之后,我才知道,其实三哥已经醉了。 因为,三哥真正喝醉之后,往往都会有一种极为独特的表现。 这个世界上差不多每个人都喝过酒,大部分人喝醉之后要不睡觉,要不发疯,要不滔滔不绝地说话。但三哥喝醉之后不睡也不闹,他整个人都会变得极为安静,完全没有了平日那种从骨子里面散发出来的气势和威风。 他总是会蜷缩在某处角落里,长时间地盯着一个地方,像入了魔一般纹丝不动,乍一看,好像非常清醒。但仔细观察,就会发现,每每这个时刻,三哥的眼神里面都会有着一些极为少见的情绪,有时柔软,有时伤感,有时迷茫。 那天也是一样,回九镇的一路上,我和司机坐在前面,三哥一个人缩在后排角落里,始终望着车窗外黑乎乎的世界,完全陷入了一个旁人无法触摸到的世界当中,全程没有说过一句话,就连我好几次试图与他交谈,他都没有任何反应。 那天天气很冷,虽然还没有下雪,但是头天刚下完雨,马路上面都已经结了一层薄薄的冰霜,再加上半途中,三哥下车去吐过两次。所以,为了安全,也为了照顾三哥,司机把车开得很慢,三四十公里的路,我们开了一个多小时,大概是五点十分,我们才来到了神人山脚下。 神人山下面的公路旁,有一片小小的坪子,大概半个足球场那么大,是九镇的农副产品批发地。每天清晨,从市区运到九镇的各种蔬果鱼肉都是在这里下货,然后再运到九镇农贸市场,供广大居民采购。 我们到的时候,批发市场已经热闹了起来,大大小小的卡车,小面包,三轮横七竖八地停了一地,菜贩子、搬运工、批发商等更是大呼小叫着在路面上来来往往,络绎不绝。 于是,我们的车速越发缓慢了起来,我担心吵到三哥,还回头看了三哥一眼,他依旧是那副样子看着窗外,根本就没有注意到我。 可当我们好不容易开到了位于批发市场四分之三的位置,就快要通过的时候,三哥却突然说话了,他让司机把车子靠边停下。 我以为是三哥又想吐,赶紧准备下车扶他,他却阻止了我,然后,也不开车门,就那样安安静静地坐在车里,盯着外面。 当时,我们的车停在市场内的一个蔬菜批发店的门前,批发店的大门敞开着,门檐上吊着一盏小小的电灯泡,昏黄的灯光下,一个中年女人一手抱着孩子,另一只手不停地上下挥舞,指挥着身边正在从货车上往下搬货的小工。 在那群小工里面,有一个非常独特的男子。男子已经发福了,挺着个大肚子,留着他这个年纪的男人很少会留的长头发,这么冷的天气里却只穿了一件背心。别的小工都是从货车上将货物扛下来,但是他却只负责将其他小工肩头上卸下来的货物拖到店里。 可就连这样简单的一件事,在这个男人的手里做起来,也显得异常艰辛,甚至那件脏兮兮的背心都已经被汗水浸透贴在了身上。但无论如何努力,比起别人来,他的进度都要慢上好几拍。 因为,这个男人是个残废,他只有一只左手。 通常,大部分断手的人都是从肘关节以下的部位,但是这个男人却差不多失去了他的整只右手,断裂处居然大概是在肱二头肌的位置,肩膀下方只剩下了一截最多十几厘米长的肉棍,看上去畸形丑陋,让人不寒而栗。 我敢肯定,不管眼前这个男人曾经遭遇的是什么样的事故,那个事故肯定都非同寻常。 刚开始,我并不知道三哥是在看这个男人,我只是下意识地说了一句: “三哥,你看到那个人没有?好可怜啊,那个女的也真黑心,一个残疾人,做事肯定要慢些啊,又不是没做,一大清早的这样凶人家干嘛?” 没想到,一路上连半个字都没有说过的三哥,此时居然搭腔了: “那是他老婆。” 这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三哥和这个男人认识,他一直在看的就是这个人。 我扭过头去:“三哥,你认识啊?要下车打个招呼不?” 三哥脸上的表情显得有些犹豫,默默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我们就这样又在车里坐了几分钟,直到那个独臂男人在异常费力地将一大筐萝卜往屋内拖的时候,车门一响,三哥已经走了下去。 三哥走到那个男子跟前,也不打招呼,弯下腰抓起那个竹筐,就和男子一道拖了起来。刚开始,男子吓了一跳,然后,男子松开手,站在了原地,也不帮忙,就看着三哥自己拖。 见状,我赶紧跑过去,一边让三哥松手,一边弯腰抓住了竹筐。 这个时候,男子突然说了一句话: “呵呵,当大哥就是不同些,随便做点什么事,都有拍马屁的。” 好心没好报,我顿时火冒三丈,把竹筐一丢,就要还嘴,还没等我开口,三哥却异常严厉地瞪了我一眼,然后对那个男子说: “北条,你不要这么说……” “我不这么说,怎么说,这是事实啊。义色大哥嘛,哪个不晓得。” 三哥对我很和气,但三哥绝对不是一个脾气很好的人,真要是性格温和的人,走不到他今天这一步。 至少,在我的印象中,三哥说话的时候,除了他的两个小侄女之外,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其他人敢随意插嘴。可是今天,这个独臂男子却毫不客气地打断了三哥的话,而且还话里带刺,很不好听。 没想到,三哥虽然显得有点尴尬,却一点都没生气的意思。他只是站在那里,静静地看着那位独臂男子,眼神里面是一种我都看不懂的复杂味道。过了几秒,那个男子像是斗鸡一样高昂的下巴也渐渐低了下去,表情也开始变得和三哥一样复杂。两人又继续对视了几秒之后,独臂男子径自弯下腰去,又抓起了竹筐,同时说道: “让一下,我要做事了。” 三哥一把抓住了男子的手臂,男子颇不耐烦地把手一抖,试图甩掉三哥: “你搞什么?我又比不得你,有家有业,你挡在这里,我不吃饭了啊?” 三哥的手却抓得更紧了,男子挣扎了两下之后,也就不再反抗,就那样弯着腰站着,长长的头发从两侧垂下来,遮住了他的脸庞。 三哥说: “北条,到我这里来,铁明也在,我们几兄弟还是像以前一样。” 那个叫做北条的男子身子突然就僵了下来,过了好几秒之后,他突然抬起头,眼睛里面居然亮晶晶的,好像有一片雾气,语气却异常平静地看着三哥说: “以前,老三,还怎么像以前?何勇在哪里?鸭子又在哪里?你和夏冬呢?我都变成这个样子了,还怎么像以前?喏,你看,我北条而今连一筐萝卜我都拖不起。以前的事过去就过去了,我早就不想了,我只有这样的命,注定就是个卖菜的,我活了几十年,好不容易才想通了。你让开好不好?让我安安静静过几年,我求你,要不要得?” 三哥嘴巴一张,刚要说话,那个抱着孩子的女人从屋内走了出来,一看到三哥,顿时就变了脸色,站在门口,也不过来,大声喊着: “好不容易你吃了两天饱饭了,是不是心里又发痒?又想出去作死去了?这些拦路白虎又上门了是不是?又来鬼邀伴了,你去,你只管去。你死在哪里了,千万托梦给我报个信,等女儿长大了我告诉她,让她记得给你烧纸。” 女人一番刻薄之极的话语让一旁的我听得又气又羞,但也知道,这个场合绝对没有我插嘴的余地。正是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没想到那个叫北条的男人却突然发怒了,猛地一扭身体,挣脱了三哥的手,抬起脚“咚”的一声踢在地上那个竹筐上面,萝卜滴溜溜滚了一地。 “你给老子闭上你的破嘴,滚进去!” 说这句话的时候,北条好像完全变了一个人。 背心还是同样的背心,残疾还是同样的残疾,肚腩还是同样的肚腩,但他的身上却再也看不出半点之前的那种落魄和潦倒。下巴高高扬起,瞪圆的双眼里面冒出了极为凶狠的光芒,整个人瞬间就散发出了一种杀气腾腾的味道,不但震住了我,就连旁边几个背着货的小工也全被吓得停下了脚步,不敢靠前。 女人的眼眶一下子红了起来,满脸不服气的表情,嘴唇嚅动着想要还嘴,但看着北条凶神恶煞的样子,最终还是没有说出来,只得狠狠地一跺脚,抱着吓哭的孩子转身走进了店内。 三哥对着女人背影喊了一句“嫂子”,得来的却是女人头也不回,带着哭腔的怒吼:“我管你们去死!” 每个人都呆呆地站着,一时间陷入了难堪的沉默。 半晌之后,北条一言不发蹲下去,捡起了地上的萝卜。 三哥看着他,眼睛里面竟然也渐渐冒出了一层闪亮的水汽,用一种带着明显的情绪波动却在努力克制的语调说: “北条,我欠你的,你和嫂子给我一个机会。” 北条的身体再次僵硬了一下,不过马上,他就抬起了头来,捋了下自己的头发,仰望着三哥说: “你欠我的?那我们欠何勇,欠鸭子的,欠夏冬的呢?” 说到这里,北条的语气也好像变得有些哽咽,他停了停,深深吸了一口气之后,再次低下头去,从他低垂的长发里,飘来了一句话: “老三,你不欠我的,没得任何人欠我的,我也不欠任何人的。有些事我都忘记了,有些话也不用再讲了。认识几十年了,真念这份情,那就给各自都留点念想,说透了没得意思。你走吧,这里不是你来的地方。再莫要来了。” 三哥站在原地,北条却再也未曾抬头看过三哥一眼,就像是三哥完全不存在一样,他捡起了撒满一地的萝卜,然后笨拙而艰辛地拖着竹筐,走进了屋里。 其间,三哥的脚步和嘴唇都动了好几次,但不知为何,最终,迈开的脚步又停了下来,张开的嘴唇也闭了回去。 终归,他还是一言不发,目送着北条进门,然后带着我,走回了车上。 那一天,我看出来了,这个人和三哥之间必定有着非常紧密的关系。上车之后,我试图问问三哥,这个神秘的独臂男人是谁。 但是三哥却显得异常疲惫地闭上了双眼,不愿意多说半点。他只是交代我,今后不管在什么场合什么时间见到这个人了,都要恭恭敬敬,喊他“六哥”。 这,就是我第一次见到北条。 “三哥,我记得,那个卖菜的,缺了一只手的人。” 听到我的话之后,三哥嘴角的那丝苦笑越发浓郁了起来,在鼻子里面轻轻哼了一声,目光还是看着窗外滚滚东逝的源江水,头也不回地说: “卖菜的?他不是个卖菜的,至少他不应该是个卖菜的。小钦,你晓得,他为什么会变成一个卖菜的吗?” 看三哥的样子,这句话好像并不是说给我听的,但我还是摇了摇头,答道: “不晓得。” “因为他断了一只手。” 一时之间,我并没有想通三哥话中的意思,为什么断手了就要去卖菜呢?天底下断手的人很多,也不是每个人都去卖菜啊,这两者之间并没有什么必然联系。 还不待我回答,三哥的问话又传了过来: “小钦,那你晓不晓得,他以前是个什么人?他的手又是为什么断的吗?” “不晓得。” 这次,三哥并没有马上说话。过了一两分钟之后,他始终盯着窗外的目光突然转了回来,里面也没有了片刻前那种悠远黯然的色彩,炯炯有神地望着我,一字一字说道: “黄皮砍的!” 我的心瞬间狂跳了起来。 在我发自内心的震惊和恐惧中,三哥缓缓说出了一个逝去已久的故事。 第44章 黄虎正当中(1) 九镇是一个很美的地方。 山、水,还有流淌在山水之间的歌谣。 自古以来,九镇所属的大山里面,就流传着无数的诗歌民谣,就连土匪,也有着自己的匪歌《朝天吼》。江湖也不例外,江湖上,虽然没有歌,但是却有着很多颇有意思的打油诗。 比如说民国时期的“谈起杨文广,棉花都不纺。遇到杨阎王,天涯也断肠。都是杨家将,一个俊来一个狂”。又比如形容八十年代的“跛爷保长,胡少飞强,唐五一林,猴儿敢闯”。 第一段说的是解放前,雄霸一方的大土匪大军阀杨阎王,意思是只要和这个人结了仇,哪怕是跑到天涯海角都逃不脱一个死。 第二段说的则是当年九镇范围内最有势力的几位大哥,这四句话里面的人,除了极少数一两个能够全身而退,金盆洗手之外,其他人死的死,亡的亡,跑的跑,残的残,莫不如此。 在第二段之后,九镇江湖上其实还流传过几句话。但因为话中的那些人,有很多都是如同流星般一闪而过,很快消失。所以,这第三段话的传播程度也远远比不上前面两个来的广。 第三段话是这样说的: “猴儿闯广东,老鼠吹北风,鸭子何其勇,黄虎正当中,要说人莫惹,义字明长空。” 这些话说的则是九十年代之后当道的几位大哥。其中第四句的那个黄,指的就是黄皮。而第二句里面的那个北字,正是北条。 曾几何时,群雄争霸的江湖上,北条这两个字也是一块赫赫有名的金字招牌,就是他和第三句话里面的何勇一起,垄断了整个九镇的生肉和蔬果市场好多年。巅峰时,一日过账数万,风光之极。 江湖中任何一股势力的崛起,都必定代表着其他一股甚至几股势力的消亡,通往巅峰的道路永远都只有一条,只能踏在失败者的身体上向上爬。 在北条脚下的那条青云之路里面,有一块踏脚石,叫做八宝。北条崛起的过程中,因为种种原因,他和九镇一个叫八宝的老流子结下了梁子,最后,北条毫不留情地废掉了八宝。 而八宝也是一条响当当的硬汉,直到最后关头,他都没有对北条低头,当大势已去之后,八宝带着满腔的怨恨和不甘对北条说,等他的老大出狱了,老大会替他报仇。 八宝有两个师哥。 大师哥就是“猴儿闯广东”里面的那只猴,八宝出事的时候,大师哥在某些极为强大的势力压迫之下而被逼退出九镇,去了广东,八宝的事,他鞭长莫及。 所以,八宝口中的老大指的是二师哥。 二师哥因为杀人,当时还在监狱坐牢。 一年多之后,这位二师哥刑满出狱。 在二师哥坐牢的几年间,义色、何勇、鸭子、老鼠这些人都已经成为了江湖上冉冉升起的新星,每个人都认为像二师哥这样的老人早就过气了。 没想到,回到九镇的第一天,二师哥就用一个极端惨烈的血案,向整个江湖宣告了他的归来。 出狱之后的第三个清晨,黄皮终于回到了阔别多年的九镇。 此时的九镇早已是物是人非,重回故土的黄皮所拥有的只不过是一栋破败的老房子,以及住在老房子里面那位越发老朽落魄的父亲。 一手将他养大的师傅安优早就骨销黄土,照顾有加的大哥悟空也是远去岭南,就连多年未见的小弟八宝,再见面时都已经被岁月磨去了满身戾气,变成了一个一瘸一拐的跛子。 当天晚上,八宝包下了整个三元大酒店,喊上了一些还念着往日情分的老兄弟,给黄皮接风洗尘。 接到黄皮回来的消息时,北条的眉毛跳了跳。 当年八宝撂下的那句话,北条没有忘记过。北条知道八宝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明白此生此世,只要有机会让他落在了八宝的手里,八宝一定不会放过他。 但是,北条却并不感到害怕。 因为,这些年来,八宝的那句威胁成为了北条的一个动力,让他每时每刻都在鞭策着自己,令自己变得更加强大。 现在的他,已经不再是过去那个和八宝纠缠不休的小流子北条了。如果他愿意,只要他轻轻点点头说一句话,他保证,八宝就会被人从年头砍到年尾,跑不掉也挡不了。 不过,虽然过去了这么多年,八宝的那句话却依旧让北条感到不舒服,北条很想亲眼看看,八宝口中,那个自己拍马都跟不上的黄皮大哥,到底是个什么人。 所以,晚上三元酒店的那顿接风宴,北条准备亲自去一趟,他要让所有人都明白,他和黄皮,谁才是更强的那一个。 只可惜,强大可以让人自信,也可以使人膨胀。 膨胀的北条,犯下了那个改变一生的错误。 三元大酒店,大厅里面空空荡荡,七八桌酒席上都摆满了菜肴,但坐了人的却只有正当中的一席。而且,就连这仅有的一席上面,也还空着三四个位置,并没有坐满。 在八宝愤怒若狂的拍桌大骂中,席中的每个人脸上都带着几分尴尬和不安,除了坐在主位上那个目光迟钝阴暗的男子。 今天下午,农贸市场的北条发话了,谁都不许参加今天的这个宴席。 大家都知道北条和八宝之间的那些陈年往事,虽然也觉得北条今天做的有些过分了,但谁又会为了一个过气的旧人而去得罪如日中天的北条呢。 今天能来的,要不确实是用了心的老交情,要不就是多少也有着一点势力和背景的朋友。其他人,不跟着踩落水狗就不错了。人走茶凉,江湖上原本也就这么回事。 只不过,这样诡异的气氛却好像完全没有影响主位上的那个男子,他像是已经很多年没有好好吃过油水了一般,正在若无其事地埋头大吃着面前一盘泛着油光的扣肉,门外传来的一连串脚步声,他都好像没有听见。 不知何时,就连怒发冲冠的八宝都闭上了嘴,人们面色各异地盯着三元酒店的那扇玻璃门,宁静的大厅里透着一份诡异而紧张的气氛。 大门打开,北条一马当先,走了进来。 “哈哈哈哈,这么多的酒席没得人吃啊。别浪费了,兄弟们,自己找个座位,吃。” 北条进门之后,好像压根没有发现八宝他们的存在,左右看了一眼大厅,径直走到八宝几人旁边的一桌,找了个正对着八宝的座位,大大咧咧坐了下来。 在北条的招呼声中,黑压压的人群嘻嘻哈哈涌进酒店,各寻桌位,自顾自地吃起了酒菜。 酒店老板一见情况不对,面如菜色地走上前,赔着小心给北条说道: “北条大哥,这个,这个,不好意思啊,这些酒席都有人订了的。” 北条头也不抬,一边往嘴里塞菜,一边含含糊糊地回答道: “哦,有人订了啊,有人吃吗?” “哦,这个,别人给钱了。” “我问你,有人吃吗?” “哦哦哦,没得没得。” “好,没得那就别浪费,把钱退回去,记我的账上,记双份!” 说完这句,北条再也不搭理老板,老板满脸尴尬还想多说,旁边一个年轻人“唰”地站了起来: “我大哥说记他的账,没听到啊?还不走?” 老板点头哈腰飞快退去。 对面八宝桌上,一个男子站起身,走到了北条的旁边,伸出手很亲热地搭在北条的肩膀上,拍了拍: “北条,怎么得闲到这里来了。勇哥呢?” “哦,罗飞啊,何勇出门了。你在这里吃饭啊?罗斌没有来?” “呵呵,他今天也有事。北条,你看,今天给我个面子要不要得,黄皮刚出来……” “罗飞,你跟了胡老二之后,越来越不懂事了啊。我吃个饭,给你个什么面子?不拖不欠,又不是不给钱,难道你还不许我吃饭了?我说过今天这顿饭,给我面子的就不要来吃,你吃的这么开心,给我面子没有?” 男子脸色也有些不好看了: “北条,搞这么过分了,没得必要吧?” “怎么了,嫌我过分,你也要跟我翻脸?” 一时间,男子说也不是,走也不是,只得闭上嘴,尴尬地站在了原地。 “啪”的一声巨响,八宝一掌拍在桌子上,站起身指着北条大骂道: “我捅你的娘,北条,你是不是要欺人太甚?” 嘈杂的大厅瞬间安静了下来,其他桌上那些正在吃喝的男子当中,甚至已经有人接二连三站了起来。在人们的注视下,北条的脸色也渐渐阴沉了下去,抬起头看向了对面的八宝: “哼哼,过来,过来,我就坐在这里,给你捅!” 八宝脸色涨得像是快要滴出血来,与满脸铁青的北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不过来是吧?八宝,九二年年底你不是说,等你这位老大出来了,要办了我的。我一直等着的,今天来让你们办了。” 说到这里,北条扭头看了看身边那个叫罗飞的男子一眼,声音突然变得非常冷酷: “没有事的人全部给我走!刀枪无眼,免伤无辜!” 然后,北条猛然站起身,手一动,“啪”,一把闪着寒光的开山刀深深嵌入了桌子边缘,身后的小弟们“呼”地一下,全部站了起来。 远处,传来了饭店老板和服务员尖叫躲避的声音…… 对面桌上,被逼到了绝路的八宝再也忍耐不住,一把抄起面前的酒瓶,踹翻椅子,飞快站起身来: “来来来,北条,今天你不弄死我,你就是老子日出来的。” 大骂声中,八宝就要往前冲。 突然间,一只手臂伸过来,拉住了癫狂的八宝,随后一道人影慢慢站起,伸出另一只手接过了八宝手里的酒瓶。整个过程中,向来脾气暴烈从不低头的八宝却驯服得像是一只小绵羊,一动不动任凭摆布,只是看着那道身影的两只眼睛里,却慢慢有些泛红,嘴唇剧烈嚅动着,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只能反反复复如同呢喃一般含糊说着: “大哥,大哥,大哥……” 这道身影正是坐在主位上那个始终埋头大吃的男子,男子一边点着头,将八宝僵硬的身体摁得坐了回去,一边又对着同桌另外两三个站起身的人摆手,示意大家纷纷坐下,嘴里同时说道: “坐下,坐下,搞什么啊?你不是请我来喝酒的吗,刀啊枪啊搞这些干什么?你真是没坐过牢,不晓得里面的味道啊。我反正是坐牢坐怕了,这才出来几天,好饭好菜都还没吃几口,八宝你又要把我弄进去啊?哎,你这个鬼脾气,这么多年了,一点都还没有变,猴哥也是的,晓得你这个脾气,都不把你带在身边看着点,留你一个人在九镇,他也放得心。来来,都坐啊,没得事没得事。” 在男子一边说话,一边安抚同桌的时候,气势夺人的北条却一反常态安静了下去,两只眼睛闪烁不定地看着眼前这幕,直到男子忙完手边一切,看向了他之后,北条这才开口说道: “黄皮?” 不知道是因为北条缓和的语气,还是这个看上去老实到有些笨拙的男子本就是个好脾气,他居然嘴角一咧,对着北条笑了起来。 在笑容中,这位叫做黄皮的男子却说出了一句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的话: “是我。这位朋友,听你的口气,今天你这人山人海的阵势跑一趟,都是冲我来的咯?” 第45章 黄虎正当中(2) 话一出口,连北条都吃了一惊,本来,看着那个男子的样子,他以为那个男子是个好说话的人,既然这样,他也准备随便打压几句之后,就找个台阶下,将以前的过节抹过去算了。 没想到,实力如此悬殊的情况之下,也不明白这个男子是真傻呢,还是天生蛮横,居然还反问出了这样一句略带挑衅的话语。 这一下,就算北条有心想把大事化小,也无法下台了,只得脸色再次一沉,回道: “是啊,就是冲你来的。八宝说了几年,等你出来了就办我,我今天就想好生看下,你黄皮怎么个办法?” “呵呵,别这么讲,我一没得钱,二也没得你这么多人,我一个刚出来的劳改犯,办什么办?办哪个呢?” 男子说话实在是有些诡异,前一句咄咄逼人,后一句却又开始明显示弱。 一时之间,不仅是北条,偌大的饭店里,所有人都有些晕头转向,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意思,就连之前退到了旁边的罗飞也是一脸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表情。 “这位朋友,是叫北条哥吧?北条哥,我也不晓得你之前和我这个老弟有些什么过节,不过他这条腿上的筋,听说是九二年,你下手挑的吧?” 忽软忽硬,不知不觉间,两人之间的对话,主动权好像已经彻底被这个男子掌控在了手里。北条颇有些不服气,但被别人开门见山问到了鼻子上来,却也不得不回答: “对,就是我,就是这只手,刀也是这把刀。他等了你这么多年,你有本事就帮他挑回去嘛。” “北条哥,你莫这么大的脾气,我和你往日无怨,近日无仇,面都是今天才第一次见到,我挑你干嘛?我只是想讲,江湖事江湖了,他得罪了你,你废了他,我和你刚刚才认识,这个桌上其他人也和你没得仇。那你今天这样找上门来,没得必要啊。八宝只是一个瘸子,我也是个劳改犯,你是大哥,家大业大的,还兴师动众和我们这些小麻皮过不去,道上传开了,也不好听啊。” 一席话有理有据,把北条这边的人说得根本就无话可答,北条更是被呛得半晌开不了口。 不过,无论什么人,不管他的本性怎么样。一旦得志,都免不了会有一些轻狂,有一些跋扈。只不过少数聪明的人在意识到这点之后,会渐渐改正,而其余的大多数则会在权力和风光中迷失自己,变得越来越习惯那种张狂,直到最后的失败。 北条并不算是一个聪明绝顶的人,不然他也不会落到日后那般田地。 于是,恼羞成怒当中,北条说道: “我北条向来办事就是这样,恩怨分明。朋友,义字当头。对头,要么不办,要不就办服。黄皮,你也莫啰啰唆唆觉得我欺负人。怪只怪你的这个老弟,他亲口说的等你出来了要办我,我今天来了,就不可能随随便便走,我就非要看一下,你是怎么个办法?” 黄皮再次笑了起来,眼睛上还是像罩着一层灰蒙蒙的皮囊,黯淡无光地看了看大家,又看了看北条,说: “那北条大哥,今天这么多人在这里,把我黄皮搞死搞残也只是你一句话的事,你到底是想要怎么搞呢?” 往往在这种时候,当北条说了那句硬邦邦的话之后,普通人一般都会软语相求,好落个平安,极少数像唐一林、何勇这样天生悍勇的角色则会当场拍案而起,血洗恩仇。 可这个黄皮既不求人,也不发作,反而又是一句不经意的话将北条逼到了死角。 来之前,北条做好了两手准备:情况好,就耀武扬威一番,言语打压几下,扫扫黄皮、八宝的面子,让所有人明白谁更强就行了。情况不好,那么他就直接绑人,等到了某个偏僻的地方,他办过八宝一次,也不介意办第二次,更不介意多个黄皮。 但现在,黄皮的表现却让他左右不是人,办也不是,不办也不是,耀武扬威更是无从谈起。眼前的场面,谁都看得出来,虽然他人比黄皮多,但要说黄皮真被他吓到了,恐怕没有人相信。 就在北条为难,不知如何才好的时候,突然发生了一件意外的事情。 在这件事情发生之前,依黄皮睚眦必报的性格,应该也有了复仇之心,但不至于那么强烈,那么凶残,很有可能,黄皮会等,等到未来某一天他的势力比北条更大了之后再下手。 但这件事情却改变了整个事态的走向,将黄皮隐忍在笨拙外表下面的,那股嗜血的凶性彻底激发了出来。 “矮下去,给我大哥倒茶赔罪!” 北条身后的人群中,突然爆发出了一个年轻的声音,声音中透着一股扑面而来的张狂与兴奋。 到现在为止,也没有人知道,第一个说出这句话的人是谁。那个人也许只是为了好玩,也许真是为了替大哥涨气势。说完这句话之后,那个人有可能成为了一个大哥,也有可能退出江湖,过起了平凡的生活。在他的生命里,他也许根本就不会再记得,自己曾经在那样的一个时间里面,用那样的语气说出了那样的一句话。 那句话影响了北条背后的所有人。 矮下去,并不是字面上的意思。在江湖上,矮下去的意思就是跪着,心甘情愿地跪着。 每一个活在底层的人心底都有着看热闹的心态,也有着仇恨权威的心态。如果有一个打倒权威的热闹摆在面前,那么更加是非看不可,若有机会参与其中,亲眼看着曾经高不可攀的权威们匍匐在自己面前,则是美得不能再美的人生乐趣了。 这是每个人都无法逃避的劣根性,不然,也就不会有遗臭万年的十年浩劫。 进门以来,黄皮镇定自若,不卑不亢的表现已经折服了这些小流子。 他们虽然卑微,却绝对不蠢,他们明白,虽然此刻自己人多势众,气焰滔天。但是眼前这个看上去像个乡巴佬一样的平凡男人,他所表现出来的一切,都远远不是自己能够达到的境界。或许,只要给予这个男人稍许的成长空间,假以时日,这个男人就会长成一棵参天大树,到了那个时候,他们这些人都只有在这个男人面前俯首称臣的份儿,也许,连他们的大哥北条,都不例外。 既然如此,那么他们非常乐意能够在这颗大树长成之前,就把它拔掉,就算不能拔掉,也要把它踩到泥土里,让他的样子看起来,不会有任何比自己更强大高贵的地方。 所以,当第一个人喊出了那句话之后,毫无异议地引起了其他所有人的共鸣。 北条的身后,响起了无数的叫嚣: “对,给老子矮起!” “跪着!倒茶!” “操他妈的,不跪就打到跪为止!” “……” 在越来越汹涌的聒噪声中,北条笑了起来,一边笑一边摊开自己双手,做出了一个“就是这样咯”的表情。 对面,黄皮始终停留在嘴角边的那丝朴实微笑终于彻底阴沉了下去,已经坐下的八宝等人再次纷纷站起,个个都是激愤之极,显然已经准备玩命。 一触即发的气氛中,黄皮的说话声响了起来: “北条,真要跪?” 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等待着北条的回答。北条回过头去看了看围在身边的兄弟们,看见的却只是一双双亢奋而疯狂的眼。 那一刻,北条明白,现在就算是他本人,也没有退路了,暗自把心一横,北条说: “这么多兄弟都说了,当是和你玩吗?” “就是!” “不跪,今天一个都别想出这道门。” “必须跪!” “敢不跪!” 待到又是一阵喧闹过后,黄皮这才继续说道: “那好。八宝,倒茶!” “大哥……” “黄皮……” 八宝和那桌的其他人纷纷惊呼出声,就连一旁的罗飞也迈开脚步,高喊着意图上前劝阻。 “倒茶!” 但是所有人的举动都被黄皮斩钉截铁吼出来的两个字所打断。 八宝呆若木鸡般愣了几秒之后,冷冷瞟了北条一眼,两个眼珠子一片通红,红得就像是两滴血,两滴干枯变色了的血。 然后,低下头去,倒起了茶来。 黄皮捧起茶杯,站在了北条的面前。 “真的要跪?给个面子,就这样敬杯茶道个歉行不行?” 北条微微笑了一下,没有作声。 片刻前,八宝的那个眼神让北条也有了一些恍惚,他开始隐约意识到,今天这件事,自己是不是确实做得太过分了一些。北条不禁有些后悔,起火不放鞭,打人不打脸,这个道理他懂,他也没想过会发展到如此境地。但阴差阳错之下,事已至此,纵然是错,也没有挽回的余地了,那么多人都眼睁睁看着,他北条同样也被逼到了绝路。 “北条,今天这一跪,我只望你千万要注意身体,莫要折了福寿,莫要受不起。” “你敢跪,我就敢受,试一下咯。” 黄皮脸上再次出现了一丝笑容,不过,没有了之前的朴实和无害,显得无比诡异阴鸷,然后双膝一弯,倾金山倒玉柱一般跪在了北条面前: “北条大哥,请喝茶!” 那一天,在如雷鸣般的哄闹声中,北条威风八面地喝下了这杯茶。 北条知道,这件事,没有完。无论八宝还是黄皮,他们之间的仇都结得更深了。将来某一天,他们必定还有报复之举。 但是北条不怕。 今天,他能够压下这两个人,今后,他同样也可以。 而且,将来,那还很远呢。 北条错了! 将来并不远,所谓将来,只是短短的十来个小时之后。 当天凌晨,农贸市场的大哥北条,在一场大醉之后回到家里,就在自己家中,被一个蒙面人摁在床上,用一把开山斧,活生生地剁掉了他的一只右手。 如果不是邻居听到北条声嘶力竭的求救,而将他及时送到了医院,当晚,他就已经死在了自己的床上。 第二天,八宝从九镇神秘消失了。 有人说他砍了北条之后,负罪潜逃,去了海南。也有人说,他被北条的几个兄弟何勇、义色、鸭子他们抓住了,沉到了源江底。 总之从今以后,再也没有人见过八宝。 不过每个人都知道,他办了北条,他用一种极为残忍暴戾的手段,终于洗刷掉了多年的恩仇与屈辱。 只是,在这些传言背后,还有着一个控制在极少数范围内的说法。 北条的家在二楼,砍了北条的那个蒙面人,办完事之后是直接从二楼阳台爬下去逃跑的。而八宝是个瘸子,这个世界上,恐怕没有任何瘸子能够爬二楼。 而且,据说,在那人砍完了北条之后,他给北条说了唯一的一句话: “你用这只手端的杯子,我就要你这只手!” “黄虎正当中,虎已经死了好多年,黄却依旧吃香喝辣。小钦,这句话不是简简单单就能得来的。” 当三哥说完最后一个字之后,我却依旧手脚冰凉,沉浸在这个可怕的故事里。 我终于明白了,我们将要对抗的是个多么危险强大的敌人,在这个敌人面前,我们又还是何等的幼稚和轻浮,他几乎是反手之间,就能够让我们灰飞烟灭。 我也明白了为什么向来都一言九鼎,雷厉风行的三哥,在向志伟的这件事上,拖了这么长的时间却还是没有妥善解决。 我还想通了,为什么这段时间以来,三哥会一而再,再而三,苦口婆心地劝我不要卷进这件事。 原来,将要来临的这场风暴居然是如此的庞大,庞大到可以把任何卷入其中的人都撕裂成一片一片,甚至是粉身碎骨。 前程叵测,风雨如晦,我和我的兄弟,又该何去何从? 第46章 一饮一啄 窗外,雪势越来越浓,渐呈长江以南地区难得一见的狂暴之态,肆虐睥睨间,仿佛是要吞下这广袤天地。苍茫的江心里,那艘乌篷船化为了一个小小的黑点,飘零沉浮于漫天银白当中,状若悬卵。可在那挟裹着重重寒气扑面而来的江风里,居然若隐若现,传来了船上老翁轻松写意的渔曲小调。 垂垂老者,独驾扁舟,踏雪破浪,犹若闲庭信步。相比起来,此时此刻,六神无主的我,确实是显得太没出息了一些。 想到这里,我努力地控制着因片刻前那个故事所引发的狂乱心跳,强忍下了腹中那种空空如也的反胃不适感,端起茶杯润了一下干涩的喉咙,朝着对面的三哥直望过去,甚至带着几分挑衅的反驳道: “三哥,黄皮很屌很厉害是不错。但是我们这次又不是要办他黄皮,我们要办的是向志伟啊。再说了你才是九镇的头号大哥,难道黄皮敢为了向志伟这样一个马仔就彻底和你撕破脸吗?他也有家有业的,就毫无顾忌吗?不值得啊!” 这是我最后的一线希望。 三哥曾经教育我说,千万不要过于相信什么义气,就像不要过于相信“菩萨保佑”,这些话都是说给蠢人听的,他们听了之后才会心安。江湖上,义气很重要,但没有一个雄霸一方的大哥上位靠的是讲义气,人生一世,要想当人上人,就得靠头脑,就得够聪明。 毫无疑问,黄皮是一个上了位的大哥,理所当然也是一个绝顶聪明的人。那么,他应该就不会像那些蠢人一样的愚忠愚孝愚义,这么多年的江湖夜雨,已经浇硬了他的心肠,一路走来的荆棘遍布,想必也让他懂得了什么才是取舍。 也许,黄皮会和同样身为大哥的红杰一样,慑于三哥的威势和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从而稍退一步,不插手我们这些小辈的事情,让我们靠着各自的能力来解决。 毕竟,这么可怕的对手,别说遇见,我连听都没有听到过。无论出于本能还是理智,我都不愿意和这个人作对。 三哥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两只眼睛像是钻头一般深深探进了我的心里,让我产生了一种无所遁形的感觉。那一刻,我知道,他看出了我的恐惧,看出了我的侥幸,也看出了我的不服气,以及心底那万般纠缠的一切。直到我越来越心虚,终于头一偏,移开自己目光的那刻,三哥的声音这才响了起来: “小钦,你千万千万莫要把黄皮当红杰。红杰可以不顾义气,不管大脑壳这样的小角色,不敢和我真刀真枪地搞。那是因为,在江湖上,红杰从来都不是一个大哥,他打顶了也只是老鼠手底下的一条狗而已,只不过,这条狗养的时间够久,平时又够听话。所以主人不在的时候,可以放心让它帮忙看下家。红杰连自己的生意和地盘都没有,他凭什么和我翻脸?但是,黄皮完全是两回事。杀丫头,砍北条,他动的都是道上有人有地盘,响当当的大哥啊!这两件事放在任何一个江湖人身上,都够吃一辈子了,黄皮一个人就做了两件。无论说到哪里去,都没有半个人敢说黄皮不是大哥。当初,他刚坐完牢出来,势单力薄,孤身一人就能够为了八宝的事下手废北条,得罪了当时江湖上几乎一半的人。那么现在,他多年经营,老树盘根了,你觉得他反而不敢为了向志伟得罪我吗?这么多年了,他这个大哥不是白当的。小钦,你还记得,险儿刚受伤的时候,黄皮答应赔偿的那笔钱吗?” “记得,不是前几天都给齐了吗,是险儿自己不要啊。” “小钦,你从小脑壳就灵泛,你好生想一想,那么一点钱,难道黄皮拿不出来?他要是真怕我的话,当天就会给齐,怎么敢等到现在呢。当时我去找他谈的时候,他直接给我说,这笔钱不是赔的医药费。江湖人,生生死死本来就是各安天命,险儿打不过向志伟,那是自己没用,怪不得任何人。他之所以出钱,就是为了保向志伟,如果不是我出面,他连这笔钱都不会出,险儿一分钱都别想拿。结果,向志伟一跑路,钱的事就没音讯了。这次,要不是向志伟回来过年,黄皮自己也想图个平安不愿意和我闹得太僵的话,你想,那笔钱,他能给我吗?” “钱不是向志伟自己出的吗?” “哈哈哈哈,小钦,上次你们和大脑壳摆场子打架,搞出那么大的事了之后,我帮险儿赔给别人的几千块钱,我也说是险儿出的。但真是险儿出的吗?险儿当时都还没有跟我,向志伟鞍前马后跟了黄皮多少年了,他们之间的关系难道比我和险儿差?当大哥,要是这么点担当都没有,谁还愿意跟呢?” “那,三哥,不管怎么说,黄皮都还是把钱给你了,他这样的角色,到了这个份儿上,至少也可以算是对你低头了吧?” “小钦,你怎么就听不明白呢。钱可以解决的事,在江湖上,那还算事吗?假如说你现在得罪了一个有实力的大哥,他要办你了,但凡能用钱摆平,我会帮你出钱,不管多少,只要我出得起。但是,万一钱摆不平,他非要办你,那我怎么办?我也一定会替你出头扛下来!不然的话,险儿、武晟他们怎么想,他们还会认我这个大哥吗?小钦,今后等你当了大哥,你一定要记住,自己的人,永远不能让别人动!当然,向志伟、黄皮与我们两个还是有些不同的。小钦你不是我的小弟,你是从小叫我哥哥长大的,是我的弟弟,出于情感,我都不可能不管你。向志伟和黄皮的感情基础不会像我们这样深,但向志伟除了是黄皮正儿八经的徒弟之外,他们之间还有利益关系,他是为黄皮赚钱的。如果向志伟被办了,黄皮不出面,那他今后的生意就不用再往下做了,其他的扒手也不会再服他。所以,黄皮和我一样,我必须要管你,他也不可能不管向志伟,这都是一个道理。现在,你明白了吧?” 三哥的一番话让我颇为感动,同时也令我很是愧疚,勉强对着三哥笑了一下之后,我说: “三哥,那就是说我们只要搞向志伟,你和黄皮也就百分之百会正式翻脸了?三哥,我,我知道你愿意帮我,我谢谢你。但是……要不,要不,三哥,你别插手了。” 自从进了这个包厢之后,三哥第一次笑了起来,笑得那样真诚,一边笑一边将右手伸过桌面,摸了摸我的头,说: “哈哈,小钦,还是长大了,晓得担心三哥了啊。哈哈哈。放心吧,小钦。你哥哥我也不是个小麻皮,洞庭湖上飞了这么些年的老麻雀,风风雨雨也见过不少了,不是随便什么人说要搞我就能搞的。你也别想太多,险儿这件事,只是一个导火线。我和黄皮,我们两人心里都清楚,快十年了,恩恩怨怨,也到了该算下账的时候了。这次,他没得办法,一旦要为向志伟出头,就肯定先动我,他也晓得我是个什么人,如果真要动我,必须就要把我一次性彻底摆平,不然他也没有搞头了。所以,小钦,这件事,我今天喊你过来,就是想要通知你们,先下手为强,等黄皮动就不如我先动。” “那……三哥,是要搞多大啊?” 话一出口,这才发现自己的语调居然是这样苍白和虚弱,三哥表情异常复杂地看着我,我强撑着挺起了自己的胸膛。 看着我的模样,三哥好像有些话想讲却又最终忍了下去,重重叹了一口气后,这才说: “哎,我也不知道你们几兄弟这么铁,今后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既然决定了要搞,那就搞吧,也不再啰唆了。不管怎么样,小钦,我会保着你的。除非我死在黄皮的手上,不然你就没事。” “三哥……” 百感交集之下,我喊了三哥一声,喉头一紧,却再也说不出其他话来。 “不碍事,你别吓到了。黄皮还弄不死我的。我跟你商量正事吧。” “好,三哥,你说吧,我听着的。” “这段时间,我一直都在思考这件事情。想来想去,真要动手的话,最好的办法也只能是这样了。再过半个月,就是正月十五元宵节,那天也是我们这里的集市,附近各乡各镇卖东西买东西的生意人都会来。按惯例,过年期间,江湖道上捞偏门的都要停工在家休息。每年元宵节是全年的第一个集场,也是黄皮手底下那帮扒手复工的日子,是他们最重要的发财日。平时他们办事都会见好就收,但是这天,百无禁忌,各凭本事,捞饱为止。因为这是他们一年的彩头,他们所有人包括黄皮都会出来办事。我们就在这一天动手。” “啊!三哥,那他们不是也有很多人,那不是更不好动手了吗?” “不要打岔,先听我说。这两天,你要险儿把当时被向志伟烧伤之后的所有医生证明,诊断书,发票和照片什么的都准备好。到时候,我通知他去派出所报案他就去。” “报案?” “对,你们是学生,又不是真正开始跑社会了,也没有什么丢脸的。过年这段时间,派出所抓得挺紧的,你们报案,也会比较重视。当然,你不用指望他们真的会抓人,我也没有这么想过,你们只需要尽量给黄皮添些小麻烦就可以了。麻烦一多,其他的事,就好办了……” 接下来,三哥仔仔细细地给我说完了他已经设计好的那个方案,交代了所有一切需要我们兄弟去配合的事情。 听完之后,我哑口无言,震撼之极地坐在座位上。 一桌之隔,三哥正在低头点烟,没有看我,眉头微微皱着,面部上的肌肉线条还是一如既往的平淡温和。认识这么多年,三哥刻在我脑海里面的就是这副模样。我们一直都很亲近,甚至超过了很多的亲兄弟。 但是这一霎,我却再也分不清楚,对面的这个男人,还真的是我所了解的那个三哥吗? 我几乎已经可以预见到黄皮的失败了。 三哥说的没有错:江湖上,没有一个大哥上位是靠讲义气,人生一世,要想当人上人,就得靠头脑,就得够聪明。 如果说黄皮是捕蝉的螳螂,那么三哥就是螳螂背后的黄雀。 螳螂纵然残酷隐忍,黄雀却更加聪明狡诈。 不知为何,我突然开始有点怕三哥,在三哥抬起头来的那刻,我甚至都不敢继续直视他的眼神,扭头看向了窗外。 扑面而至的寒风中,老渔翁苍凉古朴的歌谣再次依稀传到了我的耳边: 一年老一年,一日没一日,一秋又一秋,一辈催一辈。一聚一离别,一喜一伤悲。一榻一身卧,一生一梦里。寻一伙相识,他一会咱一会,都一般相知,吹一会唱一会…… 是啊,团聚离别,欢喜伤悲,一饮一啄,莫非前定,人生似梦,转瞬即过,何必挂怀。 只是,今生已入苦海,前途路远,烟雨飘摇,此等潇洒,我胡钦似乎再也学不过来。 第47章 袁伟被打的好处 三哥的计划非常缜密,却并不复杂。 简单来说一句话就可以概括:当初黄皮怎么办的丫头,三哥就怎么办黄皮。 多年前,黄皮一战功成靠的仅仅只是八个字:旁敲侧击,引蛇出洞。 三哥同样也是。 只不过,昔日少年黄皮身单力薄,丫头也已日落西山,孤苦伶仃,双方的角力仅限于他们两者之间,格局相对较小。而现如今,无论三哥还是黄皮,都已是功成名就,各拥一方阵营的大哥,他们之间的争斗再也不只是简单的个人冲突,而是一场涉及了两股庞大势力之间的战争。 于是,同样一个计划,现在真正实行起来的难度也就要比当年大得多了。 那么,这个计划最不好进行的地方在哪里呢? 就在前面那四字。 如何敲击得有分寸,却又不引起黄皮的疑心。 本来,三哥也并没有想出一个最完美的方案。 直到我和三哥茶楼一晤之后的第三天,一件突然发生的事情解决了三哥的烦恼。 正月初一到初八,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假期,除了特定岗位之外,全国上下所有辛苦了一年的人们都难得清闲,百事不问,悠然寻欢。 江湖人虽然不为国法所容,但却也约定俗成,除了少数穷凶极恶或者走投无路的之外,大部分捞偏门的流子也都会在这几天内消停下来。 已经正式踏上了江湖路的袁伟自然也不例外,春节期间,他到处走亲访友,吃吃喝喝,不亦乐乎,忙得和我们都没有见上一面。 初四那天,袁伟去他姨妈家拜年。 刚好,姨妈家的准女婿第一次上门,家里备了好酒好菜,留袁伟一起吃饭。席间,不胜酒力的姨夫让袁伟陪着女婿多喝了几杯。值此佳节,亲朋好友团聚在一起,喝喝酒,谈谈心,这本来是场好事。 可凑巧就凑巧在,袁伟姨妈家位于九镇的上街,仅在几十米开外处的一栋两层小楼,就是黄皮的家。更巧合的是,同样也是初四,黄皮正在家里请手下一批包括向志伟在内的得力小弟吃团年饭。 八点多钟,从姨妈家吃完饭之后,已经喝到面红耳赤的袁伟告辞回家,摇摇晃晃路过黄皮家门口,刚好遇见了一伙人正在那里嘻嘻哈哈地放烟花玩。 当时,袁伟有些晕乎,只是略略瞟了一眼,却也并没有留意,低着头自顾自地前行。不曾料想,也不知道对方到底是有心还是无意,哄闹声中,一只炮仗突然对着袁伟冲了过来,在他的脚下炸响,顿时就把袁伟吓了一大跳。 袁伟也不是盏省油的灯,平素里嘴巴就不饶人,加上又刚喝了酒,恼火之下,他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毫不犹豫张口就骂了过去: “操你妈的,吃了饭没事做,炸毛线啊!” 话一出口,对面鼎沸喧闹的谈笑声顿时就消停了下来,黑压压一大帮人也不答话,直接对着袁伟的方向就围了过来,其中有一哥们居然还边走边在地上捡起半截砖头,隔着老远就砸向了袁伟: “就是炸你怎么了?你再骂一句试试。” 袁伟也没想到单单只是一句粗话居然就会引起这么大的反应,一时间,也愣在了那里。直到那帮人纷纷赶到,把袁伟团团包围了起来之后,在人群里面,袁伟认出了最为嚣张的老仇人向志伟,这才算是真正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 袁伟这个人喜欢吹牛,做事也不太靠谱,非常好色,见到个女人就挪不动腿,又还经常惹是生非,平时为了帮他出头,我们几兄弟没少和人打架。 可以说,在他的身上有着很多很多的毛病和缺点。 但他从来都不是一个怕事的人,而且,他很重感情。 这伙人先是吓了他,然后又用砖头砸了他,更重要的是,烧了自己好兄弟的那位死对头居然也在里面。 新仇旧恨齐集心头,袁伟毫不犹疑地弯下腰,捡起了脚下的那半截砖头,拿在手上就直接对着向志伟冲了过去。 然后,本就已经喝得脚步不稳醉眼惺忪的他,连向志伟的毛都没摸到一根,就被人踢翻在地上,被七手八脚地围着打了起来。 这样寡不敌众的局面之下,打是肯定打不过了,连还手的可能性都没有。但袁伟是绝不告饶的,他至少还有张嘴,而且还是张在方圆地面上出了名尖酸刻薄不把门的泼妇嘴。所以,从头到尾,灰头土脸的他一直都在放声大骂,上到黄皮的二大爷下到向志伟的小姨子,一个都不放过,越打越骂,骂得极其难听。 过年的时候,只要稍微有点道德观的人,都接受不了这些点名道姓骂尽了祖宗十八代的话在自己家门口响起,然后再传到家人和邻居的耳朵里。 于是,很快就从黄皮家里走出了一个人。 一个满脸横肉,矮壮结实,偏着脑袋看人的人。 黄皮。 “喝不得酒就别喝!是哪个小麻皮两杯猫尿下肚了,在这里鬼喊鬼叫,闹个什么闹?” 随着黄皮一句大喊,那帮人也纷纷停下了对袁伟的殴打,只有向志伟好像还没过瘾的样子,狠狠补了两脚,这才大声回答: “师傅,他过来惹事。是义色的人,他和险儿是兄弟,我认得。” 趁着众人都看向黄皮,没人注意的当口,躺在地上的袁伟飞快爬了起来,直接一拳就打在了离他最近的一个人脸上,在那人的惨叫声中,袁伟指着黄皮跳脚大骂: “黄老麻皮,我操你全家先人。你个婊子养大的,你有种今天就弄死我!你让我今天活过来了,老子炸死你一家!” 黄皮的脸色“唰”一下沉了下来,二话不说,一路小跑到袁伟的面前,一把抓着他的头发就往家里扯: “来来来,小杂种,你莫在这里闹,你跟老子来,你来杀我全家让我看看。” 一伙人把袁伟架到了黄皮家后院,刚松开手,袁伟就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对着黄皮冲过去又想打,众人只得再次一拥而上,将他摁住。 黄皮一脸厌恶的也不搭理袁伟,径直转身到屋内拎着一把刀就走了回来,把拉着袁伟的人推开之后,几乎是鼻子对鼻子地站在了比他高半个头的袁伟跟前: “来,我就在你面前,你来打啊。” 看着黄皮手里的刀,袁伟没敢动。 黄皮一个巴掌就甩到了袁伟脸上:“打!” 袁伟还是没动,黄皮又是一个巴掌,这下袁伟忍不住了,牙齿才刚刚一咬,横了心准备还手。黄皮却猛然爆发,扬起手中的刀,手掌反握,一刀柄就敲在了袁伟的鼻梁上,眼前顿时就群星闪耀,剧痛之下,袁伟捂住脸刚要蹲下去,却又被黄皮一把揪着头发站了起来,旋即,森寒的刀锋就顶在了他的脖子上: “老子钱也给义色了,对你们再三忍让,你过年过节都还要跑到老子家门口来闹事。你是不是不想过年了?不想过年,老子今天他妈的就让你死在这里!” 黄皮的语调比刀锋还冷,阴恻恻的,让人看不出他说的是真话还是威胁,袁伟壮着胆子刚想搭腔。二楼阳台上,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探出身来,颇为不满地冲着下面说了一句: “你在这里闹些什么啊,隔壁邻居听到了丑哦!老子是造了什么孽,生你这么一个报应,过个年都不安生。” “丑个什么丑,不安生你就出去,这个年都他妈别过了!” 老人一句话,引得黄皮突然就暴怒了起来,狠狠一把将正想乘机挣脱的袁伟抵在了墙上,手里的刀刃都几乎切到了肉里,狂喊道: “你动啊,再动啊?你再动一下!老子今天不弄死你,老子就是你养的。” 袁伟说,平时看黄皮都是一副三棒打不出屁来的憨货相。但当时,他却好像疯了一样,两眼血红,太阳穴上青筋直冒,歇斯底里地冲着他吼了半天,就连老父亲想出来劝架,也被他毫不客气地一通骂娘,骂了回去。 袁伟被震住了,他完全相信,黄皮真的会杀了他,他从来没有那么害怕。 幸好,狂怒过后的黄皮终归还是平静了下来,他毕竟也是一个大哥,还是自重身份,接下来也没有过多为难袁伟,就放袁伟走出了家门。 只不过,在袁伟离开之前,黄皮给袁伟留了一句话: “小麻皮,你回去帮我告诉义色。该赔的钱我赔哒,该给的面子我也给哒。老子的人老子保定了!要是再有一点风吹草动,让我不得安生,就莫怪老子亡命了,老子死也要脱他一层皮。” 在三哥家,当着我们所有人,袁伟讲完了他的遭遇之后,三哥没有生气,相反,我觉得他好像还有点隐隐的高兴。 他说:“袁伟,算了,黄皮多少年没有动过手了,他的身份打你几下,你也不丢人。再说,也不见得是坏事,今后你个嘴巴也记得收敛点,留点口德。先就这样,听我的,啊?” 看得出来,袁伟多少有些不服气,有些失望。可他对三哥,向来是视若天神,三哥既然这样说了,他只好不了了之。 但我听出了三哥的意思。 三哥说不见得是坏事,并不单单只是希望袁伟吸取教训,而有着另外一层更深的含义。 在茶楼里,三哥给我交代他的全盘计划的时候,他说还有一个担心的地方。 当初,黄皮给三哥钱,三哥曾经表过态,说险儿的事就揭过去了。那么,今后,万一等到我们突然开始有所行动之时,就一定会引起黄皮的怀疑,他会想三哥是不是冲着他来,是不是要算总账了,一旦他意识到这点而有所准备,那事情就更加不好把握。 可现在袁伟这样无缘无故被他们打了一顿,事情反而更好办了。 至少,三哥有了一个可以让黄皮麻痹的绝佳说法:险儿的事情过了是不错,但是你又打了我的人。你黄皮要摆大哥的谱,你的人你知道要保,难道我义色就不是大哥,我的人就能随便被人欺负吗?当然不行!所以,我多多少少也要为难你一下,扳回点面子咯。 当时,在袁伟的讲述中,我还注意到了一件事。 他所描述的黄皮是个六亲不认,连父亲都骂的,动不动就要提刀亡命,性格极度狂躁的人,和三哥口中隐忍狠毒的形象相去甚远。 这点,当时的我一直想不通,直到六年后,我遇到了一个有同样特质的家伙,差点死在了他的手上,我才明白了,原来这就是所谓的扮猪吃老虎。 那天,黄皮应该也是在麻痹三哥,他想让三哥知道,其实他不想闹事,不敢闹事,他刻意的虚张声势,色厉内荏,失态暴怒,都只是因为他胆怯。 第48章 三哥的演技 正月十三上午十点,袁伟和险儿这两个被黑恶势力无故敲诈虐打的中学生带着验伤证明、照片、医院处方等物件,一起走进了九镇派出所,一个很年轻的警察接待了他们。大概三个小时之后,两位受害人满脸春风地走了出来。 按照三哥的计划,险儿的事情照实说,但袁伟稍稍改了下版本:向志伟烧了险儿之后,欠下了黄皮的钱,现在黄皮要过年,找向志伟逼债。所以向志伟又想找险儿要回来,但一直没有找到人,那天刚好看到了险儿的同学兼好友袁伟路过,就把袁伟暴打了一顿,而且要他转告险儿,正月十五之前把钱全部凑齐还给他,不然就要他死无葬身之地。 整个春节期间,险儿到处筹钱,想尽了一切办法,但毕竟还只是个学生,实在是凑不出那么大的数目,又怕出事被杀,只能报警,希望警察叔叔可以主持正义,千万要拯救弱小于水火之中。 当天下午傍晚五点半的样子,我在家帮奶奶拖地,看见黄皮从家门口走了过去,我和三哥住的地方是条背街小巷,无缘无故,黄皮绝不会来。 他来,就只能是找三哥,看来,报警的事起作用了,三哥的计划终于成功地达成了第一步。 大喜之下,放下手中拖把,我飞快跑向了三哥家。 黄皮门都没敲,直接走进三哥家,我随后跟了进来。 客厅里有两个人,三哥的小侄女儿正在写作业,三哥则躺在自己客厅的沙发上,一边烤火,一边看着手上一本叫作《杨小邪发威》的武侠小说。 “三哥!” 听到我的叫唤,三哥抬起头来,脸上没有丝毫变化,就像根本没有看见黄皮,径直对我点了下头,指了指身边的位置: “嗯,来烤火。” 我跑过去坐下。偌大的客厅里,只有黄皮独自一人站立在火炉边上,脸色阴沉望着三哥,一言不发。他的样子吓到了三哥的侄女儿,小姑娘怯生生地看了黄皮半晌,小声说: “小叔,这是谁啊?” 直到这时,三哥才放下了手里的书本,像是才看到黄皮一般,装模作样地连声道: “哎呀,真是稀客,大哥过来了啊!年过的好啊?坐坐坐。” 嘴里喊着坐,但三哥却没有半点起身让座的意思,黄皮也不答腔,木头一样地站在原地。三哥脸上又换成了无比错愕的表情,这才站起身来: “黄皮大哥,怎么不坐呢?赶时间啊?那也是,贵人事忙啊,不晓得你今天怎么到我这个小地方来了,找我有事?” 黄皮嘴角一歪,从牙缝里阴恻恻地憋出了几个字:“你说呢?义色大哥。” 黄皮话一出口,三哥的脸色就立马戏剧性地垮了下来,扭头招呼小侄女进了里屋之后,他走到了黄皮跟前,面对面,居高临下地看着比自己矮了半个头的黄皮,脸色越来越阴沉,都快要滴出水了。最后,鼻子里面发出一声冷哼,一字一句地说道: “黄皮,你吃了几天饱饭,还真以为自己是九镇的大哥了是吧?大过年跑到老子家来,拉着张脸阴阳怪气。他妈的,你什么意思?你今天想要什么意思,老子就给你什么意思。” 三哥的话把我吓了一大跳,出来混的人最注重的就是面子,被这样骂到头上了,小混混也难免要和人打一架,何况是黄皮这样的地位! 我顿时就从座位上跳了起来,做好了打架的准备。 没想到黄皮却并没有我想象中的暴怒,相反,他不仅没有发火,脸上居然还出现了一丝笑意,虽然有些牵强,但我可以确定,那就是笑意。 黄皮笑着说: “义色,我不是和你说好了吗?把钱赔了就算了,小孩子不懂事,你又何必还和他们过多计较,以你而今的身份地位,动这些小朋友也没得意思唦,当给我黄皮一个面子要不要得?” 三哥嘴角极为不屑地一撇,发出了“嗤”的一声冷笑,无比轻蔑地看着黄皮说: “动哪个?向志伟?黄皮,我也不和你装,我们两个心里都清楚,老子和你不同盘,真要有什么事你遇到我手上了,我肯定办了你。平时,看在大家都是一个镇上长大,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份儿上,你没有逼急我,我也懒得管你。这个事,黄皮,老子面子已经给足你了。你他妈的给脸不要脸。你答应赔的钱拖了老子这么久,老子找过你麻烦没有?老子答应你不动向志伟,他回来这么久出过事没有?动他?黄皮,是我义色字号太小了,没有入你的法眼,还是你狗眼瞎了看不到啊?你没见过老子动人吗?你不晓得老子真要出手了是什么下场吗?你烧了我的人,赔了两个钱,老子不找你的麻烦,你还不知天高地厚,找上门轻狂起来了。你信不信,今天晚上我就办了向志伟?狗杂种,要不要试一下?” 三哥这个人确实有一种独特的人格魅力。 有些时候精明得像个生意人,有时候温柔得像个兄长,此时此刻,满嘴脏话,粗鲁狂躁,又表现得完全像是个混迹街头的小流子。 但不管他所展现的是哪一面,却总是可以让人不知不觉的被他所折服。冷静镇定如同明哥,刚烈勇武如同武晟,决绝似铁如险儿,莫不如此。 眼下,就连与他平起平坐,向来高深莫测的黄皮,都好像丝毫不介意正被他破口大骂,还是和颜悦色地回答说: “义色,你话也不要说的这么满,我今天来也没有别的意思。我就想问一下,你既然算了,那为什么险儿和袁伟还去派出所报警?” 三哥听了之后,脸上表情一愣,转头望向了我。 我真的是佩服三哥,就连我这样的知情人,看着他那副夹杂着错愕与质问的表情,都几乎分不出真假,更何况黄皮。 果不其然,下一秒,黄皮的表情虽然没有变,但我也感觉到了他望着我的眼神背后,那股压抑的愤怒。 于是,我非常配合地把头一低,做出了心虚的样子。 三哥嘴唇动了动,好像要说些什么,又还是转过头去对着黄皮,语气越发强硬起来: “是的啊。就是报警了,怎么样?烧险儿的事,我还没算账。你又亲自下手打了袁伟,你的人你晓得要护着,老子的人就不是人了?就随你欺负啊?我告诉你,我义色要办向志伟,我就保证让这个小畜生过不了正月十五!你不要以为平时我给你黄皮两分面子,你就不晓得自己三两三。我怕你?这件事,反正老子做了,你忍得了就忍,忍不住你只管把这个事记在老子义色身上。老子就不过这个年陪你玩玩,我看看九镇是不是真的翻了天,跟你姓黄了!” 黄皮脸上再也没有了笑容,呆呆地望着三哥,目光急骤闪烁,好半天之后,语气也变得生硬了起来: “义色,你也不用说这些话。这些年,有你义色在的地方,我一向都是让你三分。今后你最好也把你的人管好点,真要再出什么事的话,我也想看下,九镇,是不是就真的姓姚!” 说完之后,不待三哥回答,黄皮就已转身离去。 黄皮走后,我问三哥,为什么那么讲,万一真把黄皮逼急了,他直接找险儿怎么办。 三哥淡淡一笑,告诉我说,黄皮不会找的,如果今天三哥没有骂黄皮,或者黄皮根本就没有到三哥家里来,险儿才算是真的危险。 当时我并不太明白,很久之后,我才想通了这个道理:说假话,要么不说,要说就要说得连自己都骗到,要理直气壮得理所当然。 三哥的计划,第一步成功了。平时不管事只要钱的派出所,为了上级每年都会下达的坚决保证过年期间社会治安稳定的铁律,已经找过黄皮了。当然,黄皮也不是个在派出所一点关系面子都没有的小混混。所以我们不会相信,派出所就一定会抓向志伟来保护险儿。 但是我们确定了一点,至少黄皮受到了一些初步的压力。 剩下的,就等明天吧。 第49章 他葬在那最高的山岗(1) 开年的第一个月为元月,又叫作正月,元月的第十五天又是一年之中的第一个月圆之夜,在古语中夜就是“宵”,所以叫作元宵,也叫上元。 我记得有本书上曾经说过,每当月圆的时候,对于大海的潮汐和人类的各种负面情绪比如冲动、愤怒等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巧合的是,历史上,元宵的由来,也确实是带着重重杀机。 汉惠帝刘盈死后,皇太后吕氏篡权,吕后的叛乱就是在正月十五那一天被平定。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平乱过程中,整个皇城被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河。事后,为了纪念刘家王朝的复兴,皇帝钦点将那一天定为了普天同庆的节日。从此,元宵佳节流传至今。 三哥在设定计划的时候,他应该没有想过这么多。但动手之日,偏偏正是这样一个充满杀气的节日,一个月圆之夜。 现在想来,也许命运在冥冥之中确实早有安排了。 这天很早,我就醒了过来。或许,说我根本就没有真正入睡更为恰当。 一整个晚上,我辗转反侧,无从入眠。 窗外,一轮皎洁明月高挂于无尽虚空,寒冷的冬夜里,除了雪花压断枝丫的碎裂声偶尔响起之外,偌大的九镇静谧得像是一座千年孤坟,就连洒满大地的月光,看上去也不像夏日那样柔和入眼,而是一片清冷的水色,越发平添了几分落寞与凄凉。 身体蜷缩在一起,躲在温暖的被子里面,双脚却是冰冷潮湿,始终都不曾发热。有那么一瞬间,看着这样的月光,让我感觉自己仿佛是躺在监狱冰凉僵硬的床上,正在通过小小的通风口看外面的世界。 脑子里面乱七八糟的念头不断涌现,全都是天亮之后,必定要发生的,和可能要发生的一切。这一晚,我最担心的有三件事,它们让初涉江湖的我背上了极大的思想包袱,就像是毒虫一样整个夜晚都在啃噬着我的心灵,时时刻刻蚕食着我在人前强装的那份从容镇定。 首先,黄皮跑路会带几个人呢?会不会带了枪?万一我们打不赢,或者我们之间的谁被开枪打了怎么办? 黄皮就像一只猛虎,而枪就像是一对翅膀,让他在我的心中接近于无敌,让我的恐慌成倍加剧,手脚也更加冰冷僵直。 再者,如果一切顺利。我们在黄皮和向志伟跑路的时候抓住了他们。我们要把他搞到什么样子才好?险儿在篾匠家里专心致志练刀的样子,已经深深刻入了我的脑海,想忘都忘不掉。他恨向志伟恨了这么久,他会怎么做呢?难道真的杀了他?我一定要拦住他,不能让他杀人。但是拦住了,又要怎么办呢?难道只是打一顿?而且就算险儿拦住了,三哥那边又该怎么办?从来没有见过三哥办事,但是平时听到的一些三哥以前的故事,和三哥不经意间所透露出来的对于这件事的口气,绝对不会善了。万一是三哥要杀人怎么办?我拦得住吗? 最后,如果不杀的话,黄皮是个什么人?是个小小年纪就敢杀了丫头的人。他日后报仇怎么办?我躲得掉吗?就算我躲掉了。父母家人怎么办,兄弟们怎么办? 一连串的问题纠结着我,我冥思苦想,偏偏又想不出任何的解决办法。只能越想越怕,浑身冰冷。一直到凌晨才昏昏沉沉地睡过去。 从噩梦中突然惊醒,天色已经蒙蒙发亮,卧室外传来了家人走动的声音,破例没有等到外婆叫我,我就早早地爬起床来。 梳洗的时候,外婆倍感惊奇,问我今天怎么这么早就起来,是不是有事。我把早就想好的话告诉了她,说今天要和同学一起过节,闹灯会了再去喝酒。可能晚点回来或者不回来。外婆没有任何怀疑,只是交代我不要喝多了酒,能回来就尽早回来之类。 刚刚洗漱完毕,就看见险儿和小二爷、武晟三个人前前后后地走进了家门,都是一脸两眼浮肿,皮肤干燥的样子,看来昨天晚上谁都没有睡好。 原本,昨天商量的是今天一早先到我家集合,然后等三哥那边准备好之后,我们再过去。但不知为何,这个清晨,我却突然很不喜欢他们待在我的家里,我不希望任何一个涉及今天之事的人出现在外婆的眼前。 于是,给外婆说了一声,让她交代袁伟、地儿直接去三哥家等我们之后,我就带着其他三人一起走出了家门。 清晨的九镇,晨曦还没散开,人声却已经开始鼎沸了起来,街道两旁,大大小小的店面都早早打开了大门,每家的老板都在店子里忙前忙后,为今天的生意做好准备。 今天是全年第一个赶集的日子,又是元宵节,晚上闹灯会,人一定很多,大家也一定会玩得很开心。 只是不知道如此佳节,此等良辰,当灯会开始,大家狂欢的时候,我的双手已经染上了别人的血,还是我的血染红了别人的手? 磨磨蹭蹭吃完早饭,刚走出面馆大门,我们兄弟就亲眼见证了三哥谋划已久的一处战局开端。那是在小面馆斜对面,一家专门给农民卖农药菜籽秧苗的店铺门口,一个小扒手正向一位四十岁左右的农民下手,却被人给抓了现场。 扒手满脸极为可怜委屈的样子跪在中间空着的一小块地上,语速飞快地,不住口地辩解着什么。在他正对面,有一位年轻人正在口沫横飞地指着他大骂,一脸正气凛然的样子,赫然正是牯牛手下一个外号叫做小斌的马仔。 而旁边被偷的那个农民却好像没有他什么事,小偷他不管,倒是很是兴奋地只顾着不停给围观看热闹的人解释着刚刚发生的一切,脸上带着几分隐隐的得意与兴奋。 慢慢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在小斌和农民的完美配合之下,围观者的情绪也越来越亢奋。 终于,有一个陌生男子率先动手,冲着扒手脸上一脚踢了下去,马上,旁边围观的那些人也都毫不犹豫,迫不及待纷纷跟着踢打了起来。 过程中,拳打脚踢正起劲的小斌,无意抬头看见了我们兄弟,冲我们一笑,悄悄走到了我身边: “钦哥,八爷,你们去忙,已经报警了,按三哥的吩咐我们兄弟都安排好了的,全九镇大街小巷都有我们的人,只要这些家伙敢偷,保证一个都跑不掉,放心哈。” 学着三哥的样子,我拍了拍小斌的肩膀,和兄弟们一起转身走出了人群。刚好看见远处一辆警车飞快驶来,停在了路边,警灯闪烁,笛声刺耳,扒手的脸上变成了一片惨白。 赶到三哥家时,他家门口停着一辆丰田佳美的轿车和一辆银色小面包,开佳美的正是上次送我们跑路那个叫泥巴的司机。地儿、袁伟、癫子、牯牛、明哥等人都已经来了,围成一团的人群中,却唯独不见三哥的踪影。 看见我们过来,众人纷纷转身开始上车。 我迫不及待地跑了过去: “明哥,三哥呢?小斌他们已经动手抓人了,我们刚亲眼看见的。” “好,先上车,别啰唆,上车再说。小钦,你和我坐一辆,其他人都快点,走!” 刚一上车,明哥交代泥巴: “泥巴,去神人山,去坟场。” 我一惊,问道: “明哥,不是去黄皮家堵他吗?去神人山的坟场干嘛?” “先去接你三哥。” “三哥一个人在那里?” “嗯,缺牙齿回来了,他在那里陪老三。” 明哥话还没落音,一股极为复杂的情绪就从我的心底涌了起来。 在九镇的江湖上,没有人不知道缺牙齿。 缺牙齿是一个人,他的门牙确实有一颗是缺的,还有一颗也只剩下了一半,据说打掉了他那些门牙的人正是老鼠手下的头号马仔,红杰。 缺牙齿也是三哥的人。 当三哥和明哥几兄弟刚刚出道没多久的时候,他就跟着三哥混了。据说,当年他很争气,短短两年,就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混混变成了三哥手下名气最大的小弟。 后来,因为私自卷入到了三哥和另外一个大哥之间的争斗,又加上年轻气盛,行事间太过跋扈,惹出了很大的祸事。三哥想磨炼他一下,压了他几年。结果,弄得他心灰意冷,前两年彻底退出江湖,去了广东打工。 其实,大概是九零年九一年间,我还不到十岁的时候,我就曾经见过缺牙齿,只不过,那个时候,他还叫做游小环。 那些日子里,他就像是三哥的一条尾巴,隔三差五就能看见他跟在三哥身后,从我家门前经过。有一次,他在三哥家里打牌,我在门外和小朋友玩,他还让我替他去买过一包烟,打发了我五毛跑腿钱。那次之后,我们有些熟悉了,他就让我喊他环叔,我始终没喊,他好像有些不高兴,慢慢地也就不再怎么搭理我。 记忆里,游小环他最多也就比我大个五六岁,喜欢穿白衬衫和蓝裤子,一眼看去,是个谈不上帅,但是也很干净清爽的少年。 当时,我有点怕游小环,因为他永远都是一副抬着头看天不看人,谁都不能惹的样子。不过,我也有点羡慕他,我很希望自己能够早点长到他那么大,可以像他那样卷着白衬衫的袖子,把手插在裤子口袋里边走边抽烟。 后来,记不得从什么时候开始,他跟在三哥身后的次数好像越来越少。再后来,我转学去了市里,也就再没有了他的消息。 然而时隔多年,我再次回到九镇后,居然又从很多不同的人口中听到了很多关于游小环的故事。 其中,有一个说法,我听过了不止一次。 他们说,在义色的人生中,他只对两个人特别包容,那两个人才是他真心真意当作弟弟来看待的。一个,就是我胡钦;而另一个,正是缺牙齿游小环。 第50章 他葬在那最高的山岗(2) 这个说法让我很想见见缺牙齿,除了想要和少年时代的偶像好好亲近一番的幻想之外,我还有些不服气。 我想让游小环知道,我长大了,再也不是为了五毛钱而跑腿的小孩子,我也可以像他当年那样,卷起衬衫袖子抽烟。 更重要的是,我想弄清楚,到底,在三哥心底,他更欣赏喜欢的是谁? 过年前,我就听到牯牛说,缺牙齿已经回来了,但我们没有见过面,他甚至都没有来过三哥家里。 没想到,今天这样重要的时候,他却突然冒了出来,居然还陪着三哥去了坟场。 那个连我都不曾去过的坟场! 星德峰是神人山上最高的主峰,山顶有一座名为“星子观”的道观,神人山之所以叫神人山,就是因为明初年间,曾经有过一个姓张的道人在这座道观里得道升仙。 不过,“文化大革命”的时候,道观已经彻底被毁了,只剩下了一座孤零零的山门。满山倍显心酸的残砖断垣中,唯一能够折射出星德峰昔日辉煌的,只剩下了一副镌刻在山门上面的气势非凡的楹联:“石壁星辉观其上如近碧天尺五,佛宫月朗到此间顿忘尘世三千”。 对联北面的道路边上,有一棵屹立山巅崖峰的千年古松,虬枝苍劲,迎来送往,不卑不亢。古松对面,一谷之隔的山脊,形状奇特,打眼看去,犹如一头猛扑向前方搁浅石船的雄狮,这就是神人山最有名的“雄狮扑舟”的胜景。 就在古松之下,雄狮对岸,有一片小小的坟场。 由于这里山势过高,祭拜不便,九镇当地的大户人家通常都不会将过世亲人埋在这里,长眠于此的都是些无亲无友,生前飘零,死后也无人祭拜的苦命人。 时间一长,本就少人问津的坟场也就越发荒草丛生,人迹罕至。九镇本地人就算是走错了路,也很少会出现在这里。 但极少有人知道的是,每当三哥心情低落,或者面临着人生重大事件的时候,他都喜欢来这片坟场。 我就是少数知情的几个人之一。 我遇见过两次,一次是我和三哥一起遇见北条的那个凌晨,他后来就一个人去了坟场。 另一次是我陪三哥去市区医院探望一个女人。三哥没让我进病房,我不知道他们在里面说了什么,只是在三哥刚进去的时候,我听见了女人连哭带喊的大吼,让三哥滚,说三哥害了她的妹妹。后来,我和三哥回九镇的路上,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把车开到了离市区不远,一个位于源江边上,叫做犀牛角的地方,一言不发,呆呆傻傻地坐了半天。再后来,等我们回到九镇的时候,就在神人山下,他让我下车自己回去,他却一打方向盘,独自开向了坟场。 其实,我隐隐约约地听到过一些传言。 据说,三哥生命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就埋葬在这里。有人说是当年一手造就了三哥的老大,有人说是三哥生死的兄弟,有人说是三哥最厉害的对手,也有人说是三哥最爱的那个女人。 众说纷纭,谁也分不清真相。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这片坟地,是当年三哥力排众议,亲自选的址。三哥说,只有最高的山岗,才配埋葬那个人的尸骸。我很想跟着三哥去一趟,去亲眼看看这个让三哥如此挂怀,死去多年都不曾忘却的人物到底是谁。但三哥从来都没有带我去过。 在我所知道的信息里面,那个坟场,除了明哥之外,三哥也从来没有带其他任何人去过,就连明哥也极少陪他一起,大多数时候,他都是孤身一个人开车去那里,然后一坐就是半天。 可是,今天,当轿车开过七弯八拐的山路,终于把我送到这片好奇已久的坟场,我终于可以亲眼目睹那个死去多年的神秘人物的身份之时,我的心中,却已经没有了丝毫的兴奋与激动。 因为,此时此刻,就在我前方十米开外处,三哥不再是孤身一人,他的身边,多了缺牙齿。 荒草丛生的坟地里,最高的那处悬崖边上,有一座与众不同的孤坟。因为年代久远,坟上的黄土已经变成了黑褐色,裂开了几道泥土干涸之后的独有印痕。但坟墓周围却被人打扫得异常干净,甚至连野草都没有一根。 三哥背对我们,一动不动地站在坟前,高大的身子挡住了墓碑。 在墓碑和三哥之间,一个黑黑瘦瘦,留着像女学生一样,将下面剪齐,长度平肩的娃娃头的年轻男子,正蹲在地上将几只点燃的香烟摆放墓前。 当我们对着两人走去的时候,他们谁都没有回头看我们一下,向来和三哥之间举止随便的明哥居然也没有说话,而是带着我们一起安安静静地等在了坟地外面。 “三哥!这就是缺牙齿,缺哥吧。” 看到其他人完全没有上前的意思,我干脆刻意地大喊一声,率先走了过去,在我的带动之下,身后传来了兄弟们接二连三响起的脚步。 听到我的说话,三哥像是才被突然惊醒一般,转过身来。而那个蹲在地面上的年轻男子,也非常诧异地抬起头看向了我。 “小缺!” “缺牙齿!” 耳边响起了明哥、牯牛等人的招呼声,但男子却像是聋了一样,张耳不闻,他的双眼始终都在盯着走在最前方的我。目光里,最初的惊讶渐渐消失,化为了一种毫不掩饰的轻蔑和不屑。然后,一边嘴角轻轻咧开,对着我笑了起来。 我终于见到了缺牙齿! 看见他笑容的那一瞬间,我就明白了,眼前这个人已经再也不是我印象里那个虽然桀骜却也有几分阳光的少年游小环。 笑,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人生中,也许并没有其他东西比笑更重要。 一个人,无论陷入何等窘迫的处境里,只要还能笑,那么他就一定能够撑下去。一件事,无论对彼此的伤害有多大,只要还能笑,那么相互也一定都还留着几分情谊。 不管是谁,只要喜欢笑,他的人缘往往都会比较好。 因为,笑本就是人内心中平和与善良的表现。 但,缺牙齿却是一个绝对相反的例外。 当他笑起来,露出了口中两颗黑黢黢的牙洞时,他整个人都仿佛散发出了一股浓厚的,虽然看不见摸不着,却又扑面而来的血腥味。 那是一种诡异的,掺杂了丑陋和挑衅的凶残感。 这种感觉压迫着我,我几乎可以肯定,不管眼前这个人记不记得我,也无论我是不是三哥的弟弟,只要我得罪了他,他会毫不犹豫地把我撕扯成碎片。 这种感觉,让我非常抗拒,也极度讨厌。 三哥冲着我点了点,并没有说话,径直看向明哥,问道: “怎么样了?” “应该差不多吧,你听听。” 在明哥的提醒之外,我才发现,不知何时开始,山脚下的警笛声已经越来越密集,由最初偶尔的几声,渐渐化成了此起彼伏的浪潮,一阵快过一阵地响彻在九镇的上空。 分外刺耳的警笛声让我们本就有些焦灼的心情越发躁动了起来,心惊肉跳之中,我们所有人都看着正在凝神细听的三哥,等待他一声令下。 终于,三哥皱起的眉头舒展开来,走过去拍了怕依旧蹲在地上的缺牙齿肩膀: “那好,那就走吧!小缺,走!” 缺牙齿拍打着手上的灰尘站起来,我们也纷纷转身准备回到车上,没想到,他却拖着长腔,一开口就阴阳怪气说出了一句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的话: “这是哪个裤裆没有夹紧,露出来的几根毛啊?老大,我给你说,真正你要办事,不需要弄这么多人。能办事的人,两个就可以了。我和你两个人,两把刀,明天黄皮就埋在这里了。带这些夭亡鬼,你也不嫌麻烦。” 所有人都停下了脚步,怒火忽地一下就从我的胸膛里面冒了出来。 缺牙齿这个人的确是有着一种从骨头里面散发出来的嚣张跋扈,他一张嘴,就能够让人从他的嘴巴直接看到肛门,但他却毫不掩饰,甚至引以为豪。 没想到,我刚刚转过身来,还没等我来得及开骂,向来在三哥面前都极度沉默内敛的癫子,居然抢在我前面说话了: “缺牙齿,你说哪个?” 缺牙齿微微一愣,可能这才意识到自己把癫子、明哥他们也骂了进去。不知道是两人认识太久,还是他对癫子有着几分顾忌,他居然眯着眼看了癫子一下之后,鼻孔里尾大不掉地哼了一声,忍住了没有搭腔。 可他不搭腔,武晟却受不了了,他和缺牙齿没打过交道,所以他说的话并没有癫子那么的含蓄,他更加的写实:“长毛,你是不是嫌嘴巴里头牙齿多了,嫌多你就过来,老子再帮你敲两个。” 缺牙齿的脸色猛地变绿了,长长的头发往边上一甩,就冲着武晟走了过去: “小杂种,你再说一遍!” “怎么搞!” 我们六兄弟齐声大喊,纷纷扭头走向了缺牙齿。 “搞什么!小缺,小钦,铁明,你们和我一辆车。走!” 千钧一发之际,三哥终于阴沉着脸发出了一声大吼,再也不理我们半句,径直走出坟场,打开佳美车门,坐了上去。 缺牙齿得意又凶狠地瞟了我一眼,紧紧跟在了三哥后面。 那一眼让我很不舒服,我突然发现,三哥有史以来第一次没有帮我。如果平日里我这样说话做事不知轻重的话,三哥肯定会骂我。 可他却没有骂缺牙齿,他好像根本就没有注意到缺牙齿的嚣张与讨厌,从头到尾,三哥都没有表态,他就那样站在一旁,看着眼前的一切,脸上不曾露出任何的喜怒哀乐。 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明哥扯了我一下,回头看去,越过明哥颇有意味的眼神,我看见了之前那块被三哥挡住的墓碑。 青灰色的石碑上十分简洁,只有几个大小不同,如同鲜血般殷红的字镌刻其上,夺目之极。 大哥唐春雷之墓。 弟:何勇、姚义杰,泣立。 第51章 上元夜杀黄(上)(1) 一个身材肥硕,已经被岁月磨砺得蓬头垢面的妇女在家门口慢条斯理捶着糍粑,偶尔会抬起头来看向街口,不知是在企盼远方的自由,还是期待着某位亲人的归来。四面漏风的破布罩下,摆烟摊的老人夹着胯下的小火炉昏昏欲睡,时不时却又被寒风吹醒,嘴里一边嘟嘟囔囔地念叨着什么,一边拿起裹在脖子上的围巾擦拭一下流淌的鼻涕。稍远处,几个闲汉正围在一起打牌喝茶,等待着各自的婆娘喊他们回家开饭。 正午的小镇街道,就像一个看不见出路的樊笼,充满着麻木的悠闲,绝望的安详。 我坐在车子的后排座上,看着眼前的景象,尽量让自己的表情显得专注而自然。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不让时不时瞟我一眼的缺牙齿看出此刻我心底的真正感受。 小小的车厢里,泥巴在抽烟,明哥看着窗外,缺牙齿始终都在和三哥东拉西扯,谈些不着边际的屁事。能看得出来,三哥其实并没有太多心思做这样无聊的对话,他的目光一直都在盯着这条街道,但不知道为何,他却并没有出言制止缺牙齿,相反还时不时的耐着性子应和两句。 到现在我都不明白为什么见到缺牙齿的第一眼,自己就很讨厌这个人。而且从他的眼里,我也能看出他同样不喜欢我。 我们已经闷在车里等了差不多半个小时,这段时间里面,我可以很明显地感受到,缺牙齿一直都在试图通过各种言谈举止证明给我看,他和三哥之间的关系要更为亲密。其实,明哥、牯牛、癫子他们和三哥的关系,哪一个都不会比我差,可这个讨厌货就是毫无道理地找上了我。 我的确有些嫉妒,也有些恼怒和厌烦。 但我并没有在这个时刻争宠,虽然我也很想争。因为,我更觉得丢人,明哥他们不蠢,连我都能看出来缺牙齿的小心思,他们一样也能看出来。常与同辈论输赢,不和傻逼争长短。我不想在明哥的心目中,把自己拉到和缺牙齿一个层次。 所以,我只能忍受,佯作不觉,希望时间可以快点过去。 终于,眼前咫尺,三哥突然发出的惊呼声将我从煎熬中解放了出来: “来了!” 车厢里的空气瞬间变得有如实质,沉甸甸地压了下来。就连喋喋不休的缺牙齿也闭上了嘴,顺着三哥的示意,我看见,车前几米处的街道上,黄皮一如既往地低着头,用一种近乎于小跑般的步伐从我们眼前掠过,径直走进了自己家门。 再过了十来分钟,一辆黑色桑塔纳开了过来,将车身掉了个头,停在了黄皮的家门口,一道熟悉的身影从从副驾驶的位置上走出,抬头对着黄皮家二楼喊叫了几声。 向志伟! 片刻之后,黄皮家大门再次打开,黄皮拎个小小的包出现,两人匆匆地上了车,车速飞快,从我们前方开出了巷口。 街道另一头,癫子他们坐的那辆小面包车,缓缓开动,无声无息跟了过去。 “是去市区的!” 三哥猛然回过头,声音里带着奇怪的嘶哑,像是在刻意压制着某种迫不及待的冲动和兴奋。他的眼神依旧看着窗外,没有望向我们任何一个人。但我们都知道,他这句话是说给明哥听的。能让义色放宽心的,永远都只有皮铁明。 “肯定咯,也不是大事,何必跑那么远。老三,你又赌中了,这下熟门熟路,办事就方便了,摸到点了再说吧。” 明哥平淡的回答可能让三哥有些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他略微有些尴尬地咳嗽了两声:“走吧,别太近了,也莫跟丢。” 泥巴双手一抡,车子调头,开向了前方。 虽然片刻前有明哥和三哥两人的预测,但当车子正式开上了通往市区的道路之后,始终悬在我们每个人心尖上的那块巨石,才正式落了地。 因为,直到此刻为止,三哥的计划才算真正走向了成功。 黄皮和三哥一样,都在九镇经营了多年,明里暗里的势力同样也是盘根错节,根深蒂固。三哥想要办黄皮,假若不是到了生死立见的关头,就绝对不能在九镇地面上动手,那样的话,牵扯太大,涉及太广,就算三哥赢了,也必定会有无数后续的麻烦需要解决。而黄皮这个人偏偏又是一个坐地虎的性格,平日里,除了傍晚去车站收钱之外,连家门都不怎么出,更别说出九镇。 那么,三哥计划中的第一步,就必须是先把黄皮逼出九镇。 今天不但是元宵节,也是九镇的第一个场,更是所有涌马开年以来的第一笔生意。所以,一大早,三哥就将手底下所有的小弟马仔都分派到了九镇的各条街道,只要发现有涌马偷东西,就抓,就打,就报警,总之,尽一切努力把事情闹大。 当街上警笛声大作的时候,三哥就会带着我们兄弟一起等在黄皮的家门口。 因为,黄皮肯定要跑路。 这种重大节日,九镇狼烟遍起,警方不可能不重视,引起警方重视之后,派出所的人也扛不住压力,肯定会找黄皮。三哥是早有预谋,而黄皮却是毫无防备,如此短的时间内,有心算无心,就算黄皮在场面上有通天的手段和关系也来不及疏通,骤然之下,他只能避开风口浪尖,自己脱身后,慢慢再想办法。 要跑,就要回家拿钱拿东西。 而且,就算黄皮不回来,当机立断马上走也不怕。出九镇的四条主要干道上都有三哥的人,只要哪一方有发现了,都会打电话通知三哥,我们就立马向打电话的地方赶。如果没有,我们就一直在家里等到看见黄皮他们为止。 三哥的计划可以说是考虑到了一切,黄皮基本是插翅难逃。 但唯一的漏洞是,三哥并没有办法算到黄皮会去哪里。如果他决定跑远一点,一段时间不回来,那我们也不可能跟着他一路到天涯海角,我们只能在路上找个地方办他。 这样的话,就会有风险。 江湖人办事,有个说法,叫一市二路三白天,就是说人多的集市、马路、白天,这三样都是容易出事的大忌。 可现在黄皮的车是从九镇东边公路出的城,那是通往我们市区的道路。 这正是三哥想要的最好结果。 一路无语,两个小时之后,我们的车停在了离市中心不远的一条街道上面,斜对面百来米的地方,黄皮、向志伟,还有一个年轻人,一起走下了桑塔纳。 黄皮绕到司机座旁,俯下头去和司机说了几句话,又掏出几张钱递给了司机,车子调头离去。 随后,黄皮几人走到了街边一个叫做“阿伟小卖部”的店子前,买了包烟,再用柜台上的公用电话打了个电话。二十分钟左右,一辆的士停在了他们面前,下来一个中等个头,拎着棕色公文包的男人。黄皮独自走了过去,两人亲热地握手拍肩打着招呼,男人手舞足蹈地拍着胸部说了半天之后,黄皮对着身后的向志伟两人一招手,跟着那个男人一起坐上了的士。 过了大概两条街之后,的士停在了一家叫做锰矿工业集团招待所的大楼前面,四人纷纷下车,走了进去。 又过了二十分钟,三哥要泥巴去看看招待所大厅有没有人。 五分钟后,泥巴回来了,说并没有看到黄皮他们的踪影。 这里,应该就是黄皮的落脚点。 整整一个下午,我们的车子就停在招待所旁边的一个拐角处,除了叫两位司机下去买烟买水买槟榔之外,我们所有人都没有下车。 六点过十分的时候,黄皮几人的身影再次出现在我们眼前,他们先是打的到了一家餐馆,杯来盏往吃起了晚饭。他们吃饭的时候,我们却只能憋在小小的车厢里面喝娃哈哈,啃小浣熊干脆面,边吃边饿。 好不容易等他们吃完了,这帮家伙却转头又跑去了一家发廊,干嘛去的想必大家都知道,反正肯定不是剪头发。 足足等到了晚上十点多,神清气爽的几人这才在男子的带领之下回到了招待所背后的一条巷子。巷子不长,一头通往招待所前面大街,另一头通向了招待所右边的另一条马路,位于这条巷子东头靠里面一点的位置,离招待所后门不远处,有一家夜宵摊,余兴未尽的黄皮几人在摊子上坐了下来。 时间慢慢过去,夜已经深了,四周民居中隐隐传来的种种声音缓缓安静下来,从各不相同的窗口里面透出的那些同样黯淡温暖的橘黄色灯光,不知何时,也开始一个接着一个的熄灭。 经过白天的喧闹之后,整个世界在此时呈现出了一种神秘而诡异的静谧。车前街道边一处屋檐下避风的角落里,有位流落街头的疯子,在寒风中紧了紧身上的半片破布,偶尔传来的两句咳嗽声却引不起任何人的注意与关怀。 狭长的巷子里,除了烧烤摊上还在吃东西的几个人之外,路上基本再也见不到其他人影。 我们的车子停在巷口外一处灯光不及的隐蔽处,小面包的后车盖已经打开,癫子掀开了铺在上面的毛毯,从本来放备胎的地方拿出了一个又大又长的袋子。 袋子打开,一堆长短不一,寒芒闪烁的刀枪顿时就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在三哥的安排下,他和明哥、小二爷一人拿了把小手枪,癫子则拿了唯一的一把被用锯子锯掉了枪管的猎枪,我们剩下的人则各自挑选了趁手的刀具。 最后,癫子不知道又从哪里摸出了好几顶那种九十年代中后期,冬天的时候,很多人骑自行车喜欢戴的毛线帽子,有个短短的帽檐儿,帽子上还缝制了一条宽宽的毛线带,不用的时候可以扣在帽檐儿上,用的时候拉下来,刚好能盖住大半个脸部。 收拾停当之后,三哥安排明哥和袁伟、地儿就留在佳美车上,堵住一头口子,小二爷和牯牛两个人则绕到招待所里面,守住后门。 我们剩下的其他人全部都跟着三哥一起坐上了小面包,车子缓缓开动,滑进了巷子口,夜宵摊上,谈笑风生的黄皮出现在了我们眼前。 耳边传来了三哥的说话:“都把帽子带好。” 车厢里,一片窸窸窣窣的声音,每个人都默不作声地将那条带子从帽檐儿上拉下,盖在了自己脸上。 自从三哥决定了动手日期之后的这些天以来,我如同惊弓之鸟,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 但事到临头,我却奇怪地发现,自己并不紧张了,我只是专心致志地盯着前面。 第52章 上元夜杀黄(上)(2) 黄皮他们的桌上摆着一个小小的炭炉,炉上架着个铁盘子,盘子里面的各种肉类蔬菜被烤得冒出阵阵油烟。几个人都是一脸通红,冒着油光,一杯接着一杯,喝得正是高兴。 更远处,明哥他们的车慢慢出现在巷子口,悄无声息地停了下来,将本就不宽的巷口堵得严严实实。 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我甚至都看见了向志伟额头上的汗珠在夜宵摊昏暗的灯光映照下,闪闪发亮。 黑暗逼仄的车厢里,响起了三哥一声长长的叹息,叹息过后,又是“咔嗒”一声轻响,三哥旁边的车门已被打开了一条细缝,冬日深夜冰寒的空气从小小的缝隙里面呼啸而来,在我的身上激起了一层又一层的鸡皮疙瘩。 三哥嘴里犹如呢喃般连续念着: “慢点,慢点,就这样,慢点,靠边上开,慢点,停!” “嘎吱”,尖锐的刹车声中,车子不偏不倚停在了夜宵摊前,我的身体被离心力带得往前猛然一耸,脑袋差点撞到了前排的椅背上。车窗外,吃夜宵的人们纷纷抬头看向我们的车子,眼神中满是疑惑与诧异。 耳边,响起了三哥的如同火山爆发般的大吼: “搞!” 靠门坐的三哥和缺牙齿一把拉开车门,黑影闪动中,我们一拥而下,扑向了正愕然望着我们的黄皮几人…… 黄皮不愧是黄皮,当其他人都还呆若木鸡,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的时候,他却几乎是源自本能一样地在第一时间就反应了过来。 我的脚都还没完全下车,黄皮却已经起身踹翻了凳子,顺手抄起桌上的玻璃杯子对着跑在最前方的三哥猛地扔了过去。 忘记是哪天了,闲聊的时候,三哥曾教过我一个道理,他说:“枪,拿在手里不开的时候才最吓人。一开,就会死人,死人是不晓得害怕的,到了那个时候,害怕的人是你自己。” 几分钟前,发枪的时候,缺牙齿和险儿都表示想要,三哥也说过一句话:“我们不是来杀人,是来抓人,这把枪,谁都可以给,你们两个不行!” 于是,他把枪发给了素来最沉稳的明哥和小二爷。 所以,那一天,虽然三哥自己也拿了枪,但我压根就不认为他会真的使用。 江湖上,混到了三哥这样的地步,都要珍惜羽毛,三哥本身又是个极度谨慎的人,这样几乎是必赢的局势之下,我觉得他不会去冒这样的大风险。 实在是没有必要。 我错了,那个时候的我确实太傻太天真。 我认为自己了解三哥,却从来没有想过,我能了解的只是三哥愿意让我了解的那一面。 几乎就是黄皮刚刚举起杯子做出投掷姿势的同时,三哥也做出了反应,他居然毫不犹豫地对着黄皮抬起了右手…… “啪——” “当啷——” 清脆的枪响与玻璃杯碎裂同时响起。 三哥弯腰躲过了玻璃杯,杯子砸碎在车身上,但因为躲避的动作影响了准头,如此近的距离里子弹同样也没有打中黄皮。 这写来漫长的一切,其实都只发生在眨眼而过的一霎,直到此时,我的脚步才从车内迈出,踏实地面。 咫尺之外,我无比清晰地见到了黄皮脸上的恐惧,他下意识地将头一缩,转身跑向了身后四五米开外的围墙。 那堵围墙并不高,如果让黄皮翻了过去,那今天就再也不可能抓住他了。 就在这一刻,跑在我身前的癫子突然停下脚步,手里枪管朝天一指,“嘭”的一声巨响,响声之大,把包括黄皮和三哥在内的所有人都震得停滞了下来。 “狗杂种,再跑一步,老子毙了你!” 怒喝声中,癫子飞快地跑了过去,一枪托将已经跑到了围墙边的黄皮砸翻在地,枪管再一抬,顶在了他的太阳穴。 其实,那一晚,向志伟本来是有着一线机会逃生的。 毕竟也是混了多年的老江湖,他的反应完全不算慢,甚至远远超过了夜宵摊内的其他所有人,仅仅只落后了黄皮半秒,当三哥打出第一声枪响的时候,他其实就已经反应了过来。 而当时我们双方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还放在黄皮的身上,唯一对他念念不忘的杀神却还没来得及下车。假如在这个时候,向志伟选择调头而去的话,他不是没有逃脱的可能。 可这个我一向看不起的年轻扒手,却做出了一件让我至今也唏嘘不已,暗自佩服的事情。 他抄起桌上的酒瓶,站起身来,看往了三哥的方向,当时他并没有说话,也根本来不及说话,但是他脸上的表情却已经清楚无误地告诉了我们每一个人。 他要为他的大哥挡住那把枪! 只可惜,这个时候,癫子的那一枪响了,巨大的响声也让向志伟发自本能的呆了一下。 呆的时间很短,从他停下动作到把目光看向癫子,不会超过两秒。 但这两秒却已足够埋葬他的一生。 当我们所有人都被巨大枪响震住的时候,有一个刚从车里出来的人却丝毫没有受到影响,笔直地冲向了向志伟,而这个人掠过我和武晟身边时,我们两个也立马跟着一起冲了过去。 “哐啷——” 那张小小的烧烤桌被身高腿长的武晟一脚踹翻在了向志伟身上,将他本已站起的身子又再次撞得坐了回去。 向志伟抬起头,睚眦欲裂的看向自己的正前方,我和武晟都站在这个位置。 但是,我却敢保证,在那一瞬间,他一定没有看见我们。 他能看见的,只有一个恰好跳跃在半空,滑过了中间障碍物的黑影,以及黑影前面那一尺许来长的雪白寒芒。 当向志伟连半点躲避的姿势都来不及呈现之时,那道寒芒就已经不偏不斜,笔直劈在了他的面部正中央。然后,那道寒芒根本就没有丝毫的停顿,借着劈出来的伤口再顺势往下狠狠一拖,殷红的鲜血瞬间就如同泄洪一样飙了出来。 一刀! 仅仅只是一刀! 当我亲眼目睹这一刀的时候,我彻底明白了险儿为什么要每天不辞辛苦地去邻居篾匠那里练刀,我也深刻地领悟到了,对于向志伟,险儿的心底到底有多恨。 从此刻开始,向志伟再也不可能找到游忧这样美丽的女人了! 你做过噩梦吗?在噩梦里面,你是否曾经梦见到过那些最邪恶的厉鬼对你展现出某种恐怖诡异让人作呕的笑颜? 如果你没有,那么你永远都不会明白向志伟的笑。 我知道,你们每个人都见过笑,用嘴巴发出的笑。 但是你见过用额头,用鼻子,用整张脸发出的笑吗? 当险儿的刀落在向志伟的脸上,从他左眼之上的额头开始,狠狠拖过他的鼻梁和右侧脸颊之后,向志伟的整张脸上就出现了那种只有在最恐怖的噩梦里面才会出现的笑。 而断成两截的鼻梁上,那清晰可见的森森软骨,就是笑容里面的白牙。 这一刀,就连向志伟本人都呆住了,他像是一具木头人般保持着半蹲的姿势,和险儿对视了足足两三秒之后,这才嘴巴一张,从胸膛里面传出了一种极为沉闷,不像人类的惨叫,双手举起试图捂向自己的面孔,但武晟随即而来的第二刀却再次劈在了他挡在头前的手臂上。 几乎同时,我的脚踹在了向志伟的裆部。 在我们的连番重击下,向志伟就像是一个忽然被人倒空的米袋,毫无预兆地瘫在了地面。 险儿如同饿狼一样,再次扑了上去。 “啊,杀人啦……” 四周响起了一片撕心裂肺的呼叫声。 夜宵摊老板扯上傻在砧板旁的妻子,抛开一切,远远逃走。一个装扮艳俗的年轻女子痛哭流涕地趴在地上,边跪边爬,缩到了靠墙的一个角落里,两只手死死地捂着嘴巴,脸色灰白坐在地上,浑身颤抖得像个筛子。人们在经历了最初的惊慌和不知所措之后,纷纷起身,犹如一只只的无头苍蝇般,涌向了四面八方。 一时间,小小的夜宵摊内,桌倒椅翻,遍地狼藉。 我本来在车上极端紧张恐惧不安的心情不知何时消失不见,现场极为原始野蛮的血腥暴力场面刺激了我的感官,激起了我本就好勇斗狠,暴力杀戮的本性。我的头脑中完全一片空白,坐牢、亲人、未来,所有的顾虑都不再存在。原本颤抖不休的双手也变得稳若磐石,随着几个兄弟一起,机械般地砍着地面上的向志伟。 直到阵阵惊呼声让我停下了自己的动作。 我站在场中,大口大口喘着粗气,胸膛里面炙热得像是被塞进了一块火炭,经历了癫狂之后的头脑渐渐冷却下来,看着眼前这如同地狱般的场景。 身前不远处,黄皮跪在地上,小二爷和癫子的两把枪一左一右顶在了他的脑袋上,他的脸色惨白无比,默默望着正在发生的一切,一动不动。 谁也看不出,那两道无比复杂的目光背后到底是恐惧还是绝望。 跟着黄皮和向志伟一起从九镇出来的那个年轻人,已经被缺牙齿砍翻在地。 接待黄皮他们的那个市里人还坐在椅子上,毫发无伤,牯牛的杀猪刀正架在他的喉咙上。 不知何时,其他的兄弟也都气喘吁吁地住了手,唯有险儿还状若疯狂地砍着向志伟,一刀接着一刀,不但没有丝毫停下的意思,下手之间,好像还越来越重。 向志伟的骨头也确实够硬,他浑身上下,已经到处都是鲜血,抱着头的两只手背上,密密麻麻布满了裂开的刀痕,几乎变成了一个血人。此时此刻,他的身体在险儿的连番砍杀之中不断地翻滚,扭动,但是看着我们的眼神里,却依然充满了刻骨的仇恨和怨毒,嘴里除了痛哼之外,硬是没有发出一句求饶。 我呆呆地看着三哥和刚刚赶到的明哥一起走了过来,把我们几人全部拉开,险儿不依不饶,被三哥狠狠甩了一巴掌。 我又看见三哥一边冲我挥手,一边大声喊道: “走走走,全部都走,把人弄上车,都快点,快走!” 我听见了三哥的话语,我也看见了三哥的动作,但不知道是脑子里面缺氧的原因,还是这些横流的鲜血给我刺激太深,眼前一切都如梦似幻,让我几乎有些分不清到底是梦境还是现实。 我不知道应该如何做,直到明哥又飞快跑了过来,拉扯着我,我这才行尸走肉一般,呆滞而机械地跟着走上了车子。 向志伟和另外那个来自九镇的年轻人被分别塞进了两辆车的后备厢里,我和缺牙齿一边一个把黄皮夹在中间,坐在了佳美的后面。 才关上车门,泥巴就一脚油门,车子猛地向前一冲,飞快地从巷子的一头飙了出去,消失在车流不断的茫茫夜色之中。 事后,我才知道,原来这一晚,我那漫长得几乎停滞的感受是错误的。 小二爷告诉我,所发生的前后一切,没有超过四分钟。 这就是九十年代末,在全市黑道上流言四起的元宵枪击案。 同样也是我的第一次江湖仇杀。 第53章 上元夜杀黄(下)(1) 两辆车子一前一后,飞快地驶出城区,转眼就开上了省道。天上很大的一轮满月,但是洒下来的光芒却依然撕不破窗外的漆黑如墨,除了路上偶尔有车经过的呼啸声之外,整个世界都是一片安静。 我还是坐在右边靠窗的老位置,恍惚之间,眼前一切都与大脑壳打完架之后跑路的那次没有什么两样,就连若隐若现照在车前不远处路面的雪白车灯,看上去都似曾相识。 但,我却清楚知道,在我的心底,有些东西已经被永远改变了。 上次的我如同迷途的鬼魂,飘荡在无尽的黑暗中,不知道来路归期。而这次,我的手上却拿着一把还在向下滴血的屠刀,剧烈动作之后的心脏还在狂猛地跳跃,心里也许有些紧张,但是我知道我还能回家,还能回到家里那张温暖的床上,直到明天的日出。 我想,我再也不会感受到上次那样的迷茫与愧疚了,不知为何,我却好像有些怀念。 扭过头去,望了望坐在我和缺牙齿中间的黄皮,他的脸上依旧一片默然,令我无法揣测出他的心中所想。 看到他的样子,我突然有了一阵突如其来的悲伤。 白天,我看到这个男人走出家门的时候,只带了一个小小的随身手提包,也许他压根就没有想过要出来太长的日子。可是仅仅不过是十多个小时之后,现在的他就很有可能永远都回不去了,回不去那个属于我,属于三哥,也属于他的九镇。 人事总是诸多变迁,一转眼就已是沧海桑田。 不知道,当年他亲手杀死丫头的那一刻,看着丫头渐渐黯淡的双眼,在他的心底,是否也曾经为丫头感到过些许悲伤。 这个男人,他杀了丫头,现在又轮到了我们办他。 何年何月,哪个街头,又会轮到谁来办我? 无数种平日里绝不会有的复杂情绪郁结在心头,烦闷得令我不堪忍受,把窗子微微地摇下了一点,稍稍拉开盖在嘴角的面罩,深深地吸了一口窗外冬夜中清冷冰寒的空气,抽出一支烟,默默地点燃。 “你不冷啊,等下下车抽吧?”坐在另一头的明哥问道。 “脑袋有点闷,抽两口吧,稍等会关。” “毛还没长几根,正事办不了几样,他妈花样还蛮多。”缺牙齿老气横秋地念叨着。 换了平时,也许我会回上几句嘴,但是现在,我连和他说话的兴趣都没有。 也许,缺牙齿一直就是个希望得到尊重的人,希望成为人群中的焦点。但是在三哥、明哥面前,没有他充大的可能性,现在来了我们这些比他小的,他当然就要显摆一下。更也许,他觉得三哥对于我们几兄弟青睐有加,让他感受到了某种威胁,他需要证明些什么。 管他的,随便吧。 “你把嘴给我闭上。”三哥侧了下头对缺牙齿说道,缺牙齿嘴里小声嘀咕了两下,终于还是安静了下来,也只有在三哥的面前,他才不敢过于放肆。 “别抽了,你也把窗关上吧,我也有点冷。”三哥把头偏到了我这边。 我关上窗子,没有了耳畔响起的呼呼风声,车厢内又陷入了那种令人郁结的安静。 “义色,把帽子拿下来算了,都到这一步了,我们还像戏子一样地演些假把式就没味道哒。” 始终低头不语,一脸默然认命模样的黄皮突然毫无预兆地开口了,平淡的语调在我耳畔响起,却如同惊雷一般顿时把我吓得魂飞魄散。 巨大的恐惧之下,我脑海里面一片空白,几乎是出自本能般,飞快抄起放在脚下的砍刀,对着坐在右边的黄皮就要狠狠挥过去。 “慢着!” “莫搞!” 三哥和明哥的喊声同时响起,刚刚扬起的砍刀停在了离黄皮脖子不到一巴掌距离的地方。眼前咫尺,黄皮好整以暇地看着我,两只眼睛里面没有半点的恐惧,满满都是轻蔑之意,就像是一头慵懒的雄狮在看着一只不知天高地厚的野狗。 这样的目光让我感到无比的羞辱,我扭头看向前排: “三哥,他……” 三哥摇摇头,伸手把我的刀摁了下去,默默将帽子从脑袋上面拿了下来,再一瞬不瞬地与黄皮对视半晌之后,缓缓问道: “黄皮,你就真不怕我杀了你?” 对于三哥的问话,黄皮好像根本就没有听见,丝毫没有搭腔的意思,两只光芒闪烁的眼睛依旧无比专注地看着三哥。而三哥的样子看起来也并不在意,两个人就像是一对失散多年后再度重逢的情人一般,目光纠缠在一起,传递着只有他们自己才能领会的情谊。 慢慢,黄皮的脸上出现了一丝捉狭而调皮的笑意,笑意越来越浓,将本就枯瘦的面部皮肤都挤得缩在了一起,他居然“嘿嘿嘿”地笑出了声,边笑边伸出一根手指,对着三哥连连指点: “嘿嘿嘿嘿,姚老三啊姚老三,你要不得!你这个人真要不得!别的先不谈,怎么说,我和你都是一口井里舀水喝这么多年的老相好了,你不会真觉得我黄皮是头猪吧?要这样的话,那我们两个恩恩怨怨半辈子,就真没得意思了。你这个家伙啊,糟蹋我这些年了。” 无论是黄皮说话时那种调皮却又亲热的语气,还是他话里的内容,一时之间都让我云里雾里听不懂的同时,也生生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因为,这完全不应该是生死仇敌之间的对话,这简直就像是一对正在打情骂俏的野鸳鸯。 没想到三哥更离谱,三哥居然也跟着笑了起来,看起来还笑得好像颇有几分害羞,不好意思的模样,三哥说: “是的是的,是我问的不好,你莫见怪。” 一刹那,我心底产生了一种极为诡异的感觉,刺激得让我有点想哭。 这他妈实在是太荒唐了。 但凡不是认识这么多年,从小到大看见过三哥无数个女朋友,所以能绝对肯定三哥性取向的话,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不想,他和黄皮两人之前不是搞过基,因爱生恨才走到今天这一步的。 在我的啼笑皆非,不知所措当中,黄皮那暧昧的笑声终于消停了下来: “你义色想杀我黄皮,我黄皮想要你义色死,莫说我们自己,只怕全九镇也没人不晓得了。而今还说这些话,太见外了啊。你下手比我快,这是我自己蠢,是你姚老三有本事,怨不得天地人和。你杀不杀我?嘿嘿,未必我黄皮还会认为今天的事有个好了断啊?车子一停在夜宵摊面前,我就晓得是你来哒,就明白九镇我只怕是回不去哒。你看,我好尊重你。” “嗯,这次是我运气好,你落在我手里。黄皮,你也莫怪我,我们之间的事情迟早都要有个说法。你动北条的时候,应该就想到了。” “嘿嘿,不怪不怪,怪什么。老三,不容易啊,这条路上走了这么多年,何勇,胡老二,鸭子,闯波儿,老鼠、燕子……好多旧人啊,回头一看,都这么散了。日子过得太快哒,当年和他们也是你死我活,恨不得杀他们全家,结果一步步熬过来的,而今就真的只剩你和我了。我想弄死你也不是一回两回了,我也一直认为,最后肯定是我弄死你。只是有些时候,我就想啊,你义色真要一死的话,今后就只剩我一个了,也没得好多的意思了。没想到,这回先死的是我,老三,信不信,今后你只怕也会想我黄皮的。嘿嘿嘿。” “老三,我今天给你讲句实话,从来没有给任何人说过,他们不懂,我今天不讲只怕也没得机会哒。不晓得是怎么回事,仇归仇,但有时候一想起这辈子的那些事啊,其实,我不恨哪个人,一个都不恨,真的,我有机会,肯定要你死,但我不恨你。还是我师父的那句老话讲得好啊:跻身江湖内,就是薄命人。我们这些货色,真的天生注定就是条贱命。我办了北条,你也办了胡老二,一步一步想出头,终于出头了,就该到被人办的时候了。嘿嘿嘿嘿。老三,我们这些角色没得哪个有资格上天,肯定都在地底下,阎罗王的油锅里头一个都跑不掉,我今天去肯定遇得到他们,今后就只差你了,等你来哒,我们老朋友喝酒。嘿嘿嘿嘿。” 说这些话的时候,黄皮也在时不时地笑几声,笑得也还是有些故意而为的轻佻与调侃,但那双眼睛里面却再也没有了片刻前那种捉狭的神色,而是一种刻骨的讥讽和嘲弄。 似乎在讥讽着人生的无常,嘲弄着世道的叵测。 三哥有一双很好看的眼睛,大而亮,里面的光芒有时狡黠,有时诚恳,有时凶狠,有时温和,大多数时候都是锐利,就像可以看到你的心底。 那一晚,黄皮的话说完之后,我却有史以来第一次在那双眼睛里面看出了痛苦。一种被刻意压抑已久,却猛然之间爆发出来的,沉郁之极的痛苦。 三哥闭上了眼睛,几秒之后再次睁开,然后,他不再与黄皮对视,而是径直扭转身体,看向了车头前方,淡淡说道:“黄皮,不该有的要求你就莫提了,其他有什么事,你说。” “义色,放心!今天坐上这辆车,我心里就清楚得很。也没有什么别的,看在这么多年的情分上,要你给个面子,莫赶尽杀绝。向志伟和张泡都是两个小角色,你不动他们,他们也拿你没有办法,我也保证他们不会找你报仇。” 三哥的背影一动不动沉默了很久,头都没有回: “黄皮,我义色不像你,我从来做事都不是个做绝的人。那个小伢儿没问题,我不动他。不过向志伟这个事,我没得法,我不管。我只管你!向志伟烧的险儿,这是他们几兄弟和向志伟的事。我答应过帮他们报仇。对不住你了,你莫为难我。” 黄皮听了三哥的话,眼神里面突然也冒出了那种和三哥一模一样的痛苦之色,嘴唇不停嚅动着,似乎想和三哥继续说什么,却始终没有说出口。过了好一会儿,他猛地扭过头对着后备箱大喊道:“徒弟,你莫怪师傅,师傅没得用。保你不住了。下一世投胎,老子把你当师傅。” 车后备箱传来一阵踢打和听不清楚的呜呜咽咽声。 至今我都弄不明白,那一刻的我究竟是被什么感染,总之,我突然就冲口而出: “黄皮,我答应你!我保证,不把向志伟弄死。” 三哥的脑袋瞬间扭了过来。 所有人的目光都望着我,明哥的眼中带着一丝责怪的神色,缺牙齿却是双眼圆睁满是惊奇。而三哥的眼神里面,除了责怪之外还有一些从未见过的莫名东西,让我在那一瞬间觉得有些陌生害怕。 我呆呆地看着三哥,下一秒,三哥的嘴唇也动了一下,却没有说话,把头转了回去。 黄皮第一次露出了真诚的笑意,也没有开口,只是充满感激地望着我微微点了一下头。 我顾不上黄皮,三哥的眼神让我察觉到自己做错了什么,只可惜当年的我实在是太过年幼,太过单纯,我想不通自己错在哪里。 我唯一知道的是,我需要给三哥解释解释: “三哥,我不可能让险儿杀人的,那他今后就毁了。我不拦着他,他肯定会把向志伟弄死的!” 我的手搭在三哥的肩膀上,三哥偏过头来望着我,我也有点惊恐地望着三哥,另一旁,明哥的身体往前动了一下,终究还是坐了回去。 过了一下,三哥眼神里责备的神色依然在,但那些莫名的东西渐渐消失,变得柔和起来,他抬起手拍了拍我的手背: “算了,你呀,你就是不懂事,回去再说吧。” 车子停在了一座无名小山脚下,离车子两百米左右的地方,源江水正在缓缓向东流去。 这里是离开市区二三十公里远的一处荒郊,方圆几里都没有人家。按照三哥吩咐,泥巴和另外一个司机将车子熄了火。 车灯一灭,顿时整个世界都陷入了一片黑暗。 我们所有人都下了车,押着黄皮、向志伟和那个叫张泡的年轻人,走向了山顶。说是山,其实就是路边一个大概五十米高的小土坡。只用了几分钟,我们就押着他们走到了背开公路的另一边,找到一个稍微宽阔的地方,我们停了下来。 当期待已久的结局即将到来的那一刻,我们每个人反而都有些紧张起来。一时之间,别说我们几兄弟,就连三哥都没有开口说话。 黑暗里,只有连成一片的呼吸声,短促而粗重。 黄皮突然转过头去,对向志伟和张泡说道:“伟儿,张泡,师傅对你们不住啊!” 向志伟靠在一块石头边上,浑身是血,却像个没事人一样朝着黄皮若无其事地把手一抬,笑着说道: “师傅,不要紧!不关你的事,你放心。老子只要不死,迟早就要弄死这些杂种,不得丢你的脸。” 微弱月光的映照下,血淋淋的一笑让他本就恐怖的脸显得更加扭曲,那道差不多贯穿了整张脸的刀口一下裂了开来,就像是索命的厉鬼张着血盆大口,阴气森森,再也看不出来初见之时的几分帅气。 一股寒气从我的脚底板升起,我不由控制地打了个寒战。 叫做张泡的那个人靠在向志伟旁边的石壁上,低着头一言不发,双腿像是筛糠一般地剧烈颤抖着。 缺牙齿吊儿郎当地走过去,一巴掌抓起张泡的头发: “小麻皮,你这么没得用,你还学着别人打个什么流。尿都快要出来了。” 缺牙齿幸灾乐祸的样子,让我们兄弟都有点听不下去了,我刚想上前劝阻,身边的小二爷一把扯住了我。 向志伟悲愤之极地看着缺牙齿,咬牙切齿地说道: “你记好,你一定记好。老子弄死险儿后,第一个就要搞死你!” 缺牙齿手里的刀一摆,松开张泡对着向志伟就走了过去,阴恻恻说道: “要得,小杂种,那我今天就让你先死在这里!” “义色!” 第54章 上元夜杀黄(下)(2) 黄皮纵横半生,纵然历经坎坷却从未曾低头,终得赫赫威名。但此时此刻,他吼声中的悲凉和无助,却连身为对头的我听到耳中,都感同身受,为之动容。 美人迟暮,英雄末路,人生最痛,莫过如是。 小二爷再次死死地拉住了我的手臂,我只能看着三哥,只希望三哥能够代他出头。 一直和明哥在旁窃窃私语的三哥这时也抬头看了过来,就在三哥还未来得及出面干预的那一刻,我身边不远处一道黑影却笔直走了过去,手里同样拎着一把寒光四射的开山刀挡在缺牙齿面前。 “缺牙齿,你莫多事。这个人是老子要办的!” 险儿! 缺牙齿微微一愣,继续往前走去,边走边伸手,似乎想要把险儿推开: “小麻皮,你死远些,老子今天要杀人,你莫惹我!” 平心而论,缺牙齿确实骨子里面就有着一种让人忌惮的凶狠,而且他的这种凶狠不是正常的,是带着一种不问缘由,随时都可以向任何人爆发的疯狂。 很多人不怕疯子,但没有人愿意去惹疯子。 这也是我不太搭理他的缘由之一。 只可惜,那一晚,他遇见的却不是我,而是险儿。 险儿不疯,平时看起来也不凶狠,险儿只是天生就不怕死。 不管是他死,还是别人死,他都不怕,完全、彻底、一点都不怕。 所以,当缺牙齿的手马上就要碰到险儿身体的时候,险儿立刻就把手里的刀举了起来: “老麻皮,你只要碰到我一下,我就杀你!” 缺牙齿停住了。 险儿的语气很平和,但只要没有聋,就能听得出来,他的话,绝对不是威胁,是通知! 所以,就算疯狂如缺牙齿也停住了。 一秒之后,缺牙齿浑身一抖,他暴怒了,他已经做出了往前走的样子,而险儿手里的刀尖也开始隐隐抖动。 这个时候,三哥和明哥也终于走了过去。 明哥一把将缺牙齿拉开,三哥走到了险儿的面前,说了一句话: “放下来!” 险儿的手垂下。 “牯牛,捆人!” 牯牛一声应和,拿出了早就准备好的绳子和布条,招呼着我们一起走了过去,七手八脚地将或坦然面对,或破口大骂,或痛苦乞命的三人按倒在地,由老练的癫子和牯牛动手,将他们捆了个结结实实,就连嘴巴也堵上了。 捆好之后,站在一旁抽烟的三哥问险儿: “险儿,你准备怎么搞?” “我要他死!” 险儿的回答非常简单,却毫不犹豫,不容置疑。 “不行!” “险儿,你莫乱搞啊!” “险哥!” “险儿……” “搞不得!” “险儿,你杀人绝对杀不得!” 我们兄弟五人纷纷大声劝阻着,疾步上前把险儿死死围在了中间。 等我们都安静了之后,险儿脸色坚毅,缓缓地说道。 “你们还记不记得,结拜的那天,在神人山,我说的话?我记了这么久,你们是兄弟就不要拦我,也不要动手。要不,你们就杀了我。” 其他人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 我站了出来: “险儿,如果你今天要杀他,我就陪你一起杀,你要害我一起被枪毙,你就搞!” 险儿一听我这么说,也不知道说什么了,就那么站在那里望着我。 “险儿,你要害,就全害,别害胡钦一个!我也来。” “那就一起死!” “是的,一起!” “我也搞!” 小二爷一带头,其他人也都纷纷表了态,险儿张嘴想要说话,武晟却抢先开口了:“险儿,你也不用再讲废话了,我们劝你不听,你凭什么劝我们!” 三哥走了过来,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地抓住了我的肩膀,很用力,好像生怕我跑一样: “险儿,我也不同意你杀人,你和向志伟之间的仇,不值得生死。打流不是这么搞的,留条后路,自己也好。再说,杀一个人,要六条命来赔,不划算。” “那要我怎么搞?难道就是砍他两刀啊!他睡我的女朋友,无缘无故还把我烧成这个样子,我出不了这口气!”险儿显得有些激动了。 “你别急,你先看看我怎么搞的再说吧。”三哥淡淡地说完这句,按了按我的肩膀,示意我待在原地,不要乱动。这才转过身去,手指一弹,将半截烟头远远弹开,烟蒂在夜色中划下了一条飘缥缈的弧线,消失在地上。 “给我把人按好了!” 纵然是在荒郊野外的无尽夜色里,依然可以看见三哥双眼里面闪亮的光芒,喊声中带着一股让人不寒而栗的杀伐之气,边喊边从从癫子手上接过了一把杀猪用的剔骨尖刀。 牯牛和明哥,缺牙齿,袁伟四个人死死地摁住了黄皮,将黄皮的两只手摊开,平放在地面上。 三哥走了过去,蹲下来一把按住黄皮的右手,对着黄皮说: “黄皮,你怪不得我,要是我义色今天落在你手上,估计就是个死。九四年,你砍北条,要了他一只手,弄得他快四十了还在他妈的起早摸黑卖小菜。老子今天帮兄弟报仇,做事不做绝,就要你两个手的拇指和一条腿。不过分!出来混,迟早要还,今天到你还的时候哒。你也莫记仇,有本事,今后到了该我还的那一天,我再还你!啊?” 三哥紧紧抓住黄皮的右手拇指,对着指头根部一杀猪刀就剁了下去。 瞬间,黄皮就像是一条被丢进了油锅的活鱼,整个身体都剧烈地扭动了起来,四肢乱蹬,力量之大,几乎连牯牛这样的壮汉都差点没有摁住。 一旁的向志伟,也在地上不停地蠕动了起来,被堵死的嘴巴里面发出了连串呜呜呜的声音。张泡则如同被吓傻了一样,万分惊恐地看着眼前一切,双肩耸动,眼泪不停地从眼中流下。 三哥走到了黄皮的左边,一样的按住手后一刀剁了下去,这次一刀没有剁断,又毫不犹豫地多补了两刀。 站起身时,月光之下,三哥两手都已满是鲜血,他提着同样鲜血直流的尖刀对着黄皮指了指:“把他翻过来,腿拉直。” 说完,三哥又要上前,这时,一旁的缺牙齿走了过去,扯住了三哥: “老大,剩下的我来吧?” 三哥点了点头,把刀给了缺牙齿:“做好点,险儿,你过来看一下。” 我们几个闻言陪着险儿一起走了过去。 “义色,你要哪条腿?”明哥问道。 “随便。” 明哥和牯牛把黄皮的左腿分开,缺牙齿蹲了下来,屁股压在黄皮的膝盖弯上,一只手按住黄皮的左脚掌,另一只手把刀放在黄皮脚后跟上,试了试位置,对准了跟腱之后,猛地用力往横一拉,黄皮再次剧烈地抖动了起来。 缺牙齿牙关紧咬,凶相毕露地按着黄皮脚掌,不让他乱动,将刀刃再次放进了拉开的口子里面,来来回回像是锯木头一样小幅度地拉割着,足足拉了五六下,很快,那条刀痕就变成了一道又宽又深的血口,哪怕是黄皮脚掌发出些微的扭动,都会有大量的鲜血从口子里面流淌下来。黄皮的裤管,鞋袜,缺牙齿的手,甚至地面的泥巴都被染得一片通红。 终于,按着黄皮肩膀的袁伟再也受不了,松开手,跑到了一边。 拉完之后,缺牙齿对着已经被完全切断开的跟腱部位,又猛砍了几刀,整个跟腱基本是皮开筋裂,如同猛兽噬咬般不忍目睹。 黄皮这个时候已经不怎么动了,肉体上如此剧烈密集的痛苦,意志力再强的人也承受不了。 一阵反胃之下,我扭头跑开,又苦又涩的胆汁从我的喉咙涌了上来,泪水模糊了双眼,我只想放声大喊但却又浑身发软,只能放肆呕吐。 我这一吐不打紧,像是会传染一般,原本镇定的武晟、小二爷、地儿三人也立马干呕着远远跑掉,只剩下,险儿,一个人聚精会神地站在原地。 远远地传来了三哥的话:“险儿,看会了没有,这样搞行吗?” 我一下子回过神来:不能让险儿杀人。 擦干眼泪,我扭头走了回去。 于是,我又再次看到了恐怖的一幕:缺牙齿把黄皮被砍掉在地面上的两只拇指捡了起来,用打火机对着断掉的部位烧着,直到烧得一片焦黑之后,手一扬,远远扔到了远处的黑暗当中。 烧完拇指之后,他又蹲下去,用刀身将砍断的跟腱扒拉开,将打火机凑了上去,一股极为浓烈的,脂肪燃烧的焦臭味顿时就弥漫在了夜空。 耳边,地儿、小二爷他们的呕吐之声更加密集起来。 那一晚,我本来有些惊讶,我一直以为三哥会杀了黄皮,谁知道,他却只要两根手指和一条跟腱。 事后,我才知道,原来经过了缺牙齿的那些处理手段之后,那两根断掉的拇指和跟腱就永远接不回去了,也就是说,黄皮这辈子至死都已是个废人。 险儿同意了三哥的提议,他决定按照三哥的手法来做,但最初他一点余地都不想留,想要完全废掉向志伟的四肢。 最后经过我们所有人苦口婆心,费尽唇舌的大力劝阻之下,向志伟失去了两条腿。 我和险儿动的手,我第一次看见了险儿的手也在发抖,我和他的眼泪都不断地从眼角流下,但是我们都同样麻木而又坚定地砍着,直到结束。 过程中,其他的兄弟也要上前帮忙,被我坚决地反对了。 这是我第一次大发雷霆,我劝不了险儿,也不能劝。我知道向志伟绝对是一条致命的毒蛇,如果完好无缺地放了向志伟,那么有一天,我和我的兄弟们,甚至可能包括三哥,我们都会死在冰冷的街头或者自家温暖的床上,我们的亲人则会在一旁伤心地哭泣。 我绝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我不杀他,但是我要他再也没有威胁到我们的能力。 可我又绝不希望我的兄弟们都像我和险儿一样地染上鲜血,一样地去做这种禽兽不如的事情。 险儿没有办法,这是他自己的仇。 我也没有办法,我答应过险儿,我赢得了他的尊重,那么我也就不能在险儿一个人动手的时候,我却和其他人一起,站在旁边看。 我做不到! 而且,反正,这不是第一次了,当我还是一个初中生的时候,在校园门口,在无数的老师同学眼前,我的手上就已经染过了别人的血,我无所谓了。 要下地狱,就让我陪着险儿吧,起码有个伴。 这是我最后一次对于拿刀感到害怕! 那晚之后,我再也不曾为伤害别人而流过一滴眼泪。 明哥拿走了向志伟和张泡的身份证,写下了一切信息之后,丢给了他们。 最后三哥交代了躺在地上的黄皮,今后在九镇的范围内,再不允许看到他和向志伟的出现。只要他们出现,不论是什么理由,什么动机,三哥都会视为挑战。而那个时候,三哥不会再要他们身体的任何部位,只会要一样。 他们的命。 说完之后,我们给他们三个松了绑,我们并没有伤害张泡的一根毫毛,但在给他松了绑之后,他却依然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两只眼睛黯淡得没有一丝神采。 我想,这个人,今后应该再也不会出来打流了。 因为,这个夜晚所发生的一切,已经足够让他意识到,他之前所走的这条路不是人能走的路。 在这条路上,能走下去的,早就已经不再是人,而是鬼。 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无头野鬼。 到达九镇的时候,街道上还残留着闹完灯会之后人们抛下的各种垃圾。 果皮、纸屑、烟蒂、口香糖、小彩旗……林林总总,在昏暗路灯照射之下,入目皆是一片繁华过后的破败景象。 远处,一个被寒风吹起的塑料袋在空旷无人的大街上飘啊,飘啊……无依无靠,随风飘远。 我坐在窗前,眼前摆满了三哥事先就已经预备好,替我们压惊的酒菜。 一种莫名而巨大的酸楚袭上了我的心头,这个冬天的寒夜,路灯照射下的无人街头,看着已经熄灯的万家窗口,我很有一种想要大哭一场的感觉。 我究竟变成了什么样子了? 这个时候的我,应该是像那些熄了灯的人一样闹完灯会之后,回家坐在温暖的火炉旁看着电视,也许还在边吃点零食,边不耐烦地听着外婆的唠叨。 我怎么会在这个见鬼的街头!看见这个飘飞的见鬼的塑料袋!我究竟在做些什么?我无力地痛苦着,也同样无力地变成了一个真正的流子。 带着仇人的血,喝着大碗的酒,在无人的大街上偶尔的触景伤情。 转过头,看看其他的五个兄弟,每个人的脸上都布满了落寞与迷茫。 到底是什么让我们变成这样的我们?我们本应有着一份更为美好的生活,可是,我们却眼睁睁看着它离我们而去,再也找不回来。 在这一瞬间,我非常强烈地仇恨起莫林来,强烈到想要他的命。 如果没有他,也许我就会拥有另一个不同的今天。也许,今夜一醉,抬头又是一个明天。 那天晚上,我们六个人都喝得烂醉如泥,稀里糊涂地说了很多话。具体说了些什么,我不太记得了。 我只记得,和三哥他们分手之后,我们六兄弟在午夜时分,来到了九镇的大桥上,我们高歌狂喊,浑然不顾附近居民的破口大骂。喊累了,唱累了,我们抱在一起,撕心裂肺地痛哭起来,哭到声音都哑了,都还在无声地干号。 那一夜,为赋新词也罢,良知犹存也行,总之,我们的的确确,真真切切,痛彻心扉。 第二天,我从床上醒了过来。 窗外的太阳还是那么的温暖和煦,一片如同美梦般的金芒洒在我的脸庞,在这样的阳光照射下,我感到无比舒适。是啊,我还躺在这张床上,看着这冬日艳阳,生活是多么的美好。除了因为宿醉还在隐隐作痛的脑袋和狂哭之后浮肿的双眼,昨天的一切都好像只是一场让我感到不安的梦魇,从来就没有在现实中发生过,我们也没有失去任何的东西。 但是,毕竟它确实真实地发生了,毕竟我们也都已经变成了无头的野鬼。 所以,我们的生活与以前再也不一样了。 无数预料不到的事情,纷纷开始接踵而来。 第55章 来自旋风背后的利益 从一九八七年出道至今,经历了十多年来的剑影刀光,三哥终于站在了这片江湖的最高处,而黄皮一倒,九镇江湖的格局也开始了新一轮的洗牌。 黄皮走了,九镇范围内的扒手们群龙无首,再也无人管辖。一时之间,街道上、公车上,乃至百姓家中,偷盗事件接连发生。 群魔乱舞,各自为营的乱象延续了一段时间之后,上街的徐刚和车站的羊胡子最先发动,开始抢夺以前属于黄皮的地盘与生意,弄出了好些起不大不小的流血事件。 然后,在徐刚与羊胡子的争夺日趋激烈、双方有些力不从心的当头,一直按兵不动的红杰突然介入,后发制人,掌控了大部分黄皮留下的势力,将乱局平定了下来。 奇怪的是,面对着这些纷纷扰扰,应该是最有资格享用胜利果实的三哥,反而没有任何动作,手下众人里面,除了缺牙齿不服气红杰他们趁势扩张而闹过两次之外,谁都不曾发表丝毫看法。 我和小二爷私下讨论过这件事情,也隐隐约约猜到了点什么,但并不敢确定。 直到那一天,明哥找到了我。 那时开学两个多月了,天气也渐渐地暖和起来,没有了冬日山区那润物无声的彻骨寒冷,人们都换上了薄薄的春装。 每年的三四五月都是南方的梅雨季节,一到这个时候,天空整日都是阴沉沉的,淅淅沥沥的小雨仿佛从来都不会停歇。整个九镇就像是从水里捞起来,还没有完全晾干一样,到处都是湿漉漉的,没有一点干燥的地方,就连洗的衣服晾个十天半月的都不见干。 我最不喜欢这样的天气,极度湿润的空气让人从内到外都像是生了锈一样,没有一点精神,想活动下都不知道去哪里好。 只不过,幸运的是,在这发霉的季节里,我还能看见君的笑脸。 “什么什么?逍遥书生?胡小白给自己取的外号叫逍遥书生?” 君一脸诧异地看着我,在我带着些许尴尬的再三点头中,她的眼睛越睁越圆,最后终于忍俊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胡小白就是胡玮。 胡玮天生一张娃娃脸,皮肤又极为白皙,油光水滑得像个小姑娘。袁伟某次喝酒了之后,突然兽欲大发,一把扯过胡玮,在他脸上亲了一口,说:“胡小白,光凭你这个皮肤,但凡是个女孩,不管多丑,今晚我都办了你。” 那天之后,不管胡玮本人如何反对,胡小白这个既顺口又贴切的外号立马就在朋友圈子里面流传了开来,甚至连君现在也都不叫胡玮,改叫胡小白了。 对于这个外号,胡玮非常不满意,他觉得像他这样的昂扬男儿、江湖好汉,被人整天胡小白胡小白地喊,实在是太丢人太娘们了。 于是,左思右想了不知多久之后,他终于找到一个机会,当着所有人的面对我说:“钦哥,我给你说个事。你们今后别喊我胡小白了好不?” “怎么了?不是挺好吗?你本来就白啊。” “哎呀,反正不好听,我不喜欢。钦哥,真的,求你了!” “那喊你什么?胡玮啊?出来混要有外号,才够屌晓得吗?你看三哥,义色,明哥,明王爷,武晟,八爷。这些外号多威风啊?混得差的还没资格有外号呢。” “我晓得我晓得,反正你们别喊我胡小白了吧,我给自己取了个好听点的外号。” “哦。自己取的,叫什么啊。” 当时,胡小白的眼中冒出了无比骄傲而神圣的光芒,就像是一个等着披红挂彩的状元一般,大声说道: “你们今后可以喊我逍遥书生。” 全场顿时一片死寂,就连向来心不在焉的险儿也颇有些不可思议地眯起双眼,看看胡小白,又看看我,看看胡小白,又看看我,半天才憋出了一句: “啥?你说你叫个啥?” 胡玮满腹热忱地看着险儿,再次大声说: “逍遥书生!” “哈哈哈哈哈哈……” “笑什么?哎,你们笑什么。我告诉你们,武侠小说里面,逍遥书生是最厉害最……” 胡玮虚弱而无力的辩解声被彻底淹没在了全场的哄堂大笑里面。 从那天开始,这件事变成了永恒的笑柄,而我们也满足了胡玮的要求,只要不麻烦的情况下,我们都会喊他“逍遥书生胡小白”。 当我和君一起坐在操场的草坪上,把胡玮这个匪夷所思的外号告诉君之后,君和所有人的表现一样,笑得花枝乱颤,一边笑一边把头埋在我的肩上,用拳头轻轻捶打着我。 我默默地看着君,她亲热的举动让我感到了由衷的幸福。 就在这样的幸福中,明哥走到了我们的面前。 君和明哥打了个招呼之后,非常懂事的自己先走了。待她走远之后,我问明哥: “明哥,你怎么过来了?” “你这几天都睡在学校,也不出去,你三哥找了你几次了。找不到,所以要我过来看下你咯。” “有事啊?” “也没有,这是你们三哥给你、小二爷、险儿、地儿的一万两千块钱,每人三千。武晟和袁伟他们的早就自己拿了,你先拿着咯。” 一九九七年,普通人一个月的工资也才几百元而已,三哥居然出手就是一万二,这是一笔我见都没有见过的巨款。拿着这笔钱,皮夹克,耐克鞋,牛仔裤,这些当时年轻人都喜欢的东西,我想买多少就买多少。 所谓清酒红人面,财帛动人心。 看着明哥递到我眼前的那个鼓囊囊的牛皮信封,我顿时就感到一阵口感舌燥,却又隐约觉得有些不安,只能尽力克制着自己,勉强客套道: “无缘无故给我们钱做什么?三哥发大财了吗?哈哈哈,我不要。” “要你拿着就拿着,这是你们三哥给你们的分红。” “分什么红啊?” 明哥微微思考了一下之后,说出了一个我和小二爷已经猜中了一点的故事。 “是这样的,黄皮以前和虹桥水泥厂签了个合同……” 在我们九镇旁边十五公里之外的虹桥乡,有个由当地乡政府办的专门生产水泥的乡镇企业,销售市场就是在我们九镇附近三镇十五乡的范围之类,以前的生意一直不错。 不过一九九六年之后,外地大厂的水泥打了进来,虹桥水泥厂的产品还过得去,但是并没有什么宣传促销之类的手段。所以,市场就被一步步地抢夺,生意越来越不好。而以前生意好的时候放出去的不少债务,也很难收得回来,欠债的人要不就是拖着不给,要不就干脆不承认。打了好几次官司,钱没有要回来,请客吃饭倒又花了不少。 于是虹桥乡政府渐渐扛不住了,干脆把水泥厂和所有的债务一起卖给了一个从广州回来的市里人,由他经营。转卖的价格很低,只要继续用原来的工人,每年再交一部分的费用给乡里就可以了。 这个市里人的背景也有点复杂,就算不是道上的,也和道上人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最开始他从市里找了几批人来帮他收账,但是账没有收到,还大大小小的吃了点亏。后来,他大概知道了九镇附近的民风之彪悍,明白了“强龙不压地头蛇”这个道理。 所以之后他想找九镇的大哥帮忙出面,据说开始还想过找三哥,但是他的一个副经理好像是黄皮的什么表亲,最后推荐了黄皮来帮他要账。 黄皮前前后后帮他要回了几十万的账,彼此之间的关系也就相应地越来越融洽。有次他们一起吃饭,那个厂长无意间说起水泥销路不好,当初上了虹桥乡政府的当。 黄皮听后,答应可以帮他销售水泥,甚至恢复虹桥水泥当初在九镇附近独霸天下的销售市场,但是要占一定比例的分红。 那个厂长一听大喜,于是他们定下了协议,黄皮占百分之三十的干股,专管物流和销售,收账的红就不再分了,但是享受每年底按销售额一次分红的红利和每个月相应的工资。 双方一拍即合,只可惜,黄皮也许是天生就没有吃安稳饭的命。当他谋划多时,水泥厂的盘子也刚开始初见成效的时候,就被三哥和我们给办了。 于是,黄皮一倒,明哥前一段时间就主动找到了虹桥水泥厂。给那个姓唐的厂长说了两个意思:一是黄皮可以做的,他们一样可以做,而且三哥愿意头半年的利润分红不要;二是如果虹桥水泥厂不愿意把这个事给他们做也可以,但是如果敢交给九镇道上别的任何一个人做,那么虹桥水泥厂今后在九镇的三镇十五乡就再也不要想卖出去一公斤水泥。 最后,明哥告诉唐厂长,给他三天时间想清楚,如果三天之后还不给个答复,到时候就别怪三哥翻脸不认人。 唐厂长毕竟是个生意人,谁可以带来最大的利益,谁就是最好的朋友,黄皮既然已经过气了,那还管他那么多干什么。 于是,两天后,唐厂长就在九镇道上的一个朋友陪同之下,亲自找到了三哥的家里,三哥和明哥出面请他吃了一顿饭。 在酒桌上,唐厂长不仅答应了三哥的要求,在权衡利弊之下,他还主动提出,今后三哥就是主管销售的副厂长,和黄皮一样占百分之三十的干股,明哥就是他们的保安科长,也可以参与年底的分红。希望大家齐心合力,一起把厂子办好办旺。 不过,唐厂长也提出了一个条件。 三哥每个月的分红可以照样计算,但是希望三哥在三个月内把县水泥厂真正地赶出九镇范围,因为这是虹桥水泥销售的最大障碍。 三哥答应了他,并且答应只用两个月。 于是双方达成了一致的约定。 而我们兄弟几人,在办黄皮的时候,是出了大力的,也算是帮三哥扫清了障碍。所以这一万两千块钱,是三哥先给我们的一点零用钱。 听明哥说完这一切,我明白了为什么当所有人都在争抢黄皮留下的车站那一摊子的时候,三哥和他的人却根本不为所动。 有了西瓜,谁还会捡芝麻? 涌马的行当,利润虽厚,可风险也大,拿在手上也是个祸害,出了事背黑锅的就是大哥,说出去名声又不好听,也只有缺牙齿这种悍勇过人、头脑不足的货色才会在那里争前争后。 我的心里多少有些不痛快,黄皮办厂这件事,想必三哥是早就知道的,为什么他一直没有给我们说过?而是等到现在办完黄皮之后才说。 当年的我年龄还太小,根本就没有任何城府,一点不高兴都摆在了脸上,八面玲珑的明哥大概看出了我的不痛快,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小钦,怎么了?怪你三哥瞒着你了啊?” “哦,没事,明哥,其实你和三哥早点给我们说,我们也会帮你们办的!” “小钦,你想多了,你三哥没有想过要为水泥厂的事来办黄皮。但是险儿的事出了之后,他就可以一起办了。再说你们也不是真的混社会,知道这些事做什么?你三哥还是真心对你好的。你不要想多了。听明哥一句话,只要你真的把你三哥当哥哥,他也就会真的把你当弟弟。你三哥是个有道义的人。” 那天,等明哥走后,我把兄弟们都叫在一起,把钱分给了大家,将事情的前前后后也都说给他们听了。听完后,向来智商情商都要远远超过同龄人的小二爷,说出了一句远超他年龄阶段,极为老练的话: “大哥就是大哥啊,险儿烧得还真的是时候。” 第56章 惹不得的五癫子(一) 很久没有见到武晟和袁伟了,自从三哥入主虹桥水泥厂之后,他们两个人就去了那里工作,武晟甚至还挂了一个保安科副科长的名号。 他高升那天晚上,还专门请我们兄弟一起喝了一顿酒。 席间,地儿问他:“武昇,你真的不准备考大学了,就准备打流了啊?” “其实都是差不多的,你看常鹰在省城读了三年大学自考,现在还不是回来打流了。他的兄弟卫立康一九九六年开始就带了几个女孩出去,一年少说也是十几二十万了。常鹰现在还要从头再来。我们这样无权无势的平头百姓,读书成绩又不好,读了大学也没有工作,早点赚钱还好些。” “那你家里怎么看?骂了你吧?”小二爷问。 “骂是骂了。不过也要谢谢三哥,他专门到我和袁伟家去了下,给我家里说,他现在搞正事办厂了,就要我们跟他搞,还要我当个科长。我妈本来想要我跟我爸爸去跑沙船的,听三哥这么一说。一想反正大小也是我们家出的第一个官,还天天能回家,也算是份不太累的正式工作。也就无所谓了。” “袁伟,你呢?” “我无所谓啊,反正我妈也待在广州打工,舅舅也没有什么心思管我。我只要赚得到钱,早点孝敬他们就可以啦。” “反正你们今后都要小心些,不要乱搞,别搞得最后像黄皮他们那个样子,就真的一辈子就废了。” “你们放心,要是险儿混社会,那就有可能被人搞成那个样子,他太招凶了。我们不会的咯,我们只要赚钱就好。哈哈哈哈哈……” 那天说了很多,大家都沉浸在对美好未来的憧憬之中了,那个年纪的我们怎么会知道,赚钱是多么辛苦的一件事。 正式工作之后,武晟和袁伟就忙得晕头转向,再也没有了之前三不五时聚在一起喝酒聊天的光景。约了几次,他们都没时间,我们四个干脆找了个星期五,决定一起去看看武晟和袁伟,顺便也参观一下三哥的水泥厂。 水泥厂位于虹桥乡的一座山里,厂区不大,到处都是灰蒙蒙的,除了土黄色的主厂房之外,就只有一个不大不小的院子,以及院子里头两排南方很常见红砖青瓦的平房,一排办公,一排用来住宿,厂里的工人一般都是虹桥乡的居民。所以,住在厂里的一般都是管理人员。 三哥接手时间还不久,目前销路还没有打开,一部分工人都还没有返工,厂子里感觉很是清静。 三哥的副厂长办公室就在第一排平房的左边第二间,我们去的时候,三哥正一个人搬了把椅子坐在办公室门口的平台上,训练厂里的一条大狗练习坐下、握手,牯牛他们几个则正在和那个唐厂长一起打着麻将。 我之前跟着三哥在商贸城的包厢里吃饭的时候见过唐厂长,和三哥差不多高,极瘦,留着个分头,双眼有神,见着人了笑嘻嘻的,给人的感觉很灵活聪明,没有流子身上的那股痞气。 和三哥他们打了招呼,介绍其他人认识了唐厂长之后,我问道:“武昇和袁伟呢?” “哦,武昇去给乡政府送货去了,就回来的。袁伟去了文公乡收账,估计还等一下,一起吃晚饭的时候就差不多到了。” “老毛,你去帮忙在前面的馆里定两桌,今天我请三科长的这几个小兄弟吃饭。”唐厂长一直叫三哥叫的三科长,听起来有些搞笑。 “不用了,老唐,等那几个回来了,你和我们一起去九镇吧,那边吃好些。”三哥客气道。 “不不不,就在这里!你的弟弟过来了,饭都不吃就让他回去啊,没有这个道理。佘老板做的鱼挺不错,都是在河里现捕起来的。老毛,你去咯,你先去安排咯。” “好好好……” 正在客套着,武晟回来了,身上脏兮兮的边走边拍,见到我们,非常高兴的笑闹了一番之后,就进房自己洗漱去了。 还没等他洗完出来,厂门外传来嘎的一声,水泥厂的那张皮卡车就停在了院子里,一个中年人和袁伟走下了车。我们嬉笑着刚想跑过去,却发现不对,袁伟没有一点笑意,一脸非常气愤的样子,快步走了过来。 “怎么了?” “袁伟,看我们都不笑下啊。” 在我们的询问声中,袁伟却完全顾不上亲热,只是飞快对我们几个点点头示意之后,径直走到了三哥面前,张口就开始大骂: “三哥,我操他妈的五癫子!” 袁伟去收账的那个地方叫做文公乡,他口中的五癫子正是文公乡出了名的麻烦人物。 为什么麻烦呢? 这个人严格来说不是打流的,他不像流子一样成帮结派,也不像流子一样的捞偏门。 确切地说,他就是一个闲汉,是个无赖。 据说,五癫子以前也有个老婆,但是老婆去广州打了几年工就不愿意和他过了,留下个儿子给他,离了婚。 平时他也像普通农民一样劳动,但是别人劳动完了就休息。他不,他劳动完了就喝酒,喝完酒了就惹事。五癫子的个子不高,却天生一身的蛮力,而且喝了酒发起疯来不认人。 平日里,这个角色是大坏事不做,小坏事不断。 譬如说嫖妓了赊账啊,撞了外地牌照的车敲点小钱啊,别人发生了纠纷,他在里面掺一脚,捞点好处啊,敲诈那些摆地摊卖狗皮膏药祖传秘方的人啊。 前前后后进派出所也不知道多少次了,但是派出所的拿他也没有什么办法。据说有一次,发廊的小姐和派出所合作抓嫖,一抓抓到了这位仁兄,当场现行,他也不穿衣服,光着屁股双手叉腰对N多警察和围观者就说了一句被广为传颂的经典话语: “你说你们是不是吃饱了饭没有卵事干,乱搞。那么多贪污的、杀人的,你们不去抓,在这里抓老子。老子又没有老婆,树有个根他妈的也知道往土里面钻,何况老子是个人呢,钻下根不得了了啊?” 五癫子穷又穷得叮当响,油水榨不出半滴,抓进去了还得管他的饭,派出所当然不会做这样的蠢事。没有办法之下,派出所的人每次也只能当着大家的面做做样子,先把他抓走,然后前脚进派出所,后脚就像是送瘟神一样的立马又把他送出来。 唯一例外的只有一次,省水利厅的干部下来出差,路过九镇的时候在馆里吃饭。刚好这位仁兄也在,并且喝多了,和水利厅的几位官人发生了冲突。在几位官人表明身份后,他不仅不怕,还大叫一声:“老子打得就是水利厅的,还收老子的水费啊!” 最后被送到县看守所关了几个月,结果一出来,人居然又白又胖,比在家里养得更好。 总之,五癫子就是一个人见人厌、鬼见鬼嫌的货色,烂命一条,黑道白道还真有些拿他没有办法。 没想到,这一次,他居然又惹到了袁伟。 第57章 惹不得的五癫子(二) 文公乡有个养鱼的老板,在搞养殖场的时候,买了水泥厂的水泥建房,但是一直都有七千多元钱的余款还没有结完,估计也是存心赖账,前任老板也就是虹桥乡乡政府派人去收了几次帐,都没有收到。 三哥接手之后,开始清旧账,一步步就清到了这七千块钱。钱不多,三哥也就省得大材小用,没有叫癫子他们,而是派了袁伟拿着欠条去收钱。 没料到的是,那个养殖场老板恰好是五癫子的亲姨夫,袁伟去的时候,五癫子正在养殖场里蹭酒喝。 袁伟这个人是我们兄弟里面最喜欢充大的,所以就算不在场,我也可以从他的描述中还原这一幕。 袁伟一下车,老气横秋地说道:“哪个是张师傅啊?” “我是,你有什么事?” “哦,你欠虹桥水泥厂的七千元钱,这么长时间了,也该还了吧?你看欠条都快乱了。” “哎呀,我前面给钟秘书说过的啊,现在没有钱,要不就用鱼抵一点,要不等年底还。还老是来问什么啊!” “现在不是什么钟秘书不钟秘书的了,现在老板换了,你这么大的鱼塘没有钱啊。你把我当猪哄哦?” 当袁伟和浴场老板说话的时候,红着个鼻子,一直闷头喝酒的五癫子突然发话了: “你把欠条拿来看看,我看看是多少钱,这么逼着要?” 袁伟上下打量了五癫子一下,当时也觉得这个人看来面相有些不善。 但是转念一想,一来老板没有反对,而且和老板坐在一起喝酒,估计也是个能做主的人物;再者,一张欠条,大家都是要脸面的人,应该不会当着人面毁掉或者怎么的。 更何况,他袁伟是义色大哥的人呢,别人敢吗? 于是,袁伟做出了一个极端错误的决定。 他丝毫没有多想,就把欠条递了过去。 五癫子接过了欠条,看都没有看,也不用看,这位大哥根本就不认识字。一把将欠条揉成一团,直接就塞进了嘴里,嚼都不嚼一下,端起酒杯,一大口酒猛灌下去后,打出了一个饱嗝,无比舒畅地看着对面已经是目瞪口呆的袁伟,张口说: “哪里有什么欠条,小子在这里乱喊毛啊?” 砍大脑壳,打十三太保,过年醉酒单挑向志伟,办黄皮,多少大风大浪,袁伟何曾怕过,乱过。 但是今天,他完全地晕了,他还根本就没有明白是怎么回事,他只是下意识地需要寻求保护,说了一句:“这笔账是义色要收的啊。” 听了这句,一般人都会有些顾忌,那个鱼老板的样子就开始有些犹豫了,只不过这个人本身也是个贪便宜的人,不然也不会为了几千元拖这么几年。 所以,当时鱼老板并没有马上表态。 他万万不曾想到,就是这一犹豫,一贪心,居然会给自己惹来了一场大祸事。 五癫子的表现就完全不同了,别说义色,就算是派出所的来了,他也没有任何惧怕。 一口吞下了一个肉包子,哼哼了两声: “义色!哼哼,义色卵子大些啊,他未必就敢抢钱啊?没得王法了?” 王法!这位大哥居然说王法! 从最初的惊讶中清醒过来的袁伟再也忍不住了,跑上去一脚就把五癫子踢翻在地上:“操你妈,狗杂种把老子当猪搞是吧?今天你不把钱搞出来,老子打死你。” 劳动人民力量大,这句话是对的。 五癫子力量就很大,起码比袁伟要大很多。还没等袁伟踢上几脚,他就已经爬了起来,拦腰一把抱着袁伟,翻身就摔在了地上,骑上去就打。 一顿暴打,边打边骂,最后养鱼的张老板对三哥还是有些顾忌,拉开了发了疯的五癫子。 这个时候最恶心的事情发生了,刚被拉开的五癫子他还嫌不够过瘾,居然再次上前,把袁伟的嘴硬生生掰开了,“咳”的一声就向往里面吐了口痰,还问了句:“不差油盐炒?” 可怜袁伟出道至今,多少大风大浪闯过来,只有打人,没有被人打的。今天却在文公乡这个小地方阴沟里翻了船,受到了如此的奇耻大辱,落下了终身都洗不掉的笑话。 袁伟一路跑到门外,五癫子就算追也追不上的距离之后,鼓足勇气说了一句话:“狗杂种,你们等着,老子等下渔场都砸了你的。” 说完,袁伟转身就跑,那一刻,气急败坏落荒而逃的他,听见身后传来了极为豪迈的一句话: “小畜生,你只管来,你来了老子剥了你的皮。你告诉义色,老子迟早要他喊老子做爹爹。” 五癫子向来都是一个疯言疯语,说话没谱的人,他一定不会料到,很快,他所说的这句话就会应验了。 不过,转换了一下角色而已。 第58章 惹不得的五癫子(三) 等袁伟把一切都说完后,三哥并没有说什么。 旁边的牯牛倒是先开口了:“癫子,只怕要你出马了,看看你和五癫子,两个癫子到底哪个癫得厉害些。哈哈哈……” “老三,要不我去一趟?” 面对癫子的问话,三哥默默摇了摇头,目光在我们所有人的身上梭巡着,似乎在考虑让谁去处理比较好。 见状,武晟拍了拍屁股,站起来说: “三哥,要不,我和袁伟一起再去跑一趟吧,看看这个五癫子是个什么人,这么狂。你们就先吃饭,我们搞好了就来。” 我赶紧抢在三哥说话之前,插嘴道: “哎,那我们一起去吧,人多,万一出事打起来也好搞些。” 三哥望着我,一边笑一边无奈地摇了摇头,说道: “去吧,去吧。你们也不用搞得太过分。五癫子都知道的,就是个神经病,不用理他就可以了。如果袁伟实在不舒服,弄他几下也好。关键是找那个姓张的老东西把钱拿回来,不给就帮老子办他,抓过来也可以。办完事你们几个也早点回来,我们等你们一起吃饭。算了,癫子,你还是辛苦一趟,和他们一起去跑一路咯。” 说到最后,三哥还是有些不放心,叫上了癫子,这是他认为比较稳妥的安排。 无论当时牯牛戏谑癫子的口吻和三哥希望我们快点回来的交代,都体现出了我们所有人对于五癫子和张老板的轻敌,一个做小生意的生意人和一个疯疯癫癫的无赖,谁又会真的把他们当回事呢? 毕竟三哥也不是武侯再世,孔明复生,更不是能预测未来的半仙。所以,当时的他怎么也不会想到,他这次的决策居然错了。 走的时候,我们甚至都没有带任何家伙,因为大家都没有想到会真的打架,所有人都只是想去收回欠款,最多也就是万一遇见五癫子的话,帮袁伟出口气而已。 渔场在一片比较平坦的山坡下面,很长的一排竹篱笆把渔场围了起来,篱笆之间开了道口子,是进出的大门,对着大门有条二三十米长,两辆车宽的土路通往一排平房,路两边都是隔成大小不等的养殖水塘。 开了一个多小时的乡间小道,皮卡车终于停在了渔场门前,下车前,癫子交代司机先把车掉个头,等下好走。 这是一个聪明的决定。 车子刚刚停稳的时候,我看见渔场内的那间平房前有两三个正在抽烟的男子,一边对着我们这边张望,一边扔掉烟,走进了房内。 一个很平常的细节,没有引起我们任何人的重视。 但是,接下来的事情就不平常了。 当我们都下了车,我和袁伟武昇三个人走在最前面,已经走进了渔场大概七八米的范围。而癫子他们剩下的人,要不在揉着发麻的腿,要不在指挥倒车,要不在点着烟。 突然,平房里传出了一个巨大的声音:“打抢匪啊,抢匪杀人啦!” 随着声音的发出,一个不高却壮实得像头牛一般的中年男人,光着上身,拿着把锄头,顶着满脑袋乱蓬蓬的头发,对着我们就冲了过来。 更让我们大吃一惊的是,呼啦啦一片乱响中,他的身后,居然又从平房里面冲出来二三十个人,人人手上都拿着家伙,锄头、镰刀、铁棍、木棒、锅铲、火钳、扁担、鱼钎,什么都有。 事后,我才知道,第一个冲出来的那位豪杰就是五癫子。 一下子杀声震天,望着越来越近拿着各种各样武器的人们,我们这边的人全部都被弄晕了,呆呆地站在那里。 最先反应过来的小二爷,一声大叫: “快跑!” 大家纷纷反应过来,掉转头就往车上爬。 走在最前面的我、袁伟和武昇,更是恨不得多长两只脚才好。 在跑的过程中,我做了一件事,我看到了一块石头,于是我蹲下去,拣起了石头,对着追我们的人丢了过去,我没别的想法,我只是希望可以阻一阻他们追赶的脚步。 接下来的事实证明,我做出的这个动作,是多么愚蠢。 当我刚刚捡起石头的时候,耳边也听见了皮卡引擎发动的声音,我和车子之间的距离最远也就是个四五米的样子,凭我的身手,瞬间就可以赶上。 石头脱手而去,我也顾不上看打没打中人,扭过头来就往车上跑,刚巧看见武晟和袁伟一左一右扒在车门上,险儿伙同其他几人也都已经爬进了皮卡车的货厢,正在对我挥手。 那一刻,我看见险儿的脸色突然变了。 然后,我的脚下传来了叮的一声铁器敲击地面的响动,没等做出任何反应,一根不知被何人扔出的铁棍就凭空出现在了我的脚下,两脚一绊,整个人迎面就摔了下去。 巨大的恐慌瞬间就侵占了我,我手脚并用试图爬起,可才刚刚拱起身子,背后就传来了重重的一击,立马把我砸得躺了下去。 除了下意识地抱头弯腰,蜷缩在地上之外,我没有任何反应的机会,也反应不出来,当时的我已经吓坏了,脑海中唯一的想法就是自己今天会不会死在这里,如果不死,一身的伤回去了千万不要让外婆看见。 随后,无数的拳头、家伙对着我的身上打了下去。 我就像是一只破烂的小船在巨浪中颠簸,突然,腰上传来一阵剧痛,让我蜷缩的身体骤然间伸直,接着,某样钝器敲在脑袋上,嗡的一声,整个世界模糊了起来。 天旋地转中,我感觉自己被人抬了起,腾云驾雾般走了两步,扑通一下,一阵透骨的冰凉中,口鼻里猛然就呛进去了很多的水,我剧烈地咳嗽起来,好不容易站稳之后,这才发现,自己已经被人扔在了渔场里面的一个水塘里。 犹自有些眩晕,但在冷水刺激下已经恢复了神智的我,无助地站在水里,视线随着岸边继续往前追赶的身影看去,看见了我今生难以忘怀的一幕: 潮水一般涌动的人群对面,早就已经爬上了车的险儿居然一手高举,握着一块石头,嘴里发出了根本听不明白的狂吼声,对着我这边冲了过来,而他的身后,紧紧跟着小二爷和地儿两个。那一刻,他们的身上再也没有了半点逃跑时的慌张,个个都是一副亡了命的样子。 也许是他们三个的样子太吓人了,又也许是渔场这边的人们压根都没有想到,在如此实力悬殊的状况下,逃掉的人居然还敢杀回来。 总之,很多人都停下了追赶的脚步,几个胆小的甚至还悄悄掉转脚步,缩到了人群后面。 只有原本还想要打我的五癫子,见势不对,拿着锄头一马当先地迎了上去。 同样勇猛的五癫子和险儿瞬间就冲撞在了一起,险儿一低头,闪过了五癫子的锄头,在直起腰时,他已经站在了五癫子的脸侧,高举的手臂毫不犹豫地砸下。 时间好像突然凝固了一下,五癫子呆呆站在原地,殷红的鲜血顺着额头,流满了他的脸。 然后,人群中传来了狂怒的喝骂声: “小畜生,闹事还闹到这里来了啊?” “打死这几个小畜生。” “打!” “打啊,打死不犯法,不打白不打啊!” 被激怒的人们,在鲜血的刺激下彻底红了双眼,再也没有丝毫的犹豫和胆怯,黑色的人潮一拥而上,吞没了险儿他们三人。 “走开!” 五癫子真的癫了,他发出了一声响彻全场的狂吼,一把抹掉额头上的血,拨开人群冲了进去,对着已经躺在地上的险儿,一锄头打了下去…… 刹那间,原本已经被吓到六神无主的我,只觉得浑身一阵阵发麻,整个胸膛都燃烧了起来。我不顾一切挣扎着往岸边上爬,我知道自己去了没有用,但我已经不在乎有没有用了,我只想亲手杀了五癫子。 我看见一个农夫模样的中年人站在岸上俯视着我,眼神中带着明显的挑衅和不屑。我昂头死死盯着他,手脚并用继续爬。也许是我癫狂的样子让他有些畏惧,他微微一愣之后,一边伸出手来拉扯着身边人的衣服,一边往后躲。 刚等我上半身爬到岸边,几个人就已经死死把我摁在了湿软的泥巴里,耳边传来了一声大喊: “小杂种,好恶作,还敢上来,老子今天就弄死你!” 那个被我吓退了几步的农夫,杀气腾腾地两步赶到我面前,一镰刀劈在了我的脑袋上。 我脑袋前前后后缝了十七针。 五癫子的一锄头劈开了险儿的后背,劈断了他的一根肋骨,给他留下了一条至今犹在的伤痕。 地儿的右手臂被打骨折,右腿也被铁锹拍得一片乌青,养了半个多月才能下地走路。 小二爷虽然没有伤筋断骨,可同样也是头破血流,伤痕无数。 事后我才得知:在我刚被人围住了的时候,除了险儿小二爷和地儿三个之外,武昇和袁伟也已经拉开车门,准备跳出来,结果被癫子死死扯住了。 渔场里面突然出现的那批人都是五癫子叫过来的。 之前袁伟被打了一顿之后,张老板有些担心三哥的报复,想要息事宁人。五癫子却天生是个无风三尺浪,有风浪三丈的货,本就唯恐天下不乱。那天又多喝了酒,更是天第一,他第二。满口疯言疯语地唆使着张老板,说:“别怕,一点都不用怕。欠条都没有一张,不管是谁,再过来要钱那就是明抢,义色他敢光天化日之下抢劫啊。来,打死他们,打死抢匪不犯法,怕个卵!你不敢搞,老子帮你搞。” 他们张家本来就是文公乡的大族,在五癫子的一番煽动之下,居然也叫来了同族的很多男丁,以及附近一批想趁机捞点好处的痞子无赖。 于是,我们过于轻敌之下,就吃了大亏。 更夸张的是,这帮没啥文化的乡野闲汉,居然还把混淆黑白、指鹿为马这套手段玩得挺好。 他们就敢主动报了警! 警察来了之后,他们一个比一个大义凛然,众口一词说我们是过来抢钱的土匪,被他们抓住了,最好要判我们的刑。 甚至在派出所里面,他们都还有人义愤填膺,疾恶如仇地动手打了我。 如果不是三哥及时赶到的话,我想,那天,我们吃的亏很有可能还要更大。 三哥来之前,已经去了鱼塘。 武晟他们用最快的速度赶回去之后,收到消息的三哥立马让牯牛回九镇找到了明哥,调了两把枪叫了几十个人,分四辆车就杀向了文公乡渔场。 但等他们赶到的时候,渔场里面除了一个做事的小工之外,已经一个人都没有了,连张老板都去了派出所,那个小工告诉三哥他们,人已经去了派出所。 据说三哥当时当着小工的面对着渔场的招牌打了一猎枪,然后要那个小工告诉他老板,这不是最后一枪。 接着,三哥要小弟们拿着家伙都先回九镇了,自己和唐厂长、明哥几个过来了派出所,用水泥厂的名义向派出所交代了事情的前后经过之后,交了一万五千元的押金把我们保了出去。 出来前,唐厂长问了派出所一句:“五癫子把我的员工打成这个样子了,怎么办?” 派出所的一个副所长很为难地说:“唉,我也晓得五癫子是个什么人?你抓他吧,也没有用,而且也没弄出什么不得了的大事,过两天他又出来了。你要他赔钱吧,他自己穷的饭都没得吃,那根本就不可能。你说,你们想怎么搞?” 唐厂长好像还想说什么,三哥一把拉住了他: “没关系的,李所长,谢谢你,今天给你添麻烦了。” 说完,三哥挽着我转头就走,后面,渔场的张老板连声招呼着三哥,看样子是想有所挽回,三哥却连停都没有停一下。 第59章 杀上养鱼场 从派出所出来之后,三哥直接把我们几个送往了九镇医院。 唐厂长很会做人,所有的医药费都是他自己主动坚持一定要出的,他说我们几兄弟是为他收账才出的事,他应该要负责任。 在钱方面,三哥向来都很硬气,但是那天,他却没有推迟,只是说了一句:“唐厂长,你放心,这个钱不会让你垫太久的。” 出了这么大的事情,我们谁都不想回去,那晚三哥帮我们安排了睡觉的地方,然后叫了酒菜到房里,大家边喝边聊。 唐厂长表示了,三哥如果要做事的话,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只管说。 三哥说,也没有什么别的,就是希望唐厂长在虹桥乡政府找人,把我们水泥厂的人收账还被打的事正式通报给派出所,起码先让派出所知道我们在理,不会真的把我们当抢匪搞,万一出点事,也好睁只眼闭只眼。 唐厂长也是个有点义气的人,走南闯北的,精是精,但是有人情味。他当场表态说没有问题,搞了这个水泥厂之后,他和虹桥乡政府的关系很不错。他还有个同学是市局的,也可以要那个同学打个电话问问,不起多大的作用,但是给点压力也好。并且表示其他客套话就不用多说了,大家都是一起求财的。如果三哥要钱,可以先找他拿,年底分红里面扣。 三哥说,这样最好,钱的事就不用唐厂长费心了,他自己有。还让唐厂长放心,这件事一定办好,欠的债和用的钱一定会给唐厂长连本带利地拿过来,如果拿不到,三哥自己出钱帮厂里贴。 那天从三哥说话的语气和表情,我看出来了三哥非常生气,我当时还以为是三哥看着我们被打成这个样子的原因,我还劝了三哥。 三哥给我的回答是:“你不懂,这个事一定要办的。” 多年之后,回想往事,现在的我才真正理解了三哥的意思。 当年的那件事,我们被打是导致三哥生气的一个原因,但是绝对不是主要原因。 五癫子没钱没势,出了名的一个浑货,他偶尔的胡作非为,三哥也许可以忍受;但三哥绝对不能忍受的是张老板,居然敢于和五癫子绑在一起反抗他。 也许,张老板并不是刻意或者真有胆子要和三哥作对,他只是在一时的侥幸心理之下,被五癫子煽动而犯下了大错。但动机并不重要,他毕竟已经这样做了,这就是在砸三哥的饭碗。 江湖上,本来就是树倒众人推的地方。先例一开,处理不好,自然就少不了有后来人跟随。 所以,三哥必须要未雨绸缪,在危机刚刚出现之时,就立马堵死。 水泥厂是三哥事业的一个转折点,在这个关键时候如果有人敢来反抗他,那么不管那个人是谁,三哥都必须要毫不留情地把它办下去。在这样的情况下,不要说是张老板和五癫子打了我们,就算一个乞丐打了三哥的一条狗,三哥也会把他弄个半死。 因为,这是对于三哥权威和地位的挑战。 纵观三哥的前半生,第一个挑战他的人——老鼠,现在还在监狱;第二个挑战者黄皮已经残废,不知去向。 所以,三哥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严重到那两个蠢货根本预料不到等待他们的将会是什么。 第二天,三哥又带着人去了文公乡,在街面上等了五癫子一天,没有见到踪影。随后又去了渔场,渔场的张老板也早就不知道到哪里去了。 于是,三哥就在文公乡放出了话:三天之内,张老板和五癫子如果还不去虹桥水泥厂找他的话,他就直接砸了张老板的养殖场。 接下来几天,九镇附近黑道白道很多稍微说得起一点话的人,都纷纷登门拜访找三哥说情,说张老板是如何后悔,怎么愧疚,说完全没想到事情会发展成这样,医药费和欠的钱,张老板都愿意全部承担。而五癫子本身就是个脑袋不清白的浑人,三哥大人不计小人过,就放他们一码,今后有什么用得着的地方,一定尽力之类云云。 对这些人,不是很熟或者不用太给面子的三哥根本见都懒得见,直接就要明哥和唐厂长打发了;对于关系好或者多少要给些面子的人,三哥听他们说完之后,基本上就是一个回答: “各位都是一个地方的朋友,认识我义色也不是一年两年了,我义色平时有没有惹是生非,得罪各位?没有吧。他姓张的欠债不还,还打得我的人伤筋动骨,各位,打狗也还要看主人呢。不是我义色不给各位面子,我只是问一句,我给你们面子,谁给我面子呢?这个事,你们把我当朋友,就不要管,算我义色欠各位一个人情。事后用有得上的地方,我在所不辞。最好,还麻烦各位回去给姓张的说一声,三天之内自己主动过来上门找我,那我们就还有商量的余地。如果不来,到时候,就别怪我义色不讲情面。哪个敢帮忙,我连哪个一起搞!” 三天之后,张老板和五癫子终究还是没有来。 张老板倒是托人给三哥带来了两万元钱,三哥接下了,送钱的人问三哥什么意思,三哥还是说:三天之内,要他自己来问我。 第四天早上,三哥、明哥、牯牛、癫子、缺牙齿、武昇、袁伟和我,还有前面提过的一定要拜我做大哥的贾义、胡玮,再加上三哥他们的手下,以及过来帮忙的朋友等,一起五辆中巴车,一辆桑塔纳,浩浩荡荡地冲向了文公乡养鱼场。 很快,我们就到了文公乡养鱼场,远远地就看见养鱼场里面的平房前也都是黑压压的一片人,看样子,张老板这边也做了准备。 车子一停,所有的人都纷纷提着各自的家伙下了车,在三哥的带领下,往渔场里面走了进去。 也不用三哥吩咐,我们的人一路走一路拆,渔场的篱笆、大门,岸边的鱼竿、凳子、摩托车什么的统统都被砸的砸,砍的砍,弄了个稀巴烂。 一直走到了那帮人的跟前,三哥才停了下来,也不吵不闹,轻言细语地对着房子里面喊: “张老板,我亲自上门来找你讨账了,你起码出来一趟吧。逼着我走进去了就没有什么意思啦。” 对面人群中一阵骚动,几个胆子大的年轻小子,提着菜刀锄头之类的东西,冲到了最前面,青筋直冒地望着三哥叫喊: “有什么话,你就在这里说,把欠条拿出来,看看哪个欠你的账啊?” 站在三哥后面的癫子,双手一甩,就把背在后面锯断了枪管的雷明顿拿了出来,端起枪就走到了那几个人前面: “来,你再答一句话?来啊,你再答!” 那边所有人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个个脸上都出现了畏惧的表情,后面几个年纪大的男子,不断把那几位刚刚强出头的年轻人往后面拉,几个年轻人也生怕跑不快一般,赶紧躲向人群后面。 这时,一个打着赤膊,头发乱糟糟的泼皮拨开人群挤了出来,挺着个胸膛就往癫子的枪上撞,一边撞一边旁若无人地大喊: “来来来,对这里打,对准老子胸面前打。狗日的,你不打死老子,你是老子养的!” 事实证明,癫子比疯劲确实比不过五癫子,他端着枪却反而被五癫子逼得连连后退。 看着癫子一脸通红、左右为难的样子,五癫子越发来劲了,扭过头对着自己身后的那帮人就开骂: “你们这些角色啊,真没个啥用!怕什么怕?怕个卵啊!义色未必有三个卵子?来啊,真够狠你打我,义色,老子躲一下了就是你的孙儿。” 五癫子这个疯子你说他脑子里面真的差根筋呢,他后面的表现又证明了他还是聪明的;你说他正常呢,一般人都不会去做的事,他偏偏做得出来,就像现在,他居然就敢。 不管他是怎么想的,但是他的做法确实起了作用。 本来被癫子手上的双管把气势压了下去的张老板那边,看见五癫子如此这般神勇,赤手空拳居然逼退了一把双管大猎枪。 于是,他们的胆子也开始大了起来,人群里起哄躁动之声越来越多,渐渐地,已经有人开始学着五癫子的样子向前冲了,甚至还有两个始终站在最前面的壮汉,正在迅速往五癫子的身边靠拢,看样子似乎是想抢枪! 这不是个好现象,真正打过群架的人就会知道,对峙双方中,如果一方气势稳稳地压过了另一方,那么这个事肯定不会闹大;但是如果被压制的那方因为一件事或者一个人把情绪猛地激起来了,那事情就真的麻烦了。 而眼前这些本来怯懦的村汉们,心中那股邪火已经明显膨胀了起来。 在局面马上就要变得不可控制之前,我握住手上的砍刀,就准备走出人群去剁五癫子两刀了。 不敢开枪,但是刀,我还是敢用的。 没想到,就在我正要出手的时候,一个人却比我更快。 明哥! 明哥从身后一人手上猛地夺过一把鸟铳,转身一步就跑到了五癫子跟前,枪管往下一压就对准了五癫子的大腿。 嘭的一声巨响,刹那之间,所有人的动作都停了下来。 癫子不敢开枪是因为双管猎枪的威力太大,这么近的距离之下,很有可能会当众一枪就打死人,这个后果,包括三哥在内,谁都负担不起。 但是明哥不怕!明哥拿的是鸟铳。 所谓鸟铳,就是九镇山区以前的猎人们专门用来打鸟的一种土制火药枪,比起双管来威力要小得多,不要说杀人,想把人打残都有点费劲。只不过这种枪好就好在响声大、气势足,射击范围又够广,开枪就是一大片铁砂喷了出去,打在人身上,到处都是坑坑洼洼的,看上去极为恐怖。 所以,鸟铳用来威慑对手,绝对是不二之选。 第60章 人至贱则无敌(1) 一枪响过,五癫子就像傻了一般呆呆地和明哥对视了半晌,突然一下就瘫在了地上,抱着腿大叫:“杀人啦,救命啊,张家的来救我啊……” 明哥的枪管接着就抵在了五癫子的嘴里: “杂种,你只要还动一下嘴巴,我就一枪放了你!” 声音简短有力,却也并不凶悍,可偏偏向来天不怕地不怕,嘴巴不饶人的五癫子却顿时就僵在那里,连半下都不敢动了。 “哎呀,义色大哥,义色大哥,你莫这样搞好不好!我求求你啊,真出人命了我们都不得了啊。”一直躲在人后面的张老板终于现身,满脸惊慌地一边掏着烟,一边向三哥走了过来。 三哥鼻子一哼,面无表情地看着张老板,也不接他的烟,无比轻蔑说道: “张老板,你终于出来了啊。你喊这么多人来吓我吗?一分钟之内,你马上要你的人走!不然人这么多,万一擦枪走火搞起来了,只怕你背不住啊。” “老大,老大,你看,我……这边都是我的朋友和亲戚,也不会做什么事的,没有关系的。” 张老板这个话一出口,我这么年轻,听着都觉得蠢。都到了这个份上,你还不低头,还留着这些人壮胆,有用吗?这不是自讨苦吃? 果然,三哥的脸瞬间就阴沉了下去,也不等张老板再次开口,一个耳光打在了张老板的脸上,然后扯着张老板的头发一脚踢翻在地,同时,另一只手往前一伸,黑洞洞的手枪枪管指向了对面人群: “我晓得你们当中也有那天打人的人在,我不管了!我今天就找他和五癫子两个人,没得事就赶快给老子滚!不滚的,就别怪老子下手黑。弟兄们,给老子往死里砸!哪个敢挡就给老子办了他!老子抵命!” 说完,三哥手一抬,对着天上就是两枪。 枪声一响,那边的人里面,由四五个流子模样的陌生人最先带头,一直到他们张家本家人都纷纷开始跑了起来,一个个头也不回,生怕惹祸上身,被这群恶煞要了性命。 三哥一声令下,我们四下散开,见到东西就砸,实在砸不乱或者搬不动的东西就烧,转眼之间,整个渔场已经是一片混乱,惨不忍睹。 五癫子半侧着身子跪在地上,两只手捂着不断流出血水的大腿,一脸可怜兮兮的样子,给人的感觉,他比那一夜黄皮伤得还要严重。 三哥走了过去,蹲下来笑嘻嘻地望着他: “五哥,听说你还要我叫你爹爹,是吧?这么屌。” 五癫子听到三哥的话,极为老实地跪在地上,眼神中满是恐惧,却又偏偏硬要挤出几分疼痛不已的可怜模样,让本就丑陋不堪的脸显得更加令人讨厌,一副想说又不知道说什么的表情,憋了半天: “三哥,我没读过书的……” 我跑上去对着五癫子的肩膀就是一刀: “狗杂种,喊爹爹!三哥是你叫的啊?” “哎呀,出人命了啊!要死了啊……”五癫子捂着肩膀,满地乱摆,但是又不敢摆出太远,还得尽力保持跪下的状态,生怕惹得我们又不高兴。 看着我又好气又好笑,来之前对他满腔的愤恨都差点化为了乌有。 面前这个满身都是血和泥巴,浑身邋遢之极地在地上到处滚的家伙哪里还像是那天一马当先、舞着锄头对着我们几兄弟又打又骂的那个赤膊莽汉啊。 五癫子也不觉得丢人,看他的样子,像是很享受这种在地上滚来摆去的感觉,并没一点想消停的迹象。 就连三哥都忍不住微微皱起了眉头,露出了厌恶而无奈的表情。 我跑上去对着五癫子又打又踢,但是毫无用处,他好像还滚摆得更加欢畅了,直到我再次剁了他一刀:“你还装,还装老子就砍死你。跪好!” 五癫子这才飞快地爬了起来,双手背后,无比端正地跪在了三哥的面前。 “喊爹爹啊?”三哥笑嘻嘻地说。 五癫子也真的是无赖到了极点,到了这个时候,他居然还装可怜地望着三哥,就是不开口。 三哥猛地脸色一变,一把从我的手上抢过了刀:“给我把他的右手按好了!” 我上前就要去按手。 “哎呀,爹爹,义色爹爹啊。你放我一马吧,我年纪小不懂事,得罪你了,我求求你,放过我吧!爹爹啊……”我还没有碰到他的手,五癫子居然就撕心裂肺地叫喊起来了,三哥一副哭笑不得的样子,完全不知该如何是好。 明哥笑嘻嘻地说:“义色,算了吧。这个东西太不要脸了。搞他都没有面子。” “五癫子,你听好啊!今后,老子不管你发不发癫,但凡有我在的地方,你给老子死远一点,你不信就试试看。听到没有?” “听到了,爹爹,我听到了。” 五癫子可能看见三哥的口气好转,竟然以为没有事了,居然带着一脸阿谀的笑意准备自己站起来。 “哪个要你站起来的,你给老子跪下!”三哥又是一声大吼,五癫子忙不迭地又重新跪在了地上。 “我刚刚给你说的是后面,现在和你说前面的事。小钦,你和武昇你们几个要帮险儿、地儿报仇的。自己去吧。” 武昇早就和袁伟一人拿了把锄头等在后面半天了,一听三哥发话,我一脚就把满脸惊慌的五癫子踢到在地上了,武昇和袁伟拿着锄头的根部,就像他打险儿一样地对着五癫子的背上就锄了下去。 开始五癫子还在地上狂叫乱喊,锄了几下之后,声音越来越小,到后来他居然就干脆一声不出了,这个从没有见过的情况顿时把我和武晟、袁伟都吓到了,生怕万一把他给失手打死。 谁知道,我蹲下一看,他的眼睛虽然紧紧闭着,眼皮却在不停地微微跳动——这个不要脸的居然装死! 这一下真的把我给气晕了,发了狠地狂剁几刀,这下他才算是真的开始害怕,大声地求饶起来。 气急之下,我们接着又是一顿狂打。 也确实不得不佩服五癫子,他是有史以来我亲眼见过最为抗打的一条猛汉,我们都打累了,刚停手,他却又一骨碌地爬起来,没事一样,笔直地跪在了地上。 最后,更牛逼的是,我们把五癫子按在地上,袁伟将他的嘴掰开,狠狠吐了几口痰进去,告诉他不许吐,吐了继续打。 这位大哥居然也就真的喉咙一动,若无其事地咽了进去,反而把站在旁边的我弄得差点就吐了出来。 一切搞定之后,三哥要五癫子面对着水塘,跪倒太阳下山才可以走。听到三哥的话,这位大哥也就真的乖乖地走到了水塘边上,面对着水塘跪了下来。 牯牛开他的玩笑,要他唱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啊,不然就又要打他,他居然也就坦然自若地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唱了起来。 直到三哥要我们把不断挣扎反抗的张老板强行押上了车,几辆车都先后发动之后,我都还能听见那粗狂豪迈的歌声。 那天走的时候,五癫子已经浑身是血,但据说被打之后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就有人看见五癫子在九镇的馆子里面喝小酒了,好像前几天被痛殴的人根本就不是他一样的若无其事。 水至清则无鱼,人至贱则无敌! 虹桥水泥厂保安科位于那排平房的中间,一间大约十五个平方的房子。 第61章 人至贱则无敌(2) 里面给明哥和武昇面对面并排放了两张办公桌,武昇这边的办公桌上放了透明的玻璃,玻璃下压着他全家的照片和我们几兄弟的合照,桌上摆了个保温杯和几份报纸,擦得一尘不染,看得出来武昇还是很珍惜这份副科长的工作的。 对着那张桌子两边,有两把藤椅,三哥和明哥就分别坐在两把藤椅上面,进门的左边摆了一张靠背长凳,我们几个就或坐或站在那里。门旁边正对着办公桌的地方有两张椅子和一个小茶几,张老板一脸紧张害怕地坐在其中的一张椅子上。 刚坐下不久,唐厂长也进来了,给我们一人发了一根烟,明哥也起身把位置让给了他坐。 “张老板,这件事,你想怎么摆平。”三哥喝了口茶,开门见山地问道。 “三哥,我真的不是有心和你作对的。都是五癫子那个家伙不晓得好歹,要鬼搞,才搞成今天这个样子的。三哥,你就……”张老板不愧是连几千元钱都要赖上几年的铁公鸡,到了现在这个地步他还避重就轻地装傻,就是不愿意说重点。 “张老板,我现在不管是哪个要和我搞的。我只晓得,你欠我义色的钱不还,还敢把我的人打成重伤,九镇这附近只怕也就你张老板这么大的胆子了。话我就说到这里,我再最后问你一次,这件事你张老板想怎么摆平?”三哥不耐烦地打断了张老板毫无诚意的说话。 “这,这,三哥,你看怎么办好?”张老板还是不愿意说,我明显看到三哥的眼睛一鼓,有点要生气的感觉了。 明哥赶紧咳嗽一声:“张老板,你现在装也是没有用的。你最好不要把我们搞发火,那样你今天的日子恐怕不好过得很。你打伤了人,总要赔医药费吧。你说对不对?” “那,三哥明哥。我前两天已经给你们送了两万块钱,我实在没有钱了。”张老板不见棺材不落泪地说道。 听到他这句话,我总算明白了,他一个生意人为什么蠢到和五癫子这样的无赖绑在一起来和三哥闹事。贪得无厌、一毛不拔和心存侥幸也许可以让他做个好奸商,但是却蒙蔽了他的双眼,让他分不清轻重。 果然,三哥脸一变,连看都不看他了,望向唐厂长说道: “老唐,要不你先出去下,我办点事?” 唐厂长还想圆下场,对着三哥点了下头之后,又转头给张老板说:“事是你惹起来的,你也这么大年纪了,到了这一步你就分不清个轻重啊?” 张老板居然呆呆地望着唐厂长也不说句话。 唐厂长没有办法了,无奈地望了三哥一眼:“那好,我先出去抽根烟吧。” “给我把他按着。” 我们一起上前,一把将张老板按在了地上。 “你们要干什么?不要乱来啊。我报警的啊。三哥,你,你,你不要乱搞好不好。”张老板一脸吓得煞白,被我们按在地上,大声地说道。 “老杂种,你搞事搞到我头上,我忍你忍了这么久了。你还自己不懂事,报警啊,你报试试看啊!我操你妈的。给我把刀拿来,这个杂种不见棺材不流泪,白活了这么大的年纪。” 三哥一脸的凶样接过了牯牛递给他的一把弹簧刀,伸出手一把抓住了张老板的左耳朵,毫无预兆的情况下,挥刀就切了下去,看着血就开始流了出来。 “哎呀,三哥,你说你说,我出钱,三哥,您莫搞了,我求求你,我真的出钱啊……” 刀子沿着耳朵根切了大概两厘米之后,三哥停下了刀。 “你这么大年纪了,还是敬酒不吃吃罚酒啊。还威胁我报警,老子最恨敢威胁我的人。” 所有人都以为三哥听到了张老板的话,会停下来的时候,三哥突然把刀锋一转,猛地向外面一拉,已经断开的那小半截耳朵就彻底地与张老板的身体分离开了。 “啊……”一声惨叫,把一直守在门外的唐厂长惊得推开门走了进来,看到躺在地上的张老板和地上的半截耳朵,赶紧上前拉起了三哥: “走走走,先去洗洗手,手上都是血。袁伟啊,你去拿点止血的给他止下血。” “我回来之前,你最好想好。听到没有?”三哥走之前,狠狠地踢了张老板一脚。 此时的张老板已经吓得魂飞魄散了,双眼茫然无神,满脸发白只知道呆呆地望着三哥不断地点着头。 几分钟后,三哥和唐厂长一起走了进来。 “三哥,你说,我出好多才好?”张老板一看见三哥,主动问道。看来他真的是心服了,不然以他的性格要主动说出钱还真不是件容易事。 “你自己看呢?” “我以前给了你两万,现在再出三万,你看行不行?” “姓张的,你是不是当我义色叫花子啊?啊!老子什么时候拿过你两万。你欠钱两三年不用利息啊?老子告诉你,十五万,少一分你就出不了这个门。听到没有?” 张老板一听本已惨白的脸色唰地一下变得更加白了,比开始出血的时候还要白,隐隐透着乌青,我想他是真的心疼到肉里面去了。 “哎哟!三哥,那我就是真的拿不出那么多啊,才买的鱼苗,现在场子又被搞成这个样子了,我真的是拿不出那么多啊。我求求你,少点。十五万你就是现在把我弄死我也拿不出来啊!” 张老板是下定了决心就算死都不拿这么多钱出来了,人为财死,有够绝。 “那好,那今天就弄死你。” 三哥更绝,站起身来简单的回答了一句之后,再也不看张老板,对着我们说:“牯牛,去我办公室中间的抽屉把枪拿出来。你们几个把他搞上车,带两把锄头,我们上山。” 张老板一听,瘫在地上大叫起来,手死死地抓着墙边的柜子腿。我们几个也装腔作势,上前就拖。 唱红脸的唐老板开口了: “三科长,没必要,没必要。听我一句劝,听我一句劝。” 一边说一边拉着往外走的三哥,头转过来望着张老板: “张老板,我帮你做个主,求个情,你们看这样好不好?三科长,你也就当给我个面子,少收点,连前面张老板给的两万一共算十万好不好?张老板,你看要不要得,前面两万除掉了,你再出八万?” “不行,不能少,一开这个头,别人都学到了,今后别人还以为我义色好惹。” 三哥一脸的坚决。 “哎呀,三科长,你就给我老唐个面子好不好?钱慢慢赚慢慢赚啊,大家都求个平安。我老唐不开口求人的,今天求你。算哒算哒!张老板,你说句话唦?” “好好好好,我再给八万再给八万,求求你哒,三哥……” 最后,张老板在三哥的指导下,写下了一张欠虹桥水泥厂水泥款八万元整,于三个月内还清的欠条。 这件事后,三哥和唐老板的生意开始顺利了起来,几个月后,因为品质不错,再加上一些朋友的帮忙,水泥厂的水泥开始销到了市里和县里。 而在九镇范围之内如果有人要买水泥的话,就会发现,不管在哪家店子,都只能看到虹桥水泥的零售批发了。 对于三哥而言,这是他人生中的一个高峰时期,顺风顺水,财源滚滚而来。 不过,这段日子持续的时间并不长。 一年多之后,三哥一位很久不见的老朋友出狱了,在他身上,三哥尝到了人生中,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惨败。 而我们六兄弟,也不可避免地卷入了其中。 第62章 强龙不压地头蛇 在上文提到的那位大哥出狱之前我们大家都暂且回归了平静的生活,但是其中也有几件事情值得说下。 武昇和袁伟还是跟着三哥一起在水泥厂做事,天天就是收收账,送送货之类的。在三哥把其他的水泥赶出九镇范围的时候,武昇参与了几次斗殴,为虹桥水泥的独霸九镇立下了汗马功劳。袁伟则在这个期间无师自通地学会了开车,并且考了一个驾照,经常能看见他开着水泥厂的皮卡或者租来的车载着几个小姑娘在九镇上招摇过市,风骚之极。 我们剩下的几个则照旧回归了学校生活,这个时候的我们已经不再是当初的小混混了。自从武昇和袁伟在食堂打了那一架之后,我们也沾了光,在学生之中有了极高的威信,再加上我们从来不欺负人,所以,在学校里面,我们完全把陈曦和徐海波的两伙人排挤到了一边,成了独霸天下的局面。 而在社会上,借着三哥如日中天的威势,年轻一辈的混混里头,也就只有常鹰卫立康他们一伙人勉强可以和我们并肩。 关于常鹰和卫立康这两位和我们之间的关系可以说得上是恩怨纠缠,像朋友吧,又有着各方面的矛盾;像对头吧,彼此之间又互相帮了不少的大忙。 总之,纠结不已,连我们这些当事人都很难说出到底是怎么回事。这种关系,一直到2006年,我们两方才正式决裂,不再来往。 不过,下文之中就将说到我们和他们之间的唯一一次联手之战。 转眼间,夏天就到了,十字路口的夜宵摊也拆掉了棚子,回归了大排档的本色。冷饮摊,烧烤摊,KTV都纷纷摆出了街头,在寒冷中蛰伏了很久的九镇又开始恢复了夏日的喧哗热闹。 一热闹就难免人多,人多了事就难免会杂,事一杂就会有冲突。 入夏不久,闲散的我们终于遇到了一件事。一件可以说是席卷了九镇年轻一辈流子里面最为精锐的力量的事。 而这件事,也是我们第一次完全由自己办好而没让三哥插手的事。 事情的开始是这样的。 在九镇的十字路口,靠着十字路口南侧歌舞厅的楼下,有几个卖烧烤的摊子,这些摊子一直都是九镇当地人的生意,味道谈不上多好,但是也说不上多差,加上价钱便宜,卖的东西也比较干净。 一到夏天,来来往往散步的人都喜欢去那几个摊子上随便买点什么当作零食吃吃。而像我们这些经常吃宵夜的人,往往也喜欢叫上几十根羊肉串,烤牛筋之类的就着冰啤酒,火锅,感觉也挺不错。 这几个摊子的生意都可以说是很不错,各自都有些老主顾,也不存在什么抢生意不抢生意的问题。所以,大家一直都是和气生财,平平安安。 但是,在那一年的夏天出现了一个意外的情况,完全打破了九镇这种平淡求财的安详氛围。 在入夏不久之后,人们惊奇地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九镇上来了几个头发带点淡黄卷曲,钩鼻深目的外省人。 他们也在十字路口摆起了烧烤摊和切糕摊。 于是,大家在每个城市应该都耳熟能详的事情接连开始了。 在外省人的事业进军九镇之后没有几天,他们在九镇上就已经是臭名远扬,四处树敌了。 他们来之前,九镇卖烧烤的几位摊主都是和和气气,在各自早就占好的摊位上各有各做。他们来了之后,有两点矛盾,第一,他们要抢占以前摊主的地点,因为当街地段更好;第二,他们要争客源。 他们的羊肉串是比较大,但是一元一串,以前的摊主羊肉串比较小,一元五串。 所以,除了刚开始大家抱着尝尝久闻大名的正宗外省羊肉串的心态纷纷过来购买了之后,他们根本竞争不过以前的几位摊主。 地儿就亲眼见到了一次由这两点矛盾引起的事件。 某人要买肉串,先到外省摊点上,一问价,嫌贵。转到了旁边的九镇人的摊子上买。外省人不爽,上前拦阻,不许此人买,此人不理。九镇的老板听了也不高兴,两方吵了起来,结果是九镇老板被打。报警,警察来,外省人毫不示弱,警察没办法,只好撤退。 老板气不过,叫来家人朋友,想自己来求个公道。结果他的人一到,旁边的买切糕,卖葡萄干,烤羊肉串的几位外省人都同仇敌忾,不约而同一拥而上。 可怜这个九镇摊主和他的家人朋友都还没有反应过来,男女老少就被几条彪形大汉团团围住,刀子闪亮了。 都是老实巴交讨口饭吃的小生意人,哪见过这种场面,话都没有说出一句,就被吓得鬼哭狼嚎,阵脚大乱。 最终刀子倒是没有动,但是九镇老板一家人难免会挨几下拳脚,毕竟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街坊熟人,也把旁边围观的包括地儿在内的九镇人看得群情激扬,义愤填膺。 但是谁也没有单枪匹马行侠仗义单挑几把尖刀的身手和胆量。所以,除了在一边干骂两句,谁也没有出头。 无奈之下,又是报警,警察这次过来,倒是带走了带头闹事的那位仁兄。 只是第二天,此人毫无惧色,面色如常地出现在十字街口,照旧卖他的一元一串。 出现在外省人和九镇摊主之间的此等鸡毛蒜皮的龌龊之事日日可见,彼此矛盾也越积越深。 但是没有直接关系到我们,我们也并没有亲眼所见,所以大家都还是得过且过,平安度日。 纷争的出现源于一块切糕,一块切糕引发的血案。 卫立康他们兄弟之中有个叫做钱志的人。这个人不错,终日见人都是笑嘻嘻的。但是严格来说不算是正经混社会的,也确实不是混社会的料。为人胆子较小,也比较沉默寡言。他有个女朋友,事情最初就是由他和他女朋友而来。 那天傍晚,他和他女朋友一起在回家的路上路过了十字路口,买切糕的外省人在大声地招揽生意。 大家应该都看过这种切糕,不知道是用什么粉磨细了蒸出的一大块,色泽金黄,泛着油亮亮的光。糕上面一层层地铺着核桃,杏仁,花生,芝麻,还有些不知名的坚果类,密密麻麻而又规则地叠在一起,五颜六色地配上金黄的切糕,再用一张透明的塑料薄膜一盖,就像是艺术品一样很是好看,极为诱人。 可惜往往大多数经过了精雕细琢的艺术品都是不允许触摸的,正所谓只可远观不可亵玩。 钱志的女朋友显然不知道这点,或者是这件精美无比的外省艺术品完全吸引了她,她脚步坚定地走了上去。 十七八岁的小女孩本来就是爱吃点零食的时候,何况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实在不比现在,世界各地的东西无论吃喝玩乐,只要你有钱,琳琅满目,应有尽有。 那个时候的南方内地省份的一个小镇,连外省人可能都没有多见过,这样漂亮的具有异域风情的外地小吃当然更是让人大开眼界。 钱志和她女朋友来到了买切糕的摊点上,开始问好了价格是七元钱一斤,一听也不是太贵,于是就要那位买切糕的外省人帮他切半斤试试味道。 结果买切糕的外省人把手上的刀往小姑娘的手上一递,笑嘻嘻地告诉她自己切,想买多少就切多少,等下再过秤。钱志和他的女朋友都明确表示了自己切不好,怕把他的一整块糕切得坏了不好看。 那位买切糕的外省人非常和蔼地说,在他们那里卖东西都是这样的,自己要多少就切多少,弄完结账就是。 于是,在切糕摊主的坚持下,两位无知少年怀着对万里之外那个民族异域风情的向往,朝那块切糕切了下去。 大家都知道,切糕一般大概都有个三四十厘米的厚度,而且糕又比较软,女孩切了一下,实在切不好,就委托给了切糕摊主帮忙。 切糕摊主拿起刀,熟练而又准确地一刀就切到了底,他们二位一看情况不对,忙说不用这么多不用这么多,吃不完。 那位摊主却是一位对于本职工作有着极大热情的人,在工作的时候一般都非常认真投入,投入到了对近在耳边的两人的大声叫停充耳不闻,以飞快的速度在两人的说话声中唰唰两刀切下了巨大一块,足够他们两人从九镇一路吃到万里之外的吐鲁番。 两人一看,傻了眼,顿时就不愿意要这么多。 一听嫌多,那位摊主就再也没有开始那样和蔼可亲的买买提大叔般招牌笑容了,拉着脸说,第一刀的印子是姑娘自己切的,他是按着印子切下来的,现在切也切了,必须要买。 于是钱志也开始不爽了,和摊主吵了起来,他女朋友一想七块钱一斤,这里也没有多少钱,于是劝钱志不要再吵,买了算了。 摊主把切糕一称,三斤多。钱志递了三十元过去,那边说不够,钱志问七元一斤,三斤多四斤不到,三十元怎么会不够? 摊主非常淡定地说了一句,七元钱一两,而不是一斤!你自己听错了。 后面的事情就很简单了,钱志和摊主争吵升级,他女友也加了进来。 外省人不吵不闹,只是旁边卖切糕和烤羊肉串的几位也都过来了,把钱志和他女友一围,几把刀就顶在了他们的身上,钱志的女友当场吓得大哭,旁边的九镇人说了几句公道话,也被外省人提着刀赶跑了。 钱志没有办法下,拿出身上的全部几十元钱给了买切糕的,还说不够,钱志留下,女友回去又拿了一百才算完。 刚一脱身,钱志就去找卫立康他们了,结果那天他们去了县城玩,不在。 但是梁子就这样结下了。 还是一句老话,不管流子也好,外省人也罢,出来混,迟早要还! 那天晚上的九点多十点不到的样子,十字路口还非常热闹喧哗,有很多的人在吃宵夜,喝冷饮,唱K。 当时的我们六兄弟和贾义正在险儿姐姐开的冷饮摊子上喝冷饮,卫立康他们几个和几个女孩子走过去的时候,我们几个看见了,招呼他们过来一起喝点东西。 结果卫立康他们过来之后,还没等端起杯子,就告诉我们,他们今天要办外省人,要我们今天晚上等着看好戏。 几杯啤酒几杯下肚,卫立康交代一个叫黄飞的哥们拿着一个大提包坐在我们桌上等着,然后他和常鹰几人就径直起身,往街对面外省人摆摊的地方走了过去。 卫立康这个人小时候家境很不错,家里人开了个印刷厂,可以说是九镇最先富裕起来的家庭之一。但是他爸爸有钱后认识了一些三教九流的朋友,跟着人家合伙先是炒古董,后来又挖金矿,到头来弄得血本无归,家境一落千丈,又出了一次大的车祸,更是雪上加霜。 本就无心学业,被家里逼着上大学自考的卫立康也再没有了钱读书,干脆满心欢喜地退学回来专职混社会。 他家里人从小就对他娇生惯养,所以他养成了唯我独尊的性格,但是人其实还是不错的,心地在流子里面可以说得上是比较善良的。 不过办起事来说一不二,打起架来也是心狠手辣。 从一件事上可以看出他办事作风毒辣到什么程度。前几年,从小带他玩的亲表哥投靠他,结果这个表哥喜欢贪小便宜,背着他做了些事情破坏了他做生意的规矩。被他知道了,当着十来个朋友小弟面,要他表哥跪着,一壶开水对着后背就淋了下去。从此,再没有人敢背着他耍花招了。 所以当时依我们对于卫立康的了解,我们知道今天有大事要出了。 卫立康他们过去之后,不久,我们就听见那边一片混乱,开始吵闹起来了,小二爷问黄飞要不要一起过去看看,黄飞说不用,还没有到时间,等下再说。 过了一下,警车开了过来,不知道怎么回事,警察一来,本来只是吵闹的双方反而开始打起来了。场面更加混乱,只听到一个女孩巨大的尖叫声,然后,就看见卫立康的手上都是血,和常鹰他们一起跑了过来。 事后我才知道,烤羊肉串的外省人一刀就把卫立康的手几乎插了个对穿,现在他的手臂上还有一条巨大的蜈蚣疤。 卫立康他们跑过来的时候,我看见来的两个警察开始和外省人起冲突了,但是明显寡不敌众,被推来搡去得非常狼狈。 黄飞飞快地提着袋子迎了上去。 我们几兄弟也全部都站了起来。 “胡钦,搞不搞?” “搞!他妈的外地佬还在这里这么嚣张起来了。” 几乎是不用思考,我们兄弟就统一了意见。 常鹰从包里拿出一根铁棍,转身对着外省人就去了,卫立康拿了一根又放了下去,可能感觉不过瘾不解恨,又跑到旁边的夜宵摊提了把切菜的刀。 我们几兄弟,也有的拿酒瓶,有的拿红砖。 于是,血战开始,我们加起来大概二十来个人,而外省人只有六个,还有两个女的。 卫立康简直像疯了一样,拿着菜刀直接对着外省人的脑袋就砍。 常鹰更牛逼,连女人都没有放过,一个外省女人跑过去一把抱着正在用铁棍猛敲别人头的常鹰,被常鹰顺手对着软腰两铁棍就打瘫在了地上。 除了他们两个人之外,下手狠毒的还有一个人,没错,就是险儿。 险儿拿的是啤酒瓶,他过去的时候,一个外省人正在把一个叫做田波的按在地上打,险儿过去对着脑袋就是一下,酒瓶碎了,然后就一手箍着外省人的脖子,一手拿着碎掉的酒瓶对着后背就捅,他姐姐在旁边看得都快吓晕了,赶过去死死把他拖着,飞快地把他拖出了人群之后,那个外省人就软绵绵地躺在地上,整个后背被弄得像个筛子一样的到处都是洞。 一时间,十字路口一片大乱,周围看热闹的可能都有数百人,那天打的人里面除了我们这帮家伙之外,还有旁边摆摊子的,和路过帮着打冷拳的,而警察居然在我们开打了之后,就转身走了,再也没有出来过。 事后,卫立康和常鹰被送到看守所关了十来天,但是外省人再也没有出现在九镇了。 第63章 一个人的改变 我一直都认为,人是一种欲望和野心都很强的食肉动物,与狮虎熊豹之类处于食物链顶端的可怕野兽,在本质上没有太大的不同。 通过教育和环境,让人类有了道德感,建立了一系列的行为规范准则,所以才有了好人和坏人的区别。 只是这样的区别是可以通过环境的变化而被淡漠甚至转换的。 譬如遗臭万年的千古奸臣秦侩和混乱朝野,号称八千岁的一代权监魏忠贤,在他们没有位极人臣之前的人生初级阶段,他们两人都可以称得上是精忠报国、俯仰无愧的好人。 可是为什么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在后来却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变成和以前截然相反的两个人,最后都犯下滔天大罪,导致了罪名留千古,跪像存万年的结果。 我的观点就是两个字——环境。 有一句大家都知道的话,人从来都不可以改变环境,只有环境改变一个人。这句话虽然已经像性格决定命运,细节决定成败一样地落入俗套了,但绝对是有道理的,甚至可以说是一条真理。 无论一个人是从好的环境跌到了坏的环境,还是从差的环境提升到了他想要的环境之中,这个人都将会产生很大的变化,不管气质、谈吐、举止、思考方式都会有巨大的不同。一个少年得志的人和一个晚节不保的人绝对不会用同样的神态说出相同的话语。 当然,万事没有绝对。无论外在环境怎么变,这个世界上总有那么一部分人,骨子里面的恶却始终都会占据上风。 这就是所谓的人性本恶。 对于我来说,缺牙齿就是这句话的最好写照。 他从来就不是好人,抛开同门之间的情分恩义不谈,单就对人而言,我对他的厌恶,甚至远远要超过了黄皮和向志伟。 他是一个很有野心的人,从我刚见到他的时候,我就知道。可惜的是心高无才,他一心想做大哥,上天却没有给他一颗大哥的心。他努力地模仿三哥,学到了三哥的霸气,凶狠和不留情面,却没有学到三哥容人的风度,识人的眼光和对是非的分辨。但是他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这点,他始终觉得自己打流就应该是天生的大哥,从商就应该是敌国巨贾,他是一个注定要成为人上人的人。 我一直认为他之所以甘心屈服在三哥之下,却又对包括我和明哥在内的所有人都不太看得起,不是因为他真的服三哥,而是因为不得不低头。 他还是有些小聪明的,至少他能够看清,做三哥的敌人,他还远远不够格;那么唯一的一条路就是只有追随三哥,得到三哥的赏识,他才可能有出头之日。 所以,他选择了后者。凭良心说,他为三哥的事业的确做出了不小的贡献,称之为干将是当之无愧。 但我相信,一旦让他出头,第一个受气的必是三哥无疑,虽然缺牙齿一直没有这个机会。但是后来的一些事却证明了在三哥心底对缺牙齿的看法,和我相差不远。 在黄皮被我们搞定之后,我们都没有参与到争夺地盘的事件中去,三哥和明哥是不屑,牯牛、癫子是唯三哥马首是瞻,而我们几兄弟太小,还没有意识到争夺可以带来什么。 但是他却义无反顾地加入了进去,并且成功地从他看不起的徐刚、羊胡子、红杰之流的手上抢下了一片生意。虽然黄皮手上那片涌马的摊子,经过上面这么多人的瓜分之后,所剩下的并不是很多,但是也让他成为了三哥手下,继明哥之后第二个拥有自己班底的人。 不过他虽然抢下了这一些生意,却仍然是黄皮事件之后所有的受益人里面收获最小的一个。 因为,在办完黄皮之后三哥和明哥有了水泥厂,水泥的销路越来越好,所得利益效益远远不是他手下的那几个涌马和几家发廊每天交给他的那些钱所能比拟的。 而牯牛癫子两个人一直都不像是真正的利欲熏心的流子,反倒像是高山隐者,淡泊名利,只是追随着三哥拿他们应得的东西,从头至尾都没有争过其他任何的一切,所有的都可以抛开不谈。 我们几兄弟在这件事之后则得到了比缺牙齿大得多的名气和多得多的追随者。 为什么?很简单,因为我们是学生。 江湖上真真正正混的流子大多有自己的圈子,比如前面提到的羊胡子、红杰、徐刚他们都各自有一帮固定的兄弟。 所以除非像黄皮一样被一次性彻底绊倒,树倒猢狲散之外,真正闲散单干,没有靠山的人也就是那么小猫两三只。就算缺牙齿要想多收小弟,也找不到对象,除非他直接扳倒某个大哥,再接收地盘,但是这点三哥一定不会同意。 大哥和政府其实是一样的,社会稳定,发展经济才是硬道理。 而我们六兄弟不同,九镇的高中初中两所学校内,小到十三四岁,大到十八九岁,内心狂野、蠢蠢欲动、渴望闯荡江湖的少年人大把都是。 他们自己闯吧,没有那个胆子,跟大哥吧,除非本身认识江湖大哥,不然无从跟起。再说,年纪太小,对于传说中的三哥一样的大哥们,还是有一份畏惧躲避的成分在内。 而我们六兄弟突然之间横空出现,办大脑壳,挑十三太保,废黄皮向志伟,件件都是在道上名气极大极为露脸的事件。 在学生范围一传,那更是不得了,各种各样的版本传得铺天盖地,神之又神。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当时我们确实是九镇学生中的偶像了。 大家发现原来偶像就在自己的身边,不像那些传说中的江湖大哥一样遥不可及,而是同样和自己在一个学校读书,同样挑逗学校的漂亮女孩,同样去三楼天台抽烟,同样去食堂吃三块钱一顿的午饭,爱看同样电影的同龄人。 于是,根本就不用我们六兄弟招兵买马,自愿跟着我们或者接近我们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在当时,单纯地要比手下人数的话,在九镇包括三哥在内,没有一位大哥的小弟数目可以比得上我们兄弟六人。这样的情况我们自己也始料不及,原本抱着简单的心去混社会,突然一天,我们就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一个大哥。 树大难免招风。 于是,一直看不起我们的缺牙齿很不爽了,他也羡慕三哥和明哥的利益,但是他知道,拿不来,他只有认命。对于我们这几个小屁股,就不同了。他完全想不通,他做事比我们狠,年纪比我们大,跟随三哥的时间比我们久,为什么我们现在还要比他威风。 天主教的七宗原罪里面,有一条很重的罪叫做——嫉妒。 人一嫉妒,就会做出一些愚蠢的事。 于是,我经常能在各种场合听到某些闲人给我传送的某年某月某日,缺牙齿在何人面前怎样地羞辱了我。 诸如缺牙齿当着别人的面,说我们是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麻皮,如果不是看在同门师兄弟的分上,他早就办了我们之类的话,基本上是日日不绝。 我相信其中有些谣言,但是我更加相信缺牙齿一定说过这类的话,因为他就是这样一个人。 双方的关系在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情之中变得越来越僵化,最后甚至出现了几次他的手下和我们的朋友打架吵架,而他不仅不加劝阻,还亲自动手打我们的人的情况。 三哥说过一句话,打狗还要看主人。 这句话,我一直都记得。 更何况,今日的胡钦也不再是往日的小钦了。 环境可以改变一个人,我胡钦也不例外。 当我发现一觉醒来之后,我的手下多了无数的小弟,我出门也像三哥一样开始不再需要自己买烟,光是接散烟,一天都可以有好几包。 我在巨龙这样的酒店吃饭可以不带现钱,签上自己的名字就好。我走在街上,连某些年纪比我大的人都要叫一声“钦哥”或者“四哥”的时候,我的心态也改变了。 我不再是渴望跟在大哥后面打天下,刺激豪气过瘾就好的胡钦了,我们兄弟也不再是随随便便就被人把头打破的小瘪三了。 我们有了属于我们自己的荣誉要捍卫,我们有了属于我们自己的人要保护。除了三哥和明哥两位我们真心崇拜的大哥之外,无论是谁,这个底线不能触动。一旦触动到我们,我们会毫不留情地做出反击。 所以,当我的耳朵边听到了缺牙齿对于我们的鄙视和小瞧的话语之后,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那些传话的人,比起我胡钦和我们六兄弟来,小缺只不过是个屁,什么时候不爽,我们想动他就动他。 当有些大哥故作姿态在我们面前摆谱的时候,我也曾当着众人面前说过,除了三哥和明哥,九镇谁都不要在我面前称大哥,不然随时陪你玩。 我在打架的时候也再没有以前那样的胆战心惊,瞻前顾后了,自从我亲手废了向志伟之后,我就不再有那样的感觉。 除了在兄弟和三哥明哥面前,我也不再习惯沉默寡言,给人当配角了,我更加喜欢和享受活在人群中央的感觉。 当我需要买烟,送信之类跑腿事的时候,我也不再觉得应该我自己去,我可以理所当然地叫任何一个人去办,我不再觉得有任何不妥。 小二爷说过我越来越像大哥,但是当时的我并不觉得我有什么变化。我只是觉得现在过得比过去更加有意思更加快活。 一种让我变成了今天的我的快活。 在那段时间之中,我们和缺牙齿其实并没有起什么真正的冲突,最多也就是彼此互不买账,你打我的人,我不给你朋友面子的破事一直不断。 他打了我的人之后,我曾经告诉过三哥,并表示过想办他,被三哥狠狠批了一顿。 最后三哥还是怕出事,和明哥一起专门把我们两方叫到了一张桌子上,吃了顿饭,要我们自己争气,不要闹这些笑话给外人看。并表示缺牙齿比我们大些,应该照顾我们,而不是在我们面前充大,也交代我们几个要尊重一下缺牙齿。 三哥交代我们一次之后,我们之间的关系开始缓和了一些。 我是真的把三哥的话听了进去的。那个时候三哥的话对于十七八岁的我们而言,还是有很大作用的。我们几兄弟都是真心服他,所以我们一直没有对缺牙齿做出过什么过激的挑衅行为。虽然,我们早就有收拾他的心了。 我不知道缺牙齿心里是怎么想的,不过我相信他没有把三哥的话听进去,如果听了进去,就不会有后面的事情发生。 不管怎么样,开始一段时间,缺牙齿比以前是收敛多了。 只是世上总有些意外的发生,比如说酒后就容易做些平时不会去做的事情,导致一些平时不会发生的意外。 一次酒后,缺牙齿就做了一件绝对不应该做的事,出了一个绝对不能出的意外,动了一个绝对不能动的人。 所以,就算三哥,也挡不住我们之间的一仗了。 第64章 人争一口气 当我听到武昇被打的时候,我感到了极大的愤怒,这是一种前所未有过的愤怒感觉。这种愤怒除了自己兄弟被打的简单情感之外,里面甚至还带着一些被漠视的不满和深深的羞辱感。 我听到这个消息的那一秒钟之后,就马上做出了一个决定——报复!马上就去报复! 这个决定得到了除小二爷和地儿之外的一致赞同。 地儿一直都不是个冲动的人,甚至他也许是我们兄弟中最为冷静的一个。所以他反对的理由是先不用太急,大家现在都在气头上,而缺牙齿又喝了酒,武昇也没有受伤,同门师兄弟之间把事搞大了不太好。 小二爷反对的理由和地儿差不多,但是他的注意点不像地儿是避免一时的冲动把事搞大,他注意的是一个大家可能根本就没有想过,或者想到了也认为不用太在意的地方——三哥。 他认为没有和三哥商量一声就动缺牙齿不是个好主意。 所以,他不赞成现在就动。 我并没有听进去。 虽然之后的事情证明了小二爷眼光的准确和考虑的周到,但是当时的我认为事是缺牙齿挑起来的,不是我们,我们也只是要出这口气,争这回脸,而不是一定要把缺牙齿打伤打残。所以,就算三哥怪起来也不会怎么样。而且,不论如何,我和三哥的关系之亲近都远远不是缺牙齿所能比的。 所以,在我当时已经极度膨胀的虚荣心突然受到伤害之后,被愤怒冲昏了头脑的我一意孤行地坚持了这个非常不明智的决定。 这件事之后,虽然对于我和三哥之间的关系并没有产生很大的影响,但是现在看来也未必不是所有事端渐渐开启的一个必然缩影。 那天晚上是缺牙齿的生日,其实,三哥和明哥都去了的,送了红包,喝了两杯后有事就先走了,只有牯牛留了下来,代表三哥来捧缺牙齿的场。 缺牙齿是在巨龙大酒店办的生日宴,定了一个大包厢,开了好几桌请他的小弟和各路朋友一起吃饭,大哥过生日,当然要办得风风光光的。各方各面的朋友都来捧下场也是好事,一是在大家的一片祝福阿谀声中可以让大哥的优越感更加畅快淋漓;二是可以借机展示下自己的实力,让各路朋友都看到自己有这么多用得着的人际关系在;三是可以借几杯酒来增加大家的感情。 这样的事,何乐而不为,本就好面子的流子们当然也喜欢这一套。 奈何乐极就容易生悲,得意就容易忘形。 在忘形之下,缺牙齿那天喝了很多酒。 更巧的是,武昇那天也和几个朋友在巨龙吃饭。 当时,武昇他们喝的是啤酒,用白糖、生姜混合在一起之后再加热的热啤酒,这种酒喝起淡,但是很胀肚子。吃到快完的时候,武晟的一个朋友肚子实在胀得受不了,站起来去上一下厕所。 结果,朋友才转身出包厢门没有多久,武昇就听到了外面的打闹声,赶紧和另外几个人一起走了出去看看情况。 原来是缺牙齿一个县城来的朋友,喝多了点,也是去上厕所,在厕所门口,和武昇的朋友遇到了一起。当时武昇的朋友正准备开门进去,缺牙齿的那个朋友却跌跌撞撞地走了过来,也不说话,直接一肩膀就把武昇的朋友挤到了一边,自己进去了。 武昇的朋友不免说了一句不满的话。 谁知道那小子也是个横着走惯了的主,一听武昇朋友说的话,转头就给了他一个巴掌,还扑过去继续拳打脚踢。 武昇的朋友并不是打流的人,自然也没有惹事的勇气,只能边大声呵斥打人的那位,边尽力地后退闪避。 这一闹,武昇在房间里面听见走了出来,看见自己朋友被打,武昇当然要帮忙,武昇本来就力气很大,那个人又喝了酒,一脚就被他踹倒在地。 武昇过去还要打,被朋友拉着回到了包厢。 他们回到包厢刚坐下不久,外面走廊上就传来了很多人急匆匆的脚步和喝骂声,还没等武晟他们反应过来怎么回事的时候,嘭的一声,包厢门就被人一脚踢开了。 缺牙齿满脸通红,酒气冲天地走了进来。 已经被酒精烧得朦胧迷离的双眼摆酷装逼地望着地下,根本就没有望向坐在桌子上面的几个人,显然也不知道武昇在场,非常嚣张地大叫道: “刚刚是哪个杂种动的阿建,出来跪下!” 武昇和他的几个朋友都站了起来,这些朋友都不是打流的,这种场面下,一时也有些慌乱,不知如何是好。“缺哥,你说哪个呢?喝多了点吧?”武昇一开始还是给了缺牙齿一些面子的,毕竟算是师兄了。 缺牙齿有些惊讶地抬起头看着武昇:“哦,你也在这里啊。不关你的事,你给我安静坐好。刚刚打人的是哪个杂种,给老子出来跪下!” “缺哥,就是这个杂种搞的!”那个被打的阿建说话了。 武昇一听他开口就火了,给缺牙齿面子不代表要给阿建面子: “你个狗杂种,你说谁是杂种呢?先打我的朋友,我打你怎么了,你再啰嗦老子今天就弄死你。” 阿建就要动手,武昇也往前冲,都被各自的人拉住了。 缺牙齿走了出来:“武昇,你个小麻皮,你以为你们几个真的是大哥了啊?老子今天的生日,这么多朋友面前,你不给我缺牙齿面子。你现在给老子跪下道歉,老子今天就算了。” “你现在人多,有狠就搞死我。有人会要办你的。”武昇也真的来火了,本来就和缺牙齿不怎么对盘,给脸不要脸,那就撕破脸呗。 “好好好!办我?来啊,你们上了天了,要办我是吧?老子今天就先弄死你个杂种。”缺牙齿一听这个话,马上火冒三丈,气得跳了起来,跑上去对着武昇就是一拳,武昇也马上还手。 但是当时缺牙齿还有那么多朋友在,所以武晟最后还是被缺牙齿痛打了一顿,最后是听到动静的牯牛跑了出来,死死护在武昇的前面,才把缺牙齿他们劝开。 缺牙齿他们一停手,武晟就甩开牯牛,转身跑出了巨龙大酒店,他走的时候还听见阿建和缺牙齿醉醺醺地叫嚣: “缺哥,老子明天坐牢都算了,今天我一定要弄死他!小麻皮,还敢打我啊?我操!” “武昇,你有种莫跑!今后老子缺牙齿见你一次打一次!” 我吩咐地儿打电话把胡玮贾义小敏鲁凯他们全部叫了过来,连同我们兄弟六个,大概三十人。 说老实话,出发前,我其实也并没有想过要把缺牙齿弄成什么样,毕竟武昇其实也就只是一点皮外伤,谈不上多严重。真正可恨的是缺牙齿敢于打武昇这件事本身,是对于我们现在名气和地位的一种挑衅,是不给我们面子。 佛争一炷香,人争一口气。 今天晚上最重要的是要把这口气争回来,面子找到了,也就行了。 所以,当时除了贾义和胡玮的几个小弟自己带了两根钢管之外,我们都没有带家伙,也没有交代任何人要带东西过来。 我根本就没发现,也更加不可能会事先想到,在我们之中,有一个人居然悄悄在身上藏了一把短柄开山斧。 就是这把开山斧让那晚的事情彻底变了质。 不过,也正因为这个晚上的这把斧头,让我得到了一个直到如今都被我视如亲弟,在日后更是成为我得力臂膀的一个人。 事情总是对立统一的,塞翁失马,谁知祸福? 第65章 横空出世开山斧 艳俗的红漆木门上刻着同样艳俗的“平安福”三个字,我站在门前,一墙之隔的包厢内,男人们喝酒划拳,兴致正高,声声喧闹清晰入耳。 “我不动,都别动,听到没有?” 身后众人的答应声中,我抓住门上把手轻轻一扭,木门在眼前打开,一股混合着烟草酒精,油烟菜香以及人体汗气的复杂味道,随着包厢里面空调机制造的冷气流对我迎面扑来。 强忍着这股令人厌恶的气味,我嘴角一牵,堆出满脸笑意,一马当先走进了包厢。 “小缺,生日快乐啊!” 正在上席端着杯子和人喝酒的缺牙齿循声看了过来,也许是我脸上的笑意欺骗了他,也许是他确实已经醉糊涂了,他并没有意识到我喊的那句小缺。仅仅是片刻的惊讶过后,他那双朦胧的醉眼里面居然透出了几许惊喜的意味,一边放下手上的杯子,一边满脸红光地用打了结的舌头对我高声说道: “哎呀,胡钦!你也来了!来来来,过来过来,过来坐。” 我的脸上依然带着笑意,但是我的脚却停在了门口没动,眼角处一道道黑影闪过,门外的兄弟们已经纷纷走了进来。 几米开外,缺牙齿正在拉开椅子,准备过来迎接的身影瞬间变得僵硬。原本热火朝天的包厢里,阵阵喧哗突然静止下来,没有一个人说话,每个人的眼睛都睁得滚圆,一动不动地看着我。 哗啦一声,坐在缺牙齿旁边的牯牛拉开椅子,站起身对我走了过来: “小钦,怎么了?怎么了?什么事情?” 牯牛飞快走到我的旁边,拉住了我的一只胳膊,在我耳边低声说道: “小钦,算了,有外人在,都是自己人,闹开了不好看。今天就当给我个面子,有什么事过了今天再说,老大肯定会给你个交代。” 牯牛人挺直爽,长得也是虎头虎脑的一副憨厚样,而且向来对我都挺不错,他开口这样一说,确实让我有些为难。可正当我还在思考着该怎么回答牯牛的时候,耳边却再次传来了缺牙齿的说话: “胡钦,你想怎么搞?今天老子生日,你带这么多人到老子这里来什么意思?吓老子啊?” 打眼看去,缺牙齿脸上的惊喜和亲热已经消失,又变成了那副尾大不掉的嚣张样子,昂着头一脸不服不忿地看着我。 火气忽地一下就从胸膛里涌了上来,轻柔却也坚决地扒开了牯牛拉着我胳膊的那只手,扬声说道: “缺牙齿,巨龙几时是你的了?你又是哪个的老子啊?” “小钦,哎,小钦,算哒算哒,你别理他别理他,这人喝多了酒。有事明天给老大讲。来来来,听我一句,走走走,我们出去再讲。”牯牛再次抓起我的手,努力地把我往门外拖。 这时,一个明显是因为喝酒之后过于兴奋,狂叫乱喊而导致有些沙哑的陌生声音在包厢响了起来: “小杂种,老子打了你不舒服是吧,还敢叫人过来,来唦,老子就坐在这里,你过来,今天不弄死你,老子就不是人!” 这句话一出口,包厢里又再次安静了下来,包括一直想要把我拖走的牯牛都停下了他的动作。 说话的人正是刚刚我进门的时候和缺牙齿碰杯的那个家伙,他下巴高抬,一副花样作死的相,那双已经被酒精激得通红的眼睛看着我们这边,充满了挑衅。 “哎,武晟!” 牯牛松开我,两手一张,死死拦住了我身边一言不发就要往前走的武晟,武晟扭头看着我。 我问道: “是这个人?” 武晟对我点了点头。 拍了拍牯牛的肩膀,我上前一步,挤进了他和武晟之间: “牛哥,你自己也看到了,我的兄弟也不能白被个外人打吧?三哥那里我明天自己去说。你先出去,拳脚无眼,你是兄长辈,万一伤到你了,我过意不去。” “哎呀,小钦,都是自己家里的几个人,一点小事不要闹大了好不好,听我的,今天就这样好不好?” 牯牛眼神中满是紧张和乞求地看着我。 “牯牛,你走走走,不关你的事!阿健,别怕,就在这里安心喝酒。老子就偏要看下这些小麻皮敢把你怎么样,老子就不信这个邪了!胡钦,你今天不办了我缺牙齿,你个小杂种就是老子裤裆里面日出来的!” 真不明白缺牙齿究竟是完全喝醉了,蠢到看不清形势,还是真把自己当三哥,预料我绝对不敢动他,所以借机在朋友面前长长脸,充充大。 他居然得意扬扬地站在位置上,耀武扬威说出了这句彻底激发了我们所有人火气的话。 “牯牛,走开!” 我刚刚抓起牯牛的肩膀,准备把他推开,耳边猛然响起了另外一声大喊: “我操你妈!” 险儿和胡玮两个人已经一左一右,飞也似的对着缺牙齿那帮人冲了上去。 几乎同一时间,我一掌把牯牛远远推开: “给老子搞!” 所有人一拥而上。 整个包厢里桌翻椅倒,盆飞碟碎,瞬间就陷入了极度的混乱之中,喝骂操娘声,伤痛惨叫声,声声震耳。 缺牙齿那帮人都已经喝了好几个小时的酒,早就腿软无力了,而且除了几个真正与缺牙齿交好的朋友之外,也不乏远远站到一边看戏做样子的人在。 而我们今天过来的要不是结拜兄弟,要不是直系小弟。来之前,大家又都做好了打架的准备,就是为了这个来的,更何况小敏鲁凯他们还带了两根钢管。 两相对比之下,几乎是刚一接触,我们就占据了绝对上风,三两下,缺牙齿那边几个最为嚣张硬朗的角色就已经纷纷被打趴在了地上。 被打得最惨的就是那个阿健。 他本来就不是三哥手下的人,这件事又是由他而起,武晟本来就憋了一肚子火,片刻前他又不知天高地厚,口出狂言。 武晟一把将阿健摁倒之后,跳起来对着脑袋就跺,招招重手,只为解恨,没有丝毫留情。 险儿更绝,阿建最大的那声惨叫就是被他制造出来的。 他不知怎么就在地上找到了一个尺来高用来煨汤的大陶瓷罐子,里面还有大半罐剩汤,连汤带罐的分量肯定不轻。他把罐子抱起来,对着阿建的腰侧软肋一瓦罐就砸了下去,人体这样柔软的部位,他这一下居然就硬生生把一个坚硬的陶瓷罐给砸成了碎片! 那一罐子落下之后,阿健当场就口吐鲜血,晕了过去。 而且,我还看到了一个从来没有见过的奇怪现象。之前在电视里看见人被打吐血了,吐的往往都是液态的血液。 可那天阿建嘴里呕出来的却是一小坨一小坨的干血,很像打碎的豆腐脑,一眼看去,让人触目惊心。 险儿向来都是我们里面下手最黑最毒的那一个。 但这次,他的风头却完全被另外一个人抢了。 那个人的表现,才真正导致了这场斗殴的全面升级,继而引出了一连串延续多年的严重后果。 我一发动,就是直接对着缺牙齿去的。 我起步的时候,两方已经有人开打了,场面也开始变得混乱。 当时看缺牙齿的样子,他应该也是想要直接对着我来。但是他确实是喝太多了,当我们就要撞在一起的时候,他想踩在一把椅子上跳过来,却脚下一虚,绊着椅子上直接脸朝下摔在了地上,我估计那一下摔得不轻,因为他都没有及时地爬起来。 我不是个君子,我只是个流子。 所以我的字典里并没有什么趁人不备,君子不屑为之之类的话。我懂的道理只有一个,趁你病要你命。 于是天助我也。 我跳上前去,对着躺在地上的缺牙齿就是一顿猛踢猛打,打了几下,小二爷也加入了这个包厢内最为舒适简单的行列中。 不过缺牙齿总是会有小弟帮忙的,正当我们打得痛快惬意的时候,两个人不知道从哪里冲了过来,几脚把我和小二爷踢开了,飞快地把躺在地上狼狈不堪的缺牙齿扯了起来。 他们不知道,正是这番好意却害了缺牙齿。 被我和小二爷摁在地上踢打,缺牙齿除了丢人没面子之外,并不会受到多少真正的伤害,甚至他都很有可能不会受伤。 毕竟是师兄弟,又有三哥在背后压着,我就算真想打死他,也不得不留点余地;而小二爷向来就是个很有分寸的人,他下手肯定也不会太重。我们两个,只不过是表面打得很风光而已。 但是缺牙齿的朋友却踢开了我和小二爷,并且帮助他从地上爬了起来。 如果缺牙齿不从地上起来的话,他就不必在医院里面住那么长的时间,我也不必赔那么多的钱给他,我们之间也不会结下那么大的仇,导致日后彼此之间的争斗不断,我和三哥之间也许就没有那么多的麻烦事。 只可惜,这一切,都只能是假设,该发生的终归还是会发生。 缺牙齿从地上站了起来,满头满脸都是脚印,脏兮兮的非常狼狈。 他知道今天被我和小二爷踩得这几脚,把面子都丢尽了,在这么多的小弟和朋友面前,他也想找回面子与尊严。所以,他变得越发得凶狠愤怒,看着我的眼神中,那种恶毒恨意,与他砍黄皮的时候没有什么不同。 几乎是一起身,他就毫不犹豫再次对我猛扑了过来。 我不怕他,自从亲手捅了莫林两兄弟之后,我就告诉自己,再也不要害怕任何一个人。 于是,我也迎头而上,准备继续把他撂翻在地。 但是,不管是我,还是身边的小二爷,我们俩的速度都太慢了,或者说并不是我们慢,而是有个人比我们更快,比所有人都更快。 “老子请你死!” 随着一声震彻全场的暴喝,一道身影闪电般地从我和小二爷的身边冲了过去,迎上了扑面而来的缺牙齿。 就在与我擦身而过的一霎,我居然隐约看到了一道寒光! 但还没等我大脑完全反应过来那道寒光所代表的真正含义之时,我看见,缺牙齿凶狠的双眼中冒出了恐惧之色,他几乎是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脑袋偏到了一旁。 一把磨得雪亮的短柄开山斧擦过缺牙齿的头,结结实实地劈在了他的肩膀上,斧刃深深陷进了肉里面。缺牙齿不敢相信地看了看面前那个瘦弱单薄,清秀文气甚至还有着几分稚嫩的少年人。 然后,他嘴巴一张,发出了一声极为惨烈的呼叫: “啊!” 胡玮! 他居然随身带着一把开山斧,而且在所有人都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拿出了斧头,胆大包天地就对着缺牙齿砍了下去。 包厢里面一片安静,我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这一幕,毛发直立,全身发麻。 之前所发生的一切,都只是一场普通的打架而已,事后最多也就是被三哥骂两句,让缺牙齿心里平衡一点。但是从这一刻开始,我知道,事情的性质已经完全被改变了。 从此之后,可能引发的后果,将再也不是我能控制和想象的。 胡玮一脸凶狠的样子,就像是一只正在争抢食物的残忍野猫,看着缺牙齿的眼神里,没有一点初出茅庐的小孩子打架时所应有的那种恐惧和胆怯。 他只是非常冷静地用力拔出了陷进肉里的斧头,高高举起,对着半跪在面前的缺牙齿的脑袋又要砍下他的第二斧。 这时,一个人飞快两步上前,就在胡玮的第二斧马上要劈到缺牙齿脑袋上的一刹那,几乎是全力一脚踢在了胡玮的身上,把他远远踢翻开来。 小二爷这一脚救了缺牙齿的命,现在回想,如果当时胡玮的第二斧依旧劈了下去的话,缺牙齿应该没有了躲避的力气,他很有可能真的会死在那个包厢里。 因为胡玮当时的眼神绝对是杀人的眼神,和三哥最初抓到黄皮、险儿在办向志伟时候的眼神没有任何区别。 “我操你妈!你作死啊!搞什么!” 一向很少说脏话的小二爷,歇斯底里般对着被踢到一边的胡玮发出了连番痛骂。 胡玮呆呆地站在墙角,一脸茫然的不知道如何是好。 我跑了上去一把夺过他手中的斧头,抬起手掌狠狠抽在了胡玮脸上。 胡玮眼中出现了孩子一样的委屈和慌乱,那种眼神让我再次举起的巴掌停在了半空。 这真的还是个孩子而已。 缺牙齿一手捂着肩膀,半躺在地上,脸色开始变得灰白,鲜血止都止不住地从指缝之间流了出来,在那条灰蓝色的牛仔裤上浸出了一块又一块的血迹。 无论敌我,所有人都呆若木鸡地看着我,收回手掌,狠狠瞪了胡玮一眼之后,我扭头大吼道: “都他妈死了,快叫车,送他去医院!” 第66章 三哥的怒火(1) 我们和缺牙齿的几个朋友一起,用最快的速度把他送到了医院,一路上,我始终都在心里默默求神拜佛,求老天保佑缺牙齿千万不要死掉,不然,我们就真的完了。 没想到,好不容易赶到了医院门口,却不知道是失血过多还是怎么的,缺牙齿突然就晕了过去,吓得我魂飞魄散。 昏迷之前,缺牙齿对我说出了最后一句话: “胡钦,你给我记着!” 我老老实实地听着没有还嘴,这种情况之下,我实在是失去了争雄斗狠的心情。不过,我意识到了这句话背后所蕴含的仇恨。 我知道,有朝一日,缺牙齿一定会找我报仇。 下车的时候,缺牙齿的人和胡玮又起了冲突,胡玮这个时候了居然还不讨饶,还大呼小叫地要和人家开打,把一向很少摆架子的牯牛都惹火了。又气又急之下,我也没管那么多,直接一脚将胡玮踹得跪在了医院门口,交代他不许起来之后,我和小二爷、牯牛以及缺牙齿的一个朋友一起抬着缺牙齿跑进了医院。 医生把缺牙齿送进了急救室,万幸的是,除了被胡玮砍出来的那条深可见骨的伤痕之外,缺牙齿只是失血过多,没有太大的问题,经过一番抢救之后,身体状况稳定了下来。 牯牛和缺牙齿的朋友在病房里面陪他,我傻乎乎地呆在旁边,颇不自在,正不知道干什么好的时候,小二爷悄悄扯了我一下,我们两个走了出来。 一出病房门,小二爷就给我说,要我赶紧先给三哥打个电话。 我有些犹豫,说实话,我怕三哥知道。虽然想不到三哥会怎么处理这件事,但我有种很不好的预感。 小二爷看出了我的想法,他说就算我们不通知三哥,三哥也会知道,这么大的事,不管是牯牛还是缺牙齿的人,都会告诉三哥,与其被人背后告刁状,还不如自己主动坦白。 于是,左右权衡之下,就在医院的小卖部,我给三哥打了个电话,简单地告诉了他今晚的事情,电话里面听得出来三哥很生气,要我们等在医院,他就过来。 我知道今天麻烦了,本来就害怕,三哥从来没有过的责骂更让我有些不服气,心里一阵烦闷,于是喊着小二爷一起走出大厅,到医院前的广场和武晟他们商量下,也好统一口径。 刚一走出来,就听见外面一阵阵的喧哗。 武昇险儿他们和缺牙齿的几个朋友一起,一大伙人正站在广场边上的一角,大家也不像之前那样针锋相对,他们围在一起,不知道在做些什么。 我和小二爷走了过去,分开围观人群,进去一看,居然是胡玮跪在人群的中间,贾义站在他的旁边,护着胡玮,和身边一个缺牙齿的人在争辩着什么。 我一看胡玮,大吃一惊,他已经没有了开始在巨龙砍缺牙齿时飞扬跋扈的凶狠样子,也没有了平时斯斯文文,一笑两个酒窝的青涩模样。 跪在那里,满头头发乱蓬蓬的,全身上下尽是脚印,脸上脖子上还有很多被刮出来的血痕血迹,鼻子也被打出血了,脸上甚至还挂着泪痕,楚楚可怜中又有着点不屈不服的神色。 一看见我,贾义脸上一阵惊喜: “钦哥。” 胡玮闻声抬起头来,望着我,脸上浮现出了一丝的惊喜,但是又有些惊恐,嘴唇一动好像要叫我,却又还是咽了下去。 旁边缺牙齿的人也看见我来了,其中一个人拍了我一下,一副兴师问罪的样子说: “胡钦,这个小子把缺牙齿搞成这样了,你说怎么搞?” 看到胡玮那副惨兮兮样子的时候,我本就是一肚子的火了。 虽然是我进医院之前让胡玮跪下等我的,但是我没有要人打他啊。而且就算要打,我的人也是我自己打,轮不到外人动手。 现在缺牙齿的朋友又这样指手画脚地问到了我的脸上,更是让我火冒三丈。一把将胡玮从地上拉了起来,转头跑到了正站在人群外面抽烟的武晟袁伟他们面前: “你们几个瞎了眼吗?就在面前,让别人打胡玮!” 地儿浑身一抖,手里的半截烟头都吓得掉在了地上,其他几个人也被我突如其来的一顿狂吼弄得莫名其妙,一阵面面相觑,袁伟轻轻说道: “不是你要他跪着的吗?我们看他自己不听话把事搞这么大了,只是踢了他几下。然后缺牙齿的人去打的,也没有怎么他啊!” “没怎样,下次我跪在地上被人打,你是不是也看着?” 我不依不饶,最后还是在他们几个再三解释,以及贾义胡玮的拉劝之下,我才弄清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我进医院之后,胡玮跪在地上,缺牙齿的人就不停地给险儿他们说,要把胡玮带走,今天一定要办了他。险儿他们当然不同意咯,可胡玮呢,自己不但没有丝毫低头的态度,嘴巴还挺硬,说迟早要砍死谁谁谁,就连武晟让他别吵,他也不听。 本来脾气就不好的险儿,被七嘴八舌地也弄火了,跑上去就又踢了胡玮几脚,意思是让他安静些。胡玮一看险儿动手打了自己,他也不敢再说了。没想到,缺牙齿的人一看我们自己都上去打了,也就来了劲,一拥而上,趁机傍着险儿一起打了起来,直到贾义将胡玮死死护在了身下。 然后,我们就出来了。 听完这一切,感觉谁都没错,我只能越发郁闷。 好死不死的,还没等我继续说话,身边缺牙齿的一个手下却又插了句嘴: “胡钦,你也没有什么好发火的,这个小子把缺哥搞成这个样子,哪个都保不住他,我们踢几脚是轻的。” 我凶自己的兄弟,是气他们里外不分,看着别人打胡玮而不管。但是这些打了胡玮的人居然还敢得了便宜还卖乖,我一晚上的邪火终于找到地方发泄了。 再也忍耐不住,我跑过去一把抓着说话那人的头发,把他的脑袋往下扯着,对着脸就踢,边踢边骂: “老子的人有你打的啊,你打啊?你打啊?你敢怎么样,老子今天就弄死你!” 武昇他们几个一看我动手,也马上就跑了上去帮着打,那个人不敢还手,旁边的人也不敢帮忙,就生生地挺着被我们几个踢得东倒西歪。 狠踢了几脚之后,我才松开手。 被打的家伙站在原地,捂着脸狠狠地望着我也不说话,像是要吃了我的样子,我心头火又上来了,对着他的脸上就是一巴掌: “不服气啊?来啊,搞我啊?” 我的话还没落音,就听见一个急刹车的声音响起,两道雪亮的灯光照在了我们这群人的身上,扭头看去,一辆车飞驰而来,停在了我们面前。 车子还没完全停稳,几扇车门都已经纷纷打开,三个人影走了下来。 “你搞什么搞?给老子安静些!” 一个愤怒的声音传来,我们所有人都情不自禁地缩起了脖子。 三哥和明哥、癫子一起到了。 三哥怒火中烧地交代了我们两方安静待在这里之后,就和明哥他们先走到医院里面去了。我怕缺牙齿和牯牛背着我乱说话,本来想跟着三哥他们一起去,却被他毫不留情地狠狠呵斥了几句。 我有些害怕,主要是不知道三哥会怎么惩罚我们几个,虽然把缺牙齿搞成这个样子了,但是我知道三哥是不会真的拿我们几个怎么样的,三哥当时对我们的感情,让我完全可以相信,三哥绝对不会动我们。 可正是因为知道三哥不会真的把我们怎么样,所以就更猜不到三哥到底会怎么做,这种茫然无措只会让我更加焦虑害怕。 在这样慌张失措的心情中,度日如年地等了很久,三哥他们终于走出了医院。 “你给我说说到底怎么回事?”三哥走到我面前,没有什么表情,但是从他的眼神中我看出了他一直在压抑的怒火。 我尽量小心自己的措辞,提心吊胆地把今天晚上所发生的所有一切前前后后都仔细地告诉了三哥。 三哥听完后,也不表态,看都不看我一眼,径直走到缺牙齿那伙人那边,问缺牙齿手下一个叫黑仔的人说: “阿建,在不在这里?哪个是阿建?” “这个就是。”黑仔指着阿建说道。 “来,你跟我走一趟,先到车上等我。”三哥对着阿建一指,转身就走。 第67章 三哥的怒火(2) 阿建虽然不认识三哥,但是可能是三哥的气势压倒了他,也可能是三哥的名气他早有耳闻,他连一句辩解的话也不敢说,就低着头一副颓丧的样子顺着癫子的指点走进了车里。 然后三哥又走到我们这边: “胡玮,武昇,来。你们两个也和我一起走。” “哦。”胡玮小声答应着,对我瞟了一眼。 “好的,三哥。”武昇也说了一声。 我觉得有些不对了,赶紧跑过去,拉着三哥说:“三哥,我和你一起走吧。” “你给老子安安心心地滚回去睡觉!”三哥突然暴发了,猛地一挥胳臂,撇开了我扯着他衣服的手掌,前所未有地当着外人面朝我大声吼道。 我吓了一跳,呆呆地看着三哥,顿时有些不敢上前。 但我心里也更加确信,今天晚上我一定要跟着三哥一起走。武昇我不担心,一条街上的街坊,三哥不会真的把他怎么样,可是胡玮今天晚上很有可能就真的麻烦大了。 如果三哥刚刚出来直接打人或者大发雷霆地骂人,事情也许还好办,但是他刚刚只是骂我,对胡玮和阿建却是客客气气的。 这绝对不是个好预兆。 也许是我被吓坏的样子让三哥有些心软了,对望了两秒之后,他的胸膛虽然依旧被气得起伏不停,脸色却渐渐缓和了下去,伸出手本来似乎是想要打我两下的样子,最后却在空中停了下来,猛地变个方向,对着医院门外一指,用严厉却也明显轻柔了很多的语调对我说道: “回去!” 我不敢再多说什么。 不过,等三哥一走向车子,我立马扭头交代小二爷他们先回去,自己则飞快跑到了车后排明哥坐的那边,快速地挤了上去。 “你给老子滚下去,不下去老子今天打死你。”三哥一看,顿时火冒三丈,刚刚才放轻柔的语气又忍不住大吼大叫了起来。 “三哥,我们今天又不是故意的,我和你一起去好不?我晚饭都还没有吃的,早就饿了。等下和你们一起吃点消夜。”我一边恬不知耻地赔着笑,求着三哥,一边悄悄用手背碰了身边的明哥两下。 “义色,你就让他跟去也好,等下也给他上上课,太不懂事了。”明哥会意地帮我开口了,对我,明哥一直都真的是非常照顾。 “开车,走!妈了逼的!”三哥回过头去几乎是声嘶力竭地大吼了一句,他的脸依旧黑得像是要滴出水来,似乎也根本不想再看我一眼。 可我却大大松了一口气,我知道,我终于可以跟着走了。 很快车就开到了虹桥水泥厂,看门的老头开门慢了点,都被三哥痛骂了两句,吓得一句话不说,赶紧躲到门卫室里面去了。 到了厂里,我们都纷纷下车,三哥一言不发,先往保安科的房间走去。 我紧跟在明哥身边:“明哥,三哥今天怎么搞啊?你等下千万帮下我哦!别把事搞大了。” “嘿嘿,我不晓得他要怎么搞,你啊,自己当心点!你这么不懂事,先前还交代过你们不要闹事,你还把缺牙齿剁成这个样子,我今天都不晓得帮不帮得到你。”明哥也有些恼火地说道。 我一听,心里更加发毛,不断地小声求着明哥。 “小钦,你窸窸窣窣地闹个什么闹!!” 三哥的吼声让我吓得赶紧闭上嘴,只是可怜兮兮地望着明哥,月光下,明哥对着我微微地点了下头。 癫子把保卫科的灯打亮了,所有人都依序走了进来。 “武昇,你说,阿建哪只手打得你?”三哥把手上的包一放,也不落座,也不啰嗦,转身就望着武昇,冰冷地说道。 武昇一下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呆呆地看看三哥,又看看我。 “老子问你,这个杂种哪只手打的你?你看胡钦搞什么毛?”三哥又是一声大吼。 全场人都吓得打了个冷战。 “他,他,他左手打的!”武昇在惊慌之下,不知道怎么说,又怕三哥一肚子脾气发到他身上来,情急下随便说了只手。 “左手,是吧?你确定,是左手吧?”三哥双眼放光死死地盯着武昇,再一次问道。 三哥脸上每次出现这种样子的时候都很吓人,看得出来平时勇猛的武昇此刻也被吓得够呛,我想出言帮他说句,鼓足了勇气却也还是不敢。 “啊?是,是的。”武昇高大的身形都缩小了几乎一半。 “那好,癫子,给老子把这个杂种按住。”三哥突然转头对着站在一边的癫子大声说道。 话音刚落,阿建居然转身就向后面跑,一手抓着门把,就想打开门跑出去。 武昇和胡玮就站在没有多远的地方,两个人的面部表情都复杂之极,看上去他们两个都很犹豫,抓人也不好,不抓也不好。 结果,阿建最终还是没有跑掉,他已经把门打了半开的时候,明哥手上黑洞洞的枪口已经对着他的左太阳穴了。 阿建面如死灰,满头大汗的自己走了进来,老老实实地跪在了地下。 癫子两步上去,把茶几摆在了阿建的前面,一把抓着阿建的左手就放了上去。 “小子,你是外人,武昇是老子的人,不管怎么样,事是你先撩起来的,人也是你先打的,你自讨的,莫怪我。”三哥顺手抄起桌上一个很大的厚玻璃烟灰缸,走到了阿建的面前冷冷地说道。 我们都知道三哥要干什么了,胡玮脸上的冷汗瞬间就流了出来,估计心里也是害怕得厉害。阿建则开始大力挣扎,连枪的威胁都不怕了,力道之大让癫子一个人都有些控制不住的样子。 “你们过来帮忙啊,蠢站着看什么看?”三哥对着我和武昇吼道。 我们两个赶紧上前,帮着癫子一起死死地按住了被摁在地上死命挣扎的阿建,并且把他的左手放在了茶几中央。 “你今后记着,我义色的人不是你能动的!”三哥话一出口,对着阿建放在桌上的五根手指就砸了下去。 “啊!” 阿建惨叫的声音实在是太大,连明哥都有些听不下去,赶紧转身找了块武昇还是袁伟放在办公室擦脸的毛巾给他捂上了。 阿建惨叫的时候,我看见武昇也明显地浑身一抖,三哥估计也觉察到了,还颇有深意地望了武昇一眼,居然还连带着望了我一眼。 说老实话,我当时还真不怕,我知道三哥不会这样对我的。于是,我居然对着三哥笑了一笑。 三哥一愣,干脆也不理我了,埋下头去一下接着一下砸了起来,我大致数了数,整整打了二三十次,把我看得浑身鸡皮疙瘩一层接着一层地冒。 最后阿建连叫都不怎么叫了,几个指头的指甲盖差不多全部都砸掉了,没有掉的也仅有一点点的皮肉连在上面,中指和无名指被砸得尤其厉害,上面的肉全部都破了,血肉模糊的,非常恶心。 武晟摁在阿建肩膀上的那两只手又青又白,更是像筛糠一样地抖个不停,干脆把脸偏到另外一边,看都不看一下了。 而胡玮,这个时候居然已经瘫坐在一边的凳子上,双眼睁得巨大无比,满是惊恐的神色,一副欲哭无泪的样子,阿建的惨样已经深深刺激得他魂飞魄散了。 两方对垒之时,挥刀而上和这样活生生地折磨人绝对不是一个概念。前者只要一时血气上涌,再懦弱的人也未必不能做到。 可是后者却可以把人弄崩溃,胡玮人虽然高大,打架虽然勇猛,可毕竟也只是个十四五岁的半大孩子,我看他那副被吓惨了的样子,实在是有些心疼。 今天,无论如何,我都要出面帮下他。 三哥打完之后,叫癫子把几乎晕死过去的阿建放在了一旁靠墙的角落里,然后,站直了身体望着胡玮道: “胡玮,你是用哪只手剁的缺牙齿?” 胡玮嘴唇剧烈颤抖,半天没有说话,但是眼中的泪水却突然一下像是突破了防线一样地流了下来,泪如泉涌,他居然无声地哭了起来。 “你他妈哭啥哭,你砍人的时候不见你哭,你连长辈都敢这么下手!你莫怪老子狠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你哪只手砍的?说!”三哥又是大吼。 “哇……”胡玮再也控制不住,放声大哭起来,边哭边颤颤巍巍地伸出了自己的左手。 我刚准备说话,这时,院子里又传来了汽车的声音,两道雪白的灯光从房间的窗外射了进来。 第68章 少年人的愚蠢 三哥明哥皆是侧耳静听,我与武晟等人更是面面相觑,实在猜不到这么晚了还开车到这里来的究竟是些什么人。正在大家都有些摸不着头脑,暗自揣测的时候,门口传来了熟悉的叫喊声: “三哥,三哥,开门咯,是我们几个嘞。”说话的居然是袁伟他们几人。 我顿时心就一沉,妈的,刚刚不是明明吩咐要他们先回去吗?正是这个要命关头,却又跑回来瞎插个鸡毛杠子啊!这不是火上浇油,更让三哥难看吗? 果然,袁伟声音才一响,三哥本就不好看的脸上更加阴云密布了。 癫子也不愧是道上行走多年的老江湖了,八面玲珑的,也不等三哥开口发飙,就装作啥都没看见一样,径直走上前去,给那几个家伙打开了门。 门一开,袁伟、小二爷、险儿他们几个全都是一脸谄媚的笑意,站在外面也不敢进来,探头探脑地对着屋里面望。 “你们几个没有卵事,跑过来干什么啊?”三哥的语气冷静得让我都忍不住有些惊奇。 “哈哈,三哥,没有什么哦,我们反正也没有事,过来看看?哈哈。”地儿确实是所有人里面最单纯的,三哥若无其事地这么一问,其他人都还依旧有些忐忑,他却一个人嬉皮笑脸地打着哈哈走进了屋内。 “我操你妈!你们没事跑过来是吧?啊!你们是不是怕我杀了胡钦啊?啊?是不是过来帮忙的啊,是不是准备今天不舒服,就把我也一起办了啊?”地儿的脚步刚刚踏进屋内,三哥突然爆发了出史无前例的怒吼,额角青筋直冒。 所有人都被震住了,正满脸笑嘻嘻的小二爷几个身上一抖,本就没有停止的脊梁越发弯了下去,地儿抬起的一直左脚更是直接停在了空中,整个人如同石化一般地僵在了原地。 “三哥,你对胡钦这么好,谁不知道啊,我们怎么可能会认为你要收拾他啊。再说,你是我们的哥哥啊,就算你要收拾我们任何人,那也是为我们好,肯定是我们做得不对,应该被收拾的。三哥,你看着我们长大的,可千万不能这样想我们啊,我们怎么可能会办你啊,想都没有想的,而且,就算要办谁,我们也不敢办你啊!不管单挑还是摆场,我们几个和你搞?我们脑袋里又没有进水。” 还是小二爷反应最快,一个哆嗦之后,那种谄媚的笑意反而更加浓烈,整张脸笑得见牙不见眼的,像朵菊花,看得我一阵阵犯恶心。而说话的声音还与平时格外不同,尽量显得颇为义正词严的同时,却又还带着一点点的撒娇和委屈,连向来荣辱不惊的明哥都忍不住扭过头去装着喝水,不忍再看了。 “你们不敢办?啊,你们几个还有什么不敢办的事?老子现在给你们说的话,你们就当是放屁,要你们别闹事,一个晚上没盯着,你们就他妈把缺牙齿砍了!要你们早点回去,别跟着来,哪个听了?老子今天不好生收拾你们,你们不晓得锅儿是铁打的!” 小二爷出卖人格的表演并没有什么效果,三哥说话的样子看起来依然凶神恶煞,满腔怒气并没有减少半分。小二爷也是识趣,见三哥这么一说,也赶紧闭上嘴巴,不敢再耍小花招。 “你们几个快点给老子跪下,越长大越不懂事,而今连你们三哥的话,都一点不听了,你们跪在这里,给老子跪一晚上。” 正当所有人都一筹莫展,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的时候,喝完水的明哥终于站出来,一脸大公无私的模样帮了腔。 其他几个家伙这一下都还算聪明,不等明哥话说话,赶紧一个接着一个忙不迭地就跪在了门口。只有险儿,这头黑猪婆的样子看上去还没搞清楚状况,依旧有些不服不忿地犟着不肯跪下,直到被身边的小二爷狠狠打了一拳,猛地一扯,这才被拉得跪在了地上。 这时,一直赔着小心在旁边偷偷观察的我,看见三哥的脸色开始渐渐和缓了一些之后,赶紧跑过去给三哥端了杯茶,同时低低地说了一句: “三哥,你说的些什么话哦?我们几兄弟怎么可能办你啊?” 话刚出口,我就看见三哥正在接过茶杯的手突然一愣,旁边明哥癫子等人也纷纷用一种看大傻逼的眼神望了过来,我知道自己又他妈说错话了。就在我心惊肉跳,又悔又愧,恨不得当场猛抽自己两嘴巴的时候,啪的一声,三哥已经把茶杯重重拍在了身后桌面上,几乎是泼妇骂街一般跳了起来,指着我的鼻子大吼道: “你,胡钦,老子,你,你还说!你,还有你,你们两个东西都给老子过去,也陪着一起跪好,今天老子不说起来,就看谁他妈的敢起来!” 在三哥的直接点名下,始终尽量钩着腰缩在人群后面的武晟只能无比幽怨地白了我一眼,乖乖地走到小二爷身边跪了下去。 我原本还想和三哥犟一下,可还没来得及张嘴,明哥和癫子两个人却像是会读心术一样的,已经一左一右走了过来,对我使着眼色,一个捂着我的嘴,一个拖着我的肩,合伙把我扯到门边,按得跪了下来。 三哥再也不看我们,背过身去朝着茶几一指,对胡玮说道: “胡玮,自己把手放在桌子上,别让老子动手。” 胡玮边哭边慢慢地用两个膝盖挪到了三哥跟前,颤颤巍巍地把手放在了桌面上,临头还不忘可怜兮兮地转过脑袋看了我一眼。 “你望什么望,望他干吗?出来混,有错就要认,挨打要立正。你自己做错了事,就该自己背。不要在外人面前丢我义色的脸。我先问你,今天这个事,我教训你,你服不服气?” “服气。” 胡玮泪如雨下,虽然明显一副被吓坏了的样子,却依旧抬头仰望三哥,颇为坚定地点了点头。 “那好,挺起胸膛忍着,像个男子汉!” 也不知道三哥究竟有什么魔力,这么一句话,胡玮居然也就真把胸膛挺了起来,整个人笔直地跪在了地上。 三哥也并没有要任何人摁住胡玮,直接对着胡玮放在桌上的手,一烟灰缸就砸了下去…… “哇……” 胡玮口中发出了巨大的惨叫,如同触电一般地猛地缩回了放在桌上的左手,用右手死死捂着,放声大哭起来。 “三哥……” 我的话才出口,三哥猛地一扭头,看着我的双眼里面寒芒逼人。始终站在我斜前方的明哥也赶紧横移一步,挡在了我的前面,伸出手将我的脑袋摁得低了下去。 “放好,不会死人!像个男人样子,不要这么没有卵用!” 越过明哥的大腿边,我看见三哥一把拉开胡玮捂着的手,又对着桌面指了指。胡玮满眼惊恐望着三哥手上的烟灰缸,犹豫了两秒,终于又再次将手掌放了上去。 三哥手一挥,烟灰缸又再次砸了下来。 胡玮狂哭着又缩回了手。 这下三哥看上去好像又生气了: “癫子过来,按着他。” 癫子一愣,脚步刚动,又停了下来。 “义色……” 明哥刚准备开口说什么,三哥一挥手挡住了他下面的话: “铁明,我晓得你想说什么,你今天都给我闭嘴。这个事不处理好不像样子。” 明哥一听,也只好摇了摇头,不再说话。 癫子走过去,拍了拍胡玮的肩膀: “伢儿,这没得好大个事,忍着!” 说完,一把抓起胡玮的手掌摁在了桌上,三哥的手毫不犹豫地又砸了下去。 胡玮如同是一条被钉住了七寸的蛇一样,在癫子的控制之下,剧烈扭动却又挣脱不得,只能发出一声连着一声的凄厉惨叫。 身边的小二爷他们都是面无人色,不知如何是好,身为当事人之一的武晟,更是满头满脑大汗淋漓,嘴巴里窸窸窣窣的,不知道在默念着一些什么,一副魂不附体的样子。 我跪在地上,实在是受不了了。趁着明哥一不注意,我飞快爬起身来跑了过去,就连明哥在背后想要抓我的一下,都没有抓住。 我一把将胡玮扯到了旁边,同时飞快地在旁边的桌子上拿起了一个烟灰缸,唰地跪在了地上,对着已经被气到面黑如墨的三哥说道: “三哥,胡玮还是个小孩子,你放他一马,我是他的大哥,事情也是我要搞的,缺牙齿那里我帮他扛。” 说句心里话,当时我之所以做这件事,是受了香港的黑道片影响的,我当时满脑子想的都是电影中的老大应该怎么去保护自己小弟的场景。 却根本就不曾意识到,年少的我犯下了一个多么幼稚,又何等愚蠢的错误。 我把话刚一说完,在所有人都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我右手拿着烟灰缸,把左手往桌上一放,对着自己的左手就敲了下去。 这一下,我用了很大的力气,敲得极重,左手食指的指甲盖一下就被砸松脱了,歪歪斜斜地倒在一边,从来没有尝过十指连心滋味的我,在剧痛之下,顿时也像胡玮一样,无法克制地狂叫了起来。 小二爷和险儿他们几个一看,居然也纷纷站起了身,看样子是要往我这边走。就连一直被吓得头都不敢抬的武晟,也在左右张望了几下之后,缓缓站了起来。 “搞什么,跪着!” 明哥死死挡在了小二爷他们跟前,低沉的呵斥声中,也有着极为少见的焦急和气愤。 这个时候的三哥反倒冷静了下来,手一挥阻止了明哥的继续干涉,也不见得有多生气,只是异常淡漠地对着小二爷他们说道: “你们几个聪明的话,今天就最好继续跪着。” 第69章 三哥给我们的教训 说完这句话之后,三哥的嘴角闭了起来,也不动,就那样静静地站在原地看着小二爷他们。 小二爷双眼一红,流泪望着三哥,再次率先跪了下去,同时他的手还死死扯住了身边的险儿一起。癫子一言不发,低着头飞快上前,把其他人往地上拉。 明哥则对着我和三哥这边走了过来。 这个时候,我实在是没有勇气再对着自己的手掌砸第二下了,于是,我又举着烟灰缸对着自己额头猛地来了一下。 哐的一声,脑袋顿时就有些眩晕,也很痛,但这种痛苦还是能够忍受,至少比起之前那一下,可以说是天壤之别。 我晕晕乎乎地举起手,又准备接着对脑袋来第二下,至少打出血来,这样的话,三哥才有可能会消下气。 明哥从身后一把抱住了我,顺手就我手上的烟灰缸抢了下来: “胡钦,你乱搞些什么!起来!” 明哥满脸通红,也颇为生气了。 我不起身,也不回答,只是默默地抢着明哥手上的烟灰缸,明哥一边伸手拦我,一边扭头对着三哥说: “义色,你来唦,劝下啦,这个样子可以了,算了吧。小钦不懂事,你未必也学他啊。” 三哥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甚至连看都没有看我一眼,只是对着明哥说道: “铁明,你松手,你把烟灰缸给他。” 三哥的话语平淡,但却带着斩钉截铁般的坚决。 明哥的身体僵硬几秒,长长一叹,松开了抱着我的手,但是烟灰缸却还是死死地拿在手上,不肯给我。 我当时也就是小孩子脾气,觉得事情本身错得又不是我一个人,缺牙齿挑衅我多次了,这次还无故打了武昇,我才动手的。 虽然今天事情搞大了,但我的本意根本就不是这样的,现在也不能全怪我这边。所以,心里越想越有些委屈,加上身上一疼,更加有股要和三哥赌气的感觉。 但那时的我却并没有想过,我今天感觉是受了委屈;可如果是缺牙齿的人把我砍成重伤了,那三哥对待缺牙齿会不会只是这样的小小处罚呢? 那个时候实在是太小,太不懂事了。 在我依旧不依不饶地抢着明哥手上烟灰缸的时候,三哥走了过来,非常用力地一掌把我推倒在了地上,把他自己手上那个带着血迹的烟灰缸递给了我,望着坐在地上,额头一个大包的我非常平静地说: “来,你不用抢了,我的给你,来,你来用。” 我听三哥这么一说,越发较起了劲,伸手就接过三哥手上的烟灰缸,脸对脸地站在了三哥的面前,举起手又朝自己的脑袋上砸了下去。 这一下并没有砸到我的头顶。 三哥飞快地伸出右掌,抓住了我的手腕,同时左手一抬,啪的一声,重重地甩了我一个耳光,随后不等我反应过来,一脚就把我踹到了墙角。 被打的那边脸上火辣辣地剧痛,耳朵里也嗡嗡地响成了一片。我缩在墙角,捂着脸,几乎是有些不敢置信地望着三哥。 这是三哥有史以来第一次打我! 房间里一片安静,大家似乎连呼吸都停了下来。咫尺之外,三哥独自一人站在房子中央,满脸铁青,嘴唇和胸膛都在剧烈颤抖着。 看着三哥被我气成了这副样子,我突然感觉,也许今天自己真的是错了。 “胡钦,你,你这个家伙!你啊你,老子不想和你说什么了。铁明,你给我把他拉起来,等下送他去下医院,老子明天再和你算账!胡钦,你这个家伙,你真的没搞头,一点卵用都没得!” 我还想争辩什么,明哥飞快地跑了过来,一把将我抱着就往边上拖,死死地捂着了我的嘴。 “胡玮,你自己看见了,你大哥保了你,但是今天这个事,不是我为难你们兄弟,是你们兄弟为难我。缺牙齿怎么说都是你的长辈,你不该打他,更不该用家伙!我一定要给他个交代,你准备怎么搞?你要是不舒服,等你好了,你有种就过来找我义色报仇,砍死我了,我不说二话。” “三哥,我晓得了,是我的错,不关钦哥的事,你说怎么搞就怎么搞,你是老大,搞我应该的。我没有什么不舒服的。” 胡玮也许是因为看到了我所做的一切而激起了他骨子里的豪气,他说出了让我和三哥都非常感动的话,并且再一次主动地把手放在了桌子上。 “好,胡玮,你没有丢我的脸,这件事一过,哪个再敢动你,我就要他死!” 三哥一说完,再不啰嗦,捡起烟灰缸对着胡玮放桌上的手就一下接一下地砸了起来。 这一次,自始至终胡玮虽然同样在惨叫在痛哭,但是他的手却再也没有缩回来过。 三哥埋头默默地砸着胡玮放在桌上的手。 一屋子的人都突然陷入到了奇怪的沉默之中,胡玮不断的惨叫和哭泣,加上砸手的砰砰闷响,在沉默中显得更加刺耳和恐怖。 明哥和癫子把我按在门边的一把椅子上,死死地按着,我试图寻求明哥的帮助,可抬头一看,却发现明哥一直都在看着我,眼神里却没有了一丝一毫平日的那种怜爱与和蔼。 明哥从来没有这样对过我,我不免越发心虚。 我意识到自己绝对不能再出面了,可我真的不忍心看见胡玮受苦,于是我又对着小二爷打眼色,小二爷却异常坚决地向我摇了摇头。 终于,那直入人心的闷响停了下来,三哥穿过我们所有人身边,拎着烟灰缸径直走出了房门,不一会儿,外面传来了水龙头流水的声音。 房间里还是没有一个人说话,我们兄弟六人目光对视间,都是无比紧张,谁也不知道下一步三哥要做什么,尤其是武昇,不知何时,脸色变得一片蜡黄,甚至连跪在地上的身体都有些前后摇晃,像是离吓昏过去不远了。 我心底打定了主意,等一下,无论如何都不能让三哥再这样动武昇了,我一定要阻止。 可同时,我又万分地恐惧担心,我怕自己万一阻止不了三哥,而其他的兄弟譬如险儿,为了武昇和三哥真的冲突起来了,那又该怎么办? 没想到,在神经极度紧绷中度秒如年的我,最终却只是虚惊一场。 当时,三哥砸完胡玮,出去把手和烟灰缸洗干净后,就直接进来,收拾起了东西。一切忙完之后,三哥吩咐了明哥和癫子一声,让他们把我和胡玮、阿健三人弄上车。 然后,他就直接走出了门。 路过依旧跪在地上的袁伟小二爷他们身边的时候,袁伟还对着三哥小声地叫了一句,三哥就像是没有听见一样,停都没停一步。 倒是走在最后面的癫子悄悄给他们说,等我们走了,要他们自己起来休息下,等下看见我们回来了再跪下。 从头到尾,三哥根本连看都没有看武昇一眼。 那一晚,三哥也许根本就没有想过要动武昇,毕竟武昇跟他这么久了,又是他从小看大的,三哥也是人,也很难下得了手。 其实,三哥对胡玮也还是明显留了情,砸完之后,胡玮痛哭流涕地握着手蹲在地上,被砸的手上有血迹出来,也有皮开肉绽,一片乌青的地方。 但却毫无疑问要比阿建的伤势好很多,甚至都有可能比不上我自己砸的那一下,最起码,胡玮的指甲盖没有见到一个完全脱落的。 事后,胡玮告诉我三哥砸他的时候,除了开始那两下是砸的手背那一面之外,接下来的过程中,三哥都帮他把手掌翻了过来,砸的是手心。 三哥亲自驾车,带着我们开往了九镇。 在车子刚到九镇十字路口的时候,三哥就把阿健赶下了车,并且对他说,不希望再在九镇地面上看见他,如果再看到了,缺牙齿都保他不住。 然后,三哥就把我和胡玮送往了医院。 我脑袋上的伤并不严重,只是瘀青,肿了个大包,但是手指伤得比较厉害,医生在给我用镊子夹着医用棉花消毒的时候,对着手指甲那边一擦,松掉的指甲盖就随着医生的动作不停滑动。 每一次都疼之入骨,让我浑身上下直冒冷汗,弄得我最后全身发软,都有点站不起来。 等我和胡玮两人都清洗,上药,包扎完毕之后,三哥问胡玮要不要送他回家,胡玮说今天不想回去了,想和我们在一起。 胡玮妈妈很小就过世了,爸爸是个跑长途货车的司机,也常年不在家,家里就一个人和隔壁的爷爷奶奶住在一起,所以,他回不回家,也没任何关系。 于是三哥带着我们一起去了十字路口的夜宵摊,买了一个田鸡火锅,熬了一条鲫鱼汤,还有七八样下酒的荤素小菜,三件啤酒,一起又回到了虹桥。 回来的时候,他们几个果然很听话地跪在那里,三哥看见他们这副毕恭毕敬小心翼翼的样子,感觉心情好像也好了一些。居然还亲自走了过去把他们几个都叫起来,一起吃起了消夜。 一开始,三哥依旧不肯开口和我说一句话。我还以为三哥可能这次真的怨到我,有一段时间不会理我了。 结果到后来,喝了几杯酒之后,三哥终于再次开口狂骂了我一顿,说我不听话,乱搞,如果不是从小看我长到大的,真是恨不得打死我就好之类的话。 最后,还要我给缺牙齿一万块钱,算是赔礼道歉。 我们几兄弟之前放了一笔钱在三哥这里的,所以,他就帮我出了。 再就是今后,两方谁也不许再闹事,这样做实在是太不像话了,江湖上传出去了,他的面子也过不去。 三哥还说他会去和缺牙齿好好谈谈,不会记仇,更不会报复。只是,我们这边一定要给他面子,明天一起过去道个歉。 我问三哥,那缺牙齿万一伤好了之后,又要找我们麻烦呢?我该怎么办? 三哥眼一瞪: “他敢!” 第70章 我的第一桶金 公元一九九六年到二〇〇三之间的九镇是我印象之中最为繁华美丽的九镇,我不是一个对于金融经济有所研究的人,也没有读过多少的书。 所以,对于九镇乃至全国当时的经济形势和民生状况我可以说是完全不懂,我也拿不出来那些枯燥而深奥的指标数据来言之凿凿地说明当时的形势有多好。 但是我记得,那几年是九镇发展最快的几年。 世代流传的木板房在不知不觉之间越来越少,渐渐消失。而现代化的商贸城,商场,新电影院,新宾馆,新政府大楼,新学校,新马路,新路灯都仿佛是一夜之间出现在了人们的眼前。 小小的九镇上,KTV、茶厅、棋牌室、洗浴中心、酒吧、迪厅、发廊等各种各样的娱乐场所就像雨后春笋一样地涌了出来,大大小小的餐馆、服饰店、杂货店也布满了各街各巷。 当时的九镇有多热闹? 给我最深的一个印象是,每到晚上七点整,新电影院那个巨大的喇叭里就会传出一首首响遍全镇的流行歌曲,然后,遍布全镇的大小歌厅里面的音响也就随之唱了起来。 街头巷尾闪烁的霓虹灯点亮了九镇的夜空,商家们打起精神准备营业,饭后的人们也即将要走出家门,一个丰富多彩的夜晚又来临了。 我经常在这个时候,坐在自家的后院洗澡收拾打扮,听到喇叭传来的歌声,总会让我有种迫不及待跑出门的冲动,为了那些美好繁华的夜晚。 这一切,说明了什么?说明了当时人们的经济物质条件确实有了很大的改善,年轻的人们开始改变了父辈那种勒紧裤带勤俭过日子的思维,人们开始寻求精神上的满足,寻求快乐的生活,开始舍得花钱,也开始有点闲钱。 有句老话,叫做保暖思淫欲。 在人们开始习惯KTV,习惯了电影院,习惯了歌舞厅,习惯了打打小牌,习惯了喝喝小酒之后,就会去寻找更大的快乐,更过瘾的刺激。 这样的大背景之下,也就是在那几年,全中国的地下色情和赌博业开始蓬勃发展。 那个时候还没有夜总会和高档会所之类的概念,但是卖淫的姑娘和各式各样的赌博方式的的确确在以燎原之势席卷全国。 九镇也不例外。 我还记得当时最为普遍地提供色情服务的场所就是发廊和暗娼,而在六合彩和地下赌场都还没有隆重登上历史舞台之前,最为引人注目的赌博方式就是一种叫做啤酒机的电子博彩游戏。 啤酒机几乎刚一面世,就席卷了全国上下,理所当然,也就在很短的时间之内引起了当局的注意。 所以,在严格的管控之下,啤酒机生意在市区范围内是不可能开张营业的,就算有再硬的关系也没用,上级明令禁止,一个市区上上下下的执法单位几十家,你不可能家家买通,一家查处了你,你就麻烦大了。 而当时做这行的往往都是市一级的道上大哥,市里面不可以做,但是在县里,镇里,乡里,他们还有很多社会上的朋友,他们可以在那里做,那些地方需要买通的单位往往只有一家两家,需要摆平的人往往也只有一个两个。 将地下博彩引进九镇,并且在九镇开设了第一家啤酒机赌场的人,是当时那些年九镇所在市区绝对坐头把交椅的大哥,叫做廖光惠。 而打破了嫖妓必须去发廊,俗称吃个快餐的方法,第一个提供了送货上门服务的则是刚从狱中出来不久的,江湖上唯一有资格与三哥平起平坐,并列九镇大哥的老鼠。 一只二十出头就因为重伤害入狱,坐牢七年之久的老鼠。 这两个人之中的一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真正造就了两年之后将势力触角深入市区,帮将军在市里开连锁餐馆的胡钦。 同时小小的九镇也因为这两位人物的加入和归来,让黑道上的风起云涌提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全新档次。 如果说不久后由广东东莞市石碣镇回来的一位大哥和几位老朋友让九镇的黑道厮杀达到了巅峰,那么这两位就是巅峰前的一针疯狂的兴奋剂。 我第一次见到廖光惠是和三哥一起,当时他就坐在我旁边的旁边。 在办完缺牙齿之后,武昇和袁伟被三哥扣了三个月的工资和分成,缺牙齿住了十几天院之后也出来了,三哥给他说了,我也给他道了歉。 但是从那天开始只要三哥不在场的情况下,缺牙齿就不再和我开口说一句话。我知道他恨我,这很好,起码他的表现让我知道他恨我,总比完全不知道要好上很多。 我们六兄弟在缺牙齿之后也再没有人敢惹了,只有地儿和徐刚起过一次小小的冲突,他自己带着贾义几个拿着几把刀堵在徐刚家的门口一次之后,也就再没有后续的事情发生。 所以,那段时间我们都很空闲,但除了一点所谓的名气和威风之外,我们并没有发财,更没有像影视剧里面的古惑仔那样,做些收取保护费之类横行乡里的事情。 只有武昇和地儿、袁伟,他们三个居然胆大包天地经常去抓赌,抓那种打三张的赌,隔三差五的收个千儿两千的赌资。除此之外,我们几兄弟并没有什么另外的稳定收入。 不过我们天天都在饭馆吃,大钱没有,可身上也好像没有缺过钱,这到现在都是个谜。也许是因为当时的我们消费水平不高,但是不高也要钱啊,都没有找家里要过,钱哪里来的,真不知道。 三哥和明哥一直都东奔西跑忙水泥厂的事,不出去的时候一般也待在水泥厂里面,除了地儿和徐刚之间的那件事他过来了一趟问要不要他出面,喝过一次酒之外,好像没有见过几次面。 那天中午,武昇突然来学校找我,要我下午不上课了,去水泥厂那里,三哥晚上要带我去市里面办点事。 于是当天晚上,在市区一个五星级酒店的包间里面,我跟着三哥第一次见到了廖光惠。 廖光惠,这三个字在我们省的江湖上,都几乎是一个已经被神化的名字。 在见到廖光惠之前,我就已经听过无数关于他的传说。 譬如说,他喜欢骑着一辆雅马哈七五零的摩托车,长得人高马大并且剃着一个光头,带着一根指头粗细的金项链。 每到夜晚,就喜欢带着他那位出奇美艳的女人和最为得力的两位手下龙袍、海燕一起,在他自己看场的金牡丹迪厅玩,一晚上消费就是一两万。 他还曾经一个人一把枪在省会单干从香港过来的十几个黑道人士,一战成名。 种种江湖传言的熏陶之下,这位大哥彪悍强横的形象,一直都刻画在了我的内心,可以说,当时他算是我的偶像之一。 直到真正见到他的那刻,我才知道,江湖传说永远都只是传说。 廖光惠给人的感觉一点都不彪悍强横,相反第一次见面我就觉得他很斯文,一双很小的眼睛,笑起来之后眯成了一条线,好像根本就看不到眼眸,总是眯在一起笑嘻嘻地望着你。如果你说话,他会一瞬不瞬地盯着你的眼睛直到你说完。不过,有些时候,那双眸子里面会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光芒闪动,让你一望便知,这个小个子男人绝对拥有着一颗强大的内心。 他个子也不高,甚至可以说矮,大概一米六五的个头;至于壮,那更是胡说八道,他骨瘦如柴,估计不会超出一百二十斤,是典型的出生于六十年代末,少年时代营养不良的南方男人的样子。 他也没有剃光头,一头我眼中很落伍,但是很精神的标准小平头,根根向上。 总之,乍一看去,无论是五官,还是整体形象,廖光惠都毫不出彩,说不上丑,也说不上美,就是很普通很平凡的样子。 如果没有那两道眼神,他和九十年代末你在大街上或者菜市场中见到的那种拎着菜篮子走过身边的三十多岁普通男人没有什么区别。 不过,那一晚,他确实带了一根很粗的金项链。 在这一点上,他领导了打流界的潮流,江湖上所谓的大哥们都开始流行戴很粗的那种链子,大概是三年之后的事情。在其他所谓大哥的脖子上戴着那种金链,我总是看得很不顺眼,我觉得就像一根狗链,无论戴的那个人有多高大,都掩盖不住那股俗气和愚蠢。 但是在廖光惠的身上,我没有这种感觉,一个瘦小的中年男人戴了一个本不适合的粗大项链,却奇怪地让我觉得很有气势。 廖光惠也确实有个很漂亮的女人,我们吃饭的时候,女人始终都安静地坐在他的身边。不过,后来我知道了,这样的女人,他远远不止一个。 他的两个手下,龙袍和海燕也确实基本上时时刻刻都和他在一起,就像明哥和三哥一样,只是传说中骑雅马哈,身材高大,剃光头的那个人是龙袍。 廖光惠不是骑的雅马哈七五零,他是开的白色本田雅阁。他也并没有一个人拿一把枪在省城干掉过十多个香港过来的帮派大哥。只不过,他的手下龙袍曾经和另外一个人,两把枪放残了前一任的市里大哥——李杰。 而另外的那个人就是三哥。 那天晚上,就在我们和廖光惠一起吃饭的那个包厢里面,我见证了一个在某种意义上对于未来一段时间的九镇乃至全市黑道都起了很大影响的合作,同时我也知道了一件过去从来没有听人提起过的往事。 合作的两个人是廖光惠和三哥。 当时由于市一级行政执法机关对于啤酒赌博机的强力打压,廖光惠在全市各区的六家啤酒机场都无法再保持正常继续经营下去。 于是他决定把这些啤酒机都转移到打击力度没有这么大,影响也不会这么恶劣的各县镇里面去,其中最大的一家啤酒机场,就决定设在交通四通八达,离本市和三县、邻市都不太远的九镇。 而他选定的合作者就是三哥,九镇最具有实力与名气的大哥。 由三哥负责安排场地,理清摆平九镇黑白两道的各种势力和赌场营业后的安全。廖光惠这边则负责提供啤酒机赌博的各种设备、资金和操作人员,以及上面一层的人际关系。 分成比列是由廖光惠那一方占六成,三哥这边占三成,剩下的一成则作为各项应用开支。 至于那段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往事是关于廖光惠、三哥以及很快我就会看见的另一位大哥——老鼠,他们三人之间的故事。 廖光惠不是市里人,他以前是离我们九镇只有二十公里远的一个镇上的大哥,因为坐牢认识了一位市里的兄弟,两人合伙做一种偏门生意之后,势力越来越大,最后才真正发达,走到今天地位的。 三哥、老鼠也都不是廖光惠的小弟,但是他们却都曾经替廖光惠办过一些事,很多细节我不方便详谈。但是廖光惠能够坐上市区所有流子里面的头号交椅,是有三哥和老鼠的功劳在里面的。确切地说,他们是介于朋友和上下级之间的一种关系。 而老鼠之所以坐牢也就是因为最后被三哥和龙袍放残了两条腿的全市上一任大哥——李杰。 具体的事情,我在后面慢慢细说。 那天吃完饭后,我和三哥一起回了九镇。 在路上,三哥问我: “小钦,啤酒机这个场子,我给你帮我看着,你看要不要得?” “怎么看啊?我不晓得会不会搞哦。” 除了电影里面,我还从来没有真正地见过看场是怎么回事。 啤酒机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我当时也还不知道,我只知道它是一种赌博的方法,而我印象中的赌场除了赌神高进去赌的澳门葡京娱乐城这样顶尖场所之外,就是陈浩南他们看过场的小麻雀馆了。 所以,我有些犹豫,我知道三哥不会害我,但是对于未知的事物,人总会有种惧怕的天性。 “是个人就会看场,你就是天天待在那里,看到有谁闹事啊什么的,就过去管一下就可以了。你要是没有时间,随便安排几个人待在那里都行,只要天天都有人在就好了。” “那不是经常要打架啊?” “怎么可能?你以为你哥我和廖光惠都是吃干饭的啊?随便什么人都敢过来惹事啊。你放心,一般都不会有什么事的。你们平常就是在那里摆摆样子,充充门面,基本上都没有什么事情做。” “那好咯,三哥你说怎么样就怎么样吧。”三哥这么一说,我听起来觉得好像确实很轻松,所以也就有些无所谓地答应了。 事后我才知道,这个夜晚的几句话中三哥给了我多大的一份肥差,而这个肥差又引起了缺牙齿的多大不满。 “那好咯,武昇和袁伟天天在我这边,过去不了,不过我还是按你们六兄弟算。两千四这个数不好听,我每天给你两千五。到时候,你自己安排看场的人,你再开他们的工钱,我不管了。你看怎么样?” “啊?这么多啊?天天给啊?”我吓了一大跳,一天两千五,那可是我父亲一两个月的工资啊。 “哈哈,你啊!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我没有少给你,但是给的也不多,你们几个家伙钱拿多了不是好事,今后你实在缺钱了就再找我。”三哥有些好笑地拍了我脑袋一下。 于是,这个晚上的第二个协议达成了,我们六兄弟成为了三哥和廖光惠开的这个啤酒机场子的看场人。 而这每天的两千五,是这个场子带给我的第一笔正式收入,却远远不是唯一的一笔收入。 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 所谓偏门,只有当一个人真正地进去了,你会知道可以带给你的有多少,可以让你失去的又有多少。 第71章 啤酒机和放篙子(1) 回去的第三天,三哥就在位于九镇最为繁华的十字路口旁的商贸城里面找到了两间空闲的门面。 门面位于商贸城最里面的角落,左边离它最近的是隔着四个铺位的一家电子游戏室,右边则是一道通往商贸城后面小侧门的阶梯,而当时我们都无法料到的是,不久之后,就在这个阶梯旁,发生了一件轰动全市的枪击案。 对于正常商家而言,这两个门面的地理位置是绝对不理想的。但对于三哥的生意而言,安静隐蔽,四通八达,却是再好不过。 定好了门面之后,三哥先找人把两间门面之间的隔墙给敲通了,合成了一间很大的大厅。再找了几个油漆匠,很简单地在墙上涂抹了一层一种叫做“八八八”的墙面灰,把地面弄得干干净净,买了八张大圆桌和二十张靠背板凳,以及一把很长的布沙发。 然后在相熟的小卖部进了两箱芙蓉王和几大包槟榔、矿泉水、茶叶、饮水机之类的东西往门面里一放,一切准备就绪。 很快,廖光惠那边就派来了两张面包车,带来了十几台电脑显示器,和一个从没见过的颇为巨大的有着透明有机玻璃罩的机子。 于是,一个星期之后,九镇有史以来的第一个啤酒机场就在九镇最为繁华的地带开始了它的第一天正式营业。 没错,就是开在大庭广众之下。 在开业之后的第一天,我们六兄弟才正式见到了久仰大名的啤酒机。 真正认识了它之后,我才明白了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心甘情愿为了它倾家荡产;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抛妻弃子就为了时刻守候在它的身边;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不再勤恳踏实地过日子,就只为了那酣畅的输赢。 因为对于地处中国内地的这个落后省份的人们来说,它是一个全新的,焕发着无穷魔力的东西。就像几年之后的网络游戏一样,它让那个年代的人们见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娱乐方法。 在它之前,人们只能三五成群地坐在一起打打千古不变的麻将,扑克,下下象棋,虽然怡情,却不过瘾。 但是它来了之后,人们发觉原来以往劳劳碌碌一辈子所奋斗的一切都可以在一分钟内得到,也可以在一分钟内失去。 套用伟大演员周星星先生说过的一句话:人生峰回路转,大起大落实在是太刺激了。 只是这种刺激是需要代价的,很大的代价。 啤酒机这个东西其实说白了也很简单,它与后来风靡了全中国的由官方机构亲自主持的体彩福彩没有太大的区别,它也属于博彩的游戏。 唯一的不同,不是合法与违法,而仅仅只是庄家的不同,虽然违法的那个庄家也许更为公道一点。 它的主要构成很简单,几张桌子,一台主机,几台显示器,一台带有鼓风机和塑料壳、摄像头的机器。 游戏具体是这样玩的: 你一进门,首先去门口的柜台上用现金换取各种相应的筹码,筹码分红蓝黄三种颜色。 红色筹码最低,代表人民币五十元;蓝色次之,代表人民币一百元;黄色最高,代表人民币五百大元。在每个筹码上都刻印了相应的数字。 换好筹码之后,你就可以来到任意一张你想坐的桌子旁边,再领取一张号码牌。 每张大桌子上都会摆着一个电脑显示器,电脑显示器上有着青岛、百威、嘉士伯、喜力、生力、中德、珠江和龙八等各种啤酒的名称。 每个啤酒名称下面都有着相应的赔率和随机变化的数码。 譬如,喜力和生力啤酒的赔率是一赔二;嘉士伯、中德一赔五;青岛、珠江一赔三;百威一赔八;最贵的是龙八一赔十五。 显示器还有两条空格,上面的一条显示的是前一次出现的数字,下面的一条显示的是马上将要摇出的数字。 每两局游戏之间的间隔时间只有两分钟左右,你必须在游戏开始之前就在电脑前面选好你将要下注的那一款啤酒和你想买的一到三十五之间的任意七个数字。 一般每台显示器前面大概会有八个到十二个人,会有一个专门写单的小弟时刻守候在桌子旁边,小弟手上拿着一叠速写纸和一支笔。 你在选好之后,必须第一时间通知写单的小弟,他会把你的号码和下注的啤酒名称、下注金额都写在单子上,并收取你所下注的筹码。 在选注投注、填单的过程中你一定要手疾眼快。因为两局之间间隔时间太短,而下注的人又太多,如果你慢了是肯定不能跟上下一局的进度的。而万一下局开出来的数字偏偏又是你想买却没能买上的那一注的话,就只有顿足捶胸,悔之不及了。 实际上,这也是老板稳赢不输的原因之一,时间短思考的余地就不多,人脑就更容易发热。 在游戏开始之后,小弟们会把筹码交到总台,而你的眼睛则开始紧张地盯着桌上的显示器一瞬不瞬。在总台旁边会有一台摇注机,摇注机上面有个很大的罩子,是透明的有机玻璃所制。 在罩子里面有三十五个乒乓球,每个乒乓球的上面都标绘出了由一到三十五的数字符号。负责摇注的一般都是美女,而且是熟手,为什么是熟手,我后面会说。 当总台的主机上面说出了一声:“请停止下注,游戏开始,五、四、三、二、一”之后,美女就会扭动她手下的一个旋钮,透明罩下面的鼓风机就开始鼓风,把罩子里面的三十五个数码球吹得飘动跳跃不已。 接着电脑开始倒计时“十,九,八,七……”到“一”之后,美女就会把透明罩子顶部的一个小盖子拿开,于是球就被一个接一个地吹入了一根比乒乓球直径稍大的管道之中,进去七个之后,美女就关上了鼓风机,停止吹风。 于是新一轮的号码就被摇出来了。 在摇注机每摇出一个号码的时候,你的电脑上面也会同步显示,这个时候,你就开始紧张地计算你所买的号码是否中注。 计算方法很简单,举例来说。 比如,你下注五百元买的是嘉士伯,嘉士伯的下面会显示它的赔率和数码,赔率是始终不会变的,一赔五。 但是每个啤酒下面的数码都会随机变化,假如说这一局嘉士伯下面的数码是二十八到七十二,而摇注机里面摇出来的七个数分别是二十五,二十,五,六,四,九,一这七位数,相加为七十。 七十位于二十八到七十二之间,那么你就中奖了,可以去总台领取两千五百元的现金或者筹码;如果你买的七位数不是在二十八到七十二的范围之内,那么你的五百元就输了。 赔率越大的啤酒,数字范围就会越小;赔率越小的啤酒,对应的数字范围就会越大。 赔率最高的龙八则是没有范围,它只会有一个随机变化的数字,真正买中的机会很小,但是一旦买中,你就发财了。 所以,做这行绝对是非常非常赚钱。 但也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做,看着容易,真正深入里面了就会知道有很多很多的事情需要处理,解决。 我们看场的也不例外。 开业才第四天,我就遇到了需要处理的第一件事,而这件事又让我接触到了一个传说中听过却没有见过的偏门生意,也打开了我的第二条财路。 也在同一天,我听到了老鼠出狱的消息。 那天中午一点不到的样子,我和小二爷、险儿一起在巨龙吃过中饭之后,来到了啤酒机室。当天看场的主管是地儿和当时已经辍学在家的贾义、胡玮,再加上贾义的两个小弟。 我们三个刚进去,地儿就把我拉出了人满为患的啤酒机室。 “什么事?神秘兮兮的。”我问道。 “我给你说咯,三哥交代你看场是怎么看的没有?有哪些事不能在场子里干的?”地儿回答。 “也没有怎么交代啊,他说就是在这里管管治安,维护下秩序就可以了啊,有什么好交代的。到底怎么了?” “你知道不知道场子里可以放篙子?”地儿有些神秘地给我说道。 所谓放篙子,是道上面的黑话,也就是高利贷。 “放篙子?”我一愣,这个东西我只是听人说过,现实中根本就不曾见到,而且三哥也没有给我交代这方面的事情。 所以,说实话,我也不知道看场的地方允不允许放篙子。 稍微想了下之后,我问地儿: “哪个放的?具体怎么回事?” “小兵儿和红杰两个人一起合伙搞的。今天一大早就来了,现在还在里面。你自己去看看咯,一上午只怕比惠哥、三哥赚的钱都少不到哪里去。” “走,先去看看。” 回到了啤酒机室,在靠后面一点的长沙发上,我看到了红杰和小兵儿,还有红杰手下一个十七八岁的乡下仔。 严格来讲,小兵儿也算是三哥圈子里面的人,按辈分来说是我们六兄弟的师弟或者师侄。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他拜的师父是三哥的一个兄弟,叫做强北瓜。强北瓜是三哥读书时候的同学,而他的妹妹又是我和险儿小时候读书的同班同学,和险儿的关系很不错,和我也比较熟。 其实强北瓜这个人,我一直都认为他不适合打流。他是个好人,好人往往都不适合打流。 他为人比较老实,胆小,有的时候又爱吹点小牛,也有些小气孤寒。但是他确实是个好人,懂情义,重感情而且从来没有表露过任何想做老大的野心和行动。 第72章 啤酒机和放篙子(2) 他并不是三哥出道时就跟着一起闯天下的班底,如果当初他就和三哥在一起了的话,我估计以他的能力,也根本走不到今天,要不就是退出江湖,要不就是牢底坐穿了。 强北瓜是几个月前才跟着三哥的。 他和缺牙齿一样,也是在广东那边打了几年的工,看不到未来所以回来了,天天待在家里也没有事做,就跟着三哥混。 而此时的三哥早已经是九镇说一不二的头号大哥了,强北瓜小时候和三哥一起读书时关系非常好,他又有些小幽默,和谁都可以调侃两句。 所以三哥对他也不错,三不五时陪朋友吃喝玩乐之类的事情都喜欢带着他。 就这样,玩着玩着,这个强哥一架没有打,也居然就隐隐然地混成了九镇道上的半个大哥了,整日在街上大摇大摆游来荡去的。叫他一声“强哥”的也开始大有人在,自然也就有了仰慕他的小伙子,于是他就有了包括小兵儿在内的几个徒弟。 这一切,正是那句老话说得好,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小兵儿跟着强北瓜大概就是两个月的时间。 几个月前,他只是一个刚从乡下出来的一个有心闯荡江湖的小混混,整天邋里邋遢地和一帮同样不入流的小混混一起混迹在电子游戏室、桌球室、录像厅,或者是初中小学的门口,靠敲诈点小钱,哄骗点东西之类地过日子。 那个时候,小兵儿如果是在街上遇到我们几个了,离得远的话,一般都是头一低,赶紧加快脚步走过去,望都不敢多望一眼;如果离得近躲不掉的话,则是满脸笑意,弯腰点头,嘴上“钦哥”“险哥”“二哥”不断。 但自从他拜了强北瓜为师父之后,很快态度就变了。 刚开始,对我们还算是很恭敬,后来就慢慢地不同了,敢于主动进入我们的圈子,敢于在我们面前大声说话,敢于在别人面前大声地谈论和我们之间的关系,以及对于我们各人的评价了。 因为他觉得他的师父和我的大哥是兄弟,是同辈。 所以,他和我们是同辈,是一样的江湖地位。 小兵儿就是这样一个人,有野心,有点小心机,但是不够聪明的一个人。 对于他,我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讨厌。 他就像是一块抹布,一张桌子一样,对我和我的兄弟没有任何影响和意义。 如果有人说我会动他,我一定觉得说这句话的人脑子被门夹了一下。因为在我心中,他连被我动的资格都没有。 但世事难料,就是这么一个从不入眼的小角色,最后却因为某些原因,居然让我顶着两位大哥级人物的巨大压力,强行设法之下才办了他。 所以说,世上没有绝对的事,咸鱼确实可以翻身,只不过翻了还是咸鱼而已。 “杰哥,好久不见啊。最近发什么财呢。小兵儿,你也在啊。” 红杰是一个适合混社会的人,混社会最重要的不是能打,也不是有多聪明,而是会做人。红杰绝对是一个非常会做人的人,自从我跟了三哥之后,他每次见到我都极为客气。甚至以他的江湖资历,还亲自摆了一桌和气酒,专门为以前的那点小摩擦而向我道歉。 我也不是个斤斤计较,抓住点小事就不放的性格。人敬我一尺,我还人一丈,一来二去,我和红杰之间的关系居然也就日趋一日地融洽了起来。 “哎呀,钦哥!发什么财啊,天天混日子,哪里比得上钦哥啊,走到哪里都有面子。”红杰一听是我,赶紧满脸堆笑地从沙发上站起,伸出手迎着我走了过来。 “胡钦啊,你也来了啊。吃饭没有哦?”小兵儿则是一副懒样,坐没坐相地继续瘫在沙发上,随口答了我一句。 我连看都不再看小兵儿一眼,握住了红杰伸过来的手,开门见山地说道: “杰哥还没有发财啊,听说你现在在场子里放篙子,赚钱得很啊。” “赚个什么钱咯,想出来点方法,搞碗饭吃吃。正准备给钦哥你说一声的,怎么样?钦哥,借你的地方讨口饭吃,不会把小弟办了吧。哈哈。”红杰也很客气地试探道。 我拉着他一起走到了沙发上坐了下来: “什么我的场子,我只是个打工的。三哥的场子里头,我哪有什么资格给你饭吃,你发财了不要忘记我才是。说真的,你搞的这个我也不太懂,不会在场子里闹出什么事,惹什么麻烦唦?” “不会不会,钦哥,你放一百二十个心!我红杰是专心吃饭,绝不惹事的。再说了,我也没有这个胆子在你这里惹事啊。” 红杰说话始终都非常客气,听得我也很开心,就这样聊下去,这件事也许就不了了之了。 可这时,小兵儿又不识趣地插了嘴: “胡钦,我给强哥说过了,在场子里放点篙子,你放心咯。不会出事,出事了,强哥会出面摆平的。” “哦,那就好。”我碍于面子,冷淡地答了他一句。 但心里却一阵厌烦,这个人连句话都不会说,给强北瓜说过了?说过了又能怎么样,这个场子,是我胡钦六兄弟看的,不是强北瓜!出事了,还强北瓜会出面摆平,我胡钦摆不平吗?靠! 比起因为大脑壳的事情而曾经有过小过节的红杰来,身为同门师兄弟的小兵儿实在是让我更加不感冒。 继续和红杰寒暄了两句之后,已经坏了兴致的我就转身和场子里其他的熟人打招呼去了。 在我的刻意了解之下,很快我就基本知道了红杰和小兵儿他们放篙子的方法,确实非常非常赚钱。 自从场子开张四天以来,生意越来越好。 最开始两天,场子里的客户基本上分为三个部分。 一部分是廖光惠以前在市里县里的一些老客户开着车或者租着车过来玩,再少部分是九镇的一些玩过的人和天生喜欢赌博的赌鬼,剩下的最后一部分则是喜欢尝试新玩意儿的流子们过来玩。 不过从第三天开始,周边做生意的人们也开始进来玩了,甚至有四五十岁的大嫂和正式单位上班的上班族。赌的人一多了,难免就有把身上的钱输得一分不剩的家伙在。 但是人们输红了眼之后,根本就顾不上也不愿意再跑回家去取钱。一嫌太麻烦。二怕万一走了,出的号码就是自己要买的,那就亏大了。 钱输完了,没有钱买筹码又不能继续赌,那怎么办呢?只有借,可赌场里面,除了铁兄弟和自家人之外,谁会随意地借钱给你。 那么,放篙子的人应运而生。 放篙子的方法很简单。 第一种,如果你没有钱了找放篙子的人借钱,想借一万,而你又是放篙子的人的熟人,准备当天就还的话,他会给你九千的现金,但是你要写下一万的欠条,中间少给的一千就是利息,先扣下了。 如果这一万,你准备借两天以上,那么他也会先给你九千,然后按你具体想借的天数算,每天两百元的利息,把还钱的具体天数,和所有本金利息的总数都写在借条上。 第二种,如果你不是放篙子的人的熟人,而你也想借一万。 可以,但首先,你需要押下房产证或者汽车、摩托车之类的东西,古董手表字画什么的不会要,一是转手麻烦,二是这些东西水太深,一般人都不认识,怕万一被骗。 如果实在是身边没有东西可以抵押,而你借的数目也不是很大,那么就可以先押下你的身份证。 押下之后,如果当天还,他会给你九千元现金,然后你写下一张欠款一万三千元的欠条,按上指印,这叫做九出十三归。 等你赌完了之后,如果又输了,那么他不会再次借钱给你。 他会派个人跟着你一起回家或者去银行取,交了钱之后,再回来拿欠条,这叫做跟拿。 所以,如果住得很远,比如邻市的朋友,一般是不借的,除非你有车子之类的硬通货抵押。 假若你借的时间是一天以上,那么一样先给你九千,然后每天按五百元钱的利息算,在欠条上写上一万三的本金上再加上具体天数的总利润。 一分不少,没有任何人情讲,拖一天,多五百,你不主动过来还钱,那就会有人上门讨债。 你可以不借,但是借了你就一定要还,卖儿卖女卖老婆,悉听尊便。 我当天下午给三哥打了个电话,说小兵儿和红杰在场子里面放篙子,三哥沉默半晌说,由得他们吧,但是警告他们不要在场子里面闹事就可以了。 放下电话,我明白了三哥的意思。 赌场里面放篙子,就像狼与狈是一样的道理。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和谐统一的。放篙子的人多了,赌场的钱也自然就跟着多,反正都是赚钱而已。 但是我有一点想法放在了心里,我们兄弟看的场子,没有给我们任何一个人打声招呼就来了,拿我们六个当什么呢? 再说,既然这么赚钱,给他们做,为什么不能我们兄弟自己做?自古肥水不流外人田。 下午,我接到消息,当年的九镇大哥——老鼠昨天出狱了,今天红杰他们为他摆接风酒。 老鼠一出狱,红杰就来我的场子放高利贷了,是本来的巧合还是别有用意?如果是别有用意,那么小兵儿扮演的是什么角色。 红杰背后的老鼠又是怎么想的?小兵儿背后的强北瓜乃至三哥又是什么意思?这盘生意,我们自己做得起来吗?如果做,我们要怎么把小兵儿赶走。 一时之间,无数想法纠结于心,我该和小二爷好好商量下了。 第73章 一个和义色齐名的人 每天下班之后,老板都会请我们啤酒机室的所有工作人员和愿意去的客人一起,去巨龙或者大三元之类的酒店吃晚饭,在酒店一般都订有固定的包厢。 三哥和廖光惠平时都不怎么在赌场里面,我在就由我做主,我不在就由总台管钱的廖光惠的姨妹子做主。 那天晚上,我们按惯例在巨龙大酒店吃饭,没想到,在隔壁的某一间包厢之中,我居然第一次见到了久闻大名,江湖中传说无数的老鼠。 当时我们一二十个人坐在了包厢里面,正在吃喝着的时候,包厢门突然被打开了,红杰满脸笑意地端着个杯子走了进来。 “钦哥,我听大厅的张老板说你们也在这里吃饭。来来来,我专门过来敬各位兄弟一杯酒的。”红杰走到了我身边。 自从中午我给他说,可以让他在我的场子里面放篙子之后,他对我也越发客气热情起来,傍晚走的时候还专门给贾义他们每人都配了一条芙蓉王。比起不懂人情世故的那个同门师弟来说,红杰显得要会做人得多,也更能让我接受一些。 “哎呀,你也在啊。发财了请客啊?哈哈。”我也赶紧站了起来,搂着他的肩膀。 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这是我的原则之一。 “发什么财咯,来咯,二哥,险哥,地哥,我敬你们所有人一杯。感谢兄弟们抬我啊。感谢感谢!”红杰一饮而尽。 “红杰,要不坐下来一起吃啊?”一杯下肚之后,小二爷问道。 “不用不用,二哥。你们大家慢点玩,我那边还有朋友。胡钦,给你说唦,你们几兄弟和我一起过去下,那边有好几个熟人在,我给你们介绍个朋友。”红杰望着我有些神秘兮兮的样子。 “什么人啊,搞得神神秘秘的,我不过去了,过去万一真的是熟人,又不晓得要喝多少,你们自己玩。我就吃点饭,等下回去了。”我不愿意过去,交道也不是很深,没有这个必要。 “来咯,来咯,去一下,就在隔壁,也不远。多认识几个朋友唦。是我大哥回来了。”最后,红杰看实在拉我不动,终于俯下身,在我耳边小声说出了真相。 老鼠!他真的出狱了,下午只是听说。但是现在看来,他是真的回来了,而且接风酒就和我们吃饭的地方一样安排在了巨龙。 他到底是个什么人,关于他的事,我听说了很多。有人说当年的九镇他和三哥可以说是年轻一辈中最出风头的两位,就像现在的我和卫立康一样。 还有人说如果不是因为抓了进去,现在九镇的第一大哥到底是三哥还是老鼠,实在是不好说。 更有人说,他非常屌,胆大包天,而且和三哥他们一伙是对头,明争暗斗不断。 还有人说,他义薄云天,豪气万千,和三哥是过命的交情,他坐牢就是为了三哥顶罪。 传闻纷纷种种,不管哪一样,都让我非常想见见这个人。 我想知道,引起了这么多江湖传闻的这个人到底是怎么样的一番风采;同时我也想让他知道,现在的九镇还有着一位年轻的大哥,就像当年的他一样正在迅速崛起,而且比他更好。 于是,我心底已经决定去了,但嘴上还在假装推辞: “算了吧,你大哥都回来,你们自家兄弟安安静静团聚,我这么一个晚辈,又是外人,过去凑个什么热闹啊。” “去吧去吧,你胡钦给我红杰一碗饭吃就是我的兄弟,什么外人!你们这边也有人在那里了。去咯,打个招呼,我大哥回来了也好认识认识现在九镇最屌的几个流子唦。二哥,你和险哥、地哥都过去啊。”红杰一只手搂着我的肩膀,不由分说就把我往外拉。 “那好那好,我过去我过去。小二爷,你和险儿、地儿就不过去哒,在这里吃顿安静饭陪陪客啊,我就回来。” “好咯,我们等你,你去咯,有事叫我们啊。”险儿对红杰还是不放心,尤其是传说中的老鼠更让他感到不安。 “哎呀,险哥,你说些什么啊。我红杰敢把钦哥怎么样?放心放心,我说了现在都是兄弟,过去的一点小事就不提了。今天这顿饭,我来请,一来感谢各位,二来以前的事就当我红杰道个歉。啊?” “不用不用,要你请什么。你们过去玩吧,玩得开心点。”小二爷开口了。 “不说多话了,二哥。当我红杰是朋友就不说了,这顿饭是我的。啊,那我们就先过去了,各位慢点吃、慢点喝,想要什么就点什么。” 我端着已经倒满了酒的杯子,在红杰亲热万分的搂抱之中,走出了自己的包厢。 “大哥,来来来。给你介绍我的一个好朋友。三哥的亲弟弟,也是他和铁明哥手下最屌的头马,现在九镇年轻一辈绝对第一的大哥。我而今的一碗饭就是靠他和三哥给面子啊。哈哈哈。” 不知道有心还是无意,红杰刚推开包厢门,我们人都还没走进去,他就异常大声地介绍起了我,一边说还一边用力把我往前推。 红杰的大嗓门一响,包厢里面本是热火朝天杯来盏往的喧闹声顿时就戛然而止,所有的脑袋都齐刷刷一下对着我这边转了过来。 我的名气可以让红杰在给他老大介绍我的时候如此隆重,这一点让我感到很开心,也多少满足了我的虚荣感。 可同时,江湖上人心险恶,桀骜不驯之辈遍地都是,一个不小心真对上了,谁也不见得怕谁。所以,通常来说江湖中人初次见面的时候,讲究的就是一个深藏不露,尽量不要引起别人的敌对逆反心理。而现在面对满座外人,红杰这番过分吹捧的言语无疑是把我架在了火上烤。 红杰这个人,平日里言谈举止都是进退有度,分寸把握得极好,按道理怎么都不会做出这么不恰当的举动。我心中不禁有些恼火,瞟了他一眼,可他却依旧是满脸红光,一副兴致勃勃,颇为骄傲的样子继续将我往包厢中间拉。 就在气氛变得有些尴尬的时候,也许是包厢内诡异的静谧让红杰意识到了自己的不妥之处,他稍稍呆了一下,就非常聪明地圆起了场: “胡钦,来来来。这就是我大哥,夏东。你叫他东哥就是的。” 出来混,对于江湖前辈的尊重和起码礼貌还是必须要有的,而且老鼠和三哥齐名,我叫他一声东哥也并不吃亏。于是,在红杰的指点之下,我满脸堆笑,对着从主席位置上站起来的一个男子快步走了过去,大声说道: “东哥,你好!久仰大名啊。” 这是我见到老鼠的第一眼。 老鼠和廖光惠一样,个子瘦小。 但是廖光惠给人的第一面印象是比较和蔼可亲,看上去让你有种情不自禁想和他倾心交往的感觉,言谈举止间不会有任何让你感到不舒服的,唯一与众不同的只有他那双小小的眼睛,威严而又凌厉。 假如说,廖光惠是一把藏在匣子之中韬光养晦的宝剑的话,那老鼠就是一把寒光四射的出鞘战刀。 他有着一个与身体比例颇不协调的小脑袋,由于刚出狱,还剃着个光头,越发显得有点滑稽。可当我继续仔细打量了一下之后,我就再也不觉得眼前这个男子有丝毫可笑的地方了。 那颗小小的脑袋上面,长着像西方人一样高挺的鼻子和额头,眼眶深深凹陷在眉骨下方,望过去的时候仿佛看不见他的两只眼睛,只能看到两片淡淡的黑影。 在黑影里面,无论我多么用心地暗自观察,我都无法看出任何真实的喜怒哀乐,所有的一切都被那片极为深邃的黑色所掩盖,就像是两个可以吞噬一切的黑洞。 办黄皮之前,我去三哥家,刚好遇见了正在和他谈事的那个杜姓男子,当时我突然就莫名其妙地产生了一种古怪的危险感,这种感觉让我立马意识到,那是一个我绝对不要去招惹的人。 这种感觉哪怕是在我视为高山仰止的三哥,或者是令我夜不能寐的黄皮身上,我都不曾感受。 可是今天,在老鼠的身上,我却第二次领会了这种奇妙的感觉。 这个人,绝非善类! 这就是我对老鼠的第一印象。 第74章 罗佬 四周一望,我发现了包厢中除了老鼠、红杰以及几个不认识的陌生人之外,我熟悉的还有徐刚和羊胡子、罗佬、卢军。 而最没想到的是,明哥和小兵儿居然也在里面。 看来老鼠的派头确实不小啊,除了三哥,九镇有头有脸独立山头的大哥基本上都来了。 擦身而过时,我对着明哥点了下头,快步走过去握住了老鼠伸过来的手。 “哎呀,是钦哥吧,英雄出少年,英雄出少年,我一出来就听好多人说过你了,你够屌啊,我们这些老东西都跟不上你们了啊。”老鼠的脸上浮现出了非常诚恳的笑容,他的声音高亢尖锐,笑起来之后,本就极瘦的脸上,皮肤就更加紧紧地皱在了一起,就像是贴着一层薄薄的细膜,显得有些奇怪。 “东哥,帮个忙帮个忙,那你就千万莫要喊我钦哥不钦哥的,我当不起,你就叫我胡钦或者小钦。来,我先敬你一杯,恭喜你重出江湖啊,哈哈。”我拿着杯子和老鼠碰了一下之后,一口喝完。 老鼠开口说的话,让我觉得有些意外。 与我当时对他的第一眼感觉完全不同,他开口之后,居然非常有礼,对着一个小辈却完全没有一点社会上的大哥们普遍喜欢摆谱拿大的感觉,这让我对他的好感多了几分。 放下杯子后,老鼠要红杰给我拉张椅子过来坐在他的身边。 我连忙再三推迟说这么多大哥在,不敢不敢,一边说一边快步走到了坐在老鼠旁边的明哥身边,拉张椅子坐了下来。 和明哥之间,我向来没大没小,刚坐下来,我就大大咧咧地把一只手搭在了明哥的肩上: “明哥,你也在啊。三哥没有来?” “你三哥今天有事,要陪客户,来不了,交代我来的。你代你三哥敬这些大哥们一杯咯。不要只是和东哥喝啊。”明哥也不以为意,笑嘻嘻地望着我。 我刚要端起杯子,坐在明哥斜对面的罗佬,却突然插了句嘴: “你家姚三哥贵人事多,这种小场面,他哪里来的时间搞啊。” 说完,还阴阳怪气地对着老鼠那边一撇嘴。 我心里的火一下就上来了,但这种场面我一个小辈又不好发火,正想要说句什么讽刺下罗佬,明哥的手就在桌子底拍了我一下。 扭头看去,明哥脸上居然也像罗佬一样,皮笑肉不笑的样子,话里带话地说道: “罗佬,怎么了,几天没有看到你,而今就底气足了啊?我铁明一个人喝酒还摆不平你,一定要义色过来陪你才行啊?” 这下,不知如何搭话的人变成了罗佬,他似乎是想要移开目光躲过去,但明哥却丝毫没有放过他的意思,说完之后,依旧一动不动地看着他。 老鼠突然满脸堆笑地端起了杯子: “罗佬,义色又不是不知道的几个老兄弟,没事的话他会不来吗?你啊,这么多年不见了,还是喜欢说些怪话。不过在牢里,我还真的蛮想你这些屁话的。哈哈哈,来来,老兄弟,我和你搞一杯。” 罗佬脸上僵硬的表情明显一松,也不好继续和明哥说啥,嘴里讪讪地嘟哝两句带了过去,举起杯子和老鼠喝了起来。 罗佬三十多岁的人了,出来混得比较早,以前是跟着保长玩的马仔,十几二十年下来,没做什么威风八面的事,但也算是颇有资历了。保长退了之后,在小小的九镇来说,他也算是个拿得出名号的大哥。 平日里在我看来,不管是三哥还是明哥,和他之间的交道虽然不算很多,但也肯定没有什么仇怨,不知道今天他是吃错了什么药,无缘无故地要说这种煽风点火的话。 不过老鼠确实不简单,三两句话就把两位大哥之间的火药味化为乌有。只是不知道,三哥今天不来,他心里是不是真的不介意。 “小钦,不要没有礼貌啊,这么多大哥,都要敬下啊,去打个圈!东哥喝完了,你再和东哥搞一杯。”罗佬和老鼠刚喝完刚坐下,明哥又大声交代起了我。 我二话不说,拿起杯子首先从老鼠开始: “东哥,再敬你一杯,我干你随意。你今后回来了,小钦要麻烦你的地方只怕还有,希望东哥到时候多抬下我啊,先谢谢了!” 说完,我一饮而尽。 “哈哈,铁明啊,你和义色的这个老弟真不得了啊,我们十七八岁只晓得打架,他除了打架,还会说话。小钦,你不要我抬,今后,你多抬下我老鼠和你三哥、明哥就可以哒。”老鼠也是颇给面子地一干而尽,并没有只是随意。 这点让我对他又添加了些好感。 敬完老鼠,我第二个敬的就是明哥。 按江湖规矩来说,这其实多少有些失礼,明哥毕竟是自己人,放在最后都没关系的,第二个敬的应该其他的大哥。 但对我来说,老鼠是主人,第一个当然要敬他,而在坐的这些人里面,只有明哥在我心底才是真正的大哥,我不敬他敬谁。 我管其他人开不开心啊! 和明哥喝完后,我按着顺序一个个地接着敬了下来,转眼敬到了红杰,红杰在做人的方面,还真的有他大哥老鼠的一些影子在,让人很舒服,没有闲话说。 一看我走到了跟前,他也不托大,自己飞快拉开椅子站了起来,两个人就一起并肩站着喝了一杯。 不过,经典的事情来了,我在和红杰喝酒的时候,坐在红杰身边的小兵儿居然一动不动地一只手端着个杯子,歪着个肩膀坐在椅子上,好像在安心地等着我专门去敬他的酒,完全没一点要站起来的意思。 看来自从跟了强北瓜之后,他真的把自己也当成大哥了,起码比我胡钦要大。 每次敬完一个,我总是自己把杯子倒满了之后再去敬下个。一路敬过来,中间有几个很会做人的朋友也表示要帮我倒酒,都被我客客气气地谢绝了。 这次也是一样,红杰抢在我前面一口喝干之后,立马放下自己杯子,伸出手来想要接过我的空酒杯。我胳臂微微一抬,把红杰的手掌挡开,也不客气,直接把空杯子放在了小兵儿的面前,一瞬不瞬地望着他: “小兵儿,帮个忙,帮我把酒倒上。” 小兵儿明显地愣了一下,抬起头望着我。 最初他的眼中带着不可抑制的愤怒,一两秒之后,他目光闪烁了起来,似乎颇为有些挣扎和犹豫,最后好像还是想通了,默默地低下头去,老实地拿起面前的一个酒瓶,帮我把杯子里的酒倒上了。 我端着杯子直接从他身边走了过去,对着他旁边的徐刚举起了酒杯。在和徐刚喝酒的时候,我看到了小兵儿满脸的铁青与阴沉。 我知道他不高兴,他感觉受到了侮辱。 但是对不起,我胡钦不是一个给任何人都要敬酒的性格,我管不了那么多。并不是我专门要欺负他,或者一定是要下他的面子,而是他实在没有任何一个地方有资格令我敬他一杯酒。 如果他为人讨我的喜欢,我会和他喝一杯,但是很不幸,他现在的为人不是很让我欣赏。而且,话说回来,道上讲的就是一个论资排辈,就像我要主动给老鼠明哥敬酒。 至于他小兵儿,论辈分,论实力他帮我倒酒都是应该的,没有任何一点不妥当的地方。 不喜欢我,就来动我吧。 虽然只是两三钱的小酒杯,但是一口菜不吃,光是一杯接着一杯地猛灌,实在是有些让人难受,半轮喝下来,我也有些受不了了,脑袋开始有些天旋地转,说话时舌头也变得粗大了起来。 和一个初次见面的陌生朋友喝完之后,已经被酒精刺激到豪情万丈的我,终于来到了喜欢阴阳怪气说话的罗佬面前。 “罗哥,来!我敬你,我干你随意。”我依然照着一路说过来的老话一字不变地说道。 罗佬也不搭腔,和我碰了一下杯。 说实话,当时的我已经喝兴奋了,早就忘记了最开始的那点不愉快,我是真心实意敬罗佬的酒。但当我喝到一半的时候,突然发现有些不对。 罗佬居然把杯子放了下来,而酒杯里面居然还有半杯酒。 要知道这么小的杯子,还剩下半杯酒,那就是说他基本上只是小小地舔了一口而已。 虽然,我说了随意,但是只要应酬过的人都知道,这只是句千篇一律的客套话,用膝盖想也不会当真啊。再说了,一路喝过来,包括老鼠明哥和不认识的那几位朋友在内,所有人都是一口干,没有一个例外。 这种场合,别人敬酒,除非真是长辈或者确实有压倒性的实力之外,只喝半口的人,要不就是二百五,要不就是存心找茬。 你罗佬何德何能?就这样看不起我胡钦,就这样光明正大地打我脸,只喝半杯! 罗佬绝对不是傻子,那么他就是存心找事咯! 我将嘴里还没来得及咽下去的酒缓缓吐回了酒杯,举杯的手也放了下来。 然后,默默看了对面的明哥和老鼠一眼,他们都是微微一愣,估计都还没有意识到为什么我会突然喝了一半不喝,望向他们。 收回目光,我低下头去看着坐在自己跟前的罗佬,他也没有任何表情地看着我,我对着他的杯子瞟了一眼,再望向他,他还是那个样子。 心头的火,猛地一下冒了上来,本就被酒精烧得又燥又热的胸膛里面更是血气上涌,也不说话,当着满桌人的面,我手腕一翻,把手中剩下的那半杯酒直接倒在了地上。 罗佬的脸色猛地一下变了,变得非常难看,比小兵儿开始的样子还要难看。 倒完酒,我半边嘴角一翘,鼻子里冷冷哼了声,转身就走,径直站到了坐在罗佬身边的一个个子异常高大的陌生大光头面前。 大光头看上去人高马大,一副莽汉的样子,但却表现得极为灵活,估计也是看出了状况有些不对头,还没等我说话,就站了起来,一只手拿着一瓶酒,另一只手很亲热地搂着我的肩膀说道: “来来来,小兄弟,我帮你倒酒。” “哪里哪里,大哥,当不起当不起。来来,我当小的自己来,自己来。”我刚要去接大光头手上的酒瓶,身后一只手伸了过来,拉住了我还没完全伸直的胳臂。 “胡钦,你刚刚什么意思?” 我一回过头,就看到了罗佬愤怒到有些变形的脸。 我笑嘻嘻地看着罗佬,胳臂用力一抬,从他手上抽了出来: “哦,没有什么意思,喝多了手发抖,把酒洒了。呵呵,不好意思啊。” “罗佬……” 老鼠刚准备说句什么,罗佬手一伸挡住了他的话,目光也不移开,依旧阴森森地盯着我,一字一句说道: “老鼠,都是老弟兄了,你也晓得我的脾气。我罗佬出来玩了这么多年,还没有人敢这么刷我的面子,就是义色自己来了,也不敢把我不当人。这个小麻皮今天是摆明着吃我啊。今天这件事我一定要搞舒服。来,这里人多,搞起来不好看,我们出去。” 说到最后,罗佬把我猛地往外一扯。 旁边准备给我倒酒的大光头赶紧抢上前来,拦在了我和罗佬中间,高大的身体像扇门板一样把我们两个隔了开来: “算了,算了,罗哥,和弟弟辈的斗个什么气。” 桌上其他几人也陆续站了起身。 红杰则是飞快地跑了过来,一把抱住我的身体,将我死死拦在了身后。 在这秒之前,红杰对于我来说,都只是一个还算不错的普通熟人。 那一刻,他一定不会想到,就是这个无心的动作,让我认定了他是一个不错的朋友。所以,多年之后,我给他留了一条后路。 我一把将大个子和红杰拉开了,看了明哥一下,明哥好像没有任何要干预的意思,依然坐在位子上,我马上看向了他身边同样坐在椅子上的老鼠,大声说: “东哥,今天是你出狱第一天,大喜的日子,红杰又是我的好朋友,小钦我喝多了不懂事,明哥要我代三哥敬各位大哥的酒,只怪我酒量不好,敬罗佬酒的时候,不应该手发抖,对不住你哒。不过你放心,东哥,我第一眼看到你,就晓得你是一个大哥。我尊重的大哥,我不会给他添任何麻烦。东哥,我尊重你!” 我说的话,估计是这些大字都写不出几个的流子们很难说得出来的。 因为,我话刚一出口,就看见老鼠本来很有些恼怒的脸色顿时就缓和了很多,望着我还轻轻点了下头。其他的人看向罗佬的眼神里也多少有了些责怪的神色,明哥的脸上则是露出了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 我想,那一刻,纵观全场,也许只有看着我长大的明哥一个人,才明白我接下来将会要做什么。 第75章 老鼠的另一面 对老鼠说完了上面的话,我再转过头来望着罗佬时,罗佬表现得也没有开始那么激动了。 谁都听得出来,我前面的那段话是服小的一段话,是示弱的一段话。 罗佬多少年的老江湖了,不傻,他当然也能够听得出来。 所以,他的面色也缓和了一些。他一定认为我的服小示弱虽然是对着老鼠说的,但是也有给他低头的意思在里面。 只可惜,他会错了意。 我是服小不错,但只是对着今天的主人老鼠和我真正的大哥明哥服小,因为这两个人才是让我有所顾忌的人。 对于罗佬,我没有任何的顾忌。 “罗佬,我倒了半杯酒,你觉得我不给你面子,我先给你道个歉。但是第一,今天包括东哥和明哥在内,前面那么多位大哥都喝完了这杯酒,你不喝,你是在欺我这个小麻皮呢还是觉得你比那些大哥都要屌些?第二,这杯酒是我代三哥敬你的。你是不是觉得义色这两个字配不上和你喝一杯,你压得住三哥啊?第三,我比你小了十几岁,一个小麻皮不懂事就算得罪了你,你有必要发这么大的火吗?这是东哥的接风酒,不是我胡钦摆酒请客。你这样做未必是扫我的面子吧?是不给东哥面子!年纪一大把了,这都还想不通?”我说这一段话的时候语气还是很平静,很柔和,而且话的内容在情在理,当时所有人听了之后都望着罗佬,没有半个人开口为他帮腔。 我知道我说的话已经占了道理和人心。 自古以来得人心者得天下,流子多读书还是很有好处的。 “义色来哒,这杯酒我会喝完。你这个小麻皮,我喝就喝,不喝就不喝,你还敢把酒倒了,你有什么不爽的?你不爽想搞的话我罗佬就陪你出去搞,不要把老鼠的场子闹坏了。” 这个世界上蠢人就是多,我的话都把他逼到这一步了,他居然还是一口蛮不讲理的语气。 流子虽然大部分都有混账的一面,但是也并不是一味不讲道理,横行霸道的。除了自己人,谁也不会不问青红皂白地站在毫无道理的一方。 当然咯,也可能是罗佬他自己确实是自视过高,真把自己当三哥了。以为自己可以只手遮天,要办谁办谁。对于我这样的小麻皮,也就丝毫都没有放在心上。 他以为他说的话,会为自己争取更多的脸面和尊严,而我一定会照样服小下去。 所以,他完全猜不到后面将会要发生的事情。 果然,罗佬的话一出口,我就看见包括老鼠在内的所有人脸色都变得不自然起来。 罗佬说得太过了,不但没有拿回自己的面子和尊严,还咄咄逼人,把大家天性中同情弱者的一面激发了出来。 对于这样的一个所谓大哥,我想当时在座的人,心中或多或少都起了些看法。 面子是别人给的,脸是自己丢的。 三哥这句话说得很对。 明哥的脸色彻底阴沉了下来,看着罗佬的两只眼睛里面寒光闪闪,看他那副样子,假如后面我自己处理不好,还是被罗佬欺负的话,他说不定就会替我出面了。 不过不用,我自己来: “罗佬,你还真的是欺人太甚啊。” 这是我继续用柔和口吻说出的最后一句话,边说我边轻轻把挡在前面的红杰和大光头扒开了一些。这句话说完,两人的身体也被我扒到了一边,然后,我就突然一下爆发了: “你个老杂种,给你面子叫你一声大哥。不给你面子,你就是个杂种。搞啊!出去,你信不信老子今天就砍死你!” 这句话,我是用吼的。 猝不及防之下,罗佬被我吼得一愣一愣,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我就已经一把扯住他的头发开始往外拖。 旁边的红杰和大光头两个赶紧过来拉架,一人抱着一个,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再次把已经纠缠到一团的我们分了开来。 包括老鼠和明哥在内,所有人都纷纷围了过来。 罗佬在人群中间大叫大跳着,还要冲过来打我,抱着我的红杰不得不伸出一只手去阻挡他。趁这个机会,我一把挣脱红杰的控制,飞快跑到了包厢门口,打开门对着外面就大声喊道: “险儿,你们过来,我被打了!办人!” 刹那之间,斜对面一门之隔的包厢里面就传来了桌倒椅翻的响动,和兄弟们熟悉的大声喝骂,我的脑袋都还没缩回去,对面的包厢门就被人打了开来。 险儿,地儿,小二爷,胡玮,贾义,还有其他几个小弟,个个手上拿着酒瓶、椅子、烟灰缸之类的东西,飞一般地冲到了我的跟前。尤其是险儿和胡玮,两个人居然也不问我一句,埋着头就要往包厢里面冲。 我这个时候已经站在了包厢的外面,赶紧伸手一把挡住大门,故意对着险儿他们大声说: “不要进去,这是东哥的接风酒,不要扫了他的兴。罗佬,你个狗杂种,出来!” 我们一伙十来个人,黑压压地挤在包厢外的走廊上,楼下的饭店老板听到响动,飞快地冲了上来想要看下情况,一见这个架势,立马就将脚步停在了楼梯口,探头探脑想劝架,却又不敢。 包厢里面也是乱成一片,人们纷纷拖住了罗佬。 片刻后,明哥和老鼠一起走了过来。 “小钦,算了算了,给我老鼠一个面子,罗佬就是这么一个人。”老鼠有些无奈也有些不高兴地站在我跟前,搓了搓手,说道。 说老实话,老鼠的涵养真的很不错。以前那些江湖传说中,我原本以为他是一个很暴力的人,谁知道他的养气功夫比一般读过大学的人都还要好得多。 寻常人在这种情况下,早就郁闷得要死,大发雷霆了。 “算什么算?哪个要和我大哥搞,老子就要弄死他。” 胡玮有些不懂事地插嘴了,一句话顿时弄得我和老鼠两人都有点下不了台。 “哪个要你说话的,这是东哥,和三哥一起打天下的兄弟,你晓得个卵!” 我赶紧扭过头,骂了胡玮一句。 “羊胡子,把我放开,不管你的事,走开些。我今天就要弄死这个小杂种,不得了哒,嗨得不成样子!来,我看他今天怎么砍死我。” 包厢里面依旧传来了罗佬震天的喝骂声,刚刚被老鼠缓和了一点的心情,顿时又愤怒了起来: “东哥,真的对不起,我真的不是存心要在今天给你捣乱,你也看见了,要搞的人不是我。” “小钦,你莫老是说了,东哥在这里发话了,你一定要给面子的。今天算了算了。有事明天再说。” 看见我有些压不住火,明哥一把扯住我,开口帮腔了。 “是的,小钦,算了,今天你们兄弟那边我请客,当给我个面子。要不要得?” 这个时候,我刚准备要回答老鼠这句情深意切的问话,透过老鼠和明哥两个人的肩膀,却看见了一个让我目瞪口呆的画面。 不知道什么时候,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险儿居然已经一个人安安静静地摸进了包厢,手里反提个酒瓶,正在向罗佬走过去。 当时我浑身上下,冷汗真的一下就冒了出来。 不管怎么说,今天这顿酒都是老鼠出狱的第一顿酒,我绝对是不想做什么过分的事情。除了传说之外,对于老鼠的所有一切,我都还一无所知,我实在是不愿意毫无理由地无故得罪这样一个人。 情急之下,也顾不上老鼠的问话,我张开两手,扒着明哥和老鼠的肩膀,就要往里面冲。但是,明哥和老鼠却都不由分说,同时紧紧挡在了我的前面。 “胡钦!你今天是不是一定不给我面子。”老鼠猛地一把推在我的胸膛上,大声叫喊着,他以为我不听劝,要进去动手办人。 直到这一刻,我这才算是看到了老鼠的另一面。在那一瞬间,他精瘦阴沉的脸上居然浮现出了几分极为狠毒的暴戾之气,一双眸子闪着烁烁寒光看看我,然后又扭头望了望明哥,目光中不仅没有丝毫的畏惧,反而还很有些挑衅之意。 我不愿意和他发生冲突,起码现在我绝不愿意。 我真的是有苦说不出,我只知道如果没有人阻挡,险儿这个禽兽今天把罗佬弄死在这里都说不定。 那老鼠刚刚出狱一天就又要进去,真的就是冤大了。 还好还好!菩萨保佑! 千钧一发的关头,横空跑出了一个灵泛人,死死地抱住了阴阴沉沉正在往罗佬身边靠的险儿。 红杰,吃够了险儿亏的红杰。 那天晚上,在老鼠和明哥两人的斡旋之下,终究还是没有打起来。 本来,我也没有打架的意愿,我最多也只是想要大家知道,胡钦不是个随便让任何人想踩就踩的小混混。 现在我相信包括老鼠在内的所有人都知道了这点。 这,就够了! 最后,我们所有人,包括我和罗佬居然还是又坐在了一起,喝完了这一顿酒。 而且喝得热火朝天。 尤其是明哥,那天我看得出来他很开心,我也知道他的开心是因为今天我这个弟弟的表现。 这就是流子。 不同于正常人的下三滥的流子,看起来好像有些变态,有些不可思议,有些不知廉耻。 但是正常社会的尔虞我诈、貌合神离,嘴上叫哥哥,背后摸家伙的事比起这些不足为道的下三滥们,又能好上多少? 那天晚上,当我和罗佬冲突的时候,自始至终有一个人没有过来劝过哪怕那么一下。 很不幸,我这个人记性非常好,观察力也还不错,而且一向恩怨分明,睚眦必报。 所以,我牢牢记住了这个人。 小兵儿。 第76章 江湖大忌(1) 老鼠接风酒之后的一个多星期,我对于放篙子的事正式了解得一清二楚了,也对它所能带来的利润垂涎欲滴。比起高利贷,我们六兄弟每天的四百元加一包极品芙蓉王的烟简直是连零花钱都算不上。 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之下,我决定了一定要让我们兄弟自己去做,这样大的利润,为什么不做? 但是,我却没有办法光明正大地赶跑我的同门师弟,那个让我讨厌的小兵儿。 我怕贸然行事之后,又像上次缺牙齿的事情一样,引得三哥勃然大怒。经过上次的事了,我实在是不想让三哥发火,我怕。 结果,正在我和小二爷为了这件事感到苦恼万分的时候,小兵儿自己却做出了一件很蠢很蠢的事。本来我只是想要抢走他手上的这盘生意,但是那件事直接让我决定办了他。 只是在这之前,我需要请老鼠吃一顿饭。 这是一个多元而复杂的世界,有很多好人,也有很多坏人,有很多穷人,也有很多富人。 很多本是好人的穷人为了变成富人,就先变成了坏人,也有很多本是坏人的穷人变成了富人之后就更加地坏。 不管怎么样,活在这个笑贫不笑娼的世界上,我们所有人都一定经历了某些艰辛苦楚的过程。无论好人坏人,只要曾经努力地打拼奋斗过,都会得到尊重。 但是这个世界上,有一部分人确实是不能让他富有发达,无论他过着多苦的日子。 这一部分人有一个很大的共同点,叫做忘形。 乐而忘形,为富不仁。 三哥私下曾经给我说过好几次,缺牙齿这个人是不能让他发财的。 我认为这句话同样适用于小兵儿。 小兵儿,绝对是一个得志忘形的人。 认识老鼠之后一个月左右的某一天,胡玮告诉了险儿一件事,而险儿把这件事转告给了我。 听了之后,我勃然大怒。 每天啤酒机室的开门时间都很早,一般在早上七点就营业,最晚不会超过八点。 奇怪的是,那些可爱的客户们也都来得很早,听总台的娄姐也就是廖光惠的姨妹子说,每天她去开门的时候,都有客人等在外面了。 那天一大早,七点多,已经有客人开始进场了,但是电脑还没有打开,游戏还没有正式开始,大部分人都在吃着包子馒头之类的早点。 胡玮和元伯坐在沙发上,就着一杯豆浆啃着各自手上的肉包子。这天是险儿带着他们看场,险儿还没有来,他们两个先到。 几分钟之后,小兵儿也来了。 他进来之后,也不和任何人打招呼,首先大摇大摆地在场子里面前前后后先游荡了一圈,就像一个封疆大臣例行巡视他的地盘一样,带着无比的尊贵与骄傲。 赌徒们都争相和他打着招呼,给他敬着烟。 在赌场里面,除了特别有钱的,或者是道上真正的大哥,以及某些机关的工作人员之外,大部分的客人对于放篙子的人都还是很尊重的。 因为,赌场如战场,你猜不到输赢,判不出生死。 下一局出什么,会让你是腰缠万贯,还是一贫如洗,除了老天,谁都不知道。 所以,放篙子的人说不定哪天哪时你就能用得上,在用之前先拍拍马屁,活络活络彼此之间的关系,总是好的。 讨得了对方的一个好印象,说不定今后还能便宜点,少收点利息。 小兵儿,显然很享受这种虚荣。 凭良心说,我也很享受这种虚荣,世上的碌碌众生谁又不享受呢?只是我和他有三点不同。 一、我有一个把我当亲弟弟的真正的大哥在罩我。 二、我还有六个彼此完全信任,可以拿命贴我的兄弟。 三、我比他聪明。 所以,我胡钦可以享受的东西,你小兵儿不见得也可以享受。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那天早上,当小兵儿享受完他的臣民对于他的顶礼膜拜之后,就一屁股坐在了胡玮和元伯旁边的沙发上,顺手把手上刚刚收到的散烟给胡玮和元伯一人发了一根之后,掏出了一张五十元的钞票: “元伯,帮个忙,去帮我端碗牛肉面过来,要双份牛肉的,再加两个茶叶蛋。麻烦哒哦。” 元伯是个憨厚人,按道上辈分,小兵儿又是他的同门长辈,于是,听小兵儿说完之后,他也就二话不说,老老实实麻麻利利地跑出去,在商贸城门口的面馆给小兵儿端了一碗牛肉面过来。 “你们吃个什么包子唦,吃着吃着就冷了,又没有汤水,干巴巴的。连汤带面,边喝边吃不爽得多啊?”买面的时候,他不说多买两份;自己一个吃起来了,小兵儿倒开始和胡玮他们瞎扯淡了。 “我懒得搞,起个大早去面店里面吃还不如多在床上睡一下。拿到这里来吃,端着碗又烫死个人,包子方便得多。”胡玮当时也没多想,也就随口回答。 过了半天,小兵儿又开口了: “哎,问你看看,你们在这里看场,胡钦一天给你们多少钱?” “蛮多的了,我们一天一百,胡玮和贾义一天一百五,每个人还有一包芙蓉王。”元伯很开心地回答道。 元伯家里很穷,父母离了婚,跟着他父亲和奶奶一起住,父亲是个修鞋的。跟着我看场之后,每天的收入让他乃至他全家的生活都确实改善了不少。 “这么点钱啊?哪里有什么搞头哦,买两包芙蓉王的烟就没有了啊。胡钦还真的是小气啊。”小兵儿听后,一脸的不屑。 对于现在放篙子的他来说,我开给元伯他们的钱确实连塞牙缝都不够,他当然看不来,以他向来喜欢显摆的性格鄙视一下,也算是情有可原。 但是错就错在,他不应该说下面的一段话。 因为,就是那段话,让他彻底失去了他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并且被彻底地赶出了九镇。只能四处游荡闲混,靠小偷小摸度日,中间几次被捕入狱,并于公元2000年染上了毒品,从此再也没有出过头。 直到2002年,吸毒过量,死于县城的一家小旅社里面。 “钦哥不小气了,他自己一天也才那么多钱,你晓得个啥。”胡玮向来听不得别人讲我半点不好,经过缺牙齿事件之后,对我更是完完全全地死心塌地了。所以对于小兵儿鄙视我的话语,他听得很是不舒服。他只是一脸不屑地呛了小兵儿一句,而没有破口大骂,就已经是看在同门的分上,给面子了。 “嘿嘿!” 对于连缺牙齿都敢砍的神经病,小兵儿还是颇有些顾忌的,冷笑两声,点上一支烟,悠闲地抽了几口饭后烟,等气氛缓和了一下之后,他这才继续开口说道: “我告诉你,胡尾巴。出来打流不是这么打的,天天只晓得跟在大哥屁股后头跑,永远都出不了头的,打流就是求财,要自己赚钱。你还是个小麻皮,年纪太小了,还不懂!” “老子不懂!钱哪个不晓得赚啊,要赚得到唦?现在这个样子不错了,你看那些上班的,一个月的工资还没有我多。一口就吃成个胖子啊,慢慢来唦。” “我告诉你,我小兵儿不像你钦哥,胡钦他有个三哥一直铁他,没得法。老子是完全靠自己一步步爬上来的,老子出来的时候比你们要穷得多,你看现在,你要学聪明点,要自己晓得想办法发财。” “你这么狠,你告诉我怎么发财看看?你在这里放个篙子的生意,还不是钦哥让你放,真以为不得了哒。什么时候不舒服你,不准你在这里放了,看你吃个屁的饭!” “胡玮,你也莫发火。我小兵儿在这里放篙子,不是他胡钦要我放就放,不要我放就不放的。强哥和三哥都同意了,红杰的大哥而今也出狱了,你以为胡钦真的是老大哦?我告诉你,这么多的小伢儿里面,我最喜欢你。你这个伢儿讨人喜欢,就是脑壳不聪明。这一天百把块钱就真的没有搞头。你要是愿意的话,我天天搞跟拿也没个得力的人,你帮我跟拿收账,我每天开你三百,一样的一包王烟。你看要不要得?”小兵儿终于还是说出了这段日后会让他追悔莫及的话。 “老子多谢你哒。我天天在这里舒服得多,帮你搞还要到处跑,我吃不得这个亏。你自己去搞!哪天等玮哥我混好了,你过来帮我还差不多。再说了,你天天跟拿不都是红杰手底下的剪毛和阿黎两人去吗?还要个什么人啊?” “我说了你还小,不懂啦。拿钱当然是自己的人好些唦。胡尾巴,你也莫急,搞不搞,仔细再想一哈,一天三百啦。” “我不搞,你去找别个咯。” 胡玮当时并没有多想小兵儿的话,也不觉得事情本身有多严重。他只是下意识地根本就看不起小兵儿,所以一口回绝了小兵儿的邀请,不愿意去他手下办事。 两个多小时之后,险儿来到了场子里,和胡玮聊天的时候,胡玮无意中把早上与小兵儿之间的对话全部都告诉了险儿。 险儿立马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等我和袁伟、小二爷一起从三哥水泥厂回来,来到了啤酒机室后,险儿马上就把我拉到门外,告诉了我这件事,我再详细地问了胡玮一遍。 原原本本弄清一切之后,我心里的怒气就像浇上了汽油的干柴一样,轰地一下就燃了起来。 我很少真正地发脾气,但是我的脾气却遗传了我父亲的暴烈。只要我真的发起了脾气,除了外婆和父亲之外,只怕没有人可以劝过来。 那一天,我是真的发脾气了。 行走江湖,有很多的规矩,很多的忌讳,比如吃里爬外,勾引二嫂等都是绝对不能触碰的底线。但要说起真正致命,足以导致拔刀相见,不死不休的大忌,却只有一个。 挖墙脚! 别人的小弟,除非那个人倒了,或者是你确实有压倒性的势力,不然不是在双方心甘情愿的情况之下,就绝对不要去勾搭。 毕竟,在江湖上要出头,归根到底就是两个字,人多! 动不动就勾搭别人的手下,那根本就是在端别人的饭碗,断别人的财路,动别人的根本。能不和你玩命吗? 而今天小兵儿,一个我眼中根本就不入流的小瘪三,靠着大哥的关系在我的地盘上赏他一碗饭吃,狗都不如的东西,居然也就敢明目张胆地拉我手下的人。 我操他妈的,把我胡钦当什么了,逗傻逼也不是这么一个逗法啊!操! 我一听胡玮说话,二话不讲,转身就向啤酒机室里面走。 小二爷、险儿他们都还是很了解我的脾气,知道我当时是真的发火了,袁伟马上一把拉着的我手,苦口婆心劝我先冷静一下。 我却头都没有回,直接一下就把袁伟的手甩了开来。 走进啤酒机室的时候,刚好是前一局赌盘结束,下一局赌盘又还没有开始的短暂休息期。写单的小弟正在手忙脚乱地给客人下单,服务员则在跑前跑后地给客人添茶,送烟,送槟榔。 第77章 江湖大忌(2) 而小兵儿正在和一个经常来玩的有着两分姿色的女人在说说笑笑,脸上轻佻做作的笑容看在我的眼里,更是让我火上浇油。 我对着他飞快地走了过去,当时小兵儿是半个脑袋侧对着我,而和他说笑调情的那个女人,是多半个正脸面对着我。 所以,那个女人首先看到了满脸杀气飞快走过来的我,和我身后同样步伐飞快的险儿他们。 那个女人马上就看出了气氛的不对,脸上明显露出了惊吓恐慌的表情,一双眼睛情不自禁睁大了。看到女人突然一言不发,颇为惊恐地望着自己背后,小兵儿也下意识地回过头来想看看怎么回事。 回过头的时候,他的脸上还带着笑意。 我一把扯住了小兵儿额头上的一撮头发,在他还完全没有反应过来是什么情况之前,我的巴掌就已经对着他的脸上甩了过去。 啪的一声脆响,人声鼎沸的场子里面,瞬间就安静了下来。 就连小兵儿自己都是一副目瞪口呆的样子,双目无神地盯着我。 我丝毫没有停手的打算,跟着扬起手,又是一拳砸在他的脸上,把他直接从椅子上捶到了地上,然后,我手脚并用,整个人就直接扑了上去。 “胡钦,胡钦,怎么了?怎么了?别搞!别搞!胡钦。”在一边不远的红杰飞快跑了过来,一把抱住已经骑在小兵儿身上的我,想要把我拉开。 我的身体还没完全被红杰拖开,嘭地一拳就砸在了我的鼻子上。我当时觉得两只眼睛一酸,眼泪和鼻血一下就流了出来。 鼻子被人打到了,本来就会流眼泪,这是人的生理反应。但在当时的情况之下,却让我又气又羞,那么满屋的人看着,谁知道事后,他们会不会说胡钦被人打哭了啊? 大失颜面的我彻底进入到了癫狂状态。 我靠,这个小杂种居然敢打我!他居然敢还手! 我占据上风时,本来还不想把事情闹大,只是站在一边看的险儿他们,见到我流血了,一窝蜂就全部都涌了过去,七手八脚将小兵儿按在桌子上全面开打。 “啊!” 周围的赌徒和服务员,写单的小弟,开码的美女全都尖叫着四散跑开,生怕一不小心误伤到自己。总台的娄姐用前所未有的速度小跑着赶了过来,刚扯开这个,又去挡那个,急得声音都变了调: “险儿,听话,莫打了莫打了,胡钦,怎么回事唦?莫打了啊!” 没有人听她的,继续打。 我这个时候还是被红杰死死抱住,拉到了人群之外,挣又挣不脱,说又说不听,急红了双眼之下,我猛地对着红杰就打了一拳,气喘如牛地瞪着红杰大骂: “都给老子滚开!哪个敢过来,老子今天连他一起打。你们再来试试看!” 红杰显然没有想到我居然会动手打他,又痛又惊之下,只能松开了双手,听到了我的话,讪讪的也不好多说些什么了,默默地站在了一边。 毕竟,他和小兵儿只是合伙人,不是兄弟,在我已经摆明态度的情况下,还要为了小兵儿去得罪我,他不会干。 我毫不犹豫地冲过去,把险儿胡玮他们全部扒开,再次抓起小兵儿的头发,就向场子外面拖。 “都别打了,别把场子东西搞坏了!我自己来。小杂种,你还敢还手,来,出来单挑!” 飞快几步,小兵儿就被我提到了门口,还没等出门,我就再也忍不住,一边继续往外拖,一边抬起膝盖对着他的脸上顶,一直顶,不停地顶。 顶了大概五六下,我的牛仔裤上面就已经布满了鲜血。旁边吓到魂飞魄散的娄姐,生怕弄出人命,又赶了过来把我死死地抱着: “别打了别打了,红杰,小二爷,你们站在一边看什么啊。快点过来帮忙啊!” 娄姐顾不上被我甩得东倒西歪的身体,一边劝我,一边对着旁边看热闹的几位大哥呼喊,话音中都带上了哭腔。 小二爷和袁伟还是懂事的,一听娄姐的话,也赶紧跑上来一起把我拉着了。 但,人群里面还有两个危险人物啊! 事后,险儿告诉我,还在我亲自动手的时候,胡玮已经从商贸城后门边拿了两块红砖走过来了,并且异常大方地给正想要找家伙的险儿分了一块。 然后,我一停手,降龙伏虎这两尊罗汉知道机会来了。 好像嫌我打得不够狠一样的,趁着我刚被娄姐抱住,他们相互对视一眼,就心有灵犀地对着小兵儿冲了过去,拿起板砖没头没脑照着小兵儿就是一顿乱拍。原本躺在地上还始终试图挣扎说话的小兵儿,仅仅只是几砖下去之后,就变得奄奄一息,只能弯着身体死死抱住脑袋,也不还手,也不说话了。 于是,同样在一旁看寒了胆的元伯、剪毛他们几人又赶上去,拉起了这两位大哥。 等局势好不容易安静了,场子里一个搞勤杂的大妈和红杰一起走过去想把小兵儿扶起来。这个时候,小兵儿却又说了一句话: “红杰,帮个忙,帮我给师父打个电话!” 我操他娘的,给他师父打电话!压我啊!本来消下去一点的火又再次被点了起来。但娄姐和小二爷一前一后死死地抱着我,一时之间,我也脱不了身,好不容易才腾出一只手指着小兵儿说: “小兵儿,你给老子跪下,你今天敢起来!我今天就砍死你,你不信你就试下看!红杰,给强北瓜打电话,现在就打!老子要看你师父来了能怎么样,你啰嗦一句,老子今天就不要命,连你师父一起砍死在这里,给老子打电话!” 我说过我的脾气上来了是很无赖的。 所以,在我油盐不进的强烈坚持之下,最后红杰还是只能百般无奈地给强北瓜打了个电话,二十分钟之后强北瓜过来了。 我和强北瓜的关系其实一直还不错,凭良心说,我挺喜欢他。 前文里我说过,强北瓜这个人心底比较软,不坏,而且也不喜欢装逼,不摆架子。同时最值得称赞的是,他很有自知之明,没有任何野心,是个安安分分过日子的人。 这样的人通常都不会很厉害,但也绝对不会惹人讨厌。 强北瓜过来的时候,被我们这一闹,啤酒机场的生意还是没有重新开始。我和娄姐坐在一起,娄姐生怕我还要动手,所以一直都盯着我,不离左右。 而小兵儿就站在场子最里面的墙边,对墙站得笔直。 一开始,小兵儿确实是老老实实地跪在地上,但因为周围看热闹的太多了,小兵儿老是跪在门前不好看;再加上娄姐看他满脸鲜血直流的样子挺可怜,过去想拉他起来,谁知道,险儿却在旁边阴阳怪气地说了一句: “小兵儿,我只给你说一句,你今天不想死,就莫起来!” 这句话一出口,气得正在拉小兵儿起来的娄姐七窍生烟,对着险儿就骂。娄姐是个很好的人,平时也很照顾我们,我们兄弟向来把她当长辈看。所以,险儿也就当作耳边风,随她说,不还嘴,却也不表态。 没有办法之下,娄姐又转移对象,在我的耳边不停地念念念。我正在气头上,也干脆低下头去,打死不松口。最后,还是小二爷看不下去了,这才一把将小兵儿拖了起来,把他拖到场子里面的墙边,要他立正站在了那里。 而红杰当时看我一副油盐不进的样子,也就不好再多说什么,左右不是人之下,干脆就一转身,先走了。 其他的几个兄弟和一些赌客则都七七八八地坐在场子里面,平时一旦开始赌起来了就一切皆是浮云,生意可以不做,班可以不上,恋爱可以不谈,小孩可以不管的这些家伙现在居然也不急着催老板快点开机重新开始,都一门心思地安安静静坐在旁边等着小兵儿口里的师父过来了,他们好看看热闹。 有些好事而又相熟的八公八婆们看见我的脸色不好看,不敢问我,就找到了看上去好说话的小二爷、袁伟等人,不停地旁敲侧击,想要弄清到底怎么回事,个个都是一副别人家起火,不怕事大的兴奋样。 强北瓜估计在电话里面大概知道小兵儿被我打了的事情,两只脚一踏进场子里,就满脸悲天悯人的惋惜和善模样走到了我的面前: “小钦,到底怎么回事唦?哎呀,你看,这个事真的是,都是自己屋里人,何必咯,给人家看笑话。到底怎么了?给强哥说,我一接到电话,牌都没有打完就过来了。” 强北瓜语气非常客气,我们之间的关系不错,他对我的尊重向来就要比他的徒弟多得多。 理所当然,不管我心里多气,对他,也还是表现出了起码的尊重: “啊,强哥,你来了,你问问你的徒弟咯,他居然敢背着我挖我的墙脚,拉我的人!” 然后,我把事情的前前后后详细告诉了他一遍,他坐在我的身边一边听一边不停地点头。 可笑的是,在我给强北瓜解释的时候,周围的赌客和看热闹的人们全都鸦雀无声,一脸凝重地听着我的发言,每个人的面部表情都极为配合。 说完之后,强北瓜的脸色也不太好看。自己的徒弟犯了这样的大忌,也说不出什么护短的话了。 “强哥,你看怎么办,你是不是觉得你的这个徒弟不该我打?如果是的话,你发句话,随便哪根手指头,我都给你,算我道歉。不过,那我和他之间这笔账就算不完了,你就莫怪我废了这个狗杂种。” “哎呀,小钦,你都说些什么啊。都是自己兄弟,莫说这些话,莫说这些话。本来就是他不对,我把他搞过来给你道歉。啊?” 强北瓜满脸笑意地拍了拍我的手背,没有等我回答,就老奸巨猾地一下站了起来,跑到墙角把站在那里的小兵儿拉到了我的跟前。 “你个小子,怎么这么不晓得轻和重啊?师父平时怎么交代你的?一天到晚,安分日子不晓得过,只晓得乱搞!你居然在钦哥那里拉人,他不打你,老子得信了,今天都要一顿打死你。快点给钦哥道歉。快点!” 小兵儿这个家伙也真的是蠢到极点,他师父在大力帮他设立台阶好让他下台了,几次三番地生拉硬拽之下,他居然还是一言不发,像根棒槌一样立着不服不忿地望着他师父,犟在那里不肯低头。 他可能以为师父来了,我就不敢动他了。 小兵儿这副作死的相,就连脾气很好的小二爷都看不惯,居然第一次跑上去当着强北瓜的面,对着小兵儿脸上就是一个耳光。 小二爷一动手,我们几个又要开打,吓得强北瓜赶紧死死把小兵儿护在身后: “算哒,算哒。小钦,二爷,你们给我一个面子,今天给我一个面子。不好看不好看,不要搞了。你,你快点道歉啊!”强北瓜左拉右扯,满头大汗,又急又怒地也骂起了小兵儿。 “对不起。”小兵儿捂着被打了一巴掌的脸,终于开口了,不过还是很生硬,甚至都没有看着我。 “操你妈,你给哪个道歉呢?眼睛瞎了,望着人。喊钦哥!”袁伟直接一脚踢在了小兵儿的背后。 “钦哥,对不起!” 第78章 几度夕阳红(1) 小兵儿道完歉之后,强北瓜再和我客气了半天,就带着头黑脸黑的小兵儿先走了。 下班时间还没有到,场子里又开始了正常的营业。 刚刚还兴致勃勃看热闹的那些赌徒们,一听到啤酒机开码的声音,马上就心无旁骛地投入到了努力为三哥和廖光惠的钱包做贡献的事业之中去了,转变之快,令人咋舌。 趁着娄姐比较空闲的时候,我跑到娄姐面前给娄姐好好道了歉,说不应该在场子搞,实在是脾气一下上来了,被娄姐骂了几句之后也就不了了之了。 然后又和场子里面正玩得开心的客户们道了歉,要胡玮去帮我买了两条芙蓉王的烟分给了他们,说今天是清理门户,打扰大家的雅兴了,望海涵之类的话。 那帮家伙得了烟之后,也都嘻嘻哈哈地说着没关系没关系,有些缺心眼的居然为了拍我的马屁还说,这种事应该打,换成是他也打了,弄的我不知道哭好还是笑好。 娄姐的关好过,客户也不会仅仅因为我在场子里打了一架就不再来玩了。 但是我知道三哥和廖光惠肯定也要来问我的,场子发生了这样的事,他们一定会知道,难过的是这一关。 事情过后,冷静下来,我也开始有些后悔了。 小二爷、险儿几兄弟对我更是一肚子的意见,说我不听劝,脾气一上来就乱搞。小二爷说本来我们想把小兵儿赶出去,自己来放篙子的,好不容易出了这么一个好机会。如果当时忍一下,利用这件事好好设计,说不定就能搞成。现在被我这么一闹,不知道还能不能利用上,平白无故地给这件事又添上了一些不可预知的变故。 我被他们几个越说越烦,却只能听着,回不得嘴。谁让我自己太冲动,极为愚蠢地白白放过了可以好好利用的一个有利形势呢。 怎么办呢?还有三哥和廖光惠那里我要怎么去交代才好。廖光惠那里还好,只要不影响生意,我平时办事也算得力,他对我也挺好的,又是三哥的弟弟,看在三哥的面子上,他应该也不会太责怪我。 但是三哥呢,三哥可不会讲这么多的客气,要是发起脾气来,又麻烦了。 毕竟首先打人的是我,看场的人自己在场子挑事打架,无论怎么说都说不过去。 想了很久之后,我决定了,既然躲不掉,那就只能担起来,与其让三哥找我,不如我自己主动去找三哥。 事情已经这样了,我干脆把自己想搞高利贷的想法也告诉三哥算了,如果三哥不阻挠,那就一切好办,不用再顾忌什么,对小兵儿也没什么不好下手的了,实在不行的话就到时候再说。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赌一把吧。 下班之后,我主动给三哥打了电话,说我要过去看看他,他显得很惊奇,我都是一向他不找我,我不找他的。今天居然主动要去看他,电话中他就问了我是不是有什么事。 看来他还不知道场子里发生的事,强北瓜做人还算不错,没有打电话告诉三哥。 我赶紧说没有什么,就是个把星期不见他了,今天也没有什么事,想过去玩玩。 于是,三哥要我晚上七点的时候去水泥厂旁边的“老猫偷鱼”饭馆里面等他,一起吃晚饭,如果我们先去,就先点菜,他随后就来。 吩咐险儿和地儿袁伟三个留下来陪赌场的客户们一起吃饭,我和小二爷两人则租了辆车,赶去了虹桥水泥厂。我们到了之后,三哥他们还没有来,于是按照三哥的交代,在靠窗的地方订了一桌,点了三斤鳜鱼和其他的一些配菜等他们。 老猫偷鱼是我迄今为止吃过最好的一家鱼馆。 一般我们现在能在市面上吃到的鳜鱼都是人工饲养的,黄褐色,体态扁平,鱼身上分布着些黑色斑点。但是老猫偷鱼里面的鳜鱼,全部都是长在虹桥旁边大山中的泉水里面的野生鱼,通体都是黑色,鱼体滚圆,加上馆子里面的野山胡椒油,味道极为鲜美。自从唐厂长请我们吃过一顿之后,就是我们每次去必点的菜。 而且最妙的是,老猫偷鱼的那个老板娘,三十出头的年纪,丰腴入骨,一步三摇,至今让人想起来,都让我们兄弟为之魂销,只可惜当年年少,没敢下手。 菜上桌之后不久,听见门外老板的殷勤招呼声:“三哥来了啊!” 转头一看,就看见三哥夹着个小皮包和明哥、牯牛、癫子几个一起走了进来。 “三哥、明哥你们来了啊。唐厂长呢?”我和小二爷都站了起来。 “他昨天就去市里办事去了,还没有回来。你们到了多久了啊?”三哥又习惯性地拍了拍我的肩,拉开我身边椅子,坐了下来。 “我们到了半天了,你还不来,我就要先吃了,饿晕了!”本来因为白天的事情,心里有些紧张,一看见三哥亲热的举动,顿时我就放心多了。 “那吃吃吃,别啰嗦了,先吃。” 大家纷纷坐下来,大吃起来。 刚吃了不久,三哥夹了一筷子菜,正要送到嘴里,却突然停下,问我: “小钦,到底有什么事没有啊?你今天无缘无故突然跑过来,还想我!想个屁,平时几天电话都不见你给老子打一个。” “哪里有什么事,我天天在学校上课,又没有手机,还跑到小卖部天天给你打电话啊。又不是和你谈恋爱。”我顿时就不免有些心虚,只好顾左右而言他。 “三哥,是有点事,胡钦想先给你说一声。”估计小二爷看出了我的没用,在我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的情况下,干脆开门见山地插了句嘴。 一听这个话,三哥和明哥几个都放下了筷子,望着我,满脸好奇的样子。平时胆大包天的胡钦,现在吞吞吐吐地让他们都感到有些意外。 “胡钦,你又搞了什么?有事就说事,还装!”三哥问道。 “是没有什么事啊。你听小二爷乱说。”大家这一望,越发把我吓得够呛,更加不敢说了。 “胡钦,你还啰嗦是不是?不要让我再问啊,你他妈的好的不学,现在在老子面前还学会玩阳奉阴违这一套了啊。快说!”三哥被我搞得有些恼火了。 “三哥,是这样的,今天我们和胡钦把小兵儿打了一顿。”小二爷看我老是不开口,也等得急,干脆替我把话说了出来。 饭桌上,所有人顿时就安静了。 我都可以听见自己心脏扑通扑通的狂跳声。 上次打了缺牙齿之后三哥大发雷霆,对于胡玮的惩罚,我还记忆犹新。 我知道,三哥对我很好。 但现在我也渐渐明白,就算他对我再好,就算他心里再怎么偏向我,台面上,他还是得要一碗水端平。 因为,三哥不仅仅是我的哥哥,也是很多人的大哥。 大哥就有大哥的做法,无论平时看上去多么风光,有些情况下也同样身不由己,有些事情就算不想做却也不得不做,有些黑锅就算再不想背却也不得不背。 不被私人情感所控制,这是一个大哥最基本的素质。 今天,我又亲手动了身为同门的小兵儿,三哥会念在亲如手足一般的感情放我一马,还是会为了大哥的威信而迫不得已对我严厉处罚? 我实在是摸不准,猜不到。 没想到,小二爷的话说完之后,我预料中怒火冲天的场面并没有发生,大家脸上表情都有些奇怪,好像有点放松又有点想笑的样子。 明哥更是带着笑伸出只手,摸了摸我的脑袋调侃道: “小钦,你怎么就这么恶作啊,天天只听到你打架。你就不怕一个万一,被人打死在街上?” “哈哈哈哈,胡钦,你个小子,你不是打缺牙齿就是打小兵儿,只看下次你什么时候要打老子的。老子先给你说好,你打了老子的话,老子这辈子和你不得完。”向来话不多的牯牛,也有些哭笑不得地对我开起了玩笑。 “都是自己人,你无缘无故打他干什么啊?没有打得太严重唦?”三哥的语气并不是太在意,这无疑让我彻底放下了心来。 小兵儿毕竟比不得缺牙齿,缺牙齿是三哥手下数得上的干将。而小兵儿虽然是强北瓜名义上的徒弟,可强北瓜本人严格来说,也只能算是三哥的私人朋友,并不真正是三哥圈子里的人。那何况小兵儿这样外围中的外围了,三哥当然不会怎么放在心上。 “没有怎么打,就是踢了两脚,扇了两个耳光,后来强哥也过来了。主要是这个小杂种,他现在有了两个钱不义道,不晓得天高地厚,早上居然背着我挖胡玮。”我把事情的前前后后给三哥说了一遍。 “我当时实在是恨到他了,一个小瘪三。现在跟着强哥之后,有了两个钱,就不晓得三大四大。我忍不住了,所以在场子里打了他几下,之后都是拖出来搞的。我想了想,怕别人告诉你我在场子打架了,你骂我。所以,我还不如先过来告诉你。” “你他妈的,你还怕!你怕个什么啊你怕,你怕你还敢在场子里面乱搞,老子要你去看场,结果第一个在场子里闹事的就是你。你到底办不办的一个事好啊?你还给我解释,解释老子就不找你了是吧?啊!你是不是以为自己最聪明啊。”三哥话说得很凶,但是脸上是带着点笑意的。 所以,我知道,三哥并没有生多大的气了,于是也就嬉皮笑脸地试图糊弄过去。 我这副样子让癫子看得唉声叹气,一边摇头一边说: “胡钦,你也是的,要打出来打唦。这次这么不义道嘞,你又只是在场子里搞了两下。上次和缺牙齿没有什么呢,你反倒差点一斧头把他剁死。你们这些小伢儿啊,真的搞你们不清。” “癫子哥,我又不是故意在场子里搞的,真的是脾气上来了。再说了,是他太不义道了。挖我的人,我还打不得他啊?” 第79章 几度夕阳红(2) “你还不得了了?你脾气有好大啊?我看看!要你打你不晓得出来打啊?你不晓得下班了打啊?场子里是做生意的,你看场的还在里面带头一通乱搞,还做不做生意啊?以后,是不是大家有事要办的就都到场子里面办算了?你真的觉得还有道理啊你?” “算了算了,义色,吃饭,小钦,吃饭吃饭。一点小事,下次你不管怎么样,都不要在场子里头搞了。听到没有?”每次只要三哥的语气刚有不对头,明哥就会立刻出来帮我解围。 三哥毕竟也没有真的生气,又骂了我两句后,就没有多说了。 我在这片刻的安静之中仔细思考了下,事情迟早都是要解决的,迟说不如早说。我最终还是决定鼓起勇气给三哥说了: “三哥,我和小兵儿只怕搞不好,我们几兄弟都不喜欢他。你看不要他在场子搞了要不要得?他现在放篙子有了两个钱就不得了了,我实在是看不惯他。” “他放他的篙子,你们看你们的场。你不理他就是的,都是自己人,做过分了也不太好,算了算了,也让他有碗饭吃。”显然,三哥还并没有真正领悟到我的意思,所以回答的也有些轻描淡写。 “三哥,我真是和他混不到一起,他到处说我是靠着你才吃到的这碗饭,没了你我什么都不是。而他是靠自己本事赚的,靠自己能力发的财。三哥,这个事,如果他不是跟你,不是你的面子,他搞得到吗?反正,我不想要他搞了,我想自己搞!放个篙子,他搞得好,我也搞得好。”心一横,噼里啪啦把话说出来之后,我反而顿时觉得就轻松了很多。 三哥正在埋头吃饭的动作突然就停了下来。半举着的筷子也不放下去,僵在空中,以非常缓慢的速度扭过头,就那样默默地望着我,也不说话,一眨不眨盯着我的两个眼睛,好像一直看到了我的心底里。 看着咫尺之外那一双黑黢黢的眸子,突然之间,我觉得是那样陌生和遥远。 那双眸子里面闪烁的不再是我平日所熟悉的亲切、关爱、生气或恼火,甚至都仿佛没有丝毫正常人应有的喜怒哀乐。仅仅像是两个黑漆漆的无底深洞一样,没有任何的情感和光芒,在里面,剩下的只是一片可以吞噬一切的黑暗。 而此时此刻,我已经站在了这两个黑洞的边缘,无边的黑暗可以随时吞灭我的一切,毫不犹豫地让我尸骨无存。 明哥、牯牛和癫子纷纷停下了吃饭的动作,小二爷更是被三哥的眼神吓到一动不动,呆呆地僵在位置上不敢有分毫妄动地望着我们两个,不知如何是好。 “胡钦,我只问你这一次。你到底是看不得小兵儿,还是想自己搞高利贷的事?你说句老实话给我。”三哥拦住了张开口想要说话的明哥,依旧看着我,用一种很奇怪的极为压抑的语调说道。 毫无情绪波动的语调就像一条冰凉而又黏稠的虫子一样从遥远的地方,慢慢地轻轻地飘了过来,钻进了我的耳朵之中,然后再裂化成了无数的小虫,冰冰凉凉地游走在我全身上下的每一处地方。 寒意彻骨当中,我心中一阵接着一阵的发毛,涌起了前所未有的害怕和压抑。 当时,我脑海中紧张的思考了大概两三秒的时间,一种突如其来的直觉告诉我,千万不要有任何隐瞒,一定要把一切都老老实实地在三哥面前坦白出来。 多少年之后,我都在感谢当时的那种直觉,它让我做出了一个聪明的选择。 “三哥,我想自己放篙子。他可以做的我也可以。”我万分紧张地望着三哥。这个时候,我实在是摸不透三哥在想什么,我决定了说实话,但是我猜不到这个决定会给我带来哪一种后果。 “你现在看场,已经不少的钱了,还想放篙子,你要这么多钱干什么?你这么点大。”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三哥并没有被我的回答引起哪怕是那么一丝丝的变化,依旧还是平淡克制,喜怒莫测。 我稍微考虑了一下,小心翼翼地答道: “我也不晓得要干什么,其实也没有什么具体的目的,但是钱多些总是好的。起码我不用听小兵儿的贱话了。” 这确实是我乃至我们兄弟当时的真实想法,我们并不知道到底要那么多钱干什么。我们没有一个明确的目的性,当然也就更加没有想过要钱多了才好当老大之类的事情,也许当时的出发点仅仅只是不服气,好玩,又或是人类对于物质财产的天生贪婪而已。 “小钦,我告诉你,出来混不是这么混的。想赚钱这是好事,但你到底还是年纪这么小,不用急。为人处世,要留条路给别人走,何况小兵儿再怎么说也是我们自己的人。你知道不知道,我把这个场子给你看了,缺牙齿和阿标、鸭子他们有多大的意见?小兵儿也不容易,混口吃的而已。你现在什么都想自己做,别人会怎么想你,又会怎么想我?你不要以为任何事只要我点头就可以了,我也同样不好做人。你要懂事些。再说了,你们几个小孩子要那么多钱有什么用,你够用就行了。”三哥在继续盯着我看了半晌之后,眼里那种奇怪而诡异的神色终于渐渐消失。低下头去,伸出筷子边夹菜边开口说了上面的话,口气虽然依旧是很平淡压抑,但我却敏锐地感觉到话语中恢复了往日的正常情绪在里面。 “我就是看不得小兵儿,我不搞也可以,我就是不想要他搞。三哥,我和他在一个场子里,确实搞事不好。”我继续坚持着。 “你怎么说不听啊!”三哥的语气变得有一些愤怒在其中了,语调也提高了少许。 “我不是说不听,现在首先惹事的又不是我,是他。他又不是我的兄弟,也不是你和明哥的兄弟,我为什么要给他面子啊。”我决定破釜沉舟了。 “你不要和我说这么多屁话,我现在再问你一次,你听不听话?”三哥完全沉下了脸。 明哥和癫子,牯牛都在一边焦急地望着我,有些想插话又不好插的感觉,小二爷则在桌子底下猛扯我的衣服。 “我听话,但是就不和他一起搞。”我一把摔开小二爷的手,不知道为什么,我当时心里也突如其来地有了一种莫名的怒火,这种怒火也让我提高了我的声音,语气也更加强硬。 啪的一声,三哥猛地一掌拍在桌子上,震得他面前的筷子都飞了起来,很凶狠地望着我,大吼一声: “你不搞,就给老子滚!” 我当时的眼泪一下就出来了,也不知道怎么了,心里就是觉得非常委屈难受,好像是被某种珍爱的东西所遗弃,无法言表却又痛彻心扉。 而面对着我的眼泪,三哥虽然还是表现得寸步不让,但是他凌厉的眼神却好像也突然黯淡了不少,目光流动中隐约透着一丝不知道是愧疚还是心疼的古怪情绪。嘴巴动了两下,最后却还是紧紧闭上,装着吃菜,有意无意地低下头去,避开了和我的对视。 现在回想起来,那年那月那一日的胡钦和义色,我们彼此都还是有着极为深厚的感情,真的是把对方看成了自己的亲生兄弟。向来处于被保护状态的弱势的我,对于作为保护者的三哥,感情更是已经深刻到了有了强烈的排他性,我已经习惯了三哥对我的好,而这种好是不容被其他的人事所冒犯,亵渎的。 更何况导致了这种冒犯发生的人,又是我一直都瞧不起看不上的小兵儿。所以,就理所当然给当时还是一个少年的我敏感的心造成了伤害。 无论在外人面前怎么凶悍,我在三哥面前的角色都只是一个弟弟而已。 如果是现在的我的话,我宁愿放弃那些什么面子、利益、地位,安心做他的弟弟,听他的话。 可惜,当时的我不是这样想。 人总是只有来到了山的另一边,才会开始怀念来的那一边。 但发生过的一切,却永远只会像天边的云一样在岁月的碧空中慢慢飘远,往日已逝,纵有千般追悔,亦不复还。 当看到三哥有些愧疚地移开了目光,却并没有丝毫缓和的意思之后,我猛地一下站了起来,痛哭着转身就往外面冲,明哥和小二爷他们赶忙起身想拉我都没有拉住…… 只是最后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当我和我的影子一起沿着马路,孤独而伤心地走向九镇的时候,一辆车停在了我的前面。 三哥居然自己开着车追了过来。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和三哥已经很久没有在一起真正地谈过一次心了,童年的感情虽然还在,可彼此间那份单纯和简单,却好像在被岁月的尘埃所慢慢掩盖。 不过,就在那个夜凉如水的夜晚,就在九镇的大桥上,我们两个又仿佛回到了从前。靠着一盒烟,三哥和我,我们一起坐在大桥的栏杆上,对着无尽虚空中那一轮皎洁的夜月,谈了很多很多,很久很久…… 三哥告诉我说,吃饭的时候,他问我到底是因为不喜欢小兵儿还是因为想放高利贷,如果当时我选择了说假话,那么我在三哥心中将会完全地改变,也没有此刻坐在一起的机会了。 我的赌气、我的眼泪和我的转身出走,激起了三哥心中柔软的一面,我想如果当时我忍着气继续坐了下来,也许我和三哥的关系也会有些不同。 但是不管怎么样,那个晚上的我们还是回到了从前,我们的那种亲如血肉的关系并没有改变。 最重要的是,最后三哥答应我,只要小兵儿再敢惹事,就随我的便了。 那晚的谈话,让我第一次意识到,我的野心和我的贪婪,差点让自己失去了多么珍贵的一样东西。 虽然最终,我还是不可挽回地永远失去了它,但是那个夜晚起码让这份回忆留存得更久更动人,也让我今天的愧疚可以少上些许。 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回首往昔,造化弄人,莫过如斯。 这,是我和三哥的第一次争吵。 第80章 野心家的宴会(1) 我记得曾经有个人问过我,我到底是不是一个有野心的人,我当时回答的是,我不知道。但是我自己的心里面非常清楚,我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想做的又是什么,我只是不想对任何人说而已。 本意上,我确实是从来没有想过要和三哥争什么,从认识那天开始,他就永远是我心中的大哥,就算是走到了今天这样的地步,这一点都同样没有改变。 但是,在我十七岁的那一年,我就曾经写过一首自己认为是诗的诗: 咏志 俯首万山一般同, 我自把酒向长空。 他日长安城里笑, 碧落黄泉过春风。 所以,我确实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人,纵然是多年之后,我已经明白了人生路上有一个全心全意照顾你的哥哥,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我却也依旧不愿意从头再来。 因为,我从来都不甘心只是做一个永远被兄长照顾的弟弟,比起这个来,我更愿意做一个能够被所有人仰望和依靠的角色。 从某个角度上来说,我和三哥其实是同一种人,这也许就是冥冥之中,已被宿命注定的悲剧。 和三哥的那次谈话,其实,他还是对我让了步。 我们所有人都知道,高利贷这门生意迟早是我们兄弟的了。因为,要小兵儿不出事就像是要我不抢他的高利贷生意一样,是绝不可能的。 大部分兄弟都认为,对于小兵儿,既然已经得到了三哥允许,那么,我们唯一需要做的只是安心地等待,等待着小兵儿下一次错误的出现。然后,就可以毫无顾忌地放手大干了。 但是,我并不这样认为。 以小兵儿的性格来看,我知道需要等待的时间不会太久,所以我必须要在他的下一个错误来临之前去办好一件事,一件很重要的事。 毕竟,放篙子的事情,小兵儿并不是一个人,他还有个合作伙伴,红杰。而红杰背后,则还站着一个和三哥齐名的大哥,老鼠。 除了在老鼠出狱的第一天,我们一起喝过一次酒之外,我和老鼠可以说是没有丝毫的交情,甚至也许还留下了一点不好的印象。 如果猝然之下,我搬翻了小兵儿,势必会影响到红杰,这也很有可能会间接导致我和老鼠之间关系的进一步恶化。但是万事万物都有两面性,同样一件事,如果好好地利用,说不定,我还可以卖一个人情给老鼠和红杰,从而能够拉近一下我们之间的关系。 一个好汉三个帮,在道上混,多认识一些朋友总是好的。 而且正因为就是有了朋友,我才会想出这些事情来。 小二爷有的时候真的非常好用,他建议我主动请老鼠吃一顿饭,我决定采取这个想法。 经过前几天的那件事之后,小兵儿并没有学得更加聪明圆滑一点。现在他见到我,居然连招呼都不打了。往往都是头一偏,装作没看见一样忙自己的事,从来不和我主动说一句话。 我知道他怕我,但是我也知道他并不服气。如果有一天让他爬到了我的头上,第一个被他办掉的就是我和我的兄弟。 可惜,他没有这个能力,我也绝对不会给他这个机会。 那天,我在场子里找到红杰时,小兵儿也在场,他在给一个人写借条,红杰在旁边看。同样他也是对我视若无睹,我也懒得理他,直接把红杰拉了出来: “兄弟,最近怎么样?生意都还可以唦。” 说之前,我还有些忐忑,上次打小兵儿的时候,红杰扯劝,当着那么多人,我并没有给他面子,我怕他还记在心里。没想到,红杰却一脸笑容,好像完全没有那回事的样子,笑嘻嘻地抽出一盒烟,对我说: “还可以,混口饭吃啊。又不像你天天自己都不用来就有钱拿。来,抽跟烟咯。” “嗯,红杰,上次的事情不好意思啊,我不是对你去的。我这个人脾气一上来就有些古怪,那天一急就搞了你一下,别见我的怪啊。我这几天都不怎么好意思来场子里,怕丑见得你。红杰,你这个朋友我还是装在心里的。真的,我今天专门给你说一声,算我胡钦给你道个歉。”我很诚恳地给红杰说道,这确实是我的心里话。 “哎呀,说这些干什么。我红杰还是分得清,你也帮了我的大忙,那天也确实是小兵儿要不得,没有关系的。今天大家还一样是兄弟。”红杰边说边把一只手放在了我的肩上,用力地拍了拍。 “那就好,我生怕你恨到我了。红杰,今后你有什么事用得上我们兄弟的,你开个口!” “不老是说了,我晓得,我红杰心里有数,你胡钦是不是个值得交的朋友,我心里明白。再说就没有意思了。” “那好,红杰,我给你说,你晚上有事没有,我想请你和东哥一起吃个饭。”我话锋一转,说到正题上来了。 “做什么啊?你要是道歉啊什么的破事就不用了,我真的没有往心里去,再搞就见外了。”红杰有些意外地望着我。 “红杰,听我说。第一,是当给你赔罪。第二,我也有些事想和你谈谈。第三,上次在东哥刚出来那天,我也闹了事的,这次也当我给他赔罪,不要别人说我胡钦不晓得一点礼数。” “扯淡,赔个什么罪,真的不用了,我大哥那个人也挺好的。” “红杰,你是不是不给我面子?当我是朋友就不要多说了,我真的找你有事要谈。晚上在大三元酒家见,就我们几个老弟兄,我等你啊。” 和红杰说完之后,我吩咐元伯去大三元酒家先订了一间包房。 下班时间一到,红杰就去喊老鼠了,我则招呼兄弟们一起先去点菜。地儿却说要去和女朋友谈恋爱,没有时间陪我们。我叫他一起去的时候,他给我丢了这么一句话: “老子一天到晚腰酸背疼腿抽筋的,没有时间陪你们几个搞这么一些卵狗屁事,你们自己去!” 门一打开,我就看见了走在最前面的老鼠,赶紧招呼了险儿、小二爷一声,当先站起身来,迎了过去: “东哥,来了啊。来来来,过来坐,过来坐。” 老鼠身后,紧跟着红杰与上次见过的那个大光头。 我亲热地搭在老鼠的肩上,一边将他往上席引,一边笑嘻嘻地对着大光头点点头示意。老鼠的脸上笑成了一朵花,同样异常热情地反手搂着我,说道: “哎呀,小钦,你今天怎么回事啊?我和大屌刚准备吃饭,红杰就去找我了,说你一定要请我吃顿饭,我一听他说你是想要赔什么罪,我就准备不来的,红杰非要拉着我来。一想呢,你胡大哥的面子又不敢不给。当我老鼠是个交得的朋友,赏脸一起吃饭就吃饭,无缘无故,什么麻皮赔罪不赔罪的话就不要再说了,再说就是看我不起。啊!哈哈哈。” “就是吧,胡钦,我说了我大哥人很好的,你非要搞这些明堂,完全没有必要的。”红杰也在一边趁势帮腔。 “是我不会说话,不管怎么说,东哥出来了,我请你吃一顿都是应该的。来来来,先坐先坐。” 在一番推迟之下,老鼠最终还是坐到了上席的位置,我陪坐在他的左边,我旁边是险儿。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坐在老鼠右边的却不是红杰,而是那个叫做大屌的光头男子,红杰陪坐在他的下手。小二爷算是我们里面平时和红杰关系搞得最好的一个。所以,我要小二爷坐在了红杰的身边陪他。 “东哥,我介绍下,上次手忙脚乱了,也没有来得及介绍,这是险儿,这个小二爷,都是我的结拜兄弟。”大家都坐下之后,我指着险儿、小二爷两个人对老鼠说道。 “哦,我晓得,听过好几次了。胡钦六兄弟,九镇六帅!哪个不晓得啊。这个就是险儿啊,哈哈,叼子上次的几个指头就是你剁的吧?有种!”老鼠大有深意地望着险儿说道,叼子就是上次和大脑壳摆场被险儿砍的那个瘦高个子市里人。 看来老鼠出来的时间不长,对于九镇江湖上面的事情大大小小倒是都摸得挺清楚的。 险儿也毫不示弱地看着老鼠,微微一笑,简单地说了一句:“东哥,你好。” “东哥,来,我们三兄弟先敬你三杯。上次不管怎么说,是我们不对在先,不说赔罪了。反正我胡钦做人,一是一,二是二。东哥今后有事,招呼下就是。我先干!” 在老鼠的坚持之下,他居然也跟着我们一起连喝了三杯。 这一下,本来还有些冷清的场面,立马就热络了起来,杯来盏往间,酒过三巡,每个人也就亲如多年老友了。 大屌是老鼠的牢友,比老鼠先出来二十多天,因为抢劫被判了四年刑。坐牢的时候,他和老鼠一个牢房,个子看上去快有老鼠的两个大,但是却在监狱里就对老鼠死心塌地了。等老鼠一出狱,立马屁颠屁颠地跑了过来跟着老鼠,成为了老鼠最得力的心腹。 这个人看上去挺高大魁梧,但是给人的感觉却好像很温柔和善,说话都细声细气的。上次我和罗佬打架,他一直不停地拉劝,我对他的感觉就很不错了。 日后,接触越来越多,相互之间的关系也融洽,经常一起喝喝酒什么的,老鼠那边,除了红杰,就数他是和我们兄弟关系最好的一个了。 谁也想不到,这样的一个人,最后我却不得不亲手废了他,这是后话。 关于大屌,那天的宴席上,红杰亲口说了两个非常经典的故事。 大屌不是九镇人,是我们市郊区一个乡镇的人,那个乡也是因为出敢亡命的流子而在全市范围内赫赫有名。以前大屌不是打流的,家里非常穷,很小的时候,就跟着他妈大半夜地起来,步行一二十里路赶到市里的早集去卖豆腐脑。 后来长大了,他妈就不出来了,只剩下大屌每天自己一个人早上进城。 结果有一年的夏天,大屌起来很早,挑着一担豆腐脑去市里卖。走在半路上的时候,热得受不了了,尤其是裤裆里面,因为某个器官太大,汗又多,黏糊糊的很不舒服。男性同胞们在夏天穿牛仔裤的时候应该都有同样的感受,不过,当时大屌穿的是一条宽松的四角短裤。 他左右一看,天还没有亮,路上也没有见到人。这位大哥干脆就把身上仅有的一件白背心和一条四角裤衩一脱,挂在了挑豆腐脑的扁担上面,而且是挂在后面一截。 然后他就很惬意地在清晨的习习凉风之中上路了。 走了一会儿之后,天色已经开始慢慢放亮,市区也不远了。大屌怕遇见人,于是停了下来准备穿上挂着的两件衣服。 结果,他一回头,整个人就傻了,本来挂在后面的两件衣服早就已经不知去向,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他刚才很享受的习习凉风吹跑了! 怎么办? 回去吧,卖不了豆腐脑了,而且也一样地会遇见人。不回去吧,赤身裸体的怎么去市区啊,只怕还没有开始卖就被精神病院当作疯子抓走了。 没有办法之下,大屌想起了家中等待他满载而归的父母,于是,他咬紧牙关,发扬了遇到困难,克服困难的大无畏精神。 他决定继续往前走! 天无绝人之路,走了不久,他就看见了路边的一户人家,那户人家的门口居然还晾晒了几件衣服。大喜之下,大屌放下肩上的担子,冲到了那户人家门口,毫不犹豫地换上了那家主人晾晒的衣服。 不过,事情有喜就有悲,上天给他了几件衣服,但是也给了那家主人一双灵敏的耳朵。 当他衣服还没有穿好的时候,那户人家的门就被突然打开,一个中年男人冲了出来: “偷东西啊!” 一句大吼,把老实巴交的豆腐小贩大屌吓傻在了当场。 主人看到大屌身上明显小了一号,而自己又无比眼熟的两件衣服,再对着晾衣服的绳子一看,明白过来了: “偷我的衣服,你偷东西都偷到家里来了,好大的胆子啊,你给我脱下来。” 大屌当然不会脱,但是他个子又太高大,男主人也不敢把他怎么样,就只是紧紧地拖着他不让他走。一时之间,两人就僵持在了那里。 于是,天越来越亮,路人越来越多,两人不停地大声争吵,也引来了不少的围观者。 “你们大家看大家看啊,这个贼,真的不要脸。偷我两件衣服居然偷到家里来了,好大的胆子啊!老子今天一定要喊公安来,要送你坐牢。” “我没偷,这是我的衣服。你不要拉着我,再拉着我,我发火了啊!” 大屌脸皮很薄,在又羞又急之下,开始有些恼怒。 “你发火啊,你发火怎么样啊。当着这么多人,你偷了东西还敢打人啊,没得王法了啊?” “我没有偷,这是我的。” “你没有偷,那这个衣服你穿着怎么会小这么多,这就是我的衣服。我自己的衣服自己不认识啊。” 这句话一出口,围观的人都开始点头称是了,大屌也被问得羞愧交加,一时愣在那里,无言以对。 “你说啊你说啊,是你的为什么这么小?”房东步步紧逼。 有句话叫做急中生智,千万记住,这句话是对的。 因为,在房东的步步紧逼之下,大屌被逼出了一句惊天地,泣鬼神的回答: “你这个卵人就真的不是一般的混账啦。说了我没有偷,硬要说老子偷了!老子偷了你的衣服,那老子自己的衣服嘞?难倒老子一路上是打着条胯来的不成啊?”(注:“条胯”一词乃方言俚语,裸体的意思) 此话一出,谁与争锋! 于是部分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闻言一下子都恍然大悟了,窃窃私语之下,大家都对大屌投去了赞同的颇为同情的眼神。 这个高大的小伙子怎么看都不是疯子,说人家偷衣服,那他自己的衣服呢?难道真的打条胯啊?不可能唦。房东状若雷击,目瞪口呆,无言以对。 那一刻,别说是他这样一个区区的乡野村夫。就算是苏秦再世,张仪复生,又可奈何之? 于是,在这句体现了完美逻辑的辩答之下,大屌轻柔地推开了房东抓着自己的手,潇洒地挑起豆腐脑摊子,穿着小一号的衣裤走向了人潮熙攘的市区…… 泱泱中华,藏龙卧虎。奇人绝事,何其之多! 我前面说过大屌出生于一个专出流子的地方,但是他以前本身不是打流的,他只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卖豆腐脑的小贩。 不过既然出生在那样的地方,就难免会认识一些打流的或者即将打流的朋友。就像你长期待在哈佛,你也一定会遇见几个诺贝尔奖获得者,你长期当官,你也会贪赃枉法一个道理。 第81章 野心家的宴会(2) 环境往往可以改变一个人,最终让大屌由一个勤恳老实的小贩变成了一个心狠手辣的大流子的是下面一件事。 好像大屌的人生与夏天很有缘,因为,这个故事同样也发生在夏天。 某个仲夏的夜晚,大屌和几个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在廉价的大排档上喝了一些酒,也许这几个朋友本来就是无恶不作的流子,也许不过是一帮精力过剩,借酒发疯的年轻人,谁也不知道,但这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中国有句老话叫做保暖思淫欲。 可能平时的大屌根本吃不饱,所以没有时间去想那么高层次的东西。 但是那个夜晚,他肯定是吃饱了,就算没有吃饱,那也一定是喝醉了。 因为,他们几个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吃完之后,一致决定去找女人,大屌也很赞同这个高档次的提议。 但是正儿八经的妓女,穷成了他们这样的都嫖不起。 幸好,人的智慧是无穷的。 在九十年代的时候,为了迎合这批口袋中没有太多钱的客户,曾经有人发明过一种东西,风靡一时,这个东西叫做洗面。 洗面一般都在发廊,几块三合板隔开的按摩床。你躺下,小姐用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做的液体帮你按摩脸部。 如果你有钱,而且兴致来了,你可以再开展一下其他的体育运动。 如果你没有钱,那么至少也可以动手动脚,稍稍缓解一下某个部位的压力。 不管怎么说,喝稀饭总比饿肚子强! 而且关键是,洗面很便宜。如果我没有记错,一般是十元一次,一次一个小时。 于是他们决定去洗面,结果几个人一凑,喝完小酒之后,剩下的钱根本就不够大家一起洗面的。 再接下来,就有人提议去抢劫了,不用抢很多,抢个几十块钱就够了,而大屌也完全被他的下体所控制,傻乎乎地跟着一起去了。 他们抢了一个中年妇女,谁知道那个中年妇女极为凶悍,一直不肯屈服,不断地反抗厮打他们几个。 最后,他们之中的某一个人不知道怎么就拿出了一把刀,捅了那个女的一刀,而在这个过程中大屌也踢了那个女的一脚。 就因为大屌和他的这一脚,让他坐了四年苦牢,罪名是持械抢劫。 最后,那个女的没有死,路过的人报了警。 大屌他们是一个小时之后在路边小发廊的按摩床上被抓的。 据他自己说,在抓他的时候,他的某个地方还翘得很高,警察叔叔看到了,都忍不住异常亲切地对他说了一句话: “难怪你要抢劫的!” 对了,大屌告诉我说,他们那天一共抢了三十七块五毛钱。 大屌还说,他本来是根本就不想打流的,他从小就觉得流子是个无耻下流的行业。 他原本想的是好好做生意,慢慢攒够了钱之后,在菜市场租个小门面,让他可以舒舒服服地待在门面里面卖豆腐脑,就不用每天跑来跑去那么累了。 最后,大屌的声音变得很低沉,他说,可惜,当四年的时间在牢里度过,出来之后,除了打流,他觉得他已经做不了别的事了。 那天,大屌说到这句话的时候,我们每个人都安静了下来,包括老鼠,都有些心不在焉的,像是在回忆着什么久远的过去。 言归正传,当我们三兄弟弄清了大屌的外号和来历之后,小二爷专门起身又敬了他一杯: “屌哥,我代表我们太字辈的敬你木字辈的前辈一杯。先干为敬。” 说完,仰首一干而尽。 我们所有人听到小二爷这句话之后,都先是一愣,几秒之后,纷纷反应了过来,全场大笑中,大屌也一干而尽,整个场面的气氛更显融洽。 气氛一融洽,事情就好谈了,中国千古不变的酒桌哲学。于是寻了一个机会,我俯首向着老鼠那边: “东哥,我今天来还有些事想和你、红杰一起商量一下。” “哦,什么事?这么神秘!”老鼠听到我的话却好像没有表现出一点意外的表情,淡淡笑着望着我道。 我对老鼠一直有一个感觉,我有些惧怕他。 我也怕三哥,但是,不是怕老鼠的那种怕。 这个世界上每个人的性格都不同,有开朗的、内向的,暴躁的,也有温和的。 性格决定了一个人给别人的印象,三哥和老鼠都是属于一眼看上去就不简单的那种人物。他们同样城府极深,心狠手辣,但是他们却又是截然不同的两种类型。 和三哥相处得久了,你会和他慢慢地亲近,虽然有的时候,他发起怒来很可怕。 但是也有些时候,你会感觉到他在用心对你,护你。你会慢慢看到他的另一面,会知道他喜欢看动画片,喜欢看武侠小说,喜欢逗小孩玩等等许多充满了人性的地方。 对于三哥的感觉,我觉得用折服和钦佩来形容更为恰当。我一直都在有意无意之中模仿着他,他可以说是我的一根标杆。 如果非要用一个电视电影里面的老大形象来形容的话,我觉得是《古惑仔》里面万梓良饰演的蒋天养和《无间道》里面曾志伟饰演的韩琛的综合体。 三哥有韩琛那样狠毒和野心,但是同样也有着蒋天养的霸气和风采。 而老鼠完全不同,和他相处得越久,就会越发感到摸不透他这个人。 无论任何时候,你都会觉得他对你不错。但是同样,无论任何时候,你都不会觉得他在和你交心,他给你的感觉始终若即若离,难以触碰。 据说小时候老鼠的父母双亡,所以可能是儿时的孤苦飘零导致了这个人好像天生就有着一种对于其他所有人类的防备心理。就算是对大屌和红杰,我也没有见他表露过任何一点激烈的情绪,哪怕是责骂和怒斥,都从没见过。 唯一一次,我见过他眼中有着些许的温情是在他家的时候,看见他喂自己的狗吃饭。 除此之外,时时刻刻,他总是温文有礼,却又带着一点诡异古怪地笑着。他的那种微笑,让人极不舒服。干瘦扁小的脸上,皮肉都缩到一起,缥缈的眼神让你感到他好像知道一切,只是不说而已。 这种眼神就像是一条冰凉的蛇贴着肉黏在你的后背上,让你毛骨悚然。 同样用电影人物来形容他的话,我觉得是《黑洞》里面陈道明饰演的聂明宇和《无间道》里面吴镇宇饰演的倪永孝的综合体。 他有着倪永孝的冷静、隐忍和一种淡淡的神经质,但是也有着聂明宇的不可捉摸和无情。 如果说,三哥是一只凶猛的老虎,那么他就是一条无声的毒蛇。 一条剧毒的会微笑的黑曼巴。 “我想先问下,红杰,你和小兵儿到底是什么关系?”在这个人的这双眼睛的凝视下,我决定开门见山。 “怎么了?”红杰有些莫名其妙。 “你先说,你和他究竟是很好的兄弟还是只是合作的伙伴?他和你是怎么在一起的?”我继续问道。 红杰看见我的面色很严肃,略微思考了半晌,回答道: “只是合作伙伴。当初我找他,是因为那个时候和你不熟,而他又是你们自己那边的人,所以办事好办些,才找的他。你是不是要办他啊?” 红杰毕竟也混了这么多年的老江湖了,一针见血,马上看出了问题的关键。 “对!我要办他。”我肯定地回答道。 无论红杰和他是否兄弟,我都要办小兵儿,只是结果不同而已。但是现在,既然这样,那就完全按照我们的设想去走了,高利贷的事情已经确定无误地落在了我的手中。 一切都好办了,我很开心。 “为什么?你们都是同门……”红杰还没有说完,一个声音就在我耳边响了起来,打断了红杰诧异的话语。 “小钦,你要放篙子?” 扭头看去,老鼠还是保持他千古不变的微笑,望着我,很淡然轻松的样子。 这句话一出,红杰一下待在那里了,全场也突然安静下来。 我没有看险儿,但是兄弟之间的直觉,莫名地就让我觉得险儿好像准备随时要动手了。 他天生就有一种不怕任何人的气势在,我知道,为了我,为了我们兄弟。别说是一条剧毒的黑曼巴,就算是一条龙,险儿也敢杀。 而我当时真的觉得非常震惊,我知道老鼠是个聪明人,不聪明的话不会在坐了这么多年的牢之后,一出来还是如日中天。 但是我没有想到他会这么聪明,聪明得让我一阵阵胆寒,就这样短短几句话,他居然可以猜出来我真正目的是什么。 他的智商可以说已经到了阅尽千帆,一点就透的境界了。 第82章 野心家的宴会(3) 我又开始感到喉咙有些发干发紧,涩涩的颇不舒服,很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咽了咽口水,又再喝了口酒润了润喉咙之后,我这才望着老鼠道: “是的,什么事都瞒不住东哥啊。我今天就是想和东哥红杰一起谈谈这个事。” “你们啊!你们这些小兄弟现在真的是太厉害了,我们这些人当初真的跟你们一半都跟不上啊。我老鼠要是当年有你这么聪明,知道赚钱,我就不会坐这么多年的牢,白过半辈子了。来来来,我先敬你一杯,今后多罩下我啊,钦哥!” 老鼠脸上若隐若现的笑容完全绽放开来,举着杯子颇有深意地说出了上面的一段话。 “东哥,你又开我的玩笑!我当不起,现在我是要你罩我啊。我就是想和你商量下,看看什么情况唦。哈哈。”我也嬉笑着和他碰杯喝了起来。 “胡钦,你的意思,是不想要我和小兵儿在里面搞了啊?”红杰好不容易等我们两个喝完了之后,有些着急,也有些不爽地问道。 坐他身边的小二爷把他一扯,说: “哪里咯,红杰,胡钦要是不要你搞了,今天还喊你喝个屁的酒啊?来咯,我们先搞杯了,我再和你说。” “红杰,我说过,你是我的朋友。你几时听过我胡钦对不起朋友的,你放心。你先和小二爷喝酒唦,看他不起啊?” 小二爷的话并没有安下红杰的心,他下意识地端起杯子,却依旧有些迟疑地眼巴巴望着我,听到我这么一说,才反应过来,转过身去和小二爷喝了一杯。 “红杰,你和小兵儿怎么分的账?”小二爷问道。 “我稍微分得多些,小兵儿稍微少一点。”红杰好像有些不愿意说。 “你明确地说下,还藏什么藏?” 红杰望了老鼠一下,老鼠没有任何表示,红杰这才无奈开口道: “我得七,他得三。” 说完,他可能有些不好意思,赶紧再解释道: “他开始一分钱都没有,本钱全是我出的,现在他才加钱进来,我们正准备我六他四的。” “哦,不要紧,你心黑是黑了点,但是你不跟他分都不关我们的事,你就莫啰嗦解释哒。”小二爷和红杰最熟,所以故意开他的玩笑。 红杰被弄得有些尴尬,对着我们要笑不笑的,不知怎么搭话。 “小钦,不晓得你今天喊我来是想干什么呢?你要办小兵儿是你们自己的事,你要打招呼也是找义色打招呼,给我说有什么用啊?”老鼠的话帮红杰解了围。 其实,我觉得以老鼠的智商,他应该早就已经想通了我今天找他是想干什么,先不点破的原因不外乎不愿意锋芒太露或者是人所难免的虚荣心。 在伟大教育影片《古惑仔》里面和山鸡争屯门老大的恐龙哥说过一句话:既然你想要面子,今天我就给你一打面子。 这是句好话,我也决定给老鼠一打面子。 “哈哈,东哥,你啊。你什么都猜得出来,还装咯。我胡钦几兄弟一点小事,你心里有数得很。不是拍你的马屁,现在九镇我尊重的大哥除了三哥、明哥,就只有你了。红杰是你的兄弟,不先给你说一声,我还真的不好搞。万一你见怪了,我只怕九镇都待不住了。哈哈。” 老鼠的脸上还是那样淡淡微笑的样子,但是我能感觉到他眼中的神色变得有些柔软,有些开心。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我只见过不会拍马屁的人,没有见过不喜欢被拍马屁的人,谁都一样。 只要人不能免俗,就有弱点,看你是否聪明,是否能够把握了。 那一刻,我突然觉得,老鼠好像也不是那么可拍。 稍微一顿,我转向红杰,接着前面的话说道: “红杰,我给你说,不管小兵儿搞不搞,我一样都会让你在场子搞,你是你,他是他。我心里有数。我胡钦不是一个六亲不认的人。” 红杰一听这个话,脸色立马变得好看了起来,喜形于色地端着杯酒从位置上站了起来,大着嗓门说道: “胡钦,我记着你的,你够义道,我今天也不说什么谢谢,今后再看。来。不多说,都在酒里。” 人都是这样,不是至亲兄弟,自己利益保住就可以了,一个微不足道的合作者,管他那么多干吗?红杰一杯酒,就表明他已经完全选择了出卖小兵儿,比我事先预想的要更加容易得多。 “哎呀,你就和他喝,只记得他是吧?”小二爷故意说道,刚要喝的红杰赶紧喝完之后,又分别敬了险儿和小二爷一人一杯。 他心里有数,我胡钦就是小二爷,就是险儿,就是九镇六帅,他怎敢得罪其他人。 “胡钦,你想怎么搞?”老鼠等我们几个都喝完了之后,插嘴问道。 “东哥,你放心,红杰是我的朋友,你又是九镇的大哥。我敢不给他面子也不敢不给你面子。红杰,今后,我们和你合伙一起放,本钱我们和你一人一半,分账我们五五分。如果你觉得不合适的话,我就不搞了,给你搞。只要今后记住我们这几个朋友就是。”我望着红杰。 红杰一下子有些沉默,没有马上回答。 那一刻,我有些看不起红杰。 这个人,对于钱看得太重了,重到了分不清其他事情的轻重。难怪,老鼠坐牢前把一切都给了他,而这么多年,他却只能一步步眼看着三哥坐大。比起他大哥老鼠和三哥两个来,他确实差得太远了。 不过,我喜欢这样的人,就像我喜欢强北瓜一样。 “小钦,你真的是个聪明人,我老鼠领你这个情。我帮红杰答应了,就和你一起搞!不过你们兄弟人多,红杰就他一个。也别让你三哥知道了以为我老鼠占你们的便宜,今后分账你们六,他四。红杰你莫像是黑眼睛珠子见不得白银子一样的,一辈子没看过钱啊?开口说句话!” 老鼠毕竟是老鼠,不用红杰回答,他就径直替红杰做了主,最妙的是,他给出的分成比例,居然恰好就是我们事先认为能够得到的最佳比例。 这个大哥果然不是他的小弟可以比的!聪明人就是聪明人,和他谈话完全不用太费力,只是太费脑。 红杰一听,郁闷的表情明显在脸上表现了出来,但是对于老鼠的说法,他却又偏偏没有丝毫反对的意思,几乎是本能一般毫不犹豫地说道: “东哥,你和胡钦怎么说就怎么算数。” “那你连谢谢都不晓得说一声啊?你还比他们大些,你跟别人一半都跟不上。” 老鼠的语气里面刻意表露出了自己的不满。同样八面玲珑的小二爷赶紧出来圆场,一把搂住红杰的肩膀,说道: “不用不用,谢什么,兄弟们一起发财就好。红杰你和东哥,只要我们一起开心就好。啊!有什么想说的就说,今后我们几兄弟一起的日子还长,没有关系的。” “胡钦,小二爷,险儿,各位兄弟。谢谢了啊。今后有什么事要我红杰的,你们开口!” 那天接下来,在我暗自思考时,我突然觉得,钱并不重要,人情才值钱,既然是卖人情,那就干脆大方一点,洒脱一点。 于是,最后,在我的大力反对之下,我们与红杰还是定了五五分账。 通过这顿酒,我知道我和老鼠之间的关系前进了一大步。 我敢保证红杰不会透露任何口风给小兵儿的,因为他虽然比不上他的师父那样聪明,但也算是个灵泛人,他知道何去何从。何况,在某种意义上,这个包厢里的协议,签订者是我和他的师父,红杰只是一个被推出台面的傀儡而已。就算想透风,他敢吗? 至于小兵儿,已经完全无关紧要了,就再让他继续逍遥为数不多的最后几天吧。 与三哥的一顿饭,以及今天和老鼠的这一顿饭,在小兵儿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两顿饭已经决定了他的彻底出局。 但是除了我们六兄弟之外,包括三哥和老鼠,我相信他们谁都想不到,小兵儿的出局到底有多么彻底。 因为我不但要他在高利贷的事情上面完全出局,而且我还要他从此消失在九镇的任何地方。 不为别的,就为我不喜欢他。何况,我不会给一个恨我的人任何从头再来的机会。 否则,那就不是我胡钦了。 只不过,那天,志得意满的我却忽略了非常非常重要的一点。 我完全没有考虑过三哥会不会不高兴。 因为,我确确实实根本没有想到那一方面去。理由就是那是我最尊重、最佩服的三哥,我觉得在他面前不用顾忌太多,而且和老鼠吃顿饭实在不是多么大不了的一件事。 日后一切证明,当时的我,还是太小太嫩,也太狂。 第83章 文人们的爱情传奇(1) 人的一生中,大部分事情的发生都是突然的,每一个明天都不见得是按照你的设计和预判的样子而降临。 有些人在这些突发事件中失去了一切,也有些人得到了所有。 但是不管怎么说,当不可预知的事情突然来临的时候,懂得随机而知应变,处变而能不惊,临危尚可不惧,这才是一个成大事者的必备条件。 很多人曾经非常好奇地问过我或者我身边的朋友一个问题:气度不凡的武昇;智商过人的小二爷;胆大包天的险儿;放荡不羁的袁伟;与众不同的地儿。 在这些性格完全不同又各具特色的人之中,看上去最为平凡普通的我为什么反而可以脱颖而出,成为六个人之中真正的大哥,而且多少年来一直都能够把他们聚拢在一起,共进共退,从无异变。 其实,这个问题的答案有很多。 但归根结底,我觉得我们兄弟六人之所以能够在一起这么多年,始终没有发生改变,是因为我们在多年同生共死的生活中所积淀下来的感情与信任,以及完全一致的共同利益。 而之所以,为什么我可以做大哥,我觉得那是因为,我有着他们都没有的三个条件。 第一个条件叫做掌控,或者叫做知轻重,懂分寸。 我对于一件事情的处理天生就有着一种敏锐的感悟,我能够准确地判断如何做是恰到好处,如何做又是太过或不足,而且随着年纪的增长,这一点就越来越明显,也越来越重要。 人一知轻重,便明事理;晓事理,而得人心。 第二个条件叫做自省。 一件事过后,无论对错,我都会思考一下我曾经所说的每一句话,所做的每一个行为,是否合适,是否恰当。 人懂自省,则不蹈覆辙。 第三个条件叫做坚持。 我不轻易认定一件事,但是一旦认定,哪怕是死路,我也会一条道走到黑。对兄弟也如此,一旦是兄弟,我的命就随你的姓。 若你卖我,是我蠢,与你何干? 所以,当突发事件来临的时候,通常我都会很快想到该如何去做,怎么做才恰当。一旦决定之后,我就不会更改,坚持到底。 我们兄弟在等待小兵儿出事的这段时间之内,我们就遇到了一个完全没有想过的突发事件。 而正是因为我的这些性格,导致我们用了一种九镇打流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的胆大包天的方法处理了这件事情。 前面说过,老鼠的出狱和廖光惠的降临,将是九镇打流界的第一个高潮。 如果说世纪之交的这两年,注定是九镇流子的一个群魔乱舞、高潮迭起、倾情演出的大舞台的话,那么我们六兄弟对即将到来的这件事情的处理,就是正式拉开了这个大舞台的序幕。 因为在我们处理完这件事之后,九镇的流子传统格局开始被正式地打乱。办了这件事之后,我们就已经不再仅仅只是年轻一辈中的大哥了,而是九镇十几万将近二十万人口中除了三哥、老鼠和过江龙廖光惠之外的真正的黑道大哥。 也许实力不够,但是起码名气达到了人生中的第一个巅峰。 那一年,我和险儿、地儿虚岁十八;小二爷十九;武昇将近二十;袁伟二十。 事情的发生是因为放荡不羁的袁伟的那一份放荡与不羁。 在前文之中,我曾经说过,我们兄弟里面有两个人是有着文人气质、文艺细胞的。 他们是袁伟和地儿。 当然不是说他们有着文人的才气或者思想,而是说,在他们两个的身上,都能够感受到那种类似于柳永和唐伯虎之类的落魄文人们所独有的纵情声色,和与世无争。他们从来没有任何的野心,也从来不会因为“名利”二字和他人发生争斗,他们喜欢的就只有单纯的玩乐而已。 这在争名夺利,动不动拔刀相见的江湖,堪称是不可思议的存在。 但是,他们两个之间,又有不同。 首先,地儿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一个天生异类,他不应该生在平凡的九镇,做一个下三滥的平凡的流子。他应该出生于古代,在一个诗酒风流,白玉为堂金做马,世代书香的清谈世家。而他又是世家里面的唯一一个与这个世家格格不入的浪荡公子,他摒弃红尘俗世间的一切,唯一最求的就是——情。 那种极致的,绝世的,唯美的情,只会出现在书中,画中或者传说中的情。 无论爱情还是友情,对于地儿来说都是唯一,都是永恒。除此之外,其他一切皆是浮云,不值一提。 所以,他是我们之中对于“名利”二字最为淡薄的一个。 除了我们五个,至今为止,他没有真正再接受过任何一个兄弟或者朋友,因为他的心中在友情这一块,装下了我们五人之后,就再也没有办法容下另一个了。 对于爱情也是同样,地儿谈过很多次恋爱,他在我们兄弟之中恋爱次数仅次于袁伟。但是对于他来说,重要的不是和哪个女人去恋爱,重要的是究竟哪个女人可以带给他那种想要的爱情。 那种“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爱情。 如果找到了,那么无论那个女人在世人的眼中有多丑,有多坏,他也会义无反顾,相伴终生。 所以,他一直没有爱情。所以,他一直很伤心。所以,他变成了一个世人俗子眼中的花花公子。 这一切的所以,只是因为地儿对于完美的过度追求。 关于地儿的这个特点,他人生中的第一次恋爱,就可以佐证。 那段匆匆逝去却又绝对奇葩,极具传奇性质的初恋,发生在他十五岁那年的十月。 圆梦是九镇生意最为火爆的KTV,在那里,地儿遇见了一个女孩。 一个和往日一样普通的夜晚,圆梦KTV的生意开张了,几串挂在门口的电子灯闪烁着暧昧而诱惑的光芒,灯光下,门楣里,一如既往地坐着几个打扮土气,但是眉宇风骚的女孩在招徕生意。 但这个夜晚却又注定是不平凡的,因为它即将见证一段伟大爱情的诞生。 当地儿踏进KTV大堂,像往常一样走向吧台,准备点单的时候,他不会想到,就在下一秒钟,他会遇见一个人,一个让他,也让我们大家都终身难以忘怀的人。 如同往常一样,地儿看都不曾看过吧台里面一眼。因为,他知道,柜台里面,除了老板的秃头之外,就只会有老板娘臃肿下垂的眼袋。 他以一种胸有成竹,却又运筹帷幄的眼光慢慢地扫视着酒柜上一排排的酒水饮料:究竟是五块一瓶的酒中酒霸好呢?还是两块五一瓶的青岛啤酒好? 最后他终于决定喝酒霸,因为青岛实在是太便宜。 于是,他优雅地把手上的点歌单递了过去:“老板,点酒。” “好,你喝什么?”一个从来不曾听过的,清脆而柔腻的声音代替了原来老板粗豪的嗓门和老板娘故作风骚甜到发腻的恶心语调,这个声音像一颗石头掉进了地儿不波的心田。 地儿低下了他无时无刻不在沉思的头颅,带着一丝好奇望向了面前的那位女孩,也许这个场景用多天以后地儿自己给我们的描叙来说更为贴切: “你们知道吗?我第一眼望见她的时候,我就知道她是我的女人,她妈妈把她养这么大就是为了我。我们对看的时候,我就知道,她也有这种想法。” 后来,我们知道了,这位缘分天定的姑娘确实有这样的眼神,不过可惜的是,她并不只对地儿一个人。 地儿升华了,在两眼相对的一瞬间,他改变了原本的主意,决定要喝点更具有浪漫情怀的东西。 “麻烦你。我要一杯咖啡!记住,咖啡只加伴侣,不加糖!” 快乐总是易逝的,初识的两人就算再有诸多不舍,点单的时间却是如此短暂。地儿不仅是个诗人,也是一个真正的绅士,他绝对不会在第一次相见的时候就唐突佳人。 所以,当佳人记下歌单,拿出美酒咖啡之后,他并没有继续停留,过多纠缠,而是潇洒地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他把酒递给了袁伟,袁伟一如往常,拿起酒杯要和他碰杯,他却安静地端起了面前的一次性塑料杯子。 袁伟大惊失色:“你有病吧,喝什么咖啡啊?这个咖啡上次你都喝中毒了,你不记得了?可能是假的,雀巢,这个牌子听都没有听过。” 地儿一笑,头都没抬,淡然说了一句:“你不懂。” 是的,袁伟不懂,袁伟不曾看见,片刻前,当佳人拿出一包雀巢咖啡给他冲泡时,咖啡包上的那句广告:苦在杯中,甜到心头。 这妙不可言的滋味,只有爱到深处的人才能明白,正所谓爱到深处人孤独。 地儿在黯然销魂的等待中,终于迎来了他与佳人的第二次交集,就在袁伟喋喋不休鄙视他的时候,吧台里探出了一个硕大无朋的脑袋:“《挪威森林》开始了,谁的?” 地儿再也不看袁伟半下,径直站了起来,对着窗口微微一笑,一手背后,一手放于胸前,轻一弯腰:“鄙人的,多谢老板。” “哦,去拿话筒咯。” 显然,地儿对那位姑娘没有把语音扩大器称之为麦克风或者麦,却和凡人一般叫做话筒,而产生了短时间的错愕和不解。但是,他很快就反应了过来:最亲近的两人之间,总是自然为好。 于是,地儿满足地笑了,从旁边一桌刚唱完的人手中,彬彬有礼地接过了麦克风。 一般人唱歌,都是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唱完就算,但是地儿不。他总是独特的,自从某次看了张国荣的演唱会中,张国荣靠着钢琴,一腿支撑,一腿微微曲起,一只手放在裤袋高唱《风再起时》的英俊模样之后,地儿也开始这样了。 没有钢琴,他就靠在墙壁或者桌子椅背之类的东西上,但是一定要这样站着唱。 音乐响起,地儿缓缓闭上了双眼(当他唱歌时候,两眼绝不睁开,至今如此。) “让我将你你心儿摘下,试着将它慢慢融化。在你心中是否有我未曾到过的地方啊……”比伍佰更为苍凉古朴的嗓音伴着九转七回,令人肝肠寸断的旋律响起,天地又是一片虚无。世界万物皆从浮云而去。 在这一刻,地儿不再是地儿,不再是今生的一个古惑仔。他前世是独登高台,念天地之悠悠,独伧然而泪下的诗者;他来生是缠绵千年,化树等爱的情圣。 但闭上眼的他并没有发现,他的那份爱正在吧台接着别人的单,没有看他。 音尽,人静,余音未绝,咖啡未冷,双眼亦未曾睁开。所有人沉浸在了地儿苍凉古朴的唱腔中。可惜的是,世间万事,皆是过犹未及。地儿一直觉得自己的歌声很有特点,但是对我们这些旁人来说,特点是有,就是太过于苍凉古朴了。形象点说比伍佰、阿杜加上杨坤还要稍微古朴上那么一点点。 “哎,你唱完了还站在那儿干什么?别人对唱要两个话筒,你给别人唦!”硕大的脑袋从窗口伸了出来。 地儿张开眼,这才发现一个穿中学生衣服的女孩怯生生站在自己跟前,就像是在看着一个变态。 “哦,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感触太深,失礼了失礼了。”地儿对着吧台微笑,赶紧把话筒递了过去。 “没事,你先坐下,下首又是你们的歌。”吧台里佳人对着地儿甜腻地一笑。那一刻,地儿认为,自己的歌声和风度已经完全征服了佳人,他沉浸在幸福中不能自拔,直到片刻后,两个中学生情侣唱完,大厅内响起了稀稀落落的掌声。地儿才觉得有一丝奇怪,为什么他唱的时候没有人鼓掌?但是转眼他又想通了。那些人被震撼了! 轮到袁伟唱了,他唱的是刘德华。 袁伟也爱唱歌,但是他和地儿不同,地儿很多人的歌都唱。可袁伟永远都只唱刘德华,直到现在都是这样。而且,袁伟是我这一辈子所见到的人当中,模仿刘德华最像的一个,无出其右,基本可以说就是刘德华原音再现。 袁伟懒洋洋地坐在椅子上,一曲唱完,全场叫声、掌声雷动。虽然我不在现场,但我可以想象得到有多么热烈。因为,在那个年代,刘德华绝对可以说是全民偶像,能唱到袁伟那种程度,是很招蜂引蝶的。之后多年,我们曾经一起在某个省会城市的某个歌舞厅,袁伟一时兴起,客串了一把,下面都有人直接叫他刘德华,那个掌声,我记得非常深刻。 袁伟带着不足为奇的笑容自顾自端起了酒杯,可一边的地儿却发现了一个不太应该出现的情况,那位甜腻的姑娘,从袁伟开唱的那一刻,就把脑袋伸出了吧台,呆呆地望着袁伟。那种眼神,地儿见过。当初三哥打架,袁伟望着三哥的眼神就是那样,满是敬佩与激动。 不好的事情,终于发生。袁伟刚刚放下酒杯,哈出口中酒气的那一刻,那位姑娘袅袅婷婷像个轮子一样转了过来,来到了他们的那一桌。 地儿正襟危坐,眼含期待,姑娘却看都没有看他一眼,无比羞涩地低着头擦了两下桌子,不停地瞟着袁伟,终于忍不住,开口对袁伟说: “你刚才刘德华的歌唱得真好,你们还要唱什么不唱啊?” “哦,那就再来首《缠绵》吧。地儿,你唱什么?” “我唱现在最流行的《对面的女孩看过来》,袁伟。你不要老是唱刘德华的歌唦。你怎么这么单调啊,换个口味咯。唱黄家驹的。”地儿用上了心计,他知道袁伟的粤语发音带有很重的地方特色。而他自己则希望用有些寓意的歌来吸引注意力。 “别啊,我觉得他唱得真的很好的,我也想听呢,我就给你点《缠绵》啊?” 袁伟终于注意到了女孩对他的崇拜,哈哈一笑,头一偏:“随便!” 自信,这就是自信! 姑娘安静地一笑,就像个懂事的媳妇一样,转身离去,只留下满头大汗的地儿,看着眼前却又束手无策。不过,地儿没有这么容易认输,他要再搏一把。 他看着姑娘背影轻蔑一笑,对着袁伟説:“这个女伢儿真长得丑。” 袁伟点了点头:“嗯,确实,不过看样子有些喜欢我,哎,无所谓咯,又不和她结婚。” 这就是袁伟!女人不漂亮他也许会抱怨感叹几句,但是他一定不会放过。终其一生,他对于女人都有一个坚定不移的基本原则:喝稀饭永远比饿肚子强。 地儿一听大惊失色,出于对袁伟的了解,地儿在一瞬间感到了极大的威胁: 第84章 文人们的爱情传奇(2) “你啊,就是这么黑眼睛看不得白银子,没点城府。这么丑的女伢儿,你都有瘾?你天天跟着三哥,多的是美女,这个有什么搞头啊!” “再看看吧,反正这几天也没有事,好上手的话,搞了也没有关系。” 两个人尔虞我诈的讨论声中,歌开始了。 也许是地儿的嗓音实在不适合唱任贤齐,《对面的女孩看过来》这样的欢快情歌,他一样唱出了苍凉古朴的感觉,令人肝肠欲断。 而袁伟在一段“爱的越深越浓越缠绵”之后,再次获得了全场的掌声,边上几个少妇和初中的小妹妹也貌似被他粗狂的外貌,随意的举止和美妙的歌声所打动,频频送来秋波。如果各自身边没有男人,估计也会像点唱姑娘一样过来了。 地儿在这个悲惨的夜晚却变成了一个无人注意的透明人,这是有着强烈古典主义浪漫情怀的游吟诗人所不能接受的,但是他做不出任何有力道的反击。 他只能眼看着袁伟端起酒杯走到了吧台前,和姑娘热火朝天地说道了起来,远远望去,可以看见姑娘胸前的两颗豪乳在袁伟的引诱下,笑得澎湃汹涌。地儿咽下了一口口水,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岂可让袁某人一人专美。于是,他端着一塑料杯的咖啡走了过去:“小姐,打扰了。你这里有蓝山咖啡吗?”地儿绅士地一手搂住了袁伟的肩膀,打断了他们男盗女娼的谈话。 “我们这里只有雀巢咖啡,蓝山的牌子没有?很好喝吗?”姑娘定定地望着地儿。 这一瞬间,西方耶稣,东方菩萨,总之,九天十地,诸位神佛都对地儿今晚不幸的遭遇起了同情心,给了他一个意外的突破口,他抓住了这个机会。 利用平时在杂志上看来的各种各样对于咖啡的知识,和自己独特的理解想象,地儿给姑娘上了一堂完美的咖啡课,甚至品红酒要看挂杯度,要醒酒之类的知识都被他引用到了这堂课里。 我为什么会知道?因为,很久之后,有一次袁伟喝咖啡拿着个杯子不停地摇,我问他干吗,他说跟地儿学的,咖啡好不好就看挂杯度。 但话说回来,既然连袁伟这样的老油条都被地儿忽悠晕了,何况是一个刚从乡下出来的小姑娘。小姑娘彻彻底底被地儿的内涵震慑了,水汪汪的眼睛看着地儿,一闪一闪地亮着晶晶:“看不出来,你懂得真多。” 地儿骄傲地一笑,志得意满。他知道,开始唱歌所失掉的分数在这短短的几十分钟补了回来,他明白欲速则不达这个道理。 于是,他拉起袁伟:“走吧。” 袁伟不肯走:“你先走,我反正没事,等下走。” “走吧,胡钦他们要下课了。约好了,今天晚上有事商量的。” 袁伟:“……好吧。” “那,明天你们还来吗?”姑娘从吧台里念念不舍探出了头。 “不知道,我不像他没事,我平时比较忙。明天,还是你值班吗?”地儿做犹豫思考状,阴了袁伟一刀。 “是的。不是我,你们就不来啊。”姑娘很是羞涩地笑着。 “来啊,他不来,我也来,明天见啊!”不等地儿搭话,袁伟边说边走,一把将他扯出了圆梦KTV。 据袁伟说,那个夜晚,地儿在给姑娘上课的时候,至少喝下了五塑料杯咖啡。于是,当夜,地儿再次无眠,上吐下泻。 他中毒了。 那个夜晚是这个故事的开始,事后很久,经过一场龙争虎斗,却得到了一个意外的结果。 两人在都表示出了对于那位姑娘(因为她甜腻清脆得就像春花秋月一样,我们就称其为春花吧)的爱慕之后,达成了一致的协议,那就是公平竞争,只要是想和那个姑娘在一起玩,就必须得要三人一起,不许独自行动。 但是这个世界上很多事都是骗人的,就像奶粉里面不一定是牛奶,发廊里面不见得只能剪头一样,这个协议也是假的。 第二天,袁伟收拾一番,推掉了跟三哥的饭局。准备趁地儿不在,去圆梦KTV见见小姑娘,培养一下感情。兄弟情真是没有错,但是单嫖双赌,这句千古至理,不能违背。泡妞就应该自己悄悄去嘛,险儿武晟和女孩谈恋爱的时候也没有叫大家一起啊,协议只是一个战术而已嘛。袁伟觉得自己是对的,是理所当然的。所以他很自豪,为了自己临敌应变的聪明和能力而自豪。 一般那个年代的KTV开门迎客,都是在人们吃完了晚饭,洗完了澡之后才正式开始的,偶尔下午有几个人,也是小猫两三只。 袁伟想过地儿可能也会和他一样视协议为无物,所以为了避免遇上地儿,他去得很早,刻意错开黄金时段,大概在大家还在吃晚饭的时候,他就去了。 可当袁伟走进圆梦KTV的时候,他突然发觉自己并不聪明,而且还很笨。 因为他看见了一个具有古典浪漫气质的诗人正坐在一张凳子上,和坐在身旁的春花对唱着《相思风雨中》。歌声一苍凉古朴,一清脆甜腻,堪称天作之合;就连两人面前茶几上并排摆着的两塑料杯热气腾腾的咖啡,都显得格外登对。 据地儿说,那天他也来得比较早,大概是人们还在吃中饭的时候,他就来了。 袁伟失策了,他虽然懂得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计谋。但是他却没有领悟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的兵家王道。他低估了对手!而对于这一点,地儿显然比袁伟领会得更为透彻,在他的战术中一定给了袁伟极高的评价。 所以,袁伟失败了。 中间你来我往的大小战役,我就略去不一一道来了。总之,那段时间,两人之间龃龉不断,我们兄弟劝都劝不听,都是各有各的理。 袁伟觉得地儿连这么丑的女人都和他抢,那个女孩明明先喜欢他的;地儿则认为,春花是人间极品,仙女下凡,是他一生的真爱,而袁伟根本就不珍惜她,感受不到她的美,要的只是春花两颗硕大无朋的咪咪和肉体,他不配爱他。 两人就像韩国和朝鲜之间的关系一样,不断地撕毁条约,不断地发生冲突,不断地兵来将挡,在这样一片狼藉的局势中,事情发展到了高潮。 某一天,春花那位身为KTV老板的姨妈放了她两天假,本来准备回乡下自己家去的。但是地儿先天得到了消息,在他的大力怂恿和经济利诱下,春花改变了主意,决定和地儿一起去她想象中那个天堂一样的市区玩两天。 于是,地儿先天找我拿了三百元,找险儿拿了两百元,找三哥拿了五百元,这对当时那个年代中的年轻人来说,绝对是笔不小的数目。 然后,他带着春花踏上了去市里的客车。 来到市里后,地儿带着春花下了馆子,吃了人生中的第一顿肯德基,还在市里最繁华的地段给春花买了一件背上印有很大标记的班尼路外套和两条健美裤。据说地儿原本是想要给她买牛仔裤,觉得她腿粗,宽松点的牛仔裤可以藏拙,而且更时髦。但是春花不愿意,她觉得健美裤才是流行性感的王道。 那天的春花兴奋欲狂,主动亲了地儿一下,还牵了他的手。然后,两人晚上又一起逛了公园,看了电影,吃了消夜。 最后,地儿带着春花来到了招待所。 地儿开了一间双人房,可春花一定要开两间房,直到地儿做出了一人一张床,绝对不碰她的保证之后,春花才迟疑不定地妥协下来。 事后,地儿一脸匪夷所思的表情告诉我们:当天他们俩吃消夜的时候每人喝了两瓶啤酒,春花感觉比他能喝。喝酒样子之老到豪爽,恐怕我们兄弟中只有武昇可以与之为敌。而且,进房之前走起路来都是虎虎生威,可刚进门没多久,地儿打开电视机,在床上摊开了路上买的一些小吃和消夜时剩下的几瓶啤酒,第一瓶啤酒都还没有喝完,春花就奇迹般地醉了,静静地靠在沙发上,头晕欲裂,人事不知。 地儿是个绅士,他喜爱的女人醉了,当然得要关心一下,他走过去,探下头望着春花,轻柔地说:“我扶你躺床上睡吧。” 春花微不可及地点了下头,浑身却一动不动,没有半点要配合地儿扶她去床上的迹象。地儿没有办法,只好抱起了她。各位,相信我,这不是个技术活,是个体力活。所以,沙发到床边短短的几米距离,地儿休息了好几次,来到床边的时候,已经是满头大汗,只能用尽全力把春花抛到了床上,这么大的力道,春花居然没有醒。 看着春花肉体横陈海棠春睡,旖旎无边地躺在床上,地儿再怎么绅士,毕竟也是个正常的男人,他也会有欲望。不过,他曾经再三发誓给我们说,他当时真的只是想悄悄地亲一下。 我相信他!任何一个如此文艺的,写下满本歌词的男人说他自己很单纯,我都会相信。 地儿抱着一丝犯罪的心态,低头悄悄地亲在了春花的嘴边。 于是,一切都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仁不让之势发生了,奇迹般醉去的春花,在下一瞬间又奇迹般地苏醒了过来,一条肥硕的舌头带着刚吃完的凉拌海带的味道飞快地穿过了地儿的双唇和牙齿,犹如入海神龙一样,勇猛无比轻车熟路地在地儿的口中飞腾翻越。 可怜的地儿!此前连女人的手都没有细摸过,哪里受得了如此惨烈的刺激,他无力地瘫软在床上,唯有双腿渐渐僵硬、撑直…… 接下来发生的一切与世间所有的男欢女爱都大同小异,每个人都能够想象得到。 唯一与众不同的地方是,地儿说,在整个过程中春花都精准而熟练地引导着他的动作,却又始终不曾睁开双眼;对于地儿的询问也是一概不答,却又叫声如雷。 第85章 文人们的爱情传奇(3) 醉了吗?没有醉吗?地儿至今都还没有想明白。 当然,过中还有段比较经典的对话,其实也不算对话,因为春花只是说过一句话。具体情况我整理如下: “是不是这里?” “……” “是不是啊,我找不到哦!” “……”还是没有搭话,但是一只手伸了过来引导着一切。 半晌,终于开口:“你进来唦?” “我已经进来了啊!” 两天后,地儿满脸春风,就像是一朵久旱之后受到甘露浇灌的鲜花一样出现在了我们的面前,连往日长满了全脸的小痘痘也好像平滑光洁了不少。 他淋漓尽致地发挥出了诗人对于生活的深刻体验,连说带演一番吹唬,把当时还没有交过女朋友的我和小二爷两人说得浑身燥热,七情上脸,跃跃欲试;就连见惯了风浪的武晟和险儿,也是兴致勃勃。只有袁伟一脸不屑地站在旁边,问他为什么,是不是地儿追到了春花,他不爽。他的表情更为不屑,却又闭口不言,毫不辩解。 又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春花抛弃了地儿,转身跟着九镇水电站一个更有钱的上班族出双入对了。 地儿痛心疾首约着我们一起借酒浇愁,他不断地反省着自己的不对,平日一心发扬打流事业和忙于学业没有陪好春花,没有能力给予春花贫困家庭经济上的帮助,导致了春花的无奈变心。他说他不怪春花,等到有朝一日他发达了,他会再回来找春花,到那个时候,他们就永远不会变心,幸福地生活下去。 直到这个时候,袁伟才给我们说出了一个真实而残酷的现实,完全打倒了地儿,击碎了他的心。 原来,春花一直游走在地儿和袁伟之间。九镇只有这么大,天天见面的两个人居然就完全不知情,都以为春花一心爱上的是自己。在春花和地儿去市里之前的某一个夜晚,袁伟留在了春花在KTV睡觉的小房间里,直到凌晨五点,这一夜,春花也向袁伟献出了自己的第一次。 当地儿和春花一起从市里回来之后,在我们面前说起彼此的第一次的那刻。袁伟才知道,他苦苦找了两天,都没找到的春花居然又给地儿献出了她的第一次。 幸好,袁伟比地儿聪明一点,也洒脱一点,他知道了春花和地儿的事之后,明智地选择了离开,这才没有把兄弟之间的矛盾继续扩大。 春花之后,无论是周围朋友还是在我自己的生命历程中,我又见到过无数个这样的女人,玩弄男人于股掌之上,手段之老到厉害,令人叹为观止。 但始终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还是春花。 一个乡下出来不久,可以说是纯朴到根本就不懂世事的十六七岁的小姑娘,而且长相也实在不敢恭维,却偏偏在短时间之内无师自通地学会了游戏于多个男人之间,毫不吝啬地献出自己年轻稚嫩的肉体,只为了换来那些许的,对有钱人来说简直都不屑一顾的蝇头之利。 所以,当初的我很厌恶春花,带着鄙夷,带着不屑,带着愤恨。现在的我,抱有的却只是可怜和同情。因为,这本就是一个笑贫不笑娼,利益至上的时代,在这个时代里,我和春花又有什么不同? 唯一的区别只是,我们出卖的东西不同而已。 但就是这样一个粗鄙不堪的女子,多年之后,我们兄弟的一次聚会上,喝到半醉的地儿在我们的调笑之中,还曾双眼通红地给我说,他忘不了和春花去市里的那一次。 如果说地儿的性格可以用一个电影人物来体现的话,我想应该是陈凯歌先生唯一的优秀作品《霸王别姬》之中由张国荣先生所饰演的程蝶衣。 金石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这,就是老六,地儿。 而袁伟和地儿最大的不同点在于,他更像人,更像一个平凡的,活生生的人。 袁伟长得谈不上帅,甚至光说五官的话,可以说得上有些许丑陋,或许这个词改为粗豪更为恰当。他没有细致的五官,但是他有着不错的身材,肌肉虬结。所以,他看上去还是有着一点男人味的。 但是就是这样的相貌,他却是我们之中恋爱次数最多,女朋友最多,也最受女性欢迎的人。 他和地儿不同,袁伟谈恋爱不是因为想要寻找一份完美无缺的爱情,也不是为了满足对于爱情的追求。 他谈恋爱很简单,就是因为,他喜欢女人,漂亮的女人。 地儿把女人看成能给予他世界上最好的一样东西的先决条件,得不到这样东西,他就无法去全心全意地爱这个女人。 但是袁伟把女人就是看成女人,简简单单的,值得去爱,值得去尊重,值得去保护的女人。 我们兄弟之间也曾经讨论过无数次这样的问题,为什么袁伟可以有这么多的女人去喜欢他?为什么这么多的女人和他分手之后,却无一例外地成为了他很要好的朋友,甚至是我们都很要好的朋友,而没有一个去恨他? 袁伟曾经给我说过一句话: “我恋爱的时候,没有一次不是真心真意地去恋爱。没有半分虚假,只是感觉过了就真的过了。分手不分手,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人一辈子这两万多天之中,她曾经是我唯一的女人,我也是她唯一的男人。让我的女人去恨我的事,我做不来。” 这段话很简单,但是我却从这段简单的话里面听出了一个并不简单的道理——尊重,对于人和人性的尊重。 也许看到这里会有人说因为我写的自己的兄弟,所以美化了他。其实袁伟本质上就是一个很会装逼的花花公子。 如果这样说,我也不会反对,但是这样的装逼,总比脚踩几条船,得到一个女人之后还大事宣扬地装逼要好。 起码,不会结仇,你说是不是? 何况,这么多年,我没有见过袁伟因为任何一件事对于任何一个女人有过哪怕那么稍微大声一点的说话或者臭脸,也没有见过他和任何一个女人在一起的时候会和别的女人同时在一起,更没有听过他对包括我们在内的任何人说过他的每一个女人的半句坏话,我也见过多次他对于多年前的女朋友所提出的恳求而尽心尽力地去办,还见过他每年去看望一个车祸死去的女友的父母。 同样是玩,别人玩女人玩的是钱,他玩的心。 只不过,这一次,他又在玩心的时候却惹出了一个大麻烦。 某次,袁伟在去一家叫做“浪之夜”的发廊按摩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十七岁的按摩女,我们就叫她小芳吧。 小芳确实长得很不错,可以说非常漂亮,高挑清秀,皮肤极为白皙;可惜的是,小芳最美丽的时光却是在九十年代末的一个落后山区的小小发廊中度过的。如果她能出生于现在的某个城市里的话,就算没有星探,选美之类的机会让她出人头地,那么至少她也可以在网上开个博客,拍几张要裸不裸的照片放上去,然后写点做爱感想之类无病呻吟的东西。 我保证点击率可以一个星期破百万,然后大红大紫,成为号称“用身体写作的”的另一个美女作家,而且她的美绝对会让她比已经出现的那几位要更加走红得多。 可惜她小芳没有这个机会。 她要想活下去,要想有碗饭吃,那么就只有一个方法,去从事人类最为古老的两样工作中的一样。 卖淫。 袁伟去按摩的时候,帮袁伟服务的就是她,然后,天雷勾动地火,两人热烈地相恋了。 和妓女相爱没有什么不对,妓女也是女人。 自古以来,妓女传出来的佳话也一样不少,宋代名将韩世忠与梁红玉,明代士大夫常熟钱谦益与柳如是,近代蔡锷将军与小凤仙,无不是传诵千古,一时佳话。 所以,如果袁伟今后能够出名的话,也许这也会成就一段美好姻缘。 只是,时间过去千年,物事皆非。 古代,这样的女子叫做风尘女子,还有几分文气在,现在统一叫做小姐,通俗的叫做鸡,不好听的叫婊子。 称呼的转变象征着制度的转变,古代女子通常是因为命苦所以卖身为妓,老大就只有一个——妓院的老板。 但是现在的制度却是完全不同,我为大家简单介绍下: 现在大部分的小姐投身这个伟大行业的真正原因并不是贫困,而是爱情。当然也有一部分是因为下岗之类原因而导致的生活所逼,更有一部分是因为虚荣,赚钱容易。 但是大部分确实都是因为爱情。 她们往往出生在乡下,相貌不俗。因为爱上了一个人(这个人往往都是流子),然后在甜言蜜语下跟着这个人出去打工。 结果出去了之后才发现这个工和想象中有点不一样,是需要躺着工作的。 于是有些爱得没有那么深的就当然不愿意,理所当然换来的就是打,打到愿意为止,有些爱得深的为了情人,就牺牲一下吧,于是甘心奉献。 不管怎么样,她们沦为妓女的最初原因都是所谓的爱情,多少罪恶假尔之手的爱情。 那么,她们被迫或者自愿地卖了之后呢,难道她们的男朋友就一次性卖给发廊、浴场之类的地方,然后走人不管吗? 不!现在的人懂得长期投资,他们会和发廊、浴场的老板们商量,你抽多少成,我抽多少成。老板站在台前负责的是提供安全的场所,男朋友站在幕后负责的是小姐的数量和工作。 于是,她们口中的男朋友在别人的口中一概称为鸡头或者是吃软饭的,这也是流子里面最被人看不起的一种人。 或许,他们根本就不叫做流子,仅仅只是捞偏门而已。 小芳也有这样的一个男朋友,只是袁伟一直不知道。 有这样的一个男朋友也无所谓,毕竟九镇范围内我们还算是比较罩得住的。 只可惜,这个男朋友还有一个表叔,这个表叔叫做保长。 而这个保长当年打流的时候,有个小弟,叫做罗佬。 第86章 流子无信,婊子无情 我这个人非常信神,更信命,也就是说我是个愚昧的封建迷信的人。 所以,我相信,生命中发生的事都是命运早就安排好的,这件事,我认为也是,因为它太巧合了。 小芳的男朋友外号叫做鸡青。 小芳和袁伟在一起的事情,其实鸡青早就知道了。为什么会知道?因为,小芳经常晚上提前下班,不工作,说是出台,往往第二天回来的时候却又没有钱交给他,而袁伟那段时间也经常去发廊接小芳。 影响工作,偷人,这是发廊老板和鸡青都很厌恶的事情。 但是没有办法,因为泡她女人的人是袁伟,是九镇六帅里面的老二,九镇头把交椅——义色手下的红人。他们最好还是不要得罪,也得罪不起。 鸡头普遍都是没有种的货色,不敢惹事,真有种的人,不会去当鸡头,贩毒、开赌来钱都要快多了。当然卫立康这样的极品除外。 所以,鸡青有苦只能自己吞,不但不敢找袁伟,连小芳那里,他除了骂几声,要她认真工作赚钱之外,也不敢多说什么,甚至都不敢点破。 但是那一天晚上,一个人帮他出了头,这个人就是罗佬。 本来罗佬也不是个很冲动,很嚣张的人,虽然我在老鼠出狱的宴会时和他起过一次小小的冲突,但是并没有引起太大的后果,我们素来也没有什么交道,他犯不着为一个鸡头出头而得罪我们。 于是,第一个巧合来了。 出事那天中午,三哥和明哥、唐厂长三个人都到邻市出差去了,不在家里。罗佬在我们场子里面玩啤酒机,手气不好,两个小时不到,身上的五千元输得一干二净。 赌博的人都是不撞南山不回头的,他输了,当然就想要把本给追回来。但是身上又没有一分钱了,恰巧那天场子里也没有一个与他相熟的朋友在,一般人是断然不会借钱给一个流子的。 没有办法之下,他只能找放篙子的,他找的是红杰。 只要有生意上门,红杰都还是很高兴的。 罗佬是熟人,又都是江湖上混的同道,所以,在没有抵押任何东西的情况下,红杰给他开了张五千的欠条,借了四千七的现金给他,只要了三百元的利息,这是很给面子的。 可是没过多久罗佬又输光了,于是他再借。 没有抵押的情况下借钱给他,本来就是破例给了天大的面子,不识相再借第二次就是自讨无趣了。 于是无论罗佬再怎么说,红杰这次都不借了,坚决不借,而且红杰还要剪毛随着罗佬去跟拿。 本就输红了眼的罗佬这下不爽了,你红杰借就借,不借就不借。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我罗佬借的钱,你还要跟拿,什么意思啊?你看我不来吗?我还你不起啊?这不是明显不给我罗佬面子,让我下不来台吗? 所以说,有些时候人要有自知之明,你罗佬是有点名气,甚至可能还算是个大哥,但是你也不想想,你有多少年没有做过什么露脸的事了。 你就算是大哥,也是一个过气很久的大哥。 你觉得红杰不给你面子,让你丢了脸,你怎么不想想红杰个把小时前还给了你天大的面子啊。 人啊,面子是别人给的,脸却总是自己丢的。 红杰当然不怕他,就算是红杰自己也不会怕他,更何况现在大哥老鼠也出来了,怕个屌啊。 于是红杰的口气也变得硬了起来,说一定要跟拿,而且坚决不借了,不能坏了规矩,如果给你罗佬开了先例。今后那么多的熟人,还怎么做生意,所以,坚决要跟拿。 于是,两人越来越僵,越来越火,在场子里面就大吵了起来。 那天具体看场的是贾义、元伯和一个叫做小黑的小弟,胡玮不在,要是胡玮在,我估计事情还会更麻烦,他很可能早就已经动手了。 看场人的责任就是不管什么人,什么恩怨,都不许在场子里面闹事,如果有闹事而又劝不听的,那么看场的人就负责解决。 我们这个场子是三哥和廖光惠开的,所以,除了我胡某人在里面打过一小架之外,还从来没有人敢来闹过事。 但是今天,第一个吃螃蟹的终于出现了。 眼看着两人就快要打起来了,贾义就吩咐小黑上去劝劝,要吵出去吵,不要在场子里面闹。 而小黑跟着我们不久,正是一心想向上爬,混出名气的时候,年纪又不大,傻傻的。加上平时和红杰很熟,天天在一起,当然不会说什么。 所以,过去之后,他就直接对着罗佬也不知道说了几句什么,不过我估计口气应该算不上客气。 除了吵闹两句之外,罗佬并不敢真的对红杰怎么样;如果那天上去的是我们六兄弟中的一个,我估计也不会发生后面的事,毕竟罗佬这么一把年纪的人了,多少也还是知道一点轻重。 但可惜那天上去的却是个又黑又脏的小屁孩子,还屌得要死。这下,让正在火头上,本就感到大失颜面的罗佬再也忍耐不住了。 可算是找到了出气筒,可以让自己挽回一些颜面了。于是,他毫不犹豫对着小黑脸上就是两个耳光: “我操你妈,你个小杂种,你都敢在老子面前摆起架子了!” 这两耳光,一下把所有人都打愣住了。 客人愣在那里,是没有反应过来。 小黑愣在那里,是因为不知道怎么办,刚出来打流,还太嫩了点。 红杰和贾义、元伯愣在那里,是因为没有想到罗佬居然敢动手打人。 但是全场有一个人没有愣。 我前面说了,那天具体看场的是贾义、元伯和小黑。但是我没有告诉大家,负责看场的是谁。 每天负责看场的一般都是我们兄弟中的一个,有时候都没有来的话,就会吩咐给贾义、胡玮,或者简杰其中的一个负责。 那天,如果是小二爷、地儿负责的话,可能就是过去给罗佬说,这是三哥的场子,要他想清楚,然后让他走。 如果是袁伟负责的话,可能会痛骂罗佬一顿,也让他走。 如果是我或者武昇负责的话,罗佬少不了一顿打,但是我保证他还是可以正常回家的。 可惜的是,那天我们都不在,负责看场是另一个人。 这个人看到罗佬打了人之后,他愣都没有愣一下,就直接去前台拿了一根放在里面的钢管,提在手上就向罗佬跑了过去。 遇上了这个人,罗佬到底还能不能走,那就真的只有天知道了。 当罗佬还在抓着小黑的衣服,不断地狂骂狂喊,而其他人都还没有正式反应过来的时候,险儿已经飞快地跑到了罗佬的面前。 只打了一棍! 我不在场,所以我也不知道险儿究竟用了多大的力气,打得有多狠,但是我知道一点,他下了手,就绝对不会轻。 “险哥真的屌,日他娘的,跑过去对着罗佬的脑壳上面就是一闷棍,也没有看到流半滴血。但是罗佬硬是站在那里歪歪斜斜地晃了分把钟,才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半天才从地上爬起来。要不是红杰拦得快,一手把险哥拉起走了,我估计,罗佬只怕第二棍就要死在险哥的手上。” 上面这段话,是事后小黑对我亲口说的,从那件事之后,险儿就成了小黑心中绝对的偶像,完全地超过了包括我在内的任何人。 因为,那天之后只要一有机会,小黑就愿意跟在险儿屁股后面晃荡,无论什么事,只要险儿吩咐了,他就做,屁颠屁颠的,乐此不疲。 那天,在吃过大亏的红杰和聪明的贾义、娄姐们的大力拉劝之下,险儿被无奈地隔了开来。 罗佬也得以幸运地全身而退,只是据在场的人说,罗佬走的时候还是东倒西歪的走不太稳。 而且,后面事情的引子也就在这一刻埋下了。 当天晚上,七点多的时候,袁伟带着小芳去一起吃了顿饭,正准备送小芳回发廊继续为他戴绿帽。 路过药材公司门口的时候,第二个巧合出现了。 罗佬和鸡青还有他们的几个朋友,正在药材公司旁边的一家餐馆吃饭。 各位不要问我,罗佬中午还被打成脑震荡的样子,为什么晚上就可以去喝酒。因为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他绝对没有练铁布衫,金钟罩之类的功夫,但是他就是去了。 他们其中的一个人一眼就看见了正手牵着手从门口路过的袁伟和小芳: “哎!鸡青,你看唦,那个不是小芳吗。她不是上班去了吗?怎么在这里啊?这个婊子偷人,你不晓得啊?” 鸡青一下子愣在了那里,其实我相信,他是不愿意在这个场合下遇到袁伟和小芳两个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连在小芳面前都没有点破,我完全相信他绝对不想把事闹大。 但是那一刻,鸡青也没有办法,朋友都在,面子重要,于是他鼓起胆子对着外面喊了一声: “小芳,你干什么?” 话一出口,路过的小芳和袁伟都望了过来,小芳顿时一下就呆在了那里。 “臭婆娘,你还不过来!”他们其中的一个人大声说道。 小芳飞快放开了袁伟的手,一脸惧怕地走了过去。 小芳刚要走到桌前,在袁伟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罗佬推开椅子走了出来,咚地一脚就把小芳踢翻在了地上。 “你个婊子,你还敢偷人啊,鸡青,你怎么这么没有用,今天给老子打死她!这样的女人要着有什么用!” 我相信罗佬这一脚不是为了给鸡青出气而踢小芳的,他心中的这一脚是想踢在袁伟的脸上,也是踢在我们六兄弟的脸上的。 他觉得他也是大哥,他白天被险儿打了,在险儿不可一世的气势下,他不敢还手,甚至都没有说什么,他不敢得罪我们。 但是他敢打小芳,敢打一个偷人的婊子。 大哥?哈哈哈。 我前面也说过,袁伟对女人是非常好的,无论是女大学生也好,公司的销售代表也好,税务局的公务员也好,还是小姐也好,只要是他的女人,他就对她非常好。 而且,绝对是那种够男人的好。 所以,在小芳被踢倒的情况下,他根本就没有想到自己和对方的人数悬殊,立马就走了过来,一把拉起了躺在地上,连哭都不敢哭的小芳。 “罗佬,你个老杂种,你再打一下看看?你今天是不是想搞?想搞老子今天就弄死你。” 袁伟毫无畏惧地望着对面也全都站了起来的一伙人。 “袁伟,老子打我侄儿媳妇,关你个什么事,你就这么威风,都管到老子屋里来了!你想怎么搞唦?鸡青,你的女人现在在别个手上,你怎么看?”罗佬也针锋相对地说。 “小芳,你到底要我还是要他?你自己想好。”鸡青在被逼无奈之下,迫不得已地又说出了这么一句话。 小芳听了之后,马上毫不犹豫地推开了袁伟扶着她的手,低着头默默地走到了鸡青的身边。 我不歧视小姐,因为她们也是人,和你我一样也是妈生父养有血有肉的人,没有任何不同。 但是对于古训,我一直都相信。 婊子无情,戏子无义。 这句话,也不例外。 阅尽千帆之后,对于爱情对于男人还有什么不能看透的,不能死心的。所以,这句话,是有道理的。起码,这一刻小芳的表现,又再次验证了这句话是对的。 袁伟一看小芳的表现,脸都白了,转身就准备走,但是后面又传来了一声响和一句话。 啪,这声响,是罗佬再次打了小芳一个耳光。 “臭婊子,你偷人啊,不得了啊?小白脸保你不住吧。今天就要打死你。你等着!” 罗佬指桑骂槐的话还没说完,袁伟就转身冲了过来…… 第87章 不可触碰的底线 我得到消息给外婆说了一声,从家里赶到医院的时候,武昇、小二爷、险儿、地儿四个人都已经全部到了。红杰也在那里,胡玮贾义简杰等七七八八的还有十几个小弟朋友。 袁伟脑袋上被酒瓶砸开了三道口子,手背上也被玻璃碴划掉了一大块皮。我去的时候,医生正在帮他缝针,疼得他龇牙咧嘴的,看上去脸色很苍白,身上的衣服到处都是血,和我打招呼也是有气无力,问他怎么了,他说人没有精神,浑身乏力,有点昏昏沉沉的想睡觉。 最后医生帮他清理完伤口之后,告诉我,袁伟并没有太大的问题,基本都是皮外伤,只是血流得有点多,唯一麻烦的是稍微有点脑震荡的迹象,今晚可能要住在医院里,观察一下。 刚和医生谈完,癫子也接到消息赶了过来。 昨天下午,三哥和明哥就一起出差去了,只留下癫子和牯牛、武昇三个人在水泥厂里管事。一个小时前,武昇得到袁伟受伤的消息后,马上来了医院。等武昇刚走,癫子和牯牛两人一商量,还是有些不放心,干脆也就赶了过来看看情况。 等袁伟彻底安顿好,在病床上躺下休息了一会儿之后,他告诉了我们事情的详细经过。 发生冲突的时候,罗佬嘴巴上始终都很嚣张,但开袁伟脑袋的人并不是罗佬,也不是鸡青。从头到尾,鸡青根本就没有动过手。真正下了狠手的是和罗佬他们一起吃饭的两个陌生人,袁伟也不认识。 而整个过程中,最让袁伟伤心的是,他对小芳那么好,可当他被打的时候,小芳居然若无其事地站在一边,挽着鸡青的手,连劝都没有劝过半句。 说到最后,袁伟还抓着我的一只胳臂,有些欲语还休地犹豫了半天,才小心翼翼地对我说: “胡钦,你,你,你看,要不小芳,小芳就算了吧。其实我也不恨她,真的,这个事说起来也怨不得她。你就莫要找她的麻烦了,好不好?” 我看了袁伟半天,最初袁伟的眼神中满是祈求,后来就慢慢地变成了羞愧。走之前,我轻轻扒开了他的手,给他说: “好,你放心,好生养伤,其他的事我会看着办的!” 我没有当面拒绝袁伟,那是因为病房里的人太多,我不想让袁伟下不来台。 但同样,我也没有答应袁伟的要求。 因为,我根本就不准备答应。 小芳,我和她并不熟,也就是她和袁伟在一起的时候见过几次面,看上去文文静静的一个女孩,走到哪里都紧紧挽着袁伟的胳臂。袁伟对她相当好,要什么就买什么,差不多是百依百顺。本来看在袁伟的分上,我对这个女人的印象也还算过得去。 但是,刚才听袁伟所说,这个婊子居然表现得那般无情无义。 既然如此,也就莫怪我心狠手辣了。 毕竟,道上的朋友都知道,我们兄弟六人本来就是一体,动了其中任何一个人,都不仅仅只是他个人的事情,而是侵害了我们这个整体的利益。所以,无论当事人自己想不想复仇,都必须要从全盘考虑,而绝对不会是以个人意志所能够决定的。 向志伟、大脑壳、五癫子、缺牙齿……所有打我们兄弟的人,我们都报了仇,有些时候就算明知道搞不过对方,被弄死前,也一定要先脱他一层皮。 正是因为我们紧紧抱团,毫不留情一致对外的这个态度,才让我们走到了今天,这是我们立足于江湖道上的根本,是无论如何都不可以有分毫动摇的。 这次自然也不能例外! 不管对方是男是女,都绝对不能开这个先例。 癫子一看我们个个都满脸杀气,情况很是不对头,赶紧要我们先冷静,等三哥回来再说,我坚定拒绝了癫子的好意。 首先,这并不是件多大的事,对方也并不是个多么了不起的人物,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杀鸡儆猴,在其他同样对我们有所不满的潜在对手看来,才更有震慑力,因此,我不认为有丝毫等待的必要。 其次,我心底还有一个不足为外人道的想法,我觉得不能每一次出了问题就指望三哥。如果未来有一天,我也想要混到三哥那样,那我们兄弟就必须要学会自立,必须要自己单独做出一些惊天动地的大事出来,让所有人都知道,我胡钦,我们九镇六帅,就算没有了三哥的帮助,同样也是惹不得的。 结果,没想到,我们这一办,真的就办出了大事。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六兄弟养成了一个不自觉的习惯,那就是不管之前大家的看法怎么不相同,只要当我真正做出了一个决定之后,其他的兄弟们就不会再继续多说半句话,都会对我无条件地支持。 这天也是一样,大家都一致决定复仇,包括小二爷在内。 所以,面对着心意已决的我们,意识到自己的劝阻再也起不了任何作用之后,癫子也只得无奈地放弃。 几兄弟经过了短暂的商量,决定先去罗佬家抓罗佬,再去“浪之夜”发廊里面抓鸡青和小芳。 本来小二爷和地儿、武昇都有些不同意去抓小芳和鸡青,因为袁伟自己说了,他们两个都没有打,没有必要去抓他们。 但是我一定坚持要抓,最后在我发火之前,他们也就同意了。 为什么我觉得要抓? 因为,归根结底,这件事的起因就是小芳和鸡青两个人。 在整个过程中,他们虽然没有亲自动手,但是打袁伟的人却是他们的朋友,而且他们始终都在放任不管,并没有试图制止事情发生。 尤其是小芳,她的行为是赤裸裸地背叛了袁伟。 如果不抓他们两个,那是不是等于告诉了其他人,只要你们自己不亲自动手,那么背叛我们就是没问题的,甚至你们喊其他人打我们也没太大关系。 假如我们真的这样做了,今后会引起什么样的恶劣影响?我不明白其他兄弟为什么想不通这点,但这样简单的道理,对我来说却是不言而喻。 更何况动手打的那两个人是谁,连当事人袁伟都不认识,我们又要到哪里去找呢?当然只有找鸡青咯,不认识你的朋友,找不到他们,不找你找谁? 不过,话说回来,动身出发之前,虽然我决定了要抓小芳,但是我真的没有想过会打女人,我本意最多也就是威胁吓唬一下就够了。 长这么大,我从来都没有打过女人,我也看不起打女人的男人。我始终认为,女人不是用来打,而是用来疼的。 但是接下来,在极度的愤怒之下,我居然连打了两个女人,很不英雄,也很龌龊。 只不过,要是换了现在,我想,我还是会打。 因为,江湖路上,有些根本是动不得的!动了,别说女人,老人我也打! 于是,意料之外第三个巧合也随之出现。 “浪之夜”发廊的老板有两个,其中一个是老鼠的亲堂哥,而“浪之夜”发廊在老鼠出狱之前就已经是由缺牙齿看的场。 简单思考之后,我决定,缺牙齿那里到时候再说,现在红杰反正也在跟前,先给他打个招呼,要他去和老鼠说一声。 于是,我把红杰叫到了一边,给他说了,他交代我不要在浪之夜里面搞出大事,我答应了他。 说完,红杰先行告辞离去。 有了小弟还是很好的,他们听说伟哥出事后,都前后脚赶了过来,而且有的人还带了家伙。 但是最后,我没有带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包括胡玮和贾义、简杰,就只有我们五兄弟。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我就是觉得最好还是只要我们五个去。 我也劝癫子先回去,癫子死都不听,无论如何都要和我们一起,甚至还火冒三丈地警告我说: “胡钦,我不管你把我当不当哥哥,但你是义色的弟弟,就是老子的弟弟,你今天要是不要我去,你也别想去,你动一下,老子今天就弄死你。你试试看!!” 话说到这步了,也就真的没有办法了,于是加上癫子,我们六个人,一起走向了罗佬家。 没想到,狡猾的罗佬,他居然不在。 第88章 两个泼妇 社会上出来混的大部分流子,都有着一个喜欢在人前摆阔,背后受罪的通病。 那一晚,当我来到罗佬家的大门前,我算是深深地体会到了这一点。 自从啤酒机开业以后,罗佬在场子常常是一掷千金,出手相当豪气,平日看来,不说腰缠万贯,也肯定是个有家有业的主。