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苓子同学不太冷》 第1章 见到你很高兴 “梦梦,咱们家里如果住进来一个男孩子,你会不会反对?” 餐桌上,师晴吃着饭,时不时往自己女儿那里瞟。 被她唤作梦梦的女孩,神情冷淡。 “哪个男孩子?” “就是小瑾,你们俩小时候关系可好了。还一起洗澡,睡一个被窝呢。” 餐桌另一边,一个埋着头干饭的小萝莉闻言,好奇地看向自己的姐姐,眨巴着水灵的眼睛。 “不记得了。” 庄晓梦摇了摇头,面无表情。 “也是,那时候你们都还小,还不到四岁呢。” “在国外待了这么多年,最近回来,真想见一见那个小家伙。” 师晴托着腮,转而看向自己的小女儿,微微眯着眼。 “小鱼,你想不想有个哥哥?” 小姑娘看了看姐姐,又看看妈妈,没敢说话。 “为什么要住我们家?” 庄晓梦淡淡地道。 “唉,我也是前些时间才知道,他爸妈在去年因为空难离世了。” 师晴叹了叹气,神色伤感。 “我和他妈妈是很好的朋友,当初他妈妈帮了我很多忙。” “那孩子现在一个人没人照顾,我就想把他带到家里来。” 庄晓梦顿了顿,轻声说道:“你自己看着办。” …… 日暮西沉,夕阳落在屋里的洁白床单上。 少年将房间里的窗户推开,霎那间,外面的冷风吹了进来,拨开他鬓间的发丝。 从窗格中挤进来的光柱里,飘摇着无数起舞的粉尘。 黄昏中的地平线一眼望不到尽头,余晖在他的侧脸渲染上一抹鎏金。 “呼~” 大口呼吸着这个城市里陌生的空气,少年神情有些恍惚。 肺叶中还残留着二氧化硫的刺激性气味,像是臭鸡蛋和干白菜叶。 一刻钟前,他在这个房间里睁开眼,那股浓郁的死亡气息萦绕在鼻尖,让他倍感绝望。 他捂着口鼻走进厨房,关掉了煤气阀门,看着紧闭的门窗陷入了深思。 床头柜上有一张纸,用钢笔轻飘飘地写着一行字。 “我叫公孙瑾,我的死与任何人无关。” 很有海子的风格。 “你叫公孙瑾啊,很不幸以这种方式认识你。” 他走到房间里的全身镜面前,看着镜子里陌生的自己,有些好奇。 “但是,见到你很高兴。” “公孙瑾”长舒了一口气,打量了一番镜子里自己的模样。 好看得过分的一张脸,皮肤很白,眉心有一颗朱砂痣。 五官精致又没有脂粉气,不仅皮相美,骨相也很美。 以后,他要带着公孙瑾的姓名,还有这副好看的皮囊,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活下去。 怎么说都有些不真实,像卡夫卡的变形记,只是没有变成甲虫。 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过来的,只是在某个阳光晴朗的午后睡了一觉。 心里想着,“就这样睡,最好再也不要醒来。” 醒来的时候,就来到了这个世界。 “是穿越,不是梦吗?” 公孙瑾坐在整洁的床单上,掐了掐脸。 那床单打理得过于整洁,以至于他弄出一点褶皱都会觉得不适。 想来这副身体的主人相当爱干净,身上的白衬衣也洁白如新,领口和袖子也没有泛黄的痕迹。 拿过一旁的手机,指纹解锁。 映入眼帘的,首先是一条头条新闻:“国足世界杯横扫西班牙,与巴西会师决赛。” …… “是我疯了,还是这世界疯了?” 公孙瑾大致扫了一眼新闻,然后查找了一下电话里的通讯记录。 他得了解这副身体的主人是怎样的一个状况。 通讯记录里除了外卖小哥,就是房产中介和中央小白的客户经理。 联系人里除了备注为“班主任”和“室友”以外,剩下的几个连备注都没有,非常敷衍。 短信里面也什么都没有,除了诈骗信息就是快递消息。 企鹅号和朋友圈里面只有简单的几条动态。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毕业照,配文“毕业了”,连表情也没有。 公孙瑾接着点进原主的生活动态。 “欠了我家钱的亲戚们都不想还钱了,都觉得我好欺负。” ——8月28日 “以后大学的学费加上住宿费,还有生活费都要不少钱,要办理助学贷款才行。” ——8月22日 “我放弃了梦想,选了一个自己并不喜欢,但他们觉得很好的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 ——8月11日 再往后,时间就追溯到了七月份。 “参加同桌的升学宴,她偷偷告诉我,她喜欢我。其实我也有点喜欢她,但我不敢答应。因为我一开口说喜欢,就会想到结婚。但一想到以后会分开,我就不想开始了。”——7月1日 以上这些全部是仅个人可见。 唯一公开的,有人点赞的动态是去年的六月末,接近高三的毕业季。 “鸽子真能吃呢,怎么喂都饿。” 附带了两张蹲在操场上给鸽子喂玉米粒的照片。 在看到这些东西的时候,关于原主的记忆也渐渐涌入他的脑海,但不怎么清晰,像是包裹着一层朦胧的雾。 原主天生就有一副好嗓子,喜欢唱歌,梦想是成为一名歌手。 家境不算很优渥,但父母都一直默默支持着他的梦想。 可惜在去年的时候,家庭突遭变故,父母因为一场空难不幸离世,赔偿金也被舅舅转走。 从那之后,公孙瑾还算开朗的性格就慢慢变得抑郁,不爱说话,也不和其他人接触。 他心仪的学校是一所音乐类的公办大学,这类艺术类院校的学费普遍比较高昂。 失去了父母给予的生活上的保障,还要负担不菲的学费,他只能靠着兼职打几份工维持生活。 公孙瑾性格孤僻,不爱和人交往,工作时也难免磕磕绊绊。 打开微信,里面的聊天记录也少得可怜。 置顶的是一个备注为“二叔”的人,点进朋友圈倒也能看到一辆宝马七系和高端商务场所,应该是他亲戚里比较有钱的一个。 “你也不看看你现在什么状态,父母都不在了,学艺术根本负担不起的。” “你找我借钱,我哪里有钱借给你?” “伱三年前,找我爸爸借了五万块钱,还没有还。” 接着那边就没再回复。 往后的几个聊天记录,也都是商量着还钱和借学费的事情,清一色的推诿。 “姑姑,姑父之前住院的医药费,是我妈妈帮忙垫付的,你现在有钱了吗?” “姑姑自己生意也难啊,今年没赚到钱,你去找二叔,他找你家借了几万块钱一直没还的,你妈之前还经常和我叨叨。” “你去哪个学校不好?非要去学音乐?上个便宜的公办学校,我还可以借。” “你的文化课成绩挺好的,能去个一本,学费一年才几千块。你学音乐成本太高了,负担不起的。” 再往后,公孙瑾没有细看。 他记得最深刻的,还是那两张原主捧着玉米粒给鸽子喂食的照片。 十几岁的少年,无忧无虑,知世故但不世故,脸上的笑容真的很好看。 还有一些关于原主自杀的奇怪念头。 他原本是打算用毛巾系在浴室里,在卫生间蹲着自缢的。 那个过程极端痛苦,他模拟过很多遍。 但是他担心别人推开浴室的门看见尸体被吓到,产生心理阴影,便放弃了这个自杀的念头。 于是,他打开了煤气阀门,锁好门窗,躺在了床上。 就当久睡一场,不再醒来。 将原主的记忆慢慢消化之后,公孙瑾倒也没觉得感伤。 也许是麻木,也许是天性凉薄。 他一向无法同别人的悲欢共情,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只觉得人群吵闹。 下了楼,一个人在长街上漫步。 街边的小店里,炒饭的勺子和冒着热气的铁锅频频接触,发出咚咚的声响,米饭在空中不断翻腾。 衣着时尚的情侣一起经过很宽的马路,女孩子快速往左右张望,有些害怕地挽着恋人的胳膊,男孩子温柔地笑着。 穿着校服的初中生骑着单车,铃铛的清脆声音叮叮叮叮响成一片,小女生坐在后座上,手里拿着冰淇淋,脸颊泛红。 戴着毡帽的老人牵着一只憨憨的柴犬,精力旺盛的狗子摇晃着尾巴,嗷嗷直叫,四处撒欢。 老人被狗拉着到处遛,嘴里骂骂咧咧,但眼里含着笑意。 女人招呼孩子吃饭的声音从楼上的廉租公寓响起,饭菜的香气飘出窗外。 公孙瑾穿行过拥挤的人群,看着满大街溢出来的烟火气,觉得自己和人群之间存在着巨大的疏离感。 两个世界都是如此相似,仿佛只是换了一个城市居住。 同样的灯牌,同样的霓虹灯,同样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就连路口的红绿灯也别无二致。 可是那股空洞的,与世隔绝的孤独感却不断地从四周涌来,将他紧紧裹住。 天气微冷,有风。 公孙瑾缩了缩脖子,将下巴埋在单薄的衣领里,一个人越过繁华的街区。 落日沉溺在一片橘色的海,远在天边的地平线看不到尽头,少年夕阳下的影子被拉得很长。 走在沙漠里会寂寞,走在人山人海里还是会寂寞。 呤呤~ 这时,电话铃声响起,是一个未知的电话号码。 公孙瑾迟疑了片刻,还是按下了接听键。 接通的那一刻,像是开启了潘多拉魔盒。 但电话里传来的,并不是魔鬼的声音,那声音很温柔。 “是小瑾吗?” 第2章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电 “我是晴姨。” “好多年没见了呢,我最近才从国外回来。” “我从你舅舅那里要的电话号码,也知道了关于你爸妈的事。” “最近生活还好吗?” 公孙瑾被她一连串的问题问得有些不知所措。 “挺好的。” 不管是谁问起他,最近过得怎么样,他都会回答“挺好的”,因为这个答案不需要思考。 “上大学的学费够吗?我之前听你妈妈说,你一直在学音乐的。” “够的,有助学贷款。” 电话那头的声音顿了片刻。 “你报考的是哪一所学校?” “商学院。” “商学院?这么巧,晓梦也报的商学院。你不学音乐了吗?” 电话那头的女子惊讶之余,又有些失落。 “嗯。” 公孙瑾轻轻应了一声,没再回复。 “这个电话号码是我的微信,你加一下,我们慢慢聊。” “好的。” 挂断了电话,公孙瑾给这个号码备注了姨,但没有急着去加微信。 他对原身的亲属一无所知,暂时还不想接触公孙瑾的人际关系,至少现在不想。 现在待在这个身体里的灵魂,已经换了一个。 初来乍到,他需要一点时间去适应和准备。 “系统,你在吗?” 趁周围四下无人,公孙瑾小声念了两遍,但没有听到回应。 妈的,穿越者不是都会配一个系统的吗? 这么捞,连系统都没有?作者你会不会写文啊?难怪一直扑街。 “我在呢。” 猝不及防的,公孙瑾耳边突然出现了一道电子合成的女声。 “你是系统?” “你好啊,我叫小爱。” “原来是小爱同学啊。” 公孙瑾从兜里摸出了手机。 也是,系统这种东西,怎么可能真实存在呢? 闲着也是无聊,他一个人坐在公园的长椅上,和这个虚拟的机器程序聊了会天。 “小爱同学,你说人有灵魂吗?” “如果人有灵魂,他会不会,去了一个陌生的时空?” 小爱的回答都是些很机械的程序编辑进去的对白,不是公孙瑾想听的,但他仍旧絮絮叨叨说着。 往来经过的人看着这个好看的少年对着一个虚拟的程序自顾自地说话,纷纷露出不解的眼神。 成群的白鸽飞舞着,扑腾着翅膀,在公孙瑾的视线中渐渐清晰。 “这个世界的“我”,如果到达了“我”的故乡,以“我”的身份生活,他会不会快乐?” 小爱停顿了一会儿,设置在她内部的程序似乎也在思考这个问题。 就在公孙瑾以为,她的回答依然充满生硬与机械感时,小爱说:“会不会更快乐,我不知道,但至少不会比现在痛苦。” 公孙瑾闻言,微微一愣。 “如果是这样,那就再好不过了。” 即便小爱同学只是一个被人设计出来的程序,不具备自我思考的能力,公孙瑾也觉得自己有被安慰到。 