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还真想不到,身为堂堂一个江湖大哥,罗佬家的大门居然会破败至此。甚至连当时非常流行的不锈钢防盗铁门都没有安装,挡在我面前的仅仅只是一扇南方乡镇极为普通的老旧木门,就连门上面的红色油漆都已经在长时间的风吹日晒之下裂开了一道道的细纹,还是春节时分贴在上面的倒“福”字,更是早就已经脱胶褪色,却依旧没有人搭理,任它在夜风中飘来荡去。 经过再三确认我们并没有认错门,这确实就是罗佬的家之后,我敲响了木门。 最初的几声叫唤,屋里并没有人回答。 但是,隔着薄薄的木门,我能听清房内隐隐约约的响动,虽然分不太清是电视的声音,还是人的走动,但屋内有人这是可以肯定的。 于是,我们就毫不客气地捶起了门。 没想到,这一下屋内立马传来了一个女人的说话,不但语气非常不耐烦,而且说的内容还极为难听: “深更半夜,你们在这里叫、叫、叫,叫丧啊?死了你们的爹娘是不是?在这里叫魂啊!老子睡了!” 我一听,顿时火冒三丈,再不客气,抬起腿对着大门就是一脚,哐的一声,薄薄的木门上传来了木头碎裂的声音,摇摇欲坠却没有破开。 牛高马大的武晟推开我,退后两步突然冲上连续两脚,在屋内女人的尖叫大骂声中,木门一下被踢开来,我一马当先,领着身后的兄弟们猛地冲进了罗佬家中。 并不宽敞的屋子里面就只有一个矮胖的中年女人,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扭过头来,目光中带着明显的惊慌,眼睁睁看着冲了进来的我们。 罗佬的老婆。 眼神左右一扫,并没有发现罗佬的踪迹,当其他兄弟各自散开搜寻的时候,我径直对着女人问道: “罗佬这个狗杂种在哪里?” 不愧是江湖人的老婆,虽然看上去又肥又蠢,但经过最开始的慌张之后,这个女人却明显镇定了下来,望着我的时候,眉宇之间满是彪悍泼辣之色,一点也没有害怕的意思,反而恶狠狠地开口说道: “老子怎么晓得他在哪里?你们这些小畜生居然搞到老子家里来了!你们这些有娘养无娘教的东西,是哪些野婆娘养出来的!你们今天不给老子说明白,哪个都走不得!哎呀,癫子,你也在这里啊!义色不得了了啊!老子今天就看看你和这些小畜生们到底想要怎么搞?” 这个肥婆娘平日里想必是当大嫂当习惯了,以为没有人敢动她,面对着本就是满腔怒火上门寻仇的我们,居然还是出口恶毒,伤人之极。 就连几乎从不说脏话的武晟也被她三言两语激得邪火上升,骂起了人来: “你个臭婆娘,你妈逼莫要逼老子动手,再问你一声,罗佬到哪里去了!” “你还骂我啊!你不是婆娘养大的,你们这些小杂种,只怕都是些野婆娘偷人搞出来的吧,你还敢骂我!” 罗佬老婆真是泼辣得超乎人类想象。 孤身一个女人,面对着一帮气势汹汹的混混,她居然就敢率先动手,在一边破口大骂的同时,一边弯下腰去捡起地上的一个小板凳对着武昇就扔了过去。 我再也忍不住了,二话不说撑着沙发背上跳过去,对着女人的脑袋顶上就是一刀。 当时,我是从一个小弟手上拿的把普通西瓜刀,薄薄的铁皮,算不上很锋利,但只要一刀劈实了,见点血也是避免不了的。 殷红的鲜血顺着女人额头一下流了出来,那个女人彻底愣在了原地,直到我的一脚又蹬在了她肥大的肚皮上,将她踹翻在地上之后,她才知道举起手捂住额头,两只眼睛里面终于流露出了克制不住的恐惧之色,张开嘴放声大叫: “哎呀,不得了了,杀人了啊!救命啊!” 叫声刚起,我再次冲了过去,在我的带领下,除了癫子之外,早就恨极了的众兄弟也纷纷上前,把女人围在中间,七手八脚地打了起来。 等女人的叫骂声彻底消失之后,我将手里的刀子抵在了她的脖子上: “臭婊子,你敢再喊一声,我今天就弄死你。你试试看?” 话一出口,这个女的连动都不敢动一下了,张着嘴也不说话,只是呆呆地望着我。 “罗佬到哪里去了?” “我真的不晓得,你有事就去找他唦,我一个女的知道什么,你们找我干什么?人又不是我打的,又不关我的事。” 从这句话里面,我立马判断出,眼前这个女人说了谎,她绝对知道罗佬的去向。 因为,她知道我们找上门来的原因,既然罗佬告诉过她打人的事情,那么去了哪里,也就没道理不给自己老婆交代下。 “你不晓得他去了哪里?那你怎么晓得是打了人?”小二爷开口说道,他也听出来了。 “我真的不晓得,他又不告诉我,你杀了我,我也还是不晓得啊!”这个女人继续硬犟。 我还准备逼问,但是癫子好像有些看不下去了,走过来把我拉开,说毕竟确实不关罗佬老婆的事,让我们就这样算了,先去发廊找看看,九镇就这么大,他们再躲也躲不到哪里去,迟早要找到的。 于是,在癫子的坚持下,我们没有再为难这个女人,把前后屋子都搜了一遍,最后又确定了一次没有人,才转身离开。 从罗佬家出来后,我们直接去了“浪之夜”。 走进发廊的时候,外厅里坐着四个浓妆艳抹、风骚入骨的年轻女孩和一个一看就是痞子的男人,五个人正坐在沙发上打情骂俏,并没有看见小芳和鸡青的身影。 那个小痞子是缺牙齿新收的一个小弟,见过几面,好像叫做什么李军,应该是缺牙齿派他来负责今天晚上的看场。 一看见我们,李军一脸意外地赶紧带着笑意站了起来: “哎呀,这么多大哥来了啊,难得难得啊。进来坐进来坐?” 说完之后,也许是发现我们的脸色不对,他搓着双手,显得颇为紧张地站着,也不敢动。 “小军,你看见鸡青和小芳没有?”地儿问道。 “没有啊,他们今天都没有来啊?” 我走到李军跟前,一把搂着他: “小军,你给我说句老实话,我今天找鸡青和小芳办事的。他们在哪里?与你无关,你放心,不会让你为难。缺牙齿那里我自己会去给他说一声,你不用管,不过,你最好今天不要骗我!出来混还是要分个轻重里外,莫自己人不帮,反而吃里爬外帮外人啊。” “钦哥,我真的不晓得,我来的时候就没有看见他们,刘三姐说他们傍晚的时候就走了,好像说是有什么事。” “哦,那好,刘三姐呢?” 刘三姐是浪之夜其中的一个老板兼唯一的老鸨,姓刘,也不知道为什么都叫她刘三姐。 “在楼上,我去帮你喊哦,钦哥,你们先随便坐,小丽,去帮忙泡几杯茶!” “不用了,你去喊咯,我们办事就走。” 在李军上去喊人的时候,我们兄弟几个也随之走到了发廊的里屋,把整个房间都仔细搜了一遍,包括用一块块三合板隔开的小单间。当然,里面会有一些正在欲仙欲死,做活塞运动的朋友,被惊吓了一下,不过一看我们的脸色和手上的家伙,也就没有一个敢多说话了。 活塞运动员里面也没有小芳的踪影! 当我们刚刚查完,楼梯上传来了脚步声。 刘三姐一边整理着衣服,一边跟着李军的背后走了下来。 估计她应该也正在做着和小房间同样的勾当。所以,下来的时候,两个脸蛋红彤彤的,春意盎然,一副被打扰了兴致后,很不开心的烦躁模样。看见我们,一开口也非常不善: “你们搞什么搞!这里是做生意的地方,搞得没有名堂了!真的是,出去出去!不按摩就给我出去,别耽误我做生意了!” 癫子一看我又要发飙,赶紧抢先说道: “刘三姐,不好意思啊。生意还好唦?是这样的,我们想找一下鸡青和小芳,你晓不晓得他们去哪里了。如果晓得的话,就麻烦你告诉我们一下。” “我不晓得,不晓得,晓得也不告诉你们。出去出去!” 她边说居然边过来推我们,李军在旁边也一副左右为难的样子,想劝又不好劝,两边都不敢得罪,不知道该怎么办。 之前推我们的时候,有癫子在旁劝解,情况还算好,可最后刘三姐一推,却推到了险儿的身上。果然,险儿马上反手一掌就拍在了刘三姐的手背上,发出了啪的一声脆响: “我警告你,你还推老子一下看看?” “哎呀,怎么?你还敢打我啊?你晓不晓得这是哪个开的啊?看场的是哪个啊?你敢乱来,老子马上就叫人过来搞死你们!” 刘三姐挑衅地又推了险儿一下,毫不示弱地昂头望着险儿道。 如果这个店子确实是老鼠自己独资开的,可能我确实还要顾忌三分,但是为了给袁伟报仇,我同样也会搞。但现在,老鼠最多也就是占了点股,浪之夜的真正老板是他堂哥,这我就无所谓了。至于缺牙齿,怎么说都是同门中人,今天有理有据的事,事后我再赔罪也不迟,他如果非要不识相,我也绝对不会怕。 于是,在险儿还没有动手之前,我一个耳光就先甩了过去,啪的一声,回答了刘三姐的话。 周围立马响起了那几个小姐的尖叫。就连险儿居然一下子也被我的举动弄蒙了,呆呆地站在原地望着我,都忘了动手。 “臭婆娘,我告诉你,你今天把哪个叫过来都没有用。我再问你一次,他们在哪里?” 又像在对罗佬的老婆一样,我提着刀就架在了刘三姐的脖子上,其实当时我也不想把事搞得太大,用的是刀背,但是那样的情况下,谁知道呢。 “啊呀呀,轻点轻点!他们八点的样子就去了漳江县城里面,和鸡青的几个朋友一起去的。具体在哪里我就真的不知道了。你别乱搞啊。我又没有得罪你们!” 毕竟出卖的不是家人,刘三姐她和鸡青、小芳最多只是合作伙伴,不可能会像罗佬老婆那样冒着巨大风险都还是坚贞不屈。当刀子架在脖子上,面临死与生的选择的时候,她瞬间就软了下来,马上就说出了自己所知道的一切。 看来罗佬确实还是有些聪明的,他知道我们一定会报复,也知道惹不起,于是打了袁伟之后,就已经带着鸡青他们躲到县城去避风头了。 可县城那么大,我一下去哪里找啊? 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我非常丧气,今夜袁伟的仇很难报了,等明天三哥回来,万一他插手,事情就有了变数,三哥会不会让我们动都说不准了。 最后,无奈之下我们也只得走出发廊,决定先回趟医院去看看袁伟现在怎么样,之后再就各自回家睡觉。 谁知道,十来分钟之后,当我们赶到医院,第四个巧合却出现了。 而这个巧合也直接把整件事情推到了最高潮,不仅让我们本来报不了的仇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也引出了震惊九镇黑道的惊天大事。 第89章 关键人物 在去医院的路上,我们几个一商量,觉得依今天的情况看来,应该没什么事了,就要癫子先回水泥厂去,他老婆和牯牛都还等着的。 癫子开始不愿意走,说要先看到我们回家了再走,后来犟不过我们这么多人的坚持,一想也可能确实是不会有啥意外了,于是,千交代万交代之后,也就先走一步了。 一进医院,就看见了元伯、炉子、小黑几个小朋友或坐或站地待在医院前面的花坛边抽烟。一看到我们,他们全部站起身迎了过来,告诉我说: “钦哥,快点快点,你们终于回来了,老鼠和红杰过来了,找你们的,现在正在病房里面等着你们呢。” 老鼠居然也过来了,我有些意外,也顾不上细问,赶紧和兄弟一起赶去了袁伟的病房,推开病房门,就看见袁伟病床旁的地上摆着两个五颜六色的花篮,老鼠和红杰正坐在旁边的一张空床上,和贾义胡玮两个在一起谈着天。 而袁伟则是睁着眼睛躺在床上,不动也不说话,也不知道是睡了还是没睡。看来这一夜,他伤的是心,不是人。 一看到我,除了老鼠之外,其他人纷纷站了起来,红杰好像是松了一口大气,抢先说: “你们终于回来了,等了半天了。” “哎呀,你怎么把东哥都搞过来了啊,这么晚了。还麻烦东哥跑一趟。东哥,坐坐坐,别起来。”我们兄弟也走了上去,我握着了正在作势要起身的老鼠双手。 “应该的应该的,都是兄弟,当然要来。还好袁伟没有什么大事啊,我就放心了,没事就好没事就好。”老鼠一脸诚恳。 “东哥,等下,我先看看袁伟啊。” “去去去,不管我。” 兄弟们纷纷上前问着袁伟的情况,他的样子看起来比之前又要好一些了,除了情绪显得有些落寞之外,说话的声音听起来中气十足,应该不会再有问题了。 我刚和袁伟说完,正在旁边听着其他人的交谈时,老鼠就走到我身后,轻轻拍了我一下,说: “小钦,你出来下,我和你谈点事。” 我们两个一前一后走出了病房,来到了医院的大门口,元伯他们几个识相的没有过来,远远打个招呼后就走到了一旁。 “东哥,不好意思,今天去你的场子里闹了事,我还打了刘三姐一巴掌。不好意思啊,实在是今天这个事情没得法,搞到我们自己兄弟头上来了。你不要见怪,我下次摆酒赔罪,把你堂哥叫上。”不等老鼠说话,我就抢着先说出了心中的歉意。 “你就不要说这些多话了,都是自家兄弟。没事的,赔什么罪。我晓得你这个人的。放心,我没事。”老鼠微微一笑,拿出一包芙蓉王,给了我一根。 我掏出火机帮他点上,他深深吸了口烟,似乎在回味一样略微顿了顿之后,鼻孔中喷出了长长的两道白雾,看着我说: “红杰开始去找我,我正在打牌。听他讲才知道这个事。马上打听了下消息,就过来了。小钦,你听我说一句,今天这个事唦,确实是罗佬不应该。他打了人之后就和鸡青几个一起走了,去了县城,是保长给他们安排的车。他其实也怕你们找他,罗佬这个人,就是这样,最好面子,平时呢,也喜欢摆下大哥的架子,不晓得轻重,人其实不是坏人。我和他,和保长也都还有些交情,袁伟也没有出蛮大的问题。你看这样,今天你卖老哥一个面子,我帮你们起下和,调解下,让罗佬出点钱算了。出来混都是求个财,一条街上的,搞过了也不好看。你看要不要得,算是我老鼠欠你一个人情!” “东哥,我晓得你来就是这个意思,你是大哥,你的面子我一定要给的。你也晓得我胡钦的为人,我对该尊重的人一定是尊重的。但是今天这个事,我真的没有办法了,我们六兄弟也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数的。搞了其他任何一个人的话,一切都还好说,可这下搞到我们自己兄弟脑壳上了,把袁伟搞成这个样子,我们几兄弟都不舒服。这个仇,肯定是要报的。东哥,就算我一个人说不搞,也不算数,真的!再说,我刚才去罗佬家抓人的时候,已经砍了他老婆一刀。现在就算我们不搞,他只怕也会要找我们的。东哥,我看这个事,你就不要管了。小芳是你场子里面的人,我就不找她了,其他的人,我估计,只要被抓到了,恐怕还是躲不脱的。” 我一瞬不瞬地看着老鼠,尽量捕捉着他眼神中哪怕是一丝一毫的细微变化。只要能说动他,让他放手不管,我的要求就达到了。 最开始,老鼠并没有表露出任何情绪,直到听见我把罗佬老婆砍了的时候,他才明显吃了一惊,眼神闪闪烁烁地动了好几下,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瞪着双小老鼠眼看了我半天之后,才说: “小钦,你真是,你怎么搞得啊!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江湖上的事江湖上面了,你动他老婆干什么啊?哎呀,你这就真的是,这下事就搞大了,真不好办了。今天不是我老鼠要充大,一定要骂你。就算是你们三哥回来,也肯定是要骂你的。打流不是这么个搞法啊。你把他老婆砍得厉害不厉害啊?” “不要紧,你东哥骂就是的,你骂我两句,当得起,也是为我好,我晓得。我没有把他老婆搞得怎么样,最多也就是脑袋上破了条口子,流了点血。西瓜刀搞的,不要紧。” 听我这么一说,老鼠的脸色和缓了一些,抽了几口烟,又低头阴阴沉沉地想了片刻,像是终于打定了主意,猛然抬头说道: “小钦,我老鼠在保长和罗佬面前还是说得起两句话的。这件事,我只要你一句话,你今天听我一句劝。不要搞了,就在这里打止,其他的事,我来帮你办,保证不让你吃亏。你当我是个兄弟的话,你就给句话,要得还是要不得?” 我就怕老鼠说出这样的话,这是把我逼到了没有退路啊。好不容易,抓住了一个机会,没有三哥管,想自己兄弟几个一起单独搞件露脸的事出来,现在又来了一个老鼠要管闲事。 我不答应吧,他话都说成这样了,那就真的是得罪了他,这不是我想要的结果。 答应吧,我们几兄弟忙乎半天,好不容易一个机会,就这样没有了,白白放弃,实在是不甘心。 正在左想右想,不知道怎么回答他的情况下,一个意外的事情把我从左右为难的境界中救了出来。 一辆深绿色猎豹越野车飞一般地驰过我和老鼠面前,在医院门外的阶梯前停下,两个人从车里面走了出来。当时我背着光,根本就还没看清来人是谁,只听见一个尖利而熟悉的女声突然响了起来: “哥,就是他,就是这个小杂种砍的我!” 话音还没落,我还在一头雾水地试图看清说话者模样的时候,一个算不上高大,但是挺壮实的中年男人,已经两步并做一步地跨越了几级台阶,跑到我的身边一把抓住我,啪的一声,一个耳光就甩在了我的脸上。 当肉体疼痛传来的一刹那间,我并没有感到愤怒,也不羞愧。 我只感到自己身体从内到外,就像是忽然过了一阵电,那种又痒又麻的奇怪体验,令我兴奋到全身上下的汗毛都立了起来。 第90章 疯狂前的兴奋 “你个小子好大的胆子啊!不晓得‘死’字怎么写是吧?毛都没有长齐,居然还搞到别人家里去了,老子还真是听都没有听过,老子今天就硬要看看你到底是有多狠!” 随着骂声,无数的唾沫飞溅到了我的脸上。 这是一个陌生的声音,粗鲁而狂放,就像是说话的那个人一样,让人感觉到一种备受磨炼,历经沧桑之后才能拥有的豪气与自傲。 我一动不动,死死盯着眼前的男人。 我看不见自己的眼睛,但我却知道,心底里那股汹涌澎湃的兴奋一定已经将它激得通红。我努力地克制着自己,尽量保持着不动,因为只要一动,我整个人就势必会被这种疯狂的兴奋全部占据,我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事来。 也许是察觉到了我那种奇怪的情绪,在与我对视的过程中,男人虽然依旧在愤怒地喝骂,但他却只是揪着我的衣领,居然没有对我继续动手。 老鼠在反应过来后的第一时间,就冲过来挡在了我的身前: “哎,保长,冷静点,千万莫乱搞啊!” 哦,原来,这个男人,他就是保长! 视线远处,元伯他们已经飞快对着我这边跑了过来。 我的脑海里面,突然之间冒出了一个极为疯狂大胆的念头。 我想,我应该可以说是个胆大包天而且有急智的人,因为这种突如其来的感觉,在之后的多年间,无数次的重要关头,也曾不时出现。 我右手一抬,拦住了已经赶到保长身后,就要动手的元伯几人,然后慢慢把老鼠从我的身前拉开,再掰开了保长抓住我衣服的手掌,冷冷扫了他一眼之后,和老鼠打了个招呼,转身就带着元伯他们几个走进了医院大楼。 在我的身后,保长愤愤不平的粗豪声音再次传来: “小子,你搞过分了,你等着,等下就有人来办你的,这次哪个都保你不住!你等着!” 我没有回答,我已经不准备再多说一句空话,从保长的这句话里面,我得到了很多有用的信息。 既然已经过分了,那我就干脆过分到底吧,过分得让你们当我是你们的祖宗。 不疯不癫,没人当你是神仙。 回到了病房之后,我把刚才发生的事和自己的想法分析,全部都告诉了几个兄弟,武昇和小二爷一开始也有些不同意,怕事搞大。 我只说了一句: “你们怕,那我就先回去了,也不用搞,你们自己去解决,反正罗佬今天晚上肯定是要动我们的!就等着吧。” 于是,再也没人反对,我的建议得到了一致赞同。 过了片刻,老鼠也来了,一进门就对我说: “小钦,罗佬正在往回赶的路上了,可能还带了枪!” 原来,我打了罗佬的老婆之后,罗佬的老婆跑到保长家去了,在送那个女人来医院之前,保长联系了罗佬,告诉了他这件事。 在电话里面,罗佬就已经彻底疯狂了,他发誓说,今天一定要废了我。 那一晚,当老鼠把一切娓娓道来,说给我听的时候,我相信他是出于一片好心,不想把事情闹大的。说完之后,他甚至还颇有些期盼祈求一样地看着我。说实在的,我确实没想到,向来喜怒不形于色的老鼠,会为了我而表现出这种严肃而焦急的情绪。 现在回想起来,其实相识一场,老鼠最初也未必没有想过真的与我交心。 但是,那夜的我却没有丝毫感动,我只是觉得心底里那种令人一阵阵发毛的古怪兴奋感越来越浓烈,甚至让我整个人都有些恍惚了起来。 “哦,来唦,硬八取九点,看哪个手段硬些,那就搞咯!最多也只是……” 我制止了险儿的说话,站起身,对着老鼠一笑,尽量用平淡的语调说出了一句话: “没关系,东哥,你先走。” 老鼠也猛地站了起来,拉着我的手臂,快速说: “小钦,我给你讲,我刚和保长也说了,这个事,尽量化掉,不要搞了,他也是这个意思。我今天就陪着你。你安心,听我一句。” 那种兴奋已经刺激我越来越不耐烦,甚至连平淡的语气和起码的礼貌,我都已经无法保持,毫不客气地抽出被老鼠拉着的手臂,我说: “东哥,你听我一句,这件事,不关你们的事,你和红杰先回去。你的话我会考虑的,你放心!我尊重你是大哥。但是今天就算三哥来了,也管不了这件事了。如果换成被打的是大屌,你怎么办?” 老鼠被我说得无言以对,半天之后,望着我,像是还想说什么。 我却当先走往病房门外,做出了送客的姿势。 无奈之下,老鼠和红杰也只得跟着我走了出来。 分别之前,我对老鼠说出了最后一个请求: “东哥,不好意思,还要麻烦你帮我个忙,罗佬来了,拜托你想办法给他通个气,我在心愿歌厅等他。算我胡钦欠你一个情。” 在老鼠的嘱咐声中,我送走了他和红杰。 当所有的顾虑都被清除之后,就在医院寂静而清冷的走廊上,我再也克制不住,张嘴吼出了压抑已久的兴奋。 吼声在空旷的楼体内回荡,传入我的耳中,居然陌生得像是他人。 就在小小的病房里面,我开始了自己的计划: “简杰,元伯,你们带人守在医院,把家伙准备好,人手一把!只要有人敢进来闹事,就给我往死里砍,出了事,我来抵命。听到没有!” 我其实并不担心袁伟,毕竟医院是公众场合,没有哪个道上的人会蠢到在这样敏感的地方办事。至少,在不久之后惊天动地的卫立康事件发生之前,九镇医院还从来没有发生过一起血案。 但是以防万一,我还是做了一手准备。 交代好一切之后,我来到病床前,对袁伟说: “尾巴,你好好休息啊,我们明天来看你。” 不曾想,袁伟的眼眶却一下就红了,双手一撑,就要爬起来: “要去一起去!” 那一夜,我的情绪的确非常失控,平时这种事情我肯定不会发火。可当时不知道为何,我却突然就火冒三丈,猛地一掌将袁伟按了下去,大骂道: “你少啰嗦,给老子睡下。” 袁伟一直在眼中打转的泪水,瞬间就流淌了出来,看着我的眼神里,满是愧疚和不安,却又不敢再继续反抗,只能可怜巴巴的: “胡钦,你们不要把事搞太大啊,我也没有什么伤的。千万不要搞大啊,那边带了枪的。” 更诡异的是,我居然也鼻子一酸,又怒又羞之下,我转过了身子: “你哭什么哭,又不是去死,你帮我们哭丧啊!胡玮、贾义你们两个,跟我们一起走。” 走出病房门,我就吩咐贾义去急症室查看保长和罗佬老婆的情况,剩下其他人则在我的带领下径直来到了医院门外的花坛。 两分钟之后,贾义走了出来: “钦哥,他们马上出来了,在包扎。” 再过了十来分钟,保长和罗佬老婆一前一后走出了医院大楼,也许是多年道上讨生活所得来的敏锐直觉,保长也在第一时间发现了我们的存在。 估计是看见我们人多,他一脸凶横注视我们的同时,目光中却也带着明显的警惕,没有敢说出半句挑衅的话语。他那种有些不甘却又有些心虚的样子,落在我的眼里,让我觉得自己就好像是面对着一盘从来没有吃过的珍馐美味,前所未有的饥饿感从我的体内涌了出来。 一步,两步,他们已经走下台阶,走向了离花坛大概十来米远的停车位。 保长打开车门的一霎,我双手一弹,将手里的烟头高高抛起,反手抽出塞在屁股后面的砍刀跑了过去。 身后跟着响起了繁杂的脚步声…… 第91章 洞庭湖的老麻雀 “你要干什么?” 听到脚步声,回过头来的时候,保长一只手还抓在车门上。他依旧粗豪的语气中带着一些愤怒,一些惊讶,一些慌张,但更多的却是恐惧,很大的恐惧。 他没有得到任何言语上的回应。 回应他的只有我飞快斩下的一刀! 早就已经被疯狂情绪折磨了整晚的我,在终于得到释放之后,酣畅淋漓地一刀砍在了保长挡在脑袋前方的右手,身旁武昇随之而来的一脚踢在他的胸膛,将他整个背部都踢得撞在了打开的车门上。 无数道黑影就像潮水一样涌了上去,瞬间就将保长淹没在了刀光剑影之中。 车子的另一边,同时传来了罗佬老婆惊恐万分的惨叫。 整个过程只有几十秒,最多不会超过一分钟,可当我们纷纷散开的时候,躺在地上的保长已经是满头满脑鲜血横流了。 其中,大部分的伤口都是我亲手所致,那一天,我下手很重。 保长惊恐无助地望着我,头上的鲜血从眼睛上面流过的时候,也不敢擦拭一下,只能不断地眨着眼皮,眨一下,血珠就顺着眼皮滴落一颗。 我毫无表情地默默与他对视,那种兴奋而疯狂的饥渴感得到了一些满足,但却远远没有平息。如果不是还有着几许正常的理智来克制,我几乎想再次上前把这个人砍成千片万片,一直砍到他没有丝毫怨恨与不服,心甘情愿地跪在我面前,五体投地,苦苦哀求为止。 在我毫不掩饰的欲望之下,保长眼中的恐惧之色越来越浓。 我知道,他怕我杀了他。 “从现在开始,你要是说一句话,我就杀了你!走,把他们搞上车。” 从保长打我一耳光,一直到现在,这是我对他说出的第一句话。 胡玮打开了猎豹汽车的后门,我们七手八脚把已经被打得半死或者吓得半死的这两个人架上了车,由技术最好的武昇来驾车,我坐在他的旁边,对着前方一指: “走,去山上!” 我没有见过保长,不过这个名字,我却不是第一次听过。 严格来说,保长并不算是真正打流的黑道中人;但奇妙的是,他却又确实当之无愧,是九镇江湖在安优之后第一个可以叫做大哥的人。 保长的年纪比安优要稍微小点,当大哥之前,他真的就是九镇的一个保长。 安优死了之后,九镇有些年数没有真正的大哥。而保长当上保长之前就喜欢和流子们混在一起。当上保长之后,手上有了点芝麻绿豆大小的权力,和三流九教的江湖人之间往来就更加紧密。更加上是土生土长的九镇人,街头巷尾都是熟脸熟面,而且为人豪爽,爱交朋友。平时,流子之间出了什么冲突起了什么误会,只要找到了他了,他都二话不说,宁可自己吃亏也一定要出面化解。 慢慢的,江湖上闹了矛盾之后,主动请他出面来化解谈和的流子也越来越多。 天长日久,就这样习惯成自然,不知不觉中,保长的名气也就越来越大,江湖地位越来越高,最后威震江湖,终于成为了道上的大哥。“跛爷保长,胡立飞强,唐五一林,猴儿敢闯”这四句江湖切口里面,也就有了他的一席之地。 最后,随着那一代的大哥们纷纷倒台,而以三哥为首的新一代大哥横空出世,接连办出了几件让人心惊胆寒的事之后,江湖中人才渐渐发现,原来时代不同了,所谓大哥除了摆和头酒,讲义气交朋友有好名声之外,更重要的是有钱有势,有实力才行。 于是,在三哥他们一帮江湖后浪的猛力冲击之下,保长声势日趋衰落,最后一蹶不振,慢慢也就退出了江湖,利用往日的人脉和关系,做起了正经生意。 等轮到我们这一代登台唱戏的九十年代末,保长早就已经不能算是真正混社会的流子了。 但不可否认的是,就算时至今日,他在道上依然有着很大的影响力,他的很多朋友和小弟现在都还是大哥,比如县城的罗勇和九镇的罗佬。 当年罗勇落难的时候,保长就曾经出钱出力帮了他一把;而罗佬以前就是跟在保长屁股后面混的小弟,向来就最听他的话,连老婆被打了,第一个想到的都是找保长帮忙,可见彼此关系之不同一般。 甚至在有些江湖传闻中,三哥好像也做过一段时间保长的门生。 所以,凭着这样盘根错节的社会关系和众多或明或暗的朋友,连如日中天的三哥见了保长的面,也都带着三分笑容,客气地叫声“保长”。 这,也是保长最喜欢别人对他的称呼。 这样一个纵横多年,洞庭湖上见惯了大风大浪的老麻雀,他当然不会想到,自己有一天居然会落在一个不知道低了多少辈的小辈手上。 因为他根本就不相信,以他保长今时今日的地位和为人,居然还会有人敢真刀真枪地动他。 也许,以前的确没有。 只可惜,今时不同往日,敢动他的人出来了,就是我胡钦,就是我们九镇的六个兄弟。 再大的大哥也是从我们这样的小麻皮开始,一步步混出来的,为什么不敢动?这不是少林寺,当了多年老大,难道就可以炼成金刚不坏吗? 我就偏不信你保长的卵子比我胡钦的大些! 车子在寂静无人的道路上飞驰,很快,我们就来到了神人山下。 把车停在了神人山背公路的一面之后,我们用皮带T恤之类的东西,将保长和罗佬的老婆捆了个结结实实。 “钦哥,你好小的时候,我就看到过你的,你不要乱搞啊。你们三哥和我关系也不错的。都是九镇的老街坊了,不要乱来,给个面子好不好。这件事,我保证罗佬不敢把你怎么样。钦哥,这里是神人山,这里多的是人,你敢在这里办我!” 在捆保长的时候,保长不敢反抗。但是谁都可以看得出来,他吓得不轻,整个人都在瑟瑟发抖,说话声音发飘,不断地给我说着好话,连称呼都从前面的小杂种变成了现在的钦哥。 毕竟,保长是多少年的老江湖,他当然知道把人绑到荒山野岭,很有可能会发生什么。 “呵呵,你说呢,我要做什么?哪个说的神人山就办不得人了?办了会死啊?” 我虽然压根没有想过要弄死保长,不过,看着他此刻的样子,却还是忍不住故作玄虚地逗他一下。 话一出口,就算在夜色之下,也能看见保长的脸色变成了一片惨白。而旁边罗佬的老婆则除了痛哭之外,没有任何反应,就那么一声不吭地让我们捆,看样子,她是真的觉得自己死到临头了。 “你开始打我耳光的时候,不是很嚣张吗?不是要办我吗?老杂种,你再狂啊?狂啊?” 我啪地对着保长就是一个耳光,接着又连打了好几下,才感觉解气,停了下来,指着他问道: “我现在问你,你开始说等下有人要搞我的,是什么意思?如果你说一句假话,我就断你只手,说!” 这样的事,我估计保长一辈子都没有经历过,他的抗压能力并不强。所以,很快,他就放弃了所谓的尊严和义气: “你砍了他老婆一刀,我打电话告诉罗佬了,罗佬正在回来的路上,他要找你报仇。钦哥,你给个面子,我怎么说都是一个局外人,你没有必要做这么绝。你今天放我保长一马,我保证帮你把这件事搞得妥妥帖帖,让你舒服,就算是我保长欠你一个人情。我保长是什么人,道上朋友都晓得的。” “你最好先别给我啰嗦,问你一句答一句。他几个人来的,带的什么家伙?”我接着说。 “就是开始打你兄弟的那几个人一起,没有其他人,罗佬找罗勇拿了一把手枪。” “找罗勇拿的啊,那是你保长面子大啊!怎么了,看样子今天你保长是要吹哨子重出江湖,杀了我们几兄弟开刀祭旗咯。” “不是的不是的,我要他拿枪也是晓得你们猛,怕万一出事,好自保。罗佬这个人我晓得的,他绝对不敢开枪的,而且媳妇也有了,他肯定不会这么作死的。你放心!” 该问的问完了,我转过头来对贾义和胡玮说: “你们就等在这里,把他们两个看好!如果我们五兄弟今天一晚上都没有一个回来的话,那就是我们死了。你们愿意帮我们报仇,就把他们两个杀了。不愿意,你们就走,我也不怪你们。” 胡玮一听就急了,梗着脖子大吼: “钦哥,我要和你一起去!” “你就在这里,贾义一个人看不住,这两个人如果跑了,今天就真的要出大事了,你真听我的话,把我当哥哥,就在这里好好看着他们。” 听我这么一说,胡玮一时无法反驳,又急又忧,顿时就快要哭了起来: “钦哥,你们自己好点,万一是动了枪。你放心,这两个一个都活不了,我还要杀了罗佬,帮你报仇!” 我把胡玮狠狠地抱了一下,再抱了贾义: “那好,我们走了。” “钦哥,你不要搞出大事啊,你带上我。我绝对不玩名堂,我可以帮你把事搞定的,我日自己亲娘的骗你。”保长一看我们要走,彻底慌了神,用尽全力在地上一边挣扎一边大叫。 那副惊恐万分的胆小模样,哪里还有传闻中高高在上的前辈风范。 大哥?原来也不过如此! 冷冷一笑,我也懒得搭话,扭头就要走,小二爷却突然把我远远拉到了保长听不到的地方,对我说: “胡钦,其实把他带着要得,你好生想想咯!未必,你今天晚上真的想要杀人啊?” 小二爷的话我向来都还是很重视的,被他这么一说,我也冷静下来暗自想了一想。 也是,带上保长,确实有好处。 不过,不仅仅只是小二爷想到的好处。 我走了回去: “保长,你跟我们走,你记着。你今天要是敢玩名堂,除非现场就把我们六兄弟全部弄死。要不,我就保证一定杀你和罗佬全家。你信不信?” “我晓得我晓得!钦哥,你放心!我保长说话一向作数的,今天我去了绝对没有什么名堂。我晓得,你放心!”保长一听我肯带他去,他马上就知道了事情有转机,我甚至都明显感觉到他整个人突然就放松了下来。 出来混的老油子,脑子转得比计算机还快,哪个不是人精啊。 第92章 生死关口无好汉 临走前,再次叮嘱胡玮贾义两人天亮前千万不要动手之后,由逃出生天的保长开车,带着我们几兄弟一起来到了心愿歌厅。 没想到,我刚一下车,第一眼看见的居然是正焦急万分,等在歌厅门口的老鼠、红杰、大屌三个人。 一看到我们坐着保长的车出现,保长还满头满脸的鲜血污垢,老鼠和红杰、大屌他们都是一愣,有点反应不过来到底什么情况。 我走了上去:“东哥,你怎么来了。有事?” 老鼠望了还在关车门的保长一眼,没有说话。 “小二爷,你和险儿、地儿去陪保长去厕所洗下脸,把血洗了。我就来。”我马上领会到了老鼠的意思。 等保长他们一走,老鼠就把我拉到了歌厅旁边比较阴暗的一个角落: “我打了罗佬的手机,给他说了你在这里等他。你砍了他老婆,他现在也听不进劝了。说回来一定要搞死你。他们估计也马上就要到了。来,这个东西你先拿着,防万一!” 老鼠边说边把一个报纸包着的东西递到了我的跟前,我伸手一接,顿时头皮一震,我摸出那样东西的形状。 枪!一把手枪。 潜意识中,涌起了一种强烈的危机感,让我并不愿意过多地接触这个东西。 我缩回了手掌: “东哥,不用了!我安排好了,这个东西用不着,算了,你拿回去,谢谢你东哥。这次我的一点事,给你都添了这么多麻烦。” 我很有些感激,整整一晚,老鼠对我真的还算不错。 “你听我的。先拿着,听罗佬的口气,他那边绝对带了枪,万一搞起来,就不得了了,你拿着。多余的话,过了今晚再说!” 老鼠用力地把枪往我手上一推。 没有办法下,我像是做贼一样,飞快地把包裹往怀里一揣: “那好,东哥。我胡钦今天只要不死,就记着你的。我会还的。多谢了!你要没有什么事,你就先走。在这里对你也不好。” “胡钦,我今天哪里都不去。你们三哥人不在,我和红杰、大屌专门过来就是陪在这里的。我们在,比不在要强!事情搞太大了,哪个都不好收场。” 老鼠非常坚决地拒绝了我的提议。 推辞了两句之后,我也就答应了下来,老鼠在场也好,对我的设想更有好处。 然后他又问了我,保长怎么回事,我给他大概地解释了一下,边说我们边一起走进了歌厅。 我还记得,那晚,当老鼠听说我绑了保长之后,他对我说了一句话: “胡钦,你真不得了!” 随便找了一个包房,进门之前,在门边我和武昇交代了几句,就悄悄地把枪给他拿着了,除了我,他是我们里面最像大哥的人,我完全相信他晓得什么时候用,该怎么用。 刚坐下来不久,保长也洗干净走了进来,脸上的血没有了,可以清楚地看到眉骨和下巴,以及左脸颊的几条刀口伤痕。 老鼠走了上去,和保长打着招呼,一起坐在了包房右边的沙发上。 我和小二爷、险儿则在包房正对门的中间位置坐了下来,地儿坐在了包房的左边,武晟和保长、老鼠坐在一起。 地儿有些担心,我们三个坐在这里,罗佬会不会进来就打。我告诉他,不用担心,这么点大个包房,罗佬要真敢进来就打,我们坐哪里都跑不了。 我今天就赌他罗佬没有这个进来就开打的种! 坐下聊了一二十分钟之后,包厢外响起了一阵急促繁杂的脚步声,一个让我找了整晚上的熟悉声音终于隔空传来: “胡钦,老子来了!” 包厢门嘭的一声,被人大力一脚踢开。 罗佬一马当先,身后跟着鸡青还有几个不认识的人,黑压压像阵风一样对着首当其冲的我就直接冲了过来。 罗佬手上拿着一把枪,一把黑黝黝的改装手枪。 对准我的浑圆枪口,就像是一个无情而邪恶的魔眼,带着可以让人不得动弹的莫大魔力,突然之间就笼罩住了我的全身上下。 第一次尝到被枪口抵着的感觉之后,我突然发现,原来自己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英勇和镇定,原来电影中面对枪口的英雄表现都是假的,或者我确实不如他们。 “狗杂种!老子今天要你走不出这道门!” 罗佬撕心裂肺的喝骂和越来越近的脚步声都好像由天的另一边远远传来,所有一切都离我远去,我的世界里只剩下这个黑漆漆的枪口,慢慢的……慢慢的……看着它在我的眼前变得越来越大。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会看见眼前黑洞之中传来的火光一闪。然后我就告别了这个世间的一切,告别了生死与共的兄弟,告别了情比手足的三哥,告别了对我失望之极的父母,告别了一如既往爱我甚于一切的外婆…… 这一切的一切,我都不再拥有。 突然之间,消失了很久的那种喉咙发干发涩,两腿发软的感觉又再次回到了我的身上。我很想做些什么,但是一时之间我却无比迟钝与木讷,什么也做不了。 那短短的几秒之内,被枪口指着的我,完全失去了一切的反应,就是那么呆呆坐在沙发上,傻傻地望着越来越近的罗佬,和他手上的那把枪。 我没有动! 但是房间里,却有人动了,其中四个人动得最快。 当包厢门才被踢开的时候,险儿就已经跳起来,冲了过去。 而当罗佬的身体冲进了包厢的时候,保长、老鼠和武昇也都站起身,分别跑了过去。 本来险儿应该是第一个赶到的,只是当他开始动的时候,罗佬的枪也马上一偏,对准了他要扑上来的身影。仅仅就是这一下,连多余的言语都没有,却让平时胆大包天的险儿也马上就一动不动地停在了原地,虽然还是满脸的决绝与凶狠,随时寻找着机会再次出手。但那一瞬间,确实是让从不惧怕的险儿也不得不停了下来。 险儿停了下来,有个人却没有。 保长。 第一个赶到罗佬身边的保长,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身体挡在了我和罗佬中间,一只手搭在了罗佬拿枪的手上,语气急促而慌张地说道: “罗佬,搞不得!搞不得!千万搞不得!哥哥在这里,听我一句,冷静冷静,今天什么事都没有,听我一句,听我一句!” 保长的表现,让罗佬明显有些意外地呆了下,眼巴巴望着挡在我们之间的保长,一时之间没有说话,也没有任何动作。 显然,他完全没有想到,自己最信任的大哥居然会出现在这里。 于是,老鼠也随之赶到,同样死死抓住了罗佬的手: “罗佬,冷静些啦,事搞大了就真的麻烦了,你有家有室,三十几岁的人了。” 老鼠说话的时候,罗佬已经开始回过神来: “保长,东哥,你们让开,不关你们的事。今天我的事搞大了,我罗佬一个人背,不会害到其他任何人。这个小杂种,老子一定要弄死他!” 罗佬的声音尖利而急促,充满了鱼死网破的愤怒,光听语气,我一定会吓到,我应该还是照样不敢有丝毫的反抗或动作。 不过,我长了一双眼睛,而且视力和观察力都还挺不错。所以,我能看到很多事。 譬如,罗佬虽然在破口大骂,甚至手和身体还不轻不重地很是扭动了几下,好像是要挣脱出保长和老鼠的阻挡。 但是,我却发现了另外一点,很重要的一点。 如果一个人有枪,而且又抱着必杀的决心而来,他怎么会真的被两个手无寸铁的人拦住?只要他愿意的话,起码有一百种方法可以摆脱面前这两个人的桎梏。 可罗佬却并没有使用其中的任何一种,他只是保持着满脸的愤怒模样,安静待在两个人的中间。 虽然凶狠,却也听话。 失去的勇气和胆量在这一瞬间全部都回到了我的身体里面,我因为极度的紧张恐惧而导致僵硬的肌肉和关节,也在这一瞬间变得轻松柔软。 “罗佬这个人我晓得的,他绝对不敢开枪的,而且媳妇也有了,他肯定不会这么作死的。你放心!” 当片刻之前,保长在神人山上给我说过的话语再次在我脑海中响起的一刹那,我嘴角一扯,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 因为,保长确实没有骗我。 罗佬不敢开枪,他没有这个种! 此时此刻,他所有的凶狠和愤怒,都只是在为自己找一个方便下去的台阶而已。 再不犹豫,我双腿一伸,站了起来。 第93章 没有听进去的话 我刚说过,反应最快的有四个人。 第一个是险儿,他在罗佬枪口的威胁之下,被迫停住了脚步;随即而来的是保长和老鼠,他们完成了自己应该做的事,控制了事态,也给了罗佬台阶。 最后一个就是武晟,他和保长、老鼠两人发动的时间几乎不分先后,但赶到的时候却比其他人都慢了一步。 为什么? 并不是因为武晟身手太慢,不如其他人;也不是他胆子太小,被罗佬吓住了。 而是因为,武昇也要完成他的事——掌控整个局面。 别忘了,武昇手上也有一把枪,而且,他绝对是一个比罗佬更懂得选择用枪时机的人。 当保长和老鼠都跑到了罗佬面前的时候,武昇却掏出手枪,转头跑到了站在包厢门口的鸡青一伙人身旁,直接把枪顶在了鸡青的脑袋上: “都给老子退后,哪个不退后,老子就一枪打死他!” 武昇的气势是我们兄弟里面最强的一个,天生力大无穷,身材魁梧,发狠的时候牙关紧咬,一双虎眼像是要夺眶而出,平时看上去都像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王,此刻他手里还拿着一把真枪。 我都被枪吓住了,又何况罗佬身后的这几个小鸡头呢? 除了被枪顶住的鸡青之外,其他几个人都情不自禁往包厢门外退,而首当其冲的鸡青更是一脸煞白,大气都不敢出一口。 这个时候,险儿、小二爷、地儿三人也都提着刀围了上去,险儿对着一个还磨磨蹭蹭犟在门口,似乎想讲点江湖义气的朋友劈面就是一刀,那人赶紧一缩躲开了,但却再也没有了留在包厢内的勇气。 刹那之间,整个包厢内,罗佬带来的人,除了他自己和鸡青两人之外,其他所有人已经夺门而出,消失不见。 而我,也正是在这个时候站了起来。 从我的位置上,我看见小二爷和地儿、险儿的三把刀紧紧守住了门口,武昇则极为轻蔑地把鸡青往墙边一推,转身来到了正被保长和老鼠死死阻挡着的罗佬身边。 然后,他高大的身躯猛地一下挤进了人堆,在保长和老鼠两人反应过来之前,手枪已经抵在了罗佬的太阳穴上: “你媳妇在我们手里,你要是今天不想你媳妇死,你就老老实实不调皮,把枪给我扔了!你动一下,我就打死你,再送你老婆上路!” 冰冷的声音,坚决的语气,不可一世的气势! 罗佬的大叫大喊突然就停了下来,一张本是亢奋激动的脸庞瞬间变得惨白一片,双眼闪烁不休,一下看看保长老鼠,一下又看看我或者武晟。 我再也不看罗佬手里那根黑洞洞的枪管,笑容满面地走了过去: “罗佬,也没有深仇大恨,没得必要拼命吧!你要是聪明,今天就听保长和东哥的,真把事搞大了,悔都悔不过来。” 保长趁势把手搭在了罗佬始终平举对着我的那把枪,试图往下摁: “罗佬,来来来,你先把枪给我,你先把枪给我。不要紧,我保长担保胡钦不得乱来,你放心。” 罗佬还是不为所动,没有松开手掌。 “罗佬,你打了我的兄弟,我打了你的堂客。这笔账我们可以慢慢谈。但是我再给你说一次,你老婆现在就在我的手上。你不放枪就是一定要搞,要搞的话,我只怕吃亏的是你!” “罗佬,你把枪给我啦。你是不是连我的话都不听了,老鼠也在,他的面子你要给吧?”保长开始有些急了。 老鼠小声劝解着,也开始往下摁罗佬的胳膊。 罗佬狠狠望着我,继续僵持了几秒之后,终于还是五指一张,让保长把枪拿了过去。 “胡钦,我们今天不得就这么完。我告诉你。”罗佬口气中依然带着满满的愤懑与不服。 “我晓得,我晓得。你罗哥发话了,当然不得这么就完了。” 说完这句话之后,我走到了罗佬的身边。 我始终背着双手。 没有人知道,在我站起身的那刻,我顺手拿起了桌上的一个烟灰缸。 话一落音,我手上的烟灰缸就砸在了罗佬的额头上,罗佬“啊”的一声,捂着脸蹲了下去,保长和老鼠两人身子一动,好像想上来拉住我,我双眼猛睁,武昇把手上的枪微微往上一抬,两个人都站住了。 “东哥,不好意思了,你先休息!” 对着老鼠歉意一笑,我俯下身,抓起罗佬的头发,挥起烟灰缸,再次砸了下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直到一声脆响,烟灰缸碎裂在罗佬的头顶。我这才发现手掌传来了阵阵轻微的刺痛,低头拔出了嵌入掌心的一片碎玻璃,我转身就要去拿放在沙发上的刀,老鼠从侧面挽住了我的胳臂: “算了,算了,小钦,今天这个事。我和保长过来就是调解起和的。都是朋友,听我句话,就到这里吧,算了算了,差不多,扯平了!” “是的是的,胡钦,给我一个老面子,今天就这样算了。”保长也在一边趁机帮腔。 肺里面就像是有把熊熊烈火在燃烧,让我几乎有些呼吸不过来,我剧烈地喘息着,直到几秒之后才意识到老鼠刚刚对我说的什么。 低头看去,一堆闪闪发亮的玻璃碎片中央,罗佬躺在冰冷的水泥地面,正蠕动着四肢试图慢慢爬起,浑身上下狼狈不堪,差不多已经被我活生生打成了一个血人。 在保长的帮助下,他终于艰难万分地撑起了上半身,无力地靠在保长怀里大口大口地喘息,慢慢地用手擦拭着脸上的血迹,从嘴里吐出了一句非常轻微却很坚定的话: “胡钦,你记着,这个事不会就这么完的!” 那一刻,坐在地面的罗佬从下而上地仰视着我,流满全脸的鲜血让他看上去好像是带着一个诡异的大红色面具,这个面具上只露出了一双黑白分明的瞳孔,带着几分凄厉阴森的鬼气死死盯向我,让人不寒而栗。 罗佬的眼神让我有些心悸,但却并不惧怕。 出道以来,在三哥的照顾和兄弟们的支持之下,我还从来没有吃过什么大亏,也根本就不了解什么叫做江湖险恶。 这些年一帆风顺的生活,已经让我形成了一个极为幼稚的认知。我认为,不管什么事,只要当面解决了,那就是解决了。 而那一晚,全面掌控局势之后所带来的虚荣和得意也完全充斥了我的心灵,罗佬所说的话只是左耳进右耳出,我根本就没有放到心里去。 没想到的是,愚蠢的我低估了江湖,那么,仅仅只是三天之后,江湖也就让我付出了极为惨痛的代价。 第94章 一根手指 “东哥,你和保长发话了,今天这个面子一定要给的。罗佬,你也不用给老子再放狠话。今天我给东哥和保长的面子,和你就算了,你再说一句,我就下你老婆的一个手指。不信你就试一下。从今往后,我们两个也没有半点交情可言,大家井水不犯河水,要是哪一天你罗佬再有什么事遇到我们兄弟手里,你最好直接就给我矮下去。” 自以为威风八面地给罗佬丢下了一堆屁话之后,我顿了顿,转过头去装腔作势地对老鼠和保长两人说:“东哥,保长,罗佬我给你们面子,就这样算了。但是有个人,我今天一定要留下他一点东西,哪个都别劝!” 两个人脸上都露出了惊诧奇怪的表情,尤其保长,还畏畏缩缩地想问不敢问,明显带着几分恐惧。 我在心底暗自发出了猪一般的得意一笑,看来,这个老一辈的大哥,是真的怕了我胡钦! 我刚说完,一直没有作声的小二爷突然走到了保长的身边,对着保长伸出了一只手掌: “保长,枪呢?你先给我一下!” “你要枪啊?枪是罗勇的,不是我的。你还是……”保长颇为意外,犹犹豫豫的,不敢不给却又实在不想给。 小二爷一说完,我马上明白了他的意思,于是我不由分说地把手放在了保长拿着的枪上面: “你先给我,我现在管不了那么多,我管他是哪个的啊。我只晓得,我差点死在这把枪下面。罗勇敢借枪来让罗佬搞我,我就敢拿走这把枪。保长,你不给我,是不是你还想将这把枪给他们几个,到时候让他们找我报仇啊?拿来。” 摸到枪身的那一刻,金属独有的坚硬质感中还带着保长的体温,但我的脑海中却突然冒出了一种让人发冷的疯狂念头:此时此刻保长会不会突然发了神经,一枪把我打死在这里! 我情不自禁地加大了夺枪的力度,同时抬头看向了近在咫尺的保长。 还好,我对面的这个男人,这个声名赫赫的老一辈大哥,他的眼中有着复杂的情绪和犹豫,却并没有那种让我害怕的疯狂。 “胡钦,你,你还是……哎,那你拿去咯。”在与我的对视之下,保长终于移开了他的眼神,不自觉地望向地上,缓缓松开了握着另一半枪身的手。 当这把手工拙劣的仿制手枪被我完全握住的那一秒,我感受到了一种极度复杂矛盾纠结的感觉。 一方面这个黑黝黝的铁家伙好像在一瞬间给予了我某种无比强大的自信和充实,以及一种疯狂的成就与安全感。 另一方面,我却隐隐有些恐惧和害怕。 那种感觉,就像是一个刚考驾照的新手在高速驾驶着一辆无法控制的超级跑车一样,惬意而恐慌。 但是不管怎么样,我想我再也不会还给保长了。 这是我拥有的第一把枪,一把虽然拙劣却也真实的仿六四手枪。 小二爷要保长手上的枪是有理由的,因为我马上要办的这个人和保长之间的关系太深了。办这个人的时候,枪却在保长的手上,这不是一件让人放心的事。 小二爷的心思确实是我们里面最为缜密的一个,除了他,我们谁也没有事先想到。 拿着枪,我慢慢走到了鸡青的面前,随着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鸡青的脸色也随之变得越来越白,看着我的样子,就像是看见了一个凶狠残暴的魔鬼。 我抓住鸡青的头发,想要把他拖到包厢里的茶几旁。鸡青顿时就慌了,死死抓住我拖着他头发的手,弯下腰,双脚极为用力地撑在地面上往反方向蹬,一时之间,我居然完全拖不动他。 “钦哥,不管我的事啊!钦哥,不管我的事。我没有打伟哥啊,我真的没有动手啊!” 武昇和小二爷跑过来,我们三个人好不容易才一起把差不多进入了癫狂状态的鸡青拖到了大厅中间。 这个时候的鸡青已经是放声大哭了起来。 在此之前,我还没有见过人这么哭过,就连当初跟着三哥办黄皮的时候,那个叫做张泡的小流子,也只是瘫在地上呜咽而已。 保长马上一脸紧张地走了过来: “钦哥,你给我个面子,你帮我个忙。鸡青是我的侄儿,出了事,我真的不好给他父母交代。我保长不求人的,今天当着这么多兄弟的面,算我求你给我一个面子!” “保长,我今天给你面子已经给得够多了。你侄儿也是出来打流的,他打他那几个婊子的时候,帮那些人的父母想过没有?他逼着她们卖淫的时候,帮那些人的父母想过没有?他叫人动我的兄弟的时候,给我们面子没有?你最好走开些,我最后再答应你一次,我今天只断他的一根手指,面子给够了。一是一,二是二,袁伟的事由他起,就要由他担。你不要逼我!!” 我一把将保长远远推开,老鼠走上来把他拉开了一边: “保长,没得办法。事是鸡青起的,江湖儿女都有着天,一根指头不是大事,当长记性了,算了,算了。”。 “小子,你有狠今天就搞死我,你搞他个小伢儿,算个什么狠!” 罗佬的义气招来了险儿又一次挥下的砍刀,如果不是红杰拦得快,估计他还得躺下去一次。说来也有意思,自从吃了险儿亏之后,凡是有红杰在场的情况下,险儿都是他的重点关照对象,他也算是有险儿恐惧综合症。 有句话说得好,身怀利器,杀心自起。 从保长手里拿到枪的那一刻,我本来是很有兴趣在鸡青身上试试威力的。 但经过一通折腾,冷静下来之后再转念一想,还是觉得不太好,没这个必要。 于是,我要地儿去外面找了一个啤酒瓶子过来,吩咐武昇他们把鸡青按在了桌子上。 鸡青涕泪横流,亡了命一般地挣扎: “钦哥,我求求你,不要啊。我求求你啊!我喊你祖宗都可以,你放我一马啊。” 听到这些话,我真是有些哭笑不得,做鸡头打女人的时候,可以下得了狠手,没有想到现在居然会这么没种。 我把啤酒瓶子套在了鸡青左手的无名指上: “鸡青,这个事,你怪不得我。事是你惹起来的,你动我的兄弟,我就要动你。下次记住,要不就杀死我们六个,要不就别惹我们!” 不待回答,我抓着啤酒瓶向着相反的方向用力一扳。 “啊!” 一声巨大惨叫,鸡青像摊烂泥一般,顺着茶几就滑到了地面上。 将啤酒瓶往茶几上一丢,我回过头对着老鼠和保长说: “今天两位大哥也在这里,不是我胡钦做事狠。九镇这么多的大哥,我只希望两位今后可以帮忙说一声,不管哪位大哥,我们六兄弟是动不得的。要不就把我们弄死,要不就没得商量。” 杀鸡儆猴,这就是除了起和调解之外我今晚要他们两个人来现场的另一个目的,我希望可以让九镇都知道一点。 就算没有了三哥,我们自己也是不能惹的! 听到我说的话,保长非常复杂地笑了一下,就走了过去扶起了鸡青。 而老鼠则对着我微微一笑,笑得颇有些诡异。 就像是一条微笑的黑曼巴。 第95章 刘德华引起的血案 一夜之间,自从唐五当街惨死,何勇外逃,老鼠入狱,义色称雄等等风云际会的大事过后,至今已经平静了将近十来年的九镇江湖上,突然就掀起了满城风雨。 无论是有家有业的大哥,还是无根飘萍的流子,江湖上的所有人好像都知道了我们六兄弟与罗佬之间的恩怨。 在众多好事之徒的疯狂传播之下,事件过程被人添油加醋,传得神乎其神。甚至有的传言说是因为保长和罗佬与刚出狱的老鼠关系太过于贴近,所以,让三哥感到受到了某种程度上的威胁,从而指使我们兄弟来办的这件事。 而且这种说法的传播范围最为广泛。每一个认识我们和不认识的人都好像无一例外地认定,三哥的这几个小弟不能惹,但最惹不得的那个人,还是三哥。 更加诡异的是,我们兄弟绑架罗佬老婆和保长的事也全部被暴露了出来,甚至连我们在哪里办的他们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于是,很多人望着我们的眼神之中多了一分惧怕,少了以前的尊重和亲近,我们彻底蜕变成了一群无恶不作的凶神。 刚开始,我还没有太注意到这个情况的发生和事情产生的某些变化,甚至还有些扬扬得意。 因为,从那天开始,我感觉不在三哥的身边,甚至不带一个小弟出门,大家见到我都是毕恭毕敬,像对三哥,对老鼠那样毕恭毕敬。 我知道,这是因为,他们怕我了,我用行动告诉了九镇的所有流子,除了三哥和老鼠,九镇现在又有了一个心狠手黑的大哥,这就是我。胡钦! 但是后来找我们各自的兄弟朋友来了解情况的人越来越多,传出来的话也越来越离谱,甚至都有了袁伟当着鸡青面强奸小芳的说法了。 一般的江湖恩怨解决了之后,也会有传闻,但绝对不会像这次一样传得匪夷所思,惊天动地,让每个人都围着这件事来谈。 当然,绑架保长! 这是包括三哥和老鼠在内的所有人连想都没有想过的,这也的确是九镇有史以来的第一次,在保长之前,还从来没有谁绑架过一个大哥。 我们却做了出来。 这是件值得轰动的事,可也轰动过了头。 那么,除了绑架保长所必然引起的关注之外,背后一定还有些其他的原因在,才会导致如今的局面。 慢慢地,我们每个人当事人都开始觉得有些不对头,虽然当初动罗佬,我就是想要杀鸡儆猴,让大家知道我们六兄弟的手段,来真正地立威。 现在看来,威的确立起来了,这个目的显然已经达到了,却太过了点。按道理说当天在场的人除了我们五兄弟和胡玮、贾义之外,就只有保长和罗佬的人以及老鼠、红杰、大屌他们了。 如果没有人说出去,外面的人怎么可能会把整个事件的前前后后都知道得那么详细,那么具体,那么恰如其分地添枝加叶。 可到底又是谁说的呢? 我们兄弟自己和贾义、胡玮当然都不会说,这一点根本就不用去想,绝对是毋庸置疑。 保长?他应该没有这个种了。就算当初在江湖上,他做大哥也是靠的名气和声望,而不是手段。何况他现在已经是退出江湖的状态了,有家有室的,按理说他是绝对不敢和我们斗了。那一晚,我办鸡青的时候,从保长的眼神中就可以看出来,他完全知道后果,而且他非常惧怕得罪我们之后的这种后果。 罗佬?他的面前只有两条路可以选,一是服小,今后老老实实,安安静静地过日子,这个可能性最大,因为他也是三十几,结了婚的人了。 二是报仇。这个可能性不是没有,但是不大。 如果他选择第一条路,服小了,当然就不敢说。如果他选第二条——报仇的话,也应该不会这么报仇啊。毕竟脸丢得比较大的人是他,一个成名已久的大哥被一个后起的小辈办了,传出去怎么说都不是一件有面子的事情,他又何必自讨没趣。 老鼠方面的人?红杰,首先可以排除。他在场子里放篙子以来,和我们天天见,我又给了他这么大个人情,一直以来关系搞得都还不错,他的为人我也算是了解了,应该不会。 至于老鼠,在这件事情的处理之中,他始终起着一个积极的作用,帮了我很多忙,大家关系也确实还可以。 如果是他,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我实在是想不到他这么做有什么实际上的好处。万一被我们知道了,反倒还起了隔阂,前段时间大家彼此之间的刻意亲近就完全没有道理了。 相反,他帮了我,才可以得到有着不俗实力的我们的亲近。 得不偿失的道理,像老鼠这样的聪明人应该懂的。 我怎么想都想不通,但是我隐隐地感觉到了谣言四起,表面平静的事件下面好像隐藏着什么东西,让我有着一种巨大的不安。 我努力地想要找出它,摸到它,看清它。它却好像埋藏在层层迷雾之中的白色鬼魂,全无踪迹。 只是,小二爷给我说了一句话,让我觉得有那么一点的蹊跷: “其实,那天,老鼠根本就没有必要把枪借给我们的,保长知道罗佬不敢开枪。老鼠也认识罗佬这么多年了,怎么会不知道?” 好像有些道理,但是又好像有些说不清的东西隐藏在更深处,我能感觉到不对劲,却感觉不到哪里不对劲。 我们确实还是太嫩了。 在办罗佬之后第二天的晚上,我终于忍耐不住,给三哥打了个电话。 也许当时的我不会承认。 但如今回头再看,无论当时的我多么倔强,多么野心勃勃,但在遇到某些我自己搞不定的事情的时候,我还是习惯性地求助于三哥。 也只有这样,才可以带来一些让我安心的安全感。 我把事情的前后以及道上的所有传言,都给三哥说了一遍,并且主动地先认了错。 当然,说的过程中我难免夸大了罗佬在场子闹事和袁伟被打的经过,而缩小了绑架保长和罗佬媳妇的事情。 说完之后,出乎我意料的是,三哥并没有骂我,而是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只能听到他呼吸的声音。过了半天,三哥告诉我,要我再也不要惹事,他明天就回来,到时候一起吃晚饭。见面了再说。 这次,三哥也犯下了一个错误。 他明明已经猜到了一切,可却依旧看低了对手,多年的江湖纵横让他大意了,他也没有想到事情来得会是那么快,那么无法揣摩。 我常想,如果当时,三哥在电话里面就把一切给我说了,也许之后的事情就不会这么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可话说回来,本就是一言难尽的事情,推迟一天来说,并没有不妥。三哥也不是神,他又怎么会猜到每一件将要发生的事呢。 所以,我只能归结于命,命中注定要发生的一切,无论你这个人多么聪明,都将无法避免。 事情是这样发生的: 在给三哥打电话的当天并没有出现任何意外情况,打过电话,我就回家陪外婆看电视去了,看完电视,洗了个热水澡,我美美地睡了一觉。 这也是我那段时间中的最后一个舒心睡眠。 第二天醒来,天气谈不上好也谈不上坏,有点太阳光的影子,但又阴阴的,却也偏偏没有下雨。 首先,在场子里面,出了一点小小的插曲。 我等待了很久的机会出现了,小兵儿终于惹了事。 当天在场子里面负责的是地儿,看场的是雷打不动的元伯。 事情发生在元伯和小兵儿之间,起因就是天王之王刘德华。 我们八十年代初期中期出生的这一批人中,十个里面大抵是有七个人都喜欢刘德华的,他绝对是我们这代人的偶像。 当然每个人喜欢他的程度或多或少,都有不同,在我们六兄弟里面也一样。 譬如说我也喜欢刘德华,但仅仅是对于其他明星而言,我比较喜欢他而已。可袁伟就不同了,袁伟绝对算得上痴迷。终其一生,他只听刘德华的歌,只看刘德华的电影,只学习刘德华的一举一动。 甚至有次,他还给我说过这样一段话: “胡钦,我现在只有两个遗憾,就是三哥和刘德华为什么都还不结婚啊,实在是都到了结婚的时候了,老了生个小孩都不方便。我真是担心他们两个!” 刘德华,绝对是袁伟心中神圣不可侵犯的存在。 元伯也是一样。 更巧妙的是,小兵儿却偏偏正是十个人里面不喜欢刘德华的那三个之一。 下午在场子之中,几个人闲聊,先是聊到了电影,之后就扯到了刘德华的身上。 元伯坚决认为刘德华最多四十岁,而小兵儿则坚定地把刘德华的年纪弄成了四十五。 于是两个人开始了不断地争吵,越来越激烈。 地儿马上意识到机会来了,所以,地儿不但没有劝阻,反而还在不停地火上浇油。 最后,口舌比较笨的元伯实在是敌不过能言善辩,口若悬河的小兵儿,决定不吵了。小兵儿却得理不饶人,不断拿着刘德华开涮,本就憋了口气却又只能默默待在一旁的元伯越听越郁闷,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偶像被人这样糟践,心中的一股无名之火终于熊熊燃烧了起来。 元伯向来就是个比较老实木讷的人,但老实人往往都有一个优点,就是做踏实事。 他说又说不过小兵儿,怎么办呢?那就踏踏实实手底下见真章,打呗! 元伯站起来,对着小兵儿不轻不重地踢了几脚。 小兵儿怕我,怕险儿,怕地儿,怕小二爷,怕袁伟,怕武昇,怕我们六兄弟,甚至对于心狠手黑的胡玮和贾义,可能也带着几分畏惧。 但是他肯定没有怕过元伯。 一个整天少言寡语,对谁都带着一脸笑容,忠心耿耿跟在我们身后跑进跑出的小弟。 他小兵儿腰缠万贯,堂堂放篙子的大哥,论钱论辈分,怎么会怕这样一个小角色!于是,他毫不犹豫马上还手,拎起身边的一把小凳子,砸了元伯几凳子。 元伯不甘心,还要打,要报仇,为自己,也为刘德华报仇! 但是地儿拦住了他,够了! 这样就已经足够了! 很快,我就收到了地儿的消息,很好,刚好今天晚上等三哥回来之后,给他通知一声。 借火烧煤炭,这次就一次性把小兵儿办了吧,也实在是等不及了。 这就是我当天白天的想法,想着第二天顺风顺水地接过高利贷生意。 第96章 甘心替代你 当天晚上三哥和明哥、唐厂长一起回家了,我在巨龙订了一个包厢,给他们接风。 看得出来,这趟出门,收获应该不小,一整个晚上,三哥他们都很高兴,兴致相当高,尤其唐厂长,还在吃晚饭的时候,就已经喝到了面红耳赤。 在席上,我曾试图要和三哥谈谈关于罗佬小兵儿的事,三哥拦住了我,说唐厂长在,江湖上的事就先不谈了,等下再说。 巨龙喝得差不多了之后,我们余兴未尽,又去了一家歌厅唱歌,当时大家都已经喝到有些云里雾里,飘飘欲仙的样子了,所以在歌厅的气氛玩得非常热烈。 就连一向稳重成熟的唐厂长,都两眼冒绿光地搂着一个小女孩,兴高采烈地唱他那个年代的《东方红》《打靶归来》。 趁着大家都玩得正在兴头上,没人关注,我走到三哥的身边坐了下来: “三哥,罗佬的事,我还等着你骂我呢。” “骂你啊!你还晓得该被骂啊!我告诉你,这个事绝对不会这么轻易就完,现在一下也说不清,你晚上和我一起回家,睡我家里,我再跟你好好说。你还怕骂啊?胆子比天还大,还绑保长?你啊!现在懒得和你说,等下再说。” 三哥语气严肃却不冷淡,看上去嗔怪气恼的表情里,却好像又在尽力掩藏着几分好气又好笑的味道。 我顿时就放下了心来。 这次不像之前,缺牙齿或者小兵儿的事件一样,毕竟首先闹事的本来就是罗佬,他也不是我们自己人。在外人面前,三哥怎么说都还是护着我的。 坐在一边的唐厂长可能也听到三哥骂我了,加上又喝多了酒,一时没察觉到三哥真正的情绪,以为三哥又要发我脾气,赶紧把怀里的女孩往沙发上一抛,挪着屁股坐了过来,眯着醉眼,一副自以为精明的搞笑模样对我使眼色:“小钦啊,你去和那些女孩去玩,这么多的美女,你陪你三哥坐在这里干什么,两兄弟亲热还没有时间啊。去去去,去玩去,让我和你三哥安安静静地喝杯酒。”边说边对我挥着手。 “老唐啊,你个家伙,胡钦到底是你弟弟还是我弟弟啊?老子一骂他,你就赶紧过来保他了。来,老子今天喝死你,喝死你了厂子就是我的了。” “哎呀,就这么一点大的一个厂子,你就是喜欢说这些话,你要,我还敢不给啊。就怕你三哥看不来。帮你打工,还省得老子天天到处跑,累死个人。来,搞!” 一看这个情况,也只能等到晚上再和三哥说了,我无奈之下站了起来:“三哥,你和唐厂长慢慢喝,我先玩去了。” 唱歌唱到一半的时候,三哥的手机没有电了,在歌厅用充电器充电又不太方便。于是他要贾义去帮他回家拿一下放在家里的一块备用电板。 贾义过去从三哥手上拿家门钥匙的时候,走路都有些走不稳了,我们几个却又都在唱歌,没有注意到。只有不喜欢唱歌,一直安静坐在旁边的武昇看见了。 于是,他把贾义扯到沙发上坐下,自己主动走过去,对着三哥说了一句: “三哥,把钥匙给我吧,我去。我本来喝得也有些不舒服了,刚好走走,把酒劲散一下。再说了,刘姨妈也不认识贾义,我去方便些。” “那也要得,你快点去,拿了就回来。我们就在这里等你,一起去吃消夜。” 三哥正在和一个女孩划拳,闻言也没有想其他太多,就把钥匙递给了武昇。 武晟走之前,贾义还醉眼蒙眬地说要陪着一起去,被武昇一把按在了沙发上: “你给老子坐下玩你的吧,路都走不稳,还去你的麻皮啊去!三哥,兄弟们,你们玩,我先走了,就来。” 拿着麦克风正在和险儿地儿袁伟他们一起高歌的我听到了武昇的话,刚要转过头来向他打个招呼,却只看见一道已经走出了包厢门的高大背影。 三哥和我一样,都住在文昌阁街后面的小巷里,两家斜斜相对,最多也就是二十来米的距离。我家的背后是九镇车站的职工宿舍,三哥家背后是农贸市场的繁华大街,而险儿和武昇的家也就住在那里。 通往我和三哥家的路有三条。 两条小路分布在靠三哥家那边一排房子的左右,是由农贸市场延伸进来的两条小巷子,险儿武晟找我们一般都是从这两条路进来。 这两条小巷子都非常狭窄,左边的一条大概只有一米五宽的样子,旁边有个公共厕所,卫生环境极差。经常有喝醉的家伙在这里随地大小便。 所以,一般人晚上是不会走这条巷子的。 右边的那一条则稍宽一点,大概三四米宽。巷子口上有两个鱼贩们用几块木板搭建的一个简易养鱼池,为了防止偷鱼,顶上还安了盏十五瓦的小灯泡,彻夜不熄,视线要比另一条巷子好一点。 而最后一条路是我和三哥家门口那条最宽的直道,一头连到左边的小巷子,一头连到了九镇水果批发市场的大路,右边的这条小巷子就刚好插在这条直路的正中间。 武昇去的时候,走的是最宽的那条大路。 据他事后说说,当时他的脑袋很晕,胸口也闷得慌,所以想多走走,醒醒酒,故意绕到了水果市场那边进来的。 一路顺顺当当无惊无险,就走到了三哥的家。 武晟掏出三哥给的钥匙开了门,跑到楼上房间拿了电板就立马下来了。 把门锁好之后,他选择了走三哥家右边那条稍微宽一点的小巷子,因为那条路可以直接通到农贸市场的大街,回歌厅的话比走水果市场那边要更加近。 万万没料到的是,他刚一走进巷子里,就立刻遇到了一场凶残无比的袭击。 《无间道》里面曾志伟演的黑帮大哥韩琛曾经说过一句话:路是自己选的。 没错,武昇走的这条道是他自己选的。 但是,这晚的事情却是替胡钦背的! 我们在包厢等了将近个把小时,都没有见到武昇回来。从歌厅到三哥家打个来回最多也就是二十分钟的时间,武昇一直也是个言出必行,做事稳当的人。 我们都觉得有些奇怪,但还是没有一个人预料到真实情况。 最后,实在等不及了,在大家一致分析下,都认为很有可能是武晟喝多了,半路醉倒在了某个地方,或者是干脆糊里糊涂地睡在了三哥的床上。 于是,三哥要胡玮和贾义一起过去看看,沿路找找。如果他醉在街上,就把他抬过来;如果他睡在了三哥的房间里面,就不要叫他了,把电板拿过来就是。 二十分钟后,呯的一声,包厢门被人猛地一下撞开,胡玮一脸惨白,满头大汗地闯了进来。 房间里,正在唱歌喝酒的人们都被吓了一大跳,全都是一脸愕然地望着气喘吁吁的胡玮,没有一个人反应过来。 众目睽睽之下,胡玮胸膛剧烈起伏,猛吸了几口气之后,突然就先哭出了声来,望着他的样子,一种非常巨大的不详感顿时涌上了我的心头…… “胡玮,你哭什么哭,什么事?先说!什么事?”三哥一拍桌子,很大声地喝问道。 “嗯……嗯,嗯……晟哥,晟哥他出事了,被人办了。现在已经不行了!有人把他送医院去了,贾义也先过去了,我来叫你们。嗯……嗯!” 脑海里面轰的一声巨响,我整个人一下就蒙在了沙发上。 刚刚才好好的出门,怎么现在就在医院了,还不行了呢? 我几乎是完全不肯相信胡玮的话。 可整个包厢,除了胡玮不断的抽泣和音箱中播放的歌曲旋律之外,没有一个人发出任何声音,死一般寂静的反常现象却又分明提醒着我血淋淋的现实的确已经发生。 扑通一声响,打碎了这片虚实难辨的诡异气氛。 整个世界开始重新运转。 晕晕乎乎如同魔怔一般的我被这个声音猛地一下惊醒了过来,抬起头刚好看见了本来正在唱歌的地儿扔下了手上的麦克风,转身就跑出了包厢大门的背影…… 武昇出事了?天啊!我的过命兄弟,我的结拜大哥出事了! 下一秒,我用一种自己都意识不到的速度从沙发上闪电般弹起来,对着门口就冲了过去。 开跑的一刹那,我眼角的余光中黑影纷纷闪动,险儿、小二爷、三哥、明哥、唐厂长,几乎所有人都已经纷纷站起,快速涌向了包厢大门。 背后,传来了三哥焦急万分的叫声: “等下!小钦,等我们一起去,开车去快些!” 话语字字入耳,但是对于我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 除了想立刻赶到武昇身边的念头之外,我的大脑已经彻底空白,分析不了其他任何的信息了。 “不管天过风已起,只想依依看着你。夜阑人静会否仍可希冀,经得起忧伤与悲,只因心中有着你,路遥长夜记忆从不舍弃,长街的身影穿过风雨有傲气,曾一起出走不怕闯进了绝地……难道只好淌泪心痛告别你,无法让我此际替代你,无法让我甘心替代你。”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一夜当武晟离去的时候,我们唱的正是《古惑仔》的主题曲之一——《甘心替代你》。 情愿是我,本应是我! 一语成谶! 第97章 鬼门关里走(1) 午夜的十字路口,空荡荡的大街上,已经连一个人都没有了。 整个世界好像只剩下了我们几兄弟狂奔的脚步和呼吸声,以及那永远昏暗惨淡的路灯照射下,被拉长变形的影子。 眼泪不可控制地流出了我的眼眶,一滴滴顺着脸庞滑落,被深夜的冷风一吹,给脸颊上留下一片冰凉。 我不知道到底出了什么事,武昇伤得又有多厉害。但是从胡玮刚刚的表情我可以看出来,这次的事一定超出了我心底可以接受的范围。 当我被莫林兄弟欺负;险儿被向志伟烧;地儿被大脑壳打;袁伟被黄皮和五癫子打;武昇和缺牙齿起冲突,袁伟被罗佬打的时候,我的脑中都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报仇!无论别人怎么打的我们,怎么欺负的我们。 我们都一定要讨回来,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但是,在那个晚上,我们几兄弟前后狂奔在午夜的街灯之下的时候,我的脑中却没有任何这样的想法。 什么仇,什么恩怨,我都可以无所谓,都可以放弃,甚至连办武昇的人我都可以不找他,我只要他能不出事就够了。 我内心中感受到一阵强过一阵的刻骨恐惧! 每次打架办事之前,我也会怕,但那只是怕而已。 可此时此刻的这种感觉,却是真正的恐惧。 我恐惧武昇就这样死去,我恐惧今后是九镇五帅而不是六帅,我恐惧见到他妈妈悲伤欲绝的脸庞,我恐惧在他的葬礼上,可以预想到的那种伤心,我恐惧今后再想见他的时候,却只能面对着一抔黄土。 我恐惧着他的离去所能带给我的一切恐惧! 所以,我的眼泪无法控制地滂沱而下,甚至阻挡了我向前奔跑的视线,前面的路是那么漫长,遥远,无边无际……而我的脚步却又越来越感到酸软。 当我觉得自己很有可能再也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几道车灯照在了我们的面前,三哥和唐厂长的两辆车飞快地停在了前方几米远处。 “快!快点上车!快点!”三哥打开车门急促地叫道。 上了车之后,我才发现。 原来除了我之外,其他的兄弟四个,每个人的脸上也都是泪迹斑斑…… 车子停在了九镇医院,院子里居然还停了一辆警车和一辆救护车,刺目的警灯和更加刺目的救护灯都在不停地旋转着,救护车的两扇后车门都大开着,两个年轻的护士在紧张而快速地搬运着什么东西。 我们下了车,飞快地向医院里面跑去,才到医院大厅,我就发觉我们不用再到处找武昇在哪里了。 因为,所有的人都聚集在医院空旷的大厅里。 原来,武昇的伤太重了。九镇医院不敢接收,只是做了简单的止血和清理之后,就决定马上送去市中心医院抢救。 我们进去的时候,大家正在大厅里面等着九镇医院的救护车安排妥当,好马上上路。 武昇的爸爸正在一脸焦急地和两个警察谈着什么,佝偻着自己原本比武昇还要高大的身躯,看见我们冲了进来,勉强挤出了一丝笑容,让我感到那么心酸苦楚,这个坚强的男人好像突然之间就苍老了很多。 那两个警察平时也有过些来往,算是比较熟悉的朋友,但是这个时候,我们都已经没有心思和他们打招呼了。 武昇的妈妈手上拿着一瓶打点滴的玻璃瓶,和两个穿着白大褂的医生一起守在一张担架前,已经哭得话都说不出了。 只是呆呆地望着担架上的儿子,另一支空着的手不断地轻轻抚摸着儿子脸庞,好像生怕现在不摸就再也没有机会了一样的一刻不停。 我们过去和她打招呼的时候,抬起头来望着我们的那种眼神,让我在日后的梦中无数次梦到。 那是一种绝望,彻底的完全的让人害怕的绝望! 一脸凄然的贾义手中也举着一个点滴瓶,站在担架的另一旁,默默地望着我们几个,欲语无言。 我不愿意上前,我太怕眼前所见到的这一切。但我的脚步却在不自不觉地挪动,如同是一具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终于来到了武昇的身边。 眼前的他静静躺在那张担架上,再也没有了平时英姿勃发,生龙活虎的豪迈样子。两只眼皮微微半闭,一动不动。脸色惨淡得就像是一张冥纸,在医院大灯的照射下,散发着毫无生机的灰白死气,僵硬的脸部线条看上去令人备觉陌生和恐怖。 身上被剪开的内衣外衣上到处都是大片大片的殷红,裸露的皮肤上能见到被利刃砍出来的好些道大小伤口,较轻的伤口周围遍布着开始凝结和还没有凝结的血迹,而随着他的每一次呼吸或者是身体轻微的蠕动,那些深可见骨的伤痕里面,就会依然慢慢溢出新鲜的血液。 “武昇?武昇?” “八爷?八爷?” “武昇,听到没有?说句话啊!” 无数只手在半空中伸了又缩,缩了又伸,我们多想好好抚摸一下自己生死未知的兄弟,好给予他更多的力量与慰藉。可每当情不自禁地把手伸出,却又立马强迫自己停下,生怕一不小心触碰到他的某个伤口而导致更进一步的恶化。 我们只能不断地轻声呼唤着他,可无论我们怎么呼唤,武晟却始终是一副安详的表情,没有任何回答,也没有任何动作。 就好像,他和我们已经不在同一个时空,同一个世界,而去往了另外一个更加美好,更加让他留念的地方。 那一刻,我真的以为自己已经永远地失去了武晟,失去了一个高大英俊,无论我怎么调侃他,都只会对着我憨厚地笑骂两句,同时却又继续对我死心塌地的好兄弟! 不是亲生,却情如手足的好兄弟! 这是我第一次后悔出来打流,发自内心地后悔! 外人眼中最为古怪冷酷的险儿首先哭了出来,马上所有的人也都再忍不住,一片号啕之声大起,惹得武昇的妈妈越发悲痛欲绝起来: “晟晟,你起来啊!你不要这么吓我啊!钦伢儿他们来看你啊,你最喜欢和他们一起玩的啦,起来唦!你娘年纪大了,经不得你的吓啊!你要出了什么事,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啊!我辛辛苦苦几十年把你拉扯大,吃尽了的亏,你怎么还这么不懂事啊!妈妈哪里对你不住啊,你要这样对我。你起来啊!我的儿啊!你不要吓我了啊!我的儿!你只要好起来,就算是个傻子,我养你一世也要得啊!” 杜鹃泣血,声声断魂! 一时之间,空旷的医院大厅里面响起了哭声一片。 武昇的父亲接过他妈妈手上的点滴瓶,另一只手则轻轻拍打着老婆的后背低声说: “你莫哭!你莫哭!你几十岁了,把这些小伢儿都搞得跟着你哭干什么?晟晟又还没有怎么样,等下到市里大医院了就好了,没有事的。晟晟身体那么好,不会有事的。你莫哭啦!怎么还说不听啊,不要把晟晟哭背时了。啊!” 武昇妈妈的哭声在劝慰之下越来越小,也许是因为她甚至不敢用自己的悲伤给儿子带来哪怕那么一点点的不吉利,这个坚强的女人在同样坚强的老公怀中慢慢安静了下来。那一刻,不知道情绪激动的她没有听到貌似坚强的老公劝慰的话语中同样充满了欲绝的悲伤和强忍的哭腔。 三哥走到了我的身边,一只手紧紧抱着我的肩膀: “别哭了!别哭了!像个什么样子,这么大的人了。武昇不会有事的,你放心。他平时能打得牛死,身体好得很,不会有事的。” 明哥、唐厂长和两个警察也在旁边轻声劝慰着同样在大哭的小二爷他们。 当所有人的哭声都控制了下来之后,警察轻声地给我们几个说,希望我们可以先跟他们走,去下派出所,他们需要具体了解一下情况。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谁都不愿意走,都想陪在武昇的身边,亲眼看着他醒过来。在我们的恳求之下,三哥把两位警察拉到一旁低声商量了半天,最后决定由他和唐厂长陪两位警察先去派出所做调查。我们今天就不去了,明哥他们会开车送我们一起陪武昇去市里的医院,等明天回来后,再去派出所做个登记。 两位警察平时和我们的关系也处得相当不错,经常在一起喝喝酒什么的。他们也是人,也有人的感情。虽然彼此身份不同,我们是流子,但是这个晚上我们更重要的身份是受害者的至亲好友,是伤心欲绝的普通人。 在这样的情况下,法不外乎情,他们也做不出来一定要狠心带走我们的事。 好不容易,救护车里面的急救器械和药物都整理妥当了,主管医生和护士也都安排好了,没想到,却又出了个让我愤怒欲狂的意外情况。 第98章 鬼门关里走(2) 原来,像九镇这样的乡镇基层医疗单位,效益本来就不好,上级主管部门也根本不重视,人才拨款等资源都只会照顾市级以上的大医院。所以导致生存非常困难,医护人员的待遇普遍也很差。 于是,院领导为了创收,就把医院的很多业务都外包给了私人去干,而救护车队正是外包业务的其中一项。 九镇医院的科室与救护车队是分开的,科室可以安排业务给救护车,但是管不了救护车,管理救护车的是救护车队的队长,一个面无二两肉的中年男人。 他一定要先交一千元的出车费才允许发车,但是武昇的爸妈接到消息从家里出来的时候,慌慌张张一时没地方拿钱,身上只带了两千多元现金,交了之后怕等下在市区医院交不了住院费。只能好言好语地千般恳求那个队长先发车,保证明天一定拿钱给他,都是一个镇上的,想赖账也赖不掉的,并且还要把身份证先押给他。 但是不管怎么说,那个队长就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不同意,说什么以前遇到过几回这样的事,发车之后,事主翻脸不认人了,钱收不到还讨了一肚子气。 所以,现在不给钱的话绝对不发车,要不就马上去取,要不就不走,反正死也不是死他家里的人。 队长最后那句话刚一说出来,险儿跑过去就开打了: “我操你妈,你个畜生。你不发车,老子今天就打死你。” 这么一闹,本来在外面刚准备走的三哥和两个警察,以及送他们的明哥、唐厂长几个听见响动后又走了回来,好不容易才把已经扭成了一团的两人拉开,并问清了情况。 那个救护车队长对着警察大吼大叫: “陈公安,你看啊,黑社会打人啊。你在面前看到的,快点抓起来,好可恶啊!我就是受害者啦。” 谁知道,其中一个年轻的警察却嘟嘟哝哝地小声说: “换哪个都要打你,一个地方上的人,这么混账,不讲人情。你比黑社会还黑些。一条人命啊!” 这是我有生以来,听过警察说的最让人感动的一句话。 唐厂长为了息事宁人,自己从包里拿出了一千元钱递给那个救护车队长,要他发车。 结果队长把唐厂长伸到面前的手一扒,扭头就往后走: “老子不发了,你给一万块钱老子都不发!还敢打老子啊,有狠你就把老子打死在这里。老子还怕你!” 一听这话,险儿和地儿又要上去打,被两个警察和明哥赶紧拉开。 三哥接过唐厂长手上的钱,快走几步追上了正要离去的救护车队长,当着警察的面伸手就扯住了那个队长的头发,一个巴掌就打了上去: “狗杂种,你听好!我就是义色,钱在这里。两分钟之内给老子发车!你今天要是再敢调一下皮,我保证明天就下你一只手,话就说到这里,你自己看着办!” 说完之后,三哥把手上的钱递到了队长的面前。 三哥的名字在九镇只要是个人就一定听过,不疯不傻的人没有谁去得罪他。 救护队长也许借着手上的一点小权,平时霸道惯了,但是他不是神经病,也不是傻子。他完全能够想到他的这点小权和三哥之间的差别,“义色”这两个字,他得罪不起,更不敢得罪。 所以他理所当然做出了明智的选择。 救护队长捂着被打的脸,呆呆地望了三哥半晌,最后又瞟了两个警察几眼,看见警察并没有任何要上前干涉的意思之后,他知道自己只能屈服了,默默地伸手接过了钱,二话不说就向大厅外面走了出去,快走到门口时,才对着救护车司机发出一声泄愤般的怒吼: “发车,走!” 救护车队长混账,不代表救护车的司机也混账。 这个司机人还是很不错的,在我们的强烈要求下,一路上开得又快又稳,只用了平日三分之一的时间就开到了我们市最大的地区医院。 前后三辆车刚停下,九镇医院事先早就电话联系好的急症部的人就过来了,把武昇抬进了急救室里面。 我们则陪着武昇的父母去办各种手续和交钱。 结果七七八八一算,要先预交五千元,武昇爸妈一下就傻眼了,他们总共才带两千多,他妈妈当时差一点就急晕了过去。 而我们几个平时身上也不习惯带很多钱的,因为根本就用不着。 这个时候,明哥从身上的小黑拎包里拿出了三万元钱。他说出发之前,三哥和唐厂长一人给了他一万,再加上他自己出的一万,一起交给了武昇的父母。 武昇的爸爸感动得不知道说什么好,手上拿着钱,望着明哥嘴唇不断地颤抖着。武昇的妈妈则是干脆一下就跪在了地上,边对着明哥磕头边说道: “明儿,我多谢你,多谢你和三毛儿的大恩大德,等我们武昇好了,我要他帮你磕头。钱我们就算卖屋都会还给你的。明儿,真的多谢你了。多谢你们这些好人啊。我们晟晟前世积了德,认得你们这些好人啊。” 吓得明哥赶紧一把将武昇的妈妈扶了起来: “姨妈,你千万不要这么搞,千万不要。武昇和我们都是铁弟兄,又是一个厂的,这都是应该的。你还谈什么还啊。老三开始就交代了,你们没钱,这就是给武昇的医药费,厂里出的,不用还。要还你今后等武昇好了要他自己还给我们。啊!你先不想这些,起来,起来。武伯,你先去交钱去。我求你起来,我担不起啊。你还不起来,我就跪下了。胡钦。来帮忙啊!” 在我们的搀扶下,武昇的妈妈终于起来了,嘴上还是不停地说着谢谢。武昇的爸爸也一边说着:“多谢多谢,明儿,要还的,钱一定要还的!” 一切都办好了,所有人都安静地坐在手术室门外长廊的凳子上,默默地等待着,也恐慌着。 虽然明哥出差才回来,我们也一天多没有休息了,但是却没有任何人表露半点要睡觉的意思。 大家都一瞬不瞬地盯着手术室淡蓝色的玻璃门。 因为我们谁都不知道那扇玻璃门打开之后,带给我们的将是什么样的结局。 我们希望这个结局可以快一点到来,却又希望它永远都不要到来! 经过五个多小时的抢救,手术室的门终于打开了,满脸疲惫的医生告诉了我们一个好消息:病人伤得虽然重,但是由于抢救及时,医院治疗措施又得力,再加上病人本身体质也很好。所以,接下来只要不出现感染或者并发症,应该就没有大问题了。 医生说得太玄乎,听他说话的意思里面好像是应该没事了,但他却又东扯西扯,始终不肯明确表态,弄得我们几颗心七上八下,就是落不到实处。 最后,还是在老到的明哥悄悄把一个不知道他何时准备好的红包塞到了医生手里之后,医生这才展颜一笑,大声告诉我们说:武晟终于渡过了鬼门关,把已经迈了过去的一只脚又收了回来。总之,就是一句话,他不会死了。 他不会死了! 听到医生说出这五个字的那一瞬间,我心中突然涌起了一种极为复杂的感觉,说欣喜不是,说放松也不是,说悲伤更不是,五味杂陈,就如同石头一样堵在我的胸口,让我突然之间再也克制不住,猛地放声大哭起来,怎么劝都劝不了。 哭到最后,连武昇的妈妈都来安慰我: “钦伢儿!听话,不哭了,武昇好了啊,还哭什么,不哭不哭,你一哭搞得姨妈也要哭的啊。来,不哭了!” 很久很久之后,我才慢慢停住了我的哭声。 哭完之后,好像身体里面突然一下就少了很多很多不知名的东西,整个人就是空空荡荡的,呆呆坐在那里,只有一阵从骨子里面散发出来的,非常非常疲惫的感觉。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睡着了,趴在武昇的病床边睡着了,没有任何人叫我。等我醒过来的时候,身上披了小二爷的一件外衣,大家都坐在病房门外聊着天。 明哥和袁伟不在了,他们回去给三哥和唐厂长送车去了,也顺便给他们报个信。 而武昇已经醒了过来,虽然还是能一眼就看出很虚弱,但是他毕竟还是醒了过来,望着我的两只眼睛里面已经有了往日的勃勃生机,英俊的脸上甚至还带着一丝淡淡的笑意。 “你他妈的,比老子睡得还久些!” 启开的双唇里面,传来了非常微弱的声音,但是我听见了。 十几个小时以来,这是他跟我说的第一句话! 我眼泪又要出来了,不过这次我把它忍了进去,只是呆呆地望着武晟。 他努力伸出一只手对着我招了招,我马上把手伸了过去,轻轻放在了他缠满绷带的手背上: “你先休息,不要动,等好了再说!” 黑影闪动中,另外的三双手也一起伸了过来,袁伟虽然送车去了,但是我们都知道他的心也在这里。 六兄弟终于还是聚在了一起,分开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夜,却像是度过了漫长的一千年。 这样真好! 第99章 暗巷血夜 接下来的一天,我们都在医院陪着武晟,每次清醒过来,他就会给我们说昨晚所发生的事,可能是伤了元神,有些气血两虚,往往说着说着,他就会不知不觉地睡了过去。隔会儿醒过来之后,在我们的提示下又继续说。 就这样,在武昇断断续续的描述之中,我们终于彻底弄清楚了事情的所有始末。 昨天晚上,在武昇去三哥家的路上,其实他就已经看见了巷子口靠直道那边的一户人家门口,好像影影绰绰围着几个人,有点鬼鬼祟祟的样子。 但是他本来就喝多了,加上光线又太暗,也不确定。而且就算真的有人,他当时也以为是附近的住户在自家门口做点什么。 所以,武晟根本就没有往心里去,仅仅只是瞟了两眼之后,就自顾自地进了三哥家。 当他拿完东西从三哥家里出来,为了图方便,就直接走向了右边的那条小巷子。还没有到巷子口,他就听见一连串飞快的脚步声在身后响了起来。 武昇下意识地转头向后望去。 他看见五个黑影,手里都提着形状各异的东西,对着他跑了过来。 这时,醉眼惺忪的他都还没有意识到对方是来找自己寻仇的。 直到领头的一个人在马上就要追上他的时候,发出了一声吼叫: “狗杂种,站住!” 吼声一响,武昇终于清醒了过来,二话不说,转过身撒开脚就跑。 结果,他耳朵里立刻就听到了呯的一声巨响,然后就感到好像是有人在后面猛地推了自己一下,后背和腿上都传来了密密麻麻的火辣感觉。 武晟立刻就慌了! 毕竟也出来混这么长时间了,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 他明白,后面有人拿着火铳对他开了一枪,而后背和腿上细密的火辣感觉,正是因为有无数的铁砂已经打了进去。 其实,那么远的距离,双方又都还在奔跑的情况之下,火铳的威力并不足以让武晟这样壮实的人倒下。但那晚,他本来就喝多了酒,火铳声音又大,枪一响,身上一痛,腿也就跟着软了。 脚下一慢,后面的人转眼也就追了过来。 当先那个人手上的杀猪刀,一刀就剁在了武昇的背上。 就是这一刀,这一刀所造成的伤害,远远大过了喷子打在身上时对于武昇伤害的百倍,这一刀就把武昇的一只脚直接送进了鬼门关。 “啊!” 痛之入骨的武昇,情不自禁发出了震耳欲聋的一声嘶吼。本来全速奔跑的力量,在这一刀之下,顿时化为空气一样地消失不见,整个人一个踉跄,直接就倒在了地上。 正是这声狂喊,救了武晟的命。惊醒了巷子两边本已入眠的住户,周围有些人家家里的电灯开始纷纷亮了起来。 在住户出来察看动静之前,后面的人已经全部追上来了,五个人团团把武昇围在中间。 一个瘦瘦的人蹲了下来,一只手抓起武昇的头发,把武昇拖到了巷子里靠墙的一角。 “胡钦在哪里?” 因为逆着光,第一时间武晟并没有看清说话那人的长相,黑暗中只有一双极为明亮的眸子,闪动着残忍而恶毒的光芒,冷冷地看着武昇。 可虽然五官看不清,但武昇还是马上就分辨出了来人是谁。 因为这个声音实在是太熟悉了,几天前的晚上,他才像条狗一样地跪在我们的面前,用这个声音说过话。 罗佬! 那个在上次见面时,瘫在地上用手边擦着脸上的血污,边狠狠地对我说:“胡钦,你记着,这个事不会就这么完!”的罗佬。 那个我认为他已经有家有室,绝对不敢再和我们兄弟争强斗狠,一定会老实安静的罗佬。 武晟说,本来他确实有些害怕,谁遇到这样的事,都会感到害怕。 但当他发现是罗佬之后,他却不怕了,同样,也并没有觉得多愤怒。 他只是感到羞愧,非常羞愧。 他武晟,九镇六帅的结拜大哥,义色手下备受器重的江湖新星,道上朋友说起来都要竖着大拇指说声好的堂堂八爷,此时此刻居然会在这条腌臜不堪的阴暗小巷里,栽在一个曾经在自己面前低三下四的过气老东西手里。 他过不了自己这一关,就算是死,他也绝不低头! 当罗佬询问我在哪里的时候,武晟已经悄悄在屁股下边摸起一块石头,抓在了手上。 然后,他笑嘻嘻地仰起头,看着罗佬飞快地说出了一句话: “罗佬,你个狗杂种!” 说这句话的同时,武晟就已经边说边飞快举起手上的石头,对着罗佬近在咫尺的脑袋上拍了过去。 可惜,武昇错了。 他错在了实在是太勇猛,勇猛到了不假思索的地步。 他忘了自己本来就喝了很多的酒,也忘了他刚刚才遭受到了堪称致命的一刀,当他突然猝起发难的一刹那,他挥动的手臂扯到了后背…… 人违反不了自然,再坚强的意志都会被痛苦摧垮;正如再浓烈的思念也能让时间冲淡一样。 背后传来的剧痛,让武晟刚刚举起的手不得不马上软了下来。 近在咫尺的罗佬虽然被他突然的动作吓了一大跳,原本蹲着的姿势也在下意识地向后躲闪中变成了一屁股坐在地上。 但是在场除了他们两个之外,旁边毕竟还有其他的四个人,而那四个人也并没有被小小的石头吓到。 当武昇的手依旧停留在半空的那一刻,一个外号叫做小毛的流子已经飞快扯住了武昇的手腕,然后,一匕首就直接插在了武昇被扯得笔直的手臂上。 一刀两洞,刺了一个对穿! “啊……” 武昇口中再次响起了剧烈的痛呼声。 小巷两边,亮起的电灯更多,人们起床、走动、开窗,各种各样繁杂的声音接连传来。 罗佬气急败坏地从地上站了起来,弯下腰一把抓起武晟的头发,明晃晃的砍刀比在武晟眼前,异常凶狠地俯视着地上的武昇说: “我捅死你的老娘,你个小杂种,自己要找死,莫怪我!我再问你胡钦在哪里?你不说,老子今天就弄死你也是一样的!说!” 这个时候的武昇已经没有太多力气来回答罗佬的话了。迎着罗佬的注视,他努力想要睁开双眼与之对望,不愿表现出丝毫的软弱与无力。可是他却觉得两个眼皮越来越沉,巷口的灯光也越来越暗,困意一阵接着一阵地席卷而来。 武晟说,他觉得可能是因为自己喝了太多的酒。 于是,他强撑着从嘴巴里面挤出了最后一句话: “我说个屁!” “给老子砍死他!小杂种,找死!” 恼羞成怒之下的罗佬,猛地松开抓着武晟头发的手掌,跳起来带头一刀就劈了下去。 阴暗逼仄的窄巷里,飞舞起了漫天刀光,如同点点流星一般没入了武昇的全身上下。 武昇半靠半坐在墙角,修长的四肢无力摊开,就像是一大片刚刚被摆上了案板的猪肉,任人宰割。 武晟给我说,当时犹自还残留着一丝神智的他,并没有感觉到太多的疼痛,看着眼前这一幕,他只是有些好笑,觉得那些正在气喘如牛,面目狰狞的流子们真的很好笑。 因为,他已经一点都不疼了,只是想睡觉而已,而那些傻逼却还在不停地跺,荒唐而愚蠢。 “给我把他的手按住,你的兄弟下了鸡青一个手指头,鸡青现在下你一个,老子再要一个做利息。武昇,你莫怪我!我要搞的是胡钦,要怪就怪你自己点子低,背时。自己要送上门来!” 跺自己手指的时候,武昇已经完全不知道了。因为,这是他听到罗佬所说的最后一句话。 最先赶到现场的人,是巷子口的那两个鱼贩,他们以为是有人在偷他们的鱼。 他们出现在巷口的时候,正是罗佬几个人转身逃跑的时候,所以他们只看见了罗佬几个人的背影,和已经昏倒在地人事不省的武昇。 于是,他们和随后赶到的几家住户一起把武昇送到了医院。 武晟全身上下,一十七刀,两根手指!大腿上至今还有一些细小的铁砂,无法取出。 但这些都不算严重,真正严重的只有两刀! 一是小毛插穿了武昇左手臂的那一刀,那一刀导致了武昇整条左手上半部分的肌肉萎缩,虽然后来恢复得还算可以,但是却再也不能如同正常人一般地用力提重东西了。 二是罗佬剁在武昇背上的一刀,这一刀不但把背上剁开了一条尺长左右的口子,而且直接把肺部也一起从后面剁开了。 据送武昇去医院的其中一个鱼贩子说,他扶着武昇的时候,可以从武晟的背后明显看到一些不断浮出来的带着血丝的透明气泡。 这一刀,才是真正差点送掉武昇性命的一刀。 那一天,我给自己发了一个毒誓,无论天涯海角,罗佬都一定会血债血偿。 我用生命保证,这个誓言一定会实现。 第100章 谁在坐山观虎斗 当天傍晚,三哥和明哥、袁伟一起开车来到了市里探望武昇,袁伟还给武昇的父母带来了之前交代过的洗漱用具和换洗衣物。 和武昇以及武昇的父母谈了一会儿之后,三哥把我叫到了外面的走廊上。 “你晓得是哪个搞的了吧?” “我晓得,武昇说了,是罗佬和鸡青他们。” “派出所昨天就和我谈了,警方现在也在找他们。但是罗佬砍完人就走了,连他老婆都走了。现在还没有任何消息。” “他总要回来的,不回来。我找遍全中国也要找到他。” “你找他?现在别人是在找你啊!武昇是帮你背的!罗佬昨天就是一门心思要把你弄死的!你晓得不晓得?你是命大啊!老子说过你多少次,你听过没有?打流不是你这么打的,胡钦,我告诉你,你要不是我的弟弟,我先就要弄死你。你动人家就动人家,江湖恩怨我也就不讲什么了。可你居然动别人的老婆,还把保长也绑了。你以为现在就你一个厉害,就你一个人下得手啊。武昇这次是命大,没有死,要是死了,我告诉你,你一辈子都抬不起头!你这个家伙太不听话了!” “……” “你现在想怎么办?” “三哥,你说吧。我现在很乱,我也不晓得,不过,这个仇,我无论如何都是一定要报的。” “你是个猪脑壳,你他妈的就只晓得报仇,报仇,你报个什么仇啊。人都跑了!事情有这么简单吗?你想过没有?” “三哥,你说吧,不要骂我了,我现在很不舒服。” “你不舒服?武昇呢?他就舒服了?老子就舒服了?不骂你?老子恨不得打死你!” 顿了一顿之后,三哥还是把口气放缓和了一些,说: “那好,我问你,你们搞罗佬的事,是不是你们兄弟自己到处猖狂,以为自己不得了,给人家说的?” “我们都没有说啊。” “那贾义他们会不会说?” “我也问过他们了,都没有说过。” “你保证?” 三哥无比严肃的目光,让我不禁低头仔细想了一下,贾义和胡玮,他们对我的忠诚不言而喻,我对他们的信任也不会比五个兄弟差多少,确信他们不会骗我之后,我这才回答道: “啊,我保证!他们不会说的,我们这边的人肯定都没有说过!” “你啊!我问你,那天是不是老鼠借了你一把枪?” “是的!怎么了,我还给他了,也没有用枪啊!” “你晓得个什么,老鼠和罗佬是什么关系,你晓得不?” “不晓得,不过老鼠出狱那天,罗佬也去吃了酒的。” “他和罗佬、我、铁明,我们以前都是一起玩过的,后来玩不来了,才散伙。罗佬每年都去监狱看他,是铁聚!” “那他为什么那天借枪给我?” “你说呢?你以为你胡钦面子大啊?老鼠要巴结你啊?人家是对我来的。说你聪明吧,有些时候蠢得像头猪!” 在三哥的解释之下,我渐渐开始明白了事情的真相。 罗佬和鸡青他们被打之后,保长一直在劝他们就此罢手算了,反正知道的人也不多,安心过日子,今后各发各的财,互不来往就可以了。 但是,后来道上面却突然传言四起,连我们当着罗佬的面强奸他老婆,他却屁都不敢放的说法都有。 如果只是在有数的几位大哥之间流传也无所谓,但关键是九镇黑道上的每个人差不多都听说过各种大同小异的版本了。 于是,大家一致认为,我胡钦和我们六兄弟太坏了,灭绝人性;而罗佬和鸡青两人又实在是太没有用了,不配出来混。 于是,罗佬的声望理所当然一跌千丈,走在街上就连屁都没有的小混混都瞧他不来。 而他和鸡青手下的几个女人也开始有些调皮了,为什么呢? 因为,其他的鸡头在挖他们的女人,说他们两个罩不住,跟着他们没有钱赚,像小芳这么漂亮现在却连班都上不了。 出来打流的人,最重要的就是两样,一样是面子,一样是钱。 现在,因为那天发生的事情的缘故,罗佬和鸡青的这两样都受到了巨大的打击和影响。 狗逼急了也会跳墙,何况本就是刀头舔血讨生活的流子。 于是,恶向胆边生!他们终于统一口径,决定办了我。 除死无大祸,讨米不再穷! 反正也什么都没有了,还怕个鸟?别说胡钦,就是义色,也照杀无疑。 但是,最关键的一点在于,造成了如今这般惨烈后果的那些传言,并不是我们说出去的。可罗佬他们自然也不会相信,保长是跟了多年的大哥,老鼠又是老朋友,而当时在场的敌人对头,只有我们六个。 那么,自然而然的就算这些谣言不是我们说的也是我们了。 何况还有很好的理由可以支持这个推断,譬如说,我们竟然自己都说了要立威,那么当然就要越多人知道越好嘛。 虽然我办他们是想立威,但绝对不是想立成现在这样的恶名。 我只是想要让江湖上都知道,除了三哥,我们兄弟一样是威风八面,惹不得的。 再说了虽然我不聪明,但也不蠢,而且三哥还三不五时就耳提面令的,告诉我“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的道理。我再怎么样不听话,起码多少也要听进去了一些了吧。 所以,这样赶紧杀绝的阴毒做法,当时良知犹存的我确实还做不出来。 但不知怎么回事,极为诡异地就形成了现在这样的局势,想要留着些许名声安心赚钱的罗佬一伙,什么都没了;想要扬名立万的我们,却也只得到了一个被人唾骂的恶果。 一件事发生了,就必定会有各种各样的后果,有好也有坏。 现在我们两方人,谁都没有得到好的后果。 那么到底是谁得了呢?他又是怎么得的呢? 三哥说出了唯一的那个答案。 老鼠! 第101章 导致天壤之别的一线之差 分析一件事情,一定要从前因后果开始分析,如果只是单独来看的话,往往都只能看到它的表面,而窥探不到真正的本质。 我和罗佬之间的恩怨,也是一样。 单独来看,老鼠一直在当中起着劝解、调和的作用。 他唯一让我们开始怀疑他的就是借给我的那把枪。 理由有两点: 第一,他和罗佬关系很不错,这么多年的朋友,他一定能够知道罗佬不是一个动不动就敢随便开枪杀人的人;第二,那天他如果真的要为我们调解起和的话,从县城回九镇的只有一条路,他完全可以在路上等着罗佬,然后拦下他,他劝我们劝不住,劝罗佬一定可以,因为那天理亏的人是罗佬。但是他却听从了我的建议,告诉了罗佬,我们在“心愿”歌厅等他的消息。而且在事发现场的时候,他从头到尾并没有为罗佬和鸡青真正求过一次有分量的情,只是眼睁睁看着事态的不断发展。要知道,光凭他老鼠的身份地位,如果他真要阻拦,当时我们兄弟是一定得要给他一些面子的。 老鼠是一个远比平常人聪明太多的角色,这点谁都知道,所以他如果要存心办好和解这件事,他就一定不会犯这么多的错误。 至于事后纷纷扰扰的那些传言,当天在场的只有我们六兄弟和罗佬鸡青他们一行,以及保长、老鼠、红杰、大屌,甚至连贾义和胡玮都不在场。 这些人里面,我们自己没有说过,罗佬那边自然也不会说,保长他是绝对没有这个惹事的种了,而且从他的角度也确实没有任何必要。 那么,剩下的就只有老鼠他们。 所有不可能的事情当中,最有可能的那一个就是答案。 但是,我们一直想不通,老鼠这样做,四处传播谣言,对他自己又有什么好处呢? 三哥给了我苦思不得的答案。 啤酒机场。 九十年代初期,九镇的黑道上面还是群雄割据,大小山头并起,呈一盘散沙的状态。 虽然,唐家兄弟和胡家兄弟分别出事之后,当时名义上的江湖大哥是保长,但是因为保长的身份和为人处世的方法,导致了他只是一个有其名,而无其实的大哥。 他自己都不算一个真正跑社会的流子,当然也就并没有多少真正跟着他混,能打天下的手下。 所以,对于其他的流子而言,他只有名望上的优势,却并不能做到真正的控制。 但是,江山辈有英雄出,当时的九镇还没有出现一览众山小的牛逼人物。 而离九镇二十多公里之外的另一个比九镇规模要小一些的镇上,却出了一个全市有史以来最为惊才绝艳、心狠手黑、处事果断的超级流子。 这个流子在八十年代的严打之中,因为一点小事,被抓了进去坐了几年苦牢。 别人坐牢是煎熬,他是镀金。 在牢里面,他建立了让自己今后纵横江湖多年不倒的一个稳固而强大的班底。 出狱之后,在狱友的帮助下,他从事了九十年代初最为赚钱的一个偏门生意。随后几年,生意越做越大。于是,他由一个坐牢前游离于黑白两道之间的小混混,变成了出狱之后彻头彻尾的江湖大哥。 最后,这个人成功地进军市区,在扳倒了当时市里的头号大哥李杰之后,成为了称霸全市的第一个非市区人出生的黑道大哥。 之后十来年间,叱咤风云,地位安如泰山,牢牢不可动摇! 这样白手起家的人,就像今天的三哥一样,必定会引起四面八方的年轻流子们的景仰和崇拜,甘愿为他办事的自然也非常之多。 甚至能替这个人办事,在道上本身就已经成为了一种荣耀。 那个年代中,九镇当然也有一批刚出来闯荡江湖的年轻人心甘情愿地为他卖命,只求出头上位。办事的多了,其中自然也就有好有坏,有带种的,也有没料的;有聪明的,也有愚蠢的。 在这些多如牛毛的年轻人之中,有两个人的名气最为响亮。 恰巧,这两个人又都来自于九镇。 他们在道上的名号,一个叫做义色,另一个叫做老鼠。 至于这位不可一世的大哥,他的名字叫做廖光惠。 三哥的异峰突起,成功上位和老鼠骤然陨落,入狱坐牢,都是因为他们替廖光惠办了同一件事。 不同的只是,最后三哥办成了,所以他成了雄踞一方、如日中天的黑道大哥;而老鼠却没有办成,所以他在监狱里蹲了七年苦窑,只能待在小小的空间,眼巴巴地看着原本与他平级或者不如他的人都纷纷出头,却束手无策。 其实,世界上的事往往就是这么简单,这么直接,这么无奈。 成王败寇,自古如是。 不过,老鼠没有办成那件事,并不是因为他比三哥差,而是因为他比三哥强! 老鼠有着一个三哥永远都不能比拟的优势。 他更加地黑! 因为无父无母,天生天养的老鼠也就相应没有任何的顾忌和考虑。 所以,他当年做事的一贯风格就是破釜沉舟,不给自己留任何的后路。 一个连自己都不留后路的人,当然也就不会留任何的后路给别人。 再加上他从小孤独所养成的阴沉与不可捉摸的性格,让他成为了一个比三哥还要更加狠毒,更加厉害的黑道人物。 而三哥则不同,三哥有太多的顾忌,譬如自己的形象,亲人,朋友等等。 所以,三哥不能做到无忌。 无忌则不可挡! 如果说,三哥是因为觉得打流可以让他实现自己梦想而打流的话;那么对于老鼠来说,打流本身就是他的梦想。 他是一个天生的流子,而且是绝对不能惹的那种极品流子。 要他们办的那件事对于廖光惠非常重要,甚至事关生死! 这样的事情,在这样的两个人之间选择,你会选择谁?我一定会选老鼠。 廖光惠也一样! 但是,最终出乎所有人的意料,老鼠却失败了。 老鼠之所以失败,就是因为他太绝了,他要赶尽杀绝,鸡犬不留!这样做有违天理,有违天理的事一般都做不成功,所以他就出了事。 三哥之所以成功,是因为老鼠已经帮他铺好了前面的路。更重要的是他还明白一个老鼠一直都不曾明白或者是不屑于去明白的道理——江湖恩怨江湖了。 三哥有仁心。 仁者无敌! 这句话比无忌则不可挡更要有道理。 第102章 智比天高的幕后谋划 自从出狱以来,传说中那个鬼神辟异、辣手无情的老鼠全然消失不见,平日里为人处世谦卑恭谨,举手投足之间更是堪称温文尔雅,与人为善。除了和老朋友们一起喝喝酒之外,江湖上的各种争端,他都几乎从不参与。完全是一副大彻大悟,韬光养晦,低调做人的隐士风范。 但是,这只是包括我本人在内的蠢货们所能够看到的表面。 而实际上,私底下的他一直在潜心谋划着三件事情: 第一件,九十年代末期开始,好吃的小龙虾和大闸蟹的风潮已经开始在中国南方各省兴起。我省省会更是号称“虾都”,无论春夏秋冬,一到入夜时分,大街小巷的消夜摊纷纷挂上“口味虾”的招牌,无一例外都是门庭若市,人头攒动。 在人工养殖并没有普及之前,老鼠就敏锐地察觉到了这个巨大商机,所以他计划承包下九镇白杨河的一条河段,用来养殖螃蟹和小龙虾。 第二件,他在监狱中结识了一个小弟,这个小弟比他先出来一年多。出来之后就去了广州做鸡头,老鼠出狱之后,他立马千里迢迢来投靠老鼠了。 他的到来,为老鼠提供了一个在当时的内地还没有正式出现,可仅仅只是几年后,就横扫了全国色情服务业的先进经营模式。 老鼠意识到了这种模式可以带来的庞大利益。 只是,在正式推广之前,他首先要把全九镇的色情服务业牢牢掌控在自己手里。 第三件,啤酒机场子的生意太过火爆,堪称是日进斗金,廖光惠准备在九镇再开一家规模更大的啤酒机场。如果这个场子还是由三哥来做的话,那么无论是三哥与廖光惠之间的关系,还是三哥本人在九镇的势力都将会更进一步,这是老鼠绝对不能够忍受的。 所以,这个场子,这次机会,他也一定要想办法抓住。 只可惜,无论老鼠怎么小心翼翼,怎么刻意隐藏,他都再也避不开和三哥的正面接触。 因为,他要办的这三件事情,除了第一件之外,后面的两桩生意背后和三哥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无论如何,老鼠都一定要过三哥的这一关。 先从老鼠要办的第二件事情说起。 黄皮倒了之后,他手底下的那一大帮扒手以及发廊这一片的事情都被红杰、羊胡子、缺牙齿这些人瓜分得差不多了。 红杰后来注意力开始放在了放篙子的事情上面,小小的街边发廊对于他已经不再是重点,而以羊胡子为首的那些小角色势单力薄,根本就不足为道。 唯一可虑的就是缺牙齿。 抛开我的个人感情来说,对于打流,缺牙齿也的确算得上是个人才,手下几个小发廊被他经营得风生水起,越做越大,其他几人的地盘却越缩越小。所以,当时,九镇色情服务业的第一大哥,当之无愧的就是缺牙齿,他扮演的角色就像是洪兴十二个堂口里面主管钵澜街色情业的十三妹。 而老鼠要想在九镇做色情行业,自然而然也就避不开,要和缺牙齿打交道。 因为如今老鼠有的仅仅只是先进的经营方式,他去哪里找那么多的女人呢?当然只能就地取材在九镇的发廊里找咯。 那么老鼠面临的就只有两个选择: 一、合作。 这点老鼠绝对不会同意,他做这些事情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再次上位,要建立最强大的势力来独霸天下。只要与他人合作,就肯定要利益均沾,甚至还很有可能被其他势力渐渐吞噬。那么,以他今时今日所掌握的资源,不知道要何年何月,江湖上才会轮到他出头。所以,哪怕是与三哥、廖光惠合作,他都不会愿意,更何况是与一个他根本就看不起的人平起平坐,他绝对接受不了这种妥协。 二、吞并。 这是老鼠唯一可以接受的方法,但却也是最为不可能的方法,要吞并就要首先扳倒缺牙齿。缺牙齿本人虽然也算得上手段凶残,敢打敢杀。但对比起打流界的一代天骄老鼠而言,还是有着很明显的差距。可问题在于,缺牙齿背后却站着三哥,就算不是混江湖的,也没谁不知道缺牙齿是义色的人。 发廊和涌马的生意,虽然三哥本人根本就没有参与进去,但江湖上讲的就是利益与共,休戚相关。动大哥手下的人,就是打了大哥的脸。如果大哥放任不管,今后,还有谁会替他做事卖命呢。 动了缺牙齿,三哥就一定会出面。因为老鼠不是胡钦,只要三哥在,缺牙齿就不是谁想动就能动的。 然后,再看第三件事情: 为了廖光惠,老鼠蹲了七年的苦窑,于情于理,廖光惠都会给予老鼠一些补偿。 在老鼠出狱的那段时间,也正是市内开始打击啤酒机,廖光惠想把啤酒机场转移到九镇的时候。 理所当然的,廖光惠考虑到了老鼠。 只可惜,廖光惠人虽然不错,但是他更重要的身份却是一个黑道大哥。 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好人是永远都当不了大哥的,就像《天若有情》里面刘德华饰演的华弟一样,他是一个好人,却永远都不是大哥。 对于坏人来说,金钱和情义之间,选择前者才是天经地义的道理。 廖光惠也一样。 经过七年的时光,九镇已经是物是人非,白云苍狗了。再也不是当年保长出头,三哥和老鼠双雄并起的江湖格局。 无论人际关系或绝对实力,三哥都是与廖光惠合作的不二人选,今时今日的老鼠,相差只能以万里计。 于是,廖光惠毫不犹豫地选择三哥,放弃了老鼠。 出于感情方面的考虑,廖光惠本来想把看场的事情交给老鼠来做,三哥也同意了。 但是,老鼠却坚决地拒绝了这个提议,他从来就不是一个寄人篱下的人,何况还是寄在当年的同辈之下。 也是由那一天开始,三哥就正式产生了提防老鼠的心。 本来,啤酒机场子一开业,一切就已经算是尘埃落定,老鼠再不甘心,却也无能为力,只能默默地吞下再次失败的苦果。 但是,老鼠岂是常人! 开在九镇的啤酒机生意太好了,交通便利的九镇,吸引了除九镇本身就足够庞大的顾客群体之外,还有着从本市、本县和邻近的一个市,三个县赶过来玩的赌徒。 于是,廖光惠立刻决定趁热打铁,开始筹备起了开在九镇的第二家啤酒机室,合作人本来毫无争议地依然是九镇黑道的头把交椅,他的老朋友——义色。 只是错过了第一个发财机会的老鼠,岂会心甘情愿地再放过第二次机会。可三哥本来是天衣无缝,无懈可击的,老鼠纵然有心成事,却是无力回天。 于是,皇天不负苦心人。 命运之神终于给了老鼠一个机会,让九镇出现了两个极度愚蠢的家伙,这两个家伙的名字分别叫做胡钦,罗佬。 我和罗佬之间的事情为老鼠带来了一个可以扭转局势的转变,完全解决了他冥思苦想却不得的答案,他也非常敏锐地抓住了这个唯一的机会。 他在整个事件里面所需要做的只是一点,尽他最大的能力来把这件事情闹大,无论是借枪给我还是把谣言散播出去,都是基于这一个出发点。 借枪给我,是因为他知道我绝对比罗佬要更加强势,他只会作为猛虎添翼的事,而不会强糊稀泥上墙。枪响了最好,三哥必然受到极大牵连;就算枪不响,风头正盛的九镇六帅多少也必定要记他一个人情。 幸亏,我比他想要的要聪明那么一点,我虽然接过了枪,但是没有用。 于是,没有得到最佳效果的老鼠,就开始了散播谣言,这是因为老鼠实在是太了解罗佬,他知道一个成名已久的大哥的心理,他帮我把留给罗佬的那条生路堵死了,他把罗佬逼上了梁山,也差点把我和武昇逼进了死路。 结果事情果然就依着他的设计一步步越闹越大。 罩着我们的三哥必定想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那么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之内,三哥和三哥手下的人一定都要夹紧尾巴,低调行事。 那么,趁着这个空当,他蚕食缺牙齿的地盘,三哥就必定不会正面插手,甚至可能会暂时压住缺牙齿的一切行动。 老鼠唯一忌惮的只有三哥而已。 没有了三哥,单凭缺牙齿,无论哪点,他都没有放在心上。就算事后,三哥和缺牙齿有心报复,以他老鼠的能力在色情服务界,也已经是木已成舟,不可动摇了。而且,小小发廊,三哥也确实没有看在眼里,他会不会为了这点事情真的就与老鼠翻脸,还是一个模棱两可的事。 同时,罗佬事件持续发酵,导致武晟身负重伤之后,官方的视线就不可能不注意过来。那么,三哥难免要和场面上的朋友打交道,比如武晟出事当天晚上,三哥就不得不亲自去了趟派出所,这对一个号称黑白通吃的大哥而言是有着很大影响的。偏偏捞偏门的重要原则就是越少影响越好,越低调赚钱越好。 这样一来,老鼠就成功地给廖光惠传达了一个信息:那就是把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永远比不上放在两个篮子里保险。 三哥再罩得住,再有实力也不行,出了事,一样地要低调,要注意影响。 而两个场子,两个合作人,一个出了事还有另一个继续帮他赚钱,就是这么简单。 廖光惠何等人物,他当然知道应该怎么选。 第103章 我有些懂了 听三哥说完这一切之后,我恍然大悟的同时,也被震惊得瞠目结舌,几乎是不敢相信。 一直以来,我觉得所谓江湖,也不过如此。有几个兄弟,带一群小弟,砍两个大哥,人多势众,敢打敢杀,就能搞定一切。 我的心底,始终都认为我胡钦才是九镇最聪明最有手段最屌最帅最酷的人物,不久之后,我将会理所当然地超越三哥,甚至超越廖光惠。命中早已注定,我才是能够主宰九镇乃至全市未来黑道的史无前例的真正大哥,而其他任何人的出现,都只不过是为了更加衬托我胡钦的杰尔不凡而已。 直到那一天,在市区医院长长的条凳上,我才明白,自己离这个目标还差得有多么远,不要说出神入化的廖光惠,就算是比起三哥的老到睿智和老鼠的深谋远虑来,我也只是一个头脑简单,愚蠢若猪的小孩子。 我没有三哥思维的缜密,也没有老鼠城府的深沉。 我和我的兄弟们都还是太嫩太简单了,简单得就像是一个被耍猴人牵着绳子任意戏耍的猴子,嫩得就像是一个流着鼻涕只知道舔棒棒糖的小屁孩。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三哥的话如同醍醐灌顶一般,终于把我彻底点醒了过来,让我开始了旷日持久的思考和自省。 如果说那天之前,我都只是一个有着几分小聪明,实际上却情绪冲动,头脑发热,却又装成老成明智模样的小混混的话,那么,那天则成为了我完全转变的开始,从此之后,我日趋一日地变得更加阴沉,更加奸诈。因为,我想通了,只要走上了江湖这条不归路,就必须要这样做,必须要成为下一个三哥、老鼠、廖光惠这样的人,如果不这样做,那就要继续像这次一样付出巨大的代价。 而这次是武昇,下次又是谁呢? 无论是哪一个,我都付不起。这个代价太大了,大到我绝对承担不起第二次的出现,也不能再让它出现。为了我和我的兄弟,我没得选择,我必须要变,要变得像三哥一样缜密,像老鼠一样深沉。 而且我要比他们更加毒辣。 如果说,我们兄弟之间一定要有个人变成魔鬼,才能带着我们平安地在这条只有鬼能走的路上走下去,走得更好更风光的话,那么就让我来吧,就让胡钦彻彻底底地变成一个人见人怕的魔鬼吧。 我义无反顾。 我突然想起了记忆中那个风雪漫天的日子,三哥站在马路边,饱含深情地对我说: “我懂的,要搞你们就搞吧。三哥只希望,再也没有回头路的时候,你不要像三哥一样后悔。跻身江湖内,便是薄命人。等到了那一天,小钦,你记着,三哥今天已经帮你做了该做的了。” 隐隐约约中,我头一次有些弄懂了话里面的意思。 “三哥,我们现在要怎么办呢?” “什么都不办,安安静静别闹事,老鼠他要怎么搞就让他怎么搞,我看他到底可以搅起多大的浪来。我会查下罗佬到底在哪里?如果查出来了,过段时间之后,就从他先做起。你不要以为只有你们想报仇,武昇也是跟着我的弟弟,他的仇,我会出面搞。你给我安静就行了。听到没有?” “哦,三哥,我知道了。” 这是那天,我和三哥最后几句对话。 在这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之内,武昇的事件都告一段落。 三哥走后,我和小二爷谈了很多很多次,我们达成了几个共同的看法。 老鼠非常聪明老到地通过这件事,达到了几个目的。 首先,对于他最忌惮的三哥造成了一个制衡,虽然是短时间的,但是已经足够了;其次,他有机会办成了两件他一定要办,却一直不好办的事情;再次,我的表现已经让他起了防范之心,他已经把我视为潜在的威胁。而这件事,捧起了我的名声,却也打击了我们兄弟的形象;最后,这件事让九镇的格局更加大乱,江湖的规矩开始崩溃,所谓的义气和传统渐渐丧失。 那些一心想要上位的流子受我们的影响也开始纷纷蠢蠢欲动,平静的表面下实际上暗流涌动。 而这样的局势就是老鼠想要的,乱世总比一人独大要更容易让他东山再起。 一石四鸟! 老鼠绝对非常高明,但最让我害怕的不是他的高明,而是他能把相交多年的老朋友——罗佬当作打鸟的石头扔出去的那份毒辣和无情。 这是对于老鼠的分析。 对于三哥,小二爷给我说了一句: “三哥既然早就知道了这么多,为什么从来没有给我们提过?既然料到了会出事,为什么不先给我们说。他那天要你晚上睡他家,是不是他想保护的人,只有你一个。” 我没有回答小二爷,他也没有继续逼问我。 他不逼问我的原因是因为他相信我,完全地相信我。 而我不回答他,则是因为我根本就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他的这个问题,一边是我结拜的兄弟,一边是从小看我长大的兄长。 我不能确定三哥心里的真实想法,但是他对我的爱护我却明显感觉得到,我也完全信任。 但是他对其他人呢? 我不愿意也不敢再继续深想,我只能希望这是小二爷的多心,是他的聪明过头,也是三哥的一时疏忽。 只是我的心底却又仿佛有着另一个声音在轻轻提醒着我:小二爷说得也许是对的,如此英雄的三哥怎会有这样的疏忽。 我感受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纠结和煎熬。 不管怎么样,这件事情的发生都像是一颗小小的石头投在了原本平静的水面一样,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激起了一丝又一丝的涟漪,日后还必将会继续不断扩大,再扩大…… 我发现自己渐渐开始失去了对于六兄弟之外的任何人的完全信任。 不是我不愿相信。 而是他们实在是太过高明,高明到我不知道应该相信什么,怎么去信? 第104章 序幕拉开 小二爷心里产生了三哥在对我们敲山震虎的想法之后,我们兄弟除了袁伟和住在医院的武昇以及纠结的我之外,对三哥都起了一种奇妙的心理,尤其是险儿,表现得更为明显。 但是不管怎么样,我们都需要安静一段时间,来好好地想想。之后几天,为了罗佬砍武昇的事我们又去了好几趟派出所。 在去之前,三哥早就告诉了我们应该怎么说,怎么做,而派出所的人也大都认识,大家只是走走过场而已。毕竟,砍人的是罗佬,要抓的也是他,而不是我们。 所以,随着时间的慢慢推移,事情的影响也渐渐开始平复了下去。 暗潮汹涌的九镇迎来了一个短暂的表面平静。 罗佬的离去好像没有给九镇的任何人带来过任何影响,大家依然过着自己的生活,依然沉浸在自己的喜怒哀乐,没有一个人在我的面前谈起过罗佬的过去和现在。有的时候我甚至都怀疑这个世界上,是否曾经真的有过罗佬这么一个人,以及我们之间发生过的这么一段事。 每每,只有当我看见武昇的时候,我才会感觉到自己心中那颗越长越大的毒苗。 这段时间之中,老鼠已经如愿以偿地向政府承包下了九镇的一段河道,买了一条小快艇,准备要养螃蟹和虾了;而他的色情事业也正式开始起步,由红杰剩下的几家发廊开始,他先进的经营模式导致了他规模的迅速扩张膨胀。 其实,这种经营模式在现如今看起来,平平无奇,司空见惯。但是在那个相对落后闭塞的年代,却让老鼠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那种模式很简单,三个字就可以概括:送外卖! 不过,看似简单的三个字却非常精准地抓住了人们的消费心理。 在老鼠出现之前,九镇的嫖客们要想找小姐,就必须要去发廊,冒着被公安抓住的巨大危险,在简陋肮脏的按摩床上,争分夺秒地飞快解决一切。 而九镇只有这么大,发廊也多是集中分布在一两条街上,大家又都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平日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难免担心遇上熟人不好看。所以,嫖客们一般都会选择深更半夜再去。 有这种顾忌的聪明人不止一个,这样想的人多了,大家都是不约而同半夜去嫖娼,结果也就造成了半夜更容易遇见熟人的情况发生。 于是,父子相遇的,上下级同欢的,夫妻打骂的,各种丑闻比比皆是。 总之发廊刚出现的那几年间,九镇堪称是乌烟瘴气,给消费群体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也堵死了一大批潜在客户想一尝所欲的想法,更极大地制约了色情业的蓬勃发展。 伟大的设计师,领航人,开路者老鼠,完美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他运营了小弟帮他提供的那个先进经营理念:顾客为主,送货上门。 你有需要了,没问题。你不用来,打个电话或者带个信就可以了。无论你在家里还是在宾馆,你只需要洗干净、躺下,然后口干舌燥地等着。 老鼠甚至还和九镇的几家宾馆达成了合作协议,他的小姐来带动宾馆业的入住率和营业额,而宾馆则负责推荐业务与联系小姐。 你想想,付出稍多的价格,宾馆干净宽敞的大床,独立的卫生间,电视空调,完全的私人空间,和那个狭窄阴暗肮脏的用三合板隔开的小包间相比起来,你会愿意选哪个呢? 傻子也会选前者啊。 这个创举一下对九镇其他的发廊经营者造成了巨大的打击,在老鼠无比强大的冲击之下,九镇色情业的传统经营模式开始进入了最后的黄昏。 十三妹缺牙齿的生意当然也就必不可少地受到了严重影响,本来应该导致的是一场龙争虎斗。万没想到,天纵之才的老鼠居然创造出了堪称逆天的奇迹,他反倒和缺牙齿拉近了关系,彼此和谐完美地共处起来。 当然,里面有些内幕,但这就不是外人可知的了。 至于我,我和老鼠的关系在经过那件事之后,不但没有破裂,反而也开始更加亲密,起码表面上是这样。而且我确信,老鼠同样非常乐意和享受我对他的这种亲密。 这是我们两人之间关系的一段蜜月期,也是他东山再起的一个事业上升期。 其实,在某种程度上而言,除了我父亲和三哥之外,老鼠算是我的第三个老师。 我父亲培养了我的性格与要强,三哥带着我踏上了江湖,而老鼠则教会了我,江湖是怎么混的。 我终于开始悟道之后的第一块试刀石,就是很久不见的老朋友。 小兵儿。 只是没有想到,这一试,居然就试出了不亚于罗佬事件的另一个连环系列。 因为小兵儿事件,无意中促成了现在九镇黑道上最为风光的两位年轻大哥和他们各自团伙的第一次联手。而这次联手,又间接造就了一个狠角色的冒起,以及一个昔日大哥的回归。 于是,罗佬为九镇流子的集体演出拉开了序幕;而登上舞台的小兵儿,则为大家呈现了第一个暖场首演。 那是在武昇住院之后的半个月左右,这个事件带给我们的影响,让我们一直都焦头烂额没有顾得上其他的任何事。 但是,有些人,就是天生的主角命。 你一旦漠视了他的话,他也总是会有意无意地又跳到台前来,竭尽所能地吸引着你的注意。 小兵儿,就是这么一个人。 他的精彩演出又一次成功吸引了我们的注意力,而这次的我,并没有再次错过机会。 事情发生在一个傍晚。 我和险儿、贾亮、李梦、鲁凯一起坐在十字路口的一个排档上面吃饭。 常鹰拉着一张脸,摇摇摆摆地从街的另一头走了过来,我一眼见到了他,于是跟他打了个招呼: “常鹰,干什么去啊?过来坐咯,一起吃点东西?” 平时彼此间关系也算不错,常鹰听见叫唤声,一扭头看到是我,也就毫不客气地走过来坐下了。简短寒暄几句之后,他却还是拉着个脸,很不快乐的样子。 “拉着脸干什么啊?是不是哪个借了你的米还了你的糠啊?” 当时,我只是开玩笑地随口这么一问,没想到,就问出了一系列旷日持久的江湖恩怨,也给小兵儿问出了一个未来。 第105章 自作孽 一秒钟之前都还是闷闷不乐的常鹰,就像是一桶火药被突然点燃一般,猛地爆发了出来: “小兵儿这个狗杂种!而今小人得志,好屌啊!摆明着矮我,当那么多人不给我面子。等着吧,等着看,会有那么一天的,我迟早要弄死他!” “小兵儿”这三个字是列在我的敏感词名单里面的,所以当我一听见常鹰说出他的名字之后,我马上就警觉了起来,装作无意识地飞快问道: “到底怎么回事唦?把你气成这个样子,我看小兵儿平时也还好啊。” “操他妈,那是对你胡钦还好唦。他而今有钱有势,怎么看得起我,老子今天……” 常鹰的解说下,我明白了事情的始末。 常鹰比我们大几岁,曾经在省城某所不入流的大学里面读过几年自考,但他实在不是个读书的材料,几年下来,不仅一门课程都没有通过,最后还因为打架旷课的事情被学校开除了。只能回到九镇,成为了一个打流行业的从业者。 只可惜,他在这个优胜劣汰非常激烈的行业之中,也同样没有得到自己所渴望的成功。 首先,常鹰起步太晚。和他一起出道的兄弟卫立康早就已经带着一批女孩去了东莞,一番打拼下来,开始慢慢站住脚,赚了不少钱。再加上心黑手辣,敢打敢杀的行事风格,在江湖上也成了一个颇有名气的少年大哥。 而常鹰却只能一切从头再来,跟在卫立康的屁股后面混。 其实这样也未尝不可,就像明哥,也是站在三哥背后当了十几二十年的二把手。现如今,江湖上哪一个提到“明王爷”三字不竖起大拇指,虽说威风势力不能与三哥并肩,但那份魅力与名气却也绝对不会差上多少。 可偏偏,常鹰又是一个心比天高的人,他有着非常强烈的自尊心。他觉得自己不比任何人差,甚至是好兄弟卫立康,自己也完全能够和他一样,独当一面地做一个大哥。 常鹰有这份豪情和不服输的劲头也没什么错。 但他家人却不这样想,他家里人比他要世俗,没有他那样的豪情万丈。 所以,就世俗地觉得他不是一个大哥,而就只是一个读书读不成,工作做不好,小钱看不来,大钱赚不到,满嘴轻狂的无用之才。 家庭的冷漠和不满,社会上的轻视与嘲弄,朋友之间鲜明的地位落差,以及自己内心越来越被压抑的不甘和自负,种种的内外因素结合在一切,造就了常鹰在某种程度上扭曲变形的敏感性格。 九镇的流子都知道,常鹰的自尊心就像一个烈妇的乳房一样,是万万碰不得的。 碰了烈妇的乳房,烈妇会自杀。 碰了常鹰的自尊心,常鹰会杀人。 最近这段时间以来,出于对于现状的心灰意冷,常鹰曾多次对我们表达过想要退出江湖的念头,却又因为茫然无措,不知道该去做什么好,而只得越发郁闷地混着日子。 就是这样一个越发脆弱敏感的时期,小兵儿却很不小心地碰触到了常鹰仅剩的那点尊严。 那天,常鹰在家里吃晚饭的时候,不断地被家里人数落,说他没有出息,家人含辛茹苦地工作,好不容易攒出那么多钱供他读大学,他却连个毕业证都拿不到。二十几岁的人了,现在还一事无成,只能整天在街上游来荡去,和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这辈子都是个废人。 说得常鹰实在受不了了,他把饭碗一放,走出了家门,想要散散心。 刚走了没多久,碰巧在路上遇见了一个同样也是打流的熟人,那个人喊常鹰过去聊天。常鹰反正也没事,正是烦闷的时候,聊聊也好。 于是,就走过去,和那个熟人一起站在街边聊了起来。 一会儿之后,酒醉饭饱的小兵儿,也从街道另一头走了过来,而且恰巧他也同样认识常鹰的那个熟人。 常鹰和小兵儿彼此都知道对方是谁,也许还曾在某个场合说过两句不咸不淡的废话,但之前绝对没有私下打过交道,更谈不上熟悉。只要稍微有点脑子的人在这种初次接触的时候,不论地位差距多大,多少都会维持着几分表面的礼貌和客气。 但穷人乍富的小兵儿这段日子过得实在是太顺了,一夜之间暴涨的钱袋和随之而来的吹捧奉承,已经令他膨胀到完全忘记了自己是谁,他有了一种也许连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嚣张与跋扈。 在那位共同的熟人招呼之下,小兵儿一过去,看见常鹰他们手上拿的都是五元钱一包的白沙烟之后,他说的第一句话居然就是: “哎呀,出来混了这么多年,真是混到屁眼里去了。还抽个什么卵白沙咯,掉格啊!来来,抽我的,抽我的。社会上就是这么回事,抽烟要不就不抽,要抽就抽好的,这才是有气质。” 他边说边拿出了口袋中的一盒极品芙蓉王,非常有气质地分给常鹰两个。 那个熟人一脸讪笑地接了,常鹰不接。 他脆弱的自尊已经受到了伤害,但他却只能忍受着,略带讽刺地回了这么一句: “我不抽你的,我就抽这个。你们这些大哥的烟,别把我的嘴巴抽惯了,我买不起。” 才一见面就已经心生隔阂的三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起来,聊到最后,不知为何就聊到了打架方面的事。 凭良心说,常鹰还算是一个敢打敢杀的人,跟着卫立康以来,也做过几件在道上拿得出手的事情。但现在,本来就备受打击,心灰意冷的常鹰提起这些往事之后,越发牢骚满腹,情不自禁地抱怨起了世道不公: “打个什么架!我告诉你们,没得一点用。和卫立康一起,跑到东莞常平砍钩子,老子一个人打三个,当时觉得威风得很。而今怎么样?打了这么多架,没有赚到一分钱。今后凡是打架的事,老子再也不参与了。唉!” 结果小兵儿听到之后,一如既往地给出了一个非常讨打的回答: “常鹰,不是我看不起你!你没得用,就别出来混,出来打流,连个架都不敢打。出家当和尚去算了!” 这句话,把常鹰气得火冒三丈。但是,谁都知道,小兵儿是三哥的派系,他常鹰惹不起,也不敢怎么样。 只能把手上的烟往地上一扔,指着小兵儿说:“小兵儿,你给老子记住!” 说完,在小兵儿还没意识到自己得罪了人的时候,常鹰就已经转身离去。 然后就遇到了我。 常鹰说完之后,起身去旁边小卖部买槟榔。 借着这个机会,我刚准备扭过头去找坐在身边的险儿,险儿的脑袋却已经伸到我的耳旁,轻轻说出了几个字: “胡钦,小兵儿的钱还没有还!” 那一刻,看着险儿闪烁不休的双眼,我心领神会地笑了起来。 我知道,这一刻,我们都想起了同样一个事情。 高利贷在中国最早出现的历史,大概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比如号称商人之祖的陶朱公,就是靠着放高利贷大笔敛财,才成为了富可敌国的巨贾。 在西方世界,高利贷同样也源远流长,无论是莎士比亚作品里面的威尼斯商人,还是神秘莫测,以一家之力与一国开战的罗斯柴尔德家族,都和高利贷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同时另一方面,无论古今中外,几千年以来,高利贷都是当政者严厉打击的对象,几乎没有被官方长时间地认可过。 可纵然如此,民间的高利贷却依旧随着人类文明绵延,从来都不曾断绝。 这是因为,高利贷所能提供给借贷人的不是期货,不是债权,不是证券,不是古董文玩,不是所有一切虚头巴脑的东西,而是最宝贵,最实打实的现金。 现金可以组建军队,现金可以买通对手,现金可以让女人躺下,现金也可以让男人弯腰,只要有足够的现金,你就可以做到想要去做的一切。 所以,能够提供现金的高利贷,也就必然而然地成为了屡禁不绝的暴利行业。 小兵儿和红杰在场子里面放篙子,每天抛开进出流水之外,还会准备大概十到十五万的现金,同时身边还会安排一个专门负责提款的小弟,在现金用完之后,马上去银行提现。 这个数额,是他们经过一段时期的经营之后最终摸索出来的,基本上来说,足以应付每天的开销和营业支出。但凡事总有个例外,偶尔,场子里面总会出现一些运气不好却又出手不凡的豪客,当这些豪客们需要的现金数目超出红杰他们手中有的现金,一时间去银行又来不及的时候,红杰也曾经出面通过我或者娄姐,找场子里面周转过现金应急。 每次借完,抛开给我和娄姐的回扣,欠场子里面的相应数额都必定是当天还上,这已经成为了规矩。也是我、娄姐、红杰等人心照不宣的默契。 今天,却发生了一点小小的意外。 今天一整天,红杰都没有来,好像是跟着老鼠出门办什么事了。 场子负责放篙子的是他的合伙人,小兵儿。 红杰深知小兵儿为人处世的差劲,为了防备事到临头现金不够,小兵儿又不懂得周旋。所以,专门给他准备了十五万的现金,本来这就已经是他们每天所需要准备的极限数目。 没想到,今天场子里居然一下出现了两个腰缠万贯的豪客,一个是在牯牛山开金矿的老板,一个是县城某富得流油的事业单位三把手。 而更凑巧的是,两位豪客都同样倒霉到了极点,才到下午两三点钟,就把各自带来的几万元现金输了个精光。于是,分别找小兵儿拿了一大笔钱。然后,又输,又借…… 下午五点多钟,除了厚厚一叠借条之外,小兵儿手里的十几万现金已经全部放完。没想到,两位老板手气实在太臭,还要借。这两个人都是场子里面堪称VIP的顶尖熟客,这点钱对他们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不可能不还,而且平日里就是一洒千金,信誉极好。 这笔大生意,小兵儿当然没理由不做。 他赶紧让小弟去银行提款,可当时已经是下班时间了,又遇到银行盘底,根本提不了。情急之下,小兵儿想学红杰一样,找场子里面开口,先顶一下。 可是,当时,能做这个主的两个人,我和娄姐都有事出去了,不在。廖光惠派来管账的那个小姑娘不敢答应。小兵儿左说右说了半天,小姑娘就是犹犹豫豫地不肯松口。 最后,急红了眼的小兵儿脑袋一热,又发了傻气,他居然甩给小姑娘一千块钱的回扣之后,凭蛮力把小姑娘从柜台旁拉开,自己写了一张欠条,从场子的钱箱里面拿了八万块钱。 几个小时之前,我和娄姐都分别知道了这件事情。 听说娄姐发了大脾气。 一直以来,账不过夜,这是规矩。万一出了事,廖光惠要找的人就是娄姐,今天小兵儿说都没说一声,就破了例。她当然很愤怒,回到场子里面就骂了小兵儿一顿,但也没办法,只能替他捂着,要他明天无论如何必须把账补上。 至于我,今天一整天都还没去场子里面,给我说这件事的是当时在场的贾义。出了事也不用我背黑锅,我并没有感到太愤怒。相反,我还有点小高兴,起初我只是准备晚点再给三哥打个小报告,上上眼药,为今后行事做个铺垫就好了。 因为,这个事可大可小,其实真论起来,也不算太严重,小兵儿再大的胆子明天也绝对会把账补上。充其量,他也就是一个自作主张,越界行事而已。 如果就凭这件一事,我去动他的话,除了光明正大打一顿之外,我得不到想要的结果,我没有充足的理由彻底把小兵儿从三哥的利益团体里面踢出局,更别提让他从江湖上销声匿迹。 但是,遇到常鹰之后,一切就变了。 听完常鹰的说话,我很欣慰! 为小兵儿依然不改的猖獗和愚蠢而欣慰,也为常鹰的满腹怨气无处发泄而欣慰。 因为,这样的两个人在一起了,就像我和罗佬碰头了一样,实在不需要旁边的人再多做任何事情了。 我要做的仅仅就是老鼠当初曾经对我做过的那样。 这,就是我学到的。 我压抑着心底的万分激动,尽量用一种平常的语气问了常鹰一句话: “常鹰,看不出来啊,你打外省人,打涌马,砍钩子的时候都那么有种,而今变成了这个样子了啊。道上说起来,我们兄弟也都算是平起平坐的,小兵儿遇到了我,那真不像是对你的样子,我稍微一变脸,他屁都不敢多放的。你怎么这么怕他啊?那样说你,你也只是在我面前发发牢骚,这不像你的风格啊!” 常鹰看着我脸上一阵青一阵白,憋了半天,都快憋出血了,这才颇为不满地冷冷一笑,说: “嘿嘿,是的咯,而今哪里敢和你钦哥比。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你们而今都跟着义色风光了,哪个敢在你们面前调皮。胡钦,小兵儿只要不是义色的人,但凡换成其他任何一个大哥,你看老子搞不搞!和我搞,单挑,像他那样的小杂种、乡巴佬来两个,我也一把就捏死他。” 等的就是这句话! 我大笑着搂住常鹰的肩膀,故作生气地打了他两下: “哈哈哈,常鹰,我还是把你当真兄弟啊。你心里不舒服,莫在这里含沙射影骂我,我没有得罪你,以为老子听不懂是吧。” 说到这里,我突然停顿了一下,收起脸上的笑容,深深盯着常鹰的双眼,再次用之前那种貌似无意的平常语调,说出了最后一句决定了小兵儿命运的话: “那你就搞唦,刚好我也有点事想要找他谈一下。其实,我觉得我和三哥的关系还是最亲的。” 常鹰很犟,很敏感,很自卑,很自负,也没有卫立康那样天生的大哥风范。 但是他绝对不蠢,如果是个蠢货,卫立康不会和他走得那么近。 所以,他眼神里面的震惊和疑惑仅仅只是持续了一秒钟左右之后,他就完全理解了我这句话背后所代表的含义。 于是,他再也没有多说半句空余的废话,马上叫来了卫立康。在此期间,我也顺水推舟,通知手下的小弟,去打听小兵儿现在在哪个地方。 很快,就传来了消息,小兵儿正在九镇的大桥上和人聊天。 我一边苦口婆心地当着众人面,劝常鹰和卫立康不要把事闹大;一边带着自己人一起往桥上赶了过去。 第106章 因为,我想办他 自从与红杰合作以后,小兵儿确实比九镇绝大多数的小流子都要有钱多了,甚至,他可能还比很多大哥更有钱。 但从头到尾,他都不是一个大哥。 而且一直以来,出现在他身边,和他一起玩的,也都只是一些不入流的小混混。 江湖上,但凡有了自己字头名号的大哥,没有一个愿意和小兵儿搅在一起。就连他的合作伙伴红杰也一样。除了上班之外,红杰在其他时间从来都不会和小兵儿过多接触。 当然,这背后,难免也有着顾忌我的因素。 但,和小兵儿玩,本身也确实是有些掉价。 江湖,其实和庙堂一样,白道上的那些大人物们与黑道的大哥也有很多的相同。为人处世,讲究的都是一个珍惜羽毛,虚怀若谷,深藏不露,偶现峥嵘。就算你再有势力,再威风,都让别人去说,自己千万不要拿大。 面子是别人给的,脸才是自己丢的。 而小兵儿完全就是一个暴发户,本身毫无势力可言,沾着红杰的光,口袋里好不容易有了两个铜板之后,到处显摆,生怕别人看不起自己,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混得好,混得牛逼。 越这样,就越被人看不起。 都是洞庭湖见过风浪的老麻雀了,谁不知道谁有几根鸟毛啊。 不过,小兵儿倒也无所谓,他就是一个小富即安,胸无大志的性格。而且,他也不笨,既然知道大哥们都看不起他,那又何必自讨无趣;更何况在他眼里,我们这些人还不见得比得上他,一个个也都只是装腔作势,互相吹捧的货色而已。 所以,他也向来就不拢我们的边,他干脆就只和小混混们玩。 虽然,那帮小混混里面,有些人日后比他强得太多了。但就当时而言,在这些刚出道的小混混面前,小兵儿,这个义色手下独当一面有着自己生意的红人,小小年纪腰缠万贯的“巨富”,绝对是拥有无比高大的形象和地位的。 那天晚上,他也是请几个刚出道的小混混吃过饭之后,就一起去了九镇大桥吹牛逼。 不过,当我们赶到的时候,他已经走了。只有开始和他聊天的几个小朋友,还纷纷或靠或坐在九镇大桥的栏杆上,畅想着属于他们的江湖。 一看见我们,小朋友都纷纷站了起来,争先恐后和我打着招呼: “钦哥。” 说实话,我看不起这些傻乎乎的小孩子,但我和小兵儿不同,我从三哥老鼠的身上学了太多,谦卑待人就是其中一点。 “哦,你们好你们好,在这里玩啊?”我也随口招呼着。 “是啊,钦哥,你怎么到这里来了啊?有事吗?”一个满脸麻子,比较面熟的小朋友走到了我的跟前,屁颠屁颠带着满脸笑意。 “我想找下小兵儿,你们知道他去哪里了吗?”我虚伪地笑着,温和而客气,就像是当初那个刚出现在我面前的老鼠。 “他开始几分钟之前都还在这里的,刚走不久,我们也不晓得。不过他一般晚上喜欢去他大哥的茶馆里头打麻将,你去那里看看咯,可能会在那里。钦哥,要不,我去帮你喊他?”小朋友非常热情,一边说一边给我手舞足蹈地指点,生怕表达得不够详细。 “不用不用,谢谢你们了!你们慢点玩,我就不耽误你们哒,先走了啊。” “好的,钦哥,你们好走啊!” “钦哥,好走!” “钦哥,慢走!” 告别了亦步亦趋、念念不舍的小朋友们之后,我带着常鹰他们走向了强北瓜的家。 哦,对了,那一晚走到我跟前,满腔热情和我说话的那个小朋友,当时道上的人都喊他“成麻子”。而多年之后,他有了一个全新的外号,叫做“刀疤成”。 出于对强北瓜的顾忌,在路上,卫立康和常鹰都分别提出了对于今晚行动可行性的质疑。 “我好久没有看见强北瓜了,等下我会找他好生聊下天,你们不用担心。”我用这一句话打消了他们两位的顾虑。 尤其是卫立康,此人本来就是胆大包天,唯恐天下不乱之辈,听我这么一说,立马放下心中大石,无比轻松地笑了起来。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在微弱的路灯光线下闪闪放光,仿佛是一只饥渴的饿狼。 很快,我们一行就来到了强北瓜茶馆的门口,我交代其他人都先等在了茶馆对面的一户人家门口,然后自己独自走了过去。 我进去的时候,茶馆里面有四桌人正在打麻将,身为老板的强北瓜正在一张三缺一的台子上帮人凑角,房间里并没有看到小兵儿。 “强哥,在发财啊?”我望着专心打牌,没有发现我的强北瓜,一边走过去一边大声打起了招呼。 “哎呀,小钦啊!稀客啊!你怎么有空过来了啊。刘妹子,来倒杯茶过来。坐坐坐。”强北瓜微微一愣,立刻笑容满面地拉开椅子站起身,就要迎上来。 “你打牌,你打牌,不忙不忙,我坐着等你就是了。”我也同样亲热而热情地按着他的肩膀,让他坐了下去。 “怎么了,小钦,有事啊?”强北瓜抬头望着我,眼神深处似乎带着一丝狐疑。 “不急不急,没什么事。你先打牌。等下再说。”我还是笑眯眯的模样。 “真的没什么事?有事的话,我就叫别人帮我打。” “真的没什么事。你打吧,我等你。” “那好,小钦,我就先打完这一局啊。不好意思啦。” “没关系,你先打吧。我也刚好学学麻将。哈哈!” 片刻之后,一局打完了。 一吃三,通杀四方。 这注定是个充满杀气的夜晚。 “来,陈姐,帮我接手打几把咯,我朋友来了,先有点事。”强北瓜站了起来。 我搂着他的肩膀向外面走去。 一出门口,强北瓜显然看到了街对面影影绰绰的十来个人影,被我搂着的身体瞬间变得僵硬,颇为紧张地扭过头来看着我,没有说话。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对着他微微一笑: “强哥,小兵儿在你这里吧?” “小钦,怎么了?”强北瓜看着我的眼神越发紧张起来,亲热的语气里面也更加显出了几分恭敬。 他一直都是个讨我喜欢的聪明人。 “真的没有什么事,强哥,是不是在这里?”我不急,我看到了他的恐惧,对于我的恐惧。所以我不急,我想看一下,胡钦这个名字,这个人,在他的眼里到底有多大的威慑力。 “小钦,你有什么事就给我直说。你喊我一声强哥,其实我们就像兄弟,你还不知道我强北瓜的人啊。我们的关系,你直接说没有关系的。你是不是要搞他?” “强哥,其实这些事,你不问还好些。”我还是一副莫测高深的模样,淡淡地回答道。 “小钦,我和你三哥的关系,和你的关系,你又不是不晓得。你不相信我,还不相信老三啊?你是不是要搞小兵儿啊?” 强北瓜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很艰难很小心,就连始终与我对视的眼神都闪躲了下去,但是,他还是抬出了三哥。 “强哥,有些事你一定要问,我就绝对会告诉你。但是,万一三哥晓得了只怕不怎么好啊?”我脸上的笑容开始消失了。 “你放心,我强北瓜不是个多嘴巴的人啊。我绝对不会告诉义色的,你还不相信我啊!”强北瓜始终强装的镇定终于开始崩溃,脸上僵硬的肌肉扯动着,想要扯出一个义薄云天的笑容,游离的双眼却只能故作望着我背后街道的样子,丝毫不敢与我对视。 “那好,我告诉你,小兵儿现在肯定在你这里吧,卫立康和常鹰今天要办他!” 一听是卫立康要办小兵儿,强北瓜的表情明显一松: “他为什么要办他啊?卫立康真以为自己是个人物了,想要没事找些事搞啊!小钦,卫立康是不是在对面,你等下,我去找他讲。” 说完,强北瓜把我搂着他的手往下一扒,就要往前走。我一把抓住了他的衣领,将脑袋凑到强北瓜的耳边,极为平和轻柔地说道: “因为,我也想办他!” 强北瓜那张像是女人一样细白滑嫩的瓜子脸,猛地一下扭了过来。 第107章 良知与欲望 每个人都知道“哭笑不得”这四个字,但我想,真正知道这四个字是什么样子的人,肯定不多。 那一晚,我在强北瓜的脸上第一次见识到哭笑不得。 他刚刚放松下去的脸部肌肉,甚至都来不及转换表情,复杂而僵硬的表情,让他的五官微微抖动着,完全扭曲在一起,根本看不出本来的相貌。 “强哥,我给你说。小兵儿,今天我和卫立康不办他,他迟早也要招人办的,只怕到时候给你都要惹麻烦。我问你一句话,小兵儿收篙子的钱给过你一分没有?他在外面做过一件帮你长脸的事没有?”我扯住了强北瓜衣领的手又顺势很亲热地搭在了他的肩膀。 也许是这个亲热的肢体动作让强北瓜的感觉好了一些,他没有之前那种不知如何是好的紧张了。 小兵儿没有分过强北瓜一分钱这件事,在道上早就不是一个秘密了,因为,这是他自己扬扬得意,到处给人说出来的。 我这句话点中了强北瓜的软肋,他张了张嘴,准备搭话,却又颇有些讪讪然地说不出来。 趁着他反应过来之前,我赶紧开口继续引导: “强哥,你自己想好。今天,人是肯定办了!你值不值得为他出头?小兵儿到底是个什么货色,你强哥为人仁义是不错,但都晓得你是个聪明人。聪明人就要懂得取舍,这个道理,我都懂,强哥你未必不明白?” 强北瓜似乎再也扛不住一般,默默无言地把脑袋低了下去,我静静等了他半晌之后,他终于看着地面,含含糊糊地开了口: “唉!小钦,我也不是不晓得,小兵儿这个人是不怎么义道,不怎么会做人。但是他,他毕竟也是我徒弟,平时对我也是一口一个师父。” 暗自在心底长长吐出了一口气,我知道,直到此刻,今天最大的障碍才算是清除了。强北瓜的心防已经松动,剩下的只是需要再加上最后那一锄头。 “强哥,你怎么突然就这么糊涂,分不清楚呢?你把他当徒弟,他把你当师父没有?他每天赚那么多钱,给你分过一分钱没有?他当徒弟的天天吃香喝辣,人五人六;你当师父一天到晚守着这么屁大个麻将馆,有意思吗?人,今天是办定了,我过来找你是真心当你朋友,现在是帮你。你非要插手的话,卫立康几兄弟的脾气,只怕到时候就真的不好看了。强哥,他给过你钱吗?” 强北瓜依旧看着地面,不看我,也不回答。 我心中一阵厌烦,这个人三十上下的年纪了,还优柔寡断,不分轻重,我实在是没有了继续再和他纠缠下去的兴趣。那只放在强北瓜肩膀上的手猛然发力,把他的身体往我胸膛上大力撞了一下,用鼻子发出了一道重重的哼声。 “嗯?” 在这句哼声之后,强北瓜的意志彻底崩溃下来,全身似乎已经瘫软一般地倚靠着我,目光涣散如同自语般地呢喃道: “那,那倒是没有哦。但是……” “那还但是什么啊但是?你知道不知道他赚了多少钱,九镇这么多的流子,不是你强哥,这个钱轮得到他小兵儿来赚?你晓不晓得外面的人怎么说你,说你自己结婚别人洞房空欢喜啊。你还但是!” 强北瓜就像是乞求一般的眼神看着我,似乎我就是个噩梦,他只喜欢快点结束。我抛出了最后一个重磅的炸弹: “强哥,今天小兵儿是绝对跑不掉的。我也给你说实话,要办他的心不是一天两天了。不过今天唱主角的不是我,是常鹰和卫立康。都是自己屋里的人,我也不瞒你,这个事过后,小兵儿放篙子的事,我会接过来,我分你半成的股,只要我不倒,你就有钱拿。话我也就说到这里了,你自己看吧?” 强北瓜目瞪口呆,眼神中复杂至极,虽然没有说话,但是从他的表情和姿态来看,我知道,他彻底屈服了,或者说他同意了。 “那好,小兵儿,在吧?二楼?” 强北瓜点了点头。 我把强北瓜虚软发飘的身体扶直,推着他的后背指着街道尽头说道: “强哥,我刚刚看见你桌上的烟盒里也没有几根烟了,去买包烟去吧。那边的店子还没有关门,没有烟,晚上打牌不好熬啊。” 强北瓜如同失了魂一样顺着我的力道往前走去,我略微思索了一下,又对着他的背影说道: “哦,还有,强哥,你这么聪明,三哥那里应该晓得怎么办了啊。我晓得三哥肯定也不会真怪我咯,但就算被他痛骂一顿也不舒服唦,到时候我底下兄弟都要发脾气啦。哈哈,帮个忙啊!” 话语中,强北瓜的背影稍微僵了一下,没有回头,也没有搭腔,径直走入了如墨的黑夜。 其实,这句话不用交代,我也知道强北瓜不会乱说。因为,他是一个很让我喜欢的聪明人。只不过,我还是习惯更加谨慎一点。 那一刻,望着强北瓜远去的背影,我突然之间就产生了一种睥睨天下的感觉。 曾几何时,连一个涌马都敢欺负的胡钦,现在居然可以恩威并施,手不血刃地吓退一个老流子了。 强北瓜,他可是三哥的人啊! 我再也忍耐不住心中的得意,看着对面影影绰绰的兄弟们笑了起来。 待到强北瓜的身影彻底消失不见之后,我转身走到了强北瓜麻将馆的大门外,抬起头对着二楼大声叫道: “小兵儿,小兵儿,小兵儿。” 很快,楼上响起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哎!来了。哪个啊?” 窗户打开,一个脑袋从窗口探了出来。 正是小兵儿。 “是我!” “啊!是钦哥啊?你怎么来了?找我有事啊,上来上来!” 那一刻,我感到了非常非常意外。 平时在外面尾大不掉,小人得志的小兵儿,当看见我这个素来与他不和的死对头深夜登门的时候,他的脸上居然发出了一种源自内心的真诚笑意。 在他与我对答的口气之中,甚至还可以明显听得出来里面的些许兴奋和惊喜,就好像是意外遇到了一个多年不见的老朋友一样的感觉。 这是怎么了? 难道这就是我印象之中那个让我极度鄙视讨厌的小兵儿吗? 也许是因为,所有人对他的排斥,导致了从来没有一个主动来找他的朋友。所以,突然有个人突如其来的拜访时所带给他的惊喜,大到可以让他忘了那是一个什么人,以及来找他的真正目的。 也许是因为,他本来就是一个善良的,没心没肺的农家小伙。平日里那种让人讨厌的伪装,仅仅只是为了在这条不是人走的道路上更好地保护自己。而这个夜晚不经意间所表露出来的单纯质朴,才是他真实的一面。 更也许是因为,他同我一样,都只是一个受尽了欺辱之后,在对权力和尊严的渴望中渐渐迷失了自我的可怜小丑。此时此刻,他对我的亲近,就如同当初我对着更加强大的老鼠时,所表现出的那种亲近一样,都只是源自于心底某种毫不掩饰的自卑而已。 突然之间,面对着拥有这样的笑容,这样的情感的小兵儿,一种强烈的不忍从我的心里冒了起来,让我产生了一个荒唐却又迫切的想法。 我想要掉头叫上兄弟们回去,放小兵儿一马,从今往后,大家就和平相处,相安无事。 因为,我确实有些下不了手,我也真的真的不想下手。 但是,我能吗? 我不能! 且不说与我之间关系更好的,在一旁早就如箭在弦,不得不发的卫立康、常鹰两兄弟面前我无法交代。 单说我和我的兄弟们,如果想要继续往前走,就必须得踩着小兵儿,以及日后无数与小兵儿一样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登上去,登上那个让我渴望了非常非常久的高峰。 我抵挡不住这样的诱惑。 一将功成万骨枯! 在良知和野心面前,我像以往所有登上了顶峰的大哥们一样,做出了一个不约而同却又一如既往的选择。 第108章 一将功成万骨枯 无数的念头从脑海里飞快闪过,却也仅仅只是刹那之间的犹豫和沉默过后,我也笑吟吟地抬起了头,望着楼上窗口,做出了一个充满卑劣和无耻人性,也必将会萦绕我一生的回答: “兄弟,我就不上来了,马上就走的。你下来吧,我找你有点小事,你下来再说咯。” 我永远都忘不掉当那一句“兄弟”出口,小兵儿脸上所绽放出来的笑容。 “那好,钦哥,等我一下!我马上下来。” 很快,小兵儿就兴冲冲地跑了下来,屁股后面居然还跟着一个看上去就瘦瘦傻傻的小子。 走出门口的那一刻,他也看见了对面站着的十来个人影,脸上的笑容瞬间变得僵硬,张开的嘴巴里面也没有来得及吐出那本应热情的招呼,就连飞奔的脚步都立刻缓慢迟疑了起来。 强烈的不忍再次从我的心头冒起,我狠狠地甩了甩头,想要尽力保持着平和的心态,把这种烦人的情绪抛开。 “钦哥,有什么事吗?” 小兵儿一步三挪地走到我跟前,颇为警惕地望着我,以及我身后开始纷纷走过街道的人群。 “小兵儿,来,给你说点事。”我走了上去,不由分说地拉住了他的手,把他原本缓慢的脚步拖得和我一样快速走向了旁边的一条小巷。 卫立康他们也一声不发地跟在后面走了过来。 万万没想到的是,那个傻头傻脑的小子,居然也老老实实地跟在了我和小兵儿的屁股后头。 我还真的头一次见到这么不知死活不懂轻重的家伙,如此千钧一发的紧张气氛,他难道就一点都看不出来?又好气又好笑之下,我不得不扭头对着后面说道: “朋友,你没什么事,就回去,在这里搞什么啊。” 那个小子也不知道是哪根筋不对,我这般的善意提醒,他都居然毫无反应,只是望着我略带羞涩地一笑,也不说话,还是默默地跟在后面。 这下真是没有办法了,这种局势之下,我总不能和这样一个微不足道的浑小子继续纠缠下去吧。我只能是苦恼地摇了摇头,继续抓着小兵儿走往了暗巷。 “钦哥,你是不是要搞我?”刚到巷子口,小兵儿居然直接问了出来。 “我搞你干什么啊?小兵儿,你告诉我,我搞你干什么?” “我不晓得,钦哥,你有什么事就给我说好不?” “你觉得我有什么事需要找你的呢?” “钦哥,我们就在这里说吧?不要进去了。”小兵儿做着无力的最后挣扎。 一口一声的“钦哥”实在是让我打不出手了,在小兵儿的奋力反抗之下,我不知道是该继续拉着他向那个漆黑一片的路上走,还是就停在这里。 但是,已经不用我太为难了。 下一个瞬间,被我搂着肩的小兵儿突然整个人向前猛地打了一个踉跄,一只手在地上接连撑了两下,才保持住了平衡。 一道黑影收回了踢在小兵儿后背的一脚,飞快赶了上去,一把提起小兵儿的头发就向前面拖,一个天生结巴的独特口音在黑暗中冷冷响起: “小、小、小麻皮,蛮屌是吧,要你,走走走,走还不走?” 卫立康! 小兵儿再也不敢做出丝毫反抗,如同待宰羔羊一般,被提着头发拖到了巷子深处。 无数道黑影从我的眼旁掠过,早就按捺不住的常鹰几乎是飞一般地跳过去,一脚就踏在了小兵儿的头上。 这个时候,一个极度诡异夸张的情况出现了。 那个始终跟在我们后面的傻小子,居然也同样快捷无比地跑进了巷子,跑到了常鹰卫立康的身边,并且一把抱住常鹰,把他拉到了一旁: “算了,算了,都是朋友,算了大哥!” 常鹰顿时一愣,望了望我,发现我也同样是一副没看懂的表情之后,常鹰脸色一变,一把将小子推开: “哪个和你是朋友啊,你个小子,滚!” 卫立康手下的人纷纷围了过去。 困在人群中央,已经意识到大事不好的小兵儿,不知为何就看了站在外围的我一眼。 带着慢慢的恐惧、绝望和求助。 “都先别搞!” 我鬼使神差地大声叫了一句。 马上就要爆发的场面顿时安静下来。 小兵儿黯淡的双眼中突然冒出了无比惊喜的光芒。 所有人都满是意外地看着我,嘴巴里面一阵阵的发苦,我艰难地咽了下口水。 原本,我做的事到此为止就可以结束了,其他的一切,我相信凭卫立康和常鹰两人都可以完美地解决,我根本就不用再多动一下。 但是,那份怜悯终于还是战胜了我的理智,我还是学不到老鼠那样翻脸无情,不动如山。 我带着一点点对自己的失望走了过去,先一把将那个仍在试图劝架的小子拉开了。 再对卫立康打了个眼色,卫立康稍微让开了一些。 “小兵儿,你跪下!” “钦哥,为什么要搞我。你起码告诉我一声啊?” “小兵儿,如果你今天还聪明的话,你就不要啰嗦,先给我跪下!”我指着地面,声色俱厉。小兵儿似乎想要判断我的意图,呆呆看了我几秒,又看了看周围的常鹰和卫立康他们,终于双膝一弯,跪了下去。 “小兵儿,你晓不晓得,今天为什么要搞你?”我尽量平静地问道。 “不晓得!” “不晓得!不晓得,难道别人无缘无故地就要办你啊?” “钦哥,我真的不晓得,你提醒我一声好不好。”小兵儿不知死活的辩解声中,常鹰和卫立康的脸色变得越来越难看了。 “小兵儿,我再问你最后一次,你到底晓得不晓得?你得罪过人没有?”我已经有些开始无力了,我只希望在局势还能被掌控的时候做出最后一次努力。 潜意识里面,我真的希望那一刻,小兵儿能够做出正确的回答。 “钦哥,我真的不晓得,我绝对没有得罪你,也没有得罪过任何人。我拿自己亲娘发誓!你告诉我好不好,我做错了,绝对认!被打死都要得!!” 我万万不能预料到小兵儿可以蠢成这个样子,他不仅仅没有按照我铺设的台阶走下来,他甚至还亲手堵死了我原本准备给他留下的那条活路。 事已至此,除了和卫立康他们翻脸之外,我已经是彻底地无能为力。 但为了小兵儿,和卫立康翻脸?就算我再可怜他,也不至于到这个地步。 我扭头看向了身边面色阴沉的卫立康,我还在考虑着是否要继续努力一次的时候,一只手却从旁边伸过来,把我拉出了人群。 险儿! 他感觉到了我的不对劲,看出了我的心软,但是他不知道心软的源头在哪里。在不知情的险儿眼中,我的行为是犯了绝不应该去犯的错误。 浩浩荡荡一大帮人过来办事,事到临头了,我却又横插一杠子,试图多管闲事,真当自己是大哥了,那又把卫立康的位置往何处摆? 所以,险儿毫不犹豫地打断了我。 所以,当所有人都做出了同样的决定之后,我也不能不走!一时的心软不代表我能完全依赖感情行事,我有着自己的兄弟,有着自己的人际关系,有着自己的梦想。 同样,这也不能怪险儿。 只是,我知道,他这一拉,就算是正式拉掉了小兵儿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甚至,也拉掉了他现在所能拥有的一切。 “你不晓得,为什么搞你是吧?”常鹰喜怒难测的说话声,从我的背后传了过来。 “鹰哥,我真的不晓得!如果我得罪你了,我绝对认错,鹰……” 我闻声转过头看的同时,一个闷响打断了小兵儿犹自如同困兽般的愚蠢辩解。 第一个动手的人,居然是鲁凯,他拿着一块红砖,一砖就拍在了跪在地上的小兵儿脑袋顶部。 红砖都被拍得四分五裂,大大小小散落了一地! “你个狗杂种!还不晓得啊!你还要老子当和尚!” 在常鹰的骂声之中,他右脚上的皮鞋也几乎在红砖碎掉的同时,正面踹在了小兵儿的脸上。 小兵儿向后翻身就倒。 让我目瞪口呆的是,那个方才被我拉开了的傻小子,居然再一次毫不犹豫地冲了上去,用肩膀撞开常鹰,死死挡在了小兵儿的跟前,望着常鹰大声喊道: “给个面子好吧,不要搞!” 这一次,再也没有人回答他了。 卫立康径直伸出一只手,从后面一把就将那个傻小子扭翻在了墙角,提起他的头发往墙上猛砸。 “操你妈,给你面子!啊?给你面子?我操!我操!你个小杂种,你还在老子面前充老大!老子今天请你死在这里!” 卫立康的手下一拥而上,如同饿狼般扑向了两人。 “鲁凯,你他妈的给老子回来!”我边喊边跑去,好不容易才把鲁凯从人群里面提了出来。 接下来,就是司空见惯的殴打,劈头盖脑的殴打。 下手最狠,打得最凶的人就是常鹰。 最初他对着小兵儿躺在地上的头部,跳起来用脚猛踩。后来觉得踩都不解恨了,又从地上捡起一块块被鲁凯砸碎的砖块猛砸。 小兵儿开始还在不断地呼喊求饶,后来干脆不喊了,只是死死地把两条腿弯在胸前,双手用力抱着头部,蜷缩成一团,任由无数拳脚接连落下。 “给老子把他的手按住!”人群中响起了常鹰的大叫。 几个人立即上前,死死地按住了小兵儿。 常鹰低着头,在地面上仔细挑选半天,终于找到了一块棱角尖锐的散砖,对着小兵儿被人按住的手掌,一红砖就砸了下去。 “啊!!” 小兵儿再也忍不住,下巴高高抬起,发出凄厉至极的惨呼。 一下接着一下。 小兵儿叫声当中的哭腔越来越浓。 而旁边的那个傻小子也已经被卫立康打得满头是血,半个身躯靠在墙边,被人不断地踢打。 现在我都觉得有些奇怪,那一晚的我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实在有些看不下去,只得又走了过去。 险儿张了张嘴想要拦住我,还是忍了下来,一言不发跟在了我的身后。 “算了算了,就到这里了!” 我拉了一下常鹰,但是他一把甩开我的手,没有任何反应,依然埋头继续。 “常鹰,还搞什么东西,算了!”我带着几分火气大吼着,一下把常鹰拉得站了起来。 常鹰可能当时已经完全陷入了癫狂的状态,打红了眼睛!当他被我强行拉起来之后,竟然飞快地一下举起了手上的砖头,就准备对我砸过来。 常鹰双手刚刚举起的那刻,险儿的手也同样飞快抵在了常鹰的胸前: “狗杂种,你敢!” 常鹰一愣,望着跟前险儿双眼圆睁、嘴唇紧抿的样子,又看了看对面的我,很尴尬地一笑,放下了手上的砖头。 “立康,算哒,不打了。差不多了,两个小子,再紧搞就没有意思了。” 我又转头走到了旁边卫立康那边,拉开了卫立康他们几个。 卫立康当时也打得差不多了,狠狠对着那个傻小子身上踢了最后一脚: “我给你说,小麻皮!你下次还敢在我面前充大,老子弄死你。记住,我叫卫立康。不舒服你就来找我!” 那个已经被打得血流满面的傻小子,根本看都没有看卫立康一眼,只是把眼睛上的血擦了一把,对着我感激地笑了笑。 满嘴到处都是鲜血的嘴巴里,露出了同样被血染得通红的牙齿。 那一笑,居然笑得我的心里一阵发毛。 等所有人都散开后,我走到了小兵儿的面前,把他扶了起来,扶到墙边坐好,甚至还帮他拍了拍身上的灰尘: “小兵儿。听好!今天也不是哪个一定要办你,打流这条路不是你能走的。你安安心心回去帮家里做点小生意,养家糊口过日子。今后没事不要来九镇了。场子里面,我也再不想看见你。你的钱,你自己带走,但是放篙子的事今后和你没有关系了。如果今后有人无缘无故地找你麻烦,你可以告诉我,我会管。不过,如果我再听见,你敢在九镇闹什么事,不管和我有没有关系,我也第一个办你。听到没有?” 小兵儿低着头,不说话。 也许这个时候的他,才终于开始真正地明白过来,自己为什么会挨今天晚上的这一顿毒打。 同样,他也应该已经明白过来,将要面临的,将要失去的又是什么了。 我蹲在地上默默等了半天,他居然还是一声不吭地坐在那里。要不是看他血流披面的样子挺可怜,我真有再打他一顿的冲动。 终于等不下去了,我微微用力拍了拍小兵儿的脑袋,他也终于轻轻地点了一下头。 他没得选择!本来胆子就不大的他,事已至此,无论他甘心也好,不甘心也罢,他都已经彻底丧失了在这条道上走下去的勇气和资本。 我很满意地站了起来,伸了一个懒腰,转身向着前面等我的那一大伙人走了过去。 “你们两个小杂种,今后不要让我再在九镇看到,看一次打一次!” 常鹰犹自余兴未尽一般,扭过头去,对着还躺在巷子里面的两个人远远吼道。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小兵儿,你别怪我,要怪就怪你自己不应该踏上这条道,更不应该放篙子。 退出来也许对你更好,安心地回去,好好过日子吧,这条路上纵然有着千般风光,也都不是你能看的。 望你一路走好! 小兵儿的事,本来到了这里好像就应该宣告完结了。 记得有人曾经说过艺术是来自生活,而高于生活,对于生活本身进行了精加工的一种东西。 但是写到这里的时候,我突然发现,生活本身就已经是一个无人可以比拟的伟大艺术家了。 因为,它早就已经创作出了一个跌宕起伏,没有丝毫斧凿痕迹的完美成品。而作为旁观者和见证者的我,根本就无须给它进行任何地加工,就已经非常之令人惊叹。 那个晚上,我本来想要至少下掉小兵儿身上某一个零件的,但是我没有这么做,我很高兴自己没有这么做。这让我知道,至少自己还算是一个没有完全泯灭人性的人。 而同样是那个晚上,卫立康只是想帮兄弟出口气,随随便便地打一架而已。 但是,他一定很后悔打这一架。 因为,他对着一个被他痛殴一顿的弱者,说出了随时等着来报仇的话。而他为说这句话时候的片刻威风,付出了意想不到的惨痛代价。 没有一个人会相信,仅仅只是一句话,却直接导致了两个极狠角色的横空出世,和一件震惊黑白两道的超级大案发生,以及多年之后,一位老朋友的挟恨归来。 第109章 苍天弄人,竟至于斯 公元二〇〇六年七月的某一天,我和朋友一起从芭提雅旅游,经香港转机回来,到了我们省会城市的机场。 武昇他们几个来接我,一番亲热寒暄,在还没有出机场的时候,我就从小二爷的口中得知了一个让我感到有些许震惊的消息。 “胡钦,你还记得小兵儿吧?” “哪个?” “就是以前拜强北瓜做大哥,和红杰一起在廖光惠和三哥的场子里面放篙子的那个,小兵儿。壮壮实实,卷头发,有点黑的。” “哦,记得。怎么了?没什么事突然谈起他干什么?” “他死了!” 小二爷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正低着头准备上车,一下子就有些愣在了那里。 虽然彼此之间不是很熟,关系也不是很好,在被卫立康常鹰他们打了一顿,赶出九镇黑道的主流圈子之后,甚至都没有任何来往了。 但是当我听到这个消息的那一刻,我还是不由自主有了一种兔死狐悲的感觉。 这个时候的我已经不是当年刚出道的那个胡钦了,我不再像之前那样嚣张跋扈,心狠手辣。 偶尔没事,一个人也会回忆一下过去的一些人事,甚至也会感到有些唏嘘,有些感慨。 其中也听过一些生死,见过很多离别。 但是真没有这样震惊过。 一个同年龄的人,一个本应是刚开始走上人生巅峰的年纪,突然之间就这么没了。 不再回来。 我本以为,他会安静地生活在我们这个圈子之外的另一个角落,会有个不太美丽但是善良淳朴的老婆,也许还养着一个有些调皮但是机灵的孩子,会平淡而恬静地享受着属于他的人生。 但是,多年不见,再次听到人提起他,却是毫无预兆的死亡。 我默默地站了一会儿,然后一言不发地上车,坐了下来。 直到车开出很远之后,我才问小二爷: “小兵儿是怎么死的?” “他啊,自己寻死路走,不作活。打飘飘(黑话:白粉、海洛因的意思)的时候一针打太多了,自己把自己给打死了!”前面开车的地儿边开车边侧过头来给我说道。 随后,在同车的小二爷、地儿和武昇的共同讲解叙述之下,我听到了一个让我心潮起伏,各种感情复杂交集的故事。 小兵儿在被卫立康和常鹰痛打一顿之后,又在我的威逼之下,无力可施地交出了放高利贷的生意。黯然回到了乡下老家,也从此宣告退出了混迹于全县和九镇黑道的流子们的主流圈子。 但是,一个曾经出过头的,曾经风光过的小混混,怎么可能甘心就这样终日窝在乡下,像父辈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汗如雨一年又一年地过完这剩下的一辈子。 于是,小兵儿再也不是以前的小兵儿了。 他不再是刚从乡下出来时的那个有些单纯、有些肮脏、有些怯弱、有些害羞、有些势利,也有些猥琐的小兵儿。 同样,也不可能再是那个放高利贷发达之后,飞扬跋扈、小人得志、满身铜臭、不知轻重的他了。 但是他却依然留恋着过往的一切,就像是一个尝到了偷情滋味的妙龄尼姑一样,永远地失去了那份青灯古佛的禅心。 他想要重新回到以前的世界里来,却看不到这个世界的大门已经永远地向他关闭。 要想走进来,他必须推开这关得死死的两扇大门。 而这两扇门,一扇叫做胡钦,一扇叫做卫立康。 对小兵儿而言,无论哪一扇门,都实在是太过于沉重。沉重到他用尽一生的力气,都不能推开半分。而他那与生俱来的胆怯和懦弱,更是导致了他连尝试一下的勇气都完全欠奉。 这样的性格和对于过往的留恋,让他终于变成了一个完全不入流的混迹于黑道边缘的闲人。 所以,他更加不敢来找我和卫立康报仇。 曾经的师父也永远地离他而去,在他的生命之中也从来没有过哪怕一个能雪中送炭、生死相依的兄弟朋友。他只能和一些与他一样不入流的小痞子们混在一起,而这个圈子里面的斗争,虽然可能没有他曾经生活过的圈子那样残酷和凶狠无情。 但是,却更加堕落,更加绝望,更加无耻。 在那里,充斥着江湖主流圈子里面并不多见的毒品、色情或者偷盗、诈骗。 人永远都不能改变环境,从来都只有环境去改变一个人。 最终,小兵儿完全变了。他变成了一个小扒手,变成了一个等在中学、小学门口抢个十来二十元的敲诈犯。 他在沉沦中堕落着,在希望中失望着,一切的尊严,所有的过往都在岁月的磨砺之中消失无踪。 就这样浑浑噩噩地过了很多年,他终于遇见了一个东西,一个可以让他短暂地找到他穷尽一生都求之不得的尊严和美好的东西。 这个东西的俗称叫做白粉,学名海洛因。 他疯狂地沉迷到了毒品为他所创造的那个美丽而虚幻的世界之中,越陷越深,越陷越深,直到万劫不复。 不过,在此之前,高高在上的命运之神,曾经给了这个灰暗痛苦的灵魂两次获得拯救的机会。 他在某次的偶遇中认识了一个女孩,一个同样来自乡下的,在九镇旁的一家小理发店做学徒的女孩。 小兵儿爱上了那个女孩,很幸运的是,那个女孩也死心塌地地爱上了他。 原本,那个女孩应该是上天赐予他的最为美丽的一个天使,一个能把他拖出毒渊苦海的天使。 只可惜,现实中没有美丽的童话。最后,他却用爱情的名义,把这个天使也一起拖入了无底的深渊。 那个女孩就像我们曾经在很多的三流杂志上看到过的故事一样,希望她的男人可以为她戒掉毒瘾,却得到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 于是在某一天的某个时间,想用自己来证明爱情和理智是可以征服毒品的女孩,也终于拿起了一张锡纸,用灼人的火焰把上面的白色粉末化为了几缕青烟,吸进了自己的灵魂。 就这样,小兵儿眼睁睁失去了生命中的第一次救赎。 相爱几年之后,同样毒瘾深种的女孩冒着极大的危险和几乎不可能的概率,为他怀上了一个小孩。 这是上天给他的第二次救赎,也是最后的一丝怜悯。他却依旧没有珍惜,而是任凭重生的火焰再一次渐渐熄灭。 在他的女人为他怀上了孩子六个多月之后的一天凌晨,小兵儿因为吸毒过量,死于县城里面一家小招待所中肮脏冰冷的床上。 最后,那个悲哀而可怜的女人打掉了肚里的孩子,继续在海洛因的青烟之中,缅怀着她最爱的那个同样悲哀而可怜的男人。 哪怕是,他们甚至都还没有时间来领结婚证。 其实,回顾着小兵儿的一生,我却越发感到悲凉。 我这一生,走到现在,何尝又不是同样放走了无数次获得拯救的机会,而心甘情愿地永远沉沦在了不见边际的黑暗之中。 三哥、明哥、癫子、牯牛、老鼠、红杰、大屌、廖光惠、险儿、小二爷、武昇、地儿、袁伟……我们哪一个又不是孤独地走在这段艰辛而痛苦的生命之中。 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我七年前就已经回过头了,看见的却只是无尽深渊! 回家不久之后,我们去了一趟小兵儿的坟前,孤零零的一座坟,没有碑,也看不到有人祭拜的痕迹。陪着他的只有坟前的枯黄小草,在秋风中瑟瑟发抖。 苍天弄人,竟至于斯。 第110章 和故人的一段对话 昨天晚上,我写下了上面的这段文字。 整整一夜,我没有安心地睡着,于是半夜起来给自己倒了一杯很久都没有喝过的酒。 坐在电脑前,就是这样痴痴地发着呆,一种很古怪的情绪一直横亘在我的胸间,让我很不舒服。 不过,我却意外遇到了一个很久很久很久都没有联系过的朋友。作为一个见证了以往的朋友,我很自然地和她谈起了小兵儿。 我想关于小兵儿的一切,不用去做任何的修改,她的看法可能也会给出一个比较中肯的回答。 (2008-12-03 20:05:43) 月满拦江 很多年不见了。还好吗? (2008-12-03 20:05:48) 月满拦江 没想到今天遇见你了。 (2008-12-03 20:05:32) 狐の 你还不出来我走了啊? (2008-12-03 20:23:58) 月满拦江 小兵儿是哪一年死的,具体情况你可以给我说下不。 (2008-12-03 20:24:37) 月满拦江 没关系不要很具体,只是想和你谈谈。不知怎么,就突然想起这么个人来了,哈哈。 (2008-12-03 20:26:18) 月满拦江 不在了? (2008-12-03 20:26:59) 狐の 你那边有麦没? (2008-12-03 20:27:02) 月满拦江 还有你和你认识的人对于小兵儿这个人的具体评价。他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2008-12-03 20:30:46) 月满拦江 是啊,但是我想要知道更加具体。 (2008-12-03 20:31:25) 狐の 每次见他都把他当欺负的对象咯。 不管说话也好,有时候会凶他两句,他总是一脸嬉笑的。 完全不具备威胁感的一个人。 (2008-12-03 20:32:01) 狐の 喜欢讲狂话。 (2008-12-03 20:33:02) 月满拦江 其实当初小兵儿死的那个事触动了我。也不是忘不了他,就是觉得哪个死我都不稀奇,但是这么一个人怎么就死了呢? (2008-12-03 20:33:36) 狐の 他们手上扎的针眼都看不完了……太恶心了。 我还是跟××在我家公寓里遇上他跟我讲的。 (2008-12-03 20:34:02) 月满拦江 你再说说小兵儿的事。 (2008-12-03 20:34:41) 狐の 他像个孔乙己,给我的感觉就是。 (2008-12-03 20:35:25) 月满拦江 比如他和他老婆的感情,他们的故事。 (2008-12-03 20:35:29) 狐の 从来没看他发过火,说话倒是真的不好听。 很没自信的一个人。其实是,所以说话总是有点唯诺。 (2008-12-03 20:35:36) 狐の 他和他老婆的感情我是完全不知道。 (2008-12-03 20:35:58) 狐の ××手机在线上,要不我问问他。 (2008-12-03 20:35:59) 月满拦江 他老婆你见过的,你感觉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2008-12-03 20:38:03) 月满拦江 哦。那好吧,那你就谈谈你自己的看法。 (2008-12-03 20:39:23) 狐の 他如果说唯一能让别人怕他的地方就是他跟了个老大。 这个都知道,但不知道这样的人怎么跟的老大。 可能有亲戚关系。 (2008-12-03 20:42:01) 狐の 肯定是他自己想跟老大,并且好像是的,因为那时候我们常常骂他,看不得他那个不撑的样子。 然后跟了老大别人也不会跟他真吵。 (2008-12-03 20:42:49) 狐の 其实这些人的另一面我从来没看到过。 因为就算打架我也会拦着的,看不得别人可怜样。 (2008-12-03 20:43:10) 狐の 他给我感觉就是踹了他都不会还手的那种人。 (2008-12-03 20:44:12) 狐の 他的人生是极度不完美和黑暗的,这才给予了他吸毒的勇气。 如果不是这样,要他吸毒比死还难。 (2008-12-03 20:44:46) 月满拦江 为什么呢?他是一个抗拒吸毒的人吗? (2008-12-03 20:44:54) 狐の 他每天都活在被人看不起的眼神里。 不管是性格,脾气和头脑,甚至是衣着。 (2008-12-03 20:45:05) 狐の 呵呵,像他是没有吸毒的胆子的。 (2008-12-03 20:45:25) 狐の 其实那时候不管他怎么混,我都觉得他挺可怜的。 所以我对他一直都还算友好。 (2008-12-03 20:46:24) 狐の 起码像你这样的人是极端地看不起他。 他是不敢真正与你对抗的。 就算有时候有口角,也是卯起胆子说,然后为占了一点点口头上的上风而暗自沾沾自喜。 (2008-12-03 20:48:58) 月满拦江 你觉得他可怜吗? (2008-12-03 20:49:07) 狐の 他有着相爱的老婆和未出生的孩子,但是从来就没有珍惜过。而且渐渐地在黑道之中泯灭了这原本温暖的一切,死于一次吸毒过量,应该是,就算他这样,还是有个女人死心塌地地在他身边,陪他吸毒,打流,一起被人看不起,甚至用吸毒的身体为他怀上了几乎不可能有的他的骨肉,他对不起的人太多了。 (2008-12-03 20:49:37) 狐の 不太。 (2008-12-03 20:49:46) 月满拦江 可悲? (2008-12-03 20:49:50) 月满拦江 可叹? (2008-12-03 20:50:16) 狐の 或许只有你这种对生命极端自负的人会这么看。 (2008-12-03 20:50:29) 狐の 他在每次语言上对垒的成功,都可以让他满面春风。 (2008-12-03 20:50:31) 月满拦江 那你是怎么看的? (2008-12-03 20:51:30) 月满拦江 他其实是一个一直都想在寻求尊重而求之不得的尊严乞讨者? (2008-12-03 20:51:37) 狐の 都可以让他高兴一晚上。 如果他再聪明一点点,他不出生在乡下。 …… 不过没有那么多如果。 只是我不明白他的那种卑微和为什么选择打流? (2008-12-03 20:51:52) 狐の 嗯,他没有错。 (2008-12-03 20:52:18) 月满拦江 他没有错,他的老婆也没有错,错的究竟是什么呢? (2008-12-03 20:52:54) 狐の 你想想,大家基本上看他第一眼就不喜欢他。 他其实是想努力证明他的存在,想给别人带来些微自身的影响。 想别人的认同。 (2008-12-03 20:53:09) 狐の 其实是我们把他逼到这样一个地步的。 不对,是你们。 (2008-12-03 20:53:41) 狐の 你们的眼神,你们评判一个人的标准。 甚至你们制造出来的那个时候流子社会的游戏规则。 (2008-12-03 20:53:58) 月满拦江 不,不,不,这个世界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为什么他会得不到尊重呢? (2008-12-03 20:55:03) 狐の 我曾经说过,他跟别人说海话,其实都是想给对方听到,给旁人听到,你接受他那句话,他就像捡了小便宜的三姑六婆,但是每个人都是敏感的,不会让这种胆小鬼占了上风。 (2008-12-03 20:55:14) 月满拦江 不过也许是吧,这个世界上总有些事情的发生是没有道理的,是无奈的。 (2008-12-03 20:57:14) 狐の 大家说他很邋遢,他很糟糕,看他的第一眼就不喜欢。 就跟一个女的去看个男的。 他很帅,很有钱,衣着光鲜。第一眼就喜欢,再加上他又会说话,那个女人给他的眼神都让他备感虚荣。 你们没有给这样一个可怜的人融入你们的机会。 本来不可怜,却变得更可怜。 (2008-12-03 20:57:56) 狐の 你想,你的兄弟哪个不是拼死硬着头皮想得到你或你们的认可。 (2008-12-03 20:58:24) 月满拦江 也是,说到底错的是这个世界,或者是主宰这个世界规则的人。 (2008-12-03 20:58:57) 狐の 那时候主宰我们那里规则的人是你们。 (2008-12-03 20:59:14) 狐の 而他成了你们上位的工具。 (2008-12-03 20:59:25) 月满拦江 那么他的吸毒的朋友所带给他的影响呢? (2008-12-03 21:00:25) 狐の 让他醉生梦死,真正地活了一回。 (2008-12-03 21:00:31) 狐の 所以我并不可怜他。 (2008-12-03 21:00:44) 狐の 起码他有了一些粉友。 (2008-12-03 21:00:48) 月满拦江 他吸毒是谁带的? (2008-12-03 21:01:04) 狐の 应该是××那一帮里的。 (2008-12-03 21:01:28) 狐の 他死的时候他家人都没来。 (2008-12-03 21:01:30) 月满拦江 所以说,在某种程度上面,毒品和粉友带给他的其实是他一直想要寻求,而寻求不到的东西和梦想。 (2008-12-03 21:01:31) 狐の 应该是他爸爸。 (2008-12-03 21:01:46) 月满拦江 他的家人都没有参加吗? (2008-12-03 21:02:09) 狐の 嗯,一个吸毒的人是抛弃了生活和自己的人。 要我做,我是怎么都做不到的! (2008-12-03 21:02:11) 狐の 他爸爸。 (2008-12-03 21:02:13) 狐の 好像是。 (2008-12-03 21:02:35) 狐の 送葬上山的时候棺材怎么抬都抬不动。 (2008-12-03 21:02:46) 狐の 结果大家就想打开看看,一打开棺材就看见他居然流眼泪哒。 (2008-12-03 21:03:03) 月满拦江 实际上他踏入江湖的那一刻就注定了他的悲剧,而也许是我们摧毁了他的梦想。 (2008-12-03 21:03:08) 狐の 当时所有人为之动容。 跟你说哦,小兵儿死的时候跟他吸粉的朋友还拿他死的事开玩笑。 出殡的那天,抬他棺材抬不动,一打开,死人在里边哭。 然后别人说他一辈子到死了才知道后悔,伤心落泪。 结果跟他一起吸白粉的一堆人说,是打多了死了,然后死后那瘾发了憋出来的眼泪。 还说得笑哈哈的。 我就觉得悲哀啊! (2008-12-03 21:03:49) 狐の 如果他能有更长的时间慢慢进入这个圈子。 不那么心急,等学会说话和做人。 看清楚规则了再混,也许不会这样。 (2008-12-03 21:04:04) 狐の 他确实很不会说话。 (2008-12-03 21:04:44) 月满拦江 现在的我,一定不会动他,会让他好好地去奋斗,去活着,他有这个权利。 (2008-12-03 21:05:34) 狐の 而且在某些场合,他肯定想,这样坐着(歪着个肩膀耷拉在椅子上,叼个烟)肯定很屌,反正也跟你们没关系。 还可以现得我很屌。 其实真是想得特天真! 一个他构想出的世界。 (2008-12-03 21:05:57) 狐の 是啊,你仔细想想,一个这样的人,就是我去踢他一脚,我都不怕他。 (2008-12-03 21:10:57) 狐の 嗯,他太好对付了。 如果我是那时候的××康,我都不会去动他。 这种人! 哎,不知道怎么跟你说。 不是说动了没面子或者没资格给你们动,是觉得这样的人…… 哎,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说? (2008-12-03 21:11:04) 狐の 就跟你说的,某种方面来说可以说是你毁了他。 (2008-12-03 21:11:22) 狐の 他其实活得很安逸,尤其是放篙子的那个时候。 (2008-12-03 21:12:14) 月满拦江 这是一个残酷的世界。你喜欢的那个人办人的时候又何尝不是一样呢? (2008-12-03 21:12:21) 狐の 而这种人,还没有到必须要被谁毁掉的时候。 就是让他跪下唱东方红他一个月后就会完全忘记。 也不会找你报仇的。 (2008-12-03 21:12:36) 狐の 但那些人是要办的,是我曾经喜欢好吧。 (2008-12-03 21:13:25) 狐の 正因为要办他的是你。 他们都没有阻止你,因为小兵儿就是一个不值得让他们费脑筋,或者说让你不要做不去办的一个人。 (2008-12-03 21:15:22) 狐の 没有对错。 (2008-12-03 21:15:53) 狐の 他没错,我更不能说你错了。我想我是男的话,到你那一部,我也会像你们那样做的。 (2008-12-03 21:16:51) 月满拦江 没关系的,已经说得很好了。 (2008-12-03 21:56:07) 月满拦江 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 和那个朋友聊完了之后,我又思考了很久,为了一个问题。假如当初我能狠下心来,把小兵儿给废了,而不只是赶他出九镇,那么,他最后的人生会不会不同?会不会在一个安静的地方过着自己的生活? 我不知道,这个答案对我来说太复杂,也太残忍。 我只是衷心希望他一路走好,若有来世,再好好做人,做个堂堂正正的好人。 第111章 农村重金属 回顾九镇九十年代至今的这一段黑道发展史,曾经发生过无数个或广为人知或默默无闻的精彩往事,有背叛,有忠诚;有聪明,有愚蠢;有失败,也有胜利。 但是最具有代表性质的却只有三件事。不论是谁,只要想对九镇黑道展开一个历史性的回顾,那么这三件事情都是绝对躲不开,避不掉的。 第一件就是前面已经写过了的,由我们六兄弟和三哥一起操纵,导致了三哥真正一统九镇黑道,我们六兄弟横空出世的元宵夜枪击案。 第二件就是接下来马上要写到的由小兵儿事件后续所引发出来的惊天血案。 本来小兵儿事件本身是绝对排不上这个名单的,他甚至远远地低于我们和大脑壳摆场等等事件所造成的轰动性质。但是这个事件所引发的后续变化,却以其近乎变态的疯狂和让所有人寒心的嚣张,让这件事一举超越了大脑壳事件,甚至超越了六帅深夜绑保长,唐五率众砸巨龙、罗佬小巷砍武昇的事件,而成为九镇黑道三大史记之一。 第三件,随着故事的慢慢发展,我也会写到。 这三件事情随着时间本身在慢慢改变,但是拨开一层层斑驳的表皮,我发现了这三件事背后的几个很有趣,也很讽刺的结论。 第一件,元宵枪击案,可以说驱使它发生的最大原因,只是单纯地为兄弟报仇。 所以,我归纳为义而动。 第二件,名义上的复仇仅仅只是一个表面现象,根本的出发点还是想要上位,想要出名,想要做下一个老大。 所以,我归纳为名而动。 而第三件事情的发生,则完全抛弃了所谓的名和义,第三件是最为猖狂凶狠的一件事,但是它的发生却只有一个理由。 那就是钱。 时代永远都在影响着每一个人,在义气犹存的时代自然就有两肋插刀的义士,而到了金钱至上的时代,存活下来的也必定只剩下追名逐利的狂徒。 事情发生的那个年代,“义气”两字已经开始渐渐黯淡。但我记得,那时的江湖人,血仍未冷。至少,在他们的心中还残留着一个梦,一个渴望名动四方、光芒万丈的梦。 我曾经在某本书上看见过一个非常有趣的自然定律,叫做蝴蝶效应。 生活在南美洲热带丛林里面的一只蝴蝶,轻轻扇动了两下自己的翅膀,所引起的连锁气流反应,也许会导致北美加利福尼亚州的一场龙卷风暴。 对于我而言,这个看似不可能的定律说明了两个道理: 一、任何事物的本质都是有关联的。 二、一个事件只要出现了,就必定会导致许多无法预估的后果。 小兵儿这个事件也是一样。 他的故事本身已经宣告完结,他为九镇流子集体参与的疯狂演出所呈现的第一幕暖场表演也完美圆场。 但是这个事件所产生的让人预料不到的各种后果却还远远没有终结,甚至在日后多年之内,都可以说是影响到了九镇每一个有字号的大哥。 小兵儿就是那只看似弱不禁风的蝴蝶,轻微扇动起两只翅膀,不经意间却引起了我市黑道史上的又一个巨大风暴。 其实,不幸的小兵儿,却又是幸运的。 我见过无数大哥,风光的时候前呼后拥,众星捧月,自以为活在宇宙的中心;可到了黯然落幕的那一刻,却只能孑然一身躺在渐渐变凉的血泊中,无助而凄凉地等待结局来临。 小兵儿被办的那个晚上,他并不孤单,至少在他身边,还有一个真正的朋友。 至今我都还清楚记得,第一次见到那个人的样子。 一头乱蓬蓬像是菊花般四下绽放的长鬈发,身材干瘪瘦小,粘上毛了差不多就是一只猴。可举手投足之间却完全没有猴子的灵活与敏锐,走起路来同手同脚的有点顺拐。身上套着一件已经老旧到分不清是灰还是黄的外套,外套过于宽大的下摆几乎垂到了膝盖,越发让他笨拙不堪。除了两只黑白分明的眼睛极为明亮之外,整个人一看上去就是副傻头傻脑、没心没肺的憨货样子。 可就是这样一个憨货,却敢为了朋友,独自一人昂首挺胸站在如日中天的卫立康团伙面前,瘦小的身躯承受着毫不留情的毒打,却始终都未曾有半点屈服。 当时,在我拉开卫立康之后,已被打得血流披面的憨货曾经对我露出了感激地一笑。那一刹那,我就知道,这个人和小兵儿不同,他要比小兵儿强。 但是,我完全不会想到,他居然会比小兵儿强那么多,甚至也远远超过了那个曾经如同泰山压顶一般盖住了他的人,卫立康。 故事就是发生在这个憨货的身上,但起因并不是因为他被卫立康打了,而是因为,卫立康打了他之后,还给他说了一句不该说的话: “我给你说,小麻皮!你下次还敢在我面前充大,老子弄死你。记住,我叫卫立康。不舒服你就来找我!” 那一年的憨货,和小兵儿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是乡下出生,在道上毫无根基,渴望出头却又只能混迹于边缘的小混混。 但是很快,我们所有人都会知道,他和小兵儿却也有着两个本质的不同点: 他比小兵儿更加有种,有气魄,他天生就是混黑道的料,但小兵儿不是;小兵儿没有一个知心的朋友,所以在他出事的时候没有一个愿意帮他的人出现。而憨货虽然也是刚出来混,也没有贴命给他的朋友。但他却有一个小他一岁多点的亲生弟弟。 一个比他更心黑,更亡命,更适合在黑道上闯荡的弟弟。 于是,这两点,就已经注定了他必将会走上和小兵儿完全不同的人生,得到完全不同的结局。 既然卫立康打了他之后,还不让他舒舒服服地在黑道讨生活。那么他就要为了让自己活得更加舒服而去做些事,做些让所有人都会被彻底震惊,意想不到的事来达到这个目的。 他做到了! 这个憨货的名字叫做大民,而他的弟弟叫做小民。 在小兵儿退出江湖的四天之后,这两个名字就响彻了全市的黑白两道,成为了心黑手辣的小混混为出头敢亡命的不二代表。 小兵儿从那天晚上之后,就完全地退出了九镇黑道,回到乡下度过了他人生中也许最不满意的一段日子。而这件事情的另外两个主角,我们兄弟和卫立康一伙,也都回归到了各自正常的生活之中。我理所当然地和红杰一起合作放起了篙子,代表我们这边负责的人是小二爷和地儿。 事过之后的第二天,大民曾经去了我们的啤酒机场子找我,但是我不在。他给当时在场子里面的地儿留了一句话: “没事,我找钦哥也没有什么事。我就是想告诉钦哥,如果他有什么仇家的话,可以告诉我,我帮他办。算是我大民还他的人情!” 当天晚上,地儿带着几分嘲笑几分戏谑地给我转达这句话的时候,我意外之余也隐隐有了几分预感,这句话里面分明吐露出了一些交代后事、破釜沉舟的意味。 我预感到可能会有些事将要发生,但是我想不到究竟会是什么事。对于当时的大民,我的确也还抱着轻视的态度,我认为就算要出事,也一定不会闹太大。而且,我知道,肯定与我无关。 既然不关我们的事,那又何必多事。 于是,最终我只是付之一笑,随他去吧。 没想到,第三天,大民又去找了我,和他的弟弟一起。我却还是不在,听人说,他等了半天,最后才很是遗憾地走了。 从此以后,大民再也没有来找过我。 因为第四天,他们两兄弟就做出了一件非常非常大的大事。 大民和小民两兄弟也是九镇人,但是不是九镇街上的人。 他们住在九镇郊外神人山的后面,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过着南方山区春夏插秧,冬天卖橘子的普通农民生活。 但是他们两兄弟却和他们的父母完全不同,从小他们两个人就非常调皮,常年闹得村里鸡飞狗跳,就算偶尔遇见了同样横的角色,彼此发生冲突打起架来,都是两兄弟一起上。所以,从小到大,他们没有受到过欺负,只有他们欺负别人。 好不容易读完小学之后,兄弟两个都不想读书了,也不愿意帮家里种田,都一门心思想着去九镇上面工作挣钱。 于是,他父亲无奈之下,只得帮他们找了一个熟人,在汽修厂教他们学汽车修理的手艺。 假如那一年的他们按照父辈的意愿安心学好了手艺,十几年打磨下来,到了汽车越来越多的今天,他们也许已经发了财,过着富足而正当的日子也说不定。 可惜他们并没有,虽然他们也曾努力过。 其实,两兄弟都很能吃苦。 后来很多人都说,他们两个在汽修厂当学徒的时候,无论天晴下雪,每天都是光着脚丫跟着师傅一起,满身机油地在大卡车下面翻来滚去,从来没有怨言。 只可惜,当学徒的钱实在是太少了,大小民之所以愿意吃这份苦,最终的目的就是要赚钱,可不管他们怎么努力,却好像永远都达不到这个目的。 而同时,九镇街上同年龄的流子们也深深地刺激了大小民的神经,那些游手好闲的家伙们,终日好吃懒做,无所事事,却偏偏过得轻松写意,一个个衣着光鲜地牵着小姑娘的手,在街面上东游西荡。 他们很羡慕,可惜,在他们还没有完全发育健壮的身躯上,裹着的却只是件满身机油的工作服。 他们以为,小姑娘从来都不看他们一眼的原因在于这里。 自以为开了窍的兄弟两人一番商量之后,决定换个干净些的工作。父亲只得再次托人帮他们找了一个道士当师傅,让他们学着给人驱邪祈福、做法场。 谁家遇到老人过世的白喜事之后,东家就会请师傅过去办法事,他们则在旁边帮着敲木鱼,诵经,烧香蜡。比起修车来,这份工作确实清闲了不少,但收入却并没有丝毫增加。 不过,刚开始大小民还是很满意的。他们觉得自己身上总算是干干净净,没有那股刺鼻的柴油味了。 于是,在某次做法场的时候,信心十足的兄弟两个开始勾搭东家的一个女亲戚。没有想到,女孩子没有勾搭到,倒是被东家发现了,东家告诉了师傅,颜面尽失的师傅一怒之下,把两个人都赶出了道门。 这次大小民不敢再找父亲帮忙了,父亲本来就只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就算愿意也没有这个能力了。而且,他们也不能回去,本就贫寒的家境再也经不起两兄弟的折腾。 山穷水尽之下,胆子更大,心也更野的小民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拜了黄皮手下的一个涌马当大哥,干起了三只手的行当。 大民知道小民也是没办法,他要是不偷,流落街头的兄弟俩就只能喝西北风。 但是无论小民怎么劝说,大民自己却依旧不愿意,相对而言,稍微善良一些的他还残留着中国农民朴素的是非观。他觉得,一个家里如果有一个贼是出于无奈,如果有两个贼,那就实在是太给祖宗丢人了。 于是,备感迷茫的大民,在终于结识到了他自己认为的第一个大人物——小兵儿之后,他觉得自己的命运出现了转机,在小兵儿的身上,大民看到了自己的梦想。 他希望在未来的某一天,自己也会成为一个名动四方的大哥,口袋里面有着用都用不完的钞票,屁股后头跟着赶也赶不走的姑娘,走到哪里都会得到别人的尊敬。 从那之后,大民也每天人模狗样地游荡在了街头巷尾,正式开始了他的打流生涯。 对于这样的生活,小流子大民非常满意,他下定决心,好好做,一定要出人头地。 但是,卫立康却非常残忍地打碎了他的梦想,甚至还无比霸道地扬言,要把他赶出那个才刚刚迈入了半只脚的美好天地之中。 一个从小就没有被欺负,只欺负过别人的人怎么受得了这个闲气。 你要拦我的路,那好,我就办了你。 你比我混得好,你比我更有名,那好,我也办了你。 那样,我就成为了你。 这就是小混混们最普遍、最简单的想法。 大民叫上了自己的亲弟弟,两个人,腰间别着两把杀猪刀,在小兵儿走之后的第二天,他们就开始上街到处寻访卫立康了。 他们意识到,自己已经走到了人生中第一次拔刀了恩仇的辉煌时刻,而将要倒在他们手下的,是一个如日中天的黑道大哥。 于是,两兄弟心中都难免升起了一种踏入江湖、一往无前的壮烈心理。 大民是一个懂得知恩图报的人。 仅仅就因为那天卫立康打他的时候,我过去救小兵儿,顺手也替他把卫立康拉开了,他就一直念念不忘地想着要给我报恩。在这种杀身成仁的壮烈心理驱使下,他觉得砍一个也是砍,砍两个也是砍。 所以,他想要顺便帮我也办个仇人,来还我的人情。 他没有找到我,就算找到了我,当时的我也并没有什么忙需要他去帮。但这个根本就不曾留在我记忆里面的细节,却成为大民的一个心结。 直到多年之后,当他再次回到九镇,他终于还掉了欠我的人情。 我万万没有想到,他会帮我那样一个大忙,一个可以说是救了我一命的大忙。 与人方便,自己方便。 这是对的。 第112章 漫长的一天(1) 连续三天,大小民两兄弟都是腰上别着一把刀满九镇地溜达,却一直都没有遇到卫立康。 九镇就这么大,三天找不到已经很稀奇了,不代表第四天还是找不到。 所以事情是发生在第四天的下午一点多钟。 那是个非常好的天气,碧空万里,偶有闲云,同时,也是九镇八天一次的集市。 街道上热闹非凡,车来人往,做生意的,买东西的,摆摊卖狗皮膏药骗人的,小涌马,卖艺的,闲逛的,什么样的人都有。 依循江湖惯例,杀机四伏的表面也是一派升平景象。 当天恰巧也是一个朋友的生日,我们几兄弟一起应邀去参加了他的聚会。 当我们吃完饭,正在包厢内一起打牌的时候,胡玮从场子里面赶了过来,告诉了我们一个让人听了之后,震惊到目瞪口呆,差不多把牌桌都掀掉的消息。 大小民居然把卫立康给砍了! 其实我可以不去,卫立康和我们之间的关系确实很熟,但终归不是自己人。他被砍了,于我而言,并没有太大的影响。 但我实在是太意外了。 那个瘦瘦傻傻的憨货,他居然就能把连我都有几分忌惮的卫立康给砍了。他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人都有好奇心,于是乎,在好奇心的驱使之下,我们兄弟放下牌,就一起赶往了医院。 到医院之后,卫立康和大小民我们都没有见到,当时卫立康等几个重伤者已经被急救车送往市区医院了,而大小民两人则早就已经跑得无影无踪。 我们见到的只有九镇派出所的八个警察。 九镇派出所,编制内外总共十一个人,来了八个! 然后,无辜的我们也被已经红了眼的警察带到了派出所,通过警察的口中,我知道了整个事件的大概经过,比起片刻前胡玮告诉我们的上半段情节而言,后面的故事,更是残暴凶猛到出乎了我们所有人的预料。 结合本人听卫立康、常鹰、大民、派出所警察等各方当事人,事后给我所说的具体细节和多年以来江湖上对于大小民的所有传说,我大概归纳出来了非常接近当时事实真相的所有过程。 我们办完小兵儿的第四天早上,大小民先是在家帮父母把自家橘子园里面的橘子收了一些。收完橘子之后,两兄弟给父母说了一声,说是在九镇找了个歌舞团的生意,然后就一起出了家门。 沿着乡村小道走了不久,他们遇见了隔壁村的一个熟人。那个人正在自己地里面收着种的荸荠,抬头的时候看见了他们兄弟两个,于是很亲热地说了一句: “是不是大民儿,小民儿啊?哎呀,你们两兄弟都长这么大了啊,我都快要认不出你们了!” 大小民在自家村子附近是出了名的嚣张和混账,尤其是小民平时也不怎么会说话,一张口就是满嘴开浑腔,不知所云。 那天也是一样。 小民看都没有看那位熟人一眼,只是一如既往地随口答了句不知所云的话: “不认得了吧,等我们下次回来,你还不认得些!” 就是这么简简单单,不知所谓的一句话,在我们事后看来,却堪称是一语中的。 因为,当那个老农民再次见到大小民的时候,已经是几年之后的事情了。 那个时候,他们两个已经在他乡成为了颇有势力的一方大哥,衣锦还乡之际,那衣着光鲜、意气风发的风姿,再也不是今日猥琐邋遢的乡巴佬大小民所可以比拟。 所以说,有些事,命运真的是早就注定。因为接下来的很多细节都实在是太反常了,除了命运的安排,找不其他可以解释的理由。 上午十点左右,两兄弟进了九镇,他们来到了车站对面的一家粉馆,各自吃了两碗四两的牛肉粉和三笼包子。 要知道,我们这个地方的包子并不是江浙上海一带那种蘸着姜醋吃的小小蟹黄包,而是实实在在拳头大小的大包子。 他们两兄弟却各自吃了两碗粉外加三笼大包子。 光凭这个饭量,我个人觉得,就足以在道上称雄了,至少我们六个加起来也不见得能吃过他们兄弟。 至于我为什么连他们吃的早饭都知道?很简单,因为他们当天的一举一动都在事后被派出所调查得一清二楚了。 那个粉馆的老板对于当天早上来的这两个豪客,同样也是永志不忘的,因为他们不仅本身形象特异,而且太能吃了,连店里免费供应的腌萝卜和咸菜都吃了几大份。 所以,当派出所找上粉馆的时候,才一开口,老板立马知道了是哪位仁兄。 于是,我也就知道了二位的壮举。 非常人必做非常之事,连饭量也不例外。 这是大小民兄弟当天的第一顿,同样也是他们当天的最后一顿。因为吃完这顿饭之后,他们再也没有时间在九镇乃至本省去吃当天的第二顿了。 吃完了饭,两兄弟一起去旁边小卖部买了一包烟,然后再去了商贸城里面的一家游戏机室,玩了一两个小时的麻将机,据说还在啤酒机场子外面看了一下,可能是没有见到我,这才转身走了。 接下来,他们先是去了卫立康负责看场的几家发廊,还是没有找到人。 于是,他们两人决定去打下台球再说。 在路上,他们还遇见了一个熟人,并且盛情地邀请了那个人一起去打台球,那个人却坚决拒绝了。拒绝他们的那个人本来也是一个非常喜欢打台球的人,那天却不知道为了什么,莫名其妙地就一定要回家,大小民再怎么邀请都不去。 要知道,如果那个人去了,和大小民一起打球玩得尽兴,那也许大小民不会急着继续找人,也就没有后面的事。 而假如那天不发生那件事,卫立康第二天就要去温州了。大小民是绝对不可能有钱跟着去温州砍卫立康的,那么之后他们乃至我们所有人的生活都将发生改变。 大家也许就看不到这篇文章。 因为如果没有大民,现在的我可能早就已经化为了一抔黄土,我的骨头只怕都可以拿来敲鼓了。 所以说,这只能归结为命运巨大魔力的再一次展现。 在告别了那个台球爱好者之后,两兄弟来到了电影院旁边的一家台球室准备去打台球。 这家台球室开在一排居民楼房的第一层,而它旁边几户人家的第一层也都租了出去给人做生意。台球室的隔壁是个卖米和油的小卖部,这个小卖部的旁边就是一家发廊。发廊里里外外一切都很普通,只有一个不但不普通而且很致命的地方。 这家发廊的名字叫做“三少爷理发店”。 大概这样的名字在全国各地都是很多,也很平凡的,我甚至还记得古龙先生都有本小说叫做《三少爷的剑》。 那么它为什么在九镇就不普通,而且还致命了呢? 因为卫立康他们八兄弟的外号叫做“九镇八少爷”。 这家发廊就是他们的老三田波开的。 这家发廊并没有从事什么色情服务,是一家正正经经剪头理发的发廊,完全不用看场。再说田波自己平日也都在店里,一般很少会有不开眼的人来闹事。 因此,除了老板田波之外,通常八少爷里面的其他几个兄弟都很少会过去玩。而老大卫立康去得更少,因为他要看场,要带小姐,要带小弟等等很多的事。 这几天以来,大小民两兄弟找遍了卫立康名下负责的所有发廊,却还是一直没有去过这家。他们也知道卫立康在这里的可能性不大。 但是,包括卫立康自己都不会想到,那一天,他却偏偏去了。 去的理由是因为他刚踢完球,踢出了一头的大汗,所以就想去田波的理发店洗个头发。 大小民两兄弟到了台球室,拿起球杆打了会儿球。毕竟是两兄弟,不赌钱不赌米的,自然也就打得没啥意思。两人心不在焉地打着打着,心思更加活泛的大民突然对小民说了一句: “哎!老二,这个叫三少爷的店子是田波开的。你说卫立康会不会在里面?” “不晓得。一般没卵事他应该不会去的,又不是他的店。他去搞什么啊?不过反正也没事,你想去看看,就去咯。我无所谓。” “那去看下,就在旁边,也不远,两步路的事。不在的话,我们就再回来打球唦。” 于是,两兄弟把手上的球杆一放,还专门交代了老板一声,替他们把台子留着。然后转身一起走进了旁边的“三少爷理发店”。 这一走,就走出了一个未来! 两兄弟刚走进理发店的时候,是没有看见卫立康的。 那个时候,洗头小妹刚好给卫立康做完头部按摩,带着他去后面的隔间里冲水去了。 理发店里面只坐了老板田波和两个理发师,以及两个洗头小妹。 兄弟两人刚一进门,一个洗头小妹就迎了上来: “两位老板,洗头还是剪头,还是按摩?” “我只洗个头,我问你,卫立康在不在这里啊?”染了一满脑袋黄毛的小民,用一贯以来嚣张的口气,望着屋里的所有人说道。 “你们找他搞什么?老子这里是做生意的,不洗头就出去。”田波感到有些不对劲了,站起身把迎上去的洗头小妹拉到了一旁。 “你莫神(就是别嚣张的意思),我告诉你。老子问下卫立康在不在?在,你就要他出来!我和他讲点事。”天生就是属螃蟹的小民,边说边顺手拿起了面前理发台上放着的一包芙蓉王香烟,并且毫不客气地从里面抽出一根,叼在了自己嘴巴上。 “是个莫子人找我啊?说话嗨七嗨八的,想死啊!”正在里屋洗头的卫立康听见了外面的对话,连满头的水都还来不及擦一下,就顶着一脑袋湿淋淋的头发走了出来。 卫立康出来的时候,大民站在刚进门的位置,而小民一个人已经走到了屋内,正好在点嘴边的那根烟。 这包烟是卫立康的! 而卫立康也同样是一个胆大妄为,苍天第一,他第二的主。 面前这个说话猖狂、满头黄毛、邋里邋遢的乡下人本来就让他看得很不顺眼,他居然还敢拿自己的烟。 卫立康立马全身上下都变绿了。 卫立康的眼睛不太好,有很严重的近视。所以当时,他并没有认出来门口背光站着的那道黑影是大民。我想他如果第一时间就认出来了的话,也许他不会有下面的动作。多多少少在江湖上也混了这么些年,肯定能意识到对方此来是寻仇,那么他就一定也会收敛小心一点。 可惜,他却没有。 已经化身绿巨人的卫立康连嘴里话都还没说完,就直接跑过去对着小民的脸上就打了一拳: “你个小杂种,老子的烟是你抽的啊?” 依卫立康当时当日的江湖地位,需要他卫立康给点面子的小混混实在不多,还敢还手打他的,更加是几乎没有。而卫立康和常鹰不同,虽然他下手也很毒,但其实他并不是一个喜欢把事做绝的人。在江湖上,行事过于决绝的人会有很大名气,也没什么人愿意去惹这样的角色,但是这种人却绝对当不了大哥。 卫立康是个大哥。 所以,卫立康当时并没有继续殴打小民的想法,他以为是像以往一样,给这些不开眼的小混混一个小小教训就够了。 他做梦都不会想到,眼前这个洋不洋土不土的小黄毛,虽然的确是个小混混不错,但是,却是一个天生蛮横残忍,而且早就铁下心要办了他为兄报仇搏出位的小混混。 当卫立康刚刚收回自己的拳头,反应过来的小民顺手一掌就把卫立康推得倒退了两步,并且反手就将贴肉插在后腰上的杀猪刀拿了出来: “狗杂种!你就是卫立康?!” 满屋骤然响起的尖叫声中,几个洗头小妹和理发师都吓得一脸煞白,纷纷向着理发店外面的街道或者后面的里屋躲去。 多少也算是见过些世面的田波飞快跑了上来,张开双臂,想要阻挡小民: “黄毛,你搞什么?晓不晓得这是哪里,莫乱搞啊?” 话,田波说了出来,但是他的人却并没有能够跑到小民和卫立康的跟前。因为,始终站在门边,好不容易才从四散躲避的洗头妹中脱身出来的大民,已经挥起杀猪刀,一刀就劈在了田波张开的手臂上。 漫长的一天,鲜血终于初次飞溅。 气势如虹的大民狠狠一脚将已是胆寒不已的田波远远踢开,直奔犹自孤身站立于发廊中央的卫立康而去: “狗杂种!你还记得我吧,你要我找你报仇的。老子来哒!” 话音未落,大小民手中两把明晃晃的杀猪刀几乎是不分先后,剁在了卫立康的身上。 “小杂种,老子十五岁出来打流,海鲜炖粥吃,茅台当水喝。什么都试过,就是没有试过死!你来来来,剁死我!” “是的是的,就往这里剁。但凡你让老子还有一口气在,老子就活埋你全家。” 田波和卫立康是结拜兄弟。但田波从来都不是一个拼得死,亡得命的狠角色,不然他也不会甘心栖身于一间小小的理发店。 而卫立康则不同。 “八少爷”的偌大名声,差不多可以说就是他一个人赤手空拳打出来的,其他几位,除了常鹰还算作点用处之外,不过都是靠树乘凉而已。 有些时候,回想起来,其实卫立康与大小民两兄弟在某种层面上来讲,是同一种人,起码,他们之间有着非常相似的共同之处。 他们都是从骨子里面就透着一股要死卵朝天,不死当神仙的凶狠霸蛮劲儿。 当时也是一样,哪怕是被剁翻在地利刃加身了,卫立康也还是一如既往地蛮横嚣张,绝不服软。 卫立康赌对了! 那天,如果他稍有示弱求饶,都很有可能会更加激发出大小民两人天生嗜血的凶性与癫狂。 因为,将昔日高高在上的权威踢翻在地,然后再狠狠踏上一脚将其踩入泥里永不超生,是每一个底层出身的强人都必定会有的心态。 但是,卫立康却捍卫了自己的尊严,也救了自己的命。 无论大小民兄弟俩再如何天生反骨,凶神入命,他们都绝对不蠢,他们当然知道自己和卫立康之间绝对实力的巨大差别。更重要的是,此时此刻的大小民毕竟还只是两个在黑道边缘混迹,甚至都算不上真正江湖人的菜鸟。 面对着老牌大哥卫立康的愤怒和强硬,他们不可能没有丝毫的心寒胆怯。 兵法上有一句至理名言,叫做“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第113章 漫长的一天(2) 这几天以来,大小民兄弟两人憋着一股劲到处寻找,却始终没有看见卫立康的人,那股锐气本来就难免有些懈怠了。那天,两兄弟其实也只是想过来碰碰运气而已,并没有做好充足的思想准备,万万不会想到竟然真的一下让他们遇上了。 于是仓促之间,赶鸭子上架,迫不得已之下才砍了下去。 如此情形之下,两兄弟当然没敢下狠手。 仅仅是对着卫立康的两条腿上砍了大概两三刀之后,看着血淋淋的现实和想象中威风八面的砍人场景完全不同,强横如大民,也都不免感到了心虚。 当卫立康倒地之后,大民立刻收了手,扯起还在埋头苦干的弟弟就往外跑: “走!” 小民顿时一愣,颇有些意犹未尽,但他向来都唯哥哥马首是瞻,只得悻悻地停下了手。跟着哥哥刚跑出两步,他又飞快掉转头,狠狠对着卫立康的脑袋踹了一脚,将撑着坐起半个身子的卫立康再次踹翻在地面,这才指着卫立康说: “卫立康,你等着,落到老子手里,杀你就如同杀只鸡。” 说完,两兄弟一前一后扬长而去。 躺在地上被砍得血淋淋的卫立康也不示弱,望着两兄弟远去的背影大声说出了一句非常符合他一贯风格的话: “小杂种,我等着你。老子不弄死你们,今后卫立康三个字就倒着写!” 在这句话之前,卫立康所表现出来的硬气救了他。 但是,他绝对不应该继续硬气,更不应该说出这句挑衅的话。 因为,就是这句硬气的话差点要了他的小命。 事情发展到现在为止,都完全可以说平淡无奇。仅仅只是两个刚出道的小混混一时愤怒之下,砍伤得罪了他们的一个大哥。但是却胆子太小,连重手都没敢下,导致留下无穷后患的一个故事。 假如整件事就这样结束的话,实在是没有什么稀奇的,无论手段的毒辣和行事的凶狠,它都比不上我们绑架保长,或者是罗佬砍残武昇的那些事。 可是,为什么它却偏偏超越了无数的江湖血案,而能够和奠定三哥江山的元宵枪击案相提并论,一起位列九镇黑道三大史记之一?甚至还让大小民在一天之内,从两个默默无闻的小混混一跃成为当时红透半边天的黑道偶像呢? 那是因为,从大小民逃出三少爷理发店的那一刻开始,再到之后我们兄弟接到胡玮通知赶往医院的这一段时间当中,还发生了一件堪称前所未有匪夷所思的血案。 而那件血案才是这漫长一天的精髓和高潮所在。 如果说整个事件是一盘血色的饕餮盛宴,那么前面理发店砍伤卫立康的一仗,只不过是满汉全席之前的一道开胃小点而已。 等大小民走之后,田波店里的几个理发师扶起了负伤的两人,并且叫了辆“慢慢游”,把两人送到了医院。 现在看来,不能说卫立康不聪明不老到。临走之前,为防万一,他甚至还专门将一把存放在田波店子里面的杀猪刀也带在了身上。 而另一头,大小民兄弟转身逃出“三少爷理发店”之后,并没有跑往人多眼杂的九镇,而是沿着九镇通往泉村的公路,逃向了与九镇相反的郊外。 最开始两人根本不知道自己要往哪里跑,下一步又该怎么办。他们只是凭着本能往人少的地方没头没脑一通瞎跑而已。 直到他们大概跑出一两里路,来到了一条灌溉用的水渠附近之后,这才渐渐冷静了下来。 水渠上面有一座附近居民自己出钱修建的小小石头桥,连接着公路与山脉,除了农忙季节之外,平时这里基本没什么人。 在大民的指挥之下,兄弟俩离开大路,拐到了小桥上。 就在这座普通之极的小桥上面,两人气踹吁吁地展开了一段完全改变了历史的对话。 “哥,你说今天这事,街上这么多的人看见,公安局会不会知道?要是来抓我们怎么办?” “我也不晓得啊,早不见,晚不见,没有想到就在那里遇见了。妈妈的。” “哥,你怕不怕?” “有一点,你呢?” “我方才跑的时候也有一点,怕被人抓着。不过现在也无所谓了。过年的时候看村里人杀年猪,以前觉得杀人和杀猪可能差不多。现在一试,还是有点不一样啊,卫立康个杂种好大的气魄,刀砍在身上还敢和老子对着搞。不过,其实也没得蛮大区别,一刀下去还不是一样血直飚,只是杀人不像杀猪叫那么大声。” “嗯,我也没想到他这么霸蛮。” “哥,你说要是公安局抓我们坐牢怎么办?就算是公安局不抓,卫立康要搞我们怎么办?他人多啊。我们两个只怕搞不赢。” 小民问了这句话之后的一两分钟,大民都没有出声,只是拿出一根烟默默地抽了起来。等了半天之后,小民终于忍耐不住,扯了大民一把: “哥,你说话啊?我们现在怎么办?难道就这样回去啊?” “老二,你莫急,等我仔细想下再说。” 不知何时,白色的烟雾已经在指间缓缓熄灭,大民却依旧捏着变形的烟头,浑然不觉地看着桥下流水。突然,他嘴巴一动,如同自言自语般头也不回地说道: “老二,我们今天这个事做得不好。” “怎么了?哥?” 大民习惯性地将烟蒂送往嘴边,连嘬了几口之后,这才意识到烟已经抽完了: “妈的!” 大民低吼着狠狠扭动脚尖,直到将那个烟蒂深深碾入了石头桥上的泥巴里面之后,他这才猛地抬起头看着自己的弟弟,两只眼睛中射出了如同豺狼一般狠毒无情的光芒,阴沉沉地说道: “老二,你当时听到没有,最后我们跑出门的时候,卫立康说的什么话?” “记得啊,狗杂种好招凶(凶狠,霸道的意思),砍得像块卫生巾,血糊淋当的都那样子了,还说什么卵不弄死我们,名字就倒着写嘛。” “今天街上这么多人,公安局肯定要晓得的,要抓我们。我们刚才也只是在卫立康的腿上割了几刀,最多也就是出了点血,只要他一好,也绝对不会轻饶我们。落在公安的手上,我们两个坐几年牢是跑不掉的。要是落在卫立康的手上了,就算不死,他也要脱我们的一层皮。老二,你是没有看到,卫立康这个杂种打起人来,根本就是没有把人当人一样地搞。我和他无冤无仇,那天晚上抓着我的头发就往墙上死撞,如果不是胡钦拉了他一把,老子只怕当时就要死在他手上了,再差也要变个憨货。这个杂种,不是个好东西!” “哥,那你想怎么办?我都随你。”小民虽然莽撞,却也不是完全没有智商,话到这里,也多少听出一些意味来了。 “老二,我告诉你,卫立康不会放过我们。我们两兄弟左右都是个死。家里肯定是回不得了,现在也只有跑了算哒。反正都是跑,要搞就把事搞大点,今后万一还有回来的那天,也没有人敢看我们两兄弟不来。我们现在就去,把卫立康这个杂种彻底办熄火,反正也得罪他了,要死卵朝天!多一刀少一刀都是个死,还怕个什么!” 一根筋捅到底的小民一听哥哥的话,兴奋得眼睛里都冒出了光,边说边提起刀就要往桥下跑,一副迫不及待的样子: “哥,要得要得。我给你讲句老实话,开始你拉我的时候,我就觉得要不得,尿都滴出来了,还只准拉一半,这哪个搞得舒服呢?去去去去,现在就去,今天我们就去把他弄死了,大不了老子抵命,你来帮屋里送终。” 大民魂飞魄散,撒开腿连叫带喊不容易才追上了小民,狠狠一巴掌拍在了他的脑袋上: “我日你娘的,你慢点,你给老子慢点!你听我的,搞死绝对搞不得。出了人命,我们只怕就真的跑不脱了。就像上次罗佬办八爷一样的,我们至少要把卫立康搞残。搞残了,我看他还当个什么大哥。今后让我们遇见了,到时候就再让他看看哪个屌。搞完了,我们马上就走,去广州搞两年,说不定,我们两兄弟还可以发大财。” “哥,要是要得。只是我们怎么去广州呢?没有路费啊?你不可能是要我走吧?” “天远地远,怎么走?没事,我想好了。等下搞之前,我们去新码头姨夫开的店子里拿点钱。拿了钱就去搞他。” “姨夫这么讨我们的嫌,他怎么会给哦。” “不给就抢,什么卵亲戚不亲戚,他也不差那几个。怕啥。走!” “好!” “记着,等下砍他的时候,专门砍他的腿,砍断为止,不要砍别的地方。” “晓得了!” “你记好没?” “记好了。” “砍哪里?” “腿唦,哎呀,走咯,晓得了。” “慢点慢点,再说一遍,砍哪里……” 回到九镇的时候,两兄弟害怕公安已经满大街在找他们了。 所以为了不引人注意,一个走街的这边,一个走街的那边,躲躲藏藏地径直去了他们姨夫开在新码头的杂货店。 进门的时候,姨夫正坐在柜台里头喝八宝粥。一看见兄弟两个走进来,顿时就像是看见了两坨狗屎一般,眼一闭,将脸别了过去。 早就铁了心的大民也不客气,大咧咧地走到姨夫面前,把柜台一拍: “姨夫,给我拿一千块钱!我有急事,帮个忙!” 姨夫把手里的八宝粥一放,没好气地连声说: “没得没得,你有个什么急事啊?” “你帮个忙好不好!我爸爸会还你的。” “没得没得,一天到晚没得个卵正经事,天天闲事无当的。有钱也不给你们,不学好的东西。” 小民不像哥哥那样脑袋里多少还有点沟回,他属螃蟹的哪里听得姨夫这话,也不搭腔,干脆自己跑到了柜台里面,动手翻开了钱盒子。 “你搞什么啊?小民儿,你还抢到我这里来了啊?老子告诉你爸爸,一顿就打死你个不认人的畜生!”他姨夫赶紧上前去抢盒子。 大民见状,抢上前去掐着姨夫脖子一把将他推开,并且把插在后背还带着血迹的杀猪刀亮了一半出来:“姨夫,不是我们要抢你。我们两兄弟没有路走了,我们杀了人,要钱跑路。你今天千万莫逼我!” 这下,他姨夫彻底惊呆了。一脸煞白地站在那里,傻傻望着两个侄子,半天没有说话,眼睁睁看着小民把盒子里面所有的钱都拿了出来。 “姨夫,你去找我爸爸要钱。等今后我们两兄弟发了财回来,我再还你一万块。你放心。” 两个人把钱放好之后,在大民的带领之下,对着姨夫深深一鞠躬,转身飞快冲向了门外,身后远远传来了姨夫带着哭腔的喊叫声: “你们两个自己好生点啊。大民你记得照顾你老二啊,小民你在外面要听你哥哥的话。记得不管到了哪里,都要给屋里打个电话。你们怎么这么不作活哦(不作活,不学好,找死的意思)……哎!” 多年之后,大民曾经给我说过,他兄弟相依为命流浪天涯的那些日子里,当他们睡在广州火车站,睡在天桥下的时候;当他们被治安仔打,被别的流子们打的时候,他都想起了姨夫当时的声音,并且让他为此痛哭了无数次。 他说,就是这个哭声,才让他坚持了下来,让他活到了现在。 在姨夫那里,大小民当时一共拿了八百四十九块零七毛钱。 拿到钱之后,他们转身又去了理发店,但是卫立康他们已经不在店子里面了。 他们去的时候,店子里只有一个理发师和三个洗头小妹在,那帮人最初并不愿意告诉他们卫立康的去向。 后来,小民被弄烦躁了,拖出刀来不轻不重地撩了其中某个小妹一刀,这才逼出了答案。 于是,两个人坐着一辆慢慢游,马不停蹄地又赶往了九镇医院,也赶往了一条让他们吃尽苦头,风雨飘摇多年,却也让他们风光一时,富贵一时的江湖路。 当大小民杀气腾腾走进医院大门的时候,医生已经帮卫立康和田波清理包扎完伤口了,两个人正躺在二楼外科一间病房内的两张床上。 田波店里的一个理发师留在那里陪着他们,卫立康则正在和田波商量着要那个理发师先走,到街上去找常鹰几人,一是拿钱过来,二是商量抓人报仇的事。 当时,卫立康背靠着墙,半坐在床上,随身带着的那把杀猪刀正垫坐在他屁股下面的被单里。 在医院大厅,没有太多文化的大民再次显示出了自己聪明的一面。 他并没有像无头苍蝇一样地碰运气乱找,而是领着小民直接去了外科门诊,他们找到了医生,问刚刚有刀伤住进来的两位病人到哪里去了,他们是病人的朋友,专程过来看望病人的。 事后,那位医生对警方说,当时他就觉得有些不对,说话的那个人虽然看上去还和善一点,但望着人的眼神里面也时不时地会冒出几丝冰冷的凶光;至于后面那位黄毛就更吓人了,一望就是匪气十足的样子,满脸横肉,两只眼睛贼溜溜地到处梭巡,好像随时随地都准备着和人拼命。 只不过,他想到被砍伤的那两个家伙同样也是痞里痞气的流子样,就完全相信了他们是同一伙的朋友。再加上,之前也从来没有在医院发生血案的先例。 于是那位医生也就把房间号码告诉了大小民,甚至还颇为负责地专门交代了他们两个,有事没事不要在医院里面吵吵闹闹,影响别的病人休息。 这位白衣天使做梦都不会预料到,正是因为他的多嘴,才让那天所有在场的病人和医生护士,在日后很长一段时间内都被惊吓得失去了好好休息的功能。 在通往二楼住院区病房的楼梯上,大小民两个人停留了大概一两分钟,在这段时间,他们再次修改了一下行动计划。 他们互相都先说好了,只要进了病房,不管里面有多少人,又是些什么人,都举刀就砍,见谁砍谁。假如有人还敢还手,那就往死里砍;如果没人还手,那就只要砍翻就行。终极目标是卫立康,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能放过他,砍断了他两条腿的骨头,马上收手,掉头就走。 商量完一切之后,两人走上了二楼。 在离病房大概还有七八米距离的走廊上,两个人都先后把插在后腰的杀猪刀拿了出来,提在手上,循着墙壁上面的号码牌一间间地找了过去。 就在大小民两人马上要走到卫立康他们那间病房门口的时候,刚好那个理发师从房间里面出来了,卫立康和田波交代他去找常鹰。 第114章 漫长的一天(3) 理发师刚走出门,就看到了四五米之外提着杀猪刀,满脸凶相的兄弟两人。 而大小民也同时看见了他,三人的目光瞬间对接,刹那震惊过后,理发师只来得急发出一声万分惊恐的狂叫,就转身飞快逃往了相反的方向。 理发师的尖叫声打断了房间里卫立康和田波两人的闲聊,他们下意识地抬起头来望向门口,却只看见了理发师飞奔逃离一闪而没的身影。 卫立康是什么人? 是吸过毒,蹲过监,玩过外国小姐,也跟过香港大佬,小小年纪就开始混迹江湖,孤身一人在东北帮四川仔的合围之下,从九镇杀到了东莞厚街,堪称是经过了无数生死的正儿八经江湖老油条。 这么多年刀光剑影的历练下来,早就练出了老江湖独有的敏锐判断力。 他立马意识到了情况的不对头,于是卫立康反手就想抽出垫在屁股下面的那把刀。 就一个靠着刀头舔血讨生活的黑道人物来说,当时卫立康的判断和反应都没有错,就算是换了我胡钦本人,也不会比他做得更好。 只可惜,那一刻,他却独独忘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 他忘了就在不久之前,他的两条腿上才刚刚被人砍了几刀,虽然并不严重,只是皮肉外伤而已。但皮肉也是自己身上的皮肉,他卫立康也是皮肉堆起来的活人。 猝然之间,那样剧烈地扯动伤口,自然也足够让他疼得龇牙咧嘴,本是麻利的动作顿时就不免缓了一缓。 常言道:差之毫厘,谬之千里。 那天也是一样。 正是卫立康这缓了一缓,让一切都变得已经太迟,再也来不及了。 当卫立康的刀才抽出了一小半,大民、小民两兄弟就已经像是一阵风般冲进了房内。 同样的人,同样的家伙,同样的对手。 可这一次,两兄弟就完全不像个把小时之前的大小民了。 身为外人的我,很难想象到底是什么样的因素,让他们在短短的时间之内由心慌手软的小混混变成了两个下手极为狠毒致命的杀手级人物。 也许仅仅只有一句话可以解释他们的这个转变: 狗急跳墙! 田波虽然也很快就随手拿起了桌上的一个茶缸,但是已经没有一点意义了,他举着的茶缸才刚准备扔出去,小民的一刀就已经劈头盖脑砍了过来。 于是田波下意识地举手一挡。 “啊……” 一声巨大的惨叫,茶缸和仍然握着茶缸的半只手掌一起掉在了田波盖在腿上的被单上。 鲜红的血液狂涌而出,汩汩淌落在洁白的被单上。 白布红血的映照下,被血液染红的半个手掌浸润出了一层潮湿而妖异的红芒,就像是一朵用鲜血灌溉长大来自十八层地狱的恶鬼之花,在癫狂和恐惧的环绕之下,迎风怒放。 刀光虽然飘起,鲜血也已落下,但小小的病房内,却极为反常地没有一个人说话。 大小民纵然已经是双眼赤红,别无他念,就连卫立康和田波都浑浑噩噩地呆在了那里。 卫立康给我说,当时他脑海里想的是:我今天只怕是要死在这里了,光靠常鹰帮我报仇的话,还不知道搞不搞得赢这两个狗杂种。 而田波在骤然间经受到完全超越自身可以承受极限的惊恐和痛楚之后,则陷入了一种彻底的麻木。 他并没有真正晕厥过去,只是像是瞬间丧失了所有的神智和感觉,就连灵魂也不在了,只剩下了一具无知无觉的行尸走肉,极度痴呆木讷地看着小民对着自己盖在被子下的双腿,疯狂挥刀。 在砍田波的时候,病房里面的动静就已经引起了隔壁的几个护士小姐和病人以及病人家属的注意。 他们纷纷赶来,却都只是在门口看了一眼。 仅仅只是看了一眼,就不约而同地转过身,尖叫着,以一生中最快的速度逃进了离自己最近的几扇门里面,并且把门死死地关紧,放声大哭。 在这些人里面,只有一个人没跑,那是一位四十多岁的老护士。 她不是不愿意跑,而是因为她是最先过来的。 听到了隔壁卫立康的病房里面传来的响闹之后,她是带着一肚子的火气,过来准备骂人的。 所以,进门的时候她并没有仔细看,低着头就飞快地走了进来。然后,当她抬起头准备骂人的一瞬间,她却亲眼目睹了在之后很长一段日子里,都会令她心胆俱裂、噩梦连连的一幕: 两个目带凶光、面容扭曲的青年男子正一前一后围在外面的那张病床旁,对着躺着床上痴痴呆呆的病人挥着刀,就像屠夫剁猪肉一样地猛砍,而洁白的被单上面赫然摆着半只鲜血淋漓的手掌! 另一张床上的病人则也同样痴痴呆呆地望着眼前一切,本来英俊的脸上,透着刻骨的绝望。 接下来,那个和她对面而立的黄毛发现了她,抬起头,两只眼睛放出了就像厉鬼一样残暴的光芒,血淋淋的屠刀对她举起,说了一句话: “臭婆娘,你再过来一步,老子今天就弄死你!” 这句话,黄毛说得并不凶狠,甚至还非常平和冷静,远远要比那个小人得志的护士长骂自己的语调轻柔得多。但不知道为何,却偏偏让她突然失去了所有的力气,双腿一软,再也支撑不住自己的身体,像坨泥一样地瘫在地上,大小便全部都流了出来,恶臭熏天地弄了一地。 那一天,这个护士从头到尾就一直瘫在病房门边的地面上,眼睁睁看着所发生的一切。直到事情彻底完结之后,她的同事过来试图搀扶她,她才恍如回过神来一样,大吼一声,昏了过去。 几近失控的小民还在疯狂地砍着无冤无仇的田波,直到一旁已经对卫立康动了手的大民抬起头招呼他: “老二,来!先搞这个杂种!” 小民这才放过田波,转身走向了卫立康。 在卫立康的病床前,满头满脸溅的都是鲜血的小民并没有像他一贯那样直接莽撞,他没有第一时间动手,而是极为细心地先掀开了卫立康腿上盖着的那床棉被,然后才对他哥说:“哥,这样砍得深些。” 卫立康的伤,刀刀入骨! 在两兄弟逃走的时候,大民已经跑出了病房门,而落在后面的小民居然还专门回到了卫立康的面前,把已经陷入昏迷状态的卫立康提着头发拉了起来,拎起刀横着在卫立康的脖子上拉了一刀。 这一刀完全证明了小民并没有真正听他哥哥的话,他天生就比他的哥哥更加残忍,更加无情。那一天,杀红了眼的他确确实实就想要了卫立康的命。 宁和大民打架,莫与小民对眼。 多年之后,江湖上流传的这个规则,就是从那一天开始。 事后,当医生赶到的时候,卫立康和田波两个人都已经完全晕了过去。田波最严重的是右手的左半边手掌被完全砍掉,腿上被砍了四刀。 也许是因为砍他的时候有棉被挡着了,除了靠近膝盖的一处刀伤比较严重之外,其他的三刀都不算很重。 而卫立康就要严重得多了,两条腿上上下下一共三十一刀,其中十三刀都深得可以透过鲜红的血肉看见里面白生生的骨头和褐色的筋。 右脚掌上少了三个脚趾,大脚趾上的指甲前半部被完全地掀开,贴肉的地方生生地扎进了肉里面。 左脚掌则被完全地砍掉。 医生是在离他的左腿大概有一尺的地面上捡起那只被砍掉的脚掌的。捡起来的时候,左脚掌被砍断的切面犬牙交错,极不整齐。那是只有被很多刀连续跺砍,才能造成的伤口。 而在卫立康两条腿的位置附近,医生清理出了很多细细小小的白色骨头渣滓。 医生说,那就像是在自家案板上跺排骨时,那些被剁碎散落的小骨头渣一模一样,白白的上面还带着一点点的血筋肉丝。 卫立康遇到了一个手艺不错的医生,他的左脚掌最后还是被接起来了。只不过,他的外号却由以前的“卫结巴”变成了“卫瘸子”。 有生之年,他都用一种非常奇怪的步伐来行走,有点类似于古龙先生的《边城浪子》里面的傅红雪的走路姿势。 先慢慢地移动自己的右脚,抬起向前一步,然后再把左脚缓缓地拖上前去。 同样被改变的不只是卫立康的步伐,他的性格也因为这桩血案而变得更加不留余地,变得像是傅红雪一样地偏激。 田波的手掌因为和卫立康一起及时地送到了市医院,也得到了救治,缝了起来。 只是,据他本人说,好像是有某一根神经当时手术的医生没有给他接对,注意观察他的手的时候,可以发现,每时每刻那只手都在不停地微微颤抖。 就像是一个癫痫病人。 卫立康和田波两个是那天落下最大残疾的人,但却并不是伤得最重的人。他们大都是下半身挨的刀,因为大民是想弄残他们而不是弄死他们。 田波上半身只挨了一刀,掉了半个手掌。 卫立康上半身也只挨了一刀,就是小民在他脖子上抹的那一下。那一下确实也很危险,但可能是因为小民要急着走,所以并没有割到大动脉。 那天,真正负伤最重的是大小民转身跑出病房之后遇见的另外两个人。 大小民在医院二楼的病房砍卫立康和田波所用的全部时间,没有超过两分钟。 当他们提着血淋淋的杀猪刀从病房里面冲出来的时候,许多胆子稍大的人正从各个病房半开的门缝之中探出头,鬼鬼祟祟地窥探着这里所发生的一切消息。 第115章 漫长的一天(4) 看见他们两兄弟出来之后,这些人们就像受了惊吓的乌龟一样,飞快地把脑袋缩回了门里面。 顿时,走廊两边其他的几个病房里都响起了一阵阵的尖叫和乒乒乓乓的大力关门声。 这些庸人和乌龟们是否曾想到,如果灾祸要殃及他们自身的时候,两扇薄薄的木门和一个并不坚硬的龟壳,可以阻挡住那些突如其来的杀戮吗? 为什么在事件发生的时候,既没有一个人英勇地挺身而出,也没有一个人理智地快速逃离。而是都在那里让人厌恶地窥探着,稀奇着咫尺之外所发生的那一幕惨剧。 也许,窥阴癖一直都是我们这个民族的悲哀之一。 大小民兄弟飞快冲到楼梯的那刻,已经接到消息的几个医生和另外一帮人也一起正沿着楼梯往楼上赶来。 当医生们看见两个人凶神恶煞的样子和手上血淋淋的刀时,反应快点的都纷纷尖叫着转头跑掉,胆小的更是紧紧贴着墙壁,一动不敢动。 这不怪他们,他们是医生,不是警察,防止犯罪不是他们的职责,挣扎求生才是人性本能。 所以,一心顾着跑路的大小民也没有动手砍这些医生,这两兄弟来是为了报仇,而不是血洗。 不过,在这道楼梯上,兄弟两人却还是不得不动了刀,动得毫不留情,刀刀要命! 因为,医生虽然不敢阻挡,却并不代表和医生一起上来的另外几个人也不敢。 当双方迎头遇见的那刻,他们毫不犹豫就准备挡在大小民的逃生路前面。而最先把这种准备付诸行动的是一个年轻人,他的名字叫做常鹰。 大小民在三少爷理发店砍伤卫立康和田波之后,送他们来医院的是店子里面的两个理发师,其中一个把人送到医院之后就回去照看店子了。 另一个在卫立康的交代下准备出门去叫常鹰的,但是刚出病房门却就遇见了大小民两兄弟,于是,他转头独自逃走。 从这个理发师出门到大小民砍完人开跑,中间的时间大概只有三到五分钟。 九镇虽小,却也有十几万人,按道理这么短的时间之内,他绝不可能找到常鹰,并且让常鹰及时赶到。 但是他却偏偏找到常鹰了,并且此时此刻,还领着常鹰一起挡住了大小民的去路。 理由很简单,因为当那位理发师失魂落魄跑出去的时候,在医院门外的大街上,他就遇见了正在往医院里面走的常鹰几个。 那么常鹰为什么偏偏就跑到医院来了呢? 因为,卫立康他们出事的时候,常鹰和几个朋友正在我们啤酒机场子里面玩博彩游戏。 所以,他几乎是和看场的胡玮同时得到了卫立康和田波被砍,送往医院的消息的。 当时,他想找胡玮借我们放在场子里的家伙用一下,胡玮没有同意。因为我曾经交代过,除了我们六兄弟和三哥、廖光惠两人开口之外,任何人想要拿家伙都不行。 于是,当胡玮去通知我们的时候,空着手的常鹰则和几个朋友直接赶往了医院。 然后,在医院外的街道上,他们就碰巧遇见了那位吓得一脸煞白,正死命往外逃的理发师。 理发师把事情经过给常鹰一说,他随手捡了块石头,就和几个朋友一起冲向了医院里面。 刚到上楼的楼梯口,就遇见有几个得知消息的医生同样在上楼,他们只得跟在了医生的后面。当医生们被吓得四散而逃的同时,稍微落后一步的常鹰也就随之迎头撞上了正飞快跑来的大小民。 常鹰认得大民! 当看见这两个浑身上下血迹斑斑的家伙第一眼的时候,常鹰就认出了其中稍矮的那一个就是三天前的那个晚上,他收拾小兵儿的时候,在一旁充大哥劝架被卫立康打得很惨的乡下小混混。 对于小混混,常鹰一向都不怎么当回事。 在九镇,除了三哥、老鼠等几位大哥和我们六兄弟以及卫立康之外,可以让心高气傲的常鹰看得起的人并不多。他想当然地以为,虽然自己手上没有刀,但是凭他这边一起来的几兄弟,以多欺少的情况下来办两个拿着刀壮胆的小混混,是绝对没有任何问题的。 所以,常鹰犯下了一个和卫立康一模一样的要命错误,轻敌! 骄兵必败! “就是这两个小杂种!今天给老子弄死他们!一个都莫要让他们跑了!” 大喊声中,常鹰第一个冲了上去,高高举着手上捡的那一块大石头。 常鹰仅仅只是跑了几步,他的脚步就慢了下来,他意识到自己根本就不用冲了,因为对面的两个小混混不仅完全没有想象中应有的躲闪和畏惧,反而是越发凶狠地朝他冲来,速度甚至比他常鹰还要快。 然后,常鹰又察觉到了一个让他十分不安的地方。 他发现,虽然所有人都挤在一片最多也只有几米方圆的小区域之内,但唯有他自己,是真正孤独的。 相遇的第一时间,常鹰就全力发动了,而他后面的人却并没有用与他同样的速度跟上,虽然也在往前冲,但是脚步明显要迟疑很多。 这并不是因为常鹰身后的那几个朋友不义道,不够兄弟,胆子太小,所以没冲。 那些人之所以放慢了脚步,是因为他们在常鹰的后面,也不用像常鹰一样要发号施令而导致分散了注意力。 所以,他们看得更加清楚,注意到了常鹰并没有注意到的地方。 他们清楚地看清了那两兄弟在听到常鹰所说的话之后,突然加速的脚步和瞬间变得越发凶残无比的表情。 那两个人的眼睛一下子就红了,就像是两条被逼到四处寻路逃跑,但是唯一的路却被挡住了的恶狼的眼睛。 那是要遇神杀神,佛挡弑佛的眼神。 他们也看见了那两个人手上两把鲜血淋漓的杀猪刀,这绝对不是两个小混混拿刀吓唬吓唬人所能砍出来的效果。 于是,他们在那一刹那间,胆都寒了,腿也软了。他们都还年轻,谁也不想死。软掉的腿当然就跟不上一心要阻挡大小民的常鹰脚步。 这与义气无关。 不是亲生骨肉,不是过命兄弟,任何人在这种情况下都会退缩。 这不是背叛,而是人性。 当常鹰发现情况不对的时候,他已经跑过了楼梯口,来到了长长的走廊里面。他已经没有任何地方可以去了,也没有任何时间可以让他做出反应。 “操你妈!” 三个人的嘴里几乎同时发出了怒吼。 当常鹰手上的石头砸在了大民额头上的时候,大小民两兄弟的刀也同时捅进了他的肚子,不是砍,不是劈,而是一刀两洞的捅。 常鹰突然觉得自己两腿一软。 全身的力气就像是被戳破的气球里面的空气一样,瞬间就泄了个精光,眼前世界变得虚无缥缈,摇摇晃晃的不着边际,两股冰凉的寒意从他的肚子里传了上来,波及他的全身。 常鹰木木地望了面前这两个凶狠狠盯着他的人一眼,然后再低下头去看了看肚皮上的那两把刀。 他看见两只青筋虬结的手掌分别握着两把刀柄,正在大力地向外抽动着被血肉吸住的刀身。每抽一下,常鹰肚子里面的血就会沿着刀身剧烈向外涌出一些,如同流水一般滴落在地上…… 刀终于全部抽了出来。 常鹰看见自己白花、血淋淋的肠子也随着离开身体的刀尖而一起流了出来。 突然之间,常鹰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恐惧。他害怕自己的肠子掉在地上会弄脏,会感染上医院里无处不在的细菌,会让他生病。 于是他不自觉地松开了手里的石头,用双手捧住了自己正在流出的肠子,然后他的身体就被重重地一下推到了旁边的墙壁上。 靠着墙,他勉强抬头望去,只看见了两个向着楼梯口飞奔而去的背影和同伴们要不目瞪口呆,要不拔腿就逃的样子…… 后来的事,常鹰就完全不知道了。 两刀,仅仅只是两刀,却让常鹰变成了当天受伤最重的一个人,他从来没有离死亡这样近过,近到了什么程度? 替他手术的那个医生说了一句话: “这个后生伢儿离阎王只有一页纸了!” 大民小民捅完常鹰之后,顺着楼梯口冲下去,再也没有任何人有半点阻挡的意思。 当他们经过常鹰旁边几个没有跑掉的朋友身边的时候,两兄弟其实也很紧张,死死地盯着那些人,准备随时可能发生的搏斗。 可是,他们却发现没有谁的眼睛敢抬起来与他们对视那么一下。所有人都紧张而恐惧地低着头,缩着脖子,恨不得可以凭空消失不见。 这些平时风光的流子们都已经完全被吓破了胆,被他们眼中的两个乡下小混混吓破了胆! 于是,大小民顺顺当当地跑到了医院的大厅。 大厅里面有很多人,看病的、挂号的、医生、护士,以及正在赶来的几个保安,见到两人那满身是血的样子,都纷纷尖叫着躲了开来。 看着眼前这一幕,大小民才真的放下了心,他们两兄弟都觉得今天可以再无阻碍地跑掉了,顺利跑出医院,赶向广东。 尤其是当有两个刚刚表现出想上前阻挡他们的意图的保安,在他们凶狠的眼神下还是情不自禁地退了回去之后,大小民心中的这种想法更加强烈,而且,医院的大门已经近在眼前。 只要出了这道门,天空海阔,由我纵横。 只可惜,人生之事,不如意处十之八九! 就像常鹰觉得可以摆平他们兄弟,却反而被他们两个摆平了一样。大小民也没有顺利地跑出这个大门,起码在动那最后一刀之前并没有跑掉。 那一刀,也是事发到现在,他们最不应该动,却也不得不动的一刀。 第116章 英雄 我相信大家一定都看过周润发的《英雄本色》,看过史泰龙的《兰博》,看过梅尔-吉布森的《勇敢的心》,也看过《蜘蛛侠》《超人》《蝙蝠侠》之类的这些电影。 为什么这些电影我会肯定地说大家都看过,因为这些电影经典。而这些电影之所以经典,是因为它们有着一个最大的共同点。 它们里面都有一个英雄,一个可以感动我们,激励我们,让我们产生共鸣,让我们对于这个本已黑暗无情的世界还抱有一线希望的英雄。 无论是穿着一身风衣说道:“我今天来不是为了证明什么。只是希望别人知道,我的东西,我一定要亲手拿回来”的那个义薄云天的小马哥;还是带着红头巾,一身肌肉为国尽忠的兰博;或是身材矮小,面临着死亡叫出“freedom”的守护自由的华莱士;再或是“权力多大,责任多大”的蜘蛛侠,用黑暗来抵抗罪恶的蝙蝠侠,和人类最佳保姆的超人。 他们的身上都有着一种可以深深打动着我们的东西,不管是流子还是君子;是资本主义家还是共产主义者;是乞丐或是贵族;都会被他们所吸引,所打动。 因为他们做了我们做不到的事,我们只能梦想的事,所以他们是英雄。 英雄不平凡,很多人穷尽一生都见不到。 但是这不代表他们只存活在电影之中,而游离于现实之外。 也许现实的英雄没有电影里面那么强壮无敌,但他们的伟大之处,也许有过之而无不及! 那天为大小民设置了逃离路上最后一个障碍的,就是一个英雄。 一个平凡,却足以让我尊敬一生的英雄。 九镇医院和其他地方的基层医院一样,设备简陋,水平低劣,但却有着一个用来装点门面的,庸俗而气派大门。 大门旁边,有个小小的门卫室。 有门卫室,当然就有门卫。 九镇医院的门卫是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头,姓汪,清瘦而慈祥,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就连坐在凳子上背脊也挺得笔直,永远穿着一套灰色中山装,不管见了谁,都是笑眯眯的样子。 汪老头并不是那种每月几百大元请来混日子的乡下老汉。 很久之前,汪老头是九镇医院的院长,一个从国民党时期走过来的,在本地极有威望的老中医,老知识分子。 汪老头出生于九镇地方上颇负盛名的一个杏林世家,祖上很多代都是行医出身。可以这么说,上下两百年间,只要是土生土长的九镇人,就没有谁不曾吃过他们家开的药方。 因为名声太大,当时的国民党地方政府曾经发文征召汪家服役,年轻的汪老头应召入伍,当过一段时间的国民党军医。而他当时的顶头上司就是险儿的爷爷,那个纵横大江南北,杀人无算,声名赫赫,号称我市头号军阀的男人。据说,在险儿爷爷的推荐下,年轻的汪老头还曾经治好过“战神”薛岳将军的嫡亲侄子的一种怪病。 在汪老头服役期间,我市爆发了一场极为惨烈悲壮,震惊了全世界的抗日血战。 而汪老头和他的整个家族对这场名垂千古的血战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不仅他自己始终坚持守在前线,冒着日本人的飞机大炮机关枪,救死扶伤,不曾后退一步。他的家族也把名下所有的药物和医疗器械全部都捐赠了出来,免费提供给了当时号称“虎贲”的国民党余程万所部。 一九四八年,国共内战已近尾声,险儿爷爷故土难离,拒绝了薛岳令其飞往台湾的专电邀请,转而弃械投诚,解甲归田。然而,仅仅数月之后,新政府为震慑地方豪强,召开万人公审,历数险儿的爷爷八大罪状,当众枪决。 心灰意冷之下,正当壮年的汪老头也就随之退出军籍,赋闲家中,两耳不闻窗外之事,一心一意钻研医学,悬壶济世。 一九四九年,江山底定,新中国正式成立,举国上下,百废待兴,当时九镇地方政府出面邀请汪老头出任九镇中心医院的首任院长。 也许是对老上司投诚之后反而被枪毙的事依然耿耿于怀,从小习四书五经,孔孟之言,讲究忠孝仁义礼智信的汪老头,多次婉言谢绝了政府的邀请。 但是,就连巴金都要迫不得已说谎,郭沫若都要变成超级马屁精的年代,又哪里由得一个乡下老郎中调皮? 最终,屈服于种种压力之下的汪老头,还是光荣地成为了九镇人民医院的第一任院长,并且得到了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等等一系列的头衔。 再之后不久,伟大的红太阳发动了一场历时十年,中华文明有史以来前所未有的巨大浩劫。 汪老头的夫人是民国时期九镇地区某个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因为家庭出身原因,在这场浩劫期间被划定成了地富反坏右的一员。 而汪老头自己的家庭出身也很不好,属于地主阶级,再加上还曾经是大军阀,大土匪杨阎王手下的一员干将,理所当然也要被打倒。 但是老爷子一生圣手仁心,救死扶伤,布下善缘无数,而且脑袋上还有很多可以保命的头衔。 所以,政府给了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只要他画清与夫人的界限,并且老实交代他夫人所犯下的反人民罪行就可以。 据说,汪老爷子誓死不从,向给他改过机会的人讲了这么一句话: “我不喜欢她,自当可以与她离婚。你们不喜欢她,我为什么要和她离婚?她一个女人家没有做过的事,我更不能冤枉她。自古以来,除了秦侩,但无此理!” 就是这么短短几句,汪老头和他的夫人一起被无情打倒,戴高帽、竖草人、游行批斗,关牛棚,全都一一经历。 在人生中最黑暗最难挨的那段日子,有些受过他恩惠的故人试图要保护他,让他写份悔过书交下差就行了。 他却大笔一挥,在让他写悔过书的白纸上书下了八个字: 我之一生,俯仰无愧! 再后来,无穷无尽的折磨和批斗令汪老头的夫人终于承受不住,在某个凌晨飞身跃入了源江河水,不辞而去。 组织上为了挽救汪老头,又好心地给他介绍了一位贫下中农出身的妇女,却被他一如既往地严词拒绝。此后,终身不曾续弦,独自抚养四个孩子直到终老。 八十年代,国内形势大变,历经劫难的古老土地上终于散发出了勃勃生机,急需人才的政府又想邀请已经平反的汪老头出来做九镇的院长。 这次,他答应了,并且兢兢业业一直坚持工作到了九十年代。 退休之后,汪老头的儿子在九镇新码头附近开了家私人门诊,想要自己的父亲去坐馆。 汪老头异常固执地回绝了儿子的建议,回到医院当起了不收钱的义务门卫,除了帮慕名而来的患者们免费看看病之外,整天整天就是自得其乐地听听戏,喝喝茶。 于是,从此之后,本就颇具威望的老汪院长,就成为了如今这个越发被全九镇人尊敬有加的汪老头。 他的宽容豁达,他的铮铮铁骨,他的有情有义,他的妙手仁心,成为了九镇人口中念念不忘的传奇故事。 只不过,据一位以前住在他隔壁的老邻居说,自打那场浩劫期间开始,汪老头就养成了一个到死犹存的独特习惯,每晚脱掉衣物上床临睡之前,他总是会雷打不动地唱上一句不知道出自于哪里的戏文: “今日脱了鞋和袜,不知明日杀不杀……” 两句闲散戏中文,道不尽,一世坎坷辛酸泪。 第117章 亡命 当大民小民在楼上行凶犯案的时候,汪老头并不知道。 他如同往日一样,正待在那间几平方米的小小门卫室里面,听着录音机中播放的《隋唐演义》,安心地喝着一杯清茶。 直到杀红了眼的大小民一路冲到医院门诊大厅,并且引起了阵阵巨大的喧哗骚乱,惊慌失措的人们纷纷跑过门卫室,四散而逃的时候,汪老头这才察觉到了不对劲。 于是,他关掉了收音机,放下了手上的清茶,走出了门卫室,想看看到底是什么情况。 然后,他就看到了门诊大厅里面四处躲避的人们。 那一刹那,汪老头感到了极度的诧异。 在医院工作的大半生当中,他见过痛苦的,见过伤心的,见过害怕的,见过高兴的,也见过哭泣的。但是,如同今天这些人们发自内心的恐惧和胆怯,他却只在另外一个地方见到过。 战场! 多年前,那尸横遍野、血流成河的战场! 汪老头的诧异很快就消失了。 因为,接下来的两秒钟,就在那些恐惧不已的人们背后,他看见了两个浑身鲜血正在飞快朝着自己这边跑了过来的年轻人。 以及年轻人手上那两把血迹斑驳,却也依旧寒光闪烁的屠刀! 历经半生风波,见过无数生死的汪老头,立马就明白了过来。 有人杀人了! 就在光天化日之下,就在这个他为之奋斗了一生,拼命救人的地方,有人,却居然毫无廉耻,泯灭人性地杀了人! 汪老头浑身血液都沸腾了起来,他感受到了一种莫大的羞辱和愤怒,他忘记了自己的年纪,也忽视了对手的凶狠。那一瞬间,在他的脑海中,只剩下了一个想法: 拦住他们!拦住这两个犯下了滔天罪行,却还想要一跑了之的罪人! 多年之前,枪林弹雨之下,曾经一袭白袍如雪,救死扶伤的豪气又再次回到了汪老头衰老的身躯。 激动的汪老头,嘴里发出了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的大吼,逆着扑面而逃的人潮,昂首阔步朝着对面的那两个人迎了上去。 大小民根本就没有把汪老头放在眼里。 大民以为只是一个老朽愚笨得根本就没有注意到眼前情况的不开眼老头而已,随着双方距离的拉近,老头尖叫着闪开只是一个必定会发生的结果。 小民则连看都没有看那个老头,他的心中只是在想:跑出去,还有十来米,他和哥哥就能够彻底地跑出去,跑出这个他从来就不曾满意,更不曾满足过的命局。在此之前,如果有任何人或者任何物体敢挡在他们的面前,那么,他就会毫不犹豫地举起手中利刃,为自己和哥哥,杀出一片绚丽的天。 兄弟二人,脚步不曾稍停,依旧全速奔跑,准备逃离。 没想到,就在与那个瘦弱不堪的老头子擦肩而过的一瞬间,那个看似行动缓慢的老头,却猛然张开了双手。 汪老头紧紧抱住了那个冲在最前面,让他很看不顺眼的黄毛仔。年轻躯体中蕴含的巨大冲击力,带得汪老头一个趔趄,差点就倒在了地面。 汪老头知道光凭自己日渐乏力的双手,已经控制不住这个彪悍而健壮的年轻凶手了,就在倒地前的那一刻,他的身体顺势往上一爬,整个人如同八爪鱼一般攀附在了小民的身体上。同时,汪老头用尽了全身力气,声嘶力竭地大吼道: “抓杀人犯啊!” 无数青壮年都闻风而逃,无人敢挡;可这个白发苍苍,看似一碰就倒,最不可能造成威胁的老头,居然偏偏就是一条拦路白虎! 极度的诧异之下,大小民几乎同时愣在了原地。 刹那的失神之中,两兄弟甚至还傻乎乎地相互对望了一眼。 “你给老子放开,你放不放?老子打死你!” 面对着小民声色俱厉的大吼大叫,汪老头却好像没有听到一样,根本就不做丝毫理会,反而越发用力地抱住了小民的身体,继续放声大喊着: “抓杀人犯啦!杀人啦!” 大民也飞快地跑到了汪老头面前,把手上的杀猪刀架在了汪老头的脖子上: “老倌子!不关你的事,你不要多管闲事。松手啊!还不松的话,老子砍死你的啊!” 汪老头依然不做任何回应,甚至看都不看两兄弟一眼,只是自顾自地继续大喊,就好像架在自己脖子上的并不是一把杀猪刀,而是一片毫无威胁的废纸。 “老杂种,老子打死你!” 小民万分火急之下,终于开打了,对着汪老头的脑袋上猛地一刀把敲了下去。小民下手极重,刀把刚落在汪老头的头顶,就让汪老头的喊叫声立马变了样。 但纵然如此,汪老头的双手却依然死死环抱着小民的腰。 大民开始了对汪老头的残酷殴打。 最开始,两个人只是用拳脚和刀把,并没有使用刀子。 因为,他们觉得,汪老头毕竟年老力衰,几拳下去就会受不了,没有必要再让自己又多背一桩血案。 而现实也确实如此,很快,当汪老头被猛敲了几下头部之后,就已经渐渐保持不站着抱住小民的姿势了,瘦小的身体慢慢向着地面滑了下去,抓着小民头发的手指也已经松开,虽然又马上抓住了小民的裤管,但力道却是远远不如之前。 “松开,老麻皮!” 小民用力地甩动着自己的身体,想要把已经半躺在地上,看上去奄奄一息的汪老头甩开。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却发生了一个令大小民再也无法拖延下去的突然状况。 本来,那些在大小民从医院里面跑出来的时候,被吓得纷纷躲在了一旁的人们,不知何时开始,居然慢慢地产生了一些骚动: “这两个小畜生,连这么大年纪的老人家都打,不是人啊!” “这两个小杂种好招凶啊!有人喊警察没有啊,抓住了要打死他们才解恨!” “打的是汪院长,他们打的是汪院长啊!” 有几个比较胆大的年轻人甚至已经开始在附近寻找着各种各样趁手的东西,并且和几个保安一起,小心翼翼地向着这边移动了过来。 有时候,一个人的行为真的可以影响大多数沉默的集体,人性,终归还是有着光辉的一面。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汪院长的勇敢和遭遇,激发了人们心中残存的最后一缕血性。 如果事态就这样发展下去的话,那么,从此之后,江湖上不可能再有大民小民这两个字号。 他们必定插翅难逃。 这个世界上,有三种人决断最快。 一种是天生造就或者经验累积,拥有着近似于野兽般规避危险的直觉,比如我和三哥。 第二种人聪明机变到了极点,遇变之时,其间利害关系马上就能盘算得一清二楚,从而能瞬间做出最佳选择。比如小二爷和皮铁明。 最后一种,则是心思简单直接,追求的目的是什么,就一直遵循着那个目的去走,其他一切都可以毫不顾忌。 大小民就是最后这一种人。 为了所谓义气,人再多,大民也要护着小兵儿;为了最快最方便地弄到钱,他们可以抢自己的姨夫;为了报仇,他们两次手刃和自己实力相差巨大的卫立康;为了出名和亲情,小民毫不犹豫地跟在自己哥哥身后,押上了一切;而现在,他们一门心思就是要逃走。 所以,他们完全不在乎接下来自己将要做什么,又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在潜意识中,他们明白今天自己兄弟二人做下了一件很危险的大事,但是直到汪老头的大喊在医院大楼前的空地上连续响起,而周围人群也纷纷开始激愤之后,他们两个才真正意识到,自己居然已经成为了传说中万恶不赦的杀人犯,已经犯下了再无后路的罪行。 既然没有后路,那就继续向前吧。 “你们哪个敢过来,老子就砍死你们。有种就试试看?” 一条裤管被死死拉住的小民平举起手上屠刀,对着周边骚动的人们大声吼叫,语气中明显表露出了一丝惶恐,却也更有着一种拼命的味道。 正在缓慢靠近的几个人,脚步越发迟疑,却并未停止。 千钧一发之际,大民俯下腰,一手提起了汪老头满头斑白的苍发,沉声说:“老子再问一句,你放不放手?” 这是动手之前,大民想要吓退汪老头的最后一次尝试。 汪老头被他拉的脑袋向上仰起,浑浊的双眼只是看着大民,也不开口说话,只是眼神中的坚定,和抓在裤管上因为用力而发白的手指,已经让大民明白了他想要表达的意思。 于是,大民不再犹豫,他知道,再拖下去,他们就死定了。为了自己和弟弟的生路,大民毫不犹豫地举起了手上的那把屠刀,对着汪老头狠狠剁了下去。 “啊……” 震彻全场的惨呼声中,汪老头终于松开了抓着小民的两只手,死死捂在了自己的脸上,深红色的鲜血就像是泉水一样地从汪老头十个指头之间的缝隙中源源流出,洒往地面。 大民最后瞟了躺着地上惨叫的老头一眼,他看见了老头脸上摇摇晃晃挂着的半个鼻子和从左眼眶中流出来的黑红相间的液体。 突然,他感到了一种极大的恐惧,本来稳稳拿刀的手掌心上也渗出了一层层的冷汗。 所有旁观的人,发出了极大的哄闹声,巨大的激愤之下,这些平凡的人们在片刻间还被懦弱所占领的身体当中,突然之间爆发出了极大的勇气。 人们忘记了杀猪刀,忘记了死亡,忘记了害怕,甚至忘记了平日束缚着他们,让他们不敢越雷池一步的种种因素。 当大民这一刀下去之后,无数的人们一起冲了上来,他们只想抓住这两个丧尽天良的杀人犯。 为了捍卫自己心中那份在光天化日之下被侮辱和玷污的善良,人们终于全都变成了英雄。 但是,太迟了! 就在汪老头松开手的下一秒,大小民扫了一眼冲过来的人们,转身逃出了医院大门…… 漫长的一天终于过去。 而震惊九镇黑白两道的医院血洗案,就这样在两个初出江湖的小混混的刀下诞生了。 多年之后,大民曾经给我说,他那天只有两个时候怕过:第一次是在理发店砍卫立康的时候;第二次则是当他挥刀砍在汪老头身上的时候。 那一刻,他已经知道,自己这一生,彻底完了。 那天,大小民逃出了医院之后,没有敢上公路。 他们沿着医院门口的河边一直朝市区的方向走,足足走了一整个晚上,他们才坐上了一辆由江西鹰潭开往广州汕尾的长途卧铺车。 在逃亡的路上,两兄弟吃过很多的苦,睡过天桥,饿过肚子,在广州市内抢过钱包,也在深圳被保安痛打。 最后,他们辗转来到了东莞石碣,想要投靠一个从九镇出去的大哥,可是那位大哥觉得他们的案子太大,风险太高,并没有收留他们。不过,出于同道义气,大哥把他们推荐到了活动在东莞黄江、常平一带的另一个也是从九镇出来的江湖人手底。 那个江湖人正是要用人的时候,很爽快地接受了他们的加盟。 大小民为那个人办了几件大事。 从福建仔手上抢走了车站,为了小姐的场子和东北人火拼……总之,他们两兄弟凭着极为毒辣的手段和忠心耿耿的作风,很快就成为了那个江湖团伙中的三四号人物。 之后多年,因为那个江湖大哥的父亲去世,已经成名的他们随着大哥一起回到了九镇。 而那个大哥同样也是我们六兄弟相识已久的一位故人。 他在江湖上的外号叫做黄皮。 第118章 末世 20世纪末的最后一年,张学友出过一张专辑《心如刀割》,里面有首歌叫做《走过一九九九》。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的那天,正是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号。 我很喜欢这首歌。 在这一首歌的歌声之中,我也走过了一九九九,旧的一千年终于一去不复返了,新的一千年也在不知不觉中降临。 全世界的人们都在为这个具有特殊意义的岁末而激动万分,电视上播着千年虫的骚乱、世纪末的预言,以及新西兰最先迎来的第一抹新世纪曙光。 九镇的人们也是一样,大家都沉浸在这个特殊的节日里面,鞭炮声、欢笑声此起彼伏,触目之处,皆是一番升平景象。 那天,我和所有的兄弟朋友们喝到东倒西歪,酩酊大醉。在最后全世界一起开始倒数十秒的时候,我吻了一个人,当时我们很开心地说这是一个跨越了千年的世纪之吻。 一张张日历,撕去了无数个秋。 人依旧,只是前尘往事纠缠不休。 接下来的很多年,我行尸走肉般地活在这个世界,从来没有忘记那个吻,只是那位故人却早已经不知道去向,偶尔会在记忆里面无比地怀念,却也只能天涯陌路,各自悲喜。 公元一九九九年岁末,大小民两兄弟联手犯下了轰动全市黑白两道的医院血洗案之后,逃之夭夭,不知所踪。 因为岁末例行的保证社会稳定,以及医院血洗案所造成的影响实在太大太恶劣,九镇场面上的当权者们再也不敢有丝毫的懈怠放松,治安状况空前好起来,每天都有警察和联防队上街巡逻,所有的流子和大哥们也都安安静静地待在了家里。 砍残武昇之后就逃往外地的罗佬,至今还是杳无音讯,没有一点线索。倒是听到几位从广东回来的朋友说起,黄皮在广东跟了一个也是九镇出去的大哥,现在又混得风生水起了。 每次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都有一种心惊肉跳的感觉,我总是觉得有些不妥当、不安稳的地方。而三哥虽然从头到尾都没有表过一次态,但是我能看得出来,他应该和我有着同样的感受。 过完年,就是我们高中的最后一学期。小二爷准备参加高考试试看,我还在犹豫之中,险儿和地儿则只想三月份考完毕业会考,拿个毕业证就行了。 所以,兄弟几人除了我和小二爷还会偶尔去学校报个到之外,基本在学校就很难再见到往日一大帮人形影不离的景象了。 当时,三哥和廖光惠的啤酒机生意已经非常红火。 廖光惠和老鼠正在联手筹备着开第二家啤酒机场子,三哥整日则是忙着跑本市一条公路的招标项目。 场子里每天就只有我们几个兄弟在照看。 放篙子生意真的很不错,当时我们赚到的钱,对于任何一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来说,都实在是不能算少。 元旦那天,我替每个兄弟都配了一部手机——当时最好的摩托罗拉掌中宝,并且还特意给三哥和明哥也一人送了一部。这笔对当时很多成年人来说都堪称不菲的款项,却仅仅只是用去了我们放篙子半个月多、一个月不到的收入。 喝酒、聊天、吹牛、泡妞、赌博、打球,日子在平淡中一天天过去,我们也在安逸里一日日沉沦。 很快,烈阳如火的夏天就要来了。 二〇〇〇年五月一十七号,我很深刻地记得那个日子。我先是在下午接到了三哥的一个电话,之后晚上三哥又请我们所有人吃了一顿饭。接下来第二天,我们兄弟就办了一件事,一件看似简单却一波三折,让很多当事人心里都不太舒服的事情。 那天下午,我们兄弟在啤酒机场子旁边的一家电脑游戏室,一起玩着《红色警戒》。当时我的三队坦克,已经完全攻入了险儿的地盘,我盟友小二爷的电塔则也差不多修到了地儿的家门口,正想一鼓作气将他们蹂躏至死的时候,我的手机响了,接起来一看,是三哥打过来: “喂,三哥,干什么啊?” “你在做什么啊?” “没事,我们在场子里呢。” “你在个屁的场子里,老子刚刚打场子电话,娄姐接的,说你们才走。” “我们就在旁边的电脑室,玩下游戏。哈哈。” “你一天到晚给老子少他妈玩点行不行?放篙子就好好放,看场子就安心看。一二十岁的人了,要学着赚钱,天天只晓得玩,你玩个什么名堂?” “场子里我留了人,贾义和胡玮他们看着的,有事叫我。没事的,你放心。你打电话有事没?没事我挂了啊?” “有事!你晚上做什么?有时间没有?” “没事做啊,有时间,怎么了?” “那你等下去巨龙,订个包厢。订大一点,人多。我和铁明晚上过来,一起吃个饭。给你们商量件事。” “那好咯,我就去。你什么时候过来?” “七点钟左右,到时打你电话。” “好,那我挂了啊?” “嗯,就这。” 放下电话之后,我跑到场子里,让小黑先去巨龙订了一个包厢,我们几个则继续玩游戏,大概玩到了晚上七点左右,接到明哥的电话,说他们到了,要我们现在就过去。 到包厢的时候,包厢里面已经坐满了人。除了三哥、明哥、武昇、袁伟、癫子、牯牛等关系好的熟人之外,三哥手下的阿标、鸭子、缺牙齿也都带着各自的贴心小弟,围成了一团。 人群中,我居然还看见了一个身材高大魁梧、戴着条金项链、项链上挂了块大玉牌的大光头。一看见我们推门进来,大光头就和身边两个小伙子一起笑嘻嘻地站了起来。 他们竟然是当年我们砍了大脑壳之后,第一次跑路认识的将军几个。又惊又喜之下,我们兄弟纷纷涌了上去: “将军!二条,拐子!我靠,你们也来了啊。哈哈哈哈,多长时间没见到了。想死我了。” 将军本来为人就豪气,再加上我们兄弟和他久别重逢,心里也确实高兴。刚一落座,大家就各分阵营,推杯换盏地海喝了好几轮。过程中,三哥也只是含笑观战,并未阻拦。 直到在座大部分人都面红耳赤,暂时停战之后,三哥说话了: “今天,我叫大家来,是有件事和你们商量一下,想你们给我帮个忙。” “老大,有什么事,你就说!和我们几个还客气个啥啊。”阿标率先开口了。 “是啊,老大你说吧。”鸭子、缺牙齿几个也随后说道。 我没有接话。 三哥今天把场面搞得这么隆重,一定是有非常重要的事,不然随便给谁打个电话就好了,何必拐弯抹角的这么麻烦。 我不是向来溜须拍马的阿标,也不是惯出风头的缺牙齿,或者忠诚简单一根筋的鸭子。 我觉得,既然是重要的事,那就要认真地对待,在前头就把话说满了,万一到时候做不到,那才真的掉价。 三哥喝了口茶,目光在我们所有人身上一瞟,说道: “那好,也不是什么大事,我想要办几个人。” 包厢里瞬间安静了下来,大家面面相觑,就连最喜欢抢话的阿标都没有作声。 我和小二爷微微对视一眼,彼此眼神中充满了疑惑。 三哥现在如日中天,不管生意上还是江湖上,就算偶尔有些小矛盾,打个电话过去一般就搞定了,还有什么人能让三哥这么隆重对待呢?不仅自己的班底到场,居然连将军都喊来了。 那对方得有多大势力? 难道和廖光惠闹翻了? 不会吧! 第119章 将军的麻烦(1) “嘿嘿,都不作声啊?吓到了吧,只有这么大的胆子嘛。” 看见我们的模样,三哥有些捉狭地笑了一下之后,继续说道: “都莫紧张,不是你们这些鬼想的那样。我先给你们说一下,是这样的。将军是我的老弟兄了,你们也都打过交道的。今后大家来往的日子还要多些。上上个月,他在我们市里开了一家分店……” 接下来,三哥不紧不慢地把事情原委讲了出来。 很久之前,我曾经给大家说过,我们几兄弟去躲灾的那次,跑到邻市将军那里,将军带我们去过他们市的一个风景区,在那里他和他弟弟两个人一起开了家专卖野味的餐馆,叫作“将军肚”。 因为他们店子里的原材料地道,味道也非常好,再加上还有一些大家只能在电视和书上看过的明文规定不许吃的珍稀野味出售。所以当时在他们市是非常受一些政府官员、商业人士和江湖大哥们欢迎的,生意极为红火。之后这几年,将军两兄弟在他们市区和下面的几个县城都开了分店,同样车水马龙,备受欢迎。在生意越做越大、越做越好的情况下,聪明的将军也就摇身一变,居然从一个黑道大哥洗白成了他们区的人大代表和商界精英。 于是乎,将军尝到了甜头,弃黑从良做生意的兴趣也就越来越浓。半年前,他和他弟弟商量着,想把生意做得更大,做成一个大型的连锁经营模式,但是这仅仅局限在他们市的一亩三分地是肯定不够的。于是他们两个决定将“将军肚”野味酒家的分店第一次发展出他们本市。 而我们这个市自古以来就以美食而名冠全省,本地人大多好吃,就算是普通的平民百姓口味也极为挑剔。各种风味小吃、特色饮食到处都是。有一个流传于民间的说法:走在我们市的路上,如果你饿了,不用到处找好吃的馆子,你只要随便找家不起眼的小馆,进去之后一定都会有几样做得特别出色的菜式来让你大饱口福,因为没有特色的馆子全部都已经被逼垮掉了。 这样的先天条件,对于准备扩大经营、专心餐饮业的将军两兄弟来说,无疑是一块最好的试金石。只要能在我们市做起来,那“将军肚”酒家也就一定能在全省做起来。 再说我们市又是本省东南部最大的一个市,离将军那里也最近,理所当然地,他们把冲向全省的第一块跳板就定在了我们这里。 由于人生地不熟的,人脉资源各方面都不够,将军就想在我们市找个熟人来一起合作,第一个就找到了三哥。但是三哥现在和唐厂长的水泥厂生意也越来越火,红桥水泥刚刚开始在市里开设了几个销售部,自己手上又还在忙着一个公路招标的项目,实在没有空闲的时间陪将军去干餐饮。 于是,三哥就给将军推荐了廖光惠。 结果廖光惠倒是有点兴趣,他本来就是钱多花不完,正差合适的项目。 可将军却又不答应了。他相信三哥,所以找三哥做。但是,廖光惠和他并不熟,而且廖光惠的来头和实力,将军也知道绝对不是他惹得起的,为了避免今后引起什么麻烦,将军回绝了三哥的建议。 但无论如何,在我们市做生意,总还是得要找个熟悉点的人来照应一下,方方面面的才好打理啊。 最后,通过一个道上的熟人介绍,将军认识了我们市城北一个叫做方五的人,名义上是一个做生意的老板,背地里却同样也是个在黑道上打滚的朋友。 熟人给将军介绍方五的时候,吹得天花乱坠,说他如何如何有实力、手里几家什么公司、为人怎么讲信义、资金又是何等雄厚,而且最关键的是,方五自己想和将军合作的意向也很明确。 这样一来,将军稍稍考虑一番之后,也就同意了。双方商定由方五出面承租门面和装修,打点各方面的关系,另外再出三十万现金,分四成的股给他。 很快,方五就租好了一个三层楼的门面,位于我们市最出名的美食街旁边的一条大道上,门面确实不错,但是报给将军的租金每个月却比市场上要高了好几万。 将军当然不同意了,双方在餐馆还没有开业之前就闹起了矛盾。彻底谈崩之后,方五硬邦邦地给将军撂下了最后一句话:要不给钱,要不他就撤资,将军双倍赔偿损失,但是今后这个馆也别想再开了。 将军当然也不是吃素的。气愤之下,他本来是想用道上的办法解决这件事的。 派人一打听,方五这个人是靠着物流货运起家,手下有一帮人常年靠着他吃饭,平日里就欺行霸市惯了。虽然在本市黑道上的地位,比不得廖光惠这样的顶级大哥,但是在城北一片还算是有些实力的,说起方五这个字号来,道上混的也多少都要给份面子。 不是猛龙不过江,真要干起来了,将军就算是外来户,也未必会怕方五。 但他现在求的是财,不是求气。无论事情如何发展,“将军肚”的生意总归还是要做,和方五这样的地头蛇斗下去,对于生意没有半点好处。 最后左思右想,没有办法之下,将军只能吃了哑巴亏,给了方五一笔钱,把门面扛了下来。花了几十万自己装修,一层是大厅,二层是普通包房,三层是贵宾包房。门上请他们市的一位书法名家题了三个鎏金大字“将军肚”,黑匾金字,很是气派。然后将军还特意把一开始就跟着他们的四个大师傅,也从原来的几家店子里面全部调了过来做主厨。 很快“将军肚”酒家就凭着它豪华的装修、极具特色的菜肴,在我们市打出了响亮的名气。一时之间,全市好吃之徒口口相传,前往“将军肚”品尝正宗乡野山珍几乎成了一个潮流,将军的生意自然就再次一炮而红,日进斗金了。 没想到,上上个星期,方五突然带着几个人,拎着一个大黑包去了将军的馆子里,当时将军不在,他回了自己市开会,守店的是他弟弟小将军。 就在将军弟弟的办公桌上,方五把黑包一放,说里面是三十万,门面也是他租的,装修费可以从分红里面扣,但是他还是要像以前一样入股。 将军的弟弟当然不同意。于是,方五又换了个建议,说每天一千的保护费,一个月三万,一分都不能少,保他们店子无事。 如果换了其他老实做生意的人,迫于无奈之下,也许就只能同意了,但将军两兄弟也是刀口上打滚活下来的角色,岂会这么容易地让人欺负。不过,为了尽量不惹麻烦,小将军还是当场答应每个月交给方五五千元的保护费,外加方五来吃饭可以免单,至于三万一个月的条件,绝对不可能接受。 方五根本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要抢坨肉吃的,根本就不给讨价还价的余地。 当时,两个人就闹了起来,临走之前,方五给小将军说:“老子不管你们两兄弟什么来头,老子给你讲明了,在城北这块地上,鸟过老子要扯根翅,马跑老子要割把毛。你们几个外地佬,不晓得轻和重,和我玩?老子不把你的店子搞关门,今后城北没得方五这个人!” 第120章 将军的麻烦(2) 随后,连着几天,将军店子里都有一个外号叫做亮子的小混混去闹事,先是把大厅的玻璃砸了,再又掀了其他客人的桌子,后来还打伤了几个服务员,前两天居然把小将军的姨妹夫脑袋也打破了。 小将军前前后后报了几次警,亮子那帮人也被当场抓走了好几回。可不管来的是110还是派出所,第二天,亮子他们却还是雷打不动照样来闹事。 将军知道这是方五指使的,他不想太过于得罪方五,于是亲自拿了五万块钱去找方五,结果方五根本就不承认,始终就是一句话:要不入股,要不每个月三万。 这样一来,双方都没有退路了,只能用道上的方法来解决这件事。将军想要先动动亮子,敲山打虎让方五知道自己也不是吃素的,好让他能收敛点。 但他自己手下的人都是外地口音,专门来这边办事也不太方便。 所以,将军就找上了自己多年的老兄弟义色来帮他这个忙。 三哥收到消息之后,根本就没有多考虑,当场就满口答应了下来,他和将军多少年出生入死的交情,将军在他的地盘出了事,无论如何,三哥都绝对不可能不管。 只是他自己现在也忙着水泥厂和公路招标的事情,所以人手也很紧,不希望在水泥厂挂职的牯牛、武昇他们几个出面办理。 于是就把我和缺牙齿、阿标、鸭子几人叫过来了,希望我们当中的某一位能够将这件事接下来。 “好了,事情就是这样的。我自己这边现在肯定是不能动,亮子也就是跟在别个屁股后头的小麻皮,你们几个看看,哪个去搞一下?” 说完这话之后,三哥低下头去,好像一点都不着急,在安心等着回答。 “就麻烦哪位朋友帮个忙了,我将军记这个人情。这里是两万元钱,就当是我将军请兄弟喝餐酒,感谢大家。”将军边说边从拎包里面拿出了两叠一百元面额的钞票放在了桌子上。 “老大,你也不用问了,你要我们哪个去搞,我们就去搞。你发话了,我们哪个还敢说句多话啊?”阿标二十六岁,看上去一副老实样,其实他是三哥手下最斤斤计较的一个,算盘打得比谁都精。 今天这个事情看上去只是办个小混混,但说不定就会惹出方五来。虽然三哥也会罩着我们,不用怕他,但是万一出了什么差错,冲在最前面打头阵的人说不定也要背个黑锅,跑路避风头都是说不准的事。 可三哥话都挑明了,不开口吧,又显得自己好像不义道,连老大的交代都推三阻四。于是,九窍心思的阿标就说出了这么一句又能开脱自己,又能显得义气的聪明话来。 “就是啊,将军,你也没有必要什么钱不钱的。都是屋里人,老大放句话算数。” 三哥搞红桥水泥厂和啤酒机的时候,都没有叫上缺牙齿,缺牙齿就有些不开心。自从上次被我们打了之后,就更不像以前一样天天粘在三哥身后了,最近反倒是和老鼠关系处得不错。 所以,阿标说了那句话之后,他也就赶紧顺坡下驴,跟了上去。 两个家伙一唱一和刚把话说完,三哥的脸色就变得有些不好看了,眯着两只眼冷冷地盯着阿标,也不说话,两三秒之后,阿标就再也扛不住,有些不自然地端起杯子,装着喝茶的样子,低下了头去。 “大哥,实在不行,我可以去,我这些天反正……” 这时,向来少言寡语的鸭子有些迟疑地小声说了话。 鸭子人瘦瘦脏脏的,看上去好像很精明油滑,让人讨厌的样子。但实际上却是三哥手下中为人最老实本分的一个。不过,三哥平时也不怎么特别喜欢他,嫌他有点呆呆的,不会做事。 此时此刻,鸭子再蠢,也能想到这件事背后的麻烦,所以开口时多少有些迟疑。但不管如何,他毕竟还是说出来了,这足以证明他对三哥还是一片忠心的。 鸭子的话明显让三哥极为惊讶,猛然间看向鸭子的目光中颇有一些意外和感动,微张着嘴却又一言不发,似乎在等着鸭子把话说完。 不过,当鸭子刚说到一半的时候,我就突然站起身来,打断了他的话: “鸭子,你算了。才放出来没有多久,你就不要搞事了,安心过两天日子。三哥,我们兄弟去!” 三哥始终凝视着鸭子的眼神也马上转移到了我的身上,那一刻,三哥的脸上虽然没有笑容,但是我感觉到了三哥眼神里面的开心和笑意。 “胡钦,你就不要自己说了。老大要哪个去就哪个去,你说了有个卵用啊!这个包厢里,未必就只有你铁老大啊?” 我主动请缨的表现,明显让缺牙齿意识到了威胁,他试图弥补自己的失误,却用了一种极度愚蠢的方式。我淡淡瞟了他一眼,连理都不屑于理他,这个人的智商能在道上混到现在,还真是个奇迹。 果然,三哥看向了缺牙齿,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那要不,小缺你去啊?” “我去就我去!一个小子,怕什么!老大你只告诉我,你和将军想把他搞成什么样子?我明天晚上之前就给你们答复。” 缺牙齿也飞快站了起来,拍着胸膛,义薄云天的样子大声说道。 缺牙齿这个人,我不喜欢他。但就事论事来说,虽然他现在和三哥稍微有些疏远了,三哥的话他还是绝对会听的。 而且,我很不愿意,却又不得不承认,他也确实是个有种、不怕事的人。 如果这个时候,我再不说话,只怕这次表忠心的机会就真的要拱手让人了: “三哥,我们上次跑路的时候。我欠将军一个人情,而且我家在市里,我也熟些。我去吧!缺牙齿,你也不要争了,我晓得你铁三哥。我只是还个人情,给个面子,让我一次,麻烦你哒。” 三哥在我和缺牙齿的身上来来回回梭巡了好几眼,这才说道: “小钦,你想搞啊?” 我有些害怕三哥的那种眼神,因为我觉得三哥好像看透了我深深埋藏在心底的另一种想法,虽然我明知道他不可能看得透。 “啊。我欠将军的。”我回答道。 “小钦,你也莫说什么欠不欠我的,你去了我那里,就是喝了几次酒、吃了几顿饭,也没有招待出什么名堂来。这次是我欠你们和义色的。呵呵呵。”将军边笑边摸着自己的光头说道。 “那好,你办也要得,小缺下手太毒了,容易把事搞大。小钦,你自己当心点。不要弄出什么大事来,掌握分寸,教训下就好了。” “好的!放心!” “小钦,这里两万元钱,你和兄弟们喝酒。”将军把钱拿着向我走了过来。 “将军,我这个人,谁对我好我都记着的。这件事我帮你办,钱的事你就不要和我提。我办事只有两样,三哥发话,或者为兄弟,我不缺钱,为钱办事我不会做的。你再说多了就是看我不来。” “那怎么好意思啊。那不行那不行,你不要,你还有兄弟啦,难道让他白搞啊?”将军边说边拿着钱死命往我口袋里塞。 “我兄弟的意思就是我的意思,你还要这样搞,我就不办了,哪个差钱,你就要哪个去。将军,要是你实在不好意思,事办好了你再请我好生喝几杯酒。要不要得?真的,不要再说了!” “将军,你算了,我弟弟帮你办件事,还要你的钱啊?收起来吧,两万块钱你显什么显,摆钱格啊?”在三哥的劝解下,将军这才再三感谢着把钱放回了包里。 于是,事情安排妥当了,所有人又恢复到了起初那杯来盏往、热情四溢的气氛中去。当将军敬我酒的时候,借着酒杯的遮挡,我再也忍耐不住心底的兴奋,微微笑了起来。 第121章 一雪前耻(1) 其实,片刻之前,当三哥还在给我们讲事情原委的时候,我就已经决定要把这件事情揽下来了。除了还将军的人情,以及必须要铁三哥之外,我还有另外两个没说出口的原因。 廖光惠当年可以从溪镇一路往上,混成了全市的头号大哥,那么,也许现在,该轮到我胡钦的名字在市里面响两声了。 从我认识廖光惠的那天开始,他就成为了埋藏在我心里的一个梦,一个没有给任何人说过的梦。他能做到的,我也一定要做到,而且还要做得更好! 何况,方五这个名字,当我还是一个胆怯而活泼的初中生时,就已经听到过无数次了,那个时候,他就像是高高在上的玉皇大帝,压得我这个小毛猴连动都不敢动一下。 在玉皇大帝的手下,有一个叫做莫之亮的大人物,而这位大人物家里,还有一个叫做莫林的弟弟。 就是他们两兄弟,成为了我整个少年时代的梦魇,他们不知道欺负殴打了我多少次,也不知道从我身上敲走了多少的零用钱。 他们给予我的羞辱,他们给予我的自卑,他们给予我的改变,都永远刻在了我的灵魂里。 这一生一世,都再也分割不掉了。 这样的仇,这样的恨,我怎么会忘记。 亮子! 一个多么熟悉的名字。 包厢聚会之后的第三天早上,将军就给我打来了电话,告诉了我们亮子家的具体地址。 将军很信任我,虽然心里很急,他也并没有交代动手的时间。 不过,我们几兄弟经过商量,决定今天就去办人。 不管怎么说,这次行动我们要面对的并不是方五,而只是莫之亮,一个小混混而已,没有必要弄上太大的排场,做出周详的计划。 我不仅没带贾义、简杰等人,甚至把小二爷都留在了场子里面看场。只叫上了险儿和胡玮、地儿三人,除了上次从罗佬手中抢过来的那把仿64手枪之外,还提了几根铁棍,租了一个熟人的车,我们四个当天晚上就赶到了市里。 到达市区的时间还早,只有晚上八点多。 将军告诉我的地址叫做盘子口,位于我们市的城北,离我当年读初中的地方不太远。亮子家就住在盘子口里面,市棉纺机的老宿舍楼,一条小小的巷子通进去,一边是自行车棚和五层高的居民楼,另一边是老旧破损的围墙,围墙上头挂着仅有的两盏同样老旧不堪的路灯,还亮一盏破一盏的,弄得整个巷子昏暗阴沉,五米之外就看不太清,光线很差。 我们把车掉了个头,停在了巷子口一处光线比较阴暗的角落,将车牌用两张报纸一包,微微开了一点的窗户缝,兄弟四人就待在车里,安静地抽着烟等亮子回来。 前方的居民房里面,隐隐约约传来了某户人家电视机中播放的《新白娘子传奇》,以及断断续续的男女吵架声音。 懒洋洋躺在副驾驶座位上的我,突然感觉有些意兴阑珊,觉得就算是到了廖光惠的地步也没有什么特别,不知道哪一天就像是今天的亮子一样,会被人办。 如果不是今天这个事,此时此刻,我应该正在和兄弟们喝酒,或者是和君牵着手散步,这样的生活也未必不是更加舒服惬意。 不过,这样的念头只是在脑海里一闪而已。很快,我就调整了有些恍惚失神的状态。 因为,透过车窗,我看见了前面不远处的头顶上,那盏亮着的老灯泡周围,飞舞着一群群数也数不清的小蚊虫,在以灯泡为中心,不停地旋啊旋啊…… 我很想知道,什么时候,我才会成为那盏光芒四射、被层层环绕的灯。 而且,答应了三哥和将军的事,无论如何都还是要办妥当的,缺牙齿、阿标他们这帮货都盯着我呢。 于是,强打起精神,我拉着险儿地儿就在车里有一句没一句地扯起了闲谈。 等待最为磨人,时间好像走得特别慢。不知道过了多久,巷子里前前后后地过了无数个人,就是没有一个像将军所说的那样染着白色头发的年轻人出现。 好不容易到了凌晨快一点钟的时候,我这才看见一个身材高挑的男生从巷子口那边走了过来,穿着一条牛仔裤和一件紧身背心,旁边还跟着一个身材很不错的女孩,紧紧地挽着他。 我叫醒了后面那三个已经睡着的家伙,让他们看。 地儿一睁眼,顿时精神就来了,张嘴就说:“我靠!那个女的身材可以啊!腿真长,胸部蛮大的。光两条腿就可以玩一晚上啊。哈哈哈哈!” 于是,车里包括司机泥巴在内的几个贱人就彻底把注意力完全集中到了那个女孩的身上,一个个评头论足的,恨不得立马提枪就上。 无奈之下,我用“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的古训,强迫自己将目光从女孩的胸部移向了男人的头发。 昏暗的光线里,两人越走越近,距离车头两三米的时候,我终于看清了,那个男的正是一头蓬松有型、刻意染白的白发! “我靠,是他!泥巴,发车,大灯打开,走!” 我狂喊着,拉开了身边的车门。 “轰隆隆……” 当脚步踏实地面的刹那,汽车发动机的沉闷轰鸣声也同时响了起来,两道雪白的车灯光一下就打在了对面几米开外正走过来的两人身上。 “开这么大个灯搞什么?想死啊?”两人同时伸手挡在了眼睛前面,白发男子嘴里还在不干不净地喝骂着,样子一看就是平日里横行霸道惯了的嚣张之辈。 雪白的车灯照射之下,眼前两个人的相貌无比清晰。那个女孩长相确实很不错,没有愧对那副魔鬼身材。男人的相貌也还可以,只是额头上两道又黑又密的浓眉过于飞扬跋扈,给本来还算清秀白皙的五官平添了一股凶狠匪气。 没有错,就是这两道眉毛。曾几何时,在我的面前出现过很多很多次。 我情不自禁地露出了一丝古怪的笑容,举步走了过去: “是亮哥吧?等你好久了!” “你哪个?开个什么灯啊,照死个人,看人都看不清,把灯关了!” 不知是因为灯光的缘故,让亮子完全看不清身处黑暗的我的样子;还是因为多年未见,从一个小孩长成了青年的我已是相貌大变。刚一照面时,亮子很明显并没有认出我来,他只以为是自己的那个熟人前来找他,说话的神态颇为不耐,却并没有太多戒备。 就在我们两人对话的同时,险儿他们几个已经从两边飞快围了上去,当亲眼看到从灯光背后突然跑出了几个拿着铁棍的人之后,亮子这才意识到情况不对了: “快走!” 一声大喝,亮子转身牵着那个女孩就要往后跑。 但是太迟了,这个时候,我们四个人已经全部到位,将亮子重重包围了起来。 “狗杂种!还跑!” 险儿人还未到,手里的铁棍就毫不留情地敲在了亮子头上,“咚”的一声闷响,亮子奔跑的脚步猛然僵住,晃动中,还没等倒地,地儿和胡玮的棍子也先后大力打在了他的后背。 下一刻,我看到了一个完全没有想到会看见的情景。 莫之亮,这个狗仗人势、欺负弱小的鼠辈,真看不出他居然还有着一份铁骨柔情的英雄气。 在倒地之前,他居然用尽全身力气,将身边的女孩往前面推了一把,想要尽最后努力帮女孩跑掉。 那个女孩也的确值得莫之亮这样做,看上去千娇百媚弱不禁风的样子,被莫之亮推出了人堆之后,却并没有跑,反而有勇气毫不犹豫地转身跑了回来,像头发怒的母猫一样,扑向了离她最近的地儿,伸出双手撕扯着地儿的头发,手脚并用,连踢带抓,破口大骂: “给我松手!松手!我老公今天少了一根毛,我就叫人搞死你们!” 以地儿的性格,他是绝对不会动手打女人的。但这个小妞实在太凶悍,甩都甩不开,没有办法,他只得停下脚步和那个女孩纠缠了起来。 我也不会随便打女人,但我不是地儿。 我的眼里,敌人就是敌人,不管男女老少,只要是敌人,那我们之间,就只有胜负和生死,其他的,我根本就不会有半点顾虑。 我走过去,伸手抓住女孩的长发,一把将她的脑袋扭得翻了过去。猝然吃痛之下,女孩的两只手却依然没有松开地儿,只是瞪着那双漂亮的大眼睛狠狠盯着我,张开嘴就准备骂。 我挥起右手,掌心中坚硬的枪托猛然砸在了女孩的鼻梁,女孩的惨叫声中,黑洞洞的枪管已经顶在了她的眉心中央: “你再敢叫一声,我就打死你!” 女孩张着大嘴,一言不发,任凭殷红鲜血流淌过柔美的嘴角,呆呆看着我,眼神中满是发自内心的恐惧之色,再也没有了片刻前的仇恨和疯狂。 “给我把手松开!” 平静冷漠的说话声中,我手中的枪管再次用力一顶,女孩情不自禁地松开了抓着地儿的双手,诱人的身躯颤抖得如同风中秋叶,慢慢瘫往了地面。 “胡玮,把她抓好,她再叫一声,就给我往死里打!” 胡玮应声走了过来。 地儿不打女人,但是我知道只要我说话了,别说女人,就算是天上的仙子,胡玮也都不会有半点犹豫。 “滚一边去,贱婆娘!” 第122章 一雪前耻(2) 胡玮一脚蹬在那个女孩的腰上,再一把将她拖到了旁边的墙角。 “狗杂种,你们这些乡巴佬今天动了我马子。老子明天就杀你们全家!” 已经被险儿打得头破血流的亮子看着眼前这幕,终于再也忍耐不住,强撑着一边大骂一边想要站起来,结果才刚刚直起半个身子,却又被险儿狠狠一棒拍在了地上。 大概是我们说话的口音让他听了出来,这个时候了,他居然还敢骂我们乡巴佬,语气中的那种居高临下,和以前无数次他逼着我跪在他们面前的时候一模一样。 不知道是气极了,还是太激动。 我感到自己的身体居然也开始有些克制不住地微微颤抖,我努力地平息着自己的情绪,尽可能沉稳地走到了莫之亮的跟前。 “先别打了!” 我把险儿和地儿分别拉开,再伸出一只脚掌,踏在了莫之亮的脸上,弯下腰去,就像是当年他曾经无数次对我做过的那样,把头凑到他的跟前,用市里话说道: “莫之亮,还认不认得我?” 亮子的脸被我踩在地上,努力地移动着,想要看清我。但由于我是背光低着头的,他又只能用余光瞟我。所以,他并没有认出来。 我索性松开了踏在他脸上的脚,转而踩在了他的脖子上,任由他将脑袋缓缓摆正,他由下往上地仰视着我,看了半天,眼神中却还满是迷惑不解。 “不认得了啊?哈哈,这么重的一刀你都还不长记性啊!” 我边说边蹲了下去,把脸几乎凑到了他的跟前,同时伸出一只手将他的背心撸了起来,露出了肚皮上一道丑陋而扭曲的疤痕。 几乎是眼对眼的距离之下,莫之亮的瞳孔骤然放大,嘴巴大大张开: “胡钦!” “想起来了啊,山不转水转,今天我们两兄弟又见面了啊,哈哈哈哈,不容易啊,亮哥!” 随着莫之亮的那一声呼叫,压抑在心底从来不敢跟任何人诉说的痛苦往事,再次浮现在我的脑海。曾经,他和他的弟弟,也是同样用这个姿势,将我踩在地上,搜走了我口袋里面所有的零钱,像是不要钱一样反复扇着我的耳光,甚至还无比嚣张地让我喊他爸爸。 而我,居然,也真的,喊了! 我还在努力保持着脸上的微笑,但心中狂澜却是一波接着一波,简直快要把我整个人彻底淹没。我插在口袋里面的右手,紧紧攥着枪柄的手心上冒出了一层又一层的汗。 “你已经捅了我一刀了,你还想怎么样?过了这么几年了,你还要搞是不是?你还要搞就把老子搞死,不搞死,我绝对就要弄死你和这几个乡巴佬,我告诉你!” 亮子的眼神由一开始的不解,慢慢变成了无比的愤恨。 “你还乡巴佬!你个狗杂种!”险儿听得不爽了,又跑上来狠狠对着亮子的身上敲了两棍。 等亮子的痛呼声停下来之后,我也已经稍微平静了一些,说道: “莫之亮,你要搞死我?哈哈,好,我先给你说,今天搞你不是因为以前的事。是因为你闹了别人的场子,你懂吗?你再敢去闹的话,我告诉你。你死都不晓得怎么死。你以为你大哥是罩你啊,他是要你送死!” “哦,而今你是帮将军办事啊!好的,将军有种!我大哥怎么样,关你个什么事!你告诉将军,这个事不会完的。” 看着莫之亮犹自摸不清状况,还在那里睚眦欲裂、硬充好汉的愚蠢表现,我突然有了一种很奇怪的轻松感觉。我觉得,其实,以前的那些过往我并不用太挂怀了。这个男人给我造成的苦难已经彻底成为了过去,从现在开始,一直到死,他都不会再有威胁到我的可能了。 他,已经没有资格再做我的对手。 今天,我要做的只是和过去的自己,做一次彻底清算! “本来我今天只是接到别人委托,教训一下闹事的人而已,前面的几棍就可以了。但是既然遇见的是你。我现在就想再和你算算老账了。你还记不记得,你要我跪在学校门口的事?!!!” 最后一句话,我几乎是吼出来的。过去的那些事,留给我的印象实在是太深了。深到就像是一棵荆棘,戳破血肉扎进了我的心里,这些年一直都在生根发芽,长出的尖刺和我的血肉已经完全纠结在一起,永远都分不开了。 我一直以为,我恨的是莫之亮莫林两兄弟。 直到片刻之前,当我的脚踩在了莫之亮脸上的时候,我才意识到,原来,我恨的,其实是我自己。 是过去那个懦弱胆怯、毫无骨气和尊严的胡钦。 人潮熙攘的学校门口,我被他们两兄弟打得逼着跪在了地上,望着来来往往的同学们,痛哭流涕。我希望可以有个人帮我,但我看见的,却只有讥笑和幸灾乐祸,以及对于弱者的怜悯。 可我就那样忍受着,从来没有勇气站直自己的双腿! 想起这耻辱的一幕,想起那些冷漠的眼神,我就痛不欲生,我就想杀人。 此时此刻,我心底那股埋藏了很久的邪火终于彻底汹涌而出,涌遍了我的全身,让我疯狂地燃烧起来。 “你砍过我一刀了!” “是啊,但是你他妈欺负了我多少回!我弄死你全家祖宗!” 大吼声中,我一把抢过地儿手上的铁棍,双手抓着,对着亮子的脸上猛地插了下去…… “咔嚓”一声脆响,鼻骨断裂的清脆声音传到了我们每个人的耳中。 “啊……” “啊!” 亮子和他女朋友两声或痛苦、或惊恐的呼叫声随之响起。 “今天老子要和你好好算下旧账,狗杂种!!!!!!!!” 当着我喜欢的女孩,扇我的耳光,当时那个女孩有点怜悯又有点好笑的眼神;当着所有人的面把我踢在厕所的墙上,向我撒尿;上体育课的时候,几个人按着我,把我当马骑;顶撞了一句之后,把我的额头往桌角上磕,让我至今还有一个小小的硬包;把我家里给我的一个星期吃早饭的二十元钱拿走,还赏我两脚和一口痰…… 你今天居然落在我胡钦的手上了!老子要打死你!一定要打死你!你当初怎么欺负的我,我要你百倍、千倍、万倍地给老子全部偿还回来。 我已经彻底疯狂,如同机械般一棍接着一棍地殴打,我只想打死他,打死躺在我脚下的这个男人,也打死那个百无一用的胡钦。 慢慢地,亮子被打得不怎么说话了,但是周围的一些居民家中却开始亮起了灯,有人听见动静了。 在几次言语劝阻无效之后,险儿和地儿、胡玮三人不由分说把我拉了开来: “走走走,人要出来了!快走!” “莫之亮狗杂种,我告诉你。只要你今后还敢去酒店里闹事,还敢欺负别人,老子捅得了你第一刀,就敢第二刀把你捅死!你等着!” 上车之前,我还不甘心地给莫之亮留下了一句发自内心的狠话。 “你们给我等着,我们会找你们的,狗杂种!撞死你们!哇哇哇!亮子,醒来,醒来啊,亮子,哇哇!” 车子飞快开出巷口的那刻,车外传来了那个女孩带着哭腔的大骂,我透过车窗看见女孩飞快跑了过去,将已经人事不省的亮子一把抱在了怀里,发出了连串绝望的哀号。 “你怎么了?说了只是教训一下的,你反倒像要把他打死一样。他就是你说的以前欺负你的那个杂种啊!”险儿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独自坐在司机旁的副驾驶位置上,剧烈搏斗与情绪波动之后,我整个人感到极度的疲惫,我不想和任何人说话。 终于一雪前耻了,终于把多年的仇人踏在了脚下,终于和不堪回首的过往做了一个了断。 可不知为何,我却觉得非常空虚,就连灵魂都好像已经飘出了我的身体,剩下的只是一个空空的躯壳,一个让我感到难受和痛苦的躯壳。 我没有回答险儿的问题,只是用颤颤巍巍的双手,异常费力地点燃了一支烟,摇下了身边的窗户,望着外面清冷的夜风。一阵极大的酸楚涌上了心头,我用手搭在了眉毛上面,想要遮挡一下自己完全裸露的尊严,脸颊上却依旧传来了泪水滑下的冰凉…… 突然,三只温暖而厚实的手掌分别搭在了我的两只肩膀上。 “没事的,没事的。哭个屁啊,胡玮在看着的,你是大哥呢。”险儿凑到我耳边的说话声里,带着从未有过的温柔。 “是的,胡钦,过去就算了,不管怎么样,我们都陪着你的,别哭了。”地儿捏了捏我的肩膀。 “钦哥,你要是心里还不舒服,我就帮你杀了那个人?”神经粗大无比的胡玮声音中,居然也带上了明显的哭腔。 我没敢回头,只是轻轻拍了拍肩膀上面的三只手,狠狠吸了口烟,等到情绪平复一些之后,尽量从又紧又涩的喉咙里挤出了几个字: “不要紧!不要紧!” 车厢里,再也没有人说话,大家一路上都默默陪着我。 又过了很久,车子快到九镇了,我的情绪也完全平复了下来,这才扭过头去对他们说道: “这个事下手重了点,只怕不会完。我们自己做的事,就要自己担!莫给三哥将军他们添些不必要的麻烦了,你们也做下准备,万一真出了问题也好应付。” 还是没有任何人回答,只是肩膀上的那几只手,却无一例外抓得更紧了。 第123章 全面开战(1) 回到九镇之后,我连夜找到了三哥,把事情的经过详细给他说了一遍,过程中,我几次三番差点就忍耐不住说出了和莫之亮之间的前尘旧事,但是再三犹豫之下,终归还是觉得把话埋在肚子里比较好。不过,我并没有隐瞒自己下手过重的事,而且着重说到了莫之亮的面骨和鼻梁都很有可能被我打碎了,事情也许还会有着意料之外的后续发展,希望三哥责罚。 三哥听了之后,不置可否,只是简单地给我说,他会通知将军一声,先和将军商量下再看看。 我不明白三哥为什么没有一点点重视,也许是方五根本就没有在他的眼里,但三哥不应该是一个轻率行事的人才对。 就在疑惑中,两天时间过去,我的预感变成了现实。 收到出事消息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一点多了,我正舒适地躺在自己床上看小说,我还记得,看的是黄易的《覆雨翻云》。枕头边上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在安静的夜空中异常刺耳,让我感到了一阵莫名的慌乱,立马起身拿起了电话…… 电话是三哥打过来的,小将军被人砍了。 当天晚上十一点多,饭店准备关门的时候,突然冲进来十几个小流子,把一楼大厅给砸了,打伤了几个服务员,砍伤了一个厨师。而且把听到动静从楼上下来看情况,同样剃着光头的小将军当成了将军,一顿乱砍,小将军全身上下至少背了十几二十刀,现在已经血肉模糊地被送到医院了。 听着三哥的讲述,电话这头的我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怎么说方五也算是有家有业的一方豪强,并不是一个才出道不久、只晓得逞勇斗狠的小流子。道上混了这么多年,就算要报仇,他也至少能够拿出一百种更加稳妥保险的方案,慢慢地磨死将军这个外来户,按道理完全不用这样鲁莽地行动。 这样做,就算是对方五而言,风险也实在是太高了,完全不值得冒这个险。 这个莫大的疑惑,直到三哥在电话里有些气愤地教训我,说那天晚上我不应该动亮子女朋友的时候,我才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原来,那天站在亮子身边的那个漂亮女孩,居然是方五的亲姨妹子。事后,那个女的为了替夫报仇,自己把脑袋上面磕了很大一条血口子,然后告诉她姐姐,说是我胡钦亲手打的。 那一刻,老子才算是领教了什么叫做蛇蝎美人,什么叫做最毒妇人心。 老子他妈居然千古奇冤地被一个小马子陷害了! 小将军受伤的事情,三哥和将军都非常生气。通知我之前,两个人就已经商量过,一致决定要一劳永逸,废了方五和亮子。 场面上的事情,由三哥和将军来处理。但三哥还是分不开身,不能自己动手。于是给我打电话,问我愿不愿意把这件事办到底,不愿意他就另外安排人。 最后,三哥用一种很奇怪的语气告诉我说,那伙人临走之前,里面有个脸上绑着绷带的小子,居然还点名道姓地说一定要找到我,废了我。 我没有坦白真实原因,也没有过多辩解。 有些事既然我当初已经决定了不想让三哥知道,那么现在也就再也不能说了。 我只能避重就轻地告诉三哥: “三哥,既然点名找到我了,我不会丢你的脸。” 无论怎样,这件事,我都根本躲不掉。 把事情闹大的人是我,莫之亮点名要找的也是我。 如果我躲了,那从今往后,不管是在三哥心里,还是其他有心人的眼中,我就再也没有了半点分量。 而如果是我自己主动扛,就算扛不下来,最多也只是跑路避一避而已,到了那个时候三哥也肯定会亲自出手,方五必败无疑,对我造不成多大威胁。 但,这件事假设真让我扛下来了,那么,此战之后,等着我的就是一片新天。 我想我的回答应该让三哥很满意,他并没有继续纠缠亮子为何会找我的事情,简单交代几句之后,就挂了电话。 放下话筒,我没有一点心理负担地就继续上床睡了。 只是,迷迷糊糊中,我好像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回到了初中的时候,跪在众目睽睽之下的校门口,三哥和险儿他们都站在旁观的人群里,对着我微笑。 中途醒来几次,浑身冷汗。 第二天上午一起来,洗漱完毕之后,我就给险儿、小二爷、地儿一人打了一个电话,要他们马上出来,在粮站旁边的粉馆见面。 借着吃早饭的时间,我把和三哥的通话全部告诉了他们。一番商量之后,小二爷建议如果我们要动的话,最好今晚就动,迅雷不及掩耳,以防夜长梦多。 吃完早饭,我给三哥打了个电话,三哥也没有意见,只是交代让我们自己小心点,担心我们人数不够,他还说等下会安排袁伟泥巴过来帮我们开车。 中午时分,我让贾义和元伯召集了晚上办事的人,除开我们自己兄弟之外,还有贾义、胡玮、元伯、小黑、小敏、鲁凯、简杰以及地儿的一个朋友,外号叫汤头。 下午四点多钟,袁伟和泥巴分别开着一辆猎豹和一辆长安过来了,等天一黑,我们坐上车往市区里面奔了过去。 有句话叫做常年打雁,今朝却被大雁叼了眼。 方五的名字,我很早就听过,但是对于这个人,我却并没有太深的了解。虽然可以确定的一点是,方五在本市城北地区的确算有点势力,不然也不敢跑到将军店子里面砍人。但我并没有真的把他放在眼里,至少我没有将他当成像三哥老鼠那种地位的大哥。 因为,就我所知,方五一生当中并没有做过什么令人刮目相看、四海扬名的大事。 他不像黄皮杀过人,不像罗佬跑过路,不像三哥拼过命,不像老鼠坐过牢,更不像廖光惠一样硬碰硬地搞定过头号大哥。 方五的名气和地位完全是靠时光和交际一步步熬出来的。 所以,说实话,当时包括三哥在内,我们所有的人都没有真正重视方五。 搞他,我知道有一定的风险,但是这种预料之中的风险不会大到让我们忌惮的地步,最多就是一个翻版的保长和罗佬而已。 没想到,我们所有人都错了。 不叫的狗,才会咬人。 到了市区之后,我们先去了将军才装修好的新房子里。到的时候,除了将军以外,二条、拐子和另外七八个不认识的年轻人也在,简单寒暄两句,将军就把方五公司和住家的地址都告诉了我们。 将军的意思要二条他们跟着我一起去办这件事,反正弟弟都被砍了,他也没有什么好顾忌的,准备明刀明枪和方五干到底。 我仔细想了想,还是拒绝了将军的提议。我们自家人一起办事习惯了,再额外加上从来没有合作过的二条一伙,可能还没有我们自己兄弟单独办事来得利落。再说我们人手也够用了,二条他们如果再加进来的话,闹出来的动静就实在太大了点。市区不比九镇,还是低调行事比较稳妥。 几番商量之后,将军虽然同意了我的看法,但他还是希望自己这边也能够出把力,亲弟弟的仇,他不能在一边光看着。 于是,我们决定兵分两路,我带人去方五的公司守着;二条他们则去方五的家蹲点。哪边遇到了就哪边动手,反正今天一定要废了方五。 方五的公司位于我们市城北车站旁边的一条街上,这里基本算是城乡结合部了,不过依旧很热闹,通街遍布了好些家物流货运公司,以及专门给司机搬运工等从业人员提供饮食住宿的餐馆酒店。 我们到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多钟,但各个餐馆里面还是人头攒动,不少卸货的苦力也依旧光着膀子在街边上忙得热火朝天。 方五的公司叫“阿健货运”,很大的招牌。当我们的车子慢慢开过方五公司门前时,我一眼就认了出来,站在门口、梳着大背头、嘴上叼根烟的那个男子正是方五;而坐在旁边一个小板凳上,脑袋上还缠着几条绷带的年轻人,则是我们前两天晚上痛打过的亮子。 车子在两人面前缓缓驶过,隔着玻璃,我仔细观察着他们,他们却好像完全没有意识到我们的存在,目光看都没往我们这边看一下,估计以为我们只是一辆极为寻常的过路车而已。 驶过方五公司一段距离之后,我让袁伟把车掉了一个头,然后再开回来,将两辆车停在了方五公司斜对面十来米处一个小区的门口。 这个小区两边各有一家饭店,但是正门口却没有安灯,比起周围的灯火通明来说,光线不是太好,当时我们觉得把车子停在这里,应该相对安全,不会引人注意。 但就是这个举动,却让我们犯下了一个要命的错误。 我们谁都没有留意到,在这个小区门口,除了我们的车之外,就没有其他任何车辆了。而我们这两辆牌照都做了处理的车,居然就那样傻乎乎地停在了这里。 物流这一行应该挺能赚钱的,晚上九点左右的时候,一街之隔的阿健货运门口都还陆陆续续来了好几批人,走进走出的很是热闹。 “妈的,生意蛮好啊,天都黑了还这么多人上门。等下这些家伙不知道会不会走,要是不走的话,搞起来还麻烦呢。”车厢里,小二爷有些担心。 “等等吧,人多人少还不是要搞。这些人应该都是他公司里的人,物流一般都是晚上装货,都是这样的,不用担心,等会下班时间一到估计也就要走了。”袁伟本来就在三哥手下的物流生意帮忙,自然见怪不怪,不以为意了。 第124章 全面开战(2) 是啊,人多人少,我们也一定要硬着头皮上。打流就是这个命,答应了大哥的事,就一定要办妥,不存在有什么其他选择的余地。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们看见车外两个小馆子里面的生意越来越好,不时有三五成群的人走了进去,里面也包括了好几批从阿健货运走出来的青年男子。 其间,还从左边的店子里面走出了三个人,围成一圈站在距离我们车头五六米的地方抽着烟,笑嘻嘻地谈笑着什么,貌似在等还没有到的同伴一起进去吃饭。 一切看上去都很正常,现在本来就是这些搬运工们辛劳一天之后开始吃宵夜的时间。所以,包括小二爷在内,我们都没有往更深的地方去想。 在车里面等了很久,大家都有些渴了,于是要地儿和元伯两个下去,到距离我们车子只有七八米远的那个烟酒铺买点矿泉水和槟榔上来。透过车窗,我看见他们两个选好了饮料、水和槟榔之类的东西,元伯正在掏着口袋里的钱,而地儿则在和老板谈着什么。 猛然之间,我听见车外响起了一声巨大的喊叫: “出来!!” 同一时间,那三个站在我们车前的人飞快对着地儿元伯两人跑了过去。 稍远处,地儿和元伯都是满脸诧异地回过头来,想看看怎么回事。他们的脑袋刚刚扭向身后,那三个人就已经跑到了他们的跟前。 冲在最前面的一人抬起脚蹬在元伯的屁股上,将他整个人都踢翻在了小卖部的柜台上面,另外两个则对着依旧没搞清状况的地儿一拥而上,两把就将地儿扯倒,死死摁在了地上。 “胡钦,出事了!” 当我浑身寒毛直竖、刚刚反应过来的一瞬间,小二爷撕心裂肺的狂吼声也在我的脑后响了起来。 小二爷的说话声就像是一滴水落在了油锅当中,“轰”地一下,平静的车厢里瞬间就炸开了锅。我闪电般从座位上弹起,身边袁伟却傻傻看着我,在打开车门的同时,我疯了一般对他大吼: “望你妈,发车!” 袁伟浑身一震,任凭嘴边的半截烟头掉在身上,火星四溅当中,他这才手忙脚乱地把车子发动了起来。 当我跑出车厢的那刻,身后泥巴那辆车的车门也同时打开,胡玮他们所有坐在后面车上的人纷纷冲了下来…… 我扭头环视四周,目光所及之处,却看见了一幕让我几乎魂飞魄散的景象。 左右两边饭店里面,无数道黑影潮水一般涌出,那些原本正在吃饭喝酒的食客们手中,居然提着一把把不知从何而来的铁棍砍刀。 然后,我就听到了一个无比熟悉的声音,从几米之隔的街道对面隔空传来: “胡钦,老子等你好久哒!砍死他们!搞啊!” 循声望去,满头绷带的亮子,手上提着一把明晃晃的杀猪刀,正在一马当先横过公路朝我们这边冲了过来,而在他的身后,还跟着黑压压的一大帮人。 我们中了埋伏!!!! 无边无际的恐惧和愤怒中,我瞬间想通了很多事。 我意识到自己低估了方五,也意识到今天我们兄弟很难全身而退了。 方五表面上没有提防,可凭他多年打流的经验,他其实一直都在留心戒备,甚至可能开始从我们车边上走过去的那些人里面就有着方五派来察看车里情况的人。我们这两辆车的车窗都没有贴膜,虽然光线不好,但是借着小饭馆和小卖部的灯光以及我们车内红艳艳的烟头,只要有心,一定可以发现车子里面坐了不少年轻人。 所以,片刻之前,我们以为是食客和苦力的那些人,其实全都是方五暗中调过来的帮手。 现在这一切,都只是一个早就布好、等我们自投罗网的局。 我该怎么办?我到底应该怎么办? 无比的慌乱和惊恐,已经无法让我做出任何理智的判断。 有那么短短的刹那时间,我只是站在车门前,不知所措地傻傻看着正在发生的一切: 在我的斜前方,险儿孤身一人却毫无慌乱之色,将手中的杀猪刀高高扬起,正对着右边饭店出来的几个人快步迎了上去;我的身后,小二爷誓死跟随;另外一辆车上下来的胡玮贾义他们,扭曲的脸庞上依旧带着几分稚气,却毫不犹豫拎着手中家伙,迎头撞向了左边饭店出来的大群对手。 前方几米开外的烟酒摊上,那三个人已经堵死了地儿和元伯的去路,五个人纠缠在一起,正打得不可开交。如果在身边人群形成彻底合围之前,地儿和元伯还无法脱身的话,那么他们两个今天就必死无疑! 当意识到这一点之后,我逝去的勇气重新回到了躯体,纷杂的思绪也再次清明起来。 这些人,这些忠心耿耿跟随着我,在如此凶险万分的局势之下,都依旧没有半分退缩的人!他们都是我的血肉兄弟,也是我胡钦走到今天,赖以生存的根本所在,我胡钦没有资本去抛弃,也绝对不能抛弃,就算是拼上了这条小命也在所不惜! 而且,对方人手虽多,却不见得有我们兄弟心齐。 狭路相逢勇者胜! 今天,也就豁出这条命,拼了吧!要死卵朝天,不死当神仙! “给老子搞!” 大吼声中,我提起手上的管杀,迎头跑向了前方。 小卖部老板和周围路人的惊呼声、对战双方同样癫狂而亢奋的喊杀声、响成一片的繁杂脚步声和“铿铿锵锵”的铁器交击声,种种声音组合在了一起,如同是一曲象征着血腥与狂躁的交响乐,在这个南方山区的夜色中演奏了起来。 险儿不愧是险儿。 我们处在一个现实而平凡的世界。 险儿和我们一样,同样也是有血有肉、刀砍会疼、枪打会死的普通人,他也并没有小说和电影里面那一身内外兼修、万人辟异的盖世神功。 但险儿却多少还是和一般人有些不同的。 他的不同,在于骨子里面的那股直接和纯粹。 在险儿的世界里,黑就是黑,白就是白,赢就是赢,败就是败,这中间,容不得半点的委曲求全和灰色地带。 他就像是一块毛糙而粗犷的生铁,坚硬砺人,宁折不弯。 面对生死的时候,这样的人将会变得极度可怕。 因为,他足够的直接和纯粹,他根本就不在乎自己会不会生,他一心一意追求的,只是让你去死。 所以,那一晚,险儿再次创造了一个我人生所见的所有街头斗殴史上的奇迹。 他居然凭着一把刀、一双手,以一己之力挡住了来自侧面人群的攻势,让我和小二爷两人毫无阻碍地顺利跑到了小卖店里面。 当小二爷手里的刀光在另外一人的身上绽放,我将双手高高抡起,用尽了全身力气将管杀狠狠挥下,劈在了弯腰按着地儿的其中一个人背上。 “啊!” 就在我的眼前,当管杀劈破了那人的黑色衬衫,劈开了他后背上的皮肉筋骨,殷红鲜血飞溅而起的瞬间,柜台里面四十多岁的女老板和那个人的尖叫也同时响了起来。 面前的对手们纷纷后退,老板娘满脸煞白地瘫软在地上。 仅仅只是弹指之间,纠缠不休的局面就被完全弹压了下来。 除了被我砍翻在地的对手之外,其他两个还能行动的家伙,已经完全丧失了和我对抗的勇气,几乎是慌不择路地跑出了店子。 我拉起了地儿,一边对着还想试图继续殴打那个重伤者的元伯大喊,一边转头就向店子外面冲去: “元伯,出来!” 店门外面,已是人影憧憧,抬头望去,街道上面,人们如同潮水般混在了一起,分不出哪方人多、哪方人少,只是一片尖叫喊杀声。 离我最近的地方,胡玮手上的那把开山斧正和对方一个大个子手上的东洋刀在人群中此起彼落,急速飞舞,看得人心惊肉跳。 对方冲在最前的三四个人已经把小卖部本就窄小的门口围住了,当我们刚一出现,一根铁棍对着我的脑袋就敲了下来。 我向后一躲,身子撞到了后面的地儿身上,那根铁棍则一下打在了老板摆在门口的冰柜上面,发出了“嘭”的一声闷响。不等那个人反应过来,我手中的管杀和小二爷的杀猪刀也同时劈了过去。 我的管杀被对方闪开了,但是小二爷的刀却狠狠劈在了旁边另一个人的肩膀上面: “杀!来一个杀一个!” 小二爷红着双眼的吼声中,外面的人们也被他这股拼命的架势镇住了,我们前面的几人都情不自禁向门两边飞快退开了几步。 我猛地扯了地儿一把,将手中管杀一顿乱砍乱挥,带头向人潮中出现的一条小缝隙窜了出去。 “快走,快走。元伯,跟着我出来!”我没有时间,也不敢向后看,只能边叫边死命地向前跑。 “钦哥,走,走!” 胡玮血流满脸,在前方一边狂吼一边奋不顾身地朝着我们靠拢。 我终于冲出了小卖部那个窄窄的小门,但是,却又陷入了敌我不分的人潮之中。 我们的人和对方的人已经完全混在了一起,亮子他们十来个从方五公司里面跑过来的人也已经赶到,加入了殴斗的人群里面。 “小二爷,等我!” 一片混乱当中,传来了险儿撕心裂肺的一声大呼,闻声看去,正在奔向小卖部的险儿,手上的杀猪刀再不留情,一刀接着一刀,往死里剁向了挡住他路的人。 小二爷和元伯居然还在小卖部里面没有冲出来。 “胡钦,老子今天请你们死在这里!” 亮子得意洋洋的说话让我也一下红了眼,用尽了吃奶的力气狠狠挥舞手上管杀,完全不管对方死活地把前面挡着我的几个人纷纷劈退了开来,一把将手无寸铁的地儿向车的方向猛地推了过去。 第125章 浴血逃生 看着地儿蹬开身后的一个对手,打开车门爬了上去。 我转过头又想往小卖部方向冲,去救小二爷。 没想到刚一转身,后背就传来了一阵火辣辣的痛,一根钢管已经拍在了我的背上。 然后肚皮上又挨了一脚,传来的大力一下把我踢得向后靠在了不知道是谁的身上,后面的人向后再一躲,我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我挣扎着抬头,想从地上爬起来去砍那个打我的人,就看见胡玮的斧头已经劈在了那人的手臂上。胡玮一边猛力挥舞着手上的斧头驱赶周围涌上来的人,一边扯着我的肩膀焦急大喊: “钦哥,起来啊!起来!!!!!” 在胡玮亡命厮杀才给我拼出来的一点空隙之中,我一只手撑在地上,另一只手舞着管杀,好不容易站了起来。 我知道胡玮救了我一命。如果没有他的话,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再也不可能有机会站起来了,而混战之中倒在地上的结果基本就等于死亡。 刚刚上车的地儿拿着一把管杀居然又再次杀了下来。正站在车旁离我四米开外的地方疯狂怒吼劈砍着,吼声之中带着明显的哭腔和无尽的愤怒,两只眼睛却完全没有看自己的对手,始终盯着我的方向,我知道他是想冲过来和我会合。 地儿好不容易劈退了两个人,但是亮子和其他几个人却又迎了上去。 “给老子先弄死这个狗杂种,那天他在!”亮子认出了地儿,在他的指挥下,几个小弟更加凶猛地涌了上去。 地儿边打边闪,手上管杀挥得飞快。但是人实在太多了,终于一个不注意,地儿被人从侧面一脚踢得撞向了路边的一个垃圾箱。 他刚站稳重心,还没来得及完全回过头,亮子和另外一个人手上的刀就对着他劈了过去,眼看地儿绝对不可能躲开了。 真当我龇牙欲裂,却又根本来不及去救地儿的时候,凭空传来了一声大喊: “地儿,闪开!” 在地儿听到声音闪开的同时,袁伟驾驶着汽车猛地一下开上了人行道,“嘭”的一声巨响,把巨大的垃圾桶撞得四分五裂。 亮子旁边的一个人没来得及躲掉,顿时就被撞得飞了起来,带着浑身的垃圾跌落在了地上,捂着手臂惨叫连连。 如同警匪片一样刺激火爆的场面让所有人都在一瞬间愣住了。 “走!走!走!搞不得了!!!地儿,上车!!!胡钦,走啊!!走啊!!走啊!”车里的袁伟飞快把车窗按下了一些,满脸欲哭无泪的表情,痛苦而焦急地大叫着。 在我四五米之外的另一边,处于人群边缘的简杰死死抱住了险儿,正在往泥巴已经开始缓缓开动的车上面拖。 小黑在离他们一米开外的地方,被两个人死死地扯着头发和上衣殴打,贾义高举砍刀冲向了小黑的身后,一把扯出小黑之后,与刚刚聚拢过来的小敏一起,三个人背靠着背边打边退,在奋力地为险儿和简杰断后。 四面八方,凡是能够看见的地方,全部都是方五和莫之亮的人,人群尽头,鲁凯和汤头两个人被四五个人追着往街道另一头飞快地跑去。 举刀逼退了一个冲上来的对手之后,我抬头看向了依旧被困在小卖部里面的小二爷和元伯。 小二爷一只手死死地抓着小卖部的半扇门,想要关上,另一只手拿着刀和元伯手上的板凳一起在疯狂地飞舞,而那个最先和元伯打架的人已经浑身是血地倒在了小卖部里面的地板上。 那一瞬间,百忙之中的小二爷居然也望向我了,脸上带着无比愤怒和焦灼的神情,睁圆双眼对我一瞪,大声叫道: “蠢杂种!你滚啦!!!!!” 是的,我不能再愚蠢下去了。 今天,我们再也不可能救出小二爷和元伯。我是领头人,我不走,险儿他们一个都不会走。如果继续纠缠下去,那么我们所有兄弟将没有一个人能够全身而退。 我们已经败了! 转身跑向后方的那一刻,我痛彻心扉地抬起头,对着那片如墨的夜空张口大喊: “走!!!!” 事后多年,我们一直都觉得对不起小二爷。因为不管怎么样,那天我们抛下了他,抛下了我们义结金兰、生死相依的兄弟! 小二爷,等我,千万要等着我!!!! 胡玮拖着我朝漆黑的小区里面跑了过去。 后面以亮子为首的十几个人大声叫骂着,提着手上明晃晃的刀枪跟在身后追了过来。这个小区的地形我们并不熟悉,而亮子他们却是熟门熟路地不断抄着捷径对我们进行围堵。 此消彼长之下,双方的距离越来越近。 当我们不知不觉跑到了小区深处一栋宿舍楼下面的时候,始终都在前头领路的胡玮突然转过头,两只眸子在夜色里面闪闪发光地看着我,气喘吁吁地说了一句话: “哥,你快走!我就来!” 说完之后,他居然停下脚步,转过身去,拿着斧头挡在了我身后的路上。 这个时候,他居然学电影里面的桥段,想要牺牲自己做英雄! 心中完全没有感激,更谈不上感动,只有一股无名的怒火瞬间就在胸膛里面熊熊燃烧起来,我跑上去,抓着胡玮的头发就向前拖: “我捅死你的老娘,胡玮!” 胡玮的头被我扯得低了下去,但他的脚步却如同生了根一般,依旧纹丝不动。 背后敌人已经近在咫尺,又气又急之下,我彻底红了双眼:小二爷已经被堵住,老子今天就算是杀得血流成河,也绝对不再扔下任何一个人了。 松开抓着胡玮头发的手掌,我双手举起,对着后方的追兵猛地一下将手中的管杀扔了过去,趁着他们纷纷躲避的当头,我反手将别在后腰上的那把仿64掏了出来,对着后面黑压压的人群,把枪口稍微向下压低一点之后,我毫不犹豫地扣动了扳机: “来啊!你们哪个狗杂种敢过来,老子一枪就打死你!” “啪!”“啪!” 两道清脆刺耳的枪声响彻在小区宁静的夜空之上,瞬间之前还震耳欲聋的喊杀声彻底沉静了下来。我趁机抓着胡玮后背上的衣服,猛地把他扯了一个踉跄:“给老子走!!” 胡玮有些畏惧地看了我一眼,终于放弃抵抗,迈开脚步跟着我一起跑了起来。 身后,被我方才举动吓坏了的人们纷纷回过了神,我听见有人在大声喊道: “妈了个逼的,就你有枪啊?” “嘭!” 火铳巨大的轰鸣声中,无数细小铁砂喷薄而出,击打在我和胡玮身边绿化带的树丛里,引起了成片窸窸窣窣的响动。 身后繁杂纷乱的脚步又追了上来,不过也许是顾忌到我手中的家伙,速度明显比开始慢了很多。 我们终于从一个侧门跑出了小区,来到了马路上面。 “拦车!” 交代胡玮一声之后,我将边上的铁门大力关紧,自己躲到了门旁的围墙后面,将枪管架在铁门镂空的栏杆中,对着里头黑乎乎的人影又打了一枪,铁门里响起了一连串东躲西藏的尖叫。 “钦哥,上车!” 我用自己都不敢相信的速度转身跑到街道中央,跳上了胡玮刚拦下来的一辆的士。 在胡玮的斧头威逼之下,还没等我关紧车门,满脸煞白的司机就猛地一脚油门,车子飞快向前飙了出去。 坐在的士后排椅子上,我任凭脑袋枕着胡玮的大腿,却连一丝一毫移动的力气都没有。只感到自己的双腿像是灌了铅一般沉重,浑身瘫软如同是一条搁浅的鱼,张开嘴大口大口喘着粗气,胸膛里却依旧一片火烧火燎。 虽然逃出了生天,但是恐惧和慌乱却仍然不可抗拒地占据了我的身体,心头莫名有着一阵阵想哭的冲动,却又无论如何都哭不出来。缺氧的大脑里面已经意识不到自己恐惧的到底是什么,但那种发自本能的极为纯粹的恐惧感,却令我的全身都像是筛糠一样,颤抖不停。 就连小二爷和元伯的下落,此刻都已经被我完全忘掉,脑海里面空白一片,无法进行任何的思考,我就只能木木地坐着,耳边的士司机和胡玮的对话,仿佛是从天边传来: “大哥,不关我的事啊。我只是个开的士的,你们要去哪里,我送你们去。你们高抬贵手啊,我有妻有儿,我求你们啊!” “你少啰唆,安心开车,我们不会动你的!” 不知道什么时候,身体感受到了一阵阵大力的摇晃,扭头看去,胡玮一脸慌乱地看着我,嘴里好像还在和我说着什么: “钦哥!钦哥!钦哥!接下来,我们怎么办?” 我下意识张开嘴,无比机械地说道:“你先开,我等下告诉你在哪里停。麻烦你了!师傅。” 恍恍惚惚当中,车厢里突然响起了手机刺耳的铃声,我用剧烈发抖的双手好不容易把手机盖翻了过来,是袁伟的号码: “喂!你没有事吧?你在哪里啊?” 电话一通,里面传来了险儿带着反常嘶哑的嗓音。 “我在的士上,你们没有事吧?” “还好,贾义和简杰受了点伤,你找个地方下车,我们马上来接你。” 听到这一句话,我慌乱的心跳安定了下来。 我的兄弟们,要来接我了! 我,终于安全了! 关上电话,我再刻意让司机多开了一段路之后,才靠边停在了我们市城西区的区财政局旁,下车之前,我让胡玮给了那位司机一百元钱。然后,我又给险儿打了一个电话,为了以防万一,我们约定了在下一个路口的新华书店门口见面。 和胡玮朝着约定地点刚走了不久,我的电话又响了,是一个陌生的市区号码。 忐忑不安地一接,原来是鲁凯打来的,他和汤头现在就在离我们不远的一所大学门口。 当我和胡玮会合险儿他们,并且顺利接到了鲁凯两人后,我让袁伟和泥巴将车子开到了我市源江边上一处人迹罕至的空地。大家都在江边清洗完了身上的血迹之后,聚在一起七嘴八舌讨论起了接下来何去何从的问题。 有说找三哥调人的,有说回去拿枪的,有说现在去找将军,联合二条他们马上去救小二爷的。 每个人都在等待着我的决定,都在期望着我的支持。 怎么办? 自己的兄弟被人抓了,我也从来没有遇见过这样的事情,应该怎么办,谁能告诉我应该怎么办?要是小二爷在,也许他可以想出办法,可现在被人抓走、生死未卜的那个正是他。 耳朵边上,兄弟们的吵闹争执声越来越大,震得我脑袋都快要炸裂了,我再也忍耐不住,猛地站起身,怒吼道: “我捅你们的娘!都他妈别说了!” 喧闹声立马消失不见,看着兄弟们又惊又怕的惶恐表情,我感受到了一种发自内心的愧疚与后悔,在所有人的期待和盼望之下,此时此刻,我身为大哥,却什么都想不出。脑海里唯一能够确定的一个想法就只是:无论如何,今天我都一定要救小二爷和元伯,我一定把他们平平安安完好无损地带回来! 我必须要想出办法,做出决定! 靠着车子的轮胎,我慢慢坐了下去,用尽可能柔和的眼神看着眼前这些生死与共的兄弟,良久良久之后,我说: “尾巴,给我一支烟!” 袁伟默默地拿出了一支烟,点燃之后递给了我。 当苦涩的烟雾从口腔吸入肺中,在微微的眩晕和袅袅青烟中,我的脑海里出现了两个字:三哥! 三哥!我唯一可以依靠、唯一可以信任的哥哥,这个时候,我只能找他了。如此山穷水尽的地步,如果说还有一个人能够帮到我们,帮到小二爷和元伯,那也就只有他了。 除此之外,我实在是想不出其他任何的办法。 我默默拿出手机,拨下了三哥的号码。 “嘟”“嘟”“嘟”响了三声之后,电话里面传来了三哥有些醉意的说话声: “喂!小钦,事搞完了啊?” 听见三哥浑厚低沉的嗓音在耳边响起的时候,我突然就有了一种发自内心的安全感,在那一瞬间我甚至感觉今天发生的事情不过如此,只要三哥在,天大的事,他也一定会摆平。 “三哥,我们出事了,方五他们有准备,我们被砍了,小二爷也被抓走了……”我无比惊讶地发现,从事发到现在都保持着几分冷静的自己,此时此刻在面对三哥的时候,说话声中居然带上了情不自禁的哭腔。 “什么?!” 电话里面,先是传来了三哥惊讶万分的喝问,短暂的沉默之后,凳子挪动的声音在电话那头响起,同时听见三哥说道: “你等等,你等等,这里闹,我出来接!老唐,你陪下郭处。我出去接个电话,得罪了啊,哈哈哈。” “好,小钦,你说!” 几秒之后,三哥的声音再次传来,按照他的吩咐,我把今天晚上发生的一切,都仔仔细细地告诉了他。 第126章 艰难的一夜(1) “方五这个狗杂种,要搞是吧,好!老子就玩死你!” 电话那头传来了三哥咬牙切齿的说话声。 “三哥,我们现在怎么办?我们今天无论如何都一定要找到小二爷他们人啊。”当我问三哥这句话的时候,险儿他们也全部都把脑袋凑了过来,安安静静地期待着电话里面的回答。 三哥并没有马上回答,话筒里面只有一些细微之极却又让人听着非常压抑的电磁波动声。良久过后,我听见电话那头好像响起了一声隐隐约约的叹息,就在我试图仔细分辨的时候,三哥的说话声已经传了过来: “小钦,你千万记着,我现在来不了,我这边还有事。我马上给我的朋友打电话联系,你等着。千万千万不要乱搞,现在不是出事的时候。听到没?你等我的消息,我会办好这件事的,小二爷没得问题,你不用担心。就在那里等着啊。别乱搞!我马上就给你回信。” 三哥一而再、再而三地在电话里面交代着,直到我明确答应之后,他才挂了电话。 面对着兄弟们期待的眼神,我强作镇定地告诉他们说:三哥现在联系人,马上就会给答复,到时候他会告诉我们应该怎么办。 但是在兄弟们看不见的内心深处,我却感到了一阵透骨的冰凉。 虽然不能完全确定,可依我对三哥的了解,我几乎可以明确预见,三哥今天不会为我们出马办事了。从跟了三哥的那天开始,三哥就不是一个没有肩膀的人,他认为要负的责任,不管多苦多难,他都会毫不犹豫地扛起来。 今天,如果三哥要出手的话,他也会明确地告诉我,马上就到。而且,就算他自己实在是来不了,他也一定会派明哥或者癫子他们过来。 但是,三哥都没有说。 他只是说让我们等着,他会联系朋友。 联系朋友?这只是一个好听的说法,其实三哥准备做的应该就是找一个他和方五共同认识的人,居中转圜调解,先把大事化小而已。 当然,如果事情真的能够摆平,只要小二爷和元伯可以平安回家,我认为也未尝不可。 日子还长,其他的仇恨与恩怨,今后再算也不迟。 但是能摆平吗? 我不是三哥,三哥并不知道这件事情背后的所有一切,但是我胡钦清楚,莫之亮和我之间纠缠多年的仇恨,绝对不可能就这样简单罢休的。 光凭旁人两句调解的话语,小二爷他们今天不可能回得来。 而这一切,我却都只能闷在自己的心底,不能告诉身边的兄弟。 如果我说了,那么,从今之后,我们和三哥之间,必将会出现无数我绝不愿意见到的波澜。 经过了异常折磨人的十来分钟等待,“丁零零……”我手上的手机在空旷黝黑的江边黑夜响了起来,分外刺耳。 一看号码,是三哥打来的,我迫不及待按下了绿色的通话钮: “喂,三哥。怎么搞的?” “哦,小钦,你听我说唦。我联系了我的几个朋友,他们说了帮忙,现在也都正在周旋。你放心,小二爷和元伯绝对不会出事,方五没有这么大的胆子。你也不要急,现在这么晚了,我的那几个朋友说联系人也没有那么快。不过,都会尽力办的,明天早上之前一定会放人。你放心!你们要不就回九镇,要不就找个好点的宾馆开个房,先休息,明天一早和小二爷一起走。其他的事,有我在这里盯着的。你看要不要得?你也莫急,听我一句,安心休息!小二爷如果出了事,我杀方五的全家。” 电话那头三哥的声音有些低沉飘忽,没有了之前的惊讶和愤怒,就像是平日里一贯的冷静从容。 但是,电话这头的我却越听越心冷。 三哥的话,终于证实了我的猜测! 我心底仅剩的一线希望也因此而彻底破灭。 说实话,我相信三哥的保证,我相信三哥已经找了人正在给方五施压,但毕竟不是切肤之痛,人托人的事,这个施压的强度和力度真的是可大可小,谁也不好说。 同样,我也相信小二爷不会出大事。 毕竟有三哥和将军在,方五也确实没有必要冒这么大的风险去办一个并不重要的小角色。 但是这漫漫的长夜里,小二爷会被打成什么样子呢?谁敢保证他不被打?而且,如果是挑了一根手筋,剁了两个指头,这算不算大事呢? 我更相信,三哥说的假若小二爷出了事,他会杀方五全家的话。其实,我胡钦也敢保证,真的到了那一步,死的绝对不仅仅只是方五全家,我还要送莫之亮和他的马子一起陪葬。 可问题在于,万一小二爷真的出事了,就算这些人全部死光了又有什么意思? 最后,我在三哥的话语里头,还听出了三哥隐藏在帮忙斡旋的背后,另外一个虽然不曾明说却呼之欲出的含义:现在是公路招标的关键时期,一切以招标为主,一定不能把事闹大。有事,等招标完了之后再说! 无论如何,我胡钦也是在江湖上打滚了一两年的人了。 三哥的话对我来说依旧重要,但我却不可避免地有了自己的思考。 如果是一年前的我遇到了这样的事,除了听三哥的话之外,也就只有硬抢人这一条路走了,而今天的形势明摆着硬来的话,是绝对搞不过方五的。 再如果,我只是一个单纯的小弟马仔,我也会听三哥的话。但我觉得,我胡钦除了是三哥的弟弟之外,我还是身边这群兄弟们的大哥。 这几年,从最开始懵懵懂懂的无意为之,再到跟随三哥,又结识了老鼠、将军、洪五等这些各有家业的一方大哥之后,在他们这些人的身上,我开始处心积虑地暗自学习。渐渐地,我明白了一些通往权力最高峰的手段和方法,并将这些手段方法用到了属于我自己的这个圈子里面。 坚持不懈的努力和刻意,让我得到了很大的益处,在我的圈子里面,我已经开始感受到了自己日趋巩固的威权。 所以,我的兄弟,我一定要救!现在就救!我等不了明天早上。 因为,时间越久,小二爷和元伯受的罪越大,就越发显得我胡钦无能,兄弟们的心也就越凉。这很有可能会影响到我经营了多年的地位。 我绝对无法接受,也万万不能承受这一点。 我一定要当大哥! 第一个电话里面,三哥告诉我他会找朋友帮忙的时候,我当时就下意识地想到了一个人。 因为,在我的认知里面,在我接触过的所有江湖人物当中,只有这个人才有着真正翻云覆雨的压倒性实力,也只有他,才可能仅仅凭着两句调解斡旋的话语救出小二爷。 但是,现在通过话筒那头三哥话语中的意思来看,我确定三哥并没有去找这个人。 三哥为什么不愿意找他,我可以想到一些理由,我也能够理解。 只是,我还是忍不住想要做最后的努力,如果能够说服三哥去找那个人的话,那么对三哥,对我,甚至对我们之间的关系,也许都是最好的选择。 短暂思考了两秒之后,我咽了口口水,这才一字一字倍加小心地说出了内心的想法: “三哥,你,你能不能找找廖老板。你和他关系这么好,他如果可以出面的话,方五就根本不是问题了,小二爷马上就能够回来。” 电话那头突然安静了下来,只剩下了时有时无的悠长呼吸声,良久过后,耳边终于再次传来了三哥的声音,听起来隐约有些干涩发紧: “小钦,不是所有的事都要靠廖老板的。什么事都找他,只怕今后我们哪个也都走不出他的圈子了。你懂吗?你放心,小二爷的事,明天之前我会搞定的。” 我完全明白了三哥的意思。 一直以来,单从外表来看,三哥和廖光惠绝对是两个非常要好的朋友,生意上他们合作无间,私底下彼此尊敬有加。都是追名逐利的江湖人,却从来不会为金钱和利益闹半点矛盾,甚至偶尔有了生意上的分歧,双方也都是彼此迁就体谅,生怕自己占了不该占的便宜而让对方寒了心。 但是,我毕竟是三哥喊了一二十年的弟弟,以我对于三哥的了解,我早就看出了很多外人看不见也不敢去看的东西。 我知道,三哥并不是一个永远都甘心屈居在他人之下的人,无论是三哥的能力手段,还是他的魅力气场,注定了他和廖光惠一样,都是可以开疆辟土、雄霸一方的人杰。 所有,有很多事,三哥如果找了廖光惠,都能够很好地解决,比如公路招标的事情,但是三哥却从来不找,只是默默地积蓄自己的力量。 第127章 艰难的一夜(2) 而这一点,如果连我都看得出来,那么雄才大略的廖光惠更加不可能不了解。所以,其实他也一直都在防着三哥,他只是在玩一个危险的权力游戏。一方面,他不得不在某些地方倚重于三哥的帮助,比如当年替他扳倒最大的对头李杰;而另一方面,他却又在时时刻刻地削弱或者制衡三哥的发展,比如在三哥的头号劲敌老鼠一出狱之后,立马和老鼠合作开了另一个啤酒机场,让老鼠在极短的时间之内,就一跃成为了谁都不敢忽视的一股强大势力。 廖光惠把与老鼠合作的消息通知给三哥的那天,我在现场。 当时是廖光惠每个星期都会例行来九镇视察场子生意的日子,把现金和账簿等一切公事都交接完毕之后,廖光惠动身赶回市区,我和三哥送他上车。 就在他的车前面,我刚刚替廖光惠拉开车门,他一手扶在车窗上,却突然停下了脚步,扭过头,看上去好像很不经意的样子,给三哥说: “哎,义色啊,我给你讲件事。” “嗯?” “是这样,我之前那个酒吧唦,黑玫瑰,记得吧?装修也搞了好几年哒,确实也过时了,而今市里面酒吧又越来越多,搞得这段时间生意一天比一天差,一分钱没得赚,我还时不时要倒贴。海燕他们说想要重新弄一下,再装修一次。我前前后后仔细考虑了几天,干脆算了。开那个场子的时候,手里也没得什么钱,当时盘下来的面积也不大,再装修也是花冤枉钱,搞不出个什么名堂来。过段时间啊,我准备学广东那边的新鲜搞法,在市里开个大型的夜总会,酒吧舞厅KTV休闲一条龙,地址已经选好了,就在市里新修的那条步行街旁边,黄金地段。义色啊,你看哈,有兴趣没得?有的话,我们两兄弟赚就一起赚,亏呢,也算是老哥哥我有私心,找你分担一点。” “哈哈,廖哥,只要你看得起,我就傍着你从碗边上刮点油。” “哈哈哈哈,那要得,到时候,我告诉海燕一声,安排他和你,你们两个人直接接洽就要得了。” “嗯,要得要得,廖哥,多谢了。” “我们之间不讲这些。”廖光惠点点头,对着三哥一笑,弯下腰做出了上车的姿势,满心替三哥高兴的我也赶紧往旁边挪动了两下脚步,生怕挡了这位财神爷的路。 没想到,他的腰刚弯下,却又挺了回去,再次扭过头看着三哥说: “哦,对了,义色,差点忘了,还有件事,我早就想给你说声的。” “嗯,廖哥,你讲。” “老鼠啊,前几天找了我一趟。” 当廖光惠嘴里刚说出老鼠两个字的时候,我就立刻看了三哥一眼,三哥脸上的笑容还是依旧灿烂,看不出丝毫异样。但不知为何,冥冥中,我却硬是感觉三哥整个人的气场瞬间改变了,变得像是一个寒冰雕像,僵硬而冷冽。 廖光惠却似乎没有丝毫和我一样的体会,依旧用那种轻松语调,自顾自地继续说道: “你知道,当年的那件事,我欠了他很大的一个人情。他才出来,既然找到我了,于公于私,我都要帮他一把。也没得其他合适的项目,我就考虑,而今啤酒机的生意这么好,反正也还要再开好几家的,下一家我就干脆给他做算了。义色,你这边没得问题唦?” 笑容终于彻底僵固在了三哥的脸上,甚至在三哥的眼神里面,我居然还看见了几许不可抑制的愤怒和慌乱,这是我从来不曾见过的现象。 当时的我并不明白这些对话的幕后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也不知道下一秒钟三哥会不会真的就当场和廖光惠翻脸。我只晓得,不管是什么人,如果和廖光惠直接翻脸,那都绝对是一个必将后悔终生的选择,哪怕那个人是三哥也一样。 我很想干预,但我明白,此时此刻,我胡钦根本就没有半点插嘴的资格,我只能忐忑不安,无比担心地看着他们两人。 这是我第一次意识到三哥和廖光惠之间并不是外人所想的那样友好。 “廖哥,我和夏冬当时的事,你也晓得。” “义色,过去这么多年了,说到底也就是一个女人嘛,而今你在天上,他在地下,就算了吧。” “廖哥,不是女人不女人的事,我和夏冬也都几十岁的人了,我们之间但凡有半点可能的话,我也想算了。但江湖上的事,你明白,身不由己,不管是我还是他,只怕都算不了。” “我会和老鼠再谈谈,这方面,义色,你不用考虑太多。我而今年纪也还不大,不是出门被车撞的话,离死还早。” “廖哥,我生在九镇,半辈子也在九镇,今后还是打算就在九镇,我离不得这里。夜总会的事能不能给他去做?我们可以换一下。” “哈哈哈,义色,不是我没有想,夜总会不是小生意,他才出来,哪里拿得出钱啊?在商言商,我是个生意人,再帮忙也不可能白给唦,对不对?” “廖哥……” 三哥试图再说的时候,向来给人感觉温文尔雅极有礼貌的廖光惠却表现出了少有的无礼,他直接一弯腰,钻进了车内,他的动作也顿时让三哥把没有说完的半句话硬生生憋回了肚子里面。 坐定了之后,廖光惠伸出一只胳臂抓住了车门内侧的把手,在关门之前,他抬头仰望着三哥,脸上还是带着一如既往的和蔼微笑,说: “义色,我已经答应他了。也算是几十年的交情了,你不是非要让我难做吧?” 那一刻,极近的距离之下,我看见三哥的两只上眼皮猛地一弹,瞬间又恢复了正常,双手抱拳对着廖光惠一揖,打了哈哈说: “哈哈,廖哥,你怎么说怎么算。好走啊!” 说完,三哥调转身子,连我都没有招呼一声,就扬长而去。 如果换做在平时,三哥的想法和顾虑我完全能够体谅。 但,不是在今天这个夜晚。 三哥忘了一点,小二爷是我的结拜兄弟,我喝了血酒,发了毒誓,我们的身体里流淌着对方的血液。我就是他,他也是我。 为了我,三哥就为什么不能破例找一下廖光惠呢? 一时的求助,并不至于就会被廖光惠永远控制到底吧。 而且,如果三哥可帮这个忙,我敢保证,不只是我,我其他的几个兄弟也同样都会更加死心塌地地感谢三哥、跟随三哥的。 可惜,三哥终归还是没有同意。 我很听话地在电话里面答应了三哥,我说:“那好吧,三哥你一定要尽快地把小二爷搞出来,出来越晚他受的罪越多。我们几个都还没有吃晚饭,等下去找个地方吃点东西就休息算了,等三哥你明天的答复,你一定要尽快啊。” 挂了电话的那一刻,我知道我现在没有任何人可以依靠了。小二爷的被抓、三哥态度的暧昧,让我第一次感觉到了完全的孤单。 所有的事,都需要我自己一个人来掌控。 何去何从,我只能靠自己! 当奋发图强的感觉从心底涌起的一刹那,我依然有些颤抖的手恢复了稳定,我要变成平时的胡钦,甚至要比平时的胡钦聪明厉害百倍。 在焦急等待的兄弟们出口询问之前,我抢先一步,吩咐他们就在原地等待,然后独自一个人走到了漆黑的源江岸边。对着波光粼粼的源江水,我极度纠缠焦虑地思考了很久很久,在扔下了满地烟头之后,我终于横下心来,做出了一个并不知道将会引起什么后果的艰难决定。 做出这个决定的理由有两点: 第一,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救出我的一个兄弟和一个小弟,才有可能不寒其他兄弟们的心。 第二,和三哥不愿意找廖光惠的理由一样,我也想要摆脱任何人笼罩着我、完全掌控着我的阴影,包括我的父亲,或者是三哥! 我明白如果三哥知道了我接下来将要做的事,也许不见得就一定不会同意。但不管怎么样,都会对于我们之间的关系产生某些影响。 我不希望这些影响变成现实。 所以,为了小二爷,为了我的兄弟,也为了我和三哥之间的感情,我只能欺骗三哥。 直到今时今日,想起当晚,我依然感到愧疚,但却从未后悔。 我决定玩的是一个危险游戏,我将要面对的是一个比三哥老鼠都要更加难以对付的人。 这个人,我见过他很多次面,也和他一起吃过很多次饭。 不知道是因为三哥的原因还是因为他真的很欣赏我。他一直都对我很不错,经常说我很像年轻时候的他,说他要是像三哥一样有我这么一个弟弟就好了。连我在他场子里面第一次打小兵儿的事,他知道之后,都只是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连责备都没有一句。 但是,我却可以说完全不了解这个人,他是一个什么样的性格,爱好什么,讨厌什么,我根本全都不知道。 不过我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他绝对是一个非常聪明、非常不简单的人。任何人能够走到他今天这一步,所需要付出的代价,所需要运用的智谋,都万万不是一个平凡人所能够想象的。 面对着这样的一个人,如果我想要求他办事,那我就一定要做好牺牲一切的准备。对于一个毫无价值的人,我想,他一定是不屑一顾。 我所拥有的绝大部分东西,对于这个人来说都简直是不值一提。 但是,我知道我有一样东西,也许可以和他谈谈。 这是一个危险的代价,但是为了小二爷,我必须要这么做,也只有这样做,才有一线机会打动那个人,并且才有让他同意出手的可能性。 小二爷,你等我! 你死,我们兄弟陪你,你不死,我们就一起纵横四海! 第128章 廖光惠(1) “怎么了?三哥怎么说?” “三哥什么意思?” “胡钦,我们接下来怎么搞?” 对于兄弟们的询问,我张了张嘴却没有回答出来。 望着周围这些期待的眼神,我知道从某种程度来说,三哥之于他们就像是之于我一样,也是一种依靠、一种寄托。 我现在失望了,但是我怎么能够让他们也失望? 我只能故作高深地微笑着摇了摇头,把右手食指竖着按在了嘴唇上面,示意他们安静。然后低下头在手机上按下了一串熟悉的号码,拿着电话再次远远地走到了一边。 我现在没有依靠了,但是我要在场的人都知道,他们是一直都会有依靠的。 那就是我,胡钦。 “喂!小钦啊!哈哈哈,这么晚了,还没事打我电话干什么啊?稀奇啊。哈哈。” 电话一接通,里面就传来了一个平和而豪爽的声音,让人听了之后就会产生一种被信任和亲热的舒服。 “喂!廖哥啊,不好意思啊,这么晚还要打扰你,很久没有去场子里了,还好吧?”我也马上带着笑意,用我所能表现出来的最尊敬的口吻回答道。 “哈哈,小钦。你也晓得很晚了啊。就不要和我啰唆了,你未必是因为想我这么一个老家伙深更半夜给我电话啊。有事吧?说吧!没关系的。你这个小屁股,我一直蛮喜欢的。有事就说?” 廖光惠并没有回答我的客套,而是开门见山地给我说了。不过这样揭穿我虚伪的口吻却并没有让我感到一丝拘谨,相反让我觉得很是亲热,有种被看得起、被当作自家人的感觉。 廖光惠果然不简单! 再装下去,我胡钦就实在不怎么聪明了,我也马上下意识地决定了要开门见山: “廖哥!我现在在市里,我出事了!想求你帮帮我!” 两三秒的沉默之后,电话那头就传来了廖光惠的声音: “只是小事,小钦你深更半夜的也不会轻易来找我。这样吧,你过来谈。我现在陪几个朋友打牌,明珠大酒店的桑拿部,七楼。你到了之后直接上来就是,打我电话。就这样了,我等你!” 说完,“咔嗒”一声,廖光惠马上就挂了电话。 “嘟”“嘟”“嘟”,电话里面传来一阵阵被挂断的忙音,仅仅是电话里短短的几句话,廖光惠却已经让我体会到了什么叫做被人牵着鼻子走却又无法抵挡。 终于把想法说出口,也终于把自己放到了再无退路的绝地之后,我却情不自禁感受到了某种说不清道不明,却又异常清晰的危险直觉。 我不喜欢这样的感觉,但是我该怎么办? 望着脚下滚滚东去的源江水,我狠狠地吐了一口吐沫,转身快步向车边等候着我的人群走了过去。 “怎么样?” 险儿走了上来,两个漆黑发亮的眸子在远处灯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 其实,险儿也是很聪明的一个人,他也许没有小二爷的分析能力,但是他却非常的敏感。 望着他的眸子,我突然觉得不知道应该说什么才好,只好淡淡地一笑,拉开了车门: “大家上车,去明珠大酒店。” 两辆车子的发动声分别响起来,在江边拂面而来的夜风中,那片倒映水面、碎成千百片的月光在后视镜中渐行渐远。 廖光惠,我来了。 明珠大酒店是我市第一家五星级酒店,也是我市的标志性建筑之一。装修富丽堂皇,非常豪华。 还记得,在有几年之间,能否出入明珠大酒店,甚至就代表着一个人在这个市里面的地位与身份。 开了大概二十来分钟,我们就看到了明珠大酒店耸立于夜色之中好似风帆一样的高大身影。 泥巴和袁伟把车停好之后,我交代袁伟带着大家先去二楼的饮食部吃饭。然后就只带着险儿,我们两个人坐电梯来到了七楼。 出了电梯,我和险儿来到了桑拿部大厅一角的茶座外面。 站在那里,我拿出手机,正准备给廖光惠打个电话,问问看他具体在哪个房间。一个身材非常好、穿着套装的漂亮女人径直对着我们走了过来: “对不起,请问两位先生,你们有位是胡先生吗?” 我和险儿有点意外地对望了一眼: “啊!我姓胡,不知道是不是你要找的。” “哦,胡先生!您认识廖总吧?廖总交代过我了。麻烦二位跟我来。” “哦,那好,谢谢你了。” 廖光惠还真的有面子,不管到哪里,别人不是叫他廖总就是廖哥。 在我和险儿的暗自感叹中,那个女人把我和险儿带到了茶座后面的一间VIP房。 房间中间有一张很大的台子,我估计是玩牌九的,旁边还有一张小小的自动麻将机和一个按摩椅,另一边是一套看上去就很舒服的真皮沙发,沙发前摆了一张小小的茶几,我和险儿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二位先生想喝点什么?廖总交代了,要招待好您!” “不用了,谢谢你。廖哥什么时候过来?” “那好吧,二位就先请坐,我去通知下廖总。稍等!” 过了两三分钟,那个女人又过来了,后面还跟着一个服务生,拖着一个盘子,端了两杯茶过来。 “胡先生,我刚刚帮您通知廖总了,再过十分钟,他马上就过来。麻烦您二位稍等了。这是廖总帮你们点的茶,二位慢用。” 茶是我从来没有见到过的,深红色,红得很圆润,喝下去也很圆润,香气扑鼻。 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喝大红袍,却让我一直喜欢到了现在。 那个女人很是健谈,不断地和我们东拉西扯,明明只是三个陌生人而已,可她却有本事怎么说都不冷场。 看得出来,对于廖光惠她是很尊敬的,这种尊敬甚至都延及到了我们两个平时她也许望都不会去望一眼的小毛头的身上。 说心里话,我和险儿都是很乐意和她多聊聊的。 但可惜,现在确实不是很好的聊天时机,我很委婉地给她说了,我们希望单独待待。那个女的给了我们一人一张名片,然后非常热情地说要我们下次来玩联系她,这才很有礼貌地转身走了出去。 名片上印着“李乐,桑拿部经理兼公关部长”,我当时以为是五星级酒店里面很大的一个官,类似于宣传部长之于政府。 很多年以后,直到袁伟手下的一个姑娘也给了我一张同样内容的名片之后,我才明白了原来部长就是妈咪,古时叫作老鸨。 我居然曾经陪着一个老鸨聊了半天的人文历史。 我把三哥电话里面说的话和我的想法都一五一十告诉险儿了,我真的很需要一个人来商量一下。险儿阴着脸半天没有回答我,最后说了一句: “胡钦,我们也别太难为自己,没有什么的。实在都不行,大不了等下找启明多调几把枪,打死几个,把小二爷搞出来了,我们一起跑就是的。哪个都不好过,逼上沾坨屎,大事干不成!没有什么的!义色,老子算是把他看白了!” 这是险儿第一次叫义色,也是我们兄弟里面所有人第一次把三哥的称呼改成义色。 险儿说的是最差的一种方法,但是看着他冷静却又狠毒的样子,我的心却慢慢平缓了下来。 是啊,有什么呢?小二爷怎么都不会死吧。实在不行,杀几个人还怕救不了他出来?大不了一起吃花生米呗。 到这个时候,我才真正感觉到自己的头脑,在整晚此起彼伏的剧烈冲击之下恢复了正常的运转。 其实,我之所以今天敢前来找廖光惠,是因为我们之间有过一个不算是秘密的小秘密。 这个秘密同样也就发生在他把和老鼠合作的事情通知给三哥的那天,在三哥转身离去之后,当时依旧在场的我和廖光惠还说了两句话。 而这两句话,我从来就不曾给其他任何人提起。 当时,我真的只是想要缓和三哥与廖光惠之间的关系。我看见三哥转身离去的时候,廖光惠的脸上也带了几分愠色。于是,我赶紧一步上前,扶住了廖光惠还没来得及关上的车门,一边百般殷勤地帮他将车门合上,一边陪着小心说: “廖总,你放心,我会跟三哥好好说说的。” 就在那一霎,我感到正在被自己推得缓缓合上的车门突然停了下来,廖光惠一手撑在车门内侧,眼神中闪烁着一种极度复杂的光芒,有些意外,有些惊讶,有些得意,有些防范,却又好像带着一些类似于欣赏的味道,死死盯着我看了好几秒钟之后,他的脸上再次浮现出了往日那种和蔼有礼的笑容,冲我点了点头,说道: “好好好,谢谢你了,小钦,今后到市里了,有时间就过来到我那里去玩啊。” 我天生就是一个心思很重的人,廖光惠当时的那句话、那个神情,都让我想了很久很久。 我揣摩出了他不曾明言、蕴含在背后的那些意思,虽然我不敢确定。 但,这也是我今晚唯一可以依靠的资本了。 正在我和险儿讨论着的时候,包厢门突然打开,廖光惠穿着一件白色的浴袍,手上端着一杯茶走了进来。 “廖哥!” “廖哥!” 在我的眼神示意下,险儿也颇不自在地紧跟着站了起来。 “哎呀,小钦,等了半天了吧。我刚好一手好牌,舍不得放。哈哈哈,险儿也来了啊,坐坐坐!” “廖哥,你坐!” “坐吧,和我还客气个什么。坐,都坐!”廖光惠走了过来,两只手按着我和险儿的肩膀,三个人一起坐了下去。 “小钦,你和险儿,今天怎么了?有事就说,啊,看我可不可以帮你们什么忙。”我递给了廖光惠一根烟,他边点烟边对我说道。 “廖哥,我们兄弟今天出了点事。小二爷被人抓了,我们实在没有办法只能过来求你了,你是市里的龙头老大。如果廖哥实在觉得麻烦的话,我们几兄弟今天晚上也就只有自己去拼命了。”我开门见山地说道。在廖光惠面前玩虚的一点用都没有,他活透了,我那一点小算盘最好摆都不要摆。 “怎么?小二爷被人抓了?不是公安唦?”廖光惠没有任何吃惊的感觉,依然很平淡地望着我。 “不是。是城北的方五。” “哦,我听过这个人,怎么回事?” “是三哥要我们过来办事的,为了将军那个饭店的事。廖哥也知道,隔壁市里的将军在我们这里开了一个叫‘将军肚’的饭店,开始是和方五合作的……”我把所有的事情都一五一十告诉了廖光惠。 廖光惠听完后,稳稳当当地端起茶杯,慢慢喝了两口茶:“小钦,这个茶还不错,叫做大红袍。着锦衣穿红袍,这在古代是贵人啊。来,你和险儿两个喝喝看。” 我已经不敢耍丝毫的花招,老老实实地坦白心迹寻求帮助了。我实在不太明白为什么廖光惠还要顾左右而言他,但是又没有办法,只得和险儿端起杯子,一人喝了一口。 “廖哥,你是大哥。我只是个小麻皮,这么高档的东西,我还不懂。我今天最担心的就是我兄弟的命。廖哥,我胡钦今天求求你,能不能出面帮我一个忙啊?”我有些着急,也有点恼火廖光惠暧昧不清的态度。 “哈哈哈哈哈哈,小钦啊。你和义色一个样子,和我年轻的时候也很像。聪明,但是不沉稳。我是真的喜欢你,你直接,简单,有义气。要是别的事,都好说。方五这个人也不是个什么不得了的人物。”廖光惠又喝了口茶,我的心却已经开始有点冷了下去。 “但是将军这个事,我真的不是不帮你,我实在是也不怎么好插手。你晓得将军当时要开店找的哪个不?找的我啊。他瞧我廖光惠不来,要靠着方五。本来道上有些朋友在传的话就不好听了。现在搞出问题来了,我廖光惠无缘无故地屁颠屁颠跑过去帮他将军擦屁股,我怕脸面上说不过去啊。是吧?小钦。” 廖光惠的话在情在理,滴水不漏。他这么一说,我和险儿都有些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是好了,他说的都是事实,我估计三哥不找他帮忙,很可能也有这个原因在里面。 “再说了,你为什么不找义色呢?凭义色两个字,搞下方五应该还是没有多大问题的,你们毕竟是跟着他混的。我插手也不太好。”话锋一顿,廖光惠接着又说道。 三哥今天在电话里面给我说的话,除了我们六兄弟之外,我原本是不想告诉别人的,就连贾义和胡玮都不知道。不管怎么说,三哥看着我长大,这么多年来都待我不薄,在别人面前说我和他之间的事,我的心里也不会好过。 但是,在廖光惠面前,最好打动他的方法就是说实话。无论如何,为了小二爷,我别无选择,必须还要再努最后一把力。 “廖哥,我晓得,到了你这个级别,一般这些小事你出面是真的不太好的。我也实在没有办法了。来之前,我给三哥打了电话,三哥现在正在搞招标,有些事不太好正面出马。开始找您之前我也想了很久,道义上您没有任何帮我们的义务,现在我也只能和您实话实说了,您生意做得这么大,又是道上的掌舵大哥,白道上也都是您的朋友。我们六兄弟什么卵都没有,一口饭还是靠着您和三哥吃的。您帮我们救出小二爷,我们也没有什么好报答廖哥你的,将军那个店子也不是我们的,我们说不上话。但是,只要廖哥你和你下面的人今后有什么不好出面的事,我们可以帮你做,包括杀人!今后,我们帮你看场也不收一分钱了,只要有人闹事,所有的责任损失都由我胡钦来背。只求廖哥你今天无论如何提我一把,我求你!” 说完,我一把推开面前的茶几,跪在了廖光惠的面前。 第129章 廖光惠(2) 坐在我旁边的险儿看见我突然之间跪了下去,大吃一惊,一把拉着我的胳臂,就想拉我起来。 廖光惠本来也大吃一惊,站了起来想拉我的。 但是一看见险儿在拉了,他反倒没有动,也没有说话,只是看着我,一双眼睛平凡冷静得让我完全摸不透他心里在怎么想。 不过,那一刻,就在廖光惠的眼神深处,隐约流动的神采,让我联想起了当初他坐在车子里面看向我的那种目光,两者之间有着无法言表的共同之处。 我没有让险儿把我拉起来,反而一把扯住了险儿的手臂: “跪下!” 险儿呆呆地望着,我也望着他。以险儿的聪明,我知道他应该明白了我眼里的意思。因为,下一秒钟,他的头低了下去,两只膝盖也随之慢慢地弯曲下来,默默跪在了我的身旁。 就在险儿膝盖马上要接触到地面的时候,始终坐立不动的廖光惠突然俯下上半身,一只手搭在了险儿的手臂上,而另外一只手也放在了我的肩膀上: “都起来,都起来,小钦。你还是这么一个人啊!看不出来啊。我廖光惠没有生你养你,受不住你这一跪。都给我起来!起来了,一切好说,不起来我就走了!” 廖光惠的语气里面有一种很坚决、很果断,让听的人感觉最好按他意思办的味道在。 我没有反抗,扯着险儿的腋下,和他一起站了起来。 扭过头去的时候,我竟然看见险儿的两只眼睛通红,里面闪闪发光,两片薄薄的嘴唇紧紧抿着,一脸倔强的表情,很用力地控制着不让眼泪流下来。 我鼻子一阵发酸,眼睛前面的廖光惠也瞬间就模糊了起来…… 廖光惠安静地站在那里,一瞬不瞬地盯着我们两个半晌,突然“唉”一声,叹出了从与他谈话到现在为止,最带有感情色彩的一口气。 “小钦啊小钦!你们这些后生伢儿啊!算了算了,你们等我一下。那边朋友在等着的,我先过去打个招呼。等下就过来。别哭了!” 不等我回答,廖光惠就起身走出了房间。 看着他并不高大的身影消失在包厢门口,我张大嘴想要说点什么,却怎么都发不出声音,就像是一个掉进了无尽深渊的溺水者,却看着唯一的一根救命稻草从身边慢慢地漂过。 一颗心,完全地冰凉了下去…… 我无比绝望而又带着一份聊以自慰的希望,默默地和险儿一起坐在包厢里面,也不知道说些什么。 有那么一瞬间,我只是觉得很对不起险儿,欲语无言地搂了他的肩膀一下。他低着头,还是没有望我,但是他的手却放在我按着他肩膀的手上,轻轻地拍了拍。 我实在是摸不清廖光惠到底会不会帮我们。 在我亮出了最后的底牌,并且鲜廉寡耻地和险儿一起跪在了他的面前,他的态度却依然像开始一样暧昧不清。 可临走之前,他却又偏偏长叹了一声,让我感到他好像也受到了某些触动,动了感情。 这让我觉得好像有一线希望,但反过来再想,他毕竟只是叹了一口气而已,什么回答都没有给我。要是他愿意的话,这样的小事,又怎么会这般反复无常,半天了连答复都不给一个呢? 左思右想当中,巨大的压力让我的情绪开始异常狂躁起来。 我给袁伟打了个电话,想看他们吃了没有,结果就因为袁伟很担心地问了我一句事办得怎么样了,却被我狂吼了一通,最后还是险儿看不下去,接过电话和袁伟说了几句。 就在这样度日如年的煎熬中,包间的大门终于被人再次打了开来。 廖光惠又走了进来,我和险儿还是像之前那样立马毕恭毕敬地笔直站起。 但是廖光惠这次没有和我们客套了,进房之后就径直走向了沙发的一角,把整个人深深地陷进了沙发里面,背着光,大半个头部都看得不是很清楚,除了两只闪烁不休的眼眸之外,五官就像是隐入了黑色薄雾当中,让整个人越发显得不可捉摸起来。 “小钦,将军的那点生意,我廖光惠并没有看在眼里,我是看在义色的面子上才答应和他合作的,他不识抬举,我无所谓。至于看场子,你们该得的钱,我一分也不会少你们兄弟。我廖光惠做事一是一,二是二。这点钱我都占你们便宜,那我也不是廖光惠了。” 等了半天,廖光惠却说出了这么一段完全让我摸不着头脑的话,到底帮忙还是不帮忙,我更糊涂了,却也知道现在不是询问的时机,只能耐着性子,赔着笑脸暗自等待。 说完上面的话,廖光惠从口袋里拿出了一盒极品芙蓉王,自己抽出了一根,又递给我和险儿一人一根。点燃之后,吐出一口,等丝丝青烟飘散殆尽,他才说道: “我给你说这些,是想要告诉你,今天,方五这个事,我廖光惠来帮你摆平!但是,不是因为将军的什么生意,或者你们的那点工资,更不是因为你开始说的什么卵帮我杀人。第一,我廖光惠一世做事,都还算有分寸,得罪的人不少,恨我的更不少。但是结下了刀剑之仇,想弄死我或者我想杀的人还没有碰到。第二,我廖光惠在道上混了这么多年,也不说是什么大哥,但是真想要弄死个把人,都还要去找你们几个小屁股出面,我也就不混算了!所以,小钦,后面的话,你给我听好!我廖光惠欣赏的人不多,你胡钦我是真的喜欢!你重义气,出来混最要紧的就是重义气,不是什么钱不钱。没有义气,没有朋友,没有人看得起你、抬你!你还有个鬼的钱?我今天帮你是因为你对你兄弟的义气,今后你也不是我的小弟,更不是为我卖命的亡命!我廖光惠活了这么多年,看错了一些人,但是小弟还是不差你们几个。你要是愿意,今后你就是我的兄弟、我的老弟。听得进去,今天就喊我一声大哥!” 当我听到廖光惠嘴里说出“方五这个事,我廖光惠来帮你摆平!”的时候,我浑身的血液就已经开始沸腾了起来。我知道今天别说是方五和莫之亮,就算是阎王爷亲自来勾魂,小二爷都没事了。 所以,廖光惠后面的话,我好像听进去了,但是却又没有仔细去想。狂喜已经全部占据了我的心,等廖光惠刚一说玩,我就立刻毫不犹豫地叫了一声: “大哥!” 当时的我,压根就没有想过,这一声大哥叫出了口,会给我、我们六兄弟、廖光惠、三哥之间的关系带来什么样的转变。 不过,我知道,事到如今,就算我再怎么解释,再怎么说当时其实我是因为太激动,根本就没多想才那样去做的,也完全不会有任何一个人相信。 但这也无所谓了,虽然事实如此,我却也从来没有就这一晚的行为给别人做过任何解释。 因为,我更清楚的是,就算当时我反应过来了、思考周全了,我想,我也会毫不犹豫地叫出这一声。只要能把小二爷救出来,能够保住我自己的这些兄弟,能够不让他们寒心。要我叫魔鬼当大哥我都会叫,又何况廖光惠。 “哈哈哈,好好好!小钦,你放心,我刚出门的时候已经给龙袍和海燕都打过电话了,他们等下就来。等他们来了,你们再一起过去。要不先按个摩或者吃点东西吧。”廖光惠显得很高兴地一边摸着脑袋上剪得平平整整的小平头,一边站起来给我说道。 “不了,大哥。不了,要不我下去吃点东西吧,我们晚饭都还没有吃,下面还有几个兄弟在边吃边等着我们的。” “你们还没有吃晚饭!你们帮义色办事也还真的是拼命啊,这么晚饭都还没有吃。你下面还有人啊?那好,你们去吃饭,签我的单。等下龙袍他们过来了,我给你打电话就是。” “那怎么行!大哥,今天真的谢谢你了,你救了小二爷就是救我们兄弟。今后大哥你有事要处理就告诉我吧。”虽然真的很感谢廖光惠,但是直觉让我还是有些抗拒和他过于亲近。 因为这个人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太过于高深,太过于强大,就像一汪深潭,虽然我可以靠近他,甚至可以凝视他、观察他,却依旧摸不到他究竟有多深、他的底又在哪里。 这种感觉,让我发自内心地害怕。 “你说什么屁话,去吃吧。到我这里了,还少你们一顿吃啊!我先到隔壁去打牌了,你慢慢吃,不急!小二爷不会有事,方五也跳不到天上去的,啊。” 告别了廖光惠,我和险儿一起坐电梯下到了二楼喝晚茶的地方,袁伟他们坐在大厅左角的一张大桌子上,好像都吃得差不多了,坐在那里正在聊着什么。 看见我和险儿走了过去,都站了起来,我跑上去拉着袁伟,没有说什么,就是望着他,从我的眼神中他看出了我的歉意: “吃饭,吃饭。饿坏了吧。” “是啊,确实有点饿了。” “胡钦,怎么搞的?”地儿问道。 “廖哥答应了,他正在调人,等下我和险儿先吃点东西,我们就去把小二爷搞出来。” “哦!!!!” 在座之人都不约而同地欢叫了起来,这是小二爷被抓了之后,我们所有人第一次的笑容。 袁伟他们已经买了单,于是,我和险儿又自己去点了两笼烧卖、几盘荤素小菜,炒了一个蛋炒饭,吃了起来。吃到一半的时候,一个服务员居然拿着一张单子和七八百元钱走了过来,站在了袁伟的身边: “先生,请问你们这有位姓胡的先生吗?” “哦,怎么了?”袁伟一脸戒备地问道,我直觉感到一瞬间,所有人的状态都紧张了起来。 “我就是,怎么?”我隐隐猜到了一些,对着兄弟们一笑,安抚了一下大家情绪之后,开口回答道。 “哦,胡先生您好!这是这位先生开始买单的钱,刚刚有人给我们经理打了电话,胡先生这桌是那位先生请客。这是您的钱,请收好!”服务员把钱递给了袁伟,袁伟一头雾水地呆在那里,没有接。 我打了个眼色,袁伟接了下来。 “谢谢先生,祝各位用餐愉快!” 所有人都有些莫名其妙,待到服务员走了之后,袁伟忍不住问道: “我操,明珠酒店吃饭都不用钱?廖光惠请的客啊?” 我边吃边点了下头: “是啊,看到没有。大哥啊!” “是啊,还真的蛮屌的,五星级酒店,说退钱就退钱,我操!”地儿也忍不住开口说了。 快吃完的时候,电话响了,接起来一看,是廖光惠打来的,赶紧把嘴巴里的半个烧卖一口吞了: “喂,廖哥,我差不多了。” “哦,小钦,吃完了吧?” “吃完了。” “小钦,你那里多少人啊?” “有十来个。” “那不用这么多,你带四五个用得上的人到我这里来。你们今天也就不回去了,我帮你们订几间房,其他人就在这里休息下。按摩、小姐自己叫,都算我的。你看要不要得?” “不用了吧,廖哥。太不好意思了。” “这些话就少说了,你吃完就上来吧,还是在那个房间等我。其他人自己去玩就好了。快点啊!”说完,廖光惠就挂了电话。 我把廖光惠的意思给大家一说,结果大家纷纷表态都要过去,说救小二爷和元伯一定要一起去。 我想了想,决定还是听廖光惠的好。 于是,在我几乎要发飙的镇压之下,这才算是说通了,叫上了险儿、袁伟、地儿、胡玮四人跟我走,其他人则由贾义带着一起上楼去桑拿部,先去洗桑拿休息下,等我们回来。 到了楼上,廖光惠和龙袍海燕已经等在开始那个包厢里面了,廖光惠要海燕出去帮贾义他们安排去了,我们剩下的五个则和廖光惠、龙袍一起留在了包厢里面。 “小钦,我要朋友联系到方五了。说我要人,你猜他怎么说?”廖光惠笑嘻嘻地对着我说道。 “他知道是你,当然放人咯。” “哈哈哈哈哈,你以为我是上海滩的杜月笙,说一不二啊。方五蛮调皮的,他说这件事如果是我本人的事的话,他半句多话不说,马上放人。但是是将军的事,他不弄下来,今后没面子。看在我出面的份上,要将军拿三十万,再加你的一只手。哈哈哈哈。”廖光惠感觉像是在说一个很荒谬的笑话一样,边说边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 我没有搭腔,因为我不知道怎么搭腔才妥当。 “按道上规矩呢,我实在是不太好插手,但是既然你胡钦是我的兄弟,我答应了你,那方五就是不给我面子。哼哼!”廖光惠说到最后的时候,鼻子里面发出了两道极为冷酷的哼声。 慢条斯理抽了一口烟之后,廖光惠把头扭向了坐在他旁边、始终未曾发言的龙袍,淡淡说道: “龙袍,今天的事,要不就托你带着这些小朋友搞一下啦。啊?记住,不要搞死。” 说完这句话,廖光惠吐出了一口烟,原本平凡的相貌在袅袅升起的烟雾和这个冷淡平静的语调之中,突然变得狰狞起来。 在这一瞬间,我才算是真正见识到了,坐在自己对面那个貌似人畜无害、叫做廖光惠的中年男子,在温文尔雅的商人风范背后,身为黑道巨擘狠辣无情的另一面。 “好的,大哥,你去玩。放心!”龙袍对着我一笑,也同样用极为平淡的语气回答了廖光惠的话。就好像他答应的是去买个单、跑个腿,而不是去刀刀见血地办人。 “那好,你们聊。我就不陪了,小钦,回来后你就早点休息。下次来市里记得联系我啊。”廖光惠标志性地摸着小平头,站了起来。 “好的,大哥,你走好。多谢了。” “廖哥,好走!” “廖哥,好走!” 在我的带领之下,兄弟们都非常识趣地全部站了起来。 “好好好,你们玩,你们玩!”廖光惠颇为欣赏地看了我的兄弟们一眼,打开包厢门走了出去。 第130章 仓库里的枪响(1) 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形容龙袍。 无论长相还是性格,他都很难有个确切的定论。 按照现在对于男人的主流的审美观来说,龙袍应该不能够算得上是一个真正的帅哥。现在的女人们好像普遍都倾向于喜欢那些眉清目秀、皮肤洁净白皙如同妇人一样的花样男子。 而龙袍却恰好相反,眉毛、眼睛、鼻子、嘴巴、耳朵,他的五官每一样单独看上去都好像比平常人要大上那么一号,脸颊两边永远都是一片浓密的络腮胡须被刮掉之后却依旧残留下来的青茬。假如说如今的那些美男子像是温室内被刻意培育出来的鲜花,那么龙袍给人的感觉则如同一块矿坑中未经开发的花岗岩,粗粝厚重,带着扑面而来的原野味道。 但虽然如此,从我作为一个同性的角度来说,我个人觉得龙袍长得还是很好看。 他天生有着一种极为强势的压迫感,初次见面的时候,除了天生怪胎的险儿之外,我们其他兄弟包括胆大包天的胡玮在内,在这个光头男子跟前都情不自禁地有着几分拘束和敬而远之。 直到彼此慢慢熟悉了起来之后,我们才意识到,这个外表粗豪狂野放荡不羁的男子,其实是一个非常值得去交的朋友。 此刻,龙袍正大马金刀地坐在沙发上,瞪圆的两只眼睛里面满满都是作弄之色,直到我再也抵抗不住,准备要开口告饶之后,他这才站起身来,边向沙发后面走去边懒洋洋地调侃我道: “小钦,老子裤子刚脱,就被喊起来了。你说你们这几个小子,怎么对得住我。你们一天到晚是不是不撩骚就过不下去?” 龙袍和海燕都经常去场子里面,也不像廖光惠那样打个转就走,大家在一起喝过很多次酒,互相之间熟多了,所以说话也没有什么顾忌。 袁伟见势也赶紧嬉皮笑脸地凑了过去: “龙袍哥,真的对不起了。没有办法,不靠你们出马,真的搞不定!” “嘿,马屁拍得还舒服啊!” 龙袍把正想搂着自己的袁伟一推,笑嘻嘻地从沙发后拿出了一个写着“八达岭旅游观光”的大帆布袋子,走到房间中央的桌子旁,把袋子打了开来,对着里面一指,极为神气地冲我们嚷道: “来,我和海燕一人一把,其他有种开得起枪的人就各人过来拿。” 我们一起走了过去,目瞪口呆地看着袋子里头,良久过后,地儿小声嘟囔道: “我去他妈的,打仗都可以了!” 在此之前,我不是没有见过枪。 最常见的就是改装钢珠枪或者鸟铳,好一点的就是仿64仿黑星,最屌的则是双管。 但是除了在砍黄皮的时候,亲耳听到双管开枪的声音之外,我还从来没有过像现在这样震撼的感觉。 袋子里面长长短短放了五把清一色的正规制式枪。 四把锯短了枪管、取掉了手柄的来福,一把微型冲锋,就是我们在香港的枪战片里面经常看见的那种微冲。 形状各异的枪身上,黢黑的哑光漆在头顶灯光的照耀下投射出一种金属独有的冷冽美感,却又带着致命的危险。 我们相互对望着,却没有一个人主动去拿。 站在一边的龙袍看着我们的这副模样,脸上再次出现了那种欠打的笑容: “哈哈哈,你们这些小麻皮,平时看你们人五人六,老子还以为你们胆子和人一般重呢,没得用啊,哈哈哈,吓到了吧。微冲是海燕的,给我留把来复,还愣着搞什么啊?麻利点。” 龙袍话一激,立马就有一只手对着袋子里伸了进去。大家猜的一点都没有错,这只手的主人就是险儿。 不过第二个拿的人并不是胡玮,而是地儿。 我并不是太奇怪,这么多年的朝夕相处下来,每一个兄弟的性格禀性我都差不多了解了。如果说,今天小二爷真有了个三长两短,那么我认为,第一个开枪的人很可能不是险儿,而是地儿。 胡玮也要拿,手刚伸进袋子,就被我一巴掌拍掉,转头把枪分给了袁伟。 枪这个东西,不管在险儿还是胡玮手上,都极有可能会弄出人命,但他们两个还是不同。对于险儿来说,枪只是他征服对手解决问题的一个工具,如果他开枪了,那肯定是因为需要开枪。而胡玮并不见得,枪对于他来说,并不是工具,而是玩具。一个向往多年念念不忘,却又从来没有得到过的玩具。如果他得到了,是否值得开枪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一定会千方百计开枪,不然他满足不了自己的好奇。 所以,这些年来,我办事有一个原则,只要我还不是真心想去杀某个人的话,我绝对不会让险儿和胡玮两个人同时都拿着致命武器,这不管是对于敌人,还是对于我们自己,实在是都太过危险。 分完枪不久,海燕也进来了,他和龙袍两个人详细地给我们讲解了一下枪支的用法。 胡玮两只眼睛晶晶发亮的独自站在一边,故意不看我们,却又忍不住时不时地瞟向我们手中的家伙,一副馋涎欲滴、妒火中烧的模样。终于在我们都弄懂了使用方法,并且故意把枪拉得“咔咔”作响之后,他再也克制不住,走了上去,低三下四地求着险儿几人给个面子让他试试感觉,却得到了袁伟一个简短的回答: “玩去!!” 太侮辱人了! 胡玮气冲冲地跑到了海燕身边。 老成的海燕比较厚道,把手上的微冲借给胡玮摸了摸,让他爽了一把,他兴高采烈地拿着微冲,用极为作死的挑衅眼光看着险儿他们,间中甚至还扫了我一眼。 万事俱备,龙袍把枪又装回了包里,拎起包,当先走向了门外: “走吧,各位洪兴的大哥。” “龙袍哥,我们现在是去哪里啊?还是方五的公司吗?” 这个问题我确实不用多嘴,龙袍海燕都亲自出马了,难道廖光惠还没有安排好一切吗?我们跟着走就行了。但我还是有些忍不住,我本来就是个强迫症患者,关个门都要关三四遍才放心的人,今天这样大的事,你让我什么都不管,只是糊里糊涂地跟在屁股后头,我实在是做不到。 于是,在海燕像是看着外星人的注视中,我就理所当然地得到了龙袍的羞辱: “你问那么多干嘛?廖哥办事,还比不上你啊。玩去!” 我靠! 很快,我们就到达了目的地,地点就在开始我们被砍的那条街背面不远的地方,已经真正到达了城市郊外。 那里乱七八糟的全是违章建筑,其中几幢最大的房子都被改建成了货运公司的仓库,其中有一间就是方五公司的,廖光惠收到的消息说,小二爷和元伯就被关在这里。 我人还坐在车上,透过车灯,就已经看见方五仓库门口守了好几个人,一看见我们的车,立马打开仓库门退了进去。 在仓库前的空地上,我们把车停了下来,下车之前,每个人都拿上了各自的武器,我还是拿着自己那把仿制手枪,胡玮则一脸不高兴地拎着他的开山斧。 等我们纷纷下车之后,袁伟却依旧坐在车上,望着正在关车门的海燕说道: “海燕哥,要不要留人在车上开车啊?” 海燕被问得一愣,还没等他开口,一旁的龙袍就已经笑骂了起来: “嘿,小卷毛,你只怕是跑路跑习惯了吧?还留人?下来!不然给你枪搞什么搞啊?” 袁伟很不好意思地熄了火,走了下来。 我们一行人向仓库走了过去,很少说话的海燕突然交代我们: “哎!你们几个听好,今天是救人的,不要弄死人啊。” “哦,知道了。” 我还是有些不放心,转过头,又交代了一句: “等下两位哥哥不动的话,你们不要乱来啊。” 看着后面几个人都貌似忠厚地默默点了头,我居然也就放心了。我忘了一点,每次办事之前我都千交代万嘱咐,但是险儿什么时候听过我的呢? 到了门口,地儿推开门就想往里走,海燕却一把拉开了他,自己和龙袍两个人领先走了进去。 这是一个比较空旷的仓库,四面靠边的地方垒了一些货物,但是中间有片很大的面积。靠仓库里面的地方,居然还有让守夜人睡的一张床、一台电视机,和一张桌子。 方五和几个不认识的人就坐在桌子周围,手上拿着扑克,正在打牌。而亮子和其他的十来个人都手上提着刀棍、鸟铳之类的家伙站在两边。 小二爷和元伯赫然就在他们左边的一堆货物下面,两个人都被反绑着,就像是两个破麻布袋一样瘫在地上。远远看去,浑身是血,就连身边的地面上也还有着不少血迹。 我一看到这样的场景,脑袋登时“嗡”的一声就大了,熊熊怒火瞬间就从胸膛里面冲了上来。 “狗杂种!” 我听见身后袁伟一声大喝,“咔嚓”就把手里的枪上了膛。 亮子也两眼一瞪,对着我们就想冲过来。 “小杂种,你再动一下看看!” 海燕不紧不慢的说话声中,他和龙袍两个人手上的枪也同时举起,黑洞洞的枪口指向了对面。 突然静默的仓库里,躺在地上的小二爷很艰难地把脸抬了起来,那一刻,我看见他的眼睛发亮,露出了雪白的牙齿,对我一笑。 也许是海燕的声音让方五吃了一惊,正在装腔作势打牌的他猛然抬起头,看了我们这边一眼之后,赶紧将手里的扑克一扔,站了起来: “亮子,莫动!哎呀,龙哥、燕哥啊!你们怎么来了?来来来,进来坐!” 第131章 仓库里的枪响(2) 方五什么东西都没有拿,张开双手,像是想要拥抱一样,毫无畏惧地对着我们走了过来。 “方五,你现在是大哥了啊!哎呀,钉毛,撇子,你们两位大哥也在啊。我们两兄弟怎么敢在你们这些大哥面前坐啊,怕被你抓啊!” 在我们面前,向来像是一个长辈般稳重厚道的海燕居然一开口就挤对了方五。 “燕哥,你说什么呢?我方五在你们面前算个啥啊。哈哈哈,廖老板呢?在后头?”方五一愣,马上又堆起了笑容,只是脚步却不知不觉地放缓了。 “哈哈,就是,燕哥,龙哥,过来坐。我们几个没有卵事,过来打下牌的。哈哈。”之前和方五一起打牌的几个人也纷纷起身,点头哈腰地笑着。 “方五,而今是不是一定要大哥出来才摆得平你,你们这几个穷麻皮,我和海燕搞不定吗?”龙袍这句话更狠毒,完全不留一点情面。 方五脸上强挤出来的笑意终于退了回去,本是往前迎上来的脚步也彻底停在了原地,语气僵硬地说道: “龙哥,我和廖老板一向无冤无仇,我方五自问人前人后也敬廖老板七分,我就不晓得是哪里得罪了他,为什么要搞我啊?” “为什么?你不晓得啊?那我就告诉你,今天这两个人廖老板是要定了,要田斌电话通知你一声,你还给脸不要脸。不同意是吧?那今天我们就过来自己拿,你说半个不字试一下唦?不要紧的。” “我捅你的娘,廖光惠算个什么啊!大哥,怕个卵。搞啊!”一听这个话,站在方五身后的那些小子们都叫了起来。 “咚”的一声巨响,龙袍对着天上放了一枪,然后独自一人走前了几步,来到了双方对峙的中央,冷森森地看着那些马仔说道: “小杂种,哪个有种就出来和我讲。” 人群里面,包括莫之亮在内的两三个人还是很挑衅地半昂着下巴,望着龙袍,但是大部分都眼光闪烁地闭上了嘴。 “哎,哎,哎。龙哥,都是熟人,都是熟人。小麻皮不懂事,你莫理他们这些蠢东西,不要见怪了,给个面子,给个面子!”之前那帮打牌的人当中,一个看上去有了点年纪的老男人站了起来,越过众人,笑嘻嘻地走到了龙袍面前。 方五则脸上青一阵白一阵地站在原地,也不说话。 我看了海燕一眼,他好像并没有发作的意味。 于是,我走了出来: “给你个面子,你个老麻皮,站在这里无非今天就是过来铁方五的唦,你滚远一点。方五,你不是要我的手吗?老子在这里,我现在就来拿人,你敢动一下,老子保证一枪就打死你!” 我把手枪上膛,平抬枪管指着方五,慢慢走了过去。 那个老男人先是看了龙袍一眼,又斜着眼睛瞟着我,鼻子里面很不屑地哼哼了两下: “龙哥,是哪里来的小麻皮,廖哥手底下没有见过这么混账的东西啊。跟着义色就不得了了,没大没小,和老子这么说话,你晓得我是哪个不?义色在老子面前也规规矩矩,你又是个什么东西,你过来,过来拿人试试看唦?” “钉毛,他不用晓得你是哪个。你晓得他就可以哒,他叫胡钦,是大哥的老弟!胡钦,你们去拿人。我看到底有个什么鬼?” 身后,传来了海燕平静到不容拒绝的声音,那个老男人一听,趾高气昂的样子顿时就情不自禁地萎靡了几分。 “龙袍,海燕,江湖事江湖了,这些小畜生把我的姨妹子都打了,这也是我和外地佬之间的事。和廖老板没有什么关系,你们不要逼人太甚啊。说出去了廖老板也不好听!” 方五终于说话了,说完之后,眼神依旧看着我们这边,头也不回地大吼道: “亮子,你们给我把人看好了。不给三十万和这个小杂种的一只手,哪个敢要人就给我往死里砍!” 方五前所未有地愤怒和坚决,让我的心里一紧,看来他今天是逼上梁山了。 亮子带着人飞快跑了过去,站在了小二爷和元伯的旁边,三把鸟铳纷纷指在了小二爷和元伯的头上。 亮子拿着手上的刀指着我说道: “小杂种,你来啊!老子一世就要踩着你。” 说完,他手掌一挥,居然又是一刀撩在了躺在地面的元伯背上。 我完全没有想到亮子居然敢嚣张到这种程度,现在可是几把枪对着的啊。就连莫之亮他们自己的人好像也颇为吃惊,方五似乎想要责备,可这种场合之下,却也不方便多说,只能瞪了莫之亮一眼之后闭上了嘴。“你踩他有什么用,有狠你出来。我们单挑!” 一个听起来就冷森森的声音响了起来。 始终站在后面没有说过话的险儿从人群之中大步走了出来,他的枪没有像我们一样举着,只是很随意地枪口向下对着亮子走了过去。 估计亮子认出了那天打他打得最厉害的险儿,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之下,他居然也毫不犹豫地提着刀,向前走了几步: “有种你把枪放下唦!” 亮子确实有种,也够狠,但是他永远都做不了大哥,因为他太冲动,也太勇猛了,这不是好事。 所以,很快他就尝到了后果,一个比他更狠的人带给他的,让他承担不了的那种后果。 当莫之亮说这句话的时候,险儿已经快步走到了离他大概五米左右的距离,莫之亮的话刚说完,我就听见了两个声音。 “我放你妈的屁!” “咚!” 第一个是险儿的骂声,第二个是险儿在说话的同时,把手上的枪稍稍往上一抬,对着亮子就打了一枪。 所有的人,包括龙袍和海燕在内都呆如木鸡。我们都想不到,当对方的枪指在小二爷头上的时候,险儿居然还敢开枪! 当险儿的话说完了之后,我们听见仓库里面依然还有着枪响之后的“嗡嗡”回音。 然后,我们都看到了一个极为恶心恐怖的画面。 亮子整个人猛地一下向后倒了下去,而他的右腿,齐膝盖稍微往下一直到脚掌的地方却全部脱离了身体,向着相反的前方倒了下来。 白森森的骨头犬牙交错地从断裂处露出,却又马上被疯狂涌出的血液染得殷红。 “啊!” 倒在地上的亮子发出了惊天动地的嘶喊。 每个人都如同失了魂一般默默站着,眼睁睁看着险儿跑了上去,一脚把亮子的断腿远远踢开,提起腿又朝着亮子的脑袋狠踢了几下,将枪管顶在了莫之亮的脸上,极为嚣张地看向了方五。 终于反应过来的我,大喊着: “给老子把枪都丢了!动一下,打死你们!” 在我的带领下,我们兄弟几个跑了过去,用手里的家伙分别顶住了正端着鸟铳看守小二爷和元伯的三个人。 三人当中最先回过神来的一个家伙飞快把枪扔到了地面;另一个毫无反应地望着我们,直到地儿把他手上的枪抢了过来;最后一个居然学着电视里面鬼子投降的样子,双手举着枪跪了下去。 我们把小二爷和元伯扶了起来,帮他们解着身上的绳子。 龙袍和海燕也接连走到了我们身边,拿着枪指着其他的所有人,从头到尾,没有一个人有丝毫反抗,他们都被险儿的这一枪吓破了胆子! 小二爷迫不及待地甩下了身上的最后一段绳子,劈手抢过胡玮的斧头就走了出去,我怕他有事,紧紧跟在了他的身后。他来到了方五、钉毛和撇子的面前,几乎是一字一字地从嘴缝里挤出了一句话: “跪下,每个人给我磕三个响头,我就不搞你们!” 三个人都不说话,小二爷扬起斧头就砍在了方五的胳臂上。 方五身子剧烈一抖,居然强忍着没有叫。 “跪不跪?” 小二爷再问,三个人还是没有跪,不过,方五虽然依旧一脸坚决,其他两个人的脸上却已经有了犹豫之色。 我走到钉毛的身边,几乎是面对面地冲着他一笑,将手里的枪管顶在他的大腿上,就隔着一层裤管,“砰”的一声扣动了扳机。 钉毛一声狂吼,捂着大腿倒了下去,却又不敢继续耍赖,强撑着跪在地上,边磕头边说: “大哥,算了,算了大哥,不关我的事啊!” “砰!” 我对着方五的腿上又开了一枪,方五终于再也支持不住,跪了下去。 最后那个家伙不等我动手,立马跪了下去,磕头如捣蒜。 “狗杂种,不关你们的事,你们刚刚打我打得爽啊?帮我冲水,冲得爽啊?” 小二爷对着几个人的身上又砍了几斧头之后,这才气喘吁吁地停了下来。 我第一次见到小二爷这么凶悍。 最后,我们离开之前,胡玮居然接过了小二爷手上的斧头,把两个站在一边的无辜小混混劈得哭爹叫娘,还是险儿和袁伟看不下去,才把他拉了开来。 当时我以为是胡玮觉得自己今天白过了,什么便宜都没捞着,所以砍几下过瘾的。 没想到,事后问他,他告诉我说,那两个人就是追杀我们的时候,动手最狠、追得最紧的家伙。 原来,小二爷不是表面上那么好脾气,胡玮也不是看起来那么粗线条。 救小二爷和元伯用了最多五分钟,但是他们两个的身体却休养了很久才复原,尤其是伤得更重的元伯,足足拖了好几个月。 至于亮子,他就算是休养一辈子,也都无法复原了。 在我的人生当中,这是非常漫长而艰苦的夜晚之一,我们为此付出了很多的代价,但是还好,总还算平安地度过。 打流其实和生活一样,江湖和社会也没有什么不同。我们每个人都只能一个坎接着一个坎地迈过,经历的时候觉得艰难无比,但等到回头一看,却又好像不过如此。 人生,最难的地方总是未知的来临。 第132章 宿命注定的分歧(1) 当天救出小二爷之后,海燕开着廖光惠的那辆奥迪,带着所有的家伙一个人先走了,龙袍给廖光惠打了个电话,然后带着我们去了市三人民医院。 一直到很晚,七七八八的后续才忙完,廖光惠也没有再出现,只是给龙袍和我各打了一个电话,交代了我们一些事情。 回到明珠大酒店,在舒适豪华的房间里面,惊心动魄熬了一个通宵的我却睡意全无。 躺在床上,思绪一直起伏不定,心里隐隐有一种非常不妥的感觉,但到底让自己不妥的是什么,我左思右想却也摸不到一个正确的头绪。 我知道廖光惠不是一般的人,但他更不是一个目光短浅、迫不及待的人。因此,他今天帮了我这一次之后,无论将来我所需要付出的是什么样的代价,都不会马上来临。 他只会慢慢地将线越收越紧。 所以,廖光惠带给我的只是对于未来的一丝不安,而不是不妥。 至于三哥,就算到了今天这一刻,我都自认为我胡钦不是一个大逆不道的人。所以在这个前提之下,无论我做了什么,凭我们之间的关系,三哥都不会太过于责怪我。 不妥的地方也不在这里。 直到我终于耐不住困意,迷迷糊糊快要睡着的时候,小二爷却敲门进来了。 我们坐在床上,一人点了一支烟,小二爷很直接地问我,今天安排一切的都是廖光惠的人,为什么三哥、明哥、牯牛他们一个都没有来。 今天的事情,我瞒住了其他所有的兄弟,但我知道要瞒住小二爷是不可能的,他远比我更加敏锐、更加聪明。 而且我也根本就没有想过要瞒小二爷。 于是,我把今天发生的所有一切都很详细地告诉了他,包括险儿对三哥的强烈不满和我内心深处对于三哥的失望。 听我说完之后,小二爷沉默了很久没有说话,然后,他站起身把窗帘拉了开来,默默地站在了窗口。 我坐在床上望着他在昏暗月色下瘦削的身影,突然也有了一种很莫名的陌生感,我感觉到了小二爷身上的某种变化。 在月光照射下,小二爷依稀可见的半边侧脸上,紧紧抿在一起的嘴唇轮廓,显得坚硬而无情。 让我觉得,那一刻的他,真的已经是一个和三哥、廖光惠、老鼠、黄皮们一样的流子,而不再仅仅是当年我们结拜时候的那一个普通年轻人了。 我看不到我自己,但是我想,我应该也和小二爷一样,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流子,在经过了这么多的事之后,我们每个人都已经面目全非,连自己都认不出来了。 那个午夜,小二爷极为少有地滔滔不绝和我说了很多话。 他说,他早就知道三哥心中唯一有感情的只是我,其他人不过都是帮他打天下的马仔而已;他也说,其实我不用太往心里去,我们和三哥之间走到这一步只是迟早的事情;他还说,三哥已经不再是以前的三哥了,我们也不再是以前的我们,如果我们还是像以前一样安心地读书工作,甚至是做个小流子,我们六个的关系也没有这么铁的话,那么三哥和我们的友情也许会延续一辈子,我们受到了欺负,三哥也会一如既往地替我们出头。 但是,现在一切都不一样了,自从我们结拜,然后又跟了三哥这两件事发生之后,所有的一切都不再一样了,都注定会彻底改变。 最后,我问他,今天的这件事情,在三哥那里我应该怎么交代。 小二爷给了我这么一段话: “胡钦,我给你说,你和三哥关系再好都是没用的。我们一起跟他的时候他就已经是大哥了。你不打流,你就是他弟弟;你要打流,你就必须要当他的小弟。除了明哥,哪个都不可能和他是兄弟,你明白吧?这件事,廖光惠是个聪明人,他绝对不会告诉三哥你拜他做大哥了,这点你放一百二十个心。所以,不管怎么样,三哥不找你,你不要找他。这件事怎么解释都是空的,说不清白的。三哥肯定会找你,反正你就是记住一点,什么都不说,你觉得三哥不义道啊什么的都不要说,放在心里就是的。你和廖光惠拜把子更加绝对不要说,你不说,廖光惠不说,哪个晓得你和廖光惠的关系?我晓得你心里不舒服,其实没有什么的。你只是心里要有个准备,今天这件事一过,不管我们和三哥两方面怎么处理,我们和三哥的关系绝对就不同了。你也不蠢,江湖上有几件事是真的?人都会变的。你自己好生想想咯。” 我知道小二爷说的都是对的,只是有些事情,我还不愿意接受、不愿意承认而已。我有些偏激地故意追问道: “难道我和三哥几十年的感情,这么点事就影响吗?你也说得太严重了。” 小二爷苦笑了起来: “胡钦,你不是不懂,你就是故意要这样说。为什么我说走到这一步是必然的,你晓得你和三哥之间最大的问题在哪里吗?” “哪里?” “你把三哥放在心里,但是没有在眼里!” 小二爷毫无疑问是我们里面最为聪明的一个人,如果那天出事的是除了他之外我们六兄弟中的其他任何一个人,也许想的都没有他那么多。但是他却在那个晚上,以二十岁不到的年纪想到了今后许多年间的事情变化,而那些变化也真的按照他的预测一一发生了。 醒来之后,我一整天都没有开手机,因为我知道三哥会给我打电话。 但是,我不想接三哥电话的原因除了小二爷说的那些话之外,还有一点,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去面对三哥。 对于昨晚那件事,我和三哥完全不同的立场和态度,让我第一次意识到了我们之间不可调和的分歧。 三哥并没有做错,他只是在做一个大哥应该做的事。做大哥,就是要懂取舍,大多数时候,人生并没有好与坏这么简单的分割线,有的只是坏和更坏之间的选择。失去小二爷和失去公路招标之间,就算是把三哥那个位置上的人换成是我,我也无法比三哥做得更好。 但是我也没错。 三哥等得起,小二爷只是他的众多小弟之一。可我却等不起,小二爷不仅是我的结拜兄弟,还是我的左臂右膀,而救不救他更是代表着我胡钦对兄弟义气的看法,又是否会誓死捍卫那个跟随着我的团队。如果我不这样做,我将会寒了很多人的心。 其实,我和三哥一样,我们都只是在坏和更坏之间做出了自己的选择,而让我们发生分歧的地方是,我们都想当大哥。 我真的迷茫了,当初次意识到这一切之后,我无法坦然面对三哥,更无法去面对我从小和他一起成长的这份感情,我感到无比恐惧。 我不是一个喜欢逃避的人,但是那一天,我却只想让那些必将会到来的结局来得越晚越好。 反正,三哥还要在市里待几天,招标的事应该足够让他焦头烂额了,我的手机就先不开,等他忙完了再说吧。 该来的总是躲不掉。 第二天,先送元伯和小二爷回家之后,大家也都各自回家休息了。 昨天发生了太多的事,我不想出门,只想待在家里陪着外婆,安安静静地看看电视,然后睡觉。 晚上九点多,我正在吃着外婆给我煮的面条的时候,外面却突然响起了敲门声,在外婆亲热的招呼中,走进来的居然是本应在市里忙着公路招标的三哥。 当天晚上,就在我们家后面的小院子里面,一盒烟、两杯茶和几盘瓜子、花生之类的零食,我和三哥进行了人生中第一次有别于以往的谈话。 我让外婆先去看电视了,月色下静谧的农家小院里,只有我和三哥两个人默默地对面而坐。 直到这一刻,三哥的猝然到访都还依旧让我感到手足无措,我完全没有想过三哥会在这个时候从市里赶回来,我并没有做好面对他的思想准备。 我也同样害怕三哥会因为昨天他对于事情的处理方法而不知道怎么面对我,导致在我的面前表现出一些我不愿意看见的情绪。 因为,这样的三哥也不是我所能接受和面对的。 所以,一时之间四目相对,我也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好,只能强装镇定地坐在椅子上,尽最大努力克制着不表露出自己的害怕、愧疚和忐忑。 “小钦,小二爷和元伯没有事唦?” 三哥端起杯子喝了口茶,当放下茶杯的那一刻,他终于开口了,语气淡定而从容,仿佛昨晚的事情从来没有发生过。 第133章 宿命注定的分歧(2) “哦,还好,没有想的那么严重。身上被搞了几下狠的,元伯可能有点内伤,一直胸闷,呼吸不太舒服。不过医院说没有太大的问题。” 我有些意外,我一直以为,对于昨天没有听他的话而莽撞行事,三哥多少会表现出一些愤怒。但是现在看起来,三哥的样子却一如平常,既没有半点愤怒的感觉,也没有我同样不想看见的愧疚。 “哦,那就好。” 三哥端起茶又喝了一口,慢慢地把搪瓷茶杯放到了自己跷着的右腿膝盖上,右手食指无意识地在茶杯上轻轻敲击着,发出了清脆的声响,一下又一下,单调重复,却又遵循着某种奇妙的节奏。 我感觉有些压抑,于是拿起了面前的烟,先抽出一根,默默地点着了,递给三哥之后,再为自己也点了一根。 两支烟都已经抽到了快一半,却还是没有一个人说话,间中,我几次话都到了嘴边,却又咽了进去,因为我想起了小二爷的建议。 有愧的不只是我一个人,何必多说,而且说又能说回昨天之前的信任吗?有些东西,过了就是过了,怎么样都找回不来了。 这种沉默就像是两个男人之间一场隐秘而压抑的战争,都在潜意识里或有或无地憋着一股劲。 一根烟快抽完了,三哥弹着茶杯的声音终于停了下来,把手上的烟头摁熄在茶几上的烟灰缸里之后,他望着我,两只眸子闪烁发光,嘴角边还隐约挂着一丝让我感到莫测高深的笑意: “小钦,你昨天,是找了廖光惠帮的忙啊?” 三哥的话,让我在沉默之中一直绷得很紧的情绪瞬间松弛了下来,他终于先开口了。但同时,我却又感到了一阵心灰意冷和些许的厌恶、反感。 因为,三哥第一句话不是问我有没有生气、有没有失望,而是在问一件他已经知道了的事。 这证明,小二爷说对了。 三哥在意的是这件事情本身,是他的地位,是他的权威,而不是是否伤了我们兄弟的心,更不是我这个多年的弟弟。 在三哥话说出口的那一霎,我再也没有了从昨天开始一直持续到此刻之前,始终惴惴不安折磨着我的那种复杂心情,抛开了压在我身上的沉重感情包袱之后,我整个人反而感到了无比轻松。 “是啊。三哥,你当时不在场,你没有看到那些人的样子。我当时真的很担心,万一小二爷在他们手上出了事的话,我们怎么在他大人面前交代啊?” 我一边吸烟一边回答三哥,在极为圆滑地说出了这段毫无破绽的话语之后,我并没有感到很开心。 因为,我第一次感觉到,我和三哥之间的谈话,变成了我和其他社会大哥谈话的味道,有些保留,有些警戒,也有些试探,再也没有了以往那种畅所欲言的真诚。 三哥稍微停顿了一下,颇有意味地微微一笑,说道: “我晓得,你们也急。你啊,你就是太莽撞了。我说过不用求别人的!我当时走不开,等晚上我要朋友联系方五的时候,朋友说人已经走了。打你电话又不通。我生怕出了什么事。不过没关系,廖光惠也是我的老朋友了,他出面把事情搞好了,小二爷两个没出什么事就行。你们还开了枪的?” 我知道三哥今天绝对不会再责怪我了。 因为在他的心里已经不再是责怪这么简单,我昨天表现出的对于三哥的极大不信任和私自做主的行为已经让三哥对我的观点开始改变了,再加上现在我避实就虚的说话,以三哥的智慧,他虽然不知道背后发生了什么,但已经足够引起他的警惕了。他现在想要做的是提防我,而不再仅仅只是责备我。其实他想知道的也不是我为什么不听话,而是廖光惠为什么会帮我们,凭什么还给了我们枪,要知道在道上,枪还真的不会随便给别人。 对于这次谈话,我的心中再次涌起了更为强烈的反感和失望。再也无法克制之下,我抬起了一直低下望着地面的脑袋,转头定定地看向了三哥。 我这个突然的动作显然让三哥觉得有些惊讶,脸上出现了瞬间的细微变化之后,他却又还是马上恢复了高深莫测的淡定表情。 那一刻,我非常想说出来的是:三哥,我们昨天是为了你去办事,可你身为大哥,却为什么就这样把我们抛在那里? 我多想痛痛快快地骂他一顿,骂他做得不对,将我和兄弟们心中的所有不满都毫不掩饰地表达出来,就像以往我们吵架一样,有什么说什么,哪怕是面红耳赤的不欢而散,却也省得像现在这么折磨人。 但是当话真正出口的时候,却不知道为何,完全改变了方向: “是的,险儿开的枪。哎,幸好,廖哥给我们借了枪,不然的话还不知道怎么办,方五那边也有几把枪。三哥,你觉得廖哥的人怎么样?” 我最后这句声东击西、反客为主的问话显然再次出乎了三哥的意料,三哥微微一皱眉之后,语气中头一次有些犹豫不定地缓慢说道: “还可以啊,怎么了?” “哦,是啊,我也觉得还可以。他昨天答应帮忙还是蛮干脆的,我一见面就主动说我们兄弟今后看的那个场子不再收钱了,只要救出小二爷,还给他下了跪。他好像还是很动感情的,不像平时一样地客套。而且最后,他还给我说,我就像你和他年轻的时候,如果今后有机会我想在市里做什么的话,都可以联系他。” 除了和廖光惠真正达成的新关系之外,我灵机一动,基本上坦白了一切。 三哥,既然你这么想要知道怎么回事,那我就告诉你怎么回事吧。 只不过,真真假假,虚虚实实,信与不信,就在于你了。 说谎,要不就不说,要说就要说到连自己都觉得是真的,这是三哥你亲自教给我的。 三哥,你不再是以前的三哥,我胡钦又何尝还是当年刚出道的胡钦。 说完了上面的一段话之后,不等三哥回答,我接着又开口说了: “三哥,你是不是发我的火了?我不是不听你的,只是我真的等不了那么久的时间。你也晓得我和小二爷他们的关系,你当时又忙。我在市里认识的帮得上忙的人,也只有廖哥了。我今天一天关机就是怕你给我打电话骂我乱搞,我不晓得怎么给你说。” 其实,这是我的真心话,只是说出口的时候,却已不再真诚。 当说完这句话之后,三哥的姿势和表情都没有丝毫的变化,但我却非常清晰地察觉到,冥冥中,他身上某根一直绷着的弦也突然松开了。 又过了很久,三哥才开口对我说: “小钦,小二爷出来就好了,没有关系的。今天我也不骂你了,只是我给你说过好多次,要听话些,记住没有,廖光惠是我的朋友,你找他,他肯帮忙也是给了我面子,我会再单独感谢他的。今后你要记住,不管搞什么之前,都一定要先和我商量一下,知道吗?” 我知道三哥一定会找廖光惠问问这个事的,但是我不担心,凭廖光惠的聪明和手段,只要他不说,三哥就很难真的看出什么来。 后面的谈话,我们没有了刚开始的那种紧张和压抑,变得轻松自然了很多。 那天,三哥告诉了我一件事,他说,他现在偶尔还会看一看武侠小说,但是每天守着电视看动画片的时间却基本没有了。 是啊,他太忙了,太忙的人总是难免会要忽略掉一些琐碎的小事。 再聊了一会儿之后,三哥起身要走了,说是还要赶回市里去,我站起来准备送他,他却一把按住了我的肩膀。 满天星光之下,三哥的双眼显得无比深邃,里面闪动着我从来不曾见过的深刻情义,他的嘴唇再三蠕动着,终于缓缓说道: “小钦,帮我给小二爷说声对不住了!” 脑子里“轰”地一声,我整个人呆在了原地。 这句话完全出乎了我的意料,我实在是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我担心自己一张口就会说出后悔终身的话,所以只能用尽全身力气,紧紧抿起了双唇。 三哥今天要是痛骂我一顿多好,如果痛骂了我,也许我们彼此之间都会更加的好受。 可惜,他却始终淡定地进行着这一晚的谈话,就像他对着其他流子们那样的淡定,就像我们之间从来不曾出现裂痕。 三哥对着我奇怪地一笑,再不停留,转身走向了前屋。 我听到了他和外婆的对话,就像小时候一样的亲热、礼貌而熟悉。 滚烫的泪水,不可抑制地涌出了我的眼眶。 第134章 天降贵人(1) 小二爷那件事情之后不久,廖光惠给我打了个电话,告诉我,他让海燕找将军拿了十五万块钱,交给了方五。 海燕在给方五送钱的时候,向方五表达了廖光惠的意思:事情到这里就打住了,大家今后都井水不犯河水,各发各的财。如果今后我胡钦走路被车撞了,下河被水淹了,或者是无缘无故被人贩子卖掉了,那么方五都要负这个责。 方五很明智地听从了廖光惠的建议,他不得不听,在当时我们那个市,除了场面上的几位当权大哥之外,廖光惠差不多就是地下皇帝,而这个世界,敢造反的人通常几百年才会出一个。 方五不在其中。 因此,从那天开始,方五也就一蹶不振,他本来想要在黑道冒头的万丈雄心也在一代大哥廖光惠的强力打压之下,消失殆尽。一直到多年之后,方五认识了一个非常厉害的人物,在那个人的帮助之下,他才算是再次抬起了头。 当然,也就再次给我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这是后话,日后再说。 那天晚上的小院夜话之后,我们兄弟和三哥之间的关系,终于不可避免地泛起了波澜。 尤其是险儿,他对于三哥的态度已经是可有可无了。他本来就不是一个轻易相信别人的人,三哥又完全失去了他的信任。 所以之后很多年,三哥和险儿之间的矛盾,是我们所有人之中最为激烈的。 出乎我意料的是小二爷,他却没有表露出任何的私人情绪,他只是告诉我,他的命是我救的,不管怎么样,他都会和我站在一边。 不过这种心照不宣的微妙变化并不会严重到让我们和三哥马上就分道扬镳的地步,毕竟我们还是有着十几年深厚的感情存在。 所以在外人看来,我们还是一样的和和气气,兄谨弟恭。 三哥和唐厂长终于成功弄到了高速公路的一个标段。 三哥更加忙了,经常十天半个月看不到他的人,就算偶尔遇见,也是简单寒暄两句,就急着要走。 明哥告诉我说,三哥已经加入了我们这个县的行业商会,而且最近还在四处活动关系,很有可能会成为九镇的人大代表。 我为三哥感到高兴,他梦寐以求了很多年,终于开始一步步地走向了廖光惠正在走着的那条通天大路。 老鼠和廖光惠一起合作开办的啤酒机场子也正式开了起来,地点就在十字路口商贸城斜对面的那幢大楼上,据说正是以前三哥砍胡少立的那个舞厅。 舞厅早已没落多年,一直空在那里。这次被老鼠租了下来,装修之后,改成了一家比三哥名下更大更豪华的啤酒机室。 我原本以为,在这个场子里面放篙子的一定是红杰,为此,我还事先和红杰打了声招呼,当时红杰有些含糊其词,我却以为是他一贯低调的禀性使然,并没有多想。 直到场子开业之后,我才明白了那天红杰为什么始终不肯把话说死。 因为,大大出乎我意料的是,放篙子的人,居然是缺牙齿和大屌。 我说过,啤酒机场的生意当时已经不是一般的兴旺了。 九镇的,县里的,市里的,邻市邻县的,上班的,做生意的,摆地摊的,打流的,当小姐的,捞偏门的,警察,吸毒者……,各式各样的人等,在我们场子里每天都可以看到。 在那里,他们没有了平日各种身份地位上的隔膜与差异。每个人都是安静而和谐地坐在一起,互相讨论着下一个盘口会开什么,谁谁谁又赢了多少,谁谁谁又输了几许。 随便举一个我印象最深的例子,在我们场子门口,有一个卖早点、送盒饭的男人,矮矮胖胖,有点秃顶,一副憨厚老实的样子。 每天我们开门之前,他就已经在门口做生意了。 按道理,我们的生意这么好,他的生意也应该相应不错。但是他没有赚到一分钱,甚至在给我们卖了几个月的早点之后,就关门大吉了。 原因很简单,因为他每天做生意赚了钱之后,转头就拿着钱进了我们的场子,然后心甘情愿地把辛苦钱送给了三哥和廖光惠。 所以,我们给这个人取了个外号,叫作劳模,利人不利己的标准劳模。 场子里面来玩的人越来越多,我们放篙子的生意也就相应越来越好,每天出入赌场的时候,个人的虚荣心都可以得到很大的满足,就连小黑,别人开口也都是叫黑哥了。 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极为偶然地遇到了另一个对我一生有着重大影响的关键人物。 认识了这个人之后,在他的帮助扶持之下,我们兄弟才算是真正实现了财政独立,从而脱离了以往所有经济来源都必须要靠着三哥和廖光惠施舍赏赐,才能够得到保障的尴尬状态。 这个人给了我们一条财路,一条全新的、牢固的、丰厚的而且仅仅只是属于我胡钦和自己兄弟的,不用看其他任何人眼色的财路。 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正是因为这个人的出现,才真正成就了今天的我,以及名动江湖的九镇六帅。 这个人可以说是九镇地面上最有钱的几个财神爷之一。 虽然彼此没有打过太多交道,但我认识他的时间其实也并不算短了。 因为在场子刚开不久,他就成为了经常到我们这里来消遣的常客之一;而且也是为数不多的,从未向以前放篙子的小兵儿和现在的我借过钱的几个人之一。 我还记得,第一次见到这个人,是场子开了还不到一个星期的某天下午,当时我正和三哥手下一个叫做阿标的人在场子里面聊天。当我正在说话的时候,阿标无意中抬头对着门外看了一眼。然后,他就像是被电打了一般,几乎是从凳子上一下跳了起来,平时还算是讲究礼数的人,此时此刻竟然连我的话都顾不上听完,就满脸堆笑地径直迎了过去: “哎呀,樊主任,你也过来玩啊。真的是贵人啊,哈哈哈。来来来,来坐!小刘,帮忙端杯茶来。” 我抬眼望去,一个上身穿着件金利来白色衬衫、衬衫下摆一丝不苟地扎在下身穿着的笔挺灰色西裤里、蹬着一双铮亮的黑皮鞋、腋下还夹着个小黑皮包的人,正从门外走了进来。 这个人有些微胖,戴眼镜梳着一个小分头,印象最深的是,他举手投足之间的那股官气,以及腰间那块金色的皮尔卡丹皮带扣在阳光下一闪一闪的,很耀眼。 阿标百般殷勤地把这个人迎着坐在了我前面不远的一个位置上,再转过头来,脸上还是一脸阿谀奉承的表情望着我道: “小钦,来来来。这是我们九镇信用社的樊主任,这就真的是我们九镇数一数二的大人物啦。好生招待哈,千万莫怠慢了,怠慢了三哥到时候要骂死你。” 听阿标这么一说,我也走了过去,本想打个招呼扯几句淡。但是一看这个樊主任好像并不怎么给阿标面子,面对着阿标的千般谄媚,他脸上却始终还是一副冷冷淡淡的表情。 我不想像阿标一样自讨无趣,所以只是敬了一支烟,打了个招呼,就自己走到一边去了。 之后随着樊主任来玩的时间长了,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每次见面也都会打个招呼,问声好,偶尔还会敬支烟。但是因为彼此之间身份的明显差距,从来不曾有过过多的交往,也就根本谈不上熟悉和交情,顶多也只是点头之交而已。 最终,让我和樊主任的这种平淡关系发生了质变,并且成为了很要好的朋友的原因,是两件发生时间相隔很短的偶然事情。 先说第一件: 当时已经到了夏天,那天下午非常热,场子里面开了空调,但是不知道是场子面积太大、人又太多的缘故,还是空调效果确实不太好。 我坐在屋子一角的沙发上,面前放了一台电扇对着吹都还是忍不住大汗淋漓,背后靠着的那一片沙发上,被汗水浸湿的布纤维又粗又糙,就像是蚂蚁一样在后背爬来爬去,很不舒服。 透过场子的大门看出去,外面商贸城广场的水泥地面,在白得刺眼的太阳光照射下,隐隐约约地向上冒着一层氤氲蒸汽。 我热得实在受不了,就要小黑和地儿去前面的小卖部,买点冰啤酒和冰西瓜来吃。 他们走了之后,我头昏脑涨地瘫坐在沙发上,默默地注视着面前这些专心致志沉迷于啤酒机里面的人。每个人的脑袋上都大颗大颗往下面滴着汗水,但是却没有一个人去理会,都是一瞬不瞬地盯着眼前电脑屏幕。他们就像是和我没有待在同一个空间一样,我一个人坐在电扇前,热得痛苦不堪,他们这么多人挤在一起,围在电脑旁,却甘之如饴。 慢慢地,夏日午后的瞌睡劲开始上来,我的眼皮越来越沉,刚要昏昏欲睡的时候,房子里突然响起了一声喝骂: “挤挤挤,挤什么啊!你这么想在女人身上挤,就回去挤你娘啊,老子今天输了这么多就是被你挤背时的!死开些!” 原本就喧闹万分的赌场里面,所有的声音都被一道尖锐刺耳、粗俗不堪的女声彻底盖了过去,也一下震住了场子里的所有人。就连柜台里面的娄姐都满脸愕然地停下了正在玩的蜘蛛纸牌,抬起头看了过来。 而刚刚才眯上双眼的我也顿时就被这一声惊得跳了起来,晕晕乎乎的完全搞不清楚到底是出了什么情况。 一两秒钟的错愕之后,我循着所有人的眼光望了过去,一个打扮非常妖艳却也无比庸俗的年轻女孩,一脸怒气地站在众人的视线焦点中心,全然无惧。 这个女孩满头黄毛,穿一件无袖露脐装和一条超短牛仔裤,白皙的手臂上文着一只雕工非常低劣的凤凰,和一个用蓝色墨水浸染的、字体更加低劣的“情”字。衣服太小太紧,而身材又太火爆,导致白晃晃的大半个胸部和小半个屁股蛋都露在外面。 虽然这样的打扮在如今的街道上到处可见,但当时毕竟还只是世纪之交的头一年,落后的内地山区小镇上面,女孩这样的穿法,不敢说惊世骇俗,也够令人瞠目结舌了。 女孩身后一点的位置上,还站了一个剃着整齐的平头,但是最前面额头上有两缕染成黄色的长刘海的年轻男子。看架势应该是女孩的跟班马仔之类,故意做出彪悍样子,像是只斗鸡一般,把下巴高高抬起,往下斜瞟着看人,一副没有遭过黑社会毒打的相。 而站在这两个家伙对面、满脸涨得通红的中年男人,居然是樊主任。 此刻,樊主任明显被气得不轻,可自己的身份和修养,却又让他不能像那个女孩一样,在众目睽睽之下破口大骂。又羞又怒之下,就连那个光洁饱满的额头上,都被硬生生地憋出了一层密密麻麻的汗珠子。 第135章 天降贵人(2) 他好不容易才伸出手,微微地扶了一下眼镜,又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这才结结巴巴地说道: “只有,只有这么一个屏幕,我也要看啊。你输了钱,我也输了,关我什么事。你无缘无故骂什么人啊?” “骂你不死啊!骂了怎么了?你贴这么紧,谁他妈知道你是要看电脑,还是吃老娘的豆腐。你要吃豆腐去吃你妈的唦!” 那个女孩和樊主任完全不同,在众人的目光下,犹自牙尖舌利,毫不退缩。 这句话一出口,周围的人再也忍俊不禁,“轰”的一声,纷纷大笑了起来。 樊主任本就涨红的脸膛更是差不多变成了猪肝色,刚刚才擦干净的额头和鼻尖上又渗出了一层细细的汗珠,他转头望了望周围幸灾乐祸不怀好意大笑着的人们。 樊主任这一辈子可能还没有受过这种冤枉气,他也是习惯了颐指气使的角色。 第一次因为对方是个女人他忍了,但是这次他再也忍不下去了。 他的脸色完全拉了下来,将手掌往这个女孩身后的桌面一放,用手臂猛地一发力,把这个女孩的身体朝一边挤了开去,同时自己走向了桌子旁,边挤边说: “就你这个丑样子,没得钱玩不起就莫玩!” 其实,当时我是完全相信樊主任绝对是在看电脑,而不是故意占便宜的。这不是因为樊主任不好女色,也不仅仅只是因为日后我对于他的品行的了解。 我且让各位试想一下,先不论相貌的美丑,单说大夏天的,一个年轻女孩脸上却像是粉墙一样涂着一层白色的粉,而且最重要的是这层粉还不防水。一颗颗豆大的汗珠从脸颊两边同样硕大无朋的毛孔里面溢出,整个鼻子就像是刚出锅的锅贴一样油乎乎,这样的女人你会去占便宜吗? 我是肯定不会,我肠胃一直都不好,吃不惯油腻。 樊主任的动作,就像是往一个已经装满了火药的木桶里面扔了一个烟头,那个女孩顿时就一下爆发开了,狂叫着伸出手从后面一把抓着樊主任本就剩下不多的头发,另一只手也同时劈头盖脑地挥了上去。 女孩身后的小男孩一看自己的大姐大或者是女老板动手了,义薄云天,两肋插刀之下,也毫不犹豫,不仅不去劝架,反而二话不说地跟着抬起一脚就对着樊主任的腰上踢了过去。 当他们吵架的时候,我和贾义、鲁凯几个都还站在沙发前面一点的地方观看,我认为以樊主任的身份、地位,他应该不会和这样一个女人有太大的冲突。所以,我们也应该不用过去干涉。 但是当我看到樊主任被逼急了,用手臂挤了这个女的一下之后。 这个女孩的情绪就彻底变了,脸上出现了一种混合着惊讶、不敢相信和愤怒等几种情绪的奇怪表情。这种表情很明显地告诉了我一个意思:他奶奶的,老子就是九镇的座山雕、田大榜、母大虫,今天居然有人敢太岁头上动土,和我叫板,看老子怎么整死你个王八蛋。 我不知道这个女孩究竟是个什么人。 我真心觉得太奇怪了。因为在九镇,除了镇长和三哥、老鼠等少数几人之外,我还真想不到还有谁有资格在樊主任面前,做出这样的反应。 不过,无论如何,有一点我很清楚,那就是这个场子是我胡钦和九镇六帅看的。 以前有个叫罗佬的人在这里惹过事,他付出了不小的代价,至今都还在亡命天涯。从此之后,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人敢在这个场子里面动手了,今后也不行,哪怕是座山雕加田大榜加母大虫也不行! 所以,在这个女孩刚开始动手的那一秒钟,我已经带着贾义、鲁凯、元伯冲了过去。 女孩的巴掌刚砸到樊主任的头上,我的手也一把扯住了这个女孩后脑上的头发,稍稍用力将她的上半身扯得往后反弯了下来: “松手!你他妈到底玩不玩?不玩别在这里闹事!” 女孩似乎是震惊过度了,连自己反仰向后的腰身都顾不上挺直,就那样保持着极为别扭的姿势看着我,两只眼睛瞪得滚圆,眼睛里面满是惊讶之色,大概一秒钟时间之后,她发出了一声高亢的令我至今都还记忆犹新的巨大尖叫。 然后,松开了抓着樊主任的手,像是一条疯狗般跳起,一时间,飘飞的双手和连串的脏话顿时就排山倒海一般对我袭了过来。 “你敢打我?你晓不晓得我是哪个?我操你妈,我操!” 我傻了。 当时我真的是彻底傻了。 我只是想上前拉开冲突的双方而已。 这是我的职责!我是谁?我是胡钦,义色的弟弟,声名鹊起的年轻大哥,九镇六帅的灵魂人物,这是我看的场子,身后黑压压站的都是对我忠心耿耿的兄弟。 我怎么可能会想到有人敢在此时此刻此地动手打我!而且那居然还他妈是一个看上去极为妖媚的年轻女孩。 女孩的泼辣和彪悍在那一刻彻底颠覆了我的世界观,我整个人都不好了。 我就那样傻乎乎手足无措地呆站着,任凭她尖锐的十指在我的脖子和脸上抓挠,留下的无数道狭长血痕,在汗渍的浸润下,又疼又辣。 足足两三秒之后,当已经被抓得像是张文稿纸的我终于反应过来之后,别说头发,我气得连腋毛都差不多竖起来了。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我不想动手打女人,那确实有失我身为大哥的身份。 但我必须要动手了,再不动手,我都对不住自己这张脸。 就在这时,那个作死的黄毛小马仔自己送上门来,他居然在女孩放弃了樊主任,改为打我之后,也跟着冲过来踢了我一脚。 世界终于正常了! 我一脚踹在女孩肚子上,把她远远踢到一旁,指着女孩大喊了一声: “给老子打!” 话音未落,鲁凯就已经泰山压顶一般对着女孩碾了过去。 我反手提起了已经被贾义控制住的那个马仔头发,连打带踢地拖向了门外: “元伯,给老子拿根棍子过来!” 没想到,这个看上去天第一他第二的小黄毛居然是个没出息的废物,一般人被打了,要不求饶,要不反抗。这个家伙却死不要脸地耍无赖,我才几棍下去,他就已经做出一副奄奄一息的样子,躺在地上装死了。 这反倒更是惹毛了我,气急之下,再不留手,对着男子脑袋重重一铁棍拍下,顿时,殷红的血液立刻淌在了水泥地面。 贾义怕我打出事,赶紧将我拉开,指着男子大吼道: “狗杂种!你还装!给老子起来跪好。老子数三声,跪不跪?一,二……” 看上去离死不远的男子,瞬间鲜活了起来,一骨碌翻身爬起,四平八稳地跪在了地上,双手捂着额头上被打破的血口子,满脸沉冤待雪的委屈模样。 另一边,那个女孩反倒是比黄毛男有种多了,在鲁凯和元伯的殴打之下,居然一直都没有服软,嘴里始终都在撂狠话: “打啊!打死我!有种就打死了!小麻皮,你们等着,我等下就喊人弄死你们!” 出道这么久,我还真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极品,这样一个泼妇,众目睽睽之下如果再和她纠缠下去,只会越来越丢人。 这差不多已经不再是社会上的斗殴,而是场闹剧了。 “给老子往死打!” 在我的指挥下,鲁凯抬起腿,像是踢足球一样,重重一脚踢在了女孩的面孔上。 这一下确实下了重手,那个女孩连叫都没有叫一声,就满嘴是血地晕了过去。 这时,地儿和小黑拎着几塑料袋的矿泉水和西瓜过来了,看见我们几个在场子门口开干了,地儿把手上的塑料袋一扔,跑过来也不说话,对着跪在地上的那个男子又开打。 他一动手,刚刚平息下去的场面又蠢蠢欲动起来。 当我们兄弟再次围上去之前,樊主任走了过来,非常亲热地搂着我的肩膀,把我往门里拖: “小胡,小胡。算哒算哒,这些人理他们搞什么?不值得不值得,进去进去。” 樊主任第一次对我这么客气。他既是老主顾,又是大人物,我不能不给面子,再加上旁边娄姐等人也纷纷上前干预了。 于是我也就坡下驴,给鲁凯和小黑打了个招呼,要他们帮晕过去的那两个东西泼点冷水之后,就转身回到了场子里面。 我一直都想结识一下樊主任。 虽然当时的我还并没有意识到结识这个人到底能够带来什么样的好处,但是平时从其他人对他的巴结程度来看,如果能够和樊主任拉上关系应该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事情。 再说了,攀龙附凤本来就是人的劣性。江湖上更是如此,出来混,靠的就是人抬人。黑白两道,都有拿得出手的朋友,这是成为一个大哥的必需条件。 之前,我是苦于没有合适的机会。 像樊主任这样的地位,被人众星捧月地过惯了,什么场面没见过?我如果刻意巴结,过于下作的话,不见得有好结果,还很可能会适得其反,引起他的抵触和抗拒。 今天没想到被泼妇这样一闹,渴望已久的机会却终于降临了。他已经对我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亲昵态度,我当然就要趁热打铁,顺势而上咯。 于是,刚一进门,我就迫不及待地说道: “樊主任,不碍事吧?没有受伤唦,不好意思了啊。在场子里出了事,受伤了我们出钱的。就是对不住你啊,你这样的人过来玩是天大的面子,还让你在这里受委屈。” 樊主任哈哈一笑,拍了拍我的肩膀,看着我脸上和脖子被抓的伤口说: “不碍事,不碍事。小胡,今天谢谢你啊。还把你搞出血了,来,等我拿下包,我陪你一起去医院吧,我出钱。” 我无比夸张地做出了一副受宠若惊的模样,一把握住樊主任的手: “樊主任,你这是说的什么话。在这里,你这样的贵客玩得开心就最好了,这就是给了我胡钦天大的面子。今天对你是天大的愧疚了,我怎么可能还要用你的钱,不管年纪还是地位,我都是绝对当不起,也不敢当的。樊主任,你放心,我这点伤,等下让元伯去买瓶紫药水消下毒就可以了。你安心玩你的,那两个背时鬼走了,你的手气就好了啊,今天肯定赢!哈哈哈。” 人没有不喜欢被拍马屁的,我的一番话传到了樊主任的耳朵里,他也舒服,笑意盈盈地继续关心我: “小胡,那个女的说要叫人,有关系没有?实在有事的话,我现在就给派出所的潘所长打个电话。” “没事的,樊主任你放心,这个场子是廖老板和姚老板的。你还不放心啊,安心玩。在九镇如果出事了我们负责,今天这个事和你一点关系都没得。” 我豪气万千地拍着胸脯,感谢了樊主任好意的同时,也卸下了他最后的一丝心理负担。 场面上的人,其实最怕担责。 “那好那好,小胡,那我就继续了。多谢你,下次有机会喊你吃饭。”彻底放心的樊主任也不再过多纠缠,再次颇有深意地拍了拍我的肩膀,坐到了一台电脑前。 第136章 友情的代价(1) 搞定了樊主任之后,我又安抚了一下场子里面的众多客人,让贾义把刚买的那些水和西瓜全部分了下去,一场闹剧这算是彻底结束。 我坐在沙发上,想了想心里还是有些不安,于是把地儿喊过来问道: “地儿,这段时间你在场子里头待得多,你以前看到过那两个人没有?认得吗?” “不认得,不过这几天确实是来玩了几次。好像听谁说那个女的是从广东那边回来的吧。前几天说话一直就是这样轻狂,不晓得自己三大四大,也弄不清楚到底是个什么来头唦。” “哦,你去里面娄姐住的那个房里把枪给我拿出来,随便找件衣服包好就可以了。这个婆娘蛮屌,她只怕等下还要叫人过来扯皮的。” “那要不要给险儿他们打个电话?” “不用了,反正他们等下也要来喊我们去打球的。怕什么,未必这两个草包还调得起好大的皮啊?” “好。” 片刻之后,地儿用一件T恤把枪包在里面递给了我,我接过来,顺手放在了屁股后面的沙发上。 元伯他们又买水回来,分给了开始没有水的人,我喝着可乐,顺便也交代了元伯他们一声: “你们去到里面把家伙拿出来,放到柜台里,小心点。不要让客人看到,等下只怕还有事要搞。” “钦哥,要不要还喊人啊。胡玮现在应该是和张飞他们几个在一起,打个电话就来了。”贾义问道。 “不用,够了。我在这里还镇不住场子啊?一定要胡玮?”我故意开贾义的玩笑。 贾义脸一下就红了: “不是的,我是说……” “好了,开玩笑的。没事,我先睡一觉。你和小黑坐在门口去,看着外面点,如果来人了就喊。” “好!” 我料的没有错。 本来已经和险儿他们约好了,等下班的时候,过来叫我们去打球。结果,没有等到险儿,我却等到了一伙找麻烦的人。 当时我正在吃着一片冰西瓜,元伯从坐在门口的位置上一下站了起来,快步走到我身边,低下头悄悄说:“钦哥,来人了,有十几个的样子,是车站的羊胡子他们。” 我本来已经把手放在背后的枪上面,准备提家伙出去的。 一听到是羊胡子,我顿时就松开了抓着枪柄的手,连站都懒得站了。 之前那一男一女太陌生,不知道是什么来路,所以我有些担心万一遇到个不知道轻重的蠢货,反而会搞出大事。但现在既然来的是九镇道上的人,那就真的无所谓了。 羊胡子,我还真的没哪只眼睛看得上他。 “地儿,你和他们出去看下,是羊胡子。我懒得去了,去了还啰啰唆唆说半天。你直接点,给面子就好说,不懂味就直接翻脸。” “哦,走。” 地儿和元伯、贾义他们几个去柜台把家伙拿了,悄悄从柜台前面的小门走了出去。赌徒们都在全神贯注地玩着,谁也没有注意到。 我就是操心命。 明明知道不会有大问题,但是看着地儿三人出门,却又无缘无故地感觉有点不放心,于是干脆把枪别到裤腰里,起身来到了柜台前的门口。 娄姐见状,赶紧一脸紧张地凑过来问我: “小钦,不会出事吧?” “放心,娄姐,出不了事,是羊胡子他们。” 透过玻璃门,我看见地儿几个迎着羊胡子走了过去,羊胡子身边神情激动的一对男女,正是之前被我们打了一顿的家伙,隔着好远,两个人就指着地儿他们,鬼喊鬼叫了起来。 羊胡子后面,顿时就有几个从没见过面的陌生小子,拎起手里的刀棒往前冲,看得我心里一紧,幸好羊胡子也马上就大喊着制止了。 接下来,两帮人走到了一起,我看见羊胡子和地儿两个人,一个面红耳赤,一个指手画脚,好像在争吵着什么,双方的声音越来越大,隐隐约约有几句对骂都传到了我的耳朵里。 吵了几句之后,羊胡子轻轻推了地儿一下,绕过地儿,似乎想要带着人来场子里,地儿马上将手里铁棍抬起,指向了羊胡子,在他的带领下,双方人马手里的家伙也都纷纷举了起来。 我走到前门,把门打开了一点缝隙,一开门就听见羊胡子带点九镇附近一个乡下的口音在说道: “地儿,不是什么不给你面子,我姐妹被打成这个样子了,胡钦怎么也要出来说句话。地儿,原本我来也不是找你和胡钦的麻烦,我姐妹才回来,不认得你们,我们就算哒。但是今天惹起事来的那个小子,我一定要找到,不然我下不来这个面子。” “羊胡子,不是我看不起你,惹事的是哪个你打听清楚了吗?你真有种,就动他一下试试看唦。”地儿的回答也很干脆,没留一点情面。 “试就试!英姐,杨哥,老子去抓人!” 一个根本就没有在九镇见过的红毛小子,提着手上的西瓜刀,大叫着从人群里面跑了出来,动作之快,羊胡子连拉都没来得及拉住,只得赶紧双手一张,连喝带喊死死拦住了自己身后也想要跟着冲的其他人。 但是红毛小子毕竟还是冲破了羊胡子和地儿的双重阻拦。 看着他越来越近的身影,我摸了摸别在裤腰上的手枪,弯下腰去顺手拿起了一把放在门边的木凳子,身子一侧,站在了门旁边的帘布后面。 一股又潮又闷的热空气从打开的门缝外面疯狂涌入,驱散了屋内空调制造出的几许凉爽,在扑面而来的酷热当中,人还没有出现,一道嚣张跋扈的喝骂声就在我耳边响了起来: “是哪个杂种刚刚敢和我英姐……” 他的话没有说完,因为他说话的时候,一只手举着刀,人已经走了进来。他的脑袋刚刚出现在我的视线里,我的凳子也就方方正正地砸在了他的脑袋上。 然后,这个红毛小子就笔直地躺了下去。 “羊胡子,我来哒。你要我说什么?对不起啊?” 一掌将门推开,同时把手上的凳子用力向羊胡子那边扔了过去,“嘭”的一声,砸在水泥地面上,发出了很大的声音。 我边说边向着众人走了过去,将那件包着枪的T恤衫搭在了左臂弯。 羊胡子看见我,脸色瞬间变幻,勉强堆起了一丝笑意: “钦哥来哒啊。我想和你把事情说清白,地哥不让我进去。” “当然不让你进去啊,你带这么多人,进去把我打死了怎么办?”沿着地儿和贾义他们给我让开的通道,我走到了羊胡子他们的对面。 “弟兄,就是这个狗杂种打的我!”开始被鲁凯他们打的那个女孩一看见我,就像看见了杀父仇人一样异常激动,就要往前面冲。 听她的口气,应该是羊胡子以前的结拜姐妹。 女孩冲得很快,但是羊胡子用更快的速度把她扯住了。 我实在是懒得给羊胡子一点面子了,本来我对他没有太大的恶感,但是他的这个结拜姐妹确实是让我倒足了胃口。 我一直喜欢安静、斯文的女人。 所以,我难以忍受的一点就是女人没有女人样,比男人还粗俗,这种厌恶仅次于我讨厌男人不像男人。 我干脆直接走到了那个女孩面前,当羊胡子他们还对我的意图揣摩不定的时候,我猛然抬起右手,非常用力地一巴掌甩了过去,“啪”的一声脆响,打在了那个女孩的脸上。 包括地儿贾义他们在内,全场没有一个人想到我会突然动手打人,我的手都放下来了,羊胡子他们都还是傻乎乎地呆望着我。 “你个臭婊子,你是不是想死在这里?” 我的喝骂声中,羊胡子的脸“唰”地一下白了。 “我操!” 他那边有几个人同时喊了起来,几把刀举着就想要冲过来砍我。 我稍微往后退了一步,一把将盖在胳臂上的T恤扯了下来,毫不犹豫抬起手中枪管对准了前面的那帮人: “来啊!来啊!羊胡子,你个狗杂种,给你脸你不要脸!你今天想怎么搞?带这么多人来这里你是什么意思?和我搞还是和三哥搞?还是和廖老板搞?我捅你娘,你个乡巴佬!不晓得三大还是四大,老子今天就要你给老子矮在这里!” 羊胡子和他的兄弟们就像是被突然点了穴道一样,定在了原地,他们应该完全没有想到,光天化日之下,我居然会把枪拿出来。 “啪!” “啪!” “啪!” 我抬起左手,对着那个呆若木鸡的女人翻来覆去又狠抽了好几个巴掌。 “胡钦,一条街上的,你是不是一点面子不给,要把事搞这么大?”羊胡子终于开口了。 第137章 友情的代价(2) “羊胡子,老子把事搞大!你的人在老子场子里闹事,你还说老子把事搞大!这里是哪个的场子啊?老子问你!你居然也敢来这里闹事!你只怕脑袋不清白了吧?这么个婊子,你还拿她当宝,不得了了是吗?我最后给你说一句,老子现在就进去,一分钟之内,你要是还不走,老子今天就办死你个杂种。你信不信?今后你们哪个瞎眼睛的小麻皮敢动樊主任一下!羊胡子,我告诉你,你就莫在九镇混了,老子天天喊兄弟去你的场子给你捧场。你看我们哪个玩得赢?给老子滚!还有这个臭婊子,你今后莫让我看见,下次再让我看见你,老子断你一只手!” 说完,我看都不看羊胡子,把枪收起来转身就和地儿几个一起走进了场子里面。 那天,在我的坚持之下,我和险儿几个亲自送樊主任回去,樊主任很是感动。 我们之间的关系也迈出了融洽的第一步。 对于老人或者儿童而言,九镇的夏天是个地狱。 每年夏季超过40℃的高温差不多有一两个星期左右,而且除了温度很高之外,湿气也非常重。酷热的温度与氤氲的湿气配合无边,整个九镇就像是被放进了一个大大的蒸笼,蒸得人头昏脑涨,四肢无力。九镇地区的人民嗜好吃辣椒也正是因为如此,如果不借助外力把体内的汗液加速排解出来,而只是一味坐着吹空调电扇的话,很容易就会得热伤风。 但是对于正值青春、活力无限的年轻一辈来说,夏天却也有着夏天的乐趣。 比如我们兄弟消暑的最佳方案就是等到每天傍晚,太阳开始西沉的时候,去痛痛快快打一场球,让身上的汗就像是水一样滴下来,把每个毛孔里的热气都散发得一干二净。 然后,兄弟几个找家味道不错的街边排档,把湿透的衣物往旁边的椅子上一放,打着赤膊大马金刀地坐下来,点上几个爱吃的口味菜。重点是一定要有一份又辣又烫、下面还用炉子熬着的小火锅,辣得全身流汗,两眼发昏了,再猛灌几大口冰啤酒,酒一定要冰到瓶子刚拿出冰箱之后,遇到热空气马上就会出现一层细水珠的程度才算是爽。 就这样边吃边聊,慢慢地也就夜深了,回到家大桶凉水一淋,酣畅淋漓地洗个澡,往床上一倒,立马就是个又香又甜的好觉。 到现在为止,我都非常非常地怀念这种生活,只可惜时光已逝,物是人非,机会已经不多了。 那天我们也是一样。 送完樊主任回家之后,我们几兄弟一起去了九镇地税所的院子里面和每天都约的那些老球友打球。我还记得当天,自己的手感并不是太好,每每突破都找不到平时的节奏,就连空篮都很是投丢了一些。 不过,毕竟还是打得气喘吁吁,出了一身舒爽的大汗。 打完球,我们按照老习惯去了相熟的红军大排档,坐下来开始吃喝。 吃到一半的时候,我想在随身的小包里面掏烟,这才发觉自己的手机和随身的小包都忘记在了啤酒机场子里面。 本来这种事情,通常都有胡玮贾义等这些小弟们去给我跑腿,并不用我自己费力。可那天偏偏鬼使神差的也不知道是怎么了,我让小二爷给了我场子的钥匙,决定自己去拿。 结果这一去,我就再也没能回得来。 吃排档的地方就在十字路口,啤酒机室则位于十字路口旁边的商贸城里面。两者相隔并不远,顶多也就两三百米的样子。 我连T恤都没有拿,就打着个赤膊,在旁边经常光顾的一个烟酒摊上赊了包槟榔,边走边嚼,边和周围相熟的朋友打着招呼。这样的情况,是我人生中无数个平凡的日子里面最为平凡不过的一晚,我绝对无法想到会出什么事。 但却偏偏出事了。 我只能说,人生真的是大起大落,让人完全摸不着头脑,实在太刺激了。 因为离场子里面更近,所以我走的是商贸城的后门。后门前有一个三四米、供汽车出入的斜坡,这里是没有安装路灯的。只有旁边一家卖小食品的店子里面的日光灯照着,但日光灯的瓦数也并不高,它提供的亮度最多也只能照到后门前的那个斜坡,却照不到周围的其他地方。 我刚走到斜坡上的时候,突然凭空响起了一个尖锐的女人叫喊声: “就是他!砍!” 窸窸窣窣的脚步声在我的斜后方响起,一切都发生得太快,我根本没有意识到危险已经降临,甚至还猪一样地停下脚步,下意识扭过头对着斜坡旁边那些黑暗的地方看了过去。 还没等我的头完全扭过去看清楚到底是什么情况的时候,我感觉到自己赤裸的后背上突然一紧,顿时传来了一阵火辣辣的剧痛…… 当那一刀从上往下劈在我后背上面的时候,伴随着一种撕裂般的痛苦,我甚至体验到了冰冷的刀锋从我背后两条肌肉中间飞快划过去的感觉。 直到那一瞬间,我才算是明白过来了,我他妈被人砍了! 而且,更神奇的是,在这样的百忙之间,我居然还一眼就从人群里面认出了白天那个叫做英姐的年轻小泼妇。 我是一个有着极佳判断力的人,这不是吹牛,而是经历了无数次生死关头之后才能得出来的自信。 那天,我天生的敏锐判断力救了我的命。 被砍之后,我并没有向前跑。 我知道如果自己向前跑了,今天就百分之百躲不过这些人的追杀。因为前方是商贸城,而此时此刻商贸城内的所有商家都早就下班了,那里已经成为了一个远离人群、一片漆黑的死地。 不管我被砍成什么样子,不管我的呼喊求救声有多么巨大,我的兄弟们都绝对不可能听见。 那样的话,我注定是必死无疑。 当时我脑海里面仅有的一个念头就是:回去,无论如何都要回去,哪怕是榨干身体里面的最后一丝力气,我都要回到兄弟们的身边。 这才是唯一安全的选择。 所以,几乎是在那把刀还没完全脱离我的后背之时,我就闪电般地做了一件事。 我猛地向前飞快地跨了两步之后,转过身向斜后方一个反跑,顺着斜坡从上往下冲到了他们的人堆里面。 五个人! 五个拿着明晃晃的砍刀和铁棍的人! 那个叫英姐的泼妇就站在人堆最中央,面目狰狞,大声地叫喊着什么…… 没有一个人想到,我居然敢反身冲着他们跑过来,所有人都短暂地呆滞犹豫了一下。借着这个机会,就像打球的时候扛着人上篮一样,我用尽全力将身体靠在了挡在前方的两个人胸膛上,猛然发力将他们撞开,穿过人缝,往大街上跑了过去。 在即将冲过人群的最后时刻,我也还是付出了代价,回过神的对手们纷纷扬起手中家伙,劈头盖脑冲着我招呼了过来。 我的肩膀和手臂上分别被砍中了,不过因为全力冲刺的关系,那两刀只是顺着皮肉掠过,并不算重。起码,比起我跑进商贸城内将会付出的那种代价要小得太多了。 “别让他跑了!砍死他!” 背后响起的无数喝骂和脚步声吓得我恨不能多长两条腿就好,不敢再有丝毫其他多余动作,一鼓作气对着红军大排档跑了过去: “武昇!快点过来帮忙啊!” 我也不知道自己当时为什么喊武昇的名字,但是就是无缘无故地喊了。 路两边乘凉的,吃宵夜的,打麻将的,散步的,人们纷纷恐惧万分地尖叫着四处躲避。 后面那帮人中也不知道是谁突然变聪明了,居然把手里的铁棍对着我就扔了过来,“当”的一声,铁棍绞在了我的两条腿之间,绊得我一个趔趄,整个人直接向前翻了下去。 手臂上刚刚砍出来的那条刀口,被粗糙的水泥地面蹭得翻开了更大的口子,我亲眼看着鲜血从里面汩汩流淌了出来。 当刀和棍纷纷落在了自己身上的时候,我反倒不觉得疼了。 躺在坚硬的地面上,我用双手紧紧抱着头,把膝盖弯到胸膛上面,尽可能地遮挡住了重要部位。当时,我的心里只是在想一件事:千万不要死!千万不要死!千万千万不要死! 不知道过了多久,迷迷糊糊的我突然又听见了英姐有些仓皇的大喊声: “走走走走!” 然后,就像是雨点般落在我身上的刀棍一下子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飞快跑走的连串脚步响动。 我把手从脑袋上松开,挣扎着将脑袋抬起,透过眼睛前面流淌而下的血帘,我模模糊糊看见了无数人影正对着这边狂奔而来,其中跑在最前面的那两道熟悉身影。 那是…… 那是地儿和险儿! 我努力地想让自己坐起来,不要在兄弟们面前太过丢脸。但是手刚撑在地面一用力,就马上传来了一股剧痛,痛得我浑身一软,整个人又再次往地面摔了下去。 没有预料中的疼痛,我的脑袋反而摔在了一个软绵绵的东西上面。 “险儿,你们先别追!送他去医院!” 小二爷声嘶力竭的怒吼声在离我耳边很近的地方响起,黏糊糊的血从额头上不断流过眼睛,弄得我很不舒服。我努力睁开了被鲜血模糊的双眼,这才发现,原来此时此刻,自己已经被小二爷和武晟紧紧抱在了怀里。 三双眼睛对视的那一刻,我情不自禁地朝着他们笑了起来: “来哒!” 第138章 爱的回忆 也许是人已经麻木了,把我送到医院的一路上,除了背后被砍的地方一跳一跳的微微有些发疼之外,我并没有感受到其他很难忍受的痛苦,也没有昏迷,只是脑袋有些昏昏沉沉的想睡觉而已。可能是出血太多的缘故,身上有些发冷,两只手掌心放在小二爷和地儿的胸膛上捂了半天,还是湿腻腻的一层层冒着冷汗。 那天的值班医生是一个姓王的小伙子,很帅,人也还不错。但两个护士估计都是新来的,帮我清洗伤口的时候,重手重脚弄得我剧痛无比。 胡玮大发雷霆,把两个女孩吓得哭兮兮的,我想劝他又没有力气,最后还是险儿一把将他扯了出去,这才清静下来。 王医生最后说要帮我缝针,要打点麻药。我怕麻药打了之后就睡着了,于是让小二爷给了我手机,我想给外婆打个电话,告诉她我今天不回去了,就睡外面,省得她等得着急。 结果电话打通了,可能是我太过虚弱说话的声音太小,外婆耳朵又不是太好,弄了半天还没有讲通。我实在没有力气了,只得把电话给了武昇。 听着武晟和外婆的对话,知道外婆已经睡下后,终于彻底放心的我,这才在麻药的作用之下,沉沉睡了过去。 一觉醒来的时候,窗子外面的天色已经开始放白,却又没有完全天亮,大概是凌晨四五点钟的样子,望着周围陌生的环境,我浑浑噩噩地想了半天才弄清楚自己是被人砍了,现正在医院。 左右一看,五个兄弟和胡玮、贾义都没有回去,几个人分别在我旁边的两张空病床和凳子上歪七倒八地睡得正香。 嘴巴里面又干又涩特别渴,又不忍心打扰他们。于是,准备自己下去打点水喝,谁知道,手臂撑在床板上才刚刚一动,背后传来的剧痛就让我忍不住叫出了声。 把脑袋搭在我身边床沿上的险儿立马就醒了过来,赶紧上前一把扶住了我,面上满是紧张关切之色: “胡钦,你怎么了?” “没什么,有点渴了,喝点水。” “你睡着睡着,别动。我帮你倒!” 靠墙坐在床另外一边的小二爷边说边站起来倒水,兄弟们也都纷纷清醒了过来。 大家都再无睡意,于是,我们在凌晨的医院聊了起来。 兄弟们都在逼着我问,动手的那帮人是谁,还纷纷表态说明天就要去报仇。 我一直推说自己没有看清楚。 办这件事情的时候,我不想自己不在场。 因为,这件事实在是太奇怪了。那个叫做英子的女孩完全是个陌生面孔,白天羊胡子应该早就已经告诉了她关于我的底细,就算这个女人再彪悍泼辣,她也不至于愚蠢到就为了啤酒机场子里面的那点小事而树下我这么一个强敌。 如果说这件事背后没有什么其他因素的话,我实在是无法相信。 可那个因素是什么呢?这又不是我现在所能想出来的了。 所以,为了稳妥起见,这件事我必须要等到自己出院之后,再亲自处理。 最后贾义干脆点名道姓地问我动手的是不是羊胡子那帮人。 他一开口,所有人都心有戚戚焉地点起了头。险儿更是咬牙切齿地说,等天一亮,马上就带人去扫平了羊胡子的所有场子。 大惊之下,我苦口婆心地劝说,险儿却依旧坚持己见,还颇为好心地反过来劝我,让我安心休息,这些小事,他帮我办好。弄得武昇、胡玮、地儿等人也跟着在后面一唱一和。 平时,兄弟里面,我最喜欢骂袁伟,地儿和小二爷两个人也会偶尔被我说上一顿。 因为,袁伟为人素来嬉皮笑脸,做事又不靠谱,不骂不行;地儿则是和我带着亲戚关系的自家弟弟,对我也是言听计从,言语之间也就难免有些随便;而至于小二爷呢,我是刻意为之,这是我对他表达完全信任和亲厚的特有方式,以他的聪明和灵慧,向来也都是心领神会,不以为意了。 但是我几乎从来不骂武晟和险儿。 武晟自尊心特别强,平日行事说话颇为自重;而险儿太过刚正,宁折不弯。对于他们,言辞过于激烈的话,肯定不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但是那天可能是因为伤痛的原因,让我有些心浮气躁,听着险儿在一旁喋喋不休地念叨,我的心里也就越来越烦,老实说,当时我都恨不得一凳子拍死他。最后,终于忍不住破口大骂了起来: “险儿,你是不是吃了两天饱饭没事做非要作死啊?老子说了不要你搞就不要你搞,你多个什么卵事!” 这句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 所有人也都愣在了那里,我曾经这样骂过胡玮、贾义,甚至袁伟,但是我从来没有这样骂过险儿。大家都没有想到我会发这么大的脾气,胡玮和贾义两个更是万分紧张地看着我,大气都不敢出的样子。一阵沉默之中,险儿的脸色阵青阵白,变幻不定。 “哎哎哎,胡钦,你只怕几刀把你砍出神经病了吧。险儿是心疼你,帮你报仇,你发这么大的火干什么啊?你有病啊!” 武昇首先开口了,我低下头去,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险儿,你也是。每次都他妈是你非要与众不同一些。胡钦说了暂时先不搞就不搞唦,未必这个仇还怕不报啊?”小二爷也赶紧打圆场。 险儿望着我,脸色还是很不自然,我也很尴尬,我知道险儿想开口却无从说起,因为我也是一样。于是,我对他说: “险儿,身上有烟没?搞支烟给我!” “有,你等下。” 险儿边说边很快地把烟掏了出来,拿出一根放嘴里点燃了,再送到我的嘴上。 两人相视一笑,他轻轻拍了拍我手臂上的纱布。 天亮之后,第一个赶来看我的人是君。 从知道消息到赶来医院的一路上,君已经哭得两眼浮肿了,连早饭都没顾上吃。我吩咐胡玮和贾义去帮我们买了早饭,大家一起吃了后,我让兄弟们都先回去休息。 结果胡玮因为上次卫立康事件的教训,说什么都不肯走,非要守在医院里。最后没有办法,小二爷给康杰和简杰打了电话,要他们过来守着,其他人这才各自回家。 康杰和简杰很讨人喜欢,看着君在病房里面陪我,他们两个也就不进来,安心守在了外面的走廊上。 我永生永世都不会再忘记那一天。 那一天,君将脑袋枕在我的腿上,任由我抚摸着她的头发,我们聊了很多很多的话。 我说,等我做了像廖光惠那样的大哥,发了大财,就像蒋天生陪女朋友去荷兰阿姆斯特丹购物一样,陪她去最向往的法国普罗旺斯看薰衣草。 还说,现在的婚礼就是乱闹乱起哄,不美。等我们结婚的时候,我就在欧洲找个安静的小镇,约上最好的亲朋好友在安静的教堂里面举行婚礼,她要在巴黎定婚纱,险儿做我的伴郎,XXX做她的伴娘。 还说,今后等我们有了儿子,绝对不许他再打流,一定要在北京上大学,要当省长。 当我无比幼稚而又豪情万丈地说着这些的时候,君很少插嘴,但看着我的眼睛里面,却始终都在流动着一种惊心动魄的美艳光芒。 这种光,让我一生都沉醉在了里面,再也逃不出来。 那天,等我说完之后,君告诉我,等暑假结束,她就要去省城上学了,她会非常非常地想我,我们要相互保证,绝对不能因为异地恋情的原因而彼此分开。她还说,她妈妈其实也蛮喜欢我的,就是觉得我现在还不太懂事,要早点懂事,等真正长大赚钱了,我们再在一起就没有问题。 还说,我住院的这几天,她要天天亲手给我熬汤喝,要把我养得白白胖胖的。 还说,胖了就不帅了。 还说,不帅才好,别人才不会等我不在的时候抢。 还说,你放心,谁都抢不去的,我爱的只有你。你又不是不知道,经常那么多的情书和勾引,我都没有搭理啊,你看,胡玮他们也只叫你大嫂。 还说,你就臭美吧!追我的人更多!谁要当大嫂了?别人约你,你去唦,你去了我就把你阉了。 还说,钦,你到底爱不爱我? 还说,那你呢? 还说,我先问的。你要先回答。 还说,哎呀,弄疼我了。好了,我爱,我当然爱你。不爱你我为什么会和你在一起。 还说,那你有多爱我。 还说,非常非常爱,这一辈子只爱你一个。 还说,那你爱我多些还是爱你外婆多些。 还说,外婆。 还说,那你的兄弟和我呢。 还说,都爱。你不要比了。这是不一样的。我不喜欢你这么问。 还说,好了好了,我和你开玩笑的。 还说,君,那你呢?你又多爱我。 还说,我非常非常爱你,真的。我恨不得把你抱到我的身体里面去就好。 还说,哈哈哈。 还说,笑什么?得意了吧,我才不像你呢,那么多的兄弟啊朋友啊什么的,我除了父母就爱你一个了。 还说…… 我始终都相信,那一天的我和君,我们都是掏心掏肺地彼此真诚深爱着,没有任何的虚假。 只可惜,那个时候的我们都还太年轻,都还远远不懂,这个世界上,真诚只会短暂,变迁才是永恒。红尘中,没有任何人和事能够躲得过时间的流动,而流动的时间就像流动的水,可以带走一切的美好与曾经。 之后有些年,我觉得自己又蠢又贱又没用,为此还很是痛恨过自己一段时间,也伤害过其他一些不应该受到伤害的女孩。但是再过了些年,我却发现,被我视为愚蠢下作的这些事,这些话是多么的宝贵、多么的美好。我又是多么希望可以重来一遍,去温习那每一秒每一分的幸福。 昔日情浓的那些话语和笑靥都还深深印在脑海里面,哪怕是一个小小的肢体动作、一句毫无意义的随口字节,都不曾有须臾忘怀,遗憾的却是不知不觉中,渐渐淡漠了彼此的容颜,皆因各自天涯,萧郎陌路,已是多年。 从那天之后,无论痛苦也好,幸福也罢,我再也没有爱过其他另外一个人。 那天,是爱情留给我的最后一次深刻记忆。 那次谈话之后不久,君去了省城的一所大学。不记得是在她大学一年二期还是二年一期的时候,她参加了我们省举办的一次选美比赛,然后她爱上了一个和当时的我完全不是一个层次的男人。 几年之后,那个男人把她送到了一直向往的欧洲,那个有着薰衣草气味的远方。 第139章 攀附权贵终得逞 当天上午,第二个来看我的人很让我意外,当时我正在和君聊天,康杰突然把病房门打开了: “钦哥,樊主任来看你了。” 惊讶过后,我顿时大喜,马上示意君扶我坐了起来,说: “快请他进来,快请他进来啊。” 话音刚落,樊主任已经一只手提着一个水果篮、一只手拿着他的随身小包,一脸歉意地走了进来: “小胡啊!我刚去场子里才听到他们说的,我马上赶过来了。这个事就真的搞得太差劲了!哎呀,我对不住你啊!” “樊主任,你说什么呢?关你什么事啊。你还亲自跑一趟来看我这么个小屁股,真的是当不起啊。樊主任,坐坐坐,君,帮樊主任搬个凳子过来。” “哎,好好好。是弟媳妇吧,长的真乖啊。哈哈,难怪小胡不像那些家伙到处找女伢儿的。哈哈,小胡,我真是心里过不去,为了我的两句话,让你背这么大件事。这些杂种,我已经给潘所长那边通气了,会要找他们的。” “樊主任,哪个告诉你是因为你的事啊。不搭界的事情,你多心了,你过来看我,我就真的非常开心了,你千万不要想多。” “小胡,你也不用和我说这些多话,我樊永城没有跑社会,但是上班,也是一路熬过来,才熬到今天的。什么事我看不透,我问他们,他们说不晓得是谁搞的,搞你的人都没有怎么见过。我不用想,就知道是白天那个婆娘,除了她,怎么就这么巧!是不是,昨天白天你帮我的忙,晚上就出事。” 樊主任绝对是个聪明人,我如果再隐瞒下去就做作了。所以,我也干脆把事情给他说了一下。 之后,我们又谈了很多,归根结底就是两个意思。 第一,樊主任对于我这次出事,心里很不好意思,觉得对我不住。第二,他表达了他不是一个忘恩负义、过河拆桥的人,今后我就是他的朋友,朋友之间如果有事,他不会坐着看。 对于他的两个意思,我都相信。 我一直觉得自己看人的眼光不错,几次接触之后,我完全相信樊主任并不是那种常见的场面上的人,虽然平日里也有些喜欢装腔作势地摆架子,但他并不首鼠两端,两面三刀。相反,樊主任虽然人不在江湖,但身上却有着江湖人物那种直来直去,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的豪迈气度。 当时,听到樊主任说今后我们就是朋友,有事需要他帮忙,尽管开口之后,我心底真是兴奋得不得了。 《古惑仔》里面洪兴的龙头大哥蒋天养曾经给陈浩南说过一句话:多认识一些穿西装、打领带的有钱人要比只认识那些坐没坐样、站没站样的矮骡子强。 这句话,我当作金玉良言,一直都深深地记在心里。 而樊主任对于我来说,正是穿西装、打领带那个层次的人。我能认识他,被他看作朋友就已经感到很高兴了,甚至还有些龌龊的得意和受宠若惊。 但也仅仅只是这样而已,当时的我还完全没有想过自己可以从这个人的身上得到些什么,又能够学到些什么。 那天,樊主任走之前,给我留了三千块钱,我开始一定不收,最后樊主任说了这么一段话: “小胡,我不是打流的。但是我这个人也有个特点,有情必还。钱你是一定要收下的。这只是我的一点心意,你不拿这个钱,我说明白了,心里不踏实。今后交往还多,我比你痴长几岁,当我老哥的就听我一句。收好。” 我突然觉得,流子场上的那些礼节和行为在面前这个斯斯文文、一身官气的男人面前用出来不太妥当,甚至有可能弄巧成拙。 于是,我选择了听他的,很客气很礼貌地接过了他的钱,再三道谢。 樊主任走了之后,我又迷迷糊糊地躺在床上睡了一觉,刚睡醒没有多久,三哥和明哥就过来了。 三哥问我是谁下的手,我说不确定,也许是白天的那个女孩,羊胡子的结拜姐妹。 三哥的意思是要我安心养伤,钱由场子里面出,羊胡子的事我也不用担心,他会办。 我不同意,我给三哥说,我的伤也不重,你现在有大事要做,你安心做你的生意,不要耽误你的大事,这件事我自己来办妥就好了。 开始三哥也不同意,但是谈了很久,三哥终归还是答应了我,只是交代了一句,一定不要做过分,点到即止就可以了。 我也答应了三哥,其实三哥不用担心这点的,我跟着三哥,学得最好的一件事就是做事留余地,我一定不会做得很过分。 只不过,我和三哥对于过分的定义有些不同。 我要立威。 在医院住了三天,我就强烈要求出院了。伤到我的都是西瓜刀铁棍之类的东西,并没有杀猪刀和管杀这样的重武器。 所以,虽然当时砍完之后血淋淋的刀口看上去很吓人,但实际上却还好。 比较严重的反倒是失血过多和手背上被铁棍敲折的一根指骨。这根断掉的骨头给我留下了一个纪念,到现在为止都可以从我的右手背上看出一些不一样的痕迹。 躺在医院里的几天,我就已经做好了报仇的准备,但是具体怎么办,我谁都没有说。 险儿他们已经在道上把消息散播了出去,说无论如何都要找到那天闹事的女孩和砍我的那几个人,还去羊胡子那里闹了几次,羊胡子打死不认账,一口咬定和他无关,没有办法之下也只好暂且不了了之。 其实,我早就知道,险儿他们是白费力,但这是我故意要他们这么做的。 那几个人只要不是傻子就一定跑了,不会留在九镇。 一个刚来的小太妹带着几个小混混,砍了我之后还敢留在九镇?用屁股想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可我们大张旗鼓地这样做却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别人都会以为我一心要找那个女的报仇。 所以,对于我真正想做的事情,就不会有过多防备。 那么,我还有大把的时间可以安心养伤。 没想到的是,就在我养伤的期间,又恰到好处地发生了一个小小的插曲,对江湖上的人而言,这个插曲比起之后我报仇的行动简直是不堪一提,但对我个人来说,它的重要性却远远超过了报仇。 因为正是这个插曲,才真正让我和樊主任从普通朋友变成了兄弟,也让我踏进了樊主任的家门,在他家里,樊主任的老婆甚至还亲自下厨为我做了一顿饭。 饭席上,樊主任给我上了颇有意义的一课,从而也一手把我带进了一个全新的天地。 那是在我出院之后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也是下午,在场子里面,我闲来无事,正在用柜台里娄姐的电脑玩着《帝国时代》。 那天,樊主任没有来场子里面玩,但是他的小舅子和他的老婆却一起过来了。 樊主任的小舅子也是我们这里的常客,基本每天都可以见到,熟悉程度和樊主任不相上下,他老婆来的次数虽然没有他们二位勤,但也是至少三四天的样子来一次。 当时正是场子里面一局游戏要开码的关键时候,在悠扬欢快的音乐声中,我只听见“哦”的一下,从人群中间突然爆发出了一阵巨大的喊叫和起哄声,人们脸上带着或惊喜或羡慕的表情纷纷涌向了场子中央的一台机子。 原来这一局,一个经常在我们场子里面玩的人下狠心买了八千元的龙八,居然一下中了,得了十二万元的巨奖,几乎是瞬间就将他之前所输的钱,全数扳了回来。 中奖的人欣喜若狂,眼泪花花地到处给这个分红,给那个分红,还兴高采烈地要请全场人今晚去大三元一起吃饭。他的成功完全刺激到了在场的其他赌徒,所有人都血红着双眼瞪着那个赢家面前一叠叠厚厚的钞票。 人们交头接耳,一致认为输了这么久,今天终于到了转运的时候了,要赶快趁着出龙八的大吉之兆,沾点光,也多少赢点。 人最怕的就是起哄,起哄的人多了,再清醒的人脑袋也就晕了。 于是,在这样不约而同的期盼和憧憬之下,原本观望的人也都纷纷投入战斗,全神贯注地分析起了下一局要开的码数。 可就在人们纷纷卷起袖子准备大干一场的时候,那些已经输光了身上现金、本来准备回家的人也情不自禁地受到影响,蠢蠢欲动了起来。 回去拿钱吧?银行也快关门了,就算没有关门,等取了钱再赶过来的话,只怕那点灵气也被别人沾完了,怎么办? 简单! 有困难,找胡钦。 于是,我的生意大肆开业,短短一两分钟之内,一下子就有五六个人涌过来,找元伯和小黑他们开口借钱了。 其中就有樊主任的小舅子和老婆。 我看见樊主任的老婆好像有点不想借的样子,但是小舅子却眼巴巴地望着元伯正在从里面掏钱的皮挎包。 我走了过去: “嫂子!周哥。” “哎呀,小胡啊。身体好些没有啊?” 樊主任的老婆看见我走过去了,脸上笑得很是亲热。 “胡钦!” 小舅子一看到我,两只眼睛顿时“呼”的一下就亮了,像是看见了财神一样,连叫唤的声音里面都带着情不自禁的欣喜。 “好多了好多了,多谢多谢。嫂子,你和周哥今天手气怎么样?”我笑嘻嘻地一边给小舅子敬烟,一边问道。 “不好不好,就像摸了屎一样,手臭得不得了。两个钟头不到,三千块钱现在一分都没有了。我还是玩不了这个东西,不会玩的,下次还是让老樊来好些。” 场子里面的玩家分为两种:一种是输赢无所谓,只要赌就行的真正赌鬼;另一种则是对游戏本身并不见得多感兴趣,但是天生就爱钱,一门心思只想要多赢点。樊主任的老婆就是后者,一听我的话,顿时就懊恼不已。 “这有什么不会玩的,嫂子你上班的时候,天天坐在银行柜台里数钱,上百万都不出差错。这个事有什么不会玩的。我看你比樊主任还聪明些。下一次肯定就转运了。” “就是啦,我说了今天出了龙八,搭着机会好,多玩下,我姐又不肯玩了。你看,别个都在玩啦。”一听我的奉承,他舅子也赶紧帮腔了。 “哎呀,也不是我不玩,一分钱都没有了,拿命玩啊?”明显可以看出来樊主任的老婆在玩与不玩之间纠结,说要走,但是心在留。 “嫂子,你早说唦,这点事。元伯,你先过来一下。”等她一说完,我马上对着元伯招了下手。 “胡钦,我也就是想找你救下急。我姐姐不干!”樊主任小舅子一脸迫不及待的样子,眼睛越发明亮了。 “小胡,算哒算哒。利息太高了。我怕老樊说我。多谢你,多谢你,我还是不玩了,明天再来明天再来。”樊主任老婆一看元伯已经过来了,连忙一把扯着她弟弟就要走。 我飞快拉住了她: “嫂子,我什么时候说过要收你的利息啊!” 说完,我转头招呼元伯: “元伯,拿一万五出来。” 元伯干净利落地点了一万五千元钱递给了我,我把钱往樊主任的老婆掌心里一放: “嫂子,不够就说,够了先玩!有了给,不急。你慢慢玩,多赢点!” 说完,转头就要往柜台上走,却被樊老婆一把拉住了。 “小胡,我和他都给你写张欠条。” “算哒,嫂子,我们之间还讲这么多干什么,我还信不过你和周哥啊。要你写欠条,我还借你做什么?没事没事你去玩。” 又是一番客套,他们终于收下了钱。 看着他们感恩戴德的眼神,我知道,这一刻起,樊主任的老婆和小舅子也成为了我的朋友。 第二天,樊主任就把钱用一个牛皮信封装着,还给了我。我没有收他的利息,但是收了他送给我的一条极品芙蓉王的烟。 利息是生意,烟是感情,这点我懂。 我看得出来,樊主任多少都是有些感动的,他的口气之中已经完全没有丝毫平日里的那种官气和疏离感。 但是除了谢意之外,言语中,他也并没有太多的表示。 我无所谓,当时的我对于能够和他这样的人打上交道就已经感到非常非常的满意了。潜意识里面,我知道也许他可以给我带来一些不一样的东西,但是这个东西具体是什么,我没有去想,也想不到。 我这个人一直都是这样的性格,事不临头,我是懒得动这个脑筋的。 何况,我还有一件在当时看来也很重要的事情要去办。 之后多年,我还感到有些庆幸。当时我办的那件事确实有些鲁莽和迫切,但结果却是歪打正着。 就是因为我办了这件事情,才有了之后在樊主任家吃的那顿饭。我无意之间给了樊主任一个信心。要知道和他这样的人,想要真正往深了交,只凭感情而没有足够斤两的话是绝不可能的。 无心插柳之下,我让樊主任知道了,我胡钦有足够的斤两。 第140章 扬威立万(1) 在君和外婆的悉心照料之下,身上的伤,终于好得差不多了,虽然背部的那道刀口还要换药,还在疼,右手背也还夹着固定板。 但是没有关系了,基本上来说,我可以出场了。 为了这次出场我等了太久太久,我实在是有点等不及了。在决定动手前的那天晚上,武昇和袁伟跟着三哥到市里去了,我把其他的三个兄弟都叫到一起,谈了一次话。 “你们还记不记得去年我们动鸡青和罗佬,绑了罗佬的老婆和保长的那个晚上?” “记得啊。怎么了?”所有人都纷纷地回答了,都有些不太明白我无缘无故地问这个到底有什么含义。 “三哥混了这么多年,在九镇办了些事,但是敢动手砍他的却没有几个。老鼠坐了这么些年的牢,现在一出来,除了手下的大屌几个人办了几件小事,为抢发廊打了几个小架之外,也是平平安安,搞得风生水起。我们出来这么久了,基本上个个兄弟带伤,你们说到底是为什么?”说完之后,我也不着急,安静地看着他们,由他们去想。 没有一个人说话,小二爷和险儿确实是在思考,但地儿是习惯了我们三个其中的任何一个在,他就不用多想的。 “小二爷,你说呢?”我点名问小二爷。 小二爷把屁股往椅子一边挪了挪,斜靠在椅背上,轻轻地咬了咬下嘴唇: “你是什么意思?” 小二爷这么一问,险儿和地儿也抬头望着我了。 “我这次一个人躺在病床上想了好久,你要说我们没有种吧,自从绑了保长之后,九镇上哪个敢说我们兄弟没有种的?但是,既然有种,为什么别人就偏偏还敢动我们,不敢动三哥和老鼠呢?只有一个原因。” 我稍微停了一下,伸出一根手指对着他们三个说: “别人欺我们年纪轻,是小麻皮!三哥有种,别个怕的不是他有种,是他手下兄弟多,势力大。老鼠有种,别个怕的也不是他有种,也是兄弟多,势力大。都怕他们是大哥。我们再有种,别个看我们也是三哥底下的几个小麻皮!你们不要觉得好像我们平时有这么多的小弟跟着,在道上的那些老油条看起来,就是一群小孩子不怕死学着大人瞎乱搞,连屁都不算!我告诉你们,像上次搞保长那个搞法没有用的,别人会觉得我们猛,但是不会觉得我们有多大的实力,不会觉得我们兄弟多,是大哥!所以,我们这次把那个婆娘抓了,几刀把她剁死也没有任何意义,要动就动她后面的那个家伙。有时候打流啊,只晓得砍人真的没有用,你们晓得吧?” 我语速极快地说完了上面的一段话之后,吐出一口粗气,默默观察着他们各自的表情。 小二爷紧紧地咬着下唇,两眼死死地斜看着对面墙壁,险儿也缓缓吐着口中的烟圈,眉头紧皱,就连地儿都是破天荒露出了认真思考的样子。 “你的意思是要动羊胡子,要搞大!”小二爷最先抬起头来,望着我说道。 “羊胡子好像确实是不关他什么事啊?动胡钦的没有一个是他的人,我也问过他了,他说绝对没有啊。我们这样搞他,不好吧?”没有等我说话,地儿就抢先回答了。 我说过地儿是个很重感情的人,羊胡子的一个手下就是地儿玩得很好的朋友。所以,在我们里面,地儿算是和羊胡子关系不错的。 显然他不希望我们和羊胡子之间有太大的事情发生。 “地儿,我问你,那个什么阿英来我们这里时间长不长?”我望着地儿一字一句地问道。 地儿的目光有些退缩,但是看我一瞬不瞬地望着他,又不敢移开眼神,也只好回答道: “不长。” “那她在九镇上面靠得住的人是不是只有羊胡子?”我继续问道。 “是的。”这次地儿的回答快些了。 “九镇打流的里面,我算不算是个有面子的人?” “算!” “那你就自己想啊。一个才来的婆娘,敢动我,就算羊胡子没有帮忙,你说他晓得不晓得。他晓得的话为什么不拦住阿英。你自己好生想想!”我丢给了地儿这句话。 地儿听了之后,有些无言以对,默默地抽着烟。 “地儿,我们兄弟什么都好说。我晓得你和他的关系不错,你要是不好意思搞,不想去的话,你就不去算了。”我又说道。 “我去!你要搞,我就搞!”一听我这么说,地儿飞快地表了态,我对他微微笑了一笑。 “胡钦,你具体想要怎么搞?”险儿和羊胡子的关系也勉勉强强过得去。但是险儿和地儿最大的不同就是,除了我们几兄弟,其他人他都无所谓。 “我要把事搞得越大越好,明天给我把所有能叫上的兄弟全部叫齐,带上家伙。晚上十点半动手,零点之前,我要羊胡子手下的每一个场子全部都给我从九镇消失!” 有些事真是很稀奇的,我头天晚上才和兄弟商定了要办羊胡子。第二天中午的时候,自从我被砍伤就一直都没有来给我一个解释的羊胡子居然在这天亲自到场子里面找到了我。 他来的时候是快要吃中午饭的时间了,我正和险儿小二爷坐在沙发上聊天,他一进来就直接走向了我面前: “钦哥!在忙什么呢?哎呦,险哥二爷都在啊?” “嘿嘿,大哥来了啊。有事?”险儿阴着脸看都不看羊胡子一眼,小二爷则是一脸若无其事地望着别的地方,我只好嬉皮笑脸,不冷不淡地张了嘴。 “钦哥,我也不七弯八拐了,今天我过来就是专门来给你说一声,而今道上到处都在说,是我背后指使英子他们动的你。三哥也给我打了电话警告我,险哥也找过我几次了。钦哥,这件事真的就是英子自己做的,和我没得半点关系。我们无冤无仇,你也没有得罪过我,我何必冒着大的风险没事找事做呢?羊胡子我今天当着你的面对天发誓,绝对不关我的事。真的。我对天发誓!”羊胡子一脸真诚。 看着他这副恨不得把心掏出来给我看的样子,我也笑得越发和气了起来: “羊胡子,老子住院那么长时间,天天等着你去看我,人毛都没有看见你一根。现在你过来说这些屁话了!”我说完之后故意一顿,斜着眼偷瞟着羊胡子。羊胡子的喉结上下移动,显得很紧张,看着他嘴一张好像要准备开口了,我马上又抢在他之前说道: “羊胡子,你也太见外了。哪个搞的我?到底怎么回事?我胡钦也不是猪,心里都有数的。哈哈哈哈,还跑过来道歉啊!哈哈哈,你个小子啊,没事的没事的,都是老弟兄了。要怪你我就不等今天了。来来来,坐,坐,坐!” 我边说边站起来很亲热地一把搂着了羊胡子。 羊胡子反应过来,如释重负地望着我笑了起来。险儿和小二爷都是心思玲珑的人,一看我的态度,也都纷纷给自己设了一个不错的台阶之后和羊胡子打成了一片。 聊了大概个多小时,小黑和两个服务员把我们点的饭菜都端上来了,我留羊胡子一起吃,他死活不同意,说要下次再找个时间请我好好吃一顿。 最后,临走前,他一个人干完了三瓶啤酒,分别敬了我们三个,还说了几句挺有意思的话: “钦哥,今天你和险哥、二爷三个弟兄看得起我,肯和我喝这一瓶酒。我羊胡子记在心里的,出来打流的人什么麻皮都没有,只是剩个义字和结交几个兄弟。我羊胡子以前有什么做得不好的地方,你们就莫见我的怪。我羊胡子也还是有几个兄弟,从今天这杯酒开始,今后你钦哥、险哥,二爷如果有什么事,只要开个口就算数!我羊胡子和我的几个兄弟命都是你们的。多话不说,都在酒里。” 大家都笑嘻嘻地喝完了这杯酒,喝完之后,他告了个罪,说下午还要去道上的一个朋友家里吃喜酒,明天他再单独请我们,就转身走了。 望着他渐渐走远的身影,我再忍不住憋了半天的闷气,狠狠一拳砸在了桌子上,剧痛之下,我呲牙咧嘴,眼泪都差点流了出来。 羊胡子,凭你这点水平,过来又想套话又想卖乖,还差得远。 下午五点多钟的时候,按照我事先吩咐,胡玮和贾义几人把所有的家伙都拎了过来,全部放在了啤酒机场后面的值班室。 六点整,我们几兄弟率先去了巨龙大酒店;晚上七点左右,收到通知的各路小弟都纷纷赶了过来,浩浩荡荡的好几十号人挤满了整个巨龙大厅。 今天我要所有人吃好喝好好办事!羊胡子,你说得对,你和你几兄弟的命都是我的。 今天上午,小二爷就已经通知巨龙的老板,包下了巨龙大酒店的整个三楼。 巨龙大酒店的一楼是散座,二楼是包厢,三楼有一个专门举办酒席舞会的大厅,厅旁边还有两个小包厢。 我们兄弟就坐在了其中准备好的一个小包厢里,外面的大厅上还另外摆着几张桌子。菜还没有上齐的时候,贾义、胡玮、康杰、简杰、小敏、鲁凯他们就已经带着各自的朋友小弟,陆陆续续赶到。 不断地有人打开包厢门向我们几个问好,一时之间,包厢门被时关时开的,显得异常忙碌。 当中,我还接到一个电话,武昇打过来的,他和袁伟从市里回来了,正找我们,于是我告诉了他们地址。没过多久,我就听见了外面不断响起的招呼声: “八爷,伟哥!” “八爷,你和伟哥也来了啊!” “啊,哈哈。你们好你们好,胡钦他们呢?”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正是武昇。 “在那边,都在包厢里。” “武昇,过来,在这边!”险儿打开包厢门,把脑袋伸出去喊了一声。 “你今天搞什么啊?这么多人!”武昇人还没有进来,声音就传到了。 “胡钦今天要办大事的。刚好你们赶到了。哈哈,这下我们兄弟又齐了。”地儿很高兴地给武昇说。 武昇在我身边拉了一把椅子坐了下来: “怎么了?要办案啊?” “啊。是啊,我今天……”我把我们四个昨天商量的事情再给武昇和袁伟说了一遍。 袁伟没有说什么,倒是武昇一听之后,就立马反问了我一句: “三哥晓不晓得?你和他商量了吗?” “没有哦,这有什么好商量的。”我不以为意地说道。 “哦,那还是给他打个电话吧。这么大的事,不给三哥说一声,万一出事了怎么办?”武昇边说边准备从身上掏出手机。 自从武昇被罗佬砍了之后,三哥对他的恩情,武昇都始终放在心里。我们兄弟里面,也只有他和袁伟两个人是一直跟在三哥的手底下做事。 所以,在后来的两件事发生之前,我们兄弟当中对三哥感情最深的也是他们两个。当然,我对三哥的感情也很深,不过,在我的心里面,我更愿意把三哥当作哥哥来看待,而不是当作大哥。 “哎呀,武昇,未必什么事都要找三哥啊。我们自己兄弟就不能自己做回主?今天就是砸羊胡子的场子,又不是要把人搞成什么样。没事的,这种事,三哥出来了,我们又是白搞一场,还立个屁威啊。” 险儿伸手掌盖在了武晟握着电话的手背上。 险儿是我们里面对三哥最无所谓的,从头到尾,他的眼中都有且只有我们兄弟的利益。 尤其是小二爷的事情发生之后,他基本上没有什么事都不会主动去找三哥,就算有时三哥过来了,他也是能避就避。险儿给我说过,小二爷那次事件他就看出来了,三哥这个人的眼中只有自己,没有兄弟感情。今后如果万一他出事了,他相信我们五个一定死都会救他,但是三哥肯定不会。在三哥眼里,他和小二爷一样只是个马仔,可惜他不想当任何人的马仔。 “这么大的事,还是给三哥说一声好些吧。”武昇坚持。 那天,因为通不通知三哥,在吃饭之前,我们之间展开了一次小小争吵,在这次争吵之中,武昇和袁伟是站在一边的,他们觉得这么大的事应该要让三哥知道;而小二爷、险儿是站在一起的,他们两个觉得不能什么事都靠三哥了,就是因为以前我们什么事都靠三哥。所以,我们兄弟才会个个带伤,我们要证明自己的能力。 而地儿是站在中间,谁说得对,谁说得错,对于他都无所谓。他只是希望我们兄弟不要吵,能够同心同力,开开心心。 刚开始的时候,我自始至终没有说过一句话。这种情况下,我无论如何都不会表态。 而且,我也不需要发表观点,我想说的话,险儿和小二爷都已经帮我说了出来。 后来,两方越争越有点不开心了,地儿也在一边劝得面红耳赤,听着四个人不断地争论,我也越听越烦。 最后武昇说了一句: “当个什么狗屁大哥啊?没有三哥,我们还当个什么大哥啊!老子死都不晓得怎么死的?明明砍胡钦的是英子,你们非要搞羊胡子。平平安安不晓得过,要搞这么大。老子就要给三哥说一声,看是个什么鬼。” 他一边说一边掏出了手机。 我终于听得火冒三丈了,一下站起来,伸出手指着武昇的鼻子说: “武昇,我给你说。就是因为什么事都有三哥,所以别人都当我们是几个小麻皮,所以就敢砍我们!这次被砍的是老子,不是你!你帮就帮,不帮就走,哪个都他妈别管老子的事!” 这句话一出口,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武昇也惊呆了一样,默默地拿着手机望着我。 我正在火头上,分毫不让、颇为挑衅地直视着他。其他人一言不发,很紧张地望着我们两个,看他们当时的模样,估计已经做好了随时劝架的准备。 我们对望了半晌,武昇终于把脑袋一扭,目光错开愣了片刻,一把摔开椅子,站起身拿着桌上的包就往门外走。险儿、地儿、小二爷和袁伟纷纷站起来,跟着往外面冲想去拉武昇,我大喝了一声: “谁都别拉,拉什么拉!” 武昇走了,大家都很不开心,包厢里面一片沉默。谁也不知道说什么,我突然之间也觉得今天的事好像没有什么意思了,我们兄弟之间其实也经常吵架,但是气走,这是第一次。 我不知道自己做得对还是错,武昇又做得对还是错,我只知道,我们都很不开心。 当时我就有种预感,我觉得这次小小的争吵只是一个前兆,一个日后很有可能会牵扯到我们兄弟之间各种分歧的开端。 第141章 扬威立万(2) 不过,现在回头看来,值得庆幸的一点就是,终归还是我们之间深厚的感情战胜了那些分歧,而且经过纷争之后,我们才更加明白过来,在彼此心底的位置到底有多重要。 我们在一片尴尬奇异的气氛中坐着,我正考虑着是不是要小二爷出去找下武昇,又或者还是我自己去更好的时候。 包厢门却突然之间被再次打开了。 武昇高大的身影站在门口,打开门之后,一语不发地走了进来,还是坐到了他开始坐的那个位置上,所有人都傻傻地望着他。 “望个毛啊望?吵个架未必饭都不吃了啊?” 武昇嘴里嘟嘟哝哝地骂着,看也不看所有人一眼,就给自己面前的杯子里倒上了一杯酒。 所有人的脸上都露出了开心的笑容,包括我。 “哈哈,武昇,你妈的跑死啊跑,这么大年纪了还像一个女的。还跑!去你妈的,吓到老子了。你给老子喝!”最先忍不住开口的居然是我们里面最沉默的险儿,他端着杯子,兴奋得满脸通红。 地儿的眼圈都红了,却又没来得及藏住,被袁伟发现了,袁伟很贱地说道: “武昇,你看哈,你把地妹子的眼泪水都吓出来了。哈哈哈哈,地妹子,来伟哥哥抱下……” 还没有说完,袁伟就被地儿不轻不重地一巴掌拍在了脸上,只能捂着脸颊,破口大骂。 是啊,从穿开裆裤的时候就一起玩到大,多少年的感情了。我们谁都承受不了失去其中的任何一个人,能看到大家始终在一起,这样的场景真是让人感到由衷的幸福。 年轻人的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很快大家就又像往常一样闹成了一团。 我和武昇没有沟通,也不用沟通。看着彼此的眼神,我们都知道不要说是争吵,就算是打架也分不开我们。 喝了没有多久,我们六兄弟都走出了包厢,来到外面的大厅给小弟们敬酒。大厅里面几十个猴子们都已经完全放开,正闹得不可开交。 我们六兄弟的出现,更是引得所有人大呼小叫,一时之间,声浪掀天。 我们依次每个桌子都敬了一圈酒,最后胡玮鲁凯几个在一边闹着笑着非要我们几个派个代表出来发言。 于是,当时的我给所有人说了这么一段话: “各位兄弟,我也没有什么要说的。很简单,你们看得起我六兄弟,愿意跟着我们,我只要求两点,不吸毒,不昧良心!既然我们出来打流,就要打出样子来,要当大哥。你们跟着我不是要穿得邋里邋遢、痞里痞气来当小麻皮的!我胡钦今天被人砍了。但是从今以后我要所有人都晓得,我们兄弟是砍不得的!今天我就要全九镇都听到这句话,你们今天都喝好,喝好了有种的就跟我去搞!要不要得?” “要得!” 一下子,全场的气氛攀到了最高点,大量的酒精和我的话让每一个人的血液都沸腾了起来,人们都进入到了一种疯狂的状态。 看着他们的样子,我完全相信。 今晚,我就算是要把九镇翻过来,也易如反掌! 晚上十一点左右,我们都喝得差不多了,我让胡玮、贾义带着几个人把家伙全部拿了过来。摆在大厅里,大家一个个拿,没有拿到的,就自己拎了酒瓶、板砖、石头之类的东西。 临出发之前,我给所有人交代了一下,我不发话,不许伤人,我们目的是要砸了羊胡子所有的场子,而不是把谁打成重伤。 全部人都大声答应。 然后,我们六兄弟带头,所有人依次走出了巨龙大酒店。 羊胡子名下的场子都在车站旁边至农业所的那段路上,有六七个发廊和两家茶楼。 朝着那边出发的时候,我们经过了十字路口。 十字路口两边休闲吃饭的人们,都傻傻望着我们浩浩荡荡的人群,大家的眼神都透出了一种震惊和恐惧。 我领头走在最前面,看到周围人这样的眼神,和身后紧紧跟随的兄弟们,让我突然之间就有了一种“天下之大,舍我其谁”的豪情壮志。 那一天,我很享受这样的感觉。 我们首先去的是羊胡子自己开的一家茶楼,叫做“一笑天”。说是茶楼,其实主要就是给人打牌、打麻将的地方。 “一笑天”的大门是两扇漆成了橘黄色的三合板构成,门上面挂着厚厚的黑色布帘,为了挡住外面的热空气,从而保持屋内的空调气温。 我带头掀开帘子就走了进去,一股冷风迎面而来,很是惬意。茶楼一楼是一个小小的KTV,里面散乱摆放着十来张小茶几,上面还有一个五色灯在不断地旋转,十来个人零零星星地坐在那里。放碟室旁边小小的台子上,一个打着赤膊、露出一身白花花肥膘肉的中年男人正在拿着麦克风摇头晃脑,陶醉地唱着什么。 一眼望上去,都是些面目猥琐、表情暧昧、不似夫妻的中老年男女,没有看到一个年轻人。当然,年轻人都去十字路口玩了,谁来这里。 一个服务员模样的姑娘对着我走了过来,走在半路,突然看见了那些拿着刀棍从我身后不断涌入的兄弟,顿时就被吓傻在了原地,两只眼睛睁得滚圆,一句话都不晓得说了。 那个正站在舞台上唱歌的中年赤膊男也突然停住嘴不唱了,一动不动地看着正门方向,紧张得连手中拿着的话筒都忘记放下,就停留在了嘴边。 没有了鬼哭狼嚎的歌声,茶楼里瞬间安静下来,只剩下VCD机子里面不断播放的音乐和旋转的五彩灯。 武昇举步上前,接过赤膊男的话筒,看着那些已经吓傻的人,大声说: “你们听好,今天我做主,所有人免单,都给我走!” 听到武昇的话,角落阴暗处的座位上好几对正在暧昧着的男女这才反应过来,纷纷扭过头看向我们。短暂的惊讶之后,包括唱歌和放碟的人在内,在一片推桌翻椅的声音中,都飞快站了起来,生怕跑慢一步就会被打死的那样向着门口就奔。可一走到我们身边,却又都情不自禁地停住脚步,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小心翼翼地望着我们笑。直到我们给他们让开了一条路,一个个这才万分小心,生怕擦着碰着我们一下走了出去。 那个服务员也要往外面走,我一下拉住了她的衣服,“啊”的一声,她居然发出了巨大的一声叫喊,脸色一下就变得雪白。 “你莫怕,不关你的事。羊胡子在哪里?”我尽可能轻柔地问道。 “他,他,他不在,吃了晚饭就出去了。”可纵使如此,那个女孩依然感觉快要晕了过去。 “那好,楼上还有人没有?” “有几桌打麻将的,嗯嗯嗯~~~” “好,你出去吧。你去找找羊胡子,找到了就要他来。说胡钦在砸他的场子。记好,我叫胡钦。” 看着那个服务员战战兢兢地从人群中央走了出去之后,我对着后面的人一挥手,淡淡地说道: “给我砸!一样不留,全部砸乱!” 身后的小弟们一拥而上,争先恐后地抡起桌子椅子,全场开砸,我则抬脚向二楼的楼梯走了上去。 “下面闹什么闹!死人了啊?” “噔噔噔”的脚步声和男人粗鲁的破口大骂同时传了过来。 我刚踏上楼梯没两步,楼梯拐角处就出现了一个身上文着下山虎的赤膊青年男子快步对我冲了过来,身后还跟了两个小子。 猛地一下看到我们之后,三个人身子顿时都立在那里,满脸的惊讶。 我认得他们,都是羊胡子的小弟,名字倒是不记得。 没等我开口招呼,武昇就三步并作两步地跑上去,一把扯住那只下山虎的手,把他拖下来,摔到了后面的人群里面: “打!” 上了二楼,我一个个地打开包厢,要里面的人走,大部分人都还算聪明,看到我们的架势之后二话不说就闪人。可到了第四个包厢的时候,一打开门,我就看见了好几个正在吸毒的道友。 “都给老子滚!” 我看见这些人就讨厌,于是也懒得像之前那么客气。 “哪个小麻皮,作死啊?” 不知道是他们吸毒吸多了,上了头,还是打牌输晕了,上了头。居然看都没有对我看一眼,自顾自地低着头一边摆弄白粉一边骂。 胡玮直接就冲了上去,对着刚开始骂我的那个人脑袋上就是一棍: “狗杂种!是哪个作死?” 一伙人涌入包厢,将那几个道友围在房间里一顿痛打,吸毒者通常都是流子里面最没有种的一类人,比鸡头还差,几棍下去就跪在地上磕头了。到了这个时候,那几个废物才好像认出了我们,不断地喊着钦哥。 打得差不多了,我让胡玮他们把人推了出去。然后,大家又开始砸。 砸场子其实是一个体力活,远远要比打架更累。 比如板凳桌子之类的,你用铁棍其实很难打坏,你得要把它们推翻了用脚踩断,或者是举起来往地上摔。而灯泡什么的杂物,如果位置放高了一点,你还要跳起来打,还有门,有些薄一点的,你可以用脚踢,厚的就不行了,你得几个人拉着门猛摇,把它和墙体的接口摇断。 而最好打的就是家电、玻璃之类,一棍下去,全完! 等楼上砸完,我再回到楼下的时候,一楼也已经是面目全非了,之前还五光十色的房间内就像是被扔了一颗炸弹一样,遍地狼藉。 踩坏的招牌,烂椅子,碎桌子,砸坏的电视机、VCD、茶、话筒……就连墙上包的一层隔音的泡沫垫都被划开,掀了下来。 唯一好的,就是那盏还在不断旋转着的五彩灯,可能是因为实在太高了,还能得以保全。 在满目疮痍之中,一闪一闪地发射着五颜六色,美轮美奂的光芒,投射在化身魔鬼的我们和恍如地狱的这个世界。 我们一家家地砸过去,砸到第四家发廊。 当时,我把发廊里面穿衣服和没有穿衣服的小姐嫖客们都赶了出来,小弟们全部进去疯狂破坏,我们几兄弟则站在门外街道上抽着烟。街道对面围了一些看热闹的人们,在对着我们指指点点,说些什么。 突然,人群尽头,有一伙人飞快地向着这边跑了过来,领头的正是羊胡子。 转眼之间,他们就跑到了我的跟前,羊胡子穿着一件黑背心,手臂和裸露的胸膛上到处都是文身的痕迹,一脸凶狠的样子,远远看去,像是要吃了我。 “胡钦,我捅你娘!你要怎么搞?!” 人未到,声先到,羊胡子拎着一把管杀大叫着径直对我冲了过来,他可能是看见只有我们六个在外面,所以盛怒之下,胆子也大了。 “我捅你娘!” 险儿毫不示弱地回了一句,把烟头往地上一扔,反手抽出背后的铁棒就率先迎着那边的人冲了上去。 “都给我出来,打!” 我一把拉开碎掉的玻璃门对着里面大叫了一声,再随后跟着已经迎上去的五个家伙,跑向了街道中央。 “搞啊!” 只听见耳边传来一声大喊,无数的脚步声就在我身后响起。我亲眼看见,对面羊胡子身边的所有人,包括羊胡子自己在内,基本上都是转头就跑。 是我,我也会跑! 大几十号人马,小小九镇,什么时候出现过这种大场面。 不被打死,吓也要吓死啊! 大部分人跑掉了,但羊胡子很不幸地遇上了九镇六帅里面最能打的险儿,三两下就被险儿放翻在了地上,刚要起来,却又被袁伟的钢管不偏不倚拍在了脑袋顶,几兄弟一拥而上将他团团围了起来。 “钦哥,钦哥,你为什么要搞我?不管我的事啊。”羊胡子开始挺硬,后来扛不住打了,终于开始告饶。 “不关你的事?你再说不关你的事。我操!”我一听羊胡子的话,更加火上添油,顺手从身边某位小弟的手上夺过了一把刀,对着羊胡子就甩了他三刀。 这下羊胡子真的彻底软了,惨叫连天,不断地求饶,再也不敢有丝毫狡辩。打累之后,我一把将地上的羊胡子拉了起来,他死死捂着手臂上不断流血的伤口,佝偻着腰,一副可怜样。 我亲热地搂住了羊胡子,边走边说: “羊哥!你想不到吧?你看我们六兄弟年纪小,还真的把我们当猪搞啊!我受伤住院的时候,你屁都不放一个。今天你居然还敢去和我说要当兄弟。砍我砍得爽吧?不是三哥在,只怕你都不需要英子出面,你自己就动手砍了是不是。羊哥啊羊哥!看好点,这条街上现在都是我的兄弟,你当我是小麻皮,你是大哥,你的兄弟呢?出来再砍我啊?哪个是小麻皮?英子在哪里?” 问到最后一句的时候,我又是一个耳光打了上去。 羊胡子捂着脸,一句话不答。看着他那副样子,我知道如果想问出来又要费功夫。 我懒得费这个功夫,找不找英子对于我来说,其实无所谓,那充其量也只是一个被人抬到面上背黑锅的蠢货而已。 “那好,讲义气不说是吧。那你今天就和我站在一起,老子要让你好生看看,看你羊胡子的场子是怎么被我胡钦在九镇给你扫清光的!” 每到一个场子,我就要羊胡子跪在他场子的门口,然后我们再砸,狠狠地砸!这样我才能吐出我胸中憋了这么久的一口恶气。 他开始不肯跪,试图和我讨价还价。 我根本懒得浪费口水,不跪就打,打趴下了再让他跪。我也知道我做得过分,但是你都敢要人拿刀砍我了,我还担心过分不过分?那我就真的是个猪了。 不疯不癫,没人当你神仙! 一直砸到了羊胡子名下一家叫做“片片心”的发廊门口时,我正在百般戏弄跪在地上的羊胡子,突然,小二爷走到我身边,把我的衣服一扯,有些紧张地说道: “胡钦,老鼠来了!” 我闻言心里一紧,抬头望过去,果然看见前方不远处,老鼠、大屌带着一帮人走了过来。 老鼠和羊胡子的关系不一般,九镇道上的流子几乎全部都知道。 老鼠差不多统一了全九镇的某些服务,就连三哥手下的缺牙齿的场子都被收了,但是羊胡子却还是能有几个发廊,这就是他们之间关系的一个间接体现。 办羊胡子之前,我就想过老鼠会不会出来多管闲事。但是,我为了立威,既然敢连三哥都没有通知,我还顾忌他老鼠一个屁啊。 你给我面子,我就给你面子;你不给我面子,我胡钦今天六亲不认! “不管他,继续搞!你拦住他,我先进去。”我给小二爷说了一句。 说完,我正准备扭头向发廊里面走的时候,身后就已经远远传来了老鼠的大声说话: 第142章 扬威立万(3) “小钦!今天怎么了,发这么大的脾气!羊胡子这个蠢猪怎么得罪你了?” 听到这个话,我不得不停了下来。大家面子上关系其实一直都不错的,我总不能别人叫到脸上了也不搭理。 老鼠啊老鼠,他妈的我连躲你怎么都躲不掉呢? “哈哈,冬哥,你也来了啊!我办点私事。怎么了?你不是为了羊胡子来办我吧!” 我把心一横,脸上带着笑,首先将了老鼠一军。同时,我的手也放在了左边的衣服袋里。出来的时候,我就悄悄把枪放在了这个口袋里面。不过,我给谁都没有说。 老鼠笑嘻嘻地已经走到了我的前面,听我这么一说,脸上的表情微微一僵,然后马上又笑着说: “小钦啊小钦。你今天火气是真的大啊?你这么多人,压都要压死我啊。我还敢办你。哈哈哈哈哈哈。”说完他亲热地搂着我,把我拉着向旁边走开了两步。 “小钦,差不多了,砍你的也不是羊胡子。你砸了他这么多场子也应该够了。都是街面上的几个熟人,给我一个面子算哒!啊?羊胡子,起来起来,跪着像个什么样子。大屌,把他拉起来。”老鼠一边说一边对大屌示意要大屌拉他起来。 我一听,心里的火“呼”的一下就上来了。 三哥来了还差不多,我一没吃你老鼠的,二没穿你老鼠的,三言两语就想把人搞走,凭什么? 我扭过头刚要说话的时候,却看见了大屌的表情。 一直以来,大屌和我关系都相当不错,此时此刻他的身上依然看不出丝毫恶意,看着我的时候,脸上还是带着惯常的亲切笑容,一只手落在了羊胡子的肩膀上,想要拉他起来。 顿时,我微微一愣,嘴里的话就有些说不出口。 不过,就在这一霎,不用我表态,一把闪着寒光的砍刀已经飞快搁在了羊胡子的脖子上,一个平淡但是却冷漠得让人不寒而栗的声音骤然响起: “你敢起来,我今天就把你放死在这里!” 险儿! 险儿一只手按在大屌放在羊胡子肩膀的那只手上,另一只手上拿着把西瓜刀,横摆在了羊胡子的脖子上,握刀的手因为太用力而显出了一片青白的颜色,可以看见刀锋已经隐隐陷入了羊胡子颈部的肉里。 羊胡子本来已经半抬起的膝盖,被险儿的刀这么一摆,惧怕之下瞬间又落了下去,大屌也一下子愣在了那里,很尴尬地望着险儿。 险儿瞟了大屌一眼,就若无其事地移开了自己的目光,默默地低着头看着羊胡子,只是握刀那只手上的青白之色更浓。 其实大屌人很不错,我们之间的关系平素都处得很好,经常一起喝酒,一起出去疯,这样的场景真的谁都不想看见。 不过今天大家都是各为其主,也怪不得了。 “胡钦,你到底什么意思?”老鼠脸上的笑容也消失不见了,冷冷地望着我说。 险儿这一下等于是直接打了他的脸,众目睽睽之下,以他的涵养也憋不住了。 我不想和老鼠起冲突,这样很麻烦,我也不见得搞得赢。但险儿是我的兄弟,他要怎么样,我就陪他怎么样,别说是得罪老鼠,就算得罪的是陈浩南和整个洪兴那又怎么样? 何况险儿做得虽然有一些鲁莽,可也没有错,总不能老鼠要羊胡子起来,羊胡子就要起来吧,我这么多小弟在这里,当我是什么? 于是我也拉下了脸,刚准备说话,就听见一声猛吼: “险儿不得了啊,羊胡子,起来!” 随着一个非常有特色的沙哑声音响起,一道黑影猛地从人群当中冲上前去,居然一下就把险儿推了一个踉跄。 一时之间,别说是我们兄弟,就连老鼠都惊讶得瞪着小眼睛说不出话,在场其他人更是如同石化了一般,彻底愣住。 要知道,我们六兄弟里面,虽然我是大哥,但其实声名最盛的人是险儿,在九镇有敢砍我的,有敢砍小二爷的,有敢砍武昇、袁伟、地儿的。可是对于险儿,自从向志伟事件之后,几乎每个道上的人都敬而远之,骂他的都不多见,更别提主动找他动手。 流子们对险儿的忌惮究竟有多深,随便举个例子就可以证明。 九九年上半年的某一天,险儿喝多了点酒,在旅游大酒店和缺牙齿吵架,吵烦了,险儿跑到厨房拎了把菜刀,对着缺牙齿说了一句话: “你再多说半句,我就要你死在这里。” 缺牙齿是什么人?在九镇那是张狂出了名的,除了三哥之外他就没有怕过谁,但是险儿那句话说完之后,缺牙齿却做出了一件绝对不应该是他的脾气能够做出来的事。 他立马转身就走了! 就像看到一个疯子一样,连搭理都不再搭理一下就走了。 但是,今天在我们人多势众的情况之下,居然有人敢主动挑衅险儿。 这实在是出乎了我们所有人的意料,包括险儿自己,都一动不动地张着大嘴,甚至都忘记了在第一时间还以颜色。 在短暂的惊讶之后,回过神来的我才算是看清了这个吃了豹子胆敢推险儿的家伙。 那个人毫无惧怕地站在大屌身边、羊胡子后面,异常嚣张地把下巴微微抬起,指着险儿的那只手上也同样拿着一把刀,打着个赤膊,露出浑身腱子肉,很为壮实。 这个人是老鼠手下新收的一个小弟。 高高大大的,肩膀很宽,一脸凶相,大约一厘米左右的短头发,声音非常非常粗犷,有多粗犷?我在前面提过地儿说话的声音很嘶哑,他比地儿还要嘶哑。当时九镇说起他们两个来,有个评价叫做“KTV双鬼”。 因为他脸上有道刀疤,我们就叫他刀疤成吧。 刀疤成大概十七八岁二十不到的样子,也算是九镇人,但不是九镇本街上的,家住在九镇对面的彤阳区。 听人说,读书的时候,刀疤成的学习成绩相当不错。只可惜家里实在太穷,好不容易念完初中,父母实在供不起了,刀疤成只能辍学离校,当了一名拖板车的苦力。 人太有能力了也并不见得都是好事,尤其是对于活在社会底层的来说。 刀疤成有勇有谋,又正值锐意进取的青春年华,骤然之间从学校里面的天之骄子沦落到了这样的地步,岂会甘心认命。于是,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一段时间,尝遍了世态炎凉之后,他义无反顾地踏入了江湖。 刚出道没多久,因为一件小事,他和阿标在九镇的十字路口打了一架,操着巨大的破锣嗓门,单枪匹马提把刀,他边打边骂,硬生生地干翻了阿标四个人。 在江湖上,阿标确实算不得是个狠角色,但阿标的背后毕竟还站着九镇黑道的第一强人义色。光凭这一点,就算是羊胡子、徐海波、保长这些人物对阿标也多少都要保持几分客气,更别说是刀疤成这样一个如同水中漂萍般毫无根基的小流子了。 可刀疤成那天却偏偏一点都没给高高在上的三哥面子,就当着那么多人的面,痛打了阿标一顿。而且,更令人感到诡异却又佩服不已的是,打完之后,在场的围观者们居然都站在了刀疤成的一边,就连旁边卖水果的小贩子都觉得刀疤成打架打得对,阿标的确该死。 不仅勇猛无匹以寡敌众,占了便宜之后还能不落人口实,这样的手段,绝对不是那种满大街可见的傻头傻脑的小混混们可以做到的。 于是,很快,刀疤成就得到了慧眼识人的老鼠青睐,成为了他手底下一个声名鹊起的新晋干将。 不过,纵然如此,当时的刀疤成相对于我们兄弟而言,也还仅仅只是一个小人物而已。我万万不会想到,有一天,这个不起眼的小人物居然亲手杀死了我的一个兄弟。 看着刀疤成那不知道天高地厚,还在洋洋得意挑衅险儿的样子,我浑身冷汗“唰”地一下就冒了出来。 我和老鼠默默对望了一眼,从他的眼神中我看出,在那一瞬间,我们两个的想法完全相同,我们只求菩萨保佑,今晚千万不要出人命。那样的话,我们大家就只能一拍两瞪眼,跑路的跑路,坐牢的坐牢,全都玩完。 果然不出我和老鼠所料,险儿踉踉跄跄地在地儿帮助下站稳了脚步之后,他脸上那种震惊到如同亲眼看见了耶稣的表情已经彻底消失不见了。 他缓缓拉开了地儿依旧扶在肩膀上的手臂,带着那种每次让我看到就心惊胆战、担心到腿软的没有表情的表情,大踏步向着刀疤成的方向走了过去。 刀疤成也真带种,居然同样拿着手上的刀,对着险儿就要迎上去。 离两人最近的人幸好是大屌,大屌虽然看起来外表粗豪,但其实心思极为细腻。他一看情况不对,立马踏前两步,伸手扯住了刀疤成的同时,把半边身子挡在了两人中间。 险儿二话不说,举起手,一刀就对着身前的大屌和刀疤成剁了下去。 “险儿!” 在我声嘶力竭的惊呼声中,小二爷和武昇几乎同时发动,刻不容缓的一刹那,一个拦腰抱住了险儿的身子就往后拖,一个则死死抓住了险儿高高扬起的胳臂。 刀疤成一边大着嗓门痛骂险儿一边试图摆脱大屌的控制,险儿的身体也同样在两个人的伺候之下拼命挣扎。 老鼠阴沉着脸走到了刀疤成的面前: “大屌,放开他!” 在老鼠的命令下,大屌犹犹豫豫地松开了刀疤成,刀疤成见状又做出了还要往前走的姿态。 老鼠既不说话也不让路,只是冷冷看着刀疤成,刀疤成这才意识到自己大哥不高兴了,有些不知所措地停了下来。 “安静了是吧?安静了就给老子滚到后头去!” 老鼠犹如火山爆发一般,突然发出了一声大吼。 我暗自松了一口大气,悬着的一颗心也终于放了下来。 第143章 扬威立万(4) 当我以为已经平安度过这凶险万分的紧张局面,双方都没事了的时候,在大屌的劝解下正低着脑袋往人群后面退去的刀疤成却又突然之间抬起头,对着我和险儿的方向,唾液四溅地大骂了一句: “操!” 我根本不知道刀疤成到底是在骂谁,是我还是险儿。 但这一下却把我骂出真火来了,我顿时就再也忍不住,拔开腿朝着刀疤成追了过去。 刚刚平静下来的险儿,随着这句骂声也在武昇和小二爷的控制之下猛烈挣扎扭动了起来。 擦身而过的时候,老鼠赶上前来想要拉我,结果被我一躲,只拉住了我上衣的下摆,我顺势把腰用力一扭,一下子就把老鼠的手甩了开来。 耳边一片脚步移动和铁器摩擦之声,视线所及之处,两方人马再次纷纷把手上的家伙举起。大屌很急切地挡在了我的身前,眼睛里满满都是紧张和恳求之色。 身后几步之遥,传来了胡玮的大声喊叫: “动一下,老子就办了你们这些杂种!” 局面再次紧张了起来。 我一把推开挡在面前的大屌,飞快追上了正在背对着我向后走的刀疤成,伸手扯住了他后脑上那根长长的小辫子,一用力,把他的脑袋拎得向后反了过来,望着他说: “刀疤成!你听好!今天我给东哥面子不动你,下次你个小杂种再敢在我面前狂,老子就砍下你一只手!” 我的话才刚说到一半,抓着刀疤成头发的手臂上就传来了一股大力。刀疤成居然忍着脑袋上的剧痛,猛然反身举起手上的刀对着我就砍了下来。 我下意识地把头一偏,手也松开了,正以为自己躲不过去的时候,大屌死死抓住了刀疤成的手臂,一边死命把他往后拖,一边飞快地说道: “阿成,你是不是不听话?把刀给我,给老子!” 死里逃生之后,巨大的怒火彻底冲昏了我的头,我飞快从口袋里面掏出手枪,跑上去直接一枪托就砸在了刀疤成的脑袋上: “来啊!狗杂种!来,老子等你来砍!” 四周原本繁杂纷乱的响动声瞬间全部消失不见,就连刀疤成虽然脸上依旧是一副恨不得杀了我的样子,却也不敢再有半分动弹。 僵持中,老鼠跑过来直接一脚踹在了刀疤成的肚皮上,将他踢得差点坐到了地上的同时,却也让他脱离了我手枪的威胁: “小杂种,你算个什么东西!啊?你再多说一句,老子今天就亲手废了你!” 老鼠脸色阴沉得可怕,指着正在踉跄后退的刀疤成少有地破口大骂了两句之后,他径直转过身,面对面地看着我,寒声说道: “胡钦,这样几个熟人,你还拿枪出来。你今天是不是一定要把事搞大?” 老鼠的话把我逼上了绝路。 他虽然没有说明,但在场的每一个人都能听出他没说出口的那个意思:“你一定要搞,老子就陪你!” 今天我只是想要扫了羊胡子的场子,立威给其他的江湖人看,现在发生的事完全是预料之外的偶然事件。如果因为一时之气,无缘无故地与老鼠火拼,就算此刻仗着自己人多能够办了他,那也对我并没有任何好处。 而且,更重要的是,众目睽睽之下,双方这么多人一触即发地对峙着,真正翻脸之后的后果非常可怕,无论是哪一方都承担不起。 可假若我就这样低头,那么我今天的威就算是白立了。江湖上,今后谁都知道,我胡钦再厉害,也还是不敢得罪老鼠,我带着兄弟打死打活忙了一整晚,就相当于是帮他做了嫁衣。 瞬间的思考过后,我狠狠瞪了刀疤成一眼,把枪放进口袋,掏出了一盒烟,走到老鼠的身边,递给他一支: “东哥,不好意思!我不是对你来的,但是你晓得我们兄弟的感情,这个事是刀疤成先动险儿。今天你在,你的面子我怎么都要给,刀疤成我再不说多话,就这么算了。不过,羊胡子把我砍了这么多刀,我住院的时候你还去看了我,事情原委你也晓得一清二楚,我胡钦今天报仇,我想哪个都没有什么多话好讲吧?我给你东哥面子,羊胡子人我不动了,但是我要他亲眼看我砸了他全部的场子。你如果看得起我,今天就别管这件事,明天我再向你赔罪。” 这段话里面,我该给老鼠的面子都给了,但我也同时提出了自己的条件:刀疤成的事情可以算了,我给了你面子,作为回报,羊胡子这件事,你就闪开点,别多事了。最后,我还学着老鼠虽然没有把话挑明,但在场的也都能听出来:“如果你老鼠看不起我,那我们就玩。” 老鼠用话挤对了我一次,我也有样学样还了回去。 当时我以为自己很聪明。 但是比起老鼠来,我还是太嫩了,就像是一个刚剥了壳的鸡蛋,只要他愿意,随时都能把我当作早餐,连渣都不吐地吃掉。 正当我暗自得意的时候,老鼠马上就又给我上了一课,让我明白了什么才是真正聪明,也让我后悔得肝肠寸断,想哭哭不出来,却又连屁都放不了一个。 “小钦,我们平时关系一直都还是不错。我也就不和你装了,羊胡子和我的关系,你也晓得。我今天故意来晚点就是不想过分插手,让你好消消气。现在你把他的场子也砸得差不多了,留两个给他吃饭算了,你看怎么样?再说,英子是他的结拜姐妹不错,但是砍你的毕竟不是他!何必这么赶尽杀绝,你就算真要报仇,那也应该是去找英子啊。” 老鼠这么一说,脸色好看多了。我觉得,他的心底,显然也不想把事搞大,虽说现在时间比较晚了,但终归是在大街上斗殴,真闹得过分了,我和他谁都吃不消。 “东哥,你是大哥,出来不是一两天了,英子这么个外面来的婆娘敢把我砍成这样,你觉得不关羊胡子的事?你信不信?” “我也不是说不关他的事,但是毕竟动手砍你的不是他,羊胡子也不蠢,我想他最多也就是装糊涂,没有管英子而已。他也是混了多年的老江湖哒,要是真有心砍你,会就这么两刀?至少也要废了你才安心唦。你今天人也打了,店也砸了。算了吧。” 老鼠虽然苦口婆心地劝解,但态度看起来却也并不坚决。他的这种表现完全麻痹了我,我以为他只是在尽最后的人事而已。 于是,我也就准备给他最后一个面子: “东哥,其实你说得也对。只是一点,我找不到英子。我问羊胡子,他还讲义气不说,那我不找他找哪个?我也是人生父母养的,就这么白白被砍啊?” 话到这里,我觉得自己已经仁至义尽,有理有据了。 老鼠也不能再怪我,我被人砍了一顿,当然就要有个交代,既然身为当事人的英子不给这个交代,我就只能找作为帮凶的羊胡子咯。 没想到,我话一出口,就看见老鼠的两只小眯眯眼猛然间亮了起来,虽然脸上还是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但眼神中却再也掩饰不住心底的得意,看上去就像是一只偷吃了八百只鸡却从来没有被发现过的狐狸一样志得意满。 我顿时就感觉到了不对,但到底是哪个地方不对,我却完全想象不到。正在我忐忑不安、又惊又疑的时候,老鼠笑吟吟地把答案亮了出来: “那好办!小钦,我保证你这几刀不会白背!你要英子是不是?我老鼠今天当着这么多朋友的面给你保证一句,英子和砍你的几个人,我一个不落,亲自送到你的手上。要不要得?要是我做不到的话,今后我老鼠就不在九镇混了!” 我目瞪口呆地站在那里,脑海中一片空白,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老鼠的话。恍恍惚惚之间,我听到老鼠继续传来的说话声,传到我的耳朵里面,让我又羞又愧,恨不得买块豆腐一头撞死自己: “小钦,你放心。我说到做到。啊。羊胡子这里就算了!你搞了这么半天,也应该出了气了。给我个面子,让羊胡子有口饭吃算了。啊?我保证帮你搞定英子的事。来,羊胡子,起来起来。跪也跪了半天了,你啊,是哪里认识的那么些活宝,惹事也不看人来。小钦,你也莫怪羊胡子了,他向来就是不晓得轻和重的这么一个人。” 我嘴巴里面一阵发苦,想说点什么挽回一下局面,却又连半个字都说不出口,只能像根木桩一般蠢站在原地,眼睁睁看着老鼠把羊胡子扶了起来。 如果不是当着这么多小弟的面,我真是恨不得反反正正、正正反反地猛抽自己八万个大耳刮子! 胡钦,都是人啊,你怎么就这么傻逼呢? 那个夜晚,虽然老鼠的出现,让我意识到了自己的稚嫩。但在外人看来,我也的确是凭着自己的绝对实力让一个九镇的黑道大哥在我面前跪了下去。 那天之后,江湖上很多人,才真正意识到了就算没有三哥,我和我的兄弟们也已经成为了一股不可忽视的新兴势力。 我达到了自己想要立威的目标。而且,经过那一晚,我还额外得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丰厚回报。 但是,天下的好处不能都让我胡钦一个全占了。有句话说得好,做任何事都要付出代价。 那天我们当街砸店,实在是闹得太轰动了,场面上我不能不给个交代。 所以,事发之后的第二天早上,我还躺在床上的时候,派出所几位很熟的朋友就找上了门,当着外婆和姑姑的面把我带走了。 因为流氓滋事,我被抓到拘留所待了将近一个月。 出门之前,这些平时关系很好的警察还挺有人情味地给我外婆说: “王家奶奶,你莫怕。不要紧的,我们只是找胡钦问些情况,几天就出来了。没事的。啊。你放心!” 我永远忘不了那天我走的时候,回头看到外婆围着围裙靠在门框上默默望着我远去的眼神,和桌子那碗刚为我煮好的面。 面还是腾腾地冒着热气,外婆的眼神却变得那么的悲伤和凄凉…… 第144章 监狱疯蚊(1) 出来混的人,一只脚在棺材里,另一只脚就在监狱里。 这不是我第一次进号子了,但这次却是最难熬的一次。 拘留所不像监狱,监狱里有很多穷凶极恶的重刑犯,这些人一辈子就没想过再出去,所以什么都不怕,再厉害的身份和背景在他们面前也不好使。 但拘留所里面通常最多的就是小扒手、老嫖客这样的人物,闭上眼熬个十天半个月的就迎接新生活了。如果不是被逼上了绝路,他们绝对不会去惹是生非,尤其是见到我这种正儿八经跑社会的流子了,那些家伙向来都只有恭敬畏惧的份,没有欺负我的胆。 而且,在刚抓进来的时候,三哥和廖光惠就分别帮我找过关系,上下打点了一番,在各方各面的照顾之下,抽烟吃肉打电话一样都不耽误,偶尔甚至还能喝点小酒。 所以,我在里面的日子当然也就不会是大家想象的那样,如同《监狱风云》里的人物般备受欺凌。 但是,那二十几天的日子对我来说,却几乎依旧堪称地狱。 为什么? 简单来说,只是因为一只蚊子。 我进去的时候,正值仲夏,天气极为闷热,几个大男人和拉屎拉尿的马桶都挤在一个小小的房间里,又臭又乱,本就是蚊虫滋生的好地方。我偏偏还是个最招惹蚊子的O型血。再加上当时我被英子砍的那几条伤口虽然已经结了痂,但却还没有完全好,蚊子闻到了血腥味,就更是一呼百应把我当成了圣诞大礼包。 床头每晚点的几根破蚊香,除了熏得我晕头转向之外,根本没有其他任何的用处。 于是,从头一晚开始,我就经常因为蚊子咬和闷热的问题,导致整夜整夜地睡不安稳,迷迷糊糊,醒了睡,睡了醒,很是痛苦。 但是,比起之后那些天的经历,这种折磨简直是上帝庇佑的时光。 大概是进去了一个星期左右的某天半夜,我估计是来了一只大哥级别的蚊子,居然好死不死地一口咬在了我背后的伤口上。当时就咬得我是又疼又痒,人睡得迷迷糊糊的,也忘记了自己的伤口,反过手就抓了几下,想止止痒,结果一下就把伤口上面刚结好的一层血痂也给抠掉了,血肉模糊的弄了一手,半夜里瞌睡实在太大,我没有管它就继续躺睡着了。 拘留所的床是两块硬木板拼的,房间里又闷又热,人躺在上面一会儿就是满背的大汗。所以,我每天起来都可以看见一个很屌的“木”字形人影印在床板上。 没想到,第二天起来之后,我发现先天夜里被抓破的地方,再让背上出的汗渍浸了那么几个小时之后,居然就有些发炎了。火烧火燎的,剧痛无比,痛也就算了,让我想杀人的就是它还巨痒,痒得人浑身酥麻,抓又抓不得,摸又摸不到。 当天我就找相熟的警察先生买了消炎的药吃了,但这不是灵丹啊,不会药到病除的。 所以从第二天晚上起我就根本没办法睡觉了,后背上整晚整晚地痛到心里,痒到骨髓。身体根本就不能躺着,只能侧睡或者趴着睡,我到现在为止喜欢趴着睡觉就是那些天所养成的习惯。 明哥过来看我给我送烟的那天,我的背后已经灌脓了。反手过去勉强摸一下,就能发现背上伤口旁边紧靠着的地方,长了一个很硬很光滑的小包。碰都不能碰,整天就只能打着赤膊,逼着和我同屋的一个扒手给我按摩。 我当时还没想过要告诉明哥,以为自己忍忍就能过去了。结果被明哥发现了,马上找了拘留所的朋友,把我送到了他们的医务室。 医务室当时值班的医生是个非常年轻的小女孩,姓曾。看上去恬恬静静的,笑起来的时候两只眼睛会变弯,就像是两汪秋水,温柔得可以让人马上陷进去。 但是,人真的不可貌相,这个女孩下起手来简直就是个屠夫。 等我坐下之后,她先在我背后的脓包周围按了按,挤了挤,看了下情况,几个简单的动作就已经把我痛得想弄死她了。 她却混不在乎地告诉明哥说,没大事,只要把脓包里面的那个脓茧给挤出来,再上上药,几天别沾水就好了。 明哥反正也不是疼在自己身上,根本不让我开口,马上就大义凛然地让女孩动手。 估计女孩是看出了我的痛苦,像是哄小孩一般异常温柔地交代我,等下会很痛,让我忍着。 在个小马子面前,我哪能丢这个人! 肩膀一耸,半边嘴角一翘,我连话都懒得说,直接在鼻子里面哼了一声。 看我这个表情,她也不说多话,淡淡地对我一笑。我还以为她是被我的坚强吸引了,后来才知道,她妈的是在笑我。 镊子、酒精瓶、小刀、棉签等物件一样样放在了我的面前,看着女孩婀娜的腰线和浑圆的屁股在自己眼前晃来晃去,我死死趴在简易手术台上,生怕身体某个部位的变化被女孩和一旁的明哥看出来。 她白皙秀气的小指头微微翘着,用无比好看的动作拈起了镊子,从玻璃瓶里面夹出来一块酒精棉。 正当我想入非非,暗自惋惜不已地感叹着如果换个场景的话,这只小手可以带来诸多妙用的时候,她却无比残忍地一下按在了我的脓包上,悲剧从此开始…… 当她用酒精棉给我消毒的时候,我的眼眶里面就已经涌起了一层雾气。但想着自己怎么也是一个傲笑风云、英雄落难的江湖人,怎能在这么个漂亮姑娘面前哭出来,所以涌出的泪水又被我硬生生地憋了回去。 涂完酒精之后,我隐隐约约听到那个姑娘在背后弄出的窸窸窣窣的声音,后来我想明白了,那是她在扔酒精棉,换刀。 但是当时的我不知道。 我已经快痛晕了,我只是迷迷糊糊觉得那个屠夫把手放在了自己背上,还似乎想要安慰我一般地轻轻揉了揉,然后,背上就传来了一种撕裂的感觉。 你知道什么是撕裂吗? 撕裂就是当裤子穿得太紧,往下一蹲,“嘶”的一声,惨不忍睹,那就是撕裂! 屠夫把我撕裂了之后,两个棉签棍子就压在了我的脓包周围,拼了命地挤啊挤,挤啊挤……隐隐约约,背上好像一直有液体在不断地流下,可具体流的是什么,我已经想不明白,也没有心思去想了。 事后,明哥告诉我,他在一旁看着我背后的惨状,都忍不住起了满身的鸡皮疙瘩。 他很想帮助我,却又无能为力,只能尽量地给我一点慰藉,他问我要不要烟,我趴在手术台上,脑袋深深埋进了臂弯里,竖起两根手指对着明哥,摆出了一个胜利的V字。 明哥点燃了一支烟要递给我,我听见那个屠夫居然用银铃般好听的嗓音脆生生说道: “这里不许抽烟的,有规定的!” “算了算了,小陈。我看也是疼得吓人,流这么多血啊脓的。你让他抽一根。来,胡钦,抽口烟,好些!”听到这个屠夫的话,明哥的朋友——拘留所一个常姓指导员也对这样的惨无人道看不下去了,开口给了我抽烟的权利。 我颤颤巍巍接过了烟,机械地放在嘴边,吸了一口进去,但是我却没能吐出来,我是吼出来的。 就在我吸烟的同时,那个屠夫居然扔掉棉签,直接用两根手指狠狠地挤压了起来。 掉在了地上的香烟慢慢燃烧殆尽,我万念俱灰地看着那长长的一截烟灰,只觉得自己的生命也和这根香烟差不多了。 我听见背后又响起了镊子碰触铁盘所发出的响动,屠夫依然在用柔情似水的声音说,要用镊子把残留在里面的最后一点脓茧拔出来。 发现不对的我,鼓起最后一丝勇气,故作镇定地用发软的双腿站起来就想跑,却被早有准备的明哥和常指导一把按回了台子上: “小钦,没事的没事的,马上就好了!就是一点点了。” “胡钦,你在外面胆子这么大,打架闹事,还学人家当什么老大,在我这里这么点苦就吃不得了啊。下次把你送到一看去,看你还敢不敢闹!!” 哪个老大受得了?我去,你叫陈浩南来试试,老子就不信他是铁打的。 我试过想要摆脱两个人的挣扎,但是我的确已经没有力气了,我搞不过他们! 第145章 监狱疯蚊(2) 随着两个尖锐的镊子头插到我的肉里一阵乱动之后,我的耳边终于听到了那个如同仙乐般美妙的说话声: “好了!再上下药就可以了!” 那个女孩去配药的时候,明哥和常指导像是看稀奇一般涌了过来: “妈妈的,老常,吓人啊!蚊子咬,还搞出这么大个洞来了啊!第一次看见啦。呵呵呵。” “那是的,我也没有见过。嘿嘿嘿嘿,这个伢儿背时!” …… 上了药之后,明哥边和那个女孩握手,边给那个女孩道谢。说完,朝着依然背对众人、低头不语的我大叫了一声: “小钦,走。吃饭去!” 没有反应。 “走啊!” 还是没有反应。 明哥走了过来,把我的手一拉: “走啊,还坐着搞什么?” 回过头的我,唇如冠玉,双目迷离,泪流满面。 那天之后,我养成了一个极为良好的习惯,不管在哪里睡觉,入睡之前,我都一定会倾尽全力,杀死所有的蚊子。 而且,我和那位姓曾的屠夫在日后一段时间内成了很好的朋友,她说她喜欢看我的哭。其实,我也喜欢她。只是,我想,我不够爱。 所以最终因为双方身处完全不同的世界,身份差距过大,闲言杀人,只好一切随风。 上了药之后,后背舒服多了,但是每到晚上睡觉的时候,还是一跳一跳疼得厉害,让我想睡睡不着。 人在囹圄,又逢身体不适,每每夜深人静,当周围的牢友都纷纷入睡之后,像我这样没心没肺的滥人,也难免会有几分触景生情。 好几夜,我都是通宵达旦地斜靠在墙头,边抽烟边想着很多平时不会念及的事情。 外婆从小把我带大,但也可能正是我对她的感情太深,所以平日里反而并不会太顾及到她的感受,我从来没有考虑过,当眼看着自己最爱的孙儿一步步走上邪路的时候,外婆心里又是怎样的一番痛苦。 我无数次地想起,那天被抓出门的时候,外婆靠在门前望着我的眼神,以及那一碗刚刚煮好、还冒着热气的面。 这些天外婆也应该和我一样,睡不着吧,我是因为自己身上疼睡不着,才想起她老人家的。但是,她老人家一定是时时刻刻因为心疼我而想我,也许同时又恨铁不成钢,恨我不争气。 那个时候的我,思想还是很不成熟,心烦的时候想事情尤其显得特别矛盾混乱。 我一边想着今后一定要找个机会,做点正事,像三哥和廖光惠、老鼠他们一样有个正当收入,不再在街上瞎搞胡来了,天天晚上都按时回家,说不定还能交钱在某所大学读个成教自考之类的,也算是对外婆对父母对君都有个交代。 无论如何,今后都不能再让外婆看着我这样被人从家里带走了。 这次还好,怎么着也就是个把月的时间,但是下次万一出了什么大事,进去几年,外婆年纪又这么大了,有个三长两短的,该怎么办? 我哭死都来不及了! 每每想到这里,心里的那种痛就几乎让我窒息,两个眼睛湿汪汪的,一片模糊。 可是,等这个情绪一过去,我就又立马想到了其他一些让我头疼不已,但是也必须要去处理的事。 对于老鼠我是有些惧怕的,我总觉得他和三哥之间迟早会彻底翻脸,出一次大事。尤其是当老鼠的这个啤酒机场子开起来之后,三哥和我说起他的时候,言语间都是不阴不阳说不清的味道,让我的那种不祥预感更加明确。 虽然我不知道他们之间发生过什么,但我能够明显感觉到三哥对老鼠有种源自骨子里面的恨意。 而另一方面,老鼠口中涉及到三哥的冷言冷语我也听了不少。 三哥这次马上要进入县商会的传言在道上传开之后,老鼠那边的人更加不服气了,有次大屌喝多了之后,就曾明目张胆地给我说,如果老鼠不是坐了几年牢,九镇根本就没有三哥这个人了。可当我想要仔细追问下去,大屌却又一副讳莫如深的表情,不肯多言。 老鼠私底下其实对我还算不错,我们几兄弟和大屌的关系也都很好。而且,近些日子,听廖光惠的口气,他现在和老鼠也要更加亲近一些。 我不希望他们之间爆发太大的冲突,这对我个人来说也不是件好事。只有在两股均衡势力的夹缝中,第三方势力才有足够的成长余地。无论哪一方真的坐稳了位置,一统天下之后,那么我们兄弟想要出头,就几乎是不可能了。 但是如果真的出事了,我是一定会帮三哥的。不管怎么样,三哥和我,从小打到几十年的情感,都不是老鼠和廖光惠能够比拟的。 我只祈求上天,真到了那一天的话,不管事情最后闹得多大,我们六兄弟和三哥、明哥都能够平平安安就好了。 这次老鼠给羊胡子出面,保了他一下,还给他留下了两三个场子,我估计其他被砸坏的场子羊胡子只怕也会想办法继续抓在手里,但我也不准备再管他了。羊胡子一直都是个两面三刀的精怪人,如果换做对手是缺牙齿,我还有些怕。至于羊胡子的话,他应该不会再有什么愚蠢的举动。 说实话,他压根就没有这个资本找我报仇。如果他还要闹的话,只怕九镇都待不下去,真把事惹大了,老鼠是肯定不会出面的,他的对手从来就不是我,而是三哥。 至于英子,其实办不办她,我的本意真是无所谓。这个蠢女人,只是一个被人摆上台面当枪使的货色而已。但是老鼠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说了要把人给我,他就肯定会做到。 他交了人,我也就只能动手。 不然,我也下不了台。 英子,你反正也砍了我几刀,事也是你惹出来的。如果不是你这个臭婆娘,我外婆怎么会这么伤心,老子又怎么会在牢里受这么一场罪。 要怪就怪你惹错了人,莫怪我胡钦下手狠了。 我决定出去了第一件事就是找英子! 当时的我根本想不到让外婆伤心,让我受罪的人都是我自己而不是别人。 我只是把一切都归罪在了英子的身上,并且深更半夜的越想越恨,越想越气。连那个扒手在一边睡觉打鼾都被我痛骂了两句。 后来,我还想起了罗佬,罗佬走了这么久了,一直都没有回来。听人说起过几次,有的说是在潮州,有的说是在温州,还有的说他在北京开了个小饭店。 都说得神乎其神的,也不知道信哪个好。 我们到和罗佬关系最好的保长家问过几次,保长指天发誓说他那次没有保罗佬,罗佬就已经见怪了,之后一直再没有和他联系,他是真的不知道。 我其实一直有种直觉,我感觉保长肯定知道罗佬的人在哪里,小二爷也这样觉得。 但是他不说你能拿他怎么办? 虽然上次我们绑了他,他现在见到我们几个也是没有一点架子,客客气气的。但是他毕竟辈分和年纪比我们大这么多,又没有明着得罪我,我总不可能就刑讯逼供吧。 中间,我们找三哥也问过两次,三哥说还在打听消息。我看他现在这么忙,公路的一个标段才弄到手,转头又承包了一个岩场,而且还有一天比一天忙的趋势,我也不好多说什么了,罗佬的事他记起的时候能够顺嘴帮着问一句,就算很仁义了。 至今想起武昇那天抢救时的状况,我心里依然感到发慌。 罗佬一刀把武昇的左手捅成了半残废,虽然现在恢复得比以前好多了,但还是提不了重东西,打球也没有以前在篮下那样的暴力灵活了。 要知道以前武昇的两只手有多大力气啊,险儿的右手都拧不过他的左手。 想到武昇的伤,又想到我这次受的罪。 当时在那个小小的房间里,我对天发誓就算是用尽浑身解数,也绝对不能让我和我的兄弟再受这样的劫难了。 只可惜,誓言是人发的,不是天!我发誓的时候确实很诚心,却不知道我的诚心是感动不了天上神佛的。 因为感动天上神佛的是行善之人,是积德之人。 而我这样的流子,只是不人不鬼的垃圾,只是一个损阴德、灭人性的怪物。 上天罚都来不及,又怎么还会保我! 出来混,迟早都要还。 日子就在身体和心灵的双重折磨中飞快过去,在我生命中,这段平淡却也同样痛苦的监狱疯蚊终于变成了往事,我总算还是熬到了出狱的那一天。 当走出拘留所蓝漆大铁门的时候,我看见了一个绝对没有想到会来接我的人。 第146章 见血如见红(1) 那天一大早,起床之后,我把剩下的烟、槟榔、零食还有一点药什么的都留给了那个小扒手。 其实,我向来不太喜欢扒手。 不过个把月的时间和这位同屋朝夕相处下来,我觉得他为人还算不错,骨子里甚至还可以说是个老实人。 就是有点故意学着老江湖的精怪样子,说话油里油气的,有些讨人嫌。 但是不管怎么样,他比我还大,这些天,反倒一口一个“钦哥”,天天被逼着帮我按摩。我的后背不能沾水,连后背都是他帮着洗的,洗衣服什么的就更不用说了,偶尔被我骂几句也只是憨笑着,从不顶嘴。 等我清完东西,要走的时候,他老老实实地坐在一边眼巴巴地望着我,看起来好像还颇为有些不舍。 一块石头揣久了都会热,又何况是人心呢。 感动之下,我也不禁有了点离情别绪,回过头说: “猪娘,我帮你打过招呼了,不会有人欺负你的。你反正也没有多久了,这几条烟你省着点抽也差不多了。我走了啊。” “哎!钦哥,等下,我出去了跟你混好不?” “算哒,老子又不是涌马。你今后有什么事就打我手机咯,我一般不会换号码的。” 猪娘毕竟是个扒手,我让他跟着也确实没什么用,所以那天我拒绝了他的提议。只是暗自打好了主意,他今后有什么事的话,就凭这些天的交情,我能帮上就一定会帮的。 结果没想到,未来,居然是他先帮了我的大忙。 办完所有手续,常指导把我送到了门口: “胡钦,好走啊。自己懂事点,别一天到晚瞎搞。” “好的,常指导。我晓得了,走了啊。” “走走走,走远些,莫回头哒!” “好。” 两个警卫把并不厚重的铁门在我眼前缓缓打了开来,随着门缝越来越大,我似乎感到一股凉风从两扇门之间对着我吹了过来,天是那么的蓝,酷热的阳光也好像不再刺眼,我又回到了那个无比熟悉的、我永远都不愿离开的世界里。 自由,只有失去过的人,才能懂得它有多么的美好与珍贵! 刚走出门,好些个熟悉的面孔,在阳光下对我灿烂地笑了起来。 险儿,小二爷,武昇,袁伟,地儿,五个人不用说一定都来了,他们旁边还站着胡玮、贾义、鲁凯、简杰。 君站在这帮人的中间,眼圈红红的,脸也红红的,美得让我头晕目眩。 人群外面一点,还站着牯牛,正靠在车边上向我挥手。 牯牛的后面,是明哥,正和另外一个人抽烟聊天,听到铁门的响动,两个人都笑嘻嘻地看了过来。 居然是经常去我们赌场玩的周哥! 樊主任的小舅子,他来干什么?就算是我借给了他一次不要利息的高利贷,他也没有必要感恩到来接我出狱。 但是看他这副模样,毫无疑问是来接我的。 微微的诧异中,我跑过去,和兄弟们一一拥抱之后,在人们的哄闹声里,对着君深深地吻了下去…… 我本来想和险儿他们坐一起,但是在周哥的再三坚持下,已经意识到他有事要谈的我,只能万般委屈地拉着君一起坐上了他那辆又破又旧的老款桑塔纳。 在车上,一番寒暄过后,周哥终于说出了他来接我的原因。 原来,是樊主任亲自交代的,周哥还说,樊主任本来准备自己来,但是临时有事,市里来了人检查,要陪客,实在来不了。最后周哥又说,樊主任经常在他面前提起我,觉得我年纪虽然小,但是人很不错,讲义气,是个值得交的朋友。我这次出事归根结底是因为樊主任,樊主任心底是有数的,是很感激我的。本来我进来之前,他就想请我吃顿饭,但是还没有等他给我说,我就出事了。 所以他这次专门要周哥过来接我,一是表示感谢,二是约我一起吃顿饭,原意是想约今天晚上的,结果周哥到了之后一看,我这么多兄弟朋友都来了,就给樊主任打了个电话,说今天就让我和兄弟们聚聚,明天晚上去樊主任家吃晚饭。 我不懂樊主任为什么对我这么客气,很有些受宠若惊之外,也隐隐感到了一丝不安。 我尽量客气地拒绝了樊主任的邀请,我说樊主任看得起我,把我当朋友我就很高兴了,其他的就不用太客气,以后有用得着我胡钦的地方尽管开口。 当我再三推辞之后,周哥带着一种奇怪的笑意,一边开车一边斜眼看着我,说: “放心吧,胡钦。你就别客气了,要你去你就去吧。我姐夫没事不会找你的,信我的。去吃饭不会害你。啊!我说的没错,我们两兄弟!” 周哥的话没有说太清楚,但他的神态却明确无误地告诉了我,这顿饭,我一定要去吃。 直到现在,我都觉得这是我人生中最聪明的几次选择之一。 回到九镇,车子直接开到了我家门口。我刚下车,还没有进家门,外婆和姑姑就满是惊喜地迎了上来。两个人的眼眶都是红红的,外婆更是叫了一声“老儿”之后就再也说不出话,只是低着头和姑姑一起用手上的艾草不断在我全身一遍一遍地扫着,嘴里还喃喃念着什么。 进家之后,除了君之外,其他的兄弟们纷纷告辞。 好好在外婆早已准备好的艾草水里洗了个澡之后,坐在后面的院子里和外婆、姑姑一起说了好久,我让她们不用再担心我,我今后会听话的。 外婆泪眼婆娑地摸着我的脸,说:“我的老儿这次受了苦之后一辈子就平平安安、顺顺气气到老,不会再惹事了。背时运就过了。” 我害羞地推开外婆的手,一扭头,看见了君在一旁微笑。 那是多么幸福和美好的记忆。 兄弟们在旅游大酒店为我摆解秽酒,当我和君一起告别外婆,赶到那里的时候,所有人都已经坐好了位置。 刚一落座,明哥和牯牛分别敬了我三杯酒之后,拿出手机要我和三哥通了个话,就把单买了,两个人先告辞赶去了市里。 喝到半路上,元伯、小黑、康杰、小敏等朋友们都过来了,人越来越多,又不断地加酒加菜,气氛也越喝越高兴,连君在一边交代我少喝点的话也听不见了。 这顿酒一直从下午三点多开始喝到了天色全黑。 喝得正是兴头上的时候,刚刚出门买槟榔的胡玮突然跑了进来,走到我的身边低下头说: “钦哥,我刚看见老鼠和羊胡子来了!” 听到胡玮的话,我们几兄弟都安静了下来。我抬着头,还来得及回答胡玮,包厢门就一下被人打开,人未至,声先到: “小钦,回来了啊?回来了就好!哈哈哈哈。回来了就好!” 老鼠两只手大张,大笑着走了进来。羊胡子紧紧跟在老鼠的身后,脸上一副皮笑肉不笑的尴尬表情。 我赶忙拉开椅子对着老鼠迎了过去: “东哥来了啊,哈哈哈。谢谢谢谢。” 和老鼠一番拥抱寒暄过后,我也不说话,只是盯着羊胡子看。在我目光下,羊胡子显得更加尴尬,赶紧踏前一步,伸出双手,赔笑说道: “钦哥,受苦了受苦了。呵呵呵,我也跟着东哥过来敬你一杯解秽酒啊。以前的事,你大人大量,莫怪莫怪!哈哈!” 我扫了老鼠一眼,老鼠正笑意盈盈地望着我,我哈哈一笑,无比热情地握住了羊胡子的双手: “羊胡子,都是一条街的,过了就算了。今后大家都晓得怎么过就好。哈哈,感谢你今天来敬我酒啊。来来来,你和东哥来坐。” “胡玮,帮羊胡子搞个位置。” 几番杯来盏往,尴尬的气氛开始变得融洽。 老鼠在刚喝完了袁伟敬的酒,准备放下杯子的那一刻,好像突然才想起来一般,又将杯子举了起来,对我说出了正题: “哦,对了,小钦,我答应你的事,办到了啊。今天我就给你送个礼物,让你有仇报仇。出来第一天,见血如见红,就当是你出来之后,我夏冬预祝你一帆风顺、大红大紫!” 桌底下,君紧紧握住了我的手掌,身边小二爷也屏住了呼吸,吃饭的袁伟半张着嘴,抬起了头。 包厢里一片安静。 该来的总会来,今天,要办事了! 所有人的目光都望向了我和老鼠。 老鼠说完之后,慢条斯理地从放在前面桌子上的烟盒里抽出了一根玉溪烟。 在我们这个地区,几乎所有道上人抽的都是芙蓉王,但老鼠却永远都只抽玉溪。 没人知道这是为什么。不过江湖上有个传言,据说,老鼠以前实在是太穷,他还没出道的时候,曾经有次看见别人在抽玉溪烟,他凑上去想讨一根抽,反被那个人调侃了几句。于是,等他发达之后,他永远都只抽玉溪,用这个来提醒自己当年所受到的侮辱。 我不知道这个传言背后的真假,但如果是真的话,那么老鼠这个人就太可怕了。他的欲望、他的坚持、他的韧性,都远远不是我所见到的任何人能够比拟的,包括三哥和廖光惠。 老鼠深深地吸了一口烟,右手往后面椅背上一放,脑袋斜侧过来,脸上带着若隐若现的微笑,颇有深意地看向了我。 当我见到老鼠和羊胡子一起出现在包厢门口的那一刻,我就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 虽然我和老鼠关系算不错,可绝对没有好到我刚一出狱,他就会第一时间来接风的程度,何况又是在我办了他的好朋友羊胡子之后。但是在我的推测中,我以为老鼠最多也就是把英子的地址和消息告诉我,让我和我的人自己去办。 所以,当他说出第一天就让我见血如见红的话时,我还是感到了震惊。 我今天刚出来,他就把人送过来了。这起码证明了一点,英子早就在他手上了,而且他就是等着我出来的第一天给我难看的。 可是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难道是因为他和三哥之间的关系越来越恶劣,但他也没有必要把矛头指向我啊,这样直接针对我,对于他又有什么好处呢? 现在老鼠已经把人送到了面前,我要怎么处置英子才好?轻了吧,不服众,自己也没有面子;重了吧,我出来第一天就做过分,我自己不愿意,也直觉感到有些不对劲。 到底应该怎么办? 一瞬间,无数念头在我的脑海里面一一闪过,却又繁杂纷乱,没有头绪。 不过,几年的打流生涯,跟着三哥和廖光惠学了这么多,我已经不可能再像刚出道一样心里藏不住事,喜怒形于色了。 无论内心如何不安,至少我的表面看起来还是非常平静,甚至我还有闲心在桌子底下握了握君的手,宽慰了她的紧张与害怕。 松开了君的手,我也从桌上拿了一根芙蓉王,点燃之后,脑海里却依旧没有拿出任何主意,只能偏过头去望了望小二爷,小二爷对我会意地一点头,开口说道: “东哥,你今天就把英子送过来了啊!哈哈,胡钦才出来,东哥也真是给面子,烧火不怕煤炭多,越黑越好,是吧?” 小二爷的语气温和而礼貌,但说的内容却很不客气,话一出口,包厢里本就安静的气氛,更加压抑了起来。 老鼠脸上却看不出任何的不快之色,伸出夹着烟的两根手指对着小二爷点了点,颇为无奈地打了个哈哈,说: “哈哈,小二爷,我就晓得你们要想歪。哈哈哈哈,我没有这个意思。我是考虑过的,胡钦第一天出来,这个话好商量些。等过几天我就不好开口了。呵呵,羊胡子,你要求钦哥的事,你自己说啊。” 老鼠的话出乎了我们所有人的意料。 每次和老鼠交手,我们没有一次不是完全落在下风的,究竟他的下一步会怎么走,我实在是猜不清、摸不透。 巨大的诧异之下,我只能看向了始终没有开腔的羊胡子: “哦,羊胡子。你有事找我?” 羊胡子有些不安地扭动了下身体,清了清嗓门之后,这才无比诚恳地看着我说: “钦哥,以前的事,我羊胡子向你赔罪。但是今天我不只是来赔罪的,我还想求你钦哥一件事!!望你钦哥无论如何都给我一个面子。” “嗯?”我在鼻子里哼了声,下巴微微向着羊胡子一点,示意他继续说。 “钦哥,英子不懂事,我也是糊涂没管教好,这次把你得罪狠了。你要怎么搞她或者搞我,于情于理都是应该的。只是,英子这个女伢儿确实蛮可怜,她和我是一个村的,打小她妈就跟人跑了,她爸又是个痨病鬼。没有读一天书,十二三岁没得法就跟着人出去坐台,我是看她长大的,一直‘哥哥’‘哥哥’的叫得亲热,她这次回来,我想着自己现在多少也算是能弄到一碗饭吃了,就想留着英子,不让她出去了。就和我们村里几个刚出来的小屁股们一起,跟着我混下日子,也好有个照应。结果他们几个又不争气,惹了这么大的事。别的我也不好多说,我只想求钦哥你看着她毕竟是个小女伢儿,年纪太轻不懂事。你大人大量留她一个全的,她要是残疾了,她爸爸只怕也要跟着她一起饿死,他们一家就真的没有活路了。钦哥,我羊胡子对天发誓,你钦哥这个情我要是不记在心里,我是婊子养出来的,讨不得好死!” 我只感到自己胸膛里又苦又闷,偏偏无处发泄。 老鼠这个王八蛋,又他妈的摆了我一道。 我相信英子身世也许的确可怜,但是她再可怜却毕竟也砍了我胡钦那么多刀。 我是江湖中人,江湖就有江湖的规矩。 血债血还,天经地义。 如果羊胡子是真想要维护英子。 很简单,他只要去求老鼠就可以了。 我被英子砍了之后,却不找她,而是直接带人砸了羊胡子的场子。出来混的都是聪明人,单从这一点就能够看得出来,我的目的就是立威,不是泄愤。对我来说,英子是个微不足道的人物,我办她是被老鼠赶鸭子上架,没有办法的事。 想保英子,只要过了老鼠这一关就可以了,老鼠就说抓不到人,我能把他怎么样。 但是羊胡子却老老实实地把人交给了老鼠,然后又回过头来求我。什么意思?很简单,将我一军之后,我还不能用车挡! 如果我不办吧,不可能,已经这个架势了;如果真要办,挨了好几刀,还坐了一个月的牢,按理说,至少我也得下了英子身上的一个零件。 第147章 见血如见红(2) 但是,我能这么做吗?英子一个女孩,身世又还这么可怜巴巴的,就算面子上别人不说多话,私底下呢?胡钦为了报仇,把一个可怜的小女伢儿赶尽杀绝,流子是坏,但也是人,也会有同情弱小的心态。到时候,我脊梁骨都要被人戳断。 更危险的是,这会让我在别人心中留下一个印象:我胡钦行事狠毒,不留余地。 那么,今后如果再有人和我发生冲突了,他们想要办我的话,会怎么办?当然就是斩草除根,不留后患了。那我今后也就注定只能天天穿着防弹衣出门了。 我打死也不信羊胡子有这么聪明能够想出这些弯弯道道来,出主意的只会是老鼠。 可老鼠为什么这么做?他这样百般设计我到底是为了什么? 我一个头两个大,满肚子的苦水说不出来,又点了一支烟之后,整理了一下情绪,没有回答羊胡子,而是转移目光,望着老鼠说: “东哥,这个事你是什么意思?” “哈哈,我的意思很简单啦。我开始说了我就晓得你们几个要想歪的,以为我老鼠等你小钦第一天出来就给你出难题。哈哈,小钦,我是真的帮你想过了,冤家宜解不宜结,要是换到其他的日子,我老鼠求你只怕都没有用。我今天给你送人来,也就是羊胡子的意思。小钦,你第一天出来,杀气莫太重哒。那个女伢儿也确实可怜,我去她家抓人的时候,家里都没有一张好床。将就点,给个教训就可以了。呵呵,你看要不要得?给我和羊胡子一个面子,也图个顺气,啊?” 将就点,给个教训就算了! 老鼠的话越说越轻巧,我肚子里的火也越烧越旺。 我他妈的要是只给英子一个教训,打两个耳光,我今后还要混吗?都知道砍了我胡钦之后就是求求情挨两耳光的事了?我今后身上还有好的地方吗? 老鼠,我真是恨不得弄死你啊! 明摆着知道你在玩我,面子上我却屁都放不出一个来,就连险儿、小二爷、武昇等几个我平时颇为倚重的兄弟也好像彻底失去了方寸,都只有木木地坐在板凳上,一言不发。 不是我们太蠢了,而是老鼠实在太高明。 这个时候,一个人站了起来,他走到我耳边说了让我到现在都一字不漏、牢牢记着的十一个字。而这十一个字彻底解决了我们那晚的窘境。 地儿拉开椅子,一脸严肃地从对面座位上径直对着我走了过来,所有人都望着他,不知道他此刻的举动是什么意思。 他停在了我和小二爷的中间,弯下了腰,低着头在我的耳边轻轻说: “卫立康办女伢儿的老套路!” 地儿说话的声音,全场只有我和小二爷能听见,就连我右边的君和小二爷左边的武昇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地儿的举动让我有些茫然,因为他说的这句话和场上正在谈的事实在是完全不搭界。 但是我看到小二爷的两只眼睛突然亮了起来。 几乎同时,我脑海里灵光一闪,顿时明白了地儿话中的意思。 羊胡子你敢和老鼠玩我,我今天就陪你们好好玩一下。 今天我就如你们的意,一定做场好戏让你们看看,只是这场戏的剧本再不是由你们来写。 “那我先出去一趟!东哥,你和胡钦慢慢聊,我去有点事,就来,少陪了啊!”看到我明白过来的神情,地儿不再多言,一声交代之后,已经转身向外走去。 老鼠呆呆看着地儿的背影,眼神中隐约有些疑惑。凭他的头脑,应该已经从我和小二爷的神态之中意识到出了问题。 “东哥,来,我敬你和羊胡子一杯,感谢你们为了胡钦的事,跑了这么多路啊!”小二爷首先举起了手里的酒杯。 “哈哈哈,东哥,来来,小二爷说得对。我要感谢你们啊。我们先喝一杯!地儿有点事,不用管他了,我们先喝。” 一窍通窍窍痛,地儿给我了这根救命的稻草之后,我一扫之前的被动无奈之势,头脑也开始变得像往常一样灵活起来。 虽然我还是摸不清楚老鼠今天将我军的真正意图,但既然这不是一下就能想通的事,那又何必再想。 喝完一大杯啤酒,清凉的液体沉了下去,冲鼻的气体涌了上来,我响亮地打了一个嗝之后望着羊胡子说: “胡子,我给你说。我胡钦也不是不通情理的人。你早把这些话给我说了,我们之间根本就不会有那些事。但是现在,既然你和东哥把人都送过来了,砍了我胡钦,我也不能当着面不要个交代。你要我不废她,可以!也没有深仇大恨,我就当积德,给她和她爹一条生路。但是我问你,如果我不废她,她今后还是出去坐台,那我废不废她又有什么区别。她不卖,今后又能怎么办?你羊胡子既然这么可怜她,你给她一口饭吃?” 我的话一出口,老鼠的眉头就皱了起来。 “钦哥,只要你不废她,留她全的。不管怎么样,我今后就要给她一碗饭吃,就算是在我茶楼里当服务员都要得。你积德我也积德,我早就想抬她一把的。”羊胡子听了我的话,喜形于色,赶紧答道。 老鼠眉头一皱,刚想要说话的时候,我已经抢在他前面开口了: “好,羊胡子,有义气。冲你这句话和东哥的面子,我今天就不废她,给个教训就可以了。但是你记着,你一定要帮她!如果你敢说话不算数,到时候我就翻脸不认人。东哥,你看要不要得?” “好好好,小钦。多谢你啊!”老鼠的声音有些迟缓,但在我直直的逼问之下,他也没有办法只好笑着回答我。 “那要得,就这么办。东哥,一共几个人,都在哪里啊?” “哈哈,连英子一起,一共五个。有个小麻皮砍了你之后第二天就出去了,实在是找不到人,不要紧吧?我早就要红杰几个开车先把人弄到神人山去了,就等我们几个过去!” “不要紧,几个小麻皮,少个把无所谓!东哥,多谢你了。我们先喝,等地儿回来了,我们就走。啊?” “好,你看什么时候去就什么时候去!” 这个时候,小二爷突然站了起来,给老鼠说了一声: “东哥,你们慢慢喝,我也去有点小事,五分钟啊?” 这一下,连我也摸不着头脑,和大家一起呆呆地看着小二爷,神神秘秘地走了出去。 小二爷走出去之后不久就马上回来了,和大家打了一个招呼,也不说什么,颇有意味地看了我一眼,就安然坐在了椅子上。 又过了大概五分钟左右的时间,地儿也回来了,他进来的时候,所有人都看着他,他也像小二爷一样若无其事地打了个招呼,坐到了原来的位置上。 等他坐下之后,我号召大家一起喝完了杯子里的酒,把杯子往桌上一放: “那好,也这么长时间了。红杰他们只怕也等急了,东哥,要不我们现在就走?” 我的话刚一说完,君的两只手一下就伸过来拉住了我,我知道,她是想要我别去。 “好,走,走,走,早搞早安生!”老鼠边说边拿起了放在一边的小包,站了起来。 所有人也都拉开椅子,站了起来。 “君,我开始给天湖宾馆打了电话,留了房间。我把钥匙给你,你先去,我等下就来好不好?”我低下头对君轻轻说道。 “你不去好不好?”君轻轻地回答,眼睛里面满满都是焦急和害怕。 我的心一软,我真想不去了。 虽然这不是第一次让君看到我和道上朋友的一些事,但是这次是第一次在我刚出狱的时候让君看到。我不想这样,真的不想这样,但是我有什么办法?我能不去吗? 也许违背本意让自己的女人失望,这本身就是上天给予我众多报应的一部分。 “听话,不会有事,我不会乱来的。听话,乖!你先去好不好?一个小时,我就来了!”我把房间钥匙递给了君。 “你不去好不好?”她看都不看我的钥匙,只是死死抓着我的手,看着我说。 所有的人也都望着我们两个。 “听话!”我语气重了一些。 “……”她没有回答,低下了头,但拉着我的手反而抓得更紧。 “当”一声,我把手上的钥匙重重往桌上一摔,一语不发,抽出手掌,转身走向了包厢门外。 “那我就在这里等你!” 带着哭腔的声音传来,我回头看去,君还是保持着开始的姿势,只是头埋得更低,背对着我的两个肩膀不断抽动。 “胡玮,你和贾义、元伯、小黑,你们都在这里陪着你们嫂子,我们和胡钦去一趟就回来。”武昇走过去把手放在君的头上拍了两下。 “钦哥,八爷,我……”胡玮一听这个话急了。 “八爷刚说的话,你他妈的聋了。给老子待在这里!”不知道哪里来的一股无名火,我对着胡玮大吼一声,转身就走了出去。 出门的一刹那,我听见君“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我的心都碎了! 想留不能留,才最寂寞。 现在回想,当时的我以为自己行走江湖,身不由己,虽然心疼,但是在所不惜。 曾经自觉豪情万丈的片段在而今的回忆里却变成了无比的愚蠢和可恶。 如果时光可以倒回,我愿用一切来换她的一笑。 老鼠亲自驾车,带着我们来到了神人山下一个小池塘的边上,还隔着很远的距离,我就看见了黑暗的荒野中,红杰那帮人嘴里的几个忽闪忽闪冒着火光的烟头。 车门刚打开,几个平时在我们场子里帮红杰放篙子的小弟纷纷涌了过来: “钦哥!” “险哥!” “八爷!” 我点了点头,直接走向了池塘边上的那辆银白色小面包,红杰正从车厢内走了下来,脸色颇为复杂地对着我一笑: “钦哥!来哒。” “哦,来了,等急了吧。” “还好还好。东哥,人在里面。”红杰握着我的手狠狠一用力,似乎是在暗示着什么,我有些意外地看着他,他深深与我对望了一眼之后,松开手掌,迎向了我背后的老鼠。 “好,让这几个小朋友帮忙把人弄下来。” “剪毛、阿黎、奇巴!把车上的人搞下来。”红杰对车边上的那几个小子大叫了一声。 小弟们一拥而上,打开面包车门,把几个反捆着双手的人押了下来。 黑暗中我也不太认得到底是不是那天砍我的几个家伙,但是我一眼认出了,正垂头丧气走在第三个的女孩正是英子! “给老子跪好!”险儿一看见他们,就气不打一处来,跑上去扯着一个人的头发向下一拉,对着脑袋就是两脚。 四个男人接二连三跪在了地上。 不知道是彻底绝望之后反而有了勇气,还是对我的仇恨太深,此时此刻,英子非但不肯下跪,反而还一脸轻蔑地对着自己的四个朋友说道: “他们未必比你们多长了个卵子吗?你们怕个啥啊?胡钦,你有种你就来弄死我。” 英子的表现出乎了险儿的意料,一直在拳打脚踢的他听到英子的话之后,反而停下了手。倒是一向稳重的武昇,跑上去对着英子脸上一拳,一把将她摁在了地上: “你个臭婊子,你还蛮屌啊,早想找你了。” 被打了一拳的英子,终于收起了自己宁死不屈的嚣张气焰,紧靠着那四个没出息的男朋友,并排跪在了池塘边上。 “小钦,人在这里,你怎么搞,就看你自己了啦!” “钦哥,帮个忙,给我个面子啊?” 对着满脸殷勤的羊胡子淡淡一笑,我走向了池塘边: “险儿,给我把人按好!男的先开始!” 身边,袁伟突然扯住了我,小二爷走上前来在我肩膀上一拍: “你就在这里,今天我们来。” 说完,他扭头朝跪着的那群人走了过去。 这下我被彻底弄糊涂了,看向身旁还在抓着我手臂的袁伟,没想到,向来嬉皮笑脸的袁伟也用一种极为少见的严肃口吻,几乎是命令式一般说: “你才出来,今天什么都别做,在边上看着。上山之前我们就已经说好了,今天我们几个来。” “为什么?” “哎呀。等下再给你说,你管那么多干什么?你不放心我们吗?就在这里站着。” 袁伟颇不耐烦地撂下一句话之后,再不理我了。 其实,我还是没有弄清,他们几个想干嘛,但看小二爷和袁伟的语气,我知道,自己反对也没用了。袁伟说的也对,谁动手也确实是一样。于是我不再废话,安心站在一旁当起了看客。 池塘边上,武昇和险儿齐心合力把一个卷发男子按在了地上,武昇跪在那个小子的后腰上摁着两条腿,险儿则一只手把那个人的头发向后扯着,另一只手抬起了那个人的下巴。 站在卷发男脑袋前方的小二爷反手从后腰上抽出了一把钳子。 被摁在地上的卷发男看见了钳子的那一刻,突然爆发出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挣扎,就连武晟和险儿两个人都几乎控制不住,险儿一个没注意,还差点摔到了池塘里。 小二爷一步上前,举起钳子狠狠砸在了卷毛的脑袋上,晕头转向的他才算是消停了下来。 第148章 见血如见红(3) 险儿帮着小二爷一起撬开了卷毛的嘴巴,小二爷手一伸,钳子夹在了卷毛的一颗门牙上面。 在此之前,小二爷的表现都非常冷静,但是那一霎却不知为何,我看见他的手掌突然就开始发抖,然后,他抬起头看了我一眼,猛地低头,手掌用力望下一扳…… “呜”一声含糊不清的惨叫响起,那个人像一只被丢入了油锅的鲤鱼一般剧烈弹动了起来。 小二爷前前后后拔光了卷毛口里的四颗门牙,他站在原地怔怔看了卷毛半晌,突然将手里的钳子往地上一甩,闪电般转过身冲向身后池塘,“哇”地一声吐了起来。 阵阵的夜风中,痛到陷入了半昏迷状态的卷毛早就已经不再挣扎,只有阵阵含糊不清的呻吟依旧像是鬼哭一般飘荡在空气里。 鲜血顺着他大大张开的嘴角不停流下,打眼望去,被撕裂的牙龈上面一片血肉模糊,居然还有一颗牙齿连带着半截粉红的肉块一起翻卷在嘴巴外面,随着身体的扭动而晃荡不休。 鸡皮疙瘩一层接着一层在我的皮肤上涌了出来,在小二爷的带领之下,耳边又先后传来了好几个旁观者的呕吐声。 我侧过头看着老鼠,他居然还是一副鱼不跳水不动的神态,看不出丝毫异样。 险儿走向了被小二爷扔在地上的钳子,刚要弯下腰捡起,却被小二爷一把推开: “再来!” 小二爷的吼声低沉嘶哑,却带着不容反抗的疯狂和决绝。 这一次,小二爷的手颤抖得越发剧烈,每拔一颗牙齿的时候,我都能听见钳子和牙齿不停撞击的瘆人声音。最后,小二爷甚至一边大声地咒骂着,一边强行用自己的左手紧紧握住了右手腕,以便保持手掌的稳定。 好不容易轮到第三个人的时候,那个家伙已经吓得涕泪交加,连求饶都不会。但是小二爷也同样不行了,不仅是手掌,就连身体都像是筛糠一样抖个不休。 光是第一颗牙,他就拔了好几次,可无论怎么控制,钳子却依旧不断地从牙齿上滑落。 “小二爷,你不弄了,我来搞吧。”险儿异常轻柔地对着小二爷说道。 小二爷没有任何回答,只是低头忙着。 突然,始终在按腿的武昇一下站了起来,跑上去像提小鸡一般将小二爷一把提起,劈手夺过小二爷手里的钳子,将他往后面一推: “去帮我按腿。” 小二爷被武晟推得踉踉跄跄往前走了好几步之后,失了魂般默默站在原地,低着头也不说话。我走过去才突然发现,他居然已是满脸泪痕。 我将他狠狠搂住,在耳边说: “出来混的就是这个命!二爷,莫让老鼠看笑话。” 武昇没有丝毫的颤抖和紧张。 硕大的手掌稳稳握着钳子,钳口一张,就套在了一颗牙齿上面,再一扳一扯,一颗门牙就被他利落地拔了下来。 但是整个过程中,他却也和小二爷一样,一言不发,无论旁人对他们说什么,都是紧紧咬着自己的牙齿,头也不抬一下,只是从微张的口中冒出一些谁也听不懂的音节和嘟哝。 当飞快扒光最后两个人的门牙之后,武晟好像是不过瘾一般,对着那些躺在地面呻吟的男子又踩又跺,一顿好打。 我过去拉开了他: “八爷!八爷!算了,算了!” 他呆呆地看着我,半晌之后,转过头狠狠把手里的钳子扔向了旁边的池塘。 “地儿,把东西给我!” 此时此刻,向来最听我话的地儿居然根本不作回答,仅仅只是瞟了我一眼之后,就径直对着英子走了过去。 “哎,哎!” 我一把拉着地儿的时候,地儿也马上反身抓住了我的手: “今天我们哪个都可以搞,你就是搞不得!” 我眼眶突然就有些发热,看着地儿,一时作不得声。 险儿也走了过来,搂住我的肩膀,在我耳边轻轻说道: “胡钦,今天的事不简单,老鼠明摆着对你来的。我们几个早就商量了,你才出来,不能有把柄在他们手上。我们来搞!” 浑身的热血瞬间冲上了头顶,我一把将险儿推得坐在了地上,往前走去: “要搞一起搞。老子自己的事要你们搞什么鬼,我要搞!” “胡钦,你要搞,老子今天就先打死你!” 月色照耀下,武昇高大的身躯像是一座山,稳稳挡在了我的前面。 “胡钦,我们没关系,你出不得事,你未必想不清白啊?你让老鼠看笑话是不是?” 小二爷也围了上来。 无数情绪涌上心头,也堵住了我喉咙,让我说不出任何的话语。 扭过头去看了看后方不远处的老鼠,老鼠对我一笑。 “你们把他按着,我来!” “地儿,还是我来吧!” 地儿没有答话,只是直直看着险儿,两人对望了半晌之后,险儿终于移开了自己的目光,转身对着英子脸上就是一脚,把早已经泪流满面、狂叫不已的英子踢得鼻血长流,翻倒在地。 那一刻,我清楚看见,始终非常平静的地儿,双手也开始抖了起来,他摸索了好半天,才从裤袋里摸出了几样小东西,强自镇定地深深吸了口气之后,对着英子走了过去。 曾经有一次在和卫立康的聊天中,他说过一件事。 他说,他当年带小姐的时候,如果遇见了不听话的小姐,要跟着别的鸡头跑的话,被他们抓住了之后,就是用两片刀片夹着烧红了齿轮的打火机或者是白磷火柴沿着法令纹向下一划,打火机的齿轮一定要顺着刀锋的方向。 这样的话,虽然不会伤得太深,但是一定会留下很明显的痕迹。不管多漂亮的女人,只要被这样割了一刀,就算是彻底废了,再也不可能坐台赚钱,别的鸡头抢过去也没有用了。 那天,地儿从口袋里面掏出来的正是那种用纸包着的十片装老式刮胡刀片,和一个齿轮打火机。 地儿把纸包撕开,拿出了两片刀片,手一哆嗦,刀片掉在了地上。他蹲下去想捡起来,弄了半天却无论如何都捡不起那薄薄的刀片,地儿终于再也忍耐不住,失控了一般猛地跳起来: “操!” 狠狠对着地面猛跺了几脚之后,气踹吁吁的他这才放弃,又从纸包里拿出了新的刀片,点燃了齿轮打火机。 那一刻,跳跃的火光照在地儿脸上,他陌生得就像是另外一个人。 地儿将已经烧到滚烫的火机夹在了两片刀片的中间,低下头去一把摁住英子脑袋,举起刀片朝着英子的脸上划了下去。 “嚓、嚓、嚓、嚓……” 随着一连串火石击打的细微摩擦声,地儿的手掌缓缓滑动,火苗和鲜血同时出现在英子光滑的脸颊上。英子凄厉无比的惨叫也在夜空中响了起来。 此时此刻,那个倔强粗鲁、胆大包天的女孩已经不见了。在弱肉强食的残酷法则中,女孩表现出了弱者本能的求生欲望。 她的头部激烈摆动着,但是每一次的摆动,却反而让地儿手中刀刃更深地切入了肉里。左边脸颊上已经出现了一条血肉模糊的刀口,在右边依然光洁的皮肤对比之下,越发让人感到不忍直视。 在场的人们,除了老鼠和险儿还保持着淡定之外,其他人或是转身不愿再看,或是干脆闭上了双眼。 当火光消失,地儿像是走了神一般依旧呆呆蹲在英子身边,武昇走过去推了他一下,在英子的大声哭号之中,地儿扭过头,用一种极为阴森冷漠的语调朝着老鼠那边说道: “羊胡子,老鼠,英子和胡钦的事从今以后一笔勾销,哪个要是敢因为这件事再找胡钦麻烦,我就杀他全家!” 我鼻子一酸,泪水突然就涌了出来。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今天,我们兄弟亲手作了一个根本不想去作的孽,但我们却没有任何选择。 这条道,一路走来,有意无意之间,我变了,小二爷变了,武昇变了,袁伟变了,就连始终还保持着几分单纯的地儿,今天终于也变了。 看上去,唯一没有改变过的只有险儿。 但是他真的没有变吗? 其实,我们所有人都变了。 我们早就已经活在了一个没有光明、没有真诚,也更加不会有同情和怜悯的地狱里,在这个地狱里,堂堂正正的人从来就不可能活下去。 能够生存下去的,只有像三哥,像老鼠,像廖光惠,像缺牙齿,像黄皮,像罗佬,像我们兄弟这样,不人不鬼的怪物。 这一切,究竟是为了什么? 君还在旅游大酒店的那个包厢等着我回去。 但是,我这双沾满了污血的手,注定会永远失去牵她的资格。 一九九七年,我们六兄弟同样也是在一个夏夜来到神人山上的小庙结拜为兄弟,然后跟了大哥义色。 这期间,我们从第一架和大脑壳交手开始,前前后后办了无数的事。 我们和十三太保打过群架,和三哥一起亲手办了黄皮和向志伟,打过欺行霸市的外省人,动过五癫子,赶走了小兵儿,砍过缺牙齿,还废了方五和莫之亮。 因为三哥一句交代,我去县城收账,亲手用剪刀剪下了一个不愿意还钱的陈姓流子的一只耳朵;还是按照三哥的意思,我也曾经毫无人性地下了三哥厂里一位闹事工人的手指头;三哥在市里和人闹起来,我带着人连夜赶过去,用砖头一下一下把和他发生矛盾的那几个人的手和车都砸了个稀巴烂。 被外地派出所连夜抓人,逼得半道跳车,跑下公路,冒着滂沱大雨从河边的田间小路深一脚浅一脚地跑路;还在市里的某家KTV包间,被仇家拿枪抵着脑袋,跪在地上,以为再也看不见第二天的太阳;更曾多次被人围住,打得一身血污,伤痕遍体,骨折多处。 砍过人,伤过人;也被砍过,被伤过;更无数次亲眼看见自己的兄弟被人砍,被人伤。 短短几年之间,我们都从一个血气方刚的少年学生变成了浑身戾气、下手毒辣的流子。 比起当时让我们痛恨不已却又自愧不如的向志伟来说,现在的我们早就已经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们都变了,人还是原来的那么六个人,但是心却已不再是以往单纯的心。唯一不变的也许只有我们之间深厚的感情。 在这些转变的过程之中,我们有过悲伤,有过彷徨,有过迷茫,也有过快乐、幸福和豪气万丈。 我们懂得了砍人的苦,也明白被砍的痛。 不管怎么样,我们还是相扶相持,一步步地走了过来。 但是,我们从来都不曾感到过如同今夜一般的哀伤和悲凉。 可怜的英子,从来都不是我们要报仇的对象,虽然她砍了我是不错。但出来混,本来就是今天我砍人,明天被人砍。 我们都有这个心理准备,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我希望所有人都知道,砍了我们兄弟是要付出代价的。 这一点,只要摆平了羊胡子,那就够了。 但是老辣的老鼠却一句话就把我套了进去,让我不得不违背本心,去动英子。 人情练达皆学问,世事洞明是文章。 人生一世,无论三教九流,只要活着,就都逃不过一个人性。 出来混,同样也是为人处世,在这个世界上,你可以蛮横,你可以无情,你可以虚伪,但是绝对不能不讲理。流子的世界也一样,要当大哥,你就要讲理。 所以,当老鼠抬出了英子的时候,我就动不了羊胡子了。就算明知道幕后的主使也许就是羊胡子我也动不了他了。 因为冤有头债有主。 只是我毕竟也砸了羊胡子的场子,按道理面子应该也找回来了。老鼠和羊胡子如果能再给我一个台阶下的话,我完全可以不动英子。 可惜他们没有,而且他们就那样献祭一般把英子当作牺牲品,送到了我的面前。 以前办的那些事,或者是因为结仇,或者是因为有利,或者是因为一时意气,或者是因为替老大办事,总之,至少都还有一个能够欺骗自己良心的借口。 所以,虽然我们有过不忍,有过同情,但是我们没有痛苦和后悔。 因为在办事之前,我们都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 可面对着英子这样一个虽然讨厌却并没有太大危害的女孩,我们没有任何的心理准备。出道以来,这是第一件违背了我们自己意愿却又不得不办的事情。 伤天害理,迫不得已。 那天晚上,我们每个人的情绪都异常低落,回到了包厢,默默无语地继续喝着,直到酩酊大醉。 也是自打那天开始,地儿养成了一个很奇怪的习惯。 他随时随地身上都会带着一包餐巾纸,每隔一段时间就会不自觉地拿出来擦手,不断地擦,用力地擦。最开始,我们并没有注意他的这个习惯。 直到后来几年,发展到更是离谱,一天到晚,地儿可能要在水龙头下洗个四五十次的手。经常大家一起坐着坐着,他就会不自觉地上一次洗手间,然后两手湿湿的出来。每到干燥的冬天,两只手掌甚至会被洗出无数道纵横交错的血口,又痛又痒,他却依旧无法停止。 我们问他为什么。 他说,总是觉得手上不干净,油腻腻的,很不舒服。 最后,小二爷带着他看了一次心理医生,医生说地儿患上了严重的强迫症。 在听到那个消息的时候,我脑海中想起了三哥说的一句话: 出来混,迟早要还。 第149章 暗潮汹涌风云起(1) 今天是樊主任约我吃饭的日子。 下午五点半左右的时候,我接到了周哥的电话。 二十分钟之后,周哥的破桑塔纳载着我停在九镇信用社的宿舍院里,正当我打开车门准备下去的时候,周哥突然拉住了我,脸上带着很奇怪的表情说: “胡钦,我给你说唦。我姐夫今天是准备和你谈点事的,你自己用心点。搞好了真的有搞头,到时候抬我一把!啊!” 樊主任和我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人,除了感谢我的帮忙之外,他还会有什么事和我谈呢?我心底有些不信,但周哥那副正经而又神秘的表情,却又让我感觉不像是在开玩笑。 “樊主任找我个小屁股有什么事啊?哈哈,抬你!下次我想贷款的时候,你帮我给樊主任说说好话,抬我一把,才是真够兄弟了。” 周哥笑得越发神秘兮兮,拍了拍我的肩: “不和你啰唆,等下你就晓得了,反正你自己活泛点就是咯。” 樊主任住在三楼,不高不低,三室两厅的房子,不大不小。两岁多的女儿是跟着樊主任老婆的父母住的,所以家里一般只有他们两夫妇,房间看起来干干净净的。 给我们开门的是樊主任老婆,门还没有打开就听到了她的说话声: “是小胡吧,进来进来,等你们半天了。” 樊主任穿着一件背心和一条短西裤,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我进门的时候,刚好看到他从沙发站起来。 两口子非常的亲热,把我拉在沙发上坐下,给我泡了杯茶,闲聊了大概十来分钟之后,就听见他老婆在厨房的叫声: “毛儿(周哥的小名),你过来帮着收拾下桌子,准备吃饭了。” 我们三个都走到了餐厅,他老婆端着一个火锅从厨房走出来,笑嘻嘻地对我说: “小胡,今天就莫见怪啊!将就点,没什么菜。老樊本来要去餐馆请你吃饭的。我不同意,自己家里吃比外面干净得多,也亲热些。你们一天到晚都是在外面吃,其实哪里比得上自己家做的实在。哈哈,都是自己人,你就不要见外了。毛儿,你还站着干什么?给小胡搬凳子坐唦。几十岁的人了,这点事都不懂啊?” “哪里哪里!嫂子,你真的是客气了。我巴不得在你们家吃啊。九镇多少人想来樊主任家吃顿饭,哪个来过?我说出去都有面子啊,吃了嫂子做的饭。呵呵呵!” 我边说边和樊主任一起坐了下来。 “那倒是那倒是,小胡。我是真的看你这个伢儿人不错,懂事。我们家一般是不喊外人进来吃饭的。我们老樊单位上的那几个副主任,你看他们哪个来我家吃过饭,一般的人,我真是懒得搞,麻烦死了。” 他老婆听我这么一说,也显得很高兴,站在桌子旁,边在围裙上擦手边说道。 “你啊,哪里来的这么多话,你把柜子里的酒拿瓶好的出来,我今天陪小胡喝点。” 樊主任的老婆拿来了一瓶外包装看起来已经非常陈旧的酒鬼酒,樊主任兴致勃勃地开着瓶,颇为得意地对我说: “小胡,你就莫看它是瓶酒鬼啦!这瓶酒还是酒鬼酒没有改制的时候,老厂出的,正宗酒鬼,我一个朋友给的我几瓶。那个味道和现在的不是一个档次,什么卵茅台五粮液都不是这个味。平时我都舍不得喝,今天是看你来了。我们两兄弟好好喝点。” “哈哈,我就说嘛,胡钦。我姐夫还真是看得起你。我来拜年想试下味道,我姐夫都不给我开的,今天是沾你的光啊。哈哈哈,来,姐夫,来,我来倒,我来倒!你坐。”周哥两眼放光,笑得红光满脸接过了樊主任手上的酒。 “哈哈,樊主任。这我怎么好意思啊,什么东西都没有买,就空手上门了。你这么客气,我真的是不晓得说什么了。”听到樊主任这么说的时候,我其实在暗暗叫苦,昨天晚上一通大醉,今天起来还头昏脑涨的没有精神,现在又要搞白酒,这怎么得了。但是面子话又不能不说,哎。 “小胡,你说些什么啊?你为我们老樊吃了这么大的亏,我告诉你,我们老樊也不是像一般那些单位上的人那么假。他在家里好多次给我说小胡人怎么怎么不错,是个值得交的朋友。你就是要空手来,我才喜欢,你不空手来的话,我门都不让你进,你信不信!” “那是,小胡,你今后外面那些套路就不要和我搞了,见外。哎,你菜上完没有,上完了过来,一起和小胡喝点。” “上完了,你们先吃,我洗个手就来啊。小胡,吃吃吃。” 在樊主任夫妻的盛情之下,我进门时的拘束也渐渐消失不见,人越来越放松,几个人边喝边聊,很快一瓶酒就见底了。 樊主任又让他老婆去拿瓶酒过来,我刚要阻止,樊主任拍了下我的肩膀,微带醉意地说: “小胡,当你樊哥是兄弟呢,今天在我家就听我的,我平时没有什么别的爱好,不跳舞不唱歌,就喜欢打打牌和喝两杯,今天我们三兄弟喝好。” 这么一说,我也不好再拒绝了,反正今天又是难免一醉,干脆就放下心来舍命陪君子吧。 酒又满上,这次是樊主任首先举杯,望着他老婆说: “安平,来,你也把杯子端起来。小胡比我小,但是这个人不错,义道。胡钦,你这次受苦,我心里清白得很,归根结底都是为我的事。来,安平,我们两个一起敬这个老弟一杯酒。感谢他。” “来来来,小胡,来,我们敬你!” “樊主任,当不起当不起,你太客气……” 樊主任把手一抬,制止了我的说话: “胡钦,多话不说,看得起我喝了这杯酒,今后喊声樊哥!” “樊哥!先干为敬!” 我对着他们两口子一举杯,一干而尽。 “胡钦,我给你说唦,我和老樊是真的喜欢你,你这个伢儿啊是个好伢儿,你莫打流了唦,我们老樊看帮不帮得上忙,替你找个正事,过个安生日子不好些!”樊主任老婆喝完之后,一脸惋惜地对我说道。 “你说些什么,我告诉你,而今胡钦红得很,我还帮他找事啊。别个现在都是大哥了!你晓不晓得胡钦一天赚好多钱啊?我还帮他找事,单位上这点钱他看得来?你真的是,我自己都一身的虱抓不完呢。” “哎呀,真的,老樊,你那件事,小胡说不定可以帮忙啦?”樊主任的老婆一脸恍然大悟的表情,一拍桌子大声说道。 我心头一跳,等待已久的正事终于来了。 于是,在他们两夫妻一唱一和的完美配合之下,一片全新的天地在我眼前缓缓舒展开来。 樊主任要我帮的忙很简单,他想我替他收账! 当时的我也仅仅只是以为帮他收账而已,我还意识不到这件事真正能够为我带来的是什么。 但是,很快我就懂了。 原来,樊主任不是要我帮忙,而是帮了我一个忙,一个天大的忙! 在二十世纪末二十一世纪初的那几年,中国民间的经济是很活的,钱都转得非常快,敢投资做生意的人也很多,从而导致向银行、信用社贷款的人也就相应一天比一天多了起来。 那个时候银行信用社放贷的条件和规定也还不像今天这么严格,尤其是九镇这种小地方的金融机构,基本上可以说是一塌糊涂,异常混乱。 所以,在全中国范围内,每年都会有很大数目的乱账死账收不回来。后来几年,中央决定全力解决乱账死账的问题,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法院和公安联合银行、信用社而成立的专门机构。 但是这是后话。 当时,对于基层金融机构而言,这依旧是个极为棘手的大问题大麻烦。 那么有问题的存在,也就必然要有解决问题的人存在。 其他地方怎么解决的我不知道,九镇这片我还是很清楚的。 因为,我就是那个解决问题的人。 樊主任每年都会放出不同数目的贷款。有些时候,找他贷款的人会为了表示谢意而额外多算几分利息,扣除本金和上缴国家的正常利息之后,多余的利息会归放贷的人。 于是自然而然,樊主任想出了一个办法,凡是想要贷款的人,就一定要拿出比信用社规定利息多出几个百分点的利息来,爱借就借,不愿意就不借,悉听尊便。 但是最近这两年开始,人越来越狡猾,也越来越不要脸。借贷的时候,当孙子都可以,可只要钱一到手,再想让他还,那他就是爷爷了。 樊主任拿这些爷爷没有办法,所以焦头烂额之后,他决定要找一个有办法的人来合作。 千挑万选过后,他找到了我。 为什么找我? 因为我砸羊胡子场子的时候,他和老婆刚好散步经过,就在现场看到了一切,他被彻底震住了。在此之前,他从来没有见过其他任何一个人能够像我那样一呼百应,可以号召那么多的年轻人忠心耿耿地办事。 那一夜,我展现出来的实力让他完全相信,我就是那个专治爷爷的爷爷,我完全有资格在他不方便出面的某些情况之下,成为他的代言人。 当樊主任在饭桌上给我提出合作建议的时候,我知道自己是有利益可图的。但,当时我根本不可能想象到,那个利益竟然是如此巨大。 我无比单纯地暗自思忖:朋友交代的事,一定不能办砸,要办好。 所以,当樊主任说出了一个放贷数目之后,我被吓了一大跳,我觉得那个数目已经完全超出了自己的能力。 于是,我犯下了一个极为愚蠢的错误,我居然毫不犹豫地就给樊主任推荐了三哥。 听到我的蠢话之后,樊主任是这么回答的: “小钦,我告诉你。我这个事不是像你们黑社会一样的放篙子,我是光明正大的贷款,你晓得不。你和我是朋友,那是因为你这个人不错,我当你是朋友。但是我不和黑社会来往,我是白道,义色是黑道。我信你不代表我信义色,这件事你可以不做,但是要做就是你自己做,除你之外,哪个都不行!” 很多年之后,我都很庆幸,当时的我糊里糊涂就做出了和樊主任合作的最终决定,做决定的时候,我觉得自己也只是一个帮人办事的马仔,只不过幕后的大哥由三哥换成了樊主任而已。 多年之后,我才明白,正是当时的这一个决定,才让我有了成为大哥的真正资本。 一直以来,虽然我有五个同生共死的兄弟,还有一批跟着我吃饭的小弟,但我还不是大哥,充其量也只是一个混得不错的马仔而已。 因为,除了在三哥的场子放高利贷和看场,以及偶尔帮人了难平事收账的一点钱之外,我没有一毛钱稳定的收入。 我的头上永远都顶着三哥和廖光惠这两座大山。 也就是说,只要三哥和廖光惠两个人不铁我,不要我在场子做事,我一分钱都没有,跟着我吃饭、看场、放篙子的那些小弟也就一分钱都没有。 第150章 暗潮汹涌风云起(2) 在这条路上,一个人没有钱,也许还是会有小弟,但绝对不会有那么多忠心耿耿、替你办事为你撑场面的小弟。 所以,我还远远不算大哥。 当然,有了钱也不见得一定就能当大哥,要这样的话,天下最厉害的黑帮老大就是比尔·盖茨。但无论如何,有钱是当大哥非常重要的一点。 樊主任给了我凭自己能力去赚钱的机会。 所以从这个方面来说,樊主任才是真正让我有机会成为大哥的那个人。 那天在饭桌上,除了达成合作之外,还意外地让我知道了另一件事。 通过这件事,我隐隐知道了为什么隐忍不发、城府极深的老鼠在明知道会得罪我的情况下,还是一反常态地在我出狱第一天就将了我一军。 在我和樊主任的合作谈好了之后,场面上的气氛更加融洽,大家杯来盏往谈笑风生,当天饭桌上,樊主任和我约定的分成比例是我三他七。 经过一段日子的合作之后,樊主任又主动提出了我四他六,这是一个很义道的利润分配方案,我很满意。 而那个让我有些震惊的事情是这样谈起来的: 最开始,我们谈起的是啤酒机游戏,樊主任一脸郁闷地说,这个游戏他一定要下苦心戒掉才好,自从玩上瘾之后,每天口袋里都弄得紧巴巴的,钱差不多全进了三哥的口袋。 然后,顺着这个话锋,我们的话题慢慢就转到了老鼠新开的那个啤酒机场子上面。 周哥说: “老鼠的这个啤酒机场子,我也去玩过几次。毕竟都在你们那里玩熟了,还是喜欢去你们那里些。我说啊,做什么生意都要走在前头,你看老鼠现在这个场子装修也新、服务也好,生意也还算是不错。但是不管怎么搞,去玩的人都还是没有你们那边的多。” 听到周哥的话,樊主任一边剔着牙,一边颇为赞同地点了点头,随口说道: “是啊,啤酒机生意没得义色那边好。这次手上的岩场又被义色抢了过去,老鼠忙了那么长时间,到头来还是一场空,他心里不晓得怎么想的啊?” 樊主任的无心之语,听到我的耳朵里,却让我耸然一惊! 前不久,三哥和唐厂长一起新接手了一家岩场,这我是知道的,我们兄弟还专程登门给三哥道了喜。但是,我从来不知道这件事情背后与老鼠还发生过关系,三哥甚至连提都没有给我提过半句。 自从那次在我家后院与三哥谈话之后,我就感觉到与三哥的关系变得有些微妙起来,我们再也不像以前那么亲密了,但我一直觉得也许是三哥太忙的原因。可是现在看来,三哥真的已经把我排除在了他的核心圈子之外。 接下来,收拾起心中情绪之后,在我刻意的打听下,樊主任告诉了我一个隐藏在重重伪装之后的危机四伏的真相。 那个岩场就在九镇旁边的一座山里,是一个福建人出资办的,一直以来,老鼠都和这个岩场有着密切合作。在岩场创办初期,他就承包下了岩场所有的货运物流业务。 不知道大家是否见过,有一种专门为岩场和建筑工地、砖厂、沙厂之类地方运货的渣土车,因为它的货斗一头可以翻起来,方便倾倒砂石等货物,所以九镇当地又叫做翻斗车。 出于成本考虑,这种车基本上全部都是快要报废的破旧车辆,非常便宜,一两万元就可以买一辆,装上货跑一趟就是几百上千的运费,回本极快。但是不能上牌,通常也不能进城,所以一般都是套牌、无牌或者假军牌。很多民生新闻里面说在环城公路上渣土车撞了人出了事之后,车都不要,司机自己就跑掉的正是这种车。 去年下半年的样子,老鼠和一个姓张的人合伙买了十几辆这样的车,请了一些附近会开车的乡下司机,垄断了九镇附近几乎所有的翻斗车生意。平时主要帮岩场和煤场运石头、运煤。有时,连三哥的水泥厂出货都请老鼠的车队来帮忙。 今年初,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那个福建的老板突然就不想在我们这边做了,想要把岩场转手,回福建去做生意。老鼠近水楼台先得月,第一时间知道消息后,他立马决定接手,和福建老板一接洽,谈也谈得差不多了,并且还找樊主任贷了款,等贷款到手之后,马上就要签合同正式转让。 可是三哥却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在老鼠申请贷款的第二天,提前一步和那个福建老板签了合同,并且在当天就连夜派人送福建老板回了福建。 老鼠第二天去找福建老板签合同的时候,没找见人,四处打听之下,这才知道岩场已经在前一天被三哥买了下来。 据说,老鼠当时表现得非常平静,只是默默地还了贷款,就当从来没有任何事情发生一样平静。 听樊主任说完一切之后,在这个炎热的夏日傍晚,我只感到自己的手脚一片冰凉,冷汗一层接着一层从脊梁骨上淌了下来,又顺着毛孔,凉到了心底。 我终于知道老鼠为什么将我的军了。 我甚至敢肯定那天晚上的老鼠绝对有办了我的心。 樊主任说当时他感觉老鼠很平静,连生气的话都没有讲一句。那是因为樊主任不是道上人,看不见道上的事。 一直以来,我都有种直觉,我觉得老鼠和三哥之间可能会发生一次前所未有的剧烈冲突,但这场冲突到底什么时候来?又究竟会不会来?为什么而来? 我却又无法肯定。 但是今天,我百分之百确定了,三哥和老鼠的冲突一定会来!而且时间绝对不会太久了。 因为,他们之间多年的恩怨情仇,早就像是一只灌满了火药的铁桶潜伏在表面平静的九镇,而这个岩场的出现,正是那根插在了火药桶上面的雷管。 这种形势,身为当事人的三哥不可能不知道,以三哥聪明的头脑和滴水不漏的处事手段,他更不会不明白,这种关头我和老鼠发生冲突的话,将会陷入何等危险的处境。 可他却还是放任了我在羊胡子事件中的所作所为,让我毫无保留地展现出了自己所有的力量,震惊了江湖的同时,也成为了一个鲜明醒目的大靶子! 从头到尾,三哥没有提醒过我半句。 那一刻,我意识到,在三哥的心中,我们兄弟也许已经不仅仅只是不再被他视为心腹那么简单了。 三哥,难道你已经把小钦看作了威胁,所以,决定让我成为你争霸道路上的一个牺牲品吗? 格局已现,风云渐起,情义还是雄心,这条残酷之极的漫长争霸路上,我该如何自处。 透骨的悲凉和恐慌中,透过樊主任家里的窗户,我抬头看去,外面天色已暗,唯有最后一抹残阳如血。 只求菩萨庇佑,我和我的兄弟们都能够平平安安,万事大吉! 从樊主任家出来之后,我甩了甩有些昏沉的脑袋,一个人来到了九镇大桥上。明月当空,江风徐徐,桥面上对双成对的年轻情侣们依偎在一起,时不时飘出两句短促而甜蜜的笑声。 孤身坐在栏杆上,看着眼前这一幕,我骤然就涌起了一种“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的悲凉。 上次和三哥吵架也是在这座桥上,现在我们已经很久没有吵架了,就像是我们同样不再聊天。 如今,三哥做过的事,三哥正在做的事,我居然要从一个外人的口中才能得知。 二十多年的感情,几千个日日夜夜的共同成长,我们为何会变成了今天这样。 那个晚上,我带着极度沉重的心情,做出了一个将自己压迫得几乎喘不过气来的残酷决定: 这是三哥和老鼠之间的利益斗争,和我,和我的兄弟都没有半点关系。我不想得罪老鼠,也得罪不起老鼠。所以,我绝对不能当那只被打的出头鸟,更不能让我们兄弟成为别人称霸路上的牺牲品,哪怕那个人是三哥也不行! 只要我们这个团体可以生存下去,我不择手段。 之后两天,我抽时间找三哥谈了一次,说了老鼠在羊胡子事件里面耍的手段。 我期望三哥能够给出一个正确的答案,从而让我可以证明自己的推测是错误的,是小人之心。 可是,三哥却让我不要主动闹事,安心赚钱就好,过去就算了,假如老鼠还敢再玩名堂的话,我也不用怕,他会支持我! 说这些话的时候,三哥语气和表情都完美无瑕,还是那样亲热温和,一如过去的几千个日日夜夜。让我再也分不清这个世界的真与假。 临走前,我给了三哥,也给了自己最后一个机会,我说: “三哥,你那个岩场现在生意怎么样了?有什么需要我这边帮忙的话,你千万别不好意思,别瞒着,直接开口就好了啊。” 三哥微微愣了一下,毫不在意地冲我摆了摆手: “我也没多管,基本是老唐经手的,应该还可以吧,没什么帮忙的地方,你自己管好自己就行了。” 毫无疑问,现在的我是一个心理扭曲阴暗、危险邪恶的中年男人;但我这样的人也曾有过单纯善良,也曾相信人与人之间最真诚的爱和温暖。 不知为何,事过多年,每次回头想起那天与三哥交谈的场景,浮现在我脑海中的画面居然都是黑白的,没有半点色彩。 我想,也许是因为,那一天我的人生观被彻底改变。 那天之后,在外人眼中看来,三哥还是一样地铁我,我还是一样地服他,我们还是像往常一样互相扶持,兄谨弟恭。 只是,我们却再也不曾走进彼此的世界,连些许的尝试都没有。 这是我最后一次打听三哥的事情。 见了三哥没几天,我经过仔细权衡之后,约老鼠吃了一顿饭。 在吃饭的过程中,我委婉地表达了一个意思: 羊胡子事件是我和羊胡子之间的私人恩怨,我也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但是一码归一码,岩场那边和我没有半点关系,我没有任何的利益在里面,我也不想因为这件事而成为被打击的对象,你们要争利益,要论输赢,你们就尽管去,我只想安安静静和我的兄弟一起吃碗饭。 老鼠是个极为聪明的人,他毫无疑问地听懂了我的意思,他也同样委婉地向我表达了一个意思: 他没有任何想要挑起争端的意思,他和三哥一样,都只是一个正正当当的生意人,岩场的纠纷是生意上面的事,而我在其他方面的任何看法都仅是我自己的误解和臆测。不过,不管怎么样,他希望我知道,过去的就让它过去,他是把我当朋友的,所以我完全可以放心。 老鼠滴水不漏的口风,对于一切都绝不承认的态度,都让我无法放心。但至少,比起三哥来,他毕竟还算是对我做出了一个口头上的承诺。 于是,在接下来的两年里,我和老鼠的关系理所当然进入到了蜜月期。这越发引起了三哥对我的猜忌和疏远,可是我别无选择,如果再来一次,我还是会这样做。 因为正是我这样做了,在日后那件巨大风波爆发之前,我和我的兄弟才没有变成愚蠢的标靶,从而拥有了一丝难得的发展空间。 第151章 恶人自有恶人磨(1) 和大部分人一样,我也没有信仰。同样和大部分人一样,我对神仅有的敬畏和尊重也只是出于功利心态。 只不过,大多数的人是为了子女读书、自己升官,或者是打牌赢钱而临时拜佛。 我求的却是永远平安。 公元二〇〇〇年农历六月十九,是我和樊主任达成合作意向之后的第四天,也是请老鼠吃饭以及樊主任交代我收第一笔账之后的第二天。这天是观世音菩萨的生日,九镇附近的大小寺庙每逢观世音菩萨生日的时候,都有一个极为隆重的仪式,我们当地人称之为“打醮”。 九镇位于相对落后的中南部山区。 所以,外面流行的诸如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以及轮子功、无神论等正邪教派,对于当地百姓的影响都不是太大,当地人普遍都还是依循千百年来的习俗,虔诚信奉着在当地已经有些混淆为一体的佛教和道教。 对于九镇的老百姓和宗教人士来说,“打醮”是每年一度的一个极为隆重的仪式。 有钱的大庙会从峨眉山、五台山、华山等大的佛教圣地请来专门的僧人诵经讲道;而稍微小一些的寺庙也会由主持和尚亲自登台作法祈福。 但是无论大庙小庙,在那一天,都会提前几天给菩萨重塑金身,墙壁也粉刷一遍,里里外外都装点一新。 而且还会重金请来附近方圆百里最好的戏台班子,在寺庙前找个空地搭台唱戏。所唱戏文不见得只是和佛教有关,不过也一律都是劝人向善、积德攒福、多做好事的内容。 那一天所有寺庙都会筵席大开,免费向香客信众们提供斋饭,而主厨的斋饭师傅也一定是从各大名寺或酒店请来的大师傅,所做斋饭也是相当美味好吃。 参加“打醮”的民众们,都会提前三天在家就开始斋戒,不吃荤,不杀生。 在“打醮”当日,早早起床之后,沐浴净手,空腹上山。然后在一上午的诵经布道之后,集体在寺庙吃斋饭,下午继续诵经,晚上则会大放礼花,万众欢腾观看庙前的戏台唱戏。 如此循环往复,历时三天,“打醮”仪式才算结束。 我外婆是非常虔诚的佛道教信徒,每年在“打醮”的前三天,就会开始斋戒。 在仪式开始前一天晚上,外婆要我跟她一起去庙里参加,原本,我不太愿意去,但是外婆非常坚持,说我这段时间多灾多难,要为我祈福积德。 在外婆的影响下,加上英子事件对我的刺激,以及岩场事件给我的莫大压力。每天都备感焦虑的我答应了下来,并且通知其他五位兄弟跟我一起去。 我真的需要一些慰藉和宁静,也许需要的不只是我,他们五个也一样。 四天前的那个夜晚,我们下手毁了一个女孩的容貌,讽刺的是,九十六个小时之后,我们却又满怀诚心地去祭拜了菩萨,希望可以得到宽恕。 只可惜,流子就是流子,出发的时候,我们谁都想不到在这样神圣的日子里,我们还是免不了给自己的双手添上一抹血色。 四点多钟,每天习惯睡到自然醒的我,在外婆少有的坚决催促之下,无奈从床上爬了起来,分别给他们几个打了电话,让所有人到我家来集合。 原本袁伟和武昇要开车过来接我们,但却被一旁的外婆阻止了,她说平时没有怎么敬奉菩萨,今天一定要诚心,诚心才会灵,她坚持走过去。 我有些心疼她,这么大年纪了还走那么远的路。但是她却少有的非常严肃地坚持着。 于是,在所有人到齐之后,洗过澡的我们都踏上了去寺庙的道路。 本来,九镇旁的神人山上也有一个寺庙,就是我们兄弟结拜的那个,而且那个寺庙里面也在举行“打醮”仪式。 但是外婆却选择了二十多公里之外一个叫做五雷山的地方。 外婆这样做一是因为神人山的寺庙不大,外婆担心仪式不够隆重;二是外婆为了表示对菩萨的心诚,帮我祈福才会更灵验,所以宁愿多走路;三是,外婆以前在五雷山许过愿,年纪现在一步步大了,身体也越来越不如以前,她怕今年再不去,今后就没有机会去了。 平时走路已经有些蹒跚的外婆,那天却不知道怎么回事,特别有劲头,完全不要我搀扶,她说是因为菩萨保佑。 上午九点钟不到,我们一行人就已经来到了五雷山下。 打眼看去,由于多年以来对于信仰的摧残推翻已经起到了效果,对于神灵的敬畏在我们这代人的身上已消失得无影无踪,眼见者大多是衣着朴素、面色虔诚的中老年妇女,像我们这样几个年轻人在一起的并不多见。 在那些妇女们的赞扬和祝福声中,我们陪着心满意足的外婆一起,从庙门的土地菩萨到庙旁的镇鬼韦陀再到庙里面的金童玉女和观世音菩萨,一路三跪九叩拜了过去。 平时连菜都舍不得买的外婆在功德箱里投下了五百元钱,武昇他们几个也有样学样地一人投了五百元钱。 可能是我们的大方引起了庙里和尚的注意,拉着外婆不断地说长道短,知道外婆这次来是帮我和家人祈福之后,更是美言不断,预测我必将可以光宗耀祖,是贵人之相。 九点半的时候,诵经布道开始,人们纷纷跪在了铺满一地的蒲团上面,双手合十,无论之前何等男盗女娼,此刻都是一脸佛像,大慈大悲。 几个穿着袈裟的和尚,用一种似吟似唱的腔调诵读着我只能偶尔听懂几个字的经文,但是不知是心理作用,还是确有玄妙,当木鱼铜钹等法器一响,那种本来让人昏昏欲睡的诵经声,却也就顿时带上了几分平和庄严的奇特韵律,听起来很是舒畅悦耳。 好不容易熬了一段时间之后,毫无慧根的我已经跪得双膝酸软,头昏脑涨,扭头一看四周,外婆还是一脸虔诚跪在蒲团上,其他五个则像我一样也正心不在焉地东张西望,于是,相互一打眼色,兄弟几人就提前走了出来,坐在庙前的台阶上抽烟。 再过了一会儿,布道的和尚唱完一段经文,中午吃饭的时间也到了,片刻前还超脱凡尘宁神静气的信徒们,顿时马上又变成了俗物,一个个纷纷争着抢着从庙堂里面涌出来,挤向了庙外空地上不多的椅子凳子,生怕自己吃了亏。 我多聪明! 我们出来的时候,早就已经把外婆的位置也一起抢到手了。等外婆一出来,刚要扶着她老人家坐下时,突然之间,一阵哭闹争吵的喧哗之声从我们左边不远的人群传了过来。 “哎,胡钦,你看。” 顺着地儿的声音,我扭头望去。 一个满头白发、泪流满面的老太太和一个四十多岁左右、同样泪流满面的中年妇女,正在一边咒骂一边不断撕扯着一个年轻人身上的衣服。 而在三人身边,还有一对同样是四五十岁中年人模样的夫妇则死死挡在年轻人的身前,脸上表情又是愤怒又是尴尬地不停呵斥着那个老人和妇女。 在他们的外围,还有几个和那年轻人差不多年纪的男女,也在奋力推搡着老人,试图保护年轻人。 闹事的这些人里面,除了那个被拉扯的年轻人和他几位朋友之外,其他几位全都是衣着朴素、满脸皱纹、一眼望去就可以知道是生活窘迫的乡下农民。 那几个年轻男女却全部衣着光鲜,长相也都还过得去。只是男的样子普遍痞里痞气,仅有的两个女孩则无一例外化着大浓妆,染着金黄的头发,在人群里面,显得格外刺眼。 我们走过去的时候,闹事双方已经被周围的人劝开了。年轻人毫不在乎地拍了拍被弄皱的衣服,带着朋友远远走到了一旁。 人群里,只剩下那个满头白发的老太太和泪流满面的中年妇女犹自在眼巴巴地望着众人述说着什么,说到激动的地方还用手指着那个年轻人大声责骂。 慢慢地,我们听明白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虽然我们兄弟自己也不是什么好人,但是当我们彻底弄清了事情原委之后,一股熊熊怒火还是在胸膛里面轰然炸开。 事件双方都是本地人,就住在五雷山下两个相邻的村子里。 白头发的老太太是那个哭泣的中年妇女的妈妈,而另外一对呵斥她们的中年夫妇则是年轻人的父母,其余几个年轻男女都是那个年轻人的朋友。 那个年轻的男子叫李建国,今年二十六岁,是泉村很出名的一个二流子。 二流子并不是流子,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两者的概念完全不同。 流子是正儿八经跑社会、混江湖的黑道中人,通常都有着或大或小的团伙和势力,平时和普通老百姓也没有太大的纠葛来往;而二流子则是指那种在地方上整日无所事事、偷鸡摸狗、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无赖。 在九镇所属的这片地方,你说一个人是打流的,也许并不见得就一定是贬义;但是你如果说一个人是二流子,那么这就一定是在骂人了。 那位哭泣的中年妇女有个女儿,叫做王芬,今年十九岁。 三年前,十六岁的女儿初中毕业,考上了市里的一所农校,学会计。在放寒假回来之后,阴差阳错就认识了当时还在泉村四处游荡的李建国。 李建国此人向来嘴巴极甜,油嘴滑舌的,再加上相貌也还不错,常年在外勾三搭四,对女人也很有一套,在他的刻意追求之下,易如反掌就搞定了年少无知的王芬,很快两个人就背着父母交往了起来。 最后,不知道怎么回事,短短一个寒假,一直很听话的王芬就彻底被李建国迷昏了头,打死都不肯去读书了,一定要跟着李建国到沿海去打工,说要赚大钱,年底回来了替家里还账,盖楼房,让哥哥结婚。 家里人死活不同意王芬跟着李建国出去,一定要她继续回市里去读书。于是,一个俗套的故事情节出现了。某一天的清早,王芬给家人留了一张字条之后就跟着李建国私奔去了广东。 刚开始,王芬还给家里打过几次电话,说等回来了就和李建国结婚,李建国在外面对她很好,很照顾她。他们会好好赚钱,要家里别急,到时候发了财就会回来之类的话。 家里人没有办法,生米煮成熟饭,也只能这样了。 但是渐渐地,王芬的消息就越来越少,足足大半年,一个电话都没有给家里来过,家里人急得要死,却又毫无办法。家人提心吊胆好不容易等到快过年的时候,王芬终于打来了电话。可是电话一通,王芬在里面就只是哭,家里人问她怎么了,也不肯说。 之后,就再也没有任何消息了。 第二年,家里人四处打听,这才知道李建国曾经带着王芬在广东东莞、阳江和汕尾等几个城市坐台。于是王芬的爸爸和哥哥就赶往广东去找,花了几千元,连人毛都没有看见一根。 最后,他们通过隔壁一个乡也在外面打工的人探听到,王芬因为不听话,不肯老老实实地坐台,早就已经被李建国卖到了山西一个叫做右玉的地方给人当老婆去了。家里人听到消息犹如晴天霹雳,痛哭流涕,却又一筹莫展,万般无奈。 过年的时候,李建国回来了,王芬家人找到李建国要人,王芬的哥哥还和李建国打了一架,结果只得到了李建国给他们的一个具体地址,说如果要人就自己去找,不关他什么事。 于是,王家人在九镇派出所报了警,警察来的时候,李建国却死不承认了,说王芬自己和人谈恋爱把他甩了,他也不知道去了哪里。警察也没有太多办法,警察走后,王家人再去找李建国,才发现李建国也连夜走了。 第152章 恶人自有恶人磨(2) 没有办法之下,王家人在去年的时候去了山西那个叫做右玉的地方,按照李建国告诉他们的具体地址,历尽千辛万苦,最终真的找到了王芬。 王芬嫁给了当地一个五十出头的斜眼老光棍,还生了一个孩子。荒唐的是,因为年纪不够,王芬和那个男人连结婚证都还没有。 亲人见面大哭,王家人要带王芬走,结果人没有带成,还被当地人痛打一顿,赶出了山西。 事后,回到家的王家人要求警方和他们一起去山西,警察说经费不够,除非王家可以自己提供经费,才能帮他们去。王芬的哥哥才结婚,家里根本拿不出钱来。警方表示,那就帮不了你了,总不能要警察自己掏腰包帮你那么远去找人。 去年下半年,王家人自己又去了趟山西,希望山西的警方能够帮忙。山西当地的派出所倒是跟着他们去了一趟,但是到了那个人家里的时候,王芬早就不晓得被藏到哪里去了。四处求人,当地却没有一个愿意告诉他们的。最后也只能不了了之,满心伤痛地回到了家。 这次“打醮”之前的几天,李建国又回到了家里,王家人也去闹了一次。但是李建国这次回来,不是一个人回来的,还带了几个过来玩的朋友,所以特别嚣张。王家人刚进他的家门就被他们几个打了出来,把王芬哥哥的手也打伤了。 今天观世音菩萨生日,王芬的爸爸要下地,嫂子要照顾她哥哥。所以她的奶奶和妈妈专门上山,想求菩萨保佑千里之外的王芬能够平平安安,早日回家。没想到来了之后,就遇上了同样上山祈福听经的李家人和他的朋友,于是一时激愤之下,就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观世音菩萨,救苦救难,曾发誓不度尽天下人,誓不成佛,所以纵使法力无边,依然不为佛身。 然而菩萨心肠,却管不了天下疾苦。 我本以为今天上山的人里面,愧对菩萨的垃圾只有我们六个,却不想原来还有比我们更坏的禽兽在。看着王芬的奶奶和妈妈一起哭诉的样子,一旁的我早就气炸了肺。 恶人自有恶人磨!菩萨不管,我胡钦来吧! 王芬的奶奶大声哭骂着,从小马扎上站了起来,颤颤巍巍地一只手拿起马扎,对着不远处的李建国那堆人扔了过去。 马扎摔在了李建国的一个朋友身上,那帮人顿时就炸开了锅,早就在一边骂骂咧咧的几个人对着王芬奶奶就要冲过去,脸上的样子就像是要吃人一样,完全不管对方是个年过古稀的老人: “你个老婆娘!你是活得不耐烦哒吧?你打老子?老子今天就送你个老婆娘上山。” 婆娘这个词在九镇是对女性的一种极大侮辱,类似于婊子,尤其是对于女性长辈,稍微长点心的人都绝对不会这样骂。 他们的骂声刚出口,我看见险儿“唰”地一下就站了起来,吓得我赶紧伸手拉住了他: “搞些什么?我外婆在这里!” 这么一说,其他几个同样准备上去的家伙,都纷纷停下了脚步。 对面,那帮冲过来想打人的小子也被周围的人们拦住了,毕竟是在庙里,而且还是菩萨的生日,平时再没有正义感的人也想要做点好事,谁都不愿意真的闹出什么事来。 耳边,传来了外婆和几位老人的喃喃念叨声: “造孽啊!造孽哦!菩萨哪一天真的要开眼啦,让这些搞坏事的人都要得到报应,要保佑那个王家女伢儿啊。” 吃中饭的时候,我抽了个空,走到一边给胡玮打了个电话: “把家伙拿起,把我的枪和两把铳也带过来,搞两辆车,到泉村的五雷山来接我,我要办事!” 这里毕竟是李建国的家,同宗同门的亲戚一定不少,上次五癫子村里吃的大亏,我没有忘记,所以,我让胡玮把枪拿了过来。 下午还是继续诵经布道。我以为李建国几个会提前走,谁知道他们听经听得比谁都认真,我们兄弟不时地出来抽根烟、上个厕所什么的。他们几个却都像是我外婆这个级别的信徒一样,一整个下午都跪在佛像前,嘴里还念念有词,愣是连动都没有动过一下。 当时的我感到极为惊讶,多年之后,我理解了李建国。 坏事做得越多,心就会越不安,越希望得到神灵的庇佑,没做坏事的人,不需要求神。 最后没有办法,我打个电话让早就已经等在山下的胡玮几人也上来吃了晚饭,虽说是免费,我却还是又在功德箱里多放了五百元。 吃过晚饭之后,很多人仰首期待的戏台终于开始,唱的是《目连救母》,我只看见台上翻来滚去、鬼影重重,唱得我是头晕目眩、疲惫不堪。转头看看李建国,他倒是悠闲,怀里抱着一个女孩,看得呲牙咧嘴,窃笑声声。 十点多钟的时候,戏文演得差不多了,信徒们也纷纷开始起身回家。谢天谢地,外婆终于心满意足,准备回家了。 我一看李建国几个却还坐在凳子上,丝毫没有要走的意思。于是,安排小二爷几人留下来盯着他,让险儿陪我一起开车送外婆回九镇。 外婆很奇怪,问我小二爷他们怎么不走。我说他们喜欢看戏,戏演得好。 外婆听了很高兴: “菩萨晓得你们喜欢看向善的戏,菩萨就喜欢,会保佑你们几个听话、懂事。明天没事的话,你们就又和我一起来听戏,戏好听。” 我和险儿顿时就被吓了一大跳。下山路上,险儿悄悄地对我说: “胡钦,菩萨瞎了眼,会保佑我们?” 把外婆送到家里之后,借口说要出去还车,我又和险儿一起赶往了五雷山。 半路上,险儿给袁伟打了个电话,袁伟说李建国几个回去了,他爸妈还在,小黑和炉子一路跟着,已经找到了他的家,现在只等我们过去了。 李建国就住在泉村通往九镇的那条公路旁边,一栋乡下很常见的两层楼房,四四方方,没有任何美感可言,但是对比起旁边破破烂烂的几家农户,却也多出了几分财大气粗的铜臭味道。 我们两辆车一前一后停在了他家门前的坪子上,把车掉了头之后,所有人都走了下来。 房子里传来了噼里啪啦的麻将声,和男男女女们的嬉笑打闹。这帮人果然没有半点良心,看来白天的事对他们没有丝毫影响。 和武晟对望一眼,在他眼里,我同样看见了克制不住的杀气。 “笃、笃、笃……” 我敲了下门,一个有些不耐烦的声音从屋里传了过来: “哪个啊?” “国哥,是我啊,你回来了。我刚听我妈说,呵呵,过来看看你!”我一边回答,一边把枪从口袋里掏了出来。 “哦,等下,来了啊!” 随着李建国没有任何怀疑的回答,屋内响起了脚步的走动。 门一下打开,屋里橘黄色的电灯光顺着门缝投到了我的身上。 一个脑袋伸了出来,刚把嘴张开要说话,却突然看见我们这么多拿着家伙的人站在门口,两只眼睛一下睁得滚圆,就要大喊。 他没有喊出来! 我一手抓住他的头发,另一只手上的枪已经抵在了他的下巴上。 “喊!喊啊!” 随着我手上的力道,此人一步一步往后退着,门缝大开,无数身影从我们两个人旁边一掠而过,纷纷跑进了屋内。 “啊!” 女人的尖叫声刚刚传来,武昇和险儿手上的鸟铳就对准了他们,小二爷上去一脚把麻将桌踢翻,“噼里啪啦”声中,麻将散落了一地。 “给老子都矮着!” 袁伟一声大喊,一个刚刚站起的女孩双膝一软,瞬间就瘫在了地上。男人们则是一动不动,似乎都已经被吓傻了。 胡玮跑上去对着其中一个男人头上就是一铁棍: “要你矮起,你还不听啊!狗杂种!” 几个人这才恍然大悟,纷纷跪了下去。 我把枪从李建国的下巴上拿了下来,也不说话,就是直直地望着他。起初,他还强作镇定地与我对望,最后还是架不住心底畏惧,低下头去陪着万分的小心说: “大哥,是怎么回事?我是不是哪里得罪你了?” “你说呢?” “大哥,我真的不晓得,你是不是搞错人了,我几年没有在屋里了,这才回来几天,也没有惹什么事啊。” “你给老子想好了说。” 他更紧张了,也不敢望我。两只手垂在腿两边,半握成拳,我看到他的两个大拇指在不断抓挠着食指的指肚,半天没有说话。 “你说啊?什么事?”我又问了一句,“大哥,我真的想不起来什么事惹了你。你是不是真……” “啪!”我一个耳光打在了李建国的脸上。 心中的厌恶让我再也听不下去了,卖了王芬这么大的事,他居然完全没有放在心上,此刻都被人找上门了,他居然还丝毫没意识到也许是因为王芬的原因。 这绝对是个作恶多端卑鄙之极的王八蛋。 一脚把李建国踢翻在地之后,我把手枪装进口袋,一边从小黑手里接过铁棍,一边对着四周打量了几眼。 对比普通的农村人家来说,李建国家里很不错,大彩电,VCD,沙发,停在角落的那辆摩托车旁边,居然还有一台在当时乡下极为少见的冰箱。 我越看越愤怒,光靠农民的一点收入,绝对不可能买得起这些,光鲜亮丽的背后,又是李建国残害了多少无知妇女才得来的。 我高高举起手中铁棍,没头没脑对着李建国的身上就砸了下去: “给老子往死里打,所有东西全都给老子砸了!” 转眼之间,原本井井有条的客厅已是面目全非,彩电、VCD都被砸了个稀巴烂,沙发上面被刀划破了无数的口子,里面的棉絮都露了出来,冰箱被推翻在了地上…… 除了我们兄弟,屋里已经没有其他站着的人,李建国和他的朋友们,包括女人在内,都是满头鲜血躺在地上,不断呻吟。 我示意小黑把李建国抓起来之后,转头走向了门外: “每个人给我再砍两刀,把这个杂种带上,我们走!” 那天我们把车直接开往了通向将军那个市的方向。 就在黢黑的郊外,我们陪李建国玩了将近两个小时;然后把奄奄一息的他扔在了邻市市区某个私人诊所的门外,转头扬长而去。 在把李建国扔下车之前,我给他最后留了这么一句话: “今后,就算是你家死人了,你回来奔丧,也别让我在九镇这片看到你,听到没有?” 已经极度虚弱的他,微微点了下头。 自始至终,我都没有多问王芬的下落,也没有像武侠小说里面的那些大侠一样,想办法去解救王芬或者给王家人一些补偿。 并不是我不愿意帮,而是因为我很清楚,自己根本就做不到,我们只是九镇的几个小流子,除了敢玩两下刀之外,我们什么都没有。 山西,太远太远的地方;右玉,我以前更是连听都没有听到过。到了那里,我不被人卖就算不错了,我还能帮王芬什么?我唯一能做的,也就是在不知道王芬她愿不愿意的情况下,用我的方法替她出这么一口气了。 不过有一点,我应该是可以保证的: 我可以保证今后李建国永永远远都不可能再害到其他的姑娘了。 因为他再也没有了可以骗到小姑娘们的那张脸,我亲手用比对英子残忍得多的手段让他变成了一个人见人厌的废人。 四天前,我们残忍地对付了一个女孩;今天,我们却又为了替另外一个女孩讨回公道,更残忍地对付了一个人贩子。 我们下手的对象都不算是真正清白无辜的好人。 但是四天前,我们的感觉很痛苦;而今天,我们却只有极度的兴奋和快乐。 究竟是所谓的替天行道安抚了我们的心,还是我们在四天前就已经没有了心? 除了菩萨,谁知道。 第153章 财帛寒人心(1) 这些年来,我一直都在回避着那段往事。 所以,我拖了很久,故意写了很多早就已经淡漠在回忆里,起初也并不准备在这本书里面写出来的事情。我以为,只要这样拖下去,也许什么时候,我就能灵感大发,想出一个同样合乎逻辑的精彩故事,从而可以替代那段自己不愿意回首的往事。 但是很可惜,我没有那个才华。 无论我如何绞尽脑汁,这个故事都注定只能够按照真实的发展顺序一步步走下去,而我一直不愿去想的往事又实在是太重要,重要到就算今天写这本书的人不是我,是故事里出现过的其他任何一个角色,不管谁来写,这一段都是绝对逃不开、避不过的记忆。 因为,这些往事,实在是改变了太多的人和太多的事。 英子和李建国的事件之后,我过了一段春风得意的日子,平平安安,快快乐乐,开开心心。关键是钱包比起以前来说,鼓胀了很多很多。 樊主任所给予我的,确实是我绝对不曾想象过的丰厚。 在帮樊主任办事之后的三个多月、四个月不到的时间内,因为要讨账放账,我们兄弟几个经常全市范围内四处跑,老是包车的话,有很多不方便。 于是,我买下了人生中的第一辆车,一辆黑色的桑塔纳2000。 买了车之后,如果没有特别的情况,我会每隔一两个星期就跑到省城去一趟,去君读书的地方看看她,给她买些东西,陪她四处逛逛。 假如生活能够一直这样继续下去,我想也许我会是一个很幸福很幸福的人,无忧无虑,闲散一生。 可惜命运并没有特意地眷顾我,观世音菩萨也没有因为我参加了她老人家的生日宴而对我网开一面。 该发生的一切都还是不可避免、无法挽回地发生了,而我也还是成为了现在的我,一个并不知道自己幸福还是不幸福,只是不想将来,经常活在过去的我。 有句老话叫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这句话,我有着很深刻的体会。 因为,在我买车后没多久的时间段里,先后发生了三件事。 其实,我一直都在想,如果当年,这三件事的发生时间不是那么巧合,刚好凑在一起;或者说发生的频率不是那么高,而是单一发生的话。曾经的一切也许都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但事情却偏偏就这么巧,偏偏就接二连三地出现了,就像是多米诺骨牌一样,最开始小小的意外,却在最后演变成了一场巨大的风波。 所以,我和三哥终归还是走到了分道扬镳、反目成仇的那一步。 我曾经听过一句话,叫做:“慈不掌兵,义不管财。” 时间太久远了,已经忘了是在哪里听到的,又是听谁说的。但是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觉得这句话说得非常有道理,所以我牢牢地记住了它,并将它奉为信条。 我不知道自己算不算是一个很有义气的人,不过我可以很肯定地说:我是一个大方的人,尤其是在朋友面前。 不幸的是,我这个人非常喜欢交朋友,各种各样的朋友;更不幸的是,我发现大部分的朋友好像对于钱都很感兴趣。 所以,为了交朋友,我的钱一般是管不住的。 如果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上班族,一人吃饱全家不饿,那么除了饱一顿饥一顿之外,也许不会有太大的关系。但可惜我是一个流子,而且还是一个混得不错的流子,我的下面还有一些跟着我吃饭的兄弟在。 那么,他们做事了,我就要帮他们发工资;他们饿了,我就要帮他们买饭;他们被抓了,我就要帮他们出保证金;他们受伤了,我就要帮他们治病;他们跑路了,我就要帮他们给安家费。 于是,麻烦就来了。 依照我的性格,赚的那些钱往往在交朋友的时候就花得差不多了,还哪里的钱来养小弟呢? 其实,我并没有为此苦恼过,从来没有。 因为,在钱的方面,虽然我自己不行,但是就在我的身边,却有个人行,而且非常行!只要把钱给了他,不但从来不会少,有些时候好像还会生儿子一样,越来越多。 更庆幸的是,我还非常相信这个人,就像相信我自己一样地相信这个人。既然有了这么一个人,那我又何必再辛辛苦苦地去管这些事。 所以理所当然地,我就把管钱的事交给了这个人。 这个人叫小二爷。 刚开始,我们只是看场的时候,说老实话,是没有什么钱的。给了小弟们工资、自己吃喝玩乐之后,我从来没有看到半分钱的存款。 后来,我们赶走了小兵儿,开始放高利贷,钱就多些了,也存了一些,但那也只算是过得去,绝对谈不上发财。 直到开始和樊主任合作之后,突然之间,我发现自己手里的钱就真的好像开始多了起来,多了之后怎么办呢? 大部分的钱,我们都只是过下手,马上就又作为本金放了出去,再一部分则用来各种开销,会放在几张固定的存折里面;还有一部分,一开始我们也是存银行。不过没多久,一位朋友对我说,超过一定数额的存款是不能经常往银行里面存的,这样对于我们这个职业的人来说实在是过于危险。 于是,有段时间,小二爷又向别人学会了一门手艺:买黄金,一块块货真价实、纯度足够的足赤黄金。 我知道,看到这里,很多人都会说:“买黄金?这是国家明文禁止的,市面上也绝对不许买卖的东西,你胡钦一定在吹牛!” 至于国家禁止,我想这点没有疑问。但是请大家记住,这个故事里面出现过的事好像除了吃饭睡觉之外没有不是禁止的,禁止的多了,也就无所谓了。 在哪里卖的,怎么卖的,这肯定不方便写出来,但是也有句老话说得好——“鱼有鱼路,虾有虾路。” 流子自然也有流子的路。 全中国,打流的人不只我一个,买黄卖金的更加不只我一个。大家不妨找个身边混得还算不错、有几个闲钱的流子去问问,看看此事到底是否属实。 说了这么多,我只是想告诉大家两点: 第一,我不管钱,而且钱也不是我一个人的,是我们兄弟的。所以,虽然我是老大,并不是我一个人说用就用。 第二,我们手上其实并没有太多的现钱,钱都在流通,谁也不会把钱放在床上面睡觉。 但,背后的这些情况今天能够给各位说清,现实生活中,我却很难和身边的人说清,就算说了,人家也不会相信。 我和三哥的第一次正面矛盾就是因为钱。 我相信各位读者里面一定有公司老板,或者单位要员之类有钱有势的朋友在,我更相信这些朋友曾经也一定遇到过一种麻烦。 当你有钱或者有权之后,是不是有些过去很要好,而且绝对不能扫他面子的朋友或者亲人,向你们提出过某些让你们感到很为难的要求。 比如,找你借一大笔超出你承受范围的钱,或者要你办一件能力之外的事。 当这些人开口的时候,他们并不会考虑你拿不拿得出,或者是办不办得到。他们只会觉得你发财了,你当官了,我们这么好的关系你如果不帮忙,那就是不义道,就是翻脸无情,就是六亲不认。 如果你遇到过这种事情的话,我想你一定就能明白我当时的纠结和气愤。 事情是这样的: 先天晚上,三哥母亲找到了我,说三哥有十来天没回过家了,也不明白他最近忙些什么,问我知不知道情况。 其实,我是知道情况的,三哥厂里出了件大事,但是我没法告诉他母亲。不过,我答应老人,第二天会去三哥的厂里看看他,反正也好久没有见面了,需要走动一下。 没有想到第二天一大早,我都还没有起床,就接到了三哥打来的电话,电话里三哥主动要我去他那里一趟,一起吃个晚饭,他有点事想找我谈。 我一口答应了下来。 傍晚的时候,我推掉了一个朋友的邀请,给小二爷他们说了一声,就自己开车去了三哥厂里。 到了之后,三哥还没有回来,不过他早就交代老毛在厂里等着我了。我刚下车,老毛就迎了上来,把我接到了三哥办公室。 闲来无事,我拿起三哥桌上的一本《寻秦记》看了起来,虽然这本书已经看过好几遍,但也只有用它来打发时间了。 足足等了一个多小时,我正看得有些心烦意乱的时候,听到外面汽车开动的声音,走出去一看,三哥那辆崭新的别克停在了门口,他正从车上下来。 三哥的样子很憔悴,虽然头发还是像平时一样打理得有型有款,但是两个眼圈却一片乌青,眼袋很大,脸上皮肤也是松松垮垮的没有光泽,一笑起来,露出很深的法令纹。 三哥笑嘻嘻地走过来,很自然地一把搂住了我的肩膀: “小钦,久等了,老子累死了,来。先进去喝杯茶。” 进屋之后,三哥倒了一大杯白开水,“咕嘟咕嘟”几口就喝了下去,这才心满意足地打了个饱嗝,看着我说: “你饿哒吧?我也饿哒,还是上午十一点多吃的饭。” “我不饿呢。不过三哥你多半天没吃了,我们现在就先去吃饭吧。” “你等下,我们今天不出去了。就在这里吃算了,省事些,我开始在车上已经给佘老板打了电话,点了三斤鱼,等下我要老毛去把菜端过来,我们两兄弟今天好生喝点,要不要得?” “我无所谓,你也累了,你想在哪里吃就在哪里吃。” “那好,我去叫老毛。” 很快老毛就和佘老板那里的一个伙计给我们把酒菜送了过来,酒香鱼肥,我和三哥两个人边吃边聊,气氛也非常的好。 吃到一半的时候,我问三哥: “三哥,你而今好像老了一些啊,这些天累到了吧,岩场的事情还没有搞好吗?这个岩场,你买下来钱还没有赚到一分,就先出事了,是不是风水不好,你请个人看下唦。” 三哥岩场一个月前出了事,我已经听说了,只不过,我并不知道具体情况,我一直都以为事情已经了结得差不多了。 没想到,听我这么一问,三哥居然连吃饭的心思都没有了,放下筷子,长长叹了口气之后,告诉了我一个很为棘手的事情。 自从三哥私下找福建老板签合同,从老鼠手里抢走了岩场之后,生意一直都还是不错的,联系了很多的基建工地供货。 但是大概一个月以前,三哥岩场里面却突然发生了一件大事。 岩矿和煤矿不同,煤矿在地下,而岩矿通常都在山上,矿脉非常坚硬,不可能用人工挖开。开采岩矿的时候,必须先要用炸药把山体表面炸开才行。 本来,三哥岩场的开采工作一直都很顺利,工人也都是福建老板留下来的那批老工人,整个操作流程什么的都非常熟悉。 但是出事那天,工人们刚吃过中饭,休息了一下就继续开工,在上午已经开好了一部分的山体上又打了洞,放了炸药,并且点着了雷管。 结果,不晓得什么原因,那个炸药却没有炸。工人们都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最后有一个叫方四民的老工人自告奋勇要上去看情况。 也许是命该如此,在大家的千交代万嘱咐之下,方四民小心翼翼地走到离炸点还有好几米的地方时,“轰”的一声巨响,那个哑炮突然就爆了,漫天烟尘中,无数的石头块如雨点般四处落下,逼得那些围观的工人们纷纷捂着脑袋躲了起来。 等一切平静,烟尘散去之后,人们对着爆炸的地方一望,没有看到人。那一刻,在场的每个人都意识到大事不妙,赶紧大呼小叫着围了过去…… 等三哥接到电话,再和明哥开车从市里赶过来的时候,方四民早就已经死绝了气,连身体都僵硬了,脑袋上被炸开了一个至少半只拳头大小的洞。 三哥没有报官。 这不是三哥胆大包天,不把人命当回事。而是这本来就是做矿石开采生意的行规,全国上下,凡是从事这一行的,发生意外死人都可以说是常事,老板们一般都不会报官,除非你自己想找麻烦,不然都是私了。 于是,等方四民的家属们到了之后,由三哥亲自出面,与明哥一起和方四民的老婆哥哥等亲人商讨了善后事宜。 最后双方约定,由三哥出钱替方四民办理后事,额外再给他们六万块钱作为补偿。 原本,三哥只愿意给四万,因为九镇周边的岩场不只三哥一家,死人的事也不是三哥第一个碰到,业内早就有了一个约定俗成的赔偿定额。 来岩场工作的人里面不会有谁的家境殷实,都是苦巴巴靠劳力来养家糊口的底层百姓,但凡稍微有些门路的人都不会来做这个,整日累得半死,赚不到什么钱又还有极大的生命危险。 所以,那些黑了良心的老板一般也就不把这些工人当人看,出了事,一条命三四万元,这是普遍的通价,再高了没有。 这个笑贫不笑娼的社会,有钱就是爷,你能拿他怎么办? 比起另外那些老板而言,三哥多少还算是有点良心,看着方四民家里确实困难,方四民一死,家里就完全没有了任何经济来源。所以他左思右想,才愿意多拿出两万元钱,还是私底下悄悄给的,不能让别人知道。 本来,这件事也就算是完了,在世人的眼中,也许三哥做的不符合法律,不人道。 但是行有行规,做什么生意就有什么规则,在什么圈子就有什么方圆。你要合法,那就报官;你要人道,那人命无价,赔多少是好呢? 那个年代,基层的官员们除了贪赃枉法就是男盗女娼,谁会真的管事?就算是报官了,三哥这边纵然是麻烦一大堆,但方四民家人拿到手的钱也不一定就会多,而且一场官司下来,天长日久的,最后还很有可能不了了之。 多赔钱吧,赔多少呢?六十万?一条命没有了,就值六十万吗? 所以,在这样的社会,有些时候有些事不能太古板、太迂腐。你明知道不对,但就算是昧着良心,你也还是一定要做,一定要懂得变通。 如果不懂变通,你就做不了事,任何事都不行。 三哥变通了,在他可以做到的范围之内也算尽力地处理完美了。可假如真是这样的话,那么后来也就没有我们之间的事发生了。 世界就是这么奇妙,别人遇上同样的事了,同样的变通,同样的处理,钱还出得少,就摆平了。 三哥却就硬是不行。 第154章 财帛寒人心(2) 他不行不是因为他迂腐,他古板,而是因为变通灵活的他却非常不幸,遇上了一个极端迂腐、极端古板的人。 方四民出事的当天晚上,三哥就已经和方家人沟通好了,白纸黑字地签了字之后,当着工友们的面当场就给了五万五的现金,第二天私底下还让癫子送去了两万。 依照九镇的丧葬习俗,死去的人会在家里停放两天,第三天正午之前便要准时抬柩下葬,并且在正式入土前,尸体绝对不能碰触到地面,不然亡者就会永世不得超生。 没想到,第三天一大早,本该入土为安的方四民,却被人抬到了岩场大门口,像是一袋垃圾般扔在了尘土飞扬的泥巴路上面。 干出这事的人,正是方四民的亲生儿子。 方四民有两个孩子,因为家里实在太穷,农村重男轻女的思想又太严重,成绩很好的小女儿读完小学之后就迫于无奈外出打工了,现在在东莞的一家鞋厂做事。而成绩普通的大儿子则在全家人的共同资助下,就读于省城一所不入流的野鸡大学,政治系,大四。 他儿子是在方四民死后的第二天接到消息赶回家的。 痛哭一场之后,老子走了,儿子自然就要扛起当家做主的重任,于是他全然不顾大伯和母亲的劝阻,几番运筹帷幄过后,发布了三条军令: 一,方四民绝对不许下葬!就算天王老子来了都不许下葬。 二,把方四民的尸体抬到三哥的家里去!(但是由于没有找到三哥的家,所以最后改为了抬到岩场) 三,之前家人们和岩场的谈判全部作废,明天,将要由他这个在大学里面受过高等教育、见过大世面、开眼看世界、高智商、高水平的天之骄子来和三哥亲自交涉,为冤死的父亲讨回一个公道。 安排好一切之后,方四民的儿子甚至都没有给自己父亲守夜,养精蓄锐地好好休息了一晚,天一亮,就带着所有亲属,抬着父亲的尸身,杀气腾腾来到了三哥岩场。 接到消息后的第一时间,三哥就立马推开了其他所有事务,驱车赶到了现场。当时情况也确实不由得他不来,尸体都抬到了做生意的地方,事情可大可小,来了还有一丝转圜余地,如果不来,一旦有个三长两短闹将出去,那可就不好收场了。 不过,同样是为了处理问题,但那天的三哥可就和三天前不同了。 三天前,他孤身一人,除了明哥之外,只带了大把大把的现金。 可这一次,除了他自己的别克和唐厂长的车之外,三哥还带来了三辆中巴车,里面装的既不是货,更不是钱,而是人,一个个凶神恶煞拿着各种家伙的年轻男人。 三哥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多少年了,三哥血泪交流,打生打死,凭着自己一双手,好不容易才让义色这块金字招牌,在这片土地上亮了起来,再也没人敢有半点瞧不起他,半点羞辱于他。他渐渐习惯了说一不二的同时,也尽量地处事公正,就是为了不让别人说太多闲话。 可是这次,钱也给了,谈也谈了,该做的也做了,而且比起其他的老板来说,还要仁义许多。 三哥怎么都想不通,他不知道这个方四民的儿子到底是孝心动天呢,还是钱字当头,怎么就这么不通情理、胆大包天地过来闹事了。 难道是欺负他义色是个软柿子,好捏? 那天,三哥虽然带了人马,却并没有先动手。 毕竟别人家里死了人,而且还是为自己打工的时候死的,三哥虽然是个流子,却也不愿意做得太过。带着人来,是因为知道既然尸体抬到了岩场,事情也就一定不会轻易地平息下去,所以,是为了以防万一而准备的。 在事态无法控制之前,三哥还想要尽最后努力和方家人谈一下。 方家派出的代表正是那个大儿子。 一番虚张声势的交谈过后,三哥终于明白了方四民儿子前来闹事的理由,非常冠冕堂皇,就是两个字而已——公道。 父亲含辛茹苦地把自己养到这么大,还供自己读上了大学,在世间走了几十年没有享到一天的福,却这么说没就没了,仅仅是换来了六万块钱! 六万块钱! 对于大字不识一个、一世都在农村操持家务的母亲;或者是老实巴交种了一辈子地的大伯;甚至是在东莞的流水线上挥汗如雨,一月只能得到千把来块大洋的妹妹,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六万块钱也许已经是笔不得了的天文数目了。 但是作为方家的顶梁柱,这是远远不够的,他身为方家的唯一长子,也不是没有见过世面。 在省城读书的时候,他曾看见那些达官贵人们出入五星酒店,吃顿饭开瓶酒,喊个红牌陪睡的价也不止六万块钱。父亲这样活生生的一个人,就值这么点钱,还有王法吗? 不能说方四民儿子的想法错误。 同样身为人子,从这个角度出发,我支持他。要是换做我,我想,我也应该会用尽一切手段来为父亲讨个公道。 但是,可惜就可惜在,方四民的儿子并没有他自己所说的那样单纯、那样正义。扒开了一切道貌岸然冠冕堂皇的借口之后,最终他也还是为了钱。 在省城的大学里面学了几年政治,方四民儿子什么都没有学到,但是学会了满腹的阴谋权术和对于物质享受的追求,他明白要过好日子就必须要钱。 而方四民的死刚好就给了他一个满足贪欲的绝佳机会,父亲在世的时候没有给予他的东西,这一次,他要连本带利全部拿回来。 于是,他器宇轩昂地向三哥提出了两个他觉得很合理的要求。 基于当时并不在场的岩场负责人三哥的不作为,没有第一时间把其实已经当场死掉的方四民送往医院抢救。所以,要求一:三哥必须要向方四民谢罪,要亲自披麻戴孝为方四民扶灵送葬。 据明哥说听见第一个要求的时候,三哥的脸色就已经绿了,强忍着没说话,只是仰仰头示意方四民的儿子继续往下讲。 于是,那小子又扬扬得意地说出了下一个合理要求:两百万人民币,一分都不能少! 为什么是这个价呢?难道他觉得自己父亲的一条命,六万不够,两百万就够了吗? 不是这样的,我们都误解了这个胸怀锦绣的年轻人的高贵品质,在他心中,父亲是无价的,他之所以列出这个价,是有依据的。 并且,为了佐证他的要价合理,他还专门向三哥解释了这个依据的来源。 他给三哥说,他在大学的专业里面是有法律课的,老师曾经提到过一个案例:美国的一位老太太在麦当劳喝咖啡的时候,被麦当劳提供的咖啡烫坏了手。老太太觉得是因为麦当劳的咖啡杯上面没有提示性的语言所导致,是麦当劳的不作为。所以老太太和麦当劳打了官司,最后法院裁定麦当劳赔偿老太太六百万美元。 最后,他反问三哥,既然方四民的死是因为岩场方面的不规范操作和抢救过程的不作为所导致。那么,如果打官司的话,一只手都赔六百万美元,一条命要多少才行? 所以,他开出的两百万人民币是很合理的价格。是念在同为一方乡亲、共喝一条河水的情分上给了天大的面子,这样的条件他其实是很不情愿、很委屈的。 我依旧没法说方四民的儿子错,要是换做我,别说两百万,就算两千万,甚至两个亿也换不来我父亲的一条命。 但他还是错了。 至少,他忘记了很重要的一点,这一点甚至重要到注定了他永远都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一切。 他忘了对三哥说的那个例子是发生在美国,而九镇,却位于伟大的新中国。 周星驰先生的《九品芝麻官》里面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明朝的剑怎么可以杀清朝的官? 同理,千百年来,中国的人命又哪里值得上美国的钱。 我一直都在想,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他怎么会用这样荒唐的逻辑说出那样荒唐的话。 我绝对不相信他是真傻。 我想他之所以这样做,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他太低估三哥,也太低估这个社会了。 在他的眼中,三哥一定就是个乡下出身,没有文化,没见过世面,仅仅只是靠着运气陡然而富,就算有点臭钱都不知道怎么去花的暴发户而已。 对付这样鼠目寸光胸无点墨的乡野匹夫,他堂堂一个省城来的知识分子,只要高屋建瓴连诈带骗地一番手段使将下来,对方不晕也晕,迟早都会被他玩弄于股掌之上。 当站在了三哥对立面的时候,没有人能够低估三哥。 所以,方四民的儿子在说出这些荒唐而坚定的要求的那一刻,他的下场其实就已经被注定了。 很多人都说三哥那天的表现大失水准,正是因为他在受辱之后,没有控制住自己的火气,当场发作,才导致了后面的连串麻烦出现。 一度,对于这个观点,我也深以为然,但随着年岁的增长,现在我不这样看了。 三哥的一生波澜壮阔却又历经坎坷,他所经历过的比那天更为险峻的形势都不止一次两次了。年轻的时候,面对着动了杀心的一代枭雄唐五,他都能忍辱负重替自己寻到一线生机。 而现在,经过了几十年的养气功夫之后,胸中那点沟壑难道还反不如以前了,对着一个白痴般的黄口小儿,都忍不住大动肝火,从而引起事态恶化吗? 那实在是也太小看三哥了,太小看这个可以将绕指柔锻成百炼钢的险恶江湖了。 那天,三哥听方四民儿子说完之后,他直接一耳光就打在了那个读书人的脸上,然后他一反常态,极为粗鲁地给方四民的儿子留下了当天唯一一句话: “你只怕是昏了你的脑壳!你个小麻皮,老子告诉你,如果你不给老子马上把人抬走,你信不信,老子今天就要你下去陪你屋里爹!” 事到如今,我依旧不得不佩服三哥的手段。 因为,在当下的情形之下,这是三哥唯一的选择,也是最好的一个选择。 方四民的儿子没有看透三哥,但以三哥老辣之极的眼光,却早就从这个读书人的言语中,把他看了个一清二白。 这个人的心里有着太多不切实际的贪念,欲望和仇恨已经冲昏了他的头脑。面对着这种人,只有用最强硬的手段直接把他打下去,但凡表现出丝毫的顾忌和犹豫,他的贪婪就会变成一个挥之不去的噩梦,始终缠绕着你,永远没有尽头。 如果三哥那天没有这样做,我想,他遇到的麻烦也许会更大。 方四民的儿子捂着被打得发烫的脸,呆呆地望了三哥半晌之后,反应过来的他也在第一时间表现出了自己的强硬,直接对着三哥冲了过去。 然后,明哥手里的枪就已经顶在了他的头上。 如果一个人够贪婪,那么他也一定非常惜命。 因为,活着才是最大的欲望。 所以,方四民的儿子很快就软了下来,没有再费三哥更多的精力,他转头带着所有亲属离开了岩场。 三天后,三哥终于收到了方四民下葬的消息。 事情如果就此为止,那么对于双方来说,都是好事。 可惜没有,读书人骨子里的迂腐清高和心中那点贪婪已经让方四民的儿子将三哥视为了生平最大的仇人。 方四民下葬的当天晚上,他儿子给三哥打了一个电话,说: “姚场长,我给你说,我爸爸现在是下葬了,但是不要以为我就不能再告你了。他毕竟是死在你们岩场的,而且你还没有抢救他,眼睁睁看着他这么死掉。你这是过失杀人,甚至是为了逃避责任故意杀人你知道不知道?我晓得你现在看不起我,但是如果你不给我一个交代,我告诉你,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找你为我爸爸讨个公道!” 虽然在三哥的心里也很委屈,他并不认为是自己造成了方四民的死亡,他觉得这就是一场谁都不愿发生的意外而已。但方四民儿子的态度还是让三哥有了几分顾虑和忌惮,他知道,对方已经认定了自己就是杀死父亲的仇人。 常言说得好:杀父之仇,不共戴天。 就算是三哥,他也不愿意给自己留下这么一个后患无穷的祸根。 于是,三哥轻言细语地给他解释了一下: “小方,我那天就给你说了,你爸爸当时就已经炸死了,送医院也白送,那么多人都亲眼看到的,也不是我空口说白话。再说了,我当时又不在场,我在市里。怎么是我不抢救呢?你要为你爸爸讨个公道?你去附近随便哪个岩场问问,我姚义色给你家的这些钱到底算不算是仁义了,如果有哪个比我出得多些,我双倍给你补。” “我现在不是和你说钱的问题,你觉得自己出得多?我不管别人是什么样子的,我的父亲这一辈绝对不只是七万五。” “你不说钱的问题,那你现在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现在要的是公道。我家里就是我父亲赚钱,他这一走,我妈、我妹妹和我,我们三个怎么吃饭?怎么生活?我父亲为你做事走的,你就要负担起我父亲留下的责任。这就是公道!” “那你到底想怎么样?怎么个负担法?” “我也不要那么多了,至少七十万!供我读书,供我妈妈和妹妹吃饭,至少要七十万!” “小方,开矿的时候遇见哑炮的情况之下,是绝对不允许员工自己处理的,是有着非常严格的规范操作的。你父亲没有经过任何人同意,自作主张处理哑炮出了事,都是有旁观者作证的。这个责任你现在让我来担,开口不是两百万就是七十万,你这是把我当猪搞啊?” “姚场长,我不怕你。我晓得你是黑社会,但是我告诉你,我就不信没有个说理的地方。你不用恐吓我,你要是不给我个公道,我绝对要告倒你。” 方四民儿子在电话里面的态度相当义正词严。 三哥是想解决问题不错,但三哥又何尝是盏省油的灯呢?一番沟通之下,三哥终于彻底放弃了和解的可能: “好,小杂种!我最后一句,你如果还敢给老子耍花样,我到省城去都要办了你!” 说完,三哥就把电话挂了。 然后,真正的麻烦也就开始了。 方四民的儿子在他们学校是个学生会的干部,学生会里面有个人和方四民的儿子关系很不错。 正常人都会有一两个不错的朋友,这没有什么奇怪。但关键在于方四民的朋友还有个女朋友,而这位女朋友的身边又还有一个追求者,更巧合的是,那位追求者恰好是省城一家大报的记者。 于是,好戏上演了。 第155章 财帛寒人心(3) 身怀奇冤待雪的方四民儿子,回学校之后,叫上了几个同学朋友陪他一起借酒浇愁,其中就有那一对情侣二人。 三杯马尿一下肚,满心悲壮的方四民儿子把前前后后,所有的事都添油加醋在桌上说了出来。 壮怀激烈的年轻人们,在酒精的刺激之下,顿时就被方四民儿子的命运多舛所彻底打动,惋惜悲痛之余,更是拍桌大骂三哥何等无良,社会又是何其黑暗,个个都恨不得手拿三尺青锋,荡尽人世不平。 其间,那位义愤填膺的姑娘灵机一动,主动表了态: “小方,我有办法给你父亲报仇,为你讨回一个公道!” 后面的事,就可想而知了。 一个满腹悲苦的浪子,一个义薄云天的女人,一个一心拍马屁泡妞的记者,三人一起发力,把见惯了大风大浪的三哥弄得是焦头烂额,狼狈不堪。 那个记者还真的不辞辛劳赶到了九镇,并且在九镇几个主管部门的官员陪同之下,来到了三哥岩场采访。 一番查探过后,也还真的让这位记者查出了一些问题,他发现三哥的岩场有以下几种违规现象: 一,一是导致植被土壤破坏严重,水土流失严重,生物量减少。 二,二是有剥削劳工现象。 最为麻烦的是第三点,他查到三哥好像还有一个开采证还是什么之类的证没有办妥。最后,再加上刚刚死掉的方四民这件事。 场面瞬间变得有意思起来了,三哥立马就从九镇力捧的年轻企业家变成了满手鲜血、唯利是图、毫无良心、祸国殃民的无良奸商。 当场就受到了那几位前两天还在一起喝酒打牌的朋友们的严厉指责,甚至其中某个铁面无私、浑身正气的朋友还当着记者的面拍案而起,下令封了三哥的岩场,如不彻底整顿,不许开张。 三哥被打了个措手不及。 可假如事情真的只是到这一步的话,那还不算太坏。大不了等记者一走,三哥多少出点血,几个朋友再互相给给面子也就差不多了。 可惜的是,这些还远远不够,更大的麻烦还在后头。 回到省城之后,那个记者就在报纸上发表了一篇言辞极为锋利、非常善于把握舆论导向的文章:《利欲熏心——论XX市私人岩场开采的七宗罪》。 于是乎,事情彻底闹大了,谁也不敢再帮三哥捂盖子。短短几日间,三哥的生意就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危机,整日间东奔西跑,到处求神拜佛上下打点,平日里精神焕发的人一下就明显衰老了不少。 可以说,三哥已经被逼到了千钧一发的绝路。 听三哥说完这一切,我开始明白了三哥的处境。 在中国,怕就怕两个字:典型! 很多事,你丧尽天良没有关系,你利欲熏心也没有关系,反正大家都这么做。但是如果你被当作典型来抓了,那就真的非常麻烦了,比如三鹿奶粉,比如北川县政府购买的豪华车。 而三哥正在向着典型这条非常危险的道路上走去,幕后的推手就是方四民的儿子和他的朋友们。 我不知道该怎么去安慰面前这个满脸憔悴、垂头丧气的男人。在我的心目中,他一直都是强大的、无敌的。但是现在的他却双眼血红,胡茬满脸,变成了一副潦倒颓废的样子。 三哥不是个好人,这点我了解,就像我也知道自己同样不是一个好人。 可方四民的事我不认为他有多大的错,他努力了一辈子,好不容易才刚开始触碰到自己想要的那些东西,他怎么可能承受得住在这个时候失败。 如果他真的败了,我相信他会很残酷地毁掉自己,同时他也会更残酷地毁掉很多人。 那一刻,看着三哥额头前垂下的一缕黑发,以及几道不知何时冒起的浅浅皱纹,我顿时就感到了一阵兔死狐悲的哀伤与凄凉。 我勉强一笑,尽量用轻松的语气说道: “三哥,那事情现在这个样子了,你准备怎么做?我最近往省城去得比较多,你要是想的话,我可以去帮你办了方四民的儿子和那个记者!” “那个记者动不得,现在绝对动不得。那个小杂种(方四民儿子)现在也不是动的时候,老子先让他多猖狂几天。慢慢来,我会要收拾他的。” 当三哥说出上面那段话的时候,脸颊两边的咬合肌高高突起,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地慢慢从牙齿缝里面挤出了声音,眼神中闪烁着让人不寒而栗的森寒凉意。 三哥的这种表情我已经很久不见了。 过去的这一年多以来,他基本没有参与过江湖上的事。问题比较小,他就会让阿标、缺牙齿等人去处理;难度高一点,他会叫我去;再有更大的事,他也没自己出过面,最多就是吩咐给了明哥和牯牛、癫子三人。 很多时候,看着越来越斯文越来越随和的三哥,我甚至都有些忘了他的真实身份,以为自己看见的只是一个正经生意人。 但是今天,在巨大的生存压力之下,三哥却又变成了那个心狠手黑的义色。 一日为贼,终生为贼。 强大如三哥,终归也还是无法挣脱这个轮回。 我在心中暗自苦笑一声,不管三哥下场如何,方四民的儿子都完了。 “那你现在怎么办?那个证办好了吗?三哥,你也别太着急,车到山前必有路的。” “不好办,本来差不多就要下来了。现在那些狗杂种,都他妈的打落水狗,看着老子出事了,就故意拖着不发。老子刚刚中午就是上门去求他们了,归根到底还是要钱。” “那些什么卵污染的问题呢?” “那根本就不是事。我也问了,你只要随便在哪里开矿,那几个什么污染就是一定的,就算是国家开的矿也一样。这就是摆明了要整我。晓得吧?” 三哥越说越气,仰头一口把酒喝了下去。 “小钦,说真的,我找你也是想和你谈个事。我想要你帮个忙!” “三哥,你说。” “我而今需要钱,要摆平这件事就要钱。我现在也没有太多的现钱在身上,都套到生意里面去了。所以,我想找你帮我想办法转一点钱。” 颇为意外之下,我呆呆看着三哥,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当时我在内心中下了一个决定,我会尽自己的能力去帮三哥,就像当初他帮我那样。 可是三哥却提出了一个完全超越我能力的要求。 早上接到三哥突然邀请我吃饭的电话之后,我就想过三哥可能是遇到麻烦了,需要我帮忙。所以,我是做好了心理准备的。 但是我真的没有想过三哥会找我借钱。 因为,如果你想知道现在九镇的流子里面哪个最有钱,随便在大街上去问一百个人,回答都是一样:义色。 这两年,三哥的生意越做越大,他的大部分钱也确实都投到公路的那个标段和岩场里面了,而且为了生意周转,他在外面也借了些账。 可是不管怎么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三哥手头再拮据,那也比我不知强到哪里去了。 他找我借,我的这点钱能管用吗? 疑惑中,我问道: “三哥,你想要好多?” “……” 三哥说出了一个数字,原谅我不能在这里写出来。但是我可以告诉大家一点,这笔钱对于当时的我和现在的大多数朋友来说,都是一笔绝对可以让人吃惊的数字。 我呆呆看着三哥,几乎以为他是在和我开玩笑,可看他的表情,却又完全不像,迟疑了半天,我才说: “三哥,那只怕有些吃亏啊,我不和你说假话,我真的拿不出那么多钱!” “我不是找你借,我晓得你没有。” 三哥身体往后一靠,似笑非笑地盯着我。 一开始,我并没有反应过来,不是找我借,那还和我说这么半天干嘛?但也就是一两秒钟之后,我骤然明白了三哥的意思。 樊主任! 三哥想要找的是樊主任! 之前,在公路招标的时候,为了虹桥水泥厂,三哥就已经从樊主任手里贷过一笔款子,那笔还没还清,现在又想再次开口,自然也就不太方便。 于是,他想到了正与樊主任打得火热的我。 在基本已经肯定了三哥话里面的意思之后,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抱着一线希望对他说: “三哥,你是说……你想找樊主任搞贷款?” “嗯!” 三哥夹了块鱼放进嘴里,一边嚼,一边好整以暇地对我点了点头。 我一下子瘫在了座位上,半晌说不出话来,两眼失神地看着面前酒菜,脑子里面翻来覆去只有两句话: 我该怎么给三哥说?这又怎么才能说得清? 九镇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我现在在帮樊主任和信用社做事,而且私下里和樊主任的关系也算是非常亲近,人们也都看见了我们兄弟最近几个月的突然阔气。 于是,在所有人的眼中,我一夜之间仿佛就变成了樊主任本人,变成了一座金光灿灿的财神爷。无数相熟不相熟的人,通过各种各样的门路关系找到了我这里,用尽了手段希望能从我的身上占到便宜。 但是,我一直都把自己的位置摆得很正。 我绝对没有因为樊主任对我的亲近或是赏识,而产生半点不应该有的非分之想。 第156章 财帛寒人心(4) 我心底完全清楚,不管从我手上过的钱有多少,不管我外表上看起来有多光鲜,我都绝对不是樊主任!归根结底,我也只是一个在他手下讨饭吃的打工仔而已。樊主任手里掌握的权力和资源,与我半毛钱关系都没有,我不能眼红,更不能昏头。 如果我还想要吃好这碗饭,那这就是我永远都不能去触碰的底线。 可现在,三哥已经对我张开了血盆大口,他要的数目,一个打工仔是绝对做不了主的。 更麻烦的是,我明白三哥找我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地球人都知道樊主任放的贷款就是高利贷,利息非常高的高利贷。而三哥之所以今天找我,就是希望靠我的关系来求樊主任,可以不出这个利息。 可是三哥并不知道,樊主任虽然不是跑社会的江湖人,但他能年纪轻轻就混到如今这个位置上,他的城府他的心计也许比哪个流子都要厉害。 毕竟,官场之险,胜过江湖百倍啊! 何况,我还清楚记得,曾经有一次,樊主任的小舅子周哥,来帮自己的小姨子找樊主任贷款,当时周哥还想讨个人情,结果他连话都还没来得及说完,樊主任就硬邦邦地扔下了一句话: 做事就是做事,哪个都不能坏了行情。 “三哥,樊主任的钱,利息高得很啊,找他借划不来的!”我还愚蠢地抱着最后一点希望,希望三哥可以收回这个让我极度为难的要求。 三哥没有马上回答,他抬起两只脚,搭在了斜前方的一个凳子上,颇为奇怪地斜瞟着我,半天之后才极为缓慢地开口说道: “小钦,如果我还要借高利贷,那我还找你干什么?吃多了吗?” 那一刻,三哥的表情和语气,已经清楚无误地告诉了我:这个钱不借也要借,借了是应该的,不借是不义道!至于怎么借,借不借得到,那是我自己的问题,并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 我知道再多说也没有用了,那又何必啰唆,一阵心灰意冷之下,我点了点头: “好吧,我明天去找找樊主任。” “尽快!我现在赶着急用!” “嗯!” 我实在是非常郁闷,根本就没有心情答话,装着夹菜,在鼻孔里哼了一声。估计三哥应该是看出了我的不高兴,所以语气也有些缓和地说道: “麻烦你哒!不好意思啊!” “不碍事,应该的!” 说那句话的时候,我确实有些不爽,但我并不是怪三哥,我只是觉得这件事情太麻烦、太被动而已。那只是我心不在焉地随口一答。 我现在很后悔自己那种不冷不淡的语气,当时的我还是太年轻,还远远没有修炼到付诸于内而不形于色的境界。 也许在潜意识里,那一刻我还是把三哥当作从小的那个三哥,所以就毫不掩饰地把情绪表露在了脸上。 于是,我这种沉不住气,七情上脸的表现,也就引发了下面一段让我至今不忘的对话。 刚把话一说完,我看着三哥的脸色顿时就阴沉了下去。 我知道他误会了,他一定是觉得我不义道,为他做事不情不愿。 但是,我因为想到之后面对樊主任时的诸多麻烦问题,一时间也郁结在胸,也很不开心,脸色也不太好看。所以,自然也就没有去刻意地缓解这种有些不对的气氛。 两个人就这样默默地坐着,美味的饭菜也在沉默里渐渐变冷。 终于,三哥手一伸,拿起了放在他旁边桌子上的那本《寻秦记》,翻了两翻之后,开口了: “小钦,你而今天天做什么?我没事就是看看这本《寻秦记》,黄易写得好啊。尤其是人和人之间的事,写得真的好!” “呵呵。我看过。”我不知道三哥突然说这个是什么意思,也就随口答了一句。 “其实,有些时候看这本书啊,我就会想起我们两个。你猜是为什么?” “不晓得,你说唦。” “我看到项少龙和小盘,我就想起我们两个。” “啊?什么?” 刚开始我也没有领悟到三哥的意思,所以备感惊讶地反问了他一句。 但是,三哥却没有回答,自始至终,他只是安安静静地坐在位置上,用一种极为复杂而陌生的表情看着我,目光尖锐得似乎想要把我戳穿。 下一个瞬间,一股怒火从我心中猛地一下蹿了上来,在我胸膛里面熊熊燃起,烧得血液都沸腾了起来。 因为,我听懂了三哥的意思。 《寻秦记》里面,项少龙对于赵盘亦师亦父,一手辅助赵盘成为统一六合的始皇帝——嬴政。而赵盘最后却为了自己的野心和欲望,翻脸无情对付起了项少龙。 三哥把我比作赵盘! 在他的心里,他居然觉得我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人,甚至终有一天,我会翻脸无情站到他的对面,成为他的敌手! 鼻子突然一阵发酸,泪水瞬间就模糊了双眼。我装着低下头从口袋里拿烟,再点燃的时间,死死地忍着不让眼泪流出来,绝对不能在三哥的面前流出来! 羞辱、委屈、愤怒,几种情绪纠结在我的胸膛里面,就像是一块重若千钧的石头一样压着我,让我越来越喘不过气!也永远地横亘在了我和三哥之间。 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到了对三哥的仇恨。 不记得那天的后续是怎么样了,我和三哥又究竟是如何在那种尴尬、奇怪的气氛当中结束那顿晚饭的。 我只记得,那天我们两个人都很不开心,我感觉堵得慌,有股气憋在心里,却不知道该怎么发泄,又能找谁发泄。 回到九镇之后,我没有把这件事告诉小二爷险儿他们,我知道告诉了他们之后,除了只会让事情越发平添波折之外,该办的也照样要办,毕竟三哥还是我们的大哥。 再后来,我一个人悄悄地找到樊主任,好说歹说终于用一个星期的时间帮三哥向樊主任借到了贷款,贷款的利息雷打不动,分文照付。 只不过,付的那个人是我。 那天,樊主任在把贷款给我的时候说了一句话: “小胡,做事不是你这么做的。你这样搞永远成不了大事。你记着,这是唯一一次。下次,无论谁,付多少利息,你都不用找我开口了!” 我唯唯诺诺地点了头,却并没有回答。 因为我不晓得究竟还有没有下次,这不是我能保证的;我更加清楚如果真的有了下次,我还是得要这么做,一直到我彻底丢掉了樊主任手上的这个饭碗,我才能得到清静。 最后,我无心之下,又犯了一个错。 我没有亲自去给三哥送钱,而是打发胡玮去帮我把钱送到了三哥那里,当三哥接过钱的时候居然对胡玮说,给我开个借条。 胡玮客气了两句,但是三哥执意要开。于是,当胡玮把三哥的那个借条递给我的时候,惊呆的我痛骂了无辜的胡玮一顿,再大醉了一场。 那张借条让我真正弄清了现在我和三哥之间成为了什么样的关系。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二十年多相濡以沫的交情,骤然间就变成了春梦一场,人方醒,梦无痕! 三哥岩场的事件没有多久也就摆平了,证办了下来,污染检查也合格了。三哥还托一个朋友的朋友把那位记者再次请到了我们市,陪着一起玩了两天。 两天的时间已经足够发生太多的变化了,三哥用一种最管用也最庸俗的方法让那个正义的记者发生了完全相反的变化。 于是,报纸上又出现了一条新闻《善莫大焉——XX市政府的严格执法和矿场主的妥善整改》。 原来,记者就像妓女,也是可以用钱摆平的, 原来,不只情义有价,正义也同样可以出卖。 再再后来,据说方四民的儿子有一次骑自行车上街,蹭到了一辆轿车,从车里下来一伙人把他狠狠暴打了一顿,住了一场院,身体落下了残疾不说,光他住院的花费,就远远超过了七万五千元。 借钱的事件之后,我和三哥之间明显冷淡了很多。三哥很久都没有给我打过一个电话,我给他打过去,也是不冷不热的敷衍而已。我也曾试着想为自己辩解几句,可惜除了场面上的客套话之外,我得不到像以前和三哥谈心的时候,那种贴心贴肺的回答。 于是,反复几次,我也就不再试图辩解。 如果换做现在的我,也许我会正式地上门去找三哥解开这个心结。 可惜,那个时候的我,毕竟还是太过年轻。年轻气盛,是容不得委屈的。我自认为连利息都帮你出了,你还这样对我,那再多说有什么意思。 何况,你还认为我是赵盘! 当时的我们都在气头上。 大家心里都还疙疙瘩瘩的,有些难受。所以,大家都自以为是地想着,这么多年的感情,绝对不可能光凭一件事情就导致它完全破裂。等过段时间,事情慢慢淡了,大家都忘记得差不多了,找个机会再聚在一起,谈开了就好了。 我是这样想的,我相信三哥也一定是这样想的。 可惜的是,命运这个极为牛逼的大哥又和我们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它没有让我们的感情按照我们自己设想的这条线路走下去,而是重新给我们安排了一条越走越远的歧途。 借钱之后没多久,我和三哥之间就发生了第二件比岩场事件严重得多的分歧。 第157章 之前玩金融,现在干实体(1) 如果说第一件影响我和三哥关系的事是因为利的话,那么这第二件事就可以说是因为名。 这件事情的起始源于小二爷和我之间的一段谈话。 九九年中的时候,九镇商贸城改制,每个门面的产权都由政府经手面向全体民众出售。当时九镇有一个姓周的有钱人出面买下了商贸城西面的五层楼,第一层的门面出租给了一家餐馆,上面四层则由周老板亲自担任校长,在那里开办了一家规模非常大的家电维修和电脑学校,名字叫做“新大洲”。 世纪之交的头两年,电脑操作还算是一门比较新鲜的技术,很多的年轻男女在出门打工之前都会进修下DOS操作系统、office软件、五笔之类在今天看来很平常的知识。 同时,家电维修行业也正处在黄金期,再加上周老板投钱在我们市电视台的各个黄金时段大肆广告轰炸。 一时之间,这个学校在我们全市范围内算是大红大紫,很多外县外乡的年轻人都闻风而来,生源不断,也带动了九镇商贸城和十字路口的繁荣与发展。 三哥和廖光惠的啤酒机场子就开在“新大洲”学校一楼那家饭店的右后方。 饭店没开多久,就因为老板的私人原因,决定关店转租。 我们兄弟每天去场子里上班的时候都能看到饭店门口贴着的转租广告,偶尔还会和饭店老板聊聊天,甚至还曾为他好好的生意却不得不放弃感到惋惜。但是,这些在我们看来无比平常的事情,落在小二爷的眼中,却被他看出了一个巨大的商机。 和我商量的那天,小二爷还煞有介事地专门约我吃了一顿饭。 吃到一半的时候,刚还在和我闲扯着女孩的小二爷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轻轻一拍桌子,一只手掌几乎伸到了我脸上,示意我先别说话,三两口把嘴里的一大块鸭肉吞下去之后,用极快的语速对我说: “真的!我刚想起来,胡钦,我有事和你商量!” 我被他搞得莫名其妙,赶紧放下筷子,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我考虑了几天,一直没有记得给你说,刚突然想起来的。你看见新大洲那个餐馆出租的消息没有?” 提心吊胆等了半天,生怕又发生了什么不详之事的我,一听见是这么个破事,刚绷紧的弦顿时就松了下去,没好气地瞥了他一眼: “看到了啊?怎么啊?未必你要租下来开饭店啊?” “老子和你说正经事,你闲扯些什么蛋啊!你先莫吃,老子和你商量正事呢。” 刚刚送到嘴边的一坨肉被小二爷骤然一吼,顿时吓得又掉回了碗中,我再一次愕然地望向了他。 这下他反倒不急了,慢条斯理地端起酒瓶给自己添着酒,皱着眉头也不知道是在思考呢,还是在玩我。 “你有什么事你就说唦?还装个什么深沉啊。” 小二爷狠狠瞪了我一眼,又低下头去小抿了一口酒之后,才看着我说: “这个事,我想了好久了。胡钦,你看啊!街上那些小麻皮,我就不说了,我们单说混得好的、大哥级的人马。三哥,不算他的游戏厅啊、木材啊这些生意,就是这两年,他先和唐厂长、明哥一起搞了水泥厂,又搞了公路的标段,而今还买了那个岩场,和廖光惠又有家啤酒机场子;老鼠呢,他刚出来就承包了一条河段搞养殖,现在又种芦荟,搞林场,手底下还有那么多的发廊和小姐;廖光惠就不用说,招了那么大一个标段,现在又还搞房地产,开超市,啤酒机只算是小生意;甚至羊胡子,他也有茶楼和发廊;保长自己也搞赌场,卖二手车;罗飞两兄弟这几年卖飘飘(白粉)也发了财。你看,喊得出名字的这些人,基本上都有自己的生意,你明白吧?” 说到这里,小二爷停下话头,颇有意味地看了我一眼,伸出筷子专心致志翻动起了钵子里面的鸭肉。 他是在让我自己想。 我虽然比不上小二爷,但是应该也不算蠢。如果说刚开始小二爷提到饭店转租的事,我还没有明白过来的话。到了现在这个份上,我要还不明白,那就真该被拖出去枪毙半小时了。 不过,也正是因为我听懂了,所以我更加感到奇怪,“你是说,我们把那个饭店盘下来,自己搞?” 小二爷也不说话,一脸看不起的神态瞟了我一眼,精挑细选了一块连瘦带肥的鸭肉,自顾自放到了嘴里。老子看得是又好气又好笑,每次都这样,让他说个事,他不把谱摆够了,你别想听见硬货。关键是,都装到这份上了,还他妈挺会吃。 我垂头耷脑等了半天,看着他咽下了那坨鸭肉,还意犹未尽地吧唧了两下嘴,这才答非所问地开口了: “胡钦,我们兄弟呢,现在也好像还算是能弄点钱,但是说老实话,比起那些大哥来,其实赚的都是些小钱。你看看我们自己手里的这几件事啊:一,看场子,顺带放点小篙子;二,有人找我们了,去帮他了下难、平点事;三,也是相比之下,算最有赚头的,帮樊主任放篙子。我们先不说到底赚多赚少,这三件事里头没有一件是可以细水长流的。替人了难,打流的那么多,别个不找我们,我们就一分钱没有,完全是看天吃饭;三哥和樊主任的事,看起来好像稳当一些。” 说到这里,小二爷眼神骤然一亮,神态变得更为玩味,脑袋凑前,就连说话声音都低沉了下去: “胡钦,三哥,而今只怕不是以前的三哥了吧?我说这个也没有别的意思,你自己不蠢,你也看得出来。我今天就把难听的先讲了,依我们几兄弟和三哥的性格,我把话放在这里,迟早的事!你懂吧?我晓得你心里不舒服,我给你说,你而今就是鸵鸟心态,把脑壳埋住了,其他的就不管。你未必不明白啊?我告诉你,除非你自己把心态摆正,莫再想当什么大哥了!永远像癫子和牯牛一样地对三哥,你和他才搞得好。你而今做的好多事,三哥其实早就不舒服了,哪个看不出来?所以啊,你连明哥的位子都莫要想,明哥是什么人?哪件事不是做得让三哥舒舒服服的,才有今天的地位。胡钦,万一哪天,你和三哥真出问题了,三哥那碗饭,还吃得到吗?从小到大一二十年的感情,都搞成这样,你而今和樊主任再好,你就能保证好一世?到时候,随便他们哪个和我们翻脸了怎么办?我们几兄弟无所谓,最多一起去讨饭就是。但是手底下胡玮贾义简杰他们呢?是不是还会这么铁你?你看,当年和三哥何勇他们对着干的老饕,枪顶着脑壳都不跪的硬腿,胡少飞和燕子一死,现在怎么样?几十岁的人了,连媳妇都找不到。以前那些都是跟着胡少飞的所谓兄弟,哪个帮他了?看都不朝他看一眼啊。出来混,终归还是钱!” 小二爷这段话说到了我的心坎里。 他的每一个反问,都会让我在脑海里同时问自己,这令我几乎产生了一个幻觉,我觉得此时此刻正在与我谈话的人,并不是小二爷,而是另外一个胡钦,一个因为种种原因而不得不隐藏在内心最深处,不为人知却又更加本原、更加真实的胡钦。 感同身受的我完全理解小二爷话语背后的意思,我也很赞同,但有些顾虑,还是没解开: “小二爷,其他的话你不用再讲。我只给你说一句,对我来说,我们几兄弟怎么活得好,怎么能出头,我们就怎么搞!这是唯一的目标,你明白吧?只不过,你说的这个门面,就算我们盘下来了又有什么用呢?这样一个店子,不说赶上三哥老鼠他们了,就算是养手下那么多兄弟,只怕也养不活吧?而且,你看饭店那个黄老板,天天守在店子里,累得要死,满身油烟味,我们真到了那一步,就算有钱,那些兄弟们还愿意跟着我们吗?二爷,当大哥,钱确实重要,但光是钱也不行的,还得看钱怎么来。” “你啊,不是老子说你,你又不是蠢,你就是会懒死,你未必就不晓得自己多想啊!我什么时候说了要搞饭店?未必租那个门面就一定要搞饭店吗?” 小二爷脸上满满的都是对我智商的嫌弃,我反正也习惯了,连看都不看他,自己喝自己的酒。等了半天,他看我没有反应,实在忍不住了,涎着脸一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上,自己主动说道: “其实这些天啊,我一直在考虑一件事,如果真弄像了,我觉得比三哥的啤酒机和老鼠的发廊只怕不会差太多的。” 我顿时一惊,老鼠的发廊不提,但三哥的啤酒机究竟赚头有多大,我是再清楚不过的。一时间,再也顾不上装镇定,赶紧问道: “怎么个搞法?” 小二爷还真是不吃亏,一看我的样子,他连搭在我肩上的手都收了回去,再次露出那种笑不露齿的欠打表情,一如既往不作正面回答,而是反问我道: “你觉得商贸城里面最多的是什么人?” 第158章 之前玩金融,现在干实体(2) “流子和学生咯。” “对!他们去商贸城是为了吃饭还是为了玩?” “当然是玩唦。” 商贸城里面有两家小歌厅,有茶座,有游戏机室,有桌球,有啤酒机,有录像厅,有发廊,几乎那个年代里面年轻人喜欢玩的东西商贸城都有。 “你发现没有,不算打流的,单是学生,九镇高中离商贸城也就是一千米的样子,初中也就是两站路,那些学生下课了都来这里玩,再加上自从新大洲开学之后,商贸城里面的年轻人就越发多了起来。所以,我们就做年轻人的生意。” 接下来,小二爷用他完全领先了我们其他兄弟很大一段距离的商业头脑,设计出了一个堪称完美的计划。 现在,说起年轻人的夜生活,大家都能想出很多的好去处,比如泡吧唱K、玩网游、各种会所俱乐部、夜总会…… 当年的夜生活并没有这么多花样,不过比起更加闭塞贫乏的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而言,却又有了很大发展,其中发展势头最迅猛的一个就是——蹦迪! 在二十一世纪初,蹦迪可以说席卷了全中国各大城市,那些年,一到晚上,大家约着干什么?一个方案:去迪厅。 我们兄弟也不例外。 当时我们市已经有两家装修相当豪华的迪厅了,我们经常连夜开车赶三四十公里路过去玩,每次去都是人山人海,去晚了不要说位子,没熟人招呼的话,根本连进都不能进。 小二爷的计划就是,准备开九镇的第一家迪厅。 当小二爷说出这个主意的时候,其实我心底就已经完全同意了他的想法。但是我还有顾虑,市里开迪厅,那是因为年轻人多,人们的见识也更广,口袋里的钱也更多。 在九镇能行吗? 小二爷很快就打消了我的这个顾虑,他是这么说的: “你放心,年轻人都是一样的。生活中没有见过,录像电影里面也见过了。香港电影里面的那些酒吧、迪厅,哪个看了不想去玩?迪厅不迪厅其实无所谓,关键是而今这些小麻皮的心态。你晓得吧?哪个不想在人多的地方、上点档次的地方玩?装逼是人的天性!比如说我们迪厅开了,一个小麻皮天天来我们这里玩,另一个小麻皮天天玩电子游戏,你觉得哪个有品位些?玩电子游戏的肯定会千方百计去迪厅玩啊,不然多没面子。再说,迪厅本来就是热闹的地方,人一多,女的就多,长得乖的女孩也就多,乖女伢多的地方,哪个不想去?所以,你放心,只要我们自己搞得好,装修啊什么的看上去像那么回事,来玩的绝对不会少,开第一家肯定比跟在人后面吃剩饭要强。” 于是,我又问出了一个顾虑:在市里,进迪厅是要收门票的,七十元一个人,而进去之后的酒水还要自理,七十元,这在二十一世纪初对于普通的年轻人们来说,并不是一个很小的数字。 小小九镇负担得起吗? 小二爷当场就说了一个他深思熟虑之后的方案,而多年以后这个方案在全国上下流行起来的时候,我才明白小二爷到底有多么的聪明。 因为,他完全走在了时代的前面! 其他的地方我不保证,但是我很自豪地说,在我们市,小二爷的这个想法绝对是前无古人。 他的方案很简单,用今天大家耳熟能详的话来说,就是最低消费。 当时,几乎所有迪厅都是要收门票的,这是一笔重要收入来源。但是小二爷却决定不收门票,我甚至都还记得他的原话: “如果你要收门票,那我保证,我们会亏得连眼睛鼻子都没有!门票那点钱没关系的,从别的地方搞回来就是。” 事实证明,小二爷的决定极其正确。 我们迪厅从第一天开始就生意火爆的原因,正是在于不收门票,很多原本不准备进去玩的人,也会看在免费的分上,进去见见世面了。 但是进去之后,并不代表你可以不花一分钱地在里面跳一晚上舞、泡一晚上妞。 因为,小二爷规定,每个人在里面最少要消费三十八块钱人民币。 我们当时卖的最便宜的酒是本市产的一种啤酒,外面零售是两元一瓶,批发价不到一元。三十八元在迪厅刚好可以买半打,六瓶。 为什么这么定价,小二爷也给出了解释,他说:在这种档次的地方花三十八元喝六瓶酒很便宜,没人会舍不得,但是六瓶啤酒不是每个人都能喝完的,剩下的我们可以回收,每瓶的单价都翻上去了。如果喝完的话,那更好,当一个人喝完了六瓶啤酒之后,又在这么多的美女环绕以及强劲的音乐之下,再花三十八元,甚至三百八十元也都不是问题了。对于那个人来说,他关心的不再是钱,而是爽。 小二爷完全抓住了人的心理。 和小二爷谈话的第二天,我们以相当合理的价格盘下了那家饭店。 在迪厅装修过程之中,我们兄弟一改往日的懒惰闲散,每个人都全身心地投入了进去,帮着工人一起刷墙抹灰,贴地板,走水电;尤其是袁伟,有的时候刚买的东西坏了,又得要去市里买,他老人家居然没有半句怨言,经常开着车在市里和九镇的公路上来来回回地一整天。 装修的那几天我们没有喝酒,没有打牌,没有泡妞,没有打架。 我们只是一起尽心地做着,勤奋地做着。然后,当装修完毕的那天,我们几个坐在还弥漫着浓浓油漆味道的场子里,就那么坐在地上,大喝了一顿,好像是看到了自己的儿子出生,热泪盈眶。 那个迪厅是我们兄弟共同的心血所在。 我们的迪厅装修比起市里来说不算是最高档,场地也要小一些,只有一层楼和半个地下间。但是有段日子,却有很多市区的年轻人不辞辛劳每晚跑到我们这里来玩。 因为,我们有几个独创的地方。 第一个独创是小二爷在省城学到的。 迪厅里面有一种设施,我想大家也许见过,我们那边叫做“铁板舞”。在舞池的下面安一块圆铁板,铁板下面又安一根可以向四周摇动的轴。当人在上面跳舞的时候,会因为重量的改变而不断地摇晃摆动,人越多越明显。 当时,这个设施在我们市还没出现,但是有次小二爷陪我一起去省城看君的时候,在省城的迪厅里面,我们见过。所以,当我们的迪厅装修时,小二爷不知道怎么联系上了厂家,学着省城迪厅的样子把它原封不动地照搬了过来。 第二个灵感则来自于电影《古惑仔》。 古惑仔第一部里面有个镜头,陈浩南兄弟几个在酒吧的卡座上唱那首著名的《刀光剑影》,而其他的人在旁边蹦迪。 第二部里面也有个镜头,陈浩南和山鸡在自己的迪厅喝酒,坐的卡座离开蹦迪的地方很远,同样气氛十足却也相对私密。 大家都是看电影,却只有小二爷学到了东西,并且发扬光大。 当时我们市的迪厅几乎没有卡座,更没有包厢,一概都只有高脚凳。 小二爷首开先河在场子最里面的位置上,用木板隔出了一个个独立卡座,而且每个卡座的风格都还完全不一样,有浪漫情调可以荡秋千的,有商务风格皮沙发的,有西部牛仔火车厢的,还有现代感极强全玻璃设计的,最受欢迎的则是设计成日本榻榻米走糜烂路线的卡座。 所有卡座里面都单独挂了一台小电视,相对安静的时间段,还可以当成KTV唱歌。 当这些卡座刚装修成的时候,我们就知道一定会很受欢迎。只不过就连小二爷自己当时都没有想到,不久之后,在九镇黑道上那些小流子们的眼中,这些卡座居然成为了各自身份和江湖地位的一个象征符号。当然,也不可避免地给我们引起了不少麻烦。 可不管怎么说,正是在小二爷的一手操作之下,当同龄人都还靠父母抚养的时候,我们却已经有了自己的第一个实体。 所以,虽然一直以来,江湖上很多人都觉得我们兄弟里面最厉害的人是险儿,但我从来不这么认为。 险儿并不是最厉害,他是最可怕。 最厉害的人,是小二爷! 找了个黄道吉日,我们的迪厅正式开张营业。 那天我们兄弟包下了整个巨龙酒店,大宴宾客。 老鼠、羊胡子、红杰、大屌、罗飞、强北瓜、樊主任、保长、将军等老板大哥们,纷纷拎着花篮和礼金前来捧场,就连派出所和其他几个单位不方便出面的朋友,也叫人带来了贺礼。 最让我意外的是,廖光惠居然亲自到场,开着他的黑色奥迪A6和龙袍一起过来,送上了当天最大的礼金:一万六千八百八十八元八角八分整。 三哥派来了明哥、癫子、牯牛这样的豪华阵容,但他自己却没有来。 除此之外,还有两个我们发出了请帖,按关系来说也应该前来的人却并没有来,甚至连花篮等基本的贺礼都没有送上一份。 正是这两个人,让我和三哥之间的关系雪上加霜,酿成了一次非常严重的冲突,并真正种下了彻底翻脸的祸根。 这两个人就是缺牙齿和阿标。 第159章 翻脸如翻书(1) 夜场里面除了酒精之外,最多的就是美女。 当然,也许不见得真多。但是闪烁朦胧的灯光,迷离魅惑的舞姿,再加上让人头晕目眩的酒精和不辨真假的化妆,就算是头母猪出现在你面前,你也会觉得是嫦娥了。 销酒小姐紧靠着你的酥胸,隔壁桌上独饮女郎湿润的眼神,舞池里恍若水蛇的细腰,擦身而过的那阵香味,别的男人怀中暗吐的香舌…… 这一切的一切,都可以让任何一个正常男人如饥似渴,血脉贲张。但是什么样的男人才最受这些同样最追求刺激的美女欢迎呢? 在很多大城市,比如上海、香港,甚至我们省会的夜场里面,汇集着高干子弟、商业巨子、豪门望族、社会新贵、年青俊彦…… 这些男人当然能够吸引周遭女性的注意。 但是九镇不同,九镇只是一个相对贫穷的小地方,最高的高干也只是一个科级干部——镇长而已。 在我们迪厅,过来消费而且还能算是出手大方的只有三种人:政府官员,商人,黑道大哥。 官员,一般都年纪较大,而且场面上的人,最讲究的就是形象。 所以,那些官员们在家门口玩都还是有些自重身份的。可惜自重身份的人一般都难免无趣,而无趣的老男人通常也都很难泡到那些不谙世事的小女孩。 商人无论怎么玩都离不开那点铜臭味,九镇的暴发户们更是一样,在他们的眼中,让女人躺下的最好办法就是用钱砸。当然,这个办法在绝大多数时候其实都很管用。但是对于那些情窦初开,还处在追求浪漫爱情年纪的小女孩来说,这也绝对不是一个好办法。 在我们迪厅,最受女孩欢迎的是流子。 坏坏的样子,野性的眼神,大把的金钱,前呼后拥的小弟,神秘的生活,满身的伤疤,再加上小弟们齐声高喊的那一声“嫂子”。 这足以给予每一个和流子在一起的女人一种浪漫的幻觉:她们普遍都认为,这个男人虽然很坏,但是自己却是他深爱的,珍惜的那个唯一。 于是,她们无可救药地沉迷于自己的罗曼蒂克,直到梦醒,心碎。 我们的迪厅里面也有着很多的美女。 这些美女之中最大的构成群体就是经由小二爷和地儿亲自选拔的那批十七八岁、年轻貌美的服务员。 问题就是出在这个群体。 在我们的迪吧开业不久之后,很多经常过来玩的流子们就已经纷纷勾搭上了迪吧里面的服务员,阿标、缺牙齿两人就是其中两个。 我们迪吧每天的正式营业时间是晚上八点半,但往往还在清扫场地的时候,就会有迫不及待的客人提前进门。 迪吧名义上的老板是小二爷,连营业执照上写的都是他的名字,地儿是经理,保安工作由胡玮负责,他们三个是每天最早到场子里的,一般下午六点左右就去了。 啤酒机看场和放篙子的生意现在全部交给了贾义,每天晚上七点啤酒机室下班之后,他也都会直接去我们自己的迪吧里面玩。 而我则什么事都不管,一般晚上十点钟左右,在家里等外婆睡了之后,我才会去场子里面晃悠一圈,看看情况。 险儿通常都会等着我一起去。 所以,事情发生的那晚,我和险儿都不在,不过,事后他们都仔仔细细地给我说了,我就按照自己所听到的原样叙述: 自从场子开业之后,一向脾气很好的小二爷几乎是变了一个人,对待员工非常严厉,该奖的绝不小气,该罚的也毫不手软。 那天下午六点多,店子里在做着营业前的准备。因为一个服务员没有清扫干净自己负责的区域,小二爷正在大发脾气,骂得那个女孩哭哭啼啼的时候,一个染着满头极为炫目的白色头发的小子走了进来。 这个小子也是一个跑社会的流子,才出道不久,拜了阿标当大哥。因为他非常喜欢玩当时一款叫做拳皇的电子游戏,连头发都是学着里面的一个角色造型染的,所以得了一个外号叫拳皇。 按道理,我们和阿标是同辈,拳皇见到小二爷了,应该恭恭敬敬地叫一声“二哥”或者“二爷”,但是这个小子向来很屌,平时就算是看到我了,也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 那天他一进来,大大咧咧地就把背对着他的小二爷肩膀猛力一拍: “喂,小二爷,我老大要你把那个玻璃包厢给他留着,他今天晚上要请客,让我先通知你一声。” 当时拳皇的没大没小就让小二爷心里有点火气,不过看在生意的份上忍住了,没想到,当拳皇发现旁边那位哭哭啼啼的服务员之后,居然像是见到鬼一般顿时就跳了起来: “嫂子!你怎么了?小二爷,你什么意思唦。我大哥和你同门师兄弟,天天到你这里来捧场,你连这点面子都不给?” 小二爷都快被气晕了,不过除了对待员工之外,他平时待人都很温和,那样的情况下,他也只是瞪了拳皇一眼,忍住了没有搭腔。 但在场的人并不是只有小二爷,小二爷不和拳皇计较,不代表其他人也能忍下这口气。 正在吧台里面帮忙收拾的胡玮一听到拳皇的话,马上就走了出来,隔老远指着拳皇就骂: “拳皇,你只怕是吃了两天饱饭,不晓得三大还是四大啊?小二爷三个字是你个小麻皮喊的吗?二哥骂我们自己的服务员,关你个卵事,要你在这里屁话多。阿标不晓得教你怎么为人,要不要老子教育你一下啊?” 也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对着生了气的胡玮,拳皇丝毫也不害怕,反而一把拉住了正在扫地的那个女孩: “嫂子,不扫了,还扫个什么,你今天就安安心心待在这里,老子看现在哪个敢骂你,胡玮,有种你今天就试试?” 胡玮被激得彻底发了飙,随手抄起一把凳子跑过来就要打,被小二爷一把抱住了: “胡玮,自己的场子里头,你和一个小麻皮乱搞什么?是不是等下要胡钦收拾你?” 就在他们两个一个要拉一个要冲,纠缠在一起的时候。拳皇冷笑两声,也不理还在大骂的胡玮,伸手抓着那个服务员就往门外走: “嫂子,走,别在这里搞了,走走走。” 在旁边始终没有说过话的地儿立马跑了过去,将那个服务员狠狠一把扯到了自己身后,指着拳皇说: “小麻皮,我告诉你,进门是客,你过来给我做生意,我欢迎。但你今天要是敢从我这里带人走,老子废了你!” 拳皇也不示弱,转身还想要拉人,推推攘攘地和地儿撕扯成一团。 这一下,就连小二爷也忍不住了,跑过去对着拳皇就是一脚,在他的带领下,场子里面的兄弟们一拥而上,七手八脚围着拳皇打了起来。 怕把事情闹大对店子影响不好,小二爷赶紧又把胡玮他们一一拉开,然后好言好语给拳皇说: “拳皇,你年纪不大,我也不怪你。按辈分,我是你师叔,踢你一脚也不丢你的脸,今天的事,我们就算了。你回去给你大哥说一声,他要的包厢,我已经订出去了,他要来的话,我帮他另外留一个包厢。” 当时,据说拳皇呆呆看了小二爷半晌之后,“呸”一口痰吐在地面,二话不说,气汹汹地转身就走了。 我想,当时拳皇一定不相信小二爷的话,他认为就是故意不给他和他大哥面子。 可事情巧就巧在,阿标要订的那个玻璃包厢是真没有了。 “新大洲”学校里面一个经常过来我们场子玩的学生,为了给自己女朋友过生日,上午就专门打小二爷电话预订了。 但这些事,我们不可能再三解释,就算解释,又怎么能够说得清呢? 晚上八点半,迪厅准时开张,很快就来了很多客人,那个订玻璃包厢的学生一行也来了十来个人,除了包厢之外,他们还另外要了一张台子。 快九点的时候,十几个人走了进来,领头的正是阿标和已经喝得一身酒气的缺牙齿。 事后很多人包括胡玮、贾义都给我说过,阿标和缺牙齿进来时候的那个样子,一看就是来闹事的,当时大家都觉得不对劲。 但是小二爷事后也单独给我说了那晚的细节,他的看法和其他人不同。 他认为缺牙齿和阿标并不见得就是来闹事的,最后闹起来,纯粹是因为喝多了。 在外人面前,对于这件事的起因,我采信了胡玮他们的说法。 我说是因为阿标的小弟下午多管闲事,没大没小插手我们公司的内部事务,被小二爷和地儿教训了一下,再加上要的包厢又没有给他们。 所以,阿标觉得没有面子才成心过来报复的,而缺牙齿则是因为和我们兄弟一直都不太舒服,也就搭火烧煤炭,一块儿来讨点便宜。 但是在心底,我相信小二爷的说法,我也认为阿标、缺牙齿他们一开始进来不是为了闹事。 有两个原因。 首先,在当时的九镇,有实力敢光明正大来砸我们场子的只有两个人,但是阿标和缺牙齿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都不在这两个人的名单里面。 其次,出来混的个个都是人精,别说打架,没有利益的话,就连吵架都不想浪费口水。仅仅只是因为小弟的一点小事,就和另外一个大哥结仇,除非脑袋被门挤了,不然是绝不可能的。 尤其是阿标,这个人堪称人精中的人精。三哥的所有手下里面,最油滑的就是他了。当年,我把他亲弟弟一只手打骨折,他都没对我说半句不满的话,更何况只是个拳皇。要说他阴我,我相信,但要说他明刀明枪过来砸我的场子,我是打死也不会信。 缺牙齿也是一样,本来他就一直不服我的气,在他与武昇的那次冲突之后,和我们之间的关系更淡了。我也可以肯定,胡玮砍他的一斧头,他是一直记在心里的。但是记在心里,不代表他会做什么,起码时机不到,他什么都不会做。 缺牙齿也许有些莽撞,也许有些猖狂,但他肯定不蠢,十几岁出道到现在,江湖上混了这么多年,他比任何人都了解道上的生存规则,他没理由做这么损人不利己的蠢事。 当然,话说回来,我也能想通,白天阿标的小弟被踢了一脚,请客订包厢又没有订到,再加上拳皇回去后很有可能对着他们一番添油加醋。都是有着一定江湖地位的人物,要是他们心底完全没有一点不爽,那也是不可能的。 而且,一直以来,阿标和缺牙齿对我都表现出了明显的嫉妒。 我胡钦出道一共算起来才三四年的时间,但是刚出道就有了三哥的照顾,廖光惠对我也青睐有加,还有几个同生共死的兄弟和一帮忠心耿耿的小弟。后来甚至还得到了财神爷樊主任的欣赏,短短时间,居然就在自己名下有了一份不大不小的产业。 都是同门师兄弟,他们打拼了那么多年,什么也没有,外人看起来风光,其实累死累活只得到点小钱,眼看着自己瞧不起的后辈们一步步地起来了,他们的心态能够平衡吗? 当然不能的。 何况,这两个人都还有着另外的一面。 阿标为人小肚鸡肠,斤斤计较,是个三年前吃过他一碗糠三年后他都不忘记要找你讨还一担米的角色。 至于缺牙齿,对于他,三哥曾经说过一句话:这个人不能发财! 我也借用一下:这个人不能喝酒! 如果说平时他还算是一个虽然嚣张但也比较聪明的流子的话,那么喝了酒之后,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喜欢作死的傻逼。 所以,虽然我相信他们不是成心闹事,但当我看见闹事的人是他们两个之后,却也并没感到丝毫意外。 阿标几人进来的时候,小二爷正在陪一伙熟客喝酒,并没有注意。但是地儿一直坐在吧台,他第一时间就发现了,并且过去打了招呼,还亲自给他们安排了一个包厢。 地儿说,当时两个人都表现得很客气礼貌,没有任何不妥。不过,这都是一些翻脸像翻书的江湖人,谁也不知道他们心里到底怎么想,又什么时候会发作。加上白天才发生的那个小插曲,地儿也还是留了一个心眼,始终在一旁暗自观察。一开始,几人除了喝酒和调戏服务员之外,都很正常,甚至地儿和小二爷过去敬酒的时候,大家还开开心心地搂在一起,喝了好几杯。 然而,仅仅十多分钟过去,已经渐渐放下心来、在吧台旁开始勾搭女顾客的地儿突然就听见了包厢方向传来的骚动声。 等地儿去的时候,两边已经打了起来。 打架的就是提早订下了玻璃包厢为女朋友过生日的那个“新大洲”学生和阿标、缺牙齿两伙人。 缺牙齿他们坐的是皮沙发包厢,和玻璃包厢相邻。 年轻人总是喜欢闹的,在迪厅为女朋友过生日,一番痛饮之后就更是兴高采烈,玩得越发疯狂。其实这也很平常,谁到迪厅去都不是为了寻个清静去的。 但是缺牙齿天生就是个唯我独尊的性格,他到了兴头上是看不得别人也在兴头上的,所以,看着隔壁比他们玩得还要嗨的样子,他心里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在开打之前,喝得醉醺醺的他就跑到隔壁包厢去充了几次大,装了几次逼,嘴里不干不净地要别人安静点,都被自己的同伴劝了回来。 那些学生也是年轻人,又不是九镇的,谁知道你缺牙齿是谁啊,再说又不是没有付钱,为什么不玩? 所以,他们依然故我,直到那一块蛋糕的横空出世。 相信大家过生日的时候,都玩过一个游戏:好好的生日蛋糕不吃,却专门往身边的人头上脸上,乃至全身上下瞎扔乱抹,弄得一片狼藉。 当然,这样做也有很多的好处,比如说可以光明正大地揩油。 但是,我个人是很讨厌这个游戏的,因为这个游戏不仅浪费、肮脏、邋遢,还危险! 为什么说危险? 因为,那天的那些学生就是因为这个游戏才惹出的事。 当缺牙齿在隔壁装了几次逼,没人理睬之后,大家也就各喝各的了,喝得正尽兴时,一块蛋糕却不偏不倚地正好就飞过两个包厢间的隔断,扔在了缺牙齿的头上。 缺牙齿这次没有过去骂了,他在自己包间骂的,边骂边从桌上拎起了一瓶没有开的啤酒,对着隔壁就甩了过去…… “啊!” 一声巨大的痛呼,缺牙齿的啤酒瓶飞过包厢间的隔栏砸在了旁边包厢的一个女生头上。 旁边顿时响起了一片喝骂声,那伙同样喝多了酒,血气方刚的年轻人纷纷冲了过来。 第160章 翻脸如翻书(2) 据在场的人说,学生们冲过来之后,并没有马上动手,但是他们之中却有一个家伙,躲在自己的包厢里学着缺牙齿的样子对着这边也扔过来了一只酒瓶,砸在了阿标的一个手下身上。 于是,双方正式开打。 我们的人好不容易把打架双方弄到了迪厅大门外的空地,地儿听双方把事情说了一遍之后,也觉得很烦,不想再多管,于是硬邦邦地表了态: “其他的都不多说,反正今天你们在我场子里搞事了,我而今只和你们说一个,这件事怎么了?” 本来,地儿并没有针对阿标和缺牙齿的意思,他只是想让闹事的人出点钱赔偿场子里面的损失就行了,至于赔钱的是哪方,并不重要。 其实,地儿当时这种态度就已经是在暗中帮阿标他们了。因为,我们不插手纠纷,只要钱,那么这个钱最后谁出呢?当然是那帮学生出咯,他们怎么也不可能硬得过阿标和缺牙齿吧。 但是,没想到,那伙学生没有搭话,倒是醉醺醺、身上被酒水脚印搞得脏兮兮的缺牙齿在一边开腔了: “地儿,你也莫和我讲这么多,同门师兄弟,今天不关你什么事,你最好走开些!我今天哪个都不认!一定要搞舒服,这几个小麻皮我不弄死他们,老子就不是阿缺。” 听完缺牙齿的话,地儿怒火中烧。 在劝架的时候,两边打红了眼的人就已经把他身上不轻不重地弄了好几下。地儿脾气非常好,但是再好他也是个流子,还是一个当了大哥、有名有号的流子。 无缘无故被人打了几下,现在闹事的人比他当老板的还牛逼,泥菩萨也有三分火气,何况流子乎? “老子他妈的不管是你们哪个惹的事!要搞你们出去搞,搞死都要得!但是老子的场子开门是做生意的,今天你们在我场子里闹事,不给老子个交代,今天谁都莫想走!” “地儿,你要怎么搞唦?狗杂种,莫给你脸不要脸啊?” 缺牙齿真的是喝多了,他居然一下就冲出来,当胸就把地儿推了一下。 小二爷其实也不想闹事,但自己兄弟被人推了,对方又还有继续纠缠的意思。情急之下,他也顾不上别的,直接上去一脚把缺牙齿踢开了: “缺牙齿,你骂哪个狗杂种?你是不是想死?” 始终没有说话的阿标站了出来,又搂又抱把已经失控的缺牙齿拖住了: “小二爷,地儿。今天这个事,不是我们搞出来的,是这些小麻皮先丢的蛋糕,明子(缺牙齿的手下)脑壳也被打破了。你们而今是不是一点面子都不给,不让我和阿缺要个交代?” “阿标,你是不是脑壳被打烂了?你们在我的场子里打架,你现在找我要交代啊?我不和你说这么多,这个事怎么了?你今天要是不在这里说清白,等下胡钦他们过来了,我们兄弟今天晚上就好生陪你玩,要不要得?” 看着小二爷的态度这么强硬,阿标没有直接对着干,愣了半天之后,却说出了一句极为阴险的话: “小二爷,你也不用说这些狠话,都是跟着三哥混的人。外面的事归外面的事,我们的事等明天把三哥喊来了,当着他的面再一起说!” 小二爷当时就明白了阿标的用心。 明明是他在我们场子里面闹事,是我们双方的纠纷,和三哥一毛钱关系都没有。可是阿标这一句话,就硬生生把三哥扯了进来,传到在场其他人的耳朵里,就变成了我们给不给三哥面子、尊不尊敬三哥的问题了。 可是,就在小二爷思考怎么应付的时候,正是气头上的地儿却也马上回了一句话。 小二爷连拦都没来得及拦。 大家都知道,在我们六兄弟的心里,兄弟感情都是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上面的。 这是因为我们从小到大的感情,共同经历的生死,和成人之后利益的完全一体所导致。 但是,在我们里面,把这种对于兄弟感情的看重发扬到极致的只有两个人。 一个是险儿,一个是地儿。 险儿的极致并不是因为我们之间的感情,我们之间的感情只是这种极致的一个先决条件。 根本原因在于,除了这段感情带给他的五个兄弟之外,他看不起任何其他的人,谁都看不起。他的世界只有最简单的尊重和鄙弃! 而地儿不同,他尊重的人很多,甚至一个平平凡凡的女人都能够得到他的真心尊重。但是他的友情却很狭隘,狭隘到只能装下这五个,这与尊重无关,只是友情。 原因不同,但是结果一样。 他们两个人都不能容忍任何人在任何场合、任何时间做出任何涉及到我们兄弟利益的事。 太傲气的人容易犯错,太狭隘的人也一样容易犯错。 在阿标搬出三哥之后,地儿认为阿标在拿三哥压我们。 这件事是我们兄弟在理的事,我们兄弟的场子,我们兄弟的钱,我们兄弟的面子。那么,他绝对不能让任何人来压! 所以,他也就说出了那一句后悔莫及的错话: “阿标,你喊哪个来都没有用!我告诉你,今天这里只有钦哥,只有二哥,只有我们兄弟!没得其他的哥!这件事你今天不把它了了,你走不脱!” 这是小二爷告诉我的地儿所说的原话,我相信地儿的原意是说,今天你敢砸我的场子,端我的饭碗,那么就是我们双方的事,我们自己解决,谁都管不了。 不过,我更相信,当这句话最终被人传到三哥耳朵里面的时候,它一定还经过了相当大的改动。 地儿话一出口,小二爷就觉得非常不妥,但在当时那种情况下,他不好再多说什么。 而且他也不能说什么,如果以他在外人眼中九镇六帅排行老三的地位,一旦出口反对了最小的地儿,就等于是确立了三哥对于今天这件事的权威性,那么这件事当场就肯定解决不了。如果场子开张以来第一次有人闹事就解决不了,今后还怎么开? 所以,小二爷最终还是保持了沉默。 在场的一些有心人,也因此而暗自欣喜若狂。 但这还不算是最坏的情况。 最坏的是,稍后到场的我根本就不知道阿标和地儿之间进行了这么一次谈话。 于是,我也同样在无意中犯下了一个大错。 如果说地儿的话让三哥怒火中烧,那么我接下来就又在火上面添了一瓢油。 我到的时候,正是地儿、小二爷和阿标、缺牙齿以及那些学生们在迪厅大门外谈判的时候,可是,我们却并没有遇见。 因为我和险儿,还有一个女孩,我们三个人是一起从后门进去的。 一进去,虽然迪厅里还是有很多人在跳舞喝酒,但是我马上也发现了情况不对,不仅我们的人一个没看见,包厢附近还满地狼藉,好几个服务员都在打扫。 没有等我开口问,一个工作人员就主动过来告诉我,刚刚打架了,不过场面已经控制住了,现在老板和经理正在外面大门口陪打架的人聊。 于是,交代服务员给那个女孩安排了一个位置之后,我和险儿一起走了过去。 我们赶到的时候,双方正是火星四溅,在大声争吵,除了站在后面的元伯几个,没有人发现我们来了。我和险儿也不说话,只是站在自己的人里面,盯着已经喝得眼神飘忽、吵得吐沫四溅的缺牙齿看。 他居然也一直没有发现我,嘴里还在不断胡言乱语,直到旁边阿标贼光四射的小眼睛无意间扫过人群,这才一边对我们打招呼,一边猛地拉了缺牙齿一下: “钦哥,你也在啊?哎呀,还有险哥啊。你们什么时候来的,怎么也不打个招呼啊?” 小二爷和地儿闻言也猛地回过头来。 我从人群当中走了出来。 刚在人群里听得不是太清楚,事情没有完全弄懂,但我看出了打架的人正是阿标缺牙齿和那伙常过来玩的“新大洲”的学生。 既然在我场子里闹事了,我当然也没有好语气: “我和你打什么招呼?你标哥而今混得多屌!打架打到我的场子里面来了,我怕我的声音不好听,和你打招呼了,你要打我。” 我这么一说之后,阿标脸上有些尴尬,说话的语气也缓和了一些,一边给我解释着,一边走过来敬烟。 门口围了太多的人,我怕等下影响生意,要是惹得巡逻警察过来管闲事更麻烦,再一看阿标的口气也软了,加上怎么说也是同门。 于是,我就招呼手下的人都去忙自己的事,拉着阿标他们和那几个学生又一起走回了迪厅里面。 这是一个极度错误的决定! 进了迪厅,我们坐在开始阿标他们坐的那个皮沙发卡座里,我当时的意思,事情其实也不算大,大家好好谈谈,一起解决掉就行了。 为了更加融洽的气氛,我又要服务员给我拿了几打嘉士伯过来。 这也是一个错误的决定。 坐下来之后,我给他们一人开了一瓶酒,然后把小二爷几个叫到一边,简单问了下前后事情的经过。 回到卡座之后,我的说法也和地儿一样: “其他的就不多说了,毕竟是在我这里闹事,东西也打坏了不少,这个事怎么给我一个交代?” 我的语气很客气,阿标也回答得很礼貌: “钦哥,我给你说,我也晓得,今天我们不该在你的场子里闹事。但是,这件事,我们也想不到的,都是过来玩的,又不是来办事。你说对不对?” 他说完之后,语气稍微一顿,一瞬不瞬盯着我,似乎想看看我什么反应。我微微点了下头,示意他继续说。 “二哥和地哥,我也晓得他们的意思。这件事,我肯定会给你们一个交代。但是我们毕竟都是跟着三哥的,你说是吧?没有必要在外人面前这么搞。我们的事我们可以找个时间,喊上三哥再处理!” 我等了半天,阿标一通废话说下来,其实就是一个意思:我们打了人是不错,但今天先算了,给个面子,有事找老大去说。 所以,我也有些不爽了: “阿标,什么事都要喊三哥出面,那三哥只怕吃饭的时间都没得。我自己的事自己搞不定啊?还要三哥出来啊?” 我这么一反问,阿标明显脸上有些挂不住,对着身边小弟们瞟了一眼后,语气也变得冷了一些: “那你是什么意思?想要怎么搞?” “阿标,你和阿缺两个人,我给你们一个面子,就算了。其他人一个人五百,按人头算!一分钱都少不得!” 这是我和小二爷、地儿、险儿开始就商量好了的结果。 “乒”的一声脆响,缺牙齿居然猛地把手中酒瓶摔在了地上,一下站了起来,手指几乎戳到了我的鼻子上,对着我破口就骂: “胡钦你个狗杂种!你想哪么搞啊?明子脑壳都被打破了,老子还想要医药费呢!你找老子要钱!老子告诉你,一分都不给!有狠我们就触一下(黑话,就是搞一下、拼一把的意思)试试看!” 阿标一把抱住缺牙齿的腰,想拉他坐下,但缺牙齿确实喝多了,被阿标这么一扯,站立不稳,带着阿标一起向后倒在了沙发上。 我火冒三丈,把手上的啤酒一放: “缺牙齿,你只怕是活得不耐烦了,想死吧?在我的场子里闹事,砸了我的东西,打了我的客人,还找我要医药费。你今天喝多了,老子懒得跟你讲。阿标,我问你一句,你怎么看?” 阿标没有回答!! 也不知是阿标故意松了,还是缺牙齿挣脱了,他一下扒开阿标的手,又站了起来,首先对着阿标吼道: “阿标,你怕个卵啊!” 说完,转过头再一次指着我: “小麻皮!老子早就看你不舒服了,老子明确告诉你,一分钱都不给!你想怎么搞就怎么搞,老子陪你玩好!小杂种,缺哥出来混的时候,你还在地上摸鸡屎吃。” 我看着缺牙齿已经醉得双眼浮肿,目光涣散,却又还要装出一副英雄好汉的样子,实在是觉得有些滑稽。不禁一边笑一边缓缓站了起来,轻言细语地问道: “缺牙齿,你说的什么?太闹了,我没有听清楚,你再说一遍。” 在接着说故事之前,我先说下当时每个人所在的位置。 卡座里面是个半环形状的皮沙发,我和小二爷、险儿三个一起坐在右边,那个为女朋友过生日的学生坐在我们这边沙发的最外面。 我的位置旁边是阿标和缺牙齿,其他人就依次坐在了缺牙齿的旁边,也就是我的对面。 再有的一些小流子和学生则都是或坐或站地待在卡座外面。 所以,当缺牙齿站起来指着我骂的时候,我和他之间除了阿标之外,并没有其他的障碍,我也能够非常清晰地看清他们两个人的面部表情。 当我要缺牙齿再说一遍的时候,我发现了很奇怪的一点,片刻前还在扯着缺牙齿,好像生怕事情闹大的阿标,此时此刻居然还是坐在椅子上面,并没有半点起来扯劝的意思,整个人根本连动都没动一下。 我的话一说完,我就看见缺牙齿的右边嘴角习惯性地向下一拉,准备回嘴了。 他的话并没有说出来。 因为,在他的嘴角刚向下拉的时候,我的左手就已经伸出去死死掐住了缺牙齿的脖子,同时我的右手也狠狠一巴掌甩向了他的脸。 缺牙齿确实喝多了,脚步已经完全虚浮无力,再加上毫无防备,我手指掐到他脖子上的时候,他只是下意识抓住了我的手,整个身体却像摊乱泥一样向后倒去,就连我也被他后跌的势头带着扑向了他那一边。 所以,我的巴掌虽然打在了他的脸上,但并没有打实。 于是,我干脆就顺势一把将他摁在沙发上,骑着他的身体,挥起拳头对着他的脑袋就打了好几拳,直到阿标和险儿一起将我扯开。 “捅你娘,胡钦,你个狗杂种,我今天要弄死你!” 气急败坏的缺牙齿在沙发上手舞足蹈,努力想要爬起来反击。 阿标挡在了我们之间,在把缺牙齿拉起来的同时,轻声对身边一个小子说了句什么,那个小子马上走了出去。 险儿和小二爷把我拉出了卡座,阿标安顿好缺牙齿之后,也跟了过来,对我说: “胡钦,缺牙齿喝多了,你当他放屁就是,何必动手。今天的这个事,你是不是非要弄得这么难看,没得余地讲?” 第161章 翻脸如翻书(3) “阿标,你少和我扯蛋!你们他妈的把我胡钦当个人、给我面子的话,会在我场子里闹事?操!你不给我面子,我凭哪一点给你面子,你算老几?我告诉你,要不是看着你也是跟三哥的,老子今天就办了你们!闹了事,还敢骂我!本来还有商量的,现在包括缺牙齿和你,全部人都要给老子出钱,敢少我一分,你们就试试看!” 正是在我说完这番话之后,刚刚走出卡座的那个小子又走了回来,跟在他身后的还有七八个女孩,一个个站得好远,不敢上前。 我仔细一看,这些女孩居然都是我们场子里面的服务员,个个都是一副畏畏缩缩的样子,看都不敢看我。 我有些莫名其妙地看了看她们,又转头望向了身边的阿标。 “胡钦,你要得!我记着你的!今天我身边没有带这么多钱,明天你去我那里拿!缺牙齿的钱我不管,他给不给你,你自己到时候去找他要!” “我给个屁……!” 阿标一脸铁青,在他的指挥下,几个小弟扶着仍然不肯消停的缺牙齿从卡座里面纷纷走了出来。经过我身后那群服务员的时候,阿标突然搂住了一个女孩的腰,女孩极为顺从地跟了上去。 “弟兄们,走!把你们自己的马子都他妈给我带走!” 包括拳皇在内的好几个小弟闻言纷纷走向了其他几个女孩,不由分说拉起她们的手就向门外走去。 “其他人我不管,你们这几个哪个敢走!” 一个冷森森的声音凭空响了起来。 险儿飞快几步跑到卡座区的出口,孤身一人挡在了阿标他们身前,指着阿标怀里的那个女孩。 “而今,我们这些小麻皮是不是带自己的马子走也要不得了啊,钦哥?谈恋爱也要给你打招呼,你只手遮天啊!未必而今九镇的大哥真的就是你了啊?” 阿标一脸阴沉不定,也不理险儿,回头看向了我。 看着阿标的样子,我的怒火开始在心里熊熊燃烧,但同时也就在那一刻,我冷静了下来,因为我彻底弄清了现在的形势: 今天这个事再也小不了了! 因为小二爷和地儿挑选女孩的条件严苛,我的场子从开业到现在,总共才招了二十个不到的服务员。每天这么多的客人,跑前跑后,销酒,送酒,聊天,陪客,清洁,整理,卸货,打杂,都靠她们,正觉得人手不够用。 现在居然被他们一伙泡了七八个,还要给我带走! 今天他们打架就已经是弄坏了我场子里的行情,但毕竟事情不算大,还可以谈,处理好了,只要让别人知道我的场子不是随便打架闹事的地方,那么日后生意还是可以照常做。 可是现在这件事,就再也没有谈的余地和必要了。 这些女孩不仅仅是阿标他们的马子,也是我的员工,我给她们开了工资,拿了我的钱,就要帮我做事,我是做生意,不是做慈善。 说走就走,生意怎么做?我这么多兄弟吃什么? 所以,现在阿标的行为已经不再是坏了我的规矩,而是断了我的财路,砸了我的饭碗。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江湖中人,打死打死为的就是一个利字。 谁要动了自己利益,天王老子也没得商量。 我走到险儿身边,示意他先莫乱动,然后转身看着那几个已经快被吓坏了的服务员,伸出手对着前面舞池旁的空地一指: “你们几个,哪个不愿意走,要赚钱的就站这边来。” 我的话一出口,马上就有三个原本就有些不愿意被拉着、一直在男朋友身边扭扭捏捏挣扎的服务员,立刻用力甩开了抓着她们的手,走过来,低着头默默站在了我的前面。 “臭婆娘!给老子回来!” 一个光头仔大喝着就准备冲出来,把自己的那个女孩捉回去。 “你动她一下,老子马上就砍死你!” 那个光头仔顿时就停下了脚步,木木地望着我,脸色变幻不定,我一瞬不瞬地看着他,直到他低下头去,不敢再与我对视。 “我再讲最后一次,你们哪个要上班,想赚钱的,就过来!” 又有一个女孩用力挣开身边人的手,快步走向了空地。 再等了一下,没有人过来了。 这些女孩基本都不是富贵人家出身,年纪轻轻出来工作,不是为了恋爱,她们做了对的选择。但是,毕竟也还是有些被所谓爱情冲昏了头脑的蠢货在。 既然我已经给过两次机会,不知道珍惜,这就不能怪我了。 “我们走!胡钦,你记着!明天再说!” 跟着阿标一行走出去的还有三个服务员,那个白天被小二爷骂哭的女孩就在里面。 看着他们的身影走出了迪厅大门之后,我强忍住马上就追过去的冲动,对着前面的那四个女孩说: “你们安心工作,先去做事吧。” 然后,再看了一眼已经被这个架势吓得够呛、依然傻傻站在一边的几个学生。 他们都是我的老主顾,年纪也比我们小不了几岁,平时经常打着交道的,关系还不错。 所以,我的语气也相对平和一些: “你们都是朋友了,但是今天在我们场子里打架是一定要给我个说法的,不然我对其他的客人不好交代。我今天还有事,你们也不用担心,明天过来这里找我,我们再谈,好吧?” 几个学生飞快地点了点头。 再次对他们笑了一下之后,我抬起脚就向外面走去: “小二爷,把所有人叫起,胡玮贾义,到里面拿家伙。险儿,我们走!” 谁都不可以从我的眼前把我场子里的人带走,谁都不行!不管是谁,如果这样做了,那结果就只有一个: 你死我活! 我和险儿一人从桌上抄起了一支还没有打开过的啤酒,飞快跟在阿标他们身后跑了出去。 离他们还有一二十米的时候,我们的人还没跟过来,我怕吃亏,就放慢了速度,同时大喊道: “都给老子站着!谁他妈敢从老子场子里带人,今天老子就要他死在这里!” 话音未落,一伙人纷纷停了下来,回头看着我们,人群里响起了一片喝骂叫嚷声。 双方距离越来越近,没想到,随着一声狂吼,一道身影居然拨开人群,对着我们冲了过来: “狗杂种!你真以为你是大哥啊?老子今天就办死你!” 缺牙齿! 我没有丝毫犹豫,当他们带着人走出大门的那一刻,我就已经下定了决心办人。 所以,我也同样对着缺牙齿飞快迎了上去。 就在我刚启动步伐的那一瞬间,险儿几乎是同一时间伸手拉了我一把,拉着了我的衣摆,却被我猛地一扭腰,挣脱了。 事后,我才知道险儿看到了当时的我所没有看到的情况。 所以,他希望我再等等,至少等到与马上就要赶出来的兄弟们会合。 可惜,他还是拉晚了一步。 我看过一本书,说如果人遇到突发事件,或者高危状态之下,注意力和视觉都是非常集中的,肌肉也处于高度紧张状态。在那本书里面,搏斗就正好属于高危事件的范畴。 相信打过架的朋友们一定有这样的经验: 当你去准备打某个人的时候,你的眼中就只有他这个人,或者是你想要攻击的那个身体部位了;在打架的过程中,对方的攻击落在你身上的时候,你一般也不会觉得疼,起码没有事后那么疼。 我当时就是这样。 忍了一整晚之后,我已经彻底红了眼,我只想一酒瓶就拍死缺牙齿。 所以,我没有看到险儿所看到的情况,也就付出了相应的代价。 缺牙齿打架确实是一个久经沙场的好手! 九镇的很多流子都不愿意得罪他。因为他素来下手就狠、毒,不怕出事,不怕搞死人或者被人搞死。 面不改色、一刀刀地亲手废黄皮;拿着菜刀追砍罗飞两条街,将罗飞砍翻在家门口;在市里救明哥,一个人砍跑七八个小流子……,这些往事,都令他有了让人望而生畏的资本。 平时打架的话,我还是有些忌惮他的,因为我知道,如果真要和这样的人遇上了,不抱着见生死的心,肯定是必败无疑的。而我一直觉得自己的命比缺牙齿更珍贵,不值得和他去拼。 但,那是平时的缺牙齿。 缺牙齿不是武松,武松喝醉了可以打老虎,缺牙齿喝醉了我估计老鼠都打不过,何况是我! 脚步虚浮的缺牙齿还没有来得及做出任何动作,我手上的啤酒瓶就已经画出一个半圆形的弧线,非常大力地砸在了他的脸部往上、偏额头一点的地方。 “嘭”的一声巨响! 当酒瓶在缺牙齿的脸上砸碎之后,四溅而起的细小碎玻璃和酒水同时落在我们两个人的身上,将我弄到半身湿透的同时,我的手上和脸上还被尖锐的玻璃碴划出了好几道血口。 我没有管那些,在当时的情况下,我也根本就注意不到那些,甚至都感觉不到任何的疼痛,我的眼中唯有缺牙齿。 顺手一把抓起缺牙齿湿透的头发,我拿着手中剩下的半截酒瓶,用还滴着酒水的、残破而尖锐的瓶口对准他的脖子,猛地一下戳了过去。 “狗杂种!让你看下老子到底是不是九镇的大哥!” 第162章 翻脸如翻书(4) 凭良心说,当时在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心底绝对没有任何冒犯三哥的意思在。我仅仅只是针对缺牙齿的鄙视和挑衅,在那种极度疯狂和愤怒的情况下,做出的言语上的反击而已。 但错就错在我这句话说得实在是太大声,而在场亲耳听到人的又实在是太多。 于是,无数的偶然也最终造成了一个必然的结局。 “啊!” 惨叫声从缺牙齿大张的口中迸发出来,如此近的距离之下,我甚至都能看见他丑陋残缺的牙齿上,长年吃槟榔所导致的乌黑牙垢。 鲜血就在我眼前汩汩流出,顺着破碎不齐的瓶口淌到了我的手中,滚烫而黏稠。 在缺牙齿的躲避中,酒瓶没有戳中他的脖子,而是扎在了他左边的锁骨下面,锋利的玻璃边缘扎破了身上的T恤,深深陷进了皮肉里面。 没有任何的思考和顾及,我只是听从着身体的指挥,马上又飞快把那半截酒瓶从缺牙齿的身体里拔了出来。 另一只手跟着紧紧抓住了缺牙齿的领口,不让他倒下,然后高高扬起我手上滴着血而不再是酒的半截酒瓶,对着他的脖子又扎了下去。 就在我将动未动、即将扎下的一刹那,我隐约听到身后很近的地方传来了一声大吼: “胡钦!” 声音焦急、惶恐、愤怒,是险儿! 我闻声动作一缓,向后看去,只看见面容都已经扭曲变形的险儿大喊着飞快往我扑了过来,在他的后面不远处,还有同样大叫着从门里面飞快跑出的小二爷、地儿、胡玮、贾义、元伯等兄弟朋友们。 我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大家都这么万分焦急,甚至还有些恐惧地看着我,被捅的那个人明明是缺牙齿啊。 我万分诧异地看着他们…… 然后,随着耳边传来的“呯”的一声脆响,我就只是感到脑子里面突然也“嗡”的响了一下。 一股很浓烈的酒味随着冰凉和温热的液体一起从我的头顶流了下来,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态,我甚至还伸出舌头舔了舔流过嘴角的液体,又咸又涩,还带着淡淡的铁锈味道。 再接下来,我又觉得腰上传来一阵很奇怪的冰凉!我下意识地低头看去,就看见了半截咖啡色的酒瓶深深扎在了我左边的腰间。 一只青筋毕露的手紧紧地抓着那个酒瓶,太大的力道,使得那只手的手背上都焕发出了一片淡淡的青白之色。 我很想看清楚那只手的主人是谁。 但是等我刚想把低下去的脑袋抬起来的时候,却猛然感到浑身一软,双腿像是突然之间就没有了一样,瘫了下去。 迷迷糊糊中,我看见险儿的两条腿从上方一跃而过,手上的酒瓶狠狠砸向了一个刚刚转过去望向他的身影。 耳边,响起了无数人的大喊: “胡钦!” “钦哥!” 在他们送我去医院的路上,我就已经醒了一次。 只是脑袋昏昏沉沉的,胸口像被塞进去了什么东西一样堵得慌,车子只要轻微地晃动一下,我就很想吐,但是又吐不出来,很像吃醉槟榔之后的感觉,让人非常难受。 躺在车子后面的车位上,脑袋枕着地儿的两条大腿,这样的姿势让我感到更不舒服。我挣扎着想坐起来,刚一动,就觉得一阵天旋地转,腰间传来了一股剧痛,痛得我浑身痉挛了一下。 “胡钦醒了,醒了!胡钦,没事没事,你坚持下,马上就到医院了。没事的啊!” 人们纷纷俯下身靠到我这边,齐声地对我说着什么,脸上都是一副焦急的表情。 但是他们这样围上来之后,却好像连空气都被他们的身体给挤压走了一样,让我感觉更加压抑,甚至有点呼吸不上来。 我想告诉他们这样躺着很不舒服,却又没有力气说出来,身体刚一动,就传来了一阵阵剧痛,他们看见我动了,还相反把我更加用力地按了下去。 慢慢地,我感觉自己好像连挪动一下眼珠的力气都没有了,眼皮越来越沉,眼前越来越黑,我又再次晕了过去…… 第二次醒来的时候,我已经躺在了医院的病床上。我觉得非常渴,嘴巴像要冒烟一样,非常想喝冰凉的东西。 所以,我对着围在身边的险儿他们说的第一句话就是: “干死我了,给我买瓶冰可乐来!” “醒哒醒哒,哈哈哈。你还好唦,喝什么可乐,现在莫喝那个东西了。小黑!帮胡钦倒杯水过来。喝杯水,啊?” 小黑帮我把水倒过来了,我一喝下去就感到胃里翻天覆地,“哇”地吐了出来。 险儿赶紧跑过来帮我拍背,一下下的震动随着他的手从我后背传来,我更不舒服,勉强推开他,斜靠在床上半天才缓过劲来。 然后,我问的第二句话是: “你们没有告诉我家里人唦,外婆不晓得唦?” “没有哦,你放心,我们未必就这么蠢啊。” “那就好。” 那一晚,当着那么多成名大哥和彪悍流子们的面,同时出手,将我击倒在地的居然有两个人。 一个染着满头白发,长相秀气,手上拿支酒瓶;另外一个高高大大,肩膀极宽,满脸横肉,留着一厘米左右的寸头,脖子后却梳了一条细辫子。 没错,正是拳皇和刀疤成! 大家一定会奇怪,刀疤成是老鼠的人,但是为什么会和阿标、缺牙齿他们混在一起呢? 很简单,因为拳皇是刀疤成最好的朋友。 流子的江湖并不是武侠小说里的江湖,当武当和明教水火不容的时候,殷素素和张翠山的结合就是背叛门规,大逆不道。 三哥和老鼠的确关系不好,但这只是他们个人之间的关系,并不会影响其他的人。只要不是大哥下令办事,一般时候,都是各有各的朋友,没有什么门派、帮会之分。 比如我们和大屌的关系就相当不错,如果大屌和缺牙齿打起来了,我会毫不犹豫地帮大屌。 刀疤成也是一样,他是老鼠的人,但他最好的朋友却是拳皇。 那天,也就是这两个好朋友办了我,两个毫不起眼、身无分文,甚至连名号都还没有的小流子办了我! 更为讽刺的是当我在办一个威名赫赫的大哥的时候,却被这样两个刚出道的小流子办了。 莫欺少年穷! 这件事之后,我不敢再看不起任何一个所谓的小朋友,无论他出道多久,那天晚上流出来的血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有些时候,打赤脚的比穿鞋的还要更加可怕得多! 因为他们没有什么可以输的,所以他们无所顾忌。 我出手之前,身后的险儿发现了刀疤成和拳皇的举动,他曾经想要拉住我。 如果当时他将我拉住了,我们最多也只是与缺牙齿他们进行了一次火拼,把缺牙齿和阿标狠狠打了一次。之后,事件就能一笔勾销。 那么一切都将不同,我和三哥之间就不会再次发生冲突,甚至也许由借钱事件所导致产生的不良影响,也会因为时间而慢慢消退。 那样的话,可能今天,三哥还是三哥,小钦还是小钦。 只可惜,命不由人,仅仅只是那一把没有抓住,最后的结局却是差之毫厘,谬之千里。 听着险儿说完之后,我很是唏嘘了半天,我真的没有想到,放倒自己的居然是这么两个我根本就没有放在眼里的人。 半晌之后,我整理了下情绪,再问他: “那事情现在怎么搞的?” “阿标几个跑了,我们昨天连夜就去他家里抓人了,没有人在。但是刀疤成和拳皇,还有缺牙齿都被我们抓起来了。那些学生今天早上也去了趟场子里,他们也吓坏了。这些伢儿其实人还不错,晓得怕了就可以了,小二爷没有要他们的钱,他们都蛮感激的。你说这样处理行不行?” 我点了点头,又问道: “抓的人现在在哪里?” “把他们搞到县里的金辉大酒店去了,开了间房,我要贾义和地儿带了几个人在那边看着的。哦,还有,袁伟开始打了电话,等下他和武昇就来了,他们收到消息,从市里赶回来的。” “好,三哥晓不晓得?” “应该晓得了,半夜里他给我打了电话,我没有接,我和小二爷、地儿都把机关了,我现在用小黑的电话。这个事,三哥只怕要管,所以我们干脆来个不碰头,搞了再说。还有,老鼠也找我了,找我们要人,我没有答应。” 险儿的样子很轻松,但是他说出的内容却让我心头一惊! 酒瓶不比刀,我腰部只是一点皮肉伤,并不严重。关键是有点脑震荡,还要观察一下,如果没有什么很强烈的反应,医生说就应该没事了。 可是,听完险儿的话,我却又慢慢躺了下去,伤势虽然没问题,但我还是有些晕。 我决定所有的事都先不去管它,我要好好地休息。 因为,我非常清楚,接下来等着自己去面对的事情,也许是出道以来最为凶险严峻的一次。 甚至严重到只要有一个不留神,我和我的兄弟们可能都将陷入万劫不复、永不超生的地步!我们这些年间同生共死、历经万般艰难所拥有的一切,也会在转眼之间被摧毁一尽,痕迹全无。 所以,我现在一定要尽最大可能地养好精神,然后全神贯注,用尽浑身解数去处理。 为了我自己,也为了跟着我讨生活的所有兄弟! 第163章 两虎盘崖(1) 每个人都会做梦,我这一生,曾做过无数千奇百怪的梦。有时被吓到浑身冷汗,拥被而坐,直到天亮也不能入眠;有时志得意满,大笑醒来,发现只是一枕黄粱;也有时迷迷糊糊中伸手往下一摸,才发现黏黏糊糊的满满灌了一裤裆。 生命中大多数做过的梦,就像是生命中大多数遇见的人,不经意间,就已经被我渐渐淡漠、遗忘。 但是,终我一生却永远都不会忘记一个梦。因为,它实在是太真实、太可怕,展示了太多深刻而残酷的寓意。 我还记得当我很小的时候,每逢赶集,九镇的桥头上都会聚集着一些瞎子,搬个小马扎,手上拿着一根由于时间久远而被人握得油光发亮的橘黄色小竹竿。瞎子们通常都是穿着一件洗到发白的深蓝色或者灰色中山装,看上去的样子都是那么落魄潦倒,面带菜色。 这些瞎子都是替人铁口断祸福的算命先生,但是在那个年代,由于无神论者的长期高压宣传,人们已经完全丧失了对于这个传统行业的信任感,再加上瞎子们的收费也极为低廉,大概只有五毛到一元钱就可以让他们连掐带算,忙活半天。 所以瞎子们活得都很艰辛、很穷困。 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的那几年,好像就在一夜之间,算命测八字这些原本曾经被严酷打压的封建糟粕,却又咸鱼翻身,再次在民间风靡起来。 而捧起他们的很多都是无神论信仰下的政府官员或者是当时的一批既得利益阶层。这些人曾经用道貌岸然的说辞,一手摧毁了老百姓原本的信仰,而今他们自己却又在私底下悄悄虔诚地信仰着。 既当婊子,又立牌坊,大概也就是这个意思了。 在我的迪厅开业之前,通过一个在某机关工作的朋友大力介绍,我认识了一个据说颇有神通的算命先生。 这位先生架子很大,他不再像以前的算命先生一样坐在桥头,风吹日晒地苦苦等待生意;而是一副隐士高人的气派,安心待在家里,自然就会有生意上门。 过来找他算命的通常都不是普通老百姓。 因为,他的费用不再是一元五毛了,而是相当之高,高到方圆百里之内能负担得起的只有那些达官贵人、黑道大哥们。 曾经最为下贱的算命行业,如今却变成了臭不可闻的贵族式服务,这是不是很讽刺? 不过,再讽刺,我也是个俗人,还是一个相信命运的俗人。 所以,我也找了这个人。 那天他告诉我,我的命局是双虎盘崖,一生有六个正官大运,必定大富大贵,不过在事业起步之时,有一个坎,一个连他都无法算出迈得过还是迈不过的坎! 在医院里面,刚刚从昏迷中清醒过来的我,听到险儿说出了所发生的一切事情之后,我觉察到了事态的严峻程度。于是,我决定好好睡一觉,养足精神面对将要来临的各种不测。 可就当我睡觉的时候,我却做了一个极为玄妙的白日梦。 梦境中,算命先生似是而非的术语变成了无比真实的画面,再结合现实生活中所发生的事情,就连不算太迷信的我也难以分辨孰真孰假,只能被彻底震撼。 正是那个梦颠覆了我对世界的看法,我把它看作是神灵与命运给予自己的一个暗示。所以梦醒之后,我内心中的诸多想法也发生了巨大改变。 那是一个能见度极高的夜晚,一轮皎洁如玉的明月高挂虚空。 我变成了一只老虎,独自站在一座绝壁千仞的悬崖边上,俯瞰着山底。一条蜿蜒千里的江河在我的脚下铺展开去,江边田舍俨然,人间烟火,气象万千。 不知怎么的,看着看着,那座山就变成了我所熟悉的神人山,那条河也变成了我所熟悉的白杨河,人世间的景象也变成了万家灯火的九镇。 我兴高采烈地仰天长啸,可是还不等我看清梦中的家乡,突然之间天崩地裂,熟悉的九镇在我的眼前变成了一片火海,而河水里面也冒出了无数的冤魂。 火焰的热度扑到我的脸上,烧焦了我的毛发;无数冤魂带着仇恨而恶毒的眼神,对着我一步步地走近。 我感到了刻骨铭心的忧伤和悲痛。 正当我痛哭流涕,不知道如何是好的时候,三哥带着一如既往的平和微笑,从山下走了上来,搂住了我的肩膀,在我耳边喃喃细语,安慰着我,喂我吃东西。 我低下头去,吃完了三哥手中的食物,迫不及待地抬起头来,我想和三哥说话,想要对着这个让我宁静下来的男人,述说出自己心中无边无际的悲痛和忧伤。 可是,我却骤然发现自己身边的万丈悬崖上,站立的已经不再是三哥,而是另一头巨大而威猛的老虎。当我们眼神相对的一瞬间,那头老虎猛然张开血盆大口,飞快向我扑了过来…… 我浑身冷汗地尖叫着从梦中醒来,时间已经是下午三点多钟,武昇和袁伟、险儿都陪在病房里。 之后,医生又给我做了一遍检查,他说如果伤口不被感染的话,我的伤势就应该没有问题了。但是,医生劝我最好再多住一晚。 我拒绝了医生的建议,虽然我知道,留下来会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但是我却没有选择的余地了。 在我看不见的地方,风暴已经开始暗中酝酿,那些扑面而来的烈焰,那些追魂索命的厉鬼,都在渐渐变成我生活中的现实。 在这一切降临之前,我必须要有所行动。我没有休息一晚的时间,一个晚上,足够发生很多很多可怕的事情。 下午五点,我带着险儿他们走出了医院。 老鼠、三哥,现在这两个人到底是什么态度? 我必须要弄清楚。 走出医院大门之后,我就立刻打开了电话,电话刚一打开就响起了收到短信的提示音。这在我的预料之中,但让我没有预料到的是,本来我以为三哥和老鼠都会联系我,可在手机的显示中,我却只看到了老鼠一个人的短信,他要我开机马上给他回个电话。 我没有给他回,因为我的第一个电话必须要先打给三哥,略微思索片刻,做好了面对最坏局面的心理准备之后,我拨下了那串熟悉的号码。 “嘟”“嘟”“嘟”…… 电话打通了,没有接,我马上又打了一个,还是没有接,越来越仓皇失措的情绪下,我一连打了四五个,电话始终都是通的,但是依旧没有接听。 几分钟之后,我收到了一条短信,当拿出手机之前,我就神奇般地觉得是三哥所发,打开一看,果然没错,三哥一共给我发了十个字: “晚上九点,我来你的迪厅。” 看完短信,我彻底糊涂了。 如果说三哥真的生气了,那么他没有必要再和我约个时间,然后亲自过来找我。他应该是一声令下,我夹着尾巴赶紧上门请罪。 可假如他没有生气,那么既然可以发短信,也就一定能够接电话,为什么他又不接呢?而且,更说不通的是,以往的经历告诉我,以三哥的脾气,只要我出了事,不管对错,他都会先骂我一顿再说其他的。但是这次他却连一个字都没有提,就好像昨晚的事情完全不曾发生过一样。这不是我所认识的三哥,这实在是太反常了一点。 三哥,到底是什么意思? 那一刻,我有了一种极度不安的预感。 不过一边的武昇却并没有我这么重的心思,他甚至还很开心地说: “胡钦,我还担心这次又像上次我们剁缺牙齿一样的,三哥会发大脾气。他既然没有骂你那就好了,证明他晓得事情的经过不是你的错了。呵呵,等晚上你们两兄弟一见面聊开了,就好了。这次只要三哥不发脾气,老子不打死缺牙齿,就不是人。” 武昇的话让我忐忑的心里有了一丝慰藉,昨天的事确实错不在我们,就算有人在三哥面前搬弄是非,只要我能够当面解释清楚,三哥也应该不会多怪我的。 我和武晟都错了! 接下来所发生的事,不仅将会完全出乎武昇的预料,也完全证明了我的不安是多么正确和不足。 一直以来我都认为自己已经是个极为老练的江湖人,其实,那一年的我,根本就还没有弄清,什么才是江湖。 看完三哥短信之后,我拨通了老鼠的电话。 虽然我现在还摸不清三哥的真实意图,不过我想再怎么样,三哥也不至于会因为抓缺牙齿的事而来办我。 但是,我抓了刀疤成,老鼠会不会因此来办我呢?我不知道,更不敢保证。 所以,我必须要知道他的想法。 这次的电话,很快就接通了。 “喂!胡钦啊。找你不好找啊,混出头了兄弟多,架子也大了嘛。呵呵呵。”电话里传来了老鼠有些尖亢的熟悉声音。 “喂,东哥,你好!不好意思,我刚看到你给我发的短信,呵呵,手机没有电了,刚出院,回家换的电池。” “我也不和你假客气了,胡钦。昨天的事,主要是你和缺牙齿、阿标之间的事。小成年纪小,不懂事。他这边,你先放人,钱我来出,到时候,我再保证让他给你个说法。要不要得?”面对我尽量柔和礼貌的语气,老鼠并没有像以前那样过多客套,而是开门见山地直接就找我要人了。 “东哥,呵呵,我脑壳而今还在晕。刀疤成,屌啊!不关他的事,他都当着我那么多兄弟的面,跑出来一板砖就把我敲晕了。” 我没有直接回答老鼠,我希望他能够知道,是刀疤成先打我的,并不是我要与他老鼠的人过不去。所以,不管我放不放人,又怎么放,责任不在我这边。 “而今道上都晓得你把我的人抓了,我晓得你是在理,是刀疤成不对。但是你要个说法,也应该通知我一声,是不是的?打狗也要看主人啊,给你们打这么久电话,你们一个都不接,现在刀疤成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他家里大人今天一天急得要死,逼着我要人,道上这么多朋友和手底下的兄弟也都盯着我看着的。你也关了一天了,现在怎么说都可以放人了吧,就当给我一个面子!”老鼠的语气有些变了。 “东哥,话不是这么说!抓他不是我们要抓的,是他把我打晕了,当时我的弟兄不抓,我现在去哪里找人?你要我通知你一声,我都被你的小弟打晕了,我才出院,我怎么通知你?至于你说我的弟兄不接你的电话,东哥,你也是大哥了,你应该懂,这是我的弟兄不想得罪你。刀疤成,我现在人都没有见到,我被他打晕了,我是一定要拿个说法的,现在放人不可能!” “那好,那再多说也没有意思哒,就这么着吧。”老鼠轻描淡写地说完之后,“啪嗒”一声就挂掉了电话。 电话里传来了一阵忙音,我呆呆地拿着电话,站了半晌。我知道老鼠的意思,他是一个很重面子的人,一直以来,对自己手下的兄弟也非常照顾。 但是,我没想到,这一次,他居然会表现得如此强硬,甚至连讨价还价的余地都不给。 其实,我并不是故意刁难老鼠或刀疤成,也不是我不想放人,而是我不能放! 三哥那边,我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连和三哥沟通的机会都没有。如果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没放缺牙齿,就先私自把刀疤成放了,那三哥会怎么想?三哥身边那些有心人又会说什么样的话? 我担不起这个风险。 虽然对于老鼠我有些顾忌,但是我并不怕他,我怕的人,只有三哥! 我宁愿正面对撼一百个老鼠,也不愿意面对翻脸的三哥。 拿定了主意之后,我再给胡玮打了一个电话。 我让他带上枪和简杰一起去了离我们九镇不远的另一个镇,一个老鼠当时的女朋友所居住的镇! 既然大家谈不拢了,那就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各凭手段,要死卵朝天,不死当神仙。 就算到了最坏的局面,只要能够办了老鼠,说不定三哥会非常高兴,说不定我也还真的就更上层楼了。 这些就是我当时的天真想法! 梦醒于当晚九点。 就在我的迪厅里面,三哥的礼物如约而至。 由于昨天所发生的事,今天我们迪厅并没有开张。 我们都没有吃饭,于是让贾义去酒店弄了一桌酒菜,酒菜送来之后,我要贾义带着其他人都去巨龙吃饭了,我们兄弟六个则留下来,坐在卡座里边喝酒商量,边等着九点的到来。 虽然老鼠已经表明了态度,但我们却无法知道他的具体行动。 所以,我做出了自己的安排:除了胡玮和简杰一直守在老鼠女朋友那里之外,我把自己这边的所有兄弟也都叫齐了,我们六个人身上一共带了四把枪。 我相信老鼠不会搞大,如果他要敢搞大,我们今天是一定会往死里拼一把的。 既然做好了撕破脸的准备,那么老鼠那边也不是我所关注的了,我现在全副身心准备着九点钟和三哥约定的会面。 晚上八点多的时候,我又给三哥打过两次电话,还是通着,依旧没有人接。 三哥老是不接电话的这个举动让我越来越心慌,虽然总觉得他不至于真会把我怎么样,可对于完全无法预测的未知,人总是有着一种莫名的恐惧。 不过,总的来说,其他几个兄弟的态度都是乐观的。大家都认为闹事的不是我们,我们又还吃了亏,三哥没有理由怪罪到我们头上,最多就是恨我们不懂事,骂一顿解下气而已。 尤其是武昇和袁伟,非常的乐观,完全就跟没事一样,只是一味地想着等下怎么好好把缺牙齿和拳皇、刀疤成教训一顿,之后又再怎么去找跑掉的阿标为我报仇。 不知不觉中,九点到了,我们没有等到三哥,却等到了一伙意想不到的人。 为首的居然是昨天为女朋友过生日的那个学生,身后好几个也都是昨天在这里打架的人。 学生们走到我面前之后,那个为首者对我说了一段很让我感动,也很让我意外的话,他说: “钦哥,昨天的事,不好意思,让你吃亏了。我们几兄弟也商量了,给你赔钱,二爷说了不要,我们也实在是没有那么多钱,一点小钱你也看不起。方才我们去吃饭的时候听贾义说你出院了,我们想你今天肯定要报仇。别的我们也没有,我们兄弟都说好了,今天晚上,这几条命都是你的,缺牙齿那边的事是我们惹起来的,我们来帮你了。你说要我们怎么做吧。” 我当时真的非常感动。 第164章 两虎盘崖(2) 我自己的同门师兄弟在我的场子闹事,耽误我做生意,为了摆平这件事,结果我自己负了伤,老大的态度也不清不楚。 在我做好准备,要孤注一掷和另一个大哥一决胜负的时候,偏偏是这几个萍水相逢的学生,他们却过来要铁我! 这实在是我意想不到的。 我给他们一人开了一瓶啤酒,然后自己拿了一瓶,一口喝完之后,我对他们说: “张珂,你要得!你真的要得!你是个好兄弟,今天你给我听好,这件事和你们没有半点关系,是我们道上自己的事,不是你们管得了的事,也不是你们了得起的难。钱不钱这些,二爷说了就是我说了,今后不用再提。你们的心意,我胡钦不得忘记。今天,你们回去,该谈爱谈爱,该读书读书。刀不是你们拿的,今后有什么事,给我说一声,我不帮你们搞定,我不得好死。话就这么多,当我兄弟,今后就多过来捧场!” 我说完之后,那些学生还一脸绝然地纠缠了几分钟,非要铁我,不然心里过不去。每个人都是那么青涩而坚定,一如我们兄弟刚出道的时候一样,以为义气是他妈的比天还大的东西。 最后,在我有些发怒的情况下,再加上小二爷、险儿他们的好说歹说之下,几个学生这才转身离去,临走的时候,还愤愤不平地给我丢下了一句: “钦哥,你看不起我们不要紧,这个情,我们兄弟迟早要还!” 学生们离开了,喧闹一时的迪厅又恢复了宁静,只剩下我们几兄弟思绪万千,百感交集。 这些年轻人真好,他们明媚,直爽,敢作敢当。比起他们来,我们的年纪实在是大不了几岁,但是,我们的心呢? 有多久了?我们失去那些明媚,失去那些直爽,失去那些不顾一切的敢作敢当,有多久了? 不知不觉之间,我们都已经变成了刚出道的时候,被我们所鄙视的那些老流子。 时时刻刻堆着虚伪的假笑,对任何人都不说真话,做每件事都要权衡再三,小心翼翼地一心向上爬着,所有的举动都是为了将利益尽最大可能地扩大化! 我苦涩地笑了起来。 因为那一刻,我突然想到了一点:我和三哥走到今天这步,是不是因为我已经不再是以前的我,还是因为三哥越来越露出了他隐藏的一面,又或是我们都太野心勃勃,尔虞我诈。 这段感情,原来已经真的变淡了。 一入江湖岁月催,不胜人间一场醉! 学生走后,我们又等了一会儿,离三哥约定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大半个小时。 九点半多一点,我再次给三哥打了一个电话,还是没人接。武晟决定自己打一个试试,当他刚拿出手机的那刻,门外终于响起了一阵脚步声。 “三哥来了!” 当武晟如释重负地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眼睛里闪动着发自心底的喜悦和轻松。 我们全部站起身来,对着虚掩的大门看去。 大门打开,一伙人迎面走了进来。 该来的终于来了! 越走越近的人群中,我没有看见三哥的身影。 不仅他自己没有来,甚至连他身边平素和我关系极好的明哥、牯牛、癫子几人都没有过来。 领头的一个人,脸上有着很多青春痘长完之后留下的小坑,发型和缺牙齿非常相像,也是留着像女人一样中分齐肩的娃娃头。 这个人外号叫做幺鸡,也是三哥当年刚出道就一起打拼过的兄弟,九六年在广州因为打劫被捕,去年年中的时候才从牢房里面放出来,出狱之后就跟在三哥身边了,一直在帮着三哥忙公路招标的事。 这几年来,三哥在江湖上的名气越来越大,手下的人也越来越多。很多人我都不太熟悉,对于这个人,我也一样了解得不多。 自从他跟着三哥之后,我们之间就是见过几次面,一起吃过一两次饭,打过一两次牌而已。 但是寥寥几面,这个人却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大家都知道,流子们喝起酒来一般都非常的凶,只要兴致来了,喝死也要喝,一是为了面子,二是为了所谓的义气。 所以,只要是出来跑江湖的人,基本上没有谁没喝醉过。 但是,幺鸡却是我所见过的唯一例外。 他每次喝酒,不管啤酒还是白酒,都是开场三杯,三杯过后,无论谁说,说什么他都坚决不再多喝一滴。 有一次,三哥身边一位女伴的生日,我们几人在一起喝酒,三哥喝到兴致上,望着坐在身边的幺鸡说: “幺鸡,你出来打流到进去坐牢,再到而今又和我一起搞,老子就没有看你喝醉过,每次都是三杯。今天你无论如何,都和我再搞三杯,这三杯搞了,我保证这一世都不逼你喝酒哒,要不要得?来!” 幺鸡脸上带笑,轻轻地说道: “义色,我真的搞不得了!” “什么卵搞不得唦,多喝三杯酒天就会垮啊?来咯来咯,搞搞搞!” “真的搞不得了!”幺鸡还是淡淡地笑着。 “幺鸡,你就是个怪物!每次喝酒就是你啰唆,多喝几杯会死啊?陪老大喝几杯唦,又没有什么事等着你做!”旁边的缺牙齿半开玩笑半拍马屁,突然插了一句嘴。 当时我就看见,缺牙齿的话刚一出口,幺鸡的脸马上阴了下来,也不回嘴,就是扭过头来死死盯着一旁的缺牙齿,那种眼神,我只在两个人眼中看到过。 险儿,海燕! 最后还是三哥、明哥两人看见情况不对,赶紧又出来劝和,三哥还似真似假地骂了幺鸡两句,三哥骂的时候,幺鸡依旧平平淡淡地笑着,也不顶嘴,就是不断地说: “真的喝不得了,老大,真的喝不得了!” 最后当然的,那三杯酒也就不了了之。 自从那天之后,我再也没有在幺鸡面前开过半句玩笑,对于这个人,我保持了充分的尊敬和礼貌。 因为,我觉得,如果一个人有了这样的自控力,那么不管他是谁、从哪里来、什么背景,我都最好不要去招惹。 这绝对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人。 看见领头的人是幺鸡时,我就知道之前自己所做出的任何对于今天最坏后果的设想都错了。 要知道,三哥和我之间,不管我做了多大的错事,也都从来没有玩过任何故弄玄虚的花样,有什么话都是三哥自己说,最多也就是让明哥转告给我,不可能会让第三个外人插手。 但是幺鸡,他和我并没有半点情分可言,三哥偏偏派他来,这只能意味着,今天的事,在三哥眼里,容不得情分的存在! 想到这里,我前所未有地恐惧了起来。 就在这种恐惧刚开始出现,我还在努力想要克制住它,并且掩耳盗铃地试图在内心安慰自己的时候,从人群的最后面,我又看见一个人走了出来。 当这个人出现之后,不仅是我,我身边其他几个兄弟也情不自禁地发出了震惊到极点的低呼声。 我想,那一刻,我们所有人应该都已经明白,今天之事,再也没有善罢甘休的可能。 走在幺鸡后面的有两个人,一个是三哥的另一位手下——鸭子,而站在鸭子旁边的男子居然是阿标! 昨天和我火拼之后,消失不见,我们都以为是跑路在外的阿标。 我看着阿标的同时,他也在看着我,脸上挂着一种非常复杂的奇怪笑容,有得意,有解恨,有嚣张,还有幸灾乐祸。 一定是出了问题?但到底是出了什么问题?我究竟是做了什么,会让三哥如此对我呢? 看着阿标胸有成竹的样子,我暗自思索着,还没有等我开口,幺鸡手一挥,其他人纷纷停下脚步,站在了离我们五六米远的地方,只剩他独自一人走到了我的面前,一脸平静地看着我,说: “胡钦,老大要我帮你带句话!” 心脏的跳动声如同雷鸣般在胸腔内响起,烧得我嘴巴里一阵阵发苦,也不知是不敢,还是不愿去听那个最后的答案,我本能地避开了幺鸡的话题,近乎绝望般转而问道: “三哥呢,三哥自己怎么没有来?” “这个我就不晓得了,你要问就打电话问老大自己。我只晓得,是老大交代我过来的,他就是专门让我给你带句话!”幺鸡还是异常的平静,从他脸上我看不出任何的线索。 “那好,幺鸡,那你和鸭子先过来坐着喝杯酒,坐下再说。”我的声音飘荡在空旷静谧的迪厅里,干涩而喑哑,传到耳朵里面,居然陌生得不像是由自己口中说出的。 我边说边走到了舞池旁的那些空位置,想去给他们搬个凳子坐。 “胡钦,算哒。酒就不喝了,也省得你麻烦,我把话带到了马上就要走的,老大还等着我。”听到我的客套话,幺鸡毫无表情的脸部线条也显得稍微柔和了几分。 我备感尴尬地把刚刚搬了起来的椅子又放了回去,直起腰的时候无意识看了一下周围,这才发现,此时此刻虽然满屋是人,但却只有我独自一个孤零零地站在空旷的舞池边上。 再也忍不住满腹的心酸落寞,我自嘲地一笑,扭过头看向了幺鸡: “那要得,你说吧!” 就在那一瞬间,头顶的灯光照耀之下,幺鸡的两只眼睛闪闪发亮,里面居然透露出了一丝毫不掩饰的同情之色,就像是在看着路边一条被人无情遗弃的小狗。 幺鸡的眼神深深刺伤了我,伤痛让我立刻开始愤怒了起来。 我努力地挺直后背,高高地将下巴抬起,尽量让自己看上去更像是一个男人。可我越是这样做,幺鸡眼神里面的同情就越浓,最后在我们的相互对望之下,那种同情竟然慢慢变成了一抹化都化不开的沉痛。 我倔强地抵抗着这种无形的伤害,不知过了多久,幺鸡终于缓慢地张开了嘴巴: “胡钦,听好了。三哥要我告诉你,他抬你是用的左手,但是他的右手力气更大!” 声音不大,字字低沉。最开始,我还有点没太听明白。但是下一个刹那,我只觉得自己脑袋里面猛然传来了“轰”的一声巨响,如同一道霹雳在里面爆炸开来,震得我眼前一阵发黑,整个人再没有了任何的思考,也感受不到丝毫的情绪,唯有全身鲜血如同潮涌一般,一波接着一波冲向了我的大脑。 也许是由于太过激动,我的身体甚至都有些不受控制地颤抖了起来,我死死咬紧了如同筛糠般抖动的双唇,用肉体上的痛苦来麻木自己面部的痉挛,直到一股温暖而黏稠的液体带着浓浓的咸涩涌进了口腔。 我低下头去,用最快的速度将双手死死撑在了面前的椅子靠背上,目光下方,两只过于用力的手背上面,筋脉虬结,显出了一片青白之色。 我希望这样的支撑可以让自己彻底控制住身体的颤抖,可以让我看起来更加镇定、更加坚强,同时也能够让我在包括阿标在内的这么多人面前保持着最后一份应有的尊严。 我完全听懂了三哥的意思,通过幺鸡的嘴,他向我传递了一个也许他自己对着我说不口的意思。 他既然可以一手捧起我,那么也就可以一手摁死我! 低头撑在椅背上的那几秒之内,我的心中泛起了漫天狂潮。 小时候,三哥走过我的家门,我对着他吐口水,他不仅不嫌肮脏龌龊,还颇有兴致地对着我也吐,逼得我四处逃窜,欢笑连连。十几岁的小伙子和几岁的顽童打起了口水仗的是他! 大人不在的时候,跑到三哥家,跟着刘姨妈蹭饭吃,不断给我碗里夹菜,一个劲要我吃饱的是他! 打台球,我个子太小够不着球了,把我抱上台球桌,让我撅着屁股打球的是他! 见到我的外婆、父母、姑姑,叫得无比亲热的是他! 幼儿园,我逃课和小朋友私下去河里游泳,遇见了他,被痛骂一顿之后,对着我光屁股就是两巴掌,之后却又扶着我教我游泳的是他! 夏天,家家户户抬着凉席出来乘凉,我不愿意待在自家的门前,偏要死皮赖脸挤在他和女朋友的凉席上,逼着他不陪女朋友,给我说故事的是他! 被野狗狂追,吓得大哭不止,替我把狗赶跑,然后抱着我回家的是他! 教我泡妞,教我不要相信女孩的话的是他! 给我买《圣斗士》,告诉我最喜欢处女座沙加的是他! 教我看第一本小说《五凤朝阳刀》的是他,给我说李寻欢,说叶开,说BEYOND,说杨家将,也都是他! 出来混之后,跟了他做大哥,名义上是大哥,实际还是兄弟。 不管何时何地何事,他都义无反顾地罩着我,扶着我一步步地走到了今天。 我也曾为了他的江山而尽心尽力。 在他要办事的时候,只要一声令下,无论多大的风险、多强的对手,我都毫不犹豫,力战到底,从没有过一次例外。 深更半夜他喝醉了,躺在县里的街道边给我打电话,我爬起床连夜租车过去找到他,浑身大汗把他背到自己的床上。 他要收账,我被人剁了两刀帮他把账收回来。 他要为将军出头,阿标、缺牙齿都在推三阻四,我二话不说帮他搞定了方五。 他女朋友下课,他要打牌,没有时间去接,我每天晚上准时等在学校门口,风雨无阻把他女朋友送到他的身边。 我们之间,有过那么多真诚的过往、那么多温暖的回忆。我以为,漫长的岁月已经给我们之间打下了值得彻底信任的根基,再也不会被这个险恶的生活动摇。 可是,现在他居然说要摁死我? 我不知道哪里得罪了他,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自己的场子被人闹事,我出面解决,却换来了他这么无情的话语。 听到幺鸡的这句话之后,我突然觉得整个人都被抽空了一样,茫茫然然,但是也涌起了无边的怒火。 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他最喜欢的沙加,在圣斗士里面说过一段话: “花开,然后花谢;星星闪烁,也总有消失之日;不管是这个地球、太阳、银河系,还有这个浩瀚的宇宙都会有死的一天。人类的一生,与这些相比的话——不过是一眨眼那么短暂而已。在那样短暂的时光中,人们诞生、欢笑、流泪、战斗、受伤、欢喜、悲伤……憎恨某人,爱上某人,这些都是刹那的邂逅。然后任何人都会进入名为死的永眠之中……” 难道多年以来,他的温情,他的和蔼,他的善良,他的包容,他留在我心底的一切美好,其实都只是一个幻梦? 第165章 两虎盘崖(3) 当幻梦破灭的那一刻,在他的心中,真的就像沙加说的一样,除了死亡,没有什么是永恒吗?甚至我们如兄如弟、胜似手足的多年情谊也都如同过眼烟云般虚无缥缈,不值一提? 我默默地站在舞池边上,头颅不曾完全垂下,却也始终没有抬起。 我以为这样的话,其他人就不会看出我的伤心和愤怒,但可惜的是,每个人都看了出来。 幺鸡眼里那种无法言表的沉痛之色更浓。 鸭子望着我,间中还微微张了张嘴,似乎想对我说什么,但是终归却又闭了回去。 险儿和地儿走了过来,默默地扶着我的肩膀。 武昇和袁伟呆呆站在原地,嘴巴大大张开,茫然无措地看看我,又看看幺鸡,似乎依旧不敢相信眼前这已经变成了现实的一幕。 “幺鸡,话是不是说完了?如果说完了,你们走吧。告诉三哥,我们今晚就会放人!”恍恍惚惚中,我隐约听见了小二爷的声音,好像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过来,那么缥缈不定,轻柔如烟。 幺鸡默默点了点头,转身退了下去。 人群中,一个人突然走了出来,一直走到了方才幺鸡站立的那个位置,对着我说: “幺鸡的说完了,老大还要我给胡钦也带来了一句话和一个礼物!” 听到阿标的声音,一股无尽的痛恨涌上了我的心头,我再也忍耐不住,猛然抬起头来狠狠望着他。 阿标志得意满地对我笑着,接触到我的目光之后,他表情一僵,渐渐地,这种笑容就在与我的对视之中,彻底消退了下去。 我狠狠一摆肩头,把险儿和地儿的手甩了开来,双手松开了椅背,再次将自己的脊梁骨停直,大吼一声: “说!” 在我骤然一喝之下,猝不及防的阿标被吓了一个激灵。马上,感到失了颜面的他脸上也浮现出了几分凶狠味道,就在他张开嘴刚要说话之前,鸭子飞快两步走上前去,轻轻扯了一下阿标的衣服,再有意无意地瞟了我一眼之后,才低声说道: “阿标,你莫乱搞啊!老大专门交代过的,要先看看胡钦服不服这口气,他要是低了头的话,后面的事就不许再做了。你莫拿着鸡毛当令箭,最好自己搞清白一点啊!” 听完鸭子的话,阿标显得很不开心,却又有些无可奈何地斜斜看了鸭子一眼,鸭子却径直转过头去,也不理他。 没有办法之下,阿标只好望向幺鸡: “幺鸡,你说怎么搞?” 幺鸡眉头一皱,颇为不满地瞪了阿标一眼,低下头略微想了想,好像下定了什么决心一样,猛然抬起头来,眼神异常坚定地看着我说: “胡钦,没得办法,这是老大交代下来的事,我也不得不办好。老大确实和阿标讲过,要他也给你带点东西。但是在此之前,他让我问下你,对于今天的事,你到底服不服气?” 当亲耳听见三哥借幺鸡说出的那句话之后,我的心思早就已经不在今天的事情上面了,羞愧,屈辱,失望,伤心、愤怒……无数的负面情绪侵占了我的心灵和头脑,此时此刻的我根本就无法做出正常的判断和思考。 听了幺鸡的问话,我有些木然地抬起头看了他一下,几乎是毫无意识地反问道: “服气怎么样,不服气又怎么样?” “呵呵,胡钦,你莫屌!服气还是不服气,你今天是一定要给句话的!”听我这么一说,阿标脸上再次出现了开心的笑容。 幺鸡再次狠狠瞪了阿标一眼,可当鸭子颇为好意地试图提醒我时,幺鸡却又把鸭子扯到了自己身后。 当时我的确还是太过年轻,在阿标的故意激怒之下,昏了头的我是这样回答的: “阿标,你个狗杂种!你今天给我听好,三哥的话,我没有什么服气不服气的,他说我就做。但是,你记着,我们之间的事,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三哥可以保你这一次,保不了你一世,我迟早要砍死你全家!” 我的话一出口,阿标就被气得满脸煞白,气急败坏地跳到了幺鸡身边,说: “幺鸡,你也听到了,这就怪不得我了。老大开始也说过,胡钦要是还调皮的话,就不由你管了,归我了。鸭子,你们刚刚都听到了啊!胡钦还是不服气,他还说什么老大保不了我一世,这个话不是我说的吧!” 同样的话,到了阿标嘴里却变成了另外一个味道,我猛然间清醒了一些,意识到自己又犯错了,可是话已出口,众目睽睽之下,又怎么可能收得回来。 我无助地看向了和自己关系一直还算不错,也是三哥手下为人最为厚道的鸭子一眼,他默默叹了口气,和我眼神微一接触之后,无奈地低下了头。 幺鸡一言不发,扭身走进了人群当中。 阿标盯着幺鸡看了两秒钟,意识到幺鸡的默许之后,再无丝毫犹豫,极为兴奋地转身就向我走了过来,边走边大声说道: “胡钦,你先听好了,三哥要我带给你的一句话就是:你从来就不是九镇的大哥!” 阿标这句话一出口,我犹如五雷轰顶一样,被震得愣在当场! 我终于知道,三哥为什么要如此残酷绝情地对待我了。 因为,就在毫不经意间,我触犯了三哥最大的一个禁忌。 自从我跟着三哥出来混之后,虽然名义上他是我的大哥,但是在我的心底,三哥依旧还是那个从小照顾我、爱护我的哥哥。 我一如既往地从心底最深处去依赖他、眷念他、信任他。我觉得什么样的事情在我和他之间都不会构成威胁,我们会像小时候一样兄谨弟恭。 我从来就没有真正意识到,本质上,三哥是一个江湖人,是一个雄霸一方野心勃勃的黑道大哥! 我可以为他舍命,我可以对他毫无保留,但是我却忘了,对于一个权势在握的人来说,依赖、眷念、信任、亲热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只是无比的忠诚和尊敬! 而我恰恰没有做到这两样。 小二爷曾经说过一句话,他说三哥在我的心里,却没有在我的眼里。 当时,我并不以为然,我自认为三哥是自己最为尊敬仰慕的人。 可是,完全没有摆正的心态,双方角色变化之后,对于全新关系的愚蠢认识,以及过分流连信任昔日的情分……这一切都让我在三哥的面前显得太过于肆无忌惮,太过于随心所欲。 甚至有意无意之间,我还将三哥树为了人生中的一个标杆。我一直在努力地追赶,希望有那么一天,我可以达到这根标杆的高度。 不,更确切地说,我希望超越这根标杆的高度! 我原本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只要没有坏心,在三哥的眼中,都会像是孩童时代一样,我虽然犯了错,可他还是会无条件地去包容我、宽恕我,甚至鼓励我。 我太天真了! 所以我也错了,真的错了,错得非常非常离谱! 我没有意识到以我为基础的我们兄弟圈子的快速崛起,和我一贯的自行其是、任性妄为,其实已经成为了三哥心里的一根毒刺。 在谁都看不见的地方,这根毒刺时时刻刻都在生长着,把三哥刺得隐隐作疼。在这根毒刺的刺激下,我们之间那浓于血的亲情,开始日复一日变得淡漠,直到消失。 当初,找樊主任借的那笔贷款,就已经开始让这根毒刺发芽了,而昨天我对着缺牙齿说的那一句“让你看下老子到底是不是九镇的大哥?” 则已经让这根毒刺长成了一棵种在心田的小树,离日后的枝繁叶茂,所需要的只是时间而已了。 幺鸡带给我三哥第一句话的时候,我心底更多的是屈辱、失望、愤怒。 可现在,面对着阿标更为诛心的言论,我却觉得自己仿佛好过了很多,起码再也没有了之前那种快要晕厥过去的感觉。 心碎之后,难道心已死? “我和老大都晓得你不会服气的,胡钦!所以,老大还要我带样东西给你!” 我看着面前一脸得意笑容,但是双目中却隐隐透出无比愤怒和嫉恨意味的阿标。他一步一步走到了我的跟前,缓缓举起了自己的右手,把手掌在我的眼前正正反反地晃动了好几下,突然神秘一笑,说: “而今这只手不是我阿标的,胡钦你晓得吧?是老大的!老大要我用右手带给你一巴掌,让你今后晓得大和小!” 刚刚平静下来的身躯,再一次不由自主地颤抖了起来。 那是一种被至亲至爱至敬之人背叛的羞辱,我以为自己会扛不住这样的打击。 可最后却发现,其实我连自己都不了解。 我的心底确实有着仇恨,对于三哥的仇恨印象深刻,但这种仇恨却并没有击败我,它的出现反而让我彻底平静了下来。 能够真正伤害到你的,永远只有你在乎的人。 当这句话浮现在脑海的那一刻,我感到了一阵突如其来的莫大轻松。 就是这一刹那,在我的心底,三哥已经被我完全放下。 我看着阿标,突然就觉得他有些搞笑。 一番大吼过后,他脖子上的青筋依旧在微微跳动,那副亢奋而激烈的表情,完全不像他平时故作斯文的样子,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偷人被发现之后恼羞成怒的泼妇。 我居然和一个泼妇纠缠了这么久,看来,三哥教训得对,以前的胡钦,格局确实太低了。 想到这里,我微笑着摇了摇头,淡淡看着阿标。 我想,此时此刻,我的表现应该彻底激怒了他,他脸上的肌肉甚至都愤怒地扭曲了起来。 阿标咬牙切齿地对我点了点头,嘴角带着一丝狞笑,高高扬起右手,一巴掌就对着我的脸上挥了下来…… 我的心中无惧无喜,只是突然觉得有些疲惫,并不是劳累过后的那种疲惫,而是忽然间对于一切都感到意兴索然,再也提不起丝毫兴趣的疲惫。 我压根就不在意即将到来的那一巴掌,更不在意打完我之后,阿标又能够多满足多高兴。 我疲惫只想要闭上双眼,再也不去看这个世界上的一切。 可就在我双眼要合未合的一霎,一只脚神奇般从我的身后冒了出来,闪电般踹在了阿标的肚子上。 阿标一个趔趄,踉踉跄跄后退几步,直接就一屁股跌在了地上。 然后,就在我耳边极近的范围之内,“咔嚓”一声,传来了金属相击的脆响。 “老子今天不管是哪个发的话,只要你们敢动他一下,抱着一起死都算哒,我绝对要你们一个都走不出这道门!” 静谧的迪厅中,一个冷冽决绝得就像是寒冬生铁般的说话声骤然响了起来。 突如其来的那一声“咔嚓”,将我从浑浑噩噩的状态下惊醒了过来。 这个声音是那样的熟悉,熟悉到在我的潜意识里面,已经记住了每当这个声音出现的时候,就会是很可怕的事情发生的时候。 所以,尽管人的思绪还是有些反应迟钝,我的脑袋却下意识飞快地扭了过去,看往了身边那个声音传来的地方。 险儿的大半个身体斜插向前,死死挡在了我的前面,从我的角度望过去,只能看见他右边那半张因为极度愤怒而涨得通红的脸上,原本的俊秀已经消失不见。过度紧张而导致轻微抖动的肌肉,让面部线条变得陌生和残酷,一双瞪得滚圆的眼睛里面,冒着冰凉的死气。右手决绝而坚持平举着伸向前方,顺着手臂往前看过去,手掌尽头处赫然有着一把乌黑铮亮的手枪,紧紧地被握在青筋毕露的手上,一动不动地指着正前方的阿标和幺鸡他们。 “险儿,你要搞什么?你这么搞是不是想要和义色翻脸?你想清楚!” 瞬间之后,人们纷纷反应过来,当意识到此刻局势已经急转直下,濒临糜烂之后,所有人的脸色都变得惨白。只有幺鸡在脸色大变之后,又快速地恢复了过来,往前走了两小步,才停下看着险儿,声色俱厉地说出了上面那段话。 “幺鸡,无所谓!这个话,你们想怎么传就怎么传,老子最多也就是一条命,没有什么想清楚不想清楚的!反正而今,你们哪个敢动他,我就打死哪个!”险儿眼睛看着幺鸡,手上的枪却依然对着被吓到动都不敢动半下的阿标,斩钉截铁地说道。 “险儿,老大交代我的事,我答应了,就一定办到底!你要这么搞,今天就真的要出大事,死几个人了!只怕划不来!”幺鸡的脸色更加凝重起来。 但是当他这句话说出口之后,险儿根本就没有半点继续回答他的意思,甚至连看都不再看他一眼,只是嘴角向上一仰,脸上浮起了一丝骄傲而决绝的冷笑,两道目光死死放在了就位于我们前方一两米远处、面色惨白、几乎已经吓蒙了的阿标身上。 “阿标!过去,打!” 随着幺鸡突然爆发的大吼,又是“咔嚓”一声脆响传了过来,惊得我头皮一炸。 幺鸡脸色铁青,也毫不犹豫地掏出随身带的手枪,飞快上膛之后,对准了险儿。 阿标脸上的神色非常复杂地一变,嘴一张,刚想说什么,可还没有等他说出口,就从我的耳边传来了另外一声大叫: “阿标你个狗杂种!你敢打?!” 随着枪支上膛的声音再次出现,一道身影飞快从我身后窜出,踏前一大步,和险儿并肩站在一起,完完全全挡在了我的前面。 那一刻地儿不像是地儿,他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凶悍,毫不退缩地举起手枪,笔直对准了幺鸡。 接下来,我先是连着听到了“咔嚓”“咔嚓”两声响,然后就是小二爷急切到有些气急败坏的大喊: “拿来!” 前两声“咔嚓”是幺鸡背后一个小弟的手枪和鸭子手上的一把双管上膛的声音。 第166章 两虎盘崖(4) 而小二爷的那句“拿来”,则是他在卡座那边飞快地从已经呆住了的武昇口袋里掏出了枪。 几乎在同一时间,除了我身上的这把枪之外,双方一共六把枪都上膛对准了对方,空气那一瞬间变得无比沉重,犹如巨石般压在了每个人的心头。 眼前极近的地方,地儿鼻头上渗出了一层绵密汗珠,险儿的眼角在不断抽搐,那两片紧抿的嘴唇也因为用力而变得苍白。 然后,我就听见了幺鸡的一句话: “胡钦,你莫怪我!阿标,打!” 我看着眼前的这些人,这一切。 幺鸡,我和他不熟,但是我们曾经也一起开心地喝过酒,吃过饭,打过牌。 阿标,在迪厅的事之前,我们的关系也不好,但是大家一见面也多少会打个招呼,上根烟。 鸭子是三哥手下和我关系很不错的人,现在他眼神中都是尴尬和惭愧,但是他的枪却还是毫不犹豫地对着我。 他们身后的那些小弟,那些我虽然叫不出名字来但却多少有着几分面熟的小弟,在其他的场合相逢,我们也会一笑,他们或许还会带着尊敬崇拜的口吻叫我一声“钦哥”。 在我眼前,这些拿着枪对着我,或者保护我的人,这些拿命对峙着的人。曾经都是一张桌子上喝过酒、一个台子上打过牌、一起同过生死、一起共抽过一支烟、共欢笑、共大醉过的朋友。 但是现在呢?现在我们却成了生死相搏的对头,成了一不小心就会死于对方枪下的亡魂。 这一切都只是源于我的那句话: “让你看下老子到底是不是九镇的大哥?” 我应该怎么办? 一个高大的人影飞快冲入了场中,张开他的双手,拦在了所有人中间: “都动不得!都动不得!” 另一个人影随后也以同样飞快的速度跑了过来,跟着先前那个人一起,挡在了两帮人的中间。 武昇和袁伟! 武昇手舞足蹈地说完前一句之后,再万分焦急地对着幺鸡说: “幺鸡,你要搞什么?这是胡钦啊!是三哥的亲弟弟,你要杀了他啊?你莫乱搞好不好?” 不等幺鸡回答,他又飞快转过身去,一脸的惶恐焦虑,看着险儿和地儿: “弟兄,我求你们两个,把枪放下!千万搞不得啊!这个事不是大事,不值得,没必要,千万搞不得啊!险儿,你放下!我求你,你放下枪!扳机一扣,就真完了,就再也回不了头啊!” 向来不太爱说话的武昇,此时此刻语速却快得就像是机枪扫射。 险儿没有搭腔,只是他本就在微微抽搐的眼角,在武昇乞求般的凝望之下,越发剧烈地跳动起来…… 终于,他把枪口缓缓向下压了下去。 武昇马上又望向地儿,嘴巴刚刚张开,还没有等他开口,地儿的脑袋一低,握枪的手臂也随之垂落。 武昇再次飞快地转向幺鸡,他看着幺鸡的时候,幺鸡已经开口了: “武昇,你是天天跟着老大的,你晓得老大的脾气。我和你们几兄弟也无怨无仇,我只是办事,这个事不办好是不可能的!你莫让我为难!” 一听这个话,本来已经把枪压下去的险儿,又毫不犹豫地把手臂抬了起来,地儿也跟着举起。 武昇把手放到衣服口袋里,飞快地掏着什么东西,同时,用焦急到有些变异的声音说: “幺鸡,不要紧,不要紧,你先莫乱搞!等我,等我!我给老大打电话!这不是个大事,不是个大事!” 迪厅里面一片沉默。 所有人都呆呆地站在原地,看着人群中间的袁伟和武昇。 武昇终于从裤子口袋中拿出了电话,颤抖着双手,拨下了一串号码。 武昇拨好了号,将手机放在耳边,然后再次拨号,再次放在耳边,再次拨号,再次放在耳边…… 他的表情越来越焦急,手指颤抖得越来越厉害,一旁袁伟的脸色越来越苍白,而对峙的险儿和幺鸡的神色也越来越凝重。 站在险儿和地儿身后,好像是身处事外的我,默默看着眼前正在发生的这一切。 方才的那种仇恨在我的心里越滚越大,越结越浓,大到让我觉得有些呼吸困难,浓到让我好想对天长喊。 在幺鸡传达了三哥带给我的那句话之后,我就已经想通了。 摆出这样的局势来,三哥今天是一定要给我一个教训的,因为他派来的人不是明哥,不是牯牛,不是癫子,而是和我并不熟悉,更谈不上感情的幺鸡。 到后面阿标再次转达了三哥给我的第二句话和那一个耳光,让我更加清楚,今天的三哥不再是把我当小钦了,他只是要惩罚一个犯上的小弟。 可是,直到我亲眼看见幺鸡和鸭子他们身上的枪之后,我才完全明白过来,三哥今天想做的也其实并不只是对于一个犯上的小弟的惩罚。 他要的是我完全地服从和听话,不然他宁可办了我,就像我曾经和他一起联手去办的黄皮那样,办了我! 现在,我看着站在场中央的武昇不断拨打着电话,不断没有人接听。 当最后一扇门已经被紧紧关上,我必须要做出一个选择了,而今天留给我的只有两条路: 低头或者决裂! 往日的一切都成为了云烟,就像是九镇的那条河一样,流淌千年,河道还是那条河道,当初的河水早已不知去向。 我的心中再也没有了屈辱、悲伤、痛苦和失望、剩下的只有一种感情了。这种感情让我可以变成对着外人的那个胡钦,而不再是三哥面前那个不懂事、任性调皮的小钦。 而一直以来,胡钦都是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的! 我的手轻轻搭在了险儿和地儿的肩上,这是我今晚第一次主动做出的动作。 一直处于紧张状态下的险儿和地儿很意外地飞快扭过头来看向了我。 我对着他们一笑,手掌继续按在他们两个拿着枪的手臂上,随着我力道的加重,两只手都缓缓垂往了地面。 分开两个人的身体,我从后面走了出来,扭过头对小二爷说: “小二爷,把枪放下,不像个样子。” 看着小二爷放下了枪之后,我再望向了场中的武昇和袁伟: “武昇,不要打了,你和袁伟去坐,不要紧的。” 两人呆呆地望着我,没有说话。我也没有再看他们,而是直接走到了幺鸡跟前: “幺鸡,我晓得,你也是没法,我不怪你!不要紧,三哥从小看我长大的,他要办我,我也不可能调皮。我今天不会让你为难,放心!” 听了我的话,幺鸡无比凝重的脸色终于有了些许缓和,犹豫片刻之后,黑洞洞的枪管慢慢从我眼前移开。 最后,我走到了阿标的身前,一把扯住了阿标的胳臂,将好像有些站立不稳的阿标扶着站直之后,我说: “阿标,来,你打吧!你千万千万要记好。这巴掌不是你打的我,是三哥打的!” 阿标恍然失措地看着我,两只眼睛里面再也没有了开始那种充满仇恨和嫉妒的光彩,而是射出了一股矛盾之色。 “来打啊,我站在这里了。” 我盯着他的眼睛,再次柔声说道。 耳边一片鸦雀无声,唯有阿标粗重急促的呼吸不停响起,几秒过后,我看见他的两只眼睛一鼓,无比坚定地高高举起了右手。 “狗杂种!你打啊!”大喝声中,险儿如同离弦之箭,飙到了我和阿标的身旁,手中的枪顶在了阿标左边太阳穴上。 一片窸窸窣窣的声音响起,双方的手臂再次纷纷举了起来。 我两只手猛地一把推在了险儿的胸膛上,他猝不及防之下被狠狠推倒在地面,我又顺势一脚踢翻了旁边的一张桌子,伸出手来指着他说: “关你个什么事啊!要你管个卵!老子自己的事!你站远一点!” 险儿坐在一片狼藉的地上,一言不发,两只眼睛定定看着我,胸膛上,剧烈起伏不定。 我猛一咬牙,一下转过身去对着阿标: “阿标,你打不打?不打就算哒,老子还有事,要打就快点,来啊!” “啪”的一声脆响! 阿标重重一个耳光砸在了我的脸上,打得我整个人向右边一偏,脑袋里面嗡嗡响成了一片。 全场人都鸦雀无声地看着我们两个,险儿依然如同泥塑般坐在地上一动不动。 我捂着被打的左半边脸,缓缓站直了身体,一股咸咸的味道从牙龈流进了我的口中,我一口将它吞了下去,看着阿标。 阿标毫不示弱地与我对视,半晌之后,表情非常复杂地说: “胡钦,我们的事,今后两清了!” 我没有回答,只是依旧看着他,阿标再与我对望了片刻之后,不知道为什么微微地叹了口气,转身头也不回地走出了迪厅大门。 那一刻,本应是春风得意的阿标,落入我眼中的背影,居然也显出了无尽的落寞。 “人打完了,话也带到了,幺鸡,你回去也可以给老大交差了。我们还有事,就这样吧!”小二爷走了过来,嘶哑着声音对着幺鸡说。 我循声看向了幺鸡,幺鸡也默默看了我一眼,微微点了下头: “我会告诉老大的,胡钦!对不住了!走!” 说完,再不停留,在人群的簇拥之下,当先大步走了出去。 人流如同潮水般涌出了迪厅大门,只有鸭子还端着枪,一个人傻傻站在原地,半天之后,他走到了我的面前,连眼皮都不抬起: “胡钦,多话我也不和你说了,我对你不住!你要怪我就怪!我走了!” 鸭子转过身的那刻,我一把拉住了他的手: “鸭子,我不怪你,是我自己说错话了,如果是你这样,老大要我办你,我也会办!今后看得起我,还是朋友!” 鸭子并没有回头,但是我感觉到他整个身体都一下缩紧了。 然后,我看见他的肩膀突然就开始抽动,狠狠摔开了我的手,大步走远。 所有人都走了,空旷的迪厅里面,只有我们六兄弟还站在各自原本的位置上,一动不动。 默立半晌之后,我走到了险儿的面前,伸出一只手,这才发现险儿的双眼里面早已经满是泪水,他低着头好半天,终于握住我始终等待的手掌,站了起来。 今天绝对不能再和老鼠发生任何冲突了。 得罪了三哥,如果再去得罪老鼠,那我们就真的是死无葬身之地,辛辛苦苦得来的所有一切也都会化为流水,不复拥有! 于是,我给胡玮打了个电话,要他和简杰从老鼠女朋友的镇上回来。之后,我再给老鼠发了一条短信: “东哥,一个小时之后放人,莫怪!” 再后来,我们开车去了县城的金辉大酒店,在八二二四号房间见到了缺牙齿和刀疤成、拳皇三个。 他们三个人都已经被打得鼻青脸肿,一身血迹了。 三个人都挺有种,当看到我的时候,除了眼神深处的些许恐惧之外,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惊吓之意。 面对着他们一脸茫然的表情,我很客气地解开了他们身上的绳子,还极有诚意地对三人说: “昨天的事,都是喝醉了,过了就算了吧,都是一条街上的,真的搞大了也不好看。不好意思了!莫怪!” 走之前,缺牙齿和刀疤成一个人给我说了一句话。 缺牙齿是这样说的: “胡钦,我不晓得你是搞什么麻皮鬼!但是,不管怎样,我打了你,你也打了我了,你要是今后还想玩,我就陪你!” 对于他的回答,我只是一笑,没有搭理。 刀疤成的则是这样: “钦哥,我和你无怨无仇,你关我一天,我不怪你,因为是我先打的你。不过我给你说,我刀疤成虽然书读得不多,但是从小,大人还是告诉过我应该怎么做人,我晓得义道两个字是怎么写的。拳皇是我最铁的兄弟,他和你搞起来了,我不可能不帮忙。这件事,你要是不舒服,我打你一红砖,你而今就可以打回来,我们两清。要是钦哥你而今不打,今后却又还要找拳皇报仇,你最好就把我也一起办了。不然的话,就算我是个小麻皮,搞你不赢,我绝对会铁他搞你!” 刀疤成的话不中听,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对这个年轻人,我却很有几分欣赏,也许是因为我在他的身上看到了三四年前我们兄弟刚出道时候的影子,都是一样的热烈真诚、勇往直前。 所以,我拍了拍他的肩膀,给他说: “算了,我要搞你就会搞了,你也不用提醒我。这件事,我不会再找你们,我不是个说话放屁的人,你可以放心。但是我也告诉你一声,今后,你们去我那里玩可以,如果还敢闹事,就真的莫怪我了!” 放走了所有人之后,在回九镇的车上,我给三哥发了一条短信,一共只有八个字: “老大,我错了,对不起!” 这,是我第一次叫三哥为老大! 事过之后的某一天,小二爷专门找到了我,他告诉了我,地儿曾经说过的那句话:“阿标,你喊哪个来都没有用!我告诉你,今天这里只有钦哥,只有二哥,只有我们兄弟!没得其他的哥!这件事你今天不把它了了,你走不脱!” 刚听完的那刻,我很愤怒。 以小二爷的智商,他不会想不到最大的问题就出在这句话上,可是从头到尾他眼看着事态一步步恶化,却始终都瞒着我,让我和三哥之间彻底失去了最后一丝挽回的可能。 但是慢慢,我的愤怒就平息了下来,因为我其实明白小二爷他们的意思,我喜欢看书,在书上,宋太祖赵匡胤的手下也曾经在陈桥做过同样的事情。 何况,当时在场的人并不是只有小二爷一个,就算他没说,那地儿呢?胡玮呢?贾义呢?无数个亲耳听见的兄弟们呢? 他们又为什么不说?我又怎么可能去惩罚这么多的人? 他们也并没有做错,他们只是在我没有丝毫心理准备的时候,将最后的那个结局提前展现给了我。 一山不容二虎! 要恨只能恨,为何两虎皆盘崖。 第167章 亡羊补牢(1) 还记得在我的童年,上小学语文课的时候曾经学过一篇文章,叫做亡羊补牢。 的确,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的错,错过了之后还可以弥补;有很多的爱,爱过之后,也可以重来。 就像是一颗石头投入了水中,虽会激起片片涟漪。可待到涟漪过后,却还是那一泓清泉,无痕无迹。 但同样也是在这个世界上,有些错一旦发生了,就再也挽不回,改不了;有些裂痕一旦出现了,纵然地老天荒,亦无法缝合。 就像泼出去的一盆水,哪怕勉强收回来,也会化成污浊不堪的一摊稀泥。 我和三哥之间就是这样。 当我意气飞扬地高举着手上酒瓶,对缺牙齿说出那“让你看下老子到底是不是九镇的大哥!”的时候;当三哥吩咐幺鸡和鸭子带上枪的时候;当我们的三把枪对上幺鸡的三把枪的时候;当阿标的巴掌掴到我的脸上的时候;当我给三哥发出叫他老大的短信的时候。 一切都已改变,我的三哥再也不是往日的三哥,他的小钦也不会是曾经的小钦。 迪厅事件发生之后的第二天,消息就传遍了整个江湖。 就连廖光惠都亲自给我打来了电话,问我到底出了什么事,电话中,满满的关切惋惜之情,溢于言表。 无数个相干不相干的人对于这件事的热切关注,越发让我和三哥之间陷入了一个很奇怪很微妙、似是而非的尴尬局面之中。 迪厅事件发生之后大约半个月左右的某个傍晚,我和三哥曾经进行了一次仅限于我们两人之间的谈话,谈话的时间并不长,但却让我们俩都感到备受煎熬,唏嘘不已。 谈话并不是我们两个中的某一人主动发起的,我们虽然都有这种欲望,却谁都没有那个勇气。 它其实只能算是一次巧合。 那天傍晚,我打完牌回家的路上,刚拐出家前面的巷子口,就看到了停在三哥家门口的那辆别克车。 三哥的事业越来越忙,不久之前又刚在市区买了新房子,近些日子以来,已经很少回父母家了。 迪厅事件之后,我们两个也一直没有再联系,虽然每每想起会有些隐隐心痛,但也免却了见面时彼此的那份尴尬。 所以,当毫无心理准备的我看见三哥车子的那刻,整颗心没来由地突然一下就提了起来。 当我怀着有些不知如何面对的心情路过三哥家门外的时候,三哥的妈妈刚好坐在门口,三哥则坐在客厅里的长藤椅上,端着一碗饭,正看着每天下午六点播出的动画片。 他妈妈看到我走过去,很亲热地对我打了声招呼: “小钦,回来吃晚饭啊,进来坐一下啊?” 正盯着动画片看的三哥闻言,回头望了过来,避之不及的我赶紧停住脚步,满脸堆笑地说: “刘姨妈,不坐了,家里等着呢。老大,今天你也在屋里啊?” “呵呵,刚回来,吃饭没有?” “还没有呢,外婆做好了。呵呵,老大,刘姨妈,你们慢点吃,我走了啊。” 结束了有些尴尬的对话,我快步走回了家里,外婆的饭还没有做好,于是,我就坐在了自家门口抽烟。 一根烟快要抽完的时候,我无意识地扭头对着旁边一望,刚好看见三哥腋下夹着个包,行色匆匆地走了出来。 一时措手不及,我和三哥的目光隔空相遇。 两个人默默对望着,我远远地朝着三哥一笑,正想要找个借口起身避到屋里面去,却看见三哥呆呆地在车前停了一两秒之后,朝我走了过来。 没等三哥走到跟前,我就赶紧站了起来,笑着说: “老大,才吃完饭就出去啊。” “啊,哈哈,刚准备走的。你还没有吃饭啊?六姨,你也在啊。哈哈哈。” 三哥的脸上看不出丝毫不安,一如往常般亲热地给我和小姨打着招呼,很快走到了我的面前。 我殷勤地将凳子端到了三哥面前,并且近乎卑微地深深弯下腰在凳面上擦了两下,说: “你先坐你先坐,我去给你倒杯茶。” 那一刻,我看见,在自己做出这些备显尊重的语言和动作的时候,三哥先是眼睛微张,显得有些诧异;之后马上眼神一淡,神色间竟然就有了几分挥之不去的黯然。 三哥从我手上接过了板凳,一扫往日应对自如的大哥风采,口中喃喃自语般地说道: “不客气不客气!” 看着三哥木讷的样子,我顿时也感到了一阵莫名心酸。 曾几何时,在三哥的面前,我一直都是随性随意,要是往常他来了,我最多笑嘻嘻地打个招呼,连屁股都不见得会抬一下,哪里会有如今这般的客套和尊敬摆在面上。 而三哥呢,若是以往的他,看见我此时此刻的做派,换来的一定是他半真半假的嬉笑责骂,又何尝会像今日这般生疏拘谨。 往事皆可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兄弟多年,我们为何会变成了这样。 一旁的小姨丝毫都没有体会到我和三哥之间的微妙变化,她只是憨厚地笑着说: “哎呀,出稀奇了啊,我屋里胡钦,今天看到三哥哥这么有礼貌啊。” 三哥闻言,嘴角一扯,也跟着笑了起来,笑得牵强而刻意: “小钦懂事了啊!” 我当时随口就答了一句: “年纪也长大了,还不懂事怎么得了。” 这一问一答,本来都是无意,但是话一出口,听在两个人的耳朵里面,却都变成了另外一种滋味,仿佛掺杂了某些更深的含义,说不清道不明,却让本已有些无措的场面越发平添了几分不自在。 一时之间,两个人都不知道该继续说些什么。 幸好,在这种诡异而磨人的沉默之中,小姨站起身来说: “小钦,你坐咯,你陪三伢儿说话,我去给你们倒茶。三伢儿,你就在这里一起吃饭啦?就要吃饭了。” “不了不了,六姨,我刚吃了,你去忙,不用倒茶,我不渴。” “不碍事不碍事,你们聊,你们聊啊。我去倒茶。” 很快,小姨给我和三哥端来了两杯茶,放下之后,她就到后面的厨房帮外婆做饭去了,宁静的黄昏中,只留下了我和三哥两个人。 给三哥递上了一根芙蓉王,点燃之后,两个人又无端地陷入了沉默之中,只听到“吱溜”“吱溜”吸着茶水的声音,和面前一缕缕飘摇散去的青烟。 感觉中,像是过了很久很久,如同是在看一件稀世珍宝般始终全神贯注看着手中杯子的三哥,突然间头一抬,率先开口了: “小钦,而今迪厅里头的生意怎么样?还好唦?” 我颇为心虚地低下头去,避开了三哥的眼神,说: “哦,还过得去,就是那个样子,这么多人等着吃饭的,混日子吧。” 又是短暂的沉默,三哥好像并没有继续说话的意思。为了缓解一下局面,我鼓起勇气抬头瞟了三哥一眼,没话找话地说: “老大,你呢?好久都没有看见你回来,忙得很吧?都还好唦。” “还可以还可以,这段时间是有些忙。” 继续地沉默。 当中有好几次,我都想抬起头来,去好好地问问就坐在我对面、近在咫尺的那个人:“为什么那天你要交代幺鸡和鸭子拿枪过去,难道你是真的要办了我吗?我究竟是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你就这么恨我、忌我?” 但是,每次话到嘴边,都化为无言,为了掩饰心底的那股激动和压抑,我只能不断地一小口一小口喝着手上的那杯苦茶。 我想三哥也是一样,那一天在他的心里,一定也有着很多的话想要问我,却又说不出口。 因为,我看见他也在心不在焉地一小口一小口抿着他的那杯茶。 纵然两人心里都是思绪翻天,却皆已是有口难言。 世间无奈,莫过如此。 终于,从里屋传来了外婆叫我吃饭的呼唤。 随着那一声呼唤,我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我觉得我们两个人的身上仿佛都释放出了一阵无形的轻松。 三哥缓缓放下了手上的茶杯,拿起旁边凳子上的皮包,站了起来,看着我说: “小钦,那你去吃饭吧,我也该走了。” “一起吃点吧?” “不了,不了,我还有事,你去吃饭吧。” “那好,老大,慢点忙,注意身体啊。” “好好好,有时间了,我们兄弟再一起聚聚。” “好的好的,没问题。” 在三哥转身离去前的最后两秒,我看到了他的嘴巴微微一张,我的心里也一阵抽紧。我知道他想说什么,但是我宁愿他不要说出来,因为我不知道应该如何去面对。 三哥张开的嘴巴微微停滞了一下,最终却还是不着痕迹地转化成了一抹淡淡的微笑,对着我点了点头,再不停留,大步走了出去。 经过了已发生的那一切之后,无法再去面对的不只是我,还有三哥! 看着那辆熟悉的黑色别克越开越远,直到消失在巷子尽头,心酸的感觉再一次涌了上来,我不由自主重重地叹出了一口气,拿上凳子,转身走进了家中…… 物是人非世事休,未语泪先流。 这,就是江湖。 那次谈话过后的一段日子里,我和三哥都还曾经试图用各自的方法去修补挽回那段正在日趋一日变得淡漠的关系。 我们互相都想找到曾经那份毫无保留的信任和依靠,但是却又都感到力不从心,只因为我们的的确确已经失去了彼此之间的那份信任和依靠。 三哥再也摸不清,在我的心中,他是否还是那个值得尊敬的三哥,我又是否还是那个值得他去爱护的弟弟;而我一样再也弄不懂,我再次付出信任、畅所欲言之后换来的会不会又是那一个个黑洞洞的枪口。 每次,当我们的眼神交集的时候,看到的总是对方眼中欲说还休、极为纠结的复杂神色,而在这种神色之间,若隐若现地居然还让我看出了一丝丝的警觉和生疏,一丝丝对着多年手足的警觉和生疏。 所以,每次原本是诚心诚意想要进行的谈话,最后却总是无一例外在彼此的小心翼翼和不断试探之中完结。 迪厅事件成为了我们所有人心中一个不愿触碰的伤疤,这个伤疤,没有人敢去揭开,也无法揭开,因为,我们大家都痛怕了! 于是,所有的一切都在这样的煎熬和沉默之中消磨殆尽。 在三哥面前,我不再像以往一样百无禁忌,畅所欲言,而是变得小心翼翼,谨言慎行。 他喝醉的时候,孤单的时候,不会再深夜打电话给我,和我畅谈一宿;我无助的时候,彷徨的时候,也不会再回到他的身边,寻找那一个如山的依靠。 第168章 亡羊补牢(2) 我不愿再在别人面前自豪地说起,我是义色的弟弟;他也不再带着我出席他认为重要的场合,将我介绍给他认为不错的朋友。 我不再在喝酒的时候,旁若无人、大摇大摆地径直坐到他的身边;他也不再在大庭广众之下,大声地差遣我跑腿。 对于他的话,我言听计从,不再有任何的反驳;对于我的错,他也和颜悦色,不再斥骂相加。 我们都客气而生疏地维持着我们之间的关系,看上去,维持得还相当不错。 只是,最终我他之间,却变成了真正的老大和小弟。 明哥约我见面。 迪厅事件之后,不只是三哥与我断了联系,就连明哥,我们之间也几乎没有了来往。 我没有怪明哥。 明哥和三哥不同,三哥不见我,是因为我们都无法面对彼此;而明哥不见我,是因为他是明哥,也仅仅只是明哥! 和小二爷一样,明哥也是一个绝顶聪明的人,他们这样的人永远都不会去做任何一件触碰底线的事情。 正如向来为人四海、极善交际的小二爷在迪厅事件发生之后,就一反常态,变得非常狭隘固执,根本不接任何一个来自三哥方面的人的电话,并且经常有意无意让我知晓他的这种做法。 现在的局势下面,如果明哥和我来往过多,对我,对他,对三哥,都不是什么好事。 小二爷明白这个道理,明哥明白这个道理,我也明白。 跻身江湖内,就是薄命人。 所以,我从来没有生过明哥的气。 但是今天明哥突然约我见面,并且在我刚刚收到他的短信几分钟之后,他就开着车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明哥来的时候,我正在和小二爷谈事,一见到明哥,小二爷立马二话不说,转身走回了屋内。而明哥也表现出了非常微妙的态度,从头到尾,他的目光一直看着我,甚至连望都没有多望小二爷一眼。 其实,我很想对他们两人说,他们都想多了,我并不介意他们来往。我介意的只是,为什么我们这些曾经无比亲密的人,要变得像今天这样形同陌路、壁垒分明?这样,真的值得吗? 但,今时今日,我胡钦已经坐在了这个位置上,心底的这些话又怎么能够说得出口,就算说出口了,又如何可以说得清? 明哥兴致勃勃地说要带我去一个好地方,我问明哥是什么地方,他坚决不肯讲,只说跟他走就是了,到了我就会知道。 对于明哥颇为突然的举动,我有些奇怪,但没有半点怀疑。 他的言谈举止还是一如当初亲热自然,甚至在某个瞬间里面,看着明哥真诚如旧的笑脸,我不禁有些恍惚,好像小钦依然是小钦,明哥照样是明哥,在我们之间,从来就没有发生过已经发生的那一切。 我毫不犹豫地跟着明哥走了,连交代都没有给小二爷交代一声。 我知道,明哥永远不会害我。 十多分钟之后,车子在九镇西边某处山坳当中的一片竹林前面停了下来。 竹林不大,却极为青翠茂密,拂面清风中,草木香气沁人心脾。 婆娑竹影间,有一条人为开辟的清幽小道,曲折蜿蜒通向了看不见的深处。 小道前方有一个因为年代久远,早就破旧不堪,却依稀能看出形状来的,不知是什么植物编织的拱形大门。看起来门上本应该是挂着四个箩筐样的招牌,但一个箩筐里面的字迹早就模糊不堪,另外一个则已经不知去向,根据剩下两个箩筐里面可以辨认的字体看来,应该一个是“雷”字,一个是“场”字。 我开玩笑问明哥,这里是不是地下军火库。 明哥对我神秘一笑,领头走进了竹林。 原来,竹林之后是一个非常大的池塘,因为常年无人管理,周边杂草丛生,却也成为了一个极好的天然野钓之地。 我们进去的时候,池塘周边,三三两两已经坐了好些个钓鱼爱好者,大多是中老年人,一个个或是慵懒无比地坐在草地上边晒太阳边等鱼儿上钩,或是全神贯注给钓钩上着鱼饵。 明哥带我走到他早就事先准备好了钓竿鱼篓的地方坐了下来。 我非常奇怪,就我所知,明哥并没有钓鱼的习惯,我则除了陪樊主任玩过几次之外,更是走错路都不会走到渔场。 但是,我相信明哥,我也了解明哥,我知道,今天他这样做,就一定有这样做的道理。 果然,在我们一边钓鱼一边闲聊了一会儿之后,明哥给我说了一个故事。 明哥告诉我说,在很多年前,当时这个池塘还并不是野钓场,而是专门有人经营的正规渔场的时候,这里曾经发生过一个惊心动魄的江湖故事。 曾经有一个胆大包天又聪明绝顶的年轻人,也和我现在差不多大的年纪,也是走了和我一样的江湖路。 年轻人跟了当时一位非常有势力的大哥,在大哥的帮助下,他很快就在道上崛起,有了自己的名号,有了自己的生意,有了自己的人马。 渐渐地,因为很多原因,年轻人和那位大哥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尖锐。 当矛盾积攒到一定程度之后,终于有一天,那位大哥准备做了这个年轻人。 于是,就在这个渔场里面,大哥做出了周密安排,不仅悄悄叫来了年轻人的死对头,并且连埋尸的坑都已经挖好了。 当明哥把故事说到这里的时候,我后背已经出了满满一层冷汗,我甚至已经无法强装镇定,忍不住再三地看了周边那些垂钓者几眼。 明哥极为敏锐地发现了我异常的表现,那一刻,虽然他的眼里出现了极为浓烈的沉痛,可他却偏偏笑了起来,笑得前仰后合,半天之后,当他笑声停止,我才发现,明哥的眼中居然已经笑出了点点泪光,他说: “小钦,你是在担心我要办你吗?” “明哥,我……” 一时间,我鼻子一酸,也再说不出话来。 明哥并没有打扰我,我们都在平息着各自心底的情绪,好久过后,对面已经有两个垂钓者开始收拾渔具,准备离开了,明哥才再次开口: “小钦,你想多了,我不是那个大哥。” 我的心头涌起一阵愧疚。 如果此刻,坐在我身边的是三哥,纵然三哥知道我误会了他,他也绝对不会过多解释,三哥一直都是高傲绝顶的人。 但明哥不一样,明哥是一个心细如发的人。自从认识明哥以来,他待我就毫无虚假,我但凡有丝毫的情绪,他都会第一时间给予安抚,这一点,甚至连三哥都不曾做到过。 “明哥,对不起!” 我的道歉,明哥并没有回答,他只是重重叹了口气之后,默默摇了下头。 “小钦,故事还没说完,你知道那个年轻人怎么样了吗?” “嗯,你说?” “他来到这里之后,没多久,就发现了自己大哥的想法,他当时已经做好了必死的准备,他根本就没有想过还能走出这个渔场。但是,最后,他却活了下来,没有人晓得他怎么活的,但他就是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哦,那后来呢?” 当我的问话出口之后,明哥只是又摇了摇头,再次陷入了沉默。 那天,我和明哥一直坐到了傍晚,再也没有说过半句关于这个故事的话。 直到临走之前,当我们走出那片竹林,回到车上,明哥倒车,将车头再次对着那道破败拱门时,他扫了一眼那几块残缺不齐的招牌之后,突然说: “小钦,你知道那个大哥为什么要杀年轻人吗?” 其实,在明哥说这个故事的时候,我虽然不敢完全确定,但我已经大概摸清了明哥话里的意思。所以,面对着明哥,我再也掩饰不住心底的委屈,几近失控般大声说: “一山不容二虎!是不是?就是这么简单的道理嘛!明哥,老子从来没有想过要三哥的位置!难道我他妈的比老鼠还招三哥嫉恨吗?” 缓缓开动的车子猛地一震,停了下来。 明哥扭过头,眼中再次出现了之前那种说不出的沉痛,看着我缓声说道: “老鼠也好,黄皮也罢,再怎么争斗,那也只是成王败寇,各凭本事。但对那个大哥而言,那个年轻人却是蓄山养虎,虎大伤人,这是谋朝篡位,更伤心更要命啊!小钦,那个年轻人也从来没有想过取代大哥的位置,但而今他已经是大哥了!” “我没想过要篡三哥的位!!” “我晓得,小钦,我晓得,你三哥也晓得!所以,那个大哥想要年轻人的命,但你三哥从来没有想过要你的,他虽然有不妥的地方,但对你真的已经很好很好了,你不要怪他!你走这条路之前,我就给你说过不要走,真到了一定地步,后悔就晚了!可是你不听。这就是你的命,也是你三哥的命。命里注定,哪个都跑不了,要怪就怪,为什么我们都是打流的!” 虽然明哥说了一个我从来没有听过的故事,但我不蠢,话到了这个份上,很多东西我都已经可以猜出来了。可是我又不够聪明,如果真聪明,我就不该继续再问,但我还是忍不住心中那份郁结,终归还是问了出来: “那个大哥和年轻人都是谁?” 明哥呆呆看了我半天,嘴角出现了一丝不知道是讥诮还是无奈的苦笑,隔着车窗往前一指: “这四个字,全称是春雷渔场!” 脑袋里“轰”地一声巨响,神人山的墓碑,三哥站在坟前的身影,他酒后无意说出的刻骨往事……当心中的猜想真正变成了现实,却依旧扛不住现实的残酷。 天道无罔,轮回无极。 就在那一刻,明哥让我放下了对三哥的仇恨,却也让我认清了自己的宿命。 我前所未有地深刻意识到,历史注定的循环,已经开始在我和三哥的身上重现。无论我们多么舍不得这份感情,多么珍惜彼此,也都只能被命运无情摆布,直到一切云散烟消。 身心俱疲的感觉涌上心头,我再也无力说话,勉强扭过头去,眼眶中一阵温热,眼前的竹林变得模糊了起来…… 我记得接下里的那段日子,是我人生当中比较难熬的几段日子之一。渔场一会之后,明哥与我又完全断掉了联系,我和三哥则好像都已经彻底接受了目前的局面,大家放弃了最后的无力挣扎,除了必要公事之外,避免了任何见面。 可能是我的双手沾上了太多的血腥,我的灵魂染上了太多的污渍。 所以,很快,上帝又再次给予了我更加残酷的惩罚。 在我受到了那一巴掌的羞辱与打击的时候,在我与情同手足的三哥渐行渐远的时候,我还永远失去了自己人生之中的第一段,也是唯一一段爱情。 第169章 此别后 难相逢 唯有魂梦与君同 自从我的迪厅开业之后,因为忙,那段时间我很少去省城看君。 某一天的晚上,君给我打来了一个电话,本来是普通的聊天,最后却变成了君对我苦口婆心的劝阻。 电话里面,她希望我不要再打流,而是去找一份堂堂正正、可以见人的正式工作,或者读复习班,重新考大学。 而那个时候的我,正处于人生中第一份事业刚刚展开的时候,心态之膨胀,意气之飞扬,恨不得一夜看尽长安花才好,是绝对听不得,也听不进旁人任何的言语的。 所以,我们大吵了一架,君在电话里说,对我很失望,她原本以为我只是年少无知、血气方刚才会踏上这条为人所不齿的道路。但是没有想到,而今的我却还是不知悔改。 那通电话之后,我们的关系陷入了低潮,后来我也去过省城几次,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君看上去也还是很开心。但是轻狂的我却不知道,一切都已经开始改变。 我还记得,我和君的最后一次见面,是我去省城找她,在一个黑色的星期六。 去之前,我给她打了一个电话,说我要过去,让她等我一起宵夜。她在电话里面告诉我说,她周末都要参加党员培训班,所以没有时间陪我,要我不要过来。 本来,君这么一说,我也打消了去看她的念头,但是那天吃完晚饭之后,我却鬼使神差地感到特别想念她,恨不得马上就将她搂在怀里。 最终,我还是一个人开着车,来到了省城。 到的时候已经很晚了,给她寝室打电话,寝室的同学说她下午出去了还没有回来。我问她是不是去党员培训班了,同学说,党员培训班只有上午上课。 挂了电话之后,一丝的疑心促使我没有直接拨打君的手机,而是坐在车上,默默等在了她们宿舍对面的街道边。 午夜十一点多,无数个垃圾电视电影里面的老套剧情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很远,我就看到了君熟悉的身影,袅袅婷婷,在路灯的照耀下,如同天使般从街道尽头慢慢走来,眉眼似画,一如当年初见。 只是,今夜,君的身边却多了一个人,一个斯文俊秀、正与她两手相牵的男人。 如果说三哥和我之间的变化,就像是无数只小虫,寄生在我的心里,将我一点一点,慢慢地噬咬;那么,这一刻,眼前的场景就像是一头狂暴的雄狮将我的心整个撕裂,彻底摧毁。 撕心裂肺的痛苦猛然袭来,那一瞬间,我很想下去,去毁掉眼前的这两个人,毁掉我自己,也毁掉这个世界。 但我终归还是如同木偶般呆呆坐在了车里。 因为,见惯了生死的我,却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莫大恐惧。这种恐惧已经完全超过我能承受抵抗的范围,让我只能一动不动,呆滞地看着他们走过街的对面,停在了君的宿舍前,亲热地交谈相拥。 更讽刺的是,那一刻,无论我的心中有多少嫉妒、有多少恶毒。我却都不得不承认,那个阳光斯文的男孩站在君的旁边,看上去,两个人居然是那么的登对,那么的美好。 而缩在车中,将脑袋深深埋下,生怕被人发现的我,却又是那样的猥琐和灰暗。 我自惭形秽! 看着那个男孩走远,看着君上楼,看着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少,我还是依然呆呆坐在车上,一动不动,只是觉得很累很累,累得我连哭都哭不出来。 最后,就在那个晚上,我左思右想之后,还是和君见了一面。 我还记得,那天她说,她在英语角练口语的时候,我在喝酒;她在逛街的时候,我在打牌;她在学习、睡觉的时候,我在砍人;她在想我的时候,我却在跑路。 总之,那个夜晚,她始终泪流不停,用无比伤感的语调说了很多很多,给我表达出了一个意思:她和我的世界已经分开了,而且她怕了我带给她的那种不安定和寂寞的感觉。 当君在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始终没有回答,我只是一瞬不瞬地看着她瘦削的双肩,昏黄的街灯光芒洒在她因为哭泣而在不断耸动的肩头。看着看着,我无来由地感到了一阵恍惚,一时之间不知身在何方,突然就有了一种很陌生的感觉,君的双肩是那么的美丽、那么的漂亮,我甚至有些分不清这样的双肩我是曾经真的搂过,还是从头到尾,都只是自己的一个美梦? 那天,我并没有和君吵架,甚至,我连道歉都没有要求。 只不过,当君说今后我们还是朋友的时候,我告诉她,我们不再是朋友,连熟人都不再是,今夜过后,我们只是两个不会再见的陌生人而已。 她泪雨滂沱。 当车子开动的那一瞬间,透过后视镜,我看见君的身影越来越小。 我突然就想起了,被英子砍伤后住院的那次,我和君所说的那些美好的誓言、那些企盼的承诺。原来,我们也并没有不同,我们自认为无比真诚的一切,最后却还是难免落入俗套,注定也会化作云烟,再也无法实现。 连夜回到九镇之后,我的身体已经非常疲劳,却一点睡意都没有,直接开车来到了九镇的大桥。 这座桥上,记忆着我和君无数的往事,我们第一次的接吻,我们无数次的相拥…… 去年冬夜,就在这里,君曾经抬头看天,不顾一张小脸冻得通红,犹自渴盼着快点下雪,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如果下雪了,我们不打伞一起走,是不是就可以走到白头?” 一幕一幕,在这江水夜月的见证之下,仿佛就发生在昨天。可现在,午夜的大桥上,却空空荡荡,陪着我的,只有回忆和思念。 江面上的月光照过一段美丽姻缘,那个女孩曾经回首浅笑。 只可惜,就算沧海变作了桑田,有些浮云注定还是只能悠悠地望远。 那一夜,我始终站在桥上,天快亮时,清冷的夜雨,终于落了下来,落在了我眼眶,也落在了我的心里。 几何江南无烟雨,从此天涯不思君。 公元二〇〇一年,君参加了本省的一次选秀,认识了另一个男人,于两年后远走普罗旺斯,零六年,定居新西兰。 此后天涯,各自欢喜,各自忧伤。 有些时候人多,确实力量更大。 而在中国,什么人最多?什么人的力量最大? 答案很简单:农民。 大家都知道,中国自古以来是个农业大国,那么农村人口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了中国人口的最大基石。 据官方发布的调查消息称,中国农村人口数量占全国总人数的百分之七十,人口总量达到了九点一亿。 光看这个数字,就可以想象到农民的力量有多大了。 所以,任何东西只要能做到席卷农村,就算不让你开疆裂土,君临天下,至少也一定能让你富可敌国,荣华一生。 不过,任何事情的发生都是有着它独特的历史背景和社会环境的,过去可以用农民的力量来得天下,是因为当时所处的那个独特的年代。 而这个方法,放到今天就一定行不通,不但行不通,你还可能会变成汉奸或者是罪犯。 那么是不是说,现在的社会,我们的年代,农民就没有力量了呢? 我可以很肯定地回答你:不是的!绝对不是的! 在前面,我说过任何东西,只要能够做到席卷农村,就一定会力量无穷,受用不尽。 在过去的年代,席卷农村的是一块红布。 那么现在呢?现在席卷农村的是什么? 虽然现在是个通信发达的社会,人们生活中能接触到的新鲜而有趣的事物很多,但是真正做到了席卷农村的,其实只有两样东西而已: 打工,买码! 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打工潮大家都知道,它的力量有多大?别的我且不说,光说一点,就是每年一次,由外出务工返家民工流而导致的春运。 仅仅只是为了农民回家的那点路费所造成的利益,就可以巨大到让主管部门忍不住不顾仆人形象,光明正大地贪赃枉法,屯票倒票。 那么你想想,他们的本身工作又造成了何其巨大的利益。 不过,这个利益再大,也只能是那些国字头的老大们才能够拥有享用的,和我们这些下三滥的流子们实在是扯不上半点关系。 所以,这不是本文的重点。 在这个世界,虽然没有人敢光明正大地承认,但每个人心里都清楚,确实是有着两种秩序存在。 台面上的社会有着台面上社会的利益,而地下的社会也自然有着地下社会的利益。 抓不到第一样东西带来的利益,广大的流子们却又看着眼馋,于是,不知是何年何月,哪位有心人就发明出了第二样堪称是偏门之王的东西: 买码,也叫六合彩。 我和三哥的彻底决裂就是因为买码。 第170章 偏门之王(1) 每年过年期间,大量在广东深圳等沿海发达地区打工讨生活的人们都回到了家乡。他们回来的时候,不但给贫穷的家里带来了一年的收入和相聚的快乐,同时也带来了很多花花世界中的新鲜东西。六合彩就是其中之一。 在20世纪末,六合彩其实就已经开始出现在位于内地山区的九镇地界,并且很快就有了蔓延之势。但是,处于起步阶段的九镇六合彩,很大程度上都是少则几个人,多则十来个人一起,借着香港开六合彩的时机来互相玩点小钱而已。 普遍来讲,这都还只能算是零零散散的小打小闹,不成气候。对于大多数有着自己营生的黑道大哥们来说,这些小钱微不足道,并不是一个足以让大家垂涎欲滴,不惜以死相拼的肥差。 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了2000年,那一年,一个陌生人的横空出世,改变了一切。 这个人所改变的不仅仅是九镇六合彩的发展趋势,他还极大地影响了整个九镇黑道未来多年的走向。 因为,随后那一场是非难辨、善恶难分、风秘云诡、打破秩序的大风波,正是由此人一手导致。 这个人姓姜,个头不高,外貌普通,但是为人极为精明狡诈,善于钻营,而且见风使舵,势利之极。由于他有着一张奇阔无比的大嘴,所以在江湖上,他也得到了一个外号——蛤蟆。 我认识蛤蟆是因为红杰。 那是在我和君分手后不久的某个晚上,红杰突然给我打了一个电话,电话中,他的语气开心又神秘,说有一个很要好的哥们回来了,想介绍给我认识,让我出来喝酒。 当时很晚了,我不太想出门,所以在电话里婉言谢绝了红杰的邀请,只是随口给他说了一句,明天晚上,如果我有时间的话就给他打电话,由我做东来请他的朋友。 我和红杰很熟,这只是我们之间的一句客套话而已,没有想到向来识趣的红杰却当真了。 因为,他实在是有着一个很重要的事情需要和我商谈。 第二天下午,我一直在打牌,晚上7点钟左右,才发现手机没电关机了,让元伯回家帮我换了电板,再开机之后,顿时就吓了我一大跳。 手机里面有七八条短信和十来个未接来电信息,除了一条是地儿的之外,其它全是红杰打过来的。 我首先给地儿回了个电话。 结果地儿告诉我,他打那个电话是因为红杰一脸很着急的样子来场子里找了我两三次,所以想告诉我一声。 挂完电话,我立马就下了牌桌,因为我知道今天不管输了多少,就凭红杰的这么多条短信和来电,我都别想再打牌了。 给红杰的电话刚一接通,他立刻激动万分地高声叫嚷了起来:“钦哥,我找你都找死啦,你跑到哪里去了啊?” 我嘴才张开,刚想回答,话筒里又像是放机关枪般传来了连串急促的说话:“莫说那么多了,莫说那么多了。我在大三元酒店,三号包厢,你快来,快来,等你啊!” 赶到大三元的包厢时,红杰和他的两个手下——剪毛、阿黎已经坐在了里面。 在他们身边的几张位置上还分别坐着另外三个陌生人——两个男子和一个无论打扮、长相都极为漂亮的年轻女孩。 红杰一看到我,马上非常高兴地站了起来,拉着我大声地对那三人说道:“蛤蟆,小易,这个就是我给你们说的钦哥了,九镇现在是最屌的大哥,也是我红杰最铁的好兄弟。哈哈哈哈,来来来,钦哥,坐坐坐。” 一番寒暄之下,红杰也给我介绍了那三个人的来路。 年长一点的,30岁上下的男人叫做蛤蟆,也是九镇人,是红杰泉村的同乡;而旁边一身西服,却还是挡不住扑面而来的那股流子气的男人叫做小易,是广东人,也是蛤蟆的朋友;唯一的那个美女则是蛤蟆的马子。 红杰向来都很给我面子,今天当他朋友的面,我当然也要抬他的庄。等红杰说完之后,我就满脸堆笑,一口一个大哥地给三位新朋友发了一圈烟,小易和那个女孩都接了下来。 轮到蛤蟆了,他却是一脸高傲的表情,对着我摆了下手,用一种明明带着很浓的九镇口音却又偏要故意掺杂点广东味而显得不洋不土、别扭之极的普通话对我说:“对麼住!我不抽介个,我抽雪茄!”边说边从口袋拿出了一根细长的小雪茄,点了起来。 红杰见状很有些尴尬地打着哈哈说:“哈哈,雪茄好,雪茄好啊。你看,香港电影里的黑社会大哥都抽雪茄,不伤身体。哈哈,来来来,大家都是兄弟,就莫客气了,开吃开吃。” 我有些意外地看了看蛤蟆,又望了望红杰,最后微微一笑,把烟叼在了自己嘴里。 几杯酒一下肚,气氛开始热烈了起来。小易很健谈,那个漂亮的女人更是谈吐得体,而且说起话来,声音细细软软,酥媚入骨,让人觉得非常舒服,再加上红杰始终刻意地在边上哄抬气氛,所以,总的说来,我兴致还算不错。 唯一让我稍稍有点不舒服的,就是那个蛤蟆。 蛤蟆也是一个流子,不过他并不是九镇江湖出身。 1995年,蛤蟆去了广东,然后才开始打流。据红杰说,最初是跟了香港水房帮的一个大哥,现在又跟在中山的一个老板身边做事。 光听背景,确实让我有些高山仰止的感觉。但一顿饭接触下来,却令我大倒胃口。 这个人,常年跟在大哥老板的身边,气度举止全没学会,偏偏只学会了装腔作势、故作高深的样子,一副香港来的过江猛龙的派头中,却又挡不住身上透出的那一股九镇土气。 看在是红杰朋友的面子上,我出于礼貌多次给他敬酒,但他一概都是推三阻四地不喝,每次都要红杰、小易或者那个美女看不下去,出来圆场,才象征性地喝上那么一点,边喝还边说:“阿杰啊,我细看在你滴面子上才喝介杯酒的,喝酒不好啊,年轻银,香身体哦!” 那一口九镇广东普通话,听得我极为刺耳,但凡时光倒转一年,如果让我遇见像这样在我面前装逼的,他早就已经躺在地上不省人事了,哪还有机会放这些不洋不土的怪屁。 但是,现在的我已经不再是一年前的我,一年的时光,足以改变好多事,好多人。 现在的我起码可以想到,红杰这两天这么急着找我一定有所求,既然是你找我有事,而不是我找你有事,我又何必着急呢? 所以,我没有在意蛤蟆的行为,只是不再给他敬酒,而是视他为无物地继续和其他几人谈笑风生。 喝了一半之后,稍有醉意的红杰亲热地搂着我,点上了一根烟塞到我嘴里: “钦哥,我们两兄弟不打不相识,放篙子的事,你钦哥抬了我红杰一把,我一直记在心里的。今天,我找你,一是给你介绍我的这三个好兄弟好朋友;二是和你商量一件事,一件发财的事!” 我本以为是红杰或者他的朋友遇到了什么难处,想要找我帮忙。听到这句话,我有些意外地偏头看向了红杰,他得意而神秘地冲我一笑,就连对面的小易和那个女孩脸上也一反开始地嬉笑模样,露出了留意聆听的神色。 红杰朝旁边的蛤蟆一指: “钦哥,我给你说,我红杰没有别的,就是有几个靠得住的朋友,你钦哥是一个,蛤蟆是一个,这条发财的路就是蛤蟆哥指点我的!” 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蛤蟆怪腔怪调的普通话再次响起,打断了红杰的说话: “阿杰,我给你说,我介个细情,不细每个人都做得好的,这位阿钦,年纪介么小,嘴上没毛,办细不牢啊!还是算了,喝点酒,我就要回去睡觉咯。” 这句话听得我心头顿时一阵不舒服,终于再也忍不住气,拉下脸,扭过头直直地看向了对面老气横秋的蛤蟆。 我双眼一眨不眨地死死望着蛤蟆,刚开始,席中之人还没察觉,依旧言笑晏晏,蛤蟆也还是那副高不可攀、若无其事的样子与我对视。 渐渐地,耳旁喧哗之声就安静了下来,包厢中,众人纷纷察觉到了气氛的紧张。蛤蟆的脸色变得越来越僵硬,终于扛不住我目光中的寒意,讪讪然一笑,装着夹菜,低下了头去。 那一刻,蛤蟆的举动令我将他彻底看透了。 对面这个貌似高深、不可一世的男人其实并没有他表面看起来的那么厉害,他甚至都算不上是一个很有种的流子。 因为,刀疤成、缺牙齿、险儿等真正有种的狠角色,就一定不会在这样的对视下低头。 红杰的手伸过来,似乎想要拉我。 第171章 偏门之王(2) 我淡淡一笑,轻轻拍了拍他放在桌上的手背,抢在红杰开口之前,望着蛤蟆说道:“哈哈,蛤蟆哥看不起我们这些乡巴佬啊。不要紧,蛤蟆哥,这条路是你指点出来的,你不想告诉我没关系。大家坐在一起,你当我胡钦是个朋友,喝杯酒就可以哒。只是你说我胡钦搞事不可靠呢,我倒是可以告诉你一点。我胡钦年纪是不大,还是有些口碑在外面的。我今天可以当你面说句狂话,你要搞的这件事,只要是和打流有关系,在九镇这个地方,我办不了,你也就不用找别个了,晓得不?”我的这句话一出口,他们三个人脸上的表情都变了一下。 一旁的红杰趁我说完,赶紧笑嘻嘻地端着杯子站了起来,说:“蛤蟆,老子和你一路长大的,你未必还不相信我啊,我说了可以办事的人,你还不相信?你就真莫看钦哥年纪小,你是出去久了,不晓得屋里面的行情。钦哥说得一点没有错,你如果要搞这件事,在九镇不找钦哥?随便找哪个,你都没有一碗饱饭吃!你信不信?” 红杰说完之后,蛤蟆低着头,依旧不搭腔。我站了起来,走到他身边,给他倒了一杯酒,一只手按着他的肩,一只手举着杯子说:“蛤蟆哥,你是大地方来的,见过大世面。其它的我就不多说了,我胡钦和红杰一样,喜欢交朋友。有财大家一起发,没得财,大家一起玩得开心也不错嘛。来,今天就不说那么多,我敬你,先干为敬!” 我一口喝完之后,蛤蟆还是没有动的意思,我将手上杯子翻了过来,杯口朝下,笑嘻嘻地递到蛤蟆面前,同时,按在他肩膀上的五指猛然用力一掐,蛤蟆不禁微微一抖。 自从吃饭以来,他第一次一口喝完了自己杯子里面的酒。 “哈哈哈,钦哥,母好意细啦。我蛤蟆就细这么一个银,不会说话的啦。红杰的兄弟就细我的兄弟,我当然信得过的。只细钦哥年纪轻轻,就细大哥了,实在是意想不到,前途无量啊!哈哈哈,我前面的话,钦哥你也莫要生气,出来混都细求财,不细求气滴。要是钦哥你真有把握能够做好介件事,我保证今后,我们都细财源滚滚,一本万利滴。” 我大笑着拍了拍蛤蟆的肩膀,随着我的笑声,在场所有人也都或真或假地笑了起来。 我并不在乎蛤蟆是否真的尊重我,不过,江湖人,无利不起早。 发财的事,流子是一向都很有兴趣的,我也不例外。 现在,我想,已经到了谈正事的时候了。 我尽量压抑着自己心中的狂喜和激动。 红杰果然没有骗我,刚才他和蛤蟆不厌其烦,巨细无遗给我介绍的那件事,确实是一条财路。 这条路我虽然从来没有接触过,但是我第一时间就意识到,如果现在不做,那自己肯定会后悔一辈子! 这条路就是买码。 什么是买码? 买码是内地的叫法,也是市井之间的叫法,它的真正名称是六合彩。六合彩是香港唯一的合法彩票,是少数获得政府准许合法进行的赌博之一。为加強打击民间的字花赌博,并防止赌博资金流向黑社会等非法集团,香港政府从1975年起开售乐透式彩票,取代原先的马票。负责开彩的是法定机构香港奖券管理局,由香港赛马会以“香港马会奖券有限公司”的名义代理接受投注。 投注彩池除用作派彩外,余额拨交社会福利署奖券基金用作慈善用途。最初的彩票是十四选六,每周抛球开彩。为迎合大众“以小博大”的心理,1976年大幅增加中彩难度及派彩,改变开彩方法為三十六选六(及一個特別号码),正式名为“六合彩”,并将开彩次数增加为每星期两次(最近更增加至每星期三次)。之后为维持派彩数额及增加中奖难度,曾多次增加选择数目。正如其他赌博模式一样,六合彩的中彩回报必定远低于其成本。 从上面的文字看来,六合彩虽然不算是件励志向上的大好事,但是也不坏,起码让爱赌的人们过了赌瘾,而所产生的大量资金又还被控制在了政府的手中,甚至还推动了慈善事业的发展。 但是,请大家记住,虽然买码就是六合彩,六合彩却绝对不是买码!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是有欲望的,最低级的欲望是吃饱肚子。吃饱了之后呢?那就得要找点事干了。 有些人喜欢享受,所以他花天酒地;有些人希望变聪明,所以他去读书;还有些人想赚快钱,所以他去赌博。 这些都是人的欲望,是改变不了的,就像狗改不了吃屎一样,无论是亲友规劝还是政府的强制,都起不了根本作用。 如果强行要他改变,得到的只会是一个畸形的结果。 就像遍地开花,挂着羊头卖狗肉的发廊洗浴城一样,越不许嫖娼、卖淫的越多。 内地政府管得太严,绝不会允许像澳门香港那种光明正大的博彩业存在,但是人性共通,在严格的管制下,人们总有赌的欲望,看着香港人民玩得那么开心,内地人也心痒痒啊。 怎么办? 好办! 中华民族有两个最大的特点,两个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但是却让我们这个民族繁衍至今的特点: 包容同化和擅改能力! 无论是五胡乱华,还是蒙古铁骑,又或满族入关,甚至共产主义,都无一例外地体现了这两点。 任何外来的事物一旦进入到中国,最终都会变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属于我们自己的,能够在这片土地上活下去的新东西。 思想是这样,制度是这样,六合彩也不能例外。 政府禁止六合彩,禁止赌博,但是我们流子不禁止,流子没有这么多的规矩和想法,更不在乎伤天害理。流子只知道怎么赚钱怎么干,政府不做,我们做。 所以,买码出现了,只不过幕后庄家却由政府变成了各个地方大大小小的黑道大哥。 蛤蟆找我商量的就是地下黑庄! 所谓地下黑庄,具体起来有很多操作方法,根据各个地方的不同,和具体坐庄人习惯的不同,又有了更多的差异。 那天蛤蟆就教给了我一个极为可行的操作方法,也是在众多买码庄家当中最常用的一种。蛤蟆本人是最大的庄家,出资金,负责开码之后的通吃通赔;而我和红杰则是替他负责具体操作管理的二道贩子,按照商定的比例分红。然后在我和红杰的下面,则是我们各自的得力小弟,他们负责接收大额的下注码单,再上报给我们,同时领取我们开出的工钱和少量分红。 得力小弟的下面是他们手下的马仔,这些马仔负责和赌徒之间的直接联系,以及小额的电话下注。他们并没有分红,只能领取上级大哥所给予的工资。 在整个流程之中,每到香港开码的那天,赌徒们就会提前打电话给马仔下注,等开码完毕之后的第二天,马仔们就会负责上门找没有买中的赌徒收取先天下注所应缴纳的金额。 所以,收债、扯皮的事情通常都是由他们出马。 而得力小弟在开码的那天是不会和赌徒电话联系的,他们会在附近的市县找一个安全的地方,比如朋友家,或者宾馆之类。 如果赌徒想要下很大数目的注码,是不接受电话投注的,必须先给马仔电话,然后把现金给他们,他们会送到得力小弟所在的那个地方。等开码出来之后,如果赌徒没有买中,钱就会直接被庄家和大哥赚得;如果买中了,庄家就会把应当赔的钱交给马仔,然后赌徒再去马仔手上领取。 在蛤蟆介绍的整个流程之中,我、红杰、蛤蟆三个人和赌徒之间完全没有任何的直接联系,和能够得到的利益比起来,担负的风险非常小。 当时听完蛤蟆的所有介绍,我立刻就意识到自己现在面临的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机遇。 通过廖光惠和三哥的啤酒机生意,我非常清楚赌博坐庄带来的利润是何其巨大。买码其实就是一个完全升级版的啤酒机,只是玩得更大,更凶,更诱人,利润更高,而且还更安全。 虽然目前在九镇地区,六合彩的风头还没有兴起,但是很多从广东、海南、浙江等地回来的朋友们口中,经常会提起它在沿海已经发展得如火如荼。 六合彩之前,从来没有过如此大规模专业化的博彩游戏,它的出现,堪称是树立了地下博彩业的最高标杆。 只要按照设想做了起来,风靡九镇地区,我敢肯定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于是,我毫不犹豫地当场就同意了和蛤蟆的合作。 只是我把蛤蟆分给我和红杰的三成利润谈到了四成,其中我占三成,红杰一成。 本来蛤蟆的意思是给我三成,红杰来帮我打工,多少钱我再自己和他谈。 但是,我考虑到这件事毕竟是红杰指点我,作为回报,我也帮他要到了一成的干股。 最后,蛤蟆给我说,他女朋友是第一次来我们省,明天想要陪她去附近的几个景点玩玩,大概去两三天,回来之后联系我,到时候,我们就可以正式开始运作了。 我满口答应下来,并且还专门给朋友打了电话,吩咐他们代我好好招待一下蛤蟆三人。 之后几天,我踌躇满志,满心期待。 万万没想到,却等来了一个完全意料不到的结局。 第172章 扎到了内心的钢针(1) 性格决定一切。 同样的事情,不同性格的人永远都有着不同的看法。 人的智慧和精力有限,一个人若想成就大事,就不可能指望着自己永远正确。 大人物应该做到的是,将所有不同性格的人凝聚到一起,利用他们的能力,控制他们的欲望,吸取他们的观点。 这样的话,处事之间才会张弛有度,浑融圆通。 当我把买码的事情通知了兄弟们之后,他们各自的性格也就在不经意间,在我的面前展现了出来。 我们兄弟都不蠢,大家都能想到,买码绝对是一条可以让我们青云直上的财路。所以,每个人都很兴奋,但是各自关注的角度却截然不同。 小二爷深谋远虑,旁人想一步,他往往能想到三步之后,对于商业利益又有着天生的敏感。他说的话一语双关: “这就好,这就好。胡钦,今后我们兄弟全力以赴,好点做,只要把这件事做稳当了,我们也算是熬出头了。” 武昇这个人一直都是我们兄弟里面最为豪爽,最为耿直,也最为义气的一个。就连迪厅事件之后,我们几个都寒了心,他却还是一如既往把三哥当作哥哥看,觉得我们和三哥之间的误会迟早会消除。所以,在他的眼中,也就只能看到义气。 他说:“我就说嘛,红杰这个家伙,还是蛮讲义气的。这个人不错,真的还不错。胡钦,你准备怎么感谢他啊?” 险儿简单、直接、决绝似铁,宁折不弯。很多人都说,险儿迟早会死在自己的这种性格上面。可我并不这么想。因为,我知道,险儿其实也聪明头顶,只不过,他太懒太随便。平时有我和小二爷在,他就不愿意动脑,更不愿意在外人面前多说。 但这绝对不代表他蠢。 武晟的话刚一说完,险儿当时就立马出言反对:“感谢个啥!给了他一成的利润了,还感谢他小子,没有胡钦,他连望都望不到这一成,还想当股东啊?你还以为他真的是义气啊?要是真义气,他就应该找老鼠搞,还找我们做什么?” 险儿的话,就像是他的刀,要么不动,一动就能见血。 他说到了点子上。 为什么红杰会找我,而不是找他的大哥老鼠? 这个问题,我想了很久,也想到了很多理由。但最后,真正能够说服我的,只有一个:钱。 出来混的人,大家都愿意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心甘情愿地过着这种人不人、鬼不鬼的日子是为了什么? 难道真的是为了所谓的兄弟情深,为了所谓的义字当头? 这些话,其实和当官是为了替人民服务一样,虚伪之极,恶心之极。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如果还有任何一个成年人,抱着这种想法的话,他要不是个伟大而天真的理想主义者;要不就是一个无耻而奸诈的阴谋家;或者,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蠢货。 流子们之所以愿意冒着巨大的风险打流,绝对不是为了什么义气,而是为了一个钱字。 所有人都一样。 买码的事情,红杰要是介绍给他大哥老鼠了,他最终的下场只能是为他人做嫁衣裳,白忙一场,充其量也不过是老鼠和蛤蟆下面的一个高级打工仔而已。 红杰的一切都是老鼠给予的,在老鼠面前,他没有丝毫讨价还价的余地,也更没有那个资格和老鼠平起平坐,成为股东。 没有一个领导会让手下成为自己的拍档! 但是,在江湖上混了这么久,红杰不可能想不明白,买码可以给他带来的是什么?而且,老鼠入狱的那些年,红杰曾经继承老鼠的衣钵,掌管了老鼠遗留下来的一切。 曾几何时,他也当过大哥! 一个人如果不热爱权力,那说明,他从来就没有试过权力的滋味。 试过了权力滋味的红杰,我不信,他不怀念! 在江湖上,若想要重返权力巅峰,第一个条件就是钱。可按照红杰现阶段的能力,无论是资金,还是门路,又或实力,他都没有独自吞下买码生意的可能。所以,他想到了我。 在九镇,除了义色和老鼠,我是唯一一个有资格办好这件事的人,前面两个人对于红杰来说,合作的可能性都不大,他只能找我。 何况,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我们之前有过完美的合作。 放篙子的生意,已经向红杰证明了,我胡钦是一个值得去交的朋友。 朋友之间,是要讲义气,是要平起平坐,共患难同富贵的。 虽然我做了庄家,但引路的人是红杰。 出于朋友本分,和我向来的为人,我当然不能,也不会亏待他。 他自然也就可以从这件事里面得到最大的利益。 这就是红杰找我的理由。 于是,聪明的红杰也就成为了三个股东之一。 不管合作者的主观想法是什么,鉴于买码所能带来的巨大利益,兄弟们无一反对,武昇最后还很高兴地表示要把这件事情告诉三哥。 当时听到这句话,我们都没有往心里去。 我们都认为,这件事就算三哥知道了也不会有任何不妥。 年轻的我们,还是低估了世情的险恶。 如果当时,我们其中有任何一个人能想到后来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的话,我想,就算是把武昇捆起来,也一定不会让他提前去告诉三哥的。 因为,不久后,那场牵扯无数的巨大风波,正是因为武昇的这句话而起。 三天过去了,理应是蛤蟆约定要回来面谈的日子,但是等了一整个白天,他都没有联系我。 傍晚左右,我开始给他打电话,前面两次都没有人接,第三次才终于接通了。 “喂,蛤蟆哥,玩得开心不?回来的吧?晚上一起吃个饭?” “呵呵呵,阿钦啊,还不错还不错,这么久没有回来了,变化很大啊,霞霞(他女朋友)也很开心,呵呵呵。今天不行了,我还有些细情要处理,谢谢你的好心啦。” 电话里面,蛤蟆语气很礼貌,但听在我的耳朵里却隐隐有种说不出的疏离感。他好像完全不记得之前约好的事情。 我只能开门见山地说: “那明天,我和红杰给你接风吧,我们也一起具体把事情好好商量商量。” “哦,不急不急,阿钦啊,细情不用急嘛,年轻银,细情不是说办就办滴。你耐下心来,我也还需要再考虑一下,等明天我回来再说,回来再说啊。我先挂了。” 蛤蟆话一说完,也不等我做出任何回答,就直接挂掉了电话。 我拿着手机,呆呆地坐在椅子上,百思不得其解。 事情明显有些不对劲了,三天前,蛤蟆还在拍着胸脯与我大谈合作的前景和细节;可现在,他的语气中却分明充满了明显的敷衍和逃避,连提都不提合作。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蛤蟆的态度发生了如此巨大的转变? 接下来好几个小时,我都在冥思苦想着这件事,越想心里就越不安。等到晚上9点多,实在忍不住心中的焦躁,我又给蛤蟆拨了一个电话过去,电话通了,还是没有人接。 我只能尽量让自己往好的地方想,估摸着他可能是在哪个地方玩得开心,不想被打扰。所以,我也就勉强按捺心情,没有再继续打下去。 好不容易等到了第二天,蛤蟆还是没有联系我。 我又气又急,坐立不安,却只能继续无奈地等候。 没想到,快傍晚的时候,心急火燎的我没有等到蛤蟆的消息,却等来了一个意外的电话。 当时我正在自己迪厅里面,和小二爷、地儿、险儿坐在一起,看着胡玮、贾义调戏迪厅的几个服务员,突然手机响了起来。 刚接通,还没等我说话,电话那头就传来了红杰毫不客气地质问: “喂,胡钦,你什么意思啊?” “怎么了?”我一头雾水。 “胡钦,我们朋友这么久了,你要是对我红杰不舒服,你就明说。买码的事,当我红杰还你的人情,让你搞也要得,你没有必要悄悄把我踢走。”红杰的语气越发激烈了起来。 红杰的话说得不明不白,劈头盖脸就对着我一通责怪,让本就已经是听得云里雾里的我火气也点了上来: “你他妈的说什么呢?你发什么脾气?你有话就明说,别他妈的给我阴阳怪气,听了不爽。” 我发飙之后,红杰倒是显得有些意外,隔了好几秒钟,才将信将疑,赔着小心地问我: “胡钦,你……你真的不知道?” “红杰,你少他妈和我叽叽歪歪地啰唆,有什么事你就说,我要看下我胡钦是哪里弄得你红杰大哥不爽了?” 电话那头的红杰突然不说话了,耳边,只有他的呼吸之声却渐渐粗重了起来,好像是在受到了某种巨大刺激之后,正在拼命克制着,不让自己爆发。 “红杰,他妈的说不说?你不说,老子挂了,今后玩得来你就和我玩,玩不来了你离我远点,也少给我说些无聊的话。” “胡钦。”红杰终于开口了,但是在喊出我的名字后,却又似乎非常纠结地停顿了一下,这才用一种极为沉重的语气继续说道: “我们,我们被别个玩了!” 我的心瞬间就提了起来,巨大的不祥感涌上心头,几乎是迫不及待地问道: 第173章 扎到了内心的钢针(2) “什么意思?怎么了?” “蛤蟆已经和别个合作了!你真不晓得?” 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这几天以来,我过度沉迷在买码可以带来的种种好处当中,当心底的不安彻底变成现实之后,那种从幸福的巅峰跌落谷底的感觉,让我再也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歇斯底里地大吼道: “我晓得个什么啊晓得!你说啥!和哪个啊?” 红杰再次沉默了下去,几秒之后,轻轻地说出了一句话: “和你屋里的好哥哥。” 我当时一下没有反应过来,居然下意识地想到了自己家的几个亲戚,又觉得不可能,所以问出了一个很愚蠢的问题: “哪个哥哥啊?” “义色啊!还哪个哥哥?你有几个哥哥啊?”红杰再不掩饰自己情绪,语气中的愤怒和讥诮,像是一根根尖锐至极的钢针般顺着我的耳朵扎进了脑海,将我刺得千疮百孔。 我一下子就愣在了那里! 虽然昨天蛤蟆在电话里的语气就让我觉得有些不对了,预感这件事也许会起些波折,但是红杰说出的真相还是太出乎意料之外。明明知道这就是真的,但我却依旧拒绝,不愿相信。 浑浑噩噩当中,只听到电话里传来了红杰的说话: “所以,我开始还以为是你和义色把我踢出来的。胡钦,这件事我就是想和你一起搞,连东哥都不晓得这件事,我都没有说的。你大哥是怎么晓得的?是不是你自己嘴巴多,告诉给你大哥听了啊?你啊,这种事,你都不晓得防人,你搞什么啊?我们这下好了,白搞他妈半天。” 红杰的说话让我恢复了一些神智,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我开口问道: “你怎么知道是我老大搞的?未必而今这么快的时间,蛤蟆就已经确定答应他了吗?” “不答应?不答应的话,老子有必要发这么大的火吗?你还真的是一点都不知道啊!呵呵,都说你和义色,你们两兄弟关系铁得很,跟亲兄弟一样。看来一到钱的份上了,你大哥把你瞒得蛮紧的啊。我这两天一直给蛤蟆打电话,他开始都是敷衍老子,一下说要去这里玩,一下说那里有事。上午,还在骗我说没有回来。老子刚刚看见你大哥和他去大三元吃饭了,给他打电话,问他怎么回事,他逼不得了才说的,明确给老子讲,不和我搞了,要和义色搞。老子和他从小到大,认识这么多年的关系,他都把老子抛了,日他娘!” “好,红杰,谢谢你通知我。我先不和你说了。我告诉你,口风不是我漏出去的,我也没有卖你。你放心,无论如何,这件事,我都会有个交代给你。”我尽量冷静地说出了最后一句话。 “哎,胡钦,你要搞什么啊?你……” 没有等红杰说完,我就挂断了电话。 当一手捧着手机,另一手的食指按在了通话键上的那一刻,我清楚看到,自己的双手正在剧烈地颤抖,就像是中风一样,无法控制。 前所未有的狂怒充满了我的胸膛。 本以为遇到了一个可以让自己展翅高飞的机会,但就在刚刚准备双脚离地的时候,我的翅膀却断了,而折断我翅膀的人,却是我连做梦都不会想到的那个。 在旁人看来,这是江湖上正常的利益之争,成王败寇,有能者居之! 但对我而言,这不再只是钱的问题了,是背叛! 极度冷酷无情,永远都不会去接受或者原谅的背叛! 我不顾险儿他们的询问,径直走到了迪厅里面的休息室,将门关上,一个人静静地坐着,直到双手不再颤抖,呼吸不再急促,整个人都彻底冷静下来之后,我给武晟打了一个电话。 我果然没有猜错。 在电话里,武昇告诉我,的确是他把买码的事情告诉了三哥。而且当时三哥还问得挺仔细,武晟以为这是三哥与我之间关系缓和的表现,是证明三哥又开始关心我们几兄弟了。 所以,他也就毫无保留,一五一十地全部都说了出来。 一头雾水的武昇在电话里面问我到底怎么了,我没有回答他,只是淡淡地问了他一句:“你今后是要兄弟还是要老大?” 听到我这么说,武昇一下子就急了,很大声地追问我,想要弄清发生了何事。我又再问了武晟一遍,他还是不作回答,只是继续苦苦哀求劝导,交代我千万不要乱来。 我没有再多说,而是挂掉了电话。 接着,我马上又给蛤蟆发了一条短信:“我五分钟之后给你电话,如果你不接,我今天就办了你!”然后在那五分钟之内,我把红杰告诉我的消息通知了在场的所有兄弟,说完之后,我问他们:“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 险儿“突”地一下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浑身紧绷得像根标枪般挺立,看着我足足有分把钟,又慢慢地坐了下去,死死咬着半边下嘴唇,一言不发,脸上一片铁灰之色,阴沉得可怕。 小二爷坐在椅子上,佝偻着腰,紧紧地皱着眉头,抬头默默看着险儿的一举一动。 从我的角度侧望过去,居然可以看见正当年华的小二爷,那本应是光洁饱满的额头上,却不知从何时开始,已经刻上了极深的纹路。 半晌之后,他像是有些精疲力尽般往椅背后一靠,缓缓说出了一句话:“这个九镇就是一个牢房,我们都是坐牢的,管牢房的就是老大和老鼠。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胡钦,要死卵朝天!你自己决定吧!” 我的目光一个接着一个,扫过了面前所有的兄弟。 我很平静,这个时候,在这些人面前,我必须要让自己表现得平静。 但是,在我的内心中,就像是放进了一根烧红的烙铁,烫得我剧痛无比,却还只能憋着。 你义色喜欢我,可以把我当弟弟;不喜欢我,可以把我当小弟;我听话了,你给我点甜头;不听话,你就拿枪对着我。 你要地位,我冒犯你了,我就给你低头;你要利益,我们拼死拼活帮你打江山。 这些都可以!都没有问题!你是大哥,也是看着我长大的,照顾了我这么多年的哥哥,所以你说了算。 但是你不能招呼都不打一声,就从我的嘴里抢饭吃! 出来混,为的是什么? 这么多兄弟,都眼睁睁看着自己一步步地变成了一个妈妈不爱,奶奶不疼的二流子,什么都没有了,是为了什么? 就他妈为了一个钱字。 有了钱,他们才可以过上好生活,才能够吃得上想吃的,穿得到爱穿的,才能给家人看病,供小辈读书,才能在走出门的时候,不被人瞧不起,不被人欺负。 你的岩场,你的公路,你的水泥厂,你的啤酒机,你的洗脚城,那是你的,你不给,我也不想。但是,我的东西,你连说都不说一声,就这么抢了,我怎么办? 我的手下也有这么多忠心耿耿跟着我、信任我、依赖我的弟兄,他们吃什么,喝什么? 当我的目光扫过这些兄弟的身上,虽然没有一个人说话,但是我却看见,他们一个个都将胸脯挺了起来,将下巴抬了起来,将眼中冷冽的光芒闪耀了起来。 我知道,就算到了天涯海角,就算到了山穷水尽,眼前的这些人,都会跟随着我,不离不弃! 突然之间,我感受到了自己的强大! 冲着兄弟们一笑之后,我拿出手机,拨下了蛤蟆的号码。 这一次,他很快就接了。 “蛤蟆哥,你终于接电话了啊。这些天,老大你当我胡钦是个宝(土话,傻子的意思),玩我是不是?” “阿钦,年轻银,你说话别太冲,什么玩不玩滴……”蛤蟆还是一副吊儿郎当的口气。 “蛤蟆,你而今最好莫要和我啰里八唆,说些屁话。我问你,你是不是和义色合作了?” “胡钦,你说话口气最好客气些啊,老子欠你什么啊?” 电话里,蛤蟆居然率先发作了。 听到他的口气,我以为自己会愤怒,没想到,心中却反倒是一阵轻松。 因为,就在这一瞬间,我已经下定决心要办了这个人,不管挡在我前面的是义色也好,老鼠也罢。 就算天皇老子,也再不可能改变这个结局了。 所以,我的语气开始自如了起来: “哈哈哈哈,蛤蟆,你不欠我什么,什么都不欠,你只是欠我一个交代,欠我一句话。这个交代你不给我,我让你完完整整地出了九镇,我就跟你姓姜!” “胡钦,你也别屌!和哪个合作是我的事,我前天只是答应了一声可以考虑,而今我改主意了,不可以啊?出了不九镇,嘿嘿,老子在香港都混出来了,还怕你?你还真以为九镇你是一手遮……” 没等蛤蟆针锋相对的话语说完,我就干脆地挂掉了电话。 然后,我站了起来,对着兄弟们把手一挥: “走,我们去看一下老大今天这顿饭的酒菜香不香,合不合我们的胃口!” 地儿、小二爷、险儿、胡玮、贾义……无数个人影纷纷站了过来。 我让地儿和贾义带着其余小弟一起留下,照顾迪厅的生意,然后带上了险儿、小二爷和胡玮,四个人走出的迪厅大门。 我知道去哪里。 在电话里,红杰就告诉我了,三哥和蛤蟆正在大三元吃饭。 第174章 兄弟阋墙 我们走进包厢的时候,包厢里的人正杯来盏往,吃得热火朝天,很是开心,蛤蟆的那个漂亮女朋友一个人站在上席旁边,正在端着酒杯娇滴滴地敬着三哥。 除了蛤蟆他们一行三人和三哥之外,包厢内,还坐了明哥、牯牛、幺鸡、鸭子,以及三哥在市区的两个朋友。 看到我们进来,原本喧哗热闹的包厢,一下变得鸦雀无声,有三个人的脸色在那一瞬间的变化特别大。 一个是蛤蟆,这个虚张声势,却又百无一用的草包脸上,透出了明显的慌乱和紧张。 另一个是三哥,三哥开始是惊讶,然后有那么一丝尴尬,但马上就回过神来,镇定而自如地看着我,阴阴沉沉的,再看不出丝毫情绪显露。 最后一个是明哥,明哥由最初的惊讶变成了随后的紧张焦急,最后则是不断地对我打着眼色。 我对着明哥微微一笑,当先大步走进了包厢,边走边看着三哥说: “啊!老大,我刚在下面吃饭,听到人说你也在这里,上来看下你啊。哈哈,明哥、牯牛,你们都在啊。” 三哥也站了起来,脸上的笑容一如往日般亲切: “小钦,你也来了啊,刚好,我反正也准备今天晚上找下你的,来了就好,坐坐坐,险儿,小二爷你们自己坐啊。牯牛,喊服务员搬几个凳子过来。” 凳子搬过来之后,我们依次坐下,明哥借着和我喝酒的机会,一把将小二爷拉到他原本的位置上,坐在了我和险儿的中间。 我知道,明哥这样聪明绝顶的人,是担心我今天闹事。 如果他能想到的话,三哥呢?三哥想必也一定知道我来的意思了。 要是以前这样的类似情况,我会感到心虚,生怕被三哥看出心中的小秘密。 但今天,我无所谓了。 因为,他知道也好,糊涂也罢,我就是存心来闹事的! 从进来到坐下,我始终看都没有看蛤蟆一眼,也更加没有提过半句买码的事。 我不急,理亏的人并不是我。 终于,身为东家的三哥忍不住了,对着蛤蟆一指: “小钦,这个朋友,你也认得啦。蛤蟆,广东那边回来的,就不用我介绍了啊?” “哈哈,认得,蛤蟆哥,财神嘛!哪个不认得?个个都想认得!”我笑嘻嘻地望着蛤蟆说道。 三哥应该没有想到我会这么不给面子,话刚一出口,我看见他的脸色就微微变了一下。 倒是安坐一旁的蛤蟆,也真是油滑无耻到了极点。 我望向他的时候,他居然脑袋一点,一只手搭在了自己马子的肩膀上,没有半分尴尬的意思。大概是看到我对三哥的尊敬,所以他一扫我刚进门时所表现出来的紧张,反而狐假虎威地斜着眼瞟了我一下,很得意地转向三哥说道: “义色大哥,介个小朋友是你的马仔啊!哈哈,前天红杰给我说,我还真以为细九镇的新大哥啊。” 刚刚才缓和过来的场面,顿时又鸦雀无声起来。 “狗杂种!你说哪个小朋友?” 随着一把虽然稚嫩却戾气十足的喝骂声骤然响起,一个酒杯猛地飞过半张桌子,“哐啷”一声砸在了蛤蟆的头上。 刚刚扔完酒杯的同时,胡玮已经拉开椅子,对着蛤蟆扑了过去。 场面一下大乱,几乎所有人都飞快地站了起来。 小二爷、明哥、牯牛几个第一时间拉住了胡玮,其他人也纷纷地站出来,挡在了胡玮和蛤蟆中间;险儿则是安静地站在自己位置上,只是不知何时,一只右手已经放在了兜里;较远的小易则抄起一个酒瓶挡在了一只手捂着脑袋的蛤蟆面前。 胡玮扔酒杯的那一刻,我也感到很意外,当他又站起身来想要冲过去的时候,我也下意识准备拉住他。 但是当小半个屁股都已经离开了椅子之后,我却又立刻坐了回去。 因为在那一瞬间,我看见了桌上还有一个人没有动,这个人不但没有动,而且还颇有深意地死死望着我。 三哥! 三哥好像没有看见眼前正在发生的一切,他依然安稳地坐在我的对面,隔着一张桌子,双眼一眨不眨地盯着我。 既然你做大的都不怕难堪,那我当小的又何必担心丢人? 所以,我也安稳地坐了下来,就像我对面的那个人一样。 我定定地看着三哥,我想知道,一脸平静坐在那里的他,此时此刻,想的是什么?说的又会是什么? 三哥慢条斯理地喝了一口茶,放下手上的玻璃杯之后,终于说话了: “蛤蟆,小钦不是我的马仔,是我的弟弟。胡玮,你坐下来,我当没有事发生,莫要我发火。” 三哥话一说。我立刻站起来,走过去,一把将不听任何人劝阻,还在继续挣扎的胡玮拉向了座位: “你搞什么名堂?没得大和小了,老大、明哥都在这里,你连财神爷都敢打啊?坐下坐下。” 胡玮一言不发,听话地坐了下去,三哥还是一脸喜怒无形于色的平静。 只是从这层平静里面,我却仿佛看出了一丝阴寒的冷气,那种我打小就熟悉无比的冷气,每次当这种冷气出现,都会让我害怕和畏惧。 然而这一刻,我却突然发现自己也不是原本想象得那么害怕了。 当我再也感受不到对于兄长的敬畏和尊重之后。 此刻,我面对的,只是经历过无数次,早已经习以为常的属于流子之间的较量。 纷乱的场面终于平息下来,但气氛中却多出了一份挥之不去的凝重与尴尬。 蛤蟆的头发和衣领上都是酒渍,满脸愤怒地坐在那里一声不发;三哥倒还是脸色如常,不断夹着桌上的菜,自顾自地埋头大吃,酣畅无比;我坐在椅子上,点燃了一支烟,大力克制住自己内心的任何波动,尽量自然地一口口慢慢抽着。 其他大部分人的脸上则都出现了一副尴尬、紧张、小心的表情。 包厢里一片沉默。 只有险儿似乎完全没有受到任何影响,犹自在吊儿郎当地玩耍着手上的zippo打火机,不断发出“当啷”“当啷”的脆响。 足足过了好几分钟之后,坐在我身边的明哥突然背脊一张,很亲热地伸出手搂着我说:“小钦,我晓得你心里有火,先听我给你说……” 还没等明哥把话说完,一直在埋头吃菜的三哥却伸出一只手打断了他的话。 我和明哥都有些意外地看着他,他边对我摆手示意稍等,边慢慢从面前的盘子里拿起一只猪蹄放到嘴边,大口大口地咀嚼了起来。 除了还在埋头玩着自己打火机的险儿之外,全桌人的视线都渐渐放到了正吃得不亦乐乎的三哥身上。 看着他咬下最后一口带筋的猪蹄肉,再喝下大半杯茶水,打了一个响亮之极的饱嗝,抹了抹嘴,这才抬头望着我一笑,端起了面前的一杯酒说道: “小钦,来来来,这个事,是我们兄弟自己的事,别个都说不好。来,我们兄弟先喝一杯!喝一杯再说。” 看着对面那个人无比熟悉的笑容,似曾相识的说话,在那一瞬间我的心软了。 我突然感觉我们好像又回到了从前,在不管有多少人的场合下,都只有我们之间才是最亲近的,才是最默契的,才是最铁的那个从前。 那种相依相靠,全心以对,绝不怀疑的感觉又一次回到了我心里,让我百味杂陈。 面对着三哥的笑容,进来之前满腔的怒火好像已经烟消云散。我甚至隐约感到了一丝自责,我为什么会因为钱而去恨三哥?钱是重要,但是这是三哥啊,这不是别人,是从小看着我长大的三哥啊! 我仰头一口干完了手上的这杯酒,就像以前一样地毫不犹豫,然后也同样笑着看向了对面。 这是我进来之后第一次真诚的笑,是对面那个人口中的那句“我们兄弟自己的事”,所带给我的真诚的笑。 我相信,如果那天晚上,我们脸上的那一个笑容能够持续到整个宴会结束的话,那么什么蛤蟆,什么坐庄,什么利益,都不再是问题。 也许,待其他人都走了之后,我们还会抛开埋在各自心底的种种隔阂,再次回到以前,回到一切都属于“我们兄弟自己的事情”的那个以前。 但可惜的是,我的笑容却并没有持续太久。 在三哥放下酒杯,接着说出了下面的一句话之后,那个美好的笑容就完完全全僵在了我的脸上。 “小钦,这个事,我本来是准备今天晚上再单独找你仔细说一下的。我想和蛤蟆合作一起搞六合彩坐庄,我晓得之前你也和蛤蟆接触过了。但是这件事既然而今我搞了,你也莫不舒服,我当哥哥的也不抛开你们兄弟,我分你们六兄弟半成。啊?这个事,钱来得的确是快,但是风险也大!再说,你们小小年纪要那么多钱做什么吧?是不是?” 三哥后面还说了很多希望我不要想得太多,今后一定会有好处给我,不要心急之类的话,我模模糊糊都没有听进去了。 我只是感到自己脸上的肌肉越来越紧绷,我一直想要努力维持住脸上的笑意,但是却感到一步步地力不从心。 当我听到三哥说分给我们兄弟半成的时候,我就已经感到像是吞了一只活苍蝇一样地恶心。 不抛开我们? 把事情搞定了,现在给我说分我们六兄弟半成,这叫不抛开我们,我分一个牵线带路的红杰都是分的一成啊! 可是,你却给我说分我六个人半成,还是不抛开我们! 风险大?我都跟着你打了这么多年的流了!脑袋都别在裤裆里过了四五年了!我还怕这个赚钱的风险? 其实你根本就不用分我,哪怕一分钱都不用,更不用拿风险来吓我。我只要你给我说一句:小钦,这个事,你就给我来做吧。好不好? 这样就够了,可是你没有说,你说的全是假话!骗小孩的假话。 在听到这里的时候,我就已经开始感到恶心,真正让我感到愤怒的却是那句天公地道般理所当然的“你们小小年纪要那么多钱做什么吧?” 这不只是欺骗,更是赤裸裸的侮辱! 片刻前还让我温暖的笑容,此际落入眼中,却显得那样虚伪,就像是带着一张漂亮却毫无生气的面具。 我再也不愿听下去了,冷冷地看着对面位置上还在不断说着什么的三哥,插嘴道: “老大,你要搞你就搞,分不分我都无所谓的,你是大哥啊!我没有脾气的。其实你今天晚上给我说,完全没有这个必要,你都搞好了还和我说什么?我年纪小,也拿不好个主意。只不过,上次放篙子的时候,你问我要那么多钱干什么;这次,你又问我要那么多钱干什么?那老大,我问你,你有了这么多的生意了,你还要搞这件事,你要那么多的钱又做什么呢?” “咔嚓”一声,险儿终于盖上了不断把玩着的打火机盖子,抬起了头来。 所有人的眼中无一例外,都冒出极度震惊的神色,望向了我。 包厢里一片死寂,连空气都好像在这一瞬之间被彻底抽空,无比地压抑逼仄,几乎让人呼吸不过来。 三哥脸上的笑容和平静也终于完全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阴沉无比的脸色和一双闪闪发亮的眸子,如同两颗钢钉般死死地钉在我的脸上。 我寸步不让地看着他,看着对面那个曾经让我敬畏无比,视为靠山的人! “胡钦,你而今好像很不舒服啊!我尽量忍你了,你最好莫让我发火。我告诉你,出来打流,做事各凭本事,你怪不得哪个!半成,你要还是不要?”对视中,三哥一个字一个字地从嘴里吐出了这串寒透人心的冰凉话语。 看着三哥前所未有的阴森样子,我没有一点点害怕的意思。 我只是突然发现,当抛开了所有的主观情感和伪装之后,在我面前的这个一直让我敬畏不已的人,归根结底,原来也只是一个流子,一个让我恶心的流子,一个和我一样被人看不起的流子。 我大笑着站了起来,身边人影闪动,小二爷,险儿和胡玮也跟着纷纷起身: “老大,多谢你一番好意哒,我不要!我今天来也不是想要你给我分点红的。我不敢怪你,我也不会怪,这确实是你凭本事搞到的。我今天来只是想说一声:老大,今后九镇坐庄就是你的了,哪个不舒服你,我帮你办他。我的话就这么多,老大,我就不打扰你开心哒,我们先走!” 说完,我带头拉开椅子,走了出来,一只手指着对面的蛤蟆说道: “不过,蛤蟆!他把我和红杰当猪玩,老大你肯定也是晓得的,就不用我说了。” 说到这里之后,我头一扭,看向了蛤蟆: “所以,狗杂种,我通知你一声,这件事,我记着的,你放心,绝对不可能就这么完!走!” 我扭头走向了包厢大门,身后传来了蛤蟆的说话: “丢雷老母,几个小麻皮不晓得天高地厚。老子香港水房都混出来了,和我牛?不用你找我,今天这一下,我会找你的。” 听到蛤蟆的话,我并没有想要理他,因为我觉得没有意义了,既然已经撕破了脸,大家的话也都说到了,再继续多说无益,他要怎么办随他吧,手底下见真章。 不过,我身边的一个人却马上站住了脚步,回过头说: “蛤蟆,记好,我叫险儿!我不晓得什么香港臭港,水房火房。我就告诉你一句,在九镇附近三镇十八乡,哪个都可以搞六合彩,你搞不得!明天,你还让我在九镇看到你了,我就办你!” 险儿刚开口说话的时候,明哥就已经推开椅子,走了过来,一只手抵着险儿,想让他少说两句,早点出去。 但是,明哥拉着我们才刚刚走到门口,脚步都还没有完全迈出去的时候,就听见身后传来了“啪”的一声巨响: “蛤蟆,听好!在九镇,哪个小麻皮敢动你,我就要他死!” 险儿的脸色瞬间大变,在他马上就要当场发作之前,明哥和小二爷飞快地将他扯出了包厢。 我最后再扭过头去看了三哥一眼,他一只手拍在桌上,碗盘皆翻,满脸铁青地看着我们。 我伸出左手食指,对着蛤蟆一点,大步走了出去。 第175章 炭烤蛤蟆肉(1) 其实,在我刚从红杰的口中听到挖我墙角的竟然是三哥的时候,在我的心底,就已经必然产生了一种想法,那就是从此之后分道扬镳,再不相干。 但是,我绝对没有想过要和三哥发生冲突,甚至大干一场。这一点是当时的我万万没有想过的,也压根不会念及的。 当时我想要办的人,只是蛤蟆。 在得知蛤蟆耍了我的消息之后,我就已经决定不顾一切要办掉他了,而且,这个决定并不只是我一个人做出来的,也是经过我们所有兄弟一致认可、势在必行的共同意志。 所以,在酒桌上,三哥决绝而冷酷地表明了坚决要保蛤蟆的态度,这实在是出乎我们的意料之外。 宁折不屈的险儿当时就准备翻脸,我只能拉住了他,然后用一根指头向三哥和蛤蟆表明了我的立场。 那个时候,才是真正把我逼上了梁山。 不过,当时三哥的态度又确实对我的这个决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虽然谈不上害怕,却也至少让我有了顾忌。 这个顾忌在于:一方面,我其实并没有真正做好和三哥正式决裂的准备,至少在当时我的内心里面,还处于纠结的状态;另一方面我又绝对要办了蛤蟆。 而一旦我动了蛤蟆,我和三哥之间就再也没有转圜的余地。 所以,出于这样的顾虑,当时的我并没有就如何办蛤蟆做出任何具体计划,甚至在小二爷要求出其不意,当晚就办了蛤蟆的时候,我还坚定否决了他的建议。 潜意识里面,我想看一看,看看这个事情会不会有什么好的变化。 但是一饮一啄,皆有天定。 该发生的事情总会发生,就算想躲也躲不掉。 第一次办蛤蟆的过程只能说是一个巧合,一个谁都没有想到的,但是又有着导致它必然发生的合理性存在的巧合。 说必然会发生,是指这次事件双方的两个主要当事人——险儿和蛤蟆,他们各自迥异的行事风范和独特性格,就已经导致这件事一定会发生了。 险儿从来都是一个话不多,但是言必行,行必果的人。 自打他在酒桌上当众说出了对蛤蟆的那句威胁之后,如果蛤蟆不离开九镇,那他就一定会办了蛤蟆。就算是香港水房帮所有的大哥一起追杀他,也改变不了这个结局。 而蛤蟆,他则是一个装腔作势、势利之极的人。 在他的心里,他是大地方闯过,具有真正黑帮背景的大哥,我们这些毛都没有长齐的乡下小混混,是绝对不会看在眼里的;现在又有了三哥的保证,他就更加不会把险儿的话听进去;再何况,这么大的生意在这里,岂能为了险儿一句话而吓走? 既然他肯定不会离开九镇;那么,险儿就绝对会办了他。这根本不用怀疑,只是时间早晚而已。 所以说,这件事是必然会发生的。 既然一定会发生,那又为什么说它是巧合呢? 因为出事的当天,险儿完全没有想过要去办蛤蟆,蛤蟆也完全没有想过会被险儿办,事情是在双方都完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出现的。 导致这件事发生的,是一连串的偶然。 事情发生在和三哥、蛤蟆一起吃的那顿晚饭之后的第三天,晚上10点多钟。 事发当时我不在场,所以我按照险儿、贾义和红杰三个人告诉我的情况来说给大家听。 当天,险儿本来是待在迪厅和我们一起,但是7点多的时候,他接到了一个电话,是他的邻居打过来的。 前一天,他邻居的女儿女婿从外地回来,坐最后一班公车回九镇,在车上却遇见了两个涌马,把包给划了,他女婿发现之后和涌马打了起来,当时把钱弄了回来。 结果到了九镇,一下车就被人给围了,被打了一顿,女婿身上还被不轻不重地划了两刀。 当时,他女儿就报了警,警察来之后,也没有怎么处理,医药费什么的都没有说,只是把开始偷钱的两个人带走了。 谁知道今天晚上6点多的时候,那两个人就带着一伙流子来到了险儿邻居家开的杂货铺里,乱砸了一通,要他们明天出五千块钱了难,不然就要砍死他女婿。 没有办法之下,他找到了邻居家的小辈——险儿。 险儿接到电话之后,他就出去了,什么都没有带,一个人空着手就走了。 差不多在险儿走出迪厅大门的时候,这件事中的另一个当事人——红杰,正在家里和朋友一起打麻将。 因为买码的事,蛤蟆抛开了红杰,他很不爽,所以一直没有再联系蛤蟆。但他们毕竟是一个村出来的,关系本来就不浅,而且他们还有着一个共同的好朋友。 那天打麻将的时候,那个朋友就在场,不知为什么就说到了蛤蟆,红杰大骂,那个人则是不断地劝解。 正当红杰边打麻将边骂蛤蟆的过程中,险儿却用了两个多小时就搞定了警察一天都没有搞定的事情。 他首先去了邻居家,问清了那两个涌马的名字,然后打了几个电话,查出了涌马是跟着上街的徐刚混的。 于是他直接找到了徐刚家,给了徐刚两个选择:一是那两个涌马,一人一个指头,今天就送过来;二是赔钱,砸他邻居店子的钱和砍他邻居女婿的医药费,也是今天送过来。 徐刚二话不说,一个电话马上把两个涌马喊过来了,两个家伙年纪都不大,十八九岁的样子,跪在地上吓得够呛,一个劲地说对不起险哥,愿意赔钱,求放他们一马。 最后,两个人东拼西凑了四千元钱,跟在险儿后面去了苦主家里,看着他们赔了钱,道了歉,10点来钟的样子,险儿才慢慢悠悠地溜达了出来,准备去赴第二个约。 险儿陪着两个涌马到邻居家道歉,赔钱的时候,红杰则是来到了九镇十字路口的夜市摊上,他准备吃宵夜。 晚上9点多,红杰和蛤蟆共同的那个朋友因为没有吃晚饭,肚子饿了,所以非要叫着红杰一起去吃宵夜,还专门给蛤蟆也打了电话,说是要兄弟们一起喝顿酒,也给他们劝下和。红杰本来不想去,但是那个人又专门给蛤蟆打了个电话,然后蛤蟆亲自又邀了红杰,还在电话中说了很多好话。 最后,实在是经不住蛤蟆和那个朋友的一再邀请,念在多年的情分上,红杰拗不过,还是出来了。 险儿的第二个约会是和贾义。 贾义有个女朋友,在市里读艺校,长得挺不错,而这个女朋友还有一个关系很好的同学,长得更漂亮。曾经在一起和我们玩了几次之后,险儿对那个女孩有点意思,让贾义介绍给他,贾义两肋插刀义薄云天地一口答应。 刚好,那天贾义的女朋友要回九镇,于是贾义专门交代她带上了那个女孩。 晚上9点多,险儿还在邻居家处理事情的时候,贾义就给他打了电话,告诉了这个消息。 险儿办完事,一出门就联系了贾义,两人约着在十字路口旁的商店门口见面,然后一起去吃宵夜。 我们那里的夜市摊都是一家连着一家,食客们只能在人群和桌子之间的空隙里走动,非常地喧哗热闹。 当险儿和贾义会合之后,在人群间穿行着走向自己桌子的时候,已经吃喝了半天的红杰一偏头,就看见了从身边经过的两人。 他下意识地伸出一只手拉住了险儿: “险哥!” 险儿一扭头,首先看到了拉着他的红杰,他刚准备笑着打个招呼,余光中却又瞟到了另外一个正坐在红杰身边不远处的人。 刚刚浮现的笑意立马凝结在险儿的嘴角,变成了一丝诡异的抽动。 险儿看到的那个人正是蛤蟆。 “胡钦,你晓得陈真唦,《霍元甲》里面那个最厉害的徒弟,险哥当时的眼神就跟陈真看到日本佬的样子差不多。哎呀,我看到险哥这个样子就脑壳疼,你不晓得,我真是拦都没……” “我就是觉得奇怪,这个人是不是一辈子从小到大遇见的人,都只会和他说假话。不然,我之前明明给他讲过,如果在九镇看到他,我就会办他,他怎么会完全像是没有听过呢?言出必行,读小学就学过了啊。” 这是事过之后,红杰和险儿两人分别说给我听的原话。 当时,险儿站在红杰的身边足足盯着蛤蟆看了十来秒,这种情形,曾经吃过险儿好几次大亏的红杰是再了解不过的。 他几乎是祈求一般地伸出手,搭在了险儿的胳臂上,想要阻止险儿的下一步行动。 不过,事后红杰也给我说过心里话,当时他自己也知道能够劝住险儿的希望不大,他太了解险儿是个什么样的人了。 所以,当险儿低下头,用两只寒光闪闪的眸子看着他的时候,他的手也就不自觉地松了开来。 然后,险儿笑了起来,带着满脸灿烂的笑容,直接走到了蛤蟆的身旁,两只手亲热地按在蛤蟆肩上,弯下腰说道: “哎呀,一出门就看见大城市的人啊!蛤蟆哥,你把我们小地方的水搅得一片浑黑,还在这里吃宵夜啊?是不是我险儿前天说的话不作数啊?” 险儿刚说完,蛤蟆双肩用力一抖,毫不客气地就把险儿的手抖了下去,依旧若无其事地坐在位置上,没有半句回答,甚至连头都不曾抬起一下。 倒是坐在蛤蟆旁边的小易马上站了起来,伸出手试图把险儿往后拉,同时说:“朋友,最好别乱来!” 红杰告诉我说,差不多就是在小易的手刚碰到险儿的那一瞬间,险儿的脸色就变了,他还是保持着开始那个弯腰的姿势,连看都没有看小易一眼,说: “你再拉我一下试试看!” 后面的贾义闻言也飞快走前两步,一只手抵在了小易的胸膛上,让他保持距离。 在贾义刻意的挑衅之下,小易的眼神开始有些退缩,但是拉着险儿的手却还是没有松开。 险儿挺直腰板,转过身来,几乎鼻子贴着鼻子地站在了小易面前,再次说道: “松手。” 红杰和他的那个朋友都走了上来,想要拉险儿,又有些不敢,两个人只好劝小易。 在险儿的气势下,原本就已经有些胆怯的小易见到这个机会,也顺势松开了拉着险儿的手。 红杰说,当他亲眼看着小易的手掌松开,而险儿并没有马上反击的时候,他顿时就松了一大口气。 第176章 炭烤蛤蟆肉(2) 他甚至都已经开始幻想,等一下叫小易或者蛤蟆给险儿说两句软话,让险儿有个台阶下;然后他再把险儿拉到一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好好劝解一番。怎么都不能让双方在大庭广众之下闹出什么大事来。 红杰轻松得太早了,就在他刚刚认为紧张局势得到了些许缓解的那一刻,他却突然听到了“啪”的一下,极为清脆的耳光声。 “丢雷老母!你个仆街!在我面前狂!你还真以为你和胡钦那个小麻皮是大哥?我丢捅你娘的!你马上给老子滚远些!” 蛤蟆气焰滔天地一手抓着险儿衣领,另一只手指着险儿,破口大骂。 险儿却没有任何反应,像是被点了穴道一样呆呆站在原地,只是,他左边的脸颊上,赫然出现了一个鲜红的巴掌印。 这一幕让红杰眼前一黑,差一点就晕了过去。 他马上意识到,今天肯定要出事了,而且,这个事是他劝不了,也挡不住的,更绝对不要掺和在里面。 所以,他马上松开了拉着小易的手,同时大力一把扯开了正与他一起劝架的那位朋友。 贾义是个很有种的年轻人,不只我这样认为,他自己也觉得自己有种。 年轻人都喜欢吹牛,尤其是三两杯酒下肚之后,更是吹得没边没际。 但是,不管贾义喝了多少酒,又醉成什么样,他都绝对不会说自己有种,从来不会。 因为,他一直承认,至少还有两个人要比他更有种。 一个是胡玮,一个就是险儿。 对于胡玮,贾义是打个耳光给个枣:一方面承认胡玮更有种;一方面却又常常当着胡玮的面调侃说:你别以为自己是有种,那是没脑子。 所以,胡小白这个外号,就是由他发扬光大的。 但是险儿就不同了,对于险儿,贾义从来就不说,他只做! 但凡险儿脸色稍有变化,贾义绝对是二话不说,扭头就闪,永远都是躲得最远,也溜得最快的那一个。 别说冲突,在险儿面前,贾义连半句玩笑都不会开一个。 对险儿,他是真服,也是真怕。 他永远都不会想到,居然会有人敢在一对一的情况之下,光明正大地打险儿一个耳光,而且还若无其事地继续大骂。 蛤蟆的优异表现,实在是超出了贾义对于这个世界的认知。 所以,那一瞬间,不只是险儿自己没有反应过来,就连一旁的贾义,也同样被惊得头冒黑烟,愣了半天。 然后,他眼睁睁地看着蛤蟆越骂越兴奋,又猛地当胸推了险儿一把,将依旧如同木偶般不知动弹的险儿推得一个踉跄,摔在了身后的一张桌面上。 “钦哥,险哥摔倒的那一下,我才像是回了魂!我不是不想帮险哥,之前我是真的,哎呀,我也不晓得怎么讲好了。电视剧也不是这样演啊,我实在是,哎,哪有人会作死作到这个地步?” 说这段话的时候,贾义的脸上依旧带着某种不知道是疑惑,还是同情的奇妙表情。 但当时,回过神来的他,却毫不犹豫地狂吼着冲了上去。 纷乱拥挤的夜市中,人们发出的尖叫和桌椅翻倒的声音同时响起,骤然而起的骚乱以蛤蟆为中心,像波澜一样朝四面八方扩散开来。 在场的所有人,无一例外都被震惊了。 虽然大家都知道蛤蟆性格张扬,自命不凡,很看不起我们这些小地方的小混混。但是他毕竟来九镇也有这么一段时间了,险儿的作风和名气他不可能完全没有耳闻? 所以,就算是明明知道蛤蟆很狂的前提下,也实在是想不到他居然会狂到这样的地步。 不过,最吃惊,最想不到的人,还是险儿自己,那一耳光完全彻底地把他打蒙了! 出来混社会,一只脚在衙门,一只脚在棺材。 要走这条路,就必须做好被人办的准备。 险儿也不例外。 出道这么多年,他想过被人砍,被人打,被人骂,甚至被人杀死,但是,他从来没有想过会被人轻而易举地打上一个耳光。 这并不是险儿太自负,认为没人敢打自己。 而是因为别人很难有这个机会。 如果一个人的性格,刚直到只是为了一句争吵就可以拔刀相见的话,他就永远不会等着耳光打到自己脸上。 所以,从那一耳光开始,一直到被推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的那几秒钟,险儿头脑都是空白的。 直到贾义冲过去时发出的那声狂吼,才令他清醒了过来。 周围的食客们纷纷以极快的速度四散躲避。 险儿坐在地上,透过重重人影,他看见小易、蛤蟆和贾义三个人已经扭成了一团,蛤蟆的女朋友在一旁不断尖叫着拉扯三人,红杰和他的朋友则远远地站在一边,一脸紧张地看着他,丝毫没有上前干预的意思。 险儿慢慢地站了起来,在原地定了两秒之后,却并没有马上冲过去帮忙,而是弯着腰开始在散落一地的物什上搜寻着什么。 红杰给我说,他当时唯一的感觉是全他妈完了!他以为险儿在找刀,他觉得险儿一定会砍死蛤蟆。 我相信这应该是所有对险儿有些了解的人一致的想法,人们都会觉得依着险儿的脾气,他肯定会当街杀人。 不错,这是险儿的性格,不过只是当年的险儿。 如果说刚出道的险儿遇到这样的情况,凭着天生的那股凶残一定会当场杀了蛤蟆的话;那么在道上打滚了这么多年之后,险儿已经变了,变得更加聪明。 他已经由一个下手狠毒的小混混,变成了一个游刃有余的老流子,虽然他一样地敢杀人,但是他也懂得了很多事并不用杀人,却可以做得比杀人更狠。 所以,他用了一个红杰完全没有想到,却让红杰更加肝胆俱裂、心悸不已的方法。 江湖上都说,九镇六帅的老五险儿,打架厉害,是因为下手够狠,不怕出人命。 确实,这是一个因素。 但险儿真正厉害的地方并不是狠,而是冷静。 打过架的人就会知道,双方真正发生冲突了,人的情绪和平时是完全不同的,会变得极度地亢奋和冲动。这是人为了保护自己而产生的正常生理反应。 当外界强烈有害的刺激突然降临的时候,人体机制会自动做出应激反应,肾上腺素会大量分泌,从而就导致了人的情绪化。 所以,新闻里面,我们经常能看到平时老实巴交连鸡都不敢杀的好人,却会一时头脑发热,最终闹出人命。 但险儿绝对不会这样。 这是他和胡玮的区别,也是和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号称有种的流子们的区别。 胡玮一遇到事了,瞬间就会变得像条斗牛犬一样,双眼血红,恨不得立马冲上去,不将对手撕个稀巴烂,就不叫过瘾。 而险儿他恰恰相反,他会变得极度冷静,甚至比平时还要冷静。 该埋头就冲的时候,他一马当先;不该冲的时候,他躲在后面,一击制胜。 比如,我们兄弟刚出道时候,和十三太保干起来的那次,我们其他人打得头破血流,不可开交,险儿却不见了。他一个人安安静静地跑到一边,拿了一双溜冰鞋做武器。 而正是那双冰鞋,才改变了那一战的结局。 这一次办蛤蟆,险儿也同样表现出了骨子里天生的可怕冷静。 被当街打了耳光之后,所有人都以为孤傲如他,定会彻底癫狂,陷入暴走状态。 可他却并没有。 他东挑西找了半天,贾义都已经被两人摁住挨了好几拳,他才在附近一张桌子上找到了一个吃煲仔饭的陶瓷煲。然后拎着那个还剩了大半碗饭菜的煲慢慢走了回来,走到了正在扭打的三个人面前,弯下腰去轻轻地拍了拍小易的后背。 正和蛤蟆一上一下把贾义夹在中间的小易下意识地回头向上一看,险儿对着小易的脸上一煲就拍了下去…… 坚硬的陶瓷煲,居然在小易柔软的面部上拍得四分五裂,血流披面的小易,惨叫着捂住脸滚到了一边。 险儿再一把将贾义扯了起来,跳起来冲着躺在地上的蛤蟆脑袋,重重地一脚踏了下去,然后是两脚,三脚,四脚…… 蛤蟆的女朋友尖叫着扑上来想要拉开险儿,险儿甩手就是一巴掌砸了过去,对着女孩一指,吓得她再不敢上前之后,埋下头继续踢起了蛤蟆。 蛤蟆由最开始的惨叫慢慢变成了呻吟,险儿足足踢了分把钟,直到他像是一摊乱泥般,彻底瘫在地上,不再挣扎和动弹。 险儿停了下来,气喘吁吁地站在原地,还从裤兜里掏出了烟,看着他的样子,旁观者们都以为没事了。 红杰甚至都在暗自感谢菩萨今天开眼,险儿居然一反常态没下重手;就连蛤蟆的女朋友也赶紧再次上前,想要扶起蛤蟆。 没想到,险儿却扭过头双眼一瞪,又把那个女孩吓得站在了原地。 恍若无事之人般吸了两口烟,还颇为注重养生地做了几个深呼吸之后,险儿冲着旁边一挥手:“贾义,过来帮忙!” 说完,他将手里半截香烟往嘴里一塞,当先拎起了蛤蟆的一只手,与贾义一起合力拖向了前方。 众目睽睽之下,两个人就像拖着一只沉重的破麻袋一样,把蛤蟆缓慢地向前拖动着,蛤蟆的女朋友则是亦步亦趋地紧紧跟在后面。周围围观打架的人都目瞪口呆,不知道他们要干什么。 很显然,在开打之前,险儿就已经找好了这个目的地。 在他的指挥下,贾义满头雾水地跟着,两人一直把蛤蟆拖到了十来米开外的一个烧烤摊上,老板早就远远地站开了。 险儿一把将烧烤摊上的铁丝网掀开,示意贾义把蛤蟆的身体稍稍抬高之后,低头对着已经被打得七荤八素的蛤蟆说: “大哥!你是这只手打得我吧?” 不待蛤蟆回答,他双手提着蛤蟆的右手猛地一下就摁进了烧烤架里烧得正旺一炉炭火之中。 “啊……” 本已近乎晕厥的蛤蟆口中,爆发出了一声巨大的惨叫,全身开始猛烈地挣扎,有好几次都差点挣脱了贾义的控制。 但是,周围的人们却都清楚看见,无论蛤蟆挣扎的力度有多大,叫声有多惨,他的右手却始终都被嘴上叼着烟,一脸平静的险儿死死摁住在了炭火里面,不能移动分毫。 当天晚上贾义和险儿就被抓进了派出所。 派出所的朋友给我说,蛤蟆的手目前还没有残疾,但是严重烧伤了,不排除截肢的危险。再加上整个事发过程中,见到的人太多,影响太大,场面上不能不给个交代。 所以,在付出了一大笔担保费之后,我最终还是只保出了情节不严重的贾义。 险儿第二天就被送到了县拘留所,找尽关系,也还是受到了二十来天的牢狱之灾。 不过,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要早知道接下来将会发生的事,我宁愿贾义也跟着险儿去牢房里面待上几天。 第177章 三哥的反击 事发的当天晚上,我和小二爷一起从派出所接出贾义之后,大概了解了下情况,就各自回家休息了。 第二天上午,我就收到了一个消息。 昨天半夜的时候,险儿父母开的商店,大门玻璃被人砸了,院子里面还扔进去了两个装汽油的啤酒瓶。 明显扔瓶子的人手下留了情,没有扔在家里,只是扔在了院子的草地上,把院子烧得一片漆黑。不过就算是这样,也把险儿的家人吓得够呛,一整晚都没敢睡觉,到处找险儿。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就觉得很有可能还要出事,和小二爷一商量,他也有这个感觉。我们并没有点破是谁做的,但是我们心里都清楚是谁。 蛤蟆在九镇没有这么大的势力,而且他自己人还在医院,他敢再动吗?在九镇敢给险儿家里丢汽油瓶来威慑我们,而且又愿意帮蛤蟆出头的只有一个人。 但是,既然这个人只是威慑了一下,并没有下重手,当时的我们也就心存侥幸,放心了一些,我以为他会看在多年的情分上,不至于做得太过分。 毕竟,险儿和蛤蟆的事,也不是我们处心积虑办的,只是一场偶遇事件而已。 但是我错了! 一个星期之后的某一天晚上,我正在洗澡的时候,就听到手机不断地响,一遍又一遍,响得我心慌不已,不知道出了什么重要的事情。 