来自另一个时空的他,和这里的公孙瑾一样,都是很寂寞的人。 如果公孙瑾和他的灵魂互换了时空,他希望这个寂寞的人能过得快乐一点。 成片的白鸽落在了公孙瑾的身前,它们歇息在地上,翘首以盼地看着他。 “他经常给伱们东西吃吗?” 公孙瑾顿时恍然。 “可是我身上没有东西可以喂给你们。” 他摸索了一下身上的各个口袋,最后竟然从左边裤子口袋里摸出了一小包玉米粒。 “哦,还是有的啊。” 看着那包扎好的玉米粒,公孙瑾眼眸里的漠然略微缓和了一分。 “吃,吃。” 他将玉米粒一点一点地撒在了地上,看着那些白鸽们争先恐后地抢食,百无聊赖。 “小爱同学,互换了时空、身份、姓名。现在的我会过得比以前好吗?” 小爱很是认真地道:“可能会更好,也可能会更糟。” 公孙瑾微微颔首,撒下了最后的玉米粒,静静看着鸽子们吃完食物,顺手理了理鸽子的羽毛。 那些鸽子很听话地任由他抚摸,似乎对他手心的温度都早已熟悉。 吃完了食物,鸽子们也没有立刻飞走,而是在此处停留,和以往的无数个日子一样,聆听着公孙瑾的沉默。 公孙瑾这时候就在想,原身如果最后把这包玉米粒喂给了鸽子们,是不是就不会寻短见了呢? 这个世界上,终归还是有些生灵是喜欢他的,他并不是不被人需要。 “往事如烟似梦,已经随风而逝。还是期盼明天,毕竟,来日方长,明天又会是新的一天。” 公孙瑾轻轻诵读着,不知道是说给谁听。 也许是说给寄宿在这具身体里的灵魂,也许是说给去了另一个时空的公孙瑾。 又或者,两者都有。 这是《飘》里面,他最喜欢的一句话。 天色将晚未晚,同白鸽们告别,公孙瑾朝着家的方向走去。 即便有助学贷款,但平时的生活开支该怎么解决呢? 原主的歌唱得很好,他只是随意哼了两句,从那个音准和气息就能感受出来。 要走歌手的道路吗? 可是这世上会唱歌的人多了去了,也没见多少人能靠音乐养活自己的。 不是说歌唱的好,拍个短视频发在网上就能赚钱的。 赚钱没那么容易,短视频没有人推广,没有人帮忙运营,流量变现也没那么简单。 更何况,他现在什么设备都没有,也没有任何资源,对经纪公司和短视频平台都知之甚少。 就算以后要实现原主的梦想去当一个歌手,那也不是现在。 公孙瑾有些发愁,一方面是他不希望看到原身的梦想夭折,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另一个世界的他,同样面临过凑不出学费的窘境,所以能感同身受。 半晌,他打开手机搜索了一番“作家助手”,看着那个熟悉的图标,公孙瑾心里略微有了些许期望。 “要干回老本行吗?穿越了也逃不过读者的催更啊。” 来到这个世界之前,他就是一个网文写手,大学期间一直坚持在中文网写文。 一开始不懂市场风向,也不懂得签约的要求,怀揣着一颗写作的热情一头扎进去,摸着石头过河。 经过了一段时间摸索才勉强签约,靠着混全勤奖挣点零花钱。 那时候的全勤奖是600块一个月,他试着双开,一个月能到手1200块钱。 他当时就是靠这些钱,应付平时的生活开销。 当然了,也不只是依靠网站的那点稿费,上架前的期是没有稿费收入的。 所以他平时还在食堂做兼职,做石锅拌饭和送外卖。 食堂的档口包两餐,一个月再加600块钱工资。 放假了就给小孩做家教,教英语和数学,闲的没事就去发传单。 辅导员偶尔也会给系里学生们介绍学校里的工作,打扫卫生或者早上给教室开门什么的,他一直都是做的最积极的一个。 所以,尽管他是宿舍里家庭条件最穷的一个,但每个月能支配的零花钱却是最多的。 和其他同龄的大学生相比,他最骄傲的地方就在于此。 大学四年的学费和生活费,全部是靠他自己一个人挣来的。 尽管他的大学生活,过得很苦很累。 他不算是学霸,自认为自己智力平庸,能力也很平庸。 一普普通通的大学生,没有系统傍身,也没有深厚的家庭背景。 穿越到这个世界,难道就能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了? 公孙瑾觉得,自己应该就是朴树在歌里唱的那个样子。 平凡是唯一的答案。 他唯一的金手指,就是他能克服懒惰,没钱就去挣。 他也绝不会因为与梦想失之交臂,没钱上大学就去自杀。 一个人活下去的那份韧性,还有经历了诸多磨难后留下的坚强。 这些东西,恰好是原身最缺少的。 所以,对于现在的公孙瑾来说,在这个世界一个人生存下去,并没有那么艰难。 第3章 签约 在网上浏览了大量的信息之后,公孙瑾对这个时空初步有了一些认知。 这里或许是一个“不绝对平行”的“平行世界”。 和他原来的世界有很多不同,但也存在着诸多相似的地方。 导致这些差异产生的原因,或许是一些重大历史事件的改变,所引发的蝴蝶效应。 秦王扫六合、楚汉争霸、三国鼎立、大唐盛世、大明风华……这些都成了他一人的梦。 公孙瑾觉得有些可惜,如果把那些恢宏的史诗都记录下来,展示给这个世界的人看。 即便不需要多么好的笔法润色,也能让万众倾倒。 他又有些庆幸,自己看过的书还比较多,知道的故事也不少。 当然了,这个时空的历史同样跌宕起伏,波澜壮阔。 或者说,历史本就是波澜壮阔的。 这个世界没有秦皇汉武,但一样有秦皇汉武式的人物留名青史。 每逢朝代更迭之时,百废俱兴,总会出现一些弄潮儿搅动风云。 所以,历史的整体走向还是没有改变。 只是原来时空的那些经典的艺术作品,比如诗歌和小说,还有经典的影视作品等等,多半都因为历史因素消失了。 那些有名的歌手和演员,也都查无此人。 取而代之的,是一些让公孙瑾感到陌生的面孔。 当然了,这里同样也涌现出了大量优秀的艺术作品,让公孙瑾感到很是惊艳。 两个世界存在差异,那么网络小说也必然如此,市场风向,读者的喜好也肯定不同。 在决定写网文之前,公孙瑾先去网上大致搜索了几个网站,也大致了解下一些目前爆火的几款主流网文小说的内容。 这个世界网文的整体水平,在公孙瑾看来有些滞后,甚至可以说相当的拉胯。 但是有一点,是让公孙瑾感到惊喜的。 那就是这个世界的网文的审核尺度没那么严格。 脖子以下的地方还是能写的,而且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他首先想看的是恋爱日常分类的,因为这是他最先开始试手写的小说。 恋爱日常文不需要门槛,没谈过恋爱也能写。 没谈过恋爱写不好恋爱文? 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 其实很多恋爱文作者都是单身狗,只是心思细腻一点而已。 最好笑的是,看恋爱文最起劲的,也是单身狗。 别笑了,你笑那么大声干嘛?我说的就是屏幕前的你。 单身狗们看单身狗杜撰出来的爱情故事,在被子里扭得像条蛆。 这又何尝不是一种“魔幻现实主义”呢? 可是在网站上搜索了半天,公孙瑾才发现网站上根本没有这个分类。 男频全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的废材退婚流。 看恋爱日常文的猛男们,好像没那么多。 写恋爱故事的,还是集中在女频。 然后他随手点了一本《高冷男神爱上我》的小说,作者叫做被拐走的鹿,在女频这边排名还不错。 看了没一会儿,公孙瑾觉得脸有些疼,伸手一摸。 好疼啊,怎么有这么深的轮胎印。 这是女作者写的吗?这春秋笔法也是没谁了。 又看了一会儿,公孙瑾发现,这本书抛开厕纸段落,很多地方写得还是不错的。 思想也有些深度,有点加缪和马尔克斯的风格。 不过剧情倒是比较狗血。 男主是个深受同学喜欢的高颜值学霸,三好学生一枚。 女主是个金毛小太妹,喜欢抽烟染发打架。 两个人成了同桌,经典的青春期好男孩和坏女孩的校园爱情故事。 随着时间推移,两人互生情愫。 女主大胆热烈,男主却一直在逃避。 后来,女主终于忍不了表白了,男主却说我们不能在一起。 女主的闺蜜问他为什么,男主说,她只是我的妹妹。 然后剧情的走向就变得奇怪了。 充斥着大量的刀子和胃疼情节。 原来男主是被抛弃的,抛弃男主的女人,还成了女主的后妈。 这个剧情就有很多人吐槽。 “太毒了,真是要毒死我。” “我神农尝遍百草,没想到今日竟毙命于此!噗~” 跳过这个毒点,公孙瑾继续往下看。 他看小说一般不发表书评,除非出现了特别离谱的错误。 而且网文作为商业化写作,也需要写手阅读大量同行的爆款作品,学习他们的故事节奏和创意。 秉承着学习的态度,公孙瑾继续往下看。 看到关于一场男女持续了两个小时的武打戏,终于是忍不住弃坑。 很多作者其实都是纸上谈兵,没有实战经验的。 他们完全不知道两个小时意味着什么。 评论区的读者也展开了激烈讨论。 “你能不能有点常识啊?” “我不懂,但大受震撼。” “可能作者是这样?”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不是我们不相信你,只是想开开眼界啊(滑稽)” 公孙瑾也很认真地评论了一句:“建议先看影片学习一下。” 大致了解了一些目前比较火热的书之后,公孙瑾就敲定了自己开书的想法。 女频打算写一本虐文,越虐越好。 说真的,公孙瑾一直觉得,很多女孩都是潜在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患者。 你越是对她好,她就越不放在心上。 你虐她虐得越惨,她反而还对你念念不忘。 看虐文难受得要死,还抹着眼泪越看越兴起。 那么多女孩子被cpu,倒也不难理解。 这就是人类的物种多样性。 至于男频的书,公孙瑾思量了片刻,还是在文档里敲下了两个字。 “三国” 打出这两个字的时候,他的手指有些忐忑,而且有些脸红。 毕竟这不是他的作品。 虽然看过很多次央视版本的三国,对其中的剧情倒背如流。 但他仍担心自己现在的笔力和写作手法驾驭不了。 万一笔力不够,写砸了,岂不是砸了罗贯中老爷子的招牌? 权衡一番,公孙瑾决定慎重对待。 敲定了想法之后,公孙瑾下载了作家助手,开始注册账号,取名“开到荼靡”。 “古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顺着那段熟悉的开场白,公孙瑾顺着记忆,写完了桃园结义,写完黄巾起义和十常侍之乱,一直到董卓入京才停了下来。 反复核对校验之后,他还是决定暂时不发书,留下作为存稿,修改润色一番后发布。 接着,他又开了一个小号马甲,准备在女频发一本。 取名“花事了” “该名称已被占用” 一连试了十几次,都显示被占用后。 公孙瑾索性破罐子破摔。 “被拐走的牛” “被拐走的马” “该名称已被占用。” 长舒了一口气,公孙瑾靠在椅背上,不耐烦地输入道:“被拐走的牛马”。 注册成功! 公孙瑾:“……” “算了,笔名不重要。” 公孙瑾一边安慰着自己,一边取书名。 书名这东西,不需要多么高大上,通俗易懂,能够吸引眼球就好。 简介也是如此。 网文的书名和简介,不需要太晦涩难懂,也不要追求所谓的“逼格”,那是大神才追求的东西。 普通作者弄一个特别正经,很装逼的书名和简介,读者只会觉得不知所云,然后连点开的兴趣都没有。 很多初入行的新人对网文的定位和市场需求完全不懂,总以为那些大火的书都没什么内涵和营养,没有一点深度。 