胡乱地冲了一遍身体,我飞快跑出浴室,拿起手机一看,全是小二爷、地儿几个人的来电,拨过去之后,我就听到了一个让我五雷轰顶的消息。 贾义出事了。 赶到医院的时候,一辆闪着红光的救护车停在急诊室前面的空地上,几个医生正在把担架上的贾义往救护车上送。 除了被留在迪厅照顾生意的地儿和小黑几个之外,所有人都到了,黑压压的一片尽是人头。人群中间,胡玮、元伯、简杰三人一脸焦急地围在旁边车子两边,小二爷夹着个小包远远地站在一旁和医生谈着什么。 一看到我来,胡玮顿时就再也忍不住,扯着我的手臂痛哭了起来: “钦哥,贾义被砍了,嗯嗯嗯……钦哥,你一定要救他啊,出不得事啊!嗯嗯嗯……” 一直以来,胡玮和贾义的关系都是最好的,两个人向来焦不离孟,孟不离焦,所以,看到贾义出事之后,他再顾不得自己的硬汉形象,表现得最为激烈悲伤。 我安慰了胡玮几句,就走到了小二爷和医生那边,由于救护车马上就要发车,只能简单了解了一下情况。 贾义被剁下了左手的一根指头,除此之外,最严重的是被捅了两刀,一刀捅在大腿上,一刀捅在肚子上,捅在腿上的那刀造成了大出血,须要马上赶到医疗条件好很多的市医院抢救。 听完医生的介绍之后,我安排胡玮和元伯陪在了救护车上。自己则和小二爷、简杰开着车跟在后面,一起赶向了市区。 路上,小二爷告诉了我事情的大体经过。 贾义原本是待在迪厅帮忙,9点多的时候,他给小二爷说白天已经在啤酒机场忙了一天,有些累,想先回家去休息。 结果才出迪厅大门,刚拐了一个弯,都还没能走出商贸城的范围,他就被砍了。 砍贾义的一共有两个人,应该是守了很久。看到贾义出来,跑过去连砍带捅,几刀就把他放倒在地,然后按住手,下了一根指头之后,转身就跑掉了。前后过程,不到1分钟,手法非常干净利落,贾义甚至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绝对不是刚出道的小混混能够做出来的。 凶手走了之后,贾义自己爬起来,浑身是血地跑进了迪厅,进去之后,才说上几句话,就一脸煞白地晕倒在了胡玮的怀里。 然后,小二爷他们赶紧把他送到医院,同时也打电话通知了我。 听完小二爷的简单叙述,我问: “贾义知道是哪个搞得不?” 听我这么一问,小二爷突然扭过头来看着我,脸上带着一种很奇怪的表情: “他说了,他跑进迪厅就说了。” 我心里微微一动,赶紧追问道: “哪个搞得?” 小二爷脸上的肌肉猛地抽动了一下,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地吐出了一句话: “剁人的是小易,帮忙的是幺鸡!” 贾义已经被送进了手术室。 我坐在长椅上,脑海里千头万绪,心情极为复杂。元伯、胡玮、简杰几个却犹自在我耳边喋喋不休地说着应该如何报仇的话,且都希望我能马上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 看着我默不作声,几个人的情绪也越来越激烈,连小二爷的安抚都渐渐失去了效果,一向最亲近我的胡玮甚至还说出了如果我不想和三哥翻脸,他们就自己动手去办的话来。 气急之下,我狠狠甩了胡玮一个耳光,小二爷赶紧走上前一把拉住我,挡在了我和胡玮中间。 胡玮捂着脸目瞪口呆地站在那里,傻傻看着我,其他人都一言不发待在旁边。 我们默默对视,看着胡玮那副又委屈又伤心又惊讶的样子,我心中不禁感到一阵后悔。 突然之间,我有些了解了三哥的感受。 我是真心想去安抚一下胡玮,想给他道个歉,想让他知道,我不该动手打他,这是我的错。但我之所以打他这一耳光,并不是因为恨他,而是为他了好,我不希望他受到伤害。 只不过,当了大哥,就有大哥的难处。 当着这么多的手下,有些话,我绝对不能说出来。无论后悔也罢,不后悔也好,我都只能自己受着,而绝对不可以表露出丝毫的软弱与心虚。 良久之后,我重重地叹出了一口气,把一只手搭在胡玮的肩上,轻轻抓着他: “小玮,莫怪我!也莫逼我,听话!而今最重要的是贾义没得事,之后的事等他好了再说,我会给你一个交代的。相信我!” 我的话刚说完,胡玮再次“哇”的一声大哭了起来,边哭边双手抱头靠着墙壁坐了下去。看着他蹲在地上哭得伤心欲绝的样子,我的鼻子无来由也跟着一酸,赶紧转身向着急救室外面走了出去。 没有多久,小二爷腋下夹着个小包也跟了过来,就在市医院大厅里的一排长椅上,我和小二爷进行了一次艰难无比的谈话。 “胡钦,这次怎么办?你想好没有?”坐下之后,小二爷低着头边拍打着自己的裤管边对我说。 “蛤蟆和小易是一定要办的。”沉默了很久,我才缓缓地回答。 “幺鸡呢?” “……” 又是一阵压仰的寂静之后,小二爷扭过头,几乎是逼视般盯着我的眼睛,再次开口了: “胡钦,你没得选择了!我只问你一句话,你怎么安下面那些兄弟的心?再说,你拦得住险儿吗?” 我张了张嘴,话到了嘴边却又只能吞了下去。 我明白小二爷的意思,贾义是跟着险儿的时候出的事,只要险儿从号子里出来了,这个仇,他是一定会报。以他的性格,就算不直接针对三哥,幺鸡和小易、蛤蟆一个都逃不掉,谁也拦不住他,包括我在内。 但是,动了幺鸡,我和三哥之间剩下的就只能是正面对撼了,除了其中一方胜出之外,再也不会有任何的转圜余地。 三哥,看着我从小长大的三哥,那个给我买糖说故事的三哥。落到与他生死相拼,来争一日之长短,又岂是我胡钦之所愿? “胡钦,你还记得1989年,胡玮在巨龙砍缺牙齿一斧头的事吗?”看见我半天没有回答,小二爷却突然岔开了话题。 “记得。”我有些意外地看着他。 “还有这次你在迪厅办缺牙齿和阿标的事,你自己想想吧,三哥是怎么做的!”小二爷说完之后,移开了与我对视的目光。 我再一次陷入了回忆,三哥手上砸向胡玮的那个烟灰缸,幺鸡、鸭子对着我的那三把黑洞洞的枪口,就像电影一样依次播放在我的眼前。 “这已经不是私人感情的事,这是公事,公事就要公办!你是大哥,你自己会想明白的。” “险儿只要出来,动了幺鸡。义色也绝对要动我们的人,这次是贾义,下次是哪个?我,地儿,还是险儿?这次你不动,下次呢?” 小二爷平淡到甚至有些冷酷的声音从我耳边一个字一个字地传了过来,每个字都重若千钧,压在我的心头,让我喘不过气。 很久很久之后,我才扭过头看向他,从干涩的喉咙里挤出来一句话: “二爷,你想怎么办?” 小二爷一瞬不瞬地与我对视着,他当时的眼神非常之奇怪,有着我从来不曾见过的锋芒毕露,这种陌生感让我更加恐慌。 又足足过了差不多半分钟,小二爷才移开了如同麦芒般锐利的目光,缓缓站了起来,边向前方走去,边头也不回地说出了一句话: “听说三哥而今也在市里,我的包里放了东西!” 心脏剧烈跳动了一下,几乎已经堵到了喉咙,让我口干舌燥,半个字都说不出来,整个人只能无力地瘫坐在空无一人的长椅上。 第178章 今朝为敌 恩义做流水(1) 私下无人处,午夜梦回时,今朝的这个局面,我不是没有暗自想过。 迪厅里,当幺鸡、鸭子等人从身上掏出枪指着我的时候,面对着那几个黑洞洞的枪口,我就知道我和三哥之间完了。也正是从那一刻开始,他不再是我的哥哥,我也不再是他的弟弟,我们之间剩下的仅仅只是道义上的大小尊卑。 再后来,当我在电话里面听到红杰说出抢买码生意的人正是三哥之后,连那份大小与尊卑也瞬间开始变得模糊,我下定了与三哥分道扬镳的决心。 不过,在心底最深处,我始终都还保留着最后一个侥幸的想法:我认为自己和三哥之间最坏的程度,也只会是大路朝天,各走一边而已。 世界这么大,永远那么远,难道就容不下两个共存的胡钦和义色? 若是天道无情,人心叵测,竟至于让我们真走到了水火不容的一步,我们彼此又该如何去面对过去十几二十年的那份感情? 我一直相信,不至于此。 但万万没想到,人生之艰,居然正好就是这“不至于此”四个字。 当我与樊主任合作收账,又开了自己的迪厅之后,我们兄弟就没有再去亲自管理过三哥的啤酒机场,而是把看场的任务完全交给了贾义和元伯,所以,这段时间以来,为三哥看场的实际负责人是贾义。因为看场的关系,贾义也成为了我们圈子里面和三哥接触最多的一个。 可三哥却毫不留情地办掉了这样一个为他工作,来往颇多的人。 就在我们自己迪厅的门口,我们的势力范围之内,三哥的支持,居然就可以让一个三天前还在被贾义痛打的手下败将,干净而利落地成功复仇。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杀鸡儆猴”,在一本小说上,我曾经看到过关于这句话的另一种解释。 为什么威吓猴子的时候,要杀鸡而不是杀其他的动物? 因为,在所有的生物里面,司晨的公鸡身上所携带的阳气和生气是最重的,而猴子对于阳气的敏感度又非常地高。杀鸡的时候,鸡身上那股强大的阳气突然之间消失不见,这对一旁的猴子,就造成了一种极大的心理震慑。 所以,吓猴子的时候杀鸡产生的效果最是明显。 如今,一步步走来,不知不觉中,我胡钦已经从亲如手足的弟弟,变成了一只不听话的猴子,而贾义就是猴子身边那只阳气很重的鸡。 杀了这只鸡,就已经表明三哥不会再手下留情。 要不我怕,要不我反! 但不管怎样,对于买码,他都是志在必得;对于他的地位,亦是不许他人动!否则的话,无论前面挡着的是谁,都只有一个下场。 触犯了三哥,有着利益挂钩的贾义,他都能下得了手,那触犯得更加厉害,而且还没有任何利益关系的险儿呢?如果险儿出狱,找幺鸡和蛤蟆报仇的话,躺下去的那一个人,又会是谁? 三哥的态度已经表明了。 我又该怎么办? 其实,我根本就不须要再犹豫了,我已经没有丝毫选择的余地。 实际上,当贾义跟着险儿办事,而导致被砍之后,我们这个团体的态度就已经表明了。这一切都不再由我胡钦个人的意志为转移,我也丧失了所有的控制权。 如果我胡钦还想当这个大哥,就必须要随着众人的想法,顺势而为。 否则,下一个大哥,也许会是险儿,也许会是小二爷,却绝对不再是我。 如此寒夜,小二爷口中那番堪称灭情诛心的话,落入我的耳中,句句惊心,却又字字难驳。 坐在冰冷的长椅上,我想了很久很久,其间贾义出手术室的时候,小二爷过来叫我,看见我还是一副神不守舍的样子,又默默地退走,我都不知道。 最后,我不得不恍如大梦初醒般,带着对逝去美梦的万种回味,无奈而心酸地回到了现实。 现实就是:贾义的血,已经湮灭了我和三哥之间最后一丝缓冲的余地,友谊、情感、恩义……我们之间所有一切都真的结束了。 如今的我们,已经共同踏上了一座独木桥,而这座桥却注定只能让我们其中的一个人通过,胜的那个人顺利到岸,败的则是永不超生。 从沉思中清醒过来的那一刻,我抬头看往医院门外,东方的天际居然已经开始微微发白。 揉了揉早已酸麻不堪的两腿,站起身来,我走到医院的大门口,默然站立几秒之后,深吸一口气,再不犹豫,拨下了一个电话: “地儿,是我。我们今天不回去了,迪厅晚上也别开。下午你带两支短把(手枪)到市里来。到了给我打电话!” 挂下电话,在清晨的凉风当中,我看向了九镇的方向。 今朝为敌,恩义做流水。 三哥,再见! 第二天上午9点多,贾义父母接到通知赶了过来。 来的时候,贾义脸上已经有了血色,不再像昨夜一样惨白得可怕,也能正常地说话了。不过他被剁掉的那根指头在事发当时就已经不知去向,落下残疾已是无可避免。 但无论如何,只要人还活着,这就是最值得庆幸的事情。 看见贾义没有大碍之后,我安慰了一下他的父母,吩咐元伯继续留在医院陪床,有事就电话联系,又让小二爷留下了一万五千块钱备用。 然后,我就带上小二爷、胡玮和简杰三人先行离开了医院。 临出发的那会儿,胡玮还不太愿意,他想留在医院陪贾义。 直到走出医院,在路边一家小馆子吃早餐时,我通知了大家今晚办事,替贾义复仇,胡玮的兴头这才上来了,三扒两口地吃完就要催着我去。 好不容易给他说通之后,我找了一家宾馆,开了三间房,交代他们好好休息,自己爬上床就呼呼大睡了起来。 一整个晚上没有闭过眼的我,最须要的是养足精神。 因为,今天晚上,我决定要去办的那个人并不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混混,他实在是太危险。 这个人出道的日子几乎可以赶得上胡玮的年纪,多年来,尔虞我诈,步步惊心的江湖生涯,早就把他锤炼得像是一把吹毛断发的钢刀,锋锐逼人而又冷酷沉凝。 最可怕的是,在这个人的身上,还有着远超于我所见过的任何其他人的自控力。 面对着此人,我并没有必胜的把握。 所以,我必须要好好休息,让自己达到最佳状态,来迎接那场即将到来,后果难测的恶战。 5点多的时候,我被宾馆床头不断响起的电话铃声惊醒,接过来一听,是隔壁房里小二爷打过来的地儿下午3点多就到了,打我的手机没有人接,最后联系上了小二爷,不想打扰我睡觉,就一直等到了现在。 起来之后,我神清气足,只是肚子里饿得简直可以吃下一头牛,匆匆洗个了澡,跑到小二爷房里,地儿将带过来的枪分给了我一把,然后我们叫上所有人一起去大吃了一顿。 吃过晚饭之后,已经是晚上8点多钟,我们开着车来到了市建设路旁边的一个小区里面。 小区是以前市里的百货大楼宿舍,国企改革之后,员工们纷纷自谋出路,很多的房子都或租或售给了私人。 出狱不久的幺鸡,一直都待在市区帮三哥做公路的事情,在九镇没有房子,而是把房子买在了这里,几个月前,我曾经陪着三哥来过几趟。 昨天晚上,我想了很久,我知道自己和三哥之间的矛盾,已经万万没有和平化解的可能性了。因为,这并不仅仅只是我们两个之间的私人恩怨,而是两股势力、两个集团相互碰撞的存亡之争。 除非我不想再做大哥,不想再要手下的那批小弟。不然,我们之间的冲突是无法避免的。 但是,如果让我马上就狠下心去直接把三哥办了,我绝对做不倒! 办了他,我今后怎么面对就住在自家对门,天天叫着“刘姨妈”的三哥妈妈和其他的邻居,我与世无争的外婆又怎么在那条街上生活下去? 可同时,我又必须要给手下的兄弟们一个交代。 我要让他们知道,他们出了事,不是没有人帮;他们的生死,也不是没有人担心;动他们的人,更不可能不付出任何的代价。 所以,我决定先办了幺鸡和蛤蟆。 我明白,这只是饮鸩止渴,理智告诉我,这不是最聪明的方法。 但我也是人,我也有着人的七情六欲,我的情感能接受的最大限度也只能是这样了。 至于再后面和三哥之间会怎么发展,那就再说吧。 车子停在了两栋楼之间的停车位上,事先小二爷就买来了“天作之合”的红纸贴住了车牌。 我们五个人安静地坐在车里,望着对面楼上第四层的一个阳台。 在车里,简杰问我,等下要办到什么程度。 我想了想之后,告诉他,我们兄弟的命很重,比其他任何人都要重。虽然贾义只是少了一根手指,但是幺鸡,他要用两只手,才能还。 当时,我的话说得很激昂,我将要做的事也有些过分。 但,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 和幺鸡这样的人作对,还是斩草除根,一次性到位比较好。 就算之后会产生什么严重的影响,既然已经走到了这一步,既然我已经选择了维护自己的地位,维护手下兄弟的利益,那也就没有什么好顾虑的了。 老子老虎不发威,幺鸡你还当我是HELLO KITY。 已经是午夜11点多钟了,幺鸡家的窗口还是一片黢黑,没有半点动静。我让地儿过去看了一趟,地儿回来告诉我们,确定没有人在家。 走又不甘心,等又等不到。 就这样,我们几兄弟在狭小逼仄的车厢内,又累又乏地足足憋了一整夜,一直等到了第二天的中午,幺鸡都还没有回来。 实在是受不了了,我给袁伟打了一个电话,想探探情况。他却告诉我说,这两天,他天天跟着三哥一起,不管在三哥家,还是水泥厂、岩场、公地上,都没有看到过幺鸡的人,他自己也正在奇怪呢。 打完电话后,我和其他几兄弟一商量,都觉得幺鸡应该是出去避风头,短时间之内可能都不会回家了。走之前,我仔细地想了一想,要胡玮去街上买了一只鸡,然后再一刀剁下了鸡头,血淋淋地挂在了幺鸡的大门上。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不管幺鸡跑多远,躲多久,这个房子,他总归还是要回来的。 所以,事情虽然没有办成,但我还是须要表一个态。向他,向三哥,向我的兄弟们,也向我自己表一个态: 这件事,血债只能血偿! 下午,我们一行回到了九镇。第一件事,就是去医院找蛤蟆,得到的消息是他在被险儿打的当天,就已经出院了。 四处打听之下,也毫无结果,就连红杰都完全摸不清楚蛤蟆的去向。 九镇小小的地面上,蛤蟆和幺鸡,两个大活人,就这样完全地消失在了我们的眼前。 不过,这也让我们明白了一点:对于今天这样的局面,三哥早有准备了,他已经布下了与我胡钦决裂之后的所有后手。 所以,每一步棋,他都下在了我的前面。 经过和小二爷的商量之后,我连骂带哄地安抚住了胡玮他们的情绪。 日子回到了往常的轨道,每天迪厅都在正常营业,除了去医院看望贾义之外,我们兄弟深居简出,几乎杜绝了一切社交活动,就连必要的外出,也一定是保证三人以上同行。 不过,这只是做给外人看的表面现象。 掩藏在这个表面之下的我们,有了两个不为人知的变化: 第一,圈子里的核心成员,包括简杰、胡玮,元伯、周波在内,每个人身上都随时带着一把枪;第二,只有我和小二爷、地儿知道的情况下,我在私底下联系了一个人。 如果说,九镇范围内,还有谁能够在三哥的刻意掩藏之下,找出已经蒸发的蛤蟆几人的行踪,那么,就一定只有这个人了。 而我深信不疑,这一次,对于我的主动上门求助,此人不仅不会推脱敷衍,还一定会竭尽全力地办好。 因为,任何可能打击到三哥的机会,他都绝对不会放过。 更何况这次事情,不管最后结果如何,对他而言,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他只须要动动嘴巴皮子,然后安静地坐在山上观虎斗就好了。 果然,在第5天,这个人就告诉了我幺鸡和蛤蟆的具体下落。 蛤蟆被险儿摁在烧烤炉里面烧坏了右手掌,结果当天晚上就出院了,并没有得到足够的医疗护理。可是,严重烧伤并不是感冒,如果不按时换药、打针、消炎,就会越拖越坏,弄出大事。 在九镇医院,曾经有一个小有名气的外科医生,姓董。 我们当初受伤住院的时候,经常见到他,矮矮胖胖,整天都是笑嘻嘻,一脸和气的样子。 后来,董医生停薪留职,自己在商贸城的一楼租了间门面,开了一家私人诊所,生意相当不错,我们兄弟也经常光顾。 有时候,抽烟多了,嗓子不舒服,身上又没有零钱,想拿盒喉片什么的,给他说一声就成。 不过这几天,董医生却经常不在自己的门诊,而且每次一出门就至少是几个小时。 原本,这也没有什么奇怪,医生经常出诊很正常,何况他们也是人,也有自己的交际,总是会有出门的时候在。 但一般人并不知道,这位董医生居然碰巧还是三哥高中时的同班同学,关系还很不错。更凑巧的是我委托的那个人,当初也曾经和三哥做过一段时间的兄弟。 那个人在江湖上有个很难听却也很响亮的外号,叫做老鼠。 在九镇偏西,通往十万大山方向三四十公里左右的地方,有一个小镇子,叫做溪镇。那个镇的规模比九镇要小上许多,但它却是每年冬天,很多九镇人常去的地方之一。 溪镇后面有一座得天独厚的大山,山上长年累月流淌着一眼热气腾腾的温泉。据说,这道温泉的泉水里面富含着很多种特异的矿物质,对于愈合外伤有着独特的疗效。 在这座温泉山的后面,背向公路的地方,有一个小村子,通过董医生的口中,老鼠得知蛤蟆、小易和幺鸡就躲在这里。 老鼠告知我这个消息的时候是中午,接完他的电话,我马上就给小二爷和胡玮做了安排。 下午4点钟的样子,我手底下办事最得力的13个人都在迪厅集结完毕,4把手枪、两支锯短了枪管的双管和来复也都被地儿放在一个手提包里,带了过来。 4点半,在我的带领下,所有人前后分成3辆车,准备出发,开向了溪镇。 第179章 今朝为敌 恩义做流水(2) 到达溪镇的时候,天色开始有点发暗,我们直接驾车开上了半山腰,在通往那个小村庄的一条土路旁边,找了个空旷偏僻的地方,把车停了下来。 然后,我亲自带着地儿和康杰步行走到了老鼠告诉我的,幺鸡、蛤蟆他们藏身的那个地点。 远远看去,一栋在大中南山区乡下很常见的普通红砖平房坐落在一个小坡上面,地势较高,周围视野非常空旷,除了这条经过房子门外的土路之外,三面都是被农民开垦出来的梯田,只有房子背后是黑压压一片一直连接到山顶,极为茂密的树林。 这样的地势,易守难攻,无论是人还是车,只要靠近,屋内的人老远就能发现,让我们很不好动手,但凡一个不小心,被房子里面的人听到动静,逃进了后方树林的话,几乎就不可能再追上了。 蹲在距离房子百米开外的一个小坡背后,我和地儿看了半天,首先看到的是坐在屋檐下抽烟的小易和正在屋前空地上面晾衣服的蛤蟆马子,之后不久又看到幺鸡和一个村夫模样的人各自手上拎着一尾活鱼出来剖杀。 与前面两人的毫无防备完全不同,正在剖鱼的幺鸡却显得非常机警,时不时就会抬起头,对着房子四面瞭望一下,好像永远都在防范观察着什么。 默默观察了三四十分钟之后,安排康杰继续留在那里盯着,我和地儿走了回来,给兄弟们简单通报了一下情况。然后,所有人都按着我的吩咐,静静坐在各自车上,一直等到天空繁星点点,四周旷野漆黑一片。 午夜11点整,我一声令下之后,三辆车都关上车灯,借着天上清冷的星月之光,沿着土路,用低挡位悄无声息地向蛤蟆他们藏身的房子,慢慢滑行了过去。 房子越来越近,越来越近,透过开着的车窗,我甚至还隐隐约约地听见了从房子里面传出来的电视声和人的对话声。 50米……40米……30米…… 鸦雀无声的车厢内,地儿的呼吸如同牛喘,粗重急促,格外刺耳。扭头看去,坐在身后的小二爷额头上已经出现了点点闪亮的汗珠。 我知道他们很紧张,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只要是个人,都会感到紧张。 可是不知为何,我却偏偏没有。 这些年来,我发现自己有个奇怪的特点,每次遇到大事,事发之前,我都会备感焦虑,坐立不安,可一旦真正事到临头了,我反而不紧张了。 我只是会想起父亲经常说的一句话: 除死无大祸,讨米不再穷。 距离目的地还有一二十米的时候,我朝着已是脸色煞白的小二爷微微一笑,伸出手来,轻轻拉开车门,拎着一把被锯短的双管猎枪,猫起腰对着房子,一马当先摸了过去。 当我马上就要走到房子前面那块坪地的时候,突然之间,听见正前方直接面对着我的两扇木门发出了“吱呀”一声轻响。 抬头望去,紧闭的木门已经被人打开,屋子里面电视屏幕上闪烁不定的冷光和昏暗橘黄的电灯光芒,一起照在了我的身上,房内的各种响动也在一瞬间内变得清晰起来。 魂飞魄散之下,我一时之间,再也反应不过来,像是木头一般僵在了原地。 前方,直射过来印在自己脸上的灯光突然一暗,一道人影嘴上叼着半截忽闪忽闪的烟头,出现在了房子大门口的正中央,因为背光的缘故,看不清此人的面相。 但是,远比常人宽阔的肩膀和那头标志性,像女人一样中分齐肩的娃娃头发型,却让我一眼就认了出来。 不是幺鸡,还能是谁? 有那么弹指之间的工夫,保持着猫腰半蹲状态的我和一动不动站在门口的他,脑中都呈现一片空白,像是失散千年,终得一遇的情人般,浑然忘了世间万物,只晓得如痴如醉地傻傻对望。 时间在那一刻完全停滞。 我看不见自己的表现,但与我对视的过程中,我看见幺鸡眼中先是出现了不解,然后变成了惊讶,最后又变成了一种莫大的恐惧和慌乱。当恐惧和慌乱到达顶点的那一瞬,幺鸡的双眼猛地一睁,嘴角的烟头毫无预兆就掉了下来…… 时间在这一刻再次恢复流动。 幺鸡拔起双腿,以一种极为惊人的速度,闪电般跑向了房子左边,就在启动的那一霎,从他的喉咙里发出了一声干涩怪异,却又震耳欲聋的大吼: “快跑!” 几乎与此同时,所有神智回到了脑海,我也一下站直了身体,边抬腿飞快地追向幺鸡,边高高地举起了手上的猎枪。 “轰”的一声巨响。 幺鸡身后不到一米距离的墙面上,烟尘四溅,子弹撞击着砖石,发出了连串低沉的闷响。不知是恐惧所致,还是被细碎石块击中了,幺鸡身体明显停滞了一下。 这个时候,幺鸡多年血影刀光中所历练出来的本事就显现出来了。 换作一个平常人,只要枪声一响,通常就会被彻底击溃,再也没有了抵抗或者逃跑的勇气。 而幺鸡在微微一顿之后,反而更加快速地往房子左侧跑去,仅仅只是眨眼之间,他就已经顺着屋檐转向了通往屋后的方向。 “进去抓人!” 幺鸡神乎其神地快速反应,让我连回头看一眼的时间都没有了,只能大吼一声,拼尽全力追了过去。眼角余光中,人影闪动,简杰、康杰极为默契地跟了上来。 “都给老子矮下!” 身后,从屋子门口的地方传来了地儿熟悉的喊叫声,随之,一片纷杂的脚步跑动和女人惊恐的尖叫,接连响了起来。 拐过屋檐的那一刻,刚好看见前方四五米远的距离之外,幺鸡非常敏捷地双手一撑,爬上后面的一个小土坎,半个身体已经冲入了树林。 放虎归山,后患无穷! 急怒攻心之下,我睚眦欲裂地大喊道: “给老子站着!” “轰”,又是一声巨响,红芒从我手上喷薄而出。“哗啦啦”,惊起了树林里无数的昏鸦,就连远处都传来了家犬受惊之后的狂乱吠叫。 但是很可惜,光线太黑,我的人又在飞快的跑动之中,仓皇之间出手的这一枪,还是没有打中。 幺鸡仅仅只是再次停滞了一下他的脚步,就头也不回地潜入了树林。 我和简杰、康杰先后翻过了土坎。 树林里一片漆黑,惊鸟接连飞过的声音,掩护掉了幺鸡逃跑时所发出的草木刮擦声。四周慢慢安静了下来,黑暗中一片死寂,剩下的只有我们三个人因为极度紧张所发出的沉重鼻息声,以及我手上双管所散发的丝丝硝烟味。 谁也不知道幺鸡身上有没有带枪,害怕在黑暗中被放冷枪的那种顾虑和担心,让我们三人紧靠在一起,万分小心地行走着,搜寻着,每个人的心脏都几乎跳出了身体之外,喉咙不断地抽动缩紧,嘴巴里面一阵阵地发苦发涩,吞咽变得万分艰难。 这样的状态之下,骤然间,从右前方传来了明显的脚步跑动,我们又跟着追了过去。走近的时候,却发现声音是从地面传来,跑动的并不是幺鸡,而是兔子、刺猬之类的不知名动物。 垂头丧气地又继续搜寻了半晌之后,对着四面八方的黑暗和死寂,我们三个终于不得不接受了幺鸡已经逃掉的残酷事实。 “钦哥!钦哥!没事吧?”身后不远处传来了元伯的呼叫。 答应一声之后,我们三个不甘心地最后搜了一遍四周黑暗处,这才跟着过来接应的人一起,回到了树林外面。 房前的坪子里三三两两,已经站满了我们自己的弟兄,看见我们一行,周波一脸凝重地迎了上来: “钦哥,人在里面。抓住了!” 推开房门,小二爷和地儿正一人拿着一把枪坐在凳子上,小易、蛤蟆和他的女人被五花大绑地捆倒在地,一对村夫村妇模样的男女则靠墙蹲在房子最里头的一个角落处,满脸惊恐,浑身瑟瑟发抖。 我走过去,俯视着地上的蛤蟆,半晌之后,淡淡说道: “蛤蟆哥!又看到你了!” 蛤蟆的眼中射出了一种巨大的绝望和惊恐之色,脸色变得一片灰白,面部肌肉猛烈抽动,嘴巴张了张,却没能说出半个字来,只得从喉咙里发出了一阵凄厉的呜咽之声。 我用脚尖点点了蛤蟆的脑袋,他一言不发躲开了我的目光。 抬起一只脚掌死力地踏在蛤蟆脑袋上面,听到他嘴里发出了一声轻哼之后,我满足地笑了笑,扭过头去,看向了同样五花大绑,被扔在一边角落的小易。 这个人身为蛤蟆的小弟,为人却是要比蛤蟆硬气得多。虽然也是脸色发白,眼神闪烁不定,充满了惊恐。但是当我望向他的时候,他居然还敢一瞬不瞬地与我对视,实在有些出乎我的意料。 “这两个人是谁?”移开了与小易对视的目光,我看了看那对农民模样的男女,转头望向坐在身后的小二爷。 “是住在这里的,房主。” 在我和小二爷的对话中,那一对男女脸上都显现出了无比的恐惧,女的甚至半张着嘴,任凭眼泪哗哗流下,却依旧发不出半点哭泣之声来,只是全身都在筛糠一样地颤抖。 那一刻,我确实有了一丝不忍。 第180章 今朝为敌 恩义做流水(3) 但是我知道,真正让我决定放了这对男女的原因,并不是那丝不忍,而是没有必要。如果他们是我的仇人,我想,就算他们表现得再可怜,再胆怯,我也会一样不会放过。 江湖是一个可以炼金化铁的熔炉,为了在这个熔炉里面生存,不知不觉中,这种无情冷漠,而又绝对理智的思维逻辑,已经成为了我的本能。 望着那对夫妻,我柔声说道: “你们放心,我晓得不关你们的事。不是来找你们的,我也不会动你,要怪只怪你们自己交错了朋友,留错了人,才会遭这个罪,莫怪我。” 听到我的话之后,两个人神情仿佛轻松了一些,只是女人脸上的泪水却流淌得更加滂沱,终于再也忍不住,捂着脸无声地哭泣了起来。 “小二爷,喊两个人,把他们和蛤蟆的马子一起,搞到隔壁房里去,看起来。” 很快,从房子外面就走进了两个小弟,把那一对夫妻和蛤蟆的女朋友架了出去。我要元伯去车里拿出了早就放在后备箱里的一塑料瓶子汽油,再要小黑几个去厨房找了几根木材,堆在了屋外面的坪子里面。 一起准备妥当之后,弟兄们把蛤蟆和小易两人架了出来,蛤蟆一脸死灰,如同烂泥般瘫软在地上,不断地用额头撞着地面,给我们兄弟轮番磕头求饶,小易则是一言不发地随我们摆弄。 看着这滑稽而又古怪的一幕,我既不愤怒,也不高兴,淡淡望了两个人一眼,转过身去: “点火!嘴巴都堵上!给我把蛤蟆拖过来。” 木材浇上汽油,地儿用打火机一点,火焰“忽”地一下就飘了上来,驱散了山区乡野之中的那一股黑暗和阴冷。鲜红的火光在我们每个人脸上跳跃不停,看上去,放佛都平添了几分狰狞与恐怖。 瘫在潮湿的泥地上,几乎已经酥软到不成人形的蛤蟆被高大的简杰和周波两人,拖到了火堆的旁边,我扭头看了看躺在屋檐下的小易,一边伸出手指着他,一边头也不回地走向了蛤蟆,说: “胡玮,这个人就是砍贾义的,交给你了,不要弄死!” 蹲在旁边地上,早就双眼通红,跃跃欲试的胡玮闻言,马上一跃而起,高高举起手上的开山斧,和元伯几个一起,像是饿虎扑食一般对着小易拥了上去。 小小的坪地上,顿时就响起了一连串刀斧铁器斫在皮肉骨头上的时候,所发出的那种独有的,令人牙酸的“咔擦”闷响,再结合嘴巴被堵住的小易口中如同鬼泣兽鸣般的含糊惨叫,一幕来自地狱的惨象在这个清冷荒芜的山野间,铺展开来。 我蹲在蛤蟆的身边,一言不发默默地看着他。 此时此刻,这个人的额头上大汗淋漓,被一块破布堵住的嘴巴里不断发出阵阵咿唔之声,捆住的身体猛烈地在地上挣扎扭动着,脑袋努力想要靠向我的脚掌。 看着眼前这个已经被吓得魂飞魄散,像是条野狗般对我摇尾乞怜的人,我的心中却没有感到丝毫的同情。 很小的时候,有一次父亲杀鸡,我在旁边看,父亲逗我,让我杀,他笑着说,男人必须都要学会杀鸡的,不然,今后娶媳妇了,难道还要媳妇杀啊? 我打死不干。 父亲大笑着让我替他抓住两只鸡脚,我壮起胆子抓住了。 父亲一刀割在了鸡脖子上,鸡血飙出的那一瞬间,温热粗糙的鸡爪在我手掌心里面挣扎的感觉,我至今都还记得。 当时,幼小的我再也忍受不住心中的悲痛,松开了鸡爪,猝不及防的父亲被弄得满身鸡血,而我却为了那只鸡的死亡,伤心至极,放声痛哭了起来。 我本善良,曾几何时,我也有过对生命的尊重和同情。 但不知道是从哪一年哪一月的哪一天开始,这一切,都已经成为了过去。 看着不可一世的蛤蟆蜷缩在自己的脚下,那副恐惧敬畏的模样,我没有半点的怜悯,在我的心中,只有一种近乎于变态的冷静和空洞。 我心底非常清楚,今夜过后,当太阳再次升起之时,我和三哥之间就不仅仅不再是朋友,甚至还变成了生死相拼的仇人。 而导致这一切发生,又让贾义成了残废的罪魁祸首,就是眼前的这个人。 正是因为他的贪婪,他的狂妄,他的首鼠两端,他的背信忘义,才让我和三哥走到了彻底翻脸的这一步。 一股极大的厌恶拥上了我的心头。 在我的示意之下,简杰解开了捆着蛤蟆双手的绳子,我拿起了他那只被险儿烧伤的右手,手掌上整整齐齐地捆着一层洁白的纱布。 我一边缓缓解着纱布上面的结,一边喃喃地说道: “蛤蟆,没有想到今天吧!你以为义色可以保住你啊?其实,他真的是可以保住你的。只可惜,你做事太猖狂太嚣张,太不给人留情面了。玩了我胡钦,你哪怕是说一句顺心的话给我听,我们也不至于走到今天这一步的。哈哈,你这是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晓不晓得?你放心,我不会杀你的,你会活着。如果今后你懂事了,自己不作死,说不定还能一口气活到七老八十,长命百岁,还能看见自己的孙儿孙女。蛤蟆啊,你的日子还长着呢。只不过,还是先要熬过今天这个坎。蛤蟆,你信命吗?算命的经常说一句话,叫做血光之灾。你晓不晓得,今天,我就是你的血光之灾,在红杰请我们喝酒的那个包厢里,你第一次看到我的时候,你就有了血光之灾。你把险儿搞到号子去了,那天他怎么搞得你,我今天就怎么继续。蛤蟆,今后你吃饭,就学着用左手!” 纱布全部解开,蛤蟆的手上涂了厚厚的一层透明药膏,粉红色的嫩肉一片片地裸露着,有些烧坏的地方还在往外面渗着淡黄色的液体。 我一边说话,一边用力地把几根手指按在了蛤蟆手背一处被烧得皮开肉绽的伤口上,一阵剧烈的颤抖和闷叫,代替了蛤蟆原本向后的大力抽动,想要缩回去的巴掌无力地软在了我的手中。 两只手抓着蛤蟆的右手臂,我再不犹豫,猛地向前一送,蛤蟆的整个右手掌就全部被送入了跟前那堆正在熊熊燃烧的火焰之中。 本来已经浑浑噩噩,几乎昏迷过去的蛤蟆突然从喉咙里爆发出了一声低沉而又巨大的闷叫,就算是被布堵上了嘴巴,还是能让人听得牙酸肉麻。 脂肪燃烧时,浓烈刺鼻的焦臭味一阵接一阵飘了过来,旁边几个小弟都不禁远远走开,弯下腰不断干呕了起来。 我强忍着那股臭味和心底的恐惧,用尽全力,故作平静地死死抓着蛤蟆的手。 蛤蟆抽动不休的手掌,让我想起了童年时,抓住的那两只鸡爪。 父亲永远都不会想到,在这个深夜,当他的儿子终于克服恐惧,学会了面对血腥的时候,儿子的手下,居然已经不再是鸡。 而是人。 不知道过了多久,当火焰已经把我的皮肤都烤得开始微微刺痛,而蛤蟆则已经是一动不动之后,我才把他的右手从火里面抽了出来。 被烧得一片黢黑的手掌上面,几个指头已经像是融化的巧克力一样粘在了一起。就算是大罗金仙下凡,蛤蟆这一辈子也别想再用这只手了。 松开蛤蟆的手掌,我再也没有看早已晕厥在地上的蛤蟆一眼,起身进到屋内洗了洗手之后,来到了屋檐下的小易身边。 小易的两只手臂用一种诡异的角度扭曲在地面上,嘴上的布歪在一边,像是一条离了水的鱼般,大口大口地喘着气,随着每次呼吸,嘴角旁都会冒出一串串的新鲜血沫。整个人已经被砍得浑身是血,奄奄一息了。 我蹲了下去,将小易扶着靠墙坐了起来,又用那块布帮他擦了擦嘴角的血迹,说: “我们之间本来没有仇,但是你把我兄弟搞残废了,这个仇不能不报!出来混就是这么回事,刀枪无眼,各安天命,你怪不得我!胡玮,过来按手。” 没有想到的是,看上去比蛤蟆还惨的小易居然开口说出了一句让我肃然起敬的话: “我不怪你,你也怪不得我,拿老板的钱,帮老板做事,天经地义!你今天不弄死我,我迟早是要杀你的!” 本来早已经决定了要小易的两只手,但是他这段话之后,我改变了注意。 这个人,第一次和我吃饭的时候,说话就很得体,也很风趣,虽然我和蛤蟆之间结了仇,但是我从来就没有讨厌过他。到了今天这一步,只能说我们大家都是各为其主,身不由己而已。 “好!小易,你有种!你真的有种,就冲你这句话,我胡钦给你留只拿刀的家伙,等你下次有种来杀我的时候,我再下,胡玮,砍!” 雪亮的斧刃从我眼前一闪而过,带着阵阵让人毛发直立的寒风。 几斧之后,胡玮干净利落地砍断了小易的右手掌。 鲜红的血从断裂处喷涌而出,断掉的手掌静静躺在地上,打眼望去,手指尖居然还在轻微地抽动,就像是一只只丑陋而恐怖的小虫。 开车离开之后,我们兄弟和胡玮、简杰、元伯、周波等人都没有回九镇,而是去了一个我早就安排好的藏身地点。 接下来的几天,九镇六帅和义色两个团伙的核心人物都完全消失在了九镇,没有人知道我们的去向。 但是,我们双方都清楚,从这一晚的事件开始,前面等待着我们的,将会是一连串无法预测的变数和厮杀。此夜过后,风云漫天,无论是三哥还是我,都再也无法控制。 谁活着?谁死去?只有天知道。 第181章 烟云乱 同根何相残(1) 21世纪初,国家还没有颁布明令禁止军队参与商业活动的条文。所以,在其他部门都纷纷利用手上的各种权力谋取利益的时候,本应只是负责保家卫国的部队也不甘人后,做起了生意。 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在全中国的很多地方,都出现了一大批部队参与经营的宾馆旅店,这些宾馆大多数都属于军管区域,普通警察根本就无权进来检查办案;且由于军方的背景,敢于在这些宾馆闹事的人也着实不多;而军方本身为了商业利益考虑,也对自己旗下的产业给予了特殊的保护。 所以,在有意与无形之间所创造的这些先天条件,就让那些具有军方背景的宾馆像是电影中的“和平饭店”一样,成为了超越于法制与地下秩序之外的一片乐土,最终转化为滋生嫖娼、卖淫、赌博、吸毒等各种非法活动的绝好土壤;同时,也成为了江湖中人躲灾避祸的天堂。 当时在我们市,就有这样一家军方背景的酒店。 在动手办蛤蟆与幺鸡之前,我们兄弟已经预测到了事情的结果。每个人都知道,这是明摆着挑战三哥的行为,一旦做出之后,就再也没有退路,等待着我们的必将是三哥残酷而迅速的反击。 所以,我们早就在属于市军分区的一家酒店里面开好了房间。这家酒店位于军分区宿舍大院的一角,是以前的招待所改建而成的。不算非常高档,但是处于城郊结合部,人流量不多,不仅易于隐藏行迹,而且绝对安全。 当晚办完蛤蟆之后,我和小二爷、地儿、胡玮、元伯、鲁凯、周波、简杰等人就直接开车从溪镇来到市里,住进了各自的房间。 有些时候,我会分不清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又有着什么样的性格。 比如说,几个小时前,我能够无比残忍地用火将蛤蟆的手烧成了焦炭,却依旧面不改色。 但进房子之后,当我打开电视,听见了张国荣演唱的那首《当爱已成往事》的时候,却引起了我极大的感触。一个人静静躺在床上,过去20多年,三哥对我所有的好,一幕幕地,就像电影一样地回放在眼前,挥之不去。 那一夜,铺天盖地而来的愧疚和悔恨吞噬了我,我翻来覆去,辗转很久,方才沉沉睡去…… 本来按照小二爷的安排,办完蛤蟆之后,我们所有人都应该关掉手机,换上事先早已买好的新卡。但是那晚的我太过于心不在焉,没有记得这件事。 所以,一大早,我就被一阵紧接着一阵,毫无罢休之势的电话铃声惊醒了过来。 电话是明哥打过来的,望着这个无比熟悉的号码,我却呆呆地坐在床头,在接与不接之间犹豫挣扎了很久之后,这才鼓起勇气按下了接听键。 “喂,小钦!”电话刚刚接通的瞬间,里面就传来了明哥熟悉而亲切的声音,但是语调中,却明显失去了往常通话之后的那种亲热与随意,取而代之的是一股明显的压抑沉重。 “明哥……”才叫出一声明哥,我就不知道再说些什么,电话里面,双方都是一片沉默。 良久过后,耳边再次传来了明哥的声音: “小钦,听我一句,收手吧!你和他毕竟是这么多年的兄弟啊!” 明哥声音极度地低沉沙哑,像是一个在沙漠中滴水未进的旅人。 “……” 无言以对的我,心里传来了一阵酸楚。 是啊,我和三哥曾经是多么亲密的关系,怎么就走到了今天你争我夺,以死相拼的这一步?既然注定会变成今天这样,当年我们,又何必当兄弟? 我想岔开这个让自己备感难过却又回答不了的问题,对着电话说道: “明哥,你还好不?” “小钦,我好不好不重要!关键是兄弟们还是像以前一样地开开心心在一起。小钦,你收手好不好?只要你和义色没得事,我皮铁明死了都没有关系的。”明哥的话里面带着极大的情绪,这种情绪也从电话里面再次感染了我。 我多么想答应明哥,告诉他,好的,我收手,今后我们还是像以前一样开开心心做兄弟。 只可惜,心底却有另一种声音始终都在提醒着我:血已经流了,仇已经结了,所有的难堪都已变成现实,走到了现在这步,事态已经失去了控制,我和三哥,回不去了。 这个道理,明哥,难道你不明白吗?既然明白,明哥,你又何苦继续拖泥带水,让彼此更加为难?暗自苦笑一声之后,我的话题再次一转: “明哥,这个电话是自己打的吧?老大晓得不?” “……” 这次轮到了明哥没有回答,但是他的沉默已经告诉了我答案。 明哥是个聪明人,也是一个重感情的好人。只是现在,对于感情的那份执着却模糊了这个聪明人的心智,让他没有看清,或是不愿意去看清眼前残酷的现实。 忍了好久,我终于艰难地张开嘴,对着电话,说出了一句让我们彼此都心如刀割的话来: “明哥,到了这一步。我要收手,老大会放过我吗?明哥,你心里明白的,我和老大都收不了手了!” 说完之后,不待明哥回答,我就飞快地挂上了电话,并掀开电板,抽出了原本的旧卡。 望着空无一人的房间,泪如泉涌…… 接下来的一整天,我都是一个人呆呆地躺在床上。内心的两种念头在剧烈交战,理智告诉我,现在的做法是唯一的选择,也是正确的选择;情感却又告诉我,我正在亲手葬送着一份多么可贵的东西。 好不容易熬到了晚上,心力交瘁,郁郁不乐的我却又接到了一个消息。 这个消息让我明白过来,自己这一整天的考虑是何等地多余,又是何等地幼稚。 我们都没有待在九镇,但是手下却还有着不少的小弟。他们一整天都在为我们四处搜寻着幺鸡的下落以及三哥方面的消息,却一无所获。 直到晚上10点多钟,当所有人都认为再也打听不到任何情况的时候,三哥却偏偏出现在了九镇。 这一次,三哥没有再留丝毫情面,他的出现,带着雷霆之势! 除了明哥、武晟、袁伟三人没有到场之外,幺鸡、牯牛、癫子、阿标、鸭子、缺牙齿、团宝等三哥团伙的全部核心人物,都基本随着三哥一起出现,除此之外,还有两辆坐满了人的中巴车。 所有的人和车都直接开到了我们迪厅门口的大坪地里,下车之后,人们就纷纷拎着手上各式各样的家伙冲进了我们的迪厅。 整个过程之中,三哥本人并没有现身,但是他那辆让人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黑色别克车,却始终静静地停在了一旁。 由于我们都不在,当天负责迪厅具体事务的是胡玮和元伯手下的几个小弟,三哥的人也并没有太过于难为他们。赶走了所有的客人,再把一帮小弟们踢打了一番之后,就用刀枪顶着他们的脖子,摁在了角落。 接下来,三哥的人砸烂了我们的迪厅,所有的设施和器具都被砸得粉身碎骨,一片狼藉。我们六兄弟千辛万苦才落下的这份心血就在一夜之间付之东流,成为了一片废墟。 临走之前,幺鸡还对着我们迪厅的招牌放了一枪,然后告诉一个叫做陈辉的小弟,要他转告给我: 胡钦对我打了两枪,还欠一枪! 我们都想过三哥会报复,想过他会办我们其中的某个人,甚至也想过他会对我们的迪厅做出一些什么。但是,我们确实都没有想到,他居然会在我们共同生长的这片土地上,会在所有居心叵测,暗中期望我们翻脸的有心人面前,光明正大的砸掉了我们的产业。 本来,我们兄弟和三哥之间的龃龉,早已经在道上有了一些风言风语的传言存在,只是谁也不能真正地去证实。因为所有的一切都是悄悄地发生在私下,知道详情的仅限于有数几位当事人而已;所以,传言一直也只能是传言。 但是,从这一晚上开始,情况完全不同了。众目睽睽之下,义色和他的手下,亲自动手砸掉了最得他喜爱的小弟胡钦的迪厅。 这个行为,让所有人都明白了一点,传言就是事实。 九镇六帅确实和义色已经分道扬镳,化友为敌! 如果说之前的私下行为,还让我隐隐觉得和三哥之间依旧残留着一丝和解可能性的话,这一晚三哥的举动,则完全熄灭了我的最后幻想,他已经用行动证明,他是铁下心要办掉我以及我所有的兄弟。 当冲突以这样严重的手段开始公开化的那一刻,势必将会波及到九镇的每一个流子,原本的江湖秩序也会重新洗牌,所有的人都会在这样的形势之下选择自己所站的队伍。 而以往只会存在于当事人之间,私底下全部的劝解、斡旋、试探以及阴谋等手段,都失去了原本的意义。 唯一留下的一条能供我和三哥双方选择的路,就只有真刀真枪地大干一场了。 因为,这场仗,无论是三哥,还是我们,谁都输不起! 我的心底终于真正接受了与三哥决裂的这个事实。 这也让我第一次产生了直接针对于三哥本人,以及将他的势力彻底铲平的报复之心! 接下来的一整个白天,我和小二爷、地儿都待在宾馆里面,谈论着具体的对策,当开始大概有了些眉目的时候,却接到了一个意外的电话。 我的手机号码是新换的,知道得人并不多,甚至连武昇和袁伟都不知道。早在办蛤蟆之前,我们兄弟就已经商量过,既然武昇和袁伟还在跟着三哥吃饭,于公于私,这些事都还是不把他们牵扯进来为妙。 所以办蛤蟆的行动也是我和小二爷、地儿三个人私下进行,武昇袁伟并不知情,甚至他们两个原本可能都还不太清楚我们和三哥之间的冲突究竟发展到了什么样的地步。 但是,通过砸我们的迪厅,三哥选择了把所有一切都公之于众,听到消息的武昇也就从我们手下的口中问到了我的号码。 当电话响起的时候,看着那个熟悉的来电,我却只能愣在原地,呆呆地望着小二爷,不知道应该去接还是不接。 武昇和袁伟在几年前开始正式打流之后,就一直跟随在三哥的左右。尤其是武昇被罗佬砍的那一次,可以说是三哥救了他的一条命,他们两个对于三哥的感情,我很清楚。同时,我更加清楚的是,武昇打这个电话的目的是为了什么。 犹豫了很久之后,小二爷对我微微点了下头,我也终于狠下心,接通了电话。 “喂,胡钦?”电话里传来了武昇有些不确定但是又很不客气的声音。 “是我,武昇,怎么了?” “你他妈的和三哥怎么回事!事情怎么闹到了这一步?”一听见是我的声音,武昇马上爆发了,几乎是吼着给我说道。 “武昇,有些事,一下说不清白,你……” “什么说不清白!你今天必须要和老子说清楚,你而今在哪个地方?”不等我说完,武昇就再次狂吼着打断了我的话。 听着电话里传来的怒火,我知道武晟的心里很不好受。可是我呢?难道我又好受吗? 整理了一下情绪,刚准备开口告诉武昇,我们目前的地址,一边的小二爷就赶紧抢过了我手上的电话,说: “武昇,你这么激动搞什么唦?我们现在在市里,你是不是想来?” “是的,你们到底在哪里?我而今也在市里面。” “那好吧,1个钟头之后,你去青年路的“一笑天”茶楼,到时候在那里见,见面再说。” 小二爷挂上电话之后,我问他: “为什么不让武昇过来?你难道还怀疑他吗?未必他还会对我们搞什么名堂啊?” “胡钦,我不是怀疑他。只是你也要想一下,三哥是个什么人?论手段,论城府,哪一样,他不是登峰造极?要找我们,武昇和袁伟就是一个最好的线索。万一,在他们不晓得的情况下,三哥悄悄做了安排呢?你就能百分之百保证没有?”小二爷借着点烟的机会避开了我的眼光,淡淡地回答道。 小二爷的做法让我感到有些不开心,但是他的回答却又让我哑口无言,我知道他是正确的。 可是为什么,现在的我们面对着武昇,居然也须要防范了?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有些问题,我一直不愿意去想,更加不敢去想,但却始终犹如跗骨之蛆,纠缠着我,让我不得安宁。 昨天,我躺在宾馆里,百无聊赖中,这些问题就又不请自来地浮现在了我的脑海。 从买码事件开始,小二爷就在一手大力推进。甚至和三哥翻脸,他也是最为坚决的主战派,虽然险儿也是,但险儿和三哥对着干,是因为天生不服输的性格。 小二爷,为的又是什么? 当年,办方五的时候,三哥抛弃了小二爷。小二爷的心中一定有根刺,换作是谁,都会有。但以小二爷的才智和眼光,他绝对不可能鼠目寸光到仅仅只是为了报一己私仇,就弄出这样大的动静。 可是,除了这个解释之外,我却偏偏无论如何也想不出别的理由。要知道,小二爷向来都是一个宽宏大量、高瞻远瞩的人,没有百分百把握的事情,他不会去做。 可这次,他却宁愿冒着巨大的风险,也坚决要和三哥团伙划清界限,这实在是违背了一直以来,我对于他的了解。 早上起来,我就想和小二爷谈谈,几次话到口边,又忍了下去。现在,他对武晟的态度,让我再也忍不住了,我说: “小二爷,这次和三哥闹僵,你怎么就这么肯定我会同意呢?难道,你就没有想过,我和三哥几十年的感情,我会站在三哥的一边吗?” 小二爷颇为吃惊地抬起头来,看着我,半晌之后,他慢慢说: “我知道,你一定会同意的!” 说这句话的时候,小二爷的眼睛里出现了一种奇怪的神色。 这让我突然就想起了黄皮的眼神,那种像是钢锥一般,可以刺透你的所有伪装,一直刺到你的心底,把你绝不愿让任何其他人看见的秘密都看个一清二楚的眼神。 我的心中,涌起了一种极大的反感。 我用一种讥讽的语调,无比刻薄地缓缓说道: “你这么聪明,那做这么多,是为了什么呢?” 小二爷的脸色瞬间涨得通红,几乎是不敢置信地看着我,然后,他低下头去,再不说话。 异样的情绪让房内的三个人都感到了一种很大的不痛快,在小二爷说完之后,我们每个人都没有再说话,默默地坐在那里。 半晌之后,我勉强开口,声音小得几乎只有自己才能听到: 第182章 烟云乱 同根何相残(2) “好吧,我现在过去,武昇只怕也到了。” “我和你一起去吧,万一有事也好有个照应。”小二爷站了起来。 “有什么事?啊,有什么事?小二爷你给我说,会有什么事?武昇叫人过来办我吗?啊,有什么事?”我突然之间爆发了出来,小二爷的话甚至让我有了一种受到侮辱的感觉。 他完全没有想到我居然会突然之间发火,一下反应不过来,只得呆呆地看着我,一句不说。 心里的一股邪火,让我憋得很不痛快,盯着小二爷,我又说出了一段不应该说的话: “我操!武昇要办老子,就是老子瞎了眼。要你去个啥啊?啊!关你什么事?就你他妈逼的义道,武昇就是个二五仔?你没得事,天天就是你妈逼的怪话多!我操!” 那一瞬间,我居然看到小二爷望着我的眼睛一下就红了,泪水盈满了眼眶,却强忍着不让它流下来,只是一言不发,死死地盯着我看。 “算了算了,胡钦,我陪你去吧。小二爷也没有说什么,你发什么脾气?他也是为了你好啊?”一边的地儿赶紧开口拦住了我。 看着小二爷的眼神,愧疚涌上了我的心头,我知道他是对的,只是他的话太过于残酷,残酷到让我根本就不想接受! 内疚与悔恨之下,我情不自禁地想要移开目光,小二爷的嘴角却出现了一丝苦笑,指着我说: “胡钦,你刚刚问我是为了什么?不错,我是为了我自己!但我也是为了险儿!为了地儿!为了武晟!为了袁伟!为了胡玮、贾义、元伯、小黑!为了你!我为你做了,本应该是你做,你也迟早会做,却一直没有做的决定!” “胡钦,你收拾下,我们走吧。武昇也应该到了。”地儿走了上来,拉着我的手向外扯。 我依然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看着小二爷转过身去,默默地走到一边的衣柜里,拿出来两把手枪,递到了我和地儿的面前,垂首幽幽说道: “你骂我,我也要说。事情到了这一步,不小心点,谁都是个死!” 接过枪的那一刻,我再也控制不住,顺势一把搂住了小二爷,狠狠地将他抱着,良久之后,我在他的耳边说道: “对不起了,弟兄!” 说完这一句,我带着地儿转身走出了房间,走进了一个情理之中,却也完全出乎意料之外的局面。 其实,小二爷说的话,从来都是对的,错的一直是我! 很快,我和地儿打的到了位于我市青年路的一笑天茶楼,大概还有二三十米左右的距离,远远就看见穿着一身黑西装的袁伟正守在门口,脸色凝重地抽着烟,时不时还会抬起头,四处张望一下。 我让的士在街对面停下,又在车内坐了几分钟,确定四周没有可疑人士之后,才和地儿一起对着袁伟走了过去。 穿过街道的时候,袁伟看见了我们,他立马将手里的烟头一扔,满脸笑容地迎了过来。但是,当马上就要走到我们面前的那刻,他却好像突然意识到了什么,脸上的笑容顿时一僵,脚步停了下来。 这细小而微妙的变化,让人心酸却又无奈。 那一瞬间,我们每个人的脸上都露出了几分尴尬与刻意的掩饰之色。 “来了?” “嗯,来了,武昇呢?” “他在楼上,七号包厢,要我在这里等你们呢。小二爷没有过来啊?” “他没有来,那边人多,他还要留在那里打招呼。” “哦,那上去吧。” 我和地儿就要向上走,袁伟却一把拉住了地儿: “地儿,你陪我在这里说下话吧,武昇想和胡钦两个人单独聊下。” 我有些意外地看了眼袁伟,说: “你们都不去,只有我和武昇?” “是啊,他开始交代我了,只想要和你单独谈谈。”袁伟定定地望着我,眼神清澈明亮,看不出丝毫伪诈之色。 我还是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渐渐,袁伟的眼神里面就有了一丝隐约的哀伤。 有些话,我和袁伟都没有说出口,但是,我们都了解对方的意思。 他看出了我的怀疑,可他也理解,这样的情况下,我不得不小心翼翼。 我明白袁伟的哀伤,但我的哀伤,也同样痛彻心扉。 僵持中,地儿在旁边轻轻推了我一把,轻轻说: “胡钦,你自己上去吧,我就在这里陪袁伟也要得,帮我给武昇带个好。” 没有再搭话,我转身走上楼梯,推开了七号包厢的门。 偌大的房间里,武昇一个人静静坐在靠窗的位置上,若有所思地侧脸望着窗外的车来车往,看上去显得格外孤独。 在他身前的红木茶几上,搁着一架小小的燃炉,炉子里不断冒出细细火焰,随着“咝咝”的蒸汽声,茶壶里的汤水烧得正旺。在武晟手边,以及对面的空位上,分别放着两杯透出了几分温润红色的大红袍。 听到我的推门声,他转头望了过来,原本俊朗的脸上却透出了一股难以掩饰的沧桑与纠结,紧皱的眉头和无神的双眼让他仿佛突然之间就老上了好几岁。 结拜时,武晟是我们公认的龙头大哥。 一直以来,在我们兄弟中,我心底最羡慕的也就是武晟。 他身材高大,相貌英俊,天生雄姿英发,有一种让人不敢轻视的豪雄气概,但言谈举止间,却又偏偏温和柔缓,甚至身为一个流子,他却从来都不会说半句脏话。 基本上,他不仅满足了一个女人对于情人的梦想,也符合了一个男人对于英雄的审美。 偶尔有些时候,我会想,如果自己是武晟,那该多好。 可当推开包厢门,看见武晟的那一刻,我突然就产生了一种从没有过的怜悯,脑海里没来由地就想起了曾在书上看过的一句古诗: “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 我怔怔站在门边,一时之间黯然神伤,竟然有了种不知如何去面对才好的怯弱。 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武昇并没有表露出半分愤怒之情,一如往昔地望着我亲热一笑,只是笑意里隐隐透出了一丝挡不住的苦涩之意,柔声说道: “老四,你来了!” 看着他的样子,我很想像以前一样轻松而又亲热的调侃两句,可是,脸上肌肉却如此僵硬,勉强挤出的笑容,连我自己都能察觉到,是多么苦涩: “是啊,等久了吧?” “刚来呢,坐吧,你最喜欢的大红袍。” 这一句原本最是平常不过的话语,却在那一瞬间让正准备弯腰坐下的我突然就红了双眼,只得装着系鞋带,把脑袋埋到了桌下,强忍半天才恢复过来,坐直了身体。 端起面前的大红袍,两个人都不知道说什么,只好心事重重地望着窗外各自喝了起来。很久过后,武昇才收回了看向外面的目光,望着我道: “老四,你是不是真的要和三哥不争出个输赢不放手?” “……” “你有没有想过我怎么办?袁伟怎么办?你们四个人爽了,我们怎么办?啊?三哥对我武昇是恩重如山,你们又是我结拜喝血酒的兄弟。随便你们哪一方,交代我去办谁?我眨一下眼睛,就千刀万剐,不得好死!但是,现在你们要我和袁伟怎么办?啊?”看着我的无言,武昇开始有些激动了起来,语速飞快地说出了一连串的话。 “八爷,这件事,我们一直不告诉你和袁伟,就是怕你们为难。到了这一步,由不得我,也由不得三哥了。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个道理,你还不明白吗?”在武昇的逼问下,我备感艰难地说出了上面一段话,我以为,他会理解。 可是,我的话音刚落,“呯”的一声巨响,他却已经重重把杯子砸在了茶几上面,茶水四溅,洒遍一身。 武昇满脸铁青,双唇剧烈颤抖着,指着我的一根手指也微微摆动不停,显得非常激动地说道: “什么由不得你?怎么由不得你?你给我说!从小,我们不就是在三哥面前服小的吗?现在怎么就不同了啊?你就不能服小啊?啊?是不是要三哥给你低头,你才爽啊?小时候,三哥照顾了我们那么多,你他妈逼全忘了?你现在还要和三哥搞!你们几个都是混账!你们是人啊?良心被狗吃了?你们这些蠢货!” 武晟会骂袁伟,会呵斥小二爷、地儿,有时候,甚至还会和险儿争得面红耳赤,但他一直都很尊重我。别说骂我,他连吵都不曾和我吵过半句。 可是今天,他却极为少有地对着我爆了粗口,面对着他的责骂,一股莫大的委屈和悲痛涌了上来,我已经失去了三哥,现在我又感到正在失去咫尺之外的武昇。 我错了吗?可我到底又错在哪里? “武昇,你他妈逼只晓得说这些屁话。老子问你,你要我服小,我他妈的不想服小吗?我服小了又能怎么样?大家就没有问题了,就和和气气继续当兄弟吗?我告诉你,如果不是我,胡玮他们早就去办三哥了!我怎么办,我能怎么办?我不表态?贾义从14岁开始,就跟着我这么多年,任何时候,任何一件事,不管是我,还是你,又或者是我们六兄弟,随便一个交代他的,哪一件他不是办得妥妥当当,熨熨帖帖?他对得起我,也对得起你们吧?现在被幺鸡那个杂种搞成了这个样子,人还躺在医院呢!我怎么办?我问你?而今迪厅也被砸了,这是我们兄弟一起的生意,我怎么办?武昇,你在我的位置上,你又怎么办?老子也是个大哥啊?我操!”我几乎是声嘶力竭地吼叫着,一边吼,一边情不自禁地泪流满面。 贾义被砍了,有我为他报仇;胡玮不开心了,可以找我发牢骚;小弟们觉得被三哥压得太厉害,有我来为他们找回脸面;险儿、小二爷要维护我们兄弟的利益,也有我来带头。 但是我呢?难道这一切都是我心甘情愿的吗?不是啊!我从来就不愿意去做这些事里面的任何一件,可是我有得选择吗? 没有,因为我才是老大! 就是为了这个所谓的老大,我忍受了和曾经照顾我爱护我的三哥决裂,也忍受了自己所遭受的精神或者肉体上各种打压;现在,又来面对着结拜兄弟的责难。 我的苦,又该去找谁来诉? 这个时候的我,才完全明白了当初和大脑壳摆场之前,明哥给我说的那段语重心长的话: “小钦,你们三哥现在是没有办法了,你何必像他那样了再后悔。他的日子也不好过啊!你懂个屁!” 但是,世上没有后悔药,如今明白已经太迟,就像明哥说的一样,走到了现在这个地步,就算是悔断肝肠,我也只有硬着眉头继续往前走,再也回不了头了。 我太需要一个宣泄的地方了,想到这段时间以来的种种一切,心里所有的郁结和委屈,像是破堤之水般再也拦不住,就在这个结拜大哥面前,我彻底敞开胸怀,“呜呜”地放声大哭了起来。 看着我的样子,武昇的双眼也越来越红,越来越红…… 终于,他也忍不住心中悲苦,沙哑着声音哽咽说道: “你啊你,胡钦,老子当初就说了,当个什么老大?啊?你非要当个什么老大?以前,我们跟着三哥,什么事都不想,也不差钱用,不好吗?现在弄成这个样子,我和袁伟应该怎么办啊?” 不知过了多久,我才渐渐停止了痛哭声,点上烟,狠狠抽上几口,再灌了一大杯茶水之后,才望着武昇说: “八爷,而今说什么都迟了。以三哥的性格,你我都是晓得的,这件事,我和三哥两个,没有一个人出点血,就收不了手哒。我晓得你和袁伟不快活,我们四个人也没有一个快活的,这就是命!我只求你一点,千万千万莫要怪我!” 听到我的话,武昇脸色又变得激动起来,嘴一张,刚准备要说点什么的时候,包厢外面,却骤然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脚步声转瞬即至,地儿歇斯底里的狂吼在门外响起: “胡钦,快跑!!!!!” 事发太过突然,最初,我并没有反应过来究竟是发生了何事,只是一脸愕然地看向了武晟,武晟同样也是一副摸不着头脑的表情。 对望一下之后,我们同时站起身来,看往大门方向。 “嘭”的一声巨响,紧闭的包厢门被人极大力地一脚踢了开来,撞在一边的墙壁上之后,犹在微微颤抖不已。 几乎与此同时,我听见窗外的街道上,传来了一声尖锐而急促的刹车声响。 “走走走!快走!鸭子和阿标带人过来了!” 地儿面色通红,像是一阵风般卷进了包厢之内,两只眼睛中射出了极度的惊惶恐惧之色。跟在地儿后面的袁伟额头上带着一层细密明亮的汗珠,同样无比焦急地看着我们。 在场每个人不用想,都能够知道,如今这样敏感的时期,我和地儿之中的随便一个人,如果落在了三哥手上之后,会是什么样的下场。 地儿这句话就像是晴天霹雳一样击在了我的心头,几乎让我站立不稳,一股悲哀之极的痛苦感觉侵袭了我的胸腔,甚至都超过了对于将要落在三哥手上的恐惧。 三哥,你终归还是对我下了手! 没有理会地儿,我的目光扫过他身后一言不发的袁伟,再死死地盯住了对面的武昇。 在我无言的凝望之下,武昇的目光由起初的惊慌变成意外,再转换成了不解,最后则透出了一种极大的愤怒之情。一只手撑在桌子上,胸膛剧烈起伏不定,双唇颤抖得就像是两片秋风中的落叶,努力地克制着自己的情绪,嘶声说道: “不是我和袁伟!” 我没有再回答他的话,伸手抓起放在桌上的包,另一只手则从腰后抽出了手枪,飞快上膛之后,领先对着包厢门外冲了出去。 才跑出包厢三四米,就听见楼梯方向传来了一阵繁杂的脚步,以及很多人同时发出的急促呼吸声。 第183章 烟云乱 同根何相残(3) 只是零点几秒的考虑之后,我当机立断地回转身,一把拉着身后的地儿,再次飞快跑向了原来的包厢。 武昇和袁伟都还呆呆地站在包厢里面,手足无措。 我猛地一下关紧了门,闩上锁扣,然后跑到窗户边,打开了窗子,回头叫道: “地儿,跳!快点!” 这个包厢的窗户是像宾馆那种横向滑动的铝合金窗户,只能打开一半,一次也只能跳一个人下去。 我很自私,我有过很多为自己考虑的时候。 但是那一刻,我把机会留给了自己的兄弟。 地儿听了我的话,居然头都不回,一只手拿枪,待在门后回答道: “我不跳,你快跳,我帮你守门!” 气急败坏之下,我用最快的速度跑了过去,一边大力扯着地儿的头发就向窗口拖,一边气急败坏地大声说道: “我操你老娘啊!快他妈跳!” 走廊上传来了逐个包厢搜寻的响动,以及阿标和鸭子熟悉的对话声。 地儿强在窗口,伸出手来死力拉扯着我,想把我抓着他头发的手掰开,异常坚决地说道: “老子说了不跳就不跳,三哥要的是你,搞我没有用,你快走,你走了,他就不敢……” 不等他说完,我猛地一枪把就砸在了地儿的脸上,血瞬间就从鼻孔里面流了出来,突如其来之下,地儿也顿时安静了下去。 “地儿,你听我的,你跳!快点回去,回去之后告诉小二爷,万一我有三长两短,就帮我报仇!” 不由分说的,我把地儿强行推上了窗户下的茶几。 这时,从一墙之隔的旁边包厢内传来了搜查的声音。 而地儿却依然站在窗户上,两只手死死地抓着窗户边沿不松,似乎还想说什么,我飞快地打断了他: “你松手!给老子跳啊!我操你妈的逼啊!你今天还啰唆,我们这一世都不是兄弟,老子全家死绝了还和你当弟兄!” 那一瞬间,地儿的手松了开来,偏头看了我一眼,望着我的那种目光,足以令铁石心肠的人也感到心碎欲绝。 就在地儿转身,终于要跳下去的刹那,一只手从旁边伸过来,紧紧拉住了他的衣服。同时,在我耳边响起了一个无比熟悉的声音: “莫跳!这么高,跳下去了,腿都摔断!把枪给我!” 武昇! 武晟就站在我和地儿的身旁,片刻前与我对话之时的那种激动之色,已经消失不见,一片铁青的脸上显现出的,只是说不出坚定与决绝! 他突然之间莫名其妙的这句说话,让我和地儿一时都领会不过来,只是呆在原地望着他,暗自犹豫不决的时候,武昇又几乎是拼尽全力地大喊了一声: “把枪给我和袁伟!” 这一声巨大的喊叫,吓得正在思考的我措不及防之下,猛地打了一个激灵。几乎同一时间,包厢门外响起了重重的踢门声,还有阿标那讨厌而又熟悉的喊叫: “开门!” 看着武昇的眼神,在那一瞬间,突如其来的灵机一动好像让我领悟到了些什么。 我飞快地把枪递给了武昇,看见我的动作之后,地儿没有片刻的犹豫,也马上把枪交给了另一边的袁伟。 “嘭、嘭、嘭……”随着重重的踢门声,门外也再次传来了阿标的大叫: “开门,开门!武昇,三哥要老子来办事的!你最好开门!” “阿标,我叫你妈的逼啊!” 武昇一边说,一边对着袁伟打了个眼色,两个人都反背着一只手,把枪放在了身后,一前一后地走向了包厢大门。 我和地儿极度紧张地看着他们两人的脚步。 在那一刻,时间都好像以成百倍的速度缓慢了下来,一种巨大的恐惧和压抑占据了我的身体。 几秒之后,武晟和袁伟就会走到门边,当他们走到那里之后,所有的一切都不再由我掌控。如果他们背叛我,打开门,把人放了进来,那我甚至连半点反抗的余地都没有,只能俯首就擒,听天由命。 武晟、袁伟,多年的兄弟,你们会怎么做?也会像三哥一样,翻脸无情,与我为敌吗? 剧烈的心跳让我的脑袋感到了一阵微微的眩晕,很久不见的那种喉咙发干发涩的感觉再次涌了上来,就连吞咽口水的动作都变得那样艰难,一只手扶着桌子,我尽量用发虚的双腿艰难支撑着整个身体。 最前面的武昇,一步步越来越近地走向了大门,转眼,手已经搭在了大门的门扣上。 枪已经给了他们两个,我知道,只要今天赌错一步,那么我和地儿可能都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想到这里,我鼓起最后一丝勇气,不由自主地拿起了茶几上的一个烟灰缸,地儿有样学样,也顺势抄起了武昇原本喝茶的那个杯子。 门终于被缓缓地打了开来,外面鼎沸喧闹的声音一下子拥入了原本寂静的房间,也就在这一刹那,时间再次回复了流动。 “给老子站住!你们是不是连我也想要办?” 武昇高大的身体挡住了门框的一大部分,后面半步远的袁伟则堵住了剩下的另一小片空白。 “武昇,让开,这是老大交代的事。胡钦,今天一定要带回去!你敢多事,老子一样会给三哥说!兄弟们,进去!”门外和我们一直有仇的阿标毫不示弱地说话了。 随着门外响起的一片呼应之声,身处后方的我,看到武昇和袁伟的身体在一次次地被人向后推动,却又一次次地奋力挡了回去,如同中流之柱,依然死死堵在了门口。 当人潮越来越汹涌,武晟和袁伟的身影即将被彻底吞没的时候,武昇突然迅雷不及掩耳般地从背后抬起了那只拿枪的手,平举在身前: “等下!你再动一下,老子就打死你!” 门外推搡不休的人们瞬间安静了下来。 武晟偏过头去看着一直和我关系不错的鸭子,厉声问道: “鸭子,你怎么说?” “……” 鸭子沉默了半晌之后,抬起头越过武晟和袁伟的身体,对着我看了一眼,万分艰难地说出了一句话来: “武昇,这是三哥交代的!胡钦,我没有办法!莫怪我!” “那好,你们别乱动,进来吧,有什么事,等见到三哥了再说,现在要是哪个敢伤他一根毫毛,老子就打死哪个!”完全让我没有想到的是,武昇居然说出了这么一句话,而且,说完之后,他就侧开了一直挡在门口的身体。 我整个人如同雷击一般,被弄蒙在了原地,目瞪口呆地望着武昇。武晟,向来义薄云天,豪气干云的武晟,就连做梦,我也不会想到,他居然真的会出卖我! 可正当我万念俱灰地呆立在那里的时候,我却突然又看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 在武昇说完上面那句话之后,他让开了原本挡着门的半边身子,向左边横移了半步,整个人侧立到墙壁后面。而袁伟则继续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微张的一只脚,稍稍挡住了进门的路,任何人通过之时都必须要些微地侧向武昇那边。 当时站在了墙壁后面武昇的表情,因为墙壁遮挡的缘故,只有房里面的我和地儿、袁伟三个人可以看见,门外的鸭子、阿标他们却看不到。 那一刻,我看到武昇对着袁伟轻轻地点了一下头,袁伟的眼神在与武昇稍微一触之后,马上迅速移开,望向了正举步走进来的一伙人。 同一时间,我还看见了武昇和袁伟放在背后面拿着枪的那只手的手背上,突然就渗出了一片因为用力过度而泛起的青白之色。 就在那一刻,我五味杂陈,悲喜交加。 我的兄弟,并没有出卖我! 两个年轻的陌生男子对着我飞快跑了过来,我举起手上的烟灰缸,毫不犹豫地猛砸了过去: “狗杂种!” 烟灰缸还没有碰到对面小子的身体,我头上就已经被人重重拍了一钢管,鲜血一下子就顺着我的额头流了下来,天旋地转之下,两把杀猪刀已经一左一右,架在了我的脖子上面。 两只手都被人死死地反在了后背,连擦都来不及去擦的血,不断沿着眉骨两侧流了下来。我努力睁大眼睛,感受着鲜血流进眼里的那种热辣不适感,整个世界都已被血液染得通红一片,看不清哪个是阿标,我只能犹自不甘地盯着前方的重重人影,狠狠说道: “阿标,你今天但凡让我活下来了,我不弄死你就不是人!” “呵呵呵,胡钦,每个小麻皮被办的时候都喜欢说这些屁话。到时候再说吧!”阿标的声音从门外传了过来。 看到我和地儿都被抓住了之后,鸭子和阿标一前一后也随在人群后头走了进来,鸭子满脸的愧疚之色盯着我,默不作声。 因为袁伟稍微挡住了门,走在前面半步的鸭子只好些微地侧向了武昇那边;而后面半步的阿标则站在了原地,等鸭子通过。 这几个细小的动作其实都只是发生在刹那之间。 透过所有的人影,我看到武昇和袁伟几乎在同一时间,一左一右分别抓住了靠向各自一侧的鸭子和阿标,两把枪死死顶在了两个人的脑袋上面。 “狗杂种,放人!”武昇爆发出了一声惊天彻地的大吼。 阿标和鸭子的脸色,“唰”的一下变得惨白,两人全都不由自主地放低了手上原本平抬的枪口。 而本来对着我和地儿的四把枪也顿时飞快转了回去,对准了武昇袁伟两个人。 “阿标,老子数三声,放不放人?”抓着阿标的袁伟说话了。 “袁伟,你和武昇想清楚啊!这不是老子要搞的,是三哥交代的事,你们考虑好啊?”阿标几乎是求饶般地仰看着比他高了半个头的袁伟,含糊说道。 “三哥那边老子自己去给他说,不用你操心!现在先给老子马上放人!”武昇接口了。 “武昇,你只有两把枪,我们这里这么多人,这么多枪,你最好把枪放了!省的你和袁伟自己吃亏!”被死死箍在武昇怀里的鸭子突然很冷静地说话了。 “鸭子,我和你关系好是不错,但是你要清楚,这两个是我结拜的兄弟,我不可能让他们出事。我不想打你,不过今天,你最好莫逼我打!”武昇毫不忧虑地回答了鸭子的话,只是这次,他的声音里面,却越发透出了一股破釜沉舟的味道来。 所有人都还是沉默着,一动不动,包括鸭子,也是紧紧闭上了自己的嘴巴,一言不发。 “啪”的一声脆响,在谁都没有想到的情况下,武昇居然再不废话,直接抬手一枪,打在了身前不远处,一个同样举着枪的人的大腿上,那个人惨叫一声,捂着腿蹲了下去。 这一枪,震破了包厢内所有人的胆,我明显感到架在自己脖子上的那两把刀随着枪响而一齐跳动了一下,鸭子和阿标手下人的枪也在魂飞魄散之下,再次把枪口对准了门边的武晟袁伟两个人。 “莫逼我!放人!袁伟,准备好,先杀阿标!”武昇的喊声已是近乎癫狂。 “慢着慢着!放人!放人!快点放人!”武昇话音刚落,向来就以聪明狡猾而著称的阿标马上做出了一个相当符合他格调的决定。 “鸭子,还有你的人!” “松手!” 在阿标表态之后,鸭子也随后做出了决定,那一瞬间,我甚至感到鸭子望向我的眼神里好像透出了几丝轻松的味道来。 当杀猪刀离开了我脖子的那一刻,袁伟马上大声对着我喊道: “走!胡钦,快走!” 我狠狠擦了一把脸上的鲜血,和地儿飞快地从人群之间穿过,跑向了包厢门外。 在出门时,我停在了武昇和袁伟身边,看着他们两个: “你们……一起?” 经过今天这件事之后,三哥那边等待着他们的不知道是什么,虽然三哥这些年对待武昇和袁伟,与对待我们其他四人有很大的差别。 但是不要忘记,当年的三哥也曾经对我很好,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事情太多了,不是说感情好就可以担保一切的,更何况是三哥这样雄心勃勃的枭雄! 出乎意料的是,刚刚才舍命救了我的武昇,这个时候的眼睛里却再也没有了丝毫的感情色彩,平静到近似冷酷地看了我半晌之后,他一字一句地说: “我今天救你,是因为你是我结拜的兄弟,在我面前,除了三哥,哪个都动不得你。但是三哥是我的大哥,罗佬那次,是他救的我这条命,从那天起,我武昇的这条命就是他的了。今后,你和三哥好,我们就还是兄弟!你和三哥不好,我也就只有大哥,再无兄弟!” 说完之后,武晟再也不多看我一眼,径直转过头去,望向了包厢内,满满一屋与他对峙的那一帮人。 我木然看向了袁伟,还没有等我开口,只是眼神的刚一接触之后,袁伟就好像有些不愿意看我的眼睛一样,把视线移了开来,微微地斜瞟着下方,用差不多是耳语般的音调,轻声说道: “胡钦,你还有险儿、小二爷和地儿,我要是走了,武昇就只有一个人哒!” 我明白他们两个的意思,如果换个时间,我多希望能够拉着他们一起坐下,说尽此时此刻自己心中的千般情绪,万种波澜。 但,如此龙潭虎穴,生死关头,只有英雄气短,容不得儿女情长。 猛一狠心,我回头转身向着门外跑了出去,耳边传来了地儿在临走之前,带着哭腔的最后一声说话: “你们保重!” 走廊上,随着我和地儿两人的跑动,其他包厢内,正在探头探脑看热闹的客人和服务员们,都响起了一阵阵惊恐的尖叫,纷纷躲之不及。 招手上了一辆的士,望着后视镜里渐渐远去的一笑天茶楼,我知道,不管是人心还是天意,武昇和袁伟两个人也都像是这座茶楼一样地正在离我远去,再不回来…… 随他们远去的,还有着记忆里面,曾经无比温暖的那一切。 从今往后,我们都还活在这片蓝天之下,可九镇六帅这个曾经叱咤一时的名号,却已经成为了一个永远的回忆! 兄弟并没有背叛我,但是兄弟却也不再是兄弟! 百感交集之下,泪水忍不住夺眶而出…… 第184章 杀意寒 世情如霜冷(1) 离开一笑天茶楼很远之后,我和地儿半路上又换了一辆的士,在一个不太繁华的地带找了家小诊所,地儿陪我进去,将额头上的伤势做了一些诸如清洗、消毒之类的简单处理。 然后我们又坐着的士在城里面兜了大半圈,中途还故意乘坐了一段公交车,完全确定没有人跟随之后,这才回到了宾馆。 刚进宾馆,早已是五内俱焚,如同热锅上的蚂蚁般坐立不安的小二爷,一见到我和地儿满身血迹的样子,不等我们两个开口说话,怔怔望着我们的双眼中就已经射出了一股浓烈之极的绝望和痛苦之色。 在小二爷的房间坐下来之后,地儿向失魂落魄的小二爷详细叙说了今天在茶楼里所发生的一切。 听完整个过程,得知武昇和袁伟不断没有出卖我们,甚至还救了我和地儿一命,小二爷如释重负地叹出了一口长气。眼中神色虽然不再绝望、痛苦,但亦满是黯然之色,默默无言地低下头去,沉思了半晌之后,忽然站起身来,走到窗边,拨通了武昇的电话。开始三四次,一直都没有人接听,不死心的他,再打过去,听到的却是客气冰冷,不带一丝感情成分的关机提示语。 小二爷如同雕像般一动不动地站在窗边,我和地儿也都坐在各自的位置上静静地抽着烟,西沉的斜阳照在房间里,一片清寂。 突然,小二爷大步流星地走了回来,眉宇之间的神色颇为果决,似乎做出了某种极度重大的决定。 可当他坐在我对面的椅子上之后,却又不说话了。只是低着头缓缓地摆弄起了面前茶杯中的那个茶叶包,一副暗自酝酿着什么的神态,半天才猛然把头抬起,双眼亮光闪闪地看向了正一脸诧异望着他的我,沉声说道: “有些话,我晓得你不喜欢听。你可能也有什么别的想法。但是我问心无愧,胡钦,我问你,到了今朝这个地步了,你想怎么搞?” 我一下愣在了那里! 我完全明白小二爷的意思,而且早在离开茶楼之后的那辆的士车上,我就产生了和小二爷同样的想法。 最近的这一年以来,发生了太多的事,也出现了太多的变数。 从最开始三哥找我借钱,并且一定要打借条给我的时候,整个事件就拉开了序幕。 然后,迪厅中,幺鸡他们手上的三把枪对着我,阿标重重打在我脸上的那一个耳光,则开始让事情往最坏的一面迅猛发展。 再之后,蛤蟆带着惊人的利益出现了,三哥先是一声不吭抢了我的买码坐庄生意,之后又办残贾义,砸了我的迪厅,决裂早就不可避免。 而今天,他居然直接发动了针对我本人的行动。三哥不愧是三哥,江湖传言中那个刻薄寡恩、六亲不认的源帮巨头“姚疯子”,终于拿出了他叱咤风云的手段。 若是情义已经荡然无存,那我胡钦又岂是一个任人宰割的羔羊? 多年前,跟着三哥一起废黄皮的那一晚所发生的一切,我至今仍然历历在目,前车之鉴已有,我绝对不能再让自己和我的兄弟们成为下一个黄皮。 世情如霜,江湖路远。 既然你想办我,那我又何必继续妇人之仁? 三哥,我也同样要办了你! 想到这里,一直纠缠着我的,对于往日美好的流恋和追忆终于彻底消失不见,看着小二爷精芒四射的眼睛,终于下定了最后决心的我,那一刻,心里剩下的只是一种突如其来的意兴阑珊。 怔怔望着指间的半截香烟,当长长的烟灰终于跌落在地上,化为细粉的那一刻,我扔掉烟头,缓缓站了起来,望着依旧坐在位置上正仰头看我的小二爷,无比平静地说道: “我要义色两条腿!” 小二爷的脸色瞬间变得通红,睁大的双眼中,一股说不清到底是兴奋还是激动,又或是恐惧的复杂光芒爆射而出,让他整个人看起来,疯狂又扭曲。 旁边正在抽烟的地儿,发出了一连串剧烈的咳嗽。 我目不转睛地深深看着小二爷,直到他凌乱之极的目光开始渐渐变得冷静。 多年的兄弟,已经无须赘言,在无声的对视中,我和他已经道尽了彼此心中的沟壑。 不知过了多久之后,他朝着我微微点了下头。然后,径直将目光看向了虚空中某个不存在的焦点。 当小二爷眼神中的光芒越来越悠长深远,两道又浓又黑的眉毛也越皱越紧,最后几乎挤到了一起的时候,我知道,他已经彻底陷入了思考状态。 我再不搭话,转身拉开房门,大步走了出去。 宾馆的床不大,却也算得上柔软温暖,洁白的床单上甚至还隐隐带着一股太阳晒过后的特有清香味道。经过了白天九死一生的折腾之后,我已是身心俱疲,摊开四肢,任凭自己深深陷入了棉被当中,我想要好好睡一下,但是辗转反侧之间,却始终也无法入眠。 太多的事纠缠在我的脑海心田。 虽然就在几分钟之前,我已经做出了直接废掉三哥的决定,但是这个决定却并不是此时此刻我的脑中所想。 因为我知道,想这件事情的有小二爷,他是一个比我更好的思考者、策划者。只要我设置了目标,他就一定可以制订出一个最好的计划来替我达成。 我自己再费心费神地去想,实在是画蛇添足,多此一举。 我也更加不担心,小二爷最终拿出的那个计划会不够完美,或者是他的计划不足以彻底扳倒三哥。 在我们六兄弟里面,其实天生就适合打流的人只有一个。 这个人不是我,我胡钦本来只是一个胆小懦弱的人,而且心思又太过于细腻敏感,喜怒好形于色。不知不觉走到了今天这一步,都不是我的本意。归根结底,我只能算是一个被命运摆布的玩偶而已。 这个人也不是险儿,险儿虽强,奈何性格太过于刚硬决绝,一旦发怒了,宁可玉碎,不为瓦全!求的就只是生死,而非输赢。这样的性格对于一个流子来说,实在是算不得完美。 这个人更不是地儿和袁伟,他们两个人的性格都是淡泊恬静,随遇而安,对于利益、权力等世人追逐的身外之物,兴趣其实都并不大,他们追求的是享受生活。 当然,这个人也不会是武昇,武昇讲义气、重情理,而且为人刚正,说一不二,本来是当大哥的料。可惜,他太执着,太认真;更可惜的是,他是一个流子!而流子偏偏又是不能太认真的,太认真了,就没有办法圆滑;不圆滑,就永远当不成大哥。 所以,我们里面唯一天生就适合打流的那个人是小二爷: 首先,小二爷天生绝顶聪明,遇事之际,有着很好的预见性和判断力,常人做好跟前一步,他却已经想到事后三步;其次,他情商同样极高,为人低调,处事圆滑,绝不惹是生非。对着小弟马仔从不当面发火,陪同大哥老板也不卑躬屈膝。 而且,除了这两点之外,他还有着最重要的一个条件,这个条件也让他在日后成为了廖光惠眼中最可怕的几人之一。 他拥有着常人很难拥有的极度理性,除了在我们另外五人和家人面前,他会依照情感办事之外。认识这么多年,我从来不曾见到他率性而为过一次。 任何事,只要他觉得是对的,那么他就永远都只会按照对的去做,绝对不会为内心情感所打动。其中经历什么,又须要付出什么,向来都不在考虑之列,就算被人骂到了脸上,他也还能带着真诚的微笑。 其实某种程度上而言,三哥和小二爷很像,他们都是同一类型的人。 年轻时,三哥在保长、黄皮、悟空、唐五等人的打压之下,还能与老鼠双雄并起,最终一人独大,雄霸九镇,叱咤风云多年,并且把自己的最终目标设定为廖光惠如今的位子,且成为有力竞争人之一。 这样的人,当然非常可怕,平心而论,当时的我万万不是三哥的对手。 只是,三哥毕竟也是人,所以他也有一个弱点——野心太大。而野心太大的人,不能有太多失败,所以,通常行事都会患得患失,过于谨慎保守。 三哥有的优点,小二爷也有;三哥的弱点,却恰好是小二爷所没有的。 所以,如果说我们里面,有一个人可以搞定三哥的话,那么,这个人一定是小二爷。 既然有了他的存在,让我烦心的,当然就不会是怎么去对付三哥。 那一晚,始终困扰我的是一个人,和一个梦。 这个人的名字叫做黄皮。 当时躺在床上的我,一直都在不由自主地想起多年前的那个元宵夜,随着三哥去办黄皮的一幕幕。尤其是在市里小巷,抓住黄皮之后,他和三哥在车上的几句对话,言犹在耳,历历在目: “嘿嘿。义色,我们一条街上讨饭吃这么多年了,恩恩怨怨也不是一回两回。向志伟这回事一出,我早就晓得迟早有这么一天的。你现在搞得比我快些,是我自己蠢。你杀不杀我?哈哈,难道你还以为我会觉得今天的事会有个好了断啊。我一看到你,就晓得,九镇只怕我是回不去哒。真当我黄皮是头猪啊。” “黄皮,晓得就好。我们之间事情迟早会要有个解决的。今天你落在我手里,一条街上的,你就莫怪我不给你面子哒。” “义色,你也不用说这些话哒。我今天坐上这辆车,我心里就清白得很。也没有什么,我想搞死你也不是一回两回了。你义色狠,我黄皮搞你不赢,怪不得别个。我只是想要你给个面子,莫赶尽杀绝。向志伟和张泡都是两个小畜生,你不搞他们,他们也拿你没得办法,我也保证他们不会找你报仇。” 黄皮是什么样的人? 出了名的心狠手辣,翻脸无情!那是刀口打滚了多少年的老江湖了,也还是一样地败在了三哥手里。 想完了黄皮之后,我又想起几个月前,我被刀疤成和拳皇打晕之后,住在医院里面,做的那个梦: 月亮很圆的夜晚,我变成了一只老虎,站在悬崖上看着冤魂飞舞,火焰滔天的九镇,欲哭无泪。 三哥走了过来,给我喂东西吃,当我吃完,想要亲热地依偎过去的时候,却发现三哥变成了一只更大的猛虎,张开獠牙,扑了过来…… 那天躺在宾馆床上的我说不上恐惧,但却偏偏就是莫名其妙地不断想起这个人,这些话以及这个梦。 我会是下一个黄皮吗?三哥又会不会真的成为咬死我的那只老虎? 双虎盘崖,难道一切真的都是早有命定? 不知不觉间,我在胡思乱想中沉沉睡去。 直到夜幕沉沉,小二爷叫我吃饭的电话声将我惊醒。 走到地儿的房间,饭菜早已送来,小二爷、地儿、胡玮、元伯、鲁凯、周波、简杰等人都已经等在了那里。 每个人都知道了白天所发生的事情,也听小二爷说了我准备要办三哥的决定。 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场中居然没有一个人表现出哪怕那么一点点的害怕之情;相反,所有人都有一种跃跃欲试的感觉,纷纷对我表达了早就应该这样做的意思。 尤其是胡玮和鲁凯两个,他们甚至已经开始商量办完三哥之后的九镇乃至全市黑道上,我们应该是何等地风光,胡钦这个名字又该有多么响亮。 我明白他们的感受,大家曾经给予极大希望的买码坐庄之事成为了一个空想,之后又是贾义出事,去办元凶之一的幺鸡,却让他跑掉,再后来凝聚了大家心血的迪厅又被三哥亲自带人砸了个稀巴烂,我们自己现在也还要落得个东躲西藏,有家不能回,不敢现身的下场。 这段时间以来,三哥确实把我们打压得太久、太厉害,狗急了也要跳墙,每个人都明白现在就已经到我们跳墙的时候了。 初生牛犊确实是不怕老虎的,有些时候,也许初生的牛犊成群了,还可以顶死老虎。 那一刻,我终于明白,自己的这个决定虽然有着巨大的风险,虽然违背了我的本意,但无论如何,并没有做错。 我不做这个决定,那才真的是错了。 人,永远都只能顺势而为。 人心,就是大势。 匆匆吃完晚饭,小二爷再次把我和地儿叫到了他的房里,不出我所料,他给了我一个非常完美的回答。 也就在那天的那间房,我们三个人的这一番对话,成为了我们兄弟的江湖生涯中,继结拜之后的第二个重大转折点,也终于促使我们踏上了真正的大哥之路。 “胡钦,你是真的想要废了义色?”小二爷刚坐下之后就开门见山地说道。 “……” 我没有回答,因为我知道,多年的兄弟,小二爷很清楚我的性格,我没有回答的意思就是觉得这句话已经成为了多余的一句,不须要再回答;就像我也清楚,他接下一定会有话继续要说一样。 “那好,我今天一直在想这个事,想了一整天了。要办义色,我们只有一个办法!” “怎么办?”地儿马上接口说道。 “我们跟了他这么多年,义色这个人,我们随便哪个都清楚得很。没有哪一件事,他不是办得稳稳当当,滴水不漏的!对于我们这几个,他心里也清楚得很,从办贾义开始,他绝对就晓得迟早要真正翻脸搞起来,不然,他不会每一步都走得这么对,让我们这么被动。我们动蛤蟆和小易之后,刚一躲起来,他立马也就跟着躲起来哒。为什么?就是因为他晓得我们迟早要逼急了办他。贾义进医院那一天,我就给你说了先下手,你当时不听!所以才有了今天的事,幸好有武昇和袁伟在,不然他一招致命,我们就全他妈完了。我们办蛤蟆,他感到危险就躲了,这次让你跑掉,他肯定还要更加小心些。义色实在是太了解我们哒,他绝对也猜得到,你胡钦而今没有路走了,唯一的选择就是办他!所以,你要想直接办他,不是这么简单的。义色也不像是罗佬,我们可以绑罗佬的老婆和保长来逼罗佬现身。义色呢?你不可能去绑刘姨妈吧?哪个做得出来啊?他又没有什么大哥,我们也不可能绑明哥吧?所以啊,这次一定要小心行事,这个机会绝对只有一次,如果一次性搞不定他,我们就只怕都要跑路哒!” “那你说,应该怎么办吧?直接说出来唦!”地儿听得有些不耐烦,也听得有些心凉。 第185章 杀意寒 世情如霜冷(2) 确实,小二爷的分析也让我越听越觉得心寒,三哥的火候太老到了!道上打滚了这么多年之后,他脑子的转速早就要比计算机还快上百倍,全力防备之下,别说我们,就算是廖光惠亲自出手,也绝对不是说办就能办的。 小二爷脸上喜怒不形于色,也不说话,只是目光闪烁不休,颇有深意地盯着我和地儿反复看了半天,才开口反问道: “我问你们,跟了义色这么多年,你们觉得义色最大的弱点在哪里?” “喜欢女人!”地儿抢先回答道。 地儿刚说出来,我也觉得很对,但是我看到小二爷的脸色虽然没有任何的改变,却有一种直觉让我觉得小二爷并不赞同地儿的意见。 所以,我就先没有答话,而是安静地想了一下,才开口回答道: “他太喜欢钱,也太想当老大!” 小二爷眼睛一亮,伸出手掌猛地一拍桌子,口沫横飞地说道: “对的!胡钦,义色最大的弱点就是把钱和权看得太重!地儿,喜欢女的?你不喜欢啊?未必找个女杀手去杀他啊?蠢!” “你先别扯淡,继续说!”虽然小二爷赞同了我,但我还是猜不到他的计划,所以有些不耐烦地打断了他。 “他而今找不到我们,我们也同样不可能找到他!要办他,首先就要他乱,乱了他才会出来找我们,他只要一现身,我们也才有机会办他!” 听到小二爷说到这里,我隐隐约约开始有些懂他的意思了,点点头,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小二爷一脸胸有成竹的表情,目光炯炯地看着我们,缓缓说道: “义色这么稳当的人,要他乱只有一个办法,挡他的财路!做不成生意,他就没有钱,没有钱,他就学不了廖光惠,当不了大哥!只有这点,才是义色的痛处。戳到他的痛处了,老子看他还稳不稳!” 我完全明白了小二爷的意思。 三哥现在最大的财路有五个地方:水泥厂、岩场、洗脚城、啤酒机、公路标段。 果然,接下来小二爷说出的计划就是除了绝对不能动的公路标段和有廖光惠入股的啤酒机之外,我们要横扫义色剩下的其他三个场子,一个不留! 没了财路,义色必定会暴跳如雷,四处找我们,动作大了,就必定会有破绽,我们的机会也就来了! 先是打草惊蛇,然后引蛇出洞,最后攻其七寸! 这就是小二爷的计划。 三哥啊三哥,兄弟二十载,一朝为敌,你我之间鹿死谁手,就看这一回了。 不过最后,在提出了如今局面下最近乎完美的计划之后,小二爷又给我们当头浇下了一盆冷水,他点出了一个被我完全忽视,却又非常棘手的重大问题: “不过,你要想好,而今我们要办他,他也绝对在想尽一切办法办我们!今天,你和地儿还健健康康坐在这里,只是运气好,让你们两个跑脱了!下次,就绝对没有这么好的运气。而今,我们又还有一个最大的破绽在,只要让义色抓到了,我们就死定了!” “什么!” “三天之后,险儿出来!” 当街办完蛤蟆之后,险儿就进了号子里,这些天发生的事情太多,我们也没有顾得上去想。幸好一向谨慎的小二爷想到了这致命的一点,听完之后,我后背马上就出了一身冷汗。 于是,我自认为是举一反三地也想到了另外一个类似的麻烦: “还有贾义!” “贾义,我也想了,问题应该不大,不到最后一步,实在是没得路走了,义色绝对不会在市区医院办人!那是自寻死路!退一万步来讲,真是走到那一步的时候,我们再说!而今最主要的是险儿!” 这个问题纠缠了我们三人一整个晚上,都没有商量出一个结果。 直到第二天,一个偶然的消息,才让我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解决的办法。 于是,我们也就决定,再忍三天,等到险儿出狱当天,我们就要和义色来一决雌雄! 从此之后,九镇,有我无他!有他无我! 胜者雄霸一方,笑看风云;败者,亡命天涯,非死即伤。 再也没有第二个选择! 整整一天,我和小二爷、地儿三人都是忧心忡忡,一筹莫展,险儿后天就要出来了,我们明知道三哥一定会派人去抓他,可偏偏就是拿不出一个有效的应对之策来。 我和小二爷都有考虑过去找廖光惠或者老鼠帮忙,但是转念往深了一想,却又觉得无论找谁,都还是有些不妥。 廖光惠虽然有生意在九镇,但是对于九镇江湖上的事,他的态度从来都是不插手,不过问。 毕竟境界不同,彼此差距太大,就算我和他之间的私人关系再好,他也不可能为了我去直接和三哥翻脸,这对于他而言没有一点好处,也实在是不合情理。再说了,三哥和他的关系其实也一直都是相当不错的,甚而在江湖传言中,他们之间曾经还有着一些说不清道不明,极为深厚的渊源。因此,廖光惠也就更没有任何理由去横插一手,平白无故地做个恶人。 至于老鼠,更简单了。九镇现在有资格和三哥拼一把的就是我和他两个人,而这件事的前前后后都与他完全没有一点关系,无论最后胜出的一方是我还是三哥,对于老鼠来说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坐山观虎斗,总比亲自上阵要好得多。 私底悄悄卖我个人情,帮我点小忙,他会做,只要三哥的势力受到了打击削减,他出头的机会也就更多;但是接险儿出狱的事情,明摆着是有很大可能会与三哥团伙发生明刀明枪火拼的,他如果莫名其妙地插一杠子上来,我赢了还好,万一我输了,他就再也没有缓冲余地,只能自己赤膊上阵,直接与三哥对敌了。 这绝对不是现在的老鼠想要做的事,以他的性格,也绝对不会让自己陷入到那样的境地之中。 所以,要他插手也是万万不可能的。 但是自己的人马不能动,偌大的江湖上,除了这两个人之外,我们三个纵然想破了脑袋,也实在是想不到还有其他的外力可以供我们来借用一下。 现在的九镇,对于我和三哥之间的冲突,大部分人都是看好三哥的,尤其是在三哥亲自率人砸了我们的迪厅之后,人心更是完全倒向了他那一边。人们能够保持观望态度,而不是落井下石地打我们,我们兄弟就已经应该求神拜佛烧高香了,这样的形势下,还要妄想有人雪里送炭帮上一把,那就真的是痴人说梦话,提都别提。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我们三人也越来越焦急。 思来想去,除了直接叫齐人马,带上家伙,和三哥一伙去明着抢人之外,我们好像再也没有了另外一个选择。 事情的转机出现在下午的时候,我给外婆打了一个电话。 当时,我躺在床上,突然想起自从昨天在茶楼出事之后,到现在为止,一直都是忙得晕头转向,居然忘记了给外婆打电话。于是,赶紧拿起身边的手机,拨了过去。 在电话里,我给外婆报了平安,说自己现在在省城的一个朋友这边玩,过几天就回去。和外婆寒暄了几句之后,准备挂的时候,外婆突然说了一句话,电话里面,她老人家提到了一个人的名字。 这个人直接改变了一切,让我们不用再冒着无论黑道还是白道都存在的巨大风险来和三哥公然对峙,也让我们原本设定,等险儿出狱那天就去砸场子的计划得以顺利进行。 “老儿,信用社的小樊上午还来找你哒,说这几天一直联系不到你,只怕是找你有什么事,他要我告诉你,让你给他打个电话!” “哦,晓得了,外婆,那先就这样啊,我现在有点事忙,明天再给你打电话。”听着外婆慈祥和蔼的话语,最初,我并没觉得有什么意外,只是简单回答了一句之后,就挂上了电话。 在红杰介绍蛤蟆给我认识,我首次接触到买码之前的一天,樊主任就给我说过,邻镇有一个做牛生意的人欠下一笔钱,早就已经过期,却到现在都没有还,让我去帮着收一下。 结果,蛤蟆引起的这场风波骤然降临之后,我就开始自顾不暇,收账的事情也就被抛在了脑后。 听到外婆的提醒后,我第一个想法就是给樊主任打个电话,告诉他我现在出了点事,要他把收账的事先放放,等风头过了再说。 但也几乎就是在那同一瞬间,我如同是醍醐灌顶一般,脑海里面突然就闪现出了一个让我茅塞顿开的想法。 大喜之下,我第一时间就将这个想法告知了小二爷和地儿。说完之后,我们三人对视大笑起来,一整天郁郁寡欢,愁眉不展的情绪顿时一扫而空。 是的!目前的九镇流子们确实都是隔山观虎斗的心态,甚至还有着一部分心向三哥,等着机会到来的时候,趁机敲我们一棒子。这个江湖中,的确没有一个人是站在我们这边。 但是,这都没有关系了。因为万幸的是,我还有一个虽然没有打流,却比那些墙头草一样的流子们要强大得多的朋友。 而且,我有着足够的理由来相信:那位朋友一定会帮我! 很快,我就通过手机和樊主任取得了联系,电话刚一接通,里面就传来了樊主任直截了当的询问声,他问我是不是和义色翻脸了,现在到底闹成了什么样。 这很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原本我以为和三哥之间的恩恩怨怨只是局限于江湖内部,但是没有想到,身处江湖之外的樊主任竟然也听到了风声。 于是,我索性不再啰唆,抛开事先已经准备好的一套说辞,把这段时间发生在我和三哥之间的所有事情大概地给樊主任讲了一遍。当然,我想等险儿出来之后,就马上反扑的计划并没有说出来。不是我不相信樊主任,而是因为我知道,这些腥风血雨,后果难料的事情,对于场面上吃饭的樊主任来说,知道得越少越好。 等我说完之后,樊主任又再感慨了几句世道人心,我就开口道出了险儿现在的处境,以及为了避免大规模的当街械斗,希望他能帮忙,替我将险儿平安接出的要求。 我知道,虽然自己和樊主任关系一直都相当不错,而且彼此之间还存在着共同的利益。但是毕竟,我们走的是不同的路,接险儿这件事虽然没有太大的危险,后果却也是可大可小的。对于一个场面上有头有脸的人来说,这样的事情,要他插手进去,绝对不是一个很容易做出的决定。 换了任何人处在樊主任的地步,都没有一定要帮我的必要,强人所难也一向不是我喜欢做的事情。 所以,说的时候,我尽量把握着自己的语气和用词,客气万分而又小心翼翼地提了出来。我想我当时的语气已经给自己,也给樊主任留下了一个很大的余地;如果他拒绝的话,我就不会再提,当然也不会怪他。 不过幸运的是我,我胡钦这二十几年以来,虽然看错过一些人,得罪过一些人,却从来都没有看错过这个梳分头,戴金丝眼镜,有个大肚腩,每时每刻都是那么斯文和气的男子。 樊主任,他虽然从来不像江湖中人一样终日把兄弟和道义挂在嘴上,但是他的内心中,却有着不输于任何江湖人的血性。 当我小心翼翼地讲完了自己的难处和请求之后,他连片刻的犹豫都没有,就说出了一句话来: “小胡,你不用和我这么客气哒,打架的事,我帮你搞不好,你自己摆平。朋友一场,帮你接个人,要是都出了事,你就找我赔!” 那一刻,在樊主任平淡而直爽的回答之下,我所有感谢客气的话语都显得多余和矫情。 第186章 杀意寒 世情如霜冷(3) 于是,我在告诉了樊主任地点和时间之后,关于他准备怎么去接险儿,或者是交代他应该小心之类的话,都没有再多说半句。 因为,那些话玷污了这个人,也玷污了我和他之间的交情,他说了就一定会做到,我也就一定要放心。 这才是友情! 所以,最后我只给他讲了一句:“樊哥,我记着的!” 那一天,和樊主任打完电话,解决了险儿的问题之后,我一个人坐在房间里面,索然无味地看着电视。 无数的事情在我脑海里面翻腾反复,内心的焦躁不安让我就像是一只热锅上的蚂蚁,一刻都无法平静下来。 终于,在思考纠结很久之后,我狠下心来做了一件事,一件至今为止都没有告诉过小二爷、险儿以及其他兄弟的,虽然有些多余,但我却又从来不曾后悔过的事。 我打了一个电话。 深夜两点多,人们都已沉沉入睡,关了灯的房间里,只有电视屏幕上黯淡清冷的荧光在我眼前闪烁,一个几年之后就会被牵扯进腐败大案而导致人间蒸发的女歌星,正穿着一身笔挺军装,歌唱着幸福生活。 我靠在床头已经两个多小时了,在这之前,我一直试图让自己安稳入睡,但却根本没有办法做到。 有个念头始终萦绕着我,明明知道这样做很不妥当,很没有出息。可犹豫再三之后,备受煎熬的我终于还是忍不住拿起手机,按下了那一串早已经深深刻在脑海里,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电话号码。 随着手指的滑动,清脆的拨号声在寂静的深夜里显得格外空旷与压抑,心中不由自主地涌起了一股忐忑之情,莫大的紧张让心跳越来越快,几乎蹦出了胸腔。 看着已经显示在屏幕上的一行数字,拇指放在拨出键上却是那么地软弱无力,这一刻,甚至连轻轻按动一下的力气都仿佛全部消失。 曾经无数次,在痛苦的时候、在快乐的时候、在委屈的时候、在需要安慰或者帮助的时候,我都可以毫无顾忌地拨下这个号码。然后,我就能够得到自己想要得到的一切理解与回答。 但是,现在呢?今时今日,我能得到的是什么?还会是我想要的那种结果吗? 应该不会是了,可就算不是,我也希望能够得到他的亲口证实。 深深吸下了一口气,抛下内心里各种患得患失,猛一狠心,我的拇指重重点了下去…… “嘟”“嘟”“嘟”“嘟”…… 电话里传来了接通的声音,几声过后,再传来一声轻轻的“吧嗒”脆响,以及一个睡意朦胧却又无比熟悉的说话: “哪位?” 我一直都觉得,在骨子里面,我其实是个懦弱的人。 这些年来,为了对抗这种懦弱,我做了无数并不让自己感到光彩的事情。我以为,通过这些刻骨铭心的磨炼,现在的胡钦已经变得心如钢铁,足够强大。 但是,就在说话声传来的一瞬间,我才发现,原来,自己从来就没有改变。 我的心跳几乎完全停止,大脑里面顿时一片空白,事先经过几番冥思苦想后,早就已经考虑好的所有话语也随着消失于九天之外,整个人都变成一片空空荡荡,不着边际。 “哪位?”电话里面又一次传来了那个声音,只是语气里多出了几许不耐和疑虑。 拿着电话的我,终于再次回过神来,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之后,万分艰难地张开嘴想要说点什么,可等到话一出口,这才察觉到,自己耳中听见的,居然只是干枯晦涩的两个字: “三哥……!” 这是自从阿标的一个耳光打在我脸上之后,我第一次叫三哥! 电话两边突然都变得一片沉默,耳边传来的只是电流轻微的滋滋作响和人鼻孔中发出的粗重喘息声。良久过后,喘息声终于开始慢慢平静下来,我听见三哥在另一头小心翼翼地轻轻呼出了一口长气之后,缓慢开口说道: “什么事?” 声音还是一如既往地平淡冷静,可是冥冥中我却有了一种奇妙的感觉,我觉得其实三哥和我一样,同样也在极力控制压抑着心中汹涌澎湃的情绪。 前尘往事,恩怨情仇,就像卡在我们各自喉咙上的一根铁钩,难出口,只能咽下心头。 一时之间,似乎有千言万语想说,却又不知从何说起,百感交集之下,我只得再次叫出了一声:“三哥……” 听到我的呼唤,电话那头再次陷入了一阵沉默当中。 只不过,这次三哥暗自神伤的时间,明显要比上次短了很多,很快,电话里就传来了他依旧听不出丝毫异样的回答声: “有什么事,你就说吧。” “三哥,茶楼那次你要办我……?”我终于问出了这句憋在心里几天,也折磨了我几天的话来。 无论平时我显得多么坚强和无情,但是茶楼那次阿标和鸭子对于我的伏击,却总是能在深夜浮现于脑海,就像是一只附在脊髓之中吸吮精血的妖虫,让我时时刻刻都感到痛苦噬心,不得安宁。 终于鼓起勇气将这句话问出口之后,我感到了一阵莫名地轻松。 只是,马上取而代之的却是另外一种更不好受的复杂情绪,有些恐惧,有些紧张,有些期待,也有些绝望…… 那一刻,透过手上的手机,我甚至都能清晰体会到电话两端,那同样复杂而又紧张的心态。 除了刻意控制的呼吸声不断响起,我和三哥又一次的陷入了一片痛苦的无声之中。 “办黄皮那年,过年的时候,我去你家里找你,你还记得不?”不知道什么时候,三哥的声音响起在我的耳边。语气悠远空洞,似乎来自记忆深处,却又不带丝毫情绪波动。 “记的。” 三哥的问话,让我有些不太明白,为什么他会突然说起多年前的这桩往事。 但是随着他的声音响起,那一年,满街的风雪,我和三哥并排走在九镇的大街上,商谈着办黄皮给险儿报仇的事,逝去的一幕一幕,就像是放电影一样又重新浮现于眼前。 正当我情不自禁地深深沉浸到了回忆中的时候,三哥说道: “那天,我已经劝过你了,这条路不好走,回不了头的。我说过,希望你记着,能为你做的,我已经做了。” 今晚打通电话以来,三哥一直都在大力地压抑着他的真实情绪,甚至表现的和平时一样冷静淡然。 但当这句说话在电话里面响起的那一刻,我却清清楚楚,毫无疑问地听出了三哥语气当中,难以掩饰的那一抹悲痛与黯然。 我猛地一下把电话从耳边拿了下来,死死地盖在被单上,再也控制不住的重重吐出了几口气,却无论如何也没法吐尽横亘心头,那些沉重到不堪忍受的郁结。 我完全明白了三哥的意思! 这一霎,我也仿佛回到了多年前的那一天: 有些疲惫,也有些意兴阑珊的三哥,靠在街边的栏杆上,用一种带着奇怪忧伤的眼神望着我说: “我懂的,我也知道说服你们的可能不大,要搞你们就搞吧。三哥只希望,再也没有回头路的时候,你不要像三哥一样后悔。跻身江湖内,便是薄命人。等到了那一天,小钦,你记着,三哥今天已经帮你做了该做的了。” 是的! 那一天,三哥已经帮我做了该做的。现在,剩下的就是他自己应该去做的事了。 既然已经踏上了这条不归路,无论是我,还是三哥,我们都再也回不了头。 三哥短短的两句话,却掀起了我心里的滔天浊浪,本就懦弱的我无法控制地再次被情绪所左右。 当时,我下了一个天真而幼稚的决心,只要事情还有转机,三哥还能接受我,就一定不和三哥翻脸,所有恩怨,所有争斗,所有名利,都让它随风! 盖在被单上的电话里传来了三哥连串“喂”“喂”“喂”的询问声,我勉强控制下情绪,拿起手机,说出了自己片刻前刚做出的那个临时决定: “三哥,我把买码的事给你搞!蛤蟆我也不管他了,我们就这样算哒?” 我的话显然完全出乎了三哥的意料之外。 买码和蛤蟆本来就是导致今天这一切风波的起源,两帮人刀兵相见,争来斗去的也无非就是为了它。三哥怎么可能想到,都已经走到了现在这步,我会突然决定完全放弃。 听着电话里的又一次沉默,我知道三哥在纠结,我也知道自己的条件相当诱人。我更相信,我和三哥之间依然还残留着一份真诚的情义。 所以,我满怀信心地等待,等待着那一个圆满的结局。 “小钦,你也打了这么多年流了,你晓得我是个当大哥的流子。”三哥的声音终于响起,虽然不是我企盼的回答,却也没有给我坏的提示,甚至还破天荒地像是往日那样,叫了我一声“小钦”。 所以,我虽然有些意外,却还是热切的企盼着三哥下面的话语。 “当大哥就要做当大哥的事,这由不得我。你现在手底下也有一帮兄弟了,这个道理,你应该懂。小钦,这件事,如果你想要就这么算了也可以,但是光买码,只怕也要不得。” 听到三哥的话,我心里涌起了隐隐的一丝不祥感,赶紧接口问道: “你的意思还要怎么搞?” “第一,你今后回市里去,不要来九镇哒。” 我感到自己的心开始笔直沉入了一个不见底的黑暗深渊。 三哥这句话,完全出乎了我意料之外。我想让我们回到过去,但三哥的意思,却是再不往来。 一时之间,我不知应该如何回答,张了张嘴,勉强说出了一句: “嗯,然后呢?” “那天吃饭的时候,我当着好多人的面都说了,哪个动蛤蟆我就要办哪个?事情的起源是险儿引起的,你把他给我,这件事就算完哒!” 三哥的口气坚决干脆,不容置疑! 我的心终于彻底沉到了谷底,摔得四分五裂,再也拼不起来,就连露在被子外面的手脚都是一片冰凉,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我挣扎着想要劝服三哥: “三哥,险儿是我结拜的兄弟,和你也是……” “胡钦,我开始讲了,在办黄皮的时候,该做的我已经帮你做了。”三哥在毫不客气地打断了我的说话之后,又略微停顿了半秒,语气中仿佛带着浓烈之极的沧桑和讥诮,缓缓说道: “而今这是打流!” 而今这是打流! 这句话说得多么透彻,却又多么无奈。打流,自古到今,这条路上都只有大哥与马仔,只有混得好与吃不开。 打流有打流的规矩,而这些规矩是容不下人情的。 无比的绝望,侵袭了我。恩恩怨怨这么多年,还是躲不过最终的一战,今夜过后,我和三哥之间再也没有任何缓冲的余地。 为了和解,我可以放弃很多,唯一不能放弃的就是兄弟,放弃兄弟才能得到的和解,不要也罢。 既然如此,那就战吧! 极度的绝望终于让我从感情里面走了出来,对着电话,我备感艰辛却又决绝如铁地说: “三哥,你刚刚说过,当大哥就要做大哥的事,险儿是跟我混的!” 话,虽然只有短短一句,但是我相信三哥完全能够明白其中的意思,并且,三哥也立刻做出了回答: “那好吧,那就这样吧!” 三哥的声音一扫之前的压抑与克制,终于彻底恢复了平时的冷静平淡,再也没有掺杂一丝一毫的感情在内。 听完三哥的话之后,我默默地挂上了电话,没有再做出回答,因为任何的回答都已是多余。 而今这是打流! 万籁俱静的午夜,站在窗边,我突然想起了多年前的那一天,与三哥分手之后,自己一个人待在风雪飘摇的大街上: 天上的雪越下越大,整个世界都变成了一片混沌,没有黑白,亦无是非。雪,一片片迷蒙我寻路的双眼,让我再也看不见来路,找不到归期…… 第187章 刀锋烈 故人成寇仇(1) 先天晚上,和三哥打完电话之后,我再也没能睡着,天快亮的时候稍微养了下神,第二天一大早却就爬了起来。 这是非常繁忙的一天,我和小二爷、地儿三个人一直都在不停地打着电话,为马上将要发生的惨烈厮杀,做着所有应做的准备。 手下所有能办事的马仔都得到了明天集合的通知,留在九镇的几个得力的小弟也在这一天帮我们准备好了小二爷交代他们的一切事物。 地儿在邻市道上的一个朋友,也早早地开车把我们需要的三支大家伙送了过来。中午时分,我又再次给樊主任打了个电话,与他确定了在接完险儿之后,我们见面的地点。 一天的时间就在这样忙碌之中匆匆而过,昨晚发生的一切,我没有给任何人说起,连小二爷和地儿两人都是一无所知。甚至包括我自己,也好像在这样紧张而忙碌的气氛之中变得坚强冷酷;偶尔回想起昨晚与三哥的对话,也感觉仿若梦中,并未真实发生一样。 所有的伤感与情怀,在生死胜负面前都已是水过无痕,不值得一提!胡钦又变成了白天的胡钦,那个大家都希望见到的胡钦。 这天晚上,除了原本就一直随着我和小二爷、地儿三人躲在宾馆的胡玮、元伯、鲁凯、周波、简杰五人之外;康杰、小敏、姜明、张飞、炉子、小黑、洪波七人也先后从省城或者九镇赶了过来。 有意思的是,当时我在召齐这十三人的时候并没有想得太多,只是觉得我们马上将要在市区展开的行动,并不需要太多人手,但是每个人都必须要提得起刀,办得了事。所以,和小二爷稍微商量了一下之后,就随机叫上了我们所有手下里面办事最为利落的这几个。 却万万没有想到,正是这一无心之举,导致我所拥有的这个团伙当中,除了九镇六帅之外,在江湖上又打响了另一个字号。这个字号是属于我们兄弟之外的其余十二个人,后来别人又加上了当时还在医院的贾义,一共十三人,江湖上的朋友把他们称为——九镇十三鹰。 一切准备就绪,当天晚上,我们大喝了一顿之后,各自都早早入眠。 结局来临之前,我每晚都会被各种情绪折磨得辗转反侧;但是当恶战再也不可避免之际,那天晚上,我却相反地什么都没有想,如同婴儿般睡得又香又甜。 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我感觉精神百倍,多日里来的颓丧之气一扫而空。吃完早饭,我们兄弟都聚集在一起,安静地等待着樊主任的消息。 时间一点一点地过去,心情也随之越来越焦急,压抑到就连空气都仿佛快要凝固的时候,电话终于响了起来,拿起手机一看,是樊主任的号码。 立马,我的心就“噌”的一声吊了起来,全身的血液急剧流动,拿着手机的手也开始微微颤抖,故作镇定地与小二爷、地儿互看了一眼之后,狠狠吐出一口气,将电话放在了耳边。 “喂!老子出来哒,哈哈哈!”电话中,传来的居然是险儿兴奋而轻狂的高声叫喊。 极度紧张过后的一阵虚脱袭来,我抬头望了过去,面前所有兄弟的脸上都出现了如释重负的表情。 樊主任果然没有辜负我,他平安地接出了险儿。 在电话里面,和险儿简单交谈了几句之后,我就安排胡玮和简杰去事先约定的市公安局大门口接人,一个小时之后,明显消瘦了一些的险儿出现在我们的面前。 我和小二爷没有猜错,三哥果然下手了。 他安排了两辆车,一直等在离看守所大门不远一个路口的拐弯处,当险儿走出大门的时候,幺鸡和团宝几个人立马就赶了过来。 不过,他们很快就停下了脚步,远远看着险儿离去,却并没有动手。 不是他们不得力,不想动,更不是三哥临时心软改变了注意。 这些人确实是没有任何的办法,实在动不了。 因为,把险儿接走的居然是一辆挂着法院牌照的车。 原来,樊主任安排过来接险儿的人,除了他本单位的两个经警之外,居然还额外叫上了自己在县法院执行庭的一个同学。 险儿还没有出来之前,樊主任的同学就先进到看守所里面等着险儿了,陪着险儿一起办完手续之后,又寸步不离地将险儿送上了车。 其间,这个同学甚至还专门跑到了幺鸡几个人的面前,揭开了他们车上挡住车牌的红纸,仔仔细细地抄下了车牌号码之后,又再义正词严地警告了他们几句。 然后,这才在目瞪口呆的幺鸡一行人面前,带着险儿扬尘而去。 从头到尾,樊主任本人都没有出现,他气定神闲地等在了县法院办公大楼里。 樊主任的同学直接把车开到了法院,险儿一行上了樊主任的车之后,他同学又还专门送了很长一段路,都快到了市区之后,才转头回到县城。 待到险儿说完一切,我们也把这段时间以来发生的所有事情,以及计划中今晚将要展开的报复行动都告诉了他。一反常态的是,他听完的第一反应,不是仇恨,而是伤心,忍耐不住的他,不顾我们的劝阻,硬是给武昇打了一个电话。 电话里,两人大吵一通。 再接下来,他又给医院的贾义打了一个电话,只简单说了一句: “贾义,这次算你屋里险哥欠你的,记好,一个指头无所谓,男的一样还是男的!幺鸡,我拿他一只手来还你,要不要得?” 一切完结,夜幕也开始降临,本来,我是计划让险儿在下午好好休息一下的,可极度亢奋的他却怎么也睡不着。 其实亢奋的人,又何止是险儿一个! 我很深刻记的,那天在场的每一个兄弟都是一样,夜色越近,眼中的躁动和疯狂之色也就越浓。 一直以来,抢生意、砍贾义、砸迪吧、茶楼伏击,件件事我们都被三哥压着打,没有酣畅淋漓地透过一口气。 而今是打流,反正已经回不了头,既然只余一战的话,那就让我们兄弟齐心,并肩血战到底吧,管他三哥还是义色,管他们恶鬼还是活佛。 天塌了,我们就撑起一片新天;夜黑了,我们就杀出一个破晓。 也该我们出下头了。 要死卵朝天! 夜色越来越深,离事先早已预定的行动时间也越来越近,经过了下午的亢奋与躁动之后,所有人都开始沉静下来。 三哥龙蟠虎踞于九镇多年,威名之赫赫,一时无两,我们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可以说是在他庞大势力笼罩下成长起来的。鞍前马后跟了三哥这么多年,大家都很明白三哥的可怕,更清楚这次我们以下犯上,孤注一掷地挑战三哥,却又万一失败之后,那种不堪设想的恐怖后果。 无数个日日夜夜的点滴积累,对于三哥的尊敬也好,畏惧也罢,都已经化成了一座大山,压在我们所有心头,绝不是说放下就能放下。 理所当然,三哥这个称呼背后,那种早就已经深入我们各自内心的威严和强大,随着行动时间的越来越迫近,也就慢慢开始发芽。 除了没心没肺的胡玮和天生就一无所惧的险儿还是满脸无所谓的神态之外,每个人的脸色都显得异常凝重和严肃。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嘈杂轻狂的说笑、打闹声都已经消失,就连原本围在桌子周围打牌的小二爷几个人也意兴索然,干脆不打了。 大家都默默地坐在一起盯着电视机看,却又没有一个人知道正在播放的节目内容。宾馆小小的房间内,唯有空旷单调的电视声和一群目光呆滞,各怀心思的年轻人。 气氛诡异得让人几乎窒息。 好不容易,熬到了7点多,终于到了吃饭时间,我带着大家一起来到了宾馆楼下餐厅早就订好的一个大包厢里面。 刚开吃的时候,气氛还是像之前在房间里一样地奇怪而压抑,每个人都是默默地吃着。偶尔间,彼此目光相交了,都想说点什么,却又不知道说什么好,往往话语出口之后才发现,说出的话不但没有缓和气氛,反而连自己都觉得有些尴尬无聊。 在这样的气氛之下,敏锐之极的小二爷当然不可能毫无察觉。 他不断发言,试图调整众人情绪,但几番尝试之后,效果并不大,想继续却又无从下手,只能手足无措地不时看看我。 那种目光,让当时依旧年少,并没有太多阅历和经验的我,也不得不体会到了一种度日如年的感觉。 一直到我们大概开吃十来分钟之后,在谁也没有想到的情况下,没心没肺出了名的胡玮却突然说出了一句绝不应该说的话来。 当时就坐在我身边两个位子远的胡玮,可能是看到兄弟们都是一脸要死不断气,心不在焉的样子,觉得很无趣。于是,他给自己的杯子里倒上了满满一大杯啤酒之后,豪气万千地举杯站了起来,大声说道: “兄弟!兄弟!喂,都慢点吃,我说句话啊?老子记的大民小民砍卫立康的时候,就是早上在粉馆里吃了一碗牛肉粉,下午就跑路哒。哈哈,我估计这两个只怕是在我们省吃的最后一顿饭,后头都没有时间吃饭了。我们也是的啊,今天这顿我们兄弟就喝好!吃饱!等下就真不晓得下一顿什么时候吃?在哪里吃?还吃不吃得成啦?” 事后多年,我在看台湾娱乐节目的时候,学会了一个名词,专门是针对那些说话不着边际,却又自以为幽默的人。 这个名词叫做冷场王! 胡玮绝对是冷场王,而是冷场的王中之王! 上面那句话就可以算是他无数次冷场生涯当中的代表之作。 因为,当时胡玮的话一说完了之后,席间所有人,包括原本吃得很开心的险儿在内,都默默拿着筷子,停下咀嚼,一动不动地看向了他。 在我们全部人奇怪的眼神注视之下,原本还在嬉笑着鄙视大小民没有吃饱饭的胡玮,脸上的表情也由最开始的得意扬扬变成了诧异,然后是尴尬,最后则是满脸愧疚地望望大家,又望望我,一言不发举起杯子,半声不吭地喝了起来。 但是,再愧疚也于事无补了,本来大家还只是在心里暗自担忧着今天的事情会有个什么样的走向,不过碍于面子,碍于情谊,谁都不会也不愿表露出来,表面上都还是装得若无其事。 现在,被他这么一说,反正都揭穿了,也无所谓丢面子不丢面子,当场就有两三个人唉声叹气起来。 这种情绪慢慢地呈现出了蔓延之势,开始有人问我和小二爷,要不要弄死人,要不要开枪,三哥到底会不会报警之类的话了。虽然问的时候,每个人的语气都尽量显得平静而且无畏,却不难听出,语气之中都有着掩饰不了的担忧之情。 听着手下兄弟们的对话,我的心越来越冷,但头脑也越来越清明。 我明白,到了这个时候,我必须要站出来,说点什么或者做点什么了。 就像以前,每当我害怕、犹豫、彷徨的时候,三哥总是会对我说一些话,一些让我感到安全可靠,让我变得无畏的话。 三哥说过,大哥就要做大哥应该做的事! 而我胡钦,正是眼前这群内心充满了害怕、犹豫、彷徨的年轻人的大哥。 学着胡玮的样子,我也慢慢在自己跟前的杯子里倒上了满满一杯啤酒,然后再抬起头来,极力克制着自己心底的所有情绪,脑海里浮现出了三哥和廖光辉、老鼠等人的模样。 遵循着这些前辈大哥,榜样标杆们给我的指引,我无师自通地用一种尽可能平和深沉的目光看着大家,从左到右,盯着席间每一个人的眼睛看了一遍。 在我刻意为之的注视下,原本有些浮躁、喧闹的包厢渐渐安静了下来,兄弟们都意识到了我反常行为背后的含义。 于是,每个人都停下了正在说的,正在做的,专心看向了我。 等所有人的视线都凝结在我的身上之后,我收回了目光,低下头拿起桌上的一盒芙蓉王,抽出一根,自顾自地点燃,貌似旁若无人悠悠闲闲地深吸了几口,其实也趁机暗中稳定了一下自己同样紧张的情绪。 这才再次看向所有人,缓缓问道: “你们应该都还记得龙袍和海燕的那两辆三菱帕杰罗吧?”(注:21世纪初,三菱帕杰罗几乎是当时九镇所属地区的大流子和警察的最爱,可以说是身份的象征,相当威风) 足足有好几秒钟,都没有一个人回答。 他们的眼神告诉我,自己这句突如其来,无头无尾的问话,让在场每个人都觉得非常奇怪与意外,不知道我是什么意思。 我依然不动声色地望着面前众人,在我一瞬不瞬的继续注视之下,疑惑不定的人们终于扛不下去,开始有了各不相同的回应,或是情不自禁点头示意,或者迟疑着挪开眼神,低声称是。 待到每个人都回答之后,我满意的笑了笑,继续说道: “城南廖光惠,廖老大,全市的头把座椅!都晓得,是吧?义色,十多年的大哥,也是我胡钦以前的大哥,也没有哪个不晓得,是吧?” 再次得到了所有人的回答之后,我突然一拍桌子,声音也随之猛地提高了一些,一改之前的平和淡然,语气间颇为意气飞扬的说道: “廖光惠怎么当大哥的?两来复枪放掉了全市前一任大哥李杰的两条腿,八个人在大山街剁温州仔!义色,怎么当大哥的?啊?逼保长、拼何勇、砍胡少飞、废黄皮!晓得了吗?大哥是怎么出来的?” 说到这里,我的话再次骤然停顿,咄咄逼人望着跟前所有人。包括小二爷、险儿在内,人们的目光纷纷不自觉地避开了与我的对视,每个人脸上都露出了专心致志,若有所思的表情。 我的语气再次变得柔和: “我告诉你们,廖光惠和义色当年办事的时候,也跟我们今天一样的,他们未必不是人啊?砍不死?打不烂啊?老子就不信哒!未必还有哪个天生就是当大哥的?你们开始问我,今天杀不杀人、开不开枪?你们是我过命的生死兄弟,我不想骗你们,我讲句老实话,我真不晓得!” 说到这里,我又停了下来,把手上的烟蒂狠狠掐熄在面前的烟灰缸里,立马再点燃一支,稍微平复了一下自己内心也在汹涌滂湃的情绪之后,我一下站了起来,上身前倾,目光深深望进了每个人的眼里,说道: 第188章 刀锋烈 故人成寇仇(2) “今天在场的兄弟,都和我胡钦不是一天两天的感情哒,我胡钦对兄弟怎么样?大家心里都有数,我也不多说。今天的事,到底是个什么结局?我告诉你们,除了神仙,哪个都不晓得。但是,我而今可以给你们保证一点,大哥不是天上掉的,地下长的,都他妈是拼出来的,廖光惠拼出来的,义色拼出来的。走了这条江湖路,我们同样也就只有拼!拼不出来,我们一世都是小麻皮,只有望着龙袍海燕的帕杰罗笑!拼出来哒,从今以后,别个有的,我们兄弟也都有!别个没有的,老子要你们迟早也有!到了那个时候,哪个还敢看我们不来?哪个还敢把我们这么多兄弟,逼在这个小房子里要死不断气?这条路,你们有谁觉得自己没办法继续跟我一起走,可以,吃完这顿饭,喝完这杯酒,你们都可以走,我胡钦绝对不强人所难,而且只要我胡钦还活着,我们今生今世就还是兄弟!不过,假如你们中间,有谁还愿意陪我一起走下去的话,你们摔跤了,我会扶!你们落难了,我会帮!但是,不要掉队,万一有哪天,你们谁掉队了,我不会等!我会带着其他人继续往前走,一直走到我答应带你们一起走到的地方!皮铁民给我讲过一句话,江湖如登山,上山不易下山难!但是就算这座山是座刀山,再难爬,我胡钦但凡还有一口气在,粉身碎骨也要带你们一起站在最高的高处!不死当神仙,要死卵朝天!既然跟我出来打流,那还怕个什么怕!” 最后一句,我几乎是吼的,我一吼完,每个人的脸色都开始变了,变得通红,变得激动。 大家脸上都是一副跃跃欲试,想要开口说话的样子,但是没有等他们开口,我马上说出了最重要也是最后的一句话: “今朝,我胡钦在这里答应你们,听好!不管今天晚上死人也好,坐牢也好,老子胡钦都陪你们一路!有违此誓,千刀万剐!过得命的弟兄,就和老子一起喝一杯!” 随着我的话刚一落音,“轰”的一声,原本寂静压抑的房间里响起了几乎所有人发出的欢叫怪吼声,在酒精和话语的双重刺激之下,人们再也没有了先前顾虑重重的模样,彻底变成了一头头嗜血好战的恶狼。 男人心中,原始的征服欲望,血性的兄弟情谊,美好的生活憧憬,与这些东西比较起来,三哥留在大家脑海里的恐惧和敬畏,就像是沙堡一样,在大水的冲击之下不堪一击,无痕无迹。 凌晨一点,我们所有人前赴后继地登上了早就停在宾馆车库里的三辆汽车,开向了代表我们九镇六帅今晚向义色团伙正式宣战的第一个战场——三哥名下的洗脚城。 我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看向窗外。 市区繁花似锦的街道上,此时已经几乎没有什么人了,除了的士之外,过往的车辆也不多,路两边的居民区和办公楼全都是黑灯瞎火的,生活在社会正常秩序中的人们早都已经入睡。 三哥的洗脚城开在我们市城区偏北,位于一条叫做文林大道的路上,总共有三层,第一层是大厅,第二层洗脚,第三层按摩,桑拿。 很快,我们一行三辆车就由东头开上了文林大道。 文林大道上面,因为开着很多家大型的洗浴中心、洗脚城、发廊等娱乐场所。所以,不像一路经过的那些街道一样死气沉沉,看上去还是一片霓虹闪烁、醉生梦死的不夜景象。 车子刚拐上大道,我就看见了大道中间,竖挂在三哥洗脚城二三楼上面的大型灯箱招牌——“姚记中泰沐足城”,在红黄绿三色霓虹灯光的不断变换之中,每个字看起来都活色生香,那么闪烁生辉,引人注目。 目标越来越近,招牌上的字体也越来越大…… 我摇下车玻璃,对着后面两辆车做了一个手势。然后,坐在身后的险儿、元伯、康杰、简杰都纷纷从身边拿出了一顶毛线帽子,和当初我们跟着三哥废黄皮时候所戴得一样,有个短短的帽檐,帽子上还缝制了一条宽宽的毛线带子。 每个人都将宽宽的毛线带放了下来,遮住了大半个脸,只露出了一双眼睛。 车子“嘎”的一声急刹,停在了洗脚城的大门口,所有人都在第一时间推开车门,拎着家伙冲了出来。 几个衣着暴露,姿态恶俗站在街边拉客的流莺,在刚看到我们车子的时候,原本还以为是来了客人,刚想跑过来拉生意,却马上就被吓得尖叫哭喊着远远跑了开去。 女人们造成的慌乱对我们没有丝毫影响,甚至连看都没有多看她们一眼,我们所有人极为默契地对着洗脚城大门口拔脚狂奔而去。 洗脚城的门口三三两两站着几个人,听到响动后,对着我们这边望了过来。顿时,每个人的眼睛都在一瞬间几乎鼓了出来,无一例外地充满了恐惧和惊讶。 两个正叼着烟交谈,顾客模样的人吓得扭头就跑往了不同的方向;两个礼仪小姐却连动都不敢再动一下,只能浑身无力地瘫软在门框上;原本站在门口的三个保安模样的家伙则是头都不回,转头就想向屋里面冲,却已经迟了一步,跑在最前面的胡玮和洪波几个人手上的刀斧已经毫不犹豫对着他们砍了过去…… “嘭”的一声巨响。 地儿一边走,一边端起手上的双管猎枪,对着大门上面的半扇玻璃墙轰了一枪,“哐啷”一声,整片玻璃四分五裂,垮了下来,玻璃墙里面设计的水幕没有了遮挡,激得四面街道上全都是一片水花四溅…… “啊……” 尖叫声响起在了四面八方,无数的人们就像是无头苍蝇一样,四处乱撞,只希望可以找到一条逃生的通道。 短短几秒之间,我们的人全部都拥入了洗脚城内,一片乱砸乱打,在人群最后,我走了进来,看着眼前乱象,大声叫道: “都给老子莫动!哪个动一下就打死你!” 大喊过后,魂不附体的人们纷纷蹲在了地上,看到场面控制下来之后,我带着险儿几个转头就准备冲向二楼。 刚冲到楼梯口,却听到楼上传来了一阵繁杂的脚步和一道极为熟悉的说话声: “搞些什么麻皮啊?深更半夜搞得这么响!作死啊?” 我循声抬头望去,从二楼的楼梯口上飞快地跑下了几个人来,就在同一时间,领头的一个男子也看到了我,眼神中先是一阵诧异,之后变成了巨大的惊讶和怀疑。 绝对的意外让我也一下子呆在了原地,完全不知道应该做何反应,只是默默与那人对望着。 时间如同在那一瞬间停止了流动,一切都变得缓慢了起来,唯有身后的打砸声哭喊声,犹自源源不绝地传了过来。 人和人之间,有一层薄薄的膜,看不见,摸不着,但却往往能够维持住人性当中的最后一丝怜悯,一份尊重,让彼此之间还保留有些许余地,让人,活得还像是一个人。 鸿门宴,项羽不杀刘邦,就是因为这层膜;赴江东,孙权全了刘备性命,也是因为这层膜;西安事变,蒋介石放过张学良,还是因为这层膜。 可一旦这层膜被捅破了,人性中最为黑暗的一面就会再也没有丝毫羁绊,彻底暴露出来,到了那个时候,人就不再是人,而变成了残忍至极的禽兽。 所以,最后,乌江畔,刘邦杀了义兄项羽;长江边,刘备夺了妻兄孙权的荆州;梏室内,蒋经国关了叔叔张学良一辈子。 自打午夜的那个电话开始,我和三哥之间的那层膜就已经被彻底捅破了。 事情走到了如今的这一步,此时此刻,就算是遇见了三哥本人,我也会毫不犹豫地坚持到底,因为我们早就已经没有了退路。 但是,有三个人,我却是一直不希望遇见的。因为我知道,万一刀兵相见的时候,遇见了他们,对于彼此来说都一种极大的痛苦。 不打吧?人在江湖,各为其主,又岂能由得自己?于理,说不过去! 打吧,往日的重重恩情,种种心意,谁又能恍若未曾发生,手不留情?于情,情何以堪? 我曾经祈求过菩萨千回,千万不要让我和这三个人正面冲突,为大家都早已伤透的心留下最后一丝暖意。但是,人生不如意处本已是十常八九,何况我胡钦为害人间,行此恶事,又岂可奢求能得到菩萨的庇佑? 所以,不管我想不想,愿不愿。 在我做梦都没有想到过的情况下,就在我对三哥宣战之后的第一场斗争之中,面对我的居然就会是这三个人里面的一个。 这三个人分别是明哥、牯牛、癫子。 而现在正呆若木鸡般站在咫尺之外的楼梯上,痴痴望着我,满是伤心、失望,一脸不敢相信神色的那个人,就是癫子! 此刻的我,只能寄希望于头上戴着的那顶帽子,我希望被遮住的五官也可以遮得住彼此的那份尴尬和深入心底的无奈。 奈何,老天,又一次戏弄了我。 第189章 刀锋烈 故人成寇仇(3) 就在我还没有来得及做出半点反应的时候,癫子就猛然开口了: “小钦?” 话语沙哑沧桑,声音之中甚至还带着微微的颤抖,语气里面满是疑问、不信与伤心。 “……” 一时之间,我无言以对。 可怜一顶小小帽子,挡得住我的鼻子,盖得好我的嘴巴,却又怎么能够遮住那无数个日日夜夜的生死相随,又怎么能够藏得了彼此心底那份深深的痛苦和无奈? 一直以来,癫子和三哥、明哥不同,三哥、明哥也很亲热,但是他们都有着大哥的身份,癫子却没有半分这样的顾忌,就像是一个同龄的兄弟一样。我们一起喝酒,一起泡妞,一起嚣张,一起背后没有恶意地说道三哥。 而今,我们却又要生死相拼! 铺天盖地的复杂情绪纠缠着我,恍惚间,身后的打砸声渐渐泯灭,不知何时,胡玮等人拿着刀枪,都已经气势汹汹地站在了我的身后。 手下兄弟们刚冲进来的那一刻,看见我与癫子几人对峙的情形,简杰状若疯虎地大吼一声,就要扑上前去杀开一条血路,却被我下意识地死死一把扯住。 愧疚地看了癫子一眼之后,我伸出手扯下了头上的帽子,已经不再需要了! 拙劣单薄的毛线帽子,再也遮挡不住任何东西。此刻的我,就像是一个被捉奸在床的娼妇一样,赤身裸体地站在了癫子的面前,尴尬中甚至还带着点羞耻。 “癫子……” “……” “你也晓得,没得法了!我……” 本来潜意识里面,我是真心想给癫子好好解释一番,让他知道我现在的处境。但是话到嘴边,却发现一切的语言都已是那么苍白,那么无力。 发生的,癫子如何不知道?我说的,癫子又如何不会懂? 可是,那又怎样? 除了让我和癫子心中更添悲凉,除了让身边的兄弟们看出我的优柔和软弱之外,又能怎样? 狠了下心,我猛地抬起头,再无分毫退缩地盯着癫子说道: “癫子,你让开,我不找你!我也不伤人,这是我和义色之间的事!” 我的语气里掺杂了一种对于自己许下的承诺的坚定,以及对于癫子的祈求。 现在这种情况之下,癫子已经是有心而为,无力回天了。 让开身前的这条道路,他也照样能给三哥一个交代,没有任何人会怪他。 因为,无论武器还是人数,我们都占据了绝对的优势。 听了我的话之后,癫子先是陷入了短暂的思考,我以为他有可能会接受我的劝告,知难而退。所以,更加是大气都不敢出地望向了他。 一两秒钟的时间,在那一刻却变得那样地漫长,备感煎熬之中,癫子再次抬起头看向了我,眼神中却是前所未见地奇怪与复杂,有些伤心,有些悲痛,有些无奈,却也有着一些讥讽和嘲弄。 一颗心笔直沉向了深渊,果然,癫子望着我,百感交集地缓缓开口了: “钦哥,今后,你就不是小钦了。我是义色的人,打流开始就是义色的人,他也没有什么对不住我的地方,我癫子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当大哥,跟着义色有碗饭吃就不错了。这碗饭是义色给我的,吃别个的饭,就要帮别个做事,天公地道!钦哥,莫怪我!我也不怪你,打流的人就是这个命!” 说到最后,癫子眼里的嘲弄无奈之色更浓,两个眸子上里面居然好像还隐隐透出了一层水色来。 打流的人就是这个命! 现在回想起来,癫子当时嘲弄的何止是我和他自己的命运,世界上的哪一个人又不是孤单地走在各自不见天日的宿命轮回之中,谁又不是有着道不尽说不出的酸楚和无奈? 看着癫子,我的脑子无法再思考,我不知道,自己下一步应该怎么去做,张张嘴,我想要说点什么: “癫子……” 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不等我说完,癫子这个时候却又猛然大吼一声,打断了我的话: “操你妈,啰唆!你敢砸场子,你不干我,我就要干你!” 随着吼声,癫子居然一马当先,身体凌空跃起,悍勇无匹地带着身后的六七个人,对着我们由上而下扑了过来。 脑海深处猛地传来了一声恍如金铁相交的巨响,浑身上下的鲜血瞬间沸腾了起来,胸中烈火烧得我全身毛发直立,几欲癫狂。 一横心,闭上眼,再不犹豫,举起手中利刃迎了上去…… “搞啊!!!!” 临走前,我看着脚下已是浑身刀伤,躺在殷红血泊里面不断抽搐的癫子。 没有想到的是,癫子的老婆,那个在往日的岁月里面,曾经被我叫过无数次嫂子,经常在我们打牌的时候,给我们做好宵夜送上来,还常常被我戏弄得一脸通红的小个子女人居然也在那里。 当我手上的钢刀,一下接着一下砍在癫子身上的时候;当所有人都红了眼,厮杀在一起的时候;这个女人孤单而又惊恐地瘫坐在楼梯间上,背靠着墙,不断地一边磕头,一边哭泣,一边撕心裂肺地叫着我: “小钦,小钦,我求你不要砍了啊!这是癫子啊!你砍他搞什么啊?嗯嗯嗯……小钦,钦哥,胡哥,嗯嗯嗯嗯……我求求你放他一条活路啊,我求你啊!” 无数次的哭诉和哀求过去,最后,平凡而瘦弱的女人终于明白,眼前这个一言不发,血红着双眼,不断挥动手上屠刀砍向他老公的男人,早就已经不是自己曾经熟悉的那个小钦了。 曾几何时,那个有着孩子一样笑容的小钦,已经变成了一个真真正正心狠手黑、禽兽不如的流子,或者说一个魔鬼! 所以,最后,女人不再磕头,不再号啕,不再恳求,只是面如死灰,眼若静水一样地呆呆坐在墙角,看着她的丈夫在人群中挣扎,搏斗,流血,躺下,抽搐…… 当我们如同疯狗般一拥而上,毫不留情地砍倒了癫子几个人之后,就跑上了二楼三楼一通乱砸,再飞快地跑下楼,向门外冲出去的时候,我路过了癫子老婆的身边。 那一刻,我真的害怕了! 在面对黄皮的时候,我怕过;在面对老鼠的时候,我怕过;在市里面,三哥和人打起来了,我单枪匹马过去救他,看到那么多把明晃晃的马刀的时候,我怕过;在迪厅,幺鸡三把枪对着我的时候,我怕过;在一笑天茶楼,被阿标和鸭子堵死在里面的时候,我也怕过。 但是,那只是怕而已,从来没有像这次一样,害怕得那么深入骨髓,那么胆战心惊。 一个矮小瘦弱的女人却偏偏给予了我,无数的刀枪和大汉都不能给予的那种恐惧。 因为,我从来没有在任何一个其他人的眼中看到过那样刻骨噬心的仇恨,那种仇恨的力量,强大到让人一望过去就毛发直立,几欲逃离。 那一幕,让我至今都不敢有丝毫的忘却,也让我至今都牢牢地记着,我是一个满手血污,欠下了永远都无法偿还的血债的罪人。 无数次的深夜,那一瞬间的场景都会在我的梦里重现,让我浑身虚汗得惊醒过来,再也无法入眠。 当时,癫子老婆静静坐在冰冷的地面上,就那么毫无顾忌地坐在癫子身下的一大摊血泊之中,把癫子满是鲜血的头横放在自己盘着的膝盖上面,一只手垫在癫子脑袋下面轻轻托着,另一只手则不断抚摸着癫子的头发。几缕凌乱乌黑的长发,从女人的额头上垂撒下来,轻轻地遮盖住了她和她丈夫的脸。 当我停在他们面前的时候,那个女人猛然抬起了头,一句都不说,只是紧紧抿着发白的双唇,满眼都是血丝,透过凌乱的长发,一瞬不瞬地盯着我…… 眼神中满是大江大洋般深刻的仇恨,以及一股让人不敢面对的唾弃,唾弃她面前这个禽兽的同时,也在唾弃着她曾经认同的那一份友情。 在那样的眼神之下,我感到自己整个人都矮了下去,矮了下去…… 口干舌燥,我说不出任何话来,却又在喉咙里面挣扎着发出了一丝干涩的叫声: “嫂子……” 这一声让我自己都感觉到了无比羞耻! “呸!” 一股带着血沫的唾液飞了过来,并没有像电视里面一样的飞到我的脸上,而是吐在了我的胸前。 其实,那一刻,我宁愿她吐在我的脸上,甚至我宁愿把手上的刀递给她,让她好当场杀了我,为夫报仇。 但是我的耳边,传来的却是小二爷的一声大叫: “老四!走,走!别等下遇到警察了!还有事呢!” 是啊,我还有事呢!我怎么能死? 还有这么一票跟着我吃饭的兄弟呢,今天我出事了,他们一辈子也就完了,等待他们的必定是三哥的赶尽杀绝。 莫林,这么多人,你当年为什么偏偏就要欺负我? 胡钦,那么多路,你又为什么会走上这样的一条! 我再深深地看了那个女人最后一眼之后,转过头,跑向了门外的街道。 转头的那一瞬间,我看见手中的杀猪刀寒芒闪烁的锋刃上,有一滴血正在缓缓滑下,癫子的血! 这个多年前站在我身边,为了帮我一起给武昇报仇,而陪着我满大街寻找罗佬的兄弟的血。 但是,我还有事,这个夜太长了,还远远没有到结束的时候…… 第190章 狼烟起 群鹰击长空(1) 三辆车各分前后,飞快地开向了位于九镇和市区之间的一处深山,在那里,有我们今晚的第二个行动目标——义杰采石场。 坐在车里,没有一个人说话,气氛怪异至极。 大家都不是第一次砍人了,但是,不论怎么说,亲手用刀剁翻了自己曾经无比熟悉的兄弟、朋友,都绝对不会是一件令人感到开心的事情。 那不堪回首的血腥一幕,在事后或多或少地影响了我们,车厢内,大家都是一副脸色沉郁,心事重重的样子。 虽然我们都不是好人,可坏人同样也是人,也有着人类的正常感情。 我们的良心也会受到谴责,也会有后怕、后悔、惭愧、悲伤等各种各样令人难过的深刻情绪。 但,坏人毕竟还是坏人。 洗脚城的经历,也给我们带来了另外一个正常人绝不会有的,微妙至极的心理变化。 我们变得更加地穷凶恶极! 当九镇的老人们在教训晚辈的时候,经常可以听见说一句话: 你连廉耻都不晓得了,你还有什么不敢做的? 在我们挥起手上的刀,一下接着一下砍在癫子身上的时候;当癫子的血一滴接着一滴洒在我们脚底的时候;当我们对癫子老婆的哭诉声无动于衷的时候。 我们就已经没有廉耻了。 在我们兄弟的生命历程中,这是一个堪称历史性的转折点,它标志着我们已经正式成长为像三哥、老鼠、廖光惠们一样,不再受感情左右,一心只为利益而拼搏的黑道分子。 黑帮的世界里,永远都不会存在好人这样一种生物。 所以,这些年来,在漫长的岁月中,我也同样做过很多自己都不愿意去回想的事情。可曾经的我,至少还有着很多理由来安慰和欺骗自己:为了生存,为了出头,为了理想,为了兄弟,为了义气,等等等等。 只不过,今夜过后,再也没有任何借口能够掩盖住我手上的血腥味,而我,也不再需要任何借口。 我知道,自己将会越来越心安理得地接受并习惯这一切。 人总是这样,既然已经错过一次,也就无所谓继续错下去了。 砍在癫子身上的刀,其实砍的并不只是癫子,而是往日的情分,江湖的道义。 情分和道义都砍得了,又还有谁是动不了刀的? 车子飞快地开出公路,拐向了通往岩场的小道,在不太平坦的简易道路上颠簸了十来分钟之后,我们的车子停在了岩场门口。 距离砸掉三哥在市区的洗脚城,已经差不多有一个小时的时间了。 以三哥的手段和实力,他不可能还没有收到这个消息,并且,他也肯定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相应反应。 来岩场的路上,我已经和小二爷探讨过了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 最后,我们一致认为,三哥名下的产业有好几个,他没理由百分百确定我们的第二个目标是岩场;而且,岩场又离九镇还有一段距离,就算三哥神通广大地猜到了,在我们已经得了先手的情况下,他也绝对无法及时派人过来埋伏或者支援。 所以,最大的可能是,三哥已经通知了岩场方面,岩场也尽可能做出了一些准备。但只要三哥本人还没有到,光凭岩场自身的力量,绝对不足以抵抗住我们的打击。 我们尽可以放心大胆地按计划行事,砸了三哥的岩场。 可当车子停在岩场之后,局面却完全出乎了我的意料。 坐在车上看过去,整个岩场居然都是无比安静,除了一排用来办公的低矮平房里透出了一盏电灯泡的昏暗光影之外,其他地方全是那种旷野中才独有的无边无际的黑暗。 一种极度的危险感觉让我身上的每一根神经都紧紧绷了起来,回过头与小二爷对望了一眼,他的眼中也满是疑虑之色。 可是,无论眼前情况如何不妙,我们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前面纵然是龙潭虎穴,到了现在这一步,也只有硬着头皮往前闯。 沉默几秒之后,我和小二爷不约而同地冲着对方点了下头。 我当先拉开车门,拎着手上的杀猪刀,飞快地踏了出去…… 和三哥开战,无论资金还是资源,我们兄弟都处于绝对的劣势,唯一能够依仗的就只有手底下这批悍不畏死的初生牛犊,以及团队中,因为贾义事件而引起的同仇敌忾的空前凝聚力而已。 但是,年轻人有年轻人的缺点。 他们也许比老流子更有勇气,更拼命,却绝对没有老流子的耐心和韧性。耐心和韧性不会被消磨,挫折越大,反抗往往也就会越大;而勇气却正好相反,一击不成,再而衰,三而竭。 所以,这场仗,三哥可以拖,我们兄弟却拖不起,我们只能全力一击。 我和三哥分别是两只手掌。 由于三哥名下的产业很多,为了保护所有的产业,他的力量也必定要被分散,因此,他这只手掌就只能摊开,分成五指。 而我却不用,我将所有力量集中在一起,形成了一个拳头。 以一拳攻五指,就算不能够全部掰断,至少我也能够断其二三,从而大幅度地拉近自己与三哥之间的实力差距,为最后的决战奠定基础。 洗脚城、岩场、游戏厅、水泥厂……事先的计划中,我们会一个接着一个地砸过去,一点点削弱三哥的根本,给他和他的团伙造成绝对无法接受的损失。然后,将躲在暗处的三哥,一步一步地逼出来,让他在四处救火的情况下,疲于奔命。 然后,我们再在一个恰当的时间点,给予三哥致命的一击。 这就是我和小二爷煞费苦心布下的那一个自认为完美的局。 可惜的是,三哥终归不愧是那个让我从小到大都一直视为标杆和靠山的三哥,他甚至都远远超出了二十余年以来,我对他的全部了解。 在突如其来的打击之下,三哥却依旧沉着谨慎,不动如山,用一种最为聪明的方式,毫不费力地打乱了我的全盘计划,也给我好好上了一课,让我知道了什么才叫做真正的老谋深算。 我们所有人经过一番仔细的检查之后,偌大岩场里面,仅仅只剩下一个姓何的男人在守夜,见到我们凶神恶煞的样子,早就吓得瑟瑟发抖,不断求饶。 我没有动这个男人半根毫毛,他只是一个为三哥岩场守夜的劳工而已,犯不着做得这么绝。 不过,这个男人却告诉了我们一个消息,本来岩场里除了他之外,还有四个人的。在我们到来之前的20分钟左右,这4个人接到了一个电话,马上1秒都没有耽搁,就直接开车离开了。 三哥居然全面收缩了! 面对着我这样的小辈,他不但没有丝毫的轻敌和骄纵,甚至为了保存自己的全部实力,居然能够彻底放弃了这个为自己带来巨大利益的岩场! 挥手间,我处心积虑的谋划就化为了云烟,手段之老辣,杀伐之果断,简直是让人望尘莫及。 三哥到底想要做什么? 原本,我们想要打草惊蛇,引蛇出洞,逼着三哥做一次正面决战。 现在看来,疲于奔命的却变成了我们,这次决战的主动权居然已经完全操纵在了三哥的手里。 可就算前面是死路,我也只能继续往下走,我只能应战。 因为,如果我躲了,那我躲得就不只是今夜,而是一辈子,再也没有东山再起的可能。 下步棋,骑虎难下的我,又该如何落子? 正式决定和三哥翻脸以来,我终于第一次感到了自己的方寸大乱。 我微微摇了摇头,一时想不出来的事情,就先别去想它吧。 眼前这一步,不管三哥下得如何巧妙,也无论我心中多么焦虑。 至少,我绝对不能让眼前的这帮兄弟看出来自己的慌张和失算,为了保持他们的锐气,就算是装腔作势,我也不得不为了。 打定主意之后,紧了紧手上的家伙,我走向了那排平房的其中一间,重重一脚踢在了薄薄的木门上面,“嘭”地传来了一声闷响,随着这声响起,其他人也都纷纷动了起来。 片刻之后,岩场就像一个小时之前的洗脚城一样,在我们的摧残之下,化为一片狼藉。 与洗脚城不同的是,后者可以供我砸坏的东西非常之多;而岩场里面,却只有几台开山的机子,几辆破旧的翻斗货车,以及这一排三间低矮的平房。 我们砸坏了所有能砸的东西之后,在货车和几台机器上泼了汽油,将它们点了起来。 远远地站在安全范围之外,车辆燃起的熊熊大火映射到我们脸上,闪烁不停,空气中传来了很明显的橡胶燃烧时的那种恶臭味道。 我伸手拿过周波手上的双管,走到了其中一间平房前面,对着挂在门边的白色招牌,抬手打了一枪。 然后,在小弟们如同癫狂般的欢呼声中,我扭过头去看着旁边一脸煞白的何姓劳工说道: “告诉你们老板,他打了我的牌子一枪,我这一下还给他了!” 在开向九镇的车子上,我问胡玮: “小玮,九镇的人都准备好了没有?” “准备好了,在神人山前面的路边上等着我们呢?” 下一步,我要砸的是三哥一生中拥有的第一个正式实体产业,也是他最大的产业——水泥厂,这一步必须马到功成,绝对不能乱。 为此,我亲力亲为,在事前做了尽量周全的谋划;而现在,胡玮告诉我一切都已经准备好了。 所以,我相信,无论三哥是如何应对,都不可能马上扳回局面。 最多一两个小时之后,水泥厂也会像方才的岩场和不久之前的洗脚城一样,化为一片废墟! 读初中的时候,不记得是在历史课本还是地理课本上面,有着一篇介绍意大利的课文,里面提到了佛罗伦萨城和比萨斜塔。而我对于这个城市和这栋建筑的最初理解,就是由课本里面那短短的几段文字和一幅粗制滥造的小小图片开始。 通过课本,让我知道了佛罗伦萨,又叫做翡冷翠,意大利语中的意思为“鲜花之城”。全城拥有着40多所博物馆和美术馆,60多所宫殿以及风格迥异、大大小小的无数教堂;同时,它也是意大利文艺复兴运动和欧洲文化体系的发源地,号称艺术与建筑的摇篮。 身临其境的佛罗伦萨确实很美,不过,也许因为它最大的魅力是已经融入到了这个城市骨髓里面的文化和艺术气息,而我偏偏又是一个书读得并不多的粗人。所以我体会不到这种气息,它的美也并没有震撼到我,我觉得这样的美在欧洲很多古城都可以找到相似的感觉。 佛城尚且如此,斜塔岂能异常乎?这是我当时的想法。 1天之后,也就是公元2009年4月11号那一天,我这个近乎无知的想法被完全改变过来。 那一天傍晚,快要日落的时候,在3个朋友的陪伴下,我来到了邻近这座千年古城的另一个小城比萨。 这些年间,先后也曾见过一些据说不得了的人和据说不得了的景,真正见到之后才发现,再不得了的人也无非是一个人,再不得了的景也无非只是一个景。 看见比萨斜塔之前,我的确没有抱太大期待。 但是当斜塔出现在眼前的那一刻,我却真真正正被完全震撼住了。 宽大的广场上,横跨着一座美丽的教堂;教堂的斜前方耸立着一个同时体现了倾斜与稳当、危险与安全等极端感觉,却又毫不矛盾,且美丽非常的白塔;绚丽的夕阳从我脸庞的左前方投射在白塔上,映射出一层朦胧而柔和的光影;人们分散在广场的不同地方散步、闲聊、拍照、恋爱、惊叹、感恩…… 当悠扬的钟声响起时,更是给这本已完美的一切增添了些许安详、静谧、悠远与沧桑…… 那一刻,我呆呆地站在广场,望着眼前的塔,才突然意识到,原来这才是比萨斜塔!而我胡钦,一个万里之外山区小镇的流子,就这样穿越了岁月和山水,站在了它的面前。 最初的震撼过去之后,我又产生了一种很讽刺的感觉,我发现在交了钱的义务教育之中,当初所学到的那些东西是多么地错误,又是多么地离谱。 按照初中课本可以给予我的原本想象,我本以为比萨斜塔会像是国内许多古塔一样,细细长长的一座塔楼,只不过风格有些古意,楼体些许倾斜而已。我从来没有想到过它居然会是一座上下八层,大小总共213道门,高54.5米,直径16米,重1.4万吨的庞然大物。 更惊人的是,这样的大家伙居然向南面倾斜了整整5米,却还稳稳当当地屹立了百年。 为此,回家之后,我专门查找了斜塔倾斜和不倒的原因。各种说法纷纭:有的说是因为施工原因造成的,有的说是因为设计原因造成的,更有说是因为斜塔旁边的教堂所导致的神力庇佑,最通俗的说法是因为塔身压力过重和地质松软的原因所造成的。 不过,无论什么样的说法,都只是为了表明一个道理:斜塔的出现是偶然的!这是一个偶然所造成的奇观。 根据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来说,偶然是必然,必然也是偶然。 我是一个信命的人。 所以,我相信斜塔的出现也许是因为这些偶然条件的导致;但我更相信它的出现,是因为在它诞生的那一天,就注定了日后它必然将会成为一座名震八方的斜塔。 世间万物都脱不开一个命数,塔如此,人亦然。 每个人在生下来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了你是你,你永远都无法变成另外一个人,无数的偶然只不过是命运早已摆好的定局之下给予你的一个额外解释,无论怎么挣扎,大家都还是逃不开各自的命局。 所以,我认命! 所以,我相信:胡钦就是胡钦,义色就是义色,六帅就是六帅,小兵儿就是小兵儿。 而九镇十三鹰也注定会是九镇十三鹰! 一直以来,对于贾义、胡玮、简杰他们这些人在这些年间,都能够始终如一地跟着我,叫我一声大哥这件事,内心深处,我始终都抱着非常感激和谦虚的心态。 因为,我知道,这样的13个人,他们能站在我的身边,成为我的兄弟。这是上天给我的福分,也是我无比尊贵的财富。 没有他们,也就绝对不会有我现在的一切。 我更知道,对于他们来说,无论有我没我,无论跟着的是谁,他们本身的性格和能力就已经导致他们注定会像是现在一样地变成13只翱翔于江湖的雄鹰。 谁都无法改变! 我的出现,只不过是一个偶然。不过,既然已经有我这么一个偶然出现了,那就还是继续按照这个偶然发展的情节来说吧。 第191章 狼烟起 群鹰击长空(2) 让胡玮他们成名的原因是一战,悍勇、残酷而又意气风发的一战! 砸完三哥的岩场之后,我们又上车开向了位于九镇另一头虹桥乡的水泥厂。只不过,在此之前,我们还要先去拿一点事先已经安排好了的东西。 车子停在了离九镇大约还有五六公里左右的路边某处,一块小小的平地上面。我们见到了早就等在这里的几十个人,这就是我们兄弟多年苦心经营到现在,能够拿出手的全部班底。 刚下车,地儿手下一个外号叫做狂龙的小伙子就迎头走了上来: “钦哥,你们到了啊?没出问题唦?” “没事,你们等久了!” “狂龙,东西准备好没有?”不待狂龙回答我的话,小二爷就插过来问了一句。 “准备好了,早就准备好了。”狂龙手一指,转过身率先走向了身后的一辆中巴车,小二爷对着我们使了下眼色,我和险儿、地儿也紧紧跟着走了过去。 狂龙两步就跳到了车里,一阵摸索之后,很快又走了出来,只是手中晃晃悠悠地多了一个黑色的塑料袋子。 我们四人全都围了上去,狂龙把袋子放在了地上,一边仔细解着袋子上的结扣,一边颇为得意地说道: “钦哥,你看!二爷交代了之后,我专门找了一个朋友,他又托关系帮我找矿老板买的。哈哈,两公斤,你们只管放心用!” 话说完,袋上的结扣也打了开来,狂龙双手抓着袋子两边向外用力一扒,袋子里面,好几摞用厚实的防水黑胶布包好,并且已经插上了雷管的炸药包,出现在了我们眼前。 这是九镇流传的一种很土的炸药制作方法,当地人把它叫做猪小屌。威力当然比不上真正的烈性炸药那么巨大震撼,但胜在操控简单,易于制作,用它来炸矿、开山、炸鱼都是可以的。 水泥厂是三哥最重要的经济来源,也是三哥最为爱惜,投入精力最大的产业,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而言,它已经成为了三哥对外展现实力的一个象征符号。 就像迪厅对于我们兄弟的重要性一样。 三哥毁了我们的根本,我们也就必须要毁了他的。 江湖中人,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就是这么简单。 但是,水泥厂里面,除了房子还是房子,几台机器也基本不可能完全靠人力摧毁。 所以,最后我们一商量,砸不坏,总归还是能炸坏的。 炸垮三哥水泥厂的主厂房,炸坏他的生产线,炸毁仓库里所有的存货。这就是我们计划中,今天晚上所要进行的最重头戏码。 只有这样,家大业大的三哥才算是被动摇了根本。 一旦到了那个时候,我相信,某些坐山观虎斗的有心人应该也就闲不住了。 他们未必不会趁机跳出来,和我们联合在一起,将三哥狠狠地咬上一口。 水被彻底搅混了,大家也才好摸鱼。 几分钟前,我们刚下车的时候,始终跟在我身后的胡玮电话就响了,然后我看见他拿着电话远远走到一边接了起来。 由于当时我和小二爷、险儿、地儿一起正在与狂龙商量着炸药的事,所以也就没有太过于注意。 可正当我们几个蹲在地上专心致志检查着塑料袋里面的东西时,胡玮却突然走过来,把我拉到了一边,再三犹豫之后,说道: “钦哥,不好意思,我嗲嗲(土话,爷爷)刚刚给我打了个电话,说我奶奶的晕病又发了,和隔壁几个人一起打麻将的时候,突然晕了,摔在地上把脑壳磕了一下,好像还出了蛮多血,我想去回去看一下。要不要得?” 胡玮的奶奶我也认识很长时间了,老人家平时身体都相当不错。就是有着一种怪病,经常会一言不发地突然晕倒,过一会儿又会自己醒过来。去很多医院看过,却都查不出什么名堂。后来人年纪也大了,就没有再去管这个病,一直那么拖着,任它隔三岔五地发作一次。 胡玮向来都对奶奶很孝顺,平时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就曾经遇到过好几次这种情况,每次一接到电话,他也都是二话不说,立马赶回家。 只是不曾想到,这一次来得却这么不是时候。 胡玮对我忠心耿耿,胆子大,下手狠,剧烈冲突当中,一个可以顶几个人来用。 我当然不愿意他走,但这样的情况下,我又能怎么办呢?总不能为了打架,而让他弃养育自己长大的奶奶于不顾吧? 真要这样做了,估计胡玮离开我的日子,也就不远了。 所以,我只得一脸诚恳地拍了拍胡玮的肩膀: “伤得狠不狠啊?不要紧唦?那你快点去吧,要是真严重你就别回来了,不碍事的,该送医院就送医院,要用钱的话,你再打我电话。” 一听我的话,胡玮顿时就明显松了口气,连声说道: “不碍事!不碍事!我奶奶的病你又不是不晓得,说来就来哒,一醒又好哒。不要紧的,我主要是想看下她脑壳绊得重不重,应该不要紧。钦哥,我回去最多看下,马上就出来,不超过20分钟!” “那好,你去吧。没事就来,你在我也安心点。万一有事你就在家里。人也够了,你奶奶要紧。” “那要得。还有哦,钦哥,要不,我让简杰他们一起去?开始在车里,简杰元伯就说肚子有点饿哒,刚好我们先去,他们就在十字路口烤点东西吃,到时候我们就在那里等你们?” 胡玮说要喊简杰他们一起去的时候,我稍微犹豫了一下,潜意识里,我觉得有些不妥。 但是我再又转念一想,认为很有可能是胡玮担心自己回去看奶奶之后,万一发生了什么新的情况,我们会不等他,自己先走了,从而令他错过亲手为贾义报仇的机会。 所以,他耍了个小心思,专门叫上简杰几个人当人质,好让我们甩不掉他。 这个念头也确实是符合胡玮做事一贯的风格。 想到此处之后,我又好气又好笑,转头望向简杰他们: “简杰,你们是不是饿了啊?” “是有点,钦哥,不碍事,等事情搞完了,一起吃宵夜就是的。”简杰马上回答道。 晚上7点多吃完饭之后,到现在已经是凌晨两三点了,中间又马不停蹄地赶路,干的还都是体力活,我自己也多少都有些饥肠辘辘的感觉了。 听到简杰这么一说,也就没有再多想,反正这里离九镇也就是几分钟的路程而已,他们先去,我们随后再来并没有太大关系。 于是我对着在场的所有人说道: “那好吧,你们哪个想要吃东西的就先和胡玮一路去九镇,就在十字路口随便烤点东西作数!啊?千万不要喝酒啦!我们几个马上就来。” “好的。” “要的,钦哥。” 小弟们兴高采烈的应答声中,我摇了摇头,转过身回到了小二爷他们那边。当时,我甚至还在心中暗自念叨:这些家伙还是搞不得正事,办个事,不是吃饭就是拉屎的,这么多名堂。 我太大意了! 也就是因为这样的想法,再加上还要和小二爷几个一起商量正事,导致我也没有过多留心。 不然,也许我会发现很奇怪的一点:肚子饿,吵着要去九镇吃东西的人居然不多不少,算上胡玮刚好十二个,而且正是那从头到尾一直跟在我身边砸场子的十二个。 胡玮、元伯、鲁凯、周波、简杰、康杰、小敏、姜明、张飞、炉子、小黑、洪波。 回首往事,要是那一晚,我能够及时发现了,并且加以阻拦的话。 诚然不会有事后那么多麻烦,却也一样不会有日后的九镇十三鹰。 所以,人这一生,有些东西真是注定的。 把猪小屌都清点好了之后,我们准备上车走,狂龙他们一伙人却纷纷叫着闹着,也非要跟我们一起去。被我和小二爷一个骂一个劝,好不容易才终于安静下来。 大家一定会觉得奇怪,为什么这么重要的场合,还不多带些人手帮忙呢?这里可是有几十人啊。 其实道理很简单,今天,我做的是砸场子,不是摆场子。 砸了场子,炸药一响,那么大的动静,我们一定要马上跑掉,人数太多是绝对不方便逃跑的,只要一个被公安抓住,我们就完了;而且水泥厂是三哥的大本营,他不可能不设防,万一砸场子的时候遇到了三哥那边的人,就很有可能动的就不是刀,是枪!人少点,我也好控制,不至于闹出人命来;人一多,场面失去了掌控,两方人马中无论哪一方真闹出了人命,我们也完了。 再有一个就是三哥现在也百分之百得到了消息,但是却又没有做出一点点的反击行为,甚至连岩场的人都撤走了。人都去哪里了呢?当然是被三哥全面收缩在了手中。 所以,今晚也极有可能会发生与三哥团伙大规模火拼的状况。 火拼比得就是人多,到了那个时候,不管我们这批先头军是什么样的处境,狂龙身边的那几十个人绝对不能散。这批人就是我的奇兵,我的后备力量,我手里最后的王牌。 他们出现的时候,就是刺刀见红,山穷水尽的时候;他们出现的目的,就是要出其不意,一战定江山。 绝对不能过早地暴露在对手面前,一旦让三哥察觉到,并且做出了万全准备的话。 今晚,我胡钦必死无疑。 以上这些理由,都注定了狂龙他们绝对不能跟在我身边四处跑,而必须要在三哥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继续待在这个荒郊野外,安静等着我们的消息再来决定怎么行动。 我和小二爷好说歹说了半天,安抚住了狂龙他们一定要跟着去的好战情绪,这才转身上车,开向了九镇。 我们比胡玮一行的动身时间,最多也就是晚上1刻钟左右。 这个时间并不长,我们当然也就不会想到1刻钟之内会闹出多大的事,产生多大的变化。 所以,在去九镇的路上,我们兄弟甚至都还纷纷表达起了对于胡玮几人的不满。 当时,险儿就在一边开车,一边说: “这些小伢儿啊,还是办不得事!稍微辛苦一点了,就尽是名堂。今后要搞大事,还是只有我们兄弟几个自己来才靠得住!” “是啊,办个事,还吃啊喝的,全是花样。胡玮的奶奶也是,不早不晚,刚好就在这个时候居然犯病了,哎,也真是有蛮背时啊,不晓得怎么说他们才好了。”小二爷一听险儿的话,也马上搭了腔。 “算哒咯,去都去了,都还是小伢儿。不过也要得,我们到的时候,他们东西只怕也烤好了,我也有些饿哒,顺便一起吃点,哈哈。” 就在这样的边走边聊之中,我们4个人很快到达了九镇。 原本一心以为胡玮他们会把车子停在十字路口的某个路边,安安静静地坐在车里边吃边等着我们,运气好的话,我兴许也还能沾点光,多少吃上两口香喷喷、辣乎乎的烧烤。 但现实却往往超乎人的想象之外。 当十字路口渐渐出现在眼前的时候,视线里看到的却是一幕让我们四兄弟怒火中烧,血往上涌的惨烈景象。 车子刚刚开进九镇的范围,过了镇药材公司,还没有到十字路口的大街上,我们就看见了三两个正在飞速奔跑的男子。 深更半夜的,平时连鬼都难得看见一个了,现在居然还有人在街上玩赛跑? 看着这极为反常的景象,我们兄弟都隐隐觉得有些不安,但面面相觑之间,谁也摸不着头脑。 车子继续一路前行,十字路口五彩斑斓的霓虹灯终于在眼帘中闪耀了起来。 打眼望去,我发现灯光之下,居然好像有一大帮黑乎乎的人影正聚集在一起,可是由于距离太远,却又看不清究竟是在做什么。 “险儿,你把窗户开一下,看看前面怎么回事啊?” 车窗玻璃刚一降下,拥进车内的,除了山区凌晨的阵阵寒气之外,居然还带着隐隐约约的叫骂打杀之声。 一瞬间,车厢中突然变得极为安静。 情不自禁地扭头看去,其他三人同样带着恐慌和疑虑的眼神,让我背上一阵发凉,鸡皮疙瘩顿时就密密麻麻地布满了全身。 我张开嘴,几乎是下意识地嘶声狂喊: “开快点!出事了!” 险儿一踩油门,车子箭一般地往前飙了出去。 人影由小变大,越来越近,传入耳中的打杀之声也越来越清晰。我清楚看见了前方人群里面不断挥起飘落的刀光,以及离人群并不太远处,两辆静静停在马路边,车牌都同样用婚庆红纸包裹住的猎豹越野车。 正是胡玮他们今晚一直开着的车! “嘎……” 轮胎摩擦地面的尖叫声中,车子一个急刹,停在了人群的最外围。 还没等车子完全停稳,我已经推开车门,提起手中的双管雷鸣顿,狂吼着奔向了正厮打成一团的人群。眼角余光中,除了还在停车的险儿之外,小二爷和地儿也第一时间拔腿跟了上来…… 事件过后,我劈头盖脑一番痛骂之下,被吓得战战兢兢,头都不敢抬一下的胡玮,一五一十地说出了整件事情的真相与过程。 事情起因是在我们刚与狂龙见面时候,胡玮所接到的那一个电话。 当时,他给我的说法是:打电话的人是爷爷,为了告诉他,奶奶打麻将时一贯的晕病犯了,脑袋磕麻将桌上摔破了,想要他回去看下。 但是,现在他却站在我的面前,用蚊子一样的声音告诉我:这不是真的,只是他灵机一动想出来的一个好借口。 从砍缺牙齿那次开始,我就视胡玮为弟,他虽然是个流子,但身上却有着一股很浓厚的孩子气,天真直率,毫无心机,这是我最喜欢他的一个地方。也正是因为这样,在我心里,从来都把他当作一个孩子。不知不觉之中,甚至都没有发现,经过这些年道上各种风风雨雨的历练,他其实已经长大了。 孩子气依然在,却真的长大了。 长大的他为了保护我这个哥哥,用一个充满了孩子气的借口完全彻底地骗过了我。我不得不承认,他这个借口编得很好,相当好! 因为,如果不是这个相当符合他一贯禀性的借口,再加上简杰等人适当的配合,在今晚这样的情况下,我是无论如何都不会让他离开自己视线的。 只可惜,孩子气的胡玮,好心,却办了坏事。 真正打过来那个电话的人不是胡玮的爷爷,而是他的女朋友。 胡玮有过很多女朋友,他向来都是一个极讨女生喜欢的男孩。 当时他的女朋友是一个姓陈的小姑娘。夜深人静,春情难耐,女孩打电话给情郎一诉衷肠,本就是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情,连我自己都曾经历过。 第192章 狼烟起 群鹰击长空(3) 那为什么这个女孩的一个电话却可以引起一次大规模的斗殴,甚至让13个小流子一夜之间成为了江湖上有名有号的厉害人物呢? 很简单,因为这个女孩的父亲是个厨子,一个在九镇十字路口开了很多年夜宵摊的厨子。 纵观整个九镇,十字路口绝对是当之无愧的第一风水宝地。 全镇最热闹的地方是那里,租金最贵的是那里,政府开发最快的也是那里,人们最爱去的,还是那里。 九镇人的日常生活,已经被浓缩在了这样一个小小的路口。 一个人如果常年呆在十字路口,就一定会遇到一些别人遇不到的事,知道一些别人不知道的情况。 陈姑娘是一个很懂事的女孩,偶尔的一两个晚上,当工作不太忙,又没有约会的时候,她就会去父亲的夜宵摊上给父母帮帮忙,打打下手,一直陪着两老到凌晨收摊。胡玮也正是因为在某个凌晨时分,去她父亲的摊子上吃宵夜,而与她一见钟情的。 我们办事的那天,她碰巧就正在给父亲帮忙。 当来自江湖的刀光在九镇的街道上飘飞之前,对于普通的九镇百姓而言,这是普通平凡的一夜。 陈姑娘家的宵夜生意也如同往常一样,午夜12点之前,宾客满座,忙碌不已,等到过了凌晨1点之后,客人们渐渐散去,疲劳不堪的一家人,这才开始轻松了下来。 不过,在这个夜晚,心思细腻的陈姑娘却发现了一个有些奇怪的现象:一桌坐在临街位置上的客人,晚上11点左右就来了,按道理来说,吃一两个小时也就差不多要走了。可那帮人在快1点的时候先是接了一个电话,然后,不但没有走,相反地人还越吃越多。 每一个后来的人都是一脸极为相似的严肃表情,到了之后也不点菜,只是跟先来的打个招呼,就一言不发地找个位置坐了下来。 到了最后,陆续赶来的人几乎已经坐满了陈姑娘家全部的桌子,就连夜宵摊外面都还三三两两地站了好几批。 陈姑娘知道这是些什么人。 因为,最先来的那桌食客当中,有一个黑黑胖胖的男子,陈姑娘认识,她玩得很好的一个女伴就跟着这个男人。 这个男人叫做团宝! 团宝是一个混社会的大哥,团宝的大哥是一个外号叫做义色的大人物。 而自己的男朋友胡玮的大哥胡钦,正在和这个叫做义色的大人物闹矛盾,已经是九镇人尽皆知的事情。 所以,陈姑娘就悄悄地留了一分心思。 果然,在她的暗自留意之下,她听见了团宝那帮人的一些谈话,他们说,今天一定要办了胡钦几兄弟。 于是,陈姑娘偷偷走到一边,拿出手机,把她看见的奇怪现象和自己心中的牵挂担忧,全部告诉了自己的男人。 也许,陈姑娘并不愿意牵扯到江湖是非当中,她只是单纯地希望自己男人不要出事。 但是,她却忘了自己男人是个什么样的人? 对于她男人这样的人来说,有些事不知道也许还不会出事,一旦知道了,不出事那就才真的是出事了! 接到陈姑娘的电话之后,她男人很着急,也很义气。 大哥马上就要去九镇,他担心那些人会在九镇伏击自己的大哥。 所以,陈姑娘的男人一厢情愿要为自己的大哥扫平这些障碍,他没有别的想法,只要能够确保自己的大哥平安健康,他就开心了。 同时,陈姑娘的男人知道,仅凭他一个人的力量是不可能完成这件事的。于是,他又将电话里面的消息悄悄告诉了最靠得住的11个兄弟。 他们一拍即合。 最后,陈姑娘的男人用一个善意而又孩子气的谎言瞒过了自己毫不知情的大哥,带着那11个兄弟踏上了自认为义薄云天的征途。 可惜的是,在那个电话里面,没有江湖经验的陈姑娘不曾说,粗心马虎的男人也没有问,他们两个人都忘记了最重要也是最致命的一点: 那就是——当时团宝一伙到场的究竟有多少人? 一场本不该如此发生的血战,也就因为这个疏忽,而再也无法避免。 前文中我曾经说过,胡玮他们成名的那一战,是悍勇、残酷而又意气风发的一战。本质上而言,顶天了也只是一场发生在山区小镇的街头斗殴而已,我之所以这样形容,是因为,这并不只是我一个人的看法。 在那一战发生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九镇以及附近区域的流子们谈到这一战的时候,都一致认为只有这三个词才是对这一战最好的注解。 这是一场连道上打滚多年的老流子都难得见到的一战,这是一场连声名赫赫的义色、老鼠、六帅乃至廖光惠、海燕、龙袍都没有经历过的一战。 这一战在日后的江湖上被广为传播,每当流子们喝多了酒,豪情顿起的时候,不管知情还是听说,这一战中所发生的一幕幕,都会像是史诗一样再次从某个人的口中传出…… 当胡玮他们的两辆车一前一后刚开进十字路口范围的时候,坐在头辆车上,负责驾驶的胡玮就一眼看到了他女朋友家夜宵摊的那顶大帐篷,以及站在夜宵摊前面的一大帮人。 其中一个个子不高,穿着件白衬衫的人正在指手画脚、口沫横飞地对另外几个人大声说着什么,样子显得非常激动。 而另一个满头乱发,皮肤黝黑的男人则一声不吭,生态沉郁地默默站在旁边抽烟。 “尾巴,看到没有?阿标和鸭子都在!团宝呢?你媳妇不是说团宝也在吗?”坐在副驾驶的元伯首先说道。 胡玮跟着我们一起道上打滚的这些年,他也学到了很多。所以,在他的这些兄弟们面前,早就俨然是一副大哥的派头。 在元伯说话之后,胡玮只是充满自信地淡淡回答了一句: “团宝只怕在里面吃东西,管他呢。刚好今朝我们办事,这些东西就凑齐了,哪里这么巧的事?你们几个等下都把家伙拿稳点,等下肯定要搞事,宁死莫丢人!” 胡玮将车停在了阿标一伙人对面不远处的街道边,等后面周波开的那辆车也跟着停下之后,胡玮走了过去: “周波,你们看到没有。阿标和鸭子都在这里。” “看到哒,只怕有一二十个人。” “今朝我们办事,这些东西刚好也就显形了,不用想,绝对是冲着钦哥来的,我们过去看看情况吧,你们怎么说?” “来都来哒,肯定要去唦。” “那好咯,你们都做下准备,只怕是场苦仗,我一发话,就开搞!” 说完这句话之后,12个意气飞扬的年轻人都纷纷把今晚早就准备好,各自随身带着的纱布拿了出来,并用纱布紧紧将刀棍之类的家伙绑在了手上。 临走之前,胡玮还一脸嬉笑地对着简杰、周波、洪波三人说: “你们三个人,哪个把枪借给我吧,你们不用,我来用。” 简杰、洪波比较老实,听胡玮这么一说,明明不同意,却又不知道如何回答,只得呆呆站在那里。 倒是年纪最大,也一贯最为沉稳的周波赶紧发言,断了胡玮的念想: “尾巴,你别瞎搞。钦哥今天动身之前就再三交代了,枪只给我和简杰、洪波三个人,我们肯定要管好,他不说开枪,哪个都用不得枪。你真要用的话,要不我就先给钦哥打个电话问一下再说?” “问你的麻皮哦,不给就不给。这么几个人,不用也要得。走走走!”胡玮一听周波要通知我,虽然满腹不爽,却也只能悻悻然地闭上了嘴。 “简杰,你和洪波先把枪给我,我放车上,莫万一出事了,不好给钦哥交代。”周波确实是值得信赖的,因为他在拒绝胡玮之后,又一次做出了一个正确的决定。 如果不是周波当时的这个决定,也许稍后他们不会吃那么大的亏,双方也不会有那么多人受伤;但是,最后跑路的人,一定不会只是险儿,坐牢的也一定不止是胡玮,胡玮也一定不会仅仅只判三年。 一伙人向着街对面的阿标他们走了过去。 也许是因为阿标正在全神贯注地与鸭子争吵;也许是因为夜色太暗,而阿标他们又喝了酒,没有注意到。 总之,他们原本是没有看见胡玮这一伙人的。 这样的情况下,要是换了我们六兄弟,根本就不会多话,趁着对手没有防备,偷偷摸摸地靠上去,最短时间之内几刀把人撩翻在地上了,转身上车就跑。 虽然不光明正大,没有英雄气概,但绝对安全、稳当、可靠。 可惜胡玮不是胡钦,十三鹰也更不是六帅,他们更年轻,更嚣张,也更爱出风头。 当12个人快走到街道中心的时候,胡小白再次发挥了他冷场王的本色,扬着头,趾高气扬地对阿标一伙人大声喊出了这么一句话: “阿标啊,乌漆麻黑,深更半夜哒,你个畜生还不回去歇觉,站在街上搞什么啊搞?是不是屁眼发痒,在吃宵夜的地方买黄瓜啊?老子一麻布袋把你装起来,丢到河里去的啦!” 各位知道,每当冷场王开口说话的时候,总是能够让周围一片安静,人人侧目,无言以对,引起极大的轰动效应。 当时,冷场王胡玮的这句话就再次起到了这种效果。 据说,阿标一伙人闻言转过头来的时候,每个人脸上都是一副瞠目结舌,要笑不笑、面面相觑的奇怪表情,呆呆地看着胡玮一伙,没有一个人搭腔。 因为: 第一,阿标身为一方大哥,此刻明摆着是在和鸭子吵架,胡玮却非要说他买黄瓜。 第二,无论辈分还是年纪,胡玮都要比阿标小得多。他居然扬扬得意地用一种长辈逗弄小孩子的口吻,对着另一个比他要大的前辈说,要用麻布袋装他,还要丢河里!!! 对于这样一句思维混乱,毫无逻辑可言的问句,阿标他们实在是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去回答。 笑吧,不妥;骂吧,更不妥。 阿标毕竟是个出了名城府极深的笑面虎,片刻的惊愕与尴尬过后,他避开了这一个无法回答的问题,脸上浮现出了一丝诡异的笑意,看着已经快走到自己身前的胡玮,说道: “胡尾巴啊胡尾巴,你也真不是一般地胆子大啊!到而今了,你这么几个人还敢出来到处晃。我真不是一般地佩服你!” “怎么,你的人比我多些啊?九镇是你买的啊,老子晃不得啊?老子屁眼也痒不行吗,你咬我的卵啊?”又是一连串貌似有理却又让人无法回答的问句从胡玮的嘴里冒了出来。 阿标再次被问得噎口噎舌,手足无措。 旁边的鸭子再也看不下去,一脸焦急地站了出来,对着胡玮说道: “胡玮,你们几个人还是……” 但是不待鸭子说完,阿标赶紧一把扯住了他的衣服,打断了鸭子的话: “鸭子,你想好啊。老大今天是要办事的啦,不是像平时什么见面打个招呼的情况了啊!” 阿标几近威胁的话,让鸭子无奈之下,只得默默退到了人群里面。 阿标再次转过头来,看着胡玮说道: “砸场子的时候,你们是一路的,胡尾巴,我劝你也莫要给自己惹麻烦了,我问你,胡钦而今在哪里?” “阿标,你个狗杂种!你吃了两天饱饭,真不晓得大和小,胡钦这两个字是你喊的吗?”胡玮脸上嬉笑的表情没有了,盯着阿标狠狠说道。 阿标不怒反笑,脸上再次出现了那种奇怪的笑容: “那好,给脸不要脸,你是不是而今就想搞啊?仗着你有人有刀吗?” “就是的,怎么了?!”胡玮步步紧逼,没有丝毫妥协之意。 阿标默不作声地与胡玮对视几秒之后,也不回头,只是把下巴稍稍向后一偏,眼睛继续看着胡玮,大声对着后面宵夜摊的方向叫了一声: “团宝,莫吃了,别个找上门哒!出来办事!” 看到阿标这个反应,当时的胡玮他们感到有些奇怪,为什么阿标突然叫起了并不在场的团宝。 1秒之后,他们马上就明白过来了。 “怎么了?胡钦来哒?” 随着一个声音从身后夜宵摊的大帐篷里突然响起,帐篷上厚厚的门帘被人一把掀开,纷杂不断的脚步声中,黑压压的一伙人,如同乌云盖顶般迎面拥了出来。 陈姑娘打给胡玮的那个电话里面,就说过团宝在现场,胡玮当时和阿标对话的时候,也料想到团宝有可能躲在夜宵摊里面。 但是夜宵摊的大帐篷挡住了胡玮的视线,他完全没有想过里面居然会躲了那么多的人。 这次,12个兄弟来九镇的最初目的,只是想要看看情况,看到底是不是三哥在这里设了埋伏,要伏击我。 如果是,他们能办就办;不能办,至少也可以退走,在第一时间通知我。 刚到十字路口,当看见阿标那帮人站在街边之后,胡玮几人就都大意了。他们想当然地一致认为,陈姑娘电话里说的那帮人,就只是眼前这20来人而已,充其量再加上帐篷里的团宝和几个贴心小弟。 所以,他们才主动上前挑事。 结果,等到团宝一行从帐篷里面现身之后,胡玮才知道自己完全错了。 因为,现场的人数足以证明,这远远已经不是伏击的问题了,那几乎已经是三哥集团中,除了核心成员之外的所有外围力量。 三哥是要和我全面火拼! 只有摆场火拼,才会出现这么大的阵势。 可是,等胡玮明白过来的那一刻,他们却已经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了,几乎是刹那之间,他们12个人就已经陷入了重重包围。 那一晚的十字路口,三哥方面聚集的到底有多少人呢? 用事后很久,陈姑娘的父亲,也就是那个夜宵摊的厨子谈起这件事的说法,来解释一下吧: “我日了个杂种地,就真的恶作猖狂!外头街边上的人我都不讲了,老子给你说,我的夜宵摊里头一共是九张桌子,每张桌子六把板凳。那个晚上,除了我和堂客坐的两把之外,帐篷里头,没得一张板凳没有坐人的,我女儿都站了一整晚,没地方坐!你个人好生算算看,有好多人?” 六九五十四,除开陈师傅两口子之外,还有52,再加上站在外面的阿标他们十几人,再怎么少算,至少也有六十人。 12对60!螳臂当车,寸步不退,悍勇吗? 悍勇! 当亲眼看到黑胖的团宝带着无数人马,气势汹汹地从帐篷里面跑出来的那一刻,简杰等人在事后都非常坦诚地告诉我,他们怕了。 虽然他们在出发的时候,就都已经做好了打架的准备。但他们不是疯子,只要是个正常人,就明白这种局势下,动手和找死并没有太大区别。 第193章 狼烟起 群鹰击长空(4) 但是,事后,有一个人却依旧满脸不服气的表情对我说,他不怕!他想的是:要搞就搞,未必还有谁是金钟罩铁布衫,斧头砍不到肉里去吗?只要老子一鼓作气砍翻几个带头的,其他人自然而然就怂了。 这个家伙想到了这点,却完全没有想到,他的斧头可以砍进别人的肉,难道别人的斧头就砍不到他的肉里去吗? 不过,这个人的思维向来都与众不同的。 所以,他才是语出惊人的冷场王;所以,他才是其他12只同样彪悍的雄鹰里面,唯一可以脱颖而出的头鹰——胡玮。 黑压压的几十人聚集在了团宝和阿标、鸭子的身后,站在最前面一脸横肉的团宝,死死盯着胡玮他们半晌之后,说了一句: “呵呵呵,也好,老大还要我们等下去水泥厂,现在看来不用去了。阿标、鸭子,只要我们在这里把这些小麻皮搞定了,胡钦和险儿也调不起多大的皮来了,迟早是三哥手里的一碗菜!” “搞唦!团宝,有狠你今朝就把我搞死!不搞死我,老子明朝就炸你的屋!”谁都没有想到,一直缩在胡玮身后默默无言,向来老实巴交的元伯突然站出来指着团宝,毫无惧色。 “啪。” 元伯的话还没有落音,团宝一个耳光就打在了他的脸上: “小麻皮,还敢屌啊!啊?打你怎么了,怎么了?”团宝扬着一只手,指着元伯,脸上青筋直冒地狂吼道。 元伯捂着脸,所有人都在看着他,身后的简杰他们跃跃欲试,却又有些不敢,毕竟对方人实在太多。 几秒之后,元伯自己反应了过来,一挥手就要向上冲,那边的人也随之响起了一片躁动。 千钧一发之际,胡玮却出乎意料地一把拉住了元伯。 事后,他告诉我说: “如果当时元伯动手哒,搞不出好大的效果,团宝都防着他了。随便动了手,却又没有收到效果的话,我们真的就只有死路一条!” 胡玮再天真,也毕竟是个流子,一个成了名的流子。 这样的流子,会蠢吗?当然不会! 后面简杰几人看见胡玮拉住了元伯,也都纷纷松懈下来,止住向上冲的势头,站在了原地。 团宝那伙人以为这些小朋友害怕了,被自己的人多势众所吓住了。于是,也纷纷放弃了开打的准备,都只是一脸嬉笑地看着眼前几只待宰的小羊羔。 紧张的气氛渐渐缓和平静了下来,在这样的平静之中,胡玮突然向前踏上了一步,以一种奇特的姿势盯着团宝。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神态。 例如,每次生气要办事的时候,三哥都会双眼猛睁,咬合肌突出,然后出手;险儿则是一脸面无表情,死气沉沉,非常阴狠,在出手的那一刻,才会嘴角微微一扬,眉头紧皱,门牙死咬。 而胡玮的习惯是:将头微微向左偏斜45度,下巴向外高高扬起,眯缝着眼,嘴巴紧紧闭住,微微嘟起。 当时他就是以这样的一副神态望着团宝,也不说话。 团宝被他越望越不爽,嘴巴一动,刚准备说话的时候,胡玮却抢先开口了: “团宝,你打他算什么?有狠你去打钦哥唦,有狠你打我唦!” 团宝听了这句话之后,先是微微一愣,接着就像是听到了一个天大笑话般,笑了起来,一边笑,一边伸出只手对着胡玮点了点。 然后,在几乎所有人都没有反应过来的情况下,突然手腕一翻,以极快的速度对着胡玮脸上,一个耳光就扇了过去,同时嘴里爆发出了极大一声喝骂: “小麻皮,打你又怎么样?” 团宝的速度确实很快,几乎所有人都还呆呆站着,没有反应过来。 但是,注意,是几乎所有,而不是所有。 因为,有一个人反应过来了,而且反应得相当之快,比先动的团宝更快! 就在团宝的那声喝骂响起的同一时间,另一个声调不高,但是却带着让人不寒而栗的阴狠味道的话音也立马响了起来: “老子就要你的命!” 话音中,一道寒芒一闪即逝,在团宝的手还没有打到胡玮脸上的时候,胡玮的斧头就已经笔直劈在了团宝的面部正中央。 没有一个人说话,人们都还没有明白过来,眼前这恐怖而血腥的一幕,到底是怎么回事? 团宝的脸上怎么会无缘无故地长出了一把开山斧,而这把开山斧怎么又会抓在几秒钟前还在劝架的胡玮手上。 群体石化的人群中,甚至连向来机变百出的阿标都是一动不动,着了魔般地不断扭动着自己脑袋,看看团宝,再看看胡玮。 这些在义色的金字招牌下,称雄江湖多年,咸逢敌手的流子们,怎么都想不明白,为什么几秒钟之前,那几只看上去可怜巴巴,只待宰割的羊羔,却突然之间就变成了嗜血的雄鹰! 与呆滞木讷的人们形成了鲜明对边的,只有胡玮。 他一脚蹬在了团宝的肚子上面,在团宝整个人往后仰倒的同时,胡玮手腕猛翻,将镶嵌在团宝脸上的斧头狠狠拔出,斧刃上带起了连串血珠,飞溅了他满头满脸。 他却浑然不顾,扭头对着身侧兄弟狰狞一笑,殷红的面孔上,两排雪白的门牙一闪而过,手中铁斧再次高高扬起,仰头大喊了一声: “弟兄!搞啊!” 余音未了,已经一马当先冲入了憧憧人群…… 直到这个时候,被胡玮一脚踹翻在地上的团宝才发出了一声响彻了整个空旷街道的巨大惨叫:“啊……!” 曾经有一次喝酒,半醉之后的小敏谈兴大发,他告诉我说,他永远都忘不掉那一晚,团宝的那张脸。 那个深夜,就在悬挂于夜宵摊帐篷顶部的那盏昏暗晦涩的电灯泡照耀之下,团宝脸上,如同天鹅绒般闪烁着暗红荧光的浓稠鲜血,混合不知名黑色的液体顺着两边脸颊不断流下,看起来,就像是漫画书中哭泣的邪恶小丑。 只不过,漫画里,小丑流的是眼泪;而团宝,流的是眼球。 只是一斧,仅仅只是一斧,胡玮就废掉了团宝的一只左眼,让团宝变成了一个边瞎。 从此之后,半瞎子团宝脸上就永远留下了一道从左至右,由上往下,横跨了塌掉的鼻梁和整张脸的恐怖长疤。 一斧头,一只眼,半个鼻子,一道疤! 这还只是开场的第一个序幕,残酷吗? 残酷! 那么,在这样残酷而又悍勇的一战之中,胡玮他们又是如何意气风发的呢? 这得益于一个人,和那个人的一句话。 在日后的江湖中,有些好事的人们对于十三鹰里面的所有人都排了一个名。而向来不显山不露水的周波,被排在第三,仅仅只次于胡玮、贾义两个。 周波和我们一届,是险儿的小学和初中同学。这个人有种,但是悍勇不及胡玮、贾义,甚至比不上简杰、鲁凯;这个人聪明,圆滑却又比不上小敏;这个人善交际,朋友却也没有康杰多;那么,是这个人和我们私交好?再好却也好不过对险儿死心塌地,日夜跟随的小黑;抑或是这个人老实?大家口中最厚道的却一直都是元伯。 那么这样一个看起来并不出众的人,为什么却偏偏可以位居第三呢? 排名的那个人没有给我说,我甚至都不知道是什么人排的名。 但是,如果说让我来排名的话,也许我会把周波排在第一。 因为,周波的身上,有着一个在20来岁年龄段的年轻人当中极少会有的长处,稳重老成! 周波年纪轻轻,但是为人处事间,火候拿捏之老到,甚至都要远远超过大多数四五十岁的中年人。 平时哗众取宠出风头的事,很难看到这种人的踪影;可一旦到了关键时刻,这样的人却往往能够爆发出巨大的能量。 诸葛亮为什么能留下千古第一智者的形象,归根结底就是一个字——稳! 当胡玮骤然发难,砍下了震撼人心的第一斧,并在所有对手都还没回过神来之前,单枪匹马率先冲入敌群的时候。 稳重老成的周波立刻就大声说出了一句话。 正是因为那句话的存在,才直接导致了他们12个人在这一场敌我势力相比悬殊,本应必败的火拼中意气风发地绽放出了耀目光彩。 否则,就绝对不会有日后的九镇十三鹰,连十三根鹰毛都不见得能凑齐! 周波的话是这样说的: “千万莫搞散哒!以胡玮为中心,一路冲!” 周波的话,让独自一人已经冲在了最前面的胡玮略缓了一缓步伐,其他刚准备四散砍杀的兄弟们也毫不犹豫地收缩聚集在一起,肩靠着肩,彼此相携相持,从头到尾都紧紧跟随在胡玮身后,至死不分! 一场代表着挑战和镇压、崛起与衰落的搏死拼杀终于开场! 流子也是人,也会怕,但是流子和正常人之间最大的一点不同就是: 正常人可以因为恐惧、害怕、牵挂等原因避开打架斗殴之类的事。他们知道,不打这一架,也许会受气,也许会委屈。但是不会带来麻烦,不会让自己失去赖以生存的空间。 因为,他们不靠打架吃饭。 可流子恰恰相反,虽然流子也同样会害怕,会恐惧,会有牵挂。但有些时候,流子再不愿意打却也不得不拼了小命去打。不打,带给他们的不仅仅是受气,不仅仅是委屈。而是天大的麻烦,他们会失掉面子,会失掉兄弟,会失掉尊严,会失掉名声;而这一切,恰恰是他们赖以生存的东西。 所以,流子们纵有万分不愿,却又不得不羞耻地承认:我们真的靠打架吃饭。 刚开打的时候,简杰、周波、小敏、鲁凯……他们的心底都很害怕,都很恐惧,他们怕在这么多人,这么多的刀棍之下,再也见不到自己的亲人,再也见不到爱的那个姑娘,再也不能回到自己家中柔软舒适的床上,再也晒不到明天温暖灿烂的太阳。 但是,他们却没有一个人退缩。 12个年轻人,每个人都高高举着手上的家伙,死死跟随者胡玮的步伐,就像奋不顾身的飞蛾一样扑向了那熊熊燃烧的大火…… 他们不是国难当头的战士,不是舍生取义的英雄,却如此不顾一切地拼死搏斗,为得是什么? 也许是为了日夜相伴的兄弟,也许是为了那份丢不起的面子,也许是为了江湖人仅存的一丝尊严,也许是为了对大哥的忠诚,也许是为了缥缈虚伪却又人人看重的义气,更也许是为了日后的诸般利益。 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一点,不管为了什么,当一个人可以抛开自己的恐惧,去做一件风险极高,根本就无法预知后果的事情的时候,那个人就算是一个坏人,他的勇气却也绝对值得尊敬! 当年在市里,办方五和亮子的那次,我们兄弟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中,扔下了小二爷和元伯,自己跑掉。 这是我们心底永远的痛,我们再也没办法重来一次了。 但是在这一晚,我们的小弟却给我们挣足了面子,他们替我们做到了当初我们不曾做到的事情!因为,自始至终,他们都没有抛下过任何一个手足。 他们始终紧紧地靠在一起,埋头向着前面冲杀,无数的刀光劈过来,他们就举着手上的刀再砍回去。 哪一个倒在刀光之下了,其他人都会停下向前的脚步,就像是汹涌的浪潮一样,带着复仇的波涛拥向那个行凶的对头,将其彻底淹没之后,再扶起倒在地上的兄弟。 整个过程之中,小黑、简杰、洪波、鲁凯、康杰、张飞先后都曾被人砍翻在地,却都毫无例外地被自己兄弟扶了起来。甚至瘦小的康杰在被人一把拉出了队伍,扯到人堆里狂殴的时候,都被其他兄弟强行杀开一条血路,将浑身是血的他救了出来。 从头到尾,在砍翻了一个又一个对手的同时,胡玮他们自己同样也受到了无数刀伤,血流满地,但却没有一个人不再挥动武器迎敌,更没有一个人只顾自己保命,舍身而逃! 那一夜,他们真正做到了血战到底。 以少打多,杀进杀出,虽不言胜,却也不落败相,意气风发吗? 意气风发! 这一战的厮杀声,据说堪称是响彻云霄,几乎惊醒了街道附近的所有居民。围观的人们日后是这样描述他们当晚所目睹的一切的: “那12个人就真的不是一般地屌!一直围成一坨,不管怎么打都打不散,从街这头一路杀到街那头,又从街那头一路杀到街这头,就像是骈猪肉一样地,一骈一条槽。老子只看到那个刀光闪啊,那个人喊啊,真的,和打仗差不多。手啊、腿啊,落得到处都是!莫把我屋里堂客嚇死哒!” “那最后哪么收场的呢?未必这12个人把大几十人都杀死哒啊?张老三,你是瞎乱讲吧。” 第194章 狼烟起 群鹰击长空(5) “那倒没有,张二毛,老子真不是吹牛皮。你没有看见,不晓得。哎呀,想起来就有味。哦,后头啊,后头这12个人来兄弟哒,来的人也猛,下车二话不说,跑过去就放了枪!放枪啊?张二毛,你这辈子长到几十岁都还没有看过那个场面吧。” “哦,带枪来救他们啊?而今的天下,还有人敢当街杀人啊?未必那边就没得枪吗?” “这你就不晓得了吧!那边也是响当当的大哥级人物,老大是哪个晓不晓得?就是而今商会的姚会长!听别个讲,当天晚上,姚会长把枪都拿走哒,准备搞大事的,没想到这边先出事了。当街杀人?嘿嘿,就说你没见识吧,没有看到蛇屙尿,就以为蛇不喝水吗?你晓不晓得开枪的是哪个?” “哪个?” “嘿嘿,老子只要把名字讲出来,你就晓得老子不是和你个龟儿子吹牛皮了。” “妈逼的,你快说,哪个唦?” “告诉你,就是住文昌阁卖布的那个屋里的幺儿子,险儿!你讲他敢不敢杀人?” “难怪的咯,老子就说了,原来是这个日天啊!”(注:日天,方言。一为脑袋有病的人;二为胆子大,什么都不怕的人) “警察呢?这么大的事,没得人喊警察来啊?” “警察!镇里派出所的那几个鬼,哪个不晓得是些什么货色。几只短把子,这种场合,他们敢上吗?再说了,你以为没有给他们钱的哦?不出事的时候,天天都是兄弟,在一起喝酒吃饭,差不多都是这些人养起的。不晓得吧?那天还在打的时候,就来了辆警车,老子屋里住得高,看见他们隔老远就把警灯关了,下来两个人到街边上看了下,转身上车就走哒!” “哎,这怎么得了,黑社会比警察还恶些!” “那你也莫这么讲。当时这么多人干仗,枪比警察的短把子还屌些,警察也是人啊,他来干什么?作死啊?活得不耐烦了啊?给你穿那么一身皮,老子看你敢不敢去管闲事!站起说话不腰疼!你莫看当时没有管,第二天就抓人哒。晓得不?” “哦,这么回事啊!你就运气啊,杀人都让你看到哒。” “哈哈,老子晓得事多了……” 一件事,传的人多了,难免就会变样,正所谓古语有云:三人成虎! 这本来只是一场中国基层乡镇中的小流子们之间的大型斗殴而已,非要说和平日那种随处可见的打群架有什么不同的话,那也只是双方实力差距过大,一方的人数比起另一方而言,少了太多。 但是在旁人嘴里传来传去,慢慢地,这场架就差不多变成了一个传奇。 就像上面那位仁兄而言,手啊腿啊,到处飞。 这绝对不是真实的,因为我到场的时候,的确看见有很多人躺在地上的血泊之中,但是却并没有见到任何一条离开了主人身体的手或者腿。 这不是武林,这是打流。 武林中的大侠们,个个都拿着绝世神兵,身怀莫测奇功,一刀下去,人分两段,尸首离别,颇为寻常。 但流子们手上拿的家伙通常都是在地摊上几十元一把买的西瓜刀,好一点的找个屠夫,花个三四百元买把杀猪刀,更好一点的也就是自己找工厂的熟人打把管杀而已。 这三样东西,无论哪一样都绝对不可能一刀砍掉手腿。而斗殴,并不是伏击,人在其中,也不可能有对着一人反复下手的机会。 至于什么功夫,更是无稽之谈。普通的流子,天天抽烟、喝酒、泡马子、打牌都忙不过来,哪有什么时间去练功夫? 偶尔遇到几个号称练家子的,那也是三脚猫而已,真练得好的,早去打K1、UFC了。打什么鬼流?脑袋又没有被门压。 流子们打架要说真有什么特别之处,也就只是比寻常人更加凶悍,更敢下手而已。 寻常人打架可能只敢踢一腿,流子们上去就敢劈一刀。 所以说,那一架并没有江湖传言中得血腥,但是,我可以保证,它的确足够精彩,足够暴力。 十二个人对五六十人,就算那五六十人全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也不见得就一定能够打赢。更何况当时胡玮他们面对的,还是五十六个拿着家伙的正宗老流子! 所以,他们并没有打赢。 各位一定会觉得奇怪,既然没有打赢,那又怎么会成名?怎么配叫做意气风发呢? 这是因为,他们虽然没有赢,但是却也一直没有败! 至少,当我们兄弟全部赶到的时候,他们都还没有败! 没有经历过的人,永远都不会知道,空气中,人身上,全都散发出浓烈血腥味的恐怖感觉。 那是一种让你闻过一次之后就永远不想再闻的味道:淡淡的铁锈味,淡淡的热气,又带着一股淡淡的膻气…… 日后,我曾经在一个地方闻到过相似的味道,就是菜场里面,杀狗杀羊的铺子,把羊狗剥皮之后,曝晒在阳光之下的那股血腥,与那一晚飘荡在空气里的感觉极为相似。 一路跑过来的地面上,躺了至少七八个人,虽然不像是日后人们口中说的手腿乱飞,尸横遍野。但是每一个躺在地上的人却都是伤痕入骨,血流遍地,比起断手断腿并不会好上多少。 所幸的是,躺在地上的人里面没有一个是我的12个兄弟。 “胡钦!” “团宝,胡钦几兄弟来哒!” “险儿带枪了的!” 喊叫声响成一片,我看见眼前的人群中,有些人向四面快速跑开,在这些人当中,我看到了阿标熟悉的身影。 但是,同样,也有另外一些已经杀红了眼的人,则反转身对着我们兄弟冲了过来。 “嘭”的一声巨响。 除了人群最里面依然传来的打斗声之外,外围的人们都情不自禁地停下了各自脚步,转过头看向了响声传来的地方。 刚走出车门的瞬间,险儿就对天开了一枪。 已经跑到了最前面的我,听到险儿的枪声一响,下意识停滞了一下,然后毫不犹豫地举起手中杀猪刀,朝着身前不远处一个背对我红头发就是一刀,将其劈倒在地之后,我也陷入了重重人群。 不知道多少次挥动自己的手,不晓得多少回闪避对手的刀。 无数次的厮杀中,我的身上也被别人接连干了好几下,骤然间才发现自己居然已经冲到了人群最里面,眼前几米开外,赫然正是浑身鲜血的胡玮12人。 一阵狂喜涌上心头,刚要张嘴呼喊,背后却突然传来了一阵火辣辣的剧痛,眼角边,无数黑影寒光对着我招呼了过来。 “嘭”的又是一声枪响。 险儿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一枪打在了冲在最前面的一个人腿上,那个人捂着腿猛地倒了下去,凄厉而痛苦地惨叫响起。 “来啊!再来啊!哪个来,老子就放了哪个?” 险儿的这一枪,真正起到了震慑作用,枪声过后,所有人都呆呆停在了原地。 事先,这些人也许就听说过,险儿胆大包天,不但敢开枪,还敢杀人! 但是,他们绝对没有一个人会想到,险儿居然敢在大庭广众之下,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开枪。 因为,每一个流子心里都有着一个底限,一个正常社会秩序给予流子们的底限。 你可以开枪,甚至也许还可以杀人,但是你绝对不能让人知道,更不能造成恶劣的影响。 今晚这种大规模的街头械斗,是一定会引起政府注意的。 而在这样敏感的形势之下,只有天生黑心亡命的杀神和完全没智商的傻子才敢用枪。 只要用了枪,你就一定吃不了兜着走! 喧闹无比的街道突然变得鸦雀无声,面对着我们的这些流子们,手上的家伙也许还在淌着血;脸上的神情却清楚无误地表明:他们怕了!真的怕了! 这些平日耀武扬威的小日天,当然怕面前的那一个真真正正,如假包换的大日天。 地儿跟在险儿后面,两个人一起走了上去,高高端起枪口,对着眼前的几十个人一步步慢慢地逼近。险儿脸上依然是那副木然无神的表情,只有嘴里会时不时地冒出一连串阴冷而又挑衅的说话: “来啊!那个不舒服?再来啊?再来唦?” 没有一个人说话,黑压压的一片人面对着两个对手,却没有谁敢开口搭腔。 险儿几乎是面贴面地站到了位于对方队伍最前面的一个长毛跟前,很轻佻地把枪管顶在了长毛的喉结部位,不断用枪管轻轻挑动着长毛的下巴,发出一声声轻微而沉闷的撞击声,甚至还依然不肯罢休,咄咄逼人地望着那个人说道: “蠢货,你站这么前面干什么?啊?你站这么前面干什么?想砍我啊?来唦!你手里的刀都拿不起来,你学着老子站最前面干什么?我就在这里,砍我啊?不砍你是我养大的!小麻皮,留着头长发,你就以为自己是陈浩南了?来啊!老子就在这里让你们杀,哪个来?” 被顶住的长毛,脸色发青,一动不敢动,不远处的我能够清楚看到他的喉结正上下不停地移动,就连站在他两旁的其他几人,也都纷纷不自觉地往两边移开了些许距离。 一个人,一群人;一夫,万夫;这是何等凶悍日天的气势? 不知道什么时候,小二爷已经走到了身负重伤,依然半坐在地上的团宝面前,手中杀猪刀牢牢架在了团宝的脖子上: “团宝,莫要老子讲多话了,喊你的人走!” 团宝没有搭腔,一声不吭地坐在地上。 站在人群里面的我,反身走了出来,跑到团宝身边。 我知道,他们怕了,但是他们要面子,所以还不愿意这么轻易就退,可如此局面,我们却也没有时间耽搁在这里,不管是三哥,还是场面上的人,只要一方赶到,我们就完了。 这绝对不是讲情念义的时候。 我猛地蹲下,一把按住了团宝血淋淋的左手,团宝的手在我掌中猛地往回一抽,那种黏糊、滑腻的感觉混合着浓烈的血腥气,让我几乎想要作呕。 强忍着恶心,我将团宝的手指头生生别开,将杀猪刀的刀锋嵌入了小指和无名指之间的夹缝,然后,望着他说道: “团宝,我不是吓你,你最好喊这些人让开!” 团宝犹豫片刻,却低下了头,也不开口,只不过,那只被我牢牢抓住的手背上,却分明显出了一丝用力过度的青白。 我一刀就剁了下去: “让开!” “胡钦,我操你妈!”团宝口里爆出了一声极大的嘶吼,整个人像是一条落入油锅的鲤鱼般,剧烈挣扎跳动了起来。 我不由分说,和小二爷死死按住了他,又将刀别进了无名指和中指的夹缝,再问道: “让开!” “胡钦!” 身边传来了一道熟悉的喊叫声。 我抬头望去,居然是鸭子,衣衫凌乱的鸭子。 “鸭子,你什么意思?让不让?” “你莫搞团宝哒!” “你先让!” “……” 鸭子沉默了一下,带头站向了一边,围在胡玮一行身边的其他人见状,也纷纷朝着两旁退了开来。 “胡玮,小黑。出来!”险儿大声喊道。 12个浑身是血,双眼通红,犹如厉鬼的人拎着手上的家伙,相互扶持着从人堆最深处走了出来,领头的胡玮居然还朝着我一笑: “钦哥,我晓得你就要来的!” 一股难以形容地感觉涌了上来,几乎是热泪盈眶的我,仰头嘶声喊道: “上车,上车,上车走!” 胡玮他们纷纷跑向了街边的车辆,我和险儿、小二爷、地儿四人端着枪,跟在了最后面。 我在心底发誓,这一夜,我胡钦哪怕是死无葬身之地,也绝对不会再让自己的兄弟受到任何伤害。 这一战,胡玮他们有四个骨折,几乎每一个人的脑袋都被打破了,身上更是伤痕累累,无法细数。 伤势最重的人是洪波,他再也不能用两条腿走路,变成了一个终身不便的跛子;胡玮的左手背指骨骨折,后来愈合不好,整个手掌再也无法完全闭合,变得有点畸形;简杰的锁骨骨折,下唇破了一个洞,缝好之后,变成了兔唇;小黑肩膀脱臼…… 三哥那方也大多都是普通的砍伤、打伤;只有团宝,永远地失去了他的眼睛和手指,以及半个鼻梁。 自从20世纪90年代初,唐五一林兄弟和胡家三雄之间的连场血战之后,漫长的十来年,九镇再也没有这样轰动的火拼场面。 大小民的医院屠杀案虽然残忍,却并没有这样火爆。 十三鹰这一战,以弱对强,挑了团宝、鸭子和阿标三位前辈大哥的人马,则再次掀开了一个全新的江湖篇章。 一时之间,备受刺激的人们纷纷奔走相告、广为传颂。 直到日后三大血案的最后一件——商贸城枪击案;以及更后来,轰动全市黑道的惊天对决——义色大战老鼠,这两件事情发生之后,十三鹰的风头才算过去。 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对于那个晚上来说,十字路口的血流成河依旧只是一个插曲,而不是主题。 按照电影里面的套路,每当小弟们对决完毕之后,出场的将会是大哥之间的博弈了。 谁胜,谁负? 这个夜,的确太长! 第195章 晓月残 此后零落半生缘(1) 这是一场比赛,赌的是江山,比的是谁快,而我和三哥,则是仅有的两名拼尽全力的运动员。 事态发展到现在这一步,我们两人都在抢时间。 如果能赶在三哥准备好之前砸掉水泥厂,彻底动摇了三哥的根本,那就我赢;如果三哥能在我们赶到之前聚集起手上力量,那就三哥嬴。 车子从九镇驶出,开往虹桥水泥厂的路上,我心急如焚,短短的二三十公里路,平日里转眼即到,此时此刻却让人感到那样漫长,我恨不得插上翅膀飞过去才好。 可是,就算是在这般火烧眉毛的情况之下,我却还是不得不让所有的车子都在半路上一个岔道口停了下来。 在九镇的时候,由于当时场面太过激烈喧闹,我并没有听见手机的响声。 直到片刻之前,我坐在车上,无意间拿起手机一看,发现屏幕上居然显示着两条短信和十七个未接来电。 这些未接来电都是由三个不同的号码拨出:两个手机,一个座机。 两个手机号码我都非常熟悉,第一个是明哥;另一个则是我在省城读大学的弟弟。 那个座机号码也依稀好像见过,仔细想了一番之后,我突然记起,这是三哥水泥厂门外一个买烟酒槟榔、日用品的杂货店的号码,很久以前,当我们都还没有手机的时候,三哥经常用这个电话打我扩机。 明哥一共给我打了六次,座机打了八次,我弟弟打了三次。 第一眼看见这些未接来电的时候,我感到很奇怪,为什么弟弟和明哥会打这么多电话来?而那个更不符合逻辑的座机号又是谁? 当我翻开两条短信之后,这些问题立刻得到了解答。 第一条短信是三哥发过来的,很简短,一共只有19个字: “胡钦,你来!老子等着你!你不来,最好莫让我找到!” 第二条是我弟弟发过来的,长一些: “哥,你在干吗?昇哥给我打电话了,说联系不上你。我刚打了几个,你也不接?没什么事吧?他要我告诉你,别去水泥厂!我也不晓得什么意思,你见到就回电。我等你!” 两个发出短信的人都在等我,只不过一个是仇恨,另一个却是爱! 极端相反的两条信息告诉了我一个同样的情况:三哥知道了我们今晚的事,而且已经在水泥厂做好了准备,正在等我送上门去。 但是为什么三哥就这么肯定我要去水泥厂,而且连武昇也知道了此事,甚至还试图打电话通知我呢?更奇怪的事,就算要打的话,为什么他不用自己手机打,却偏偏要用水泥厂前面的杂货铺电话呢? 百思不得其解之下,我把自己的疑惑对其他兄弟说了出来,一旁的地儿犹豫再三,讲出了事情的真相。 地儿是一个好人。 就算他已经踏上了被世人唾弃的这条路,已经染上了鲜血,欠下了孽债。 但骨子里面,他还是一个好人。 他从来都不愿意为自己的利益而去伤害任何一个人,他太敏感,太柔软,也太认真。 所以,这些年来,每时每刻,他的心里都充满了愧疚和后悔。 他活得并不容易。 在三四个小时前,我们砸完三哥开在市里的洗脚城之后,开车赶向岩场的路上,地儿的心里就非常痛苦而纠结。 在洗脚城里,他亲眼目睹了癫子被砍翻在地的那一幕,那残忍而无情的场面让他寒心,也让他胆怯。 虽然他明白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冲突一旦爆发,那么多人互殴的情况下,局势就像是破堤之水,谁也控制不了。 但是无论如何,多年的好朋友癫子,毕竟已经真真切切地倒在了我们的刀下。 敏感而柔软的地儿,再接受不了从小到大的结拜兄弟,也同样会倒在自己刀下的情况出现了。 于是,他拿出手机偷偷给武昇发出了一条短信,短信内容如下: “兄弟,你和袁伟在哪里?千万不要待在水泥厂啊,莫和义色搞在一起!” 地儿等了很久,武晟一直都没有回信息。 备受煎熬的他,只能在心中默默祈求着,希望菩萨保佑我们所有人都能够平安度过今晚。 地儿以为武晟已经彻底站到了三哥那一边,他却不知道,这个时候的武昇,却也在不同的地方经受着同样的一种煎熬! 直到多年后的一次酒席上,武晟才把那一夜,他所经历的一切说了出来。 当武昇刚收到地儿那条短信的时候,并没有放在心上,他认为只不过是地儿不想让他和三哥扯在一起的意思。 几分钟之后,他才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之所在。 当时,正在办公室里面和幺鸡一起喝酒吃宵夜的三哥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是从市区洗脚城打过来的。 接完电话之后,三哥表现出了极为少有的失态,暴跳如雷地狂吼大骂,甚至当场就把自己面前的一桌酒菜踢了个底朝天。 发泄一通之后,渐渐冷静下来的三哥立马就打了几个电话,让幺鸡团宝阿标他们尽快聚集起最多的人手,并且还把待在岩场的牯牛和公路标段上的明哥全部都叫了回来。 那个时候,三哥应该已经预料到我很可能还会有下一步的动作。但是他应该并没有想到,我居然会胆大包天到真敢一晚连扫他所有的场子;更不会想到,我会直接朝他的大本营而来。 所以,据武晟事后说,当时三哥除了集合手下之外,并没有做其他的准备。 而一旁的武昇根据三哥接到的那个电话,知道了我们砸场子的事,也知道我们居然连癫子都一起砍了。依照他对我们的了解,再一结合地儿发过来的短信,越想越不对劲。 最后终于明白过来地儿发给他那条短信的意思,是念及兄弟之情,要他和袁伟避祸。 顿时之间,武昇浑身上下毛孔直立,惊出了一层冷汗。 一方是结拜兄弟,武昇绝对不能把这个消息告诉三哥,万一三哥下定决心要办我们,真出了个三长两短的,武昇一辈子都不会安心;但是另一方,又是有过救命之恩的大哥,武昇也绝对不能让大哥在毫无准备的情况,陷入如此险境。 依照当时的情况看来,只要两方人马一碰头,就是天雷勾动地火,结局之凶险,完全能够预料得到。 万般无奈之下,武昇找到袁伟,两个人再三权衡之后,一起做下了一个无法分辨究竟是好是坏,但是却对于今晚所有一切的最终走向,起了根本性作用的决定。 他们决定找一个人,一个他们当时一致认为也许是唯一可以消解这场大祸事的人。 这个人就是刚从岩场赶到不久的明哥。 在深夜的水泥厂外面,黢黑幽暗的大坪子里,随着三个烟头的暗灭,武昇将地儿的短信和他个人的分析都说给了明哥。 明哥听后,同样大惊失色,扔掉手上烟头,立马掏出手机给我打起了电话。前前后后,一共打了六次,我却都没有接。 明哥终于死心,他认为凭自己的几句话,也一样消弭不了这场前所未有的大火拼了。 因为我不接电话的态度,已经表明,我不愿听也再听不进任何人的劝,我们兄弟是铁了心要和三哥大干一场。 凭良心说,如果当时我真听到了电话的话,也的确很有可能同样不会接。 但是事实的真相是我确实没有听到,电话响起的时候,应该恰好就是我们刚赶到胡玮和团宝他们打架现场的时候。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了。 事到如今,就算我还愿意解释,也是多此一举,没有人会信。 当时的事实就是,我没有接听电话。 所以,在规劝我这一方的希望破灭之后,明哥当机立断,马上做出了另外一个完全出乎了武昇和袁伟意料之外的决定。 挂上电话之后,明哥依旧默默地蹲在地上,很长时间,脸上都没有一丝情绪的波动,双眼只是茫然而呆滞地望着前方地面上的某一点。 武昇和袁伟被明哥的这个举动搞得有点莫名其妙,等了半天,明哥还是那副表情,袁伟忍耐不住,终于开口问道: “明哥,怎么搞啊?你要想个办法啊,这个事真的搞起来了,就不得了了。怎么办啊?” 话出口之后,明哥却还是恍如未闻一样,一动不动,就在袁伟和武昇两个人心急如焚,准备再次开口的时候,明哥抬起头,说出了几句让另外两人如遭雷击,却又哑口无言的话。 当事后多年,从武昇口中转述出明哥当时所说的那几句话的时候,一旁的我只感到百味杂陈,心情之纠结复杂,言辞难以表达万一。 我身为听者尚且如此,可想而知,当时明哥亲口说出这些话的时候,又是何等复杂难明的感受。 明哥的话是这样说的: “没得法哒!尾巴、武昇,我只怕要告诉义色这个事,多少做个准备,不然真的就要出大事。” “你们两个莫怪我,不是我铁明不义道,也不是我铁明不喜欢小钦,要办他。你们和小钦是兄弟,我也一直当小钦是老弟,他和义色搞僵哒,那是他们两个之间的事,我都还是一样的。只是今天,这个事真的有些过了,不是我能收得了场的。” “我晓得你们为难,我皮铁明一样也为难。只是,你们莫忘记哒,我皮铁明再怎么搞,也是和义色结拜这么些年的兄弟啊!” 我不怪明哥。 兄弟自当要铁兄弟,天经地义,换作是我,我也会这么做。 只不过,道理说来虽然简单,若非身陷局内,个中滋味,当下取舍,又何堪与外人道哉? 明哥将三哥从房间里面叫了出来,在屋前的走廊上,就当着武昇和袁伟的面,把一切都告诉了他。 武晟说,当三哥刚从房间里面出来的时候,脸上依然是愤恨不已、恼怒万分的表情。 可是,当明哥说完了那一切之后,三哥整个人却都变了。 他突然变得沉稳了下来,不再失态,也不再亢奋。原本怒气满面的脸色化成了异常的平静,一双被酒精和暴怒灸红的眸子里也不再射出凶残的光芒,取而代之的却是另一种让人感到更加胆寒的冷漠。 那一刻,武晟就知道,今晚之事,再也难逃一个血流成河。 三哥听完之后,足足有十来分钟的时间没有说话,唯有两只眼睛中光芒闪烁不休,也不知道是在想些什么。 良久过后,惶恐之极的武晟袁伟两人,才看见三哥嘴巴一动,冒出了一句轻微到几乎听不到的话来: “蓄山养虎,虎大伤人!” 众人都以为三哥会接着再说些什么。 谁知道,三哥却又一次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好半晌,才猛一下转过头对着武昇和袁伟两个人说道: “你们两个人先把手机给我一下。” 武昇和袁伟面面相觑,一时还没有领会三哥的意思,但是看着三哥虽然平淡却也坚定的表情,只得都把手机拿了出来。 在把手机递到三哥手上之前,武昇还是忍不住说了: “三哥,我给胡钦打个电话,给他说一下好不?你也是看他从小到大的,你晓得,他这个人不是那么没得良心的人。我给他说一下,也许今天就没得什么事了?” 听完武昇的说话,三哥一个字都没有回答,还是一动不动地伸着一只手,保持着接手机的姿势,只不过看着武昇的那种眼神,让武晟如芒在背。 武昇只得将手机递给了三哥,并且再一次说道: “三哥,我们都是一条街上长大的,这么多年,未必真要搞到刀兵相见啊?你砸了他的迪厅,他也砸了你的洗脚城。就这么扯平了吧?三哥,我求你!” 武昇说,当时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已经做好了被三哥大骂一通的准备,他也想好了,不管三哥怎么发脾气,怎么骂,他都要继续劝阻三哥。 但是三哥当时的表现却是他完全意想不到的,也彻底让他打消了继续坚持的想法。 听完武晟的说话之后,三哥并没有大发雷霆,反而一瞬不瞬地盯着他望了半天。 当武晟看到三哥那种眼神的时候,就知道事情已经无法挽回了,他再说什么都没有用。 因为,当时三哥的眼神里面,带着一种武晟从来没有见过的陌生和寒冷。两只眸子像是会放光一样地盯着他,直到他再也抵挡不住,带着狂跳的心脏低下头去。 他说,那一瞬间,他甚至产生了一种奇怪的错觉,他觉得只要再说错一句话,三哥也许会立马杀了他。 听到武昇描述的时候,我脑海里不自觉地就出现了三哥当时的样子,那种眼神对于武昇也许是很陌生,但是对于我,并不陌生,因为跟着三哥的那些岁月里,我曾经见过三次: 一次是在市里绑了黄皮和向志伟的车上,黄皮要求三哥放了向志伟和张泡的时候;另一次是在水泥厂前面的那家鱼馆里面,我向三哥说出自己要办小兵儿,然后接下他手中高利贷生意的时候;还有一次则是廖光惠的车子旁,廖光惠说要和老鼠联手开场子,三哥扭头离去之前。 那三次,三哥都是这样的眼神,无情、冷漠、冰凉、阴寒而又诡秘。 接过了武昇他们的手机,三哥转身就向办公室里面走了进去,进门之前,他半侧过头,对着武昇和袁伟说了这么一句话: “如果,我砸了别个的场子,别个就可以砸我的场子来抵消的话,我义色在道上打滚了这么十来年,一百个场子都抵不住别个来砸!老子而今是打流,不是专门和别个扯皮!胡钦他们今天敢来水泥厂就来,还省事!不敢来,我从明天开始,其他任何事都不做,专门找他们,晓得不?武昇,你和袁伟,你们两个,今天把这个事告诉我,我心里舒服,真的舒服!证明你们心里还有义色这么一个弟兄。但是我也丑话先说在前头,你们上次在市里就放了胡钦一马,人情已经还哒,我也不怪你们。只是今后,你们两个还想跟着我的话,我劝你们最好不要和他们再来往。今朝这个话,我讲了,就会信你们。但是日后要是万一出了什么事,让我发现你们跟着我,又两面三刀,到时候就莫怪我义色翻脸不认人。出来打流求得就是个财,挡财路了,你莫讲是一条街上的,就算是一个屋里的,也哪个都怪不得哪个!话就到这里,你们两个看着办吧?” 说完之后,三哥就走回房间给我发了那一条短信。 留在外面噤若寒蝉的两个人只得将最后的一线希望投向了明哥,明哥却一脸无可奈何的表情对着他们摇了摇头,也随在三哥身后走了进去。 只留下了一夜的寒意,与两颗备受煎熬却又莫可奈何的心。 第196章 晓月残 此后零落半生缘(2) 武晟从来没有想过背叛三哥,甚至多年之后,三哥最为潦倒艰辛的那段日子里,武晟都还是忠心耿耿,想尽千方百计帮助三哥渡过难关。 武晟天生就是一条义薄云天的好汉。 所以,他也同样割舍不掉,和我之间的那一番兄弟恩义。 和三哥谈话之后,武昇虽然害怕,却依然没有放弃让今晚能够和平收场的信念。他趁着替三哥买烟和槟榔的机会,来到了水泥场外,向杂货店的老板借电话给我打了几次,我却始终没有接。 武昇怒火中烧,却又无奈至极。 给我家里打电话吧,又怕家人知道情况;给别人打电话吧,一时之下也找不到可以联系我的人。情急之下,他想到了我在省城读书的弟弟,于是给他打了一个电话,没有细说,只是千叮咛、万嘱咐要我弟弟一定联系我,告诉我不要来水泥厂。 放下电话之后,武昇这才心神不宁地赶了回去。 在那个岔路口,我把手机拿了出来,递了过去,将里面的短信和电话一一给小二爷他们看。 大家都意识到被胡玮他们方才这么一耽搁,今晚的事不会这么简单就了结了,三哥短信字虽不多,意思却很明了: 我准备已经做好,你有种就来搞!你不来搞我,我明天就要搞死你们!这个事不分胜负就不会算完! 三哥威胁和决心,再加上方才在大街上众人皆知的火拼那一幕,让我们意识到,今晚的事,无论在官方还是道上,今晚都不会是个终结,甚至可以说仅仅只是开始,能够跑路也许都是最好的结局。 所以,当时我们四个人本身也产生了一种末路感,一种走投无路,狗急跳墙的末路感。 在车里,最先开口的还是小二爷: “这个事,今天搞大了。胡钦,我们也没得法了,往哪里退都是个死。今天,要是只想砸场子只怕是不可能。” “……” 小二爷的话说完之后,车厢内一片沉默,片刻之后,坐在司机座上抽烟的险儿忽然扭过头来,看着我们,一脸决绝似铁,几乎从牙齿缝里挤出了这么一段话: “也莫想多哒,义色逼了我们这么久,今天不把这笔账算清白,往后日子还难得过些!反正也有那么多人看到老子开枪了。胡钦,这个事,你们三个人都莫搞了,我带胡玮他们去,搞完老子连夜就走,要死就死。到这一步了,还怕个卵?” 我带着诧异和怒火抬头看了过去。 听了险儿的话,我没有觉得感动,反而有些愤怒,我没想到险儿会这么蠢,这么不理智。 这个时候,不是为了义气强出头的时候,比起勇气来,我们更加需要的是团结。 我们要的是活下去,活得比现在更好,而不是鱼死网破,两败俱伤! “你妈逼的你有神经病,你一个人搞我们享福啊?这个事,你险儿再狠,你杀得几个?你未必保证把义色弄死!我告诉你,这个事,不是一个人出头背锅就搞得定的事,今天不彻底了断,我们之中不管是哪一个,都跑不脱!你信不信?” 我的话一说完,险儿少有地重重叹出了一口气,不再开口,大家又陷入了沉默之中。 “胡钦,你说,我们今天不搞了,先躲一段时间,再找廖哥帮个忙,给我们和三哥起下和(黑话,调解劝解的意思),你看要不要得?” 良久,地儿有些艰难地轻声说了这么一句话,不知是紧张还是什么别的原因,他喉咙中干涩吞咽口水的声音在寂静的车厢内都清晰可闻。 地儿的发言让我感到有些惊讶,显然其他的两位也是同样的感觉,我们三个人都一言不发望着他。 在我们的注视下,地儿脸上的表情更加尴尬和拘谨,习惯的搓手动作又不自觉地做了出来,一边从口袋拿出一包餐巾纸,不断揩着手,一边嘴唇蠕动,似乎想要继续说点什么。 没有等他开口,小二爷慢条斯理地先作了声: “地儿,你想的得太天真了:第一,廖哥他有这个资格是不错,他凭什么无缘无故插这一手?他欠你的啊,还是欠胡钦的?第二,事情到这一步哒,而今再想起和,还有哪个看得我们起?我们前头搞得事,那都白搞了。” “我也不是怕,我是真的不想去搞!你们三个想过没有,万一武昇和袁伟在那里,怎么办?我们哪么搞?” 看着眼前的三个人,和他们各持己见的争论,突然之间,我就感到了一种无法自抑的伤心和无奈。 小小的车厢内,却出现了两个截然相反的意见。 一个人想要为兄弟而强出头,就算背上人命也自己来扛,在所不惜;另一个却不想要再搞,因为怕伤害到自己的兄弟。 两种不同的选择,偏又同样都是为了兄弟。这难道是人们口中自私自利的坏人应该有的表现吗? 如果不是坏人,那他们这样的年纪,这样的情怀,应该正是享受友谊和青春的大好时候,现在却只能窝在这个荒郊野外的小小车厢里,满心无措地谈论着前路应该何去何从,面对的是生还是死。 是他们自己错了吗?做主的人,却一直都是我啊?那是我错了吗? 也许我是错了!可走到现在这个田地,我也是一心为了兄弟,是兄弟们的想法挟裹着我往前走,我并没有想过为了自己啊? 又或是三哥错了?但是,一只老虎也知道维护自己的地盘,何况是人,这又何错之有? 多年兄长如父,闹到今天要刀兵相见的这一步,究竟是谁错了?谁知道,谁能告诉我? 我的脑海里,再次响起了三哥带着几丝无奈和苦涩的笑意,说出的那句话: “小钦,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想到这里,我感到自己嘴角一扯,居然情不自禁地也学着三哥样子笑了起来。 不管怎么样,事到如今,我们最需要的就是团结和果断的决定。 既然如此,一如既往地就让我来做下这个艰难的决定吧。 看着眼前还在争论不休的三个人,我暗自收拾了一下翻腾汹涌的情绪,轻轻掏出手机,拇指在按键上停留了片刻,猛然一按,拨下了一个早就设置为快捷拨号的号码。 “喂,钦哥?” “喂,狂龙,你和陈辉他们带人过来吧。我们在九镇往水泥厂的路边等你们。” “好的,钦哥,就来!” “快点!” 说完,我挂下了电话,抬头发现三个人全都一言不发,呆呆坐在椅子上,满脸愕然地看着我,每个人的眼睛里仿佛都有一种莫测的光芒闪烁,变幻不定。 “小二爷说得对,今天的事,想继续砸场子是不可能了。你们谁都别抱着什么一命换一命,或者是和气收场的幻想。别忘了义色当年跟的是什么人!谋定后动,动不留情。我们跟了义色这么多年,他哪一次办事不稳当?敢给我发这条短信,他就敢等着我们去。” 三个人一动不动继续听着我的说话,稍微停顿了一下,在确定没人有反对的意思之后,我接着说道: “尤其是险儿,你安分点,带着胡玮几个去?呵呵!我告诉你,你今天就是带管迫击炮去,都是找死。没得法了,而今只有大搞一场,没得其他选择,我们不先动手,就是第二个黄皮。也好,一山不容二虎,迟早要来一次的,早死早超生!” “胡钦,你看着办,我都随你。” “地儿,今天的事,哪个都劝不了!小二爷说得对,廖光惠凭什么来帮我们?虽然我喊他一声哥,毕竟不是正式跟着他的人,他无名无分不可能出这个头。而且,事到如今,不开战也是不可能的,义色在那次吃饭的时候,话就已经说死,哪个动蛤蟆,就要弄死哪个?不把险儿交出来给个交代,这件事完不了。再说,而今我们已经砸了他两个场子哒,交险儿出来事情也不见得会完。义色,最看重的是什么?啊?他又怎么向下面人交代?还有,这件事,原本就是为了买码才闹得这么大,好不容易扛到现在了,我们又突然服小,我的话也放出去了,绝对不让蛤蟆在九镇混。到时候,我们的面子又往哪里交代?” “那武昇他们呢?万一他们在怎么办?你连他们一路搞,下得了这个手?”地儿轻轻追问道。 他话一出口,小二爷和险儿就有些责怪地看向了他。在两个人的注视下,地儿脸上虽然有了一些愧疚和尴尬的表情,却还是异常坚定地笔直凝视我。 我思考了半天,却甚至都找不出一个可以说服自己的答案出来,没有办法之下,只得轻声说道: “武昇他们是什么意思?都不会帮着三哥一起搞我们吧?” “那他们要是搞了呢?”地儿猛地抬起头,眼神变得非常凌厉,说话声音之大,把我们其他三个人都吓了一跳。 我盯着地儿的眼神,小二爷和险儿几乎是带着些恐惧的看着我,空气一下变得极度压抑,我的心脏“突”“突”“突”地猛跳了起来。 嘴巴里面感到一阵发干,我知道现在地儿的这个问题意味着什么? 最艰难的选择落在了我的肩上。 在这一刻,我的兄弟将我逼上了一个绝壁千仞的悬崖,我一定要做出一个选择,但是无论我说出的是哪一种选择,都必定会引起不可预测的结果。 只要说错了一句话,也许,多年的手足都会在片刻之间分道扬镳,各走天涯。 伸出舌头轻轻舔了舔干涸的上唇,我看向面前同样紧张无比的三个人,紧紧闭了闭双眼,猛一狠心,扭头望向窗外,淡淡说道: “那我们就不搞了,今天连夜跑路!但是从今以后,我就当那天晚上没有喝血酒,也再没有这么两个兄弟!” 空气再次恢复了正常。 话一出口,我好像放下了千斤重担一样,感到了一股莫大地轻松。虽然没有回头,但是我却凭直觉意识到,车里另外三个人原本紧绷的神经仿佛也顿时松懈了下来,那种无形而又巨大的压力消失不见。 依然没有回头,窗外的凉风吹过了脸庞,带来一股混杂着路旁草木树叶味道和乡野泥土腥气的清新气味。头顶上,一轮美艳无方的明月高挂虚空,将绚丽银芒柔和地投射下来,抬头看去,漫天繁星,闪烁不定。望着北边最亮的那一颗星,我突然觉得整个世界就像是一口黑不见底的深井,那颗星星发出的亮光就是极远处依稀可见的井口,而我永远都只能孤独地坐在井底,幻想着星星外面那广袤的天地和美好的自由。 那一刻,眼前的一切事物都变得那样渺小,那样无关紧要。买码坐庄的生意不再重要;我和三哥的恩怨不再重要;贾义的仇恨不再重要;被砸的迪厅不再重要;明天跑路还是坐牢抑或被办也不再重要;甚至连视为生命的兄弟之情好像也不再重要。 一直以来,我背负了太多,也活得太累。 这刹那,恍如顿悟般抛下了一切之后,却发现原来最重要的只是眼前这平静、安宁、祥和的一刻,和我依然健康鲜活的生命。 只是,贪嗔痴愿,众生之苦,苦海无涯。 就如明哥所言:“你以为你三哥愿意吗?你不要到了他那一步,才后悔,没得回头路走的!” 我回不了头了! 地儿的话再次将我从这突如其来的片刻美好气氛之中,拖回了不得不去面对的现实: “搞吧!胡钦,你怎么搞,我就怎么搞!” 我看向他,露出了连自己都觉得苦涩和讥诮的一笑。 半个多小时之后,坐在车里的我看见了前方路上,由九镇方向一路飘过来的连串闪烁车灯光。 吩咐康杰几人到路边仔细察看了一下,正在快速驶来的是两辆中巴和一辆小轿车。 狂龙他们到了! 我打开车窗,猛地将手上烟头远远弹了开去,吐出最后一口烟之后,再次抬起头来,最后看了眼高挂夜空之上,那一个美丽而又遥不可及的井口。再不犹豫,将头伸出窗外,对着后面的一排车辆大声说道:“走!办事!” 引擎的轰鸣声先后响起,车灯将路面照得雪白一片,片刻之前的无边黑暗和怡人安详全都一扫而空。 险儿双手抡动,车子一震,迅速开上大路,带头驶向了前方。 那个熟悉、残酷而又无奈的江湖,再次回到了我的生命。 车子随着年久失修的简易路面颠簸不休,车厢内没有一个人说话,每个人心头都压着极大的包袱和负担。在这种极为磨人的压抑沉默中,一个细小而机械的声音突然响了起来。 “呜……” “呜……” “呜……” 随着一阵沉闷重复的震动,鲜艳夺目的点点红芒在座位前方的驾驶台面上闪烁起来,愕然望去,居然是有人拨通了我放在上面的手机。 巨大的不祥感中,心脏第一时间就开始狂跳,根本不敢接听电话,我几乎是有些恐惧地扭过头看向了其他三人。 每个人都像我一样,身体紧绷挺直,眼里满是惊惶之色。 反常即妖! 这样千钧一发的时刻,这个鲜有人知的号码,却突然出乎意料地有人打了过来,无论等待着我们的是什么?都一定不会是预料之中的事。 手机的震动声终于消失。 惶然失措的我们对望了一下之后,我俯身拿起了手机,翻开盖子,屏幕上赫然显现出了一个熟悉万分,却又完全出乎意料,震惊到让我大脑几乎一片空白的号码来。 还没有等我反应过来,手机在我的手中再次震动起来,拨来的还是同样那一个号码。 大脑以最快的速度运转,我尽最大的努力想要搞清,眼前这个号码背后所代表的那个人拨打这次电话的真实意图,以及我在接与不接之间的最佳选择,和接了之后对于所有突发情况的应变。 太过于迫切的心态,导致的却是一片混乱! 震惊过度的精神状态和过于短促的反应时间,都无法让我做出良好的思考。手中不断传来的震动又像是催魂铃声一样,扰乱着我仅有的思维。 方寸大乱,无法做出任何思考的我只得选择了最偷懒,最怯懦却也是最便捷的一个举动。 我没有接听。 那一刻我的内心,只有心虚、胆怯和震惊,而这三种情绪中的任何一样都足以让人变成一只鸵鸟,遇到未知的危险之后就将头深深埋入沙里。 只要我不接这个电话,那么这个电话所代表的一切信息与意外都与我无关,起码暂时与我无关。 我还是可以如常进行着在我控制之下的那一切行为,而不被打乱! 在控制与失控,已知和未知之间,我想大部分人都会做出和我一样的选择。 第197章 晓月残 此后零落半生缘(3) 但是,很显然,这个拨打电话的人,对于一切的掌控力和企图心都要强过我多倍。 因为,在第三次拨打电话,却被拒接之后,他马上给我发来了一条短信,一条虽然很短,但却让我不得不认真权衡,甚至唯命是从的短信。 “胡钦,5分钟之后,我再给你打电话。如果你不接,今后你和你的人都不用在这个市出现了!” 车子再次在路边停了下来。 后面几辆车上的胡玮他们纷纷探出头来问怎么回事,我打开车门,大声喊道: “都等一下,不要紧,我私人有些急事!” 暂时安抚了手下们躁动不安的情绪之后,我关上车门,望向了其他三个人。 “怎么回事?” “哪个的电话?” “出什么事了?” 我一言不发,将手机递给了离我最近的险儿,险儿看了之后,再递给了小二爷……手机的灯光在最后一个看的地儿手里慢慢黯淡了下去,从看到电话号码开始,一直到现在,还没有一个人开口说话,我们四人都陷入了绝对的沉默之中。 半晌之后,小二爷才以一种明显在用力控制的语调说出了三个字: “廖光惠!!!” 声音低沉沙哑,压抑晦涩,失去了他一贯的冷静理智与柔和,破天荒地掺杂了惊恐,慌张、激动、惶然等无数情绪…… 强悍如险儿,在听到小二爷说出的那个名字之后,也情不自禁地倒吸了一口冷气。 深呼吸再也抑制不了我狂跳不已的心脏,下意识点燃了一支烟,狠吸几口之后,我才勉强问道: “他是什么意思?而今怎么办?” 没有一个人回答我,所有人都像是白痴一样完全失去了主张。 廖光惠,这个名字太过于耀眼,太过于夺目,也太过于嚣张。 每一个在道上讨生活的流子心里都相当清楚,在这片大山深处的一亩三分地上,得罪了这个名字,会是什么样的下场。 下场只会有一个: 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今晚,我们没有做一件与廖光惠有冲突的事情,但是这个短信中所表达出的口气,却让我们不得不考虑,是不是无形之中,我们犯下了侵害到他的错误。 又或者是因为什么其他的缘故,他决定插手我和三哥之间的这场较量。 如果是前者,那么不管我们无形中做下的是什么对不起他的事,这都将是一个可以让我们所有人粉身碎骨、永不翻身的错误。 如果是后者,理由呢?以他的地位又凭什么无缘无故插一杠子。 他究竟是什么意思? 这个漫漫长夜里,等待着我们的又将是什么样的结局? 那一刻,比起廖光惠的这条短信来,在不远的水泥厂里面,严阵以待的三哥集团,只不过是一个不足挂齿的小小威胁了。 在无边无际的恐惧和慌乱之中,被我紧紧攥在手心,已经粘上了一层滑腻冷汗的手机,终于再次震动了起来。 巨大的不祥感笼罩之下,急速分泌的肾上腺素让我的头脑中顿时产生了一丝丝眩晕的感觉,深深呼出了一口气,让紊乱的心跳尽量平复一些之后,我揭开了手机盖: “喂!廖哥?” “电话都不接?” 电话里面,传来了廖光惠熟悉的声音,一如既往地平和、浑厚,听不出一点不快。但是开门见山的询问本身,就仿佛已经带上了某种不可预测的威慑意味,让我越发紧张了起来。 “呵呵,我刚没有听到,不好意思啊,廖哥。”勉强干笑了几声之后,我苍白而无力地辩解道。 “你而今在搞什么?” “没有搞什么啊?廖哥,找我有事啊?” 我的这句话刚一说出口,就感到了不对劲。因为电话那头,突然变成了一片死寂,连廖光惠的呼吸声都再也听不见。 这样无声的局面之下,隐藏的却是惊心动魄的凶险,让我本就狂乱的心跳更加迅猛,几乎跳出了胸腔。我知道自己说错了话,但是空白僵硬的大脑,却无法想出任何补救的措施。 在让人几近疯狂的压迫之下,我心一横,终于鼓起勇气,小心翼翼地追问道: “廖哥,怎么了?” “呵呵,不碍事。你没有搞什么就好。不过,我听说今天全市是被你搞得鸡犬不宁啊,街上都敢动枪!厉害!小钦,你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啊。看来这一亩三分地的小庙是装不下你这尊大菩萨了。呵呵呵!” 电话里终于再次传来了廖光惠的声音,不过,他说的话却又让我刚刚平复了点的心跳重新悬在了半空。喉间一阵接着一阵地发紧发涩,口干舌燥的连呼吸都变得有些艰难,一时之下,我彻底失去了对话的勇气。 幸好,几秒之后,廖光惠又开口了,语气也仿佛变得柔和了一些: “小钦,你是在去义色的水泥厂路上吧?你听好啊,我而今正在往九镇赶,不管你到了哪里,都给我停在路边,等我过来,我找你有事。如果这次你不听,那好!明天开始,我廖光惠就会彻底站在义色一边,天涯海角,上天下地,我们两个人都保证会办了你们几兄弟!” 廖光惠的话刚说完,电话里面随即就立刻传来了“嘟嘟”的忙音,他没有给我任何解释的机会和选择的余地,就那样干脆利落地结束了通话。 我呆若木鸡地愣在原地,廖光惠的最后一句话依然回响在脑海,声音还是那样的轻柔、平和,却让我从心底最深处感到了刻骨冰寒。 “胡钦,怎么回事?” “他想怎么搞?” “廖光惠要插手啊?” 隐隐约约,耳边传来了其他三人急切的询问声,我失魂落魄地缓缓扭头,茫然望向了他们。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当廖光惠挟裹着十余年来历经无数血战而积累下的赫赫威名,以泰山压顶之势突然出现,并对我发出了最后通牒之后。 那一夜,我就变成了一只被人送上砧板,却连跳都不敢再多跳一下的羔羊,纵然是万般惊恐,两股战战,却也只得低眉顺目地等在了路边。 过程中,当年少轻狂不知天高地厚的胡玮犹在吵着说,不要理廖光惠,继续去办咱们自己事的时候。 一向和他最为相投的险儿,前所未有地严词训斥了他。 在这片江湖上,廖光惠只手遮天。他看似矮小瘦弱的身躯,却投下了一个足以遮云蔽日的巨大阴影,笼罩在每个人的心里。 就连无法无天的险儿,也明白,这是一个绝对惹不起,也惹不得的人。 在近乎绝望等死的痛苦煎熬中,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市区方向的路面上才出现了两道雪白光亮的汽车大灯。 夜色如墨,车型难辨。 但是,看到车灯的那一刻,我就知道,廖光惠到了。 在21世纪初的中国中南部山区,汽车还并不普及,豪华好车更是难得一见。 而眼前这般雪白刺眼的灯光,远远不是桑塔拉、猎豹、金杯等车能够照耀出来的。可在这种特殊时刻,在这样的乡间马路,除了廖光惠的奥迪A6之外,哪里还会有别的好车出现呢? 看着廖光惠的车子越开越近,我惶恐之余,却又百思不得其解。 我和我的兄弟并没有找过廖光惠。 这些年来,三哥养精蓄锐、殚精竭虑,为的就是走出廖光惠的阴影,挣脱廖光惠的控制,好不容易才爬到了现在的地位,他理所当然也不会愚蠢到再次自降身价,拜伏于廖氏门下。 那么,廖光惠为什么会在如此恰当的时机出现,他究竟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又为什么要插手? 这一切,直到事后,我才慢慢一步步全部了解。 廖光惠的出现,因为一个人: 皮铁明。 当武昇和袁伟得知我们要砸水泥厂的消息,并且找到了明哥,明哥再打我电话,没有应答之后。无奈之下,他为了大局着想,只得告诉了三哥。 明哥的本意,主要是保三哥平安,但是他原本也想要和三哥一起去协商解决今晚之事,尽量地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只可惜,事后据明哥告诉武昇,三哥那一晚的反应完全出乎了他的意料之外,三哥亲口给牯牛和阿标他们下达的命令,就是至少要废了我和险儿两个人。 当时,不忍看见兄弟相残的明哥不断劝阻三哥,希望三哥不要和我一般见识,念在以前的种种情分上,往事一笔勾销,日后互不来往算了。 最后,三哥终于被明哥的喋喋不休给说烦了,于是,他给明哥说了这么一段话: “铁明,你是我这么些年的兄弟,你不得怪我,我今天就把话挑明起来说。你不比我蠢,也不比我差。你晓不晓得,为什么我一直是大哥,你是老二?” “就是因为你狠不得心,只晓得唱红脸!我告诉你,我也不想狠心!老子也是人!但是我们兄弟一起,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有了这些家当,这么多人跟着吃饭,没得规矩不成方圆,我们两个人总要有个狠心的吧?总要有个背黑锅,唱黑脸的吧?我而今烦哒!老子是打流,你以为是卖小白菜啊,可以讨价还价?你最好莫要和我再多说,话多成仇,你再讲就莫怪我翻脸哒。你舍不得胡钦也好,怎么样也好,都随你!你要帮我就帮,不帮我就走,想帮胡钦就去找他。少根胡萝卜,一样地整一桌酒席,老子不差你一个!” 就是这段话,让明哥意识到,那一晚的三哥,其实和我一样,我们两个都已经完全失控了。 和一个完全没有了理智的人,是不可能也没必要再讲道理的。 所以,明哥改变了主意。 他想要凭自己的能力来化解这场祸事,用他自己的方法来为自己的兄弟和弟弟做些什么。 “不管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只要老子皮铁明还在,就不可能看到义色和小钦两个人都搞到绝路上去,没得这么个道理!” 这是那一晚,明哥说给武昇的原话。 于是,在考虑了很久之后,明哥想到了一个人,一个唯一有能力,也唯一够资格摆平这件事的人。 这个人的一生有着太多传奇,经历过了太多比今夜更为凶狠险恶的事情。 他知道,只要这个人愿意出面,今天这场几乎让大家都走上了绝路的巨大风波,必定会变成一个小小的浪花,涟漪过后,平静如初。 无数的事实早已证明,那个人向来就有着这样绝对的掌控之力。 那个人就是道上的头号大哥,我市江湖上第一把交椅的拥有者——廖光惠! 至于明哥是怎么说通廖光惠,让他答应帮忙插手管这一件事的原因,我并不知道。 但是,我知道一点,廖光惠一定不会是一个无缘无故管闲事的人。 不然,他也成不了今天这样的气候,坐不上现在此等的位置。 所以,那一晚,明哥肯定付出了一些代价,但是没人知道那个代价是什么。日后多年,我也曾多次向廖光惠旁敲侧击地打听,却始终不曾套出过一个字。 个中一切,除了明哥和廖光惠两人之外,成为了一个永远的谜。 不过,对于当夜的我来说,这些都是后话,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虽然廖光惠本人通过这件事,最终得到了多少我并不清楚;但至少我弄清了其中的一部分,很重要的一部分。那就是——接下来的我很快就知道了,在廖光惠悍然插手的情况之下,我胡钦须要付出的是什么,得到的又将是什么? 那一天,当车子笔直开到我面前,廖光惠的面孔出现在了摇下的车窗之内的时候,他的表现完全出乎了我的意料之外。 他并没有如我事先设想得那般严肃冷峻、怒发冲冠。在他的脸上,甚至都看不出丝毫不快的神色。当然,他也就更加没有对我和我的兄弟们做出任何的惩罚和处分;甚至连他带来的人数,都不在我最初的预计之中。 原本我们一致以为,廖光惠会带着以龙袍、海燕为首的无数手下,拎上各种长枪利刃,开着大车小车,势不可挡地呼啸而至。 结果,停在我们面前的只是一辆奥迪车,车内除了他自己之外,就只有权作司机的龙袍,连另外一个得力臂膀海燕都没有来。 廖光惠摆出的这个虚怀若谷的阵势,让一直呆在旁边,暗中摩拳擦掌,准备一不对头,就冲上去直接火拼的胡玮、狂龙一伙也终于消停了下来。 车子还没有完全停稳,一向大大咧咧,喜欢开玩笑的龙袍就坐在驾驶位上,边熄火边对我笑道: “哎呀!钦哥!这么多人啊?大场面啊!牛逼啊!洪兴搞东星啊?义色都敢动,这下九镇大哥不是你还能是哪个?哈哈哈!” 听着龙袍轻描淡写的调侃,看着他一脸嬉笑的表情,万分紧张的我一时之间,实在是不知道应该做出如何反应,笑也不是,不笑也不妥,只得要笑不笑、一脸尴尬地望着对面两人。 廖光惠终于走下了车,我赶紧带着兄弟们迎了上去,走在人群最前面的我尽量挤出了一丝自己都觉得僵硬的微笑,故作轻松地说道: “廖哥,这么晚了,还麻烦你!” 那一刻,廖光惠的脸上居然现出了和平时并无不同的亲切笑意,一扫电话中留下的那种让我们紧张万分的霸道印象,快步走了过来,毫无架子地和周围的小二爷几人打了声招呼之后,还专门扭过头去交代龙袍: “龙袍啊,帮忙去把后备厢里头的几条烟拿出来,发给这些小兄弟抽了,只怕不够啊,这么多人,呵呵呵!” 直到安排好一切之后,他这才转过头,非常自然地伸出一只手搂住了我的肩膀,一边示意我向前走,一边对着我柔声说道: “小钦,来。我们两兄弟讲几句私话,要不要得?” 就在这一瞬间,我还没来得及开口回答,始终瞪着两只牛眼,像是尊罗汉般守在我身旁的胡玮却突然身体一动,看上去似乎是想要上前做点什么。 我后背上顿时就冒出了一层冷汗。 幸好,一旁的小二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胡玮有所动作之前,狠狠瞪了他一眼,他这才识趣地停了下来。 但是胡玮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莽撞举止,我发现了,我知道廖光惠也发现了。 因为,他虽然并没有点穿,但却装作无意识地对胡玮那边瞟了下,然后又颇有深意看着我,哑然一笑,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这才当先领路,向前方走了过去。 第198章 晓月残 此后零落半生缘(4) 我又惊又怕,极为尴尬地站立在原地,可这个时候,骂也骂不得,只能回过头,万分恼火地瞪了胡玮一眼,他居然还恬不知耻地露出一口洁白牙齿,对着我开心一笑。 满腹气苦无奈之下,我只得摇了摇头,拔腿追在廖光惠的身后,向着前方的一片黑暗,跟了上去。 在那之后的一个小时里面,我和廖光惠进行了一次对话,一次无论是对我个人,还是对我们市日后的整个江湖格局而言,都产生了极其重大影响,也让我至今都不曾有须臾或忘的对话。 当时,我们两个人慢慢在路上走着,没有一个开口。 我稍稍落后于廖光惠半步的距离,走了很远很远,直到身后众人的谈话寒暄声都完全听不到之后,廖光惠这才突然扭过头来对我说道: “小钦,帮我搞支烟抽哈!” “廖哥,你不是戒烟了吗?”我边说边从口袋里掏出了芙蓉王。 “呵呵,戒不掉哦!烟好戒,心不静。等哪天真的老了,不打流,不在这个江湖,心里也没得其他想法了,就戒得掉了。而今只要出了家里的门,不是这个上烟,就是那个上烟,不接又不是那么一回事;接了吧,有时候个人都不晓得,就点起来哒。哈哈哈,戒不掉咯!” 我正准备无话找话说点什么,廖光辉却又突然轻轻说出了一句我当时并不太懂的话来: “想戒都戒不掉,人啊,一世都没有个圆满的。” “……少抽点总是好事!” 这次,廖光惠没有再接话,而是突然站住,深深吸了一口烟,再吐了出来。 那一刻,烟雾萦绕在他的面前寸许处,借着微弱的月光,我仿佛看到他整张脸都埋藏进了烟雾里面,透着一股诡异莫测的恐怖,再也看不到任何表情。 就在我恍然失神望着眼前这团烟雾的时候,从烟雾的最深处突然传来了一个声音,语气坚定,干脆,不容置疑: “小钦,你和义色之间的事,我看就这么算哒!” 我猛然惊醒过来,惊疑不定地看着他。 廖光惠右边嘴角轻轻向上一扬,露出了一丝若有若无的微妙笑意,也不理我,转过头径直继续向前走去: “今天这个事,你要去也可以,我不拦你。但是你个人要想好,后果只有这么几种:第一,你办了义色,你跑路,等有一天你回来之后,他再报仇,你不死也要脱层皮;第二,你一步到位,把义色搞死或者搞残,再加上开始在大街上开的那几枪,你跑路,十年八年回不来。回来哒,你也老哒,老大都不晓得换了好多个,轮不到你;第三,义色把你办哒,以他的手段,不可能只是教训你一下就算完,绝对一次性到位,今后你就像李杰一样地坐轮椅,或者明年的今天,我到你坟上帮你上炷香。当然咯,义色也讨不到好,他也肯定要跑路或者坐牢、枪毙。毕竟,开始在街上打架他的人也在场唦。不过,反转来说,我问你一句,你和他,你们两个人之间有没得这么大的仇?啊?有没得必要搞到这一步,走这条路呢?小钦,打流不是你这么打的,也不是义色这么打的。他老了,你还年轻,你要学的东西还多得很,我告诉你,出来混,求财莫求气!一路走过来,走到而今,我看到好多人,年轻的时候像你一样屌,一样胆大包天,威风八面,可最后呢?最后,没有一个真正混出头的。小钦,等有一天你真的像李杰坐轮椅了,后悔都没得意思了。” 我知道廖光惠的话还没有说完,但是他已经打动了我,因为,他的话句句在理,他正在用自己半辈子的历练提点我,他在给我的口袋里面装钱。 所以,我一言不发,洗耳恭听。 廖光惠伸出一根指头,对着我凌空点了一点,说: “我实话跟你讲,这件事闹到现在这个样子,你和义色两个人都还聪明的话,就各退一步算哒。不是看你们不起,再往下闹,真出了大事,凭你们两个而今的样子,你们没得一个有能力摆得平!这种事,你们根本就还没得资格搞!” “小钦,你也莫要心里不舒服,我也是从你这个年纪过来的,我晓得你心里想法。年轻人,哪个不想当大哥?你要是不听劝,我告诉你,你这一世都没得机会当大哥。我是为你好,说句真话。” 我仔细地思考着廖光惠所说的每一个字。 的确,他说的话,没有一句不是直接点在我心头的,但是我总觉得有些不对劲。 哪里不对劲呢? 暗自想了半天之后,我突然灵光一闪,体会了过来! 他说他是为我好? 可是,为什么他要平白无故深更半夜地跑过来为我好呢?无论是从哪个角度来说,我和三哥之间究竟会发展到如何糜烂的局面,都不会对他产生任何影响啊? 难道是因为我长得帅?或者是口中喊的那一声哥? 这两个答案显然都无法解释我心中的困惑,我长得帅是不错,但是从没听说过廖光惠喜欢男人啊!再说,雄才大略如他者,又岂是会为了爱情无私付出的人。 喊哥?我喊了义色20来年的哥了,也闹成这样,更何况廖兄乎? “义色那边什么意思?廖哥,你给我一个人说这么多,也没得用啊。到了这一步,我砸了他的场子,剁了他的人,他不想和解,要继续搞,我也没有办法,我总不可能绑着手脚让他砍吧。你看,他都给我发了短信了!” 我一边掏出手机给廖光惠看,一边问出了谈话以来的第一个问题。 谁知道,廖光惠居然连瞟都没有瞟一眼我伸到他眼前的手机,平凡得像是一个下岗工人般的面孔上,露出了一丝极少见到的自负笑容,一双眸子闪闪发光,盯着我说道: “小钦,而今是我廖光惠讲的话,我廖光惠提的建议,你就只要回答我廖光惠就可以哒。义色那方面,你不用管,我说了怎么样,就保证可以做到怎么样!你是不信,还是不懂?” 我哑口无言地望着他,他脸上那一丝威权自操的自负神色快速褪去,回复了一贯的平和温润,微笑着接道: “到底你是怎么想?不要紧的,我开始就讲过了,我不会拦着你。现在也没得外人,我们两兄弟之间,你想什么就说什么?” 沉默了良久之后,脑海里依旧是一片混乱,我只能凭着直觉做出了一个回答,一个事后看来应该算是聪明的回答: “廖哥,那好吧。你说的话,我不听也没得法。你要我怎么搞?” 廖光惠的脸上终于打破了那种千年不变的平和与习惯性地微笑,眼角上扬,首次在这个夜晚中露出了真正的笑容,朗声说道: “嗬嗬嗬嗬,不错。小钦,你这么决定是对的,识时务者为俊杰!很简单,你什么都不须要做,把你的人喊起,回去睡觉就可以哒。你砸了义色的场子,义色也砸了你的迪厅,你剁了他的人,他也砍了你的手下。这些就算扯平,天公地道,两不相欠。不过,小钦,义色和你不同,他毕竟是大哥,大哥嘛,面子还是要给的!” “怎么个给法?” 我话音刚落,廖光惠骤然回过头来,两只眼睛瞬也不瞬,颇有深意地凝视着我,似乎想要看进我心里去一般,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地缓慢说道: “很简单,这件事是因为买码的事起,就要由买码的事了。从今往后,九镇买码的生意全部归义色搞,你完全放手,井水不犯河水。” 脑海中仿佛突然炸开了一个霹雳,将我打得晕头转向,一下子愣在了原地。 导致今天这一切恩恩怨怨、剑影刀光的最根本原因,就是这笔人人垂涎的大生意。我们兄弟咬紧牙关,相互携持,一路走过来,付出了那么多精力,流下了那么多热血,伤透了那么多人心,失去了那么多感情,为的是什么? 就是为了买码! 现在,廖光惠轻飘飘的一句话,却要我彻底放弃这一切,我应该怎么向大家交代?又应该怎么向自己交代? 最可恨的是,他说的话偏偏又相当有道理。十几分钟前,当我们刚开始谈话时,他就已经替我理清了我们其实都早已预料到,却又一直不敢去想,一直都在刻意回避的种种后果。 虽然,那些后果的发生也会让我们失去买码的生意。 但是这一刻,要我就这样轻易地从口中说出来“放弃”两个字。 这真是相当困难的一件事情,困难到我嘴巴不断地闭合,却又无论如何都说不出口。 一时之间,我仿佛失去了自己人生中最原始也最基本的一个支撑,整个人变成了一团空白,浑浑噩噩地不着边际,只得茫然望着面前这个掌控一切,却又深不可测的男人,无比艰涩地从嘴里挤出了一句话: “我,我无所谓,只是真得不好向弟兄们交代啊,这笔生意本来是我们的!” 奇怪的是,我的话说出口之后,廖光惠却仿佛完全没有听到一样,根本就不作回答。只是嘴角轻轻一动,表情显得有些奇怪,却又马上消褪,回复如常,别过头去也不看我,淡淡说道: “小钦,你也莫要舍不得。到底,你答应还是不答应?” 他在逼我! 势不如人,我该如何自处! 在无比压抑的沉默中权衡再三之后,我终于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张口说道: “廖哥,你说怎么搞就怎么搞吧!” “哈哈哈,小钦,不错!不错!我廖光惠做人从来就是一碗水端平,义色有好处,我廖光惠也绝对不会让你胡钦吃亏。听到没有?买码赚钱是不错,九镇毕竟是个小地方,再多钱又有好多?我问你,出来打流,脑壳别在裤腰带上讨生活,冒这么大的风险为什么?为了钱,为了地位!小钦,要当就当大哥,要赚就赚大钱,晓得吧?” 廖光惠口里的话让我再次吃了一惊,方才的讨论和我那个艰难的决定仿佛完全没有发生过一样,他又一次完全跳到了另外一个风牛马不相及的话题,我彻底弄不懂眼前这个予智予雄的男人心中的真实意图了。 “你的迪厅不是被砸了吗?我过段时间在市里准备搞一个夜总会,里面的迪厅,我算你的,你拿得出好多钱,我算你好多股!要不要得?” 我就像是一只被主人肆意捏来揉去、百般戏弄之后,却又扔下了一根大骨头的宠物狗,几乎是不敢置信地彻底愣在了原地。 任凭心中各种情绪纷涌而来,却再也分不清哪个是真,哪个是假,哪个是凶,哪个又是吉。 廖光惠的这句话说得随意,讲得简单,但是里头代表的含义什么? 简单来说,通过他现在的这句话,我胡钦可以光明正大成为廖光惠生意上的合伙人;也可以光明正大地踏入市区的江湖圈子,并且不费吹灰之力间,就有机会跻身于这个圈子中的最高阶层。 那一刻,在我心中,为之打生打死、争斗不休的九镇,再不重要! 前一点,三哥用了足足十年才奋斗得来,但也仅仅只是一个啤酒机场而已;而后一点,三哥依然在为之奋斗,却迟迟不可得! 我市街头,多少有胆有识的流子们梦寐以求,甚至不惜为之卖命打拼的一切,就这样突然摆在了我胡钦的面前。 我该拿还是不该拿? 不拿? 我实在是没有那么大的毅力来拒绝这句话背后所带来的巨大诱惑。 拿? 天上没有白掉的馅饼!在道上混了这么多年,这个道理我还是懂得的。廖光惠平白无故绝对不可能对我这么好,他要的究竟是什么? 我,又给不给得起? 看着廖光惠如同深潭般莫测高深盯着我的眼神,我彻底溃败了下来。 眼前这个矮小的男人,他的眼神和眼神背后的含义,仿佛永远都是我胡钦无法揣摩也无法反抗的。 无论他说得是好是坏,我都无法拒绝,无法改变。 一种明知道被人摆布却偏又无能为力的挫折感,涌上了我的心头。 我的书读得不多,所以,我脑子里面也没有太多的货可以来供我思考借鉴。 那一刻,我只是想起了自己喜欢的一本书,黄易先生所写的《覆雨翻云》,以及那本书里面的大明天子朱元璋和他的儿子燕王朱棣! 无论朱棣做什么,最终都会发现,他从来都没有逃开过朱元璋的掌控与操纵,朱元璋在世一天,他就一天不敢称雄。 虽然此刻,廖光惠只是和我说了短短的几句话而已,我却一样感受到了朱棣心中那种极度的无力和不甘。 又惊又喜又怕之下,我干脆抛开了一切,开门见山地问道: “廖哥,我真的不晓得应该怎么说。这件事和你没有一点关系,这么麻烦你,我实在过意不去!” “哈哈哈,小钦,你是聪明人,我喜欢你,就像我当年喜欢义色一样。不过义色这个人心胸过窄,为人太硬,不像你,你更加重感情。” 廖光惠每次的说话都是忽如其来,让人备感突兀,无从作答。但是过后,却又发现他的每句话都是那样地天衣无缝、滴水不漏。 比起他来,别说我差得远,甚至连三哥和老鼠都明显要低了一个档次。 果然,说完上面一句之后,他再次开口了: “我对兄弟朋友不喜欢分得那么清,但是也有句话说得好:无利不起早!是不是,比起交易来,我更喜欢讲我们是兄弟之间的相互帮忙。这两句话说起来简单,领会的人不多,小钦,你懂吧?” 我似懂非懂,却立马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 “这个事了哒之后,我还有笔生意,我和朋友一路搞了个房地产开发公司,想搞个小区。地已经批下来哒,拆迁可能有些小麻烦,我毕竟在这个位置上,四面八方的明刀暗箭太多,自己的人有些不太方便。万一九镇真的容不得你,或者你愿意到外面来闯闯。只要你想,你随时可以过去帮我的忙。我也差人,给别个搞不如给自己人搞。是不是?” 我终于完全明白过来! 这是我首次领略到廖光惠的手段之高明、眼光之老到、谋略之长远,日后我们兄弟为他所做的一切,都证明了这一晚廖光惠的付出是何等超值。 几句话,一个迪厅,城南廖氏集团老大廖光惠的手底下,在龙袍海燕之后,又多了更年轻、更敢闯、更没有牵挂的六帅! 而这一桩原本就是因为利益引起的矛盾纠纷,在马上就要发展到不可收拾的时候,却因为另一桩更大的利益,消弭于无痕。 无利不起早,这是我当晚在廖光惠身上学到的第一个人生至理。 第199章 浮云散 落日故人情(1) 人的一生之中,总是有很多事情,在发生的时候你并不会察觉到它的特殊性,甚至你都不会觉得与平日有什么不同。 只有在多年之后,沉浸于深深的回忆里面,你才能感受到当时那一幕幕所带给自己的震撼、留恋和难以忘怀。 与三哥正式决裂的那一晚也是这样。 它所带给我们每个人的影响,在之后的很多年间才慢慢地体现了出来。 那一晚,包括我和三哥在内的每一个当事人,我们都处于一种极度亢奋和癫狂的状态,都知道自己在做一件大事。 但是,我们并没有意识到这一夜和往常的那些江湖生涯有何不同,同样都是血腥而卑劣,充其量也只是在心底最深处多出了一丝刻骨的无奈和伤心而已。 可是,对于残酷自私的人性而言,这些脆弱的情绪并不重要。在生与死、胜和败之间,我们无一例外,都只能心无旁骛,竭尽全力以求成为最后的生存者。 我们从来都没有想到过这一晚,将会成为我、三哥以及其他许多当事人一生之中,堪称标志性的重大时刻。 当晚的每一个人仿佛都失去了自己独立的判断和思考,只是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推着,向那个早已预定好的结局一步一步走去。 摆在各自眼前的只是那些凶险无比,让人心力交瘁的较量与争夺,而其中对于彼此情感的纠结、内心的煎熬、后事的预测,都是当时不曾想及也无从想及的。 例如日后胡玮他们的成名;那一战所引起的轰动,廖光惠和我的约定,我和三哥未来各自的发展,九镇江湖格局的重新洗牌……这些都绝对不是当时作为局中人的我们可以窥知全貌的事情。 命运总是带着无从揣测的神奇,而我们也概莫能外,只能一次又一次无能为力地沉陷于它布下的那一幕幕烟笼云罩的棋局之中。 不过,世情纵然难测,凡夫俗子中,却也有活透了的人。 记得那天晚上,廖光惠坐着他的奥迪A6强势介入我和三哥的冲突,并且和我达成私下协议,搞定了我这一方之后,准备动身去水泥厂见三哥前,他给我说了这么一句话: “小钦,我给你说。这件事现在还算好,没有搞出人命来。不过,你这几天最好安静点,不要太张扬。当街动枪,这不是闹着玩的,不认真还好,怕的就是共产党认真!不管事大事小,只要场面上认真搞了,多少还是有些麻烦的。你们今晚闹得太招凶,可能的话,出去玩几天,我帮你留意下,看看情况再说。” 廖光惠的话,我听进去了,却并没有引起太大注意。 毕竟,除了险儿打出的那两枪之外,我们其他人好像也并没有做出太多不可收拾的事情来。再说,我们多少也算是混了这些年,场面上总会有几个朋友关照一下的,想来应该问题不会太大。 小二爷他们也是抱着和我相同的看法。 之后,在继续了一番关于今天是否听从于廖光惠的建议就到此为止,还是谁的面子都不给,等廖老大一走,趁三哥方面完全没有防备就赶过去,一次性把三哥办倒再说的讨论之后。 最终,我们还是选择了从感情和形势都要更为适当,更能让人接受的息事宁人。 不过,我们兄弟还是保持了最后一份谨慎,没敢留在九镇。 首先,当然是因为廖光惠的建议,所引起的我们对于场面上势力的担心;但更重要的原因是,既然我们考虑到了不听从廖光惠的话,冒险一次性办倒三哥,那么三哥方面也肯定会有过同样的想法,虽然我们单方面是选择了息事宁人没错,可是谁也不敢保证三哥做出的最终决定会和我们一样。 于是,在安排各自手下的小弟回家等消息之后,无论精神还是身体都已经感到极度疲惫的我们四兄弟,又连夜开车来到市内,找了一间不太招摇的酒店住了下来。 这些年来的苦心经营,并没有错;那一晚,我和小二爷的预测也至少对了一半。 场面上,的确还是有些朋友够义气的。 第二天一大早,才刚睡了几个小时,依旧是头昏脑涨的我,就接到了九镇派出所一位朋友的电话。 电话响了很久,我都没有听见,直到睡在旁边床上的地儿被电话铃声惊醒,挣扎着爬过来,一脚差点把我蹬下了床,我这才翻身而起。 拿起电话一看,上面显示的号码是派出所一位姓关的菩萨。平日里,逢年过节我没少给他烧香,所以,彼此间关系还算是不错。 “喂,关哥,你好!这么早,还在睡觉呢。” “呵呵呵,睡觉啊!不急不急,睡觉的时候还多得很呢。” 关所为人相当平和,往常与我们一起喝酒吃饭的时候,大家都是称兄道弟。但此时此刻,在电话里,他刚一开口,我就极为敏锐地感到了一丝阴阳怪气的味道,很不对劲。 原本还在让我晕头转向的睡意顿时消失无踪,一阵不详感瞬间就笼罩了我。这个时候,我已经意识到肯定是昨晚的事情出现了什么变故。 于是,只得尽量赔着小心,忐忑问道: “关哥,怎么了?” “怎么了?你们自己做的事,自己不清楚啊?” “……” “当街开枪!哈哈,你们好大的胆子啊!我平时就告诉你们几个,要你们安静点,你们当我老关说话是放屁!我告诉你啊,胡钦,昨晚上的事有人报到市局了,今天早上一上班,县局就打来电话,要彻查这件事,你莫怪我不讲情面,我也要吃饭。这件事,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哪个都跑不了!不和你们搞一下,你们还真不晓得锅儿是铁打的。今天之内,你们自己过来交差,莫要等到我找你们,就不好看了。听到没有?!”关所打着官腔,语气非常之严厉,毫无往日的亲热随和。 一层层的冷汗从额头渗出,手颤抖得好像都快要抓不住电话,在仿佛末日来临般的恐惧中,我几乎是用尽了最后的意志,才赶在电话滑落之前,勉强说出了几个字: “……哦,晓得了,谢谢你,关哥。” “……” 没有再多的言语,电话里面传来了“啪嗒”的关机声。 为什么我要谢谢他?在关所长声色俱厉地骂了我一顿,还扬言要抓我之后,为什么我还要谢谢他? 很简单,因为他够义气! 这个世界上,尤其是在中国,有些时候,有些事,是很玄妙的,这里面讲究的就是一个“悟”字。 黑里往往藏着白,对里经常躲着错,是里也许带着非。黑黑白白,对对错错,是是非非,何去何从,靠的就是人自己的一个悟性。 有了悟性,无往不利;没有悟性,一败涂地。 那天,在关所冠冕堂皇、毫不留情的话里,我也悟出了一些东西,一些就算打死他,他绝对不会明着说出口,而我也绝对不能去问的东西。 比如情面,比如去留。 没有丝毫的犹豫,我挂完电话,就立马叫醒了险儿他们。 然后,经过我们四人的反复权衡和仔细商讨,最后的决定是,我和险儿一起跑路。 因为,我是团伙带头人,枪打出头鸟,我不跑就死定了;而险儿是当街开枪的人,用法律术语来说,犯罪情节极为恶劣,他不跑,可能死得比我还要快。 至于小二爷和地儿,原本我们也想过是否一起跑路,但最后,还是一致认为他们两个留下来比较好。 理由有三: 一、小二爷和地儿的为人,都比较低调。不像我,谁都知道是大哥;也不像险儿,谁都知道穷凶极恶。虽然大家是兄弟,但在很多外人眼中,一直觉得他们是跟着我们混的小弟。而且,前一晚,小二爷和地儿都没有作为主力冲锋在前,更没有做出像险儿一样当街开枪的恶行,甚至比起胡玮带头砍下的那第一刀来说,性质都要轻微很多,就算场面上真要追究,最多也是个聚众斗殴的从犯。所以,他们须要面对的危险比之我和险儿而言,要小得多。 二、我们商量觉得:小二爷和地儿这样轻微的情节,关所、樊主任等场面上的一些朋友完全可以暗中出面抬一把扶一下;实在不行了,我们还可以找廖光惠。通过昨天的事,我们绝对可以肯定,他日后须要用到我们兄弟的时候还多,不可能白白看见我们兄弟因为这点小事栽进去而袖手旁观,不管不顾。否则,他纡尊降贵,连夜奔波的艰辛都是白费了。 一旦这些朋友、大哥们插手,小二爷和地儿两个人就算有事,也绝对不会弄到伤筋动骨,一蹶不振的情况中来。 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通过目前种种的蛛丝马迹看来,我们几乎可以肯定,昨晚之事,必将导致整个九镇江湖出现很大的波澜,未来局势必定会有起有落,甚至远远超过我们所有人的想象。而小二爷认为,祸兮福所倚,这道波澜势必也会引起相当多的机遇和变故,我们兄弟绝对不能都外出跑路,全部置身事外。因为这也许会让我们之前所有的努力和付出都化之东流。 武昇、袁伟已经站在了三哥的一边,我和险儿也绝对要走,那么现在唯一可以留下来,也有能力去掌控大局的就只有他。 商量好了一切,我再给廖光惠打了一个电话,简单地说明了一下情况。 之后,我和险儿两个人连随身的衣物都没有带,仅仅在随手的小黑皮包里放着两个手机,三万元现金,四张银行卡,各自的真实身份证和早就办好了多年的两张假身份证。联系好当地的一位朋友之后,走出宾馆就直接租了一辆车,赶往了九省通衢的千年古城——武汉。 那一天,我不能说我们兄弟四人商量出的结果是错的,因为依当时的局势看来,最须要跑路的确实是我和险儿两个人。 胡玮几个,我们也考虑过,但按照当时我们的想法:他们毕竟是小弟,老大跑了,他们能有多大事?要抓也抓老大啊。 而且,跑路不是旅游,虽然都是四处奔走,处境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我也不愿意胡玮他们跟着到处吃苦。 只可惜,好心却往往做了坏事。 那一天,我们所有人都没有预料到的一点就是:经过了十字路口的那一场血战之后,大家都丝毫没有觉察到,胡玮的身份也起了变化,他不再仅仅只是我胡钦的小弟了。 他也成为了一个颇有名气的新一代大哥! 人怕出名猪怕壮,枪打出头鸟。 自古亦然! 时光荏苒,一转眼,已经有些年数不曾去过武汉了。但是,至今为止,我都还依然清楚记得,那天我和险儿两人刚到武汉的情景。 在中国,有着很多伟大而辉煌的城市,比如北京、洛阳、西安、南京。但是没有人会称呼他们为大北京、大洛阳、大西安、大南京。 漫长的历史河流里,曾经只有两个城市才有资格在人们的口中称得上“大”。 ——大上海,大武汉。 无论是李白的“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崔颢的“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还是洋务运动时期张之洞“驾乎津门,直追沪上”的猛力改革;又或是国民革命时期,武汉开风气之先的民主运动。 乃至九省通衢的繁华,抗战时期名动一时的“汉阳造”,这一切的一切,曾经都让我这个与武汉八竿子打不着的外省人神往不已。 在我最初的想法之中,武汉是一个充满了历史感、沧桑感的神圣而又美丽的城市。 虽是避祸躲灾,但在刚到武汉的那一天,我心底还是有着一种莫名的激动。 可是,最终出现在我眼前的一切,却是我万万不曾想到的:随处可见的基建工地,满城的烟土飞扬,杂乱拥挤的道路交通,跋扈的官车,卑微的行人。 纵有高楼万座,却与上海、广州、长沙、合肥等其他中国大城,也看不出有何不同来。 就连名传千古的黄鹤楼,耸立在长江大桥畔的江边,在各种各样现代化建设的泥土烟尘之中,也显得是那样地突兀与不堪。 千古风流,付诸烟波。 原来,冷酷的不只是江湖,还有人间。 这是我第二次跑路,却与多年前的那个夜晚砍完大脑壳,兄弟几人在三哥安排下连夜逃窜的第一次有着决然不同的感受。 多年前,我的内心充满了彷徨、后悔、绝望与无助;而这一次,曾经那些敏感复杂,被我视为包袱,恨不得早日丢掉的情感都没有了。 当年的我初入江湖,人性未泯,跑路对于年幼的我来说,还是一种来自于生活之外的突然打击,一种过于沉重的精神折磨;而现在的我,卑劣多年,早就历尽了冷暖,看淡了生死,就连曾经视为手足的三哥,也翻脸为敌,很难再有什么值得我去惊喜或者彷徨的事情了。 跑路,就像是砍人一样,已经成为了我的生活,而不是生活之外。 流子们,一只脚在监狱,一只脚在棺材,早就看透了世情之险、人性之恶。只不过是无惊无喜,恍若走肉般地活着而已。 所以,我也不再有当初那样的心态,取而代之的只是鲁迅先生笔下的麻木恣睢而已。 只有在经过长江大桥,看到蜷缩一角、满目烟尘的黄鹤楼的时候,我才冒起了一丝感慨,对于自己,对于一座楼,一个城,或是一群人的感慨。 无论是人还是楼,都已被烟尘所扰,永远地失去了原本面貌,唯一可以继续的只是无奈的生活,预定的生活,无法改变的生活。 在这样的生活之中,我们如果想要活得舒服一点,唯一能做的只是: 麻木恣睢! 但值得庆幸的是,在人生中那一段极为困难的日子里,我的身边还有着险儿,这个每时每刻都不曾低头的年轻人,无形当中,他给了我相当大的影响。 我记得当时我们两个人住在武汉广场对面一个叫做万松园的小巷子里面,里面有着一家部队经营的小宾馆,已经忘了具体名字是叫做“华天”还是“华都”来着。 我想,如果今后我还有机会去武汉的话,一定还会去那个叫做万松园的小巷子去逛逛,有可能也许还会去那家叫做“华天”还是“华都”的宾馆住住。 因为,2001年的某段时间,我和我的兄弟两个人在这里度过了一段虽然痛苦,却并不空虚,也终身难忘的岁月。 之前说过,跑路不比旅游,虽然对于流子来说,跑路已经成为了生活当中的某一部分。但纵然是这样,也不得不说,它还是一种莫大的煎熬。 第200章 浮云散 落日故人情(2) 很多的电影电视里面,黑道人物跑路的时候,都是鲜衣怒马,呼朋唤友,快活之极。比如《古惑仔》里面的山鸡,跑路到台湾的时候,小黑哥来招待他,在高档夜总会里面,美女环伺,引颈高歌。 当然,我相信这样的事是存在的,江湖上藏龙卧虎,我一个山区小流子,本是小小夏虫,不敢语冰。但是,这样的情况绝对不是在我的世界里。 在我的世界里,跑路,并没有那些凄美离别的浪漫和漂泊天涯的豪情,剩下的只是煎熬、失落、后悔与无穷无尽的恐惧…… 跑路的过程中,你永远都不知道最终自己失去的将会是什么?是打拼多年的江湖地位,还是经营已久的兄弟感情,甚至是视为生命的人身自由。 也许在跑路的过程中,一样会有朋友来招待你,但凡人尚且势利,更何况是“钱”字为上的道上朋友呢? 你威风时,“大哥”“老板”的叫唤不绝于耳,一旦你跑路就不同了,往往这个时候才是看清人的时候。 招待你的朋友们也许会请你吃顿饭,好一点的甚至给你安排住处,但最多也就仅此而已了。 因为,你而今不再是当年那个雄霸一方,可以为他带来无数利益的“大哥”了,你只是一个麻烦缠身,不知什么时候就会殃及到他的落魄流子而已。 除了世情冷暖之外,你还须要尽少地和过去的朋友,过去的亲人,过去生活里的一切产生联系。你要少上街,少做你想做的事,要尽量地待在一个地方,吃了睡,睡了吃,用最大可能性保持低调与平凡,千万不要引人注目。 这样的跑路生涯本身就已经是一个樊笼,可如果不这样,你就有着很大可能性会进入一个真正的樊笼。 朋友的势利,前途的担忧,生活的反差,内心的彷徨……个中辛酸,不是亲身经历,又岂足为外人道? 我和险儿的那次跑路也是这样,出门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我们就得到消息:胡玮、元伯、周波他们五个人和团宝那边的七八个人都被抓了,小二爷也进去关了三天,两天前,才通过一个朋友保了出来。就连三哥这几天,也时不时地会被叫着去所里谈话。 现在家里还在到处搜捕险儿,虽然通过朋友们的帮忙,场面上目前还没有提到我的名字。 但是终究会提还是不提呢,谁又知道? 刚到武汉的头几天,和当地一个过来接我们的早就相识的朋友吃了几顿饭,在他给我们安排了住处之后,我和险儿也就没有再去麻烦他了。 人越是落难的时候,就越是要靠自己,让你从深渊爬上来的,永远都是你的双脚,而不是别人的手掌。 所以,剩下的日子,每天就是我们两个大男人在宾馆三楼的某个小小双人房里面度日如年。 所幸的是,在那段日子里,我们两个百无聊赖地翻看电视,居然无意中见证了一段历史,和万里之外两个男人的成长。 这也引发了我和险儿之间颇有意味,对各自人生都影响极其深远的一次长谈,就是在这次谈话之后的不久,我踏上了返乡的道路,而险儿却孤身继续了自己一段长时间的漂泊生涯。 不同的是,我跑路,左右有他;他离开,身旁无我。 哦,对了,那两个男人分别叫做阿伦·艾佛森和科比·布莱恩特。 我们兄弟一直都喜欢打篮球,当年重新玩在一起,也是因为篮球。 但是我真正爱上篮球,是和险儿跑路到武汉,躲在那个叫做“华都”的小宾馆之后才开始的。 那个时候,正是美国NBA开打季后赛的时间,有天中午,我们两个吃完饭之后,躺在床上睡也睡不着,出去玩又不知道地方,也实在是没有心情去玩。 偶然打开电视,就看到了费城76人对密尔沃基雄鹿的其中一场比赛。 从那一刻开始,就在宾馆狭窄逼仄的小房间里,我们两兄弟忘掉了跑路,忘掉了追捕,忘掉了前途,也忘掉了江湖。 那一段的生命中,最纯粹的只有篮球,以及篮球带给我们的激情与快乐。在这样的状态下,我们一直看到了最后科比与奥尼尔捧起了当年的总冠军奖杯。 这也让我们分别喜欢上了这段辉煌历史中的两个人,我喜欢的是76人的阿伦·艾佛森;而险儿喜欢的则是湖人队的科比·布莱恩特。 有些时候,有些小事,往往都预示了一个人的未来与性格。在当时看球的时候,我和险儿有过这样的一次谈话。多年以后,彼此之间,谈论起来,依然是记忆犹新,历历在目。 “胡钦,你觉得,今年哪个得总冠军?” “不晓得,我还是想艾佛森得。一个小个子,挑战巨人统治的游戏规则,真的是太屌!” “老子不是问你想哪个得?是问你今年应该是哪个?” “……只怕还是湖人,奥尼尔太狠了。” “哈哈,我也这么觉得。” “你莫嚣张,又不是科比狠,要是没有个奥尼尔,你再看看,你看是哪个赢?” “哈哈哈,不是艾佛森,你不舒服吧。” “哎呀,无所谓,看个球而已。奥尼尔总要老的,他老了,天下就是艾佛森的了。” “等他老哒,小艾也是一把年纪,就算再出头,也就没得意思哒。” “那也是的。” “……” “……” 我还清楚记得,说到这里,我们两个突然都陷入了短暂的沉默,险儿坐在床边的位置上,默默喝着啤酒,我则斜靠在床上呆呆盯着电视。 本来,我以为这次谈话将会到此为止。但是突然之间,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险儿拿起手上的那支啤酒猛灌了一大口,不顾嘴角上残留的几许酒渍,抬起头来,望着我的双眼极为闪亮,里面有着某种让我感到陌生,但是又仿佛有些振奋的东西。 “胡钦,其实你也没得什么不舒服的,科比和艾佛森都差不多!真的差不多!” “……” 无头无尾的一句话,让我听得莫名其妙,完全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只得偏过头,瞪大眼睛傻傻看向显得有些莫名激昂的他。 “老子告诉你,艾佛森出不了头,科比一样也出不了头!不把奥尼尔办倒,这两个人没得一个出头的!你以为湖人拿总冠军哒,科比就当大哥吗?狗屁!他一样还是一个马仔!老大只有一个,就是奥尼尔。” 那一刻,我隐隐约约地意识到险儿想要说的是什么了,一种奇怪的心情也出现在了我的心头,有些期待,有些兴奋,有些激动,又还有些害怕…… 险儿重重地把酒瓶往身边的茶几上一放,再次死死盯着我说: “胡钦,这么些年的弟兄了,我晓得你一直都想当老大,而今我问你,你想过当哪个样子的老大没有?” “你发神经啊?” 险儿接下来的话果然应验了我那种模糊的预测,但是他的话太过于尖锐,尖锐到让我感到一丝恐惧,所以,我也只能避开。 “你少和我讲这些要不要得?胡钦,我给你说。今天只有我们兄弟两个,我险儿是个什么人你晓得。我真的从没有想过会到今天这一步,我根本就不想打流,你也晓得!只是到了这一步,我也不后悔,我告诉你,这个话,我一直都没有说过,平时有什么话,小二爷他们都会说。今天,我也想给你说一下,我要么就不打流,要打流就只有你是我的大哥,其他哪个都不行,其他人要当大哥,不如老子个人搞!” “你也莫想歪哒。我只是想告诉你,这次办义色没得错,必须要办!如果不是你,老子可能早就已经动手了!九镇天生就是他的啊?他是大妈妈生的,天生就该当大哥,就该比我们屌些吗?胡钦,要出头,就要办他们,就要扳倒所有坐在大哥位置上的人;如果你坐着等他们退了,新的一批也已经冒出来,这样等来等去,老大的位置,轮不轮得到我们坐,还真的说不好!” “我晓得,险儿,这些道理,讲了万把次了,现在还突然提起来讲什么讲!再说,义色搞了也搞了,算哒,不讲了。” “胡钦,你什么地方我都佩服。但是有一点你他妈就真不怎么的。弟兄,你搞事不干脆!你看义色这件事,本来早就可以搞了,要是当时你听小二爷的话搞了,也不至于弄到今天这样,你就是不搞,兄弟感情?如果他把你当兄弟,不是把你当马仔,为什么就一定要你付出,要你当小弟,他就当不得?” “不讲了,不讲了!再讲没有意思了。” 听到我的话,险儿突然安静了下来,坐在那里,半天之后,再次从嘴里冒出了一句话,语气不再有开始的激动和兴奋,变得非常平淡冷静,但是里面却好像蕴藏着比开始更加强大的力量。 “胡钦,其实,我今天要讲的不是义色的事,我的意思是你要做好大的事,就要干干脆脆定个好大的目标,拖泥带水,真的要不得!这次还好,万一下次再出事呢?我们是打流的啊。” “定个什么目标啊?” “定个当大哥的目标!” 我的心再次提了起来,看向了险儿。 不出我所料,不等我开口,险儿嘴一张,直接说出了下面的一句: “当大哥,要当就当最大的!廖光惠就是奥尼尔!” 短短的一句话就像是五雷轰顶一样,震得我一动不动呆坐床头,状若木鸡。 在我心底的最深处,最不能让其他任何人看见的地方,今天险儿话语中所想要表达出的这层意思,其实早就已经存在了。 但是我从来没有给任何人提过,甚至连想都不愿去想,也不敢去想。 廖光惠,离我实在是太远太高,太过于遥不可及。 我是一个比较感性的人,不走到势必翻脸的最后那一步,我真的不愿意提前去设想。 所以,我也从来没有直面过自己心中梦想与现实之间的残酷冲突。 可是今天,险儿居然坦率直接到有些残忍地把我一直努力压抑着的最深一面给释放了出来,让我猝不及防,无法面对,也不知道该如何面对。 除了震惊之外,我甚至感受到了某种莫名而又强烈的愤怒。 我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只驴子,永远都被背上那根无形的鞭子催促着向前不断奔走,却无力反抗。 因为,无论是现在的险儿也好,还是以前的小二爷、地儿、武昇、袁伟也好,他们都是我的兄弟,而且他们也的确是真心真意地为我好。 只不过,这个好,是从他们自己看世界的角度出发。 有些时候,他们让我感到无所遁形,我一直努力压抑克制着自己的某些阴暗面,却在他们的步步紧逼之下,逐渐显露出来,让我不得不去面对那个我根本就不想面对的自己。 但我却又不能怪他们,他们是我的兄弟,而且是我最好的兄弟。 在这样的压力当中,唯一可以留给我的选择,只有屈服。 极度复杂的心态之下,我低下了一直与险儿对视的目光,耳边却传来了险儿淡淡的最后一句说话: “不管你怎么选择,只要我不死,我就站你一边!” 自从那次看球赛时的对话之后开始,我和险儿之间就陷入了一种奇怪的气氛里面。 我不怪他,更谈不上恨他,就是觉得有些不开心,一种不知道从何而来的,敏感到略带点神经质地不开心。 现在回想起来,这种不开心也许是因为我的懦弱和嫉妒。 险儿说出来的话,他的某些想法,其实就是我一直不敢面对也不想去面对的一部分自己,在毫无防备之下,他却把这个隐藏的东西血淋淋剥开送到了我的眼前。 让我无地自容的同时,却又不得不承认,他是对的。 第201章 浮云散 落日故人情(3) 所以,我嫉妒,我嫉妒他活得比我洒脱,比我自在,我给予了自己太多的束缚,却又一直无法解开。也许,当时的我就已经意识到,穷尽自己这一辈子,可能都活不到险儿那样随性不羁,不为外界万物所动的境界中来。 于是,这样的感觉和想法让我在后来的一些天里面对险儿总是不冷不热,爱理不理。 他没有和我计较这么多,还是一如既往地尊重我,或者说是包容我。 这也使得我在日后的后悔与愧疚感,越发加深了百倍。 就在那次谈话之后不久,我们终于再次得到了家里传过来的消息,电话是地儿打过来的。 我可以回家了! 一两个月的时间,让我们归家情结越来越浓的同时,也慢慢抚平了那疯狂一晚所遗留下的许多痕迹。 人们开始慢慢忘却那晚的血腥,坊间的各种谈论也不再像刚开始一样铺天盖地,喧嚣尘上。 在廖老大、樊主任等朋友的活动下,除了胡玮之外,小二爷和地儿几个都出来了;三哥那边的人除了团宝与阿标之外,也基本上出来了。 人们虽然还没有遗忘到了无痕迹的地步,但是在相关人士的大力斡旋之下,大事已经化小。 而我,这个窝在武汉万松园华都宾馆某个小小房间的流子,也终于得到消息,可以回家了。 兄弟、江湖、金钱、大哥,那个无比熟悉的世界在一瞬间又回到了我的身边,但是我却没有感到一丝丝的快活与开心。 因为,在知道我可以回去的同时,地儿也告诉了我们另一个相比之下,要坏上百倍的消息。 险儿回不去了! 也许不是永远,但是短时间之内,他是绝对回不去了。 那两声枪响,就像是送行的钟声一样,揭开了送他远行的序幕,为了给大众一个交代,也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和形象。 在顾及权衡了各种关系与人情之后,场面上的朋友们把险儿和胡玮、团宝一起定为了此次事件的典型。 而且他还是情节最为严重,应该严惩的那一个。 听到噩耗之后,我整个人呆在了那里,片刻前刚因为得知自己可以回家而涌起的那些快乐,顷刻之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原本,我的想法是几个人出来,就应该几个人回去,老天却又一次给我们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 两个人有伴作陪,一起躲灾都是这样地煎熬与难挨,何况是一个人,更何况是险儿那样的一个人。 这些年的江湖生涯已经彻底地改变了我们,从头到尾,我们每个人都早已经成为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流子。 以至于,不管在哪里,什么时候,但凡想要找碗饭吃,除了打流,我们已经做不出其他的选择了。 一个像险儿这样性格的流子,孤身漂泊在外,接触无数大小不一、各不相同,却都是凶狠奸诈的流子们,他会受到什么样的苦,会经历如何可怕的事情。 这是我们都无法想象,也不敢想象的。 听到这个消息之后,险儿没有说什么,但是多年兄弟,生死相依,我怎么会不理解他,我当然可以感觉到这个坚硬倔强的年轻人隐藏在心底的失望与失落。 可险儿毕竟是险儿。 当我还依旧沉浸于悔恨、愧疚的纠结情绪中无法自拔时,他却已经淡定了下来,变得像往日一样潇洒刚硬,毫不在乎。 对于自己的前途,他稍加考虑之后,做出了一个决定,既然回不去了,他想要先去东莞石碣,去卫立康那里看看有没有什么活路,实在不行,今后再说。 我说我陪他一起走,他少有地对我发了怒,严词厉色地说我应该早点回去,家里的事早一天处理好,他就能少受一天罪。 我痛彻心扉地答应了他,卫立康一直以来都是一个不错的朋友,广州、东莞那边也有着我们很多其他的朋友,相比之下,这是最好的选择。 3天之后,就在武汉第26中学对面一家叫做“集美汤包”的小馆子里,我和险儿一起吃了七笼汤包,喝了最后一顿酒。 然后在武昌火车站,我送险儿登上了南下的列车。 不知道为什么,那一次,我们居然都没有哭。唯一留在记忆里的,只是两个人相靠坐在长长的凳子上,都是一言不发、一根接着一根地抽烟,一直抽到了嘴里又苦又涩。 最后,险儿紧紧拥抱了我一下,就头也不回地上车而去。 那一天,直到火车早已消失在天际,我却依旧如同孤魂野鬼般,独自站在空旷的月台上。 今生今世,我都不会忘记,车轮滑动、汽笛鸣响的那刻,正是黄昏,湛蓝的天空上,一朵浮云缓缓飘过,落日的余晖斜照在车身绿色油漆上。当绿色从我的眼眶中渐渐远去,就像是这座灰蒙蒙的陌生城市里,凋谢了一整个春天。 春草明年绿,王孙归不归? 兄弟,一路走好! 那一天,我和险儿都以为这次分别的时间不会太久,纵然很苦,苦过之后也会是甜。 可惜,世事总是出人意料。 几个月之后,因为要清算一笔老账,我们有过了一次短暂的相聚,可险儿的真正回归,却是在漫漫的400多天之后了。 这400多天里面,他吃尽了无数苦头,受过了天大的委屈,在东莞为卫立康办事,迫不得已又跑到了内蒙古呼和浩特,先在呼和浩特赛马场的军区老干所躲了一段时间,后来又隐居在了鱼龙混杂的呼市火车站旁一个叫做红旗街的地方。 人世冷暖,我心自知。 这,就是打流。 我终于回到了九镇,不曾久别,却也恍若三秋的九镇。 与小二爷他们相见的时候,我发现,这段日子里,不好过的人并不只是我和险儿,每个人明显都瘦了。尤其是留在家里处理一切后事,间中还被抓走关了几天苦窑的小二爷,更是形容枯槁,看上去老了好几岁。 跑路就已经让我感觉如此难受,何况是经历了真正樊笼的他们,更何况依旧被分别关在两个樊笼里的险儿和胡玮。 和三哥决裂,给我们所有人都带来了巨大的冲击,而这种冲击势必还会在我们彼此的生活中继续延续下去,直到下一件扰乱一切的风波出来。 回家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联络各种关系,为胡玮和险儿的事情斡旋奔波,但却无一不是碰壁而回。 就连廖光惠都给我说: “小钦,这个事,现在你急不得,它是肯定不可能一下就消除影响的,毕竟是百来人的大规模斗殴,险儿又还当街开了枪,方方面面,明里暗里,不晓得有多少双眼睛盯着这件事的。风口浪尖上,谁敢插手?你莫急,越急越出鬼。你自己能回来,都要搭帮(感谢)菩萨了。没关系的,只要你回来了,这些人都还定在这里,心还没有散,就没得摆不平的大事,懂吧?我告诉你,胡玮哪怕是真的判了,也没有关系,判了之后才好找人,晓得不?你放心,场面上的事,就是这么回事,它认真的时候你莫要和他强,等它认真劲一过,没得什么搞不好。中国嘛,只要有人有钱有关系,就没得过不了的坎。时间问题,时间问题。啊?!” 经过廖光惠苦口婆心的一番劝慰之后,我心里好歹平稳了一些,不再像是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求人,乱花冤枉钱。 再后来,有好几次,我想去号子里面看看胡玮,却无一例外都被拒绝了,理由是:刑事案件,不到判定,不许探望。 最终,我们虽然还是没有看到胡玮,但是却也通过一个叔父辈的关系联系上了主管这个案件的县局几位警官,并且一起吃了一顿饭。 在与他们的接触之中,我得知了胡玮被捕的具体经过,以及这段日子以来,他在狱中的所作所为。 胡玮是在我和险儿跑路之后的第四天被抓的。 有些时候,场面上的朋友做事确实是天威难测,让人完全摸不清头脑。普遍来说,抓人都会在第一时间就上门抓捕,免得犯人出逃。 但我们这次却偏偏不是。 在我和险儿刚跑掉之后的几天时间里,九镇地界上面没有任何的动静,小二爷和三哥那边的人都在竭尽全力地打探着各种消息,得来的却永远都是模棱两可、讳莫如深的回答。 不得要领之下,大家先是夹着尾巴度日如年地过了几天,慢慢都觉得场面上也许真的不会有什么大动静了,这才开始稍微有些放松了下来。 谁知道,才刚放松,就出事了。 抓捕是在晚上进行的。 最先被抓的人是胡玮,当时,他正在家里上网,听见楼下有人叫他,他下意识的回答了一声之后,转身下楼准备见客。结果刚出门,就被躲在门口两边的警察死死按在地上,枪顶住头,在他奶奶的哭声中,五花大绑送上囚车,扬长而去。 之后,小二爷和地儿、元伯、周波几人则是在我们迪厅里面被捕的,当时他们正在一起商量如何重新装修被三哥砸坏的迪厅的事情。 羁押了几天之后,在朋友的帮助下,小二爷他们交了一大笔押金,都先后被放了出来。只有胡玮,却无论如何都找不到门路,只得孤身一人被押送到了忘山看守所。 主管这个案子的警察说,在审问胡玮的时候,他们之间曾经有过这样一段对话。 “胡玮,我问你,九镇六帅分别是哪几个啊?哪个是你们的老大啊?” “老大就是我哦。” “你是老大啊?你是不是把我当猪搞?未必你是九镇六帅啊?” “是的。” “明明是六帅,六个人。你最好给老子老实交代!” “不是六个人,张警官,你搞错了,这都是江湖传闻,小流子不懂个屁,乱讲的。是我的外号叫胡六,长得也还帅,别个就喊我是九镇六帅!” “好,老子问你,那天砍人的除了你之外,还有哪些人?” “只有我啊!哪个讲的还有人啊?” “胡玮,你是不是想死?你最好莫要老子发火啊,老子是看见你年纪小,还不懂事走错路哒,想要挽救你,不和你计较,你莫不晓得轻重,给老子老实交代!” “哈哈哈,张警官,你又吓我。哈哈,我又没有杀人,打一架未必还枪毙我啊!” “你妈的逼,你到底说不说?” “老张,你莫发火,胡玮,这个事,那么多人看见,你就算是想一个人担也肯定担不住的,晓得吧。这么多人看见你们打架了。” “哦,你是说那些帮我打架的人啊。我晓得哒,晓得哒,李警官你要早讲是这个问题,我不早就回答你了。是这样的,那些帮我打架的人呢,其实都是平时街上的老街坊,你也晓得九镇只有这么点大,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都是些熟人。有些摆摊子的,有些卖水果的,还有些是喜欢在网吧上网的学生。那真的不怪他们,是义色这个黑社会太招凶了,你们真的要调查下,他们那帮人收保护费啊,杀人啊,什么都搞,无法无天!你们要是看得起我胡尾巴,我随时可以做证的,我可以戴罪立功,给你们当电视里经常说的那个什么,什么乌黑证人,是这么说吧?李警官,那天千真万确,就是我们老百姓看不过眼,引起公愤了才打起来的,也算是见义勇为啊。” “……!!!!!!” 做冷场王,可以做到让警察审讯时冷场得无言以对,不是惊天地,也算泣鬼神了。 不久,胡玮就判了下来,三年零七个月。 在他判下来之后的第一时间,我就带着他奶奶一起,来到了关押他的市第二看守所,见面的时候,胡玮面带着得意的微笑,给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 “钦哥,我就晓得你是第一个来看我的。哈哈哈!” 强颜欢笑之下,我悲从心起。 一个人还年轻到未曾真正明了事理,懵懂中,他的未来却已注定就此陨落。 第202章 山河乱 谁人叱咤谁自雄(1) 日子一天天过去,险儿的离去和胡玮的关押所带给我的愧疚与伤感,也渐渐开始缓和了下来。我终于又回到了习惯的生活轨迹之中,熟悉的那个江湖也重新出现于眼前。 在最近的这几个月里面,九镇呈现出了一个相当奇怪的局势,我与三哥那一夜的决裂,所带来的一部分影响也开始正式显露了出来。 那晚发生的事件给我和三哥两方面都造成了一定的打击,在廖光惠的干预和政府关注之下,我和三哥都保持了足够的低调。 廖光惠的地皮还有些关卡没有打点好,与我约定的拆迁也就还没有开始,但是我们兄弟的迪厅经过一个多月的装潢,已经重新开始营业。 于是,每天我除了在迪厅坐坐之外,就是约人打打牌,偶尔喝点小酒,去号子看看胡玮,无惊无险,平静度日。 三哥那边也是一片风平浪静,甚至在九镇都很少看到他,终日都是忙忙碌碌东奔西跑。不过,这样也好,避开了两人碰面时所带来的那份尴尬与不堪。 通过我和三哥的事情,身为九镇另一号大哥的老鼠,也得到了政府方面相应的关注,但是这种关注的程度却理所当然远远要比我和三哥两人小得多。 换句话说,相对于我们两个,老鼠还是自由的。 按理来说,在这个我和三哥都迫不得已,需要低调做人、明哲保身的时刻,本应是老鼠一展雄心,大事扩张的良机。 但是,这个看似瘦小孱弱,偏又让人感到无从捉摸的可怕男人,却再次显示了他手段老辣,聪明无比的一面。 他并没有乘虚而入的抢班夺位! 甚至出乎了所有人的想象,老鼠除了给稳坐头把交椅的三哥与风头正盛的我不断传达出自己的好意之外,他什么都没有做。 甚至,他都不常上街,整天就待在自己的养殖场里面,连啤酒机场都少去。 谁都能看出来,老鼠也在刻意保持着低调,保持着比我和三哥还要更低调的低调。 一开始没有人能看懂他的本意,每个人都觉得不可思议,奇怪万分。 但是诧异过后,几乎所有人又都释然了。 在这样的释然之中,九镇的所有流子,都感觉自己已经看穿了老鼠,看懂了他所想要表达的意思。 这个里面又分为了两种: 比较低级一点的想法是认为,通过我与三哥的一战,老鼠自愧不如,所以低头向我们认输,不再有争雄天下之心。 有着这种想法的包括了九镇大部分的小流子。 而高级一点的想法则是认为,老鼠这样是不得不为。因为现在这种敏感时刻,如果他敢强出头的话,势必得罪的就是两方势力。只要风头一过,等待他的必将是两方人马最大可能的打压,一时意气之争所带来的后果很可能是前功尽弃,老鼠这样的聪明人绝对不会去犯这样的错。相反,他采取现在这样的姿态,还最大可能地与我们建立了良好关系,左右逢源,过自己的日子,这才是他想要的。 抱有这种想法的流子不多,但是里面包括了我、三哥、小二爷、明哥、保长……等等,等等。 这种想法的确不能说是错,因为在当时那段时间之内的老鼠,确实史无前例地与我和三哥两方面都建立了堪称良好融洽的关系。 不过,多年以后的现在看来,我们的这种想法也绝不能算对,就算非要说对,那也只是对了一小部分而已。 真正完全猜中了老鼠心思的只有一个人。 这个人叫做地儿。 当时是一个晚宴,我们兄弟都在讨论着老鼠一系列怪异行为背后的真正目的,当所有人都感到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地儿边用餐巾纸擦着双手,边斜着两只眼睛,满不在乎地说了一句话: “没有什么想不通的,老鼠就不是这么个人!他这么搞就是装宝(装傻),等机会到了,你看他搞不搞死你!扮猪吃老虎,这句话你们都不懂吗?” 地儿的话,一针见血,但是,当时却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我们都以为,这个平日里并不以智计见长,甚至还有颇些糊涂度日的好兄弟,只不过是随口说了句并没有多大意义的闲话而已。 我们错了。 多数,并不见得就代表正确。 真理,永远都只会掌握在少数人的手中。 老鼠的本意其实很简单:时机未到,养精蓄锐。 可就是这样简单的想法却骗过了我,骗过了聪明绝顶的小二爷,也骗过了雄才大略的三哥和谨慎一生的明哥。 于是,这才有了后面那一场惊天动地的江湖巨变! 不过,老鼠却唯独骗不了平日大大咧咧、简简单单的地儿。 这是为什么? 就是因为地儿简单。 在他的生命中,兄弟就是兄弟,爱情就是爱情,人生就是来享受,生命就是要尊重,黑就是黑,白就是白,心目中原本的那个老鼠就是真实的老鼠。 他简单,所以,他不受骗。 我们都太复杂,复杂到被各种各样的想法蒙蔽了自己心灵的同时,也蒙蔽了自己的判断。 难得糊涂,说起来容易,真能做到,才是人生大境界。 前面说过因为我与三哥那一晚的事件,后续影响开始逐渐显露了出来,导致我低调了,三哥隐形了,老鼠蓄锐了,那么九镇是不是彻底平静了呢? 不! 事情的发生总是多个方面的,所造成的影响也一定不会是单一的。一方面的影响让我们几位大哥开始消停的同时,另一方面的影响却更加恶劣。 前面也曾说过,九镇的江湖状态在当时那几个月是很奇怪的。 奇怪的地方就在于一句老话,“长江后浪推前浪”。 前浪们安息消停的时候,往往正是后浪们开始乘风飞扬的大好时机。 以往的九镇,都是各自随着各自的大哥讨生活,但是这次不同,我与三哥的翻脸,也彻底撼动了陈旧牢固的江湖秩序。 而十三鹰的一夜成名,又大大刺激了那些原本与他们年纪相仿的小流子。 于是乎,那个没有大哥笼罩的九镇,一时之间群雄并起,仿佛一夜之内就突然冒出了很多认识不认识的,旧的新的小团体,而且当中所有人都像是打了鸡血一样地癫狂、悍勇。 那段时间的江湖,也再没有了任何的秩序与规矩。 只有实力! 就在这样残酷的生存环境里面,在这样基数庞大的一批疯癫人群当中,终于冒起了两个颇为响亮的名字。 也正是因为这两个人的横空出世,从而引发了一系列的血案大案,其中就包括了我市黑道三大奇案之一的商贸城枪击案,与九镇那次著名的万人上书。 当然,也扯出了我们兄弟牢记心中已久的一笔老账! 那两个名字,那两个平凡之极,早已经成为了红尘旧事的名字,这些年来,却经常在我的回忆中不断涌现。 虽然我从来没有问过任何人,但我知道,记住了这两个名字的人绝不仅仅只是我一个。九镇上下,无论是穷凶极恶的道上流子,还是平凡度日的普通百姓,这么多年来,一定也会在有意无意之间想到,在茶余饭后提起。 那两个名字虽然平凡,在它们的背后却分别代表了两条曾经也是鲜活真实的生命,以及两段绝不平凡,让人只能满腹悲凉,无语问天的人生。 这两段生命的表现形式各有不同,很多地方甚至可以说是截然相反:他们一个是杀人,一个是被杀;一个身材高大,一个个头矮小;一个兄弟众多,一个形单影只;一个气势威猛,一个卑微狡猾;一个让人惧怕之中不免有些尊敬,一个让人痛恨过后也会带着怜悯。 但是这一切的不同,都不能妨碍日后漫长的岁月里,人们将他们放在一起去比较,去评论。 因为,在决然不同的外表之下,他们却拥有着一个最根本的相同点,那就是——打流。 这两个人都是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过日子的流子,这也导致了他们两人的一生,都充满了同样说不尽的无奈、艰辛、卑劣、畸形与感慨万千…… 九镇的人们对于这样的两个人一直存在着各种各样、版本不一的评介与判断,就连我本人,也难以避免地在心底下有着一个孰好孰坏的标准。 我想要尽量客观地去描写下面那两个故事,可同时,我却又不得不直面故事背后所埋藏的命运的玄机与无奈,以及那让我复杂万分的情感。 在我心目之中,两个故事各自的当事人,更能让我接受一点的偏偏是杀死我的生死兄弟,本应该与我不共戴天,让我痛恨不已的那一个;而让我感觉有些不太好的,也偏偏是跟着我的小弟,甚至可以算是我本人派系中的那位。 仔细地想了想之后,我还是决定坚持自己一贯的观点:人无所谓好坏,分好坏的只是做出的事情而已。 既然好坏已是难分,情感始终复杂。那么是是非非,对对错错,黑黑白白,就留给大家自己去悟吧。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只是,可恨之人又何尝不是一世飘零? 这两个人,兄弟众多、气势威猛、身材高大的那位叫做刀疤成;而与之相反的另一位叫做聂尘。 下面的第一个故事也就先从聂尘开始吧。 因为,他的故事实在是太短,短得就像是他的人生。 他用自己转眼即逝的生命给我,也给九镇所有的人们导演了一出魔幻到超越了现实想象的悲剧;一出让人无言的悲剧;一出我牢记至今,没有须臾忘却的悲剧。 同时,也正是他,引发了一次九镇史无前例的万人联名大上书! 聂尘的真名不叫聂尘,他拥有着一个很好听、很威风,与他卑微可怜的生命有着截然相反意思的名字。不过为了种种顾忌,也为了尊重死者安息多年的亡灵,我改下了这样一个名字,寓意尘归尘,土归土,前事如梦,死者已矣。 虽然名字不是真的,但是聂尘的的确确是一个流子,一个真实存在过的,曾经让人痛恨到咬牙切齿的流子。 正如陈浩南的导师是B哥,而我的一生则在三哥的启发下发生了转变。聂尘也有着一个影响他至深,让他踏上这条江湖不归路的人。 就像三哥和我一样,那个人同样也是聂尘的邻居,聂尘叫那个人为哥,而那个人则称呼我为大哥。 十三鹰中,他排名第五,心性灵动,多智有谋,行事间却过于操切,少了一点坚韧和沉稳。 不过,我很喜欢这个人,通常,我喊他小敏。 聂尘死的那一年才刚满15岁。 这是我和险儿、地儿才刚开始跟着三哥打流的年纪,也是一个原本距离死亡很远的年纪。 就像是很多出身卑微的流子一样,聂尘也有着一个不完整的家庭,他的父母亲很早就离了婚,各自又重新组建了家庭。相应,年幼的聂尘就被抛到爷爷奶奶身边,成为了一个多余的人。 还记得,我第一次见到聂尘的时候,是和几位朋友一起在小敏家里打牌。 “敏哥!” 那天,才刚打没有多久,突然间,听见一个很大的叫唤声从门外传来,还带着些许童音的声线明显被刻意压制得有些低沉,故作成熟豪迈的语调里面依然掩盖不了那一份小孩子发自天性的兴奋与雀跃。 随着那一声大喊,小敏家的大门就如同让推土机猛撞了一下般,剧烈晃动着被推开了。我当时的位置刚好是正对大门,顿时就下意识抬头望了过去。 外面灿烂的阳光透过打开的门,射进了显得有些阴暗潮湿的房内,一个瘦削干巴的半大孩子就那样站在漫天阳光之中,呆呆望着房子里面,阳光洒在他的头顶和肩膀,就像是给他披上了一层金色的光环。 由于光线的突然变化,我一时看不太清他当时的表情,但是,在场所有人却都听到了从他口中冒出的那半句话: “敏哥,你说钦哥他们今天会来的……” 话说到一半,就被硬生生地吞了回去,那个孩子就好像突然变成了一具木偶一样,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看着我们满屋子人,显得很是有些手足无措。 他目不转睛地呆呆盯着我看了半晌,又扭过头去分别看了看小二爷、红杰、险儿、武昇等人,最后才把目光落在了小敏身上,嘴唇微微挪动着,想要说些什么,却又明显因为过于紧张和害羞,而不知该如何表达。 “哈哈哈哈哈,聂尘,你胆子只有这么大啊!来来来,进来唦,开着门干什么。” 小敏大笑着拉开凳子,跑过去一把将那个孩子搂在怀里,向屋内走了进来,边走,小敏边对着我说道: “钦哥!给各位大哥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弟弟,就住我隔壁的,叫聂尘。聂尘,你一天到晚说想见钦哥,想见九镇六帅,都在这里,哪,这个是红杰、杰哥,你也听到过啦。还怕什么?平时天天缠着我念,真看到人反而又没有礼貌了,叫人啊!” 大家都纷纷停止打牌,颇有兴致地看着眼前这个黝黑瘦小,有些冒失的孩子。 聂尘怯怯地再次看了我们一眼之后,还是紧紧闭着嘴,不敢开口,甚至连头都微微低了下去。 “哈哈哈,小敏,不碍事,不碍事。小伢儿,胆子小是正常的,不要紧,你安排他坐好,我们继续打牌啊。聂尘,喏,这里的烟、槟榔、饮料,你要吃要喝就自己拿,别客气哈。” 也许是被聂尘当时的那份童真所打动,也许是出于对弱者天生的怜悯心态,那天的我主动发言替聂尘解了围。没想到,却竟然得到了一个出乎我意料之外的回答。 “钦哥,我不是小伢儿,我快要十四岁哒。” 这句话出口之后,我有些意外地抬起头看向了几尺开外那个黑黑瘦瘦的小孩子。 他有着一双很漂亮的大眼睛,又圆又亮,像是两颗黑玉做的棋子。 此时此刻,他的眼神里面没有了刚开始的怯弱与害羞,而是有着某种别样的神采在隐隐流动,似乎有些激动兴奋,似乎又有些不满与不甘。 熟悉之后,我渐渐发现,聂尘完全不是刚进门时给人留下的那种木讷羞涩感觉了。 这个孩子身上,有着一种远远超乎他真实年纪的成熟与机灵。简单的端茶递水之中,他已经很巧妙地把他对于我们的崇拜与尊重表达了出来。 最后,小敏告诉我说,聂尘想跟着我混。 我仔细想了一下之后,给出了这样的回答: “他还太小了,我们而今的这些事,这么小搞不好的。等几年,他长大了再说吧。一个小伢儿,学着打什么鬼流啊,听大人的话,读书去唦!小敏,他跟我就不跟了,要是实在是想出来玩,真被人欺负了,到时候你就出下面,给他帮下忙就行了。” 第203章 山河乱 谁人叱咤谁自雄(2) 扪心自问,当时说这些话,我的确是有些出于所谓的自重身份,面对着一个崇拜者的装腔作势。 但是,我也是真心觉得自己这样说,是为了聂尘好。 只可惜,有些时候,有些人,他们的人生是由不得别人安排的。 还记得,当时我这句话说过之后,一旁的聂尘虽然没有开口,可他的眼里却又出现了那种微妙的神采。 这次,我看懂了,那就是不服气。 这就是最开始的聂尘,一个敏感、自信、单纯,也有些好高骛远的孩子。 从此之后,聂尘除了和小敏还是走得很近之外,再也没与我们其他人有过太多接触。 一两年的时间,他也有了自己的圈子,虽然他不是圈子里的灵魂人物,更不是大哥,但他毕竟还是在那个圈子里圆了自己梦寐以求的江湖梦。 只不过,就像当年被我赶出九镇之后,迷茫绝望的小兵儿一样,野心勃勃却又同样迷茫的聂尘也进错了圈子。 起初,他还只是和自己圈子里的那些小混混一起,在学校门口敲诈点烟钱、上网钱;慢慢,他就开始发展到了坑蒙拐骗。 最后,虽然依旧年少,却已经被欲望彻底扭曲了灵魂的他,终于找了一条发财的路。 女人! 那些成天出没在街头巷尾各种低级的发廊松骨楼里面的,皮肉松弛,面貌臃肿,打扮低俗靠出卖自己身体赚钱的女人。 换句话说,十四五岁的时候,聂尘就已经成为了一个小小的鸡头。 九镇位于一个相对落后闭塞的偏远山区,那里的人们也依旧保持着一些古老而传统的道德观。 所以,聂尘当时所做出的那些离经叛道的荒唐举动,令他彻底蜕变成为了九镇人们心目中的一只过街老鼠。 几乎没有任何正经人能够容忍,一个甚至连毛都还没有长齐的小孩子,居然就开始光明正大地和那些卖淫女们当众打情骂俏,不仅毫无羞耻,并且还以此为生。 不过,这依旧还不是聂尘短短一生中所走过的最错的路。 鸡头虽然不是个光荣的职业,可里面毕竟也走出了卫立康这样的大哥。 聂尘最错的地方是:他一路走来,有意无意间遵循着小兵儿当年的足迹,最后,也就理所当然地走上了小兵儿多年前的那条老路。 他开始吸毒。 大概是聂尘刚刚吸毒成瘾的那段时间,也就是他死之前的几个月左右,在小敏的生日宴上,我再次见过他一面。 那次,我和险儿两个人到得比较早,客人们都还没有来,但是聂尘已经在那里了。 小敏让他帮忙打下杂,做点核定菜式。给客人上烟、安排入座之类的小事情。 当时,由于客人还不多,我和险儿也就没有落座,出去抽烟的时候,与站在门口迎客的聂尘有过这样的几句交谈。 “哎呀,钦哥、险哥,你们进去坐唦,这街上车来车往,都是灰,又热。进去坐咯,我去给你们倒茶。啊?”一见到我们,聂尘就赶紧拿着烟迎了上来,几年的时间过去,聂尘也起了很大的变化。 他还是一样地黑瘦,但是个子却长高了很多,完全看不出当年那个小孩子的模样。面对着我和险儿,他的表情也不再像当年那样青涩害羞,而是相当老练圆滑,奉承阿谀到甚至令人觉得有些猥琐;原本有着独特神采的那双大眼睛不知从哪天开始,已经变得黯淡无神,长着无数暗疮、青春痘的脸上带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一副萎靡不振,未老先衰的样子。 “哎,不用了,不用了,聂尘,你忙你的事,我们就在这里站站,里面太闹了,也闷。你忙你的咯,不用管我们。” 虽然聂尘现在对我所表现出的姿态,比起多年前的那次初见要显得更加谦恭有礼。 可我却不知为何,相反感到有些厌恶,只想他快快走开,越远越好。 身边的险儿则将这种情绪表达得更为明显,连看都不去看聂尘递到了他眼前的那根烟,从鼻孔里微微发出了一声闷哼之后,径直从兜里掏出自己的芙蓉王,抽了起来。 聂尘显然看出了险儿的意思,只得讪讪然地将递过去的烟又拿了回来,叼在了自己嘴里。 也许是因为我对他更加礼貌的缘故,聂尘点上烟之后,居然再次凑了过来,赔着笑问我道: “钦哥,你那个买码的事怎么搞得啊?要搞好了吧?我就晓得,九镇这个地方,我只佩服钦哥你一个,义色,老鼠,保长算个啥?钦哥,你发财哒,莫忘记老弟了,也抬下我啊。呵呵呵!” 聂尘笑得很殷勤,看着我的眼神中,也在努力传递着自己的善意。只是,张开的嘴巴里,那满口因为过度烟酒和邋遢的生活习惯而导致的黑黄板牙,却让他所有的殷勤与善意,都变得那样虚伪与讨嫌。 “呵呵,有机会的,有机会的……” 面对着他越凑越近,几乎是令人不忍目睹的笑容,我恨不得开口把他骂走。但是伸手不打笑脸人,别人好言好语问到了跟前,却又不得不回答,我只好随口答了一句,赶紧装着看风景,把头转到一边,抽起了烟来。 “真的?钦哥!” 烟还没吸到嘴里,我就被聂尘这句突如其来的大喊声吓了一大跳,转过头来,呆呆看着他。 他的眼神一扫平日的颓废与暮气,变得灵光闪闪,隐约之间,居然还放射出了几分当年的神采。 “啊!这个,那个,呵呵呵……” 我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但是不等我整理好茫然的头绪,聂尘就再次开口打断了我: “钦哥,我告诉你。你莫看我而今混得不怎么样,街上的人都骂我,那些人懂个啥?钦哥,我给你说,老子办事还是办得的,那次,老子……” 正当聂尘滔滔不绝地越说越激动,甚至连手脚都开始飞舞起来的时候,一旁的险儿再也忍耐不住,突然爆发了,他一巴掌就将聂尘扬在半空上的手臂拍了下去: “你个小麻皮,你在哪个面前讲老子啊?你是哪个的老子?你只怕是活得不耐烦了是吧,你办得事?你办得个什么事?一个小麻皮,白粉仔,天天偷鸡摸狗,还在我们面前充起老大来了,只怕是瞎了你的狗眼。滚你妈了个逼的!” 险儿丝毫不留情面的喝骂声,让猝不及防的聂尘一下子呆在了原地,傻傻看着险儿,又转动眼珠看了看我,这才好像是明白了过来,脸上青一阵红一阵地闭上了嘴。 我本以为他遭到了险儿这一顿骂,会受不了走开,原本还有意安慰他一下,谁知道聂尘的脸上居然再次一变,摆出了一副全无所谓的无赖表情,恬不知耻地笑嘻嘻看着我们两个,继续说道: “哈哈哈,险哥,你也莫凶我唦,我怎么讲也是敏哥的弟弟,算是你们的人,凶我搞什么?别个看我不起无所谓啦,险哥你莫看我不起唦。你险哥发句话,有什么事要我搞,随便要办哪个?我不帮你搞得舒舒服服,我聂尘就是婊子养的,再也不打流哒!” 这一下,险儿气得脸都白了,也不搭腔,猛地把手中烟头往地上一扔,气势汹汹地对着聂尘就走了过去。 聂尘顿时吓得往后退了一大步,我赶紧一把扯住了险儿的手。 聂尘一看险儿被扯住了,居然一边后退,一边还敢做出嬉皮笑脸的样子,说: “钦哥,我从小就把你当偶像看的,你们莫看我不起!我也没得法啊,我……” “聂尘,这样好不好,你莫讲了。你少搞些偷偷摸摸的事,今后万一有什么我不好办的,我再找你帮忙,要不要得?我先多谢你了,啊?” “哈哈哈,好好好,钦哥,我保证今后不丢你的脸,什么“飘飘”(黑话:白粉),老子绝对不会再吸了。今后你只要发话,老子死也要去搞。哈哈哈!” 一听到“老子”两个字,被我抱着的险儿又猛地向前一挣,我只得飞快将他拖进了屋内。 临走前,我看见聂尘居然还在满脸笑意地对我们说着什么,佝偻着背,一个人孤独地站在门外西沉的暮色之下,喃喃自语…… 也许,那一天,聂尘真的想过要改变自己,要实现年少时叱咤风云的那个梦,要做一个想做的英雄。 但是谁知道呢? 因为,他的改变不会有人看到了,老天留给他的时间再也不多。 短短几月之后,聂尘就遇见了一个人。 一个要了他的命的人。 险儿跑路去了广东,我则独自回到九镇之后几个月的某一天中午时分,刚起床,正坐在家后面的小庭院里边吃东西,边和外婆聊着天。 突然就听见外面大街上,警笛大作,一声连着一声,狂叫着由远而近,又由近至远。 虽然知道自己最近并没有犯过什么事,可这样少见急促的警笛声,却还是听得我心里感到一阵阵发慌。原本正吃得津津有味、美味无比的饭菜,一时之间也变得好像是在嘴里嚼着一条棉裤一样,嚼了半天却吞不下去。 再继续草草扒拉几口饭菜之后,给外婆说了一声,我转身走出了家门。 我想要尽快知道,今天的九镇,到底发生了什么大事,弄得这样满街警笛狂响。 九镇不比大城市,不管是当流子的,还是做警察的,一般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本土乡亲。 平时场面上就算是要抓个什么人,打个电话就自己去报到了,实在不行,只要上街找找通常也绝对能够遇见,根本就没有必要,也不会闹得不留情面到出动警车大肆逮捕的地步。 要知道,在九镇,上一次的警笛大作还是多年之前,我们兄弟刚出道的时候,跟着三哥一起去办黄皮的那个元宵节。 那次就废了两个人。 而今天,警笛的响声要比那天显得更加密集,更加让人心惊肉跳,这又将会是什么事呢? 很快,我就来到了自己迪厅,守在里面的贾义他们震惊万分,却又都带着一股掩不住看热闹的稀奇兴奋感,告诉我了一件完全出乎意料之外的事情。 聂尘死了! 就死在九镇旁边的神人山上面,离我们兄弟当年结拜那座小庙不远的一座山头上。 身上一共三刀,伤口全部在咽喉部位,刀刀致命! 随后的很长一段时间,聂尘之死所引起的争论与传闻,铺天盖地完全覆盖了九镇的每一个角落。无论何时,无论何地,不管我愿意听还是不愿意听,我总是会接触了解到这件事情的一切细节。 人命关天! 无论在哪朝哪代,哪个国家,杀人都是再也严重不过的首恶极罪。 但是,在人们的众口纷纭之中,我却听到了一个不一样的故事。 一个被人同情的杀人犯,和一条万众唾弃的生命。 前面我说过,聂尘出来打流却又跟错了圈子,在那个错误的圈子里面,他学会了很多不应该去学的错误东西。 比如吸毒,比如偷窃,比如骗女人,比如无耻。 但最终让他丢了性命的,却是他学会的另一个本事,而且在九镇,聂尘将这个本事发挥到了堪称是前无古人的极致境界。 这个本事叫做——敲诈! 一开始的时候,他只是跟在那些小混混身后,去学校、网吧、游戏室等地方找学生们弄点小钱。 后来,他学会了找十字路口摆摊设点,买瓜果,烟酒槟榔的小贩们赊点东西。 再后来,他学会了找亲戚朋友借钱。 再后来,他又学会了去发廊,去找那些可以做他妈妈的女人们睡觉,要钱。 而在这一切的经历当中,聂尘发现了一个道理,一个让他感到可以赖之生存的道理:无论是学生也好,还是小贩、亲戚、妓女也罢,每一个人在厌恶他的同时,居然还有些怕他。往往只要他一开口敲诈,得到咒骂之后,却也无一例外可以得到钱。 第204章 山河乱 谁人叱咤谁自雄(3) 于是,聂尘懂了,吸毒之后,经济状况越发窘迫的他,更是将这种人生的领悟发挥到了淋漓尽致。 这也让他一举超越了九镇黑道有史以来的所有大小流子,而成为了老百姓口中的头号垃圾与绝对恶人。 恶人自有恶人磨! 磨掉聂尘的那个人,叫做张志威。 一个聂尘曾经亲口叫过威哥的人,九镇十三鹰里面排行第十的张飞的结拜兄弟,也是一位屠夫的儿子。 还是在第一部里面,我曾经提到过,当年我们兄弟刚出名的时候,通过小敏的介绍,贾义和胡玮带着几个兄弟自己找上门来,要求跟着我们混。 当时,随着贾义和胡玮一起过来的人里面就有张志威。 在我的印象中,张志威留着小分头,话不多,说话声音也很小。但是说起话来,急急火火,一字一顿,有些像当兵的回答长官时的口气,很有特色。而且为人颇有礼貌,不管多远,只要让他看见你了,一定会跑过来打个招呼。 张志威的胆子并不是很大,跟着我们的那一段日子里,甚至都没有参与过一次打架,除了偶尔喜欢随在我们屁股后面跑前跑后之外,他全身上下,可以说没有一处地方像是一个流子。 所以,我一直想不通,这样的一个人怎么会是杀人犯,而且是一个极度老辣,狠毒的杀人犯。 聂尘认识张志威也是通过小敏,那个时候,聂尘刚出道不久,张志威也还在跟着我们一起打流。 虽然实力和名气比不上小敏,不过按辈分,张志威和小敏却是平起平坐。所以,当年聂尘见到张志威,都要毕恭毕敬地叫声“威哥”。 那个年纪的人,尤其是那个年纪就开始在江湖上打流的人,往往对于钱财看得都不是很重。 张志威尤其是这样一个人。 他的父亲是九镇菜市场的一个屠夫,屠夫的收入一直都是不错的,家里又只有张志威这样一个独子。所以,只要张志威想用钱了,父母给的一般都还是相当宽裕。 张志威家里条件好,却并不是每个流子家里条件都好。 打流打出名堂了,当然就不会差钱用,只不过,打出名堂来的人并不多,一般的小流子们日子都过得有些紧紧巴巴。 于是,在某段时间之内,有些老实木讷的张志威俨然成为了小流子圈里的财神。钱虽不多,偶尔没有烟抽,没有饭吃了,找下张志威还是没有错的。 聂尘家里条件就不好,他们第一次金钱上的来往,只是一次偶然。 聂尘在学校敲诈的时候,找错了人,敲了当时跟着三哥混的,一个叫做新钢的流子的表弟20元钱。当天晚上就被新钢在游戏室找到了,拿着游戏室老板做饭的一瓶酱油敲在了聂尘头上,红的血,黑的油,流了一身。 聂尘不敢回去,也没有钱,只得在商贸城坪子里面的一个公用水龙头下冲洗血迹油渍。 张志威下晚自习,过来玩游戏,就刚好看到了这一幕。 于是,张志威自己出钱,带聂尘去医院把头包扎了一下,并且请他吃了一顿宵夜。 小敏曾经告诉过我,在吃宵夜的时候,聂尘和张志威有过这样一段对话: “威哥,今后,你就是我的哥哥!只有你和敏哥对我真的好,亲戚朋友都是假的。威哥,你要是想搞什么,给我讲一声。哪个对你不舒服,就是对我不舒服!” “好,聂尘,我反正也没得老弟,今后你就是我的老弟。没得饭吃,没得钱用了,你开个口!” 我相信两人在说这些话的时候,一定是真诚的。 就像记忆里的那些年,在很多的场合下,很多个时间里,我和三哥也曾经无比真诚地说过这样类似的对话。 然而,人生的曲折变幻又岂是一个真诚可以了结。 激情过后一定会是平淡。 我和三哥不能例外,无数对因为真诚相爱而结婚,却又最终离婚的男女不能例外,聂尘和张志威也一样,不能例外。 何况张志威还说了一句不应该说的话,一句很难做到却又给了聂尘莫大希望的话: “没得饭吃,没得钱用了,你开个口!” 后面接下来一段时间内,聂尘无数次的找张志威借钱,却从来不还。张志威也终于恼火了,烦躁了,不想借了。 假如事情只是发展到这里,也许会是另一个每日可见可闻的,好朋友最终因为钱而翻脸的俗套故事。 这样的话,也就不值一写。 那为什么最终这个平凡的故事却变成了一段绝对值得一写的离奇血案呢? 因为两个变化: 一、张志威终归还是看淡了江湖上的尔虞我诈和虚情假意,再加上屠夫父亲的严厉管束,中学毕业之后,退出了为时并不太久的打流生涯,子承父业,安安静静做起了一个正经屠夫。 二、聂尘开始吸毒。 张志威当屠夫之后,就不用再向家里要钱了,每日杀猪卖肉所得的收入在十来二十岁年龄段的人里面,算是相当丰厚。 比之一事无成,十五六岁的小混混聂尘更是不可同日而语。 而吸毒让聂尘对于金钱的需求更加强烈。虽然这个时候,他已经开始实施了向几乎全九镇的小摊贩和某些没有人罩的妓女的敲诈,但是所得的钱财却还是满足不了他日益增大的毒瘾。 于是,他终于瞄上了张志威,这个曾经被他视之为兄的人。 一开始,他还是好言好语以借的名义找张志威开口,张志威迫不得已又借了几次之后,终于狠下决心不再与他来往。 某一次,张志威破天荒拒绝了聂尘的要求,并且骂了他。 要是以前,张志威骂了也就骂了,聂尘不能把他怎么样。 但是现在不同了,张志威不再是个流子,而仅仅只是一个屠夫。虽然屠夫也有刀,杀的却是猪,不是人。 当时,聂尘就说了这么一句: “张志威,你个狗杂种,你是不是不义道,又不是没有钱,老子而今落难了,借个50块钱,你会小气死啊?” “……” “好,你记着,我要找你的!” 第二天,聂尘就带着他圈子里面几个同样不入流的几个小混混一起找到了张志威。 张志威不再打流,当然就不想惹上太大的麻烦。 于是这次,聂尘在张志威身上破天荒拿到了一笔大钱——500元。 坚守的堤防终于决口,聂尘对于张志威的敲诈也就一发不可收拾,往日的情谊真正消失无踪,从而变成了一出利欲熏心的人间丑剧。 最后的一次敲诈,是因为张志威买了一个新款手机,拿着手机在网吧上网的时候遇见了聂尘。 闲聊几句之后,聂尘借口说拿手机打个电话,一去不回。 当天,几乎在九镇找了一整晚,张志威都没有找到聂尘。直到三四天之后,早就把手机当在了老鼠所开的当铺里的聂尘,才又拿着根甘蔗,边啃边笑,晃晃荡荡出现在了张志威的面前。 和聂尘一起同去的还有一个小混混,通过这个小混混的口中,九镇人得知了他们当时最后一段为人所知的对话。 “聂尘,我的手机呢?”张志威一见面就问道。 “哈哈哈,威哥啊,我一个朋友拿着玩,他做事不靠谱,居然弄丢了。真的不好意思,都怪我,我过几天有钱了赔给你。”聂尘依然是毫不在乎,嬉皮笑脸。 “……”张志威完全沉默了下去。 我想,这一刻,也许就是他忍耐的极限了。 只可惜,被难填欲壑蒙蔽了心智的聂尘,却愚蠢而狂妄地突破了这个绝不应该去触碰的极限。 “哎,威哥,给你说一声啊。老弟最近两天没得钱了,弄丢你手机的那个朋友和我有笔生意,暂时又还没有搞好,我也不好意思找他催钱。不过,你放心咯,我聂尘说一不二,等两天,最多下个星期,我就把钱一起给你。” “……” “威哥,你想办法给我随便借点钱好不好?这次真的是借,我帮你开个借条,要不要得?我真的有急用。阿林的那个婆娘不听话,不上班悄悄跑了,我们要搞点路费,把那个婆娘抓回来。帮个忙,要不要得?只是周转两天,不会拖你的!” “没得钱,没得钱!聂尘,我们一起玩也这么多年哒,你莫找我了,九镇这么多人,你找别个去借唦。我没得钱,有老子也绝对不借你哒!”张志威终于开始爆发了。 “威哥,给个面子唦!” “没得钱!有也不借!” “……好,张志威,你个小麻皮,老子给你脸喊你声威哥,不给你脸,你什么麻皮都不是的。一个杀猪的,你牛个什么牛!老子讲哒,有急用,你最好灵活些,给老子搞三四百块钱来,不给老子今天搞死你!你信不信,你个杂种!” 那个小混混说,聂尘这句话说出来之后,张志威站在他的肉案前面,低着头一言不发,沉默了很久很久,直到聂尘两个人的再三催促,甚至踢了他的案板一脚之后,张志威这才一脸平静地抬起头来: “聂尘,我们兄弟一场,你也莫逼我逼得太紧哒。这么搞好不好?明天晚上你再来,我给你钱。我求你,这是最后一次,今后给我个面子,放过我,要不要得?” 聂尘听到这个话,露出了笑容,一把搂着张志威的肩膀高声说道: “要得!要得!威哥,我就晓得,你打小就对我好。哈哈,谢谢你哒啊,威哥。那我先走了,你慢点忙,慢点忙!” 第二天,聂尘去张志威那里的时候,一个人都没有叫。 为什么呢? 道理很简单,400元钱,一个人买“飘飘”,可以玩三四天,两个人也许就只有两天了。 后来发生的事,除了警察之外,就没有人清楚了。 唯一知道的是,张志威说要散散步,带着聂尘去了九镇旁的神人山,在路上还遇见了几个相熟的流子。 据那几个目击者说,当时,两人还边走边笑,看上去很是亲热的样子。 可就是短短几十分钟之后,就在神人山上,张志威用一把道上人极少使用的蝴蝶刀(电影里面经常出现的一种折叠小刀,有三把刀身,一个刀柄,可以拿着刀不断甩来甩去玩花样的那种),极度残忍地插入了聂尘的咽喉。 杀人的手法就是张志威跟着自己的屠夫父亲学来的,赖以谋生的杀猪方法:从锁骨部位向上斜插入咽喉,然后往一侧横拉,刀锋过处,气管,血管全部割开。 屠夫的术语中叫做——放血。 前后三刀,刀刀放血! 狗逼急了,也会跳墙。 原来,只要是刀,就是不祥;原来,屠夫的刀,除了杀猪,也能杀人。 只可惜,这个道理,聂尘他懂得太晚! 第二天,案子就破了,张志威当天早上就被父母带着去了派出所自首。 按九镇风俗,死者要入屋停两天,葬礼过后才入土。 可年幼的聂尘,却根本就没能进入自己家门,在事发当天就被送到县殡仪馆火化,草草埋葬了事。 甚至除了抚养他长大的爷爷奶奶之外,亲生父母一个都没有出现。 张志威被抓之后,九镇上,以所有小摊贩和学生为首,掀起了一股史所未有的万人签名狂潮,为张志威上书求情。 我还记得那封呈递给法院的求情信上,头一行红色大字就是: 为民除害!法理当容! 张志威只是被判了三年,2004还是2005年的时候就刑满出狱了。 现如今,早已成家立业,生了小孩,继续生活在小小的九镇,靠着手中利刃,安稳而又平静地守在一方案板之前,杀猪卖肉。 只是不知道,在每次杀猪的时候,他是否还会偶尔回想起当年的那个晚上,那张扭曲的面孔,和那些四溅而出,也曾滚烫鲜红的热血。 对了,据说那天,张志威真的给聂尘带出了400元钱;还有,那把杀人的蝴蝶刀,也并不是张志威所带,而是聂尘所有。 一条人命,三年牢狱,400元钱,万人上书。 留下的,却只是人们口中半声叹息! 第205章 小人钩曲 游尘土梗惑人心(1) 自古以来,春节都是中国人最重要的节日,没有之一。 本来,这个节日代表的是团圆、幸福、快乐、吉祥…… 但是在九镇人的记忆当中,曾经有过一个非同寻常的春节,那个春节给很多人留下的印象也许是刺激,是震惊,甚至是拍手称快。 可对于我而言,留在心底的却是直到天荒地老都再也磨灭不去的后悔、内疚与伤痛…… 转眼之间,险儿远走他乡已经多半年了,身陷囹圄的胡玮也开始逐渐适应没有自由的生活,剩下的兄弟朋友们都各自过着自己原本的日子,无惊无喜,不知不觉,时光就来到了2002的春节。 小小的九镇上,劳碌了一年的人们开始筹备年货,开始面带笑容,开始计划来年,当然,也开始想家。 流子们也是一样,平日里那些锱铢必争,重过生命的胜负成败,恩怨情仇,突然间,也变得好像再没那么重要。大家都纷纷收拾起那颗飘泊一年,早已伤痕累累,疲惫不堪的心,回到了自己的亲友身旁。 腊月二十七那天,迪厅没有营业,我事先就已吩咐小二爷在巨龙大酒店包下了整个三楼,叫齐了手下跟着我讨生活的几乎所有小弟,一起在那里吃了一顿团年饭。 人的一生很短暂,也很漫长。 在漫长的生命旅程中,每个人都会拥有无数的回忆,当中自然也就难免有些让人悔断肝肠,却又忘不掉、追不回的事情。 那天,和兄弟们一起吃年饭的时候,我就做出了这样的一件事情。 我记得那天有很多人,三楼的一间包厢和大厅里所有的餐桌都几乎坐满,每个人表现得都是那么兴高采烈,喜气洋洋。 坐在包厢里面的是我、地儿、小二爷三兄弟和十三鹰里面大部分的人,以及专门叫过来一起热闹下的红杰、大屌。 饭局中,大家都喝了很多酒,说了很多话。而且,说起来也奇怪,那天不知为何,一向老实本分并不贪杯的元伯,却偏偏是喝得最多的一个。 胡玮被抓了之后,我就让元伯顶替了胡玮原来的位置,很多重要的事情,例如高利贷、帮樊主任收账等,都交给了贾义和他两个人来管。 常言说得好,相由心生。 人只要上了位,时间一长,就必定会有上位者威福自操的那股气场,再加上十三鹰当初一战所遗留下来的赫赫声威。 今日的元伯,已经与刚出道时那个有些微胖、有些龅牙、本分内向的小孩子不可同日而语了,无论在整个九镇的黑道还是自家兄弟的小圈子里面,他都建立起了一定的威严,拥有了一定的地位。 虽然别人口里的称呼依然还是“元伯”而不是“元哥”,但是通过语气所表达出来的东西已是截然不同。 酒席刚开的时候,我们三兄弟一起在大厅里敬了所有的弟兄们一杯,剩下的时间,就只是偶尔象征性地出来打个招呼,调下气氛。实在是遇到了闹酒的,也只是小酌一口,意思意思而已了。 陪客的重任就留给了十三鹰,他们轮着出去给各自手下的小弟敬酒,其中又以贾义和元伯两个人须要出去的次数最为频繁,理所当然也就喝得最多。 饭局进展到这一刻,都还是一副和气喜庆的景象。 这些年来,我一直都在后悔,为什么那天我没有早点把饭局结束,那样的话,我心里也会更加好受。 只可惜,我却再也没有机会重来。 在聚会之前的几天,我们三兄弟就联系了武昇和袁伟两个人,希望他们一起过来吃顿饭。 我的本意是好的。 我认为,不管我和三哥之间闹成了什么样子,我们六兄弟还是六兄弟。在漫天神佛的座前,我们喝下了血酒,斩下了鸡头。我们说过“今生今世,永不分离”。 我们的友情,不应该被外界的任何因素所影响,更不会被影响。 我的确是一片真诚。 只可惜,在这个吃人的社会里,一个人越真诚,就证明他越青涩,越年轻。 而青涩的年轻人行事,往往都欠缺周全。 所以,当时的我并没有考虑到,当之前那一系列恩断义绝的冲突发生之后,武晟、袁伟两个,身为他人小弟的为难之处。 在我和小二爷颇有一些强人所难的坚持之下,武昇他们只得答应了一起吃饭的要求。 但是二十七那天,过来的却只有袁伟一个人。 就在我们喝到一半,气氛正酣的时候赶了过来。 袁伟到之前,我就已经有些醉意了,红杰和小二爷也正喝到满面红光,大屌等其他几人更是醉得不行,寒冬腊月的居然只是借着空调和火锅的一点热气,就脱掉了上身的所有衣物,光着个赤膊在酒席上和地儿、周波大呼小叫地划拳。 外面大厅里一帮小弟们的声浪也是一波接着一波,连隔音的包厢门都掩盖不住。 江湖多是性情人。 流子们本身就有些忘形,小流子更是如此,而一群喝醉了的小流子是什么形态,大家就可想而知了。 不过在所有这些人里面,喝得最多,最醉,最为忘形的就是元伯。 他已经连说话都有些理不顺舌头了,瘫坐在椅子上,和一边正在给他摸背顺气的小黑、康杰说着谁都听不懂的事情。 纵观全局,唯一没有丝毫醉意,与元伯形成显明对比的只有天生海量的贾义。虽然他也同样须要时不时地出去四处陪酒敬酒,但却依然一副鱼不动水不跳面不改色的模样,坐在一边谈笑风生。 袁伟就是在这个时间到场。 当外面大厅里突然响起了一阵喧闹声,有人在大声叫唤“伟哥”“伟哥”的时候,我们包厢里也顿时就彻底沸腾。 我们都以为两人已经到了。 没想到,包厢门一推开,出现在门外的却居然只是穿件皮夹克,面带笑容的袁伟一个人。我还在搜寻着武晟的身影,身边早已是迫不及待的兄弟们则纷纷一拥而上,扯着袁伟喝了起来。 好不容易轮着一圈灌完之后,面红耳赤的袁伟这才找个机会,在我身边拉了一张椅子坐下。 “胡钦,你没喝多吧?” “我还好,尾巴,怎么只有你一个人啊,武昇呢?”我开门见山问出了心中的疑惑。 “他还有事,要我帮你说一声。过几天他再请客,我们几兄弟再一起聚一下。”说这话的时候,袁伟的表情有些不自然,他甚至借着夹菜,避开了和我的眼神对视。 一听见武晟没来,还没等我说话,地儿就很不高兴地把筷子往桌上一放,说: “马上过年了,还有什么事忙啊?连吃顿饭也没得时间?别个义色不也早就放假,天天待在家了吗。” “哎,地儿,你莫说这些挑精拨祸的话好不好。理解一下吧,兄弟聚会,他未必不想来啊?”袁伟有些无奈地看着地儿说道。 “怎么了?就因为我们和义色的事吗?各交各的,这有什么关系,从小玩到大,未必吃顿饭都有个鬼了啊?贱搞!”小二爷也有些不开心了。 “哎,二爷,我该怎么讲啊,哎……” 袁伟嘴巴张了又张,最终却还是只得一脸无奈地沉默了下去。 武晟不来,我的心里当然多少也有点不爽快。 但是,我不怪武晟,我知道,他绝对不是因为感情的问题而不来。 当时,我的酒喝得并不多,所以,还保持了神智上的几分清明。 袁伟的话,以及他说话时的神态都提醒了我,武晟现如今尴尬的处境,和他的为难之处。 而且,今天是过年,兄弟们也难得这样齐聚一堂,实在没有必要为了一点完全可以理解的小事,而打扰了大家的兴致。 于是,我还是端起了酒杯,对着袁伟一举,刚想说点宽慰他的话,一个声音却突然冒出来,打断了我的举动: “尾巴,有个什么麻皮事唦!武昇而今多屌啊,钦哥请吃饭都不来。尾巴,你来了就是兄弟,钦哥,你也莫气,武昇不把你当兄弟,你多得是兄弟,气个卵!我告诉你……” 打眼看去,对面一桌之隔的位置上,元伯抬着醉意朦胧的双眼,站都有些站不稳了,却还在大着舌头犹自喋喋不休地高声说着。 元伯失态的举动,让我感到了一阵厌烦。 但是为了不破坏场中的和谐气氛,我强行压制着,并没有爆发,只是一言不发地盯着他看,希望他可以机灵点,自己闭上嘴。 谁知道,这个平日里在我跟前谨小慎微的家伙,此时此刻确实是喝多了,居然完全没有意识到我神态间的变化,依旧在嘟嘟哝哝,丝毫没有罢休的意思。 一边的贾义和周波两个人赶紧走过去,一把将他摁到了座位上,贾义低声对我说: “钦哥,这个人喝多了,你莫管他。伟哥,你刚来,你陪钦哥喝好啊。” 本来是场喜事,我也并没有真的想去责怪元伯什么,只是觉得他有些太失态了。既然现在有贾义打了招呼,我也就没再继续追究,而是径直回过头去,看着袁伟说: “尾巴,来,我们喝酒。” 袁伟微微摇了摇脑袋,举起酒杯,颇为苦涩地对我一笑: “来来来,胡钦,你也莫怪我和武昇,我们当小麻皮的,自己也没得法。武晟今天专门交代了我,让我好好给你们解释一下的。” “不讲这些,来,先喝酒!” 喝完之后,袁伟心里明显还是有些不痛快: “险儿也跑路哒,武昇也不来,一起长大的几兄弟。胡钦,我心里也不舒服。哎!越长大越没得意思。” 袁伟低沉的说话声,却让我感同身受地体会到了他心中的悲凉和无奈。一时间,我不知道应该接些什么,也就没有开口作声。 地儿一直都是个最重感情的人,这样的人,自然也就格外忍受不了如今兄弟间的种种疏远。何况,当时他又已经喝醉了。 于是,当我和袁伟相对无言的那一刻,他好像是想要发泄出胸中万种憋屈一般,突然一巴掌就拍在了桌面上,指着袁伟吼道: “你来得,武昇来不得吗?来就一起来,不来就都不来唦。有什么了不起啊!” 整个包厢,瞬间就安静了下来,每个人的目光都看向了地儿和袁伟。 袁伟的鼻翼剧烈张合,胸膛起伏也越来越大,当我意识到状况不妙,刚刚伸出手来想要抓住他胳臂的那一刻,他突然一把甩开了我的手,同样也是重重一巴掌拍在了桌面上,异常激动地吼道: “地儿,你这么说什么意思,老子尽力哒,你怪得了我啊。他……” 袁伟的话并没有说完。 因为,几乎是在他说话的同时,包厢里又响起了另外一个人更加激昂的声音: “鸡巴兄弟,来就来,不来算哒!尾巴,你和武昇,钦哥面子都不给,老子今天就要办你!” 话还没落音,一个酒瓶就已经凌空对着袁伟和我的方向飞了过来。 由于实在喝了太多酒,准头和力气都不够,那个酒瓶并没有打到袁伟,而是“哐啷”一声,砸在了我和袁伟面前的一个菜盘里。 一下子,菜汁四溅,弄了我们两人一头一脸。 包括我在内的所有人,都几乎是不敢置信地抬头看向了喝骂声传来的方向。 元伯犹如斗鸡般昂首挺胸地站在那里,两只被酒精熏红的眼睛中满是暴烈之色。 他的身边,贾义和周波已是一脸煞白。 包厢里,有人面面相觑,有人神情惊恐,有人甚至把脑袋都深深地低了下去,每个人的表现都各不相同,但却无一例外,全都保持了绝对的沉默,甚至连各自的呼吸声都明显被克制了起来。 我呆呆坐在椅子上,虽然脑子里面近乎是一片空白,但我却依然能够清楚感受到,人们小心翼翼的目光正在时不时从自己脸上飞快滑过。 一股狂猛之极的怒火,正源源不断地从胸膛里喷涌而出,直接冲到了我的脑门,烧得我口干舌燥,让我极度迫切地想要发泄出来。 要是换作以前,在现如今这样的情况下,我一定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会彻底爆发,哪怕代价是世界毁灭,也在所不惜。 但是,现在的我,却不能再这样干,我甚至都不能表现出自己此时此刻的愤怒和无措。 我只能像个傻子一样地呆坐在位置上,什么都不做。 因为,我的背后已经没有了那个每次做错事之后,替我擦屁股的三哥;而我的手底下,却有了这么多跟随我的脚步的人。 从和三哥公开决裂的那一晚开始,我胡钦代表的就不再只是我自己,而是一整个团体。 我说出的每一句话,办下的每一件事,做过的每一个举动,都不能再像以前那般肆意而为,我必须要从团体的利益出发,必须要顾全到大局。 残酷的现实中,不管多么青涩锐进的少年,也会渐渐变得成熟和老练。 所以现在,就算是要被气疯了,我也只能暗自忍受着,一直忍到那股简直让人无法思考的暴怒完全消失。 在如同冰冻般僵固的气氛下不知过了多久,当暴怒的情绪开始得到明显缓解,确定自己不会做出太过分的举动之后,我这才缓缓扭头看向了身旁一直没有发出任何动静的袁伟。 几乎同时,袁伟像是有所感应般,也扭头对我看了过来。 那一刻,我看见袁伟整张脸都已经变成了猪肝一样的黑红之色,太阳穴两侧的青筋高高鼓起,就像是几条扭曲的蚯蚓般“突突”微跳。 我下意识地张开嘴巴,却突然发现,面对着这位相交多年的结拜兄弟,自己居然不知道应该说出什么样的话语才更为妥当。 我想,那一天,袁伟应该是误会了我的意思。 他很有可能以为当时我的沉默是在护短。 当我们默然对视几秒之后,袁伟本就通红的脸色忽然变得铁青,“啪”的一声巨响,一只手掌重重拍在了桌面,纷飞四处的杯盘碗碟中,袁伟身子一动,飞快站了起来。 我下意识地想要起身拉住袁伟,可还没有等到我说出任何言语,做出任何举动的时候,桌子另一边就已经传来椅子被人重重拉开,摔倒在地的“啪啦”脆响,以及一个满含愤怒的喝骂: “你个卵小麻皮,翻了你的天哒啊!” 喝骂声中,一道人影闪电般越过半个包厢,冲到元伯面前,狠狠一脚就将本已喝得有些站立不稳的元伯连人带椅踢翻在了地上。 地儿! “你个卵小麻皮,不晓得三大还是四大!把你当个人,你偏生要做鬼吓人。老子今天不打死你!啊?武昇和袁伟是你骂得?喝不得卵酒,就他妈逼别喝!我操你的娘,让开!小二爷,你给老子让开!你让不让……” 第206章 小人钩曲 游尘土梗惑人心(2) 元伯刚倒在地面的那一刻,小二爷就已经飞快跑过去,死死抱住了正陷入暴怒状态、对着元伯连打带骂的地儿,试图将两人分开,却被地儿反过身来连推带搡,逼退了好远。 元伯浑身污渍的躺在地上,任凭地儿打骂,看上去,酒已经被吓醒了大半。 包厢内几乎所有的人都站立了起来,却都只是停在原地,面面相觑又一动不敢动。 原本就站在元伯身边的周波和贾义,更是一脸可怜兮兮地望望地上的元伯,又抬头看看我,再瞟一瞟身边正在孤身拉劝的小二爷,想要上去帮忙,又不敢。 “钦哥,地哥……” 打着赤膊的大屌才刚开口,就被深知我脾气的红杰一把扯住。 差点一屁股摔倒在地上的小二爷再次飞快扑了过去,一边拼尽全力地拉扯着地儿,一边气急败坏的高声对着我说道: “胡钦,你说句话啊!大过年的,未必真要搞得这么不好看啊!又不是别个,自己的弟兄,元伯喝多了,还真的计较啊,差不多就可以了!快点来帮忙啊!地儿,你他妈逼的你是不是不听劝,还要紧搞是不是的?你听劝啦,比人家大都大几岁。贾义、康杰,来,你们来帮下忙,把元伯扶起来!胡钦,你讲句话唦!” 听到小二爷的话,贾义身体一动,刚准备去拉元伯,转头一望我,却又赶紧识相地停在了座位上。康杰、姜明等距离稍远的其他几人一看贾义的表现,也都纷纷收回已经迈开的脚步,讪讪然走了回来。 只有跑得最快的小黑,本已经弯下腰去扶元伯,元伯却丝毫不理他的搀扶,还是满脸恐慌地望着我这个方向。感觉到有些不对的小黑抬起头与我对视了一眼之后,脸立马就绿了,却又来不及松手,只得弯着腰,双手拉着元伯的胳膊,尴尬异常地蹲在了那里。 “小黑,不要紧,把元伯扶起来,扶起来,不紧搞了,都听我一句!啊?自己兄弟,再搞不好看,莫让外面的小弟看笑话。” 见我还是没有开口说话,小二爷只得苦苦劝导起了小黑。 没曾想,红了眼的地儿却又趁机一把推开了死死抱着他的小二爷,再次扑到了元伯的身上。 这一下,小二爷终于再也忍耐不住了,跑上去重重一脚踢在了地儿的后背上,将地儿踢得一个趔趄,站立不稳,翻倒在地。 “地儿,你来啊,你再打试试看!你他妈逼的,只晓得火上浇油!胡钦,你讲句话啊!哑了啊?小黑,给老子把元伯扶起来!有个鬼啊,今天是不是一定要搞出个大洋相来,你们这些杂种,都是学元伯一样吃饱了饭没得事就乱搞是吧!给老子扶起来!你扶不扶?操你妈的,是不是有个鬼啊?!” 弯着腰的小黑更加尴尬了,可怜万分地看看我,又看看大声喝骂的小二爷,左右为难,连手脚都不晓得应该往哪里放。 我知道地儿的意思。 他的意思和小二爷其实差不多,怕大过年的真搞出乱子,可元伯又确实说了很不应该说的话,做了绝不应该做的事。 我们兄弟是跟着三哥混出来的,三哥的手段,我们都曾经见识过。 每个人都知道,如果今天这样的事情,出现在当年三哥或者任何其他一个大哥的面前,元伯今天都绝对不可能完完整整地走出这个包厢。 所以,地儿其实也想保元伯! 踢几脚,打几拳,看上去凶猛,却绝对不会真的伤了人。而且,都是自己兄弟,地儿也不可能会真的下狠手。 他的目的,只是想要给袁伟这个当事人解解气,消消火;同时也好让我这个当大哥的有个台阶下。这些,我明白。 1997年开始,元伯鞍前马后地跟了我胡钦这么多年,一直都是忠心耿耿,从无二心。更为难得的是,这些年间,他不贪功,不图名,不近利。朋友落魄时不蹬不踩,兄弟得意后不忌不扒。我有事了有求必应,没事时不粘不贴不凑热闹,是一个有碗饭吃就晓得感恩戴德的本分人。 所以,对于他,我也更明白。 他今天确实是喝多了,这不是他真正的性格与为人。 一直以来,我都认为元伯是流子里面少见的老实人,真真正正的老实人。厚道、淳朴,就像是很多普通的小镇青年一样,学不会大城市人的虚伪精明,也更没有流子身上的奸诈狡猾。 众多小弟里面,他也向来都是我们兄弟相当喜欢的一个,不然,胡玮坐牢的时候,我们不会这么样抬他。 只是大大出乎了我意料的是,最近一段时间的风光,让这样的一个家伙都开始有些忘形了,甚至忘形到像今天这样离谱。 当年,我们也曾少年得志,乐而忘形,砍了缺牙齿。然后,三哥给了我们一个深刻教训,直到现在,都让我受益匪浅。 世道轮回,如今,也到了元伯应该要受点教训的时候了,不然他也许会变成下一个缺牙齿、莫之亮那样的角色。 而且,我心中更加明白的一点是:假如今天,元伯不受一点惩罚,就这样让他糊弄过关的话。也许,我就将会真正失去两位结拜兄弟。 这是我绝对不愿意看见,也更加无法接受的。 我冷冷看着元伯,看到他不敢与我对视,将脑袋深深埋在了裤裆里之后,这才转过头来,也不理小二爷的说话与其他的人目光,只是默默望向了身边同样一身菜汁的袁伟。 袁伟的脸色不像刚开始那么难看了。 因为与三哥之间的矛盾,导致袁伟不能再像以前一样整天和我们混在一起,但从1997年到现在,他和元伯也算是同生共死了多年的兄弟。对于元伯的为人,袁伟心里自然同样非常清楚,而且刚刚地儿的行为,也确实多多少少给他解了下气。 “尾巴,是不是还不够?”我开口问道。 “……” 袁伟闻言看向了我,在我的注视下,他眼睛向斜上方一瞟,又看了看一旁的贾义他们,嘴唇先是阖了一阖,似乎想说话,微一停顿之后,却还是紧紧闭了起来,依旧满脸气愤难平的模样,默不作声。 袁伟不像险儿和我,他其实也并不是一个心狠的人。 只是元伯今天做的事的确太过,真正伤了袁伟的面子。 且不说流子最看重的就是面子,单说袁伟身为元伯多年的大哥长辈,酒瓶就敢这样摔在面前了,谁忍得下去? 所以,他从头到尾一言不发地沉默,我完全可以理解。 于是,我伸出手来拍了拍袁伟的肩膀,头也不回地大声说道: “小二爷,你走开,贾义,你和姜明过去,给我打,打到伟哥舒服为止!” “钦哥……” “胡钦!” 贾义和小二爷两人或恐慌或愤怒的呼喊同时传来,包厢里响起了一连串人们过于惊讶之下所发出的沉闷低呼声,就连身边的红杰,也情不自禁地伸出一只手搭在了我的肩膀。 “你打还是不打?你不打,我个人来!”轻轻拉开了红杰的手掌,我转过头,看向了六神无主的贾义。 几秒之后,贾义终于不再坚持,低下脑袋默默拉开椅子,转身向着元伯走了过去。 “袁伟!你今天要和胡钦这么贱搞!那好,你们两个搞!都他妈逼不听劝了!你们今天不把元伯打死在这里,你们就是老子胯里日出来的!” 在小二爷歇斯底里的疯狂喊叫声中,贾义和姜明终于一步步慢慢挪到了元伯的面前。而原本最先动手,打得不亦乐乎的地儿,此时此刻反倒目瞪口呆,不发一言了。 “哎呀,算哒算哒!打个什么麻皮打,算哒算哒!老子走哒!”袁伟终于说话了。说完之后,他伸出手抹了一把脸上的菜汁,也不看我们任何人,拉开椅子就怒气冲冲地快步走向了门外。 之前那种撕心裂肺般的狂怒再次涌了上来,不同的是,这次,我再也忍不住了。 “啪啦”一声,我猛地一脚踢翻了袁伟原本坐着的那张椅子。 椅子倒在地上的响声,震住了包厢里面所有的人,就连已经走到门口的袁伟也被吓得停下脚步,回过头来看向了我。 我再也没有丝毫顾忌,抬起手臂指着袁伟,厉声说道: “你走啊!尾巴,你走!地儿,你给老子回来,今天你们谁要是敢留他,老子就走!你他妈逼的,兄弟聚会,高高兴兴过个年吃个团圆饭,元伯一个做小的,喝多了酒发下癫,你就要走!你摆架子给谁看?1998年,你和地儿抢女人,半夜三更下那么大的雨,你醉得像个鬼,老子一步步把你从十字路口背到你屋里,身上湿得都分不清是汗还是雨,那个时候,你怎么不走?1997年,神人山上结拜,说好了同生共死,有福同享,一个头磕下去的时候,你他妈怎么不走?袁尾巴,你不应该这样对我啊!哦,而今就因为我和义色翻了脸,你和武晟两个人就要赶紧表忠心,站好队伍是吧?六兄弟,一起磕头六个兄弟,一个而今有家不能回,一个根本来都不来,一个勉强来了还翻脸要走!红杰,大屌,你们看看,这就是我的兄弟,真是好兄弟!和老子闹僵的人是义色,不是你们!从喝了血酒开始,我胡钦是哪里做得不好,得罪了你们两个,你今天告诉我,老子马上给你们磕头请罪!你讲啊!不讲吗?那好,你要走你就走,给老子马上滚!老子告诉你,今天我就当着这么多人把话丢在这里,只要你袁伟踏出这道门,从今往后,我胡钦和你老死不相往来!如果老子再认你是兄弟,我是你养大的!走啊!” 包厢内,除了人们发出的粗重呼吸声之外,一片安静。 小二爷慢慢走到了包厢门边,一边用身体挡住了木门,一边伸出手来拉住了呆立在原地的袁伟。 而原本义愤填膺,比我要冲动许多的地儿则瞬间态度大变,飞快走了过来,低眉顺眼地拉扯着我,满脸刻意挤出来的轻松笑容,配合着红杰大屌一起,试图让我坐下。 在场其他人全是一副大气都不敢出一口的样子,依旧坐在地板上,浑身脏兮兮的元伯更是面如死灰,肠子都快悔青。 “你走啊!站在这里干什么?这里是我胡钦的包厢,不是义色的,你还站在这里干什么?地儿,你给我滚远点,拉什么拉?老子未必会杀了他?他袁伟做得出这种事,我胡钦做不出来!从穿开裆裤,一起玩到现在这么大,1997年结拜到而今,好久了?你还记得吗?都他妈四五年了!风风雨雨一起走过来,同心同力搞了几多事,有哪个兄弟对不住哪个的?今天过年,元伯喝醉哒,一个酒癫子发酒疯,又当不得真。你他妈逼的你身为长辈,不知轻重缓急,当着这么多小弟朋友的面,你居然要冲起走!尾巴,你要得!你真的要得!” 说到这里,我忍不住又重重一掌拍在了桌面上: “你还记不记得,今天是老子出面请客,不是元伯!上次在茶楼,你和武昇两个人怎么说的,你还记不记得?你们讲的今后就只有三哥,没得兄弟。老子自己贱,今天还把你们请过来,你要走,你就走!反正今天武昇连来都不来!你还心里不舒服,老子他妈逼不舒服和哪个去讲!啊?走!那句话,老子今天也正好还给你们,今后不是兄弟就不是兄弟,老子一个人强求不来!” 一顿大骂,仿佛让我泄尽了身体里的所有力气,脑袋里又晕又涨,眼前隐隐有些发黑,只得双手撑着桌面,张大嘴巴,重重喘着粗气。 袁伟站在门边,如同一尊石雕像般纹丝不动。脸上再也没有了开始那种愤愤不平的表情,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极为复杂的神色,有些惭愧,有些惊讶,又有些感动。 地儿双手轻轻地揉着我的后背,尽量柔声说道: “算哒,算哒,发这么大火干什么,哎呀,今天就不应该喝这么些酒的。” 一边的贾义见状,也赶紧趁机说道: “钦哥,伟哥也不是那个意……” 贾义一开口,胸膛里刚刚微弱下去的邪火立马又“呼”地一下涌了上来,我狠狠一扭身,甩开了地儿的双手,吓得贾义顿时就将没说完的话吞了回去。 我深深呼吸一口,瞪了贾义和地儿一眼之后,没好气地说道: “地儿,你扶个什么扶啊,你是不是怕我还去和尾巴打一架?是不是怕我们兄弟之间出洋相了不好看?而今都这个样子了,还有什么怕丢面子的?” 就在我的话音刚落之后,站在门口的袁伟居然讪讪然的说出了一句完全符合他的一贯风格,但是当时却谁都料想不到的话来: “胡钦,你发这么大的火搞什么唦。那个话又不是老子讲的,是武昇这个小子说的,关我什么事哦,我出去买包槟榔都买不得啊?” 正是袁伟的这句话,让当时原本气氛紧张万分的包厢再次变得轻松了起来,没有人笑,可是每个人都明显感到了空气中那种无形的变化。 灵活无比的红杰飞快站了出来,一边走过去拉着袁伟,一边大声说道: “哎呀,尾巴,你要买槟榔,你早说唦,要哪个帮忙在外面喊个人去买就是的,还要你自己去啊。我们几兄弟好久没有看到了,好生喝点酒,扯下卵谈,来来来,坐着喝酒啊。” 同样灵活无比的周波也快步上前,将原本属于袁伟,却被我一脚踢翻的椅子扶了起来,待袁伟坐下之后,一边飞快走向门外,一边说道: “伟哥,你吃什么槟榔?我去买我去买,你坐着喝酒。胖哥还是歪脑壳的?我一样买几包要不要得?” 大屌嬉皮笑脸地也走了过来,递给了我一包餐巾纸,双手用力按着我的两个肩膀向下压: “胡钦,喝酒咯,把脸擦一下,像个卵唱花脸的。莫紧搞哒,个人的兄弟。来来来,元伯,起来。” 小黑终于把元伯扶了起来,元伯头也不敢抬一下,刚准备坐下去,我说话了: “哪个让你起来的?大屌,这个事,你先莫管,我们自己的家务事。” 听到我的说话,大屌也不好再发言,颇有些尴尬地站回了一旁,而元伯则马上又双膝一弯,笔直跪在了地上。 看见场面气氛不对,小二爷又赶紧站出来,习惯性地扮演起了一贯属于他的那个角色: “胡钦,算哒算哒,元伯,起来,去给伟哥讲声对不起!下回,你记着,少他妈的喝点。” “胡钦,算哒算哒。我其实也不怪他,元伯,你啊,我都不晓得哪么说你好。你而今喝了点酒,哪里就变得这么轻狂啊?起来,起来咯。”气氛变了之后,袁伟也开口为元伯说话了。 第207章 小人钩曲 游尘土梗惑人心(3) 其实,袁伟本来也就不是一个记恨的人。 当时,我并没有想到要怎么处罚元伯,我只是觉得今天这个事,当着这么多人,我一定要做点什么,如果就这样算了,很是不妥当。 倒是方才小二爷要元伯给袁伟道歉的建议让我临机一动,有了一个想法。 于是,我再次开口说话了: “小二爷、地儿、尾巴,这个事,家有家规,国有国法。打流也有打流的规矩。今天不是他对尾巴摔不摔这个酒瓶,是他不晓得义道两个字哪么写,不晓得什么是大和小。你们哪个都先莫开口。” 我这句话一出口,所有人脸上又再次出现了紧张的神色,和元伯关系相当好的贾义几人更是坐立不安,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元伯,你抬起头,看着我。我问你,你酒醒了没有?啊?” “醒哒,钦哥。”元伯还是不敢和我对视。 “我再问你,你还记不记得当年我们一起在巨龙砍缺牙齿的那个时候。” “记得。”元伯不知道我为什么突然说到这样一件陈年往事上来,有些意外地抬起头看向了我。 “那好,这里基本上都是我们六兄弟跟着义色打流开始,就一路玩的兄弟,都晓得这个事啦?” 贾义他们也纷纷点头答应了。 “那个时候,我们再轻狂,也只是敢搞缺牙齿,缺牙齿是哪个?是三哥的马仔。而今你元伯屌得狠,你居然敢动手搞袁伟,还敢骂武昇?比我们当年有出息得多啊!武昇和袁伟是哪个?元伯,我问你,是哪个?” “……”元伯不敢搭话了,怔怔地看着我。 “他们是老子的结拜兄弟!是老子的大哥和二哥!你敢搞他们!啊?你以为你说了一句所谓“不给钦哥面子”,我就要感谢你吗,啊?老子今天就明确给你们所有人讲一句,他们就是我,我就是他们本人!你们哪个要搞他们,就是要搞老子。晓得不晓得?” 除了身为朋友的红杰和大屌之外,所有人再次齐声答是。 “元伯,你而今胆子天大,尾巴你都敢打。明天过年你是不是要打老子,是不是要打地儿,要打小二爷,还是要打险儿?啊?”我的声音再次提高。 元伯把头完全低了下去。 小二爷他们又是一番苦苦相劝过后,我对着跪在地上看不清表情的元伯说道: “你啊,你不争气!才刚混点名堂出来,就不晓得好歹,今后真的让你当大哥了,我们这些人还有日子过啊?你个人讲,今天怎么搞?” “钦哥,我真的不是那个意思。嗯……钦哥,你和伟哥讲要我哪么搞,我就哪么搞?搞死我都是应该的。”元伯终于抬起头来开口说话了,双肩耸动,居然已经是泪流满面,哭了起来。 “胡钦,算哒算哒,真的算哒。你莫怪他了,元伯,我还是晓得。不是个坏人。元伯,你莫哭了,给钦哥道个歉!”袁伟心软,开始的愤怒也早就烟消云散,终于有些看不下去了,开口为元伯求情道。 “那好,元伯,这句话是你自己讲出来的,有种讲就要学胡玮那个时候一样,有种当。”众人脸色大变,无数道目光全都聚集在了我的身上。 身边的红杰、大屌、小二爷、地儿纷纷打起了圆场,一边劝我消气,一边使着眼色,让元伯赶紧道歉。 “钦哥,对不起!” “我对不起你的麻皮啊?你今天对不起的不是我,是尾巴,是你这些大哥,你晓得不晓得?” “晓得了,伟哥、二哥、地哥,对不起!” “算哒,元伯,你下回少喝点就可以哒,起来咯起来咯,小黑,把他拉起来。”背时的小黑再次被小二爷点了名,只得走了过去。这次多少学聪明了一些,先看了看我,看见我还是没有说话,只得再一次弯下着腰站在了元伯的身边。 “元伯,我只问你,今天要是险儿在这里,你敢不敢找他这么搞?敢不敢?” “不敢!” “那尾巴,你就敢啊?!” “……” “险儿在这里,今天他就要弄死你,你信不信?你吃了两天饱饭,没得事找事搞的贱东西。” “……” “元伯,我今天也不为难你。就像以前义色一样,胡玮那次砍了缺牙齿,是怎么搞的,今天你就怎么搞。” 几尺开外,元伯的脸色变得一片煞白。 “钦哥……” “胡钦……” 人们的惊呼几乎同时传来,当年三哥为正家法,拿烟灰缸砸胡玮的事情,在每个人的心里都还是记忆犹深。 我狠狠瞪了第一个开口的贾义一眼,继续说道: “今天你哪只手打的袁伟,哪张贱嘴巴骂的武昇,你自己过来,找尾巴说。他要怎么搞你,就怎么搞你?听到没有!” “听到了。” “简杰,帮忙把你面前的烟灰缸拿过来,给尾巴。” 在众人无比担忧的眼神中,元伯边哭边跪在地上向着袁伟挪了过来,再也没有了开始让人讨厌的酒醉神态。 “来,尾巴,烟灰缸给你。元伯,你莫怪我,做错就要认,挨打要立正!你自己做错了事,你自己扛。是要我帮你按手,还是个人来。” “我个人来。”元伯默默把手放在了袁伟跟前的一张凳子上面。 “胡钦,你少些鬼搞!老子不打,元伯,起来!”袁伟被逼得头上都冒出了汗,气急败坏之下冲我发飙了。 我傻傻看着袁伟吐沫横飞的表情,呆在那里,一时间,也无话可说。 “算哒,算哒,元伯,快点,给伟哥道个歉,道个歉就可以哒!啊。”旁边的小二爷、地儿、红杰、大屌一看我的神态,更是趁热打铁纷纷闹了起来。 “伟哥,对不起!” 最后,在众人的劝解和袁伟的坚持之下,元伯终归还是没有受到当年胡玮所遭受的那种严厉惩罚。 只不过,我还是给了他两个耳光。 我不是魔鬼,我也会有些舍不得,但是我没有办法。 因为我是老大。 就是这样一个理由,让我背负上了到现在为止都依旧无法消减分毫的愧疚与悔恨。我永远都忘不了那一天元伯的哭泣,和他跪在我面前被我打的时候,那种坚定、无悔,甚至还有点稚嫩的眼神。 有些时候,一个人静静想起这些往事,我真的宁愿丢掉所谓老大的威严和面子,而不去打他这两个耳光,因为他是我的兄弟,我的好兄弟,也更是一个流子里少见的好人。 可是,我却永远都没有机会去补救这些遗憾和愧疚了。 5天之后,也就是二〇〇二年,农历正月初二。 九镇发生了一起轰动全市的大案,与三哥的元宵枪击案和大小民的医院血洗案并列为黑道三大史记。 在这个案子之中,有一个人永远失去了他年轻的生命。这个人就是鞍前马后追随我胡钦多年,从无二心,死前5天却还被我打了两个耳光的兄弟。 ——元伯。 在我还很小的时候,就曾经听一些老街坊,老长辈们提过一种流传已久的古老说法。他们说,人死如星陨。人大限将至的时候,就和天空上的星星即将陨落一样,都会出现一些不可思议的征兆和异象,对于这样的说法,曾经我也是嗤之以鼻,不屑一顾。 但是,元伯在死之前的那几天,确实出现了一些奇怪的情况。 比如,死之前的两天,大年三十,吃团年饭的时候,他就突然心血来潮,把自己两张存折拿了出来,交给了他的母亲,并且,还与母亲之间进行了一段如今想来,依旧令人唏嘘不已的对话: “姆妈,这是我的存折,来,把你,你要帮我管好啊,免得到时候找不到了。” “哈哈,我屋里幺儿还存钱了啊,懂事了啊。你自己放好唦,姆妈不要你的。” “拿着,放你那里好些,省得今后我万一不在屋里了,要用钱又找不到,你和爸爸要吃什么,就个人在里头取钱,不碍事的。” 又比如,死之前的一个多星期,农历腊月二十一的那天,他和贾义、地儿几个人一起打牌,手气不好,很快就把身上的3000多元钱输得干干净净,只得又找地儿借了5000块钱。 打完牌之后,元伯让地儿和他一起去找取款机,好取钱还账。地儿说不用了,下次再还。可元伯却怎么都不同意,非要拉着地儿,不让走。 最后,地儿说:“真的先不用还了,反正过年胡钦也要给你们压岁钱的,你就别拿他的了,就当这五500块钱是你今年的压岁钱,你拿着算了。” 结果,元伯居然说出了这么一句鬼使神差的话来: “地哥,我还是把钱还给你。万一今后忘记了,或者是没得机会还哒,你们背后还要讲我的空话(土话:闲话,坏话的意思)。钦哥的压岁钱是压岁钱,这个赌债是赌债,不是一码事。再讲了,义色当年经常说的,今日脱了鞋和袜,不知明日杀不杀。过年还有这么些天,老子还不晓得拿不拿的到压岁钱哦。” “元伯,你也是20多岁的人了,怎么还这么不会说话啊?大过年的,你开些什么荒腔呢。” “嘿嘿嘿,我开个玩笑唦,走,地哥,取钱去,我不想欠别个的钱,清清爽爽,舒都舒服些。” 再比如,元伯死之前,他的奶奶连续两个晚上做梦,都曾梦见了漫天大雪;而且,据说还经常深更半夜听见自己家客厅里面,有类似于鹅卵石跌落在地板上的响声。 在九镇的传统风俗中,梦见下雪是很不吉利的一件事情,因为雪是白色的,落到人身上了,就代表着要披麻戴孝的意思;而半夜听见家中异响,则是牛头马面要来勾魂了。 当时,元伯的奶奶还以为是自己的阳寿快要到了,专门给家人交代了一些后事。当她找到元伯,嘱咐元伯今后要听话,要知道心疼爹娘的时候,元伯表现得非常不高兴,说: “奶奶,你天天吃你的,玩你的,开开心心就要的了,想这么多干什么?你才60多岁,就死个什么死,大过年的,讲这些话!你放心咯,我死哒你都还不会死。” 这些话,这些行为,在平日看来是再也普通不过,我们每个人也许都曾经说过,做过,经历过。但是放在元伯死了之后,回头再看,却勾起了多少人的心痛与后悔。 怪力乱神的事情总是能够引起人们的兴趣,也多少能够给予人们一些情感上的安慰。 于是,每个人都相信,在生命即将走到尽头的那些日子里,元伯似乎有过某种玄妙之极,却又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神秘预感。 所以,每个人也都在无比地愧疚,愧疚自己没有意识到命运所给予的这些提示,没有在元伯还在生的时候对他更好一点,更关怀一些。 元伯的走,给我们这个圈子里的所有人都带来了一种极大的悲伤与痛苦。 哪怕是到了今天,我们每个人都还是清楚记得那黑色的一天,以及关于元伯的所有过往。 在接到元伯出事消息的时候,我正和父母一起在伯伯家吃饭。 电话里面,我并不知道元伯已经走了,给我打电话的炉子只是哭着告诉我,元伯出了大事,被人打了几枪,现在正在医院,要我快点赶过去。 接完电话,在母亲的紧张诧异和父亲的愤怒不满之中,我飞快放下碗筷,开着车赶向了九镇医院。 我到的时候,大部分兄弟都已经赶了过来。让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我虽然马上就见到了元伯,但是元伯却再也不是元伯。 他变成了一具赤身裸体躺在担架上,从头到脚都被白被单覆盖着的尸体。 摸着他的手,仿佛还带着丝丝热气,却又偏偏没有了人体的柔软和弹性,已是僵硬如木;微微龅着的门牙,还是一样虽不俊美却讨人喜欢;乌黑卷曲的头发依然有着光泽,可一双绝不瞑目的大眼中,却毫无生气,再也看不见一丝一毫往日的神采。 一个并不太大的血洞,无比突兀地存在于元伯左眼下面一点,贴着半个鼻梁的地方,伤口的周围血迹甚至都还没有完全凝固,红的肉、白的骨,以及一些深褐色的不知名液体,就这样完全展露在了我的眼前。 可怜的元伯,他连道别都来不及,甚至连死亡的恐惧都没有感受到,就已经被人一枪爆头,当场毙命! 在医院里,我记得当时很多人都哭了,也有些人吐了,我却并没有哭,也没有吐。 我只是觉得害怕,一种发自心底的害怕,一种让我双脚发软,虚弱到几乎有些站立不住的害怕。 我怕元伯恨我,我怕他的父母恨我,我怕所有的兄弟恨我,我怕自己都会恨自己。 我更怕,有那么一天,躺在这张担架上的那个人,叫做胡钦。 那一天,包括小二爷在内的所有人,都史无前例地乱成了一团,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又应该怎么做。 也许是逃避,也许是胆怯,也许是别的什么。 那天的我只想一个人静静待着,谁都不要,只有我一个人。医院太闹,却也不敢回家,这样的情绪带给家人的只能是莫大伤害。 于是,关上手机,我自己开着车来到了神人山,那个我们六兄弟结拜的地方,那个不久前才容留了聂尘灵魂的地方。 在空无一人的山顶,我坐在车上,看着满山的荒芜苍凉,吹着正月的料峭寒风,我很想刻意地让自己大哭一场,可当声音冲出喉咙之后,却发现居然是一种难听到连自己都不想去听的干号。 最终,我还是没有流下一滴眼泪,用尽了全身力气,我却都没有做到为元伯而流下一滴眼泪。 只是,我生平第一次闻到了烟蒂慢慢烫入手心的焦煳味,以及其所带来的那种噬心入骨的痛。 在山上,我只是待了20来分钟,不是不想待,而是因为我知道有着太多的事情,正在等待我去处理。 再次来到医院,警察、流子、元伯的亲朋好友,都已经聚齐了,悲伤、慌张、痛苦、绝望的气氛游荡在这个正月,这个万家团圆的春节。 忙得昏天黑暗,不可开交之后,晚上11点多,我终于有时间坐下来了。 于是,我让手下的人们讲述了所有的细节,知道了事情的前后过往。 然后,心力交瘁的我对着他们挥了挥手,说出了一句无法预测会引发何等后果,却也不得不说的话: “找到刀疤成,弄死他。” 因为我和三哥之间那一系列对撞所造成的影响,那一段时间,九镇道上已经成了名的那些大流子,老前辈们都纷纷养精蓄锐,安分下来。 于是,趁着这个机会,从道上那批敢打敢杀,天不怕地不怕的小混混里面又新近冒起了一批人。 第208章 小人钩曲 游尘土梗惑人心(4) 其中,一个是恶名贯九镇,最终却落得命丧黄泉的无赖、泼皮、白粉仔聂尘;另一个就是一枪打死了元伯的凶手刀疤成。 如果说聂尘出名是因为他坏,因为他不要脸,因为他彻头彻尾让人讨厌的话,那么刀疤成则与他完全不同。 刀疤成出名是因为他的凶,他的狠,他的义气。 聂尘是个无赖,而刀疤成却是一个流子,一个像显儿一样直接、残忍、狠毒,让我痛恨万分却又不得不有些欣赏的真正江湖人。 最开始,刀疤成只是跟在老鼠屁股后面的一个小马仔。 当年我砸羊胡子的场子,和阿标、缺牙齿在自己迪厅搞起来的时候,这个人都曾经出过场,并且扮演了令人印象深刻的相应角色。 还记得当年,在他和他的兄弟把我打进了医院,我找到他们,并且把他们关了起来之后,这个人曾经给我讲过这么一段话: “拳皇是我最铁的兄弟,他和你搞起来了,我不可能不帮忙。这件事,你要是不舒服,我打你一红砖,你而今就可以打回来,我们两清。要是钦哥你而今不打,今后还要找拳皇报仇,你最好把我也一起办了。不然的话,就算我是个小麻皮,搞你不赢,我绝对会铁他搞你!” 这句话,我从来没有忘记过,但并没有往心里去。 没有想到,刀疤成这样一个小流子,他却真的说到做到了。 故事的一切起源,都源自于他的那句话,和那句话背后所表达的意思:只要我的兄弟出事,不管是谁,我一定要搞! 刀疤成的崛起就是因为他的兄弟——拳皇。 老鼠和三哥在很多方面都有些相像,他们都威权自操,喜怒难测;不过,他们两个人对待小弟的态度却有着天壤地别的诧异。 三哥表现出了更为强烈的控制欲,就像是一个古板的家族之主,他习惯扛起家庭里的所有责任,习惯去保护、呵护所有家人,也习惯所有家人对于自己权威的绝对服从与听命。 老鼠也有着对于自己权威的维护和对于小弟的控制,但是他和三哥截然相反的一点是:一旦老鼠发现小弟们开始不受控制了,他不会去打压,而是会放你走,不论你出于什么原因,他都不会和你结仇,好聚好散而已。 刀疤成就是这样。 在老鼠手下的时候,他虽然渐渐得到了老鼠的赏识,但还是没有混出什么名气,更没有自己的班底和地盘。 让他真正拥有这一切,是离开了老鼠之后。 刀疤成离开老鼠,一直都是江湖上被人百般揣测的一个谜案,每一个流子都对这件事做出了分析,但却很少有人能看见真相。 表面上看来,刀疤成是为了要动一个人,而这个人背后有着一个极大的靠山,刀疤成不想给老鼠带来麻烦,所以,自己主动提出了和老鼠分道扬镳。 但是却也有人分析认为,是老鼠自己不好出面,所使用的一个借刀杀人,削弱敌人实力的手段,好撇开与自己之间的关系。 人们之所以做出这样的诛心之论,是因为刀疤成要动的那个人,以及那个人背后的靠山,与老鼠之间的关系实在是太微妙,太引人遐想了。 那个人叫做阿标,而那个人背后的靠山就是威名赫赫的九镇第一大哥——义色。 众所周知,阿标是义色的小弟。 阿标自己手下,则有一个叫做拳皇的马仔,拳皇有一个过命的生死兄弟叫刀疤成,而刀疤成拜过的唯一大哥就是老鼠。 玄妙的关系,错综复杂的纠结,注定会死恩怨难明,埋下隐患。 可是,故事复杂,现实却往往简单。 真正导致刀疤成办了阿标,从而一举成名的原因,仅仅只是一个生活糜烂的女人而已。 在九镇,曾经有过一个身材高挑、长相秀美、颇有名气的漂亮女孩,叫做刘茵。 这个女孩其实并不是一个在道上混的小太妹,但是却仿佛对于流子有着一种天生的癖好与喜爱。 就我所知,前前后后,刘茵跟过的流子就不下十来个,甚至和袁伟、小二爷、险儿三人都曾经扯上过关系。 其中有一段时间,刘茵的男朋友就是拳皇。 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刘茵天天跟着拳皇到处玩,也就理所当然地认识了阿标。 于是,接下来的故事就出现了很多版本。 有人说,是因为某天晚上,拳皇带着刘茵去找阿标的时候,阿标喝多了酒,又觊觎刘茵很久了,于是硬生生把拳皇给打跑了,然后强奸了刘茵。 还有一种说法,则是三个人在房内,阿标临时出了点事,要拳皇先去处理,拳皇一走,剩下的两个人就勾搭成奸。 总之,众说纷纭,传言四起。 对于这些,我是都不太相信的,基于我对阿标的了解,我想,阿标就算要搞,也应该是甜言蜜语,悄悄撬了拳皇的内胎,而不会蠢到明目张胆地强奸。 但是这不重要,重要的是阿标确实上了刘茵,而拳皇也确实火冒三丈。 拳皇想要报仇,自己没有实力,也绝对不敢单枪匹马和阿标冲突,于是拳皇求助了自己最好的兄弟,刀疤成。 刀疤成义无反顾,立马答应了下来。 他唯一的顾虑就是不想牵连大哥老鼠,刀疤成凶狠是凶狠,却也绝对不是个只知道逞匹夫之勇的人。 他当然知道,阿标背后站着的是什么人,也知道自己的大哥现在绝对不想和这个人发生任何冲突。 于是,他首先去找了老鼠,问明了老鼠的态度之后,他决定自己干。 就在老鼠开的啤酒机场里,刀疤成演了一出不逊于国产电视剧的狗血情节。 他当着很多赌徒的面,跪在了老鼠跟前,感谢了老鼠的抬举之恩,说今后只要老鼠还有用他的地方,照样二话不说,提刀就来。 然后,他给老鼠磕了两个响头,转身站起来,将“大哥”的称呼也变成了“东哥”,对着当时在场的所有人,说了这么一句话: “各位老大、前辈、朋友都听好,我刀疤成而今不是东哥的人了,老子搞什么事都不关他老鼠的事。有仇有怨,对我不舒服的,只管来找我刀疤成本人就是的!” 说完之后的第二天晚上,刀疤成、拳皇,还有一个叫做马货的小子,三个人在凌晨一两点钟左右,带着三把杀猪刀,跑到了阿标家里。 拳皇叫开了阿标的门,三人进去之后对着毫无防备的阿标就是一通乱砍,据说,当时刀疤成一定要挑了阿标的脚筋,在拳皇的苦苦劝阻之下,这才罢休。 按理来讲,奸猾狡诈如阿标,被人砍了一顿,伤好之后一定会大肆报仇的。 但是后来却为什么任凭道上流言四起,刀疤成声名大振,却也毫无动静呢? 因为,他被刀疤成吓破了胆。 砍几刀并不算什么,重要的是,刀疤成三人砍完之后,刚出门不久,刀疤成却又一个人提着刀冲了回来。 他一进门,半句话都不说,一把抓住已经浑身是血,躺在地上的阿标,将阿标的右手死死按在地上,一刀就将阿标右手食指剁了半截下来。 然后,他居然又将自己的左手,也摆在了阿标的眼前,说: “阿标,你不仁不义,勾引二嫂,身为大哥却搞了兄弟的马子,老子是绝对要留你点东西的。不过,你和老子无冤无仇,我下你哪里,就还你哪里!你不舒服,可以找我,我天天都在街上。” 言毕,刀疤成抬手一刀,将自己左手食指剁了同样长短的一截下来。然后,他坐在浑身是血的阿标身边,极为轻松地一边和阿标聊着天,一边用打火机烧烤了两根手指,确定都不能接上了之后,这才转身而去。 本来就是小辈恩怨,而且也确实是阿标勾引兄弟女人,理亏在先,再加上前段时间与我们兄弟那场事情的影响。 阿标出事之后,三哥方面并没有做出任何动静,更没有人找刀疤成报仇。 于是,就凭这件事,少了半截手指头的刀疤成,一跃成为了年轻一辈之中风头最盛的大哥。 人和人之间的命运,有些时候就像是两条看来平行的直线,实际上,在未来的某个点总会相遇。 元伯和刀疤成就是这样,两人本来是井水不犯河水的两条直线。刀疤成当大哥的时候,也正是我把很多生意交给了元伯的时候。 两个毫不相关的人,都处于各自人生中春风得意的时刻。 人得意了,混好了,交往的人自然就多,跟随的小弟马仔自然也多。认识的朋友小弟太多了,自然也就良莠不齐,有好有坏。 正是这些良莠不齐的小弟朋友,让这两个原本各不相关,行走在自己生命轨迹上的人,走到了一个致命的交集点。 大约是在几个月前,我和三哥之间的矛盾刚起,险儿还没有跑路,胡玮也还没有坐牢的时候,元伯身边就出现了一个既像是小弟又像是朋友的人。 这个人叫做何向阳,很伟大很光明很具有时代特色的一个名字,他是元伯初中时期的同班同学,据说还在读书时,他们两人的关系就相当不错。 那还是何向阳刚跟着元伯还没多久的某天晚上,在自家迪吧里面,元伯将他正式介绍给我的时候,我们见过一面。 第209章 小人钩曲 游尘土梗惑人心(5) 我这个人看人比较怪,和人初次见面,我一般都很少注意那个人的长相谈吐气质等大地方;相反,我比较喜欢观察他人不经意间表露出来的一些细微举止,比如眼神、语气、坐姿,等等。 何向阳留给我的第一印象,让我并不是很感冒。 虽然表面看起来他就像是大多数刚出道的小流子一样,见到我之后非常客气,非常礼貌,可我就是觉得这个人的眼神不对。 他看着我的眼睛中并没有那种初出茅庐的小流子们普遍有的青涩、热烈、坚定,也没有那种真心真意的崇拜与激动。 从这个人表现出来的过度夸张煽情的热诚中,我感受到的是一份隐藏在淳朴外表之下的,远超过他真实年龄的世故和圆滑。 在与何向阳聊天的过程中,元伯因为和他比较熟,和我也是兄弟,所以中间曾经有几次插话进来,态度比较随便,说的话也并不是很讲究很恰当。每当这个时候,我都能看见何向阳嘴角一侧会轻微地扯动几下,这是鄙视的感觉。 其实,鄙视没关系,元伯的说话确实不着边际,鄙视也是正常。 但糟糕的地方在于,何向阳将这种鄙视掩饰得太完美,他甚至能够一扭过头去就满脸诚挚地看着元伯笑。 这也正是导致我对此人不感冒的一个重要因素。 元伯虽然有些愚鲁,有些笨拙,但怎么说也要算是何向阳的半个大哥,他何向阳之所以能在我面前夸夸而谈,也完全得力于元伯。 无论怎么讲,他都实在是没有鄙视元伯的资格。 事后,我曾话里带话地点过元伯一次,元伯也不是很放在心上。他觉得何向阳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而且这个人读书的时候对他不错,现在他出头了,能帮到的地方,尽量帮一下也没关系。 听元伯这么一说,我也就没再多讲,本来就是我自己的主观看法,加上也确实不是个多么大的事,点到即止,明者自明,多说也是无益,何必多言。 这是一个让我至今都后悔没有做好的事,既然已经看出了那个人的性格,我本应该打断元伯的腿也不能让他们在一起继续玩的,可我却偏偏没有放在心上。 直到元伯死之后,通过多方了解,我摸清了整个事件的详细内情,也知道了何向阳的生平所为以及他的真实为人,我这才意识到自己犯下了一个多么巨大的错误。 身为大哥,想尽一切心思保护小弟,是天公地道的分内之事。 所以,是我胡钦的愚蠢和失职,才导致了元伯的死。 何向阳年纪只比元伯大一岁,同样不到20,但是某些地方却表现得甚至比元伯、贾义这些同龄的老流子们更为圆滑、势利,原因在于,他虽然不是一个流子,却是一个骗子。 确切地说,他是一个做了三年多传销的人。 初中刚毕业的那年暑假,元伯正式投到了我的门下,何向阳则去了广东打工,也不知道是被什么人引上道,在广东他只待了三四个月,就去了广西来宾。 在那里,他做了一个什么医药科技公司的业务员,更直白地说就是,他成为了21世纪初某个传销网络中最低级的一个人头。 何向阳在头一次见到我的时候,就敢夸夸其谈,而且说话之间,一边不露痕迹地拍了我的马屁,一边又毫不突兀地显示了他自己的过人之处。 由此可见,这个人的口才还是不错的。 也许正是因为这一点,短短一两年时间之内,何向阳就成为了他们那个传销网络在来宾地区的中层骨干之一。 如今,通过政府部门的打击和各种媒体的大力宣传,现在大家都应该知道了传销赚钱的方法就是人头,骗人头。 何向阳能够成为中层骨干,当然也同样是靠拉拢了不少的人头。 他骗了无数的人,其中有认识的,有不认识的,有同学,有朋友,有亲戚,还有家人。他甚至在两三年前,就已经找过元伯。 如果当时元伯不是跟着我打流,帮我看场,有着不错的收入了,也许他都会跟着去,成为千万传销大军中光荣的一员。 但是,话说回来,这可能也是好事。 假如当年元伯真跟着何向阳去了,现在或许会和几十人挤在一个小小的套间,每天早上起来做早操,对着镜子喊“加油”;或许,元伯现在活得很落魄很潦倒,很被人看不起,甚至有可能因为当上了传销骨干被抓,正蹲在号子里面吃公家粮。 但是,只要他没有跟着我打流,起码,他还活着,好好地活着,而不是变成了现在这样一座春来长草,秋至上霜的孤坟。 在广西的那几年中,凭着三寸不烂之舌,何向阳想必一定过得很是春风得意。 不过,世间万事,种前因,就必有后果。 那个时候骗人无数的他万万不会想到,三年以后的祸根,就在他得意的时刻种下了。 在被何向阳骗得苦不堪言的无数受害者当中,有一个来自九镇的女孩。 这个女孩姓马,她有个哥哥,多年以后,她的哥哥成为了贴遍我市大街小巷的通缉令上的二号重犯。 在江湖上,我们叫这个人为马货。 刀疤成还没有正式出道的时候,就有两个关系玩得相当铁的好兄弟,一个是拳皇,另一个就是马货。 他们三个中学毕业之后,迫于生计的刀疤成和拳皇就先后踏入了黑道,开始打流。机缘巧合之下,先入行的刀疤成拜了老鼠做大哥;而拳皇却成为了三哥得力手下阿标的一个小弟。 刚开始马货并没有打流。 最初,他是在九镇一家洗车行帮人洗车赚辛苦钱,后来刀疤成跟着老鼠混,有点名气了,认识人多了,就介绍他到一家理发店做了学徒。 大概也是在这个时期,马货的妹妹辍学了,马货原本是想拜托刀疤成或者拳皇帮忙,给他的妹妹随便介绍一点什么事做。 谁知道,马货妹妹的心却要比马货野得多,根本就不愿意待在九镇,一心坚持想要出去打工,赚大钱。 于是,通过一次偶然的机会,马姑娘在QQ上认识了一个朋友的朋友何向阳。 之后某天,马姑娘给家人留下了一封信,说有一个很好的朋友在外面做大事业,答应帮她,她要出去赚大钱,改变自己的命运,也改变家人的命运。然后,拿走了家里仅有的几百元钱,年幼无知的马姑娘义无反顾地踏上了去广西来宾的路。 两个多月之后,杳无音信的马姑娘终于联系上了家里,哭泣不已,苦求家人的帮助,说如果想要回家就必须要5000元钱。 马货家里顿时一片大乱,他一个大字不认识的父亲,东凑西借都只弄到2000元钱,最后是刀疤成和拳皇两个人一起为马货凑齐了剩下的3000,就连马货父亲去广西来宾的几百元路费,都是刀疤成一手掏出。 马货父亲来到来宾之后,老老实实交了钱,却还被何向阳那伙黑了良心的人软禁一个多星期,发现实在没有油水可捞了,这才放他带着女儿回到了九镇。 这件事,让原本就欠下了刀疤成很多的马货感觉欠得更多。 马货是个不错的小伙子,远远要比那些天天嘴上叫着“兄弟”“铁聚”的流子们强上很多。 因为,他至少晓得知恩图报,晓得朋友义气。 他一直都想要为刀疤成、拳皇做些什么,可惜除了时不时地帮两人染个头理个发不收钱之外,他什么都做不了。 直到一年多之后,马货才终于等到了一个还债的机会。 这些年来,看着当初平起平坐的兄弟都已经过得有滋有味,至少比自己当个理发店学徒要强上百倍了,这个原本看不起打流的年轻人,心态也多少起了些变化。 无论是为了报恩也好,还是为了改变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也好,马货都决定要抓住这个机会。 所以,在刀疤成为了拳皇的夺妻之恨,决定去办阿标,并且不想拖累大哥,而公开宣布与老鼠各不相干之后,往日那些兄弟却没有一个来帮忙的时候,马货来了,提着刀来了。 九镇老人们口中有句话说得好:“除死无大祸,讨米不再穷!” 社会上最可怕的是什么人? 不怕死的人和什么都没有的人! 刀疤成不怕死,马货什么都没有。 所以,他们办了阿标!妥妥当当地办了让九镇六帅都吃尽苦头,却一直没有办倒办妥的阿标。 于是,他们一战成名,在人们的口中,刀疤成不再是当年那个跟在老鼠屁股后面混饭吃,有些料,带着种的马仔,而是一个手段狠辣,实力强横,办掉了义色手下得力大将阿标的新一代大哥。 马货也不再是小理发店里面任人喝来唤去,屁颠屁颠赔着笑给人洗头按肩的学徒小弟,他凭着什么都没有,再差也不怕的精神一举越过了拳皇,成为了刀疤成团伙的二号人物,衣着光鲜的另一位大哥。 当上大哥不久之后,马货就发现了另一个机会。 前一个机会他抓住了,让他还了债,报了恩,转了运。 这次的机会,他当然也一定要抓住。 因为,马货明白,只要抓住了,他就可以解恨。 解那个辱父欺妹,还差点让他倾家荡产的深仇大恨! 第210章 明月夜 短松冈 一茔孤坟 无处话凄凉(1) 何向阳在广西搞传销,风生水起,正是得意万分的时候,为什么会回到贫穷闭塞的小小九镇呢? 很简单,因为他所做的事得罪了真正的大哥,绝对的大哥——政府。 21世纪初,席卷全国,坑害了无数人的传销歪风终于引起了政府的重视,于是大哥们决定要办传销了。 在来宾公安局针对何向阳他们那个团伙的一次抓捕行动中,何向阳从他们住的小区三楼还是四楼跳了下来,居然瘸着一条腿,连夜就逃回了九镇。 在九镇附近乡下躲了一段时间之后,发现外面并没有出现追捕自己的动静。于是,何向阳的胆子逐步大了起来,再加上乡下的日子实在憋屈得厉害,时间一长,隔三岔五地,他开始出现在了九镇,也就联系上了元伯。 何向阳发现当年这个毫不起眼的小龅牙,现在居然已经混得人模狗样,不但不比他辛辛苦苦在外面拼搏的时候差,相反好像还更有面子,更有势力一些。 于是,他就开始跟着元伯,游荡于打流与非打流之间了。 于是,他躲掉了政府的那笔债,却也走到了还另一笔债的时候。 何向阳与马货之间的第一次冲突,源自于当年他所欠下的马货父亲那5000块钱。 马货的父亲本来是一个买菜的小贩,马货打流之后不久,给他买了辆“慢慢游”(一种三轮摩托,在广大乡镇地区,代替了的士的用途),干起了开“慢慢游”拉客的营生。 在某次拉客的时候,马货父亲正好遇见了何向阳,那个曾经害得他女儿生死不知,害得他倾家荡产,还担惊受怕的人。 不过,马货父亲的性格,就像是马货还没有出来打流的时候一样,胆小怕事,老实本分。 那一天,他虽然认出来了,却也不敢说什么,连问都没有问一声,甚至回到家之后都没有给家里人说。 他只求过去的就让它过去,日子开始好转了,一家人平平安安就好。 只可惜,马货的父亲有个坏毛病。 他太爱喝酒,而人喝酒之后,难免就话多。 某次在家里吃饭,喝多了之后,他把这件事告诉了马货的母亲,而母亲又告诉了马货的妹妹。 马货的父母都是不敢惹事的老实人,但马货的妹妹却绝对不是。 九镇并不大,因为一些偶然的机会,我曾经见过这个女孩子几次,我相信,如果她是男人,那么马家在道上叱咤风云的那个人就绝对不会是她哥哥马货。 彪悍的马姑娘知道了消息之后,立马就满大街开始寻找何向阳了,最后终于在商贸城的一家网吧,让她找到了这个恨之入骨的人。 后面的事太简单了,马货的妹妹扑上去就打就骂,把何向阳脸上抓得稀巴烂,到处都是血印子。 何向阳是什么人? 那可是做了几年传销的头,习惯了假话,习惯了给人洗脑,习惯了装腔作势的角色。 他岂会当着众人的面就这样被一个黄毛丫头又打又骂,理所当然,最终吃了亏的人,还是马货的妹妹。 事情到了这一步,马货的家人想瞒也瞒不住了,何况他们也根本就没有隐瞒的机会。 刚被打完之后,马货的妹妹就像当初义无反顾踏出家门一样,以同样义无反顾的精神面貌找到了自己的哥哥,告知一切。 马货怒了! 多年以来因为家贫人善被人欺负,被人瞧不起的马货,早就随着几个月前砍向阿标的那第一刀而远去无踪。 现在的马货是一个眼睛里容不得半颗沙子的人,是一个可以为兄弟去死的人,那么为妹妹呢?为了老父亲奔波天涯的那一笔旧账呢? 一开始,马货并不知道何向阳是元伯的人,在听完妹妹的哭诉之后,看着妹妹脸上的瘀青,马货立马就叫上了几个人,拿了几根铁棍用报纸一包,带着妹妹上街找人去了。 只用了一两个小时,马货兄妹就在九镇大街上与何向阳不期而遇。 也许是这些年来亏心事做了太多,让何向阳养成了时刻提防的习惯,他确实精得像猴一样。据说当时,马货兄妹本来没有看见他,街对面的他反倒先看见了马货妹妹带着一伙人到处走。 于是,心亏的他扭头就跑,跑的方向是商贸城。 因为他知道,这个时候,在九镇能够保他又愿意保他的,只有商贸城里的那个人——元伯。 可惜何向阳还是蠢了一点,九镇的街道并不是很宽,混在人堆里慢慢走也许发现不了。可假如突然有个人在路上狂奔,所发出的动静,无论站在街的哪一头,都绝对是引人瞩目的。 所以,马货兄妹一下就看见了,在得到妹妹的确认了之后,马货立刻就带着大队人马追了过去。 我听说做传销的人,一般都是进行严格的军事化管理。我想,这一定是屁话,要不就是借着军事化这三个字来装逼。 因为身为传销集团中层骨干,军事化了三年多的何向阳在先跑的情况下,居然都没有跑出街道的范围,就被几个没什么文化,也许根本不知道军事化是怎么回事的土鳖小流子给追上了。 马货几个人把何向阳提到了九镇附近的某处郊区,绝对是劈头盖脸的一顿暴打,把何向阳打得浑身上下姹紫嫣红之后,马货又记下了何向阳身份证上面的所有信息,并且给他留下了一句话: “狗杂种!明天这个时候之前,连本带利,把你当初拿老子屋里的10000块钱给我准备好,送到随缘茶馆来,多话我就不讲了,不来,我们就到时候再说!听到没有?” 据说当时,何向阳磕头如捣蒜一样,信誓旦旦地答应了下来,还说,当初都是一场误会,他也是被人控制,明天送钱之后,希望就是朋友,既往不咎。 反正,当时他说的话一定让马货感到相当舒服,因为马货并没有再打他,甚至还带着他一起回到了九镇。 何向阳这个人,我不太熟,不过和元伯关系相当好的贾义和他却很熟,贾义对于这个人有过这么一个评介: “你要是不出事,何向阳绝对是兄弟;出事了,何向阳还是兄弟,只是他绝对不会帮你打架。要是你想让他打架,那除非是告诉他,不打架,就要出钱。” 这样一个人,答应了马货的10000块钱,他会给吗? 当然不会,那还不如直接要了他的命。 他当时发誓了? 是的,他发誓了。 只是,一个做了三年传销,每天对着镜子告诉自己和他人,一定会发大财,会成为下一个比尔盖茨,连自己都能骗的骗子,他发的誓言能信吗? 不能! 那只是何向阳的权宜之计,一个聪明奸诈,也毫无骨气尊严可言的权宜之计。 可惜,马货不知道,他成为流子的时间并不太久,他还没有见过这个世界上真正的黑暗,他还是太嫩。 所以,他相信了何向阳。 而另一边,老练的何向阳当然明白,马货的信任最多只能维持到明天这个时刻之前。如果明天这个时候,他还没能拿出一个妥善对策,那面对自己的必将是一个不小的麻烦。 他该怎么做呢? 出去跑路,除了广西,他哪里都不熟,也不愿意再去吃那些漂泊的苦,可是广西他能去吗? 那么,剩下的路就只有一条了: 摆平马货! 马货是个大哥,他何向阳只是一个半路出家的假流子,论家伙,论兄弟,论钱他都和人家不能比。 何向阳不是笨蛋,他当然知道自己绝对摆不平这个刚刚暴打了他一顿,还将要敲诈他10000块钱的男人。 其实,何向阳不仅不是笨蛋,他还非常地聪明,聪明到让我至今想起依然怒火填膺,恨不得亲手杀了他才好。 聪明的何向阳想起了一个人。 这个人不但可以帮他摆平马货这件事,甚至还可以摆平马货这个人。 而且,只要他何向阳开口,那个人就一定会帮他。 因为,那是一个很多人眼中忠肝义胆的兄弟,也是一个他眼中可以被利用的傻逼。 何向阳回到九镇之后,连医院都没有去,就直接坐上一辆慢慢游赶到商贸城,找到了元伯。 个中添油加醋,颠倒是非的那些话根本就不用多写,用屁股想都知道是一定存在的,各位尽可以自由发挥。 我只说几句关键的对话。 “阳伢儿,你给他们说了没有,你是我的兄弟啊?” “说了。” “真的说了?” “我想哈……真的说了!” “你怎么说得?” “是他问我明天拿不拿得钱出来的时候,我说的。我说,‘不碍事,大哥,我没得钱,我兄弟都有钱,我可以找他开口,先帮我转一下救急,绝对不会少你的’,他问我‘你兄弟是哪个?他有钱啊?’,我说的是你。” “哦,那他怎么说?” “他好像想了一下,然后才讲话的。他没有明说什么,就说他只要钱,没得钱其他的话都不中用,只要钱。其实,他也并没有不给你面子,只是冲我来的。你也莫发火,帮个忙,帮我搞点钱就要得,我身上真的只有3000多块钱了。” “哦,那我晓得了。阳伢儿,你放心,兄弟一场,你这么被人无缘无故打一盘,老子肯定要帮你去问下看的。你一分钱都莫准备,你而今和我天天一起玩,还被别个诈钱,那就真的是出了鬼哒。老子偏要看下他马货是凭什么这么屌!” “元伯,你莫乱搞啊。莫真的出事哒!钱出去了,还总有来的。” “哎呀,这些你就莫管了,我是吃哪行饭的,你不晓得啊?放心!” 这些话,是何向阳被打之后,和元伯当时在迪厅的一段对话,小黑、贾义他们都在,元伯出事之后,才告诉了我。 我听了这段话之后,只有两个感觉:一是心寒,为何向阳的聪明虚伪感到心寒,他实在是太聪明了,论心计、花招,元伯就算是拍马都追他不上。 二是后悔,后悔为什么这样一个人,身为大哥的我怎么就没有看出来,还让元伯一步步把自己搭了进去。 当时这个事,元伯并没有找我。那天我也碰巧不在,不记得是和红杰他们一起打牌,还是喝酒去了。 于是,他找了待在迪厅的小二爷,告诉小二爷他有个兄弟被马货打了,马货还敲诈他10000块钱,他想出面帮一下,看看我们兄弟这边是什么意思。 对于元伯,我们兄弟向来都是毫无保留地信任。 元伯不是贾义,更不是胡玮,他不会随便惹事,要办事也不会办出什么收不了场的乱子来。 所以,小二爷听了之后,也根本就没有太当回事,小辈们的纠纷,何必真的放心里呢? 当时,小二爷给出的回答是这样: “元伯,这些事,你个人要是觉得应该出头,你就搞。这个何向阳你要是真当兄弟,那我就告诉你,我们兄弟的钱哪个都诈不得,我们兄弟的人哪个都打不得!但是我也交代你啊,不要乱搞,不该出的头,你就莫出,听到没有,而今派出所都盯着的。” “哦,晓得了。我还给钦哥讲声不?” “不碍事,不碍事,你只莫乱搞就是的,有事就打我电话。” “那好咯,多谢哒啊,二哥。” 元伯第二天就带着何向阳一起去了与马货约定的那家茶馆,同去的还有周波,一共三个人。 到的时候,马货他们还没有来。 一直等到超过约定时间将近个把小时的样子,马货和拳皇两个人才一起慢慢走了进来。 他们进来的时候,元伯早已经等得不耐烦了,和周波两个人正在柜台那里买单准备走人。 只有浑身是伤,行动不便的何向阳一个人还在椅子上坐着。 马货和拳皇一进门就看见了何向阳,并没有发现站在屋子另一侧柜台处的元伯和周波。 于是,两人直接走了上去,走到何向阳面前的时候,一向性格嚣张的拳皇朝着毫无防备坐在椅子上的何向阳脑袋就踢了一脚,同时还骂了一句: “你个狗杂种,瞎了你的眼!” 何向阳椅子绊动的响声和拳皇的喝骂,自然引起了元伯的注意,他一扭头,就看到了让他气得七窍生烟的一幕。 元伯猛地把钱往桌子上一摔,飞快跑了过去,一把就将正背对他,弯着腰准备入座的拳皇推得跌坐在了地上: “你打哪个?拳皇,你想怎么搞?” 拳皇和马货两人意外之极的看着不知从哪里突然冒了出来,一脸怒气的元伯。 片刻之后才反应过来的拳皇猛地从地上跳起,就要和元伯开干。身旁马货也立刻拉开自己的椅子,站了起来。 一边的周波赶紧上前拉住了元伯,劝着双方: “都莫搞,都莫搞。听我一句劝,都是几个熟人,有话好说,有话好说!” 在周波的劝解之下,几人最终还是坐了下来。 席间的谈判细节就略去不表,简单的意思是,元伯1分钱都不肯出,马货则一定要钱,不出钱就要办人。 于是,最后,周波给刀疤成打了一个电话。 在我们圈子里,我对于刀疤成的印象不错,但是碍于以往的过节和各自的身份,也只能说是泛泛之交,其他人比如险儿则是早就想办了刀疤成。 只有周波,和刀疤成之间处得还算可以。 因为周波的表姐夫就是刀疤成的亲叔叔,逢年过节的时候,两个人总是能在亲戚家里遇上,喝过几次酒。 这种事,我们兄弟不可能自己出面给刀疤成求情,适合打这个电话的人,也就只有周波了。 电话中,刀疤成满口答应了下来。 谁知道,当周波把电话给马货接的时候,马货可能是因为家仇太深,恨了太久,居然连自己大哥的面子都不给,说了半天就是不松口。 最后没有办法了,刀疤成只得又给周波说,要何向阳多少出一点,意思一下,也好有个交代,毕竟是他不对在先。 刀疤成的建议合情合理,周波就替元伯做主答应了,给马货3000块钱。 谁晓得,电话刚挂,还没等周波开口,马货就抢着说话了: “周波,我不是不给你面子,也不是不给元伯面子。你们屋里人被别个这么搞了,你们怎么想?3000块钱,绝对不可能!10000块钱,1分不少!” 最后说来说去,马货有些不近人情的固执终于把周波和元伯惹火了。 周波老成持重,纵然已是满腹不快,却依然强压怒火说了这么一句话: “那好,马货,话已经讲到这里了,再紧讲就没有什么意思了。今天就是3000块钱摆在这里,要不要随便你,你想怎么搞就搞。再多是没有的,我只劝你一句,事莫搞大,为你好!晓得吧?今天何向阳出了这个门,你再动他,我就动你。” 第211章 明月夜 短松冈 一茔孤坟 无处话凄凉(2) “那好,周波,3000块钱,我绝对是不会要的,你是大哥也无所谓,钦哥来哒也无所谓,最多就是一条命。你和元伯要走就走,这个杂种走不得!” 元伯站起身,一把拉着何向阳: “阳伢儿,跟我走,哪个动你试下看!” 当时,元伯和何向阳站起来的时候,拳皇和马货也站了起来,两个人几乎同时伸手抓向了何向阳。 但是,第一个动手的却不是这些站起来的人,而是一直坐着的周波。 就在坐周波对面,距离较远的马货刚做势抓向何向阳,而周波身边的拳皇也还没有完全站起来的时候,周波就一脚蹬翻了桌子,还顺势抓起桌上唯一的一个烟灰缸,跳起来砸在了拳皇的头上。 随即元伯也扑向了被桌子横沿撞得一下又跌坐回了椅子里面的马货。 这是一场并不惨烈的战斗,措不及防的马货和拳皇被元伯周波何向阳三人联手揍了一顿。 当时周波和元伯没有想把事情闹太大,下手还是注意了分寸。 但九镇六帅出名的地方就是心狠手辣,他们的小弟动起手来通常也不会太轻。 所以,那天马货拳皇两个人虽然伤得并不算重,却也都是脸青鼻肿,头破血流,狼狈不堪。 不过,正是因为这一场规模并不大的斗殴,潘多拉的魔盒,却被彻底打开。 其实,我一直都没有讨厌过刀疤成,因为有些时候,我甚至觉得这个人身上的某些东西和我有些相像。 比如,我们的兄弟都是动不得的。 什么面子都可以给,动了兄弟就不好说了。 当天晚上,看见兄弟被打而红了眼的刀疤成,与快要气疯了的马货、拳皇两个人一起,身上带着家伙满九镇地搜罗元伯与何向阳两个人。 据说,刀疤成甚至胆大包天地还亲自到我们迪厅里面来找过一次。 但是并没有找到人。 元伯那天打了人之后没有多久,就离开九镇,和他的父亲一起到住在九镇附近乡下的一个亲戚家里吃喜酒去了。 而何向阳不知道是太过聪明,还是运气太好,元伯一走,他也就随着消失不见。 那天晚上10点多钟,刀疤成接了一个电话。 他开的小麻将馆有点事,要过去打个招呼,再加上也确实很晚了,估计也很难再找到元伯他们两个。 于是,他决定报仇的事稍后再说,给其他两个兄弟交代了一声,让他们千万不要轻举妄动之后,刀疤成自己就先走一步了。 如果当晚的事情就到此为止,能够按照刀疤成的意思先放一放的话,可能就不会闹到后面那种害人害己,悲惨至极的结局了。 因为,刀疤成为人虽然凶狠,可也并不是一个不讲规矩、毫无道理乱来的人。 有他在,事情一定就不会导致完全失控。 甚至,按他一贯的行事风格,他很有可能会主动找到我,由我和他两个人出面来解决这个事情。 可惜这些都是假设。 刀疤成虽然交代了自己兄弟,让他们等过了当晚再说。 但是白天刚被痛打了一顿的马货、拳皇两个人却并没有因此而消停,羞辱和愤恨依然像颗毒草一样在心里疯长。 两个人先是在十字路口的宵夜摊上喝了些酒,各自都有了点醉意,这才约着一起晃晃悠悠地回家,在回家的路上,他们路过了新码头。 新码头位于九镇的主要干道之上,不管是马货还是拳皇,要回家,这里都是必经之路,这本没有什么不妥。 引出了麻烦的是,元伯不久之前才刚在新码头租下了一个门面,开了一家影碟、录像带出租的小店。 本就心里极端不爽,又刚被酒精刺激了一下的马货与拳皇两人,在走到元伯小店门外马路上的时候,满腔的恨意,被打的委屈,一下子找到了宣泄的地方。 据说当时,是在拳皇的提议下,他们做出了并不在刀疤成的复仇计划之中,让他们自己最终也后悔莫及的一件事来。 九镇的天空,也因此而响起了死神的狞笑。 元伯那家出租影碟的小店,和国内很多同类型的小店一样,大门都是由两扇安在铝合金框架上的玻璃组成,玻璃上面则花花绿绿地贴着当时最为流行,出租率最高的电影海报,如《古惑仔》《无间道》之类。 所以,拳皇和马货毫不费力地用路边上的一个垃圾桶与几块碎砖头砸开了元伯店子的大门,抽出刀就冲了进去,一顿乱砍乱砸,把小店搞成了一片狼藉。 一时办不了人,就砸对方场子泄愤的例子在道上屡见不鲜,不足为奇,这本来最多也就是件让元伯损失了几千上万块钱的小事而已。 让事态越来越走向恶化的关键是,店子虽然是元伯出钱开的,看店的人却不是元伯,而是他的妈妈。 那天晚上,由于元伯两父子都出去吃酒了,元伯的妈妈关门打烊之后,也就没有回家,图方便就住在了店子里面。 深更半夜,一个老实巴交出名的中年妇女躺在自己的店子里面睡得正香,大门却突然被人砸烂,然后冲进了两个浑身酒气的年轻男子,手上都还拿着明晃晃的家伙,进来就发疯一样的乱打乱砸。 如果你是那个妇人,你会做何反应? 很可能,你不会有任何反应。 因为,你已经吓傻了。 元伯的妈妈也是一样,那一晚,她受到了极大的惊吓,直到几天之后,元伯过世的时候,她都还一直住在医院里面,浑浑噩噩。 更坏的是,那天晚上,据说元伯的母亲还被马货、拳皇两个人多多少少地打了几下,踢了几脚。 听到兄弟被打的消息,刀疤成就红了眼,带着刀满大街找人;诚然,元伯没有刀疤成那样凶狠,但他毕竟也是个流子,还是个道上打滚多年,小有名气的老流子,听到自己母亲被人动了,店子被人砸了,他会怎么样? 他没有红眼,他只是铁了心,铁了心地要办人。 前一天,刀疤成、拳皇、马货三个人带着刀到处找元伯与何向阳报仇,后面两人却都消失不见。 第二天,人还是那些人,所扮演的角色却完全转换了过来。 得到母亲出事的消息,元伯和父亲连夜都赶了回来,一直到天色快要发白,他才把母亲住院和整理店子的事勉强忙完。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元伯都坐在母亲的病床前面一言不发,好不容易等到天明之后,他打了几个电话。 第一个电话是打给我。 听到元伯告知我的一切,我当时也马上表达了一个意思:该怎么搞就怎么搞,我毫无保留地支持。 于是,接下来,元伯再拨通了其他的几个电话,分别打给了贾义、自己手下的几个小弟以及何向阳。 等所有人集结完毕,元伯一伙提着刀就直接去了马货的家里。 马货不在家,于是元伯他们跟着又先后去了拳皇和刀疤成家,依然没人。 整整一天,元伯什么都没有做。甚至还破天荒第一次旷工,连迪厅都没有去,就只是带着刀到处找人,却还是没有找到那三人中的任何一个。 原来,马货与拳皇在连夜砸完元伯的店子,还把元伯母亲揍了两下之后,气消了,酒也醒得差不多了。 元伯是谁的人,他们很清楚;元伯有哪些兄弟,他们也很清楚。 同时,他们两个更加清楚:虽然自己一伙也是因为心黑手辣而出名,但是和元伯的兄弟以及元伯背后的那伙人比,还有着极大的差距,那是敢明刀明枪与义色干的人,那是得到了廖光惠赏识的人,他们惹不起。 于是,两个人并没有回家,而是给刀疤成打了电话之后,直接去找了他。 刀疤成比起那两人来,要聪明得多,也理智得多,他很快就分析清楚了利害关系。 当天晚上,刀疤成一刻都没有停留,做出了简单安排之后,就带着两个人一起走了,去了距九镇15公里左右的另外一个小镇上,投奔了自己的一位朋友。 元伯到处找人的当天晚上,我在一家茶馆里和几位朋友打牌,大屌突然给我打了一个电话,问清我的具体地址之后,赶了过来。 一进门,大屌就坐在了我的旁边,一边看我打牌,一边故作漫不经心地说道: “胡钦,听说拳皇他们昨天砸了元伯的店子是吧?” 一听这个话,我就知道大屌是为何而来了。 他并不是过来找我玩的,他是来说情,受刀疤成所托前来说情。 当刀疤成还跟着老鼠的时候,与红杰就有些不和;相反,他和大屌之间的关系却是相当不错。 而所有人都晓得,大屌和我的关系也是水乳交融,臭味相投。 找大屌来说情,的确是个不错的选择。 刀疤成想出了化解的办法,可是,元伯想化解吗? 当然不想! 所以,我也就立刻断了他和大屌的这个念头。 打定主意之后,我也没有当面点破,边打牌边故作随意地说道: “呵呵呵,何止砸店,还打了元伯的妈妈呢。” “没有吧,他们说没有打啊,只是推拉了几下。” “推拉就不算打啊?别个这么大年纪了,又是个女的,经得起他们几个推拉?” “……胡钦,要过年哒,图个安静。听我一句,刀疤成那边出点钱,这个事闹得也不大,算哒好不好?”大屌终于忍不住,说出了自己的本意来。 “大屌,又不是我要搞他,是元伯,你给我讲这些有什么用?”我还是看都不看大屌一眼。 “哎呀,你和我说这些就没得意思了啊。胡钦,老子一直把你当兄弟,要你帮个忙,你给我讲这些七里八里不搭界的话。你是元伯的大哥,你讲句话不搞,未必他敢搞啊?大过年真的要把事闹大吗?” “大屌,不是兄弟我说你,你一把年纪了也不怕丢人,管这么多。小朋友的事就让小朋友们去搞唦,我们掺合进来干什么?闹大,能闹多大?未必他们几个还翻得起天来啊?真的是。” “哎,我也不是想要掺一脚进来,刀疤成和我关系真的还不错,他也不想得罪你,所以你看能不能给我……” 赶在大屌说出那些让我们双方都为难的话语之前,我手一挥,打断了他的发言,说: “大屌,我这么给你讲吧。上次红杰的弟弟被人打了,你们和东哥是怎么帮红杰出头的?那还只是红杰的一个表弟,我们这次是元伯的亲娘。要是你,你怎么看?元伯的亲娘还比不上红杰的一个表弟?不想得罪我!不想得罪我还敢动我兄弟的妈妈?想得罪我了,那不是要杀我全家?” “……那你看到底要怎么搞才好?”大屌被我反问的哑口无言,半晌才憋了这么一句出来。 “大屌,我真的不晓得。而今关键是元伯忍不下这口气,不是我要搞。我是他大哥不错,我也不可能逼着他看到自己妈妈被打了,忍气吞声不说话吧?” “那我而今找你就是想要商量下唦,看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把这件事摆平,莫闹大了,求财不求气嘛。” 大屌是个好人,他一心想要化解这件事。看着他异常坚定的神色,我想,今天大概是一定要给大屌表明一个态度了。 但是,早上的时候,我已经在电话里向元伯做出了保证。 而且,刀疤成这个人我确实不讨厌,可拳皇,我是早就有些看不顺眼的。当年敢动我,现在他又敢动我兄弟的母亲,打狗还要看主人,在他眼里,我胡钦算什么?我们九镇六帅又算什么? 所以,对于这件事,我最大的限度,也是最好的态度,就只能是不插手了。 当然,大屌这么长时间的好朋友,既然找上门来,我也不能太打他的脸。于是,短暂考虑之后,我做出了这么一个回答: “大屌,祸不及家人,我不可能强行管着元伯,这个事我真的做不了主,找我商量也是白商量。你硬是要我搞个办法出来,可以。明天要刀疤成、马货、拳皇跪在元伯母亲床前面磕三个响头,所有医药费之外,再出50000块钱给元伯家里,这个事就这么算了。不然,他们三个哪个都莫想回来过年!” 这个要求虽然苛刻,却并不过分,他们能做到,我也就能够给元伯一个交代。 只是,我忽略了一点。 刀疤成三兄弟都很年轻,又处于事业上升期,正是春风得意,意气风发的时候。 如此的年纪,如此的心态,他们又怎么可能会是给人下跪的主? 这些年来,我一直都在回想,我认为,很有可能正是自己当初的这个提议,让刀疤成彻底断绝了和解的念头。 不过,让冲突完全升级的并不是我,而是另外一件事,以及做出那件事的人。 ——何向阳。 那天,元伯找了一整个白天,却连刀疤成三人的毛都没有摸到一根,于是怒气满胸的元伯也做出了和马货、拳皇前一晚同样的事情。 他砸了刀疤成三兄弟开的那家小麻将馆,砸得非常彻底。 刀疤成肯定当天就得到了消息,却还是没有冒头。我想,依刀疤成的性格,做到这样地步,证明当时他是真的想要和解,并不把事情闹大。 而元伯在砸了店子之后,怒火多少也应该消弭了一些。 正当事情因为刀疤成的忍让和元伯的宣泄,而开始走向良好一面的时候,这件事的始作俑者何向阳却再次让事态变得彻底糜烂。 二〇〇二年,腊月二十七,也就是元伯砸了刀疤成麻将馆的第二天,同时也是元伯团年宴上喝醉酒闹事,被我教训的当天。 上午,何向阳在十字路口吃早饭时,遇见了一个人。 这个人就是马货的父亲,当年千里寻女赶到广西来宾,还被何向阳关了几天小黑屋的男人。 有些事情真的是无形中促成的。 本来那天,马货的母亲要他父亲在家休息,帮着家里打扫卫生,筹备年货,好准备过年。可马货的父亲却觉得这几天正是人们纷纷外出买年货,吃喜酒,聚会的好时节,慢慢游的生意也一定会比平时要好很多,舍不得生意之下,还是出了门。 何向阳虽然卑鄙可耻,毕竟也是人,元伯对他那么好,他不可能一点都无动于衷。 所以,刚开始,他的目的也许并不复杂,只是单纯的想要替元伯找到马货而已。 因为,事后据好几个旁观者说,那天早上,何向阳与马货的父亲相遇之后,他立马就拎着一个小板凳走了过去。 整个过程中,人们看见何向阳始终都只是在追问马货的下落,并没有说其他的话,还多次举着板凳吓唬了马货的父亲几下。 可不知为何,再后来,那些人却看到何向阳坐着马货父亲的慢慢游走了,一起去了通往新码头方向的那条路。 为什么,何向阳会和马货父亲一起离开呢? 第212章 明月夜 短松冈 一茔孤坟 无处话凄凉(3) 因为,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何向阳是一个极度贪婪,为了钱可以不择手段,同时却也有些愚昧,有些狂妄的人。对于他而言,元伯的恩义再重,也比不过钱。 如果他不贪婪,有良心,他就不可能骗了那么多的亲朋好友,甚至做到了传销中层的位置;如果他不愚昧、不狂妄就更不可能去做传销,每天对着镜子说自己是天才。 可马货父亲却是另外一种人,如同元伯的家人一样,也是苦了大半辈子,老实巴交的普通百姓。 何向阳多年前就害过自己的女儿,前一天又还带着一伙人拿着刀跑到家里去找儿子,这样的狠角色,马货父亲惹不起,也不敢惹。 所以,在与何向阳的谈话中,这个老实的中年人完全把性格里面胆怯、懦弱、怕事的一面表现了出来。 这也让何向阳原本单纯想要追问出马货下落的意图,在与马货父亲的谈话过程中发生了巨大变化。 凝视深渊者,必将被深渊所吞噬。 几年传销生涯,在无数骗人与被骗的经验中,在卑劣和谎言的洗礼下,何向阳早就堕入了黑暗的深渊,也摸透了人性。 他完全懂得面对马货父亲这样的人,自己可以得到的是什么。 而且,他也不必害怕。 这几天发生的一切,已经令他明白了自己的靠山到底有多强大,甚至有可能他都把刀疤成兄弟的忍让看作了一种失败,一种低头,一种被征服。 他甚至还可能想,昨天被他们砸掉的麻将馆也远远不止几千元。马货一样屁都没放,那他何向阳再多拿个几千元又有什么关系呢? 所以,他坐着马货父亲的慢慢游去了马货家里,并且找马货的家人要了5000元。 但是,马货的妹妹却不再是当年那个被骗到广西来宾,胆小怕事的小女孩了,心中的仇恨已经让她变成了一只母老虎。 当何向阳刚一出现在自己家里,这只凶悍的母老虎就与他发生了剧烈的冲突。 这次,何向阳毫不留情地痛打了马货妹妹一顿,惊吓万分的马货父母过来拉劝,也多多少少挨了几下。 何向阳贪婪到借着给兄弟报仇的名义去诈钱;不择手段到痛打了别人的全家;狂妄到光明正大地在人家家里行事;愚昧到完全忘掉了前几天的那顿痛打,甚至还认为对方不敢把他怎么样。 一个原本无足轻重的卑鄙小人身上那些龌龊缺点,造就了一个出人意料的突发事件。 就是这个事件,让死神的目光超越了之后的5个日夜,忽略了万家团圆的新春佳节,而直接跳到了二〇〇二年农历正月初二。 那黑暗和血色交织的一天。 公元二〇〇二年二月十三,壬午年壬寅月壬子日,正月初二,苍龙尾宿。黄道历法书:冲猴,煞北,时冲丙申;忌:白虎为金,主刑伤,易用铜制麒麟降之,是为白虎须用,麒麟制符,日时相冲,诸事不宜,大凶之兆。 多年以后,翻开皇历,我才发现这早已是注定不祥的一天,是我们兄弟所有人穷尽毕生时光都难以忘怀的一天,也是受尽了命运嘲弄的一天。 不过纵然是这样,我却深刻记得那一天天气并不坏,相反还非常不错,飘飘忽忽一整夜的大雪赶在人们起床之前就已经悄悄停了下来。 南方潮湿阴冷的寒冬里面终日难得一见的太阳,在这一天高高挂在了天空,和煦阳光慵懒而又舒服地洒在了每个九镇人的肩上。 虽然正值苦寒,春风未至;然而节庆正浓,离人相聚,瑞雪艳阳,也是一番大好时光。 过大年的喜庆味道还远远没有散去,正月初三,却又正是西方流传过来的情人佳节。 在这样的气氛下,整个九镇到处都是一片温馨祥和,大街小巷随地可闻邻里之间亲热和气真诚恭喜的拜年声。 大人们基本上都足不出户,妯娌连襟、儿媳翁婆、兄弟姐妹们纷纷围坐于火炉两边,膝上搭着蓬松温暖的烤火被,架上一方牌桌,把凛冽寒气关在门外。于是,嗑瓜子的声音,电视节目的声音,以及清脆的麻将声音都随着欢言笑语一起飘溢起来。 小伢儿们则个个都穿着崭新的衣服打开家门,叫上左邻右舍几个年龄相仿的小伙伴,一起来到外面空地上,全然不顾已被寒冷天气懂得冰凉通红的小脸和耳朵,兴致盎然拉开架势玩耍起来。或是跳橡皮筋,或是堆雪人,或是打雪仗,或者拿着各自过年的烟花炮仗放个不亦乐乎。偶尔还能听见几个年纪稍大调皮男生们的得意大笑和小姑娘们有些羞涩、有些恼火也有些欢喜的娇嗔。 年轻人大多数走出了家门: 一是要为马上到来的情人节做准备,二是过年的这几天,都在家里陪着各自父母,没空与自己的那个他或是她见面,如隔三秋的感觉越来越浓,早就觉得有那么多新鲜事要给他讲,有那么多甜蜜话想和她说,而这个艳阳天更是撩动了情人们心底的一抹相思。 于是,一份份年轻美好且甜蜜的爱情也就在这个艳阳天里出现在了九镇的每一个地方。在姑娘羞涩的脸上,在后生讨好的笑中,在离父母稍远的地方捂着嘴打手机的幸福里,也在那种种精心准备的礼物背后。 虽然当流子已经这么多年了,我却没有学到流子们普遍黑夜白天颠倒的坏毛病。 无论多晚睡觉,都还一直保持着多年前在父母身边读书时候的早起习惯。那天也不例外,我起得很早,这两天什么事都没做,终日就是看看电视,读读书,打打牌,难得这么好的太阳,就连没有情人的我,心里也难免漾起了几许莫名的情怀。 我想那天,元伯应该也非常高兴,因为那一年是他头一次过年封给父母大红包。 成长的自豪与父母的骄傲,一定让他拥有了一个相当不错的春节。 这样的佳庆,如此美好,也掩盖住了人们的眼睛,谁都不曾看见那掩藏在一片祥和背后的重重杀机。 那一年,刀疤成、拳皇和马货不知道是顾及我说的话,还是早就想好了要办事的原因,他们确实都没有回家过年。 一整个春节,三个人都窝在九镇旁边一个小镇的朋友那里,我不知道在这样万家团圆的时刻,他们的春节是如何度过,是否快乐抑或悲伤,我也不想知道,因为这并不是重点。 重点是,在这个春节,他们做好了一切的准备,而且就在春节过后的第二天,他们回来了。 正月初二是三哥与廖光惠啤酒机场新年第一天开张的日子,于是一向好赌的何向阳也立马赶去捧场,想讨个彩头。 在去的路上,他给元伯打了电话,元伯一口应允,随后就来。 元伯出门的时间是上午10点左右,当他出门大概半个小时之后,刀疤成三人就从邻镇动身,赶向了九镇。 在去商贸城的路上,元伯碰巧还遇见了年前刚从石碣回家过节的常鹰。 两人交谈了半天,谈到了正在广东卫立康那里躲灾的险儿近况,也谈到了等过两天清闲之后,叫上我和小二爷、地儿等人一起聚聚。 随后,元伯在十字路口买了一包槟榔和一瓶鲜橙多,然后边走边喝直接去了商贸城里面。 十来分钟之后,刀疤成三人的车经由神人山脚下的公路开进了九镇。 听啤酒机场的娄姐说,那天元伯显得很高兴,一进门,见到人就高声拜年,满场子转兴高采烈地给人发烟,而且手气还相当不错,第一把买青岛,第二把买嘉士伯,把把买中。 冥冥之中,阎王的买命钱就在这个时刻不落痕迹且又无比喜庆地送到了元伯手里。 第二把赌盘刚刚完结,第三把又还没有正式开盘的那一两分钟内,元伯正在与何向阳聊天,神态悠闲,不时大笑。 啤酒机场的门突然被人打开,扑面而来的凛冽寒风中,一个男子手中拿着个用报纸包裹严实的长条物体,顶着满头在艳阳光下闪闪发亮的银发走了进来。 拳皇! 事后,据站在啤酒机场外面目睹了这一切的人说,刀疤成三个人其实一两分钟之前就到了。先是刀疤成独自去啤酒机室门外晃了一圈,应该是确定了人就在里头之后,三人又在商贸城中间的水泥坪子上商量了一番,然后,刀疤成和马货一人一边分别堵住了啤酒机室两旁的通道,这才让拳皇一个人单独进了门。 拳皇进门的时侯,由于元伯两人刚好是背对大门而坐,并没有发现。是拳皇直接走到了两人面前,而且他也没有主动找元伯,只是对着何向阳说了这么一句: “何向阳,出来下,我有事和你讲。” 据说,当时拳皇的表情并不凶狠,相反语气还比较平和客气,就像是再也寻常不过的闲谈。 可何向阳却表现得异常紧张,顿时就脸色煞白,双眼只是望着元伯,不但没有搭话,甚至连看都不敢看拳皇一眼。 据说,元伯当时的脸色也很不好看,先是低头盯着拳皇手上的那个长包裹看了很久都没说话。 出来混了这么多年,他应该已经猜到拳皇是有备而来了,他肯定也有些怕。但是为了那份所谓的义气,他终归还是战胜了自己心底的恐惧,愚蠢而又勇敢地伸出了援手,他对着拳皇说: “有什么话就在这里讲,拳皇,今天才初二,有账过两天再算也不迟,莫搞得大家都过年不好。” 拳皇脸色还是照样平和安宁,看不出丝毫的怒气,他只是把视线由何向阳身上转向了元伯,嘴角边上甚至还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淡淡说: “元伯,这不关你的事。我只是想找他讲两句话,出来讲方便些。” 娄姐告诉我,那一刻,看着正在说话的拳皇,她心中无缘无故就突然感到了一种要出大事的恐慌。 而整个场子里面,除了电脑中飘出的赌机音乐之外,居然再也没有一个人开口说话,大家都异常安静的盯着或坐或站的这三个人。 何向阳还是动也不动,死死看着身边的元伯。 元伯一会儿看看拳皇,一会儿看看何向阳,一会儿又看看身边围观的人群。他的脸色越来越红,中间有好几次,他的嘴巴都张了开来,似乎想要说话,却都还是咽了回去。 最后,当他再次瞟了拳皇手上的长包裹一眼之后,终于身形一动,几乎是脸贴着脸地站到了拳皇跟前,近乎失控般地大声说道: “拳皇,你想玩是吧?不关我的事?你打我屋里的娘怎么搞?我告诉你,你有话就在这里讲,要搞就把你大哥喊过来。你要什么意思,我就给你什么意思,今天老子陪你们玩好。” 对着拳皇说完之后,元伯还马上转头看向了依然坐在原地的何向阳,说了一句: “阳伢儿,坐着,莫怕。哪个敢搞你?除非我死哒!” 5分钟之后,元伯实现了自己的诺言。 据说,当元伯还在对何向阳说话的时候,门就再一次被人打开,刀疤成走了进来。 娄姐事后是这么给我说的: “我一看到成毛,就晓得不对,这个伢儿,我天天看到的,那天偏偏就硬是觉得味道不对头,不是平时的他。他进来的时候和拳皇不同,拳皇手上拿个包,脸上还有点笑意。成毛不同,他进来的时候,除哒夹着根烟,手上什么都没有,不过脸上的样子吓死人,要哭不哭,要笑不笑,讲不出来是什么味道。” 刀疤成一只脚才刚踏进门口,就用他独特之极的沙哑嗓音高声说道: “元伯,你要找我啊?我来哒。” 不知道元伯是被刀疤成的气势压住了,还是没有反应过来,一时之间,他居然都没有搭话,只是静静瞪着迎面走来的刀疤成。 走到三人跟前之后,刀疤成也对何向阳说了同样的话: “何向阳,你出来,我有话和你讲。” 何向阳依旧是副装聋作哑的样子,仿佛没有听到刀疤成说话,坐在椅子上毫无反应。 “你是不是不敢出来,我只是找你讲两句话,你怕什么?你也是两个人,我也是两个人,我又不是鬼!胆子这么小啊?”刀疤成再次开口了。 也许是为自己片刻前的反应感到羞愧,也许是被刀疤成盛气凌人的态度完全激怒,沉默的元伯突然爆发了,他一边伸手扯着何向阳,一边开口说: “阳伢儿,起来,出去!我陪你一路。不碍事!怕什么?” 于是,四个人一起走出了啤酒机场。 接下来发生在当事人之间的对话,也就再没有人能够听见。 围观的人们只看到四个人先是在离啤酒机室大门外两三米的地方说了几句什么,然后刀疤成就一只手搂着何向阳的肩膀,朝商贸城的后门方向走去,马货和拳皇则紧紧尾随在后,只有元伯独自一人,形单影只的留在了原地。 很多人都看见,当时被三人紧紧夹在中心的何向阳,始终都在边走边频频回头看元伯。 而元伯一只手拿着自己的手机,按了几下又停了下来,望着前面四人若有所思。 正当人们以为事情就将到此结束的时候,原本还算是平静的事态,却在接下来的一瞬间,产生了巨大的转变。 很多人都看见了走在人群最后面的马货所做出的一个动作。 马货的手上和拳皇一样,都拿着一个用报纸包好的长条形包裹,而当时马货正在边走边拆这个包裹。 旁观的人们能看到的只有这样了,他们离得实在是太远,根本就无法看清马货拆开的是一样什么东西,很多人当时都以为是刀。 所以,人们始终都无法明白,为什么当时,元伯的身体在明显僵硬了一下之后,就飞快对着四人冲了过去。 在势力对比如此悬殊的情况下,元伯实在是没有必要做出这样不知轻重的愚蠢选择。 我明白元伯! 虽然我不在现场,但是我明白。 因为,元伯是我知根知底的好兄弟。 一开始,元伯应该也和那些旁观者一样,以为马货与拳皇手上用报纸包裹的是刀。 他知道何向阳今天要吃亏,但是他打不过,对方有三个人,他却只有自己。而且他当时也一定认为短时间之内出不了什么大事,他完全可以先打电话叫人。 元伯向来都不是个胆大包天的人,他没有险儿亡命,不如胡玮的凶狠,比不上武昇的霸气,跟不到贾义的勇猛。 换了后面四位中的随便哪一位,他们可能都不会等到那一刻才动手,而是见面就直接干上了,不论输赢。 可元伯不敢,他原本只敢用更加保险的方法来救人。 不过,元伯虽然没有那四个人的特质,却并不比他们差,因为他有着比其他所有人都要更加炽热的真诚。 第213章 明月夜 短松冈 一茔孤坟 无处话凄凉(4) 对朋友的真诚,对兄弟的真诚,对友谊的真诚。 当特定情况下,这种绝对的真诚彻底爆发出来的时候,就会改变一切。 那一天,元伯前所未有地爆发了! 让元伯爆发的原因很简单。 当时,他离开刀疤成几人最多也只有四五米远的距离,所以,他看到了一些其他人无法看清的细节。 比如,马货手上黑黢黢的那样东西,绝对不是一把刀。 而是枪! 一把锯短了枪管的猎枪。 从14岁开始跟我,元伯在道上已经混了很多年。 他当然明白,枪这个东西,离死亡太近,太危险,也太不祥。如果只是要教训某个人,但凡脑袋没病,都是绝对不会动枪的。 刀疤成三兄弟少年成名,初具羽翼,肯定不是蠢货。 那么,马货手上的枪也就只能证明,今天何向阳已经不仅仅只是吃点亏那么简单了,刀疤成三人此来,毫无疑问就是要废了何向阳。 元伯知道自己已经没有办法再叫人了,等他叫的人赶过来,世上也许已经再也没有了何向阳。 于是,从来就不以勇猛取胜的元伯在这一刻彻底爆发了,就凭着他对于兄弟的一腔热血,对于何向阳的无比真诚。 他毫不犹豫地拿着手机冲了上去。 当他一手机砸到了拳皇脑袋上的时候,商贸城内所有围观的人都听见元伯嘴里发出了一声极大的呼喊,喊声凄厉,悲凉: “阳伢儿,走!!!” 何向阳不愧是职业传销骨干出身,多年昧着良心的骗子生涯造就了他极好的心理素质。 这样的情况下,一般人要么是吓到不知所措,要不就铁着兄弟一起拼命。 而他却马上听从了元伯的话,几乎在元伯的喊叫还没有落音的那1秒钟,他就已经闪电般转过身,一把推开依然没有反应过来的马货,以极快的速度转身而逃。 就在何向阳逃走的同时,人们看见,元伯将猝不及防的拳皇砸倒之后,又高举着那支唯一能够依靠的手机冲向了站在人群最前面,已经是满脸铁青的刀疤成。 然后,一幕极度恐怖恶心,令人穷尽一生也休想有片刻忘怀的人间惨剧,就在人们的视线内,骤然发生。 元伯在冲向刀疤成的那一刻,刀疤成五官变得完全扭曲,用一种极为诡异的表情望着元伯,将始终插在外衣口袋里面的两只手抽了出来,而右手上赫然拿着一支手枪。 元伯的身体瞬间停滞了下来,他似乎想要躲。 可一切都已经太迟! 刀疤成飞快伸出左手,一把扯住了元伯胸前的衣裳,右手手枪闪电般抵在了元伯的脸上,嘴里短短说了一句什么话。 “啪!” 随后人们就听到了一声清脆的枪响。 随着枪声,每个人都看见元伯后脑上的一缕头发猛然往外飘动了一下,飘动过后,万物皆静。 包括近在咫尺的拳皇和马货在内,所有的人都那么呆呆地站在原地,忘了恐惧,忘了哭泣,忘了怜悯,忘了一切…… 剩下的只是一种无边无际,深入灵魂的震撼。 刀疤成松开了抓着元伯胸膛的左手,一马当先跑向了商贸城的后门: “走!” 在仓皇而去的背影之后,在声嘶力竭的大吼声中,元伯身体笔直后倒。 倒在了冰凉而又坚硬的水泥地面。 直到这时,人们才恍如梦醒。 哭泣、尖叫、奔走、呼喊,纷沓而来…… 事发当天开始,我、小二爷、地儿、贾义、周波等主要兄弟和老鼠、大屌、红杰等人都受到了警方的严密控制,那一年的初三初四,我是一个人在派出所的所长办公室里孤单度过。 一直等到5天之后,初步审查完毕,证明确实与我们无关,元伯的葬礼才得以正常举行。 葬礼办得相当隆重。 我要地儿从市里火葬场请来了最好的化妆师为元伯化妆,也请来了九镇方圆百里之内最好的道士办法场。同时又让小二爷拿出了一笔为数不少的钱,作为元伯遗产交给了他的父母。 九镇江湖上,大大小小所有的流子基本全部到齐,老鼠亲自送上了500元钱和一个花圈,就连很久没有联系的三哥也专门托付明哥送来了1000元钱。 按照九镇的风俗,故去的人一定要在家里停留两个晚上,脸上会盖着一张淡黄色的草纸,我们那边称之为宝贝纸;而尸体旁边则须要留下一两个最为亲近的人彻夜守着,谓之守灵。 我为元伯守了两个晚上的灵。 我尽力做了自己能够做到的一切。 但是我却没有哭,甚至连一滴眼泪都不曾为元伯流下。 当所有人都在痛苦,都在悲伤的时候,那两天的我却只是浑浑噩噩,恍如活在一个缥缈的梦幻里面一般,软绵绵地不着边际。 其他的都不太记得了,唯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每天晚上守灵到了凌晨三四点钟的时候,周围的人都会沉沉睡去,已经连续几天不休不眠的我却毫无睡意。 那个时候,我经常会轻手轻脚地走到躺在房子正中央的元伯身旁,揭去盖在他脸上的宝贝纸,仔细地盯着他看,很久很久。 第二天晚上,某一次,我又俯趴在元伯的棺材边看着元伯的时候,被陪着我一起为元伯守灵的地儿发现了,他问我为什么老是盯着元伯看。 我说,我怎么感觉元伯前几天喝醉酒了闹事,被我打的那两个耳光还没有消肿,巴掌印还那样清清楚楚地留在他的脸颊上。 听了我的话,当时地儿双眼立马变得通红,喉咙里发出了一种非常压抑的咕噜声,哽咽了半天,才一把拉着我,要我坐下,对我说,市里的化妆师连枪孔都盖住了,又怎么可能还会有巴掌印,别想多了,人走了就让他安心走好。 我觉得地儿说得也对。 可是等他睡着之后,我却还是觉得不安心,又悄悄去看了几次,依然能够看见留在元伯脸上的两个掌印,那样清晰鲜明,挥之不去。 元伯走了,我们剩下的人却还活着,生活还在继续,故事也就不曾完结。 在刀疤成枪杀元伯的当天,黑白两条道上对于他们三个人大范围的追捕也就已经同时开始。 无论是警方还是我们,都放弃休假,放弃春节,放弃了所有其他的事情,几乎动用了手上一切可以动用的资源,只求能够找到刀疤成拳皇和马货。 可直到过了很久之后我们才知道,那天在商贸城开枪杀人之后,刀疤成与自己的两个兄弟一刻都没有停留,直接就踏上了亡命天涯的漫漫长途。 他们跑出商贸城,马上就在十字路口租了一位相熟司机的车赶往市里。 但是才开出九镇半个小时左右,在位于溪镇的一处通往四个方向的圆盘形十字路口,他们却又提前下了车,消失于茫茫人海,再也不知道去向。 天下之大,何处不是可以藏身之地? 至此开始,想要找到刀疤成的机会就已是如同大海捞针,微乎其微。 大概是1个月之后的某天,警方早就已经放弃了大规模的追捕,我们想要为元伯报仇的希望也开始日渐渺茫的时候,我却接到了一个电话。 一个做梦都不曾想到的电话。 那一天,我独自坐在家里,正思考着即将要去办理的一件大事,清算另外一桩埋在心底已经很久的血账,电话却突然响了起来。 号码显示是四川的,可我在四川却并没有什么朋友,略一思考后,我拿起电话接通,耳边也就响起了一个别无分号的独特嗓音。 打来电话的人居然是踪影全无,苦寻不着的刀疤成本人! “是钦哥吧?” “是,你是……刀疤成?!”当时,我的脑袋一下子就蒙了,我怎么都不会想到打来电话的居然是他,他居然还敢给我电话。 “……是我。钦哥,你好。” “刀疤成,你狠,你够狠。我迟早要找到你的,你等着。” 沉默了一下之后,我意识到刀疤成可能有些话要对我说,但是那种狂涌而至的愤怒却让我控制不了自己,那一刻,我只希望自己能够将手从电话里面伸过去,抓住他,然后杀了他。 谁知道,听了我的话之后,电话那头的刀疤成先是陷入了一阵短暂的沉默,然后却说了一段让我百感交集,无从回答的话来。 “钦哥,你也不用找我哒,没得必要还这么麻烦了。我晓得元伯已经死了,是我杀了他,我而今也没得几天好活的了,你不找我,我也迟早是个死。呵呵,我一辈子也就是这么回事哒,杀人抵命,跑不脱的。” “……” “钦哥,有些话一直想和你讲,没得合适机会,没想到走到而今这一步,人反而还轻松些了,想说什么就说什么。钦哥,九镇那些大哥里面,我看得起的只有一个,就是你。而今我们之间搞成这个样子,再说什么都是假的了。我今天打电话来也没得别的意思,只想求你一件事。放过我屋里的人和那些跟着我玩的小伢儿,他们屁都不懂,给他们留碗饭吃。我刀疤成多谢你!” “呵呵,那好,没得问题,你回来。” “钦哥,我这种人不怕死,只怕等死。你晓得不,刀疤成差不多已经死哒,我而今就是一个死人,埋到土里只是迟早的问题,你没得必要,真的没得必要再为我搞这些。多赚点钱,钦哥,我就是没有学你,没有学义色做生意,而今我什么都没得了,死不死也就这个卵样。钦哥,你找我的时间还不如多赚钱靠得住些。真的,钦哥,你正是顺风顺水的时候,别糟蹋自己的时运了。” 刀疤成的语气里面有着从来没有的消极与落寞,他的每一句话都让我感到那样震惊,那样心酸。 他杀了元伯,为兄弟出了气,但是他赢了吗? 刀疤成低沉沙哑的嗓音突然让我明白了过来,当枪声在刀疤成手里响起的时候,葬送的人,不仅仅只是元伯,还有他自己。 最后,在电话里面,我答应了刀疤成的请求,我不会再与他的家人和小弟为难。 虽然在这个承诺背后,还有着很多其他不足为外人道的因素,但是至少那一刻,听到刀疤成说出多谢的那一刻,我真的感到了一丝平静,发自心底地平静。 在那之后,我们再次失去了刀疤成的任何消息,就像是这个世界上从来都没有出现过这么一个人。 时间慢慢过去,当年那件轰动全市的血案也开始在人们的记忆之中褪色。 第214章 明月夜 短松冈 一茔孤坟 无处话凄凉(5) 直到2005年底,九镇的人们又听到了一个消息,一个出乎意料之外却也在情理之中的消息。 云南省瑞丽市破获了一个极大的武装运毒要案,在这次行动中,抓获了一位缅籍韩姓大毒枭,并且当场击毙了负隅顽抗的三名男子。 而其中的一名中国籍男子,就是刀疤成。 其实,我明白,刀疤成他绝对不是为了求生而顽抗,他是为了求死。 因为,在三年前的那个电话里面,他就已经算到了这么一天,并且无比痛苦的地忍受着人生中所有煎熬,等待着这彻底解脱的一天来临。 至于商贸城血案中的其他三位主角,也先后得到了自己应得的归属。 在外潜逃一年多,历尽了苦难的马货,在家人的规劝之下,于2003年在广西北海向当地警方投案自首,被判无期。 2006年的严打行动之中,警方得到线报,跨省追捕,在广东惠州抓获了依然打流的拳皇,被判无期。 元伯死后第二天,何向阳就投案自首,被判三年,2005年提前出狱之后,胡玮、贾义也随即找上了家门。 出来混,终究要还。 一个死者刀疤成的尸骨始终没有运送回来,葬在了遥远他乡某个不知名的角落;而另一个死者元伯则埋在了经过九镇的一条公路旁边。 2006年的某天傍晚,我独自一人开车回九镇,途中路过元伯的坟墓时,莫名兴起停了下来。 三四年过去了,当初那个忠厚本分的元伯现在早已化成几根白骨,一缕幽魂。而三年前那座犹自散发着黄土气息的新坟,而今亦已成为一座色泽深褐的旧冢。墓地上能看得出来有人打扫上香的痕迹,但野草却还是挡不住地从坟头疯长出来。 那天,我在元伯的墓地旁边坐了很长时间,直到天色全黑。 除了偶尔呼啸而过的车声与灯光之外,一切都是那么地安静平和。天底下,除了漫天的繁星,就只有一人,一坟。 甚至连站在坟头不远处树桠上的一只麻雀都恍如雕像,一动不动,与我对望,目光如此熟悉,也那样遥远。 元伯死后,从不曾为他哭过一次的我,在那一天却哭倒在了他的坟头,哭得昏天黑地,死去活来,恍如梦醒…… 我们从哪里来,又将到哪里去?人生如旅途,无数个驿站匆匆过往,千百位游客分分合合。天空没有翅膀的痕迹,小鸟也曾经飞过。 谁能陪伴一生,唯有记忆! 我这一生,做过很多错事,也做过很多坏事。 但是,在我心底,让我觉得真正有所亏欠的人并不多。 仔细想了再想,也只有寥寥几人而已。 元伯就是其中一个。 活着的时候,他是我绝对信任的几位小弟之一,鞍前马后,任劳任怨,无欲无求。就连魂归天外之后,他居然还用自己的命,为我送来了一份大礼。 让我解开了一笔陈年血仇。 刀疤成走了,再也不会回来。 这个留着满头青茬儿,嗓门独特,举止豪放的年轻人,就像是一阵飓风,刮过九镇的江湖,留下了满地疮痍,一转头,却又消失得无影无踪,仿若从未出现。 但是天空虽然没有翅膀的痕迹,小鸟却也毕竟飞过。 无论是远走天涯的刀疤成,还是魂归九泉的元伯,他们都在这个世间留下了太多太多的痕迹。比如,他们的家人,他们的事业,他们的小弟……以及,他们的情爱与仇恨。 在刀疤成跑路之后打给我的那个电话里面,他曾请求我放过他的家人和小弟,我答应了。 我也并没有想过要食言。 但人生中,却总会有些事情无法顺心如意。 元伯死后,刀疤成、拳皇、马货的家人居然没有一个前来参加葬礼。 虽然凶手并不是他们,但终归也是一方乡亲,于情于理,于公于私,他们都不该这样,这实在是太刻薄,太残忍。 我们感到非常愤怒。 而当中最为愤怒的一个人,就是与元伯关系最好的贾义。 元伯下葬后的当天晚上,贾义找上了拳皇的家门。 我并没有阻止。 不仅仅只是为了泄愤,更因为,流子也是人,浪迹天涯的时候,心里都还是会有个家,只要找到了他们家,迟早也就一定会找到他们的人。 所以,我放任了贾义的行为。 没想到,拳皇的父亲居然也和拳皇一样,是个一点就着的火暴脾气,在与贾义相遇之后,率先出言不善,顿时就被贾义当街按住,毫不留情地一顿痛打。 于是,这个小小的插曲,却令事情再次起了意想不到的变化。 从头到尾,我都没有去刻意针对过刀疤成的小弟: 一来,我答应过刀疤成;二来,元伯的死本就与他们无关;三来,我也知道,无论刀疤成跑到哪里,都不可能会让他的小弟们知道。 所以,找他们也是白费力气,于事无补。 可是,我不找他们,他们却主动找到了我。 当时九镇,在短短时间之内,聂尘、元伯,先后就发生了两条命案,场面上的那些当权者自然背负了相当大的压力,对于我们这些大哥的控制也就相应更加严格了一些。 也许正是这样的形势使然,更也许是刀疤成那一枪所带来的浓烈血腥味道的刺激,突然之间,从刀疤成的众多小弟当中,凭空又冒起了一个人来。 这个人的外号叫做麦子。 麦子跟了刀疤成一两年的时间,其间,拳皇、马货先后出头,他却始终只是一个籍籍无名的小流子。 但是小流子里面,从来都不缺乏有胆量有手段的人,就像他曾经的大哥刀疤成一样,麦子也是一个浑身上下都是胆的角色。 不仅有胆,而且聪明! 当初,刀疤成走得太匆忙,并没有对那帮跟着他吃饭的小弟们做出任何交代。 树倒猢狲散,这也本是江湖上常有的事情。 可是,平日里,刀疤成三兄弟对手下极为仁义,虽然如今人都不在了,那帮小弟们也都难免有了各自的心思,甚至还为了争夺那个小小的麻将馆而打过几架。 但他们心里却依旧念着三位大哥曾经的情分。 贾义打了拳皇父亲的事情刚一出来,就在那帮人的心里激起了很大的义愤。 郁郁不得志的麦子终于等到了苦候已久的良机,他挺身而出,吹响了哨子扯起了旗。 以替拳皇的父亲出气,不能丢了大哥的脸,一定要办了我和贾义的借口和名义,居然在短短时间之内,就把原本一盘散沙的那伙人凝集了起来。 并且还主动挑衅,打伤了小黑。 于是,和元伯亲如兄弟,早就恨不能手刃刀疤成,却又一腔怒火无处发泄的贾义,也立马展开了猛烈的反扑。 一夜之间,贾义带人砸遍了所有原本属于刀疤成,而今却由麦子负责的场子之后,又用赶尽杀绝的姿态开始登门入户地挨个办人。 几天之内,一系列的绑架械斗先后发生。 虽说规模都不算大,但是砍在身上的刀,打在身上的棍,却是一样地疼。 根基不稳,羽翼未丰的麦子受不起这种疼。 他先是试图讲和,但杀红了眼的贾义却毫无收手之意。 然后,他又想求三哥出面,可三哥出于诸般考虑,也拒绝了麦子的提议。 最后,一个人却主动找到了走投无路的麦子。 麦子答应了那个人提出的所有条件。 因为,麦子非常清楚,在小小的九镇,除了义色之外,这是唯一一个能够帮他渡过难关的人。 老鼠找到我的时候,是晚上10点。 就在迪厅后面的办公室里面,我和他进行了这么一段谈话。 “东哥,你好,呵呵,是什么风把你吹来了,稀客啊。好久不见了,有事?” “没得事没得事,就是找你讲下白话。哈哈,而今还好唦。” “托福托福,还过得去。坐坐坐。” “哎,元伯可惜哒,这是个好伢儿啊,他屋里你都安排好了唦,有没得什么帮忙的地方,你尽管开口啊。” “呵呵,一个独儿就这么走哒,我们这些旁人怎么安排都安排不好的,没得法,尽能力咯。有事要麻烦东哥的话,我不得客气的。” “那是那是,小钦,我们之间这么多年老朋友了,千万莫客气,千万莫客气。” “东哥,你今天来到底是有什么事,你开口。” “嘿嘿,小钦,这么回事,我也就不和你装哒,你看你手底下的贾义最近和我的一个朋友有点矛盾,我想调和一下。” “你说哪个?” “麦子,太平乡的那个麦子,晓得不。” “以前跟刀疤成的那个?” “就是他,就是他。” “东哥,我们老朋友,我也不收着,把话说穿:第一,我从来没有听说他和你有什么关系,要管那也是刀疤成来和我谈;第二,这个事是为元伯报仇,血海深仇,你觉得你插手好啊?” “呵呵,小钦,刀疤成人都不晓得走到哪个黄土岗哒,剩下这几个小麻皮,他们晓得什么?屁事都不懂,你和他们搞有什么意思。” “小麻皮?小麻皮也打了我底下的一个兄弟呢,东哥!” “小黑唦,我听说了,麦子这边我让他拿10000块钱给小黑当营养费,算哒好不好?当给我一个面子。” 听到这里的时候,我已经有些烦老鼠了,所以我并没有答话,只是淡淡地看着他。 对视了几秒之后,老鼠不仅没有对我不回答的态度感到不爽,反而突然笑了起来,半躬着腰,将屁股底下的板凳拿起,移了两步,再将凳子放下,非常亲热地紧靠着我坐下,意味深长地望着我说道: “小钦,我晓得你是个重情义的人。只是,话说回来,就算你真找到麦子了,最多也就是打个小麻皮一顿。而今这个时候,这种局势,我不信你敢把他怎么样?吃力不讨好,还是一样报不了仇。不过,我老鼠是个实在人,交朋友,就是要相互尊重。今天如果你钦哥尊重我,把我老鼠一个面子的话;我老鼠也不是不晓得礼数,我保证还你一个真正冤有头、债有主的报仇机会!” 当时,我并没有听懂老鼠说话的意思。 只不过他的眼神和表情让我感到很不妥当,也很不舒服。那是得意的眼神,是不由得我不上钩的眼神,却也是一种带着巨大诱惑的眼神。 “什么意思?”迅速思考了一下之后,我淡淡问道。 老鼠眼中隐隐有着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寒芒一闪而过,脸上却还是那副喜怒不形于色的微笑模样,张开嘴缓缓吐出了两个字: “罗佬!” 我再也掩藏不住内心的震惊,霍然站了起来。 第215章 杀罗(1) 关于老鼠,江湖上一直都流传着一种说法,尤其是我和三哥分道扬镳之后,这个说法在我耳朵边上出现的次数更加频繁。 在我印象中,亲耳听到说过这个话的人,上有龙袍、海燕、罗勇等割据一方的县市级大哥;下有刘辉、刘毛、张麻子等早已退出江湖,靠点小生意勉强糊口度日的九镇老油子。 当然,每个人说的版本都不一样,但是归结起来,所表达的却都是相差无几的一个意思: 老鼠绝对是一个非常非常不简单的人,如果不是当初因为时运不济而蹲了好几年的苦窑,现在九镇的天空上,也许根本就写不下义色这两个字。 对于这个说法,起初我并不相信,但是时间越久,和老鼠这个人接触得越多,我也就越感到心有戚戚焉。 打流的人里面,有很大部分都坐过牢,出狱之后,那些人往往就此一蹶不振,彻底沉沦了下去。当中,就算偶尔出了一两个天赋异禀能够重整旗鼓的,也大多是经过了一番苦不堪言的再次打拼。 而老鼠呢? 老鼠却完全不同,几年的牢狱生涯,除了将他的性格磨砺得更加深沉,越发令人无从琢磨之外,好像并没有给他造成太多的负面影响。 刚出狱,不费吹飞之力,他就再次成为了大哥。 当时已经在九镇颇有声势的红杰、江波等人就这么心甘情愿地把自己的一切,全都拱手送给了他。 出狱后的这几年,他除了一门心思埋头做生意之外,几乎从来没有主动参与过江湖上的任何一起争斗、厮杀,可是他的位置却偏偏就一直稳稳当当地摆在那里。 就连一向忌惮他、防范他的,九镇黑道头把交椅的三哥,居然也无动于衷地看着他再次慢慢坐大。 对于觉得名利二字大过天的流子来说,老鼠身上所发生的这一切实在是太诡异了,就好像九镇的这片山头上,天生就应该给他留着一个位置,谁都动不了的位置。 你说这样的人可怕吗? 这几年间,江湖纠葛,人情往来,我和老鼠打过无数次交道。 从罗佬事件,再到与羊胡子的纠纷,以及绑保长、废英子等大小事件,但凡老鼠插手之后,我就有一种被他牵着鼻子走的感觉,而且每次事后证明,他永远都是最大的赢家。 这一次,他又出招了。 手段之高,时机之妙,一如既往,犹如羚羊挂角,不着痕迹。 让我无从揣测,惊疑不定,明知有些不对,却又不得不心甘情愿受这一招。 听到“罗佬”两个字从他口中蹦出来的那一刻,我感觉老鼠就像是一个稳坐钓台的渔翁,洒下了他的饵,胸有成竹地等着我这条必定要上钩的鱼。 罗佬,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名字。 多少年了,从来未曾有人敢在我面前提起,此刻听来,恍若隔世,偏偏又依旧那么刻骨铭心。 罗佬跑路之后,当时我们兄弟虽然羽翼未丰,不成气候,但也几乎是用尽了所有能够想到的办法和手段,去寻找过他的下落;也曾经坚信三哥的承诺,一定会带给我们报仇雪恨的机会。 可始终却都一无所获。 直到现在为止,武昇被一刀捅穿的那只左手还是不能麻利地拎起重物;每到三、四月的阴寒梅雨天,他被砍破的肺伤,都会把他折磨得苦不堪言。 当然,还有那两根永远都再也见不到的手指,以及遍及全身上下的一十七刀。 三年了,日月如梭,一晃就已差不多整整三年。 这是一段漫长的日子,几乎漫长到让所有的人事皆已沧海桑田。 当年亲如手足,宠我罩我的大哥,今日已成路人;曾经同生共死,义结金兰的兄弟,亦是各自为营;往日的小钦,也在不知不觉间就成了钦哥;甚至,连仇恨本身仿佛都在转变。 最开始那种恨不得生啖其肉的恨,慢慢转变为无处发泄的愤,再到后来,则淡化成了一种若有若无却牵肠挂肚的后怕。 一种无论是独自躺在深夜的空床,还是饭后慵懒静谧的晌午,又或闲来行走的街头,都会不受控制地出现在脑海,从来都不曾有过片刻抹去的后怕。 如果,那天,武昇没有回去帮三哥取手机电板的话。 我,还活着吗? 这场劫难,是武昇帮我挡的! 虽然现在他跟着三哥,可我们也是结拜过的兄弟。于情于理,于公于私,我都绝对应该做点什么来报答他。 更何况,我也不想再继续担惊受怕下去了。 人永远都无法改变自己,当一个人感到恐惧的时候,他是无法战胜恐惧的,唯一的办法只有,杀死恐惧! 今天老鼠已经代我把罗佬送上了砧板,如果我还不下这一刀,只要传将出去,那我也就再不用在道上混饭吃了。 所以,老鼠根本就不怕我不上钩,我也不能不上钩。 只是,他这么做,想要的到底又是什么呢? 虽然我胡某人比不上老鼠的城府和老练,但是这些年如履薄冰的打流生涯,让我变得也并不是太笨。 老鼠的意图,当时我至少猜到了一点。 二十一世纪,什么最贵? 人才! 今天,只要我领了老鼠的这个情,代价就只能是放掉麦子,那么,麦子记住的人是谁呢? 当然不是我。 刀疤成的这几个小弟,不是聂尘那种只知道敲诈哄骗的小混混之流,只看他们敢和我的头号手下,十三鹰的老大贾义为敌,就知道这几个小子的胆气了。 我相信不久之后老鼠手底下就又会无声无息地多了几个敢打敢拼,能办得事的人才。 一句话,放弃一个失去了作用的老朋友,却可以得到一伙并肩打天下的好兄弟。 这样的手腕,虽然在世人眼里看来有些卑鄙,有些下作。 但,这就是江湖之道! 心狠手辣,翻脸无情,伺机而动,利大于天,如此而已。 这点上面,对于老鼠,我一直都自愧不如。幸运的是,我不如,不代表我的兄弟也不如。 老鼠真正想要的是什么?通过这件事,他可以达到的其他目的又是什么? 小二爷给出了第二个答案。 还记得当我连夜把事情告诉了小二爷之后,小二爷想都没想,就对我说了这么一句话: “这个时候,要我们杀人,哈哈,别个屋里起火不怕烧得快啊。老鼠啊老鼠,他个杂种是搭好台子让我们唱戏他来看。胡钦,这个戏唱得好就好,不好,我们如果不跑路,也就只有拜他当大哥,帮他做事哒。” 我恍然大悟,老鼠实在是太过高明。这件事,接下来无论我胡钦怎么做,对于他都是有益无害。 成,落下把柄;不成,至少也有人情。 最可恨的,也最重要的一点却是,明知道老鼠处心积虑算计了一切,我却还是不得不落入他的谋划之中。 可是,我胡钦又岂是一个心甘情愿俯首就擒的人。 所以,和小二爷一番商量之后,我们定下了一个最初的想法。在实行这个想法的时候,我意外遇见了一个人。 一个非常有趣的,大家也许都有所耳闻的人。 当年罗佬被我们几弟兄逼得几乎是山穷水尽的地步了,他却依旧能够绝地反击,差一点要了武昇的命。如果不是武昇帮我挡了,我只怕在奈何桥上已经等了元伯三年。 这样的人,还敢打一顿就完吗? 不能,那留下的路就只有一条。 斩草除根,永绝后患。 可是我们并不想沾上命案,尤其是在老鼠知情的情况下沾上命案,这样绝对会让我们兄弟落下无穷无尽、不可预测的巨大麻烦。 于是,小二爷托付深圳的一个朋友,帮我们请了一个人。 三月底的某天,我与这个人在省城最大的一家清吧见面了。 这个人是湖南益阳人,刚刚退伍,曾经在某特种部队服役,举止麻利,面目凶悍,一看就是个吃刀口饭的好手。 可是,我最终并没有雇用他。 原因很简单:我不喜欢这个人,他穿得太落魄,言谈之间却又显得太张扬,太亢奋。 落魄的人爱钱,而张扬的人喜欢告诉别人自己有钱。 这两点,都不是一个办这种事的人该有的特点。 更关键的一个地方是,我们见面的时候,他居然还带来了一个战友。这个愚蠢之极的行为,让我立马就放弃了自己的本意,尽量不露痕迹地把一起雇凶杀人的交易,转变成了朋友间不着边际的扯淡。 不过,这个人本身虽然不值得一说,可他那天带来的那个战友,却再次让我感受到了命运的神奇。 他的战友姓杨,和险儿一个姓。 个子不高,甚至比我还要矮上一点,相貌普通,两只眼睛却相当有神,抬头看人的那一瞬间很有些廖光惠的味道。 在我和益阳人谈话的过程中,与他滔滔不绝的战友恰恰相反,这个人自始至终都没有插过一句嘴,安静得就像是并不存在。 一直到最后吃饭的时候,他才稍稍说上了两句,他是湖南沅江人,曾经和我原本要请的益阳人在同一个部队当兵,现在深圳跟着一位大哥讨生活。 那天之后,我们再没见面。 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大概是过了半年多的样子,突然有一天,我在报纸、电视上看到了铺天盖地的新闻,新闻所配的照片,居然正是当初那个沉默寡言的杨姓兵仔。 他闹出了天大的祸事! 在香港一家叫“陆羽茶室”的茶餐厅里面,他居然照搬着《英雄本色》小马哥的桥段,枪杀了香港本土一个身家亿万的超级富豪。 稀里糊涂的我没有稀里糊涂地请到办事人,却居然稀里糊涂地见过了一个名震全国的顶尖杀手。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 这个世界,怎荒唐二字了得。 经历过了一次荒诞离谱的买凶经验之后,对于所谓职业杀手,所谓特种部队军人,所谓一招致命、茅山真传、天外飞仙、铁血江湖等,我已是彻底失望,一概不信了。 也许对于我们这样小地方的小流子来说,他们都太过于高深,太过于神奇,他们的世界,我们实在是理解不了。 那么既然是这样,小流子的恩怨情仇事,还是用小流子的方法来解决吧。 老鼠告诉我,罗佬在经历了多年的颠沛流离之后,两年前,他辗转去到了福建省厦门市,藏身于一个叫寨上的小村子里面,一直到现在。 更有趣的是,在出卖了罗佬之后,老鼠还一脸关心地给我说:“小钦,有些话本来不用我交代,但是想了想,我还是觉得,作为朋友应该说一下。这件事万一出了纰漏,不但是你,只怕我也要担责任了。小钦,无毒不丈夫!你手边上要是实在没得合适人手的话,说一声,我这边也可以帮忙的。” 我当然拒绝了老鼠。 我还没有蠢到自投罗网,给老鼠递投名状的地步。 不过,他的确说对了一点,如今在我的手边,确实没有完美的办事人选。 用起来最为得心应手的三个人里面,险儿远遁千里,胡玮锒铛入狱,上次和三哥冲突的时候,贾义身负重伤,如今虽然已经康复,可我却不忍心让他再次陷入这般凶险的境地。 虽然十三鹰里面还有几个能办事的好手,但是这件事一来太过重要,一旦东窗事发,后果就不堪设想,为了长远打算,我必须给自己辛辛苦苦才营建起来的这个班底留下一点种子;二来,此事不做便罢,一做就很有可能是斩尽杀绝、有伤天和的狠辣之举,这样的事情,越少的人知道越好。我不是不信十三鹰,只是他们还太年轻,很多情况下,年轻人通常都会管不住自己的嘴。 所以,自己结拜大哥的仇,我还是想由我们兄弟几个自己来报。 我最初的考虑,是由我本人和小二爷一起去。 可地儿却又打死不愿意,非要争着去,说什么多事之秋,家里必须留一个能管事的人看着,他闲散惯了,管不了。 一番商量之后,小二爷也被忽悠得改变了主意,觉得元伯事件的影响还没彻底消除,最近贾义一伙仍在和麦子他们较劲,虽然我和老鼠有了暗中约定,但那也不可能公开让每个人知道。到时候,怕我一走了,那帮不知情的家伙没人管,无法无天地又惹出什么大事来。 所以,小二爷认为,最好是让他和地儿一起去,留我在家镇守。 为此,我们足足争论了两三天,我才做出了最后的决定:我和地儿两个人去,留小二爷在家。 小二爷说得对,贾义他们这段时间一定要有人来管,可是,能管住他们的却只有四个人,我、小二爷、险儿、武晟。 近段时间以来,武晟一直都在帮三哥忙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而且如今的情况之下,他和袁伟也不可能过来帮我们管人,那样的话,他们也就不用再跟着三哥混了。 险儿就不用说了,他再有威信,小弟们再怕他,他也没有机器猫的任意门。 地儿的心思则一直都不在打流当大哥上面,平日里,马仔小弟,不管是谁,他都是笑嘻嘻地打成一片,向来没大没小,根本谈不上威严。 剩下的就只有我和小二爷,我明白小二爷要我留下来的意思,因为,这也正是我要留他下来的意思。 此次复仇,太过于凶险叵测,他不想害我! 我也不想害他! 一世人,两兄弟,危难当头,他担不如我担! 那么,既然我这般替小二爷着想,却又为什么一定要同是兄弟的地儿去呢? 这并不是一时兴起,或者凑人数的决定。我确实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并且有着很重要的理由:这件事,我们一定要做得干净利落,不能留下任何的把柄,只要一处地方出错,结果就一定会让我们吃不完兜着走。 想要做到这点,行事就必须有绝对的冷静和完美的伪装,而这两点都是地儿最大的特点。 无论何时何地,什么事情,我们兄弟里面可以做到鱼不动水不跳的只有两个人,小二爷和地儿。 小二爷是理智,一个人若是理智到了极点,就能不被情绪所动,不动如山,单靠理性分析一切。 而地儿则是冷静,天生无欲则刚,了无挂碍的性格让他可以冷静看待一切,然后做好自己的本分。 至于伪装,我就简单举一个例子吧——地儿的QQ。 在现实里,每一个人都知道地儿是一个流子,一个玩世不恭、游戏人生的流子。 但是在网上呢?那就完全不同了。 地儿的QQ名叫玄奘,身份栏里面填的是中国佛学院毕业却又陷入了苦海三千的研究生,QQ签名里面则写了这么一句话:“穷我一生寻爱,奈何此心向佛!罪过罪过!” 第216章 杀罗(2) 二〇〇七年,地儿专门剃了一个光头,包里装了一本从来没有看过,都不知道在哪里买的线装《楞伽阿跋多罗宝经》,坐飞机跑到了成都,见了一个女孩。那个女孩陪着他在九寨沟玩了一个星期。其间,我百分之百肯定他们一定发生了什么,而且地儿在这一个星期之内也绝对吃了肉、喝了酒。 但是就算是这样之后,那个女孩居然还给他打过多次电话,说想要跟他学习修行。 所以,综合以上考虑,我坚决认为地儿是办这件事情的不二人选。 做出了最终决定之后,我们并没有马上开始行动,外人看来,我们兄弟三人每日还是照样吃照样喝,照样打牌做生意。 一直等到老鼠告诉我这个消息之后的两个月多过去,炎热夏季即将到来的某天,一向风流不羁,与九镇所有流子们都截然不同的九镇六帅的老幺地儿,在商贸城某家网吧玩《传奇》的时候,众目睽睽之下用手机和一个玩《传奇》的北京女网友约定了见面,并在当天就开车去市内订好了飞往北京的机票。 地儿走之后的一个多星期,我也因为外婆身体不太好,必须去市区医院休养,而只能陪着外婆一起回到了市里的家。 三哥曾经教过我: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我一直奉为金玉良言,牢记心中。 三年前,我第一次办罗佬,手下留情,不曾做绝。 可是,事后罗佬韬光养晦,寻到机会之后,就立马找我复仇,却阴差阳错地遇到了武昇。 虽然武昇没有死,可是那一晚砍在他身上的那些刀、那些部位,都证明了那事不是简单的江湖厮斗,罗佬确确实实存了杀心,他想要我死! 那件事情的发生,让时值年少的我第一次觉得三哥也许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完美,有些时候,他也会犯错。 三年后,再次轮到我来办罗佬。 这一回,我决心不再重蹈覆辙,绝不再让自己和兄弟陷入险境。 前车之鉴,犹在眼前,要想永绝后患,除了斩草除根,没有其他办法。 在最终做出了要弄死罗佬的决定之后,我们兄弟三人都承担了极大的心理负担,彼此心里都相当清楚,这件事情,绝对是我们兄弟出道至今所遇见最为凶险的一道坎。 甚至在各个方面都远远超过了废黄皮,办方五,以及挑战三哥的那漫长一夜。 那些过往,虽然也惊心动魄,险象环生,可至少还是发生在自己熟悉的世界,有着自己可以依靠的兄弟,于精心谋划好的时机发动。 而罗佬此事,却没有了天时、地利、人和。 成败生死,唯安天命! 回到市内的第二天上午,我就踏上了飞往上海的班机,一天后,在离厦门金龙不远的一家酒店里见到了早我半天到达的地儿。 动身之前,除了现金之外,我和地儿每个人都带了一真两假三张身份证,以及一张银行卡。 我的卡里有八万一千六百八十元钱,这笔钱的用途很简单,只有一个。 买命!买我们自己的命! 万一出事,我们两个逃亡天涯,跑路避难所需的任何费用都要靠它。 而地儿的卡里,有六万六千六百六十六元钱。 这笔钱也有着它的用途。 当老鼠刚告诉我罗佬待在厦门寨上村的时候,我就感到非常奇怪,罗佬怎么会待在一个村子里面躲灾?难道真是看破红尘,避世隐居吗? 当时我脑中第一印象,就想当然以为那是一个靠近厦门市区的小乡村而已,就算比九镇附近的村庄要大点、繁华点,但也无非就是一副或安静祥和,或破旧败落的乡间景致。 在乡村,无论警力还是监管,都要相对贫乏落后。办完事之后,只要我们手脚够利落,跑得够快,就算闹出了一点动静,都应该不会有太大关系的。 基于这种考虑,地儿带的那笔钱是用来买枪,找一个朋友介绍的当地人买枪。 我们要枪杀罗佬! 这个计划不是很完美,因为其间插入了外人,这种事,任何一个陌生人的出现,都有可能造成不可控制的巨大风险。 但是,我们不是神通广大的詹姆斯·邦德,也不是手眼通天的黑手党。 我们只是来自一个小地方,有几个小钱,有几个小弟,有几个朋友的普通流子而已。 厦门,地远水深,除了那个可以把“十五的月亮”都抱上床的超级大佬赖先生,以及闻名遐迩的鼓浪屿之外,这个城市的一切,我们都是一无所知。 寨上村,更是一个连听都不曾听过的名字。 在这样完全陌生的地方,单凭自己的能力去办掉一个人之后,还要全身而退,难比登天。 但是,我们没得选择。 纵然明知这个计划不甚完美,却是当时我们兄弟能力所及的顶端。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就连这个让我和小二爷冥思苦想了很久才制订出来的计划,却在到达厦门之后仅仅一天就彻底崩溃了。 因为,身为一个坐井观天的山区小镇人,我们真的完全误解了“村”这个字在现代社会中的真正含义。 几千年以来,在这片曾经富庶肥沃,万国来朝,有过无上荣耀的古老土地上,出现过数也数不清的伟大都城,道都道不尽的秀丽乡野。 然而,也创造出了一个环顾世界独一无二的新名词——城中村。 维基百科上对于这个名词的解释是这样的: “城中村的内部通常没有统一的规划和管理,以低矮拥挤的违章建筑为主、环境脏乱、人流混杂、治安混乱、基础设施不配套、游离于城市管理体制之外,成为了都市的‘癌症’。从地域角度上讲,它属于城市的范畴。从社会性质的角度上说,却仍保留了传统农村的因素。具有城市与农村双重特征的城中村究其产生原因,同中国的城乡二元体制以及土地所有制度等因素有关。同时,城中村也被许多学者认为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贫民窟的表现形式。” 寨上就是一个城中村。 混杂脏乱、污水横流,这些字眼也许都不足以准确表达出寨上的面貌。 可惜我没有学者们那么高深的理论素养,我不知道如何才能精准而简单地形容好城中村。不过,二〇〇二年六月的某天,当我和地儿亲眼看到寨上的时候,我的脑海里,立马就想起了一句话,一句在书上看到过的话: 被上帝遗忘的角落。 我想,这句话,说的也许就是寨上。 第一次看到寨上,是在晚上九点多钟,我和地儿坐车来到了老鼠所提供的那个具体地址。 盘根错节的腌臜小巷之间,有一条大约可以供两辆车并排通行的水泥街道,但是,我敢保证,那时那刻,就算是一辆摩托都绝不可能顺利通过。 因为,街上已经挤满了两样东西: 年轻人、夜宵摊。 天南海北的年轻人和天南海北的夜宵摊。 在街道左右两排延伸开去的明显属于违章修建的楼房上,每个窗口都挂满了一件件晾晒的衣服,各式各样的胸罩、内裤就像是旗帜一样在飘摇而上的烧烤烟尘中摇曳生姿。 楼下临街的一层门面中,琳琅满目地遍布着卖烟酒的小杂货店、小网吧、小饭馆和小发廊。 整条街道上,居然都没有安装一盏路灯,无数根从两旁私房接出的电线,连接着一盏盏昏暗的灯泡悬挂在每个夜宵摊的上面。 挑三拣四的顾客,油光满面的摊主,南腔北调的行人,喝到汗流浃背的打工仔,光着上身的莽汉,文龙文风的小混混,以及发廊里的粉红灯光下,那些露着白得晃眼的大腿,坐在分不清颜色的劣质沙发上对每一个过往的男人展露廉价微笑,目光迷离的女人。 望着眼前一切,我和地儿两人相视苦笑,几乎同时说出了一句话来: “我操!” 那一刻,我们俩都意识到,我们错了,错得离谱。 这里,可能算不上正宗的城市,但也绝对不是农村,在这里,用枪永远都杀不了罗佬。 因为,在人口如此密集,居住环境如此紧凑的情况下,根本就不可能用枪。 如果谁敢当街开枪,必将引发万人涌动的场面,真是搞出了那么大的动静来,也许,我们会死得比那个被枪击的人更快。 可事已至此,我们也只能等回酒店之后再另想他法了,当前,最重要的,还是先找到人再说。 我和地儿各自戴着一顶棒球帽,沿着街道边上较为黑暗的地方慢慢向前走着,主要注意力放在了两边的网吧、发廊、松骨楼之类流子容易栖身的地方。 两遍过后,依然一无所获。 稍稍商量了一下,我们一致认为,很有可能罗佬今天并没有来这里。 但又还是有些不死心,于是,决定再找最后一遍,如果还找不到就回去,明天再来。 这次,当我们俩走到街道靠西头大约四分之一的位置时,我一时意动之下,在一家茶水铺里买了一杯珍珠奶茶。 就在付完钱,端着奶茶,一边小喝一口,一边转过身准备继续往前走的那一瞬间,我的目光无意望向了道路正中央,那一片热闹非凡的夜市摊点。 于是,一个让我做梦都没有想过的场景,就那样赫然出现在了眼前。 在几乎快要忘却的记忆深处,某年某月某日九镇的那座大桥上,曾经有一个女孩问过我这么一个问题,她说: “你是不是想要打一辈子流啊?你就不能为了我,为了你家里的人彻底改变吗?” 我很想告诉她,我能,但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 因为我知道,其实,我不能! 在这个世界上,一切都会改变。 唯一变不了的就是千古以来,恩恩怨怨、善善恶恶,一脉相承的——人。 中国有句古话,叫“三岁定八十”,意思是根据一个人很小时候的性格,就几乎就可以断定他的一生。 每一句话,每一件事,每一个选择,我们都被自己本身的性格所局限着,所控制着,无法抗拒,亦无从反驳。 所以,这个世界上才有了好人,有了坏人,有了警察,也有了流子。 所以,胡钦才是胡钦,罗佬才是罗佬。 虽然多年没见,罗佬的神情举止却依然深深烙印在我的脑海之中。 当年的罗佬留着利落的小平头,身材不算魁梧却瘦削精干,右手中指上带着一个方方正正的金戒指,戒指上面刻有一个硕大的“义”字。夏天的时候,经常穿着一双人字拖鞋,打着赤膊,把上衣搭在半边肩膀上,故意露出别在腰间的收扩机,在九镇一摇三摆,招摇过市。 在还没有来到厦门的时候,我们兄弟也曾经设想过罗佬的现在;就连片刻之前,刚见到寨上的这副景致,我都曾在心底暗自思量过: 一个从来不会认输,时时刻刻都像一只发情公鸡般好勇斗狠的男人,在这样复杂破落的环境下,会变成什么样呢?是犹如龙游大海,虎出深山一般得意光景,又或是一副落魄潦倒、觍颜涎脸的江湖老油子形象。 不过不管怎么样,我所有的设想,都是基于罗佬本身,在我们所有人的认知中,罗佬就是罗佬,他始终还是一个流子,就算跑路躲灾,也注定只能和险儿一样,靠拼着老命吃碗刀口饭为生。 所以,当真正见到罗佬的那一霎,我被惊得彻底傻在了当场。 当我端着珍珠奶茶,边喝边转过头来的时候,我的目光无意间扫到了一个布满油腻,肮脏不堪的白色灯牌,上面写着几个醒目大字:洞庭特色,煲仔、烧烤、炒菜。 九镇所处正是洞庭湖畔,也就是这个招牌给予我的些许亲热感,让我顺着灯牌背后看了过去。 然后,我就看到了罗佬。 在昏暗灯光映照下,罗佬老了许多,也胖了许多,黝黑的身体上居然已经凸出了一个大大的肚腩,下身穿一条肮脏到有些看不清是白还是灰的短西裤,还是和以前一样光着上身,却不见了当初终日搭在肩头的衣服,取而代之的是腰间一个破旧肮脏,同样分不清颜色的小挎包,已经损坏的包口微微张开着,露出了几张揉成一团的零碎钞票。 他还是留着曾经那个标志性的小平头,可是却没有了以往乌黑发亮的光泽,也不似当初般永远都擦着摩丝让头发密集地根根向上,油烟和汗渍让几缕头发趴在额头上,看起来犹如鸡窝般杂乱、稀疏,也有些邋遢。 在我看向罗佬的那刻,他嘴边斜斜叼着半根烟,站在一个油乎乎的大炒锅前面,大汗淋漓地不断用力翻炒着锅内的东西,时不时还飞快伸出一只手去拿旁边推车上的各种调料。偶尔听到食客的招呼声,马上抬起头,带着谦卑的神情大声应和着什么,得到食客回应之后,再发出几声做作而刻意的爽朗大笑,手上动作也越发快速,弄得嘴里烟蒂随之抖动不停。 炒锅旁边,摆着一个小小的烧烤架。 罗佬的老婆,记忆中那个矮矮胖胖,养尊处优,还被我劈过一刀的彪悍女人,居然也完全改变了模样。与老公的肥胖相反,几年不见,她却消瘦了很多,脸上再看不出分毫当年大哥女人的倨傲与跋扈,一边同样汗流满面地不停翻烤着面前的食物,一边不时瞟向自己老公,等候差遣。 女人脚下,一个很小的男孩子,安安静静地坐在地面上,腰间系着一根长长的绳子,蓬头垢面地玩着地上的一个什么东西。 那一刻,我很想问问地儿:这是罗佬吗? 但我没有问,因为我知道,这就是罗佬,一个似曾相识,却又一无所知,让我感到有些不知所措的罗佬。 原来,人,真的是会变的。 那天找到罗佬之后,我的思绪被完全打乱了,实在没有心情继续待在那里,叫上了地儿转身离去。 接下来的三天,我们两个每天都会去那个地方,去看罗佬。 在这三天里,我亲眼看到了很多东西,很多几乎让我夜不能寐、心情极度复杂的东西。 我本以为,自己所见的一切其实都只是表象,现在的罗佬可能是因为生活所迫才无奈转变,当年那些疯狂暴戾的本性始终还在。 可是我错了,就像当初想错了他的处境一样,我又错了。 罗佬完全不再像以往一样游手好闲,终日里除了打牌赌博,就是喝酒斗殴。白天,他除了外出买菜进货之外,几乎不出家门,最多也就是到楼下小卖部里买包烟,或是偶尔抱着自己的孩子一起在附近走走。 第217章 杀罗(3) 有好几次,我看到他在忙得要死的时候,他儿子跑过去烦他,他不得不一边炒菜,一边低下头给自己儿子说点什么。当时,他的那种表情,那种有些着急,有些无奈,却又带着更多满足和幸福的表情,都在千真万确地提醒着我,罗佬确实变了,完完全全变了。 眼前这个满身油污的厨子,绝不再是当初那个满身戾气拿着杀猪刀在武昇身上狂劈一刀又一刀的罗佬,也不再是端着手枪,抬着下巴嚣张狠毒盯着我的罗佬。 他变成了一个谦卑、和气、平凡到有些平庸的中年男人。 我的内心陷入了一种莫大的挣扎之中。 仇人明明就在眼前,但却又的的确确仿佛不再是他,我该怎么办? 尤其是每晚看到那个小男孩被罗佬在腰间系根绳子捆在摊子边,我就会想起小的时候,外婆因为太忙,没有时间照看我,也喜欢把我捆在屋外电线杆上的事情来。 这些年来,无数个夜晚,我都会在噩梦中惊醒,我从来没有忘记过对罗佬的恨,我无时无刻不想着报仇。 可当这一切真的到来了,却让我深受折磨。 就在我被这种折磨弄得寝食难安,六神无主,几乎快要放弃找罗佬报仇的时候,第四天晚上,却发生了一件很小的事情,再次将故事拉回了原来的轨迹之上。 寨上的确是个相当复杂的地方。 贩毒、偷窃、入室抢劫、打架斗殴层出不穷,我们在那里前后待了一个多星期,就亲眼见到过两次骑摩托当街抢劫。 经过我和地儿的刻意打听,几天之后,我们大概摸清了寨上的情况,当时在寨上有两个最大的帮派,一个是四川帮,一个是贵州帮。 那件事情也就发生在四川帮和罗佬之间。 我和地儿在离罗佬不远处的一家小网吧以每天一百五十元的价格包了两台最靠门的机子,那天,我们同样很早就到了,一直坐在网吧上网,就像前几天一样,并没有发生任何异常的状况,到了凌晨十二点多的时候,我和地儿甚至还准备去稍远的地方吃点东西。 就在我们刚要动身的时候,突然听到一阵喧哗之声,从罗佬摊子的方向响了起来,稍一犹豫之后,我们走了过去,混在一大堆看热闹的闲人后面,也看了起来。 罗佬做生意的摊子右边紧靠着一个露天小摊子,卖的是四川乐山麻辣烫。 由于两个摊点摆放的距离实在是太近,加上又没有规范的市场管理制度,彼此间可以说是犬牙交错,客人很难分清是哪家的。 所以,开始有一桌食客在罗佬这边吃饭的时候,不知道的情况下搬了隔壁摊子上的两把凳子。 然后不知道为什么,那个摊子的夫妻二人就和罗佬吵了起来,摔桌打椅的,样子非常嚣张。 在彼此争吵的过程中,我看到那个女人首先跑上去推了罗佬一把,罗佬并没有还手,而是低三下四地不停说着好话。 可那个女人却没有罢休的意思,还要继续厮打,罗佬的老婆终于看不下去,跑上前也推了那个女人一下。 顿时一下就闹开了,那个女人一边大骂,一边掏出手机打起了电话。 大概十来分钟不到的样子,七八个或者打着赤膊,或者染着头发,或者穿着暴露的男女就从我们身边走了过去,这帮人刚出现在罗佬的摊子前面,隔壁摊的那个女人立马就像是打了鸡血般跳了起来,二话不说,一个箭步冲到罗佬跟前,指着鼻子就开始破口大骂。 那帮人也不多话,先是七手八脚地掀翻了罗佬的几张桌椅,其中一个领头模样的黄毛仔非常嚣张地走到罗佬跟前说了几句什么,罗佬一脸通红,并没有答话,只是直着脑袋犟在那里,他的老婆在身后不断拉扯着他。 然后,那伙人就突然动了手,黄毛一脚把罗佬踢在地上,一伙人扑过去就打。 那帮人大概只是想教训教训而已,下手其实并不重,整个过程也相当快,不痛不痒地踢了罗佬几脚之后,就放手让他站了起来,开始说话的那个黄毛再次伸出一只手指着罗佬,凶了几句,就走了。 浑身狼狈不堪的罗佬先是呆呆站在原地,一瞬不瞬地对着那帮人离去的背影看了半晌,然后蹲下去,抱了抱吓得大哭的儿子,直到儿子渐渐安静,他再一个人慢慢走到摊子旁边,低着头,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一动不动的。好半天之后,罗佬猛地一下抬起头来,望着旁边的摊主,突然伸手提起砧板上的那把菜刀,身子一动,就要往前走,却被自己老婆死死一把拦腰抱住。 就在那一霎,我看到了罗佬的眼神。 凶狠,决绝,暴戾! 一如当年,那个端枪指着我的罗佬,那个把武昇砍翻在地的罗佬,那个刀头舔血眉头不皱的罗佬,那个让我心惊胆战,后怕了整整三年的罗佬! 于是,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又一次错了。 罗佬,还是罗佬。 三岁定八十,原来,人真的不会变。 自从几天前,第一眼见到罗佬如今的境遇之后,原本一心要为武昇报仇的地儿就表现出了极度的反常。他不再像平素般一天到晚嘻嘻哈哈,整日都是一副少言寡语,若有所思的样子,我如果不说,他也从不主动谈起办罗佬的这件事。 尤其是那一晚,当我们亲眼目睹罗佬被四川帮欺负的时候,我隐隐觉得地儿很激动,似乎有好几次都想冲上去替罗佬出头。虽然他最终并没有那么做,甚至都没有表现出丝毫这种想法,但是二十多年生死与共的兄弟,我又岂会一点都看不出来。 那天回宾馆的路上,有好几次,我都意识到地儿想要开口和我谈些什么,但是每次话到嘴边,却缩了回去。 其实,我明白,他想要说的是什么;我也明白,他不说的原因又是什么。 我,又何尝不是一样。 所以,这几天来,我始终都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好像自己什么都没有看出来。 有些时候,生活就像是一枚铁钩,吐不出口,就只能咽下心头,有些话,终归还是不说穿的好。 可是,不管我们两人如何小心翼翼地回避着,当我经过一番仔细权衡,终于狠下心,做出了依原计划办掉罗佬的最终决定之后,我和地儿的分歧,还是不可避免地爆发了出来。 目睹罗佬受辱的当天晚上,我们回到宾馆,洗完澡后,重重心事之下,谁也睡不着,就躺在各自的床上看起了电视。 我记得,当时看的是广东一家电视台,里面刚好播放了一则新闻,是说城管在驱赶小摊小贩的时候,暴力执法,动手打人。里面居然还播放了那些一无所有、束手无措的小摊贩在镜头前悲惨哭泣的样子,其中一个卖早点的老头,坐在被砸坏的摊子前无言望着镜头的场面尤其让人心酸。 正当我对广东电视台为什么敢播放这些在我们省绝对看不到的民生新闻而感到万分奇怪的时候,地儿终于捅破了那层纸。 他斜斜地半靠在床头,眼睛直直盯着前面的电视机,望都没有望向我,好似有些无意地突然说了一句: “这些卵城管比他妈的流子打群架还嚣张些啊,狗仗人势!哎,这些做小生意的人日子也不好过啊。” 听到地儿的这个话,我马上明白他想要说什么了,心里顿时一紧,偏过头瞟了他一眼。 他还是一无所动,并没有看我,甚至连一点反应都没有,就好像刚才的话不是他说的一样。 我知道,此时此刻,地儿平静的外表之下,内心中一定在激烈地斗争着,他想说,但是又怕说。 在极度复杂的心态驱使之下,我没有回答地儿的话,而是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转过头来继续看起了电视。 就在这样微妙的氛围里,沉默了好几秒之后,地儿再次开口了: “胡钦,罗佬造孽。” 我还是没有回答他,那一瞬间,我突然有些讨厌地儿,讨厌他正在说的和将要说的那些话。 地儿看到我没有任何反应,显然也明白了点什么。稍稍沉默了一下之后,他重重吐出了一口气,好像做出了什么重大决定一样,突然翻身坐了起来,异常严肃地盯着我说: “胡钦,我们未必真的要把他搞死吧?” 一股无来由的怒气涌了上来,我再也忍耐不住,忽地坐起身,死盯着地儿说道: “那怎么搞?你告诉我,应该怎么搞?!” 地儿看上去被我一脸铁青的样子有些吓到了,默默看了我一眼之后,装着捡起被单上的一点小碎屑,把头低了下去,小声说道: “我就是问一下而已……” “你问我搞什么?我是神仙啊?我晓得怎么搞啊?你拿个主意,怎么搞?你说,我听你的!你说啊!”我的声音更加严厉。 在我的这番话出口之后,两个人都突然安静了下来。我意识到自己有些过分了,于是重重叹一口气,再次翻身躺了下去。 地儿则有些手足无措地继续坐在那里,默不作声。 在这样奇怪的气氛里面,又过了很久,我听到地儿起身的声音,然后又听到了打火机点火的声音,没有多久就传来了一股烟味。 当时我的心里很不舒服,那个时候依然年少的我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这么不舒服,为什么又会无缘无故地对地儿发火。 现在,早已尝尽世态炎凉的我知道了,那一天,我体会到的那种难受感觉,就是所谓负罪感。 短短的几句讨论,已经让当时的我感觉自己是一个罪人。 一个把自己和兄弟都拉下水,强迫着彼此去做一件并不想做的伤天害理的事的罪人。 一个应该被打入十八层地狱的罪人。 就在我躺在床上,闻着传来的阵阵烟味,心中更是复杂难言的时候,耳边传来了地儿的一声咳嗽,这让我的心又一次紧锁了起来。 果然,地儿再次开口了: “胡钦,我们给罗佬留条活路吧。武昇也没有死。要不要得?” 与之前不同的是,前几次地儿的语气有些迟疑,有些闪躲;而这一次,表面的平静之下却明显压抑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坚定。 我尽力克制着自己,我不想回答他,因为我不想吵架,这会让我本就郁结烦闷的心情更加痛苦不堪。 “胡钦,你说句话啊。要不要得?” “你不记得,武昇送到医院里的时候哒?” “他而今也没有死啊。” “那他的手呢?他的指头呢?他这三年受的苦呢?啊!只有死才是仇吗?他而今还打过篮球没有?一到天气稍微开始变冷,他就要戴个手套,他有神经病吗?啊!罗佬那个时候想过给他留后路没有,想过给我留后路没有?罗佬未必是放过武昇,没有下杀手吗?啊!那是武昇命大!” 我再次从床上蹦了起来,一把掀开身上的被单,看着地儿发出了一连串的大声质问。 出乎意料的是,这次地儿没有像往常一样,在我发火的时候默不作声,相反他也提高了自己的声音,脖子上青筋虬结,面红耳赤地望着我说道: “起码武昇而今还在吧,我们这次要是搞了罗佬,你看到那个小伢儿没有?他怎么搞?哪个养他?还只有多大啊!他堂客(土话,老婆)一个人养得起吗?” “养养养,养个什么啊养!而今你替罗佬担心他屋里的儿子哪个来养?老子问你,武昇那回要是真的死哒,哪个来养他的娘啊,哪个来养他的爹,啊?老子是运气好,你晓不晓得!老子要是运气不好,那天要是换了我去帮三哥拿充电器,事真落在老子脑壳上了,我是什么下场?你给我上坟都上了几年哒!你知道吗?老子屋里的人又哪个来养?我问你,是不是你养,啊?罗佬,他而今的这个儿,是不是要我养?要武昇来养?我操!” 我越说越悲愤,越说越痛苦,那一刻,我只想通过这一顿骂,把自己心里所有的不快都吼出去,都叫出来。 地儿没有回答,站在那里一口接一口地猛抽着烟,拿烟的手仿佛都在微微发抖。 我胸膛急剧起伏,也一下爬了起来,冲到桌前,拿起烟点上,深深吸了一口之后,尽量克制着自己继续说道: “地儿,老子告诉你。老子也是人,罗佬造孽,老子也晓得他造孽!那有什么办法?啊?我问你,有什么办法?你还记得我们才跟着三哥的时候,他给我们说过的那句话吗?跻身江湖内,就是薄命人!出来打流,本来就是一只脚踏在棺材里,一只脚踏在监狱里,这就是流子的命!他罗佬身在江湖几十年,没得人逼他!他也风光过,他没有办过人吗?办人,被人办,出来混就必须有这个心理准备,哪个都逃不脱!罗佬的孽是他个人造的!武昇是哪个?我们的结拜兄弟啊!他这些年受的苦你看到了吧?啊,你都看到了的吧?他帮哪个受的这个活罪?帮老子!没得他,老子连受苦的机会都没得哒。而今,事到面前了,你和我讲罗佬造孽。我问你看看,我问你看看,都讲九镇六帅混得好。为什么混得好?啊。就是因为兄弟铁,怎么搞都可以,动了兄弟就没得商量,这是底线,碰不得!而今是不是不要这么搞?是不是不要兄弟?是不是不打流,不当大哥哒!啊!!!” 随着最后那一声大吼,我一屁股坐在了床头,心中没有了之前那种苦不堪言的郁结,整个人空空荡荡,无论身体还是精神,都只感到了一种极大的空白和疲累。 对面几米开外,地儿胸膛剧烈起伏着,猛地把手中的烟往地上一甩,一下站了起来,大声对着我吼道: “打个什么流啊!啊?当个什么大哥啊!啊?老子不打哒要不要得?本来就不想打流。不打流就没得这么多卵事!搞到而今,我一看到自己这双手,老子就想起英子,想起她脸上的血流在老子手上的那个味道,老子就觉得这双手比掏大粪的还脏些。你晓得不晓得?就像是一坨鼻涕趴在那里,又浓又稠,不管怎么洗,都他妈洗不干净。你晓不晓得!你晓得个什么啊?你晓得个什么!老子本来就不想打流,不想打流……” 说到最后,地儿的声音越来越小,越来越模糊,越来越哽咽,最后居然再也说不出话来,整个人猛地一下靠在墙角,慢慢滑了下去。 我惊呆了,那一刻的我完全惊呆了。 我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又能够说什么。我想过去抱抱他,给他些许安慰,也给自己些许安慰,但是我走不到,我真的走不到。 短短的几米距离,好像就已变成了海角天涯。 第218章 杀罗(4) 迷迷糊糊之中,我好像听见自己在用一种完全陌生、平静到让人感到绝望的语调说道: “地儿,哪个想打流?哪个是一出来就想打流?当初我们还在读书的时候,哪个不是说要考大学?呵呵呵,险儿想打流啊?武昇想打流啊?没得法哒!我只问你,而今我们这些人不打流哒还能搞什么去?我们还能搞什么去,读大学,打工,当农民?九八年,你把希明家老二的腿搞瘸哒,不打流,他找不找你,砍不砍你?没得法哒,你去听下看看,你到处去听下看看,九镇哪个正经人家里不是交代他们的女儿莫要和我们在一起,哪个又不是交代他屋里的儿子莫要学我们。你猜是为什么?哈哈哈,因为我们都是流子,你晓不晓得!天生就是该坐牢、该枪打、该被人砍死的流子。不打流哒,你不打流哒,我也想你不打流哒……” 那天,我一个人喃喃自语不知道说到了什么时候,我只知道,地儿从地上慢慢爬了起来,低着头一个人跑进了厕所里面,很久很久…… 在厕所里面传来的阵阵绝望而又压抑的低号声中,我也闭上了自己的双眼,那通红晦涩的双眼。 那一整个晚上,我都没有睡着,我知道地儿也一样,因为直到天色泛白,我还能听到隔壁床上翻来覆去的响动。 我想,那一夜对于我们两个人来说,都是如此漫长,让人思绪万千。 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年少轻狂时,一个错误的念头,就已经让我们所有人都堕入了无间地狱,千般后悔,万种无奈,却再也无法回头。 既然人生路是这么苦,那么上苍为什么又要让我们来到这个世界。 天色刚刚发亮,我就爬起了床,本来计划今天就正式行动的,可是经过昨晚的彻夜思考,我临时改变了主意。 罗佬并不是一个初出茅庐,除开满腔血勇之外,别无长处的小角色。 当我还只是一个孩子的时候,他就已经混迹于江湖了。每一个在这条弱肉强食的残酷道路上,能够生存十余二十年的家伙,他的危险性都绝对不亚于一条致命的毒蛇。 如今,罗佬也许有些落魄,但只要毒牙未折,断尾的毒蛇也能要命。 面对着这样一条毒蛇,个中凶险,堪称是瞬息万变,单枪匹马的话,我并没有必胜的把握,我需要地儿的帮助。 这些年来,我们兄弟几人之所以能够在黄皮三哥们的重重掣肘与围剿当中,走到今天的地步,也正是因为我们彼此间毫无保留的支持与付出。 可是现在,对于这种几乎是融入血液中的信任,我却头一次感到失去了把握。 昨夜地儿的话语和他的种种表现,已经足以让我意识到,今时今地,他的心并没有和我在一起。 大敌当前,生死立见,却兄弟阋于墙,这是何等的不祥。 我不像小二爷,我并不算是一个过于谨慎的人,任何事,但凡有了三分的成功概率,我就敢押上全副身家去赌一赌。 可是现在,我却不敢冒这个险。 因为,让我害怕的不仅是行动本身的凶险,我更担心的是,从此以后,我会失去一个兄弟。 所以,今天我决定放一天假,带着地儿去周围好好转一转,放松一下心情的同时,我也必须找个合适的机会和他好好再谈一次。 机会一直等到下午才降临。 当时我们来到了厦门市郊外的一个风景区。 景区开发的时间应该还不久,各种设备也不算太完善。方圆地面上,除了位于景区大门口的一栋装修金碧辉煌,奢华到令人产生罪恶感的五星级酒店之外,就只剩下了一栋栋灰暗破旧,还没有被拆迁的农民房。 在商业主宰一切的年代,这个地方的农民房墙壁上也不能免俗地刷着“电力助小康,服务圆梦想”“成鹏妇科,专家问诊”“优质种猪哪里找,向阳猪场帮你搞”等粗俗低级的广告和标语。 而就在距离景区门外那家五星级酒店几步之遥的几幢农民房上,我和地儿看见了众多标语当中最为醒目,也最为触目惊心的几条: “打出来,堕出来,流出来,就是不能生下来”“宁添一座坟,不生一个人”“哪怕血流成河,也不多生一个”“今日超生超育,明天家破人亡”。 我和地儿呆呆看着这几条杀气腾腾,代表着王法国策的宣传标语,一时之间,两人面面相觑,竟然欲语无言。足足过了分把钟之后,地儿的脸上才出现了一丝淡淡的苦笑,一边微微摇着头,一边如同自言自语般,用一种极为落寞的语调喃喃念道: “都疯了吗?真的是都疯了吗?宁愿要一座坟,都不要一个人,一条人命就这么下贱,这么不值钱?这个世界,这个世界,还会好吗?” 我抬手搂住了地儿的肩膀,正准备开口说话的时候,一辆簇新锃亮的黑色奔驰车从前方呼啸而来,在我们两个的面前飞快掠过,停在了酒店门外。 门童迎上前去,打开车门,一个穿着入时、身形极为曼妙的年轻女子走了下来,甩了甩一头如云的乌黑长发,看都不看身边的门童一眼,径直走到了酒店门口。 几秒之后,一个五十岁上下,挺着大肚腩,像头肥猪般臃肿笨拙的秃顶男子也随之从司机座上走了下来,盛气凌人地对着门童说了几句什么,然后就昂首挺胸地走向了那个女子。 女人异常温驯地依偎在了那个无论年纪还是体形都要比她大上一倍的男子胸前,两个人如胶似漆地黏合在一起,走进了富丽堂皇的酒店大堂。 空旷的停车场上,只剩下了那个年轻帅气的门童,孤独而沉默地站在原地。 我抽出烟来,递给地儿一根,各自点燃之后,在弥漫了视线的烟雾中,我指了指前方的酒店,说: “地儿,你看看,你好生看看。其实,你说得一点都没错,这个世界就是疯了,但是,它其实也没疯,从古到今,几千年来,它就是这个样子,只是,有些人不肯承认而已,总是觉得它会变好。但它可能变好吗?地儿,你真觉得它会变好吗?这个世界上,有些人一无所有,有些人却得到太多,那个门童只能眼馋,那个老东西就可以抱着女人爽,那个女人也只有陪人爽,才有机会走进这家酒店,这就是现实!地儿,我晓得,我们伤天害理,我们被人看不起。但是你看看墙上的那些标语,它们又杀了多少人?那些人甚至连出生的机会都没有,这又公平吗?不公平,但这个世界本来就没有公平这么一说。地儿,我在书上看到过一句话,杀一人者贼,杀万人者雄。不管是你、我还是罗佬,我们谁都不能怪谁,只能怪自己为什么要走上了这条路。可现在我们毕竟都已经走了,那就只有继续走下去,那就要这么狠!就要这么绝!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走到其他人的上头,我们才能过得比现在好,我们才不用像那个女人和那个门童,我们才不会一辈子都是贼!地儿,我说的话,其实你都懂,我也不多讲了,你好生想想,女人、门童、男的,你想当哪一个?杀人的标语,和被杀的婴儿,又应该怎么选?” 地儿将脑袋深深地低到了胸前,我看不见他的表情,只看他一口接着一口地猛抽着烟,并没有回答我的话。 那天下午,我们在海边整整坐了四五个小时,直到太阳西沉。 过程中,我们天空海阔地说了很多闲散白话,却始终都没有再讨论过酒店前的那个话题,大家都在小心翼翼地回避着,守护着那些藏在心底,彼此都不忍去触碰的东西。 直到临离开之前,地儿从沙滩上站起身来,一边机械地拍打着自己的裤子,一边遥遥凝望着远方天际线上的几缕火烧红云,过了几秒之后,才突然扭过头来,对我露出了一丝极为苦涩的幽幽浅笑,用一种极其飘忽的声音说道: “胡钦,其实,我已经恨了自己好多年了,我好害怕,我怕今后我也会恨你。” 又是一个不眠之夜。 “胡钦,其实,我已经恨了自己好多年了,我好害怕,我怕今后我也会恨你。” 地儿在海边所说的最后一句话,如同附骨之疽般纠缠着我,整夜整夜地回响在我的脑海。当时,他的语气虽然并不冷酷,就如同是平日闲聊一般,但是,却让我一直冷到了心里。 我不怪地儿,因为,他比我更加可怜。 可我却依然感到了极度的痛苦,更残忍的是,在这种痛苦面前,除了承受,我连一丝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我的人生,为何变成了这样。 也许是昨天那些对话的原因。第二天醒来之后,我和地儿越发显露出了一种微妙的尴尬,彼此甚至都控制着眼神的交流和对视。 我准备找地儿再谈最后一次。 可是,在我还没有想好怎么给他说的时候,地儿居然先找我谈了。 当时,我们正在吃早饭,地儿原本正埋头大吃着碗里的馄饨,头也不抬,忽然间就含糊不清地问了我一句: “胡钦,你想什么时候搞罗佬?” 听到他的话,我顿时一愣。 这些天来,他一直刻意不谈这件事,此刻居然主动提起,虽然猜不透他到底是什么意思,但不管怎么样,昨天之后,地儿能放下心结,率先找我说话,这让我的心里还是感到了些许轻松,于是,我略微思考了一下后,小心说道: “就在这两天吧,我还在想。” “具体什么时候呢?”地儿抬起了头,目光炯炯地看着我,边嚼着嘴里的馄饨,边说道。 我再次短暂思考了一下之后,还是决定对地儿坦诚相见: “就是明后两天吧,等他收摊子的时候,也只有这个时间最合适了。” 通过这些天的仔细观察,我们基本摸清了罗佬的生活规律,他白天根本就不怎么下楼,很多时候连进货、买菜都是老婆去办。每天晚上八点多才出门,九点的样子开始正式营业,直到凌晨三点半到四点半左右收摊,然后走上一刻钟的路程回家。 整个过程中,他基本每时每刻都和家人在一起,而且无论住的地方,做生意的地方,还是进货的地方都位于闹市区内,要想搞定他又不被人发现,可能性实在不大。 所以相对而言,稍微方便的行事时机就是他收摊回家的路上。 那个时候街上虽然也不是完全清静,除了很多同样在打烊的摊贩之外,偶尔甚至还有三三两两刚喝完酒、上完网、泡完妞准备回家的行人。 但是,毕竟比起其他时候来,这是唯一值得一试的机会。 听完我的话之后,地儿先是微微叹了一口气,再开口说道:“也是,要搞,也只有这个时候还有可能了。” 然后,不等我接话,他继续又问了一句:“怎么搞,还是用枪吗?我昨天也想了一下,枪只怕用不得啊。刀疤成也是用的枪。” 地儿的问题,也正是我一直在思考的。 来到厦门之前,我们确实是计划用枪,因为最初大家都以为寨上是个靠近城市的小村庄,人烟稀少,找到罗佬的地址之后,晚上开车进去,两枪打死,立马上车就走,干净利落,谁也抓不着。 但是来到这里之后才知道,这个原本以为的“小村庄”是多么繁华复杂,人口如此密集的闹市,如果我们当街开枪杀人了,落得的下场也许连刀疤成都比不上,他还能跑路,我们可能连跑路的机会都没有。 我还有太多的事情没做,太多的欲望没有达成,我绝对不能让自己成为第二个刀疤成。 “我也不晓得,再看看吧。实在不行,那也只有用枪了,用刀万一没有搞定,露了脸,那还出鬼些。” 地儿并没有立马回答我,他飞快吃完了碗里最后的几个馄饨,随手一下将调羹丢在了碗里,唰地抬起头,用一种极坚决的目光看着我说道: “那好吧,你想一下,看哪天动手,早些动手早些完事,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早死早超生。你想好了,告诉我,我就去找毛七佬介绍的那个人拿枪。” 一股温暖至极,也酸楚至极的复杂滋味瞬间涌上了心头,我目瞪口呆地看着地儿,一时之间,竟然喉头哽咽,纵有千言万语,却再也说不出口。 我知道地儿为什么一大早就找我谈他原本始终在回避的事情,而且很坚决地表态了。 因为,正如我满心愧疚与悔恨一样,柔软的地儿,纯良的地儿,他也觉得昨天在某种程度上伤害了我,他想补偿。 他不是小二爷,他的思虑并不周全;他也不是袁伟,他不善辞令;他更不是我,他没有我的细腻心思。他只是在用他自己的方式告诉我,无论什么时候,不管愿意不愿意,他胡大地都会与我同生共死。 这就是地儿做出的决定。 那么我呢? 经过了整夜的思考和权衡之后,我当然也已经同样做出了自己的决定。 前晚的剧烈争吵和昨天的海边对话,都使我明白过来,罗佬现在的处境让地儿心态起了很大变化。 地儿从小就是一个极其容易心软的人。当年在神人山下废了英子之后,他就差点崩溃,这么多年了,还不敢踏进羊胡子开的茶楼半步,就连偶尔在九镇街上遇见英子,也像是做贼一样马上掉头走开,绝不碰面。 可是现在,罗佬事件无论怎么发展,最终结局都注定只会比英子当初更加残酷,他还能承受得起吗? 为了他,也出于对这件事情本身的考虑,我决定罗佬这件事情,不再要地儿插手。 我准备单刀赴会! 这次办罗佬,我要靠自己一个人解决! 因为,依照目前状况而言,这不仅是最后一个可行的办法,同样还是我对地儿所有歉意的唯一表达。 既然我比他坚强,既然注定有人要堕入深渊更深处,那么就让我一个人来吧。 也许,这才对得起多年前神人山顶,漫天神佛跟前磕下的那三个响头。 我默默看着地儿半晌,好不容易才收拾好了内心汹涌澎湃的激动情绪,用一种尽量克制、尽量柔和的语调给他说: “地儿,你把毛七佬那个朋友的联系方法告诉我。今天晚上或者明天,你坐飞机到上海,别停留,马上就回家。这个事,我想了一下,不管谁输谁赢,只怕都不可能善了。两兄弟一路死,不如死一个。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我一个人办事,跑起来也利落些。” 说这些话的时候,我是很紧张的,所以从开始到结束,我都是小心翼翼地盯着地儿的眼睛。 第219章 杀罗(5) 地儿听完之后,却没有像我预想的一样,表现出很激烈的情绪。他只是突然之间涨红了脸,喉结一上一下不断地动,歪着脑袋看了我半天,却又不说一句话。 就在我有些熬不住了,想要说点什么缓解一下的时候,地儿却猛地一下站了起来,大声对着店老板说: “老板,买单。” 然后,他再飞快低下头,伸出一根指头,指着我说: “你最好莫讲了!如果你实在是嫌我没得用,想要我走,那我走。只是,从今以后,我们也就各奔前程,再也不是兄弟!” 此次千里寻仇前来厦门,一路上,我已经错过很多次。 这一瞬间,我知道自己又错了。 地儿也许不是很坚强,也许不是很适合打流,但他是地儿! 是我荣辱与共,同生共死,哪怕是拿着棍子赶,也绝对赶不走的好兄弟。 所以我紧紧闭上了嘴,不再多说。 因为如果再说,那我就是侮辱了他,也侮辱了当年一起磕下去的那三个响头。 那天下午,地儿通过毛七佬联系上了那个当地道上的朋友,电话里面和他约好了,明天取枪,两把,一把七七,一把五四。 不晓得是因为那个人事先就知道了这两把枪是一定会出事的缘故,还是因为他欺负我们是外地人,他开口要了一个高到有些离谱的价格,而且还一副要买不买的口气,更加反常的是,他居然不肯当面和我们交易,他要托中间人先过来拿钱。 自从开始着手向罗佬展开复仇的行动以来,已经出现了太多的变数,完全超乎我们起初的意料。 越往前走一步,我就越感到胆战心惊,事到如今,我的真实心态完全可以用地儿的一句话来形容:早死早超生。 这是出道打流以来,我第一次感到事情在一步步失控,就连和三哥对撼的那漫长一夜,都没能令我如此的心慌。如果有可能,我真希望可以放手不干。 可惜现在,也只能听天由命了。 当天晚上,抱着这样消极的心态,早早上床想要好好休息的我,却接到了一个电话。 一个让我想都想不到,却又令心情完全转变了过来的电话。 我和地儿现在用的手机号码,都是来到厦门之后才买的两张神州行,除了我们彼此之外,就只有小二爷知道,再没有告诉过第四个人。 但是现在,显示在我手机屏幕上的却不是熟悉的九镇区号,而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号码,好像属于广东范围。 九镇正值多事之秋,明里暗里有着无数的琐事需要处理,小二爷此时此刻绝不可能抽空去外地;险儿虽然在广东,但按理说,他应该和卫立康一起在东莞,可这个号码并不是东莞的区号。 到底是谁呢? 窗外灯光透过薄薄的布帘照在昏暗的床边,我和地儿都已经翻身坐了起来,彼此对望的眼睛中亮光闪闪,却又没有一个人说话,任凭空洞而刺耳的手机铃声响彻在一片死寂的房内。 我感到了一种莫大的恐慌和紧张。 我只希望这是别人打错电话,响过几遍之后便会挂断。 可是,电话却始终不屈不挠地响着,倔强而清晰。 再也无法欺骗自己,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尽力克制着内心的忐忑,按下了接听键,装腔作势地用尽可能标准的普通话说道: “喂,你好,请问是哪……” “胡钦?!”电话里传来了一个无比熟悉的声音。 “啊,你……险儿!!!” “是我啊,你还讲个什么鬼普通话咯,一股塑料味。” 耳边,响起了险儿亲热的大笑和调侃。 不知为何,刹那间,我只觉得自己浑身的血液都沸腾了起来,我几乎是一下从床上蹦起,刚想开口大声告诉一旁犹在惴惴不安的地儿时,我突然意识到有些不对劲。 我知道,险儿一定是从小二爷口中得知我这个号码的,虽然之前我曾经和小二爷约定过,这个号码和这次行动绝对不能外泄,给谁都不能透露半点。 但是,这个“谁”里面,当然不会包括险儿。 因为,险儿并不是“谁”,他是“自己”。 但问题是,手机上显示的这个号码明显不是东莞的区号,可就我了解的情况而言,此时此刻,险儿应该是待在东莞,正和卫立康在一起的。 那么,他现在为什么不在东莞了?又到底是在哪里呢? 而且,这段时间以来,我们的联系其实很少。 毕竟跑路不比旅游,不是每时每刻都可以给家里报平安的。 三个月前,就在老鼠把罗佬的藏身地址告诉了我之后不久,险儿曾经打来过一次电话,电话里面,我也简单给他提了下罗佬的事,因为当时我还没有想好办罗佬的具体计划和时间,并没有深入的交谈,之后这段时间,就再没有联系了。 现在已经是半夜时分,他却突然打来电话,以他向来不愿打扰别人的倔强性格,没有重要的事,断不会在这样的时间段这么贸然联系。 难道他又出事了? 想到这里,我的心再一次提了起来,来不及回应险儿的亲热,赶紧沉声问道: “险儿,你在哪里?是不是出事了?” 电话那头突然就陷入了一片沉默,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多年同生共死培养出来对彼此的深刻了解,让我敏锐察觉到,险儿最初的那股兴奋感觉明显消失不见了。 果然,几秒之后,耳边再次传来的声音已经变得压抑低沉,里面甚至还带着一种被刻意淡化掩饰的恨意: “是有点事。小二爷刚告诉我,你和地儿到厦门了?你们现在具体在哪里?” “怎么了?”我越发感到不对头,更加紧张地追问道。 “我而今在汕头,离你们不远。我现在就赶过来,你告诉我具体地方,我们兄弟先见一面,到了再聊,电话里一下说不清。”险儿的语气非常坚决。 从险儿的话语里,我仿佛听出了一丝离别之意,再没有丝毫的犹豫,我在电话里说出了自己的具体地址。 几个小时过去,天色还将亮未亮的时候,我的手机终于再次响起,接完电话之后,与地儿赶紧穿戴整齐,跑下了楼,再过了大概十分钟,一辆显然经过了长途跋涉,满是灰尘的的士停在了我们面前。 车门打开,一道熟悉的身影从里面走了出来。 这是自从武汉一别之后,我第一次见到险儿。 他黑了很多,瘦了很多,人也显得有些憔悴,下巴上故意留着的山羊胡须让原本就有些阴沉的脸色多出了一份匪气。 只是,当四目相对的那一霎,他对着我展露出的笑容还是那样熟悉、亲切,一如儿时,昔日九镇。 满腔热血瞬间冲上脑海的同时,我和地儿飞快走过去,死死一把抱住了他。 在厦门市中心的一家客家菜馆,酒过三巡,在我们的追问下,险儿说出了这些日子以来他所经历的一切,以及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汕头的原因。 武汉一别之后,险儿坐火车去了东莞厚街,按照事前的计划,投靠了卫立康。 当年医院血洗案发生之后不久,在大小民手里栽了个大跟头的新生代大哥卫立康自觉颜面尽失,无脸在江湖上立足,转而带着一帮兄弟去了外地发展。几年间,经过海南、北京、上海等地的一番辗转,最后终于在广东东莞站稳了脚跟。 卫立康这样的人,天生亡命,胆大包天,注定就是吃刀口饭的材料。如今让他赖以谋生的生意,也无一例外全部都是偏门,而其中最主要的是两样:带小姐,贩毒。 在卫立康出去闯世界之前,我们的关系一直都很不错,当初,他得知我们和三哥翻脸,险儿需要跑路避祸之后,也曾经满腔热情地主动邀请险儿去他那里。 最开始,小二爷和我并不太愿意险儿去投靠他。 卫立康为人孤傲偏激,行事太过无法无天,险儿本身又是负案潜逃的人,我担心他们两位神仙搅在一起之后,会让险儿越陷越深,捅出无法收拾的篓子。 可是,险儿自己却很想去广东看看,看看那个传说中属于全中国江湖人的风云地、龙虎地。 险儿孤身南下,投奔了卫立康之后,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和卫立康手下的二把手常鹰一起,与当地最大的一伙来自东北的鸡头大干了好几场,硬生生帮卫立康从东北虎手中抢下了几家酒店和桑拿的小姐生意。 之后,几战成名的险儿又开始独当一面,和卫立康的另外一个竞争对手——与他争抢“卖包子”(黑话,零售白粉。用指甲大小纸片包着的白粉,一般为五十元或者一百元一包)生意的四川佬又一直干到了现在,大大小小打了无数次架,其中有两次还差点送了命。 险儿和小二爷一样,天生下来就是流子中的极品,无论哪里,只要身在江湖,他们这样的人都迟早会出头。 所以,在极短的时间之内就替卫立康团伙立下了汗马功劳的他,在卫立康手下的那批小姐和小弟里面,威望也就越来越高。 卫立康平白多出了一个得力臂膀,险儿也得以在他乡拥有了立足之地,本来,对于双方而言,这都是一件好事。 但可惜,最终他们两人却出现了天大的问题。 个中原因其实很简单,只有四个字:功高震主。 我印象之中,医院血洗案发生之前的卫立康,其实是个还算不错的人,虽然少年得志,平日里难免有些孤傲清高,但总的来说,为人也算是豪爽大方,尤其是喜欢热闹的场所,人越多越高兴,笑起来声音极大,说话从不拐弯抹角,无论何事,喜怒哀乐,都是直来直去。 但是,现在的他却完全不一样了。 自从被大小民弄成了残废之后,卫立康的性格就产生了极大的变化。 平日里,人们很少再见到他的笑容,轻易也不再说话,除了常鹰等极少数亲近的兄弟之外,他甚至都不太愿意和人打交道,终日自己待在一边,阴鸷安忍,也不晓得在想些什么。 也许,在卫立康的心里,他已经失去了太多。 他不能再容许任何人有丝毫看不起他的感觉,更不能容许别人抢走自己的任何东西,谁都不行。 当年在九镇,他曾经与我齐名,莫名其妙地被大小民兄弟办了之后,一蹶不振,远避他乡,以至于今时今日,他卫立康的风头已经被我胡钦完全盖过,就连后来的贾义、胡玮、刀疤成、麦子等人和他比起来,也不遑多让了。 而险儿突然出现之后呢? 居然也在短短时间冒了起来,成为了团伙里面,除他卫立康之外,另一个一呼百应的角色。这样的现象,对于卫立康来说,也许并不是极大的助力,而是巨大的威胁。 于是,他开始在各方面有意无意地打压险儿。 险儿是个什么人? 典型吃软不吃硬的人。有意见,好好说,那一切好商量;你要是硬来,老子死了也要脱你一层皮。 于是,两人的矛盾越来越激化。 虽然碍于同是九镇弟兄,往日关系又很不错,大家并没有完全撕破脸,但是经过最初一段时间的蜜月期之后,两人的貌合神离,已经越来越明显了。 最终,在卫立康的故意安排之下,险儿来到了汕头。在那里,发生了一件让险儿受到了极大委屈羞辱,也伤透了心的事情,导致险儿终于下定了分道扬镳的决心。 本来,险儿准备去一位在东莞结识的内蒙古朋友那里待一段时间。 临走之前,他给我打了个电话,可是我九镇的号码却关了机。于是,他联系了小二爷。得知我和地儿正在并不太远的厦门之后,他马上决定过来见见我们。 最后,险儿还告诉了我一件事。 虽然卫立康没有给他明说过,但话里话外的意思,以及从和他亲近的常鹰等人口中,险儿认为卫立康的心中,对我有着一股隐隐的恨意。 因为,卫立康觉得,当年一起办小兵儿和大民的时候,并不是只有他们那伙人,我们兄弟都在,是我们双方联手的行动。 可是最后,大小民却只找他报仇,而且最关键是,当大小民动手办他卫立康之前,曾经在众目睽睽之下,去三哥的啤酒机场找过我好几次。 所以,在卫立康的心里,他认为这件事情的背后,也和我胡钦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毕竟,我胡钦才是那件事情发生之后,唯一一个收获了最大利益的人。 当时,险儿的这个判断并没有引起我太大的重视。 第一,我本来就没做过任何对不起卫立康的事情;第二,卫立康已经远去他乡了,就算他对我有意见,我也没必要花费心思去处理这些无关轻重的琐事,既然他自己心胸小,要恨那就恨吧。 看到我这样的态度,险儿当时也没有再多说,这本来就只是他的揣测,而他向来也并不是一个喜欢多讲是非的人。 我们还是想得太简单了! 仇恨就是一颗种子,它会在时间的灌溉之下生根发芽,最后变成遮天蔽日的庞然大物。 直到多年之后,当我和险儿、地儿三个人再次回想起这次在厦门的谈话之时,我们才发现,险儿的判断是多么正确。 可惜,当真正明白过来的时候,我们已经为自己的疏忽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听险儿说完了他所经历的一切,和之后的打算后,我的心里很难受。 从小到大,兄弟六人,一起上学,一起打球,一起结拜,一起混社会,结果其他人都没事,就他一个历尽人情冷暖,东奔西跑,逃亡天涯。 之前在广州,就算再不容易,起码还有几个熟人,多多少少也算是个照应,能知道点他的消息;可是之后,他要去内蒙古,那可是关山万里,鸿雁难飞的天涯啊。 当我和地儿又羞又愧,愁绪万千的时候,险儿却仿佛完全没有感受到我们的低沉情绪,他依然平静地抿了一口面前的工夫茶,抬起头看着我们淡淡说道: “罗佬这个老杂毛,他在哪里啊?而今我们三弟兄又在一起了,老子看他还翻到天上去!” 我和地儿几乎同时抬起头来,呆呆望向了正一脸毫无所谓,昂然与我们对视的险儿。 那一刻,我方才明白过来,原来所有都是托词,险儿此来绝不只是为了见我和地儿,他是想要替我们消灾。 消那也许万劫不复的一灾。 几个小时后,当夜幕降临,灯火闪烁,我们带着险儿来到了寨上。 险儿看到罗佬那一刻,就像当初的我和地儿一样,他也明显流露出了一种极为复杂的惊讶表情。 第220章 杀罗(6) 但与我和地儿不同的是,他没有像我们那样的感慨万千,甚至连半句情绪流露的话都没有说。只是短短几秒过后,他就恢复了古井不波的惯常表情,半边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了一丝暧昧不清的笑意,从鼻孔里面喷出了“嗤”的一声冷哼,摇了摇头,径直转身走开。 那一刻,就站在险儿身边一步之遥的我,亲眼目睹了他的这些细微表情,我猛然意识到,在那些艰难心酸的逃亡岁月里,这位如同玄铁寒冰般倔强坚硬的兄弟,变化的也许并不只是下巴上那一撮山羊胡,还有他的心。 因为,这是我第一次在他身上体会到了无从捉摸。 如同险儿这般强大助力的加入,一定会使整个行动改变。只不过,让我不曾料想到的是,这种改变会是那样的彻底。 一直以来,我们的计划里面,都有着一个最大的漏洞——枪! 在中国,枪是管控最严的几样事物之一,但凡民间涉及枪案,就势必会引起警方的大肆追查。 卖枪的那个人虽然是朋友介绍,可我们自己并不认识,对于这个人的真实底细,更是一无所知。而且,此人本就是常年在这片地面上讨生活的坐地虎,对这样的角色,当地警方手里不可能没有一点材料。 江湖上,能够给你致命一击的往往就是朋友。 那么,朋友的朋友,当然就更加没有丝毫信任可言。 之前,我决定让地儿离开,自己单独来干,很大程度上,也就是因为考虑到这个漏洞背后可能带来的巨大风险。 可现在险儿却完全填补了这个貌似不可解决的漏洞,因为他的到来,我们不再需要联系那个居心叵测,无法揣度的本地人,也不再需要那两把可能会引火烧身的凶器。 我们完全能够抹去所有留在这片江湖上的踪迹。 这一切改变的发生,只是我们和险儿的几句对话而已。 见到罗佬之后,我们带着险儿去查探了原定计划中有可能会要经过的各条路径,最后来到了准备动手的那个丁字路口。 仔细看了半天之后,险儿问道: “这两条街这么长,又不宽,两边还住了这么多人,真要开枪了,跑得掉吗?” 这个问题我事先也不是没有想过,只不过我本就不算是个谨慎行事的性格,凡有三分把握,我就认为无事不可为。 面对自家兄弟,也不用再多隐瞒心中所想,我径直答道: “要死卵朝天,不死当神仙。哪个讲得好呢,赌一把嘛。真要动手了,杀得了一个,也不怕多几个了。我想,应该也没得几个人,真敢赤手空拳上来拦拿枪的人吧。” “那也露脸破相了。” “求菩萨咯。” 我说完这句话之后,险儿有那么几秒钟没有回答,只是微昂着头,用舌尖不断抿着嘴唇,发出了连串极有规律的“啧啧”响声。 这是他多年以来的习惯,每当他开始想些什么的时候,都是这样一副表情。 于是,我和地儿也就没有继续开口,安静等着。 半晌过后,险儿终于抬起了头,望着我,用音调高亢洪亮、非常具有特色的九镇话,抑扬顿挫地说出了三个字: “压死他!” 看着险儿那张脸,再听到这个声音,我莫名其妙地觉得非常滑稽搞笑,忍俊不禁,“扑哧”一声笑了起来。 其他两个人纷纷用一种看傻子一样的眼神望着我,地儿接口说道: “你又发病了哦,无事三笑,笑个卵啊!险屌屌(我们兄弟间的亲昵称呼),我们早就想到了开车压他。但是第一,时间太紧了,事先又没安排,一下搞不到车;第二,万一有人看到了,以为是交通意外,管闲事的话,人多一围起来了还跑不脱些。” “深更半夜,人再多也应该多不到哪里去,要实在有哪个不怕死的管闲事,一样压死他,和开枪不是一个道理吗,怕什么!未必抓到了还能被枪毙两次啊?” 虽然依旧感到险儿认真的表情有些古怪滑稽,但是我的思路也开始被他牵引了过来,张口问道: “那车呢?” “我再想想办法,应该搞得到,没太大问题。” “哪里搞?又去广东搞?不求卫立康!死哒都莫求他!”地儿第一时间就义愤填膺地回绝了险儿的提议。 “呵呵呵,地麻皮,你以为老子是头猪呢?还是老子比你差些?出来这么久了,就只认得卫立康一个人?”险儿大声笑骂着地儿,声音里面透出了一股强烈的自信与坚定。 这也让我突然感到了一丝安心,我想,险儿可能比我们任何人所了解的还要强大,浪迹天涯的生活,带给他的也许并不是磨难,而是磨砺。 当重重锻打,熊熊烈火过后,他又将会焕发出什么样的光芒? 当天晚上,险儿从我手中拿走了那张银行卡,连夜离开了厦门,等他再由广东赶回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三天下午,他开着一辆右舵轮的墨绿色老本田,停在了我们面前。 “军牌?!” “假的,套牌。” “没得问题唦?” “有问题,老子就是要害死你!不舒服啊?” “别扯淡!说真的,哪里搞的?” “托个朋友,还剩两三万,我先拿着,身上没得什么钱了。” “你拿着吧。等用完了,你再让小二爷给你打。” “你不是找的卫立康唦?” “不是的,雷州的一个朋友。总是问个什么,说了不要紧。” 不知为何,险儿好像并不想在这个问题上面继续深谈。相识这么多年以来,险儿对我们向来是坦坦荡荡,知无不言的。 但是如今他的这种变化却没有让我感到难受,我知道,他绝对不是因为不信任我和地儿才有所保留。 我能够理解他。 当一个人孤身处于陌生的荒野,无亲无故,只有周遭野兽环伺,险境重生,他需要挣扎求存,在这个过程中,他就难免会做出一些平时不会做、不愿做的事情出来。 而往往这样的事情,也会给当事人带来某种无法言说的伤痛回忆。 这就是所谓的秘密。 分别了这么长时间,一路颠沛,险儿身处环境之恶劣,可想而知,他必定也有了一些属于自己的秘密,这些秘密,就连亲密如我们,也是不要去探寻、去深究的好。 给各自内心留下一丝属于人的尊严,这本就是友情和怜悯的伟大所在。 于是,我挥挥手,阻止了地儿单纯而固执的进一步追问,说: “那好吧,先停车,停车了休息下,吃个饭。” “胡钦,那什么时候动手。” “你而今吃不吃亏(土话,累不累)?” “还好。” “那要得,那就今天!早死早超生。” 晚上九点多钟,正是良人归家,偏门渐兴的时候,红男绿女们纷纷涌上街道,各种娱乐场所,夜宵摊小吃档的生意也随之开始红火了起来。 按照事先计划,吃完晚饭稍事休息之后,地儿就独自一人先行走出了房门。 他要去的地方就是那家我们已经待了好几个晚上,位于罗佬摊子对面的网吧。在那里,地儿需要时刻注意罗佬的一举一动,等到罗佬收摊之后,他还要一路跟随盯梢,然后在适当的时机,打电话通知我和险儿两人。 离地儿出发四个多小时之后,也就是凌晨一点多钟,我和险儿开着车也来到了事先定好的地点。 经过这些天的观察,每天晚上,罗佬收摊后都会走同样的一条线路回家,其中,必定要经过一个丁字路口。 他做生意的地方就在位于“丁”字一竖的那条街上,而他住的地方,在丁字右边的半横。 我们将车停在了丁字左边半横,距离路口大概四五百米,一处更加阴暗,没有灯光照耀的地方。为了保险起见,虽然是套牌,我们事先也依然将车子的前后车牌都用写有“百年好合”字样的红纸包了起来。 此刻离罗佬收摊的时间还早,地儿那边也没有传来任何动静,接下来的时间内,我和险儿能做的就只有耐心等待。 熄掉引擎,关闭车灯之后,突然没有了发动机的轰鸣声,狭小的车厢内越发静谧得让人感到窒息。也许是大战即将到来,大家都需要好好调整一下各自的心态,一时间,我和险儿谁都没有开口说话。 百无聊赖当中,我微微摇下一线车窗,深深吸了一口大都市独有的带着烟尘气味的夜风,望向了街面。 街边的树荫之下,依旧有着影影绰绰的夜归之人,但白日的车马喧嚣已经消失不见。唯有凝神静听,才能隐隐听见远处罗佬做生意那条街上的喧闹声和街两旁居民家中的电视声。 有很多次,我都在心底假想过:三年前的那天晚上,当罗佬带着鸡青等小弟,守在那条黝黑逼仄的小巷子里面等着杀我的时候,他会是什么样的心情? 我知道,这是一个永远都得不到答案的问题,罗佬自己绝对不会告诉我,我也不是他,我没有经过他的人生,没有体会过他的爱恨,无论怎样,我都不可能领悟到他的心情。 但是,三年后的今天,轮到我来杀他了。 看着对面几百米处那个路口的时候,我却知道了我的心情。 我没有心情。 这是我第一次准备杀一个人,原本我以为自己会像当年第一次打架那样,紧张万分,手足无措。 然而,我错了。 坐在车里的我,除了偶尔心不在焉地和险儿闲扯两句之外,就只是默默抽着烟,平静而麻木地等待着最后时刻的来临。 多日以来的种种纠结,重重不忍,万般害怕,千样忐忑,不知何时,都已经抛到九霄云外,不见踪影。 当手中电话响起的那一刻,我会毫不犹豫地开着车,冲向那个欠下血债多年的男人,如果车压不死他,身边险儿的座位底下,还放了一把狭长尖锐的匕首。 一切的恩怨,今生的情仇,都会在今晚得到解决。 只不过,我的脑海里面却突然想起了曾经在书上看到过的一句话: 万丈红尘三杯酒,千秋大业一壶茶。 世界是那么辽阔,在车窗外的漫天繁星璀璨之下,人,又是多么的渺小。 在这片土地上,千万年来,人类代代繁衍,薪火相传,多少个生命的出现,然后消失,却没有给这个世界留下过哪怕是一丝一毫的痕迹。 一个小小的乡镇,两位平凡的男人,我们的恩仇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结仇、报仇,这中间的意义又究竟何在? 人生如蝼蚁,天地皆不仁。 既然如此,又还有什么放不下,抛不开? 那一刻,我是多么希望自己当年能够多读些书,能够拥有更多的知识和智慧,好在此时此刻,给自己做出一个完美的回答。 可惜,我没有这个能力,也正如,我同样没有选择。 无论意义何在,值得与否,我只晓得,接下来该做的事情,我还是必须做。 因为,我已经走上了这条路,我所经历过和将要经历的一切,都已经变成了我的人生。 我只是突然觉得很累。 不知道过了多久,夜已经很深,街上几乎没有了行人,路边居民楼里面隐隐传来的电视声音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不见。 这座偌大的城市里面,多数的人们都已入眠,窝在小小车厢里的我和险儿却依然毫无睡意,还是没有任何交谈的欲望,两个人只是静静坐在黑暗里,睁着双眼,空洞而茫然地望着前方。 “嗡嗡嗡,嗡嗡嗡……” 一阵细微绵密的震动声在车厢内忽然响起,我们两个人几乎同时一下直起腰,对望了一眼之后,险儿伸手拿起了放在驾驶台上的手机。 狭小的车厢里,几乎让人喘不过气的沉寂中,我清晰听见了电话那一头传来的地儿熟悉的说话声: “准备,他摊子收好,马上就动身哒!” “好!” 第221章 杀罗(7) 险儿挂掉电话,与我对望了一眼。 直到这一刻,也许我们才从彼此的眼神中看到了恐惧和慌乱。 一言不发,我径直将手伸向了插在锁孔里的钥匙,塑胶坚硬的触感在那一瞬间却仿佛变得有些绵软,如同一团又湿又滑的腐肉般让我使不上力。 足足拧了两三次,依旧都没有打着火,直到一只手掌从旁边伸了过来,搭在我的手背上,掌心虽然有些潮湿,声音中却还是透着种异于常人的镇定: “要不,我来开。” 没有回答险儿的话,我用尽全身力气将手腕猛地一扭。“轰隆隆……”,在车身一阵震动之中,发动机再次轰鸣了起来。 踩离合,挂一挡,松手刹,点油门,上二挡。 在我接下来的一系列操作之下,车子微微一抖,开始往前滑行。 我并没有打开车灯,只是凭双脚不断协调着离合器与油门,将车子控制在一个较低速度,借着道路两旁的微弱光线,顺着灰白色水泥道向前慢慢开了过去。 两百米、一百米、五十米……路口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透过正前方的挡风玻璃,我看见丁字路口中先是出现了一个硕大笨重的手推车,推车上堆着一摞摞地锅碗瓢盆,各种器具。 推车慢慢前进,两根长长的铁制推杆尽头,一双青筋凸起,焕发着厚厚油光的手掌随之出现,最后,一个臃肿邋遢、憔悴不堪的中年男人身影,终于彻底展现了出来。 罗佬! 几乎是同一刹那,我的余光看见身边的险儿突然身体前倾,弯下腰,伸手拿出了位置下那把寒光闪闪的匕首。 脑海里瞬间变得一片空白,我近似本能般猛地一踩油门,挂挡,再踩油门,再挂挡…… 巨大的引擎轰鸣声钻进我的耳朵,在日本原产走私车的优越性能之下,我的人被牵引力往后大力一扯,重重靠在了椅背上,车子箭一般地向着罗佬飙了过去。 前方几十米之外,正站在街道中心的罗佬仿佛忽然感觉到了什么,他突然停下了脚步,转头向我们这边望了过来。 同一时间,我飞快打开了远光。 如墨的黑夜仿佛一下被劈了开来,两道雪白灯光唰地一下照在了罗佬身上,也照亮了整个街道。 恍若白昼般的光线中,我清楚看到了罗佬的一切。 在最初的一霎,他下意识被灯光照得闭上了双眼,双手本能地将手中的推车往回一收;可仅仅弹指之间,他的眼睛却又猛地睁了开来,停下了一切肢体动作,就像是个木偶一样纹丝不动地站在原地,定定看着我们。 我知道罗佬一定看不清我们的脸,但是那一刻,我却清楚看到了他的脸,以及那一个奇怪表情。 极度惊恐的表情过后,罗佬原本紧皱的五官居然立马就不可思议地舒展了开来,无惊无喜,无悲无惧,就那么淡然自若地站在道路中央,立于灯光下。 就好像将要被撞死的那个人并不是他;又或是对于这一幕的到来,他一直都有所准备,早已看透了一切。 道路两边的树木和建筑飞快后退,车子闪电般掠向了路口。 就在马上要撞到罗佬的一刹那,我猛然看见,道路边上,离罗佬七八米开外距离的地方,他的老婆也正推着一个稍小一点的手推车,一副吓傻的模样,完全没有反应地站在原地,状如痴呆看着眼前这一切。 而那个每天都蹲在地面上玩泥巴石子的小男孩,则安详地坐在母亲的推车上,一如罗佬,无悲无惧。 “轰隆——” “咯吱——” 撞击所发出的沉闷巨响,与刹车时轮胎滑过地面的尖锐摩擦声音同时掠起,我感到自己整个人和车身一起猛地抖动了一下,方向盘的剧烈反应从双手传来。 “丁零当啷……”在锅碗瓢盆散落满地的响动声中,罗佬就像是秋风中一片飘零的枯叶,从我视线的左前方斜飞上半空,然后又重重落到了街道中央。 一切都已过去。 我们的车停在了二十米开外的街边。 罗佬方才往回拉推车的那个动作,让我不得不在那一瞬间向右稍稍打了一下方向盘,从而改变了原本的行车路线。 所以,罗佬并没有如同我们事先预想的那样被车头正面撞中,或者是碾过去,而是被车子的左半侧撞飞,跌倒了一旁。 这让我们无法保证他是否已经彻底死亡。 相互对视了短短几秒之后,险儿眼神中寒芒一闪,脸颊两旁的咬合肌骤然凸出,反手拎起匕首,另一只手搭在车门上,就要下车。 也就在这时,“啊,我的天啊——”一声凄厉哀怨如同厉鬼夜泣般的悲呼声在后方响了起来,罗佬的女人疯了一样朝着一动不动地躺在街心的罗佬跑了过去。 随着那个女人的哭声,一道同样尖锐高亢却极为稚嫩的哭音也响了起来: “爸爸——” 我和险儿都看到了那个小男孩独自坐在肮脏不堪的推车上,涕泪交加,双眼圆睁望着眼前一切,表情是那样的害怕、孤单、无助。 险儿身体明显停滞了两秒,回头望了我一眼之后,还是猛地一下拉开了车门。 我飞快伸出手抓住了险儿。 非常非常用力地抓住了险儿。 险儿再次扭过头来,看着我,我们没有说半句话,但是我想他明白了我的意思,因为,几秒过后,他收回了已经跨到门外地面上的那只脚,并且轻轻关上了车门。 车子再次飞一般向前开去。 透过后视镜,我看见罗佬的女人听见车子发动的声音,猛地一下站了起来,大哭大叫跟在我们后面追了几步之后,只得又回到了罗佬身边。 那一天,我们都不知道罗佬到底死了没有。 但我们并不在乎,我们甚至都没有想过,如果罗佬一旦没死,未来的某一天某一条街道,当他的报复降临在我们身上的时候,又会是何等的残忍和惨烈。 乱坟满山冈,风吹草亦荡。踏过坟前路,何人回头望。 空旷的城市,冷漠的夜,街两边的灯光终于纷纷亮起,我看见的却只是,满目苍凉。 厦门一别之后,险儿只身北上去了内蒙古,那个位于极北,“风吹草低见牛羊”的苦寒之地。 我和地儿一直把他送到了上海,险儿坐的是凌晨发往北京的夜班车。临别时分,明月当头,我们三人谁都没有说话,心思最软的地儿虽然红了眼眶,却未曾让热泪流下。 我们只是紧紧地拥抱在一起,然后,挥手、扭头,各奔天涯。 那一刻,我们都很伤心,很落寞;但是,我们并不孤独。 因为,明月知道,我们彼此也知道,无论天涯海角,我们并未抛弃彼此,我们的心永远都与对方同在。 我寄愁心与明月,随君直到夜郎西。 按照事先刻意安排的计划,我和地儿辗转几个城市之后,先后回到了九镇。 这些年,从莫林兄弟开始,黄皮、向志伟、英子、李建国……前前后后,我的手上已经染上了不少人的血,但是从来没有一个人,一件事能像罗佬这次一样让我内心受到那么巨大的冲击。 离开厦门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是一整晚一整晚地睡不着。 办罗佬那天晚上,我很庆幸自己当时抓住了险儿,没有让他下去补刀。可是这种庆幸依然丝毫都抵消不了埋藏内心的痛苦。 只要一闭上眼睛,罗佬儿子坐在推车上的那声稚嫩哭喊,和那副无助表情就仿佛出现在我的眼前,响起于我的耳畔,历久不散…… 回首这些年,当初一起出道的兄弟们散的散,跑的跑,死的死,坐牢的坐牢,七零八落,不堪回首;深爱的女孩也早已是形同路人,音信全无。 而我,却终于成为了大哥! 就像当年的罗佬,如今的三哥一样成为了大哥! 可是,为什么我的心情却是这般难言。 “你们三哥现在是没有办法了,你何必像他那样了再后悔。” 当年出道第一次摆场,办大脑壳的时候,明哥给我说的这句话,言犹在耳,就像昨天。 可等我领悟之后才发现,再回首已是百年身。 金盆洗手,浪子回头,这些话从来都只会存在于美好的童话和传奇故事里面,像我这样早已泥足深陷的人,哪怕是回头望去,看见的也只是一片无尽深渊。 往前走,走的勇气在哪里?路的尽头又是什么? 三年了,整整三年了! 三年前罗佬在巷子里下死手砍完武昇之后亡命天涯,就像如今的险儿一样,他也一定受过很多苦,吃过很多亏,做过很多自己不愿意去做的事。 可惜,躲避了整整三年,最终却还是逃不过,躲不掉。 我呢? 曾经,猴年马月,又该轮到我来还? 哪一天,我又会横尸在哪个城市的哪条街上?办了我的那个人又会是谁? 种种的思绪在那些天里面,突然就纠结在了我的心中,我就像是被人扔进了一个枯井深处,抬头看去,好像有些许的亮光,但是出路在何方,却是如此迷茫。 每个白天,我都感到一种发自内心的萎靡和疲惫,暮气沉沉;到了夜晚,昏沉的头脑却又好像突然醒了过来,辗转反侧,几不能寐。 个中滋味,并不是这点言语可以表达,如果你也曾经试过二十出头的大好年华,却像老人一样,每晚都只能靠着吃安定来入睡的话,或许,你会明白其中万一。 《这个杀手不太冷》里面,小女孩玛蒂尔德曾经问过莱昂一句话: “人生总是这么苦,还是只有童年苦?” 莱昂说: “总是这么苦。” 其实,就算到了现在,我也依然想不到其他话能够像这句台词一样,说出我的生活,我的人生。 不过,无论怎么样,我痛苦也好,快乐也罢,生活总是在继续。 身为局中人,没有大智慧的我,除了继续浮沉,随波逐流之外也并没有其他的选择。 于是,卑贱如敝屣,孱弱似蝼蚁的我又开始忙碌了起来。 当初与三哥分道扬镳的时候,廖光惠插手起和,要我把六合彩的生意让给三哥,好处是让我入股他即将开业的夜总会之中的迪厅生意。 廖光惠是个信人。 办完罗佬之后不久的某一天,他联系了我,告诉了我一个数目,我们兄弟几乎倾家荡产,终于把钱凑齐,送了过去。 然后,这笔钱使我成为了他名下那家迪厅的负责人。 廖光惠旗下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市中心地段谋划的一块地皮也马上就要批下来了,他让我负责替他做拆迁之前的种种筹备工作。 于是,这些事,让我终日忙碌不堪,奔波于九镇与本市之间。 我的身体和精神都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疲惫,但我却很高兴。 因为,当一个人对生命感到绝望迷茫的时候,其实忙忙碌碌的生活也很好,它至少能给我一个虚假的幻象,让我觉得自己的人生还是有着一线希望;同时,它还能让我暂时忘却了厦门之行带给我的痛苦,以及那种对未来的深深恐惧。 只不过,任何事都难免有好有坏,过度的忙碌,也令我忽略了很多不应该去忽略的事情。 比如,当时的我似乎一直都没有意识到,一个崭新的生活已经准备迎接着我,无论我愿意与否,它都已在前方默默等待。 而九镇,那个生我养我,给了我许多,又让我失去了许多的九镇;那个让我爱恨纠结,复杂难言却又终生难忘的九镇,也正在渐渐离我远去,不再回来。 李白说,天生我材必有用。可是上天把我这样的罪人生下来是为了什么?我为何会过着这样的人生?当我得到了想要的,可面对着曾经不愿失去却已经失去的那一切,到底又有什么意义?未来,究竟又会呈现出什么样的面貌? 一入江湖岁月催,古来征战几人回。 皇图霸业谈笑中,不胜人间一场醉! 第222章 一识韩荆州(1) 二〇〇二年五月三十一日,世界上发生了一件举世关注的大事——第十七届韩日世界杯拉开序幕。 也就在当天,位于中国南方内陆的我市,同样发生了一件全市皆知的盛大事件。 已经跨入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人,不再像二十世纪末的那些年一样没有太多的见识与金钱。改革开放三十年,随着经济体制的改变,除了给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创造了更加富裕的物质条件之外,也产生了各种各样的思潮,包括娱乐至死的享乐主义。 昔日遍及大街小巷的那些小舞厅、小歌厅、小酒吧再不能让见惯了灯红酒绿的人们满足。那些低劣的音响、那些没有丝毫专业精神的服务员、那些破旧老土的装修、那些显不出身份的勾兑酒精,以及那些有着汗臭和粗鄙妆容的女人,都好像在一夜之间已经显得异常落伍,让人索然无味。 在这样的大环境之下,我市有史以来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豪华夜总会正式落成开业。 夜总会的名字很有霸气,很好听,也很易记,叫“王朝”,而它背后的老板,也正是我的新一任大哥——廖光惠。 开业当天,身为廖光惠手下新进红人兼夜总会迪厅生意负责人的我,以及我手下的所有兄弟,自然都应邀到场。 其实很早很早以前,大概还是刚出道的时候,我就已经知道了廖光惠的一些过往。据说他当年是靠着一门不足为外人道的偏门生意起家,掘到第一桶金之后,凭着一身纵横捭阖的权谋本领,以及长袖善舞的交际手段,拨云见日一步步走到了今天的位置。此后至今十几年来,稳居全市头号大哥多年,无论有形还是无形的实力根基,在我市地面上都堪称是一时无两,显赫之至。 可是直到王朝开业的那一天,我才算是真正明白过来,什么叫宾朋云集,什么叫出入显贵,什么叫真正的大哥;我也才真正理解,在九镇人眼中,早就混到风生水起的三哥,为什么还不甘心现状,依然在殚精竭虑,念念不忘想要追求的又是什么。 同样也是在那一天,我意外见到了两个人,两个在我之后很长一段时间的人生路上都非常非常重要的人。 廖光惠的开业酒席摆在当时我们市最大最好的一家饭店,名字叫“八千里”,他订下了酒店内连大厅到包厢的所有三层。 宴席由下午五点一十八分正式开始,一直持续到晚上十一点多钟才算结束,对于那一晚的盛况,我至今依然记忆犹新。 马路边的人行道上,恭贺的花篮一直远远排开,直到视线尽头;燃放的礼花和鞭炮纸屑像是在马路上铺了厚厚的一层红毯,每有汽车驶过,犹如扬起漫天红雪;在汽车还远没有如今这样普及的当时,客人们驾来的车辆甚至多到需要临时借用了旁边一家单位的停车场才能停下,车牌更是五花八门:政府部门、省直机关的;军牌、警牌的;卫生、国土、消防的;本市的、省城的、外地的应有尽有。 除开场面上的各路神仙之外,三哥、明哥、老鼠、保长、罗勇、关总、李老妈子等认识不认识的黑道大哥也纷纷亲自前来道贺。 只不过,无论是谁来,廖光惠却都只是带着海燕待在三楼的VIP包厢里面陪客,从来没有自己出面招呼。 在楼下负责帮他迎客的是我、龙袍,以及廖光惠的老婆以及他老婆的妹妹——娄姐。 唯一例外的只有两个人,这两个人,廖光惠是亲自出门迎接。 第一个人大概是在下午四点刚过,宴会厅基本上还没有什么客人的时候就已经来了,来了之后就一直待在三楼包厢内,直到深夜,楼下其他客人差不多散尽才走。 按照事先的分工安排,娄姐负责记人情,萍姐(廖光惠的老婆)负责和龙袍一起迎客,我则负责给每个进门的人发烟、发槟榔。 当时由于还没有什么人来,我就和龙袍边抽着烟,边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而廖光惠的老婆和娄姐则站在登记人情账的柜子里面。 中间,我无意回头的时候,突然看见廖光惠居然正从通往三楼的旋转楼梯上往下赶,脚步非常之快,一副行色匆匆,唯恐不及的样子。 多年江湖腥风,庙堂血雨的磨炼之下,廖光惠的一身养气功夫早就修炼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平日里行事为人间,颇有几分“安忍不动如大地,静虑深密如秘藏”的大家气度。别说是无意间喜怒形于色,就算是刻意想让他露出半点内心真实想法,都是难于登天。 可今天,他脸上却史无前例地出现了几分激动神情,而且这种激动里面分明还有几分诚惶诚恐。 这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廖光惠。 正当我百般诧异当中,一辆挂着普通民用牌照的黑色奥迪A6停在了酒店门口。 坐在柜台里的萍姐看见正在下楼的廖光惠时,起初好像还准备和他说点什么,不过,当汽车的声音传来,萍姐下意识扭头看过去,稍一定神之后,立马就像是触电一般从位子上弹了起来,有些粗鲁地急匆匆一把将挡着路的娄姐推了开来,三步并作两步地冲向了大门口。 我看见奥迪车门打开,先是从副驾驶的位置上下来了一个人,文质彬彬,三十岁左右,大热天还穿着白衬衫,系领带,戴一副金丝眼镜,腋下夹着一个小黑包,快步走到了车后门,非常恭敬地弯下腰将车门打了开来,其间此人好像还看了我们这边一眼,带着笑对车里人说了几句什么。 车门打了开来,我先是看见了一双看上去就很舒适很雅致的白色休闲皮鞋,随即一个人就低头走了出来。 由于敞开的车门遮挡住了我的部分视线,这个人下车的时候,我看不见他的全貌,只能看出身材有些偏瘦,谈不上高,也不是太矮,中等个头而已。 但是当这个人迎面向我们走过来的那一刻,我发现不仅廖光惠夫妇已经一前一后双双迎上,就连一向玩世不恭、吊儿郎当的龙袍,居然也飞快扔掉了手中香烟,甚至将背都挺得笔直。 我有样学样,也赶紧丢掉烟头,挺起了胸膛。 因为,那一刻,我已经完全可以断定,此刻自己看见的,一定是个非同寻常的人物。 我有些克制不住地悄悄打量起了来者。 此人穿着一件款式简单,但质地精良的灰色衬衫,并没有像身后那个跟班一样系领带,而是很随意地敞着最上面两颗扣子。满头乌黑的头发修剪得一丝不苟,整整齐齐,两只眼睛又大又亮,非常有神,走起路来,目不斜视,龙行虎步。他连看都没有看过我一眼,只是这样迎面走来,居然就给了我一种“气吞万里如虎”的强烈压迫感。 我本以为他最多就是四十左右,走近之后才发现,此人眼角密密麻麻遍布着细细的鱼尾纹,最少当是五十出头了。 “哎呀,庞大哥,这么热的天,真的怎么好意思啊,还劳烦您也亲自赶来哒。进来坐,进来坐,千万莫热着您的身体哒。” 正在我全神贯注打量着来人的时候,萍姐以一种夸张做作到有些大惊小怪的语调喊了起来,声音里充满了狂喜、自豪和受宠若惊。 我看见那个人的嘴角一扯,脸上露出了一丝虽然有几分矜持保守,却依旧让人感到极为和蔼亲切的笑容。当他笑起来的那一刻,就连站在一旁的我都如沐春风,也不知为何,顿时就只觉得自己心头一松。 此人远远就伸出一只手,与已经率先迎了过去的萍姐双手握在了一起,并且低下头,小声对着萍姐说了两句什么,萍姐更是笑得花枝乱颤,喜不可抑。 这个时候,廖光惠也已经来到了大门口。 那个人抬头看向廖光惠,再次和萍姐说了两句话之后,松开双手,径直大步走向前方,脸上再一次露出了笑容,拱起双手,向着廖光惠礼貌地作揖,说道: “廖总,恭喜恭喜啊,八面来风,财源广进。”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这个人的声音,与显得有些单薄的身体不同,他的声音中气十足,浑厚响亮,音调不高,却声声入耳。 这个时候,我又看到了奇怪的一幕。 廖光惠的身材比老鼠高不了多少,而且同样也是又瘦又矮,长相虽然算不上丑,却非常普通。 自从和廖光惠接触以来,我感觉他这个人的脾气算得上是江湖人物当中的一个另类,甚至可以说非常温和,虽然平日里也不多话,但并不像三哥那样阴鸷,就连他生气的时候,语调也是不紧不慢,细声细气的。 但纵然是这样,却没任何人敢有半点不尊重他,不管何时何地,在廖光惠的身上,总是散发着一种让我非常羡慕的倨傲气势,仿佛他天生就是一个掌控着世界的人。 可是此时此刻,在那个陌生男子与廖光惠彼此靠近的几秒钟内,廖光惠却仿佛完全变了一个人,表面看起来,他的肢体动作和神情并没有任何变化,但我却明显察觉到,在他的身上,再也没有了半点那种居高临下的强大气场。 他们两个人的手紧紧握在了一起,廖光惠的脸上出现了一种虽然不像他老婆一般露相显形,却也是发自内心的喜悦,一边摇晃着来人的手掌,一边连声说道: “不敢当,不敢当,庞大哥,庞大哥,这我真的不敢当。” 然后,廖光惠又做出了一个平时绝对不会做的动作。 双方握手完毕之后,他飞快地微微侧了一下身子,像是个小弟般恭敬地立于一旁,然后那位来客笑着拍了怕廖光惠的肩膀,居然也不客套,就那样昂首挺胸地大步走进了酒店。 那一刻,我突然想起了三哥,曾经三哥也喜欢这样拍我的肩膀,而我也是这样由衷地尊敬崇拜三哥。 在那个人走过我身边的瞬间,我下意识地抽出一根烟,递了过去。那个人很明显吃了一惊,他身体微微一滞,侧过头端详了我一眼之后,这才对着我一笑,稍稍抬起一只手掌,轻轻一摆,表示拒绝。 随后,我就马上被那个最先下车穿白衬衫的年轻人礼貌而坚决地隔挡开来。 一行几人,在廖光惠的亲自带领下登上了通往三楼的楼梯,走向了那个目前的我还远远接触不到的世界。 我犹自呆呆站在原地,望着他们的背影。 几秒之前,当那个人看向我时,我从他起初因为意外,而暂时失去了掩饰的眼神中看出了一些东西,一些让我自惭形秽,甚至有些惧怕的东西。 日后的岁月里,在我终于知道了这个人的真实身份之后,我才明白了过来。 原来,那种东西叫生杀予夺,又或者叫官气! 大概是傍晚六点钟,我远远就看见一辆熟悉的黑色别克车朝着酒店开了过来。 三哥来了。 当脑海中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我不争气的心脏也随之剧烈地跳动。 自从正式决裂的那一晚之后,我和三哥就再也没有见过面,大家都小心翼翼地活在彼此的世界之中,有意无意地躲避着对方,也躲避着从小到大这些年来的情分。 我不知道三哥心里是怎么想,但我不想见面的原因,除了尴尬之外,更多的还有害怕。 就像是一个漂泊多年,却依旧衣食无着的儿子,不愿见到自己日渐年迈的父母。 我离开了三哥,但我还远远比不上三哥。 我不想让任何人觉得,当初我做出的是一个愚蠢而狂妄的选择。 在廖光惠开业的这天,我事先就预料到了也许会遇见三哥,不过每次想到这里之后,我就不愿意再继续往下深想。 因为我实在不知道,真正见面的那一刻,将会是一番怎样的场景,又应该去说些什么。 道歉吗?这么多的事已经发生,其中又牵扯到了这么多的人。我或是他都非常清楚,这些恩怨已经不可能是彼此一句简单的“请原谅”可以化解。 何况,谁又能说得出口,我,还是他? 那么,该说些什么呢?我不想知道,也不愿知道。因为就算仅仅是预先的设想,都让我感到太难太磨人。 男人所谓成长,只不过是扭曲自己原本干净单纯的内心以迎合这个肮脏复杂的世界;所谓成熟,也不过是对于这种扭曲所带来的伤痛日渐变得麻木,最后习惯、接受。 其实,有些时候,我也很佩服我自己。 因为,我发现,对于这一段段并不享受的生命历程,我居然接受得如此之快。 江湖中的风吹雨打,让我用一种无数倍超越了同龄人的速度在成长,我一天一天地对自己感到陌生,也对自己感到满意。 所以,出乎情理之外,却又在我本人意料之中的是,当三哥车子停在我跟前的那一刻,我反倒冷静了下来。 缘起缘灭,皆有天定,旧日种种,既已随风,今朝所有,何须挂怀。 三哥迎面向我走了过来,明哥居然也跟在身边。 这些日子不见,明哥还是老样子,三哥也没有太大的变化,依然是英姿勃发,满头黑发不知何时已经剪成了很常见的短寸,看上去却更加精干利落。 有了日进斗金的买码生意之后,三哥他过得一定更好。 我以为自己会忌妒,但却没有。 因为,这也很不错,我愿意看见三哥现在的样子,起码,比起看到他落魄不堪来,这要让我们彼此都更加好受。 很快三哥就走到了门口,先是对着我露出了一笑,就埋下头直接在人情薄上面写了起来。 写完之后,和明哥一起从各自随身的小包里拿出一个厚厚的红包,递给了娄姐,然后再与萍姐、龙袍寒暄了几句。 等他们寒暄完,我走了过去,拿出香烟,递给了三哥和明哥: “三哥,明哥,你们也来哒。呵呵,吃烟吃烟。” “小钦,哈哈,好久不见了,还好吧。听说你在廖老板的夜总会搞了个场子啊,不错不错,好好干,恭喜发财啊。” 三哥接过了香烟,若无其事地看着我,言辞恳切,一如昔年。 从头到尾,我的情绪本来一直都很平静,可当三哥那一句再也寻常不过的“小钦”说出口之后,却不知为何,顿时就在我的心底掀起了翻天波澜。 多么熟悉的声音,何等亲切的叫唤,再听见却已是沧海桑田。 三哥语气中的释然,让我也同样为之释然,不是兄弟了,毕竟我们还是可以问候寒暄,一如熟人。 于是,在这样的释然之中,我无心说出了一句本是好意的蠢话: “还可以还可以,呵呵呵,托三哥和明哥的福啊。你们而今都还好唦,生意都还可以吧,我在九镇天天听到人喊买码买码的。” 第223章 一识韩荆州(2) 话一出口,我立马就意识到了自己的愚蠢,三哥和明哥也几乎同时安静了下来。刹那间,原本融洽的气氛变得有些尴尬。 我傻在了那里,嘴巴张了又张,张了又张,不知道下句话应该说什么才能打回这个圆场。 弹指过后,立于一旁的明哥开口了: “小钦啊小钦,你都要搞大事了,还是像当初一样,不会讲话啊。哈哈哈,不要紧,不要紧。我和你三哥都晓得你是个什么人,不得往心里去的。哈哈,你个家伙。” “三哥,呵呵,我……” 明哥的话举重就轻,给了我一个很好的台阶,我试图就势而下。可不待我的话出口,三哥脸上再次浮起了一丝笑容,伸出手来,轻轻拍拍我的肩膀,向我点了点头,已经转头离去。 “你也慢点忙,我就不打扰你哒,有时间一起聚哈啊,小钦。”明哥一句寒暄,也跟在三哥身后走向了大厅。 “好的好的,明哥,一定啊!” 看着他们渐渐融入人群的背影,我终于还是放弃了向三哥解释的意愿,这个世间,有些事情本就是越描越黑。 虽然嘴上很客气地答应着明哥的邀约,但是我们心里却都明白。 这一辈子,也许我和三哥都再也没有了相聚的可能。 三哥来后不久,老鼠也到了。 当他一只手拿着把车钥匙,一只手拎着个小皮包走进门的时候,我太忙,正是客人到来的高峰期。所以,我们仅仅寒暄了几句,并没有说太多的话。 但是一个多小时之后,老鼠吃完饭,临走之前,他专门跑到我身边,说想和我讲几句话。 随即,他伸出手亲热地挽着我,一起走出了酒店。 “小钦,最近还好唦,好久没有看到你了,一直都在廖老板这边忙吧?” “哈哈,托冬哥的福,还可以,是有些忙,一般都没有怎么待在九镇。” “忙点好,忙点好,越忙越发财啊,总比一天到晚只晓得打打杀杀要好得多是吧,我们这些人,不求个财,那就全都是白搞的。” 我隐隐觉得老鼠话里有话,但一时之间,却又揣摸不透他的言下之意,也只得随口答道: “那是那是。冬哥,你怎么样?生意都不错吧。” “呵呵,还可以还可以,托你的福啊。像我们两兄弟或者像义色这样都还算是八字好,廖老板那就更加是不得了哒。打流要有点生意,一天到晚打架搞事,搞不出名堂来。” 我笑着点了点头,正想憋点什么没油盐的闲话出来,老鼠却不待我张嘴,就话锋一转,说出了一句让我心惊肉跳的话: “你看,刀疤成、罗佬这些人就是不聪明,搞了几十年,落得个什么下场,这还怪得谁?就是个人蠢嘛。” 我猛地抬头看向了老鼠。老鼠似乎完全没有注意到我的脸色,对着我再次一笑,说道: “对了,小钦,你听说罗佬的事没有?” 那一刻,我明白老鼠想要说的是什么了,我明白他,他又何尝不明白我。只是,无凭无据的,我不相信老鼠敢一口就咬定我。 这种等于是为自己树敌的事,他老鼠会做吗?不会。所以,他最多也是在旁敲侧击而已。既然如此,我也就顺着这个游戏玩吧。 “啊?什么事啊?” “罗佬被人搞车压哒,整个盆骨粉碎性骨折,脊椎也出了问题,下半身都没得搞头哒。呵呵呵,你讲这个事奇怪不奇怪,他出去跑路几年啊,开始和鸡青几个一起跟着人在温州打流,当鸡脑壳(鸡头)都没得事。而今生了伢儿,金盆洗手,自己做点小生意反倒出事哒。人这一世啊,真他妈讲不好,是福是祸,都是个命。” 说话时,老鼠双眼炯炯地看着我,眼神里面大有深意。我若无其事地望着他,非常惊讶地问道: “真的吗?不可能吧,这么背时?” “呵呵呵。” 老鼠淡淡笑了两声,不再说话,只是依然搂着我向前慢慢走着。 又过了片刻,他突然说道: “小钦啊,我就是想给你通声气,罗佬出事哒,他堂客前几天给我打电话,说外面没得活路走,实在待不下去,想回来。但是你们又有这么一段过节,我想看看你什么个意思,能不能给我个面子,过去就算哒,罗佬而今也得了报应。” 老鼠啊老鼠,当初是他机关算尽,告诉了我罗佬的地址;而今一转头,他却又做起了好人。 但是,能怎么样呢?这个好人也只能让他去做了。 毕竟,能让罗佬回到九镇,回到生他养他的家里,也算是我给那个孩子,或者是给我自己良心的一点补偿。 略微思考了一下之后,我说: “回来就回来咯,算哒,这么多年了,还讲什么,都这个样子了,未必我还去办他啊。呵呵呵,我也不是个不通情理的人,没得关系,只要武昇那边你能摆平,那就回来吧。” “那就好,那就好。其他的事,我来操心,只要你这边没问题就可以了,小钦,多谢你哒啊。” “不客气。人都讲不好的,他背时哒,我还能把他怎么搞?当积阴德啊。” “是啊,人啊,真的讲不好,所以说要多赚钱啦。讲起来也真是巧,小钦,你不晓得吧,罗佬出事的时候,刚好就是前一段时间,你屋里外婆生病,你到市里陪她的那个时候。你讲巧不巧,一不顺,这么多人都不顺。呵呵呵,而今你外婆好些了唦?老人家就是要好生照顾才好啊。” “呵呵呵,好多了。多谢你啊,没得大事。冬哥,你不是怀疑罗佬的事是我做的吧?这个话你就真的莫乱讲,乱讲不得啊,会出人命的!哈哈哈。” “哪里哪里,你讲些什么啊。不可能啊,我怎么会这么想,没得这个意思,绝对没得这个意思。你莫想多了,真要怪起我来,我担当不起啊,呵呵呵……” “东哥,你也莫怪我讲话直,我们这些人,哪个手上没染些血,哪个又有没造些孽。人在做,天在看。我看罗佬这个事不见得是谁专门下手搞的,只怕是报应,以前做了那么多的缺德事,总是要还的。话讲回来呢,东哥,我们都要小心些啊。少讲屁话,多发实财,少造孽,多行善。不然讲不好哪天出门,我们也一样的,一车压死!哈哈哈哈。你讲是不是?” 说这段话的时候,我始终都在一瞬不瞬地盯着老鼠。 而今的胡钦再也不是当年那个年少幼稚、毫无心机的胡钦,老鼠你可以用话来逼我,我又岂不会一样逼你。 果然,老鼠的脸色虽然没有变化,发出的笑声却仿佛变得有些干涩起来。 送老鼠上车之前,他半边身子钻进了车门内,却又突然探了出来,看似无意地问了我一句: “对了,小钦,你而今和义色还可以唦,毕竟这些年的兄弟,关系好些了没有?” “呵呵,冬哥,钱面前,你讲,再好又还能好到哪里去呢?” “那也是,那也是,好了小钦,那我先走了。你慢点忙啊。” 话语说完,车子扬长而去。 当时的我对于老鼠突然问这么一句话很有些大惑不解,我以为他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又或者是别人家起火不嫌事大,诚心看戏。 直到不久之后,那场蓄势多年,轰动全市黑白两道的惊天对决终于爆发出来的那刻,我才明白过来。 那一天,老鼠口中关于罗佬的内容占据了我所有思考,当我以为可以同他对答如流的时候,却万万不曾想到,原来真正重要的对话,居然是后面这貌似毫不经意的简单几句。 老鼠不愧是老鼠,九镇大哥里面最为深沉,最为雄才大略,最为不可捉摸,也最为心黑手辣的一个。 离他,我还差得太远。 老鼠走的时候大概是七点过一些,宴会已经正式开始一个多小时,该来的客人都已经来了,整个酒店正是吃得热火朝天的时刻,而廖光惠下楼敬酒的举动更是让大厅里掀起了一阵喧天的热潮。 龙袍和萍姐都到大厅里跟着廖光惠陪客敬酒去了,娄姐则端着一碗饭在离我不远的柜台里面吃。 我独自一人安静地站在灯光照射不到而显得有些许黯淡的门边,看着厅里面人群中,站在一片金碧辉煌之下,被众人宛如万星拱月一般围着的廖光惠。杯来盏往,灯红酒绿,满眼繁华,他却依然是那样的平静温和,仿佛还带着某种格格不入的孤独与疏离。 就好像一个看破红尘的闲客散人般,彻底独立于这番嘈杂庸俗的场景中,可是,那些人的眼神,那些人的笑容却又让我明显感到,这一切,这貌似与他格格不入的一切,都始终被他牢牢抓在手中,稳如磐石。 那一刻,我突然想通了一件事,一件自打办罗佬之后的这些天来,始终都折磨得我夜不能寐的事。 黄皮还了,罗佬还了,刀疤成还了,李向阳还了……很多很多的人都还了,我又该什么时候还?如何去躲过这个还,不让罗佬们的今天在我身上重现? 当看见廖光惠站在人群中央的那一分钟,我得到了答案。 只有到了眼前这个站在万众敬仰之中,却依然冷如冰雪的人所能达到的这一步,这样强大到几乎不可能被动摇的一步,我才有可能跳出这个循环报应的连环,我才能不最终落得如罗佬般的下场。 那一刻的我,如同醍醐灌顶,蓦然开窍。 前有猛虎,背临深渊,既无退路,那就只有搏虎前行,纵然荆棘铺路,纵然孑然一身,都只能咬牙苦忍,除此之外,再也没有任何选择! 也就是那一刻,廖光惠正式成为了我人生中继三哥之后的另一个标杆,一个可以让我不断汲取学习,就算是死也一定要到达的标杆。 在廖光惠敬完酒,准备上楼的时候,我见到了当天第二个由廖光惠亲自到门口来迎接的人。 当时,已经鲜有来宾,依然守着门口待客的我也在看着厅内的光鲜场景,而沉浸在自己的世界当中。 突然,一个极为洪亮狂放的声音在我身后不远处响了起来,惊动了厅内众人,也打断了我的沉思: “廖伢儿啊廖伢儿,老弟兄都还没有来,你就开饭哒,不义道啊不义道,今天不喝死你,老子不是人。哈哈哈!” 在九镇所处的省份之内,“伢儿”这个称呼绝对不是一个可以供人乱叫的词。要不就是年龄相差极大的老少长幼,要不就是关系极为密切的好友兄弟。 反正如果要叫这个词,至少你也得达到和人平起平坐的程度才行。 所以,当我听到那句堪称是石破天惊的“廖伢儿啊廖伢儿”时,第一反应就是难道还有谁敢闹事来了? 下意识飞快转头望了过去,正好就看见影影绰绰一行七八人迎面走了过来。 后面的几人都是衬衫西裤,身材高大,个个打扮得人模狗人样,却难以掩盖一股扎眼的江湖气息,而在这一群人的里面,却有两个人显得特别与众不同,非常鲜明地跃然于其他人的气场之外。 一个是位于人群第二排左侧位置的人,极高、极瘦,小分头梳得一丝不苟,油光水滑,大约四十出头的年纪,看上去弱不禁风,犹如竹竿,脸上一个高挺笔直的鹰钩鼻和闪烁不定的眼神,让他整个人焕发出了一种极为精明厉害的感觉。 另一个就是位于人群最前面,正大步朝我走过来的男子。 当见到这个人第一眼的时候,我脑海中就想起了九镇一个特有的形容词——牛栏柱头。 牛栏柱头的意思就是拴牛的那种小木桩,又粗又短,在九镇是专门用来形容那种矮小却极为壮实的男人。 这个人就是典型的牛栏柱头,身高大约不过一米六,却腆着一个极大的肚子,看上去至少有两百斤,可偏偏给人的印象绝不臃肿笨拙,而是敦实,非常非常的敦实。 今天前来道贺的宾客大多都穿着衬衫西裤,衣装革履,唯独这个人完全不同。 他下身穿一条短休闲裤,上身一件非常花哨的夏威夷大衬衫,脚上跻一双人字夹板拖鞋。留一个大光头,搭配着粗短脖子上的那条估摸会有一斤重的粗大金项链,一起在门口霓虹灯的照耀下闪烁发光。脸上皮肤极差,很明显就能看到一个个深深的凹洞,如同挤过的橘子皮。 初看起来,这个人的长相只能用两个词来形容:丑陋,粗鄙。 但是当他在人群的拱卫之下,迎面向我走来,目不斜视,连看都没有看我一眼,只是大笑着对厅内同样迎了上来的廖光惠张开双臂,做出拥抱姿势的时候,我却感受到了一种截然不同的味道。 那一瞬间,这个人举手投足之中所散发出来的那种狂放、老练和恰到好处的粗野嚣张,不但没有让他在身后那批大个子的对比下失色,反而让他浮现一种舍我其谁的匪气。 令我觉得就像是一座压不跨,打不折的肉山迎面盖了过来,只要我稍稍有一丝妄动,就必定会遭受到某种无法想象,却又绝对是重若千钧的镇压和打击。 在我的观察中,一阵脚步声从身边响起,廖光惠和龙袍、海燕一起从我身边走了过去,脚步不紧不慢,声音也是一如既往地平静柔和,说道: “皮总,都把你惊动了啊!稀客啊,欢迎欢迎!” “皮总”这两个字传入我的耳朵,经过初始的微一愣神之后,我心底猛然一惊,立马想起了一个人来。 一个虽然从未见面,却在多年前跟随三哥打流开始,就经常听人提起,这几年间更是随处可闻的人。 九镇由于民风彪悍,山穷水险,导致近些年以来说得上名字的大小流子层出不穷,算得上是庙小妖风大,池浅王八多。 但无论如何,这里毕竟只是那么十几万人口的一亩三分地。 第224章 一识韩荆州(3) 所以,打流的虽多,真正称得上大哥的却没有几个,数来数去,也就义色、老鼠加上我们六兄弟,三大帮派而已。 但市区就不同了,一百多万的人口,我省排名第二的大市,无论利益还是机会都不是九镇能比拟的。 市里的大哥也相应更多。 这些年间,说起我们市黑道上大哥级的人马,没有人不知道廖光惠这个名字。对于我市下层的那些小流子们而言,廖光惠就像是一个真实的传说,那么神奇,那么光辉,却又那么遥远。 很少有人能认识他、熟悉他,更没有人见过他出手干架。 但他却就是那样不动声色,而又稳如磐石地将第一大哥的位置牢牢抓在手里,不动分毫。 不过,近十年间,由于廖光惠在正道的生意越做越大,尤其是当上了人大代表之后的这两年开始,更是有意无意间,都透出了某种正在尽快漂白的意思在内;再加上他本人一贯低调、神秘,譬如此次他的夜总会开业,除了亲朋好友,和有关系来往的人物之外,那些小流子根本就不可能有机会参加,更谈不上看到他的无限风光。 于是,这就造成了一个现象:论黑白两道的真实实力,他虽然依旧是当之无愧的头号老大;但是单纯讲黑道上的名气,或者是小流子们的敬仰程度,却出现了另外两个人,两个风头正开始慢慢盖过廖光惠的人。 其中一人姓皮,名春秋,很多年前,他曾经有一个外号,叫“财鱼”。 但是,这些年来,敢这样叫他的人越来越少了。 通常白道上的人叫他为“皮总”,打流的人叫他为“皮爷”。 人口相传的话,不见得完全正确,但是必定有其踪迹可寻。关于这个人,前前后后我听无数人说过无数关于他的故事。 在这里,根据日后接触中所得到的更多凭据和自己的逻辑判断,我简要说说其中很有代表性的两件事。 一、发迹 皮财鱼本来不是我们本市的人,他来自一个非常靠近我们市郊区的某个村,从小家里就很穷,小学没有毕业,就辍学在家。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他以拖板车,帮人拉货、送货,做苦力为生。 那个时候,皮财鱼还并不是流子,但据说就已经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狠角色。后来,天上突然掉下了馅饼,改变了这个穷苦力原本也许会潦倒的一生。 九十年代中期,为了响应伟大领袖的改革开放政策,为实现四个现代化而努力建设的我市政府,正式开始规划扩建我市市区面积。 于是,皮财鱼所在的那个郊区小村被纳入了市区扩建范围。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政府宿舍、市中医院、市邮电局、全市第一个统一规划的大型居民小区、全市第一条双向六车道马路等相继落户在那里,一片片建筑纷纷矗立起来。 靠着政府购地的补偿金,没有文化但却老于世故的皮财鱼走出了与众不同的第一步。 同村人拿到钱之后,都为自己终于成了正宗的城里人而高兴不已,纷纷买房修房,过起了农转非的幸福生活。 皮财鱼虽然没有读过书,甚至可以说是一个绝对的文盲,但是不得不说这个人有本事,蠢读一万年书都不见得会有的真本事。 他没学自己同村人安于享乐,在拿到钱之后,皮春秋只做了两件事:第一,卖掉了自己的板车,买了一辆小货车;第二,租了一个小房子。 然后他就做起了每天给我们西区一家农贸市场送货的生意。 也正是在这个过程当中,他开始由万千光荣劳动人民中的一分子,慢慢转化成了可耻的流子。 起因很简单:皮财鱼能吃苦,而且有货车,每天送货早起晚归,价钱公道,生意越来越好,慢慢引起了其他同行的不满。 于是,底层劳动者之间一场不可避免的暴力冲突爆发了,在这场冲突当中,皮财鱼突然认识到自己可以拥有的力量。 原来,当初曾经和他一起拖板车,出苦力的汉子们;那些一个村子长大,打小一起摸泥鳅、搞双抢的伙伴们,还可以这样用! 那场斗殴以皮财鱼大获全胜而告终。 为此他被关进去过一段时间,后来不知道找了什么关系,又出来了。 据说出来之后,他把所有替自己出了力的兄弟们,都请到了当时我们市最好的大饭店,在那个也许是他们每个人都第一次来的豪华场合,皮财鱼给那些人做出了一个承诺。 一个关于改变,关于未来的承诺。 二、成名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半期,当物质条件日渐丰富的人们开始渐渐意识到化学饲料喂出来的鸡、养出来的鱼、种出来的蔬菜水果、催出来的猪羊牛鹅原来不健康、不好吃的时候。 皮财鱼做起了野生养殖。 鉴于其所养殖的代表性物种,他也因此得到了一个外号——“财鱼”。 如果说前一个时期,让皮财鱼认识到了兄弟的力量、团结的力量;那么这个时期,就让他成为了一个声名鹊起的黑道大哥。 因为,他做了一件事,一件几乎没有什么人敢去做的事。 这个故事,我第一次听说,是在和大屌一起吃饭时,听大屌说起。 在皮财鱼刚开始做养殖生意的时候,也有其他的人开始做这个生意了。 其中有一个人姓龚,这个人没有什么特别,但有一个特别的合伙人——他的姐姐,而他姐姐又有着一个特别的老公——我市某派出所的指导员。 在那一段时期里面,那个警察和皮财鱼针锋相对。 由于前几年皮财鱼垄断农贸市场送货的事,也有许多不便见人的东西,所以被逼得焦头烂额却又束手无措。 那段时间与皮财鱼结了仇,下了怨,却又一直拿他没有办法的那些人,都在心里暗笑,等着看他的好戏。每一个人都认为皮财鱼这下玩完了,拖板车的始终还是个拖板车的,就算走狗屎运红了两年,也一定不会长久。 事情在这些人的期待中,迎来了结局,一个让人瞠目结舌,也让人心惊胆战的结局。 那个指导员有个爱好,他很喜欢打麻将,而且每次打牌基本都是约在一个固定的宾馆。 一九九七年的某天,他半夜打完麻将准备回家,一出宾馆,就遇到了伏击,全身上下被砍了一十三刀(也有说三十一刀)。 不过很奇怪的一点是,那天晚上砍向那位指导员的十三刀,虽然刀刀见血,却又没有一刀致命致残,除了满身刀疤之外,甚至都没有给那人留下任何的遗患,痊愈后,照常上班。 当时,这件案子轰动了全市,在官方的全力追查之下,案件很快水落石出。 砍他的两个人是我市某农贸市场的送货人员,因为那个警察在追查农贸市场送货存在欺行霸市情况的案件时,粗暴执法,打了那两个人,所以那两人怀恨在心,伺机报复。 最后,两个人都被判入狱,一个十一年,另一个七年。 而凑巧的是,这两人还有另一个身份——在我市的某个地方,他们曾经拖过板车,做过苦力。 还记得当时,我听完这个故事之后,也和很多人一样起了一个疑问,所以我问了大屌: “哎,大屌,那你讲皮财鱼这个人啊,一个拖板车的出身,毫无背景可言,就算发了点小财,也还是个有案底的角色。如果真是他背后搞的话。那个警察未必怕他吧?这么大的事,市局都插手了,不搞死他才怪啊?” “呵呵呵,具体,我也不晓得,我只听冬哥的一个朋友给冬哥说,皮财鱼在搞那个警察之前,好像还给了那个警察七万块钱,要那个警察放一条活路。” “那又怎么样?给了钱就可以砍他?而今的警察这么善良啊?” “呵呵呵呵,皮财鱼录了音。” 反正不管事实如何,那件事之后,皮财鱼确实就开始一帆风顺了起来。 这些年来的发展,除了养殖之外,我们市的运输、建筑、沙土等所有流子可能参与的行业,他都几乎参与在内。 而且,他还成为了我市最大的六合彩与地下赌档的庄家。 这,就是皮财鱼,一个在廖光惠的统治之下,犹能够占据一片江山的乡下人。 凭着直觉,我确定了眼前这个迎面向我走来,看似有些粗俗却又气宇不凡的中年人,应该就是那位传说中的“皮爷”——皮财鱼。 “老弟兄,你这么大的事都不通知老子一声,你真要不得啊?是不是看不起我啊?你今天不和老子喝得有个相,老子就不认你这么个老弟兄哒。你信不信?” 好像唯恐人不知一样,异常洪亮的声音再次响起,在吸引了厅内很多人目光的同时,皮财鱼飞快从我身边走过,迎向了几步之遥的廖光惠。 “皮总,不好意思不好意思,莫怪莫怪啊。呵呵,我晓得你忙,我们两兄弟,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我也就不好意思打扰你哒。感谢感谢,来来来,进来坐。” 廖光惠边说边伸出右手,准备握住皮财鱼同样伸过来的手掌,另一只左手则微微探出,指往楼梯方向,想要带领皮财鱼上楼。 谁知道,皮财鱼根本就没有去握廖光惠的右手,只是盯着廖光惠大笑着快速迈步,走近之后猛力一拉,将廖光惠拉了过来,顺势一把非常亲热地搂住了廖光惠的双肩: “廖伢儿,你而今和老子越来越客气哒,握个什么手,我们两兄弟握个手搞得好吗?哈哈哈哈,来,抱哈抱哈,好久没有看到你哒,想你啊。子军,来,把送给廖大哥的东西拿上来。” “哦。” 他身后那个瘦瘦高高,看上去就很精明的男人答应了一声之后,回过头去从后面一个小弟的手里接过了一个拎包,在里面拿出了两件东西来。 我们这个城市不比上海、北京、广州等大地方,有钱人多,送礼也送得大,有时候送得礼太大了,用现金麻烦,所以送点别的,比如钻石、珠宝、古董等。 自古以来,我们这就是个穷苦地方,贫困山区。所以我们那里的人一般送礼都比较小,用个红包,里面装上薄薄的几张钞票也就可以了。 廖光惠这次的排场虽然很大,但我一直站在门口,看见送礼的人都是一个红包,就算是三哥、老鼠等,也只是红包的厚度可能比起一般人稍厚一些而已。 那天,我只见到了两个与众不同的送礼人。 一个是庞先生,他根本没有送,连客气话都没有说,就直接和廖光惠一起上了楼,就像是他本人到场,就已经是最大的礼了! 另一个就是皮财鱼。 那个叫子军的人从包里拿出了两个半尺来高,用红布盖着,方方正正的盒子,走到娄姐记人情的柜台前,一把扯掉红布,递给了她。 那一刻,我看见娄姐一下呆在了原地,从厅内比较靠近大门的地方也传来了一阵轻微感叹声。 我打眼看,也立马傻在当场。 皮财鱼送来的居然不是钱,而是两个红木打底的有机玻璃盒子。 盒子里面装着一男一女两个半尺来高,金光闪闪的送财童子,男童手中卷轴上写着“招财进宝”,女童手上的写着“财源广进”。 “呵呵呵,老弟兄,这是老子专门跑到省里,在周大福订的。祝你招财进宝,财源广进,日进斗金啊!哈哈哈……” 不晓得是故意还是怎么,粗犷的声音再次高调响起,在人们的艳羡声中,皮财鱼脸上的笑意更加灿烂,看得出来,他很享受。 廖光惠却没有露出任何非常高兴或者意外的表情,只是转过头对着娄姐说了一句: “妹子,记好起,皮总的。” 旋即又回过头来,一如既往平淡而又客气地笑着说: “皮总,上楼上楼,这里太闹,楼上我好生陪你。” 在廖光惠说话的同时,我也走上去,给来宾们发起了烟。 一来,当时廖光惠正在和皮财鱼一起准备起步上楼;二来,上次给庞先生敬烟的场景,我还没有忘记。 所以,这次,我很识趣地没有跑上去打扰皮财鱼,而是只给他身后的那些人发起了烟。 就在我发烟的时候,出现了一件事情。 当时,跟着皮财鱼来的那些人都堆在了门口,显得有些拥挤,那位子军则正伏在柜台人情薄上写名字。 皮财鱼和廖光惠走了两步,突然又回过头来,对着子军说了一句: “子军,快点啊。莫让廖大哥等哒。” “哦,马上好。” 那个子军边回答着边飞快地写着,我刚好就站在子军的右后方,通往厅内楼梯的方向,正给一个人发烟。 这时,我感到后面伸出一只手,轻轻拔了我一下,示意我让开,可当时我正好在从烟盒里抽烟,也就不以为意,暂时没有动。 谁知道那只手却再次伸了过来,极为蛮横地用力一下把我扒开,径直从我身边走了过去,看都没有看我一眼,就像我不是个人一样。 我马上抬头看了过去,从我身边走过的正是那个子军,心头怒火猛地涌了上来,我想那一刻我的脸色很不好看。 但这是廖光惠的宴会,轮不到我来发火,吃了暗亏也只能忍了。 不过让我没有想到的是,马上,我就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海燕,你和小钦都还没有吃饭吧。这样,你和小钦一起,帮我把皮总的这些兄弟陪好,啊?要像个主人啊,小钦,听到没有!皮总,我们两兄弟上楼,安静些。” 我顺声看去,廖光惠的目光也刚好望向了我。 然后,他什么表情都没有,转身上了楼,皮财鱼在原地稍微一怔之后,看了子军和我一眼,也转身跟了过去。 子军的脚步停在了原地,一言不发却又满脸通红。 海燕笑容灿烂,和其他几人纷纷迎了上来。 那一瞬间,虽然廖光惠看向我的时候并没有说话,甚至连任何表情都没有,但是我想,我摸懂了他的意思。 一个也许可以让我在廖光惠面前真正打下基础,可以在市里扬名立万的意思。 只是,那一天的我不曾料想,机会来得会如此之快。 第225章 蛤蟆爬脚背(1) 在我开始写这本书之后,在读者群也好,在帖子里面也好,在网络上的私聊也好,有很多的书迷、网友都曾经问过我一个问题,也许表达方式不同,但是内容基本一致: “胡钦,你觉得你们是黑社会吗?我觉得你们不是,你们就是几个乡下的小混混,真正的黑社会都是当过兵的,一个就要挑你们六个。你们就会打打架,别人学的可是杀人的功夫。” 起初我不以为然,经人反复这样说得多了之后,犹自有些年轻气盛,心底不太服气的我就专门去论证了一下,看看这样荒谬的论点究竟是从哪里得来。结果,我找到了一些黑帮电影和在我之前发表的许多关于黑道的文章。 然后,我服气了,真的服气了。 比起那些书里的大哥来,我们真的只能算是乡下的小混混,而且我们也确实是乡下的小混混,形势迫人,不得不服。 我只是有两点觉得很奇怪: 第一,什么时候开始,曾经无比光荣的军人居然成为了下三烂黑社会的代名词?而且沦落到这种地步了,居然还有人以佩服他们为荣,甚至达到了写黑社会,主角不是军人就不算会打架,不算真正黑的地步。 这到底是他们的光荣还是他们的悲哀?我想不通。 第二,看那些书的人,怎么会兴致勃勃跑来看我的书。他们,真的看得懂吗? 是我写得太好还是黑社会这个词太神奇,居然可以让完全不同世界的两种人形成一致的读书品味。 我也想不通。 不管怎么样,在我心里有段时间,多少憋着一口气,都恨不得不写任何一丝有关于军人打流的事情出来。 三天前,写完皮财鱼的出现之后,我知道我一定躲不开了,不想写还是必须写了。 因为现实早已发生,故事仍在继续。 军人在接下来的这段故事里面占据了极为重要的位置,虽然这个军人并不像其他小说中那么牛逼,那么能打,那么武功盖世。 但他却真真实实曾经是个军人,也真真实实是个流子。 那么我们就开始这个故事吧。 在廖光惠开业庆典那天,皮财鱼上门贺喜的时候,我就隐隐感觉出了他们两人隐藏在一团和气之下的暗涌风云。 于是,从那天开始,我就在耐心等待机会,一个也许可以让我名动全市的机会。 回想起来,我并没有等太久,确切地说,一个月不到,机会就来了。 送机会上门的正是一位军人,一位曾经的军人。 当我正式接手廖光惠的迪厅生意,成为了负责人之后,我很快就接触到了一个非常新鲜的名词——漫摇吧。 真正的漫摇吧也许有属于它自己原本的含义,但是在处于二十一世纪初期的我们市,漫摇吧并不是一个正经人应该出入的场所,一种极为独特的娱乐方式,让漫摇吧也拥有了另外一个诨名,叫——嗨吧。 豪华的装修,昂贵的消费,在嘈杂喧闹,人满为患的地方,以金钱为代价,为客人换来一个相对僻静、独立的角落,这就是让漫摇吧变成了嗨吧的那个独特场所——嗨包。 那么,当时嗨包到底是干什么用的呢? 很简单,装逼、性交、吸毒。 我从来没有吸过毒,但我毕竟身处江湖,即便没有吃过猪肉,至少也曾见过猪跑。 在二十一世纪初的那几年,我记得当时最流行的毒品是摇头丸和K粉,麻古、冰毒等如今极为火爆的新型毒品虽然已经开始冒头,但还没有时兴起来。 我们自己兄弟是绝不经手这些东西的,做正当生意的人没有谁会蠢到沾这个,而且场子里一般也有专门看场的到处盯着不许人卖,以免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但是如果有人在门口卖,在后面的巷子里卖,或者是客人自己偷偷摸摸带进来,我们是看不到,也听不到的。 因为,我们毕竟是生意人,不是警察,自然不会也没有权去管那么多。 第一,如果管了,生意也就不用做了,这里不让人嗨,多的是地方嗨;第二,你进来消费就是大哥,付钱之后,包厢一开,酒水一送,该上的东西上齐,怎么玩,如何玩,那是你们自己的事情,与我无关。 那些年间对于娱乐场所的查处监督还远远不像现在这么严格规范,但是像酒吧夜总会这样的敏感场合,不管怎样,三天两头都总是会有各方面、各部门的人来查查,来看看的。 对于一个经营者来说,其实这是一个很大的麻烦,大到可以让人做不成生意,赚不到钱,饿死你。 所幸的是,我们背后的大老板姓廖,廖光惠的廖。 在这位廖老板家的书房门上,我曾经看到过一副对联: 春申门下三千客,小杜城南五尺天。 初看的时候,我不懂意思,只是觉得好听。 过了很久之后,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才从书上知道这副对联是民国时期黎元洪的秘书长饶汉祥,送给上海滩黑帮巨擘杜月笙的两句话。 这两句话的含义其实很简单,六个字就可以概括: 人缘好,朋友多! 当然,廖老板并不住城南,也没有五尺天,但他绝对是个朋友多的人,非常多。 在开业之前,我就曾经随着他几乎跑遍了我市各条路上的各大馆子,几乎请遍了我市各大部门的各路神仙,几乎听过了各种贵宾吐出的各种诺言。 所以,开业以来,生意兴隆,顺风顺水。 只不过,世上还有句老话说得好:神仙好请,小鬼难磨。 终于有一天,不开眼的小鬼找上了门来。 在广大农民荒了田地,背井离乡外去打工的潮流兴起之后,全国上下每个城市里面都突然多出了一批外来人员。 无可否认,这批人员对于中国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做出了厥功至伟的贡献,这个国家亏欠这个伟大的群体太多太多。 但是,人上一百,形形色色。 如此巨大的人口基数之下,不见得每个外来务工人员都是好人,不见得每个都勤劳本分,不和他人发生冲突。 那么,这样一来,也就让城市里面的治安形势更加严峻,这种情况之下,靠基层派出所几个干警的力量往往是管不住一个辖区的。 于是,也就出现了一个非常具有时代特性的新工种——协警,广东等地方也叫“治安仔”。 做生意以来,我从没有遇到过找我收保护费的流子和地痞。所以我更加不会想到,第一个上门找我要钱的人居然会是本应阻止这种事情发生的协警,已经被我们打点好了的某个辖区某位所长下属的协警。 而带头上门要钱的那个协警,就正是一个当了两年兵刚退伍,非常年轻的军人。 他的外号叫“班长”。 迪厅位于王朝娱乐城的二楼,走进一楼大厅就会看到一个半圆形旋转的大楼梯往上直达迪厅入口,楼梯两边墙上镶嵌了宝蓝色的灯光,每个台阶上都铺着透明的钢化玻璃,玻璃里面也安装了一个个淡黄色的小投射灯。每晚,当开门营业的时候,灯光全部打开,上下辉映,煞是有些金碧辉煌的感觉,就算是放到现在来说,也是显得比较时髦气派,不会过时的。 我第一次见到班长,就是在这种黄蓝相间的灯光之下。 迪厅刚开业不到一个月的某天晚上七点多钟快八点,实际上的真正管理者小二爷正在给服务生们交代着什么;我让地儿帮我倒了一杯酒,坐在吧台边上的位置和他有一句无一句地闲聊;贾义几个则正在大门旁边存放包裹等随身物品的那个柜台处和几个女孩嘻嘻哈哈。 迪厅的正式营业时间是晚上八点半开始,客人们则通常都要等到九点钟之后才会陆续来。所以,这个时候的大厅里面除了我们自己之外,没有一个客人,在环绕四周的低柔音乐声之下,显得格外安静祥和。 突然之间,从门外传来的一个很大的说话声打破了这种美好的气氛: “老板是哪个啊?” 一开始,我以为只是某位冒冒失失的客人提前上门了而已,所以也并没有在意,只是抬头对着那边瞟了一眼。 一看之下,这才发现门口的灯光之下,呼啦啦地涌进来了一大帮人,清一色的军用迷彩服,站在最前面的一个男子站得笔直,穿着一件警服,仔细看去却没有警徽、警号牌等东西。 说话的正是那人,非常年轻,大概与我们差不多,白白净净的一张国字脸上透着某种刻意而做作的威严肃穆表情,就像是一个努力扮成大人的孩子。 我意识到有些不对,刚想站起来答话,小二爷已经走了过去: “我就是,有什么事要帮忙?” “帮忙?呵呵,你是负责人是吧?”那个领头的人听完小二爷的话之后,双眼一翻,摆出了一种老气横秋的倨傲表情,又再次问了小二爷一次。 小二爷点了点,没有搭腔。 那个人突然身体一直,大声说道: “你们这里昨天有人打架是吧?我是城西派出所的,接到举报,有人说你们这存在吸毒、坐台的现象。我们要检查一下。” 接下来,不管小二爷怎么说,此人就是不松口,一定要查。 在这一行混过的人都知道,迪厅、酒吧等场所里面一般都会有一些比较特殊的女人存在,有些是老板专门请的,有些是她们自己闻风而来。这些女人的目的只有一个,满足那些想要在酒吧寻找艳遇、一夜情等美事的男人们,在给自己赚钱的同时,也可以让酒吧的氛围更好、生意更好。 我们的迪厅里面也有。 而且不幸的是,那天晚上刚好有两个这样的女人吃晚饭之后就提前来了;更不幸的是,她们的穿着太过于暴露、性感,立马就引起了班长的注意。 一番交涉,最后班长还是软硬不吃,非要把人带走,并且居然交代小二爷也要一起去派出所,说是需要解释一下情况。 气氛越来越僵,旁边贾义几人已经出现了愤怒的表情。 我站了出来,用十分诚恳的态度,将班长和小二爷两个人一起叫到了后面的一间办公室里面。 谈了很久之后,班长终于说出了一句让我放心的话: “你们人还不错,但是这个事情怪不得我,我们有责任在身,是要维护法纪的。这两个女人查实如果真在从事不良活动,那是一定要罚款,绝对不能放之任之,晓得不?” “一般罚的话,是多少钱啊?”我立马问道。 “朱老板,胡老板,今后我们少不得还要打交道的,我就便宜点,一千五一个人。” 严格的执法从这里开始变味。 我打开抽屉,从里面拿了两千块钱和两包极品芙蓉王烟出来。当班长看着我数钱的时候,我眼角的余光也看到了他不太高兴的表情,我明白,他嫌钱少。 数完之后,我把钱和烟一起递了过去。 班长并不伸手接,而是对我说道: 第226章 蛤蟆爬脚背(2) “胡老板,我们这里不是卖小菜的,没得什么讨价还价这么一说啊。你要搞清楚,我当你是朋友,已经少钱哒。” 我一只手抓住班长的左手掌,另一只手把钱和烟都放了进去,笑嘻嘻地说道: “哈哈哈,罗警官(班长姓罗),你想多哒。今天有缘认识,我们就是朋友。这个钱不是交什么罚款不罚款的。那两个女人就是过来玩的客人,我都不认得,没有必要帮她们交罚款。而且罚款是要有收据的,对吧?我这个不用!朋友既然上门哒,我胡钦是个义道人,一定要招待好。罗警官和弟兄们平时千辛万苦,累死累活,这钱是我专门请大家下班后喝杯茶、吃点夜宵的小钱,没有听说过请朋友喝茶,还要收据,是这个道理吧?罗警官,你千万莫嫌弃钱少。那两个女人你要带走你就带,我们是正当生意人,负不起这个责任。罗警官你就当是交我这个朋友,呵呵,今后没事过来玩,有事开个口。好不好?” 听我这么一说之后,班长的脸上露出了笑意。 第一次见面,他亲自从我的手上拿走了两千元钱。 我本以为事情会如同那些无数位曾经被我们打点过的神仙一样,差不多就可以了,到此为止。 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尝到了甜头的班长,居然是一条养不家的狗,他有着一份远远超出了自己年纪与职业的贪婪和大胆,自此以后,他隔三岔五就要过来沾点小便宜。 钱虽然不多,但是那股恨难平! 再三往复下,我们兄弟终于不爽了。 有一次傍晚,在班长过来的时候,不但没有要到钱,还被小二爷痛骂了一顿。 于是,他丝毫不念往日供养之情,立马就展开了报复。 当我收到消息的时候,正在打牌的我感受到了一种几乎是让人发狂的愤怒,有史以来第一次,我一把掀翻了牌桌。 当我心急火燎从打牌的那个茶楼赶到场子里的时候,场子里面的音乐一如往常般的劲爆,甚至还有些喝多了的客人仍在继续玩乐。 但是一进门我就感受到了气氛的不同寻常,场子靠里面的包厢区,往日这个时段生意异常火爆,人来人往,拥挤不堪,现在却显得异常冷清,只有几个服务员,正拿着扫帚低头在那里打扫着什么。 地儿一看见我就迎了上来,脸色非常严肃,在嗡嗡嗡几乎震到了人心里面去的低音喇叭轰鸣之下,趴在我的耳边,声嘶力竭说出了一句话: “出事哒!V字一号包出事了,客人在里头打K(吸食K粉),全部被搞走哒,还差点打起来。小二爷也让班长弄到所里去哒。” 接下来,地儿告诉了我事件的前后经过: 傍晚还在准备开张营业的时候,班长突然一个人独自来了,找到小二爷,给他说是什么门口卫生搞脏了,要罚款,交七百块钱卫生费。 早就恨他入骨的小二爷当时再也忍耐不住心中火气,当着很多手下的面就发了飙: “要罚你就给老子喊环卫局的来,关你个治安仔什么事。只怕是养油了你的嘴巴,搞习惯哒吧?以为老子是小麻皮,敲了一回又一回!从今往后一分钱都没有,最好莫再来,来了打断你的腿!” 大吵之后,班长脸红耳赤对着小二爷说了一句: “狗杂种,你等着!” 转身就走。 晚上十一点多的时候,在完全没有一个人事先给我们打招呼的情况之下,班长那帮人和两个穿着正规警服,非常面生的警察一起走了进来,说怀疑我们这里有吸毒、贩毒的现象存在,然后不听任何人的劝告一定要强行搜查。 其实,当小二爷看到他们进门的那刻,就意识到了情况不妙,已经立马交代了贾义等人,让他们去包厢给客人们打了招呼。 可是,不知道一号包的客人是刚打K上头了还是怎么回事,收到消息之后,居然完全没有收敛一下的意思,班长他们进去的时候,打K用的盘子、吸管和卡都还放在桌子上面,直接被抓了一个现行。 于是,班长没有留任何情面,直接就把人给带走了,而且,最可恨的是,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连吸毒的几人都没有上手铐,他居然给小二爷上了铐子。 贾义他们一看,怒火冲天,冲上去就要开打,被那两个警察和地儿劝开了。 等他们人一走,地儿第一时间就打电话通知了我。 听地儿说完之后,我明白过来,这一切其实都是因为钱而起,钱起的事情就能钱了,就不会是太难办。 于是,心中安定了一些之后,我给地儿说: “我身上没得钱,快点先去帮我在店里拿两万块钱,你就留着看店,贾义,你和简杰跟我一路去一趟。” 在赶去辖区派出所的路上,我给廖光惠打了电话,简要说了下经过,电话里,廖光惠也明显透出了惊讶和少见的愤怒来,最后,他给我说了一句: “我马上就给张局和谢所打电话,你先去把人搞出来,那边要好多钱就给,其他事你等办完了之后,来我这里一趟,我们再说。” “好。” 等我赶到派出所的时候,估计廖光惠已经联系了朋友,当时在所里等着接待的,除了班长之外还有正在值班的一个指导员,为人非常客气有礼。 让我非常意外的是,小二爷居然不在这里,他被带到了我们市的另外一个派出所,开始去我们场子里的那两个陌生警察并不是这个辖区的,而是班长的朋友,专门叫过来的。 这件事是班长故意玩我们! 衙门,尤其是这些基层的衙门,基本就等于“雁过拔毛”的代名词,虽然事先已经有了廖光惠的名头和上级的指示。 最终我还是不免在那个客气和善的指导员安排下,缴纳了八千元钱,才算把那几名被抓了现行的客人保了出来。 最后,我先是苦口婆心地给客人们道了歉,又给了两千元夜宵钱,这才一切搞定,没有坏了场子的名声。 一切办完,临走前,在派出所外的院子里,当着那位指导员的面,我指着一脸得意的班长说了这么一句话: “小杂种,你要玩是吧?好!老子陪你好生玩,你听清白起,老子就算栽倒你手上哒,出来老子还是大哥。你合同一到,脱了这层皮,你什么不是,到时候老子就玩死你,我们慢慢看!陈指,今天搭帮(土话,多谢、谢谢的意思)你帮忙,麻烦你哒,有时间去我那里玩,我请客。你慢点忙,我还有事要搞,就先走了。”“好好好,小胡,好走啊。” 一腔怒火之中,我又赶往了城市西北端的另一家派出所。 在路上,我又给廖光惠打了电话,告诉了他小二爷现在的位置,他也再次联系了市局的朋友。 估计愤怒使得廖光惠用上了全力,给他那些朋友下的压力也要大些,在那个派出所,我们并没有费上太多力气,甚至连那两个警察原本预计可以得到的外水都没有给他们,就把小二爷顺利领了出来。 交代贾义和简杰先回场子里通知地儿他们一声之后,我和小二爷两个人开着车直接去了位于我市郊区不远一个湖泊旁边的住宅小区。 廖光惠的家就在这里。 到他家的时候,萍姐早就睡了,廖光惠则穿着那种每到南方的夏天,就有很多中老年男人穿的很便宜很常见的白色棉纺背心和一条大西裤,独自一个人坐在客厅里看电视。 “廖哥。” “廖哥。” “来哒,小二爷出来哒,那就好,进来坐进来坐,我正在等你们两个。” 坐下来之后,不顾劝阻,廖光惠去厨房给我和小二爷切了一个西瓜,三个人一起边吃边聊了起来。 接下来,我和小二爷把班长这段时间以来在场子里面搞的所有事情,细细末末都告知了廖光惠,他听完之后,并没有马上做出回应,只是站起身来,一言不发转背去了洗手间。 过了大概一分钟,他拿着根毛巾一边揩手一边走了回来,眼睛始终盯着电视,看起来很是无意地突然说道: “癞蛤蟆爬在脚背上,不咬人,但是也腻人。这么长久搞下去确实也不是个办法,生意还是要做啊。你们两个人看哪么搞好?” “廖哥,我看只怕要动下他哒。不然天天真不得安静。” 我说道。 廖光惠坐了下来,依然没有回应我,而是从茶几下拿出了一盒烟,发给我们两个,由于他正在戒烟,所以我们也不好在他面前抽,纷纷拒绝。 “来来来,抽吧,不要紧,你们不在我屋里抽,张局长啊,龙袍啊,这些人也经常抽,都差不多一回事,不要紧。” 等我们接过烟之后,他又说道: “小钦,你看具体哪么搞呢?你们几兄弟个人出面还是要我出面?” “给个教训就可以哒,廖哥不兴要你出得面,明天找人去摸哈他的底,我们自己来吧,不是什么大事。” 廖光惠微微点了点头,没有作声,依然看着电视。 这个时候,小二爷突然正了正身子,插口说道: “廖哥,我讲个意见要不要得?” “嗯,你讲,在这里,又没得外人,还客气什么?有话就讲。” “我看这个事,只怕还是要麻烦廖哥你出面好些,我们个人只怕不好搞。”小二爷飞快地说完了这句话,十指交叉一起放在膝盖上,两个大拇指不停地扭动着,显得颇有一些不安。 奇怪的是,前面廖光惠一直都在心不在焉地看着电视,当小二爷这句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的话说出口之后,他却突然把视线从电视上移开,颇有意味地望着了小二爷: “哦?” 我心里一紧,暗想是不是小二爷说错了什么。 “廖哥,你看啊,这个小麻皮虽然只是个合同工,但怎么说毕竟也算是半个公安的人。我们又是才到市里来没得好久,你把迪厅给我们搞,本来就有人不舒服。这个事如果真的闹大了,只怕影响也不是蛮好,别人会觉得,廖哥你手下的几个乡巴佬都敢这么嚣张,难免会有些不服。今后,不单道上的朋友多少要背着我们说些怪话,我估计公安那边也会盯得紧些,对生意不是蛮好。” 那一刻,我看到廖光惠眼中冒出了一种熟悉而奇特的神采,这是我第二次见到这样的目光。 第一次,是在几年前,小二爷和元伯一起被方五、莫之亮抓住的那一晚,我上天无路、入地无门,迫不得已之下,跪在廖光惠面前请他出手帮忙的时候。 廖光惠听小二爷说完之后,微微笑着看了小二爷半晌,这才缓缓说道: “那也要得,我出面来搞就我出面来搞。这样吧,明天我安排小宝先到你们那里玩几天,有事你们就交代他,好不好?” 当天从廖光惠家里走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夜阑人静,满天繁星。 他们小区旁那个像是片柳叶形状的美丽湖泊,在夜色星光下,微光粼粼,凉风扑面,湖岸旁两排婆娑的柳树随着清风摆动,蝉鸣蛙叫,如此动人的南方夏夜。 我想,那一晚,应该是廖光惠第一次真正注意到小二爷。 第227章 明月照沟渠(1) 小宝在我们的迪厅待了几天,原本我以为廖光惠安排他过来是想要由他来出手教训班长一顿。 但奇怪的是,小宝在的那些天,班长一次都没有来。就连小宝百无聊赖之下走了后的一小段时间,班长都没有再出现过了。 事后不久,和我关系最好的龙袍告诉了我原因:在我们场子出事后的第三天,班长就被我们那个辖区的派出所辞了,场面上的辞退理由是班长多次迟到早退,不守纪律;但背后的真正原因,是因为上头某个大人物的点名交代。 有廖光惠亲自出手,班长得到这样的下场我并不惊讶。 我只是有些想不通,既然廖光惠已经动用了场面上的一些关系来摆平这件事,那又何必让小宝在我们的场子里待上那么几天。 不过廖光惠从来就不是一个平白无故去做无用功的人,他这么做一定有他的道理,只是当时的我不曾想通。 直到后来,当一切都已尘埃落定的时候,我才算真正明白过来。 这件事里面,无论是我还是班长,都只是廖光惠与皮财鱼那场宏大博弈之中的一颗棋子,唯一不同的是,我成了吃棋的棋,而班长却成为了被吃的棋。 那个时候的我还相当年轻,一直以来都以为班长不断地去我场子里敲诈闹事,只是因为贪婪,想借着那身皮来揩点油水而已。 然而事实却远远没有这么简单。 班长的父亲早就死了,还有一个母亲是我们市棉纺厂下岗的工人,每天早上在街边摆个摊子买油条豆浆之类的早点,身体好像还不太好,据说是有什么病。 也许是为了母亲,也许是为了想早点改变生活,班长做人做事中确实显得有种超乎年纪的贪婪,但是他并不蠢。冒着得罪廖光惠的危险,不断敲诈我,在场子里闹事也许有着缺钱的因素存在,但这绝对不是最主要的原因,最主要的原因是另外一个。 当时在K粉、摇头丸最为流行,管制也最松散的那几年,我们市有几个卖这些东西出名的人。 其中一个叫归丸子。 因为我们场子是本市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算是豪华的漫摇吧,开张以来生意一直火爆。可是我们兄弟却明确定下了散货不入场、入场不散货的规矩。 所以一直以来,感到被挡了财路的归丸子,对于我都颇有微词。 光是归丸子自己的话,他心里再不舒服也拿我没有办法,就算不靠廖光惠的力量,他的实力也不足和我们兄弟对抗。 可惜,归丸子并不是卖货的头号人物,他只是一个被摆上台面的幌子而已。 他还有一位鞍前马后跟随了好几年的大哥。 道上的人一般叫这位大哥为“军哥”,熟悉的朋友叫他子军。 至于班长,他一个小小治安仔,却敢蹚这趟浑水的原因也很简单——归丸子就是他的表哥,他妈妈亲姐姐的儿子。 所以,班长在当治安仔的时候,就已经成为了归丸子和子军手上那把对准了我,以及我背后的廖氏集团的枪。 而在被派出所辞退之后,班长正式跟着归丸子开始了他的江湖生涯。 班长那天大闹夜总会,抓了小二爷,包括小二爷和我在内的所有人,心中想的都是办了班长,给他一个教训。 只有廖光惠。 那一晚,他边看电视,边吃西瓜,好像并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可是却只有他,在当天晚上等我们一走,就马上安排了人去查班长的底细。 所以当他查到班长和归丸子是亲戚之后,他改变了原本与我们商定好,由小宝那边出面办班长的计划,而是动用了场面上的关系来摆平了这件事情。 至于为什么后来,廖光惠还是安排跟在他身边许多年的小宝在我们场子里待了好几天? 这个原因很简单,他在帮我背书! 廖光惠要给黑白道上所有人都知道,这个场子虽然由我胡钦——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来管,但是背后老板是他。 同时,他也让我明白,动了这个场子,或者是这个场子里的人,他都会出面,我胡钦并不孤单,我是他的人! 当了解了这一切之后,我想了很久,得出了三点结论。 一、开业酒那天,我的直觉是对的,廖光惠和皮财鱼确实有着很多我还不清楚但却绝对存在的问题,可两个人好像又都不想直接爆发正面的冲突,起码暂时不想。因为,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廖光惠完全可以直接去办了归丸子甚至是子军,而不用拿班长来杀鸡儆猴。 二、市里确实不比九镇,在九镇你人多,不爽了就搞,拼的是兄弟;而市里,牵扯到的利益太多、太大,盘根错节,要拼的是脑子。很简单的一件事背后隐藏的也许都是天大后台,光靠匹夫之勇差不多就是找死。 三、廖光惠支持我,是因为如同班长是皮财鱼和子军手上的枪一样,我也可以成为他手上的枪。一杆他不方便出面的时候,我可以代之杀敌的枪。 两杆枪拿在互有敌意的两个人手里,结果是什么? 开火! 多年之前,我刚刚踏入江湖的时候,那个曾经待我如兄如师的男人就教过我一句话: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我一直牢记在心,不曾或忘。 所以,在我想通了这一切后不久的某天,因为一个偶然事件的发生,我首先开火了。 一九九七年,生平第一次和人摆场,险儿刀砍大脑壳,我们兄弟在三哥的安排之下连夜跑路,到了将军的地盘,人生中头一回亲眼见到了吸毒的场景,当时老鸹子那种恶心下作的神态,我至今仍然历历在目。 我胡钦虽然也是江湖中人,但是从那天开始,我就立下毒誓,此生此世,我和我的兄弟都绝对不允许碰一下毒品。 这些年来,我从来没有违背过自己的誓言,哪怕是道上的朋友一腔热情把满满一盘K粉摆到我面前的时候。 所以,我们这个场子同样也是绝对不许毒贩进来卖货的。 这并不是我们兄弟故作清高,身为流子却偏要摆出一副出淤泥而不染的侠义状。 我当然明白,只要管住自己和手下的兄弟们就够了,那些客人,只要能让我赚钱,我管他们那么多干吗呢? 我并没有迂腐到这种程度。 其实,个中缘由,除了我本人的一份坚持之外,更重要的是,没有必要,实在是没有必要。 首先,这个夜总会倾注了廖光惠不少的心血,投下的金钱人脉各路资源都绝对不能算小,尤其我们兄弟更是倾其所有人的钱,万一出了什么事,就真只能喊天了。 其次,这是一门正正当当,见得天、对得地的生意,就算不捞偏门也一样很火爆,很赚钱。 这样的生意,我却偏偏要把它往偏门上扯,还是往场面上的官家们最为敏感的毒品上扯。如果我不是钱太多,实在不想做生意的话,那就一定是脑袋被门挤了。 我和廖光惠都想做生意,脑袋也都没有被挤过。 所以,我们定下了散货不入场、入场不散货的铁规。 我和班长的第一次正面冲突也就是因为这个铁规。 当初我第一次见到班长的时候,是在我们迪厅的楼梯口。 那个时候的班长还是个协警,穿着一身没有警号警徽的警服,脸上还带着点装腔作势的虚伪。但纵然如此,我却还是看得出来,那年那日的班长,基本还算是一个正经人,甚至还隐约留着几分当过兵之后坐有坐相,站有站样的风范。 我怎么都不会想到,时隔不久,再次见到他的时候,他会变成如今这副模样。 很深刻的记得那天晚上,因为红杰到市里来玩,我和小二爷、地儿也就都没有出去,留在场子里陪红杰喝酒。 当我们将第一瓶芝华士喝得差不多了,场子里客人们的气氛也开始越来越热烈狂放的时候,贾义走了过来,趴在我耳朵边上说: “钦哥,有个事,只怕要给你说一下。” “嗯,怎么了?” “最近这几天,有些包厢里的客人喜欢叫外面的人进来送货。” “嗯?” “送货送到场子里来哒,其中几个胆子大的,有时候趁我们不注意,还会在场子里也搭着(顺便的意思)卖一些。” “卖得多啊?” “多倒是也不多,所以之前我没有给你通气。只是,这几天经常有人这么搞,刚刚又有个人在散货,你又刚好在,我想了想,觉得还是给你说一声。” “还在场子里?” “在,就在那边。” “要得,你和我一路去看看。小二爷,你先陪红杰喝酒,地儿,你跟我出来一下。” 贾义带着我和地儿一起来到了位于场子东头通往厕所的走廊旁边,远远我就看见了两个同样都染着非常显眼金黄色头发的年轻人站在那里,随着音乐节奏,身体不断摆动。 贾义用手一指,说正是这两个人。 我走了过去,几乎是趴到了他们脸前面大声说道: “兄弟,是过来喝酒还是跳舞啊?” 两个人互相对望了一眼之后,都没有说话,一副有恃无恐的嚣张相,斜着眼睛瞟我。 “你们这样搞,坏规矩,晓得唦?要卖就在门口、在后头巷子里,随便你们卖,只是在这里不怎么好啊。” 两个人再次对望了一眼之后,其中一个稍微矮一点的接口说道: “我们没有卖啊,是有朋友要我们过来玩,带点货过来的。” “哪个包厢是你的朋友?” “……” “我跟你讲啊,今天第一次,我就算哒。我这里是做生意的地方,你要卖丸子出去卖,晓得不晓得?哪个要你送货,你让他到门外头接,我屁都不放一个。但是,今后莫让我看到你们再在里头搞哒。” “你和我们讲这些没得用,是我们大哥要我们送货过来的。”可能是听到我的话不太客气了,这两个小子居然也露出了不爽的表情。 “你大哥!是哪个?把他喊来。”我沉下了脸。 “不好意思,太晚了,找不到人!” 不晓得那两个小子是一点都不懂察言观色呢,还是根本就不想鸟我,他们吊儿郎当地说完之后,居然径直转过头,继续跳起了舞。 我轻轻拍了拍那个说话的矮个子肩膀,当他回过头的一刹那,我猛地抓住他的头发,就是一个巴掌甩在了他的脸上,同时大声对着贾义说道: “贾义,把这个小麻皮搞到里头去。” 然后,再转过头来,望着另外一个已经被地儿抵在了墙上的小子说: “你去喊你大哥,十二点不来,就不用来了,明天直接去源江边给他收尸。” 我并没有等多久,上门找我要人的就来了,一共有五个,领头的人,就是瘦得像只猴一样的归丸子。 除了归丸子之外,后面四个人都像之前的那两位一样,清一色染着金黄头发,我没有想到的是,很久不见的班长居然也在里面。 当他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几乎傻了眼。 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想到一个人在短时间之内的变化会是那样巨大。 眼前的班长穿一条牛仔裤和一件黑背心,手指上带了一个很大的龙头戒指,腋下不伦不类夹个小黑包,斜斜垮垮地站在那里,却没有了当初那种装腔作势,大义凛然的表情。 取而代之的是一股从骨子里面散发出来的痞气,和我、三哥、罗佬等人一模一样的痞气。 “归丸子,我们打交道也不是头一回哒,早就讲好的,你的人不能在我的场子里头卖东西,你而今怎么回事?” “胡钦,也没得哪个硬是要捣你的乱,小伢儿不懂事,算哒。” “小伢儿啊,他比我小?我看差不多啊。” “那你而今是什么意思?” “你讲呢?” 我以为归丸子多少会有些紧张,因为毕竟是他的人破坏了规矩,而且现在是在我的地盘。 可是他听了我的话之后,不仅没有半分紧张的样子,反而还望着我一笑,说出了一段几乎把我搞晕过去的话来: “胡钦,你莫发脾气,要发也莫找我发。第一,老子从来就没有让手下的人到你场子里卖货;第二,别个要货,我不可能不做生意,而且进场子送货,我早就和你的人打了招呼,不然我们怎么进得来?你手下说的是一套,你而今又七里八里,一下这么搞,一下那么搞,你是把我当小麻皮,玩我啊?” 归丸子的话出口之后,我最开始有些没太明白,转念一想,顿时从腰边一直冷到了脚底,又气又羞,差点就晕了过去。 深吸两口气之后,我大声给地儿说道: “你把外头的简杰和小黑都喊来。” 我和地儿平时都喜欢玩,再加上九镇的场子还开着,虽然暂时交给了周波在管,但时不时我们两个都会去九镇或者其他地方玩玩,不太待在这里。 这么大的场子,单靠小二爷一个人肯定管不过来,于是我就让贾义和简杰、小黑等得力的小弟平时都一起帮帮手,带着那些保安看下场,打下杂之类的。 可贾义这个家伙呢,又和当年胡玮一模一样,什么时候都喜欢跟着我,所以,基本上天天待在场子里的固定人员就只有简杰、小黑、康杰和小二爷四人了。 小二爷是肯定不会做这种蠢事的,康杰数学不错,平时主要管采购这一块,那么唯一能够怀疑的就只有负责看场的简杰和小黑了。 几分钟之后,两个人就随着地儿一起来了,小二爷与红杰居然也跟在后面。 刚开始简杰和小黑脸上还笑嘻嘻的,一看见我们和归丸子、班长这些人都在,马上反应了过来,两个人的脸色都变得煞白一片,非常紧张地一会儿看看我,一会儿看看归丸子那边。 不等我说话,小黑瞟了下了简杰之后,就抢先说了: “钦哥,我……” 其实,看他们俩那副样子,我心里就已经明白了一大半,这个事小黑和简杰两个人只怕都跑不脱,但此时此刻,我并不想让归丸子看见我们自己内部的矛盾。 于是,干脆一抬手,挡住了小黑的话,我伸出手指着他们两人,对归丸子说道: “他们唦?你是讲他们唦?归丸子,你好生看看,看这个场子的营业执照上写的哪个?看廖老板交代的负责人是哪个?老子的场子,他们讲作数就作数啊!归丸子,我今天不想和你讲多话。这个事,我也不搞大,你把人带走,下回你再让老子看到你的这些小麻皮在我这里卖东西了,我剁了他们的手!” 听了我的话,归丸子有些下不来台,不轻不重地和我吵了几句之后,把事先被我抓住的那个小子叫了过去,气冲冲地带着手下准备走。 可就在这个时候,那个被抓的小子却做出了一个动作来。 第228章 明月照沟渠(2) 他边走边回过头,一脸愤恨地伸出右手一根食指,对着开始打他打得最厉害的贾义脸上一指。 本来因为小黑和简杰,我就窝了一肚子的火;再加上转念一想,想起了归丸子是金子军的人,而我早就想寻个机会让廖老板看看我这把枪的威力了。 于是,看到那个小子的嚣张动作之后,我再不忍耐,猛地一下站起身来,抬起一脚就将身边的一把塑料凳子踢到了归丸子那帮人中间,大声说道: “慢点!小杂种,你指哪个?” 一伙人停下脚步,纷纷回过头来。 “老子问你,指哪个?” 我狂吼着,大步走过去,将手伸向了那个小子的头发。 说时迟那时快,旁边一只手突然凭空出现,拿着一个小黑包在我平伸的胳膊上用力往下一打: “搞什么?!” 一偏头,班长! 新仇旧恨一起涌上心头,没有丝毫犹豫,我转过身,恶狼一般猛扑了过去。 转眼之间,我和班长的身体已经狠狠撞击到了一起,手脚飞舞当中,只听得耳朵两边不断发出了人们或怒吼或惊呼的喊叫声。 正在对着班长头上挥拳猛砸,却已经被小二爷和红杰死死抱住,拖到了一旁,我不管不顾地挣扎着还想再上,小二爷狠狠推了我一把,恼怒万分地吼道: “不做生意哒?” 对面的班长也被归丸子几人扯到了一边,来不及反应下被我狠狠揍了几拳的他,犹在气急败坏地大叫大嚷着。 当初,他在我场子里捣乱,我就记下了这个仇,现在他的兄弟又来我场子里卖丸子。 关键是,在我的内心,早就有了一个看法。 我是一杆枪! 对于用枪者来说,枪只有能响的才有用,不然,和一根烧火棍没有任何区别。 于是,我稍稍平息了一下自己之后,轻轻扒开了小二爷的手,对着他微微点了点头,小二爷眼中还带着疑惑,但也许是我的神态和多年以来培养出的默契,让他意识到了我别有用意,他并没有继续阻止我,而是稍稍退到了我的身后。 我无比冷静地看着班长,慢慢说道: “在这里叫没得用,真有种就出去,我和你单挑!” 正在安抚班长的归丸子闻言,猛地回过头来,一脸阴沉到快要滴血的表情看着我说: “胡钦,你今天是不是想要把事搞大?” 我没有搭理他,现在的我一心只想着绝对要抓住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所以,我依然还是无比挑衅的径直看着班长: “小杂种,你记不记得,当初老子在城西派出所的时候,给你说的那句话?等你脱了那身狗屁,我就要玩死你!来,我们出来谈。” 归丸子没有再说多话,匆匆忙忙地从包里面掏出了手机。 也许是我的话让聪明绝顶的小二爷终于体会出了什么,又也许是他认为我今天铁下心要打这一架了。 从最开始一直都在劝架的他,此刻居然一步上前,抓住了归丸子正想要拨电话的手,操着一口极具特色,也有些搞笑的九镇方言说: “归丸子,说是单挑就单挑,你拿个电话出来,是不是想要叫人嚇(土话,吓的意思)我们啊?还不放手?老子再给你说清白一点,你看下现在是在哪里?你几个人今天是不是都他妈不想站着出去了?” 这个时候的班长也几乎失去了理智,猛地一把甩开身边拉着他的人,恶狠狠望向我大声说道: “出来!老子今天看下是哪个弄死哪个?” 见到局面已经彻底失控,再也不可阻止之后,归丸子面如死灰地看着我: “胡钦,今天这个事你记着!你要搞最好就把我们搞死。” 我看了归丸子一眼,转过头率先朝着店子后面的消防通道那边走了过去。 出道至今,像归丸子说的这种屁话,我实在是已经听得太多,麻木到耳朵都几乎起茧了,却还是一样好好活着。 如果这样就可以吓到我,那我还不如老老实实回九镇守着那一亩三分地算了,还留在市里干吗。 消防通道的那扇铁门平时是关着的,门钥匙交给了我们迪厅的保安队长,在那个队长赶来之前,我们两帮人都只能等在了门口。 大约一两分钟,保安队长终于赶了过来,身后居然还跟着七八个穿制服的小保安,老远看到我就喊: “钦哥(我们迪厅的人叫小二爷为朱总,叫我则是一色的钦哥),哪么的?有人搞事是不是?” “是哪些狗杂种?” 这么多人一起迎面涌过来,在狭小的通道里显得气势相当大,七嘴八舌的一出口,我看见站身旁的归丸子那伙人当中,立马就有几个小黄毛的脸色都变了。 我一笑,对着他们说道: “没得事,没得事。你们忙你们自己的。老陈(保安队长,三十多岁了,我一直叫老陈),过来帮忙开下门。” 老陈边答应边飞快地掏出钥匙打开了门。 这个时候,出现了一个细节,我是站在门的右手边,班长一伙是站在门的左手边。 而门是往里向右开的,所以门开之后,先出去的是班长他们。 门外面就是一道通向一楼小巷的铁制消防楼梯。 这几个貌似毫不起眼的小小细节,对其他人而言并不值得注意,可落到我的眼里,却已经早早注定了今晚冲突的胜负。 “月圆之夜,紫禁之巅。一剑西来,天外飞仙。” “中秋之夜,月满拦江。” 那些月色,那些夜色。 都给他们的对决增添了一丝浪漫与惹人遐思的情怀。 英雄,相逢,月如水,剑映霜。 不死无退! 盖世的气概,何等的风采,无上的荣光。 从小到大,看过那么多数也数不清的武侠小说,说句老实话,我也想学他们,我也想把那晚的一切写成这样的场景。 那将会是一件让我非常享受的事。 可惜,我不能,因为现实不是这样。 也许,唯一能与这两战有点共通的地方,就是明月,那一轮亘古不变,永远高挂在虚空中,照过古人,也映在今朝的明月。 就在这样的月色中,我看着班长他们首先踏出了那扇门,来到了门外月色照耀的银色消防梯上。 就在那一瞬间,不是英雄,而是流子的我,做出了一个很符合流子生存法则的事情来,我非常敏捷地一把拉开了挡在我身前的老陈,紧紧跟在那伙人的背后走了出去。 我这个动作,也许其他人没有看懂,但是有俩人都看懂了,因为这两个人几乎就在我赶上去的同时,也立马移动脚步随在我的身边。 小二爷、地儿。 而前方那帮人中,差不多所有的人都没有察觉到我们的这个小小举动,那些才刚刚踏入打流圈子的小朋友们实在是太嫩了一点。 除了归丸子。 在此之前,也许归丸子都是真心以为我要和班长单挑。 但是,当他听到我们三个人紧跟在他们后面,踏上消防铁梯时所发出的响动之后,归丸子就一直在不断地回过头来看我们,那种眼神当中,不可克制地出现了一些惊惶,一些侥幸,甚至还有那么一点点下意识地恳求。 我想,那一刻久经江湖风吹雨打,早已成了老流子的他,其实应该已经明白我想要做的是什么了。 从来就没有任何人,包括我自己在内会觉得我胡钦是英雄,我也从来就不认为打流的和搞政治的人里面会出英雄。 如果有,这都是宣传舆论专门用来愚民的屁话。 因为,英雄至少要符合一点:正直! 正直的人,绝对不会用卑鄙的手段去打击敌人,就算是赢,英雄也要赢得光明正大。 但是,对于江湖和庙堂而言,这种想法实在是太过天真,简直天真的让人好笑。 都打流捞偏门了还谈正直?都杀人如麻了还谈正直?都恨不得一辈子立于万民之上,恋栈权位死不放手,还谈正直? 身处江湖和庙堂的人其实完全一样,他们都只有一个生存法则——成王败寇。 个中,你经历了什么,受过了何种屈辱,又做出了什么样的丧尽天良,都没有关系,只要最终,你有站在光辉顶端,俯望苍生的那一天,都没有人会去注意,会去关心。 所有人只会匍匐在你的脚底,用无比敬畏的目光仰望着你,叩首大喊: “大哥、教父、扛把子、先驱、领路人、导师、万岁!” 我并不愿意这样,在我的心底,我很鄙视这样的人,无论他留下过多么伟大的形象。 我想做个真正的英雄! 只可惜,我所拥有的全部生活,都在极度威严的告诉我:想要在这个年代好好活下去,就安心做个坏人,活着,是做不了英雄的。 因为,这是一个英雄末路的世界。 所以,聪明却无耻的我,终于做了我一个流子应该要做的事,对于我的将来最有利益的事。 我们一起下楼梯下到了一半的时候,我的人,包括老陈在内那帮凑热闹的保安都已经出了大门。 当走我前方两个人距离之外的归丸子,再次回过头来看向我的时候,我对着他一笑。 然后,突然伸出一只手,抓住我前面一个黄毛小子的头发,将猝不及防下还一脸诧异回望我的他,扯得腰身向后反弯。 然后,提起右脚,用尽全身力气对着那个小子的后背猛踹了过去。 “砰”的一声巨响,那个小子完全失去了平衡,仰面摔倒在了我脚下的楼梯上面。 同一时间,地儿和小二爷也大喝着居高临下扑了过去。 后面的贾义、红杰、老陈等人微一错愕后,也跳的跳、扑的扑,纷纷赶了下来。 走在下面的班长几人在更长时间的错愕之后,方才明白过来,聪明的赶紧三步并作两步跳下了楼梯,其中几个有种的摆出架势,做好了打架的准备,没种的两个则在早就跳下去的贾义几人追赶中越跑越远…… 单挑? 对于我来说,这个单词的意思就是我们一堆人挑你一个,或者你一个人挑我们一堆。 那一架,结束得很快,相当快。 当老陈打开消防门,班长他们领头先走的那一刻,就注定了相当快。 只不过,让我没想到的是,整个过程之中,表现得最勇猛、最激烈、最热情、最苦大仇深,最不共戴天的人,居然不是首先惹事的我。 也不是有仇在先的小二爷,不是友情客串的红杰,不是好勇斗狠出了名的十三鹰几兄弟;更不是势单力薄,被打得像猪头的归丸子班长他们。 你们猜是谁? 嘿嘿,猜对了,就是老陈他们那帮每个月按时开工资请过来的正规保安人员。 我真是万万没有想到,这些平时对人待物看起来客客气气到甚至有些卑微、有些懦弱;无数次被喝多的客人们挑衅欺负,却不敢多说一句话的,大多数来自乡下,没有受过什么良好教育的人们。 他们居然是天生的打架高手! 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为什么“走农村路线,农村包围城市”那句话是对的了。 因为,这些人的数量占据了中国的大多数,而他们受过的委屈、不公和欺凌也同样占据了大多数。 在他们的心中,压抑着无比的怨愤与仇恨。 一旦得到了爆发的机会,他们足以让这片神州大地血流成河。 在廖光惠的夜总会,给每个保安都配备了一根橡皮棍,就是街边经常看到的治安仔们带的又短又粗,把柄上有根套环的那种。 摸上去外面软软的,用力掰,还可以把它稍稍掰弯。 但是打起人来剧痛,因为可以稍稍弯曲,所以挥动棍子抽到人身上的力道更大,一棍一条血痕。 当时,我们才刚开始打没有多久,班长和最开始被我抓住的那个小子,还有归丸子等死硬派一直在奋力抵抗。 第229章 明月照沟渠(3) 我来不及具体看时间,实在是太激烈,不过我完全有理由相信这些人的抵抗时长,绝对不会超过十五秒钟。 因为,十五秒钟足够所有人从楼梯最上面赶到下面了。 等走在人群最后面的老陈几人下来之后,班长他们一伙就完全失去了抵抗能力。 老陈他们下手那个毒啊!真他妈毒。 拿着棍子冲过来,一边骂就一边劈头盖脸地砸过去了,就像是归丸子和他们有着杀父夺妻之仇那样毫不留情,比我们当年砍蛤蟆还要能下手。 在保安们一棍棍的抽打之下,一道道粗短的血痕随之出现在了归丸子那帮人的身上、脸上,很快几个人都变成了斑马。 你见过斑马会抵抗吗? 我没见过,我估计赵忠祥都没有见过。 所以,这样的屠杀让我们几兄弟在瞠目结舌当中,俨然化身成为了局外人,安安静静袖手站在一旁看着老陈他们的真人秀表演。 和胡玮关系最好,也多少染上了几分胡玮冷场王风格的贾义,站在我旁边呆呆看了半天之后,悄声对我说道: “这些畜生啊!日本佬生的哦?杀猪也不是这么杀啊!” 哭笑不得的我狠狠瞪了贾义一眼,一边的小二爷看不下去了,和地儿一起招呼着简杰等人走了过去,把老陈他们纷纷拉了开来。 这时候,又有一个奇怪现象出现了,老陈等这些平时多少有点威严的,或是年纪稍大的保安都听劝,停住了手。 偏偏是那些往日看上去年纪最小、最老实、最胆怯的几个家伙,怎么拉都拉不住,小二爷刚拉了这个,那个又跑回去对着躺地上的人狠狠踢几脚、抽几棍,大有不打死不罢休的气势。 不知为何,看着那个场面,我却感到了一种莫名的恐惧和心寒。 原来,人有心魔,这话一点不假。 好不容易闹了半天,直到小二爷发飙之后,所有人才算是全部安静了下来。 我走到归丸子身边,蹲下去,望着他,也不说话。 好半晌之后,归丸子这才渐渐缓过劲来,仰着一张被打得像是文稿纸一样的脸,凶光闪闪地看着我,口齿不清地说道: “胡钦,好,好,好,你有种!老子出来打流还没有吃过这个亏。你有种!” 我哈哈一笑,说道: “归丸子,女伢儿都有开苞的一天,你归丸子就开不得苞?” 说完之后,我的脸色一正,猛地一个耳光又拍到了归丸子的脸上,说道: “归丸子,今天为什么搞你,你心里清白。不要以为金子军罩你,你就不得了哒。以前,这个小麻皮天天来老子这里诈钱、扫场子,到底怎么回事,你我心里都清白得很。你记好,今后你要发财,在外面,我不管你。但是这个场子,是廖老板的!是我的!你踏进一步,我就砍你,最好莫再和老子调皮!” 当我说这些的时候,不知道班长几人是被打得还没有缓过气来,还是别的原因,反正他们没有一个人搭腔。 我原本也准备就这样算了,但是当我站起身往回走的时候,我无心地给小二爷说了一句话,因为这句话,事情再次起了变故。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随父母来到了市里,所以我会说市里的方言,平时和人打交道为了方便,说的也是市里话,只有和小二爷等兄弟或者九镇来的人时,我才会习惯性地说九镇话。 当时,刚刚站起身的我,用九镇方言给小二爷说了一句话: “二爷,上去,人都下来哒,哪个招呼生意啊,看生意去,搞了半天哒。” 我的话刚落音,耳边就传来了另一句话,一句从躺在地上的班长嘴里冒出来的话: “乡巴佬,老子如果不找你,就是你养滴!” 当话传进我耳朵里面的时候,我整个人都僵了一下。 班长这个人,之前我们无数次的供养,他毫不领情,仅是一次没给钱,他就敢立马报复。如今,人都被打到这种程度,却依旧不服软。 这种人,薄情寡义,睚眦必报,一旦结仇,就必定会是一个莫大的祸害。 可是今日之事,并没有多大的冤仇,将归丸子他们收拾到这种程度,按江湖规矩来说,也算是差不多了。如果我还继续,会不会太过分,从而引起相反的后果。 今天,我办,还是不办? 脑海里面飞快思考了几秒之后,我一狠心,做出了最终决定。 既然仇怨已经结下,日后难免还有下文,那就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一次捞个够本吧。 出来混,本来就是条玩命的路。 你耍狠,老子就要比你还狠。 都是一条命,要死卵朝天,不死当神仙! 我转个身,走到了一边的老陈身旁: “老陈,把你的棍子借给我一下。” 小二爷、地儿等原本听了我话准备上楼的,都停下了脚步,在一旁默默看着老陈有些彷徨地把棍子交到了我的手上。 地儿嘴巴张了张,准备说点什么,看到我的脸色,又还是把话吞了回去。 跟了我多年的贾义站了出来,对我说: “钦哥,我来吧!” 我没作声,摇了摇头,把橡皮棍在牛仔裤上擦了擦,默默地将套环系在手腕上,对着躺在地上的班长走了过去。 我看到班长挣扎着慢慢坐了起来,看着我的眼神里面虽然也多少有些紧张和畏惧,但更多却是针锋相对的愤恨与恶毒。 突然,始终躺在一边地面上的归丸子厉声大叫道: “胡钦,你再动老子的人,老子要杀你全家!” 我猛然停下脚步,看着归丸子,死死地看着归丸子。 刚开始的时候,归丸子毫不相让地与我对视,慢慢目光变得有些游离,有些闪躲,直到这个时候,我才尽量用最平静的语气开口了: “归丸子,如果你再开口说一句,我保证你就再也没机会杀我全家了!你有种就尽管试试看,我等你。” 说完,我就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地继续望着归丸子,等着他。 他没有开口。 幽暗的夜色里,一个人都没有开口。 整个场面突然变得绝对沉寂了下来,除了在场人们发出的显得有些急促粗重的呼吸声,和我自己几乎蹦出了胸腔的激烈心跳之外,只有冷冷的月光照在这个狭窄、阴暗、有些肮脏败落的小巷。 足足等了十来秒钟之后,我再次举步,转身向着班长继续走了过去。 不知道什么原因,班长居然还是没有站起来,可是我相信他绝对有站起来的力量。 因为,当我还没有完全靠近他的时候,他的双手往后支撑在地上,猛地抬起右脚就先对我踢了上来。 我没有躲,任他一脚踢在了我的小腿处。 此时此刻,他的身体并没有处在平衡的位置上,所以,他的脚很快就从我的小腿上滑走,力量并没有打到我的身上。 虽然我也被踢得身体微微一弯,但是并不疼。 我只是站稳双脚,没有任何反应,继续一言不发慢慢向他走近。 随着双方距离的逼近,我看见,班长那双始终都散发着逼人寒光的眼睛里面,终于破天荒露出了明显的恐惧和惊疑之色。 他开始情不自禁地一边用双手撑着地面往后挪动,一边双脚凌空猛踢,试图阻止我的靠近。 脚掌就像雨点一样落到了我的双腿,有些疼了,可是这些疼却更加刺激了我。 不再犹豫,我高高挥起手,对着踢过来的小腿上猛地抽了一棍。 夜空中,响起了班长的凄厉痛呼,他收回支撑着地面的双手,紧紧抱住了被打的那一条腿。 我终于站在了班长的面前。 “你喊哪个乡巴佬?” “……” 弯下腰,我抓住了班长的头发,将他的脑袋掰得往后仰起,几乎是鼻子贴着鼻子的再问道: “你喊哪个乡巴佬?” 班长的面部肌肉剧烈抖动,还是没有说出一句话来。 我高高举起手上的橡皮棍,用尽全身力气对着班长的脸挥了下去。 大家应该都曾经听过一句话: “看疗效,别看广告!” 片刻之前,老陈他们打得确实凶,棍子像雨点一样兜头兜脑地砸下来,看上去很凶猛、很彪悍。 但是,并不残忍,除了皮肉之痛,很难有可以让人记住一生的伤害。 所以,这些皮粗肉糙,曾经砍过人,也曾被人砍过的流子们并不怕! 归丸子不怕!班长也不怕! 这就像是广告,说得再好,再天花乱坠,除了糊弄一下外行,挣个眼球之外,没有什么用处。 要真正服人,要真正起到作用,靠的还是疗效。 当我劈头一棍把半坐地上的班长又一次砸倒地上,嗷嗷乱叫之后,我没有再学老陈他们的那种广告打法。 我用了疗效显著的另一种。 我横跨在了班长的身上,用右边的膝盖死死跪着他的胸膛,压住了他之后,先是又对他头上抽了几棍,抽得他有些不动弹了。我再伸出自己的左手,握住离棍子最前端大概一寸的地方,为了让棍子不会随便弯曲,不会那么容易发软。 然后,我就双手竖握着棍子,用棍端那粗大的一头对着班长的脸部正中央杵了下去…… 不知道杵了多少下,我只看到班长的鼻子几乎已经完全塌掉,嘴唇已经肿得像两根香肠,带着血丝的牙齿已经七零八落的散了一地,眉骨、面骨这些地方都大大小小破开了好些道口子。 浓稠鲜红的血液,随着每一次棍子击打在脸上所带来的挤压,就会呈现出连串的细小泡沫状,不断从伤口中涌出,使得棍子挥动沾起的血浆,时不时飘落在我的衣上,脸上。 如同当年砍癫子的时候一样,那一刻的我,不再是平日的胡钦,我放出了心底那个无比黑暗邪恶的魔鬼。 不,我就是魔鬼,应在十八层地狱中受尽烈焰煎熬的魔鬼。 在恍恍惚惚当中,我隐约听到小二爷和地儿等人不断大喊,当察觉到有人走近我的时候,我下意识猛地一棍打了过去。 打到一半才发现,那是贾义,我这才状若痴呆般,停下了手。 随后,贾义、小二爷、地儿等四五个人把我从班长的身上拖开。 剧烈的喘息终于开始渐渐平复,神志再次回来的那刻,我发现自己已经在众人的重重阻拦围抱当中,站在了消防梯下。 四顾望去,无论敌我,所有人都一言不发地在看着我。 除了小二爷、十三鹰这些多年的兄弟之外,人们的眼神中,都仿佛带着某种无法形容的陌生和异样。 畏惧、绝望、惊吓、痴呆。 我看向老陈他们的时候,老陈脸部肌肉微微抽搐不休,半张着嘴,似乎想笑,又似乎拼命想说点什么。 我看向归丸子他们的时候,归丸子脸色惨白得就像一张纸,极为复杂地盯着我,瞬间的眼神接触之后,立马就飞快低下了头。 至于其他的几个小黄毛中,居然有人的脸上已是挂满了斑斑泪痕。 我想要的疗效已经到了,他们怕了。 但当我意识到这一点的那一霎,不知为何,我的心底却突然涌起了一股极度的疲惫,我累得不愿意再在这条小巷内多停留一秒。 几乎是用尽全身力气,我才能够看着归丸子,说出最后一句话: “归丸子,记性(方言,要记住、别忘记的意思)啊!” 然后,我转过身,踏上楼梯的那刻,将手掌紧紧搭在了楼梯扶手之上,好像只有这样,我才能够不被那股巨大的疲惫当场击倒。 沿阶而上,透过消防梯上的格纹,我看见楼梯下方,班长的半个身体正躺在巷子边上的臭水沟里,任由无数污物从身边淌过,却依然纹丝不动。 更讽刺的是,就在他的左边肩膀上方不远处,那轮皎洁如玉、象征着世间所有纯净的明月,居然也映照在黢黑水沟中,随着沟里的恶臭污水缓缓摆动。 一明一暗,何其鲜明。 突然间,我就想起了一句不知哪年在哪本书上看到过的,与此刻毫不搭界的话来: 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第230章 我与三哥的不同(1) 上楼之后,小二爷与地儿遣散了所有的人,继续去忙着店子里面的大小琐事了。 我则带着红杰一起回到了方才喝酒的那张桌子,打开桌上的一瓶绿茶,仰着脖子一口气足足灌下了大半瓶,嘴巴里面那种干燥发涩的味道才有了缓解。 连番剧烈的肢体冲突和狂暴亢奋的极端情绪过后,我整个人都陷入了一种昏昏沉沉不着边际的状态当中,什么都不想做,什么都不想说。 环绕四周的那些红男绿女们的笑声,轰鸣不已的音乐,离我如此近,却又那么远,仿佛发生在另一个世界。 坐在位置上有一搭没一搭地和红杰闲聊了没多久,地儿突然走了过来,先敬了红杰一杯酒之后,附在我的耳边说道: “胡钦,这两个家伙,怎么搞?” 顺着地儿手指的方向,我抬头望去,简杰和小黑两个人就站在离我们不远的吧台旁,神色忐忑,与我的视线一对视之后,两个人都下意识一动,好像准备要走过来,刚抬脚,却又情不自禁地停在了原地。 就在他们两人身旁几尺的距离之外,有着几个很年轻的客人,正在满脸欢笑的杯来盏往,在他们的衬托之下,简杰和小黑垂头佝背的样子,落在我的眼里,居然透出了几许凄凉。 怎么处置他们? 这个棘手的问题让我本就一片空白的脑袋更加浑浑噩噩,先前那种发自内心的疲累再次涌了上来。 这一刻,对于眼前所要去面对的一切,我第一次很真实地感到了一种彻底的索然无味与身心俱疲。 我只想好好地躺在家里那张又大又软的大床上,盖上被子,连澡都不洗,什么都不去管,睡他个天昏地暗,日月无光。 管他今朝何夕,红尘琐事,且付东流。 但是我能吗? 如此漫长的旅途,我步步惊心,走到了现在。既然已经走到了现在,那我也就再没有了放弃的福气与资格。 就算偶尔回首来时路,也是风吹草荡,早已消失不见了。 收回了看向简杰、小黑的目光,我在心底叹了一口只有自己才能听见的叹息,对地儿说道: “地儿,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吧。我累哒,真的累哒。莫把这两个人摆在我面前,我不想看到他们,让我好生休息吧。” 地儿无言地拍了拍我的肩膀,转身走向了吧台。 人为什么喜欢喝酒,因为可以忘忧。 但不知为何,那天晚上,我却越喝越清醒。 在这个世界里面,过分清醒也许是最大的折磨。 所以,我也越来越痛苦。 不知道喝了多少杯之后,我终于再也忍耐不住,陪红杰饮尽了最后一杯酒,告罪一声,拿上随身包和车钥匙,转身走出了酒吧大门。 我本以为那天回到家后,会好好地睡上一觉,直到天明。 可是躺在床上,我却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无数的念头就像是冤魂一样纠缠着我,挥之不去。 有些日子没有去看胡玮了。 现在天气越来越热,我们这些活在大千世界里,好吃好喝,整日吹着空调的人,都觉得整个世界像是蒸笼一样,热得受不了。 胡玮一个人待在几尺见方,蚊虫滋生,连电风扇都没有的号子里,他又是怎样的艰难?此时此刻,他是开心,还是难过,又或是在思念着什么? 是该抽个空去看看他了,看看他过得好不好,需要些什么。 险儿而今怎么样呢? 也有段日子没有来电话了,前一段时间说,他内蒙古的那个朋友出了点事,依他的性格,一定会帮朋友办得妥妥当当,只是不晓得会不会遇到什么危险。 廖光惠曾经答应过我,会找人帮忙想下办法,当初险儿虽然当街开了枪,可毕竟没把人打死打残,还是有些转圜余地的。依廖老板的能量,有他这个承诺在,离险儿回家的日子,应该不会太久了。 早点回来吧,这些日子里有太多的事发生,我真的好累,险儿,你要是在,那该多好。 今天把班长打成这样,不晓得他还有没有种找我报仇?如果光是凭他自己的话,倒没有什么问题。 只是方才连着归丸子也一起搞了,他又会是什么意思呢? 在小巷里,归丸子看我的那种眼神确实是胆怯了、心虚了,但他毕竟不比班长,他是大哥,更何况,在他的背后,还有金子军! 如果金子军出面的话,我又是否能够顺利迈过这一道坎呢? 真到了该死的时候,我想躲也躲不掉,不该我死,那就谁也动不了,要来的就让它来吧,也不是第一次了,要死卵朝天,无非就是如此而已。 再说,也应该让廖光惠试试我这把枪了。 那一夜,无论在想上面哪一个问题的时候,最终都会牵扯到一个问题,也是真正折磨我,让我左右为难的问题。 胡玮要是知道简杰、小黑的这个事了,不晓得他会怎么说?毕竟也是和他一起玩了这么些年的好兄弟。 险儿呢?多年前,在啤酒机场子里面,他替小黑出头,教训了羊胡子之后,小黑最佩服的就是他了,一直跟前跟后,喊他一声大哥。 今天这件事,他要是晓得了,以他的性格,他又会怎么惩罚小黑? 还有,她呢? 我说过要忘记她,但为何,无数次午夜梦回,心情低落的时候,她的身影却总是要出现在我的脑海?难道,这一生,我真的都要误在她的身上吗? 忘记吧,我不要再想,不要再爱了,就让所有快乐悲伤,所有过去统统都忘记吧。 我得想想正事了。 班长和归丸子究竟是怎么和简杰、小黑挂上的? 他们两个跟了我这么多年,明明知道我专门规定了不许场子里卖东西,为什么他们还敢私自放班长等人进来。 钱啊,越长大越发现这个东西的厉害,一直以来这么铁的两个兄弟,居然都会不声不响为了钱,搞出这些荒唐事来。 当年三哥管小弟出了名的严,那次胡玮砍缺牙齿的事,缺牙齿用场子里钱的事,还有我在迪厅打缺牙齿和阿标的事。 每一件事,三哥都下了重手。但是这样真的对吗?如果真的对,我而今又怎么会和三哥分道扬镳,缺牙齿又怎么会一直心怀不满。 可是不这么搞,我又应该怎么搞呢? 没得规矩不成方圆啊。 无数的念头纠缠着我,几乎让我发疯,如果不是父母在隔壁房里已经沉沉入睡,我真恨不得狂吼一通,好发泄自己心里的郁闷与纠结。 一直到天蒙蒙亮了,躺在床上的我却还是清醒得像是刚刚起床。 终于彻底放弃了睡觉的念头,干脆走下床,打开窗户,坐在窗台上抽起了烟来,仲夏的凌晨,丝丝夜风吹过,居然带来了一点秋天的萧瑟的凉意。 万籁俱寂之中,当一支烟就快要抽完时,我突然想起了一个很久很久以前的故事。 很多年前的九镇,当我还是一个小小孩童的时候,母亲经常带着我一起去上班,在母亲工作的供销社前面,曾经有一个破旧不堪的小书摊,摊主是一个姓刘的老头。 在那个小书摊上,我度过了一段至今都让我难以忘怀,也让我受益匪浅的美好岁月。 从初始只会看图画听刘老头给我讲故事,一直到自己可以单独认字,我几乎看完了刘老头摊子上所有的小人书和连环画。 在这些书当中,我看到过一个故事,一个关于友情与伤害的故事。 如今,我已长大成人,刘老头也早已死了很多年,但是这个故事却与很多故事一样依然留在我的脑海,就如同刘老头本人那般的鲜活生动。 时隔多年的今夜,当这个故事再次从记忆的深渊中浮现出来之后,我关好了窗户,打开空调,再次回到床上,睡了又香又甜的一大觉,甚至连梦都没有做。 因为,我已经想通了,我知道,明天起来之后,自己应该做什么,如何做。 第二天上午,犹在酣睡的我被一阵接着一阵的电话铃声惊醒过来。 朦朦胧胧中,极不情愿地拿起手机,刚放到耳边,电话中就传来了廖光惠的声音: “喂,小钦,还在睡觉?” “喂,哪……啊,廖哥!是啊,怎么了?” “你昨天把归丸子办了?” 整个谈话中,我并没有揣摩出廖光惠的真正意思。自始至终,他都在详细追问缘由的同时却又不置可否,但,从他的语气里,我可以确定的一点是,他并没有生气,也没有怪我擅自做主把事情闹大。 因为,他告诉我,半个小时前,金子军找了他。 而他的回答是,小孩子们闹闹哄哄的事就让小孩子们自己去办,实在不行,要皮财鱼和他来谈。 最后,他又颇有深意地问了我一句: “小钦,你看这个事怎么办呢?毕竟生意还是要做的,如果那边再找你,是不是需要我交代龙袍一声,让他出面,讲下和?” 廖光惠在这段话当中表达的外在意思很简单:生意还是要做的,这是大事,也是根本,不能动摇。 但是,话到我的耳朵里,我却分明听出了另外一层他没有说出口的含义:只要没动到这个根本,其他的事就最好别让他处理了,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于是,心领神会的我立马回答: “不用哒不用哒,什么事都要廖哥你出面,也不太好,别个讲你以大欺小。不碍事的,生意照常营业,没得一点影响,你放心,我会搞好。” “哦,那就好,那就好,小钦,你可以的,好好干!” 挂了电话之后,我又继续睡了,一觉睡到傍晚才起来,饥肠辘辘,让母亲煮了碗面条,三扒两口吃完,走出了家门。 来到场子里,大概是晚上七点多一点,还没有开始营业。 刚进场子,我就愣住了。 几乎所有人都到了! 抛开原本就在场子的小二爷、地儿、贾义几个之外,此刻本应该留在九镇的周波、姜明、炉子等人居然也都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除了坐牢的胡玮和仙去的元伯,十三鹰全部凑齐,一个不少。 我一出现,每个人都站了起来,给我打着招呼,脸色都是一样恭恭敬敬中却带着明显的紧张。 我明白他们是干什么来的,我也明白了多年前的那一次,当三哥要惩罚胡玮,我们兄弟死死跟在后面的时候,三哥为什么会那么生气。 第231章 我与三哥的不同(2) 因为,这一刻,当我坐到了和三哥同样的位置上之后,我才真正体会到了三哥的心境。 我尽量压制着心底的不快,跟所有人招呼一声之后,什么都没有说,转身去了里面的办公室,理都没理始终不敢抬头,躲在最后面帮着几个服务员一起搬桌子、搞卫生,显得非常勤快的简杰和小黑两人。 过了大概十来分钟,小二爷和地儿推开门走了进来,也不说话,只是时不时地瞟我两眼。 实在忍不住了,我问道: “是我旁边有个鬼呢,还是不认得我啊?” 小二爷这才一屁股坐了下来,没好气地瞪了我一眼: “是有个鬼啊,我而今都看你不懂哒,你不是个鬼是什么?” 地儿更急,直接开门见山就说了: “胡钦,你是个什么意思,你要说句话唦。都等了你一天哒,就算把他们两个打成吴孟达,你也要先表个态,我们才好动手吧?” 我笑了起来,看着两人不急不忙地说道: “那地哥,二哥,你们讲怎么搞好呢?我想了一晚上,想不好。你们看下个零件要不要得?” 本就被我笑得有些心慌意乱的两人,一听我的话之后,瞬间都变了脸色,地儿更是一下站直了身体,傻傻看了我一下之后,又有些欲言又止地望着小二爷。 “咳咳。” 小二爷先是清了清嗓子,再用极为缓慢的语速给我说道: “胡钦,你看这个事啊。我们三兄弟关起门来讲,小黑和简杰确实是要不得。但是这两个伢儿也跟了我们这么些年哒,小黑怎么对险儿的,你我心里都有数,平日里就像是待自家祖人一样待。而今险儿在外头,小黑又闹出了这么个事,他要是知道了也难受,也会怨自己管教无方。” 说完,他看了看我,见我没有说话的意思,这才继续讲道: “再说简杰,本来就我们隔壁班上的同学。差不多大的年纪,喊你一声钦哥喊了这么多年。哪回搞事,他不是冲在前头?这两个伢儿人还是不坏。他们之前也不晓得班长和归丸子是一起的,主要是琪琪(经常来我们迪厅的一个嗨妹)牵的线,他们也只是同意让归丸子进场送下货,顺便也赚点零花钱用,没想到后来那帮小麻皮居然还卖起来了。你看,是不是没得必要……” “而今是不是我胡钦多拿了钱,还是你小二爷、地儿拿了钱,没有分他们?零花钱?嫌我们钱给的少是吗?小二爷,你讲,我胡钦对手下的兄弟义道不义道?周波管九镇的那个场子,我过问过没有,讲一句多话没有?他每个月交好多数目给我,我就拿好多。未必我而今对这些弟兄还不义道吗,没有给大家分钱吗?” “……哎!胡钦,话也不是这么讲,你看我们帮三哥看场子的时候,还不是一样自己也顺便放下篙子,搞点生意吗?简杰、小黑,我们都了解,他们没得坏心。” “那现在事出了,怎么办呢?你们讲!” 小二爷沉默了下去,地儿只得小心翼翼地插嘴道: “胡钦,真要下这么重手吗?周波他们知道消息之后都急得要死,大家约在一起赶过来,就是想劝下,都是兄弟,没得必要吧。” “啪!” 我一巴掌拍在了桌子上,指着两人大吼道: “你们不劝我,我本来还可以算了,越劝老子越来火!现在这么多人过来想干什么?逼宫还是造反?翻了天啊!喊他们进来,喊他们进来。” 两个人不知所措地站在原地,面面相觑半晌,看我依旧没有丝毫妥协的意思,地儿重重叹了口气,转身走了出去。 几分钟后,办公室的大门再次打了开来,透过门缝望出去,好家伙,黑压压的一大帮人立在门口,在地儿的带领之下,简杰和小黑低头跟在后面走了进来,其他人则想进不敢进,探头探脑地对里面望。 “都进来!” 随着我的大喊,贾义、周波他们一窝蜂涌了进来。 小小的办公室被这么多人挤得水泄不通,却又相当安静,没有一个人说话,简杰和小黑并肩站在我的正前方,脑袋几乎垂到了胸口,连看都不敢看我一眼。 “都是九七年开始跟着我一起混的吧?” 两人纷纷点点头。 “既然当这么久的兄弟了,你们自己说怎么办?” 两个人纷纷抬起头来,看着我,没有开口。 “跪起,跪起!”后面的贾义走过来推了他们一把。 两个人膝盖一弯,刚要跪下去,我一拍桌子: “跪什么跪?哪个要你跪的?贾义,你少他妈屁话多,要跪你给老子跪着!” 贾义顿时就缩回了人群背后,其他几个原本也想跟着一起站出来打圆场的家伙更是手足无措,纷纷闭上了嘴。 “简杰,你大些,你讲,怎么搞?” “钦哥,是我做错事。你要怎么搞就怎么搞,我没得二话!” “你不怪我?” “不怪!” “小黑?” “我也不怪!” “那就好!出来混,有错就要认,挨打要立正。今天的事是你们咎由自处,也是你们自己说了由我处罚的!今后莫要讲我胡钦对兄弟不义道!” “钦哥,简杰他们真的不是想吃外水(黑话,吃里爬外),他们两个只是想……” 一向老成持重的周波终于忍不住开腔了。 没等他把话说完,我抓起桌上的手机对着他就摔了过去,周波猝不及防之下,手忙脚乱地一把接住了马上就要摔落在地面的手机。 我唰地一下从位置上站了起来,狠狠盯着周波,直到他脸色灰白低下头去,再也不敢继续开口了,我这才移开目光,望着面前所有人,说道: “今天,你们来,我晓得是什么意思。但是你们不该来,你们来了,就证明你们觉得我没有把简杰和小黑当兄弟看,也没有把你们当兄弟看。” 全场所有人都被我的话吓到了,情不自禁抬起头来看向了我,我却再也不看他们,径直盯着简杰、小黑两人说道: “简杰,你是我的同学。我就不多说你了,这么些年,知根知底,你应该知道是非轻重。小黑,你年纪小些,我只问你一句。如果你大哥险儿今天在这里,他会怎么搞你?你该不该搞?” “该搞!钦哥,险哥在不在都一样的。是我要不得!” “那好,你们都明白自己错了就好。这个事,我昨天想了一晚上。没得什么多话好讲的,我只想让你们都晓得,小二爷、地儿他们是我的兄弟不错。你们和我胡钦一起走到现在,风风雨雨,同甘共苦这么久了,我胡钦到底有没有当你们是小弟、马仔,你们心里清楚!当年你们每个人自己要过来跟我的时候,我都告诉过你们一句话,一天是我的兄弟,一世都是我的兄弟!一直以来,我自问我做到了这一点,我胡钦问心无愧!” 人们纷纷出现了或惭愧或感动或激昂的表情,每个人都无比炽热地看着我,却没有一个插嘴。 “你们都要明白一点,这个场子并不是我胡钦一个人的,也不是小二爷,不是地儿,不是险儿的!是我们这么多弟兄一路打打杀杀拼下来的!这个场子是大家的,不管是哪一个人,想在场子里搞什么都可以!但是要让弟兄都晓得,要通气。简杰,你和小黑,你们两个人错在哪里?我为什么不舒服?你们不是错在让归丸子进来,而是错在你们不讲一声!要钱,哪个不想要钱?你们可以说,没得问题,只要我胡钦有,我的都是你们的!但是你们不能这样干!这样干,是不把我胡钦当兄弟!” “扑通”一声,简杰跪在了地上,小黑立马也跟着跪了下去。 这一次,我没有拦他们,我只是走到了他们的跟前,一手一个,搭在了两人的肩膀上,继续对着兄弟们说道: “都喜欢看《古惑仔》吧,大天二偷了陈浩南的账本,陈浩南讲了一句话——我相信我的兄弟是做错事,不是做坏事!陈浩南的意思,就是我的意思,他怎么对他的兄弟,我也怎么对我的兄弟。不管做什么,你都不需要给我解释,只需要让我晓得。今后给老子好生记着,我们是兄弟!” 那一天,当我的话说完之后,所有人都露出了一种极为复杂的表情,我知道那是感动。 因为我自己也被感动! 眼前这些人,这些并不是同一个爹生妈养的人,他们是我的兄弟!我胡钦对外人再狠,又怎么会对自己的兄弟下手? 小黑早已是泣不成声,简杰也红了眼眶。 从昨天以来,我想他们各自都背负了要远远超过我所能想象的压力和折磨,这样的惩罚已经够了。 这种惩罚,我想,不只是他们两个,今天我们在场的所有人,都会记住一辈子! 那天,十三鹰散去之后,我和小二爷、地儿三个人留在办公室。 过了半晌,默然无语的小二爷蓦地一下站起来,伸出食指狠狠对着我一点,说: “猪娘(土话,蠢猪、母猪的意思),记着,你玩老子玩得好!” 说完,他气急败坏地转身走出了办公室,地儿也紧跟着走了出去,在关门的时候,我清楚听到一句: “贱货!” 无比温暖的感觉涌了上来,我开心,也很满意。 真的很满意,因为,这是出道以来,我处理的所有事情中最让自己感到骄傲的一次。 很多人都说过,其实我和三哥并没有什么不同,我受了三哥太多的影响。曾经,我也这样认为,并且以之为荣。 但是,直到那一天,我才意识到,原来,我和三哥是不同的。 胡钦就是胡钦,义色就是义色。 就像,这个世界上,从来都不会有两条相同的河流。 我相信,简杰和小黑不会再做出任何的错事了。 只是当时我没有想到的是,很快,他们两个就用自己的方法做出了对我的回报。 一个让归丸子和金子军永远都忘不了的回报。 对了,当年在刘老头的书摊上看过的那个故事,是这样的: 中国古代,有个叫姜小白的公子。年轻时,他被一个叫夷吾的人射了一箭,差点丢了性命。后来,他本有机会杀掉夷吾复仇,但是他却选择了宽恕。 于是,多年之后,在那段让人荡气回肠的春秋历史上,有了一个首开霸业的伟大霸主——齐桓公;也有了一个让诸葛亮终生膜拜的贤臣——管仲。 第232章 遇袭(1) 江湖之远,庙堂之高,人如蝼蚁,生似鸿毛。 偌大的江湖上,高人狠角,不可计数。有种的,绝不是只有我们兄弟;想上位做大哥的,也不是只有我们兄弟,有仇必报的更不会只有我们兄弟。 我们能办人,人同样也能办我们。 那天在迪厅后面的巷子里,我办了班长和归丸子之后,早就预料到这件事不会这么完,并且,我们兄弟还事先做出了种种推测和准备。 但是,事情还是以一种无法预估的形式展开了。 时光倒流,回到二〇〇一年的夏天,办了班长之后一段时间的某个傍晚。 我们省由于是丘陵地带,多山多水,空气极度潮湿。每到夏天,整个世界就变成了一个蒸笼,又闷又热,酷暑难当,绝对不是休闲娱乐、出门旅行的好时节。 平常人在这个时候,都会待在家里或者办公室,打开空调,足不出户。 只有一种人,可以完全无视这样的天气,一如既往,顶着可以晒死人的阳光,挥汗如雨地做自己喜欢做的一件事情。 那就是学生,十七八岁、二十出头,精力过剩,青春无限,爱泡妞,爱打球的学生。 我们兄弟早已不是学生,但是我们也一样精力过剩,一样爱打篮球。 那天下午五点多钟,六点不到的时候,待在场子里面的我们,百无聊赖之下,决定一起去打球。 场子的生意已经上了轨道,不再需要时时刻刻盯着,交代了贾义和小敏一声,我与小二爷、地儿、简杰四人一起走出了大门。 打球的地方是离我们场子不算太远处的一所技术学校。 所谓技术学校,就是那种大学考不上,书又不想读,家里还可以供着几年不用去打工瞎混的年轻人们的好去处。 本来这些孩子学完之后,应该会变成一个个不错的钳工、车工、纺织工、打字员等职业人员。 往前十年、三十年也许的确是这样。 但是现在呢? 现在不同了! 现在是一个大部分的社会资源被极少数人霸占的年代;一个本科生毕业都找不到工作的年代;一个教育已经变成了以赚钱为目的产业化的年代。 在这样的年代,一个技校生还能轻易找到可以养家糊口的好工作吗? 当然不能。 产业化的学校只关心你交不交学费,孩子们又失去了可以奋斗的目标,反正读完也是这个鸟样,那还辛辛苦苦读它干吗? 索性大家一起玩吧,一起疯吧,随着这个社会,随着这个世界,一起来嗨皮吧。 所以,这些未来的钳工、车工、纺织工们也就起了质的变化,他们不再是伟大工人阶级的预备队员,而是变成了披着学生皮的流子和小姐们的预备队员。 我们去打球的那个技校也是这样。 出来坐台的、打流的、泡妞的,每晚到我们场子里开个嗨包溜冰、打K的,比比皆是,反正除了读书的没有之外,什么人都有。 我们兄弟到的时候,太阳还高挂上空,天气依然巨热,远远看去,一片片白花花的水泥场地在阳光照射下隐隐约约冒着氤氲的蒸汽。 就在这样的场地,这样的时刻,上面却早就三三两两挤满了打球的年轻人,一个个打着赤膊,露出精干黝黑、散发着闪闪汗光的年轻躯体。 看到这样的场景,我们同样年轻的心立马兴奋了起来,二话不说,脱掉汗巴巴的T恤,加入了其中。 每一个打篮球的人都知道,篮球是个需要对抗的运动,在过程中一定都会充斥着大量的身体接触,某种程度上来说,还具有很大危险性。 炎热的天气,火爆的运动,身体的接触,流子,预备流子。 这几个单词组合起来,会让大家联想到什么? 对了,就是干架。 打球过程中,和我们打对边的有两小子手法很不干净,往往过了他们的人,还过不了他们的手。 尤其是其中一个打篮下的家伙,只要上篮的时候,他来不及做出防守,那就一定是一把将人从空中直接扯下来。 这让喜欢突破的我很有些恼火。 不过,我个人还真没有想过要把他们怎么样,毕竟只是一场游戏,毕竟他们只是学生。 可惜,我们里面还有一个叫简杰的家伙存在。 一米八几的大个子,浑身蛮力,爱打篮下,打到兴头上了,连自己兄弟也会一样毫不留情背身强打的简杰。 冲突终于在我们打了个把小时之后,彻底爆发了。 简杰一个背靠转身,将那个同样打篮下的小子,直接扛倒在地上。 那个小子起来之后没有半句废话,上去直接开打。 战争很快结束,和那个小子一起来的只有两个人,我们有四个。 并没有打多厉害,稍微教训下就放他们走了。 走之前,其中一个小子说了一句: “你等着!” 没有一个人搭理,我们继续玩了起来。 流子在学校里面收小弟几乎已经成为了道上一条不成文的规矩,或者说是一种潮流。就连我们兄弟都不例外,当年贾义、胡玮一伙人就是被我们从学校中发掘出来的。 大哥们之所以喜欢这样做的理由很简单,因为对比起街头的小混混而言,这些学生们要更加单纯、义气、忠心、好用。 与我们发生冲突的那两个小子一看就痞里痞气的,很像流子,也应该有大哥,我们四个都知道他们一定是去叫人了。 但是我们不怕,领略过黄皮、罗佬、义色、老鼠这些人物的风采之后,如果我们还怕两个学生,那就真是天大的笑话了。 更何况,这所技校和我们的迪厅在同一个区。 自从来到市里,在廖光惠旗下随着他做生意以来,别的区不敢说,这个区大大小小说得上名号的流子,基本上都算熟悉了。 叫来了,最多打个招呼,能把我们怎么样? 何况打了一个多小时的球还没有看见人来,只怕两人也只是一时面子上过不去,声张虚势而已。 所以,我们完全安心了。 打完球之后,已经是晚上快八点的样子,口干舌燥的我们就在技校旁边找了家看上去不错的夜市摊子,叫上几瓶冰啤酒和几个菜,坐了下来。 刚开吃没有多久,变故发生了。 那两个小家伙居然真的叫来了人,他们叫来的大哥也的确是我们这个区的流子,我们也确实相识。 只不过,是“不打不相识”。 我们当时坐在那家夜市摊靠着街边一排店面的位置,正前方是一条大马路,左边是一排并列而去的夜宵摊,右边十米左右就是技校的大门。 正当我们充分享受着汗如雨下之后,冰凉啤酒所带来的淋漓爽快感觉的时候,耳边不远处传来了几声女孩子的惊恐尖叫声。 声音来自左边,那一片夜宵摊的位置。 他们三个都没有怎么注意,我也只是下意识循着声音看了过去。 马上,映入我眼帘的是一个无比熟悉的面孔。 班长。 他的脸上带着一种奇怪而残忍的笑意,手上拿一把明晃晃的日本武士刀走在最前面。 身后还跟着四五个染着五颜六色头发的年轻男子。 当时,我的心猛地一下抽紧,我也是人,当然感到了紧张。 不过随后,我察觉到了三个现象,三个顿时让我放下心来的细小现象。 一、班长很帅! 相当帅! 他一个人走在最前方,刀是这样拿的:右手持刀,刀尖向下,斜后四十五度。以一种类似于侠客一样不紧不慢,胸有成竹的速度朝我们走来。 二、刀。 那些人手上拿的刀,除了班长的武士刀之外,还有那种街上到处都可以看见的西藏人卖的很漂亮的砍刀,以及几把不同的西瓜刀、马刀之类。 三、这些人也不急,他们随在班长身后,一样用那种风吹长衣摆的姿势走过来。 看到这些细节之后,我情不自禁地有些想笑。 出来打流不是一天两天了,砍人与被砍我都见过很多次。所以,我也有了一些属于自己的经验。 其中一条就是,如果存心要去办一个人的话,或者如果是一伙有种的人要去办事的话,他们一定不会是这样拿刀,也一定不会是拿着这些花里胡哨的刀,以同样花里胡哨的脚步走过来。 所以,这不是砍人,这是装逼。 一个不久前被你打成了斑马的人在你面前扮帅,你会怕吗? 我不怕。 所以,我站了起来。 但几乎就在同一时间,我却又听到了两种不同的声音。 “就是这些狗杂种!” 当那声叫骂从右边校门方向传过来的时候,我们四兄弟都看了过去。 第233章 遇袭(2) 发出骂声的人就是开始和我们打架的那两个学生,他们身后还跟着一伙人。如果说班长那伙人的家伙是时尚化的话,那么眼前这批人手上的家伙就是多元化。 西瓜刀、铁棒、木棍、板砖……什么都有。 不过,比起班长那边而言,这些人表情要狠些,脚步要快些。 我们被围了! 方才几秒钟之前那丝还有些轻松写意的微笑凝固在了嘴边。 看到班长几人之后,我的第一反应是好笑,再看到这伙学生之后,我已经笑不出来,我开始明白接下来的会是一场苦战,必定要吃大亏的苦战。 但是,真正让我们四个人都觉得事态严重到甚至连打都不能打,最好尽快逃开的原因,是另外一个声音。 尖锐的刹车声。 两辆飞快刹住的车停在了我们正前方的马路上。 一辆红色的士,一辆银色小面包。 几乎在车刚停稳的一刹那,两辆车门就已经纷纷打开,冲出了一伙人来。 这伙人不帅。 一点都不帅,灰头土脸低着脑袋,甚至都看不清大部分人的面貌。 因为他们实在太快,下车之后,没有丝毫的犹豫,连话都没有听到一句,黑压压一片直接就扑向了我们这边。 每一个人手上都拿着一样黑灰色,看上去有些邋遢不堪的东西。 我们兄弟也相当熟悉的东西。 杀猪刀! 这绝对不是在砍人,砍人用不着拿这么多把杀猪刀,他们是要办我! 那一刻,从小二爷、地儿、简杰的眼中,我看出了极大的惊恐,我想我自己也一样,一如那天我们打班长时,他眼中的惊恐。 山水轮流转,今年到我家。 所幸,有一个很重要的不同点是——我们不是刚出道打流的这个班长,我们是刀口舔血,在道上讨生活讨了好几年的九镇六帅。 我知道不需要太多的言语和沟通,小二爷他们也一定会明白我想要做的是什么,这是我们兄弟多年以来,在刀和血里面培养出的默契。 所以,我马上做出了一个决定。 我端起桌上熬得滚烫的一钵红烧田鸡,连汤带钵对着左边的班长那伙人泼了过去…… 顾不得误伤无辜,在周围的食客和班长一伙人的躲避、痛呼之中,我抄起座上的一瓶啤酒,尽最大的速度往左边冲了过去,边冲边大喊了一声: “走!!!” 随后,我就很欣慰地看到小二爷他们三个人领会了我的意思。 因为,在我身形刚动的那一刹那,我的余光看到三把凳子也“呼呼呼”地从我身边飞了过去,飞向了班长那伙人当中。 四个人人手一支啤酒,跟在飞舞的凳子后面冲了过去。 记得我在看黄易的《大唐双龙传》时,有过一个情节。 唐太宗李世民打天下时有一支人数很少的精锐骑兵,叫玄甲精骑。每逢对战,他必定亲自率领这支部队,以狂风般的速度去冲击对方最强最硬的部分。 每战必胜! 这叫擒贼先擒王,又或者叫夺人之势。 我想这一定是对的,不然李世民不会得天下,更没有开创大唐盛世的资格。 但这是兵法,是用来打仗的,而不是打流。 我们是打流,是打架,绝对不是打仗。 所以,这样做必死无疑。如果我们学李世民,装玄甲骑兵冲向那伙拿着杀猪刀的人,我相信结果一定是谁都跑不掉。 还会被砍成真正的玄甲骑兵! 我的经验告诉我,这样的情况,只有一个方法: 柿子要捡软的捏! 看准了哪一处的对手最没用、最好欺,那就用最大的力量,最快的速度,对着那里突围。 这样也许还有一线生机。 眼前三帮人,拿杀猪刀的那帮家伙,只有险儿这样的日天或者是真正的蠢货才会去惹。 我们不是日天,更不蠢。 那伙学生,他们也许打架不行,但是他们刚被打不久,还有一股火气在!所以,他们的表情要狠些,脚步也要快些。 那么最好打的就是班长以及他的那几个战友,就凭他们那种英俊潇洒的身形步伐。 他们适合泡妞、阅兵,但就是不适合砍人。 所以,我选择了他们! 果然,在我的田鸡钵和小二爷他们的三把凳子甩了过去之后,班长他们整齐潇洒的步伐乱了起来。 同一时间,我们也冲到了面前。 当一个小子手中那把类似于金丝大环刀一样华丽的刀劈到我身上的时候,我手上那一整瓶装着啤酒的酒瓶也“嘭”的一声在他脑袋上爆开。 接下来我就见识到了自从打流以来从未见过,也没有听过,可算是绝无仅有的奇观。 我被这把“金丝大环刀”砍到的肩膀下方一点传来了一阵疼痛,但是这种疼痛却不是那种刀划过皮肤之后的尖锐痛感,而是一种在骨头里面的隐隐作疼。 像什么呢?就像,就像,就像…… 靠,居然像铁棍打的! 刀砍到了怎么会出现铁棍的感觉? 实在忍不住这种诧异的感觉,有史以来第一次,我在打斗发生的时刻,用那么零点几秒低下了头去瞟了一眼我的伤口。 我见到了更为诡异的一个现象,我的肩膀还在疼,但是光着的膀子上看不到一丝出血的痕迹,皮肤上留下的只是一片被钝物砸过后的青白之色。 在我好奇的目光中,这把“金丝大环刀”的主人歪歪斜斜地倒了下去,带着一斤啤酒的玻璃酒瓶砸在脑门上还是有重量的。 当时没空多想,但是后来我想通了。 刀砍上去却像棍打,原因只有一个。 那把刀没有开锋! 这个孙子,居然拿着一把没有开锋的刀去砍人! 我们能逃脱生天,不是没有道理啊! 转眼间,我们就和班长那伙人纠缠到了一起。 我的眼前再也没有了别人,那一瞬间,小二爷、简杰、地儿、班长、夜宵摊、食客、街道、马路全都消失不见。 剩下的只是手上那半截闪着寒光,滴着酒液的玻璃瓶和眼前那一个个肉晃晃的脖子、脑袋。我的心中也没有了其他的想法,我只想要插,用手上的唯一可以救我的这半截酒瓶去插。 插出一条属于我,也属于我的兄弟的活路。 时间仿佛特别快,又好像过了无数个世纪一样的漫长。 我只记得自己不断伸手抓人,抓到了之后,根本就不考虑对方的攻势,只顾对着脑袋、脖子、胸膛等地方插。 不知道插了多少下,插了几个人。 我只记得突然“嗡”地一下,有那么一两秒钟,除了某种类似于落地钟才能发出的“嗡嗡”声响在脑袋中回旋,以及淌过脸上的热辣辣液体之外,我什么也感觉不到。 看来并不是每个人的刀都没有开锋的。 然后,一股力量把我推得猛然往前冲去: “走!!!” 地儿的声音。 我醒了过来。 前面一片空旷,除了七倒八歪的桌子之外,已经没有其他人,只有小二爷正在向前快速奔跑的背影。 回头看过去。 地儿和简杰就在我身后一步之遥,拿杀猪刀的那几个人跑到了离我们最多四五米之处,那伙学生当中已经有人加入了战群。 我转身,一把抓起背对我,正举刀砍向地儿的人的头发,毫不犹豫,一酒瓶对着脸部一侧就插了下去…… “啊——” 剧烈的惨叫响起,我将那人推向人堆之中,猛地一下把简杰扯了出来。 “走!!” 身后惨叫依然,在人们短时间的呆滞中,一头是血的我带着同样鲜血直流的两人随在小二爷背后,转身向着学校旁的一条小巷跑去…… 这一次被伏击,我们四个人都受了大大小小的刀伤。 我的脑袋顶上靠近右侧的地方被划拉开了一条大口子。 还好,不是杀猪刀! 除了需要休养几天,不太方便回家吃饭睡觉了之外,我们都没有什么大碍。 但是,这是运气。 上天给的运气。 当看到拿杀猪刀的那伙人从车上跑下来的那一刻,我就明白了一点。这绝对不是那两个和我们打架的小子能安排的事,也绝对不是光凭班长的能力就能搞定的事。 就算幕后的黑手不是皮财鱼的头马金子军,那也至少是归丸子亲自安排。 他们一直都在暗中准备着办我! 以前我们虽然想到归丸子那边也许会报仇,但毕竟也只是在揣测中等待,等待归丸子他们是否有所动作。 而现在,我已经确定了。 确定他们有办了我的心。 这件事虽然让我受了伤,但是爆发要比不爆发来得好。 事出突然之下,我们还能全身而退。 如果不是这样,而是遇到了他们的精心谋划呢? 只怕后果就不是今天这么简单了。 一直以来,我都有着一个信条,一个从三哥那里学到的信条: 先下手为强! 既然你要办了我,那我就先办了你,而且,面对这样的敌人,我要永绝后患! 第234章 破套下筐捕麻雀(1) 几乎所有在道上讨生活的朋友,通常都会遇上一个让人感到十分棘手、头痛不已的难题。 那就是一旦与人结仇,应该怎么办? 服小、认输,忍一时之气,图天下太平? 可是一旦决定这样做,你就只能眼睁睁看着仇人踩着自己的脑袋往上爬,而自己却永远活在食物链的最底层,不得翻身。 狠心搏命,寸土不让,纵然血溅全身,也要夺回属于自己的一切? 如果刚好遇到一个比自己差的对手,那还好,这证明你踏上了成为大哥的第一步。 但是,假如那个对手并不比你差,甚至还比你强呢? 那结果就只有一个:你办了他,他又干你,你再办他,他再干你。最终,在越结越深的仇恨当中,双方都会陷入那种永远看不到尽头的轮回,还要冒着一不小心就要丢掉性命的危险。 既然前面两条路都不好走,那剩下的路好像也只有一条了。 斩草除根,一劳永逸。 这个道理不错,虽然操作起来有风险,却更加符合趋利避害的根本原则。 可惜的是,人命毕竟关天,普通的流子们真闹到了杀人那一步,无论在白道还是黑道,都很难交差。 好,至少也会落下把柄,夹紧尾巴过一辈子;坏,那就是要将牢底坐穿、吃花生米,又或是像刀疤成一样亡命天涯,命丧他乡了。 而且,更重要的是,不管落到了哪种下场,在江湖上混,一旦亲手沾上了鲜血,都很难再成为真正的大哥。 既然成不了大哥,那又何必杀人? 我和班长、归丸子也沦落到了这样的僵局。 班长无关紧要,但是归丸子,鞍前马后跟随子军多年,甚至独当一面有了自己的毒品生意,他的势力比起初来乍到,在市内还并没有太大名气的我们兄弟来说只会更大,不会更小。 何况他的身后还站了一个又高又瘦,名气几乎可以媲美龙袍、海燕,身为皮财鱼集团二把手的金子军呢? 如果这次反击不能做到一步到位,下次我们也许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 当天晚上,就在医院的病房里,我们三兄弟坐在一起商量了很久,但究竟应该何去何从,包括小二爷在内,却都是绞尽脑汁也想不出一个所以然来。 直到凌晨两三点的样子,场子关了门,一直忙着照顾生意的贾义带着他马子过来看我们的时候,事情才出现了转机。 当中的细节,我已记不太清,唯一让我印象深刻的只是一句话,从向来愣头愣脑、沉默寡言的贾义口中说出一句话。 当时,我差不多是用开玩笑的口吻无意问他: “贾义,你讲杀人怎么杀好一些?” “呵呵,钦哥,你想杀班长啊?” “我就是这么一说。” “那还不简单,借刀杀人唦!” 我相信,当时贾义同样也是没有想太多的,他的本意也许只是希望我不要冒着危险亲自动手。因为,说完上面这句话之后,他没有停留,马上又接了下面的一句: “钦哥,反正你个人莫动手搞,要搞我去帮你搞!” 我颇有些感动地对着贾义笑了一笑。 也就是那一刹,我的脑中突然出现了一点什么,让我飞快地闭上嘴,收回笑意,一下子站了起来,三步并成两步地跳到了窗边。 无数种可能充斥在脑海,我急切地需要清凉夜风来平息下自己内心的狂野,而医院的窗户却又是那样的老旧,铁制的窗框已经生锈,费了我很大的力气才终于打开。 不理其他人的询问,在数道莫名其妙的眼光中,我感受到了凌晨清风吹拂在脸上的凉爽。 澎湃的心终于静了下来,我回过头去,望着小二爷,说了这么一句话: “二爷,归丸子的生意做得大啊。” 那一刻,没有人明白我无头无脑的话背后的真正含义,但每个人都意识到我有些重要的事要说,就连小二爷都不禁双眉一扬,示意我继续解释下去。 我笑意盈盈地看着小二爷,颇有深意地一瘪嘴,再次说道: “好生想下,归丸子的生意做得大得很啊!” 接下来再有几秒钟的错愕之后,一如既往般,小二爷双眼突然冒出了一种闪闪光芒,紧紧咬动着下唇,陷入了那种习惯性的思考状态。 在我喝停了地儿和贾义的询问之后,病房里陷入了一片寂静。 那天晚上,被贾义一句话激发得灵光乍现的我提出了一个概要,而小二爷和地儿则将其完善,我们连夜就想好了一个到现如今看来都算是相当不错的计划。 当这个计划被我确定了下来的那一刻,我知道归丸子完了! 不过,计划这种事,说起来简单,真正操作却是相当相当麻烦。 有几个准备的工作必须做,而且必须做好。 第一个就是——廖光惠! 无论我有多少钱,无论多少人叫我一声“钦哥”。 在我的心底极深处,从来就不见天日的某个地方,却一直隐藏着一股深深的自卑。 我没有上过大学,我没有太高的文化,我只是一个粗人。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这句现如今看来已经不太值钱的话,我不但从来都没有遗忘过,它还时时刻刻都像根刺一样长在我心中,扎得我生疼。 所以,为了弥补这个遗憾,也因为摆书摊那个刘老头给我的影响,我成为了一个有些异类的流子。 爱读书的流子。 常言道,熟能生巧。 有些事情做得多了,大大小小总都会有些进步的,量变永远都会导致质变。 卖多了的小姐更容易当上妈咪,杀多了人的魔王,就成了救星。 胡钦太过愚鲁,养成读书的习惯之后,还是没有什么文化,只是得益于上面这个模式,多少我还是看得出一点东西了。 比如,近些年常常有意无意间跳入眼眶的两句话:“具有中国特色的×××”和“东西方文化冲突”。 我们的特色是什么?我们的东方文化是什么? 很简单,老祖宗早说过的一句话就可以概括之: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君就是君,臣就是臣,父就是父,子就是子。 这是伦理纲常。 伦理万万不可丢,纲常切切不能乱。 如果你想变臣为君,由下到上,或者是无臣无君,无下无上。那你就是忤逆,就是篡位,就是卖国,就是反动势力,就是认贼作父,就是逆天而行,人人诛之。 至少也是不符合国情。 这个道理对不对,我不晓得,也不可能是我这种水平的人能够晓得。 但是我晓得一点: 这是一个规矩,历尽千年依然不可逾越的规矩。 也是一个套。 一个从古套到今,像杰士邦广告一样,套住了太阳,也套住了人生的套。 活在规矩森严的套中,什么事情是最难的?什么人是最屌的? 这个问题暂且不答,我们先换个问题来说。 中国悠久的传统文化故事中,让你印象最深刻的是什么人? 我的答案是孙悟空。 那个天生天养,手舞定海神针,身穿黄金锁子甲,头戴凤翎紫金冠,胆大包天、忤逆不道的荒山野猴。 为什么这样一只猴子会成为广为传颂的英雄,会成为一个千古不灭的经典。 因为,他敢于挑战那犹如亘古寒冰一般的规矩!他敢于向那高堂之上的满天神佛宣战! 谁说“玉帝老儿动不得?那把椅子坐不得?” 他敢于破套! 只有套破了,才会有无限的希望自由奔向真理的深处,才会生机勃勃。 当然,套了这么长时间,已经套成了习惯的套,不是说破就能破。 相反不好破,很不好破! 所以最后孙悟空再也不是那个搂着紫霞仙子的至尊宝,而成为了同样位列庙堂、尸位素餐、麻木不仁的“斗战胜佛”。 一个如同男宠一样耻辱的称呼。 只能在深深的梦里,记起那往日的荣光: 我,曾经,大闹过,天宫!!! 我当然不是孙悟空,我也绝对不会做孙悟空,让我做都坚决不做。 我没有那么大的胆子。 但是在医院那一晚之后,我也想破下套。 谁他妈的说金子军就是大哥? 谁他妈的说皮财鱼的人就不能动? 谁他妈的说我们兄弟就只能守着“乡下佬”的小混混名头在市里混。 谁他妈的说我胡钦一辈子就只能做一杆枪!! 老子偏要试一试! 孙悟空当年刚出道如果没有菩提老祖抬他一把,日后他也不可能大闹天宫。 我不是孙悟空,所以我在闹之前,就更要找个菩提老祖帮帮忙。 我的菩提老祖就是廖光惠。 第二天上午,我就给廖光惠打了个电话,邀请他和龙袍、海燕三人一起吃个晚饭。 地点就在我市市郊一个以烹制腊猪蹄炖黄豆而声名远播的农家乐。 当天,我其实很想叫小二爷陪着一起去。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一直以来,小二爷都好像不太愿意和廖光惠打过多的交道,那天,他也是坚持不去。 没办法,我只得一个人很早就开车到了那家农家乐。 点好了菜,自己再仔细梳理了一下接下来要给廖光惠说话的内容。又过了一段时间,傍晚六点钟的样子,终于看到廖光惠那辆熟悉的黑色奥迪开了过来。 他们没有带司机,龙袍亲自开的车。 下车之后,一贯沉默寡言的海燕对着我一笑,廖光惠也微笑着点了点头,只有最后一个下来的龙袍,人还没有完全从车里面钻出来,声音就先叫开了: “小钦,你今天是专门请我吃饭还是请老板啊?哈哈,你是不是晓得老子最喜欢吃这里的猪脚板(猪蹄)。” 我跑过去一边给三人敬烟,一边笑着回答: “哎呀,我是请廖哥和燕哥吃饭的啊,你也跑来哒。多个人,我又要多出份钱,那就真恼火。” 一片嬉闹声中,我们落了座。 待服务员上完菜之后,我把早就放在桌子下的黑塑料袋打了开来,从里面拿出了一瓶酒,分别给四人满上。 “小钦,这是什么酒啊?商标都没得,光一个瓶子,脏兮兮的,酒还是黄色滴,你舍不得钱买酒,给哥哥讲一声,哥哥自己带酒来唦。” 在龙袍的故意调笑中,我一边倒着酒,一边很有些得意地说道: “你买酒?你买的酒哪个买不到啊?廖哥,你和燕哥、龙哥,你们三个人都猜下,这是什么酒?我一直没舍得喝,专门给你们准备的。” 闻着扑鼻而来的酒香,廖光惠眼中也露出了少见的如同孩童般的好奇之色,一言不发地看着我,等待回答。 “哈哈,我专门要九镇信用社一个朋友帮我搞的,买不到!这是湘泉酒厂破产之后,以资抵债,分给内部职工的。酒厂几十年的老酒哒,而今的酒鬼就是这个酒兑水搞出来的。廖哥,你喜欢喝白酒,先试下看,怎么样?” 听我说完,廖光惠小抿了一口,颇为满意地点着头说道: “要得,要得。” “那就好,哈哈,我也搞不到太多,别个舍不得,一共搞哒五瓶,反正我也不喜欢喝。廖哥,你等下就和龙哥、燕哥拿回去。” “小钦,哈哈,无事献殷勤啊!” 这个世界上什么东西对于男人最有吸引力,除了权力之外,一定就是美女、美酒。 因为,只有这两样才足以让人乱性。 所以,美酒当前,一向严肃的海燕也开起了我的玩笑。 吃了一口菜之后,廖光惠主动开口了: “小钦,是不是你昨天被归丸子那帮人搞的事?” “是的,廖哥。我想先给你透个气,和你商量下。” “你想怎么搞?” “办那个砍我的小麻皮没得意思,我要办归丸子!” 三个人同时都停下了原本吃喝的动作,一动不动地看着我。瞬间之后,廖光惠率先恢复了正常,却并没说话,只是默默地夹起一筷青菜送入口中。 “小钦,我和你的关系就不用讲了,你心里明白。你有事,只要让我龙袍晓得哒,我绝对铁你,没得讲。” 在沉默中,龙袍最先说话,说到这里,他微微一顿。 我知道他的话没有说完,而且他的后话我基本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果然,龙袍看了犹在埋头大吃的廖光惠一眼之后,继续说道: “所以话我也不收着讲,归丸子背后头是子军和财鱼。而今老板正是要准备搞市中心那个楼盘的事了,人大马上又要换届,搞太大了,不太好!当然咯,不是怕财鱼,这个事,不可能他砍你就砍了,肯定要搞回来,归丸子这个小麻皮还不得了!只是,而今不太合适,晓得吧?都是兄弟,老板也在这里,讲穿了不碍事的。” “我晓得,我晓得。龙哥,你不要和我解释这么多。之所以我今天请廖哥和你们来吃饭就是这个原因。廖哥不方便,不搞就不搞。反正我也没得什么大碍。” 搞归丸子,牵一发而动全身。 虽然是我出头的机会,但是我绝对不想要让这件事来影响我和廖光惠的关系。 捡芝麻丢西瓜,不是聪明人所为。 所以,龙袍说的这些话,我都是事先早就想到了的,这并不是我此行的目的。 “小钦,你想怎么搞?你先讲看看。” 突然,廖光惠边嚼着嘴里的菜,边不紧不慢地对我开口了。 接下来,我把我们兄弟事先的设想全盘说了出来。 听完之后,半天,廖光惠三人都没有说话。最后,还是龙袍第一个开口,他指着我,一脸哭笑不得的表情,说: “小钦,你真他妈的恶作啊,这是赶尽杀绝啊!” “你们两个人怎么看?” 对于我的计划,廖光惠没有直接表态,而是转头问了龙袍、海燕一句。 “大哥,要搞也搞得,小钦这个小麻皮。人不大,心里尽是名堂。他这么搞,你莫讲,子军还真拿他没得办法。” “海燕,你呢?” “这个法是要得,但是我想还是不搞好些。万一子军那边一时脑子进了水,发起癫来,只怕也不蛮好收场。皮财鱼这个狗杂种本来和你就不对盘,底下使过几回阴招了。这个时候,还是平稳好,大哥,你看呢?” 一向老成的海燕用两个指头缓缓敲击着桌面,说得我当时心里就一冷。 之后半天,廖光惠又没有说话了,陷入了完全的沉默之中。 我知道他在担心什么,我也很想开口劝劝他,告诉他这样做是可以的,绝对不会拖累到他,就算万一出事了,我一人担。 但是,此时此刻,我知道绝对不是自己开口的好时机。 雷霆雨露,皆是天恩。 上位者就有上位者的威严,不管什么时候,都绝不是下面人能够冒犯的。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着廖光惠的最后裁决。 “小钦,你看啊。都是猪蹄子,你讲这钵猪蹄子为什么就硬是要比别的地方好吃些?” 廖光虎忽然伸出筷子,轻轻敲击着那一土钵猪蹄,目光闪烁地看着我说道。 第235章 破套下筐捕麻雀(2) 我被他突如其来的一句话问得僵在了那里,心里明知道他说这句话一定有着其他的含义,但脑子却像是傻了一样想不出来。 半晌之后,我憋出了这么一句: “只怕是他们腊过了的。” 龙袍和海燕忍不住都笑了起来,廖光惠的嘴角也露出了丝丝的笑意,待笑声过后,他这才继续说道: “不是因为腊哒,到处都是腊猪蹄啊!我告诉你啊,很简单,猪蹄是好猪蹄,黄豆是好黄豆。关键是火候,不多不少,多了就有焦味,少了就熬不出这个糊糊汁。要刚刚好,没得任何麻烦,入口即化,无影无踪,这才是好菜。懂不懂?” 说完之后,廖光惠夹起一筷子猪蹄放进了我的碗里,一动不动地看着我。 看着那一块油汪汪、滑嫩嫩、肥瘦相间的大猪蹄,我明白了廖光惠的意思。 我有一道好原料,但是要不别做,要做就做好,做得无影无踪、入口即化。 顷刻间,一股兴奋涌了上来。 “大哥,你只怕还是……” 听懂的不是只有我一个人,海燕稍微犹豫一下之后,插话了。 没有等他说完,廖光惠就拦住海燕,举着筷子对我的碗里点了点,示意我吃,看都没有看海燕,说: “海燕,这么多的农家乐,生意最好的也就是这一家和对门湖边上的那家。这个猪蹄,你不卖,别个就要卖。生意只有这么大啊。” 这是我猜到的结果。 廖光虎与皮财鱼的明争暗斗,路人皆知。 隐而不发,纵然有着重重顾忌;率先制人,这才是大哥所为。 何况,现在的廖大哥还多了我这么一把主动送上门来的,多少也算是有点火力的枪呢? 菩提老祖教会了孙悟空一身本领,孙悟空也圆了菩提老祖纵横四海的梦。 廖光惠答应为我出马,我也必定要为他做点什么。 打击削弱皮财鱼,这只是枪的本分,不是回报。 吃完了那口猪蹄之后,我抬起头来,敬了三人一杯酒,再看着廖光惠说道: “对了,廖哥,这件事过后,城北这边卖丸子的生意,我不准备要归丸子的人搞了,我要扫清他的场。我们自己的人来搞,和秦明一起,我明他暗。” 海燕以前做过一个生意——卖飘飘(白粉)。 近些年,因为和龙袍一起跟在廖光惠身边开始做正行,不再管偏门。 但是偏门总要人做,于是,海燕交给了一个叫秦明的人。 海燕真名姓秦,秦明就是他的亲弟弟。 近些年,吸毒的人越来越多,秦明的名气也越来越大,甚至大有赶超其兄之势。 可惜由于归丸子和子军的原因,他做生意的地盘一直在城南一带,从来就没有打进过城北。 这是我送出的一份大礼,送给海燕,也送给了廖光惠。 为什么我也要来加一腿? 这并不是因为我贪,我是迫不得已。 虽然我办了归丸子之后,傻子都会明白背后有廖光惠,但是在中国,有些事就是这么奇妙,你可以做,但是绝对不能明着做。 起码,我很清楚廖光惠现在还不想明着和皮财鱼翻脸,接管归丸子地盘的事,他也一定不会很乐意地让自己人掺和进来。 这样的话,他和皮财鱼也就没有缓冲的余地,大家只能真的撕破脸开干了。 既然这样,降妖除魔我去,化斋我去,利益你得,黑锅我背。 这才是《大话西游》的取经之道! 听了我的话之后,海燕的脸上露出了一种奇怪的神色,廖光惠也默然了片刻,突然笑了起来,非常少见地一扫平日低调平凡的温和模样,笑得很是畅快豪气: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小钦啊小钦,你真的是人小鬼大。我告诉你,虽然我是兄长,但是在我面前,你不用考虑这么多。对每个人都想这么多,你要早死好多年啊?小钦,我感谢你,但是不用哒。你告诉我,你对这个卖丸子的生意有兴趣没得?” “无所谓,做也可以,不做也要得。反正我也不懂。” “那就好,你只要有这个气魄把归丸子和金子军的生意赶出城北,这个生意,海燕,你就和秦明接手!” 顿了一顿之后,廖光惠收回了看向海燕的目光,非常和气地望着我说道: “小钦,我多谢你啊,难为你,帮我想了这么多。你廖哥年纪是大了,也没有老到这么没种的地步啊。你帮我做事的都不怕,我这件事还要你背黑锅?小钦,你也太看你老廖大哥不来哒啊。哈哈哈!” 廖光惠的反应完全出乎了我的意料。 单就人格魅力而言,某些方面,廖光惠确实大大超过了三哥。 那一刻,我第一次对一个人真正心折。 最后,廖光惠交代了海燕这么一句: “海燕,小钦办事,好处给你。你也拿个当哥哥的样子出来,莫让我们这些老家伙真被比下去哒。小钦,具体怎么操作,你就找海燕可以哒!” 说完那句话之后,对于这件事情,廖光惠不再愿意多谈,他似乎更愿意和我们一起聊点风花雪月、轻轻松松的东西。 在送他们上车走之前,我从随身的包里拿出了一叠用报纸裹得整整齐齐的东西出来,递给海燕说道: “燕哥,就像开始说的,你出下面,帮我给归丸子起和。条件就是,要不拿这三万元钱,要不今后都可以进我的场子送货,实在是两样都要的话,那也可以。但是,一定不许在场子里卖。这些算我的诚意!” 海燕接过包裹,很亲热地拍了拍我的肩膀,望着我一笑,一句话都没有说,转身关上了车门。 海燕做事,我放心。 我完全相信这出戏,他一定会演得相当漂亮。 因为他没有问我:既然是做戏的话,那又为什么不做足,干脆让归丸子也可以进场子卖呢? 这就证明了他懂,懂这个很浅显,但是却往往被人忽视的道理。 要用箩筐抓麻雀,你不能所有谷子撒在一起,而是要一点点、一点点顺着箩筐那个方向撒。 贪心自然会让麻雀自己走向箩筐的。 那个时候,你只需要把手上的绳子轻轻一扯,支撑箩筐的棍子就会跌倒下来,麻雀也就劫数难逃! 归丸子,一个打了快十年流的老油条,就算是洞庭湖上见过大风大浪的,最聪明的老麻雀也远远不及他的一半。 当初我们翻脸就是因为他们进场卖丸子,现在虽然我被砍了。但我毕竟也是个有名有号的大哥,就算再怕,也不可能怕到那样没用,开口就推翻自己的规矩,同意他入场卖。 假如我这样做了,只会适得其反,引起归丸子的警觉,那我也就永远都抓不到这只麻雀。 我只能先撒一点饵,这点饵就是相对变通的入场送货。 绳子抓在手里,箩筐何时倒下? 我会翘首以盼。 这个世界上什么人做事最稳当? 我不知道准确答案,但很有可能是毒贩。 法律规定,贩卖五十克白粉就可以判死刑。大家知道五十克是多少吗?想想你们小时候吃的酸梅粉,那样一小包就差不多是五十克。 所以,他们每一步都是走在生死的边缘,一个不小心就会万劫不复,由不得他们不稳当。 海燕曾经做过这门生意。 还记得那些年,不知道是某些好事市民编的,抑或是某个具有古典浪漫情怀,憧憬着江湖的小流子编的,反正我们市曾经流传过一段类似于顺口溜、打油诗一样的话。 在这段话里头曾经有这么两句: “廖字头上两把刀,海燕稳龙袍彪。” 当然,龙袍、海燕这两个称呼并不是他们各自在现实生活中的名字,而只是我在写书过程中随口编下的。 但是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大家记住:曾经确实有过这么一段话,说的也确实就是“龙袍海燕”这四个字所代表的那两个人就够了。 这句话绝对充分而又精辟地说出了他们各自的特点。 龙袍外向、豪气、爱开玩笑、说话做事雷厉风行、横刀立马,万夫不当。 而海燕内向、沉稳、少言寡言、步步为营、山水不显,稳如磐石。 奇怪的是这两个貌似八竿子打不着的人,偏偏就是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生死兄弟,关系好到恨不得穿一条裤衩。 打架找龙袍帮忙一定没错;可劝架谈和这种事,绝对是海燕更加靠谱。 所以,那天和海燕分手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去想过这件事。 因为我完全有把握,海燕既然说了会尽快搞定,那就一定是尽快搞定。 我没有猜错,四十八个小时还没到,海燕就出现在了我的面前,带着我一直等待的那个答案。 “燕哥,来了。” “啊。小钦,事情搞得差不多了。”一如既往,没有任何客套的语言,对我一笑之后,海燕就单刀直入地说到了正题。 差不多? 第236章 破套下筐捕麻雀(3) 这是一个非常普及的词,每天都会从无数人的口中说出来,在很多人的理解当中,差不多几乎就等同于肯定。 但是听到这个词从海燕口里说出来之后,我的心里却不由得一紧。 他说差不多,就一定只是差不多,而不是搞定! “怎么呢?” 看着我并没有掩饰的失望和紧张,海燕的脸上却突然浮现出一丝笑意,很轻松地打开随身包,拿出了一样东西,放在我的面前,语气非常轻松地说道: “哈哈哈,吓到你了吧!归丸子把钱退给你了,他不要。” 摆在我面前的正是两天前,我用报纸包好托海燕带给归丸子的那三万元钱。 这不是个好兆头,但海燕轻松的笑语和少见的调侃,却又让我觉得事情好像不是这么简单。 海燕把钱往我面前一推,又不急不忙点燃了一支烟,才继续说道: “他的意思是,钱可以不要,今后都是朋友,求财不求气!过去的事也没得什么大矛盾,都是误会,就这么算了。今后,他只要你保证可以进场送货就行。” “不过,他还有一个条件,就是今后你的场子,客人自己带货入场可以,但是在场子周围卖货和送货进场的人只能有他一家。” 当海燕说完之后,我们几乎同时笑了起来,尤其是海燕,他笑得简直就像是一只躲在鸡窝外面的老狐狸。 我明白了为什么今天在海燕身上会有这么一种突如其来的轻松。 他开始说得没错,这个结果确实只是差不多,不过是那种比预估的结果往更好方向偏了一些的差不多。 当初,我向归丸子那边提出的条件是三个:拿钱,送货,拿钱加送货。 归丸子如果一样都不要,就证明他已经下了死决心要和我干,那我除了做好一切准备,再买上一副棺材,要不送给他,要不留给自己之外,别无选择。 如果他两样都要,证明他也愿意与我和解,但那只是迫不得已的和解,只是表面上的和解。在他的心底,一样提防着我,视我为敌。所以,他肯定要尽可能拿多点,在一个不是朋友的人身上拿多点,这符合流子的习惯。 但是,现在他不要钱,只要送货,而且是独家的送货。 这只能说明一点,归丸子不但是个流子,也确实是个做大哥的流子,更是个生意人。 细水长流、利字为先! 他用生意人的方法和当大哥的胸怀表达了他的诚意。 我喜欢这样的人,更喜欢这样的高姿态,因为这将代表我的计划会比预想中更好更顺利地进行。 “呵呵,燕哥,多谢你哒。你有归丸子的电话没得?” “我没得,留他的电话干吗。你等下,我帮你问。” 大概过了一分钟,我得到了归丸子的手机号码,一个很好记,很吉祥的号码。 当天,送走海燕之后,我拨通了电话,和归丸子有了如下一段对话: “麻烦,问一下,归大哥啊?” “哪位?” “我胡钦。” “哦,哎呀,不好意思,不好意思,胡老板啊。” “在忙吧,归大哥。” “没得事,没得事,和朋友闲聊扯淡呢,胡老板,有什么指教?” “呵呵,归大哥,我也没得什么事。燕哥刚刚给我说了,感谢归大哥啊。前面的事真是不好意思,我胡钦初来乍到,也不晓得礼数,归大哥,大人大量,就莫见怪啊!” “莫这么讲,莫这么讲,不打不相识。燕哥亲自给我说了,天大的面子,我归丸子不敢不给啊。哈哈哈哈哈,胡老板,过去的事就算哒,不碍事,我也有错的地方,今后都是朋友,你莫放心里。” “那就好,那就好!归大哥,是这样,你说的那个事呢,我这边没得问题。只是你也晓得,我是个做生意的个体户,你要我去赶人呢,只怕对生意也不怎么好。廖老板万一不舒服找起我来,我也确实担不起。”“哦……” 通话到现在,归丸子的口气都很豪爽,直到这时,电话里面才第一次传来了他有些犹豫的语气。 我知道他在考虑着什么,所以不待他开口,我已经用一种非常非常客套谦逊的口气继续说道: “归大哥,我仔细想了一下,你看这么搞好不好,今后别个送货,我可以不让人进场,但是周边有人卖的话,这就你自己摆平。城北一带,归大哥的天,哪个不晓得?呵呵呵,体谅一下老弟,不是我不给面子,是真的,我也有难处,要不要得,归大哥?” 谁都知道,在周围卖货,只是小打小闹的零散生意,主要做那些没有门路,又想尝鲜的小朋友们。 真正嗑药的嗨客们要不就是自己带货入场,要不就是在场子里订好包厢之后,再叫认识的贩子送过来。 我亲口答应了归丸子独家送货入场,已经是破例给了他最大甜头。 再说了,做零售的那些小角色,按归丸子和他老大金子军的派头势力,想要清场,那就是简简单单一句话的事。 所以,归丸子的语气再次变得异常客气了起来。 “胡老板,你太客气哒!莫这么讲,千万莫这么讲。我归丸子为人,你可以出去问一问,这么多年,那个不晓得,人敬我一尺,我还人一丈。胡老板,以前的事再也不提哒,我归丸子记你个情,今后有机会坐下来,一起喝杯酒,都是兄弟。” 最后,彼此再情意绵绵地寒暄了几句,我这才挂掉电话。 麻雀已经开始吃沿途洒下的谷粒,下面,我要做的事情就是无声无息,千万不要惊动它。 直到它真正步入箩筐的那一刻。 我和归丸子确实有了良好的开端。 但是归丸子并不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小混混,他是一个混了多年,颇有名气的大哥。 更是一个做着和当年海燕一样事情的人。 稳当的人。 也许是出于职业的习惯,又或是出于大哥的身份,再或是出于对我无法释怀的那一份戒心。 自从我允许他们独家送货,而且他们自己又扫清了迪厅周围卖丸子的场之后,他们的生意确实是蒸蒸日上,一片红火。 可归丸子却从来就没有自己出马送过货,甚至都没有到我的场子玩过一次。 他很聪明。 只可惜,他遇上的对手,不止是我,还有小二爷,一个比他更聪明的人。 目前的这种局面,在最初医院的那间病房里,定下全盘计划的那一刻,小二爷就已经预料到了。 所以,归丸子来不来送货一点都不重要,我们只要另一个人来就足够了。 这个人是班长。 一如当初所想,班长作为归丸子的亲表弟、手下的红人、卖丸子的小头目,在经过起初阶段对我们的怀疑之后,他终归还是踏入了我们的场子,这个对他们的生意来说很重要的场子。 前文已经交代过,之前班长一伙之所以不得我们的允许就敢私自进来送货,是有简杰和小黑牵扯在内。而令得简杰、小黑牵扯在内的原因,是一个经常来我们迪厅嗨的,叫琪琪的女孩。 为什么琪琪可以帮两方牵线呢? 因为班长的母亲是我市毛巾厂的下岗工人,而琪琪的妈妈也是,她打小就与稍大两岁的班长住在一个大院里。 同时,她也是小黑的马子。 小黑和班长两人,一个是迪厅的看场人,一个是经常需要来迪厅送货的贩子。 虽然有过之前的那一点小冲突、小误会,但是大哥们都已经和解了,他们俩还有琪琪这么一层关系在。 班长来的次数多了之后,重新建立起联系并不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只不过,班长不知道的是,小黑与他新关系的建立,不再是像上次那样背着我,而是我直接授意。 连简杰现在对于班长避之不及,绝不来往的表现,也是我的意思。 当初两个合伙人,一个热乎,一个冷淡,比两个人都热乎要更加可信。 具体班长怎么和小黑再次建立起朋友关系的,我不太清楚,但是我知道一点,小黑是一个聪明人,很聪明的人。 比如,某次,在琪琪的一伙朋友们开的嗨包里面。小黑免费送上了几个水果盘之后,与班长坐在一起喝了几杯酒,其中就谈到了当初被我发现的那件事。 小黑是这么说的: “兄弟,我晓得你不舒服。你要怪我,也没得法。这件事不多讲了,没得意思。我只告诉你一点:这个场子姓胡,不跟老子姓方。你我都是在别个底下讨碗饭吃的角色,没得法!” 我不知道班长听了会怎么想,反正当天小黑告诉我的时候,我很用力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因为,我觉得他这句话,说绝了。 欲语还休,意味无穷。 说谎之大成也! 就是因为简杰的故作冷淡,小黑的愧疚难言,我的刻意低调,归丸子的眼光长远;当然也更因为这个场子给他们带来的滚滚红利。 我们两帮人的关系真正开始融洽了。 甚至,在某天,我和归丸子还一起很和谐地吃了一顿饭。 时机终于到来,麻雀已经走入箩筐。 第237章 动手(1) 做生意的人都会知道,每到月底总有那么一到两天,有着一件特别的事要做。 那就是你需要算一下这个月毛收入多少,净收入多少,支出好多,不该支出又是好多。 这一天在我们那里有个叫法——盘底。 我不知道别人盘底是个什么情况,我只晓得我非常讨厌盘底,不是因为盘底要用到我最不喜欢的数学,这个事有会计和小二爷去干。 而是因为每到临近盘底的那几天,我总要应付一些人。 一些冠冕堂皇地喝你血的人。 不过,二〇〇二年夏天的某月月底,我们迪厅盘底那天,我破天荒地喜欢了一次这些人。 因为我们的行动定在了盘底那天,而只有这些人才能保证计划得以顺利进行。 早上起床不久,我就给当初与我和廖光惠一起吃了顿饭的,隶属我们辖区派出所的那个指导员打了个电话,约他晚上一起吃饭、唱歌。 挂了之后,又分别给在文化局和工商局的两个熟人打了电话,发出了同样的邀请。 一切搞定,我早早来到迪厅,再次和小二爷、地儿商量了一切细节,确定无误。 在等待中,时间终于走到了下午六点。 我来到事先早已经订好了的一家餐厅,和三位达官贵人一起,在友好亲切的气氛下进行了晚餐。 席间,双方就迪厅的各种营生问题与各自喜好、收入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并一致认为这次对话是应该的,是具有建设性的,大大促进了双方的理解。 最后双方重申,建立官民相拥、和谐共进的长期健康稳定合作关系,符合各自的根本利益,保持和扩大相互的合作,对于各自间的升迁、发财有着重大意义和影响。 为了表达我方诚意和迪厅所有工作人员的友好意愿,我向对方赠送了我方特产——芒粒。 在这样友好的气氛之中,我们又一致认为余兴未尽,于是再一起去了我市最大最好的夜总会。 我市最大最好的夜总会是哪家?在哪里? 是王朝。 就在我们迪厅上面一层,王朝夜总会的总统包间里面,让相熟的公关经理叫来了最漂亮的小姐,点上了最流行的洋酒和饮料。 伴随着三位中年男人如同牛吼一样,可以达到内功最高境界——以声杀人的优美歌声中,友好气氛再次降临。 晚上十点多钟,一直放在随身包里的电话铃声终于响起,屏幕上显示出小二爷那一连串熟悉的号码。 我飞快掐掉手中香烟,一只手捂着耳朵,另一只手拿着手机尽量凑到嘴边: “喂,怎么样了?” “来了!”小二爷的语气中也带着一丝紧张。 “好。” 我挂上电话,深深吐出一口气,端起桌上的杯子,倒了满满一杯轩尼诗,一口喝尽。 醇香的酒液和着清凉的冰块一起顺着喉管直流而下,一股辛辣猛地冒了上来。 紧紧抿上双唇,硬生生忍着不让那股辣味流出,在辣味转变成那种美妙口感的同时,也辣出了我身体里的狠劲。 要死卵朝天! 偌大的名气,偌大的生意,金子军当得,我胡钦就当不得? 双手一撑膝盖,猛地站了起来。 旁边正在忙着和姑娘们热切交流探讨的工商局朋友一看我的样子,回过头来,笑嘻嘻问道: “怎么?小胡,有事啊?” “没事没事。陈哥,不聊天了,多的是时间聊。来,我们两兄弟难得喝回酒。当老弟的敬你!喝完一起唱首歌。” 男人志得意满地放开了怀中女孩,站起身来,故作豪气地猛一碰杯,仰起脖子一饮而尽。 辣味再次出现于我的口腔,浇得我胸膛中的那把火越来越旺。 “小胡,来,老哥做个主,我们一起唱一首刀郎,要不要得?来鼓掌!” 掌声响起,众人端着杯子人模狗样地凑了上来…… 好不容易唱完,又是连着几杯酒下肚之后,我擦了擦顺着嘴角流下的丝缕酒渍,颇有些醉意盎然地大声说道: “哎呀,几位哥哥,你们莫太神(土话,嚣张、得意的意思)。我今天舍命陪君子,去下厕所就来,等我,等我回来,今天不搞倒起不作数!” “要得要得,去去去。” “快点来啊,等你。” 拿起随身小包,转身走了出去。 关上包厢大门的那一刹那,我本是蹒跚的脚步顿时利落了起来。 我的面前有三条路。 正前方的一条,两侧包厢林立,远远看去,尽头处灯火辉煌,憧憧人影于光明之中你来我往。 右边的一条和前面那条一样,两边都是装修各有风格的大小包厢。五米开外之处,一个箭头指向拐角,箭头上方用中英文清晰标出——洗手间,衣着时髦、隐有醉意的男男女女或快步或缓行地径自走过。 微微立了两秒之后,猛一扭头,我大步走向了左边。 那一条灯光灰暗、几无人迹,既不通往出口,也不朝向厕所的穷巷绝路,走出七八米后,一个拐弯,一堵将前路挡得严严实实的白墙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没有丝毫犹豫,脚步更加快速走向白墙的同时,一切再次浮现于脑海。 刚出道的时候,我和我的兄弟们一起跟着三哥,那是一段无忧无虑、无欲无求、兄友弟恭的美好岁月。 而今,两个兄弟继续跟着三哥,一个兄弟远在内蒙古,一个兄弟身陷囹圄,而另一个兄弟已是天人永隔。 我则带着剩下的兄弟改换门庭,跟了廖老板。 我们有了自己的生意,有了自己的车,有了自己的房子,有了自己的女人,有了自己的名气,也有了自己的渴求。 每一个人都在随着这个世界一起经历着、沉沦着,也身不由己地改变着。 岁月的穿梭之下,无论更美还是更丑,我们都无一例外变得面目全非,恍如隔世。 在这条路上,唯一不曾变过的只有一件事。 跟着三哥也好,廖哥也罢,我都只是他们手上的一杆枪,一杆可以左冲右突,开疆辟土的枪。 在我的心底,唯一没有变过的也只有一件事。 跟着三哥也好,廖哥也罢,我都在每一个清晨、每一个午夜告诉我自己,总有一天,我会拥有自己的一切,我也会成为那个威风凛凛的握枪之人。 在这条路上,抱有这种想法的绝不止我一人,小兵儿如是,大小民如是,卫立康如是,常鹰如是,莫之亮如是,缺牙齿如是,刀疤成如是。 班长、归丸子亦如是。 地狱无门,天堂路窄。 在这条容不下半分仁慈和怜悯的绝路上,如果我不做那一个踏着如山尸骨走向最巅峰的强者,那我就一定会成为别人脚下无数尸骸当中的一具。 非王即寇,再无他选。 这就是枪之命! 无论是为枪之本,还是为了胸中那一颗宛如烈焰滔天、日夜炙烤我的心,归丸子与班长两人都必须倒在我的脚下。 成为我这一生漫漫征途之上的又一块踏脚之石。 当他们不守规矩,强行突入我的场子送货的时候,当他们在技校门口砍我的时候,今天一切已是注定。 唯一的麻烦只是,归丸子背后有着一个强大的靠山,要办他绝对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一个不小心,势必引起道上两个最大团伙的大规模冲突,这个后果绝对不是今时今日的胡钦所能扛得下来。 有的时候,枪太锋利,伤到了主人,很容易也就会被主人所抛弃,这更不是今时今日的胡钦所能扛得下来。 但是,假如连一个小小的归丸子都办不了,那么不要说是在市内,就算在廖光惠的手下,我也永无出头之日。 所以,这次办归丸子,我不但要永绝后患,一次性办彻底,让所有人知晓我的手段,还更要保证自己可以全身而退,有命去享受那胜利后的果实。 直到听见海燕告诉我归丸子意图与我和解之后,我意识到机会开始出现;当知道班长再次与小黑打得火热之后,我意识到时机已经成熟。 而片刻前,包厢内接到小二爷电话的那一刻,则让我彻底放心下来。 归丸子完了! 他的牺牲,会让我离那高不可攀的山巅更近一步。 这就是我马上要去做的事,去达成的目标。 也是我心底不可对人稍有展露的黑洞! 短短几米的距离却给人感觉那么漫长,漫长到仿佛过了一辈子,我才终于走到了墙边。 墙上有扇门,平日关死,不向顾客开放的消防门。 而现在锁住那扇门的粗大铁链却已经消失不见,下午的时候,在我的授意安排下,保安科长老陈早就用钥匙打了开来。 门一打开,一股相对清凉,却又混杂着不远处的小巷旁烧烤摊气味的空气扑鼻而来。 长长呼出了一口气,尽力克制着自己因为紧张而剧烈跳动不已的心脏;用力摆摆头,将脑海中的千头万绪暂且放了下来。 “叮。” 当脚下硬底皮鞋刚刚踏上铁制消防楼梯的那一刻,在清脆的金属撞击声中,透过消防梯上大大小小的隔栏缝隙,我看向了下面的小巷。 巷子里影影绰绰地站着三个人,正随着我脚步的响动同时仰头望了过来。 这里,正是不久前我们痛打班长和归丸子的地方。 而此时此刻,抬头对我展开笑颜的却是武昇、袁伟,以及他们一个叫包子的小弟。 这个世界上什么人最危险、最可怕? 记得古龙在某本书里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 “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你的敌人,而是你的朋友。因为只有你的朋友才了解你,才能在你最不防备的时候,于你最软弱的地方插上致命的一刀。” 那这个世界上什么人最可靠? 亲人、兄弟。 但江湖仇杀这种事,不是脑袋被门压扁到绝对脑残的话,谁也不会让自己的爸爸拎把刀去帮自己砍人,所以只能找兄弟。 我的兄弟不多,一共只有六个。 险儿跑路,我、小二爷、地儿三个人自然不能出面。 那么,剩下的已经只有两人。 两个当初在茶楼表明了要与我分道扬镳,至今依然忠心耿耿追随者三哥的人。 武昇、袁伟。 这个世界上,人与人的关系真的很奇妙。 比如,有很多的夫妻,外人看来,一辈子的关系都相当紧张,打打闹闹,无休无尽,弄得彼此都心力交瘁,疲不能言。可是他们却偏偏没有分开,在很多曾经甜言蜜语、举案齐眉的情人们纷纷劳燕分飞、各自天涯之后,他们还是紧紧地依靠在一起。 当然,你可以说有很多客观的因素,外在的原因造成两人无法分开,例如孩子、财产之类。 但也不妨换个角度想想。 如果真是毫无感情,如果真是隔膜太深,一个国家都可以分为两个政权,隔海相治。 又何况两个人呢? 夫妻如是,兄弟也不例外。 从小到大的那份情,生死相随的那份义。 并不是简简单单一句各不相干就可以完全抹杀掉的,那些情分,那些过往,一如当初喝下的那碗血酒一样,永远地留在了彼此身上、心中。 武昇、袁伟与我确实不如当初一样形影不离,但是我们每个人都知道一句话,一句流传了千古,被人说滥的话: 兄弟有难,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假如是办三哥,武晟、袁伟打死也不会答应;但是办班长,他们却根本就没有半点犹豫。 正如之前所说,这次行动有着太多不可预测的风险,一旦留下手尾,必是后患无穷。所以,我和我手下的人都不方便出面,我必须找生面孔,以便和自己划清界限。 于是,我理所当然找了自己最信任的人。 快步走下楼梯,刚到三人跟前,武昇和袁伟就分别递给我一样东西,我先接过武昇手上的,边往头上戴边问道: “上头(黑话,吸毒之后的恍惚状态)了?” “嗯,服务员之前就已经进去看过了,而今正是嗨的时候!” “小二爷那边呢?” “准备好哒,康杰一直在走廊上看着的,老陈他们都在办公室等着了。我们一出来,他们就进去。” 我点点头,伸手接住了袁伟递过来的东西。 一把用报纸包得整整齐齐,一尺左右,下窄上宽,屠夫专门用来切块斩条的杀猪刀。 顺手扯掉报纸,看着掌中灰暗的杀猪刀,刃口处的些许钢亮反射着夜空中那轮明月照在我的脸上。 那一刻,我突然变得心如止水,波澜不惊。 那些得失,那些忧虑,那些惶恐,那些紧张就如鹰翔苍穹,水散石台。 无痕无迹,无影无踪。 低声向着身后的几人一挥手: “走!” 推开消防铁门,我领头走进了夜总会。 琪琪是我们的常客,几乎每一晚她都会前来光顾,动不动一次消费就是几千上万,但是她却从来不用自己买单。 因为,她不但很年轻,而且还长了一张漂亮精致的脸蛋。 任何女人,一旦有了这两个长处,不用买单也就成了顺理成章的特权。 琪琪每次过来,身边都会有着各不相同,却又一样装腔作势的男人们陪伴,买起单来一个个抢都抢不及,生怕掏钱的不是自己。 次数多了,琪琪难免有些不好意思,在朋友之间也会感觉有点抬不起头来。 所以,今天,她居然破天荒地买单了。 今天晚上我们迪厅有个主题活动,叫“公主之夜”。 顾名思义,就是以女性为主,女人一律免入场费,最先订包厢的前三名女性客人还可以免包厢费,酒水软饮八折优惠。 前三名很难得,不过如果有一个看场的男朋友,那就好说话了。 琪琪是当天我们迪厅第一个订包厢的。 她提供了包厢,又还买了酒水,男朋友更是免费送了不少的拼盘、软饮,甚至还拿了两打抽奖的啤酒。 美女都这么大方,其他人能寒酸吗? 不能。 那怎么办呢? 该买的,琪琪都已经都买了。 在别的地方,就泡吧而言,也许东西齐了,但是这里的包厢不叫包厢,叫“嗨包”。 所以,不重要的齐了,重要的却不齐。 盐、丸子(K粉、摇头丸)。 于是有朋友主动开口要出钱买货,于是小黑也就乘机说可以找自己的朋友拿。 于是,小黑打给了班长。 于是,班长过来了,带着一个小弟和小黑点名要的不掺任何东西的,最好的货。 于是,见面都是朋友,大家也就一起嗨了起来。 于是,都上头了。 那一晚上琪琪心里一定感到非常开心,她本是借着活动的机会免费订包厢请客,却居然让她分到了一个很大很好,也很安静的VIP包厢。 运气太好了,货也太纯了,生活这么完美,还想那么多干吗?开心最重要。 所以,她一定没有发现,他们的这个包厢门口向左手拐个弯,三四米远的地方就是一道消防门。 一道可以让她从小到大的老朋友运气变得很不好的消防门。 第238章 动手(2) 一踏进门,刚拐弯出现在包厢外的走廊上,我就看见了不远处另一端的尽头,康杰一个人正靠在那里抽烟。 看到我们之后,他马上站直了身体,我对着他微一点头,他转身离去。 我右手把刀藏在背后,猛地推开包厢门,第一个冲了进去。 包厢里散发着一种奇异的香味。 闪烁的激光灯光下,震耳的劲爆音乐中,一个并不意外但是却依然让我倍感恶心的画面映入眼帘。 包厢里一共有八九个人。 首先,我看到了身旁电视机下面,靠近墙壁的角落里,一个大约三十岁的中年男人,半跪在地上,表情痴呆,正在地上摸索寻找着什么东西,一边摸索,一边念念有词,不知道说些什么。 正对着我的,是两对男女相拥着在音乐的节奏之下,疯狂摇摆着自己的脑袋与身体,两个女人无一例外都脱得只剩内衣。 远处,有一张朝向大门、又长又宽的真皮沙发,几个人或坐或躺在不同的位置。 坐在最靠边上位置的一个金发女孩,和前面那两对男女一样,正在疯狂摆动着脑袋,每一下的摆动当中,都可以看到晶莹的汗珠在灯光映照下,四散飘洒开来。 这个女孩后面一点的位置,琪琪双脚蹲在沙发上,面对身后的墙壁,用一种非常奇怪的姿势在试图攀爬。 越过琪琪,我终于看到了班长。 班长就如同一个死人一样一动不动地躺在沙发上,脑袋隐藏在黑暗当中,宛如无头之鬼。 沙发前面的玻璃茶几上,除了洋酒、饮料、啤酒瓶、外烟、槟榔、矿泉水等常见物品之外,还多了三样东西。 三样让无数父母痛恨不已,让无数妻子心碎千片,让无数先祖为之蒙羞的东西。 首先是一个很普通的小小塑料袋,袋子里面装着几颗颜色鲜艳,犹如药丸一样的物体。 塑料袋旁边有几张裁剪得整整齐齐的纸条,纸条旁边同样有个显得稍为破旧的小塑料袋,袋子里面则装着一团乱七八糟,好像烟丝的东西。 在烟丝的旁边,出现了一小块整张桌面上最为干净整齐的地方,那里放着几根喝饮料用的彩色塑料吸管和一个棕色的半透明玻璃盘子,盘子的中间堆着一些白色粉末。 一个留着很长头发的年轻男孩,正在用一张中国银行的长城卡,小心翼翼地将粉末碾碎,再排成细细长长的几排。 而我一进门就闻到的那种奇异香味,正是从这个男孩嘴上叼的那种手卷烟中散发出来。 我们四人的进门,没有引起任何人注意,甚至都没有人抬起头来看我们一下。 每个人都是一副迷茫呆滞的表情,每个人的眼神里除了癫狂就只有空洞。 直到走进宽大包厢的正中央,我们四人的身体挡住了正播放着闪烁画面的大壁挂电视机所发出的光芒,让对面沙发上为之一暗之后,那个唯一端正坐着,显得稍为清醒的长发男孩才抬起了头来。 他好不容易才转动眼珠,凝聚焦点,看清了我们以及我们手上闪着寒光的杀猪刀。 那一刻,他嘴角那丝原本显得离奇诡异的笑容变了,变得正常。 双眼突地张大,射出了惊恐万分的光芒,猛地一下站了起来,面部肌肉抽搐着伸出一只手指向我们,嘴巴大大张开。 但是他没有说出话。 因为,几乎就在他站起的同时,武晟已经像头饿狼一般飞快地扑过去,迎头一刀劈了下来…… “啊——” 一声不算很大,但是却带有哭音,颇为凄厉的叫声响了起来。 与此同时,我一脚踏在面前的茶几上,酒水、杯瓶四溅开来,在一片“叮当”脆响中,手中杀猪刀已经狠狠撩在了班长身上。 我的第一刀砍在了班长的肩部,第二刀砍在了班长的手上。 我没有砍第三刀,因为我发现了一个极为反常的现象。 武昇依然在砍着那个长发男子,包子也在一边尽力地帮手,但是袁伟却一个人束手无策地站在那里,显得有些格格不入,还有些…… 滑稽而孤单。 他无人可砍! 这个包厢里面的其他人,居然都对于我们的存在仿若不见,就好像,这个包厢里没有流血,没有惨叫。 也没有刀光! 他们依然活在自己内心那个美丽迷离的地狱当中。 就连班长,这个挨了两刀,已经被鲜血染红了半边衣服的受害者,除了挨刀的部位有些许本能的抽动之外,他甚至连窝在沙发里面的脸都没有转回过来。 我抓着头发将他一把掀起。 眼前出现的一幕,让我完全失去了砍他的冲动。 他的脸色如常,双眼紧闭,如同睡熟一般,只是嘴角大大张开,一股清亮的白涎夹带着浓稠的泡沫不断流了出来,流到耳朵,湿了头发,湿了衣领,也湿了沙发。 那一刻的我,只想到了一样东西。 狗,街道旁,阴沟里,又臭又脏,无人怜爱的癞皮狗。 任何一个正常人都不会有兴趣去打一条街边的野狗。 我也一样。 我放开班长,一脚将挡在身边的一个男子踢翻在地之后,刚准备招呼大家撤退,这个时候,一个意料不到的情况却突然出现。 我走动的响声惊醒了犹在砍杀的武昇。 他偏过头来。 彼此目光对视的那一刻,我极其敏锐地意识到了武晟身上的巨大改变。 通过面具,他的目光再也不是以前那种有些淳朴,有些威严,也有些羞涩的样子。 通红的双眼中,射出的是一种疯狂的神采,在闪闪的激光灯之下,配着脸上那副面具,诡异非常。 很快他就移开了目光,转向了仍然躺在沙发上的班长。 大概一秒不到的停顿之后,武昇猛然高高抬起一只脚,毫无顾忌地踩在旁边一个正趴在沙发上享受的女孩身上,直接踏了过来。 人未到,刀先至。 我的眼前仿佛有条白色的丝带一闪,武昇一刀从头顶直接反方向劈在了班长的脸上。 班长动了,幻境入脑,连身在何方都不晓得的班长居然在这一刀之下,本能地动了。 我看见他的头猛地一摆,似乎有些想坐起来。 可惜,武昇强壮有力的手臂已经死死摁住了他的肩膀,高大的身躯也压住了他的胸膛。 一刀接着一刀,刀光上下之间,血珠一如开始那个猛力摇头的女孩所摆出的汗珠一样,往四方挥洒开来。 从我的角度清楚看见,武昇摁在班长脖子处的那只手臂上,青筋突起,两个残缺的手指,让整个手掌看上去是那样狰狞恐怖,宛如鬼爪。 大惊失色之下,我飞快扑上去,拼尽全身力气抓着武昇的肩膀,向外猛拖: “走!” 袁伟和包子迅速围拢过来,与我一起扯着犹自不愿甘休的武晟一起,退往了包厢门外。 路过包厢中央的那一刻,我无意间清楚听见了那个始终蹲在墙角的中年人所念的一句话: “都是癞蛤蟆啊,都是癞蛤蟆。这下发财哒!” 至今我都没有想通这句话的含义。 就如同,至今都没有想通当年我为什么会踏上江湖一样。 也许,在这个疯狂的年代里,我们每个人都上头了,大家唯一的区别只是致幻的毒品不同而已。 包厢门才一打开,早就守在门口的地儿与老陈就立马与我们擦肩而过,走了进来。 “两扇消防门,记得关!” 咫尺之外,老陈显得非常沉稳,连看都没看我,几不可见地微微点下头,示意我放心。 在踏出房门的那一刹那,我回头望去,看见地儿已经拿起了班长放在沙发上的皮包,塞入了一样东西。 顺着门外走廊看过去,尽头处,贾义与康杰依然守在那里,四周除了隐约传来的音乐声,别无他人。 “喂,××派出所啊……” 身后传来了老陈熟悉的声音,在面具下,我的半边嘴角微微一扬,转身走向了那道消防门。 在楼梯间的小平台上,我将面具和刀递给了武昇,转身走上了三楼,武昇和袁伟、包子三人则直接顺着消防楼梯走进了下面黑暗的小巷。 小巷里面,秦明一直等在那里,他会收走所有的刀和面具;而小巷的尽头,灯火辉煌的大街上,停有一辆车,将会带着武昇三人连夜赶回九镇。 当车子消失在人潮的时候,没有人会知道,这一夜,曾经发生过什么。 等我顺着楼梯赶回自己包厢的时候,文化局那位大腹便便的朋友与小姐对唱的那首《纤夫的爱》依然没有唱完。 前前后后,一切事情,三四分钟,快速干脆。 再一次的敬酒,再一次的虚情假意。 杯来盏往,觥筹交错,十来二十分钟转眼过去。 “丁零零……” 一连串手机声在巨大音乐声中,坚定不移地响了起来。 我拿起手机: “怎么了?我啊?我在陪张指、陈哥和李科长一起唱歌啊。什么?怎么回事??好!我马上来!” 挂了电话之后,我一脸惊惶地对着派出所的那位指导员说: “张哥,所长他们都还不晓得,我先告诉你,我店里出事哒,你的人已经到了。有个诨名叫班长的小痞子,张哥你应该晓得唦。他刚刚在楼下被人砍哒,而且还好像带了两三百粒丸子。” 张指导员马上就站了起来,显得比我这个东主还要急,飞一般地一边往外走,一边对我招手:“什么?两三百?!走走走,快看看。” 我没有答话,转过身拿起背后的小包,那一刻,我实在是忍不住内心的得意,轻轻笑了起来。 在走下楼的时候,跟在张指导员身后,看他顺着金碧辉煌的大厅楼梯飞奔而下,我心底难免还是有些紧张。 所有细节如同电影回放,在脑中依次闪过。 这个晚上,我一直在陪这些拿了手短,吃了嘴软,却又很够分量的朋友们唱歌、喝酒。 小二爷和地儿一直在做生意,贾义他们一直在看场。 第239章 动手(3) 武昇他们从来都没有到市里来过。 没有出错。 剩下唯一可能出现问题的就只有另一方当事人——班长一伙。 不知道各位还记不记得,在很多小学附近的店面里,都曾经卖过一种东西。 一种用很劣质的塑料薄片制成的面具。 有孙悟空,有葫芦娃,有圣斗士,有白雪公主。 当然也有铁臂阿童木。 几个吸毒上了头,是人是鬼都分不清的毒仔和毒贩,在派出所给你说:“老子正在嗨得爽的时候,被四个铁臂阿童木砍了!砍成这样,你看,好凄凉啊。” 这样的话你信吗? 这样的供词能查吗? 何况,他们为了独家贩毒不久之前才刚在我们这个场子周围清了场,赶跑了其他毒贩,得罪了不少人。 虽然被人砍了,但又关我胡钦什么事? 没问题,这次一定没问题! 定了定神,我走进迪厅,和张警官一起听取了目击证人的描述。 最先发现状况是我们保安科长老陈,他嫌大厅音乐太闹,准备去相对安静的VIP包厢附近去打个电话时,看到这间包厢大门打开,还有很重的血腥味和毒品味。 于是,察觉不对的他赶紧通知了迪厅负责人,并且报警。 现在受伤最重的班长已经走了,他和另一个伤者一起被送往了医院,其他人则很意外地毫发无伤,依旧摇着头被几个警员带回了派出所。 砍人者早已消失无踪,意外的是,在班长的包内发现了一大包毒品。 虽然按道理来说,像班长这样搞零售的小毒贩不会带那么多货,但是他毕竟是个小有名气、早就挂了号的毒贩,不是他带的,那还有谁? 难道是张指导员,或者是我胡钦? 我可是个做生意的人,有人闹事就够头疼了,还在自己场子带毒? 这可真是个笑话。 在张指导员的亲自指导之下,这件与我们场子并没有关联,也不算闹出太大纰漏的事情很快就了结了。 他让我和小二爷明天带着老陈去一趟派出所,说下情况、录个口供。 现在时间已经太晚了,我这边也有很多事还要处理,就算了,他今天还够得忙,要先走一步,日后有机会他做东,大家再好好聚一下。 看着张指导带着手下威风凛凛走出了夜总会大门,我知道,班长已经告一段落了,但办班长有什么用呢?这并不是我的目的所在。 这个夜很长,时间还多。 所以,归丸子,到你了。 这个晚上的变数很多,过了这个晚上之后的变数也许更多,多到我穷尽脑汁也不能想至周全。所幸,现在这一刻,眼前的这一刻,我是安全的,也是清静的。 该做好的准备做了,该到位的人也到了。 透过办公室大门上那一尺见方,中间镂空雕花的厚玻璃,隐隐可以看见外面走廊上闪烁的从大厅里传来的激光灯光。 寂静无声的办公室,除了我自己的呼吸和沉下心来才能隐隐听见的迪斯科重低音之外,沉闷压抑得好像一座坟墓。 送走张指导员他们之后,我一个人走进办公室,原本是想静下来好好思考一下今晚已经做和将要做的所有事,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补救和遗漏的地方。 只可惜,脑袋中就如同一团乱麻,也许是砍班长的时候,急剧飙升的肾上腺素让我依然亢奋到无法思考的原因。现在的我,除了呆呆坐在那张宽大的沙发椅上任整个人完全放空之外,什么都做不到,也想不到。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是几十秒,也许是几十年。 我重重地叹一口气,从随身包里拿出了一把钥匙。 这是一把很普通的牛头牌锁具钥匙,没有任何花哨的地方,黄铜质地,既没有光泽也没有上漆,放在手掌里面,显得如此平凡简单。 但是,它却保管着四样东西,四样除了我自己之外,决不允许任何人碰触的东西。 俯下身,我拿起这把钥匙打开了办公桌最左边的那个抽屉,也是整个办公室里,除了放钱的小保险柜之外,唯一上了锁的抽屉。 抽屉最外面放着一个比手掌稍大,用报纸包得整整齐齐的小包,小包的后面有一个非常精致的木盒,在小包与木盒的下面还压着两张照片。 我把小包和木盒都拿了出来,最后才拿起了上面的那张照片。 照片上有很多人。 最前面坐着的是脸上依然残留着几分青春痕迹的三哥与明哥,他们后面一点站着我和癫子、牯牛、阿标,我的旁边分别是险儿、小二爷、地儿、武昇、袁伟。 最右边黑压压的那一伙人则是九镇十三鹰。 靠着周波旁边,手上拿着一串被辣椒粉涂抹得红呼呼的牛肉串,一脸笑得稀巴烂,龅着小龅牙好像正在开心说着什么的是元伯…… 那个忠厚老实、很久不见的元伯,那个快要被我们淡忘了的元伯。 第二张照片我原本不想去看,但是放下了手上那张合照之后,最终还是忍不住拿了起来。 这是我被英子带人砍伤的那次,在九镇医院照的一张相片。我的头上、肩膀都缠着厚厚的绷带,额头处隐约还可以看见没有完全清理干净,变得干涸的少许血迹。 因为一晚没洗澡也没怎么睡觉的缘故,我脸上和头发都显得有些油腻不堪,尤其是长长的头发乱糟糟像朵莲花般盛开在脑袋上面。 照片里的我半坐在病床上,微微偏着头,把下巴高高抬起看向镜头,嘴角叼着一支刚刚点燃,犹自青烟袅袅的香烟,脸上居然还露出了一丝微微的笑意。就好像,我不是被人砍了,没洗澡,脏兮兮地躺在病床上;而是刚刚中了状元,沐浴焚香之后接受道贺一样,表情是那样不可一世,那样青春无畏,也那样的快乐。 而一个女孩,一个只露出了半张脸的女孩,上半身横趴在我的身上,高高举起一只手,意图去抢夺我嘴边的那支香烟。在相机被按下去的那一刹那,女孩偏过头来,几缕长发垂下嘴角挡住了半张脸,另半张脸上故作嗔怒的样子却掩不住笑面如花。 和君分手之后,我强迫自己忘掉了一切也烧掉了一切,却唯独留下了这最后的一张。 因为,这张照片里有我永远再也得不到的美好未来,那些在病房中许下的未来。 报纸包好的小包里是一把枪,精美漂亮的木盒里也是一把枪。 小包中的枪又破又旧,枪管最前端的些许地方,漆皮已经开始有些剥落,仔细看去,整把枪的做工都显得异常粗糙、低劣。 这就是当初在九镇的歌厅里,罗佬曾经指着我的脑袋,最后被我抢了过来的那把仿制手枪,那把我人生中第一次拥有的枪。 木盒打开之后,一股新鲜的油墨味传来。 一个不知什么材料,类似于塑料一样的棕色包装占据了整个木盒,包装的正上面,有几个凹下去的地方。 最大的凹处是用来放枪,稍小一点的放着弹夹,右侧一排则静静躺着几颗子弹。 枪身也是黑色,但是却与前面那把枪的老旧感完全不同。整支枪放射着一种柔和好看的暗哑之光,弹夹的包钢被打磨得光亮,几颗金色的子弹更是在灯光下寒芒闪烁,引人注目。 这把枪是我为省城的一位朋友办了件对他而言很重要的事之后,他送给我的礼物。 德国原厂制造,磨去枪号,从来不曾面市,更不曾被人使用,可以说是追查不到任何线索的枪。 也是可以在今晚和接下来的无数个类似日子里面,更好更安全保护我的枪。 沉思中,敲门声突然响起,小二爷熟悉的声音传来: “胡钦,差不多哒,猪娘那边有信哒,你准备下咯。” “好,就来。” 我站起身,稍稍停了片刻,经过再一次的短暂思考之后,“啪”的一声,用力关上那个华美的木盒,和两张照片一起塞进抽屉,锁了起来。 一把撕去破旧枪身上的所有报纸和不干胶带,拉开因为做工太差,而导致上下抽动有些困难的弹夹看了看,确定依旧可以使用之后,把手枪、手机和钥匙一起放入了随身的包内。 是的,那把精良、昂贵、美丽到像是一把艺术品的德国手枪比这把枪更好用,更保险。 但是,那是我梦里的未来。 某个谁都不知道我是个流子的地方,某个湖边,某座山下,一幢单门独院的小房子,不用太大,不用太豪华,但是里面一定有宽大的沙发,有清晰到可以看见艾佛森打球时表情的电视,有一个我爱的女人,有一张我躺上去就想睡觉的床,还有一个放满了我喜欢看的书和电影的书房。 这把枪和这个盒子会放在那个书房的桌上、墙上,某个地方,静静地,等着哪个午后,一次清晨,我去欣赏,去把玩…… 这些年,越来越觉得现在的生活并不是我曾经要的未来,也越来越明白当初明哥说的那句: “小钦,你莫等到像你三哥那步了才晓得后悔。他是没得法了!” 可是我却用了我的青春,我的良心和我的一切去交换。 真正的未来已经死了! 如果连白日梦中的一丝幻念都不留存下来,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 包里的这把枪,这把粗糙的、低劣的、染上了鲜血的仿制枪,就如同现在的我一样,粗糙、低劣、满手鲜血。 我只配得上它,它也为我而存。 如果,它不能保护我,那就让我死吧,带着那个美丽、昂贵、平和的梦中未来,死在今晚,或是死在往后漫长岁月中终将被遗忘的某一天。 拉开办公室厚重结实的木门,闪烁的激光灯光变得清晰跳跃,大厅的音乐声也毫无阻碍地传了过来。 初始的寂静与沉思化为云烟,消失不见。 “哐”的一声,我重重关上大门,对着依然等在门口的小二爷说道: “猪娘还是一直跟着的唦?你别去了,留下看着场子,地儿跟我一起去看看。” 第240章 砚山血月夜(1) 我从来都没有想过靠班长这几粒丸子就可以真正扳倒归丸子,或者是子军。 这种想法是天真的,天真到有些愚蠢,愚蠢到非常危险。 每个人都知道,贩毒绝对是重罪,重到可以完结人的一生,可以埋葬人的一切。 不过,很久之前,我们聪明得让人感到有些可怕的老祖宗们就说过一句话,一句流传到了现在,依然盛行不衰的话: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大夫,这个名词在词典中的解释是——古代官僚阶层,也指有名望有学问的读书人。 简单来说,八个字: 有权有势、有名有利。 班长。 什么都没有,他连屁都不算,在皮财鱼的团伙里面,排名轮位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才能轮到他。 所以,当他被武昇砍下第一刀的时候,当他被张指导员他们带走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他这辈子完了。 当然,归丸子这三个字确实是在道上有些名气,也有点小钱,但他也绝对不是大夫,他不够格。 因为他的那点名,那点利都是来自下三烂,上不了台面,用好听的话来说,那是歪门邪道。 幸运的是,他却有着有一个追随多年、财雄势大的直属大哥——金子军,而这点也就直接使他和班长有同人不同命的结局。 金子军,一个响当当的名字,一个堪称传奇的人。 一个原本在我市山区做了多年教育工作,却一直不能转正的民办教师;一个原本不属于皮财鱼班底团伙,却最终跻身高层,成为一人之下,众人之上二把手的黑道大哥。 近些年来,城区洗浴协会会长、区人大代表、市政协特约监督员、全市最大洗浴城“水云天”总经理,“天府渔乡”连锁餐馆大股东、杰出民营企业家……一系列我知道和我不知道,我能写出和我不能写出的名号与头衔纷纷加身。 这些代表了什么? 八个字:有名有利、有权有势。 金子军的上头又有个什么人呢? 皮财鱼。 很难听的名字,对吧? 但是,名字并不代表任何东西,就像叫张美丽的,也许丑得狗都不啃。 我只晓得,在我市黑道有两个人绝对不能惹。 深不可测——廖光惠。 手眼通天——皮春秋。 在金子军和皮财鱼的照应之下,归丸子已经稳稳当当做了多年的偏门买卖,难道我会认为只靠这次的栽赃,就能扳倒他? 当然不能,在这个社会,刑不仅是不能上大夫的,就连大夫的心腹,也如同是来了月经的女人一样,也上不了。 无论发现了那么多摇头丸的张指导是多么高兴,多么开心,多么迫切地想要立下一个大功,最后都一定是白费。 这是一个天破了都可以补上的年代,何况那几颗小小的丸子。 不然,为何有人在坏掉的取款机里拿钱,被判无期;有人贪墨无数,却风光无限。 今晚的事情一定会被压下来,如果不压,牵扯的人太多,谁也担不起。当然,我同样也是走了一步险棋,因为万一真的到了谁都担不起的那步,我和班长两个一定是死得最早。 场面上的人不会动到归丸子,可我这次计划的最终目标就是归丸子以及他控制下的城北。 所以,对班长,我可以靠场面上的人来解决,但是对于归丸子,少不得要亲自操刀了。 班长事情一出之后,子军那边大事不出,小乱也一定不断。 打铁要趁热,杀人要趁病。 今晚就是摆平归丸子的最佳时刻。 在安排这一切计划的过程当中,曾经有两个人主动找上了我,他们都表示要办这件事,来弥补之前的犯错,来让众兄弟知晓,他们不是贪利忘义之人。 这两个人是简杰和小黑。 他们是自己人,砍班长的时候,我没有用自己人,还戴上了面具,但是现在却用了自己人。 砍班长我原本可以在一个完全不会让自己引火上身的地方动手,最终却选择了在难脱嫌疑的自家地盘。 是不是有些不合理,有些奇怪,甚至有些愚蠢。 还记得有一次我在看杜琪峰导演的《以和为贵》中,张家辉所扮演的“飞机”一角,为社团出生入死,不知道做了多少事情。最后选大哥,那些长老们却说: “飞机是谁,听都没有听过!” 当时我就觉得张家辉蠢,不是一般的蠢。 他是一把枪,这就是枪的命,他只知道要做好枪的本分,他只知道工作了就要有回报,只可惜他从来就不明白枪是绝对不会飞黄腾达的,飞黄腾达的只有握枪的人。 所以,他天真地在大哥的谎言中沉沦,在永远不会到来的等待中老去。 我不同! 从头到尾,一如飞机,我也知道自己是把枪,要做好枪的本分,可是自从三哥从我手上抢走买码的生意之后,我就和飞机已经完全不同了。 我再也不愿意今生今世只做一把立下汗马功劳、却又默默无闻的枪,哪怕粉身碎骨,我也要当那个拿枪的人! 用别的人,在别的地方动手,除了廖光惠他们之外,没人会知道做掉归丸子的是我——胡钦。 但是现在,用自己的人在别的地方办归丸子,和用别的人在自己的地盘砍班长,这种手段,可以骗到外人,却永远也骗不倒那些道上打滚多年,脑子早就如同计算机一般灵敏快速,而且还深谙廖、皮恩怨情仇内情的黑道大哥们。 他们每一个人都会明白,这件事的背后站着廖。 在皮财鱼的步步紧逼之中,廖终于拿起他的枪,用他的方法告诉了大家谁是老大。 同时,大家也会知道,那把枪就是我——胡钦。 一个刚从乡下出来,闻所未闻的小流子。 只要事情做得干净,没人可以拿我怎么样,可永远都脱不掉这个嫌疑。 但我很喜欢这个嫌疑,而且很长时间以来求之不得,今晚,我一定要完美收场! 动手的人有了,剩下就只需要知道归丸子在哪里了。 他在哪里呢? 这是个问题。 我既不能打电话给他,问他具体地址,也当然不能安排自己的人全程跟踪,但最好知道别人地址的方法就是跟踪。 这个世界,踩盘子(黑话,摸点、探听情况)最厉害的是什么人? 侦察兵、涌马(小偷)。 侦察兵,我用不起,也找不到。 但是涌马,我不仅找得到,而且还有个关系相当不错的。 还记得当初砍了羊胡子之后,我被抓进看守所的那次吗?和我蹲一个号子的,经常给我按摩,想跟着我混的那个哥们,外号叫猪娘。 他就是涌马,从小到大,不知道偷了多少东西,踩了多少盘子的涌马。 今天晚上,从我和张指导员三人吃饭开始,他就一步不离地跟在归丸子左右了。 平日归丸子出入都是一伙人跟着,身上的小拎包里随时都带着枪。 可我知道,今天他一定不会! 我就不信出了这么大的事,他进派出所还敢带着人、放着枪。 十一点多,地儿开车,我坐在副驾驶,后面座椅上坐着简杰、小黑,车子驶出了迪厅下面的车库。 按着猪娘电话里的说法,我们把车子开到了这个辖区的派出所对面。 隔着不算宽敞的大街,从派出所宽大的铁门看过去,两层楼的办公室里面灯火辉煌,院子里停着几辆车。 其中一辆很有气派,顶上安着一排圆灯的蓝色大切诺基,静静停在外面。 我们市不算很大,但这种美国原厂进口的大切诺基还是有几辆。不过,蓝色,而且悬挂着省直机关牌照的只有一辆。 金子军的那辆。 他来了,一如之前所料,皮财鱼绝对不会出马,但是金子军却难免需要出面。 既然他都来了,还会漏掉场面上的朋友吗? 果不其然,切诺基的旁边还停着一辆警车,如同周围的几辆警车一样,蓝白相间的格纹,红色的警灯。 唯一不同的地方是,车子是别克,车牌是张指导员办公的地方往上爬几级。 安静待在车上等待了两三个小时之后,办公室的大门口走下了一小群人。 走在最前面是一个衣着朴素却气宇不凡的人,子军紧随在身后一步,笑意吟吟。子军的旁边,张指导员在边走边对着两人说着什么,同样笑颜可掬、客气之极。 归丸子一个人走在最后,手边果然没有拎包,一言不发,脸色铁青。 我抬起手看表,已是凌晨两点过七分。 几人站在楼下的院子里在说了几句什么之后,张指导员与其他三人分别握手,转身走上了楼。 归丸子独自远远站在一旁,子军走过去双手握住先前领头那人的一只手,非常亲热地附在耳边细语片刻,那人身子后仰,大肚腩向前突出,抬头望着子军打了几个哈哈,甚为欢畅,然后一扬手,转身打开那辆警车大门,扬长而去。 子军默默立于车后,待车子拐弯消失不见,这才转过头来,朝着归丸子狠狠一挥手,领头走进了切诺基。 切诺基出了派出所大门之后,不是开往归丸子住家方向,也不是开往子军公司方向。 而是右拐,开向了另外一条道。 原本在我的计划中,已经料到了子军可能过来,但是没有料到归丸子居然没有开车,而是坐子军车子一起过来的。 所以之前想等子军走后,在归丸子回家的路上,由小黑和简杰伺机办他的计划,被这个突如其来的状况,彻底打乱了。 这让我有些不知所措。 因为,金子军是绝对不能动的! 凡事都讲个风险,办归丸子属于可控范围内,就算有点麻烦,但不管金子军还是皮财鱼都不至于真为了这么一个小角色,而彻底和廖光惠撕破脸,那样划不来。 但金子军不同了,从某种程度上而言,金子军可以说是皮财鱼的臂膀,动了他就动了皮财鱼的根基,这个责任,不说廖老板扛不扛得住,我胡钦是万万背不起。 所幸的是,一辆始终停在派出所外不远处的黑色中华车也发动了起来,远远尾随着子军开去。 我拨通了猪娘的电话: “猪娘,千万莫跟丢了,也莫被发现了。等到了之后,你看看情况,给我打电话。” “晓得,钦哥,我办事,你放心。” 半个小时后,我再次接到了猪娘的电话: “钦哥,我在砚山这边,就是那个××小区外面,他们进去了,只怕是那个子军的房子,我看见他们把车都停楼下哒,没有出车库,直接上楼了。这条路上都没得什么人啊。” 第241章 砚山血月夜(2) 砚山是我们市的一个经济开发区,很多地方原本都是农村,现在改建为林立的工厂和高档小区。 猪娘不用提醒我,我也知道那里没有什么人。 因为一到晚上,工人们下班回家之后,那个地方连客车都停运了,还能有几个人。 听完这个电话,一个极为大胆的计划从我脑海里面跳了出来,稍微思考一下之后。 我完全改变了在归丸子家门口办他的想法,扭过头对着地儿说道: “地儿,走!去砚山开发区!” 很快我们就到了猪娘告诉我们的那个地方,远远就看见猪娘的车停在路边一家“江西老乡家常菜馆”的门面外头。 车子开了过去,猪娘走下车,一手指向那个小区,告诉了我具体地址之后,我吩咐他离去,他不愿意,他说也许可以帮下忙。 我是这么回答他的: “猪娘,你已经帮了很大的忙,走吧,明天我给你打电话,刀不是你拿的!” 多年前,这句话也曾经从一个叫义色的人口中说出,对我说。 猪娘不情不愿却又没有办法地走了。 车子熄了火之后,车厢一片漆黑,小黑和简杰两人在不停地抽着烟,我回过头问: “是不是有些紧张?” “还好,钦哥!也不是第一回哒。” 简杰说完之后,有些轻蔑地撇了撇嘴,小黑则在一边憨厚地笑着连连点头,神态之殷勤,好像嘴里的半口烟都恨不得快点吐完。 一丝不忍涌了心头,但是有什么办法,我又能有什么办法? 不要他们去吗? 谁去呢? 我自己? 开玩笑! 如果我胡钦亲手去办了这件事,只要出了一点纰漏,被人知道了,后果就是连同简杰、小黑在内的所有兄弟,我们全部玩完! 以前流的血、出的汗,都将化为乌有,一丝不留! 半晌之后,我终于还是转头望向了前方街道,不敢再去看他们,伸出手抚摸着驾驶台上的一尊观音菩萨,低声说道: “那好,你们下去吧,别等下他先出来了,手上注意点轻重!” 小黑和简杰没有丝毫犹豫,打开车门,走下车,在街对面离我们很远的一处公交车站牌下面坐了下来。 透过车窗向外面望过去,一条笔直而宽阔的水泥大马路在我的面前笔直延伸开来,看不到起始,望不见终点。 路两边高高耸立着的路灯,因为人们的破坏和路政部门的无能,有一盏没一盏地亮着,橘黄昏暗的灯光下,可以清晰见到南方夏日里,那一群群飞舞于光芒之下的蚊虫。 此时的路上早已不见行人,偶尔一两台赶着回家而明显超速的汽车呼啸而过,激起一片尘土飞扬。 几十百米开外,那个圆形环岛的旁边,几个开“慢慢游”吃劳力饭的苦命人,依旧守候在路两旁,嘴上叼着半支劣质卷烟,微眯着浑浊的双眼,岁月无情的刻痕留在脸上,如同生活本身一般的粗粝、难看。 我微微喘了一口气,对着地儿说道: “这都是苦命人啊。” 也许是此刻的寂静和将要来临的血腥让多愁善感的地儿涌起了某种不知名的惆怅,他半天没作声,半晌之后,他眼睛望向车前方一盏路灯,看都没有看我,淡然说道: “哪个又不是苦命人。” 地儿的话让我的心里像被一柄重锤狠狠敲了一下,顺着车外灯光望去,一只飞蛾不断飞动翅膀,向着路灯撞着、挤着,一次次的回来,一次次的继续…… 一瞬间,想聊上两句的心情消失无踪,再也没有了丝毫开口的兴致。 沉默中过了多半个小时,地儿已经发出了阵阵轻微的鼾声,远远看去,路边的简杰和小黑似乎在微有凉意的清晨,感到些许寒冷,都是双手抱膝地蹲在黑暗里,看不清面部,却依然可以见到嘴边那一丝烟火点点。 谁,又不是苦命人。 也就在那一瞬间,一个熟悉的人影出现在我的眼前。 归丸子。 他佝偻着,正用一种缓慢到近乎拖的步伐从小区的大门走了出来,嘴上也叼着一根烟,目光发直地看着地面,脑袋丝毫没有摆动,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仿佛在想着些什么,比起平日而言,显得非常憔悴、落魄。 我的心狂跳了起来,紧张之下,有些不知轻重地一拳砸在了正靠在方向盘上熟睡的地儿背上。 地儿上身猛地一挺,几乎跳了起来,迷蒙中望向我的目光警惕、恐慌,被脑袋枕出了道道红印的双掌居然已经在瞬间握成了拳状。 我在心底叹了口气,对着地儿艰涩一笑: “看,归丸子出来哒。” 归丸子顺着小区大门向左边走了过去,估计他大概是准备去那个圆形环岛处坐“慢慢游”。这个地段,这个时间显然是不会有的士过来的。 而简杰和小黑则依然蹲在小区大门右边五十米开外的那个公交站牌处,一动不动,似乎没有发现。 当我越来越担心,终于决定打个电话来提示一下他们的时候,我突然看见两道火光从两人一直蹲着的角落飞了出来,划出一个红色弧线,在漆黑地面溅出无数火星。 两个人扔掉嘴上的烟,站了起来。 简杰先是指着归丸子的背影说了一句什么,然后两人好像再简短地商量了几句,各自从口袋里抽出一个面具套在头上,朝归丸子的方向快步摸了过去。 脚步越来越快,距离越来越近。 还有二十米左右的距离,我看见两人先后掀起上身的T恤,从腰间抽出了某样东西,再利落地撕去了包裹在外面的层层报纸,两人开始飞奔起来。 随着他们步伐的一上一下,两把匕首也随之起伏,坐在车里,我可以很清楚地看见,在路灯的映照之下,匕首闪烁之间,偶尔发出的隐隐寒光。 跑到了距离归丸子五米左右时,小黑依然狂奔,简杰却慢了下来,他大声地说出了一句话。 归丸子心不在焉地回过头来,那一刻,我看见了归丸子所有的表情变化。 一如当初,在寨上,我们的车撞向罗佬的那瞬间。 归丸子起初的木讷、平静变为了惊讶;惊讶过后,嘴巴放大,双眼猛地睁开,射出一种恐惧之极的神色。 唯一与罗佬不同的是,罗佬最后的表情化成了平静,而归丸子没有。 那一刻,他明显转头想跑,可惜一切都已经太迟了,他的脑袋刚刚准备扭过去,身体才做出跑动的姿势。 小黑手上的寒光一闪,整把刀已经没入了归丸子的大腿之中。 “啊——” 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呼响起,归丸子猛地回头把小黑一推,小黑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归丸子转身拔腿跑了起来。 鲜血顺着他跑动的痕迹流成一条弯曲的线,两三步之后,剧烈的疼痛让归丸子的脚步飞快放缓,最后变成了在地上拖行。 与此同时,百米开外,环岛那边的几个“慢慢游”司机向这边看了过来,短暂的平静之后,响了一阵骚动。简杰跑过摔倒在地的小黑身边,飞快地追上了归丸子,一手搭住归丸子肩膀的同时,匕首再次刺进了归丸子的身体。 “啊——” 再一次的惨呼,比起前一次来,这一次越发多出了明显的绝望与害怕。 归丸子反过一只手来抓着简杰,另一只手对着简杰挥拳打了过去。 简杰根本就没有理会打过来的那一拳,径直提刀又一次插进了归丸子的肩膀里面,应该是插到了骨头,因为匕首并没有进去多深,就卡在那里,简杰不断扭动手腕,才拔了出来。 小黑也再次赶到。 他绕过简杰,来到了归丸子的背后,伸出一只手,箍住了归丸子的脖子。 那一刻,归丸子再没有了反抗的机会,也完全失去了反抗的勇气。 他被小黑箍住脖子拧倒地上后,虽然双腿依旧在猛烈挣扎,但是上半身却已经一动不动,失去了还手反击的可能,只得任凭两人的捅刺了。 两人都是向着腿脚不断穿刺,在归丸子的惨叫中,我默默地记下了他们的刀数。 十三刀。 简杰八刀,小黑五刀。 其中简杰的两刀,一刀刺穿了归丸子的胳膊,一刀刺穿了归丸子的小腿,两刀四洞,都是对穿。 “慢慢游”司机们大喝着纷纷赶了过来。 我的心再次跳了起来。 简杰没有恋战,他抓起了依然在埋头干着归丸子的小黑,往后方猛地一摔。看着小黑当先跑走之后,一只手平举着匕首,站在原地,看着那些赶了过来的人。 人们的脚步纷纷停下,双方形成了死亡般沉寂的对峙。 简杰突然身形一动,居然对着那帮人冲了过去! “搞个什么!!!” 地儿一声极为压抑的怒喝响起,我的右手死死抓紧了车门上的扶手。 就当我已经做好了下车接应的准备时,街道上,那些人居然轰然一声,四散而退。 简杰跟在人群后追了四五米,确定再也没人回头之后,他这才停了下来,伫立原地半秒,转身向着前方等他的小黑跑去…… 他们跑远了之后,我剧烈跳动的心才慢慢平复了下来。 扭头望去,身边的地儿同样一脸灰白、嘴唇微颤。 拿起两瓶水,递给地儿一瓶,两人同时一仰头,“咕嘟咕嘟”如同渴了万年一样一饮而尽。 我们没有走。 擦干了嘴角的水渍之后,我们静静坐在车内,看着百米开外的那伙人。 简杰、小黑跑掉,那伙“慢慢游”司机围了上来,看得出来人们很激动,也很紧张、很害怕。 几个人都在手舞足蹈地不断说着什么,激烈的说话声隐隐从半开的车窗外透了进来。 我首先看见,其中一个人在归丸子的身上摸索中,终于摸出了手机,拨起了电话。 另外两个人则走到了路中间,伸开手想要拦下过往的行车,前后经过的一辆奥迪、一辆帕萨特都没有丝毫停留,毫不犹豫地加速从人们身边开过。 最后,因为拦不到车而有些绝望的几个人,再稍微交谈了几句之后,居然把躺在地上的归丸子抬了起来,飞快地抬到了其中一辆相对而言最大的“慢慢游”上面。 然后司机们用一种对于“慢慢游”而言,近乎疯狂的速度飞驰而去…… 负心多为读书人,仗义每从屠狗辈。 这就是明证! 再过了将近二十分钟之后,坐在车里的我们终于听到了远处呼啸而来的警笛声和救护车声。 剩下那几个留在现场,依然交谈不已的人群里,出现了一阵骚动,欣然快速的话语不断飘来。 救护车最先到场,趁着警车还没有赶到之前,在骚动与纷杂中,地儿发动了车子,无人注意之下,我们无声无息悄然离去。 第242章 针锋相对(1) 当清晨的阳光再次照亮大地的时候,城北大哥归丸子在他表弟班长出事之后的几个小时,居然又于他大哥金子军家门口被人办了的消息,已经传遍了位于中国南方内地某处的这个山区小城。 每一个不入流的小混混都在兴致勃勃地揣测着、传播着这个具有传奇性和戏剧性的故事。 人们最感兴趣的是两件事: 四个阿童木和两位黑头巾到底是什么人? 归丸子背后的两位大哥,金子军和皮春秋又会怎么办? 与小流子们如同打了鸡血般的兴奋狂热不同,廖光惠、皮财鱼、和尚、关总、李老妈子等市里的大哥们却都不约而同地表现出了一种极为默契的沉默与暧昧态度来。 这一天,出乎我们意料,没有打听、没有殴斗、没有寻仇、没有踩线、没有抓捕、没有一丁点的风吹草动。 就好像昨天晚上根本就没有发生任何事情,就好像归丸子和班长这两个人从来就不曾存在于这个世界之上。 在江湖上陷入了狂热与沉默两种极端表现中的这一天当中,我一大早就和小二爷一起去了趟派出所,与张指导员见完面,汇报了昨晚场子方面的情况。 然后,我又做了两件事情。 第一件,我给海燕的承诺。 假货横行,在这个社会上已经成为了一个所有人都知道的秘密。 中国的商人信奉一句老话,无奸不商! 毒贩是犯罪分子,是流子,是捞偏门,但是归根结底,他们也是商人,喜欢弄虚作假、杀鸡取卵的商人。 所以,我也有了一个借口。 那些年间,最为流行的东西除了摇头丸之外就是K粉了。 K粉,在搜索引擎上的解释是这样的:学名“氯胺酮”,俗称“high”药或者“强奸粉”,因为它的物理形状呈白色粉末状,英文名(Ketamine)的第一个字母是“K”,所以叫“K粉”。医学上用于外科手术麻醉,滥用七十毫克会引致中毒,两百毫克会产生幻觉,让吸食者感受到温和而幻彩的世界,五百克将出现濒死状态。 这是科学的解释,我想应该是对的。 但是现实往往和书本不同,现实中,我所见到的“道友”(黑话,吸毒的人)在吸食K粉之后的种种恶心变态表现,一定不是温和而幻彩的。 这种情况的出现,就是因为方才的那句俗话——无奸不商。 除了大哥级别,或者真正舍得花钱的人与毒贩的朋友之外,一般在迪厅、KTV玩乐的那些小流子们是吸食不到真正K粉的。 如果运气好,遇到稍微有点良心的毒贩,那么他们会在K分里面加入一种我们那边道上称为“上头素”的东西,再卖出去。 运气不好,遇到黑心如同“三鹿”一样的商家了,那么他们加在K粉里的则是味精了。 没错,你没有看错,就是我们天天炒菜用的味精。 如果你觉得惊讶,那么等着,下面还有更精彩的。 因为最没有职业道德,黑良心的就是最后一种。 他们在K粉里面加入的是玻璃粉,普通玻璃磨碎之后形成的玻璃粉。 长期吸食K粉的人,内火很重,在吸食过程中往往会流出鼻血。而把玻璃磨碎之后形成的那一颗颗棱角分明的小细末,可以在吸食过程中,划破鼻腔黏膜,造成出血现象,从而掩饰掉货质的不纯与货量的不足。 再一个就是,玻璃划破了黏膜和毛细血管之后,药物可以顺着毛细血管进入大脑,让药效发挥得更快,更容易产生幻觉,嗨起来。 只是对比起前面两种假货而言,这种假货对于道友身体的危害更大,更猛烈。 吸食纯K粉之后,上头快,下得也快,人一嗨完,基本就回复了正常;前面两种假货因为纯度不高,上头比较慢,快感也不如真货,但是它嗨完了之后也没有什么事,过了就过了。 只有最后一种。 这种假货产生的幻觉往往是恐怖、血腥、吓人的,叫“歪头”。各位如果见过的话,那种吸毒之后,大哭大叫、浑身发抖喊冷、尖叫着东躲西藏的就是。 陷入这样幻觉中的道友通常都在嗨完之后,受到极大的精神压力,头疼欲裂,有人给我形容说,就像脑壳上被打了一棒,需要几天的休息才能勉强恢复过来。 而且这种假货吸食之后,上头很快,但是想要嗨出来却是难于登天。 还记得那些年,经常在各种场子内看到一个个的小孩子们,摇头摆尾到人几乎虚脱,不成人样了,药性却依然留在体内,如同蚂蟥一样恶毒地继续吸食着他们年轻的生命。 归丸子一伙人在我的场子里给人送货,送得最多的就是最后一种,专门给附近学校里面那些什么事都不懂,偏偏要充豪气,装时尚,喜欢玩的孩子们。 他的货里面,K粉的含量几乎少到了最低限度,而玻璃粉的含量也尽可能到了最高范围。 那些孩子们,通常为了上头,而大量地吸食这种K粉。 所以,在归丸子赚到更多钱的同时,我的场子也因为“歪头”和吸食过量而出了好几回事。 事情虽然不大,也都已经一一摆平,但是给我留下了最终清场,为秦明扫平道路的借口。 晚上,在归丸子手下一个叫杰杰的小弟再次进门送货的时候,他发现居然已经有人在场子门口铺货了,而且还不许他进去。 杰杰找到了我。 我是这么说的: “杰杰,给你面子?呵呵,你们做事太缺阴德,给别人搞些玻璃粉,搞得老子场子出了几次事,你还想进门来,你是当我蠢宝,还是觉得你们吃得住我?我只怕想歪了你的脑壳。” “胡老板,我们大哥早就和你说好了。你当时答应你们场子只可以有我们的人在,而今你这么说,这个人又在这里,你是什么意思?” 当时,我刚想转身离去,一听到这个话,立马走到了杰杰的面前,伸手一指门边另一个卖货的人,说: “你而今给老子听好,我喜欢他,他们的货好些,不妨碍我做生意。我不喜欢你,也不喜欢你大哥。归丸子和我怎么说,他来找我就是。老子之前和他讲过什么我不记得哒,一个残废,还以为像以前,有资格和我谈条件啊!别的地方,我管不到。不过,小麻皮,今后只要我看见你或者你们的人还在我的场子里卖货哒,我就弄死你!我就是这个意思,不舒服你就和我摆个场,我陪你玩,明白没有?” 被我骂得一愣一愣的杰杰当时不知道,但是我想两天之后,他一定就明白了我当时指的另一个卖货人的身份。 因为,两天后,注定再也不能自己走路的归丸子还躺在医院。而秦明则带着他的手下全盘接管了城北地区所有娱乐场所的铺货生意。 我? 关我什么事,我只是一个落井下石,风吹两边摆的小人商家而已。 这些道上的事,管得着吗。 不过,我知道,我就算可以骗过几乎所有的人,那也只是几乎,而不是所有。 所以,我在砍了归丸子的第二天,完成了对于海燕的承诺同时,也做了另外一件事,一件可以保命避祸的事。 很快,这件事的效果就得到了充分证明。 具体时间已经不太记得了,应该是归丸子事件之后的一两个星期之内,反正我确定是秦明刚刚在城北地区成功插旗不久的那段日子里。 一个我早有预料,但每天还是暗自在心底默默祈求菩萨别让我马上和他正面冲突的人找上了门来。 很久之前,我就说过,我们市是一个以美食、美女闻名的城市,而种类繁多、数不胜数的美食里面,最被本地人所喜爱,也最被我个人所钟爱的一样东西是——牛肉粉。 这东西也许摆不上台面,会被上流人士鄙视,但我本来就是个底层的人物。所以,就我个人而言,这是天下最好吃的东西,没有之一。 我们市有一家吃牛肉粉的百年名店,但正如武汉“四季美”、天津“狗不理”、重庆“钟水饺”、长沙“杨裕兴”等百年名店一样。名气起来了,生意好了,味道也就差得离谱了。 因此,我这样的本地人绝对不会去那种地方吃,我每天早上去吃的是一家很小很小的无名小馆,位于我市一个叫猫狗巷的小巷子里面。 猫狗巷,一听这个名字,就基本可以想象出样貌。 肮脏、狭窄,老旧。 猫狗巷从来都不是那些耀武扬威、一朝得志就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有钱的流子们来的,更不是整天出入各种高档娱乐休闲场所的官员和大哥们来的。 所以,除了让我现在想起就口水流到了键盘上的美味之外,这个小店还有个好处:清静、低调。 朋友圈子里,知道我这个习惯的人不多,更别说外人。 但,神通广大的金子军却偏偏就是在这里找到我。 那天早上,我一如往常般六点多就开车来到了那家店子里,要了三两牛肉粉和五个穿眼粑粑之后,找了个位置,把鞋一脱,换上擦鞋大妈们提供的拖鞋,大吃了起来。 正吃得满口香浓时,我突然听到身边食客发出的阵阵带着羡慕与惊叹的轻呼声。 顺着人们的目光,抬头望去,一辆明显改装过的原装进口大切诺基,高大敦实得如同坦克般,气势逼人地从小巷尽头开了过来。 第243章 针锋相对(2) 冷汗几乎是同一瞬间就从我浑身上下的毛孔里冒出了出来。 人们的轻呼是因为看到了原本不属于这个小巷世界中的东西出现。 而我的冷汗则是因为我知道来的是谁,也知道他为什么而来,更可怕的是,我怎么都想不明白,这个人又是怎么能知道此时此刻我会出现在这里。 我的一只手伸向了随身的小包,包里有着那支从罗佬手上抢过来的仿制手枪。 可就在手掌刚刚摸到枪柄的时候,我却又松开了手。 我要赌一把! 金子军不是一个默默无闻、毫无顾忌的小流子,我不信他敢当街办人。而且到目前为止,我并没有觉得自己有致命失误,起码明面上,他没有办我的借口。 可假如我沉不住气拿出枪来,这才是不打自招,真的完了。 切诺基停在了我的车旁边,那一刻,我突然觉得自己真的应该换车了。 车门终于打开,金子军走了下来,一个人! 关好车门之后,他径直走向我,但是却仿佛并没有看见我,而是一直都很有兴趣地看着我身后不远处的菜单价码牌。 “金总,今天怎么这么好的兴致,来这种小地方吃早饭?” 在廖光惠夜总会的开业典礼上,我们喝过一次酒,虽然没有说什么太多话,但也是有过一面之缘。 迫不得已之下,我开了口。 金子军瞟了我一眼之后,微一点头,并没有答话,继续看着招牌。 那一眼中的蔑视让我倍感屈辱,无名火起,我低下头去,再不看他,吃了起来。 几秒之后,我对面位置上的凳子被拉开,金子军一屁股坐了下来。 “老板,搞三两牛肉粉,和一碗剪米茶(也是一种特色小吃),麻烦快点啊。” 金子军的声音听不出半点的烟火气,平淡自如,就像是一个普通食客。 粉很快送了上来,我一直耐心等待着金子军继续开口。 但是除了“呼噜呼噜”不断吃粉喝茶的声音之外,我什么都没有听到。 几分钟之后,当我把手上的穿眼粑粑送入口中的那一刻,我再也忍耐不住,决定率先打破这个沉默: “金老板,是不是找我有什么事啊?” “你说呢?”金子军开了口,但依然低头大吃,没有看我。 “不晓得!” 那种被轻视的怒火又一次涌了起来,与意识到自己失了先着、丢了气势的后悔混杂在一起。气急败坏下,我大口大口地扒拉起碗里的牛肉粉。 又浓又辣的牛肉汤,和着雪白爽滑的米粉快速送入口中,端着的大海碗完全挡住了我眼神里面的慌乱,嘴里可口而又猛烈火辣的刺激则让我的神志更为清醒。 我决定再不开口,如果他要办我就不会来找我,找我的原因只能解释为他需要一个办我的理由。 那么,言多必失!最好的对策,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老子不说了。 几口吃完之后,我放下碗,看都没有再看金子军,一边掏出零钱放在桌上,一边对着擦鞋的大妈喊道: “麻烦把鞋拿过来。” 就在我话刚说完,等着大妈送鞋过来的那一刻,金子军放下碗,说了这么一句话: “你而今是不是真的想作死?” 我心中一跳,并没有开口,只是用一种很震惊、很奇怪、很不解还带着几分气愤的表情扭头看向他。 他手上拿着一双筷子,一丝发亮的油渍正顺着嘴角缓缓流下,针锋相对地与我对视。 送鞋大妈到了,我移开眼神,接过鞋。 他也放下筷子,拿起旁边的一卷卫生纸,擦起了嘴。 边穿鞋,我边说道: “金老板,我明白你的意思。都没必要装了,你的意思是归丸子的事和我有关,是吧?” “嘿嘿嘿嘿。” 金子军首先发出了一阵似笑非笑的声音,突然一顿之后,说道: “胡钦啊胡钦,我帮你讲个白话(土话,故事、闲话的意思)啊。我以前还在乡里当老师的时候,就有些小伢儿不听话,不交作业。什么帮大人下田搞事啊,什么要割猪草啊,一问起来还都是名堂,名正言顺。你猜我怎么对付的,写,写好作业了再回去。我这个人做事从来就只认硬道理,只要我认定哒,随便别个讲什么,搞什么,我都不信,我只信我个人的判断。归丸子这个事,你真当我是个猪,还是你以为廖老板就百分百罩得住你。老弟,你还嫩得很,这套瞒天过海的把戏最好莫在我面前演。晓得吧?” 这段话让我有点摸不着头脑,我不知道金子军想要表达的是个什么意思,我等着他的后续。 果然,片刻之后,金子军继续开口了: “话说多哒也没得意思。看在廖老板的面子上,七十万,你拿七十万出来,今后场子里老子照样卖货,这个事就算结束。” 七十万! 对于我来说,绝对不算小数目。但是这句话给了我和解的希望,比起我事先预估的种种恶劣情况而言,如果七十万能够摆平这件事,那就真的是相当不错了。 而且就算我真给了他钱,对于帮助廖光惠拿回城北的地盘,和我自己的声名也不会有任何影响。 因为,只要赔了钱,每个人都会知道归丸子是我办的! 那一瞬间,我几乎动了心。 但是金子军很不经意的一个动作却完全改变了我的想法。 他刚才擦嘴的那坨纸,并没有扔!他攥在手掌心里,很用力很用力地攥在手掌心里,指头上的几个关节处都显出了一种青白之色。 他在等!他在想! 他在想着其他的事,一件完全占据了他所有思维的事,所以,他没有意识到要扔纸。 刹那间,冷汗再次从我的毛孔里冒了出来。 我几乎完全可以意识到,金子军说的一切都只是一个圈套,一个可以让他抛开廖光惠的巨大威胁,光明正大办了我,让我永不超生的圈套。 “金老板,你开国际玩笑吧,是不是当我胡钦是个猪啊?无缘无故给你七十万?我的钱是天下掉下来的还是地上长的,只要捡啊?归丸子凭什么就是我办的!在我场子门口卖货,被他清场,赶跑的赵家两兄弟不恨他?他用玻璃粉把菜逼弄上头了,菜逼不恨他?钱我不会给!不关我的事!至于我的场子,我话就这么说,哪个都不可以送货,我说到做到!” 我强硬的反击,明显出乎了金子军的预料之外。那一两秒之间,老到如他也不禁显出了几许慌乱,他张开嘴,甚至都没能马上回答。 但是金子军毕竟是金子军,一个出人头地的黑道大哥! 眼神飞快闪动几下之后,他镇定了下来,一张长脸变得无比阴沉冷酷,看着我说道: “好!你记好,你承认也好,不承认也罢!这件事你都跑不脱!我就认定你哒,胡钦!除哒你,真没人有这么大的胆子,砍班长的人不是你,在你的场子哪个可以这么干净跑脱?我而今也把话也说到这里,我陪你慢慢玩,玩死你!” 金子军的话彻底激发了我极少暴露,却又始终都流淌在血液里的那股凶狠。 多年前,当我的那把刀子捅向莫林、莫之亮两兄弟的那一刻,我就告诉自己,绝对不再做回以前的那个胡钦。 那个跪在校门口当众求饶的胡钦;那个可怜巴巴被人“打鹅”,却只能看着周围同学嘲笑眼神的胡钦。 无论谁想要让我再这样都不行,无论谁! 既然你认定了我,那么好吧,大家都无所顾忌了,我们就都撕开脸来谈吧。 那一刻,我从见面开始就一直存在的慌乱完全消失了,我第一次在金子军的面前拉下了脸,盯着他看了几秒之后,我俯下身靠近他,小声说道: “金子军,我尊重你是个前辈,是个大哥,不是代表我怕你。归丸子的事,我说不是我,就不是我!你硬是要讲我,那也随便你。都是一条命,我胡钦死,你金子军就死不得?呵呵,我也告诉你,我这个人和你一样,做事只认硬道理,老子一向都是要死卵朝天,不死当神仙。而今这个包里就有一把枪,你信不信我现在就一枪打死你!!” 金子军一抬头,斜瞟着我,很轻蔑地说道: “你试下看?!” 金子军充满火药味的语气引起了周围食客的注意,大家纷纷看了过来。 我拉开凳子,站起身来,拍了拍裤管,说道: “哈哈,金老板,开个玩笑的,我怎么敢啊?你又没有惹我。不过你刚说要办我,那也好,最好光明正大搞,如果我出了什么事。我告诉你唦,我不敢打你,但是包里这个家伙质量不好,说不定走火会打到别的人。嫂子天天在三中给学生上课,那么辛苦,怎么也不买辆车开啊?你又不是没得钱,挤公车那么多人,不晓得谁好谁坏,几多危险。下班还去铁院幼儿园接侄女,万一小伢儿挤车受伤哒也不好。对不对?” 认识金子军以来,我第一次在他的瘦脸上见到了眼睛圆瞪,面色发白,神情激动的样子。 这就是我在砍完归丸子之后的第二天,交代猪娘去为我所做的另一件事,一件可以保我命的事。 卑鄙?当然卑鄙。 但我都他妈的是流子了,身边找个好人比找个鬼还难,我还想高尚? 那个早上,当我转身离开的那一刻,我清楚地意识到了一点: 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和背后坐着的这个又高又瘦的男人之间,只怕还会发生很多很多的事。 这些事,也许可以助我平步青云,也许可以送我永眠地底。 第244章 相思已是不得闲 归丸子的事件在各方势力的博弈斡旋之下,一如我预料之中般的偃旗息鼓了。 对于归丸子,我并没有太大的愧疚心理,他是一个老流子,有过太多的罪过。所以,他落到现在这般一辈子都别想再用两条腿来利落行走的下场,只能说是应了那句老话: “出来混,迟早要还!” 而班长,虽然他最终成为了一个与我、与归丸子一样的流子,一个丧尽天良的毒贩,一个无耻肮脏的道友,但是我的心底却始终都忘不了第一次见到他的那个场景:他穿着一身虽然没有警号、警徽,却干净笔挺的警服,在一帮治安仔的簇拥之下站在我的迪厅门口,大声问道:“哪个是这里的老板?” 那时,尚且没有被毒品摧残的国字脸上有着几分做作、几分幼稚,但也有一些威严肃穆,正气凛然。 我一直相信,相信在他的心中,也曾经有过一些理想,一些如我一样永远都无法实现的青春理想。 只可惜,他走错了路,又做错了事。 在这条不能回头的道路上,做错了事,是要付出代价的。 故事过去了,除了道上风起云涌般关于廖光惠与我毒辣手段的各种流言与猜测之外,一切变得平静。 在猫狗巷与金子军见面之后没有多长时间的某天下午,我接到了一个电话,一个从来没有想过会再接到的电话。 那天,我刚和父母一起吃完中饭,开车去市中心一家茶馆和朋友谈点事情,半路上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拿起手机一看,显示一个陌生号码,没有多想,戴上耳机之后,我习惯性地说道: “喂,哪位?” “……” 电话通了,但是我耳边除了电流发出的那种空寂而烦人的窸窣声之外,没有人说话。 “喂,你好!是哪位啊?” “……” 电话那头,还是一片沉默,只隐隐传来某人的呼吸声。 这些年间,腥风血雨的江湖生涯,亲手犯下的各种罪孽,都已经让我的心灵背负上了极大负担,这种绝不常见的奇怪沉默,瞬间就让我的心开始狂跳了起来。 我不知道这种反常现象之下隐藏着什么样的危机,又是来自哪里。 而这种慌乱所带来的不安全感也让我变得烦躁,我的语气随之凶狠起来,带着某种威胁的口吻大声说道: “是哪个?搞个什么鬼?没卵事,老子就挂了!” 话刚出口的那一瞬间,我就听到了一个恍如已是相隔一生,却又刻骨铭心不曾或忘的动人嗓音响了起来。 语气急促、快速、胆怯,好像带着一种蓄积已久的勇气,说道: “别挂!胡钦,是我!” 如同是脑海中响起了一道惊雷;又如同是那一瞬间,被人剥光衣服之后,扔在了马路中央。 我手足无措,欲语无言。 一种很难以用文字形容的情感从心中升起:快乐、伤心、愤恨、激动、委屈……但随之涌起的却是一种铺天盖地的羞愧,一种不知道从哪里来,为何而来,却让我胆怯到无法面对的羞愧。 “胡钦,我也没什么事,就是好久没联系了,给你打个电话。” “……” 电话里的声音依旧动人,我也依然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或者是做些什么。 曾经无数次,我怀念着这个声音,怀念着这个声音的主人。 但是那一刻,我却已是惘然。 “胡钦,你而今在哪里啊?很久不见了,还好不?说话唦。” 耳边传来的话语慢慢显得轻松起来,最初的那种沉默与羞涩、胆怯已经全然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坦然,如同普通朋友一般的坦然。 “……” “说话啊,你还在不在啊?” 我突然就感到了无比的痛恨,痛恨她轻松的语调,痛恨这种轻松语调下的水过无痕,若无其事。更痛恨,那种让我感到我们好像是两个多年不见老友般的坦然。 没有再答话,也没有一丝的犹豫,重重吐出一口郁结在心底的难言之后,在君的说话声中,我按下了耳机上那个关掉对话的按钮,删除了那个陌生的号码。 我想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在省城的那个晚上,我给自己说的那句话: “我和你不是恋人,也永远不再是朋友!” 你说爱,你却慢慢走开。 我说不爱,我却再也逃不出来。 后来几天,虽然我极力控制着自己,但是却毫无办法,不由自主期待着、后悔着。 期待那个电话会再次响起,后悔删除了那个我再也找不到的号码。 可惜的是,每次期待、后悔之后,我都会觉得自己是个傻逼,是个毫无反抗能力、恬不知耻的傻逼。 因为,电话再也没有响过。 直到那个月底,我回九镇,去周波看的场子里收钱的时候,刚停好车,走在街上就遇见了高中的一个同学,也是君当年最好的朋友。 “胡钦!” “哎呀!你好,陈芳,好久不见了,哈哈,最近怎么样啊?” “是啊,你是忙人啊,难得看到你。” “呵呵,忙什么,一条烂命,烂忙啊。” “你还是烂命啊,这么多同学,就你一个人买车买得最早。哎,说真的,十五号同学聚会,你怎么没来啊?是不是发财了,和我们这些老同学玩没意思啊?” “啊?我不晓得啊!”我感到有些莫名其妙地望着陈芳说道。 “我当时就交代了要曾君通知你啊。后来问她,她又吱吱呜呜没有仔细说。未必她忘记告诉你了吗?” 我想起了那个电话,突然之间,我不晓得应该再说些什么话。 陈芳是个很聪明的女孩,她看出了我的黯然与落寞,瞬间,场面就变得有些沉默尴尬起来。 勉强对着陈芳一笑,我正准备开口告辞,陈芳却抢在我的前面说话了: “哎,你们两个啊……好的时候好得像什么似的,那个时候,我还真的以为你们会结婚。” 我依然挂在脸上的笑,干涩到连我自己都想收回来,但是面部肌肉却是那样的不听话,那抹惨笑依旧固执坚强,毫不退让。 我看见陈芳望着我的眼神里,居然有了一种同情惋惜之色: “曾君走了,出国了。二十五号到上海,二十七号的飞机。” 我的脑袋“嗡”的一声响了起来。 “其实,你也莫怪她,你自己也是的。那个时候如果把她当回事,你们也不会像现在这个样子了……” 陈芳当初与我和君的关系都相当不错,所以虽然她在喋喋不休地说着,但是我也只能站在那里听,直到我听见她说出了这么一句话: “当初你和曾君刚分手的时候,她哭得要死。给我打电话,她讲不管怎么样还是不后悔和你在一起,她只想你莫怪她。” 我再也没有听进其他的话了,就连怎么和陈芳告别,我也完全不曾记得。 在听到那句话的一瞬间,那些积聚在心底的恨,那些刻意去伪装的坚强,那些念念不忘的报复,那些努力维持的决绝,都如同堆砌的沙堡一样,消失殆尽。 相思已是不曾闲,又哪得工夫咒你。 君,愿你幸福。 君远走天涯,险儿也在千里之外,元伯早已魂断,胡玮身陷苦牢,三哥如同路人。 蓦然回首,这些年来,所有的算计,所有的谋划,所有的努力,除了孑然一身,我得到了什么? 我得到了一个称呼。 大哥! 流子的大哥。 无论我有多疲惫,无论我有多后悔,这个称呼背后所蕴含的意思都清楚而残酷地告诉我。 人在江湖。 所以,事情永远都不会完结。 所以,在这漫长而艰辛,走向最终归宿的旅途中,我又遇到了一件事。 这件事让我们兄弟继三哥事件中,与武昇、袁伟的分道扬镳之后,几乎再次四分五裂。 但是最后却让我拥有了出道以来最大的一份产业,而这份产业也正是日后让我们兄弟足以跻身市内几大势力的根源。 与此同时,一桩埋藏多年的危机随着一个几乎让我心胆俱裂、魂飞魄散的消息也终于来到了眼前。 第245章 错误的苹果(1) 上帝创世用了七日,在第六日的时候,用泥土捏成了一个泥人,并吹了一口生气于其中。泥人就有了生命,名为“亚当”。 所以,我们死之前要吐出最后一口气,还给上帝;我们死后要埋于泥土,回归本源。 上帝对这个泥人宠爱有加,不但让他做世间万物的主宰,还为他建立了一个“乐事、愉快”的乐园,叫伊甸园。 时间慢慢过去,这个泥人越来越觉得很孤单,于是央求上帝再造出另一个泥人,可以每天成双入对,共度时光。 于是上帝施展催眠之术麻醉了亚当,取出他的第七根肋骨,塑成人形,遂成“夏娃”。 千百年来,男人和女人都在穷尽毕生去寻找,寻找自己的肋骨,和自己的归属。 只可惜,这个世界上的男女太多,自从潘多拉魔盒打开之后,诱惑也太多。 所以,很多人头破血流,心碎千片之后找到的也只是一个错误的苹果,而肋骨却永远消失在了这个浑浊的俗世。 接下来我要讲的,同样也是一个关于错误苹果的故事。 众所周知,流子身边往往都会有着很多懂事或不懂事的,纯洁或不纯洁的,天真或不天真的女人。 我们兄弟都是流子。 还是那种混得算不错,长得也算不错的流子。 所以,我们也不例外。 众兄弟中,对女人最有手段、最有办法的袁伟和险儿就不必说;武昇,高大威猛,天生就有着一个可以轻易吸引女人的好外表,无论他有意还是无意,前前后后也经历了好几段恋情。 自从与君分手之后,这几年来,我没有再谈过恋爱,但是这不代表我没有女人,相反,我有过为数不少的女人。 不过,我们兄弟里面也有两个人,两个从来就没有谈过恋爱的人。 地儿、小二爷。 刚出道的那年,犹自青春的地儿被春花骗去了第一次之后,他就开始了游历花丛、片叶不沾的浪荡生涯,他身边的女人,换得比衣服还快。 但是他却没有恋过爱,除了春花之外,我甚至再也没有看过地儿与其他女人手牵着手出现在我的面前。 地儿说,他爱不起来。虽然他始终都不肯承认,但是我想他的心也许真的留在了那个土气肥胖的春花身上,世间情爱,缘起缘灭,哪由得人。 小二爷与地儿不同,他是真真正正的没有谈过恋爱。 一次都没有。 读书时,小二爷的学习成绩就相当不错,尤其是数学和物理。排开与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他所有的精力几乎都放在了学习上面。 那个时候,他没有心思恋爱。 正式打流之后,我们所有的生意都由他来管理,大小事计亲力亲为。我们能看到他在底下的出谋划策,能看到他在背后的手眼通天。 可在外人面前,出风头的人往往却是我或者险儿、武昇。 除了喝酒喝多之外,平时的小二爷不喜欢多说话,脸上总是挂着一种很憨厚温和的笑容,根本就不像地儿或者袁伟一样,见到美女了会主动去追,去侃,去求欢。 美女是要哄的,而且要装着逼去哄的,小二爷不会装逼,也不屑去哄。 所以他没有女人。 但是,最近他却突然开窍了,所以他有了女人。 一个从我这个背时鬼手上抢过去的女人。 我们迪厅位于王朝的二楼,楼上的三层都是由龙袍负责管理的夜总会。 大家知道,夜总会除了老板、经理、服务员、收银员、杂工、保安等之外,还有两种绝对不会公开承认,但是每个高档夜总会都一定会有的职业。 台姐、妈咪。 所谓台姐,不是电视台的选美小姐,也不是走秀台的模特小姐。虽然这两种职业的性质和台姐除了收入不同之外,其他基本一致。但是我负责任地说,台姐并不是前两种的简称,而是坐台小姐的简称。 如果你还是单纯到听不懂的话,那么我告诉你,俗语叫婊子,和我们流子一起并称为偏门二鬼的婊子。 妈咪,有些地方叫公关,东莞普遍称为部长。但这个不是简称,妈咪绝对不是大妈的咪咪,部长也不是我们政府的部级长官。 妈咪只是一种暗号,一种供方与需方之间的暗号。 当你需要对台姐这个行业进行全面而深入了解的时候,你只要对着某位美女叫出这两个字就好了。 当然,妈咪也有俗称,叫老鸨,也叫鸡头。 既然都是江湖中人,从事差不多龌蹉的行业,那么我们这些流子和妈咪、台姐们打交道的日子自然也就不在少数。 龙袍的夜总会里面中有一个很漂亮的妈咪,叫雷橙,一身手艺行走江湖多年,阅人无数,却从不以真名示人。所以江湖中,朋友、嫖客们统一称她为橙橙。 橙橙虽然是风尘女子,但是很奇怪,她并没有太多的风尘味。 橙橙非常白,个子虽然不是很高,可是比例极好,增一分嫌胖,减一分嫌瘦。平日里纵情声色,喝酒熬夜堪称常事,可偏偏天生丽质,脸上丝毫看不出摧残过度的痕迹,一眼望去,简直就像是一个不施脂粉的良家女学生。 最近一段时间,橙橙经常有事没事到我的场子里来,我上去唱歌,她也一定抽空进来包厢坐坐,逗弄我两下再走。 偶尔半夜三更,还能给我发条暧昧不清的撩骚短信,问候问候。 我从来就不是盏省油的灯,虽然比不上袁伟、险儿这样的超级太阳灯,但我至少也可以算是一盏聚光灯。 而且,我还恰巧挺喜欢这种白白净净,看上去没半点风尘味的女孩,既然闲着也闲着,自摸一条,不如专扣独饼。 所以,我决定接受橙橙的勾引,我要办了她。 但万万没想到,大风大浪老舵手,一朝阴沟翻了船。 这样一只煮熟的鸭子,我却只能眼睁睁看着她飞了。 而导致这一切的原因,居然是情场菜鸟小二爷。 我给兄弟们透露了准备勾搭橙橙的想法之后三四天的某个下午,我和小二爷坐在办公室里聊天。 他和我进行了一段对话。 一段完全改变了我心意的对话。 当时,小二爷就坐在我旁边的一张沙发椅上,他突然改变了原本跷着二郎腿,上身后仰在靠背,一只手横搭扶手上的舒服坐姿。 把腿放下来,上身微微前俯,双手肘部分别放在两个膝盖上,用一种有些正经,但好像也有些尴尬、心虚,却又强装着不以为意的神态对我说道: “哎,弟兄,问下你。你和那个橙橙而今怎么样哒?” 小二爷这种少见的神情,完全不像他风格的问话让我倍感奇怪。不解之下,我只是从鼻孔里面发出了一个声音: “嗯?” 小二爷的表情更加奇怪了,脸上居然出现了一种如同小男孩般非常羞涩的样子,但是口气却又异常凶狠地问道: “嗯个什么嗯,老子问你办了没有?” 我一下领悟了过来,嬉笑着伸出手,把烟灰往缸里轻轻一弹,再吸了一口之后,一个手指指向他,带着那种“呵呵呵,坏人啊坏人”的表情,吊着嗓子慢慢说道: “你管老子办了没有,你猜下看唦。” 在我这种表情下,小二爷居然受不了了,脸色大变,出现了一种羞愧到有些气急败坏的样子,用同样气急败坏的语调大声说道: “你的麻皮!讲就讲,不讲老子还不问了。” 看到小二爷如此剧烈的反应,我赶紧收回之前的表情,很认真说道: “哈哈,没有呢,你以为老子是地儿那个贱货,蚂蟥听不得水响,粘到点腥就赶紧上啊。不急,慢慢来。又不是我泡她,等她主动就我吧。你今天是有些怪啊,怎么问起这些了,关你屁事?” 我这句话出口之后,小二爷半天没有说话,我也懒得继续纠缠,自顾自抽起了烟。 过了大概半分钟,小二爷突然又开口了: “胡钦,我给你讲唦,我觉得你最好还是不要和这个橙橙搞在一起。” 他的语气严肃、认真、正气凛然。 这样的语气让我感到也许在处理这件事上面,我有着某些不太好、不周到,却又不自知的错误存在,于是我也正式开始认真起来。坐直了身体,我问道: “怎么了?” 又是半晌之后,小二爷才说道: “你啊,我都懒得说你。你而今是大哥,晓得不,你前段时间才把餐饮部的那个什么娟搞了,你又搞这个。你未必真的要在这个夜总会里把名声搞臭才好吗?” 一席话说得我羞愧不已,无地自容。 “我早就想给你说了。你做什么贾义他们都看着的,你到处搞,他们不晓得搞?我告诉你,贾义这个家伙而今就在泡收钱的小张。你啊,你要搞就去外面搞,兔子也晓得不吃窝边草啊!再说啊,这些事,你搞多了,万一传到廖老大耳朵里怎么办?他当然不会骂你咯,但是他怎么想?这都是没出息的人才会做的事,我们几兄弟在廖老大面前都跟着你一起丢脸类,朋友!女的还少了吗?在这里搞!” 醍醐灌顶之下,我满脸涨得通红,恨不得挖个地洞钻进去。 小二爷却完全不理我的窘态,居然还猛地对着我的脸大吼了一声: “你还搞不搞?” “不搞了,真不搞了。可以吧。” 我一边小声说着,一边想转开话题: “贾义个小麻皮,老子等下就找他。说了自己场子搞不得!不听话啊。” “他还不是学得你!” 何等的大义凛然,何等的浩然正气,肝胆昆仑。 这一句话说出来,我的脸色完全涨成了猪肝,无力地张了下口,却发现什么话都再也接不下去了。 最后,小二爷带着藏都藏不住的得意微笑拉开大门,扬长而去。 当时他那种胜利者的微笑让我觉得无比惭愧:都是兄弟,为什么他就知道这么为我考虑,为大家考虑。 而我就这么自私,这么低级趣味,这么只晓得图快活,这么没出息呢? 两个星期之后,我就为我当天的惭愧而悔断了肝肠。 因为,这个世界上不要脸、没出息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被小二爷训了一顿之后,大彻大悟的我有意地改变了以前暧昧不清的态度,拉开了与橙橙的距离。 橙橙年纪虽然不大,但绝对是一个玲珑心思的女人,不然也不会小小年纪就成为了夜总会最当红的妈咪。 很快,她就从我的各种反应里体会到了个中意思。于是,她不再有事无事地跑下楼来,也没有了半夜间一条条诱惑的短信。 我这个人贪玩,不像小二爷一样几乎每天都泡在场子里管理着各种各样的事情。相反,隔三岔五的,我不是打牌就是打球,在场子的时间很少。 所以,当我终于意识到不对的时候,一切都已经太晚了。 某天下午,我一反常态地提前来到了迪厅,发现本应该守在场内打点的小二爷居然不在。 奇怪之下,我问地儿: “地儿,小二爷呢?” 地儿头都没抬,自顾自地在办公室电脑上玩着《传奇》,冷笑了一声,道: “呵呵,他而今玩得屌,上楼唱歌去哒。” “唱歌?他和哪个啊?来了朋友吗?” “呵呵,没有。” “那他和哪个去唱歌?” “一个人!” “一个人?!碰到鬼哒?” “他啊,套路深得很,哼哼……” 地儿从鼻孔里发出了两声意味深长,极为讨厌的闷哼之后,再不答话,专心致志玩了起来。 愚笨的我,居然还以为是小二爷平时忙碌太多,专门偷空去休闲一下。所以当时不仅没有半点责怪怀疑之心,相反还涌起了一种有些对不住他的感觉。 那天下午,那种愧对兄弟的感觉让我决定今后一定要少出去玩,多为小二爷分担一下肩上的重担。 于是,接下来的几天,我待在了迪厅。 于是,我也就发现了橙橙居然又一次变得爱下楼到我们的场子里面来了。只不过,找的不再是我,而是那个每次见到橙橙来了,都故意摆出一副冷淡态度,脸上却很明显写着此地无银的小二爷。 直到有一次,橙橙好像示威一般故意当着我和贾义等很大一帮人的面紧紧挽住了小二爷,而小二爷如同火烧了屁股连连拨打橙橙的手,却死也拨不开的时候,我才终于醒悟。 这个畜生摆了我一道! 当晚,我们进行了这么一次谈话: “狗杂种!你不是要老子不搞的吗?” “啊?哦,是,莫搞!莫搞好些!” “那你而今是个什么意思?” “我啊,我没得什么意思啊?” “没得意思,橙橙天天找你,还牵你的手?” 旁边的贾义和地儿都瞬间沉默了下来,静静望着小二爷,等待他口中吐出的答案。小二爷死都不看我们一眼,把头扭向一边,几乎是把字含在嘴里般小声说道: “她……我猜只怕是喜欢我吧。” “我放你的狗屁,她开始时是喜欢老子!” 小二爷憋了半晌,瘦削黝黑的脸上居然也挡不住地显出了那一抹羞红来,讪讪然地小声说道: “我们不同,你只是想办她,我和她是真爱。” 真爱! 当一个兄弟为了泡妞,居然和婊子都说出了真爱两个字来,你还能怎么办? 小二爷的话还没有落音,本来安坐在沙发上抽烟的地儿猛地站立起来,飞快将手上的烟头掐熄在烟灰缸里,嘴里发出了巨大的一声:“呸!” 他甚至连看都不愿意再看小二爷,斜偏着头,万般嫌弃地说: “你屋里的娘爷造什么孽,哪么会生出你这么个不要脸的来!” 说完,地儿拉开门就走了出去,片刻都不愿停留。 贾义站在一边,脸上出现了一种不可置信,有些恶心却又不敢表现出来的神色,犹豫了半晌,还是微微摇一摇头,跟在地儿背后走了出去。 只有我瞠目结舌,欲语无言地站在原地呆呆望着对面那个人。 那个一如往常般温和而憨厚笑着的人。 当时被恶心到想死的我们,都以为这只是小二爷恬不知耻的一个借口,没想到,从来没有恋过爱的他,这次居然真的动了心。 但无论如何,玩笑归玩笑,橙橙对于我而言,只是可有可无的一个女人,而小二爷呢?他是除了家人之外,在我心底最重的几个人之一。 我当然不会怪他,虽然有些被摆了一道的不爽。 可谁他妈让他是我的生死兄弟呢。 所以,当我看到小二爷和橙橙正式在一起之后,那种时时刻刻挂在脸上的开心,那种老树开花的滋润,我还是很高兴的,为小二爷而高兴。 只可惜美好的时光往往不会长久。 一段时间之后,我觉察到了一些不对劲。 关于橙橙这个女人的不对劲。 橙橙是个妈咪,妈咪这个职业不需要太温柔,也不需要太美丽,更不需要有才气。 但是它一定需要一点——懂男人! 第246章 错误的苹果(2) 橙橙绝对是个中高手。 她懂到什么程度,懂到可以在短短时日之内,就让小二爷这样聪明的人,经常在我们面前有意无意地念及她的好,甚至旁敲侧击地提到想与她结婚。 这当然可以解释为小二爷第一次深陷爱河,冲昏了头脑。 但他毕竟是小二爷,那个出谋划策,为九镇六帅的今天立下了汗马功劳,就连廖光惠、三哥都要赞赏不已的小二爷。 无论怎么样,可以让小二爷爱到忘记婊子无情,戏子无义这句古训,甚至动了结婚心思的女人,一定不是个简单的女人。 我侧面点过小二爷几次,他不肯听,毕竟是他个人私事,我也就没再多言。 可是没想到,随后发生的几件事,却让我察觉到,这个女人的手段已经对于我们兄弟的关系,甚至对于我的地位都产生了某种威胁。 某一天,小二爷和橙橙出门了,我和地儿两个人在一起吃晚饭,本来聊得蛮开心,地儿突然无头无脑地问了我一句: “胡钦,你看橙橙这个女伢儿怎么样啊?” “还可以吧,一个女伢儿,什么怎么样?” “我不是说这个,我是问你她的为人。” “应该还可以吧。我看她平时蛮懂味,看到人都客客气气的。” 我说到这里之后,地儿的脸色突然拉了下来,“哼哼”两声冷笑之后,说道: “那是对你!你平时不在场子里,有些事,你自己留点心去看咯。” 我以为是橙橙可能在某些方面得罪了地儿,于是说道: “一个女伢儿,你和她认真搞什么?自己兄弟的媳妇,随她便呗,别太认真了。” 谁知道,我这句话一出口之后,地儿猛地一巴掌拍在了桌子上,居然一脸通红,显得非常气愤地给我说: “老子就晓得你要这么说,我不和你说,省得小二爷今后怪老子。我告诉你,你有时间自己去看,去问下贾义他们,看看这个女伢儿而今是个什么样子了。” 我顿时就被地儿激烈的反应吓到了,可是无论我再怎么追问,地儿始终不肯再说一个字。 事后,有些莫名其妙的我专门找到了贾义,想问问他怎么回事。 贾义却像地儿一样怎么都不肯说,问急了,他就回道: “钦哥,你想问什么?二哥的媳妇,我的嫂子,就算有什么要不得的地方我们也只能受着。还可以,真的还可以。你要问,你就自己去问二哥、地哥,问我不作数。” 这件事情,我当然不会去问小二爷,但是我放在了心里。 月底的某一天,我请迪厅所有工作人员一起吃了顿中饭之后,其他人先走了,我们兄弟和贾义几人一起留下来打牌。 在打牌过程,我终于看到了橙橙的另外一面。 橙橙对小二爷很好,确实很好。 在打牌的时候,她始终都紧紧依偎在小二爷的半边身子上,轻言细语,小鸟依人。什么西瓜啊,桂圆啊,槟榔啊,都是剥去了外壳,撕去了包装之后,直接喂给小二爷。 橙橙对我也很礼貌,可是对其他人就不同了。 当时我们开了两桌牌,我、小二爷、地儿、康杰、老陈、小敏、鲁凯等人一桌,玩“扎金花”。 贾义、简杰、小黑、姜明一桌玩麻将。 每次到我们的茶水快喝完了,槟榔快吃完了的时候,橙橙总是很随便地叫另一桌的贾义他们去喊服务员加水、加槟榔、加烟等。 我这个人玩牌比较入迷,开始都没有发觉,直到有一次橙橙再次叫贾义去包厢外面喊服务员的时候,贾义说了一句话: “嫂子,稍微等下,我清一色,就要打完了。这把搞完,我去喊。” “现在去唦,你二哥茶喝完了。等下回来,简杰他们又不是不给你开钱了,去咯!” 地儿答话了: “橙橙,你自己也没有玩牌,你去一下嘛,就在门口,又不远,耽误他们玩牌做什么。” 可能是橙橙没有想到地儿会插话,一时之间觉得下不来台,望着地儿的样子,想说没说的,气氛有些僵化了起来。 向来就聪明的贾义马上站起身: “等下等下,我去喊,地哥你安心玩牌。” 地儿脸色顿时一变,我赶紧抢在他之前开口了: “去一趟,去一趟,贾义。来来来,康杰,你刚看牌没有,到你说话了。” 橙橙对着地儿一笑。 地儿把头低了下去,小二爷同一时间也对着我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下。 那一瞬间,在和小二爷的对视之中,我的余光也在橙橙的笑容里看出了一丝东西。 让我有些讨厌的东西。 气氛再次活跃起来。 牌继续玩了下去,又过了一段时间,不知道橙橙是故意还是怎么,居然再次开口了: “贾义,帮我把沙发的包拿过来下,帮个忙啊。” 这句话,我不但马上就听进去了,而且感觉还很有些刺耳。 我抬起了头来。 贾义已经从座位上站起来了,简杰、小黑、姜明三人呆呆坐在那里,发现了我的注视,也有些不安地看向我这一边。 “贾义,坐着!” 地儿猛地发出了一声大喝。 小二爷的头也抬了起来。 贾义站在座位边,一下子走也不是,坐也不是,非常尴尬地回过头来,看看地儿,又看看小二爷,最后看向了我。 “地儿……” 小二爷小声喊了地儿一句。 地儿不回答,也不看任何人。 小二爷又看看我,我开口了,尽力把声音放柔和地说道: “贾义,你去帮嫂子拿一下吧。橙橙,他们也在打牌啦,下回自己跑下嘛,好不好?” 我的话出口之后,我看见小二爷、贾义等所有人的脸上都仿佛松了一口气,只有地儿依然低着头,一只手飞快地玩弄着桌子上的ZIPPO打火机。 “不碍事的,钦哥,我去拿,不碍事,地哥,你玩牌啊。” 贾义马上答道,转身就要走。 地儿猛地将手中火机一摔,一下抬起了头来: “小二爷,险儿和武昇,今天但凡有一个在这里,就要打死你!你信不信?” 小二爷脸色变得灰白。 “哎,地儿,我要贾义帮下忙,钦哥都没有说话,你发这么大的火干什么。” 一个尖锐的女声带着怒火响了起来,橙橙开口了。 我的脸色终于忍不住沉了下去。 小二爷非常非常尴尬地站了起来: “贾义,你坐,你坐,你玩牌。我个人去拿。” “二哥,你坐,我来我来。” 贾义边回答边飞快地走到沙发旁把橙橙的包拿了过来。 “我玩个毛线!” 地儿终于完全爆发了,猛地将手边几张扑克往桌子上一摔,一脚踢开椅子,走了出去。 小二爷站在自己的位置上,表情飞快地变化着。 所有人如同木头一般傻在当场,包厢里一片死寂。 一个委屈的女人哭声响了起来。 地儿撒开的一张扑克飞到了我的脸上,锋利的边缘划过,虽然轻微,却有些疼痛。 “打牌!” 我轻轻划开地儿散乱的扑克,说道。 “胡钦……” 小二爷好像要说什么。 我打断了他: “我讲的,打牌!” 那件事情之后,小二爷专门喊我和地儿一起吃了顿饭,我们进行了一次谈话。 小二爷给我们倒满了酒。 “胡钦,地儿。我们兄弟,也不说哒。我晓得你们对橙橙不舒服。看在我的面子上算了,好不好?” 地儿不举杯也不回答。 我拉了地儿一下,地儿一摆身体,抬起头大声说道: “小二爷,我对她不舒服?我是个神经病啊,无缘无故对她不舒服?你自己想,她和你在一起之后,是个什么样子?啊?她的架子比廖老板还大些啊。” “她……” 没等小二爷把话说完,地儿就打断了他,继续说道: “老子就是不服,一个女的,她未必比我们这些兄弟还重要些啊?这个女人做的是人事吗?你说过她一次没有?你而今像是她养大的一个儿。” “地儿,你怎么回事啊?” 地儿越说越过火的话,让我听着都有些不高兴了。 “我怎么回事?好,胡钦,上次你问我。老子没有说,这次我讲给你听。月初的时候,她们KTV的一个熟客来了,居然下楼来找到简杰,说走不开,要简杰去帮她到街上买蜂蜜给客人兑酒喝,本来自己场子就忙得要死,简杰没办法,还是到处跑,去帮她买。她不晓得自己去?小二爷,你在不在?你放屁没有?” “还有,县工商的几个杂种喝醉了,在场子里闹事,贾义有事出去了不在场,结果让那帮人推了你几下,第二天,你堂客专门找到贾义,像骂儿子一样骂他,你放屁没有?别个也是人啊,和我们一起玩了这么多年的兄弟,胡钦都没骂,这个婆娘凭什么骂?” 地儿将面前大杯啤酒一口喝完,伸出手指着小二爷说道: “橙橙而今和你在一起,除了胡钦之外,她把哪个当人看的?老子问你,啊?就连胡钦,是不是你的堂客在小黑面前说贱话,说胡钦从来不管事,一天到晚只晓得玩,钱还用得最多。他是老子的结拜兄弟,老子愿意让他玩,让他用,轮得到这个婆娘在这里指手画脚吗?” 地儿这句话一说出来,我的心猛地一沉,也许就是这一刻开始,我动了要办橙橙的心。 因为,她直接而愚蠢地威胁到了我。 我看了看旁边的小二爷,他的脸色非常之阴沉,一句话都不说。 “小二爷,你个人心里清白得很,这个女人在你面前说了些什么贱话。你而今变了,我告诉你。你不是以前的小二爷哒。九七年,我们兄弟一起出来混,哪一个曾经为了这些小事摆弄是非的?而今老子还受这么一个婆娘的气。你还要我给你面子!小二爷,我今天把话摆在这里,给你明着说。如果不是给你面子,如果你不是老子的兄弟,你看我是不是现在这个样子。” 小二爷把一直举着杯子放了下去,在地儿如同机关枪一样的说话中,终于开口了: “地儿,你莫讲这些。而今橙橙至少是我的堂客,是你的嫂子,你开口闭口就是婆娘婆娘,你把她当人没有?把我当人没有?橙橙就是这么个人,养成了这些坏习惯,至少她还是真心对我好啊。你为我想,要不要得呢?” 小二爷说到这里的时候,眼圈居然红了起来: “我而今变了?我怎么变了?我问你。你找女的,我说过你什么没有,我打过你的脸没有?啊?而今,橙橙跟着我,除了胡钦,你们哪个给了我面子,给了她面子?个个都是阴阳怪气,天天摆脸给老子看。老子说过什么没有?啊?我告诉你,老子两头不是人!是不是而今我朱海辉谈个爱,就谈不得!谈了,老子就不是兄弟哒。老子是哪一点对不起你,对不起贾义,而今都他妈这么对我!我捅你娘啊!” 说到最后,小二爷居然流下了眼泪。 我想开口说什么,但是我一句话都没有说。 当时,在我的心底,只有对眼前这两个人的厌恶和失望。 我厌恶他们居然为了一个女人而闹到现在这个样子,我失望我们这么些年出生入死的感情居然会被一个彻头彻尾的婊子所影响。 小二爷的情绪也极为少见地被完全激发了起来,他一口气喝下了大半瓶啤酒之后,指着地儿说道: “一个女人,你还和她这么认真,不是给我面子就不是现在这个样子?那你是什么样子?你去啊,去打死她!你这么狠,你去把她办了!你是大哥,受不得气,吃不得亏,老子就应该受气的!” “啪”的一声。 地儿一巴掌拍在桌子上,站了起来,指着小二爷说道: “而今你还都有道理了,要得要得!你狠。你记着,下回你堂客再在场子里,再在老子或者贾义他们面前不晓得天高地厚,你就看下老子敢不敢打她!” “哐啷”一声。 一个酒瓶摔在了地上,七零八落。 小二爷也站了起来: “你搞!不搞是我养的!” 周围吃夜宵的人都看了过来。 “那要得,你们就在这里打一架。打啊,也让我看下!” 两个人都被我的这句话搞得不再开口了。 “打啊,反正兄弟这个样子也没得意思哒,打!今天好生打一场,明天我们都散伙。打啊,还不打,是不是硬要逼我先动手?” 两个人几乎同时坐了下来。 那天的夜宵,草草结束。 那之后的一段时间,地儿和小二爷不再说话。 就连千里之外的险儿都专门给我打了电话来,地儿告诉了他一切。在电话里,他怎么都想不通为什么兄弟会为一个婊子闹成这样。 我没有办法回答他,因为当时的我,也同样想不通。 不过,从此之后,橙橙不再到场子里来了,甚至都不太出现在我们这帮人的面前。 虽然我心底已经如同地儿一般开始讨厌橙橙,痛恨她给我们兄弟带来不和。 但我只是交代地儿千万不要再闹下去,而没有去劝小二爷。 因为我与地儿不同,我体会过那种爱的感觉,奋不顾身、不惜放弃一切的感觉。 所以我理解小二爷。 地儿没错,小二爷也没错,他只是在爱而已,纵然是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那也是爱。 爱能劝得过来吗? 当然不能。 所以,我不去管,什么都不管。 因为我知道有那么一天小二爷必定会与橙橙分手的,那才是他醒过来的时候。 橙橙毕竟是个婊子,人尽可夫、金钱至上的婊子。 聪明如他,岂会永远都看不透、想不穿。 终于,事情的转折来临了。 某天中午,我刚在家吃完午饭,小二爷就给我打了个电话,说想和我一起坐坐。 在市内的某家茶楼,我赶到的时候,小二爷已经坐了半天,他的面前摆着一壶我最爱喝的大红袍。 “胡钦,我想给你说个事。” 待我刚坐下去,小二爷就开门见山地说了。 “啊,什么事,还这么正经。” “橙橙想和我一起搞个门面。” “要得,好事啊。” “我一想啊,万一是搞这个事去了,我只怕也没得时间顾两头。反正而今场子里头生意也上了轨道。我想是不是给地儿来管,险儿也不用多久就可以回来了,到时更不缺人手。股份什么的,我都无所谓的。” 小二爷的话就像是一柄重锤砸在我的心尖,让我整个人都疼得缩了起来。一时之间,百般滋味萦绕心头,说不出道不明。 嘴里一阵发苦,突然之间我觉得好累,真的真的好累。 “胡钦,我也不是别的意思,我们兄弟永远是兄弟,一世的兄弟。只是我想和橙橙一起搞点别的事,过那么一年两年之后,安安静静好结婚。” 我笑了起来,笑得自己都觉得凄惨。 “胡钦……” 第247章 错误的苹果(3) 我没有说话,小二爷说了半句之后,也不知道要说什么,两个人都陷入了沉默之中。 “和地儿而今这个样子,我也不好受得很。我从来都没有想到会是现在这样。你们都不怎么喜欢橙橙。胡钦,我真的很爱她。” 小二爷直盯盯地看着我,那一刻的眼神是那样坚定、真诚。 就如同多年前的那个晚上,六个年轻人跪在神人山的那座庙里,望向高高在上的漫天神佛,一起大喊“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的眼神。 我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端起了面前的这杯茶来,却忘了喝。 脑子里面空空荡荡,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然后我就听到了一种不像是自己的声音在说道: “是橙橙邀你一起开的啊?” “是啊,她也是想……” 隐隐约约听到小二爷好像说了很多话,我继续问道: “而今,这么点事,这么个女人。你就真的要散伙?” “胡钦,我不是这个意……” “这么多年的兄弟,比不到你和她这么短的时间。小二爷,你心里明白,你只是而今脑壳里糊了。你是我的兄弟,你想怎么走,我也管不到你,地儿也不像你说的那样,就真的恨你。反正你自己想好,你也晓得你这么搞的后果。散伙就散伙吧。你个人觉得舒服,过得好就要得。” 不知道为什么,小二爷再也没有说话了。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恍惚中,向窗外望去,天色居然开始泛黑,我站了起来,转身离去。 后来,小二爷专门给我打了个电话,他说他暂时不和橙橙开店了,他说他还是觉得对不起我们,他不想险儿回来之后看到现在这个样子。 我赢得了与橙橙斗争的第一回合,艰难的一个回合。 不知道是因为小二爷顾虑到兄弟感情,短时间之内,不愿意为她开店的暧昧态度,伤了她的心。 还是因为我坏了她的好事,恨到了我。 反正,一个星期后,橙橙做了一件不应该做的事情。 我有一个原则,兄弟动过的女人,哪怕只是暗恋或者一夜情,我也绝对不会再去动。 但是我也有一个特性。 我很贱。 贱到只要是熟悉的女人,不论美丑,我都爱开开玩笑,调戏逗弄一下,越熟越放肆。 橙橙很漂亮,我们也很熟,我算是她在小二爷兄弟里面唯一可以接受的一个人了。 所以,我经常故意地开她玩笑。 自从那次和地儿闹翻之后,我们很久都没有见面,自然也就没有机会再开玩笑。 但是之前小二爷在茶楼表达了想要离开的意思,这让我对于我们兄弟和橙橙之间关系的重建,真正开始重视起来。 于是,我主动约了橙橙、小二爷与我一起吃饭。 为免尴尬,没有叫地儿,我专门打电话叫上了红杰和大屌两人一起作陪。 吃饭的地方在我们市的一个湖边,风景很不错。 当我们到的时候,小二爷和橙橙已经坐在了包厢里面。 一进门,和小二爷打了个招呼,我直接走到了橙橙的身边,一把将她抱着,故意说道: “美女啊美女,几天没有看到你了啊。来亲一下看看。” 所有人都笑着望向我们。 我低下头在橙橙的脸上亲了一下。 谁知道,这个平时迎来送往,没有和小二爷在一起之前,也被我亲过几次脸的女人,居然一下子跳了起来,还推了我一把,大声说道: “胡钦,你搞什么鬼?” 包括小二爷在内的所有人都愣在了那里,我只感到脸“唰”一下就辣辣的,像被火烫了一般。 极为尴尬之下,我看向了小二爷。 小二爷也很是尴尬地笑着说道: “橙橙,胡钦开玩笑的,发什么火啊?来来来,红杰,大屌,来坐。” “开个什么玩笑,是不是我就不值钱,为什么见面就抱着我亲,怎么没有看到他亲那个女人。” 橙橙一边拿着餐巾纸不断擦脸,一边伸出手指着红杰的马子说道。 红杰马子的脸色也顿时难看起来,场面更加尴尬。 但是这个时候,我不尴尬了,我愤怒。 再次看向了小二爷,小二爷讪讪然笑着,走向橙橙,边扶着她坐下,边说道: “哎呀,算哒,说了胡钦开玩笑的,当着这么多客人,你的脾气啊。胡钦,来坐坐,不管她。” “下次少和我开这些玩笑。我不是爹娘养下来,天生就到处给人亲的。” 小二爷想笑又笑不出来。 那一刻,我觉得他真可怜。 我招呼红杰几人一起坐了下去,很诚恳地看着橙橙说道: “橙橙,我是这么个人,就是贱。你莫怪我,我下回不开你玩笑了。不好意思啊。” “胡钦,不是看着和你熟,我真的……” “你老是说些什么?不得了的事吗?饭堵不住你的嘴巴!” 小二爷双眼大睁望着橙橙,居然发飙了! 橙橙嘴巴一动,终归没再开口。 一旁的红杰、大屌赶紧把话题转了开来。 这是一件很小的事,但是这之后,橙橙和小二爷真正开始变得冷淡起来。 包括小二爷自己在内,没有人知道具体为什么,我想也许是因为以下的因素。 橙橙,她是一个城府相当深,也很懂男人心理,更知道充分利用自身条件的女人。 但是她有一个致命的缺点,这个缺点最终让她将小二爷主动送还给了我们。 多年来迎来送往,阅尽千帆的风尘生涯,男人们的奉承阿谀让她产生了极强占有欲的同时,也让她现实到看透了一切,唯一重要的只是钱。 她太爱钱了。 爱到了没有钱就不想再谈一切。 店面的事情,小二爷暧昧不清的态度就开始让她反感。而这次,小二爷对我的维护,终于让她意识到小二爷不是那种可以拿来搓圆捏扁的男人,更不会是那种予取予求的男人。 所以,不久之后,她的身边出现了一个新的男人。 一个将整件事情走向推往首波高潮的男人。 那段日子里,小二爷照常上班,照常喝酒,照常与我们说说笑笑,有的时候遇见熟悉的顾客了,兴趣一上来,还跑过去和别人玩两把骰盅,说几个不咸不淡、无伤大雅的荤段子。 但是我知道他伤了。 伤了心,伤在心。 不到上班时间基本在场子里看不到他的人,一下班,也不再和我们一起打牌、吃夜宵。总是笑嘻嘻地过来和我打个招呼之后,就一个人悄悄走掉,无声无息。 而且他急剧地消瘦。 如同大病一场般,短短的几天,原本就又黑又瘦的脸上居然形销骨立,几乎看出了皮肤底下隐隐的青筋来。 我没有问他。 因为他不说。 他不说,我就不问。 不问,我也能猜到是为什么。 所以,我没有安慰他。 那些所谓安慰,所谓友情温暖,除了让他在大醉中,剥开心底不愿示人的痛;除了让他当着你的面流下不想流给人看的泪;除了第二天起来,彼此再见之时,让他感到更加尴尬之外,还能有什么作用呢? 情至深处,销魂蚀骨。 个中滋味,倘无时间流逝,又岂是一个安慰了得。 情关难过啊,朋友。 我没有问,但是地儿问了。 那个很久没有和小二爷说过一句话的地儿,那个几乎要与小二爷分道扬镳的地儿,他问了。 无论小二爷愿意不愿意,他问了。 他问,小二爷就一定会说。 于是,从地儿的口中,我得知了一切。 当小二爷发现了橙橙与另一个男人的事情之后,橙橙对小二爷说了这么一句话: “如果你真的爱我,真的为我好,那就放我走,今后我们还是朋友。如果你非要这样死缠烂打,我告诉你,朋友都没得做。” 小二爷爱她,所以放她走了。 更过分的是,走之前,橙橙居然还用一个美妙的借口从小二爷手里骗走了一笔为数不小的钱。 当听到地儿转述的这句话时,我气得七窍生烟,怒发冲冠。 从小到大,老师、家长就教育着我们。 要爱集体,要爱国家,要爱社会,要爱老师,要爱同学,要爱解放军,要爱一切。 要为了这种爱而勇于奉献自己。 而今,无数美丽而无耻的女人同样给我们说: 要爱我,要祝福我,要放开手让我去追求我想要的生活。 只是,我一直想不通的是: 老子爱这么多,谁他妈的又会爱我! 在这个肮脏的、男盗女娼的社会里,所谓爱情,就像是为人民服务这句话一样,除了让婊子们立个牌坊,还有什么实际意义。 我愤怒了,更加不值。 为小二爷第一次的恋爱而不值。 但是我能怎么办呢? 我什么都不能办。 第248章 错误的苹果(4) 这是他人私事,我没有任何理由和借口插手。 只可惜有个人不这么想。 地儿,他与我一样的愤怒、不值。 所以,他要教训橙橙。 当他说出这个想法的时候,我考虑了半天,问他: “你告诉小二爷了吗?” “没有具体说,我就简单套了一下话,这个小子现在没出息得很,告诉他事就搞不成哒。” “你还是给他说一声吧。” “我懒得说。怕什么,他要恨我就恨我,我一定要帮他出这口气。” 地儿说这句话最后几个字的时候,是偏着脑袋,咬着牙根,从嘴巴缝里挤出来的。 像极了一个人。 一个远在千里之外的内蒙古,很久未见的人。 这个表情,让我清楚明白了地儿的决心,就像是那个人每次要去办事之前的决心。 而那个人,打认识起,好像就从来没有被我劝听过一次。 橙橙,她伤害的不只是小二爷。 还有他的兄弟。 那些鸡肠小肚、睚眦必报的兄弟。 “地儿,你听我的,你什么都不要搞。这件事我们帮不来,你让小二爷自己去搞。” “你看他而今要死不断气的样子。他搞得好?胡钦,橙橙这个臭婆娘太可恨,小二爷平时假惺惺的还是个狗屁聪明人,而今被别个玩成这个样子。你想得通啊?” “那好吧,这件事,我来搞。你莫管。” 稍微考虑一下之后,我对地儿说出了这么一句话。 地儿是一个流子,几乎有着流子所应该拥有的所有缺点;但他也是一个简单的人,比很多不是流子、道貌岸然的人都要来得更为简单。 在他的世界里,向来都只有黑与白、恨与爱。 所以,他是一个好到不能再好的兄弟。 所以,他也绝不会成为一个大哥。 我答应过地儿,要为小二爷出气,要办了橙橙。 我也恨橙橙,恨她的出现导致我们兄弟产生矛盾,恨她的挑拨威胁到了我的地位。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比地儿还想去办了橙橙。 但是,我不仅不能放手让地儿去办,更不能用他所期望的方式去办。 因为,我与地儿不同,我从来就是一个复杂的人。 而且,我是一个大哥。 橙橙再怎么样不好,她也是小二爷最爱的女人;橙橙再如何可恨,那也只是一桩与我无关的情事。 君子爱口,孔雀惜羽,虎豹重爪。 我不能因为这种狗屁倒灶的事情坏了自己名声,更不能伤了我们兄弟的感情。 这两样都是我好不容易得来的东西,也是我拼搏至今唯一可以凭依的本钱。 什么都可以商量,这两样绝对不能动。 所以,办橙橙这件事情,我绝对不能用江湖中直来直去,一刀了恩怨的方式来办她。 我用另外一种。 在办橙橙之前的某天晚上,场子已经开始忙碌起来之后,我走出大门,直接从楼梯上了三楼。 经过相熟的服务员带路,我在一个包厢的门外见到了橙橙。 看得出来,听到我找她的消息而专程从包厢中赶出来的橙橙,当时已经喝了不少的酒,大概也被男人们揩了一些油。 她斜斜地半靠在走廊边的墙壁上,不高但是绝对玲珑有致的身材在头顶柔和的射灯照耀下,宛如一座完美的塑像。 身上的一件淡青色连衣裙在胸口与下摆处都有一些略显褶皱的痕迹。 两边白皙的脸颊上呈现出诱人的酡红,一双原本就晶莹剔透的大眼睛里面,更是透出层朦胧妩媚的水色来。 这样的女人! 就连早已不是情场初哥的我,心底还有着办她想法的我,在看见她这副模样的时候,都难免有着几分心思荡漾,又何况是初陷苦海的小二爷。 他们这场战争也许在相遇的那一刻就早已定下了输赢。 我站在了橙橙的前面,尽量客气地向她打了一个招呼: “哎,橙橙,在忙吧?” 边说,我边从口袋里拿出一包二十四块钱的普通黄色芙蓉王来,抽出一根递给了她。 她低头看了我一下,头部很轻微地向后一扬,半边嘴角淡淡一翘,做出了一个无声的冷哼表情。 没有接我的烟,她也从随身的小坤包里拿出了自己的烟,点上,默默抽了起来,她也是芙蓉王,不过是钻石芙蓉王,价值七十五元人民币。 那一刻,我感到自己笑着的面部肌肉有些僵硬,掩饰着打了一个哈哈,将烟收回来叼在自己嘴巴上,点燃之后,说道: “橙橙,小二爷对你不好啊?” 橙橙一听这个话,很大反应地站直了身体,整个人的感觉突然变成了一种战斗状态,脑袋微微前倾,靠近我说道: “我和他的事,关你什么事?有什么话,你要他自己来跟我说啊。” “呵呵,是不关我的事,我就是想劝下和。你和他之前那么好,没得必要突然就做这么绝嘛,好合好散,都在一个地方做事,天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话都不交代一句,就和别的人跑了,这样搞有什么意思?” “切!” 橙橙从嘴巴缝里挤出了很不屑的一声之后说道: “我不喜欢他了不可以啊?未必还犯了好大个错误吗?你还专门跑到这里来逼着我问。” “你莫误会哒,我不是逼你,没得这个意思。我只是说,你还是和他好生谈一次,毕竟朋友一场,是不是?” “我告诉你,你也可以告诉他,没什么好谈的。就这个样子哒。” 橙橙的脑袋稍稍抬起,仰头直视着我,两个眼里翻出一大片白,用一种非常嚣张的语气说出了这么一句话。那一刻,这个美丽的女人突然在我眼里变丑了,丑到我恨不得一巴掌就甩死她。 话一说完,她嘴里又轻轻发出了一句: “神经病!” 同时,转身就要走。 我一把抓住了她的胳膊,不再掩饰内心的愤怒,沉声说道: “你的意思就是说骗钱骗人,把我的兄弟当猪玩了之后,就这么算哒咯?” 也许是我的手太过于用力,捏疼了她,她的五官很辛苦地挤到了一起,然后马上变成了极为愤怒的神情,提高声音说道: “胡钦,你搞什么?放不放手!” 走廊一头的服务员看过来,准备要靠近,一看是我,又停在了原地,一脸茫然无措。 这是龙袍的场子,我不想添麻烦,咬紧牙根,缓缓松开了手。 对望半晌,我把声音压倒最低,说道: “橙橙,你而今是不是想死?” 橙橙和小二爷在一起的时候,素来都对我有些忌惮。但是今天,在我说出了这句话之后,她脸上居然浮现出了一个我意想不到的表情。 随着鼻孔一哼,她的头部向旁边一摆,几绺刘海垂了下来。有些微厚而性感的嘴唇微微一扬,双眼在飞快闭合之后,透过那几绺刘海斜瞟着我,好像感到很好笑地说道: “我是想死,你试下啊!” 说完,她转身打开包厢门,走了进去。 门打开的那一刹那,音乐声也传了出来。 透过门缝,看不清昏暗包厢里面人的具体长相,但是那一个个的赤膊,那一根根粗大的金项链,那一个个坐没坐样的姿势。 让我知道了,这是流子。 和我一样的流子。 那一瞬间,我明白了橙橙为什么敢这么不给我面子。 那是因为,她找到了靠山,可以不怕我这个小混混的靠山。 我不知道那个靠山是谁,不过,我胡钦这个人向来就是赤脚不怕穿鞋。 在收回了关于办橙橙的最后一丝犹豫之后,我终于下定了决心。 办橙橙很简单,不用打不用骂。 断她的财路就可以了。 橙橙很红,但她不是最红;橙橙很漂亮,但夜场美女到处都是;橙橙朋友很多,但她手下的姑娘数目并不是太多。 何况,最近她也确实有些调皮,甚至都有服务员背后告状,说她和客人在VIP包厢发生了关系。 虽然夜总会绝对严禁这种事,但是有史以来,曾经在包厢发生过关系的台姐和妈咪一定不是只有橙橙一个。 可惜,她最不幸的是得罪了我。 所以,纵然龙袍有些不舍、有些纠结,最终还是把橙橙赶出了王朝夜总会,我市生意最火,最大最豪华的夜总会。 我并没有掩饰自己是这件事情的背后主使,橙橙也很快得知了消息。 我想她一定恨到了我。 但是我不怕,就如同她不怕我一样。 只是,我没有想到的是:那天晚上,我站在走廊,透过包厢门,看到的那几个人。 关于他们的身份,我只猜对了一半。 他们的确是流子。 不过,是很大的流子。 非常大。 所以,事情也接踵而至地找上了门。 故事的开始同样在一个晚上。 一个双方所有人原本都没有想到会出事、结下梁子的晚上。 第249章 不吃素的和尚(1) 我有一个朋友,外号叫茄子。 如果不是他来,我就不会出门,而是坐在某个茶楼宾馆打牌,或是在场子里照顾生意。 如果不是出门等他,我就不会那么巧,刚好出现在市中心的一家大商场门外。 如果不出现在那家商场,我也不会看到门边的一个摆画摊,给人画铅笔肖像画的小伙子。 如果不是这个小伙子看上去很顺眼,拉生意的话让人听了很舒服,百无聊赖的我也就不会出十五块钱去画画。 如果不是我在画的时候,茄子刚好赶到,他也就不会一时兴起跟着画。 如果茄子生下来,脑袋能够稍微小一点,也就不会画那么长时间,那个小伙子也更不会说出那样一句:“呵呵,兄弟,你的脸是我画了这么几年,画过时间最长的一张,多用了我好多笔墨啊,十五块钱真划不来。” 如果不是因为这句话和那张整个脸部构图就已经占据了画纸,而根本看不到两只耳朵的画像,茄子也就不会那么自卑地寻找借口说头发太长太乱,要去剪头发。 如果他不是啰里八唆地教那位没有见过这么大脑袋的理发师为他剪头发,餐馆就不会关门。 如果餐馆不关门,我们就会在正式的餐馆吃晚饭,而不用来到我市有名的一条夜宵街。 如果不来,我就不会遇到橙橙和她的朋友们,也就更没有接下来所发生的事。 所以,一切都是巧合。 我们两人来到夜宵街的时候,是晚上九点多,正式的夜宵还没有开始,人还不是太多。找了一个相对僻静舒服的座位坐下,点完菜,叫了一箱啤酒,我们两人喝了起来。 刚剪完头发的茄子自我感觉极为良好,不断地问着我: “钦哥,你讲这个发型还可以唦?老子不讲好帅,至少也算是有型吧?” “钦哥,我讲九镇啊,比我帅的也就只有你和武昇,险哥我都觉得一般般。你说是不是?” 在我恶心到无地自容,却又迫不得已的附和回答之下,茄子的兴致更高。 于是,酒也喝得很快。 人醉得更快。 当橙橙走进门的那一刻,我眼中出现的已经是两个她了。 “老公,等下别喝酒了好不?再喝伤身体啊。” 一阵很嗲也很熟悉的声音传入了我的耳中。 我抬起已经开始微微发沉的脑袋,醉眼蒙眬地望了过去,刚好看见一大帮人簇拥着一男一女走了进来。 那个挽着男人胳膊,半个身体都几乎靠在男人身上,看上去非常妩媚动人、千娇百媚的女子正是橙橙。 “怕个啥。老子出来混这么多年,哪个晚上不是拿酒漱口。今天这点酒还没有我平时洒出来的多,你未必还怕我等下伺候不了你啊。” 随着这句高调而又轻佻狂妄的话语,和后面一帮人或奉承,或猥亵的贱笑声中,我的目光落在了橙橙旁边那个开口说话的男人身上。 至今,每当我在网上看到有些人说什么: “犯我强汉天威者,虽远必诛!”“核平台湾!”“干死小日本,东京大屠杀!”“小布什听了之后惊呼中国不可战胜!”等屁话的时候,我都会想到当时第一眼看见的这张面孔。 因为,当时这张面孔给我的第一感觉与我现在在网上听到这些话的之后感觉惊人地一致。 轻狂、嚣张、跋扈、自以为是的莫名优越感,以及不可救药的重度脑残。 眼前这个男人个子不高,也不矮,却有着一个和身体极为不协调的大肚腩。整个脑袋上的头发都几乎剃光,只有头顶处留着一片短短的青茬子。 又短又粗地脖子上挂着一根拴狼狗都绝对绰绰有余的硕大金项链,脸上的皮肤白皙光洁,却有着一个红彤彤、如同橘皮一样的酒渣鼻子。 两瓣肥厚的嘴唇中间斜夹着一根牙签,手上拎着一个和我差不多的小黑包,另一只手拿着一包深蓝色的钻石芙蓉王与一串车钥匙。 此人从门外走进来的时候,气派之大,如同霸王再世,始皇出巡,昂首阔步地在本来就座椅众多的狭小空间里自顾走动,无论前方是否有人,都视若无睹,既不开口,更不让路。 我发出一声发自内心的冷哼之后,低下了一直注视的眼光。 “怎么,钦哥?你认得?”茄子开口问道。 “不认得。晓得是个什么屌人?” “架子大得不得了啊,好像这条街都是他屋里的,而今的社会啊!”貌似茄子也看得很不顺眼,边低头倒酒,边轻声说着。 “什么架子。茄子,这就是满碗水不荡,半碗水起波浪。狠人多了去了,不晓得跩个什么跩。只看几时,不被人砍死也要砍脱一层皮的。” 当时,我只是完全无心地附和着茄子说出了这么一句话。 没想到居然真的被我说中。 更没想到的是,实现了这个预言的就是我自己。 这个世界,确实不看不知道,一看真奇妙。 一般人都喜欢坐在靠窗的或者相对僻静的地方,而那个男的却好像生怕坐偏了,别人看不到自己一样,带着一伙人在离我们几米开外的馆子正中间坐了下来。 叫来了服务员,那个男人看都不看菜单,相当气派而娴熟地点着各种酒菜,根本就没有问过半句包括橙橙在内的身边人要吃什么。 点完菜后,我间中断断续续听到那个男人滔滔不绝地说着,其他人也清一色卑微顺从地笑容满面,偶尔一个大声发出附和。 “我告诉你们,跟着老子……女的,算个什么?要她歇到床上,就歇到床上!钱,只要我还在江湖上讲得起一句话,就包你们……什么麻皮唦,你怕什么?……廖老板够屌吧?他看到我也一样的喝酒、讲白话……” 穿越半个大堂,听到廖光惠的名字,我再次抬起了头来。 坐在那个男人身边,依偎着他,可能因为插不上话而感到有些无聊的橙橙也正在移动目光,四处望着。 我们的目光在那一刻,直接对视。 我看到橙橙猛地一愣,身子僵在了那里。 然后,她的嘴角一牵,脸上现出丝诡异的笑容。 得意,释然,幸灾乐祸。 我轻蔑地吐出了嘴中一口香烟,在橙橙蓦地变为煞白,满脸的怒容中,移开了自己的眼光。 举起酒杯:“茄子,喝!” 我没有再直接注视他们,但是橙橙方才的表现,让我暗自留了意。 在我的注意中,橙橙始终低着头,也不说话,看上去好像在考虑一些事情。 一个服务员走到了位于我们中间的一张座子,正在把手上的菜盘放下去。 突然“啪”的一声大响,一个巨大的嗓门喊道: “你个小麻皮,你搞什么搞?是不是不想做生意哒。把你们王总给老子喊来!” 那个年轻的服务员吓了一大跳,很慌张地扭头望了过去。 橙橙身边的那个男人坐在位子上一动不动,满脸涨得通红,青筋直冒看着服务员继续说道: “你是不是不认得老子?老子天天来,你个小麻皮而今是不是不认得?他妈逼的菜怎么还不来?有个鬼啊?等了半天哒。” 小服务员脸色惨白一片,把菜盘放在桌上的手都忘了收回来,只是半弯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地看着那个男人,显然吓得不轻。 嘈杂非常的大厅安静了下来,这个男人的说话在寂静中更为刺耳。 站在大门口的一个年纪稍大的经理模样人赶紧跑了过来,殷勤地站在那个男人身边说道: “吴总,吴总,莫发火莫发火,呵呵呵,这个伢儿才来,不懂事,你的菜厨房在做。就来就来啊。毛子,快点去,到厨房催一声,看怎么吴总的菜还没有来。催一下啊,下次记着,这是吴总,经常来照顾生意的大老板,要客气点。” 小孩子终于回了魂,频频点头客气笑着,走向了后面厨房。 吴总! 这两个字传入我脑海的时候,我就开始尽力用昏沉的脑袋思考着,思考着道上有名有姓的吴姓人。 也许是酒精的影响,想了半天,我才突然想到了一个人。 一个听说过了无数次的人。 再抬起头看了看那个男人的发型。 难道,是他? 可是发型不像啊。 就在我犹自思考的时候,那个声音再次打断了我。 “呵呵呵呵,老张,我说开始进来都没有看到你个老麻皮,还以为你不上班。而今我来了,是不是你都不出来打个招呼啊?” 那个男人好像对于张经理的解围感到很爽,很自豪,很有面子。不久前那张愤怒得吓人的表情完全消失不见,换上了一副居高临上、洋洋自得的神态。 “哪里,哪里。吴总,你来哒,我敢不打招呼啊。开始真的太忙,没有看到,莫怪莫怪啊,吴总真的是老朋友哒,经常来照顾生意。来,吴总,我借花献佛,拿你的酒敬你和嫂子,各位大哥一杯。” “哈哈,老张,你硬是要得,来来来,弟兄们,这个老张也是我过命的交情啊,张总,老实人啊。来,兄弟们喝一杯。” 他们兴高采烈喝完之后,那个吴总也许发现了周围人紧张不安的神态,他居然又大声对着四周说了这么一句话: “各位都安心喝酒啊,莫怕啊!我是正经生意人,不是搞什么邪路的,没事,都是文明人喝文明酒,啊!” 周边食客闻言,纷纷低下头,径自吃了起来。 不过,这个吴总是文明人也好,生意人也好,大家好像都不怎么相信。 因为十来分钟过后,他附近一对情侣和几位上班族模样的人,都匆匆忙忙赶着吃完了桌上的酒菜,结账离开。 这个夜,也许注定了,生人回避。 我夹菜的时候,眼角余光突然看到橙橙附在那个吴总的耳边好像说了几句什么,然后下巴微微抬起朝我这边点了点,神色有些闪躲,也有些挑衅。 吴总很快一下抬起头来,不过他喝得好像比我还醉,远远看去,两道眼神涣散,仿佛没有办法聚焦看清人一样地左右摇摆着头,寻找着。 找了半天,我都已经抬起头对视了过去,吴总却还没有发现我。 在我目光的注视之下,橙橙终于沉不住气了,我看见她伸出一只手扯了扯吴总肩膀上的衣服,另一只手伸出一个指头,指向了我。 吴总终于看了过来。 吴总看了我半响,也许是我毫不惧怕的对视,或者是其他原因。出乎我意料,他并没有大声喊叫挑衅。 而是偏过头,对着身边一个赤膊兄,说了句什么,赤膊兄也立马看向我这一边。然后也说了句话,点了点头,就站起身,端着个酒杯走了过来。 我立马意识到,麻烦来了。 “钦哥,是不是找麻烦的啊?”茄子神色间有些担心,望了一眼走过来的赤膊之后,问道。 “不碍事,茄子。不碍事,要是真搞起来了,你就快点走,给小二爷或者地儿打个电话就是的。” 也许是因为喝了酒,我居然一点都不怕。 “神经咯,讲这些话。我只是问一下,看是不是这么回事,要搞就搞,怕啥!”茄子也喝了不少,听了我的说话之后,仿佛我侮辱了他一般的红着脸,大声抗议。 那个人已经走到了眼前,我看都没有看他,只是对着茄子笑了一笑,举起酒杯: “来,搞一杯!” “哎,朋友!我打个岔,敬两位兄弟一杯要不要得?” 不等我和茄子的杯子碰在一起,那个打赤膊的人就开口说话了。 出乎我意料,话说得很客气,很礼貌,满脸笑容站在桌子旁,手臂上一条仿照陈浩南,却东施效颦没有仿像,反倒纹得像条蛇的龙形文身矗立在我的眼前。 茄子出现了一丝紧张的表情,我轻轻对着茄子一点头,微微一笑。也不说话,望向了那个人。 “呵呵呵,没别的意思,一个屋里喝酒,都是缘分啊。两位兄弟把个面子,一路喝一杯?” 那个人边说着话,边把手上的杯子伸到了我的眼前。 我还是没有说话,也把杯子举了起来。 他很有礼貌地将手一低,用他的杯口轻轻碰了一下我的杯底,再朝向了一旁的茄子,用同样的方式与茄子的杯子轻轻一碰之后,他仰起头一口喝尽。 我们也随后喝完。 赤膊男将手一翻,杯口对着我们,示意已经喝完,再用手一摸嘴角流下的酒液,对我说道: “兄弟,多谢哒,给面子!是个爽快人!是这么回事,我大哥在那边,想邀你过去一路喝杯酒。再给个面子,要不要得?” “我们这边在喝,就不过去哒,感谢你大哥,你们玩得开心。”我也很客气地微笑着说道。 “兄弟,就是过去喝杯酒就可以哒,没得别的意思。我大哥是……” 没等他话说完,我马上打断了他的话,说道: “你大哥是哪个不关我的事,我也不想管。朋友,都是安静喝酒,你还是个客气人。听我一句,回去喝酒,喝好、喝开心。我就不过去哒。” “不是的,是……” 我不想再继续纠缠,也不想再笑,脸沉了下去,抓啤酒瓶的一只手也倒转了过来,形成了握住的姿势,再次打断了这个人的话,说道: “那你让他自己过来。” 赤膊愣愣地看着我,我也丝毫不让望着他。 呆立两秒,赤膊的嘴巴再次动了动,却没有说出话来,一转身,走了回去。 随着他的背影,我看向了吴总和橙橙的方向,赤膊的身体挡住了吴总他们那帮人大部分的表情与神态。 但是我却看到了在我们周围几桌,吃夜宵的普通人们,脸上那种紧张害怕,担忧的样子。 茄子也一样,脸色更加严峻起来。 赤膊走到了自己的位置上,弯下腰对着吴总说了几句什么话。在说话的同时,两个人都对着我们这边望了过来。 我看见吴总的脸色变了,变得有些尴尬愤怒。 几乎同一时间,坐在他们那一桌左边的一个人猛地大拍桌子,跳了起来: “哪里来的这么个小麻皮,海七海八,不给大哥面子!你们都坐着,老子去!” 话一说完,那个人对着我们走了过来。 如同前一个一样,他也打着赤膊,不同的是,他没有文身,更矮更瘦更年轻,表情也要嚣张得多。 那一瞬间,我看到吴总的脸上有个飞快的变化,好像要交代什么,看到那个人已经走了过来,才不得已闭上了嘴。 “哎,朋友,我大哥喊你过去喝杯酒!” 人还没有到,声音已经传了过来。 周围有桌椅移动的声音响起,离我们两桌远的一个位置上,貌似两口子带着小女儿吃饭的一家人神色紧张地站了起来,准备离去。 我没有说话。 那个人身子弯了下来,更为凶狠地道: “你聋哒,老子讲,我大哥喊你过去。” “快点,听话,不吃了,妈妈等下给你买。” 第250章 不吃素的和尚(2) 我的眼角看到那位母亲用力扯着依然在啃一个鸭翅膀的小女儿,随在老公后面大步走向了门口。 周围桌椅响动的声音更加频繁。 茄子很不爽地看向那个人,身体蓦然一动,好像想要站起来。 我一把扯住了茄子,慢慢把右手塞进了裤带里面,另一只手对着那个人一招,示意他过来点。 那个人有些疑惑地看着我伸进腰边的右手,腰弯得更低,我稍稍抬起了屁股,迎向他说道: “小伢儿,我最后和你讲一声,有好远给老子死好远。你再讲一句话,老子就一枪打死你!不信,你而今就试下看看?” 那个人盯着我右手的眼神突然完全慌乱起来,脸色也变得煞白,偏过头死死看着我。 我的屁股坐了下去,尽量用一种很轻松也很肯定的语调,低声对着茄子说道: “茄子,这个杂种再讲一句话,那边人冲过来之前,我们两个人先弄死他。” 一直看着我的茄子在最初的短暂迷惑之后,明白过来,也立马握住了一个酒瓶,很干脆地答道: “要得!钦哥!” 那个人的眼神更为慌乱,在我的脸上和右手之间再次来来回回巡游了几次之后,嘴巴张了几张,合起来,转身而去。 那个人还没有走到自己的座位之前,那伙人里面就爆发出了几声不爽的抗议与起哄。 不过与之前不同的是,相对而言,他们的音调要得小多了;虽然依旧有几个人很嚣张地盯着我看,但也不像之前几乎所有人都扭过头,用凶狠的目光来挑衅了。 吴总的脸色好像变得更加难看起来。 那个小个子走到了吴总的身前,如同最开始那个赤膊一样,边望向我,边对着吴总说了几句什么。 吴总的脸色几乎已经变成了猪肝,听完了那个人的话之后,又很凶狠地扭过头对着橙橙,快速问着、说着。 橙橙的脸色又气又恨,还有些委屈,半低着头,也不看吴总,嘴巴不断地翻动。 几秒之后,吴总再次望向了我。 我还是一步不让地盯着他。 他有些尴尬地看了我半晌,低下头去,对着所有人说了句话,然后端着杯子,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随着他的起身,一直隐藏在桌子下面的大肚腩也魔术般地出现众人眼前,把桌子猛顶了一下,一瓶开了口的啤酒倒了下来。 “搞些什么麻皮?作死啊,喝杯酒,你们都不晓得放好,操!” 吴总边拍打着被啤酒弄湿的黑色西裤,边面红耳赤大声呵斥着那一桌人。 桌椅翻动的声音更加频繁,除了几个二十出头,看上去刚打完篮球的精壮小伙子之外,我们这一桌周围吃夜宵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 没有走的都快速吃着,头都不抬。 “一,二,三,四,五……十二。不连女的,一共十二个人,茄子,你讲我们搞不搞得赢?” 我有些开心,也有些作弄的笑着故意问茄子。 本来吴总这伙人三番两次的挑衅行为就已经让我怒火中烧,再加上我这个人本身又是一个喝了酒就完全失态的主,那一晚的酒喝得已经不少,在酒精的燃烧之下,我完全忘了害怕和被打的痛。 我决定要打他,就算一百二十个,一千两百个人,老子也要打他。 当我问了茄子这句话之后,同样喝多的茄子根本就没有太多考虑。 他是这样说的: “钦哥,你搞我就搞!” 茄子有着正当职业,并不是流子,他今晚的勇猛也许像我一样有酒精作用使然。 但是,茄子出生在九镇。 那个屁大一点,却让日本鬼子打了两个星期都没有打下来的九镇。 那个生了我,养了我,也生了养了险儿、武昇、胡玮、缺牙齿、大小民、卫立康、黄皮、刀疤成这些人的九镇。 我们这一代的九镇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 不管打不打流,一定打过架。 一定敢打架。 茄子打过不少架,县篮球比赛,打小前锋的他因为和对方的中锋打架还被罚出了场。 茄子也义道,至少对我很义道。 所以,当我听到他这句话的时候,并不感到意外。 对着茄子点了点头,我把脑袋扭了过去,吴总挺着大肚腩已经走到了离我们只有四五米的地方。 我尽量温和地对着吴总一笑。 吴总一愣。 我用尽全力将手上的玻璃酒杯向吴总脸上扔出的同时,以我当时所能达到的最快速度站了起来。 “啊——” 无数人的尖叫响起。 一脚踏在矮小的夜宵桌上,手上抄起一个装满酒的啤酒瓶,我冲了上去。 吴总被玻璃酒杯砸得发出了一声惨叫,弯下腰,捂着脸,却发现我已经冲到了他的面前。 当我手中的啤酒瓶高高抡下的时候,我看见了吴总近在咫尺,刚刚抬起的一张大脸。 眼神是那么恐惧和后悔。 “啵——” 如同香槟开启的清脆闷响,啤酒瓶砸在了吴总刚刚抬起的宽广额头上。 当酒水与吴总的惨呼一同散开的那一刻,一个影子掠过我身旁,迎向了那边快速冲过来的人群。 我将碎掉的半截酒瓶插在吴总的大肚腩上面,又抽了出来,不再管倒在地上,如同猪嚎般的他,随在茄子的身后,迎向了人群。 在我眼前,只看见无数个飞舞的绿色啤酒瓶,和茄子的大声怒吼。 一瞬间,茄子已经消失在人群当中。 我知道,我冲过去,也会一样,飞快地消失。 但我还是冲了过去,一如扑火飞蛾般,冲了过去…… 我不是叶问,虽然平时也喜欢练练拳,甚至还准备像叶问一样开家自己的拳馆,但我毕竟不是叶问。 我不能打过十二个人,我也很确切地相信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可以同时打过十二个年轻力壮的男人。 只可惜,这么浅显的道理,我只有在没喝酒之前才能想明白。 喝了酒,尤其是喝了很多酒之后,我就想不明白了,不仅想不明白,我根本就不相信。 我打死都不相信自己搞不过叶问,就算站在我面前的是十二个正值壮年的叶问,我也一定能赢。 必须的! 所以,那天晚上,我被打得很惨。 陷入人群之后,除了眼前无数支飞舞的绿色酒瓶,和“噼里啪啦”的玻璃碎裂声之外,我的眼前再也看不到其他的东西,耳中再也听不到其他的声音。 当一个个的酒瓶不断碎裂在我的头上,我已分不清留下的是啤酒还是鲜血,脑中的眩晕是因为喝醉还是震荡。 我只记得无数的手脚不断将我打倒在地,那些将我和茄子围得水泄不通的张张面孔,用从下往上的视角仰看上去,显得都是那么千篇一律的模糊而狰狞。 面孔上凸出的青筋在涨红的皮肤下如同一条条扭动的肥大青虫般张牙舞爪;不断翻动喝骂的嘴唇中,唾沫在四处横飞;一双双圆睁的大眼中射出近乎迷离的狂乱与嚣张。 这些喷溅到我脸上的唾液,这些踏在我全身的脚掌,这些居高临下的眼神,还有那早已入脑的酒精。 都让我忘记了疼痛,忘记了恐惧。 无数次被打倒,又无数次挣扎着站起来,再接着无数次被打趴下…… 一切都仿如一部无声电影,在暴力与血腥中默默进行。 直到刺耳的警灯响起。 坐在警车专门用铁丝网隔离了的后座,我才发现,茄子比我更惨。 电影《哈利波特》还没有出现在我市电影院的那一年,他的额头正中间就已经留下了一个闪电般的“N”字伤疤。 只是这个伤疤中流淌的不是伏地魔给予的灼痛与火烧,而是啤酒瓶创造的鲜血和玻璃碴。 被值班警员逼着蹲在派出所某个办公室墙角没有多久的时间,地儿和我们那个辖区派出所的张指导员就赶到了现场。 第251章 不吃素的和尚(3) 通常,我们流子办事,只要事情不是太大,如果有哪位关系不错的流子出面求情,一般都会给个面子。 条子不同,张指导员出面求情了也没有用,不同辖区,不受你管。最后,地儿还是不得不交出五千元钱,我和茄子才得以走出了大门。 难怪江湖前辈常说“生不入官门,死不下地狱”。 原来这的确是个雁过拔毛,死人也要刮下三两油的地方,果真入不得。 第二天,我就知道了吴总的真实身份。 他确实是在做生意,很赚钱的生意,但他不是一个生意人,确切地说,不是一个真正的生意人。 因为,他做的生意不在三十六门正行之内。而且,生意也不完全属于他,客气地说,他是一个股东;不客气地说,他是一个马仔。 真正的老板是他哥哥,一奶同胞的亲生哥哥。 他的哥哥,也是吴总,不过,道上的人不这么叫,流子们习惯叫他“和尚”。 和尚虽然与那些庙里的和尚们一样剃着光头,也一样除了不会念经,什么都会;除了不会吃斋,什么都吃。 但是,他不是真正的出家人。 他是一个大哥,黑道的大哥。 与廖光惠、皮财鱼、李老妈子、关总等人齐名,却又有着些许不同的黑道大哥。 杜琪峰的电影《以和为贵》里面有这么一帮人,年纪很大,通常都不参与道上的事,但是在道上却享有很高的声誉与地位,不管哪位大哥见到一般都会给个面子。 这些人往往都已经修炼成为了人精,他们对谁都是客客气气,绝对不会得罪人,不出风头,更不会随便插手道上的事,与人争强斗胜。 这虽然是电影,但也是现实。 真实的江湖中,也有这么一批人。 当年在九镇,我还没有冒头之前,势力最大的是三哥、老鼠、黄皮。在他们之外,还有一个保长。 保长就是这类人物的典型代表。 三哥、老鼠、黄皮都手段毒辣,心思精明,且有着各自的生意、小弟和地盘,是名副其实的大哥。 保长也是大哥,但是他与前面三人不同。 他没有前面三人的手段,也没有前面三人的实力和地盘,他能成为大哥,是因为多年苦心积累下来的资历、辈分和人缘。 换句话说,就是有面子,朋友们给面子。 市里虽然比九镇要大得多,也复杂得多,但毕竟都是一个江湖,人组成的江湖。 什么都可以不同,人性不会不同。 所以,市里也一样,有实力的大哥当然是廖光惠、皮财鱼、关总、李老妈子等人。 不过,和尚也是大哥,和保长一样的大哥。 和尚出道很早,在我刚出生的那个年代,他就已经是个颇有名气的流子了。 在我们市,曾经出了一个号称练武术的天才,他武练得怎么样,到底是天才还是装逼,谁也不知道。 但是,他办武校办得好,却是世人皆知的。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的那几年,他的武校广告不但登上了中央电视台黄金时段,还开到了珠海、香港,甚至美国。 他出生于我市另一个县的小镇,更是因他而形成了武校一条街,那几年的红火,大有超越少林、跨过武当,成为武林装逼赚钱领头人之势。 据说,八十年代初,和尚就是和此人一起去的少林寺,一起学的武功。 回来后,那个人有钱,就开了武校;和尚没钱,就做了保镖。 在和尚给人做保镖的时候,他认识了另一个人。 一个出身极为不凡,却又因为打残了同事,而被市机械厂开除之后,靠在车站附近敲诈下外地佬,在舞厅里勾引下老女人为生的人,这个人的名字叫李杰。 三年后,李杰用他的心狠手辣、胆大妄为成为了我市有史以来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黑道大哥。 身为李杰的兄弟,和尚也正式登堂入室,雄霸一方,风光无限。 再过了几年,那个办武校的人,生意开始没落了;而另一个小镇上,一位刚被放出监狱,叫廖光惠的小流子却开始崛起。 随着新势力崛起,少壮派的廖光惠与掌权派的李杰不可避免爆发了极为严重的冲突。 最后,以廖光惠的大胜而告终。 一个晚上,就在李杰的家,廖光惠办了李杰,办得很彻底、很残忍。 动手的几个小伙子,日后都在道上成为了一方豪强,他们各有各的名号:龙袍、海燕、老鼠、义色。 江山在更替,日月已不同。 和尚,却还是那个和尚。 当年,他为李杰的江山立下了汗马功劳,得享荣华富贵;之后,在廖光惠的世界,也甘心低头认输,安守三寸方圆。 而且传说中,当李杰在猛力打压廖光惠的时候,他却两头不得罪,在暗中帮了后者不少的忙,给了后者难得的喘息机会。 所以,他活了下来。 纵然不复往日风光,却完好无缺,有尊严地活了下来。 时光荏苒,日月如梭,转眼已是二十一世纪,此时和尚已经四十大几岁,早就成家立业,养儿糊口了。 某一天,他突然想要干一门生意。 没有做之前,他先去见了廖光惠与皮财鱼等人。 往日的情分,老去的年华,崇高的辈分,蝇头的小利,这一切都使廖光惠、皮财鱼他们没有过多干涉,而是放手让他去做。 蛋糕这么大,老家伙们能吃下多少?多少总得让他们吃上一口,也好圆了这份名声。 在各方势力的纠缠平衡中,在大哥们的赏脸留情下,和尚变成了一个生意人。 他的这门生意位列“嫖赌毒”偏门下三烂中的老二。 地下赌场。 关于真实地下赌场的运作、规模、管理等所有具体细节,因为时间和事件牵扯的原因,我在后文中会详细叙述,这里就先不多谈。 在我被吴总打了之后的第二天上午,和尚就给廖光惠打了电话,并且专门找到了龙袍。 托龙袍约我带上茄子晚上一起吃饭,并且还转交给了我两万块钱。 我被他弟弟打了,伤得却不是很重,这只是一场普通的酒后街头斗殴事件而已。 我也只不过恰巧是打输的那一方。 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 根本就不用像之前那些因为利益或者仇恨的办人事件那样,不到鲜血直流绝不罢休。 而且和尚作为一个名号很响的老牌大哥,能够做到这样,主动赔礼道歉,已经是相当不错了。 可是世上的事情,往往没有这么简单,这么单纯。 并不是对的就一定会做,错的就一定避免,好人就一定会有好报,坏人绝对会永不超生,满口仁义道德就一定是美好人性,笔下黑暗残忍就一定撒旦化身。 所以,最后我还是没有去吃饭,也没有收钱。 不是我不懂味,太嚣张,太拿自己当回事,不愿意妥协,而是另外一个人不愿意。 那个人是小二爷。 他和橙橙分手以来,一直都很落寞、很伤心。 是个人都看得出来,他很爱橙橙,爱到自己吃了哑巴亏,都舍不得去对着橙橙放一个屁。 但是,当他知道我被橙橙的男朋友打了之后,他疯了。 不是愤怒,是疯了,没有理智的彻底疯了。 他要办了吴总。 就在我们刚得罪了金子军,办了归丸子之后不久的现在,他还要一意孤行再树强敌,去办了吴总! 这绝对不是一个好时机,也不是一个好的想法。 我只能劝阻他,带着感动去劝阻他。 可是,如果想劝阻,就必须先安抚。 其中的一个安抚方法就是听小二爷的话,不接受和尚的歉意。 当时,这是迫于无奈的结果,谁知道,这个无心之举,却才是促成了这个故事最大高潮的关键,让这样一桩很普通的打架,最终演变成一件涉及范围极广,前前后后几乎市内所有大哥都牵连在内的大事件。 那么为什么会这样呢? 这需要先从另一件事情说起。 一件貌似毫不相关,最后却直接导致我与和尚的小摩擦完全变了味道,升了等级的事情。 第252章 噩梦成真(1) 大概是我被吴总打了之后三四天的某个下午,我接到了廖光惠来的电话,他找我吃饭,在他家。 我到的时候,饭菜都已上桌,廖光惠围着个格子大围裙,正在拌凉菜。 “廖哥,呵呵,你还会下厨啊。” “啊,会什么呢,没得办法,你嫂子旅游去了,我要吃饭啦,不自己搞怎么办?来来来,你先坐,我就搞好哒。你先坐。” “出去吃唦,这么大的老板还自己搞,要不要我帮忙啊?” “出去吃不好,都是吃点味精味。不用了,你能搞得菜好?越帮越忙,你坐咯。小钦,你喝什么酒?酒鬼、五粮液、茅台,水井坊?”廖光惠把拌好的凉菜放上了桌,边用围裙擦着手,边站在那里问我。 “哈哈哈,你笑我吧?你看我脸上,这个鬼相,伤都没好,你还要我喝白的。不搞不搞。” “啰唆什么,来,我们两老弟兄今天搞点,少搞点。” “那我喝啤酒要不要得?” “少啰唆,搞水井坊啊?” 廖光惠低头在柜子里选着酒,我看着他瘦小的背影问道: “哦,那都要的吧。廖哥,只有我们两个人啊,龙袍他们都没有来?”“他们不来。今天就我们两个人。” “廖哥,你找我是不是有事?” “先吃饭,边吃边说。” 酒过三巡,廖光惠却一直在和我聊着些不咸不淡的家常话,他的这种表现反而更让我确定他有事要说,而且还不是小事。 终于,在喝了半口酒之后。廖光惠开口了: “小钦,我要你去帮我办件事。” 我放下了筷子,抬起头望向他。 “这件事需要到省里待几天。我先告诉你,不好办,有些麻烦。”廖光惠眼睛里面闪动着让我琢磨不透的光芒,非常近距离地看着我,用很低沉的声音说。 我想开口,但是却被他的目光所制止,只能一动不动地继续望着他。 “我自己不方便出面,如果出事哒,我会尽力,但是你可能也要担风险。”廖光惠说出这句话之后,看着我的眼神变得更是专注而玩味。 我的心“咯噔”一声提了起来,同时明白过来为什么今天龙袍、海燕、秦明、小宝、少强这些人都没有来,但这些念头我只能压在心底,尽量平静地看着廖光惠说: “廖哥,你讲。” “好。事情是这样的……” 接下来,我安静地听完了廖光惠的叙述。 听完之后,出现在我脑海里的只有八个字: 生死一线,祸福难料。 光是听起来,这件事就不是一般的棘手。 但正因为它的棘手,才证明了廖光惠对我的看重。 这种事情,廖光惠是绝对不会交给一个没有能力的手下去办的。 而且,这还是廖光惠交给我的第一个任务。 就算九死一生,我也不能不做。 无论过去,还是未来,从人类文明出现开始,漫长发展的历史延续中,每一个年代都会有属于它们自己的独特烙印。 这些烙印也许是战争,也许是书籍,也许是图像,也许是留予地球的永恒创伤,但更多的是——语言。 每个时代都有着自己独特的语言与词汇。 封建时代,属于它的烙印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是“忠孝仁义礼智信”,是“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清末民初,那个浓墨重彩的年代,在那些年间,人们口口相传“为中华崛起而读书”“民族、民生、民权”“打到军阀,抵御外辱”“三权分立,变法图强,走向共和”。 新中国建立,人们拿着皮带、棍棒,杀气腾腾大声叫喊着“打到地富反坏右”“亩产万斤”“砸毁一切封资修”“批林批孔,批倒臭老九”“全国人民大炼钢铁,三年超英,五年赶美”的同时;也一脸虔诚,手捧红宝书,带着宗教般的信仰欢呼“毛主席万岁”“毛主席万寿无疆”。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发展,被僵固封锁了多年的思想也逐步放开,大量的信息流通,让各种口号也多了起来。 比如“五讲四美”“四个现代化”“特色”“特区”“法制社会”等。 口号,是烙印,但烙印不只是一个时代的口号。 它既有主旋律的色彩,也包含了草根阶级的欢乐与悲哀。 譬如最近流行的“别迷恋哥,哥只是一个传说”,比如“躲猫猫”,比如“富二代”,比如“孙志刚”。 这些无论对还是错,好笑还是沉重,悲伤抑或无奈,都有着深刻意义的话,就是一个时代真实的反映。 在二十一世纪初的那几年,正是全国上下国有资产体制改革,进行得如火如荼的几年。 那些年中,也频繁地在各种媒体、各种信息渠道中出现过一句话,一句在历史长河里留下了深刻时代烙印的话——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这个题目太大,我的水平太差,胆子也太小。 我不能做出一个具体的回答,也不敢做出一个真实的回答。 这本就不应是我这样一个流子去思考的问题,这本就应该是那些专家们殚精竭虑去思考如何弥补的制度漏洞。 只可惜,每次当我从那些尸位素餐、沦为权贵走狗的专家们口中听到那些狗屁不通的谬论之时,我都觉得可笑。 非常可笑。 因为,他们说的与事实不同。 因为,廖光惠交给我的第一个任务,也就是我们即将开始讲叙的这个故事。 它就是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不同于信口开河、当众放屁的谎言,而是真的大量流失。 廖光惠有一个朋友,很重要的朋友。 多年前,就是这个人将他引入了生意场,方才成就了他如今商场、政坛都风光无限的这番景象。 而且,当我接触到这个人之后,通过其他的渠道,我也得知,同样是在这个人的介绍之下,廖光惠才认识了他一生当中最大的贵人——夜总会开业典礼上,那位曾与我有过一面之缘的庞先生。 而现在,廖光惠的这个神秘恩人出事了。 他遇到了一个非常大的麻烦。 在我们省的省会城市,一家创立于解放初期,体态臃肿、制度极为僵硬老化的大型国有企业于年初宣布破产,进行体制改革。 这个我不太懂,廖光惠也并没有给我多说。 我只知道,这是一盘大生意,大到让我这样的小角色垂涎三尺,却只能眼红,连想都不敢去想的大生意。 这家企业由于以资抵债,需要变卖一部分厂房和设备,据说仅其中几条才从美国进口过来的大型生产线就价值数千万美元。 一时之间,无数的商家投身其中,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最后,幸运之神落在了廖光惠的这个朋友身上。 更为奇妙的事情发生了,他得到这些设备和厂房地皮所需要付出的代价居然只是区区四千七百万元。 人民币。 什么是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这就是! 经过有关方面的权贵人士商洽,初步结果已经出来。 廖光惠的这个朋友得到消息后,很高兴。 这样天上掉馅饼、白送钱的事换作是谁都会高兴。 但这个世界上,往往都是有人高兴有人愁的。 他高兴,别人却不爽了。 所以,麻烦找上了门来。 麻烦的来源是廖光惠这位朋友在这场生意当中的最大对头人。 一个在省会城市里面声名赫赫、坐拥千万的本地人。 他在初步结果出来后的第一时间内也得到了消息,于是他给廖光惠的朋友放下了这样一句话: “要么滚回××市,要么死在这里!” 于是,廖光惠的朋友希望廖光惠能够出手帮他这个忙。 而廖光惠找上了我。 我的任务就是保命,保那价值千万的一条命。 我觉得这不可能,如果有人要杀他,你就算保得了一时,保得了一世? 于是,我问廖光惠: “那我要搞到什么时候啊?总不可能跟着他几年吧?” 廖光惠听了大笑起来,笑了半天之后才停住,看着我,说道: “哈哈哈,小钦,你以为是小伢儿们打架啊?哈哈哈,放心,只要过了下个星期一,正式结果宣布出来之后就可以了。那边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不会死缠烂打的。无利不起早,钱都没得了,哪个还杀人啊?脑壳有病吧。” “廖哥,你那个朋友未必在省里没得人吗?场面上的朋友出来个人,什么事情都摆平了。” “小钦,你还没有入门,有些道理你不懂。不要以为打流有好复杂,有好危险。我告诉你,这个世界上,打流是最简单最好做的事,再蠢的蠢货都可以搞。一刀进去,一刀出来,你就是大哥。场面上?呵呵,场面才是真正的复杂,才是真正的脑壳啊,小钦!他有人,别个就没得人?盘根错节,位置上的大人物,都是要个平衡啊。懂不懂?生意,场面上的人可以帮你做,也喜欢帮你做。为什么?有钱!但是这些见不得人的腌臜事,场面的人躲都来不及,还帮你出面?呵呵,换个角度说,如果这些上不得台面的事你都搞不定,哪个场面上的朋友还看得起你,和你合作?” 当听了这些话之后,我当时的心里只有一个想法: 眼前这个人,不愧是大哥,三哥追了那么多年都追不上的大哥。 在这样犹如醍醐灌顶的对话中,我问出了最后一个疑问: “廖哥,你那个朋友没有黑社会关系吗,还要找你这边叫人出面?” 廖光惠这次没有马上回答,他喝了一口酒,神色仿佛有些讽刺,又有些黯然地幽幽说道: “难道,我不是黑社会吗?” 我答应了廖光惠。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我都只能答应。 只是,当说出了那句“好,廖哥你放心!”之后,我的心却提了起来。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年代,为了四十万,很多人可以去杀人;为了四百万,很多人,愿意去杀人。 四千万,这是一个足够让人奋不顾身去杀人的数目了。 我还能活着回来吗? 离开廖家之前,廖光惠给了我三十万元。 现金。 做这件事的现金。 他要我今晚先回去休息,明天白天准备一下,晚上就动身去省会。 那一夜我没有睡。 换了是谁,也睡不着。 第二天一天早,我就爬了起来,给小二爷和地儿打了个电话,约在猫狗巷的那家早餐店见面,然后匆匆赶了过去。 边吃早饭,我边把这件事情告诉了他们,听完之后,每个人的脸色都开始凝重了起来。 “胡钦,这件事,只怕麻烦大得很。不出事就好,只要出事,不管哪一方面出事,最先背时的绝对就是我们。你去给廖哥再好生说一下看看,未必硬要我们去啊?” 地儿原本津津有味吃着早餐,现在却完全失去了继续扫荡剩下半碗粉的兴致,点了根烟,满脸忧心地说道。 “地儿,没必要说了。要是可以商量,胡钦今天就不用找我们讲了。”小二爷也停下了筷子。 “龙袍、海燕、小宝、秦明他们跟着廖哥混了这么多年,谁都晓得他们是廖哥的人,不可能出面。他们出面,就等于是廖哥自己出面了,出了事,廖老板逃不掉。只有我们,只有我出手,廖老板才最安全。” “哎!” 地儿叹了口气之后,不再开口。 “你准备带哪些人?” 小二爷终于问到了点子上。 廖光惠昨晚临走前,在门口还专门交代我,人不要去多,去几个真正能办事的人就可以了。 其实他不用交代,我也明白。 混了这么多年,这个道理,我又怎么会想不通。 人再多,在别人的地盘上能多过对手?真要搞起来,多去一个人也就是多送一条命而已。 昨夜,我想了一整晚,但是听到小二爷这句问话的时候,我还是不由得深刻思念起险儿、武昇、胡玮他们三人来。 如果他们在,根本就不用多考虑,就是他们三个加我,小二爷留守家中也是绝佳的选择。 但是现在,小弟们当中自然也有些能下手、能办事的,可他们毕竟还太年轻、太冲动。 这件事,不是能砍人、敢杀人就可以搞定的。 “我昨天想了一晚上,小二爷,你和我去,把简杰、小黑、贾义、三个人带着,再叫猪娘就可以哒。地儿,你负责在家里看生意,我们兄弟怎么都要留个人。万一金子军、和尚那边调皮,也有个做主的。猪娘自己坐车走,我们五个人,五把枪,一辆小车就可以,也不张扬。” 第253章 噩梦成真(2) 小二爷就不用说了,这种事,有他在旁边帮忙,活着回来的机会要大得多;贾义和胡玮一样,一直都是十三鹰里面拔尖的人;简杰也相当不错,很像武昇,办起事来赶紧利落,从不拖泥带水;小黑原来除了喜欢天天跟在险儿身后,还像个孩子之外,没有什么引人注目的地方,但是经过这次办归丸子的事件,他整个人变了,变得更有锐气,更有棱角。 他说,他就是想学险儿。 我给他这个机会! 至于猪娘,我没有想过要他办事,但是他有他的用处,甚至很有可能是可以救我们命的用处。 这是我目前能想出来的最好人选。 “这样可以,我也觉得最合适。”小二爷略一思考,也同意了我的选择。 “那我呢?我为什么要留在家里,金子军他们要搞事,还有龙袍和廖哥出面呢。怕什么?我也一路去。”地儿有些不高兴地说道。 我们六兄弟每一个人都能办事,地儿也不例外,他也行。上次,去厦门寨上办罗佬就是和他一起去的。 但是那次之后,我也更加保护他了。 因为我知道,虽然我们每一个人的手里都沾上了鲜血,但是最不愿意沾上,沾上之后也最痛苦的就是地儿。 每次,看到他无缘无故拿着面巾纸不断地把两只手擦啊擦的,我心里就别扭。 我和小二爷私下早就商量过了,今后如果没太大的问题,可以避免的话,就不让地儿亲自去办事。 所以,我很坚决地说: “不啰唆哒,这个事,不是个好事。还抢个什么鬼抢!你就安安心心在屋里,莫让手底下那些家伙又闹出事了。” 当天上午把事情商量完毕之后,下午猪娘也从县里赶了过来。 傍晚时分,就在我们准备要出发前的几个小时,我却接到了一个意外的电话。 这个电话不仅仅打乱了我原本安排的人员配置,也几乎打乱了我所有的计划。 更让我手脚冰凉、魂飞魄散。 因为,我又尝到了一种很久没有尝到的滋味。 那种叫“恐惧”的滋味。 当时,我正坐在办公室,端着杯可乐向龙袍请教点事情,他还专门介绍了省会的几个朋友给我。 突然《梁祝》的小提琴乐声从我刚换的和弦手机里面传了出来。 我顺手拿起桌上的电话。 手机外壳上,那小小的彩屏里闪动着一个很久没有联系,却相当熟悉的名字。 明哥。 一开始,我还在想是不是三哥出了什么事,不然的话,以我们目前这种尴尬敏感的关系,明哥无缘无故绝对不会打电话过来。 略微考虑一下之后,带着种种的疑问,我接通了电话: “喂,明哥?怎么今天这么有空啊,呵呵,好久没有看到你哒,你而今还好唦?” “啊,小钦,我还不错,能吃能喝,你也还可以唦?” 我明显感觉到明哥的语气并不像我这样轻盈,相反隐隐有着某种说不出来的压抑和沉重。 明哥的口气让我也开始忐忑起来,收回了最初那种欢乐轻快的口气,认真问道: “我也还好,明哥,是不是有什么事啊?” “啊,是。小钦,你这段时间都没有到九镇来吧?” 明哥确认了真是有事之后,又岔开问起了其他的问题。这样欲言还休的反常状态让我越发不安起来。 “我大前天还回去了的啊?怎么了?” “你今天还没有收到任何消息吗?” “没有啊,到底怎么了?” 当我说出没有之后,明哥突然短暂地沉默了几秒,电话里面只有一声声轻微的呼吸。 在我的屏息静气中,听见明哥仿佛是深深吸了一口气之后,才说出了一句话: “小钦,有个事比较麻烦啊,我告诉你,黄皮回来哒!” 一瞬间,脑袋里好像“嗡”的一声炸开了,炸得我魂飞天外。 “他屋里爹死哒,昨天晚上到的,他和砍卫立……” 明哥的话,从就贴在耳边的手机里面传出,可是那一刻,传入我耳朵里面的时候,却又显得那么遥远,遥远到只剩下一片若有若无的“嗡嗡”声,嘈杂而刺耳。 “小钦,小钦,你还在不在?讲话啊!” 不知道过了多久,明哥的大喊将完全失神的我拉回现实。 “哦,在。我听着,明哥,他回来做什么的?什么时候回来的?”我只觉得自己喉咙又干又涩,期期艾艾,无比艰难才问出了这么一段话。 “我刚说了啊,他屋里……” 接下来,明哥从头再给我说了一次,最后他告诉我,最近这几天,如果我方便的话,三哥想和我见个面,一起聊聊。 我明白明哥的意思,也明白三哥的意思,我比三哥更想要进行一次这样的谈话。 当年赶走黄皮的就是我们两人。 如今,处境最危险的自然同样也是我们两个。 可是,我现在又哪里来的时间去做这件事呢。 沉默了半天,我只得苦笑一声,告诉电话另一头的明哥,今天晚上我要去省里办事,等回来再和他联系。 互道珍重之后,我挂掉了电话。 我默默望着前方,脑中浑浑噩噩一片空白。 旁边的龙袍一脸关心赶紧站了起来,走到我身边说道: “小钦,怎么了?你没得事唦?不是家里有什么事吧?突然间,你脸色怎么这么难看啊。” “哦,龙袍,我没得事,要不你就先走吧,我只怕没得时间陪你哒,我要好生安静下,等下还要准备动身。” “你真的有没有什么事?有事的话,你讲一声啊,看我可以不可以帮下忙。” “龙袍,我晓得,让我先想下,好不好?如果要你帮忙,我等下再联系你要不要得?” “那好咯,那我先走哒,你自己好点啊。” “好好好,要得。那我不送了。” 看着龙袍走出了办公室的大门,门被打开,再关上。 “哐”一声轻响,小小的房间变得如同坟墓般安静。 我再也抬不起一丝力气,瘫软在宽大的皮沙发上。 黄皮回来了! 小时候,我很听话,父母外婆要我不哭,我就不哭。少数几次,当我脾气上来,哄不听、骂不好的时候,外婆就会给我说一个故事: “老儿,你还哭咯,还哭的话,等下床底下的‘麻翁’就要把你抓去,‘麻翁’把你用麻布袋装起,专门吃你这种小伢儿的脚趾头,吃的‘嘎巴嘎巴’响。