于是他们一头扎进网文的圈子,为赋新词强说愁,无病呻吟,矫揉造作。 自以为写得很好,其实要文笔没文笔,要创意没创意。 剧情像拉稀,节奏像便秘。 这些人往往还以为自己的书很好,认为自己明珠蒙尘,怀才不遇,整天在网上指点江山。 而事实上,网文是商业化写作,不是传统文学,不必太追求深度和哲理。 读者也都不求甚解。 通俗易懂,故事轻松有趣,有个好创意就很好了。 大家都是俗人,来看网文都是图一乐呵,下班看看打发时间放松的。 你整那么深刻干啥? 我想追求深度,为什么不看《尤利西斯》和《百年孤独》呢? 于是在确定方向之后,公孙瑾这个单身狗,很快就敲定了这本恋爱日常文的前三章。 因为审核放开了的缘故,所以他写得彻底放飞自我。 公孙瑾从小,有相当不错的文学积累。 高中时期经常参加作文比赛,还在杂志上发布过自己的短篇小说和散文。 所以,他的文笔相当的不错,连自己都看得想入非非。 然后,他越写越起劲,甚至还写上瘾了。 在女频写的虐文,不需要像三国那么严谨,所以他码字速度很快。 好家伙,在原来的时空,他一天憋出来四千字跟难产似的。 今天一个下午竟然直接码了两万字! 看着自己的成果,公孙瑾颇有些满意地点头。 检查了一番错别字,修正了一些语病之后,公孙瑾就将word文档,发送到了责编好运的邮箱。 紧接着,他试着码了一些大纲,设定好了主要出场的角色和造型,以及人物性格,还有主要矛盾和冲突。 窗外夜色弥漫,一轮皎月孤悬。 办公楼里,一个戴着眼镜的美女正坐在电脑前审稿。 没一会儿,激动得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嘶!这文笔,这断章,简直绝了!” 办公室里其他人纷纷看了过来,一脸不解,她才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 公孙瑾打了个呵欠,洗完澡正准备入睡之时,邮箱收到了回信。 “您好,经过我们编辑部的讨论,您的小说《开到荼靡花事了》已达签约标准,请加qq号126xxxxxxx” 第4章 错位时空 八月二十九日的夜晚,距离开学报道还有两天。 公孙瑾躺在干净的被褥上,看着窗外的暮色,睡意全无。 每次遇到心事,或者意义比较重大的事件,他都会难以入睡。 比如大型的考试,比如面试,再比如相隔异地,和某个人见面的前夕。 心理学上说,这样的情况是属于情绪自控能力较差,情商较低的表现。 这个情商不是指和人交往的艺术,而是指控制自己情绪的能力。 公孙瑾自己也觉得,确实如此。 到了一个陌生的时空,夜晚无人问津,就倍感孤独吗? 也不是这样。 上一世,他大学毕业后,一个人坐了十几个小时的动车,去了一个陌生的城市,一个人生活。 工作就是住在出租屋里码字,累了就出去散步,不和任何人交际。 徘徊在他身边的人都是陌生人。 他不害怕孤独,只是害怕未知。 咕~咕~ 肚子有些饿了,公孙瑾从床上坐起身,披上外套出了门。 小区楼下的路灯还亮着熹微的灯光,夏夜的蝉鸣听来有些聒噪。 最近天气多变,昼夜温差大,夜间有风。 穿堂风掠过他的衣襟,灌进领口。 公孙瑾提了提衣领,慢悠悠地在长街上走着。 路灯的光将长街渲染成柠檬黄,像是加上了一层复古的滤镜。 柏油路微微湿润,在灯光照耀下反射出粼粼的微光。 沿途经过的洒水车放着生日快乐歌,渐渐远去。 烧烤摊上,孜然的香气飘出很远,一群中年人坐在摊子上喝酒,声音咋咋呼呼,不时伴随着脏话,咒骂人生太短。 他们聊的都是些关于柴米油盐的琐事,还有生活中的一地鸡毛。 “岳父心脏病,进口的支架得不少钱,还得长期吃药。” “我儿子成绩一塌糊涂,说以后不上大学,要当游戏主播,真是要气死我!” “别说了,我们家姑娘高中早恋,成绩下滑严重,最后上了个民办本科。现在学费一年两万,还有房贷,我压力真的好大。” 他们说着,又时不时互相安慰下彼此,头发已经有了斑白。 穿着校服的高中生,勾肩搭背走在一起,买了些烤串和烤韭菜,还有河粉,然后钻进了网。 少年的声音很是嘹亮,伴随着兴奋的怪叫声。 “团长,等会带我打安图恩啊!” “没疲劳了,下次带你。” “上一次擎天,带一个酱油怎么样?” “黑色玫瑰灵活组排,差个辅助和打野!你们谁能借两个号?” 吃着烧烤的上班族看着那些年轻学生有些羡慕,说怀念以前玩魔兽世界开荒打团的日子。 少年们吃烧烤都扣扣索索,只能买两串尝尝鲜。 没那么多零花钱的他们,羡慕成年人的财富自由。 大家各有各的热闹,互不打扰。 看着眼前这些熟悉的画面,或者说,是烟火气。 公孙瑾在这个失真的时空里又找回了一些真实。 他去了一家便利店,在货架上找了好一会儿,买了一桶卤肉味的方便面。 “这个世界也有卤肉味泡面,真好。” 结账的时候,他犹豫了一会儿,又在前台拿了根火腿肠。 收银员是个小姑娘,个子不太高,刚上高中的样子。 穿着校服,在柜台后面写着作业,对着一个函数题抓耳挠腮。 一旁的店老板躺在躺椅上,张着嘴,打着呼噜。 “结账。” 小姑娘闻言,赶忙抬起头,看到公孙瑾之后,略微呆了呆。 个子很高,很帅的一个男生。 她得抬起头仰望。 店里的灯光微茫且苍白,照在他的侧脸和裸露出的领口上,像涂了一层苍白的釉。 眉心的那颗朱砂痣也让她感到很是惊艳。 不过,这男生虽然是帅的,但是气质冷得过分。 耷拉着的眼皮让他看起来有些怠惰和慵懒。 眼神很是冷漠,就差把生人勿近这几个字写在了脸上。 小姑娘盯着他的脸看了好一会儿,目光下移,盯在了他的领口。 他出门应该比较匆忙,衣服披在身上很随意,领口的纽扣也是错位的。 “结账。” 见她没有反应,公孙瑾侧目看过来,微微蹙眉。 “哦!好的!” 小姑娘被吓了一跳,觉得公孙瑾那个眼神很凶,于是赶忙回过神来,脸颊微红,耳朵也开始发热。 她刚刚盯着他的锁骨,情不自禁地看了好一会儿,总觉得那里有着一种莫名的吸引力。 “一共五块!” 公孙瑾拿出手机扫码付了账,看着银行卡里剩下的三十多块钱,迟疑了一会儿,咬了咬牙,又去拿了罐冰可乐。 可乐是树莓味的,尝起来像是泡泡糖。 “三块!” 公孙瑾不动声色地拿好泡面和可乐,漫不经心地撇了一眼她柜台上的练习册。 出门的时候,他头也不回地说了一句“那个反比例函数和双曲线的交点在第一象限,先求导。” “嗯?” 小姑娘神色微怔,看了看练习册,顿时恍然。 “谢谢!” 等她回过神时,公孙瑾已经走远。 回家的路上,公孙瑾嗅着烧烤的孜然味,又低下头看了看手里的泡面。 “先将就下,过段时间赚到钱,再去吃烧烤。” 走了两步,他又看了看那些学生们光顾的网。 “这个世界也有lol和dnf啊,真好。好想再去打一把安图恩啊。” 不止是那些学生,安图恩和lol,也曾是他的青春。 他记得上高中的时候,夏天非常热,老旧的宿舍里没有空调,电风扇吹出来的风都是热的,躺在床上浑身都是汗。 于是他和室友们就经常去网,花十块钱待上一晚。 网有空调,还有召唤师峡谷和阿拉德大陆。 室友们鏖战一整夜也精力充沛,而他玩上两把游戏就要缩在沙发里睡觉。 因为室友们都把大专当成自己的目标,所以白天上课可以坐在教室后排,心安理得地趴在桌上睡觉,但他不可以。 在老师眼里,他还是个成绩不错的好学生,是可以考上大学的人,和那些扶不上墙的烂泥们不一样。 不过,烂泥们虽然扶不上墙,但也挺可爱的。 当初他阑尾炎在夜里发作的时候,是烂泥们背着他去的医院。 天亮了,烂泥室友们也会叫醒他一起走。 接着,一行人就会顶着被耳机勒出了痕迹,乱糟糟的油腻头发,去外面的小吃店买上一碗热干面,一杯豆浆。 有余钱的,还会加两个牛肉丸子。 然后,大家在一个巨大的十字路口,结伴过马路。 那马路很宽,他那时候经常在想,会不会走到一半,红绿灯变了色,然后被开过来的泥头车撞死,加入重生者大军。 但是左右都有烂泥们护法,他倒是挺有安全感的。 高考毕业那天,大家也会一起走过那个巨大的十字路口。 四面八方的车流呼啸着,淹没了少年的声音,最后剩下自己一人。 这是他在另一个时空经历的青春。 “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公孙瑾拉开可乐的拉环。 砰! 汽泡咕嘟咕嘟涌起,像是有满天的星辰要从里面冒出来。 “咕噜~” 公孙瑾仰起头,一口灌下去半罐可乐,喉结迅速滚动着。 冷藏的汽水灌入咽喉时,冰冷的气息直冲天灵,让太阳穴泛起轻微的胀痛。 “啊……活着不是挺好吗?” “为什么要做傻事呢?” 公孙瑾看着镜子里自己的脸,轻轻抹了抹嘴角,颇有些畅快。 这副身体现在才十七岁,人生还很长呢。 烧开水,泡了面,公孙瑾喝着可乐,一边等着泡面泡好,一边透过手机里的信息,继续了解原主的生平经历。 呤呤~ 电话铃声突然响起,公孙瑾下意识地想要接听,但看着来电显示上的“姨”,又有些忐忑。 “要接吗?” 第5章 苓子 “喂?” 公孙瑾接了电话,轻声地道。 在他原本的记忆里,主动打过他电话的人,只有四类。 外卖小哥、中央小白的客户经理、房产中介、电信诈骗人员。 他是个感情稀缺的人,甚至可以说薄情。 从有手机开始,一直到进入这个世界之前,他都没主动给任何人打过电话,包括自己那已经离婚的父母。 接到了熟人的电话,他要么装作没看到,要么应付两句就会挂断。 现在隔着电话和这个备注为姨的人说话,公孙瑾也没有打算和她长聊。 “不是让你加我微信的吗?” 电话那头的声音颇有些嗔怪的意味。 “我忘了。” “那就快点加上,快点。” 晴姨的语气又软了下去。 “要去学校报到了?” “嗯,明天去。” 公孙瑾平静地道。 “你一个人吗?晴姨送你去怎么样?。” “不了,谢谢您,我已经买好了票。” 公孙瑾随口搪塞道,有些忍不住想挂电话了。 在原来的世界,他上大学的时候就是一个人拎着行李箱去了外省,没有任何人陪同。 “最近缺不缺钱用?我给你微信转钱过去。” “不用了,生活费我自己会赚。” 公孙瑾说完,电话那头顿了片刻。 “小瑾,和姨一起生活怎么样?住到姨家里来。” 她的声音很温柔,让公孙瑾会联想到记忆中的妈妈。 公孙瑾愣了一会儿,没有回应,电话里的晴姨絮絮叨叨说个不停。 “好多年没见了,晴姨想看看你。” “还记得晓梦吗?你们俩小时候还一起洗澡呢。” “这边还有个妹妹,也很想见你呢。” “妈,你在说什么?” 电话里那头传来一个女孩子有些清冷的呵斥声。 “抱歉,我……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 “晴姨,我要休息了,下次再聊。” 公孙瑾挂了电话。 在冰水里生存的鱼,突然进入温水层,能适应得了吗?他不知道。 他只知道,卤肉味的泡面泡四分钟就可以吃了。 吃完泡面,公孙瑾又打开了作家助手开始码字。 书里的故事依然是通篇带颜色,让人看了心潮澎湃。 屏幕前的少年,性格却清冷得过分。 他是个很奇怪的人。 一般来说,作者写的故事,都带着作者本身的影子。 字里行间都是作者内心真实的映射。 但公孙瑾不一样,书里的故事,和他好像没有任何交集。 那些情节中,找不到他的影子。 二者存在很强的割裂感。 书是书,人是人。 任谁也想不到这样清冷的人,会写这种刘备文。 第二天,他在中文网的那本恋爱文小说已经改了签约状态。 公孙瑾打开后台的时候,已经看到了几十条书评。 “你是我见过的刘备文作者里最会写恋爱日常的(狗头)” “我看的是恋爱日常,你写这么多肉干嘛?” “作者别理楼上,有些人就是有病,看刘备文找剧情,看恋爱日常文找肉(滑稽)。” “好快,这是磁悬浮列车!” “我真傻,真的,我光知道城里有车,没想到村子里也有。今天早上起来一摸脸上,坏了,好深的两道车辙。” “举报,对于通过传播淫秽色情物品牟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明文规定: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不行了,这书不能看,废纸还废腰子。” “从昨晚开始,我已经用完了一卷纸,感觉人都要挂了。” “我刚刚看着,又来了一发。” “作者你丧尽天良,我已经戒了一个月,就是因为看你的书,忍不住破戒了!(大哭)” “一个月?搁那养身呢?(滑稽)” “伱们全是注意在看开车情节的,就没人发现这作者的文笔相当好吗?对于人性的刻画入木三分,剖析了当代社会下,下层民众的生存现状和心理。” “作者应该读过很多书,在一些哲学问题的阐述上很有深度。” “楼上说的太深奥,我是俗人。” 当然了,也有一些不太友好的评论。 “厕纸文学!整篇都是男女那点龌蹉事。” “登徒子!枉为读书人。” “我要举报,你这是什么作者啊?竟然给我儿子看这种书!” 对于那些喷子,公孙瑾一律永久禁言加删除评论。 除开这些书评外,单日的收藏也已经破千。 推荐票和打赏的数量也很可观,甚至还出现了一个盟主,大大超过了他的预期。 继续往下翻了翻书评,公孙瑾发现了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评论。 “注意看作者的名字,被拐走的牛马(斜眼笑)” “被拐走的鹿和你是什么关系?新马甲?” 甚至连那个叫做被拐走的鹿的作者本尊都在书评区留下了评论。 某个出租屋里,金发波波头的女孩坐在电脑屏幕面前,看着那些大胆露骨的情节,脸红的像是煮熟的螃蟹。 “咦!好羞耻。” “还可以这样写?” “原来是这样的啊,是我没搞明白。” 这本新书是钟苓子的一个书友推给她的,说让她借鉴一下里面的写作手法。 起初钟苓子还不以为然,但是耐着性子看了一会儿之后,就移不开眼了,越看越起劲。 仿佛打开了一扇新大陆的大门。 她几乎是逐字逐句地看完了这本新书前面的章节。 等钟苓子回过神时,才发现进度条已经到底。 忍不住皱了皱眉,打字评论道:“继续更啊,生产队的驴子都不敢这么歇。” 公孙瑾在下面跟着回了个问号。 “要加个好友吗?” 钟苓子如此回复。 公孙瑾愣了片刻,还是答应了。 “你进一下我的书友群,我加你。” 网文作者互相加好友,帮对方推书是很很正常的事,公孙瑾也没觉得奇怪。 只是在加书友群之前,他用公孙瑾的账号又申请了一个新号,然后用新号进了群。 “被拐走的鹿申请加你好友。” “同意。” 这是公孙瑾新账号上的第一个好友。 两人谁也不认识谁,不知道彼此的年龄,也不知道长相和性别。 被拐走的鹿同样用的是小号,公孙瑾点进去看了一下,空间里一条动态也没有,也没有照片。 只有一条性别为“女”的信息。 被拐走的鹿:“以后一起推书啊!可以互相交流一下写书的心得。” “嗯,好。” 公孙瑾的回应很简洁。 然后两人就再也没了话讲。 钟苓子也不是一个话多的人。 她不知道,如果两个人此刻面对面彻夜长谈,应该会相见恨晚。 公孙瑾也不相信,这个突然和他建立联系的人,会和他产生多么深厚的羁绊。 第6章 千千阕歌 公孙瑾很佩服那些能将行李箱塞得满满的,将每一个角落都利用上的人。 他想从家里带走的东西很多,但是行李箱装不下。 所以他也懒得将所有衣物都叠得很整齐,来腾出额外的空间。 于是,他只是在屋里的衣柜中简单地收拾了几件衣服在箱子里叠好。 至于被芯和棉被之类的东西,如果有个人陪同,他也不介意带上。 没有也没关系,就拎个箱子也挺轻便。 离家的时候是夜半,他拖着行李箱,关上门,在门口驻足看了看。 他怕回来的时候忘了家的位置。 去火车站的票是在携程旅行上借钱买的,吃饭的钱都是要从花呗上借的,大学的报道费用是靠助学贷款。 助学贷款一年的额度最高有8000,办理了之后缴纳学费的时候会自动扣除。 比如他今年的报道费算上住宿费如果在8000以下,就可以直接抵消。 超过了8000的部分,就需要他自己再拿钱出来。 商学院是个公办二本,学费算是很便宜的,8000已经足够了。 去车站的路上,公孙瑾在地图上仔细查找了一番商学院所在的位置。 学校的全名是荆州商学院。 和原时空现代的荆州不一样,这里的荆州面积非常大,相当于湖北和湖南两个省面积的总和。 公孙瑾仔细看了一下,商学院的位置在星城,在地图上对应的应该是原时空的长沙。 荆州最发达的两个城市,分别是星城和江夏,分布在长江流域。 由于城市规划和建设与原来的世界存在很大差别,经济重心也不一样,所以荆州的大学和原来时空的学校差距很大,很多学校他都闻所未闻。 为了省钱,他特意买的半夜的火车票。 行李箱的滚轮拖在地上的声音,在长街上有些寂寥。 少年的背影一半浮在光里,一半沉溺在阴影里。 风吹过街道,卷起沿途的槐花和落叶,公孙瑾揪了揪衣领,扣上了纽扣,将下巴缩在领子里。 不论何时何地,火车站永远都是人满为患的地方,在这里没有冷清这个说法。 夜半也有无数人在全国各地辗转。 公孙瑾进了车站,看了看时间,距离火车到站还有半个小时。 从自动售货机里取出一桶泡面和可乐,又到火车站里的饮水机那里排队打水。 热水刚刚没过面饼,他不爱喝汤。 可乐没有树莓味,所以买的是原味的。 “这种味的泡面不怎么好吃,还是卤肉味的好。” 公孙瑾有些不喜欢泡椒,但还是大口吃了起来。 吃完泡面,还是觉得很饿。 车站里的小吃店和面馆都开着,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但他没有再去买任何东西。 火车站的东西,都好贵的。 他就这样坐在长椅上,托着腮,看着远处的月台发呆。 灯光从远处亮起,穿破黑夜。火车的汽笛声呼啸着,越来越近。 他总觉得这一幕有些似曾相识,总觉得自己好像来过这个火车站。 也许是前世,他拖着行李箱一个人和故乡告别,离乡去外地闯荡的时候。 他是个不甘寂寞,也不甘平凡的人,骨子里也带着一点文艺青年的精神病,心心念念想着远方。 等他真的去过了远方,才发现远方真的如海子所说的那样,除了遥远一无所有。 他永远记得,有一年冬天,他一个人走着,行李箱的滚轮歪歪扭扭地切开地面的积雪。 奶奶在身后叮嘱他,不要去太远的地方,就在附近的城市工作。 他头都没回过。 就像他八岁那年,父母离婚,他看着爸爸拖着行李箱头也不回地上了一辆火车。 他在后面追着他,一边哭一边喊,让他不要走。 那个男人也没回过头。 父子两都是薄情寡义的人。 他不喜欢生他的故乡,这地方太小了,他不想一辈子烂在这里。 有人问他,最不想从事什么职业。 他的回答是老师。 因为老师一年四季,数十年如一日做着重复的事,待在同一个地方。 就像是坐牢一样…… 如果让他这样,他会发疯的。 他说他一定要去大城市看看。 明明外面有更精彩的世界,为什么要留下来? 我努力考上大学不就是为了离开这个破地方吗? 后来,他在武汉看过樱花,去青岛看过海,看过上海的高楼,也住过bj的地下室。 但那年的冬天特别冷,奶奶没熬过去。 葬礼上,他竟然也没觉得多伤感,甚至为奶奶脱离了这人世间的苦海而欣慰。 社会的毒打让他不再心比天高,认清了自己是个平凡人的现实,决定老老实实地考编制。 所以他最后还是没能逃过命运的安排,回了老家的城镇,当了一名人民教师。 很具有讽刺意味。 不能说他变成了自己最讨厌的样子,只能说,他变成了自己最意想不到的样子。 “如果有一根烟就好了。” 公孙瑾这样想着。 他其实是不抽烟的,也不喜欢烟草味道。 火车到站的通知响起,行色匆匆的旅客们纷纷起身,人流朝着检票口挤过去。 绿皮火车亮起灯光,伴随着汽笛,从很远很远的地方驶来。 让旅人仿徨,又让旅人怀揣着希望。 滚轮在铁轨上呜咽,用海子的话来表达就是“带着一股黑夜的悲怆和诗意”。 公孙瑾在站台上慢慢走着,行李箱的滚轮哗哗作响。 风吹过站台,将他的发丝吹得微微凌乱。 跟他同一个车厢的人寥寥无几,偌大的车厢空空荡荡的。 汽笛响起,火车像一只睡醒的巨兽,慵懒地醒了醒觉。 窗外的风景开始往后奔跑,夜幕下商务区的写字楼亮着灯光,像是用光编制起来的笼子。 火车上的卧铺,公孙瑾不是很喜欢,车厢经常晃荡,远不如动车平稳。 尽管如此,他心里仍然怀揣着一丝对未来的向往。 他戴上入耳式耳机,在音乐播放器里习惯性地输入“千千阕歌”,没搜到任何结果,这才反应过来,这个世界并没有这首歌。 公孙瑾试着回忆了一下,在车厢中低吟浅唱。 “当某天,雨点轻敲你窗,当风声吹动你构想。” “可否抽空,想这张旧模样。” “来日纵使千千阕歌,飘于远方我路上;来日纵使千千晚星,亮过今晚月亮。” “都比不起这宵美丽,亦绝不可使我更欣赏,因你今晚共我唱。” 一开始记忆还带着一些模糊,可当他用心地去回忆后。 记忆就像抽丝剥茧一样,慢慢变得明了。 公孙瑾的心情突然好了许多,赶忙在手机上将这首歌的歌词记录了下来。 至于曲子,原身的音准很好,可以根据唱出来的声音推出来曲子。 就算会有一些细微的出入,问题也不是很大,反复唱几遍,做一些调整,总能达成想要的效果。 “词和曲都有了,有机会找一个好些的编曲,挑选出合适的乐器组合弄出想要的曲子效果,再磨练一下唱功,应该就可以录歌了。” 公孙瑾心情很好,心里的阴郁一扫而空。 从另一个世界来的他,带来了很珍贵的东西,这让原身的梦想将不再是梦想。 而他的命运,也因为公孙瑾而彻底改变。 “音乐人的身份么?” “完全不一样的人生,真让人期待啊。” 第7章 邂逅 九月,一个很美的月份,但接近40度的高温实在让人喜欢不起来。 荆州商学院的门口,学长和学姐们担任着志愿者迎接新生。 不止是在学校门口,就连火车站都有各个学校的学长学姐们举着牌子,为报道的新生指路。 甚至还有专门接学生去学校的大巴,可谓非常贴心。 公孙瑾拖着行李箱出现的一刻,迎新的人群中有不少人看了过来。 女孩们纷纷眼前一亮,有人凑到闺蜜的耳边小声议论,眼睛一直在公孙瑾身上瞟。 还有人犯了花痴,小声说着“哇,那个小哥哥好帅。” “烧货,别发烧了。” “嘿嘿,我感觉他是我的菜。” “你看看那腿,那身材,那脸,还有那锁骨,awsl” 一时间,很多女孩子都下意识地拿出了随身携带的镜子看了看,还有人拿出唇膏补了妆。 矜持些的,就时不时往公孙瑾那里瞟,捋一下头发。 大胆些的,就一直盯着公孙瑾看,火热的眼神毫不避让。 在不少女生略显期待的目光中,公孙瑾朝着商学院的位置走来。 “唉,逸繁,他往这里来了。” “不会?” 有些犯花痴的女孩颇有些激动。 “他刚刚好像是在看我。” “张菁菁,你别自我攻略了行不?” 一旁叫做沈逸繁的女孩翻了翻白眼,没好气地道。 这个室友别的都挺好,就是特别外貌协会,看到帅哥就想撩。 “真的,他真的往这里来了。” 沈逸繁闻言,也抬起头认真打量了公孙瑾一番。 细看之下,愈发觉得惊艳,不免有些入迷。 “你们好,这边是商学院的迎新点吗?” 公孙瑾轻声问道。 “哎,是的!” “同学,你是哪个院的?传媒学院的?” 张菁菁立刻站了起来,很是热情地道。 “商学院的。” 公孙瑾平静地道。 面前这女孩个子不太高,穿着增高的白色运动鞋,才勉强够到一米六的样子。 长相只能算中等,但是皮肤比较好,化妆技术也不错。 戴着圆框眼睛,有些书卷气。 头发很直,剪了一撮齐刘海。 白色的t恤搭配牛仔短裤,露出白皙的两节小腿,洋溢着青春期少女的活力。 一边的沈逸繁看了她一眼,又看了看公孙瑾,没有说话。 这个不怎么说话的女孩,倒是长得比较漂亮,留着齐耳的短发,半掩在头发下的耳朵打了耳钉。 粉色的短袖配上白色的百褶裙和小白鞋,腿型纤细笔直,有种娇弱的美感。 “跟我们来,坐这边的大巴车。” “人差不多了就回学校的。” 张菁菁一边说,一边带着他往大巴那里走。 “同学,你可以加一下学姐的微信,新生入学有什么不懂的,只管问我。” 她捏着嗓子,声音特别轻柔。 一旁的沈逸繁听着,直翻白眼。 “我手机没电了。” 公孙瑾声音很轻,带着一股让人不太舒适的冷冽。 但是因为那张脸好看的缘故,即便是这样的拒绝,也让张菁菁无法生出恶感,反而会有一种“帅气的男孩子有个性是很正常”的感觉。 像那些在学校里对她特别热情的男生,她反而没兴趣搭理,觉得一点个性都没有,不够吸引人。 “等我一下。” 张菁菁眯着眼,微微笑着,赶忙朝着不远处举着牌子的一个男生跑去。 那男生站在阴凉处,时不时地观望着人群里那些青春靓丽的女学生们。 确切地说,是观望着她们的脸蛋和腿。 “泽宇,充电宝给我。” 张菁菁走到那男生面前,手一伸,一改在公孙瑾面前的矜持,声音也没有那么轻柔了。 这是跟着她一起来的同学,平时在班上和她相处比较多,也明里暗里表达过好感。 “给!” 泽宇笑呵呵地从口袋里递过去充电宝。 “菁菁,天气很热,你喝不喝奶茶?” “奶茶啊?又花你的钱,不太好?” 张菁菁眨了眨眼,声音柔柔地道。 “没事,我有钱,奶茶而已。” 泽宇满不在乎地道。 “我还是不喝了,要不,你给新来的学弟学妹们买一杯。” 张菁菁笑着摆了摆手。 “嗨,不值几个钱的,大家都有。” 泽宇笑着朝着奶茶店走去,从口袋里拿出裂了屏的手机。 大巴上,公孙瑾拎着行李箱上了车,拿出手机点进作者助手的后台看了看书评。 “作者你没有心,我刚刚又冲晕过去了。” “看你的书,我这腰子迟早要废。” “我被酒色所伤,如此憔悴。从今日起,戒酒!” 打赏和月票也多了不少,读者们还是挺热情的。 沈逸繁见他玩着手机,嘴唇微抿。 “你不是说手机没电了吗?” 公孙瑾没有理会,像是没有听到。 沈逸繁倒也不觉得尴尬,虽然觉得这男孩有些冷淡,但还是会忍不住端详他的侧脸。 一个人长相如何,取决的是骨相。 骨相好看的人,皮相一定不丑,老了也能大致看出年轻时的样子。 而且即便老了,也会很有气质。 尊龙和严屹宽就是典型的例子,同样的例子还有出演过《魂断威尼斯》的伯恩·安德森。 反观皮相好看的人,骨相却不见得一定好看。 这样的人老了外貌都会变化非常大,脸部肌肉松弛后,颜值就会断崖式下跌。 这也是为什么娱乐圈的明星在整容时都会削骨的原因。 公孙瑾是属于骨相极好的那种人,脸部轮廓像是精雕细琢出来的艺术品,用来作为模特的审美标准毫不过分。 上颚骨和下颚骨没有错位,非常整齐,嘴唇没有凸出。 从眉骨到颧骨,再到下颚的曲线都极为完美,鼻梁也很挺。 总之,看起来赏心悦目。 身体上,脖子没有前倾,肩膀很宽很平,背挺得很直,一点也不驼,腿型也笔直修长。 整个人的精神面貌就很好。 除了先天因素影响骨相之外,后天的生活习惯也非常关键。 用嘴呼吸,加上咀嚼食物的方式不当,会导致上下颚的骨骼和牙齿错位,外表看上去就会出现凸嘴和龅牙。 凸嘴和龅牙很多人都有,只是程度不同,这是很影响人颜值的因素。 另外,下巴和额头是否有凸出,颧骨和下颚的轮廓,以及鼻梁骨的高度和凸出,同样决定着一个人外貌的整体水平。 鼻梁骨居于人脸的正中,是一眼看去最明显的,有些人的鼻子很塌,就是因为鼻梁骨不好。 一个人哪怕其他五官都很精致,但鼻子是塌的,整体看起来依然会不好看。 反观如果鼻子比较挺,哪怕其他五官都很一般,也丑不到哪里去。 沈逸繁看公孙瑾看得入迷,这倒也不怪她。 这不是好色,是人类普遍具有的,对美好事物的欣赏。 “同学,我买了奶茶,分你一杯。” 张菁菁笑吟吟地走开,手里拿着两杯奶茶,将其中一杯朝着公孙瑾递了过去。 “谢谢,我不太喜欢糖。” 公孙瑾摇了摇头,拿出矿泉水浅尝了一小口。 张菁菁被拒绝了,倒也不生气,依然维持着好看的笑容。 “伱手机不是没电了吗?充电宝给你。” 她的声音很嗲,公孙瑾听着,微微蹙眉。 顿了半晌,他还是平静地说道:“不用了……” 说完,他就闭上眼,靠在椅子上休息。 张菁菁伸出去的手还顿在空中,有些尴尬。 这时候她就算是再笨,也该明白公孙瑾对她没意思了,于是也不再自讨没趣。 “那我把充电宝放在这里,你要用,直接拿就好了。” 两人回到了迎新点,张菁菁有些颓丧地吐了一口气。 “好高冷啊,真的一脸就不想理我的表情。” 热脸贴了个冷屁股,任谁都会有些怨气。 公孙瑾对女生一直是一个不太礼貌的人,也没什么情商。 从一开始,他就不在意这些人际交往关系,也没打算和任何人打好关系。 但很好笑的是,尽管他态度冷淡至极,依然会有很多女孩子主动贴上去嘘寒问暖。 这些女孩子在面对那些对她们嘘寒问暖的男孩子的时候,同样也是爱搭不理。 “菁菁,那家韩式蜂蜜炸鸡很好吃,我给你买了。” 泽宇走过来,微笑着道。 “谁要吃那种东西啊?我要减肥。” 张菁菁还在气头上,一脸不悦地呵斥起来,和之前在公孙瑾面前嗲嗲的样子判若两人。 泽宇缩了缩脖子,讪讪笑了笑,小心翼翼地问她是不是不开心,又是一阵献媚。 但张菁菁只是别过脸,低头玩着手机不想搭理他。 过了一会儿,又有了新人报道。 三人又各自忙碌起来,泽宇很绅士地帮新报道的小学妹拿着行李箱。 张菁菁和沈逸繁闲下来,开始漫无目的地闲聊。 “陈泽宇追了你挺久的,不试着处一下吗?” 沈逸繁看着陈泽宇的背影,很是认真地道。 “他啊,感觉还是没有达到我的预期。” 张菁菁迟疑了一会儿,嘟着嘴说道。 “你的预期是什么?” “就是……啧……就是能够,让我觉得,唉,我也说不出来。” “我就是觉得,他不够吸引人。” “对我是挺好,但是没什么意思。” 张菁菁支支吾吾地道,目光有些躲闪。 “不就是觉得他长得不够帅吗?” 沈逸繁不以为然地道。 “喜欢帅哥又不犯法!” 张菁菁理直气壮地道,拿出随身带的镜子照了照,补了下脸上的遮瑕膏,遮住了痘痘。 沈逸繁看了看她最多只有60分的脸,笑了笑没说话。 “而且他太矮了,才一米七出头。” 说到这里,张菁菁一脸嫌弃。 “你自己也没一米六呢,还好意思嫌弃别人?” 沈逸繁撇了撇嘴。 “既然没想法,就别吊着人家,直接拒绝啊。” 张菁菁闻言,没有说话。 她是没有拒绝得很果断。 因为陈泽宇确实对她还蛮好的,经常送她零食,过节还送礼物。 要是少了这个人,她又会觉得很可惜。 火车站的出站口,行李箱拖沓着,滚轮滑动的声音很是急促。 一名身姿窈窕的少女缓步走来。 金色的波波头短发遮住了耳朵,像是金色的流苏。 蓝色的美瞳看起来像是澄澈的蓝宝石。 白皙的脖子上戴着一个黑色的项圈,有点像《这个杀手不太冷》里的马蒂达。 皮夹克外套,黑色短袖,黑色皮裙,黑色圆头皮鞋。 看起来很酷的少女,下巴微微扬起,气质冷冽。 那张脸毫无疑问是极美的,但是带着一丝病态的苍白。 少女看了一眼商学院的招牌,便直接朝着大巴走去,神情漠然。 她手里拎着行李箱,身后还背着一把吉他。 陈泽宇笑容满面地走过去。 “你好,请问是来商学院报道的新生吗?” 少女没有理他,自顾自地走着。 “同学,这个行李箱,我帮你……” 他话音未落,那少女就停下脚步,侧目,微微歪着头看了他一眼。 很冷漠的眼神,迎上她的眼睛,如同置身于极地的冰川。 没有傲慢,也没有鄙夷,只是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凉薄。 陈泽宇僵了僵,竟然从这个少女身上感受到了丝丝恐惧。 被她凝视着,有被一种上位者审视着的压迫感。 少女收回了视线,继续往前走,拎着行李箱上了车。 车厢后面的空间比较拥挤,她身上还背着吉他,索性就坐在了前面,位于公孙瑾的旁边。 身边的男孩长得很是不赖,她也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但也只是多看了两眼而已。 公孙瑾闭着眼,只是感觉到身边有人坐下。 她坐下的那一刻,有一股很浓的牛奶的香味萦绕在了他的鼻尖。 很好闻的味道。 抵在他胳膊的皮夹克上,还有一丝很淡的烟草味。 过了一会儿,新生和陪同的家长坐满了大巴。 司机就开始启程,引擎启动时,车身的晃动让公孙瑾清醒了一些。 前往商学院的路很长,估摸着要接近两个小时。 这是因为新校区在三环外的缘故,比较偏僻。 没一会儿,在红绿灯路口伴随着车辆的急刹。 公孙瑾的肩上有什么东西压了过来。 薄荷洗发水的气味和浓郁的奶香味搅拌在一起,怪好闻的。 不止是香气,还有一股轻柔的呼吸,吹拂在他的脖颈上,痒痒的。 旅途中,公孙瑾一直都没有睁开眼。 直到司机抵达了终点站停车,压在他肩上的那个人才后知后觉地醒来。 公孙瑾睁开眼下车的时候,只看见了一个背着吉他,拖着行李箱匆匆远去的背影。 金色的波波头在阳光下格外耀眼。 第8章 会不会办加里奥 二栋二零八宿舍内,三个男生正在打扫卫生,随行的家长们帮忙铺着床铺。 大家来自天南海北,又是经过了自己的努力考上大学的同龄人,有着相似的兴趣和价值观念。 虽然才初次见面,但总有说不完的话。 家长之间也聊了很多,话题总放在孩子身上。 “嘿,你说,咱们宿舍最后剩下的一个人,会是怎样的?” 唐福林在洗手盆里拧着抹布,笑着道。 这是个皮肤有些黝黑,戴着眼镜的男孩,中等个子,有些偏瘦。 穿着蓝色的格子衫和黑色的运动裤,帆布鞋。 “不知道,大家的性格都会有很多不同的。” 欧阳瑞踩着拖把里的污水,拖着地。 这男生留着简单的寸头,还穿着高中的校服,仿aj的运动鞋有些旧,灰灰的。 他普通话不太标准,带着一股粤语的味道,总是时不时地看向了一侧的林辉。 林辉的普通话说得是极为标准的,是个长相很帅气的男孩,皮肤很好,从小就养尊处优。 个子高高的,肩膀也很宽。 只是气质看起来有些痞,脸上总是带着一丝坏坏的笑容,很招女孩子喜欢的那种。 梳着油头,穿着西装夹克和修身的西裤,脚上踩着鳄鱼皮鞋,手腕上戴着一只欧米伽的手表。 林辉拿着抹布,一边细心擦拭着床架,一边和欧阳瑞和林辉的父母攀谈。 他是个相当健谈的人,言语中能感受得出来,见识很广,在长辈面前修养也很好。 唐福林的父母是比较老实的农村人,进城的时候还用尿素袋子装着棉被,身上的衣服也很朴素。 在宿舍里聊天的时候,手总是合拢在身前,有些拘谨,声音也不太大。 两人时不时地当着林辉的父母夸赞他。 “哪里哪里,这孩子没那么好,性子毛毛躁躁的,没少给我们惹事。” 林辉的爸爸是个衣着很体面的人,面相也和善。 从和家长们的攀谈中得知,他是一个高级工程师。 林辉妈妈则在一家三甲医院担任医生。 欧阳瑞只有爸爸来了,他话不太多,只是看着满脸笑容地看着他们。 