你还哭,我就喊它出来。看你还哭不哭?” 麻翁是一种鬼,也是我们九镇独有的,从古到今的神秘传说。 每次,外婆说起这个“麻翁”的时候,我都会赶紧收住哭声,吓得一动都不敢动。 记得曾经有好几次,年幼的我带着极度的恐惧、鼓起所有勇气去掀开那长长的,拖到了地面的床单,然后俯下头去,去找那个躲在肮脏黑暗床下的麻翁。 我当然从来都没有找到过。 但是,麻翁留给我的那种对于恐惧最初始的体验,却让我至今不曾忘怀。 长大之后,不管是深夜走在黑巷,还是凌晨独自开车,或者关上所有灯光一个人看鬼片,我都再也没有了那种恐惧的感觉。 直到一九九七年,我遇见黄皮。 对于老鼠,我有些畏惧;对于金子军,我有些畏惧;对于皮财鱼,我有些畏惧;甚至对于三哥,对于廖光惠,我也有些畏惧。 但是,我并不恐惧。 为了某些不可触犯的底线和原则,这些让我畏惧的人们,我也敢奋起勇气和他们去拼一把。 除了黄皮。 他给我的感觉,和以上那些大哥都截然不同。 这个在我刚刚出道的时候,第一个让我领教到强大和凶残的男人。 面对他,我有着一种发自内心的无力和胆怯。 就像幼年的我,趴在地上,去寻找的麻翁。 当我还不是一个真正流子的时候,当我还没有习惯鲜血和刀枪的时候,当我还单纯地向往着江湖和义气的时候。 他就给我上了刻骨铭心的一课。 刀枪加颈时,他面不改色的凶狠,卧薪尝胆的隐忍,明知大势已去,看向三哥时却依然不屈的眼神,还有他手下那一条曾经鲜活霸道的生命。 以及让我彻夜无眠的那个冬日元宵夜。 那些被砍断的手指、跟腱;那些流出来,在月色下闪闪发光的鲜血;那些脂肪被烧得“吱吱”轻响,冒着白烟,阵阵难闻之极的焦臭。 一幕幕,一段段,都飘浮在我的眼前,挥不去,散不开。 当年,三哥立马横刀,俯视着满身鲜血躺在地上的黄皮,说: “再也不许回来,回来了,我就要你的命。” 这句如同是我保命金符的话犹在耳边,如今,黄皮却已再次归来。 他, 终于, 回来了! 我, 还能, 活多久? 自一九九七年跟着三哥正式踏入江湖开始,我和我的兄弟们一起经过了很多当初看来,都让我们觉得艰难不已的险境。 比如在大脑壳占据了绝对优势下,与他在河边的那一战;比如方五、莫之亮一伙人突如其来的那场街边伏击;比如在九镇迪厅里,面对幺鸡、鸭子手上冰冷枪口的千钧一发;比如在邻市,为三哥办事,被当地大哥的持枪追杀,当街逃亡;比如逼上梁山,不得已和三哥生死相搏的那漫长一夜;比如来到市里之后,面对金子军、归丸子的强势打压…… 但是,我从来都没有遇到过像今天这般完全无从预测,却又清楚知道必定是凶险万分,每一分每一秒都感到惊心动魄的局面。 廖光惠交代下来的这个任务就不用说了,只从他自己都顾虑重重,不方便亲自出面的情况,与那金灿灿的四千多万来看。就可以想象其中各方势力的博弈与较量,以及这种较量博弈背后,所带来的种种随时可让我于世间蒸发的巨大危机。 可更加麻烦的是黄皮。 他居然在这般紧要关头,再次归来。 无论他的真实用意是什么,这本身就已经成为了一种态度。 对我和三哥以及那晚所有参与者们,所表明的一种鲜明而又危险的态度。 接到了明哥电话之后的几个小时,我用自己的方法和人脉,去探查了黄皮的这次回归。 在这个探查的过程中,通过一个与我和黄皮两方都能拉上关系的朋友之口,我收到了一句出自黄皮,听后更让我觉得胆战心惊的话。 黄皮在外面能够混起来,离不开一个人。 一个同样出生于九镇附近某个乡下,在东莞石碣镇打拼多年,现已经在东莞拥有了绝对势力的人。 当黄皮收到父亲死去的消息之后,那个人曾经劝过黄皮,让他现在先不要回来。 黄皮当时说了这么一句话: “我等了几年哒,兄弟。叶落也要归根,我黄皮不可能这一世就死在外头。这次,我是绝对要回去的,哪个不让我为屋里老倌子送葬,我就为他全家送葬。” 我改变了这次去省城办事的人选。 我只能改变。 因为,我不知道黄皮会做什么,又能做什么。我多希望自己能够留下来,尽快和三哥见上一面,然后一起全力把黄皮的这件事情办好。 这一次,我们一定会斩草除根,再也不留任何后患。 但是,我没有办法。 廖光惠的那位朋友已经等在省城,约定今晚的见面,已是不可推迟。 所以,小二爷必须留下来,和地儿一起留下来。 这样,才能让我可以短暂地放下担忧,应付省城里同样凶险莫测的各种情况。 我打电话叫来了一直负责九镇迪厅生意的周波。 周波不是小二爷,他没有小二爷那样绝顶的智慧,但他也有着他的强处。 冷静、老成、谨慎。 当年就是因为他的冷静、老成和谨慎,才使十三鹰一战成名。 没有了小二爷的出谋划策,我也只能寄希望于周波的冷静观察与谨慎行事,可以在这次省城之行中助我一臂之力了。 黄昏的时候,我们收拾停当,准备好了需要的一切。 猪娘告辞一声之后,自己打的去了我市汽车总站,坐上赶往省城的最后一班长途客车。 而我则与贾义、周波、简杰、小黑四人一起,开着那辆上午刚托朋友买了送过来的二手车,赶往省城。 在周波已经发动了车子,开始缓缓滑行的那一刻。 我摇下窗户,看着都是一脸严峻的小二爷和地儿二人,说: “千万记得催下廖老板那边,险儿的事快点搞定,不管好多钱都出!还有,记得联系三哥!” 在小二爷的点头示意中,两旁景物向后飞退而去…… 第254章 龙虎斗省城(1) 在我还很小的时候,还没有高速公路和私家汽车这么一说。 那个年代,从我们市去省城,只能坐着公家那种又破又旧的大班车,在七弯八拐、坑坑洼洼的国道上面辗转十几个小时。 而现在,一条笔直平坦的高速公路早就修建起来,开着自己的汽车,到省城的时间缩短到只需要两个小时。 可我分明记得,年幼的我,跟随爸妈坐在破旧的班车上,看着车窗外一片片金灿灿的油菜田和路旁不断变幻的景色,隐隐的花草土木香气充斥在鼻腔,一切都是那么新鲜、那么稀奇。 忍不住将手伸出窗外,感受清凉的风掠过指缝,得到的却是妈妈有些嗔怪的呵斥。 就连看着天空在慢慢变黑,躺在父亲怀里的我,都觉得那丝缎般的夜色,也仿佛带着某种神秘又遥远的美丽。 那种感觉,那种平淡自然而又真实幸福的感觉。 是那样的动人,如此的怀念。 而今呢? 而今,我坐在舒适的全皮座椅上,放肆地将双脚搭在副驾驶台,尽量把自己调整到一个最舒服的姿势。 可是却依然感到浑身的不对劲,如同重新又坐回了那辆颠簸不堪、老旧不堪的大班车。 窗外飘过的只是一段段冰冷的铁制防护栏,和车灯下闪闪发光的警示标牌,再也不见美丽的油菜田。 夜空中漫天的繁星与无尽的黑暗一如既往,我却失去了那种对美的感知,再好的夜色落入世俗的眼中,还是变回了单纯枯燥的黑。 究竟是这个世界变化太快,还是人心从来就不曾明白。 “钦哥,你睡着了吗?还在担心黄皮的事啊?”坐在后座的小黑一句话将我从放空的状态中惊醒了过来。 “哦,我没有睡,脑壳有些晕。”边回答着,我边接过了小黑手上递过来的一支烟。 “钦哥,你也不要太担心了,黄皮未必能耐大?手脚都不利索哒,怕他干什么?钦哥,险哥而今不在,你如果要办他,有什么事,你都可以交给我去搞。我就不信这个邪,一个跛子还不得了哒。” 小黑将上半身俯了过来,把手上的打火机打着,凑到了我的眼前。 小小火苗跳跃在阴暗的车厢当中,小黑的眸子在火光的映照下,有一种神采闪闪发光。 坚定、年轻,而又无畏。 那种光芒让我感动,更让我安心。 把烟叼在嘴上,凑过去点燃,深吸了一口后,我说: “要得,小黑。如果有事,到时候就告诉你。” “好好好,钦哥,你放心,我绝对帮你搞得熨熨帖帖。” “小黑,你少讲两句,你那个时候还只晓得在地上摸鸡屎玩,你懂什么?黄皮是这么容易搞的?他当道的时候,你还太小,你晓得个屁。你莫烦钦哥哒,让他好生休息就是。”一直在专心开车的周波不紧不慢地开口了。 周波和险儿是一个班的同学,十三鹰里面,他和简杰两人年纪最大,为人又一向老成持重。所以,说起话来,圈子中很有些分量。 听到周波的话之后,小黑答应几声,也就不再开口。 周波说得很对,小黑他们太年轻,出道的时候,黄皮已经远走他乡。所以,对于这个人,他们都可以说是一无所知。 黄皮,这个打小长相丑陋,却继承了九镇第一位大哥安优的所有优点。在安优被枪毙之后,又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一统九镇的男人,岂是这么容易搞的? 当年,丫头轻视了他,结果光天化日,当街死于非命;三哥的兄弟,北条也轻视了他,结果变成了一个只剩一条胳臂,靠着卖菜为生的残废。 现在,黄皮外面打拼了这么些年,却又突然抛下苦心经营的一切,再次回到九镇。甚至连唯一的亲人也过世了,孑然一身,更是无牵无挂的他,会为了报当年之仇,做出什么来呢? “哎。” 想到这里,实在挡不住心中的烦忧,我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钦哥,你也莫想多哒。而今省里这个事就在面前。黄皮那边,毕竟还不晓得是个什么意思,说不定他也想息事宁人。是不是?” 周波的话,再次提醒了我。 如果说黄皮是一条埋于黑暗,伺机而动的饿狼,那他虽然让我如芒在背,毕竟还没有爆发。 可是,省城。 这个藏龙卧虎、能人辈出的大都市里面。 却已经有人如同一只猛虎,张开大口,等我上门了。 闭目静心片刻,彻底将黄皮抛于脑后,打醒了十二分精神,我坐直身体,问道: “周波,到省里还有多久?” 在一家位于省城中心地带,原属省委某招待所,后扩建为酒店对外营业的宾馆大厅里,我见到了廖光惠的那个朋友——张总。 原本,出于最后一丝没有泯灭的良知,我对于张总这样与场面上的人勾结为奸、剥削百姓、大发不义之财的商人没有太多的好印象。 我本以为,这会是一个大腹便便,肥头大耳,满脸红光,身上每一个毛孔都会透出铜臭味道来,看上去有些呆笨,实际极为精明狡诈的男人。 一如很多电视与书籍中对于这类人的描写一般,鲜活而又生动。 但是事实,却完全出乎了我的料想之外。 张总根本就不是我想象的那种人,甚至,他都不像一个商人。 当我见到他的那一刻,我的脑中出现了两个字——文人。 无数次的梦里,无数次的臆想中,都让我羡慕不已,神往不已,有着一身风骨,有着魏晋气派的文人。 张总中等个头,头发也并不像很多同样年纪的成功人士那样,梳着一丝不苟的大背头或者油光水滑的分头。 他留的是一个两边剃得只剩青茬子,上面很有分寸梳开的那种发型,几年后,湖南卫视的知名主持人汪涵就留了那样的发型。 他的皮肤非常白皙,手指修长,脸上带着一种温和客气而又隐隐有些淡漠的笑意。 大热天,一双白色软皮休闲鞋,一尘不染;一条浅灰色的高档西裤配一件黑色衬衫,亦不见一丝褶皱与汗渍。 整个人的感觉,干净、干练、利落、整洁。 见面寒暄了几句之后,我们就随他一起来到了他的套间。 张总说话的风格也和他的人很像。 利落,简单。 没有一句的虚言妄语,啰唆之处。 所以,很快,我就知道了事情的具体细节。 他这笔生意,主要的竞争人有三个。 一个是宁波那边过来的投资人,而这个人在昨天已经公开声明退出竞争,并于当晚返回了宁波。 另一个是省城本地的葛姓生意人,也就是威胁要干掉张总的人。 这个人在我们省城有着不小的名气,名下产业众多,最主要的生意就是一家颇有知名度的连锁餐饮公司,与一家大型手机、电脑市场。 同时,这个人的背景极深。 据说他是省城场面上某位要人的小舅子。 实际上,有些许出入。 曾经,那位要人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早期,还于山西某部队任职的时候,姓葛的就是他的专职司机。要人转业到地方之后,专门让此人也一起跟了过来。 这位要人的官职虽然比不上张总背后的庞先生,但在省城的一亩三分地上面,也绝对称得上是手握重权,如日中天。 更不巧的是,这位要人在本省场面上,与庞先生又分属不同派系,各有牵制、皆怀顾忌。 所以,如今这件事,双方都只在背后使力。 庞先生不会公然插手进来,那位要人也不会直接出面干涉。 那么,为什么张总会受到如此大的威胁,甚至求助到了老朋友——廖光惠的头上呢? 因为,那个姓葛的生意人请出了另外一个狠角色,一个在省城声名赫赫,道上的朋友们都要尊称一声“龙哥”的人。 当我从张总的口里知道了一切详情,尤其是听到这位“龙哥”的名号之后,心里无法不变得越发沉重。 虽然,我每次过来省里都是玩,但是多少也有几个这边道上的朋友。 纵然孤陋寡闻,“龙哥”这两个字也绝对不是第一次听见了。 那天一番详谈完毕,我回到张总早就订好的房间之后,马上给住在省城一家老字号宾馆里面的猪娘打了一个电话。 在电话里,我交代了他一些事,一些不怎么好办,但却一定要办的事。 挂完电话,我怀着重重心思,辗转半宿,方才入睡。 只是,无论那晚的我想了多少的前因后果、左右对策,我都绝对不曾想到,噩耗会来得这么严重,这么疯狂,又这么突然。 第二天早上,我打电话叫贾义他们几个起床之后,就无聊地坐在自己房间的床上看电视,等候隔壁张总那边的通知。 宾馆的内线电话突然响了起来,我以为是张总要叫我一起出门了,赶忙拿起身边的小包,走过去将话筒提了起来。 电话果然是张总打过来,但并不是要我一起出门,他在电话里面只说了这么一句: “小胡,你到我房里来下。有两个朋友过来哒。” 他的声音很平和,却好像带着某种暗示。话一说完,都不待我回答,就“啪嗒”一声挂掉了电话。 我在话筒这边,立马就明白了过来,马上拨通了贾义房里的电话,要他通知其他人立刻准备下。 然后,我从包里拿出手枪,仔细查看了一下,打开保险,插在腰间,用T恤挡住,走出了大门。 在我走到张总门前,准备敲门的时候,我看见贾义、周波他们四人的房间全都不约而同地打了开来,每个人都探出脑袋看着我,严肃而紧张。 我朝他们点了点头,“咚咚咚”敲响了房门。 “张总,是我,胡钦。” 房间里一阵脚步响起,张总打开了房门。 “小胡,进来进来。” 张总住的是一个套间,一进大门,就是客厅。 而客厅里头,正朝大门这边的茶几旁赫然坐着两个人。 两个从来没有见过的人。 左边的一个肥头大耳,满脸憨厚笑容,眼神中却有着几分精明之色,黑色真丝Polo衫配西裤,一副成功商业人士模样,正对着我不断微笑点头。 右边一个人很高大,弯身坐在椅子里面都能看出的那种高大。一条腿很悠闲地叠放在另一条腿上,脚背凌空,不停轻微点动,膝盖处横搁着一个黑色小包。 左手不断翻转玩弄着放在身旁茶几上的一个手机,右手则轻轻搭在椅背上,手指显得非常修长,食中两指夹着一根刚点燃的香烟,烟雾正从指间袅袅升起。 张总在靠墙的一张沙发上坐了下来,伸手指点着两人给我介绍: “小胡,给你介绍下,这位是龙云龙老板,那位是我的老朋友,也姓胡,胡总。这位是胡钦,我的一个小老弟。” 我想得不错。 龙哥到了! 不用张总介绍,光看坐在右边这人身上那股舍我其谁的霸道气派,和白净皮肤都挡不住的一丝匪气,我也猜了出来。 “龙哥,久仰大名!胡总,你好,家门啊。呵呵。”嘴里客气着的同时,我坐在了张总的旁边。 随着我的客套,那位胡总脸上礼貌而职业的笑容更甚,甚至微微抬起屁股,向下欠了欠腰。 而龙哥脸上却出现了一抹有些奇怪的笑容,眼睛微微一闭的同时,点了点头,慢慢说道: “胡钦,呵呵,胡钦,我晓得啊。前两天和你们市的关总一起吃饭,还听他提起过,而今是你们市的一只猛虎吧?老金都吃了你的亏,出了名不依套路出牌的就是你吧?哈哈哈哈,你好你好。” 我的心中暗暗一惊,龙哥居然知道我是谁。 我不是一个自大狂,我对自己有着充分的认识。 对于龙云这种级别的人物而言,我这样的小角色,是完全没有资格入他法眼的。 可如今,他却这般清楚我的底细。 不论有意还是无意,这个人都要比我想象的更不简单。 这不是个好兆头。 客套过后,首先开腔的居然是龙云: “张总,这么回事,除了小胡,我们都是几十岁的老家伙哒,也不说那些云里雾里,扯乱弹的话。我就直说,今天,我来是想和张总商量下机械厂的事。” 说到这里,龙云的语气轻轻一顿,我望了一眼张总,他一脸讳莫如深的样子,没有任何表情。 “哦,张总,我是真的诚心来请你帮忙,你看老胡。”龙云接着说的同时,指了指身边的胡总。 胡总脸上立马笑成了一朵花,再次微微抬起屁股,分别看向我们三人,殷勤地频频点头。 “我龙云和你没有打过交道,但是老胡和你是做了好多年生意的老朋友啦。我是到处找人,联系上老胡,这才和张总你扯上这么一层关系。呵呵,没得别的意思,就是希望老胡可以帮忙出面拉下关系,张总能不看僧面看佛面,给老胡,也给我一个面子。” 张总先是亲热地对着老胡一笑,然后才转向龙云客气说道: “呵呵,是啊,我和胡老九六年就认得,也是好些年的老感情哒。龙老板,我们以前交道打得少,你的名字却是如雷贯耳,早就想亲近一下,却又没机会。今天难得贵人上门,龙老板有什么事,只要我张万平帮得上忙,你尽管说。今后,看得起,我们就是朋友。呵呵呵。” “那好,张总,也就是前天给你打电话的那个事。你也晓得,葛总和我是这么多年的朋友,我欠他一些大人情。我们这些跑社会的流子不比你们这些当老板的,都是身娇肉贵,有财有势。我们只有一条烂命,唯一看重的就是义气两个字。他求到我,我也不好不答应。张总你这边呢,我也不想得罪。张总背后头是哪个,我也清白得很,得罪不起。所以这次喊老胡过来,就是看张总这边能不能有个转圜的余地,也好让我还了葛总这个情,了了一桩心愿。希望张总成人之美,我龙云感谢不尽。哈哈哈,张总怎么看?” 龙云话说完之后,整个人突然一动不动,原本一直在轻微抖动的脚尖,也停了下来。身体少许前倾,双眼死死盯着张总,好像不愿意放过张总任何一个表情。 可是很久很久,张总脸上却都没有丝毫的变化,也没有说话,双眼望着前方某一个点,让人看不穿他脑中到底想的是什么。 一旁胖胖的胡总表情开始紧张起来,阳光透过他背后的窗子射下,隐隐可见,宽广的额头上点点汗珠。 足足一两分钟之后,两声咳嗽打断了房内的寂静,张总清了下嗓子,终于说话了: 第255章 龙虎斗省城(2) “龙老板,你的面子,我是一定要给你的。不过,怎么说呢?你也晓得,机械厂这个事,不是笔小生意。大生意就有大老板,我也给你说句老实话,我这个人只是被人摆在台面上头,说得起话的不是只有我一个,做得了主的也不是只有我一个。龙老板在江湖上打滚也不是一年两年,这么大的名声应该明白。这个社会啊,有些事就是认不得真,太认真了吃亏的是个人,对不对?” 张总说到这里也停了一停,收回一直前视的目光,看向了龙云。 我不明白张总具体要说的是什么,我想龙云和胡总也没有明白,因为我看见他们两人在张总的注视下,也不由自主点头附和。 看到龙云点了头之后,张总脸上显出了一丝笑意,继续说道: “你看啊,葛总这个人就是办事太认真。对不对,钱哪里都有赚嘛?现在中国没什么别的,就是机会多。是不是?这么认真,一定要搞个输赢,这样不对,也不好嘛!别个碗里的饭抢得好就好,抢得不好,万一抢出一只老虎来,哪个都搞不定啊。吃亏的还是个人。龙老板,我也是真心想和你交个朋友。这件事,认真过头,搞出事了,你我摆不平,老葛也摆不平。” 张总说到最后三个字的时候,脑袋一直在轻微点着,显得非常诚恳,非常肯定。 显然,龙云在听了张总的话之后,也陷入了一阵沉默思考当中。 过了好半晌,他这才抬起头,说出了一段应该是经过了仔细权衡的话语: “张总果然是北大出身的文化人啊,金玉良言。呵呵,我这个人呢,年纪和你差不大,想法和你就真不同。你在北大读书的时候,我在坐牢。哈哈,不是好多人说,坐牢其实也是读大学吗。在牢里,我也学到一个东西,受人之情不可负,受人之托不敢忘。别个认真不认真,我不晓得,我只晓得,只要是我龙云答应的事,我就一定要办好。没得办法,张总你也不用拿之前讲的那些话吓我,那太看不起我龙云。这碗饭别个敢抢,自然就不怕吃不到肚子里头。” 随着说话,龙云的脸色也变得越来越严肃,原本掩藏在眉宇间的狠气也逐渐显露了出来。 直到话说完之后,龙云脸色才再次变得缓和,话锋也转变了过来,继续说道: “张总,这件事呢,你我就不用考虑其他人那么多。而今我只想要你给我个面子。我这个人做事,从来就是恩怨分明,你这个情,我龙云记得。今后,在这个地方的一亩三分地,只要你张总用得上我,我就算是拿命,也要还你的情!用你张总刚刚说的一句话,哪里都有钱赚嘛,是不是?老胡,你说是不是?” “老张,龙老板你可能不晓得,在我们这里,出了名的这个!” 胡总听到龙云叫他的名字,明显身体一抖,佝偻的腰挺了起来,伸出一根大拇指,向下憋着嘴,脑袋点得像是装了个电动马达: “说一不二,义薄云天啊。” 张总微笑附和着轻轻点了下头,接口说道: “龙总,这个样子好不好?我们不说多哒,出来辛辛苦苦,都是为个什么?养家糊口,平平安安,舒舒服服,对不对?不管葛总那边给你好多,我翻倍,不用你做任何事,只要你莫插手,白拿!” 那一刻,龙云的眼睛突然放亮,几秒过后,他大笑了起来: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张总,你把我龙云当个什么啊?街上的小痞子啊?哈哈哈哈,我告诉你,这座城市里,我龙云两个字不说金字招牌,也是有名有号。拿钱就风吹两边倒?你说我还有没得今天?过了今天,我又还要不要明天?张总,别的都不用说了,一句话,这个面子你把还是不把?” “老张,龙老板,这样,我插一句话。都是朋友,没得必要搞得这么那个。老张,你看和你的朋友商量下要不要得?没得必要,钱这个东西生不带去,死不带来。没得必要,呵呵。” 胡总更加紧张了,额头上的汗珠很明显可以看见密密一层,脸色十分尴尬地笑着,话说都最后,自己都觉得有些说不下去,声音越来越小,越来越小。 如果此刻我是张总,被龙云的话逼到这个份上,我想我应该忍不住有火了。 可张总却好像丝毫都不在意,依旧十分淡然地面带微笑,等着胡总说完之后,他才说道: “龙老板,你们跑江湖看重的一个义,我们做生意看重的一个利。我天南海北跑了这么多年,这种事也不是第一次遇到。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利就是我安身立命的根本。你刚讲你不放手,那你觉得我会不会放手?呵呵,龙老板,不是我不想交你这个朋友,不想把这个面子。在商言商,没得法啊!” 龙总的脸色完全沉了下来,一言不发,像是在思考着什么,最后他说道: “那好,张总,我听说你八十年代在北大犯了政治错误,也坐了四五年牢是吧。坐牢不好过啊,我晓得。热天里喂蚊子,冷天里会冻死。张总,你也不得忘记吧?你刚刚告诉我社会上的事认不得真,我也帮你说个道理。人一世啊,也错不得多。头一回,错哒,坐牢;第二回再错,就不晓得怎么样哒?要不,你再考虑下,我先走,等你晚上答复,好吧?” 龙云说完,站起身来,顺手拿起了茶几上的手机与车钥匙。 我与张总、老胡等人也一起站了起来: “龙老板,答复就不用哒,这个事,我也没得法。还是那句话,在商就只有言商。要不,中午留下来一起吃个饭?” “呵呵。” 龙云没有再搭腔,发出了几声干笑,居然还很有风度地走过来,与张总握了下手。 我快步上前,将门拉了开来。 胡总还在客厅和张总说着客套话,龙云已经昂首走到了门边。 擦肩而过时,我微微一点头: “龙老板,好走!” 龙云突然停下了脚步,看了看我,颇有深意也很骄傲地一笑之后,说: “你在××市是出了名的搞事不依套路,我在这里是出了名的为人霸蛮。呵呵呵,小胡,这后头只怕就是我们两个好生玩一场哒!” 他伸出右手,我也握了过去。 “呵呵,龙老板,你开我的玩笑。” “我从来不开玩笑,朋友。” 手中传来了颇有力度地一握之后,龙云扬长而去。 我和张总都知道龙云要动手了,所以我们也制订了计划。 前文说过,我们住的这家宾馆前身是省委某招待所,现在虽然已经改为私营。但是在那块牌子之下,多年积攒起来的气派仍在,人们的惯性思维尚存。 往这家宾馆的大多是地方各级政府部门来省会的办事人员与商贾巨富。 所以,我们的计划就是张总周末这两天哪里都不去,每天就待在宾馆里面,我们五个人随时都拿枪守候着。 龙云既然知道我是一个不按套路出牌的人,那么他也一定清楚我是不是有开枪的胆子。 为了钱在这样的地方枪战,事情闹大了,只怕大家都是有命赚没命花。 家大业大的他,敢吗?值吗? 依我当时的想法来看,对于保护一个人来说,这样的防守计划基本可以说是天衣无缝了。 只不过,一个细小而致命的疏忽,以及对于龙云霸蛮性格的低估,却将貌似胜券在握的局面彻底扭转了过来。 也让三十几个小时之后的我,唯有用命来拼。 张总出事,是我绝对不曾想到的。 因为,他就是在这个万无一失的城堡中,奇迹般凭空消失了。 当天晚上,心中有事的我也睡不安稳,早上七点多一点,我就爬起床,然后打电话给周波,要他下楼去买早饭。 周波起来收拾完毕之后,就去敲了张总的门,想问张总早上要吃什么,结果没人回应。 于是他又去敲了张总司机的门,并且提起了张总不在的事。 司机说张总应该是按照多年的惯例跑步去了;要不就是昨晚在房间里做了某些费精力的活动,还没起床。 而且司机还专门交代了周波,要他现在最好别打扰张总,等下张总起来了,要吃的话,再去卖就是。 经过贴身司机这么一说,周波也就彻底打消了心底的一丝疑虑。 大概半个小时之后,周波买完早饭上来,和我一起吃早点的时候,才把这件事说了出来。 张总居然从来都没有给我说过他每天早上要跑步,我的心底有些发慌。谨慎起见,我边吃边让周波把司机给我叫了过来。 片刻之后,司机端着碗粉走进了我的房间。 我问司机,张总是不是每天跑步,会不会跑出宾馆。 司机说是,张总从读大学开始就坚持跑步,十多年了。这家宾馆也不像普通的宾馆只有一栋楼,这家宾馆是个很大的院子,绿树成荫,有专门的跑步道。 眼下这个时机,张总绝不会那么笨,应该只会在宾馆里面跑跑而已,不会出问题。 听他这么一说,我的心这才算是放了下来。 最后,我鬼使神差之下,没话找话又多问了一句: “老木,张总一般跑多长时间啊?” “最多个把小时吧,以前跑得久,每天都围着我们市的沿江大道跑个来回,现在年纪大了,跑得少了。” “哦。” 我低下头去正准备吃下一口面,却突然意识到了一个极不对头的小细节。 心脏瞬间就狂跳了起来,我飞快追问司机道: “张总一般什么时候去跑步啊?” “有时候六点不到,有时候七点不到。说不好!” 我马上跑到床边看了下手表。 八点一十七分! 我一下子就跳了起来: “快点,跟老子来!” 拿起床上的小包,在周波和司机的面面相觑之下,我一步踏在床上就冲向了门边。 “贾义!简杰!小黑!” 身后响起了周波的大声叫喊与七零八落的繁杂之声。 找遍了宾馆的所有角落,也问了宾馆前台,前台说已经交班,又帮我们联系了之前值班的人,证实,六点过几分的时候,看到张总穿着短裤T恤跑出了大厅。 调查过程中,怕与张总错失,我不断给张总的房间和手机打着电话,都是通话状态,却始终没有人听。 快到九点的时候,我终于彻底放弃了继续追查。 因为,我完全可以肯定,不用再查了。 龙哥已经动手,张总已经出事! 司机跟了张总七八年,偌大年纪的一个壮实中年人,在又惊又怕,六神无主之下,居然号啕大哭了起来。 一边哭,嘴里一边喃喃念道: “这下完了,老子要怎么交差,老子怎么交差啊,这下完了,完了啊……” 一股憋得我胸口发疼的怒气横亘在心中,我恨张总怎么不给我说一声他每天要跑步,我也恨司机怎么不给我说。 但这不是骂人的时候,我吩咐司机先回房间等待消息,剩下的事情由我来处理。 司机带着恳求的眼神,不断用询问的语气向我说着要通知张总的家里人,要家里人想办法联系庞先生,联系场面上的某个朋友。 我知道,此时此刻,司机已经乱了方寸,他需要一个可以做主的人。 我只好给他说,他去想他的办法,也许有用。 其实,我的心底很明白,这一定没用。 江湖的事素来只有江湖才能了。 在我的劝慰之下,司机带着些许的安心走出了房门。 随后,我也让贾义他们所有人都回到各自房间,等我通知。 现在,我需要绝对的安静,可以让我平静下混乱繁杂的大脑,缕清一切条理,好好思考接下来应该何去何从。 通过张总和龙云的谈话,我知道葛总那边根本就不把庞先生放在眼里。 而张总和廖光惠也先后给我说过,这件事,庞先生并不好直接插手,这里面的牵涉太大,利益太多,一个不小心,就捅破天,全玩完。 这件事,场面上的办不了,廖光惠又已经明确表态不愿出面,那么现在我是真正的孤军奋战,一切都只能靠自己。 在出发之前,对于今天这种最坏的状况,我就已经预估过,思考该如何应付的对策之时,我还想到了一个故事。 一个同样得益于刘老头小人书摊上看来的故事。 这个故事的名字叫“围魏救赵”。 原本,我认为这个对策实在是太过冒险,只要一个不小心,出了丝毫纰漏,就可以让我彻底消失在这个世界,还不会引起一丝波澜。 但是现在局面陡然恶化至此,迫于无奈之下,百害相权取其轻,也只有用它了。 只是,在用之前,我还需要打个电话,让我心死,也让我心定的电话。 我拿出手机,犹豫了片刻,一狠心,拨通了那个牢记在心的号码。 “喂,廖哥。是我。” “哦,小钦,还好吧?和张总在一起?” “廖哥,张总出事哒。一个多小时之前,被龙云抓了!” 这句话一说出口,廖光惠那边足足有分把钟没有开口回答,甚至连呼吸都好像听不见。 我也屏住了气息,不敢发出一点响动。 终于,不知过了多久之后,耳边再次传来了廖光惠的声音: “前天交代你来,只有昨天一天,今天就出了事。胡钦,事是你做的,你觉得要怎么办呢?” 廖光惠从来没有叫过我“胡钦”,我也从来没有在他的嘴里听到过那么冷漠到不掺杂任何感情成分在内的语言。 我不蠢,我能听出他的意思。只是,我还要确定一个问题: “廖哥,我明白!我只想问下,龙云不怕庞先生,我这边办事的话,用不用担心谈先生?会不会给你造成麻烦?” 廖光惠显然也听出了我的意思,因为,他并没有为我这句听上去有些愚蠢的问题而生气。 再次传来的话语中少了片刻前的那一份冰冷,语气变得稍微缓和,却依然严酷,貌似有些答非所问地说道: “平安是福,张总平安就是福。” 够了! 话说到这里已经足够了。 在挂上电话之前,我说出了最后一句: “我明白哒,廖哥!你放心,要不我和张总一起回来,要不就麻烦你帮我把小二爷他们安排好,他帮得到你!” 我从来没有杀过人,很多有头有脸的黑道大哥,在漫长的江湖生涯中,都有可能曾经杀过人。 但是我没有。 不是不敢,而是不愿、不能。 我一直在避免着让自己的手上沾到人命,我不愿意多年以后的黑夜,一个人睡觉的时候,突然在噩梦中醒来,在黑暗的房间里面恐惧万分;我也不能看着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在我自己的手上消失。 唯一的可能,唯一让我杀人的可能。 就是当我的人生受到直接危害的时刻。 现在,就是这样的时刻。 第256章 龙虎斗省城(3) 不把张总平安救出,我就完了! 我完了,我的兄弟,我的家人,也就都完了。 我要杀人吗?我会杀人吗? 当鲜红滑腻的血液流满了我的双手,流入了我的灵魂,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当死后堕入了阿鼻地狱,受尽烈焰炙烤,刀剑刺身,永不翻身,那又是一种什么样的痛苦。 我猛地甩了下头,这些不由得我想了。 前也是死,后也是死。 风雨如晦,也只能他妈的听天由命了。 我再次拿起了电话: “猪娘。” “哎,钦哥!”电话里,除了猪娘的声音之外,一片喧闹。 “你在哪里?” “我在大榕树吃饭。” “和他在一起吗?” “在,我在大厅,他在包厢里头,我看着的,你放心。” “我要动手哒。你找到地址了没有?” “地址我找到哒,昨天就晓得了。不过,他屋里只怕不好动手啊。” “怎么呢?” “那个小区保安太多哒,进出大门要检查,进单元楼也要密码。” “你没有进去啊?” “呵呵,我当然进去了唦,哪栋楼,哪号房,我都晓得。我是靠什么吃饭的啊?” 电话那头传来了猪娘有些憨厚也有些得意的说话声,但是马上他却又压低了声音,格外严肃地说道: “不过,钦哥,那里只怕真的不好动手。” “那有没得好动手的地方?你告诉我?” “有,有几个地方都不错,这个杂种喜欢在外面玩。” “旁边跟了人没有?” “有,连他自己的车,一般都是两辆车一起。” “好,你继续跟着,今天之内,你觉得哪里好动手,马上通知我!” “要得!” 我准备挂掉电话,却又还是感到有些不放心,赶紧补了一句: “猪娘,你记着啊!千万记着,绝对不能跟丢,绝对不能被发现。要是这件事,搞不好,我就没得活路了。晓不晓得?” “钦哥,你放心,我保证把这件事搞好!你放心啊。” 听到我的话之后,猪娘的语气也极为认真起来,只有小学文化的他用了小学生爱用的保证,可能觉得还不够,马上又发了一个符合涌马文化水平的毒誓来证明。 我相信他不会让我失望。 和猪娘打完电话之后,我们五人开车跑到了离省会城市半个小时车程的一个县城。 在那个县城里,我单独一人找到了一个门面很小的房屋租赁中介公司,拿出了五千元钱摆在了中年女老板的桌子上。 我提出的要求只有三个:安静、地形复杂、今天就要。 女老板估计看出了我不是善类,但是在重金的诱惑,与我和气亲切地再三保证不会出事,只是为了我老板养个女人,不让老婆发现的说法之下,她答应了下来。两个小时之后,我得到了房门钥匙。 房子位于一个荒废的工厂旁边,是这个工厂原本的宿舍楼,房东如同其他业主一样,早就搬走了,旧房子用作出租。楼房下面的几条小巷子四通八达,人们为了出入方便,甚至在工厂的围墙上都开辟了很多的缺口作为通道。 再接下来,我们出去买了足够六七个人足不出户的口粮、酒水之后,再次开车回到了省城。 在省城,我们去了几家不同的超市,在里面分别买了几捆绳子和几件衣服、帽子。 一切准备妥当,回到了宾馆。 我让大家都回到各自房间里,尽可能好好休息一下。 因为,当猪娘打来的电话声响起之后,也许我们就再也没有了躺在宽大柔软席梦思上休息的时光。 永远没有。 晚上七点多,我一个人坐在床上,没有开灯,也没有任何声音,房间内安静到几乎可以听见血液在血管里流动的声音。 脑子里面好像想起了很多,又好像什么都没有想。 通常,一个人在面临生死关头的时候,都会乱了方寸。 但此时此刻,我却没有感到一点点的慌乱或急躁。 无论是谁,只要他真正做好了死的准备,这个世界,就再不会有任何东西可以扰乱他的心志了。 挂掉了那个打给廖光惠的电话之后,我就没有想过自己可以活着走出这座城市。 所谓尽人事,听天命,唯此而已。 在这死一般的寂寥当中,电话终于响了起来。 “喂,钦哥,你们快过来。”电话里传来了猪娘的声音,有些急切,周围的喧闹声比中午还要热烈。 “嗯,在哪里?” “我在破街吃东西,就是酒吧一条街后面那个吃摊子夜宵的地方。” “二十分钟之后打你电话,不能跟丢。” 车子停在破街灯火辉煌的路口,还没等我打通猪娘的电话,他就已经奇迹般从熙熙攘攘的人群当中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猪娘,你怎么过来了,人呢?” “不碍事,钦哥,他们还在喝酒。你跟我来,我们守在他车边上就行了。跟住车,人就走不掉。喏,波哥,你往前开,前面右拐。”猪娘边说边挤上了后座。 “猪娘,找到适合动手的地方没有?” “钦哥,是这样,这个杂毛在外头有个情人,大学生,跳舞的,应该绑在一起还没多久,我跟他这几天,他每个晚上都会去河西的大学城接那个女的出来玩,我刚就坐他们旁边桌,听他说,等下也要去接那个女的。” “嗯,然后呢?” “这个杂毛很爱玩,一到晚上就精神得很,每天不是唱歌就是喝酒,通常搞完都是两三点。而且他每天都会送那个女的回去,开房也只是日一次就走,从不过夜,应该是怕家里的堂客晓得。” “哦,大学城那边?” “是的,那个女的没住宿舍,在大学城江边上租的房子,就是那条笔直的临江大道,很偏,晚上根本就没人走,岔路也多,比他住的那个小区适合多了。” 说完这句话之后,猪娘居然舔了舔嘴唇,又飞快地轻声跟了一句: “那个女伢儿长得真要得,老子就是没得钱。呵呵呵。钦哥,你等下看咯。” 我有些恼怒地瞪了猪娘一眼,他双眼中原本闪烁着的晶亮光芒,立马就黯淡了下去。 “他会不会不送那个女孩,让别人去送,或者是直接睡宾馆呢?事情必须尽快办完,我没有太多时间了。” “不会!我看了两天哒,每天他回家不管多晚,家里的灯都是亮着,有人等的,他不会不回去。那个女孩应该很会哄男人,反正我看到的,只要那个女孩来了,都是他亲自陪,亲自送。他今天应该不会突然发神经不送了吧?” 在我的追问下,原本信心满满的猪娘也不禁有些忐忑了起来,这让我越发有些不满,语气也随之变得严厉起来: “你他妈到底搞清楚没有?” 后座上,简杰突然伸手拍了拍我的肩膀,说: “钦哥,不碍事,龙云可以在宾馆动手,实在不行,我们等到早上,在宾馆动手也不是没机会。” 他讲得对,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没有万无一失这么一说。 猪娘其实已经做得很不错了,只不过是由于眼下这件事情太重大,导致我自己的神经过于紧绷。 调整了一下心情,我抽出烟来,给猪娘发了一根: “猪娘,辛苦你了。” 我默默看着街对面的一辆宝马750,小小车厢内,没有一个人说话。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猪娘突然从后面轻轻推了我的肩膀一下,说道: “就是他,当中那个人就是他。” 顺着后视镜,我看了过去。 四个男人前前后后走了过来。 其中三个打开旁边的一辆本田车,坐了上去。另一个穿着打扮都很讲究,但却不伦不类带顶棒球帽的大胖子,则独自一人拉开了宝马的车门。 “胖子?” “是的。” 得到猪娘的确认之后,自打张总失踪以来,我第一次露出了发自内心的笑意。 “好,周波,跟着!” 龙云,我低估了他的霸蛮不错。 但是,他又何尝了解我胡钦,什么叫真正的不依套路出牌。 车子跟在葛总他们后面不紧不慢地开着,过了横跨大江的长桥之后,景色开始慢慢熟悉了起来。 没有了之前酒吧一条街上的喧闹与繁华,也没有了市中心那么多的高楼大厦。车子行驶在一条不算很宽,但是两旁都种满了法国梧桐,绿树成荫的道路上。 在路灯下,人们或是单独负笈而行;或是亲密相拥于花前月下;或是三三两两的运动归来,拿着冰镇饮料,一身臭汗,不时爆发出爽朗的欢笑声。 每个人的面孔都是那样年轻,如同我和我身边的兄弟们;不同的是,他们朝气蓬勃,而窝在狭小车厢的我们,拥有的只是一片暮气沉沉。 我没有经历过这些年轻人的生活,但是这种生活对于我而言,却是那样熟悉,又那么遥远。 因为它一直活在我的梦里,活在我的记忆中。 随着车轮的转动,街边一栋普通而熟悉的四层水泥楼慢慢由我的眼前向着后方退去。我仰头后望,楼下一个小小的糕点屋里,人影憧憧…… 我们来到了大学城。 这是我弟弟正在求学的地方,也是君曾经生活过几年的地方,更是为了见她,我几乎每个周末都会来的地方。 那栋楼就是君当年的宿舍楼,就在楼下的那家糕点屋,我们曾经很多次用一根吸管共饮过咖啡,那里的咖啡很甜。 不苦。 我带着无比的忌妒和羡慕,看着窗外一切,过去的美好回忆横亘在胸,不知不觉中就化成了一股让人喘不过气来的酸楚。 车子继续飞驰,开过一个广场,街道两边虽然大多还是学生,气氛却渐渐地热闹了起来。 路的两边摆满了卖各种各样小玩意的摊贩,生意火爆的小吃店也随处可见。 这里的学生和之前那条路上的有些不同,他们普遍穿得更加好看,更加时尚,也更加不像学生。 猪娘的脑袋从后座上探了过来: “波哥,注意点,就要到了,这里就是师大的艺术学院。那个老杂毛的情人就住在前面那条巷子里。” 葛总一行的两辆车一前一后靠在街边停了下来。 我们拐进了离他们五六十米开外的另一条小巷,掉头之后,也停了下来。 葛总与他的跟班们已经走下了车,围聚在车旁的一个烧烤摊上,状态悠闲地正在点着些什么小吃。 没有过多久,葛总把电话凑在耳边,说了两句之后,马上挂掉,抬起头来到处张望。 我看见一个非常漂亮、打扮也十分入时的女孩从前面那条巷口走了出来,以一种异常夸张的雀跃姿态扑向了葛总。 我心中一冷,飞快扭头看着猪娘问道: “猪娘,你不是说这个女的房子租在江边吗?怎么在这里,这么多人?” “钦哥,刚才那个女孩出来的巷子另一头就是通江边的啊。我都看过了。” “那他等下送那个女人回来,你怎么晓得他要走江边上,万一走这边怎么办?这么多人?” “你放心,姓葛的家住在环城,他只要回家,一定是走江边,刚好上三桥,这边绕圈了。” “好,明白了。” 当我再次回头的时候,葛总已经张开双臂,将女孩抱在了怀里。 那一刻,葛总背对着我,靠在他肩上的女孩我可以看得清清楚楚。 在她的脸上,我没有看见幸福,如同当年我拥君入怀的那种幸福。 我只看到,她在那一瞬间扫视了一眼周围几个同样在吃烧烤的女孩,脸上表露出了一种让人极为讨厌的骄傲和得意。 为什么一个这样的女孩,不愁吃,不愁穿,还有幸在高等学府求学,却心甘情愿成为了一个婊子。 一个有着自豪感和优越感的婊子。 种种的欲望、无尽的需求让身为大学生的她成了婊子,也让想做大学生的我变了流子。 欲望与贪婪,妥协和出卖,这就是我们创造的世界。 没有多作停留,吃掉买好的烧烤之后,葛总的车掉转头,再次开往了市内。 葛总的车子原路返回了酒吧一条街。 待他们下车走后,我们也在不远处的车位上停了下来。 这一等就直接等到了快凌晨两点,痔疮都要坐出来了,已经有些醉意的葛总这才在众人的簇拥下,搂着女孩走了过来。 今天运气还算不错,葛总并没有去开房,而是直接开着车,又过了大桥,奔向了大学城。 一如猪娘所料,这次,葛总没有走之前那条路,而是沿着空旷的沿江大道,一路飞驰。 一是猪娘已经弄清楚了具体地址,二也怕葛总发现。路上,我们离得很远,在夜色中只能勉强看见后面那辆本田车的红色尾灯。 “钦哥,今天万一不顺利的话,是不是要现场弄死他?” 一片沉寂的车厢中,开着车的周波突然说话了,头都没有偏,两眼依然死死盯着前方,空洞而坚持。 要不要弄死葛总?是不是让手中染上人命? 出来之前,我和小二爷两人有过一次关于这趟省城之行的讨论。 当谈到假若张总真出了事,我该如何应对的时候,我和小二爷产生了分歧。 小二爷的意思是直接搞定龙云的家人,让他投鼠忌器,从而让我们这边获得更大的转圜空间,就如同我们当初对付黄皮和金子军一样。 我不同意。 并不是因为我仁厚,是因为我不傻,我见过了廖光惠当面交代我任务时的样子,而小二爷没有。 廖光惠虽然没有很具体地给我说出葛总的一切,但是我能想出来。从他不愿意自己直接插手,也从他说庞先生不会直接插手的话语中,我就能想出来葛总是个什么样的人。 一个在场面上有着极硬靠山,甚至连庞先生都不方便直接出面打压的人;一个在黑道上可以让廖光惠有所顾忌,可以让龙云甘心卖命的人。 龙哥虽然算不上省城的头号大哥,但是在这座城市里面,他也绝对有着说得起话,办得了事的实力和地位。 这样的人,不是光有钱就能够搞定的。 所以,如果张总出了事,我唯一的办法,就是动葛总。 小二爷想了很久之后,问我为什么? 我告诉他,我看过古龙的很多书,在不同的书里有两个人,一个叫律香川,一个叫天机老人。 律香川是从基层打起来的小弟,在办事的时候,非常谨慎,从来都不让自己犯错。因为他只要错一次,就是死无葬身之地。 龙哥就是律香川。 这么多年,由一个小流子混成一个大哥,这次事件幕后的利害与轻重,龙哥不可能不明白。他绝对不可能随随便便就蹚这趟浑水,一旦他真插手了,那就一定是做好了万全准备。 而这些准备当中,第一件做的事也许就是保护好自己和家人。 因为他和律香川一样,输不起。 而葛总不同,他是天机老人。 百晓生的兵器谱上,天机老人排名第一,所向无敌。 第257章 龙虎斗省城(4) 对一个人而言,盛名与权力,就像是水中加了醋一样,水加了醋一定会变酸;人长时间享有盛名与权力,也一定会被腐蚀,无论多强的人。 所以,天机老人死了。 葛总在省城,就如同天机老人。在一个圈子中呼风唤雨的时间长了,还会做到时时刻刻小心翼翼吗? 你不会想到有人敢动你,能动你。 更不会想到几个外来的乡下小流子动你。 而且,再说回来,我动了龙哥也没有用,就算是把他全家抓了威胁他,他大不了抽身而退,不做这件事了。 他不做,不代表葛总不做,在省城,他既然能动张总、敢动张总,那么,手底下可以办事的人,会只有一个龙哥吗? 如果是这样,我又该怎么办?难道再去抓别人的家人,或者是杀了龙哥的全家? 这显然都是毫无意义的做法。 任何事都讲个平衡,龙哥与张总不在一个级别。 张总出事,能保他,够资格保他的也只有葛总。 所以,葛总在,张总在。 张总不在,我就必须给各方各面一个交代。 那就是,我将和葛总一起,给张总陪葬。 “杀!” 当我说出这个字的时候,周波依然没有回头,但是我清楚看见,咫尺之外,他脖子上的青筋猛地一跳。 车子在很远的地方就停了下来,我和周波两个人走下了车,贾义、小黑、简杰三人则继续开车前行。 两边街灯将沿江大路照得灯火通明,对面防洪大堤上的风光带里,偶尔还能看见三三两两、你侬我侬的情侣。 我双手都插在屁股后头的牛仔裤袋里面,周波则把拿着枪的一只手横搭过来,手腕靠在我的肩头,手掌与枪都藏在我的肩胛骨后面。 两人尽量保持着最快却又不会引人注目的脚步节奏,走向葛总一行。 葛总与他的三个随从早就下了车,随从站在十米远处抽烟闲聊,葛总则抱着那个女人,窃窃私语地说着什么。 随着距离越来越近,几个人的表情也开始逐渐清晰了起来。 葛总依旧恍然不觉地与那个女人亲密相拥,而那三个随从在闲聊的同时,开始不断用眼光扫向了渐渐靠近的我们。 最初他们的眼神中还带有几分警惕。 当他们扫视过我脸上的时候,我没有躲避。反而是用一种崇拜艳羡的目光看着他们的两辆车,再刻意迎向那几人的目光,嘴里故意用有些大声,但又不会过于夸张的语调对周波说道: “哎,你看啊,宝马!我操,老子毕业哒也不求这么好,赚到旁边那辆本田,我就心满意足哒。” 周波极为聪明,点头搭脑地附和着我。 看见我们的表现,那几个人的脸上浮现了几分克制不住的笑意。 笑得高傲而自豪,甚至还有几分无德权贵望向贱民的那种厌恶之感。 我知道,那一刻,在他们眼里,我和周波只是两个一文不名、落魄夜归的穷学生。 流子就是这样,精神世界里挥之不去的自卑让他们不论在什么时候,都忍不住要享受那种物质带来的虚荣。 我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再继续瞪了我们两眼之后,三个人都把脸扭到一边,继续闲聊了起来。 我抬起头,看向前方。 葛总已经近在咫尺,那个女人胸前,V领的T恤下,一道雪白深邃的乳沟清晰可见。 葛总的背后,两道车灯迎面照来。 那是贾义他们已经掉转回头。 下一秒钟,我突然用此生所能达到的最快速度奔跑起来,边跑边将始终插在屁股口袋中的手掌抽出,黝黑的枪口指向正在深情依偎的两人,同时,嘴里大叫一声: “葛总!” 所有人都闻声看了过来。 那一瞬间,葛总与三个随从的眼中满是诧异与惊奇,葛总甚至还表现出了些许的不耐烦。 但是马上,所有人的身体都变得僵硬,那个女孩好看的小嘴也猛地张了开来,睁大的双眼中放出如同见了活鬼般恐惧的光芒。 除了我和周波的脚步,周围一切都好像变成了一幅静止、诡异的油画。 “嘎——” 橡胶轮胎极速摩擦水泥地面的尖锐响动传来,打破了这种奇异停滞的画面。 所有人又开始动了起来。 那个女人的身体猛地一抽,飞快埋下头,双腿没有丝毫移动,但是一直抱着葛总腰部的双手一转,整个上半身埋入葛总怀里,躲在了他的后边。 葛总脸上肌肉猛地抽动了几下,嘴唇嚅动两下,好像想说些什么,但却又一句话都没有说出来。只是空洞地张着嘴,露出一排因为长期吃槟榔而变得漆黑泛黄的板牙,丑陋而又恶心。 当我将目光从这两个人的脸上,移往旁边三个随从的那一刻。 我几乎立马感觉到自己的头发和全身上下每一根毫毛都如同过了静电般,从毛孔中全部挺立而起。 一股毛嗖嗖、麻乎乎的感觉飞快传来。 那一刹,我看见那三个人站立的姿势都变得有些奇怪。 膝盖微弯,屁股向后翘起,上半身呈四十五度角往前倾斜探出,已经全部将手伸向了后腰。 他们要拔枪! 他们居然还敢拔枪! 脑海里彻底变成空白,浮现于其中的只有一个念头。 那就是——绝对不能让他们把枪拔出来! 这种局面下,如果他们拔出了枪,等着我们所有人的绝对不会是一场有惊无险地对峙,只会是一场前所未有的血拼。 无论是否当场身亡,最终结局都是谁也跑不掉,每个人都会变成尸体! 巨大的恐惧冲掉了所有的优柔寡断,我几乎是毫不犹豫地飞快地把手枪指向了三人。 但是,我却慢了。 三个人的右手已经纷纷从背后伸向了前方。 每只手中都赫然握着一把手枪,握得那么用力、坚决,面向我的手背上青筋凸起,显出了一片清白。 那一秒钟,我清醒判断出,当我的手对向他们的时候,他们的枪口也必定抬了起来。 绝望和凶狠一起从心头疯狂涌出,当我正准备什么都不管,起码先打死一个再说的时候,“呯”一身脆响从我身边极近的距离传入了耳中。 “哐当。” 最左边那个随从手中的枪跌落地上,那人一脸痛苦,捂着膝盖忽然一下瘫了下去。 另外两人已经抬起了一多半的手掌瞬间停了下来,变得如同石化般,一动不动,呆望着我的身旁。 “啊——” 女孩的尖叫声终于响起,恐慌、绝望的喊叫如同钢针刺破了黑幕,远远传开…… “把枪丢了!哪个再动一下,我就打死他!”周波的声音在我身边传来。 我扭头看去,他侧身站立我的身后,手上枪口微微抬高,瞄准的角度从腿部转向了僵立于原地的两人的脑袋。 这个场景是如此熟悉。 险儿、胡玮、武昇都曾无数次这样站在我的身旁,同样为我摆平过那些我不曾注意的错误与危机。 此刻,周波没有险儿的决绝,没有胡玮的悍勇,也没有武昇的威猛。但是紧缩的眉头,圆睁的双眼与翘出的下巴,却显现出了一种超乎常人的老成与坚定。 我没有带错人。 车门打开的声音与脚步的跑动几乎同时响起,贾义、简杰、小黑纷纷跑了过来。 “哐当,哐当。” 那两人也不由自主扔下了手中一直紧握的手枪,沉重的枪声砸在坚硬、粗粝的水泥地上,发出了两声闷响。 我走向了葛总。 葛总的脸上已经变成一种灰白之色,极度的恐惧让他嘴角两边的肌肉不断抽动,两边太阳穴也微微颤抖不休。但是,两只因为纵欲过度而浮肿发青的眼睛中,虽然还有着几分绝望害怕,却远没有了最开始那种完全的慌乱紧张。 不待我开口,葛总居然先说话了,声音非常苦涩、干哑,但是他说话了: “兄弟,你是哪条道上的朋友?” 我半边嘴角微微一扬,并没有答话,只是伸出手,搭在葛总的肩头,猛力往外边一拉,示意他放开那个女人,跟我走。 葛总被我扯得身不由己向一旁踉跄一步,却又努力站稳,僵持在那里,眼中越发多出了几分恐惧之色,勉强说道: “兄弟,你晓得不晓得我是哪个?” 我看向了他。 在这句话之后,葛总眼中的神色又是一变,有些得意,有些警告,也有些嚣张。定定地站在那里望着我,目光直接与我对视,一动不动。 这个举止,让我感觉到了一种愤怒,被轻视的愤怒。 “啪!” 我猛地抬起手,一巴掌摔在葛总的脸上,给了他一个耳光。 “啊——” 仍旧躲在葛总怀内的女人再次发出了一声尖叫,浑身上下开始猛烈颤抖起来。 “我是哪条道上的不要紧,我敢动你,就敢弄死你。我而今还不想弄死你。但是你不听话,逼得没办法了,我也只有走这条路!记好,千万莫要逼我!” 葛总捂着通红的左脸颊,呆呆看着我,似乎想要判断出了我话语中的真假。 我抬起手,拔枪顶在了他的太阳穴上: “松手,走!” 葛总终于放开了抱住那个女人的双手,而那个女人虽然始终连头都没有抬一下,却依然紧紧抱着葛总腰间,抱得那么死,那么紧,犹如筛糠般抖个不停。 我拿枪管在那个女孩的手臂上轻轻点了点,尽量把语气放得温和,说道: “你放开手,不关你的事。” 不知是否因为惊吓过度,失了神,对于我的话,那个女孩居然充耳不闻,没有任何反应。 不过,我很清楚地看到,她雪白光滑的手臂上,刚被枪点过的地方,一片肉疙瘩忽然冒了起来。 犹如拔了毛的鸡皮,很是瘆人。 她抱着葛总的双手,看上去,也更加用力。就如同一个快要淹死的人,抓住了身边的最后一根稻草,就算明明知道稻草救不了她,却依然用尽全身所能。 “哎,放开!” 还是没有任何反应。 “你们两个把人拖开,你把他弄上车!” 贾义和简杰踏前一步,扯着那个女人的头发和手,就往后拖。 “啊——” 那个女人再次发出了大喊,全力与两人抗争。简杰对着女人的后背处猛力踢了一脚,剧痛之下,女人的双手丧失了所有力气,终于身不由己,被慢慢拖离了呆立原地的葛总身边,喊声也渐渐变成了极为凄惨绝望的号哭。最后,当她被拖到路边草地上的时候,那个女孩已是双眼空洞,连号哭都不再有,只是嘴里发出了一种奇怪的呜咽。 有些像哭,有些像念,也有些像呻吟。 漂亮的面孔因为这种空洞与呆滞而变得扭曲、难看。 她本可以坐在窗明几净的教室,有着年轻、干净、英俊的男友;可以享受美好爱情与漂亮容颜的青春;可以开心地活在阳光下,无愧地面对所有人。 这一个有着一切让我羡慕因素的人,一个本不应与这肮脏残暴的故事有丝毫关联的人。 为什么要落到如今的田地? 这是何苦由来? 吩咐周波、贾义取走了宝马车上的钥匙和那些人的手机、手枪。 周波独自开着本田,贾义开原来的车,简杰和小黑一左一右将葛总夹在后座,我坐在副驾驶。 两辆车,迎着夜色,顺着江边,开往了城外。 车子在国道上飞驰。 白天五个人走这条路去县城租房的时候,并没有仔细地看两边,我们本以为所有的国道都和我们市附近的国道差不多。 老朽、破旧、颠簸不堪,一到深夜人迹罕至。 前面几点确实没错,省城的路政部门和地级市一样,拿着纳税人的钱却不干人事,身为公仆,实为民贼。水泥路面不断出现大大小小的坑洼,一路上车子都是抖动不已。 不过,这里绝对算不得人迹罕至。 在高速路修起之前,这条道路是唯一一条从省城方向通往南边的干道,多少年间,熙来攘往、车水马龙,人气自然会带动经济。 尤其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改革开放,允许人们进行私营之后。无数的饭店、土窑子、小旅社都建立在这条干道的两旁。 一直到九十年代末,高速公路还没有修建的时候,这条路都如同一个虽有些许土气,却正值青春年华的村妇,花枝招展、迎来送往。 进入二十一世纪,高速公路以压倒性的优势取代了这条国道。 它确实衰落了,一如英雄末路、美人白头。 甚至,在这条衰落的道上一路开过来,我们都没有见到几辆其他的过路车。 可是纵然年华逐渐老去,生意不再兴隆,那份曾经的风华却依然残留。 饭店、土窑子、小旅社之类虽纷纷关门闭业,可房子还在。 房子在,里面不免也会住着人。 所以,想当然的我们付出了代价。 心急如焚地在这条隔个三五百米就可以看见人家的道路上到处寻找,却无可奈何地白白浪费了半个小时。直到前方再次出现了一条岔道,我让贾义拐了上去,又开了将近二十来分钟之后,我们才停了下来。 因为,这就是我一路寻找的合适地点。 荒山野地,极为偏僻,绝无人迹。 我让简杰和小黑把葛总从车上拖了下来。 他奋力地挣扎着,力气之大,甚至让简杰、小黑两人累出了一身汗,都无法完全把他拖出那个狭窄的车厢。 我知道,此时此刻,葛总是在做着最后的反抗,他以为我要杀他。 换着是我,被人深更半夜带着枪抓到这样一个地方来,我也只会认为,等待我的必定是死路一条。 我拦住了准备帮忙的贾义和周波,走了过去,对着葛总说: “葛总,你放心,只要你不调皮,我不会杀你。你下来,我有话要和你说。” 葛总望着我的眼神里光芒闪动,惊疑不定。 “我要杀你,现在一枪打死你就是,还和你啰唆这么多。你下来,不要惹我发火。” 第258章 龙虎斗省城(5) 我的语气严厉了一些,也许是开始抓他时候的那一巴掌让他记忆犹新,再稍微犹豫了一下之后,葛总顺着简杰双手的力道,走了下来。 关了车灯,我们所有人来到了离车不远,一个小土坡下的空地旁,葛总突然说话了: “兄弟,你听我说一句好不好?你连宝马都不要,我晓得你们不是为钱,你们到底是哪一边的人,是张万平的朋友,还是宁波的?” 此人能做这么大的生意,能有这么多的关系,还是有道理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一般人早就吓得六神无主,浑噩不堪。 他却依然可以想通一些事情。 这,很不简单。 我当时心里在想着另外一件事,所以没有答话,只是慢慢走到了一旁的石头上,坐了下来。 葛总一看我默不作声,语气里面又有些恐慌起来,声音有些微微发颤地说道: “兄弟,不管你是哪条道上的人。如果我葛朝宗得罪过你,我现在给你赔罪,你要什么只管说,我只要有,就没问题!如果是谁让你来的,那我们这么搞好不好?大家出来都是求财,不管是谁,出了多少钱,你放我一马,我双倍奉还!” 听到这句话,我不由得抬起了头来。 几天之前,我才从张总口中听过同样的话,说的对象是龙哥。 世事如此奇妙,几十个小时之后,戏台上的角色就换成了张总下面的我和龙哥背后的他。 不过,我还是没有搭腔。 因为,我之前思考的那件事情实在是太过于重要,一个不小心,我就死无葬身之地。 而现在,我正隐隐约约摸出了一些头绪。 葛总等了半天,看我还是没有搭腔,再次试探着开口了: “兄弟,你可能还不太了解我这个人。我说一就是一,说二就是二。我一个外地佬在这里混了这么多年,还是有些朋友的。我们最好快点把这件事情解决。如果我家里人看见我这个时候了还没有回去,他们担心我出事,说不定会报警。省厅的王厅长是我过命的交情,我不是吹牛,只要警方得到消息,今天晚上,至少半个省城的警车都会出来找我。到时候,事闹大了,只怕我有心和你交个朋友,大家都不好收场了。” 先是利诱,再是威逼。 这样恶劣的局势下面,葛朝宗还是能够想尽办法来解围。 不管这个人怎么样,是好是坏,是善是恶,我都不得不承认,他的确是个能做大事的人。 只可惜,我这个人很奇怪,父亲的优点我一个都没有继承下来,但是他吃软不吃硬的性格却在我身上完全发扬光大了。 葛总的威胁激发了我。 一咬牙,我站了起来。 当身子还没有完全站直的那一刻,我清楚看见葛总的右脚移动半步,身体向后微微一缩。 他终归还是个人,还知道个怕。 我走到了他的面前,笑着看向他,说道: “你回去晚了,你家里就担心你出事。呵呵,看来,你这些年得罪的人,结下仇的还不少啊。这么容易出事。” 葛总非常紧张地看着我,他不知道我为何突然说出这么一句没来由的话语,眼神中透出思考之色。 不待他开口,我继续说道: “葛总啊葛总,你真的是当老总时间太长了,饱饭吃得太多,不晓得轻和重啊。我怕你报警?我怕你报警,我还绑你?你报警?哈哈哈,你还真的以为这块地方就是你和谈老板的天,就没得别个哒?” 听到谈老板三个字从我口中吐出来的那一刻,葛总的头猛地抬起,注视着我,眼中惊疑不决的光芒,更加亮烁起来。 “张总在省委招待所,你都敢绑!我就绑不得你?还报警?你是真当这一亩三分地上,没得庞老板这个人呢,还是当我年纪轻,是个小麻皮好哄?报警!要不要我把电话给你,你而今就报给我看看,看我死了,你死不死?” 葛总的脸终于变得灰白,眼神中再也没有了方才那股惊疑不定,连始终掩藏在眼神深处,掩盖不住的一丝傲气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那一刻,我是哪条道上的人?又为什么而来?他面对的是什么?…… 葛总心底一直在揣摩的一切,我想他都完全明白了过来。 他也一定能够明白,现在的他和我一样,大家都在一个局中。 僵局! 九死一生的僵局! 谁都有一线生机,却谁都活路不大。 在这个局中,下棋的只有两个,其他人都只是棋子而已。 我是,龙云是,张总是,他也是。 现在棋手彼此顾忌,为了平衡不动,能动的只有我们这些棋子本身。 假若哪一方敢于打破这种平衡和制约,率先请出棋手落场帮忙,那么等待的就必定是另一方毫无顾忌地全力反扑。 万一那种情况真发生了,我想不出除了棋手之外,我们这些局中人还有谁能活下来。 所以,葛总不会报警,不敢报警。 就算他的亲人朋友有谁想报警,也一定会被阻止。正如张总被绑,我们这边也没人报警,而只能靠我用道上的方法来摆平一样。 这场本不是江湖的事,现在只能江湖来了。 这点,我懂,他也明白。 看着这样一个年纪比我大很多,势力也比我大很多,曾经呼风唤雨,只能让我高山仰止的人,在自己的面前变得恐惧、慌张,垂头丧气如同一只待宰羔羊。 虽然这不是一个适合得意的时刻,但我的心底,还是忍不住有些得意。 看着葛总颓然垂下的头,我尽量保持平淡地说: “简杰,你们几个过来,给我按好!” 葛总再次飞快抬起头来,眼神中没有了几秒前的那种灰心丧气,极度的恐惧绝望中,他脸色“唰”地变成铁青,甚至是颇为愤怒地看着我嘶声说道: “你要干什么?你们要做什么?你们到底要搞什么?” 我没有说话。 在他的喊声中,简杰、周波、贾义、小黑四人全部走了过来,一把将葛总摁到在地上。 贾义很利落地从包里拿出白天在省城一家超市买的毛巾,小黑和简杰掰开了葛总的嘴,把毛巾塞了进去,然后,又用绳子把他全身五花大绑,捆了起来。 等到把人捆好之后,我看着躺在地上,嘴里只能发出含糊不清的“咿唔”之声,身体一动不能动,却依然挣扎不停的葛总说道: “小黑,把刀给我!” “钦哥,要不,我来?” 小黑手上拿着一把同样是白天在超市买来的崭新菜刀,走过来说道。 我摇了摇头,把手伸向小黑,接过他手里的刀,蹲了下去。 我是流子,如同大部分的流子一样,在心底我并不喜欢动手砍人,非但不喜欢,而且很讨厌。 但是今夜,我只能自己来。 葛总不是别的人,这次,他不见得真会死在我手上。 万一日后某一天,活下来的他要报复,就必定不是一般的报复。这种事,我如果让小黑来,那就是当大哥的不义道。 因为,我叫他替的这一刀,也许就是让他走向死路的一刀。 葛总含糊不清的叫声更为频繁。 我知道他又以为我要杀他了。 但是,我不杀他,我只要他身上的一点东西而已。 本来我想要的是耳朵,可蹲下去的那一刻,我看见了他被反绑在背后的左手。 在左手无名指上,有着一个很漂亮的白色戒指,戒指上镶嵌着一颗就算是在这样没有光线的地方,也在闪闪发亮的钻石,少说也得有个三四克拉。 等下说不得还要继续赶路,割了耳朵之后,血流满面的谁都看得见,但如果是手上有事,只要放在口袋,谁人能知? 所以,我改变了主意。 我让简杰他们松开了葛总的左手,在附近找了一块相对平坦的大石头,再抓起葛总的手掌时,他可能意识到了我想要做什么,死死攥着拳头,力气极大。 我和贾义两人掰了半天,掰得一身臭汗都还没有掰开。不再啰唆,我反转刀背,对着葛总后脑就猛敲了下去。 “唔——” 低沉而痛苦的闷喊传来,葛总的手掌也一下子松开。 我拍了怕葛总的肩膀: “不好意思,葛总,借你点东西。” 说完,我一把抓起他的左手无名指,握紧之后,另一只手抓住手腕,双手力道交错,将手指反方向往手背上大力一扳。 “咔嚓”一道极为清脆的骨头折断声响起。 我明显感觉到自己身体一麻,浑身上下,一层鸡皮疙瘩冒了出来。 葛总嘴里发出了一个不像是人能发出的声音。原本被捆得严严实实的身体,腰部猛地往上一挺,再重重落下。 已被捆到完全弯曲的双腿在那一刻好像是用尽了生命中的每一滴力量来伸直,然后再突然一下回缩弯曲。 如同是一条被扔在了油锅中的活鱼,而油锅中的油恰巧又被烧的冒出了青烟。 葛总的嘴里还在发出轻轻的呻吟,但是他的人却已一动不动,那个样子,很像是晕过去,却又好像没有。 整根指头被扳得反贴在手背上,虽然只是一个指头,但是这样突兀地出现在手上,让整个手掌看上去不再像是手掌,恍如来自地狱最深处的异形,恶心、怪异、恐怖、肉麻。 三年前,我如果见到这个场景,除了呕吐之外,一定再也做不了其他事。 只可惜,现在不再是三年前。 胡钦也不再是当初的胡钦。 虽然鸡皮疙瘩还在层出不穷,我却能硬生生忍住那种恶心,拿起了葛总那根软绵绵的指头。 把刀高高扬起,剁了下去…… 葛总身体再次剧烈一弹,平瘫落地之后,除了那只被砍下无名指的左手在泥地上微微抽搐,如同被斩断的壁虎尾巴之外,整个人变得无声无息。 十指连心,他真正晕厥了过去。 这,就是我方才一直在思考的事情。 葛总,动,还是不动? 动吧,他是何等来头的人。今日一旦结下血仇,就算逃过此次劫难,日后难免落下祸根。到时候,他的报复,我扛得住吗?待到那天,庞廖等人为我撑腰也就罢了。 怕只怕世间险恶,人情素来如纸。 不动? 那我连眼前的这次劫难都逃不过去,不要说张总出不来,就连我等下去救他,可能都是有去无回。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不狠下这个心,手里没有一点说话的本钱,江湖上打滚多年的龙云又岂是那么轻易可以搞定。 但是,真正说服我的还是片刻之前,我与葛总间那几句关于报警的对话,当葛总表现出不会报警的神态的那一刻,让我想通了另一句话。 廖光惠说的一句话:“平安是福,张总平安就是福。” 这句话的意思其实很简单: 不管做了什么,只要张总不出事,这笔生意拿下来,我们就没事;如果张总出事,这笔生意拿不下来,就算我们什么得罪人的事都没做,我们也完了。 两害相权,君子取其轻。 我不是君子,也不是傻子,而是一个吃刀口饭,拿短命钱的流子。 纵然千般不愿,却又可奈何之。 在头脑里再次飞快梳理了一下各种头绪之后,我交代小黑用一个塑料袋子把葛总的指头装了起来。 拿出葛总的手机,很容易就翻到了一个号码,拨了出去。 “喂,葛大哥哎,这么晚哒,还没有睡啊?有么子事咯?我都困觉哒类。” 电话里传来了龙云熟悉的,带有浓重省城口音的话语,语气含糊,睡意蒙眬。 “龙哥,你好!”我尽量保持平淡的语气,发出了一句问候。 “你是哪个?” 龙云的声音转瞬变得清醒起来,电话里还隐约听到了床的响动,他应该已经坐起。 我没有说话。 “你是哪个?葛总呢?” 龙云的语气更加严肃。 “张总呢?”我淡淡地反问了一句。 电话中顿时立马就陷入了一片沉默,耳边清晰传来了龙云变得极为粗重的喘息声。 我想,此时的他应该切身体会到了我早上发现张总失踪的那种心情。 惶恐、无助而又怒发冲冠。 “好,胡钦,你有种!” 接下来几句无聊的威胁与反威胁之后,龙云告诉了我一个地址,一个在省城可以说是声名赫赫的地址。 这,就是我和他相见的地方。 挂掉了龙云的电话,我再拿起自己的手机,给办葛总之前就先下车走人的猪娘打了一个电话,内容很简单。 我告诉了他那个地址之后,只说了一句: “猪娘,你现在马上去那里,就在门口找个地方待着,等下我就来,你也莫管我。只是记着,从我进去开始起,你千万时刻注意人,不管我出不出来,你都莫管!只要发现出来的人不对,你个人揣摩,发现任何不对,马上就打周波的电话,告诉他,晓得吧?” 挂掉了猪娘的电话,我从周波手里接过了葛总手下那辆本田车的钥匙,一个人走向了小车。 除了周波之外,另外三个人都表示要跟着我去。 我拒绝了他们。 不由得我不拒绝,因为这不是露脸,而是送死。 多一个人不会多一份帮助,只会多一具尸体。 在车子发动之前,周波突然靠在窗边,对着我说: “钦哥,万一有事,我就弄死他。” 我微微思考了一下,说道: “随便你吧。都不要紧,到了时候,我还不回来,你们记得赶紧回去就是,廖老板和小二爷那边都会给你们安排。” “要得,钦哥,我晓得怎么做。你放心。” “好,我走了。” “钦哥……保重!” 周波不待这句话说完,就低下头,飞快转过了身去。 透过车窗,我四周望了一下,简杰和小黑正在帮葛总止血。 贾义站在四五米开外处,一脸不舍看着我,表情非常复杂。 不知为何,眼角突然就有些湿润起来,我猛地一踩油门,车子飙向了来时的旧路。 该做的已经做完。 接下来,等待我的只是龙云,以及他出了名的霸蛮。 尘事如潮人如水,只叹江湖几人回。 龙云,我来了。 第259章 搏命(1) 车子又开进了城区。 午夜的城市,空旷寂寥,没有了白天的喧闹与繁华,冷酷陌生得就像是一头巨大野兽,沉默地张开了血盆大口,择人而噬。 我已经感到很疲惫,双脚长时间弯曲控制着离合器、油门、刹车,伸展不开,让人非常憋屈;牛仔裤好像变得越来越紧,不断抬起屁股,调整坐姿,扯动裤子,却依然如同在裤裆处和两腿上绑了一层密不透风的保鲜膜般让我透不过气来。 此时此刻,我多想脱掉所有束缚,什么都不穿,躺在一张又大又软又干净的床上,一觉到永恒,不再醒来。 但相对于倍感疲劳的身体,我的头脑却在极度亢奋之中。 一种本能被鲜血和生死刺激到最浓烈境界的亢奋。 一根接着一根地抽烟,直到嘴中再也感觉不到一丁点的烟草香味,余下的只是满嘴苦涩,喉咙发麻。 父母,外婆,家人,前程,三哥,廖光惠,结拜的那一夜,元伯的坟,与险儿分别的那个黄昏,龙云,葛总的指头,我放在抽屉里那把漂亮的手枪,以及医院里对她的承诺…… 无数的往事如同幻灯片一样在脑中闪过,却又没有丝毫关联。 就在这样恍恍惚惚中,终于,我看见了前面街上那个巨大闪亮的霓虹招牌。 那一刻,所有的思绪片段都抛出了脑外,牛仔裤的紧箍感也消失不见,我变得无比精神。 因为,我已经到了地方。 与龙云约定的地方。 九十年代末期开始,一直到二〇〇五、二〇〇六年的那几年间,在我们省份兴起过一段极为流行的听歌风潮,也出现了几位在全国都有一定知名度的演艺明星。 所谓听歌,并不是听人唱歌这么简单。这只是我们省百姓间流传的一个简称。实际上,这是一台小型晚会,什么节目都有,以搞笑为主。 这股风潮也使歌厅、演艺吧在我省各大城市,遍地开花。 很久之前我就听说过演艺吧与黑道挂钩,或者直接被黑道控制的传说。甚至,一个我省范围内知名的笑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都曾经讲述过,他在最当红的阶段被黑道威胁赶场演出的事情。 但是,直到今天我才知道。 这是真的。 因为,龙云约我见面的地点就在一家演艺吧。 一家在全省城都非常有名,生意非常火爆的演艺吧。 整条大街空无一人,现在已经午夜,客人们早就散去,只有五光十色的霓虹灯犹自闪烁不停。 我刻意对着车窗外看了好几眼,道路两旁却都看不到猪娘的身影,甚至连停靠在路边的车都没有一辆。 但是,我知道,也相信,猪娘现在一定在某处,一言不发用目光安静地迎接着我的到来。 当我开着车子来到霓虹灯跟前的时候,每晚都爆满的停车坪在凌晨的昏灯之下空旷宽广,只有最靠里面的一排位置,稀稀落落停着七八辆轿车和中型巴士。 刚到门卫处,我就被拦了下来,两个保安脸色异常凶狠地走过来问我是做什么的,我说我叫胡钦,我来找龙云。 他们显然早就得到过通知,马上二话不说,打开了铁门。 车开动之前,我看见其中一个保安满脸警惕地看着我,另一个保安则飞快走进门卫处,拿起了桌上的一个对讲机。 自动铁门在身后缓缓关闭,轮子滚动在轨道上的响声穿透黑夜,这个如同丧钟般单调刺耳的声音,让我更加清楚,今天我还想再活着出去,很难。 本田在停车场的一处空地停了下来。 还没等我完全熄火,就看见从演艺大厅旁的一条通道上出现了两个人。 两个非常年轻,一身流子气息的人。 他们径直向我走来。 我下了车,站在原地看着他们。 “你是姓胡不咯?” 他们并没有顾及我是否能听懂,左边的高个子用一种居高临下、不屑一顾的表情,非常屌地操着省城方言劈头就问了我一句。 “是滴,是我。” 我也舍弃了原本就说得不好的普通话,很礼貌地用我们市方言回答。 “过来咯,跟我们走。” 高个子对着我一挥手,两人不再多言,转身而去。 我不是第一天出来打流,砍人或者被人砍的事情都已经历过无数次了。但是当我跟在那两人身后,穿过停车场,拐了个弯,来到演艺大厅后面的庭院时。 一个做梦都没有梦见过的场景出现在了眼前。 那一刻我的感觉是八个字: 胆气顿泄,浑身发寒。 还记得,当初年少、备受欺凌的我,无奈之下跑到学校旁的小录像厅看到了那部改变我一生的电影——《古惑仔之人在江湖》时,见过一个很难忘怀的场景。 B老大死了之后,退隐江湖的陈浩南过来祭拜,却被洪兴的人阻拦。长长的通道通往B哥的灵堂,而通道两旁却站满了义愤填膺、面目凶狠的彪形大汉,陈浩南一人孤单走在道路的中央。 陈浩南挨了过来,遍体鳞伤地走到了B哥灵前,泣不成声。 当时年幼、懦弱胆小的我非常佩服他,佩服他以己敌百却一往无前的悍勇,佩服他对B哥的忠心与义气。 但,这毕竟是电影,不是生活;演员们饰演的也是传说中的高级黑帮,而不是现实里下三烂的流子。 生活没有电影那么的精彩,流子也及不上黑帮那样的有钱。 大部分当小弟、混在底层的小流子们,甚至连买包上档次好烟的钱都经常拿不出,又哪里来的能力去买电影中那样笔挺的名牌西服来为大哥充排场。 所以,我从来没有想过,会在现实中见到这样的场景,当然也就更加不会预料到自己也有亲身体验的这么一天。 庭院不大,靠最里头,正对我的地方有着一栋很平常,好像是办公楼的两层小楼房,这栋楼房的正中央,有一道通往二楼的楼梯。 楼梯不宽,大概两到三个人可以并行。 可是现在,估计连走一个人都很困难了。 因为,楼梯两旁黑压压的全都站满了人。 各式各样,高矮胖瘦,美丑黑白,却无一例外打流的人。 他们确实没有穿着名牌西装,甚至连衣服的颜色都不是统一的黑。 有些人还穿着白天的短袖T恤;有些人却因为凌晨的寒意,套上了薄薄的秋衫;有些人染着满头的黄毛、红毛,有些人则很利落地留着光头;有些人手上夹着烟,有些人嘴里“咂巴咂巴”嚼着槟榔。 总的来说,他们都很没有型。 不但不像电影里面的黑帮小弟一样笔直站立,酷劲十足;甚至大多数人都是站没站相,半依半靠在扶手旁、墙壁上。 但是,我眼前的这些人和电影中的角色却有着惊人相似的一点。 他们都是目露凶光。 这些凶光的焦点汇集处,正是越走越近的我。 人群里,没有一个人说话,人们自动向左右分开,闪出了一条通道,待开始领路的那两个人飞快地跑上了楼之后,通道也马上随之关闭起来。 我站在了离楼梯两三米远的地方。 我很想描述出自己当时是多么勇敢,就像是陈浩南一样无畏无惧,而且心底还在不断嘲笑着这些人的装逼,带着蔑视的笑意昂然而过。 但是我不能。 因为,我明白,郑伊健是在演戏,打在他身上,他不会疼。 而我,这么多人的拳头落在我的身上,我不但会疼,也许还会残废,或者死。 所以,当时我一点都不勇敢。 我很害怕。 直到现在,我都极清楚地记得那一刻,我用无法控制,一直在微微颤抖的双腿踩在地面上的那种软绵绵的感觉。 就如同一口气爬过了八座高山,再陷入泥泞中一样,举步维艰。 我不仅害怕这些人的拳头,我更害怕龙云。 在这么晚的深夜,这么短的时间,召集出了这么多的人,他的意图很明显,就是要向我示威。 而这种示威本身就表明了一个态度。 那就是他不准备屈服。 他不屈服,我也不屈服,我必死无疑。 他不屈服,我屈服,我也必死无疑。 我脑子空白一片,不知所措地站在原地停留了大概有七八秒钟,直到我看见位于楼梯最前面那几个人望着我的脸上,不约而同都出现了几分鄙视、嘲讽的表情。 就如同当年,我在学校里被莫林他们抬着“打鹅”的时候;被人摁着跪下,在教室后面给他们点烟的时候,站在旁边围观的那些高傲漂亮的女同学的表情。 捅了莫林兄弟至今,曾经很多次我在心底悄悄给自己说过,绝对不再允许任何人用这种脸色对着我。 于是,被深深刺痛的我,迈出了自己的步伐。 就在我踏出第一步的那一瞬间,我看见眼前那帮人的姿势、神态都立马变了起来。 他们那种轻松、讥笑、鄙视的表情全部消失不见,纷纷站直身体,手脚紧绷,表情肃穆,显得警惕而紧张。 我终于走到了第一个台阶面前,那一刻我已经无法思考如果他们动手会怎么样,不动手又会怎么样。 我只是很机械地说出了一句: “麻烦让一下。” 声音传入自己的耳朵,干枯、晦涩、陌生、忐忑,如同旁人说话。 站在楼梯最下面,直接面对我的两个人,闻言之后,稍稍一愣,表情难以形容的复杂。瞬间之后,一言不发,身体都向两边微微一侧,让出了只能供我侧身挤过的一点空间。 同样没有思考,没有反应,我下意识地马上踏前一步,侧着身子挤在了两人中间。 他们居然没有动手! 可同时,他们也并没有把空间让得更宽。 我就如同一条被卡在了石缝中的鱼,进退不得,两人都牢牢地用身体挤压着我。 我的后背能够清晰感觉到左边那个人曲起自己的手臂,用坚硬肘部大力推搡着我;而直接面对我的右边这个人,虽然没有用手,却昂起原本就比我高的头,鼻息喷在我的脸上,俯视我的同时,不断微微挺起自己的胸膛,大力碰撞、阻碍着我继续前进。 我将拎包挎在手腕,奋力伸出两只手,拨开第二个台阶上同样紧靠的另外两人,努力向上爬着,爬着,一层又一层…… 接踵而至的挤压,越来越大力的推搡,响起于耳边脑侧的辱骂。 一直伸在身体前方,奋力拨开人群的双手手背和手臂处,都已经被摩擦成鲜红一片,火辣辣的隐隐作疼;脑袋在不断钻空进缝、左扭右摆中,每一根头发的发根处也传来了同样的感觉。 不晓得经过了多长的时间,麻木到几乎忘却了自己为什么要上这个台阶,只晓得奋力往上爬的我终于看见了楼梯的末端。 距离那里,只有三四个台阶。 我如同方才一样,依然伸出双手,试图拨开人群。 “你咯鳖杂种,你走就走,莫碰我啦,我跟你讲!” 一声极为粗鲁,带着省城腔调的辱骂语响起。我好不容易伸出的双手,意外地被人大力拨开,原本就火辣辣的手背上传来了一阵刺疼。 我有些吃惊地看向这位第一个动手打我的人。 很普通的面貌,如同大街小巷里头随处可见的那些小流子们一般普通。 只是眉眼之间满是嚣张、得意、不可一世。 四周一片安静,每个人都停了下来,一动不动地注视着我们两人。 阔别了很多年的孤独、屈辱合着愤怒的奇怪感觉,一起从心底狂涌而起。 走了这么多的台阶,面对这么多的敌人,我却还没有挨打,这个现象本身也让我明白,眼前这些人并不像想象中那么可怕。 所以,我不久前流失殆尽的胆气多多少少也流回了体内。 于是,我看着那个男子,尽量客气地说道: “麻烦让一下。” 同样的一句话。 不同的是,这次,我听出了,这是我自己的声音。 属于胡钦的声音。 “迭!各大的路你不晓得走啊?你走唦,我再跟你讲一声,你莫碰到我啦。晓得不?细鳖(小孩子、小朋友的意思)啊!” 话音落尽,周围的人都显出一副看耍猴般的戏谑表情,那个人脸上的得意之色也更浓。 我一言不发,把双手放了下去,右手停在裤裆上面一点的腰边,左手前伸开路,再次抬起脚,向前探出一步。尽量将身体靠向另外一边,不碰触到这个人。 但是这么窄的空间怎么可能不碰到这个人,当我的肩膀又一次轻轻撞到他的那一刹,他双手猛然朝我胸前一推。 几乎就在他推我的同一瞬间,我挽着包,前伸开路的左手也抓住了他肩膀上的衣裳,他被我抓得上半身向前猛倾,弯下了腰的同时,一只手掌飞快抓住了楼梯扶手。 他的这个动作,支撑住了我们两个人的身体,我虽然后跌,却因为抓住了他,并没有仰翻下去。 周围的三四个人下意识地躲避,从而也稍稍闪开了一点空间出来。 那个人在站稳之后的一瞬间,立马昂起头,拳头也高高举在半空,就要向我打来。 但是他的拳头停在了半空,凶狠的表情也凝结不动,整个人宛如石化般,呆在了那里。 我放在腰间的右手上多了一样东西,那柄已经打开保险,上了膛,一直插在我腰间的手枪。 手枪的枪管直直顶在这个人的小腹上。 我没有吓他,更不是开玩笑。 只要他还敢动半下,只要半下,我就一定会毫不犹疑地一枪打死他。 因为,我没得选择。 假若不摆平他,我将永远都上不了这个楼梯。 周围靠得近的几个人都看见了我手里的家伙,脸上几乎同时显出了害怕之色,没有一个人强行出头,都尽量把身体在狭小的空间内后挪。 下边的人看不到这处情形,只看见这个推我的人僵在原地,不明缘由之下,起哄要他摆平我。 在起哄声中,这个人的脸色更为尴尬复杂,佝偻着腰,靠着扶手站立,呆呆望向我。 通过抓着他肩膀的左手,我感觉到了颤抖,和我上楼之前一般模样的微微颤抖。 我曲起手臂,把枪抬到了胸前开路,放开这个人,向上走去。 这次很顺利,两三步我就走到了楼梯最上层。 横在我面前的是一条不长也不宽的普通走廊,走廊外面用水泥修着同样普通的灰色护栏。我左手边的走廊尽头,一个房间的大门打开,灯光透了出来,拉成斜长光影照在走廊上。 方才在停车场给我带路的其中一个人正站在门口,一言不发看着我。 我把枪别回了腰间,整理下被挤压到褶皱不堪的衣裳。 向着灯光,大步走去。 这个世界上,除了谭嗣同、岳飞、荆轲这种极为稀有的真正的英雄好汉之外,有谁能不怕死? 不过,人们真的怕死吗? 在人类悠久而漫长的文明中,伴随着与生俱来的杀戮与征服的丑陋本性,诞生过无数千奇百怪的刑罚和刑具。 第260章 搏命(2) 有些大家耳熟能详,比如五马分尸、凌迟;有些大家也许听都没有听过,比如人彘、檀香眠、开花梨、过山猴、虎豹嬉春等。 但是,无论这些刑罚多么残酷,会给受刑人造成多大的痛苦,它们毕竟都只是一个过程。 当死亡真正来临的那一刻,痛苦已经过去,剩下的只是平静安详,远离是非。 就像是永恒的睡眠,无觉无观,物我两分。 所以,就死亡的本身来说,它是不可怕的,也是不痛苦的,它只是生命换成了另外一个形式。 如同我们的出生,谁曾记得出生那刻的痛苦与悲哀,抑或是欢乐? 那么,既然死亡本身不值得人们惧怕,人们惧怕的又是什么呢? 失去! 人们惧怕的是失去。 少年得意,锦衣而行的风发;饥肠辘辘时,一顿佳肴的美妙;缠绵刚过,情人温婉的眼神;闲来饮茶,膝下弄儿孙的天伦;绿的草,红的花;天空的蓝色,大海的波涛;翩翩的蝴蝶,傲雪的梅花…… 这一切,在最终的那一刻,都会离你而去,不再回来。 带着你如海眷念,似水深情。 纵然真有命里轮回,你也不再是那一个“你”。 这就是我们,一种短暂却渴求永恒的生物,所有恐惧的本源。 所以,我们惧怕的是死亡来临,而不是死亡本身。 那一天的我也是如此。 当我知道张总失踪的早晨,当我独自开车前来与龙云相见的路上,当我见到楼梯口站着众多流子的时候。 我都在惧怕。 惧怕其中带给我的死亡信息,更惧怕伴随着死亡而来的失去。 但是,当我踏上楼梯最后一个台阶,整理好衣服,走向龙云的那一刻。 我突然不再怕了,一点都不怕。 因为,我知道,不管死活,我都已经脱离了那种几乎让人疯狂的等待与忐忑,结果已经正式来临。 生死有命,又何必再庸人自扰。 我刚到门口,还没有完全走进门就看见了张总。 这是一个很大的休息室,除了门旁边的半面墙之外,其他三面都参差摆着大大小小的沙发与椅子。 张总就坐在离门口两三米靠右边墙壁的一张单人沙发上,旁边站着最开始带我进来的那两个人。 一眼望去,张总没有太大改变,准确说,几乎没有改变。 除了眉眼间能明显看出的一份焦虑之外,脸色如常。身上还是穿着早上出门跑步时的短衣短裤,也许因为凌晨的寒冷,上身多了一件他穿着显得颇为突兀不搭,有些不合身的牛仔衫。手上居然还有一杯热气腾腾的清茶与一根香烟。 龙云是个聪明人,比我聪明。 他没有亏待张总,我想他一定知道张总这样的人,如果不是有十足的把握可以一次性摆平的话,是万万不能亏待,也亏待不得的。 如同葛总一般。 当我身体完全挡在了门口的那一瞬间,张总飞快扭过头来,与我四目相对。 从他的脸上,我见到了从来没有其他人曾经给过我的一种表情。 他的嘴巴张了两张,喉咙里发出了一两声很奇怪的低吟,眼眶睁大到几乎让眼球爆出。 然后,双眼突然就红了。 这种红,不是委屈,不是害怕,也不是欣喜万分。 而是感激,一种让他不可思议到有些颤抖的感激。 这是从一九九七年踏入江湖以来,我第一次体会到做个好人的快乐。 我对着张总点了点头。 那一秒钟,我突然感到身上某种始终紧绷着的东西“啪”的一声消失无踪,居然也随着张总的眼神,而涌起了一种想要哭泣的感觉。 不过,我没有哭,连眼睛都没有红。 因为在同一刹那,我看见了龙云。 房间左边靠里面的一套组合沙发上,坐着四五个人。 离这四五个人几步之遥的距离,有两张对在一起的单人沙发,沙发中间摆着一个小茶几。 正在和另外一个人侧面而坐玩扑克的就是龙云。 “龙老板。” 我在房间中央站住,张嘴叫了龙云一声。 龙云头都没有抬,那个和他打牌的人却扭过来看了我一眼。 当时,看到这个人,我心底真的小小吃了一惊。 这个人居然是省城一个经常在各大小演艺吧跑场主持,偶尔也表演下节目,小有名气的二流笑星。 “看么子咯看,打牌类。我继续闷五百,闷死你个细鳖!” 龙云开口了,说的是“扎金花”的术语。 听到龙云的话,那个人赶紧回过了头去,拿起桌上的三张牌,反反复复看着,说: “龙总啊,你这鳖怎么这样咯,两个人玩,还闷牌,要玩死我啊。你丢五百,我就要丢一千类。不是钱哦?” “哈哈,不闷牌?越是人少就越要闷牌,两个人,就硬是要闷到你没得狠为止。不然怎么赢啊?不晓得我一向霸蛮啊,和我搞,就搞到底?不搞到底,哪么晓得哪个底气足些,哪个赢啊?哈哈哈,是不是?” 龙云还是没有看我,就像根本没有我这个人一样,谈笑自如地和那位笑星玩着牌。 不过,我明白,他这段话的意思很多。 但是,他不急,我也不急,要人的不是只有我一个。 所以,我也就安安静静站在原地,不再说话。 在来来回回又下了六次注码之后,那个笑星终于扛不住,开了牌。 自打我进来开始,笑星一共跟了七次注,明牌,每次一千元,手上一对五,不大不小,单挑来说,可以跟,开牌的时机也很对,打法没错。 龙云也是七把,暗牌,每次五百元,开牌之后,一对九,单挑不看牌,暗跟七把不开,不能说打法错误,但是极为冒险。 龙云赢。 他不急不忙地点好桌面上的钱,再不急不忙地和那个笑星说了几句闲话,最后又还点燃了一支烟,这才对我看了过来。 脸上似笑非笑,也不作声,跷着二郎腿坐在那里,就像是我脸上长出了一朵花一样,眼皮都不眨地盯着我看。 好大的派头。 我本来准备开口的,话到嘴边,硬生生地吞了回去。 因为,我突然意识到,那一刻我和龙云好像出现了某种玄妙而奇怪的僵持与平衡。 谁先开口,谁就打破了这种平衡。 于是,我也从拎包里掏出了一盒烟,抽出一根,点上,深吸一口,再望向了龙云。 也许是我这个动作让龙云有了一种被轻视的感觉,他的脸终于沉了下去,目光依然望着我,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地说道: “你有种!小麻皮,你有种!” 听到他的话,我飞快吐出了嘴里的一口烟,准备答话。但龙云却出乎意料没有给我这个机会,我的烟才吐到一半,他马上接着说了。 这次,他的语速要比开始快很多: “好话,我只和你讲一次,葛老板在哪里?” 我终于吐完了嘴里的烟,看着龙云说: “龙老板,你是大哥,这是你的地方。我调不起皮,张总我只要带走,葛总我就保证没得事。” “哈哈哈哈哈。” 龙云笑了起来,和蹩脚电视剧里面的反派一样笑得很假很牵强。 边笑他边站了起来,突然停住了笑声,脸色也猛地变得极为凶狠阴沉,对我一指,也没有看任何人,就那么貌似随意地说道: “帮我打死他,用手!” 我感觉满脑袋的头发在龙云这句话刚说出口的瞬间,就立马像是过了静电般竖了起来。 我极为肯定地意识到,整个赌局最关键的一次下注来临了。 是生是死,就看我能不能扛得住! 我看向了房间两边的那几个人,一如我所料,他们全部都从座位上站起,向我走来。 坐在左边的一个三十多岁模样的老流子走得最快,他也离我最近。 我在心里大喊了一声“菩萨保佑”之后,向着他,用最大的力气飞扑过去。 在来之前,我就想了很多。 龙云不会低头,我也不能低头。 这是他的地盘,我只有孤身一人。 这种处境下,我想摆平他,只有一种可能。 我最怕什么人?我最怕黄皮! 因为我觉得他比我要狠得多,不要命得多。 我是打流的,龙云也是打流的。 所以,我要让龙云觉得我比他更狠,更不要命。 只有让他产生这样的感觉了,我才有一线继续走下去的可能性。 扑过去的那一刻,我也曾经想过用枪,但最终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我不想死。 开始在楼梯上用枪,是因为龙云不在,我不信有人敢在我和龙云没有见面的情况下就动枪打死我。而现在,龙云在,如果我用枪,别人也有枪,保护龙云将会是一个打死我的好借口。 用枪很干脆,但是不决绝,更不直观。 我想要的,却是那种让龙云见到就能够产生敬畏的直观。 所以,我空手对敌,没有拿枪。 说老实话,当我扑上去的那一刻,我并不知道下一步应该怎么去做,怎样才能让龙云感受到我想要的那种强烈直观。 直到,那些人给了我时机与灵感。 在我扑出去的同时,我看到离我最近的那个老流子脸色大变,明显惊诧了一下,微微愣了半秒,我的余光也看见其他几个人在短暂意外之后,身形更加迅速地赶了过来。 下一个意识中,我和那个老流子纠缠到了一起。 我们不是武林高手,也不是江湖大侠,我们不知道如何招来拳往,有守有攻。我们只是用最原始,最粗粝,也最血腥的方法,像野兽一样四肢交缠。 他抓着我的头发,我也箍着他的脖子,当我的拳头砸在他的脸上,感到指骨传来刺痛的同时,我的脸上也因为他的拳头而痛彻心脾。 我没有机会再打第二下,因为我扬起的右手很快就被背后赶来的人拉住了,我的后背、腰间也同时感觉到几只脚掌的重踢。 但是,他们还没有来得及掰开我紧箍着那个人脖子的左手。 于是,我抓住了最后一个时机。 后面有人抱着我的腰猛扯,借着这个力道,我的左手也用了最大的力气向自己身体这边一收,同时,我将脑袋迎向了那个人。 因为,我全身上下,还剩下的唯一一个武器就是我的嘴,以及嘴里满口的白牙。 我一口咬住了他。 咬在他本能偏头躲避而露出来的下巴旁边。 在传说中,这个世界上有一种活在黑暗里面的生物,它们被上帝和光明所抛弃,也不能接受撒旦的统治。 它们有着人类一样的外表和白皙到几乎透明的皮肤,却比人类更加高贵、优雅、干净、敏捷。它们活在每一个日落后的凡间,呼吸着红尘中的腐朽,永生不死。 它们的食物就是人类的鲜血。 它们叫“吸血鬼”。 这本是一种肮脏、危险的生物,但是现在在网络上、影片中,却经常可以看到人类对于它们的追捧,对于它们华丽、奢侈、永恒的生命、生活的羡慕。 甚至有人宣称,希望可以得到它们的“初拥”。 我想,这些人一定是从来没有试过在黑暗中生活。 更没有试过鲜血。 人类的鲜血。 不然,他们绝对不会有这样的要求。 我试过。 我想无论经过多少年,就算到了我马上要进入死亡的那一刻,我都不会忘怀,也无法忘怀那种感觉。 魔鬼的感觉。 当那个老流子下巴上的那一片肉被我紧咬在口中之时,他下巴上没有刮干净的胡茬子摩擦着我的舌苔,粗糙与轻微地刺痛,一种混杂着陈旧烟草臭味、油烟气,以及无法言表的人体气息充斥我的口腔。 被上下门牙锁紧的整坨肉不断在口腔里滑动,如同已经开始腐败,却又包裹着一层有些发腻猪油的蘑菇,让我不能呼吸。 滚烫、黏稠、滑腻、带着浓重铁锈味道和肉膻气的血液顺着牙齿两边流淌,合着我因为不能闭合口腔而大量产生的唾液一起,或顺着嘴角缓缓流出,滴入脖子根部;或随着紧促艰难的呼吸、轻微的吞咽滑入食道。 那种想呕吐到极致的感觉,你永远不能体会,也千万不要去体会。 那就是地狱。 可惜那一刻的我却不能吐,就算是所有汗毛倒竖,身上一阵阵发麻,牙根一阵阵发酸,手臂上的鸡皮疙瘩一层层出现。 我还是不能吐。 因为我吐,我就完了。 那个人因为剧痛,发出了阵阵惨绝人寰的凄厉喊声,他的头低了下去,我也跟着低了下去。 虽然旁边的人方寸大乱,不断地全力攻击我的头部、踢我的身体,甚至试图扳开我的嘴巴,却都没有成功。 那个老流子的头部变成了我最好的掩护体。 直到,我的头顶上遭受到了猛烈一击。 如同被闪电击中,强大的电流用最快的速度从我的头顶过遍了全身,我并没有感受到多大的痛苦,只是觉得身体突然一麻,一股热气顺着额头后脑向脖子四周流下。 接着就是一阵巨大的眩晕,努力想要睁开眼睛,却黑乎乎一片,双腿也变得软弱无力。 这种眩晕,让我不由自主地松开了嘴,扭过头去,我看见身后一个人拿着一个透明的玻璃烟灰缸,缸上还有血液流下。 当时的我只是看见了这个烟灰缸,却看不清这个人的脸,也搞不懂烟灰缸上为什么会有血。 就在我晕晕乎乎,还没有搞清楚状况的时候,听到身边很近的地方传来了一声恨之入骨的痛骂: “老子要搞死你!小杂种!” 还没等我再次扭过头来,我就感受到了一种无法用疼来形容的奇妙感觉。 我低头看去,那个被我咬了一口的老流子,重重一脚踢在了我张开的两腿之间,那种感觉正是从那里传来。 就像是把我的下体放在了一个坚固而冰冷的铁台上,用一把十吨重的铁锤砸在了上面,猛烈挤压之后,铁锤中再滴出了一滴滚油。 不,是一壶滚油,火烫到绝对沸腾的滚油。 然后这些油直接滴穿了细嫩的皮肤,进入了我的血管,再化成千百根细如牛毛的钢针顺着血管流遍全身…… 我依稀听见好像是从自己的口中发出了一种绝对不属于我的干号。 这,就是我最后的一个感觉。 我想,我并没有晕过去多长的时间,可能两三分钟,也可能只是几十秒。 因为,当我醒过来的时候,除了那个被我咬伤下巴的老流子不知道去了哪里之外,所有人都还站在与方才搏斗时差不多的地方。 而我,就躺在他们的中央。 如同一条死狗一般,趴伏在地上,喘着粗气,平视每个人的脚掌。 刚醒的那一刻,我只感到满嘴又咸又苦,并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躺在地上,更弄不清自己是否真的曾经晕厥。 脑袋里就像装进了一桶糨糊,晕晕乎乎的,还不断传来一阵阵疼。不过很快,我就意识到了,这种疼比起另一个部位,几乎可以完全忽略不计。 第261章 搏命(3) 我的胯下已经不再是那种针刺一样的疼痛感,取而代之的是一下下跳动。跳动虽然轻微,却不停歇。每跳一下,就让我痛不欲生。 微微曲起一条腿,试图努力调整自己的躺姿来缓解这种痛苦,但腿才一动,牵扯到胯下,那种针刺般的剧痛又再次传来,“啊——”我情不自禁地痛呼出声。 “小胡!” 耳边传来了一个熟悉、关切的声音,张总。 我却没有回答。 刚才那一下扯动带来的剧痛,让我无力回答,甚至连看向张总的力气都欠奉,我只能用面部猛力揉搓着水泥地面,希望可以将自己的感官尽量转移。 一下又一下,又过了不知道多久,痛苦,终于慢慢熬了过去。 这阵剧痛与张总的喊声让我从云里雾里的境地里回过了神来,我慢慢想起了前一刻的意识中,那一只重重踢到裆部中间的腿。 也想起了龙云、张总、葛总,以及我身在何方,为何而来。 我开始审视周围。 尽量在不扯动身体,也不让脑袋更为眩晕的前提下,摇动头部搜寻着。终于,在一双白色的耐克鞋旁边,看到了我的拎包。 它安静地躺在离我两三米的一张沙发之下,那是不久前,我与那个老流子厮打的地方。 安下了心来,我伸出手擦了一下苦涩不已的嘴巴,手背上染起了一片不知道是那个老流子留在口中的,还是自己的殷红鲜血。 又再将依旧眩晕的脑袋平放在地上略微休息了片刻之后,我努力抬高头,看向了依旧端坐于原先的沙发之中,嘴里还在慢慢咀嚼着一颗槟榔的龙云。 同一时间,他也看向了我,脸上不再是一如既往的波澜不惊,而是带着几许复杂之色。 有些焦虑,更多的是惊讶。 我对着他微微一笑。 那一刻,也许是我满嘴满脸遍布鲜血,脏污不堪的可怖形象吓到了他,龙云停止了咀嚼,看向我的眼神当中惊讶之色更浓,一股颇为厌恶的神色也冒了出来。 就好像,刚刚被他手下所痛殴的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条根本不值得去打,却又不能不打的拦路癞皮狗,偏偏这条狗在被打得半死之后,还是不屈不挠地挡在他的面前。 一种忍不住的得意伴随着全身剧痛一起涌出,我笑得更加开心起来。 因为,从龙云的表情看来,我想他和这个房子里面的所有人,似乎都终于明白了一点。 那就是,今天,我这个外乡来的小麻皮是真的豁出了命在玩。 “龙老板,而今几点钟哒?” 我率先说出了一句让所有人都意外不已的话。 龙云并没有马上回答,他放下了一直跷着的二郎腿,双手撑在膝盖上,身体前倾,没有任何表情的冷冷看着我。 很长时间之后,他缓缓说道: “细鳖,你是真的命贱到自己都不把自己当回事呢,还是真的以为我不敢弄死你?” 我勉强忍着虽然开始缓解了一些,却还是不断传来的疼痛,慢慢撑起上半身,斜靠在背后的墙上,看着龙云说: “龙老板,你是真的以为我怕死呢,还是真的以为我蠢到想直起走出去?” 龙云再次沉默了片刻,尽量柔和地向我说道: “胡钦,我和你没得仇,我们都是帮别个办事而已,我没得必要硬是要你的命。你告诉我葛总在哪里?张总也只是在我这里当客,住两天,过哒星期一,我马上就放人。哪个都不得动他一根毛。你也明白,我想动也动不起!” 我只是再次笑了一笑,没有回答。 因为,根本就不用回答。 我今天做了这么多事,挨了这么些打,就是为了把张总搞出来。张总搞不出来,龙云杀不杀我,都是一个死。 如同我明白龙云不会动张总一样,这个道理,龙云也绝对明白。 他的脸再次沉了下去,伸出一个指头对着我一点: “那要得,给老子继续打!” 周围的人稍微愣了一下,纷纷移动脚步,再次朝我走了过来。 “哎!龙老板……!” 张总的声音响起,我和所有人一起扭头看去。只见他双腿一动,刚刚半站了起来,却又马上被人重重一把,推回到沙发上面。 我向着张总点了点头,回过来望着龙云说: “龙老板,你莫急打我。早死晚死,我这个样子反正都跑不脱。你先看一下,呐,那个包,我帮你带了点东西过来,放在里面的。” 我这句话一出口,所有人都停在了原地,龙云也有些意外地看向了我的拎包。随即,他向着离那个沙发最近的人微一点头。那人走过去,捡起包,送到了龙云的面前。 他并没有马上打开,单掌拿着包在手上掂了两下,又看向了我,满脸狐疑。 我对着他昂了昂头,示意他打开包。 龙云还是没有动,继续看我两秒之后,他非常缓慢地拉开拉链,低头看了过去。 只看了一眼,我就听见他的嘴角发出一声嗤笑,抬起头,脸上有些轻蔑地望着我,嘴巴一动,想要说些什么。 随着他的嗤笑,看着他的这副表情,我整颗心彻底沉入了无尽深渊。 一切都完了! 但是,没想到,出人意料的转机随即到来。 龙云并没有说任何话来。 因为,他的嘴唇几乎刚刚张开就立马闭起,好像意识到什么一样,猛地低下头去,双手一把将拎包扯开,飞快掏出了一个塑料袋。 袋子下面已经染满了血迹,不过隐隐约约中还是能看见一根有些灰白发青的手指,以及位于袋底,一个被手指挡住了大半部分的戒指。 隔着塑料袋,龙云飞快地将手指扒开,那颗戒指完全显露了出来。 接下来足足两三分钟,龙云一言不发,如同木雕,低着头在那里默默注视着塑料袋。 房间所有人都鸦雀无声,一起扭头看向龙云。 终于,他的脑袋抬了起来,脸上居然已是一片惨白,和那根已经开始坏死的手指一般。 他嘴唇剧烈颤抖着,凶狠盯着我半天,猛地一拍沙发,厉声吼道: “你个细鳖,你妈的逼砍了葛朝宗的手指?!” 屋子里一片哗然。 自出道以来,我一直都在不断学习。 学习过三哥,学习过明哥,学习过老鼠,也正在努力学习廖光惠。 在这之外,我还暗自学习过一个人,我怕的人。 黄皮。 我永远都会记得,一九九七年春节期间的某一天,在大雪纷飞的九镇街道上,三哥说给我听的那个故事。 黄皮杀死丫头的故事。 今天,龙云是那个独霸一方,人多势众的“丫头”;而我则是势单力薄,还在当小涌马的“黄皮”。 葛总的手指,就是黄皮忍辱负重,千辛万苦之后才得以插向丫头身上的那致命一刀。 刚开始进来,龙云气势正盛,如果我直接拿出了手指和他谈条件,他也许会有所顾忌,但一定不会屈服。 因为,蝼蚁尚且偷生。 这个道理,打了多年流,看惯了各种人性凉薄的龙云不可能不懂。 既然这样,在他自己的地盘,让一个难免怕死的普通人交代出葛总下落并不是件很难的事情。 但是现在,我主动利用自己和那个老流子身上流出的鲜血,避开了那一套我并没有信心能抗住的麻烦程序之外,还已经向龙云非常直观地传递出一个信息。 这场游戏,我是真的豁了命在玩! 当他明白了这一点,葛总的手指就会让这个信息来得更为强烈,而不仅仅让他感到我只是简单而狂妄地威胁。 无论要经受什么,也一定要全力创造最好的时机,把握它,然后送上最致命的一击。 这,就是我从黄皮身上学到的东西。 显然,此时此刻,原本稳坐钓鱼台,胜券在握的龙云已经被我这突如其来的致命一击完全打乱了方寸。 他第一次站立了起来,在房间内不断来回走动着,嘴里喃喃说道: “这件事收不得场哒,这件事收不得场哒,这何得了?这又何得了……” 突然,他飞快转过身,饿狼扑食般扑了过来,嘴里大吼着: “小杂种,我嬲你全家先人!” 重重一脚踏在了我因为疼痛而躲避不及的面门。 眼前金星四射,还没来得及感受痛苦,雨点般的拳打脚踢就落在了我的全身上下。 我顺着墙角蜷缩下去,死死护着脑袋与心窝。 不知道过了过久,龙云终于打累,他停了下来,牛吼般剧烈的喘息声从他口里传出。 我挣扎着再次坐了起来,嘴唇边破了很大一道血口,更多的鲜血流入口中,苦涩的咸味更浓,“呸”地吐出了一口血红色的痰,我看着龙云说: “打好没有,要不你就打死老子!反正死的也不是只有老子一个人。不打,我们就讲正事!” 龙云不愧是个大哥,强烈的心理冲击导致他情绪失控,发泄过后,他开始慢慢恢复初始的平静沉着。 他看了我一眼,转过身,回到开始坐的地方,拿了起桌上的烟。 “龙老板,砍葛总的是我,不是你。你又没有砍张总,这个事就算要出事,也是先找我。是这个道理吧?” 我说出了颇有深意的一句话。 龙云停下点烟的动作,任打火机的火苗不断跳跃,叼着烟望向了我。 我扭过头,尽量抬高脑袋,望向身后的窗子,一阵剧痛和眩晕却传了过来,只得马上将头又低了下去,有些无奈地看着龙云说: “龙老板,这个事而今还不是没得解。我看不到外头,现在几点钟啊?只怕要天亮哒吧?我天亮之前还没得消息,就真的没得解哒。你我都是一个死!” 场子里面其他人的脸上都显出了不解之色,只有龙云和张总两人,好像明白了些什么。 龙云脸上的阴霾更加浓密起来。 接下来,龙云主动做了一件事,一件非常聪明,也让我顿感曙光来临、欣喜若狂的事。 他突然拿下了嘴里的烟,说: “成鳖,你们都出克咯。” 那些手下全都愣在了原地,不知道如何是好。 叫成鳖的就是最开始带我进来的那个高个子,他很是有些担心地说: “龙哥,你看,万一这个鳖……” “没得事,没得事,你们出克咯,放心!出克,把门关一哈。张总,麻烦你就先留在这里。” 手下终于纷纷走出了房门,成鳖走之前还专门带上了打斗时我掉落地上,被他们捡去的那把手枪。 门被关上,房间里安静了下来,整个房中只剩下了我们三人。 没有谁开口,龙云只是站在沙发边上,默默吸着烟,他的脸色在蜿蜒升起的青烟中模糊不清。 张总突然站起,朝我走了过来: “小胡,你没得事吧?龙老板,我扶他坐一下啊?” 龙云没有作声。 张总浑然不顾我满身的血污,双手插入我的腋下,轻柔却牢靠地扶起我,走向了旁边的沙发。 “胡钦,你把葛总搞得怎么个样子哒?” 待我坐下来之后,龙云终于开口说出了第一句话。 “龙老板,你放心,我和葛总没得仇。这是没得法的事,我只下了他一根手指头,没有动其他地方,他而今安全得很。” 龙云双颊陷了下去,嘴里快速地发出“吱溜吱溜”吸吮声,手间烟头上的一点光亮突然放明,香烟飞快燃烧起来。 他一抬手将烟头掐熄在烟灰缸里,手掌不断用力地转动扭转,鼻孔中喷出两道非常浓厚的青烟,在烟雾中开口说道: “胡钦,你确实有些狠处。我龙云在社会上玩了这么年,难得吃这么一个哑巴亏。事情到这一步哒,也不用我多讲得,这样好不好?我而今就放你走,你去喊你的人,我们上午再约个地方,随你定,一起换人。我龙云讲出来的话一向都是搭在地上当钱用,你应该也听过。要不要得?” “哈哈,龙哥,你开玩笑还是讲真的啊?我没得那么狠,也没有蠢到这步田地上头,更加不是不信你。只是,毕竟这是你的地方,我和你换人?哈哈哈,那我何必一个人来这一趟,吃这些苦,我不晓得开始就和你换人啊?前脚换人,你后脚就可以连我一路绑回克。那我真的就一点机会都没得哒。你讲是不是?” 龙云想了半天之后,叹一口气: “胡钦,是不是真的没得谈?我本来不想动张总,你而今要这么乱搞。我也没得法,你是不是一定要我动张总哒,鱼死网破,你才交人?” 龙云的话一出,张总明显受到了影响,看了看龙云之后,又望向了我,神色间很是有些紧张。 我对张总微微一笑,再接着说: 第262章 搏命(4) “嘿嘿嘿,龙哥。你要动张总,就不会喊那些人出门,你讲是不是?” 龙云的表情又一次愤怒起来: “你今天是赌死我没得这个种办人咯?” 是的! 这个局,这整个夜晚的一切,我唯一能赌的,值得去赌的就只有这一样。 龙云不敢动张总! 只因为,他和我是完全不同的人。 我只是来自小城市的一个无名无势小流子。 而他却是闻名省城、家大业大的大哥。 不过,我不想继续激怒龙云,这已经不再需要。 “龙哥,你是聪明人。你和我不同。我什么都没得,就是在别个手底下讨碗饭吃,再没得搞头也就是而今这个相。你有家有业,和我真的不同。我从来就不觉得你没种,你要是没得种,你不会成为而今的龙哥。龙哥,你好生想下,而今你动不动张总,只要我告诉了你葛朝宗的地方,我都是个死。你讲我还怕哪什么?” 龙云没有说话,我继续说道: “你动张总?哈哈,龙哥,真不是我看不起你,只要你敢动,庞老板想怎么搞死你就怎么搞死你,你跳都跳不了一下,你信不信?到这一步,我就不信谈老板会保你!只要张总一出事,生意搞不成,又加上和张总这么多年的关系,庞老板不弄死你,那就真的出了鬼!你今天不管怎么搞,只要张总不和我一起出门,葛总就是个死。谈老板到时候不和庞老板一起办你就算仁义,他会为你出面和庞老板搞?你自己想想。” 龙云还是一言不发,却显得有些匆忙地从烟盒中抽出了一根烟,拿着打火机,齿轮连续响动了两三声,火苗才冒了出来。 “我反正也无所谓了,张总被你绑走的时候,我就无所谓哒,左右都是个死,天下虽大,怎么走也没我的路。搞好了,我还是当个小麻皮;搞不好,我死也只有我一个人,今天这些事老子做了,起码那些跟着我的弟兄们还有条活路。你呢?你试下看?你一出事,那就不是一个啊!你不出事,你还是个大哥,舒舒服服过你的日子。” “你想何是(省城方言,怎么、如何)谈?” 龙云终于开口说了话。 “放张总,过了明天,后天星期一,我就放人!” 龙云的脸色开始缓缓轻松下来,我想他已经明白了我的意思,因为,他故作漫不经心地问我说: “我放张总,就算葛总没得事,到时候我又怎么交代。” “哈哈,龙云,你莫玩我。你洞庭湖的老麻雀,什么大风大浪不晓得?你未必心里还不清白。还是那句老话,你龙老大和我胡钦是不同的。这件事本来就和你没得关系,只是葛总出钱请你这个朋友过来帮个忙。我呢?我是全副身家都在这里头,有人交代下来,不搞不行。葛总找起你来,你是为救他放的人,命怎么都要比钱重要些吧。义气也讲了,人也不得罪。真的有事,还有我这么个背时鬼在这里,轻轻松松往我身上一推。就算今后和葛总的关系回不到以前了,你龙云却还是龙云,不会伤筋动骨,继续当你的大哥,过你的日子,自由自在。” 龙云瞠视前方,眼中满是无奈与不甘,几乎一字一句地说: “看来我今天只有给你服个小,放了张总咯?” 张总的脸上显现出挡不住的希冀与期待之色,我尽量掩饰着从心底爬上来的那股得意,想保持淡定微笑,两边嘴角却不由自主张得更开,对龙云点了点头。 瞬间之后,我的笑容僵在了嘴边。 因为,就在我头部点动的同时,我发现龙云的嘴角也有一丝诡异的笑意浮现了出来,他颇有深意地望着我,眼神中没有了开始的焦虑、慌乱、无奈、不甘,却有着一种摸不透猜不出的异样光芒。 就像一只饿了很久的老狐狸看着一只又肥又嫩的小母鸡。 这种光芒让我觉得心慌起来。 我努力正了正身体,让自己看上去更加坚决、果断,来掩饰这种慌乱。 但是,这一切都已经落入了龙云的眼中。 他居然完全张大嘴巴笑了起来。 我的笑容完全退去,手脚一片冰凉,急切地想要找出自己的过失,更想要做点什么,说点什么来弥补。 那一刻,我完完全全方寸大乱起来。 龙云上上下下不断打量着我,笑意也越来越浓,终于,他说话了: “胡钦,累哒你,帮我想了这么好的出路。的确是不错,要得,我完全没得意见!” 这句话让我本就眩晕的脑袋更加眩晕起来,没等哑口无言的我憋出什么话,龙云就继续说: “不过,再不错我龙云今天也是在你这里吃了一个闷痰盂(黑话、道上切口,暗亏、哑巴亏的意思)。别个要是晓得哒,老子一把年纪,跑了这些年的社会,还在这么个小朋友身上栽跟头,我的面子没得地方放啊。你讲是不是?” “手底下的弟兄跟着我为这件事忙前忙后,拼起老命搞了一向(方言,好几天)。到头来,劳民伤财,什么毛都没有一根,怎么交代,这也是一个问题。大哥不好当啊,胡钦。” 我隐隐约约有些明白了过来。 龙云忽地脸色一变,杀气涌了出来,非常阴狠低沉地一字一句清晰说道: “胡钦,我也给你讲哈我的看法。葛总那边我最多先不管,后天就是宣布结果的时候,这么大笔生意,他突然不见人哒,谈老板那边自然会要找人。你死都不晓得怎么死!你又信不信?张总,你赌得好,我是没得这个胆子动,你个小麻皮是打赤脚反正不怕穿鞋,老子和你不同。” “不过,只要我继续留张总住两天,过哒星期一,老子再放人。我甚至都懒得办你!多的是人找你。葛总被你的人搞死哒,自然有人找你报仇。你不搞死他,出来哒,我也是照他吩咐办事,这笔生意,谈老板是大头,我按原先的计划保住谈老板的生意。对我的见死不救,老葛最多只是有些不舒服,怨我不晓得办事,不放人救他。最多这样,不可能也没得理由,真的把我一下摁死。庞老板那里,我绑了张总,可能会有些麻烦。不过,我对张总客客气气,也是听人发话留他几天。生意的事,根本就轮不到我来扛这个责任。他这么大的人物,何必要纡尊降贵,一本正经弄死我这样的角色?何况我还是一直在为谈老板照章办事,就算无功,至少也不像你,我起码无过!这么大牵扯的事他不见得就一定不会出面保我。至于你,哈哈哈,胡钦,你砍了老葛,又保不住张总,生意也没得哒。你就是黄泥巴掉在裤裆里,不是死也是死。” 龙云说得一点都没错,这件事情,我已经深陷泥足,而他只要明哲保身,起码还可以落个平安。 不过,这么大的生意,这么大的事情,上到庞、谈这样手眼通天的场面人物,下到龙云这样称霸一方的江湖豪雄,大家都争先恐后掺和进来,难道只是为了保自己的平安? 当然不会这么简单。 整件事情,除了我这个背时鬼没得办法,是被逼着进来,也几乎没什么利益可言之外,其他每一个人都绝对有着虽然多少不一,却同样巨大的回报。 无利不起早,无论官府还是江湖,这都是一条铁律。 “你也讲得对。龙哥就是龙哥。不过,我问下,你吃尽了的亏,脑细胞都不晓得死了好多,白忙一盘,那又得到什么好呢?放张总,起码庞老板这边你没得任何麻烦,葛总那边也要对你感恩戴德,你还落份人情在。” 龙云又以一种看着傻子般的表情大笑了起来。 “人情,这个社会,人情值几个卵钱?我问你看看,胡钦,值几个钱?” 从进来到现在,包括中间被打,虽然很痛苦,但龙云都是被我牵着走。不过这一刻,我开始觉得真正被牵着走的那个人是我。 我被龙云带进了他熟悉的办事风格里面,我感到了陌生危险,却无可奈何。 “你的意思是不放人?” “我当然可以放人。” 龙云的回答又出乎了我的意料。 被彻底搞晕的我,傻乎乎地望着龙云,说出了一句如同小母鸡问狐狸你是否要吃我般愚蠢,很不想问却不得不问的话来: “那你想要怎么办?” “哈哈哈,胡钦。你说呢,我白忙啊?我不但要人情,我还要钱!” 龙云眼里神采闪动,脸上透出了赌徒般贪婪而坚决的神情,目光连看都不再看我,而是落在了从头到尾只说过一句话的张总身上。 “这笔生意的百分之五!!!” 我也望向了张总,因为现在已经不再是由我可以决定的事情了。 我们的命运在龙云的话出口之后,已经完全滑向了身旁这个北大毕业的成功商人手中。 大概过了七八秒钟,张总终于收回了与龙云对视的目光,十根手指交缠,右手食中二指有节奏地敲击着左手手背,整个神态不再有之前那种紧张与忧虑,而变得无比自如。 就好像是回到了自己家里一般的自如。 他笑着说: “龙老板,这笔生意标的是四千万。你晓不晓得做成哒之后是好多钱?百分之五又是好多钱?” 龙云也同样自如地笑着,没有回答。 “龙老板,我是个生意人,我没得这个种,敢像你们一样赌命。钱不管少赚好多,多赚好多,都没得蛮大关系。只要命在,生意就还会来。我想得开。所以,这百分之五,我不是舍不得拿出来买自己的这条命,我是真的做不起这个主,也拿不出这笔钱。只是,我还是想要劝你龙老板一句,哈哈哈,百分之五!龙老板,就算我拿得出,给你了,我只怕你也是有命拿,没命用啊。” 张总的话说出口了,龙云脸上却没有一丝意外与惊异,依旧好整以暇地看着张总,满脸都是微笑,似乎还在等待什么。 张总笑了起来: “龙老板,百分之二!这笔生意做成之后的百分之二!我从个人的钱里头拿出来。其他的钱!呵呵,再多就没得谈,或者我给你电话号码,你直接找庞老板谈,要不要得?”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张总说的话并不好笑,但是他和龙云两人在这句话说完之后,却同时大笑了起来。 就像是两条吃到了小母鸡的老狐狸一般,笑得欢畅而狡猾。 在笑声中,正当我觉得自己眩晕越发加剧的时候,耳边居然又听到了另一句几乎让我完全晕厥过去的话: “成鳖,放人!” 这是漫长而艰难的一夜,就像与三哥决裂的那夜一般。 但是,不管无论付出了多少,我终归还是与张总一起,从那家著名的演艺吧里走了出来。 遍体鳞伤,却依然活着。 这段路实在是太孤独,我有那么多可以生死相依的兄弟,在这个清晨,却第一次感到了深刻的孤独。 不过,这个世间,无论开心还是悲哀,爱还是被爱,成功或是失败,谁又不是如我般孤独一人走在通往死亡的道路上,艰难求生。 所以,当走出铁门的那一刻,我就已经彻底抛开了这种落寞的情绪。 抬头看向头顶的天空的时候,我看见,前面的两栋高楼之间,已经隐隐现出了几许红色的光晕,虽然还没有刺破厚重的黑。 毕竟,太阳就要来了。 来时空无一人的街道上,已经出现了一些为一日之计而早早奔波的人,每个人的脸上都还有着几许残余的倦意,但他们很快就会完全清醒过来。 毕竟,太阳就要来了。 张总当着我的面给庞先生打了一个电话,甚至都没有避嫌。 庞先生终于直接插手进来,为张总安排好了一切,后面的事不用我再操心。 我问张总,葛朝宗应该怎么办。 张总说,放人,这已经不再重要。 摆平了一切之后,张总并没有走,而是打的送我到了省里最好的一家医院,在他朋友的安排下,我居然住进了老干病房。 在那里,我不但深刻了解到为什么中国千古以来,无数的人都在骂着官的同时,却愿意为了一顶乌纱奋斗终生的原因。 而且,我还如愿以偿得到了这次事件中,我最想要的东西。 张总问过我要什么。 我说,我只是帮老大办事,尽本分。老大们给什么,就是什么。 张总没有再继续表示要给我什么,甚至都没有再说出其他类似的话。不过,在他随着那位开车过来接他的欧阳秘书走之前,他的手轻轻拍在了我的肩上。 和善,温暖,亲密无间。 那一刻,我知道,在这漫长一夜里,自己殚精竭虑,不惜一死的付出已经值得。 完全值得。 第263章 噩梦重临(1) 我终于活着回到了自己的城市,自己的家。 除了裆部遭到重击导致走路还有些不太方便之外,身体其他地方的创伤都已开始渐渐痊愈。只是那种种使人背脊生寒的感觉,却是依然萦绕着我,挥之不去,刻骨铭心。 短短几天的省城之行,就如同是半夜独眠时,一场恐怖之极,让我汗流浃背,突然惊醒的梦魇。在这个梦中,没有兄弟,没有家人,没有所有在乎我和我在乎的人,剩下的只是自己。 砍下葛总手指那一刀的恐惧,走向楼梯任人推搡时的无助,被踢中裆部的剧痛,头昏目眩中对话的心焦…… 那一夜,我是那么孤独,好像一只离了群的孤鸟,飞翔于蓝天,却看不见来路归途。 梦境如何,终化云烟;毕竟此刻,我已归来。 回来的第二天,廖光惠和龙袍海燕,三人一起到我家里来看我,并且为我带来了一个很好的消息。 廖光惠是个信人。 在去省城之前,他曾经答应过我,帮我摆平险儿的事情。 他做到了,在外漂泊一年多,历尽苦难的险儿终于可以归来。 只是,当我拨通险儿电话告知他这个消息的时候,他却说现在还不能马上动身,他目前正在替朋友办件事,最多一个月,等手上的事情可以给朋友一个交代之后,再回来。 我很想催他,最终却还是没有说出口。 险儿虽然没有告诉我是什么事情,我也能想到一定非常重要,重要到让他宁愿继续在外受苦漂泊,也非做不可。 既然这样,一年多都等了,还在乎这一个来月吗? 日子一天天地过着,在家人与兄弟的陪伴下,在舒适而安全的世界里,我的心中却依然得不到片刻的沉静与安宁。 因为,我时时刻刻都忘不了那个人。 那个同样已经归来的人。 我们兄弟六人,从九七年的夏天,正式出道开始,一起同生共死,走过了漫长而艰辛的旅途,也做过了无数自豪或后悔的事情。 多数的事情,无论过程是自愿还是被迫,结局是高兴还是悲伤。在喝酒时,闲聊时,我们偶尔都会提起、说起,全当聊资笑谈。 但是有两件事,两个人,就算是喝得再醉,大家也都不曾主动提起,每个人都在有意或者无意地回避着。 回避这些已经到来或者不曾到来的悔痛与创痕。 两件事分别是办小兵儿和砍癫子。 两个人,一个是死去的元伯,而另一个则是——黄皮。 我们谁都没有忘记过,当初这个男人给我们带来的巨大心理冲击与精神压力。 他的狠毒,凶残、隐忍,都伴随着那个元宵深夜漂浮在空气中的浓烈脂肪焦臭味,以及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受到的罪恶感一起纠缠着我们,不尽不休。 心底恐惧依然,我们确已不再是当年那几个青涩的少年。 所以,自从听到黄皮回到九镇的消息之后,小二爷一直都在安排人千方百计地暗中打听。 我们想要办了他。 完全彻底地办了他。 但是,耗费了大把人力物力之后,却并没有得到任何有价值的消息,更寻不到一丝可以让我们先下手为强的合适借口。 为父亲举办了一次非常高调轰动的葬礼之后,黄皮什么都没有做。 不过,他不再是以前的黄皮。 以前的那个黄皮除了每天傍晚到车站旁的小饭店吃饭收钱之外,很少出门,更不爱与他人交往。 而现在的他,虽然不曾半步涉足江湖,却每天都在与不同的人一起吃饭喝酒打牌。 一切看起来都是那样的平淡与安详,只是这样的时间越久,我就越感到一种彻骨心寒。 冥冥之中,那个时候的我就始终有着一个真实的感觉:在我和三哥、黄皮三人之间一定还会发生些难以揣测的故事,来了结这份未尽之缘。 在我去省城之前,明哥曾经给我打了一个电话,说三哥想和我一起吃顿饭。 我想,既然险儿不能回来,那现在也许是到和三哥聚一下的时候了。 只是,在我还没有联系三哥之前,我就先见到了另外一个主动找上门来的人。 一个很久没有联系的人。 他的名字叫作老鼠。 某天中午,伤势还没有完全痊愈的我,正躺在办公室里的大沙发上闭目养神,电话突然响了起来。拿起一看,屏幕上显示的是一个没有见过的市区座机号码。 “喂,你好,哪位?” “小钦,是我啊。” 电话里传来了一个非常熟悉的九镇口音,我一时却有些听不出来。 “小钦啊小钦,只有几个月不见,你居然连我的声音都听不出来哒。我是夏冬!” 老鼠! 从廖光惠的夜总会开幕那天过后,我们就没有见面,也很少联系,鉴于以往的种种纠葛,大家都保持着相对安全的距离,并没有到没事就嘘寒问暖的地步。诧异之下,我也只得虚与委蛇一番。 “啊!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东哥,我刚在睡觉,人还没有醒。对不住哒,你在哪里啊?好久不见了,都还好吧?” “还好还好,搭帮你。小钦,我昨天在街上遇到周波,才听他说,你被人搞受伤了。这个事都不通知老哥一声,老哥也好来看看你啊。是不是而今忘记老哥哒?” 老鼠的语气显出乎平常的热情,不管怎样,这个时候,有人关心一句,总是会感到高兴的。我放下了心底的少许诧异,说道: “没得大事,怎么好意思还麻烦你跑一路。” “小钦,我而今不和你多说哒。我现在在市里,要办点事,专门先给你打个电话,通知一声。你说个地方,我等下过来看看你。” “东哥,你忙你的,真的没得必……” “小钦,而今是不是发财哒,看老哥不来啊?这么客气!不说别的,这么久没有看到你了,兄弟一起聚一下也可以嘛。你说,在哪里等我,等下我和大屌一路过来。” “那要得,我而今就在场子里,我等你过来,一起吃晚饭。” “吃饭不吃饭,到时候再说咯。先就这么讲好,你在场子里等我们啊。事一办完,我就过来。” “好,等下见。” “等下见。” 大概三个小时之后,我办公室的门被人推开,一脸笑容的老鼠和大包小包拎着好几袋东西的大屌一起跟在小二爷身后走了进来。 我刚要扶着椅子站起身迎过去,老鼠就三步并作两步,飞快走到了我的面前,一边伸出手把我按下去,一边笑意吟吟地说: “啊,小钦,你莫站,莫站!你就坐着,怎么样,好些了?” “哈哈,不碍事,不碍事,东哥,这就不好意思啦,还专门要你和大屌两个人跑一趟。大屌,坐坐坐,你还装什么假客气。” 大屌把塑料袋放在茶几上,顺势坐在沙发上,满脸坏笑地看着我。 “哈哈哈,我和你客气。胡钦,你没得事吧?听周波告诉我之后,莫把我笑死哒。你还硬不硬得起来?” “你现在把你屋里岳梅喊过来,要她今天和我睡一觉,我还搞不搞得,你明天起来哒再问她咯。” “去你妈的。” 我的话引起了房间里的一片笑闹声。 笑闹过后,老鼠紧靠着我坐了下来,说: “小钦,你看你是造的什么孽。吃这么大苦。还好人没事,不幸中的万幸。” “东哥,没得法,你们这些老板发话哒,我和大屌这些小麻皮也只有拼命办事啊。大屌,是不是?” “我和你不同,你莫扯我,我再怎么办事,也不得关别人的事?哈哈。” 又是一阵笑闹过后,小二爷突然问老鼠说: “东哥,你今天来,没得什么事唦?” 老鼠微微愣了半秒的时间,笑得更加灿烂起来: “没事,没事。就是专门来看看小钦,和你们聊下天的,没得什么事。” 老鼠说得轻描淡写,但是从他的眼神中,我却隐约看到了某些似曾相识的东西,这让我几乎可以肯定,他和大屌此次前来,绝不是没有目的。 果然,在继续闲扯了几分钟之后,老鼠貌不经意地说出了一句话: “小钦,听说,当年我还在坐牢的时候,你和黄皮有些过节啊。” 整个房间因为这句话突然变得安静下来,我扭过头去,专注地看向了老鼠。 那一刻,我头一次鲜明真实地感受到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巨大变化。 七年前,面对莫林和他手下那帮学校小霸王的欺辱和挑衅时,我纵然有着满腔怒火,却也只能咽下屈辱,连抬头与之对视的勇气都欠奉。 三年多前,老鼠出狱,在红杰的邀请下我参加了他的接风宴。当时,我还只是借着三哥荫庇,毫不懂事,一心贪玩的弟弟。 无数次与老鼠交往之时,面对着他脸上神秘怪异的笑容,在虚张声势的谈笑下,被我掩藏内心的都只是暗自胆寒,忐忑不安。他的手段是如此圆滑,历练是如此老辣,城府又是如此深沉,这一切都让我望尘莫及,自惭形秽。 但是眼前这一瞬间,当早就料到老鼠有事要说,做好了心理准备的我听到他的说话之后,抬眼盯着他时,我却破天荒地感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 虽然近在咫尺的老鼠脸上表情并没有任何变化,不过,他突然有些收缩的瞳孔,眼神深处在不经意间流动闪烁的光芒,以及两人间某些无法言表,却能亲身体验到的微妙直觉都在告诉我: 他心虚了! 名震九镇多年的老鼠在我的面前心虚了! 这是我渴望了多久的感觉!为了它,我坏事做尽,情缘尽毁,却依旧孜孜以求。我明白,如今,真正让老鼠心虚的未必就真的是我本人,更有可能是我背后的那股势力,那个人。 但,狐假虎威也罢,狗仗人势也好,无论如何,我毕竟还是体会到了绝对实力可以给人带来的快感。 胡钦,永远不再是过去的胡钦。 接下来的好几秒钟,我都没有说话。我与老鼠之间的气氛好像也渐渐感染到了其他的人,小二爷与大屌都开始轻微而突兀地缓缓挪动起各自的身躯。 “怎么了?他想办我?” 我听见一个个单调、平缓、清晰,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音节从自己口中吐出,传入耳朵,组成了完整的话语。 老鼠的瞳孔更加缩小,眼中光芒的流动也加速闪耀起来,他短促而轻微地吐出了一口气,脸上笑容更甚,张口说: “哪里,小钦,不是你想的……” “他是不是想丫头了,那我今天晚上就让他们一起吃宵夜!” 没等老鼠把话说完,我一动不动地看着他说出了另外一句话。 老鼠的眼神彻底变幻起来。 我想,也许同样在这一刻,他应该也明白了我不再是当初那个随便两下就可以糊弄过去的少年。时光的流逝,世事的无常,让那个坐在他对面沙发上,笑容依旧的年轻人,早就变成了与他一样的老江湖,大流子。 所以,老鼠做出了一个极为聪明的决定,他还是一如既往神秘怪异地笑着。不过,背脊却突然挺直,往身后靠背上一躺。 两人之间那种奇怪微妙的气氛也随着这个动作消弭于无形无迹。 老鼠说: “小钦,日子过得也真快,一段时间没有看到你,是真长大了啊。我们两兄弟,我这个当哥哥的再收着说话就显得假哒。不错,黄皮肯定是有想要找你报仇的想法。毕竟你们以前结下了那么大的梁子,人都残了。也是出来混的,哪个不想争这一口气?如果讲他一点想法都没得,这绝对是句假话,是个人都不会信。你讲是不是?” 大屌和小二爷脸上的表情都开始紧张起来。 老鼠说完之后,停顿下来,坐在那里,笑意盈盈地微微昂着头。我知道,他在寻找些什么,从我的眼神与表情中。 学着他,我也往后一靠,背部接触到了软软的真皮沙发,舒适安全。顺手拿起旁边的香烟,点燃之后,深吸了一口,再缓缓站了起来,笑着对老鼠说: “要得,冬哥。报信之恩,我记着!” 不待其他人做出任何反应,我猛然转身,伸出叼着烟的右手,指向小二爷: “老三,找秦明调枪。通知周波,在丫头旁边挖个坑。所有人准备好,今天晚上,我送黄皮上路。” 第264章 噩梦重临(2) 大屌几乎是“噔”地一下从沙发上跳了起来。半张着嘴,喉咙里连续发出一串含糊不清的奇怪音符,一脸紧张看着对面的我,又再看看自己身边依然安坐的大哥,脑袋左摇右晃,却一个字也都没有说出来。 当坐向靠背、拿烟、点烟、吸了一口的时间之内,我已经想了很多,也想通了一些东西。 多年以来的交道,我太了解老鼠这个人,他此次前来不可能就是通风报信这么简单。 这是个很重要的消息,可以让人血溅五步,也可以让人身陷囹圄。 小流子都懂得无利不起早的道理。 何况老鼠这样的大哥。他不可能什么都不谈,什么都不要。开场还没有多久,毫无好处的情况之下,就傻不啦唧地把这样重要的消息说了出来。 我和他之间的关系没有好到那个份上。 所以,他说出这点的时候,就表示,还一定有后话没说。 他只是一个稳坐鱼台的钓鱼人,刚刚才对着平静的湖面撒下了香饵。 而我当时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反应,是要告诉老鼠一个信息: 不管你要说的什么,都最好直接说出来。因为,对我这条鱼而言,黄皮的事不是一个饵,而是一条刺。 长在肉里的刺。 所以,我不会上钩,只会挑刺。 挑刺的结果只有一种: 鲜血淋漓。 和小二爷这样八面玲珑的人一起办事真的相当舒服,你根本就不用考虑太多。当你想到的时候,他一定也已经明白。 显然,小二爷又一次让我感到了舒服。 因为,他在最初一瞬间的诧异之后,立马就拿出了手机。 如果他只是遵守我的指令,而没有真正理会我的意思,那他完全可以走出房间,直接找到贾义和其他的人,吩咐他们做事。这种事,背着老鼠安排一定比当着他的面,把所有底细交给他要强。 这个道理,小二爷不可能不懂。 可是,小二爷没有,他只是拿出了手机,并且慢腾腾地开始拨起了号码。 “哈哈哈哈哈。” 经过最初的震惊之后,老鼠大笑了起来,一边笑,一边站起身,走向了我: “小钦啊小钦!说你长大了呢,你又还是这么个小伢儿脾气,和上回搞罗佬,搞保长的时候一个卵样,劝都劝不听。你啊!来来来,坐着坐着,我话都没有说完,你这么急什么?都已经是混出头的人哒,心里这么放不住事啊?哈哈哈,来,坐。小心点,别又搞到疼的地方了。” 在老鼠的搀扶之下,我缓缓坐回了原位。 “小二爷,你先莫急打电话。等我把话说完。你个伢儿也学胡钦一样啊,你们这几兄弟,怎么得了哦?” 待坐定之后,我故意一脸怒火却又摸不着头脑地问老鼠: “东哥,你到底什么意思?我真的有点搞不懂。黄皮是不是在东莞饱饭吃多哒,要调皮。当我还是以前的小麻皮啊?” “哎呀,胡钦,你就是喜欢说这些话。哪个当你小麻皮?哪个敢当你钦哥是小麻皮?” 老鼠说到这里之后又停顿了一下,我也相应地摆出了一副愤愤不平的样子出来。 “小钦,是这个样子的,我今天来,一是专门看下你;二呢,也是想给你和黄皮这个事起下和,劝个架。” “劝架!要搞事的人又不是我,你劝我有什么用?他这么恨我,铁了心要搞我的话,怎么劝?劝得动吗?东哥,不是我不给你面子。黄皮这个人当年和你是差不多时间出来混的,是个什么人,你也晓得。他既然立了这个心,那我等他动手,不如我自己先动。” 听到我上面的这番说话之后,老鼠的情绪终于完全平复了下来,脸上那种怪异的笑容再次浮起,好整以暇地望着我说: “小钦,出来混为的是什么?都是钱唦,黄皮再狠,再恨你,他未必还值得和钱生仇,和钱过不去啊。” 谈话以来,我第一次又感受到了老鼠那种让我有些摸不清的谈话方式。 茫然中,危险的感觉涌了上来。 “小钦,那个时候你还小,以前的一些事你不清楚。我坐牢之前,和黄皮的关系也算是半个兄弟。这件事,只要你不动,我可以帮你给个保证,我保证黄皮不会再搞了。” “哦?” “小钦,你还是没有出门受苦的。在家百日好,出门万事难啊!黄皮也出去这么些年哒,哪个不想待在屋里,是不是?这回自己的爷老子死了,都没有送到终。他未必好想啊?再说他手脚也不方便,这次回来也就不想出去哒,想在家里安安稳稳搞点什么小生意,打打牌,喝下酒,舒舒服服过下半辈子了。黄皮和你这个事,我专门也了解了下。和他有仇的也不是只有你一个,义色啊、铁明啊,都在里头。他要搞,搞得过来?你放心,我给他也说了,来看看你的意思,毕竟和你和他都是这么些年的老关系,多少都会给我夏冬一个小面子。小钦,你怎么看?” “他不是想搞我吗?” “哎呀,这么大的仇,哪个心里没得想法?我还想打到东京去呢,是不是?他其实主要也是怕一点,怕你们不让他在屋里待,不给条活路走。只要日子过得舒服,哪里还记得个什么仇啊,都是假的。小钦,听我一句,算哒,这么多年,什么仇你也了哒,是不是?没得必要。我也给你句老实话,黄皮回来这么久,一直都是要想搞点生意的,都是为个钱啊。一般的人又怕得罪你和义色,不敢和他搞。我而今准备抬下他,一起搭伙搞点事。小钦,帮个忙!” 老鼠这段话说得很客气,很委婉,但是里面的意思却很简单。 我给黄皮留条路走,黄皮就安静过日子,今后两不相干。如果我不留路走,那就是鱼死网破,黄皮拼死也要和我打一回。 而且除此之外,我还断了他——老鼠的财路。 默不作声地考虑了半天,我说: “别的我无所谓,过去的事就是过去了,我也不是个赶尽杀绝的人。东哥,我相信你!只是,我担心……” “好!小钦,有你这句话,就作数!要得,小钦,我记在心里的。你放心,没得任何担心的地方,从今天起,只要你有一根毛是掉在黄皮手里的,我夏冬亲自负责!” 老鼠飞快打断了我的说话,说完之后,他眉眼之间完全舒展开,大笑了起来,很是高兴。 我隐隐觉得有些不妥,但是老鼠把话说到了这里,我也不方便再说。又寒暄了片刻之后,他和大屌拒绝了留下吃饭的邀请,起身要走。 我和小二爷一起送他们下楼,走到场子大门口的时候,老鼠非常亲热又有些漫不经心地伸出手,轻轻搭着我的肩膀,眼光目视前方,嘴里说出了一句话: “小钦,九镇停车场要承包的事,你们几兄弟应该听到别个讲了啊?” 抬眼望过去,他却还是依然望着前方的楼梯,没有转头看我。 心头顿时赫然开朗,我突然之间明白了老鼠今天过来找我的真正理由。 近段时间,关于重庆铁腕“打黑”的新闻铺天盖地而来,其轰炸性的报道宣传占据了几乎所有主流媒体的大幅版面。黑势力隐隐然超过了腐败、制度、社会公义等陈年老话,而一跃成为导致这个社会堕落疯狂的根本源头。 这是荒谬的。黑势力可恨,该打该办该严惩,这都没错。 但是,它绝对不是社会问题的源头。因为,它还不配,它远远没有这个能量与资格。 这样的造势与“超女”很相像,唯一不同的是“超女”走出的是娱乐明星。而“打黑”走出的却仿佛是几个一身正气、明镜高悬的当代“包青天”。 只可惜,青天再多,人为治理比之于法治,也只是东施效颦,糊弄苍生而已。 大多数的朋友从里面看出了政治清明,浩气长存。 我却看出了一点与众不同的东西。我帮这个东西起了个名字,叫作现代黑帮的共性与发展。 被打掉的几个老大身上,除了无一例外的有保护伞之外,都还有着另一个共同点,他们以之发家的轨迹惊人相似,翻来覆去都是几个相同的行业。 其中,有一个就是交通运输。 于是,九镇的流子们也就和这些“黑社会”有了共性。 停车场,并不是字面意思上的意思,这只是九镇百姓口中的一个简称。实际上,它的全称叫作“××县九镇社会车辆营运站”。 在九镇,有两个停车场。 一个是属于国有人汽公司旗下,从建国以来,就开始运行从九镇通往各个市县以及周边范围内的路线交通。 而老鼠口中的停车场则是另外一个,它是在九十年代,改革开放进一步扩大,允许民营之后的产物。老百姓自己做起了交通,而且做这行的人还越来越多,但是人汽公司却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许他们入站停车载客。 于是,九十年代中期开始的一段时间之内,九镇通往各地的主线道两旁,都停满了私有公车。嘈杂不雅的景观,被堵塞的交通以及此起彼伏的拉客声也就在那个年代中留下了深刻的独特印记。 前几年,开始整治市容市貌,县政府出资修建了这样一个车站,专门用来容纳、管理各种民营线路的公交车。因为在这个车站里面,长期停着各种各样的大巴、中巴、小巴、面包车,比之人汽公司的车站显得更为繁华、多样。所以,被九镇人们普遍唤为“停车场”或者“社会车站”。 前段时间,和樊主任吃饭的时候,曾经听他提到过,县政府为了精简臃肿的机构与人员,想要摆脱下面的一些事业单位,向社会各界公开招标,而九镇停车场就是其中之一。 交通运营绝对是个暴利的行业,但是,想的人虽然多,能做的却没有几个。因为,这个里面,一定要牵扯到黑道势力。 我来简单给大家介绍一下: 原本,在政府管治下的车站,每辆人上客一人,票价十元,可能要分给政府两元。而在私人承包之后,政府的两元还是一分不能少,要照样交。 那么承包人想赚钱,就只能找司机多收,之前司机只用上交两元,现在也许变为三元到五元。司机也不傻,也要吃饭穿衣用钱,辛辛苦苦跑车,利润几乎全部让你拿了,他怎么活呢? 那么怎么办呢? 很简单,控制客源。 不管承包人是谁,要收到这么多钱的可能性只有这一个。我多收你钱,但是我也多给你客人。 大家双赢。 但是,客只有这么多,能够发车的车站却不是只有你一个。你怎么可以保证客人一定会坐你旗下车站的车呢? 方法有很多,但是最实用,最简单的就是两个字。 黑道! 这就是包括某地被打掉那几个在内的很多黑道大哥发家的起源。 那一刻,我茅塞顿开,恍然大悟,却没有点破,只是扭过头看着老鼠说: “听朋友说过,怎么了,东哥?” “没什么,就是问问你。小钦,你有兴趣没有啊?” 老鼠有些貌似不经心地说完之后,死死盯住了我。 “我?哈哈,我自己现在一身的虱子抓不完,廖老板的楼盘就要开张,我还要帮他拆迁。哪里还有空到九镇插一腿啊。这不是挡别个的财路,招人恨吗?哈哈……” 老鼠对视一眼,两人一起会意地笑了起来。 他关上车门之前,再次给我保证了一句: “小钦,放心啊,莫想多了。黄皮那里我拿脑壳给你保证没得事。” “那好,东哥,麻烦你哒。好走!” 我的确不再是当初的胡钦,但老鼠却依旧是老鼠。 那个打流多年,城府深到可怕,让很多如我一般“成熟”“聪明”的人吃了大亏也不自知的老鼠。 那天,老鼠用黄皮为表,以车站的争夺为里,一明一暗,非常成功地给了我一个信息: 他用停车场的生意换取了我和黄皮之间的妥协。 我也深以为然。 直到三天之后,我才明白过来在那一明一暗的最里面,被老鼠所深深隐藏的东西是何等惊人。 因为,那天,一个曾经被我用一键拨号在手机上设置为“一”,却很久很久没有联系过的号码响了起来。 三哥约我吃饭。 第265章 不如怀念(1) 和老鼠大屌见面之后的第二天,张总顺利办完省城招标的所有事宜,回到了我们的城市休养一段时间。 晚上,廖光惠为他接风,通知我务必到场。 如果当时的我知道接下来会有什么样的事情发生,那么我一定不会去参加这次聚会。就算它是一个我成功打入流子顶尖集团的绝好良机,我也绝对不去。 晚上七点不到,我提前十来分钟到了接风的地方——位于我市当时最豪华的珍珠酒店顶楼一家高级餐厅。 当我走到那个沙发都是由某种柔软的不知名兽皮做成,甚至连墙壁上也贴满了精雕细琢的红木,奢华到有些过分的包厢门口时,除了海燕之外,大多数人都已经到场。 张总手上捧着一杯茶坐在首席,右边的位置空着,廖光惠就坐在他左边稍侧的位置上,两人窃窃私语,一派怡然自得。 龙袍、元英、小宝正和廖光惠公司的两个副总在其他的几个位置上谈笑甚欢。 还没有来得及让我向所有人打招呼,正对着包厢门坐的张总眼睛就已经亮了起来,真诚而又热切地举起手: “小胡,来来来,过来这边,过来坐。” “张总好,廖哥好,龙袍、元英,小宝、胡总、陈总都来哒啊……” 向大家打着招呼,我走进了房间。 把龙袍旁边的空椅子拉开,我屁股一抬,就准备要坐下去,却突然看见张总将他右手的那张空凳子拍得噼啪作响,大声说道: “小胡,来,到这里来,我给你留了位置,坐这里。” 我一下子愣在那里,几乎是刹那间,我就意识到了不妥。 上席只有三张,张总坐中间,廖光惠坐在他的左边,其他人都是依着陪酒的顺序排开。而我,却坐在张总的右边?! 我低下头看了看旁边的龙袍几人,龙袍微笑着望向我,而元英和小宝的眼中却好像有着一些不知名的东西。 再看了看张总和廖光惠,张总满脸希冀,廖光惠则是如同往常般平淡自如,没有任何反应。 “张总,我就坐这里,我和龙袍坐,那里是你们这些大哥和老板坐的地方,我坐着不像个样子,我个人也不舒服,坐在你和廖哥旁边,我喝酒都不自在。” 廖光惠的嘴角出现了一丝淡淡的笑意,张总却一把拉开椅子,对着我走了过来: “小胡,你哪里这么多啰唆话,今天到场的都是最好的朋友,还搞这些虚头巴脑的干什么?来,要你去坐就去坐!今天我们不搞这些,没得大哥、老板这些事。大家都喝酒聊天,尽兴为止。” “张总,我真的不去,我就在这里,等下陪你多喝几杯就是的。我真的不去、不去,不是那么回事。” 我奋力抵抗着张总的拉扯,努力坚持坐下立场不动摇。 “小胡,你怎么这么犟啊。要你去就去唦,老廖,你来,你说句话,这个伢儿讲不听啊。” 我抬头看向了稳坐不动的廖光惠,他微微笑着眯上眼,轻轻点了点下颌,又再张开看着我说: “小钦,张总喊你来就来。还客气什么,都是自己屋里的人。不碍事,过来过来。” 我还准备要说什么,却感到腰部被人推了两下,低头看去,龙袍也正笑得一脸灿烂,点头示意我去,嘴里还在轻轻说: “去,不要紧,去,去,去。” 迫不得已之下,随着张总一起,我浑身不自在地坐在了那个扎眼的地方。 再过了几分钟,海燕与秦明以及廖光惠手下的另一员大将天哥三人,也一起赶了过来。 酒宴正式开席。 那天大家喝酒都很踊跃,不断地灌着张总和廖哥两人。 酒过三巡,廖光惠还是老样子,不善饮的张总却已经满脸通红,少有的话多了起来。而在他醉意盎然,断断续续的叙说中,也让我头一次知道了他风光无限的背后,那些曾经艰辛无奈的过往。 在见到张总第一面的时候,我就觉得他是文人。 原来,他真的是文人。 一个曾经满腔热血,粪土王侯。最终却被这个社会,这个世界,残酷而又无奈地改变了的文人。 张总出生于六十年代的一个工人家庭,打小成绩就非常优秀,一直到初中时期。 伟大领袖为全中国的广大待业青年描绘了一个美好的、理想主义的、浪漫的伟大蓝图: “农村是片广阔天地,在那里大有作为!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是很有必要的!” 十几岁的张总响应号召,放弃了继续进学,离开了父母,离开了故土,携带着热血与理想来到了遥远的大西北。 当梦想被黄土埋葬,当热血被饥饿掏空。 剩下的只有抛弃与谎言。 熬过了最宝贵的青春,政策改变,他回到了城里,阔别了学堂多年的他,又创造了一个奇迹。 一年的自学,他就考上了大学,北京大学! 这本应该是一条也许可以直上青云的康庄坦途。然而,就在这条路上,他却怀着美好的想法,失去了本所应有的一切。 因为,几年之后,学哲学的他做错了一件事,参加了一个举世闻名的学生运动。 这件错事的代价是让他入狱五年,也就是在狱中,他认识了廖光惠。 出来之后,当他拿着履历本去找工作,当他穿戴整齐去找老婆。他发现,他无法再得到单位的录用,也无法再得到社会的承认。 不过在张总身陷樊笼的那段岁月中,这个时代,却又改变了。 在各种思潮的冲击下,信仰与梦想不复存在。 唯有金钱,在一波又一波地猛烈冲击着所有的人。 于是,张总揣着卖房子的钱下海了,来到了海南。 现在,人们称呼他们这样的人为“弄潮儿”! 可是当年,他叫作“个体户”。 然后,在无数的交换与交易中,在数不清的唾弃和煎熬下,张总就一步步地成为了如今的他。 最后,我问张总: “张总,不管怎么样,你也是北大的啊。真屌。我要是有这个本事,我就不可能像现在这个卵样子,一事无成,当个流子了。” 张总听完,一笑。 笑得凄凉、惨然。 当时,他并没有回答,很久很久都没有说话。 直到他独自干完一杯,重重吐出一口酒气之后,我才听到了一句极为低微的呢喃: “我还回个鸡巴北大,老子不回去。没得意思,没得意思……” 那一刻,我看见廖光惠的眼中冒出了极为明显的同情之色,张总则在放肆张狂地大笑着,笑着笑着,居然就笑出了眼泪。 一股毫无来由的怜悯,突然就从心底涌了出来。 我想起了我自己。 无论哪点,张总都比我强。 可是,这样一个人。 一个这样的人。 他却和我这个小流子一样,身上背负着一些看不见的枷锁,一些为了活着,更好地、单纯地活着,而纵然痛苦、纠结、无奈,却也不得不背上的枷锁。 这是我,或是他,还是活在这个时代中的所有人的悲哀? 正当我出神的时候,已经恢复正常的张总拿着酒杯站起身来,先没有说话,只是扫视了大家一遍,所有人也意识到他有话要说,都纷纷安静了下来。 “都是多少年的朋友哒,本来不需要讲这些。但是,我今天在这里还是要借老廖的酒来感谢两个人。第一,就是老廖!老兄弟,风风雨雨,一起也这么多年哒,不容易,你和我,我们都不容易。心里有数,来,干!” 廖光惠淡然一笑,眼中仿佛有着某些很柔软的神情闪过,他也拉开椅子站了起来,两个人一碰杯,廖光惠说: “意思下,意思下,都是老东西,不比以……” 还没有等他话说尽,三两一杯的水井坊,张总就已经灌进了喉咙。喝完之后,还倒转杯口,故意用种调戏的目光看着廖光惠。 廖光惠苦笑一声,摇了摇头,也只得跟着一口干完。 等他喝完之后,张总招来站在一旁的女服务员,又将自己的酒杯满了起来。廖光惠本来似乎想要出言劝阻,但是看见张总那副神情,只得再次苦笑,把话咽了下去。 张总举起杯子继续说: “我这个人一辈子到现在,老廖,你晓得。不容易,真的不容易。如鱼饮水,冷暖自知。我朋友多,过命的只有两个。” 说到这里,张总和廖光惠再次相视一笑。 那一刻,我突然就想起了三哥与明哥。我相信,张总过命的朋友里面,廖光惠一定是其中一个。 “帮过我的人也多。但是,真正救了我命的,到现在只有一个!拿自己的命来救我的,还是只有一个!”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这里的时候,我的心居然毫无来由地剧烈跳动了起来。 果然,耳边传来张总的声音: “小胡,站起来!今天老哥哥第二个要感谢的人,就是你!没得你胡钦,就没得我张万平的今天。来,老哥敬你!” 一股热血涌上了心头,我不假思索地站了起来。站起身之后,我才发现,所有人的目光都一瞬不瞬地聚焦在我身上。 那一瞬间,我恨不得又马上坐下去,却已是骑虎难下,不得不为了。 “张总,你太客气哒。你莫敬我,我敬你!我这没得什么,都是廖哥吩咐我搞的事,应该的。我敬你,我敬你。” 边说,我边将杯子迎了过去。 张总却一手将我挡住,说: “小胡,我这个人不像你们江湖人,我不懂你们那些江湖规矩。我只晓得,你救哒我的命。自古以来,救命之恩,如同再造。不和你说多,来,老哥来敬你!” 不待我说话,张总的杯子迎上了我被他抓住的手。“叮”一声脆响,他一饮而尽。 喝完酒之后,他拉着我坐下了去,再吩咐服务小姐将他放在一边沙发上的包拿了过来。 打开拉链,他从里面拿出了一个包了花纸的小盒子,放在桌上对我说: “我问过你廖哥,你喜欢什么。他说也搞不清楚,我就随便买了点东西,没得别的意思。小胡,这就是当我给老弟的一个见面礼。” 当时,我就猜到张总送出手的不会是普通的东西。但我还是没有想到会这么贵重,也如此棘手。 我盯着桌上的盒子,很是有些不好意思地推辞说: “张总,你真的太客气哒。没得必要,没得必要。我不要,你要送也送廖哥。” “哈哈哈,你们廖哥什么没得,还要我送啊。我恨不得他送我就好。小胡,不紧说了,紧说就没得意思哒。来,自己看看,喜不喜欢?” 没法之下,当着所有人的面,我拆开了外面的包装花纸。 花纸下是一个很别致的方形纸盒,纸盒很轻,当我将它捧在手上拿起的时候,里面好像还有东西在晃动作响。 “张总,你莫非是看我们胡钦长得乖,给他送的个戒指啊?这个响声,要好大的钻石啊?胡钦,快点看,你发财哒。” 龙袍的一句话,让所有人都笑了起来。也吸引了我的注意力,一个不小心,一样东西从已经被拆开了大半部分的盒子中跌落下来,在我面前的大理石台面上激起了几声清响。 我低头看去,一个四四方方,大约两寸左右的黑色塑料物体稳稳当当摆了在我的面前。 我的心狂跳了起来。 纵然小黑盒上面没有那个举世闻名的连环四圈标志,我也一眼就能看出它是什么来。 因为,无数次,我在廖光惠的桌子上、家里、手中都曾经看见过它。 这是一把崭新的奥迪A6车钥匙。 我已经忘记了那天在场的其他人看见这把钥匙之后的表情,是惊叹还是艳羡,又或失落、惊奇。 因为当时我可能根本就没有去看。 我喜欢车,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车,就如同我喜欢女人。 可那一刻,我的心中却完全没有半分高兴与激动之情。 就如同刚进门时,张总招呼要我坐到他旁边一样,我只感到了一种深刻的不安。 我不是嫌礼物太贵,张总可以给我宝马,可以给我奔驰,如果大方的话也许还可以送给我艾什顿·马丁,但就是不能送奥迪A6。 第266章 不如怀念(2) 龙袍新买的路虎,海燕家美国原装的大切诺基都不会比奥迪A6便宜,但是他们也只是路虎和大切诺基。 中国,是一个很特别的国家。在这个特别的国家里,有着很多种荒谬到让人匪夷所思的东西,其中一种叫作避讳。 朋友是个矮子,你就不能当着他的面骂人三寸钉;老婆脸大,你也不可以当着她的面说别人是大饼;上司没头发,你更不能当着他笑话秃驴。 皇帝姓什么,你就当然不能随便用那几个字。 总之,只要是在中国,几乎是任何东西,任何人事,都不能避开这两个字。它就像是一道枷锁,捆了我们千年,还要继续下去。 奥迪A6也是如此。 自从奥迪集团旗下的A6车型幸得圣宠,被选为官方用车之后,它就开始在中国与众不同起来。 厅级以上的干部可以用这个车;那些可放着更好的车不要,而偏偏要趋炎附势、一圆乌纱之梦的老板们也用这个车。 但是,不是厅级,也不是老板的人就算有钱也最好不要用这个车。 就如同,你在公司上班,你的老板只爱五元一盒的白沙,你再喜欢芙蓉王,也只能躲着抽,而不能在老板给人散白沙的时候,你散芙蓉王,还说白沙不好抽。 荒谬吗?荒唐吗?可笑吗?可怜吗?可悲吗? 当然! 可是这就是避讳,也是游戏的规则。 我身在局中,就不能不依规则。 首先,我们所在的那个小市,在二十世纪初的这两年间,开奥迪A6的确实是有,但还绝对不算很多。今天,我若接了下来,那么如我这般年轻,却开这个车的就绝对仅仅只有我一个。 如果这样的话,我保证两天之内,我的所有一切都会随着我的车牌号一起闻名全城,路人皆知。 假设你个是达官贵人,出行时,却经常看见一个满身痞气的小青年开着和你一样的车,你会不会不爽?会不会觉得掉价?你会不会发自内心的讨厌这个人? 树大招风! 再次,也是最重要的一点。 廖光惠开的就是这个车! 他是大哥,根深蒂固的大哥,我的大哥。 我是小弟,立足不稳的小弟,他的小弟。 根本没有多想,我伸手就推开了那把钥匙,说: “张总,你开玩笑啊!这么贵重的东西,我不要,我不要。这不是我要的东西!” 张总也许真的喝多了,更可能是他的骨子里面还是当年那个在北大意气风发、肆意激昂的读书人。 这样的人在自己人面前,往往会毫无顾忌地表露心声。 只是他的表露却再次将我逼入了一个危险的境地,他说了一句很不应该去说的话。 当时,他听到我的说话之后,笑着看了我半天,也不答话,伸手把钥匙再次推到了我的前面,转过头去对着廖光惠说: “小胡这个伢儿,我真的喜欢,相当不错。讲义气,懂事,不贪。老廖,好苗子啊!你也多的是人,让他今后跟着我,我好生培养下,今后是个人才。要不要得?” 廖光惠的脸上没有任何变化,但是突然之间,我就觉得空气变得沉凝下来,像座无形的大山一样压得人喘不过气。廖光惠轻描淡写地扫了我一眼之后,对着张总说: “要得唦,怎么要不得?你看小钦他自己,我不管这些事,有个好发展当然是好事,能够帮得到你更好啊!” 张总再次回过头来看着我,说: “小胡,要不要得啊?到我这里来上班?” “张总,你莫开玩笑哒。我一个高中毕业,你那些事,我搞不好,呵呵呵。” 我的笑声连自己听起来都感到晦涩。 “开什么玩笑,我讲真的!高中毕业有什么关系,我读了那么多年的书,也没得用,没得用。到底要不要得?” 我呆在那里,看了张总半天,意识到他确实很认真之后,只得一狠心,很坚决地回答道: “张总,你莫讲这些,我欠廖哥的情,他帮了我好多。而且我一个打流的,除了打流我什么都搞不来,也不喜欢搞。而今这个样子,天天没得事喝下酒,打下牌,蛮不错。多谢你哒。还有,张总,我帮你,是廖哥吩咐的事,应该的。这个东西,我真的要不得。” “小胡,人各有志,你想要搞什么,都没得关系。不过,今天这辆车,是我的一份心意,你就莫啰唆哒。” 张总可能被我的坚决搞得有些意外了,也一改之前轻松的神态,很正经地给我说道。 “张总,我真的不……” “哎呀,老廖,这个伢儿只听你的,你劝下他。” 张总有些不耐烦地打断了我的话,扭过头对廖光惠说。 “小钦,你收下吧。张总也就是一份心意,一辆车没得什么。” “廖哥,这个东西真的不太好,我真不要……” 我还想推辞,可没等我话说完,就听到了廖光惠嘴里传出的另外一句话,一如既往的平淡简短,但是眼神中某种很陌生的东西却让我心神大乱: “那你要什么?!” 正当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拿起一看,我有些忐忑地望着廖光惠说: “廖哥,张总,不好意思,我爸打的。” 廖光惠微一点头,示意我自便。 于是,拿起手机,我走出了房间。 站在走廊上和父亲大概说了四五分钟的话,挂掉之后,正要转头回去,却远远看见包厢门被打开,一个人走了出来。 “小钦,来,陪我一起上个厕所。” 走到身边之后,龙袍不由分说拉着我,一起走向了尽头处的洗手间。 龙袍站在一个半月形,四周居然还镶着金线的小便池边,一手撑着墙,非常享受的将脸深深埋在手弯里面。 早就撒完尿的我只好安静站在一旁,听着龙袍胯下依旧“窸窸窣窣”不绝于耳,如同洒水车般巨大的响声。自惭形秽之下,默不作声地拿出一根烟,抽了起来。 突然,从龙袍的手弯里传了一句说话声: “小钦,你把张总那辆车的钥匙拿下。” 我转头看了过去,龙袍却依然保持着四十五度角扶墙的姿势不变,看都没有看我,继续说: “小钦,听我的。接下来。” “龙袍,你又不是不晓得,今后未必我和廖哥开一样的车啊?我怎么好接啊。” 龙袍一直和我的关系都相当之好,所以,我也情不自禁地在他面前透露出了一丝心底的怨气。 “小钦,你听我的没错。” 龙袍终于拉完了那泡持续将近两分钟的巨尿,身子哆嗦着抖动两下,回过头来看向我。一扫素来标志性吊儿郎当、玩世不恭的神态,面色严肃得有些异常。 我马上意识到他并不只是随口给我出出主意那么简单,收起脸上的几丝笑意,也非常认真地倾听起来。 “小钦,车不碍事。你不要车就麻烦哒!” “你是说廖哥和张总会不高兴?” 龙袍听了我的话之后,并没有马上回答。先仔仔细细盯着我看了半天之后,低下头去将裤子拉链拉了起来,这才又看着我说: “你车不要,钱也不要,什么都不要。你要什么?!你这趟到省城去办事,确实做得不错。但是在座的人,哪个不是一步步搞事爬起来的。今天张总把你抬得太高了,张总这个人,我也晓得,是个直人。对着外人呢,精得很,在朋友面前啊,有些时候,没有想那么多。小钦,我给你说。” 说到这里,龙袍的脸色更加严峻起来,话锋一顿,继续说道: “打流不是你这么打的。出来打流未必真的是为了讲义气,摆人格啊?哪个流子不是为了个钱?不管你差钱不差钱,就算你是真的忠心办事。你在省里拼命搞事。搞完了一身伤,回来什么都不要。无缘无故,一点好处都不想得就拼老命帮人办事?哪个信你?你是关公还是浩南哥?义薄云天啊?小钦,车的事,是小事。你心里怎么想的,别个都不晓得,这才是大事。廖哥当年就是和张总、庞老板绑在一起之后,起来的。” 我只感觉到浑身的汗毛立起,一股寒意从心底升了起来。 龙袍走了过来,拉开门的同时,意味深长地看着我说: “老弟啊,你还年轻得很,心急吃不得热豆腐。” 我的脑袋一下子炸了开来,看着龙袍,很急切地说: “龙袍,你莫想多了啊,我没得别的意思啊!!我只是……” “呵呵呵,在我面前有没得都不碍事,我怎么想也没得关系。但是听哥哥一句,千万记好:廖哥一直也喜欢你。要抬你,也是他来抬。沾不得其他人的光,更加抢不得!” 说完这句话之后,龙袍眼神中的光芒越加让我感到变化莫测起来。 我如同被点了穴道般站在门边,愣了半天之后,对龙袍说: “龙袍,我明白哒。多谢你!龙袍,我真没有想那么多。” “呵呵呵,明白就好。和老子还客气个啥。” 前一句,龙袍的脸色还严肃无比,后一句马上就回复了本性,嬉皮笑脸对我一笑,搭着我的肩膀一起走了出去。 “一手的尿,借你衣服擦干净下,呵呵呵呵……” 再次回到了包厢,虽然没有了开始那样的热火朝天,但是大家依然在喝着。 那把钥匙也还是摆在我的面前,坐下之后,张总又给我说: “小钦,不是个什么值大钱的东西,你先收起来,再说真的没得意思哒。” 我盯着钥匙看了很久很久,才抬起头对张总说: “张总,打流的哪个人不爱个面子?哪个又不喜欢钱?这张车给我,我面子也有,钱也有。只是,这件事,是廖哥要我办的,他开始给了我三十万,事办完了,他自己什么好处都没得。今天我又还得了一辆和他一样的车。就算你给我了,我今后又怎么好意思开啊。” 张总和廖光惠听了我的说话,两人面面相觑半晌之后,一起笑了起来,张总边笑边摇头,嘴里喃喃说道:“人小鬼大!人小鬼大啊。” 廖光惠笑了半天,脸色变得异常温和,给我说: “小钦,你这个伢儿什么都好,就是喜欢想太多。我得什么?我和张总什么关系?我要得什么?你还帮我操起这个心啊。哈哈哈哈,你莫想多哒,这回事我晓得你是拼命在搞,搞得漂亮!这个是你应该拿得。哦,还怕和我开一样的车,我不高兴啊?你廖哥我未必就这么鸡肠小肚?你这个伢儿啊!” 廖光惠说得很暖心,也很温和,温和到让当时的我居然有了种很想诉说出心中憋屈的感觉。我想,这也许就是一个人独有的可以影响其他人的人格魅力。 只是,在我感动不已看向他的时候,也看见了另外一个动作。 在他说话的同时,先貌似不经心地看了旁边不远的龙袍一眼,这才再将目光转回到了我的身上,颇有深意,笑意盎然。 刹那间,突然就让我想起了三哥。 那辆车,我最终还是接了下来。 但是,我自己不想开。起初,我想给地儿,结果有了这么一段对话: “地儿,这个车你拿去开吧,那台桑塔纳我也开习惯了,懒得换。” 正在专心致志玩着《传奇》的地儿抬起头来,扫了我放在桌上的车钥匙一眼,“嘿嘿”冷笑两声: “老子多谢你哒!这里又没得奥迪的3S店(那个年头,只有3S,4S还没有兴起来),万一碰到擦到,出点什么卵问题,老子还要专门跑到省里去一路。而今小偷,抢犯满街都是,开这么辆卵车,又是偷又是抢,老子省得天天惹麻烦。万一遇到个招凶的,撩老子两刀几得舒服是吧?街上又不是没得的士,老子又不是没得钱,到哪里去打不得的啊?你啊!这些卵事找小二爷,今后莫只晓得找我。我没得鸡巴工夫陪你搞!” 地儿脸上满是厌恶之色,就好像我给他的不是一辆无数人梦想中的奥迪A6,而是一个又凶又丑,人见人厌的女人。 轻蔑地对着空气吐出一口寂寞的烟之后,他低下头去,看都不再看我。 哭笑不得之下,我有气没处发的大力摔门而去,身后居然还传来一声响亮的嗤鼻之声。 原来,奥迪,这么不值钱。 第267章 相见时难(1) 在这条漫长而艰辛,不知从何处来,又要到何处去的生命旅途中,我们的身边都会在不同的时间,出现一些不同的人,这其中,有些人或许可以与你相守相依,分享彼此的生命苦旅,一直走到路的尽头。 但其他绝大多数的人,却在与你相聚一时之后,终将各自天涯,随着时光的长河载浮载沉慢慢飘远,遗失在了记忆的深渊。 曾经,在大山深处那个小小的镇上,我正少年。 每天的黄昏,坐在夕阳下,满腔热血豪情,憧憬着远方山那一边的风景。那时,有一个人通常都会陪在我的身边,告诉我,山的另一边也还是山,只是走过去,就回不来了。 我不信! 如今,我已经翻过了小镇的那座山,发现真的如他所言,山的后面也还是山。幸运的是,如今的我也还不算太老,心仍未冷,我还在想着继续翻过下面的山。 只是,恍惚之间,我才蓦然发现,原来不知何时开始,那个人早就已经不再陪在我的身边。甚至,我们都已经很久没有联系,在各自不同的生活轨迹中,留给彼此的只剩下了一份恍若前世的回忆。 再见三哥,又值黄昏。 他给我打了电话,约我吃饭,地点在我们市郊区一家靠经营渔场而闻名的农家乐。 当他从车上下来,背对斜阳,望着我笑。那一刻,远远看去还是那么意气风发,神采俊朗。夕阳的光线花了我的眼,刹那间,一切都显得无比熟悉,犹似当年。 我也笑着迎了上去。 待到走近之后,我这才骤然发觉,原来岁月的刀痕也开始缓缓刻在了三哥的脸上。他的眸子一如当年,炯炯有神,威凌四射,当中却布满了细如蛛网的红丝;笑起来之后的法令纹与鱼尾虽然轻淡却也能见;满头乌发依然浓密乌黑,不见了的是青春的光泽。 “小钦,好久没有看到你了,还好吧?” 伸出去的右手被三哥紧紧握住,干燥而温暖。当他熟悉的声音响起在耳边的那一刻,原本预想中的尴尬和疏离竟然并没有出现,就好像那一幕幕不堪回首的过往,从来就未曾发生。 “还好,还好,三哥。你也还好唦,今天就你一个人,明哥不来啊?” “呵呵,他还有事。今天,就我们两兄弟好生聚一下。没有喊别个了。” “兄弟”,听到这个词从三哥嘴里吐出的瞬间,我的胸腔里好像有个什么东西突然跳跃了一下。 这是一个在我心中没有忘记过的词,经历了那么多,我都始终还是固守着它的存在。只是,既然已经经历了那么多,固守住的除了一份回忆,又还能有什么别的东西呢。 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 俗世尘缘,莫过如此。 我和三哥吃饭的位置预定在渔场的中心,老板别出心裁地在一汪湖水中央修建了一个六角小亭。 石桌石凳,夕阳微波,岁月静好,恩仇莫扰。 饭菜还没有上桌之前,我们一人拿着根钓竿,坐在各自的位置上钓着鱼。 和三哥虽然不再是从前,但也还是不用像面对着老鼠的那般需要步步留神。所以,望着面前不远处的浮标,我首先开口说道: “三哥,你今天找我,是什么事?” “哦,上次就准备要和你吃饭的,结果铁明联系你,你说要到省里去几天。对了,听说你受伤哒,好些没有,没得什么大事吧?” 三哥转过头来看着我,询问的眼神中充满了关切。 “小事情,打流的,不是砍人,就是被砍,除死无大祸,命在就是菩萨保佑了。” “那就好,你到省里的事,我也听了一些。不容易啊!你外婆昨天还和我说起你,她也蛮挂念你的。小钦,你也玩了这么些年哒,该懂的你都懂,高处哪如低处好,上山容易下山难,万事小心!” 我早就已经不再是一个能够轻易被言语打动的人了。以我和三哥如今的立场,三哥的关心中,我当然能够猜到多少都难免有一些迎合与功利的色彩。 但不知为何,心里还是有着一股难以自制的感动涌了上来,强忍着澎湃的思潮,我急声说了句“晓得”之后,就赶紧扭头继续望向了湖面。 “其实,上次我找你,也是想和你谈一件事。结果不凑巧,一等就等到了今天。小钦,你应该也晓得黄皮回来了吧。” “哦,听说了,我也一直在留意呢。三哥,你是不是有什么消息?” “小钦,你还记不记得,那天晚上,我们办他和向志伟的时候,我说过的话?” 那一晚的所有一切,每一分每一秒,每一个人脸上的每一处细微肌肉抽动,我全部都牢记在心,不敢有须臾忘怀。那是改变了我一生的夜晚,是我的根,是我的劫,是我再也无法叛逃的宿命。 但是在三哥的突然询问之下,一时之间,我居然没有体会到三哥所指的是哪一句话。正在我迷惑不已,准备开口询问的时候,三哥已经自己说了出来: “我给他说,今后九镇,不许他们两个人再回来!” 我明白了三哥的意思。 黄皮回来了,而且没有给包括三哥在内的任何人打一声招呼就回来了。 诚然,为自己父亲送终尽孝是个很好的理由。但是,这是打流!什么是打流? 打流就是一旦你被人办了,别人不许你再回来,那么,就算是父亲死了也不能回来! 因为,回来就代表宣战。 而宣战的后果只有一个——你死我活。 成王败寇,愿赌服输。 这,就是打流。 “三哥,你的意思是……” “嗯,我要办他。” 我扭过头看向了三哥,发现三哥也一直盯着我,眼睛里面闪闪发着光,几乎是从闭紧的牙缝中硬生生地又憋出了两个字来: “办死。” 我又一次见到了三哥特有的那种凶狠表情:双眼圆睁,两边脸颊的咬合肌高高凸起,紧紧抿着的双唇上血色尽褪,现出一片透着青的白。 对于三哥少见的激烈表现,我却并没有感到丝毫惊讶。 因为,我太了解三哥,更了解江湖,自从黄皮的双脚再次踏入九镇土地上的那一刻起,这就已经是注定要发生的结局。 对于黄皮,在我内心深处,和三哥的看法是绝对一致的。这个人就是我们两个肉里的针,眼中的刺,一天不拔出,一天都让人不得安宁。 其实,就算三哥不动手,我迟早也会做个了断,只不过不是现在而已,现在还远远不到办掉黄皮的最好时机。 这些年,经常听到一句话:稳定求发展。 这句话是对的,无论对国家,还是对个人。 现在的我,刚刚靠着办掉归丸子和省城之行,在市内打下了名声。不远的前方,我还有很多更加重要的事情要办,更加艰险的山要攀。走好了,就是名动四方;走不好,则要死无葬身。 在目前这样的局势下,陷于一段陈年旧怨,与一个非常危险、棘手的人为敌,并不是明智的选择。 我怕黄皮! 以前是怕他的势力和他这个人本身,而现在我更怕的是,处理这件事情的过程中可能带给我的任何混乱。 老鼠为我提供了可以心无旁骛的机会,不管他出于什么目的,这都是最符合我现在的利益。 可惜,心意已决的三哥却横插一手,笔直挡在了我的面前。 这让我感到相当为难。 当初废黄皮并不是三哥一人之力,如今就算这件事我们兄弟不插手,只要出了一点娄子,也很难抽身其外。毕竟,那个结下血仇的元宵,我们也是直接当事人之一。 覆巢之下,焉有完卵。 我望着三哥,脑中在极速转动着,仔仔细细地考虑了片刻之后,才尽量小心地开口说: “三哥,现在正是多事之秋,我觉得一动不如一静,黄皮这次回来,我收到消息,说他还蛮老实的,不像是要报仇的样子。再说,他和向志伟两个人,现在也都是残废,只怕没得什么必……” 还没有等我说完,三哥的浮标剧烈抖动起来,他猛地一抬手,打断了我的说话。我的目光随着他手上的动作一起看向了水面,耳边传来了一句淡淡的说话声: “小钦,你晓不晓得,石碣,这个地方?” 石碣,位于广东省东莞市的一个小镇。 我从来都没有去过,但是对于这个素未谋面的地方,自从九七年出道之后,我就已经熟如故土。 无数次,我都曾从别人的口中亲耳听到过这两个字,以及这两个字背后代表的那些悲欢离合的恩怨情仇。 无论是砍了卫立康之后的大小民;还是被大小民砍过之后的卫立康;又或是血拼街头的险儿;再或是当年伏击李杰不成,千里逃亡的老鼠;更或是惹下大仇家的保长、犯了血案的明哥,以及义色生平唯一佩服的唐春雷,还有惊才绝艳文武双全的一代枭雄胡少飞等等。 他们都曾经到过那里,说过那里,描述过那里。 在九镇所有流子的心中,它除了是一个普通行政地区的名称之外,还有着另外一层特殊的含义。 它,代表了风餐露宿,尝尽辛酸,身陷江湖,缘浅命薄; 它,是检验一个九镇流子是否具有资历和背景的试金石; 它,也是一个属于九镇流子独有的避风湾。 因为,它是九镇流子拿着鲜血和生命在外面打下的第一片天! 这样一个地方,我怎会不晓得。 看着三哥,我点了点头,说: “啊,当然晓得。” 然后,我不再说话,静静等待着三哥的下文。 谁知道,他却依旧分毫不动地坐在那里,目光投向前方那颗被微波带动,轻轻摇摆的浮标。 很久很久,脸上没有一丝表情,如同一座英俊而没有生命的大理石雕像。 就在我有些忍不住想要开口的时候,三哥的嘴巴张开了: “那你自然也就晓得悟空啦!” 孙悟空,一个中华文化中最为璀璨的传奇,凡识汉字,说华语者,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名字。 他身披锁子黄金甲,头戴紫金凤翎冠,脚踏藕丝步云履,手舞如意金箍棒。带着无尽自由、冲天豪气迎向九天十地那些高高在上、尸位素餐的漫天神佛。 千种枷锁、万般樊笼、森严等级、世间不公,一棍扫来,皆是落叶秋风,飘摇欲坠。 他铁衣寒霜,傲世独立,在神佛们的战栗与惊惧中,仰天长啸: “神如欺我,我自成魔!天若压我,我要齐天!从今往后,千世万年,老孙名曰——齐天大圣!!!” 盖世的气概,盖世的英雄! 世间叫李世民的不是只有唐太宗,叫浪翻云的也不是只有“覆雨剑”,但却很少有人的名字或者外号会叫悟空。 因为,我们每个人都知道,这个没人配得上的名字带来的不会是荣耀与光芒,而是鄙视和嘲笑。 可是,九镇的历史上,却真真实实有个人的外号就叫作悟空。 不同的是,这个人并不是英雄,而是枭雄。 我不知道当他刚得到这个外号的时候,有没有人笑过他,鄙视过他。 但是,现在一定没有人会这样做。 多年前,当他带着几个同样从内地小镇出来闯荡的同乡兄弟,一起砍下了石碣那片天之后。 我想就没有人会笑他了。 因为,没有人敢。 第268章 相见时难(2) 唐五唐春雷纵横捭阖,作古多年后,风采依旧辉耀后人;胡二胡少飞才比天高,智比海深,若不是时运不济行差踏错流落江湖,落得那般凄惨下场,如今也可能早已是国之栋梁;三哥韬光养晦,步步为营,终于成为了近十年来九镇当之无愧的大哥;老鼠深沉阴鸷,苦心筹划,或许明面上不及三哥,却也绝对有着属于自己稳稳当当的一席之地。 对于以上这些人,我都有着属于自己的判断和定位,但是,我却很难用一个具体的概念来形容悟空。 我只晓得,就算到了今天,二〇〇九年的今天,豪杰辈出的九镇江湖上,也还是只有两个传奇和一个神话。 第一个传奇,属于三哥、老鼠、何勇、北条、漆遥、皮铁明、胡少飞、黄皮、老五…… 第二个传奇,属于六个被称为“九镇六帅”的年轻人。 而那个神话,却永远都只属于两个字,和这两个字代表的一个人。 悟空。 传奇令人神往,神话让人敬畏。 我不蠢,当听到三哥突然提起悟空的那一刻,我就马上反应了过来。向来能言善辩的我突然之间就仿佛失去了语言的能力,努力地张大着嘴巴,想要说点什么,却只感到满嘴又苦又涩。 憋了半天,我听到自己的声音传来: “三哥,你是说悟空和黄皮……” 说到这里,后面的话我怎么也说不下去了。我多希望此时此刻,三哥能够朝我一笑,告诉我,我的猜想是错的,事情并没有按照那个恐怖的局势发展。 只可惜,我看到的却不是三哥的笑容。他虽然依旧没有看着我,但是,他面对着我的左半边脸颊上,咬合肌却又再次的高高凸起,凹下,又凸起,再凹下。 原来,在三哥面沉如水,八风不动的外表下,也有着和我一样澎湃的心潮。 “悟空和安优是一条街上长大、一起坐过牢的铁聚,他和黄皮一样,也喊安优一声师父。” 我的脑袋“轰”的一声炸了开来。 悟空和早已被枪毙的,九镇第一代大哥安优是一条街上出来的,安优则是看着黄皮长大,待黄皮如兄如父的邻居,甚至他们两个都拜在了安优门下。 时光是多么可怕,如此一条重要到足以改变一切的江湖秘辛,在时光的掩盖之下,在今天之前,我却连听都未曾听说过。 我带着最后一丝希冀望向了眼前这个男人。那一刻,我多么希望一如当年,惶恐无助的我能够在这个男人的身上找到那份安全、可靠的感觉。 可是,接下来三哥的话,却完全打破了我的这份幻想。 他缓缓收回了一直看着浮标的目光,转向我,用一种非常奇怪,好像还带点嘲弄的表情说: “不然,小钦,你以为黄皮一个残废怎么会这么短短几年的时间,就在东莞那边搞得风生水起,还敢光明正大地回来呢?” 一切的事情都随着三哥这句话变得简单。 老鼠,三天前,我与他谈笑甚欢,他告诉了我,与黄皮结盟的内幕,却连提都没有给我提过黄皮和悟空之间的关系。 这本身,就已经是一种态度的表明。 曾经,在黄皮回来之前,我们去厦门办罗佬的时候,从东莞赶过来的险儿给我说过一次,他依稀听朋友讲过黄皮现在混得不错,和当地一位九镇出身的大哥走得较近。 但是,我们所能知道的也就是这么多,甚至江湖上从来都没有出现过关于黄皮的任何传闻。 当年,三哥告诉我黄皮杀丫头的故事时,我就体会到了黄皮那种让人心底发寒的隐忍性格。可惜,我却还是没有想到他的隐忍可以如此之深。 老鼠说黄皮这次回来,雄心消散,恩仇不究,只求平安度过余生。 但,只图安安稳稳过日子的人绝对不会刻意藏下这么多的秘密,因为这样的日子太累,也太苦。 这样的隐忍,只能是以待时机。 血洗恩仇! 直到一刻,我才终于意识到,所有这一切背后所蕴藏的巨大危机。 老鼠和黄皮联手,我不帮三哥,三哥很难赢,但是也不见得就一定会输,四六之数而已。 可现在,却凭白多出了一个如雷贯耳的悟空,更恐怖的是,压根就没有人知道他的深浅虚实。 这样的三个人,就算我和我的兄弟们插手在内,与三哥并肩抗敌。 面对我们的也很有可能只是灭顶之灾,无论胜败,全身而退的概率都极为渺茫。 就算是纵观整个江湖,有资格救三哥,有能力救三哥的也只有两个人。 廖光惠,皮春秋。 他们会帮吗? 不会! 那我呢? 满桌酒菜已经上齐,我和三哥放下鱼竿,在极度压抑的情绪中吃了起来。 估计三哥已经看出了我的担忧,吃了没有多久,他主动端起杯子,和我干了一杯,说: “小钦,你也莫想太多,我就是告诉你这个信,心里好有个准备。悟空也不见得就一定会直接插手,我义色更不是说办就办的小麻皮,我不倒,就扯不到你这边。” 三哥的话让我听起来感觉有些怪异,勉强笑了一下之后,我说: “该来总会来,现在说这些太早了。三哥,你准备怎么办?” “事情到了这一步,大家心里都明白,迟早要搞,先下手为强。” “准备什么时候动手?” “就在最近吧,手上还有笔生意没有忙完。小钦,试试这个菜,不错。” 三哥好像不愿意给我透露出太多的细节,只是点到为止地说了两句之后,就岔开话题,不再多说。 我也不好继续追问,两人默默地继续吃了起来。 当时,我的脑海中正在进行着剧烈的思想斗争,就在几乎拿定主意,准备把老鼠亲自登门安抚过我的事情告诉三哥之时。 三哥突然说了一句: “小钦,以前的事,莫怪三哥。” 刹那间,我彻底呆在位子上,我做梦都不会想到三哥会说出今天的这句话。 一时间,百感交集,无言以对。 “哎,过了这些年,你而今应该也明白哒,什么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小钦,莫怪我。” 我将脑袋深深低下,飞快地往嘴里大口扒拉着饭,从被塞满的嘴中发出了一个含糊不清地回答: “嗯……” “小钦,刚给你说,我而今在搞笔生意。停车场的事,你晓得不?” 停车场! 这三个字突然让我莫名地警觉了起来。 看着三哥,不知道什么原因,我没有任何思索,只是下意识地就决定隐藏起与老鼠见面的真相,说出了一句自己都想不到的谎言来: “前些天听樊主任提过一嘴,在搞承包是吧?三哥,你有兴趣?那是个好生意啊,你这边有希望拿下吗?” “是啊。是个好生意。希望还是有,关系也都搞得差不多了,应该没得大问题。对了,小钦,你有没有兴趣。如果有的话,我们两兄弟一起搞。” 说这句话的时候,三哥用一种很平静的眼神看着我。 那一刻,我却突如其来觉得他熟悉的面孔之下仿佛出现了另外一张脸,无比陌生,好像我从来都没有见过眼前的这个人。 “小钦,如果你搞,我和你四六分,算是我还你买码的那笔债。” 一股无法自制的愤怒、失望与厌恶之情从我心底狂涌而出。 那天,我最终还是拒绝了三哥的所有提议。 因为,他自始至终都没有提起老鼠与黄皮结盟,正在和他争夺停车场生意的事情。 我明白,其实三哥也没有错。 出来打流的人,归根结底为的就是一个利,谁都没有例外,所以,打动流子最好的方法就是利。而如今依我和三哥之间的关系,三哥把我当作一个寻常的江湖同道来谈判,也并没有太大不妥。 可是,明白归明白,我却还是不能接受。 毕竟,他曾是我的三哥。 接下来的饭两人都吃得索然无味,心事重重,甚至连偶尔的交谈都变得心不在焉。 离别之前,三哥送我到车门前,他拉着我的手,再一次语重心长地给我说: “小钦,考虑哈,停车场的事,只要你搞,我这边随时都等你来。” 被侮辱的感觉又一次从心底涌起。 尽量礼貌地微笑着轻轻抽出了自己的手,打开车门,本想就此离去。但终归还是忍不住心底的狂潮,我有些嘲弄地扭过头对着三哥说: “三哥,老鼠和我吃过饭。” 最开始,三哥的表情好像有些许惊讶和不解,瞬间之后,他立马就明白了过来。脸色突然变得铁青,看着我的眼神中,有种复杂到让人心惊胆战的色彩。 “保重!” 说完最后两个字,我关上车门,猛一加油,车子扬长而去。 开了很久,从后视镜看过去,渐渐远离,越变越小的三哥还是那样失魂落魄地站在路边,恍如雕像,纹丝不动。在身后喝酒吃饭的食客映衬之下,显得那么寂寥,那么孤单…… 顷刻之间,强烈的悲伤感如同喷泉般涌出,无法自制地充斥在了安静的车厢里。 我和三哥两人,我们都太骄傲,太自负,也太相似。 骄傲自负到纵然彼此有着割不断的浓情,万般渴望对方的依靠,却也没谁愿意有半分低下头去,开口说出一句恳求的话来。 摇摇头,我收回了看着后视镜的目光,将车内CD机打开,张信哲的歌声袅袅飘起: “过去很熟悉,现在不懂你。想看你眼睛,你却给我背影。如果问原因,可能更承受不起,如就这样离去,我又很难平静。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对不对?眼看就要让满心遗憾为爱受罪。你的心回不去了,对不对?不能去怪谁,顶多只能掉眼泪……” 两个太骄傲的人可以相知,却无法相守。 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 我和三哥再也回不去了。 当天晚上,我将从三哥口里知道的内幕消息,以及他想要和我联手的意思都告诉了小二爷。 他听了之后,一脸紧张地看着我说:“胡钦,你怎么说的?你答应了没有?” “没有。” “哦,那还差不多。你这个人有时候心太软,情绪一上来就糊涂。义色从小带你长大,比谁都了解你。幸好这次你还聪明了一回。我告诉你,千万莫要答应。而今这个事我们绝对不要插手!义色这是要摆你上台,当枪用。胡钦,你要记得,你而今是大哥。手底下这么多吃饭的人,你要是感情用事,哪个都讨不到好。我们和义色斗了那么一场,如今不管你再如何补救,都不可能还像之前那样了。有些东西,过去就过去了,回不来的,这就是命,明白唦?” 小二爷说得句句都对,但是却让一句话都不想说,只想安安静静待着的我感到无比的痛恨与厌恶起来。 我猛地抬头看向了小二爷。 他明显被我的表情吓到了,身子一下挺直,呆呆看着我。慢慢,我看见他的身体又缓缓朝着后面椅背软了下去,眼神中由最开始的惊讶变成了紧张,继而是慌乱,躲闪……嘴巴连续开合着,却还是没有说出一句话来。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这才突然清醒了过来。 我是怎么了?小二爷又是怎么了? 我怎么会让他的眼中出现这样的眼神,而他又怎么会用这样的眼神看向我。 备感辛酸地低下头,我嘴里缓缓说出了一句: “二爷,我晓得。我只是心里有些不舒服,对不住哒。” 半晌之后,我听到小二爷的脚步声响起,一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上轻轻拍了拍,房门打开,脚步声渐渐远去。 第二天,按照我们商定的意见,小二爷自己去了一趟九镇,他见了老鼠。 从那一天开始,我们抽身事外,完全中立。 一转眼,又过了十多天之后,白露已过,秋寒更甚。 意料中的危机也以一个意料不到,雷霆万钧的悲剧为开端,轰然爆发了出来。 第269章 无心插柳(1) 决定拒绝三哥,不插手九镇纷争之后的那段日子是如何度过,我不太记得了,不过是些平平淡淡、波澜不惊的日常生活而已。 在我脑海中,唯一留下的印象,只是内心中一缕挥之不去的内疚、无奈与缅怀。 时光流逝中,那段日子里,我莫名其妙地就等来了省城之行后,所得到的第二个回报。 与第一次的那辆奥迪车不同的地方是,那次,我是迫不得已,不得不接;而这次,纵然明知一旦接下,未来不远处就是刀光剑影,险阻重重;我却依旧甘之如饴,奋不顾身。 因为,我很清楚,这是一个代价可能惨重,却也绝对足以让我在市区占有一席之地的难逢机遇。 那是与三哥吃饭后,大概一个多星期的某天,秋雨淅沥,阴霾连绵。 省城之行留下的大小创伤,在这样的天气中,又开始一跳一跳,隐隐地疼痛起来。这种痛仿佛遍及全身,随处可寻;细察之下却又如同附骨之疽,能很清晰地感觉,却偏偏挠不到、揉不着。 吃了中午饭,我就叫上贾义陪着一起去了市内的某家洗浴中心。 先去蒸了一个恰到好处的桑拿,然后手法老到、舒筋活脉的中医按摩终于让苦不堪言的痛楚开始缓解了下来。 躺在宽大柔软的按摩床上,被疼痛折磨了整整一夜,没有怎么睡好觉的我,眼皮开始越来越沉,耳边播放的电视音与技师敲打我全身的“噼啪”之声也离我越来越远…… 不知道什么开始,迷迷糊糊的我突然听到了一连串的清脆响声,反复而坚定地持续了很长时间。 声音是那样的熟悉、迫切,我的脑中却完全不能反应过来是什么东西的响动,而我又应该做些什么。 接下来仿佛又窸窸窣窣地听到了几句对话声,一切再次安静了下来。 我终于从极度的深眠中醒了过来。 抬眼望去,窗外的天色已经全黑,包厢里的灯光却依然没有打开,技师早就不见了踪影。只有贾义依然安静地坐在旁边沙发上,百无聊赖地看着完全静音的电视。 他的轮廓在黑暗中显得模糊不清,却透着一股扑面而来的忠诚与安详。 一股温暖从心头涌起,我掀开盖在身上的被单,慢慢坐了起来: “小义,几点钟了?你一直都坐在这里啊,怎么不开灯呢,等久了吧?” 听到我的声音,贾义“呼”地一下站了起来,回过头看着我说: “钦哥,你醒哒啊。呵呵,我怕开灯了,光照着你,睡不好。好些没有?要不你再休息下吧,我反正也没事,我等你。” 我笑着轻轻摇了摇头,对着贾义说: “小义,去帮我打杯热茶来。” 贾义飞快的走了出去,片刻之后,他端着茶杯刚推开门,人还没有完全进来,就好像蓄势已久的对着我说: “哦,钦哥,我告诉你,下午的时候,张总给你打了电话的,我看见你睡着了,怕把你闹醒,就帮你接了。”贾义边把茶递到了我的手上,边继续说: “张总说等你醒了之后马上给他回个电话,他有事找你。我问了下,他也没有讲。只怕是要紧的事。” 我点点头,从床头拿起了电话: “喂,张总,是我。你下午找了我的?不好意思,我刚睡了,小兄弟不懂事,都没叫我。” “哦,小钦啊,不要紧,我让他不喊你的,你好些没有?还疼不疼?” 看来张总已经听贾义说了我身体不舒服的事情,并没有马上回答我的问题,而是非常关切地询问着。 不由得有些感动,我将语气越发放得礼貌温和: “不碍事,张总。过几天就……” 没有等我说完,张总在电话那头很快地打断了我,嘴里喃喃说道: “你这是帮我背的,帮我背的啊。” 语气含糊不清,缓慢低沉,好像是自言自语,又好像是说给我听。突然,张总的语气一变,很果断地接着说: “小钦,你听我说,我而今有点事,在和路政的几个朋友吃饭。就先不和你多讲,有个事想要麻烦你帮我安排下。” “张总,你说!” “下个星期,周末啊。我生意场上有几个朋友想一起玩下牌,你帮我找个地方,都帮我安排妥当。要不要得?” 我当时心里一愣,张总生意场上的这些大老板朋友要打牌,自己随便找家五星级酒店订个房间玩就是了,要我这么个小流子安排什么? 还要妥当,什么是妥当? 纵然有些意外,我还是只能毫不犹豫地一口答应了下来: “那好,张总,我等下就去帮你们订房间,到时候,还需要什么,你提前通知我一声就是了。” “订房间?订哪里啊?” 我的话出口之后,电话那头居然传来了张总疑惑的询问声。 “呃……订在明珠大酒店……” “哈哈哈哈哈哈哈……” 没有等我说完,电话那头就传来了张总的大笑声。 “小钦啊小钦,你以为我是要你安排房间打休闲牌啊?哈哈哈哈,我是要你安排地方,搬坨子!!!” 搬坨子!!!!!!??? 我猛地一下坐直身体,明白了过来。 玩,是人最基本的三种行为之一,另外两种是吃和性。 中国民间有句俗语,叫作人生在世,吃喝二字。 这句话里面的“吃喝”远远不是指让人赖以生存下去的进食过程,而是说美酒佳肴吃好喝好所带来的享受与乐趣。其实,这也是玩的一种体现。 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而言,玩的重要性还超出了担负种族繁衍使命的性交,譬如婴儿,正是通过玩,婴儿才建立了对这个世界的第一步认识。 伴随着漫长的人类文明发展史,所涌现出的众多玩法当中,赌,无疑是最古老,也最深得人心的一种。 只要人类还继续存在,赌就不可能消亡。 因为,它的背后,直接体现出了最真实、最本源的人性。 征服、好斗,投机、贪婪。 这就是赌的根源。 在江湖上混,可以不杀人,可以不沾毒,甚至可能还可以不打架,但是绝不可能完全不碰赌。 赌,堪称是偏门生意中当之无愧的天字第一门。 那场闹得轰轰烈烈,仿若拯救了大厦之将倾、人民于水火中的重庆打黑行动中被捕获的几个头号大哥们,没有一个不是从赌场出身。 涉赌的方法有很多。 几个小混混或是过气老痞子在街边摆个残棋局、死牌套,混吃骗喝,虽然低级,也可算是其中之一。 而重庆的那几个大哥大姐背靠大树乘凉,黑白勾结,光明正大地设赌场,广招客源,日进斗金,更可以算作是涉赌的高境界。 但是在对赌博深恶痛绝的新中国体制,这并不属于聪明的行为。 “搬坨子”,虽然明面上没有那么风光高调,却绝对是高级之中的高级。 据我所知,搬坨子的历史非常久远。大概在三百多年前的明清时期,不知道是外地传来,还是乡人自创,它就已经在九镇所处的山区民间流行了起来。 历时数百年,到清末民初达到高潮。新中国成立后,迫于种种现实环境,完全消失了一段时间。 直到改革开放后的九十年代末期,随着经济腾飞,它的魔踪重现江湖,并于二十一世纪初再次达到了另一个巅峰。 最初,人们用的是元宝,各种各样的金元宝、银元宝;后来人们也不用法币、光洋等不值钱的东西,一概是硬通金条。 现在,人们对赌的注码照样完全舍弃了西方传过来的筹码号牌,而是继承传统,只用更加直接,更加刺激,更加诱人堕落的现金。 在用元宝、金条的时代,下注的多少不用单个的数量来计算,而用秤;现在,下注的多少也用的不是普通计量单位,而是尺。 每个赌客手上都有一杆尺,将现金叠整齐,压叠平实,用尺一量,一寸、两寸、半尺的这样下。 无论是用秤盘秤的元宝、金条,还是用尺量好的人民币,最终都是一坨一坨地搬到桌子中央下注。 第270章 无心插柳(2) 也正是由于这个沿袭传统,颇具特色,非常少见的下注方式,是以历朝历代道上的朋友和够资格懂行情的赌客们统一称之为: “搬坨子”。 不管是明清民国时期用秤称的元宝、金条也好,还是现在袋装尺量的纸币也罢。这都已经从根本上导致了“搬坨子”这门生意的受众群体不会太广。 口袋里装个几万大钞,你根本就没有资格来玩。 所以,它不可能像赌场一样不管什么人都能进,下注大小悉听尊便。搬坨子的往往都是当地黑白两道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大贵人。 这些参赌人员的身份也就直接导致了搬坨子与众不同的特性。 相比其他广开门庭,纳八方来客的正规赌场而言,搬坨子要更加私密更加小众也更加安全得多。 用一个更加通俗易懂的词汇来说,搬坨子,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私人俱乐部。 搬坨子的赌资巨大到让人瞠目结舌,而执法部门的朋友们对于赌博行为的痛恨,和对于赌博资金的喜爱程度也同样巨大无比,不遑多让。 而这些参赌人员的身份往往又都是绝对不能被抓,不愿被抓,不方便被抓的。 那么,随着科技高度发展的今天,执法部门的执法手段越加高明、神奇的同时,搬坨子的流程也相应更加隐秘、复杂起来。 首先,并不是有钱就能过来玩,没有可靠的人居中介绍,不是当地有头有脸,能打听到底细的角色,你口袋就是装了一座金山,也绝对无法得其门而入。 其次,地点往往选在一个极为偏僻、荒芜的深山野岭当中,同时还必定是个地势甚高,四通八达的地方。这样的穷乡僻壤,人们居住的房子间距不像城内那么紧密,通常都相隔很远,选一处合适的房屋,只要肯花重金,就一定可以租赁下来,不用担心有哪户人家会不同意。因为,虽然开赌的那两天里,房东出门的自由得到了一定限制,但是重金两字里头那个重的意思,就是当地人在地上刨一年都刨不出的那个重。 如果实在没有民房,也没关系,几顶宽大、舒适的帐篷一搭,发电机、空调、防潮垫,厚地毯都自有设局的人负责安排妥当,冷不着、热不到。 再次,出发之前,不会通知任何人具体地址。 赌场设局者往往会先告诉大家一个集合地址,某时某刻,在哪里集合,不论是谁,过时不候。届时,所有不是赌场方面的人都会安排集中坐在一辆车上,不是知根知底的熟客老人,必须蒙上眼睛。 如果赌客自己开了车也没关系,假若一定要开过去,自然有人负责代驾;要是同意停在市内,也日夜都有专人看守,凡是发生任何损坏,一文不少,原价赔偿。 又次,到了赌局现场,如果客人有些累,那么尽管休息;如果想玩,也可随时开玩;全天二十四小时,只要想吃东西,请来的厨师马上就做,菜式酒水不用担心,无论什么,只要市内酒店能吃到的,当地人喜欢吃的,一概齐全。就算万一没有,一个电话,也马上有人会从市内送过来,包君满意。 女人? 大部分人在赌博的时候不会碰女人,当然也有少数天赋异禀哥们的例外。那么好吧,这位木字辈的大哥,你有情妇吗? 有,帮你接;没有,帮你安排,要冰要火,御姐萝莉,保质保量,货真价实。 当然,不管是不是阁下的情人,来的时候一概都要受点苦,蒙住眼睛,毕竟,除了宾至如归之外,设局者还要考虑到其他客人的安全问题。 顾客是上帝,人性化经营,这就是搬坨子安身立命的根本宗旨。 最后,当客人们开始休息或者玩牌的同时,他们往往不会发现,一同前来的其他几辆车已经无声无息,消失不见。 因为,坐在那些车上的人,都是赌场老板手下的小弟,客人享乐的同时,他们也就开始了工作。 他们的工作很简单,通往赌博地点的所有方向的所有道路上,一般四个人负责一条。 距赌场一两里左右开始,每隔两公里的高处站两个人,配备专业对讲机,轮班倒,什么事都不用做,只是死死盯着前方。 发现任何意外情况,不管是陌生的车队,还是形迹可疑的路人,马上电话联系赌场方面。 什么是“三高”产业? 这就是!玩得就是高风险、高投入,高产出。 投入有多高大家知道了,那么产出有多高呢? 每次设赌,无论注码大小,都收取出现在了桌面上的所有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五! 百年传承,明标实码,概不还价! 风险呢? 只有一个。 人! 不管是闻风而动的白道扫荡;还是伺机已久的黑吃黑;更或是其他不黑不白,见钱起意的人;甚至是输到疯狂的客户。 这些都是赌场设局者巨大风险的来源。 一次搬坨子的钱,就绝对足以让大部分的白道变黑,黑道变更黑。这样巨大的利益驱动下,不出事则已,出了事就不会小。 到时候,等待着设局者的也不会是简单的赔偿。 而是完了。 彻底的完了。 所以,自古以来,做这行的都只有一种人。 大哥! 白道的大哥,黑道的大哥。 张总要我做。 可是,在龙蛇混杂,各方势力纠葛极其复杂的市区江湖上,我却还远远算不上一个大哥。 摆在我面前的路只有两条。 一是兵行险着,倾其所有赌一把。败了,一无所有;成了,飞黄腾达,跻身市内流子最顶端。 二是稳步求存,暂时放弃这个机会。继续借着廖哥余荫,坐在迪厅里养家糊口,不上不下掉在半空。 最多也就是经过了十来分钟的考虑之后,我毅然决然选了第一条。 于是,当我把这个决定宣布下去之后,我很快就发现,在这条路上,有着两块虽然大小体积有差,实力有别,却同样坚硬的石头挡在了前面。 我说过,做这行必须要是有实力,有人脉的大哥。 而我们市,搞搬坨子生意的就正是两位大哥。 一位是几乎统一了全市赌盘,也理所当然占据了搬坨子市场大半壁江山的超级大哥,外号财鱼的皮春秋皮老板。而更巧的是,负责帮他照看这门生意的人,也正好是他过命的生死兄弟,民办老师转行当流子的金二爷金子军。 而另一位虽然只是占据了搬坨子市场的小部分份额,却也从业多年,巍然不倒,江湖人称和尚。 这个人出道很早,或许实力比不上皮财鱼和其他几位正在当道的大哥,但是江湖辈分却比廖光惠、皮春秋还要高,据说是与当年江湖上的头号大哥李杰拜过把子的老流子。 有意思的是,和尚也同样和我有着一点渊源。 和尚姓吴,负责帮他打理这门生意的人也姓吴,人称吴总。 和尚的亲弟弟,橙橙的新老公! 就在大半年前的某天晚上,我和我的朋友茄子于我市最有名的夜宵一条街上喝醉之后,被橙橙和她的新老公带人打了一顿。 事后,和尚专门找到廖光惠求情,还托龙袍给我送来了两万元钱以及摆酒向我道歉的邀请。 说句老实话,当时我有心就此了结算了。毕竟只是受了点皮肉小伤而已,出来混,冤家宜解不宜结,仇人多了,不晓得哪天出门就被砍死在街上。 可是,小二爷不同意!一直被橙橙玩弄于股掌之间,依然无怨无悔的小二爷死都不同意。夺妻之仇在先,打伤兄弟在后。 向来都不惹是生非的小二爷终于破天荒了发了狠,他立誓要找吴总报仇。 然后,省城之行,黄皮归来,等等一系列突发状况接二连三地出现,焦头烂额中,也导致这件事被慢慢搁置了下来。 甚至在我的脑海里都已经开始遗忘了它的存在。 直到张总的照顾,直到我决定插手赌行,这段陈年旧怨,才再次摆上了台面。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无论我主观上愿不愿意,我都非常清楚,这次,我与和尚兄弟之间的冲突是再也不可能避免的了。 这并不是仇,也不是怨,更不是我与和尚想惹事,这只能说是无形中又一次印证了那句老话: 出来混,迟早要还。 第271章 刻意布局 搬坨子可以带来巨大的利润。 可是,为何这么大的利润,多年以来做这个生意的却始终只有皮财鱼与和尚两个人? 盘踞一方的皮财鱼势大财雄,人手众多就不用说了,如果他都不能做,那除了廖光惠,也确实再没有其他人能做。 至于和尚,他能做下来,诚然是因为他根深蒂固的江湖地位,广泛人脉所造成的原因。更重要的是,他这个人有自知之明。 他明白,虽然和尚两个字在我们市绝对算是响当当的名号。但之所以李杰倒下了之后,他却依然能有这么一口安稳饭吃,能过这样的好日子,并不是因为他和尚的势力多大,智商有多高。而是各方各面的大佬们念在往日恩情,所分出的利益也不多的情况下,睁只眼闭只眼,赏的一口饭吃而已。 所以,他始终安安分分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他不贪! 廖光惠有着自己的算盘自己的生意,混到他的地步已经没有必要也没有心思去干搬坨子这种偏门了。 而至于其他的流子为什么分不到这块蛋糕的答案也很简单,四个字而已。 肉少狼多。 在我们全市范围几百万人当中能玩得起搬坨子,又喜欢玩搬坨子的算来算去也就是那么极少数的一批人。 在皮财鱼与和尚多年间的苦心经营之下,这批客源早就被瓜分得一干二净,他们两个人之间也形成了井水不犯河水,各自稳定可靠的供求关系。 其他的人先不要说很难再找到玩得起的客源,就算真的找到了,又有谁能扛得住这两人的合力打压? 江山代有人才出,时代总是在变,挑战总是在预料之外突然来临。 摩托罗拉不会想到诺基亚,诺基亚也没预料到苹果,总有一天,苹果也会在惊愕之中,迎来属于它的挑战者。 皮财鱼和和尚占据这行多年,在他们看似不动如山的局势下,我终于出现了。 当答应了张总的要求之后,我就马上开始着手办理起来,同时,也对张总口中的那几位朋友展开了调查。 调查结果很奇妙。 除了三位省城来的人和另外一个地级市的人之外,其他四个我们本地的人,无一例外都是与和尚有着多年往来的老客户。 一开始,我以为这只是一种巧合,小二爷点醒了我。 他给我说: “胡钦,没得一个皮财鱼的人。呵呵呵,张总这个人是真的蛮义道,拼老命在把你往上抬啊。这个事怎么都不能办砸,我告诉你。” 我恍然大悟。 这是张总送给我的第二个礼物,诚心要让我可以立身扬名。 所以,他极为高明地给我挑了一个比较好啃的软骨头。 真的好啃吗? 不知道。 不过,我想试试,我知道,自己的牙口向来都还不错。 只是,在彻底着手布局之前,我还需要先得到一个人的支持与同意。 当我赶到廖光惠的家,将所有一切都告诉了他,并表示,如果他同意我做的话,我只拿四成,其余六成都孝敬他。 他听了之后大笑了起来,看得出确实很开心,拍了拍我的肩膀之后,他给我说: “小钦,不错!廖哥记得你。这件事我晓得,张总早就通知过我的。最近实在太忙了,也没来得及给你说。你放心去做。我一分钱都不要你的。当哥哥的看着老弟有这份心就相当满足哒,还真的和你争个什么啊?去吧,好生搞,不要丢我的脸。我这边你放心,你廖哥不是三哥!” 廖光惠说出来的都是好消息,他全力支持我。但是当从廖光惠家里出来很久之后,我却都还是感到遍体生寒。 张总通知过他? 是通知还是商量呢? 如果是商量,那么张总本意也许是抬我上位,但廖老板如此全力支持的理由,就想当值得玩味了。 首先,廖光惠肯定不需要这门生意,如果他真的感兴趣,以他的手段,这么多年来,这门生意不是全部吞下,也绝对少不了他的一份大头。 第二,他也绝对不会是替我个人的发展着想。那是父亲才会做的事,他不是我父亲,只是我的大哥,道上的大哥!江湖上的大哥,就是公司的领导,就是朝廷的皇帝。 千古以来,都绝对不会有哪个领导和皇帝下苦心去培养下属臣子们的个人势力,那是花样作死。 那么,剩下来能够说通的理由就只有一个,当初同样支持我办了归丸子的那个。 万分庆幸的是,我今天主动找他说了这件事,假若没有说呢? 也许,廖哥并不是三哥,可我胡钦,在他心里又到底还是不是那个与义色翻脸的胡钦? 江湖路遥,风寒露重,自安天命。 有段时间,因为某种原因,我对于一个历史上的传奇人物产生了相当大的兴趣,仔细研究了这个人物的一生。 他就是西营八大王——张献忠。 中国历史上不是最残忍,但却最出名的屠夫。 在这个过程中,我看到了张献忠所留下来的两首诗。 第一首相当有名: “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善报予天。杀杀杀杀杀杀杀!” 另一首的名气没有前面的大,但是令人透骨生寒之杀气却有过之而无不及: “天生万物以养人,世人犹怨天不仁。不知蝗蠹遍天下,苦尽苍生尽王臣。人之生矣有贵贱,贵人长为天恩眷。人生富贵总由天,草民之穷由天谴。忽有狂徒夜磨刀,帝星飘摇荧惑高。翻天覆地从今始,杀人何须惜手劳。不忠之人曰可杀!不孝之人曰可杀!不仁之人曰可杀!不义之人曰可杀!不礼不智不信人,大西王曰杀杀杀!我生不为逐鹿来,都门懒筑黄金台,状元百官都如狗,总是刀下觳觫材。传令麾下四王子,破城不须封刀匕。山头代天树此碑,逆天之人立死跪亦死!” 张献忠穷其一生所作所为之争议性、矛盾性,实在太大。诚然不是我这样的小流子有能力去解释和分析的。同时,我也不认为目前的社会上有哪一个学者和历史家对于他,能给出或给出过一个真正客观、立体的还原。 但是,我知道他的心中一定有着满腹的愤懑与不平。 因为,他错了! 开始的那一刻起就错了,错得很傻很天真。而且他还用自己的一生为注释,来证明了这个天真错误的存在。 屠尽蜀人,川蜀皆碧。 从他杀气腾腾的诗和行为中,我只看出了四个字,四个曾经迎风招展在水泊梁山上的大字: 替天行道! 天有道吗? 如天有道,为何千尺红尘,魍魉当道,漆黑如墨? 如天有道,为何自古寒士,迄今犹无广厦庇身? 如天有道,为何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铺路无尸骸? 如天有道,为何人分三六九,草民贱如蚁,庙堂贵胜天? 如天有道,为何生下张献忠、铁木真、希特勒这般杀人狂魔、独夫民贼来屠尽苍生,猪狗世人? 可怜的大西王,他用自己一生的所作所为,推翻了自己以之存世,看似冠冕堂皇的根本理由。 并且告诉了我另外一个道理: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身为刍狗的我们手中,并没有什么是可以用来掌控的。我们所有的只是逆来顺受,随波逐流。 人,从来就没有掌控命运这么一说。 说这些话的人都是酒足饭饱,不知天下饥寒之辈。他们打着饱嗝,喷着酒气对着羡慕不已的你说出了这句话,你也就信了。 你信,通过努力,你可以改变命运,改变明天。 但是,你能改变吗? 不能。 因为,你永远不会知道自己会在哪天得到爱情;永远也不知道自己会在哪天成为一个百万富翁;更永远都不会知道自己会在哪天告别所有的一切。 既然无知,何谈改变。 只可惜这个道理太深,而当时的我又还太年轻。 在与三哥吃饭之后,我以为忍受了良心煎熬,出卖了人性良善,就会改变一些未来,理所当然得到一些安详的明天。 所以,当接到张总第二件礼物之时,我惊喜交加,疑虑重重。 所以,当惊喜、疑虑过后,正要全力准备办好张总所托,那件巨大悲剧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摧毁了一切,爆发出来。 我也只能魂飞魄散,惶惶终日。 第272章 飓风骤起 那天黄昏,和小二爷、地儿几人一起在场子里吃了顿晚饭,他们留下来准备场子营业的一切事宜。我则带着贾义、小黑两人一起去一个亲戚家,为母亲搬点东西。 刚走出场子大门的时候,我其实就已经看见了站在门边的那几个男人,当我们三人走向旁边露天停车场取车的过程中,他们也一直都跟在我们周围不远的地方。 我看了他们几眼,但却并没有引起重视。 这个时候,正是下班高峰,我的迪厅又位于市中心的繁华地段,路上来来往往赶着回家吃饭的人很多,这也许只是几个凑巧和我同路一段的普通过客而已。 如果是仇家冲着我来,想要寻仇,除非他脑袋进了水,想坐牢,不然也绝对不会选在这样的时间这样的地点办事。 更何况,这里本来就是我的地盘,只要我大喊一声,从门里面至少也能够冲出二三十个小弟。 理论上,我没什么好担心的。 对于这些人的身份,我的确没有猜错,但我却没有想到他们的动机。 他们果真不是流子,更不是来寻仇。 他们是警察,是光明正大来办案! 所以,当我的手掌刚刚搭到车门上的把手,我就感到背后传来了一股强大的冲击力,身体一个前仰,就被飞扑上来的几人死死摁在了车顶。 随即,还完全没有反应过来的我就听到了两句吵闹声: “操你妈!干什……” “钦哥……” 贾义和小黑的声音都只响到一半就突然停了下来,如同被拔了电源的收音机。 与此同时,刚刚回过神来,愤怒不已,想要反抗的我,也立刻就停住了自己的挣扎,甚至连头部都不再摆动,任凭脑袋被人死死压在冰凉的车顶铁皮上。 因为,那一刻,我的腰间很清晰地感受到了两样东西顶在上面。 坚硬,圆润。 枪! “老实些,莫动!动一哈,老子一枪就打死你!” 说的话和我们这些流子办事的时候没有任何分别,不同的是,语气里少了流子的那股狠劲,却多了一层流子没有的底气。 关键是,说话的人口中传来的并不是市区方言,而是九镇所属那个县的话。 一样东西飞快地在我面前一闪而过,根本就没有看清,就听到另外一个说话声继续传来: “这是我的证件。你是胡钦吧?莫怕,我们是公安局的。不是来办你的,有点事找你,跟我们走一趟。” 语气轻松调侃,掩不住的居高临下。 “你们是哪个公安局的啊?” “源县公安局。” 一种很不对的感觉涌了出来,我到市内发展已经很长一段时间了,如果要找我,也应该是市局。 为什么以前的县公安局会突然找上门来,他们要干什么?是我以前在九镇办的哪件事情出了纰漏呢? 这些人并没有抓贾义和小黑,也没有开我的车。他们反拧着我的双手,飞快地将我扭上了另外一辆民用牌照的小轿车。 上车之前,我看了贾义他们一眼。 贾义和小黑都已经鞍前马后跟随了我多年,风风雨雨中,我们之间早就已经培养起了该有的默契。 我知道,不用多说,他们马上就会回去把现在的一切告诉小二爷,而小二爷也一定会安排妥当后面所有应该去做的事情。 但是,没想到,接下来的一切却更加让我感到莫名其妙。 抓我时,兴师动众来了两辆车,六七个人,还带了枪,好像是抓捕刑事重犯一样。等到了里面,却不咸不淡地问我一些有得没得的事,甚至连刚出道我和大脑壳摆场的事情都说了出来。 最后,他们终于说出了一年多前,我到县里为三哥砍人的一件事情,并且不断地试图从我口中套出三哥的底细。 最初,我以为是三哥得罪了人,别人要找整他,所以先找了我。 转念一想,又不对。 他们明显没有掌握三哥的什么具体情况,至于砍人那件事,并不是不得了的问题,事后也已经用道上的规矩了结。按照大家心照不宣的常规来说,警方没有道理再插手。他们应该很清楚,这样不大不小的事情,又过了这么久,就算插手,也只是吃力不讨好,搞不出任何名堂来。 更重要的是,就算真的是要办三哥,那么他们去抓明哥,抓癫子、牯牛、缺牙齿、团宝,甚至去找北条,翻陈年旧案,都要比抓我有用的多。 那么,他们动我的真正理由到底是什么呢? 我百思不得其解。 不知道审了我多久,天开始慢慢黑了。 审我的人都陆陆续续走出了办公室,把我一个人留在那里。 当时的我,早就已经被弄得晕头转向,一个人静静坐在黑暗中,左思右想,疑虑不定,满腹忐忑。 以我这些年的经验判断,光靠着之前他们问我的那些琐碎小事,那我今天晚上就一定能够出;可,如果只是这样的话,他们完全没必要用这么大的阵仗,费这么大的力气啊。 而且,现在离刚出事的时候已经过去了至少四五个小时,按道理说,以小二爷的办事能力,不至于到现在还没有半点动静,难道中间又出了什么我不知道的乱子? 在百般煎熬之中,我终于听到了熟悉的声音在窗外不远处响起,那是小二爷与一个人的对话声,渐行渐远。 又过了半天,墙壁上的时钟已经指向了午夜,办公室的门被打了开来,方才还满脸严肃审我的一个警察走了进来,微笑着对我说: “胡钦,没得事哒。你先走先走,我们也没得办法,要指标。呵呵呵,这个事,具体今后有什么需要你的,还要麻烦你啊。你朋友都在下面等着你的,走吧。” 我强忍着想要狂喊一番的冲动与他礼貌握手道别。 当我走出办公大楼,来到机关外面的停车坪时,远远就看见了站在路灯下的小二爷和地儿以及天哥、贾义四个人。 对于一个混迹江湖多年,早就手染鲜血的老流子来说,今天这件事只是再也平凡不过的一个小插曲,可不知道,那一瞬间,当我看见小二爷他们的时候,我却莫名其妙就产生了一种类似于死里逃生、久别重逢的唏嘘感。 我由衷地看着他们笑了起来。 不远处,除了天哥脸上也挤出了几丝笑意来回应我之外,其他人看起来却都还是一副阴沉得快要掉出水来的凝重表情,个个都恍若泥塑般一动不动地看着我。 刚刚走到他们跟前,还不待我开口,就听见小二爷用一种非常干涩奇怪的声音说道: “胡钦,出大事哒!” 随着这句话,片刻前那种由衷的轻松和快乐瞬间烟消云散,莫名的恐惧疯狂涌上心头,笑容僵硬在脸上,呆呆望着小二爷,甚至都忘记了说话。 夜色中,小二爷的眸子明亮得让人发慌,我看见他的双唇再次张开,吐出了一句话来: “明哥和牯牛两个人,九点钟的时候,在巨龙被人砍了,现在还没有脱离危险。” “嗡”的一声,脑海中仿佛出现了一道巨响,震得我整个人魂飞魄散。 耳边继续传来了小二爷的说话声: “砍人的是大小民、大屌、麦子和……缺牙齿!” 车子在漆黑的马路上左弯右旋,开向了市内。 打开身边的窗子,夜风轻拂脸面,让浑浑噩噩的思绪多了些许清明。 当市区的万家烟火遥遥在望的那一刻,寂静的车厢中,再次响起了小二爷的询问: “胡钦,你看现在怎么办?” 无尽虚空中,漫天繁星一直绵延到视线尽头,在黑暗的衬托下,每一颗都是那么明亮,却又那么遥远,如同一口口万丈枯井的边沿,自由广袤的世界透过那点点亮光照耀进来。 而我却永远都只能呆呆坐在井底,仰首观天。 刹那间,一阵恍惚,隐隐约约听到自己的声音从口中响起: “通知险儿,不管什么事,两天之内,马上回来!” 第273章 风雨如晦故人回(1) 天边两点红芒闪烁在夜空,越来越近,一架银色的小飞机如同鬼魅般从无边的黑夜中显露了出来,缓缓降落在位于我市近郊机场的停机坪。 “各位旅客,由北京飞往我市的……” 在机场播音员甜美到有些做作的声音中,我收回了一直望向窗外停机坪的目光,当先站了起来,身边众人纷纷跟着起身。 “到哒到哒!这个贱货终于到哒!!” 地儿的说话在我耳边响起,心底深处那股被刻意压制的情绪波动却依然从他急促的语调和有些泛红的眼眶中,表露无遗。 我的心无来由地剧烈跳动起来,满腔的高兴与期待突然之间就被一种不合时宜的荒谬情绪所掩盖。 就如同多年前,拿着不及格的考试成绩去通知父亲开家长会的感觉一般,忐忑、紧张、慌乱,却又那么真实。 是啊,回来了!在外逃亡将近六百个日夜,厦门一别之后,就再也未曾见面的险儿,终于回来了。 我的兄弟,回来了! 我无法控制地小跑着奔向了出关通道,身后响起脚步声一片…… 自从三天前,明哥和牯牛出事之后,我的心里没有片刻安宁。巨大的恐惧与疑虑如同一只大手,紧紧掐着我的脖子,一天比一天更紧。 事发后的第二天一大早,老鼠就主动找上了门来。 见到他之前,我以为他会说,这只是手下小弟之间的一次偶然冲突而已。但是他并没有这样,他还是一如既往高明得让人感到心寒。 当时,他给了我一个近乎完美的回答: “小钦,你还记得前几年那个岩场的事情吧。我已经是第二天就准备交钱了,义色从我手里抢走!他托人给我带信,要我最好别调皮!我什么都没有做,我忍了!这次的事也是一样,前几天和你吃饭,我告诉你那个停车场的事,我已经把手续都办得差不多了,结果,他还是要抢!小钦,义色没有给我活路走!昨天晚上,皮铁明和牯牛在巨龙,名义上是吃饭。你知道他们在干嘛吗?他们在找溪镇洪武手下的老九调枪!迟一步,小钦,但凡我迟那么一步,今天就不是我来这里找你,而是你去山上给我上香了。一山不容二虎,他不让我活,我就要他死!打流就是这么回事。小钦,你明白吧?” “那缺牙齿呢?怎么回事?” “买码的事,义色插手,你没有得到,你走了。缺牙齿呢,他从十三岁开始跟义色,砍悟空、剁龙袍,伏击廖光惠,义色走上来的每一步,差不多都有他在下面帮着抬脚。九一年,溪镇十杰边海洋杀洪武,缺牙齿、盖将两个人两把刀,拼了老命护着洪武、义色杀出重围,缺牙齿全身上下十二刀,盖将当场被杀死;九二年,胡少飞一夜掀翻何勇鸭子,连夜带人在将军的老窝堵义色,当时燕子那一枪,如果缺牙齿不挡,义色现在骨头都可以敲鼓了。还有,办宋家跃,缺牙齿一人顶罪,一走就是四五年。他出生入死跟了义色这些年,落得什么下场,你看到了。放篙子,开场子,岩场,沙场,水泥厂,哪一门生意有他的份?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出来混不怕大哥不抬举,就怕大哥不公道。义色手下八大金刚,除开雷震子不说,缺牙齿出力不比别人少,可是而今哪个不比他混得好?本来是他的东西,都被拿了,小钦,假设换作是你,只怕你还忍不了这么多年吧。小钦,这件事和你没有半点关系。我答应过你的,我记得。如果你实在不相信我夏冬也不要紧,我只请你好好想一下,我们这些江湖上的人,刀口舔血求的就是个财,对吧?你们几兄弟的根基现在已经不在九镇了,我的手也伸不到市里来,不管从什么角度来说,我们之间都没得半点利益冲突。而且,这些年来,我们不说是兄弟,至少大家相处得也还算不错,我实在是没得丝毫动你的理由,动你也给我带来不了任何好处。小钦,我夏冬应该不是个蠢人吧,为了一个没有好处的事,我会结下你这样可怕的仇人?再说了,讲句不好听的话,你而今跟的是哪个?廖光惠!我和黄皮都是这个意思,只是想要赚点钱,哪个端我的饭碗,我和哪个玩命!但是钦哥你,我那天就已经给你说了,你放一百个心!出事了我负责!不挡我的财路就是朋友!我夏冬从来不动朋友!” 老鼠的话,我连半个字都不信,但是,却又找不到任何一点值得反驳与怀疑的地方。 因为,他说得对,他抓住了整个事件最关键的核心:这是生意的纠纷,是利益的冲突,是流子打流的根本。 如果换作我是他,我也会先动手办了三哥。 而且更重要的是,对于这场纷争而言,我是个不定数,却也的确是个局外人。 所以,我只能无言以对。 我只希望险儿快点回来。 我敏锐大胆,善于行险;小二爷缜密入微,小心翼翼。我们两个之间的配合,通常而言,都足以应付大部分的问题,但我们却都有一个缺点,我们都想得太多。 有些时候,有些情况下,想太多的人更加容易陷入迷雾当中。 而险儿完全不同,他直接果断、锋利尖锐得就像是一把利刃。遇事之际,他很少过多纠结,却往往更能直抵本质,一针见血。 也许只有他,才能看透九镇那一团乱麻背后的真貌,才能更加直截了当的解决黄皮。 我的双眼死死盯着前方通往大厅的电梯,在人流中,我首先看见一双腿随着电梯的速度,慢慢下移,下移;接着就是腰部,肩部,下巴…… 我的瞳孔越来越大。 “钦哥,看!险哥!” 贾义喜不可抑的说话声与周围众多兄弟们的疯狂欢呼同时在大厅里爆发了出来。 电梯上所有的人们都望向了这边。 目光在这一刹那完美对接。 一种强烈到让我鼻子有些酸楚的感觉涌起,看着不远处那个熟悉无比的身影,我笑了起来。 险儿变了。 我们拥抱在一起,握着双拳疯狂地捶打着彼此的背部,大跳大笑。那一刻,再也没有了大哥小弟,没有了拘谨礼节,每个人的眼眶都在泛红,每个人的嘴里都在狂叫。 险儿,这个面部被烧伤都不曾哭过半声的男人居然情不自禁地低声哭泣了起来,脸深深地埋在我、小二爷、地儿三人的怀抱中间,如同荒野孤狼般从喉咙最深处发出了一阵阵刻意压抑的低嚎。 站在机场门口那辆奥迪A6的前面,他笑意盈盈地看着我们说: “享受厅级干部待遇,看来老子不在,个个都升官发财,日子过得蛮好啊。” 按照我们之前商量好的,小二爷第一时间就将车钥匙掏出,抛给了险儿:“从今以后,这个就是你杨厅长的。” 没有虚假的客套,没有半点的不舍,也没有大喜之下的忘形,一切都是那么顺理成章,每个人都面带笑意,情真意切。 那一幕落入我的眼中,恍惚之间,我觉得好像人生又回到了最初的样子,我们还是当年那几个在小小九镇上,一起无忧无虑共同长大的少年。 但是,终归还是变了。 险儿,真的变了。 他更高更瘦更黑,这种黑里却带着一种以前没有的,只有长期经过高原上的紫外线才能照射出来的暗红。 站着不动的时候,他的整个人看上去就像是一根深深钉在无尽冰原上,迎着朔风而立的钢条,笔直、粗粝、坚不可摧。 他不再像以前那般惜语如金,整天都是一脸深沉装酷的样子。 如今的他见到任何人,都会露出从来没有过的亲和微笑,礼貌问好,温润而老到。只是,间或中眉眼转动的那么一瞬,峥嵘偶显,一股强烈到让人几乎不敢直视的铁锈寒霜,就会扑面而来。 只不过,当我们坐上车,送险儿回九镇家里的路上。 我突然发现,在险儿不言不语,静静凝视某处的时候,他的眼睛里面不再有以前那种虽然凌厉却依然闪烁灵动的光芒,取而代之的是某种从来未曾见过的奇怪东西。 就像是一条刚刚被剖杀之后,放在砧板上的鱼,眼眶中只剩下彻底的空洞无物,没有任何情感与灵魂的存在。 那是一种带着死气的神态,看不到对于生命与美好的一丝牵挂,甚至连绝望和悲伤都没有,就仅仅只是冰封千年的波澜不惊,无忧无喜。 我不知道他经历过什么,而经历的那些又改变了他什么。 我只晓得,这是我,第一次清晰体会到来自于险儿的恐惧。 第二天下午,和父母家人诉完离别情之后,险儿开着奥迪回到了市里。 小二爷一大早就已经在我市最豪华的珍珠酒店顶楼订了一个包间,在那里,我们兄弟四人进行了一次已经暌违两年之久,完全私密性质的豪饮。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仅再次发现了险儿身上某种巨大的改变,而且还真正改变了我们所有兄弟的一生。 那天酒席开始之后,险儿就表现得前所未有地话语极多。 我们每个人都安安静静地坐在一旁听着,感受着,摸索着,他遗失在我们生命中的这两年。 那些岁月中,他在天山脚下的牧民家里就着五十二度的呼白王吃过正宗雪线羊;也在东莞的小发廊里为了四川开县苦命女子的百来元和企图跑单的嫖客打架。他感受过内蒙古师范大学的蒙族少女那双修长有力的双腿夹在腰边,欲仙欲死的滋味;也曾被出生入死的朋友误解出卖,连夜逃窜百里,露宿街头。他在呼和浩特红旗街和入室偷盗的小偷碰了个照面,反倒一起吃了顿烧烤;也在遥远的边境线上,本是要去做生意,却变成刀刀见肉,黑吃黑抢了俄罗斯流子的钱。 他甚至还去过外蒙古,参观过故宫,走过一段丝绸古道,看过敦煌莫高窟。 总之,他就那样时刻绷紧了一根神经,顶着常人完全没有办法忍受的巨大生存压力,走遍大江南北,看尽关山万重,熬过了逃亡生涯中,那如鱼饮水、冷暖自知的两年。 当他絮絮叨叨说着的同时,我们杯中的酒也在不知不觉一瓶瓶地减少。 我知道,我们每个人拼着老命喝酒,却都一言不发的原因。 是因为,我们根本就说不出来。 无论是谁,今天能够舒舒服服坐在这里,都已经欠下了眼前这个人太多太多,而这一切,需要用很久很久去还。 同时,我们也会发誓用自己生命来保证:别人欠下这个男人的,终有一天,我们会让他们千倍来还! 这样沉寂的气氛过了很久,不知道何时连险儿都已经不再发言,只是抽着烟,机械地用手指一下又一下,敲击玻璃杯。 奢华瑰丽的豪包在沉默中额外地透出了一种让人心底发虚的味道。 我曾经几次想要张口来改变气氛,却发现说不出任何一句自己觉得恰当的话语。 最终还是地儿的浪漫情怀改变了这让我感到非常不适的气氛。 他猛抽了一口烟,刻意将语调放得舒缓,轻声说道: “呵呵,听你这么说,那边物价还是不高啦。搭顶帐篷、买匹马,也算是有车有房。呵呵……”说完之后,他自己好像有些想笑,却先勉强克制了下,非常奇怪的表情,有些紧张拘谨地四处扫扫我们其他三人。 “哈哈哈哈哈哈哈……” 谁也不知道谁带头,所有的人同时疯狂大笑了。 “妈了个逼!地儿,说贱话你认第二,没人第一!下回跑路,你去,老子在那里有熟人,帮你搞车搞房。哈哈哈哈哈哈!” 轻松愉快的气氛在笑声骂语中再次回来。 第274章 风雨如晦故人回(2) 我们三人将这几年的所有一切都告诉了险儿。 与归丸子、金子军之间的仇;小二爷的爱情;去省城那次结识了张总,也卷入了那场深不可测的旋涡;三哥与老鼠分别过来找我的说话;以及接下来明哥被办的那场祸事。 然后,我们就谈到了搬坨子。 我说了这么一句话: “险儿,你回来就好。这段时间,乱七八糟的事情一起来,我们三个实在是有些招呼不过来了。搬坨子的事,小二爷说他要去办,刚好,场子里的事,这段时间,就你来负责。要不要得?” 险儿没有回答我,他看着小二爷,问: “场子里面,一直都是你搞,好好的,无缘无故,你搞什么搬坨子呢?胡钦和地儿搞不得?” “胡钦要开始准备廖老板那边拆迁的事情,文件一批,马上就要开工的。搬坨子也不是一天两天就搞完,到时候,他肯定没得这个时间;至于地儿,他也闲不了,九镇最近发生的这些事虽然看起来和我们还没有关系,但不管怎么说,黄皮毕竟还是回来了,至少也要有个人来盯一下。场子这边是正当生意,而今也上了轨道,我盯不盯着,都无所谓。老子就干脆多吃点亏,分担下咯。” “你是因为那个什么橙橙和和尚老弟的事,不舒服吧?” 我想了很久都没有开过口的念头,却被险儿直截了当地说了出来。随着他的这句话,小二爷的脸色一下子变得阴沉如水,半晌没有说话。 良久之后,这才点了点头。 “小二爷,搬坨子我来,你搞不得!” 险儿又说出了一句让我们所有人都感到有些意外的话来,小二爷飞快将头抬起,盯着险儿,眼光闪闪,默不作声。 “咳。” 我轻轻咳嗽了一下,看着大家的眼光都转移到我身上之后,我说: “险儿,这个事,我想过。小二爷搞,要得。就算他心里确实有这个想法也不要紧,抛开私仇不讲,但凡和尚调皮,到时候也肯定是要翻脸,我们兄弟哪个翻不一样是翻?二爷他要做就做。再说,你搞这个场子,我也有另外一个考虑,万一九镇那边出大事了,你也可以直接出来帮我。搬坨子这个事大意不得半分,如果你搞的话,到时候,万一抽不出手,也是麻烦事。” 话刚说完,险儿嘴唇一动,斩钉截铁地回道: “搬坨子,我们哪个都搞得。小二爷搞不得!” 我不知道自己当时是个什么表情,但是我看到除了险儿之外,其他两个人的表情都大变起来。 地儿身体一挺,又飞快停下,整个人都显得尴尬紧张;小二爷的脸却突然涨红,一瞬不瞬盯着险儿慢慢说: “险儿,我从来没有争过什么东西。这个事……” 没有等他说完,险儿笑了起来,顺手抓起面前桌上一颗咀嚼过的槟榔渣对着小二爷扔了过去。看着小二爷有些狼狈不堪地拍打着散满全身的渣滓,他说: “争个屌毛啊。你说些什么?老子和你争啊?” 这个动作让气氛有些缓和,也让颇感受辱的小二爷因为自己的想法而感到了些许尴尬,他一边笑骂一边说: “日你啊。脏得要死,口水臭又臭。那你说,我搞到底怎么了?” “嗯。险儿你说说看。你怎么想?” 险儿嬉笑的脸色突然就变得有些严肃起来,一直等到小二爷收拾停当之后,他才说: “我在外头这些年,也跟了几个大哥,见了些世面。出来混,如果一直都按着我们之前这样搞,是不行的。” 他语气停了停,看了我们一眼之后,才接着说: “举两个例子,你看。李杰和廖老板。都是全市的老大哥。为什么李杰被办了,廖老板没得事。当然咯,李杰被办主要和他爹的事也有关,中间还有廖老板他们的问题。但是,换个角度,你们想想。如果而今依廖老板今时今日的位置,除开场面上有大脚板要踩他之外,其余江湖上的人,不管哪一个,可不可能还像当初他办李杰一样用江湖上的手段办了他?并且顺顺当当改朝换代,称王称霸?” 我依稀感觉出了险儿要说的是什么东西,但是却又模模糊糊,摸不到具体。 抬眼看去,小二爷与地儿两人也同样都是一副眉头紧蹙,正在沉思的模样。 “兄弟,识时务者为俊杰,顺潮流者成大事。这个年代,已经变了!九七年跟着三哥,他给派出所的人送点小钱,喝几顿酒,大家就是朋友,就可以光明正大开啤酒机。而今不行哒,捞个偏门,条条蛇都咬人,个个菩萨都要打点。大家都见过世面了,抢钱的时代,哪个还和你谈交情。” “险儿,你的意思是……” 没等小二爷说完,险儿蓦一抬头,打断了他的话。声音变得激昂慷慨,双眼炯炯看着我们所有人,声音变得激昂慷慨,说道: “是的!要学廖老板,交场面人,搞正当生意!这个场子就是个好机会!好不容易半只脚上岸,你还非要捅下水搞什么搬坨子?我告诉你,江浙、闽粤那边,你没得个场面上的牌子,你算个屁!还大哥?打顶了也就是跟着老板办事的一个马仔!晓得不?而今,我们有人抬啊。这么好的机会,还不上位等什么时候!” 我恍然大悟起来。 千百年来,中国的黑帮始终都只是黑帮。甚至权倾一方的上海皇帝杜月笙都只能是“政府就当我们是夜壶,尿急要用的时候拿来。撒完了,没用了,嫌你臭,一脚踢到床下,恨不得踢个稀巴烂。” 而日本美国这些发达国家的黑帮如山口组、黑手党却早就登堂入室,极难动摇。 这是为什么? 因为,我们从来没有进入过体制内部,从来都没有一块可以挡住夜壶臭味的遮羞布,从来都没有一张场面上认可的免死金牌。 现在,是一个钱可通神的年代,只要肯费功夫,下苦心,遮羞布并不难找。 人,是需要两条腿走路的。 发财,立品!流氓,绅士! 这就是险儿说的道理。 浅显却深远。 “如果不遭报应,我们还有几十年要活,光靠而今在道上这么搞,吃不开的。胡钦,除非廖老板一辈子平平安安,和你之间也相安无事,他坚决罩你,你铁心给他当一辈子的小弟。要不然,也到了帮自己留条后路,替身边人想下的时候了。” “要混出个名堂,我们几兄弟,就必须要有一个可以拿到台面,和那些场面上的大哥们说话的人。你看,为什么庞先生的事是张总来办,不是廖老板直接出面?你说而今我们要当官,那肯定不可能!但至少我们之间要出一个放在台面上不丢面子,有自己正正当当的生意,清清白白的家底,过几年混得好,说不定还能够进一下政协、人大的,像张总那样的自己人出来吧?到了那个时候,我们就再也不用看任何人脸色过日子了,那个时候,在这片江湖上,我们才真算得上呼风唤雨,叱咤风云。” 我的心中有着某种东西在风起云涌。 我知道险儿说的话代表了什么,将会改变的又是什么。对面位置上,小二爷一口又一口,毫无意识地往嘴里灌着酒;地儿却是脸色变化不定,胸膛起伏,激动之色形于言表。 “哐啷!” 小二爷正在往自己杯里添酒的手一下不稳,酒瓶跌了下来,磕在面前的大理石台面上,发出了清脆响声,酒液四面喷出,溅湿了他胸膛上小小一片衣裳。 他却不管不顾,一手扶住倾斜的酒杯,看着险儿说: “胡钦可以试下。” 我的心随着小二爷的话语,“扑通”一下,莫名其妙地悬了起来。我正了正身体,尽量掩饰着这种让我有些发慌的感觉。 我看到险儿慢慢转过了头,看着我,眼中射出了一种极为奇怪的神色,我努力地辨识着这种神色背后的含义。 然后,我突然就意识到。 同情! 险儿眼睛里面居然是一种巨大的同情。 我仿佛突然听见了“呯”的一声脆响,身体里面某种东西在那一刻碎成了千百片,在这种痛苦中,我听到险儿刻意显得柔和的声音传来: “胡钦,搞不了,一世都搞不了了。” 我再也无法克制地拿起面前酒杯,一口饮下。 是的,我再也搞不了。 不知何时开始,我,已经是九镇六帅名副其实的老大;我已经是九镇十三鹰追随左右的大哥。 我,已经永远地背离了父母、外婆、君,以及自己曾经给予过自己的重重期望,种种未来,变成了一个从头到尾的流子。 一个再也不可能彻底洗白的黑道大哥。 那个被欺负的懦弱少年;那个想要好好读书考大学的学生;那个一心想着和一位女孩厮守终身的情人;那个因为太调皮被外婆绑在家门口电线杆的孩子。 这一切一切都永远也找不回来。 隐隐中,我听到险儿继续说着,残酷而真实: “而今之所以廖老板也好,张总也好,都这么抬我们。说白了就是因为胡钦,他们抬胡钦是为什么?因为胡钦是一个黑社会,一个可以办事的黑社会!胡钦不能办事了,还抬个什么卵。而且我们手底下,这些人服的是哪个?胡钦是大哥啊!胡钦都不当大哥了,我们还有什么?他又还有什么?还凭什么资本去做正经生意?” 没有人说话,很久很久。 恍恍惚惚中,我看到小二爷缓缓瞟了地儿一眼,又看向险儿,似乎想要说什么,险儿却抢在他之前一步说: “小二爷,你也莫想多哒。你就安安心心搞,你搞好了,我们也是一样的。你和胡钦你们两个一黑一白,两面出头,我们兄弟怎么都不会倒。晓得吧?你莫七里八里,啰里啰唆。地儿搞不好,他不是这样的人,他心太软也太贪玩。场面上的事,钩心斗角,利益纠缠,他应付不来。我就不用说了,老子一个通缉犯,你要我做生意,上台面,那纯粹是开国际玩笑。” “话说回来,你们也晓得,不用我多说,我们几兄弟,包括胡钦在内哪个比你小二爷做生意强些?你天生就是要做这行的料。” 每个人都沉默了下来。 但是,每个人也都明白了过来。 险儿说的是对的。 事到如今,我回想前尘,那天的所有一切都依旧还是历历在目。 多年之后,我们兄弟能够从为老板打工,在刀口上赚几个血汗钱的流子变成市井传说中我市最大的黑社会。 我想,就是从那天那个包厢里,险儿的口中说出这些话的一刻开始。 那天,他为我们定了型,我也为自己定了型。 一个心中早就明白,却一直不曾、不忍,也不敢触碰的型。 那天,我们一致决定不掺和到三哥与老鼠之争。虽然有些无情,但却最符合我们和跟着我们吃饭的那一大帮人的根本利益。这个吃人的社会,如果没有了利益,又哪里来的感情。 搬坨子的事,经过再三思考,我最终决定交给了险儿。 我的确无法分身,而这样重要的事情,没有了小二爷的聪明,也就只有险儿的果敢能够担当了。 对了,那天快结束的时候,险儿还告诉我们。 他有一个朋友因为身份问题,不能和他一样地坐飞机,只能坐火车,换汽车,长途辗转,从内蒙古到我市。 这个人将会在第二天的晚上到达。 险儿说这个人是他在外面唯一生死相依的兄弟,希望我们兄弟能够一起去接一下,以示诚意。 我答应了他。 当时,我只是看在险儿的面子上而已。 可完全令我没有想到的是,这个男人居然会在接下来极短的日子里面,就让险儿成为了名动江湖的传奇。 一个属于开着黑色奥迪的年轻男人与他的彪悍小弟的传奇。 第275章 戈壁滩上的一片海 险儿初到呼和浩特的那段时间,曾经住过一个叫作红旗街的地方。 据说那个地方居住人员极为复杂,治安情况也非常混乱。尤其是妓女和小偷,险儿说估计比正常人还多。 当时,险儿租住的一间狭小民房,和其他杂七杂八的底层民居挤在一起,通道七弯八拐,刚来的时候,他自己有时候都得找半天才能回家。 可就是在这样隐蔽难寻的地方,他遇到了人生中的第一次入室盗窃。 某一天,他出门办事,大概下午四五点钟的时候回家。 蛛网般的小巷,狭长黑暗的走廊,紧闭的房门,一切如常。险儿吹着口哨掏出钥匙,打开了门。 可是下一秒,他却并没有走进自己临时的家,而是一动不动站在了门边。 因为,此时此刻昏暗简陋的房间里,居然有一个人,手上拿着几叠百元的现金站在房间正中央,脸上一副不知是惊是喜的奇怪表情,正在看着他傻笑。 第一个反应,险儿以为自己走错了地方,可是仔细一瞧,床是他的床,电视是他的电视,烧水的壶是他的壶,就连那个人手里拿的几叠钱也好像是他前几天放在抽屉里面的。 于是,他明白了过来。 遭了贼!他杨日天居然遭了贼! 险儿缓缓走进了房内,没有说话,甚至连脸上的表情都没有一点变化,只是反手关上了房门,然后一言不发,站在门边,盯着对面的人看。 没想到,对面那哥们居然也是个临危不乱的极品。 险儿刚一出现在门外,他就没有动;险儿进来关了门,他居然还是没有动,依旧站在原地王八看绿豆一样,四目相望。 险儿终于忍不住张嘴说了一句话: “你还真的是敌不动,我不动;敌动,我也不动啊。” 这个哥们相当牛逼,根本就不回答险儿的话,“切!”嘴里发出了一声极为轻蔑的冷笑之后,抽出一把匕首,抬脚就要往外面走。 可脚步刚一动,那人就像被点中穴道一样,立马停了下来。 因为,“切!”险儿嘴里发出一句一模一样,只是更大声的冷哼之后,把衣服一拨,从腰边抽出了那把他一年多以来几乎是从不离身的枪。 那人脸“唰”地一下白了,说出了一句让险儿有些发狂的话来: “你,你,你他妈的是干什么的?” “老子干什么的?你他妈的跑到我房里干什么啊?” 那人哑口无言。 “给我把钱放着!” 钱放了下来。 “滚!” 没有滚。 险儿以为自己普通话说的不标准,那人没听懂,又尽量字正腔圆说了一句: “滚!” 那人抬头了: “大哥,我们这行,出手落空了不吉祥的。随便拿两张好吗?我真的饿了。” 足足愣了半分钟之后,险儿嘴角一咧,笑了起来。 险儿胆大包天,决绝如铁。 但是他绝对不是一个没有同情心的人,相反,也许他的同情心要比一般人来得还要更多,更泛滥。 比如,一般人绝对不会给贼钱,可他却偏偏给了,真的就给了。 给的还不少,五百! 那人拿钱之后,更诡异的事情发生了,他问险儿: “大哥,你这么多钱,又还带了家伙,你是干什么的?” 险儿有些恼火,一言不发看着他。 “你是杀手?” “滚!” 那人转身要走,刚走到门边却又好像有所期望般回过头来,对着险儿扬了扬手里的五张钞票,说: “大哥,我请你吃饭好不?” 险儿再次愣住。 一个贼,跑到他的家,钱没偷到,开始乞讨,然后拿着自己刚刚讨到的五百元钱,说要请苦主吃饭。 他妈的电影也不敢这么演啊。 可是更荒唐的地方在于,故事发展到这里,还不是最荒唐的,最荒唐的发生在下面。 也许是一个人的江湖太孤独,孤独到坚硬如同钢条般的险儿也承受不了;更也许是在这一年多以来,他吃尽了浪迹天涯的苦。所以,他能明白这些浪迹天涯的人。 他居然真的去吃饭了,用他的钱,和一个偷他钱的贼,并且将那个贼喝得酩酊大醉。 也是从那天开始,险儿身边多了一个兄弟,对他心服口服的兄弟。 奇人必有奇事,人间百态,皆是一个缘。 险儿的这个兄弟连名字都诡异到冒着一股浓郁的泥土气息,叫作张大海。 一个从小就生长在极度缺水的甘肃西南某处的沙漠边缘,住着土坯房,别说洗澡,连喝水都是喝的带着咸味和沙土的地下水的人。 他的名字居然叫作大海! 张大海的生平极为曲折离奇,听险儿说完他的故事之后,对于这个人如同蟑螂般顽强的生存能力,我脑中情不自禁地冒出了两个字,牛逼! 张大海的父亲不知道是因为强奸还是抢劫,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坐了牢,到现在都从来不曾见过。后来,他母亲又嫁了人,这个禽兽不如的女人和他同样禽兽不如的继父一起,将他以三百元的价格卖给了一个叫“爸爸”的兰州人。 然后,他就跟着这个“爸爸”跑遍全中国,偷盗为生。 中间,他尝试逃跑过无数次,甚至在偷盗的时候,故意被抓。但是,每次,他向警察叔叔告知详情,并且表示希望可以回家之后,警察叔叔都是不约而同地将他送到了收容站。 可是,每次过来交钱,把他从收容站里接出来的永远都是那个“爸爸”。 一次,被抓回来,毒打;两次,被抓回来,毒打;三次,还是被抓回来,还是毒打……一直到他的两手小拇指上半截都被砍掉之后,他才明白了过来: 爸爸靠不住,那些叔叔也是同样靠不住的。 所以,张大海不再跑了,不仅不跑,而且还非常努力拼命地盗窃,为爸爸赚钱。 身边那些最初同样想跑的孩子们到了这步,也就怕了,也就顺从了。 可张大海不同,纵然生活艰辛、历尽劫波,他却依旧保有一颗向往自由,奔向美好未来的赤子之心。 在这样的忍耐中,张大海熬过了七年。 他终于长大了,也终于成为了爸爸手下的一员大将。 于是,在某个城市的某一天某一夜,羽翼已丰的张大海出乎意料地用一种极为暴烈的手段解决了这么多年以来,爸爸给予他的痛苦和煎熬。 他洗刷了仇恨,也摆脱了樊笼,从此改名换姓,亡命天涯。 当时张大海犯下的事具体有多大,我不知道,险儿也没说。 我只晓得,当张大海消失在茫茫人海之后,那个城市的警方发出了通缉令,还万里迢迢,专门去他母亲家和他极度偏远贫瘠的故乡找过他。 张大海就这样,有一顿没一顿地过了三四年,直到他遇见了险儿。 接下来的时间里,他终于不用再靠偷窃为生,他终于不用一个人孤独地吃着晚餐,他终于不用在受伤的时候独自躺在昏暗肮脏的水沟旁,他终于有了一个关心自己、尊重自己的朋友。 他终于活得像一个人! 他跟着险儿去了北京旅游,也跟着险儿去了外蒙古的边境线上办事,一匕首就捅翻了一个高大强壮得像头北极熊一般的俄罗斯人。 再然后,他坐着火车,换了汽车,跟着险儿出现在了我们面前。 当火车缓缓停在我们面前,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一个巨大的,南腔北调的,不知道是来自哪里的奇怪口音穿越了所有的嘈杂与人影,直接钻入了我们的耳朵当中: “大哥!” 顺着声音望过去,除了险儿脸上显出极为高兴的神情之外,我、小二爷、地儿、贾义、简杰等其他前来迎接的人们脑海中再次冒出了一个熟悉的名词: 牛逼! 不远的前方,一个举止神态看似依旧年轻,却又不得不让你怀疑自己眼神的男人,三步并作两步,像袋鼠般跳着来到了我们的面前。 那一刻,我才算是真正明白了什么叫作古铜色的肌肤,什么又叫亚转非染色体变异。和他抱在一起的险儿,以及旁边不远处满脸怪相,似笑非笑的小二爷,两人原本就是我们兄弟中最黑的。 可在如此鲜明的对比之下,我觉得他们还真是一对粉雕玉琢、白肌凝脂的水娃娃。 再者,这哥们面相极老,极老! 虽然事先险儿就告诉了我们他属猴,比我们稍大一点,也差不太多。但是我当时还真没有看出来,那一脸的抬头纹,一笑起来都深刻内敛到可以夹死蚊子了,这能是属猴吗?难道是一九六八年的猴? 关键是这哥们脸上看着有些不对劲,却又让人一时之间,看不出到底是哪里不对劲。 地哥发现了,他悄悄凑到我耳边说: “哎,胡钦,你看这位兄台。那个眼睛是不是和NBA的麦克格雷迪一模一样,没有睡醒。” 当头棒喝,茅塞顿开。 热热闹闹地寒暄介绍一番之后,一伙人往回走。 虽然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不能用外表取人。但是说句心底话,真的能做到这点又有几人?我胡钦本为俗人,所以最初看到这哥们的相貌之后,当下心底难免有那么一丝不好的想法。 这哥们外面穿一件灰不灰、蓝不蓝的薄绒外套,一行巴掌大一个的英文字母极为招摇,触目惊心地横亘在他的胸前——BALENO。 我认得,中文叫作班尼路。 更可怕的是,那班尼路外套里面的一件白色带格纹的衬衫领子露在外面,天地良心,我真是用了很久才看出白色和格纹的。 实在忍不住,我把险儿悄悄拉到了一旁稍远的地方,说: “你他妈的,跟着你混的人。你未必这么穷啊?你也帮他搞两件衬头点的行头穿着来唦。” 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一听我这个话,险儿猛然抬头看着我,双目圆睁,血丝尽现,涨得通红的脸上露出了一种受到极大委屈和侮辱之后的愤怒表情来。 一时之下,我被吓到了,呆呆看着他,嘴巴张了又张,想说点什么来缓和下气氛。没等我开口,险儿却一扫往日的冷静沉着,像个泼妇一样的跳了起来,当着众人,一手指着张大海: “老子没买?老子……” 说到一半,还不解气一样,两步穿过目瞪口呆站立当场的众人,一把将张大海拎了过来,也不嫌脏,抓着张大海的衬衫领子,猛地翻过来,将张大海的腰往后反扳着提到我的面前,大声说: “老子没买?老子没买!你看好啊,胡钦,你看好。这是老子带他到北京去玩,在国贸帮他买的阿玛尼。老子没买?老子怎么晓得,几天不见,他自己买这么个外套,穿这么个鸡巴样。” 我极为尴尬地看着面前一切,完全不知道说什么好,在所有人的眼光中,只得讪讪然地嘿嘿傻笑。 险儿松开了张大海,他站直身体,一边整着衣领,一边指着自己身上的外套,若无其事地笑着对我说: “嘿嘿嘿,都是牌子,都是牌子。” “哇哈哈哈哈……” 没有一个人能忍住的狂笑了起来,除了还是一脸痛苦到不可自抑的险儿与莫名其妙的张大海之外。 两辆汽车在夜色中向着城区飞驰。 车厢内一片安宁,空气中隐隐散发着一股强烈的头油味,张大海的脑袋从后座上伸过来,放到了坐在副驾驶的我和开车的险儿之间。先是对着我礼貌一笑,再非常艳羡地盯了险儿半晌,南腔北调的声音又响了起来: “大哥,嘿嘿嘿。这个车好啊,那愣是高尚啊。嘿嘿嘿,是奥运的吧?” 我完全没有听懂他的话,不禁扭过头去,有些诧异地看着张大海,希望他进一步解释。 后排的小二爷与地儿也同样坐直了身体,一瞬不瞬看着这边,等待答案。 仪表盘发出的微光中,险儿双眼死死盯着前方,看上去虽然依旧是那副历尽沧桑,千帆看尽,古井不波的淡然神情。但他脸颊两侧的肌肉却在明显压抑不住的微微颤抖着,高挺的鼻翼快速地一开一合,用一种莫大莫过于心死的语调说道: “大海,奥运是五环,这个是四环,叫奥迪。” 刹那间,我感动到有些酸楚的眼泪不可抑制地涌了上来。 巨大的情绪波动中,我回头看向后方,当头油味满满充斥在鼻腔的同时,那个词再次浮现脑海: 牛逼! 那天晚上,对于大海的到来,我们兄弟包括十三鹰心底都多少有些看笑话的想法,礼貌与客套只是出于险儿的关系。 我想见面之初,没有哪个人真正地尊重了大海,看起了大海。 所以,我们更加不会想到。 极短的时间过后,别说我们,就算是全市的江湖,也绝不会再有人看不起他。 而一个雄踞我市多年的前辈大哥,更是穷尽后半生,都也再休想忘记他一分一秒。 第276章 风寒露重 高处哪如低处好(1) 经过我们兄弟的再三商议之下,搬坨子的事情已经确定由险儿全权负责。 接下来的日子,在他雷厉风行的操作之下,事情全面展开,步入了流程。 在这个过程之中,发生了两件事情,虽然不大,但是时到今日,回首看来,也未必不是日后那场大纠纷的一个前兆与伏笔。 当初险儿跑路的时候,我们兄弟还没到市内发展,现在他回来了,市里的人脉与各种关系,对于他来说,都还是一无所知。 所以,我特意安排地儿先帮险儿几天,在旁边协助他处理那些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 在搬坨子正式开始之前的四天,地儿约了一个比较重要的朋友一起吃晚饭,本来只要他和险儿去就够了。碰巧那天我也没事,到了吃饭的点,给他们打电话,得知了具体地址,也就赶了过来。 地儿的那位朋友和我也是老相识,赶到之后,大家也堪称宾主言欢,杯来盏往,气氛很是不错。在我与地儿的刻意引荐之下,没等宴席结束,那位贵人与险儿之间,就已经开始勾肩搭背,称兄道弟起来。 快要结束的时候,一直等在包厢门外的服务员小姐已经被险儿差使着去柜台算账、拿账单了,刚好,面前的槟榔又已经吃完,地儿就顺口对着一旁的张大海说了声: “大海,去,帮忙,到柜台上喊小姐拿几包槟榔过来。” “嗯,嗯,嗯。” 张大海一边头也不抬,大口大口喝着自己面前的一碗龟蛇羹,一边口齿不清地点头回答,人却没有半点要起身的意思。 过了几秒钟,地儿一看他还在喝,有些不高兴地说: “大海,你去一下,回来再喝啊。听到没有?” 当时,正在与那位客人谈话的我和险儿都听到声音看向了这边,刚好看见张大海像是刚从饿牢里放出来的一般,嘴里塞了满满一大坨不知道是乌龟还是毒蛇的肉,边吃边抬起头,看着地儿,又艰难地“嗯,嗯”了两句。 然后,继续埋下头,老神在在地喝起了碗里的汤。 地儿的脸色难看了起来,瞟了我和险儿几眼之后,也没说话,把凳子一推,站起身来准备自己去买。还没有等地儿的屁股离开椅子,坐在身边的险儿就一把拉住了他,笑嘻嘻地说: “大海,你聋哒?” 险儿这句话说得很柔和,很平淡,与普通的说话口吻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张大海听到险儿喊自己的名字,抬起头来与险儿对视了一下之后。他整个人立马就像是被电打了一般,飞快从椅子上弹了起来,也不顾还有半块挂在嘴外面的肉骨,转身就推开包厢门,走了出去。 众目睽睽之下,地儿左右不是,脸色越发尴尬起来。 “哦,张队,我们……” 那一刻,不光是地儿,就连我的心中,也突然就出现了一丝丝不太舒服的味道,这种味道也许是很难说清,也许是根本就不能说给人听。 反正,当时的我迅速就掠过了这种想法,将饭桌上的话题岔了开来。 事后,我不否认,我也曾暗自想了一些。 不过,我觉得这不能怪张大海不懂事,毕竟,他和我们认识也才只有几天,而他跟着险儿却是一起出生入死了很长一段时间。 再说,张大海这个人本身也是一个一根筋通到底,情商极低的二愣子,有一次,我曾经问过他:“大海,你为什么会跟着险儿呢?” 他故意用新近学来的我们的方言说:“我不用偷东西啊!我不用再做那些不要脸的事啊。那几得丢人!” 是的,险儿让他活得像个人,有尊严有廉耻的人。而这些,是他多年以来,一直苦苦寻找却不曾找到的东西。 所以,在他的心底,对险儿和对我们其他人,这两种感情是没有办法相比的。 如果说,饭桌上的发生的这一个小小细节,虽然让人有些尴尬不快,却也并没有在我心底产生太大的注意与波动,没有引起我太多重视的话。 那么,两天之后,另外一个人身上所发生的另一件事情,就真的让我不能不放在心上了。 因为,那件事真正引起了我的某些想法与很大的反感。 毫无疑问,险儿是一个很有个人魅力的人。 一直以来,我是这个群体里面的中心人物,我知道,下面的兄弟们都很信服我,尊重我,无论我让他们去做什么,他们都会毫不犹豫地去做。 但是除了胡玮贾义两个之外,平日里,其他的人在和我相处的时候,却都好像隐隐约约地隔了一层东西。不是隔阂,更不是防备,而是那种有些畏惧,有些想亲近又不太敢主动和我亲近的感觉。 比如说:每次看见兄弟们在一起热热闹闹嬉笑着,我过去也想参与下,可只要我一出现了,热闹的场面就会立马安静下来,大家都一脸正经毕恭毕敬地向我打着招呼。我经常看到他们的嘴巴张了又张,好像想和我多说点什么,多聊几句,虽然大多数时候,我都静静等着,看着他们,想接受他们的这种亲近和示好。但无一例外,最终那些兄弟们都还是谦卑而紧张地对我匆匆一笑,把头一低,躲开我的目光,把话咽了回去。 而且兄弟们从来不主动和我开玩笑。一旦哪天我心情好了,和他们开玩笑的时候,就算自己都觉得玩笑不好笑,他们也会笑得很刻意,很夸张。如果我发了脾气,不说当事人,就算是一边没事的人,也是一副大气都不敢喘一口的样子。 其实,造成这种种现象的深层原因,我也细想过。 我认为,一是因为我是大哥,这个群体里面直接掌握了他们吃穿的人,人性中难免有种天生对于职权的敬畏;二是因为我自己信奉李鸿章李中堂“慈不掌兵,义不管财”的这条定律,我觉得,无论心底多么想和下面的人打成一片,也绝对不能乱了规矩,只有距离感才能保持威严。接触过多,所有一切都不免露于人前。所谓下人眼里无英雄,通常,一个人是绝对不会折服、畏惧于另一个他完全了解透彻的人或者事的。 我们兄弟里面,除开我,其他的几人。 小二爷太聪明,聪明到很多事情,他一看就透,这也让他的性格显得有些无趣;地儿太闲散,只愿意过自己的生活,根本就不花费任何的时间去处理人际关系;袁伟则太随和,看到鬼都是一副“哎呀,大哥,你好!”的亲切笑意。 只有险儿和武昇。 他们两个是我们圈子里面,最受小弟们欢迎的人。但是,他们之间也有不同。 武昇人高马大,丰神俊朗,而且为人处事义字当先,无论大哥小弟,在他看来都是一视同仁。平日里又非常厚道豪爽,小弟们说错了话,做错了事,通常都是能了则了,很少加以责罚。可一旦真的遇到事了,却又敢作敢为,极有担当。 所以,所有的小弟都非常愿意亲近他,和他一起办事。 险儿则是两个字——鲜明。 无论性格还是行为,都与一般人不同,放在哪里都像是黑夜中的萤火虫,一眼能知。鲜明的人也许不会有武昇那样的亲和力,但是当与众不同,特立独行的鲜明与超强的个人能力相结合之后,却更加让人崇拜,让人折服,更容易成为后来者心目中敬仰的旗帜与标杆。 其中,最被险儿的鲜明性格所折服的一个小弟,就是小黑。 自从当初小黑刚入江湖,还是个不谙世事的菜鸟之时,在九镇啤酒机场子里面,罗佬欺负小黑,险儿代他出头,两棍就把罗佬打出了个脑震荡之后。 小黑就已经开始对险儿死心塌地地追随了。 其间,险儿外出躲灾两年,小黑就随着十三鹰的其他兄弟一起跟我来到了市内,他虽然并不像周波、简杰等有那么强的办事能力,但是一直以来,不说立下多大功劳,也算是鞍前马后,甚为勤快。 第277章 风寒露重 高处哪如低处好(2) 再后来,归丸子的事情爆发,小黑和简杰两人帮我干净利落地解决了这件事情,也让我重新见识到了他的潜力。 其间,胡玮还在坐牢,周波需要坐镇九镇方面,贾义则时刻跟在我身边,协助我统管全局,琐事缠身。于是,我开始大力提拔简杰、小黑,不但将配合小二爷一起管理酒吧的重任交给了他们,甚至就连去省城救张总这样的大事,我也专门把两人带在了身边。 其实,一直以来,我也知道小黑很佩服险儿,以前也是跟着险儿的。但,毕竟险儿是我过命的兄弟,从这个角度上来说,佩服他和佩服我没有什么不同,这并不是坏事。 所以,我私下也想过,等险儿回来了,让他回到险儿身边,跟着险儿一起打理搬坨子的业务,反正都是替自家办事,我没有什么看不开的。 只不过,现在廖光惠那边答应帮忙办理胡玮出狱的事情,而且也有眉目了,胡玮不久就会出狱。只是,在他出狱之前,目前能用的人手确实有限,我还想继续用小黑一段时间。 可我压根没有料到的是,还没等我开口和他细聊这个想法,小黑自己却心急火燎地找上了门来。 那是离搬坨子正式开张之前的两天。 当时,场子还没到营业时间,小敏、鲁凯、姜民、炉子等人也在我的吩咐下带着各自小弟去协助险儿了,平日里热热闹闹的迪厅在这个午后显得特别空旷安静。 我一个人百无聊赖地坐在办公室里面看录像,突然,敲门声响了起来。 “钦哥,钦哥?” 听出是小黑的声音,我头也没抬,说道: “进来。” 门打开,脚步声走到我面前不远处停了下来: “钦哥,在看电影啊?” “嗯。” 然后,突然就没有了声音。几秒之后,有些奇怪的我抬起头越过面前的显示屏看去,小黑和简杰两人正站在我的办公桌前面,推推搡搡、眉来眼去地做着小动作,也不知道搞些什么。 “你们两个精精怪怪地搞什么啊?有事?” 两人飞快抬头瞟了我一眼,眼神中分明有些畏惧,小黑更是一副想说又不敢说的紧张样子,一看这个情形,我也不动神色,刻意熬着。 又过了几秒之后,一旁的简杰终于忍不住开口说: “啊?啊!钦哥,小黑有事想给你商量。” 简杰的话让小黑越发紧张起来,先瞄了简杰一眼,再又看看我,挤出满脸笑容,小声说: “钦哥,我也没得其他事,就是问下看搬坨子的事怎么样了?” 我一听就有些不快,这么个事,还一本正经跑到我这里来,一副要说不说的样子,神神秘秘的管那么多闲事干吗? “你像个女人,啰里啰唆的就为了这么件事?搬坨子还可以,没得什么问题。怎么了?” 我这一回答,小黑又缩头缩脑的半天不说话了。 我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干脆将电影暂停了,抬起头来看着他说: “小黑,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想要说?想说你就干脆点说,没事就走,不要这么吞吞吐吐的讨嫌。” 简杰也开始有些着急起来,在一旁狠狠推了小黑一把,小黑这才涨红着脸,像鼓足了很大勇气般也不敢看我,说: “钦哥,我就想问问,看看险哥那边差不差人?” 小黑说这句话的声音很小,但是话一出口,传到我的脑海里,却像是响了一声惊雷。一股怒火如同乌云般迅速在心底凝结起来。 对面咫尺之外,也许是小黑看到我的脸色突然变得有些严肃而吓到了,他嘴里还在不断嘟嘟哝哝地解释说: “我就是想,场子这边天天也没得什么事,如果险哥搬坨子那……” “你想过去,跟着险儿那边搞事,是吗?” 没等小黑说完,我就打断了他的话。 小黑显然更加害怕了,站在原地,连双手都不晓得怎么摆,呆呆望着我,也不说话。 “没关系,心里怎么想的,你就直说。都是自己兄弟,这么紧张干什么?” 我调整了一下心情,将脸色缓和了下来,说完之后,还故意轻松地拿起身边的烟,点燃了一根,一言不发地等着小黑回答。 “钦哥,我想,我天天在这里也没有起到什么作用,该办的事贾义都办熨帖了,也不需要我。险哥那边是大生意,呵呵。我想跟着去看看,见识下。以前,我也是天天跟着险哥的。你看怎么样,如果你不同意就算了,呵呵。” 当小黑一鼓作气说完这段话之后,我明显感觉到他整个人变得轻松了几分,眼神中有些紧张,却更多期待地看着我。 我缓缓吐出嘴里的一口烟,直到眼前的阵阵青烟飘散殆尽之后,没有回答小黑的问题,而是转头看向了一边的简杰: “你呢?你也是这个想法?” “我无所谓的,钦哥,我,你怎么安排都行。主要是小黑有点怕,他怕你误会,一个人不敢来,要我陪他来的。” 简杰飞快地说着,语气坚定,努力地表达着一些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东西。 “哦,这样啊。那好,小黑,不怕,怕什么?都是兄弟。我又不是个老虎。不过,小黑,我想多问你一句,你也别想歪啊,是不是我平时哪里做得不好,得罪你了?还是你和场子里的谁有意见,又或者觉得场子里搞得没意思,钱少了,没动力?” “不是!不是!不是!钦哥,我就是怕你这么想。真的不是,钦哥,我也就只是这么一问,我想着自己以前是一直跟险哥的。所以,这次他回来,又要做这么大的事,反正也要用人。所以我就想问看看你要不要我去。钦哥,如果你不要我去,我就在这里搞。这里蛮好的,真的!钦哥!” 我认认真真地看着眼前小黑手足无措的样子,半晌之后,微微一笑,说: “哦,我晓得哒。小黑,今后啊,就要像今天一样,心里有什么想法就直接和我说,没关系的。我晓得你和险儿关系一直好,他在罗佬手底下救过你。其实这段时间我也一直在想,迟早还是安排你跟着他。不过呢,毕竟现在胡玮还没有回来,我原本想的是等胡玮回来之后,你再过去就是。” “那,钦哥,不要紧,我就在……” 我挥了挥,打断了小黑的话,把烟头掐熄在烟灰缸里面,也没有看小黑,低着头说: “不碍事不碍事,你既然想过去也要得。险儿那边多个利落人也好,你自己给他打个电话,看看他那边怎么说咯。他没得问题,你就过去。好不好?简杰,你还是留在这里,帮下小二爷,怎么样?” “好,钦哥,我就在这里,没得问题。” 简杰马上回答了,小黑却没有说话。 烟蒂上的火光在烟灰缸内渐渐熄灭,我抬起头来,看着小黑,再次笑着说: “怎么了,是不是你又不想过去了?去吧去吧,我看电影了,莫打扰我哒。你自己给他打电话就是的。” “谢谢钦哥。” “钦哥,那我们走了啊。” 那天,我看着小黑和简杰走出了门。 眼前的屏幕上,演的什么说的什么,我却再也看不进去、听不进去。眼前,耳边只是一幅幅模糊的画面晃动与有些喧闹的杂音,毫无意义地源源涌来。 脑海中,翻来覆去的只有一句话: 东西,我给你,就是你的。 我不给,小黑你不能抢。 这并不是件大事,但这件不大的事却让我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愤怒和极大的不安。 这些年来,身边每个人都说我变了,我也知道,自己确实变了。 可是,我付出了那么多的努力,那么多的血泪,并不是为了做原本的我呀。 风寒露重,高处哪如低处好;头重脚轻,上山容易下山难。 这句话是多年前,三哥告诉我的。而告诉给三哥听的,则是外婆家对面一个已经死去多年的邻居,叫作老梁。 不知道为什么,在这条路上,我越往前走,遇到的事情越多,对于三哥当初那些曾让我深恶痛绝的做法,也就越恨不起来。 我想,也许是因为如今我才真正领悟到了这句话当中的含义。 可惜,一切都已太晚。 第278章 要死卵朝天 我们第一次搬坨子的地址,就设在我市下属一个叫作定远县的地方。 那个县与邻省接壤,在边缘地带上有很多的大山。而这些山区的管辖权在我市与邻省的另一个市之间有些冲突交错,很多大山深处的居民连自己都分不清到底是属于我省人还是邻省人。 对于搬坨子而言,无论是这个地方的地理位置,还是治安环境都堪称是最佳之选。 这几年来,我和兄弟们在全市范围内,已经渐渐有了些不大不小的名气,主动或被动结交的朋友也随之多了起来。各个下属县镇的流子们,就算没有见过面,东拖西拉的多少也能扯上点关系,所以,地点确定之后的种种协调问题,也并没有费我多大心思。 客源,张总早就已经帮我安排好了;细节处理上,龙袍、海燕两位大哥也帮了一些忙。 两年亡命天涯的生活,就像是一把烈火,终于淬炼出了险儿这块真金,今时今日,险儿的能力已经远远超过了我和小二爷之前对他的预判。在地儿的从旁协助之下,各种事项,巨细无靡,都被他打理得井井有条,一丝不乱。 我们的第一次搬坨子生意可以说非常成功。 虽然由于是开张生意,为了日后的长久合作、细水长流,基本是我免费帮人服务,没有赚钱。 但无论如何,确实得到了那几位老板贵人们的一致好评,全都是拍着胸口对我说:小胡是个值得交的朋友,下次玩,还找你。 过后,张总也专门给我打了电话,要我做好长期经营、扩大经营的准备。 一时之间,我是颇有几分春风得意的感觉的。 只是,这个世界上的蛋糕本来就只有那么大,你吃得多,别人一定就会吃得少。突然吃少了的人当然就要找你这个抢他饭碗的人的麻烦。 于是,第一次搬坨子之后没有几天,我就收到了一个消息。 消息是经由市里另外一个大哥——李老妈子手下一位与我相识的朋友给我转达过来的,一共两句话: 和尚想要请我吃饭。 如果不来,后果自负。 这是和尚第二次想要请我吃饭。 第一次,和尚的亲弟弟吴总和橙橙在我市最有名的一家宵夜店与我相遇,并且将我打伤。和尚不想把事情闹大,摆和头酒,托人请我过去,我没有去。 当时,小二爷就准备要办了吴总帮我报仇,之后却因为省城救张总、黄皮归来、险儿回家、搬坨子等一系列更为要紧的事情暂时先放了下来。 这一次,我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突然冒起,强势介入搬坨子的生意。而且第一批客源中的大半部分就是来自于和尚以往的老客户群体。 从而,这也导致了与前一次矛盾的本质不同。 前一次,和尚可以低头,我也可以忍耐。因为,那只是一次寻常的酒后冲突,意气之争,无伤大雅。如果一时脑热,真把事情闹大了,更得不偿失。大家都是洞庭湖上见过风浪的老麻雀了,谁也不会犯这个傻。 但是,现在就完全两回事了。 现在是赤裸裸的利益之争,是你吃饱了我就得饿死,是你开奔驰我挖鼻屎,是比杀父夺妻还要让人痛恨的仇怨。 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出来混,打打杀杀,今日不知明日事的,就是为了一个财。如果连这个都不争了,那么大家又何必千辛万苦冒着掉脑袋的风险出来打流。 所以,自打决定从张总手里盘下搬坨子的生意之后,接下来势必会发生的种种较量,其实早都已经在我们兄弟的预料之中,包括和尚请我吃饭。 很早之前,我就已经说过,和尚与皮财鱼、廖光惠、关总、李老妈子等这些大哥不同。他能有今天,并不是像那些人一样凭着强横的势力。 和尚凭的是为人。 从李杰时代开始,他就已经是我们市数得上号的大哥之一。这期间,风吹雨打几十年,多少呼啸一时的江湖大哥,此起彼伏。 除了像廖光惠、皮春秋等有数几个极为稀少的聪明人成功洗白,更加辉煌之外,大多数都是坐牢的坐牢,没落的没落,跑的跑,死的死,就连一代豪雄——李杰本人也落了个半身不遂的凄惨下场。 唯有和尚,从未彻底洗白,也不完全变黑,却依然不黑不白,屹立不倒。 他能做到这点,归根结底,就是因为他是一个八面玲珑、极会为人的人。 无论是在当年的李廖之争,还是在九十年代末的三大集团,又或是最近几年的廖皮逐鹿,他和每一个叱咤一时的大哥都建立了非常良好的关系。 而且他遇事惯低首,从不强出头,更不硬争锋。 如他这样的人,遇到了如我这样的人。他请我吃饭,是理所当然;不请吃饭,那才是出了天大的怪事。 只不过,原本,我还是不准备去赴这个约的。 不去的原因倒不是怕他摆的这个鸿门宴。相反,正是因为,我根本就不怕他。不但不怕他,我还一早就已经准备好了要吃定他。 既然都摆明着决定要端他饭碗了,那还吃个屁的饭,喝个鬼的酒。 可是,小二爷的一段话,却改变了我当初的决定: “胡钦,这个饭你还是去吃的为好。” “嗯?求神拜佛要吃饭,兄弟感情要吃饭,大哥喊声也要吃饭,和尚,有必要吗?” “你好生想想,我们虽然抢的是和尚的生意。但是这个生意是哪个给他的?没得财鱼答应一声,他吃得到这一小块粑粑?睡个瞌睡醒来哒,睁开眼发现旁边躺个打了好多年交道,知根知底,又向来低头服小的和尚好些,还是躺着你胡钦好些?你好生想下吧。” 很快,我就想明白了小二爷的话。 其实,事情本来就摆在我的面前,只是我没有看到,或者说是看到了却懒得去想。 幸好,我还有小二爷这么一个又谨慎又不偷懒的人。 一直以来,我市搬坨子的生意都只有两个人来做。 皮财鱼、和尚。 凭和尚与皮财鱼之间的势力对比,皮财鱼真想要把他赶走,独霸江山,不说是吹灰之力,至少也可以说是举手之劳。 而且,皮财鱼也绝对不是一个海纳百川,虚怀若谷的人。 可偏偏,他和尚却能够在这里面分一杯羹,那么,可想而知,没有皮财鱼私下的点头赏脸给面子是绝不可能的。 表面上看起来,虽然这次依旧是和尚主动提出请我吃饭,但他的态度却与上一次那种诚恳委婉截然不同,甚至还带了一句硬邦邦的“如果不来,后果自负”。 我胡钦最近连做了几样大事,风头正盛,而且还是廖光惠与张总大力提拔的人。如果没有其他的势力介入,和尚哪里来的那个胆子这么和我说话? 我不怕和尚,但是皮财鱼,我却不得不有所顾忌。 虽然,一直以来,我已经隐隐约约感觉到,自己早晚会成为廖光惠手上对抗皮财鱼的一杆枪。尤其是办归丸子一案,不仅得到了廖光惠的明确首肯,并且他还让海燕从中协助之后,这种感觉越发明显。 但是,我还是不愿,至少目前这个阶段,绝对不愿意直接去面对皮财鱼。 那万万不是眼下这个阶段的我所能承担的后果。 于是,我听从了小二爷的建议,答应了和尚的邀约。 马上,第二个消息就来了。 “星期三晚上七点半,天府渔乡一号包。” 天府渔乡! 我们市有很多的饭店,但是能做到像“天府渔乡”这么火爆、这么大规模的却并不多,这家饭店本来就是我们市很多人经常去喜欢去的一家餐馆,味道也确实不错。 但是,对于像我这样的江湖人来说,天府渔乡却还有着另外一个与众不同的意义。 因为,他的幕后老板姓金。 全市最大洗浴城“水云天”的老板、“天府渔乡”最大股东、市洗浴协会会长、区人大代表、特派监督员,同时也是我市黑道顶尖大哥之一金子军的那个金。 这确实让我感到有些意外。 和尚请我吃饭,在金子军的地盘。 就算我在小二爷的点拨下,事先已经料到这件事背后肯定会有皮财鱼为和尚出头,但是这样做,也他妈太明显了。 假如只是为了威慑我,那么光是皮财鱼三个字站在背后为和尚撑腰就够了。 可现在,居然是皮春秋手下头号大将,皮氏集团二号人物,因为归丸子事件已经与我结仇的金子军直接跳了出来。 这绝不可能是巧合。 如果不是巧合,那么,我想道理只有一个: 我滚远点,要不,他们联手让我死快点。 说老实话,刚收到吃饭地点的消息之后,我是有些怕的。 但怕有很多种,走在山里突然遇见老虎的怕和被老婆捉奸在床的怕是不同的;站在悬崖边上往下望的怕与马上要上战场的怕也是不同的。 有些怕让人肝胆俱裂,有些怕却让人热血沸腾,拼死一搏。 我好像从来都不是一个别人要我滚,我就滚的人。 如果,我这么听话,那么莫林兄弟不会被我砍上那一刀,向志伟也不会残废,我不会办蛤蟆,更不会与三哥翻脸。 我也就一定不会是今天的我! 自从与三哥决裂之后,我曾经告诉过自己,从此这个江湖上,再也没有人值得让我低头。 皮财鱼也不行。 更何况,和尚有皮财鱼不错,可我的背后也还站了个廖光惠。 牵一发动全身,为了个和尚,真的打破均衡,引发一场史无前例的大血拼,皮财鱼你敢吗?如果你敢?那么,老子烂命一条,瓦片碰瓷器,陪你到底又何妨? 所以,当最初的惊疑过去之后,金子军和皮春秋所带来的强大压力,让我开始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愤怒,那种恨到骨头里面,令浑身鲜血都差不多要烧起来的愤怒。 为什么? 因为,搬坨子,是目前可以让我跻身江湖最上层的最好途径,也是唯一途径。 我爱的并不是财,但只有财富,才能够帮我拿到我想要的。 这是一笔真真正正可以属于我自己的财源,更是我踏向梦想的重要一步。 谁要挡我,我就杀谁。 第279章 敢问谁人可姓曹(1) 二〇〇二年十一月十三日,农历十月初九,那天,我第一次见到和尚。 距离我曾经的大哥——义色第一次见到和尚,已经过了整整十二年。 我向来都很讨厌等人。所以,我也很少让人等我。 晚上七点半,我准时赶到了位于市东区某处黄金地段的“天府渔乡”大饭店,跟我一起来的除了险儿之外,还有大海、贾义以及贾义的几个小兄弟。 停好车之后,我带人走进了大堂,刚一进去,居然立刻就看见了金子军。 他还是那副又高又瘦的样子,嘴唇上叼着一支烟,像根竹竿般杵在大堂深处的柜台里面,小分头也一如既往梳得油光水滑,纹路之清晰,比周立波有过之而无不及,一双精明之极的眼神若有所思地游来荡去,扫视着大厅里面的每一个人,每一处角落。 我看到他的时候,他正望着另一个方向,没有注意到我。 一位漂亮的迎宾小姐迎面走了上来: “先生,你好,请问几位?有定位置吗?” “一号包。” 我的话一出口,小姐脸上职业得体的笑容立马变得有些僵硬,非常恭敬地问道: “请问先生是不是姓胡?” “嗯。” “好,胡先生,请随我来!” 小姐转身快步向里面走去,边走边喊: “金总,金总,胡先生来了。” 下一秒钟,金子军的目光像是探照灯一样钉在了我的身上,眼神之锐利仿佛让人触目生痛。微一停顿之后,他从柜台里面大步走了出来。 “金总,你好!” “嗯,你好。” 虽然回应了我的问候,但是面对着我伸出的手掌,金子军却恍若不见,还是一副不阴不阳、不冷不热的态度。 我自嘲地摇摇头,收回手掌,笑着说: “呵呵,难怪吴老板纵横江湖这么多年,看来的确不是一般人物啊。连金总这样的人都亲自帮他接客。名不虚传,名不虚传!” 面对着我一语双关的反击,金子军脸上居然没有一丝的情绪变化,淡然说道: “吴老板已经到了,在包厢里面等你。上去吧。” 我举步就要前行,却发现金子军丝毫没有想要移动自己步伐的意思,依然站在原地,挡着我的去路。 看着我诧异的样子,金子军的眼睛里瞬间就冒出了一种咄咄逼人的光芒,说: “不好意思,胡钦,吴总开始交代了我一声,他是请你吃饭,你一个人!” 这些年来,我已经学会了隐藏自己的情绪,虽然金子军一再无礼挑衅,我反而笑得越发灿烂,刚准备回答他,身边一个声音突然响了起来: “吴老板这么小气?不过,只请胡钦一个人。哈哈,只怕搞不好哦。” 金子军好像第一次发现我身边有人一样,慢慢扭头顺着声音看了过去,眼睛里面爆射出毫不掩饰的倨傲与霸道。 险儿好像根本就没有察觉到金子军的愤怒与不快,依旧维持着他在外流浪两年修炼得来的那种彬彬有礼,笑嘻嘻说: “金总,你好。你这么看着我干什么?我又不是故意扯卵谈。真的,胡钦一个人上去搞不好。我肯定要上去。” 金子军还是一言不发,倨傲的眼神却开始变得冰冷,沉默几秒之后,他目光依旧看着险儿,说的话却是对我: “胡钦,手底下的猫啊狗的,你都管不好,要不要我帮你管下。” 我干脆把眼一闭,头一低,装作没听见,安静等着险儿表演。 果然,耳边传来了险儿极为缓慢但字字铿锵的说话声: “搬坨子的事,就是我做的,不是胡钦,你要不要我上去?” 金子军估计从来都没有见过敢这么主动揽祸上身的人,双眼猛然睁大,像看怪物一般仔仔细细打量了险儿半天,最后才略带迟疑地转头看向了我。 我发自内心地笑了起来,说: “金总,你搞错了,这是正主,我才是他手底下的。如果吴总是找我谈事呢,他就肯定要上去。如果是专门吃饭呢,我也就懒得上去哒。” 金子军的脸僵硬得就是戴了一副面具,足足过了分把钟,才说: “好,你们两个人。” 金子军转身就准备走,脚步刚抬起,我听见身边又有人开腔了: “大哥,我也一起上去。” 张大海这一说话,惹得贾义和贾义的几个小兄弟也跟着嚷嚷了起来,话语间,还颇有些难听。 金子军举起的脚步再次停了,转过身时,脸色已经完全改变,极为冷酷凶狠地看着我: “是不是要扯皮?” 听到这种赤裸裸的威胁,我也落下了脸: “大海,贾义,安静点!没大没小。金总,你这里打开门做生意,我的朋友过来捧场,要不要得?贾义,找张桌子,带人吃好喝好,等我下来。” 金子军瘦得像骷髅一般的脸颊上皮肤扯动两下,浮出一丝矜持而残忍的笑容,大声说: “你胡钦的人来好多,我搞定好多!小陈,给我把客人招呼好。” 旁边那位早就紧张得有些手足无措的迎宾小姐听到这句话,如蒙大赦,立马走到看上去最为面善的贾义跟前: “先生,这边请。” 金子军的话非常刺耳,但是我之前说的话也同样不好听。所以,我不准备再做口舌之争,对着依然站在原地不肯动的贾义使了个眼色,示意他走开。 金子军说完之后,也转身准备前行。 紧张的局势在那一瞬间貌似开始缓和。 只可惜,此时此刻,我却忘了自己的身边还站着谁。 有些事,有些话,我能忍,但险儿,别说两年,就算浪迹天涯两百年,他也不可能变成一个善茬,他是日天啊。 于是,出乎我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的事情发生了,险儿的声音再次响了起来: “大海,跟我听好起!你发现哪个要搞定你,你就弄死他!” “好!大哥,一刀一个。” 大海响亮答应,还敬了一个傻逼般的利落军礼,和贾义几人走开了一旁。 金子军第三次停下了脚步,极为阴沉地看着险儿。险儿踏前半步,几乎鼻子贴着鼻子站在了金子军的面前,对视半晌。 金子军侧身让开,伸手往前一指: “楼梯在那边。吃好喝好!” 言毕,再不停留,转头离去。 包厢里一共有三个人,但是踏进包厢的那一刻,我却马上就认出了和尚。 因为,除了那个油光发亮,极为醒目的大光头之外,他和他弟弟长得实在是非常之像,甚至有着一个一模一样的大肚腩。 我和险儿进去的时候,他弟弟,也就是那个小吴总正在一脸献媚的笑意,趴在他身边,对他说着什么。 和尚的脖子上没有像他弟弟一般挂着根拴狼狗都绰绰有余的大金链,手上倒是多出了一串金刚菩提佛珠,正在一边听着弟弟说话,一边把玩不休。 在粗鄙不堪的小吴总衬托之下,和尚给人的感觉要舒服很多,沉稳、柔和,慈眉善目的,一眼望去,竟然真的有着几分佛性。 听到门响,两人同时往我这边看了过来。 吴总的脸色立马变得不自然起来,喜怒形于言表;而和尚则先是一愣,仔细留意了我身边的险儿一眼,脸色瞬即恢复自然,站起身,如同多年老友见面般,亲切又热情地大笑着说: “钦哥!!哈哈,是钦哥吧?哎呀,一个地方讨饭吃,听别人说你说了无数次,今天才看到,惭愧啊,来来来!坐坐坐!” 和尚边说边拉开椅子,腆着大肚子,一摇三晃的像尊弥勒佛般飞快走到我跟前,握住了我的手。 那种浑然天成的亲密无间,让我一时间甚至都有些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论地位,他是成名多年的顶级大哥;论年纪,他就算不是我的父辈,也是叔辈了,但一见面,他居然就能开口叫我“钦哥”! 这个称呼,这些年,我已经听成了习惯,可是,此时此刻,从这样的一个人口中说出,还说的那么亲热自然。 这,多少还是让我感到有些拘谨的。 可也正因为如此,短短几秒之内,他的形象就立马在我心中有了改观,我明显察觉到自己再也不像进门之前那样的斗志昂扬了。 此人,的确不可小觑。 种种念头在我脑海中一闪而过,我也大笑着伸出双手与他相握: “吴哥,你莫这么喊,千万莫这么喊。当不起!当不起!让你久等了啊。” “哪里哪里!钦哥,你今天来就是给我这么个老麻皮面子唦,哈哈哈,今天怎么都要好生喝点酒,一醉方休啊。钦哥,请教下,旁边这个兄弟是?” 第280章 敢问谁人可姓曹(2) “吴总,你好。我叫险儿!” “哦!听说过听说过,九镇六帅最有料的,一个人单挑义色几大金刚的杨险哥。哈哈,险哥,才回来吧?家里好,还是家里好啊。先说好,今天不醉不归啊。哈哈哈哈哈,来来来,一起坐,莫客气,千万莫客气!” 和尚边说边拉着我在他旁边坐了下来,险儿淡然一笑,也随着一起落座。 然后就是一一介绍,除了他的弟弟老熟人吴总外,还有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是和尚手下的大将,吴总的结拜弟兄,姓冯,外号叫乌鸡。 自始至终,和尚都表现得很客气,但是另外两个人却不同了,姓冯的小子不阴不阳,眉毛都没有抬。 吴总则如同之前是我打了他,而不是他打了我一般,黑着个脸,用鼻子哼了一声算是招呼。 刚落座不久,和尚就举起了一杯酒,一口喝尽,连续喝了三杯,之后才再次倒满,端到了我的面前: “钦哥,我刚才喝这三杯,是因为之前,有些小矛盾、小误会。我和尚两兄弟对你不住。当个赔罪。这杯,我敬你,敬你给面子,赏脸过来。” “客气客气。过去的事还说这么多干什么,那天我也是喝多了。来,吴总,我敬你们兄弟。” 把酒喝尽,该说的客气话也说完了。 反正是两个人都要吃,饭菜却只能养活一个人,怎么都是没得谈,迟早也要翻脸,再拖下去也麻烦。既然这样,主动权还不如把握在我自己手中。 于是,我干脆将心一横,放下酒杯,直截了当地说: “吴哥,今天专门喊我来,是有什么事要谈吧?” 我的直白显然让和尚有些意外,听到我的话之后,他愣了下,脸上首次显现出进门以来前所未有的尴尬表情,干咳了两声,这才非常缓慢地说: “啊!其实也没得什么事。只是,听朋友说,钦哥而今是不是也开始对搬坨子的生意有兴趣哒啊?” 我饶有兴致地盯着和尚看了半晌。 因为这时,我突然发现了很奇妙的一点:虽然进门以来,和尚一直都非常客气,亲热,但是直到这一刻,我才真正感觉自己掌控了这个包厢里面的一切。 之前,他的种种表现都让我有些放不开手脚的味道,心底还隐隐觉得好像亏欠他什么一般。两三杯酒,就把当初吴总打我的旧怨化为无形。 如果不是我天生脾气就犟,事先也下定了翻脸的决心,只怕到这顿饭吃完了,我都还是莫名其妙被他牵着走。 和尚,一不动刀,二不提枪,却偏偏巍然不倒这么多年,不是没有理由。 不过,现在不同了,当我丝毫不顾这种温情脉脉的气氛,突然出击打乱了和尚的部署之后,和尚明显已经出现了一些慌乱。 当包厢内的气氛在我与和尚的对视中越来越古怪的时候,我终于开口了: “朋友给面子,赏口饭吃。吴哥也是老江湖,我们这行,哪里什么兴趣不兴趣,还不是想赚两个钱。怎么了?吴哥不会是觉得我讨嫌吧?” “哈哈,莫这么讲,千万莫这么讲,钦哥。都不容易,搞我们这行难啦。场面上盯着的,小弟啊堂客啊也都是张起嘴巴等着吃。” “那确实,大家都有兄弟家人,都要吃饭嘛。吴哥,我是个直人,有什么话就敞开了讲。你今天请我吃饭的意思是?” 和尚双眼闪烁不停,几秒过后,好像下了某种决心,我非常清晰地看到他秃头两侧太阳穴上的青筋一跳,把头凑向我,柔声说: “钦哥,别的也没什么?只是,这回,你的生意里头,有几个一直是我的老客户,你看,我的生意也不大,也不学钦哥你,而今要人有人,要势有势,威风八面。这一搞,我就没得什么饭吃了。所以,想看下钦哥,你这边是不是可以给我这张老脸一点面子?” “吴哥,这么说好不好?你呢,家大业大,笑傲江湖二十年;我呢,除了几个拿命铁我的好兄弟,卵都没有一筒。夜总会看上去风光,可大家都晓得,那是廖哥的场子,我只是一个打工的。如今想自己谋点生路,这点生意,吴哥你都不让我搞,我也就真没得活路走哒。你刚说我人多,这是个真话。但是吴哥,人越多,越要吃饭啊。现在这个日子,没得饭给别个吃,哪个会跟着你,帮你做事哦?是不是?吴哥,我也实在没办法,你就当抬老弟一把,我记你个情,今后如果有什么事要我胡钦帮忙,吴哥你开口交代一声作数!要不要得?” 我的话刚说完,一直坐在旁边没有开过口的那个姓冯的小子突然阴阳怪气插了一句话。 “胡老板,有些事还是莫做绝了的好。都是出来玩的,一刀两个眼,哪个都是一样,没得什么大不了!” 本来就不喜欢这哥们,他这句话更是立马说出了我的火气,瞟了他一眼之后,再也懒得看他,完全不留情面地说了一句: “做绝?呵呵,朋友,你还真是没有看到过我胡钦做绝的时候!” 冯姓小子脸色一变,身子坐直,好像想要发作,和尚赶紧伸出一只手: “哎哎哎,你搞什么毛?坐着喝你的酒。” 说完和尚转过头来,先是递给我一支烟,帮我点燃了,又再举起酒杯凑到我面前说: “钦哥,不谈这些,不谈这些。先喝杯酒。这些卵事是伤脑筋。” 等喝完,和尚又单独敬了险儿一杯,这才一擦嘴巴,继续对我说: “钦哥,给你说啊。人到了我这个年纪啊,其实也没什么意思了,不打牌,不跳舞,天天没得事就只晓得抱着个电视看。老麻皮啊,真不比你们年轻人玩得潇洒。我给你说唦,我前几天看中央电视台的那个《三国演义》啊,真拍得好。呵呵,里头曹操这么厉害,刘备那么没得用的一个人,孙权一帮他,他居然还打赢哒。赤壁之战,曹操被一把火烧得精光。钦哥,你说,人这一辈子,是不是也要讲个时运,讲个多交朋友少树敌。” “哈哈哈哈哈。吴哥,不错啊,《三国》都懂。全市打流的只怕都没得几个懂的。” 我大笑了起来。和尚也陪着一起笑,一时之间,看上去,气氛无比融洽。 “不过,吴哥,我明白你的意思。我晓得你想说什么。只是,我和你的看法不同。首先,我胡钦不是曹操,我没得那个资格。全市,我看了下,有资格当曹操的也只有廖老板,我最多就是个典韦。再说了,其实刘备和孙权也没有赢。家大业大,最后一统天下的还不是魏国,是不是?莫讲孙权帮忙,你就是项羽来哒,曹操也不见得怕唦。” 我又一次直截了当,毫不留情的话终于让和尚的脸色大变了起来。他的双眼中第一次冒出了那种我曾经在无数个流子眼中看到的凶狠嚣张之色,看着我,一动不动,张开嘴,缓缓说: “钦哥,那你的意思,是这个事。基本上没得谈咯。” 事已至此,再继续客套下去已经没有任何意义,我的脸色也跟着沉了下来,指着吴总说: “吴哥,搬坨子的生意是你老弟搞的吧?” 和尚有些意外地看了看吴总,又看了看我,点点头: “嗯。” “那好,我这个生意也不是我搞的。有没得谈,你问我没得用,你要问他。” 随着我手指的方向,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险儿,险儿却恍如不知的依旧安坐在座椅上,悠然自得地将一只手反搭在椅背,居然还对着大家轻轻点头示意。 “吴哥,我劝你一句。你也是有家有业的人,生意各有各做,自凭本事,莫被别个当枪用。实在要搞,他们的事让他们去搞,你我都是不相干的人,管这么多干什么?几年饱饭吃多了,撑得不舒服啊?” 我的话音刚落。 “啪!” 一个极为清脆的声音响了起来,整个玻璃桌面都随着这个声音一跳。 所有人都循着声音的来源看了过去。 吴总一只满是肥肉的大手掌,盖在桌面上,手背上因为刚才的用力击打而露出了一片青白,手掌覆盖不及处露出了一个黑色东西。 枪! “哥,还多说什么麻皮?老子不管你胡钦也好,险儿还是什么其他的小鸡巴也好。我打得你一回,就打得第二回。哪个敢抢老子的饭碗,老子今天就让他出不得这个门!” 和尚一反客气礼貌的态度,面沉如水,不发一言。 下一刻,我的眼角旁有着身影一动,险儿站了起来。 第281章 一触即发(1) “咚咚……咚咚……咚咚……” 嘴里的唾液好像被瞬间蒸发殆尽,口中又干又苦,心跳的声音响彻了我的脑海,我只感到自己的心脏几乎要跳出了胸膛。 吴总掏枪翻脸的那一刻,我其实并没有丝毫的畏惧,我完全确信,吴总只是虚张声势,无论是他,还是他哥哥和尚,都绝对不是一个敢开杀戒的人。 我怕的是险儿! 这么多年生死相依血浓于水的感情,我太了解这头牲口了。 看见他站起身来的那一瞬间,我就知道局势已经从此失去了掌控,接下来,将会发生什么事,我连想都不敢去想。 所以,此时此刻,就算吴总拿的是一只火箭筒,我都已经没有心思再去管他。我只是立马看向了险儿,脑海中飞快地盘算着,当事情不可收拾之际,我又该如何自处。 险儿双手撑在桌面上,脸色居然还是那种吊儿郎当的笑意,直愣愣盯着对面的吴总,满桌人完全被他的气势所慑,居然没有一个说话。 半晌之后,险儿这才说: “吴老板,枪不是这么拍的。拍有个啥用。” 说完这句,险儿语气猛然一顿,撑在桌面上的双手收了回来,“唰”地一声,扯开了胸前的衣服拉链,竖起一根指头指着自己心脏部位说: “来,我告诉你,你的饭碗,我抢定哒,而且已经抢哒,怎么样?打这里,打这里才有狠!来唦,你不打,你是老子养的儿!” 被险儿弄得有些莫名其妙,始终傻傻坐在那里的吴总,当听见险儿的这番话之后,脸上瞬间涨得通红,扭头看了看身边默不作声的和尚,太阳穴旁的两根青筋“突突”地不断跳跃。 “打不打?” 在死一般的寂静中,险儿突然提高声音,如同炸雷般又狂吼了一句。 吴总整个人都抖动了一下,目光再次从和尚的身上转移向了险儿。 我的心也跟着瞬间抽紧,正想站起缓和事态。 “你搞什么!” “啪!” 和尚的一巴掌拍在了桌面,侧过头对着自己弟弟狂吼了一句。 吴总的动作和我的心脏一起停住,回归原位。 一言不合,拔刀相向。 一般只有街头那些死缠乱打的小痞子和徒仗血勇其蠢如猪的匹夫才会这样做。 无论和尚,还是我,到了我们这个地步,都还算是有点家业班底了。不到真正的绝境,怎么都不值当去玩命。 像眼下的这种情况,和尚怒骂吴总,虽然都明白只是做样子,但没人会在乎。重要的是,大家都有了台阶,能够让人顺势而下,局面就自然不会过于僵化,从而开始有所好转。 刚开始我也以为是这样。 我想,那一天,我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错觉。很可能是因为险儿一走两年,导致我太久没有尝到当年那种时时刻刻被他弄得提心吊胆、心惊肉跳的感觉,所以我有些淡忘了,险儿从来就不是一个走台阶的人。 我居然在和尚的话已经说完半天,看到险儿却还依然站在原地不动之后,才反应过来,我应该继续紧张。 于是,我立马继续紧张了起来。 险儿也他妈的真不让我的紧张落空。 在其他人明显有些缓和的脸色中,他侧过头看向了和尚,露出一个灿烂到如同爱抚般的淫荡笑容,无比温柔地说: “呵呵,当哥哥的就是当哥哥的啊。确实不同。说话都有气魄些!” 说到这里,他停了大概半秒钟不到。 然后,我就看到他的右手飞快伸出,抓起了桌上的一个酒杯,脸色突然一变,目光依旧盯着和尚,看也没有看一眼的情况下,手臂却飞快往吴总坐的方向一扬: “哪里像这个胖杂种,没得狠,还学着别个玩枪,玩你妈了个逼!” 同一时间,人们还没有从他上下句所表达出的截然不同的态度中反应过来的时候,他手上那杯酒已经劈头盖脸撒在了吴总全身。 刹那间,所有的空气都好像被彻底物化凝固,重重压在了小小的包厢。 人们呆如木鸡地坐在各自位置上,无论和尚、乌鸡,还是吴总本人,每个人都痴痴呆呆地看着险儿。 除了我! 我有一个非常好的不知道是天赋还是后天养成的习惯,就是不管之前有多么惊慌恐惧,可当危机真正降临的关头,我却总是能够完全冷静下来。 心脏恢复正常,嘴里也不再干涩,在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我的手已经第一时间插进随身提包内,握住了枪柄。 然后,我就听到一声生平以来听过最为愤怒高亢的狂吼: “老子日死你的娘!” “啪啦……啪啦……” 几把椅子同时翻倒在地。 我与吴总、乌鸡几乎同时站了起来。 吴总太胖,站起之前,需要挪开一些空间;而我当时刚刚把手伸进那个随身带的小包,想要拿枪。 正是这些细微的差距导致在险儿泼酒之后,我们三个人中,最先站起的是冯乌鸡。 当我将站未站,屁股刚刚离开位置的那一瞬,几乎是同一时间之内,发生了三件事情。 这三件事情现在想来,我其实是无法确定先后顺序的,因为个中差异实在太小,而我也只有一双眼睛,我只能按照自己的观察来描叙给大家。 首先,我看到吴总右手飞快地抓向了一直放在他胸前桌面上的那把枪,动作过大,用力太猛,把枪拿起的过程中,肥硕的手掌还将旁边一把调羹和一个酒杯撞得飞扬而起,跌落在桌面。 吴总一张胖脸上的酒液还在源源不断向下滴。也许是因为从来没有受过这么大的羞辱,刺激过度,整个面部都在不受控制地剧烈颤抖,两片嘴唇上居然没有丝毫血色,而双眼却变成了血红,完完全全的血红。 这,绝对是暴怒到忘记了一切,只想要杀人泄愤的眼神! 我打了这么多年流,这样的眼神怎么可能看不出来。 所以,在一接触到吴总眼睛的刹那,我头皮上就像是过了一阵静电,从上往下,浑身毛孔一酥,鸡皮疙瘩就冒了起来。 悲伤与痛苦不请自来,几乎是铺天盖地地笼罩了我。 我连自己当时是不是还在往外抽枪都不知道了,唯一的想法是: “完了!险儿要死!!!!!” 我从来都没有体会过为另外一个人的生死而感到如此刻骨铭心的感觉,那种恐惧和忧伤到现今为止,想起来都会极不舒服。 我只希望,今生今世,都莫要让我再尝到这样的感觉。 就在我无比绝望的时刻,第二件事情发生了。 桌上有五个人,险儿、我、吴总、冯乌鸡在这种一触即发的局面下,已经都站了起来。 那么,和尚呢? 和尚没有站。 这绝对不是因为他没有意识到场面的千钧一发,或者是他根本就故意放任后面的可怕局面产生。 我觉得更大可能是,和尚当时和我的心态一样,他也想阻止马上就要发生的一切。 但是他和我不同。 他是吴总的亲哥哥,我不是。 一奶同胞,共生共长这么多年,他对于自己弟弟的了解自然要比我对于吴总的了解更加深刻得多。 于是,在吴总骂出那声惊天地泣鬼神的痛喝的时候,和尚做出了和我不同的反应。 我伸手进去拿枪,并且站起。 他却是飞速扭过庞大的身躯,面向了自己的弟弟。 下一秒,吴总抓起桌面上的枪,伸向险儿,我心急如焚却又莫可奈何的那一刻。 和尚依然没有站起身,就是因为他没有站起身,所以,他比其他任何人都更快。 他的整个人用一种半蹲的姿势,直接从位置上扑到了吴总的身边,一只手环肩抱住了吴总,另一只手死死地摁在了吴总端枪上抬的手臂。 那么近的距离,我甚至都可以看见和尚盖在吴总手臂上的手掌,张开的五指上面每一道因为剧烈用力所造成的或青白或血红的扭曲皱纹。 也就是那一刻,我的心安了下来。 突然心安的那种感觉,让我有点天昏地暗,欲哭无泪,双腿发软。 可当我完全站直,根本就没有来得及庆幸,只是稍稍松开了一直死攥着的枪柄,并试图将露出来的部分塞进去包内一点,以避开没有桌面遮挡之后,直接刀兵相见的尴尬的时候。 耳边已经突然传来了“嘭”“嘡啷”一闷一脆,两声异响。 局面终于因为第三件事情的发生彻底恶化开来。 每个人都静了下来。 包括满脸紧张,按着弟弟手臂的和尚与一脸狂怒,想要杀人的吴总。 我们三个人都眼睁睁盯着声音的来源处,一动不动。 声音来自险儿那边。 在险儿泼酒,吴总发飙拿枪,我起身,和尚拦人,所有动作发生的同时,冯乌鸡已经第一个站了起来。 当时,我的所有注意都被吴总这边吸引了过去,我想险儿也一样。 那一两秒钟之内,我们可能都已经忘记了这个坐在和尚对面,险儿与吴总之间,离险儿最近的人。在没有任何人注意的情况下,他拿起了一个酒瓶。 那两个声音就是装着酒水的酒瓶在险儿脑袋上爆开的闷响与玻璃碎片跌落于地的声音。 我们看过去的那一刻,冯乌鸡的手,举着半截犬牙交错的碎酒瓶刚刚离开险儿的脑袋,险儿则依然保持原本站在那里,看着吴总的姿势。 在所有人的目光中,险儿的右手缓缓抬起,摸向自己的头顶,因为酒瓶的打砸和酒液淋湿的原因,头顶部分有一处头发明显比周围部位的头发要更坍塌一些,丝丝缕缕结成了一片。 险儿的手终于伸到自己头上,似乎想要摸摸那处挨打的地方。我看见他的五指张开,从额头的发际线部位顺着头皮往上一搓,就好像魔术一般,鲜红的血混着酒液突然就冒了出来。 “狗杂种!老子搞死你!” 一句大骂再次响起,冯乌鸡举着半截酒瓶的手往后仰起,又要对着险儿戳下去。 “小冯!” 几乎同时,和尚喝阻,冯乌鸡动作停下。 和尚双手依旧按着自己的弟弟,脸色铁青看着乌鸡: “妈了个逼,你要作死啊!没大没小了啊!哪个要你搞得!” 当度过了这无比紧张,一直不由自主被人牵着走的两秒钟之后,我的脑子终于恢复了运转。 “咚!” 一脚踢开了身后的椅子,我猛地抽出抢,上了膛,“啪”,往桌上一拍,所有人都望了过来。 第282章 一触即发(2) 除了险儿,他低着头,一手撑在桌子上,一手默不作声地揉着脑袋,从头发上不断流下的血液和酒液挡住了他脸上的任何神情。 在和尚三人的目光注视下,我低头掏出手机,拨通小二爷的电话之后,说了一句话: “二爷,我和险儿遇到事哒。后面的事,你帮我们搞好?” 说完飞快挂上电话,一把将手机在桌面上拍得四分五裂: “和尚。” 和尚一言不发。 “给你面子,喊你一声大哥,不给面子,你狗卵不如!黄土埋了半截腰的人,你放着吃喝等死的安心日子不过,还要跳出来和老子抖豪狠。老杂种,今天陪你玩好。我们兄弟走不出这个包厢,今天晚上,有人送你全家给老子陪葬!” 和尚与吴总的脸色更加难看起来,不待他们有所反应,我一把拿起枪,顶在了和尚面前: “你人多,我人少,不服气,就试下看!” 和尚的嘴张开了,他想要说话。 但是他没有说。 因为,险儿动了。 我真没有想过险儿会动。 就算我和他做了这么多年的兄弟,我也没有想过他会动。 首先,他头上挨的那一下,一看就知道是相当重的。事后,他自己也说,当时他揉脑袋就是因为很晕,晕到他差点站不住。 再来,当时有两把枪,一把指着他,一把指着和尚。 我说了那么多话,听起来很狠,但实际上,我是在摆明利害关系,让大家都理智点。 这种情况下,谁都明白,任何的冲突都可能导致最坏的状况发生。 聪明人和不想死的人都不会乱动。 可险儿,就是动了,在指着他的枪口之下,动了。 不但动了,而且动得很绝。 险儿终于抬起了头来,不知道是因为失血还是什么原因,脸色有些发白,看着吴总,说: “你开枪唦!没得种啊?还是没得种啊?” 吴总没有回答。 “狗杂种,你不开枪,生意老子就抢定了,你想好,机会只有一次啊。” 吴总还是没有回答,脸上的肥肉又开始微微抖动,和尚却搭话了: “今天这个事,我们就到这里,都莫逼人太甚要不要得?” 险儿张口就答: “就是要逼,要逼得你们山穷水尽,要逼得你们一想起我,就吃不好,睡不安,要逼得你们退出搬坨子为止!开不开枪?打不打?你不打我,我就打你了啊。” 险儿拿起了桌面上的酒瓶,然后拉开椅子,好想要走过去到吴总那边,却又突然停住,起扬瓶子对着吴总那边说: “你到底打不打?我保证胡钦不开枪打你,放心。” 这个时候为止,包括我在内的每个人都以为险儿是要过去打人了,我已经做好了准备,他真要开打,我会拉住他。 这种情况下,直接动吴总太危险。 所以说险儿其实也是一个聪明人,我想到的,他也想到了。不过,他比我干脆,我可以忍,事后再说。 他不行。 他确实打了人,只是那个人不是吴总。 “险儿,给个面……” 和尚的话还没有说完,险儿的酒瓶就已经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砸在了身边极近位置的冯乌鸡脸上。 冯乌鸡骤然吃疼之下,下意识地举起手捂脸,险儿的第二下又抡了上来。 如同方才冯乌鸡砸他一般,发出了“嘭”的一声闷响,酒瓶在冯姓小子的脑袋上碎了开来。 我又一次尝试到了那种忘不掉的感觉。 就像是玩过山车,你是否记得当车子停在轨道的最高端,而你是坐在车子的最前面,突然向下冲那一瞬,心脏几乎跳到喉咙的那种感觉。 紧张、刺激、害怕。 把这种感觉扩大十倍左右,大概就是我当时的体验。 因为,就在险儿砸向乌鸡的同时,我看到吴总的手臂猛地挣脱了和尚控制,向上一抬。 我会开枪! 我真的会开枪,假如吴总的手抬上去,对准了险儿,我一定会扣下扳机。 那样之后,我就完了,全完了。 光天化日之下,在仇人的地盘,在公众场合,开枪杀人,没有人可以保住我。 这些年所有的艰难、苦涩、经营全部化为流水。 可是,我又不得不开。 不开枪,我也完了。 所有人都会知道我胡钦是一个胆小懦弱,无情无义,连兄弟死在自己眼前,都不敢开枪救命的人。 那一刻,我生平第一次对险儿产生了某种发自内心的恨。 所幸,这样的事情并没有发生。 吴总的手抬了一下,立马又停了下来。也许是因为他哥哥劝阻的力道,也许是因为他感受到了和我同样的恐惧,而他确实也不是一个像我这样亡命的人。 总之,他停了下来。 险儿却没有停,就算我叫他也没有停。 他依旧在和冯乌鸡疯狂搏斗着。就连冯乌鸡终于支持不住,靠在墙面上的身体渐渐滑落,甚至手里的半截酒瓶都已经无力握住,跌落在地的时候,险儿还是没有停手。 他一直疯狂地插着,打着,丝毫不管自己和对手的伤,只是那样一言不发,埋头苦干。 直到包厢门被人猛地一下推开,黑压压一伙人走了进来。 循着开门声,我看了过去。 不知道何时开始,门外走廊上居然已经站满了人,几个保安正在维护着秩序,疏退人群。有服务员装扮的,也有顾客模样的,都是一副探头探脑的样子,叨叨絮絮小声说个不停,通过敞开的门缝,看见房里的状况,就如同遇到鬼一般,全部不约而同地往两边散去。 走进来的出了几个保安之外,还有两个手上拎着黑色长塑料袋的年轻人。 他们一进来,就奔过去,想要将厮打在一起的险儿和冯乌鸡分开。 先是保安上前扯了两把扯不动。 其中一个拎着袋子的年轻人走了过去,一脚踹在险儿后背,将他从冯乌鸡的身上踢开,飞快掀开塑料袋,亮出一把锯断了枪筒的双管,顶在了险儿的脑袋上。 然后,我就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几个客人喝醉哒。大家回去吃饭喝酒啊,马上处理,没得事没得事。”话音未落,金子军走了进来,包厢门也立马在他的身后再次关闭。 金子军进门之后也不说话,面沉如水地看了我一眼,再看了和尚兄弟一眼,然后又瞟了瞟半躺在地上的冯乌鸡。 径直走到桌前,拉开原本属于险儿的那张椅子,坐了下来,刚要说话,却被几声喝骂打断。 险儿想要从地上挣扎着站起来,却被那两个年轻人与保安几下再次撂到,其中端枪的那个还砸了险儿一枪托。 我将一直平端的枪放下,看着金子军说: “看样子,金总,你而今是要和和尚一起,人多欺我人少,吃定我们兄弟两个咯?” 金子军根本就不回答我的话,看着和尚说: “地上那个不会死唦?你这么大年纪哒,搞事是不是没得轻重啊?” 金子军只是皮财鱼手下的头马,二号人物;而和尚却是早就成名多年,有着自己旗下集团的大哥。 可当金子军说出这样毫不客气的话之后,和尚却丝毫不以为意,一把夺过他弟弟手上的枪,毕恭毕敬回答: “不会不会,没得好大的事。” 和尚买金子军的账,我不买。 他装逼的样子更加激发我的反感,我直接走向险儿那边,想把他扶起来。 才刚走近,另一个年轻人也把手里头的塑料袋举起对着了我。 我没有停,直接走向枪管,直到坚硬的感觉从胸膛传来,才止住了脚步。让我有些吃惊的是,这个举着枪的年轻人居然也没有一点要退缩的意思,我甚至都能感觉到他用枪管推挤我胸膛的力道。 看着这个与我对视,丝毫不让的年轻人,我说: “金总,我兄弟浑身是血,倒在这里,我是肯定要拉他起来,你今天要吃定我,你就开枪。不过,我不信你敢开枪,我不信你肯为个和尚在自己的店子里搞这么大的事情。你金总是个聪明人。划不划得来,有什么后果你心里清白。” 身后没有回答声,我把心一横,猛地推开胸前枪管,弯下腰,将险儿扯了起来。 背后,响起了金子军的说话: “胡钦,枪我的确是不开,不过,你在我店子里闹事的问题,你猜我处理不处理?” 我扭头看着金子军,笑了笑: “金总,这顿饭是和尚约我来的,枪也是他先亮,手也是他先动,你看怎么处理呢?” 金子军突然变了脸,极为阴森冷酷地说: “老子今天就是要护他,就是要帮他出头,就是要人多欺负你人少,做了廖光惠几天的狗,就不知道三大四大了。老子今天偏要看看,廖光惠是不是多个卵子,看看他到底会为了一条狗做出什么不得了的大事。” 险儿抹了一把脸,将糊住眼睛的血水抹去,默默从我身边走开,弯腰捡起了地上的半截酒瓶: “要得,金总,今天是我们不对,闹事的是我,我给你一个交代,希望你大人有大量。” 险儿将手飞快一抬,锋利的酒瓶边缘扎进了自己另外一条手臂,鲜红血液汩汩涌出。 金子军淡淡看着险儿,一言不发。 “不够啊?” 险儿掀开上衣,我大惊失色,以为他还要扎,刚准备拦阻,却发现他是用酒瓶上的尖锐处划开了肚皮。 不过纵然如此,险儿依然划得极深,玻璃刃片过处,肚皮上软嫩的皮肤如同是婴儿小嘴一般,向着两边张了开来。 一下又一下,险儿没有停手的意思,我却再也忍不住了,走过去一把扯住他,同时又把枪端在了手上: “金总,交代给你了,满意不满意,不关我的事。你有枪,老子也有,死的肯定不是只有我们两个,各安天命!险儿,走!” 一步步走向前方,枪柄已经被我攒出了一层滑腻的汗水,身后只有一片死一般的寂静,无人搭腔。 一出包厢大门,发现贾义、大海早就已经到了,却被人死死堵在楼梯上不来。 看见险儿浑身是血的样子,几个人顿时就激动起来,要开打,在我和险儿的严厉喝止之下,这才罢休。 终于活着走出了酒店大门的那一刻,提心吊胆的我远远看见地儿、小二爷带着四辆车也刚好赶来。 这顿饭终于吃完了,这个仇也终归结下了。 从那天开始,和尚为了夺回搬坨子的生意,在皮春秋和金子军的全力帮助之下,正式展开了对于我的全面打击。 我当然要还击。 于是,在接下来这场规模不小的连番火拼中,一位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横空出世,名动全城。 第283章 狼烟乍起杀意寒 战争开始了。 自从十来年前,那场血腥残酷的问鼎之战,李杰黯然落败,廖光惠成功上位之后,大体上已经平静了十来年的江湖,因为天府渔乡的那一顿饭,终于再次燃起了狼烟。 第一个出手的人是和尚。 迪厅,是我的场子,但不是我一个人的场子,它的背后还站着一个无比强大的人物——廖光惠。 自从场子开业以来,除开归丸子与班长那次事件之外,从来都没有任何人敢在场子里面闹事,从来没有。 而唯一的闹事者归丸子与班长现在都已经在道上除名。 所以,虽然我明白和尚一定不会善罢甘休,却也并没有将主要注意力和防范手段放到迪厅上面来。 因为,这样做不仅是针对我胡钦个人,甚至等同于直接向廖光惠的权威开战,当初的皮财鱼在我办了归丸子之后都没有这样做,更何况是现在这位势力相差以万里计的和尚? 这种高风险的行为也与他多年以来低调、隐忍的处世法则截然相反,几乎不可能会发生。 我将重点放在了马上要进行的第二次搬坨子生意上。 搬坨子是我们兄弟自己的生意,也是直接影响到和尚利益的地方。 和尚也许怕得罪廖光惠,但他没有任何理由怕我。 而且我坚决认为,这一次的搬坨子对比上一次而言,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第一次搬坨子成功,我们跻身进入了这个暴利的行业。但是,在外人看来,偶然一次的成功固然是不易,可也许有些运气的成分在内。 所以,如果接下来,我想要打响自己的品牌,想要建立属于自己牢固的客户群,就需要第二次的继续成功来保证,来告诉所有人,能吃这碗饭,我胡钦靠的不是运气,是实力。 没想到,最后,我还是算错了。 错在太低估了和尚。 和尚再老实,再不敢惹事,毕竟也是一个混了多年的流子,还是一个混了多年,依旧屹立不倒的流子大哥。 这样的人,又怎么会是如同外人所预料的那般简单。 现在想来,当年有些事情的处理上面,无论我还是小二爷,我们确实都还嫩了一些。 在与和尚吃饭之后没有几天,迪厅里面开始连续出现了几次小规模打斗事件,简杰刚通知我的时候,我并不以为意,我说: “没得什么大事吧?没大事你就自己看着办。喝多了打下架也难免,只要没有动家伙,没搞坏东西就要得了。只是下次,你和老陈他们都注意点,看到哪个劝不听的,你就把人弄出去再说。” 简杰是个忠于本分的人,也是一个很听我话的人,正是他的这个性格,和我的这句话,害了他。 那天是周末,场子的生意一如既往火爆非常,位置早就被提前预订一空。大约在晚上十一点多钟左右,有几个客人喝醉了,在叫一个销酒小姐陪酒的时候,闹了起来。 事情刚发生的时候,老陈和几个保安其实就已经过来看了一趟。 大家知道,酒吧里面,销酒的小姐无论怎么不开心,为了生意,也一般都不会太得罪客人,当老陈他们过来查看时,小姐还帮着闹事的那位说了几句好话,而且旁边也有两个看上去并不是那么醉的人一直在拉劝。于是,老陈也只是简单地给那桌客人交代了两句,甚至还与他们碰了下杯,喝了口酒之后就转身离开。 事情并没有这么结束。 老陈走后,销酒小姐为了日后的生意,又礼貌性陪那帮人喝了几杯。谁知道,喝完后,那桌人还是不让这位小姐离开,依旧继续扯着她喝,而且行为非常恶劣。后来,据那位小姐告诉我说,那帮人是把她的头发往后强扯着,直接捏开嘴巴拿酒瓶灌酒。闹到激动处,其中某个人还甩了那位小姐一个耳光。 销酒小姐每个夜场都有,严格来说,他们并不算是夜场的正式工作人员。 但是,每个夜场都会给予她们最大可能的保护。因为,无论是她们的美貌,还是她们工作的能力,很大程度上都直接影响到了夜场的生意。 尤其是我这里,我曾经专门交代过负责看场的人:如果销酒小姐受到了欺侮,一定要撑腰出头。 在我看来,她们不但给我赚钱,也是跟着我吃饭的人。 不管是谁,跟我吃饭,这碗饭,我就要让她吃好。 基本上,每个场子里面负责看场的都有两种人。 一种是以老陈为首的那帮正式保安。他们穿着统一的制服,通常都站在场子里面一些固定的地方,比如门口、走廊。主要管场子里面各种各样在控制范围之内的矛盾,譬如哪位客人喝多了失态,哪位客人不买酒、不消费却长期霸占座位不离开等等。 另一种就是流子。他们没有任何制服,也都没有各自固定的位置,拿着一杯酒或者一根烟,分散在全场各个角落,不断地游来荡去,与普通顾客没有任何不同。如果不注意,你根本就不知道他们是看场的。他们比保安要轻松很多,他们不用管进出场,不用管卫生、服务,或者劝架。他们只管一种事情,在控制范围之外的事情——也就是那些带着目的性的闹事,俗称砸场子。 简杰就是属于第二种职业,而且他还是我们这个场子里面所有干这行的领头人。 那桌人早就引起了简杰的注意,他亲眼看到了老陈过去,也亲耳听到了老陈离开之后小姐的狂叫,最后他看到了小姐被打。 理所当然,他拨开周围一圈已经受到影响,有些骚乱的人群走到了那桌人的面前。 据鲁凯事后给我说,他是跟在简杰身后进去的第二个人。他看到了简杰与那些人在场子里面发生的所有事情。 简杰当时刚刚过去,还没有说话,那位销酒的小姐就已经看到了他,立马面色非常激动地喊了一句: “杰哥。” 然后,就边骂边挣扎想要往简杰这边靠过来。 一位穿着打扮一看就是流子,始终捏着小姐手腕的年轻人,猛地一拉,将小姐扯到了自己的怀中。那个人连看都没有看简杰,径直低下头去,边大声骂边用双手摁着那位小姐的头不断往自己腿上撞。 简杰伸手抓住了那个人的头发,将他一把扯开,说了一句话: “朋友,你喝多了是吧?” 也许是太过突然,也许是简杰高大的身材与老练的架势让那个人和他的朋友们有些忌惮,一时间,他们都没有说话,坐在原地一动不动看着简杰。 于是,简杰松开了手,并且弯下腰想要扶起那位依旧倒在别人怀里的小姐。 就在他几乎刚把那个小姐扶起来,准备挡在自己身后的时候,那个年轻人跳了起来,又一把抓住了那位小姐背后的长发,小姐被扯得脚下一滑,站立不稳,摔倒在两人之间。 “哪里都不许走!今天你就给老子老老实实待在这里喝酒,你个臭婊子,敢动一步,老子就打死你!没得钱买酒啊?” 那个人一声大喝,桌上的几个同伴也同时站了起来,其中一个还将手抵在了简杰的胸前,说: “算哒,算哒,朋友,我这个朋友喝多了,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没得好大的事,我们劝他,你去忙。” 简杰没有理他,一旁的鲁凯则站了出来,指着先头那个人说: “小麻皮,你今天喝了两杯卵猫儿尿(土话,酒),是不是要闹事?” 这个时候,气氛已经开始紧张,周围几桌的顾客也发现不对,纷纷拉开桌椅,起身离开。 简杰拦住了鲁凯,然后看着那个伸手推自己的人,说: “把手拿开!” 那个人没有动。 “最后一句,拿开!” 僵持几秒,那人的手缓缓离开了简杰的胸膛。 然后,简杰先是安抚了一下周围起身离开的顾客,待到客人们的情绪开始缓解了之后,他这才再次看着对面那个把销酒小姐扯翻在地的人说: “朋友,过来玩是图个开心,你要喝酒,就安心喝酒,但是,我劝你千万莫闹事!万一有什么玩得不开心不满意的,告诉我,犯不上和一个女孩子为难。鲁凯,把阿雅扶起来,让她去提一打嘉士伯过来,给几个老板赔罪。” 鲁凯弯下腰,准备扶起那个坐在地上,一脸害怕的小姐。 这个时候,老陈也带着四五个保安已经赶到了现场。 谁知道,就在那个女孩被鲁凯搀扶着,半蹲半站,还没完全起来的一刻。 闹事者突然飞起一腿,“咚”地一下踹在了女孩的脑袋上,将那个女孩带着鲁凯一起,弄翻在地。 “老子说了今天你哪里都不许去,捅你的娘,没给钱啊?” 鲁凯这下是真的恼火了,如同被火烫了般,刚刚倒在地上,就飞快地跳起身,对着那个小子一拳打了过去。 简杰阻止了他,并且还拦住了身边同样已经摩拳擦掌的老陈几人。 简杰并不是没有火气,更不是怕。 这些年间,江湖夜雨冷风的磨砺,他已经成长了很多,遇事之际,已经隐隐有了几分远超同辈兄弟的大气和风采。 他好不容易安顿住了狂怒中的鲁凯之后,对着闹事者说: “不管你是什么来头,这个场子都不是你这种小麻皮惹得起的。如果你非要闹,我保证你们一个都走不出去。我给你们个机会,你们出来,我陪你们好生玩。” 简杰的话并没有让那帮人产生丝毫退让,那个始终在动手打女孩的家伙甚至连半点犹豫的意思都没有,把手一抬,直接就领着人走向了迪厅大门。 也许是这帮人反常的嚣张和冷静引起了简杰的注意,在动身之前,他让鲁凯马上去叫其他人,然后,他还专门交代了老陈: “等下你们几个都莫出去,别个看到保安打架了不好。你们就守在门口,莫让人进来。” 交代完,他当先跟在那伙人的身后走了出去。 我们的迪厅面积不小,从那伙人坐的地方到大门口,有一段距离,走完这段距离所需要花费的时间,已经足够鲁凯叫上小敏等其他看场的人。 而且当时,简杰、老陈、鲁凯都认为这只是一场普通闹事,充其量也只是遇到了几个比平常人手黑胆大的硬点子而已。普通闹事通常都会先谈几句,实在不行才会开打。 所以,他们都觉得,简杰虽然是独自跟上,但不至于马上吃亏,兄弟们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打之前赶到。 可是,他们三个却都没有注意到一件事情。 唯一注意到这件事情的是销酒小姐阿雅。 阿雅发现,当那伙人转身出门,简杰紧随其后之后,旁边还有一桌人大约七八个人,居然也非常巧合的,马上起身跟在简杰后头走了出去。 只可惜,阿雅是个卖酒的姑娘,并不是江湖人。 她虽然看到了这个细节,却没有注意。 因为自始至终,旁边的那桌人都没有参与过这件事情,没有值得警觉的地方,而她自己当时也太害怕,太紧张,只顾着哭泣。 于是,悲剧就只能是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事后的一切证明:最后那伙人并不是碰巧也要出门,更不是为了看热闹出门,他们与之前的那几个就是抱着同一个目的,专门过来砸场子的同伙。 而且,这帮人的手段极为老练,两桌之间没有丝毫的交流沟通,但彼此却配合得恰到好处,甚至他们每个人身上藏的刀具,都巧妙到连简杰鲁凯这样的老江湖也完全没有看出来。 简杰并没有能够走出门外。 我们的场子外面是一段楼梯,走过楼梯之后,离位于街道的那道大门还有一段大约七八米长,两三米宽距离的走廊,走廊上安装了一些五颜六色的蓝色和黄色射灯。 就是在楼梯最下面靠近走廊的阶台上,那伙人突然发难对简杰实施了袭击。 当时,正走在楼梯上的简杰,听到身后传来的无数急促脚步声,已经意识到情况不对劲了,鲁凯他们肯定无法这么快赶来。 他下意识想看看什么情况,可才刚刚回过头,雪白的刀光就已经对着脑袋砍了下来。 简杰本能的脖子一缩,伸手一挡。 然后,就被不知来自哪里的一脚踢得从楼梯上翻下了走廊,而前面的那批人也飞快掉转头,凶神恶煞般扑了上来…… 鲁凯他们来得确实很快,但他们并没有预料到眼前的这种局势。 所以,当时除了小敏的两个手下拿了两根准备等下教训人的铁棍之外,其他人手里并没有拿任何家伙。 那么,他们也就只能和门口的几个保安一样,眼睁睁在那伙人的刀枪威胁之下,看着他们干净利落地几下剁完,又飞快消失在了门外。 我不怪他们。 人多对人少,占据绝对优势时,敢下毒手的人不在少数,很多令人发指的罪行通常也都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发生。 但,超过十个以上的人拿着明晃晃的刀枪,穷凶极恶,刀刀见血的在行凶,这种场景可以带给人的那种赤裸裸的感官震撼,完全足以激发出来自人性本源的惧怕和慌乱。 那种让人毛发直立魂飞魄散的恐怖,如果你没有亲身体验,就绝对无法想象。 那是一种能够让绝大多数人都彻底放弃抵抗的感觉。 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依然可以做到泰然自若,甚至更加勇猛的人,望遍整个江湖,也是屈指可数。 无数的传说中,我听到过这些名字:安优,漆遥,唐一林,胡特勒,秦三,燕子,牛错,王坤,李杰,宋家跃,蜈蚣,陈达摩,康龙虎,谢晓锋……还有那个风采夺人,光听他的事迹就被我视为生平偶像,只可惜却再也没有机会见上一面的胡二少爷胡少飞。 但那些人的故事只是传说,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人,我到现在为止都只见过五个:险儿、胡玮、刀疤成、大小民。 无论鲁凯还是小敏,都不在这个名单之中。 更何况,当时的情况实在是太突然,对方的手脚也太利落,根本就没有给鲁凯他们留下任何做心理建设的时间。 扪心自问,就算当时换了是我胡钦本人在场,只怕也是同样结局。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所以,我连骂都没有骂鲁凯他们一句,他们不是不义气,他们也是有着七情六欲的凡人。 那帮人走后,他们看到简杰瘫坐在地面,身下一摊原本应该鲜红的血泊,在蓝黄色的镭射灯下散发出了一种奇怪的颜色,几个同样颜色的血脚印接二连三,伸向门外大街。 大街上依旧车水马龙,人流如织,这个南方小城在癫狂的时代中成为了一个欲望的不夜城。 今夜,唯一不同的是,那些血液的颜色,在每个人的眼中闪烁发光,摄魂夺魄。 第284章 刀匕难封 简杰伤得很重。 重的意思并不是非要命悬一线,或者留下残疾。 他没有危及到生命,医生也告诉我基本上应该不会致残。但他同样伤得很重,相当重。如果各位不明白这种重的意思。 那么举一个很浅显的比喻: 北方我不了解,但是各位南方的朋友,大体都应该吃过一道家常菜——筒子骨炖萝卜。各位想必也知道,在做这道菜的时候,需要先在砧板上将那些过大过长的猪筒子骨剁断。 那么,各位如果亲自剁过的话,一定都有过一种体验:骨头太硬,而你刀法不准,在剁同一个地方的时候,总是会有些许的偏差。于是,几刀过后,就会看见那些刀痕大体上在一个位置,却像“人”形般,有段距离重合,有段距离分开,剁出来的伤口也是犬牙交错,参差不齐。 简杰身上的伤口就是这样,而且不止一处。 他背上一道大伤口靠近尾端的地方,甚至可以看见往两边裂开的血痕里面,还有一片薄薄的肉片被左边一刀、右边一刀劈开,独孤零零地立于伤口之中,肉片上面的皮肤与完好处没有两样,但是两侧却都是渗着血液与不知名透明液体的粉红嫩肉,白色骨头。 打从看见伤口的第一眼,我就知道那帮人用的绝对不是普通砍刀。 只能是用杀猪刀或者开山刀连续下重手,才能造成那样的伤口。 普通砍刀可以说是只能用来吓人,杀猪刀和开山刀则是实打实的办人。 有人带着这样的家伙来到我的场子里面,砍了我的兄弟。如果我还认为那是偶然事件,那我就绝对不能算作是一个傻瓜。 而是傻逼。 当然,有些时候,我确实傻逼。可论到打流,今时今日,我胡钦完全有自信说,如果我是傻逼,那么剩下不是傻逼的人也就没有几个。 所以,下手的人是谁,基本上不用想就知道了。 当天,就在医院,我用自己的手段与人脉确凿无误地证实了这点。 和尚。 所有的兄弟手下都表现出了极度的愤怒,我没有。 因为,已经不用再愤怒了。这样的事情,在江湖的生存游戏里,在我的做事法则中,只有一个解决办法。 这个办法不是愤怒,过于激越的情绪会让人莽撞,莽撞行事就一定会出错,出错的结果只能是亲者痛仇者快。 只有冷静,彻底的冷静,才能达成那唯一的解决方法——血债血偿,加倍还之! 只不过,正因为我不是傻逼,我足够冷静,所以也让我想到了一些其他人并没有想到的事,而这些事情让我感到了极度的震惊与焦虑。 夜总会的场子与搬坨子不同,搬坨子是我个人的生意,而夜总会是我和廖光惠一起所开。 不管和尚在搬坨子的事情上用何种雷霆手段,那也只是得罪我个人的问题。 在夜总会砸场子砍人,则是直接挑战了廖光惠的地位和权威。 这两者之间的危险程度相较而言,就如同跳伞和跳楼,跳伞断腿,跳楼送命。 如果就江湖中人趋利避害的能力来做个排名,和尚绝对是顶尖的存在。 可是和尚偏偏就做下了这种完全不符合他一贯风格的蠢事。 我只能想到一个理由:和尚的背后站了一个人,一个可以与廖光惠直接抗衡的人。而这个人已经做好站到台前的准备。 那么,一个敢明刀明枪正面对捍廖氏集团的人,究竟是谁呢? 在我们这一亩三分地上面,有且只有一个。 皮春秋。 可皮春秋是个什么样的人? 当初我办了直接属于他的小弟——归丸子之后,他都能忍下这口气。现在,就算我强行插手搬坨子,可毕竟也只是直接影响了和尚的生意,而不是他。 他能为了一个没有太大关系的和尚这样强出头,与廖宣战? 这样做的后果,也许导致的可是一场史无前例的大血案、大火拼,动辄两败俱伤,玉石俱焚,谁也讨不到半点好处。 他真蠢到这样? 当然不可能! 可如果不,真实的答案又是什么呢? 我和小二爷、险儿、地儿都是百思不得其解。 不过,我的性格是想不通,就先不去想,先集中精力去解决最需要解决的事情。 目前最需要解决的就是反击。 不顾一切,疯狂血腥地全力反击。 战火既然已经点燃,刀匕就不能再不出鞘。 再也没有丝毫的犹豫和仁慈可言。 没想到,正是我的这种性格,让我得到了所有的答案。 当我把一件事吩咐给贾义、周波他们,并且交代让他们全权负责之后,我是不太喜欢再过于纠缠到细节之中去的,我只要结果。 除了结果之外,如果他们事无巨细都要问我,我会烦,会生气,会觉得他们办事不力。 但假如这件事情本身极为重要,在办事的过程中又牵扯到了很多原本与这件事情无关却又非常敏感重要的其他问题时,我也不希望他们越权代办,擅做主张。 一旦越权了,哪怕最终结果很好,我都会不高兴。 因为,这会对日后其他事情的处理甚至是整个团队都形成极坏的影响。一次可以越权,两次也可以,三次也可以,到最后,就不再需要我了。 为人处世,有些事情,不可言传,却能意会;有些界限,可以触碰,却不能逾越。个中微妙,一语难尽。 眼下,我就处在了这样一个微妙的境地当中。 搬坨子,对抗和尚,这是张总出手造就的局势,廖光惠并没有明确插手过此事。 但是,张总和廖光惠之间,就像是一个太极图,一黑一白,循环往复,水乳交融,难分彼此。 廖光惠不说,我却不能不想,只要想了,就会明白。 此事,终归也还是廖老板布下的一着旗。 顶锅也好,当枪也罢,总之,廖老板不希望自己涉及太深,他只需要结果。 按理说,我就应该全力去办这件事,然后,在某个清闲的午后,把他想要的给他就好了,有事没事,千万不要去打扰他,不要让他觉得我胡钦不堪大用。 可是,如今,棋盘上的对决已经超出了事先的预估,对方旗手很有可能亲身入场,游戏规则改变之后所能引起的后果,无论好坏,都万万不是我可以预估和承受的。 我再不想烦他,也不得不为了。 不然,我就是越俎代庖,不知天高地厚。 所以,我第一时间就给廖光惠打了电话。 我将简杰出事的所有过程以及自己的分析和盘托出,并且明确表态,如果廖老板没意见的话,我会全力展开反扑。 其实,拨通电话之前,我已经算到,廖光惠不会阻止我的行动。 他也是从下往上,历尽艰辛一路往上爬出来的。他知道什么才是江湖人的根本,和尚已经动摇了我的根本,就算是天王老子来,我也绝不可能就此放手。 更重要的是,就算廖光惠不体谅我,单从他本人的利益而言,他也没有任何理由阻止。 毕竟,出事的是他的场子,就像简杰是我的人一样,我胡钦,也是他廖光惠的人。 只不过,原本的预计当中,我以为,眼下皮财鱼与和尚兄弟一明一暗,咄咄逼近,正在一步步漂白自己,并且有着更加宏大规划的廖光惠,也许会因为不想仓促行事,导致局势急剧糜烂,出现某些不可掌控的意外,从而会先安抚我,让我忍一时之气,以图后谋。 又或者是利用他个人的关系与影响力,将矛盾缩小,尽量控制在可以控制的范围内,只是直接爆发在我与和尚之间。 可是,最终结果却证明,廖光惠从来就不是当时的我所能够揣度的,我也从来就没有跟上过廖光惠的步伐。 当时,在我给他说完所有一切之后,他沉默了很长时间,除了张总被龙云绑走的那次之外,我从来没有见过他对于某件事情,像今天这样迟缓的回答。甚至,在电话里面,都安静到可以听见他反常急促的呼吸声。 这种呼吸,这种迟疑,这所有的一切都让我更加紧张起来,我当时已经开始有了某种隐隐的直觉,我意识到这件事情的重要性很可能会远远超乎我的想象,而电话那头说出的也许会是一个在我预料之外的回答。 但,我还是没有想过,廖光惠最终的回答居然那般匪夷所思。 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廖光惠的声音在我紧张与期待并存的等待中响了起来,还是那么一如既往的平淡安详,听不出丝毫的烟火: “嗯,晓得了。小钦,今后这个事,你不用再问我!无论你怎么搞,我这边要人给人,要枪调枪,全力支持!唯一交代你一句,莫丢我廖光惠的脸!” 听着电话里头那个熟悉的语调,对于这种少见的全力支持,我居然没有丝毫欣喜,心中突然涌起的只有一种感觉——遍体生寒。 张万平对于廖光惠的重要性,就像是双子星,张万平就是另外一个白色的廖光惠,张万平倒了,廖光惠势必会一蹶不振。 可是,当初,张万平省城出事的时候,命悬一线,廖光惠都没有表过这种态,说给我全力支持。假如不是我胡钦立下了必死之心,兵行险着,侥幸胜出了一分,后果不堪设想。 但是,今天,为了一个小小的夜总会生意,为了我手下一个名不见经传小弟的鲜血,一代豪强廖光惠居然就做出了这样的决定,他为的是什么? 震惊过后,当我冷静下来,将廖光惠的话与和尚在场子里面的所作所为联系起来仔细一想,我终于彻彻底底地明白了一件事情: 从挂掉那个电话开始,这片江湖,终于结束了持续十来年的和平稳定期。 各自巍然耸立多年,向来井水不犯河水的两大顶尖集团正式宣战! 此后,双峰并起,相互制衡的惯有格局烟消云散,在未来一个漫长的时间段内,腥风血雨势必会笼罩住我们每一个江湖人。 在这场滔天巨浪中,谁人乘风冲顶,谁又葬入深渊。 我再也无法预料。 等到今晚过完,明日睁眼,生死成败,随波逐流,各安天命! 无可克制的恐惧在那个夜晚笼罩了最初得到消息的所有人。 就如同明知道有一座巨大到可以让我们粉身碎骨的冰山,即将撞来,可偏偏冰山的大部分却都还隐藏在窥不见底的深海某处,连避我们都不知道怎么避。 那一夜,我们四个人坐在医院的长椅上,一言不发,绞尽脑汁地想着。 直到最后,在率先醒悟的小二爷点拨之下,我们才彻底想通。 小二爷是一个谨慎的人,谨慎的人通常都会观察到一些别人不曾关注的东西。他之所以率先察觉到藏在海水深处的根源,是因为那本来就是一件出现了很久,但一直都没有被我们所注意的事情: 在我市市中心,有一块不小的地皮,廖光惠早就给我说,批文已经快要下来,并且交代我,让我准备过段时间之后就帮他搞拆迁工程。 而与此同时,江湖上也始终有着另外一种传闻,皮财鱼插足房地产生意,看中的第一块地皮也正是那块。 一直以来,我都以为那都是些外人见风是雨,不可相信的谣传,我甚至都从来没有去找廖光惠证实过。 我非常坚信,廖光惠说过是他的,就一定会是他的。 可如今看来,完全不是这样简单。 只有那块位于黄金地段,价值连城的地皮,以及背后可以带来的那些让人想都想不到的巨额利润,才有可能改变已经维持了多年的微妙平衡,才有可能让两位早就已经脱离了普通打流阶层的绝对大哥,不惜以身犯险,甘冒血雨腥风,再次涉足江湖。 和尚、搬坨子之争,那只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而已。 而我,却居然身不由己、首当其冲地站在了这场可以席卷一切的飓风狂波的风口浪尖。 我唯一能做的是,如何在不直接得罪皮财鱼,更不会让廖光惠失去对我信任的同时,尽可能地让自己和自己的兄弟生存下来。 在这场我几乎不可能去抗拒的巨大冲突中不成为可怜的牺牲品。 在接下来的那几天,我度过了人生中最为煎熬的一段时光,甚至连睡觉我都会梦见被人一枪打死,横尸街头。 然后,一身冷汗,惊魂不定地醒过来,坐在床上,无法入眠,直到天光。 这样的煎熬中,我再次遇见了一个人。 一位很久不见的故人。 第285章 险象环生(1) 短短几日内,我与和尚之间的恩怨就传遍了江湖。 一边是经营多年根深蒂固的老妖精,一边是乡下出来背靠大树全凭命好的小混混,这样的对比之下,同道们几乎是一边倒地看好和尚,没有人觉得我们会赢。 尤其是简杰被砍的事情发生之后,江湖上的流言蜚语更是铺天盖地而来,甚至都有人为了讨好廖氏集团,而毛遂自荐主动找上门,说要帮我调停此事。唯一的要求就是让我转告廖光惠,想请他吃顿饭,如果廖总实在抽不出空,那么龙袍大哥能来也是可以的。 小二爷啼笑皆非,地儿又羞又恼,险儿不屑一顾,贾义小黑差点就想动手打人。 我则是笑嘻嘻地迎接,感恩戴德地道谢,礼待有加地恭送。 我不怕丢人,一点都不怕。 我只怕,这个时候,别人把我看得太高,太过于重视我。 我就是要让人轻看,越觉得我胡钦不行越好。 我知道,这样做也许并不见得真能起多大作用,如此简单的手腕就能麻痹和尚的话,那么和尚也就没理由混到今天这样的地步了。 但我还是要做。 因为,江湖上像和尚这样的聪明人并不多,麻痹不了他,至少也可以糊弄到那些多管闲事口舌不稳的小混混。 小混混的闲话传得多了,自然就有了声势;声势一起来,就难免会影响到一些人。和尚不可能事事都亲自去办,我也不信替他办事的人都有他的头脑。 只要这些人当中,有一个人受到了舆论影响,轻视我胡钦,那我胡钦就多了一分胜算。 如此多事之秋,我胡钦偏偏无财无势,别无所持,唯有殚精竭虑,步步为营,着手于微末当中,或许还能搏得一丝渺茫生机。 行事过于琐碎也罢,且做无用功也好,这又有什么关系。 江湖难,难于上青天。 在简杰事件之后,和尚的报复行动并没有中止。 我们以小二爷名义开办的一家专门帮人收账放贷的财务公司,被人在半夜用燃烧瓶烧了个稀巴烂,如果不是消防来得快,还险些酿成大火。 来人甚至还学着我们讨债的手法,在公司外面的墙壁上用红漆涂上了血淋淋的三个大字: 胡钦,死! 我出于个人爱好,在市体育中心开的一家小拳馆。某天下午,突然闯进了二三十个拿刀的人,一片乱砸不说,还砍伤了几个过来练拳的学员。 大小事件接踵而至,防不胜防…… 在这样焦头烂额的局势之下,被动的我却并没有马上进行还击。 不是不想,而是不能。 因为,让我顾忌的不是和尚,是皮财鱼。 在真正摸清皮财鱼的底细,知道他愿意插手到什么程度之前,我实在是不敢擅动。 当战火已经越烧越猛,皮廖两大巨头之间一触即发的严峻关头,我真的真的不愿意单凭着一腔热血去出这个头,我早就已经不再是那个什么都不想,一怒就能拔刀,脱光就能撩骚的胡钦。 我的手下,还有很多张等着我每天给他们开饭的嘴。 就算不考虑自己,我也要为他们负责。 当时的我,身在局中,这样想,并没有错。 但事后的一切证明,我还是错了。 表面上,我很谨慎,可我的这种谨慎仅仅是出于对皮财鱼、金子军的忌惮,却浑然忘记了那个已是真真切切站在自己对面的敌人。 我确实是低估了和尚,低估了他那颗为了利益不顾一切的流子之心。 所以,一天之内,我们三兄弟都出了事。 那天,最先出事的人是我,就从我说起吧。 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宿命论者,我始终坚信这个世界上,冥冥当中,有着一些我们看不见、摸不着,但是却真实存在并主宰一切的神秘力量。 比如房子,同年同月同日建的,一间住人,一间不住,三五年之后,你再看,住人的房子生气盎然,完好如初,也许变旧了点,但绝对不会坏。 不住人的呢?长期不住人的房子,你只要进去就会感觉不对,一种莫名其妙,来自周围的阴冷感觉,而且,它一定会变坏,很多不应该那么快烂掉的地方都会腐朽不堪。 这些东西,我不知道怎么去解释,我只能理解为是某种神秘力量使然。 再比如我。 我想,那天,我能躲过一劫,也是因为这种力量。 当天下午四点多钟,道上的一个朋友乔迁之喜,请我去喝酒,我开车朝城东方向出发赴宴。 当时并不是上下班的高峰,二十一世纪初,我们市买私家车的人也并不是太多。 所以,开了没多长的时间,我其实就已经发现后面始终跟着一辆白色的金杯面包车。 不过,我却并没有多想。 这是生活,不是电影。在生活中,就算你和某位大哥发生了冲突,你开车出门,某辆车与你同一段路程的现象,也并不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于是,就在离朋友家没有多远的一个批发市场前面,事情来了。 当时的路面并不是很宽,那辆白色面包车想要超车,在我发现它突然从后面插上来的时候,我还专门将方向盘往旁边打了打,让了它一下。 结果,还是没有避开。 只感到车身轻微一震,“咔嚓”声传来,我猛踩一脚刹车,与面包车同时停在了大路中间。 这辆桑塔纳已经跟了我很多年,早就准备换,也不值什么钱了。所以,一开始我并不是太生气,只是有点恼火对方司机的开车技术,准备随口说他几句,随便赔点维修费就算了。 谁知道,还没等我有反应,对面司机座旁的窗户摇了下来,一个胖子探出头,指着我开口就骂脏话: “你他妈逼的,小杂种,你会不会开车?” 边骂,那哥们就边打开门,做出一副想要下车找事的样子。 这下,我的火气上来了,连车都顾不上熄火,只是把手刹一拉,就准备开门下去干架。 然后,神奇的事情发生了。 大家知道,那种金杯的面包车,除了司机座两边各有一个门之外,里面的人想要下来,就只有通过车身右边一扇往车尾横拉的大门。 但是,当时它是从我的右边超车,与我相撞的地方是靠司机座位的这一侧,整个车的玻璃窗也都关着,现在想起来好像还贴了膜。 反正当时坐在车里的我根本就看不到车里的情况,更看不到那边门有没有下人,下了几个人。 我只是想着早点下车,好去教训一下那个嘴里不干不净的肥猪。 可是我打不开,连扯了几下,车门都纹丝不动。 这辆桑塔纳车虽然旧,但一直都非常皮实,在此之前,从来都没有出现过车门打不开的情况。 一开始,我以为是自己在不经意的情况下将门柱锁死了,我还专门盯着门柱看了下,并且往上提了提,门柱纹丝不动,根本就没有锁。 没有任何问题,可在那两三秒钟之间,我却无论如何也打不开它。 我有些无助,也有些懊恼地看了外面一眼。 然后,我只感到自己头皮一麻,全身上下的寒毛瞬间就竖了起来。想都没想,立马放开一直抓着门锁的手,一把松下手刹,将挡一挂,一脚油门,车子在对方的车身上刮出连串刺耳响声,箭一般冲了出去。 就在刹那之前,我看到了一些迹象。 一些很不对头,让我不得不逃的迹象。 两车相撞的地方是在大街。 不远处就是一个批发市场,虽然是下午,人不算很多,却也绝对不少。 当车子相撞的响声与对方司机的大声叫骂传出来之后,路两旁已经有些爱看热闹的闲人开始往我们这边靠了过来。 但是,当我抬头看的那一刻,我发现车子斜前方,几个本来正开开心心,一脸幸灾乐祸走过来的路人,突然间就停在了原地,一动不动,而且每个人脸上都浮现出了一种奇怪的表情。 第286章 险象环生(2) 我有些蒙,下意识地想要分辨出那种奇怪表情是什么的时候,几乎是在同一瞬间,答案就已经在脑子里涌现了出来。 恐惧! 多年前的那个元宵节,我跟着三哥一起去招待所后面那条小巷的烧烤摊里办黄皮时,那些坐在旁边吃宵夜的人们脸上一模一样的恐惧。 两辆车虽然相撞了,可是彼此速度都不快,更没有受伤死亡,血流遍地的情况发生,这些人怎么会如此恐惧?这完全没有道理。 当这个念头刚刚出现的同时,我的眼角又看到了另外一件事情。 我看见自己斜前方一两米远开外,也就是白色面包车的车头处,飞快地冲出了几个人,领头的那两个,刚刚冲过车头,看到我还在车里面的时候,脸上表情明显一愣,有些意外,也有些不知所措,脚步情不自禁地就放慢了下来。 后面有多少人,因为被车头挡着,我并没有看到,但是我知道应该不少,而且每个人跑的脚步都和这两个人一样很急,当最前面两人的脚步一慢,停在车头那里的时候,他们的身体还明显被后头跟上来的人挤得动弹了两下。 那一刻,我还看到了对方司机弯着腰敲打我车玻璃时,脸上那副急切中有些慌张的表情;还看到了开始那几个准备看热闹的人,转身想要逃离的身影;还看到了,面包车头前的那两人手中,用报纸和衣服包好的长条包裹,以及包裹下面,露出来的又圆又粗的黑色钢管。 那个东西,我太熟悉太熟悉,因为无数次,我也曾经端着它,看到过别人眼里的绝望与害怕。 那千真万确,就是两把枪。 我的车发动起来,在刺耳的刮擦声中,在对方几个靠近我车头的人的飞快躲闪中,在大街上猛然间爆发出的尖叫、怒喝中…… 我的车带着我狂跳的心脏与浑身的冷汗一起,扬长而去。 所有一切,写来费时,当时发生,不过十秒。 关于这件事情,还有两个地方要说。 第一,当我离开的那一瞬间,方向盘打得太急,油门踩得太猛,启动太突然。我知道碰擦到了旁边一个准备看热闹,却又还没有来得及撤离的人的自行车。并且,我还听到了他的痛呼声,我想,那天他可能多少受了点伤。我一直都感到很抱歉。 只是,如果他不受伤,我就死亡。 因果难寻,只缘前定。 第二,我的车门没有任何问题。当我逃离现场之后,下车的时候,很顺畅地就打了开来,干净利落,完美无瑕。 我一到朋友家,不顾朋友们的关切,一脸煞白马上就给小二爷打了个电话。 我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战略失误。 我知道,和尚绝对不是小打小闹,而是真的甩开膀子要拼命了。 无论是白色金杯车上下来的那些人脸上凶狠的表情,还是他们各自手里黑黝黝放着冷光的家伙,都明确无误地告诉了我这一点。 如果当时我能够打开门,并且下了车,那么,就算不被当街办掉,也一定会在他们的胁迫下被抓走,此时此刻,已经非死即残,无须置疑。 所以,我需要通知下小二爷:事态的危险程度已经远远超越了我们起初的估计。 但是,无论我怎么打,小二爷都没有接。 因为,当时,他也出了事情。 小二爷那天在我市最大的珍珠大酒店和朋友谈一件挺重要的事情。 是由贾义开自己的车送他去的,也许是因为在市中心地带,人多车多的缘故。一路上,两个人都并没有任何被跟踪的感觉。 但是,事后我们分析,当时,一定也是有人始终尾随在后了。 不然,危险降临得不会那么快。 贾义送完小二爷,车都没有下就直接先走了。小二爷赶到珍珠大酒店包厢的时候,他约的那两个朋友都已经到场。一番客气寒暄之后,三个人坐下,喝了起来。 据他说,也就是刚端杯,两三杯酒喝完,四五杯酒还没有下肚的样子,他就听到包厢门外传来了服务员小姐极为惊恐的尖叫声。 还没有等屋里的人反应过来,“嘭”的一声,包厢门就被人一脚踢开,一大伙人咋咋呼呼地飞快冲了进来。 小二爷当时根本就没有看清是些什么人,他只是下意识地感觉到,这些人是冲他来的,他本能地站起身,想要跑。 可还没有等他的人完全站起,就被一刀劈翻在了桌子上。 到这个时候,他才看清了来人的面貌,以及他们手上拿的各种刀枪。 那些人在砍了小二爷一刀之后,并没有继续在包厢殴打他,他们只是把刀枪对着小二爷的几个朋友,狂吼了两句,试图控制住局面。 然后一把枪直接顶在了小二爷的左眼窝,几个人架着他,转身要出门。 那天,如果小二爷被带出了这个门,被带出了这个酒店,他的下场就和我开始下车的下场一样,不死即残。 但是,他没有。 因为,这个包厢里面有一个人。 一个小二爷今天专门请过来,是主要宴请对象的人。 按理说,这样的情况下,就算是廖光惠亲自来了,也一定镇不住场面!归根结底,所有事的背后本来就是冲着他而去。 他要真在的话,不直接绑他就算不错了。 可为什么,这个人却能震住场面,并且救下小二爷呢。 难道他的小弟比廖光惠多?非也。手段比廖光惠毒?非也。名气比廖光惠大?非也。 那么到底为什么呢? 答案很简单: 这个人是场面上的人。 具体是哪个部门,什么职位,我就不说了,这里面牵扯到一些永远都不能写,也永远都不能说的私事。 我只能说,他是三哥的朋友,多年前一次偶然的机会,三哥介绍给了我,我喊他杜哥。 杜哥在一个流子最怕的部门工作,他的职位只要说出来就可以震住我们市几乎所有的流子。而且,多年以来,杜哥和道上人打交道时,行事手段极为高超精明,平日里颇有几分江湖儿女的义气风范,可一旦真正大是大非之际,却杀伐果断,雷厉风行。 道上人一提起他,心中的敬畏之情,不亚于见到自己祖宗。 前不久,因为一些待办事项,我把他介绍给了小二爷。 就是他,在那帮人刚一进门的时候,已经立马意识到来者并不是一时冲动的行为,而是处心积虑地想要办人。 对付这样有组织、有预谋的犯罪行为,在我们市,当时来说,那是绝对再也没有任何一个人比他更牛逼了。 所以,他没有恐吓,也没有暴怒,更没有冒着危险去反抗。 他只是一眼就看出了谁是领头的人,然后安安稳稳坐在那里,当那些人驾着小二爷准备出门的时候,他拿起桌面上的手机,报出了自己的名字与身份之后,再不愠不火地对着那位领头者,说了这样一句话: “哎,听你们口音也是市里的人。你听好一下,今天,你们只要敢把这个人带出门,我马上就打电话,两个小时之内,我找到你们!” 没有人不相信! 在知道他的身份和名字之后,没有一个人不相信。 只要是在这片江湖上混,就不可能没有听过杜哥的名字,就不可能不知道,他既然说了两个小时,那么两个小时之后,就一定会被他找到,绝对不会多一秒。 至于被他找到了,又会是什么样的下场,那就不用再解释了。 如果不想惹下天大的麻烦,那帮人只有两条路可走:杀了杜哥灭口,或者乖乖放人。 只可惜,这个世界上,有些人是杀不得的,连动都动不得! 能出来负责办绑架这种事情的人,一定都是得力的人,他们打了这么多年的流,这个道理,怎么会不懂。 所以,他们只能放人。 所以,他们只能是目瞪口呆,两股战战,自认倒霉。 但是,他们不算太倒霉,真的不算。比起当天发生的第三件事情而言,那些奉命去办事的家伙才真正算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因为,第三件事情的主角。 是险儿。 第287章 一日三杀(1) 自从我开始写这个故事以来,几乎每天都可以收到一些读者私底下给我的留言,他们说想要跟着我混,想要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去体验一下快意恩仇、刀断是非的感觉。 一开始,对于这样的留言,我会尽心地回复,我试图告诉他们,这是一个会让人悔恨终身的选择。后来,也许是人本身的惰性,也许是我已经开始看穿网络的戏弄与不真实,我变得很少回复。 不论留这样信息给我的人们,他们是真心的这样想,还是只因为想要试探我是否真是个流子。 其实,我都理解他们。 人们的心中有着太多的不忿,太多的压抑,太多的压力,需要发泄出来。 但是,我还是想说,无论怎么样,不管活得如何的悲惨,至少你还是一个人。 一个可以堂堂正正、昂首挺胸活在阳光下,拥有七情六欲,享受平凡却又真实的小幸福的人。 假如有一天,你真变得像我这样,假如你一旦提起了刀,踏上了这条江湖路,你就不再是人了。你将失去现在看来不值一文,日后悔之莫及却又永远都不会再拥有的一切。 这是一种多么巨大的痛苦?也许,在看过了下面这个发生于险儿身上的真实故事之后,你会有所体会。 其实,现在回想,险儿出事我和小二爷是需要负一定责任的。在我们两个人遇袭之后,我们先后回到了场子里面,但是却没有一个人通知险儿。 因为,第一,我们当时还并不确定是谁幕后策划的这件事情,确定不了对手就没办法行动。不行动的话,告诉他除了多一个人忧心之外,也没有其他的用。再说,我们也不是那些刚出道从来没有遇过事的小流子,打打杀杀的日子早已经过得太久,久到让我们每个人都有些麻木;第二,当天地儿也单独出了门,但是他没有遇到任何事情,我们就想当然地认为对手的目标只是向来作为主打品牌的我和小二爷两人;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险儿在陪他的家人,我们不忍打扰。 那天一整天,险儿都很高兴,很幸福。 自从开始打流以来,他给他的家庭带来的只有痛苦与悲伤。 尤其是这次跑路之后,险儿每一次回到九镇家里,再出门,他的妈妈都会送出很远很远,一直送到九镇边上神人山脚下通往市区的那条公路旁。险儿说,无数次,他都在汽车的后视镜里看着自己的母亲越变越小,直到朦胧。 险儿说,他明白,妈妈是担心他这次一走,又会像上次一样,数年都不曾归来,或是……永远。 险儿其实是一个非常有孝心的人,每次遇到这样的情况,也感到很伤心,也曾很多次都想过不打流了。 只可惜,他再也回不了头。 不打流的理由虽然有千千万万条,回不了头的理由却也有一条: 一个已经结下了无数仇家,犯下了很多血案,无论在警方的案底还是在道上的资料都快有一尺来厚的人;一个从少年时代就开始打流,早就习惯了堕落懒散的流子生涯,导致白天基本起不了床,一到夜晚却精神焕发,用惯了如同流水般来去无踪的钱,而根本不知道节省攒钱为何物的人;一个算牌、数钱、出刀、拔枪的速度比翻书写字打电脑都要快得多的人;一个习惯拥着女人睡觉,却不知道对方是否爱过自己,自己又是否爱着对方的人;一个睡觉之前,不把门窗关好,并且在门后抵上一把凳子,枕头下放着一把枪,后背靠着墙,就绝对不能入睡的人;一个从小就被街坊邻居背后议论指点,责骂讨厌,现在走在街上却人人尊敬,而这种仅存的尊敬却只是来自于他的凶狠手段所赚取的金钱与名声的人;一个如果不往上走,就会被后来者踩得死无葬身之地的人;一个过了今天,根本就不知道有没有明天,更不用提什么规划未来的人。 他不打流又还能去做什么?又还能靠着什么去生活? 这就是人们口中经常所说到的那句话: 覆水难收,回不了头。 这样一条理由,无奈,无力而又无情,却偏偏重若千钧,足抵万条。 正是这样的心态,让险儿对于家庭始终都有着一份很大的愧疚感。今天,他终于等到了一个报答的机会。 从小和他关系极好的姐姐还有一个多月就要结婚了,父母专门进城来找他商量女方摆酒设宴的事情。 险儿拿出了五万元钱,又陪着父母一起去订好了摆酒时需要的烟酒、糖果之类的东西,然后再去了一趟珠宝店,为姐姐选了一对“百年好合”的小金人。 这一天,险儿,真的很高兴,很幸福。 并不是因为他给了家里金钱,钱买不到,挽不回的东西太多太多,钱,永远都不是万能。但是,这至少让险儿找到了一点安慰,对于自己良心的安慰。 这个世界上,没有钱,也确实是万万不能。 只可惜,幸福永远都是短暂的。 尤其是对于我们兄弟这样的人来说,我们犯下了太多的罪孽,举头三尺之上,漫天神灵早就取消了我们拥有长久幸福的资格。 偶尔赏赐的一点幸福,也只是为了让我们更加明白那种得不到的痛苦。 所以,险儿的幸福结束得很快,就在当晚,就在他同样幸福了一天的父母身旁。 也许是在外头漂泊的那段岁月中,两人只能生死相依,彼此扶持的缘故。大海与险儿,除了睡觉不在一起之外,基本上每天都是焦不离孟,孟不离焦。 回到我们市之后也是一样。 险儿为此还曾经当着我的面骂过大海几次,说他穷地方出来的,当贼当习惯了,没眼界没出息,一天到晚只晓得跟在屁股后头,也不知道自己去多交几个朋友。 每次,大海都是耷拉着脑袋,也不回嘴,任凭险儿喝骂,显得非常认真地频频点头。可骂过之后,险儿起身,他还是照样跟着一起起身,骂得狗血淋头依旧不悔,屁颠屁颠走在后头。 当时,大笑不已的我们,谁都不会料到,如果不是大海这个没出息的习惯,那么,险儿尸骨早寒了。 出事那天,险儿并没有开车。 他想要好好陪陪父母,嫌开车不如打的方便,而身边的大海虽然在这段时间已经学会了开车,却又还没有驾照。 他们四个人白天把该办的事情都办好了之后,准备去吃晚饭。吃饭的地方定在我们市城西,离险儿住的那个小区不远处的一家火锅店。 在赶去的路上,险儿给当时已经在跟随他办事的小黑打了一个电话,让有驾照的小黑帮他把车子开过来,等下吃完晚饭,他要送父母回九镇。 冥冥间注定,这个再也平凡不过的电话,却成为了那个血腥夜晚的起源。 自从进入市区跟随廖光惠以来,我们兄弟在江湖上的名气一天比一天响亮,如今,也勉强可以说是有了一些知名度。 可是,打拼的过程中,险儿远在关外,没有参与。 现在,虽然他回来了,毕竟归来的时间却也并不长,更不曾做过任何一件足以引起道上朋友们重视的事情。 所以,除了有数几个像廖光惠,龙袍海燕,和尚兄弟等与险儿打过交道的之外,真正能够认识他的人并不是很多。 对于这片龙蛇混杂的江湖来说,险儿还仅仅只是一张生面孔,一个陌生人。 流子的江湖并不是武侠小说中的江湖,基本上不可能有那种组织极为严密,情报网络无孔不入的帮派存在。 像险儿这样初来乍到的陌生人,别人很难知道他每天喜欢做什么,和什么人在一起,经常去什么地方等等这些比较私人的事情。 但是,险儿却有一个与众不同,极为显眼的特征。 在二十一世纪初,除开北上广深四大门脸之外,在中国其他的任何一个城市,奥迪A6还远远不是一款大家都能买得起,跑烂大马路的常见车型。那么,挂着一块号码很好记的稀有车牌,还是一个年轻帅哥开的奥迪A6,就更不常见了,不常见到几乎每一个路过的人都能注意到,想得起。 很不幸,张总送给我,我给地儿,地儿不要,给小二爷,小二爷却又转送给了险儿的那辆奥迪A6车,就有一块很好记的车牌;而险儿,也刚好是一个非常年轻、非常英俊的司机。 这,就是一个比任何线索都要更好的特征。 那天,办险儿的人就是盯住了这个特征。 因为,几乎是在小黑开着那辆奥迪车赶到火锅店的同一时间,那些人也就接踵而至。 一般,险儿不用车的时候,车子都会停在我们夜总会门前的私人停车位上,以方便我们其他的兄弟用车。 一如既往,车子那天也同样停在那里,而那批人,想必早就已经在附近守候了不短的时间。 小黑当时正在女朋友开的一家小服装店里陪女朋友一起吃盒饭,接到险儿电话之后,马上打的赶到夜总会下面取车。 当时的时间大概是傍晚七点钟的样子,那个时候,我其实已经打电话告诉了正待在场子里面的贾义,方才遇袭的事情。而小二爷也会在不久之后就回到场子里面,如果小黑在取车的时候能够去一下楼上,那么他就会知道出了什么事情。 那么,后面的故事也许就不会发生。 只可惜,他并没有。 他只是在底下一楼险儿专用的那个电子储物柜里面拿出了备用钥匙,然后直接开车赶往了险儿吃饭的地方,至于身后是否有人尾随,根本不曾多想的小黑一无所觉。 十多分钟之后,汽车停在了那家火锅店门口。 这是一家在很多二三线城市中常见的那种生意很好的小饭馆,小小的门面,不是很卫生,却一定很美味。 这家饭店的特色是小火锅,桌底一个微型液化气罐,用根橡皮管子连着桌上一个油乎乎的小火炉,架上一锅又红又辣的锅底,边涮边吃,便宜美味,很是惬意。 一到入夜,生意爆棚,老板就将桌椅摆在了门前的街道上,兼营宵夜。 险儿全家人当时就坐在店外人行道的一张桌子上,小黑赶到的时候,险儿和父母已经开始吃了,大海却不在。 大海是甘肃人,正如他脸上的皮肤受不了我们这里潮湿的气候,而长出一层又一层青春痘一样,他的味蕾和屁眼也实在是有些受不了我们这个地方的菜肴中特有的辣。 所以,当火锅一端上桌,他心惊胆战地瞟了半眼那一锅被辣椒铺满的红汤之后,打了声招呼,径直跑到旁边一家卖烧烤的摊子去点烧烤了。 大海离座五分钟左右的时间,小黑落座。 小黑坐下不到两分钟,袭击者随之而来。 事发时,险儿刚好仰头喝完面前的一杯啤酒,酒杯还没有完全放下来,就看到一辆白色面包车缓缓停到了自己正对面四五米远处的街道旁。 大概停了四五秒钟,不见人下来,车灯也没有熄,险儿当时还骂了一句: “这个卵人,不吃饭就走嘛,停在这里做什么,车灯也不关,对着别个照,照死个人!” 险儿的话刚出口,他妈妈就搭腔了: “别个停车,关你什么事?你这个伢儿,怎么还是这么一个混账脾气,你这么大了,脾气要改下唦,这个脾气今后要吃亏的。” 险儿并没有回答妈妈嗔怪责备的数落,因为眼前出现的一个场景,让他已经顾不上回答了。 几乎是险儿母亲说话的同时,车门“唰”的一声,向旁边打开,几个年轻人快步走了下来。 每个人手里都拎了一样东西。 一个狭狭长长,或用报纸,或用衣物围上的包裹。 险儿立马就意识到了危险。 因为,他知道那些人手里拿的是什么,无数次,他自己去办事的时候,也是拎着同样的包裹。 没有谁会吃饭的时候带上这样的东西。 那一刻,虽然险儿还没有完全确定对方是冲他而来,但凭着多年磨炼出来的生存本能,他已经准备提醒小黑。 可惜,却完全没有时间了。 因为,下一秒钟,险儿又看见了两个人。 两个最后从车上下来的熟人。 走在前面半步的男子,个子不高,也不矮,却有着一个和身体极为不协调的大肚腩。整个脑袋上的头发都几乎剃光,只有头顶处留着一片短短的青茬子。 肥肉成堆的短粗脖子上,挂着一根拴狼狗都绝对绰绰有余的硕大金项链,脸上的皮肤白皙光洁,却长了一个红彤彤,如同橘皮一样的酒糟鼻子。 此人走过来的样子,气派之大,如同霸王在世,高官出巡,仿佛这条街上只剩下他一个是人,别的都变成了不屑一顾的癞皮狗。 第288章 一日三杀(2) 这个胖子身后跟着一个看上去三十出头的男人,头上、腿上都还缠着绷带,一路走来,半边嘴角上始终挂着一丝奇怪笑意,一双狭长眼睛死死盯着险儿,充满了仇恨、得意与残忍。 险儿一眼认出,来人正是老相好,吴总、冯乌鸡。 于是,他飞快站了起来。 我见过很多的正值年少或者即将而立的朋友,他们当中很多人都会带着些许的得意给我说,他们做了什么事情,老人是不知道的,老人是不懂的,老人是不能理解的。 其实,不知道,不懂,不能理解的是他们。 无论多老的老人,也曾年轻过,他们经历过的事情也许要比我们看过的事情更多。 几十年来的阅历,几十年来的积累,有些事情,就算他们没有做过,又怎么会看不明白。 永远都不要低估老人的智慧,就像永远都不要羞辱年轻人的真诚。 险儿给我说,当他站起身来的那一刻,他的眼角其实已经看到了自己身旁父母的表情。 母亲抬头看着他,眼里满是惊恐,伸出的手,伸到一半却又停了下来,不知道是该拉他,还是不拉。 他的父亲却已经放下了筷子,紧张却又万分专注地盯着对面走过来那些人的一举一动,除了闪烁不定的目光,身体不动分毫。 险儿说,他知道,其实,父母也和他一样,意识到了危险的来临。 可是,那一刻,他却唯愿自己的父母是个傻子,是个呆子,是两个什么都看不明白,什么都体会不了的老糊涂。 他更希望,自己从来就没有打流,没有仇人,就算是打流,就算是有仇人,就算是要他死,也不要在眼前这个地方。 这个可以被明察秋毫的父母看得清清楚楚的地方。 只可惜,我们是流子,是不被菩萨保佑,不被上天眷顾的人。 我们的祈求,神灵是听不到的。 在我们的身上,该来的厄运,再怎么悲惨,也会直接而残酷地来临。 险儿的身体上升,屁股已经离开座位,但是双腿还没有在椅子与桌面的狭小缝隙中完全摆直的那一瞬间,他看到对面一直凝视着他的那双狭长眼睛中,兴奋到有些残忍的光芒爆盛了起来,然后他就听到一个巨大的开口音从冯乌鸡的口中吐了出来: “砍!” 还是在九镇的时候,道上一些吃过险儿亏的,或者是亲眼见他让人吃亏的人们,送给了险儿一个外号: 日天。 日天这个词在我们当地俚语中的含义非常广泛,不是以这种俚语为母语的人群很难去理解它独有的生动内涵。 这个词可以勉强理解为勇猛,嚣张,不可一世。但是,它又绝对不是一个褒义词,严格来说,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贬义词。 因为,除开上面那些词汇之外,通常人们提起它,更多的是代表了莽夫、愚蠢、不可理喻之类鄙视调侃的意思。 所以,一直以来,在很多并没有机会深入了解险儿的人们心中,险儿不是一个能做大哥的人,更不可能是一个聪明的人。 其实不然。 人生在世,如果不想上太多当,那么凡事就要多看既定事实,少信主观揣测。 正如江湖上都说和尚懦弱没用,和尚却偏偏纵横江湖十几年的客观现状一样。 虽然险儿外在表现出的勇猛与真正的“日天”们并没有太大不同,可是,那些真正的日天要么跑路天涯,消失在时光当中;要么犯事被抓,蹲穿牢底或伏法刑场;要么横尸街头,半身不遂。 例如刀疤成、例如宋家跃、例如唐一林、例如陈达摩,例如很多很多也曾风云一时、名动八方的强横人物。 险儿没有。 他只是依旧披着头号日天的名号,默默地活在这个世界上,甚至还比很多传闻中聪慧精明的大哥们都活得更好。 这,就是他和日天们不同的地方。 当听到冯乌鸡的那声狂喊,已经走到自己身前很近地方的几个人拔出刀来砍向险儿的时候,险儿就做出了一件绝对不是日天能够做到的事情。 “啪”的一声,凳子翻到在地面上,横空出现的凳子脚甚至还几乎将险儿绊了一个跟头。 但是,他还是跑了,一言不发地转身就跑,仓皇而逃! 面对着突如其来,却可致命的险境,面对着好几把不同样式的刀枪,面对着占据绝对数量优势的敌人,没有人能克服最真实的本性,没有人会不逃,绝对没有人! 这才是真实的人性与生活。 论力气,险儿远远比不上天生神力的武晟;论格斗技巧,他也不如我出道之后,多年坚持练拳的经验。 但是,很少有人能够比险儿更敏捷,更有爆发力。 险儿身高不到一米七五,打篮球时,他却常常能够抗衡着一米八、一米九的大个子,一次又一次地在别人头上摘下篮板,他就是街球场上传说中的“矮个篮板怪”。 我们大概只有十一二岁的时候,九镇街上曾经出现过一条伤人无数的野狗,野狗咬了险儿一口。伤好之后,还没真正成年的险儿居然硬生生凭着速度和爆发力,亲手抓住了那条狗,将它活活打死。 这样一个人,如果在危机降临之前的一瞬间,拼了全力逃跑,他肯定是可以跑掉的。 本来,也确实可以跑掉,想要追上一个一心逃命的人,从来就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只可惜,那天,险儿的身边还坐了两个人。 两个就算欺天灭地,也绝不能负的人。 当险儿转身开跑的那一瞬间,他的父母都站了起来,不分先后,完全忘掉了危险,忘记了刀枪,悍不畏死地站了起来。 为了那个虽然不听话,却也是他们含辛茹苦,一把屎一把尿,辛苦拉扯大的血脉独子。 他的妈妈大叫了一声: “老儿!!!” 他的爸爸也同时大叫了一声: “你们搞什么!!” 妈妈的声音凄厉,绝望,恐惧,悲凉;爸爸的怒吼愤慨,坚定,悍勇,威严。 就是这两声喊,让本已经被逃生本能激发得忘掉了一切的险儿恢复了清醒,他狂奔的脚步还来不完全及停下,他的脑袋就已经向后扭动,看了回去。 然后,险儿不再奔跑。 他以卵击石,发疯一般冲回了座位,在周围食客门惊恐不已的躲避与尖叫声中,他又成为了那个不可一世的“日天”。 因为,就他在回头看去的那一刹,他刚好看到了让他狂怒到浑身发抖,让他只想要杀尽所有人的一幕: 他看见两位老人都站了出来,父亲转身迎向了飞快扑过来的吴总一伙,母亲却奔往了另一个方向,正在逃亡的儿子。 他的父亲站在桌子的外围,有些畏惧但又义无反顾地试图阻挡一个年轻人的脚步,根本就不曾注意到旁边的一根铁棍无声无息,毫不留情砸向了他的脑袋…… 他的母亲已经哭到没有声音,如同一个破败的麻袋般瘫倒在地上,只是,那双手,那双曾经为他把过尿,替他穿过衣,却一定不曾打过架,拿过刀,已经在岁月中变得苍老粗糙的手,依旧死死抓着身前另外一个人的裤管,任其拖拽,未曾放开。 直到这个时候,最初几秒间始终都还傻傻坐在位置上,完全没有摸清状况的小黑这才回过神,他毫不犹豫地抄起面前酒瓶砸向了离自己最近的一个人…… 出来混,很多人都说过,义字当先。 义字是很重要,小黑那天也很义气,悍不畏死,对抗强敌。 但是,千万记着,除了义气之外,生死存亡之际,忘掉一切去帮你救你的还有那两个人,那两个生你养你,绝不弃你的人。 也许是险儿暴怒癫狂的气势吓到了跑在最前面的那个人,也许是那个人根本就不会想到,以如此快速度飞奔逃跑的人怎么会突然之间,转身回来,而且速度更快,快到他还来不及反应,对方就已经赶到了面前。 这个人只能是下意识地举起刀,砍向了前面那个已经在瞬间变得如同魔鬼般可怕的男子。 当刀劈到险儿肩膀上的时候,我想这个人心中一定非常清楚,自己的这一刀已经没有力气了,或者是使出的力气再也没有办法用老了。 因为,险儿的双手飞快掐住了他的脖子,一口就咬在了那个人的脸上。 写到这里,很多朋友也许会认为险儿这样做完全不酷,下作卑鄙,就像是村妇撒泼一样,有愧于他向来悍勇的形象。 我只能给这些朋友说:你们经历的太少,你们也太幸福。幸福到从来就没有机会去体验那种恨到骨子里面,让你浑身上下所有的肌肉,血液都沸腾得想要爆炸的感觉。 那种感觉的可怕根本就无法形容。 我只能告诉你们,它可以让人在刹那间完全失掉人性,打回原形,变成禽兽,真正的禽兽! 万一真有那不幸的一天,你就会明白,为什么险儿明明有手有腿却不用,偏偏要像个禽兽般去用嘴咬人。 因为,畜生最大最根本的武器就是牙。 我只希望,你们永远都莫要体会到那样的感觉。 每个人都惊呆了,旁边甚至还传来了一些来不及逃掉,而目睹这一切的食客们呕吐的声音。 只有险儿的妈妈,她没有管身边已经被打倒在地上的老公,她只是依旧抱着那个已经同样被惊呆,根本没有再向前跑的年轻人的小腿。 她的目光呆呆看向自己的儿子,那一刻,她害怕了,发自内心最深处,撼动了灵魂的恐惧完全笼罩了她,她永远都不会接受,为什么自己的儿子变成如今这副模样。 绝望中,她的嘴里发出了一声复杂到让人毛骨悚然,再也无法忘记的惨呼: “老儿!!!!!!!!!!” 后来,险儿给我说到这里的时候,他足足有一分多钟没有说话,只是低着头。他不说,我也不说,我只是那样安静地抽着烟,看着他。 带着对于他,也对于我自己最深切的怜悯。 当险儿再次抬起头的时候,他的眼眶是湿的,遍布了血丝的红。 他知道,当时那一刻,自己母亲的恐惧也许并不仅仅只是因为这场血腥的仇杀斗殴。也许更多的是因为他自己,那个在自己亲生母亲眼前变身成为了魔鬼的,黑暗而邪恶的自己。 母亲的喊叫不仅惊动了险儿,也惊动了满腔怨毒的冯乌鸡。 他无声无息地走了过来,走过了被打倒在地的险儿父亲身旁,也走过了被刀架在脖子上一动不动的小黑面前,来到了险儿妈妈的后边。 他只是轻轻伸出了一只手,抓住了险儿妈妈的头发,将这位妇人半仰着看往儿子的脑袋扯向了上方。然后,再伸出另一只手,把手上的砍刀放在了那段被岁月刻上了划痕,变得壮硕粗糙,早已不再美丽的脖子上面。 再然后,他抬起了头,顺着险儿母亲之前仰望的方向,看向了那个濒临疯狂的男人。 对视几秒,险儿跪了下去。 吐出了含在嘴里的那一块肉,带着满嘴的鲜血,在被他咬伤的那个人疯狂的叫骂、发泄、殴打中;在父亲躺在地上的呻吟中;在身边无数道窥探的目光中;在向来视他为神的小弟注视中。 险儿旁若无人,露出两排染得通红的门牙,大哭着跪了下来。 一次次的被打翻,踢倒,一次次又挣扎着站起,跪得笔直。 直到冯乌鸡残忍而得意地笑着放开了他的母亲;直到吴总示意手下的人走过来,扶起他,将他架往停在路上的白色面包车。 他还依然痛哭不止,像是一个绝望的孩童。 那一天,险儿有生以来第一次屈服了,也有生以来第一次崩溃了。 放掉了平日所有的坚强,忘却了多年全部的伪装。 在敌人的得意与至亲的绝望面前,他变成了一个软弱到真实的男人。 中国有句古话叫作“事不过三”。 扮猪吃老虎的和尚,獠牙尽显,一天之内,辣手无情要办我们兄弟三人。 首先,车门无故关闭,让我侥幸躲过一劫,是为命大;然后,贵人在场,出手相救,小二爷平安无事,是为福大。 但最后办险儿的时候,也许是所有的好运与福气都被消耗殆尽,也许是险儿的这个小名本身就起错了,注定他的一生要比其他人经历更多危险。 那一天,他并没有躲开这场劫难。 九镇六帅里最让人害怕的一个人,却成为了我们兄弟中,唯一一个被绑走的人。 时也命也,无可奈何。 只不过,在绑走险儿,立下了这场大功之后,吴总和冯乌鸡两人实在是太过得意,到手的胜利与未来光明的前景让他们没有发现。 就在几步之遥的另一张大排档桌子旁,一个足以清楚目睹所有一切痛苦的地方,还有着一双如同冯乌鸡看向险儿时一样的眼神,也在死死盯着他们。 眼神里充满了仇恨、兴奋与残忍! 是的,在这个局中,从头到尾,一直都少了一个人,一个很快就会让这如墨夜色变得更加浓郁的人。 第289章 大闹水云天(1) 这个世界上,人也许不分贵贱,但是一直都分等级。 譬如美丑,譬如贫富,也譬如权贵蚁民。 我们都自觉或不自觉地陷入到了这种被我们自己所批判的错误价值观中,无法自拔。 看这本书的人里面,一定也会有很多人曾经或者正在遭受着种种不公平的待遇:或许因为你的长相不佳,所以不能像邻桌那位美女同学一样找到自己向往的爱情;又或许因为你出身贫寒,所以得不到那位不学无术,却有个好爸爸的朋友那般辉煌腾达的机会。 你从来都不曾做错任何事,你努力虔诚地面对生活,但无论何时何地,那些丑陋且无法改变的不公,都还是压得你不堪重负,心酸无助。 大海也是一样。 除了险儿之外,从来没有人真的看起过大海,至少在这个夜晚之前。 他土气、木讷,就算穿上一件龙袍都不像太子,还操着一口与身边所有人都格格不入,融合南腔北调,极不好听的方言。 险儿骂他,他蔫头耷脑,一副要死不死,却又三棒子都打不出个屁来的神情;换作别人骂他,就算是我,他也是犟着脑袋,满脸不服不忿,爱听不听的作死样。 险儿给我说过,在外那么长时间,大海与他是如何生死与共,富贵相存;也说过大海的命有多么苦,尝过了多少辛酸;更说过,大海跟着他之后,多么的死心塌地,又多么的忠诚勇猛。 在与外蒙古交界的边境线上某个城市,那里有个真真正正存在的地下黑市,险儿替人办事过程中,与俄罗斯的黑帮起了冲突。大海是如何一匕首就捅翻了一个像头北极熊般高大强壮的老毛子,左冲右突,浑身是血地将险儿从被围困的小巷中救出来的经过,更是险儿永记心中,常常提起的恩德。 但我们还是有些看不起他。 不管是欺生也好,排外也好,还是大海本身就让人感到有些讨厌的样子也好,我们每个人的潜意识里,就是看不起他。 拿过刀,捅过人,办过事,这没有什么值得去尊敬的地方,我们每一个人都办过事,我们本来就是靠着替人办事来生活的流子。 险儿口中,大海再勇猛,再不怕死,在我的心中,他最多也只是一个豪勇匹夫。 我做梦都不会想到,这个向来被我看不起的人,居然会有着如此细腻的心思,如此隐忍的性格,如此冷静的态度,如此坚定的忠诚,以及如此狠辣的手腕。 那天,就是大海,就是这样一个土气呆滞的乡下人,却凭着一己之力,力挽狂澜,重写了事情的结局。 其实,当吴总他们下车围过来,冯乌鸡口里刚刚狂喊出那一声“砍”,险儿转身就跑,周围食客纷纷起身躲避的时候,大海就已经闻讯赶到了现场。 他亲眼目睹了所有一切,但是,他却始终站在一旁,没有妄动。 大海很清楚,在那样险峻的局势下,不管他试图做什么,除了给险儿全家人增添更大的危机之外,都只能是于事无补,没有任何意义。 他就那样眼睁睁地看着,直到险儿被人架起,押进了面包车。 然后,张大海扔掉了手中的一大把羊肉串、牛蹄筋。 他非常非常冷静地走到了一个摆着小火锅的桌子前面,生怕被烫到一般,很细心地端起了香味四溢正在沸腾的火锅,放到一边。再弯下腰,关闭了那个微型液化气罐的气阀,并且抽掉了那根连着炉子的橡皮管。 接下来,当吴总车子开始发动,大海走到了险儿父母与小黑的面前。 大海并没有去扶险儿的父母,他只是捡起了险儿掉落在地面的小拎包,甚至还拍打了几下包上面的灰尘,操着一口极为奇怪独特的北方口音,边拍包边对瘫在地上的小黑说: “小黑,没有事吧?” 得到了小黑肯定的回答之后,他继续说道: “那好,等下,你送干爹干妈回去。” 最后,他才看向了险儿的父母: “爹妈!你们放心,大哥今天一根毛都不会掉!” 说完,不待险儿父母回答,大海拎着小包和液化气罐,坐上了周围一个看热闹的摩的司机的摩托车,扬长而去。 在二十一世纪的大规模扩建之前,我们这个城市的市区面积并不是很大,一条大江隔为南北二城,城南是多年前的商业区,也是如今新兴的开发区,当初小黑、简杰两人办归丸子的地方就在城南。 公元二千年之后,市区建设规划的重点移到了城北这边,所以城北也就成为了主城,城北城南之间靠着一座大桥相连。 在大桥靠城北这边不远处,有个地方叫作战备桥,因在抗日时期屯军备战而得其名。九十年代的战备桥还属于是城中相对偏僻破旧的老区,除了一栋栋建国初就已经修建的国有企业老宿舍楼之外,一无所有,甚至连公路两旁的街灯都是习惯性地亮一盏灭一盏。 不过,这样的情况,在两千年之后得以完全改变过来。 因为,战备桥变成了一个娱乐的世界,而娱乐,可以改变世界。 一个在当时来说,我们市最大最豪华,设施最齐全,洗脚按摩的技师技术最好,小姐也最漂亮最年轻,当然,消费价格也是最贵的洗浴中心在战备桥正式落成开业,成功带动了这一地区的经济和人气。 从此之后,每到入夜时分,战备桥附近都是冠盖云集,车流如织,生意之兴隆令人咋舌。 那家洗浴中心有一个非常梦幻好听的名字——水云天。 接下来,这个故事最高潮的发生地就是那里。 大海坐着摩的跟在吴总他们的面包车后面走了十来分钟,车子突然在路旁停了下来。 大海看见吴总打着电话走出车厢,对着车内说了两句什么之后,挥了挥手,车子径直掉头离去。 整个过程当中,吴总身边,除了冯乌鸡依旧跟随左右之外,再无他人。险儿则始终待在车内,连面都没有现。 面包车刚刚开出不远,吴总两人招手拦下一辆的士,转往了另外一个方向。 最初的几秒钟,大海有些蒙,他不知道是应该跟着险儿,还是应该跟着吴总。 但是,很快,这个呆头呆脑,一直被我们看不起的土包子,做出了一个在事后,让任何人看来都是极为聪明的选择。 大海放弃了险儿,喝令摩的司机掉头,跟上了吴总。 对于绝大多数的外人而言,那至今都还是个谜。 人们怎么都想不明白,为什么大海在那一晚的九点钟左右会如此准确的出现在水云天。人们只知道,在绑了险儿之后,吴总带着冯乌鸡一起中途离开,去了他亲大哥和尚当时陪朋友桑拿的所在地——水云天。 然后,大海也就奇迹地的出现了。 那些人不明白,是因为他们只知道大海的一面:那个形象邋遢,却不求功利,只讲义气的传奇流子,那个外号叫作杨日天的黑道大哥身边最亲近的红人。 可他们却不晓得,大海悲惨的另外一面:一个贼! 一个成为流子之前,从小就开始在刀棍的逼迫之下做了半辈子的贼;一个可以悄无声息地在两三秒内,就掏光你荷包里的钱,你却丝毫不会察觉的贼;一个光看一眼,就足以判断出一户人家有钱没钱,有人没人的贼。 这样一个天天靠着精准度踩盘子吃饭的人,要去跟踪吴总那样不知天高地厚的草包,这,还算是件难事吗? 去过桑拿的人都知道,洗浴中心,要先在大厅领了号牌之后,再去更衣间换衣,中间所花的时间,大概也就是三五分钟而已。 三五分钟,已经足够大海尾随而至了。 就在吴总脱下所有衣物,露出丑陋肥硕的大肚腩站在更衣柜前,还没来得及围上浴袍的时候,他听到了门外服务生的一句说话: “哎,先生,洗浴要领号牌,不能带这个进来。” 吴总闻言,抬头向着门口看去,大海就站在了他的眼前。 大海看到车子停在了水云天的门口之后,他让那个摩的司机也在街道的另一面停了下来。刚开始,他并没有下车,因为当时的士的车门依旧关闭着,他不知道吴总是否要下车。 然后,在那位早就吓得魂不附体的司机不断低声哀求大海放过自己,另外喊辆车的讨饶声中,大海看到吴总和冯乌鸡走了下来。 大海甚至连钱都没有给那位司机,只是对着他说了一句:“少说话,马上走!”然后,就一手拎着包,一只手拎着液化气罐,朝着街对面走了过去。 待到大海走进水云天大堂的时候,吴总两个人已经领完号码牌,转头走向了男宾区,大海看着两人的背影,并没有马上进去,他甚至都没有搭理大厅里面的任何人。他只是走到大厅中间,那根镀着金色涂层,光可鉴人的圆柱旁,在无数人嘲弄嬉笑的眼神之下做了一件事。 当初在车站见到大海第一面的时候,他很多的地方都让我感到记忆犹新,过目难忘,其中有一样,就是他的发型。 那满脑袋一缕一缕结为一体,不知道多久没洗,满是头油味道的几乎齐肩的长发。 后来,在我们共同的斥骂声中,在险儿的喝令之下,大海终于勉强做到了每天洗头。但是无论怎么样,他却一定要留着那头前后长度相同,没有任何美感造型可言的长发,坚决不剃,谁说都不行,包括险儿。 当时,我们每个人都很奇怪,很不能理解,也感到很讨厌很丢人。 直到大海融入到我们这个圈子一段时间之后,我们所有人才慢慢开始明白过来其中的原因。 大海有一个怪癖,一个非常与众不同的怪癖。 平时,大海会用一个头箍发带之类的东西将头发束起来,让人稍微显得精神整洁一些。但是每到险儿骂他,或者他自己做错了什么事情,感到难堪羞愧,或者是准备办事、打架砍人的时候,他一定会把头箍发带拿掉,让长长的刘海直直垂下来,遮住他的双眼乃至多半个面部,他还会故意用手将头发揉的凌乱不堪,呈鸡窝形状。 我问过他几次,为什么要这样做。 可每次他眼神都不看我,嘴里嘟嘟哝哝说了半天,也听不出个所以然。 直到后来,险儿告诉我,大海给他说,这是他当小偷的时候,那个“老爸”从小教他的习惯,说这样人会看起来比较可怜,就算被抓也会比较容易得到别人的同情,让别人心软。 说老实话,当时,我对这个回答是不满意的,因为我根本就想不通里面的道理,我只是简单认为大海是个怪胎。 现在,也许我能懂一些了。 大海的这个习惯不是因为“老爸”的教育,而是因为他的心。 强奸犯的儿子,被抛弃的小孩,逼迫下的小偷,贫穷的环境,绝望的未来,当这一切加在一起,足以让任何一个人变成如今的大海。 一个根本就不晓得安全感是什么,在羞愧时,在愤怒时,在做一切违背了自己心底最深处那点良知的事情时候,只能靠着头发来遮挡住自己脸面,来让自己感受到些许平静的人。 可怜而又畸形。 如同每日洗手百遍的地儿;如同残疾之后,越来越暴戾乖张的武昇;如同终日游走花丛,却从不知酒醒何处的袁伟;如同睡觉一定要在门后抵上一把椅子,落座一定要背靠着墙的险儿;如同整日戴着面具,丝毫不露心底所想的小二爷。 也如同我,如同每晚噩梦不断,失眠成疾,极度自卑却又无比强大的我。 我们都是同样的畸形而可怜,就像是茅坑里面一只只让人恶心,蠕动不已却又永远爬不上来的白色蛆虫。 那天,在金碧辉煌的圆柱之前,在红男绿女的嘲笑眼神中,大海再次拿掉了他的发箍,弄乱了满头的长发。 第290章 大闹水云天(2) 我想,那一刻,他一定把头发弄得特别乱,特别乱。 因为,当一位漂亮动人的迎宾小姐走上来,目带鄙弃,牵强微笑对着他说“先生,洗浴还是按摩?”的时候。 他转过头去,对着那位小姐说了两个字: “杀人!” 杀人,一定不是那个在戈壁滩上长大的淳朴的孩子想要做的事情。 只可惜,曾几何时,这个孩子已经变成了大海。 一头乱发的大海走向了挂着厚厚两片半透明塑料膜的男宾区大门。 刚走进去,一位服务生在刹那的惊讶之后,迎了上来,指着他手上的液化气罐,对他说: “哎,先生,洗浴要领号牌,你不能带这个进来。” 刚刚说完,话还没有落音,那位服务员就收回了阻挡的手,魂不守舍地站在了一旁。 因为,他看见大海从小拎包中缓缓抽出了一样东西,一样每个人看见都会害怕的东西。 那个服务员当然认得,这样东西叫作手枪。 然后大海走过服务员的身旁,走过了一排遮挡的更衣柜,站在了刚刚脱完衣服的吴总面前。 吴总是个老江湖。 就算他没有亲哥哥和尚那么聪明,也没有手下头马冯乌鸡那么能打,更比不上皮财鱼的雄才大略和金子军的老谋深算。 但他确实是个老江湖。 一个在初中的时候,就靠着哥哥的威名耀武扬威的学生;一个初中毕业之后就开始混社会直到如今三四十来岁,甚至连所有的身家都全是靠着帮哥哥打流捞偏门而得到的流子。 他不是老江湖,还是什么。 不管聪明不聪明,能打不能打,老江湖就是老江湖,老江湖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滑。 比放在茶油里面泡了三天的泥鳅还滑。 一个很滑的老江湖,通常都只需要一个眼神,就能够明白别人是什么意思。 当然,吴总看不见大海的眼神,大海的眼神已经被头发挡住了。但是这么近的距离,他能看清大海整个人的气势,更能看清大海手里的东西。 那么,他当然就能够明白,大海此来,不是桑拿。 没有人会拎着液化气罐和手枪来桑拿。 所以,吴总做出了和不久前的险儿一样的反应——跑。 一句都没有说,转头就跑。 那一瞬间,吴总应该相当清楚,就如同知道自己胯下两颗睾丸遇热会变大,遇冷会缩小一样地清楚,眼前这位看上去傻不拉叽的长毛,是来办自己的。 大海刚从门口进来,朝着门外跑,当然不可能。 更衣间墙有两面,分左右;路有两条,在前后。 门口跑不了,墙也穿不透。 那么,吴总跑路的选择只有一个——浴池。 他的哥哥和尚,正在与朋友一起泡澡的浴池。 看着吴总和冯乌鸡一前一后慌不择路的背影,大海并不急。 这个浴场,他来过,来过很多次,他甚至还知道三楼按摩区,有一位挂着88号号码牌的大咪咪技师来自吉林,推油的手法让人欲仙欲死。 所以,大海同样也知道,浴场虽然很大,但是里面却只有三面墙,一条路,一条正好是由自己把守的通往门外与楼上的路。 大海把小拎包的腕带系到了手腕上,让右手更加灵活好用,再将手枪上了膛。 然后,他这才慢条斯理地走了进去。 浴场确实很大。 这样大的浴场里面当然有很多蒸汽,这样大的浴场当然也有很多的顾客。 在很多的蒸汽中,想要从几十个同样脱光了衣服,泡在水里,只露出脑袋来的男人里面很快找出谁是自己的亲哥哥,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所以,当大海走进去的时候,吴总与冯乌鸡还在像两只无头苍蝇般左窜右突,不可终日。 不过,站在旁边一边跑一边找泡在浴池里面的人不容易,可是泡在里面的人,想要发现两个飞快奔跑的裸体还是蛮简单的。 于是,吴总、冯乌鸡、大海三个人都同时听到了很大的一声呼喊: “老弟,你跑个什么跑?在这里。” 然后,几个人同时从浴场里面的一个按摩池中站了起来,其中一人剃着大光头,身材魁梧,颇有几分渊渟岳峙的大哥气势。 正是和尚。 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安全需求。 对于我本人而言,每天我都必须要做些事情,一些让我知道,我不至于会饿死,不至于会让人看不起的事情;对于大海来说,他则必须要留着长发,可以遮住脸面,可以让他不用去面对自己良心的长发。 每个人满足自己安全感的方法不同,但是需求都是一样。 吴总也是人,他当然不能例外。 他的哥哥,就是那一缕解决他安全需求的“头发”。 当和尚的喊声响起之后,大海看见了一样奇怪的事情。 吴总居然立马冷静了下来,虽然还是在狂奔,可是完全不像方才一般没有目的,他只是飞快地掉转头跑向了自己哥哥的那个浴池。 如同一个饥饿的孩童扑往母亲的乳房。 所以,大海百思不得其解。 用事后他自己的话来说: “难道跑到他哥哥面前,我就不办他了吗?!!!!” 当天真烂漫的吴总奔向乳房的同时,大海也已经走到了离和尚他们很近的地方。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整个浴场都变得鸦雀无声。 一个穿得整整齐齐,手里还同时拎着液化气罐与手枪的长毛,出现在一个只有裸体的地方,想不被人发现,想不被人震惊,实在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于是,所有的人都看向了大海。 在无数的眼光中,大海开始对着和尚他们飞跑起来。 吴总是老江湖,和尚与他的朋友们当然更是,其中有几个人胆大的,立马大喝着从浴池里爬起,想要阻拦大海。 这个时候,周围的顾客们已经从最初的震惊中清醒过来,聪明的固然已经开始悄悄爬出浴池,跑向门外;不聪明的也知道要张开嘴,大声惊呼了。 那几个胆大包天对着大海迎去的人,没有动手,他们站住了,老老实实的站在了大海已经举起的手枪前面。 大海说,和尚当时做了一件完全不符合江湖大哥的手段,却很像是个哥哥做的事情,他居然伸出一只手将吴总挡在了自己身后,朝着已经近在眼前的大海说: “朋友,有话好好说,怎么回事?” 大海说,最开始,他见到和尚的那一刻,他是准备动和尚的,擒贼先擒王这个道理,大海明白。 但就是和尚这个无心的举动,让他改变了初衷。 那一刻,他看出来吴总对于和尚的重要性,动了吴总,和尚自会知道如何选择。而且,和尚本人纵横江湖,多年不倒,自有一番手段。 对于大海来说,和吴总较量自然远远要比与和尚对抗安全。 大海确实是个聪明人,大大超过所有人想象的聪明人。 没有人不会怕,在那样的情况下面。 包括大海。 所以,大海又做了一个最安全的选择。 他跑过去,抡起手上的液化气罐拍向了和尚的头。液化气罐虽然是火锅店里那种微型的,但是分量也不会很轻,起码一定要比砍刀重。 重的东西,速度就会慢。 那么,大海拍下去的过程中,和尚已经有足够的时间躲开。 和尚也是人,就算他爱自己的弟弟,他也是人,只要是个人,看见液化气罐拍向自己脑袋的时候,那就不可能不躲。 和尚躲了,躲向了身侧的浴池中。 “噗通”水响声里,吴总孤身一人站在了大海的对面。 同时,随着这一下,顾客们的尖叫声变得高亢,而和尚身边的那些朋友们也蠢蠢欲动起来。 大海只有一个人,他们好几个。 大海有枪,却偏偏不开,反而用了没什么用处的液化气罐。 这帮老油条们,当然会认为大海就像是那些傻头傻脑的小痞子一样,装腔作势,却并没有开枪的种。 他们当然就准备要制服大海了。 可是那些人身形刚动,却又像是被点了穴道一样,呆若木鸡地停下了脚步,包括池子里面扑腾着想要爬上来的和尚也一样。 因为,他们闻到了一股味道。 一股虽然很熟悉,天天都能闻到,却绝对不应该在浴场出现的味道。 煤气! 大海已经飞快地将液化气罐的阀门拧了开来,反转手上枪口,对准了正在“嗤嗤”往外喷着煤气的罐口,看着所有人,他说: “动一下,一起死!” 那些人也许不会相信大海的决心。 但是一个能够在水云天这样的浴场,很惬意地洗浴桑拿的流子,他的生活一定不会很差。 生活过得舒心的人,往往都惜命,无论他相不相信别人的杀心。 所以,没有人再动了。 大海伸出拎着液化气罐的左手,飞快地勒住了近在咫尺,已是面无人色的吴总脖子,用枪顶着他肥大的脑袋,一步步后退着。 喜欢洗浴的朋友们都知道,每个浴场都有桑拿房,泡澡的浴池一般都在浴场的中央,桑拿房则基本都会设在浴场靠墙的两旁。 大海挟持着吴总走进了桑拿房,赶跑了桑拿房里面几个还没摸清状况的顾客之后,大海带着吴总站在了桑拿房的半透明毛玻璃门前。 跟过来的和尚,这才抓住机会,第二次说话: “朋友,到底怎么回事,你开句口,莫乱来,没得什么深仇大恨,没得必要这么搞。朋友,都划不来!” 大海没有回答和尚的话,他松开身边的吴总,关上了液化气罐阀门,然后,他做了一件让和尚永远都忘不掉的事情。 “哐~~” 大海一罐砸在了吴总的头上,已经吓得噤若寒蝉,如同筛糠的吴总,那个肥大的脑袋顿时如同玫瑰盛开,一片嫣红,哼都来不及哼一声,就已经翻倒在地。 在和尚心疼的惨叫与旁边几人的怒吼,以及远处看客们有些兴奋的尖叫声中,大海再一次将枪口对准了阀门。 待到众人安静下来之后,大海被头发挡住的半张脸上露出了一丝莫名而诡异的笑容,将液化气罐放在脚边,腾出的手摁住吴总的头,用膝盖跪住吴总的身体,在吴总的求饶与和尚的阻挠声中,把枪抵在了吴总的脑袋上。 然后他居然又一次抬起头对着和尚笑了笑。 再然后,所有在场的人们,都于极短的时间之内,看到了一个极为恐怖的画面,听到了三种不同声音。 首先是“啪”的一声。 大海一把抓起吴总的耳朵,将其扯直。枪管平放吴总后脑,斜斜向上,从后往前对着近在咫尺的吴总耳廓开了一枪。 那一刻,吴总的眼神中露出了完全不敢相信的神情,他原本一直在挣扎的身体都突然停滞下来。 然后,“杀人了……”的惊呼声,四处响起,伴随着水花搅动,脚步跑动等各种杂音,空大的浴池达到了沸腾的最高点。 最后,“啊……”,一声掺杂了恐惧、痛楚、绝望、无助,极为凄厉的惨叫声,从已经瘫在地上的吴总口里爆发了出来。 鲜血如同泉水般从吴总耳朵上喷涌而出,顺着鼻梁流下。 如此近的距离,和尚完全可以清晰地看见吴总的耳廓被子弹穿过后,所形成的四分五裂的创痕;他更清楚地看见大海微笑着,用手缓缓将那只耷拉在脸上,不再像是耳朵的耳朵,一丝丝,一寸寸,缓慢而又坚定地扯离吴总的身体,扔到了一旁。 和尚疯狂了,他大喝着: “小杂种,老子要弄死你。” 江湖传言中,懦弱无用的和尚,居然赤手空拳,完全不顾大海已经抬起的手枪,想要冲进桑拿房。 和尚疯了,可他的朋友们却没有疯,那些理智的不能再理智的朋友死死抱住了和尚。 直到这个时候,大海才说出了他进入水云天之后的第三句话: “一个小时之内,不看见我大哥完完整整出现在我面前,我们就一起死!” 言毕,大海一把将已经半晕死状态的吴总拖进桑拿房深处,轻轻掩上了门。 第291章 犯上 桑拿房门关闭之后,那些本来已经被血腥恐怖一幕吓到六神无主,惶惶不可终日的人们突然之间就像打了鸡血般亢奋了起来。 想要逃走的人不走了,原本已经逃到门口,如同一只只王八般只敢探出个脑袋窥视的人也昂头挺胸走回了浴场。 大家交头接耳,此起彼伏地高声讨论着,表达着自己观点的独特,经验的老到。甚至有好事者已经走到了和尚几人的面前,给他出谋划策。 对于大海的恶行,人们不约而同地捶胸顿足,如丧考妣般惊叹痛恨,不可思议。 仿佛他们是活在一个真实的盛世,而这个盛世法制昌明,朗朗乾坤,远离黑暗,生而平等,没有邪恶,没有剥削,没有流子,没有血腥。 这些让红布与黑幕遮盖了双眼的人们,这些遇事之际,纷纷逃走,休管他门之雪的人们,对着大海这等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恶徒所藏身的桑拿房,道尽了心中良知,诉完了胸里不忿之后,他们做出了一个高度一致的决定。 报警。 也许在人们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是有一部分真正的正义感与社会责任感存在的。不过,套用一句鲁迅先生的话来说: “我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国人。” 某些人,本来就是看戏不怕班子大,别屋起火只恨烧不完的。 在这部分真正的正义感与责任感之后呢。我觉得,大抵还是想要看热闹的人更多。 所以,不管作为当事人的和尚方和浴场方如何反对,还是有人悄悄报了警。 于是,继和尚与大海之后,那一晚的第三方势力——警察,随后赶到了现场。 按道理来说,这样恶性的案件发生,有人报警之后,应该会由市局,或者是刑警大队之类更为高级的部门派来大兵处理。 但是没有,最先来的仅仅是水云天所属片区派出所的一辆警车,上面坐着一位当晚值班的副所长和三个民警。 更为奇妙的是,警察甚至都没有进到出事的浴场里面来。 连警笛都没有鸣响的警车刚刚开到洗浴中心的停车坪时,就被已经等在那里的浴场经理和保安拦了下来。 没有人知道他们之间说了什么,但是每个人都猜得出他们说了什么。 他们没有进来的原因不是不能管、不敢管,而是管不了、不想管。 因为,水云天浴场的老板姓金。 如果一个姓金的老板平日给你送了很多的“金”,他的场子遇到点不方便外泄的小事情了,难道你还不给点面子,让他自己内部解决? 何况,这位金老板还是我市出了名后台极硬的金子军呢,金子军岂会有自己摆不平的事情?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这就是那些聪明睿智、恬不知耻的老祖宗们当年混迹官场时,为我们这些后人流传下来的千古哲学。 当警察打道回府之后很短的时间内,当天的第四方势力也赶到了现场。 那就是我,和我的兄弟们。 其实,早在方寸大乱的和尚打电话给我之前,大概还是大海追踪吴总的时候,我就已经收到了险儿出事的消息。 大海走的时候,曾经交代小黑,让他护送备受惊吓的险儿父母回家。但是,那种情况之下,哪个父母真能做到没心没肺地安然回家呢。 所以,大海一走,在二老连哭带骂的强烈要求下,小黑和他们一起赶到场子里,出现在了我和小二爷面前。 看到险儿母亲一进门就大哭着想要向我下跪,求我想办法去救救他儿子,而我吓得赶紧跳起来,扶住老人家的那一刻。 巨大的恐惧就笼罩了我。 险儿出事了,也,出事了! 一天之内,我们兄弟三人几乎同一时间出事,这代表着什么? 我当然考虑到了和尚,和尚也的确有着充足的动机去做这件事。但我并不相信是他,在内心深处,我对和尚的确是有一些轻敌的,我并不真的认为这个从来没有干过什么惊天动地大事,只靠人际关系混出头的老油条能造成很大威胁。 我心中想到的是另外一个人。 一个让我从小怕到大,睡都睡不安的人。 黄皮! 所以,最后,当我从小黑口里得知绑架险儿的人是吴总他们之后,在险儿母亲的哭声中,我的心里居然感到了一种绝对不应该有的释然与喜悦。 小二爷和地儿的反应则与我截然不同。 他们愤怒了,非常的愤怒。 第一时间里,他们就已经分头叫上了几乎所有能够叫上的人。 在他们做这些的时候,我没有阻止,却也没有参与。 一方面,我隐隐约约感觉到也许今夜确实有必要召集人手;另一方面,我阴暗的内心还沉浸在那种不是黄皮的侥幸当中。 更重要的是,当时我始终都在思考着一个问题,甚至都没有心思去关注险儿的安全。 我在想,和尚一反惯常作风,就这样丝毫不留后手地赤膊上阵了,光凭我们之间的搬坨子之争,是不至于要动用到一日三杀这种雷霆手段的。 可他已经这样做了,那么,站在和尚背后的那条财鱼,究竟又扮演了个什么样的角色? 这个问题让我感受了一种巨大的危机。 手下的小弟们陆陆续续都到得差不多了,小二爷和地儿还在不断打电话,托朋友四处打听险儿的下落;小黑一直在联系大海,却始终无人接听。 就是这个时候,我接到了和尚的电话。 他的意思很简单,不管怎么样,他不希望局面真的失控,弄出人命,尤其是他亲弟弟的人命,这对于大家都不好。所以,他已经叫人去带险儿过来了。同时,他也希望我能从大局着想,一起度过今夜,其他的事,日后再说。 和尚的话,让一整天都惶惶不安的我感到了些许振奋。如果和尚真有这种格局,能够与我联手先把事态控制住的话,对于眼下面临的重重危机而言,无疑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直到,和尚又说出了三个字: 水云天! 那一刻,廖老板不久前在电话里面给我说的那句话就像从幽冥之中飘来,再次出现在了耳边: “嗯,晓得了。小钦,今后这个事,你不用再问我!无论你怎么搞,我这边要人给人,要枪调枪,全力支持!一句话,莫丢我廖光惠的脸!” 一股刻骨的寒意从我的心底升起,我又一次无奈而深切地感受到了自己正在被卷入廖光惠皮春秋之间的巨大旋涡中,无论多么想爬出来,却都只能是越陷越深,不得翻身,直到没顶。 看来,这一晚,小二爷又做对了。 我们,要叫上很多的人,越多越好。 莫名之间,我的心头就涌起了对于大海的切齿痛恨。 他的行为在那一刻的我看来,不再是忠义救主,而是惹是生非。 我真的变了,在不知不觉之间。 变得越来越像一个流子,相对于利益和是非而言,我的抉择越来越冷酷无情,却也越来越得心应手。 我终于完全地理解了三哥。 因为,我已经成为了另外一个他。 事发之后,大概半个小时,我带着四辆大客车赶到了现场。 刚进浴池,和尚带着呼啦啦一帮人也迎了上来。 接下来,无非是些谈盘子,争吵,威胁,斗狠之类相互扯皮的事情,整个过程中,除了地儿与小黑一进来就直接跑过去,甩了冯乌鸡两刀之外,没有什么特别好说的。 只不过,在这个看似寻常的处理过程中,却发生了一件让我心头非常非常不舒服的事情。 当时,险儿和绑走他的那批人还没有赶到现场。 我决定把大海叫出来,让他先走。 我这是为他好,他已经开了枪,这种场合之下,他走得越早,就越安全,我处理事情的余地也就越大。 而且,也根本不用担心和尚食言,就算大海走了,和尚自己还留在这里,我这么多人,除非他不想活了,才有可能不放人。 所以,与和尚达成初步共识之后,我走向了大海待的那间桑拿房。 刚走到门边,我就听到大海在里面喊: “哪个敢进来!!” “大海,是我!” “钦哥!” “嗯。” 边说,我边打开了桑拿房的门,然后我就彻底愣住了。 凭良心说,开门的那一刻,我是非常感动的。我想,这辈子,我都永远不会忘记当时所见到的那一幕。 经常泡澡堂的人应该都知道,桑拿分为两种:干蒸,湿蒸。 干蒸,是在房间里放置一个或者几个温度极高的火炉,上面摆几块已经被烤倒发红的石头或者铁皮,偶尔浇上少量的水,用火炉本身的温度与水瞬间蒸发时的蒸汽来加热,就像是沙漠,干燥炙人。 湿蒸不同,湿蒸房里没有炉子,有很多带着细孔的铁管,然后每个细管里面都在不断向房间里面喷发大量高温度高湿度的水蒸气,就像是蒸包子馒头的蒸笼,又闷又热。 干蒸房间,只要把门打开,温度马上就会降低;湿蒸房虽然温度也会降低一些,但湿度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大海当时带着吴总走进去的就是一间湿蒸房。 虽然在我进去之前,他自己已经打开了一点点的门缝透气。 可当我看到他的时候,还是不禁吓了一大跳。 大海坐在正对着那条敞开的门缝的位置上,吴总则满头是血,面无人色地瘫在门缝旁,液化气罐放在两人脚边。 氤氲雾气中,我看不到大海身上的衣服湿成什么样子了,但是我看到了他的头发,无数的水珠在他长长的发尖慢慢渗出、汇聚、变大,然后再一滴又一滴地跌落下去…… 他的皮肤好像突然之间变好了很多,脸上的痘痘没有平时那样明显,也更加的白皙,可是两个脸颊上却透出了一抹很不正常的嫣红。 看着我的同时,大海眼中有高兴,有放松,却一言不发,只是张着大嘴,不断地大口大口呼吸。 我知道,他撑不了多久了。 我走到他的身边,弯下腰,扶住他的一只胳臂,给他说: “大海,出去吧。” 大海下意识地站起来,准备跟着我走,可瞬间他又停住了: “钦哥?” 听到叫声,我回过头,大海双眼闪闪发光,无比期待地看着我说: “我大哥来了吗?他没有什么事吧?” 我点了点头,说: “嗯,马上就到了。放心,没事的,所有的兄弟全部都来了。你先出来吧,这个里面太湿了,过不得。” 本来,说完这句话,我准备走。可是没有想到,大海却彻底停下了脚步,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大海,走啊?” 我有些不耐烦,又提高声音喊了一句。 大海伸出那只拿着枪的手,盖在了我始终搀扶着他的右手之上,轻柔却坚定地将我的手缓缓扒拉下来,再慢慢坐回了原位。 大海手中枪支刮过了我手背上的皮肤,坚硬而寒冷,低头看去,一道青白色的刮痕正在慢慢消退。 当心头怒火疯狂涌起的时刻,耳边传来了大海的说话: “钦哥,我不走。大哥不来,我不会走的。” 那一瞬间,我并不知道自己脸上是什么样的表情,但是,大海的脸上明显表现出了一丝畏惧,他飞快移开了与我对视的眼神,将脑袋低下去,长长的头发又一次挡住了他的脸颊。 我看不到大海的样子,可我听到了他语气,也看到了他抓着枪的手上因为用力,突然间显出的那一片失血之白。 我恍若顿悟般明白了,这个人是不会听从我的,他从来就不曾在我的掌控之中。 滔天的怒火淹没了我! 恨不得马上就亲手办了大海的冲动越来越强烈,我甚至都不敢再开口,我怕一张嘴就会说出某些令自己后悔莫及的话来。 在彻底失去控制之前,残余的一丝理智让我强迫着自己转身走出了大门。 当桑拿房门在身后关紧的那一刻,我甚至都听到了自己两排牙齿紧咬所发出的“咕咕”之声。 第292章 生为夜壶,对不起(1) 作为一个掌舵之人,在处理手下人之间的人际关系时,不需要讲对错,教人对错是老师的事;掌舵者要讲的是平衡,在最终利益和个人权威之间的平衡。 当我孤身一人走出桑拿房,面对着众多兄弟与和尚一伙纷纷看着我的奇怪眼神,我知道,就在此时此刻,这种平衡已经被大海打破。 我微微笑了起来,纵然有着滔天烈焰在胸膛里沸腾炙烤,我却依旧笑得云淡风轻。 这些年以来,如履薄冰的江湖生涯,早已经让我懂得隐藏自己。有些事情,有些想法,就算是面对着最亲密的人,也只能烂在肚里,埋在心中,绝对不可以在人前表露。 于是,我努力令自己的脸色看起来平淡自如,不形喜怒,甚至还故意讳莫如深地对着那些翘首而望的兄弟们两手一摊,耸了耸肩。 正与和尚交谈的小二爷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径直走到我的身旁,压低声音问道: “怎么了?里面出了问题?” 我直勾勾盯着小二爷,淡淡回答了一句: “还行,不碍事。” 听到我这句模棱两可的回答之后,小二爷若有所思地扭头看了桑拿房一眼,没有作声。 而先后凑过来的地儿和贾义两人显然对于我的回答并不满意,他们几乎是不约而同地抬脚转头,准备要走进桑拿房里面,地儿嘴里还说了一句: “这个鸡巴大海,怎么还不出来?老子去看看,有个鬼啊!” 地儿口中这一句普通之极,接近于自言自语的话却让我刻意压制在心的怒火,终于被彻底点燃。 下一秒钟,我收回已经踏出去的半只脚,也转过身来,尽最大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平静,看着已经开始离去的二人背影说: “不要去了,回来。” 二人都停了下来。 也许是我话语中显露出的异常情绪,让鞍前马后跟我多年的贾义感觉到了不对,他有些紧张地看着我,一言不发。 地儿和我太过亲密。 所以,他不需要也并没有很敏锐地感受到我的语气变化,他只是依旧看着桑拿那边,微微定了一秒来钟,说: “我还是去看看,他开了枪,紧待在这里不是这么回事。” 地儿的脚步又一次踏了出去。 那一刻,我想,我已经不再是我,不再是那个九镇旁的神人山上,曾经对着漫天神佛与地儿喝过血酒,拜过把子,共过患难的胡钦。 我并不知道自己变成了谁,我只晓得,这些压力,这种焦躁的感觉开始让我不耐烦了,也开始让我想发泄。 我听到一种极度陌生的声音从自己的口里传了出来,僵硬而残忍: “喂!我的话是放屁是吗?我,说,不,要,去,了!” 下一瞬间,我无比清晰地看到地儿刚刚落在地面的脚掌滞留在了原地,他回过头与我对视,嘴巴微张,满脸茫然,不可置信。 贾义远远地挪到了一旁。 小二爷用最快的速度走到我的身边,搂住了我的肩膀。 地儿低下了与我对视的目光。 虽然,浑身的血液依旧在剧烈流动,但是心底强烈的愤怒与被藐视感在这一刻舒缓下来。 在和尚的询问招呼声中,我一言不发走出浴池,独自迈向了浴场大门。 我想要点燃指间的香烟,然而心中的怒火却让我的手掌颤抖不停,怎么都点不燃那一个小小的火机,直到尾随而至的小二爷将火凑到了面前。 “怎么了?” 我深吸一口烟,没有说话。 “都是好心,为了险儿,没得必要发这么大脾气,大海,不听话?” “嘭”的一声,火机被摔得四分五裂,残破的机身在我脚下犹自旋转不休。 “这个小麻皮!” 当我从牙缝里面挤出了几个冒着冷气的字之后,我和二爷都陷入了短暂的沉默之中。 那一刻,从小二爷望向我的眼神里,我知道,他明白了。 像他这样的人,他什么都看明白了。 他明白我为什么突然暴怒。 但是他不说,他只是那样沉默地看着我。 因为,他无法说,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去说,有些话,也不应该是他说。 我突然感到了一种羞愧。 究竟是怎么了? 当听到险儿遇险的时候,我愤怒,可是那种愤怒,却远远不及此时此刻我对大海的怒火。 难道兄弟感情在我的心中已经不再是第一位? 难道,无形间,已经有些东西超过了兄弟? 究竟是打流改变了我,还是我本来就是这样的人? “不要到了我这个地步,才知道后悔,那就迟了。” 三哥的话,犹在耳边。 可转眼,却已是沧海桑田。 太迟了,一切都太迟了。 这条路,好难,我该怎么办。 在尴尬的沉默中,我和小二爷各怀心思地静静抽着烟,直到几柱雪亮的汽车灯光突然从不远处对着我们两人照了过来。 抬头看去,几辆和我们一样的大客车在一辆霸气十足、威风凛凛的大切诺基带领之下,飞快驶入了水云天停车坪。 这个晚上的第五方势力,水云天老板,我市洗浴协会会长,区政协委员,金子军终于到了。 切诺基像是示威一般径直对我冲了过来,一直开到离我不过一两米的距离之后,才猛地一个急刹,停在了浴场正门口。 车门打开,下来的除了金子军之外,还有一个四五十岁,穿着灰色夹克、毛料西裤的陌生男人。 金子军从我身边走过的时候,他甚至连话都没有和我说一句,仅仅只是斜着眼看我,脸上露出了一丝深不可测的笑容。 金子军的这个笑容,让我想起了老鼠,我本能感到了一丝紧张。 但转眼,也就不以为然了。 因为,出发前往水云天之前,我就已经做好了最坏的心理准备,除死无大祸,讨米不再穷,大不了就是拔刀相向吧,也没有什么可怕的了。 可是,金子军却远远要比我预计的高明得多。 金子军把小弟们留在了外面,自己陪着同车的那位男子走进了浴池,除了与和尚简短交谈几句之外,他就安安静静一言不发地坐在了一旁。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金子军方面没有一个人插过手,甚至,他们连话都不怎么说。 这是他的场子,他又带来了这么多的人,地利人和,金子军就算不能一口吃掉我,至少也可以折磨得我苦不堪言。 可是,现在他的表现却太过淡然,太过反常,就好像这一切都与他无关,他只是过来看把戏的而已。 反常即妖。 明明知道不对劲,却偏偏有力无处使之下,我越发忐忑不安起来。 毕竟,今夜,我赌上了一切。 在巨大的压力中又度过了二三十分钟,险儿终于出现了。 当他从外面走进浴池的时候,衣衫凌乱,脸上有着几块青肿与血迹。 但是从他的步伐与精神状态,一眼能知,他并没有太大的伤,也并没有受到太多的折磨。 险儿准备走向我们,他身后的两个小子居然不知死活的,一把就扯住了他。 这下闹大了。 我只听到耳边“轰”的一声,地儿、小黑、贾义、炉子,根本就数不清具体有几个人的身影,反正就是黑压压的一下子就涌了过去。 顿时,浴池里面闹成了一团。 更奇怪的是,如此剑拔弩张的关头,金子军和那个神秘陌生男子居然都还是没有作半句声。 最后还是小二爷与和尚识大体,两人联手,奋力将各自人马分开,这才把被狂打的几人扯了出来。 险儿走到了我的面前: “现在什么情况。” 我看了险儿一眼,没有回答他的话,反问道: “没得大碍唦?” “还好。” “你的事,我们等下再说。姨妈和伯伯(险儿的爸妈)都没事,正在场子里面等你。大海绑了和尚弟弟,两个人现在在湿蒸房,他已经开了枪,我说不听,你快点把他搞出来吧。车在外面,你们先走。” “嗯!我们等下再谈。” 险儿是个极为聪明的人。 他与大海不同,他向来都知道什么时机应该做什么样的事情。所以,当我说出那句话之后,他给予了我完全的尊重与信任,一句多话都不再说,直接走进了桑拿房。 不到一分钟,他将双腿已经发软的大海扶了出来,他们身边没有看见吴总。 第293章 生为夜壶,对不起(2) 两人刚一出门,和尚几人就大喊着飞快地跑进了房里。 这个时候,小二爷凑到了我的耳边: “胡钦,快走,送险儿走!刚才金子军和旁边那个人不知道说了几句什么,那个人就突然出去哒!” 我抬眼看去,正好看见那个陌生男子走出浴池的背影。 巨大的不安,再一次笼罩了我。 我们在浴池里面的所有兄弟,一起护送着险儿与大海走向水云天大门。 门前停着那辆黑色的奥迪车,事先一步赶到车上的小黑已经发动,并且打开了车门。 车子越来越近。 我突然发觉有些不对。 因为,灯火辉煌的大厅中,居然有红蓝色的光芒闪烁不停,这是浴场大厅,不是迪厅,不应该有这种闪烁犹如镭射的光芒。 然后,我就发现了警车。 两辆警车。 当天的第二批警察不知何时,已经等候在了门外。 还没等我们反应过来,身后不远处,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让我心头一直不安的感觉变成了现实。 “给老子把门守好!哪个都不许出去!” 回头看去,金子军带着十来个穿浴场保安制服的人站在了身后。 身前大门外也传来了繁杂的脚步声,金子军方才留在门外的那几车人也飞快下车,堵在了门前。 “兄弟们,办事!” 地儿随之响起的大喊声中,我们留在门外的兄弟,也同时从几辆客车上面潮水般地涌下,汇集到了门口。 刹那间,原本空旷的浴场大门,已经被两派左右对峙的人群挤得水泄不通,就连空气中都仿佛充满了硫黄与血液的气味。 身边险儿已经松开了始终扶着大海的手,接过了大海手里的枪。 原本还算平静的局面,变得一触即发。 周围熙熙攘攘的喧闹声中,我感到自己全身上下的毛发都如同过了一层静电,遍体酥麻中,我整个人彻底平静了下来。 扭过头,透过简杰和小敏的肩膀,我向着身后看去。 短暂的目光接触之后,金子军在身后众多保安的簇拥之下,举步朝我走来。随着彼此距离的越来越近,他隐藏在眼神深处的那抹得意和怨毒,也随之无所遁形,清晰无比地摆在了我眼前。 当内心的恐惧变成了不得不接受的现实之后,我一直紧绷如同千万根钢丝般勒住了自己的神经,反而彻底放松了。 终于,金子军停在了离我大约四五米距离的地方。 原本我想说两句什么,或是给彼此一个台阶,或是正式宣战。但是转念一想,却都咽了下去。 因为,在这样的场合之下,什么样的话语都已经多余,金子军的肢体语言已经很明确地告诉我,除了一战,别无选择。 那么,既然要战,我又何必多言。 只是,这一战之后,我的一切,我处心积虑,机关算尽而得到的这一切,还会剩下几何? 强烈的异物感充斥在喉间,我再也忍不住轻咳了一声。 就那样,与金子军对视着,轻咳了一声,咳声之干枯晦涩让我自己都感到了羞愧与脸红。 金子军瘦若骷髅的脸上,浮现出了一丝笑意,骄纵残酷,鼻子两侧瘦削干枯的皮肤在笑容下叠成几道,状如刀痕。 “胡钦,你当我这里是菜市场啊?” 金子军的话语传来,仅仅只是稍微一顿,不曾给我留下任何做出反应的时间,他的声调蓦然提高,几乎是大吼着对着我说: “哪个闹事的,给老子矮起(黑话:跪下的意思)!!” “怎么搞?” “小杂种,你要怎么搞?” “搞死他!!” 起此彼伏的叫嚣声,在金子军的突然发难之后,从我们两各自身边的人群中爆发了出来。 那一刻,我居然毫无来由地体验到了一种非常奇怪的恍惚感觉,如梦似幻,我清晰地知道自己正处在风暴的中心,可也同样清晰地感到好像面前一切都与我无关。 就好像是一个梦,梦里面的我知道自己是在做梦;又好像是分离出了两个我,一个我面对着眼前一切,而另一个我,正在观察着那个面对一切的我。 看着身边地儿、贾义等人爆吼时脖子上的青筋,看着小二爷不断闪烁的眼神,看着险儿在松开搀扶着大海的手时,那紧抿的双唇,凸起的腮帮。 这一幕幕,我突然觉得无比陌生,陌生到好像穷我一生,都未曾见过。 我只是不自觉的就想起了君口中那个遥远的国度里的那片薰衣草田。 花开似锦,岁月安详,她坐花间。 朦朦胧胧中,那个飘然物外的我,看着自己拉开了提包的拉链,将放在里面从不离身的手枪拿了出来。 然后,我抬起头来看着金子军,用一种冷静得让自己都感到有些嚣张的语调,笑着给他说: “金子军啊金子军,你个老杂毛,你硬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要和我作对啊。你想要怎么搞唦?警察在这里,老子这么多人,你啃老子一口啊,你咬老子的卵子啊?我捅你的娘!” 我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破釜沉舟硬碰硬地说话,无疑像是一把火,彻底点燃了兄弟们早就已经沸腾的热血。 地儿、贾义、小黑、险儿……无一例外,每个人都变得极度狂躁起来,站在最前面的几个,甚至已经开始蠢蠢欲动,想要动手了。 金子军的脸上青了又白,在他身边人的纷纷反击声中,他却一言不发。 我死死盯着他,像是一只狩猎的豹子一般,等待着金子军再也克制不住的那一刻来临,没想到,金子军居然没有爆发,他又一次笑了,笑得春风得意。 然后,我就听见门外传来了另一片响动声。 “搞什么?你们想搞什么?” “都给我站好!” “老实点,莫调皮啊!” “搞什么?想打老子,袭警啊?来,我给你打啊?” 几句和流子说话语气完全不同的喊话声过后,窸窸窣窣的脚步声快速从大门方向朝我们这里跑来。 扭头看去,在方才那位始终站在金子军旁边的神秘中年男子带领之下,十来个警察分开门口人群,飞奔而至。 事后得知,原来那个神秘男子正是水云天所辖片区派出所的所长。原本今晚,不是他值班。所以,第一批警察在接到报警之后赶来的时候,领头人是一位副所长。 但是,他现在赶到了,不在他值班的时刻赶到了,且还带着手下的全部警力。 这本来就是一个贫穷的片区,在这样的片区里当警察,原本就不是一份好的差事。而金子军改变了这一切,金子军为这个片区带来了滚滚财源。 财源滚滚的片区,所长的生活当然也会更惬意。 在一个权力没有制衡的社会体制下,要想钱和权不成为朋友,几乎和让公民活得像公民一样难。 金子军深谙此道。 那伙警察对着我们走了过来,小二爷移动脚步,迎了上去,刚想开口说话。 “你给我让开!!!” 那位中年人却率先开口了,一脸铁青,公正严明地伸出手指对准了小二爷。 小二爷呆在了当场,中年人转而一指大海,对着手下人说: “这个人,抓起来!” “你敢!!” “你他妈的动一下试试看?” 人群里面爆发出了针锋相对的怒喝与刀刃碰撞的声音。 被阻挡的警察也纷纷举起了手中的手枪。 “哪个敢动,就是袭警!” 我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局面,因为,我一直都在小心翼翼,处心积虑地避开这种局面。 我怕过很多人,莫林、黄皮、老鼠、三哥、龙云、葛朝宗、金子军……但如果这些人把我逼急了,哪怕是廖光惠,哪怕是那位我极为钦佩,号称是人中龙凤的胡少飞,我也未必不敢亡命斗一下。 但,我知道,什么是绝对不能得罪,绝对不能斗的。 杜月笙说过,我们这样的人,只是夜壶。 不管表面上看起来,我们有多风光,多厉害。在别人眼里,我们都只是个夜壶,是让他们撒尿的东西。 尿撒完了,只要轻轻一脚,想把我们踢多远就能踢多远。 当一个鸡蛋去砸石头,就算你站在了鸡蛋这一边,鸡蛋还是注定要粉身碎骨。 我是一个有自知之明的人,这样的情况下,我绝对不想出头。 但是很可惜,我却不得不出头。 第294章 绝路 把枪插回后面腰间,我走出人群,走到了那位中年男子的身边,看着他,说: “警官,不好意思啊,能不能移步谈两句?” 这位男子没有回答,他好整以暇地看着我,半边嘴唇上翘,眼中满是倨傲而轻佻的笑意。 “这里人多,太闹了。” 我夸张而卑微地笑着看他,他却还是那副样子,斜眼瞟着我,就像是看一个又脏又丑陋,却毫不自知,反而觉得自己美丽高贵,可以卖大价钱的婊子一样。 轻蔑而戏谑。 方才在桑拿房里面,大海给我的那种感觉,又开始在心头出现,我克制着自己,依旧保持那份让自己难受的笑容。 大概一两秒的时间,他偏过了头,同时,嘴里发出了“嗤”的一声轻啐,用更大的声音说出了两个字: “抓人!” 我的脑袋“嗡”地一下,炸了开来。 那一刻,我心中唯一所想,就是让这个人跪在我的面前,痛哭流涕地亲吻我的脚背,祈求我的谅解。 但是,我做不到,我也不能。 我唯一能做的只是在众人面前收起那份尴尬的笑容,用一种明显强硬起来的声调给他说: “叔叔(流子们对于警察一种带着调侃意味的说法),这个事不是我们闹得,要抓人,绑架的那些你抓不抓?” 边说,我边向身后不远处的和尚一伙。 “我今天没有看到别的,我亲眼看到这个人持枪绑架!你今天没有闹事,我也不想多事,你最好给我让开,不让开就是暴力抗法!你是不是想闹事,如果想闹事,我马上调人,陪你闹好!” 男子示意旁边的一位手下递过来一台对讲机,做出准备呼叫的样子。 我的头皮已经开始发麻,冷汗一层又一层地涌了上来。 屈辱,愤恨,焦虑,恐惧,各种情绪纷沓而至。 我知道,发展到这一步,已经是绝路了。曾经拥有的一切,都有可能在今天彻底归零。 我不甘,我不愿,我不想! 我该怎么办??? 那一刻,在巨大的压力之下,我的心底冒出了一种想法,一种非常非常龌龊的想法,可是,这种想法给我的诱惑却实在太大。 我也实在是忍受不住。 于是,我下意识地偏过头,看向了险儿。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这是歌颂爱情的千古佳句。 但是,人性本相通,我和险儿虽然不是情人,没有举案齐眉。但是彼此之间生死相照,荣辱与共结下的那份情谊与默契,也不会比世间夫妻逊色多少。 更何况,险儿,本就是一个绝顶聪明的人。 只不过是那零点几秒钟的眼神相对,我却知道,险儿已然明白了我的想法。 因为,他眼神中蓦地一下就爆发出了矛盾之极,也痛苦至极的光芒。 他飞快错开与我的对视,低下了头。 时光在那一刻停滞,如同是电影慢动作的回放一样,险儿低垂了几秒光阴的脑袋在我的注视下,又缓缓抬起。 他没有看我,而是看向了身边的大海,他又一次搂住了大海的肩头,那种毫不在乎,游戏人间的轻佻笑意出现在他的嘴角,却分别透出了一种极致的高傲与坚强,眼神闪烁不定地盯着中年男人,说: “你来抓唦。” “咚”地一下,仿佛有一柄十万八千斤的钢锤重重砸在了我的心头,在巨大的痛楚与恐慌中,我整个人彻底沉入了深渊,透体冰凉。 我明白了险儿的选择。 我可以抛弃大海,他不能,也不愿。 所以,他决定同生共死。 如果,我还是当年在神人山上与他歃血为盟的那个胡钦,那么,我不仅会赞同险儿的做法,我还会无比自豪,为自己有这样一个重然诺,轻生死的兄弟感到自豪。 但,我已经不是了。 时过境迁,几世为人,如今的我早就已经不再是那个单纯炙热的胡钦。 万丈红尘里的风刀霜剑,早已把我胡钦的血吹冷。我有了太多的欲望,太多的牵挂,太多的顾虑,以及太多的责任和担当。 险儿还是那个险儿,但我胡钦却再也做不回曾经的自己。 是的,我能毫不犹豫地抛弃大海,大海于我而言,只不过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卒子而已,卒子可以过河杀敌,卒子也可以弃之保帅。 慈不掌兵,义不掌财。 这不是我的梦想,是你们将我推上这个位子的,在其位就要谋其政,我没有做错,我没有辜负你们! 但是,我胡钦再坏,我能抛弃大海,我能抛弃你险儿吗? 我不能。 于公,你险儿是我左臂右膀,是我最信得过,靠得住的人。漫漫旅途,悠悠岁月,我需要你倚仗你的地方还不知凡几,若眼睁睁看你今朝折翅,日后,还有谁可生死与共,还有谁共我逐鹿问鼎,开创属于我们自己的大好河山。 于私,我胡钦如何刻薄寡恩也好,毕竟也是个人,我也需要自己情感的那一缕长发。武晟走了,袁伟走了,三哥走了,就连君也走了。这个偌大的江湖上,我只剩下了你和二爷地儿三人。地儿清心寡欲,不问事情;二爷,你已经给他规划了另外一条与我截然不同的坦途。终有一日,在这条孤独艰难的不归路上,只剩下你我。我想登上山巅,但我忍受不了山巅上独自一人的刻骨孤寒,真的忍受不了。 永远磊落豪迈,恩怨分明的险儿啊,你在成就了自己伟大的同时,却再次把我这个卑鄙下作的小人,推到了风口浪尖。 既然这样,既然你已经将无边的羞愧与愤恨留给了我,既然我已经没有了更好的选择。 那么,就让我们回到曾经,就让我在这个强敌环伺的夜晚,再一次与你并肩而战。 纵然粉身碎骨,纵然死后洪水滔天,那又何妨! 那一刻,当真正抛开了平日里纠缠着我,捆绑着我的所有欲念之后,我终于彻底镇定了下来。 如果一个人真的意识到自己已经走到尽头,无论怎么努力都再也无法翻身之后,他并不会有很强烈的绝望与悲伤。 相反,他会接受所有的一切,他会拥有前所未有的心安与泰然。 因为,绝望与悲伤都已经在一步步落入绝境的过程中体会得清清白白。等到身在绝境之后,你已经不再需要这些。 唯一需要的只是接受,和一个足以让你去接受的理由。 当我意识到结局已经不可避免之后,我也替自己找到了一个接受的理由。 我很想说是为了险儿,为了兄弟,为了那一夜神人山上我们所有真诚的誓言。 这的确是个冠冕堂皇,再好不过的理由。 但事实并不是这样。 事实是: 如果光是警察抓人,那金子军又何必也带这么多的人来。如果光是警察办案,为何只抓大海,却不抓和尚,不抓我,不抓在场所有这些拿着家伙的人。 警察走了,留下我们。 可是留下来的我们,真的还能走出这扇大门吗? 既然横竖都是个死,既然左右都没有退路。 我为何不做一个大哥应该做的事,为何不表现出一个大哥应该有的担当。 要死卵朝天,不死,那就当神仙吧! 抽出盒子里的最后一支烟,点燃深吸一口,就在喷薄而出的长长烟柱中,我把烟盒揉成一团,随手抛在地面,反掌握住后腰上的枪柄,缓缓走到险儿身旁,与他并肩而立。 险儿呆呆望着我,双唇抖动不休,眼神中满是痛苦矛盾之色。 我冷漠地凝视着他,凝视着这个我以为永远都会支持我的人。然后,赶在他开口说话之前,径直扭过头去,看向了对面那位盛气凌人的中年人。 事已至此,有些话,不必再说,也不想再听。 本是敌我不分,挤成一团的人群里,突然就涌起了一阵阵波动。 地儿走了过来,贾义走了过来,小黑走了过来,炉子走了过来,姜明走了过来……一个接着一个,所有的兄弟们都默默走过来,站到了我和险儿的身旁。 近在咫尺的对面,那十来个警察的脸色开始变得极为复杂。 中年男子的脸上更是铁青一片,神态中,再也没有了之前的那种倨傲与鄙弃,那一刻,如果眼神可以杀人,那么我早就已经被他千刀万剐。 片刻前还喧闹嘈杂的水云天大厅里面,刹那间,已经变得如同坟墓一样寂静,没有人走动,没有人说话,甚至,连呼吸都已被人们不约而同地紧紧屏住。 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气氛也变得越来越紧张,无论敌我,不管黑白,每个人都警惕而恐惧地望着各自的,却又只能无可奈何地等着最后一刻来临。 不知何时,指尖的香烟已经燃到尽头,当最后一口烟气充斥在口腔,苦涩得就像人生。 将烟蒂丢于脚下的那一瞬,我抬起头来,看着对面,缓缓说道: “那你来抓吧!” 在接下来的几秒钟时间里,那个中年男子并没有回答,他的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我,只是将手中的对讲机握得更紧更用力,连手背上的一根根青筋都冒了出来。 我开始缓缓将手枪抽出腰带,身后那些随我出生入死的人群中,也随之响起了阵阵细碎轻微的躁动。 突然,人群中有黑影闪动,始终站在一旁的小二爷飞快踏前几步,插到了我与中年男子之间,非常亲热地用双手扶住了男子的肩膀,也挡住了他暴露在我面前的大半个身体,开口说: “没得事没得事,领导,真的没得事,朋友喝多了酒,一点小误会,没有任何收不了场的。要不,领导你给点小面子,先接个电话,市局的田……” 小二爷说出的这个名字,确实是他朋友,在我托张总的特意介绍之后,结识不算太久却相当要好的朋友。 不过,中国有句古话常说: 县官不如现管。 这句话不见得都对,但是,一旦碰上了利益冲突的时候,就绝对是对的。 鸟为食亡,人为财死。 这句才是不论何时何地,亘古不变的箴言。 丑陋却真实。 金子军,才是让这位所长日子过得越来越舒服的人,而不是小二爷的那个朋友。更何况,那位朋友并不在眼前,而金子军是与他一同前来。 所以,中年男子在接完电话之后,稍微沉默了一下,身子微微后退一步,扒开了小二爷搭在他肩上的手,泾渭分明地站到了另一边,说: “枪案必破,领导来了,也不可能看着犯法不管。这是重大刑事案件,你喊哪个来都不行!我警告你,你给我走远点。” 说完之后,他再也不理小二爷,又看向了我: “胡钦,你不要以为我不晓得你是谁。你莫太嚣张,中国毕竟还是共产党的天下。老子现在拿人,你想好了,最好莫调皮。” “带人!” 警察一拥而上,和兄弟们推搡在一起。 我的眼皮开始剧烈跳动起来。 如果事情继续发展下去,不用再写,大家也能猜到结局。 可是,如果真的按照那个情况发展下去的话,我今天还有命在吗? 我不是一个胆大包天的人,我也没有一个位高权重到可以生死予夺的爹,我更不是一个不晓轻重的傻子。 就算借我一万个胆子,再喝下九千斤红高粱,我也绝对不敢做出这种触碰底线的事情来。 我不想死,我所做的一切都仅仅只是想要活着,好好地,幸福地活着。 可是,那一天,我却被逼到了没有退路。 我能怎么做呢? 这些年来,我变了很多,确确实实地变了很多很多。 换作几年前,刚出道时,遇到这样的事情,我想也许我真会仅凭着一时悍勇,弄得个鱼死网破,卵子朝天。 但是,这种风格我已经放弃很久了。 这些年江湖路上走下来,最可怕的不是明刀,而是暗箭。一次又一次,防不及防的暗箭。人被射得多了,变成箭猪的同时,也让我变成了——奸主! 尤其是当我意识到,自己极有可能会被卷入到廖光惠与皮春秋之间的巨大旋涡中之后,我更是越发变得老奸巨猾。 几乎是每时每刻,每走一步,每说一句,我都是小心翼翼,万般谨慎,如履薄冰。 这样的日子不好过,但是却至少可以让我活着。 在接到和尚的电话,知道出事的地方是在水云天之后。 我并不是心急火燎地带着兄弟就赶来要人了,当时着急的是地儿与小二爷,我没有。 混了了这么多年的社会,这样明显的风险我都不知道去规避的话,那我已经死了不晓得好多回了。 所以,在出发前,我做了另外一件事情。 只不过,现在的危机依然超出了我的想象,我不知道那件事是否还会有作用,是否还能救我一回。我纯粹是在赌命。 幸好,祸害遗万年! 我胡钦的阳寿,还没到终止的时候。 就在兄弟们与警察开始发生摩擦,千钧一发的关头。 当天的第六方势力,终于赶到了现场。 第295章 胜负手(1) “老子警告你,你最好不要碰我啊!哎,哎,你……” 三个警察一拥而上,扑向了站在人群最前方的小黑。 小黑一步都没退,但虚张声势的喝叫声,多少也透露出了一些他心底的慌乱与胆怯。 就像一头被逼到走投无路的野狗,龇牙咧嘴也胆战心惊。 自古以来,官兵抓贼,天经地义。 在场的每一个兄弟,谁都明白,对抗警察的下场。 但是,大家都没有办法,江湖人,生死放两边,义胆大于天。 众目睽睽之下,就算再害怕,再不情愿,也绝不能退,一旦退了,一旦没有了胆气义气,这条路也就算是走到头了。 再三的推搡中,小黑终于还是挺起胸膛迎了上去。 “你干什么,干什么,反了天了,你个小麻皮!给老子老实点!” 一位警察的大喊也响了起来,在喊声中,小黑被三人死死抓住,反剪双手,被迫弯下了腰。 那一刻,小黑半低下的脑袋偏过来,看向了我。 他的身体在警察的控制下不断扭动反抗,可他那一双眼睛,却告诉了我,他所有的绝望与无助。 他在向我求援。 向他的大哥我,来求援。 在场所有人的神经都高度紧张起来,每个人都身不由己地被自己的立场推着向前走,无论你愿或者不愿。 险儿已经开始移动脚步,走向了前方,地儿也把一直放在兜里的手拿了出来。 我则感觉自己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 我几乎是用尽了生命中的每一丝力气去握住手中的那支枪,下一秒,我不知道会不会开这一枪,而这一枪杀死的又会是敌人的今天,抑或是自己的未来。 千钧一发的关头,两道雪白的汽车光柱从大厅外面直射而,灯光之强,甚至连始终在大厅里闪烁不断的蓝绿幻彩,都蓦然间,黯淡了下去。 所有人都扭头望了过去,无数道目光注视中,一辆车缓缓停在了水云天的大门口。 黑色奥迪A6车。 然后,车门打开,在我的翘首以盼之下,两个女人走了下来。 她们仿佛完全没有注意到眼下这种剑拔弩张的紧张气氛,就好像只是两个和小姐妹在家打了一整天牌,打累了,想过来泡泡澡,蒸蒸桑拿,按按摩,享受下的有钱又有闲的寻常女人。 从副驾驶位置上当先下来的那个女人,手中拿着一部手机,正在有些做作,有些夸张,谈笑风生地对着手机叙说着一天中发生的某样趣事,笑得前仰后合。 她留着中年妇女常见的那种烫过的齐肩短发,穿着一套款式普通却也素雅的居家休闲服,脸上白里透红,色泽极好的皮肤,令整个人显现出了一分雍容华贵的气质。 也许是手机里面的谈话吸引了她的大部分注意力,也许是其他什么我不能揣测到的原因。 面对这么多的刀枪,这样火爆的场面,这个女人却并没有表现出丝毫应有的惊讶与恐慌。 她仅仅只是微微瞟了面前的人群一眼,连表情都没有丝毫的变化,就扭过头去边打电话边看向了正从驾驶室位置上下来的另外一个女人。 所有人的动作都在车灯与女人的谈笑声中停了下来,呆如木鸡。 我清楚地看见,在场很多人的脸色在那一刻变了,变得极不自然。 我却笑了,由衷地看着小黑笑了。 笑得脑中眩晕,几乎要虚脱。 在那些下属溜须拍马的奉承话语中;在那些别有用心的闲人嘴巴里;在那些欺世盗名的所谓专家们拙劣的演讲稿上,经常会出现一句被说得泛滥到让人听了就反感的话。 今天,我却不得不再说一次: 每个成功的男人背后一定都有个成功的女人。 这句话的确烂俗,但并不是烂俗的话就没有道理。 如果一个人要始于青萍之末,从一无所有到名动八方。 那么,他肯定就要付出无数别人想象不到的代价。 廖光惠自然也不能例外。 这一生,无论他曾经做过什么样的事情,又是如何卑贱的出身,究竟是仁厚长者,还是奸恶小人,这些都已经不再重要。 重要的是,在这个世俗社会的评价标准当中,他已经是一个真真正正的成功者。 廖光惠有钱,非常之有钱。 廖光惠有头脑,没有受过几年正规学校教育的他,单凭着自己对于世道人心的感悟,甚至都创立了一套属于他自己的,独特圆滑的,却又极为适用的处世价值观。 廖光惠也有朋友,上到达官贵人,下到贩夫走卒,关系网之密切庞大,迄今为止,在我的认识中,在这片江湖上,堪称无人能匹。 而且,廖光惠还有着强大的人格魅力,举手投足之间,无论雷霆雨露,总是让人心悦诚服。他的魅力之强大,在这样一个凡事利益为本的商业社会里,甚至都足以让他拥有远古人情社会里面的那种死士,士为知己者死的死士。 这样的男人,自然也有着一个背后的女人。 这个女人就是他的老婆——那位从驾驶室位置上下来的女人,我们称之为萍姐! 而萍姐和她的朋友,就是当晚的第六方势力,也是使得故事发生了天翻地覆转变的胜负手。 可是,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市虽然不大,却也并没有小到走在路上就可以遇见熟人的程度。 那么,萍姐怎么会如此凑巧地在最重要的时间点,出现在水云天呢? 答案很简单:我! 我胡钦的确是个坏人,但我绝对不是蠢人。 因为,蠢人当不了坏人! 时光倒流,来到大约一两个小时之前,我在自己场子里接到和尚电话,得知大海大闹水云天的那一刻。 如果是两年前,听到这种消息之后,我只会做一件事:带上家伙,叫上兄弟,救人,办人,或者被办,哪怕是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 但,我胡钦已经不再是那个莽撞的少年。 我不想承认,可又不得不承认,对如今这个阶段的我而言,有些东西的重要性,确实已经超过了曾经视为生命的兄弟感情。 因为,当包括小二爷在内的所有人都开始方寸大乱的时候,我心中想到的第一件事情,居然不是险儿和大海两人的安危。 而是不久之前,另外一个人给我说过的一句话: “嗯,晓得了。小钦,今后这个事,你不用再问我!无论你怎么搞,我这边要人给人,要枪调枪,全力支持!一句话,莫丢我廖光惠的脸!” 我非常明确地意识到,这些天来,自己运筹帷幄,始终试图避免的危机,将会在这一晚变成现实,再也躲避不掉。 我胡钦终归还是逃不过做人门前鹰犬的命,终于还是成为了廖光惠手上那一把指向了无比强大的皮春秋的枪。 在巨大的恐惧和绝望过后,我体会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绝对冷静,就像是一个旁观者,观看着,分析着,揣摩着这场大戏里的每一根脉络,每一个细节,明察秋毫,八风不动。 然后,在这种绝对的冷静中,在做出最后的决定之前。 我点燃了一支烟,独自一人走了出去,走到了相对清静的小二爷办公室,拨通了廖光惠的电话。 电话那头的声音很吵,听得出来,廖光惠应该是在一个公众场合。 “喂,廖哥!” “啊,是我,你好你好,什么事?” 廖光惠的口吻中带着一种反常的客套,我立马意识到,他是在暗示我,此时此刻,他所处的环境或者他身边的人,让他不方便讨论江湖上的事,更不方便与我这个江湖上的人来谈。 于是,我用了一种非常急促的口吻回答道: “廖总,不好意思,公司有些急事需要你处理下,耽误您几分钟。” 电话那头仅仅是经过了半秒的沉吟,玲珑剔透的廖光惠就做出了明智选择: “嗯,好,你稍微等下,听不太清楚,啊,啊,好。我出来一趟。” 然后,我听到椅子移动声,以及廖光惠和某人的说话: “不好意思,陈书记,我接个电话。广东佛山那边的一个供货商,地板砖制版的问题。呵呵,就来啊。” 随着脚步响起,电话里面的嘈杂声越来越小。 “小钦,你说。” 廖光惠的声音终于变回了往日那种不怒自威的熟悉感觉。 接下来的几分钟,我告诉了他所有一切,并且表达了我希望他出面帮我的意思。 正等待廖光惠回答的时候,我又听到电话那头传来了其他人的说话: “老廖,老廖,快进来,生意什么时候都可以做啊,把陈书记撂在这里怎么能行,快来!” “好的,好的,来哒来哒,失礼失礼。” 最后,在旁人的催促声中,廖光惠用非常快速,刻意压抑的语调给了我这样的回答: “嗯,好的,晓得了。没得问题,你先处理,我等下会安排的,货款一定到位,啊,好不好?我现在在忙,先就这样,好不好?” 依旧顾左右而言他,依旧词不达意。 可是,我却终于放下了心头的一块大石。 廖光惠要出马了! 他从来就是一个信人! 不过,在萍姐出现之前,原本我以为廖光惠会做的事情,是调人。 会派龙袍或者海燕、天哥等够级别的人来和我并肩作战,大闹水云天,正式掀开与皮春秋的龙争虎斗。 假如廖光惠这样做了,那么无论输赢,今晚都会是血战。 第296章 胜负手(2) 可是,他没有,他派来的居然是萍姐。 我相信廖光惠的决策,跟了他这么多年,他做的每一个决定,导致的每一次成功,都已经让我对他产生了一种毫不怀疑的信服。 这一次,他依旧没有让我失望,他貌似无意地下了一着闲子。最后,却变成了让我五体投地的胜负手。 当看见萍姐的那一刻,我就完全明白了廖光惠的用意。 所以,望着那个无助恐惧,指望着我的小黑,我笑了起来。 我没有辜负他! 萍姐与先前下车那位女士雍容华贵的气质截然不同,显得要老气很多,也土气很多。 她没有得体的衣着,身材极为瘦小,大概一米五五的个子,体重估计不会超过九十斤,而且细看之下,她的眼角周围甚至都有了几丝若隐若现的鱼尾纹。 萍姐向来就是这样一个人,如果说廖光惠行事低调,那么萍姐就像是个隐形人。 一年到头,不去廖家,想见她一面都难。 萍姐也很和蔼。 无论何时听她说话都是得体大方,斯斯文文的样子,有些像老师。可实际上,这个女人却因为大政策的原因,连小学都没有读完。 从外在条件看起来,萍姐是配不上廖光惠的,可是廖光惠向来都对她尊敬有加,相敬如宾。 道理很简单。 因为,萍姐不是黑社会。 不是黑社会,所以,她才能在身为黑道大哥夫人之外,还拥有了一个足够让人敬畏的身份。 她是张万平的亲姨妹,而张万平一奶同胞的姐姐,正是庞先生的夫人。 远在嫁给廖光惠之前,还待字闺中的她就已经成为了庞先生夫妻的干妹妹,关系极为亲密,之间过往远远要比廖光惠频繁得多的干妹妹! 如果说,今晚有一个人能将我们平安带走,那只能是萍姐。 除了萍姐,就算前来到此的是廖光惠本人,也不行。 因为,皮春秋并不惧怕廖光惠。 可是,一个女人,一个老公是与自己平起平坐,甚至稍胜一筹的黑道大哥,而哥哥却是自己绝对得罪不起的场面当权者的女人。 这,是皮春秋万万不敢惹,也不能不给面子的。 更何况,今夜,萍姐还带来了另外一张王牌。 “哎呀,小钦,你和小二爷,你们几个家伙也在这里?过来洗澡啊?” 一把亲热到夸张的喊叫声传入了耳中。 随着这句喊,两个女人就那样轻描淡写地穿过了一群手拿刀棍的流子之间,穿过了那些目瞪口呆的警察身旁,向我走来。 一种无法克制的狂喜涌上了我的心头。 那一刻,我清楚见到就在斜对面不远处的金子军,脸色变了。 不再像方才那般镇定,那般淡然自若,那般胸有成竹、深不可测,眼神冒出了无法克制的后悔与颓丧。 “是啊,萍姐,和几个朋友过来玩玩,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不再理睬身前的警察,用一种李莲英迎接慈禧太后的步伐,我快步走向了萍姐两人。 奇怪的是,擦身而过的瞬间,那位始终挡在我前面的所长,居然主动侧了侧身,给我让出了路来。 在金子军惨白如纸的脸色下,在鸦雀无声的诡异氛围之下,我终于站到了萍姐身边。 萍姐身边的朋友,我不会说她是什么身份,我只想告诉大家,她当时的一个表现。 打完电话后,她转过身仿佛才看见一般,对着早已经等候在一旁的那位中年男子说: “咦,老马。你也在啊,夫人呢?没有过来?” 她的语气好像根本就没有看见那位所长是拿着家伙,带着人在办案,而只是路边偶遇一般。 那位所长脸上的表情也万分尴尬,笑着点头。 这个时候,这位女子才好像发现了什么一般,大叫了一声: “哎呀,你们这些人,拿刀拿枪的在这里干什么?发生了什么事啊?” 萍姐搭腔了: “小钦,给你说了多少次,这个年纪交朋友是好事,但是不要和不三不四的人来往。这么多人拿刀拿枪的在这里干什么?小钦,你平时也算听话啊。这到底怎么了?是不是有人欺负你啊?哎哟,金老板,你也在啊,上次我们开业的时候你亲自登门,一直都还没机会感谢呢。金老板,是不是我这个弟弟不懂事,得罪了你啊。要是的话,还请你大人有大量。不过,我觉得应该和你没得关系吧,四姐,金老板你也认识吧,这里的老板,大生意人,哪里会搞这些犯法的事,和气生财嘛。” 边说,萍姐边走到金子军的身边,非常亲热地挽着金子军的胳膊,甚至还替他掸了掸手臂上的灰尘。 一如多年老友。 金子军不愧是金子军,他此时的脸色居然已经恢复了红润,好像根本就没有发生过先前的事情一样。他先将手盖在了萍姐的手上,礼貌亲热地拍了拍,极为自然地笑了起来,说: “萍姐,你看你说的。没事呢,刚刚有几个小朋友打架,马所长来了,这不解决了吗?不关你弟弟的事,我怎么敢欺负他,他也就是刚好路过,看看热闹的,不信,你问他。” “小钦,真没事吧?在这里玩,有事就告诉你金大哥。” “啊,没得没得,我就是带几个朋友来洗澡,和金大哥遇到了。” “哎,老马,给你介绍个朋友,陈萍,我好朋友。萍姐,来,这是马所长,我屋里老刘的好兄弟,以前是一个科室的,帮了不少忙。关系也相当不错,老刘经常在屋里提起他。” 萍姐礼貌而客气地看着马所长,笑着点头,老马也笑,也点头。 萍姐朋友说完上面的话,再又声色俱厉地瞪了我一眼,指着我说: “喏,这个伢儿是萍姐的表弟。刚刚在车上,萍姐还给我说,她这个表弟不听话,让她几多恼火。老马,这个家伙今后要有什么事让你知道了,你帮我和萍姐好好教育他啊。最好是把他抓起来,关他几天,看他还懂事不懂事。萍姐,伢儿就是要管。你说是吧?” “是的是的,马哥,我这个弟弟就拜托你了。就当你自己的晚辈一样,该怎么教训就怎么教训。” 马所长脸上的笑容更浓,也更难看。 就是这样。 就是这样简单。 两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在她们有些唐突,好像还冒着一丝傻气的说话中,一场即将血溅五步的江湖危机,化解无痕。 我和我的兄弟们终于完好无缺地走出了水云天大门。 在中国,很多事情往往就是这么简单,却又如此奇妙。 因为,那些看似的简单中,是历尽冷暖,看透世情之后才会拥有的复杂。 走之前,我专程赶到了远在大厅一端的和尚面前,说了这么一段话: “一日三杀,吴老板好手段。山不转水转,我们市的庙小,怕是有那么一天容不下你这个大和尚。保重啊!” 现在是一个经济社会,在这个社会上的所有一切,都可以用“经济”两个字来分析。 我和和尚也是一样。 我参加搬坨子的第一次,是免费,用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打入和尚与财鱼垄断的市场,这就是经济学中常用的概念——倾销。 有人倾销,打击了原来固有的本土商业销售,那么,就必定有人要进行反倾销。 在维基百科上,对于反倾销的概念是这样解释的: 反倾销(Anti-Dumping),指对外地商品在本地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地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 这段话有人能看懂,但是有的人也许会觉得些许晦涩。 没关系,我解释之后,大家都懂了。 和尚他们增收附加税,不让我廉价出售的方法就是打击我的根本。 用黑道的话来说,就是办人,办我、小二爷和险儿。 不过,和尚忘了一点。 任何商业都是围绕着产品来进行,关于每一个产品的运作,投资人都有着自己的预算,他和我的预算不同。 和尚的预算是开战,在皮财鱼与金子军的支持下开战。 我不同,从插进莫林肚子里面的那一刀开始之后,遇到麻烦时,我的预算就只有一个了。 命。 我自己的,或者是敌人的命! 和尚的命在哪里? 小二爷、险儿一致认为,应该以眼还眼,直接去办和尚的人。 我不同意。 很多时候,“命”这个字意思的不仅仅是指性命生命,也可以理解为命门。 破了一个人的命门,那么,就算他还活着,也必定只是一个废人。 和尚是大哥,也许没有实力,但多年经营,肯定有些人脉。 如果真闹出了大问题,这些人脉追究起来,我们不见得能讨到好,办这件事,我要的不是两败俱伤,而是彻底胜出。 再说,出来打流的人,本来就是脑袋挂在裤腰带上,命不值钱。 比命更值钱的是钱! 和尚的命门就是他的钱,就是他的各种生意。 所以,无论用黑用白,不管明里暗里,我将用尽所有手段,完全侵占他的市场,将他一扫而光。 只有在最短的时间内用最狠的手段,将和尚彻底击溃之后,我才能够全神贯注去面对后面更加凶险万分的挑战,才能心无旁骛地对抗真正的大敌金子军。 这才叫作一战定江山的胜负手! 于是,在这种我马上就要大展身手、全面反击的重要关头,我终于遇到了那位很久不见的故人。 第297章 一场风花雪月的破事(1) 大海闹出来的那场风波已经过去了,他孤身救主,毫不畏死的忠义与悍勇也在一夜之间响遍全城。 除了被变幻成多个版本的传奇依旧流传在街头巷尾的小流子们口中之外,这个事情带来的影响,仿佛已经日趋一日地消散。 但是,我的心却从来不曾有半分的平静下来。 自从大海拒绝与我一起走出桑拿房,以及险儿拒绝听从我的话放弃大海,而选择同生共死对抗强敌的那一刻起。 我就不再平静。 很多年前,我就已经明白了,险儿绝对是一个有着强烈人格魅力的人。 他直接、果敢、英俊、干练、敏锐少言、恩怨分明,敢作敢当。他的身上,几乎有着一个传奇性人物所应该拥有的一切鲜明特征。 浴场那晚之后,我更是很多次地听到手下兄弟们对于险儿的夸赞,以及他们有意无意之间面对险儿时,所流露出的那种崇拜眼神。 每次面对这些,我就像是一个阴暗丑陋的窥阴癖者,待在一旁,貌似无意,却又默默看到了眼里,记在了心头,没有人知,没有人晓。 其实,我并不嫉妒。 上位者,永远不能去嫉妒手下人取得的成就,相反,应该感到由衷的高兴和自豪。因为,他们所有的成功,其实都是在为你的王座铺上一块块红毯。 如果连这点心胸都没有,那你也配不上拥有任何手下。 但是,有一种成功是例外的,是绝对不能被接受的。 那就是,手下人的成功来自于对上位者所拥有的权威的挑战。 大海是有意,险儿是无心,但在那一夜,他们都不约而同地挑战了我。 这一点,的确让我一度感到有些如鲠在喉。 当然,光凭这件事,还不足以让我做出日后那个引起了轩然大波的错误决定。 真正让我做错的根源在于一句话。 险儿在大海事件之后,专门找到我,给我说的一句话,无头无尾,我和他却都能够心知肚明的一句话。 我很清楚地记得,他走到我的面前,看着我,有点羞涩,却又坚定,双眼炯炯有神,说: “莫要往心里去啊,弟兄,浴场里我没任何别的意思。大海对我有救命之恩,仅此而已。” 我对他一笑,拍了拍他的肩。然后,我也看到了他的笑容,一如当初神人山上小庙中的他,纯洁、热切、真挚。 可是,在我没有显露丝毫异端的外表之下,我却感受到了一种刻骨铭心的心寒。 因为,险儿的这句话让我明白,他摸透了我,甚至连那些我不愿意让任何人知道的内心,都已经被他完全摸透。 跑路这两年,险儿确实也已经变了太多,他更加聪明,更加人情练达,更加世事通透,也更加可怕。 我相信,唯一没有变过的,是他对于我的那份感情。 险儿外面看起来冷若冰霜,但其实,他的心里有团火。一旦认定之后,就可以为你彻底燃烧。 他是一个远远要比其他任何人都更加重视感情与义气的人。 只是,他却根本就没有意识到,我也变了。 我已经不再喜欢被人看透,更不喜欢被人掌握,无论此人是谁,好意还是坏心。 多年之后,我看了一部郭富城先生主演的电影,叫作《白银帝国》,里面他饰演一个年轻的家族掌门人,他想要提拔手下最为得力的一位邱姓管家来掌握家族的大权。 但是,他那位心思九曲玲珑到可怕的父亲,却执意不允,他的父亲更加倾向于另外一位才能平平的手下掌权。 郭富城饰演的那个角色问父亲,这样做的理由。 老爷子说了这么一段话: “邱掌柜才高八斗,书香门第,有子,兄弟二人,如果什么都由他来做,这个家迟早就是他的了。功高震主啊!” 这段话,我心有戚戚焉。 而今事过多年,龃龉早消,我已经能够坦然面对过去的自己和过去的我们,以及我们之间的那些事。 但是那些年,我还年轻,内心的高傲与自负,以及那几缕还残留在心底最深处的真诚,让我并不愿意承认,自己的内心有过这样的想法,我甚至连提都不想去提。 可是不提,却又不得不做。 于是,大权独揽,日益专横独断的我,在这样的心态之下,当我们兄弟中另外一个足可媲美险儿,堪当大哥之任的人归来之后。 纵有小二爷的大力劝阻,我却依然固执地做出了一个错误的决定。 制衡。 当时的我,只是想要让越来越锋芒毕露的险儿手中的权力受到制约与平衡,然后在这样的平衡当中找到属于我个人的安全感。 可我却浑然忘却了,公元一九九七年,六个青涩少年在小庙中的誓言: “同生共死,贵贱相随!” 当权谋出现在情感中,情感就绝对不可能再单纯。 这,就是那个几乎让我们兄弟分崩离析的大错起源。 在我的家乡,那个让我知道了什么是江湖,让我尝尽了酸甜苦辣,也感受到了意气风发的城市,有着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 白天,表情麻木,行色匆匆的路人;皱纹如刻,身形佝偻的小贩;嚣张跋扈,面目可憎的流子;装腔作势,鱼肉一方的当权者;衣着暴露,媚视烟行的可疑女人;街头飘扬的白色塑料袋;巷尾病态猥琐的吸毒者;污迹横流的菜市场;冲天而起的工业污气;浑浊发臭的小河水;随处可见的不公,触手能及的剥夺…… 世态的丑陋在阳光下表露无疑。 可是一到了晚上,这座城市变了,变得如同海市蜃楼般的梦幻妖娆。 杯来盏往的谈笑;半推半就的调情;迷幻的七彩灯;震耳的音乐声;广告画上的绝世尤物;中心广场五色斑斓的喷泉;忙碌的的士司机面上克制不住的笑意;寻找乐子的上班族轻狂放肆的歌声…… 每个人都表露出最为真实的欲望,享受着醉生梦死的快感,享乐到死的态度随着汗水一起从人们的毛孔里散发出来,然后再伴随着烟熏火燎的铜臭味,挥发在这座城市上空每一毫厘的空气之中。 一片歌舞升平,盛世豪景。 这种夜是美丽的,美丽到让人窒息,让人的思考同样窒息。 白天的丑陋,世间的血泪都已经在霓虹的闪烁中消失无踪,剩下的只是无边夜色,以及一座在夜色中光芒夺目的不夜之城。 这样的美丽夜色中,无数段悲欢情仇,生离死别的故事接二连三的上演,真实且平凡。 “胡钦”。 一声似有似无,缥缈之极的轻喊让我从最静谧的深渊中突然醒来,带着浑身的冷汗。 一时之间,不知身在何处,下意识想要寻找那个喊声的来源,却发现,周围只是一片黯无声息,口干舌燥的感觉袭来,脑袋就好像是被人打过一棒般又昏又沉。翻身想要下床找水,却一不小心碰到了身旁一个温暖的胴体。 扭头看去,是那个我并不知道自己是否爱着,又是否爱过,却陪在我身边已经很久的女人。 美丽的相貌在熟睡中如同婴孩,恬静祥和。 看着被我掀开的那片被子下方,露出的胸前一抹白皙如雪,听着她绵长悠远的呼吸,刹那间,我很想拥她入怀,就那样简单地抱着,让她火热的身躯挤着我,挤去空调吹不走的几缕冰寒。 就像当年也曾搂在怀中的另外那个女孩,就这样一直到地老天荒。 但是,我没有,纵然那样痴痴望了良久良久,我却还是连动都没有动一下。 自从君的离弃之后,我找过很多女人,可是,除了单纯而原始的反复机械式活塞运动之外,我好像已经彻底忘掉了那种相偎相拥的感觉。 那种感觉已经太陌生,陌生得让我不敢触碰,我怕察觉到自己的软弱与不堪。 抬头看去,正对床头的窗户外面,万家灯火透射进来,替昏暗的房间笼上了一层晦涩的光芒,我坐在光芒之外。 前一晚狂欢的片段随着酒气一起涌上心头。 我尽量轻缓地走下床,端着一杯水,来到了窗前。 看着窗外景色,迟钝的神经花费了很大力气之后,才辨别出自己身在本市一家著名宾馆。 将窗户打开了一条缝,寒冷的空气扑面而至,随着空气一起传来的,还有一曲不知道哪个地方正在播放的“茉莉花”。 清甜空灵的旋律仿佛一个个看不见,摸不着的俏皮精灵,有一下没一下,跳跃着进入了我的耳朵。 “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芬芳美丽满枝丫,又香又白人人夸,让我来将你摘下,送给别人家。茉莉花呀茉莉花……” 这是一首平日听过无数遍,并没有太多感觉的歌曲。但是那一刻,深埋在心底的回忆,却在旋律的勾引之下猝不及防地汹涌而来,我突然就想起了元伯。 他如果活着,多好! 死一般厚重的寂静中,手机的震动响起,所有的黯然和心酸都在一瞬间消褪无踪,在床上女孩翻动身体的响声中,我打开了机盖。 蔚蓝色的光幕上显出了一行字: 醒来没有,马上回电,有事找你!龙袍。 无可奈何地叹出一口气,我按下了拨出键。 江湖。 江湖无涯,人世罔极,永永远远徘徊于无涯罔极之江湖人世间,我已甩不掉,躲不开。 那些花儿,亦不会再为我怒放。 胡钦,如同是一个活在与众生颠倒的世界当中的怪胎,迎着这样动人的夜色再次醒来。 “喂,醒来哒?!哈哈哈,听说你昨天和小宝他们玩得蛮嗨啊。抱着小宝、元英他们几个的马子往死里啃,你真不要脸啊!我就不晓得你屋里小茹当时看到了怎么想,晚上回去了未必没有要你跪搓衣板?” 电话刚一接通,龙袍一如既往浑厚豪爽的声音立马传了过来,那些我在昨夜醉而忘形的片段也随着他的贱搞调笑声一一浮现眼前。 流子也是有自尊的! 面红耳赤之下,我气急败坏地对着电话大声吼道: “少放屁,脑壳疼得很!什么卵事,快点讲!” “哈哈哈,还怕丑啊!现在和老子怕丑,你昨天不怕丑,你居然还说要和元英喊的那个女伢儿结婚。老子真是服了你的箍!天下第一骚人。” 我很想变成机器猫,因为那样的话,我的口袋中会有一扇任意门。然后,我就可以马上出现在大嘴巴的元英面前,一把掐死他! “大哥,讲正事要不要得?” “哈哈哈哈哈哈哈。廖哥都晓得哒,廖哥说他帮你当证婚人。哈哈哈哈,老子忍了一天,不是听小二爷说你喝醉了还在睡觉,早给你打电话哒。哈哈哈哈哈……” 在我决绝如铁的沉默中,龙袍那种伤及到他人灵魂的笑声终于缓缓平息了下来: “胡钦,你前几天给我说的和尚那件事,有点路子了!” 闻言心头顿时一紧,再也顾不上谈笑,我用极快的速度问道: “怎样?” 浴场事件之后的这段日子里面,我和我的兄弟始终都在做着全力反击的一切准备。 和尚针对我们的行动虽然没有成功,但是他居然一天之内分别想要绑走我、险儿、小二爷三人,最后还几乎把我们逼到了有死无生的绝路。 如果不是廖光惠的高明手腕,我现在已经完了。 无论愿意还是不愿意,于公于私,我都已经别无选择,既然已经接受了做枪的命运,那我至少也要做一把寒光四射,横扫千军的利枪。 横扫和尚,最好的办法就是堵死他的财路,清光他搬坨子的生意,永绝后患。廖老板私下给我说,如果我有这个能力,他全力支持。 而且,这也是唯一能够让我快速聚财的方法。财力上涨,势力也会上涨。只有这样,也许我还能在这场战争中寻得一线生机。 可是,做搬坨子生意,向来就是安全第一。客源是知根知底的熟客,地点也基本全是与世隔绝的荒野,沿途所有道路都有人把守放哨。 想要在这样周密的布置下,扫荡掉一个根深蒂固经营多年的场子,然后全身而退,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想了很久之后,我和小二爷、险儿、地儿四个人一致认为,要想彻底扫掉和尚的场子,机会只有一个,那就是他们出发之前。 只有在还没正式开赌,等待客人集合,一起赶往搬坨子地点之前的这段时间,防范措施才不是那么严密,我们也才有可能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出现在和尚兄弟的面前。 可按照规矩来说,出发之前集合的这个地点,也是绝对保密的。通常都是赌场老板在安排好一切之后,提前几个小时才通知客人,而且无论是谁,过时不候。 在此之前,知道这个地点的很可能就只有和尚兄弟两人。 要如何才能摸清这个地点? 为了达成这个目的,我曾经求助过龙袍、海燕,甚至廖光惠。 现在,消息终于传到。 在龙袍接下来的述说中,我的心狂跳了起来。 很久之前,在我们兄弟的生活圈子中,曾经出现过一个女人,她的出现,差一点让我兄弟四分五裂,让九镇六帅的名号一去不返。 虽然她最终并没有做到,却还是引出了不小的麻烦。 橙橙离开小二爷之后,就跟在了吴总身边。 她没有理由帮着外人来办自己的男朋友,何况,这个外人还是与她有过旧怨的胡钦。 但是人之一生,峰回路转,前面种下的因,后头会接下什么样的果。何人又能看得明,道得清? 当初,我和茄子在宵夜街遇到橙橙一行,并且被他们痛打一顿的时候,我们双方都绝对不会想到,日后有一天,彼此居然还能成为合作伙伴。 从那往后,我也不曾再见过橙橙。如果继续这样下去,时光流转,也许我都会慢慢忘记这个烟视媚行的漂亮女子。 但是现在,在命运这位伟大编剧的创作下,她却再一次登上舞台,并且在由我和和尚主演的这部戏中,扮演了一个承上启下,非常重要的角色。 橙橙刚刚认识小二爷的时候,她是王朝夜总会里面的妈咪。 看这本书的人里面,我相信有很多人都去过夜总会,都在夜总会里面点过小姐,也曾对那些千娇百媚,风姿绰约的妈咪们垂涎欲滴。 但是,真正能够与这些妈咪共赴巫山,一偿夙愿的人肯定不会很多。 因为,妈咪不是小姐,她的收入是靠小姐出卖身体的分成,小姐的收入才是客人口袋里的钱。所以,就算是某个妈咪心甘情愿,也绝对不能去明目张胆地抢小姐的饭碗。 就像是售楼小姐虽然可以带自己一起卖,却不能不卖楼,光卖自己一样的道理。 这是行规。 只不过,妈咪也是人,她也有七情六欲,她也希望回家有个暖和的被窝。 她们当然也就有自己的男人。 第298章 一场风花雪月的破事(2) 有些妈咪的男人是结识很久的客人,不用说,这个客人一定是要么有钱,要么有势;也有些妈咪的男人是她们真心爱上的那个,也许他们没有钱,也没有势。 不过,很多妈咪的男人,都有一个相同身份。 她们的老板。 真正的,可以给她们一碗饭吃的老板。 当初橙橙上班的那个KTV,老板就是龙袍。 所以,说到这里,橙橙与龙袍之间的关系,大家应该也就领会于心了。 龙袍不是橙橙的男人,他从来没有在公开场合与橙橙一起出现过,更加没有对任何人承认过橙橙是他的女人。 但他与小二爷、吴总三人确实是如假包换的“干弟兄”。 一直以来,我和龙袍的关系都不错,而我和橙橙是对头。 可是,这个世界上的事情,并不是“朋友的敌人,就是我的敌人”这么简单。 地球是圆的,人情也是圆的。 何况,龙袍与橙橙怎么说也可算是“一夜夫妻百日恩”。 所以,一系列的事情发生之后,他们之间也没有断了联系,就算再后来,龙袍迫于我的压力,开除了橙橙,也是同样如此。 而且根据种种迹象表面,我相信,直到橙橙跟了吴总之后,龙袍一定也还曾经与吴总战斗在同一个地方。 那么,在战斗的时候,心中有些什么不开心的事情,与这个游离在自己生活圈子之外,并不会对现实人生有威胁的好战友一起分享,就自然而然是一件平常的事情了。 当我给龙袍说了想办和尚,并希望他提供一些帮助之后的某天,橙橙再次与龙袍分享了一些事情。 一些让她很不开心的事情。 橙橙是一个年纪并不算大,容颜依旧美丽的女人,但也更是一个“一双玉臂千人枕,半点朱唇万客尝”,吃青春饭的女人。 而且,她从事这一行的年头实在是不算短了。 做这行的女人往往都要比普通女人老得更快,容颜如此,心更是如此,看惯了薄情寡义的同时,自然也就更加渴望一份安定。对于她们来说,安定的含义很简单,只有两样而已。 钱,或者婚姻。 当初,橙橙跟着小二爷,同样也是这个原因。 她看得出来,小二爷是个好男人,也是一个可以养活她的男人,所以,她想要和小二爷结婚。 最后却因为我的存在,她不得不离开。 离开小二爷之后,她火速勾搭上了吴总。 但是,这一次,橙橙却找错了人。 吴总从来都不是一个值得被尊敬的男人,不管从哪一方面来说。 对待女人,也是如此。 简单来说,吴总现在已经厌烦了橙橙,她在吴总的身上得不到可以让自己满足的钱,当初结婚的承诺也只是一句为了上床的谎言。 除了隔三岔五地让吴总睡一晚之外,橙橙一无所有。 于是,在某个夜晚,渴望得到更多的橙橙施展出了她这样的女人经常会用的一个伎俩——自杀。大吵一架之后,佯作崩溃状在吴总的面前割脉自杀。 结果,却并没得到吴总的爱与怜惜,甚至她都没有得到吴总的同情。她得到的只是手腕上那一道深刻入心的伤痕,以及吴总勃然大怒之下的一顿痛打。 吴总确实远远比不上他的哥哥,他还是一如既往的愚蠢。 他忘了橙橙是一个有过什么样经历的女人,甚至他可能根本就没有去了解过橙橙是一个何等心机深沉的女人,他一定认为橙橙只是如同之前玩过的无数女人那样,软弱可欺。 龙袍告诉我,当橙橙在向他述说这件事情的时候,双眼中冒出的那种仇恨与怨毒,让他都感到心寒。 橙橙说,她要毁了吴总。 我也一样。 这就够了! 最后,在电话里面,龙袍给我说: “她有条件的哦。” 说老实话,当时我有些不以为然,这个女人,已经不是第一次和我打交道了。我知道她想要的是什么东西。于是,我嗤笑一声,说: “就是钱唦?” “嗯,是滴!你猜她和我说的好多?哈哈……” 龙袍说到后面,居然笑了起来,笑得我颇有些莫名其妙,问道: “好多?你能笑出这个鬼声音,未必一百万啊?” “就是这个数!” 我看不到自己的表情,但是我却非常清楚地知道,自己一直嬉笑着的表情在那一瞬间突然就阴沉了下来。 “胡钦,你说好不好笑。哈哈哈哈,这些女的啊,好像满地都是钱,只要捡的。喂,喂,你到底什么意思唦。我是觉得,你可以和她谈下看看咯。到时候你不见得给这么多嘛,是不是?” 龙袍依旧轻松谈笑着,但是橙橙的最终结局,却已经在我的心中定格。 不过,我并不准备告诉龙袍,这毕竟是和他有着亲密关联的女子,我只是淡淡说了一句: “好,你要她联系我,我自己和她谈。大哥,麻烦你了,感谢啊。” 电话挂断了。 我呆呆站在窗前,无数盏灯光如同星河,在我的眼前蜿蜒开来,直到天际。看着脚下这座繁花似锦的城市,我突然有了一种非常美妙的感觉。 我觉得自己好像正在无限的膨胀变大,任何事,任何人,迟早都只能像是此时此刻,这座城市一样,匍匐在我的脚下,仰望着我的存在。 莫林,莫之亮,和尚,金子军,黄皮……还有那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狮子大开口把我当凯子的橙橙。 每一个轻视我,挑战我,或者是挡住了我去路的人,他们都将会付出不可想象的代价。 我的时代即将来临! 接到橙橙的电话,是三天之后。 当时,我正在自己的办公室里面看这个月的账本,电话突然响了起来,放到耳边,一个极为动人的声音就传入了耳中: “嘻嘻,胡总,好久不见啊?” 仅仅只是零点几秒的诧异,我立马反应过来,直了直身形,我说: “橙橙?” “胡总,记性这么好啊,还听得出我的声音。好久没有看到你了,都还好吧?” “还不错,谢谢你。” 刚开始的分把钟左右,我始终都只是有一搭没一搭地在电话里面和橙橙说着一些虚情假意的闲话套话。 虽然我心中也很着急,也很想谈正事。但是,我克制着自己,绝对不让自己主动去提。 因为,橙橙是个聪明人。 而这是一桩建立在利益基础上的合作,如果我先提了,就证明我的心更急,我的需求更迫切,在接下来的谈判中,我也就会变得更加被动。 耐心,是我打流这些年,已经学会的一样东西。 果然,在又一句闲言过后,橙橙终于忍耐不住,干咳一声,说: “对了,胡总,听说你现在和吴成搞得蛮不舒服是吧?” “嗯,有这么一个说法。你应该是听龙袍讲的吧?龙袍说你可以帮我。”话到这里,我就没有必要再藏着掖着了,干脆地说出了这句一定会让橙橙感到安心的话来。 “嗯,龙袍给我说过了,不然我也不会找胡总你嘛。胡总,你看,龙袍给你说过那个事吗?” 我一听就已经明白,橙橙说的是钱,嘴里却故意反问道: “什么事?” “啊,就是,那个,钱的事啊。我也不想待在这里了,我想要到浙江那边去,自己做点小生意。所以,胡总,你觉得……” “哦,我晓得,晓得,龙袍给我说过了。”不待橙橙说完,我就打断了她的话,然后故意沉默了片刻后,我说: “橙橙,你看这样好不好,我现在还有别的事情,这个事我心里有数,你看你什么时候方便,过来一趟也好,约个地方也好。我们再细聊一下。怎么样?” 接下来,橙橙说出了一句让我非常意外的话,她的声音突然变得有些躲闪起来,说: “时间我倒是有,不过,我过来的话,朱总(小二爷)也在你们场子里面吧,是不是不太好?” 我的心猛地一沉。 这本是一句再也普通不过的话。曾经相恋的情人,在翻脸成仇之后,会去刻意避免再度相逢时的尴尬,此为人之常情。 橙橙再狡猾,当时也一定没有多想。 可是,我却听出了另外一层意思。 这个风尘女子的心中,也许连她自己都不知道的某个地方,依然残留着对于小二爷的那份爱恋。 我绝对不愿看到当年的故事再次重演,我也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女人又去伤害二爷。 那一刻,我的确有私心,潜意识里,我希望小二爷能够一直留在我的身边,能够始终都是我过命的兄弟,但也仅此而已,我并没有其他更龌龊更卑劣的念头。 当时,我真的是想要去保护小二爷,我不想让他尝试到当初君离我而去时,我已经品尝过的那种肝肠寸断的痛苦。 情关难过,椎心刺骨。 可没想到的是,正是这种愚蠢想法,却导致我在几个小时之后,做出了一件真正伤害到了小二爷,也让我后悔莫及的事情。 “那好,我今天晚上在牡丹宾馆打牌,你看能不能过来,到时候,你再给我打电话,我们在那里见。” “嗯,好的。”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一天,因为,很多的事情,都从那一天开始,发生了改变。 再次见到橙橙,她依然美艳。 当时,我接到电话,就离开了正在打牌的套房,来到事先在隔壁开好的另外一个房间。 大概两分钟之后,橙橙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鉴于我们之间那些不堪回首的过去,和不久前电话之中我的强势表现;也鉴于我已经日渐习惯别人在我面前的畏惧收敛,我以为橙橙面对我时,多少也会有些紧张、尴尬,或者害怕。 但是我失望了,如同吴总一样,我低估了这个女人。 她就那样巧笑盈盈地站在我的面前,仿如我们之间那些不快的过来从来就不曾发生,一反之前在电话中始终被我牵制的被动,橙橙大方而自然地伸出手,对我说: “胡总,好久不见。以前的事不好意思啊,是妹妹不对,你是大哥,大人有大量,好男不和女斗,原谅妹妹一次吧,嘻嘻。” 在见面之前,心中所有居高临下的设想与谋划,在眼前这个女人银铃般的笑声中消失全无。本应是主动的我,猝不及防下反倒显出了些许狼狈。 我笨拙地笑着,握住了橙橙柔若无骨的手。 简单寒暄过后,橙橙脱掉身上的羽绒服,坐在了我的对面。 不知道有意还是无心,她在坐下的那一刻,背微微后仰,将左腿轻轻搭在了右膝盖上面。随着她一系列动作,一件极为贴身的高领毛衣下高挺浑圆、鼓胀到恍如呼之欲出的胸膛,以及剪裁得体的牛仔裤包裹下笔直修长的美腿,一一展露在我的眼前。 纵然没有在夜总会上班时候那种暴露性感的撩人打扮,若隐若现中,却反而更加显示出了一种浑然天成的野性与诱惑。 看着眼前这个尤物,我仿佛感觉有一支绚丽的烟花从丹田处升起,“啪”的一声在胸膛里爆开,化入了浑身上下千百条血管之中,那种炙热浓烈让我的某个部位都情不自禁地起了变化。 橙橙当时一定看出了我在那一个瞬间中,无法克制的原始欲望。 因为,面对着我赤裸裸的注视,她本来还有着几分僵硬的身躯,很快就变得彻底柔软放松下来,我甚至都从那双化着夸张而精致妆容的美丽眼睛里看见了一丝一闪而过的狡黠光芒。 瞬间,我从迷乱的欲望中清醒过来。 眼前这个美丽的女人,是一个以玩弄男人为生的女人。美貌,向来就是她的本钱,而她也非常善于利用这种本钱。从男人这个角度来说,她对于我的了解,可能比我自己还要多。 而且现在,她已经证明了她是有备而来。 我挺直了自己的脊梁,丝毫不再掩饰内心中的欲望,索性就那样直勾勾地望着她,望着她的胸膛和她美丽的双眼,甚至她两腿之间,被紧身牛仔裤所勾勒出来的微微隆起的私处轮廓。 直到她的眼神破天荒第一次因为这样的逼视而开始躲闪之后,我才露出了意味深长的一笑,探手从面前的烟盒中抽出一根烟来点燃。 浓郁的烟草味充斥在口腔,空气却在这样阴暗而无声的角斗中凝固,橙橙的身体再次变得僵硬,在我的注视下,两腿条不断地轻微调整着,挪动着。 当意识到自己已经夺回了主动权之后,我吐出一口烟,直截了当地说: “客气话,我们就不多说了。听龙袍讲,你可以帮我?” 橙橙抬起了头,她的眼神中又一次恢复了刚进门时的那种神采,嘴巴也张了开来。这个美丽而精明的女人心底相当清楚,除了美貌之外,下面的内容才是她今天最大的本钱。 可惜,我却没有给她开口的机会,仅仅只是稍微停顿了一下之后,我马上接着说出了另外一句话: “橙橙,也是老相好了,你是什么人,我很清楚,我凭什么相信你?你告诉我?” 显然我的问题完全出乎橙橙的意料之外,她整个人都呆了一呆。 当然,混迹欢场这么多年,她毕竟也算是一个见过了风浪的女子,大概一两秒钟后,橙橙就反应了过来,千娇百媚地白了我一眼,张嘴又想说话。 可是,就在她那双红唇刚刚开启的一瞬间,我却第二次抢在了她的前头: “橙橙,直接说,我们之间就不要讲那些没用的话哒。” 橙橙眼神剧烈变幻着,半天之后,才说: 第299章 一场风花雪月的破事(3) “胡总,我们认识也不是一回两回了。你晓得我,我也晓得你。吴成和他哥哥两个人下了那么大的苦心想动你都没成功,反而被你逼成如今这个寝食难安的样子,我一个女的,我还敢骗你吗?” 我没有说话,默默地看着她。 橙橙也知道自己所说的这段话是没有任何说服力的。 她端起茶杯,小抿了一口,好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一样,几乎是在放下茶杯的那一刻,张嘴说道: “胡总,我而今只要两样。第一,如果不是我跪着求他,吴成这个杂种差点就把我扔到楼下去摔死了。我跟了他这么久,得这么一个下场,我不甘心,我要他不得好死。” 果然,当橙橙说这段话的时候,看着她木然的脸庞上,那双冷光四射的眼睛,我体会到了龙袍当时那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还有呢?” “我没得工作,这个地方我不想待,也肯定待不下去了。我要钱!你如果非要我拿出什么保证,我也没得,这种事本来就无法保证。但是,你要不相信我,可以事后再给钱,我信你!” “好多?” “我给龙袍说的那个数。”说到这里,橙橙也许自己都感到心虚,她移开了对视的眼神。 “好多?” 我没有放过她。 触手可及之处,我看见橙橙的半边眉毛微微一扬,她终于说出了口: “一百万!” 那种被人侮辱的愤怒又一次在我心中飞涨了起来,我将上身前倾,越发地靠近了原本就近在咫尺的橙橙,两手重重压在她重叠的双腿上,甚至都能感受到她小巧精致的鼻子里面,一股股热气喷到我的面颊。 “你是我,你给不给?” 橙橙双眼突然睁大,黑色的眸子里怒火熊熊燃起。 但也许是我过于亲密的肢体动作让她感到不安,也许是我毫不掩饰的话语让她太过震惊,使得她并没有立刻张嘴回答。 放在橙橙大腿上的两掌缓缓上移,触手之处,纵然隔着一层牛仔裤,我也依旧可以感受到阵阵销魂蚀骨的紧致弹滑。 随着我的双掌越来越往上,彼此鼻息可闻的距离之下,我甚至都能看见她颈部的皮肤上泛起了一层又一层的鸡皮疙瘩。 就在手掌已经伸到橙橙大腿根部,几乎就要触及到敏感部位的那一刹,我猛地一下用力,十根手指狠狠掐入了腿上的肌肉当中。 “啊”的一声痛呼,从橙橙嘴里传来,我笑着望向橙橙圆睁的双眼,说: “三十万!橙橙,钱不是捡的!” 橙橙因为激动而扭曲变形的脸庞上,再看不出半点平日的美艳,随着急遽提高的语调,白皙的脖子一根根青筋高高凸起: “胡钦!你和我开玩笑吧!一百万,对于你来……” 我脸上的笑容蓦然消失,如同一只看着爪下老鼠的猫一样,戏谑而残忍地盯着橙橙。 始终压在她腿上的双手大力往下一沉,摁住了她因为愤怒而几乎跳起的身体,也摁住了她后面没有说完的话语。 直到房间内再次恢复沉寂。 “三十万!一分不多,一分不少。要,还是不要,橙橙,你想好。不过,记住一点,我不是小二爷,也不是吴成!” 负痛之下,橙橙双眉紧皱,微微张开了她性感的嘴巴。 橙橙当然能够明白我的意思。 要,就是朋友,往事一笔勾销。 不要,就是敌人,老账新账一起算。 接下来,并没有僵持太久的时间,橙橙答应了我的条件。 我想,她在答应的那刻,心中应该还是有些快乐的。毕竟,她是个聪明人,而三十万也原本就是一笔不能算少的数目。 只不过,如果当时的她能知道我心中真实想法的话,她就一定快乐不起来。 不但快乐不起来,她还会恨不得杀了我。 这是后话,日后再提。 那天的事情,假若就到这里结束,我得到了一个扳倒对头的良机,也可算作是完美的结局。 只可惜,橙橙再怎么样厉害,毕竟也是个女人,还是一个刚刚搞定了一大笔钱的快乐女人。 人真的不能太快乐,快乐过头了就会“乐而忘形”“乐极生悲”。 在一切谈定之后,气氛变得融洽缓和,我们在闲谈中,有一搭没一搭地继续聊着合作的某些细节。在这样的气氛下,橙橙突然问了一句话,一句改变了所有一切的话。 她说: “胡总,那个时候你为什么那么不喜欢我啊?” “嗯?” 我有些莫名其妙。 “就是我和朱总在一起的时候,你是觉得我在玩他,还是看我不起?其实,现在事后说句实话,当时我还是真的有点喜欢朱总的。” 橙橙那样痴痴地看着我,眼中是从来未曾见过的期待与真诚。 那一刻,我终于完全失控,变成了一个魔鬼。 这些年尔虞我诈,明刀暗箭的江湖生涯,早已让我变得邪恶而扭曲,我走在阳光下最黑暗的道路上,整日从事着尘世间最邪恶最龌龊的一些事情,并乐此不疲。 所以,我的眼中,能看到的也只是黑暗、邪恶、龌龊,心中那一丝自命不凡却又让我在刻意忽视自己的同时,极度地看不起别人身上的黑暗邪恶龌龊。 我根本就无法容忍一个刚刚才在我面前,如同一头饥饿的母狼般表现出了对于钱财的极度贪婪,并光明正大出卖了自己男人的荡妇。 片刻之后,就装腔作势地和我谈论爱情! 更可恨的是,这份爱情的对象还是我的兄弟! 我产生了一种莫名其妙,且极为强烈的正义感,我想要撕破这个女人可耻的伪装;而另一方面,看着橙橙曲线玲珑的曼妙身段,美艳无方的姣好容颜,我又感受到了某种威胁。 因为,我和我所有的兄弟,我们每个人都晓得,小二爷的心中并没有忘了这个有着致命吸引力的女人,就像是我从来都不曾忘记君。 这才是我完全不能忍受的事情,也是导致我做出接下来那件更加可耻,让我追悔莫及的事情真正原因。 当时,怒火滔天的我,却在脸上掩盖了所有的一切,只是用双眼在橙橙的浑身上下不断搜寻,意味深长地笑着给她说: “这个时候,你谈他干吗?” 最初的诧异过后,橙橙透过我的眼神,明白了我的意思。 她也笑了起来,笑得魅惑而淫邪。 她看着我,美丽的双眼中满是那种看透一切的狡黠,说: “哈哈哈,你们这些打流的啊。都是一个鬼样子。” 我将手放在了橙橙的肩膀上面,她没有丝毫的反抗,连动都不曾动一下,只是看着我的眼神,却变得挑衅而自豪。 “老子当初是第一个追你的,你还记得不?” 橙橙眼里的得意之色更浓。 我却突然放开双手,站了起来,转身向门外走去,边走边说: “我给旁边打牌的朋友说一声,都等着我的。你先坐一下看看电视,洗个澡也行,我马上就回来。” 当房门在我身后关闭的那一瞬间,我发自内心地笑了起来,笑得连自己都感到可怕。 我来到隔壁房间,若无其事地又坐下来打了两把牌。 然后,再次起身离开牌桌,走进一旁的卧室,关上了房门。 其实,当时我的内心是有些彷徨的,我知道这件事情没有必要去做,做了也没有任何的意义。 但是,人的一生中,谁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总会在某些特定的场合与时间下,做出一些连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糊里糊涂,却又很想去做的事情。 我战胜不了自己内心的渴望。 那时,我心中的想法是这样的: 不管怎么样,让小二爷死了这条心也是好事,他还用情太深,看不透这个可怕的女人。而且,就算闹得不快活,难道他还真的会恨我吗,大家这么多年的兄弟,好好沟通下,他会明白的,我是为他好。 抽完一支烟之后,我终于下定决心,拿出电话,拨通了小二爷的号码。 小二爷在场子里面,场子离牡丹宾馆并不是很远。我把打牌的那个房间号码告诉了小二爷,并且让他半个小时之内务必赶来,有急事。 然后,我将手机的闹钟功能设定到七分钟之后,并且设置成了和来电提醒一样的铃音。向打牌的朋友们告罪一声之后,又再次回到了隔壁橙橙的身边。 空气已经变得极度暧昧,充满情欲的调笑中,闹铃响了起来。 我远远走开,接通了这个并不存在的电话,故意很大声对着里头说: “哦,地儿,怎么了?要得,你过来咯,过来了再谈。不用不用,就你过来就可以了,小二爷让他看店。我在×××号房间和刘哥他们打牌,你到了再打我电话就是。嗯,好。” “怎么了?朱总要过来?” 橙橙的脸色有些不自然。 我走到她的身边,一把搂住她,说: “不是,地儿有点事找我,不要紧,在另外一间房。” 耳鬓厮磨中,不待橙橙说话,我的双手伸进她的腰边,触手之处,不堪一握。 强忍着心中情不自禁的感叹和惋惜,我双手抓住衣襟,猛然往上一提,脱下了橙橙身上的那件高领毛衣,将她剥得只剩两件内衣之后,我让她去洗个澡。 橙橙佯作嗔怒地暼了我一眼,媚态横生地走进了浴室。 洗完之后,全身上下只围了一根浴巾的她,居然主动而直接地走到我的面前,坐在了我的腿上。那一刻,透过自己大腿上厚实的牛仔裤,我几乎都能感受到那一小片裸露于上的温热和潮湿。 烟花又一次在我的身体里炸开。 很久以前,我就给自己定下了一个原则:兄弟动过的女人,我绝对不动。 一直以来,我也很好地贯彻了这一点。 但是,那一天,当橙橙在我腿上扭动的时候,如果我不是知道小二爷就要来,如果我不是清楚这一切都是自己布下的局。 那么,我就很有可能把持不住了。 这个女人确实是一个可以迷倒众生的尤物。 无数次征服男人的经验,已经让她对于自己的这个优点产生了足够的自信,那一刻,在她的眼中,她一定完全相信我迟早也会如同吴成、小二爷等人一般,成为她胯下的又一头羔羊。 只可惜,她还是和我接触不久,对于我的过往,她所知太少。 她不会知道,如果单凭一个女人的魅力就足以使我乱了方寸的话,我又怎么会成为今天的胡钦。我又怎么会忍心绝情,眼睁睁看着唯一深爱的那个女孩远走天涯,肝肠寸断却也无动于衷。 她的裸体再美,也比不上君对我一笑的万一。 女人,从来就不是最让我感到渴望的事物。 在我别有用心的应付中,“笃笃笃”敲门声终于响了起来。 “操!谁他妈这个时候来了。” 我故意很不高兴地低骂一声,推开有些惊讶的橙橙,走向了大门。 “胡钦?” 随着熟悉的喊声,门被我打开,小二爷一脸笑意站在了门外。 也许是我脸上那种极度奇怪的表情,让他有些意外,仔细瞟了我几眼,他说: “在搞什么麻皮啊?” 然后,小二爷就颇为好奇地径直走进了房内。 两步,只是两步。 小二爷就走过了门后的走廊,看见了房内的所有一切。 空气突然变成了一座大山,重重压向了在场每一个人的心头。 就连事先早已做好了心理准备的我,都忍不住心脏狂跳了起来,跳得我几乎有些头晕。 极度的静默当中,宛如石像的小二爷终于动了。 他缓缓转过头来,煞白的脸上,是一种无比陌生,我从来不曾见过的表情,看着我,就那样静静看着我。 惭愧和悔恨在我的心底油然而生,居然还带着几分恐惧。 小二爷转身向着门外走去,走过我的身边,我想要拉住他,却感到一股极大的力道打在了自己胸膛,将我一下推得倒坐在了地面。 “我操你妈!” 惊天动地的大吼声中,小二爷扬长而去。 这,是他第一次骂我。 无论是当时小二爷真情流露的表现,还是我之前刻意设计的所有细节,以及我事后的周密解释。 都足以瞒过精明的橙橙,她当然没有看出来这是一个局,她只觉得是一次丢人现眼的巧合。 其实,就算她看出了也没有关系,于她而言,有钱就够了。 所以,我们之间的合作并没有受到影响。 小二爷是一个绝顶聪明的人,也是一个心软的人。 冷静下来之后,他自然能够从所有的过程中想明白这晚的真相,他自然也相信我没有和橙橙发生任何关系。 甚至,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冷战,在我的百般道歉和表态,以及其他兄弟的劝和之下,他还原谅了我。 但是这一切,都不能抹灭掉,我确实给他造成了伤害的事实。 当这种伤害在时间的推移中慢慢变大变深,最终造成了日后那出悲剧,我是需要负主要责任的。 这并非我的初衷,却的确是我有生以来做过最莫名其妙,最愚蠢的事情,愚蠢到无可复加,亦无语至极。 我悔青了肠子,至今为止也还弄不明白那一晚自己的想法。 但,这个世界上没有后悔药,有些事,一旦错了,就是一辈子。 就像碎掉的镜子,再也无法复原。 与橙橙达成一致之后,接下来,我需要做的只是等待,静静地等待着最佳时机的来临。 但很多时候,人生并不是一条直线,做了开头,就会笔直到达结尾;相反,人生是一团乱麻,所有的一切都纠缠在一起,剪不断,理还乱。 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种下因,什么时候又收获果。 在等待的过程中,两件埋藏了很久的事情,居然在极短的时间之内,以一种火山喷发般迅猛、狂暴的姿态先后爆发了出来。 它们无息无声地来临,却又那样势不可挡,吞噬一切。 不但完全打乱了我针对和尚的全盘部署,更让我们兄弟遭遇到了出道以来最为险象环生的一个生死关头。 第300章 杀意浓 道左故人逢(1) 江湖人,和青楼女一样,都是这个世界有人类以来,最为古老的几种行业之一。从古到今,无数的江湖儿女,或被迫,或自愿,沦落其中,不得翻身。 浪迹江湖有着寻常人体验不到的风险,被弱肉强食的残酷法则所淘汰的概率几乎高达十之八九。每一个历尽千辛万苦,奇迹般幸运地度过一次又一次劫波,最终得以风风光光站到顶点,并且活了下来的成功个体,只要将他们的经历写下来,都会是一个世人无法想象,无法相信,疯狂而又炙热的传奇。 譬如杜月笙、华青帮、廖光惠、皮财鱼…… 当然,类似于这些万分之一的存在,并不足以成为一个人走上这条道路并且心存侥幸的理由。 但是,我却始终坚信自己可以。 因为,正是这种信念才让我坚持到了现在,如果连这一点都开始动摇,那我就已是一无所有。 自从得知黄皮归来的那天起,我就始终在留意着九镇道上发生的所有事情,尤其是得知他与老鼠联手一起办了明哥和牯牛,正式向义色宣战之后,我更是无时无刻不在私底下进行着密切关注。 我当然知道,这场战役还远远没有完结,后面一定还会有某些可怕的事情发生。 但是,我真的没有想到,黄皮的下一个目标居然就是我本人。 当初兵行险着,抱着必死之心救出张总之后,一直到现在,我都很少再去省城。 先撇开背后那位位高权重,稳居庙堂,捏死我胡钦比捏死一只蚂蚁还要简单的谈先生不说。单凭葛朝宗、龙云二人的身份势力,以及他们和我之间所接下的仇隙而言,省城一地对于我胡钦,就已经不再是要去就去,适宜居家旅游、喝酒泡妞的寻常地方了。 更何况后来,我还曾不止一次的收到过风声,葛朝宗对我恨之入骨,多次在不同的场合扬言说,迟早要办了我。 正所谓,君子不立危墙。 我是个很有自知之明的人,我非常清楚自己的身份。 我知道,虽然张总器重我,廖老板看好我,可如果我真的落入了上面三人其中之一的手里,那么,他们二位也并不见得就真会拼尽全力,替我出头。 毕竟在他们迈向成功的这条路上,我不是第一个,也绝对不会是最后一个冒出来,可以帮他们办事的胡钦。 一将功成万骨枯,保帅可弃马前卒。 这些道理,他们远远要比我了解得通透。 不过,纵然话是这么说,人却永远都不可能主宰命运。 这一次,我终归还是免不得要去一趟省城。 形式主义的中国人向来讲究一个双喜临门,喜事总爱选在佳节。所以,每到临近年底的时候,结婚的人总是特别多。 好几年前,和樊主任一起合作放篙子的时候,我认识了一位朋友,也是樊主任当时的顶头上司。此人姓谢,五十出头,老家也在九镇,为人精明,长袖善舞。一直以来,在很多事情上,都曾经对我和樊主任照顾颇多。 后来,他步步高升,去年的时候,调入了省城一个职权部门任职。但是,彼此之间并没有断了联系,每到逢年过节,我和樊主任还是少不得要去登门拜访,孝敬孝敬。 今年底,他的儿子结婚,早在三个月前,就给我打了电话,通知我去吃喜酒。前几天,樊主任也专门约了我,说到时候一起去。 我当然是不能不去的。 为防万一,那天我并没有开自己的车,而是专门借了一辆朋友的广州本田,一大早,就去九镇接上樊主任,一起赶往了省城。 还记得出门之前,母亲给我说:“胡钦,你路上开车小心点,今朝雨落得大,开慢点啊!早点回来,什么时候回来啊?” 对于母亲习以为常的啰唆,我颇不耐烦,随口答了一句: “就是吃个酒,搞完事就回来哒,你这么啰唆干什么。一两个小时的路,又不是远得很,未必不回来啊?” 当时,我说这话的意思,只不过是想要告诉母亲,这么近,我今天不回来,难道还要开到明天吗。 谁知道,这一去,别说明天了,我居然真的差一点就永远不再回来。 也就是从那天开始,我养成了一个特俗的习惯:任何情况之下,都不再说任何不吉祥的话。 如同所有有权有势的场面人一样,谢主任家里的婚宴也办得相当隆重。 樊主任去找邻桌的领导喝酒去了,我独自坐在一堆素不相识的人群中间,呆呆望着那一对在至亲好友的祝福下,有些羞涩却又依旧忍不住紧紧相拥在一起的新人。 新郎官的年纪看上去应该和我差不多,干净俊朗的脸上,散发我们这般年纪应该有的那种朝气蓬勃,乐观向上的光芒。美丽大方的新娘子,紧紧挽着他的臂弯,依偎在他的身旁,看向他的眼神里,荡漾着无边无际的快乐与满足。 在客人们的哄闹声中,他们对望、宣誓、承诺,然后相吻。 突然之间,我就产生了一股不可抑制的失落感。 他们活在我曾经活过的那个世界当中,他们的身上,有着我再也无法拥有的那些东西:一份正当而令人羡慕的职业,一个温暖安定的家庭,一位体贴相爱的伴侣,无数真挚诚恳的祝福。 我想,他们一定会白头到老,儿孙满堂。 但是我呢,我永远都只能做一只活在阴暗处的野狗,孑然一身,然后老朽,死去。 人生路,一子错,满盘皆落索。 婚礼完毕之后,樊主任还要留下来和谢主任聊聊天,叙叙旧;而我则想顺便去看看正在城市西边,大河对面大学城里读书的弟弟。 告辞一声,相互约好晚点见面的时间后,我独自一人驱车赶往了河西。 我始终都还记得,年幼时的弟弟曾经给我说过的一句话:“你就只和你那些狐朋狗友亲!” 虽然当年弟弟是童言无忌,但每当想起这句话,都会让我感觉亏欠了他许多。 其实,弟弟出来读书之后,很少回家,我们也已经很久不见,不知不觉间,他已长大。几根稀疏的胡髭让他的脸上逐渐显出了一份成熟,甚至已经开始有些明显的抗拒讨厌我对于他过分亲密的拥抱和嬉闹了。 我不怪他。 因为,我知道,他还并没有成熟到能够明白:在我的心中,他永远是那个露着小鸡鸡坐在屋门前,被人欺负了,就大哭着喊“哥哥”的小屁孩;他也不会知道,朋友是亲,可是,我却把他当作自己的一个部分。 到的时候,弟弟已经等在了大学门前。阳光之下,他一如身边无数个擦肩而过的学子一样,身上有着一种令我羡慕到死的书卷气息。 我带着弟弟一起来到了附近最好的一家酒楼。 看得出来,中国大学教育体制产业化改革之后,那些已经变成了官员、商人的领导老师们,对于学生的无情压榨到了何种地步。从头到尾,弟弟都像是一个从来没有吃饱过饭的流浪儿,对着一满桌的菜肴,狼吞虎咽。 他说,每天食堂里面的伙食,三元钱一份的肉菜看不到肉,一块五一份的蔬菜看不到油。 我问他为什么不在饭馆里面吃,如果钱不够花,我给他寄。 其实,弟弟并不缺钱,但他是一个好学生。 他说,学校领导规定为了学生们的健康成长,必须要在大学食堂就餐,而他身为学生干部,应该以身作则。 无可奈何之下,我不由得一阵心酸。 我想要好好陪下弟弟,陪陪这个寄托了我自己太多梦想太多未来在他身上的年轻人。不知从何时开始,我们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单独相处了,我想要把这个短暂而美好的下午,留在彼此心中,变成永恒。 可惜,这一点平凡简单的小憧憬,我却并没有机会去实现。 当一个原本绝对不可能会出现的人,就那样突如其来站在了我面前的时候,我终于领悟到了三哥当年的那句话。 出来混,迟早要还。 当时,我和弟弟是坐在那家酒楼一楼邻靠大街的窗边位置上,透过弟弟已变得宽阔厚实的肩膀,斜斜看去,就是酒楼的大门。 闲谈中,我无意间看到一个人走了进来,停在大门旁边,浑然不理迎上前的服务小姐的询问,自顾自地左右搜寻了几眼之后,目光滞留在了我的身上,然后,就笔直朝我这边走了过来。 起初,我并没有太过在意。 我并不认识这个人,我以为他只是凑巧对着我的方向,实际上看的是坐在我身后位置上的某个人。 但是随着彼此距离越来越近,我也渐渐有些紧张起来。 我确定被他目光锁定的那个人就是我,我甚至都从他颇为专注的眼神里,看出了几分狐疑和揣测。 我的嘴巴开始有些发干,在弟弟看不见的桌面之下,我悄悄打开随身拎包,将手伸了进去。 当冰冷的金属质感从指间传来的那一刻,这个人终于站在了我的面前。 他默默盯着我,没有丝毫礼貌与顾忌,坦然得就像是一个久居高位的上位者,在审视着自己的部下。 紧张的气氛中,已经察觉到了异常的弟弟,停下手中飞舞的筷子,抬起头看了看那个人,又看了看我,眼神中冒出的紧张和担忧让我心碎千片,羞愧交加。 那一刻,我暗自下定了一个决心:如果来的真是葛朝宗、龙云他们的人,哪怕是拼死,我都一定要远远跑开,至少跑到不会让弟弟受到一点危害,不会让弟弟看到我血溅五步的地方。 所有的黑暗,让我一个人来承担就够了。 我双脚一动,刚要站起身,耳边却响起了一个与省城方言截然不同的,正宗的九镇口音: “是,钦哥吧?” 当我从轻缓柔和的语气中,察觉到来者似乎并没有敌意之后,我始终悬在半空的心和刚刚抬起的屁股一样,“呼”地一下就落回了原位。 我仔细地打量着这个人,从他的眼神和表情里,我看不出任何的东西。 我意识到了这个人的不凡,单单就是他所表现出的那股浑然天成的沉着与克制,如果没有经历过无数的磨砺,如果没有习惯了说一不二的身份或实力,就绝不可能轻易拥有。 光华内敛,不怒自威,说着容易,却从来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到。 这不是一种性格,而是本事,千锤百炼才得来的本事。 可是这样一个不凡之人,一个来自于九镇,喊我“钦哥”的不凡之人,我又怎么可能完全没有一点印象。 他,到底是谁? 极度诧异当中,我微微点了点头,还没来得及开口回答,来人脸上的表情就突然产生了极大的变化。 他脸颊上的肌肉剧烈跳动了两下,两瓣厚厚的嘴唇一咧,眼中冒出了一道真诚而激动的光芒,大笑着伸出手掌,似乎想要拍我,却又意识到不妥,临时停在空中,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干脆就手舞足蹈了起来: “哈哈,钦哥!你不认得我哒?哈哈哈,你真的不认得我哒?” 原本陌生的面容,在他兴奋激动的话语中,隐约变得有些熟悉起来,我皱着眉头,仔细在脑海中搜寻着那些被忽视的记忆。 然后,我就听到一句让左右邻桌们纷纷侧目的大吼传入了耳中: “钦哥,我是大民啊!” 大民?!!! 近似于魂飞魄散的震惊之下,我几乎是不受控制地瞬间睁大了自己双眼。 已经悠然远去的岁月中,那些快要被淡忘的记忆,如同潮水般涌出,浮现在脑海,一幕连着一幕。 那个又黑又瘦,打扮邋遢,面目可憎,不言不语像根尾巴一般跟在小兵儿后头,却在狂暴凶猛、不可一世的卫立康踢向小兵儿的时候,一把将卫立康拉开,大声说“给个面子,别搞了!”的小流子。 那个被打得满头是血,瘫坐在墙角,却恍若不疼,反而看着劝架的我露出感激一笑的年轻人。 那个犯下凶案前,还记着要找我报恩,帮我办人的乡下佬。 那双纵然寒冬时分,却依旧穿在脚上的肮脏人字拖。 血洗医院时癫狂悍勇的身影,多年来九镇最暴戾的行凶者…… 可是,面前这个人,除了依稀熟悉的容貌之外,他分明不是。 “钦哥,你真不记得我哒?我就是那个时候跟着小兵儿一起玩的小麻皮啊,你们办他的时候,我当时也在场,你还帮过我的!钦哥,记得吧?” 飞快的话语随着喷溅的吐沫星一起舞动在空气当中,眼前的男子无比期待地看着我,终于与记忆再次重合的脸上,笑意盈盈。 “猴儿闯广东,老鼠吹北风,鸭子何其勇,黄虎正当中,若要人莫惹,义字明长空。” 我早就已经无数次地听旁人说起过,被赶走的黄虎回来了,但回来的黄虎却不再是黄虎,而是飞虎。 因为,他插上了两只翅膀,两只注定能够帮助他飞跃到义色那片长空之上的翅膀。 多年之前,那两只翅膀血洗九镇医院,酿出惊天大案,立下无双凶名,抛父弃母,天涯海角,飘落无根,最终却不知为何归拢到了黄虎麾下。 添翼猛虎,裹挟着前仇旧恨,滔天怨毒,从千里之外,再次杀回了这片江湖。 大小民! 好一个出身微末,却让无数人闻风胆寒寝食难安的大小民。 当初小巷一别,本应后会无期。 可如今,你却来了。 因缘际会,我们终归还是解不开命运的结。 不敢置信的我,拉开椅子站了起来。 这个人,浑身上下,都是穿着光鲜笔挺的名牌衣服,脑袋上留着流行而得体的发型,宽大的手掌中很随意地拎着高档手机与汽车钥匙。 丝毫谈不上帅气,甚至依然透着几分凶横之气的五官,也因为这身行头与发自内心的自信,变得顺眼好看。 整个人虽然站在原地没动,但阳刚果决之气,却犹如是一柄利刃般威凌四射,风采迫人。 这个人,怎么可能是大民。 可是,那张越发熟悉起来的面容,那几分似曾相识的笑意,却分明都在提醒着我,让我不得不信。 他,真的就是大民! 究竟是什么样的生活,可以让一个人发生如此天翻地覆的变化?命运的雕刻,又是何等神奇! 无数个念头在我的心底一闪而过,我笑着伸出手,对他说: “大民?真没想到是你大民!你变化太大了啊。我都没有认出来,真是得罪了!” 大民飞快地握住了我的手,表现得甚至有些手忙脚乱。 宽厚温暖的感觉随着他手掌大力的摇动不断传来。 第301章 杀意浓 道左故人逢(2) 那一刻,我完全地感受到了他的兴奋与真诚,他是那样用力地握着我这样一个仅仅只是有过一面之缘的人的手,好像是握着一个多年不见的儿时好友,甚至完全没有察觉到,过重的力度给我带来的些许疼痛,只是依旧像打机关枪般不断地说: “哈哈哈,钦哥,你还记得我啊!真没有想到,钦哥,哈哈哈,我一回来就想要看你的,真的是没得时间。钦哥,我我我,那个,这些年,你还好唦?” “好好好,大民,感谢感谢,我蛮好。倒是你,士别三日,刮目相看啊!” 我用力抽出了自己发红的手掌。 大民发自内心的热情当然感染到了我,对着这个可以说是素无来往的男子,我的心里也同样产生了一种奇怪的亲近。 但是,这并不代表我已经彻底放下戒心。 一饮一啄,皆有前定。 我不相信巧合,这个世界上不可能有这么奇怪的巧合。而且,从大民出现开始,他的所有表现也证明这绝对不是巧合。 那么,这个时间,这个地点,他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目的又是什么? 这个问题,大民还没有给出答案。 寒暄过后,依旧激动不已的大民毫不见外,居然自顾自拉开椅子,坐了下来。见状,我只得无奈地对着弟弟一笑,招呼服务员拿过来一副餐具,给大民倒上了一杯酒。 双方一饮而尽之后,我饶有兴致地打量着大民,看似若无其事地问道: “大民啊大民,说出来谁相信啊,当年那个谁都不认识的乡里后生,居然变成了今天这个样子。这几年,应该过得相当不错吧?这条路上能出头不容易,大民,屌!” 大民自豪而羞涩地笑了笑,没待他回答,我一动不动看着他的眼睛,用一种飞快的语速接着说: “但是,我蛮想知道,大民,你怎么也会在这里?” 大民深深地看了我一眼,他的表情并没有变化,还是笑意盎然的样子,但是眼神接触的那一瞬,我却分明察觉到本是融洽的气氛起了某种微妙的变化。 他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而是扭过头去,看了看我的弟弟,顾左右而言他地反问道: “钦哥,不知这位大哥怎么称呼?我世面见得少,实在是有些眼生,莫要见怪。” 应该是有史以来第一次被人喊作“大哥”的弟弟,面对着大民谦卑有礼的说话,显然有些不适应,停下了咀嚼,颇为尴尬地抬头看看我,又看看大民。 我并不知道大民眼神里真正想要传递给我的是什么东西,但是我明白,他说话的意思。 于是,我说: “这是我屋里的老二,亲老二,叫胡元,和我不同,正儿八经的大学生!” “哦,钦哥,来,我敬你和元哥一杯!” 大民又一次颇有深意地瞟了我一眼,还是没有回答,而是顺水推舟地拿起酒瓶,为我们斟起了酒。 既然如此,我索性不再多问,也端起了酒杯。 因为,当我指出弟弟的身份,暗示大民不用顾忌之后,大民却还是这样的表现,这就说明,他接下来想说的话不但不适合让外人知道,也不适合让家人知道。 我是一个江湖人。 大民也是一个江湖人,一个可以用压倒性优势搞定明王爷皮铁明的江湖人。 江湖人之间,如果还有什么不可对人言的秘辛,就必定只能是那些隐秘、黑暗、凶险的江湖之事。 虽然还依旧摸不透大民此来的真实目的,但是综合他的所有表现,答案已是呼之欲出。 我的心,又开始悬了起来。 虽然有着几次小心翼翼的试探与不留痕迹的推诿,但是因为大民身上显露无遗的真诚,总的来说,我们三人,还是在非常愉快的气氛之下吃完了这顿饭。 大民强烈要求买单,决绝到几乎当众与我扭打起来,我无可奈何之下,只得依从了他。 就在服务员去找零钱拿发票的空隙,大民看似无意地突然对我说: “钦哥,你等下干什么?还有没有什么事?” “哦,我等下想陪老弟逛下街,给他买点东西,有事?” “没什么,没什么,没得事,就是想和你讲几句白话而已,一直没得机会和你两个人在一起,好生扯下乱谈,钦哥,不要太长时间。” 大民的嘴上,虽然说没事,可是一双眼睛却始终动也不动地盯着我看,弟弟也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他见势立马站了起来,给我说: “哥哥,你和大民哥聊下吧。我吃太多哒,这里憋得不舒服,先到外头走走。” 说完之后,弟弟给大民打了个招呼,转身就要往外走。 这个时候,我的脑海里突然涌起了一种很不妥当的感觉,几乎是有些失态的脱口而出: “你莫走远哒,就在这里!” 在周围食客纷纷侧目注视当中,弟弟也飞快地转过了头,有些吃惊,也有些莫名其妙地看着我。我颇有几分尴尬,张了张嘴,不知道下一句应该如何去说。 大民笑了起来,他起身拍了拍胡元的肩膀,说: “钦哥,不碍事,胡元就在外头,不碍事的。我老二你记得吗?小民,他也在外头等我呢,喽,就是那辆车。胡元,你去吧,我和钦哥就来,啊?” 我之所以阻止弟弟出去,就是突然意识到了一点。 从出现到现在,大民都是一个人。 如果今天他来的目的,和我想的一样,那么,他怎么可能只有一个人! 我胡钦并不是一个说办就办的小混混,相反,对很多人而言,我也是一个尽量不要去得罪的狠角色。 那个人办事,素来深沉毒辣,绝对不至于犯这样低级的错,他要办我,就一定是全力以赴。 那么,其他的人呢? 今天局势实在太过诡异,有太多我想不通的东西,在情况彻底摸清之前,我不敢让弟弟离开我的视线,我不敢冒这个险。 但是,现在大民分明已经看出了我的心中所想,他坦然而又奇怪地再一次向我表明了善意。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已经彻底糊涂的我,不好意思地对着大民一笑,扭过头去朝着弟弟点了点头。 看着弟弟的身影停在了酒楼的大门外,确定没有发生任何额外状况之后,我的目光与笑容在同一时刻收了起来。 我死死地盯着大民,毫不客气地直接说道: “大民,无事不登三宝殿,有话直讲?” 近距离的逼视之下,大民的脸上,并没有因为我的眼神而表露出丝毫不快,他依旧笑得风轻云淡,悠然自得地靠在椅背上,右手轻轻转动着手上的一只陶瓷调羹。 只是光芒闪烁不停的双眼中,好像突然就少了几分之前溢于言表的亲热和激动,变得有些深不可测起来。 对看了半天之后,大民移开目光,饶有趣味地看着自己把玩不停的右手,半晌后,猛然抬起头,说: “钦哥,我现在不应该在这里,也不应该是这个时间。” 这句话让我隐隐约约听出了一些东西,但是我没有回答,因为我知道,大民会继续说。 一定会说,那又何必多问。 果然,大民的声音再次传来: “也不只是我一个人!” “轰”的一声,恍如一道惊雷在我脑中爆炸开来。 我没有猜错! 我之前所有的揣测都没有错! 事到如今,我唯一没有弄懂的只是,大民为什么要坐在这里,又为什么要说出这些话。 他,到底想要干什么? 我不由自主地坐直了身形,默然凝视半晌之后,厉声说道: “在哪里?什么时间?大民,你讲清楚!” 一言不发的沉默与对视中,我清楚看见大民的两个眼睛里面,黑色的眸子不断收缩聚拢,眼神也一改之前的真诚善意,开始变得凌厉起来。 这是一种只有经过了无数血与火的历练,掌握了控制生杀的大权之后,才有可能出现的凌厉。 这种凌厉,甚至连我都不免感到了几分胆寒。 “啪”的一声,在手中那把陶瓷调羹被放到桌面时所发出的响动中,大民上身前俯,微微掀开上衣的下端一角,我顺着他动作往下望去,在他腰间,一个黑色五角星闪烁着暗哑而诡异的幽光呈现在我的眼前。 打流这么多年,这样的黑星我不是第一次见,我太熟悉了,至少,我知道,它的威力绝对不是用来办人的。 那实在是牛刀杀鸡。 这种曾经在中越边境杀人无算的黑星,从被设计出来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它的作用只有一个:追魂索命! “在你回去的路上,在你回去的时间,五个人!” 所有的揣测、猜疑顿时变得清晰,时刻缠绕在心底让我不得安宁的恐惧,也终于在这一秒钟,变成了现实。 恍惚中,我好像变成了两个胡钦。 一个心惊胆战,魂飞魄散;另一个心如止水,波澜不惊。 我用尽全身力气,好不容易才克制住了自己想要扭头看向门外,看看弟弟是否还在的想法。我只听见自己冰寒入骨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黄皮怎么晓得我在这里?” 大民又笑了起来,笑容中有一丝忍不住的得意,他低下头去,仔仔细细地用衣襟遮住了那把手枪,甚至还轻松地拍打整理了两下。 然后,他说: “钦哥,你而今名气这么大,道上认得你的人这么多。真有心要找你的话,应该不算是件蛮难的事情。” 稍微顿了一顿,见我没有作声,大民接着说道: 第302章 杀意浓 道左故人逢(3) “九镇晓得谢主任儿子今天结婚的人,不是只有一个,晓得你和樊主任、谢主任关系不一般的人,也不是只有一个。钦哥,我能说的,就这么多了。” 大民嘴里的每一个字都清晰传入了我的耳中,但我却完全弄不清楚,眼前这个已经完全蜕变了,变得非常可怕,甚至完全有能力办倒我的男人,此时此刻,心中到底是什么样的想法。 除了老鼠,我还从来没有这样感到摸不透一个人。 一阵强过一阵的心慌意乱中,我实在忍不住看向了门口的弟弟。 今天,不管我胡钦是要横尸当场,还是要当街杀人,我都一定不会让弟弟身上掉落哪怕一根毫毛。 只不过,不是现在,现在,还有着一丝希望的曙光。 我飞快收回了自己的眼光,看向大民,问道: “那,大民,你现在是什么意思呢?” 大民在我的问话之后,整个人给我的感觉居然又发生了某种不可言喻的巨大变化。 从最初的真诚,到稍后的凌厉,现在,他突然又变得异常沉静,目光悠远绵长,就像是一口古井,任凭风起风散,映照月起月落。 那是一种陷入到了不可自拔的回忆当中的表情。 不知道过了多久,大民干咳一声,偏开了始终与我对视的眼神,用一种极度缓慢柔软的语调说出了很长的一段话: “钦哥,打小时候起,我屋里就穷得要死。我是乡里人,长得又不招人喜欢。我和我老弟从小就没有过几天得志的日子。还只有这么点大的时候,我们两兄弟就一起和别个打架。为什么?因为,别个欺负我们。” “书,书也读不起;工作,工作又没得个好工作;长得也不乖,我和老弟两个人都是长一个卵鬼样子,雕得不像雕的,砍的不像砍的。哪个看得我们来?怎么不欺负我们?帮别人打工,没日没夜干得鸡巴日脑壳(九镇的粗话,形容极度的劳累),还是得不到几个钱。” “好不容易活到快二十岁哒,还从来没得一个女伢儿肯瞟老子一眼。老子也是爹生妈养的,为什么老子就过不得好生活?我的勤奋不比任何人差,当初学汽修,我日夜不睡觉,白天跟师傅,晚上自己看书,一个月瘦了十三斤,为什么我就这么潦倒?为什么我就应该打工应该受穷?就是因为是乡里人,吃农村粮?就因为老倌子没有当官?老妈子没有发财?” “老子就不信这个邪!没得办法了,钦哥!真没的办法了,横了心出来打流,跟着个背时鬼小兵儿,还没得两天,就被你们几弟兄办了。钦哥,打流的时候,没得一个人把我当人看过,包括小兵儿,他也只是把我当个马仔,喊做什么就做什么,买碗粉吃他妈逼都要老子替他端到手边。那天打我们的时候,钦哥,你是唯一一个没有动手,也是唯一一个帮我们拉劝的人。” “我晓得,你和小兵儿有仇,那是你们之间的事,江湖恩怨江湖了,天经地义,和我啥关系?我那天铁他,没有跑,我就已经是帮他尽人事了。我们之间,我只记得,如果那天不是你,我不死也要被卫立康脱一层皮。我记在心里的,这些年,每一天每一日,哪怕是和我老弟睡天桥底下的时候,哪怕是在号子里面被人逼得连觉都不让睡,哪怕是我两条腿都被人敲断了,我都没有忘记早晚三炷香,求菩萨保佑你,我记在心里的!真的!” 在说话的过程之中,大民始终没有看我。 他一直都半低着头,就像是说给自己听那样自言自语的样子,但是说完之后,他看着我笑,笑着笑着,眼中居然就涌出了亮晶晶的泪花。 一如当年,满头是血,瘫在墙边看向我的样子,倔强而真诚。 一时间,恐慌、紧张、安慰、温暖、期待、感动…… 无数正面或负面的情绪涌上我的心头。 时光交错,昔日种种从大民眼底溢出,闪回在我的眼前。 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 不知道是因为意识到自己躲过了一次致命的危机,还是大民的话感动了我。 莫名之间,我居然也有了想哭的感觉,脑海里一片空白,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也不知道应该去说些什么。 我极为少有语无伦次地说: “你莫这么讲,莫这么讲,大民。以前的事,都过去那么长时间哒,那没得什么,真的没得……” “钦哥,真的!我真的都记在心里的!一直都没得机会给你说,你今天就莫和我说这些客气话哒。那个事,对于你来说是小事。对于我来说,那就是救命之恩。毕竟,而今我还可以喝面前这杯酒,小兵儿就已经不可能。多谢你哒,钦哥!” 不待我说完,大民就打断了我的话,端起自己桌面上的酒杯伸到了我眼前。 刹那之间,我觉得浑身上下的血都开始沸腾起来,什么恩怨生死,在此时此刻都已经不再重要。 我也跟着一把端起杯子,迎向了他。 “呯”一声清响,在飞溅而出的金黄酒珠中,两人一干而尽。 “谢谢你,我也谢谢你!大民,今后,你就是我胡钦的铁聚,你是我的兄弟!” 喝完之后,我一边擦着自己的嘴唇,一边同样极为动情地给大民说出了一句平日里,我绝对不会轻易说出的话。 很奇怪,大民却并没有回答,连看都没有看我,他仿佛根本就没有听到我这动了感情的一句话。只是低着头慢慢将酒杯放在桌上,用厚实的玻璃杯底轻轻磕着台面,发出“噗、噗、噗”的闷哑之声,良久良久。 他的沉默让我察觉到一丝不妥,我试探地轻喊一声: “大民?” 在我的喊声中,大民终于抬起了头来,不过他的脸色已经变了,不再是之前沉静而温柔的样子,带着一种前所未有的冷峻与严肃,说: “砍了卫立康之后,我和我老弟跑到广州。我还记得,当时,我们两个人身上一共八百四十九块零七角钱,还是跑路之前找我姨爹拿的。那个时候不懂事,以为警察会追着来,怕警察抓,不敢住旅馆。第一个晚上,我们就睡在白云区的一个天桥底下。第二天,我们和一堆叫花子挤成一坨,睡在火车站候车室。不晓得吃了好多亏,不是被那些狗杂种治安仔打,就是被当地的流子欺负。有几回,我们都差点死在街上。直到后头,遇到我大哥和伟哥。我们今天的一切,都是他们两个给的。大哥要我搞什么,我就搞什么。我们两兄弟的命,只要留下一条帮娘爷送终,另外一条,只要大哥要,他就可以拿。钦哥,你明白吧?” 呆呆看着大民,片刻前的激动和感怀彻底消失不见,背脊上,一股彻骨冰寒涌起,我的心沉入了黑暗深渊。 咫尺开外,大民慢慢将手里的玻璃酒杯反扣在桌面上,拍了拍手,站起身来。 待到身体完全站直的那一刻,他的目光平视着前方,松散空洞,说: “不过,钦哥,你,我今天不会动!你放心!我欠大哥的,我也欠你的!但是,这次,钦哥,我还给你哒。从此之后,你我之间,前账两清!兄弟,这一世,钦哥,我只怕是和你做不成了;下辈子,如果我大民还有机会投胎当人,我跟你烧黄纸斩鸡头,拜你当大哥。” 一时间,我百感交集地仰头看着大民。 这时,大民也收回了自己的眼神,低下头来望着我,缓慢而决绝地说出了最后一句话: “如果我大哥交代再有下回,钦哥你就个人多保重!” 说完之后,不再多言,大民转过身,向着门外大步走去。 “大民,回来这么长时间,多的是机会,为什么你们要在今天办我?” 心潮澎湃的我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看着远去的背影,说出了我最想问也是最后的一个问题。 大民宽阔厚实的背影停在大厅中央,在周围人的杯来盏往中回过头来,没有说话,只是最后一次深深地看向我,嘴角一牵,露出了半抹微笑,意味深长,却又带着无比的孤独与落寞。 大民,终于消失在门外;弟弟,则从阳光下对着我走了过来。 门外,冬日暖阳,岁月静好。 突然之间,我就想起了很多年前,那位伴我长大,曾经被我视为兄长的男子摸着我的头,给我说的那句话: “小钦,记着老哥的这句话,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三哥,谢谢你! 那一天,大民走后,我依然坐在椅子上,想了很久很久,虽然大民没有回答,我却也想通了最后那个问题的答案。 黄皮之所以会选在今天,是因为,今天我来了省城。 有着葛朝宗,有着龙云,也有着谈先生的省城。 仇人密布,龙潭虎穴,死于谁手,何人可知? 这是一个极为周密、毒辣,直接点到了我软肋的计划。 只不过,黄皮虽然完全有能力单独做出这样的事情,但是,他回来的时间毕竟也还不是太长,纵然有心办我,可这些年以来,我也已经变了太多太多。 久别之下,他怎么可能会对我和我的生活如此了解,如此熟悉。 甚至到了连我的人际网络都一清二楚的地步。 这只有一个解释。 就是那个人。 那个比黄皮还要更加阴狠深沉,也更加聪明危险的人。 一股无法克制的杀意从我的心底狂涌上来,将我没顶。 “哐!”一声巨响。 在弟弟如同见到一个陌生魔鬼般恐惧厌恶而又复杂的眼光中,我的手掌重重拍在了桌面。 那一刻,满是怨毒的我,被仇恨蒙蔽了双眼的我。 根本就没有意识到,也许,主观上的判断,并不见得一定正确。 而真正的答案,才是最残酷最伤人。 第303章 欢离合总无情 一任阶前 点滴到天明(1) 熟谙而慵懒地用一只手掌握着方向盘,吐出的烟雾萦绕在眼前。 车厢里一片寂静,身边副驾驶位置上,被应酬折磨得疲累不堪,酒意上涌的樊主任早就已经发出了轻微的鼾声。 其实,我相信大民,我知道此时此刻,在回去的这条路上,自己不会再受到任何狙击或者阻难,我完全不担心这一点。 可我毕竟也还是一个有血有肉,有着七情六欲的普通人。 如果没有大民,如果没有多年前那个小巷里我无心为之的小小善举。那么,眼前这条蜿蜒而去,可以一直通往家门的道路,我就很有可能再也到不了尽头;现在,车轮正在碾过的某片土地,也许就是我胡钦的葬身之地。 我从来没有像眼前这般清晰地感受过,死神是如此之近,近得让我几乎都可以闻到它身上散发出的阵阵腐朽气息。 虽然,大民并没告诉我,黄皮到底是交代他如何办我,更没有明确表态说,黄皮是让他来杀我。 但是,我非常确信,黄皮百分之百就是要我的命。 黄皮不是三哥。 当初,三哥只是废了他,导致他而今又有机会卷土重来,留下无穷后患之余,也造就了我今日这场险死还生的大劫难。 但是当年黄皮功成名就的一战,是踩着丫头的尸体才上位的,他的行事风格也许比不上三哥的周密谨慎,却绝对远远要比三哥更加果决无情。 更重要的是,我胡钦不再是当年那个小麻皮,在廖光惠的一手扶持之下,我已经拥有了足以和任何人叫板的班底与实力,面对现在的这个我,只有斩草除根,才能免除后患。 既然已经有了三哥的前车之鉴,以黄皮的性格,又怎么会再次犯下同样的错误。 不然,他也万万不会韬光养晦地等了这么长的时间之后才突然发动袭击,更不会深谋远虑地选在省城。 打架砍人,对于流子来说并不是一件什么了不起的大事,完全没有必要花费这么大的人力物力,只为了洗脱自己的嫌疑。 在本市,他一样可以安排几个陌生面孔,寻个机会,几刀将我剁翻在地,转身就走,只要做得小心,谁都查不出来。 假若不是多年之前,我对大民一句话的恩情;假若大民也不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那么现在的我…… 想到这一切,我无法不感到脊椎发凉,毛骨悚然。 一切的侥幸都已化成了幻影。 那个让我睡不安寝,食不知味,最为忌惮的可怕男人,终于还是再次登上了这片注定只可以容下一方的舞台。 他的手段还是如同当年杀死丫头一样的老辣阴毒。 我不想成为第二个丫头,无论多么害怕,想要活下去的我也只剩下了一个选择。 不是他死,就是我亡! 回到市区,跟樊主任解释了下之后,安排姜明开车送他回九镇。而我则带着事先已经接到消息,等在场子里面的险儿、小二爷、地儿三人走进了迪厅办公室。 大门在身后紧紧关闭,我低沉压抑的嗓音回荡在并不宽大的空间里,述说着今天所发生的一切。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每个人的脸色都变得越来越沉重。 当我说完的那一刻,我看到了三双闪烁不定,忧心忡忡,仿佛已经完全沉浸到了不堪往事当中的眼神。 对于九镇六帅的每一个人来说,黄皮二字,从来都不是一个轻松的回忆。 它,本来就是所有故事的起源,年少时的绝望与恐惧,早已经深深镌刻在了我们每个人的灵魂里,日夜纠缠折磨着我们,直到生命终结那一刻,方会罢休。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小二爷干咳两声之后,第一个开口了,好像在说给我们每一个人听,又好像是自言自语,声音一如我般压抑低沉: “其实,从晓得他回来开始,我就一直都在想这件事。我料想到他迟早会要调皮,我也觉得就算是他不动,我们迟早也要动他。只是,事情毕竟过了这么多年,而今大家的日子过得都不错。整天忙忙碌碌的,我们都看淡了,然后自以为他也会看淡。真没想到啊,他居然还是下得这个狠心。哎,江湖恩怨,难解难消,这个日子过得真吃亏,什么时候才会是个头。” 小二爷向来都是一个极度理智,自控力极强的人,他偶尔的情感外放,也是如同白驹过隙,不留痕迹。 可是今天,他居然一反常态,用这样少见的语气说出了一段如此惆怅悲凉的话,可见黄皮对于他的冲击,也是何其之大。 尖刀,已经悬在了我们每一个人头顶。 一时之间,当我们其他人还没有完全适应小二爷这句突如其来的感慨,面面相觑没人作声的时候,他却瞬间恢复了正常,双眼有神,看向我们三人,又接着说出了一句符合他一向风格的话来: “胡钦,你的意思呢?” 这个问题,在回来的路上,我已经想过很多次,要是依照我以往的性格,小二爷既然已经问了,那么我直说就是。 但是,现在的我却更加复杂。 如今我面临的已经不再是寻常江湖恩怨,而是生死之战。在这场战役里,只要任何一方露出了一丝的破绽,那就极有可能是一败涂地,永世不得翻身。 所以,在打这场战役之前,我必须要保证自己这边不会出现任何问题,我的身边,必须是铁板一块。 微微沉吟了几秒之后,我看向了险儿、地儿两人: “我想先听听你们的看法。” 天性淡泊,一向都甘居人后的地儿,先扭头看了看险儿,似乎是习惯性地想让险儿先说,险儿却目光灼灼地望着我,没有开口。 于是,地儿只得率先说道: “没什么好说的了,他想让你死,我们就先要他的命。” “险儿,你呢?” 在我的追问之下,险儿说: “多事之秋,胡钦,现在是多事之秋。” 当险儿这句话出口的那一刻,我的心顿时就沉到了谷底。 险儿的意思,我明白。 如今皮廖争霸,狼烟刚起;与和尚的利益之争,更是战火已燃。 对于我们这个团体而言,往前走的每一步,本身就已经都是雷区,谁都不知道明天醒来之后,将要面对的是什么局面,是胜是败,是生是死。 但现在,黄皮又横空出世来了这么一手,如果我们马上复仇,那么我们就势必要被卷入到九镇的那个烂摊子当中。 在市区,虽然也是身不由己,终归还是有自身利益在,人为财死,凶险再大,也值得我们拼死一搏。 可是九镇,除了那虚无缥缈,根本就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所谓前仇旧怨之外,本已彻底剥离的我们再次涉足其间,实在是得不偿失。败了,诚然是一了百了,多年打拼付诸东流;就算胜了,也注定是竹篮打水,枉费工夫。 我们兄弟总不可能再次回到九镇,瓜分地盘,创立江山吧?吃过了燕窝鱼翅的人,还能每顿都吃窝窝头吗? 而且,更重要的是,插手九镇,就等同于双线作战,腹背受敌,就势必要分化我们自己的实力。 面对着和尚、金子军、皮春秋这样的人物,就算是廖光惠亲临,也不至于托大至此。我们这样干,更无疑是自寻死路,愚蠢之极。 就全盘考虑和团体利益而言,险儿的话没有一点错,我完全赞同。 可是问题在于,命悬一线死里逃生的这个人不是贾义、不是小黑、不是简杰,不是龙袍海燕廖光惠,甚至也不是小二爷、地儿,乃至他险儿。 而是我! 是我胡钦本人! 人,永远都是天性自私的动物。 一个人所有的思考筹谋,都注定只会是从他个人对这个世界的领悟中得来,无论是谁,都绝对不可能完全站在别人的角度。 因为,你体验不到别人的生活,感受不到别人的情绪,也就注定不会有别人的立场。 所以,中国有句老话,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黄皮要杀的人是我,一只脚已经踏入了棺材,却又侥幸逃脱之后的那种恐慌与仇恨,也只有我才能真正明白。 我也是一个人。 在这种生与死的抉择面前,利益已经变得不再重要。 再多的钱,再大的名声,命不在了,也就失去了所有含义。 因此,我之所以让其他人先表态,就是想要知道一件事。 在这个团队里面,我胡钦的重要性,究竟是否凌驾于一切之上。 是,诚然好;不是,那我就必须要另做决定。 然而,在地儿做出让我满意回答的同时,那个被我视为最大助力,最大依靠的人,却让我失望了。 未战先乱! 难道我真的注定要败在黄皮手里,真的要应了三哥的那句老话:出来混,迟早要还! 莫大的不甘当中,我冷冷看向了一旁始终还未曾表态的小二爷。 我心灰意冷地盯着小二爷。 无论接下来,他要说出的是什么,都已经不再重要了。 兄弟阋墙,外御其辱。 这句话说起来容易,尘世间,真正能够做到的又有几人。 险儿的态度,与我的抉择,已是天殊地别之差。 当一个团体中已经出现了一丝间隙,那么不管团体里的其他人是何态度,这个团体都已经不再是铁板一块,无懈可击。 既然失去了最大的倚靠,那接下来,我将要面临的困难和危险,将会远远超过此前的预计和想象。 我注定只能孤军奋战。 这场和黄皮之间的较量,我已经未战先败。 剩下的只是,如何更好处理彼此之间已经生出的嫌隙和分歧,先暂且并肩,搞定市区之事吧。 就在我思虑极深的时候,耳边响起的居然不是小二爷的声音,而是险儿: 第304章 欢离合总无情 一任阶前 点滴到天明(2) “按道理来讲,我们现在最好的选择是袖手旁观,不管九镇闹成什么样,都绝对不要插手进去。义色的江山让义色自己去打。但是,我们兄弟之所以能过上今天的日子,一直以来,凭的就是齐心。道上每个人都晓得,只要动了我们一个,其他人都会亡命,这是我们安身立命的根本。而且,胡钦是龙头,我们现在的一切规划都是以胡钦为主,他出事了,接下来所有的一切也都不用再谈。既然过了这么多年,黄皮都还是追魂索命,想对胡钦下杀手。那这就不是简单的私人矛盾了,黄皮这个老杂种动到了我们的根本。胡钦,私人恩怨可以忍,根本大事动不得!记着义色的教训,快刀斩乱麻,永绝后患!” 听着险儿的话,我居然产生了一种劫后余生的狂喜和庆幸。 我没败! 在这场艰苦的战役里,虽然前途还未明了,虽然凶险无法预测。 但是我胡钦没有败!我依然拥有着最大的依仗,漫漫长路里,只要这一点还没有改变,未来不管面对的将会是谁,我都有信心奋战到底。 耳边,小二爷的声音也接连响起: “我同意险儿的说法,胡钦,当断不断,反受其乱!这件事,不是不可以做!” 三个人的目光落在我的身上,大家都在等着我的回答。 沉吟半晌之后,我说: “问题只有一个,哪个牵头?我是这样考虑的,场子里头离不得小二爷,险儿、地儿搞搬坨子,要专心对付和尚,胡玮又还没有出来,廖老板那里也马上要拆迁,贾义同样走不得。周波最稳重,我想要他牵头,和鲁凯、小敏三个人带人搞。” “胡钦,你想过没有,这个事,不办则已,如果办了,只要出一点点差错,只怕我们全部都死无葬身之地。你再仔细想下,当初皮铁明出事的时候,动手的是哪几个人?为什么今天到省城来办你,却只有黄皮的马仔出面?” 我明白小二爷的意思。 面对已经站到了台前的黄皮,和背后的老鼠二人来说,周波他们几个确实还显得有些稚嫩。 我想,其他的两位也明白。 因为,短时间的沉默之后,险儿突然抬起头来,看着我说: “我来办这个事吧!” 房里的空气好像突然就凝固起来,所有人都看向了险儿。 在大家的注视中,险儿嘴角露出一点笑意,望着我轻轻点了点头。 险儿确实是办这件事的最佳人选。 首先,他本来就是我们之间,最初和黄皮结下深仇的人,由他来动手的话,黄皮不会有丝毫侥幸的机会;然后,他也许是我们之间唯一一个面对黄皮的时候,可以做到没有任何心理压力的人。 但是,我不能再这样做了,毕竟,我不是一个彻头彻尾自私的人,毕竟,险儿是我的兄弟。 摇了摇头,我说: “险儿,你才回来,又想出去啊。这回不比上回了,这回没得事就好,如果真的出事,弄到要跑路的地步了,还不晓得回不回得来。再说,你也还要搞搬坨子的事,和尚那边没有一个压阵的也不行。” 险儿的眼神在我说话过程中,明显黯淡了下去。 我知道,这并不是因为他胆怯;也不是因为日子过好了,他就不再是当初那个号称“日天”的险儿。 而是因为,只有浪迹过天涯的人才能了解四处漂泊,走投无路的痛楚。 这种痛楚,纵然决绝如险儿者,也是备受摧残,不愿再尝。 但是,险儿毕竟还是险儿,就算黯淡,也仅仅是那弹指的光景。 弹指过后,日天的风采依然,他再一次若无其事般笑了起来: “不碍事,归根结底,和黄皮的仇因我而起,也该由我来解决。至于和尚那边,也不要紧,我把大海小黑都留下来,再加上地儿站台,出不了什么大乱子。黄皮,我亲自来办。” 险儿的话音刚落,还不待我开口,另外一个像是唱死亡摇滚一般沙哑的声音插了进来,急促而坚定: “这回,都莫争,我来!” 地儿! 这些年来,我已经尽可能地不让地儿去插手江湖上的事情,他也乐得如此。甚至,已经有些新来的小弟们觉得这位终日闲散的六哥,徒有虚名,不过如此。 但是,我们兄弟知道,地儿不是。 他仅仅只是不爱过这样的生活,可这片江山,也是他和我们一起,同生共死相扶相持,亲手打下来的。 个中无论何种艰辛苦楚,他也不曾退缩半步。 当年神人山上小庙中的那些话语,依然铭刻在他的心中。 他厌恶江湖,厌恶我们自己选择的这条人生路。 可是,只要为了兄弟,为了我们之间的这份友情,他随时随地都会挺身而出。 今天,他又一次站了出来。 百感交集之下,我没有作声,而是望向了小二爷。 因为这个时候,我发现,小二爷已经再次变成了那一副我们无比熟悉的样子。 牙齿不断轻轻噬咬着下唇,目光闪烁飘忽,好像在盯着什么,仔细看去,却又焦点涣散,什么都没看。 这是小二爷思考的表情。 地儿显然也发现了这点,在我的示意之下,他吞回了后面要说的话。 良久之后,一片寂静的房间里,小二爷的声音,终于又一次传入了每个人的耳帘: “你们这些人啊,是不是日子过得不耐烦了,抢着去送死啊?到底听懂了我的意思没有哦?” 我们面面相觑。 显然,小二爷之前的话,我们都认为自己听懂了。 可是,原来我们还是没懂,羞愧与恼恨情不自禁地在彼此脸上油然而生。 “为什么上次砍皮铁明的时候,有那么多人,这次只有黄皮的人?啊?老子问你们?是老鼠聪明,黄皮蠢,所以就黄皮背黑锅?又或者是老鼠怕得罪廖光惠出手,廖光惠至于吗?胡钦,这个事老鼠肯定是知情的。不过你也莫怪他,他最多可能也只是想浑水摸鱼。他这是摆明着不插手啊,自己一个人都没有派!还不明白啊?三个蠢货!” 话已至此,毋庸多说。 我很想做一个一点就透,举一反三的人,很想装作我听懂了,但我确实还不懂。悄悄瞟一眼,我看见地儿已经不知何时低下了自己的头,好像完全和他没有半点关系;险儿则装作很辛苦的样子,正龇牙咧嘴地从裤兜里面掏烟。 “哎!算哒,老子告诉你们。胡钦,你说黄皮也真的恨你啊!老鼠躲在后头不出面,他一个人都敢单枪匹马来办你。按说黄皮也不是个蠢人嘛,当初他大街上杀死丫头,那么多人看到,都还是搞得天衣无缝,只坐三年牢就出来哒。虽然这次想办你,也搞得蛮聪明。但是你毕竟和丫头不同啊,你背后头有廖老板、张总啊!你讲,黄皮未必就不晓得这些事?就单纯只是恨你恨到想死?一点不怕廖老板他们,胆子这么大?” 他笑嘻嘻地看着我,若有所待。 可是,真的相当抱歉,我还是不懂,想找另外二人求助,另外二人更绝,望都不望我。 面对着小二爷开始有些愤怒到鄙视的眼神,没有办法之下,我对着他露出了一个“呵呵,你猜对了,我们还没有懂。不好意思”的笑容。 小二爷终于等待不及,说出了另外一句话: “他背后头也有人唦!” 这下我听懂了小二爷的意思,可惜他却又没有给我表现的机会,我才说道: “你是讲……” 他就点了点头,嘴里冒出了两个字来: “悟空!!” 大家都抬起了头,看着他。 “你们三个蠢货,我告诉你们。我们哪个都动不得!不管是你们也好,还是周波他们也好,只要是我们自己这边的人,就动不得!和尚、金子军这边一身的虱子,而今抓都还抓不完,你还敢再惹一个黄皮、一个悟空?胡钦,你想好!皮财鱼还没有出来啊?我们几个算老几?搞得赢吗?” 险儿的样子好像陷入了沉思,我也隐隐约约听出了一些东西,只不过现在还有些抓不到、摸不着。 “你刚刚自己不是劝胡钦,当断不断,反什么,那句话怎么说的?” 地儿问道。 小二爷笑而不答,看着我们三人,居然用的是那种“妈了个逼的,三个不争气的东西,没一点出息,老子看你们今后怎么得了”一般的父亲看儿子的眼神。 这显然让我们三个都有些不爽。 “你望个什么望?有屁你就放!” 险儿手指一弹,依旧在燃烧的半支香烟,划出一条完美的弧线,对着小二爷的脑袋飘了过去。 火星四起,痛骂声中,小二爷边拍打着头发边说: “妈了个逼的,你们这些蠢麻皮!未必就要我们个人动手啊?未必黄皮就只得罪我们啊?” 每个人的脸色都起了巨大的变化,一言不发看着小二爷。 “办皮铁明那么多人,办你就只有黄皮。老鼠恨哪个?哪个在前头?哪个重要些?他插手的是哪次?这个事,老鼠怎么做,我们就学着怎么做,玩阴的,谁不会?” 所有的一切在小二爷的痛骂声中,豁然开朗,我的喉咙一阵紧缩,又干又涩,想要吐痰的感觉清晰传来。 我脱口而出: “三……” 说了一个字我就停止了,因为,几乎是在同一时间,险儿用比我更大的声音说了两个字: “义色!” 地儿的眉毛高高扬起,小二爷笑了起来,笑得得意万分: “找我们的只有黄皮,铁明和义色则是被黄皮和老鼠联手办哒,逼成这个样子,他们没得选择,不可能不报仇!胡钦,义色不可靠,但至少不是敌人,可以联系一下他了。一明一暗!几得舒服咯!” 小二爷绝对是个打流的天才,如果完全按照他这个计划下去,我们真的就会相当舒服。 只可惜,这个世界上的事情,并不是你怎么想就怎么成的。 牛逼的不是人,而是命。 所以,当我还没有正式联系三哥之前,刚刚订下这个计划往后只有一天的深夜里,我就收到了一个惊天动地的大消息。 第305章 将出腰中剑 直为斩楼兰(1) 小二爷制订了一个堪称完美的计划。 但不知为何,我的心里却始终有着一种隐隐约约的不安。 因为,昨天的那一席对谈过后,我仔细回想,却发现,当时我们所有人都忽略了一个小小的细节。 从大民离奇出现,并放我一马开始,我就一厢情愿地认为,这次袭击的幕后,肯定有着老鼠的身影,这的确是最合理的判断。 黄皮初来乍到,在这么短的日子,就算他手段通天,也不可能马上建立起如此详尽的情报网,可以摸清我的准确行踪。 只有老鼠,在苦心经营了这么多年之后,才有可能用某种不知道的方法,掌握了我的动态,发动致命一击。 其他三个人也都同意我的看法。 所以,我们所有的计划都是以老鼠和黄皮两人为假想敌而制订的。 可问题在于,老鼠究竟怎么知道的呢? 就算像大民口中所说,当年谢主任在九镇确实也是一个风云人物,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我与樊谢之间颇有往来的事情,也的确不是秘密。 但毕竟,我和老鼠已经很久没有联系过了,他思虑再缜密谋划再深远,也绝不可能每天都派人跟着我吧,这又不是拍谍战戏。 而且,我去省城吃个喜酒,也不是什么光宗耀祖的大事,我不至于到处给人说啊。实际上为了防范葛朝宗和龙云,我还刻意隐瞒了行踪,除了我们自己兄弟和樊主任之外,并没有其他人知道。 既然一,老鼠没有派人跟踪;二,知情人里面也没有老鼠。 那么,老鼠怎么就如此确定我要在那天去省城赴宴,从而转告黄皮,设下埋伏呢? 这当然不会是被人出卖。 知情的就那几个,自家兄弟不说,就连樊主任也万万不可能。 一个志得意满,收入颇丰的正经小干部,他就算是犯了羊癫风,得了宫颈癌,也不至于掺和到江湖上的这趟浑水里面来吧。 那么,这其中,到底有什么是我没有察觉到的? 我实在是想不出来。 近些年来,太多的应酬和丰富多彩的夜生活已经让我习惯了每天都很晚才睡。那天,已经记不太清是什么原因,我却一反常态,不到十二点,就已经早早地上了床。 不晓得睡了多久,在迷迷糊糊之中,我隐约听到一种非常熟悉的声音,持续不断地在我耳边响着。起初,半梦半醒的我根本就分辨不出来,这种熟悉的响动到底是什么。可是,潜意识里面,却依然让我感到了阵阵的不安和焦急,仿佛在提醒我,有着什么事情与变动在悄然发生,需要我去处理。 声音依旧不依不饶地继续,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蓦然一下惊醒过来,意识到了这种声音的来源——手机。 半撑起身子,我探手将身旁手机拿了过来,蓝色的屏幕上出现了两个字——周波。 周波向来都是一个非常稳重的人,他不会无缘无故在这么晚的时候给我打电话,这是从来不曾发生过的现象。 而且,在很久之前,他就是我刻意钉在九镇的一颗钉子,名义上是九镇迪厅的管理者,实际上他更重要的任务是盯着那三个重要的人物——义色、老鼠、黄皮。 所谓反常即妖。 在这个反常的时间段里看见周波来电,再结合前天才刚刚从黄皮手下躲过一劫的事。我在接通电话之前,心里就已经产生了某种无法细说,却清晰无比的不祥预感。 这种预感,在按下接听钮的那一刻,变成了现实。 当时,我还仅仅只是“喂”了一声,根本就没有来得及说话,电话里,就传来了周波刻意压抑却依然极为紧促的说话声: “钦哥,出大事了!” 周波失去了他一贯的礼数周详,甚至连起码的招呼声都没有。 我浑身的血液却在听到了这样一句不清不楚的话语同时,彻底沸腾起来,我几乎是有些颤抖地说道: “慢点讲,怎么回事?” “义色办了缺牙齿,老鼠的屋也被炸了……” 脑海里响过一声霹雳,魂飞魄散当中,我如遭雷击般翻身跳起,所有的睡意在瞬间褪去,消失全无。 完全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结束了与周波的通话。 回过神来的那一刻,我发现自己裸露着上半身笔直坐在床上,剧烈的心跳依旧让我的胸膛收缩,一阵连着一阵的发慌发紧。麻木的神经逐渐感觉到了南方阴冷冬夜带给我的刺骨寒意,放下手机,我躲入了被窝当中,蜷缩起自己的身体,将双手放在两腿之间取暖。这才察觉,本应暖和的双脚,居然也如同两个手掌一般,冒出了一层又一层的冷汗,触手之处,又湿又滑,冰凉似铁。 这一夜,我再也未曾入眠。 这个响起在午夜的电话改变了一切。 周波传递过来的消息实在是让我太过震惊,虽然目前看来,貌似与我无关。可经过省城大民之事过后,我已经完全可以肯定,我和我所有的兄弟们都必定会无一幸免,席卷其中。 可等待着我们的究竟会是什么样的下场,我却又如同盲人瞎马,一无所知。 巨大的恐惧、焦虑伴随着莫名的兴奋、激动一起袭来,纠缠着我,让我只能坐拥棉被,仰望夜空,渴盼天明。 三哥,终于动手了! 半年多前,当明哥与牯牛在巨龙猝然遇袭,被缺牙齿、大小民、大屌、毛子几人联手砍成重伤之后,三哥雄霸九镇多年,如日中天,不可撼动分毫的安稳局面终于被改写开来。 他在道上的名声与地位都受到了巨大动摇。 相反,借此时机,幕后主使者老鼠、黄皮二人乘势而起,一举夺下了九镇车站的承包权。 一时之间,两人在江湖上,荣耀无限,八面来风。 可三哥却没有哪怕那么一丁点的反应和举动,就如同袭击事情完全不曾发生,甚至就像是九镇的江湖上面,从来都不曾有过义色这样一个曾是叱咤风云的人。 他只是越发稀有的公开露面,他和他那个圈子的所有骨干都如同幽灵一般消失了九镇人的面前。 一开始,每个人都认为,义色在忍辱负重,在等待时机。 某一个旁人无法揣度的时刻,他将会向自己的敌人展开无情而致命的反击。 每个人都在各自心底屏息静气地悄悄等待着,等待着大戏开锣的那一声脆响。 之后,随着时间的渐渐流逝,人们的期待也就越来越少,慢慢地,人们改变了自己最初的想法,人们开始认为义色已经怕了,他完了,属于他的时代已经过去,彻底消亡在了代有豪杰出的历史潮流当中。 九镇的江湖,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了义色的容身之地。 很多原本站在义色这方的流子,也纷纷接二连三地投向了老鼠、黄皮;平民百姓的脸上,也越来越习惯于对老鼠露出敬畏有加的笑颜。 转眼间,时光又过去了很久,人们连这种惋惜和幸灾乐祸的心态都消失了,一切都恢复到了起初的平静当中。 只是,朱颜未老,江山已改,那个被称为“大哥”的位子上换了一个人,换成了那个十多年前就本应该是由他来坐的人。 老鼠终于夺回了属于自己的一切。 于是,三哥动手了! 他终于一如人们最初期望的那样,在一个无人能够揣度得出的时间,用一种残酷、狂暴而无情的手段向着他的敌人展开了致命反击。 大戏开场的锣声已经被敲响。 我想,这个世界上,也许我是唯一一个没有失掉希望,始终坚定相信这道锣声必定到来的人。 因为,我也同样坚信,终有那么一刻,在这个群英汇聚,万众瞩目的舞台上,我本人也必将会盛装登场。 除了“做人留一线,日后好想见”之外,三哥还有另外一个恪守终身的人生信条。 谋定后动,动不留情。 他说,这是唐春雷教给他的。 我不知道这个信条对不对,又是否值得去遵守,去相信。 因为,同样将这个信条贯彻到底的唐春雷,败了,也死了。 当他在一九九二年的万人公审大会上,大笑着对着胡少飞竖起大拇指,然后昂首挺胸走向刑场的那一刻,也许,他成就了一个豪迈传奇。 但他本不应该仅止于此。 第306章 将出腰中剑 直为斩楼兰(2) 他也曾拥有着和廖光惠、皮财鱼、悟空、李老妈子、关老二一样的机会,他本可以成为一个更加强大,更加不可一世的人。 可是,他还是败了。 他曾经创立、曾经守护,也曾经被何勇继承的所有一切,都在胡少飞摧枯拉朽的复仇之下,化为了乌有。 除了一抔黄土和那个虚无缥缈的传奇,对于这个世界,他什么都没有留下。 我是一个现实主义者,我不信这些。 我从来不信“狭路相逢勇者胜”;也从来不信“谋定后动,动不留情”。 我唯一信的,或者都不能说信,我唯一觉得可以借鉴的就是“兵者,诡道也”。 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他妈的什么定理。 该当勇者的时候你就得当勇者;该冲动的时候,你也绝对不能谋定后动;该留情,要留情;该斩草除根,你留下一草一木,都是愚蠢。 就因为我的这个思想,三哥曾经当面说我定性不够,也曾背后说我阳奉阴违。 我从来都不服气,就算到现在也是。 我认为,处世之道,如同用兵:“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用而示之近”“近而示之远”“利而诱之”“乱而取之”…… 红尘万丈,千变万化,怎么可以一言以度。 审时度势,顺势而为,方为真豪杰。 不过,不管怎么样,这是我的想法,不是三哥。 正如三哥不能改变我一样,我也不可能改变三哥。 三哥,再一次实践了自己的两句人生格言。 那血腥的一夜,确实是一个“谋定后动,日后好相见”的完美写照。 从认识那天开始,缺牙齿始终都很讨厌我,处处针对我,我们之间还爆发过很严重的冲突。 但是,我从来不认为他是我的敌人,他最多也只是我的对头而已。 因为,他够不上。 其实,我一直很理解他,甚至,在内心最深处,我可怜他。 一个人打生打死,为了另一个人付出了所有,却始终没有得到对方的尊重,付出与得到的也从来都不是正比。 如果是我,我也反。 但缺牙齿也许值得可怜,却绝不值得同情。 走到今天这一步,完全应该归咎于他自己,他活该。 他始终只认为义色是他的老大,义色才是他唯一值得尊重的人,除此之外,天第一,他第二。 对于义色而言,缺牙齿的忠诚和奉献都足够了;可对于其他人而言,他就是一根不得不拔掉的刺。他永远都不会明白,他所唯一尊重的老大义色,也需要其他人的帮助。 在所有其他人的帮助面前,他一个人的忠诚也好,奉献也罢,都不值一提。 人,永远都不能与世界为敌。 他不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注定终究只能背叛。 而背叛,一定会带来惩罚。 事发当晚,缺牙齿和朋友一起开车,来到九镇所属的那个县城的某家夜总会里面,唱歌、摇头、打盐(黑话,九镇当地流子对于吸食K粉的叫法),一帮人一直嗨到了凌晨一两点。 原本,这家夜总会就开在我们县城最好的一家四星级宾馆里面。而且,在嗨之前,缺牙齿的朋友就已经帮众人在楼上开好了房间,完事上去休息就行。 可是,嗨过了头,满身大汗几乎虚脱的缺牙齿却依然余兴不减,呼朋唤友的还想去吃点宵夜。 一出宾馆大门,他们就遇到了劈头盖脸的残酷袭击。 当时,缺牙齿怀里搂着一个女人,和另外七八个道上的朋友一起站在路边,等候着司机将车从宾馆停车场里面开来。 可是,自己的车还没有来,原本悄无声息停在街道对面的另外两辆车却几乎同时打开了大灯,雪白的灯光照在了缺牙齿一行的身上,晃花了他们的双眼。 向来就嚣张惯了的缺牙齿张口就骂,在骂声中,却看见那两辆车不但是打开大灯,而且还飞快地向着自己笔直开了过来。 缺牙齿确实不算一个真正有大智慧的聪明人。 但是他绝对不蠢,打了这么多年的流,他不可能意识不到发生了什么事情。 于是,他转身就跑。 缺牙齿其实身手不错,当年连武晟都差点被他欺负了。 要换作平日里,以他的经验反应和速度,他至少有八成的可能性跑掉。 只可惜,那一晚,他嗨得太多,毒品的迷幻让他迟钝得就像是一头八百斤的大尾巴草猪。 当他才跑出没有几步,车子已经停下,车门已经打开,一个手上拎着一把管杀的男人已经狂吼着一马当先往他冲了过来。 这个人就是义色手下“八大金刚”中排行老三的——牯牛! 很久之前,那个同样曾经被他劈翻在地上,落下了残疾,却大难不死,依旧生龙活虎的牯牛。 人群在瞬间汇聚成一堆,却又在下一个瞬间如同烟花爆炸一般,四散开去。 喊杀声、尖叫声、求饶声、痛骂声,在冰寒的夜色下震耳欲聋,响彻长街。 那天,据说牯牛、癫子、团宝三人,拿着管杀,一路骂,一路砍,一路追,打打停停,一直赶了缺牙齿整整半条街。 直到远处的警笛长鸣之声隐约传来;直到瘫倒在地的缺牙齿,已经被砍得像是一块丢弃在阴沟里面的卫生巾一样,血迹斑斑且邋遢不堪的时候;已经杀红了眼,浑然不觉的三人才被追砍其他人完毕,回过头来的幺鸡等人生拉硬拽,拖上了汽车,扬长而去。 冰冷长街,空自留下了几个同样是爹生妈养,此刻却只能悲惨落魄,躺在自己的血泊当中苦苦挣扎呻吟的人。 漫漫长夜,血如霜,夜阑静,谁家小儿啼鸣。 人类,有三个最伟大也最玄奥的自问。 “我是谁”,“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其他两个,我无法回答。 但是,我知道,每个人都有一个来处。 这个“来处”,也许是一个地方,也许是一个人,也许是一段感情,也许只是一个对于旁人来说毫无意识的片段。 但正因为这些东西,才造就了现在的你,它们,就是你的来处。 我来自于三哥。 如果没有遇见三哥,也许我过上的会是另外一种生活。 我之所以是现在的胡钦,三哥教了我很多。 记得刚出道的时候,某次闲聊,谈到彼此都极为喜爱的武侠小说——黄易先生所写的《覆雨翻云》时,三哥给我说: “小钦,你喜不喜欢朱元璋?” “一般,不是蛮喜欢。” “为什么?” “他活得太吃亏,太累。算计的也太多,连自己的儿子都算好了,他还信谁?他睡觉的时候,肯定会怕背后有人举着刀,人活到这个地步了还有什么意思呢?整天两面三刀的,都已经不像个男人了。三哥,你喜欢他啊?你不是说最喜欢烈震北的呢?” 我望着三哥。 当时,他笑了一下,艳阳当头下的这一笑,居然有着几缕让年少的我都能察觉出的落寞。他没有回答我的反问,只是轻轻摇了摇头,良久之后才说: “哈哈哈,小钦,你还不懂。喜欢是喜欢,这个世界上,烈震北,哪个可以活得像他那样的潇洒洒脱。到了我这个样子,喜欢的还是朱元璋,不像个男人?呵,也确实有点。” 听着三哥越来越低沉的声音,年少的我满头雾水,茫然不明。 回过神来的三哥却又一次笑了,他笑着对我说: “不懂好,小钦,不懂是好事,不懂的话,人活得就没得这么吃亏。” 那一年那一天那一刻,我想不明白三哥说的话语。 但是,我却永远地记住了,那一个艳阳天里,一位满怀雄心的懵懂少年,和一位三十而立的落寞男子,以及他说的那些话。 朱元璋,确实就是朱元璋。 因为,只有他的似海城府,无遗算计,不发则已,一发无情的手段才能让当年的三哥,和如今的我,以及从头到尾的廖光惠,在这条艰难的路上活下去,好好活下去。 其实,三哥在朱元璋身上学到的还有另外一样东西:他们都永远不会轻易在人前,把最后一着显露出来。 在办缺牙齿的过程中,三哥猝然发难,事前毫无痕迹可循,表现得极为高明,甚至还出动了手底下最得力的几员大将。 换了任何人都会认为三哥已经是全力而发。 可是,他并没有,他至少还有另外的两着落子。 在这一个冬夜,缺牙齿所流出的鲜血仅仅只是开头。 第307章 血染浔阳江口 当天晚上,几乎是在缺牙齿于县城出事的同一时间。 寒夜虚空,一轮高挂的明月照射着九镇,皎洁清寒的月色之下,一片安静、祥和当中,南方山城特有的青瓦红砖石板路,散发着动人心魄的厚重沧桑之历史美感。 生活在小镇的人们,此时此刻都已躺在温暖的被窝里面,在窗外呼啸而过的带着来自大山湿气的刺骨寒风中,做起了各自香甜的美梦。 突然之间,“咚”的一声巨响,如同霹雳一般刺破了这个午夜的静谧与安详。 人们纷纷从睡梦里面惊醒过来,或坐在床上,或披衣而下,每个人都无一例外,恐惧而又紧张地看着窗外。 一时间,婴儿哭闹,夫妻相询,老人咳嗽,脚步奔走,哭天抢地……凄风苦雨中,就连九镇的空气里都好像渗透了一丝不祥的血腥气。 这一晚,亘古永恒的明月依旧照耀,九镇却变成了地狱。 在九镇郊外,靠近神人山脚下的地方,有一座小小的桥,桥边上原本是一块乡野老人闲来无事,耕种自家蔬菜的自留地。 不久之前,这块地却被人买走,修起了一栋谈不上多有气派,但是看上去却也舒适洋气坚固的三层小楼。 可是,在这个冬夜。 这栋本可以维持百年,让主人过完幸福一生之后,再传予子孙后代的小楼却垮了,突然之间就这样莫名其妙地垮了。 垮得一塌糊涂,下面一层几乎完全消失,上面两层靠左侧的所有房间也都变成废土,唯有右边半厢,还依稀保持着起初的模样。 第二天清晨开始,在惊惶中熬过了漫漫长夜的人们,走出家门,四处打听着,窥探着,讨论着一切。但是除了知道小楼里面两个生死不明的可怜人,连夜就已被送往市中心医院急救之外,却没有人知晓,小楼何故坍塌。 后来又过了一段时间,九镇的头号人物代表场面上出面公布了一个告示,说这座楼房所建的这片土地,因为靠着河水,地质本来就松软不牢。建房时,地基也打得不深,施工者还偷工减料,承重主体架构不行。所以,导致了坍塌。 于是,善良朴实的小镇人们相信了这种说法,当然,也许有人不信。不过,生活还要继续,各自都有明天。 不信,又能如何?不信,又岂关我事? 在这个以明哲保身为最高信条的国度里,真实的一面永远都被人为的深埋在历史的尘埃。 我?我当然不信。 因为,关于那恐怖而血腥的漫长一夜,我正是极少数了解真相的人当中的一个。 真相的开端,就是这栋楼房的主人。 他的主人姓夏,是一个无父无母生于寒冬的孤儿,他有着一个人尽皆知的名号。 老鼠。 一直以来,老鼠都有着一个与其他江湖人完全不同,非常奇怪的特点。 这个世界上,有见利忘义的江湖人,有两面三刀的江湖人,也有阴狠毒辣翻脸无情的江湖人。但是,很少有小气的江湖人。 跑江湖捞偏门,来钱快,花钱更快。江湖上混,讲究的就是一个“风吹鸡蛋壳,财去人安乐”。在这条路上,天性小气孤寒的人,根本就没有办法走下去。 一般的江湖人,钱通常都会用在花天酒地,呼朋唤友,图一时快活与面子的消费上面,如我,如龙袍;高明一点的则会将钱用来生钱,如小二爷,如廖光惠,如义色。 可老鼠却与我们所有人都不同,和他一起办事,该给你的那一份,他不拖不欠,一分都不会少;但除此之外,就再也不要想多见到他半毛钱。 他也同样不会将所有的钱都用来投资。 很大一部分钱,老鼠都尽量地用在了生活上面。 真正的生活。 吃得好,喝得好,穿得好,住得好。 不知道为什么,老鼠有着一种近乎于偏执的习惯,他完全不能容许自己的生活质量有一处地方比其他人低。 就好像,这一辈子,他都在和一个无形的敌人竞赛,比比看谁活得更好;又好像,这个世界原本就欠了他太多太多,他必须要凭着自己的能力去为自己找到所有应得的补偿。 在旁人的质疑不解之中,他却一意孤行,乐此不疲。 老鼠对于自己的东西极为珍惜。我曾经见过他的钱包,一个生产于九十年代初期,在老鼠入狱之前就已经购买的黑色金利来,金利来并不是一个手工精细,以坚固耐用而见长的品牌,但十多年的岁月流逝,当我已经从一个小孩长成大人,再看见这个钱包的时候,除了式样过时之外,居然崭新如初,打眼看去,黑色的皮面上,甚至连划痕都见不到一道。 对待钱包如此,对待新建的那栋楼房也是一样。 自从新房建好之后,只要没事,老鼠就很少外出了,就算是偶尔想喝酒了,也是叫人回家来喝,他亲自下厨。 据说,每天晚上,他都会坐在自己客厅里面那张新买的真皮沙发上,看着那台屏幕巨大的等离子彩电,直到节目中止,或者自己睡着。 那天晚上也是一样,他就在房中,卧室,已经睡着。 唯一与平常不同的是,那天,除了老鼠之外,房子里还有另外一个女人,一个也许他并不爱,也许也不爱他,却在一时兴起之下,陪着他的女人。 当新房化为齑粉,他们都没有死。 老鼠全身多处骨折,一根被石块砸断的肋骨还扎入了他的器官,可他却除了休养很长一段时间之外,一切都健康如初。 只不过,那个女人就不一样了。 那个女人永远地失去了一只右腿,坍塌之时,一块从屋顶震脱,落下的水泥石块砸在了她美丽修长的腿上,砸得稀烂,不得脱身。 抢救的时候,医务人员在现场就已经将那条几乎被砸成了肉饼的腿,连根切割了下来。 那个女人在医院昏迷了几天几夜,据说输血量已经是等于全身上下换了三四遍血之后,才奇迹般的苏醒。 再后来,无数人的反对与劝阻之下,老鼠却依然我行我素,将这个来自乡下,没有体面工作,没有太多文化,曾经也美丽动人,如今却已残疾的无辜女人娶进了家门。 那个楼房当然不是因为地基不牢而坍塌的,甚至,那都不是坍塌,坍塌不至于让一切化为齑粉,那就是不容置疑的爆炸。 至于场面上的人物为什么会这么说。 因为,在这个国度中,无论是身处哪一级的场面人,他们早就已经习惯了在关系和金钱之下,说出谎言,这并不是一件破天荒头一遭的事情。 房子确确实实是被炸的。 还记得,很久之前的那个故事吗? 那个在义色手下岩场工作,因为哑炮事故而被偶然炸死的可怜矿工——方四民的故事。 方四民并不是义色手下唯一一个会点炮开矿的员工,也远远不是最会点炮开矿的员工。 在义色的岩场,有一位五十多岁的漆姓老矿工,从六十年代的国营时期,他就已经开始在各个矿场从事点炮炸矿的工作了。 前后几十年间,据说被他炸平的山头已经不下数十座;据说,他二十岁之后,炸一个响一个,要炸哪里,就炸哪里,想炸多大,就炸多大,要往哪边塌,就往哪边塌。 从无失手。 当然,会一日三杀的并不是只有和尚。那一晚,双杀过后,三哥还有另外一着,也是最后一着。 黄皮! 而且,去办这件事的带头者居然就是早就收刀入匣多年的三哥本人,以及好久不见,落下了残疾的明哥。 但是,这却是当晚唯一没有办妥的事情。黄皮也宛如一只命大过天的九尾狐狸一般,成为了当晚唯一一个毫发无伤,侥幸脱身的人。 因为,黄皮在打牌。 从东莞回来之后,黄皮就变了。以往的他,除了每天晚上跑到车站旁边的小饭店吃晚饭,等着手下涌马送份子钱之外,他很少和外人打交道。 可是现在,黄皮却变得非常喜欢与人喝酒,非常喜欢约人打牌。几年的落魄与磨炼,隐忍内敛如同一个寻常老农般的黄皮,居然性情大变,成为了一个长袖善舞,广结善缘的交际花。 那天,陪着黄皮一起打牌的有三个人。 其中一个是樊主任。 另外两个则都是来自九镇场面上,身份比之樊主任只高不低,向来也与三哥关系匪浅,颇为熟稔的人。 三哥算得尽人心,算得尽天时,却算不到时运。 天不佑我的情况下,三哥动弹不得,万般无奈之下,只能放手。 对于宇宙来说,这一晚,只是短暂到如同不曾出现的刹那;对于世界来说,这一晚,普通平凡,一如往常;对于九镇来说,这一晚,也仅仅只是一时惊恐而已。 可是,对于三哥,对于黄皮,对于老鼠,对于悟空,对于何勇,对于大小民,对于卫立康,对于明哥,对于向志伟,对于大屌,对于红杰,对于麦子,对于险儿,对于小二爷,对于九镇六帅…… 对于我们这些恩恩怨怨,纠缠不清;是敌是友,无法分明的当事人们来说。 黑色的幕布已经彻底拉开,开场的锣声也被震耳欲聋地敲响起来。 每一个人都是盛装打扮,等待登场,一起演出那段酣畅淋漓的血色大戏。 直到谁人转身离开,又是谁人留了下来,不死不休,没有尽头! 心中早无山水,入眼唯有血泪。 当最初的那一刀插入了莫林的胸膛。 这,就已是我被注定的人生。 “自幼曾攻经史,长成亦有权谋。恰如猛虎卧荒丘,潜伏爪牙忍受。不幸刺文双颊,那堪配在江州。他年若得报冤仇,血染浔阳江口!” 第308章 全城戒备(1) 每个人都有罪,即使出生时没有,很快也会有的。 胡钦是一个罪人,但也是一个斗士,和命运交手多年,伤痕累累,却从未倒下。 他永远都在准备着下一次的反击。 距离义色一日三杀却又功亏一篑的那个夜晚,已经过去了小半年。 远在老鼠房屋被炸后的第二天,意识到九镇的风波已经越闹越大,而且势必会涉及到我,分散掉我大部分的精力与实力之后,为了稳妥起见,我曾经找到廖光惠,向他汇报了省城遇袭,以及义色老鼠先后找我等等所有的事情。 当时,他对我说: “小钦,不要想多了。你是我的人,我老廖一天还在,朋友们怎么都还是给点面子的。安心做你该做的,其他的事,我有数,你放心。” 廖光惠虽然不曾说透,但话里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他不希望我一心二用,他要我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市区,帮他应对皮财鱼集团所带来的麻烦。只要他不倒,只要我还是他廖光惠的人,就没有人能够动我。 我听从了他的话。 这半年时间里,除了在暗中吩咐周波代我出面与三哥接洽了几次之后,我就与险儿一起,联手整合起了搬坨子的生意。 而老鼠和黄皮那边也没有再出现任何动静,就连三哥也整日都在忙着停车场的事情,一切都好像彻底偃旗息鼓了。 可是,我却没有丝毫的懈怠。 我不是不想复仇,更不是不重视黄皮和老鼠的危险性,相反,他们对我而言,是如鲠在喉,附骨之疽,一天不清除,我一天就不会安心。 但我不敢! 在解决掉一个致命的问题之前,我绝对不会让自己陷入到九镇那摊浑水当中。 那就是,那一天,大小民为什么就能那么巧地找到我?到底是谁,透露了我的行踪? 我明明知道一定有人出卖了我,却又实在是想不出答案。 除了险儿、地儿、小二爷以及樊主任之外,再也没有其他人了解我那天的去向,但以上所有人,都已经被我排除在外。 在这样的情况下,一动不如一静。 我必须要变得更加谨慎小心,更努力保护隐藏自己,不给敌人留下任何一丝可乘之机。 然后,再耐心等待着,等着敌人露出马脚,等着最好的时机来临。 而且九镇方面,三哥已经当了出头鸟,我更没有必要强行出头,我想放一放,先等市区的事情有了一个眉目之后再说。 只有我给了廖光惠一个交代,未来的那场危机,廖光惠才有可能给予我需要的支持。 为了达成这个目的,至少我要先搞定和尚。 在这个期间,橙橙曾经给我通过几次气,而且有那么一两次机会,看起来也挺不错。 但不知出于何种心态,我心里却隐隐约约的感觉到有些不妥,也就一一放弃了。 现在想来,当时我的那种直觉是对的,我幸好没有轻举妄动。 不然,我就会付出极为残酷的代价,甚至是失去仅有的一丝生存机会。 就像是秦明。 秦明死了。 接到这个消息的那刻,我并不吃惊。 每个人都会死,天生万物养人,人无一善报天,争名夺利几十载,纵有江山万里,也不过是看罢新坟看旧坟。 生死离合,本身就是这个世界的组成,谁也逃不脱,避不掉。 而且,我一直都认为秦明不会活太久。 一个从来都不懂得节制欲望的人,本就是在挥霍生命。 人生像是一个瓶子,所有的快乐幸福财富寿命,就是瓶子里面的水,细水长流还是酣畅淋漓,取决于你自己。 秦明,只用了三十年时间,就倒光了属于他的那瓶水。 秦明死在了回家的路上。 离他家不到一公里的地方,有一座桥,秦明开着车,撞断了桥边的水泥围栏,直接冲入了桥下黢黑的源江,他甚至连车厢都没能逃出来,就淹死在了江底。 尸检时发现,在事发时,秦明不仅是处于高度醉酒状态,而且在他的身上还发现了为数不少的麻古和K粉。 这就是秦明。 秦明和他的哥哥海燕不同,海燕不仅从来不沾毒品,甚至连喝酒抽烟等大多数江湖人都会拥有的嗜好,海燕也克制得很好。 但秦明早已吸毒多年,就我所知,他几乎玩遍了所有我们叫得上名字或者叫不上名字的毒品。甚至,曾经有一次,他还当着我的面,兴致勃勃地试过某种给大型动物才会用的麻醉剂,然后口吐白沫,一动不动把我吓了个半死。 秦明的生活里,只有刺激和狂欢。 女人、毒品、酒精,在这三样东西的面前,他不是没有控制力,而是从来就没有想过去控制,他甘之如饴。 按道理来说,这样的一个人,这样的一个死法。 也许会让朋友惋惜,让同辈警醒,让亲人伤悲,却一定远远不至于让人震撼、恐惧、愤怒;更不至于在这个世界上引起太多反响。 但是,秦明做到了。 他的死,就像是一颗从天而降的巨大陨石,落在了这片本就暗流涌动的江湖上,掀起的滔天大浪,将无数人吞噬其中,也摧毁了原有的一切。 因为,他死得太巧了。 他死的前一天,廖光惠刚被人打。 中国人是这个世界上对政治最感兴趣的一群人。 但凡文化水平达到了小学毕业程度以上的中国人,无论男女,不管年纪,几乎无一例外都有着成为一个政客的优秀潜质。 不管有没有真正读过李宗吾的厚黑学,几千年以来,在“外圆内方”“审时度势”的酱缸文化熏陶下,我们个个都已经是无师自通,深谙厚黑之道。所以,在中国这个社会里面,无所谓哪个行业,无所谓哪个地方,只要你想脱颖而出,傲视群雄,那就必定要深得厚黑精髓,懂得长袖善舞的权谋之道。 我很喜欢读历史,历史上,将权谋厚黑之术玩到了炉火纯青的不乏其人,比如说孙文孙中山。 但现实生活中,只有廖光惠,才算是我唯一一个亲眼见到的真正的权谋大家。 他已经达到了厚而无形,黑而无色的最高境界。 谁都知道廖光惠是一个靠着走私起家的痞子,却偏偏又没有任何人把他当作痞子去唾弃鄙视;在所有人的眼中,廖老板都是一个人脉深广、背景深厚的成功商人。 他明明手染鲜血无数,一路走来,李杰、宋家跃、康龙虎、谢晓锋……踏着这些留下了名字或连名字都不曾留下的人们,他才一步步登上了顶峰;可如今,他却俨然成为了江湖后辈心中一个德高望重的仁义长者。 身为黑社会,手下偏门生意不知凡几,却堂堂正正与场面上的权贵称兄道弟,备受青睐。 廖光惠为人处世的手腕之精纯,堪称是庖丁解牛、羚羊挂角般游刃有余,无懈可击。 义色有老鼠;我有黄皮、和尚,莫之亮;险儿有卫立康;卫立康有大小民。 但是混到如今这个地步,廖光惠却已经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敌人。就算皮财鱼,那也是谁吃饱谁挨饿的利益之争而已,与廖光惠个人的性格作风没有半点关系。 仁者无敌,厚黑到了巅峰,同样也无敌。 一个这样的人,当然不会再和人打架,就算要打,也绝对不可能是自己亲自下场。 所以,包括廖光惠自己在内,只怕没有任何人能够想到。 事到如今,他居然还会被人打。 秦明死的前一天,是市中心水晶楼那块地皮的公开招标会。 说是公开招标,实际上有资格竞争的已经只剩下了三家。 廖光惠、皮财鱼,以及来自省城一个具有非凡背景的商人。 而在外人毫不知情的幕后,通过某位有力人士的斡旋协调,廖光惠和那个省城商人早就已经达成了私下约定,利益均沾。 招标那天,其他的竞标方,聪明点的连来都没有来,有几家不死心的虽然来了,却连大门都进不去。 在这一点上,廖光惠和皮财鱼达成了一致,两方人马联手把招标会的大门守了个水泄不通。 那么,当时,会场里面就只剩下了皮廖两家。 廖光惠这边是他亲自出马,身边只带了几个会计律师和公司管理层。 而皮春秋却不知为何,面对如此重大的时刻,居然一反常态连面都没有露,代表他到场的是金子军。 然后,双方就在会场里面发生了冲突。 当廖光辉中标的最终结果宣布的那一刻,金子军身边几个人大喊着什么“暗箱操作”“权钱交易”等话,开始扰乱会场。 过程中,金子军那边的一个年轻人居然直接拿起一个烟灰缸,砸破了廖光惠的头。 就这样,廖光惠被人打了! 他上次被打,还是李杰执掌江湖之牛耳的九十年代初期。 那一次被打之后,李杰的势力被廖光惠连根拔起,江湖固有格局被彻底推倒重建。 这一次呢? 事发后的第一时间之内,我就接到廖光惠出事的消息,赶到了他家里。当天,在大家七嘴八舌的讨论声中,廖光惠始终没有表态。 他既没有说开打,也没有说不打。 但我们所有人都明白,当那个年轻人手里的烟灰缸,砸到了廖光惠脑袋上的那一刻开始,战争其实就已经全面爆发,眼下只是风暴之前的最后一刻宁静而已。 然后,秦明突如其来的死亡,就彻底打破了这片宁静。 也许,秦明的死真是意外。 但这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廖光惠立刻着手做了几件事。 大概是大半年之前,廖光惠通过一个朋友的介绍,在澳门的一家赌场包了几张台子,养了一帮叠码仔,主要做内地过去的赌徒生意,一直以来,负责打理这桩生意的都是龙袍。 但是秦明死的当天下午,廖光惠就让海燕去了澳门,将已经待在那边几个月的龙袍换了回来。 原因有两点: 第一,大战在即,海燕痛失至亲,伤痛悲苦,人之常情;但如此非常时刻,情绪反常,却是极为危险的一个信号;为大局着想,眼下海燕不在要远远比他在好。 第二,也是更关键的一点,秦明一向都沾毒品,不仅吸,也卖。可他怎么说也是一个大哥,这两年的名声甚至比起哥哥海燕来都已经不遑多让,到了这样的江湖地位,他不至于自己去卖,自己吸也绝不可能需要随身带那么多的分量。可偏偏,就在他出事的车子里,警方勘察时,却发现了大量毒品。虽然海燕早就已经不沾毒品多年,但毕竟亲生兄弟,黑白两道也都明白,秦明的靠山就是海燕,瓜田李下,为防万一,海燕出去避避风头,也未尝不可。 然后,廖光惠又做了第二件事。 他吩咐阿天去了一趟九镇,给依旧卧床养病的老鼠送了一个信封。 信封里面,是一颗子弹。 最后,廖光惠请我吃了一顿饭,敬了一杯酒,说了一句话: “小钦,帮我搞定金子军!” 一阵奇痒,让我从沉睡中清醒过来。 神经性皮炎又犯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犯上了这种要不了命,却又极为折磨人的怪病。一旦爆发出来,手肘两边成片成片地长,痒到骨头里,就算抓得血肉模糊,却依然如同蚂蚁噬咬,毫无缓解。 医生说,这是压力过大造成的,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不是皮肤病,而是心理病。 不到一天,仅仅不到一天。 从晚上廖光惠请我吃那顿饭开始,到此刻午夜,两边手肘上已经从最初的几个小痘痘,变成了现在密密麻麻成片的隆起。 说实话,我其实并没有觉得多紧张,当廖光惠被打之后,我就已经做好了一切的准备,至少到现在,我还感觉自己的情绪很冷静。 但不知为何,这个病却爆发出了前所未有的严重程度。 奇痒让我再也难以入眠,索性翻身下床,点燃了一根香烟。 烟雾缭绕中,我突然就想起了秦明。 秦明是廖光惠手下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直接侵占了皮财鱼利益的人,是他全盘接受了归丸子的生意。 现在,他已经死了。 但,一手促成归丸子出局的那个人是我。 如果,没有大小民在省城的那次伏击;如果我不是因此而提高了警惕。 那么,现在,沉在江底的那个人又会不会是我呢? 这个世界上,到底有多少人在等着捅我一刀,他们,又躲在哪个角落? 我当然答应了廖光惠的要求,也不由得我不答应。 但是,如何对付金子军,我却根本就没有一点头绪。 当一个人知道自己正面对着有史以来最凶猛危险的敌人,并且还身处于一个迷雾重重,极有可能内外受敌的险恶环境里面,却又偏偏完全找不到应对之策的时候,基本也就代表这条路,已经差不多走到了绝境。 如果还要这样走下去,那么不会出现任何奇迹与侥幸,只能是必死无疑。 我必须要想出办法,死中求生。 我也绝不甘心,就这样成为利益斗争当中的牺牲品。 假如只是落到那样的下场,那我这些年处心积虑所做下的一切,又还有什么意义? 就这样,我在卧室的单人沙发上坐了整整一宿,想了整整一宿,甚至都忘记了开灯。 直到窗外开始泛白,直到吸入嘴里的香烟变得又臭又苦,带着一股呛人的刺喉感,我才站起身来,推开窗子,在冬日清晨的冷冽空气中,咳出一大口浓痰后,我缓缓将明亮的烟头摁在了左手肘上,猛烈的灼痛之下,那股奇痒终于得到了缓解。 我到达办公室的时候,险儿、小二爷、地儿三个人都已经等在了那里。 昨天,在刚与廖光惠吃完饭之后,我就已经告知了他们一切。 此时此刻,从他们同样布满了血丝的眼眶来看,昨晚,失眠的不是只有我一个。 当一个团队已经形成了我们这样的关系,已经成为了真正的利益共同体之后,基本上也就不需要那些多余的客套和礼节了。 进门之后,我的第一句话就是: “离死不远了,你们觉得,应该怎么办?” 没有人说话,一个都没有。 就连向来果敢的险儿,也变得极度谨慎起来,实在没有办法之下,我只有一个个点名了: “二爷,你怎么想的,讲一讲。” 小二爷紧紧抿着双唇,良久过后,才长叹一口气,摇了摇头: “没得办法,两害相权取其轻,只有死铁廖光惠,希望他看在我们忠心耿耿的份上,莫要太无情,留条路走咯。” “险儿,你呢?” “尽人事,听天命,胡钦,前有狼后有虎,左右都是死,除了廖光惠,没得任何选择了。” “地儿?” “胡钦,我昨天想了一整晚,秦明死了,如果真是金子军他们下的手,那只怕我们也跑不掉,毕竟我们和他的过节,比秦明肯定不会小吧。” 第309章 全城戒备(2) “好,既然大家都认为只能打了,那么,怎么打?金子军,我们应该怎么打?” 当最关键的这个问题出口之后,房间里出现了很诡异的一幕。 小二爷、险儿、地儿三个人都同时半边嘴角一扯,一边微微摇头一边笑了起来。 笑得讽刺而又苦涩。 这个世界上,不止他们三个,我相信,只要是认识我们的人,就不会有任何一个相信我能够打赢金子军。 哪怕是亲自下达了这个命令的廖光惠本人也一样。 我百分之百确定,在我之外,廖光惠一定还有着另外一着,而那一着才是他真正的胜负手。 至于我,最多也只不过是一个障眼法,一个可以把局势搅乱,尽量让金子军分散注意力的马前卒而已。 就在今天凌晨,第一道天光射入我的卧室之前,其实,我也是这样想的。 我认为自己死定了。 哪怕是现在,我也不觉得自己度过了这个有生以来的最大危机。 但比起昨夜而言,一切都还是不同了。 起码,我已经有了一些信心,有了一线希望。 因为,在凌晨推开窗户的那一刻,我无意中看见了窗外的公园里,有一个晨练的老头在舞剑。 看样子,那把剑应该是一件做工粗劣,价格低廉毫无杀伤力的工艺品。在晨光下,闪烁着一种夸张却绝不锋锐的银芒,那是电镀才能造成的效果,而真正的利刃绝对不会电镀。 可就是这一道道拙劣的银芒,却如同绝世神兵一般劈开了我眼前的迷雾,在九死一生的危局中,硬生生帮我劈出了一条生路。 它让我想起了一个故事。 一个久远到已经不记得是在何时何地哪本书上看到的故事。 接下来,我把这个故事,说给了我的三位兄弟。 “在一个房间里,就像我们这个房间这么大。有三个大人物坐在一起,一个是国王,一个是高僧,一个是富翁。有一个士兵站在他们的中间,士兵没钱没势,也没得任何杰出的地方,只是,整个房间里,只有他身上带了一把锈迹斑斑的破剑。每个大人物都希望士兵可以帮助自己杀死另外两人。国王说:‘我是你的合法君主,我命令你杀了他们。’高僧说:‘我奉神之喻,命你除魔。’商人更直白,掏出了所有的地契珠宝:‘只要你杀了他们两个,我所有的财富都是你的。’我想问问你们,你们觉得这个士兵应该怎么做?” 在我的目光注视之下,三个人的表情却变得越来越迷茫。几分钟过后,险儿扭过头与小二爷对望了一眼,这才率先说道: “不好说,这个问题基本上没得答案,也有太多个答案。全部都要看这个士兵自己怎么想?他要什么?” 没有一刻放松,险儿的话语刚刚落音,我差不多是用一种咄咄逼人的语气,立马接口说道: “士兵?士兵一没有王冠江山,二没有菩萨保佑,三没有一分钱,除了手里的那把破剑,他什么都不是。他凭什么决定三个大人物的生死?嗯,你们告诉我,凭什么?” 三人再次对望思索半晌,依旧是险儿小声说道: “至少他还有一把破剑,在这个时候,权力财富地位都没用了,已经被抵消了。而唯一拥有决定生死的力量的就是那把破剑。” “哈哈哈哈哈……” 自从省城遇袭开始,一直到片刻之前,日日夜夜,每时每刻都压抑在我心头的重负与阴霾,在险儿的这句回答之后,终于彻底消失不见,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感觉当中,我甚至是有些肆无忌惮地放声大笑了起来。 然后,面对着三人茫然无措的询问眼神,我笑着说出了一句话: “是啊,既然真正决定生死胜败的是拿着破剑的士兵,那我们又为什么非要假惺惺地承认国王富豪有力量呢?” 一刹那,除了地儿依旧满是茫然举目四望之外,小二爷和险儿的眼神都开始变得深沉悠远,几乎同时陷入了各自深深的思索当中。 “只不过,这个房间虽然不大,却太黑了。也许整个房间当中,拿着刀剑的人不是只有我们,在那些漆黑的角落里,一定还站着其他的士兵!有些士兵和我们一样,也是国王的人;有些士兵是高僧带来的护法,还有些士兵是富翁的扈从。这个士兵面对的是一个死局,一不小心就万劫不复。但,这也是我们兄弟混到今天为止,前所未有过的天赐良机。” “胡,胡钦,你是说……你想要……” 沉闷凝重的气氛里,小二爷的声音嘶哑飘忽,虚弱得就像是几根游离在空中一扯就断的蛛丝。 他们懂了,他们终于都懂了! 此时此刻,就连地儿都已经不再左右张望,他情不自禁地掏出湿纸巾,机械而猛烈地揩起了自己正在剧烈颤抖的手掌。 当口干舌燥的小二爷再也无法顺利继续下面的说话之后,我站起身来,双手撑在办公桌上,上身前俯,居高临下地死死盯着他们三人,用最为缓慢却又无比坚定的语气,一个字一个字地说道: “动不动三个大人物其实根本无所谓,那些大人物下不了场!而且,险儿你刚已经说了,他们的力量已经相互抵消了。对这个士兵来说,只要搞定了其他所有的士兵,只要房子里,拿着刀剑的人只有他一个。那么,从今往后,这个房间里,能让大人物坐的椅子,就不再是三把,而是四把!要死卵朝天,不死当神仙,成王败寇,仅此而已,兄弟们,还敢不敢陪着我一起,亡命拼一回?” 当最后一个字从我口中吐出之后,险儿眼中突然冒出了一种催魂夺魄的慑人精芒,带着一种近乎于癫狂般的兴奋,嘴唇剧烈颤抖着,却又说不出一句话,就那样呆呆望着我,就像是一个饿了八千年的饿鬼,看见了世界上最好吃的美食。 “胡钦,怎么做?” “从今往后,这些事小二爷都不要再直接插手,你只需要把好盘子站稳桩,险儿,三天之内,给我查出打廖光惠的那个人;地儿,办一张十万块钱的卡,明天之前,安排橙橙和我见一面。” 动手打廖光惠的人是一个瘸子。 除了这一点之外,我们再也查不出更多信息。这个人并不是金子军固定班底中的任何一个,皮财鱼手下也从来不曾听说过有一个瘸子。 但是,对于这个看似籍籍无名,平白无故冒出来的神秘对手,我不仅没有丝毫轻敌,反而格外警惕起来。 因为,这代表着招标会那天的冲突,确实不是意外,而是金子军故意为之。 为了这场战争,他早就蓄势以待,做好了一切准备。 廖光惠独霸一方的局面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多年苦心经营,积攒下的威望名声,在每一个无论仇敌还是朋友的江湖人心中,都已经是根深蒂固。 如果那天,金子军带去的是几个老流子,那么凭着老流子们的油滑奸诈,在正式面对廖光惠的时候,不见得就真会做到那般翻脸无情,说动手就动手,丝毫不留半分余地。 向来就以聪明著称的金子军当然想到了这一点。 所以,那天,他一个老班底都没带,跟在身边的全是陌生年轻人。 很多时候,江湖上最可怕的并不是羽翼丰满位高权重的大哥,而是那些一心向上爬,要死卵朝天的小麻皮。 大哥们家大业大,日子好过了顾忌也就多,大家都在一条道上讨饭吃,谁都明白谁是什么斤两,不是真到了万不得已的地步,没人会玩命,不值得。 小麻皮就不同了。 除了一条贱命满身热血之外,本来就是一无所有,输,也没什么东西输,赢,却可以赢得一切。 为什么不拼一把? 当然要拼! 那么,同样是拼,在这片江湖上,拼倒了谁才能一飞冲天,才能得到最大的名声和利益。 廖光惠! 这就是所谓的初生牛犊不怕虎,这就是所谓的赤脚不怕穿鞋的。 这,同样也就是如同廖光惠皮春秋这样的人,所最害怕最担心的事。 所以,为了安住廖光惠的心,也为了证明我胡钦不是吃干饭的,从而在接下来无数个势必会越来越艰难的日子里,尽一切可能去增加自己手上的力量。 我决定暂时先放开其他所有的事情,动用自己手头上的全部人力物力,一心一意,先从这个极度危险的瘸子着手,展开自己的第一步行动。 因为,这个瘸子的手上,也许拿着的是一把并不亚于我,甚至还要更加锋利的快刀。 他对我的威胁,甚至已经大过了和尚。 和尚虽然也拿着刀,但他已经老了,也从来没有表现出太大的野心,他只是想要保住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而此人,从他癫狂嚣张到敢当众殴打廖光惠一事来看,他跟我一样,都是春秋正盛,饿红了双眼的野狗。 野狗,绝不会只要一根骨头。 关于以上的所有一切,我都没有猜错,我甚至已经分析出了对手大部分的心态和想法。 但很可惜的是,这一切并不是故事,而是现实。 故事里,所有的一切都会围绕主角来展开,主角的计划注定要一步步地实现。 而现实中,有计划,会谋略的人却远远不是只有我胡钦一个。 我胡钦想做的事情,别人同样也都想到了。 并且,做得比我还快。 我们四兄弟办公室开完会后的第二天,地儿帮我约好了与橙橙的见面。 就在我们两人会面的时候,那个神秘的对手主动找上了门来。 给我打电话的人是小二爷。 电话里,他只说了一句话: “马上回场子,打廖光惠的人找上门了,马上!” 挂完电话,和橙橙交代两句之后,我立马驱车赶了回去。 走进夜总会大门的时候,小二爷正在门口和简杰交头接耳说着什么,一看见我,两人立马迎了上来。 “胡钦,过来过来,二一八包厢,险儿和大海一直盯在那里的,你马上过去。简杰,其他人都已经准备好了吧?” “都好了,就等钦哥发话。” 我正飞快走向场内的脚步,停了下来。 之前那个电话里,小二爷的话虽短,却已经说得很明白了,来的路上,我也想了很多。 所谓来者不善。 我们兄弟正在四处搜捕的时候,打廖光惠的那个家伙,不仅不跑,相反还敢主动上门,这本身就已经代表了一个态度。 但,此时此刻小二爷的话语还是出乎了我的意料之外。 虽然不是猛龙不过江,别人敢来就一定有敢来的道理。可毕竟来的人不是黄皮,不是老鼠这样的狠角色,更不是龙云、葛朝宗那样的大人物。 不管怎么样,这个神秘的瘸子再有手段,至少到目前为止,唯一能拿出手的事,也只是打破了廖光惠脑袋而已。 面对着这样一个人,小二爷却表现出了极大的忌惮和谨慎。 在自己的场子里,自己的地盘上,他居然动用了所有的力量做出防备,一个大海居然都不够,甚至连险儿都亲自上阵,成为了一个望风探险的斥候。 这一切已经很反常了。 可更没道理的是,做出了这一切反常之举的人,偏偏又是我们兄弟中最谨慎,最不会反常的小二爷。 心底最后的一丝大意都彻底消失无踪,我扭头看着小二爷,沉声问道: “来的到底是谁?” 听到我的话之后的下一秒钟,小二爷脸上出现了一丝极堪玩味的复杂笑容,又有些讽刺,又有些释然,眼角微微跳动了好几下之后,才拍了拍我的肩,说: “你还是自己进去了再看吧,你到之前,我和险儿地儿就已经商量过了,该怎么办,还是你来做主吧,都听你的意思。走吧,点名要见你,已经等了很久了。” 说完,不等我回答,小二爷已经转过身,率先而去。 我本以为对方是严阵以待,安安静静地守在包厢里面等着我的到来。 因为,既然彼此已经是敌人,既然小二爷已经表现出了那样的严肃和凝重。那么,面对着我们这样的敌人,对方没有道理不引起重视,不小心翼翼。 我们不再是乡下出来的小痞子,这些年来无数人的鲜血和痛哭,已经奠定了我们的根基,我们值得这样去对待。 可是,当我刚踏上通往二一八包厢的那个楼梯时,我就已经听到了包厢内传来的阵阵欢歌笑语。 如果不是与守在楼梯口的险儿擦肩而过时,他无比冷峻地对我点了点头,再往包厢方向一指的话,我甚至都会认为是不是小二爷记错了包厢号。 随着距离越来越近,包厢里的声音也越来越清晰。 站在包厢门外的那一刻,隔着一层木板,我听见里面除了音乐之外,居然还有着男女间打情骂俏的轻佻笑闹。 我感到了由衷的愤怒。 当我的兄弟们如临大敌,当我紧张万分的时候,我的敌人居然还在和坐台小姐调情! 这代表着什么? 代表着赤裸裸的羞辱,代表着别人从来没有把我胡钦,把我们九镇六帅当作一回事。 没有人可以这样羞辱我。 哪怕是龙云老鼠联手而至,也不至于此。 来的,究竟是个什么人? 我一掌推开包厢大门,震耳欲聋的音乐声和混杂着酒精香烟与情欲味道的空气一起扑面而来,昏暗的包厢和灯火辉煌的走廊所形成的强烈光线对比,让我的视线瞬间有些模糊。 当踏入包厢的那一刻,我只看见,对面的憧憧黑影当中,一道瘦削的身影几乎同时站了起来。 除了音乐之外,包厢内的打闹谈笑声戛然而止,在等离子电视屏幕的荧光闪烁中,咫尺开外,一张已经多年未见的熟悉面孔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这张本来就有些消瘦的脸颊,如今已经几乎凹了进去,颧骨高高隆起,随着嘴角咧开,两道深邃得如同刀砍斧斫般的法令纹浮现在过于高挑笔挺的鹰钩鼻鼻翼两侧,配着那个不知何时开始已经谢了顶的脑袋,让整个人看上去就像是一只嗜血食腐的秃鹫般透着一股刻薄无情的冷酷味道。 我明白了!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小二爷如临大敌,为什么险儿不惜自降身价都要亲身上阵,为什么对方在面对着我们的时候,却还敢主动上门,故意摆出种种羞辱高调的姿态。 因为,就算换了是我,我也会这么做。 从见到此人的这一秒钟开始,这场战争,已经不仅仅只是大佬们的利益之争了。 它还是我们士兵之间,纠缠已久,鲜血淋漓的私人恩怨。 所有的战争,如果只为利益,那么最后都还有转圜余地;可一旦掺杂了恩仇,通常都只有冤冤相报,不死不休。 第310章 全城戒备(3) 这个男人,曾经给了我们兄弟有史以来的第一次惨败,他曾经把我们逼到了走投无路的绝境。如果没有他,也许当初我们就不会和三哥发生那么多龃龉,也许我们就不会投入到廖光惠的门下,也许廖光惠就不会从一开始就把我胡钦定位为一杆冲锋陷阵的枪,也许我们就不至陷入到今天这样危机重重的险地。 当然,我们也许同样不会成长得这么快。 我们之所以变成现在的我们,拥有如今的一切,很大程度上都可以从这个男人身上找到起源。 他造就了我们,也改变了我们。 正如我忘不了他一样,我想,他也肯定从来没有忘记过我。 这些年来,他一定时时刻刻都记着那个老旧的仓库里,那几声惊魂摄魄的枪响。 正因为他一直都记着,所以,如今,他又回来了。 在最致命的时机,带着多年的谋划与怨毒,如同噩梦一般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贵人都容易忘事,胡老板,而今,你还记得我不?” 腹腔内的所有器官好像都被彻底抽掉,变得一片空无,而那颗仿佛已经不再跳动的心脏,就在这片空无中一直往下坠,坠得我整个人空空荡荡的,不着边际。 我突然就有了一种强烈的眩晕和呕吐感,赶紧一个转身,装着将身后本就敞开的包厢门拉得更开,趁机将手搭在门把上,支撑住了自己的身体,然后,对着包厢内的小姐们说道: “不好意思,各位姐妹,我在这里谈点事,全部都先出去,今天所有费用找公司报销。还有,麻烦帮忙关下音乐。” 小姐们一个接着一个地从我身边走过,带着阵阵香风倩影,当最后一个姑娘走出大门之后,我再次转身将包厢门关上。 当门就快要完全合拢的最后一刻,我看见小二爷的脸出现在了狭小的门缝外面,面对着他的询问眼神,我再不克制内心中的强烈杀机,冲着前方微微点了一下头。 小二爷眉头一扬,再不多言,转身离去。 “砰”的一声,包厢已被死死关上,身后,一片安静,唯有包厢最里头自带的那间厕所里面,似乎有着某种窸窸窣窣的奇怪响动。 我松开始终握着门把的手,缓缓转过身来,看着对面的那个人,淡淡说出了两个字: “方五!” 自从多年前的那一次,在廖光惠的示意之下,龙袍海燕双双出马,联合我们兄弟一起,以绝对压制的实力重创了方五之后。 方五就不再是以前那位也算是有着自己势力的一方豪雄了。 江湖就是如此,墙倒众人推。 被更强者打败之后,那些曾经比你弱小的,对你摇尾乞怜,甚至靠你吃饭的人,往往却还会给你加上最后的一击。 顷刻之间,方五几乎是失去了一切赖以生存的东西。 但是,纵然落魄至此,他却也从来没有退出过江湖。 最初,他投靠了当年和自己一起出道的兄弟——李老妈子。 后来,李老妈子也想学着廖光惠、皮春秋一样漂白,和人合作干起了渣土和土建垃圾回收的生意,全副精力都投入其中,也就无暇过多顾忌方五。 大概是去年开始,方五就在市区销声匿迹了,有说他又重操旧业去广东做起了物流;也有说,他是吸毒出了事;还有说,他去乡下搞养殖。 总之,虽然众说纷纭,却并没有谁真正在意过他。 自古江湖如美人,不许人间见白头。 在这功利之极的现实社会,这片毫无人情味可言的冷血江湖,没有人会关注一个失了势的流子,一个步入中年的过气大哥。 就如同所有的人一样,我也以为从此之后,方五完了。 至少,江湖上,再也不会因为他而泛起哪怕是一朵浪花。 所以,皮廖之战开始之后,从头到尾,我连想都没有想到过方五居然也掺和了进来。 看来,从今天之后,我必须要记住一个道理: 这个世界上,有些人真的是不能得罪,一旦结仇,就会如影随形,纠缠一生。如果非要得罪这样的人,那就斩草除根,片甲不留。 “哈哈哈哈,胡老板,好记性啊,我这种没出息的老麻皮,你都还放在心里,也不冤枉我这些年对你日思夜想,念念不忘的一番心意哒。来来来,请坐!” 方五大笑着指挥身边人挪开了位置,我走了过去,在坐下之前,我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 就我们得到的消息,动手打廖光惠的是一个瘸子,一个年轻的瘸子。 可是通过刚才的一系列举动来看,方五行动灵活得很,并没有丝毫不方便。 而且,这些年方五老了很多。虽然不过是四十上下的年纪,但岁月如刀,刀刀蚀华年,只要眼睛没瞎,就绝对不可能说他还是一个年轻人。 但是,小二爷却又明明告诉我打廖光惠的人来了。 那么,这个人不是方五,又到底是谁? 我一边这样想着,一边情不自禁就打量起了方五身边的那几个陌生年轻人。很显然,我的样子已经被方五看了出来,他再次大笑了起来,一边笑一边说: “胡老板,是不是在找那个瘸子啊?” 既然已经被点穿,我干脆也不掩饰,后背往沙发上一靠,光明正大地观察起了包厢内的所有人。 越看我就越心寒。 方五身后有三个人,都是二十左右的年纪。按道理来说,这个年纪都应该是刚出道不久,至少都还残留着年轻人所独有的几分本能的羞涩和单纯。 几个性取向正常的男人之间,长时间目不转睛地相互对视,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多少都会有点尴尬和不自然。 但是这三个长相外表各不相同的家伙,在面对着我的目光之时,却无一例外,居然都没有半点退缩或闪躲的意思。 他们所表现出的那种老练和冷静,绝对不是几个初出茅庐的小混混能有的,那必定是一帮见过无数风浪,受过无数磨砺的老江湖,老流子。 在这一刻,我已经可以肯定,招标会那天,跟在金子军身边的陌生人,就是眼前这几位。 这两年方五到底干了些什么,他的身边,怎么突然就有了这么一帮不同凡响的手下。 眼前,这个秃鹫一般的老男人,还是以前那个被我搞定过的方五吗? 收回目光,我没有回答方五的问题,而是故意颇为挑衅地对着他一笑,说: “方五,越玩越回头了啊。你和李老妈子一起出道,算起来比金子军还早两年,当初也算是个有字号的人,而今跑过去给他当马仔了?” “哈哈哈哈哈……” 方五闻言,不但不生气,反而再次摇头大笑了起来,一边笑一边拿着酒瓶给我倒起了酒,然后,一手端着酒杯递到我面前,另一只手上的酒瓶在杯沿上轻轻一磕,“呯”的一声脆响之后,也不管我喝不喝,自己仰起脖子喝了起来。 我接过杯子一饮而尽,方五却好像从来都没喝过酒一样,还在自顾自地“咕嘟咕嘟”大口喝着,直到整整多半瓶啤酒被他全部喝完之后,把脑袋一低,一边擦拭着嘴角的酒液,一边将手里的酒瓶倒转过来,向我示意已经喝干净。最后,才将酒瓶往桌上一放,笑吟吟地说: “哈哈哈,胡老板还是一点面子都不给我方五啊。谈不上马仔,谈不上,我和金总,只是有共同的目标,硬要说呢,我觉得应该叫合作比较好。” “哦,怎么个合作法啊?” “哈哈哈,胡老板,你这么说就不地道了。连廖老板我们都打了,你说还能怎么合作?办你们啊!” 说这段话的时候,方五脸上始终都带着笑容,所以,这也让我万万没想到,他居然会如此直白地说出最后那四个字。 就算我的养气功夫再老,再想不动神色,当这句话出口之后,也还是受不了了。 我脸色一沉,坐直身体刚要说话,方五却又立马接着说出了下一句: “对了,听说这几天,你们到处在找打廖矮子的那个瘸子。来,不用找了,都是老朋友,他也想见见你呢。瘸子,瘸子,别弄了,出来吧,胡老板到了。” 随着方五的招呼,厕所了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应答。 声音含糊不清,好像正在憋着一股劲,中间又还夹杂着另外几声奇怪的呻吟,一时之间,我并没有听出是谁。 半分钟后,厕所门被人从里面打开,一个高大的身影从厕所里面一瘸一拐地走了出来,一边走一边拿着纸巾擦拭裆部拉链的位置: 第311章 全城戒备(4) “妈了个逼的,谁说的上头之后更舒服,老子只在酒里头放了一粒药,这个婆娘就人事不省,像头死猪不说,还吐了我一裤子。” 那一刻,由于背光,我还没有看清说话之人的相貌。 但是,透过门缝看去,厕所明亮的灯光之下,一个浓妆艳抹的女孩瘫在地面上,嘴角两边满是白沫和呕吐痕迹,被高高掀起的裙子依旧搭在后背,内裤已经被脱到了膝盖弯,雪白的屁股旁边,是一摊肮脏不堪的秽物。 这个女孩我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也从来没有和她说过话,但我认识她,我知道她是场子里面的一个陪酒小姐。 我也终于知道刚进包厢时,听见的厕所里的那些奇怪响动是什么了。 滔天的怒火几乎是瞬间就烧沸了我全身的血液。 这个姑娘虽然是卖的,但那是她的生存之道,她卖的是身体,不是尊严,更不是命! 没有人能够这样被作践,就算是小姐也不行。 在我的场子里,更加不行! “哎呀,钦哥,钦哥好钦哥好,钦哥你这个鸡头当得不行啊。老朋友过来了,连个服务好点的妹子都没有。来来来,钦哥,好久不见了,握个手!” 看着伸到了自己跟前的那只手,我心中的怒火却越烧越旺,我努力地克制着,不让自己做出任何动作。 我担心,哪怕只是轻微地动一动,我都会忍不住杀了眼前的这个人。 “怎么,钦哥,看不起我这个瘸子啊。看不起那就算了,去你妈了个逼!” 那只手很快就缩了回去,手的主人在转身离去的时候,还大马金刀的一脚就踹翻了我前方的一把椅子。 那种嚣张和放肆,跟多年之前一模一样。 那一刻,那些始终被隐藏在心底最深处,却又从来都无法忘记的,不堪回首的一幕幕,再次如同电影一般在我的脑海中回放起来。 我懦弱的哭泣,恳求的话语,卑微的下跪;他无情的嘲讽,残忍的毒打,肆意的玩弄…… 当汹涌的怒火已经烧得我头脑开始眩晕,心底的杀意也已攀升到最浓烈的境界之后,我整个人反而彻底冷静了下去。 我缓缓站了起来: “莫之亮,你是不是想死在这里!” “你再动一下试试!” 我的话语刚落,方五的声音已经响彻在了昏暗的包厢。 眼角余光中,黑影纷纷闪动,那三个年轻人几乎同时站了起来。 莫之亮的背影停在了我前方一两米的地方,电视机发出的荧光洒在他的肩膀上,让他整个人的轮廓都披上了一层诡异的银芒。 他一动不动地背对着我,在那漫长的几秒钟内,包厢里没有一个人说话,寂静得像是一座古墓。 我缓缓转身,看向了方五,就在他的身边,那三个年轻人的脸色平静如常,不喜不怒,只是,他们的手都已经不约而同地插入了衣内。 这些年来,游走在生死边缘,见惯了刀光剑影,对于各种各样的人和事,我早就拥有了某种远超于平常人的直觉和判断。 几乎是目光接触的那一刹,我就意识到方五并没有开玩笑,那三个陌生男子也并不是吓唬我。 他们是真的! 只要我敢再动一下,我的鲜血就百分之百会流遍这个小小的包厢。 如果是事前,有人告诉我,我会遇到这样的情况,那么,我一定认为自己会害怕。 我从来都不是一个泰山压顶石敢当的勇士,更不是一个四大皆空生死等闲的圣人。 平日里,就连过个马路,我都一定要等绿灯亮了之后。 但是,那一刻,我却无比惊讶地发现,原来我并不是自己以为的那个自己。 我居然一点都不怕,一点都不。 我甚至还笑了起来,一边笑一边颇为好奇地问道: “方五,莫之亮,你们今天来,是想做什么?肯定不会是欺负我胆子小,专门来吓我吧?” 上身前俯,一条左腿迈前,屁股高高隆起,右腿再用一种僵直而怪异的姿势在地面缓缓拖过…… 在所有人的注视之下,莫之亮笨拙地往前走着,一直走到我对面的那把沙发前,转身坐下,“哗啦啦”一把将茶几上的所有酒水瓶子扫开,默默将自己的右腿搁在了上面。 然后,他弯下腰,颇为吃力的样子,把右腿的裤管卷了上去。 在电视光的闪耀中,虽然隔着几米距离,我依然在那条腿上看见了一道堪称是触目惊心的巨大疤痕,疤痕上因为过度增生而形成的条状肉瘤,如同一只肥硕不堪的巨型肉虫蜿蜒盘旋在膝盖下方几厘米处。 直到这时,他才抬起头来,黑暗中,双眼闪闪地看着我: “这条腿,就是这条烂腿,三十万,整整三十万,我老倌子卖了房子都还欠下一屁股的账,还是整不好。你看看,你再看看我手上的这些针眼,一到阴天下雨,我就要注射,不玩下飘飘,实在是熬不过。胡钦,这个味道你没有试过吧?我是不是想死在这里?哈哈哈哈,胡钦,我莫之亮这几年人不人,鬼不鬼,就算不死在这里,我也他妈迟早要死在海洛因上头。只是,胡钦,你个小杂种,我的命,你敢拿吗?” “啪”的一声,随着莫之亮的手掌重重砸下,一颗手雷,闪耀着钢蓝色的微光,静静出现在了茶几上。 “你胡钦家大业大,我亮子烂命一条,我死在这里不碍事,我陪你玩,你要不要玩?” 当最后一句说完之后,莫之亮的脸上浮现出了一丝嘲弄而又刻毒的笑,让他本来完全可以算是英俊的五官,变得分外扭曲怪异。 莫之亮变了,完全变了。 多年之前,虽然他也嚣张跋扈,也轻狂张扬,也厚颜无耻,也恶毒残忍,也让我恨之入骨,但却并不疯狂。 纵然有很多的缺点,当他微笑着走在阳光下的时候,看起来,至少依然是一个朝气蓬勃的少年。 可现在,他再也不是了。 他已经成为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变态和怪胎,就像是他右腿上的那条大肉虫,不仅仅让人厌恶,更让人不寒而栗。 不知为何,那一刻,我突然就想起了武晟。 另外一个同样高大英俊,也同样变成了残疾的年轻人。 没有人会愿意和一个疯子继续纠缠下去,就像是没有人愿意去吃屎。 看着莫之亮的眼神,那种癫狂与迷乱已经明确无误地告诉了我,接下来任何的话语都已经毫无意义,如今我们之间只剩下了一个选择: 杀了他,或者被杀。 “弄这么大一个炮仗,看来你们真的是来吓我咯。” 边说,我边准备举步前行。 “哎哎哎,不是不是,胡老板,莫动莫动,我最后再说一次,你千万莫动!” 随着方五的说话声,那三个年轻人已经纷纷从茶几后面走出来,将我围在了中间,我再次停下脚步,扭过头去看向了方五: “你什么意思?人多欺负人少?” “哈哈哈,胡老板,不好意思,你弄错了,亮子是来吓你的。我不是,我是专门来告诉你,不用找我们了,我们会找你,会找廖矮子,金子军要的是地盘和生意,我方五什么都不要,我只要你们寝食难安,不得好死。” 就在方五说话的过程中,我突然想起了一部已经好久没看的电影,在那部电影里面,有一个角色曾经说过一句让我印象非常深刻的话。 下一秒钟,我就立刻把这句话完全照搬了出来: “什么都不要?方五,莫之亮,大家都是打流的,装什么悍匪!真要亡命了,又何必等这几年,又何必跟在金子军的屁股后面讨饭吃。我胡钦也是爹生妈养血肉做的,不是金刚不坏。这么多的枪啊炮仗,分分秒秒,哪一个时候弄不死我?方五,我现在就要去扶那个女伢儿,然后我会带着她一起走出这个门,我赌你不敢动我!只要我们任何一个掉了一根汗毛,我保证,你们再也出不了这个包厢。” 说完,我径直走到了挡在前方的一个陌生男子身边,当胸一把将他推开,走进厕所,扶起那位姑娘,一起走向了包厢大门。 大门打开,屋外的走廊里,已是人头济济。 当我刚刚出现在门口的同一瞬间,险儿已经接过了大海极为默契递到手边的长条包袱,在与我目光稍一接触之后,他脚步一动,一边拆着包裹,一边就要进房。 我伸手拦住了他,将女孩交给了已经快步迎上前来的贾义之后,我转身关上了包厢门,面对着所有兄弟们的目光,我微微摇了摇头,说道: “送她去医院,其他人,安心上班。” 第312章 苟且(1) 江湖上一直有传闻说废了罗佬的人就是我,但是罗佬和他老婆两个人却从来闭口不谈,对于和我有关的一切,他们夫妻二人向来都是避之唯恐不及。 每一次回九镇,遇到英子,我都能从她充满怨恨的眼神深处,看出几缕挥之不去的恐惧。 自从当年办了人贩子李建国之后,至今为止,他依旧未敢踏上过九镇的土地半步。 五癫子依然终日喝酒,大醉之后还是口无遮拦,经常在背后对我破口大骂,可只要有我的地方,他都会转身就走,绝不出现在我的面前。 对于这个世界上的很多人来说,我胡钦是一个心狠手辣的恶魔,一只沾惹不得的厉鬼,一摊臭不可闻的狗屎,一个头顶灌脓脚上长疮的王八蛋。 毫无疑问,我确实就是这样的货色,我所活过的每天,所做下的每一件事,都在提醒着自己这一点,不过,我早已无法回头。 可只有我自己清楚,其实,在灵魂最深处,任何人都看不见的地方,我的心,是软的,就像是一颗掉在了玻璃碴里面的蚌肉,鲜血淋漓伤痕累累,却依旧柔软。 很多年间,我都以为自己最喜欢的是苏轼辛弃疾。当然,我也的确曾经因为“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等等这样的豪情而热血沸腾。 但直到现在这些年,我才渐渐明白,原来自己最喜欢的是柳永。 只有他“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诉”“归云一去无踪迹,何处是前期”这样的句子才能真正打动我。 我很孤独,真的很孤独,已经孤独了很久很久。 近些年来,身边迎来送往的人越来越多,这种孤独的感觉却越来越浓烈。 尤其是在黄昏。 我爱黄昏,爱黄昏的落日和暮云,爱黄昏的归人和昏鸦。 因为,我总觉得自己每天都活在末日来临之前,比起清晨来说,黄昏才更像是我所感知的这个世界。 只不过,这一切,除了我自己之外,这个世界上,却再也没有任何人知道。 这本就是一个充满了偏见和定论的世界。 卑微的农民,低贱的保安,淫荡的妓女,不可一世的暴发户,脑满肠肥的当权者,善良的母亲,灭绝人性的罪犯…… 在世人的眼中,每一个身份,都有它独特而固定的定义。 江湖大哥,则代表着心狠手辣,残忍无情。 当这些定义经过人们的口口相传,已经变成了恶毒而狭隘的规则之后,就没有人可以挑战这些定义。 如果一个保安、一个妓女,在面对着有钱有势的顾客时,居然敢表现出他们的高贵和圣洁,那他们得到的就一定是羞辱和耻笑。 江湖人也是一样。 在我所走的这条道路上,如果我让别人发现了自己内心的脆弱和敏感的话,那么,他们绝对不会抱以同情和理解,他们只会诧异,唾弃,轻蔑,然后扑上来将我撕得粉碎。 一个多愁善感,喜欢婉约派,喜欢柳永的黑道大哥,是不可思议,不被接受,也完全用不着去畏惧尊敬的。 但是在这条路上,有没人爱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所有的人,都必须要怕我,很怕很怕我。只有这样,我才能活下去,才活得像个人。 所以,人在江湖的我,不知从何时起,再也不肯让人接触到自己的另一面。这些年所经历过的种种黑暗与邪恶,早就已经将我伪装成了一块阴寒刺骨的冰。 我学会了沉默,沉默可以给人带来力量,可以让所有的脆弱都变成一座封闭而坚固的堡垒。 就像此刻,我表情麻木,喜怒无形地坐在车里,痴痴看着窗外的那一轮落日,身边贾义小心翼翼地坐在驾驶位上,专心留意着街道上的情况,不敢弄出一点声音。 我明白,他是不敢打扰我。 可他永远都不会知道,其实,此时此刻,我的心里,是多么悲凉。 我们怎么就变成了这样,变成了如今各自的样子。 一九九八年,那个夜宵摊上,贾义和胡玮像是两只愣头愣脑的牛头梗一样闯进来,站在我的面前,一脸崇拜地说要跟我,眼光炙热真诚。 那个时候,我们之间并不是这样。 贾义虽然不像胡玮,整天追着我问东问西,嘴巴不停。但他偶尔也会兴致勃勃地找着我聊天,或者问下我和三哥经历过的那些在他看来是传奇的故事细节;或者主动给我谈谈他的情感、梦想,他生活里的一切。 而我,高兴了就和他东拉西扯,不耐烦也是劈头就骂。 不晓得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就都变了。 我不再骂贾义,不止是他,任何人我都已经很少再骂;贾义也不再问我那些故事,不再和我谈他生活中的点滴。 如今的贾义,对我更加忠诚,做事更加熨帖妥当,但是,我们之间却再也没有了那种没大没小的亲密。 他,拘谨而克制;我,阴沉且难测。 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变成这样,可我们就这样不知不觉地走到了今天。经过了这么多年的同生共死,彼此之间却不仅没有变得更加亲密,反而还多出了一道再也无法逾越的鸿沟。 人的一生,为何有那么多的事情无法回头,蝇营狗苟,到头来,我又究竟得到了什么? 突然之间,我就无比思念起了那个曾经深爱过我的女孩,不知道这轮落日,是否也照在天涯,照着她的脸庞。 如果有可能,我还会愿意放弃现在的一切,只求能够陪在她的身边吗? 也就是两三年前,我应该还会毫不犹豫地说是;但是现在,现在,我居然已经开始刻意地回避这个问题,开始用沉默来缓解现实的残忍和人心的无情。 我想,也许是因为,我已经开始学会了接受如今的这一切。 毕竟,她在远方。 而真实的生活,从来都只有苟且,没有远方。 所以,我只能坐在这辆车上,看着街道对面,继续我那些并不体面的勾当。 这是位于市区东边老城的一条街道,在我的车子对面,是一个面积颇大被红砖围墙阻隔在了平凡世界之外的院子。 这座院子在时光的作用下已经显出了老态,斑驳的墙体,院内茂密如盖伸出了墙外的大树,锈迹点点的钢铁大门…… 但纵然如此,围墙外走过的发白如雪却依旧龙行虎步的退休老人,大门两边笔直站立的哨兵,墙体上遒劲有力的过气标语,却无一不在提醒着人们,这座院子曾经所代表的无上权力与荣耀。 这是我们市自从解放以来,一直使用到了二十世纪末的老市委大院。 自从二零零零年新建的更加宏伟霸气的市委大院落成之后,领导班子整体搬迁过去,这里才被弃之不用,变成了那些也曾风云一时的退休老干部们的宿舍。 我是一个混江湖的流子,江湖人最避讳的就是官气。 这个地方,虽然风光不再,却也绝对不是我这种货色应该来的。 但是,今天,我却生平第一次到了这里。 因为,我只能试一试。 如今的我,已经陷入了一个前所未遇的绝境。 廖光惠一句“小钦,帮我摆平金子军”,就已经代表在这场成王败寇的残酷战役中,他彻底把我摆上了头阵,我的手底不见个真章,他的人就绝对不会插足进来。 但是,目前我手头上可以动用的力量,实在是太有限了。 九镇那边的旧人,近两年成长极快,已经隐隐有了独当一面能力的周波不能动,他必须要帮我盯着黄皮和老鼠。 至于三哥,且不说我先前拒绝了他提出的合作,就算没拒绝,眼下三哥也同样是正值用人之际,哪怕他想帮我,也力不从心。 老鼠方面,按照彼此之前的关系,还有可能,但大小民的事情发生之后,他已经被我定为了头一号嫌疑对象,这样的情况之下,就算他主动来帮,我也绝不敢要。 而另一头,我的对手方面,近有直接对捍的金子军、方五、和尚兄弟;远有像颗定时炸弹一般不知何时引爆的黄皮、大小民,甚至是敌我不清的老鼠。 更可恨的是,身边还有着一个至今不知是何人,但却一定存在的内鬼二五仔。 到了眼下这个状况,我可以说是彻彻底底的孤军奋战,没有任何倚靠。 哪怕是比起当年省城单刀赴会对抗龙云的时候而言,如今的形势也可以说是更加凶险艰难。 当初,我是孤家寡人,死也就死我一个;可现在却堪称是灭国之战,只要出了一点意外,死的就绝对不是我一个,而是我所代表的这一切,都势必会被人一窝端,全玩完。 所以,对我而言,目前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在尽最大可能保存甚至是扩张自己实力的同时,集中所有力量一点点、一步步削弱对手的实力。 可是,这些话说起来容易,想要实现,又岂止是困难两个字能够形容。 本来,我的计划是先解决掉打廖光惠的人,给廖光惠吃颗定心丸的同时,又不会引起金子军方面太大反弹;然后,再按部就班,找准机会拿和尚下手。 这样的话,只要我走得稳,就算事态真到了最坏的地步,我也未必不能抱着廖光惠这棵大树苟延残喘,那至少还是一条后路。 可万万没想到,那个胆大包天打廖光惠的家伙,居然会是积怨已久的死对头莫之亮,并且方五还莫名其妙地实力大涨,与金子军结成联盟,铁了心要找我复仇。 这已经从江湖上逐鹿问鼎的利益之争,变成了一场不死不休的恩怨纠葛。 于是,也就逼着我不得不改变了最初的计划。 当方五和莫之亮找上场子的那一天起,就已经代表着我再也没有了步步为营,稳扎稳打的可能性。 因为,我和莫之亮方五之间,没有胜负,只有生死。 我们之间,注定要有一方彻底败亡,烟消云散。这样,另外一方才会罢手,才会心安,才会放下过去的一切。 可问题在于,万一真走到了那一步的话,也就代表着我和金子军之间同样没有了缓冲余地。 要么他办了我,要么我搞定他。 第313章 苟且(2) 如果是前者,那我就不必再有任何其他的考虑,对于死人而言,世界上的一切都不重要。 所以,我只需要考虑后者。 怎么搞定金子军?以及最重要的,假设真的苍天佑我,搞定了金子军之后,我又应该怎么办? 金子军不是那种每天都可以在街头巷尾看到的小混混。 在这片江湖上,金子军是一个了不起的大人物,不管是谁,如果能搞定这样一个大人物,那么,他的生活,他的一切,都势必会发生极为深刻的转变。 我无法预知这种转变是好还是坏,一步天堂一步地狱,成败之间本就只有一步之遥。 但我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当这种改变到来的时刻,我一定要做好万全的准备。 因为,这是我的危局,同样也是我的良机。 房间里万一真出现了第四把椅子,我就必须要确保自己能够坐得上去。 而坐上那个位子,光凭手里的刀,是远远不行的,登上山巅的永远都不是莽夫,是枭雄。 所以,接下来的每一步,我都不能犯一点错。 方五已经正式宣战,打他,也必定是一场苦战。 可是,如果不按套路,换个对手,换个打法,那就完全不好说了。 柿子要捡软的捏,敌人也一样。 只不过,在动手之前,我还必须要做一件事。 说老实话,其实我并没有丝毫把握,可我更加没有选择,这已经是我所能想出的最后一条路,纵有天大风险,也不得不为。 我要见一个人。 一个与我根本就谈不上任何交情,但却很有可能会奠定我未来人生中所有一切,甚至包括生死的人。 今日之后,我胡钦是龙是虫,在此一举。 今天并不是我第一次见这个人,准确地说,这是我们的第二次见面。 猫狗巷的牛肉粉是我的最爱,对于众多老饕而言,它也的确可以称得上是佳肴美味。 但在我们市,像猫狗巷这样的顶级牛肉粉馆却并不是只有它一家。 就如同廖光惠虽然是江湖上最厉害的大哥,可除了他之外,也还有皮财鱼、关二、李老妈子等人一样。 猫狗巷也有着平起平坐的对手。 比如,城东的“魏记”。 我很少去魏记,一来太远,二来我又太懒。 不过,我有一个平时往来不多,却长期在一起打牌,关系还算不错的牌搭子,叫作关斌。 关斌非常好赌,多大的牌都敢打,但他牌风极好,赢了不嚣张,输了不赖账。而且他这个人特别有意思,说他是江湖人吧,他又有着一份正式的工作,在下面一个县的供电所上班,平日里也从不参与打架砍人之类的破事;说他不是江湖人吧,整日往来的却又都是我这种角色,还有事没事这里放点高利贷,那里入股一个小赌场,干的都是偏门生意。 更重要的是,关斌之所以和江湖扯上了千丝万缕的关系,是因为他还有一个江湖得不能再江湖的亲叔叔——关二关长山。 关斌住在城东,他就是魏记粉馆的铁杆追随者。 事情发生在去年秋天的某一个清晨,我在关斌家打了一个通宵的牌,早上散局之后,我本来想回去睡觉,可已经快把裤子都输掉的关斌,却非要叫着喊着,请赢得盆满钵满的我去魏记过早。 魏记和猫狗巷最大的不同就是,猫狗巷门面大,一般进去就可以吃,但魏记就一个小小的铺子,门口永远都排着长长的队。 当时,我就在排队,关斌去了旁边的铺子买穿眼粑粑。 那个人刚出现的时候,我其实就已经发现了他。 他实在是太与众不同了。 此刻正是清晨,这个点来过早的人,除了我和关斌这种货之外,通常都是行色匆匆衣着整齐的上班族或者晨运爱好者,显然,这个人两者都不是。 因为,他坐着轮椅,一辆污迹斑斑,并不经常清洗的手推轮椅。 看上去大概四十多岁五十不到的样子,消瘦清癯,脸上胡子拉碴,头发也是状如鸡窝,丝丝缕缕结为一团;两只空空荡荡,随风飘摆的裤管下,时不时会露出一双没有脚掌,极为畸形,纤细如同竹竿的小腿,整个人的形象一如平日街头所见的那些在生活的残忍冷漠中苟延残喘,年华逝去的残疾人。 落魄而潦倒。 让人感到些许惊奇的是,在他身后推着车的那个女人,虽然身上穿着一件过时老旧的女士西服外套,眼角皱纹已现,推着车把的双手因为长年劳作,亦是粗糙不堪。但是,普普通通的言谈举止之间,莺啼燕鸣,风摇杨柳,依然掩盖不住一份风韵犹存的绝色天姿。 我完全无法想象,为什么这样的女人,居然会跟着这样的男子。 可更让我想不到的是,粉馆最里面有一张唯一的空桌子,门外街道上挤满了捧着碗或蹲或站埋头大吃的客人,偏偏就是没人坐,我以为是老板留着自用的。 可当这两个人出现之后,他们居然根本就没有排队,女人直接把男子推到那张空桌子旁边之后,就径直走到了窗口去端粉。中间,不但没有一个客人对女子的插队行为表示任何不满,相反,还有不少人都在熟谙的地和这两人打着招呼,无一例外,都表现得非常礼貌客气。 几分钟后,当我已经排到了离这两个人不远的窗口位置时,关斌回来了,他饶有兴致地看了那对男女两眼,然后指着他们,小声给我说: “钦哥,晓得这是谁吗?李杰,和他老婆莎莎。” “谁?!!” “李杰,莎莎!” 李杰!莎莎! 那个让宋家跃始终追随左右,让廖光惠不得不屈膝求生,让陈达摩甘心赴死,让义色高山仰止,冷酷高傲的贵公子,黄袍加身的地下皇帝,严肃、偏执、光彩夺目、不可一世的男人。 那个风华绝代,使何勇为之倾倒,令皮春秋念念不忘,叫海燕倾慕终生,在男人最巅峰的时候一手葬送了自己男人的江山,却又在男人落魄之后不离不弃照顾一生的绝世尤物。 当我还在那个小镇,还是一个庇护在三哥羽翼之下,名不见经传的小混混的时候,就已经从无数人口中听过的,无数次让我热血澎湃的传奇。 十多年前我市江湖上的头号大哥与第一美女! 如今,居然就这样出现在了我的眼前,近得只要一伸手,就可以触摸到。 在一种如梦似幻的奇妙感觉中,我再也顾不上任何的礼貌和分寸,几乎是不可克制的睁大双眼,死死盯住了就在身边咫尺开外的两人。 更奇妙的是,几乎就在我目光看过去的同一瞬间,原本正在低头吃粉的李杰好像是有所感应一般,突然抬起头笔直朝我看了过来,眼神麻木空洞,半睁半闭,就像是还没有睡醒,并没有半点的攻击性。 但不知为何,我却感到了一阵无来由的忐忑和紧张,尽量自如地对着李杰挤出一丝微笑之后,像是一个被抓了现行的贼,在狂乱的心跳中,移开了目光。 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片刻之后,当我和关斌已经坐下开吃的时候,李杰的轮椅从我们身边经过,停了下来。 关斌立马放下了筷子: “李叔!” 李杰: “斌斌,这么早,你叔叔最近怎么样?帮我带个好啊。” 说完之后,他也不待关斌回话,转眼对着我微微一笑,轻轻说出了一句让我诧异之极的话: “我晓得你,九镇六帅老大,胡钦,钦哥。” 一时之间,我居然完全不知所措。 我不知道李杰为什么说这句话,我也不知道他的话到底是赞美还是讽刺,我更不知道,他究竟从哪里看出了我就是胡钦,又是从哪里听到了我的名字。 我就那样傻乎乎地盯着这个男人,而他也同样一动不动地端坐在轮椅上,默不作声地与我对视,眼神坦然,波澜不惊。 几秒之后,我放下手中的筷子,缓缓站起身来,稍稍低下脑袋,用一种尽可能尊敬的语气说道: “你好,杰哥!” 当我话刚刚出口的那一霎,我看见李杰的双眼中,蓦地焕发出了一种复杂至极,却又夺人心魄的神采。整个人一扫外表的邋遢卑微,仿佛突然就有了一股渊渟岳峙,不可忽视的傲然姿态。 然后,对我微一点头,这才转身离去。 那天的早饭,我吃得百感交集,感慨万千。所谓成王败寇,最为残酷而真实的例子,大约莫过于此了。 我本以为今生今世和李杰之间,也就不过是这一面之缘而已。 直到之后某一天的某一次闲聊当中,我把这一次奇妙的偶遇告诉了小二爷,而小二爷却从这桩我看起来极为感性的小事中,看出了另一个不同的角度。 当时,他问我说: “胡钦,你觉得李杰可怜?” “谈不上可怜,出来混都要还,这也是他的报应吧。” “不,我的意思是,你是不是觉得像他这么厉害的角色,现在已经是个完全没用的废人了,所以你同情他?” “有一点。” “呵呵,都这样想才好!” “什么?” 一时之间,我并没有马上领会到小二爷话语背后的含义,直到他说出了下面的那一句: “你不是刘德华,也没有长三条腿,好多人都还以为龙袍就是廖光惠呢。你觉得你有让一个混吃等死的废人一眼就认出来的本事吗?胡钦,真是废人就算了,怕就怕风雨山还在,山在虎还来!” 如今回头看来,我不得不佩服小二爷,也不得不由衷庆幸他是我的兄弟,而不是对手。 其实,他对李杰的看法,我也想过。 无论怎么讲,李杰确实完全没有必要知道我,更没有一眼就能认出我的理由,但他就是认出了,这只证明一点:对这片江湖,他是了解的,非常非常的了解。 我不是没有想到这一点,我只是认为,一个已经失去了双脚,被赶下王座多年,苟延残喘,年华已逝的废人,就算了解这片江湖,又能怎么样?又有什么意义呢? 所以,我并不在意。 但是,那一天,小二爷却再一次走在了我的前面。 在他的大力坚持和一手操作下,我们做了一些在当时看来并没有任何意义的事。 可正是这些事,才让我今时今日出现在了这条街道,这个院子的门前。 “钦哥,来了。” 在贾义的说话声中,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 道路尽头,残阳如血,一个女人推着轮椅,缓缓走过。 第314章 玩火(1) 许久不见,李杰越发显得清瘦了,远远看去,厚重宽大的黑色外套穿在他的身上,就像是一张撑在桅杆上的风帆。 他半扭着头,正与身后推车的女人说着什么。夕阳洒在莎莎的肩膀上,她浅笑看着李杰,时而微微点头附和,时而娇嗔地轻轻拨弄一下男人头顶的乱发。一路走来,两人目光始终纠结一起,都不曾有片刻扭头看往他处。 画面如此恬静安详,就像这个世界上已经只剩下了他们自己。 刹那间,我居然有些嫉妒。 我一直以为自己和君之间也曾有过这样的感情,只是我不懂珍惜,才会失去。 但是那一刻,那两个人的身影却完全摧毁了我哄骗自己多年的幻想,让我无比清楚地意识到了一个残酷真相。 如今,我的身边没有君;他年,假若我也失去了双腿,推车伴我踏过夕阳的那个人,也依然不会是她。 原来,我从来没有拥有过这样的天荒地老。 车门在身后关闭,半片废弃的报纸在我眼前被寒风吹起,走过街道的途中,他们并没有看过我这边一眼。可当我走到他们跟前,挡住了他们的去路,两人随之纷纷抬头发现了我的时候,我居然没有从两人的脸上发现半点意外的表情。 就好像,我本来就应该站在这里,而他们本来就应该被我挡住。 我是一个极为善于观察和捕捉他人心理的人,这几乎已经成为了我赖以生存的本能。 但是那一秒,面对着一个连生活都无法自理的残废,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妇人,我居然有了一种类似于面对廖光惠的时候才会产生的感觉。 就像是站在悬崖边上,长久凝视着脚下的黢黑深渊,明知自己踩在实地,却依然能够体会到那种深不可测择人而噬的危险。 忽然之间,我有了一种隐隐约约的预感,这么长时间以来,我和小二爷蝇营狗苟苦心积虑做的那些事,那些准备,也许并不见得会有任何作用。 甚至,今日之行,我极有可能是在玩火,一把如果真被点燃之后,不仅能够毁灭我,也能毁灭一切的滔天烈火。 因为,无论是这个男人,还是背后的女子,他们都表现得实在是过于坦然和镇定。 究竟是千帆过尽,四大皆空;又或者心深似海,皆在掌控,我都一点也猜不出,看不透。 我唯一可以肯定的只是,李杰,绝对不是传言中那个一败涂地的废人,就算没有了权势,没有了威名,没有了江山。 他,依然不是凡人,更绝不可能是我胡钦所掌握得了。 “杰哥,你好!” 第二次说出这四个字,我的心情却已是截然不同。 魏记粉馆,我是一个声名乍起的后起之秀,虽然谈不上显赫,但面对着一个风光不再的旧人,却足够保持一份平起平坐的尊严,与毫无所求的自信。 但此刻,我带着一个非常明确的目的。 所以,虽然外表依旧平静,语气中同样也带着尽可能的尊敬,但我的内心,的确有些忐忑。 李杰并没有回答,他的双眼还是一如既往的半睁半闭,淡淡看着我。 “杰哥,和嫂子散步呢?” 说出口的第二句话,连我自己都察觉到了语气中蕴含的虚弱和无措。 李杰和莎莎却还是没有任何反应。 诚然,我心有所求,但今天,我并不是来求人,是来交易。 可是,从见面开始,短短几秒之间,我大失水准的表现,已经势必会给随后的交手增添一些本可避免的难度。 我对自己很失望。 我从来没有想象过,这个世界上,除了廖光惠之外,还会有另外一个人,仅仅只是面对着他,就可以让我如此青涩浮躁,稚嫩的如同一只羔羊。 于是,面对着李杰看不出丝毫情绪波动的空洞眼神,我用尽量不被察觉的动作,微微挺直了自己的胸膛。 接下来的这一次开口,我决定要做些改变,我不准备再继续任何的寒暄,我将会开门见山,提出约他谈谈。 可就在我嘴巴刚刚张开,瞬间之前还如同石雕一般没有任何动作的李杰,却突然说话了: “钦哥,去家里坐坐?” 没有例行的客套,没有虚伪的寒暄,直接得甚至都没有一点点的转圜。 李杰就这样约我去他家里。 我并不是他多年未见的故人,我不会专程登门来探望他。 我也不是他相交甚密的朋友,我们没有随意分享个人空间的关系。 从头到尾,只是说了两句话,两句在任何场合任何人口中都随时可能说出,并没有任何特别之处的屁话而已。 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为什么就如此确定此时此刻的我们并不是偶遇? 难道,他已经知道我此来的真实目的所在? 难道,他已经明白接下来我们谈话的重要性和隐秘性? 难道,我自以为高明的一切,其实全都已经被他看在了眼里? 难道,这些年,他一直都在等着这样一个机会,等着我这样一个人的出现? 难道,这片江湖,根本就不曾脱离过他的摆布! 接下来的事,还能做吗? 这把火,到底会不会烧到我自己的身上,将我烧得尸骨无存! 李杰,你,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看着咫尺之外的李杰二人,我心中再也没有了丝毫的轻视与得意。 不久之前,在二爷的亲自操作之下,我们无意中掌握到了一个被人刻意掩盖了很久很久,一旦暴露,就必将引起轩然大波的惊天秘密。 因为事情太过于重大,目前都还仅限于我和二爷两人知道,甚至连险儿地儿都没有说。 虽然我们并没有掌握任何确凿证据,但我和小二爷都一致确信,这个秘密的背后,与李杰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无论如何都绝对脱不了干系。 而这一点,也正是我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今天贸然前来与李杰相见的唯一凭仗,我认为李杰一定会受制于我。 可是现在,仅仅是短短两句话之后,我却并没有了来之前的那种自信和勇气。 “钦哥,嫌我房子旧,不肯屈驾啊?” 李杰的语气依旧平淡,但此时此刻传入耳中,我却分明听出了几分稳坐钓鱼台的自如与讥讽。 我微微一笑,几步上前,走到了李杰的轮椅背后,莎莎似乎早有预料一般,没有丝毫抵触,就极为配合地松开了轮椅把手,让我握了上去。 我一边推动轮椅走向前方,一边说道: “可以到杰哥家里,听杰哥亲自指教,这是我胡钦求之不得的荣幸,谢谢杰哥抬举。” “哈哈哈,钦哥,你而今如日中天,鞍前马后猛将如云,我一个又瘫又老的老残废,钦哥还这么客气,看来,钦哥是有大想法啊。这边走,路不好,注意台阶。” 听着李杰一语双关的话,我干脆不再搭腔,呵呵笑着依照他的指点,走进了这座曾经代表着无上权力与荣耀的院落大门。 青苔爬上了红砖铺就的小道,两旁草坪上既无鲜花也没蔬果,唯有几缕枯藤攀附在院子里的竹棚之上。 这是一个独门独户远超过普通人居住水平的小院,在岁月的消磨中,虽然已经出现了衰败老朽的气息,但依然被主人收拾得干净整洁,努力维持着逝去的荣光。 顺着院中小道走进李杰家的第一眼,我就看见了两幅挂在客厅墙壁上的黑白相片。 两幅相片中都是女人,而且长相都与李杰有些相似。 那位看上去年纪大一些的中年妇女一身灰色素衣,齐肩短发梳得油光水滑,有着一种民国时期富家女子所独有的端庄娴雅。 而另一张照片里的年轻女人则是身着绿色军装,长相秀美,却有着两道又粗又黑的浓眉,眉眼间的勃发不驯之色,甚至还要胜过李杰几分。 关于李杰的传奇身世,在这片江湖上,早就已经不是秘密了。 第315章 玩火(2) 母亲出身大地主家庭,早年就读于长沙女子学校,后来又成为了奔赴延安的老一辈革命者。 姐姐天资纵横,正值华年,却不幸惨死于“文革”。 而父亲熬过了十年浩劫之后,八十年代期间官至地委组织部长,那句在我市江湖上流传了近二十年之久的名言:“我是管官的官,我儿子是管流子的流子”,就是出自于这位官爷之手。 传说中,李杰父亲对于李杰极为宠溺,但因为某些家庭秘辛,李杰一生却恨自己父亲入骨。有说,李杰自甘堕落,委身黑道,以及李父最终身败名裂,病死囹圄,也全都是因为这一凄楚悲凉的人伦惨剧而起。 以前,对于这些街头巷尾时时耳闻的流言,我并没有当真。 但此刻,看着李杰母亲和姐姐的遗照高挂中堂,却唯独不见他那位长袖善舞的父亲照片之后,我突然就想起了自己办公室里,压在抽屉最下面的那张和君唯一的合照。 跻身江湖内,都是薄命人。 客厅边上,一个十来岁,长相极为秀美,几乎是继承了父母所有优秀基因的小女孩正在餐桌上写着作业,看到我们进门,立马迎了过来,也不用父母交代,主动向我打着招呼: “叔叔好。” “哎,你好你好,杰哥,小侄女真有礼貌。” 李杰笑着看向女儿,并没有搭话。但直到这时,从他永远惺忪的双眼里,我才第一次看出了他内心的欣喜和幸福。 莎莎直接走进了书房,几秒之后,再又出来,说: “里面收拾好了,你们慢慢聊,我先做饭。婷婷,过来写作业,爸爸和叔叔有事。” 房门在身后关上,莎莎的脚步声渐渐远去,狭小的空间里只剩下了我和李杰二人。 李杰指了指墙角的一个沙发,示意我坐下。 我依言而行,就在屁股刚刚接触到沙发的那一刹,房内骤然响起了李杰的说话: “如果我没有猜错,你今天来是找我救命!” 言辞利落果决,语气冷漠异常,再也没有了一贯的慵懒平和。 这么些年和廖光惠的相处中,我已经摸清了一个规律,那就是永远都不在廖光惠的面前撒谎,就算是有充分把握他不会知道真相,也绝对不要那样去做。 因为,没有人可以完全控制自己的身体,哪怕做了再充足的心理建设,撒谎的时候,你的身体也会出卖你。 你可以调整自己的语气和笑容,但你绝对无法控制自己的眼神和脸部某一条细小肌肉的抖动。 但是面对着廖光惠这样从人性最阴暗处摸爬滚打走过来的人而言,一点点细小的不自如,就已经足够让他判断一切了。 义色行事大开大合,并没有这样的能力;老鼠有,但我不怕他。 对于他们,我都曾经撒过很多很多的谎。 但现在,面对着李杰,我的本能却告诉自己,最好不要那样做,这个男人,不但有着和廖光惠一样洞察入微的能力,而且,他也完全值得我去惧怕。 所以,在沉默了两秒之后,我仅仅只是有些不甘地反问了一句: “杰哥,怎么这么讲?” 看得出来,对于我毫不推诿的反应,李杰有些意外,也有些开心,他哈哈笑了起来,边笑边说: “廖字头上两把刀,而今,人命出了,就连出了名办事熨帖的海燕都跑了,这场仗,钦哥你躲得掉吗?躲不掉!钦哥,你又打得赢吗?打不赢!你我非亲非故,一面之缘,今天纡尊降贵地上门来找我这个瘫子,我想,不可能是找我扯谈吧。不过,我蛮奇怪的是,如果十五年前,你来找我,那是找对了人,而今……” 说到这里,李杰双手一摊,颇有几分讥讽的地指着自己双腿,笑了笑,这才继续说道: “一个瘫子,要人没人,有钱没钱,那些老朋友们连我这条命都懒得要了,我,老李,还能帮你什么?” 李杰果然不愧是一代人雄。 短短几句话,我面临的局势,我来的动机,都已经被他说得一清二楚。 那一刻,我掏出香烟,借着点烟的时机,脑海中飞快闪过了无数种应对之策,但最后,当第一口香烟从口中吐出,我却只说出了两个字: “和尚!” 咫尺开外,李杰颇有几分消瘦枯槁的脸庞瞬间阴沉下去,死死盯着我的双眼当中,一股前所未有的杀机冒了出来。 我不说话,我想等李杰说。 但看上去,李杰却也没有半点开口的意思,他只是那样冷飕飕地盯着我,就像是鳄鱼浮在水面上的眼睛,却永远都看不见水面之下,正在发生什么。 终于,我忍不住了。 所谓言多必失,而片刻之前,李杰说了很多,这些话里面也让我听出了一点蹊跷,足以让我拿来敲打他一下: “魏记,你见到我就认出来了,秦明死你晓得,海燕跑你还晓得,就连廖老板皮老板要开打了你都清楚。杰哥,金盆洗手这么多年,江湖上的事,摸得这么清楚,还说给我听,你就不怕我传出去?” “我李杰,和你胡钦,说了这么多话,万一传出去,先死的那个人,只怕不是我吧。钦哥,你敢传吗?” 李杰依旧一瞬不瞬地看着我,就像看着一个死人,但嘴里说出的话,却凌厉得让我无法回答。 李杰,胡钦,在一起聊天,不管聊天的内容是什么,在如今这般敏感的局面下,一旦被人发现,只怕我就真的完了。 我当然不敢说,无论李杰今天和我说了什么,他也确实完全不用害怕。 尴尬之下,我只得勉强打了个呵呵,收拾一下心神之后,话锋一转,说道: “八九年,龙港,廖光惠的势力第一次伸出城南,和他合作的人,和尚!九三年,宋家跃当街与你割袍断义,第一个跟他走的人,和尚!九五年,宋家跃、刘峰在陈达摩和老鼠手里,一死一残,把消息通知陈达摩的人,和尚!九五年底,义色龙袍办你,廖光惠一战功成,大冬天光着赤膊跪在廖光惠门前请罪的人,和尚!杰哥,这个人欠你,比欠我的多。” 李杰眼神里面的杀意渐渐消退,半晌之后,他瘦削的身体往轮椅上一倒,缓缓问道: “你想做什么?” 看着对面那位似乎已经彻底被往事打败,心灰意冷瘫软在轮椅上的落魄枭雄,我再不犹豫,一个字一个字地从嘴巴里面挤出了一句话: “我,要,把,他,执,行,了!” 房间里陷入了短暂的沉默,唯有两人此起彼伏的喘息声微微可闻。 “丁零零……,丁零零……” 随身拎包里的手机骤然响了起来,尖利的铃声在狭小空间里越发显得有些惊心动魄,我一动不动望着李杰,掏出手机摁下了拒听键,李杰却好像睡着了一般,没有丝毫反应。 我耐心等待着,几秒之后,“丁零零……”,手机却又不依不饶的响了起来,低头看去,屏幕上显示的名字是险儿。 我再次挂掉电话,调成静音,将手机放在了跟前的桌面上。 正当我抬起头,看向李杰的时候,他突然说话了: “如果我不干呢?” 胸膛里好像有个东西猛然往下一沉,就在我飞快思索着应该如何继续说服李杰的时候,“嗡——”,桌面上的手机第三次传来了短暂的震动。 为了缓和此时此刻房间里略显僵硬的气氛,也为了让自己得到一个思考的缓冲,这一次,我伸手拿起了手机。 就在蓝色的手机屏幕上,我看到了一行字,发过来的人是贾义。 下一秒,一道惊天霹雳在脑海里炸开,我几乎是像触电了一般从沙发上跳起,转头就冲向了书房门,打开门的一刹那,奇迹般回过神的我,扭头看向了依旧坐在轮椅上,显然已经被弄得有些莫名其妙的李杰。 我已经完全没有了虚与委蛇的心思,毫不留情地说了最后一句话: “你不干,要死很多人!两天之内,老子等你消息。” 第316章 杀彻黄泉不晓天 路灯一盏盏往后飞逝,车子在贾义的控制下,像是脱缰的野马一样飚向了前方,隔着车窗,我都能看见一些狼狈不堪避让的路人,正在指着我们破口大骂。 我尽力让自己冷静,甚至都开始在心里念起了前一段时间跟廖光惠学的《金刚经》: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袛树给孤独园……我去你妈的狗杂种!” 西天的佛终究斗不过心中的魔,心中的默念终于还是控制不住,变成粗口爆发了出来。惊怒交加之下,一掌将手机拍在车门上,随着“嘭”的一声巨响,我看见前方贾义的背影,剧烈一抖。 小二爷出事了! 在李杰的书房,看见贾义发过来的那条短信时,我就已经知道小二爷肯定遇到了大麻烦,但那时的我,还没想到事情居然会这样严重。 当时,贾义发的是:钦哥,二爷被砍了。 出道至今,我们兄弟几人谁不是满身伤痕,或大或小,或锐或钝的兵刃入肉的痛苦我们早就已经比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的人都要更加清楚。 砍人或者被砍人,已经不再值得大惊小怪,这本来就是我们的生活。 但那一刻,我也仅仅以为小二爷只是被砍而已,就算再不幸,最多也只是落下个缺手缺脚,像是武晟、莫之亮一样的残疾而已。 尸骨如山鸟惊飞,古来江湖几人回,这没有什么想不通的。 直到我走出李杰所住的那个大院,看见贾义已经把本是停在街对面的车子直直杵在大院铁门前,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样在车头前转来转去,刚一看见我,本能想要迎上前来,却又立马转身飞快钻进车里,发动了汽车,完全顾不上平日里在我跟前的礼貌规矩,而是大呼小叫着让我快点上车的那一刻。 我就立马意识到,小二爷遇到的事情很可能不会如我所想一般简单了。 上车之后,贾义也顾不上说话,轰着油门就往前飚,我直接拨打了险儿的电话。 一直打了两遍之后,险儿才接,电话一通,险儿那头闹哄哄的,显然有很多的人,然后,他连招呼都没有和我打一个,在电话里,只是用极快的速度硬邦邦说了两句话: “急救室,地区医院,人不见得还在,来!” 挂完电话,我的心已经开始有些慌乱了起来。 但险儿说得太仓促,让我依然有些自欺欺人的幻想,于是,我又再次问了贾义一声: “怎么回事?你清楚没有?” 贾义没有立马搭腔,喘息声却陡然粗重了起来,好不容易张口后,声音里居然带了一丝哭意: “二,二哥,二哥他……” 越来越强烈的不祥感让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火气,大吼一声: “讲!” “二哥被人割喉了!” 贾义撕心裂肺的吼叫似乎越来越远,魂飞魄散之下,就连怒火都好像瞬间消失不见,我如同一个被倒空的麻袋般,瞬间瘫倒在了座椅之上。 “钦哥,钦哥……” 贾义带着哭腔的声音似乎就在耳边,似乎又是从极为遥远的天边传来,缥缥缈缈,如梦似幻,让我分不清真假。 身体被人剧烈晃动着,拖拽着,出了车厢,我的双脚先是被人抬得悬空,而后又好像突然一下陷入到了一摊又松又软的烂泥当中,丝毫使不上力,整个身体猛地一沉,就要倒下的一刻,却又被一双极为有力的大手一把抱了起来。 “胡钦,胡钦,二爷还在抢救,还在抢救!” 熟悉的说话声传入耳中,我扭头看去,抱住我的那个人浓眉大眼,五官深邃的如同石雕斧刻,这是谁,怎么这样熟悉,这是,这是,哦,这是武晟,是我的兄弟武晟! 武晟,我们很久没见了,他不是一直在九镇跟着三哥办事吗,他怎么会在这里,怎么会抱着我,我到底又是怎么了?…… “啪”,一声脆响,脸庞上传来了一阵火辣滚烫的感觉。 又是一道人影出现在了我的面前,这个人本是朴实憨厚的五官上青筋毕露,眼睛里冒着从来没有见过的冷冽与悲愤,一把扯住了我胸前的衣服: “醒来,醒来,你是大哥,你这个样子,我们就真完了。你清醒点,你是大哥啊!” 我是大哥? 对,我是大哥!这些年来,我胡钦蝇营狗苟,步步为营,为的是什么?为的就是要扛起这个责任,要让那些信我服我愿意跟随我的人,过上更好的日子。 小二爷出事了! 小二爷如今被人办了,生死未明! 小二爷是我一直以来最为亲近,最为依赖的左臂右膀,如今的这片基业,他居功至伟。他倒了,我怎么办?这么艰难的人生,这么重大的责任,这些左右为难却又不得不为的选择,这么多没人分享独自承受的痛苦。 我该怎么办? 我要站起来,我一定要站起来,小二爷倒了,我不能倒,我要站得更加笔直,这条路,我要继续带着他们走下去,这片天,我要为了他们撑起来! 我他妈的是大哥! 下一秒钟,当所有思绪繁杂沓来,再次浮现于脑海的那一刻,我整个人终于从浑浑噩噩当中清醒了过来。 这才发现,原来,不知何时,贾义已经带着我来到了医院大门之外。 不远处的大厅内,小黑周波简杰等一帮兄弟围在一起,脸上尽是焦急悲哀之色,个个都如同木偶般,沉默不言,一动不动看着我们这边。 在我的跟前,武晟一手抱着我,另一只手挡在地儿的胸前,正在劝说着,而向来本分的地儿则变成了一副完全陌生的模样,凶神恶煞地抓着我的衣服,贾义站在一旁,不知所措。 武晟还是那个武晟,如金刚张目,不怒自威;但是地儿,生性淡泊,与世无争的地儿,在噩耗来临的时机,他的身上,居然出现了某种让我备感心安的强横。 我抬头看了看天,山区的冬天总是这样压抑,就连太阳都像是发霉长了毛,灰蒙蒙的样子。我盯着太阳看,直到眼睛开始刺痛,泪水顺着两边脸颊淌下,一直淌到了嘴里,就像是小时候生病,外婆给我喂的童子尿,又苦又涩。 我伸出双手,在脸上揉搓着,揉去了眼睛的刺痛,也搓掉了脸上的泪痕。 然后,我站直身体,拍了拍武晟搂着我的那只胳臂,示意他松手,接着又掰开了地儿抓着我衣服的手掌。 两人呆呆望着我,我伸出手来在他们各自的肩膀上轻轻拍了拍,举步向前走去: “险儿袁伟在里头吗?走吧,我们兄弟都聚齐了,没什么过不了的坎!” 是的,没有什么大不了。 小二爷活,那我们继续兄弟齐心,披荆斩棘,无论挡在前方的是神还是佛,我们都会把他们一一拿下。 小二爷死,那么苍天可鉴,日月当明,此后黄泉路畔,奈何桥上,必会多出无数恶鬼冤魂。 纵是血染源江,立地成魔,我胡钦在所不惜。 一个,都不放过! 小二爷出事是必然,如今江湖上早已是烽烟四起,战火遍地,连廖光惠本人都被打了,方五莫之亮也堂而皇之的东山再起,找上了门来。 这种局势下,不管是我们兄弟,还是龙袍海燕阿天,金子军和尚,乃至是皮廖两人,谁出了事,都不值得惊讶。 出来混,一脚棺材一脚监狱,选了这条路,就要有这样的心理准备。 但所有必然的结果,都一定是被无数偶然所造成。 如果小二爷是地儿,整天待在场子里面玩电脑,他一定不会出这样的事;如果小二爷是险儿,身前身后小弟几个,就连睡觉都有大海陪着,那么他也不会出这样的事。 小二爷之所以出事,就是因为他是小二爷,有着其他人都没有的聪明头脑。 小二爷遇袭,从某个程度上来说,也是因为他的聪明所致。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 发展中国家的意思就是,这个国家的一切都还不完善,还在发展。 而发展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两百年前,正在处于工业革命的大不列颠,因为煤炭的广泛运用,导致伦敦成为了“雾都”,几十年间,死于呼吸系统疾病的英国人不计其数。 七十年前,飞速发展的洛杉矶拥有汽车二百五十万辆,每天烧掉一千一百吨汽油,所排放的大量碳氢化合物与阳光产生化学反应,形成毒性极强的光化学烟雾,导致四百多人死亡,全市四分之三的居民患病。 六十年前,日本熊本县水俣镇一家公司将含贡废水排入海湾,造成大面积污染,致一千多人死亡,甚至连该地区的猫,都因为吃食海鱼中毒,而彻底死绝。 以上国家经过几十上百年的治理,跨入发达国家行列,环境污染被控制在最小范围之内,美丽的大自然和健康一起回到了人民身边。 但积弱百年,自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之后,方才大步前进的中国却终于走到了付出代价的时期。 时代由人造就,时代也影响着每一个人。 所以,出生在中国中南部山区的普通居民小二爷,也间接成为了这个时代中,大规模破坏环境的帮凶与受害者。 近些年来,我们市开始了大规模的旧城改造和城市扩张建设,全城上下,到处都是建筑工地,烟尘遮日,污水横流。 无论拆迁还是建设,都一定会产生大量的垃圾。 起初,建筑商们一是贪图方便省事,节约成本;二是也可能根本就还没有环保意识。对于工地上所产生的各种垃圾,通常都是两种处理办法: 一、在城外找个人烟稀少,不太瞩目的荒野地方,一车车拉过去,就地倾倒,堆积成山。 二、直接倒在水面宽阔,流域颇长的源江河里。 这样的局面一直持续到了二十一世纪初,不知道是当政者终于意识到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还是他们决定从环保方面开始下手来树立自己的政绩。 总之,建筑垃圾的处理开始严格了起来,由政府牵头,在全市范围内建起了几个垃圾处理中心。 可是,这种处理方式一来投资大,二来回报低,所以也没有几个人愿意去认真做,就这样不死不活地吊着。 但无论如何,遍布全城的工地上,每时每刻都还是产生着大量的垃圾,也不能继续随意抛弃了,那究竟应该怎么处理呢? 就在无数人为此感到焦头烂额的时候,政府颁布的一项城市管理建设规划书让小二爷从里面看出了绝妙的商机。 我们市西郊有一处规模不算太大的沼泽地带,烂泥遍地,蚊虫成堆,除了抓蛇钓青蛙的人喜欢出没之外,自古以来就不被人待见。没想到,一到新千年,这块背时地却转了大运,一位由政府高价聘请的外国老头,在那里转悠了几个小时后,给政府支了招。 于是,沼泽摇身一变之下,就成为了政府硬性规定要在三年之内完工的重点便民工程——湿地公园。 沼泽的旁边是一片小小的丘陵地带,其中一处两座小山包围形成的凹陷地带,政府规划中计划将它填平,未来建成一个可供千人舞蹈,带音乐喷泉的休闲广场。 整个沼泽的改造项目被张总张万平和另一个人联手接了下来,而在他的抬举之下,我也觍着脸皮讨到了那片小洼地的填埋工程。 我当然毫无疑问地把这件事交给了小二爷去做。 本来,我想的只是,埋头把张总赏下的这个工程做好,按质按量按时完工交差,领钱就行了。 没想到,小二爷根本就懒得听从我的指挥,也完全不给我任何汇报。 只看见他每天拎着包神神秘秘地到处和人吃饭喝酒,忙得像个正经人似的,我们兄弟谁问他,他也就回答一句:“你们不懂,问这么多搞鬼,等着看就行了。” 一直到这个月初,我们才终于从已经搞定一切的他口中得知了真相。 就在沼泽改造正式开始之前的这几个月时间里,他居然凭一己之力四处运作,拿下了市区建筑垃圾填埋处理资格! 也就是说,当初,我的计划中,我们是需要购买泥方砂石来填埋那个洼地的,现在却完全不用了。 不仅不用了,别人每运来一车垃圾倾倒填埋,还要付给我们两百元人民币。 那么,这就代表着,我们除了能够从张总那里结算到预计所得的工程款之外,还省下了购买填埋料的成本,更让人笑疯的是,我们还将额外得到一笔想都没有想过的垃圾处理巨款。 不过,没想到的人是我,是险儿,是地儿。 小二爷淡淡地告诉我们,张总派下填埋项目的那天,他就已经知道要这样干了。 按理说,建筑垃圾需要分类处理,该粉碎的粉碎,该焚烧的焚烧,该回收的回收,一律填埋的话虽然比随处倾倒要好,可时间一长,也会对环境造成很大影响。 但我们是流子,在如此巨大的利益驱动之下,那些场面上为国为民的精英们都无所谓了,我们这些下三滥哪里还会管这么多。 我们毫不犹豫地为金钱出卖了良心。 天道循环,从来不爽。 于是,我们也就理所当然,得到了报应。 从上个星期开始,填埋项目已经正式启动了,虽然时不时会有些诸如部门对接、员工调整等等的小破事出现,但总的来说,算是非常顺利。 直到出事那天! 第317章 断我手足 小二爷有一个司机,已经跟在身边一年左右,也姓朱,二十七岁,九镇金龙山人,是他家的一个远方堂哥。出来闯世界很早,十几岁就跟着人去了佛山做家具,后来又去过揭阳炮台镇磨大理石板,在上海干过小饭馆,跑了半个南中国,却因为做人太过老实无用,适应不了大城市的繁复纷杂,一直没有赚到钱,最后走投无路之下,由父辈出面说合,投靠了小二爷。 小二爷住在市中心一个叫作钻石广场的楼盘里,司机就租房子住在他的楼下。 当天上午,小二爷起床之后,按惯例让司机去楼下一家面馆给他买了一碗面,半片猪蹄,吃完后,小二爷坐在自家餐桌旁,无意识地给司机多说了一句: “昨天搞太晚了,没醒神,反正今天也没什么事,要不就把手机关了,我们都在家休息一天。老表,你觉得怎么样?而今这个日子还不如当年在乡里自在啊。” 司机当时并没有搭话,只是继续收拾着桌子。 他说他太了解小二爷了,他知道这只是一句聊以自慰的牢骚而已。 他还哭着给我说,如果那个上午小二爷真像口中所说关机的话,也许现在还是平平安安的,逃过一劫了。 只可惜,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只有注定。 这些年间,在我能不管事就尽量不管,能不早起就绝不起床的同时,小二爷却也养成了事事在心,处处留意的谨慎心思。 既是天生操劳之人,也就注定逃不过这场血光之灾。 所以,话一说完,小二爷还是回房换起了衣物。 等他收拾停当,两人走出家门的时候,司机说楼下街道上响起了“洪湖水,浪打浪”的音乐声,根据市环卫局安排的洒水车出工时间推算。 他们走出小区的正确时间应该在早上八点整。 这就是小二爷,永远都会在同一个面馆吃面,同一个时间出门。 小二爷先和司机一起来到了王朝,点了一下场子里的酒水账目,交代了地儿和小黑一些应尽事宜。 十一点正,他的手机闹铃响起,起身离开夜总会。 在楼下停车场,他遇见了险儿和大海。 他告诉险儿,要去珍珠大酒店,请区里某个部门的二把手吃饭。 险儿让他少喝酒,办事是办事,但没必要天天陪人陪到酩酊大醉,注意身体。 他笑着说,放心,他有分寸。 最后分别前,小二爷又突然停下,好像有些担心的样子,提到了我今天不会来场子里,要去见一个很重要的人,办很重要的事。 险儿问他什么事,他不肯细说,只是交代险儿,如果今天没其他重要的事情,就别出去了,在场子里等消息。因为我的事办成办不成,会有什么后果,都无法预测。现在局势叵测难明,万一有个意料之外的三长两短,至少大本营也还有个人居中策应。 险儿对小二爷的话引起了重视,这一天,他和大海都待在场子里。 也正是因为他这一个抉择,几个小时之后,事态才没有走到最坏的一步。 十一点半不到,小二爷让司机准时将他送到了珍珠大酒店楼下大厅。 这也是小二爷的一个良好习惯:只要是由他本人发起的约会,哪怕约的对象是我们兄弟,都一定会提前至少半小时到场,耐心待客,却也绝不催促。 小二爷让司机就在附近找个地方吃饭,等他忙完之后,会打司机电话来接,然后,他独自一人走进了酒店。 司机肚子并不饿,在酒店旁找了一家足浴城,准备洗个脚,小睡一下。 可是,等他停好车,刚刚上去点好技师,还没来得及脱鞋,小二爷却打来了电话,语气并没有十分着急,只是让司机马上去接他。 几分钟之后,已经站在酒店门外的小二爷匆匆上车,车子开向了西郊工地。 当时时间,大概是中午十二点不到。 小二爷并没有告诉司机为何突然终止了饭局,也没有说所请的客人又是如何处理。 只不过,他上车之后,在开往西郊的路上,打了几个电话。 综合几个电话,司机听出了一个大概。 西郊要开发成湿地公园的那片沼泽地带,本来属于附近一个叫作兰坪的乡所有。但因为那块地实在太烂,耕不能耕,种不能种,就算偶尔有心思活络的人想要撒点鱼苗进去搞养殖,结果发现不是被蛇蛙吃光,就是钻进淤泥里面,再也找不到。 这样一块千百年来狗都不啃的荒地,根本无法给周边居民带来分毫收益,所以当初土地改革,这片沼泽被划分给兰坪乡的时候,乡民们还愤愤不平的闹过很大意见。 如今,时代已变,昔日无人问津的沼泽,如今却要变废为宝,建成公园,周边居民虽然都是乡野鄙夫,没读过什么书,但账还是能算清的。 不开发,就一直都是废地,没有任何价值,他们世世代代还是耕地球的农民。 开发,虽然占了地,但形成公园之后,不说旅游产业带来的利益,单是风水大变,水泥大道一铺,他们也就摇身一变,成了再也不用出门脚踩泥的城里人。不管怎么讲,最终直接受益的人还是他们。 所以,当地不论是乡政府还是乡民都对这个项目非常支持,张万平从而也只是相应付出了一笔非常划算的补偿款。 但是,那天,在这一个庞大的产业链中,恰恰就是属于我们的这小小一环出了问题。 我们承接下来的工地位于沼泽地带边上,两座一泡尿都可以从上往下拉到底的小丘陵中间。 但不管怎么样,再小的丘陵它也是脚能踩,锄能挖的实地了。在这个世界上,中国人算不得最聪明,当然更谈不上尚武能打,可毫无疑问,绝对是最勤奋,生存能力最强的民族。 辛辛苦苦几千年,早就已经被压迫成了常态,极善于在困苦中求生的中国农民们,是绝不会放过一分一厘可以耕种的土地的。 兰坪乡的乡民们也一样,哪怕是那样两座屁大的小山坡上,都被他们种上了几亩橘子。 种橘子树的地分属两户人家,不知为何,在张万平已经付出了一笔补偿款,本来应该搞定谈妥了之后,他们两家人居然再次联合起来,纠结着一大帮亲戚跑到工地上闹起了事。 小二爷留守在工地上负责管理的人是康杰。 康杰办事能力虽然比不上贾义周波,但胜在性格平和,遇事不像十三鹰中其他人一样好勇斗狠,平日里深得小二爷之心。 所以,这次小二爷也就给他委以了重任。 闹事的人一大早就到了工地,挡着门口,不许渣土车进出,说什么坏了他们的地,他们的地不比沼泽,是值钱的,是养活一家人的,现在断了他们两家的活路,那点补偿款根本不够。 这是康杰第一次独当一面,他当然不希望一出事了就要麻烦小二爷,他当然想好好证明一下自己的能力给我们看。 所以,第一时间,康杰并没有通知我们,整整一上午,他都一直都在和闹事的乡民谈,纵然乡民们开出了一个绝对不可能接受的天价之后,他还始终抱着一份侥幸心理,希望能够把对方拉到在商言商的层面上,谈出一个他能够做主,双方也都接受的妥善结果。 但到中午的时候,事态再次发生了变化。 森林公安介入了进来。 在一个由政府牵头规划的重点工程项目中,森林公安居然插了一脚进来,义正言辞地说工程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必须予以停工,并且当场给工地大门贴上了封条。 且不说,这样大的项目在动工之前,以张万平纵横商海几十年的手段,必定早已上下打点完毕,断不至于出现这样的事。 单说这项工程本来就是政府投资的,下属部门却要停工,在官本位盛行的二十一世纪初的中国,这堪称匪夷所思,完全是已经超越了正常逻辑。 康杰意识到了这一点,他也意识到这绝对不是偶然事件,而是背后有人在一手操纵了。 理所当然,无论是幕后那位主使者,还是事件本身,都超出了康杰自己所能处理的范畴之内。 所以他立刻电话通知了小二爷。 小二爷也就放下一切,赶赴工地现场。 不知是小二爷在路上打给张万平和其他几个实力人士的电话起了效果,还是有其他什么原因。 当小二爷赶到现场之后,经过深刻沟通,森林公安和当地闹事居民都在忽然之间变得通情达理了起来。 在小二爷做出了一定尽力完善整改的承诺,并将森林公安领头人拉倒一旁房间密谈片刻之后,他们撤销封条,率先离去。 这时时间已经靠近傍晚。 然后,在那两户居民的盛情邀约之下,小二爷又和他们一起来到了附近离工地不远处的一家乡镇餐馆,请他们吃了一顿饭,席间谈妥条件之后,小二爷买单悄悄离开。 走出饭店,车停在门口,司机却不见了人。 等了几分钟之后,也许是觉得离工地本来就不远,走路也就几分钟的路程而已,就当饭后消食,小二爷索性给司机发了条信息,说自己先走一步,让他直接去工地等。 然后,他独自一人踏上了那条没有路灯,漆黑一片,已经被无数渣土车压得支离破碎的,通往工地的简易公路。 收到信息一分钟之后,拉完屎的司机匆匆走出厕所,跑出酒店开车。 就在车门打开的一刹那,他说,已经隐约听见前方黑暗中传来了几声撕心裂肺的叫骂。 意识到大事不好的司机,飞快驱车赶往工地。 刚刚开出不到两百米,在车灯的照耀之下,司机就看见了让他肝胆俱裂的一幕: 小二爷面孔朝下跪在前方道路中央,身体蜷缩,背部如同一只大虾般高高隆起,当车灯照耀在身上之后,小二爷缓缓抬头看向车灯,双手紧紧捂着颈部,鲜红的血液如同泉水般从指缝间汩汩而下…… 第318章 映血荷花红不红 小二爷已经进手术室七个小时了,又一个清晨即将到来,沉睡的人们将会渐渐清醒,落下的太阳也会再次升起。 但却没有一个人知道,小二爷还能不能睁开双眼,看见明天的太阳。 我只能眼睁睁看着护士来来回回,往里面送着一袋又一袋血浆。 可纵然如此,了解了所有细节之后,在惶惶不可终日之下,我依然还是感到了一丝庆幸。 几个小时之前,小二爷应该就已经死了,他之所以没死,不是命大,更不是对方手下留情,而是因为险儿。 救了小二爷的人,正是白天遵从小二爷吩咐,待守大本营的险儿。 事发之后,司机和近在咫尺闻讯而至的康杰立马就拨打了120急救。 当时险儿正在我的办公室,康杰第一时间也把电话打到了我的办公室,接到电话之后,险儿首先让康杰不要再等,立马将小二爷送往兰坪乡卫生所,做初步处理。 挂完电话,他只交代了地儿一句: “小二爷重伤,通知廖老板胡钦,动用所有关系,联系医院。” 然后,他甩门而去,用最快的速度带着大海开车赶往了西郊工地。 我们市并不大,正常开车,如果不堵,从夜总会到西郊大概一刻钟。 那天,险儿用了不到十分钟,就出现在了兰坪乡卫生所,没有丝毫停顿,立刻将已经用止血带简单处理过的小二爷抬上自己的奥迪,直接开向了廖光惠已经安排妥当的地区医院。 直到离开,救护车依旧没到! 没有险儿,小二爷必死无疑。 一个小时前,在我的强制命令之下,已经忙前忙后一整晚,熬得双眼通红的险儿领着大海先回去休息了。 起初,他无论如何都不愿意走,直到我说了一句话: “我们两个如果不换班休息,明天再出什么事,哪个处理。别人是来要我们命的!” 其他的小弟,我也让他们都先走了,现在就算守在这里的人再多,除了让自己队伍徒增疲累之外,没有丝毫意义。 烽烟四起之际,枕戈待旦,兵疲马乏,非为将,实取死之道。 何况,我也不是没有准备。 我、贾义、武晟、袁伟,以及宁可死都绝对不走出医院一步的地儿,五个人,五把枪。如果有人再敢来,那么不管来者是谁,我都保证这座医院会在顷刻之间变成一个战场。 充满了狂怒与杀戮的战场。 午夜时分,万籁俱静。 经历过的有心人才会知道,同是午夜,静与静之间,还是有些不同的。 躺在卧室里又宽又软的大床上,看着天花板的静;与走在黢黑小巷,不闻半点人声的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 而这个世界上,有两个地方的午夜之静,最为诡秘。 医院、灵堂。 灵堂守灵,两盏长明灯烟火摇曳,世人皆已昏睡,陪着你的只有身边那位永远不会再醒来的亲人,生死只隔咫尺。那一刻,你会分不清生死,分不清现实还是梦幻,你整个人都会变得不着边际,你会想起很多平时不会去想的事,你的哀伤会被冲淡,但寂寞与无奈却会越发绵长,你会沉入到一种绝对静谧的安详。 而医院的午夜,却不让会让人安详,只会空灵。 如我此时,守候在医院长廊,灿白灯泡一片清冷,身边兄弟皆无睡意,每个人都睁着双眼,默默望向前方某处,空洞无神。 明明没有一人说话,可耳边却好像永远都在窸窸窣窣地传着某些动静,也许是远处病房内某个病人低声呻吟,也许是一位新诞婴儿娇声夜啼,也许是无数个死在这里,却依旧没有离开的鬼魂游荡…… 恍惚之间,我突然就有了一种奇妙的感觉。 好像自己依旧被抽离成了两个,一个安静坐在长凳上,另一个却飘在半空,淡淡看着长凳上的自己。 更加玄妙的是,当自己的思绪被抽离了一半之后,这个世界所有的一切,却反而更像是明月映枯井,越发清晰了起来。 组成世界的本质并不是分子,也不是神迹。 而是故事。 这是一个故事构成的世界。 洪荒中的大爆炸是一个故事,造人的女娲是一个故事,亚当夏娃的相逢媾和也是一个故事,英雄、佳人、家破、国兴……红尘中的每一点每一滴,无一例外,同样都是故事。 当故事合乎逻辑之后,它就会变成真相。 通过司机的详细描述之后,小二爷遇袭,是一个完全合乎逻辑的故事。 如果是平时,当仇恨与怒火充斥了心神,也许我就会完全忽略某些并不引人注意的地方。 但是现在,在这座生死等闲,繁杂冷漠得如同过眼云烟的午夜医院,恍惚之间的我,却反倒是如有神助一般得到了额外的清明。 从头到尾,这个司机唯一值得怀疑的地方,就是小二爷出门,他不在。这才凑巧让小二爷步行回工地,发生了极为偶然刺杀事件。 但细细一想的话,连这一点其实都没有值得怀疑之处。 因为,这个司机不仅是小二爷的血脉之亲,他还有一个足以解释一切的外号。 出前一蹲。 出前一蹲少年时代离家远行,做的都是极为卑下的辛苦行当。 人都有七情六欲,越是生活潦倒的人,就越需要某样东西的慰藉,这样才能发泄掉心中的郁结和不满,才能告诉自己,这个人生还有值得活下去的理由。 所以,家庭不幸福的女人往往会偷情,身无一物的男子却喜欢去赌。 可这两样都比不上酒。 唯有一醉,才能解千愁。 早年的出前一蹲过得实在太辛苦,他爱酒。 每天下工之后,他就会和工友们一起借着几两老酒的麻醉,酣畅片刻,安然入睡。 可他实在是太穷,喝不起好酒,只能喝市面上能买到的最便宜的那种货色。而他又恰巧活在中国,在中国,花大价钱都不一定能买到真货,花不起钱,那买的就百分之百只能是假货了。 出前一蹲年轻时喝了太多的假酒,假酒虽然没有要了他的命,却伤了他的身体。 他患上了不致命却也治不好的肠胃病。 自从他跟了小二爷之后没多久,很多人就发现了他的一个毛病,一天之内,他不知道要上多少次大号。 吃完饭,要去厕所,喝杯水,要去厕所,就连点根烟,也要去厕所蹲着抽才爽。 而且,也不知道是养成了坏毛病,还是有着一定的职业道德。 开车的时候,他从不方便;有急事的时候,也没见过他捣蛋;可只要车一停,只要能够走进一栋建筑物,不管是加油站,还是按摩院,他就必定要去蹲一次。 所以,很多次,小二爷他们办完事要走,一找他,他却还在厕所,久而久之,大家也就习惯了。 有一回,地儿偶然在吃一包方便面,小二爷急着要走,这哥们却又去蹲厕所了,地儿看了看了方便面包装,淡淡一笑,神来之笔般说了一句: “管天管地,不管人拉屎放屁,出前一蹲嘛,你急有卵用。” 此后,出前一蹲,一语成名。 我扭过头,默默看着不远处那位靠墙而立,看上去也很疲劳的司机,几秒之后,他发现了我的凝视,先是微微一愣之后,站直了身体。 我站起身,对着他走了过去。 这一次遇袭,小二爷走出饭店,司机不在,放在别人身上,几乎是铁板钉钉的反常,但换作出前一蹲,那就是天经地义,丝毫不出奇了。 但正是因为这个不出奇,才引起了我的疑问。 首先,闹事的那两家人当然有嫌疑,是他们主动邀请小二爷去吃饭的,而杀手也正好是埋伏在饭馆和工地之间的路上。 但小二爷是在把事情谈妥之后,大家还在吃喝的途中,悄悄买了单,自己走掉的。 除非那两家人里面有神仙,不然他们完全不可能知道小二爷什么时候离开,更加不可能知道小二爷会自己步行回去。 就算他们参与了布局,也仅仅只是一个把小二爷引到那家饭馆的棋子而已。 那么,唯一能够如此准确把握,甚至是主动设计小二爷行踪的人是谁? 只能是出前一蹲。 他是小二爷的堂哥,和小二爷一起长大,逢年过节大家都还要面对同一个祖宗,流着同一道血脉,他更是因为小二爷才过上了远胜之前无数倍的生活。 他没有理由出卖小二爷。 只是,所有的不可能里面,唯一一个接近可能的,那就是答案。 这并不是一个推理故事,不需要完美犯罪。 这只是一桩为了避开场面势力的介入,却又要做到彼此心知肚明,杀鸡儆猴的江湖仇杀而已。 所以,那个在背后讲故事的人,还是有意无意的地把出前一蹲抛了出来。 他知道,出前一蹲绝对不可能扛过我逼问的手段,也一定知道我会这样去做。 但是,他完全不怕,他甚至还极其傲慢地刻意在故事中埋下了几笔草灰蛇线,留给我来探索。 张万平借政府之势,本已已经搞定了的兰坪乡,突然又乱了起来,而且直接乱得牵扯上了小二爷的命。 这绝不是几个乡野鄙夫能够做到的,那么背后的人到底是谁呢? 十年前,一个兰坪少年裸体挑菜上城区,酒后调戏抢劫妇女入狱,出狱之后,江湖人称大屌。 二十年前,一个兰坪苦力混迹于市区菜场,遇不平,设计服人心,养财鱼发家,崛起于微末,如煌煌巨鼎俯扣江湖,成就一方霸业。 我默默看着笔直站在身前一尺开外的司机,就连他越来越粗重的喘息声,都清晰可闻。 他靠在墙壁上的身体飞快站直,呆呆望着我,两眼之中,由起初的疑问,渐渐变成惶恐,最后居然整个人都情不自禁地瑟瑟抖了起来。 “你跟了二爷多久了?” “一年多了,钦哥怎么?” “觉得怎么样?” “还,还可以,钦哥,怎,怎么了?” “那你不应该!” 我扭头走开,走到同样是满脸不解看着我们二人的武晟身旁,俯下身去,在武晟耳边说了几句。 武晟高大的身躯轰然站起,走向了身后那个已经注定没有了活路的可怜人。 以残废之后,性格也越来越乖张难测的武晟的手段,我知道,明天天亮之后,小二爷睁眼之前,纵然是个铁人,也会说出一切。 那个时候,杀人者,将会成为被杀之人! 我径直走出医院大门,清晨的冷风袭面,东方已有霞光万道。 医院门外,有个小小的假山水池,如此寒冬,居然有株荷花傲霜独立,一抹细碎阳光洒在荷叶上,美得像是幻相。 映日荷花别样红。 那个具体动手办小二爷的人是谁,已经不重要了,无非也就是彼此心中都有数的那两位而已。 廖光惠手里最适合冲锋的枪只有我这一把,皮春秋手中何尝不也就是那位。 是啊,我是多么的愚蠢,我一直以为以皮春秋的江湖地位,和他好不容易打拼下来的偌大家业,这场仗,他不会亲自下场。 但我却完全忘记了,三哥曾经给我说过的那句话: 无利不起早! 水晶楼那块地中之王,足以让任何人红了眼,拼了命。 廖光惠如果平安度过这一道坎,凭着水晶楼开发带来的红利,此后二十年,江湖唯他一家独大,再无皮廖争霸之说。 我要是皮春秋,我也会好好玩一场了。 自古以来,成王败寇,搏命而已。 廖光惠被打之后,海燕跑了,龙袍阿天等嫡系人马低调得就像是完全消失不见,唯有我胡钦,在四处寻找那个打廖的瘸子。 明眼人一看便知,我们兄弟已经被推到了这场血斗的最前线。 谁出头,就打谁! 皮春秋这着杀鸡儆猴,下得太急,太狂,也太厉害。 只是,如今皮春秋下了这样一着险棋。 廖光惠,你又该如何回应? 你亲自落场,那这场仗不到血流成河,就再也没有可能收场。 你稳守待变,那又还有谁甘心替你上阵?你就不怕寒了我胡钦的心? 看着那个小小的水池,突然之间,我很想知道,映血的荷花,会不会更红。 第319章 小楼一夜听春雨(1) 在廖光惠方面的安排之下,手术后的小二爷住进了医院后面一栋无论是环境还是私密性都要好得多的干部病房。 中午十二点多,武晟就回到了医院。 凌晨他带出前一蹲离开的时候,穿着一件灰色外套,回来时却已经换了一件笔挺的黑色西服。 但纵然如此,隔着那件明显是临时新买的衣服,我却仿佛依旧能够嗅到武晟身上隐隐散发出来的浓烈血腥味。 武晟变了很多。 数年前的那一夜,他忠肝义胆,代友受难,月光如水,刀光如水,而他的鲜血也如水一般飘洒在狭窄小巷的青石板路上。 罗佬手里的刀,废掉的不仅仅只是武晟的一只手,也彻底杀死了曾经那个真诚炙热,酷爱运动的阳光少年。 这些年来,随着武晟越来越飞扬跋扈,越来越暴戾乖张,武土匪的这个外号在江湖上也越来越响亮,甚至已经隐隐有了几分超过皮铁明,成为义色底下二号人物的意思。 以今日武晟行事的风格,我想象不到之前那几个小时里面,出前一蹲经受了哪些酷烈手段,我也不愿意去想。 我只是百分之百肯定,不管武晟做了什么,出前一蹲都绝对扛不过去。 所以,当武晟再次回到医院,出现在病房门口的那一瞬,我就立马意识到,所有一切都已经水落石出了。 待到小二爷终于睁开双眼,已经是下午三点。 经过最初几分钟的恍惚迷惑之后,他的神智渐渐从混沌中清醒了过来。 那双狭长明亮的眼眸里开始有着各种情绪闪过,并且迫不及待的第一时间就看向了我,微微张开嘴似乎想要说话的时候,我伸出手摁在了小二爷的额头上,望了身边的武晟一眼之后,柔声说: “你还不能说话,安心休息,我都晓得了,你放心,我会处理。” 我的话音刚落,小二爷眼中陡然就射出了两道极为悲伤的神采,咽喉里面“呜呜咽咽”地发出连串细小含糊的怪声,片刻之后,终于还是忍不住,双眼一闭,任凭两行清泪顺着脸颊流淌了下来。 我轻轻拍打着他胸前的被单,我明白他在为什么而难受,又为什么而流泪,但种了前因,就注定要吞下后果,谁都怨不得谁。 所以,除了沉默,我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安慰。 又过了片刻,小二爷抬起手掌放在耳边,做出了一个打电话的姿势,武晟会意,掏出手机塞到了二爷面前。 他颇为艰难的捧在手上摁了起来,几秒之后,将手机递到我跟前,我接过来一看,手机屏幕上写着小小一行字: “放他一马,留条生路给他,那个家,我毕竟也还要回。” 我把手机交还到武晟手上,武晟瞟了一眼之后,脸色立马大变,急冲冲俯下头就要说话,我一把扯住了武晟,看着小二爷,缓缓说: “吃里爬外,阳奉阴违,这次是诚心要你的命,他就算只是个小棋子,但也不可能完全想不到,心思过于歹毒,今天手软,只怕今后留下后患。你确定要这么做,想好了?” 小二爷呆呆与我对视,一时间竟像是痴了一般,忘记了回答。 小二爷的顾虑,我懂。 他和出前一蹲未出五服,血脉至亲,出前一蹲死了,今后逢年过节,他小二爷又还怎么再踏进朱家的门,他又该怎么给家里的那些亲人长辈们交代。 江湖再远,走不出一个情。 利刃纵寒,斩不断血肉根。 所以,他心存慈悲,想要放出前一蹲一条命。 但他却根本不知道,还有些话,我并没有说出口。 因为,那太伤人。 武晟把出前一蹲带走之后,最初的一个小时之内,平日里看上去老实巴交,连和人拌句嘴都面红耳赤打不出一个屁来的出前一蹲,居然表现出了远远超乎平常江湖人的强硬骨气,咬着牙关拒不承认,连半句真话都不肯说。 直到最后,彻底惹发了武晟的残暴性子,用上某种源自于百年前那些啸聚在十万大山深处的土匪们流传下来的酷烈手段之后,出前一蹲的精气神这才被完全打垮,一五一十地吐出了实情。 出前一蹲之所以背叛小二爷,表面上的理由其实非常简单,但也正因为过于简单,才让我这样的老江湖听过之后,都不禁被人心的复杂和恶毒所吓倒。 他就是为了买房。 没有卧病在床的父母,没有嗷嗷待哺的孩子,也没有欲壑难填,索取无度,要车要房的媳妇,出前一蹲甚至连女人都还没有一个。 一个自小出家门,在城市的角落里,在社会的最底层颠沛流离了十多年的男人,居然在终于能够吃上了一碗饱饭之后,短短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就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小二爷所住的钻石广场目前基本可以说是我市最好的楼盘之一,地处中心区域黄金地带,往来皆权贵,出入无白丁。 这个小区没有小户型,小二爷给出前一蹲租的房子就在自己楼下,四室两厅,当初房东是留着自住,所以装修也是不遗余力,地毯、桑拿房,影音室……样样齐全。 住久了,出前一蹲也就习惯了。但是越习惯,他就越不甘,他知道,对于这一切而言,他只是一个过客,而不是主人。 其实,以小二爷的性格和慷慨,有朝一日,出前一蹲真是到了结婚之类的关键时候,小二爷未必不会替他将未来都打点妥当。 但是,出前一蹲太急了。 他已经离不开这样的生活,他甚至都不明白,早年间那种像是猪狗一般活着的卑贱日子,自己是怎么能够忍受下去的。 他只晓得,无论如何,他再也不能那样过,他要和他的表弟一样,和这个小区里面的每一位邻居一样,被这座城市所接纳。 于是,一个月前,在廖光惠还没有被打,在我们都还不知道方五已经回来的时候,方五就已经找上了他。 方五开出了一个可以满足出前一蹲所有梦想的条件,出前一蹲都没有想想,这笔钱他是不是真的能够全部拿到,拿到了又是不是真的有命去用。 他只是毫不犹豫的一拍即合。 幼年青梅竹马的友谊,成人后提拔于微末之时的恩情,血浓于水的联系,在欲望的面前,都已经不足一提。 武晟怒不可遏,将出前一蹲折磨得死去活来,奄奄一息,当出前一蹲再一次从昏迷中被弄醒过来之后,武晟指着他说: “我不是没有见过坏人,为了钱确实好多事都可以做。但你这个杂种也算是狠角色了,小二爷对你这样好,要什么给什么,你出卖他也就算了,居然出手就还想要命。你这个人心太毒,留不得。我现在去医院,还会有人好生招待你,等我回来的时候,老子亲自送你上路!猪狗不如的畜生,不算作孽。” 也许是已经意识到自己必死无疑,也许是说出一切之后也就索性抛开了一切顾虑。 继明面上的理由之后,出前一蹲终于大笑着不管不顾给武晟道出了心里的真实想法。 “哈哈哈哈,心毒,我要真心毒,那现在他就不是躺在医院,是躺在太平间了。你晓不晓得,当时,他躺在地上捂着脖子看我的那个眼神?我啊,还是心太软,比不上你们这些做大事的人啊。我给你讲个事,去年过年,他把全家都接到市区来了,只有大年初一那天,祭祖,一家人才回了一趟乡下。他是谁?他是二爷,是我们朱家的大人物嘛,一回去,平时那些见面都对着老子翻白眼的亲戚,个个都像是见到了祖宗,都跑了过来,这个一杯,那个一杯,他喝多了。喝多了就睡老家嘛,也他妈不是什么富贵人家的公子,过不得苦生活,早十年,不也和老子一样,两脚泥巴的泥腿子。现在杀人喝血,赚了几个黑心钱,就不得了了。就只睡得城里的席梦思,睡不惯乡下绷子床了?非要回城!一定要回城,自己开不了,就让我开,送他回来!大年初一啊!他回城了,反正全家都一起,还是过年。但老子他妈就一个独子,给他开了一年车,深更半夜说起就起,随叫随到,风里来雨里去,狗一样的伺候他,还不够!连过年都不让老子过安?我妈看不惯,留我,和他说了两句,就当着那么多人,他妹妹居然就敢,就敢当着那么多亲戚的面,说能干就干,不干就滚。我妈是他的婶婶!凭什么,不就是多了两个黑心钱嘛?那天我妈送我的时候,气得哭,打我,说我不争气,打完又心疼,又说要我忍着,说咱们就这个命。老子告诉你,老子就不认这个命!心黑了就来钱,那他妈老子的心也能黑。他小二爷,你们什么鸡巴九镇六帅都没什么不得了的,小二爷当年也还得老老实实跟在老子屁股后面捡糖鸡屎,还得毕恭毕敬喊老子一声哥!老子不欠你们任何人,只有你们欠老子!” 出前一蹲这番话,居然把心如钢铁的武晟武土匪都说得瞠目结舌,无言以对。 当武晟回到医院,把这番话告诉我之后,我同样也震撼不已。 面对着平日里行事低调,为人谨慎的小二爷,一个看上去老实巴交的出前一蹲,心里居然都积攒了这么可怕的仇恨与怨气。 那么我呢? 手底下那些对我毕恭毕敬,从不敢有丝毫顶撞的人们,在他们或钦佩或尊敬或奉承的面孔背后,心里那些深不可测的地方,他们想的又是什么? 斗米养恩,担米养仇。 谁记恩,谁有仇,如何才能分得清。 我情不自禁就想起了那一趟靠着大民高抬贵手,才侥幸逃过一命的省城之行。 出卖小二爷的找到了,出卖我的那个人,又到底是谁? 病房门被打开,贾义快步走了进来,趴在我的耳朵边上飞速说了两句。 我站起身,小二爷一把握住了我的手掌,低头看去,眼中满是痛苦和恳求。 “你啊,该断不断,反受其乱。好,我不杀他。” 抽出手掌,深深几口之后,确定自己的思绪完全平静之后,我转身走向门外,身后传来了武晟地儿的询问: “胡钦,怎么了?” “胡钦,干吗去?” “廖老板,来了。” 陪着廖光惠和元英一起走进病房的时候,房间里面只有地儿和小二爷,武晟袁伟两人已经不知去向。 我明白他们是为了避嫌,所以故意先走一步。 我并不感到悲哀。 人生一世,不如意处十常八九。 昔日情同手足,一朝翻脸成仇,或者彼此陌路的事情太常见了,我和三哥,三哥和老鼠,龙袍和皮春秋,不都是这样吗?我们不也都还是好好地活着,就算偶然心底会有些许怅然追忆,可终归也被风吹雨打去了。 第320章 小楼一夜听春雨(2) 红尘情事,本就是如此不堪一击,走过了这么长的江湖路,我要还是一点都看不开,那就真是庸人自扰了。 我最多也只是感到有些无奈。 毕竟,武晟袁伟两个和我本人还是没有生分,我们相互顾忌的仅仅只是彼此不同的身份,以及这个身份背后所带来的那些微妙社会关系而已。 如今,我早已经是城南廖氏的门下走狗,而武晟袁伟却还依旧归属于源帮义字堂。廖光惠雄霸四方,义色偏居一隅,这两者之间本来也不会产生太大的交集,更提不上冲突。更何况,追根溯源,义色当初也算是半个从廖氏集团走出来的人物。 真正造成今日这种敏感局面的关键点在于——我。 对于义色而言,我是两姓家奴,武晟袁伟又是我的结拜兄弟,想必,他是一定不会太乐于见到袁武二人和挖过他墙角的廖光惠之间,有过任何私下接触。 而于廖光惠方面来说,手下人背叛旧主,却又还在和以前的兄弟过往甚密,也未必就是件看着舒服的事。 所以,武晟和袁伟默默走了。 走得聪明,走得高明,却也走得林花谢了春红,往事易逝太匆匆。 见到我们走进,地儿赶紧起立,躺在床上的小二爷也作势要撑起身子,廖光惠三步并作两步飞快上前,两手摁在了小二爷的肩膀上: “躺下躺下,不要起来,身体重要。刚刚胡钦在外面已经给我说了,你还不能讲话。咱们自家人就别搞得太见外了,我就交代几句,第一,人没事就好,我廖光惠今天把话撂在这里,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第二,所有的事,你都不要想太多,有任何需求尽管给我提出来,百无禁忌;第三,一切的费用,全部由公司来报销,到时候,胡钦,你安排人,直接和元英对接就行。只有一个前提,不管多少钱,人一定要完全整好。小朱,鬼门关上打了个转,元气大伤,我就不多打扰你,这是我个人的一点小意思。你好生休息。等身体恢复了,我来安排,咱们再正式聚一下。” 元英从身后递过去一个硕大的红包,廖光惠将红包塞进枕头底下之后,这才拍了拍小二爷的肩膀,站直了腰。 地儿飞快搬来一把凳子,送到了廖光惠身后,廖光惠却摆了摆手,转身走到我旁边,指了指门外,小声说: “小钦,病人需要休息,就不在这里打扰他了,你出来下,我有两句话要和你谈。元英,你和地儿在这里陪下小朱,看有什么需要的。小钦,我们走。” 这是干部楼外一座似亭非亭的复古小楼,我们来到这里已经有好几分钟了。 自从走出病房之后,廖光惠始终是一言不发,负手而立,看着窗外。 他不说话,我也不敢,只能陪他一起,默默看着外头。 雨淅淅沥沥的已经下了很久,雨点打在楼下的池塘里,溅起一串又一串涟漪,扑面而来的空气虽然依旧寒冷逼人,但却又明显多出了几许冬天不会有的潮气。 不知不觉间,春天已经来了。 元伯就死在这样的一个早春,转眼,已是多年过去。当初,我心如刀绞;可现在,假如不是这样的春雨,不是这样的心境,我甚至都难得再想起他。 人鬼殊途,生死两茫,那个憨厚的小龅牙,再也回不来了。 我寄人间雪满头,君埋泉下泥销骨。 元伯,保佑我,保佑你的这些兄弟们,渡过这个难关。 “小钦,恨我吗?” 廖光惠突如其来的问话,将我从万千思绪中扯回了现实,刹那之间,密密麻麻的冷汗几乎就汗湿了我的后背。 言词杀人,甚于利刃。 而一语诛心,更是要远胜于刀斧加身。 廖光惠,一语诛心,诛他,诛我,诛人性! 我情不自禁地脚步微微后移,佝偻下腰,看着廖光惠恭敬说道: “恨,但完全理解,更加接受。跟了大哥,生死就是本分,小时候,我在书上看到过一句话,雷霆雨露,皆是君恩。廖哥,不是皇上,但也是这片江湖的王,更是我胡钦的大哥。所以,现在的一切,都是我应得的,也是我该做的。” 廖光惠终于收回了始终望着窗外雨打连环的眼神,扭过头来看着我,脸上无惊无喜,继续淡然问道: “你可以理解,能够接受,那么,你身边人呢?” “百样米养百样人,人心有深浅,他们接不接受,理不理解,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压得住,廖哥只管放心。” 又是良久的沉默。 廖光惠就像是一尊已经在这里伫立了千年的神像,冷漠得不但没有分毫肢体神情的变幻,甚至都令人察觉不到半点人性的存在。 这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廖光惠,却也是理所当然的廖光惠。 我克己守心。 我不露喜怒。 我惶恐到如同面对神灵。 后背的冷汗一层又层地渗出,鼻尖也越来越痒,当我已经分不清,自己到底是错觉,还是真的已经汗流满面之后。 廖光惠终于动了。 他的眼睛一眯,两边嘴角一扯,微微笑了起来。 廖光惠一点都不帅,低眉窄眼,面带苦相,但他的微笑一直都很有魅力。 不灿烂,不热烈,不矫情,不伪饰,平和从容,一如春风。 可是这一刻,如春一笑落入我的眼中,却让我感到了秋意。 秋意如刀,刀刀蚀骨。 “很好,很好,小钦,拿支烟给我抽。” 廖光惠戒烟很久了。 所谓发财立品,流氓绅士。 当流氓发了财之后,就要做绅士立品了。 这一点,大道如天,廖光惠也不能例外。 这些年来,他越来越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年轻时,也是脑袋别在裤腰上从街头巷尾玩命拼出来的泼皮。现在却不仅从来不说一个脏字,甚至也开始玩起了养生。 其实,我并不在意他抽不抽烟,可现在,他找我要烟这件事本身,对我很重要。 我飞快掏出烟,递了一根过去,在给他点火的时候,终于从肝胆俱裂的恐惧中回过神来的我,也说出了今天的第一次主动问话: “廖哥,你今天找我有什么交代?” 廖光惠再次笑了笑,两道浓烈烟雾如同白蛇一般从鼻孔喷出,他伸手搂住了我的肩膀,和我一起并肩看向了窗外: “小钦,知道我是怎么认识龙袍的吗?听说过没有?” “你和龙袍的事我听说过很多,江湖传奇嘛。但你们认识,我还真没有听过,应该很早吧?” “很早,非常早,那个时候,我二十五,龙袍,哈哈,还是小伢子,十六。” 说完这句,廖光惠又狠吸了一口,看向窗外的目光深远,我并没有搭话,我知道,他还会继续说。 果然,当两条白蛇再次出现的时候,廖光惠平和的男中音又响了起来。 “我们认识,说起来也是因为烟。应该是八五年吧,我在号子里,龙袍也在。那个年代抓得严,十几岁的小孩子,别人骂他的妈妈,打了一架,下手重了,结果就判了三年。那个时候,里头有个叫谢晓锋的狠角色,进来之后欺负龙袍。为什么呢?就因为一包烟,小家伙好不容易不晓得从哪里搞了一包烟,烟在里头就是钱啊,谢晓锋就找他要,按月上交,他不给。龙袍下手狠,你晓得了,打了几回,废了谢晓锋手底下几个人,谢晓锋真发火了,要他死。就把这个事交代给了自己手底下的一个人,谢晓锋明确放话,要不那个人就弄死龙袍,要不他就弄死那个人。但是呢,那个人本来也只判几年,如果杀了人,只怕就出不去了,当然不想杀;可不杀又不行,不杀他自己就要死,也一样出不去。小钦,你说,这算不算是绝路,是死局?” 廖光惠绝对不是在给我忆苦思甜,追忆革命往事,但我也并没有听懂廖光惠背后真正想要说的是什么,仔细考虑了一下之后,只好老老实实回答道: “算。” “那应该怎么办呢?” 心中有着某种念头一闪而过,但仔细想了一下之后,我小心翼翼说道: “龙袍找了你?” 廖光惠再次笑了起来,不过这次不再是微笑,而是哈哈大笑着吐出最后一口烟,扔掉了手里的烟头,拍了拍手掌,搂着我一起转身,边走回病房边说: “小钦,我今天过来找你呢,是这么几件事。水晶楼这一片啊,有些人不听话,海燕现在不方便,龙袍的意思也是把机会给年轻人。现在不是在拆迁吗?我想,你要是有空的话,你来帮我搞一下?” 如同一阵电流过遍浑身上下,汗毛几乎根根竖起,我的心脏剧烈跳动起来。 廖光惠,出招了! “好,廖哥,我就怕,我搞了,其他的兄弟……” “哎,小钦,不要想太多,谁该怎么安排,我心里有数,安排了之后,谁又能不能办好,我心里也有数。” “那好,谢谢廖哥。” “先别谢,这不是个简单事。还有,你赶紧注册一个公司,不要用自己的名义,一旦工地开始,水泥沙石这一块,我希望你也能够搞一下。” 我再也无法克制内心澎湃汹涌的狂喜和忐忑,几乎是不敢置信地停下脚步,看向了廖光惠。 “时间太紧?有顾虑?不想做?” “廖哥,我担心我能力有限……” “不碍事,小钦,你这么聪明,多想想,凡事都有转圜嘛。你是九镇出来的,九镇是块宝地啊,青石岩,石灰矿,到处都是,和人合作也好,拉人出头也罢,只要不误了我的事,其他你看着办嘛,廖哥信得过你。九镇,什么都有!” 廖光惠的声音飘飘忽忽传到我的耳中,一时之间,我觉得自己好像身处一个梦境当中,什么是真,什么是假,再也分辨不清。 “哦,对了,你现在事多,缺人吧。我这段时间也在想办法,昨天还在和吴所吃饭,胡玮那边应该没有问题了,保外,具体时间我到时候通知你。我就不进去了,让小朱休息,今天就到这里,有什么事,你随时联系我。元英,我们走吧,等小朱好了,我们再来。” 元英走出病房,陪着廖光惠一起走向了楼梯。 我飞快两步追了过去: “廖哥,我,我想问一下。” 廖光惠扭过头来,一言不发。 “那个人是不是就是你?” 廖光惠双眼一张,脸上浮现出了一丝极有深意的笑,也不搭话,转身走下了楼梯。 一语诛心!何止是一语诛心。 这些年来,韬光养晦,低调得近乎隐形的廖光惠,终于出招了。 招招诛心,步步追魂。 廖光惠,还是那个雄霸天下的绝代枭雄。 有他在一日,这片江湖,其他所有人,只怕再也别想能翻得过去。 棋盘已经摆在面前,对弈之人都已落子。 成王败寇,唯安天命。过河小卒,自求多福。 突然之间,一股极度的无力感,涌上心头,我双膝一软,扶着楼梯,瘫在了地上。 小楼一日听春雨,春雨细如粉,打湿人间万千愁。 第321章 何为愁,心有秋意(1) 我呆呆坐在病房外的长凳上,护士、病人、家属时不时地在眼前来回走动,但我的耳中却已听不到任何外界响动,唯有脑海里面,惊涛拍岸。 自从和义色分道扬镳之后,我反省过很多次。 皮铁明曾经说过一句话,他说义色在我胡钦的心里,却不在我胡钦的眼里。 他说得很对。 那个时候的我确实太年轻,太意气用事。 人的一生,并没有很多犯错的机会,年少时我已经错过一次,现在不希望再错,也再错不起。 所以,这些年来,每次和廖光惠谈过之后,我都会独自消化很久。 他口中说出的每一个字,说话时的一皱眉,一眨眼,一个若有若无的笑意,乃至是在某些特定语调中的一个小小停顿…… 无论有用无用,不管他是否刻意为之,我都会暗自反复考虑揣摩半天。 今天也是一样,廖光惠走了之后,我不知道自己已经在这里坐了多久。我只晓得,中间地儿出来过一趟,好像是喊我进去,我没理他。 我的这个习惯已经养成有几年了,我发现,每次想着想着,人虽然很累,却总是会想通一些道理,体会出一些意思。 几个小时前的病房里,廖光惠给小二爷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这句话其实并不是说给小二爷一个人听。 江湖就是一座丛林,在这个丛林里面有狮子、老虎,也有豹子豺狼,更多则是兔子山羊。但是这座丛林当中最危险也最有趣的地方在于,每个角色都是可以互换的,只要一个不小心,狮虎就会被狼豹吃掉;只要抓住一个机遇,兔子山羊摇身一变,转眼间也能进化成狮虎。 除非,你混到了廖光惠、皮春秋这样的地步。 他们曾经也是从这座丛林里面走出来,兔羊、狼豹、狮虎,一步一步,打落门牙往肚里吞,好不容易出了头。 然后,又因为一些极为偶然的机遇和气数,他们再进了一步。 那之后,他们就不再是狮虎,也不再生活在这座丛林里。 他们变成了龙凤,人中龙凤。 凤舞九霄,龙飞九天,高高在上的俯瞰着这片丛林,也主宰着这片丛林。 而我胡钦呢,目前最多也只能算是一头豺狼。 走出门,兔子山羊见到我了难免要退避三舍;办点事,其他的豺狼猎豹,乃至是狮子老虎们多多少也会给点面子。 我正走在廖光惠皮春秋关总这些人曾经走过的道路上。 可是,这片丛林实在是太大了,和我一样走在这条进化路上的豺狼豹子,兔子山羊,实在是不计其数。 当然,如果给我胡钦一定的时间,我自信,就算是凭自己本事,我也确实有成为狮虎的可能性。 但,我现在最差的偏偏就是时间。 现在风云际会,群魔乱舞,只要不瞎都能够看出,十来年的平静岁月已经过去,江湖上暗潮已生,惊涛将起。 黄皮、悟空、金子军、方五,甚至是这两年并没有半点动作的葛朝宗,不管是哪一方,都随时有可能对我发动致命一击。 我等不了了。 我必须要尽快地进化,尽快地强大起来。 如今的我,和当年身陷囹圄的龙袍廖光惠的处境,虽说不是一模一样,却也没有太大不同,甚至是更加艰难。 廖光惠和龙袍如今的大富贵,就是当年在号子里面,被谢晓锋那块穷凶极恶的磨刀石给一层皮一层皮磨了出来。 一个羽翼未丰的小流子,带着另一个甚至都还没有真正成年的少年犯,在一个虎狼环伺的绝境下,孤立无援,唯有彼此生死相依,咬着牙苦忍,终于一步步熬下来,这才有了后面的背生双翅,扶摇上九重。 而全面参与地产开发的项目,于我来说,就是那双翅膀,那阵东风。 一头豺狼不可怕,但是一头插上翅膀,乘风而飞的豺狼呢?就算还不能像龙凤一样,纵横九霄,移山倒海。 但它也绝对不再只是一头狼了,至少也是哮天犬。 足以剥狮杀虎,与龙凤一战! 这就是廖光惠所谓的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拆迁的利润相当可观,给工地供砂石,更是一笔日进斗金,平常人连想都想不到的大生意。 整个江湖,无论是廖氏集团内部的大小山头,还是那些仗着有几分斤两跃跃欲试的外人,地头蛇,过江龙,官宦子弟,大富之家……明里暗里,不知道有多少厉害角色在对这两个香饽饽垂涎欲滴。 廖光惠却就这样云淡风轻地送给了我。 我高不高兴? 简直是欣喜若狂! 其实,早在一年多前,廖光惠就已经好几次有意无意地和我谈过拆迁的事。但当时他那么一说,我也就只是那么一听,并没有当真。 龙袍海燕,元英阿天……廖氏集团多少从他未发迹就开始追随,根正苗红的忠臣猛将、老革命,这种几乎让可以让一个小流子立马鸡犬升天,跻身高层的大运道,我一个投靠过来不到几年,还有过不光彩背叛历史的两姓家奴,带着一帮乡下出来的穷哥们,凭什么就要落在我的头上,凭什么不给那些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的元老呢。 我向来都是一个现实主义者,当然连想都不会去想这种天下掉馅饼的好事。 可如今,这样看似完全不合常理的事情,廖光惠居然就真的做了出来。 所以,我心中极度的惶恐,远远超过了高兴。 江湖人,讲究八面来风,来的什么风? 钱就是风。 廖光惠虽然助我东风,送我上青云是不错,但在得到这阵风之前,我要干什么? 我要成为当年在牢房里面,那个举目无亲的少年龙袍,我要在方五莫之亮这两块不死不休的大石板疯狂磨砺挤压之下,抗得过去。 更可怕的,还有金子军。 金子军是谁?是皮家人里头的二把手。 那就意味着,在廖光惠依旧不愿意亲自落场之前,我还差不多是要用一人之力,对抗已经挑明阵仗的差不多半个皮氏集团。 这当然是个死局! 可廖光惠不会管这些。 他讲的只有一个道理:富贵险中求!当年,他和龙袍扛过来,才飞到了天上。 那么,现在我胡钦要得到这阵东风,也就只能跟他们一样,火中取栗,死里求胜! 但这并不是我最担心的。 因为,有没有廖光惠大方赐予的那阵东风,这个局我都早已经逃不出来了,我注定只有死战到底。 为人马前卒,这就是命。 更何况,本来就还有那么多旧仇新恨不得不结。 真正让我最惶恐的,是另外一点。 这双飞天翅膀,廖光惠为什么给了我? 他手下那么多狮子老虎,随便给谁插上翅膀,飞上天了,不说别的,至少看起来都要比我这条野狗在天上飘啊飘的威风百倍吧。 但现在,廖光惠已经给了我。 那么,原因就只有一个了。 廖氏集团内部出现了大问题! 这也更好地解释了,廖光惠为什么会一忍再忍,至今不肯出手。 攘外必先安内! 如此乱世,清洗内部又绝对不能伤筋动骨,让渔翁得利。 所以,他需要新势力的崛起。 他要制衡! 除了冲锋陷阵的枪之外,我又成为了一颗钉在自己人里面的棋子。 接下来的局势我是否能够看清,队又该怎么站。 我如履薄冰,汗流浃背,无语问苍天。 指间猛地传来一阵疼痛,赶紧扔掉手中燃到头的香烟,一抬头,发现自己居然不知什么时候又来到了几小时前与廖光惠长谈的小亭子里。 这才依稀想起,我坐在走廊抽烟,好像有个护士走过来,让我出去。 我想得太入神,脑袋都有些隐隐发涨,倒春的凉风吹过,冰寒沁骨,居然带着几分深秋的萧瑟。 长长叹出一口,我转身走向了病房。 何为愁,心有秋意。 九镇,什么都有。 廖光惠这句话的意思已经说得非常明白了,我当然能够听懂。 合纵连横,借力打力。 从庙堂到江湖,从春秋五霸到九镇六帅,什么黑道白道,什么官场战场,古今中外,百世千载,但凡玩起了权力的游戏,都是一个游戏套路,都得这么干。 廖光惠自己不出手,却也知道我的力量不够。 那么,他就替我想出了一个主意。 将九镇的势力扯进来。 他甚至连这笔交易的筹码都帮我准备好了:我全权做主,在我自己接受的范围内,有限地让出地产项目利益,与九镇方面形成利益共同体。 其实,说的是九镇,我知道廖光惠真正所指的,无非也就是那两人。 廖光惠还算是个念旧的人,多少还记得当年结下的那点香火情。 而且那两个人也确实好用,有了他们的帮助,不说一举扳倒金子军,至少和金子军有来有往地过上几招,把皮春秋打疼一点,应该还是没有问题的。 如果说廖光惠把拆迁和砂石的业务给我,还有着几分好坏难分的晦涩深意;那他出这个主意,希望扯上九镇,对我就真的是番好心了。 谁也不想才开始培植的人,羽翼刚丰,一转身就摔死在了地上。 可是,就算睿智如廖光惠,却依然没有想到的地方是,需要攘外必先安内的人,并不是只有他廖光惠一个。 九镇,就在那个生我养我的九镇。 有着一个想我死的人。 他虽然没有方五莫之亮出手那么快,那么残忍。 但却更加阴毒,更加致命。 如果不是大民念恩,我胡钦连孟婆汤都不晓得喝过几碗了。 而且最让人心惊肉跳之处在于,这个无论手段还是城府都极度高明的角色,我到现在却都根本不知道他到底是谁。 这样的情况下,我怎么可能,又怎么敢去和九镇的任何一方势力搭上关系。 第322章 何为愁,心有秋意(2) 他们不跳出来搅局,我就已经是求神拜佛,口呼万幸。 心中越想越烦闷,一时之间,巨大的压力层层郁结在胸,自从投身江湖以来,我竟然第一次产生了穷途末路的无助感。 稍稍整理了一下情绪,就在我刚想推门走进病房的时候,一门之隔的屋内,突然传来了一个人的说话。 “二爷,你伤成这个样子,如果不是刚刚护士帮你打了安定,晓得你听不到了,我也不敢和你讲这些话。这些话啊,憋在我心里蛮长时间哒,平时你和胡钦险儿都忙,我也不想给你们多加些有的没的的负担,武晟袁伟呢,现在这样的情况,也不适合和他们说。但时间一久啊,实在是没得人说,搞得人心里有些乱。二爷,我们兄弟这些年人不人鬼不鬼,好像只是眼睛一眨,不晓得怎么搞得就变成了黑社会,看上去日子好过些了,可兄弟们连在一起聊下天扯下卵谈的机会都不好找了。你说,人活一生,到底是求得个什么东西,真没什么意思啊。今天难得这个机会,有些话我也就只有和你讲一下了,听不听得到无所谓,就算听到了,你就当是发了一场梦。” “二爷,这次这道坎,只怕我们不好过啊。你睡着了,刚刚廖光惠走了之后,胡钦坐在外面板凳上的那个样子,你没有看到,不晓得。我刚好出去叫他,我看见了。一起长这么大,我还从来没有看到胡钦这种样子,失魂落魄,我喊他,都像是中了邪一样,半天才晓得转脑壳看我。就那一下,真的,明明样子没有怎么变,还是那个胡钦,但在我看起来,我却觉得胡钦一下子就老脱了相,哪里还像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二爷,这些年,你说我们都是作的什么孽,遭的什么罪,胡钦的心里,又该累成什么样子啊。” “那个时候,我们六个人刚出来,和大脑壳摆场,你们打我也就跟着打,我只是觉得好玩,我怕自己一不打,今后你们都觉得我没意思,就不和我玩了;打完架,义色安排我们跑路去将军那里,我有点怕,但看着你们都在,也就不怕了,风景又好,就当是快快活活几兄弟一起春游;后来,英子砍了胡钦,我们在神人山上办英子,我就已经开始受不了;再后来和保长罗佬他们又搞了起来,我就想啊,保长罗佬,这是些什么人物,小时候听起来那就差不多等于是传说中的绿林好汉,结果我们要动他们就把他们动了,那还能得了吗?但我不敢劝,我怕你们说我。果然,武晟就被砍成了残废。” “接下来,我们又和义色闹僵,险儿手里的枪一响,一跑就是几年,送他的时候,我就已经明白了,你们都是做大事的人,这只是开始,这次险儿走了,后头,迟早有那一天,跑不掉的时候,还会有人要死。险儿一走,我们就来到了市里,越发不得了,廖光惠、皮春秋、金子军、张万平甚至是庞老板,谈先生,这都是些只在电视里头看到的人物啊。二爷,你信不信,把我爸爸叫过来站在这些人面前,不说下跪,他只怕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可是我,却也稀里糊涂,都还没摸清怎么回事,就跟着你们一起走到了这个世界里头,我真是提心吊胆,睡都睡不着。老人都讲,得好大的富贵,玩好大的命。我胡地儿根本就不是个敢玩命的人啊。平日和你们出去,什么龙虾海参,燕窝鱼翅,只要一吃好东西,我心里就忧,这根本就不是我应该吃的,偏生就吃了,我就怕将来不晓得要拿什么来还。这些年,险儿在外头受苦,你和胡钦担起了这么大的盘子,心里累,但是弟兄,我也不好过啊。” “所以,反正路有你们带,事有你们做,钱有你们赚,我什么都比不上你们,那我就干脆什么都不管。我就是玩下电脑,找下女人谈下爱,日子该怎么过我就怎么过。我晓得,手底下的那些小弟们背着都说我,说我没用,说我只是运气好,遇见你们遇见得早,不然狗卵不是。别人都说我,但你们几个从来没有说,连重话都没半句。我晓得你们都是把我当真兄弟,可其实,连你们都不见得晓得,我到底是怎么想的,我为什么就要这么不争气,只晓得玩。” “二爷,这些年胡钦管全盘,你和险儿负责执行,你底下有酒吧,有工程;险儿有赌场,有高利贷,有收账。名气越来越大,钱越赚越快,手底下跟着吃饭的嘴巴也就越来越多。我不晓得你们怎么看,你们只怕是一门心思想着往上爬,早点搞成廖光惠那个样子。但我不这么想,我还是那个老道理,享好大的富贵,玩好大的命。这不是好事啊,二爷。现在兄弟感情再好,盘子一大,分起来也会有多有少。就算你们不争,底下的人呢?他们未必就不想当大哥?就不想像你们一样,等你们当了廖光惠皮春秋之后,他们也当下胡钦小二爷,龙袍海燕金子军?我明白,我真的明白,我就怕总有一天,一觉醒来,我们兄弟缘分就走到了尽头。当年,胡钦和义色不好吗?我们和武晟袁伟不好吗?龙袍和皮春秋,义色和老鼠,哪一个不都是过命交情一路打拼过来,最后分道扬镳反目成仇的。前段时间,小黑喝多了,和跟着你的康杰吵了几句,贾义出来劝架,小黑当时不就当着贾义的面说如果不是看在我们的面子,早就要办了康杰吗?而且,周波一个人管一方产业,贾义都还没有,就算贾义不说什么,等胡玮一出来呢?以胡玮的脾气,他会服这个气?周波试过了大哥的味道,他又会对胡玮低头?到时候,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只会越来越多,你和胡钦险儿管得一次两次,管得了一辈子吗?要出大问题的。” “我不想这个样子,二爷,我真的不想这个样子。吃饭,上床,日子不就是这个样子过嘛,几兄弟平平安安快快活活就行了,争那么多又是为了哪一起。” “所以啊,我什么都不管,什么都不干,只有这样,我才不会和你们争,只有这样我心里才会安心一点,好受一点。至于其他人怎么说我讲我,我真的无所谓。二爷,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们兄弟真的要翻脸了,你一个人性格柔和些,到时候你就多担待一下其他人,一世人,几兄弟不容易,真的。” “哪怕是几十年不往来,只要没有到你死我活的那一步。有一天老哒,等你们都把这些身外物看淡了,那说不定还可以坐在一起喝杯酒,聊下以前,就算谁先死了,也还有人掉眼泪,也算是留着一份香火情啊,是不是。” “不过,二爷,反正我是看不见了。我不是不明白,我没得他们想得那么蠢。我们兄弟真要走到翻脸那一天,路还长,至少都还会要先死个把两个人。我不管你们怎么打算,我反正是早就想好了,真要先死的话,那个人肯定就是我,兄弟几十年,我也只有这条命给你们了。先死也未必不是好事,二爷,至少也眼不见为净,就算到了地底下,我们兄弟也都还是兄弟。万一要是运气不好,我没死,你们就闹僵了,那我也做了准备,我至少要保你们的命,落下来的刀没有把我砍死之前,我是肯定不会让你们掉一根寒毛的。” “只是,二爷,这一回,看起来只怕不死一两个人,是扛不过去了。一眼望去,都是豺狼虎豹,胡钦太累了,你一倒,他一个人越发扛不住,轮都轮到我出来担下责任了。二爷,和你说这些,也没别的意思,就是想找个人讲一下,讲了,我心里也就舒服了,死也就死得心安理得,闭得上眼睛……” 门内,说的人絮絮叨叨,百转千回。 门外,听的人泪如泉涌,肝肠寸断。 小的时候,我很喜欢哭。 养的小狗被外婆送了人,我会哭一场;没有做错事,却被老师家长无故批评,我会哭一场;就连向来极为严厉,寡言少语的父亲,偶尔对我开个玩笑,我也会忍不住鼻子发酸,红了眼眶。 当年元伯去世,我路过孤坟,更是哭得撕心裂肺。 后来,不知不觉间,我就渐渐习惯了流血,忘记了流泪。 长这么大,除了凡人皆有的生离死别,我并没有经历过什么世间的大悲伤,凄惨事。 可是,那一天,站在一门之隔的病房外,当我用尽全身力气,往死里闭紧嘴巴,任凭胸前衣服湿了一大片,也始终没有哭出一声的时候,我才明白,什么是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然后,我再次转身回到了那个小亭子,很久之后,等到终于眼泪流干,我做出了一个决定。 我决定走一条路。 这条路本来差不多已经被我和小二爷全盘推翻。 因为,与和九镇合作比起来,走这条路,只会更加凶险百倍;而且九镇不管如何,最坏的情况也就是死我胡钦一个。 可是这条路,只要一个疏忽,掉下的人头那就不是一颗两颗了。 当然,世间万事,必定是福祸相依,好坏各半。 这条路虽然堪称是一把伤人伤己的双刃剑,可一旦真的用好了,也有着与九镇合作之策绝对比不上的天大好处。 我不仅可以保住自己兄弟平安,甚至丛林之上的天空,房间里的第四把交椅,也不一定就是可望不可得的痴人做梦。 地儿的话,让我彻底抛开了一切顾虑。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兄弟二字,舍生取义。 如此而已。 李杰,看来这两天之约,我胡钦,食言了! 第323章 一个字头的诞生 还是黄昏,还是那座日渐没落的大院之外,还是那个红颜薄命却又痴情无悔的绝色女子推着轮椅上的挚爱,在夕阳下散步。 不过,这一回,当我背信食言,只过了短短不到一天时间,就突然提前出现在李杰夫妻二人前面的时候。 我看见,平时就像是头病虎一样,虽然又老又残,看上去与世无争却依旧不敢让人有丝毫轻视的李杰,蓦然睁大的双眼中,居然前所未有地出现了几分慌乱。 当初省城之行,张万平被龙云葛朝宗绑走之后,在电话里,我也曾经亲耳听见过廖光惠唯一的一次气急败坏和方寸大乱。 那次之后,我就意识到,平时在你看来,不管是多聪明多强大的人,当事情完全偏离了他起初的预判,不再被他所掌控,从而横生出一些根本没有想到的意外时,他们也会如同寻常人一样,感到震惊、慌乱,或者恐惧。 我当然明白,此时此刻让李杰有些许慌乱的真实原因,并不是我胡钦本人实力多厉害。如今我胡钦再屌,比起当年的廖光惠皮春秋又如何?要知道,这个瘫子当初可是曾经凭借一人之力打压得皮春秋廖光惠两人生不如死,最后不得不在众目睽睽之下,肩并肩一起跪在家门口低头求生的。 李杰怕的是我再次前来的目的,如果不是一门之隔听见了地儿的那席话,我自己都想不到现在会出现在这里,会站在这对男女的跟前。 我这种差不多是死不要脸的突发之举,他李杰自然就更加弄不清楚了,他根本就不晓得我胡钦到底是发了疯还是亡了命,我的打法,已经完全游离在了他熟悉的套路之外。 反常必妖,他李杰不得不乱。 与聪明人打交道最大的好处就是,一点就透,并不需要浪费过多的沟通成本,彼此就能领会于心。 短短两句没有油盐的寒暄之后,李杰就一如上次那样,让我推着轮椅,一起踏入了他的家门。 同样是那个书房,我还是坐在墙角那把铺着格子布垫的沙发上。 “这次过来,还是为了和尚?” 我笑了笑,并没有回答对面李杰的提问。 小二爷的出事,和地儿说的那些话,已经磨掉了我的大部分耐性,我再也不想浪费一点时间,也没有时间让我去浪费。 而且更关键的是,今天这次来和上次不同,上次我是来打商量,做交易的,买卖不成仁义在,大家多少都还可以留点情面。 这次不同,这次注定就不会闹得太好看。 因为,无论李杰配不配合,答不答应,我都必须要达成目的。 威胁、恐吓、出卖、游说、利诱,都可以。 不择手段。 对于我的无礼,李杰有些诧异,却并没有表现得多愤怒,愣了两秒之后,闭上眼往身后靠背上一躺。 我大怒,以为他要装腔作势,敢不搭理我,没想到,他却就那样躺着,眼望天花板悠悠说了起来: “认得和尚的时候,是在机械厂,我刚上班,老家伙安排的。那个时候,我还不是江湖人,和尚也根本不晓得老家伙的真正身份。但和尚这个人天生就是灵泛,也不晓得为什么,他就喜欢跟我一起玩,那时候,他到处做点小生意,比我一个月十七块五的工资强多了,请我吃请我喝请我上舞厅,偏生还要在我面前礼貌得不得了,一大桌人吃饭,我不到场,他硬是不许其他人动筷子。一个院子长大,从小就喊我哥的宋家跃都做不到。有些故事,你应该多多少少也听过了。我喜欢的所有人,老家伙都不喜欢,我姐姐、我妈妈、陈锋、谢晓锋、康龙虎……” 说到这里,李杰头也不抬,伸手点了点外面: “还有莎莎。我有次喝多酒,摔成脑震荡,一晚上没醒,只是呕吐,医生都说我可能没救了,宋家跃照顾了我一整夜,差不多算是救了我一命。结果,老家伙一来就让他滚。家里还是老家伙做主的时候,我姐姐吃饭是不许上桌的,我可以上桌,但不管多大年纪,在这个家里,我绝对不许端杯子喝酒,更加不可能抽烟,就算是当时区委的常书记来了,老家伙仗着自己是南下的老干部,资历深些,逼着人家抽烟也不行。但是啊,哪个都想不到,老家伙唯独就是对和尚,不晓得怎么就这样喜欢。和尚第一次来的时候,还只是个在人民广场摆摊子买磁带的,为了吸引人,生意好点,专门剃了个光头,一边卖磁带一边打拳,我看着都觉得丑,没面子。可老家伙完全不嫌弃,偏偏就看着舒服,第一次来,和尚就坐在你现在的这个位置,老家伙开的茅台,一边练字,两个人一边喝酒。和尚连小学都没毕业,那一下午,他就硬生生看着老家伙练了一下午的字,喝完了一瓶酒,真不晓得是怎么熬过来的。九二年,老家伙出事之前,我去牢里看了他一次,他告诉我,和尚这个人,有九条命,打不死的。胡钦,我这辈子和老家伙搞不好,他害了我一生,我也让他不好过了一世,人人都晓得。但是你们所有人都不晓得,我佩服老倌子一点,他看人的眼光,不管是我李杰,还是什么廖矮子,或者皮春秋那个拖板车的苦力,我们都比不上老家伙的一半。在牢里,他给我说,宋家跃要压着用,不然会出事;他还说,莎莎有多恨我,就有多爱我。最后,你晓得他说什么吗?他说,我走了这条江湖路,既然他也帮不了我了,那么我就一定要记着,如果打天下,和尚屁用没有;但是不管和尚怎么做,最后帮我收尸的那个人,都是他。胡钦,这些年,我女儿的学费都是和尚帮着交的。你觉得我会帮你?” 说到这里,李杰身体一挺,坐了起来,双目闪闪发亮,看着我一字一句说道: “而且,现在你坐在我面前,人模狗样的,自以为有资格和我李杰过招谈生意了。你以为这些年,像你这样的角色,只有你胡钦一个吗?哈哈,就说你们九镇,夏冬、何勇、义色、悟空,哪一个没有找上门来过?皮胖子廖矮子的手底下,又有哪个没有试探过,想勾搭勾搭。胡钦,你莫把自己看重了,虽然而今我办不了你,回去十几年,你连和我李杰讲句话,说不定都要高兴半年。和尚,这么多年稳稳当当走下来,九条命的人,你胡钦算个什么东西?凭你跑上门说两句,我就会认定你是下一位大哥?就认为你可以踩起和尚上位,替我李杰报仇,保我李杰富贵?胡钦,你们九镇的人都一个卵相,皇帝心丫鬟命,听我一句,学学你们的前辈保长,有碗饭吃就不错了,几个乡巴佬莫想太多。还有,你莫威胁我,一个瘫子,你胡钦再厉害,也就那么回事,我都嫌你丢人。” 按道理来说,如果换了其他任何一个场合,任何一个人,像李杰这么羞辱我,我早就火冒三丈了。 但是,此时此刻面对着李杰的这番话,我却并没有。 相反,我越来越冷静,越来越沉着。 因为,我越来越有把握。 李杰确实完全没有弄懂我这次来的真实目的。 第一次来,是我和小二爷一致认为的上策,用一些背后的秘密来交换李杰的配合,好办掉和尚,暂时先给廖光惠一个过得去的交代,从而让我们兄弟得到一段时间的缓冲。 现在,这个秘密还是有用,但我要的已经不是办掉和尚了。 随着先是小二爷出事,然后廖光惠上门来恩威并施让我出力,导致地儿又抱了必死之心。 如果说外界的种种风云变幻像是滔天洪水涌来,而我和小二爷好不容易才筑起了一道防洪堤的话,那么,短短一天之内,这一系列变故就像是一个个蚁穴。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这些蚁穴越来越大,已经变成了一个个即将把我们兄弟完全吞没的大窟窿。 这些窟窿,就再不是和尚那条命可以填上的了。 所以,这次来,我就铁了心要走当时小二爷觉得风险过大,被他定为下下策,绝不能动的那一步棋。 非常时期,走非常之路。 我还是一脸笑意看着李杰,慢慢反问道: “老鸡巴,如果老子这次过来,不是要办和尚,那你说了半天,不都是屁话吗?” 不管是当初只手遮天,还是如今虎落平原,这辈子,李杰应该都没有试过有人敢在他的面前这么说话,哪怕是廖光惠皮春秋,虽然彼此仇深似海,却也还保持着对彼此为人和手段的基本尊重。 我的肆无忌惮,在话刚出口的最初两秒,明显惹怒了李杰。 可李杰毕竟是李杰。 两秒过后,他也冷静了下来,甚至都不再看我,双手滚着轮椅就要走出书房。 我一步上前,挡在了门口:“前几天,我看了一部电影,叫作一个字头的诞生,你看过吗?” 李杰一脸漠然。 我死死盯着李杰,伸出舌头,舔了舔发干的嘴唇,这才说道: “没看过?那好,阿字,这个名字,你总听过吧。我胡钦乡巴佬别的用没有,比起以前那些九镇人还是有些不同的,我赌性大,赢了我喜欢,就算输了,只要他妈是一把输精光,我也爽得不行。杰哥,如果你硬要出去,我也不拦你,只是,你信不信,那个字头只怕就再也诞生不了哒,买定离手,老子赌命!” 李杰浑身一震,几乎是不敢置信地抬起头看着我,嘴巴半张着,眼中露出了从来没见过的意乱如麻。 前后两魁首,上下二十年。 从八十年代开始,先后盘踞在这片江湖上的两位黑道扛鼎之人,李杰、廖光惠,他们各自不同,却又同样波澜壮阔的一生中,极少会出现的仓皇模样,都已经一一被我胡钦亲眼见证过了。 我想,做到这点的人,应该不多。 第324章 瘫子一盘棋,十年落闲子 和人说话的时候,李杰有一个非常隐蔽却也非常有趣的小特点,小到大部分人都不会察觉,甚至连他自己可能都不知道。 他喜欢眯着眼睛,只留下很细小的一条缝隙。 这样一来,别人很难确定他究竟是不是在看着自己,又是否在思考着什么其他的念头,难免就会有些心虚。再加上他曾经高高在上的江湖地位和喜怒难测的行事作风,绝大多数人就越发不敢与他对视,天长日久,可能也就养成了他这种习惯。 我是个极度善于观察的人,在上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就察觉到了李杰的这个特点,就像是我发现义色生气时会抿着嘴笑,廖光惠会不自觉地摸鼻子一样。 可是此时此刻,当我的话出口之后,李杰居然前所未有地移开了自己的视线,不再与我对视,而是盯着他那双早已经废掉的膝盖,嘴唇轻微嚅动着,似乎在尽量地想要说点什么。 赶在他开口之前,我不由分说推起轮椅回了房内,然后再转身坐回自己之前的那张沙发,说: “我晓得你现在很为难,说没有听过阿字这个人吧,我偏偏已经点出了名字,你担心万一我真晓得什么,那你十几年来苦心经营,差不多是赌上了全副身家的那盘大局就前功尽弃;如果说听过呢,基本也就等于是直接承认了。确实不好回答,不过,你好歹也是李杰,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一代大哥嘛!我劝你千万莫要编些没意思的话出来,让人看不起。要不,现在你干脆就先莫要开口,先听我讲讲,怎么样?” 面对我的提议,李杰依旧是双眼低垂,一副如同老僧入定的模样,我也就干脆当仁不让,继续说了起来: “阿字出道时间应该和我差不多,九六年九七年之间,当时道上发生了一件大事。关老二在牯牛山搞了一座矿,刚一接手就遇到金子涨价,矿上也挖见了红,关老二赚了大钱。不过,牯牛山这个地方本来就是块风云地,外来的本地的势力盘根错节,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关老二初来乍到,立马就赚了钱,难免就会有其他人看不惯。当地的五个大户联合起来要把他赶出去,先是矿场被人封路,接着打工人,后来直接就被人往矿里扔了炸药,关老二的亲哥哥都被炸死了。最后,关老二下了狠心,要单挑五大户,两方约好了摆场。结果摆场前一天,当时牯牛山的大哥,也是五大户名义上的族长彭彪出了事,被人剁翻,一辆翻斗车直接从身上碾过去,在医院里拖了三个多月,听说花了上百万,而今都还是植物人。从此之后,牯牛山只认关二爷,再也没有五大户。帮关老二办彭彪的人,就是阿字,一战成名。” “我一次见到阿字,是通过一个朋友,你也认识,关斌,关二关长山的亲侄子,不是江湖人,黎县水电站的职工,小角色。我喜欢打牌,关斌也喜欢,我们关系还不错。大概是一年多前,在华都宾馆,一个朋友临时家里有事,来不了,打牌差个人。关斌就说他有个朋友正好也在附近,人不错,可以临时叫过来凑个腿。结果,阿字就来了。我第一次见到你,在魏记粉馆,也是和关斌在一起。你刚一见面就认出我来。当时我的确有些奇怪,不过,也没有想那么多。主要是我有些高兴,难免嘛。我这个年纪的江湖晚辈,李杰居然都晓得,换了是哪个都要高兴的。当时我只是将心比心,设身处地以为你最多也只是心还没有冷,还想着自己是当年的那位大哥,忘不了当初的八面威风,所以特别留意江湖上的事而已。” “不过,我胡钦做事也还算是个细致人,向来未雨绸缪,之后我也派人悄悄摸了一下你的底,很干净,没得任何问题。这也不奇怪,要是我随便一摸都能摸出你的底,那这十来年,你都不晓得死过多少回了。皮春秋廖光惠,不管是哪一个,估计也都还没有忘记你杰哥当年的本事,难免隔三岔五也会查你一下吧?我完全相信他们两个的能力,也就放了心。但是,在摸底的过程中,发生了一件意料之外的小事情,凭良心讲,这确实是我的运气好,稍微差一点,我都不可能有机会坐在这里和杰哥你这样的狠角色扯卵谈了。” “你的女儿叫李婷婷,在五中读书,初一三班,是吧?杰哥,你别这么看我,我什么都没有做,只是查了一下你的底细,没得任何其他意思。每个星期五,你都会陪女儿去少年宫学英语,英语老师姓钟,长得不错,也没说错吧?杰哥,说到这里应该差不多了吧,还要我往下讲?”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李杰的情绪已经完全冷静了下来,一言不发地盯着我,眸子里面光芒闪烁,脑袋微微点了两下,示意我继续往下讲。 “本来这很正常,全市家长不晓得有多少人送儿女学英语,也不晓得有多少英语老师长得好。但关键是,杰哥你女儿星期三上美术班,星期四舞蹈班,星期六还有钢琴,可除了星期五的英语班,其他的你从来不会去,当然,有可能是你腿脚不方便,也有可能你想日那个英语老师,都不好讲。只不过,没多久我的场子里又发生了一件事。” “海燕的弟弟秦明,才死的那个。秦明手下头有个马仔,叫少爷,帮他卖K粉的,去年十月份,记得是国庆刚过吧。少爷在我的夜总会里头开了一间包房,本来我的场子里是绝对不许吸毒的,但看在是熟人,那次也就没有多查,一大意结果出了事。少爷当时有五个人,三男两女,他就让其中一个女的喊了另外一个女孩子过来一起玩,那个女孩子本来不吸毒,那是第一次,打盐上了头,少爷当场就把那个女的上了。结果两个小时之后,就在包厢里,少爷被人找上门来挑了两根脚筋。动手的人,是阿字,那个被强奸的女孩就是你女儿的英语老师,也是阿字的妹妹。事后,秦明没有报复,是因为关长山出面找海燕做了保。当然,到这里我也还没有想太多,我胡钦再聪明,也毕竟不是个神仙,猜不出来。” 越来越西沉的阳光,从背后的纱窗外投射在李杰身上,光线反差让他的面部笼罩在了一片黑暗中,我看不清他的表情,只能隐约看见李杰的嘴巴慢慢咧开,露出了两排森森白牙,笑着对我说: “你要猜什么?说了半天,就是那个阿字的妹妹开了个英语补习班,然后我女儿在那里上课。怎么样呢?我就问你一句,关我卵事?” 我差不多被李杰气得笑了起来,这帮老东西,向来就是这样,说好听点就是做事为人滴水不漏,九曲玲珑,深不可测。 说难听了,就是皮粗肉厚,臭不要脸,不见棺材不落泪。 “哈哈哈哈,你莫急,也莫装,听我慢慢讲,马上就和你有关系了。一直到这次,因为水晶楼的地皮,廖老板和财鱼正式撕破了脸。我当小弟的,不得不顶上去扛枪。金子军我不敢动,财鱼更加是想都莫想。但是老大那里要给个交代,怎么办?我左思右想,就决定先办和尚,多大的鸟儿做多大的窝,你也莫笑我没出息。杰哥你与和尚的事,不用查,是人都晓得,我难免也就再次想起了你。当时我和其他人一样,一直都以为是和尚对不起你,你与和尚有仇。所以,我甚至还想请你帮忙,帮我办了和尚。于是,这一次,我就开始仔细查了。之前查过你一次,没有任何发现,那这次又从哪里着手呢?阿字!至于为什么查他,是因为很久以前发生的另外一件事情。” “前年底,明王爷皮铁明在九镇巨龙大酒店三号包厢里摆酒,请溪镇大哥洪武吃饭,作陪的有义色底下八大金刚的牯牛,洪武手下的头马老九。约的是当天晚上七点整,洪武准时到了。但是饭刚吃到一半,大概八点钟都还不到,洪武接了一个电话,就和阿九先走了。个把小时之后,皮铁明和牯牛买完单出来,就被人砍成重伤,砍人的是老鼠手底下的大屌、麦子,黄皮手底下的大小民,以及背叛了义色的缺牙齿。这件事,正好是黄皮刚回来,老鼠与义色争抢九镇客运站期间发生的。然后,义色剁了缺牙齿,炸了老鼠,而今事情都还没有了结。所以,几乎全江湖的人都认为,巨龙大酒店那一架就是老鼠和义色之间拖了十几年的那场龙争虎斗的正式开始,之前我也这么认为,但真相并不是这个样子。那天,请客吃饭的人其实是义色,他临时有事才没有到场,换成了皮铁明;洪武之所以提前走,他接的电话,是关老二打的,说在溪镇出了点事,必须要洪武过去帮忙才摆得平。而更关键的是,那天砍人的并不是只有缺牙齿、大小民、大屌和麦子,还有一个陌生人,说是大小民在广州的朋友,是个疤子,长得非常丑,满脸不晓得是火烧的还是硫酸浇的,看起来都没得个人相,劈破牯牛后脑壳,一刀捅穿皮铁明肚子的人,都是他。本来我也没有想那么多,毕竟义色老鼠之间闹再大也确实不关我的事。但我有一个非常非常聪明的兄弟,当初坚持要摸你底细的人,是他;在场子里处理少爷事情的人,也是他。所以,这回当我们又想起你之后,他马上就想到了一件事,阿字,也是一个满脸烧伤的疤子!” 正在我吸完一口气,准备还要继续往下说的时候,半天没有说话的李杰,突然张嘴吐出了三个字: “小二爷!” 一口气被憋了回去,我足足愣了几秒,才说: “对,就是小二爷。既然杰哥你连二爷这个人都晓得,也说出来了,那看来,你今天也没准备再装。我就直说了,关二和义色无冤无仇,但手下人却明摆着是去要义色命的。和义色有仇的人很多,但是和义色、阿字两个人都能扯上关系的,就只有杰哥你了。所以,我们开始查阿字。明面上,阿字是定远县的人,父亲姓钟,是个供销社的一个老会计,但实际上,阿字不是亲生的。我们想办法,在阿字的家里搞到了一张照片。” 说到这里,我站起身来,走到了李杰的书桌前,拿起个相框,相框上,两个同样穿着绿军装,丰神俊朗的少年人勾肩搭背地站在一起,笑得没心没肺。 “本来我还没得把握,直到前天我在你书房里看见了这幅照片。我终于晓得阿字为什么叫阿字了,你姐姐当年也在定远下放吧,一辈子再也没回过李家,你父亲连见都不见她一眼,是不是嫌她丢人?李和宋,去掉相同的木,组合起来就是“字”,李宋之子!一个连屙尿都自己拿不准鸡巴的瘫子,十几年布局,一步一步落子,这哪里还是几个小痞子打流的手段,这是天下争霸啊。可惜是破了相,不然你的亲外甥,小时候长得和他父亲宋家跃几乎一模一样,差不多可以和我比帅了,杰哥!” 第325章 来来来,与天赌场命 武侠小说里面,常常都能看到诸如“天下十大高手”“中原四大宗师”之类的排名。其实,现实生活中也有类似的事情。 每个年代的江湖,都有一些好热闹的朋友,会给当时江湖上一些有名的人物取些绰号,弄个排名。当然,这种排名也好,绰号也罢,通常都带着非常典型的地域和时代特色,绝对不可能像小说里面的名字那样好听,那样意味深长。 我所处的这个江湖也是一样,除了胡玮这个不要脸的给自己取过“玉面书生”这样奇葩的花名之外,大部分诸如“乔四爷”“张蜈蚣”“九镇六帅”“八太子”“十三鹰”“八大金刚”“挖机党”“飘飘匠”等都是土得掉渣,却让人一听就能记着的。 最多也就是从一两年前才开始,道上的朋友口中,又流传起了一个什么新“四小天王”,还编了几句话,是这么说的: “街上的刘子,桥南的鸡;定远丑疤子,九镇青胡狸。” 这四句话分别说的是四个新冒头不久的年轻人,市区体育广场的刘进,桥南批发城的鸡婆;定远疤子,说的是牯牛山阿字,至于那个九镇青狐狸,嘿嘿,就是小弟我了。 而除了这四句话之外,还有另外两句也同样是说的这四个人,叫作“牛猛鸡阴,字狠胡精。” 刘进是李老妈子的关门小徒弟,鸡婆是皮财鱼的亲外甥,阿字是关长山的头马,我背后站的则是廖光惠。 基本上,整个市区江湖未来十年的格局,也就在这几句话里面体现了出来。江山代有人才出,但高高在上的那几个老东西,却还是依旧把天下牢牢掌控在手中,只是站到了更加安全的幕后而已。 然而,也分不清究竟是运气太好还是太坏,在无意之间,却让我发现,原来在那几个老东西的背后,那片若有若无的阴影当中,还坐着一个早已经消失在人们视线当中的瘫子,用十年时间落闲子,无声无息地下了一盘大棋。 这,就是我和李杰谈判的那个筹码。 窗边的太阳已经完全落了下去,院墙外面的灰色水泥杆子上,一盏年久失修,积满了灰尘的老式路灯正在一明一暗的努力挣扎着想要点燃。 小小书房内,幽暗昏沉,空气中隐隐飘荡着一股木地板在岁月侵蚀下所散发出的独特腐朽味道。 我和李杰坐在各自的位置上,没有人说话,也没有人开灯,任凭窗外闪烁的路灯光一跳一跳地照射在彼此脸上。 不知道过了多久,李杰突然开始滚动自己身下的轮椅,橡胶轮子挤压在有些翘起的地板上,发出了几声轻微而略显诡异的吱呀响动。 “啪”的一声,李杰摁响门边开关,书房内一片雪亮,我不由自主眯起眼睛的那一刻,耳边传来了他的说话: “你稍微坐一下,等等我,马上回来。” 敞开的书房门外,先是隐约传来了几句说话,再是水珠滴落和马桶冲刷的声音,尤其是那个水珠滴落声,非常没出息,像是关不紧的龙头,滴滴嗒嗒,滴滴滴嗒,滴嗒嗒嗒,时大时小,听着都替他感到艰难。 然后,正当我暗自嘲笑着老东西的软绵无力,并且发誓一定要好好锻炼身体的时候,我突然察觉到,耳边变得异常安静。 这个颓相尽显的老房子里面,好像忽然之间就只剩下了我一个人。 但我却偏偏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我觉得好像就在自己的身边,就在这个不到十平方的小小书房内,甚至就在眼前触手可及的位置,有着某种我看不见却能感觉到的东西在游荡着,它长久地凝视我,观察我,我不知道它的想法,不知道它的目的,却分明体验到了它喷在我脸上的一股股让人毛骨悚然的神秘阴冷气息。 刹那间,不知道为什么,从来不信鬼神的我,居然背后一阵发凉,鸡皮疙瘩一层接着一层地冒了起来。 直到忽然间眼角有黑影一闪,扭头看去,李杰已经再次出现门口,坐在轮椅上朝我无声一笑,转身关上了房门。 “还在我很小的时候,老家伙喜欢抱着我,给我讲他们当年一路从东北南下,一直打到海南岛的故事。他说,战场上啊,能够打胜仗的只有三种人,一种是势如破竹,这种人只要占了上风,就可以一赢到底,神挡杀神;第二种呢是以小博大,这种人就算没得太多本钱,但往往可以一点一点地赢,东一下西一下,不知不觉,等你发现的时候,他已经彻底掌握了全局;第三种人呢,就是力挽狂澜。这种人不见得一帆风顺,也不见得百战百胜,但很难败,有些时候明明是个死局,这种人偏偏可以走出一条生路,哪怕他赢不了,也绝对死不掉,人只要不死,就不算输,就还有翻盘的机会,所以,这种人最难得。后来,我开始出来混社会,慢慢我发现其实江湖上也是一个道理,也同样只有这三种人。所以,当年,我就经常把老家伙教我的这句话说给其他人听,慢慢地,很多人也就晓得了这个说法。胡钦,我相信,你也听过吧。” 我看着李杰,虽然弄不明白他说些闲话的原因,可我完全相信,现在的他,已经和之前在听我说话时候,那个慌乱的瘫子完全不一样了。 自以为牵着他走了半天,一转眼,自己鼻子下的那根绳子,却已经被他牵在了手里。 我只得点了点头。 “我第一次听到你胡钦,比你想象的要早,你和义色摆场大闹九镇的那一次,我就晓得了。确实不错,那么年轻,就晓得“翻脸无情,见好就收”这八个字,天生就是吃这碗江湖饭的人。不过,那个时候,我也就是一听而已,我主要注意的还是义色。说句不客气的话,哪怕是你现在的胡钦,也没得资格让我李杰怎么关注你。像你这样的人,我闭着眼随便就能说出两双手的数字来。不说龙袍海燕,义色老鼠,宋家跃金子军唐五胡少飞这些人,就算是当年的陈锋、康龙虎、贺康、年泼妇这些人,也没得哪个会比你胡钦差。我之所以第一次见到你就认出来,是因为最近这些年啊,有两个人经常和我提起你,这两个人不算是我的朋友,但他们的话值得我一听。你不用想多了,我肯定不会告诉你是哪两个人,你也不可能猜得出来,我劝你莫要白费功夫。胡钦,你还嫩得狠,江湖江湖,三江五湖,五湖四海,都是江湖,你连源江都还没有游出来,又哪里晓得个鸡巴江湖。你只需要晓得一点,这两个人对你的评价都很高,其中一个认为你本人不错,但主要还是有个好班底,有群得力的人铁你。另外一个就不同了,他亲口给我说,你是第三种人,不见得势如破竹,却绝对可以力挽狂澜,绝处逢生,搞定你不难,搞死你却不容易。当时,我多少还是有些不信。你晓得不,在那个人的看法里头,以前这种人只有三个,一个胡少飞,死了;一个是我,但不是当年那个人人都喊杰哥的我,而是现在,这个滴尿都要打湿裤裆的瘫子;还有一个,你也不需要晓得是谁;但是第四个人,是你。” “胡钦啊胡钦,而今看起来我不信都不行了。阿字,被你挖出来,是你的狠,是我李杰蠢。只是,你人五人六坐在这里,说要和我谈,谈什么呢?就算阿字被你挖出来,又怎么样?真逼急了,你胡钦又能拿我和阿字怎么样?阿字最多就是今晚马上收拾包裹跑路,我就不信你胡钦能力大到让阿字跑都跑不掉?你不姓廖,也不姓皮啊!你凭什么?再把话说回来,我一个瘫子活还是死,你以为我还真的有蛮大念想?我还真想着有一天再次让廖矮子和皮财鱼毕恭毕敬跪在我面前,喊我一声杰哥,我还真的可以坐在这个轮椅上,继续当所谓的道上大哥?我告诉你,胡钦,就算撕破脸,就算两败俱伤,只要阿字今天不死,我保证他的头一号仇家也就再不是其他人,是你了。你不是力挽狂澜吗?我就想看下,到时候,你这一身虱子本来就抓不完的龟儿,是不是真的金刚不坏,真的就弄不死!你不是说要和我赌命吗,这个庄我李杰坐了。小麻皮,你赌不赌?” 努力了这么久,纠结了这么久,还是没有得到我想要的。 当年,那个从小看我长大的男子经常会对我说,出来混,迟早要还。 这句话,我记住了,但我却并没有真的相信,我总觉得事在人为,别人走不出来的路,我胡钦未必就做不到。 没想到,我还是没有做到。 也许,真的到该我还的时候了。 既然这样,那就鱼死网破,大家都别好过了吧。 一阵心灰意冷之下,我再不掩饰自己的情绪,冷冷问道: “那就是没得谈咯?” 看着我有些气急败坏的样子,李杰的两只眼睛慢慢合起,再次眯成一条线,遮住那双神采流动的黝黑眸子,露出了颇为秀气的一笑,一边心不在焉地把玩着一只手机,一边悠然说: “谈啊,我什么时候说过不谈。我只是告诉你,想好了再开价。” 刚刚掉下去的心,又一次高高悬在了半空,口干舌燥当中,我迫不及待地飞快说道: “价,早就有了,我胡钦是个实诚人,开的就是实价,没得还。我可以给你保证,和尚不会死,甚至连毛都不会动他一根,就算他出门被车撞了,你也可以直接报警,肯定不是我干的。我只要你安排一下,等时机到了我想和他见个面。但是,在此之前,你还要帮我办件小事,几句话而已。这个价不高吧,怎么样?” “继续说,什么事你先说完。” 我几乎是下意识地伸手试图从烟盒中抽出一根烟,来以此遮过此刻脑海中的天翻地覆。 我知道,只要再次张嘴,话一出口,无论李杰态度如何,我都再也不可能有半点回头路可走了。 如果上一次,在省城,我赌的是人心,对赌的是龙云。 那么,这一次,我胡钦赌的,就真的是人命!而与我对赌的,已经不再是李杰,不再是龙云,不再是任何一个人,而是天!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刚刚取出的香烟被我一把攥进掌心,揉到粉碎,我已经不敢再继续深想,我担心如果再想下去,自己好不容易才被地儿那番话激发出来的一口气就会彻底烟消云散。 赶在这口气犹未散尽前的那一刻,任凭烟丝如柳絮般从手缝中飘落而下,我抬头死死盯着李杰,张开嘴,缓缓说出了两个字: “陈蒿。” “啪”的一声。 李杰手中始终在把玩不休的手机摔落在地。李杰上身前俯,双手撑在轮椅扶手上,青筋虬结。如果不是瘫痪多年,我想,这一刻,他应该已经站了起来。 第326章 舍得一身剐,敢把太子拉下马 在九镇所属的这个市,大概是公元两千年左右,在市区最繁华的几条主干道上,人们经常可以看见一辆悬挂着四个八号牌的白色宝马七系轿车呼啸而过。 在那个年代,私家车远远比不上现在这样普及,骑了几十年自行车的人们也还并没有见过太多世面。 对于中国内地的一个小小山城而言,宝马七这样的顶级商务豪车横空出现,就算不是惊世骇俗,也完全值得让无数人驻足围观了。 何况,这辆车还挂着一块普通人绝不可能弄到,明摆着是耀武扬威,张牙舞爪的车牌。 所以,在很短的时间之内,这辆车的名声就传遍了全市范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慢慢地,人们发现,一般情况下,开车的都是一个貌不惊人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而车上,永远都会坐着至少两位以上如花似玉的大美女,甚至连省电视台那个因为主持娱乐新闻而小有名气的主播曹靓,都会时不时地出现在这辆车的副驾驶位置上。 于是,从这一年开始,一直到后面十来年,民间普通老百姓的口中,始终都流传着关于这个年轻人的种种故事。 他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在公开招标的情况下,一手操弄,以极低的价格拿下了老城区改造和城区几条主干道扩建的工程,然后转手卖给开发商,获利无数。 他插手国有企业改制,低拍高卖,导致大量国有资产进入私人腰包。 他性格豪迈,喜欢与江湖中人交往,手下豢养的马仔酒后伤人,被城南派出所抓走之后,他单枪匹马,大闹派出所,掌掴分局局长。 他性能力过人,又喜欢吸食麻古,每次吸毒之后,没有两个以上的女人根本就满足不了他天赋异禀的欲望。就连那个阅人无数的曹靓,都曾经在八千里大饭店的顶楼套房内被他搞得死去活来,只剩下了半条命,据说还是市中心医院临时抽调专家,组织了一个医疗组,才把人救了回来。 他色胆包天,残忍恶毒,手染数条人命。为了争夺市里某个艺术学院的女人,让自己手下的黑道人物将那女人的未婚夫活活打死,装进麻布袋沉入了源江河里。 他嗜赌如命,气派非凡,一局下来,无论输赢,身边端茶倒水的下人,只要伺候得好,随手都是上万元的打赏费。就连澳门的几家赌场,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派直升机专程过来接他去玩。 他过着这个小山城里所能过上的最奢侈的生活,他干着这个山城里很多人想干却干不了,更多人是连想都不敢想的各种大事。 每一条大街小巷,每一个餐馆酒楼,茶余饭后,喝酒吹牛之际,这个年轻人的名字总是会被无数人提起。 说的人满面红光,吐沫横飞,说到高兴处了,还免不了拍着胸脯,指天立地地发誓,自己也曾在何时何地,何人的指引下,敬过那个年轻人一杯酒,那个人还非常给面子地说下次有空了再聚一聚。 听的人也难免兴致勃勃,张口结舌,时而捂嘴震惊,时而拍桌大骂,时而心有戚戚焉,时而恨不得自己也能摇身一变,成为那个人。 但不管谁说谁听,聊到最后尽了兴,大家都还是会异口同声地说一声:“狗杂种,真不是个东西。” 然后,狠狠往地上吐口浓痰,再用力踩上两脚。 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平息心底那一股掺杂着羡慕、嫉妒、愤怒、仇恨的复杂情绪。 这个年轻人的名字,就叫作陈蒿。 我胡钦当然算不得什么大人物,但我也不是一般的寻常百姓,我是一个跑社会混江湖的流子,而且这些年,混得也还过得去。 所以,我自然也有着一些不大不小的门路,知道了一些普通老百姓并不知道的东西。 那些在市井百姓之间口口流传的故事,有很大一部分都是以讹传讹,越传越邪乎的小道消息。 但是,有句老话说得好,空穴不来风。 不管是被有心人在幕后故意散播也好,还是被闲汉子无心猜中也罢,关于陈蒿这些故事里面,确实也有些是真实发生过的。 比如陈蒿与曹靓之间那次无孔不入的盘肠大战;比如陈蒿的黑道背景;又比如很多就算到了现在,我也不想去写,不敢去写的事。 当然,还比如陈蒿的嗜赌如命。 这个市区,当我还没有在廖光惠的暗中授意之下,插手赌场生意的时候。 控制全部地下赌场的人,只有两个:代表皮财鱼的金子军,以及看起来苟延残喘的和尚。 在最开始的那几年,皮财鱼念在以往的一点香火情,在自己吃饱喝足之后,多少还是给和尚留下了一些可以过日子的残汤剩羹。但后来慢慢地,金子军实在是太厉害,在他的把控之下,皮氏集团的赌行生意越做越大,和尚也被越挤越小。 一直到九八、九九年左右,据说和尚当时实在是被逼得受不了了,找上门去求皮财鱼,这样,皮财鱼才又再次出面,叫上金子军一起,三人对六面的把话说开,做了一个协调。 那之后,全市所有的新开赌场和新进客源全都归了金子军;但是,和尚可以保留自己手里仅剩的那些老客户。 同时,皮财鱼还给了他一条活路,金子军这边不插手高端市场,豪赌的大客户全部由和尚来做。 明面上,做高端的和尚,算是保全了面子;但实际上,真正得利的还是皮财鱼和金子军。 因为,法拉利再贵,产值也比不过丰田;爱马仕再好,年收入也抵不上耐克的零头。 高端能够赚快钱,赚大钱的永远只会是平民路线。 不过,不管怎么样,和尚至少能够继续在这片江湖上存活下去了,比起很多同龄人而言,也还是堪称名利双收。 双方一拍即合,订下了协议。 那么,做高端客户,为精英服务,就必定要有更好的服务态度,这样才能不让资源流失,早就修炼出了一身白毛的老狐狸和尚把这一点做到了极致。 年纪一大把,实力没多少,但名气确实不小,辈分也非常之高的和尚,居然和一个差不多可以当他儿子,吃饱了闲着对江湖有憧憬的年轻人结拜成为了异姓兄弟。 而且看起来最荒唐最可笑,但只要细想一下,就让人不得不感到有些佩服的地方是:一个头磕下去,和尚居然行小,那个年轻人才是大哥。 因为,那个年轻人是和尚最重要,也能产生利润的超级大客户。 大哥陈蒿。 每个人都知道,在这片江湖上,天字第一号的大哥,叫作廖光惠。不管名气还是实力,关总关老二,李老妈子都不得不退避三舍;就连起于贫寒,什么都没有,真正靠着自己打出一片天下的枭雄皮财鱼,也只是真到了利益之争的时候,才敢与廖光惠掰掰腕子,平日里也不得不低上一头。 这样的廖光惠,这样的地下皇帝,一方霸主,在外人眼中,是何等的威风气派。 可廖光惠自己从来都不这样认为。 他非常清楚自己的地位,非常明白自己的斤两。 他比谁都知道,他的威风,只是江湖上的一叶浮萍,有朝一日,真正飓风一起,说吹没就吹没了。 所以,他很低调,低调得让这片土地上的绝大部分人都察觉不到他的存在。 但是,廖光惠的这种心态,陈蒿却不完全需要有。 廖光惠是江湖皇帝,可属于他的那片江山当中,却永远都有着大大小小的很多反贼,只要一个不小心,今天高高在上的帝王,明日就会被人狠狠几脚踏进泥土里。 陈蒿不会! 在陈蒿的那片江山里,他说一不二,吞吐苍穹。 他可以肆无忌惮,可以生杀予夺,可以为所欲为,可以用他的车,他的牌照,他的女人,他的行事,他的一切,向这片土地上的任何一个人,大声宣示他高高在上的存在。 别说反贼,刁民都从来没有半个。 不管是廖光惠、皮财鱼;还是我胡钦,鸡婆,刘进;或者小杜,樊主任、张万平;没有一个例外,我们都不得不低头。 唯一的区别,就是我可能要跪下,而张万平也许只需弯腰。 在这片江山里,就算陈蒿不是皇帝,那也一定是货真价实的太子。 他投了一个好胎。 如果说,廖光惠这种家财万贯,背景复杂的商人,叫作黑白通吃。 那么,黑白两道根本就是匍匐在陈蒿父亲脚下的两条狗,他不会吃,也不屑于去吃。 他只是高兴了想踢谁两脚就踢谁两脚,生气了想让谁咬谁,谁就要咬谁。 在这个拥有几千年历史,辖下六县三区上百镇的一万八千多平方公里土地上,陈蒿的父亲才是真真正正的天字第一号老大。 然而,在这位天字号老大毫不知晓的情况下,有一个走投无路的人,曾经于二十一世纪初的某一年某一月某一天,准备对他的宝贝儿子做一件事。 那个胆大包天,干下了这样一件堪称是火中取栗行为的亡命之徒,叫作胡钦。 舍得一身剐,敢把太子拉下马! 第327章 来者何人 对面几米开外,李杰剧烈颤抖的身体终于渐渐平复了下来,整张脸上一片青白,声音中依然带着明显的停滞和颤抖,说: “胡钦,你妈的,你到底,你到底想搞什么……你想搞什么。” “杰哥,也没什么,舍得一身剐,敢把太子拉下马,刚才不是和你说了吗,赌命。你想听?你要真想听,我就继续说了啊。” 话一出口,对面的李杰又一次陷入到了我意料之中的沉默。 我知道,以他的聪明,多少已经猜出了一些我的想法,当然不会全中,那也八九不离十了。 只是,这个被我和小二爷定为下下策的决定,不管谁听到,一时之间都难免会消化不了。就算是我本人,要不是种种内忧外患实在扛不住,没办法了,宁可裤腰带上贴标签去卖屁股,也都绝不会这样干。 可现在既然已经谈到了这一步,不管是我还是李杰,我们都已经没有了退路。 不做盟友,就成死敌。 没有携手共赢,就只能是鱼死网破。 我准备等李杰一下,等他好好想想,做出一个选择。 李杰出乎了我的意料,他的沉默居然只保持了很短的几秒,然后,伸出手掌在空中狠狠往下一挥,似乎斩断了什么看不见的牵扯,说: “我想多了,想多了。哈哈哈,越老越怕死啊。胡钦,既然那个人都说了搞定你容易,搞死你很难。那你就应该不是个没卵事寻死路走的蠢货。但这一听起来,我左想右想,你都是在作死啊。九镇青狐狸,利润如果不大,你也应该不舍得下这么重的饵,还真把我搞得云里雾里了,你说,你先继续说,我看下,你是要我怎么陪你作死的。” 我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 不由得我不笑。 李杰这句话一说出来,就代表已经不是干不干,而是值不值得他去干的问题了。 既然这样,那就好好谈吧。 “杰哥,我也不需要你做什么为难的事。只是几句话而已。听说和尚每个月都会有一到两次的关门局,专门帮陈蒿准备的。我想去玩一下,也见见世面。可是左摸右摸都实在都摸不到地方,既然你杰哥和和尚关系这么好,就想沾下杰哥你的光,点个水,好不好?” 从水晶楼事件导致廖皮正式翻脸开始,一直到小二爷出事之前,我们兄弟都一致认为,应该在保存自己实力的前提下,避重就轻,先拿站错了队的和尚开刀,给廖光惠一个交代。 但仅仅是扫掉他一两个赌场,没有什么意思,扫了一个,他再开就是,就算吓走了几个客人,也不可能一口气全部都被吓走,只要有人找他玩,和尚的生意就能继续做下去。 我们最直接见效,也最能给廖光惠表态的方法,就是办了和尚这个人。 可是,远在没有出事之前,在江湖上扑腾了大半辈子的和尚,就已经有了点半退隐的意思,整天都跟着一帮人到处收木头玩香玩珠子,不亦乐乎。 手头上不管是流水档口,还是地下窝点,几乎全都交给了弟弟吴总一手打理。 如今这种风声鹤唳,秦明连命都没了的局势之下,这个本来就比鬼还精的老家伙,就更是神龙见首不见尾。 我们找了很久,连毛都没有发现一根。 当中,橙橙也曾经提供过几次线索,但不是时间不合适,就是地点不方便下手,唯一一次准备动手,和尚却不知为何突然取消了行程。 直到不久前,橙橙告诉了我一件事。 有一次,橙橙在陪着吴总出席一个饭局时,吴总喝多了酒,为了在局上一位外地大老板面前显示实力,说陈蒿经常会让他们兄弟安排赌局,赌注很大,而且,陈蒿从来不会找别人,只相信他们兄弟两个。 当时,橙橙就把这个话听到了心里,事后,在她几次有意无意的再三试探之下,这才发现,确实是有这么回事。 但也不像是吴总那个草包说的那样。 陈蒿这批人玩的局,和尚那帮人称作关门局,意思就是门一关,除了内部人,谁都不许进。 但这个关门局全部都是和尚自己亲自包办,除了偶尔会让吴总帮着做点安排车辆之类的琐事之外,他连个屁都不知道。 最初,当橙橙把这个消息告诉我的时候,我们其实也想过在陈蒿身上做文章,但觉得风险太大,立马就放弃了。 我们当时主要考虑的是,只有在关门局的时候,和尚才会现身。 而关门局里面的人大多是官宦子弟,我们认识的唯一一个身份相近,消息灵通,又与和尚有仇,最有可能帮上忙的人,就是李杰。 所以,前一次,我过来,就是想寻求李杰的配合,找出这个关门局的时间和地点。 然而,现在的局势又完全不同了。 小二爷已经是死里逃生,在鬼门关里绕了一圈。 无论我们办不办和尚,方五莫之亮都一定要干我们。 可是,用阑尾想一下都知道,就算是私仇再大,这样两大集团一触即发的关头,方莫两人还敢下如此的死手,没有金子军的大力支持,是绝对不可能的。 这就意味着,很有可能皮财鱼方面也把我们兄弟定为了头号目标。 不把我们干净利落的搞定了,他和廖光惠之间,后面无论是谈是战,所有的谋划很难顺利展开。 我们兄弟,就是皮财鱼准备杀了,再儆给廖氏集团看的那只鸡。 另一方面,廖光惠也明确表态,哪怕是拉出九镇的势力,也希望我可以靠自己扛下去。 扛下去了,我才真正算是立了功,才能跟着他一起继续发后面的财。 那么,这样的话,我的策略也就不得不大幅度修改了。 如今办和尚,已经没有了半点意义。 我更需要的是,怎么尽可能的聚集起一切能够聚集的有生力量,扛过这一道坎。 要做到这一点,很难。 难到只剩下了一个办法。 那个虽然早就已经被小二爷抛弃,却也说不定能够博大得大,一举翻盘的下下策。 “你的意思,是你真的准备动陈蒿?胡钦,你要真活得这么不如意,何必走这条路,源江河又没有盖子,自己跳嘛。” 李杰的话不好听,但眼神中却分明有着几分信然自若的调侃和戏弄。 我也懒得理他,径自摇了摇头,说: “其实,也不是……” “咚咚。”书房门外,突然响起了两声轻微而有节奏的敲门声,打断了我的说话。 李杰始终半躺着在轮椅上的身躯也一下直了起来,推着轮椅就往外走: “你稍微等一下,等下我们再说。” 我猛地抬头,万分狐疑看向了李杰。 “等什么?” “等一个人。” 大怒之下,我一拍桌子,站了起来。 第328章 源江河里开山刀 一个男人,两鬓头发都有些斑白了,至少也应该是四十五六岁的年纪,偏偏脸上的皮肤红润白嫩,在灯光下一眼看去,甚至比坐在旁边的莎莎肤色还要好。 光秃秃的下巴上没有一根胡子,脸颊轮廓圆滑的就像是个剥了壳的鸡蛋,一双眼睛又细又长,就连眉毛都是淡淡的柳叶眉。 这样一个浑身上下都散发着阴柔之气,典型男人女相的中年人,如果不是在入座的时候,被李杰介绍了一嘴,谁又能想到,二十多年前,他曾经气吞万里如虎,单枪匹马拿着一把开山刀,追着仇人跑了差不多大半个城,一直追到源江河里,硬生生将仇人摁在江中剁出了一个满江红。 谁又能想到,他在江湖上的花名,居然叫作关二爷。 源江河里开山刀,关总关长山。 从出现开始,关长山言谈举止之间,给人的印象就极为含蓄克制,在这个男人的身上,仿佛套着一层又一层无形的禁锢;又或者是,对他而言,世间万事万物,都有着一丝不苟,绝不可轻易打破的规矩。 走路,他目不斜视,连李杰的介绍都没有让他停下一步;坐下,他既不像我跷着二郎腿,也不像李杰舒舒服服地半躺半靠,而是双脚并拢,笔直端坐。 就连拆开一包新烟,他都要用两根修长的手指慢慢撕掉那层塑料薄膜,然后再仔仔细细地将它整齐叠成一个四四方方的小块,放进烟灰缸,这才正式开盖拿烟。 看着眼前这位在我毫不收敛的打量之下,依旧是脸色自然坐在李杰旁边沙发上,从进门之后就始终还没有开口说过一句话的男子。 我越来越有些不安。 江湖江湖,三江五湖,难免就鱼龙混杂,有虾有蟹,有拼尽全力想要跳龙门的年轻锦鲤,也有岿然不动,修身养性的千年王八。 林林总总,各不相同。 但是,从某些角度来看,关长山和廖光惠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大佬之间,却很有些相似,他们都是千年老王八,同样的低调,同样的深居简出。 正如很多人从来没有见过廖光惠本人一样,这也是我第一次见到关老二。 在此之前,因为无数的江湖传言所导致,和大部分人一样,关于道上的那几位老一辈大哥,我也产生了一种固化的思维模式。 我总是下意识认为:廖光惠手段通天,一骑绝尘领先而去;皮春秋气吞山河,长袖善舞紧随其后;李老妈子则像是个躲在黑暗深渊中的幽灵,深浅难测却也最为神秘;只有关长山,他似乎对任何人都没有太大的威胁,他好像就是一个本本分分想做点生意的正经商人,从来不会做什么太坏的坏事,也永远做不出什么太大的大事。 所以,一谈起这几个人的时候,皮廖往往被人相提并论,李老妈子则是第二阶层,而关总永远都只是敬陪末座。 甚至,这些年来,已经有越来越多的道上人,开始把他与和尚相对比,认为他们都一样是那种靠着混资历攒辈分的老油条。 可仅仅只是经过了刚一照面的这几分钟之后,我就基本确定,抱有这种想法的人,错得有多么离谱。 今日今时,我胡钦怎么都不算是个小混混了。 我有自己的地盘,自己的班底,也有着不依套路出牌,精得像狐狸的名气。 在我面前,和尚从来没有过关老二这样的坦然自若。 有过这种表现的人,只有廖光惠,皮春秋,哪怕是李杰龙云也多少都出现了情绪的波动。 能做到这点,只能证明,不管哪一方面,他关老二都有着绝对的自信。 翻覆之间,绝不怵我! 此刻,房间里面的气氛非常诡异。 小小的书房,和我相对而坐的,不再是李杰一人,而是三个。 关长山赶过来,坐在这个位置上,我多少也能够想通。 可莎莎,一个女人为什么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坐在这里,我实在有些不懂。 更奇怪的是,他们都纷纷落座之后,却又没有一个人开口说话。 我不知道片刻前,李杰出去迎客的时候,他们是否沟通了什么,我只晓得,全他妈是一副老神在在的样子,水不动鱼不跳的。 我很想说点什么,可实在是摸不清新来二位的意思,担心越说越错,也只能是敌不动我不动,以不变应万变。 于是,我们就像是四个蠢货一样,各怀鬼胎,继续演起了高手过招“手中无剑心中贱”的把戏。 反正也闲着没事做,实在是忍不住好奇,我偷偷瞄了几眼莎莎胸前那两坨确实和传说中一模一样堪称厚德载物的凶器。 没想到,我一个眼神还没瞟完,那个看起来眼睛都快闭上了,理应抓不到我的李杰,突然就开口说话了: “胡钦,其他的我们先不谈。先说一点,查出阿字了,你想怎么办?我不帮你,你又能怎么办?” 李杰突如其来的说话吓了我一大跳,赶紧把眼神挪开,想看看李杰,却又有些心虚不敢,只得赶紧一伸手,装出疲惫状,揉起了脸颊。 也许是出洋相被抓了现行,我不免有些老羞成怒。 什么玩意儿怎么办? 我能怎么办? 难道你李杰人瘫了,脑也瘫了,还没想清楚吗? 只要你他妈敢不答应,老子就毫不犹豫的鱼死网破,抖出来大家一起死。 而且,我百分之百确定,你李杰和阿字一定会比我胡钦死得还要快。 真以为廖光惠皮春秋义色这些人是吃素的。 就在我愤恨不已,刚准备说话的那一刻,关二手一动,将手中烟头左拧右拧,待到确定完全掐熄在烟灰缸里之后,他开口说出了进门以来的第一句话: “我会放弃阿字!他是死是活,我都无所谓。但是之后,如果是皮春秋动的阿字,我就帮廖光惠;如果是廖光惠动的阿字,我就帮皮春秋;如果义色敢调一下皮,我马上毫无保留,全力支持黄皮老鼠。哪个动,我就帮他的对手打他。” 搓着脸皮的手停了下来,我甚至都来不及放下手掌,就那样从指缝中看向了这个连声音都是轻柔绵长,雌雄莫辨的王八蛋。 江湖上,最尖锐,最值得生死相搏,最不可能转圜的,就是利益之争。这比起恩怨情仇所引发的矛盾来说,要严重得多。 流子之所以提着脑壳,冒着坐牢的危险去干那些伤天害理的事,没有谁是因为天性就坏,或者是就贪图个所谓的八面威风。 都是肉做的,刀砍在谁身上,也同样疼。 大家为的就是个利字。 在这个前提下,只要利益够大,什么都可以谈,哪怕是被砍几刀,跪着让人打几耳光,出卖良心出卖尊严,都不是问题;可如果触犯到了自己的利益,那就没办法了,天王老子也没用,结拜兄弟该弄死的时候照样绝不手软。 无论是廖光惠皮春秋,还是义色黄皮老鼠,他们之间都是赤裸裸的利益之争。 皮廖为了地皮,义色老鼠为了车站。 一方吃到了,另一方就只能饿肚子,不倒一个,根本就没得谈。 他们和李杰之间的仇恨当然大,对李杰的忌惮当然也从来没有忘记。 如果我现在把阿字抖出去了,他们当中无论是谁,百分之百都会暂时放下一切,甚至是联手搞定李杰和阿字。 谁不怕这样一个春风吹又生的生死大敌。 所以,我说只要出事,他们肯定比我胡钦先死。 但是,他们这些人都绝对不会动关总,哪怕是一根毫毛都不会动。 因为,今时不同往日,李杰失势已久,纵然落子微妙,却还并没有真正的硬实力掌握在手里。唯一能拿出手的阿字,充其量也就是另外一个胡钦而已。 搞定他们,义色老鼠可能有些困难,但对于皮廖而言,比踩死一只蚂蚁麻烦不了多少。 关总就完全不同了。 不管关总如何被外人看轻,如何貌似人畜无害,他毕竟也都还是个与皮廖李三人平起平坐,春秋正盛的当道大哥。 何况,谁能保证大家眼中的关总就是真正的关总,和尚都他妈晓得悄悄与陈蒿结拜了兄弟,关总就没有水面之下的隐藏实力?真斗起来,廖光惠、皮财鱼就百分百确定自己能赢? 不能! 再退一步说,就算搞定了,那也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惨胜。 所以,他们不会动关总,就算联手都不会动。 归根结底,皮廖两人之间才是刺刀见红的利益之争,搞定了其他事之后,最后操刀上阵,生死相搏的还得是他们两个。 在此之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一个不小心,真让自己伤筋动骨了,江湖风波,向来莫测,从来也没有吞不下谁的。 来之前,我已经想过了一切,阿字于情于理都会死铁李杰,这不奇怪。 但是,我真没想到,这么多年,早就修炼到看不出一点烟火气,老练圆熟之极的关老二,居然也暗中和李杰结下了这么牢固的合作关系。 他分明已经是摆清阵脚,参与到这件事里面来,与李杰一损俱损,一荣俱荣了。 这个阴阳怪气的死太监,简单一句话就直接打到了我的痛处。 让我之前所有自以为是的筹码,输得一干二净。 第329章 送我平安,还你大乱 “嗯,你想怎么办?” 耳边再次传来李杰有些得意的问话。 用力揉了揉脸颊,揉得自己皮肤都有些发痛之后,我放下双手,调转眼神看着关总,说: “这个我们等下也再谈,我只是想先请教一件事。关老二,好像没听过你和李杰有什么交情啊。当年,宋家跃不是还说迟早要他妈把你点了天灯吗?这么多年,你虽然不是什么天下第一人,但也闷声发财,日子过得不错啊。我实在想不通,你为什么要蹚这趟浑水,搅进这个事情里面来,吃饱了没事做吗?” 面对着我的问话,李杰似笑非笑,一副别人家房子起火,不怕烧得大的样子。 莎莎我懒得理他,男人的事,我实在是想不通一个女人插进来干吗,再漂亮那也没办法帮我渡难关。 再说了,我胡钦是那种好色的人吗? 关键是那个死太监,我说话之后,他居然像聋了一样,眼观鼻,鼻观心,纹丝不动地坐在那里,根本就没有半点搭理我的意思。 其实,我虽然没这帮老东西那么百转千回的玲珑心肝,可我也不蠢,我当然知道现在的局面并不是真坏。 他们也不是不和我谈,不谈的话,关老二火急火燎跑过来,难道是仰慕我想见上一面吗? 他们无非也就是想试下我的态度,探下我的底线而已。 一唱一和,也不过是先摆下自己的姿态,告诉我胡钦,别想多了,他们不是没有路走。 但我就是服不了这口气。 你他妈的放弃阿字,谁动就打谁,那当然可以,确实厉害。 可你为什么要这么干? 你关老二得到了什么? 就是为了替阿字和李杰出气吗?就是为了整死我胡钦吗? 我绝不信你关长山和阿字李杰有这么好的关系,好到了两肋插刀,义薄云天的地步。 我胡钦也和你往日无怨,近日无仇,更没有理由就是为了整死我。 而且,你和李杰两个人这么多年暗中勾搭,煞费苦心布下来的棋,就没有目的?这么多年费的工夫,就为了和我胡钦赌一口气,真的放弃了? 我更不相信! 还是那个问题,这件事里面,你关老二得到了什么?图个什么? 我不是想不到,只要你开口说,后面的话咱们也就好谈了。 可你非要装腔作势,当我是个憨坨,在这里耍把戏。 既然这样,你们都忘了我胡钦的名声,那我也不妨就再次提醒你们一下,什么叫作死不要脸,什么又叫作不按套路出牌。 “好吧,看起来二哥也是个油盐不进的人,那我也不问了。我就是这么一句话,我不管是哪个办阿字,我也不管之后你是帮廖老板打皮财鱼,还是帮皮财鱼打廖老板,都不关我的事,为什么呢?反正而今我胡钦已经黄泥巴掉在裤裆里,不是死也是死。既然要死,老子也是个油盐不进,看不得别人好的人,那就一起死!杰哥和阿字跑不掉,二哥,我就不信到时候,你帮着别人打,自己就完全没得事,不管皮还是廖,他们能让你舒服了老子跟你姓关。反正麻皮上面一坨屎,我们都大事干不成,抱着一起到下面喝酒。我怎么办?走出这个门,我马上就放消息,关老二和李杰勾在一起了,阿字是宋家跃的儿,砍皮铁明的就是他!老子就这么办!” “哈哈哈哈哈哈哈……” 先前客客气气说话,偏偏要摆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 现在,面对我这样毫不客气的话,李杰却又没心没肺大笑了起来,一边笑一边指着我说: “胡钦,你还真不要脸,不要脸,我混了一辈子,就没有见过你这么不怕丑的人,你太不要脸哒。” 对于李杰的嘲笑,我简直是不屑一顾,嗤之以鼻。 我根本无所谓,不要脸就不要脸。 脸能值几个钱,我要的是命,是我和我兄弟所有人的命,是地儿已经想好了,准备交出来告诉天下人,“义”字应该怎么写的那条命。 再说了,这个屋里的所有话,都不可能再有第五个人知道,我再怎么不要脸,出了这个门,又有谁知道。 怕个卵。 所以,我也干脆就陪着李杰一起笑了起来。 李杰笑得花枝乱颤,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寂寞了很多年的老痞子,终于见到了我这样一个同样不要脸的小流氓,颇有种臭味相投的开怀感觉,指着我说: “哈哈哈,胡钦,要不,还是你先说下,你想怎么办?如果把消息告诉你了,你怎么办?肯定不是真的办陈蒿唦。问了你半天,还不给个实话,毛都没长全,哪里就这么狡猾。” 我也尽量用一种英雄重英雄的眼神看着那个老痞子,挑眉弄眼地说道: “哈哈哈,杰哥,要不,还是麻烦关总回答一下,刚才那个问题,他不回答,我后面的话也就不好说了。我总要晓得,他插进来是为什么吧?” “你想不到?” “想到一点点,还是想听关总自己讲下。” 说到这里,李杰扭头看向关老二,那个死太监的脸上居然也破天荒露出了一点点的笑意,还是不看我,自顾自开口了: “二三十年了,前面十几年呢,有李杰;后头,又出来个廖光惠;真讨嫌啊,做个生意,到处都有人问起实力够不够,罩不罩得住。李杰,当年没得人这么问你吧?我也不想还有人继续问我这种话哒。你看,水晶楼好大一块地,廖矮子说拿就拿了;老子想拿都拿不到,真恼火。钦哥,这个回答,可以不?” 当说到最后一句的时候,关长山的眼睛终于望向了我,脸上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但眼神中却有着让我不寒而栗的深沉与冰冷。 “就是嘛,二哥,早说不就好了。人在一个位置坐久了,是有点不舒服,都想挪一下。那既然是这样的话,你们真的确定,我怎么办陈蒿,你们想晓得?” 话到这里,我收起了脸上所有嬉皮笑脸的表情,目光笔直迎上关总的凝视,丝毫不退地盯着他,用非常严肃的语气说道: “两位大哥也劳心劳力这么多年,我不管你们想要的是什么,我也不想晓得。你们想了解我的目的,可以,我完全可以告诉你们。但是,为了表达我个人的诚意,我建议你们不要听我想做的事,这就是个典型成王败寇,不成功就成仁的事,我不想你们白费一场工夫,最后还是落个身败名裂。你们不问,我不说,事成了当然好,不成,也和你们没得关系。至于我,生死自负,绝不怨天尤人。” 李杰一声嗤笑,说: “切,胡钦,你也莫要说得这么好听,是想留着我们,好让水再浑一点吧。” “杰哥,难道你和二哥不想吗?水不浑,铁桶江山,我胡钦自然是出不了头,但二哥你就能出头?还是阿字就能出头?粑粑这么大,真到了那一天,我一个人也吃不完,我也没有想过非要像杰哥当年那样一统江湖,出头鸟我胡钦不想当。退一万步来讲,就算有一天到了那个份上,我确实是改变了想法,想要试一下万人之上的味道哒,那至少也还有好些年的时间。以你李杰关二爷,哪怕是阿字,你们任何一个人的能力,只要有了辗转腾挪的余地,到时候究竟是我胡钦做王,还是阿字称雄,鹿死谁手,也不好说,至少要比现在鱼死网破强得多。这笔生意,怎么做,你们都不亏。” 对面李杰脸上的笑意渐渐褪去,关老二的嘴角却渐渐咧开,终于笑了起来。 房间内,一片安静。 半晌过后,对面三人,还是没有一个作声,我只得再次问道: “杰哥,你不会真的就想让我帮你再一统江湖吧,哈哈哈,我实在是没得这个本事。至于你有没有,你自己来,我等着看。” 我的话音刚落,一个女人的声音终于插了进来,刚开始,我还以为是关老二那个阴阳人说话,定睛一看,不是,是莎莎。 “胡钦,大道理你也说了,我一个女的管不了那么远。既然是做生意,那我只问一句,我们帮你过难关,你能给我们什么?” 我停了一停,并没有马上说话。 这么重要的事,我不愿意阿猫阿狗上来都能和我谈。 我以为李杰和关二两人只要有一个识大体,都会阻止一下这个自作主张说话的女人。 没想到,我都他妈连抽了两口烟,那两个男的还像是聋了一样,不表半句态。 他们当然没有聋。 那就只有一个可能了,在我对面的那条阵线当中,莎莎并不是我所想的那样,只是李杰的老婆。虽然我不知道这个女人厉害在哪里,但毫无疑问,在这三个人里面,她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那么,她自然就有和我谈话的资格,她的提问,我也就不得不答: “你给我一个兄弟平安,快则半年,慢则两年,我还你一个天下大乱。” 话犹未落,关长山已经长身而起,一边收拾着桌上的烟盒火机,一边径自说道: “好!我先走了,阿杰,任何事,随时联系。” 李杰目光炯炯,一言不发,好像完全没有听到关老二的话。 一旁的莎莎跟着站起身来,先是对关二点点头,然后再意味深长地看着李杰,悠悠说了一句话: “这些年,婷婷读书要感谢和尚,但他自己女儿上的是贵族学校。有些人欠的债,你不要,我要!长山,我送你。” 看着二人走出书房的背影,再看看那个已是孑然一身独坐窗前的半残之人。 突然之间,我就想起了一个始终流传在江湖上的说法: 李杰的败,非战之罪,而是一个女子爱他太深,也恨他太深。 感同身受的黯然中,我站起身来,大步走出,门外,已是露滴垂柳,夜雨纷纷。 身后,隐约传来了一句晦涩的说话: “钦哥,好走。” 几何江南无烟雨,从此天涯不思君。 英雄难过,最是情关。 第330章 离家五百里 几米开外,那扇厚重的实木包钢门缓缓关上。 偌大的办公室里,只剩下了我一人。 关门的人,曾经是我的兄弟。现在,就算我还是把他当兄弟,但在他的心里,却已经是我的手下。 他的名字,叫作简杰。 关门时,简杰目光低垂,脸上带着一丝谦恭而拘谨的笑意,就连手上劲道都显然用了心思,轻重之间拿捏到位,没有让门锁发出丝毫不讨喜的杂音。 人,不分高下,却有尊卑。 一个人,如果站在了最高处,那也就只能自己承受刺骨的寒风与孤独。 这一路走来,我忘记了很多事,也接受了很多事。 一整个上午,所有需要处理的事情已经全部处理完毕,我也专门交代过了,在约定的时间到达之前,任何人都不要打扰我。 我说我想睡一下,养足精神。 其实,我根本就没有一点困意,也并不感到疲惫。 我只是不想说话,在夜色来临之前,不想和任何人,说任何一句随便重要还是不重要的话。 这段时间以来,我努力的扮演着大家眼中的那个胡钦。 只有我自己知道,其实,我承受着多么巨大的压力,心中又有多么的慌乱与害怕。 跻身江湖内,都是薄命人。 出来混社会捞偏门的人,无论地位大小,手段如何,谁都难免经历过一些寻常人家想都想不到的波折与劫难。 眼下这段日子,这种暗流四起的局势,对金子军、对和尚、对海燕龙袍、对关长山、对我们每一个人而言,都不好过。 但我与他们,却还是不同。 他们都是等着跳龙门的锦鲤,就算跳不过,那也还是锦鲤。 而我只是一条小泥鳅,从九镇的烂泥堆中,一步一个血印,摸爬滚打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才游进江湖,修炼成了鲤鱼。 现在,终于到了跳龙门的时候。 跳过,我一飞冲天。 跳不过,我就要被再次打成原形,变回那条还是只能在烂泥里面打滚的小小泥鳅,甚至是死泥鳅。 我真的输不起。 几个小时后,就将正式面对有生以来最大的一个难关。 然而,我却发现,此时此刻,自己的心中,居然奇迹般不再恐惧,不再慌乱,甚至都没有一丝半许的情绪波动,麻木而干涸,就像是一口枯井,有些陈年积水犹在当中,却已激不起半点波澜。 不久之前的某一天,我偶尔看了一部美国电影,电影究竟是什么内容已经记不太清了,但是里面的一首插曲,却被我牢牢记在了心中。 这个午后,自己一个人待着待着,突然之间,就很想听那首歌。 于是,我打开电脑,在地儿教我的一个叫作“千千静听”的软件上,听了起来。 这是一首英文歌,光听我并不知道它的意思,可当真正看着歌词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自己只有高中水平的英语其实也没有那么差。 从李杰书房离开之前,见到的最后那一幕,那个男人沉重如山的落寞与哀伤,这些天来,始终都纠缠着我。 我还年轻,并没有太多的岁月让我去经历李杰所经历过的那些痛苦与无奈,但至少,这些年来,我已经明白什么叫作悔恨。 悔恨就是,你曾经可以,却不愿;如今很想,却只有无力。 我曾经可以不入江湖,现在却已回不了头。 我曾经可以不做坏事,现在却已血债累累。 我曾经可以平凡幸福,现在却已欲壑难填。 我曾经可以爱一个人,现在却孑然一身。 而这一切,我都再也无力挽回。 过了这么多年,我还是在想着那个女人,还记得她的头发飘在我的鼻尖,但却无论如何都想不起那种清淡好闻的香味。 就像此刻,在这样令人魂断神伤的歌声中,我对她的思念,本应该更加浓烈,更加蚀骨,如同世间所有的痴情男子,独坐空房,沉浸在无穷无尽的缅怀之中。 可连这一点,我都已经做不到。 仅仅只是一闪而过的惆怅之后,我的脑海中,就不自觉地冒出了昨晚刚刚收到的那个其实我并不愿意去想,却由不得不想的消息。 三哥,被办了。 大概是在小二爷出事之后一两个星期的样子,三哥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宣告正式拿下了九镇车站的运营权。 经过一段时间的忙碌筹备,现在已是一切大定,只待交接程序办完之后就可接手经营的三哥,在前天抽空去了一趟黎县。 三哥的亲大哥,有一个小学同学,在省交管部门工作,三哥拿下这个车站,办各烦琐手续的过程里,这个人曾经带他烧香引路,帮过一些忙。 前几天,这个人的岳母去世,从省城赶回黎县老家奔丧。 三哥得知消息,立马赶了过去全程陪同,一是表示谢意,二是想更进一步拉近彼此感情。 自从与黄皮老鼠彻底撕破脸的一年多以来,不管何时何地,三哥身边永远都会跟着几个人。 但是那一天,他却只带了幺鸡一个帮他开车。 因为,东家是场面上有身份的人物,这次家里过丧事,来往的都是他们黎县本地的官员,在这种场合下,向来就非常注意的三哥,自然不可能会表露出一点点的江湖气息,给自己也给东家添些不必要的影响。 我们这边有个习俗,老人去世之后,会在家里停上一两天,亲朋好友有诚心的都会留下来守夜。但是只要往生者下了葬,客人们吃过一顿饭之后就必须要走,绝对不能留客,会给东家带来不祥。 所以,昨天老太太下葬之后,三哥立马驱车往九镇赶,到九镇的时候,已经接近凌晨。 一路平安,没出半点意外。 可是,以我对三哥的了解,这一路上他肯定过得颇为疲累。 如今的局势下,谁都过得提心吊胆,像三哥这种极度谨慎的性格,更加是不会疏忽大意。 一个人,刚在头一天守灵,整晚没睡,白天又帮着朋友家里忙前忙后,之后又驱车几百里路,还时时刻刻神经绷得像钢丝一样笔直。 在这种午夜时分,突然看到自己家门就在眼前,无论是谁,只怕都难免会有些松懈下来了。 三哥自己新买的房子前面三四百米的距离开外有一条岔路,幺鸡住的地方与三哥家刚好相反,如果幺鸡直接把三哥送到家门口再回去,就要多绕一个圈。 于是,冥冥中注定有此一劫的三哥,做出了一个鬼使神差的决定。 他让幺鸡在岔路口把自己放了下来,幺鸡当时并不同意,但三哥说白天喝多了点酒,一路坐车闷得慌,反正也就两步路了,走一下散散酒气也挺不错。 然后,当幺鸡车子拐弯走出还不到十秒钟,他就听到身后传来了一声剧烈的撞击声,和接连响起的两声惊天动地的枪响。 幺鸡大惊失色,飞快掉头往回赶,刚赶到三哥家门前不远,一辆牌照上裹了红布的猎豹越野车迎面而至,直接把幺鸡的车子撞得一头扎到了路边的铁栏杆上。 越野车扬长而去,幺鸡飞快打开车门,刚要跑过去,却又不得不停下了脚步。 因为,几米开外的路边花坛上,三哥一动不动躺着,道路中央,有两个蒙面人,昂然站立,其中一个缓缓端起手中猎枪,直接指向了幺鸡,没有半点想要转身逃跑的意思。 双方僵持了几秒,确定幺鸡不敢上前之后,另外一个蒙面人这才伸手按下了同伴手里的枪,然后伸出指头对着幺鸡点了点,两人这才转身,消失在了黑暗当中。 外人都不知道动手的是谁,甚至九镇绝大部分的人都不知道昨天晚上发生过这么一件事,就算是听见了那几声枪响的居民,也以为是轮胎爆炸或者谁家放炮仗之类。 但是,黄皮知道,老鼠知道,皮铁明知道,武晟知道,袁伟知道,我也知道。 动手的人,正是那两个曾经一文不名,备受歧视,终日无所事事游荡在九镇街面上,而今却已是潜龙升渊的草莽豪强,大小民兄弟。 在办三哥的时候,大民居然狂妄到直接掀起了脸上的面罩,对三哥说了这么一句话: “听说你经常讲,出来混,迟早要还。你断了那么多人的腿,今天到你了。” 曾经因为念着我的点滴之恩,在省城放了我一马的大民。 这次,没有放过三哥。 我知道他们为什么不在黎县动手,也不在三哥回九镇的路上动手。 我也知道,他们为什么只废人,不杀人。 因为,老鼠和黄皮要的不仅仅是三哥的命。 命,终究会取。 但在此之前,他们还要三哥的名,三哥屁股下的那张位子。 他们正在告诉整个江湖: 九镇,变天了。 “咚咚咚。” 敲门声响起,时间终于到了。 我拿起桌上的一个包裹,走向了已经被险儿打开的办公室大门。 门外走廊上,险儿、简杰、大海、小黑并排而立,无言看我。 随手关上办公室大门的那一刻,《离家五百里》的歌声依旧在耳边回旋,原来,我忘了关掉电脑。 那就等回来再关吧。 那个时候,市里,也该变天了。 如果回不来,那就当作挽歌,送我上路。 “当你与火车擦肩而过, 你会知道我已远去天涯。 汽笛回荡,绵延百里,一百里又一百里;一百里又一百。 你会听到永别的汽笛绵延百里。 上帝啊,一百里两百里,三四百里就这么过去,我已离家五百里。 背井离乡,远走天涯,就这么离开了我的家。 上帝啊,我已离家五百里。 我衣衫褴褛,一文不名,上帝啊,我落魄至此无颜再返乡。 这样潦倒这样贫寒,这样的日子这样的我,上帝啊,我落魄至此,无颜再返乡。 当你与火车擦肩而过, 你会知道我已远去天涯。 汽笛回荡,绵延百里,一百里又一百里;一百里又一百。 唯有永别的汽笛绵延百里……” 我不会去看三哥,因为,我有着更重要的事去办。 三哥,君,元伯……这些曾经刻骨铭心,却已纷纷离去的人们,不知不觉,已经不再占据我人生的重要部分。 蓦然回首,胡钦一生,于情于爱,于家于友,都已远离五百里。 第331章 白鳊鱼,曹公鸡 在市区东北方向五公里处,有一座大湖,千顷烟波浩渺,万株垂柳絮飘,虽然远远算不上仙境桃源,但也是居家休闲,陶冶心境的一片好地方。每到春夏,颇有几分春风又绿江南岸的小山小水之美。 湖边上有一个村,大概是十年之前,村里出了一个姓白的年轻人,从小就不学好,虽然没有干过什么大奸大恶的坏事,却也到处惹是生非,快三十岁的年纪了,还是吊儿郎当,靠着到处替人收债了难过日子,三天两头的就要到看守所里面待几天。 大概是九一年九二年的样子,这个姓白的有一次替人收赌债,下手重了点,一铁锹把人拍成了重伤,伤者家里好像有点关系,告上了法院,姓白的被抓进去判了三年。 九十年代中期,姓白的出狱之后,并没有回到村里,听消息灵通的人士说,他好像跟着朋友去了下面不知道哪个县里挖金子。 那几年,别说村里人,就连姓白的那个老实巴交靠着养鱼为生的亲哥哥都非常不以为然,只要一听旁人说起不争气的弟弟,立马就拉下脸说自己没有弟弟。 就这样,又过了三四年之后,大概是九八、九九年间,那个已经在消失了七八年的二流子,突然就不声不响地回到了村里。 当时,正值市政府开始大力发展旅游业,将这个村所属的湖区列为了重点建设目标,修起了一条绿树成荫的环湖跑道。 随着游客日益增多,当地有些本来就住在环湖路边上,有着得天独厚条件,自身头脑又灵泛的渔民,也就纷纷在自家的房子里做起了餐饮生意。 于是,那个姓白的年轻人,一出手就是几十万,不但帮哥哥扩大了鱼塘,还在湖畔最好的位置,开起了村里最大的一家餐馆,叫作“柳畔人家”。 这一下,真把村里人羡慕坏了,到处都在传言这个家伙走了大运,个个信誓旦旦地说他在某年某月某日某地挖到了一块足足上百斤的金坨子。 这座湖里,自古以来都盛产一种被称为白鳊鱼的独特鱼种,肉质细嫩,无论椒盐还是红烧,都堪称美味。 所以,渐渐湖边上那些餐馆的生意也就越来越火,开餐馆的人越来越多,成为了本市老饕吃鱼的一个首选之地。 生意一做大,货源、客源……所有一切,就都开始有了竞争,一有竞争,就自然有输有赢,有胜有败。 柳畔人家并不是湖边第一个开张的餐馆,也不是做鱼最好吃的餐馆。 可是,不知不觉几年下来,到如今却已经发展成了生意最好,规模最大的那一个。因为,第一个开的人已经被打成了残废,做鱼最好的人也变成了柳畔人家的小股东。 从此之后,在这座湖边上,白鳊鱼三个字,就不再是单指一种鱼,也代表了一个人。 一个曾经的二流子,如今的柳畔人家大老板,白鳊鱼。 赶到柳畔人家的时候,才下午五点刚过,还没到正式的晚餐时间,饭店内,除了一两桌零散食客之外,并没有太多客人。 简单询问了一下服务员之后,我带着人直接走向了饭店后面的小院。 小院内,有六七间大小不一的包厢,谈不上装修,就是那种典型南方农家小院里的偏房,简单粉刷几遍之后,墙壁上挂两串干辣椒,摆一副蓑衣,也就算是原汁原味的乡土风了。 经过最外头,也是最大的那个包厢时,我看见房内的大圆桌上已经整齐摆好了碗筷,显然是早被预订了,客人还没到。 再往前走两步,刚来到第二个包厢的门口,就听见了里面扎金花的声音。 “老子暗五百,你搞不搞?” “搞不死啊,明一千,老弟,我告诉你,你不开牌,老子绝对不会开你的……” 我对着险儿一点头,反手伸进后腰,轻轻推开门,当先走了进去。 包厢内的桌面上,七零八落的堆着大约七八千左右的现金,三个男子围坐在一起,全神贯注地看着各自手中纸牌,居然连我推门进来都没有发现。 我拍了拍身前那位扎着马尾辫子,四十来岁,背对我而坐的中年男子,说: “开牌。” 对面两个男子终于抬头看向了我,第一时间脸上还满是凶横暴戾之气,似乎嫌我打扰了他们,可下一秒钟,两人都脸色煞白,像是被点了穴道一样,彻底僵直。 马尾辫估计是抓到了一手很大的牌,直到此时,居然都还没有丝毫察觉,还颇不耐烦地抖了抖肩,嘴里骂骂咧咧的就想把我的手甩下去。 我一拉旁边凳子,将始终插在后腰间的东西往桌面的那堆钞票上一放,径直坐下之后,再次说道: “曹公鸡,开牌,你还不开,就开不了哒。” 魂飞魄散之下,马尾辫就要起身。 险儿上前一把扯住辫子,手中匕首飞快横在了男子的喉咙上,冷冷地说: “要你开牌,你就开。” 包厢被紧紧关上,简杰、大海都已经掀开了手中用来遮挡的衣服,在两把黑洞洞的枪管之下,三个男子脸上都是一副哀大莫过于心死的绝望表情,大气都不敢出一口。 我缓缓拿起了桌上的那把手枪: “曹公鸡,认得我吧?用不用介绍?” 那个叫作曹公鸡的马尾辫男子,下意识想要点头,可下巴一接触到脖子上的那把匕首,立马又情不自禁地停了下来,一副不知如何是好的搞笑模样。 “嗯,那就好,莫怕。只要你听话,我不为难你。来,三个人都慢慢站起来,我的兄弟会带你们走,换个地方,打牌也好,喝茶也好,都可以,我胡钦请客。到时候了,会放你们走,要不要得?” 另外两个男子呆呆望着曹公鸡,曹公鸡眼神里面天人交战,没有作声。 我摆了摆手,示意险儿把匕首拿开。 当曹公鸡脸上刚表现出了一丝如释重负的表情时,我猛地挥手,一枪托砸在他的额头,抓住他的脑袋,将他摁倒在桌面,手中枪管重重抵在了他的脸颊。 看着枪管下被挤压变形的鼻子,和那双极度惊恐的眼睛,我说: “你在这里等什么人,你清楚,我也有数。曹公鸡,我既然敢到这里来对这个人下手了,你觉得我敢不敢杀你?最后给你个机会,老老实实跟我的兄弟走,要不要得?” “要得,要得。” 含糊不清的说话合着涎水一起,从曹鸡公被桌面压得半张半闭的嘴巴中冒了出来。 我松开手掌,拍了拍曹公鸡的脑袋: “开牌开牌,哪个大哪个把钱拿走,快点收拾完。哦,对了,把门口那辆依维柯的钥匙给我。” 曹公鸡小心翼翼地直起腰身,双眼低垂,虽然不敢看我,但是两个眸子始终转动不休,默默考虑了几秒之后,终于一抬头,畏畏缩缩地看着我说: “钦哥,我还是要给你说一下,今天晚上,我们等的是……” 没等曹公鸡说完,我手掌一摊,伸到了他的跟前,一字一句地打断了他的说话: “老子说,把车钥匙拿出来!” 曹公鸡三个人已经被押走了,临走之前,经过了我的再三确认后,他们才好不容易相信我胡钦没有骗人,更没有要抢那几千块钱的意思,这才提心吊胆又仔仔细细地把所有钞票拿得一干二净。个个脸上那副作死的样子,如果不是我们几把枪在跟前,兄弟三个还恨不得要争一争,到底谁该拿多,谁该拿少。 接下来,他们会交出各自身上的手机和家伙,分别坐上两辆轿车。 那两辆车会沿着环城公路,经过新修不久的火车站,拐上那条全市最为阔气的常陵大道,一直开往市区,然后再路过一个竖着娥皇女英塑像的圆盘路口,往左走,开进一条相对小一点的马路,车子会在马路边上的一家快捷酒店门口停下来。 然后,康杰几人会拿着刀枪,带着曹公鸡一行直接走后门上到酒店三楼,酒店老板已经在那里安排好了一切。 那家酒店的老板是个年轻人,有个很独特的外号,叫作阿字。 而我则会带着险儿、大海、小黑、简杰继续留在柳畔人家的这个包厢里,等两个人。 在这两人的手上,将会揭开我本人,甚至是这片江湖的未来。 桌面上,依旧散落着一堆曹公鸡他们玩过的纸牌。 我向来都不喜欢等待。 因为,等待就代表着被动。 被动会让人忐忑不安,会让人心慌意乱,更会让人恐惧。 现在绝对不是慌乱恐惧的时候。 我的脑海中有千头万绪,但既然已经做出了选择,并且走到了这一刻。我也就不想再庸人自扰,徒添烦恼,更不想让自己的情绪感染到身边那几个本来就比我更加紧张的年轻人。 所以,我将纸牌一一收捡,开始洗了起来。 第一个人不久之后就会到,他会在旁边那间已经摆好了碗筷的包厢里吃一顿饭,主菜是椒盐白鳊,红烧中华鲟,八宝娃娃鱼,以及一条上午才送到饭店内的足足将近五斤重的野生过山风。 饭菜要少放辣椒,因为那个人要招待的是一个外省来的朋友,吃不惯辣。 吃完饭之后,第一个人马上就会离开,送他走的将是险儿,开着曹公鸡留下了钥匙的那辆依维柯商务车。 这个人走之后,大概再过两到三个小时,也就是晚上十点到十二点之间,会有另外一个人赶到这里。 那个时候,柳畔人家的生意已经打烊,所有的厨师和服务员都已下班回家。 整个饭店,不会再有任何其他的外人。 然后,就在这个包厢里,我有可能会生平以来第一次亲手杀人,也有可能不杀。 如果不杀,那么明天太阳升起之后,我将会全面对金子军宣战。 如果杀,今天晚上,我就会立刻跑路。简杰会开车送我到广西贺州,转昆明,去西双版纳,然后在勐海县一个叫作打洛的边境小镇上,会有人带我直接入境缅甸小勐拉,在那里有很多中国人开的赌场,其中一个老板,是我的朋友。 留下的其他人则会在险儿和小二爷的主持下,尽量生存下去。实在不行,险儿地儿会背起黑锅顶罪,其他人愿意退的就退,不愿退的,市区里的就投到龙袍麾下,凭龙袍的为人,以及我和他之间的关系,兄弟们不会吃太多亏。 至于九镇的那帮兄弟,周波羽翼已丰,我一旦不在,他很有可能不会愿意受其他人掌控,会自己独立门户。以他今时今日在九镇的地位势力,无论义色和老鼠,都一定会全力拉拢,兄弟们跟着周波,必定左右逢源,日子过得比市区只会更好,不会更差。 我本人最少会在缅甸待上五到八年,也许会比昨晚之后的义色还要过得更惨。可是,假如侥幸没死,回来之后,我必杀方五莫之亮,李杰金子军。 不过在此之前,我并不需要想太多,我只是安安静静地等着就好。 在这个饭店里,我既然能够提前知道饭店客人所点的菜单,那么无论做出什么事,都不会有人过来赶我。 因为,白鳊鱼这辈子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开一家饭店,但是他足够忠心,足够听话。 他也确实挖到过金子,只不过,那个金子并不是村里人传说中的矿石,而是一个人。 为了替那个人暗中留下一条山穷水尽之后的退路,白鳊鱼多年来心甘情愿地守着这家鱼馆,并且将它越做越大。 他是那个人下了很久的一颗暗棋,却也是那个人生死相随的兄弟。 在白鳊鱼的心里,他从来没有退出江湖。 柳畔人家在湖畔,江湖的湖,这就是明证。 千古以来,凡是江湖,都拜关二。 这里,是关二的地盘。 我将纸牌一一发到每个人的跟前,发的时候,突然感觉到房间内似乎有些太沉默,太压抑。 于是,我看着对面的大海,问道: “大海,你怕不拍?” 大海瓮声瓮气地说: “怕。” 听到这个出乎意料的答案,我微微一愣,还没等反应过来,耳边已经响起了险儿的说话: “他怎么不怕,他肯定怕。他生怕没架打。” “不是。” 这次,不仅是我,连险儿都弄不清大海的意思了。 在我们所有的眼光注视中,大海颇为恼火的长长叹了一口气,把身前的椅子一拉,笔直坐了下来,操着一口南腔北调的奇怪口音,一边捋着遮住了眼睛的长刘海,一边摇头晃脑慢慢说道: “钦哥,我晓得你又要喊我打牌了,我真不想和你打牌,千辛万苦赚点钱还不够你赢的,你说怕不怕。” 险儿一个巴掌拍在了大海的脑壳上。 半个小时后,没有太大的意外,我又赢了。 一吃四。 正在洗下一手牌时,门外隐约传来了连串的脚步声,一个懒洋洋的男人声音随后响起: “是订的哪个包厢啊?” 我一把甩掉手中牌,飞快站了起来。 起身那刻,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看见了素来除死无大祸的杨日天,眼神中一闪而过的紧张。 第332章 开牌见真章 夏烈,秋高,冬杀,春夏秋冬四个季节里面,我最不喜欢的就是春天。 夏天眼角滑落的汗珠,秋天身后飘下的落叶,冬天笼罩四野的茫茫白雪。 每一个场景,都适合江湖,更适合江湖人的拼杀。 就算死,也死得爽利。 唯有春天。 山区的春天,可以连着一两个月见不到阳光,那连连绵不绝的春雨弄得满世界都又潮又湿,让人裤裆里头都恨不得要长疮发霉。 在这连绵不断惹人厌的细雨中,我走出包厢,终于等来了第一个人。 一个染着满头金发打扮洋气的女子举着把黑伞。 伞下,有位白皙微胖,头发稀疏,明明戴着副一看就做工精良的金丝眼镜,却依旧显不出丝毫书生意气,反而给人一种极度冷酷,薄情寡恩感觉的男子,在身后几个同样是大腹便便的男子簇拥之下,气势逼人地对着我迎面走来。 身后,简杰飞快上前,打开了旁边那间早就已经摆好了碗筷的包厢门。 男子微微一愣,瞟了简杰一眼,又看了看我,脚步停在了包厢门口。 胸膛里,心脏开始剧烈跳动起来,眼前已经表现出了明显紧张的简杰,扭头看向了我。男子目光变冷,眉头似乎已经缓缓皱起。 千钧一发之际,赶在男子开口之前,我福至心灵,双腿一并,“啪”地一个立正,昂首挺胸大声喊道: “领导好!” 男子瞬间呆住,片刻之后,用一种极为诡异的眼神看着我,说: “你说什么?” 下一秒,我笔直的胸膛塌了下去,目不斜视的眼神也开始慌乱的不知道往哪里放,转了半天之后还是只能小心翼翼地看着那个男子,用降了好几个八度的声音说: “报告,报告领导,大哥交代了我,要像待祖人一样的对待领导。我没有读几天书,我实在不晓得怎么喊领导……” “哈哈哈哈哈哈哈……” 在男子率先的带领之下,耳边传来了一阵哄堂大笑。 “哈哈哈,小麻皮,有点味道……” 男子边笑边走进了房间,擦肩而过时,脸上满是调侃笑容,深深瞟了我几眼。旁边那位打伞女子则是嘴角往下一撇,毫不掩饰自己的嘲弄与鄙弃,把伞递给我的那刻,手指飞快缩了回去,似乎沾到我一下,都觉得脏。 我满脸堆笑地看着包厢门在眼前关上,那一瞬间,才意识到了自己后背上的一片冰凉。 片刻之前,我根本不是表演。 而是就坡下驴,稍作修饰地释放出了本就存于心中的慌乱。 初识陈蒿,汗透重衣。 隔着并不厚实的墙壁,旁边包厢里,谈笑之声清晰可闻。 听着包厢内那些非富即贵,身份显赫的人们,在酒后那些肆无忌惮的谈话,我丝毫没有听出对比起我们这些下三滥的江湖人而言,他们到底是高尚高贵高级在哪里。 有些话,当着人面,很多江湖人也会说。 但我胡钦不会说,险儿不会说,小二爷不会说,廖光惠、义色、海燕这些人都不会说。 能说出口的都是那些不知廉耻,没有出息的小混混。 可眼下,这帮权贵之后,这些所谓的大人物,他们却毫无障碍的彼此交流着胯下心得,吹捧着风月手段。 女人,在他们的眼中,就和这个国家一样。 吸膏饮血,用完即弃。 一切,都只是他们的玩物。 此时此刻,我像是一个忠诚的仆人站在门口,随时等候着主人的召唤。 卑微而低贱。 只是渐渐地,我就越来越镇定,不再有丝毫心慌。 下人眼里无英雄。 刘德华起床之后,也会口臭;超级模特拉稀时一个屁没憋住,同样要喷粪沫在内裤里;知名学者实际上是个经常看毛片勾搭学生的老色鬼。 大家都是人,是人就脱不掉吃喝拉撒的俗套,就戒不掉七情六欲的不堪。 一个人,在外人眼中,无论多么有多么雄才大略,多么手腕通天,多么鲜衣怒马;但是在日夜相处的身边人看来,日子一久,也就不过如此。 但,起码还能够保持着基本的尊重。 可对于一门之隔的那帮人,身为下人的我却半点尊重都没有了。 因为,我终于明白了一点。 这个世界上,我这样的江湖人并不是最脏的。 拨开那帮人的面皮,他们才是狗都不啃的垃圾。 谁会害怕垃圾呢? 反正我不会。 “滴滴。” 手机传来了短信提示音,掏出一看,只有简单六个字。 “这边没事,放心。” 发短信的人是莎莎。 莎莎是我胡钦有生以来遇见的绝无仅有的一个女人。 关于她,我听过很多故事。比如说,八十年代她在舞厅与李杰相见之后,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追求李杰,甚至还亲手剥光了一个同样喜欢李杰的女孩衣服,间接导致李杰被工厂开除,走入江湖;她一怒之下联合宋家跃一起,釜底抽薪给予李家王朝的致命一击;她众目睽睽之下打在廖光惠脸上的一耳光;她曾经一句话,就留下了皮财鱼一条生路;她和义色之间说不清道不明,不知真伪的奇怪关系。 因为时代太过久远,当事人又出于各种各样的理由纷纷绝口不提,所以,这些传说,我无法去分辨到底是真是假。 对于这个女人,我也谈不上好感或者恶感。 我只知道一点,如果有选择,哪怕是和金子军正面对干,我也绝对不愿意和这个女人为敌。 那次的对话中,面对李杰,关二,我掌握不了所有的主动,但也不算全无还手之力。 可是,在莎莎面前,我却青涩得像是一个孩子。 她是唯一一个猜出了我所有真实意图的人。 那次书房联手之后,她又单独约我见了一面,大家都说得不多,但句句打中了要害。 虽然我没有承认,她也没有明说,可我们心底都清楚,她猜对了。而且,最后,她还极为隐晦地说了这样几句话: “老吴只会认杰哥,我和长山说话都没有什么用。” “杰哥防着我的吧?” “我也防着你,胡钦,你一口要吃这么多,连杰哥的老本都想挖,不值得防吗?” “哈哈,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不管我怎么搞,对你,对李杰,对关总,对阿字都只有好处没坏处。至于和尚的下场好坏,也许杰哥还没想通,你和关总,真的在乎吗?” “所以我才找你谈嘛。杰哥这些年,是越来越心软了……胡钦,话不多讲,吃多吃少,怎么走,你自己看,我们全力配合。” 正是莎莎的这番话,才让我下达了最后的决心,才有了此时此刻,我们兄弟正在做的这一切。 之前我一直都摸不清李杰与和尚的真实关系,所以也隐隐有些担心。 但是与莎莎见面之后,我知道,李杰怎么考虑都不重要了。 就算李杰想插手,自然也有莎莎和野心勃勃的关老二顶着。 和尚已经注定逃不过这一劫。 等他真的回过神来,只会发现自己已经走投无路,到了绝境。 那个时候,底牌一开,输赢已现,就由不得他了。 看着那辆豪华依维柯商务车的尾灯渐渐消失在视线当中之后,我带着贾义大海两人转身走回了柳畔人家。 陈蒿和他的那帮豪门友人、贵族纨绔在吃饱喝足之后,临走之前,面对着依旧站得笔直,高声大喊“领导好走”的我,已经有些许醉意的陈蒿做出一副礼贤下士的模样,大笑着拍了拍我的肩,这才上车而去。 莎莎的形容没有错。 陈蒿这个人,性格张扬跋扈,翻脸无情,有小聪明却极度自负,天底下他最大,只要顺着毛摸,就不会出什么大事情。 自从天南海北地闯荡了两年之后,如今的险儿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谁都不好使,只信手中刀的家伙了。 以险儿的聪明,再搭配上一个最听他话的小黑,一个极懂察言观色的简杰来打下手,我能够放心。 至于地儿那边,之前电话里面就已经告诉我,全都按照当初莎莎所提供的消息安排妥当了。 就在这座城市里的另外一个角落。 地儿已经安排好了牌局,空下了正北的座位,准备好了咖啡和人头马。 因为,莎莎说,陈蒿打牌时,一定要坐北方,寓意是坐北朝南,君临天下,通杀四方。陈蒿那个重权在握管辖一方的父亲曾经把他送去英国留过学,书没读出个屁来,但是爱上了喝咖啡白兰地。 打牌时,他通常会喝咖啡提神,但一定要准备一瓶路易十三,一旦输了,他就要喝,因为,他相信那句著名的“人头马一开,好运自然来”。 一切都是按照和尚的关门局来设定,虽然换了司机,可就算是接去赌场的也还是每次都坐的那辆依维柯商务车。 到了之后,和尚不在场,陈蒿也不会觉得奇怪。 因为就在他们去的路上,陈蒿会收到一条来自于和尚的短信,大概意思就是:大哥,安心玩,我都安排好了,今天家里临时有点急事,忙完马上过来陪您。 这条信息当然不是和尚自己发的,他什么都不会知道。 他只是由于一个很合理的原因,必须要陪在一个他完全信得过的人家里,在这个过程中,也会有很巧妙的缘故导致他绝对不会接到电话或是拨出电话。 凭莎莎和关二两人的手段,这都完全不是需要我去担心的事。 如今万事俱备,我只需要耐心等着时机到来那刻,与必会前来此地的第二个人,一局定生死。 走进柳畔人家大厅,一脸精明之色的黑瘦老板白鳊鱼从柜台后面迎了过前: “钦哥,你们还没吃晚饭吧,要不要随便弄两个菜,边吃边等。如果不要的话,我就让厨房下班了,等下想吃都没得吃了啊。” 我走快两步,握住了白鳊鱼的手: “那好,白哥,不好意思,老弟今天真是给你添麻烦哒,今后有用得上的地方,尽管开口。” 白鳊鱼脸上露出了真诚的笑容,相握的双手更加用力摇了摇,说: “钦哥当我是朋友就不要说这些见外的话,等你一步登天,记得照顾下老兄弟就行了。不多讲不多讲,我去安排厨房了。” 当白鳊鱼松手离开的那一刻,看着他的背影,我知道,短短两句话中对于一个日薄西山老流子的尊重,应该又让我多了一个朋友。 桌上简单摆着几样说不上排场,但却一看就知道下饭饱肚的几样荤素菜式,最妙的是,桌子正当中放了一个小酒精炉,炉子上赫然还钝着一小钵油汪汪的黄焖过山风。 菜是白鳊鱼亲自送过来的,除了他自己外,没有让任何外人进入过这个包厢。送菜时,看着我们颇为惊讶的眼神,白鳊鱼嘴巴往下一撇,露出一丝明显的轻蔑之意: “说是五斤八两,未必老子就真的要给他上五斤八两啊。反正国家的钱随便拿,他也不当回事。钦哥,就当是老白请你们几兄弟的。这个东西给他们吃,糟蹋了。” 大笑着客气两声后,又约着白鳊鱼喝了杯酒,此人极为上道,一杯过后,也不让我们为难,立马借口要盘账,起身离去。 菜的味道不错,我虽然没有什么胃口,却也不浅不淡的时不时吃上两口。贾义心思重,明显饿了,却还是三扒两口的飞快吃完之后,就自己去饭店外面守着了。只有大海,没心没肺的样子,该吃多少吃多少,一碗一碗又一碗……,那盆过山风本来就不多,贾义想留给我,一筷子都没好意思吃,大海倒是毫不客气,拿着汤瓢就往自己碗里舀,我才心不在焉吃了一坨,刚准备再夹一筷子,一看,钵子里头已经只剩下了几块大蒜子。 我狠狠瞪了大海一眼,他满嘴饭菜,手上还拿着一大块肉在低头大啃,连看都没看我一眼,根本就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 哭笑不得之下,我索性懒得吃了,放下筷子的那一刻,我突然就想起了很多年前的一件事。 江湖传言中,那次在去医院砍卫立康之前,他们两兄弟曾经在九镇车站旁边的小粉馆里面各自吃了一碗牛肉粉。 结果,那碗粉就成为了他们未来好几年当中吃的最后一顿家乡饭,也成为了接下来两三天里面,他们吃的唯一一顿饭,下一次拿筷子,已经是在广东境内了。 据说,从此之后,这两兄弟至今都再也不吃粉了,本省广西云南贵州,什么地方的粉都不吃。 因为,他们说,粉克他们。 他们要戒粉。 想到这里,我顿时就有点忧愁。 此时此刻,我放下这双筷子容易,但今晚过后,何时何地才能再吃到这口家乡味就不好说了。下一次再张嘴,我胡钦是在贺州,还是在西双版纳,又或者干脆已经到了缅甸某个赌场的后巷里。 天做主,由不得我。 真到了那个时候,我该怎么办呢? 戒粉容易,可我吃的是饭,难道,我要戒饭吗? 正在胡思乱想当中,“滴滴”,桌上手机又传来了短信提示音,狼吞虎咽的大海顿时就停了下来,呆呆看了我一两秒,当我伸手去拿手机的时候,他似乎还是有些舍不得,又飞快抓起碗里的最后两坨肉,一口气塞进了嘴里。 当看到手机屏幕上所显示的那个名字时,我的心里陡然一跳,我万万没想到这种生死攸关的重要时候,居然会收到这个人的信息,下意识想要干脆不看,但想了想,终归还是点开了。 “小钦,最近怎么样?忙不忙?我明天要来市里办点事,有空的话见个面聚一聚,行吗?” 一句话里,三个问号,用词之礼貌克制,可以说是小心翼翼。 我们之间原本不需要这样。 可是,这样处处杀机,人人自危的局面下,你本不应该来找我,更不应该是你来找我。我不相信,我们兄弟如今的处境,那个人会毫无所知。 但你,还是来了。 这个江湖,原来如此,不过如此,真是如此。 我在键盘上飞快按下了几个字: “明哥,什么事?” 手指在按键上摩挲不休,正在犹豫是否要将这一句伤人伤己的冷漠回答发送之时,耳边传来了大海含含糊糊的问话: “钦哥,人来了?” 我摇了摇头,说: “没事,有人想要找我做生意。” 手指猛然摁下,短信发送声中,前尘往事尽付烟云。 世间黯然事,萧郎是路人。 第333章 何必画地为牢,不如一别两宽 几分钟后,大海终于心满意足放下了筷子的那一刻,桌面上手机提示音再次响起,拿起一看,还是皮铁明发来的短信: “明天有空的话,抽个时间,咱们见面聊吧?” 看着这条聪明人发来的并不聪明的短信,我百感交集。 不管是在何时何地,我几乎隔三岔五就能听到各种不同的人,说出同样的一句话。 当这些人们或自私,或狂妄,或骄横,或愚蠢的时候,他们总是会轻描淡写地说一句,自己就是这么一个脾气,是性情中人。 可是这偌大的一座江湖里面,我唯一认识的一个性情中人,就只有皮铁明。 明哥,从来没有变过,永远都是那个笑容宽厚又带点羞涩的温和男子。 重情重义,却又委曲求全。 他画地为牢地将自己困在那座并不存在的美好江湖里,在那里有兄弟义气,有一诺千金,有两肋插刀,有恩怨分明。 他有着现实江湖中绝无仅有的高贵和善良,却也有着完全不适用于真实世界的固执和迂腐。 更可悲的是,他并不笨,甚至他比我们大多数人都要更加聪明得多。 所有的一切,他都明白,可是他却依旧不敢去想!不愿去信!不屑去做! 他就那样视若无睹地活着,高贵、可悲,孑然一人。 哪怕是到了现在,他居然还试图让我变回以前的“小钦”,坚信着我们的关系还是以前的兄弟。 他以为,只是和我见上一面,掏心掏肺地说说心里话,我就能像当初一样,回到九镇,回到他和义色的身边。 明哥,你让我怎么答复你? 昨天半夜,我收到了一条短信,告诉了我义色出事的消息。 当时,我正仰面而躺,一个女孩坐在我的身上,面如桃花,腰肢扭动。 这些年来,我养成了一个习惯,谈不上好坏,但是有效。 每次面临重大事件的前一晚,我都会做爱。 当初去省城救张万平之前是这样,昨夜,也是这样。 适当的性爱,确实可以舒缓压力,调节人的精神状态,最不济也能让人疲劳,更加容易入睡。睡好了,一觉醒来,太阳底下也就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大事了。 我并不爱那个姑娘,我想,她爱的那个人也应该不是我。 但是我们在一起已经有段时间了。 对于一个肉体欢愉远远重过情感需要的下三滥流子,和一个孤身在他乡需要倚靠的普通女孩来说,生活中大多数的事,无非只是“将就”而已。 然后,那条突如其来的短信打消了我一切将就的兴致。 第二个通知我三哥出事的人,是周波,他的电话隔了大概半个小时。电话里,他问我怎么办,我说,凉拌。 挂完电话,我沉沉睡去,在梦中,又一次梦见了那头张开血盆大口的老虎。 今天一大早起床之后,我开车去了一趟小二爷家,看了下已经出院,正在家中休养的小二爷。 当时,就在他的床边,我把昨晚收到的三哥出事的消息告诉了他。 听完后,小二爷半天没有说话,就那样直直看着我,似笑非笑,眼神晦涩,不露悲喜。 我有些心慌,也有些不快,骂骂咧咧地狠狠拍了他一巴掌。 他也不躲避,笑了笑,淡淡说: “想得到的事,而今的局势,天下大乱,群魔乱舞,老鼠义色黄皮哪个出事都不稀奇。只是老鼠手笔这么大,我实在是没有猜到。都已经动了手,还敢不一次性到位。那看来,老鼠黄皮肯定还有后手咯,根本一点都不怕义色啊。九镇清一色这么多年,办了义色一个人,皮铁明幺鸡都要发癫了,软刀子剐肉,温水煮青蛙,先一步步来,时候到了再一锅全端完。要是我,我也这么搞。” 说到这里,他端起床边一碗健骨生肌的财鱼汤,不紧不慢地喝了一口之后,接着又问了我一句: “怎么了?你一大早跑过来说这个,是有什么想法吗?想帮忙啊?” 我一愣,没有说话。 小二爷嘴角出现了一丝苦笑,摇了摇头: “今天是什么日子?今天要干什么?今天之后,我们面临的又是什么?你做的主选的路,你比我更清楚。胡钦,你根本就不应该来和我说这些。” 沉默了几秒之后,我也苦笑着点了点头,说: “我明白,也没别的意思,就是和你说说而已。就算想帮,也帮不上的。他只是被打了两枪,肯定不会死。过了今天,老子连命都不晓得还在不在,怎么帮?” “这就对了!” 小二爷目光炯炯地望着我,语调放缓: “胡钦,虽然我和他没有多少情分,他不帮我也是正常。但现在谁都知道,我们兄弟就是一体,一荣共荣,一损共损。我这次死里逃生,廖老板都知道要过来抬你一把,他义色呢?胡钦,到了什么位置就想什么事,当大哥是你自己要当的,那现在你就只能站在大哥的角度考虑问题了。一出事,背责任的不是你胡钦一个,而是这么多跟你铁你的人,不是他义色。当年那点香火情,从我们把买码让给他,又退出九镇,把九镇让给他,就已经还得一干二净了。你要还牵扯不清的话,我可以跟着你,险儿可以跟着你,地儿可以跟着你,但是其他人呢?大家谋的是富贵,不是是非!” 小二爷的话让我哑口无言,继续说下去也再没有必要。 于是,简单寒暄两句之后,我起身要走,小二爷却又一把拉住了我: “胡钦,今天的事,你真的想好了?路总有走的,可不可以先莫搞。” 我摇了摇头,轻轻拉开了小二爷的手,说: “路是有,但时间没得哒。你出事之后,方五金子军再也没得动静,我相反越发过得心惊肉跳,下一回,是什么时候,又是哪个人?等不得了!再说,用你的话,这次,我谋的是富贵,不是是非。” 从小二爷家离开后,我就来到了场子里,在所有人开会之前,我又单独和险儿地儿两人谈起了义色的事。 当时,险儿的回答很直接,他说: “胡钦,如果不是当年我们兄弟跟了他一段时间,有点情分在。说实话,真要我帮的话,他和老鼠,我宁愿帮老鼠。至少,老鼠可以共富贵,不会抢兄弟东西。你如果真想帮他,很简单,我不参与。” 一直以来,我们兄弟六个里面,最佩服三哥的是袁伟,对三哥最感恩的是武晟,最防备三哥的是小二爷,最无所谓的是地儿,而最反感最抗拒,甚至有些讨厌三哥的,正是险儿。 所以,险儿的态度并没有让我感到意外。 让我意外的是地儿,那个向来无所谓,只是永远死心塌地跟着我走的兄弟。 在险儿说完之后,我看向了地儿,地儿根本就没有考虑,却张口说出了和小二爷几乎一样的回答: “他出事了,我们去帮,我们出事,没看见他帮啊。我和险儿一样,我不参与。” 其实,在昨夜刚收到消息的时候,我就明白,无论如何,我们兄弟都注定不会插手到九镇的任何事务里面。 可纵然如此,听到三位兄弟的说法之后,我还是感到了一丝由衷的轻松。 这么多年的江湖生涯,我早就已经成为了一个无利不起早的老流子。 可老流子的心里,也还是有着感情,有着喜好,有着回忆。 我和三哥的缘分,已经到头;但我们的回忆,却无法抹去。 所以,我极为懦弱的故意去问了他们三人。 他们的回答,不会改变任何现状,就算不问,就算他们想帮,我本人也绝不可能会同意插手。 但是,问了,却可以让我更加心安,更加坚定。 哪怕还有些难受,却并不觉得愧疚。 然而,明哥,聪明如你,又为何也要多此一举? 当初,那个反目成仇导致我们兄弟被赶出九镇之前的晚上,我试图与三哥讲和,他在电话里是这么告诉我的: “而今,这是打流。” 对于这句话,如今我越来越理解,越来越深有体会。 所以,我并不恨三哥。 但理解,并不代表大家还能回到以前那样。 不恨,只能说不是仇人,也不意味着我们就是朋友,就要互相帮助。 我和三哥的兄弟之情,已经彻底结束在了那天晚上的那个电话里。 之后一切,无非只是过招。 正如三哥所说,而今,这是打流。 打流,就有打流的规则。 生死存亡,各安天命。 老鼠黄皮已经正式出手,身后隐隐约约还有一个敌友难辨,至今未曾真正现身的悟空。 就算未来有一天,另外的那一个人真的会回来,但是当年那些一言难尽的恩怨纠缠,到时候,他的态度到底又是如何呢? 他会和你们生死与共并肩而战,还是亲手捅上义色最后一刀? 明哥,世情凉薄,人心寡淡,本就如此。 你难道真的看不懂看不透吗? “咚咚咚”,耳边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抬头看去,贾义推门而进: “钦哥,来了!” 我点点头,再不犹豫,在手机上快速按下了一行字: “很忙,见面就算了。明哥,九镇没意思的话,你随时可以过来。” 明哥,现在你明白了吗? 小钦,已经不再是小钦。 你如果帮我,双方得利;可我去帮你帮他,毫无异议。 我知道,你走不出自己的牢,你永远都不会过来帮我。 那就放手吧,让我们一别两宽,各自悲喜。 第334章 明日阳光可照我 翻开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只要不是那种被洗脑到白痴地步,书上写什么就信什么的人,但凡用心,往往都可以看出一样东西。 残酷。 深入了人心最黑暗最险恶那个角落里的残酷。 那一幕幕的钩心斗角,一出出的尔虞我诈,一个个的心狠手辣,常常让我感到不寒而栗。 但是,最近这些年,也许是因为本人智商与年龄增长成反比的缘故,我越活越蠢,这也直接导致我失去了那种仔细研究残酷的兴趣与动力。 生活本来已经足够恶毒,又何必再去刻意学习无情。 岳飞从来没有大功,关羽也根本不是猛将,诸葛亮独断专横,秦桧不过替罪羔羊,袁大头未必不冤,国父无非白口圣贤。 书上,英雄总是仁义无双智勇两全,敌人从来丧尽天良,愚笨不堪。 可是,现实中,恰好相反。 利益所至,又哪里有什么洁身自好,哪里有白掉的馅饼,哪里有容易应付的对头。 一个男人,数十载风刀霜剑,经历几代人杰,虽然从未出头,却也从不落魄,就那样袖手立于一旁冷眼而观,阅尽起落,兴亡过手。 这样的人,又怎会仅仅只是旁人眼里那个除开溜须拍马,见风使舵之外,就百无是处的老东西。 把手机放回桌面的那一瞬间,我的心里,也彻底放下了被明哥引起的所有思绪。 对比起即将到来的事情而言,九镇生死成败,实在是微不足道。 我抬起头,看向了那个已经站在贾义身后,却又不肯进门,只是一言不发望着我的中年男人。男子面沉似水,也许是心急如焚匆匆赶来的缘故,此刻胸膛犹在剧烈起伏不定,大大的光头上,一层层密密麻麻的汗珠在头顶灯光照耀下,清晰可见,熠熠生辉。 一双卧蚕福重的圆眼大大睁开,眼中寒芒四射,毫不掩饰心中杀意,直直看着我。 完全不见了平日里那种嘻嘻哈哈的弥罗笑像,终于有生以来第一次在我胡钦面前显露出了夜叉巡海、金刚怒目般的威猛模样。 看见眼前这完全出乎意料的姿态,我当然谈不上害怕,却也难免有了种深以为然的心酸。 这么多年韬光养晦,深藏本性的日子,这个男人到底是怎么熬过来。 在人畜无害的良善外表之下,此人心智之深重坚韧,又该有多么的难以想象。 “不好意思,麻烦你把手举一下,身上如果带了家伙,先给我。” 说话声中,贾义伸开双手,试图摸向和尚的腰间。 “嘭——”的一声巨响传来。 那扇质量低劣的包厢门剧烈晃动中,猝不及防的贾义,已经被和尚一只手大力叉住脖子,死死摁在了门内的墙壁上。 手臂上青筋虬结,被叉之人面红耳赤。 “小杂种,老子今天过来就没有想过还要看明天的太阳,你碰老子一下试试看,老子要你死!” 剧烈挣扎了两下之后,终于回过神来的贾义,毫不犹豫地反手摸向了后腰。 身边,黑影骤然闪动,我眼疾手快,一把扯住了像头豹子般就要冲出去的大海,同时嘴里大喊一声: “贾义!” 贾义偏头看我,一秒之后,后腰上那柄已经拔出了一半的匕首缓缓插了回去。 我松开摁住大海的手,拍了拍这个还是满脸不服不忿的年轻人,示意他退到一旁。 然后,我微微一侧身,摊开手,对着身前椅子一指: “想玩命那就玩,要谈的话,和尚大哥,坐!” 从入座到现在,和尚没有说过一句话,甚至在最初的目光接触之后,他就再也没有移动过双眼,始终都是咄咄逼人地看着我。 本来,我想要给彼此一个台阶下,我认为以和尚的性格,他应该会领这个情。 所以,我刻意回避着眼神的交换,一直都在夹菜吃菜。 但是,我发现今天的和尚和以往的那个确实有些不同,他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强硬,无论我怎么无动于衷,他也还是浑然不动。 直到我实在是忍不住受不了,一边用手中筷子搅动着早就没有半块肉的钵子,一边侧过头去,看着和尚说: “这是陈公子吃的过山风,你要不要试一下?” 和尚像是没有听见,毫无表情地继续看着我。 我无名火起,索性把筷子一扔,说: “看样子你是铁了心,要和我硬八取九点,蛮干了!好!和尚,别人看不起你,我看得起。别个不信你今天敢和我胡钦玩命,我胡钦信。要死卵朝天,不死当神仙!你和尚无病无灾当了这么多年神仙,你怕什么?当然不怕!只是,我前段时间听人说,和尚大哥你女儿成绩相当不错啊,长得乖又听话,再过几个月就高考了,北大?还是清华?无忧无虑过了十八年,现在也成人了,就算屋里大人死绝了,应该也没关系是吧?勤工俭学也能读书,实在不行,凭那副长相找个屋里有钱的男朋友,或者干脆就他妈的去夜总会坐台卖……” “啪”的一声,没等我说完,和尚一巴掌拍在桌子上,睚眦欲裂指着我说道: “狗杂种,你再说一句!” “啪——”更大的一声巨响传来。 我飞快掏出手枪,用更重的力道砸在了桌面上,那块极为厚实能够防烫防高温的玻璃台面,居然也在这一掌之下碎裂开来。 锋锐的玻璃碎片划开了我的手掌边缘,殷红鲜血顺着台面四散泅开。 身后,贾义大海一拥而上,却又立马被我那只鲜血淋漓,高高挥起的手掌拦了下来。 贾义狠狠一脚踢翻了挡在前方的椅子,脱下了身上衣服想要给我包扎,我再次拦住了他,自己在桌面扯下了几张纸巾之后,我一边擦,一边尽量放缓音调说道: “你今天过来这里,就没有想过看见明天的太阳。我把陈公子都绑了,你觉得我是在和你开个小玩笑,然后,明天起来之后,继续舒舒服服躺在床上晒太阳吗?嗯?你觉得我是这么打算的吗?和尚,都走到了这一步,就没必要再玩些虚头巴脑的东西了,命,你和尚低头做人闷声发财几十年了,不见得敢玩。我胡钦,一路走来,从九镇到市里,都靠自己这双手一步步杀出来,拼出来的,我年纪小,也不一定就完全不敢玩。老麻皮,给你面子喊声哥,不给面子你狗卵不是!你要玩,老子随时陪你,老子现在就是人多欺负人少,你还敢叉我兄弟的脖子!来,你嘴巴再敢张开一下,老子一枪打死你!” 话音未落,我已飞快起身,枪上膛,笔直顶在了和尚的脑袋上。 我用枪顶过很多人,大部分人都是脸色煞白,一言不发。 和尚也没有说话,但是他的眼神告诉我,他真不怕,他真是做好了死的准备,他甚至还有点藐视我,认定我不敢开枪。 他这种老神在在的神态让我极度讨厌,依着两年前的性格,我早就已经扣动了扳机。 但此时此刻,在无数次的犹豫之后,在判断出了和尚仅仅只是不认输不服气,却也并没有继续挑衅的意思之后,我终于还是松开了掐住他的手,拿开了顶住他的枪。 我再次坐了下来,把枪放在了和尚触手可及的地方,又夹了一筷子青菜送进口里之后,我一边咀嚼一边说: “好,江湖没有饿死的人。你吃了几十年,现在我也想吃哒。今天的局,就是个死局,有些话想好了再讲,随便一句话讲得不好,鱼死网破!而今我是诚心诚意和你和尚大哥谈,怎么样?谈不谈?” 和尚目光开始闪烁,却依然没有说话。 我举起手中筷子挥了挥: “贾义,大海,你们两个先出去。” “钦……” “出去。” 柳畔人家所处的地段本来就非常偏僻,不像城里时时刻刻都有着车来人往的喧哗,尤其到了现在这么晚的时间点,我估计这一整座湖边上,除了少数的当地居民,也就只有我们几个外人在了。 贾义大海出门之后,包厢里越发安静得让人感到心慌。 头顶那盏白炽灯旁边,一只飞蛾百折不挠的撞击声都仿佛被放大了数十倍,每一下撞击都能清晰无比的传入耳中,一直震慑到人的心里。 看得出来,随着时间的飞逝,老练圆滑如和尚,也开始渐渐有些紧张起来了,肥硕的屁股在并不舒服的木凳子上时不时地扭动几下,坐立不安。 他应该紧张。 自从陈蒿被我的人带走那一刻开始,和尚就被逼上了绝路。 此时此刻,主动权已经完全掌握在了我的手里,可以说,只要我想,我就百分之百的能让他死无葬身之地。 我为刀俎,他为鱼肉。 但是,身为刀俎的我也同样不好受。 我的脑袋没有进水,我也不是传说中的胡少强那种变态,不至于闲着没事非要杀个人来玩玩。弄死了和尚,也就等于是毁掉了我自己千辛万苦才拥有的一切,这和杀了我没有太大区别。 我与和尚之间没有什么大仇,煞费苦心地布下了这个局,也不是为了要与他两败俱伤的。相反,我希望和尚好好活着,只有我们两个都活着走出了这间包厢,看到了明天的太阳,才算是真的渡过了这场劫难。 我知道,和尚没有骗我。 江湖上混了这么多年,有资格坐到了如今这个位置上,哪怕是头猪,也不是一般的猪,而是十万天兵天将的天蓬元帅了。 以和尚的聪明,现在肯定已经想通了所有一切,他之所以还敢过来这里,就证明确实是抱着成功成仁的死志。 和尚并不是一个完全没有底线没有胆色的人,逼急了,也不见得真舍不掉那两百多斤肉。 那么,接下来,我的每一句话都非常重要,都牵扯生死,绝对出现不得半点失误。 所以,我也同样很紧张,我也不敢再继续耗下去了。 打定主意之后,我掏出一根烟,递向了和尚。 和尚斜瞟了一眼,也不说话,从自己口袋里面掏出了一包软极芙蓉王,自顾自抽出一根叼在了嘴上。 还没等他点燃火,我将自己手中的烟往桌面上一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把就抢过了他手里的烟盒子,一边拿烟,一边嬉皮笑脸地说道: “比老子大一二十岁,一点度量都没有,还江湖大哥。现在又没有真的翻脸成仇,连包好点的烟都舍不得,只晓得自己抽,传出去了你也好意思。” 和尚呆若木鸡,嘴里含着那根没点燃的香烟,一动不动地看着我,眼里满满都是那种“天呐!这是什么样子的大傻逼”的眼神。 他看着我拿出烟来叼上,看着我从他僵直的手里拿过打火机点燃,又看着我把剩下的多半盒烟揣进了自己口袋里。 和尚嘴里的香烟和眼角肌肉同时都在剧烈抽搐着,却始终都没有能够做出半点反应。 我笑嘻嘻的一边抽烟,一边把打火机凑到了和尚跟前: “来来来,大哥,抽烟,抽不抽啊?火机都快烧炸了,都彭的,名牌啊,你不要,我要。” 半晌之后,和尚一低头,将烟头凑近火苗,深深吸了一口,当火苗都还没来得及熄灭之时,他用一个胖子所能达到的最快速度,劈手夺回了火机。 然后,我听见,从缭绕而上的烟雾里传来了一句低沉快速,却又清晰无比的脏话: “妈的……” 僵滞沉重的气氛,在这句骂声中,终于开始有些缓和了起来。 “人呢?” 这一次,也不知道是彻底看开了,还是被我刚才的举动一打扰,就没有了那份绝不低头的抵触心理。 在各自抽了几口烟之后,和尚也不再继续矜持,开门见山问出了早就想问的那句话。 “人?哪个人啊……” 还没等我把活宝装完,和尚就一扭头,用可以杀死人的眼神狠狠瞪了我一眼,吓得我赶紧把后面的话吞了回去,恍然大悟地说: “啊,你说陈公子啊,在玩牌啊,关门局啊,路易十三,咖啡宵夜都准备好了,现在应该玩得正开心吧,安全得很呢。今天不是和尚哥你专门安排的局吗?未必你就忘记了啊?” 和尚哭笑不得之下,只得眼皮一翻,再次狠狠白了我一眼。 又过了几秒之后,正在低头抽烟的和尚好像是想要甩开某种无形枷锁一般,突然摇了摇头,脸上神色也开始严肃了起来: “胡钦,老子从来就没有小看你,这一世,无数人都看不起老子,老子也从来没有小看过任何人。而今这个社会,什么李老妈子廖光惠这些人,老子都不怕,他们再狠,也讲个规矩,讲个情分,讲个脸面。老子就怕你们这些没轻没重,不晓得天高地厚的小麻皮。这段时间,老子日日夜夜提心吊胆,就晓得你胡钦迟早要搞出一些破鸡巴事。但老子还真是没有想到,杰哥和关老二那个卵不男不女的臭婆娘居然都和你站到一起哒。你个小麻皮,你连陈公子的主意都敢打,你哪里就这么大的本事,就这么大的胆子?你就不怕死无葬身之地啊!” 我淡淡笑了一下,缓缓掐熄已经燃到尽头的烟蒂,不再装疯卖傻地嬉闹,也同样极为严肃地看着和尚,说: “死无葬身之地?哼,和尚,而今的局面你我心知肚明,我是一把枪,你和方五也一样只是把枪。不管我们怎么搞,迟早都要死一方。死了就是死了,葬不葬,埋不埋,又能怎么样?还管那么多?未必我们这些跑社会的,还想着今后清明有后人来上坟祭拜啊?我只晓得,要不就不死,就舒舒服服活下去;要死,那就多拉几个,管他什么鸡巴陈公子张公子,比我多长个卵子?我死得他就死不得?没得这个道理,我胡钦不信这个邪。” 听着我肆无忌惮的话语,和尚两边太阳穴上青筋直冒,嘴巴张了又闭,闭了又张,最后还是忍不住放低目光,缓缓问道: “你到底想怎么搞?” 第335章 螺蛳壳里做道场 我仔细捡起了面前桌子上的几块碎玻璃,再取过了两个杯子,头也不抬地一边倒酒,一边说: “怎么搞?我能怎么搞?和尚大哥,你是江湖前辈,起起落落生生死死,你见得多了。我当后生晚辈的,想请教你一句,你是我胡钦的话,你该怎么搞?” “无依无靠,进退不得,我而今就像是站在一根钢丝上头,走错一步,粉身碎骨。之前我兄弟小二爷的那件事,你肯定也晓得了。前面有死对头刀刀要命,后面有大佬供我吃供我喝,现在遇上事了,自然刀山火海也只有逼着往上冲。方五想办我,莫之亮想办我,金子军想办我,你想办我,就连他妈的九镇,也还有一堆堆的人想办我。和尚哥,你说,我能怎么搞?” 酒已经倒满,和尚却始终没有作声,我自己端起一杯,把另一杯送到了和尚跟前: “来,和尚大哥,我敬你!把这杯酒先喝了。说不定这就是我们两个人的送行酒,喝了这一杯,再喝就是二十年后投胎,再世为人的时候哒。” 和尚把手放在了酒杯上,却并没有举起,我也不管他,仰头一口饮尽杯中酒,说: “方五和你不同,我想办你和尚,你和尚想打我胡钦,无非都是为了一个钱字。但是方五我们之间有刀剑之仇,他被我打过一枪,莫之亮的腿也是我胡钦废的,我胡钦之所以打流也是他莫之亮逼的。我和他们两个之间,必须要死一方,斩草除根,不死不休。我不怕他们,最多也就是个手底下见真章的事。当年我废得了他们,而今也还是一样。但是,这种关头,你和尚不应该插进来,一日三杀,出手就是要我们三兄弟的命,如果不是运气好,今天都没得机会坐在这里和你聊了。和尚,别个都说你没用,怎么到了我这里,你就这么高明的手段呢?九镇有句话老话,会咬人的狗不叫。比起你来,方五莫之亮不算什么,我怕的是你这个不作声的角色啊。” “既然你和尚站错了队,绑上了金子军皮财鱼,要和我们作对。那我也没得办法了,我只有先下手为强,与其等你什么时候再下阴刀,不如我先来。我怎么搞?很简单,就在这个包厢里弄死你,出了包厢,我再弄死陈蒿。连夜跑路,跑得掉算我命大;万一跑不掉,杀人偿命,天公地道,我也没二话讲。不过,江湖上都晓得,关门局是你和尚的局,是金子军皮财鱼给你的一碗饭,凭你们之间千丝万缕的关系。只要陈蒿一死,金子军皮财鱼你们所有人,一个都走不脱。以陈蒿他爹的手段,不把你们杀个一干二净,老子不姓胡!当然,我也没好处,我也完了。但我不这么搞也没得法,就算不死在金子军手上,廖老板发火了,我也不好过。就这么搞,也只有这么搞。我胡钦胆子小,要我死,黄泉路上孤孤单单的我怕鬼,那就不如多拉几个做伴的,死也死得热闹。和尚大哥,你觉得我说得对不对?” 和尚眼也不眨一下地看着我,似乎意识到了我并没有半点玩闹恐吓之意,好不容易张开嘴,语气极为沉重地缓缓说道: “胡钦,你也说了,我们没得大仇,出来混求财不求气,无非为个钱字而已,真要做这么绝?没得道理讲?” “人在我手里,刀在我手边,这个道理,够不够?够,就喝了这杯酒。” 和尚默然半晌之后,终于手臂一抬,将手中酒一干而尽。 “和尚,这杯酒喝得好,你不喝,那今天就到此为止,其他也真没什么好说的了。不管你服不服气,怎么打算,我都不管。对于你来说,我而今就是一坨嚼过的口香糖,你吃也不是,打也不是,想踩两脚都怕粘在鞋上,就连看到都觉得恶心。但我就是缠上你哒,没得法。所以,我建议你接下来仔仔细细,好生听一听我的另外一个想法。” “而今妖风四起,皮财鱼和廖老板两只大脚板之间埋了这么多年的火药桶,秦明一死现在也就等于是炸了。关长山和李杰等了这么多年他们想要搞什么?阿字又是哪个,你比我更清楚,我就不多讲了。说实话,现在天下大乱,不管是对你,还是对我,我们这种当小弟的都没什么辗转腾挪的余地,神仙打架,凡人遭殃是必然,这个,你同不同意?不用再摆架子,要谈我们就好生谈。” 和尚略微思考一下之后,点了点头。 “那好,你帮着金子军出力拼老命,而今就只有两个可能,第一,我胡钦打赢了,方五莫之亮必死无疑,没得其他可能性。金子军肯定也不好受,但是凭我伤不了他太多元气,他还是过他大哥的日子,今后就看廖光惠自己怎么收拾他。至于你和尚,就算不死,你觉得还有意思吗?还能苟延残喘,做点养家糊口的小生意吗?绝不可能!赌场生意我无论如何都要定了,就算是自伤八百,我也绝对不会给你和尚留下一个场子,你信不信?” 和尚又点了点头。 “第二,你们打赢了,我胡钦输。皮财鱼如日中天,金子军水涨船高,方五莫之亮东山再起,你呢?你有什么?你得到了什么?狗卵没有!最好的状况,你和尚也还是和尚,还是只能吃金子军碗边上掉下来的几口剩饭。和尚,你几十岁的人,也是个正儿八经老江湖了,我就问你一句,你求什么?一直以来,莫要讲别人,就算是我,我也以为你不是个东西,见风使舵,墙头草几边倒。你背着这么大骂名,忍辱负重几十年,到处被人欺负看不起。这个日子,你过得不腻吗?凭你和尚的脑壳,你的城府,你未必就真的这么心甘情愿到处给人当马仔?” 这一次,和尚脸色变幻不休,却始终没有做出任何反应。 我伸手又扯了两张纸巾,摁住还在冒血的伤口之后,继续说道: “和尚哥,这个问题你不需要回答,你心里清楚,我也明白。我就说个提议,你听听看。明天开始,你和尚的生意就算完了,不仅是你的生意,我还要打金子军,打疼他,打死他。从今以后,这个市里,就再也没得什么金子军的场子和你和尚的场子,只有我胡钦与和尚一起开的场子,所有利润五五分成,甚至今后你的门路我不管,我的任何生意,你和尚只要愿意,都可以占两成股,包括廖老板分给我的项目。总而言之一句话,我胡钦就和你绑在一起过日子了,有我一碗饭吃,就不会让你喝粥。这个态度怎么样?听起来爽不爽?” 和尚低着头看着桌面,当他抬头的那一刻,脸上终于浮现出了进入包厢之后第一丝微微笑意,慢条斯理地说: “爽是爽,只是,金子军你打得赢吗?打不赢,又还谈什么生意不生意,你胡钦有几分本事,自己不晓得?” “打不赢。” 听到我老老实实的回话,和尚极为轻蔑地一耸肩,阴阳怪气的从鼻孔里说出了一句话: “哦,那怎么办呢?老子几十岁了,不可能还上场帮你打架吧。” “不需要,我也不需要打赢。而今啊,规矩太多,定规矩的人却又总是那么几个老人,按照他们的规矩玩,那你我这些小角色怎么都不出了头,那就只有想方设法在螺蛳壳里做道场,尽量把这池水搅浑,水浑了,再各凭本事,看到底是哪个当鱼,哪个摸鱼咯。和尚哥,你觉得我、阿字、关二加起来,搅浑一池水,够不够?不够是吧?不够的话,如果再加上你,加上刘进又如何?甚至再把老鼠黄皮,把源帮都扯进来,一起玩一下呢?时候一到,我想就算是李老妈子,也未必不想亲自下场试一下吧?金子军,打得过我不算本事,罩得住这座江湖才真狠,他罩得住吗?” 和尚浑身一震,双眼骤然睁大,各种复杂情绪在眼中闪烁不休,就连两片厚厚的嘴唇都开始微微嚅动了起来。 我静静看着和尚,等待着回答。 半晌之后,和尚脸上的震惊之色终于缓缓褪去,他再次笑了起来,不再是若有若无的淡淡笑意,而是面带油光,嘴角咧开,笑得就像是一只扮猪的肥老虎,眼神晦涩难测地说道: “胆子这么大,别的不说,你就不怕廖老板先办了你啊?” 我也哈哈笑了起来: “我又不是背叛廖老板,他全权让我办事,那我就有我办事的方法。打垮金子军,打垮皮财鱼,打垮李老妈子,甚至是打垮关二,打垮你和尚,或者就算是我胡钦也出事了。反正不管是哪一方背时,江湖乱起来了,廖老板也不会乱啊。到什么时候,底下的人再怎么换位置,他不也是一样稳坐钓鱼台,再说了,而今调皮捣蛋阳奉阴违的人这么多,未必廖老板就不想乱一下。廖老板那边,我自然会有我的交代。大哥吃肉,我当小弟的自己想办法多喝点汤。以廖老板的心胸,不至于看不开,你说是吧?” “胡钦,你下了这么大的本,就为了我这么一个老麻皮,你觉得我是应该答应还是不答应呢?我总感觉有点不到位啊。” 不管是廖光惠,义色、李杰,龙云、还是现在的和尚,和这帮老东西打交道最讨厌的地方就在于,这帮家伙已经活了太久了,他们完全不相信什么感情义气承诺诚意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 多少年的得失成败,人心难测,早就让他们养成了不见棺材不掉泪,不见兔子不撒鹰的坏毛病。 他们什么好处都想要,什么麻烦都不想沾。 但是没办法,作为一个依然生存在他们所建立的江湖之内的年轻人,我还是不得不按照他们的规矩来玩。 我实在忍不住心中厌恶,狠狠白了对面满脸悠然自得的和尚一眼之后,说: “不到位啊。不到位你又不肯说,那我就继续帮你把话讲完好不好?你无非也就是担心自己出了头,万一惹发皮财鱼金子军的火了,或者引起其他任何一个大脚板的注意,发现你和尚扮猪吃老虎,原来不是个老实人,就把枪口先对着你,到时候你和尚就算是有命赚钱也没命花,对吧?” “不要紧,老子胡钦来扛!债多不愁,虱多不痒。我也不怕再当一回出头鸟。在我胡钦站稳脚跟之前,你和尚完全不用插手做任何事,只管分钱。等到我胡钦命好,真有能够说话算数的那天了,你愿意出来就出来;不愿意,你就继续闷声发财。何时何地,你和尚都是个八面来风,谁都不得罪的本分人,钱你赚,刀我拿,要不要得?当然,我胡钦到时候真有一天成事了,我会不会反口,会不会不认今天的账,不好说!我就算现在说了,你和尚也不会信。但是这不要紧,你只需要想一点,你觉得我胡钦只是一个想要把赌场生意拿下来,然后买辆好车,买几栋房子,安安静静过日子的人吗?如果是,那你到时候确实危险。如果不是,我要的是什么,就不用继续说了吧?和尚,你几十岁了,守着个赌场没问题。我才多大,我这辈子就像你拿个赌场等退休吗?不是说什么大话,真有那么一天,赌场生意,我全他妈给你都没问题,你信不信?再说了,你不是还有李杰阿字,你们这帮铁聚吗?大家都是各凭本事一个起跑线上出发,你就这么不看好他们?他们就一定会被我胡钦压住吗?压不住,那你不也一样什么都有了。和尚哥,现在我的这些话,你到位了没有?如果不到位的话,我就再说最后一次,做生意就是赌博,亏还是赚各凭运气,都说不好。要真是稳赚不赔的生意,我还找你谈根毛?关二、李老妈子,甚至是金子军本人,龙袍海燕,我哪个找不得?非要找你个秃子?而今,既然找到你了,你又被我抓住了命门,那就没办法了,就算是坨屎,你也只有给我吃下去。你还有选择吗?没得了,哥哥!” 听到我的挑衅,和尚不但没有半点生气郁闷之色,脸上的笑容反而越来越明显,两根手指有节奏的轻微敲击着桌面: “来之前,杰哥两口子其实也说得差不多了。这些年啊,别人不晓得,我和尚自己心里清楚。我还真算得上是个义薄云天的好兄弟,有我这么个兄弟,杰哥这辈子也算是没有白过了。我和你胡钦不同,我没得当大哥的心,我就是别人的马仔,心甘情愿的,不过,我的大哥永远都只有一个李杰,从八几年他在舞厅救我之后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变过。我的一切都是杰哥的,不管他想做什么,我都跟他。只是,钦哥你拉关二阿字我想得通,你拐弯抹角用杰哥拉我干什么?我能帮你做什么?你说我完全不用插手做任何事,平白无故钦哥你就突然这么喜欢我了?老子皮粗肉厚,一身肥油,胯里也不流水,你日又日不得,抱也抱不起。大大方方就硬要分我这么大一块饼?你骚不过发癫啊?哎哎哎哎,你莫讲七讲八,道理老子比你懂,老子要听实话。” 说到这里,和尚脸上虽然依旧笑意盈盈,但他的上半身突然前倾往我靠了过来,犹如一座小肉山般庞大的身躯挡住了背后灯光,在笼罩住彼此的阴影中,和尚嘴里,鲜红的舌尖一闪而过,阴森森地说: “不然,我就当你是骗我哄我,我会很生气很生气。如果我真气昏了头,那么从我这里,除了一条命和刚才那包烟,你什么其他的都拿不到。而且,你,莎莎,关二,一个都跑不掉,我无所谓,我的女儿自然有杰哥有其他的人来管,不用你们担心,我陪你们一起死。” 第336章 投名状,一个时代的崛起 我不认为和尚会赌命,虽然他远远比大部分人所想的都要厉害得多,如果他真的横了心,也完全有能力拉着我们一起死。 可就算这样,我依然想象不到,事到如今可以说是山穷水尽的他,究竟还有什么手段,可以保住早就已经深陷泥潭的李杰不死。 但是,这一刻,我凭直觉感到和尚并没有说话,他所说的话更不是故弄玄虚的唬人手段。 我几乎是毫不客气地一把推开了那张杵在我面前的胖脸: “和尚哥,非要说?” “你可以不说啊。是你要找我合作,嫖宿都要日完再给钱,合作当然要真诚唦。你快点。” “好吧。” 我点了点头,颇为无奈地说: “我觉得我蛮喜欢陈公子,别个都说你是陈公子的一条狗,我觉得不是,我觉得你至少都是他的马子,信得过靠得住的那种。但是你毕竟老了,他能力又强,你抗不了几年。到时候万一出个新人,不要你了,你去喊天?今后我们怎么都算是一家人了,肥水不流外人田,你不如也牵个线让我和他谈个朋友,万一今后结婚了,也感谢你啊。” 和尚脸上肥肉一层接着一层地抖了起来,慢慢这种颤抖波及了全身,当他那个极度丰满的胸部和像是挂了几个救生圈的腹部都开始上下晃动之时,他终于再也忍耐不住,仰天大笑了起来,一边笑,一边伸手指着我,满满都是相见恨晚,相得相知的模样: “哈哈哈哈哈哈哈,老子就晓得,九镇青狐狸你就真是只狐狸,出手就要挖我的老本,哈哈哈,有买有卖,两不相欠,下好大的本就得好多的利,这才是生意嘛,哈哈哈哈哈……”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扔掉手边那坨布满血迹的纸巾,拿起手机,说: “大哥,你等下,我安排人送你去陈蒿那边。” “哦?现在就送我去?我是到位了,但是投名状都还没有给你交呢。你就不怕我只要把陈公子的人带走了,马上就反口,甚至把一切都告诉陈公子,借刀杀人一次性摆平你?” 我停下了正要拨打电话的手,极度认真地看着和尚,用最感人肺腑的语调缓缓说: “我相信你,一个人可以几十年心甘情愿付出一切都要帮兄弟,那不管谁和这个人交了朋友都是福气,不需要有任何怀疑。” 和尚脸上笑容渐渐凝固,但眼中却有着某种非常柔软的神色流露出来。 当他被感动到最深的那一刻,我站起身来,拍了拍和尚的肩膀: “再说,你也说了我是狐狸。你女儿那个贵族学校又不是很难找,万一真出了事,我拉个美女作陪一起上路,到时候托梦也要喊你一声老丈人,那也不算太背时。” 下一刹那,和尚脸上出现了一种极为独特的复杂表情,震惊、恐惧、庆幸、赞叹、欣赏、慌乱……所有一切糅合在一堆堆一条条的肥肉里,美妙之极。 最后,那种复杂的表情又转换成了一种更加复杂的笑。 和尚大笑着搂住了我的肩膀,一边与我并肩走向门外,一边极为奸诈地看着我,慢慢说道: “你这个家伙太坏了,比老子坏得多。我想了想,还是先交个投名状吧,我只想安安心心傍着你发财,不想哪一天被你玩死。” “哈哈哈,那要得。喏,这把枪你先拿去,等下就把金子军打死算了。反正你喊门,他肯定会开,一枪的事。你不会没胆子吧?” 和尚重重一巴掌拍在了我的脑袋上,大骂一声“死远点,小麻皮”,然后,松开手臂,径直率先而去。 前方,传来了和尚带着笑意的话语: “你快点,年纪轻轻走个路慢腾腾的。而今陈公子这么大的人物都在咱们自己的场子里正玩着了,我们两个当老板的,不应该一起过去打个招呼啊?老子告诉你,陈公子脾气向来就不怎么好,这点事都不懂,还想和别人当朋友?舔屁股别个都嫌你舌头粗哦。” 我偷梁换柱安排的那个关门局,位于我们市城北一个高档别墅区里面。 当我与和尚一起赶到场子里面的时候,陈蒿几个人正是玩得热火朝天。 陈蒿的兴致显然非常之高,他的面前也已经满满当当地堆了好几摞筹码。 路上和尚就告诉我了,陈蒿打牌和我很像,几乎从来都没有怎么输过。 只不过,我们的不同点在于:输给我的人,输多了难免会不高兴;输给他的人,输越多才会越开心。 因为,我绞尽脑汁,凭的只是本事;他轻而易举,靠的却是家世。就算再羡慕嫉妒,想学也都学不来。 之前那次单独见面之时,莎莎曾经无心说过一句话:“陈蒿如果不是投了好胎,以和尚的脑壳,他被和尚卖了都可能还要帮着数钱。” 说这句话时,只不过是莎莎与我的闲聊。 但我却放在了心里。 我从来都不相信道上的那些话。 以陈蒿的身份,绝不可能随随便便和一个被自己视为马仔的人结拜,哪怕是自己当大哥也不会。在这片土地上哭着喊着想要拜陈蒿当大哥的人,只怕数都不清,可能够结拜的,却只有和尚一个。 而且更重要的是,陈蒿还专门让和尚安排自己的牌局。 陈蒿的牌局与我这样的小角色当然不一样。一场牌里面掺杂着多少幕后的交易,多少敏感的信息,多少通了天的关系,无论哪一样落到了有心人手里,都极有可能成为一个致命的把柄。如果不是最亲近最信任的人,像陈蒿这种从小就在权力熏陶下成长的人,他又怎么能放得心。 所以,我几乎百分之百确信和尚与陈蒿之间绝对不是别人眼中的走狗而已,以和尚的为人处世之精明,一定是已经深深得到了陈蒿的认可。 结果,等我们两人刚刚进门之后,与陈蒿的第一个照面,就证明了莎莎的那句话并没有骗我,而我的判断也完全没有错。 “大哥!” 当和尚突然发出一声豪气万千的大喊,伸开双手快步走上前去的同时,正在埋头看牌的陈蒿居然第一时间就停下手中动作,笑容满面地站了起来。 虽然并没有移动脚步迎接,但倨傲如他,自负如他,家世不凡如他,面对着一个号称是一没实力二没能力的过气江湖老混混,居然倍显亲热地站了起来! 这一下,其他陪着打牌的几个人,也都面面相觑几下之后,纷纷跟着起立。 就这样,一大帮非富即贵的纨绔公子,眼睁睁迎接起了一个平时可能连瞟都不会瞟一眼的老秃子。 “大哥,大哥,你玩,你玩你的,哎呀,你千万莫站。老弟我实在是不好意思,家里刚好有点急事,耽误了,大哥,你平时又太忙,我真是想你啊,好不容易抽个时间两兄弟见个面,又还……哎呀,都怪我怪我。哎哎哎,你们这些伢儿,怎么做事的啊,大哥杯子里的咖啡都冷了,还不晓得换?都你妈傻了啊。” 说到后面,和尚还假戏真做,狠狠瞪了站在旁边一头雾水的险儿一眼。 和尚亲热地搭着陈蒿肩膀往位置上摁,陈蒿不以为意地笑着说: “没事没事,不关你这些兄弟的事,招待蛮好了,真蛮好了,是我刚刚喝酒去了,没喝……” “那也不行,大哥不喝是大哥的事,小弟不倒那就是小弟不懂事。哎哎哎,你还站着干什么?平时一听到我说陈公子陈公子,你就崇拜得不得了,一天到晚问我什么时候可以见到,今天一见到了,你也傻了啊,快点过来,帮大哥换一杯。大哥,我这个老弟,崇拜你崇拜得不得了,就是做人有点蠢。今天家里有事,我就给他个机会,让他接大哥,跟着大哥好生学习下,见识下什么叫作大人物大场面。他没有什么做错的吧?如果错了,大哥,你就当是自己的老弟,往死里打死里骂。平时老子说多了他还犟,我就看下,这下陈公子管你,你还敢不敢调皮?” 在和尚这番几乎是神来之笔的介绍下,我心领神会,眼神制止了身后正要傻乎乎上去帮忙换杯子的贾义,然后,三步并作两步地跑到了陈蒿跟前,狠狠地鞠了一躬: “领导好!” 然后,房子里一片沉默,接着一个巴掌拍到了我的脑壳顶上,耳边传来了和尚的笑骂: “妈的,喊个人都不会,叫大哥!” 我立马又是一个九十度鞠躬: “大哥好!” 满屋的笑声中,我端起杯子飞快离去,身后传来了和尚与陈蒿的对话: “大哥,这个伢儿不懂事,你不喜欢就拍他几巴掌,千万莫见怪啊。” “说些什么话,蛮好蛮好,这个小老弟蛮不错……” “那就好那就好,有大哥这句话,他等于就是得了圣旨,我就放心了。哎,帮我拿筹码过来,我陪各位大哥一起好生玩下,快点!” 看着身边地儿用不易觉察的杀人眼神狠狠瞪了和尚一眼,却又无可奈何地听命而去。 背对着众人的我,死死抿着嘴巴,将那情不自禁的大笑,硬生生憋回了肚里。 走出大门,夜色依旧深沉。 但我知道,夜色过后,必有朝阳,冉冉升起。 第337章 白云深处故人回 市北郊四十公里外,白云岭。 三四天前我终于得到了廖光惠方面传来的准确消息。 于是,今天一大早,我就带着险儿、地儿,以及所有的十三鹰一起来到了这里。 读书时,我曾经学过一个成语,叫作近乡情怯。 如果绑走陈蒿,拉拢和尚的那漫长一夜没有成功,那么多年之后,当我从缅甸回来时,也许我会深刻体会到这个成语的含义。 但如今在极为机密的情况之下,和尚已经成为了和我利益一体,荣辱与共的坚定同盟,我九死一生却也侥幸渡过了人生中最为艰难的一道关口。 所以,至今为止,我还依旧没有尝试过远离家乡漂泊天涯的经历。 然而,此时此刻,望着那扇沉重黝黑的硕大铁门,我却深深领会到了近乡情怯这个词语的意思。 时间越近,我就越忐忑。 这些年,他过得到底怎么样?他是否还是以前的他?他的身上是不是发生了什么我们并不知情的变化?那些孤灯寒窗的日子里,他又是否恨过我们?再次见面,我们是不是还能像从前那样?会不会已经有了一层看不穿戳不破,却又极度伤人的隔阂? 在身边贾义简杰等人的雀跃期待当中,我扭头看去,原来有着这种奇怪情绪的好像并不是只有我一个,险儿与周波也同样是目光闪烁,面色沉凝。 我走到了险儿身边,问他: “怎么了?你在想事?” 险儿明显顿了顿,想了一下之后,才说: “等他出来了,你准备怎么安排?” “还没有想好,走一步看一步吧。” “必须要想好,一个不小心说不定就会出乱子。” 再次看了一眼身旁不远处的周波、贾义、简杰三人之后,我点了点头,说: “我明白。” 险儿也点了点头,刚要再次说点什么的时候。 身旁传来了兄弟们的大叫,耳边贾义兴奋之极的声音高高响起: “钦哥,出来哒!” 在清晰的铁器摩擦声中,前方,那扇隔开了两个世界的沉重铁门缓缓打开,一道很久不见的身影缓缓走了出来。 不知道是已经适应了里面的生活,还是里面的伙食开得确实不错。 他并没有我想象中那种形销骨立的颓废样子,还是那样大大的眼睛,清秀的脸庞虽然已经变得棱角分明,下巴上甚至还留起了一把胡须,但依然掩盖不住那种天然讨喜的白白嫩嫩婴儿肥。 比起进去的时候,他明显长高了很多,打眼望去,那修长的身形肯定已经超过了我和险儿贾义等人,差不多赶得上武晟的高度了。 身边兄弟们欢呼雀跃着,恨不得马上涌上去,可看见我依然没有丝毫移动脚步的意思,他们却又纷纷有些不解地停了下来。 我呆呆凝望着站在铁门前面的那个男人,良久良久,我不知道自己在观察什么,又在寻找什么。我只晓得,那一刻,在发自内心的激动与期盼之下,我居然隐隐产生了一种面对陌生人才会产生的防备感。 我万分努力地试图从这个人身上看出某些不易察觉的变化。 然后,就在这种极为晦涩,悲喜不明的古怪情绪中,我看见对面男人的嘴角一咧,当年那个满身孩子气的少年人,所独有的唇红齿白没心没肺的笑容,就再次出现在了这片蓝天白云之下。 我长长吐出了一口气。 可是,一口气还没吐完,心里刚刚涌起的真诚与感动,就立马烟消云散。 不管是我,还是干练决绝的险儿,又或是游戏人间的地儿,再或是忠诚寡言的贾义,深沉内敛的周波……那一秒钟,我们所有人都被整得六神无主,傻在了原地。 因为,就在那扇铁门之下,出现了一幕就算是把我们所有人的想象力加在一起,再乘以十倍都绝对想象不到的诡异场景。 那个男子抬头看向了天空,张开双手,大大伸了一个懒腰。 然后,他将手里的一个破旧小拎包远远扔开,开始对着我们走了过来,一边走一边脱起了衣服,外套、衬衫、球鞋、袜子、牛仔裤、内裤……,一件接着一件,直到一丝不挂。 当年精瘦的少年,如今已经有了一身明显是长期锻炼才会拥有的腱子肉,身材确实相当不错。 可关键是,除了那个一和女人说话就要把长刘海搭下来,几乎从来没有见他泡过妞,性取向极为神秘的大海之外,我们其他人,就没有一个菊花爱好者。 这种表演不仅是让我们觉得害羞,还让我们感到丢脸。 我们每个人都在借故四处张望着,深怕周边还有其他的熟人发现。 正当大家面面相觑,万分尴尬之际,男子说话了: “望个卵啊!里面的东西我都不想要了,大哥,你不会不给我买新衣吧?” 简单一句话,突然之间,却让我的鼻子酸了起来。 里面的东西都不想要了! 是什么样的环境,什么样的日子,才会让一个朝夕相处生活了一千多个日夜的人完全没有任何留念,决绝到宁可在众人面前裸体,也绝不愿意在身上继续留下半点痕迹。 我飞快脱下身上大衣,走了过去。 当把这个已经高出了我多半个头的兄弟搂在怀里的那一刻,身后,传来了一阵欢呼声: “胡玮!” “玮哥!” 那天,胡玮出狱,我们都很高兴,我们喝了很多酒,说了很多话,唱了很多歌。 大多数都已经不太记得,也不太重要。 我唯一记得的只有两段对话。 第一段是在刚刚和他一起坐上了险儿的那辆奥迪之后,胡玮兴致勃勃地问我: “大哥,等下去哪里?” “先去泡个澡,然后喝酒,给你洗尘。” 胡玮含蓄地笑了笑,没有说话。 我觉得有些不对,追问道: “怎么了?你有什么就说。” 胡玮一边摇头,一边嘴里嘟嘟囔囔地连声说: “没事没事……” “有事就说,怎么现在这么啰里啰唆讨人嫌了。” 胡玮眼神都不看我,说话声还是非常小地嘟哝着: “洗澡啊喝酒什么的都不急……” “什么玩意?” 下一秒,胡玮深深吸了口气,猛然转过头来,两眼闪闪发光,嘴巴张了又闭,闭了又张,终于下定决心,大声说道: “大哥,我要女人!” “嘎”地一个急刹,满车人东倒西歪的时候,传来了正在开车的险儿破口大骂。 第二段话是在包厢开始喝酒了。 为我们包厢服务的那个服务员少说也有个四十出头的年纪,有些锦衣玉食的女人如果保养得当,这个年纪确实也正是徐娘半老,风情万种的时候,比如许晴。 但服务员本来就是贫苦人家出身,但凡条件好点也不至于做这行了。别人吃喝,她只能站着看,天天累死累活的,哪里有时间保养,再美的女人都要被折磨得不成人样。 结果,这个服务员每次进来端菜上酒的时候,胡玮是来也看,去也看,看得那个乡下大妈都不敢抬头和我们有丝毫目光接触了。 实在是弄得有些不像话,借着某次碰杯的机会,我委婉地提醒胡玮: “小玮,你看些什么看?你之前是不是没见过美女,你有病啊?” “没有,没有,我是觉得这个女的鼻孔太大了。” 地儿一旁打趣插嘴说: “怎么,你而今是无孔不入啊?” 胡玮一口把酒喝干,嘿嘿两声: “没什么好笑的,我告诉你,这个女的要到号子里去了,鼻孔都他妈要插出血!钦哥,地哥,社会上的事,你们不懂!” 地儿狠狠一巴掌拍在了胡玮的头上。 旁边,黑影一动,极少喝酒的大海居然主动端起一个杯子走到了胡玮面前,大拇指一伸,南腔北调地说道: “玮哥,是个英雄!我敬你!” 说完,惺惺相惜的两个人在碰杯之前,还意味深长的刻意瞟了我和地儿一眼。 我看着地儿那副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只感到自己脸上肌肉也同样有些僵硬发紧。 欢迎回来,我的兄弟! 胡玮走的时候,元伯泪流面满。 如今胡玮回来了,却再也不可能见到元伯。 胡玮出狱的第二天,我和贾义一起陪着他去看了趟元伯。 在路上,我以为胡玮肯定会撕心裂肺的大哭一场。 但没想到,等到了坟前之后,他却并没有。 从头到尾,胡玮都特意戴着一副墨镜,我不知道他的眼眶是否已经泛红,可至少,我也并没有看见墨镜后头有泪珠流下。 他只是毕恭毕敬地跪在元伯坟前重重磕了三个头,又洒一半喝一半地干完了一瓶酒,一直到最后离去,都不曾说过半句报仇雪恨的大话。 只不过,当我们都已经纷纷上车,车子开始缓缓启动的那刻,胡玮摇下了车窗,默默盯着那座孤坟,最后,他扭过头来,非常轻微地和我说了一句: “纵横四海少一人。大哥,我们都对不住他!” 那一刻,在胡玮再次佯装扭头看往窗外之前,我清晰看见,墨镜之后,有着两行晶莹泪水滑落而下。 世间无限丹青手,一片伤心画不成。 那天,在回去的路上,我终于鼓起勇气,故意试探了一下胡玮,我说: “小玮,你这次出来,怎么打算?你要是没想法,要不要听下我的意见。” “钦哥,都听你的。” “这些年你不在,兄弟们也都吃过苦,但也享了些福。现在简杰康杰小黑他们都已经独当一面,手下也有兄弟喊老大了。本来,小玮,你当初不进去的话,现在肯定不会比他们差。但是,既然已经是这样了,小玮,有些事不是钦哥没有帮你想,相反正是因为想了,才要认清现实。你才出来,马上就自己单干也不太合适,现在下面的人多了,人一多心就杂,有些家伙不晓得天高地厚的,我担心你用起来也不好招呼。毕竟……” “钦哥,你说什么呢,小黑他们和我都是一条街上长大的铁聚,当初也是一起跟了你。兄弟们而今混得好不是坏事,我不至于这点气量都没有。再说我也不是七老八十,你又不是落难了,只要你还在,只要我胡玮争气,其他东西不都迟早的事吗?钦哥,你真别想多了。” “那好,小玮。这样,我帮你想了四条路,你先听我一条条给你讲清楚,但是最后到底走哪条,都随你自己。” “钦哥,你说。” “这四条路里面,我想来想去觉得对你最好的呢,就是留在场子里。本来,场子里是贾义负责,简杰配合。但这几年我身边也没个信得过的合适人,平时贾义大部分时间也就跟着我了。而今场子基本都是简杰在负责,简杰这个人你晓得,一直就是三棒打不出个屁来的闷脾气,做事踏实,认真负责,也从来不争不抢,虽然是我的同学,年纪要比你大,但一直和你关系也不错。我建议你就在场子里和简杰一起搞段时间,我让你做主,他来配合?只是这样做,就有些委……” “钦哥,没必要,简杰搞得蛮好的,你这样一安排,他也不好想,我也不好意思。到头来,都不好做人了。” 胡玮确实长大了,要换作以前,我给他说这些,不把话说透,他根本就不会去想,所以平时为人处世间,难免会莽莽撞撞得罪人。 可现在,我话没说完,他居然就已经知道举一反三,领会到了我的为难之处,我颇感欣慰地点了点头,继续说道: “那好。那第二条和第三条差不多,我觉得是目前最适合的,就是你要不去跟险儿当副手,你们一起搞赌场的生意;或者是给小二爷那边帮忙,搞工程?这样的话,你也服气,别人也不会多想。” “钦哥,险哥那边有小黑大海,二哥也有康杰小敏。我去了,多我不多,少我也不少。再说了,我也还是想和贾义一样,跟着你。” “小玮,你莫急,我也想把你留在身边,但是现在这个局面你慢慢会明白。太多事要做,太多关系要处理,我还是想你先出去锻炼一下,再回来帮我。你先听我把第四条讲完。就是你先回九镇待一段时间,一来陪下你奶奶,二来拆迁的事也马上要上马了,我准备交给地儿。可是,你地哥这个人你也晓得,当兄弟肯定没话说,就是心太善了,平时下面那些小弟在他面前没大没小,他也无所谓,又不喜欢和外人打交道。我担心今后拆迁正式干起来了,他镇不住场子。所以,我想把周波调到市里来帮他一起搞。九镇那边的炉子洪波几个本来也都是你的兄弟,你也就刚好接手,你觉得怎么样?” 胡玮沉吟了片刻之后,抬起头来,有些为难地看着我说: “钦哥,我还是想跟着你。周波那边也做得不错,万一我去了还没有他……” 没等胡玮说完,一直在旁边开车,没有插嘴的贾义突然开口了: “尾巴,你去九镇吧,听钦哥的,先去九镇。” 胡玮一听,又好气又好笑,立马就用了一句他在号子里不知道跟何方神圣学来的一句口头禅,对着满头乌发的贾义笑骂道: “妈的,你个贼秃驴,你怎么不去?你天天跟着钦哥,跟几年了,换我来跟下好不好?” 一时之间,我和贾义都没有说话。 车厢里的沉闷,似乎让胡玮意识到了有些不对劲,他脸上笑容略显呆滞,满是疑惑地扭头看向了我。 “钦哥,那要不就我过去吧,尾巴跟着你。” 贾义不包含任何情感因素的平淡说话从前方驾驶室传来,回荡在小小的车厢里。 下一秒钟,本就僵硬的笑容彻底凝固在了胡玮的脸上,就连那双明亮至极的眸子里面都好像刹那之间蒙上了一层雾霾。 我知道他听懂了。 几年的监狱生涯中,那些孤独与寂寞,那些磨难和憋屈,已经让这个孩子变得成熟,却又从来都不曾浇灭他心中那把情义齐天的烈火。 那个曾经无忧无虑,勇猛刚强的少年,一别数年之后,还没来得及彻底抚慰掉自己心中的离愁别绪,就已经面临了世情的无奈与人心的不堪。 更可悲的是,如今的他,已经在生活中磨砺得更加聪明,更加敏锐。 难得糊涂,难得糊涂! 这一刹那,我多希望眼前这个男人,还是当年那个没心没肺稀里糊涂过日子的孩子。 半晌之后,胡玮缓缓移开了自己的目光,嘴角咧动两下,终归还是没能再次挤出一丝一毫笑意,满脸晦涩,无比艰辛地说道: “我还以为只是纵横四海一人,进去几年,到底还要少几人?” 第338章 棋差一着 这一段时间以来,道上又发生了很多的事,有些在我的计划当中,有些却远远超出了我的预料之外。 首先,我几乎扫光了老一代江湖大哥和尚的所有场子,其间两次亲自带人狙杀和尚,都被他幸运逃脱。在道上人看来,属于和尚的时代一去不复返已经成为了定局,就连他旗下的两员得力大将曹公鸡和飞机都先后投奔到了我的麾下。上个星期,和尚已经托人找我谈和,并且明确表态今后再也不会与我有任何冲突。 我将这个消息告诉了廖光惠,在和尚已经满盘皆输甘心低头,不再搅和进来的情况之下,廖光惠同意让我放过和尚一马。 那一晚的短信之后,明哥还给我打过两次电话,我都没有接。有些时候有些事有些情,该断不断,反受其乱。 义色遮遮掩掩,不肯挑明的,就让我胡钦来做吧。 以明哥的聪明,他会伤心,却不至于怪我。 我诚然是亲手摁熄了皮铁明心中最后的一点念想,一份挂念。 但也算是在某种程度上帮了他。 现如今这种瞬息万变的复杂局面下,他要还是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的一样,继续活在自己的江湖里,总有一天,他就肯定会被人玩死。 玩死他的那个人,也许是老鼠,也许是黄皮,也许是大小民,也许是义色或者明哥他自己。 有些话,我现在不会讲,明哥也未必真的都知道,可同样,他也未必完全不知道。 情深不寿,慧极必伤。 在混江湖的这条路上,如果一个人始终被情字蒙蔽,他就难免会做下很多绝不应该的糊涂事。清酒红人面,财帛动人心,在利益之前,就算是明哥,我也不得不防一手。 这是小钦的成长,更是胡钦的悲哀。 但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当更残酷的事情来临之前,早点看透不是坏事。 还是那句老话,而今,这是打流。 再就是四天之前,远在他乡避祸的海燕出事了。 他应朋友的邀约,从澳门过海去珠海吃宵夜的时候,被一帮人砍了,刀口不深,并不是冲着要命去的。 