欧阳瑞正拖着地,门外传来了钥匙开锁的声音。 众人的视线一齐看了过去。 门推开后,一个身材挺拔,面容俊美无比的少年拎着行李箱走了进来。 修身的浅灰色休闲裤,白色的高帮运动鞋,白色衬衣。 衣着很简单,穿在他身上却很有气质,像是画里走出来的人。 “哇,我们宿舍的都这么帅的吗?” 欧阳瑞惊呼道。 林辉也饶有兴致地打量了来人一番。 唐福林也看向他,友善地笑着。 公孙瑾看着面前这些陌生的面孔,眸中的冷冽略微缓和了一些,轻轻颔首示意。 荆州商学院的面积不小,去辅导员那里报道,提交学籍档案,拿钥匙和热水卡以及校园卡,费了不少时间。 来宿舍的路上,还有学姐很热心地为他指路,顺便询问他是否需要办电话号码。 也有大胆的女生向他索要联系方式。 公孙瑾一一拒绝。 拖着箱子,找准了最后剩下的一个床铺,也就是林辉的对面。 将行李箱放好,公孙瑾开始清理床铺上的灰尘。 宿舍是四人间,上床下桌,装潢相当不错,配备了空调和洗衣机,甚至还有独立卫生间和阳台。 床都是木制的,梯子中央改造成了抽屉,大大提高了可利用空间。 毕竟是新校区,设施条件肯定是比老校区好得多。 只是新校区在三环外,交通肯定是没有市中心的老校区便利。 “你是哪个地方的人?” 林辉的妈妈看着公孙瑾,笑着问道。 “鹦鹉洲。” 公孙瑾浅浅一笑,嘴角扬起的弧度很小。 “那离这里挺近的,回家比较方便。” 林辉妈妈微微颔首,忍不住多打量了一番公孙瑾。 “你眉心的红痣,是天生的吗?” “是啊。” 公孙瑾轻轻点了点头。 “真好看,我还以为是点上去的。” 其他几人的注意力也在公孙瑾眉间的朱砂痣上。 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只是公孙瑾的气质冷了一些。 “给!” 唐福林递过来一根香蕉。 “谢谢。” 公孙瑾道了谢,将香蕉放好,继续擦拭床铺。 “你是一个人来的?” 欧阳瑞也递过去两个石榴,有些好奇地问道。 “嗯。” 公孙瑾只是笑着颔首。 聊天的话题很快就转移到了公孙瑾身上,大多是夸他长得好看。 聊了一会儿之后,见几个孩子都有些拘俗,家长们就各自散去,将空间交给了他们。 这时,四个同龄人讨论的话题才多了起来,开始自我介绍。 林辉来自雍城,这是国内历史最悠久的地方之一。 欧阳瑞来自粤省佛山,唐福林来自鄂省的黄梅。 “你们都玩什么游戏啊?打lol吗?” 欧阳瑞一提到游戏,性格比较内敛的唐福林也变得开朗起来,像是有了聊不完的话题。 “我玩,最喜欢时间刺客了。” “我主要玩ad上分的。” 欧阳瑞乐呵呵地道。 “你什么段位?” “白银。” “你呢?” “我没段位。” “我没玩过lol,但玩过cf,也玩刺客信条,手游,现在在玩阴阳师。” 林辉轻声说道。 “s7英雄联盟全球总决赛要开始了,今年是rng最有希望的一年。” 欧阳瑞笑着道,颇有些期待。 “你们有支持的队伍吗?我是uzi的粉丝,今年还特意买了两张去鸟巢的门票。” “今年如果skt夺冠,faker就第要四冠了,但是我觉得rng今年真的很有希望,希望最后和we一起会师鸟巢。” 听着这些熟悉的名字,公孙瑾神情有些恍惚。 说真的,他有种在两个世界之间交错游离的感觉。 听他们说起lol,好像又回到了原来的世界。 这个时空的时间线是s7,这时候的rng还没有变成过街老鼠。 在s8被g2爆杀之前,uzi还有一大票粉丝。 这一年的香炉版本将adc的地位推到了史无前例的高峰,四保一战术成为了最普遍的打法。 所以被称为rng最有希望的一年。 与此同时,这也是电竞元年到来之前的黑夜。 就是这一年后,大量的玩家弃坑,lol的热度迅速下降。 看着欧阳瑞脸上抑制不住的雀跃和激动,一直在讨论rng有多么多么牛批。 公孙瑾就忍不住在思考,这个时空的半决赛,会不会ban加里奥? 第9章 庄晓梦的青梅竹马 打扫干净宿舍后,四人一起出了门,去学校的超市购买生活用品。 牙刷牙膏、洗发水、沐浴露、洗衣液、毛巾、脸盆、水桶、刷子、衣架、晾衣杆、床单、被套、枕头、枕巾…… 公孙瑾一边盘算着遗漏的生活用品,一边想着自己剩下的余额。 “我女朋友也在这个学校,我们约好了一起出来吃饭。” “你们要不要跟着一起,她宿舍里的室友都很nice的!” 林辉挑了挑眉。 “那感情好啊,也给我介绍一个。” 唐福林乐呵呵地道。 他是小地方来的人,高中就是闷着头刷题,也就是小镇做题家。 在班上成绩不拔尖,长相又不帅,也没什么特长,在班上自然没什么存在感,也没有女孩子喜欢。 到了大学,没有父母的管束,他也是想要谈一场恋爱的。 林辉只是笑了笑,说能不能成要看他自个儿。 欧阳瑞虽然没说,但心里也是期待的。 “公孙,你呢?” 林辉旋即看向公孙瑾。 “可以啊,我没意见。” 公孙瑾玩着手机,头也不抬地道。 “你长这么帅,肯定不缺女朋友?” 唐福林忍不住问道。 “我不谈恋爱的。” 公孙瑾摇了摇头。 三人彼此对视了一眼,有些诧异,但也没多问。 林辉给女友发了消息,约好了时间,然后四人一起出了门。 林荫道上凉风习习,拂去了盛夏的燥热。 青春靓丽成群的女学生穿着短裙,露出一双白花花的大长腿,很是吸睛。 大二大三的学姐们,都是很会打扮的。 而大一的学生刚从高中升学上来,单纯且朴实,不会化妆,甚至有很多都没有谈过恋爱。 很多从小地方和偏远农村来的女孩子,没见过大世面,素颜出面,也不会穿搭,一眼看上去甚至有些土气,走在人群里甚至会自卑。 但是在大学度过一年后,她们就会向那些从城里来的漂亮女孩们学习穿衣打扮。 潜移默化地改变自己的着装和形象,也改变一直以来的观念,甚至价值取向。 就像粗制的泥坯被打磨成精致的瓷器。 “那腿,很哇塞唉。” 欧阳瑞的眼睛总是忍不住看向那些女生的腿。 一旁的林辉则一本正经地和他讨论着,哪个女生的腿型最好看。 “那种内八的,一般都是坐姿不端正,喜欢跪坐。” “那边那个女孩子挺好看的,腿又直又长。” 唐福林则有些腼腆,没好意思交流,但眼睛也会忍不住被那些漂亮女孩吸引。 公孙瑾戴着耳机听着歌,一直没什么话讲。 新生报到的日子格外热闹一些,招新的社团成排地支起帐篷摆摊。 汉服社的女孩子们穿着襦裙,化了很考究的古妆,编了发髻。 男孩则穿着白色的大氅,手里拿着洞箫吹奏着。 还有学姐用古筝弹奏着曲子,是公孙瑾记忆中没听过的,想来是这个世界独有。 周围围观的人很多,围了好几圈,都在拍照和录视频。 书法社的学长们提着毛笔,神态专注,写着楷书。 一旁还有人专门帮忙研墨。 舞蹈社的几个男孩打扮得很朋克,跳着街舞,伴奏公孙瑾也没听过,只知道是韩文夹杂着英文。 旁边不时有女生拍照,顺带鼓掌,笑意盈盈。 动漫社的女孩子们s成了金克丝和阿狸,时不时有男孩子过去合影。 英语演讲社和学生会的招新队伍,也排了两条长龙。 临近大三的学生们为新生分享着自己大学四年的安排和学习经验。 不论是考研还是准备工作,都需要提前做好规划。 顺带推销一些需要付费的考研资料。 欧阳瑞和唐福林去了动漫社和s金克丝的小姐姐合影,那女孩子长得很漂亮。 林辉也和音乐社一个唱着民谣的学姐相谈甚欢。 他在女孩子面前总是妙语连珠,将那个学姐逗得捧腹大笑。 而且他长得帅气,衣品也好,典型的富家公子哥。 那女孩目光迷离,脸颊微醺,和他聊得正起劲。 分开的时候还加了联系方式,准备有时间就约出来玩。 总之,热闹是很热闹的,但和公孙瑾没什么关系。 公孙瑾只是站在树荫下等着他们,默默听着歌。 没一会儿,就有一个女孩子跑过来,笑吟吟地道:“小哥哥,你有女朋友吗?” “我替我室友要一下你的微信?她不好意思。” 说罢,那女孩指了指不远处的一个女孩。 那女孩捂着脸,有些害羞地转过身。 “我不谈恋爱的。” 公孙瑾很平静地回复道,甚至都没有正眼看过她。 “好的,打扰了。” 那女孩又笑嘻嘻地回到了室友身边,两人走的时候,还在对公孙瑾行注目礼,眼睛恨不得从眼眶里蹦出来,飞到他的脸上。 事实上,不止是她们,把目光放在公孙瑾身上的人很多。 每过一会儿就有人过来,问他要不要加入社团,或者索要联系方式。 唐福林问他有没有感兴趣的社团,公孙瑾说没有,因为他要忙的事情很多。 …… 另一边,女生宿舍。 易凯蒂精心打扮了一番,对着镜子涂着南瓜色的口红,补了补粉底,将头发绾到耳朵后面,然后戴上了遮阳帽。 肩上带着一个小挎包。 “我男朋友说要请我们宿舍吃饭,你们要不要跟着一起去?他们宿舍男生都不错,可以认识一下。” 易凯蒂一说起自己男朋友,眼睛里就像是有星星在流转。 “婷婷,雪彤,你们要不要陪我一起?” “可以啊。” 刘婷是个留着短发,衣着普通的女孩,脸上也没什么妆容。 白色短袖搭配灰色牛仔裤,长相不算漂亮,也不算难看,脸有些圆,下巴有些肉感,皮肤很白。 王雪彤则留着一头波浪卷发,还有一双妩媚的丹凤眼,嘴唇也很是性感,尤其是涂上火红的口红之后。 她长得比刘婷好看一些,身材也非常好,算是大众认知中的美女。 “晓梦,你去吗?” 易凯蒂最后看向了宿舍里最不爱说话的女孩。 庄晓梦只是摇头,低着头看着手机里的一本小说。 她是宿舍里最漂亮的一个女孩子,皮肤白得像细腻的雪,乌黑柔顺的头发垂落,隐约露出白皙的耳朵。 纤长的眼睫一扇一扇的,很是浓密,像是柔软的天鹅绒。 樱粉色的唇像是沾染了露水的娇嫩花瓣。 只是看着她,就会自惭形秽,忍不住生出自卑的情绪。 看似朴素的白衬衣和格子裙,在她身上显得格外清新。 用白月光形容这样的女孩子,再合适不过了。 “你在看什么书啊?这么好看?” 刘婷凑过去看了看,不禁有些好奇。 “开到荼靡花事了。” 庄晓梦淡淡地道。 “荼靡?” “一种花,荼靡是在春天开得最晚的花。在佛家典故中,荼靡花开过之后,人间再无芬芳。” 庄晓梦耐心地解释道。 这是她来宿舍之后说的最多的话。 这个叫做“被拐走的牛马”的作者,虽然笔名很敷衍,但写的小说着实有让她惊艳到。 “一丛梅粉褪残妆,涂抹新红上海棠。” “开到荼靡花事了,丝丝天棘出莓墙。” 这首叫做《春暮游小园》的诗,给她的感觉就很不一般。 能写出这样诗的作者,一定是有不俗的底蕴。 就连小说里那些看似艳俗的桥段,也都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和复杂的人性,对人心的剖析之精妙简直令她拍案叫绝。 “行,那我们先走了。” 易凯蒂看了她一眼,倒也没强求。 三人一起出了宿舍,一边走,一边说着关于庄晓梦的事。 “我感觉她特别高傲呢。” “是的,有种谁都瞧不起的感觉。” “没办法,谁让人家漂亮呢?” 刘婷笑着道。 一旁的王雪彤却是不以为然地翻了翻白眼。 两个宿舍的人最终在校外西门聚集。 “辉辉!” 易凯蒂一看到林辉,就小跑着过去,扑在了他怀里,软软地撒娇。 林辉则轻轻搂着她,温柔地摸着她的头发。 唐福林和欧阳瑞在一旁看着,不禁有些羡慕。 “他有女朋友了,还出去撩啊。” 唐福林想起了他之前和音乐社学姐撩得起劲的样子,忍不住小声说道。 一旁的欧阳瑞推了推他的胳膊,用眼神示意他别乱说。 唐福林讪讪笑了笑,看了看跟随在易凯蒂后面的两个女生。 在看到王雪彤的那一刻,他眼前一亮,顿时移不开眼了。 王雪彤很会打扮,而且身材特别好,酒红色的短袖加上黑色短裙,永不过时的搭配。 胸脯挺翘,腰臀比也堪称完美,修长的腿上还穿着丝袜,魅惑感十足。 