但是据他说,应该也不是简单的冲突,对方是有备而来,目的就是为了绑人。 具体情况我并不太清楚,廖光惠和龙袍都没有给我细说。 可让我引起了注意的是,第二天,金子军旗下的两家餐馆都被人砸了个稀巴烂,包括金子军的贴身心腹罗小河在内重伤三个,带队的人是元英。 这一下,皮廖之间的冲突就彻底从幕后较量变成了人人皆知,闹到满城风雨的大事件。 对于近十年以来,始终高高在上,俯视着这片江湖的廖光惠和皮春秋两人而言,这一事件无疑是屋漏偏逢连夜雨。 我想,接下来的局面,就连他们都无法再一手掌控了,更加血腥残忍的较量已经是势在必行,不得不为。 方五和莫之亮又出过一次手,目标是险儿。 就在险儿住的那栋楼的单元间里,一共五名刀手埋伏在消防梯内,险儿大海都受了伤,可对方也没有讨到丝毫便宜,大海在方五本人的后背上狠狠捅了一匕首。 然后,在小区保安赶到之前,方五就已经在手下的搀扶之下匆匆逃走。 在如今的风口浪尖中,就算是金子军也绝对不敢公开出面支持方五。 要知道,打了廖光惠本人的就是莫之亮,金子军如果这样干,那就等于是赤裸裸的向廖光惠宣战了。 于是,从那之后,方莫两人就彻底消失不见,无论如何都找不到。 我当然时刻防备着方五莫之亮,也时刻在寻找着方五莫之亮,我相信他们也是一样。 只是这段时间以来,彼此都再也没有给对方留下过任何破绽。 所以,我们之间也形成了短暂的和平与宁静,等待着最后那一刻彻底爆发的来临。 在这种各方皆有损伤的局势之下,我以险儿的小伤作为代价,阴差阳错地成为了最大赢家。无论明面上的声势,还是暗地里的实力,我们兄弟都有了极大的增长。 无论天时地利人和,我都处在了一个自从皮廖争锋以来,前所未有的极佳处境。 我终于可以全神贯注地开始自己的下一步布局。 我彻底解决掉那件让我如芒在背,不敢或忘的事! 那一天从元伯墓地回市区的路上,在贾义的主动请缨之下,我最后还是决定先让贾义回到九镇。 我忍了这么久,咬紧牙关,纵然内心波澜滔天也从不敢向外表露分毫,等的就是胡玮出狱! 只有他出来了,除了我们六兄弟和贾义之外,我才算是有了另外一个真正放得下心,绝对不会被任何势力牵扯或收买的人。 既然如今胡玮已经回到了这个江湖,我也有了充足的人手办事,那么去九镇的人,到底是他还是贾义也就没有了任何区别。 首先,我要彻底调查清楚,当初那个出卖了我,并且居然还狠下心来想要置我于死地的人究竟是谁。 然后,我还要在九镇落一颗子。 虽然我离开了九镇,但我从来没有说过要放弃九镇。谁说的九镇就一定要姓姚或者姓夏,甚至姓周! 廖老板不是说过完全给我放权,可以让我把九镇的势力牵扯进来对抗金子军吗? 那么,天予不取,人复何求。 我胡钦却之不恭。 这两天以来,贾义始终都在带着胡玮熟悉一切事务,按照计划是三天之后,他就会正式回到九镇。 我想过是否提前通知九镇方面的人,或者是直接告诉周波我的决定。 但仔细考虑之后,我还是决定先不说,让贾义去了之后,他直接通知。 一直到这一步为止,搞定和尚,获得关二李杰的支持,在渡过最难的关口之后,再借力打力,全面归拢九镇势力。 我步步为营,每一步棋都没有走错,我煞费苦心的布下了这一切,很多细节除了整日跟随的贾义之外,甚至连小二爷险儿都不知道。 可是,没有想到,居然还是有人比我手脚更快。 就在今天,就在三天之后,贾义即将代表着我胡钦,重返九镇的重要关口。 一个堪称灾难性的事故突然爆发开来,彻底打乱了我的全盘部署。 这些年来,九镇街道上的年轻人越来越少了。 九镇太穷,而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又太美,穷的地方穷到让人看不见希望,美的地方却又美得像是天堂。 于是,那些祖祖辈辈生活在这片山区的儿女们,为了过上更好的生活,纷纷义无反顾地坐着火车汽车,去到了千山万水之外的他乡。 在流光溢彩的大城市里,除了少数的幸运儿,他们中的大多数都过得并不如意。 铁门边的小小岗亭,流水线旁的一把扳手,烟熏火燎的灶台边上,拥挤的公车,邋遢的小巷,阴暗的出租房,危险的城中村,午夜梦回的孤独,每逢佳节的思念……就构成了他们全部的世界。 可纵然如此,他们却再也回不去了。 这些也曾经被父母宠爱,让家人骄傲的孩子,宁愿笔直站在那些高高在上的有钱人跟前,带着媚笑,深深鞠躬,说:“我来自湖南”“我来自四川”“我来自东北”。 他们裸露身体,奉献青春,出卖灵魂,用自己的一切勾兑着渺茫梦想,却也不愿意再回去了。 因为,他们早已经荒废了祖宗耕耘过的田地,放下了父辈扛过的猎枪,当母亲的缝纫机开始生锈,老屋的墙角结满了蜘蛛网的时候,他们眼中已经习惯了五彩的霓虹灯光。 慢慢地,故乡的青山绿水里,老家屋檐下的凳子上,就只剩下了两鬓斑白的老人,牙牙学语的孩子,以及独守空闺,养老抚幼的女人,幽怨地看着远方。 百年以前,那些满腔热血想要改天换地,重整河山的年轻人们,在付出了无数的生命与鲜血之后,终于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消灭了几千年的帝制与阶级。 可是,百年之后,他们却又亲手造就出了前所未有的贫富差距,造就了人类历史上最为庞大的人口流动大潮。 乡镇县的去市里;市里的去省会;省会的去首都,去沿海;首都沿海的去美国,去欧洲,去澳洲,去可以去的任何一处海外……每个人都在漂泊,都习惯了异乡的打拼,也斩掉了故乡的根。 在这些东去南下,北漂西游的人潮背后,每一天每一地,都有着各不相同,却又一样无奈,一样心酸的聚散离合在上演。 这就是我们的时代,而这个时代也正在深刻的影响着我们每一个人。 洪波在十三鹰里面,一直都属于最没有名气,最不被重视的那种。 他皮肤不太好,从来没有去过高原,但脸上看起来却像是那种长期生活在日照强烈地区的人一样,粗糙发干,一到冬天就会冒起一层层的皮屑。 他的头发浓密而卷曲,却又不是那种蓬松有形的天然卷,而是一条条一道道的趴在头顶,怎么梳都会带着一股土气。 他有着明亮的眼神,却没有灵活的口齿,实际上,如果不是单独对谈,在人群中,他几乎从来不会发言。 他还不会打扮,永远都是西裤衬衫配着球鞋,以及一条不知真假的皮尔卡丹裤带。 总之,洪波就是那种无论放到中国任何一个地方的小镇上,都能见到的典型小镇青年,平凡普通,没有城市年轻人的朝气,却也少了农村孩子的朴实。 洪波是我的同学。 从读书的时候开始,他就喜欢隔壁班上的一个姑娘。 可不幸的是,那时候,那个姑娘喜欢的人是武晟。 洪波之所以变成了一个江湖人,归根结底,也只是因为那位姑娘的一句话。 某一次,武晟要和人打群架,那个姑娘自作多情地认为自己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要帮助武晟。 于是,她找到了洪波,洪波也完全不出姑娘的预料,毫不犹豫就答应了。 那场架,我在。 当已经被吓蒙的洪波被人摁倒在地打到头破血流,却依旧不敢还手的时候,我救了他,并且手把手地帮他打了回去。 那次之后,洪波的同学也就变成了他的大哥。 再后来,洪波开始慢慢习惯了江湖,习惯了流血,也习惯了让别人流血。 于是,在那一场与其他十二个年轻人并肩作战,以少敌多的著名斗殴之后,他成为了道上声名赫赫的“九镇十三鹰”的一员。 平凡如洪波,普通如洪波,却终于变成了与武晟一样的人。 可悲的是,当年那位对于爱情有着玫瑰色梦想的姑娘,还是不曾爱上他。 当然,姑娘也不再爱武晟。 憧憬英雄美人的浪漫爱情是少女才有的专利,对于一个生活在闭塞山区,没有大出息,也到了一定年纪的年轻女人而言,婚姻才是生命的终极意义。 在父母的安排下,姑娘嫁给了九镇电影院的一个员工,员工和洪波一样平凡,可是,他有正式工作。 洪波,却只是一个下三滥的流子。 很快,国营电影院就在市场经济的无情规律中被淘汰了,一个端着铁饭碗的男人,突然变成了待业青年。 男子是个负责任有肩膀的人,为了妻子,也为了刚刚生下的孩子,三年前,他去了广东。 最开始,那个姑娘也跟着老公一起去了。 后来不知道是那边生活太苦,还是实在放心不下孩子,姑娘最终还是回到九镇,在商贸城旁边开了一家小小的服装店,聊以度日。 我们的迪厅也开在商贸城里面。 洪波每天都能够与姑娘见面,刚开始的日子里,洪波几乎是能避就避,甚至宁可绕远路走,都尽量不从姑娘的店门口过路。 可小小的九镇,本就是抬头不见低头见,又更何况一共也才屁大一点地方的商贸城。 在姑娘的主动招呼之下,慢慢地,两人开始交谈,又慢慢地,洪波偶尔也会去姑娘的店里坐坐,帮姑娘带带孩子,看看店子。 甚至,有些时候,姑娘还会特意做几个菜,喊着洪波一起,就在店内那张小小的折叠桌上,吃一顿并不丰盛,却足以相互慰藉的晚餐。 那是洪波一生最美好的时光。 如果故事就这样发展下去,也许有一天,洪波多年以来的情感和付出终会得到回报,姑娘将会看到洪波的好,明白洪波的爱,接受洪波的心。 这样的话,也许会对那个远在广东的男子不公平。 但,有什么办法呢? 仔细想想,又会有什么样的结尾才能够是圆满无缺,不留遗憾的呢? 这本就是一个远远说不上完美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的伤感、悲哀、不公、丑陋,也有很多的遗憾。 三人行,一人伤,至少也成全了洪波的一片赤诚。 只可惜,故事并没有这样发展。 再后来,姑娘关了店门之后,晚上会去我们的酒吧玩玩,最开始是为了看看洪波,陪陪洪波。 可渐渐地,就像洪波熟悉了江湖一样。 姑娘也熟悉了酒吧里面的灯红酒绿,声色犬马。 终于在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刻某一秒,姑娘又一次不可救药地爱上了另外一个男人。 那个男人没有武晟帅,却和武晟一样高大,不但有着洪波永远都追赶不上的男子气概,也有着武晟都没有的长处。 因为,那个男子叫大屌。 第339章 一起走过的日子(一) 一直以来,我个人都非常喜欢大屌,虽然我们不是一个集团,也从来没有共过生死。 但我确实很喜欢他,远远要超过喜欢牯牛、缺牙齿、阿标、幺鸡,或者是廖氏集团里面的很多人。 某种程度上来说,大屌有点像龙袍。说话中气十足,走路带风,出手豪气,不拘小节,喜欢开玩笑,一举一动都有着刚健的男子气。 可是大屌的身上,又没有龙袍那种无时无刻都在散发的咄咄逼人的压迫感。 他平和而简单,就像是很多人身边都有的那种喝醉了之后,一定会把你送回去,替你盖好被子的朋友。 这个世界上,长得英俊漂亮的人有很多,但英俊漂亮的人,不见得迷人。 只有可爱的人才会迷人。 大屌就是那种可爱的人。 可想而知,对于大部分的女人而言,这样的男子本身就有着致命的吸引力,更厉害的地方在于,大屌还是个木子辈的奇人。 当年我还没有被三哥赶出九镇的时候,曾经有一次和大屌喝酒,他喝多了之后,桌上有人问他,女人是不是真的喜欢像他那样巨大的家伙,难道就不害怕痛吗? 当时,喝到满脸通红的大屌,轻言细语地说: “痛不痛我不晓得,我又不是女的,我怎么说得出来。” 说到这里,他打了个饱嗝,胸脯一挺,整个人都瞬间散发出了一种傲视八方顾盼自雄的味道,拍着桌子高声说: “不过,但凡是用过的,没得哪个会不用第二次!” 我清晰记得,当时,满桌人,有比大屌帅的,有比大屌富的,有比大屌混得好的,也有比大屌更能打的。 但是那一刻,在大屌的话语过后,所有人的脊梁骨都情不自禁低了几分。 这样的大屌,当然不是一个平凡之极的小镇青年洪波所能比。 很快,姑娘就发了癫一般不管不顾地和大屌走到了一起。 也许是为了证明给大屌看,也许是对于洪波多年的感情,心中也难免有些不忍,姑娘还曾经出面,喊着大屌洪波三人一起吃了顿饭。 席间,三个人具体说了些什么,我不知道。 但那顿饭对于洪波来说,肯定是食不知味,坐立难安。 可最后,洪波还是接受了这一切,他甚至还开玩笑说,大屌是我胡钦的朋友,他应该喊一声哥,那今后老同学在一起,他辈分就一个人最低,要喊一声嫂子了。 我想,那个姑娘对于洪波多少还是有着几分情意在的。 毕竟,像洪波这样的男人,虽然谈不上魅力四射,可也是一片痴心。 姑娘也是肉做的心,怎么都不可能完全无动于衷。 于是,最开始的时候,姑娘还试图继续和洪波做那种比爱人少一点,却也比朋友亲一些的知己。 洪波却拒绝了。 虽然每次姑娘到酒吧来玩的时候,洪波都会给她打个折,送点果盘之类。可无论姑娘怎么邀约,他都再也不去姑娘的店里,更不单独和姑娘有任何接触。 时间长了,姑娘也就慢慢放下了。 一段若即若离本就不曾发生过情缘走到了这一步,在外人看来基本就算是缘尽于此。 我们所有人都以为洪波彻底伤了心,也死了心。 因为,我们都已经变成了所谓成熟的人。 我们大声说着“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女人到处是”“好马不吃回头草”等等这般的豪言壮语。 在我们的眼中,付出是要有回报的;爱人也是需要被爱的;背叛是不可以原谅的;忠诚得到的也一定要是忠诚。 所以,我离开了君,险儿忘记了游忧,春花已经成为地儿的一段往事,小二爷对橙橙绝口不提,无数段情缘对于武晟袁伟更是镜花水月…… 成熟的爱,在这个势利的世界,变成了一场谁都不肯认输的公平交易。 我们都忘了,或者是根本就不相信,这个世界上,居然还有另外一种人。 叫作痴情汉。 洪波从来都没有伤过心,更不曾死过心。 他只是一如当年,有个少年深爱着一个女孩,默默在心,至死不渝。 直到未来那一天,厚重如山的爱,终于彻底爆发了出来。 我始终觉得,女人要比男人聪明,除了恋爱中的之外。 完全陷入到爱河当中的女人,是盲目而疯狂的,她们往往都表现出了强烈的献身精神。 比如潘金莲对西门庆,比如《色戒》里面的王佳芝对易先生。 在大屌的人格魅力和天赋异禀的双重征服之下,那个姑娘彻底地陷落了进去。 她忘记了丈夫,疏忽了孩子,不去考虑未来,更不在乎可能发生的悲剧性后果。 也许是她认为自己做得很聪明。 比如她从来不会和大屌一起出现在九镇的街道上,大屌也从来不会大白天就去姑娘的店里。 但是,在一个没有太大生存压力,却有着满街闲汉闲妇,就算没事都难免会有人编些事来说的闭塞小镇上,如此吸引人眼球的桃色新闻怎么可能不会被人发现。 很快,九镇街面上就传起了关于两人的风言风语。 终于有一天,悲剧发生了。 那天是姑娘的生日。 自从和大屌在一起之后,为了方便幽会,姑娘就以照看店子的名义搬出了夫家,住到了店里面。 平时,他们两个要睡觉,都会由大屌驾车去市区开房。 一来避嫌,二来也更安全。 可是那天,两人都喝了很多酒,姑娘醉了,大屌没醉却也有些累,不愿意再跑。 姑娘的意思是让大屌跟她一起就睡在店子里面。 大屌本来没同意。 大屌确实有过很多女人,但并不是每个女人都是露水情缘。 对这个姑娘,大屌也还是有着一份真心的。 他担心这样做有点太肆无忌惮,别说是万一出了什么事,就算被人看见了,他大屌倒是不怕,人一个卵一条的光棍流子,和姑娘睡个觉,你情我愿的,谁也不敢把他怎么样。 他主要是考虑姑娘的处境,他怕给姑娘惹上什么麻烦。 这个道理,本来没有问题,正常人一般也都会同意。 可关键是,这本来就是一个从小就幻想浪漫爱情的女人,而今天是她的生日,她喝醉了,拒绝她的是自己最爱的情人。 于是,姑娘在酒吧里面就失态地哭了起来,当着很多人的面,搂着大屌,亲着大屌,大喊大叫着,“我爱你”“你答应我,不要不要我好不好”“我再也不想和你分开了,我要和你一辈子在一起”等等之类的话。 最后,实在没办法,大屌一时心软,带着姑娘回到了她的服装店里。 大错铸成! 当天晚上,姑娘的公婆就带着夫家的几个长辈大哥一起堵在店门口,将一丝不挂躺在床上的两个人抓了个正着。 二十一世纪初的年代,手机已经有了摄像头,但非常高端的型号才有,绝对不是小镇上的这些普通百姓所能用得上的。 姑娘夫家的人,也应该早就打听到了大屌的身份,不管是出于对大屌本人的忌惮也好,还是对老鼠的畏惧也罢。 夫家的那些男子并不敢把大屌怎么办。 可是,为了留下证据,姑娘的婆婆,却在进门之后,就立刻抱走了两人的所有衣服。 然后一大帮男男女女深更半夜就在大街上哭闹的哭闹,大骂的大骂了起来。 那一夜,满城风雨。 虽然已经是凌晨,但商贸城是九镇最繁华的地带,但凡睡不着的夜猫子都只能去这里,本来也就还有些吃宵夜,玩电脑的。 一时间,围观的人越来越多。 面对那些平日的邻居和熟人,此时此刻的姑娘就像是一个被游街的罪犯,众目睽睽,赤身裸体地蜷缩在一起。 那些往常只会说出问候寒暄之语的嘴巴里,在一刻,吐着种种不堪入目的词汇。 那些或嫉妒,或羡慕,或想而不得,或备感兴奋的人们,纷纷绕开了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大屌,众口一词地指责着姑娘的鲜廉寡耻和人尽可夫,却又同时饶有兴趣地打量着姑娘的胸脯大小,阴毛多少,阴暗地揣测着片刻之前,在这张床发生了何等惊心动魄的风流韵事。 有人骂,有人爽,有人恨,有人爱,有人硬。 但还有一个人,终于怒了。 大屌做了一个男人该做的事。 他一把抱起了姑娘,当姑娘夫家人下意识要上前动手阻拦的时候,大屌说了一句话: “来,弄死我!不弄我,我明天弄死你!” 再没有一个人动手。 然后,在所有人的目光之下,一丝不挂的大屌抱着同样一丝不挂姑娘,昂首阔步走出了那个小店。 也走进了宿命注定的幽暗当中。 人和人之间,都有着一层看不见摸不着却真实存在的薄膜,这层薄膜之下,隐藏着自私、算计、阴暗、厌恶、仇恨,等等人性中各种不堪入目的东西。 正是因为这层薄膜的存在,才遮挡住了这一切,才能够让我们每个人都以光鲜亮丽的形象正常相处。 所以,千万不要轻易去戳破这层膜。 但是那一夜,姑娘的膜已经被她曾经的家人亲手戳破了。 姑娘和大屌正式住在了一起。 事发后的一个多星期,那位为了家庭为了妻儿,远在广东省吃俭用,努力打拼的男子回到了九镇。 然后,憔悴到形销骨立的他找到姑娘,谈了一次。 如果按照很多小说或者电影电视剧情节发展的话,这个男人应该勃然大怒,呵斥确实已经做错的妻子,如何不要脸,如何对不起自己;甚至是一时血勇,愤而拔刀,血洗鸳鸯楼。 但我的故事,依旧不是这样。 艺术可以加工,现实总是无奈。 这出悲剧里面,最大的悲哀,就是牵涉到的几个当事人,都是好人。 包括那个姑娘,也都只是在漫长的生命历程里,做了一件顺从本心,却违背规则的错事,而不是坏心。 那个男子并没有和自己的妻子吵闹,甚至连找都没有找过大屌。 他只是告诉自己的妻子,他也是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他也单身一人在外,他知道两地分居的痛苦,他知道孤枕难眠的寂寞,在喝醉了酒之后,他也曾经去过五十元一次的廉价洗头房。 但,他还是深深爱着这个家,爱着这个替他生儿育女的女人。 所以,他不怪她。 他只是希望自己的妻子能够回心转意,可以回到自己的身边,让那个幼小而可怜的孩子,能继续过着有父有母的幸福生活。 那一天,姑娘痛哭流涕。 她被自己丈夫的话语深深打动,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这些年来的举案齐眉,这些年来的柴米油盐,这些年来也曾经有过,却又在生活的苟且中被渐渐忘却的那些柔情与蜜意。 人可以告别一段生活,但又如何能够删除得了脑海中的记忆。 姑娘哭着找到了大屌。 大屌还是拿出了男人应该有的风度,他说: “如果能回去,就回去吧,那是你的家。” 并且,大屌明确表示,希望那个姑娘好好过日子,今后两人再也不会有任何来往。 一个好到不能再好的老公,一个也不算太坏的情人。 到此为止,姑娘还算是幸运的,一念之差,也算是有了一个回头的转机。 只可惜,生活,并不是一个人,两个人,或者三四五个的人生活。生活是由无数个人,无数段复杂的人际关系组成。 好老公,同样也是一个百善孝为先的好儿子。 当那个男人再次把妻子领进自己家门之后,他发现,家里除了父母之外,所有的家族长辈居然全部都已经到来。 这些平日里不知道偷摸过多少女人乳房,幻想过多少男人阳具的普通人们,他们道貌岸然,他们正襟危坐,众口一词地辱骂着姑娘,逼迫着自己家那位懦弱纯良,不争气的孩子一定要离婚。 他们认为自己的儿子虽然没有正式工作了,但毕竟也还是城镇户口,那个姑娘如果不是嫁到他们家,现在都还在乡里面插田。 如今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老公又对她好,她居然还这么不要脸,偷野男人,这种有辱门风的事,作为一个正经人家是无论如何都接受不了的。 他们这些身家清白的本分人,受不了邻里指着脊梁骨的骂声。 在漫长艰辛的谈判与解释中,那个男人终于扛不住父母家人的压力,开始变得沉默,而本就确实心虚的姑娘在无依无靠的处境下,也开始绝望。 从开口解释,到轻声诉苦,又到后面的默默不语,清泪两行,再到后头的咬紧牙关,一言不发。 姑娘始终都在羞辱中煎熬着,忍受着因为犯错而必须要付出的那些代价。 直到另外一个人的出现,那个她宁愿付出生命,也必定会挚爱终身的人,却真正点燃了姑娘心中那把滔天怒火。 从而也烧掉了这个故事里面,每一个局中人的世界。 第340章 一起走过的日子(二)(1) 人最无助最惶恐的是什么时候? 孤独! 当你举眼望去,满眼虎狼,所有人都站在了你的对立面,纵观周围,却没有一个人可以依靠,没有一个人能够相信的时候。 你必定会感受到不可想象的压力,这种感受,不是万里挑一意志强如钢铁的人杰,是绝对不可能承受得了的。 就算是当年如同刘少奇,彭德怀之类这种开国建业的大人物,在“文化大革命”当中,被一帮孩子戴上高帽,挂上牌子,押上高台,面对着群情激愤的人山人海,不也是一样由不得不低头。 又何况一个小小乡镇里面的一个年轻女子。 在面对这种情况时,人通常会有两种选择。 不在沉默中灭亡,就在沉默中爆发。 在夫家众口铄金的围攻之下,姑娘愈发绝望时,她一生中最爱的人,那个才几岁,并不懂事的孩子从外面玩回来了。 就算是被捉奸在床的那晚,羞愤至极却始终没有哭泣的倔强姑娘,一个多星期没见到孩子了,在见到自己儿子的第一眼,她再也扮不了坚强,她眼泪汪汪地想要上前去拥抱自己的骨肉。 然而,她却被人狠狠一把推开,孩子的奶奶将孩子紧紧抱在了怀里。 孩子睁着大眼,有些胆怯的眼神中压抑着对母亲深深的思念,不敢上前。 姑娘呼唤着儿子,想要儿子过来,但是,在这满屋大人环伺的气氛之下,一个不懂事的孩子能做什么? 他只有顺从了趋利避害的原始本能。 孩子的眼神开始变得冷漠,他的脸上出现了如同公公婆婆一样带着讽刺不屑而又大义凛然的表情,看着自己的母亲,说出了一段也许是其他长辈特意教会的,也许是他自己听来的诛心之语: “你不是我的妈妈,我的妈妈不要脸,不穿衣服跟野男人一起被车撞死了!” 我不在现场,我永远都无法想象出那个母亲在下一秒当中的表现。 我也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我也体会不到那个母亲在听到这句话之后的感受。 但是,我相信,那个母亲的心,一定就是彻底死在了这一刻。 一个女人的世界,就在这一秒,彻底坍塌。 宿命的车轮,也在这一秒拐弯,滑向了深渊。 姑娘和她的丈夫正式离了婚。 在古代的律法之下,这个姑娘会被沉塘浸猪笼。 在现代的审判之下,她也得不到丝毫的同情。 所以,除了丈夫私下偷偷交给他的三万元钱之外,她什么都没有得到。但她却还是毫不犹豫了走出了那扇家门,甚至都没有回头看一下眼泪汪汪默默站在门口的儿子。 净身出户的姑娘,正式当起了大屌的女人。 然后,她也开始变了。 她开始抽烟,开始沉迷于夜店,开始酗酒,开始适应起了大屌作为一个黑道人物习以为常,却绝对不是一个正常母亲应该去过的生活。 在崭新的生活里,姑娘变得越来越没有安全感,越来越不相信任何人,包括大屌。 于是,在日复一日的猜疑和防备当中,他们之间甜蜜的爱情成为了过去,他们开始如同普通夫妻一样争吵,一样打闹,一样跟踪盘查和反跟踪反盘查。 终于有一天,大屌累了,姑娘也累了。 疲累的姑娘想要找到心灵的平静,她想要再次有个家,再次有个爱她的老公和孩子,再次回到以前那种虽然平淡却又隽永的普通生活。 于是,她开始如同一个花痴般,无休无止地对大屌逼婚。 可同样疲惫不堪的大屌,却开始躲避、犹豫、退却…… 大屌并不是一个有正式工作的男人,他也绝不会甘心打工赚辛苦钱,朝九晚五的平凡生活早就已经不适合他了。 他是一个提着脑袋混社会赚快钱花大钱的流子。 和我的交往中,大屌曾经多次说过,他甚至都不敢为自己留下一个后代。 他怕害了自己的儿女。 既然这样,那他又该如何面对婚姻?又该如何面对这一段已经是,而且势必会变得一地鸡毛的婚姻? 更何况,大屌爱这个姑娘,但他最爱的却永远都是那个叫作岳梅的女孩。 就算是真的要走进婚姻,生儿育女,也许只有岳梅能够给予大屌足够的理由和勇气。 所以,这一次,大屌终于表现出了有生以来的第一次懦弱和胆怯。 他拿出了自己能拿出的最大一笔现钱,三十万元,他全部给了那个女子,试图让两个人做一个了断。 女人收了钱,但不愿意离开。 她收钱,只是因为她觉得作为一个家里的女主人,她应该去帮自己的男人打理好财务。她甚至还一厢情愿地认为大屌能够把所有积蓄给自己,也未尝不是爱她的表现。 接下来,女人更加不肯罢休,更加死缠滥打。 她甚至开始干涉起了大屌的个人生活。 在一次半夜,老鼠吩咐办事的时候,她跟踪大屌跑到了老鼠家里,大吵大闹,死死拖着大屌不许他去,并且当着那么多兄弟,说出了对老鼠极为不尊重的话语。 老鼠是一个大哥,有着一般人望尘莫及的情商。 整个过程中,他始终都在柔声安抚姑娘,堪称低三下四,可姑娘油盐不进,并不买账。 终于,大屌动了手。 当着众人的面,他打了那个姑娘一顿。 并且正式宣告分手。 性格偏激倔强的姑娘,把生活给予自己的一切过错,所有怨恨,万种不公,全部都记在了老鼠的身上。 每天,她就像是一个幽灵般跟在老鼠的身后,随时随地,各种场合,都会像是个泼妇般,对着老鼠破口大骂。 老鼠从来不搭理,就算被指着鼻子骂到了脸上,他也还是一笑而过,默不作声。 从来没有人觉得老鼠没种,也不会觉得他丢面子。 大家只是更对老鼠报以了应该得到的尊重。 可老鼠的妻子,那个在房屋被义色炸毁的时候,失去了一条右腿的残疾女孩,却为自己的老公感到深深不平。 就在老鼠家,当姑娘又一次找上门来痛骂的时候,老鼠妻子终于忍不住,挥起自己的拐杖将这位姑娘赶出了自己家门,并且在激愤中,说了一句话: “我是个婊子?我以前是个婊子,跟了冬哥之后,我就是干干净净的女人。你这个婆娘,结了婚还勾三搭四,别人不要你还死皮赖脸往上贴,你比婊子都不如!” 这一句话,戳中了姑娘内心里最痛的地方。 骂一个长发飘飘的人叫秃驴,人肯定不会生气;这样骂和尚,才会打架。 人只有被揭穿了不愿被人发现的真相之后,才会真的受伤。 而真相就是,无论这个姑娘承不承认,在她心里,她也像是老鼠妻子所说的那样看自己。 所以,姑娘彻底被点燃了。 那是中秋节当天,吃完饭之后,老鼠用轮椅推着妻子出来买月饼,走到了十字路口新开的超市门外时。 那个已经彻底走火入魔的姑娘,突然出现,越过悠闲散步赏月的人群,冲了过来。 手中拿着一瓶不知道从哪里买到的硫酸,大叫大骂着,试图往老鼠那位残疾老婆的身上泼过去。 老鼠不高,不壮,甚至有些瘦弱。 但他是个身经百战,从街头一刀一棍实打实砍出了自己江山的超级大流子;而且,他还有着远远超过了寻常人的敏捷身手。 当年,市区龙港的成名一战,老鼠就是凭着过人的反应和灵巧力挽狂澜,救出了身陷人群的兄弟,从而一战成名。 就在姑娘刚刚大骂着冲到两人跟前,还没来得及把装着硫酸的玻璃瓶盖完全拧开,就已经被察觉到了危险的老鼠一把掀翻在了地上。 第341章 一起走过的日子(二)(2) 稍稍洒出的少许硫酸,灼坏了那个姑娘本人和老鼠的衣服,将两人的手臂上烫起了连串的水泡。 当意识到姑娘的真实意图之后,老鼠怒了! 他松开了姑娘,在姑娘犹不甘心的大骂声,和街上众人的围观中,老鼠一言不发,推着妻子转身离去。 那一刻,人们看见了老鼠离去的背影,却没有人发现,地上的那瓶硫酸已经不见了。 当天晚上,孤苦伶仃的姑娘在自己的店子里,被一伙人破门而入,强行架上了一辆面包车。 带头者是麦子,老鼠手下的头号大将。 老鼠怒了! 这一段时间来,无论姑娘如何无理取闹,如何百般纠缠,老鼠都从来没有发过哪怕一点点脾气。 这当然是因为老鼠自身的涵养够好,养气功夫足够老到,城府足够深沉。 但更重要的是,老鼠并没有把这位姑娘当作威胁。 老鼠也是有血有肉,有七情六欲的人。 在他的心底,他认为,自己兄弟做的事也不算很厚道,也有对不起这位姑娘的地方。姑娘憋了一肚子的邪火,本来就没有地方发,现在找到他这个老大哥了。 那么他就忍一忍,让一让,时间长了,事情也就过去了。 一个年纪轻轻不懂事的小姑娘闹一闹,不折面子不丢肉的,没多大事。 所以,老鼠一直都无所谓。 可是,傍晚发生的那恐怖一幕,让整个事情的性质发生了彻底转变。 姑娘的所作所为已经让老鼠感到了威胁,极大的威胁!这再也不是打打闹闹泄一下愤而已了,这就是想要两败俱伤,玉石俱焚的致命行为。 老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一个睚眦必报,敬我一尺还你一丈,但欺我一人,也定要杀你全家的角色。 义色的那次出手,已经让老鼠抱以了终身遗憾。 为了弥补,他毫不犹豫地娶了那位不幸残废的风尘女子为妻。 如今,这个女人既然已经进了老鼠的家门,那么不管她做了什么,做得对还是错,以老鼠的性格,就一定会帮她一概都担着。 因为,这是老鼠的妻子,是一个从小无父无母的可怜孤儿,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家人! 祸不及家人! 所以,老鼠真的怒了! 老鼠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当天晚上,那位姑娘被麦子带人绑到了九镇外面某个渺无人烟的荒郊野地之后,当刚刚见到老鼠的那一刻,这位倔强而偏激的姑娘居然还敢对着老鼠破口大骂。 这一次,老鼠依旧没有还嘴。 他只是拿着一个玻璃瓶了走过去。 然后,亲手将那瓶由姑娘自己所准备,原本想要泼在老鼠妻子脸上的硫酸,一滴不剩地泼在了姑娘的脸上。 以血还血,以牙还牙! 老鼠纵横江湖近二十年,这句话几乎已经成为了他的最大标签。 那一晚,面对着一个在命运的玩弄之下,一错再错的年轻姑娘,他照样没有破例。 从头到尾,在姑娘凄厉无比的惨叫声中,据说老鼠一句话都没有讲过,甚至连手都不曾抖过半下。 除了最后,在上车离去之前,他给姑娘留下的那句唯一警告: “从此以后,再也不许出现在九镇。” 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原本并不是一个坏人,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做坏事,只是在本能和欲望的驱使下行差踏错了一步;然后又在偏激性格的作用下,一错再错的姑娘,终于付出了当初在酒吧与大屌初识,芳心萌动的那一刻,万万不曾想过的惨重代价。 如果时光能够再次回到那一刻,姑娘还会做出同样的选择,还会毫不克制自己的欲望,去追求镜花水月般的快乐和满足吗? 我不知道,人性实在是太过于复杂。 无数的人曾经在各种公众场合道歉、保证,但事后,该犯的错误依旧一犯再犯。 如果欲望那么容易被克制,人,也不就再是人。 而是神。 所以,过去的已经过去,该来的还是会来。 那夜过后,姑娘不仅彻底失去了原本姣好的容颜,还被硫酸腐蚀了一只左眼,变成了一个独眼瞎子。 她没有报警,她也不敢再报警。 在姑娘简单而朴素的人生经历中,从来都没有接触过黑夜里面的那个世界,她永远都不会明白,为什么一个曾经被自己指着鼻子骂到了脸上,却依旧温和浅笑,看上去人畜无害的小个子男人,怎么可以转身之间就变成了魔鬼,怎么可以对另外一个同类做出如此残忍冷酷的暴行。 她永远都不会懂。 但她也一定会永远都记着那一夜的恐怖,那一夜的暴戾,就像是一个挥之不去的噩梦,终将纠缠她的一生。 当亲身经历了生活的另外一面之后,姑娘的精气神已经被彻底摧毁得一干二净。 她知道,只要自己再敢做出一点点的反抗举动,那么下一次就不仅仅是她;就连她的儿子,她那两个一辈子都生活在乡下,老老实实耕地种田养大了她,如今已经两鬓斑白的父母,也都会一一付出极大的代价。 凡人,是对抗不了魔鬼的。 当姑娘还在医院疗伤的那段时候,洪波去看望过她很多次。 但没有一次见到了姑娘。 因为,无论如何,姑娘都不愿意再见到他。 唯一的一次,是姑娘在不知道经历了第几回的修复手术之后,刚刚苏醒,脸上围着一层又一层的绷带,睁开仅剩的一只眼,发现了床边一脸关切的洪波。 姑娘没有哭,没有闹,只不过,隔着那层纱布,洪波听见姑娘含糊不清地说了一句话: “洪波,你越这样我越作呕。你晓得吗?我最不想看见的就是你。我就算是变成了怪物,也不会喜欢你这样没有种的男人,你害了我。” 告诉我这段话的时候,洪波痛哭失声。 眼神中依旧还带着满满的不解和不甘。 洪波一辈子并没有真正接触过女人,找的小姐,那只是发泄。 所以,愚笨如他,痴情如他,对于姑娘的怨恨和话语,他并不懂。 但是,我懂。 我知道,那个姑娘并没有骗洪波,也不是一时想不开找的出气筒。 她是真的恨洪波,恨之入骨。 因为,在经过了那么多事之后,这个世界,唯一对她好的男人,已经只剩下了洪波。 可是,一直以来,她都没有珍惜,而洪波也同样没有努力。 洪波深深爱着她,可洪波更爱自己的尊严,自己的骨气。 洪波从来就没有抛开一切,一往无前地追求过,哪怕是尝试都没有。 他只是在姑娘一旦表现出了拒绝或者冷淡之后,就像是一只将脑袋埋进了沙里的鸵鸟一样,将自己的爱默默收了回去,藏了起来。 洪波甚至懦弱到连抽刀断水,转身离开,此生再不往来的勇气都没有。 永远就是那样不即不离,不死不活地躲在一旁。 触得到,摸不着。 洪波以为自己在爱,每个人都以为他在爱。 可其实,他爱的并不是这个姑娘,甚至也不是那份爱本身。 洪波爱的,只是自己扮演的那个痴情的人。 那次见面之后,没用的洪波也终于为这段纠缠多年,却又毫无意义的爱情秀,付出了第一个代价。 从此之后,他再也没有见过那位姑娘。 小小的九镇,也再没有人见过。 故事发展到这里,断肠人断肠,黯然者黯然,痴情种情殇,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的选择买单,无一例外。 可是,生活虽然已经足够无情,生活却又远远要比我们想象的更加无情。 悲剧至此,依旧还远远不到完结之时。 那些有意或者无意卷入事件当中,却都同样并没有存心去做坏事的人们,该付出的代价也还远远没有付清。 一只飞蛾死了,而另外一只飞蛾,终于也要再次飞入火中。 生老,病死,怨长久,爱别离,求不得。 人生七苦,竟至于斯。 第342章 时来天地皆同力,运去英雄不自由 在某一个刮风下雨的凌晨,姑娘独自离开医院,就这样走了,再也没有回来。 有人说,她跳了白杨河;也有人说,她去了广东,又找到了之前的老公,老公并不嫌弃她的相貌,他们幸福地住在了一起。 还有人说,她是去了广东,也的确找过之前的老公,但是男的现在已经重新有了人,没有办法再接受她了。她万念俱灰,独自一人去了深圳,后来又不知道为什么染上了毒瘾,钱花光之后,她只能在漆黑的深夜,邋遢的街心花园或者幽暗看不清面目的小巷,找那些同样贫穷落魄的醉鬼或老人卖淫。 总之,再也没人见过那个姑娘。 包括她的儿子,那个并没有犯过任何错误,却无缘无故失去了母亲的可怜小孩。 姑娘走之后,大屌很消沉。他再也不去酒吧,也再没在九镇勾搭过另外一个女人。 风流成性的大屌,迎来了岳梅离开之后的第二次沉重打击。 当初刚与岳梅分手,大屌夜夜烂醉如泥。 这一次,他却连酒都不再喝了,只是话越来越少,人越来越沉默,除开帮集团办事之外,终日都是形单影只孤零零一个人在街上游荡,就像一个迷路的孩子。 但大屌的伤心与悔恨,大家至少还看得出来。 可九镇上,还有一个平凡普通的男子,他还是一如既往过着自己的日子,上班下班,喝酒打牌,嫖妓砍人。 他的生活轨迹,没有丝毫改变。 所以,也没有任何人知道,他的内心,又是何等的怒火中烧,肝肠寸断! 每一个深夜,他都会打开随身听,听着那首《一起走过的日子》入眠。 曾经,这首歌一遍又一遍地回旋在那个小小的服装店内,歌声中,他和姑娘围坐在简陋的折叠椅旁,一边吃饭,一边听着,幸福安然。 如今,歌声依旧,那个满是回忆的服装店,却已经改成了电信营业厅。 在外人面前,他口口声声说着,姑娘没有死,而是去了香港,去看了他们两人都最喜欢的刘德华。 他不知道是不是自己作孽太多,一起走过的日子才会那么的短暂。 但是他也明白,此生此世,此情已渺茫。 时间一天天地过去,他的伤心和愤怒越积越深。 直到某一天,随着又一个偶然事件的出现,他终于决定为了那位姑娘,也为了自己心里那份再也回不来的爱情,勇敢一次。 又一个大错,逐渐铸成! 对于这个时代来说,这只是数以万计的同类事件之中,一桩并没有闹出命案,也没有扯到自家亲人乱伦,普通到连《知音》杂志都不会去刊登的留守妇女出轨案例而已。 可是,对于众多当事人而言,对于那位姑娘的孩子而言,对于我所处的这片江湖而言,却掀起了惊涛骇浪。 抓住了机会的命运之神,冷漠而嘲讽地看着我们这些苦苦挣扎在万丈红尘中不得脱身的蝼蚁,再次开了一个恶毒玩笑。它毫不留情地扼住了我们所有人的咽喉,一步一步将包括我在内的其他无辜者,逐一拖入了宿命的漩涡当中。 第一个被拖进去的人,是老鼠。 单从性格角度而言,我并不喜欢老鼠这个人。 他实在是太阴沉又太聪明了。 和他打交道的时候,每时每刻都需要保持脑袋清醒,哪怕是说一个字,做一个小动作,都一定要考虑周全,不然,他轻而易举就能看透你的内心。 老鼠就像是一把永远都悬在你头顶的利剑,不知道什么时候,只要你一不小心触发了机关,就立马会掉下来干掉你。 没有人会喜欢这种感觉,我也不例外。 所以,我永远都不会和老鼠成为朋友。 但是,我一直都很尊重他,非常非常尊重。 小二爷曾经说过,他最佩服我的就是,我有一个大部分人都没有的优点,爱学习! 他没有夸大,更没有说错。 这些年来,我胡钦之所以能够一步步地从一个乡镇小混混,走到了现在的位置,在盘根错节的市区站稳了自己的脚跟,拥有了自己的班底。就是因为无论何时何地,面对何人,我都在学习,都在思考。 小时候,我学习陈浩南,学习杜月笙,学习杨阎王,学习刘邦,学习一切能够从电影书籍或者传说中接触到的厉害人物。 后来,我学习义色,学习廖光惠,学习张万平,学习和尚,学习关长山,学习李杰,甚至学习金子军,学习黄皮,学习龙云,学习莎莎…… 我如饥似渴地观察着每一个值得去学习的人,揣摩着他们的想法,领会着他们的用意,从他们的身上,吸取一切我还并不具备的优点和长处。 可是,这个名单不管怎么排,老鼠这个人,都永远可以排到对我影响最大的前五名之列。 我没有真正接触过唐春雷,胡少飞这些早已死去的大人物,悟空何勇的名字虽然是如雷贯耳,可他们毕竟也已经离开多年。 在我个人看来,庙小妖风大,池浅王八多的九镇江湖上,老鼠所具备的大哥气质,已经远远超过了所有与他平辈的江湖人物,包括义色。 这个高额头深眼窝的小个男人,所拥有的一切品质,简直天生就是为了江湖而生,他才应该是九镇黑道上不世出的超级天才。 所以,我从来都不想与老鼠为敌,哪怕他落魄到一无所有的地步了,我也不想。 凭空多出这样一个对手,对我和我的兄弟都没什么好处;我可以肯定,老鼠对此,差不多也是抱有同样的想法。 敬而远之,才是我和他之间交往的最佳选择。 只可惜,这个世界最大的运行规律,就是没有规律。 有才能和实力,并不一定就可以出头;不想作对,也不代表永远井水不犯河水。 比如项羽,纵横一生,非战之罪,最后却也还是只能落得个乌江自刎。 又比如老鼠,与义色恩怨纠缠半生,他从来没有真正败过,可义色却又着着实实的赢了十来年的地位和名声。 老鼠的这半辈子,好像都差了一点运气。 他虽然毁掉了那个姑娘的容貌,以洪波的痴情,也势必会引起日后的反弹。 但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本来就是江湖规矩。 老鼠有错,错在国法,无关江湖。 如果没有接下来那件谁都想不到的小插曲,身为江湖中人的洪波也万万不至于把事情闹成那般严重的后果。 这一次,老鼠受得实在是无妄之灾。 于是,同样运气不好的我,也不得不被卷了进来。 就在十字路口南头的那排临街门面上,有一家当铺,那是多年前老鼠刚出狱的时候,所做的第一门生意。 最初几年,当铺除了抵挡质押物品,给人换取现金周转的本行之外;暗地里,最主要的业务就是替道上那些扒活的涌马们销赃。 干涌马这一行的人,讲究的就是货物出手一定要快,再贵重的宝贝,只要还留在自己身上,那就是赃物,一文不值。 他们有句行话,叫作“十两金作七两银,吃喝不愁靠手勤”。 意思是说,如果偷了值十两金子的东西,用七两银子的价格出手就行了,要想生活过得好,别盯着一次发财,那样容易出大事,下次再偷,积少成多才是聪明。 所以,只要有长期稳当的渠道能够脱手销货,就算价钱上吃点亏,涌马们也根本不会在意。 而老鼠恰好就给他们提供了便利条件。 小小一家当铺,虽然不显山不露水,多年下来所创造的利润却也相当可观。 要是换作其他人,找到了这么一条财路,可能就再也舍不得放手了。 但老鼠就是老鼠,当机立断。 这些年来,随着经济环境越来越好,自己的生意越做越大,老鼠当铺的业务也开始慢慢发生了转变。 他见好就收,将销赃的路子完全剥离,交给了早些年间投靠于他的一个旁系帮派泉村帮来负责。 而那家当铺,则变成了一家不大不小的民间私人借贷公司。 近几年,民间借贷已经走到了高峰期,尤其是在二三线城市和全国各地乡镇,民间借贷公司凭借其独有的灵活性与便利性,更差不多是占据了绝大部分的借贷市场。 老鼠的公司便是九镇范围内,当之无愧的行业龙头。 老鼠所收取的利息,其实远远要比银行更高,但他的业务却始终都在快步增长。 就因为一点,老鼠敢借! 而且,他借款的方式能够更快更好地帮助到那些急着用钱需要借贷的人。 比如说,你有辆汽车,又急需一笔钱,如果抵押给银行,通过各项审核程序,最快也可能需要半个月,最多只能拿到十万。 但是如果你找了老鼠,同样的车子,只要把车钥匙行驶证一交,除了在协议上签个字,按个手印之外,不需要任何手续,老鼠当场就能够递给你十五沓沉甸甸的现金。 银行担心你跑路,担心你没有能力偿还,担心你故意骗贷……担心的事很多很多。 老鼠不同。 老鼠担心的只有一样,他担心你不借。 只要借了,只要你还活着,只要你有亲朋好友,只要你有固定资产,老鼠就完全不怕。 从他手里递出去的这笔钱,他就一定可以连本带利的全都拿回来。 他也当然出过事,也当然有过见钱眼开的守财奴,或者是不怕死的想要虎口夺食。 但事后,那些人却无一例外都付出了比所借款项大得多的沉重代价。 从此之后,每一个人都明白了,和老鼠共事,有好处拿,没便宜占。 于是,渐渐地,老鼠这种极为灵活便捷的操作模式,理所当然大受欢迎,这家当铺也就成了行业里面的金字招牌。 可是,就像销赃一样,对于借贷这条新财路,老鼠还是没有表现出太多的重视与留恋。 他的志向,远不在此。 当公司生意走上轨道之后,老鼠又一次抽身离开,不再亲自管理。 他把这个生意交给了忠心耿耿跟随多年的红杰。 红杰也许算不上一个很厉害的流子,但却毫无疑问是个合格的生意人。 接手之后,并没有读过几天书的红杰,却很快就抛弃了老鼠那套简单粗暴的做法,迅速建立起了一套独特而完善的运营制度。在他的打理之下,一间小小当铺越做越大,已经把旁边的三四个门面全部都盘了下来,真正做成了一个公司的模样。 一个多月之前,红杰做了一笔生意,他收下了别人作为抵押的一间网吧执照和一辆本田雅阁,借出去了二十万元现金。 这笔生意,其实不错,一家网吧和一辆车,虽然不是什么特别值钱的东西,但怎么都比二十万要高,无论如何,公司都不会亏。 然而,红杰的本意,却并不想做这笔生意,按照他的那套制度来甄别的话,借贷者并不是那种最值得信赖的客户。 可红杰却还是不得不做了。 因为,红杰并不是在银行上班的人,银行的人可以完全按照规章制度办事,红杰却不行。 红杰除了是借贷公司的经理之外,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身份,江湖人。 江湖人,就要讲江湖上的往来,江湖上的情分。 借钱的那位,不仅同样也是江湖中人,并且早就已经和红杰打过很多次交道了,虽然每次还钱总是拖拖拉拉,却也并没有真的不还。 而且更重要的是,这哥们还和某个江湖大哥有着很紧密的关系。 当借钱者搬出了那位大哥之后,不看僧面看佛面,这个钱,红杰实在是不借不行。 借钱的人,叫作小满。 早些年跟着羊胡子混了几年社会,羊胡子半退隐之后,他就独立门户,近两年来,靠着朋友抬举,干起了分包工程的生意。慢慢的手底下也有了三四个跟着吃饭的小兄弟,在道上虽然还谈不上什么名气地位,却也算是个一问谁都听过的熟脸人。 小满为人精明灵泛,很懂察言观色之道,这样的性格,走到哪里都不会让人太讨厌。假以时日,慢慢来的话,就算不能真的称雄一方,但做一个像保长那样的逍遥翁应该是没问题的。 可惜,小满却有着一个保长没有的坏毛病。 他太喜欢打牌。 那辆本田雅阁本来就是小满打牌赢的。 江湖人三更穷五更富,是常态。 最近小满的手风又不顺了,手下几个小工程的运转也出了问题,应急的资金却都已经输了出去。 没有办法之下,小满就将自己名下的网吧和车子押给红杰,借了二十万应急。 当时,小满认为只是周转而已,最多两个星期之内,只要工程能够顺利进行,结到款之后马上就可以还。 所以,他与红杰签的协议是半个月。 可没想到,资金投进去,工程还是没有起色。 时间到了之后,小满东挪西凑了十万块钱,找上门去求红杰,希望可以先把网吧和车子拿回来。 红杰把车子还给了小满,但是网吧执照没还,只是同意再往后延二十天,利息照算。 结果上个星期,期限到了之后,小满还是拿不出钱来。 红杰这次再没有多说,直接一把大锁将网吧封了,并且告诉小满,一个星期之内如果不还钱,他会将网吧收了。 网吧的生意一直不错,虽然发不了大财,但却是小满最大最牢靠的经济来源。 万一真没了网吧,那别说东山再起,小满一家子人都只能去喝西北风了。 然而,小满也确实是不争气。 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人都是在到处求神拜佛想办法渡难关。 他倒好,就在最后期限到来的前一天,他居然孤注一掷,再次拿着那辆车子去了明哥手底下的一家赌场,不到一个小时,车子也没了,之前借了他钱的朋友,又到处找他,催他还钱。 于是,一向散漫惯了的小满,这下彻底傻了。 实在没办法之下,小满终于决定去找自己的小表舅帮忙。 名为表舅,实际上两人的年纪相差无几,小满甚至还要大上半岁。 可一直以来,对于这位小表舅,小满却都言听计从,百依百顺。 小满非常明白,当初跟着羊胡子的几个同门师兄弟,现在就自己过得最好。而自己能有现在这一切,都是靠着那位表舅的抬举。如果没有表舅的话,在这片江湖上,他小满什么都不是。 这笔钱只要小舅能够出面说句话,不说别的,红杰至少再宽限一两个月没问题。 因为,小表舅也是江湖人,一个无论哪方面都要比小满强了太多太多的江湖大哥。 小满的外公姓周,小舅单名一个波字。 第343章 导火线 大概是晚上七点过一点,小满去了商贸城的酒吧。 实话实说,自从把酒吧交给周波之后,周波打理得还算挺不错,按时按月都会把该给的钱上交。 所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我也就再没过问任何具体事务,他给多少就是多少。 周波做事的风格,和我基本是两个极端。 我天马行空,不遵守任何规矩,把事办成就是唯一的评判标准,也从来不信什么虽败犹荣这一套。对我而言,不胜即输,所谓天下第二,其实就是输得最惨的代名词。 而周波则完全相反,事情成不成两说,自己绝对不能先乱。一举一动,他都有着严格的准则与时间观念。就连拉个屎,都必定是早上起床后和晚上睡觉前的两次,除非拉肚子,不然平常时间,你绝对看不到他上厕所。 小满在这个时间点去找周波,显然是经过了考虑的。 按道理来说,这个时间,酒吧已经开门,但客人都还没有进场,通常,周波都一定会在场子里面安排着进客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但是就在不久前,周波刚刚拿到了青岛啤酒在全九镇的总代理,那天晚上,他正好要请下面的一帮经销商吃饭。 所以,很不巧,当小满满怀希望赶到酒吧之后,却并没有见到周波本人,甚至就连平日里和小满关系更加熟悉的张飞炉子两个都不在。 周波喝酒向来都极为克制,为了替周波挡酒,他们两个都跟着周波一起走了。 场子里面,只剩下了独自留下看家的洪波。 如果事情不是这样迫在眉睫,我估计以小满一贯懒散的性格,说不定也就先算了,回头再说,那样的话,也就没后头那些乱七八糟的事。 可明天天一亮,手里唯一一个还能挣钱的产业——网吧,就要变成别人的了,小满怎么能不心急如焚。 他立马就给周波打了一个电话。 电话里,周波告诉小满,自己正在陪客,让他先在酒吧里等等,应该不用太久,等完事之后,回来了两个人再细谈。 周波为人谨慎稳重,素来都是要么不说,说了就一定会算数,他既然说了不会太久,就肯定不会太久。 可那天,小满左等右等,一直等到快晚上九点了,周波却不仅人还没有回来,就连动静都没有一个。 小满实在坐不住,又给周波去了第二个电话。 这次在电话里,周波先是耐心听小满把事情详细说了一遍,然后,就直接让小满把电话递给了洪波。 周波告诉洪波,吃到一半的时候,一个经销商临时喊了位朋友过来,那个朋友是税务局的。现在几个人都已经喝出兴致来了,税务局的非要扯着周波继续安排下半场,这个面子他不能不给。而且啤酒生意刚开始,他也想和那帮经销商打好关系,一时半会实在是脱不开身,就麻烦洪波代替他去跑一趟,向老鼠讨份人情,把小满的事情暂时缓一缓。 并且,周波还专门吩咐洪波,让他先从场子里面支三万元钱,一起带着去,到时候这笔钱记周波的名字,由他周波自己来还。 说完之后,周波直接挂了电话。 接下来,洪波也就一五一十把周波的意思转告给了小满。 第一时间,小满并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 他只是不咸不淡地斜瞟了洪波两眼之后,就默不作声地再次拨打起了周波的电话,只不过,一连拨了好几个,却始终都再没人接听。 平时耳尖目明,心思玲珑的小满,这次不知道确实是急疯了才胡言乱语;还是一时没有在意,顺口就说出了一句完全不符合他平日说话水平,万万不应该去说的话。 当时,就在酒吧的柜台前面,他一手拿着还在空响的手机,另一手狠狠往大腿上一拍,当着好几个服务员的面,气急败坏的直接对着刚刚从里屋拿了钱出来的洪波说: “哎呀,我这是急事啊!老鼠连你马子那张脸都毁成怪物了,你也不敢放一个屁。在他面前,你有什么面子,安排你去有个卵用啊?” 事后,据那几个服务员给我说,就算是在酒吧那种晦暗的灯光下,他们都能看见洪波的脸瞬间就变青了。 这几个服务员当中,在酒吧工作时间最短的是三个月,最长的已经快两年,可他们都从来没有见过洪波生气。 但是那一刻,他们每个人却都明显感觉到了洪波的怒不可遏。 他们说,洪波气得整个身体都开始抖了起来,却又偏偏一句话不讲,就是死死盯着对面的小满看,那种眼神,让他们这几个身处事外的旁观者都感到紧张。 他们都以为洪波马上就要动手办小满了。 可是,洪波却并没有,他只是像头野兽一般发出了极为粗重的呼吸。 一直等到呼吸声渐渐平缓,身体的颤抖也完全停歇下来之后,洪波才铁青着脸问了小满一句: “你就说去不去?” 小满这么聪明的人当然知道自己惹毛了洪波,他当然也有些害怕,下意识想要解释一下: “波,波哥,我刚……” 可他的话才刚说一半,就被洪波破天荒的大吼给打断了: “老子捅你的娘!去不去?” 所有人都被吓得一动不敢动,首当其冲的小满更是面红耳赤,噤若寒蝉地看着洪波,连口都不敢开。 据说先是就那样四目相对的又过了好几秒,然后洪波仿佛是突然间想通了什么一样,重重吐出了一口气,然后又扭头狠狠盯了柜台里面的那几个服务员一眼,直到呆若木鸡的服务员们纷纷清醒过来,各自忙活去了,他眼里那种吓人的神采这才渐渐淡去。 最后,他轻轻将手里那包用塑料袋装好的钱,往柜台上一放,看都不看小满一眼,自顾自地大声说了一句: “拿好,等着我!” 然后,在那几个服务员的目送之下,洪波又再次转身走进了酒吧后面。 当初装修的时候,我们兄弟就把九镇那个酒吧后面单独隔出了三间房,一间是我个人的办公室,一间是装酒水和各种杂物的仓库;还有一间是更衣室。 现在呢,曾经属于我的办公室格局还是那样,没有大变,只是由周波在继续使用;可更衣室被移到了仓库里面;原本的更衣室则改装成了一个豪华包厢。 拿三万块钱的时候,洪波去的是周波办公室。 可第二次转身之后,洪波却直接去了那间兼做仓库和更衣室的房间。 那个房间里,有两排铁皮柜,员工上班下班脱换的衣物都在各自的柜子里,除了自己之外,其他人都打不开。 但是,最靠里面的一个柜子,却有四个人都有钥匙。 周波、洪波、炉子、张飞。 就在没有任何人知道的情况之下,那天晚上,洪波从那个柜子里面拿了一样东西。 然后,他走了出来,连招呼都不打,只是对着正拎个塑料袋站在柜台边,不知如何是好的小满招了招手,就一马当先地径直走出了酒吧大门。 出门之后,小满曾经试图找洪波说话,洪波却始终阴沉着脸不搭腔。 论起江湖地位来,十个小满也抵不上一个身为九镇十三鹰成员的洪波。可洪波为人实在太过低调,平日里,像小满这种段位的货色虽然不敢惹洪波,却也谈不上有多么的害怕。 但是那天,精明的小满却清晰意识到了洪波的某种反常之处,一路上,他再不敢多语,老老实实地拎着塑料袋跟在洪波屁股后头,洪波去哪里他就去哪里。 两人去的第一个地方就是位于十字路口另一侧的当铺。 根据事后调查得知,他们穿过十字路口的时间大概是晚上九点一刻左右。当时,常鹰的弟弟常飞正好路过,还与洪波打了个招呼。 常飞说,是他主动喊的洪波,迎面相向的距离下连喊了两声,洪波才听见,笑着点了点头,没有说话。但除此之外,洪波看起来很正常,并没有一点紧张或者愤怒的样子。 两人赶到当铺的时候,当铺已经收工了,却还开着门。红杰手下一个叫作李晨的小弟还坐在店子里面,等女朋友过来接他。 但是红杰本人却已经不在了。 洪波只是在门口看了一眼,确定店内只有李晨一人之后,他连门都没进,手往裤子口袋里面一插,就那样靠在门框上抽起了烟,完全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屁都不肯放一个。 小满没办法,只能自己走进去,打听起了红杰的下落。 红杰不是麦子这样彪悍勇猛的亡命徒,他并不喜欢那种胆大包天,到处惹是生非的小弟,能跟在他身边的都是些头脑灵活,适合做生意的年轻人。 生意人最讲究的就是一个察言观色。 面对着洪波两人,最开始,李晨还是有些戒备之心,并不愿意将红杰的去向告诉小满,并且还语重心长地告诫了小满,说红杰已经做到仁至义尽了,如果不还钱的话,说再多其他的话也没意义。 直到小满扬起了手里的塑料袋,表示自己这趟过来就是为了还钱的,李晨这才拿出手机给红杰打了一个电话。 可事情也凑巧了,红杰并没有接。 最后,在小满赔着笑脸的一再恳求之下,李晨考虑再三,这才告诉了小满,红杰傍晚就和老鼠一起出去了,现在具体什么地方他也不知道,如果实在急的话,可以去老鼠家里看看。 于是,洪波二话不说,又带着小满直接去了老鼠家。 大概是晚上九点四十的样子,两人来到了老鼠家。 开门的是一个五十多岁的乡下妇女——老鼠的岳母,那个不幸残疾的风尘女子的母亲。 当时,两个女人正在一楼客厅看电视。 妇女开门之后,面对着小满的毕恭毕敬有些不知所措,只能凭着乡下人天生的忠厚与淳朴,一边毫无防备的侧身迎客,一边扭头对着里屋喊自己女儿出来。 小满当时就准备进屋,不知为何,却被洪波一把拉住了。 老鼠妻子出来之后,小满一边亲热而又谦卑喊着“嫂子”,一边仔细说明了自己的来意,并示意老鼠妻子接下手中那个装钱的袋子。 女人并没有接,在小满的一再推送之下,甚至还表现得有些不安。 女人没有读过什么书,也曾经在命运的摆弄之下走过几年的弯路,但骨子里却如同自己的母亲一样,还保留着乡里人传统朴素的道德观。 她觉得,作为一个女人,不应该插手到男人的事情里面去,那些事情无论大小对错,自然有男人担着,自己本本分分地替男人守好这个家,男人生就跟着生,男人死就随着死就行了。 可是,面对着分外礼貌恭敬的小满,女人心里却又隐隐有些过意不去,她担心自己的所作所为会丢了男人的面子,会让人笑话不够大气。 于是,她毫不设防地告诉了小满两人,自己老公并不在家,正在神人山庄和朋友吃饭,如果小满愿意的话,可以去那里找;并且还再次客气地招呼二人进屋喝茶,说也可以坐在家里等,她会给老公打电话,让老公回来。 女人说完之后,小满看着洪波,洪波却并不表态。只不过,当小满做出决定,准备进屋等候的时候,洪波却又再一次拉住了小满。 然后,看着那个正值华年,却又不得不拄着拐杖,并且必将会一辈子都拄着拐杖的美丽女子,洪波犹豫再三,说出了几句非常奇怪的对话。 他说: “嫂子,你,你都还好唦?” 女子明显感到有些意外。对于洪波,虽然从来没有正式打过交道,但她也并不是完全不认识。九镇只有这么大,九镇的江湖圈子更小,像洪波这样有名有号的人,就算谈不上人人皆知,至少圈内人是不可能不晓得的。 依这个女子的一贯认知而言,无论是丈夫老鼠还是她自己本人,与洪波之间的关系,最多也不过是点头之交而已。 而另一方面,洪波虽然比不上老鼠今时今日的江湖地位,可毕竟也是我胡钦的人,是威名赫赫的九镇十三鹰,他当然也用不着低三下四,故作殷勤的去拍这个女人马屁。 所以,这个女人觉得有些奇怪,但是那一刻,她同样也感受到了洪波话语中的真诚。 稍稍疑惑之后,她对着洪波笑了笑,说: “蛮好的,波哥,搭帮你的关心啊。” 很久很久之后,当一切都早已尘埃落定,这个女子曾经在某一次的饭局上,与我闲聊时,我无意间谈起了那一晚的事。 女子突然就沉默了,过了片刻,她无比惆怅地叹了一口气,转身握住了身边丈夫的手,握得很紧很紧。 然后,她看着我的眼睛,告诉我,她并不恨洪波,刚刚出事的那天,她恨过,但是现在一点都不恨了,她甚至还感到有些难过。 因为,那一晚,当她的那句客套话说完之后,她亲眼看见,洪波也笑了,就在她家客厅的灯光照耀之下,洪波的两只眸子里面闪耀着某种亮晶晶的光芒,仿佛是瞬间放下了某种背负已久,早就不堪承受的重担一般,笑得温暖、轻松、愉快。 笑容中,洪波又奇奇怪怪的说出了另外一句没头没尾的话,他说: “嫂子,实在是有些……不好意思。” 说完,再也不等回答,洪波扯了一把小满,径直转身离去。 约莫二十分钟之后,当晚十点刚过,神人山脚下那条新修的盘山路上,出现了两道身影。 他们一前一后接踵而行,却又并不交谈,远远看去,就像是默默游荡在山林间的两个幽灵。 这是洪波和小满当天所去的第三个地方,也是最后一个地方。 神人山庄! 就在那里,如同上山时的情形一样,他们也一前一后纷纷到达了各自江湖生涯的终点站。 第344章 爆炸(一) 从九十年代初开始,一直到二十一世纪初期的那些年,对于九镇的江湖,乃至是全九镇而言,巨龙大饭店都有着极为特殊的地位。 纵观已经逝去的那十五年间,在这座风云际会的饭店里面,发生过数也数不清的传奇故事。 它不仅是九镇近千年的历史中,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高档饭店,同样也是在江湖上最具有象征意义的地标建筑之一。 首先,它的创建者兼第一任老板胡少立,就是当年胡氏三雄中的老大;然后,从胡少立开始,每一个接手饭店的人,也无一例外全部都是江湖人。 老一辈大哥保长、跛老爷曾经在酒店二楼把酒言欢;稍后一点的唐五胡少立两个派系曾经在大厅里刀兵相见;中生代的代表人物义色老鼠和常在心三人之间,纠缠一生痛苦一生的情缘也起始于此;一代人杰胡家老二胡少飞同样在这里露出了震慑江湖的第一道锋芒。 燕子、秦三、胡特勒、牛错、何勇、一林、北条、鸭子、皮铁明、悟空、王坤、小虎、彪子、雷震子、边海洋、宋家跃、洪武、老九、黄皮、险儿、小二爷、还有我胡钦本人…… 那些早已死去或者依旧活着,却都曾经显赫一时名动八方的黑道豪强们,无一例外纷纷在这里留下了或深或浅,永远不会磨灭的足迹。 巨龙大饭店见证了无数情缘的起落,一个时代的兴亡,它就是属于九镇江湖人自己的“和平饭店”。 找遍偌大的九镇,唯一能够与它比肩的,也许就只有那座同样参与历史,历经沧桑的白杨河大桥。 可正如白杨河大桥已经日渐老朽,经过数度翻修之后,终于在前年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 属于巨龙大饭店的时代也已经过去了,在无数新建的更加富丽堂皇,更加适合现代人审美的消费场所冲击之下,巨龙大饭店昔年的荣光彻底一去不复返。 尤其是两年前,神人山庄修成之后,对于江湖而言,巨龙大饭店就像是它曾经的主人胡氏三雄一样,偶尔会被人说起,却再也没有人在意。 有一句话说得好,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当初,胡氏兄弟三人个个不凡,胡家势力堪称叱咤一时,掌舵人胡少立更是一手打造出了代表着地位和权力的巨龙大饭店。 可多年之后的现在,除了日渐老朽的胡少立依旧在广东某所监狱里苟延残喘,等着把牢底坐穿之外,胡少飞胡少强两兄弟都早已是过世多年。 按理说,胡家已经落寞至此,应该不会再与九镇,再与这片江湖产生任何联系了。 但实际情况却并不是这样。 如今这个风生水起的神人山庄,追根溯源,还是与胡家人扯上了千丝万缕的关系。 当初,胡家二爷胡少飞横扫江湖,打得义色老鼠何勇等人溃不成军,正是如日中天的时候,除了燕子和龙、凤、麒麟之外,他身边还有一个得力帮手,刘立新。 刘立新比胡少飞要大好几岁,他不仅是胡二少爷的手下,还是胡大少爷的小学同学,更是与胡家不出五服的亲老表。 九十年代初,唐一林被胡老三亲手杀死在白洋河大桥之后,唐胡两家结下似海深仇,导致后来唐五唐春雷和秦三两人联手,在光天化日之下酿出了那场惨绝人寰的灵堂灭门案。 一时间,胡家遭受重创,老二胡少飞不得已踏入江湖,就从那个时候开始,亲眼目睹惨剧的刘立新就立刻义无反顾地辅佐起了胡少飞。 短短几年间,惊才绝艳的胡少飞如同流星般崛起于江湖,不但很快站稳脚跟,让胡家的势力东山再起,而且还将唐五遗留下来的一切都差不多扫了个一干二净。 然后,就在这种大局将定,应该是共享富贵的美好时刻,刘立新却不知为何不仅突然离开了胡少飞,甚至还金盆洗手,完全告别了江湖。 有人说,是胡少飞深谋远虑,知道按他自己的那套做法,在这条路上肯定走不长,所以不想连累亲人,想为胡家留一点种子。 还有人说,是胡少飞后期行事越来越偏执决绝,过于狠辣,刘立新屡劝不听之下,心灰意冷,不愿随着一起自寻死路,所以才退出江湖。 总之,刘立新就这样两手空空地走了,不曾带走江湖上的一片云彩。 再后来两年,胡少飞的声势愈加夺目。 先是长袖善舞暗中操弄,造成最大强敌老鼠义色何勇团伙翻脸,千里追杀义色到广西崇左,逼得何勇远遁他方,至今不曾归乡。另一方面,杀闯波儿,杀王坤,杀陈达摩,重伤想要再次插足九镇的悟空派系,压得黄皮不敢抬头。然后又借力打力,一路杀进市区,废掉了当年还不叫天鹰集团,而叫作“赤脚帮”的团伙老大李志勇,让曾经也是悍勇无匹的李志勇变成了一瘸一拐走路像老太太一样的废人,这才间接成就了如今如雷贯耳的“李老妈子”这个名号。 这一笔笔彪悍至极,残忍至极的血色往事,让胡少飞走上了人生巅峰。 当时,所有人都替刘立新不值,都觉得他蠢到了家,微末之时也曾出过力,富贵当前却没有沾到一点光。 可刘志新却完全不为所动,胡少飞也像是完全忘记了这样一个人,一直到死,两人都再无来往。 直到如今回头再看,正是刘志新的急流勇退,才让他躲过了最后那一场大劫,成为了胡少飞派系中仅有两位至今还活着的人。 时也命也,得失之间,自有天意。 刘立新退出江湖之后,就做起了生意。 一九九八年,在地产养殖等行业都还远远没有出现苗头的时候,他就用极低的价格从政府手里租下了神人山的几个山头。 后来,种树种菜,养鸡养鱼,慢慢地越做越大,终于做成了现在的神人山庄。 从去年开始,已经五十多岁的刘立新自己也不干了,将山庄彻底交给了唯一的儿子刘岚,天天泡妞打牌喝酒,过起了一百个江湖人里面也难得有一个能过上的逍遥日子。 毫无疑问,刘立新是个极为聪明的人,从现实的角度来说,他目光之深远,对时局的判断之准确,甚至超过了当初那位不世出的黑道大哥胡少飞。 而他的儿子显然也继承了这种聪明,不到三十岁的年纪,就已经在九镇地面上吃得极开,虽然从不沾染江湖,但黑白两道的朋友都愿意给个面子,都打下了不错的关系,生意自然也就越做越好。 我就是刘岚最好的朋友之一。 那天晚上,刘岚也在老鼠的包厢作陪,他不仅仅亲眼见证了洪波赶到之后所发生的一切,事后又告诉了我一切,他还无意中改变了一切。 如果没有刘岚,也就没有了我,没有了胡玮,没有了险儿,没有了海燕。 江湖百转,世事千回,百转千回,却从未兜出因果这个圆。 大概是晚上快九点的样子,其他来山庄吃饭的客人都已经先后走了,厨房里面的师傅又话中带话的催着收工回家。 于是,极懂为人之道的刘岚端着一杯酒,以敬酒的名义敲开了老鼠包厢的门。 一来老鼠是大客户,必须要给足面子,敬杯酒打个折虽然是小事,却足以让老鼠感到尊重,能够进一步拉近彼此关系;二来,像老鼠这样的人精,这个点了,只要刘岚出现,就必定能明白什么意思,如果没太多事的话,也就会马上走,免得大家为难。 那天刘岚进去之后,老鼠确实感到高兴,但一番隆重介绍完毕,却不仅完全没有要走的意思,还盛意拳拳地把刘岚也拉着坐下一起喝了起来。 当天晚上是老鼠做东,请一位从广东过来,据说很久不见的客人。 刘岚从没见过那个说东北口音的客人,东北人也只是礼貌性地和刘岚讲了两句场面话,并不多言。 但刘岚认为,对于老鼠而言,那个人应该很重要。 因为,那一晚老鼠把阵仗摆得非常隆重,不但好酒好菜一样不少,而且除了他本人之外,团伙中所有的骨干成员,包括现在已经很少喝酒的大屌在内,全员到场。 整个包厢内,除了海量的红杰与没怎么喝的大屌依旧清醒之外,不管是客人还是老鼠这边,都已经喝得面红耳赤,整晚都在专职负责陪酒的麦子更是醉态百出,在早春的低温里,居然就已经光了一个膀子。 大家杯来盏往的,一直就喝到了晚上十点半左右,酒局已经接近尾声。 门外突然就响起了两下敲门声,然后一个服务员走进来,看着老鼠说: “领导,你朋友来了。” 本来,在这样酒兴正酣的局面下,一个无关紧要的服务员说了句并不离奇的寻常话语,绝不至于引起桌上人的注意。 但问题在于,此时此刻,这个饭局并不是发生在正常用餐时间的十字路口某家酒店内,而是晚上十点多的神人山庄。 该到的人全都已经到场,这个钟点也不太可能还有其他过来吃饭,凑巧相遇的熟人。 所以,服务员话音刚落,正端着杯子和东北人交头接耳说话的老鼠立马停止了交谈,在他的影响之下,全场也随之安静下来,所有人都纷纷看向了门外。 之前去的两处地方,不管是当铺,还是老鼠家里,走在第一个负责敲门的人都是小满,洪波则始终都是安安静静地站在后面。 可这一次,出现在门口的人,却是洪波。 在几双眼睛的注视之下,洪波抬眼扫了包厢里的众人一圈,并没有开口。 以老鼠的性格,如果真的惹毛了他,他下手会相当无情,被毁容的那个姑娘就是一个最佳范例。可只要彼此之间没有根本性的矛盾和利益冲突,不管见了谁,老鼠都绝对是温文尔雅,绝不会无故给人难堪。 平日里,老鼠和洪波基本上叫作没有任何接触。两人的江湖地位至少差了一个等级,就算是要打交道,老鼠也只会和我胡钦,连周波都够不上层次,更别谈洪波了。 现在洪波突然一言不发地出现在了老鼠的私人聚会上,老鼠当然会感到怪异,会有些疑惑。 但是那一刻,已经回过神的老鼠却并没有给洪波任何难堪,洪波不说话,那他老鼠就索性先开了口。 当时,他把手里的杯子一放,瞪了想要说话的麦子一眼,笑着对洪波说: “哎呀,这么巧,洪波,你也在这里啊,来来来,不嫌弃的话,进来一起喝点。” 毫无疑问,当天晚上洪波确实是做了准备,他也的确有着办事的想法。 但刘岚说,他并不认为洪波那天就是铁了心非干不可,一门心思冲着办人的目的去的,至少刚来的时候不是这样。 因为,在彼此一见面,老鼠就发出了礼貌的邀约之后。 洪波其实是犹豫了一下的,他虽然没有说话,也没有抬脚,却还是下意识对老鼠的善意给予了回报。 他对老鼠笑了笑。 我并没有亲眼看到这一幕,事后我也调查了很多的人,听了好几种说法,可我相信刘岚说的话! 那一晚,有故意,却非成心。 九镇有句老话,叫作“雷公不打笑脸人”。 人和人之间,只要还在笑,那么就证明彼此都还保留着对对方的基本尊敬和余地,事情往往就不至于发展到太坏的地步。 以我对老鼠的了解,当时既然他主动给了人情,洪波也还了面子,那么后面,老鼠就一定会让洪波更自在更舒服,哪怕最后两个人真的坐在一起喝上一杯,也不是没有可能。 因为,老鼠就是这样的人,洪波也是这样的人。一个修为老到,遇事先低头;另一个则简单朴实,重情重义。 这样两个人在一起,本不应该弄成稍后那种不可收拾的凄惨结局。 但很可惜,还没等老鼠洪波两人有进一步的沟通,那位始终都畏畏缩缩躲在门外的小满,这个时候却好死不死地现身了。 他站在洪波的身旁,一边像是招魂一样对着包厢内的红杰不断招手,一边满脸谄媚地笑着对老鼠说: “冬哥冬哥,没得事没得事,我们过来找杰总聊两句天,马上就走的,你们喝你们喝啊。” 事已至此,其他人可能还不清楚,红杰当然立马明白是什么情况了。 假如是换作平时,以红杰的头脑和手段,他很有可能也会马上邀请洪波进屋。 理由有两点。 一、洪波带着小满一起过来,无非就是为那笔钱说情来了。如果红杰不想给这个人情,大哥老鼠刚好也在,他红杰压不住洪波,老鼠总压得住。 二、如果红杰想给这个人情,那么他也可以顺水推舟地让老鼠当这个好人,老鼠也肯定愿意这样做。那样的话,只需要简单捎带上一两句话,就不只是给了洪波面子,也给了我胡钦面子。在如今风起云涌的江湖局面下,和我胡钦拉拉关系,对老鼠有百利而无一害。 可是,现在的情况却完全不同。 现在老鼠正在招待重要的客人,处理更重要的关系。 相对而言,十几万外债只是小事,当着外人的面,还要大哥来处理的话,就只能证明红杰的情商确实是太低了。 红杰绝对不是一个低情商的人。 于是,他立马起身,说: “大哥你们先喝,我出去和朋友聊一聊,你们先喝啊,马上回来。” 第345章 爆炸(二) 红杰选择出门谈,也是好心。 既然小满已经带着人找过来了,来的到底是周波还是洪波都不再重要,反正不管是谁都代表着九镇十三鹰,都代表是我胡钦的人。 于公于私,这个面子,红杰都不能不给。 但红杰终归是个做生意的人,做生意就有做生意的规矩。 不管什么原因导致,小满有借无还是事实,乱了行情坏了规矩,也是事实。 而借贷公司就是红杰现在安身立命的根本,养家糊口的饭碗。要是都像小满这样干,还不了钱就搬靠山的话,那红杰的生意也就不必再做了。 所以,这个面子,红杰也不能单凭洪波一句话,轻易就给。 那么这样一来,局面就有些复杂了。 这就变成了一场谈判,大家各有底线。 洪波的底线是事情必须办成,小满的钱红杰必须要延期;而红杰的底线是,延期可以,但必须要让洪波周波都明白,这种事情可一可二不可再三,下不为例。 谈判不是聊天,谈判的时候,基于彼此立场不同,目的不一,必定多少都会说出一些不适合让太多外人听到的话。 而此时此刻,包厢里却有着至少七八个人在场。 出来混社会跑江湖的人,都好面子。有些事,当事人面对面谈,谈完就完了;可一旦有其他人在场,万一哪句话说过了,一方下不了台,火赶火枪顶枪的情况下,就很有可能小事变大事,好事变坏事,收不了场。 这就是当时红杰对于局势的判断,所以他拉着洪波和小满一起走出了包房。 我要是红杰,我也会这样干,只要有点头脑的都会这样干,小满当然也一样。 片刻前,他不肯进门,却一直在招手让红杰出来谈,也是出于同样的考虑。 既然大家都心领神会,小满自然立马就屁颠屁颠跟着红杰走了,而看上去应该是最有闹事潜质的洪波,当时也并没有表示反对,仅是微微犹豫了一下之后,对着老鼠点了点头,就随着一起走出了包厢。 事后,当所有人都认为洪波是为了那个女人的事故意报复,而大屌也有着同样原因才痛下杀手的时候,我却力排众议,坚定做出了相对清醒的另一种判断。 就是因为这些几乎微不可察的细节,足以证明我的想法没错,洪波绝对不是抱着非要把谁怎么样的念头才来的。 不然,他就不会以这种息事宁人的态度走出去与红杰单谈,他就应该直接冲着老鼠或者是大屌去。红杰和他没有任何私人恩怨,除了小满那笔钱的事之外,他没有任何其他需要与红杰单聊的理由。 那晚所有一切,真的都是一步步赶鸭子上架,被无数个细小而偶然的因素所影响,才造成了最后那个必然的结果。 下一个出现的偶然,就是麦子。 多年前的那个春节,正月初二,九镇商贸城内。 没有半毛钱的利益纠葛,没有任何放不下的深仇大恨,小混混刀疤成,却极度愚蠢也极其无奈地犯下了一个完全不值当的大错。 他一枪打死了同样是小混混,同样无奈也同样愚蠢的元伯。 然后,这个九镇,这座江湖,这个国家,乃至这片天地之间,就再也没有了刀疤成的立锥之地。 他只能带着拳皇马货,三人一起,亡命天涯,落魄求生,直到最后万念俱灰,绝望地倒在了云南武警的枪林弹雨之下。 刀疤成走了。 他并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灭绝人性的坏人,可是,对于这个世界,他的存在却没有留下半点好处。 他留下的,只有痛苦不堪的家人,怨恨难解的仇家,绵延不绝的恩怨,以及一干无依无靠的马仔和小弟。 再后来,满腔愤怒不得发的贾义,为了替元伯报仇,找上拳皇家人,与拳皇父亲发生冲突,打了拳皇父亲一顿。那些往日与拳皇称兄道弟的朋友们,别说出头,居然连说句话劝一下的勇气都没有。 唯一一个讲义气有胆气的人,就只有麦子。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麦子很像他当初的大哥,刀疤成。 勇猛义道,恩怨分明。 他们两个都是在刚出道的时候,就表现出了和那些见利忘义,狐假虎威的普通小混混们不一样的地方。 他们都是注定能够当老大的人。 甚至麦子带小弟的手法都和刀疤成相差无几。他们都极为护短,无论手下人对错,只要出了事都一概担着,而且在钱的方面非常大方,宁可自己穷点也从不和小弟们斤斤计较,很容易就得到手下的拥戴与尊重。 但麦子还是比不上刀疤成,远远比不上。 刀疤成的勇猛体现在不怕事,事找上门来了,哪怕是九镇六帅的兄弟,说干死就干死,宁可玉碎,绝不瓦全。 可纵观刀疤成短暂的一生,他却从来没有主动惹过事。 这个人之所以让人觉得格外可悲可叹,就在于导致他最终彻底失败的大部分原因,是识人不明,误交损友,非他本人之过。 而麦子的勇猛却完全不同了。 他深怕别人不知道他不怕事,所以,平日里他就是个无风三尺浪,有风浪三丈的货色。走在马路上对个眼,他都能和人干一架。但凡一喝多了酒,那就更忘形,天第一,他第二,除了老鼠还能镇住他,谁都不行。 那天晚上,麦子喝了酒,很多很多的酒,多到已经让他醉了,却又还没有让他完全醉倒。 洪波他们两个刚一出现的时候,麦子嘴里就叽里咕噜地说了两句含混不清的话,具体说的什么刘岚也没听清,但光看他红着眼睛像条疯狗般跃跃欲试的样子,就知道一定不是什么好话。 幸好当时麦子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已经回过神的老鼠给阻止了。 然后,红杰就拉着洪波小满出了包厢,老鼠他们也继续陪着客人喝了起来。 包厢内恢复到了一派杯来盏往,宾主尽欢的和谐景象。 在这个百物复苏的早春夜晚,所有人都开始渐入佳境地沉浸在了友情权势地位名声财富所带来的欢愉当中。 大家备感享受的一杯接着一杯喝,没有人考虑过欢愉是否易逝,清酒何等乱心。 更没有人发现,有一双已经被烈酒烧到狂乱浑浊的红色眼眸,在时不时地望向窗外。 清酒红人面,财帛乱人心。 这句话很对。 但反过来说,更对。 财帛红人面,清酒乱人心。 酒确实是个很奇妙的东西。 它可以让陌生人瞬间变得无话不谈,也可以让亲密无间的人转眼翻脸;它可以让沉稳者轻狂,让轻狂者懦弱,让害羞的人变得肆无忌惮,让高傲自负的人痛哭乞怜。 在中国,酒有很多好处,很多用处,却也有一个最大最危险的坏处。 它能够让每一个人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之下,做出后悔终生的错事。 毫无疑问,麦子性格是有些操蛋,也的确是个喜欢到处惹是生非的二愣子。 但他并不是个傻子! 出来混的人,愣可以,绝不会真傻。“不疯不癫,没人当你是神仙”,这句话能够在江湖人的嘴里广泛流传,不是没有道理的。 所谓的“愣”,所谓的“疯癫”,那也是看人下菜,都只是出来行走江湖的一个伪装而已。 真愣真疯真癫的,像鸭子、胡特勒、康龙虎,宋家跃,刀疤成……这帮家伙无一例外,挖开长了几茬野草的坟,骨子都能拿出来敲响鼓了。 江湖上,随便打眼望去,貌似愣了一辈子,疯癫几十年,却偏偏从来没有闹出不能收场的大事的人,实在是多了去了。 下到五癫子,上至皮财鱼,随便一说,就能举出无数个鲜活的例子。虽然大家打法有高下,格局分大小,但无非也都是装疯卖傻人前当神仙的一个套路。 麦子也不例外。 假如那一天,麦子是清醒的,我敢肯定,他一定不会这样做。 因为,这样做,实在是没有任何好处。 闹出事来了,最后影响的不还是我和老鼠两个人吗? 如今老鼠和义色已经明确翻脸,就等着分生死的时候了,再惹上我们兄弟,老鼠抗得住吗?覆巢之下焉有全卵,老鼠如果真倒了,他麦子身为嫡系,又是什么下场?又能有什么下场? 麦子要真蠢到这个地步了,连这点事都想不明白,他又怎么可能会混到现在这个地位,怎么能够全盘接手刀疤成留下的一切,手下人又怎么会服他。 再说,当年麦子刚出道的时候,我胡钦给他的教训还不够吗?真不够的话,这几年他在周波他们的面前,就不会那么老实了。就不会差不多惹遍了全九镇,也从没和我胡钦的人有过任何冲突了。 也许,麦子心里确实对我有些不舒服。 每一个有资格当老大的人,都会对另外一个老大不舒服,这是人性,也是常理。 但人必须要面对现实。 现实就是,我胡钦和他麦子之间的段位实在是相差太大了。 不是我胡钦吹牛,老子哪怕是岔开裤裆拔根屌毛,也要比他麦子的腰粗啊。跟我玩,他玩得起的吗? 当然玩不起。 所以,哪怕再不舒服我,平时他麦子也只能老老实实的忍着,闷着,憋出了内伤也得憋着。 除非他真喝多了酒。 刘岚可以作证,那天麦子确实是喝了很多酒。 很多人,尤其是女人,总会说酒醉心明。 很小的时候,我看见父亲酒后失态,心生厌恶的时候,也会认为这句话是对的。 但现在,我从不说这句话了。 因为,说这句话的人,只能证明一点,他没醉过。 醉了的意思就是,你哪怕坐在自家客厅里面,老婆端着茶水过来帮你解酒,你还敢一巴掌把她推开,对着丈母娘大叫:“妈咪,妈咪过来,换人换人,这什么鸡巴破服务,要胸没胸的,换个大咪咪,至少像你这么大。” 所以,醉了就是醉了,做了再大的错事,第二天起来才知道后悔,没有什么心明不心明这么一说,除非是装的。 当然,每个人醉酒后的状态各不相同,甚至同一个人在不同年龄段喝醉后的状态也不一样,有人疲劳,有人兴奋,有人好斗,有人好色。 而麦子就属于极度亢奋好斗的那种。 那天晚上,说麦子没喝多吧,他已经连坐都有些坐不稳,在椅子上东倒西歪的,如果不是身边大屌时不时扶一下,都不知道摔了多少次。给别人敬杯酒,别人看他已经多了,好心好意地说慢慢喝别喝完,他却豪气万千非要逼着一口干,自己却连杯子都端不稳,洒到胸膛上的酒往往比喝下去的还要多。 可说他喝多了吧,惹是生非的套路,他却又不晓得怎么记得那么清楚。 最多也就是个两三分钟之后,他歪歪斜斜地站起身来,说自己憋不住尿了,要去上趟厕所。大屌想扶他,还被他狠狠一把甩开,就连老鼠说找个人送一下,都不行。 还指天抢地地跑到老鼠身边,抱着老鼠说了一大通乱七八糟的屁话: “大,大大哥,你不相信我啊!老弟是个什么人,大哥,你你你,你还不清楚啊。没得问题,绝对没问题,我自己去。大大大哥,你一定要相信我。你如果都不相信我哒,我麦子就他妈真白混哒,大哥,我只有你这么一个大哥,你信、信不信我?” 当着客人面,老鼠也不好发脾气,闹得实在是没办法之下,老鼠只好连哄带呵斥,让他一个人去了洗手间。 当时,老鼠只是想让这个厌物快点走,别太丢人,而且自己又正喝到兴头上,没考虑太多。 结果,这个厌物歪歪斜斜的刚一走出包厢门,肚子也不涨了,厕所也不上了,立马就生龙活虎了起来。 他蹑手蹑脚地直接对着正在谈话的红杰、洪波、小满三人走了过去。 第346章 爆炸(三) 距离包厢大门几米处的走廊上面,小满已经给红杰说明了来意,告诉了红杰,这笔钱,连本带利,周波都会出面担保,让他不用担心。 并且洪波也已经将那个塑料袋里面的三万元交给了红杰,红杰正在一边点数,一边难免有些不高兴地念念叨叨: “洪波,说真的,如果不是看在你和周波的面子上,这样子搞肯定不行的。公司也不是我红杰个人的,我也是帮大哥做事,大家是朋友,你们嘴巴一张要给面子我就给,我也没法说你们,但最后被大哥骂的那个人,不是你们,是我,我也要吃饭的!你小满借钱的时候说的什么话?说借多少就多少,我红杰有没有打半点折扣?有没有说半个不字?都是老朋友了,相信你小满的为人才会那么爽快。你而今这样子,连本带利十几万,一拖再拖,最后拿个三万块钱出来,打发叫花子啊?小满,你当帮我一把,下次再有急事你别找我了,你的生意我实在做不了。洪波,真的,假如今天不是你,随便换了任何一个其他人……” 红杰的话刚说到这里,突然就被一个突如其来的喊叫声给打断了: “哪个?哪个?是不是你,是不是你个小麻皮,你当哪个是叫花子?妈的,你瘸着条腿,你有个什么鸡巴面子?在老子面前,你狗卵不是,红杰,数个鸡巴数,没钱啊!” 声音癫狂粗野,说话的人连站都有些站不稳,居然还在一边说,一边不分青红皂白地推搡起了洪波。 说到最后,甚至更过分的一巴掌甩在了红杰的两只手臂上,将红杰手中刚刚拆封,正在点数的三大叠钞票打得高高飞扬了起来。 红色的钞票纷纷飘散在空中,就像是一阵连绵细密的血雨,洒落在众人跟前。 红杰呆呆望着突然凭空出现的酒癫子麦子,一时之间,完全没有搞清是什么状况。 同样满头雾水的洪波则被一掌接着一掌推得退到了后面走廊下的阴影当中,无声无息地站在那里,没有任何表示。 倒是一旁的小满最先反应过来,飞快上前试图拦住麦子,满脸堆笑地连连说: “麦子哥,麦子哥,都是朋友都是朋友,你误会哒,我们和杰总聊天呢。” 人喝多了酒,胆子会大,力气却会变小。 向来以彪悍闻名的麦子在手无缚鸡之力的小满怀里疯狂挣扎了两下之后,意识到自己脱不开身,忽然就变得安静了下来,扭头看着正抱着自己的小满,说: “放手!放不放?一,二……” 小满松了手,麦子一个巴掌就打在了小满脸上: “妈的,你和哪个是朋友?你是个什么鸡巴东西?抱老子!你敢抱……” 还在说话的同时,麦子又一次扬起了手掌,再次对着小满脸上砸下。 旁边黑暗处,一只拳头却飞快伸出,狠狠捶在了麦子的脸颊上,本来就步履蹒跚的麦子顿时就被捶翻在了地面。 洪波走上一步,居高临下看着麦子,异常平静地说道: “小杂种,你又算个什么鸡巴东西?” 场面瞬间停滞下来,两秒之后,坐在地上鼻血横流的麦子,口中骤然发出了一声极为高亢的长啸: “啊——!” 啸声未尽,一连串不堪入耳的脏话声中,麦子一跃而起,对着洪波就冲了过去。 千钧一发之际,反应过来的红杰闪电般扑上前,两只手不由分说的死死抱住了麦子,在麦子的疯狂叫骂扭动中,同样也喝了酒的红杰终于力有不逮,被扯着一起摔倒在了地上。 “大哥,大哥,快出来啊,大哥!麦子又发癫了!” 刘岚和老鼠等一大帮人闻声赶出包厢时,麦子和红杰搂成一团,依旧在地面上不停地翻滚撕扯着。 麦子已经完全疯了,居然开始对着红杰也拳打脚踢了起来。 小满一副吓傻的样子,连动都不敢动一下,只晓得可怜巴巴地看着迎面而来的老鼠几人。 而洪波则还是没有任何反应,嘴角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浅笑,就像是看笑话一样,袖手站在一旁眼睁睁看着地面两人,没有半点劝架的意思。 也许是在客人面前实在是脸上挂不住了,老鼠终于极为稀少地发了脾气,先是冲上去狠狠一脚踹在了麦子的身上,却依旧没有蹬开死死缠在一起的两人之后,他满脸铁青的厉声对着旁边的大屌大喊了一句: “给老子把他们拉开!” 大屌和旁边两人赶紧上前,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这才好不容易将还在纠缠不休的麦子,以及重重挨了好几下之后,也开始有了火气的红杰分开。 “捅你娘!狗杂种,敢打我,老子今天要弄死你,老子今天要弄死你!” 过多的酒精和急剧分泌的荷尔蒙已经让麦子失去了所有理智,他的确是彻底昏了头。 明明是他自己动手打人,但却好像已经完全忘了,甚至连红杰是谁都不知道了,气喘吁吁却犹不甘心的还在指着红杰破口大骂。 老鼠看了红杰一眼,同样喘着粗气的红杰,气得面红耳赤,说: “大,大哥,这个蠢货,他妈的又喝多了惹事。” 老鼠一言不发走到了被大屌死死抱住的麦子跟前: “你认不认得我?” 麦子愣了一下,转头还是看着红杰破口大骂: “妈的,老子今天要搞……” “啪——” 麦子没有骂完,老鼠一个耳光已经扇在了他的脸上,然后没有丝毫停顿,第二个耳光又接连落下,在一连串清脆的“啪啪”声中,老鼠极为冷漠地连续问道: “认不得我?认不认得我?认不认得我……” 老鼠是真动了气,也下了狠手。 随着手掌一次次落下,麦子那张本来就被洪波一拳打出了鼻血的脸上,更是一片狼藉,殷红的血液汩汩不断从鼻子和嘴巴里面流了出来,糊了满满一脸。 大屌红杰以及另外一个叫作财马的小弟想要上前阻拦,却都纷纷被老鼠的样子吓到了,不敢说话。 直到刘岚实在是看不下去了,这才和那位东北客人一起出面,一个扯开了麦子,一个拦住了老鼠。 当时,东北人想把老鼠直接扯到包厢里面去,老鼠却对着东北人笑着点头示了一下意,然后再次走到麦子身边,问: “认不认得我?” 已经被打到半边脸又红又亮,肿得像个猪头的麦子,这一次终于抬起了头,那双浑浊不堪的眼睛里面仿佛也开始有了几分清明,细细看着老鼠,点点头,含糊不清地说: “大,大哥……” “不争气的东西,给老子马上滚!财马,你送他一下,去医院看看。麦子,老子告诉你,下次我再发现你敢沾一滴酒,不用别个动手,老子要了你的命!” 在老鼠的怒斥声中,财马扶着像被霜打了一样垂头丧气的麦子,匆匆开车下山而去。 两个红色尾灯很快就消失在了蜿蜒的山道上,但是走廊里却依旧没有一个人说话,就连之前始终在看笑话的洪波脸上,也仿佛多出了几分严肃之色。 而老鼠则一动不动地站在栏杆边上,看着车子消失的方向,目光晦涩,不知道是在平息内心情绪,还是在想些什么。 不过,在刘岚看来,这一刻老鼠的背影,让他陌生得像是从来没有见过。 直到半晌之后,老鼠才扭头看向了另一边的红杰,语气不再像之前那样愤怒,却也没有丝毫笑意,冷冰冰地说: “红杰,说说看怎么回事?他癫你也癫啊?” 本来一直被东北人搀扶着的红杰,闻言立刻就老老实实地站直了身体,谨小慎微地说道: “大哥,不是,我和洪波他们谈正事,他喝多了,跑过来就闹,要打人,动手动脚的,洪波搞了他一下,我担心真闹起来,想拦他,结果他还闹得更凶了。” “他闹,你就和他打是吗?今天什么场合你不明白?我问你,你红杰,到底明不明白?” 当年老鼠还在狱中,家里所有事情都是红杰独自一人帮着打理,这才替他攒下了一片东山再起的基业,多年以来,可以说是老鼠手下的第一功臣。江湖上,红杰虽然不算什么手眼通天的大人物,但一年年地熬下来,如今好歹也算是一个叫得出名号的大哥。 可当时老鼠的一声大吼,红杰这么大个人,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居然顿时就被吓得浑身一抖,整个身体瞬间就驼了下去,别说解释狡辩,连嘴巴都不敢张开半点了。 刘岚说,亲眼见到老鼠不怒自威的这一幕之后,他才算是明白自己父亲刘立新为什么会说,除了胡少飞,老鼠比谁都不会差的原因了。 就在这紧张而僵滞的关键时候,东北人走到老鼠身边,毫不顾忌的一把就搂住了老鼠的肩膀,试图再次出来圆场。 老鼠呆了一呆,凌厉的眼色瞬间就柔和了下来,非常抱歉地握着东北人的手,说: “弟兄,实在对不住,这么多年没见了,结果你一来,就让你看了笑话。一场好事变成了坏事,这样你先进去坐一下,等我几分钟,这些小伢儿不懂事要管一下哒,很快。等我进来,我们兄弟再好生喝一杯。” 别人家事,外人关系再亲密也不好过多插手,东北人见老鼠的态度实在坚决,只得笑着客套了两句之后,也就听从老鼠安排,带着自己的两个人先进去等候了。 只是,那一刻,谁都无法想到,这一杯酒,那一晚的老鼠却再也没能喝得成。 等东北人一走,孤立无援的红杰就越发显出了可怜巴巴的相,就连没自己什么事的大屌也明显紧张了起来,赶紧把屁股从栏杆上挪下来,笔直站好。 可是这一次,老鼠却没有再继续针对自己的几个手下,而是把目光转向了始终站在一旁,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绝不开口说话的洪波小满两人。 上上下下仔细看了两人几遍之后,老鼠的语调变得更加柔软了一些,却也还是没有什么感情的冷冷说道: “洪波,小满,你们今天过来,找红杰是什么事?” 小满几乎是下意识般第一时间就扭头瞟了洪波一眼,洪波却没有要开口的意思,他只好鼓起勇气,一脸笑开了花的对着老鼠说: “没事没事,冬哥,一点事都没有,我们就是过来找杰总聊下……” 也许是老鼠的目光太过于强势,实在不是小满这种货色能够抗住的,话说到这里,老鼠还没表态,小满自己却先心虚了,在两人对视之下,说话声音越来越小,最后终于喃喃自语般地说出了实话: “我,我和波哥专门过来给杰总还钱的。” 老鼠回头看了红杰一眼,这才又说: “还钱?还钱是好事啊,有借有还,证明你小满还懂规矩,还会为人。只是,还钱归还钱,怎么还打人呢?而今你混上道了?” 这一下,本就胆战心惊的小满实在是打死也不敢搭腔了,连看了洪波好几眼,又不敢明着催洪波出头,顿时就急出了满头大汗,一脸煞白的刚想继续强撑着解释下。 结果,旁边传来了洪波的声音: “他没有动手打人,我也没有打人,是麦子动手打我们两个,就算是你冬哥的人,我也不可能就这样站着被白打吧。” 别人不了解洪波,我了解。 九镇有句话叫作“土屁股,阴咬人”。 土屁股是九镇当地山区独有的一种小蛇,土灰色,无毒,体形也小,但攻击性极强,只要侵占了它的领地,它必定要反击。而且平时又不喜欢动,趴在地上就像是一坨泥巴,隐蔽性很强,很难发现,所以只要一个不注意,就会被它狠狠咬上一口。 九镇人通常形容那种闷不做声,看上去没用实际内心极为强悍的家伙,就叫作土屁股。 洪波就是个典型的土屁股。 洪波这个人,平时确实少言寡语,三棒打不出个屁来,也从不和人争风出头,但只要真的犯到他了,他是绝不肯退缩的。 九镇十三鹰里面,胡玮狠贾义猛周波稳,简杰小黑他们也都有着各自被人称道的长处,但是他们却无一例外,从来没谁敢和我们兄弟触毛。 除了洪波! 洪波是唯一一个在真被惹发了脾气以后,和武晟,和险儿两人硬顶硬斗过嘴不服输的人。 对于老鼠,洪波也许并不是一上来就想干什么,但因为那个女人的悲惨遭遇,他心里确实有道过不去的坎,也的确做了办事的心理准备。 而且最关键的是,那晚也真不是他的问题,他没有动手,先动手的那个家伙就是麦子。 江湖人,手底下见真章,是天经地义的事。 洪波一点都不觉得自己有错。 既然没错,他连直接领导险儿武晟都不怕,怎么又会怕一个没有半点从属关系的老鼠。 所以,他毫不掩饰地说出了心里话,虽然不好听,那也管不了。 老鼠再牛又怎么样,也没多个卵子。 土屁股,阴咬人。 刘岚说,当洪波讲出那句话之后,老鼠倒是看不出任何的神态变化,小满也只是越发显得有些局促不安起来。 但红杰和大屌两人的脸色却刹那之间就变成了一片惨白,身为当事人的红杰更是张着大嘴,又恨又急的样子,甚至都极度无助地看向了刘岚。 第347章 爆炸(四) 事发之后,我曾经无数次在心中,设身处地地揣摩回想那晚所发生的一切。 我不是老鼠,也不是洪波。 但我毕竟也和他们一样,都是江湖人。 在某一个层面上,我们都有着基本相差无几的生存需求,和同样固化的思维定式。 我认为,那一晚洪波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说出那句毫不客气,甚至是有点咄咄逼人的话之后,老鼠心里肯定是有些不爽的。 而且,老鼠的不爽还不应该只是从那一刻开始。 当他走出包厢门,发现自己的两个得力手下,居然颜面尽失地扭打在一起。而一个江湖后辈,一个片刻前自己还曾经纡尊降贵主动表达过善意的外人,此时此刻却袖手站在一旁,一副事不关己,看热闹看稀奇的样子时,他应该就不爽了。 换谁都会不爽! 假如把老鼠换成了义色,很有可能,当晚的事情还会闹得更大。 但老鼠毕竟是老鼠,老鼠有着我们其他人都没有的养气功夫。 那一刻,他居然并没有当场发作。 他只是愣愣地盯着洪波看了好几秒,然后,就像是根本没有察觉到洪波语气里的不敬一样,点了点头,径直说: “嗯,好好好,你讲得对,有错就要认,挨打要立正,麦子不争气,怪不得洪波你。” 然后,老鼠话锋一转,突然问向了红杰: “红杰,我问问你,具体是一笔什么钱啊?” 既然大哥已经问到了脸上,红杰也没办法继续装隐形了,赶紧回答道: “大哥,之前小满在公司里借了一笔钱,还了一部分,连本带利,现在还差十几万。” “哦,借了多久?什么时候到期?” “之前定的还款时间是半个月,中间已经还了一笔钱,我看小满也是老朋友了,手边上也实在有些为难,所以又延了半个月,明天最后期限了。今天,他过来就是还钱的。” 老鼠低头看了一下散落满地的钞票: “哦,那现在还了吗?这地上的钱,有十几万?” “没没有,小满实在拿不出来,今天先还三万,其他的周波那边表态了,会做担保。” “那其他的什么时候还?” “刚刚洪波给我说,周波的意思是两个月之内。” “哦,洪波,是这样吗?” 洪波没有马上回答,而是仔细考虑了几秒之后,这才说道: “我来之前,周波是这样说的,但是如果急的话,我可以替他先做个主,尽量一个月。” 当时,洪波的这一句话再次证明,直到这一刻,洪波都没有想过非要怎么样才行的。 不然,他不会擅自做这个主。 他当然可以做这个主,虽然九镇管事的人是周波,但他、炉子、张飞三个人与周波之间却并没有真正的上下级关系,他们只是相互配合协作而已。 他们的大哥有且仅有一个,就是我胡钦。 也正是因为于此,洪波今天愿意过来,纯属于帮周波的忙,而不是听令。 帮忙的话,把意思带到了就行,如果不是真心想把事情办好,洪波完全没有必要多此一举。 洪波说完之后,老鼠也没有马上回答,而是突然就哈哈哈地笑了起来,也不回答洪波的话,转身看向了红杰,说: “公司有公司的制度,生意就是生意。朋友私下你怎么交都没问题,但是公司那么多人要吃饭,你红杰多大的能耐,说清就清了?说延迟就延迟?这是我最后一次提醒你,从今天开始,往后不管是谁,但凡是要在公司借款的,要么你就不借,借了连本带利就必须要按时还。你要做得到就继续做,做不到就换个人来管,记住了没有?” 红杰不敢再多话,只得连连点头。 然后,老鼠又再次把目光移向了洪波小满那边,脸上笑容越发亲切: “小满,我的意思呢是这样,你自己看啊,首先,延期,红杰之前就已经帮你延过一次了,也不是我们不通情理,不讲交情;第二呢,连本带利你差十几万,今天拿个三万出来还,我先不说什么,你也是出来混的,你自己觉得讲不讲得通?你哪怕是拿个七万八万,先还上半数,剩下的再找人担保,这样红杰对公司里的其他人也好有个交代,是不是?但是你这样三万两万,零零散散的隔几天送一点,这就搞得没什么意思了,对吧?我们当初借给你,那可是说多少就多少,实打实一坨坨的整钱啊。小满,也不是我老鼠非要为难你,不信任你。只是,你实在是没得什么能力证明可以偿还这笔钱,让我信啊。” 小满一脸惶急地看着老鼠,老鼠说完之后却再不多看他一眼,而是直接望向了一旁的洪波: “哦,洪波,不好意思,如果是你自己或者周波手边有急用要借钱的话,不管多少,只要我有,你们开个口,我信得过。但是小满这种搞法,你也明白,确实不恰当。我们也要养人的,是吧?洪波,我还有客人在,其他话就不多讲了,这次实在对不住,山高水长流,有机会我下次再还你,莫见怪。” 就是这句话,让我完全可以确定自己的推断没有错,当时老鼠对洪波的不爽是早就已经在心里了。 平时的老鼠绝对不至于是这样办事。 无论如何,十几万对他不算太多,他也完全不值当这样去打周波洪波两个人的面子。 他当晚这样做了的唯一理由就是:他确实有些生洪波的气,但他并不认为自己需要去和洪波吵,甚至是和洪波闹起来。 这样太掉价,太违背他的处世原则。 但是,他也不能让洪波这样扬扬得意地羞辱了他之后,还能把事情轻易摆平。 江湖有江湖的规矩,大哥也有大哥的气派。 所以,他做出了这个选择。 这段话刚一说完,老鼠作势就要往后走。 本来事情几乎都已经谈成了,却莫名其妙间突然就从天堂一下子掉进了地狱,明天天一亮,唯一的网吧被人收走,立马就要面对着揭不开锅的窘迫局面的小满,顿时就万分急躁了起来。 他猛地一下往前冲去,似乎下意识的想要去拉老鼠,可走了两步之后,却还是没敢,只得停在老鼠跟前,语无伦次地急速说道: “东哥,哎,不是,冬哥,不不是……” 没等小满说完,老鼠就已经打断了他的话: “小满,不好意思,生意就是生意,你尽快还,别越拖越多。” 语毕,老鼠抬脚走向了包厢。 小满极度无助地望向红杰,可得到的唯一回应只是早就已经懊恼不已的红杰狠狠瞪了他一眼。 当下的那个局面里,没有一个人小满惹得起;但是,却有一个人,和小满有着相对亲近的关系。 于是,又急又恼之下,绝望的小满,扭过头去对着那个唯一站在自己阵线的盟友,再次说出了一句不应该说的话: “我就说了,他妈的不应该要你来,你来了有什么用啦。” 刹那之间,洪波始终挂在脸上的那种似有似无的奇怪笑意,如同石化一般,彻底僵硬了下来。 从前有一个人,又呆又秃,经常受人欺负。 有一天,呆子遇到了一个恶棍,恶棍闲来无事就不断地用石头打呆子的头,将呆子打得满头是血。旁边走来了另外一个人,对呆子说:“你为什么不还手?就算不还手,你也要躲开啊。被打成这样了,难道不痛吗?” 呆子笑了笑,说:“哎,那个人太蠢了,他看着我没头发,就以为我的脑袋是石头,可以随便打的。对于这样没头脑的人,我能怎么办呢?” 这是佛经里面的一个小故事,意思是说很多学佛的人,其实根本就不明白什么是佛理,却故意摆出一副得道高僧的样子,获得别人的夸奖和称赞。看上去外表威仪,实际上就和故事里的呆子一样自己受苦,愚昧不堪。 洪波就是那个呆子,他混了多年的江湖,却从来不曾明白过什么是江湖。 那一晚,在小满推波助澜的话语过后,为了所谓的面子,和根本就没有存在过的爱情,他极度愚蠢地犯下了一生当中最大的错误。 几乎是那句极为可恶的诛心之言犹在耳边的时候,始终斜靠在一根栏杆上的洪波就已经瞬间站直了身体,别说反驳,他连望都没有望小满一眼,而是面沉如水的直接对着老鼠背影说道: “冬哥,稍微等一下。” 老鼠依旧前行,洪波声音变得异常高亢,差不多是呵斥一般的大声又说: “等一下!” 当这句近乎于挑衅般的话语从洪波口中传出时,老鼠已经走到了包厢门外那片由屋内灯光所投射出的光影当中。 只要最多两步,老鼠就会完全步入包厢,那么,这个波澜起伏的夜晚也将会变得如同其他无数个夜晚一样,普通而平淡。 只可惜,眼看着马上要进入包厢的老鼠,身躯却猛然一滞,停下脚步,背对众人默立几秒之后,缓缓转过身来。 这一转,电闪雷鸣,血溅四野。 老鼠默不作声地望着洪波,脸色阴沉得可怕。 “冬哥,给个面子行不行?” 面对着洪波稍微放缓的语气,老鼠干瘦的脸颊上,皮肉一扯,勉强露出了点笑容,说: “洪波,你吃饭没有?如果没吃的话,都是熟人,不嫌弃就进去吃一点喝一杯,我欢迎。” 老鼠最后一次善意的表达,让洪波这个呆子也最后的犹豫了片刻,可呆子毕竟是呆子,无论如何都不懂什么才是明智的选择。 也许是实在受不了身边小满的眼神,也许是确实过不了曾经的那段悲惨情缘,稍稍考虑了两秒之后,洪波终于亲口封掉了最后的一丝退路,他无比坚定地望着老鼠说: “三万块先拿着,其他的我和周波一起做这个保,两个星期还。” 老鼠再次诡异地笑了一下,再不搭腔,扭头就要走进包厢。 “老鼠,一点面子都不给,这个事,没得谈了?” 当亲耳听见一个江湖晚辈,居然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开口就喊自己外号的那刻,老鼠涵养再好,也忍不住了,刚刚迈出的脚步转瞬就停了下来,脸上再也没有了丝毫笑意,两眼当中寒芒四射,看着洪波淡淡说: “洪波,我大你不说一个辈,至少也有个十来岁。胡钦都没有这么喊过我,你这样当人当面的喊到我脸上,你好意思?真要我给面子,真要谈,那也是和胡钦谈。洪波,我今天也说句不该说的话,你还没得这个资格。我当你今天喝多了,早点回去休息吧。” 当时红杰已经有些察觉了,他走过去搂住了洪波的肩膀,试图劝洪波走,可洪波却浑然不动,还是直直盯着老鼠,说: “那好,冬哥,做小的有件事,也想和你也谈两句,要不要得?” 刘岚说,当时他就觉得有点不对劲。 虽然洪波并没有表现出太大的攻击性,但不管是眼神还是说话的语气,都和平时不一样,而且,感受到了这一点的也并不是只有刘岚一个人。 就连从头至尾没有插手的大屌也立马做出反应,移动脚步挡在了老鼠跟前。 但是,不知道是鬼使神差,还是确实太气愤了。那一天的老鼠也做出了完全不像是老鼠的事情。他居然扯开了试图挡在身前的大屌,一副毫不防备的样子再次走了回去,然后对着旁边的红杰手一挥,示意红杰松开,说: “来,和我谈什么?你想怎么谈?” 下一秒钟,洪波把手插进了衣袋。那一刻,不仅是刚刚松手的红杰立马再次伸手试图抓紧洪波,就连一旁的刘岚,也感到毛发直立,差一点就喊了出来。 只有老鼠还是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没事人一样眼睁睁看着洪波把手伸进口袋,掏出了一包烟。 洪波拿着烟,先是倍加嘲讽地对着身边红杰一笑,红杰讪讪然地放下了自己搭在洪波肩上的双手,一旁的刘岚也不禁大大松了一口气。 然后,洪波抽出一根烟叼在自己嘴上,把烟盒递给了老鼠: “冬哥,先抽根烟。” 老鼠不说话,也不伸手接烟。 洪波也不强求,将烟盒放回了口袋,另一手则在浑身上下的几个口袋处拍打着,落到在场其他人眼中,每个人都认为,这是一个极为寻常的寻找火机的动作。 当那只找火机的手拍到了后面裤子口袋的位置时,叼着烟的洪波说出了一句虽然有些含糊却也能够听清的话: “冬哥,就是刘珊珊那个事啊!” 刘珊珊就是那个被洪波深爱多年,却爱上了大屌,最后又不幸毁容的女人。 当刘珊珊这三个字骤然出现的那刻,就像是一道霹雳炸响在每个人的脑海当中,让人魂飞魄散的同时,也终于让所有人都明白了过来。 大屌开始奔跑,小满开始躲避,红杰用最快的速度再次对着洪波张开了双手。 而始终都不动如山的老鼠则双眼圆睁,首次露出了不知道是恐惧还是愤怒的神情。 可一切都已经太晚了。 就在红杰的手掌马上将要抱住洪波的一刹那,洪波动了,他那只摸到背后的手已经伸了出来。只不过,手上拿的并不是大家预想中的火机,而是一道惊心夺目的寒芒。 然后,在一声类似于呐喊一般的嘶吼中,洪波爆发出了千百倍于平时那种温温吞吞模样的速度和反应: “老子帮她讨账来哒!” 寒芒一闪即逝,越过短短两尺的距离,深深没入了老鼠腹中。 第348章 夫兵者,不祥之器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句话出自于《论语·卫灵公》,是孔老夫子亲口说出的圣人之言。 意思是说,如果一个工匠要想做好自己的工作,就必须先要准备合适的工具。 这个道理,虽然过了千年,却历久弥新,依旧适用于每行每业每一个人。 出来混江湖跑社会的流子们,要想吃饱饭,过上想过的日子,靠的就是手里那把刀。 刀分很多种,对于道上人而言,每一种都有各自不同的用途,能够达到完全不同的目的。 做什么事,就选什么刀。 如果只是想吓一吓普通人,拿一把地摊上买的日本武士刀就够了。这种工艺品基本都没有开过锋,但胜在尺寸够长,电镀的刀身拿在手里寒光闪闪,一般人见到就吓瘫了,堪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必备良器。 如果对方也是流子,也流过血,但是彼此之间却并没有深仇大恨,那么就拿一把砍西瓜用的砍刀。这种刀刀身铁皮极薄,砍几下就断,只要不对着脖子等要害地方,能见血却绝不会致命,完全可以在彰显自己胆气的同时将事态控制在双方都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 如果彼此已经结下了仇怨,准备真的出手教训一下对方,却也并不愿意弄出大事,就可以选择菜刀或者开山刀马刀,朴实无华,轻重趁手,虽然谈不上威风帅气,却刀刀入肉,足以令对方皮开肉绽,终身不敢或忘。 再进一步,如果想要把人弄残废,那就是杀猪刀、管杀,一刀剁下去,筋骨皆断,绝无幸理。可是也正因为这两种刀的杀伤力太强,用刀之人必须要有足够的经验和技巧来掌握,不然极有可能就直接要了别人的命,悔之不及。所以,一般的小混混很少选择这两种兵器。 最后,假如大家已经到了一山不容二虎不死不休的地步,就是存了心要对方的命,那么除了枪不谈,最好的就是匕首和各种军用制式刀具。这些兵器就基本不是砍了,而是捅,只要捅对了位置,基本两刀以上,神仙难留。 我不太喜欢用刀,大多数情况下,甚至刻意避免用刀。 因为,我觉得刀是蠢人用的。 我宁愿用嘴,用嘴要比用刀划算。 实在用嘴不行了,那就用枪;对于任何人而言,枪的威慑力都要比刀大得多,而直接的震撼往往可以解决很多问题;如果用枪都还不行,还是震慑不了,那就开枪! 就连杀人,枪也明显要比刀好用很多,虽然背负的风险更大,但人都敢杀了,还值得去考虑用枪判刑更重的风险吗? 当然没必要了。 用枪用刀用嘴,归根结底,都是为了解决问题,只是一个办事的手段而已,并不是目的。 所以,在办成事的这个前提下,哪种手段收益更大,哪种手段风险更小,就选哪种。 只可惜,很多江湖人,甚至很多愤而拔刀的普通人,都并不明白这个道理。 他们错把手段当成了目的。 当然,这是我个人的看法,不见得对,因为在我身边,就有一个不但不愚蠢还极度聪明的人,就是用刀的行家。 险儿。 有一种军用刀具在世界兵器史上极为有名,原名叫作博伊猎刀,这种刀造出来就是为了杀人的,无论是切割,劈砍,还是突刺,无一不可。尤其是刀背上还有一连串极为粗大强悍的双层倒齿,足以给人体造成的伤害堪称是耸人听闻,远远超过了六七十年代北京老炮儿,东北混混们最喜欢用的军刺。 后来史泰龙主演的电影《第一滴血》系列风靡全球,而电影主角兰博使用的就是这种极其彪悍的刀,所以如今博伊刀在全世界范围内也就有了一个更为普及的名字——兰博刀。 当年我们兄弟刚出江湖的时候,武晟被罗佬砍成了残废,为了替武晟报仇,动了杀心的险儿就曾经特意买了这样一把兰博刀。 再后来因为种种事情,险儿外去躲灾,等他回来时,我们已经到了市区发展,这把刀也就没有了用武之地,被留在九镇的场子里。 那天,洪波从柜子里面拿出来的,就是这把兰博刀。 一刀! 那一晚,洪波只来得及捅老鼠一刀。 捅完那刀之后,洪波甚至都还没来得及把刀身完全拔出,就已经被飞奔而至的大屌一把抱起,掀翻到了走廊外面。 然后,在场所有人就看到了一幕终生再也难以忘怀的恐怖场景。 老鼠还是站在原地,只不过上半身却像是煮熟的大龙虾一样蜷缩了起来,那把已经被洪波抽出了一多半的兰博刀,晃晃悠悠的吊在老鼠的肚皮上面,随着老鼠身体的颤抖而微微晃动着。 老鼠抬起头来,一个不漏地看了一下在场的每一个人,他的眼神中出现了破天荒的恐惧和慌乱,他张着大嘴,似乎想要向大家求助,可是喉咙里面除了“咯咯咯”的一连串奇怪闷响之外,什么话都没有说出来。 这漫长却又短暂的一两秒钟内,每个人都被吓傻了,大屌、红杰、小满、刘岚,大家都行尸走肉般地看着老鼠,却没有半个人意识到应该上前帮忙。 刘岚说,他当时想的居然是,一刀而已,真那么严重吗?看来真要遇到事了,老鼠这样的大哥也会害怕啊。 在众人痴傻的注视之下,老鼠极度绝望地伸出了颤抖不休的双手,握住肚皮上的刀柄,然后,双手猛力往外一抽。 如果不是亲眼看见,没有人会相信,一把兰博刀究竟能够在人的肚皮上捅出多么巨大的豁口;可一旦亲眼看见了,也再没有人能够忘记。 那一瞬间,就在所有人的眼前,老鼠的肚皮上就像是安了一个拉链,而此刻拉链已经被人突然拉开了;又像是一朵迎风怒放的巨大红花,只不过,盛开的不是美丽,而是恐怖,如同修罗炼狱一般的恐怖! 在刀身的牵扯之下,先是一条粉白色的线被刀背上的倒齿源源不断扯出,老鼠死死盯着那根挂在刀背上的肠子,喉咙里那种诡异的呻吟也越来越响。 当终于扯到了手臂所能够延展的最长处时,无数的鲜血和大堆粉色的肠子就像是决堤一样,从肚皮上的那个破口里面流了出来。 而老鼠的所有精气神,似乎也在同一时间之内彻底倾泻得一干二净。 手里的刀再也握不住,随着肠子一起跌落在地的时候,老鼠再次抬起头来,极为黯淡的双眼对着前方夜空望了一眼,然后,整个人就倒了下去。 倒在了自己的鲜血和肠子里。 “大哥——” “杀人啦——” “夏总——” 在无数的尖叫和脚步声中,人们纷纷举步,或是夺路而逃,或是扑前救人。 整整将近五分钟里,没有一个人察觉到,那个始作俑者去了何方,又发生了何事。 一直以来,江湖上都在盛传,我胡钦做事不按套路出牌。 但是比起命运这位神魔一体的大哥而言,我简直比尼姑庵里面八十岁的老尼姑还要循规蹈矩,安分纯善。 斑斑史书上,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铺路无尸骸,不计其数。 有人杀人偿命,有人杀人成神;有人作恶一世得善终,有人行善一生遇横祸;有人貌丑穿金挂银,有人绝色红颜薄命。 人这一生,无论好也行,坏也罢,都永远求不到一个心安,都只能在命运的玩弄之下随波逐流,贱如蝼蚁。 世间事就是这么奇怪,就是这么没有任何套路可言。 老鼠混迹江湖多年,凭着手中一把刀,从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崛起于卑劣肮脏的街头,最终变成了有家有业的江湖豪强。一路走来,以血为礼,风霜入命,砍了不知道多少人,也被不知道多少人砍过。 二十年前,神人山那家专造假冒伪劣品的花炮厂爆炸,偌大的厂房片瓦不存,在场工人尸骨横飞,无一幸免,唯有老鼠和一条狗毫发无地活了下来。 十三年前,闯波儿把老鼠浑身上下像是剁猪肉一样砍了一遍,然后又像是钉耶稣一样把他活生生钉在了九镇大桥上。如今,闯波儿都不晓得是几世为人了,可老鼠那看似孱弱瘦小的个子,养好了伤之后,却照样生龙活虎直到现在。 两年前,又是一炸!平生最大死敌义色展开雷霆一击,用炸岩矿的火药将老鼠的房子几乎炸成了废墟,那个原本健康美丽的无辜女子被炸成了残废,也炸成了老鼠的妻子;可当老鼠本人从残壁断垣中爬起来的时候,虽然头黑脸黑,浑身是伤,一番休养之后,还是没事。 如今,一把追魂索命的杀人利器兰博刀,拿在一个含恨在心,矢志报复的江湖人手里,一刀捅进了他的肚子,几乎都要把整个人捅个对穿了,捅得肚破肠流,弄得满地鲜血,吓得旁观者六神无主。 可最后,在渡过了四十多个小时的紧急抢救之后,老鼠除了大量失血需要静养休息,预防并发症感染之外,却什么事都没有,麻药药效一过,甚至连神志都清醒了过来。 老鼠当然是坏人,所以,祸害遗千年,这句话在他身上能够套用。 但混江湖跑社会的,除了电影电视里面的许文强陈浩南这种虚构英雄之外,又有谁不是昧着良心做着恶事?又有谁能够问心无愧地当个好人? 我、义色、廖光惠、皮财鱼、金子军、李杰……诚然没有一个是好人;但地儿、皮铁明、元伯、马货、牛错、小兵儿……他们又真的是好人吗? 在这条路上,好人,早就死绝了! 都说好人才不长命。 洪波也是江湖人,也做过了大大小小,不足为外人道的违心事。 可一没动刀二没开枪,不见血不破皮,他仅仅只是被大屌推了一掌,翻在地面上摔了一跤而已,却为什么就偏偏付出了整个人生为代价。 神人山庄的构造是个“口”字型,最上面那一横是酒店大堂,右侧是一个露天餐厅,左侧是包厢,中间那块空白处则是停车场。 为了防止露天停车场的雨水倒灌进酒店里面,在修建时,刻意把停车场的地势下沉了十来厘米。所以,在包厢和停车场的地面之间,就形成了一道十来厘米高的台阶落差。 包厢外有一个两米左右宽度的走廊,走廊外侧是一排分不清中式风格还是北欧简约的原木栏杆,高度大概是一米多点,到成年人腰间部位,栏杆的外面就是那道水泥砌成的落差台阶。 站在高处,我们会觉得危险;走到车流不息的马路中央,我们会觉得危险;看到刀抢棍棒,我们会觉得危险;抱着液化气罐,我们也可能会觉得危险。 但是,面对着这一道小小的水泥台阶,我想,自从它修建以来,都绝对不会有任何人会感觉到危险。 它实在是太普通了,它本来就是一个没有美感,却非常实用极为常见的建筑结构,谁又能想到,普普通通的它居然会夺走一个年轻人的一生。 发现洪波不对劲的,是神人山庄的一个服务员。 发现的时候,老鼠已经被大屌红杰还有那帮东北客一起抬上车,送往了医院,而小满则早就不知去向。 暴烈而混乱的场面也终于消停了下来,除了地面上依旧残留的大量血迹和钞票犹自在述说着片刻前那段惨烈的江湖故事之外,神人山又恢复到了往日的平静里。 神魄未定,浑身血迹的刘岚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向来就笑脸迎人,性格极好的他,不知为何,那一刻却突然忍不住,对着旁边几位依旧没有回过神,还是一副痴呆样的服务员发了大脾气,大吼着让他们清洗收拾现场。 然后,他骂骂咧咧的就准备回到大堂,刚走到台阶上,身后再次传来了凄厉而恐惧的尖叫声: “啊——” 一个五十多岁的女服务员站在走廊外的停车坪上,一只手里拿着几张刚捡起来的,乱七八糟带着血迹的钞票,另一手指着脚下的地面某处,双眼睁得巨大,激动到手足无措,双脚原地连跳。 待到一再受惊,魂飞魄散的刘岚飞快赶到跟前,顺着服务员所指方向看去的时候,走廊栏杆外面,那片被屋檐所遮盖的阴影处,洪波孤零零一人躺在地上,已经只有出气没有进气了。 刘岚说,那一刻,洪波双眼睁着,身体在微微抽搐,但眼神中却并没有明显的痛苦和恐惧,他甚至都没有多看一眼身边这些能够帮助自己的人们。 他只是异常平静而黯然地望着夜空上的某一点,像是在放空,又像是回忆。 没有人知道那一刻的洪波在想着什么。 只是事过多年,每当回忆起这件事,我都会无来由地认为,那一刻,洪波是不是正在想着那首早就已经过时的老歌——《一起走过的日子》。 第349章 何不死在初见时 如果换了另外一个形势之下,大屌肯定不会放过洪波,虽然我和大屌是朋友,有着相当不错的交情。 但江湖人,就要做江湖事。 大哥被人办,当小弟的就必须要出手替大哥打回去,天王老子也不能放过,这是本分。 可是那一晚,大屌却并不准备履行这个本分,他甚至连想都没有想过要对洪波怎么样。 “顾不上的!胡钦,你应该明白,到那个地步了,只要是个人,脑壳里面就不会想打啊杀的。” 这是大屌亲口给我说的话。 我相信。 哪怕他不给我说,我也能够想到,当时他一定是这样的心态。 因为,当时的情况太凶险,一个选择错误,就是人命关天的大事,绝对不允许浪费半点时间。 兰博刀,实在是太有名。 江湖上,知道它、使用它的人,远远不是只有险儿和洪波两个。 一个人,在毫无防备之下被这种大杀器深深捅进了肚子里面,每个稍微有点经验的江湖人,立马都会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大屌、红杰都是风霜入命的老江湖了。 他们怎么会不明白。 所以,当时所有人的第一想法都是救人。 先保住了老鼠这条命,后续的一切事情都好说;假若命没了,报不报仇的,也就变得没有丝毫意义。 洪波的身高大概也就是一米六八到一米七之间,瘦瘦小小,如果不是眼神里面的江湖气,乍一看去,完全看不出丝毫彪悍的感觉。 大屌则天生牛高马大,从小又吃过很多苦,干过很多重活累活,本就磨出了一副健壮好身板,尤其是这几年开始有些发福之后,腆着肚子往人跟前一杵,就像是块门板一样结实敦厚。 而且,人在情急之下,往往可以爆发出远超平日的潜力。 就在看见洪波刚刚拔出刀的最初一瞬间,脑海中甚至都还没有完全意识到要出大事的时候,大屌就已经凭着多年江湖生涯培养出的本能,在内心对于老鼠的绝对忠诚驱使之下,用自己所能达到的最快速度冲了过去。 这样的体形对比,再加上加速度和瞬间爆发力,洪波绝对不可能抵抗得了。 如果大屌确实是想要洪波的命,那么他就不会仅仅只是用身体冲撞开洪波,然后双手一抱一掀这样的动作而已了。 他会直接对着头部展开连续不停歇的迅猛攻击。 这个道理,只要打过架的人都懂。大屌也是猛将,他打过的架不会比我们任何人少,他不可能不懂。 他之所以没这么做,就是因为他不想复仇,他只想救人,把危险源远远隔开之后,好第一时间保住老鼠那条岌岌可危的性命。 但讽刺的是,大屌当时要是直接展开复仇就好了。 他的拳头再硬,攻势再猛,毕竟也只不过是多打了几架的平凡人,肉骨凡胎的并没有练过什么飞花摘叶,金刚入体的神功。 洪波最多也就是遍体鳞伤,变成残废;运气好一点,说不定都不会留下任何后遗症。 怎么算,都绝对不至于落到现在这种下场。 只可惜,大屌的高抬贵手,理性选择,却并没有得到一个公平合理的后果。 他确实保住了老鼠的命,也彻底毁掉了洪波。 大屌冲过来的时候,洪波完全没有任何防范。 不管是谁,一旦正在做着洪波当时那种极度暴戾冷血要人命的事情的时候,眼中除了目标之外,都绝不可能再关注其他的事物。 这无关心理因素,而是生理决定,不是人力可以改动。 所以,当大屌庞大的身躯撞击过来,顺势抱住了洪波,一把将他掀翻到栏杆外面的一刹那,猝不及防的洪波整个身体状态应该是完全放松的,人体的所有应激反应也都没有被激活。 他只是在身体凌空的那一刻,凭着本能用手抓了一下栏杆。 栏杆并不高,假如不抓这一下,洪波极有可能首先落地的就是躯体主干,或者屁股。 那样的话,除了一点淤青之外,他屁事都不会有。 可是这一抓,却让他整个人的下落姿势发生了彻底改变。他的上半身立刻翻转,以抓住栏杆的那只手为中心做了一个圆周运动,头下脚下的翻了过去,导致后脑和颈椎直接磕在了那个水泥台阶的边沿之上。 那一磕,磕破了洪波的后脑,也磕断了他的颈椎。 “这就是命,这就是命,胡钦,这是他的命,也是我的命。胡钦,你也不用多想,我不怪你!老子作孽作多了,出来混,就是要还!怪不得任何人,怪不得……” “钦哥,姗姗喜欢刘德华。最喜欢刘德华,她有一次就给我说过,如果我长得像刘德华就好哒,嗯嗯嗯嗯……她,她肯定是去香港,去看刘德华去了。嗯嗯嗯嗯,她最喜欢听,一起走过的日子……嗯嗯嗯,钦哥,是不是我们作孽做多了,我和她一起走过的日子怎么就这么短。” 这是出事之后,大屌和洪波两人分别给我说的话。 一个没哭,一个泪流满面。但是无一例外,每个人的眼里都充满了悔恨和回忆,每个人的说话声都从大变小,反复念叨,直到消失。 刘珊珊、洪波、老鼠、大屌,同一个故事里面的四个当事人。 一个容颜尽毁,人间蒸发,从此福薄缘浅生死难知;一个除了右手和脑袋能动之外,全身上下高位截瘫,如同行尸走肉般苟延残喘了几年,于2014年11月,趁着家人不在,用私自藏好的安眠药服毒自尽;一个身受重伤,险死还生,心神俱疲;还有一个,也注定要迎来他应该付出的沉重代价。 一段情缘,四种凄凉。 事到如今,我常常都会回想,在初相识的那一刻,他们应该又是怎样? 少年青衫,红颜娇艳,天晴月朗,情意相传…… 那个时候的一切,应该都是美妙的,妙不可言。 不管于人,或是于情,如果都能停留在当年,如果死在初见那一刻,是不是才算好到不能再好? 这当然是一个悲剧,发生在坏人身上的悲剧,也同样是悲剧。 但同样的悲剧,发生在坏人身上,又哪有发生在好人身上那般令人无言。 事发多年之后,公元二零一六年七月,一个酷热难当的仲夏夜。 刘珊珊那位牙牙学语,可爱天真的儿子,已经在岁月的流逝中长大成人。 这些年间,残破的家庭,缺失的亲情,让这个有娘生无娘养的孩子变成了一个正在飞快崛起,以心黑手辣残忍刻薄而著名的江湖新晋狂徒,在某次酒后因为赌账纠纷,持刀伤人,重伤害入狱,判刑八年。 被抓那天,再婚的父亲远在广东,正带着妻子和小儿子看电影;当年宠溺他也害了他的爷爷奶奶均已先后过世。 而他的母亲,终生未曾再见。 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人关心这个孩子的成长、现在和未来。 在故事最开始,他没有犯过错。 可当故事结尾时,付出了最大代价的,却偏偏是他。 这个故事结束了,却又远远没有结束。 人在江湖,风霜入命,无数主动或者被动的恩怨情仇,如同蛛网一样密密麻麻地裹挟着局中每一个人,一层又一层,循环往复,无罔无极,没有尽头…… 君、元伯、小兵儿、洪波,一个一个走远了。 罗佬、龙云、归丸子、李杰、阿字、刘进、和尚、一个接着一个搞定了。 但是,金子军、义色、老鼠、方五、莫之亮,悟空、龙云……是不是又会一个接着一个地到来。 到了那个时候,我的身边,又会有谁,转身离开? 如果一切都停在未开始的时候,是不是真的会更好?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等冥王注定的命运一露面, 那时候,没有婚歌、弦乐和舞蹈, 死神终于来到了。 一个人最好不要出生; 一旦出生了,求其次, 是从何处来,尽快回到何处去。 等他度过了荒唐的青年时期, 什么苦难他能避免? 嫉妒、决裂、争吵、战斗、残杀接踵而来。 最后,那可恨的老年时期到了, 衰老病弱,无亲无友。 (希腊 福克勒斯) 第350章 无力回天 人的愤怒,本质上都源自于自己的无能。 当一件事或者一个人,给你造成了极大影响,可你却又偏偏无能为力的时候,你唯一能够做的就是愤怒。 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和老鼠翻脸,哪怕是还在跟着三哥混的时候也一样。 三哥与老鼠有仇,而且一山不容二虎,两人之间注定会有一战,这个道理谁都明白,但我和老鼠并没有任何仇恨,他也的确不是一个让人讨厌的人。 出来混江湖,没有那么多的非黑即白,敌我分明。 “你是我的朋友,所以,你的朋友也是我的朋友,你的敌人就是我的敌人,你不和他玩,我就不和他玩。” 这种思维实在是太幼稚,只有小孩子拉帮结伙玩闹时才会这样,别说是我们这种本来就靠勾心斗角,尔虞我诈过日子的流子。哪怕是一个正常的成年人,如果踏入社会之后还是这样想问题的话,那么他这一辈子也就完了,注定不会有出息。 对如今的胡钦来说,最重要的是我们这个团体的利益,是要好好照顾到身边这些与我同进退,共甘苦的兄弟们,保证他们的忠诚不会白给,他们的付出会有收获。 这才是我最大的责任,也是核心的根本。 除此之外,一切都可以转圜,一切都可以商量,一切都可以交易。 所以,不管三哥与老鼠闹到了什么地步,只要不牵扯到我或者是我的人,我都绝对不会插足到这塘浑水里。 这和当初险儿得罪了向志伟,如果不是我的话,三哥也绝对不会出面帮忙一个道理。 所谓慈不掌兵,义不理财。 当老大就要有老大的魄力,无论我和三哥之间是否还有感情,对于大局而言,都丝毫不重要。可只要我做出了伤害自己所代表的这个团体利益的幼稚举动,那么不管是出于什么理由,都一定会有人反对我。 真要帮三哥,除非我选择离开自己的这个集团,再次回到三哥的怀抱,成为当初那个受庇在他蒙荫之下的小孩。 可,我是胡钦,我不是皮铁明,也不是地儿。 胡钦的做法是:我一直都保持着与老鼠派系之间良好的互动关系,哪怕他是三哥的仇人,哪怕他又和我的仇人黄皮交往过密。 保持这种关系有几个好处: 一,可以让我和九镇的势力产生直接联系,而不是被九镇彻底排除在外。 二,出于对老鼠个人能力的看好,鸡蛋永远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 三,毕竟当年把我赶出九镇的人是三哥,而我从来没有想过真要把九镇拱手让人,有朝一日重返九镇,把九镇当做我们集团的真正根基,并以此为支点来撼动市区江湖,是我们不可动摇的战略目的。而老鼠是三哥最大的对手,于情于理,对我都有价值可言。 当然,老鼠也和我是一类人,理智坚定,近乎冷酷的实用主义,他当然同样深刻理解这其中的道理。 我们两个从来都不曾刻意点明,却也心有灵犀的达成了一个默契:彼此之间,绝不为敌。 但是现在,这种看似松散,实际却非常稳固而坚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却在我本人完全不知情的状况之下,一夜之间被摧毁得支离破碎。我殚精竭虑,近乎是押上了全付身家搏命一赌,这才好不容易从市区堪称绝望的处境中突围而出,挣到手的一点点优势,转眼间就飞流直下,重重危机,一触即发。 当得知消息的那一刻,我有生以来第一次产生了无力回天的深深挫败感。 这由不得我不勃然大怒。 最近的这几天以来,我原本一直都在和险儿商谈着下一步的行动之事。 经过几番权衡思考,我终于决定要对金子军动手了。 在莎莎的穿针引线之下,我先是暗中与关长山李杰阿字达成了利益同盟,然后又在名为白鳊鱼实际属于关二的柳畔人家那个包厢内,我使出浑身解数,连哄带逼终于搞定了和尚。 如今我已经顺利接受了和尚作为投名状交出来的全部赌场生意,地下赌档的这块盘子上,已经板上钉钉烙上了九镇六帅的印记。 为了向和尚表达自己的诚意,我还对外以受降的名义吸纳了和尚的部分班底,并且让领头的曹公鸡和飞机两人继续参与了赌场的管理运营。 再加上早在与义色翻脸时,就证明了自己完全能够独当一面的胡玮已经归来。 而且,因为海燕出事,廖光惠方面也终于打破沉默正式出手,砸掉水云天,挑战了皮春秋集团。 经过长期的耕耘和等待,现在无论人手还是时机,都到了足以让我全力展开反击,好进一步向廖光惠表忠心求奖赏的地步。 既然心头大患方五莫之亮的踪迹找不到,那么就不如干干脆脆的来个擒贼先擒王,直接针对罩着两人的幕后老板金子军。 和尚跑了,庙毕竟还在。 庙拆得多了,两个和尚又怎么敢不自动跳出来。 差不多整整两三天,我都在和险儿两人商量这件事,我们一致认为要玩就玩把大的。 直到大概晚上十点半的样子,正是谈到踌躇满志,兴奋不已的我,突然接到了周波打来的电话。 电话中,周波告诉了我,他当时所能摸清的一切事情经过。 听起来,一切都合情合理,符合逻辑,完全是一出经过了多层发酵才骤然爆发,出乎了任何人意料之内的偶然事故。 当时,周波问我,接下来应该怎么办?是马上动手抓大屌,还是准备直接斩草除根,与老鼠开干,又或者是什么都不做,先等洪波抢救的结果出来再说。 最后,他又说,是否需要他连夜过来我这里一趟,当面给我说。 我告诉他,让他在医院陪着洪波,不惜一切代价,以抢救洪波为主,其他的事先放一放。 周波犹豫了片刻,再继续坚持,说等明天天亮之后,洪波的结果一出来,他还是过来我这里一下,我把九镇放心交给他管,现在出了这么大的事,他责无旁贷,必须要给我一个交代。 我不置可否的安慰几句,挂了电话。 然后,面对着险儿的询问,我都来不及回答,强行压制着心中的怒火滔天,立马交代了两件事。 一,胡玮亲自出动,连夜赶回九镇,翻江倒海也要把小满给我带回来,并且,绝对不能让任何人知道! 二,由险儿坐镇指挥接待周波明天的到来,而我,将要马上赶去医院。 但是,我见的不是洪波,是老鼠! 因为,这件事确实没有任何漏洞,看上去就是巧合。 只不过,这个世界上也许有巧合,但我却从来不相信巧合。 如果相信的话,我早就已经死掉了七万八千遍。 九镇四鹰,尾大不掉,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 抛开一骑绝尘,已经是越来越有大哥风范的周波不谈,另外的洪波张飞炉子三人,也差不多是铁板一块,除了我之外,包括小二爷险儿在内都几乎已经调不动他们。 我并不蠢,有些事我不管,不代表没有留后路,有些事我不想,不代表我不防! 不久之前,义色出事的那天晚上,在周波之前,我也曾经接过一个人先打来的电话。 那个人就是洪波! 小二爷险儿调不动张飞炉子,是因为他们差不多已经自立山头;而调不动洪波,一是刻意为之,二则是因为自从当年那次打架,我救他之后,在洪波的心中,我就是绝无仅有的大哥。 除此之外,别无分号。 所以,在没有任何一人知道的情况下,从头至尾,洪波都是我的人,是我钉在九镇这块铁板上的一颗钉子。 现在,我很想知道,这颗钉子为什么就这么巧合的被拔了? 拔的那个人,又到底是谁? 第351章 晦涩的直觉 一向以来,我都非常喜欢在夜里开车。 当喧嚣纷杂的世界在黑夜笼罩之下,回归了应有的静谧与纯粹之后,坐在更加静谧的小小车厢内,与世隔绝,在仪表盘的微光照耀之下,整个世界都会变得柔软而有安全感,就像是只剩下了自己一个人。 每到这个时候,我的思绪也会随之而变得异常悠远绵长,会想起很多平时不会去想,不愿去想或者没空去想的事情。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充斥着淡淡的忧伤和萧索,却又让人神思敏锐,额外空明。 出发之前,贾义拿走了司机的车钥匙,异常坚持的一定要亲自跟着我,并且还带上了枪。 如此多事之秋,贾义的做法也是理所当然,但不知为何,在我的心底,却很想告诉贾义,让他不要带家伙。 因为,这一次,枪口所指的也许不再是敌人,而是兄弟。 可惜,我却始终还是没说。 我胡钦,终究还是无比悲哀的变成了自己曾经厌恶的那种人。 周波实际年龄要比我大一岁。 初次见他,是在很多很多很多年前,那个时候我还在读二年级,而他,一个本应该是读三年级的小学生,居然在这个阶段就因为太淘气成绩太差而被老师留级,分在我们班,成为了我的同学。 我已经记不起当时和周波一起留级的到底是三个四个还是五个人,甚至其他几个留级生分别是谁,又各自叫什么名字,我都已经全然忘记。 在我念小学的那个年代,留级还是件很耻辱的事情,留级生往往也都被同学所看不起,可是在这批夹着尾巴做人,低三下四的留级生中,周波却活出了另外一番风采。 周波也和他的同伴一样,很少与我们这些正常升级的同学来往,但其他留级生是被我们欺负,被我们嫌弃,我们不爱和他们玩,周波却不是。 周波是欺负我们,嫌弃我们,不爱和我们玩,周波身边交往的永远都是大他三四岁,甚至是读了初中的小孩,只有和这些人在一起的时候,周波的脸上才能看见笑意。 他唯一和我们玩的,只有一种叫做“碰跛子”的游戏。 一条腿站直,双手抓住另一条腿的脚踝,弯曲放在直腿的膝盖部位,然后单腿跳动,相互用膝盖碰撞挑压,谁弯曲的腿先落地或者摔倒,谁就输。 这个游戏,没有人能玩过周波。 别说当时还老实听话,矮小孱弱的我,就连向来彪悍不服输的险儿也不行,周波堪称是碰遍天下无敌手。 每当回想起小时候的周波,我脑海里第一时间立马浮现的永远都只有他如同猛虎下山,独自一人跳进一群同学当中,将大家赶得摔的摔,逃的逃之后,他傲然站立,脸上挂着微微一丝笑意的样子。 那种笑,镇定、自傲、冷酷。 后来,我去了市里读书,中间也就断了联系。 直到我刀砍莫林,再次回到九镇,又一次通过险儿与周波重逢,慢慢的,不知不觉走到现在,我就成为了大哥。 而那个一骑当关,无人可敌的孩子,则变成了我的小弟。 我怀疑周波很久了。 自从省城之行,被大小民堵了个正着,死里逃生之后,我就一直在暗中做着调查。 怀疑的名单有几个,周波就是其中之一。 做我们这一行,谁都不干净,谁都有着一些不为人知,也不愿意让人知道的秘密。经过一番调查,周波和其他人一样,都有着各自不同却同样值得怀疑的地方,却也都找不出任何可以让我确定下来的真凭实据。 但是这一次,洪波骤然出事,却直接把周波的嫌疑无数倍的提升,远远超过了其他人。 我一直都相信直觉,我也确实天生就有着某种说不清道不明,却并不是每个人都有的神秘直觉,它让我躲过了好几次危险。 直觉告诉我,周波一定有问题。 所以,接完那个电话之后,我第一时间就选择避开周波,我不想在自己还没有完全准备好的情况下,就与他产生任何的直接沟通,这样很有可能会让我的判断受到某种影响。 毕竟,聪明的人不是只有我一个,周波也绝不是蠢货。 而且,我还让胡玮去抓了小满,我总认为,这是一个可以打开突破口的地方。 如果小满跑了,那我也就不用再查,逃跑本身就证明了一切;如果没跑,那无论小满多么坚强,我都有充分的自信可以问出一切。 但是,不知为何,我却始终感到有些心神不安。 至于困扰我的到底是什么,隐隐约约有些思绪闪过,一时之间,却又怎么都抓不着。 不知是伤情过重,还是刻意为了避开周波他们那帮人,老鼠已经被送到了市中医院,当我探听到消息,让贾义驾车带我赶到医院之后。 为了不与任何旁人有过多接触,我先让贾义去医院悄悄打探了一下老鼠的情况,而自己则留在了车里等待。 贾义避开老鼠的人,在重症监护室外面找到了一个护士,护士说,老鼠还在抢救,不确定大概需要多久,唯一确定的是,老鼠真的受了重伤。 于是,我就安安静静的在车里一直坐到了凌晨快三点,一边等着老鼠做完手术,一边冥思苦想的试图寻找那个抓不住的答案。 然后,胡玮的电话就打了过来。 就在听见胡玮说他抓住了小满的那一刹那,我脑海里面灵光闪现,那个始终抓不到的疑惑,终于浮现了出来。 挂完电话,我立马让贾义驱车开向了九镇。 老鼠这边,我要先放放。 之前我来,只是为了探下口风,表达一下态度。 但现在不急了。 因为,接下来,我和老鼠要谈的也许将会更多,而且,我要等他主动找我来谈。 当然,这一切都要待到让我先解决了那个疑惑之后再说。 周波不蠢,他知道我的手段,也知道干不过我。 既然这样,就算是要反,之前做的那样滴水不漏,如今一夜之间,他又怎么会如此明显的把自己摆在台前? 第352章 士别三日 生活永远都是一个人最好的老师。 如果一个人经历过绝大多数人都不曾经历过的磨难与困境,那么,他也就一定会得到绝大多数人永远都得不到的成长。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你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就会成为什么样的人。 基本上来说,这是上天给予我们唯一的公平。 曾经的险儿,宁折不屈,决绝锐利得如同一把锋芒四射的双刃剑,伤人,也伤己。 数千个浪迹天涯的日子里,那种颠沛流离,草木皆兵的逃亡生活彻底改变了他,让他明白了人心的叵测,世道的艰险。 这把伤人伤己的双刃剑上,已经多了一层刀鞘。 刀在鞘内,永远都要比时时刻刻张牙舞爪的拿在手上更加可怕。 如今的险儿,锋锐依旧,却多出了一份以前没有的睿智和淡定,他开始更加委婉聪明的对待这个世界。当初刚一回来,他就接连出手,从我和小二爷都没有考虑到的角度,帮助我们兄弟定下了了未来发展的战略性大方向。 险儿就是那种典型“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的人。 胡玮和险儿所经历的当然不一样。 他们一个辗转千里,龙游八方;一个身陷囹吾,虎落平阳。 但有趣的是,他们都是离开了自己所熟悉的环境和相信的人,独自处在一个充满了不确定性,危机四伏的环境里,并且各自都坚强的熬过了几年时间。 我知道,正如险儿一样,这段独特的经历一定也会在胡玮的身上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可我无法确定这到底是好还是坏。 毕竟,不是每一个人都是险儿。 连夜奔赴九镇,是我交给刚出狱不久的胡玮所办的第一件事,我只是想让他抓住小满。 就我当时的考虑而言,这只是一件很小的事,之所以让胡伟出马,一是他值得我完全信任,二是因为,这也是他阔别多年之后,再次为我们这个团体的头一次打拼,注定会有很多双眼睛在盯着看。 所以,我想要他办的漂亮,不想他失手,而这件并不难办的小事刚好合适。 没想到,就是办这样的一件小事,当初那个愣头愣脑一根筋的家伙,却居然给了我极大的惊喜。 我和贾义直接开车上了神人山。 我当然想过要找刘岚好好聊一下,刘岚不仅是亲眼目击者,并且和当事双方都没有产生任何直接利益关系,更是我的好朋友。 要想知道当晚发生的所有细节,再也没有任何一个人比刘岚的话更加可信。 但是,我没想过这么快。 眼前还有很多事情要比了解当晚事件的真相更加重要,我以为和刘岚的谈话,至少也要等到天亮之后。 但是,胡玮在打电话给我之前,就已经完美的安排好了一切。 他不仅抓住了小满,还在周波等人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按照小满交代的事发经过,一一接触过所有的目击者,常鹰的弟弟常飞,红杰当铺的伙计李晨。 甚至他还去了一趟老鼠家里,老鼠的妻子已经被红杰接去了医院,他没有见到,但是他却与留守在家的老鼠丈母娘聊了一会儿。 基本摸清事发前的大概状况之后,他又带着小满一起来到了神人山,并且极度聪明的将我们见面的地方定在了这里。 赶到神人山之后,胡玮的表现再次出乎了我的意料。 按照我所了解的以往那个胡玮来说,此时此刻,小满早就应该是遍体鳞伤,被他打得不成人样了。 结果我到了之后,却发现他不仅没有动小满一根毛,甚至都没和小满呆在一起。 他和刘岚坐在酒店大堂里聊天,甚至还各自开了一瓶小酒。而小满,则被独自反锁在另外一个小包厢内。 等到从他们两人口里问清了所有应该知道的一切细节之后,我饶有兴致的故意询问胡玮,既然他已经机灵到帮我省了那么多事,那为什么不干脆好人做到底,在我来之前就先套一套小满。 胡玮是这样回答的: “钦哥,我刚回来,好多事都还不是蛮清楚,心里没得数。其他几个都不是当事者,问也问不到什么真东西,我是怕万一有什么遗漏才去找他们。至于小满,你反正也正赶过来了,你亲自问更好。我如果先动手的话,万一他是个硬角色,还适得其反。不如你直接来更保险,按你的意思搓圆揉扁,该我动手我再来也不迟。” 然后,我又再问他,把小满一个人关着,他就不担心人跑吗?就不怕小满有充裕的时间去思考,去做心理建设,从而准备好接下来的一切应对方法。 胡玮说: “钦哥,就是要他想,就是要他思考,没得问题。这是我在部队(道上把坐牢叫当兵)里学到的。在里头,挨饿罚站被打都不是事,都熬得过去,但钦哥,你晓得什么最难熬吗?关禁闭!一个人在一边,什么都会想,他想得越多,就越是好事。这个事背后头有鬼的话,肯定不是小满一个人做主,人多心杂,越想越乱!钦哥,我们差不多也可以进去了,半个多小时前,他就一会要上厕所,一会要打电话,已经坐不住了,现在开始正好。” 说完之句话之后,胡玮起身就要走,却发现我还在愣愣的看着他。 他立马停下了脚步,默默和我对视几秒之后,越发羞涩的笑了一下: “钦,钦哥,我在里头没有染起这种爱好呢?君姐走了,这些年,你未必……” 在刘岚满头雾水的目光中,哭笑不得的我狠狠一巴掌拍在了玉面书生冷场王胡小白的脑袋顶…… 那一刻,在嘻嘻哈哈的笑声中,没有人知道,我内心里的感慨万千。 以前的胡玮,眼神明亮,声如洪钟,笑起来眼睛会先变弯,然后嘴角再缓缓咧开,露出两排整齐好看的白牙,整天都是一副没心没肺长不大的样子。 可现在,当我静静注视着面前这位侃侃而谈的年轻人,虽然他的眼神还是像以前一样明亮,笑起来还是带着天生的羞涩与秀气,但我却突然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 我觉得他不再是胡玮了。 虽然相貌气质都完全没有任何相同的地方,但是那一刻不知为何,我的脑海里面却硬生生的就想了海燕。 一个已经彻底成熟,真正明白了这个世界的游戏规则,并且驾轻就熟知道如何去玩的男人。 当单纯变得复杂,当无忧无虑走向步步为营,当炙热的真诚化为阴冷的成熟,当胡玮成为海燕。 对于流子对于江湖而言,这是好事。 可是对于一个年轻人接下来的漫长一生来说,这一切,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我胡钦,是不是又害了一个人? 第353章 破窗效应 包厢内,小满一动不动的坐在饭桌边一张椅子上。 也许是因为山区的料峭春寒,又或许是源自动物本能中的不安全感,他把两条腿都收起来搭在了椅子上,双手抱着膝盖,整个人蜷成了一团。 我站在包厢外的阴影处,隔着一层玻璃已经观察了小满好几分钟。 除了偶尔挪动一下因为奇怪坐姿而难免有些不适的身体之外,他始终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反常之处,大部分时间里,他都是面无表情的望着地面某个点,目光呆滞无神,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胡玮做的确实够绝够狠,也够高明。 除了贴身内裤之外,他居然脱光了小满身上所有的衣服,就这样让小满赤条条的独处一室,呆了近一个小时。 胡玮没有读过什么书,初中还没毕业他就开始跟着我混社会了,他当然没学过心理学,更不会明白什么叫做心理暗示。 但还是那句话,生活才是一个人最好的老师。只要够悟性,肯学习,哪怕一天学校都没进过,想学的所有一切,也都同样能够在这个社会里面学到。 胡玮之所以能够用这样高明的招式对待小满,是因为他自己有过同样的经验。 两年前,在牢里,他带着他的人,用磨尖的牙刷柄将一个死对头捅成了重伤。 伤者也同样是有着深厚的背景和关系,事发之后,他立马被人脱光衣服扔在审讯室里关了整整两天。 他说,当一个人在众目睽睽之下,被脱光了之后,心里自然而然就会出现一种不舒服的感觉,会觉得很丢人,很没用。当一个人自己都觉得自己丢人没用了,那么,他就算再坚强,又能坚强到哪里去呢。 当然,最后胡玮还是咬着牙扛了下来,没有承认,如果承认的话,只怕现在他还是被关在号子里。 但是,他却刻骨铭心的记住了那种可怕经验,并且施加在了小满身上。 “四爷!” 当我刚刚走进包厢的那一刻,四目相对,小满的眼神里面出现了一丝一闪即逝的恐慌。但马上,他就回过神来,站起身毕恭毕敬的对着我打了一声招呼。 从表面上看来,小满语气谦恭卑微,保持着往日见到我时的那种礼貌,但是,他的肢体语言却表现的非常有趣。 最初,他下意识的试图走向我,可仅仅走了一两步之后,应该是突然察觉到了自己此刻的状况,腰身一弯,双手捂住裆部,又还是慌乱而又尴尬的停下了脚步。 就是这一个细小的动作,已经向我充分证明,胡玮的招数已经起了作用。 小满,虚了。 “坐。” 我一屁股坐在胡玮帮我拉开的椅子上,说出了这一个字之后,就默默看着对面的小满在我的示意下规规矩矩的坐回了原位。 接下来的足足两三分钟之内,我始终都不曾开口说过任何一个字。 整个过程中,小满先是满怀期待一瞬不瞬的望着我,似乎在心有成竹的等着我的询问;可慢慢的眼神就开始产生了变化,游离着,闪烁着,直到最后彻底低下头去,挪开视线再也不敢与我对视。 “小满,供销社后面的那个老仓库,你去过没有?” 听到我骤然而起的问话声,小满显得很诧异,他抬起头,看着我的同时却并没有马上回答,明显是在思考着我这个牛头不对马嘴的奇怪问题。 “小满,是不是耳朵不好没听见钦哥的话,要不要我帮你通一下?” 胡玮不阴不阳的一插嘴,小满立马身体一挺,下意识摇了摇头,说: “没有。” “屁大的九镇,供销社就在路边上,你没去过?” 听到我的反问,小满越发紧张了起来,赶紧又点了点头。 “去,去,去过。” “小满,莫紧张,我们小时候也都喜欢去供销社玩,那个老仓库,以前供销社还没有倒,专门放货的,记得不?” “嗯,四爷,去过,我记得。” “哈哈哈,好,这就对嘛,去过就是去过,没去就是没去,有什么关系,我又不是老虎,又不吃人。来,小满,半天没抽烟了吧,先抽根烟。” 我一边笑,一边掏出烟来,自己点燃之后,又拿了一根给小满递了过去。 小满下意识半站起身,手刚伸到桌面,却又立刻停下,有些怯懦的望向了一边的胡玮。 “没关系,抽烟不犯法,放心抽。身上没火机吧?小玮,你给小满把烟拿过去,点一下” “嚓”地一声,火苗在一桌之隔的对面燃起,正在小满将脑袋凑向胡玮手中火机的那一刻,我吐出一口烟,在缭绕的雾气中,说: “我小时候,老仓库刚刚修好,又大又气派,里面还有好多供销社存的糖果啊汽水啊。所以,我经常跟着我妈进去玩,趁着大人不注意就拿东西吃。那个时候,老仓库对我来说就是一块宝地。但是现在,小满,你告诉我,老仓库成什么样子了?” 小满飞快把嘴边的香烟取下,说: “稀烂了,什么都没有。” 我点了点头: “是的,稀烂了,里面什么都没有了,就连窗户玻璃都没有一块好的,是不是。” “是的,四爷。” “小满,你觉得,这个仓库是什么开始烂的?是今天,昨天,还是去年?” “不,我不晓,不晓得。” “我也不晓得,但是我可以肯定一点,这个仓库绝对不是一天两天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的,这个仓库之所以烂,是因为最开始的时候,烂了一扇门,或者是破了一扇窗户,没得人管,然后,这才慢慢彻底变烂。这个意思,你懂不懂?” “四四爷,我,我不是蛮明白。” “好,这么给你说,你到别人家里去玩,别个给你一个烟灰缸,你的烟灰就肯定不会乱扔对不对。但是现在,在这个包厢里,我抽烟,你也在抽烟,没得烟灰缸,我把烟灰磕在地上,你看见我这样干了,刚刚你也磕在了地上。是吧?” 小满抬脚就要起身捡烟灰,我只得赶紧一挥手,拦住了他: “没关系,小满,尽管磕。只是,我希望你想一下,如果这个屋里有四五十个人,坐满了,我们都在抽烟,都把烟灰往地上磕,最后是不是这间包厢就没要头了,刘老板的生意也就不用做了。这个道理,是不是这样?” “是是的,四爷。” “嗯,聪明。那个老仓库也是一个道理。一扇窗户破了没人管,天长日久,有些小伢儿啊,喝醉的啊,路过的时候手贱,是不是也就敢砸烂另外几扇好的。时间再一长,门啊屋顶啊是不是也就被拆的拆,砸的砸,就都坏了,就变成了而今你看到的这个讨嫌样子,对吧?” 人最大的恐惧,来自于无知。 对于我为什么要问这样奇怪的问题,小满一无所知。 所以,话到这里,小满眼神里面的慌乱已经是越来越明显,说话也是越来越缓慢。但是,经过了几秒的思考之后,他还是无比艰难的点了点头,回答说: “对的。” “那好,小满,那你想想,兄弟出事,而今还躺在医院里生死未知,我这个当大哥的,今天不去看他陪他。反而深更半夜赶几十公里夜路跑到这里来,吃饱了没事做和你扯这些乱弹琴的事?嗯,为什么?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话音刚落,小满终于再也掩饰不住,脸色刷地一下变得惨白,双眼呆呆盯着我,张开嘴似乎想要说点什么,却又连一个字都不敢轻易说出口。 唯有嘴角一截长长的烟灰,跌落而下掉在裸露的胸膛上,烫得他浑身一个激灵,灯光下,鸡皮疙瘩清晰可见的一层层冒了出来。 第354章 破窗效应(下) 九镇的人酷爱吃辣,理由很简单,为了驱湿寒。 山区的早春,气温低水汽大,虽然谈不上滴水成冰,却也是阴寒入骨。 可是,在这样的倒春寒夜里,赤身裸体坐在椅子上的小满居然已经是满头大汗。 包厢内,无比安静,胡玮在旁边两耳不闻天下事,悠然自得的把玩着一个坐牢前见都没见过的新鲜玩意——我才送他的NECn8双摄像头手机。 我则一边抽烟,等待回答;一边死死盯着对面如同泥塑般一动不敢动的小满,像是鹰隼猎兔仔细观察着他的所有,绝不放过任何一丝一毫的蛛丝马迹。 从进门以来,作为一个被审讯者,小满的表现都近乎完美,基本没有半点异常之处。 可正因为这样,才更加奇怪。 小满并不是胡玮。 胡玮天生悍勇无匹,而且性格刚烈,意志极为坚定,认准的道理绝不回头,时不时又还有着几分滑不溜手的小聪明,他能抗得过那些招式,是情有可原。 但小满算老几? 他名义上是个流子,可如果没有周波的话,在这条道上,他连狗屁都不算。 从我们对话开始,他的确表现出了恰如其分的慌乱和紧张,但实际上呢?实际上,他根本就没有露出任何真正有价值的破绽。 他是怎么做到的? 难道他真的是完全无辜,这件事真的就只是巧合吗? 我不信! 至少现在,我还绝对不能信。 而且,在小满保持沉默不说话的同时,我也没有闲着,我也在暗中思考,这让我还是多多少少的发现了一个可疑之处。 那就是对于胡玮,小满实在是表现得太过害怕了。 我给他烟,他不敢拿,先要看胡玮;我问他话,他不答,胡玮一表态,他立马开口。 我才是胡玮的大哥,小满也不是第一次认识我们,他当然知道这个房间里面,谁才是王。 而且更有趣的是,从头到尾,除了脱衣服之外,胡玮根本都还没有动过他,他怕的是什么呢?他完全没有必要这么害怕。 唯一可以解释通的理由只有两个: 一,胡玮的手段实在太有名气,他心里有鬼,所以害怕。 二,他在故意示弱,扮猪吃老虎。 无论哪点,都有文章可做。 我决定结束房间内短暂而漫长的沉默,缓缓吐出最后一口烟,伸出手将指间剩下的小半截烟头摁熄在了跟前的桌面上之后,我敲了敲桌面,张嘴说道: “想不出来啊?想不出来不要紧,我告诉你!我胡钦也有间房子,不过我不想让它变成那间老仓库。我发现,我的房子里有一扇窗户破了,现在我很想找出那个打破窗户的人。小满,你帮不帮我?” 小满先是无比艰难的点了点头,却又立马说道: “四爷,只是,只是我实在是没得能力啊,你怎么就找到我了?我晓得你怀疑什么?但是,但是我真的是冤枉,波哥出事,我真的没有想到啊,我要晓得会这样,我打死也不会喊他来了……,嗯嗯~~~” 说到最后,小满的声音里面已经带上了明显的哭腔。 不知道是已经有了先入为主的心理,早就认定小满有问题了;还是我的直觉再次起了作用。 那一刻,听着小满无助的哭泣,我不但没有半点同情和理解,反而更加激发了蕴藏在心中的怒火,肯定了自己的主观认识。 我觉得小满在反守为攻。 好一招反守为攻。 在我还没有点明主题的时候,他倒是坦坦荡荡的说出了我们这次谈话的真正目的。 可是只是这样,就可以说服我,或者是证明你自己吗? 小满,你也太小看我胡钦了。 既然你要开门见山,试探虚实,那我就还你一个直来直去,一针见血吧。 抗不扛得住,就得看你自己本事了。 一直等到小满的情绪渐渐平息下来之后,我伸出一根手指,凌空对着他点了点,再不拐弯抹角,一个字一个字的直接说出了一句话: “委屈不委屈,还不好说。不过呢,小满,我找你,是因为,我觉得,你也是别个屋里的一扇窗户,我想把你打烂,跑进去看看,这个屋里的人,到底是谁!” 小满的双眼骤然睁大,本就泛红的眼眸里渐渐又出现了一层的水汽,当水汽化作泪珠滚落的下一秒,他飞身而起。 就在身边胡玮也瞬间起身,刚想挡在我身前的同时,“噗通”一声,小满已经极为惶恐的笔直跪在了地面上: “四爷,我真的是冤枉,真的是背时啊。啊啊啊啊,我对不起洪波,但是,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啊……” 看着脚下涕泪交加,脸庞扭曲到不像人样的小满,我强忍着心中厌恶,冷冷说: “我记得大概是两千年,还是零一年的时候,那个时候你的工程做的不错,菜市场做水果批发的张涛借了你小满八千块钱,快一年了都还没还。有一次,就在我的场子里,你过来玩,刚好看见他也在玩。张涛手气好,正是赢了时候,你找他还钱,还记得当时,你是怎么说的吗?不记得了?我记得!” “小满,你当时笑嘻嘻的跑到张涛面前,你说你妈妈生病了,确实没钱用,想要借一万,实在没有的话,七八千也行,你还一脸无奈的说,要是平时也不会开这个口,但现在真没办法了,只有找自家兄弟帮忙,让张涛无论如何都要帮你一把。哈哈哈,我现在都还记得张涛当时在那么多双眼睛注视之下的表情。高明啊,小满。他差你八千,你刚好就要八千,这太明显,容易得罪人。所以你开口就找他要一万,你又还留了台阶,说七八千也行,众目睽睽,张涛不拿这笔钱都说不过去。高明,确实高明!只不过,你这么高明的人,怎么就恰好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对着一个虽然平时不说话,但众所周知死要面子的洪波,说出了那么不高明的话呢?我觉得不像你的风格啊,你觉得对吗?” “四爷,我当时确实没有……” “哦。那就是说你觉得对!但是,小满,我觉得不对!不碍事,小满,你也是聪明人,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想法。比如说,现在我说操你妈,你以为我只是在骂脏话,是一句口头禅。但其实,小满,我不是。胡玮,你确定小满的屋是住在四新村吧?” 我扭头看向了胡玮,胡玮点点头: “是的,钦哥,没得错。” 当再次把目光转向小满的那一刻,我从牙缝里挤出了一句话: “你信不信,我今天晚上,说不定就真的会去操你妈?” 第355章 出乎意料 小满很怕我。 从他的眼神里,我看得出来,他对于我的畏惧并没有作假。 但是怕一个人,并不代表就会认输。 相反,有些时候,发自内心的恐惧反而会让人变得更加坚强,更加难以战胜。 曾经每个人都怕希特勒,于是希特勒死了。 我很怕方五和黄皮,怕得连觉都睡不着,我也正在想方设法,准备让他们两个死。 至于眼下,小满是不是想我死,这很难说,但他一定没有认输,却是肯定的。 因为,他虽然痛哭流涕,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嘴巴里面却依旧没有吐露出半个有意义的字, 甚至连我的威胁都没有正面回答。 他仅仅只是在不断的哀嚎而已: “四爷,我没有得罪你啊,我求求你了,四爷,你莫吓我,我真的是背时惹了这桩事啊……,四爷,我都想过要跑的,但最后,我还是不敢啊。我连跑都不敢跑,我又怎么敢背着你玩套路,四爷,我求求你啊……” “小满,不要紧,我相信你是背时,是冤枉的。我就只是想问你一个问题,当时,你为什么要当着那么多人给洪波说这些话,以你小满的头脑,不应该啊?你只要告诉我这个理由,今天我胡钦亲自给你赔礼道歉,送你回家,好不好?” “四爷,我,我,我当时也没想那么多,我真的是无心的。洪波和我舅舅是兄弟,平时我们也是低头不见抬头见,关系都还蛮好。我以为都是一家人,加上我当时心里面也着急。四爷,我嘴巴贱是没错,害得波哥成了现在这样,我确实罪该万死,四爷,嗯嗯嗯……,我对不起你,对不起我舅舅,也对不起波哥,但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啊……” 小满的这段话终于让我彻底死心了。 他确实是个非常聪明的人。 貌似卑微失措的言语之后,他又一次玩了一个极为高明的小花招。 他坦坦荡荡的主动说出了自己曾经想要逃跑的秘密,并且承认了自己确实嘴巴贱,犯了错。 然后,以揭开内心秘密和承认错误的方式,试图更进一步向我证明他的无辜。 以真乱假,真中带假。 这是一个极为高明的说谎技巧,通常情况下,一般人都会相信,就算不信,也会多多少少的被打动。 只可惜,小满还是低看了我。 我胡钦这些年来夹缝求生,踏着钢丝一路前行,靠的就是这种招数,老子才是玩这行的祖宗! 虽然我现在还无法完全确定他背后到底是不是有人,可如果有人的话,那么显然,小满已经铁了心要和那个人站在一起。 光是言语攻心,只怕我今天说干了嘴巴,都很难再起到任何作用。 既然如此,我也再没有丝毫兴趣继续和这个油光水滑的小痞子纠缠下去。 小满,就别怪我了。 “小满,和你开个玩笑呢,你还当真了啊?哈哈哈哈……,其实小满,我想说的是,你是聪明人,你给洪波说那些不该说的话的时候,你心里面有想法!我今天说操你妈的时候,我也有想法。聪明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是不是?只不过,你明明有想法,却张嘴说瞎话告诉我你没有,那就是说,你觉得你比我聪明,或者是在你小满心里,我胡钦就是个蠢货!那要是这样的话,我就先不和你谈了。我把你当兄弟,你把我当凯子,这个样子是不对的。小满,你要先学会尊重我,然后我们再说。小玮,来,告诉下小满哥,出来混,怎么尊重人!” 说完,我起身就走。身旁,胡玮将新手机放入口袋,笑意盈盈的与我擦肩而过。 刘岚的手艺很不错,两个小时前,我走出包厢之后,觉得有点饿,他自己去后厨炖了点牛肉,搬了一箱啤酒,陪着我吃了起来。 在吃的过程当中,我接了两个电话。 第一个电话是贾义打来的,把我送到神人山之后,他就转身去了洪波那边,洪波的情况非常不妙,已经转到了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个打电话的人是袁伟,他们已经接到了今晚出事的消息。黄皮和义色都动了,黄皮带着大小民已经连夜去到了老鼠的医院,而袁伟正在去看洪波的路上,义色所托。 酒已经见底,一大盆牛肉也吃得七七八八,剩不下两块,胡玮那边却还是没有完事。 我真没想到小满有这么强,这个不显山不露水,会赚点小钱的年轻人,怎么可能有这么硬的骨头,能在胡玮的手段下扛到现在? 要真有这样的本事,他又何至于混到现在这样的地步,小小的九镇,一定早就有属于他的一片天下了。 到底是什么样的威逼和利诱,才可以让他变得这样坚不可摧? 又或者,难道小满真的只是无辜,一切都是巧合,是我胡钦疑心生暗鬼,想多了而已?如果真是我想多了,今夜之事,只怕会在日后产生无穷无尽的遗患,我和周波,甚至是我和十三鹰里面的很多人之间,都会因为这一晚我的所作所为而结下一个化不掉的芥蒂。 难道,我真的错了吗? 心事重重之下,昂起头,一口喝光了瓶中最后一点剩酒的那刻,我的心底,终于产生了出事以来,第一次的自我怀疑。 胡玮终于出来了,脸色阴沉的可怕。他告诉我说,不能再继续了,再继续的话,小满不死即残,真到了那一步,我们很难和周波交代。 小满什么都没有讲,他唯一提供给胡玮的,除了哭泣和哀求之外,只有几口郁结成团的淤血。 站在神人山上,举目远眺,天边已经开始露出了淡淡的灰白色,这云山雾罩的漫长一夜,即将过去了。 我倍感失落,却并不灰心。 虽然还是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我的推测。 但我并不是一个过程论者,我关心的只有最终呈现的事实。 而事实早就已经摆在那里:我被大小民狙杀过,我的钉子也已经被人拔起。 所以,那个清晨,我开始反思,开始更加谨慎,却还并没有乱。 直到几个小时之后,阳光普照大地,新的一天正式来临,真正让我阵脚大乱的事情,才接二连三的出现了。 第356章 多事之秋 一夜之间,我已经被深深卷入到了九镇的漩涡里面,面对着各种错综复杂的人事关系,和杀机重重的派系争斗,我就像是一头陷入到了流沙里面的大象,就算是有心要做点什么,可触手之处,却全是软绵绵的一片,丝毫使不上力。 到现在为止,我都还很难说这一切到底是人有意为之,还是纯属巧合。 不管怎么样,我和老鼠都已经身不由己的处在了一个极为尴尬的位置上。我们两个小心翼翼始终维持的良好关系,有可能就此完全破裂,这将是我们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但是,每一件事,都有两面性,有好也就一定有坏。 既然我和老鼠付出了代价,那么,也就一定有其他人得到了利益。 在目前的局势里面,能够收获到最大利益的人是谁? 义色! 如今,义色正处在老鼠黄皮两人的联合打击当中,处境并不好过,甚至不客气的说,随着大小民的两道枪声一响,义色这一方已经堪称是败相初显了。 直到洪波这突如其来的一出手,令得我也不得不卷了进来。接下来,只要我能够表态,与义色合作,那整个九镇的局面也肯定会彻底扭转。 退一步说,哪怕是我不愿意卷入太深,不表明立场,可至少洪波的仇,我这个当大哥的也不能不替他报,这样的话,老鼠的大部分精力就不得不用来对付我,而义色那边,也毫无疑问就会多出一些辗转腾挪的余地和空间。 九镇之事,谁输谁赢,也就自然有了几分变数。 我和三哥的确是有过很真挚的感情,但是很可惜,造化弄人,那曾经美好的一切已经远远离我们而去,变成了再也回不来的往事。 现在的胡钦和义色,都只不过是两个利欲熏心,蝇营狗苟往上爬的大流子而已,我们看待彼此关系的角度,我们为人处世的做派作风,和金子军、龙云、方五、、老鼠、海燕这些人都没有任何的不同。 在商言商,在江湖也就只有谈江湖。 自从当初在鱼塘吃饭,我拒绝了义色想要联手的请求之后,接二连三发生的很多事情,都让我对义色留了个心眼。 所以,昨天出事之后,我一直都在想,背后的那个人到底是不是义色,他确实有着充足的理由和动机。 但我并不确定。 因为,只有像上一次,神秘人出卖了我的行踪,大小民赶赴省城突然截杀我,那才是高明,那才是一个老江湖应该有的手段。 一击致命,不留痕迹,让侥幸逃生的我,事后却查无可查。 而昨夜之事实在是有些不合常理,无论是对于义色,还是周波来说,以他们俩任何一个人的办事手段,都绝不至于留下这么大的破绽,做的这么明显。 昨晚的事情看似高明,实际上漏洞百出,除了还没让我抓住真凭实据之外,几乎已经是把向来谨慎的周波,直接摆上了台面。 更重要的是,我胡钦并不是法官,我是一个混社会的流子。只有法官判是非的时候,才需要证据;我们流子了恩仇,并不需要。 虽然本以为是突破口的小满,却出乎意料之外的没有吐露出任何有价值的消息。 可是,只要我胡钦真的狠了心,我一样可以办了周波,以绝后患。就凭如此多事之秋,我让他主管九镇,九镇却出了重大事故这一个理由,就足够了,也许有人会暗中不服,但明着谁也说不了什么多话。 而且,我也不是没有想过要这么做。 我之所以让险儿坐镇大本营,等着周波来,而自己却带着胡玮贾义连夜发动,就是在为了办周波而做准备。 天刚蒙蒙亮的时候,放走了已经被折磨到虚弱不堪的小满之后,我试图让自己冷静下来,不要做下令自己后悔的事情。 因为,我始终还是有没有办法说服自己。 我解决不了两个问题: 一,就算义色有理由这么做,可周波为什么要冒着如此大的风险去这样做? 二,就算真的是他们两个,但这件事的操作手法确实不像他们的所作所为,他们绝不会突然变蠢,既然如此,那么又到底是什么原因。 可是,几乎就在我快要说服自己的时候,胡玮当时的一句话却再次改变了我的看法。 胡玮说:“钦哥,现在事情太多了,无毒不丈夫,快刀斩乱麻。” 胡玮说的很对,现在事情太多了,市里面的局势才是我必须关注的重点,我绝对不能陷入到九镇的乱麻当中。 既然我已经对周波不放心了,那就顺水推舟,让九镇换个人来管吧,也可以试一下周波的反应。 那一刻,在我心中,周波的结局已经定下。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当天周波一到市区,我就会告诉他,把九镇大小事务全部交接给贾义,然后我也许不会再继续追责,但他也彻底从我的这个集团里面淡化出去了。 这样做可能会不公平,但却最保险。 只可惜,意外,却还是发生了。 西方人不喜欢“十三”,因为耶稣的第十三个门徒犹大出卖了耶稣;绝大部分的中国人不喜欢四,因为四与“死”同音。 在我们那边,也有一个类似的习俗,不过更加独特,我们不喜欢三十六。九镇当地流传着一句很古老的话,叫做“三十六,结巴数”。 意思是说,三十六,这个数是很不吉利的。不管什么事,一旦遇到这个数,就会像结巴子说话一样的磕磕巴巴,不利索,会出问题,难以顺顺利利的办好。 所以,我们那边的男人,每到三十六岁的时候,是一件大事,并不逊色于结婚生子。不但要穿一年的红内裤,而且还要像办红白喜事一样正儿八经的“整酒”。 通常来说,寿星佬要提前很多天,通知所有的亲朋好友。届时,大开宴席,宾客云集,送上红包。整酒整得越热闹,收的红包越多,就越吉利,也越能够预示主人可以顺顺当当地迈过三十六岁这道坎。 如果这个时候,亲朋好友间有谁接到通知不去送人情,是件很严重的事情。严重到,也许主人从此之后就会痛恨不已,与之绝交。 洪波出事的第二天,是义色二哥三十六岁的生日宴。 我和三哥之间已经几乎没有来往,但我们两家人门对门住了几十年,家人之间却依旧还是关系不错的和睦邻居。 两三个月前,我就接到了姚二哥的请帖,我仔细权衡了很久之后,决定还是自己不去。在这种局势下,对于其他那些有心人而言,我去了的话,其实也是一种态度,我不想引起某些不必要的麻烦。 所以,在安排周波代表我们团队赴宴之后,我私人身份赴宴的事,就交给了外婆。反正也就在家对面,也不用跑太远的路,我决定让外婆代我去一趟。 结果,两天前,胡元从学校回来了,正在家里陪外婆,而经过昨晚的突发状况一打扰,忙了一整夜的我则彻底把这件事忘了个一干二净。 于是,去赴宴的人就由外婆变成了胡元。 宴会地址就是在我以前经常去的巨龙大酒店,而开宴时间是中午十一点五十八分。 大概是中午十二点半左右,宴会刚开始没多久,我突然就接到了胡元电话。 出事了。 第357章 死魂灵的“复仇” 我没有直接杀死小兵儿,除了不轻不重的打过他几拳,踢过他两脚之外,我甚至都没有给他的人身造成任何真正意义上的伤害。 但当初正是因为我的暗中筹划,他才被赶出了九镇,才 和一帮白粉佬鬼混在一起,最后落得横死在县城一家小旅馆里面的下场。 当然,我可以安慰自己说:小兵儿这个人本身就不行,无论是性格还是品行都有很大的问题,就算我不赶走他,只要他不是洗心革面踏实做人,只要他还继续在这片弱肉强食冷血至极的江湖上厮混,那么总有一天,他还是会出大事,还是不会有好下场。 可是我从来没有这样为自己辩解过,我没有别人想的那么理性。 这些年来,眼看着自己一步一步的蜕变成了当初自己所恶心所讨厌的那种人,我的心里其实并不好受。 有些时候,我近乎惩罚一般的把很多责任都扛在了自己肩上,把无数往事都刻在了自己心里。 对于小兵儿这个人,到现在我依然谈不上喜欢;可是对于他的悲惨结局,我却也一直都怀有愧疚感。 我常常都会想,如果换做是如今的我,如果当初我为人处世更加圆通包容和缓,那么,我们之间的故事是不是会不同,是不是会美好那么一点点。 只可惜,这个世界从来都没有如果,这样的问题也永远都不会再有答案。 所以,每想一次,我就会难受一次,可越是难受,我就越忍不住要去想。 我以为自己会带着这种挥之不去的愧疚,一直到死亡的那天。 毕竟,小兵儿已经去了另外一个世界,他无法再报复,我也无法获得原谅。 但毕竟世事无常,一饮一啄,都有前定。 冥冥当中,多年之后,已经是身处危机焦头烂额的我,居然还是为当初的幼稚和鲁莽付出了该付的代价,迎来了小兵儿的复仇。 当初小兵儿刚从乡下来到九镇闯江湖的时候,并不是一个人,在他的身边,还有着一个同村小兄弟,叫做万宝路。 为什么叫万宝路呢? 因为这个人当年出道江湖的原因和我有点像,我是因为《古惑仔》,而他则是因为刘德华主演的《天若有情》。 身处城市备受欺凌的我看了《古惑仔》之后,揭竿而起,对着当时恨之入骨畏之如虎,如今回头看来却发现相对于漫长人生路而言也并不如何重要的仇人莫林,扬起了手中尖刀。 而无所事事的乡村少年万宝路看完《天若有情》之后,记住的除了华弟的帅气之外,还有华弟手里那根青烟袅袅的白色万宝路。 他以为万宝路就是人世间最好抽的烟,以为江湖就是热血男儿最浪漫的世界。 所以,一个从没见过世界的乡下孩子,为了那根不曾抽过的白色万宝路,为了那根烟背后所代表的五彩缤纷的新生活,走上了江湖。 从此以后,在别人或嘲讽或轻蔑的玩笑中,他也就变成了万宝路。 小兵儿带着万宝路一起来到九镇之后,很快就投入了三哥的好友强北瓜门下。 但是时间一长,已经被花花世界打开了双眼的万宝路就发现有些不对了。 他觉得自己这位乡下的大哥,比起九镇的其它江湖人而言,并不像是之前想的那样强大,并不是一个值得去托付未来的人。 就连大哥的大哥,好像也并没有多大。 于是,远远要比小兵儿聪明得多的万宝路,很快就做出了明智的选择。 当小兵儿与我们兄弟刚刚认识之初,万宝路就曾经找到了我,他明确表态想要跟我。 我也明确的拒绝了他。 因为,我看不起他。 除了看不起他背着大哥勾三搭四的没义气之外,我还看不起他和小兵儿一样油乎乎的头发,一样粗鄙而邋遢的卫生习惯,一样土里土气的乡音,以及一样贫寒的出身。 就如同当年那些城里同学对我那样,我用同样自以为是高高在上的态度,对待了这个年轻人。 幼稚、狭隘而愚蠢。 我一直都没有忘记当时万宝路脸上那种屈辱和不甘的脸色。 我知道他恨我。 可是,我没想到,他居然恨了我这么多年。 莫欺少年穷,千万记住这句话。 再后来,被我拒绝的万宝路,还是不甘心继续跟着小兵儿鬼混下去。 就在小兵儿靠着强北瓜的关系刚刚拿到了啤酒机场的放篙子生意,走到了人生最巅峰的那段时间,心怀大志的万宝路居然选择了毫不犹豫的离他而去。 他拜了并不嫌弃他鄙视他,也确实要比小兵儿强很多的阿标当大哥。 这一步,对于他自己的人生来说,他并没有走错。 可不幸的是,对于我们两个之间的关系,却造成了非常大的影响。 我是一个江湖人,命中注定就是要踩着其它江湖人的身体一步步爬上山,或者是被人踩着成为踏脚石的。 而万宝路恰好就接连两次成为了我的登顶之梯。 继前一任大哥小兵儿被我摆平之后,他的第二任大哥阿标,与我之间又接二连三的发生了很多的故事。 在这些故事当中,阿标当然是付出最大代价的那一个。 可是,覆巢之下焉有完卵。大哥都被我办了,办事过程中,万宝路这个当小弟又怎么可能毫发无损,不受一点伤害。 他被贾义砍过三刀。 不重! 但那也是砍在了肉体凡胎上,破皮见血的三刀。 尘世间的每个人都在被主宰。 时代被气运主宰,大人物被时代主宰,而小人物则被大人物主宰。 当年我还在九镇的时候,主宰我的是三哥,是老鼠;对于更厉害的廖光惠、皮春秋、关二、龙云这些人而言,我是不存在的。 我的喜怒哀乐,我的恩怨情仇,我在同一片蓝天底下发生过的所有活生生的一切,他们都不知道,不关注,对于他们,都是零。 我是一个被忽视的小人物。 而万宝路对于我而言,也是同样的道理。 我并不想得罪他,也不想亲近他,更不会关注他。 他的所有,我一无所知。 哪怕是仇恨。 洪波出事第二天,姚二哥的寿宴。 万宝路就在当场。 第358章 要钱不要脸 一直以来,我都极为讨厌九镇的一个风俗习惯,不仅仅只是讨厌,甚至感到恶心。 对于中国人而言,送人情,本来是一件再也寻常不过的事。 谁家里遇上红白喜事,整酒宴客的时候,亲朋好友都难免会送上一个红包,表示道贺,就算本人有事来不了,红包也肯定会托人带到,钱不一定太多,重要的是人与人之间的那份情感和心意。 但是近些年来,这件事在九镇已经彻底变了味。 九镇人把宴客收礼,当成了一门生意在做。 很多年前,只有遇上结婚、生子、搬新家,家人去世这样的重大事件,东家为了喜庆或者祭奠,才会整酒收礼。 慢慢的,过五十、六十等大生日、考大学……,也开始了整酒收礼。 再慢慢的,小孩一岁,三岁,读初中、读高中……,只要有任何机会,能找到任何借口,甚至他妈的家里买辆车,老人订口棺材都要整酒请客。 王家死人,李家去了一百,李家儿子结婚,王家就必须要还两百;张家修房子,陈家来了一千,陈家过三十六,张家就必须要还两千。 别人整酒请你,你不去,你就得罪了人;可如果你隔三差五的去吃别人家的酒,自己却不整,那就保证可以弄到你倾家荡产。 随着整酒的次数越来越频繁,送礼金额越滚越巨大,也就彻底陷入了恶性循环。 于是,弄到最后,所有的九镇人都开始要钱不要脸了起来。 那天发生的事情,就起源于这种愚昧而无耻的风俗。 九镇人整酒宴客时,都会在进门处摆上一张台子,客人过来赴宴了,第一件事就先去台子边交钱、登记名字,差不多等于是买完门票,然后再进去宴会现场。 胡元赶到巨龙大酒店的时候大概是十二点差几分,宴会还没正式开始,正是客人到来的高峰期,登记人情的台子前挤满了人。 于是,胡元就规规矩矩的排着队交上了五百元钱。 这正是在我的授意之下,为姚二哥喜宴而准备的礼金数目。 对于九镇现在的行情而言,这五百块钱不算多,但也不会少,刚刚好足够配上我们之间认识多年,却也并算不上亲近的关系。 任何人对此都说不出什么乱七八糟的空话。 但问题出在胡元在人情薄上写的那个名字。 胡钦。 胡元说,他当时刚把我的名字写上去,身边就有一个男人非常不礼貌的瞪着他仔仔细细看了好几眼。 然后,他也不管胡元弄没弄完,一肩膀就把胡元挤开了,一边掏出一叠钱往台子上一放,一边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脸对脸的斜瞟着胡元,嘴里不干不净的说: “不是我们大哥当年抬他一把,算个鸡巴!姚二哥整酒,自己连来都不来,派个小麻皮送五百块钱,也他妈逼拿得出手。万宝路,两千!对,就是万宝路的万宝路。” 这件事要换做不是胡元,是贾义、胡玮、简杰、或者十三鹰里面的任何一个,万宝路当场就要被打趴下。 但胡元并不是江湖人。 他是一个正儿八经受了高等教育的大学生,他的涵养,他的学识,都让他不可能像我们这些地痞流氓黑社会一样,动不动就打架闹事。 可胡元却也并不是一个没有脾气的软柿子。 相反,胡元看似温和的外表之下,脾气其实非常刚烈倔强。 从小到大,只要占了理,他在我面前都没低过头,他真发起横来,我都不想理他。 现在这么一个满身痞味,素昧平生的小混混,无缘无故的出言挑衅,胡元被弄到莫名其妙的同时,当然也难免有些火气。 胡元回了一句: “你这个人只怕是有病吧。” 说完,他转身刚要走,后颈上的衣领却被人一把扯住了。 “你个卵小麻皮,你说哪个有病?” 扯住胡元的正是万宝路。 而且,同万宝路一起来的,应该还有其它几个小痞子。 因为,胡元说,当时万宝路的话刚一出口,他还仅仅只是回头看过去的那一刻,原本几个站在旁边好像是等着要上人情的年轻人,就已经不约而同的一拥而上,气势汹汹把胡元围在了巨龙酒店大门口。 胡元不是胡钦! 胡元从来没有在街头和人打过架,突然遇到这样的阵势,胡元保持了沉默,一时间并没有马上开口。 可是面对着胡元退让和忍耐,万宝路却丝毫没有见好就收的意思,他依旧咄咄逼人的揪着胡元的衣领,吼道: “你说哪个有病?你刚说哪个有病?老子问你话,聋哒!” 胡元默默看着口沫四溅的万宝路,还是没有搭腔。 也许是胡元目光里的倔强和镇定激怒了万宝路;也许是这几年来靠着义色这棵大树,在乡野之间嚣张跋扈惯了。 万宝路做出了他人生中,最不应该去做,也绝对让他后悔了一辈子的一件事。 “啪” 众目睽睽之下,他一个耳光打在了胡元的脸上。 很久很久之后,再也打不了任何人耳光的万宝路给人解释,他并不知道那个人是胡元。 他从来没有见过胡元,他以为那个年轻人只是十三鹰里面某一只鹰手下一个初出道的小弟,被打发过来送礼的。 所以,他以为他的那一耳光,打的只是一个江湖菜鸟,就像当初他出道时也曾经被人打过无数耳光那样,并不会引起多大的后果与风波。 但是很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 万宝路这一耳光,打的不仅是胡元的脸,也是九镇六帅的脸! 更是触到了我胡钦绝对不能碰半下的逆鳞! 接下来,将要引发的后果与风波,就远远不是他自以为老江湖的万宝路,所能够承受得了的了。 第359章 龙有逆鳞触之即死 常言说,泥菩萨都有三分火气。 胡元并不是泥菩萨,他是胡钦的亲弟弟,他更加文明礼貌有涵养有道德,但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就是另一个胡钦,血脉让他们有着千丝万缕的相似之处。 这种情况下,胡钦不会忍,胡元也不会。 被彻底激怒的胡元终于爆发了,他高吼一声: “贱杂种!” 然后,一把挣脱万宝路抓着衣领的手掌,扑过去和万宝路厮打了起来。 姚二哥的喜宴,三哥重伤还未痊愈,当时并不在场,但是三哥手下的牯牛癫子皮铁明阿标团宝鸭子这些人当中,肯定会有人在。 如果事态就这样发展下去,门口大乱起来了,动静一旦闹大,必定会惊动到里头宴会厅的人,他们其中的任何一个出来,认出了胡元,这件事也许就这样结束了。 万宝路肯定会被逼着给胡元当众道歉,胡元在接下来的整个赴宴过程中,也会得到最大的礼遇和尊重。 但是,我不会知道当天发生的这一幕。 这样的事情,以胡元的性格绝对不会给我说,他最担心的就是我这个哥哥出事。 而义色这边,也毫无疑问,会一致保持沉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那万宝路就算是祖坟上冒了青烟,积了大德。 所以说,人啊,有事无事,还是要多积德。 当胡元开始还手之后,门口就已经有人进去通风报信了,万宝路还算是有点理智,知道自己绝对不能在大哥家人的喜宴上闹事。 于是,他并没有争一时之气,而是对着身边几个正想上去开打的小弟连声大吼: “走走走,搞出去,搞出去,到了外面再说!” 然后,在他的带领之下,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蠢货就言听计从的一起推推搡搡架着胡元,走向了巨龙酒店的门外。 巨龙酒店的左手边不到二十米处就有一条背街小巷。 当年,就在这个巷子里,我们兄弟还出手办过羊胡子。 如果那一天,胡元真的被万宝路几人带到了巷子里的话,胡元肯定会带伤。 那么,我也会百分之百全面开启战火,不但万宝路要付出更加惨重的代价,甚至连阿标也别想跑掉,如果义色敢出面保人,我会毫不犹豫的扫光他所有场子。 我和义色之间,虽然还有情分,可比起胡元而言,就算是完全翻脸,我也在所不惜。 可就在胡元刚刚被一伙人架出酒店大门的时候,命运的轨迹再一次发生转变。 胡元说,他当时并不清楚怎么回事,被人推着一路走的时候,他也或轻或重的挨了好几下拳脚。 他有些害怕的同时又很生气,他正在全力挣扎着,试图挣脱或者反抗。 所以,精神极度紧张的他只是隐隐约约的好像先是听见了一道尖锐的刹车声响,然后又听到了有人似乎在喊他,却又并不确定。 然后,胡元就看见一道黑影闪电般的扑了过来,几乎是连跑带跳的冲进了人群当中,力道之大,让身处人群中心的他都被撞得差一点摔倒。 还没等胡元回过神来,他就又听见了一连串“噼里啪啦”“砰砰咚咚”,打在人脸上身上所发出的脆响或闷响。 转眼之间,除了人们所发出的剧烈喘息声之外,纷乱的现场极为诡异的安静了下来。 再也没有人推他搡他,那帮一秒之前还凶神恶煞的小痞子们,纷纷像是被点了穴道一样呆呆站在四周,一动都不再动。 然后,随着一道人影闪动,一只手伸过来,搂住了胡元的肩膀,把他往外扯的同时,胡元听见人说: “元哥,怎么回事?” 姚二哥是义色的亲哥哥。 我是姚二哥的邻居,出于私人关系,我个人要看在姚二哥的面子上送一份礼。 同时,我也是九镇六帅的大哥,出于江湖关系,我们集团又要看在义色的面子上也送一份礼。 在九镇所有私人的礼,我都交给了家人代我送,那天去的是胡元。 而九镇所有江湖的礼,我托付的是周波。 可那天,周波在干嘛呢? 周波在医院,十几个小时之前,洪波重伤,到现在都还没有出医院重症监护室,作为管事人,周波必须要陪在那里。 于是,姚二哥寿宴送礼的事情,周波就只得交给了九镇四鹰里面的另外一人。 张飞。 把胡元救出了重围的人,正是张飞。 事发当天,张飞炉子也是和周波一样,守在医院。 大概上午十点多,他按照周波吩咐从医院赶过来送礼,路上需要时间,所以赶到的时候晚了一点。 张飞的车子刚到巨龙大酒店门外,也恰好正是胡元被万宝路几人扯出酒店的同一时间。 十三鹰都已经跟了我很多年,他们每一个人都认识胡元。 只是有的和胡元关系更熟悉更好,比如贾义胡玮;有的仅仅只是见过而已。 而张飞和胡元则是属于关系更好的那一类型。 胡元是八五年出生,张飞也是。 他们两个本来就是小学的同班同学。 离酒店还有个十来米的时候,张飞就已经看见了门外那一大帮乱哄哄的人群,当时,他还以为真的是有仇家过来闹义色的场子了。 结果没想到,再一靠近,他发现出事的人居然是胡元。 张飞脑子里“轰”的一声立马就炸开了。 当张飞连打带赶的驱散了人群的同时,万宝路那帮人自然也认出了张飞。 对于面生的胡元,万宝路牛逼哄哄,尾大不掉;但是在身为九镇十三鹰之一的张飞面前,他可就没有那份胆气了。 他万宝路虽然算得上是义色的人,但充其量也只是个外围。 就算是他身后那位近年来在义色集团里面也都声势日下的大哥阿标,看见了张飞也都要笑嘻嘻递根烟喊声哥的平辈论交,他万宝路又能算个什么东西。 他万宝路的那帮手下小弟,就更是打了白打,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口了。 不过,张飞这些年跟着周波,也算是学到了一些周波的沉稳,在没有弄清事态之前,张飞并没有让万宝路太难堪。 点到即止之后,张飞先是直接把胡元扯出了人群,理都没理万宝路的那句问话: “飞哥,你这是什么意思?” 张飞再三询问观察胡元几遍,确定胡元没有受伤之后,他这才气定神闲的问了万宝路一句话: “万宝路,你晓不晓得,你背大时了。” 第360章 张飞的处理方式 张飞的话并没有引起万宝路的重视,他还是有些不服气,依然犟着脖子争辩说: “飞哥,我又没有把他怎么样?是他先骂老子的。我们做小弟的吵闹一下,未必这些小朋友的事,飞哥你都要强出头啊。” 看着万宝路不知死活的样子,张飞不怒反笑,慢悠悠的再问了一遍: “小朋友的事?嘿嘿,万宝路,你先别老子老子的,有种你等下再和他说这两个字,我只问你,你晓不晓得他是哪个?” 这一下,万宝路似乎有点回过神了,上上下下的反复打量了胡元好几眼,直到再三确定并不是自己脑海中所知道的某位惹不起的大人物之后,他这才略微有些收敛的开口回答说: “不晓得。飞哥,但不管他什么来头都不碍事,只要你兄弟的话,我就给你和这位兄弟道个歉,对不起。” 到这里,万宝路应该以为自己算是做到不卑不亢和能屈能伸之间的最大平衡了。 道歉已经道过了,该低的头也低过了,他虽然惹不起张飞,但毕竟也是义色的人,张飞自持身份,也不至于做得太过头。 可万万没想到,张飞根本不理他这一套,淡淡瞟了一眼之后,就自顾自的扭头看向了胡元: “元哥,他刚刚没有把你怎么样唦?” 按照胡元平时的性格,他绝对不会给任何人去说起这件事,他肯定就会算了。 胡元和我一样,都不喜欢因为任何事向任何人诉苦,这种行为本身就很丢人,很没有志气。 但是那一天,自尊心极强的胡元,在众目睽睽之下,无缘无故被几个小痞子打了一个耳光,他可能是太气愤了。 张飞的话一出口,胡元就说: “他是什么人?他好嚣张啊,认都不认识,一耳光就打在了我的脸上。我就想问问,你凭什么?你到底是有什么了不起的?” “什么?” 胡元的话几乎还没有落音,张飞的惊呼就响起来了,这一下不但是万宝路几人,就连胡元都被吓了一跳,呆呆看着张飞没有说话。 但是,什么都不用说了。 张飞的那句“什么”并不是疑问,而是惊叹。 当惊叹过后,在胡元愣愣的凝视下,张飞已经一把推开挡在前面的某个小弟,面如寒霜的笔直走到了万宝路跟前,一把揪起了万宝路胸前衣襟。 万宝路明显怂了,任凭张飞拎着自己的衣服,却一动不动。 两人对视几秒之后,张飞这才缓缓说了一句话: “你打了他一耳光!好好好,万宝路,真没看出来,你居然是条硬腿啊,你莫怕,你别以为我现在会打你,我不打你!而今这件事,打你已经搞不好了。我只是告诉你一下,他到底是哪个。他姓胡,叫胡元!” 张飞的话也许已经让万宝路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可他还是云里雾里的没有回过神来,一下看看张飞,一下看看胡元,想说话又不知道如何张口。 就在万宝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时候,这边张飞已经松开了万宝路的衣襟,甚至还无比轻柔的帮他把褶在一起的衣服理了理。 只是,张飞的嘴里又同时补充了一句: “胡钦钦哥的亲弟弟,胡元。万宝路,你打了他一巴掌!” 胡元说,当时,万宝路的脸色“刷”的一下,瞬间就变得一片惨白,而本来还围在四周的另外几个人当中,已经有两个立马就像是见了鬼一样,转身开溜了。 看到万宝路失魂落魄望着自己那一副不知道是哭还是笑的奇怪样子,本来就非常灵泛的胡元也随即察觉到了事情也许远远要比他所预想的更加严重。 胡元当然知道这种严重代表着什么,他不想这样,更不想让我插手进来。 于是,他立刻走上前去,一把扯着张飞就要往人群外面走,同时说: “张飞,没必要没必要,不是什么大事,真的。算了算了,我们进去吧。” 张飞没有动,只是有些为难的看着胡元,说: “元哥,不可能!他打你这一巴掌不可能白打的,要是钦……” “元哥,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不晓得是你,元哥,我们又从来没有见过面,我怎么认出是你来。是我贱,我手贱,元哥,我求求你,你打我好不好?来来来,刚刚在门口是我不懂事,是我瞎了眼。我们现在回去,你当着他们再打回来,我万宝路一句话不说,笔直站着,元哥飞哥,你们两个打消气为止。飞哥,给个面子好不好?我真不晓得是元哥啊。” 张飞的话还没有说完,万宝路已经一个箭步冲过来,几乎是连拉带拽的扯住了胡元,一边恐慌之极的连连道歉,一边就试图拉着胡元一起回到巨龙大酒店门口。 面对着万宝路的失态,胡元倒是无所谓,但张飞可就越发不高兴了。 他毫不客气的狠狠一掌将万宝路推得趔趔趄趄往后退了好几步,赶上去还想动手,吓得胡元赶紧挡在两人中间,拦住了张飞: “张飞张飞,算了算了!那要不,我自己一巴掌打回去吧,真的。又没有受伤,张飞,别给我哥说,我自己现在就打回去,不需要我哥哥出面,要不要得?哎呀,你这个人,怎么劝不听啊。” 当时,被胡元强行拦下,却又不好发作的张飞,只得对着胡元说了这么一句话,他说: “元哥,不好意思,你莫为难我,真的。要是我不在这里,我没有看到,你怎么处理都行。但是现在我在这里了,而今我也晓得你被他打了一巴掌。元哥,这就不是你有没有受伤有没有事的问题了。钦哥那边我不好交代,我只有这么大的能力,扛不起啊。元哥,你懂我意思不?我先送你走,你放心,不会有什么事,真的!” 说完,张飞不由分说,拉开了胡元搂着他的手,再次转身走到了万宝路跟前: “万宝路,现在看在元哥的面子上,我先不和你多讲!我劝你就在这里莫动,我先送元哥走,后面的事我们等下回头再说。当然,你要喊人的话,也随便你。不过你自己千万要想好,如果真把事越闹越大,你又扛不扛得住!” 在张飞礼貌却又毫不动摇的坚持之下,郁闷不已的胡元在继续劝说无果之后,只得万般无奈的听从张飞建议,在张飞的陪同下,上车而去。 第361章 风霜入命网中人 胡元并不蠢,通过张飞的话,他当然想得到后面将会发生什么事。这些事对于张飞或者我这样的江湖人而言,天经地义,理所当然。 但胡元并不是江湖人,他也不希望自己的哥哥一辈子都身陷江湖,不可自拔。他不想要看见这样的事情,更不希望这种事情是因为他的原因而发生。 所以,在张飞开车送他回家的路上,他始终都在劝说着张飞,试图把事情化解掉。 但是,江湖恩怨,又怎么是简单几句话就能够解决的。 张飞始终没有给予正面的回应。 最后,胡元无可奈何之下,只得主动提出了一个建议,他坚持马上就给我打电话。 这件事,由他自己来给我说,总比换做其它人说要更好,更有转圜的余地。 对于这个建议,胡元表现出了异常的坚定,他当场就拿出了手机,明确告诉张飞,没有商量余地。 张飞只得同意。 昨晚突然爆发的洪波事件,让我整个人都进入了一种极度焦虑的状态。 方五、皮财鱼、李杰、悟空、义色、老鼠、洪波、小满……,林林总总,千头万绪纠缠着我,就像是一团乱麻,无论我如何翻找,却都理不清头尾。 我知道,真正的危险还并没有降临;可我也同样清楚,在某个视线不及的阴暗角落里,有些事已经或者正在发生,它们彼此勾连交接,构成了一张看不见摸不着却一定存在的大网,默默等待着我的靠近,当某年某月某日,时机成熟的那一刻,这张网就会兜天罩地的裹挟住我,将我彻底吞噬。 几乎是一夜之间,我两只手肘上的神经性皮炎就呈一种几何增长的趋势爆发开来,那种追魂蚀骨的奇痒,将我整个人折磨得寝食难安,苦不堪言。 放走了小满,从神人山庄下来之后,胡玮就送我回到了家里。 可是,躺在那张本是极度柔软舒适,花了我近四万元人民币才买到的进口舒达床垫上,我却翻来覆去如躺针毡,一直持续到将近中午时分,才恍恍惚惚的勉强睡着。 不知道是睡得太不舒服,还是冥冥中真的什么预兆。 我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 在梦里,我居然又再次回到了当初那个阴暗逼仄,蚊虫满天飞的忘山拘留所。 多年前,因为和羊胡子当街斗殴而被捕之后,我曾经在那里被关押了近一个月的时间。 在我至今为止的整个江湖生涯中,无论是凶险程度,还是落魄地步,那一个月的经历,都只能说是普通之极,谈不上有任何的独特出彩之处。 所以,随着时光飞逝,这段经历已经被我忘记的差不多了,在我的印象里,我好像从来都不曾想起过。 但是这一天中午,我却无缘无故又梦见了它。 我梦见自己又回到了那个潮湿闷热,臭气熏天的陋室当中,躺在那张又硬又不透气,由几块薄木板拼成的床上,浑身一动都不能动,任凭夏日酷烈的阳光从头顶那扇不到一尺宽的小窗户里投射进来,白花花一片照着我的双眼,晃得我头昏眼花。 有一只五彩斑斓,硕大无比的蚊子在我脑袋边上“嗡嗡嗡”的盘旋着,我用尽浑身力气摇摆着脑袋,试图躲避,一扭头,却看见了曾医生,这位给我医治过后背胧疮,彼此也曾经在青葱岁月里真诚相爱过的年轻女孩。 她就和猪娘一起坐在我的床边上,两人都是泪流满面的看着我,满是悲伤,却又一言不发。 梦中的我并不知道自己是在做梦,但是看着那个女孩,我却异常清晰的记得,她已经离开了我,她已经嫁给了别人,有了自己的生活。 那么,她怎么又会出现在这里,如此悲伤的和我对视。 我流着泪,试图坐起来去拉她的手,去拉住我们之间已经消失的一切。 可是,那只蚊子却突然张开了像是毒蛇一样的血盆大口,吐着致命的毒信,对我俯冲了下来…… “啊~~!!!” 一声惨叫让我从昏睡中惊醒了过来,我浑身冷汗的坐在床头,惊魂未定,耳边似乎依旧回荡着梦中那道绝望而悲凉的嘶喊。 然后,我就突然感受到了一种极为强烈的孤独和恐惧。 我挣扎着从床头拿起香烟,掏出一根想要点燃。 可当火苗刚起,还没来得及靠近香烟,我就实在忍俊不住,在这空旷无人的午后房间内,我胡钦,居然像是一个孩子般,害怕得失声痛哭了起来。 那一天,我并不知道自己具体哭了多长时间,我没有看表,但印象中,好像是很久很久。哭得最后人都因为缺氧而开始眩晕,嗓子干涩到除了低嚎也再发不出其他声音之后,才停止了下来。 大哭了一场之后,我感到很疲惫,同时,整个人却又感受到了这段时间以来从来没有感受到的平静。 这段时间,我的神经实在是太紧张了。 在身边的人看来,我始终都非常沉着冷静,那是因为我从来都没有让他们看见过内心中的虚弱和恐惧。 我太害怕了! 我怕自己像是秦明一样,不明不白的就走了;我也怕自己像小二爷一样,突然就被人割了喉;我更怕自己像是洪波,无缘无故就惨败收场。 小二爷和洪波,算是幸运,无论如何都留下了一条命。 可万一真轮到了我,还有这份幸运吗? 一个人要靠着幸运活下去,这又是何等巨大的无奈与悲哀? 这片江湖,实在是太叵测;这些人心,实在是太无常。 谁是敌人谁是朋友,我早就已经分不清;何年何月我倒下,我也殚精竭虑猜不到。 江湖路难,难于上青天! 那个午后的我,褪去了平日中江湖大哥果断无情的外衣,做回了骨子里那个敏感而脆弱的胡钦。 坐在床头的我,不可自抑的思念起了曾医生,那位我曾以为自己从来没有真正爱过的姑娘。那一天的那一刻,对于她的思念,甚至超过了君。 上天其实给过我很多机会,可是,我却为何不知不觉,就走到了现在这一步。 然后,就当我沉浸于对往事的缅怀当中,不可自拨的时候,床头的电话响了起来。 第362章 好自为之 其实,当看到手机屏幕上的来电显示是胡元的时候,我就已经有了不好的预感。 这个时间段,胡元应该正是在姚二哥寿宴上吃喝的时候,如果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他不会也不应该在这个时间联系我。 突然给我打电话,这本身就已经代表了反常。 所以,本来就处于高度紧张状态的我脑海中第一个浮现的就是,难道义色的仇人上门寻仇,或者是洪波的事有了其它牵扯,而胡元被殃及池鱼了吗? 小二爷、洪波的接连出事已经让我有些过于敏感了,当时,我拿着手机几乎是本能的迟疑了好几秒都不敢去接,最后好不容易才在理智的驱使下按通了接听键。 “喂?哥哥?” 直到胡元平静的声音传入耳朵的那一秒钟,我慌乱的心神这才彻底回归,整理了一下情绪之后,说道: “老二,怎么了?你不是在吃酒吗?” 说话声一出口,干涩的连我自己都吓了一跳,果然,电话那头的胡元立马就注意到了: “喂,哥哥,你怎么这样的声音?你没事唦?” “啊?哦,没事没事,我刚刚睡醒。” “哦,真没事?” “真没事啊?能有什么事?你怎么了?吃完酒了?” 这句话一问过后,电话那边陷入了短暂的沉默。我片刻之前才刚刚放下去的心,再次提了起来,追问道: “怎么了?” “哦,哥,没什么事,我就是给你说一下,我这边刚刚出了一点小事情?其实也不要紧……” 电话那头,胡元尽量委婉而含蓄的说出了几十分钟前,他和万宝路之间发生的摩擦。 我听得出来,他生怕激怒我,更不愿把事情闹大。 所以,他一直都说得轻描淡写。 最后,他还专门交代了一句: “哥,真没什么事。张飞担心不好给你交代,所以还想去找那个伢子,但是真没必要了,哥哥,你给他说一下,就这样算了吧。哥,哥,你在听吗?” “嗯,我在听呢。你没受伤唦?只要你没事,就行了。老二,你放心,我听你的,不会有什么事了。真的,放心啊,过了就算了。这样,你把电话给张飞,我和他说一下。” 一阵细小的悉悉索索之后,话筒里传来了张飞的说话声: “钦哥!” “先把胡元送回家,再回个电话给我。” 说完这句话之后,我再不多言一个字,直接挂掉了电话。 正如胡元不愿意让我担心一样,我也同样不愿意让他担心,他的要求,我绝不会当面拒绝。 但是对张飞,我的态度不用像是面对胡元一样。 我不需要任何的压抑和克制。 相反,我必须让他,让所有人都知道我此时此刻的怒火和仇恨。 这段时间以来,明枪暗箭如同雨点般射向了我和我的团队,而我身为领袖,却一直都在揣摩,一直都在观察,一直都在隐忍。 于是,在我的克制和保守中,有一张看不见的网似乎已经真的结成了,而且还丝丝缕缕的缠裹向了我和我的兄弟。 我退一尺,它进一丈。 我已经被逼成了一条无路可逃的野狗。 既然如此,该轮到我这条狗亮出獠牙了。 就在这一刻,被触犯了底线的我,终于抛弃了所有的顾虑和牵扯。 破网的第一刀,已经高高举下。 再也没人有能够阻挡! 十分钟之后,电话再次响起,不出所料,这次打来电话的人是张飞。 “钦哥。” “胡元到家了吗?” “到了,钦哥,刚送回去的,我亲眼看着进门。” “好,这件事,周波知道吗?” 问这句话的时候,我的语气非常平和自然,绝对不会引起张飞的丝毫警觉。但实际上,这种 貌似毫不经意的背后,却是经过了我长时间的思考。 我这样问是有道理的,这是一个看似普通却重要到几乎可以揭穿一切的问题。 果然,电话那头的张飞并没有任何的犹豫,张口就回答道: “哦,知道了,波哥刚刚正好给我打了电话,问我什么时候回医院,我就随口说了一嘴。” 此时此刻的张飞,一定想不到,当他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是什么表情,又在做什么事。 就在他无法观察到的电话这一头,随着他的说话,一根刚刚点燃的香烟已经在我的指间被揉成了粉碎。 张飞很聪明。 他看不到我的表情,我的语气也没有露出任何破绽,但是他却本能的选择了避重就轻。 我绝不信刚好就是周波打了电话过来,我甚至可以肯定这个电话一定是张飞送完胡元之后,先给周波通报,然后再联系的我。 我当然无法知道他们在电话里说了什么,我也不需要深究这个,这完全不重要。 关键是,这一句话已经再次向我证明了一件已经纠缠了我很久的事: 九镇四鹰,自威自重,自成山头,已是铁板钉钉! 自从省城遇袭之后,对于九镇铁板一块,水泼不进的现状,我就已经感到了如骨在喉。 可当初,险儿刚刚回来,我们要抢搬驼子的生意,实在是抽不出人手,只得先拖着。 要是如今依旧是这种局面,九镇的事,我还是可以暂缓处理,等到日后周波他们先稳不住气了,我再一举拿下。这样的话,对于整个团队的人心安定而言,更加合适。 可是,现在不行了。 先是市区危机重重,接着九镇也疑云密布,天下大乱的局势已经彻底形成,现在的我只有快刀斩乱麻,以雷霆手段行酷烈之事。 我不能让任何人误会到我胡钦已经开始站队。 谁逼我站队,谁要打破我坐山观虎斗的战略方向,那我就向谁开刀。 如今九镇风起云涌,老鼠黄皮深陷其中不用说,就连我都身不由己的卷入了其中,可三哥却依旧稳坐钓鱼台。 对不起,我绝不允许这样的局面发生! 坐钓鱼台的那个人只能是我,如果我坐不了,那就一起下来吧。 天下人都以为洪波之事过后,我和老鼠一战,在所难免。 可我偏不,有人既然已经结了网。 那我就偏要扯破这张网。 而且,这些年来我一直都想重回九镇,却始终没有合适的时机,如今既然已经被逼到了这一步,那我就不如将错就错,一错到底吧。 当年,是三哥把我赶出九镇。 哪里跌倒,哪里爬起来。 重回九镇的第一刀,就从义色开始吧。 “钦哥?” 耳边传来了张飞的说话,将我从短暂的思考中唤醒过来。 “嗯,周波怎么说?” “钦哥,你是大哥,我和波哥都没意见,听你的!” 既然你们要听我的,既然你们把球踢给我,那我就给你们一个意想不到的安排。 外人都说我胡钦不按套路出牌,今天,也该轮到我的这些兄弟们体验一下了。 深深吸了一口气之后,我再不犹豫,说道: “那好,昨天洪波才出事,今天又打到胡元这里来了。张飞,你跟了我这么多年,我们兄弟受过这种气吗?” 电话那头陷入了短暂的沉默,我没有给他任何考虑的机会,飞快追问道: “受过吗?嗯?” “没,没有,钦哥。” “好,谢谢你和周波的信任,既然听我的,那就听好了,挂完电话之后,无论是谁要保万宝路,我都不管!谁出头就连谁一起办,没有任何面子给!总之,我只要一点,从今以后,我要万宝路两只手再也不可能打任何人的耳光!你明白了吗? 电话那头传来了张飞再也压抑不住的粗重喘气声。 “明白了吗?” “明明明白了!” “需不需要我调人过来?” “不!不需要,钦哥,我们会搞定!” 听着张飞最后一声紧张而又仓促的回答,心中的最后一丝犹豫和不舍,彻底消失不见。 是的,你们肯定不希望我直接插手。 那么,我就磨好刀,擦净眼等着看你们怎么做了! 江湖路远,好自为之! 第363章 备战 挂掉张飞电话之后,我独自一人,继续在房间里呆了一会儿。 今天,如果张飞那边听令而行,动了万宝路,那我接下来必然就要面对义色方面所有一切可能会发生的回应。 或许他会为了维护团队稳定而孤注一掷全力展开反击,这不是没可能发生;可是,让我设身处地,从一个江湖大哥的角度来考虑的话,我认为更大的可能则是他会顾全大局,决定牺牲万宝路,最终与我和谈。 我当然希望摩擦可以控制在小范围之内,我并不想真的与三哥火拼,这不是我要落这一着棋的真正目的,战火一旦扩大到你死我活的地步,对于我们双方也没什么太大的好处。 但不管他怎么做,我都不怕,我都会接着。 这本来就是一场赌博,我已经立于不败之地,最坏的结果也只是开战,只要我还想回九镇,这一战就不可避免,现在只是提前而已。 可假如我运气好赌对了,那所有的答案也就水落石出。 我真正要试探的是张飞,以及张飞背后的周波。 如果张飞胆敢违抗我的命令,没有动万宝路,或者仅仅只是敷衍了事,那么我就毫无疑问会立刻下手对付他和周波炉子三个人。 而且更严重的是,义色也马上就会超越方五,成为我胡钦的头一号生死大敌。 我将会倾尽所有毫无保留的全面与义色开战,哪怕是联手老鼠黄皮都没有关系,总之,我一定要彻底摧毁义色的所有势力,绝不可能再有半点和谈的可能。 所以,接下来的这大半天之内,将要发生的事情,将会是九镇江湖平静了十几年之后,风暴再次来临的前兆,无论最终等来的答案是哪一个,都注定会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胜负手。 在谜底揭晓之前,我必须要做好所有应该去做的准备。 于是,我分别打了好几个电话。 第一个电话,我打给了关二关长山。 义色是个大麻烦,虽然这两年来江河日下声势大减,但廋死的骆驼比马大,真要走到让他红了眼豁出去拼命的那一步,对我来说,也还是有着不可预测的风险,难免也要遭受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如果换做几个月前,我没得其他选择,就算是千般不愿也只能咬着牙去做这种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蠢事。 但庆幸的是,现在的胡钦已经不再是几个月前的胡钦。 要想彻底打垮义色,我和我的人当然不可能不参与其中,可是第一个冲锋陷阵的人,却不一定非得是我。因为,在真正坐实义色与周波确实在暗中勾结从背后插我一刀之前,最恨义色的那个人也不是我。 关二是个目光长远,老谋深算的狠角色,他当然知道我在利用他,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早就达成了联盟,从联盟的角度出发,他能够想到,如果我的手脚能够再次插进九镇范围,并且站稳脚跟,与九镇的某方甚至几方势力形成了牵扯的话,对于之后市区大乱所能够造成的影响和意义所在。 所以,当我在电话里简明扼要的说明了现在面临的局势,并且希望寻求帮助与配合之后,他没有丝毫犹豫的答应了。 我们的电话刚刚挂完两分钟,阿字的电话就打了进来。 和阿字商量完之后,我的第二个电话,是打给贾义。 我让他在接完电话之后,马上就用最快的速度赶回九镇,带着简杰和鲁凯一起,全面接管周波留在九镇的人手。除此之外,暂时什么都不用做,只需要暗中密切关注一切事态发展,把义色方面的所有动静全部盯牢。只要一旦发现义色方面有任何异动,就马上带人撤退,酒吧什么的都不用管,绝对不允许爆发冲突! 同时,第一时间通知枕戈以待的阿字,剩下的事自然有他来做,我们的人只需要尽力配合,准备后续发力就好。 第三个电话,我打给了胡玮,我让他和小黑一起带人去了医院,全程陪着周波,只要他认为有必要,就可以把人当场拿下,不用向我汇报。 最后,我打给了地儿,让他坐镇总部,在做好所有迎战准备的前提下,一切细节便宜行事,并通知险儿去小二爷家里,与我碰面。 安排以上这一切的时候,我思路清晰,有条不紊。 怎么和关二说话?如何与阿字对答?胡玮该干什么?贾义又要怎么做?所有的步骤,我连想都不用想,熨熨帖帖,信手拈来。 这是我在多年间残酷冷漠的江湖生涯中,培养出来的一种近乎本能的求生技巧。 没有这种技巧,我坐不上今天的位置;没有今天的位置,我也形成不了这样的技巧。 这一切在我的生活中,早已经是浑然天成,再也平凡不过。 可是,那一天,当我穿好衣服,走出家门的那一刻,看着停在门口的那辆老旧桑塔纳,骤然之间,我涌起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复杂情绪。 我才忽然意识到,这些生活,这种技巧,居然已经彻底模糊了我的真正本性。 在房间内的整个过程中,我趋利避害,运筹帷幄都没有错。在其位谋其政,天经地义理所当然。 但是,我的脑海里,居然连想都没有想一下周波、张飞、炉子,或者是三哥。我甚至都没有考虑过,当事态真正发展到最坏的阶段,我的那两个站在对方阵营的结拜兄弟,又应该怎么自处。 到底是因为什么,这些也曾经陪着我出生入死,带着我吃喝玩乐的兄弟,在我的心里,已经一一变成了对手。 又到底是何年何月何日开始,那些属于我们彼此之间,也曾经真诚,曾经单纯的一段段情感,被彼此彻底抛弃在了脑后。 我无可奈何,却又不得不承认,如今的胡钦居然已经是如此翻脸无情,杀伐果决。就在那一刻,我的心底,有了留周波和义色一条生路的想法。 只可惜,车虽然还是这辆旧车,人却早已不是那些旧人。 大势所致之下,并非我胡钦一厢情愿,光靠个人能力可以改变一切。 而那一天的我,唯一能够做出的改变,就是终于决定换车。 赶到小二爷门外的时候,险儿的奥迪已经停在那里,大海正百无聊奈的靠在车子上抽烟,一看到我眼睛就亮了起来,赶紧一甩脑袋上的长毛,一边跑过来帮我开车门,一边用那种南腔北调的奇怪嗓声大呼小叫着说: “钦哥,钦哥,胡尾巴出去办事了啊?贾义是不是也去了?” 他话没说完,但从他的眼神里,我看得出来,他其实最想问的是三个字: “那我呢?” 我拍了拍大海的肩膀,没有搭理他,直接走进了单元门。 走进小二爷家门的那一刻,险儿正和已经可以正常活动的小二爷坐在沙发上对谈,一看到我进来,小二爷劈头就说了一句话: “胡钦,开战可以,但是你忘了一件大事!” 第364章 不该忽视的人 听着小二爷无头无尾的说话,看着两人一本正经的样子,我突然就觉得,哪怕是天塌下来了,也没什么好怕的。 关好门,脱下鞋,再将随身小包往坐在沙发上的险儿身上一扔,在险儿骂骂咧咧帮忙把包放好的同时,我已经狠狠一屁股窝进了夸大柔软的真皮沙发里,笑骂着回答说: “什么情况?你有病啊?” 我喜欢这个时刻的胡钦,可是这样的时刻却已经越来越少。 小二爷没好气的瞥了我一眼,根本就懒得理我,指了指茶几上的一个空杯子,示意那是给我留的之后,继续追问道: “你是真想和义色开打?哪里跌倒哪里爬起来啊。” 我一边倒着茶,一边没有好气的反问道: “你说呢?你是不是有病?” “那就是说,你在扯根屌毛当缆绳,赌一把看诈不诈得到人咯。” 我仰头把茶大口大口的灌进嘴里,同时对着小二爷翘起大拇指,做出了一个“原来你这么聪明”的动作。 茶是隔夜茶,浓烈发苦,入口冰凉。对于品茶的人而言,别说好喝,可能根本就谈不上入口。但这是我们兄弟多年以来独有的习惯,在很久很久以前的九镇,有几个小屁孩子一起放学回家的路上,玩得满头大汗,总是会凑出几毛钱,在茶水摊上买几大碗这样虽然苦涩粗粝,却也更加解渴的冷茶,大家笑着闹着你一口我一口的分而饮之。 这些年来,人在变,生活在变,每一样东西好像都在变。 唯一留了下来的,就只有我们兄弟的感情,和这一碗拿不上台面的隔夜冷茶。 它是我们专属的饮品,也是我们的生活。 小二爷拿起了茶几上的电视遥控机,打开电视机,心不在焉的循环变换着频道,直到我喝完之后,他才说: “你觉得义色会开打吗?” “应该不会,都是洞庭湖上见惯大风浪的老麻雀了,现在这样的局势,要是为了一个万宝路,他都愿意当第一个下场演戏的人,那他也就不是义色了。至少,不是我们认识的那个义色。这件事太奇怪,昨天晚上洪波才把老鼠捅成那个样子,今天义色的人又主动挑衅胡元,还刚好被张飞看见。而且,最关键的是,所有一切都合情合理,没得说不通的地方,就只能解释为是我胡钦运气不好,碰巧遇见了这回倒霉事。老鼠的事,我和胡伟查了整整一晚,我都抗不过去的手段,小满居然就硬生生让我查不出个名堂来!万宝路这个事,我估计也不可能查得出来。但问题是我们运气一直都不算差啊?怎么就刚好这么关键的时候运气不好呢?我不信!两件事都只能扯到一个人,周波。所以,不管怎么搞,周波我必须要动!万宝路打胡元,张飞出面邀功的同时又还可以洗白和义色之间的关系,但怎么都没料想到我居然要下重手。哈哈,我就想看下,这个局周波怎么收场。至于义色,他打也好,不打也罢,都随他,我陪他玩到底。你们觉得呢?会打吗?” 小二爷没有作声,还是在盯着电视一个台一个台的反复换,就连险儿盯着他看了半天,他都没有察觉。直到险儿实在受不了他装逼的样子,一把抢过了遥控器,远远扔到沙发角落之后,率先回答说: “我也觉得不会打。这件事义色应该不会动。但我赞同胡钦的看法,不管他动不动,玩名堂的那个人都最有可能是他,你被大小民弄死了,只有他才最爽,别人没得理由。小二爷,你说句话啊,聋哒。” “对付周波也好,对付义色也好,我其实都没得问题。上次胡钦从省里回来了,我就说过,搞事的人只有可能是义色,老鼠这样做实在是太现行了,他不至于蠢成这个样子。周波嘛,不管他参与这个事没有,至少他一个人在外头也待太久了,动一下位置换个人来干也不是坏事。但是,胡钦,义色如果开打的话,你想过怎么对付了吗?” “阿字啊!这么好的核武器不用,难道放着供家里啊?” “好,阿字对付义色。那还有呢?” 小二爷的话顿时就把我问住了,完全没明白他什么意思,只得扭头看看旁边,险儿对着我双肩一耸,表示他也一无所知,小二爷也还并没有和他说明。 “还有什么?” “其它人啊?” “什么其它人?老鼠?黄皮?这和他们没关系啊,难道他们这样的便宜都不占,还出面帮义色忙啊。脑壳被门挤了?” “你他妈的还真是完全没有考虑到啊,胡钦,你的脑壳才是被铁门挤了吧。” 一看小二爷眯起双眼的神态和这样的鄙视语气,我和险儿两人立马就不约而同的把嘴巴紧紧闭了起来。我扭头专心致志看起了电视,险儿低头饶有兴趣的玩起了我的那个随身小包,多年来的经验让我们没有一个人搭理小二爷。 半晌过后,颇感无趣的小二爷实在是憋不住了,干咳了两声,主动说: “嘿嘿,装宝就装的过去吗?两个蠢麻皮,你们还真是完全忘记义色是哪个了?” 我还是忍着没看小二爷,但险儿没我有出息,沉不住气看了过去,马上,我就听见了小二爷劈头盖脑的羞辱声: “还好意思望!来,你拿刀捅我啊?捅不死我,我都不尊重你。我也是跟了义色这么久,你们也是跟了这么久,狗屁不晓得,真是遭人看不起。” “你妈了个逼,有屁就放。” 听到险儿难得的粗口,我再也沉着不下去,扭头一看,他居然已经是一脸涨红,恼羞成怒。 “我就问下你们,何勇太远,变数太大,我先不讲,将军金盆洗手了,我也不说。洪武呢?洪武怎么办?源帮三字头啊!两位哥哥!平时两个人看起来好像来往不多,江湖上还好多人讲他们的关系早就弄僵了。但是,大家都是出来打流这么多年的人,你们就这么确定义色没有留后手,洪武没有留后手,他们不是故意放的烟雾弹?就这么确定真到了鱼死网破那一步,洪武就袖手旁观,不作声?老鼠黄皮为什么到现在都还没有下重手?有没有洪武的原因?有没有源帮的原因?胡钦,这都敢忘记?你活腻了!” 第365章 拨云见月 一大串话飞快的说下来,小二爷也许是有些渴了,端起茶杯喝了一大口之后,这才接着说道: “你现在所有考虑的点都是,义色会不会找我们开打,基本上我们都认为不会!所以,洪武怎么样根本无所谓。但是,胡钦,你想过没有,万一,我是说万一,我们会不会主动打他呢?我们需要不需要和老鼠真的合作,打义色呢?” 我怔怔看着小二爷。 我知道,我们必须重回九镇,这是我们兄弟早就定下的目标,与老鼠合作也是我们一直以来的设想。 但是,在搞定黄皮之前,我为什么要打义色? 留着义色,对于黄皮也好,老鼠也罢,不都是一个最佳的平衡,让他们你死我活之后,我来捡便宜不是更好吗? 所以,我能听出小二爷话中的深意,但一时之间却领会不到妙处。 “前一段时间,我刚出事的时候,武晟和袁伟过来帮忙。有一天晚上,你们都不在,就他们两个陪着我。当时,武晟说了一句很奇怪的话,他让我告诉你,注意一点,这个世道,什么都不好说,多留个心眼,上上下下都要防着些。当时我就觉得有些不对,武晟不是这种多愁善感,没话找话的人。我就想起了你在省城的事。想继续问,结果他们两个又都吱吱呜呜的不肯细说了。逼急了,他们说就是随口这么一提,没有其他意思。但我们兄弟,我怎么会不了解他们。” “然后,就这两天,先是洪波,再是万宝路,这两天发生的事实在是太巧了。得罪了老鼠,和义色又起了冲突,一眼看上去,好像都是意外。但往深了想,我想得浑身发冷。为什么受重伤结大仇的是老鼠,而主动挑事只有小小一耳光的却就是义色那边呢?为什么不是反过来呢?胡钦,我的想法和你一样,这个背后头有人,你让张飞把事闹大我也完全赞同。所以,刚刚在你和险儿来之前,我就自作主张给袁伟发了一条短信,我把这件事告诉他们了,想看看他和武晟是什么反应,他没有回。你们明白我的意思吗?” 说以上这段话的时候,小二爷的语气由最开始的正常状态变得越来越低沉凝重,到最后每一个字都像是重锤一样,一下又一下的敲在了我的心里。 扭头看去,险儿也恰好抬起了头,四目相对之下,险儿的脸色已经阴沉到像是戴了一张面具。我看不见自己的表情,只不过,当我努力想要挤出笑容,或者说点什么时候,却发现自己脸上肌肉已经僵硬到连动都动不了了。 “你不死,我们的人就绝对不可能短时间之内插手到九镇的任何恩怨;你死了,不管是我还是险儿地儿,我们会和黄皮不死不休。道理很简单,胡钦!义色是什么人,你们和我一样,我们都清楚。洪武有什么手段,洪武的结拜兄弟又是哪个,溪镇十杰边海洋是怎么挂的,大家也是明明白白。胡钦,这个人你不应该忘,更不应该不想。不出事就好。如果出卖你的人不是义色,那就另当别论。可如果是他,那要不就不出事,出就是大事!这就是不是义色打不打我们,而是我们打不打他了!洪武,能不考虑吗?” 我猛的一挥手制止了小二爷往下面的继续说话。 不是他说得不对,而是我不想再听。 我明白! 我当然明白了! 这些年来,虽然武晟袁伟不在我们身边,但这片江湖易变,我们六兄弟的感情却从来没有变过。办班长,小二爷出事,只要我们有需要,武晟袁伟就会义无反顾的回来帮我们,从无例外。 如今,我和义色要翻脸,夹在中间最难受的就是武晟和袁伟,假若换做以前,以武晟的性格,只要知道了这件事,他无论如何都会跳出来阻止。 可现在呢? 现在小二爷已经把消息告诉了他,却没有得到他的回答。 有些时候,不表态,就是一种表态。 小二爷和我一样,都没有掌握真凭实据,我们都还只是猜测。 但小二爷还是和我不同。 有意无意间,在我的心里,有很多时候都还是不由自主的把那个男人当成了曾经爱我帮我,看我长大的三哥,而不是义色。 主观感情模糊了我的判断。 可在现实中,在绝对理性的小二爷看来。 三哥早已不再是三哥,义色却一直都还是义色。 我确实大意了。 这段时间以来,在黄皮和老鼠两人的联合打压之下,义色貌似已经走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所以,虽然我一直都怀疑他想拉我下水,借用我们兄弟的力量,但却也是走投无路之下的不得已之举,不至于做的那么绝。 我完全忘记了义色的手段,义色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给我说过一句话:“而今这是打流。” 对啊,一切都是打流。 从他说出那句话的那一晚开始,我和他之间就不再是兄弟了。 我们都只是两个打流的流子而已。 打流就有打流的套路,在这其中,容不下半点的仁慈和情义,有的只是,谋定后动,动不留情。 这才是打流,这才是义色。 几乎就在那一刻,我确定了下来,出卖我的人,就是三哥。 就在那一天,就在小二爷的房间里,我们最终还是收到了袁伟发来的消息。 消息很短,就只有一句话: “其它的我也不晓得。但是停车场你们不要,你们的人要。” 当看到信息的那一刻,一切都通了。 虽然我们还是不知道把我出卖给黄皮的人到底是周波还是义色,他们又具体是怎么知道我的行踪的。 但这一切都已经不再重要了。 就算真的知道了,也只不过多了一块心病,除此之外再也没有任何意义。 重要的是,我一直怀疑的都成为了现实。 那个停车场。 那个老鼠和义色争夺不休,不惜以死相搏的停车场,没有打动我,却终于还是打动了周波。 一条短信,我留下了两个兄弟,却又失去了两个兄弟。 兄弟还是兄弟,兄弟却再也不是兄弟,兄弟又还能做多久的兄弟?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所谓江湖,不过如此。 第366章 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1) 已经是晚上十二点,我独自一人坐在办公室里,在门外酒吧依旧隐隐传来的喧闹声衬托之下,房间内越发显得静谧空荡。 “咚咚咚” 耳边先是突然响起了几道轻柔而清晰的敲门声,紧接着办公室那道厚实的原木门就被人推了开来,简杰的脑袋从门缝中伸出: “钦哥。” 在简杰的叫声中,我将目光从手中的一本小说上移开,看了过去。 几米之外,简杰身体微微一侧,在他身后,周波腋下夹着一个随身小拎包,默默站立在空旷的走廊上,在远处五颜六色的射灯照耀之下,整个人依旧沉静似水,却又仿佛散发着一种说不出的疲惫风霜感。 那一刻,看着眼前这个曾经同窗共读、一起玩耍,也曾经跟随我出生入死,患难与共的好兄弟,一时之间,在早就已经修炼到位的不动声色之下,我的内心却情不自禁感到了一阵难以言说的酸楚。 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 周波,你何苦,又何必! “简杰,把门关好,周波,你进来吧。” 房门在周波的身后缓缓关闭,狭小的空间里,只剩下了我们这两个已经因为欲望利益等现实种种而恩怨纠缠,却又未必是真心彼此仇恨的薄命人。 周波领命前行,一路走来,在我的观察之下,他始终面色如常,根本就看不出任何的异样之处,就连双眼都是一如既往,恭敬而礼貌的避开了与我的目光对视,恰到好处的聚焦在了我的鼻尖上。 这就是周波,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拿捏到位,圆通自若,让人不得不欣赏。 短短几步之后,周波的脚步停在了我的办公桌前面一尺见方,笔直站好,看着我喊道: “钦哥!” 我暗自长长叹出一口气,放下手中书本,指了指对面的座位说: “你来之前,就在这个房间里,我一个人想了很久很久,想起了很多平时不会去想的事情。小波波,坐吧,坐下来,我们两兄弟好生谈一谈。” “小波波”这三个字,是很久很久以前,我和周波都还是懵懂少年的时候,我们一起在九镇上街的小录像厅里面看叶子楣的三级片,我从中第一次学到“波霸”这个词的时候,给周波取的外号。 如今,我已经不知道有多久没有这样叫过他了,而其他知道这个外号的人,也大多都不敢或者不方便再这样去叫。 而此时此刻,当我一时兴起在上面那段话中加入了这个外号的时候,我并没有刻意去掩饰自己内心中那些复杂而深刻的情绪。 所以,接下来的那一瞬间,我极为敏锐的捕捉到了周波眼神里泄露出的几许一闪而过的诧异和伤感。 那种发自内心的细小情绪让我意识到,在走进这个办公室之前,周波的心里或许已经是做过了无数的预想和准备,但他一定没有想到,我的第一句话居然会这样的饱含深情,居然会像他一样的疲惫! 有些事情,虽然他还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但通过这两天发生的一切,通过我抓小满,通过我让张飞下重手,以周波的聪明,他肯定也察觉到了我们之间开始疏远和防范的种种蛛丝马迹。 毕竟,距离那些纯真美好的过往,已经过了这么多年,已经发生了这么多事。 所以,以他对我的了解,他想不到我怎么会有这样突如其来却又无比真挚的情感流露。 其实,几个小时之前,我也没有想到。 当时,在小二爷家里,收到袁伟的短信之后没有多久,我们又接到了九镇方面的消息,万宝路被废了。 打了胡元之后,意识到闯下大祸的他,并没有听张飞的话等在巨龙大酒店里,而是转身就逃跑了。不过,仅仅是几个小时之后,张飞就带着人在万宝路女朋友位于县城城关镇的家里抓住了他。 张飞挑了他的两条手筋,准确而完美的做到了我的要求: “总之,我只要一点,从今以后,我要万宝路两只手再也不可能打任何人的耳光!” 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们兄弟三人再次经过了一番非常激烈的讨论和争辩。 我们的意见分成了两派,打或者不打。 险儿的性格向来都是遇弱则弱,遇强更强,就算是经过了几年浪迹天涯的风霜磨砺,骨子里面也依旧是那副吃软不吃硬,宁折不屈的脾气。 可是那天,他却一反常态,选择了不打。 他的理由很简单,皮财鱼金子军如同冤魂缠身,方五莫之亮也在猛鬼索命,黄皮已经在省城对我出过一次手表明了态度,如今经过昨夜的洪波事件,就连老鼠这一派也节外生枝,后果未明。 现在打,实在是风险太大。 第367章 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2) 廖老板虽然充分放权给我们,明确表示我可以插手九镇,不管具体怎么操作,他只要最终结果就好。可我们面对的这些对手,个个都不是等闲之辈,假如再加上一个义色,但凡过程中出现了一丁点意想不到的事故,廖老板愿意出手还好说,他要不愿意,那我们就真自己把自己玩死了。 所以,险儿坚决认为,如果义色没有主动出击意图的话,那我们也应该先选择息事宁人,熬过现在的艰难处境之后,再算账。 反而是向来谨慎保守,谋虑深远的小二爷,这一次却也偏偏一反常态,有了更为激进的想法。 他认为要打。 当时,从险儿刚表态说话开始,大概有四五分钟的时间,小二爷始终都没有张口。以我对他的了解,我以为他会赞同险儿的意见,可没想到,经过我和险儿的一再追问之后,他皱着眉头,一语三思的说了这么一段话: “这些天,我一个人在家想了很多。天下大乱,出头的永远都是最后死的那个,死的永远都是最先出头的那个。胡钦,你拉李杰关二是步好棋,回九镇,想把九镇拖下水也是好棋。但是记着,还有那条洞口蛇!市区四大天王,三个都已经落场,除了他。以他和洪武方五这两帮人各自之间的交情,以他今时今日的江湖地位,现在外面乱成了这个样子,就连李杰瘫了十几年的人都忍不住了,他却从头至尾还没有出现过。他在干什么?他想干什么?他和源帮现在又是什么关系?有没有关系?所有人都一无所知。而现在我们自己呢?我们是处处补漏处处漏,这不是好现象。凭什么我们火烧火燎,别人雷打不动!不打下草,就惊动不了蛇。” “皮财鱼和金子军那边有廖老板自己出手了;老鼠是个聪明人,只要我们能够和他达成某种协议,他不至于非要和我们硬碰到底;黄皮那边,我们只要搞定了老鼠,基本上也就等于搞定了他;至于方五莫之亮,那是没办法,不管我们怎么做,和这两人反正也都只有不死不休。动不动源帮,没得任何影响。今天,我们已经动了万宝路,义色如果还手,那就好说,我们可以像险儿说的,和他讲和,熬过现在了秋后算账!但如果义色不还手,不和我们开打,那就麻烦了。他源帮也不是被人欺负的角色,凭什么脾气就这么好了,自己被砍了不说话,手下被砍了也不说话,在九镇被排挤成这个样子还是不说话?黄皮后头就算有悟空,源帮不也有那条蛇吗?为什么都这么安安静静?我越来越觉得不对,真的!所以,我觉得要动,不动一下,我们永远都不晓得九镇水到底有好深。我就怕到头来,别人渔翁得利都算运气好,最坏的是我们不但没有把九镇拖下市里这池水,反而还淹死在九镇的水里头。打!义色打,我们就谈。义色要谈,我们就坚决打!必须打!” 房间里一片死寂,在小二爷极为少有杀气腾腾的话语声中,我和险儿的呼吸声粗重到像是老牛重喘。 当我们都以为小二爷说完的时候,他的嘴里却又冒出了另一句话: “今天就办了周波,九镇的场子让曹鸡公或者飞机其中一个去管,要下水一起下,不能有任何人三心二意,都要防!” 那个下午,险儿和小二爷的意见始终都没有达成统一,他们一直都在争辩,等着我表态。 但我却也一直都没有表态。 因为,我在等一件事。 等义色的反应。 可直到现在,我早就已经从小二爷家里离开,来到场子,并且已经等到周波了,却都依然没有接到任何来自义色方面的反应。 他没有找我谈,也没有要和我打。 就好像万宝路根本就没有被办,或者是他的手下根本就没有万宝路这么一个人。 于是,多半个小时之前,我做出了一个决定,我打电话给周波,让他过来见我。 险儿说得对,强敌环视,要尽量避开锋芒。 小二爷说的也没错,迷雾重重,打草探路。 可是我不准备听他们任何一个人的意见。 我决定不打,但不打的理由却不是避其锋芒。 这些年来,我和三哥都变了很多,我们都做过了无数件大家都并不会引以为自豪的龌蹉事,我对他玩过心机,他也对我耍过手段。 可这一切都没有错,我们本来就是流子,见钱眼开的流子。 我们也不再是兄弟,不需要坦诚相待。 但重要的是,我胡钦从来没有动过杀他义色的心思,连想都没想过。 既然他已经走出了这一步,既然他可以心狠,那么我也就无所谓了。 我也能够豁出去手辣。 我不打! 是因为,我不要打草惊蛇。 我要斩草除根。 门外传来了迪厅里面骤然大作的音乐鼓点和男女喊叫声,午夜十二点正。 又是一天过去了。 在人们的狂欢下,明明坐着两个大活人的办公室里面却安静得近似于落寞。 看着周波在对面的位置上缓缓坐下,我抽出一根烟点燃,缭绕的青烟中,微笑着说: “小波波,你对不起我!” 一言心酸,一笑十年。 第368章 内乱(1) “我听到传来的谁的声音,像那梦里呜咽中的小河。我看到远去的谁的步伐,遮住告别时哀伤的眼神……” 门外隐隐传来了罗大佑的一首老歌,低回婉转,带着一种说不出的悲凉与沧桑。 咫尺开外,周波静静坐在椅子上,眼神平静得如同一口深潭,当中无悲无喜、无忧无惧,老练如我,居然也看不出哪怕是一星半点的蛛丝马迹。 我静静等待着,我知道周波是个沉得住气的人,我也知道,一时之间,他并没有开口说话的意思。 他一定会等着我来说,等着我主动告诉他,我口中所谓的“对不起”到底是指什么事。 我要是他,我也会这样去做。 在这样的对话当中,在他现在所处的环境之下,多说多错,越说越错。 聪明人,唯有沉默是金。 何况,这本来就是周波一贯的性格,也是他最大的长处。 基于彼此之间的深刻了解,和这些年来与三教九流打交道所练就出的处世手腕,在进行这次会谈之前,我其实就已经做好了带领谈话的心理准备。 但是说完开门见山的第一句话之后,我也不想马上就继续开口。 因为,不管此时此刻的周波看上去有多么稳重,多么淡定。可毕竟,在这个房间里,真正掌握了主动权的那个人还是我,我才是大哥,我才是那个有资格兴师问罪,生杀予夺的人。 所以,周波的内心一定是乱的,一定有着无数念头在起此彼伏的纠缠着他,所有云淡风轻的背后,他一定正在承受着某种程度上的煎熬。 这是人性,也是时势。 只有时势才能造英雄,就算周波再厉害,他也违背不了时势。 我的办公桌上,有一座张总送给我的积家古董台钟,现在,它所指向的时间是午夜十二点十三分。 两分钟之后,我才会正式开始这次谈话。 当然,如果单单只是两分钟的沉默,肯定打垮不了周波,我也不会幼稚到这样去想。 周波这座城池,千锤百炼,刚柔并济,光凭蛮力从外面是永远攻不破的。 然而,随着我们之间的这种沉默时间越长,他内心里面的煎熬和慌乱也就一定会越大。 所以,我要等的,并不是他垮,而是他乱。 内乱! 时间在一分一秒的过去,我和周波彼此都心领神会,极为默契的没有把目光对视,我看着周波脑袋后方墙壁上的某个点,而周波则貌似愧疚的深深低下了头。 如此诡秘而危险的气氛之下,长时间的直接目光接触,是一种极为愚蠢和挑衅的行为,没有人能够承受得了,它一定会导致某些谁都预料不到,控制不住的恐怖后果。 而我和周波都是聪明人,虽然我们都有着各自不同的算计,但这些算计里面肯定没有一个是希望当场爆发冲突,立马血流成河。 不然,我不会坐在这个房间里,他也不会。 我们压根就不会有这次的谈话。 这大概是我生命当中最为漫长的两分钟,在彼此都毫无异常的外貌表情之下,房间里面的空气却分明好像是变得越来越浑浊,越来越凝固,几乎让我有些透不过气来。 当我眼睁睁看着台钟的秒针,一格一格的跳完最后五秒,终于指向了罗马数字的十二点位置时,我几乎是有点迫不及待的将身体一挺,做出了正式谈话前的第一次试探。 我拿起面前的芙蓉王,抽出一根,然后,将整包烟丢到了桌子另一边,周波的跟前,然后,我一边点烟,一边看都没看他,说: “先抽支烟。” 时间在这一刻变得彻底凝固。 我的耳朵里,除了快要震破耳膜一般的剧烈心跳声之外,所有的声音都已经消失不见;我的双眼当中,再也看不见墙壁、家具和外界的一切,落入眼帘里面的只有那一包静静放置在桌面上的芙蓉王。 终于,一只手缓缓出现,以极慢的速度对着芙蓉王伸了过来,拿起、开盖、抽出烟…… 当周波将香烟叼在了嘴角的那一瞬间,停滞的时空终于恢复正常。 我强行忍着内心的笑意,将手中火机对着周波扔了过去。 周波是一座城堡。 一座钢筋水泥灌浇而成,固若金汤自给自足的城堡。他要是自己不开门,外人永远都不可能走进去的城堡。 不过,再坚固的城堡也一定会有窗子。 没有人会忘记关上城门,尤其是面对着敌人的时候。 可假如是一扇小小的窗子,有谁会在意呢? 谁都不会在意,哪怕谨慎如周波。 很久很久以前,当我们都才刚刚出道的时候。 三哥的身边,曾经有过一个姓金的姑娘,年轻漂亮,单纯温柔。对江湖和江湖人,有着情犊初开的少女所独有的那种憧憬和幻想。 姑娘和我们的年纪差不多大,性格又好,我们兄弟和她的关系相处得也非常不错,有些时候,甚至没有真正把她当做大嫂去看,而是好朋友的感觉更多一点。 所以,我们和她相处的时候,也就相对有些没大没小,不注重细节和规矩。 金姑娘不抽烟。 不抽烟的人,往往都很讨厌烟味。 如果在开阔的地方,一两根烟,那还好,忍一忍也能够接受。 可如果是一个小小的房间里,十来个大男人一起抽烟呢? 那简直就是地狱了。 曾经有一次,在三哥的水泥厂里,三哥一时兴起,喝完酒之后喊我们兄弟打牌。 人抽烟最多的时候,往往就是打牌和喝酒。 那一天,我们两样都干了。 于是,将近十个人一起开熏,短短不到半个小时之后,三哥的办公室里面就像是熏腊肉一样的烟雾缭绕了。 很不幸,金姑娘当时在场,最初,她只是偶尔轻轻咳嗽两声,再后来,她开始试图打开房门和窗子通风,可烟量实在太大,起到的作用微乎其微。 最后,她终于受不了了,给正在全神贯注打牌的三哥说了一声,让三哥别抽了。 这个时候,三哥才发现,自己女人已经快被熏成了精神分裂。 然后,三哥大义凛然的一声令下,都别抽了,安心打牌,少抽烟,注意身体。 结果,烟确实没人抽了,但接下来的一个小时之内,却不断有人起身借口上厕所喝水之内的,出门抽烟,导致牌局时不时就要断一下。 刚开始三哥还半开玩笑的骂一骂,再下来,他自己也熬不住了。 最后,在三哥美其名曰:“把门开大点,轮流抽,就不熏人了!”的号召之下,在他率先点燃第一根的情况下,所有人也就有样学样,彻底抛开顾忌,抽了起来。 那天打牌打了整整一个通宵。 第二天,包括三哥在内,我们每个人都抽到满嘴发苦,头昏脑涨。 可至始至终,却有两个人在三哥第一次说不许抽之后,就再也没抽过一根烟。 幺鸡、周波! 他们都是每天抽烟至少两包以上的老烟鬼。 他们也是那天仅有的两位大杀四方,满载而归的赢家。 而我,则是唯一一个留意到了这个细节的人。 事后,在一个合适的时机下,我刻意的问过周波,我说: “你怎么熬住的。” 周波的回答是: “安心打牌,心里不乱七八糟的去想,就可以了啊” 这就是周波! 一个极为专注,极为克制,极为可怕的人。 一般情况下,给人发烟,我都会主动抽出来。但是刚才,我没有,我只是把烟盒丢给了周波。 今时不同往日,换做以前,他过来,随意一点,自如一点都没问题。 但是,现在已经发生了这么多事,以周波的聪明,他不可能没有做过预想,他绝对知道这次前来,不见得会有个好结局。 如果他心定,他会全力以赴对付我。 我递烟给他,他也许会接,但却绝对不会听从我的话,无意识的去主动自己拿烟。 周波是一个极为目的性明确的人,他不是过来抽烟的。 现在,他却拿了。 那么,他也就亲手给我打开了一扇窗。 让我看到了这座城堡里面的些许光景。 这些光景,并不好看,我也不想看到真是这样。 但毕竟我还是看到了。 看到了那一片乱,和那一片烂。 窗子既然已经打开,那么,我和周波之间也就正式走到了可以说亮话的时候。 当一口青烟刚刚从周波嘴里冒出的那一刹,我对着他微微一笑,说: “小波波,我们是从幼儿园小班开始就是同学吧?” “钦哥,是大班。小班你和师君康杰在一个班,我和险儿是一个班。” 当那个很久很久没有听人说起过的名字突然在周波的嘴里出现之时,这个杀机四伏的午夜,竟然瞬间就变得多出了一丝月残人缺往事如烟难再返的悲伤味道。 第369章 内乱(2) 我当然没有忘记过君,我记得我们之间的很多美好过往,有些情节甚至还曾经一次又一次的在我梦境中还原。 但是,我并不记得原来我和君在幼儿园的时候,就已经是一个班了。 很多我们平常人并不会留在回忆里面的繁琐小事,周波却像是一台精密至极的记录仪,永远都能够做到牢记在心,从不出错。 如果他能够如此清晰的记得我和君在稚童时期的事情,那么他是否也能够记住我和君曾经发生过的所有那些美好而伤感的往事。 他是不是也曾经为我惋惜,为我感叹? 将来,又会不会有人为今夜的我们而惋惜感叹? 想到这里,我的心还是忍不住微微痛了一下。 一时之间,我竟然不知道下一句话应该从何说起。 “钦哥,不知不觉,一转眼就过去这么多年了,你也想开点,那个时候都还小,不懂事。” 我刹那之间的失态并没有躲过周波的观察,但同时,他的话语却也引起了我的警示。 毕竟,无论他是有心还是无意,在这个时刻,他突然提起君,确实扰乱了我的心境。 下一秒钟,我坐直了身体,淡淡说道: “想不想开又有什么办法呢?情深缘浅,就这么回事。不过你说得对,有些时候,我们都还是太不懂事了。” 然后,没有给周波留下丝毫搭腔的机会,我就主动终止了这个让人心乱的话题,深吸一口气之后,继续说道: “你也晓得我胡钦的为人,有些方面心细如发,有些方面呢,却往往又粗心大意。尤其是对自己身边的这些人,越是亲近,我就越是随意。说得不好听就是不上心。所以呢,有些时候,难免有些做法有些说话,会让大家心里不舒服,有意见。我是真心感谢各位兄弟这么多年来的包容和迁就,不见我的怪。但是兄弟之间,有什么就要说什么,不要放在心里。小波波,这些年,我是不是有哪些对不住你的地方,如果有,我给你道歉,你尽管讲,我一定改。” 两道青烟从周波的鼻孔内喷了出来,在他烟雾燎烧的脸上,我隐约看见了淡淡一笑: “没有的,钦哥。” “昨天洪波出事之后,你要见我,我却直接去了九镇,抓了小满。今天我又让张飞砍了万宝路,还派了胡玮和小黑带人去医院陪你。这些,你都知道。” 这一次,周波并没有说话,默默点了下头之后,就低头一口接着一口狠狠抽起了烟,烟雾浓烈到几乎都将他整个面部全部笼罩了起来。 “在市里,你也晓得,本来我而今就已经是站在风口浪尖的位置上,时时刻刻,只要一个不小心,就是死无葬身之地。前一段时间,我其实就已经做好了打算,万一我要是出了事,能跑掉的话,我就会去缅甸,家里这一切我都会交给你。周波,这个,你不晓得吧?” 这是自从开谈之后,我第一次叫出周波的名字。 我的话显然彻底出乎了周波的意料之外,淡定如他,也不由自主的停止抽烟,抬起头来定定看向了我。 迎着周波那两道复杂至极的眼神,我强忍着满心酸涩,说 “可是,市区没有出事,相反是九镇一天之内,先是老鼠,接着义色,祸不单行,打得我措手不及。” 周波嘴唇剧烈蠕动着,抢在他说话之前,我先把手掌凌空一挥制止了他: “我一直都很放心你,欣赏你,这点你应该晓得!” 周波再次点了点头。 “但是现在,我还能放心吗?周波,你是我,你放心吗?” 周波似乎在斟酌着,几秒过后,方才缓缓说道: “钦哥,九镇是你交给我的,出了事,就应该是我负责,我明白。你想怎么办,都是应该的,我都没意见。” 从进门开始,我一直都在试图带着谈话的方向往好的那面去发展,但是周波这一句回答,却让我顿时有了种索然无味的疲惫感。 这种套话空话,在这样的时刻已经没有了任何意义。 我需要的是绝对真诚。 可惜,看样子,却很难再得到。 “这个房里,只有我们两个,我们之间再说这些话就没意思了,那你也实在是不够尊重我。都是聪明人,今天我胡钦真想要办你周波的话,你觉得我们还会坐在这里说这些话吗?还有必要吗?” “钦哥,你的意思是……?” 看着周波一脸疑惑不解的表情,我强行忍住了内心的反感和厌恶,决定作出最后一次努力,将手中的烟头狠狠掐熄之后,我说: “我不放心你!今天我要你来,是希望你主动给我一个放心的理由!可以不可以?” 周波又低下了头,又开始猛烈的抽起了烟,橘红色的烟头在他的嘴边时明时暗,似乎正如他内心中的纠结挣扎。 我静静看着他,等着他的回答。 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心底最好的希望是,他能告诉我私下与义色达成的那个关于停车场的协议。 如果他这样做了,那么今后,我虽然无法再当他是兄弟,毕竟大错已经铸成,他也必须要付出代价。 但我一定会给他留下一条路走,我不会真正将他视为敌人。 多年相交,他也应该了解我胡钦。我纵有诸多不是,却从来都不是个心肠如铁,赶尽杀绝的货色。 只要还有着一丝情义,我们之间,都不至于走到最难看的那一步。 但是,一片沉默当中,他却霍然起身,从腰间抽出了一把随身匕首。 然后,就在我的办公桌上,就在我的面前,他一刀斩掉了自己的左手小拇指。 从头到尾,我都一言不发的看着这一切,看着他捧起血流如注的手掌,嘶哑着声音对我说: “钦哥,对不起!” 那一刻,我心如深渊,冰寒彻骨。 我用震惊与慌乱完美掩饰住了心中的愤怒和厌恶,我手忙脚乱的扶着周波,打开门叫来了人,给他做了简单的清洗和包扎。 然后,在送他去医院的路上,我开诚布公的告诉了他,廖老板将沙裸石和拆迁生意全部交给了我的事情。 并且,我还给他说: “周波,我真没想到你居然这么混账。都多大的人了,我们又在一起多少年了。有什么话说不开的,有必要这样吗?廖老板把这个事全权给我负责,但你也晓得,我市里头一大堆事要忙,小二爷受了伤,险儿也不可能抽身,胡玮才出来,我也还想让他多磨练一下。沙裸石生意我就全部交给你,以前的事过了就过了,你也是聪明人,我希望你能够好好想想,我们兄弟关键是要往前看,要肩并肩混个出人头地出来!至于生意你和哪个做,我不管,谁都可以。反正我只要一点,我要我们兄弟在九镇竖起一杆旗,我是这面旗帜,但你周波就是帮我胡钦举旗的人,明白吧?今后,你觉得有什么需要我出面的,我全力支持!” 这段话里有真,也有假。 真的是我的目的和动机,我就是要重返九镇,我就是要竖立一杆我的旗,我就是要有一个属于我自己的根据地。 假的,则是我的承诺。 当他宁可斩掉自己手指,都绝不愿意在我面前说出真话的那一刻,我与这个男人之间,就再也没有了任何的情义可言。 旗帜竖立当天,举旗的人不可能会是周波。 我要用他来祭旗。 但在此之前,他要权,我给权,他要利,我给利。 我不但不会动他,我还会彻底满足他的野心,尽量帮他施展才能,就像廖老板对我的培养一样,我也会将周波培养成一把冲锋陷阵锐不可当的枪。 义色可以用停车场来策反他,我自然也能用房产开发来离间他。 我要让他的枪口调过来对准那些处心积虑想要对付我的人,既然别人给我送上一场内乱,我也同样能够原样奉还。 那一刻,看着周波极度复杂,却又带着不可抑制的惊喜眼神。我想,他一定没有料到,就在此时此刻,我的心中,却终于做下了一个已经犹豫很久的决定。 是的,在九镇,我的确需要一个强有力的盟友。 所以,明天天亮之后,我将会去见另外一个九镇人。 廖老板是个好大哥,出手豪气,气概万千,沙裸石供应也的确是个好生意,除了周波之外,它也足够让我钓上一尾自愿上钩的大鱼。 我不是义色,我不想独霸天下,我只是想要分一杯羹。 所以,我和那个人拥有着精诚合作的基础。 我相信,如果我和那个人能够真正联手,那么,不说小小九镇,哪怕是市区,我们也大可以闯下一片江山。 无论是源帮,还是周波,仰或方五金子军,无论背后的是否还有其他人。 他们拿走的,抢去的,占到的,有朝一日,我都会亲自一一夺回来。 我要送给这片江湖,一场真真正正的内乱! 第370章 江湖论大小 上午十点正,当我刚刚走出电梯,拐进病房外那条长长的走廊时,第一个看见我的人是红杰。 当时,他正站在一大帮或坐或蹲的流子中间,面色激动的给一个明显是小弟的年轻男子交代着什么,恰好一偏头就发现了我,他的双眼立马睁得浑圆。 我并不是一个喜欢摆排场耀武扬威的人,一直以来,只要没有特殊情况,不是需要办案,我出门从来都是自己一个人,最多就带上贾义或者地儿帮着开开车。 我绝不希望自己在别人的眼中,就是那种电影电视里面的一堆小弟前呼后拥的黑社会大哥,那实在是有些作死,也太傻。 但是,如今这段时间里,恰好就遇上了所谓的“特殊情况”,而且还是那种前所未有,步步危机,凶险之极的“特殊情况”。 所以,最近出门,无论我愿不愿意,我的身边也永远都跟了好几个人。 也许是没有想到我会突然出现在这里,也许是这种反常的阵势给了红杰压力,更也许是洪波事件带来的恶果。 总之,当我们黑压压一帮人走向病房的时候,一直以来,和我关系都堪称亲密的红杰居然彻底愣在原地,闪烁的目光中满满都是不知所措却又颇为防备的神色。就那样上上下下的打量了我好几秒之后,直到他身后的人们纷纷开始察觉从而接连站起,他这才张开嘴,小心翼翼的喊了一声: “钦哥……” 红杰的喊声一出,我脸上的笑容也才刚刚展开,一道人影已经暴吼着对我冲了过来。 在如今这样的多事之秋,一个本就有着恩怨未了的黑道大哥突然被另一位大哥的手下给捅成了重伤。 无论受伤的是谁,他都会要留点心做一下准备,以防万一。 所以,老鼠的病房外有着得力干将留守保护,我完全能够理解;他的人对我没有好脸色,我也不是没有料到。 但是,我没想到,仅仅是刚一照面,麦子的表现居然会这般暴躁。 他几乎是被电打了般一下就从椅子上跳起,大喊大叫地扑向了我,看他那副青筋直冒睚呲欲裂的表情,就好像我和他有杀父夺妻的血海深仇,恨不得要把我生吞活剥才好。 可是也同样在那一刻,看着气势汹汹迎面杀来的麦子,我却突然发现,自己的内心中居然一点都不怕! 多年之前,曾几何时,小霸王莫林一个威胁的眼神,就能够将我吓得魂不附体,连课都不敢上;和大脑壳那次摆场,还没开打,我两条腿就已经紧张得像是筛糠,恨不得马上就转身跑掉。 但现在,面对着这样一个满腔怒火,向来以心黑手毒著称的黑道人物,我却居然连眼皮都没有眨一下,就那样停下脚步站在原地,一言不发,一动不动的看着他由远而近的冲过来,就像是看着一个发了傻的白痴。 鄙视而不屑。 我知道,麦子动不了我,不管他敢还是不敢,无论他是虚张声势,还是真心想干,他都动不了我。 就算是我的一根寒毛,他都别想碰到。 因为,他根本就没有这个资格。 洪波也没有资格伤到老鼠。 可是老鼠没有防备,当时所有的其它人也没有预备。 而现在不同。 虽然在麦子猝起发难的这一瞬间,他那边的红杰,我身后的贾义胡玮等人都还没有反应过来,都还没有动。 但我完全可以肯定,他们一定会动,他们一定会在麦子真正碰到我之前,就终止掉麦子的所有动作。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有把握,也不知道自己是从何年何月何日开始有的这种自信。 但是,我却就是有了。 这是一种只有经过了无数次的腥风血雨,险死还生,却还能屹立不倒之后,才可以培养出来的自信。 它和你融为一体,割不掉,舍不去。 我想,也许,这就是所谓的上位者气质。 就在这一刻,在麦子飞奔过来的短短几秒钟,我前所未有的察觉到了自己的巨大变化。 小钦,终于变成了另一个三哥。 果然,下一个瞬间,眼角有着两道黑影一闪而过。 在对面红杰声嘶力竭的喊叫声中,身后跟着的胡玮贾义两人,已经闪电般越过我的身旁,同一时间迎上去,与麦子扭打在了一起。 在他们三人的带动之下,各自身后的小兄弟们也就纷纷有样学样,毫不犹豫的加入了战场。 仅仅转眼之间,原本静谧祥和的医院走廊,就变成了一个脏话连天喧闹之极的是非之地。 冲突时间其实并不长,大概也就是个十几二十秒。 但是从头到尾整个过程中,我都没有插过半点手,我看着他们厮打,看着旁边病房的病人家属出门又赶紧进门,看着医生护士赶过来和红杰等人一起劝架,看着两边人推推搡搡的终于被分了开来,又看着红杰好言好语的将医生护士哄走。 我始终站在原地,除了抽出一根烟点燃,连动都没再动一下,就像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局外人。 直到最后,红杰走向了我: “钦哥,不好意思……” “不碍事,红杰,我过来看下冬哥。听说昨天醒的?都还好吧?” 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已经搂住红杰的肩膀,走向了病房门,走过犹自气喘吁吁的麦子身边时,他居然抬手就猛推了我一把。 “妈了逼,哪个要你来的?” 措手不及之下,如果不是背后胡玮和身边红杰同时搂住了我,我几乎都要被推得摔上一跤。 贾义等人又要开干,麦子那帮也不示弱,有个红毛小子居然还拔出了刀,红杰见状马上要上前阻拦。 我一把扯住了红杰,自己走到了红毛跟前: “朋友,你拿刀干嘛?” 红毛愣住了。 “干嘛?” 红毛还是不说话。 我抬起手捏了捏他的脸颊,再笑着拍了怕他的肩膀: “我是你们冬哥的好朋友,不是仇人。刀是砍人用的,不是摆样子吓朋友的。你年纪轻轻拿把刀在医院晃来晃去,万一割到我了,信不信,你们冬哥都要找你麻烦。听话,收起来。” 红毛小子被我说的一愣一愣,收刀不是,不收刀更不是,只得像头小兽崽子一样无助的看向了自己的大哥麦子。 耳边再次传来了麦子的说话声: “哪个他妈和你是朋……” “啪” 没等麦子话说完,我反手一巴掌就甩在了他的脸上,连看都没有扭头看过麦子一眼,踏前一步,径直用胸膛狠狠撞在了那个刚想要动的红毛胸膛上,几乎是脸贴脸的说: “小杂种,来,砍我!砍啊!” 走廊上一片寂静,一句话过后,除了麦子和红毛两个粗重的喘息声,居然再也没有一个人说话。 几秒之后,身后悉悉索索的响起了红杰用鼻孔呵止麦子,以及两人拉扯衣物的声音。 我转身离开红毛,看向了身后捂着脸颊,两眼恶毒的麦子,将手里的烟头往他身上一弹,四溅的火星中,我说: “今天我是来看你大哥,你在这里没大没小,怪不得我。不舒服的话,你随时来找我。但是下次,麦子,我给你说,你要再敢这个样子,我办你。” 说完,再不理身边众人,一把推开挡在病房门口的两个男子,我提高嗓门大吼一声: “冬哥,小钦来看你哒!” 第371章 一场历史性的会谈(1) 屋里唯一的窗户紧紧关闭着,就连两道百叶窗帘都被人刻意的拉了下来,并不宽敞的单人病房内,密不透风,昏暗如夜。 空气中,漂浮着一股非常浓烈的混合了某种奇怪药水味的血腥气,刺鼻至极,让人闻之想呕。 房子正中央,老鼠半躺半靠在那张铁制病床上,本就瘦小的身躯在白色被单的包裹之下,显得越发单薄孱弱,如同幼儿。 那张苍白到几乎和被单颜色一样的小脸上,深邃明亮的双眼在黑暗中闪闪发光,默默望着正在走入门内的我。 在真正见到老鼠之前,我的心里曾经预想过无数种各不相同的开场语,可攻可守,可进可退。但是,当我的目光与他对视的那一刹,我却无来由的突然就放弃了所有的掩饰和虚伪,情不自禁的将脚步停在门边,一如当年般恭恭敬敬的喊了一声: “冬哥!” “咔咔”几声微响,房门在身后被人缓缓关上,从走廊里投射进来的阳光也被彻底隔绝在了门外,使得本就视线不佳的病房内越发昏暗了起来。 老鼠依旧静静的躺在床上,神态当中虽然没有明显敌意,却也同样看不出半点要开口迎客的意思。 我站在门边,耐心等待着,并没有马上走进房内。 他不说,我就不动。 这是我对他的尊敬,也是我对他的歉意。 我想,对于老鼠这样早就看透人心的绝顶聪明人而言,这是我在眼前尴尬形势之下所能做到的最好表达,也许要远远胜过言语百倍。 时间在沉默中飞快流逝,半晌之后,随着“啪”地一声脆响,老鼠终于按开了电灯。 然后,在一片突如其来的明亮光线刺激下本能眯上了双眼的我,听见耳边响起了他平淡到不带任何情绪的缓慢说话声: “一天前,你的手下一刀就送我到阎王殿打了个转身,现在你又找上门来亲自出手打我的手下。胡钦,你好大的威风。” 很显然,这是一句带着愤怒和责备的说话。 对于大部分的交谈而言,用这样一句话作为开头,都不算是一个很好的预兆。 可是,偏偏就在老鼠的这样一句话出口之后,我却无比清晰的察觉到,房间里的气氛好像突然间就变得轻松了很多。 因为,我真的不怕老鼠生气。 基于如今我们彼此所陷入的这种微妙局面,生气是理所当然,但不管怎么生气,至少都还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真诚的情绪表露。 只要真诚,就代表着还有一份情谊,情谊在,就无事不可谈。 真正可怕的是不生气。 如果我进门那刻,老鼠笑脸相迎,这才是真的一切都完了。 我嬉皮笑脸的走向了老鼠床头,边走边说: “冬哥,你信不信,洪波的事完全和我无关!当然咯,以冬哥你的脑壳,当然看得出我胡钦说的是真话还是鬼扯。这种事反正解释再多也没得卵用,那么就先到这里为止,我就不多讲了。至于麦子,那我该怎么办呢?冬哥,我刚一出现,他就像个神经病一样,刀都亮出来了,上来就要干我。冬哥你又装宝躲在屋里不作声,我能怎么办?难道我就站在那里让他砍吗?我一向把你冬哥当做兄长一样的尊敬,身为你冬哥的老弟,下面人不懂事,没大没小,敌友不分!我肯定还是要自卫嘛,不然真的被那个蠢东西一刀撩进去,弄成冬哥你而今这个样子,就真划不来了,是不是?冬哥,明明外面闹起来了,你这个最能说起话的人为什么不开口?” 听到我臭不要脸近乎于耍赖一般的无耻说话,老鼠再一次沉默了足足半分钟没有说话。 起初,脸上出现了一丝隐隐约约的笑意,可渐渐的笑意却又僵化、褪去……,最后,才表情无比复杂的长长叹出一口气,一抬胳膊,将始终都缩在被窝里面的右手拿了出来。 皮肤嫩滑像女子,纤细如同枯木般的手上,赫然拿着一把乌黑发亮的手枪。 “九零年,龙港帮唐五办事,我一战成名,到现在转眼之间,已经混了他妈差不多半辈子。这些年来,江湖上一直都说我老鼠阴险狡诈,从来都只有我玩别人,没有人能够玩我老鼠。但是,胡钦,在你进门喊出那声冬哥之前,你知不知道,这把枪我一直都握在手里,因为,我真不晓得你到底是来杀我,还是想要干什么?我开口?我开什么口?我在等着和你拼命啊,钦哥!” 说到这里,老鼠两眼满是讥诮之色,把枪举到了自己眼前,扭动着手腕,像是看件稀物一样翻来复去端详了半天之后,手掌突然一挥,把枪远远扔到床脚那头,扭过头来一脸苦笑的仰看着我说: “结果,你一进门,恭恭敬敬的就他妈站在了门口,不晓得的人,还以为我夏冬这么大本事,又收了一个如此忠心耿耿,有分有寸的好小弟。关键是,我左看右看,还一点都看不出你是装腔作态!胡钦,我是真看不透你啊!你说我是聪明人,我实在是有些愧不敢当,但也就按你的说法吧,两个聪明人之间,我们就别玩那些花脚乌龟的没用把戏了。那么,钦哥,请教一下,你这次来,既然不是杀我,又到底是有何贵干呢?” 我微笑着默默拉过床边一把椅子,自顾自的径直坐好,两只手肘搁在膝盖上支撑着脑袋,将脸部深深埋了下去,几秒之后,当我再次抬起头来的那一刻,先前脸上那种恬无廉耻的笑容已经全部消失不见。 强忍着内心中令人口干舌燥,仿佛是全身血液都被点燃的沸腾感觉,我用一种前所未有的严肃态度,看着老鼠一个字一个字的说出了一句话: “在说正事之前,我想先问你一个问题。当初我孤身一人,大小民省城杀我,这件事,你知不知道?” 房间里一片寂静,就连病床边上几台叫不出名字的监测仪器所发出的那种恒定而单调的轻微电波声,都变得无比清晰起来。 老鼠用一种极为怪异的眼光看着我,两眼当中似乎已经说了千言万语,却又偏偏不曾开口吐出半个字。 无论江湖,还是庙堂;不管草莽,还是权贵;人和人之间,都有着一层薄薄的膜,看不见摸不着,却又无比真实的存在着。 这层膜罩住了人心的险恶,人性的黑暗,罩住了我们每一个人身处万丈红尘中,在生活与现实的种种桎梏诱惑下,难免会出现的种种并不会让自己感到骄傲的丑陋心思。 这层膜使得凡夫俗子能够更加体面,更加干净,更像是一个人。 那一刻,老鼠的眼神无疑就是在告诉我,让我不要去戳破这层膜,让我们彼此之间都能够留下一点体面与转圜。 我领悟了他的意思,但却并没有同意。 我用我的眼神也同时告诉了他,今天我来,要的是不破不立。 良久之后,在我近乎于固执的沉默之下,老鼠终于妥协了下来,他先是长叹了一口气,这才幽幽说道: “如果今天你来,是来办我,那这个问题,我可以给你一个回答;如果今天我们还是朋友,这个问题,我也还是可以做另一个回答。但是现在,我该怎么回答,胡钦,你想要我怎么回答?” “以前是敌是友,是相互利用还是背后捅刀,都没得关系。冬哥,我今天来,不是要算前账,是走后路!但是如果这个问题,你不回答,那我们后面的话也就没有继续谈的必要了。走出这个门之后,我就会当你老鼠是我的敌人。” 相识多年,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当着夏冬的面,叫他老鼠。 但无论是说者,还是听者,却都没有感到半点突兀。 因为,我们都明白,这不是不尊敬,也和礼节情绪无关。 说这段话的时候,我保持了绝对的真诚,没有一个字是在故弄玄虚。 所以,那个称呼,并不是小钦对冬哥的称呼。 而是一个江湖大哥,对于另外一个江湖大哥的最后警告和通牒。 今天谈话无果,他日血流成河! 老鼠似乎有些疲累般缓缓闭上了眼,轻轻说: “胡钦,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有些事,心里有数就行哒,你这么聪明,何必非要弄得难看呢。我这么说,其实就已经是个回答哒。你确定还一定要在这个问题上面继续,不怕大家都下不了台?” 从此巨龙大酒店第一次相见开始,接触了这么多年来,在我心中,老鼠有好,也有坏;有对女人的柔情,也有对仇家的冷血;有对手下的责任,也有对朋友的背叛。 阴险、狡诈、手段毒辣、阳奉阴违,翻脸无情,是他;礼貌、和善、进退有度、不抢不占、慷慨疏财,也是他。 实际上,我从来都没有真正弄清楚过老鼠到底是个什么人,他实在是太复杂,太难测。 第372章 一场历史性的会谈(2) 但一直以来,我唯一坚信的一点就是,他是一个大人物,是一个狠角色。 可是,这一刻,老鼠表现出来的前所未有的优柔不决,却让我感到了深深的失望和无趣。 我跟了义色那么多年,义色对我的影响,已经深植于我的生命当中。 义色也是个大人物,也是个狠角色。 义色处事冷静,杀伐果断,从来不会优柔不决。 今后,面对着这样一个敌人,如果我寄予深切厚望的盟友,只是现在这个老鼠的话。 那么,未来可以预见的某一天,当义色站在江湖之巅俯瞰众生的时候,人们会发现,他走过的那条青云之路上,有两块踏脚之石。 一个叫胡钦,一个叫夏冬。 我们必定一败涂地。 我翘起的二郎腿已经放下。 下一秒钟,我将会做出最后一次尝试,如果还是失败,那么我立马起身离开。 出门之后,我会先清理门户,直接办了周波,然后在接下来的一段漫长日子里,九镇六帅的势力都将会彻底退出九镇。 我会受到严重的打击和削弱,但我不会放弃,我会继续潜伏在江湖的泥泞里慢慢发展,慢慢等待。 等着义色和老鼠黄皮当中,势必到来的一方倒下,一方史无前例的强大起来。 那个时候,谁站到了我的前面,谁就会是我的死敌。 无数念头闪过脑海的那一瞬间,我再不克制内心中的失望和厌烦,决绝而残忍的冷冷问出了最后一句: “那么,你知道不知道?” 低垂的眼皮瞬间睁大,深邃的眼眶中,两道明亮之极的目光如同黑夜中乍然点亮的手电筒一样对我罩了过来。 下一秒,老鼠不再有丝毫犹豫,脸上浮现出了一丝和我一样决绝而残忍的无情冷笑,近乎于挑衅一般毫不退让的盯着我,点了点头,简短干脆的说: “当然知道!” 我没有读过太多书,我不知道“温室效应”到底是危言耸听,还是确有其事;我也不晓得北极南极的冰山是不是在融化,马尔代夫又会不会在一百年内沉没。 不过,我清晰记得,在自己很小的时候,九镇的冬天远远要比现在寒冷得多。落下的雪能够没过人的小腿,屋檐上会挂着一尺多长的冰棱,就连那条蜿蜒清澈,玉带东流的源江水,也会在三九寒冬的季节里,凝结上一层晶莹剔透的冰面。 但是,九镇水面的冰冻,和北方远远不同,东北松花江面逢冬可以过车,北京永定河腊月也可溜冰。但九镇不行,九镇河面的冰冻不厚实,也不均匀,有些地方可以蹦跳玩耍,有些地方却连稍微重一点的脚步都无法承受。 小的时候,为了显示自己胆大敏捷,也为幼童们天性里对于冰雪的喜爱,九镇的孩子总是喜欢背着大人,悄悄跑到冰面上玩一种游戏。 我们会比赛谁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用最快的速度踏着冰面跑过河,我身为九镇最英俊最讨人喜欢的小孩当然也不可避免的玩过这种游戏。 哪怕事到如今,我也都从来没有忘记过,当年自己走在冰面上的那种感觉。 一眼望去,落脚之处处处透彻,难知深浅,步步惊心,你永远不晓得自己下一步到底会是踏在实地,离成功更进一步,还是一脚踏空,堕入冰川。 如履薄冰! 这就是老鼠说出了“当然知道”这四个字之后,此时此刻这个小小病房内,我自己内心的切身感觉。 我相信,老鼠的感受也绝不会比我轻松。 我在赌,他也在赌,我们都不知道,下一个小时,等我走出这道病房门之后,我们各自所代表的帮派之间,到底是和平共处,还是兵戎相见。 在极度的紧张当中,老鼠的话语稍微停了一停,继续说道: “大小民去省城的车,就是我安排的。” 胸腔内的心跳声巨大得如同鼓鸣,口腔里面如同含着满满一口黄沙般,又干又涩,我无比艰难的吞咽了一口吐沫之后,用一种尽量显得轻松,却明显极为晦涩的声音缓缓说: “哦,好,不要紧,我就想再多问一句,不管是你,还是黄皮都不可能晓得那天我要去省城,我就想问,到底是谁说的?” 老鼠嘴角轻轻扯了一扯,似乎想笑,却又没能笑得出来,半张着嘴喃喃说道: “我不知道是谁,我当然不可能知道,谁能蠢到那个地步。但是,我猜得到,胡钦,你不也一样猜到了吗?” 心脏的跳动声越来越大,几乎让人有点眩晕,我如同是一个好奇的孩子一般,继续毫不停歇的紧紧追问道: “如果你真猜到的话,那么无论如何,那个人都是你的敌人,我不是。这件事,你为什么不告诉我?这对你同样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老鼠微微眯上了双眼,看着我的眼神中却分明露出了一丝充满暧昧而又极度危险的气息: “就因为我猜到了那个人,所以我才不说,我才会尽可能的提供帮助!胡钦,如果是你,你也会这样做的,对吗?” 下一瞬间,我的脑海中仿佛有着一道霹雳闪过,浑身上下如同过了电一般,就连放在被单上的双手都几乎有些不可克制的,就这样赤裸裸的在老鼠目光注视下微微颤抖了起来。 我想通了所有的一切! 一直以来,如同迷雾般遮蔽我,纠缠我的这一切,都在老鼠坦诚而阴险的话语中得到了完美解答。 当初省城之行,如果我真的死在了大小民的手里,那么接下来的事情就再也不是任何人能够阻止的了,哪怕是廖光惠和皮春秋联手也不行。 我不死,我们兄弟就都还是江湖人,再不按套路出牌,也还是得讲一下江湖的规矩。 可一旦我真死了,那么小二爷、险儿、地儿三个人就再也不是江湖人了,他们会变成悍匪,会变成真真正正不计后果,不死不休的亡命徒! 利益,地盘,名气,荣誉,金钱,义气……所有江湖人最在乎的东西,都不再重要。 他们会用尽一切手段,付出一切代价,他们会杀大小民,杀黄皮,杀向志伟,杀所有一切对于我的死负有责任的人,他们会闹出惊天大案,会把这片江湖搅得翻天覆地,日月无光。 那个时候,这一场战争就不再是可大可小的江湖争斗,而是无比残酷的血腥杀戮! 这种局势下,甚至就连场面上的权贵们也必定会被惊动,从而不得不出手镇压。 而我的仇人们,将会得不到任何的帮助,只要稍微聪明一点的角色,都会离这场滔天祸事越远越好。 廖光惠必定会与我们撇清关系,悟空也肯定对黄皮袖手旁观。 因为,不管是谁,不管他曾经有多大能耐,现在又有多大势力,只要沾上此事,就注定要玉石俱焚,谁都付不起这个代价。 而且,在我的兄弟们杀红了眼,黄皮即将一了百了的同时,老鼠却还有着最为毒辣,最为聪明的一张底牌。 他可以毫无顾忌的把那个告密人的身份揭露出来。 且不说险儿小二爷地儿同样不会放过,就算是武晟袁伟也未必还能忍受。 然后,场面上的力量强势插手江湖,一巴掌将所有搅风搅雨的狂徒全部拍死! 等着时间慢慢过去,当玉石俱焚的三方势力都已经烟消云散在岁月的长河。到最后,人们才会发现,历经风霜却依旧屹立不倒的,最终只有那个高额头,小个子的男人。 魏蜀吴,三国争霸,国国皆亡。 唯有司马一家,独霸天下。 所谓城府似海,我想,最深也莫过于此了吧。 “咔擦”一声,手中一块钱一个的塑料打火机上面,那个薄薄铁片所做的打火机头已经被硬生生掰断在了掌心,我强忍着心里的怒火与恐慌,努力控制着自己的身体不要发抖。 一直以来,我知道自己的生活堪称是如履薄冰,可我也仅仅以为自己只是如履薄冰。 原来,远远不是。 很久很久以前,我家对面的一个叫做老梁的邻居,每晚睡觉之前,都喜欢唱一句不知是何出处的戏文: “今日脱了鞋和袜,不知明日杀不杀!” 很小的时候,我就能够听出这句戏文里面的苍凉和无奈,但那个时候的我,乃至是今天走进老鼠病房之前的我都根本不曾想到,这句戏文,居然就是我这两年来真实生活的最佳写照。 命垂一线! 这么长的时间里,我命垂一线,却一无所知。 后背上的衣物早就已经被冷汗弄湿了一大块,凉飕飕的贴在皮肤上,就像是死神的抚摸,滑腻而阴冷。 我从来没有感到自己离死亡这么近,哪怕是当初从大小民手底侥幸余生也比不上这一次带来的恐慌。 第373章 一场历史性的会谈(3) 在我愚蠢而盲目的生活里,除开明面上的方五莫之亮之外,背地里居然还有这么多的人想要我这条命!这些或是脸上带着笑,或是曾经有交情的人们,他们为了彼此的利益,为了所谓的江湖,居然每一个都毫不犹豫的朝着我举起了手中的屠刀。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还有谁,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到底又还有谁? 在我魂魄皆散的整个过程里,老鼠一言不发,看着我的眼神中,却分明是一种完全不应该出现在他这种人眼里的怜悯。 半晌之后,当我确定到自己能够正常开口说话了,我轻轻松开手掌,看着手里零乱的火机零件跌落在雪白被单上,这才说道: “你毕竟和黄皮是一边的,你将错就错,就真的不怕一错千里,不怕引火上身?你要先找我谈,至少我会欠你一个人情,万一出事了,我的人也不会动到你的身上。” “我有什么办法?我也只能赌,出来混,不都是亡命在赌吗?而且,胡钦,那个时候,在你,在所有人心目中,出卖你的最大嫌疑人,不正是我老鼠吗?对不对,你一定以为是我吧?只有我看上去才有最大的动机!我找你谈,有用吗?就算你听进去了,那个时候,你又会选择和我联手,一起来对付他吗?你不会的,你的心远远没有他毒,也没有老子狠!你会伤心会失望,但你一定不会立刻就对付他。甚至你还有可能彻底退出九镇,把我和他一起摆上台面,让我们杀个你死我活,这样对你而言,才最有利,不是吗?可如果当时我不谈,你要真死了,那算你没本事。这条路,没得本事就莫要走,走就是你自己作死,老子心安理得坐收渔翁之利;你不死,以你的聪明,迟早就一定会有所怀疑。那个人也不是诸葛亮,他就迟早还会露出破绽。真等到那个时候哒,才是对的时机,对的谈话。你看,今天不就有了我们之间的这一场对话吗?” 老鼠不愧是老鼠! 从进来开始,我以为自己就掌握了一切的主动权。 是的,现在主动权还是在我这边,这是相对的实力差距所导致。 可原来,所有的一切,包括今时今日他自己的被动,都早已经被这个男人计算在了脑海里。 老鼠啊老鼠,你好深的算计,好毒的心肠! 一时之间,我哑口无言看着老鼠,看着他眼神里闪烁着的再也分不清是得意还是仇恨的狂热光芒,听着他继续问我: “还有,当年,我曾经答应过你,我保证黄皮不会动你,记得吗?” 我点了点头。 “我没有骗你!那个时候我们动你没有任何意义,你已经到了市里,跟的又是廖光惠,于情于理,动你,都对我们有百害而无一利。不让黄皮回九镇的人是义色,不是你。至少,在扳倒义色之前,都会是这样。” “那么,为什么还是要我死?” “你真不知道吗?之前你可能不知道,但今天你能过来,就证明你一定明白了。胡钦,真要我说?” “是不是因为你们觉得我已经站了队,因为我的人参与了义色的停车场!” “对!” “义色确实找过我,就在你找我之后,但是,你信不信,这件事和我没有半点……” 没等我说完,老鼠手掌一挥,斩钉截铁的打断了我的说话: “信!这就正是那个人做事的一贯套路,很多年前,他也同样这样对我做过。可是有些事,毕竟只有经历过了才会狠心,才会想透!你没经历,我说了你也不会信!只要你不信,那到底是你手下人自作主张摆你一道,还是你自己贪心不足主动站队,对于我和黄皮而言,就都没有区别了,我们怎么分辨?凭什么信你?所以,从这个角度上来讲,胡钦,你恨不到我头上,我是在帮你,帮你想明白什么才是叫打流!哈哈哈哈,是不是?” 老鼠的话句句诛心,却又没有一个字可以让我反驳。 他说得对,他也参与到了办我的计划当中,但他从来没有主使,他只是坐看其成,这本来就是一个老流子该做的选择,换做我,也未必不会那样干。 他没有任何应该帮我的义务,从这点上面来说,我确实怪不了他。纵然心底百般不痛快,可如果继续纠缠在这些如同乱麻一样的往事上面,还是同样得不到我今天来这里想要的结果。 前尘如烟,是非难断。 出来混,对错一点都不重要,重要是大家有没有共同的目标和利益。 这一点,事到如今,我要是还不明白,我胡钦就真是比猪还蠢了。 我不想再继续那么蠢下去。 所以,我们大家都应该往前看了。 一直以来,我都有一个好习惯。如果有些事想不通,或者想了无益,而我自己又意识到之后,我就会马上将它们抛在脑后。 说不想,我就能不想。 暗中打定主意之后,对于那些乱七八糟的过往事,我再也没有丝毫追究下去的兴趣,看着老鼠直接说道: “好,冬哥,我胡钦跟着你,默默学习多年,今天又上了一课,没齿难忘,真心感谢。我想要问的就都已经问完了。下面,我们就谈谈正事,好吧?” “钦哥,你讲。” “廖老板在市里拿了一块地,你应该知道。” 老鼠点了点头。 “拆迁和沙裸石都已经给我了,你可能也听说过。” 老鼠嘴角显出诡秘一笑: “廖老板的买命钱,钦哥,不好拿吧,我见过蛮多人,从老廖手里拿的到,吃不下,也兜不走。你小心点哦。” “哈哈哈哈,别人怎么样我不管,反正我还年轻,牙口也好,吃不吃得了都想要试一下,不过,冬哥,你而今受了这么重的伤,你还吃得了硬东西吗?” 老鼠脸上的笑容渐渐僵住,眼神里面却冒出了两道亮锃锃的光芒,嘴巴微微动了几下,并没有说话。 第374章 一场历史性的会谈(4) 看着老鼠的神情,我知道他明白了,于是,我情不自禁的笑了起来,一直笑到老鼠僵化的嘴角再次慢慢咧开,越咧越大。 然后,我们就像是两只刚刚偷吃了八百只鸡的老狐狸,相对无声的笑望着对方,得意洋洋而又心领神会。 “嘿嘿嘿,钦哥,你请我吃啊?” “九镇产沙产岩,反正停车场的生意冬哥你也没得到,要不你开两个场子来挖沙开岩?” “哈哈哈哈,然后呢?” 我并没有马上搭话,而是轻轻抹去了被单上那堆火机零件,再又仔仔细细的把被单抚平,当最后一道皱褶被抹去的时候,我抬起头来,脸上再也没有了笑容,异常严肃的看着老鼠说: “黄皮有候敢,义色有源帮、还有那条洞口蛇,你呢?冬哥,你有什么?义色拉周波进停车场,你们就以为我和他结成了联盟。那么,冬哥,假如你的矿场,小二爷或者地儿入股一起来做的话。从今往后,我们会是什么关系?九镇,又会是谁的九镇呢?” 一言说毕,老鼠两只眼中的光芒已经是闪亮得让人惊心动魄,我微微一笑,继续说道: “何去何从,听你一句话。”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老鼠大笑了起来,一边笑一边伸出食指,对着我连连指点,嘴里喃喃念叨: “胡钦啊胡钦,胡钦啊胡钦……” 看着老鼠的样子,我终于也忍不住大笑了起来。欢快之极的笑声中,我右手一动,笔直到了老鼠跟前。 下一秒钟,手掌已经被人紧紧握住。 “钦哥,合作愉快!” 手臂在老鼠轻微而又坚定的摇晃下阵阵摆动着,他的肢体语言告诉我,此时此刻,他的心情很愉快,并且生平以来第一次在面对我的时候,没有去克制自己的情绪,而是任我观察。 接下来我准备说的话,也许会给这个本已经足够完美的结局增添一些烦恼,但是,我依然不得不说。 我们都是出来混的,出来混,就迟早要还。 似乎是察觉到了我情绪的细微变化,老鼠摇晃手臂的力度开始慢慢缓了下来,抢在他开口询问之前,我说: “冬哥,一定会愉快!只不过,还有点小问题需要处理下。尊重是双方的,合作也是,既然我的诚意已经表了,可能需要你也给点反馈才好。大屌,让我自己和他谈一谈。” 摇晃的手臂陡然停滞,下一瞬间,始终被紧握的手掌上也随之一松,在老鼠抽手离开之前,早有预料的我飞快一把将他的手掌再次死死反握住: “放心,既然今天我和你已经握了这个手,我就不会再让你为难。但是,我的人砍了你,他已经付出了代价,这辈子洪波都完了!出来混,你对兄弟仁厚,我也不能不对兄弟义道!大屌不给个交代,绝不可能!就算我今天不扫这个兴,明天、后天、将来总有一天,会有其它人来算这个账!到那个时候,冬哥,你觉得险儿也好,胡玮也罢,他们的处理方式比我如何?我们联手天下无敌,我们闹僵两败俱伤。我胡钦今天来,是想和还是想打,你懂。所以,你最好相信我,让我亲自来和大屌谈,没得更好的处理方法哒。冬哥,你明白吗?” 足足十秒过后,老鼠虽然还是满脸阴沉,但他的手掌终于还是再次用力握住了我的手: “胡钦,你最好不要学义色!如果你骗了我,从此以后,我保证让你睡不得一个安稳觉!” 我一直都没有讨厌过老鼠,从多年前在巨龙大酒店包厢里的第一次见面开始。但我也一直都本能的抗拒着老鼠,我不想惹他,也不想过于亲近他。 他总是让我隐隐感到有些可怕。 就算是做梦,我也没有想到过有那么一天,我们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朋友。 是的,朋友! 在这个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铺路无尸骸,笑贫不笑娼的世界里,对于两个没有血脉关系的男人而言,还有什么比利益与共,一荣俱荣更靠得住的关系呢? 如果这还不算朋友,那什么又算? 可是,经过了这些年的世情辗转,恩怨纠缠,当我和老鼠之间的这种奇妙关系终于搭建起来之后,我们彼此的心里都产生了一种莫大的荒唐感。 对于这种全新而紧密的关系,我们两人都觉得有些无所适从,就连老鼠这样老奸巨猾的角色,甚至也都表现出了些微的羞涩与尴尬。 时间从来不会改变世界,原来,却真的可以改变人,每一个人! 那天离开之前,我一是忍不住心中好奇,二是还想进一步试探下老鼠,于是就多问了他最后一个问题。 当时,我已经起身走到了门边,都已经准备要开门了,这才突然转身问他: “冬哥,再问一句,当初就算把我杀了,就算小二爷他们和义色黄皮拼到两败俱伤,你凭什么就这么确定你可以赢。还是那句话,黄皮义色有人,你呢,你有什么?万一黄皮义色背后的人都红了眼,亡了命,拼到最后,你就不怕有个万一?” 当这句话问完之后,老鼠的脸上露出了几许无比狡黠的神情,用一种类似于调戏般的目光看着我,悠然自得的慢慢说道: “胡钦,我和义色一起出道,我们混的时候,黄皮还在号子里。他们都有人,你就这么确定我没有?有些江湖流言啊,时间太久了,你莫太当回事哒,谁和谁好,不好讲的。” 老鼠的话说得有些云山雾罩,我本还想继续追问,但就在话语刚要出口的那一刹,我却浑身一抖,紧紧闭上了嘴。 因为,我想到了! 原来,老鼠从来都不是孤军奋战,在他的背后,居然还有着一个人! 那个从来都只出现在传言里,好像和九镇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却又陌生神秘的仿佛根本就不存在的人。 我苦笑着看向已经亮出了底牌的老鼠,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再不停留,抬脚走出了病房。 那天,是我第一次见到老鼠的真诚! 老鼠吹北风,猴儿闯广东,鸭子何其勇,黄虎正当中,要说人莫惹,义字明长空。 江湖流言,果然不能当真。 第375章 往事难回味共君谋一醉 在很多人看来,我终归还是出自于义色门下,而义色与老鼠是积怨已深的宿敌,那么,我和老鼠之间,也很有可能是敌对的关系,至少不会那么亲密。 他们只说对了一半,在病房中达成联盟之前,我和老鼠确实谈不上有多亲密,可也从来都算不上仇敌。 义色不是我的王,也不是我的父亲,他只是我曾经的大哥而已。 我们并没有活在影视剧里的那种国仇家恨,两军对垒你死我活的战争当中,而是都生活在同样一个充满了七情六欲的,活生生的复杂世界里。 在这个世界里,谁也不是谁的仆从,谁都当不了谁的主宰,每个人都是单独而平等的个体,都有自己的喜怒哀乐,自己的独立思维。 义色讨厌老鼠,但是大屌和老鼠玩得好,所以我也必须要讨厌大屌,不会和大屌玩,这是孩子才会有的思维。 很多年前的一个夏日,无论从生理还是心理上而言,我就已经不再是一个孩子,大屌当然也早就不是。 我们都是成年人,成年人就有成年人自己的判断,谁好谁坏,谁是朋友,谁是敌人,我们心中都有数。 上一辈人的恩怨自有上一辈人自己来解决,可生活却永远都需要往前看。 所以,虽然我曾经是义色的人,而大屌始终都是老鼠的手下,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之间发展出一段真挚的友情。 大屌一直都是我的朋友,好朋友! 第一次见到大屌,是老鼠出狱的接风宴上,红杰把我拉了过去。那一天,我和罗佬发生了冲突,闹得很不好看,大屌一直都非常机灵的试图让事态缓和。 当时,他自来熟的搂着我的肩膀,和我说的第一句话是:“来来来,小兄弟,我帮你倒酒。” 我至今都还记得,他手掌上传来的温度。 再后来,我知道了他的名字,他的外号,也知道了他那个外号的由来,和天赋异禀的长处。 我们之间相处的越来越好。 就连大屌一生最爱的女人岳梅,也是通过我的介绍才认识。 岳梅还有一个堂妹,长相也很漂亮,曾经有段时间,大屌始终都在有意无意的撮合着我俩,希望我们走到一起,和他亲上加亲。 只可惜,自从君离开我之后,我的心就已经变成了一个空洞,不想勉强自己,也担心辜负别人,最终还是只能狠心拒绝了大屌和那位姑娘的一番美意。 然后,时间再慢慢过去,没想到,如今就连岳梅也早已离开大屌,嫁给了一个警察。 这个世界,总是有太多的无奈,太多的离别,而我们,却永远都只能默默承受。 离开老鼠病房之后的这几天里,我并没有去找大屌,虽然我明白,这件事必须要做个了断,无论是我还是他,我们都躲不掉避不开。 但我毕竟也还是个人,也有着人的情感。 对于一个真正的朋友,我做不到说办了他就立马去办,我也需要时间,来缓冲下心里的负罪感,愧疚感,纠结,和伤心。 可是,昨天晚上,大屌却自己主动找到了我。 自从洪波事件之后一直消失无踪的他,就那么独自一人突然出现了,开着车来到了我的迪厅门口,然后再一个人赤手空拳的走了进来,甚至还一如往常那样,对着简杰、小黑等场子里所有的熟人打招呼、微笑。 没有人说话,也没有人回应,大家在震惊之余,也都不约而同的给予了大屌应得的尊重和礼遇,就那么眼睁睁看着他熟门熟路的穿过迪厅,走进了我的办公室。 这些年来,我变得越来越麻木,很少会再动感情。 但那一天,当大屌推门而进,骤然出现在我跟前的那一刻,猝不及防的我突然就有了一种极为强烈的想要放声痛哭的感觉。 他站着,我坐着,我们两个一言不发,却又倔强而黯然的彼此对视着,直到很久很久之后,我才勉强从酸涩之极的喉咙里面挤出了两个字: “喝酒?” 声音出口,这才发现,居然已是哽咽。 几米开外,大屌的双眼也早已一片血红,他点了点头,嘴角一咧,露出了一丝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却又赶紧双手一举,在脸上狠狠揉了几把,揉去了满心风霜之后,他大步走到我跟前,就像以前一样,大马金刀的把凳子拉开,一屁股坐下,故作高昂的声调中带着压抑不住的颤抖,说: “喝酒!” 那一天,我和大屌一直都在喝,喝光了一瓶就让下面的人再去拿一瓶,拿了一瓶又一瓶,一瓶又一瓶…… 我们究竟喝了多少酒,我已经完全记不得了;我们又到底说了些什么,也影影绰绰只有了模糊的印象。 我唯一记得的是,我们谁都没有哭,却又始终都是带着笑容泪流满面。 最后,我叫来贾义,就用他最喜欢的那把尼泊尔狗头,就在我的办公桌上,我一刀剁掉了大屌左手的四根指头。 下刀的时候,我发现,纵然是喝了那么多酒之后,自己的手居然连抖都没有抖一下,稳定得就像是一块封冻千年的寒冰。 而且,淡定的人并不是只有我。 从头到尾,大屌也连哼都没有哼一句,甚至,当贾义给他包扎止血的时候,他还一如初见那样,抬起右手大大咧咧搂了我一下。 我突然就想继续再喝,一直喝到酩酊大醉。 因为,人生最痛苦的不是醉,而是清醒,清醒的知道你自己身处于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又正在做着什么样的事。 我从来就不想做一个坏人,但我却亲手废了我的朋友。 这就是我的生活,一段没有黑白,没有是非,也容不下感情的可怕生活。 那天晚上,贾义把大屌送去医院之后,我孤单单一个人坐在办公室里面,继续喝了很久,很久,一直喝到了天色发白。最后,我终于让自己醉了,醉倒之前,我尝到了嘴角淌过的一颗泪,又苦又涩,就像人生…… 酒乡路稳宜长至,他处不堪行。 第376章 好久不见(1) 我的骄傲持续了三天。 这三天以来,我的脑海里面抛掉了方五、莫之亮、义色、周波……,抛掉了这操蛋而艰辛的生活中,所有龌蹉的算计与苟且的交易。 每一分每一秒,我都在默默告诫着自己,要理智,要懂事,要争气。每一次的告诫之后,我都觉得自己会变得更加坚强,更能够承受住内心深处几近无法克制的呼唤。 结果,我却还是输了。 下午四点钟,从办公室的沙发上睡醒之后,我突然觉得很无聊,我很想找个人去玩玩,哪怕是一言不发就那么坐在我身边陪着我也好。但是,险儿在忙搬坨子的事情;基本恢复了健康的小二爷,最近都在和廖光惠那边沟通拆迁,已经几天没看见他人了;而地儿则全心全意投入到了与老鼠方面的暗中合作之中,就连最爱的传奇都没玩了。 父母?不妥;胡元?不妥;小弟?好像也不妥……偌大的一座城,我居然找不到一个可以在早春的午后陪我坐坐的人。 于是,这种无聊就渐渐变成了孤独,刻骨噬心的孤独,孤独促使我做出了一件从来没有做过的有些荒唐而又可笑的事情。 我驾着车围着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转了一圈,一圈,又一圈,就像是一个迷途的傻子。不知道是在哪一个路口,也没留意是在哪一个时刻。不知不觉中,车窗外的城市繁华忽然之间就变成了连绵不断的青山绿野。 我这才发现,自己居然开上了回往九镇的道路。 那一刹那,我就知道败了,也许,在最初听见那个消息的时候,我就已经败了。 “君回来了。” 三天之前,正忙得不可开交的险儿忽然跑到了我家里,与我扯了一两个小时不着边际的乱弹之后,临出门前,他给我说了这一句话。 说话时,他的语气显得格外地平淡放松,听上去就好像是在街头偶遇某个普通熟人时,问对方“吃了吗”一般的无关紧要。但是,他的眼睛却一直都在望着自己脚下的鞋子,始终不曾看我。 我无法全部形容出那一秒钟之内,出现在自己心田中的所有感触。我只记得,我很慌乱,我又更怕险儿看出我的慌乱。 慌乱让人变得愚蠢,愚蠢的我用一种连自己都不相信的冷漠音调从鼻孔中淡淡地哼了一声: “嗯。” 这个字一出口,我就后悔了。 果然,险儿抬头看向我的时候,两只又大又圆的眼睛里流露出了毫不掩饰地同情与怜悯。我们一起经过的岁月已经比很多的父子夫妻都还要长,这些岁月已经足够让我们彻底的了解彼此,更何况是聪慧如他,又岂能体会不到此刻我的所思所想。在他的目光之下,我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被脱得一丝不挂抛在人前羞辱的妓女。 就在我倔强地想要再次开口挽回那些不忍让人触碰的自尊之前,险儿将他的手掌搭在了我的肩上,轻轻一捏,柔声说道: “我,咳咳,我昨天回去的时候遇见她了,她让我给你带好。我觉得,有时间的话,你还是回去看看她,她一个女伢儿都这么大方,是吧?我们这群人毕竟都是一条街上一路长大的,别的不说了也都还是朋友唦,朋友之间见个面聊哈天,这也不丢人。” 说完这句之后,险儿并没有等我搭腔,而是语气一变,紧接着飞快说道: “那你就自己考虑下咯,我就不和你多讲哒,等哈还有事要办,你早点休息,先走一步了。” 搭在我肩头的手掌再次拍了一拍,看着险儿转身离去的背影,我明白,他是不忍心再给我更多的难堪。 我将车子停在了巷子口一根电线杆的旁边。这些年以来,我回九镇的次数越来越少。不知何时开始,原本闭塞而又淳朴的九镇,电线杆上居然也像城市里面一样,贴满了各种治疗性病皮肤病和办假证的广告。 不知不觉间,只是一个恍惚,这个世界就已是物是人非。 唯一不变的只有车头正前方几米之外,街对面的那一栋普通至极的两层小楼房。 我曾经到这栋楼里来过很多次,那个时候,我还年少,我还不是流子,也没有人叫我钦哥。那个时候,我只是一个平平凡凡,情感炽热,爱笑爱闹的叫做胡钦的学生。 这是君的家。 暮色中,她家一楼客厅里面的灯光已经亮起,临街的厨房小窗,一缕缕的炊烟正从安装其上的抽油烟机里缓缓飘出。 一切都是那样的熟悉,熟悉到让我的脑海里甚至都能够勾画出一副鲜活的画面:君身材有些发福的母亲正在灶台上忙碌不休,而君则陪着她儒雅文气的父亲一起坐在那张我曾坐过很多次的,桌面左边一角上还留着君小时候刻下的一只小狗图案的红色餐桌旁,一边聊天,一边等着开饭。 可一切却又是如此的陌生。陌生到我越想在脑海里想起君的样子,她美丽的容颜就越发显得模糊。 我坐在车上,抽着烟,静静地看着眼前一切,直到炊烟散去,夜幕渐浓。就像是在看一出年代久远的老电影,带着期待等着主角的出现,却又有些惶恐,生怕出现的那个人已经不再是当年的记忆。 大概是和君分手半年多之后的某一天,喜欢装逼的我曾经一个人去了一趟沈从文先生笔下的那座边城,在青石板的巷陌里,因为借火,我遇见了一个同样是孤身出来旅行的女孩。其实坦白讲,我并不喜欢这样的女孩,我觉得她们就像是一朵朵的塑料花,装腔作势的艳丽,装腔作势的俗气。披着一根五颜六色的廉价大围巾,穿着貌似素净却质地堪忧的宽大棉布衣服,看着不知所云的情感散文,听着舒缓萎靡的音乐,在并不遥远的远方表演着自己幻想的孤独。 但是,我很想有人来陪,我也从来都不是一个道德高尚的好人。所以,怀着某种源自雄性本能的丑恶想法,我与她结伴游玩了一天。 当时,我是一个猎人,我仅仅只是在打猎。 可惜,事情的变化出现在当晚。 沱江边上一间叫做守望者的酒吧里面,昏暗的灯光与迷离的情调,充斥在空气中的情欲和暧昧,在这样的气氛里,我们两个人都喝了很多很多的酒。也许是酒精的刺激让我花了眼,我突然发觉沱江水的波光透过木窗映照在这个女孩脸上的那一刻,她居然长的很有几分像君。 于是,本不该醉的猎人,却醉了。 那天我说了很多荒唐的话,我将自己彻底放置在了一个荒唐而幼稚的想象之中,依稀间,我恍如回到了一九九七年的九镇,丽日当空,佳人情重。 我没想到的是,这个塑料花般的女孩是个好人,一个比我正派得多的好人。面对我的求欢,已经被我的话语感动到一塌糊涂的她,居然还能对我说: “你今天的一往情深是因为你太好强,而不是爱,你的心里有着另外一个人,这个夜晚,你只是把我当成了她的影子,你只是不甘心品尝到被她或者被我拒绝的痛苦。如果你真的觉得这是爱,那么明天,明天你再来这个酒吧。我还会在这里等一天,如果你没来,那也许是对你我最好的一个选择。” 她的话做作却又聪明,透彻而又冷酷。 我一句话都没有回答,只是浑浑噩噩地回到了酒店。 第二天,我没有去找她。 虽然我很想去找她。 她说的很对,一个人如果太好强,就分不清到底是爱还是不爱了。 不过,我明白,我确实不爱她。因为离开的那一刻,我的心里没有当初与君别离的那种痛彻心扉。 第二天,我坐最早一班车回到了市里。踏上家乡土地的那一刻,我的心头冒起了一个想法: 既然我天生就是一个好强的人,那么,就由它去吧,去成为一个真真正正的猎人。 第377章 好久不见(2) 于是,这些年来,我努力地这样做着,伤害了无数不该伤害的姑娘与爱我的人,我却还十分无耻地用一句歌词来给自己开脱:我所做的一切,只是因为这个世间少了一个濒临绝种的温柔,多一个爱情杀手。 但是今天,我这个貌似百毒不侵,心如止水的杀手却又卑微地坐在了此时此地的这辆车里,纵然是残留着些许的不甘心,却也只能臣服于更多的心甘情愿。 更可笑的是,当亲眼看见君真正出现在眼前几米开外的那一刻,就连这些许地不甘心都化为了乌有。 她还是那样的美。 不,其实她已经变得更美。 曾经为我而留的满头长发已经剪短,不曾减去分毫美丽,却反而抹去了留在记忆里的那份青涩,多了几许成熟。 如今窗里的她,就像是一朵盛开在艳阳之下的鲜花,每一寸每一分都在绽放着骄傲和美丽。 如今窗外的我,却像是一个只愿出没在黑夜中的侏儒,每一时每一刻都在掩饰着自己的肮脏和丑陋。 她在厨房里拉扯着自己的母亲,母亲脸上带着满足的笑容推搪,终究也还是让开位置走出了厨房。她挽起了自己的袖子,露出的那半截雪白细腻的手臂,曾经挽在我的臂弯,搂在我的腰间,枕在我的脑后…… 洗碗的时候,她的面容恬静而专注,秀气的嘴角还是如同当年一样微微上扬,令我无法不想起彼此初吻那一刻的模样…… 所有的记忆如同潮水一般涌了出来,冲刷着我的心田,我的脑海,让我一动都不得动,只能如痴如醉般继续瘫坐在座位之上。 原来,我并没有修炼到自己想象中的那般绝情,只是我所有的情都已经被这个女人拿走了。我不是绝情,我是已经无情,直到这一刻,我才知道这一点而已。 君,我真的好想你。 直到今天,我都还在回味着那一晚。 我始终认为,这是我和君之间留下的最美好动人的回忆。这无比静谧的短短几分钟的凝视,在我的心中,居然已经超过了我们之间所有亲密的接触和甜腻的话语。 只可惜,我胡钦终归还是一个做过了太多错事坏事的坏人,上天愿意赏赐给我的最多也就是那几分钟而已。我这样的人,更应该去承受的不是幸福的回味,而是报应。 所以,就在离我几米之外的那个窗内,就在我最幸福的时刻,那个身材高大相貌不凡的欧洲男子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他的手臂从背后环抱在君的腰间,君的脸上顷刻之间就露出了无比幸福温柔的笑容,后背依靠着那个男人的胸膛,君的脑袋上扬,彼此轻轻说了一句什么之后,两人的嘴唇吻在了一起,又很快飞开。 一切都如同我所看过的那些外国电影里面的情侣一样,亲密自如,伊侬我侬却又恍然自如,毫不过分。 再次交谈了两句之后,男人走出了厨房,君则继续低头洗碗,我也还是照旧呆呆看着,唯一不同的是,心中却但再也没有了自欺欺人的幸福。 就连拥抱,我都无法像那个魁梧高大的男人一样,可以用修长的身体把君笼罩在胸膛,让她去依靠,给她想要的那种温暖和安全感。 碗终于洗完了,也许是站累了,君并没有马上擦手,而是将两只手臂向上大大展开,腰往后仰,做了一个伸展动作。 这个动作每个人都会做,做的时候,每个人的目光都会望向正前方。 君也一样,她看向了窗外。 然后,我看见她整个人的身体突然就僵住了,连展开的双手都忘了收回来。 也许是片刻前过大的情感波动让我变得恍惚,第一时间之下,我居然没有反应过来;瞬间过去,等我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情况之后,我却又像是一条青涩而胆怯的小公兽一般,表现得太仓惶,太慌乱。 我几乎没有经过任何思考,只是凭着本能马上发动了车子,猛踩油门,在发动机的巨大轰鸣声中,落荒而去…… 车子向着市区飞驰,我的心中满是悔恨。 如果时光可以重来,就算是冒着开罪廖老板的危险。不!就算是得罪全天下,就算是没了这条命,我也会自己接受张总送给我的那辆奥迪A6,而不是转赠给险儿。 但是,时光可以重来吗? 不能。 所以,此时此刻的我依旧还是开着这辆破旧老朽,却又陪了我多年,载着我和君恋爱,也载着我和君分手的桑塔纳。 君认得这辆车。 她当然也就认出了我。 上天何其残酷,如此短暂的幸福过后,就赐予了我这般不堪的结局。 令我百感交集,无地自容。 就在这样羞愧难当的时刻,放在副驾驶位置上的手机传来了一个清脆的响声,原本幽暗的车厢里亮起了手机屏幕上的蓝色光芒。 大概是一年多前,中国移动推出了第一代神州行号码服务,这种号码一律都是136打头,没有月租,接打电话都是六毛钱,面对的是出差旅行在外,不方便使用当地长期号码的消费人群。 当我把手机拿起一看,上面显示的就是这样一个136开头的陌生号码所发来的信息。 右脚松开油门减缓车速,手指点开了按键的同时,我的心脏开始狂跳了起来,我只希望千万不要是脑海中所预料到的那样。 很不幸,我的祈祷并没有传到上帝的耳中。 信息很短,只有四个字: “好久不见” 当看到这四个每天都会被无数人说起的,平凡至极的汉字的这一刹那,所有的侥幸纷纷远去,我真的感觉到冥冥中有一柄重锤狠狠砸在了我的心尖上,胸腔里传来的一阵剧痛,令我几乎无法呼吸。 我就像是一条被扔在沙滩上的鱼,张着大嘴,大口大口喘气的同时,泪水没有经过大脑的同意,已经涌出了我的眼眶。 一脚刹车,车子向前狠狠一冲,在马路的正中央停了下来。 在我所有亲密到可以发来这样简短四个字的问候短信的朋友中,没有一个使用的是神州行的号码。 唯一的可能,只能是君。 第二次了,这是第二次我在车上收到了君的短信,为何一次更比一次让人肝肠寸断,黯然魂消。 继续开往市区的路上,我的心情始终无法平静。 曾几何时,我说过我不会再见君,我失言了。但是,在车上,我却又再一次告诉自己,不会再见她。 只不过,这次与以往不同了。 以往,我不见君,是因为我的心里还带着恨,我还以为自己是一个要强到绝不低头的人,我可以做到不再爱她,忘了她。 可现在,我发现,我不是。 我一点都不恨君,我也做不到那么要强,从头至尾,我都全心全意地爱着君,没有哪怕是那么一分钟的时间里,我曾经真正忘记过她。 这一切,我都只是不愿意承认而已。 现在的我活得太累太辛苦,对着生命中唯一的亮点和美好,我已经不想再逃避,却又更加明白,我们各自分开,已经走得太久太远,永远都回不去了。就像是滚烫的泪水,流出了眼眶,就注定只能化为脸颊上的一片冰凉。 活到今天,我错过了太多,我已经太脏了,脏得连挽回错误的资格都不复存在,我配不上她。 此生此世,我不再奢望幸福,我也不会幸福。 因为,我从来没有像今晚这样清醒地认识到:其实,我缺的不是幸福,我缺的是君。 莫道世情多欷歔,此生终是悔难平。 愿我来世,得菩提时,身如琉璃内外明沏,净无瑕秽。 那个时候,我再来爱你,我的爱人。 对了,那天晚上,我坐在车厢里,写了删,删了改,不知道弄了多久才写好了一条回复的短信。但,在发送按钮上又纠结折磨了不知多久之后,我却终归还是没有发送出去,我只是将它放在草稿箱里面悄悄地保存了起来,只有我一个人知道。 那条信息同样只有短短的四个字: “好久不见” 第378章 秋风未动,蝉先觉 佛教说,人有六识——眼、耳、鼻、舌、身、意。 前面五个很好理解,分别对应人的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 但是最后一个“意”就比较玄乎了,大概的意思是“诸如概念或直感等为心所捕捉的事物事象”,所谓意识生时,即能于五尘之境分辨善恶好丑也。 这段话看不懂没关系,宗教最根本的起源很大部分都是一帮聪明人在故弄玄虚欺骗愚夫愚妇。所以,他们使用的语言本来就是越能把人绕晕越好。 我们用更加通俗的现代科学的话来说,“意”指的就是机体模糊知觉,是人的意念力和精神感应,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第六感”和“直觉”。 每个人都有直觉,比如饥饿、口渴、性欲,都不是通过五个基本感觉器官而感知的,但我们却能够清楚的察觉到,这就是所谓的直觉。 人分百种,不同的人自然有着强烈程度不同的直觉能力。 有人做过的梦在现实中真的发生了;有人去了一个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却感觉到异常的熟悉;有人看着电话突然就觉得电话会响,而它果然就响了;等等等等这一切,同样也是直觉,而且是相对感知饥渴性欲更加高级的直觉。 直觉这个东西说不清道不明,摸不着也证明不了,可我一直都坚信它的存在。 因为,我本来就是一个直觉强烈的人,曾经在和尚针对我、险儿、小二爷一日三杀的那次,正是它救了我的命。 通常我都睡的很晚,混江湖的人都睡得晚。 晚上适合开赌,适合招嫖,适合血洗恩仇,适合对酒当歌,也适合黯然神伤,肝肠寸断……,江湖人生存于世的一切依托都不能见于阳光之下。 黑夜本就我们最大的掩护,最忠诚的朋友。 所以,生活在正常社会里的人们,才会称呼我们为“黑社会”。 但我不是险儿,我没有经历过草木皆兵孤苦无依的逃亡生涯;我也不是廖光惠,我还没有游走于盘根错节的黑白两道之间,时时刻刻心有余悸、如履薄冰的地位和资格。 他们两个都有着严重的神经衰弱,都睡不着,大多数的夜晚都是噩梦连天,浑身冷汗。 我比他们幸福一些,至少我还睡得着,只要入睡之后,我的睡眠质量通常都很好。 睡眠质量好的人,起床之后总是神清气爽。 可是那天不知为何,我睡得很早也很沉,可起床之后,却莫名其妙的心神不宁,阵阵发慌。 纵然窗外,丽日当空。 那天早上,我恍恍惚惚的总觉得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事要干却又被遗漏了,左想右想,却又实在是想不出有啥事。 于是,草草吃过早饭之后,干脆破天荒的一大上午就赶去了场子里。 经过这些年的经营,现在场子里的生意早已经上了轨道,兄弟们各负其责,再加上有老廖这块金字招牌撑着,所有一切都是井然有序,谁该干嘛谁不该干嘛,大家心里都有数,根本就用不着我这个闲人操半点心。 前前后后满场子的荡了几圈之后,也没什么人理我,想装腔作势的管理一下吧,才把架势摆开,就看到了弟兄们眼里的嫌弃,本来正在算账的简杰更是账都不算了,直接给我说: “钦哥,你今天不打牌啊?这么好的天气,憋在场子里干嘛?空气又不好,出去出去,你出去玩吧。钦哥,你在这里,我们还要陪着你,楼上楼下好多事做呢。” 实在拉不下脸继续呆着,我也就索性叫上同样无所事事的胡玮一起,开车出了门。 在我们市体育中心旁边的一栋五层小楼里,我租了间两百多平的门面,开了一家小小的泰拳馆。 平时没事,或者是心情烦乱的时候,我都会去那里呆上一会儿,出一身臭汗,把自己弄到精疲力尽,虽然对于生活本身并没有什么太大帮助,却至少可以让我疲劳到不用再烦,可以好好休息休息。 那天,出了场子之后,拒绝了胡玮人神皆愤一大早就想去找小姐的提议,带着他一起去了拳馆。 到达拳馆的时候,大概是十点半左右,从换衣服热身开始,到打沙袋、打手靶、实战对练,再到最后结束,大概经过了两个小时。 我吃过早饭,所以感觉还好,但胡玮起床之后一点东西没吃,快下午一点,我们两个走进更衣室准备去洗澡时,他已经是被我折磨的差不多只剩半条命了,瘫在长凳上一动不动的一会儿喊着要去吃火锅,一会儿又要去吃甲鱼。 就在他要死不断气的诉苦声中,我一边用毛巾擦着身体,一边打开储物柜,习惯性的拿起手机看了一眼。 仅仅只是那一眼,我就像是一只突然意识到了巨大危险正在来临的野猫一般,浑身上下所有的毛发,刹那之间全部都炸了起来。 当时,我几乎是有些惊慌失措的下意识扭过头去,看了身旁的胡玮一眼。 一直以来,在我心中,胡玮都是一个没心没肺的小孩子。 他和贾义不同。 跟着我的这些年,贾义早就修炼得心细如发,忠义诚谨,平时有很多我都没注意到的小细节,他也总是能够查遗补漏,领会在心。 所以,那一刻,身边的人要是贾义,做出那种反应,我并不会意外。 可是,换做胡玮,却不得不说,大大出乎我意料之外了。 仅仅只是凭我看过去的那一眼,始终都在絮絮叨叨说个不停的胡玮居然瞬间就停下了嘴,翻身坐起,一脸严肃却又恰到好处的说了两个字: “钦哥?” 胡玮确实长大了,就像逃亡生涯对于险儿一样,几年的苦窑也让他浴火重生,凤凰涅槃。 下一秒钟,我微微点了点头,转身一边放下手机,一边飞快说道: “快点换衣!” 出事了! 当看到电话的那一瞬间,我就确定出大事了。 虽然,我还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事情。 但我完全可以肯定一点,在这个事情真正来临之前,无论心理还是身体,我都一定要做好所有的准备。 至少,我绝对不能像现在这样浑身臭汗,穿条裤衩打着赤脚去面对。 就算到今天为止,我都依然还清晰记得那个数字。 二十八! 短短两个小时之内,我的手机上居然就有着同一个人打过来的这么多的未接来电。 从认识龙袍的那一天开始,他就从来没有给我打过这么多的电话,他也绝对不会像个怨妇一般给任何人打这么多的电话。 因为,他是龙袍!一个够猛,够飚,够强悍,却绝对不会沉不住气的男人。 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今天会如此心神不宁。 秋风未动,蝉先觉。 第379章 失控 常言说得好:人在江湖飘,早晚挨飞刀。 捞偏门吃刀口饭,出事是常态,不出事才是奇怪。按理说,我胡钦人在江湖,风霜入命这么多年,心理素质绝不至于如此脆弱。 但看到电话的那一刻,我确实吓到了,这并不是因为胆小,而是我已经明确意识到了事态的极度反常。 反常即妖! 龙袍一口气打了我二十八个电话本身就已经足够奇怪,可更奇怪,更能说明问题的是,居然只有他一个人打这个电话! 小二爷没有、险儿也没有。 就只有龙袍。 龙袍不是一个心浮气躁的人,他能打这么多个电话,证明事态足够焦急;可他同样也不是一个死板的人,在联系不到我的情况下,他不可能想不到通过小二爷险儿地儿等人会更加方便。 可他并没有这样做,从头到尾都还是只有他一个人在反复的打。 这只能说明一点:这件事情机密到除了我之外,龙袍不想让任何人知道。 甚至也有可能包括廖光惠! 因为,我的手机上也没有显示廖老板的号码。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究竟是什么事情能够让我知道,又还要瞒着其他所有人? 当想到这里的时候,我的脑海里面陡然就“嗡”的一下炸了开来,无数的念头冒出却又立马被我飞快压了下去。 我不得不压下去,我实在是不敢往深了去想。 因为,我的身上已经背负了太多不可告人的秘密,我并不知道哪一天哪一桩就会突然暴露出来。如果任由那些恐怖的想法继续发展下去,在事情到来之前,就已经足够摧毁掉我所有的心理防线。 深深吸下一口气之后,借口取车把胡玮支开,我怀着满腹疑惑与忐忑,勉强拨通了龙袍的电话。 很显然,龙袍应该是一直都把电话拿在手里,因为,电话才刚刚响了一声,就已经被他接通了。 我们的通话很简单,也很明了。 我本以为会一如既往的在电话里听到龙袍每次生气或者焦躁之后的那种特有的大嗓门。可没想到,这一次龙袍的语气却十分平缓,平缓得好像带着一种说不出的厌倦和疲惫。 他甚至都不曾问我为什么不接电话的原因,就只是直接告诉我,此时此刻,他已经等在了王朝夜总会,我的场子里。 二十分钟之后,我赶到了迪厅。 一进门,就看见龙袍手下几个熟悉的小弟正站在楼梯口和简杰他们聊天。还没等我说话,一群人就迎了上来,告诉我,龙袍正在我的办公室里面等我。 简单寒暄两句之后,我带着胡玮刚要举步往里走,龙袍手下一个叫做小马的人赶紧上前一步,拦住了我们,颇有些不好意思的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胡玮,说: “钦哥,那个那个,不好意思,大哥说,让你一个人进去!” 气氛顿时就变得尴尬了起来。 毕竟这是我的场子。在我的场子里,不管我和龙袍关系如何亲密,但一个外人吩咐我可以带谁不可以带谁,应该怎么做,这显然都是有些不妥当的逾规之举。 而且,这个外人还仅仅只是一个马仔。 事先的种种迹象已经让我判断出了事态的严重性,小马这样做,我自然是能够理解。但是简杰鲁凯他们却并不知道具体情况。 小马的不得已之举,在他们看来,是对我这个大哥的一种挑衅和无礼。 跟了我这么多年,他们当然是和我站在一边。 小马话音刚落,简杰就立马站出来,用身体护在了我前面的同时,一只手掌推在了小马的胸膛上: “小马,你什么意思?钦哥的场子,而今你来定规矩?” 下一秒钟,原本坐在吧台边的鲁凯几人也几乎是本能般的飞快站起。 他们一动,那边龙袍的几个手下,也就立刻跟着纷纷起身。 原本一团和气的轻松场景,在转眼之间,就变成了稍不注意就会擦枪走火,一触即发的局面。 小马的脸色变得极为僵硬,闪烁的眼神中焦急万分,虽然说不出话来,但挡着我去路的脚步却也依旧没有丝毫挪开的意思。 我才刚准备说话缓解下气氛,没成想身边胡玮却将手中的拎包往旁边的柜台上一丢,一言不发的扒开简杰,对着小马就走过了去。 “搞什么!” 一看胡玮那付作死的样子,吓得我赶紧大喝一声,伸手死死扯住了他,将他拉到了身后,再一巴掌拍在了简杰的脑袋上,哭笑不得的说: “你是不是有病?简杰,你以为是方五啊,里面是龙袍!他找老子要谈事呢,你们就在这里等着,别瞎鸡巴扯淡!小马,你们几兄弟喝什么自己随意,挂我的账。简杰,你好好陪客,自家人,搞些什么鬼!小马,莫见怪啊。” 小马也是个一点就透的聪明人,一看我的样子,立马就顺着接上了话: “是是是,在钦哥这里我们还客气什么?你们几个一个个像是蠢宝一样憨站在那里干嘛?脑壳里面不清白是不是,赶紧坐着坐着。胡玮,简杰,对不住对不住,我没得别的意思啊,大哥有事要和钦哥谈。来来来,尾巴,你出来这么久了我们还没喝过酒,喝一杯吧。” 小马一边说话,一边就走过去搂住了胡玮,反应过来的简杰鲁凯也就越发客气的招待起了其它人。 “兄弟们喝好,喝酒我从来就没有喝过龙袍哥,每次都他妈被他灌得出尽洋相。胡玮简杰,你们就帮我争口气,今天必须把小马灌翻。” “好勒,钦哥,你忙你的去吧,放心啊!” 在身后的一片欢声笑语,我转过身,心事重重的走向了走廊尽头的办公室。 龙袍是一个闲不住的人。 认识这么多年来,我看过他泡妞,看过他喝酒,看过他打架,看过他健身,甚至还看过他在自己家拿着把扫帚追杀一只老鼠……,我看过他一切动起来的样子。 但是,我从来没有见过他什么时候能够一个人安安静静坐着过。 龙袍好像无时无刻都有着用不完的旺盛精力,就算是和他一起去按摩,躺在按摩床上,他也必须要开着电视机,宁愿听着买假药的广告都行,也绝不肯消消停停的享受享受,睡一觉。 可今天,当我推开办公室大门的那一刻,我却发现,屋子里面居然鸦雀无声。 龙袍没有玩手机,没有开电视,也没有玩我办公桌上的电脑。 他就是那样孤零零的自己一个人独坐在长沙发上,手指间甚至连一根香烟都没点。 那一瞬间,看着龙袍的样子,我突然就想起了另外一个人。 关二关长山! 一个安静内敛的像是影子一样的男人。 “龙袍。” 听到我招呼声,龙袍抬起头来看着我,嘴巴微微咧了一下,算是笑过了。 我径直走过去,坐在了龙袍的跟前,一边掏出烟来分给他,一边尽量试图冲淡下怪异的气氛,笑着说: “连烟都没抽啊,你不要告诉我戒烟了啊。” 面对我的善意,龙袍却并没有搭腔,而是自顾自掏出火机点起了烟。 我脸上本就勉强为之的笑意终于再也保持不住了,压低声音问道: “怎么了?” 龙袍深深吸了口烟,在喷薄而出的雾气中,他淡淡说道: “廖老板让你去一趟深圳,今天就去,救命。” “什么意思?谁的命?” “海燕。” 第380章 要命(1) 如果两个谈话的人都聪明老练到了一定程度之后,很多时候,语言对于他们的交谈而言,其实就不太重要了。 这个世界是复杂的,更是险恶的。 面对着这个世界的时候,假若一个人够聪明,就一定要记住沉默是金,言多必失这两个道理。 所以,有些时候,有些话,永远都不会说透,不会说明。 但是,在这些似是而非的话语背后,往往却又隐藏着许多极为重要的信息,只有弄懂了这些信息,你才能得到自己真正想要的答案。 至于能不能够弄懂,那就无法强求,只能看个人的悟性和造化了。 我足足等了龙袍半分钟,但是看起来,龙袍却并没有半点想要继续给我一个解释的意思。 是的,他的确不必解释,他只是廖光惠的传声筒。 而我,也同样无需继续追问,王命既然已经下达,雷霆雨露,我身为臣子,也唯有听令而已。 心中左右盘思半刻,最终还是只能勉强化为了脸上的微微一笑,我伸手将还剩了大半只的香烟掐熄在烟缸中,说: “今天就要去?” 龙袍没有看我,只是平淡回到: “今天就要去。” “好,我马上准备,地点联系人这些具体的你发给我吧,就不多陪你了。” 说完,我站起身来,刚准备抬脚,衣角却被人紧紧扯住,耳边传来了龙袍陡然显得有些急切的说话: “等一下。” 转身低头看去,不知何时,龙袍已经举目定定看向了我,双眼中厉芒闪烁,似乎正在犹豫着什么,几秒之后,他嘴角一扯露出半丝苦笑,说: “你没有什么话要问我吗?” 我再次笑了起来,边笑边摇了摇头。 是的,我真的没有什么需要再问。 劳心者役人,劳力者役于人。 我和龙袍,大家皆为江湖儿女,生如飘萍,都是受役于人。此时此刻,他能够拉我一下,能够说出上面那句话,我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又何必让他太过为难。 下一瞬间,龙袍竟然像是不敢再与我对视一般挪开了自己的视线,再次陷入了沉默,但是那只扯着衣角的手却始终都不曾松开。 就这样又过了几秒之后,他长长叹出了一口,又扯了扯我的衣角,指着沙发,语气复杂而坚定的说道: “再坐一下吧。” 看着我并没有落座的意思,龙袍只得再次说道: “胡钦,坐一下吧。公归公私归私,公事谈完哒,我们两兄弟聊几句心里话,谈点私事,谁都说不了什么,应该不碍事吧。” 要是换做平日里,向来英姿飒爽的龙袍变得像是个娘们一样轻言细语柔肠百结的样子,我一定会捧着肚子大笑,笑得天下人都一起来看才好。 但是这一刻,我却一点都不觉得滑稽,我只感受到了温暖。 来自于友情的温暖。 我生病了,龙袍不会管,他会照样逼着我喝酒;我被打了,龙袍不会问,他会狠狠一把按住我淤青的地方问我痛不痛;我被女人甩了骗了,他不会安慰我,他会带着一个漂亮姑娘在我跟前游来荡去,并时不时的提醒我没卵用,不会泡妞。 但是现在,他却想要和我说几句心里话。 仅仅只是几句心里话。 可谁又能说,这不是男人之间伟大的友情! 突然之间,我就感到自己的鼻子有些发酸,为了掩饰这种令人尴尬的情绪,我赶紧大笑着一巴掌拍掉了他扯着我衣角的手,高声说: “哈哈哈,龙袍,你看你五大三粗的,千万别说爱上我了,我日不下手啊。你要换口味了,你去找和尚,你们两个光脑壳在床上玩个六九,我的个天,想着就作呕……” 话还没说完,我的脖子已经被龙袍紧紧一把掐住,耳边传来了他气急败坏的痛骂: “我去你妈的,胡钦,你信不信,老子现在就弄死你……” “哎呦,疼疼疼,你妈的真下狠手,是和尚日你,又不是我,哎呀,不说了不说了,出不过气了……” 在彼此的笑骂声中,我被龙袍狠狠一把摁回了位置上,房间里的气氛也好像瞬间轻松了很多。 可是短暂的嬉闹过后,就连彼此脸上好不容易才浮现出的几许真诚笑容还没有完全褪去,凝重和压抑却又再次情不自禁的控制住了已经各自坐好的我们。 首先说话的人还是龙袍,他轻轻咳了一声之后,正色说道: “这么大的事,廖老板没有亲自通知你,来找你的人是我。你明白这个意思吗?” 这句话一出来,我脸上的笑意再也留不住了,揉了揉僵硬的脸颊,稍微思考一下后,我点了点头: “大概想得到一点。” “哦?” “我认识一个朋友,你应该也接触过,上街的刘进。他给我说过一件事,还是秦明在的时候,有一次秦明组局,大家一起打牌,海燕也在。那天从头到尾,海燕一直都在赢,只要他上场,就一定是好牌,谁都打不过他。但是到最后快散场了,海燕却输了一把牌。海燕拿的葫芦,刚好就遇到了刘进的同花顺,海燕不信,一把跟到底,换做谁都会跟,同花顺打葫芦,一千把牌里面也遇不上一次,谁能想到呢?就那一把,海燕连本带赢近二十万全没了,成了当天输得最惨的人。” 说到这里,我停了下来,又点燃一根烟之后,直视着龙袍两眼,缓缓说: “海燕和你我都不同,海燕稳!我们平时输输赢赢,隔三差五出点事很正常,像他这样的人,不输则已,输就全输;不出事则已,出事就要命。廖哥是老板,到了廖哥这个份上,大部分的事一句话就摆平了,但是要命的事,他连碰都不能碰,绝对不能沾边。这次深圳的事,不管发生到什么程度,都和他没有半点关系,我胡钦可以活着回来是命大,死了那也只怪自己运气不好,失手不救,自安天命!龙袍,我,应该没有说错吧。” 如此近的距离之下,我能清晰看见龙袍脸颊上两块肌肉的细小抽动,呆呆看着我的眼神里面已经分不清是怜悯还愧疚。他突然伸过手,一把抢走了我指间的香烟,狠狠吸了一口之后,说: “胡钦,我也可以去,今天上午我也不是没有和大哥说过……” 我猛一挥手,打断了他的话: “别说这些了,大哥自然有大哥的考虑。他并没有做错,你懂我也懂。第一,去年你在澳门呆了那么久,海燕能出事,身边就很可能有人搞鬼,你一个熟面孔,去了之后不说也会出事,至少别人一定会防着你,对吧;第二,你出道就跟着廖哥,牵扯太深,在别人眼里看来,你就是他,他就是你。不管你做了什么,他都难得洗干净。但是我就不同了,我本来就是半路出家,出了名的没义气,不守规矩不讲套路。我就算出事了,不影响大局。我要是廖哥,也会这么做。” 龙袍像是从来不认识我一样,一瞬不瞬的看着我,似乎想要从我的眼神里面看出什么正在隐藏的东西。 他这种眼神看得我有些发慌,就在我刚想把目光移开的时候,龙袍却再次发问了: “那么阿天,小宝,元英呢?他们也可以去。” 龙袍的话实在是有些多余,不仅让我不好回答,更让我不愿回答。 面对眼前这位拖泥带水到不像是龙袍的龙袍,我几乎是有些赌气一样的说: “和你的第二个道理差不多吧,我出事总比他们出事要好……” 话一说完,龙袍并没有马上搭腔,而是低下头去沉默了好几秒钟,又一次幽幽叹出了口气,缓缓说道: “兄弟,我也不能说你不对,怎么想是你的事,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出来混的只有认命。但不是我帮大哥说话,其实,大哥最主要的考虑并不是这个。” “哦?” 第381章 要命(2) “不管谁亲谁重,谁疏谁远,至少,江湖上都知道,你就是大哥的人。如果为了救海燕的命,就把你抛出去,这种事,你说的也没错,真到了必要的时候,大哥毕竟是大哥,他不是做不出来。但是,你以为大哥没义气吗?你以为大哥这些年就是靠着没义气黑良心走出来的吗?不是的,小钦!大哥比你想象的还要更加聪明得多,很多时候,他走的棋,看起来是一个意思,但不到最后,你就没办法明白,其实是另一个意思。跟着大哥混,凡事你都要多想想,别情绪一上来就意气用事。这几年来,你为大哥出生入死,大哥也看在眼里。这次,大哥难道就诚心要让你一命换一命,送死去吗?不至于的,大哥这个人,没这么简单。” 一时间,我没有弄懂他的意思,只能下意识问道: “龙袍,你把我弄糊涂了,到底什么意思?没听懂。” “海燕这么稳当的人,你想过没有,他为什么会出事呢?又是什么人能够厉害到让他出事?” 说完这句话之后,龙袍微微停了一下,立马又继续接道: “自从水晶楼招标皮财鱼正式翻脸开始,大哥一直都在忍,秦明的一条命到现在也还没有得到任何交代!为什么?在市里面,和皮财鱼怎么搞,都有太多的纠缠和纷扰。一个不小心,就是两败俱伤,都他妈完蛋,所以,大哥也好,皮财鱼也好,大家都是有劲无处使,用不上力。但是外面就不同了。深圳那么大,天南海北的都是外地人,死掉一个两个,太正常了。” 听着龙袍娓娓道来的一番话,隐隐约约我似乎想通了什么,只觉得自己头顶的毛发都仿佛一根接着一根的立了起来,情不自禁的飞快追问道: “龙袍,你到底什么意思?直说吧。” 从谈话开始,龙袍表现得就极为反常,就连语气都像是一个怨妇般优柔绵软,但是下一刻,无论是语气还是眼神,他都变了,变回了那个走路带风,不可一世的男人。 他好像是早就在等着我问这句话一般,立马字字铿锵的接口说道: “胡钦,莫要忘记,你自己答应过大哥了!” “答应什么?” “上次小二爷住院,大哥去看的时候,你自己给大哥说的什么?大哥又答应了你什么?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这一场仗,就应该是你出头来打,对吧。” 一阵阵的口干舌燥中,我听见自己无比艰涩的点头说道: “是啊。” “皮财鱼就在深圳!所以,他妈的海燕才会失手!不然,你以为海燕这么容易失手?你以为是人不是人都能够把海燕逼到向家里求救的地步?” “胡钦,这次你去,廖哥不是只要你救命,更不是让你送命,而是想你要命!要皮财鱼的命!你自己答应过大哥的,大哥也给了你想要的东西。所以,这次去的人不是我,不是小宝阿天元英。天经地义,只能是你。现在,到你出手的时候了,兄弟!” “浪奔、浪流~~~”,沉寂的房间内,手机彩铃响了起来,龙袍低头看了一眼之后,双腿微动,似乎想要起身,稍一犹豫,瞟了我一下,还是坐回去接起了电话: “嗯,联系上了,我和他在一起,好好,告诉大哥,放心,马上就会动身了。” 龙袍简单两句说完后,挂上电话,我问道: “阿天?” “不是,元英。” “哦,催我啊?” “不是,大哥以为我还没联系上你呢。” 一时间,大家都好像再也没什么话语可说,就这样默默的对坐了片刻之后,龙袍拍了拍大腿的裤管,终于站了起来: “胡钦,我再多问几句,这次去,你准备带多少人?” 见状,我也赶紧起身,回答道: “还没想好,不带太多了,这种事,人多眼杂还不方便。” 龙袍颇为赞赏的点了点头,一边抬脚往外走,一边说道: “是的,带几个真正能办事,手不软腿不滑的得力人在身边吧。” “龙袍,澳门那边的人呢?可以联系吗?” “等见到了海燕,你和他商量吧,我建议之前你先不要联系。” “明白了。” 等我们走到办公室门口,龙袍的手掌刚刚搭在门锁上的那一瞬,他突然又停了下来,扭过头怔怔看了我半天之后,语调格外低沉的说道: “小钦,你想没想过几时回来。” “时间吗?我怎么知道,这事要办多久现在谁晓得呢?” 龙袍颇有深意的浅浅一笑,看着我却没有说话。 刹那间,我理解了他的意思,苦笑着摇了摇头后,说: “那我也不晓得,运气好,就两个人一起回来,运气差点,就带着海燕的骨灰盒回来。再差点,就他带着我的骨灰盒,或者不晓得是哪个带着我们两个骨灰盒的时候,再回来。” “小钦,你再想想?” 这一次,龙袍奇怪的问话正式引起了我的注意,看来我的第二个答案还是错的,于是,我闭上嘴开始仔细思索。 但人就是这么奇怪,越是想要理清头绪,却越是云山雾罩,不知所云。 半晌之后,我只得放弃,求助般的看着龙袍摇了摇头。 “小钦,现在我们面临的真实局面就是,这的确已经不再是小打小闹的冲突,而是一场战争。那么,打仗就有打仗的套路。当年抗美援朝的时候,率领十万大军出去打仗的是彭大元帅彭德怀,够狠吧,彭老总!但是,打得那么惨烈了,毛嗲嗲宁可拿人命填,都绝对不允许撤退。你觉得毛嗲嗲真正最希望的到底是打赢和美国的那场仗呢?还是保住彭老总的命就行?” 龙袍说的话,我句句都能听懂,但直到他说完了最后一个字的时候,我还是没有听明白真正的意思。 我以为他只是在瞎鸡巴扯淡,故作高深举了一个不恰当的例子而已。 可就在我刚刚张开嘴想要耻笑他的那一瞬间,所有的话语却全都被堵在了咽喉里面,就连半个字都再也说不出来。 因为,那一刹我想通了! 我明白了龙袍的意思。 这是一场战争!对于战争而言,最重要的是最后的赢家是谁,而不是活下来的人是谁。 丢车保帅,直捣黄龙,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等等这一切只关注最核心利益,只在乎最终结果的功利思维,本来就是一个上位者,一个大权在握的人所应该拥有的基本素质。 我要是廖老板,我也会这么考虑。 这次前往深圳,我的命不重要,海燕的命也不重要,我们都和抗美援朝的志愿军士兵一样,我们都是可以填进去的人命!没有人不可以被牺牲! 重要的是,皮财鱼能不能丢掉他的命!廖光惠又能不能够彻底的赢下这一仗! 这才是最根本的核心利益,才是最终的结果! 龙袍说得对,龙袍也确实在点醒我。 可就正因为他说得对,正因为他在点我,才让我更加害怕,更加恐惧。 这极有可能是廖老板本人的意思,换做任何场合对任何人,廖老板也绝对不会说明,包括是对龙袍。 这种话本就不能够说透,说透就会寒了人心,就是自掘坟墓。 所以,只能由下面的人自己去体会。 很显然,龙袍体会出来了,并且隐晦告知了没有体会到的我。 但是,这真的是龙袍体会出来的吗?又真的是廖老板希望他体会的吗?如果不是,那又是什么?! 这句话到底是廖老板想说的,还是龙袍自己想说的? 如果是前者,那一切都好说,可如果万一是后者,那龙袍为什么这么做?他想要干什么!!!!!! 往日里,那个豪气干云,大开大阖的龙袍,到底就是真的龙袍吗?又或者是今天这位心细如发,莫测高深的龙袍才是真正的他? 如果都不是的话,那么他到底是谁? 冷汗几乎是一瞬间就湿透了我后背上的衣衫。 办公室大门已经打开,抬脚走出之前,龙袍压低嗓门在我耳边说了最后一句话: “晴带雨伞,饱带饥粮。胡钦,天说变就变了,没有什么比保住自己的命更重要,这次如果你平安渡过了,今后是怎么回事,谁又能说得清楚呢?自己好点,凡事都要提前准备充分,保重!” 龙袍一番不清不楚的说话,把我真正弄糊涂了。 他的这番话里面,肯定有些没有说透的含义。 但是那些含义究竟是什么?一时之间,我却完全摸不透听不明。 不过无论如何,我终归还是听懂了一个意思,这次海燕的命其实已经不重要了,最重要的是皮财鱼和我。 不是他死,就是我亡。 失手不救,自安天命! 看来,这一次,真的不会有任何人救我了! 就在那一分钟,我几乎已经可以确定,这次深圳之行,无论结果如何,当我回来的那一刻,天都会变了! 我浑浑噩噩的站在办公时门外,看着龙袍越走越远,渐渐消失在走廊尽头的五彩霓虹当中,却依然一动不动,直到始终都在等候消息的简杰和胡玮两人走近喊我,这才回过神来。 “简杰,通知险儿、二爷、大海,不管有什么事,一个小时之内马上过来这里等我;胡玮,你取车,跟我出去一趟。” 第382章 猪娘 在市中心地带步行街旁边,一年前新建了一条两三百米长,以欧式风格为主的商业街道。街道上的商家们主要经营的都是一些女孩子喜欢的衣物、饰品、鞋帽之类,所以过来这里逛街的大多数都是女性,也因此被广大市民们俗称为“女人街”。 女人街中心有一个小型的喷泉雕塑,雕塑旁有着几把供人休息的长条木椅,此时此刻,木椅上都坐满了拎着各色各样购物袋的姑娘。而我和胡玮两人则一动不动的靠在一把木椅后面,在周围清一色的姑娘当中,就像是两个心怀不轨的色魔,迎着姑娘大妈们各种质疑嫌弃的目光,却依然不肯挪动半下脚步。 我一直都在默默看着前方几十米开外一家叫做“飞翔小猪”的店铺,店铺装修不错,不豪华却够精致,一眼望去,琳琅满目挂的全部都是衣服,门口大大的易拉宝广告牌上写着“最新韩款潮流服饰,全场七折”。 透过店铺大门口,往里看去,店里并没有客人,只有一男一女正围坐在店子里的一张小桌旁,埋头吃着几小盒要不是麻辣烫要不是串串香的小吃。 女孩留着一个差不多齐肩的娃娃头,长相谈不上多漂亮,但也是五官清秀,典型的良家妇女模样。身上穿着一件宽宽大大的连体长衣,却依然盖不住已经高高隆起的腹部。在吃饭的过程中,女孩一手摸着自己肚皮,另一只手时不时的会夹点菜送到男人嘴里。 而男人则始终埋头大吃着,好像已经饿了很久,吃相并不好看,也并没有细心顾及到旁边怀有身孕的女子。可当一个客人刚刚走进店子的时候,还没等女孩起身招呼,男子却就已经立马放下手中食物,一把按住女孩,轻言细语的说了几句什么之后,在女孩幸福而甜蜜的微笑中,站起身来,娴熟而殷勤的招呼起了客人。 在这座并不算太大,却也有着近百万人居住于其中的中型城市里,小店里发生的这一幕,只不过是一幅再也平凡不过的市井生活之相,无数普通的人们都体验过这样细小真实的幸福和安逸,这也是我一直以来百般渴望,却知道再不可能实现的梦想。 看着眼前一切,我突然之间就觉得自己鼻子有些发酸。 我有些悲伤,为自己的失去而悲伤;我也有些感动,为这个男人所正在拥有的感动。 因为,我知道,对于店里的那个男人而言,现在的这一切,究竟是有多么的不容易。 我想,对于绝大部分看到眼前这温馨一幕的人们,他们永远都不会想到,之前的很多很多年间,那个男人居然只是一个被万众唾弃的小偷而已。 第一次认识猪娘,是在忘山拘留所。 一九九七年,我带人当街砸了羊胡子的场子,事情闹得太大,被抓进了号子里面,猪娘就和我关在同一个房间。 当时,他还只是一个出道很久却依旧默默无闻的小扒手,有着捞偏门小角色所独有的油滑势利,却也有着乡下人天性当中的淳朴和善良。 他比我大,出来混的也比我早,可是每天晚上却都还是老老实实的被我逼着帮我按摩,别人帮我按摩,总是按着按着就偷奸耍滑的想着法不肯下力气;可他不同,在逼仄闷热的监房里面,每一次他总是极为听话的用尽全身解数,按到自己满头大汗了,我不说好也绝不停手。 后来,他出狱之后,死皮赖脸的就跟了我。 猪娘天生胆子小,万万不是吃刀口饭的人。所以,平日里跟在我身边的时候也不多,随着我的生意越做越大,手下人越来越多。到现在为止,贾义胡玮周波简杰门也都已经是独当一面的大哥了,可和他们同一辈分的猪娘,却别说什么江湖名气,就连我自己的手下里面,也依然有很多新人连认都不认识他。 但是,我却一直很信任猪娘,不知为何,对于他,我有着一种天然的亲近感,有些时候还要超过身边的很多小弟。 这些年,我一路走来,猪娘帮过我很多。 无论是在九镇刚刚崛起,还是在市里群雄争霸,每个阶段,猪娘都出过大力气,甚至从某种程度上而言,他可以说是救过我的命。 那次省城之行我单刀会龙云,如果没有猪娘,也许早就已经只是一堆黄土了。 再后来,我们的年纪越来越大,猪娘也多多少少挣了些钱,就娶了他自己村里一个从小就喜欢的姑娘,婚礼上,邀请我做了他们的证婚人。婚后,夫妻两人在市里买了套小房子,租了间门面,就做起小生意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如今,短短几个月没见,没想到,猪娘的老婆都怀上了孩子。 一个贫穷潦倒,从小就没读过什么书,迫于生计去做了扒手,世人口中的“下三滥”,居然也走到了快当父亲的这一天。 能够看到猪娘现在的生活,我实在是忍不住有些自豪与安慰。至少,在我这并不引以为荣的半生里,我也曾确确实实的改变了一个人的世界,让他过上了更好的日子。 但是,现在,我却为什么又站在了这里?我的出现,对于这个平凡的男人而言,到底是幸运,还是一场彻头彻尾的灾难? 得到之后再失去的话,会不会比从来都没有得到过更加残忍? 什么是兄弟?是看着他幸福安康,远远走开;还是患难与共,生死并肩? 人这一生,为何要有这么多的为难和不堪! 想到这里,心中百感交集,我情不自禁的长长叹了一口气,耳边,顷刻就传来了胡玮怪异的询问声: “钦哥,我怎么觉得你一副快哭了的样子,我进去之后到现在,好几年都没见过猪娘了,也没你这么激动啊。” 我扭头看着胡玮,想要骂他,最终却只是化为了勉强一笑,笑出了满心的苦涩。 短短这几十米的路,我该如何才能走的过去? 所谓咫尺天涯,莫过如此。 猪娘,这次深圳之行,你还跟我去吗? 第383章 兄弟,陪我去死,去不去? “钦哥!老公,钦哥来了!钦哥,快进来快进来。” 当我和胡玮一前一后走进店子的那一刻,猪娘还在陪着客人挑衣服,他那位正在埋头吃东西的老婆一抬头,看见了我之后,眼神里瞬间就冒出了毫不作假的高兴之色,立马放下碗筷,站起身一边喊着猪娘,一边迎了过来。 “小芳,你坐坐坐,就这么大肚子了啊,坐坐坐,你而今是重点保护对象。猪娘,你忙你的,你先做生意,别管我了,哎,你……” 我飞快两步走前,一把扶住了大着肚子的小芳,还没等扶她坐下去,另一边正在忙活的猪娘却已经在瞬间的反应过后,毫不听劝的径直放下客人,快步走了过来。 “钦哥,你怎么过来了,玮哥!哈哈哈哈哈,你终于出来哒,哈哈哈,你们等下,等下,我去买点酒?” “猪娘,几年没看到了,你而今是不是脑壳还蠢些了,无缘无故你买什么酒?现在几点啊?要不,你再去买袋米,在店里煮点饭?” “啊,啊,那,那,那我去买点饮料。” 在胡玮的调笑中,猪娘已经有些语无伦次的话,让旁边那位完全摸不清状况的客人不知道我到底是个什么大人物,只得一手拿着衣服,看着我们这边,也不知道该不该打扰。 我扶着小芳坐下之后,拍了拍猪娘肩膀,对着客人一指: “猪娘,去,做生意,别大惊小怪的把客吓到了。” “那好那好,钦哥,你先坐先坐,玮哥,等我一下啊。哎,美女,我不和你说价了,一百三就一百三,你拿去吧!” 猪娘还是不听劝,客人走之后,他还是非得要跑到旁边的小卖部,搬来了一箱啤酒,如果不是我拦着,他还真准备让小芳去打包酒菜。 我们三个一人开了一瓶,慢慢喝了起来,转眼之间,瓶里的酒水就已经快喝完了,但是除了几句没有油盐的闲言之外,我却连一个字的正事都没有说。 中间好几次,猪娘和小芳都分别问了我: “钦哥,你今天怎么到这里来了啊,没有事吧。” 我都用刚好路过,过来看看为借口搪塞了过去。 我实在是说不出口。 我只希望,猪娘能够好好过,珍惜他现在的生活,帮我把得不到的幸福都一起幸福了,这就够了。 心里有事,口中无言,这顿酒喝起来也就了无乐趣。 好不容易喝完一瓶之后,我放下酒瓶,拍了拍像是从来没喝过酒一样,还兴致勃勃准备去开第二瓶的胡玮,率先站起了身来: “猪娘,你忙吧,我等下还有事,就是过来看看你和小芳,等哪天有时间了,你们到我那里去,我们再好好喝一顿。胡玮,走。” 可是,就在我转身刚要走的时候,胡玮突然说了一句话: “钦哥,你事还没说呢?” 我猛然回过头去,看向了胡玮,胡玮一瞬不瞬的盯着我,眼神里满是坚决。 旁边,猪娘若有所思的看着我们倆,没有搭腔。 胡玮是故意的。 那一瞬间,猪娘、我、胡玮,我们三个人都知道他是故意。 我一直不好说,不愿意说的话,胡玮帮我说了出来。 胡玮是替我着想,他知道这一次的凶险,他也明白猪娘能够起到的作用,他希望我能够度过这一劫,好好的继续活着,希望我能够一步步的爬到更高的位置。 所以,这个恶人,他帮我做了。 但我并不感激,而是愤怒。 “啊?钦哥,你有事啊?你和我们千万别见外啊,你帮了我们这么多,有什么能让我们做的就直说啊。” 在唯一不明觉厉的小芳真诚而亲热的说话声中,我猛的一把将胡玮扯了起来,冷冷看着他说: “我说走,聋了吗?” 胡玮呆呆看了我两秒,脑袋一低,附身拿起桌上的车钥匙,瓮声瓮气的说了声:“猪娘,嫂子,先走了。” 一转身,冲出了门外。 等我走到停车场时,胡玮已经发动了车子,我打开门刚要上去,身后却传来了熟悉的呼喊: “钦哥!” 我一回头,远处,猪娘正在快步小跑着,对我赶了过来。 “猪娘,怎么了?” 猪娘气喘吁吁的站在我的面前,也不理我的说话,不答反问的直接说道: “钦哥,什么事?” “真没事,你听胡玮乱他妈说。真没事,你安心陪小芳啊,我先走了。” 话刚说完,猪娘的手已经死死抵住车门,把我刚刚拉开一条缝隙的车门又紧紧关上,满脸平静,却又异常坚决的对我说道: “钦哥,你告诉我。” “猪娘……” “钦哥,没得你,我而今还只是一个被人戳着后背骂的三只手。别个都看不起我的时候,你当初看得起我、抬我。别个看不起我都行,钦哥你不能看不起我。” “猪娘,听话!” “钦哥,你不是遇到难事了,不会到我这里来。你今天是不是不把我当兄弟了,是不是你也看不起我哒!” “猪娘,真没有什么事?就是路过,好久没看到你了,过来看看你。” 这句话说完之后,猪娘半天没有搭腔,只不过,始终盯着我看的两只眼眶里面,居然渐渐冒出了一层淡淡的水汽。 “猪娘,你哭什么?真没事,哎呀,胡尾巴,你他妈的死了,出来说句话。” 听到我的怒吼声,始终坐在车厢里的胡玮干脆把头一低,摆出了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赌气样子,自顾自的点燃一根烟,猛抽了起来。 “钦哥,我没读过什么书,也不会说话,也没得用。我就想和你说一句,这句话我早就想说了。钦哥,我再没得用,我也是个男的,也是出来混的。我比不上玮哥义哥他们,所以我从来不和他们争,他们过得好,是他们的本事,我没有什么不服气。但是,钦哥,你是我认识的,又肯和我结交的人里头混得最有名堂的人了,除了你,我没得朋友哒。这些年你肯让我这么个小角色跟着你,抬我帮我,这就是我最大的面子,人前人后,我走到哪里,只要想起你是我的朋友,是我的大哥,我都抬头挺胸。但是,我猪娘而今没有瘸没有瘫,别人能做的事,我也可以做。你要是也看我不起,我一个男的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我也晓得报恩,也晓得义气,也要面子的!” 听着猪娘朴实无华却又句句发自肺腑的言辞,看着他越来越通红的眼眶,一时之间,我只觉得自己喉头一阵哽咽,再也忍耐不住,伸出双手一把将这个并不英俊,也不高大,头发油乎乎还带着点头皮屑的男子搂在了怀里。 耳边,还在不断传来猪娘的喃喃说话声: “钦哥,我们乡里大人打小就给我们说,大人物是树,小人物是藤,藤要傍着树才过得一世。钦哥,我只认得你这一颗树,你有事就让我去做,你莫要不让我傍着你哒,好不好?要是这样,我就又什么都不是了,钦哥,我求求你……” 喉咙里面一阵阵的发紧,我死死咬着嘴唇,不让自己的眼泪流下来,良久之后,等到自己终于能够开口说话了,我在猪娘耳朵边上轻轻说: “兄弟,陪我去死,去不去?” 第384章 忠义几何 青山如墨,暮霭似纱。 群山之间,一条铅灰色的水泥道路笔直斜插而上,如通天之梯般铺展向前,当道路终于到达山顶那一刻,天地顿时为之一宽,打眼望去,万物皆在脚底,唯有视线可及的最远处,一轮如血残阳正在地平线上努力散发着最后的余晖。 身旁驾驶位上,险儿眉头微皱专心致志的开着车,柔和的夕阳迎面照射在他的脸庞,让本就英俊的五官更是熠熠生辉,完美的如同一尊镀上了金箔的大理石塑像。 身后,猪娘、大海、胡玮三人在连续不停的轮换驾驶了上千公里之后,都已是疲态尽显,酣然入睡。 车厢内,除了机械运作所发出的那种单调而轻微的“嗡嗡”轰鸣声,以及熟睡三人的沉重呼吸之外,一片沉寂。 下午,和小二爷再开了个会,安排好了一切之后,我们就出发了。 大家虽然都没有说什么,但是我看得出来,就算强悍如险儿、胡玮两人,眉眼间也多出了一层若有若无的少见阴郁之色。 毕竟,这次事情发生得实在是太过突然,上午临时接到龙袍通知,下午立马就动身上路,此去它乡,深浅不明,前尘未卜。 换了是谁,都难免会有一些忐忑。 倒是猪娘和大海,这两个名声不显,平平无奇,在世人眼中从来都谈不上威风的小人物,反而表现出了极为强悍的心理素质。 一个本就是无欲无求,自然也就不惊不惧;另一个呢,天生脑袋里面好像就少根弦,没睡着之前的一路上,不是哼歌就是找自己的生平知己胡玮聊天,把本来话也不少的胡玮都烦得不得了。 有些时候,人生就是这么难以揣度。 聪明要强的人,得到的多,烦恼也多;糊涂本分的人,得到的少,烦恼却也少。 以前没心没肺,一口白牙的“玉面书生”胡小白,和现在几年苦窑之后的胡玮玮哥,到底那种活法才是活对了,谁又能说得清。 至于我,这一路走来,大部分的时间里,我都是默默看着车窗外的大好河山,毫无睡意,也基本不曾说话。 不知不觉,从十六岁开始跟着三哥出来混,到如今,转眼间就已经混了这么多年,变成了一个老江湖。 这不是我第一次出远门办事。 厦门复仇,武汉跑路,省城救人……, 去厦门办罗佬的路上,我踌躇满志,热血沸腾,兄弟隐忍多年的血仇,终于到了清算的一天。那个时候,我为自己的义薄云天感动,也为自己刚刚开始的江湖生涯而憧憬。 武汉跑路,我紧张、惊慌,在火车站与险儿分别时,更是触景生情,悔恨交加,黯然不已。但是,那天的我却并不孤独,我知道,无论在哪里,我的背后都有着兄弟。 再后来,省城之行,张总出事,我单刀赴会见龙云,当时我已经做好了必死的准备,我根本就没有想过要完完整整的走出来。可我也没有绝望,我知道,只要熬过了这个坎,回去之后,我将会拥有一片广阔的天地。 现如今,回首往事,一幕幕的场景在脑海中依然栩栩如生,猛然想起来,就像是发生在几个月之前而已。 但,记忆还是那些记忆,人,却早已不是曾经的那个人。 如今的我,一路前行,深圳越来越近,九镇越来越远,一场生死难测,却注定要血流成河的大战就在眼前。 我却发现,自己的心里,除了深入骨髓的孤独和空洞之外,居然连一丝半点的情绪波动都没有。 不害怕,不彷徨,不畏惧,也不兴奋。 就像是一口早已干涸的枯井,投入再大的石头,也激不起一个涟漪。 我想,也许是因为,江湖,越混越老。 身为老江湖的我,对于这个江湖,已经看透了,习惯了。 江湖人,喜欢说忠义。 忠义这两个字对于混江湖的流子而言,就和为人民服务这句话对于官员的意义一样。 本来就是各自行业领域里面最根本的宗旨,最基础的准则,最大的规矩,同样也是最一文不值却又好用的遮羞布。 对比起那些高居庙堂的官员们而言,他们不要这块遮羞布了,还照样能够权势熏天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可是,流子就不同了。 就算是最狡诈,最凶残,最不要脸的流子,只要他还想行走江湖,就必定要时不时的将忠义二字挂在嘴边。 因为,这是他们一生当中唯一能够挺起胸膛做人的尊严所在。 规矩当然都是由人定的,有资格制定规矩的人,也就是所谓的大人物。而那些大人物们,往往最喜欢说得就是忠义。 可是,从一九九七年投身江湖开始,我处心积虑,左支右绌一步步往上爬的过程中,在这片掌控着江湖的大人物们的身上,我却从来没有一次看到过这两个字。 廖光惠、皮春秋、关长山、李杰、龙云、金子军、唐春雷、胡家兄弟、义色、老鼠、黄皮、保长……,在这一连串响当当的名字背后,我看到的只有一次又一次赤裸裸的利益交换,一场又一场让人不寒而栗的阴谋算计。 时间一长,乃至于我自己,扪心自问,忠义二字也早就已经变成了一句随时可以说出,也随时可以抛弃的笑谈。 可是,朗朗乾坤,天地正气,千古忠义还是存在的。 只不过,它却变成了一副枷锁,存在于那些被这副枷锁所深深铐住的小人物身上。 牛错、唐一林、大小民、向志伟、洪波、罗佬、刀疤成、秦三、燕子……,乃至于如今的猪娘。 他们心甘情愿的为大人物奉献出了自己的一切,只为了构筑出一个憧憬中浪漫而热血的江湖。 只可惜,这片江湖却从来都不会替他们留下哪怕是一丝一毫的踪迹。 “胡钦,就快到了,马上下高速!” 险儿的说话声将我从沉思中唤醒过来。 打眼望去,前方的夜色里,在一片如同天上银河般星星点点数也数不清的灯火辉映之下,一座辉煌之际的宏伟都市呈现在了眼前。 还没等我说话,耳边再次响起了险儿的声音: “都醒来,到了,猪娘,前面下高速之后,你就先下车,有任何事,我们电话联系。” 身后响起了猪娘含含糊糊的应答和一连串悉悉索索的响动声。 我终归还是把猪娘带来了,让他抛下了新婚的妻子,未出世的孩子;让他离开了刚刚筑好,平淡幸福却也还并不稳固的全新生活。 再次把他拖入了这个黑暗的江湖。 以“忠义”的名义。 两年前,我都还绝对不会这样做。 哪怕是一年前,我就算这样做了,我的心里也一定会非常难受。 这一次,我以为自己也会难受,尤其是这一路上,当我脑海里始终都在想着这些事情的时候。 可原来,我并不难受。 我想回头去看看猪娘,却疲惫的连一动都不想动,嘴里淡淡的说了一句: “猪娘,自己注意安全。” 我以忠义动猪娘,廖光惠、义色以忠义动我。 如果有一天,猪娘也坐上了我的位置,他是不是也会这样去对另外一个炙热而真诚的年轻人? 千古流年莫如是,一将功成万骨枯。 所谓江湖,大概也就是这个意思了。 第385章 凶地(1) 我出生在一九八二年的中国,我生活的这个世界里,有黑暗,有不公,有腐败,有迫害,有歧视。有人得到太多,有人一无所有;有人妻妾成群,有人孑然一身;有人顿顿山珍海味,有人却舍不得吃一碗十块钱的米粉。 但是,这依旧是一个正在变好的世界。 起码,我们并没有经受过战争、没有经受过灾荒,没有经受过那些让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真正悲哀与恐惧。 当然,我们也从来不曾经受过尸横遍野的大规模瘟疫。 所以,当灾难即将来临的时候,我们满头雾水,毫无防备。 我们省紧靠广东,自古以来,两个省之间就往来频繁,互相影响。 很久以前,当广东还是古文中那片偏居岭南,只有流放发配之人才会去的瘟瘴之地的时候,更靠近中原文明的我们省比广东要好,我们的鱼米,我们的文化,都在深深影响着广东。 后来,随着海洋文明开始在全球崛起,临海的广东也进入了飞速发展的时期,他们全面超越了我们,他们拥有了深圳、广州、佛山、东莞等等一大片在全国都举足轻重的超级城市,他们一个市的全年产值就要远远超过我们全省。再后来,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他们甚至还拥有了香港——一颗各方各面都位于世界顶级的东方明珠。 在富有活力锐意进取的广东面前,我们省就像是一个暮气沉沉行将就木的老者,被年轻的势力剥去了最后一丝赖以遮羞的尊严之后,唯一的下场只能是溃不成军,彻底投降。 从此之后,我们就变成了广东的后花园和中转站。 七十年代末的邓丽君、谭咏麟;八十年代的牛仔裤、蛤蟆镜;九十年代的武侠小说,录像带……,四大天王、陈浩南、万宝路、劳力士,每一样风靡了全中国的新鲜事物,在从广东发往上海、北京、西安、沈阳之前,都是从我们这里中转。 一直以来,我们都是受粤港文化影响最深,最早、最快的那一批人。 凡事有好必有坏。 当那一场从新中国成立至今,都堪称是史无前例的大疫情突然在广东爆发之后,当北方人民还一无所知,依旧过着正常生活的时候。 一辆辆川流不休,由南往北的列车、货车、客车,就已经把死神带到了我们的身边。 第一次感觉到情况有些不对,大概是从去年底十一月十二月的时候开始。 那段时间,市区的江湖也正是开始乱象丛生的关头,我夹杂在众多势力之间,本就已经焦头烂额,无暇他顾。再加上我也并不是一个对于时事敏感的人,我的生活经验告诉我,在这个国度,埋头过好自己的生活,尽量不要掺杂到其它事情里面,尤其是牵扯到政治、国事,更是碰都不要碰,才是最好的生存之道。 所以,我所说的并不见得就是灾难真实的开始,但却是我作为一个历史的亲身经历者,最真实的个人感受。 首先,当那一年的冬季刚刚来临没多久,人们身上还只需要穿一件厚点的夹克衫的时候,我们市的坊间就突然冒出了一个不知出处的神秘流言,说的是广东那边爆发了一种极为神秘的禽流感,整个小区里面的人一片一片的死亡。其实,这个流言的传播还并不算太广,大家虽然或多或少都在家人朋友口中听过了这种说法,但当时很少有人真的放在心里,大家都只是当做茶余饭后一件炫耀自己见多识广的小道消息来闲聊一下而已。只不过,吊诡的是,不信归不信。很快,在全市餐馆和菜市场里鸡鸭却又真的开始大范围消失。 接着,当人们穿上了厚厚的棉衣,流言也变得越来越多,传播的范围也越来越广,影响最大,最耸人听闻的只是从最初的禽流感,变成了曾经几乎毁灭整个欧洲的黑死病。于是,全市的人们,又开始大范围的灭杀蟑螂老鼠。甚至,就连我们迪厅也在深受流言困扰的简杰主持之下,狠狠检查了一番,密密麻麻的都放上了灭鼠药。 紧接着,天气越来越冷,形势也越来越严重,人们开始纷纷买醋,煮熟了之后在自己家里到处熏,说是醋可以杀灭那种奇怪病毒。 慢慢的,可以灭菌的东西又从醋变成了盐,从盐变成了大蒜,从大蒜变成了板蓝根……,全市几乎所有的家庭妇女都跑进了各大超市、小卖部,开始疯狂的抢购,纵然政府每天晚上七点都会在市电视台上辟谣,却依然没有丝毫作用。 很快,市面上的盐醋价格出现了无数倍的上涨,每个人见面聚餐,喝的也不再是茶酒,而是板蓝根。 就在这种日趋疯狂的时候,异常迟钝的我也终于在一个危机四伏的饭局上,第一次很正式的听到了那件事,并且引起了我的注意。 就在白鳊鱼的柳畔人家,与我反敌为友的和尚亲口所说。 当时,我们刚刚才谈妥了暗中结盟的意向,我夹起了桌上仅剩的一块油光四射,肥瘦相宜的硕大过山风,放倒了和尚碗里。 和尚下意识的夹起肉吃了两口后,突然又停了下来,用筷子指了指那盆过山风,嘴角带油看着我说: “钦哥,今后啊,这个野味少吃!真的,你听说了吗?广东那边?” “怎么了?没有啊。” 看到我一付茫然的样子,和尚猛地一拍大腿,满脸遗憾的表情中又带着点兴奋和骄傲,飞快说道: “广东那边出大事了,死了只怕有上百万人哒。这么大的事,钦哥,你不晓得?” “不晓得啊?怎么可能!二次大战,美国都没死一百万呢。” “哎呀,我不和你说那些,你们读书人不懂。真的,发大病了,是一种什么非常典型的肺炎,具体我也不懂。反正死了很多人,就是吃野味搞出来的。真的,钦哥,你莫不信?” 听到和尚这样义正言辞的说法,我也不得不开始有些动摇了起来,将信将疑的问道: “真的?” 第386章 凶地(2) “真的,老子今天过来是和你玩命的,好不容易命保住了,我哪里有心思还骗你哦,有什么好处?没得嘛。真的,钦哥,我有个朋友,在澳门赌场里搞点事,现在想回来根本回不来呢,就是他给我说的,那种细菌狠的不得了,听说啊,有病的人只要对着花吐口气,花马上第二天就绝对枯死。真的,千万要注意啊,钦哥。” 那一天,我还是没全信,但和尚的话多少也说动了我。 虽然到今天为止,依然还没有任何官方消息证实,可在我的心里,确实已经把瘟疫爆发当成了一件真事。 只不过,我这个人受我父亲影响太大。 我的人生格言,始终都是他教给我的两句话:除死无大祸,讨米不再穷。 所以,我并不是太害怕。 那段日子里,我没有买盐,没有买醋,不喝板蓝根,也没有囤积大米。 我只是照常过着我的生活,继续算计着我应该的算计。 于是,当我们的车子终于驶下高速,来到了与海燕约好见面的地方时,我做梦都不会想到映入自己眼帘的,居然是那样一幕闻所未闻的诡异场景。 那一刻,一种前所未有的巨大恐慌在我心里油然而生,让我四肢冰凉,寒毛直立,脑海中突然就冒出了两个极为不祥的字眼: 凶地。 深圳市龙岗区,通往惠州方向的路上,有一个叫做炳坑的小地方。 二十年前,炳坑还只是一个居于群山当中的破落小村庄,交通闭塞,虫蛇横行,甚至比起九镇都还要远远不如。直到改革开放之后,随着深圳的经济腾飞,炳坑也近水楼台先得月,摇身一变,成为了一个厂房林立,规模不小的现代化工业基地。 如同那个年代中全国各地其它所有的工业园区一样,充斥在小小炳坑村里面的,几乎全部都是来自于天南海北的外地打工仔。 我们到达时,正是各大工厂的下班时刻。 顺着村内那条主干道一路前行,就在我们的车两边,一行行的人走过去,又一行行的人走过来,从那些满大街川流不息的人们的身材和举止来看,他们大部分应该都还是风华正茂的年轻人。 这么多的年轻男女在一起,可想而知,不管他们工作有辛苦,生活有多艰难,至少青春独有的热情和欲望,一定会让他们很快的纠缠在一起,彼此说笑喧闹,暧昧缠绵。 起码,车内那位同样年轻,却在苦窑里憋了好几年,已经到了见妞如命地步的胡玮哥,在刚见到这一幕之后,就曾带着憧憬与艳羡的口气,望着满街姑娘长叹一声,说了一句: “我的个天,都是妹子,老子要是在这里打工,一天到晚只怕腰都会累断,大海,你看,这个女的条子怎么样?我搞她,你搞旁边那个胖的,胖的好,软和!嘿嘿嘿嘿~~~~” 这才是这个世界的常态! 年轻人,就应该是炙热而坦诚,浑身上下都充满着遮盖不住的野性和冲动,这样才对。 但是,那一天,我们见到的场景却并不是这样。 当我们按照事先与海燕的约定,把车子停在了炳坑社区前面的一个露天篮球场旁边,开始真正融入到这个环境里面之后,我们发现,自己身处的,居然是一个极度陌生而诡异的非常态世界。 当时,海燕的人还没有到,险儿和大海依旧坐在车里,而我和胡玮两人则下车站在了路边。 刚开始,我还没有什么感觉,和胡玮一人一根烟,边聊边抽等起了海燕。 最多也就是两三分钟过后,一根烟都还没有抽完,我就觉得有些不对劲了,浑身上下像是过电一般一阵阵的发毛,定下心来再仔细观察几秒之后,我这才毛骨悚然的发现了问题所在。 首先,整条大街上,实在是太安静了。 我们所站的位置,是一个丁字路口。 我们背后,是炳坑社区的街道办,旁边有篮球场,有文化活动中心;街道对面是一排临街的门面,有兰州拉面,有沙县小吃,有美妆美甲,有日韩服饰,虽然无一列外都是比较低端的小商铺,但五行八门,应有尽有,明显做的就是这些打工仔的生意;而街道另一面呢,则是一个规模不小的家乐福超市,招牌巨大,营业面积至少有三层楼。 按道理而言,这个地方就算不是炳坑CBD,也绝对算是繁华地带了。 可奇怪的是,打眼望去,所见之地明明到处都是人,可是偏偏除了汽车驶过时偶尔的鸣笛之外,听不到半点由人所发出的动静。没有人去吃饭,没有人去逛商店,也没有人打球玩耍, 做买卖的吆喝声,商铺里面的音乐声,人们之间的说话声,全他妈都没有。 每个人都穿着或灰、或蓝、或黑,颜色不同却又式样统一的工作制服;整条街上,没有一丝鲜艳温暖的色调,一件出挑的款式。 所有人全都是目光呆滞,行动迟缓却又小心翼翼的保持着与身边人的距离。 大家都像是从流水线上生产出来的标准化产物,整齐划一,带着某种工业时代特有的冰冷质感。 而且,更恐怖的是,他们每一个人的脸上,都戴着一个大大的口罩。 无一例外,每一个人。 一个人这样,也许不会有什么。 但当一条街道上的人,除了你自己之外,全都这样的时候,你就会有一种奇妙的感觉。 你会觉得,这不是你熟悉的那个世界。 这群人也不是你熟悉的平常人。 于是,在这条街道上,我和胡玮两人,就成为了绝无仅有,格格不入的怪物。 我无法完全准确的形容出自己当时的感受。 但是,那一刻,我想起了一款刚刚玩过没多久的电脑游戏,寂静岭。 那一刻,我就觉得自己来到了寂静岭。 这种感觉,不但让人发疯,更加令人恐惧。 我和胡玮都不是胆小的人,胡玮十几岁的时候就拿起开山斧把凶名昭著的缺牙齿劈了个四脚朝天。我虽然很少会做太玩命的事情,但在江湖上,我向来也是以敢赌敢搏敢走险棋而出名。 可是那一天,我们两人却连一根烟都没有抽完,就不约而同的躲回了车上。 这条街道,实在是让我们太没有安全感。 当时,我们已经意识到了这里的不对劲,正当我们几个在车上讨论着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也猜出了是不是有关于那一场神秘瘟疫的时候。 车窗上,突然传来清脆的敲击声。 海燕的人,终于到了。 第387章 倦燕落坑(1) 接我们的人是“小海燕”祁志宏。 祁志宏个子很高,手长腿长,肩膀宽阔,听说以前是省体校拳击队的运动员,毕业后在小学里当过一段时间的体育老师,后来又下海去给老板做过保镖,在省城的某家夜总会里看过场,再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就跟了海燕。 祁志宏这个人很怪。 也不晓得是跟在海燕身边的时间太久,受到了潜移默化的影响,还是天性如此,他和海燕一样,话非常少。 但海燕只是稳重内敛,不爱多说,至少还讲究一个人与人之间的基本礼貌,待人接物都没啥大问题;这哥们不同,他就像是一个真正的哑巴,有些时候,当别人主动释放善意,找他聊天,问到他脸上去了,他也只是目无表情,从鼻子里瓮声瓮气的哼一下。 时间一长,在廖氏集团的这个圈子中间,祁志宏除了得到一个“小海燕”的外号之外,就彻底没有了存在感,没有一个人愿意搭理他。 但这样一个人,海燕对他却极为信任。 平日里,海燕出门,开车的是他,提包的是他,每次海燕请客,等在一边掏钱付账的是他,就连海燕家人过生日办酒,帮着忙前忙后的也是他。 按理说,一人身兼了司机、保镖、秘书、助理这么多角色之后,也肯定就是海燕手下最得力的马仔小弟了。 可祁志宏却偏偏又不是。 海燕是个江湖人,江湖人的马仔小弟天生义务就是要帮大哥去办江湖事,无论关系多好,譬如说我和胡玮,险儿和大海。 但是,这些年来,我见过秦明帮海燕办事,姚春城帮海燕办事,刘小强帮海燕办事,却从来没有看过祁志宏帮海燕办事。 所以,对于我们这些外人而言,我们很难说清他和海燕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 他就像是海燕的一个影子,若有若无,却又绝对忠诚,浑然一体。 就连此刻,天涯落难,陪在海燕身边的人,居然也还是他。 按照祁志宏的吩咐,我们将车子停在了炳坑菜市场旁边一家修手机的店铺门外之后,徒步跟着他七弯八拐的来到了一条背街小巷。 这条巷子不长,却四通八达,如同迷宫。而且道路很窄,窄到容不下三个人并肩而行,两米不到宽度的道路两旁,密密麻麻修建着一栋栋一看就是违章建筑的民房。 房子大多都是两到三层高,好一点的还在外墙上刷了一层灰色的水泥,但大多数甚至连水泥都懒得刷了,裸露的红色砖墙在南方的湿润空气腐蚀下,布满了点点绿色的苔藓和霉斑水渍。 路两边的水泥电线杆上贴满了各式各样的小广告,大多都是治性病,小宾馆,卖枪械毒品迷药,开锁通下水道之类。 抬头看去,半空中无数根五颜六色的电线彼此纠缠交错在一起,如同一张危险而丑恶的蛛网罩在了小巷的上头,天空被间距极小的屋檐割裂成了一道狭长细小而不规则的怪异形状,就连南国海滨原本通透而带着点咸味的海风似乎都被挡在了外面。 整个小巷里面,逼仄、阴暗、湿闷。 海燕此次奉廖老板之命前来广东接替龙袍,负责的是日进斗金的澳门赌台生意,按理说手下专门负责掮客的“叠码仔”都有一大帮,他的生活应该过得相当不错。 当初龙袍刚回来的时候,多少次喝酒时,都听他满脸红光的给我们说起澳门生活是如何的纸醉金迷,灯红酒绿,奶大屁股大的荷兰妞,价廉物美的内地妹,威名赫赫的“崩牙驹”,只手遮天的“十四K”,赌场门口的法拉利蓝宝基尼,赌场顶楼的直升机,码头上的游艇……,惹得我们个个都心痒之极,恨不得有朝一日廖老板也能派我们过来见见世面。 出发之前,虽然我们已经知道了海燕出事的消息,但我还是没有想到,海燕居然会出现在这样的地方。 当第一眼看见那条小巷的时候,我就感觉非常不对。 但是,真正让我察觉到危险的还不是这肮脏混乱的环境,而是这条小巷中的人。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的事情都很玄妙。 比如说灵堂和礼堂,都是一样空旷宽敞的设计,都是一样钢筋水泥结构的房子,但只要人走进去,就能感受到两者之间的明显不同。礼堂会让人感觉肃穆,而灵堂则会让人感觉阴冷。 这种感觉都是摸不到碰不着,却又清清楚楚的存在。 这就是所谓的“挂相”。 人也是一样。 一个人从事某个行业很长时间,或者在某个地方待久了,那么他就会挂相,对于有心人而言,基本上一眼就能看得出来。 做皮肉生意的女子,就算是卸去脂粉,素装待人,她的身上都还是难免有着一股明显的风尘气。 身居高位的,哪怕他拎着塑料袋,走在菜市场,你也能感受到他骨子里面的威严和自信。 两个人同样都是肥头大耳,四肢短脖子粗,但谁是大款谁是伙夫,一眼望去,很容易分辨。 打流这么多年,对于江湖人身上的江湖味,我实在是再也清楚不过了。 一个人是不是道上混的,到底是大哥还是马仔,究竟是狠角色还是小混混,甚至手上带没带过人命,我只要看上一眼,基本就能够摸个八九不离十。 所以,刚刚走进这个巷子,我就像是一头意识到危险来临的野猫,浑身上下的寒毛瞬间就全部炸了起来。 那一刻,如果正在我身前一步之外领路而行的人,不是海燕手下最贴心的兄弟祁志宏的话,我想,我肯定会立马带着兄弟退出这个巷子。 有多远走多远。 这条巷子里面,每一个屋檐下的阴暗处,都三三两两站着些形迹可疑的人。 外面街道上的人全部都带着口罩。 可是在这里,致命的瘟疫好像对此地没有丝毫影响,这些人没有一个带着口罩,从而也让我能够看清他们每一个的面目表情。 这些人里面,居然没有老人,没有妇女,没有孩子。 无一例外,全部都是年轻男子。 他们彼此交谈着,说着一些我们听不懂,类似于广东话,却又和香港电影里面听过的那些正宗粤语明显不同的奇怪方言。 当我们从他们中间走过的时候,他们纷纷停下各自动作,毫不遮掩的直盯着我们兄弟四人。 那种肆无忌惮的目光让我觉得,自己不是走在新中国城市中的某条小巷,而是行走在荒原中的一群恶狼身旁。 我几乎闭着眼睛都能闻到这些人身上散发出的江湖味。 很久没有见到这样的大场面了。 上一次,还是在省城的那个歌舞厅,那是龙云的底盘,龙云的场面。 那么,这里又到底是什么地方? 他们,又到底是一帮什么人? 巷子最里头,有一片小小的空地,空地上种着一棵我从来没有见过的大树。树身并不高大,但是主干却粗壮异常,大概要两三个人合抱才能抱得过来,极为茂密的树枝虬结扭曲往四周张开,像是一把巨大的绿伞,无数细小枯黄的藤蔓则像是流苏一样从伞面上悬垂了下来。 这棵树的树龄应该至少在百年以上,一眼望去,古朴苍劲,让人肃然起敬;树下,甚至有着一个类似于庙里面神佛座下的那种小小香坛,坛子里插着无数信男信女们留下的线香。 一棵植物,已经活到了配享人间烟火的地步,对于我们这些没见过什么世面的九镇小流子来说,也算是一桩啧啧称奇的异事了。 但是,面对着这难得的岭南风情,除了粗粗扫过一眼之外,我们兄弟四人,却都丝毫没有仔细欣赏打量的闲情逸致。 大树前方,有一栋灰色的两层小楼。此时此刻,我就站在小楼的大门之外,静静看着红色木门上贴着的两幅张牙舞爪的秦琼和尉迟敬德相。 在我的身后,险儿、大海、胡玮正站在大树下抽烟,而在我对面的屋檐下,则坐着三个陌生的男人。 他们全部都年轻的出奇,坐在最左边那个瘦小得像是猴子一样的少年人,嘴巴上面刻意蓄起来的那层黑色绒毛,甚至都还没有变成真正的胡子。 他们三个穿的都不差,T恤衫,牛仔裤,年轻人的标配。但是从他们衣服的颜色搭配,黝黑的皮肤,以及并不整洁的面容来看。 他们肯定都不是在这个大型都市里面土生土长的地头蛇,而是典型出身不好,从乡下过来城里讨生活的小痞子。 按照常理来说,对于一个城市的地下江湖而言,这样的身份大多都算不上什么叱咤风云的人物。 这本来就是一个论出身的社会,没有官二代会去搬砖,也没有北上广的城里姑娘会去东北湖南的洗头房卖淫。 江湖也是一样,一个年纪轻轻的小混混,想从乡下来到城里站稳脚跟,并不是唾手可得的容易事。 第388章 倦燕落坑(2) 投胎好不好,几乎就能够代表一切。 但是,我却并没有半点轻视这三个人。 因为,他们挂了相。 他们眼睛里面的狠辣神色,毫不在乎的抽烟姿势,吊儿郎当的抖腿动作,都在告诉我,这些人虽然小,却是绝对都是手上染过血,难缠之极的小鬼。 他们,和我无比熟悉的刀疤成、大小民,是一类人。 祁志宏已经进去了大概一刻钟左右,这一刻钟里面,没有任何人搭理我们四个,就连祁志宏都像是凭空消失了一样,没有半点声响。 胡玮曾经试过一次,在我开口询问那三位男子,海燕是否在里面,却像是放屁一样没有得到任何回答之后。 胡玮就准备自己走进那间房子里面,可是脚步才刚动,还没等他踏上屋前的台阶,那三个像是痴呆一样毫无反应的家伙,却立马就不约而同,齐刷刷的站起,挡住了胡玮的去路。 我和险儿几乎同时出手拦住胡玮,把他扯了回来。 因为,那一刻,我和险儿都清楚意识到了一点。 如果胡玮真的还敢往上走一步,那三个男子就一定会对他毫不留情的展开全面攻击。 我并不害怕拼命。 这次出门,我本来就已经做好了回不去的准备。 但是,这里实在是太诡异了。 在没见到海燕之前,我实在是不愿意横生事端。 险儿和我的想法一样。 又过了大概十来分钟,我抽完了两支烟之后,屋子里面终于走出了一个人,同样年轻,同样眼神狠辣。 这个人走出大门,甚至连一句话都没有和我说,只是伸出一只手指对着我大大咧咧的点了点,然后又招手示意了一下,就径直转身走回了屋内。 我们抬脚刚要进去,守在门口的那三个人却拦住了险儿他们,其中一个满脸青春痘,看起来年纪最大的家伙,一手抵在险儿的肩膀上,满是挑衅的看着险儿说: “只有他一个,你们就在这里等。” 也不知道确实是平日就横习惯了,还是因为在自己地盘上有恃无恐,青春痘说这句话的时候,语调实在是很让人讨厌,本来就口音极重的普通话,还差不多大半字眼都是从鼻孔里面哼出来的。 当时,他那句痞里痞气的话才出口,我心就跳了起来。 果然,还没来得及等我做出反应,另外一个同样南腔北调的口音立马响了起来: “我捅你的娘,你个怂娃,把手给老子放下来。” 大海的话还没落音,就已经狠狠一掌拍掉了青春痘放在险儿肩上的那只手。 “丢!” “操!” “莫动!” “站好!” 五花八门,各有特色的喝骂声几乎同时响起。 青春痘三人果然都是身经百战的狠角色,大海刚一出手,他们连丝毫的停顿都没有,就立马爆发,极为默契的同时对着大海扑了上去。 下一刹那,眼看就要开打的三人却又瞬间停下了各自身影,如同木雕般站在原地,虽然不敢再动,却也照样一步不退,如同斗鸡一样,与胡玮大海两个,鼻子贴鼻子,胸膛顶胸膛的对峙在了一起。 等待局面彻底僵固之后,险儿缓缓收回了顶在青春痘脖子上的匕首,说: “四个人来,就四个人进,好不好?” 也许是大海胡玮的凶狠出乎了他们的意料,更也许是险儿主动收刀的善意打动了他们,青春痘的脸上再也没有那种居高临下不可一世的嚣张表情,默默对着险儿看了两秒之后,语气坚决却也礼貌的说: “只有一个人。” 我伸出手,死死一把摁住了胡玮背在后腰正在偷偷抽家伙的手,站到了人群中间,隔开了胡玮大海,再对青春痘说: “好,就我一个人。” 说完,我转头看了险儿一眼,险儿对着我微微点了下头,一手一个,抓起胡玮大海走向了身后。 我举步刚要往里面走,那个最多不过十六七岁的瘦猴子却再次拦住了我,只是,这次他的语气却也更加礼貌了: “不好意思,你的包……” “你他妈的,你们这么多人,一个包怎么了?里面有原子弹啊?你怕个鸡巴。装个什么卵黑社会,妈了个逼的。” 胡玮的举动,惹得局面又是一阵紧张,幸好险儿一脸铁青的连吼带骂,控制住了两个桀骜不驯的家伙。 我不想闹事,但是也不愿意被人随意捏拿。 胡玮大海弄点动静出来,我不信屋里的人听不见。 这,未必就是坏事。 所以,我干脆懒得搭腔,顺手将包递给险儿之后,抬脚走进了屋内。 我煞费苦心,冒着风险让大海胡玮在门口闹了一场,就是想要让屋里的人听见一点动静,为接下来的事情多少增加些主动权。 结果没想到,老子完全白费一场功夫,屋里的人还他妈真就听不到。 小楼看上去不大,可是等我走进去之后,在一个穿着背心,手臂和胸膛上明显模仿陈浩南纹着过肩龙的小子带领下,穿过房子的客厅,来到后面时,我这才发现,楼房后面居然通的,直接连上了一条比门口小巷更狭窄的路。 说实话,当时,我心里有点慌了。 我之所以自己单独进这个楼房,主要就是想着,不管怎么样,事情闹到什么地步了,死也好打也罢,我多少都能够搞出一些响动,等在屋外的险儿三人也能够听见。 就算救不了我,至少也能给他们示警。 可现在,这么七弯八拐的一走,我他妈就算是被人摁在地上轮奸了,险儿他们也不可能有任何反应啊。 我们本来就只有四个人,现在还兵分两路,这简直就是被人各个击破,轻而易举就能拿下的死局。 但是,我又不能继续往前走。 我来深圳的目的,其中一个就是救海燕,我总不能他妈的连海燕的面都见不上一面吧。 上次在省城,见龙云之前,我手里至少还有着葛朝宗这一张王牌,可现在,我什么都没有。 顿时之间,我真的有了一种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无力之感。 我很想问过肩龙一声,还要走多久,又或是海燕人到底在哪里,几次三番,话都到了嘴边,却还是被我咽了下去。 因为,这个时候,我只要开口问,就是示弱,就是告诉别人我怕了。 那么,无论等在前方的是敌是友,我都彻底失去了主动,都不是好事。 幸好,正在我左思右想的时候,过肩龙带着我在三十米开外的另外一栋小楼跟前停了下来。 短短不到一分钟的时间,我连对手都没见到一个,居然就已经出了一身冷汗。 “咔啦”一声,小楼前两扇被薄铝合金板包严实的大铁门被过肩龙拉了开来,我刚要走进去,就看见身边几道黑影闪电一般的扑了过来。 “汪汪汪汪汪” 极为浑厚的狗吠声乍然响起,我吓得飞快跳出了门外,定神看去才发现,院子里面居然用铁链拴着几条凶猛之极的黑色罗威纳。 一个个血红着双眼看向我,张开的血盆大口里面,涎水长流,好像我就是他们今天一顿颇为不错的晚饭。 看着我狼狈不堪的样子,过肩龙脸上带着明显轻蔑而不屑的笑意,走过去将狗牵到一边之后,对着里面一指,冷冷说: “进去。” 房子里面的装修非常简单,地上铺着已经起翘的木地板,天花板上甚至都还没有吊顶,墙面上都还能看见一片片被雨水渗透之后留下的霉斑。 通常,这样的装修都不会是给房东主人自己住的,一定都是租给别人。 但,我所谓的简陋,仅仅指的是装修。 在这样低级的装修之下,房间里面所有可以供人直接享用的物件,都极尽奢华。 宽大舒适,布满了各种铆钉和装饰物的中世纪欧洲风格真皮沙发,按摩椅,全自动麻将桌,吊着无影灯的斯洛克球台,巨大索尼彩电旁边,麦克风,大功放等家庭KTV设备一应俱全。 尤其是摆在沙发前方的那张功夫茶几,居然是用整块原木雕刻而成,不过茶几上并没有任何喝茶的用具,乱七八糟的搁着好几个用纯净水瓶做成的吸食麻谷的简易烟筒,以及一小盘不知道是K粉还是海洛因的白色粉末。 但最醒目的还是摆放在正对大门的那面墙前面一尊巨大的关羽单手持刀相,关羽相前,烟雾缭绕,香烛不灭,杀气凛然。 讽刺的是,关羽相上方,还贴着一张已经泛黄的奖状,奖状上面的小字早已在岁月中变得模糊,但局中的四个大字却依旧清晰可见,赫然写着: “五好家庭” 屋子里面,有七八个男人,但是其中,却没有海燕,没有祁志宏,没有一个我认识的面孔。 有两个在打台球,还有几个则正在满脸陶醉,“呼噜噜”的吸食着麻古,随着每一次呼噜声,一种极为奇怪的香气就会在房间里面升起,钻到我的鼻孔里面来。 第389章 倦燕落坑(3) 在这群人当中,最正常的是一个年级看起来最大,气质也最沉稳,但是充其量也不过是三十五六岁,皮肤黝黑,头发微卷的干瘦男子,独自一人坐在沙发正中心,兴致勃勃的玩着手中psp游戏机。 男子长相堪称丑陋,鼻子扁平宽大,两瓣嘴唇像是香肠一样又厚又肿,往外凸出,我看见他的第一眼,就想起了牛。 可奇怪的是,如此丑陋的长相,给人的感觉却并不让人感到讨厌。相反,会让人想起一个词:奇人必有异象。 随着彼此之间距离一步步缩短,我渐渐发现,在男子精壮的右手上,居然没有了大拇指,而裸露的两条手臂上,也大大小小遍布着四五条刀疤。 正在我打量之时,过肩龙已经越过了我,飞快走到男子身旁,喊了一声: “杨叔。” 中国文化中对于人与人之间称谓的讲究,在全世界所有文化当中可以说是无出其右。 在官场,上下级之间,到底是喊“局长”“书记”等职位,还是喊“领导”,或者喊“老板”,甚至是直接称呼其名,里面都牵扯到了彼此之间权力大小,轻疏关系,敌友状态等等很多微妙却又不能明说的东西。 江湖也是一样。 混了这么久的江湖,小弟对大哥的称呼我听过很多,“大佬”“老板”“大哥”“老大”“师傅”……,各种各样,种类繁多。 但我从来没有听过一个道上人喊另外一个人为叔。 这是一个亲情社会里面乡邻之间的典型称呼,却绝对不属于江湖。 江湖容不下那么多的亲情。 所以,当听见那一声明显带着远超出普通帮派从属关系的亲昵称呼时,我确实有点愣住了。 一时之间,我甚至都有点弄不清楚,自己将要面对的,究竟到底是不是一帮江湖人。 干瘦男子从鼻孔里轻轻哼了一声之后,连头也没抬,自顾自继续玩着手上的游戏机,倒是旁边那些吸毒打球的家伙们全都停下动作,用一种看死人一样冷漠而残酷的眼神望向了我。 我微微挺起自己胸膛的同时,却又眼皮下垂,眼观鼻,鼻观心的尽量避开了这些人的注视,默默站在房间里,一动不动。 足足过了两三分钟之后,干瘦男子似乎终于玩完了一局,将手中游戏机往茶几上随意一扔,拍了拍旁边沙发,对着我一招手: “来,坐。” “廖字头上两把刀,海燕稳龙袍彪”。 就因为这一句不知道何年何月出自于何人之口,却已经在江湖上广泛流传了十几年的话语,在现如今的很多年轻流子心中,海燕和龙袍是密不可分,二位一体的。 但其实,海燕和龙袍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 龙袍更符合大众印象中的那种江湖人,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怒时拔刀,夜夜新郎。 当然,真实的龙袍远远不会就这么简单,一个在黑道上能混到今天这种地位的人,都绝对不会简单。 简单的人早都已经没了。 可是,不管如何,至少龙袍外在表现出来的就是这样。 而海燕呢,海燕并不像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江湖人,他要克制得多,也精致得多。 海燕从来不会像龙袍一样在路边排挡光着膀子呼朋引伴喝啤酒吃烤串直到大醉,他只会去各种高档餐馆的私密包间里和三两个人小范围浅尝即止。 龙袍有需求了,随便从场子里拉一个姑娘就可以陪着睡一晚;我见到过海燕的女人,有事业单位的财务,有政府部门的公务员,有在校的大学生,但从来没有见过妓女。 龙袍不贩毒,兴致来了偶尔也溜两口麻古;海燕贩毒,除了烟之外,其它任何东西却碰都不碰。 换句话说,在海燕的心里,他对自己是有要求的,某种程度而言,他可能并不喜欢“江湖中人”这个身份,他更愿意表现的像是一个正常社会里面的成功人士。 所以,以海燕现在的地位,对于人际交往,他已经有了很多选择,他很少会和江湖中人有过多来往,就算有,那也至少是我这种多少有点家业,有点顾忌,有点规矩的级别。 至于那种满身戾气,一看就不是善类的亡命徒,他绝对是有多远走多远,基本从来不沾。 比如,险儿回来之后,廖光惠请险儿吃过一顿饭,龙袍则已经与险儿喝过几次大酒,但是海燕却从来没有单独约过险儿。 这就是我对于海燕一贯以来的印象。 可是现在,我却真的有些捉摸不定了。 昂贵炫富却品味俗气的衣着打扮,随处摆放的各种毒品,眼神里面的狠辣嚣张,举止间的桀骜不驯,便于藏匿却又四通八达的住所,群居的生活习惯…… 所有一切,都显示了这帮人的身份。 而且他们和我们还完全不同,不管廖氏集团也好,皮家帮也罢,乃至是义色、老鼠等等,我们至少都还有着明面上的正当生意和正常身份,我们都还含含蓄蓄,藏着掖着把自己伪装起来。 可这帮人就差在额头刻上“黑社会”三个大字了。 他们绝对不是一帮普普通通的地头蛇,小痞子,而是真真正正有组织有等级的犯罪团伙。 海燕怎么会和这帮人产生交集。 来之前,我已经与海燕通过了电话。 电话里,是他告诉了我这个地址,来到这个地方。 那么,按道理来说,这帮人就很有可能是友非敌。 但,到底是不是呢,此刻我的心中,不得不产生了巨大的怀疑。 “来,坐啊。” 当干瘦男子再次发出了邀请之后,我举步走到了客厅中央,依着他的示意,在他身边的沙发上坐了下来。 “不好意思,请问下,怎么称呼?” 刚落座,我就抽出一支烟,一边问话一边递给了干瘦男子。 男子斜着眼睛打量了我两眼,既不接烟,也不大搭话,下巴一抬对着桌面点了点,也不知道是不是让我把烟放在桌上,自顾自就低下头去,从桌上拿了一张银行卡,刮起了盘子里的白粉。 我颇为尴尬,只得把烟放在了桌面,再抽出一根叼在嘴里点燃,再次问道: “麻烦问一下,海燕和祁志宏呢?” 这时,男子已经将盘子里的白色粉末,刮出了三条七八厘米长的直线,闻言之后,放下卡片,看着我说: “你想找他们啊?” “是的,来之前和海燕打了电话,他让我过来的。” “哼哼” 从鼻孔里面发出几声不知道是冷笑还是应答的怪异低哼之后,男子又不说话了,而是半站起身来,在宽大而凌乱的桌面上东翻西翻的,好不容易才从一堆扑克牌的下面翻出了一根塑料吸管,用手掌胡乱擦拭了两下,将吸管塞进一边鼻孔,大拇指堵住另一边鼻孔,低头凑近盘子里面的一条白粉,“呲”地一声,白色粉末一点不剩的被吸了进去。 吸完一条,接着又是一条。 然后,男子的脸色露出了一种类似于狠狠干掉了一整杯烈酒之后的表情,刺激爽快,撕心裂肺。 出来混了这么多年,我自己虽然不碰毒品,但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吸毒的场景,我早就已经是见怪不怪了。 在江湖上,吸毒的人,通常都有个称呼,叫做“道友”。这帮道友们正在过瘾的时候,对于外界的所有一切都变得不重要了,哪怕是妻儿老小死在自己面前,那都不算什么事,必须先要把瘾过足了,才能谈其它的事。 所以,接下来的分把钟里,我并没有继续追问,而是安安静静的等在了旁边,就像是一个老实听话的马仔。 这种被无视,却又不得不低头的感觉,让我很不舒服。 终于,干瘦男子从如梦似幻当中慢慢恢复了过来,一边揉着鼻子,一边拿起了我放在桌上的那只芙蓉王,看了一眼之后,却又丢在了一旁,旁边一个早已准备的小弟立马上前,递上了一只骆驼烟,点燃之后,男子狠狠吸了一口,这才好像彻底回过神来,对着我咧嘴一笑。 两排发黑的牙缝中间,一道浓浓的白色烟雾夺口而出,毫不客气的笔直喷到了我的脸上,外烟所独有的浓烈气味呛得我微微闭上了双眼,耳边传来了男子的说话声: “玩一点。” 低头看去,干瘦男子的手已经伸到了我的跟前,手上,赫然拿着那根刚刚被他吸过的塑料吸管。 我尽可能礼貌的笑着,说: “不好意思,我不打K。” 话刚落音,整个房间里面突然就安静了下来,干瘦男子先是扭过头去,与身后众人对望了两眼,再又回头,一言不发的看向了我。 渐渐,男子脸上就浮现出了一种极为复杂的奇怪表情。 莫名其妙之下,我握紧双手,突然发现掌心一片潮湿滑腻,一层冷汗已经不受克制的渗了出来。 第390章 倦燕落坑(4) 打K,也是道友们口中的一种说法,为了遮掩自己那些并不正大光明的爱好,他们为吸毒取了各种各样的说法,比如说,海洛因就叫“玩飘飘”,麻古就叫“吃肉”,冰毒就叫“溜冰”,大麻就叫“飞叶子”,而打K,就是吸食K粉。 依照我一贯的经验来看,刚刚这个干瘦男子应该就是在打K,他的玩法也正是打K时常见的流程。 所以,我完全没想到,当自己说完这句话之后,居然会引来了满屋的哄堂大笑。 “打k?哈哈哈哈~~~~” 不晓得是毒品上头造成的过度亢奋,还是我这个人不但长得帅,说话也确实比郭德纲还幽默。 下一秒钟,干瘦男子居然极度夸张的捧着肚子笑了起来,一边笑一边举起手里那根脏兮兮的塑料吸管指着我,脸上一副骚婆娘遇见老嫖客的兴奋表情,本就丑陋的五官狠狠挤成了一团,几乎连眼泪都笑了起来。 他一笑,连带整个房子里面的人全部都笑了。只不过,那些人的笑容里面,分明还带着几许一望便知的鄙视和轻蔑。 就好像,我才是一个什么都不懂,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 但是不管怎么样,干瘦男子突如其来的大笑声,却多少还是冲淡了我们之间略显紧张而尴尬的气氛。他颇为亲热地一把搂住了我的肩膀,将手里吸管重重塞进了我的掌心,抄着一口像是广东人说话,却又有着明显不同,却同样极不标准的普通话说: “兄弟,这不是K粉,这是好东西,你尽管玩,当神仙的哦。” 看着我依然戒备的眼神,干瘦男子的脸上顿时散发出了一种发自内心的得意与骄傲,指着桌上盘子,满脸红光的说: “双狮踏地球,最顶尖的四号!” 听见这句话,我双眼顿时蓦然睁大,目不转睛的看向了那条被刮到整齐笔直的白色粉末。 大概是从二零零七年左右开始,冰毒已经成为了全世界流通最广,吸食人数最多,也最受欢迎的毒品。 但是在冰毒正式称王之前,差不多整整一个世纪里面,毒品市场,一直都是属于海洛因的天下。 第一次亲眼看见人玩海洛因,是在一九九七年,我们初出江湖,与大脑壳摆场之后,险儿重伤对方一人,在三哥的安排下,我们躲灾跑路到了将军所在的那个城市。将军设宴招待我们,当时,一个外号叫做老鸹子的家伙,就在众目睽睽之下,脱掉裤子,注射了海洛因,在视觉上给了我们兄弟相当大的感官刺激。 再后来,混迹江湖,三教九流的人马接触越来越多,见过吸食海洛因的场景也不知凡几,慢慢的,除了自己不碰之外,也就见怪不怪,无所谓了。 就我所知,海洛因这个东西的水非常深,货物来源、成分、纯度都是五花八门,极其复杂。 但总的来说,玩法有三种。 一是烧烟,也就是道上通常说的“吸飘飘”。 将海洛因放在锡纸上,用火苗在锡纸下烤,让白粉变成烟雾,再吸食进肺部。所谓“手拿锡纸不要抖,火苗跟着纹路走,我敲桌子你就停,当回神仙行不行”,就是说的这种方法。 这种方法的好处是,对于身体的伤害相对小一些,至少基本没有听说谁是吸烧烟吸死的;而且,外貌看上去也和常人区别不大,除了毒发时精神萎靡,涕泪交加之外,平时该干什么干什么,几乎看不出来是吸毒人员。 但它的坏处,就是价格昂贵,比较费钱。 烧烟不能用太差的海洛因,杂质不能太多,这种纯度较高的货,价格也比较贵,按二十一世纪初期的行情来说,每克大概是三百元左右,而吸烧烟的人,一天至少十来克。 所以说,烧烟并不是什么人都能玩得起,那些除了烂命一条之外,一无所有的街头小混混更是想都别想。 可是,最容易沾染毒瘾的人群,却也正是这些混迹街头,没有文化的混混。那么,在他们中间广为流传的第二种吸食毒品的方法,也就应运而生。 这就是注射,将海洛因与纯净水和血液混合之后,用针筒直接注射到血管里面,也就是俗称的“打飘飘”。 这种方法的好处是见效最快,最止瘾,而且初期价格相当便宜。 注射的货不需要太好,只要有海洛因成分就行,所以买家往往在里面掺杂了很多诸如头疼粉,面粉等不值钱的杂货,导致价格非常低廉。 而且烧烟的话每天十克,但变成注射之后,用于毒品直接作用于血液里面,能够最大程度发挥毒品作用,所以,每天可能只要一到两克就够了。 但注射方式的害处却也十分巨大。 长期注射,会让人毒瘾越来越大,如果始终烧烟,可能永远都是每天十克,但注射发展到最后,可能每天要二十三十克还不够。 如此巨大的毒品摄入量,自然也就会对人身体造成极为严重的危害,只要一个不小心,稍微打错了部位,或者过量,马上就会导致直接死亡。 所以,注射海洛因的,基本都是什么本事都没有,却又什么事都能干出来的废物。而常人眼中,那种骨瘦如柴,浑身溃乱的吸毒者,也绝大部分都是多年注射所造成。 至于第三种吸食海洛因的方式,我只是听说,却从来都没有见过。 因为,这已经不是普通人所能接受得了的玩法,而在我身边,有实力这样玩的人,诸如廖光惠、皮春秋、关二等等,却又无一不是聪明绝顶,自制力超强,有着明确的人生目标,都绝不会去碰毒品。 所以,第三种玩法,在我所处的那个山区小城里,基本属于是传说。 第三种,叫做生粉。 所谓生粉,就是纯度极高,不用烧,也不用注射,可以像打K一样直接从鼻腔吸食进去的海洛因。 香港电影《无间道》里面,梁朝伟帮着曾志伟去贩毒,用刀尖挑开一包,直接放嘴里验真假的就是这种。道上传闻,很多顶尖的影视明星,超级富豪,乃至美国肯尼迪家族的那几个纨绔子弟玩的也是这种。 据说吸食生粉对于人体的危害可以忽略不计,而且不会产生太大的物理性依赖,这才能够成为很多权贵人士私底下的助兴嗜好。(这都是道听途说,小说戏言,读者切莫当真) 但是生粉最大的坏处就是贵,非常非常之贵,所以,根本就极少在普通毒品市场上流通。 而在这种纯度极高的顶尖货品里面,最为有名的就是“双狮踏地球”,又叫做“四号”。每一块压制成的双狮踏地球海洛因砖上,都刻有999的字样,意思是说,杂质绝对不会超过千分之一。 哪怕是在世界范围之内,双狮踏地球的海洛因砖都堪称是毒品界的劳斯莱斯,品质保证,地位象征。 而现在,就在这个看上去凌乱而破败的城中村里,一个来历不明,其貌不扬,口音怪异的干瘦男子,他让我吸食的,赫然就是这种让我如雷贯耳,却连见都没有见过的,传说中的顶尖“四号”。 他,到底是什么人? 他,究竟又有多大的势力? 最关键是,此人如果是友,海燕明知我从不碰毒,却为何直到现在还没见他出现;如果是敌,那眼前这位杨叔拿这盘东西出来是炫耀势力,还是存心加害? 此时此刻,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听他的话,有违我的本心;不听他的话,只怕就是有违保命为上的本性了。 这条粉,我胡钦到底吸还是不吸? 很久以前,当我刚刚出道,遇见三哥,后来又认识老鼠、黄皮、廖光惠这些人的时候,无论是敌是友,从他们的身上,我都见识到了一种极其相似的特质。 镇定。 这种喜怒无形,处事不乱的镇定,曾经一度让还是个毛头小伙的我极为仰慕,我无数次的幻想着自己的身上什么时候也能出现这种大人物才会有的迷人风采。 后来,随着江湖越混越老,人情越看越薄,我渐渐明白了,他们的镇定并不是天生的,更不是我想象中的完全无所惧怕。 人生中,所有的一切都是在演。 而只有经历过了沧桑和血泪,受到了无数的磨砺,一个人的演技才会浑圆自如。 所谓镇定,只不过一种比慌乱更好的选择。 现在的我很害怕,我的内心当中满是惊疑与忐忑,各种各样的念头起此彼伏,有无数个问题,我都恨不得马上问出口。 但是,人生中曾经发生过的无数惨痛教训,却让我不假思索地做出了更好的选择。 我坐在沙发上,身边触手可及之处就是一个敌友未分,却绝对危险的神秘人物,更重要的是,此时此刻,他显然正在针对的就是我。 第391章 倦燕落坑(5) 但我依然像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旁观者那样,安安静静的坐着,脸上挂着似有似无的浅淡笑容,用一种饶有兴致的深沉眼神在桌上那盆白粉与男子的脸上来回梭巡,却并没有开口说出一句话。 也许是我含蓄镇定,却并未第一时间拒绝的姿态迷惑了他,这位被人唤作“杨叔”的男子脸上,那种自豪表情越发浓烈,他始终搂着我肩膀的手臂再次用力耸动着我,大声说: “来来来,好东西,来玩一口。” 看着干瘦男子得意而又热诚的召唤,我的脑海中突然就想起了多年前的那个包厢里,在众目睽睽之下,毫无羞耻脱下了裤子的老鸹子。 自从人生第一次见到老鸹子吸毒的场景之后,就对当时依然青涩年少的我造成了巨大的刺激。那天晚上,我给兄弟们立下了一个规矩,绝对不允许任何人沾毒品。 这些年来,见过的吸毒人员太多,老鸹子的形象也在脑海里面越来越淡,而我对于毒品的防范之心,早就已经不仅仅只是出于当初那种简单的震撼与厌恶了。 随着地位一步步爬升,见过的世面越来越多,如今的我,在渡过了初出江湖时单纯的为了情义打拼的阶段之后,就像廖光惠一样,我也已经有了更加明确坚定的人生目标与终极梦想。 我不是为了吸毒而生下来,也不是为了所谓的刺激和快感而生下来,甚至都不是为了义薄云天而生下来。 我之所以来到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理由。 那就是,总有一天,我一定要站在这片江湖的最巅峰,我要让所有的人都只能匍匐在我的脚下,仰望着我,臣服于我。 无论如何,我都必须要成为这片江湖上毫无疑问的第一人。 为了这个梦想,为了这个野心,我可以付出一切,也可以拒绝一切。 在我的人生里面,玩乐和享受,从来都不是重点。 对我而言,吸毒并不是乐趣,更不是时尚,而是一种愚蠢之极,荒唐至极的放纵。 我绝对不会允许自己有丝毫的放纵。 只有那些注定要被历史吞噬的废材才会。 面对着男子的盛情,我有些为难。 我当然知道此时此刻,我和他之间悬殊的实力对比,我也当然知道扫了他的面子之后,有可能会引发什么样的后果。 但是,那又怎么样? 在爬上山巅的过程中,注定就会有无数的艰难险阻。 和三哥闹掰,我什么都豁了出去;龙云那次,我单独赴会,也没想过能活着出来;与和尚陈蒿,我同样做好玩命的心理准备。 这次,又有何不可? 而且,我万分确信,无论是当年的龙云,还是这次的炳坑,都一定不会是我这一生当中最为险峻的时刻。 未来的漫漫长路,等着我,必定还有更为凶险的处境。 如果连这个坎,我都只能屈服。 那么,我又如何对得起自己胸腔里的那片万丈雄心,我又怎么才能配得上正被廖光惠所占据的那个位置。 如果现在换成是廖光惠的话,他会吸吗? 想到这里之后,我终于打消了心底的最后一丝犹豫。 所以,最终,当我用手指轻轻把玩了两下塑料吸管之后,却还是毫不犹豫将吸管放在了桌上的盘子里面,看着男子说: “不好意思,我真的不玩这个。” 搂住我肩膀的那只手臂瞬间变得僵硬了起来,扭头看去,近在咫尺的范围之内,男子脸上的自豪与笑容都已经完全消失不见,脸上一片冷漠,如同带了一个丑陋而真实的面具,让人看不到半点他的心中所有。 唯有两只如同铜铃般浑圆的眼睛中冒出了一种冷飕飕的寒芒,定定望着我,好几秒之后,男子嘴巴一张,从牙缝里挤出了一个字来: “吸!” 虽然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是一颗心却还是难免彻底沉到了谷底。我知道,撕破脸的时候马上就要到来了,我用眼神开始四处搜索,却又尽量放缓了自己的语气,说: “真的不好意思,大哥,我不玩这个,我是来找海燕的。” 肩膀上那只手掌的力气越来越大,已经掐的我开始有些发痛,耳边再次传来男子的说话: “吸!” 我看着男子,脑海中飞快闪烁着各种念头,到最后,我没有开口,却还是坚定而缓慢的摇了摇头。 下一秒钟,也许就在同一秒。 我都不知道自己的头摇完没有。 我只听到自己耳边突然响起了巨大的一声脆响。 “当啷~~~~” 当我从眩晕中回过神来,这才发现,不知何时,自己的脑袋已经被人狠狠砸在了坚硬的桌面上,而那一声脆响,正是我的头撞击到桌面上那个白粉盘子所发出来的撞击声。 被人死死揪住的头发尾部,一阵阵剧痛清晰传来。 多年以后,当我白发苍苍,儿孙满堂,我将抱着自己的孙子,给他说这漫长一生当中的很多有趣故事。 那个时候,年迈的我会怀念很多,想起很多,也会悔恨很多,忘记很多。 不过,我想,我肯定忘不掉那一夜的炳坑。 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有人用鼻子吸过海洛因,有人用血管注射过海洛因,也有人用嘴巴品尝过海洛因。 但是,应该没有太多人有机会用眼睛去感受海洛因的滋味;甚至,很有可能,六十亿人当中,唯有我胡钦是那前无古人,后面也很难有来者的傻逼独一份。 那一夜的胡钦,曾经登上世界的巅峰,成为了当之无愧,绝无仅有,用眼吸毒的人类第一人。 “丢你老母,给我吸了。” 身后极近处,一把尖锐高亢,像是公鸭嘶叫般难听的嗓门在大声嘶吼威胁着我,我看不见此人的面貌,但是随着他的每一次说话,我脑袋顶上的头发都会被他越发用力的来回撕扯着,令整个脸部都不得不在桌面上进行一次又一次的摩擦。 而就在这个摩擦的过程中,雪白的四号粉末也就被揉进了我的眼眶。 人在江湖,我已经见过不知道多少次海洛因了,一直以来,单凭眼观得来的印象,我都以为海洛因和面粉一样,都是那种被研磨到极为细腻柔滑,遇水则化的粉末。 可是直到那一夜的那一刻,我才知道,原来,自己错了。 而永远正确的,只有伟大革命领袖曾经说过的那句名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我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再次证明了这句话的正确与英明。 海洛因粉末,完全不是面粉,它远远没有那么柔顺绵软。相反,它质地坚硬却又易碎,且还带着各不相同的棱角,就像是一颗颗细微的石英晶体。 如果这些晶体进入的是嘴唇或者鼻腔,它可能会很快就被溶解,可一旦进入的是更加脆弱柔软的眼眶之后,那么它们就会转变成一种浑然天成的酷刑。 说实话,当这些颗粒进入了我的眼眶之后的第一时间之内,我并没有感受到那种类似于生石灰入眼之后的剧烈痛楚和烧灼感。 我只是觉得有些麻麻痒痒的酸涩,和一片白蒙蒙的视线模糊。 我当然意识到是白粉进入了眼眶,我也试图用自己的手去擦拭,可当时我已经受制于人,被死死摁住了,根本就还等不到我将手臂全部抬起,我的脸部就已经在背后那个小子的喝骂声中,再次狠狠的和桌面摩擦了起来。 于是,下一刻,我眼眶内的感受,就再也不是可以令人欲仙欲死的毒品之王海洛因了。 一颗颗各不相同,却又无一例外棱角分明的小小晶体,在我的眼窝当中,挤压、摩擦、碾轧、争先恐后的蹂躏着我的双眸…… 最初,它们就像是一颗颗缩小版的海盐,让我酸中带着微痛;然后,又仿佛成为了白色的沙子,痛中带着微酸;接着,则彻底变成了一颗颗烧到通红的铁砂,强烈的火烧般的疼痛让我不由自主开始分泌出了大量的泪水;最后,当滚烫的眼泪与这些铁砂接触之后,最为奇妙的事情就发生了。 它们再次变回了海盐,涂擦在剥光了外皮,血肉模糊的伤口上的海盐。 我产生了无法克制的巨大恐慌。 我知道海洛因是化学制品,我也知道很多的化学制品能够对人类的眼睛造成巨大伤害。 但我却完全不知道海洛因所能造成的后果。 我可以死,我已经做好了死的准备。 但我不想变成一个瞎子。 我完全无法想象,一个瞎了眼的江湖人,应该是如何苟延残踹,人尽可欺的渡过他的下半生。 我绝对不要这样的生活!!!! 失去光明之后的慌张彻底打乱了我的心境,没有人可以在那样的恐慌中保持自如。 我也不能例外。 于是,下一秒钟,我就像是一条被扔进了滚烫油锅中的活鱼一般,用尽全身力气,剧烈挣扎了起来。 第392章 倦燕落坑(6) 兔子急了会蹬腿,狗急了能跳墙,而人急了,除了会亡命之外,还会有急智。 什么是急智? 急智就是匆忙之间,做出的连你自己都要佩服,都预想不到的聪明事。 我已经做好了亡命的准备。 所以,在刚开始挣扎,而背后那个不知道面目的公鸭嗓子也立马加大力气,试图继续控制我的时候,我再也没有丝毫留情与顾忌。 我原本被他压得始终撑在桌面上的双手骤然发力,强行将自己的上半身撑到与桌面分离了些许空间之后,我几乎是本能的抄起了离自己头部最近的那个白瓷盘,一片视线模糊中,右手抡起一个大圆,在屋内猛然响起的各种惊呼声里,狠狠砸向了背后。 “当啷” 白瓷盘这一次发出的脆响,要远远比上次与我头部撞击时的脆响沉闷得多。 我的眼睛看不清,我的视线角度也看不到。 可凭着多年的打人经验,我知道,这一下完全到达了自己要的效果。 盘子在我的手上碎成了无数片,在碎裂之前,盘子接触人体时所传来的触感是柔软的。 可是,以我和公鸭嗓子现在的姿势,我能够打到他的只有肩膀以上的部位,而人的头顶或者肩部都有着坚硬的骨头构造,如果砸到的是这两个部位,盘子碎裂的声音肯定要清脆得多,也绝对不会有这种柔软的触感。 而更重要的是,碎片虽然划破了我的手,但同时,它也分明划过了比我手掌更加细嫩的皮肤。 所以,那一刻,我根本就没有回头,却已经完全可以确定,我背后的那个公鸭嗓子已经在这一秒钟,彻底失去了战斗力。 因为,被我手上这个坚硬瓷盘砸中的,是他的面部,血流满面。 本来,我脑海中所构想的任务也就是这样而已。 我只是想要反抗,我不想变成瞎子。 但我完全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 可当这个动作做完的那一瞬间,急智就毫无预兆的发生了。 我的手中拿着锋利的瓷片,我的双眼依旧视线不清,只能依稀望到身边那个坐在沙发上,触手可及的身影。 泪水横流的双眼让我看不到他的表情,看不到正在发生的各种细节,但是手中被割裂的刺痛却彻底激起了我天性当中的狠劲。 要死卵朝天,不死当神仙。 当这句真言在脑海浮现的同时,几乎没有丝毫停顿,我已经如同虎狼一般顺着模糊视线扑向了身旁的干瘦男子。 在又一次传来的各种怒吼声中,我一把摁住了他的上身,凭着本能意识的判断抬起右手狠狠往下一插。 一股温热的液体瞬间溅出,流过了我的手心。 猛一眨眼,在刹那的清晰当中,我看见,自己手中的瓷片已经深深扎入了杨叔肩颈交接处的三角肌内。 我手腕扭动,锋利的瓷片横架在了杨叔颈部青色的血管之上。 然后,我抬起头来,忍着眼中的酸涩火辣,张嘴大吼: “来啊!来,我杀了他!” 随着这声撕心裂肺的狂喊出口,酸涩的眼中泪水也再次分泌,双眼又变得模糊起来。 身边无数嘈杂的声响豁然消失,公鸭嗓子压抑的呻吟依然不断,不知道是被谁撞翻的椅子倒地的声音也骤然响了一下。 除此之外,这个原本满是彪悍男子的屋内,却一片死寂,再也没有半点动静。 我剧烈的呼吸着,随着每一次呼吸,我的心境也就变得沉静了几分。 我已经意识到自己眼睛里面的这种不适感,并不会导致眼瞎。 我也同样知道,不管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至少到现在,我已经渡过了难关。 我救了我自己。 沉默的那几秒里面,我的脑海中,再也没有了恐惧和狂躁。 我只是突然就想起了很多年前,九镇的小巷里,一个如同今夜般潮湿温暖的夜晚,年少的我坐在板凳上,满是崇拜的看着一个高挑英俊的青年男子,一边喝酒一边在讲述着他的故事。 故事中,他也曾经用瓷片差点要了一个江湖大哥的命。 没想到,多年之后,他的故事,却照进了我的现实。 三哥,这次,我比你还狠! 我努力睁大酸痛不已的双眼,看着身边无数道形形绰绰,却又面目不清的人影。 片刻之前还剑拔弩张的房间内,转眼当中却已变成了一个逼真至极的蜡像馆。 有人拿着台球杆,有人张着大嘴,有人满脸鲜血,有人手里犹自举着溜冰壶,有人停在原地,也有人已经站到了我的周围。 但是,所有人却都不约而同的再也没有动弹半下。 趁着局势还在可控之际,我飞快低下头去,在自己手臂上狠狠揉搓起了双眼,让大量的泪水不断溢出,借以冲刷着眼眶中难受的异物。 在揉搓的过程中,杨叔似乎有过那么一丝想要趁机反抗的意思,可当我察觉到他的身体刚刚变得僵直,要发力却又还没发力的那一霎,我立马就将拿着瓷片的手腕一沉,直接用更加深入肉内的动作,明白无误的向他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和决心。 几秒之后,等我两眼发昏的抬起头,经过短暂适应,视线终于恢复过来,我看见了满屋子脸色慌乱,跃跃欲试却又投鼠忌器的人们。 我突然就觉得有些荒谬,我的脑海里甚至浮现出了两句曾经在书上看到的诗文: “十四万人齐解甲,宁无一人是男儿” 那一刻,我当然感到了一丝得意。 对于一个野心勃勃,权欲熏天的人来说,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什么事能够带来比征服更大的快感。 不过,很庆幸的是,这片风雨如晦的江湖,已经用无数鲜血淋漓的惨痛教训教会了我,让我知道如何去克制自己,从而不至于陷入到过分的轻狂与自大当中。 我明白,自己并没有赢,在这种堪称是绝境的局面之下,也依然没有任何赢的机会。 此时此刻,我最多也只是侥幸逃过了一死而已。 所以,那种虚无而危险的得意情绪也仅仅只是一闪而过之后,我就立马清醒了过来。 我死死勒着杨叔脖子,小心翼翼的将他从沙发上缓缓拉起。其实,我并不知道今天应该怎么走出这条危机四伏的陌生村子,甚至,我都不觉得自己真的可以毫发无伤的全身而退。 但是,人不能因为一定会死,就什么都不做的安心等死。 这不是我的性格。 我必须要赌一把。 我认为,至少可以先挟持着杨叔,去与险儿等人会合。 当我箍着杨叔,全神戒备着已经快要走到门口的时候,臂弯当中,杨叔试探性的轻轻扭动了一下身体,突然张嘴问了我一句话: “你想做什么?” 你想做什么? 这是一句再也普通不过的话,但是当这句明显有些底气不足的问话响起在我耳边之时,却偏偏如同雷霆一般,将我惊醒了过来。 然后,我就极为敏锐的意识到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 我之所以走进这个屋子,见到这些人,是因为我想要见海燕,而带我前来的则是海燕的头马祁志宏。 那么,无论怎么样,海燕与这帮人之间,都一定是产生了某种联系的。 区别只是到底是敌,还是友。 如果是友的话,海燕就必定有着一些话语权,而我和海燕同出一门,海燕也知道我这次来是帮他的,那么按道理来说,方才这已经见了血的凶险一幕就根本不应该出现,没必要发生。如果是敌的话呢? 发生的这一切当然都可以解释了。 但同时,完全解释不了的却是,房子里的这帮人为什么要表现得如此慌乱,如此不知所措。 就算不打交道,光是看上一眼,这帮人身上所散发出的匪气痞气就已经足够证明他们绝对不是善类了。 那么,这样一帮心狠手辣的人聚集在一起,面对着我单枪匹马的一个外地佬,哪怕是此时此刻我先下手为强,挟持了他们的老大,他们也完全没有必要太过慌乱。 我手上拿的只是一块小瓷片! 就算是我真亡了命,用瓷片割了杨叔的脖子,那归根结底也只是一块瓷片而已! 它粗糙短小不趁手,也远远比不上匕首钢刀的锋利,也许割到一半,就会被皮肉卡住割不动了,别说杨叔会不会死,只要救治及时,说不定除了流点血破点皮之外,连医院都不用去。 而且,更关键的是,我对杨叔下完手之后呢? 毕竟,这是现实,而不是蹩脚的国产电视剧。 电视剧里面,英雄可以刀枪不入的一个打完十个,再飞天遁地的逃走,关键时刻也许还刚好能有警车赶到。 可现实里,我只是一个胆子大点,靠着坑蒙拐骗加唬人来捞偏门的小流子,那些翻江倒海的通天道艺,我胡钦他妈的一个都不会啊。 第393章 倦燕落坑(7) 至于警察,不管是我还是杨叔那边,我们要脑残到什么程度才会去惊动警察?再说,那条连三两个人并排走都挤不进来的小巷,警车就算来了,他们又开得进来吗? 开不进来的! 所以,在这样的局势下,我打又打不过人家,也百分之百听不到警车的鸣叫声。 我已经处于了绝对的下风里面。 挟持杨叔的这一手,说好听点,叫殊死一搏;说不好听了,就叫走投无路,困兽犹斗。 我敢割开他的脖子吗?我他妈当然不敢。 我要的最多也只是能够得到一点谈判的筹码,然后看看大家能不能好好坐下来,心平气和的找出一个对我伤害最小的方案出来而已。 我不是在战斗,我只是求生! 这一点,难道这帮老江湖看不出来吗? 不可能看不出来。 所以,他们完全用不着这么慌乱。 可此时此刻,他们却分明是真的慌乱了,就在我的眼前,就在这小小一块瓷片的威胁之下,他们居然一个个呆如木鸡,进退失措。 那么,也就只剩下了一个解释: 他们没想过我会这么做!他们没有预料到我会这么做! 他们,从头到尾都认为,我们的见面,不至于发展到刀兵相见的地步。 没有人会在和敌人见面之前,不做好开战的准备。 可他们却显然没有这个准备。 这说明,我们之间,或许并不是敌人! 可到底是不是呢? 这一切的答案,都只能由那个人来亲自回答了。 我必须要见到那个人。 这,本来也正是我不远千里,前来此地的唯一目的! 当无数纷乱的思绪在脑海中涌现、串联,变成了最终那个决定之后的下一秒钟,我停下了自己的脚步,脑袋前伸,趴在杨叔的耳边轻轻说: “我什么都不想干,让我来这里的是海燕,带我来的是祁志宏,现在他们都没见到,我却就冤里冤枉被你们打了一顿。我不是过来挨揍的,我是来见人的!人在,就让我见,不在,就放我走。杨叔,行吗?” 杨叔下意识的想要点头,刚一动却又被脖子上的瓷片吓住了,只得别扭的耸了下脑袋之后,说: “你等下,阿星啊,你去叫下。” 纹着过肩龙的男子闻言刚要抬脚,我斜后方的门外,却已经响起了我们市的熟悉乡音: “钦哥,钦哥,闹这么大!” 祁志宏! 当时,我和杨叔所站的位置正处于大门和沙发之间的那一片空地上,我们的站位姿势刚好是大半个正脸朝着屋子里面的人,小半个背部斜对着大门。 祁志宏骤然出现,我当然要看下情况。 如果换成一个普通人,通常都会直接扭头去看。 但我没有这样做。 我不是普通人,多年来刀口舔血的生活总会让人学到一些普通人不懂的生存技巧。 其中之一就是,如果在面对敌人的时候,任何时候,你的目光都一定要放在对手的身上,目光移动就表示注意力转移,注意力转移,那么很有可能杨叔就会马上摆脱我对他的控制。 那样的话,我就必死无疑了。 所以,当听到祁志宏的声音之后,我立刻箍着杨叔往门旁边的墙壁方向退了两步,这样,我和祁志宏以及屋子里面的人就形成了一个三角形的站位,我可以同时看到两边的情况。 这是一个老江湖都会的小经验,不用大智慧,却足够老到,足够管用。 只不过,经验并不是真理。 经验够多,也会让人犯下经验主义的错误。 经验主义,可以害死人。 那一刻,我看到了全局,却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把双手摆在了一个让他人触手可及的位置上。 祁志宏并没有表现出丝毫不妥当的地方,他脸上有笑容,这个笑容并不夸张,也不僵硬,而是有些讪然,讪然当中又仿佛还带着几许尴尬,几许惭愧。 这是一个复杂的笑容。 人都会演戏,但没有人能把脸部肌肉控制到这样的程度,所有复杂情绪的外在表现都一定只能是出自自然的流露。 所以,在看到这个笑容的那一刻,对于祁志宏,我已经放下了心中的大部分猜疑。 我甚至都隐隐猜到了一点他之所以有这种奇怪笑容的原因。 但是,我毕竟不是天生耿直的大海,不是因为坐牢而少了好些年社会经验的胡玮。我还是依然保持着挟持杨叔的姿势,甚至在祁志宏离我越来越近的时候,我手中的瓷片也越发用力的顶在了杨叔的脖子上。 在我彻底放送警惕之前,我至少要听听祁志宏的说话,而我也完全有信心,能够从他的话语中判断出真假。 第394章 倦燕落坑(8) 祁志宏没有让我失望,他说出了我的心中所想。 “钦哥,钦哥,你莫发火。都是朋友,真的,都是朋友。钦哥,是这样的,这个事也复杂,我一下给你说不完,等下大哥给你说。总之就是一句,大哥这次被办得狠,和屋里的人也有关系,而且按道理,来这里的不应该是你,所以大哥不放心,让杨叔帮忙试一下。” 我完全相信了祁志宏。 我知道,他说得一定是真的。 因为,这也是事发之后,我的所有判断。 海燕出事,虽然是在深圳,可是和市里如今的风云紊乱一定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从廖光惠讳莫如深的态度,从龙袍含义深远的话语当中,我都能够隐隐约约察觉到一点。 如果把我换成了海燕,我也不会轻易相信任何人,我也会做出某些试探。 再结合之前屋子里面这帮人表现出的奇怪慌乱,我几乎可以肯定,祁志宏没有骗人了。 于是,那一瞬间,当我的内心开始接受了这种说法之后,我的身体也就情不自禁的表现了出来。 我的脚步不再缓慢后退,任由祁志宏走近自己身旁,亲热的伸出一只手搂住了我的肩膀。 甚至,我手上那块始终狠狠顶着杨叔脖子的瓷片,也开始不再那么用力,由深陷皮肉的威胁变成了若即若离的搁置。 然后,在祁志宏带着歉意的笑容中,我看着他慢慢抬起他的另外一只手,越过杨叔的脑袋,搁在了我握着瓷片的手背上,轻轻拍了拍。 当我同样还以抱歉的笑容,并且想要挪动脚步,以便拉开与杨叔始终紧贴的身体空间之时,我却蓦然发现自己的身体居然动不了了。 那是多么短暂的一刹那,短到谨慎如我,也依旧来不及意识到任何不妥。 我的脸上还依旧带笑,望着祁志宏的眼神也只是想告诉他,不用搂这么紧,没关系,误会说清楚了就好,我不生气。 我甚至都已经准备开口说句不轻不重,却又能缓和气氛的俏皮话。 可是,我没有机会了。 几乎就在我嘴巴刚刚张开的同时,祁志宏那只拍打着我手背的手掌,就突然变成了一道铁箍,箍住了我的江湖,箍住了我的过往,箍住了我的未来,也箍在了我握住瓷片的那只手腕上。 那一刻,我只觉得自己的心突然就开始往下掉。 那不是一种情绪,而是极度真实的失重感。 就像是从三十层楼上往下跳一模一样的失重感。 我甚至都没有恐惧,没有愤怒,没有惊慌。 除了极度难受的失重感之外,我已经没有了任何感觉。 接着,我看见自己眼角好像有着黑影一闪,安静的屋子里面就忽然传来了“咔擦”一声脆响。 然后,我就倒了下去。 落地那一刻,我看见,就在我与祁志宏的双脚之间,还有半截断裂的台球杆几乎同时跌落在了我的眼前。 脑子里面似乎有一面巨大的铜锣被人重重敲响,“嗡嗡”的余音一波又一波的震荡着我所有真实的感触和意识。 失重感依然在持续,我却已经分不清自己到底是在坠落还是漂浮。 这个世界似乎开始离我越来越远。 一直以来,我都是一个理性而倔强的人,哪怕是多年之前,我还是一个懦弱瘦小的少年,还在被莫林他们日夜欺凌的时候,我虽然惧怕惶恐,却也从来不曾真正放弃低头。 我不知道绝望是什么感觉,我也不知道那一刻的自己是不是已经真正绝望。 我只晓得,那一霎,我的脑海里面,再也没有了江湖大业,恩怨情仇,义色老鼠,李杰财鱼,廖老板的风光,兄弟们的情义,权力、金钱、地位……,所有我曾经为之魂牵梦萦,念念不忘的一切,都已经不再重要了。 我唯一想起的,居然是那一天,我躲在车上,看着那个丰神俊朗的外国人将君轻轻搂在怀中的画面。 假如能够就这样带着思念去死,也未必不是一种幸福。 至少,还能证明我也曾经来过,爱过。 只可惜,就连这个画面却也只是一闪即逝而已。 经过了这么多年的奋斗打拼,这么多年的辗转难眠,悲苦无言;在真正放下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自己的脑海里面,最终剩下的居然仅仅只是一片可悲之极的空白。 一切,都好像已经无关紧要了。 就这样吧,也只能是这样了,我试了,我争了,我做了该做的事,也造了不该造的孽,无论善恶,不管输赢,我都付出了所能付出的一切。 现在,我已经累了,很累很累了。 那就这样吧。 闭上眼睛那刻,我无惊无惧,只有精疲力竭,疲惫入心。 第395章 倦燕落坑(9) 这是一个梦幻般的游乐园,绚丽的旋转木马,造型夸张的玩偶,五彩的霓虹,晶莹剔透镶嵌着各种宝石的玻璃地板…… 面目模糊的人们在花样繁多的娱乐设置中间玩耍、欢笑。 对于身边一切,我毫无兴趣,也并不流连,一个人沉默而孤独的匆匆穿行在人群中间,笔直向着游乐园深处的一条林间小道走去。 我知道,只要走过这条小道,游乐园的尽头,就是回家的路。 恍恍惚惚的我,已经想不起家的样子,但是,我想回家。 我一步步的走着,耳边越来越安静,小道两旁的树木也越来越矮,最后变成了一丛丛密密麻麻和我差不多高的荆棘,薄雾不知道从哪里飘来,弥漫在似乎永远都走不到尽头的小道上。 我的心里开始涌起了一种强烈的不安。 前方,随着“嗷”的一声嘶吼,一只通体雪白壮硕之极的白虎突然出现,挡住了我前行的道路。 魂飞魄散之下,我扭转身子疯狂回奔,白虎在身后紧紧追赶,而身边却又继而连三的出现了愤怒拍打的巨熊,像人一样站立的猩猩,粘稠而潮湿的蛇群,不断从树枝上掉下的肥胖肉虫,以及一群眼眸血红的鬣狗。 我跑着跑着,终于跑回了那个游乐场,举目四望,不知何时,那些欢乐的人们和身后追赶的兽群统统消失不见。 薄雾中,无数个拿着裁缝才有的尖锐改锥的小丑和木偶猛然出现,朝我逼了过来。 极度的恐惧让我想要大哭出声,但是内心的倔强和狠劲却又并没有被这种恐惧完全击倒,我拔出了腰边那把随身携带的匕首,狠狠对着身前的小丑胸膛捅了过去。 一刀、两刀、三刀…… 鲜血飞溅了我满头满脸,胸膛里的恐惧似乎全都化为了滔天怒火,还没等我享受到杀戮的快感,却又看到了更加恐惧的一幕: 倒下的小丑,居然将流出胸膛外那根白花花的肠子放进了嘴里,一边嚼一边笑,再次活生生的站了起来。 眼前的这一切,已经完全超出了我对这个世界的感知和承受能力,我终于被彻底击垮了。 我努力的用着残存的最后一丝理智让自己继续奔逃,但身体却再也不愿听从我的使唤,我就那样一动不动的待在原地,看着疯狂的小丑们带着疯狂的笑,将我扑倒在了地上。 我拿刀的手掌被人死死抓住,我的双腿被人抬起,眼前,一张张滑稽而丑陋的小丑妆容下,血盆大口纷纷张开,几排尖锐而邪恶的森森白牙,对着我全身上下每一处地方咬了下来…… “啊~~~~” 撕心裂肺的呼喊声中,我满身冷汗猛的坐了起来。 梦境中那种极度绝望极度恐惧的可怕情绪依旧无比真实的存在于脑海里,纠缠着我,干扰着我,让我分不清此时此刻,自己到底身在何方。 一只手掌从旁边伸出,紧紧搂住了我的肩膀,我如同被电击一般,一声大吼,凭着本能挥起拳头,就想要猛砸过去。 可是身体才刚一动,整个视线内的一切好像突然就变成了一片漆黑,一种完全分不清楚到底是剧痛还是眩晕的难受,连带着无比强烈的恶心感同时涌起,让我毫无招架之力,立马瘫软下去,大口大口的呕吐了起来。 苦涩的胆汁充斥在口腔,带着一种难以形容的奇怪鱼腥味,让生不如死的呕吐感越发加剧,就在被折磨到头昏眼花,虚弱之极的时刻。 突然,我感到一只温暖而干燥的手掌抚在了我的后背,耳边,响起了一道无比熟悉,令人心安的说话声: “胡钦,胡钦,没事没事,我在这里。” 险儿! 午后和煦的阳光从窗外照进来,在床边投射出了一道狭长的光影,我静静地坐在铺着雪白床单的铁床上,一口一口的慢慢喝着手中那碗鸡汤。 鸡汤色泽金黄,里面还放着几根乱七八糟不晓得是党参还是虫草的东西,我闻得到鸡汤的香味,入口温度也是不冷不热刚刚好。显然,这肯定是一碗经过专人精心调制,堪称上品的好汤,也绝对不是这个国家里面的任何一家医院食堂所能提供的待遇。 此时此刻已经缓过劲来的我,也能隐约猜到这碗鸡汤的大概来源。 但是,我却并不感激,也不享受,我甚至一点都喝不出这碗鸡汤应有的美味。 我只是在尽量为自己的身体补充营养,我要用最快的速度让自己恢复过来。 因为,今天上午,我清醒的消息就已经传了出去,现在,那个人也正在赶来的路上。 最多半个小时之后,我们就会见面。 我无法预知见面之后会得到一个什么样的结果。 我也根本就不在乎了。 只不过,我很确定的是,无论最终结果是好是坏,我都会需要体力。 充沛的体力。 两天前,在叫做炳坑的那个城中村里,那个七弯八拐,极为难找的房间中,我被人在头上重重打了一棍。 这些年来,我也曾在很多人的脑袋上敲过棍子,木的,铁的,橡胶的,我都敲过。 但,没有一次,我是真想要杀了棍子下的那个人。 对于一个常年靠着暴力和血腥来混饭吃的人而言,用棍子敲头,并不是杀人的最好办法。 尤其是用一根并不粗壮,也不坚硬,纤细易折的台球杆。 打在我头上的就是一根台球杆。 我相信,挥下那一棍的人也许并不是真的想要杀我,他可能是情急,可能是没有别的武器,也可能是傻乎乎的没想那么多。 他可以有很多很多的目的和动机。 但是,我都不在乎,都无所谓。 我唯一记住的只是: 这一棍,几乎要了我命。 无论海燕是出于什么目的,是误伤还是过失。 我的伤情都应该完全超过了他的预料。 所以,这一棍之后,他必须要来见我,我也终于能够见他。 我们之间,需要一个解释,或是一场仇杀! “嘎~~” 病房门被推开了一条缝,胡玮的脑袋探了进来,看着我和险儿微微点了点头,说道: “钦哥,险哥,车在楼下,海燕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