从小地方来的唐福林,没见过这么漂亮,这么会打扮的女生,一下子被迷得找不着北,眼睛一直盯着人家看。 王雪彤凑到了刘婷耳边,小声说着什么。 然后两人一齐笑了起来。 “别盯着人家看了,很不礼貌的。” 欧阳瑞又推了推唐福林。 唐福林这才反应过来,不禁有些脸红。 王雪彤打量了一番唐福林和欧阳瑞的打扮,不动声色地收回了视线。 微不可查地撇了撇嘴,心里有些失望。 打量了林辉一番后,眼前倒是一亮,颇有些兴致。 于是很热情地打了招呼。 “嗨,我是凯蒂的室友,你好。” “嗯,你好。” 林辉微笑着回应。 两人没聊几句,气氛就变得很愉快。 易凯蒂微微撅着嘴,对王雪彤产生了些许不满。 这时,去了一趟卫生间的公孙瑾姗姗来迟。 王雪彤无意中瞟了一眼,然后再也没移开视线,一时间都忘了自己想要说什么。 连林辉的话也忘了往下接。 刘婷也目不转睛地看着公孙瑾。 少年有一双很好看的桃花眼,眼睑微微泛起红晕,那眉眼只要一笑,对女孩子就是莫大的杀伤力。 可惜他是不太爱笑的。 “这个公孙瑾,我室友。” 易凯蒂闻言,也有些好奇地打量了他一番。 不得不承认,面前这男孩,比林辉还要帅得多。 个子高,气质更是惊艳。 “走,我请客吃饭。” 林辉站在公孙瑾身边,不免也觉得自己黯淡失色,于是心里有些感慨。 从小到大,和别的男生站在一起,他从来就没当过绿叶。 林辉挑的餐厅是一家开在大学城里的自助餐厅,毗邻湖边,装潢很小资,非常符合年轻人的审美。 也是校园里情侣聚餐和团建最常去的地方之一,在网站上的评分也很高。 单人的价格是268,林辉很大方地请了两个宿舍所有人。 “哇,老板大气啊。” 唐福林颇有些感慨,他一个月的生活费才一千块,让他来这里吃,他肯定是舍不得的。 进了餐厅,他在盘子上装了很多鸡腿和螃蟹,餐盘上堆的满满当当也没有停下。 “欧阳瑞,这个金枪鱼也特别好吃的。” 他一边说,一边将寿司上的金枪鱼和龙虾肉逐个取下放在餐盘里,只留下带着海苔的饭团。 “你别这样啊,别人也要吃的。” 欧阳瑞有些看不下去,小声说道。 唐福林说话的声音有些大,王雪彤和刘婷也看了过来,两人相视一笑,没有多说什么。 公孙瑾随便拿了些食物,以烤肉为主。 他不怎么爱吃螃蟹和小龙虾,因为不爱剥壳。 “伱只吃这么点吗?随便吃的,有好多东西,不拿白不拿。” 唐福林坐在他对面,笑着道。 “吃不完。” 公孙瑾淡淡地道。 “就只拿那么点,根本吃不回本啊。” 唐福林乐呵呵地笑着。 公孙瑾没再说话。 欧阳瑞则没好气地看了唐福林一眼,他刚刚听到服务员说他了。 易凯蒂坐在林辉的腿上,向林辉撒娇,让他喂自己吃东西。 林辉很绅士地为她剥着螃蟹的壳,将拆开的蟹肉一点一点喂到她嘴里。 易凯蒂脸上满是笑容。 刘婷坐在欧阳瑞对面,两人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 “这个很好吃,你尝尝。” 唐福林将一只大闸蟹放在了王雪彤的餐盘里,憨憨地笑着。 王雪彤只是抿着嘴,不失礼貌地笑了笑。 “你叫公孙瑾?复姓很少见呢。” 她开始试着和公孙瑾搭话。 “欧阳瑞也是,没那么少见。” 公孙瑾自顾自地吃着烤肉,头也不抬。 王雪彤托着腮,笑吟吟地看着他。 “你很喜欢吃烤肉吗?我这里夹多了些,分给你。” 她说着,就将餐盘里的肉夹过去。 “不用,我吃不完。” 公孙瑾将餐盘挪开,很是冷淡。 王雪彤也没生气,依然维持着笑容。 “他吃不完,我可以的。” 唐福林啃着鸡腿,嘴巴沾染了油荤,看着王雪彤傻笑着。 王雪彤闻言,将肉放在了他的餐盘里。 唐福林激动得涨红了脸,傻笑个不停。 公孙瑾吃了些烤肉,又吃了些冰淇淋解腻。 吃饱后就坐在那里看作家助手后台的书评,然后写了董卓入京之后的一些细节。 比如处决反对他的人,以血为酒宴请群臣,秽乱后宫,以及废少帝立陈留王为帝。 这些都要将董卓面善心狠的形象充分表达出来。 用现代的大白话讲好三国演义这个故事,也是要废不少力气的。 “我有一言,请诸位静听。” “自古以来,天子为万民之主,万乘之尊。” “无威仪不可以奉宗庙承社稷,而当今圣上懦弱少威,君仪失度,不如陈留王聪明好学,精明强干。” “我欲废少帝,而立陈留王承继大位。” 董卓此话之处,宴会上众人皆面色凝重,心思各异。 “诸位如无异议……” “哼!你是何人,敢发此狂言大语!” 只见丁原拍案而起,掀翻酒桌。 “少帝乃是先帝所立,况且并无过失,何谈废立?” “此举形同篡逆!” 董卓脸色一变,拔剑出鞘,“今日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门外立着的一员勇将手持画杆方天戟来到了丁原身旁,对董卓怒目而视。 此人乃世之虎将吕布,有万夫不当之勇。 李儒知晓其利害,连忙劝说起来,“主公,今日饮宴之处,不谈国政。” “董卓老贼,你休想得逞!” “圣人云,有伊尹之志则可,无伊尹之志则为篡逆也!” “我先杀了你这逆贼!” 紧接着就是丁原伐董的剧情,吕布连斩董卓数员大将,杀得董卓丢盔弃甲,落荒而逃。 公孙瑾码得很快,没一会儿就到了吕布杀丁原投董卓的剧情。 “我堂堂大丈夫,安肯为汝之义子?” “布飘零半生,未逢明主,公若不弃,布愿拜为义父!” 将大致的剧情码完之后,公孙瑾又开始润色。 期间王雪彤一直在问他各种问题,公孙瑾答得很敷衍,甚至没听清她在说什么。 唐福林倒是乐得不行,叽叽喳喳说了很多。 聚餐结束,众人一起返程的时候。 刘婷和欧阳瑞聊得还不错,比较投机。 “我们加个联系方式。” 欧阳瑞鼓起勇气说道。 “好!” 刘婷挽了挽头发,欣然应允。 唐福林见状,不禁有些羡慕,赶忙对王雪彤说道:“我们可以加个微信吗? 王雪彤则小跑着来到公孙瑾身边,伸手悄悄勾了勾他的手心,目送秋波。 公孙瑾微微蹙眉,心里有些嫌恶,冷冷地看了她一眼,然后快步走开。 王雪彤倒也不恼,只是转身看向唐福林,巧笑嫣然地加了他的微信。 “嗳,你有公孙瑾的联系方式吗?” “我还没问。” “那你回去之后,问一下他,拜托了。” 王雪彤俏皮地眨了眨眼,声音软软地撒了撒娇。 唐福林哪里禁得住女孩子这样,于是赶忙答应。 “好的,我要到了就直接给你。” 他加上了王雪彤的微信,情不自禁地傻笑起来。 回宿舍的路上,走路都轻飘飘的。 易凯蒂黏着林辉黏了很久,林辉亲自将她送到了宿舍,然后一个人朝着校外走去,和白天加上的音乐社学姐勾肩搭背,去了一家旅馆。 “你觉得王雪彤这个人怎么样?” 回宿舍的路上,唐福林憨笑着,对欧阳瑞说道。 “很漂亮,段位很高。” 欧阳瑞想了想,还是决定实话实说。 “我觉得她特别温柔,很漂亮,也很有女人味。” 唐福林痴笑着。 “你觉得呢?” “我觉得刘婷还不错,可以相处一下。” “那你有刘婷了,可不许和我抢王雪彤啊!” “好,不和你抢。” 欧阳瑞翻了翻白眼。 “你还是问问公孙瑾。” 唐福林闻言,还真的追上去问公孙瑾,对王雪彤有没有意思。 “我不谈恋爱。” 公孙瑾依然是这个回答。 他心里,有放不下,但不能去见的人。 “你对王雪彤没意思吗?我感觉她很漂亮啊。” 唐福林有些不相信。 “漂亮的人很多,难道我每一个都要喜欢吗?” “我现在只想努力赚钱。” 公孙瑾平静地道。 唐福林闻言,长舒了一口气。 公孙瑾不会和他抢王雪彤,真好。 “公孙瑾,我们还没加微信。” 唐福林看着他,有些期待,又有些担忧。 公孙瑾将他的顾虑尽收眼底,于是说道:“我不玩微信的。” 唐福林心里更开心了。 王雪彤没拿到公孙瑾的微信,对他来说是一件好事。 “啊,那个公孙瑾真的帅,是我最喜欢的类型。” “长得帅,身材也好好。” 王雪彤说着,和刘婷开了门走进宿舍。 “婷婷,你不觉得他很帅吗?” “当然帅了,客观评价,我没见过比他还帅的男生。但是呢,我长相平平,驾驭不了这样的人。” 刘婷耸了耸肩,很有自知之明。 “那你和那个欧阳瑞?” “先试着聊聊,如果三观和兴趣合得来,或许可以处处。” 刘婷很是认真地道。 “晓梦,你今天没去真可惜,我男朋友有个室友,长得超级帅,还是个单身呢。” “我觉得你们俩挺般配的。” 易凯蒂也笑着道。 “哦。” 庄晓梦看着书,冷淡地应了一声。 “名字也很特别,复姓公孙,单名瑾。” “公孙瑾?” 庄晓梦闻言,眸中悄然泛起丝丝涟漪。 她猛地抬起头,眉毛微蹙。 “你说他叫公孙瑾?” “对啊,怎么了?” 易凯蒂有些好奇。 “具体……长什么样子?” 庄晓梦有些忐忑。 “无法形容,就是帅到离谱。原本在我眼里,我男朋友天下第一帅,但是看到他之后,不得不承认,天外有天。” 易凯蒂叹了叹气,有些惋惜。 “哦,对了,他眉心有一颗朱砂痣!” 朱砂痣…… 庄晓梦听着,童年记忆里那些模糊的片段慢慢变得清晰。 孩提时代,是有那么一个男孩,眉心有一颗鲜艳的朱砂痣。 像是点在她的心尖,挥之不去。 第10章 吉他声引发的争执 傍晚,窗外暮色沉沉,天空像是暗蓝的幕布。 宿舍楼窗格中亮起的灯光被镶嵌在一个个方形的格子里。 新开学的学生们很快就熟络起来,开始用带来的游戏本连上校园网开黑打英雄联盟,时不时地大呼小叫。 “你在装什么啊?” “呜~我想啸啊!” “我都嗦我这把我吸了,这把我梅西吗?我都嗦我c罗。” 有些气质忧郁的男生在走廊的尽头吹着风,端着个椅子坐下,翘着腿,弹着吉他,沙哑地吼上几嗓子。 有时候唱民谣,有时候唱摇滚,还有时候唱类似同桌的你和那些年这样缅怀青春的歌。 对面的宿舍楼里也有人齐声跟着合唱。 “你都如何回忆我,带着笑或是很沉默?” “这些年来,有没有人能够让你不寂寞?” 阳台上,欧阳瑞在给家里的妈妈打着电话报平安,公孙瑾听了好一会儿只从免提里听懂了一句。 “桑糕擦修都侯锅桑李啊!” (生块叉烧都好过生你啊!) 妈妈用略显嫌弃的语气说道。 欧阳瑞是一直在笑的,笑得格外开心,说新认识的室友都很好。 说到这里,还特意转过脸来看了看沉默着不说话的公孙瑾。 公孙瑾也在和晴姨通电话,本来是不打算接的。 但他看到欧阳瑞在和家里人打电话报平安时,脸上洋溢着的笑容。 不知道是觉得寂寞,还是觉得羡慕。 恰好晴姨打来了电话,他顺手就接了。 “晚上温差很大的对?我听晓梦说了,夜晚也有点冷,出了汗别吹风,容易感冒。” “嗯。” 晴姨的声音依然是那样温柔,公孙瑾这一次没有觉得厌烦,而是很耐心地听着。 竟然意外地觉得,被人牵挂着的感觉很不错。 夜里星星很多,或许是因为这里是郊区,没有那么市中心光污染那么严重的缘故。 有人抽着烟,青色的烟雾在暮色中飘摇着,是一种很浅很淡的寂寞色彩。 抽烟的人只能模糊看到一个侧脸的轮廓,一点橘红的光芒随着他的呼吸忽明忽灭。 下边的凹槽里堆满了泛黄的烟头,堆积了学生们几年的郁闷、失恋、烟瘾。 公孙瑾不喜欢烟草的味道,但还是站在这里听着那个素未谋面的阿姨唠叨着。 “国庆放假,我去你们学校接你回家。” 晴姨的声音很温柔,却有一种不容置疑的强硬。 公孙瑾的嘴唇嗡动着,欲言又止,最后只是干哑地应了一声,喉咙里像是堵着沙。 “好!” 忽然一阵大风掠过树梢,摇落一地的树叶,将阳台上晾晒着的衣服也吹落在地。 公孙瑾往上提了提衣领,回了宿舍。 欧阳瑞还通着电话,瑟缩着身子,但乐此不疲。 林辉还没回宿舍,唐福林对着一本单词薄背记着,位置上摆着台灯,英语词典,还有一些鸡汤语录。 墙上也贴满了自己写在纸条上的英文鸡汤语录。 比如“ti and tide wait for no an“ (岁月不饶人) 他是小地方来的孩子,上学唯一的意义就是读书,如果连这个也做不好,他就真的会迷惘。 看了没一会儿词典,唐福林发现自己的注意力总是没法集中,心神不宁。 时不时拿出手机看看消息,王雪彤还没有回消息。 他觉得很焦虑,心想是不是校园网太慢了。 关掉了校园网用流量反复往下滑刷新,也没有看到消息,他有些怅然若失,于是点进王雪彤的朋友圈,逐个往下看,然后点赞并评论。 就像王雪彤的头像,也变得神秘且美丽。 欧阳瑞的爸爸还留在宿舍,倒是让公孙瑾有些意外。 不过他也没说什么,迎上那个慈祥的中年人的目光时,也会出于礼貌的微笑。 “爸,你没有在外面订房间吗?” 欧阳瑞走进来,看着自己父亲,也略微有些惊讶。 “外面宾馆开一晚上太贵了,150块钱呢。” “我半夜三点的火车票,我就寻思着,也住不上一晚,就不划算。” 欧阳瑞爸爸嗫嚅着,声音小了下去,在儿子面前也有些难堪。 在宿舍里过夜,多少会让其他室友不适应,不知道心里会怎么想他。 “我就想,咱爷俩就在宿舍里凑合半晚。” 欧阳瑞闻言,不禁也有些难为情。 看了看一旁神情冷峻的公孙瑾,又看了看自己爸爸。 细看之下,他身上的衣服都很旧了,衬衣发皱泛黄,领口的扣子少了一个。 鞋子像是裹了一层灰,乌蒙蒙的,边缘甚至开胶,出现了狭长的裂缝。 他从佛山坐了将近十个小时的硬卧绿皮火车才来学校,一路舟车劳顿,也没怎么睡好。 眼里有着血丝,眼皮都在打颤痉挛。 欧阳瑞欲言又止,挠了挠头,有些难为情地走到公孙瑾面前,小声说道:“不好意思啊,我爸爸买的半夜的火车票。” 他下意识地看了看公孙瑾的着装,不禁有些歉疚。 公孙瑾的气质和长相,一眼看上去就是富人家的孩子。 这样的人,多少会有些性子。 而且他很少说话,欧阳瑞和唐福林都觉得他是有些难以相处的,性格比较高傲。 公孙瑾侧目看着他,眼神很是真挚地道:“学校附近的宾馆那么贵,为什么要浪费钱?在宿舍睡觉不是挺好的吗?一百五十块可以买很多东西了。” “谢谢你能理解。” 欧阳瑞闻言,突然特别的开心。 他有些意外,公孙瑾虽然气质清冷,但这一刻给他的感觉莫名的融洽。 他爸爸之所以今晚睡宿舍里,其实就是因为不舍得掏钱住外面的宾馆。 穷人家的孩子多少有些自卑,他有些担心公孙瑾会看不起他。 “爸,你先去睡觉。” 欧阳瑞整理了下床铺,安心地道。 “行,到半夜咱们再换过来。” 欧阳瑞爸爸说着,从兜里摸出了一百五十块钱递给了儿子,乐呵呵地道:“宾馆的钱省下来了哩,多买点吃的。” 上床睡觉之前,他看向公孙瑾,眼神有些感激。 公孙瑾依然浅浅笑着。 男人睡着之后,没一会儿就响起了鼾声。 欧阳瑞有些尴尬,顿时面红耳赤,一脸愧疚地看向公孙瑾。 公孙瑾却一脸淡然,像是没听到一般。 正在背记单词的唐福林不禁有些烦躁,放下笔。 明显粗重的呼吸像是风箱一般,诉说着他现在心情的急躁。 他侧目看了看公孙瑾,眉头紧锁,有些不悦。 心想你答应什么?直接拒绝不行吗?鼾声这么大,吵得我们今晚都没法睡的。 随即他又扭过头看了看欧阳瑞,还是没有说话。 对门的宿舍里,响起了吉他弹奏的声音,还有男孩公鸭嗓一样的哼唱。 唱得断断续续,弹的声音时大时小,让人耳朵有些不适。 床上的欧阳瑞爸爸翻了个身,被影响到了睡眠。 欧阳瑞听了一会儿,有些忍不了,敲了敲对面宿舍的门。 “怎么了?” 开门的男生留着脏辫,戴着蛤蟆镜,手里拎着一把吉他,歪着头说道。 “有人在休息,你的声音有点大。” “现在才六点多,哪有这么早休息的?” 那男生有些不解。 和他一起的三个室友心里也有些不满,但这人犟得跟头驴子似的,怎么说都不听。 现在看到欧阳瑞找上门来,甚至有些庆幸,一脸解脱的表情。 “反正,就是有人休息了,伱别吵。” 欧阳瑞含糊其辞,也不好意思说是自己爸爸在宿舍里睡觉。 那男生关了门,没理他。 没一会儿,公鸭嗓的歌声又一次响起。 这下唐福林也有些受不了,本身欧阳瑞爸爸的鼾声就让他心烦意乱,王雪彤又迟迟不回消息,现在还有这么吵的吉他声,他心情就更差了。 于是也来到对面宿舍门前敲了敲。 见无人理会,他便开始砸门,动静很大。 没一会儿,里面那个唱歌的人就怒气冲冲开了门,看到皮肤黝黑的唐福林比他矮了不少,一眼看起来又懦弱老实,不耐烦地推了他一下。 “你砸尼玛呢?” 唐福林愣了一下,一时间有些懵,看着面前比他高大的男生,羞愤地涨红了脸。 他没打过架,也不会打架,初高中就是被个子壮的男生欺负也不敢还手。 “你干嘛呢?” 欧阳瑞走过来,站在了唐福林身旁。 看着面前这梳着脏辫的男生,心里也有些发怵。 这男生明显是经常健身的人,胳膊上的腱子肉很明显,体格放在这儿,压迫感还是有的。 “滚!别尼玛地打扰老子。” 那男生冷眼看着他们。 周围几个宿舍的男生也走了出来看戏。 即便到了大学,同学整体的素质比起高中要好得多,但还是存在少数性格极度自我的人。 曹旭就是这样的存在。 “你能不在宿舍弹吗?宿舍又不是你一个人的,你一个影响了这么多。” “别人不要休息的?” 欧阳瑞压抑着怒气,耐着性子说道。 “关你屁事啊。” 曹旭一把推在了欧阳瑞的胸口,欧阳瑞脚下一个趔趄,往后退了退。 “你踏马的再推一下试试?” “我推你怎么了?” 曹旭又猛地推了一下,将欧阳瑞退得往后摔倒在地上。 周围全是围观着的同龄人,欧阳瑞涨红了脸。 少年的心气让他受不了这种屈辱,于是赶忙站起身朝着曹旭扑去。 “我丢雷老母!扑街!” 曹旭体格比他壮,个头也比他略高,很轻松地在角力中制住了他,随后将他放倒。 欧阳瑞眼眶有些泛红,不甘地再次爬起。 正当他准备再次动手时,身后的门开了。 俊郎清冷的少年走了出来,神色冷淡地拉住了欧阳瑞的胳膊。 公孙瑾出现在这里的这一刻,围观的男生们顿时皆是一愣。 “卧槽!卧槽!这个男的,好踏马帅!” “妈的,怎么比老子还帅?” “嘶~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和我彦祖比帅的人。” 曹旭看着面前个子比他略高一些的公孙瑾,身上的嚣张气焰也消散了一些。 公孙瑾冷淡打量了他一番,一个大嘴巴子抽了过去。 呼啸着的劲风让一旁的唐福林和欧阳瑞都感受到了寒意。 啪! 巨大的力量直接将曹旭抽得跟陀螺似的转了几圈。 唐福林和欧阳瑞也被吓得不轻,没想到公孙瑾性格会如此凶悍。 曹旭一屁股跌在地上,像是被打懵了一样,瞪大了眼睛。 周围的人听着啪的一声响,身子也是猛地一抖。 疼痛后知后觉地蔓延开来,曹旭捂着肿起来的脸,火辣辣的疼痛,伴随着被打脸的羞愤,还有被众人围观的屈辱,一时间涌上脑海。 公孙瑾居高临下地俯视着他,那眼神极度的冷漠,异常的凶狠。 曹旭大脑一脸空白,自己都没意识到,现在的身体抖得跟筛糠一样。 “道歉。” 公孙瑾指了指欧阳瑞和唐福林,冷淡地道。 曹旭左右看了看,附近几个宿舍的人围了好大一圈,眼神各不相同。 有人戏谑,有人幸灾乐祸,有人同情,有人厌恶。 最后看着公孙瑾冷漠的眼神,他最终还是像羔羊一样,失去了斗志。 他从未想过,原来有些人,只需要一个眼神,就能让人生不出反抗的念头。 “对不起。” 曹旭从地上爬起来,声音细若蚊吟。 “大点声,你们听见了吗?” 公孙瑾看向两侧的室友。 曹旭的身体不受控制地抖了抖,一时间有些慌乱。 “我让你大点声,你耳聋是吗?” 公孙瑾厉声呵斥道,举起了巴掌,作势就要扇下去。 “对不起!” 曹旭缩了缩脖子,害怕地闭上了眼睛。 “听到了吗?” 公孙瑾又侧目看向两个室友。 “听到了。” 唐福林也不想闹得太大,让人难堪,于是赶忙点头,连忙用眼神示意公孙瑾算了,免得以后被报复。 “滚!” 公孙瑾冷淡地道。 曹旭如获大赦,灰溜溜地钻进了宿舍,那难听的公鸭嗓和嘈杂的吉他声再没出现。 看完了热闹,周围的男生们笑着散开,看向公孙瑾的眼神里有人欣赏,有人略微有些崇拜,还有人感激。 回到宿舍里,欧阳瑞的爸爸仍旧睡得很沉。 鼾声还在响,但唐福林没再表达不满。 “谢谢你了,公孙瑾。” 欧阳瑞坐在自己的桌前,把脸埋在胳膊里,声音幽咽。 十七八岁,血气方刚的男生,都是自尊心很强的。 当着那么多男生的面被曹旭欺负,让这个男孩觉得特没面子。 “没事的,有些人就是外强中干,只敢对比他们弱的人大呼小叫。遇上拳头硬点的,就只会像奴才一样点头哈腰。” “这样的人在社会上很多,你手上有劲就不用担心这种事了。” 公孙瑾杵着脸,一边说,一边用作家助手码着字。 看着他那云淡风轻的样子,唐福林和欧阳瑞看向他的眼神多了一些崇拜。 虽然公孙瑾发怒打人的样子有让他们吓到,但他高傲且难以相处的刻板印象也在他们心里有所改观。 被拐走的鹿:“好哥哥,求章推鸭(可爱)” 被拐走的鹿:“帮帮人家嘛,最近的订阅少了好多,我快吃不起泡面了(大哭)” 女生宿舍中,钟苓子穿着睡衣缩在被窝里,看着自己发出去的消息,不禁有些脸红。 噫!你怎么会发这么羞耻的消息? 不要脸!和那些妖艳贱货一样! 她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下意识地想要撤回消息,但手指停顿了片刻,转念一想。 这是被拐走的鹿发的消息,跟我钟苓子有什么关系? 钟苓子这样一想,又心安理得地缩回了被子里,给公孙瑾发了一些珍藏的黑丝腿照。 这些照片不是她的,是她从书友群里收集来的。 女孩子也会喜欢好看的女孩子,这是很正常的事。 被拐走的鹿:“好哥哥,给你看看腿,帮我推一下鸭(可爱)” “好的,今晚更新就给你章推。” 公孙瑾回了消息,冷淡地扫了一眼那些黑丝腿照,然后关掉了聊天记录。 心无旁骛地继续码字,公孙瑾停顿了片刻,像是在思考什么,然后拿起手机又看了看。 犹豫了一会儿,选取了其中一张收藏。 “这张……确实还挺好看的。” 林辉今天回来得很晚,几乎是赶在宿管阿姨关门的最后一分钟进的宿舍。 回宿舍见到欧阳瑞爸爸在床上睡觉,倒也没有说什么,只是看了一眼就收回视线。 欧阳瑞趴在桌上睡觉,睡得很沉。 林辉见状,走过去拿起了欧阳瑞白天穿的那件旧校服,盖在了他身上。 公孙瑾将这一幕看在眼里,林辉转过脸时,两人的眼神正好交汇在一起。 “这么晚了还不睡吗?” “你不也没睡吗?” 林辉叹了叹气,悠悠地道:“我比较忙。” “是腰子比较忙。” 公孙瑾打趣道。 林辉微微一愣,旋即看了他一眼。 “你看到了?” “没有,猜的,音乐社的那个女生?” 公孙瑾随口道。 “你怎么知道的?” 林辉闻言,不禁来了些兴致。 公孙瑾没有回答,能很轻松地看透一个人,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我这个人是不是很贱?明明有了凯蒂那么好的女朋友,还是不满足。” 林辉笑着脱下鞋子翻身上床。 他在酒店房间洗过澡了,事前事后都要洗澡,这是他一直以来的习惯。 “这世上每个人都很贱,而且不自知。一个人如果想要证明自己不那么贱,他只会更贱。” “唯一让自己不那么贱的方法,就是承认自己的贱,并且喜欢上它。” 公孙瑾悠悠地道。 林辉闻言,顿时眼前一亮。 “公孙,你说话很有意思,我觉得咱们应该可以成为很好的朋友。” “或许。” 公孙瑾没有否认。 “那句话,是你的原创吗?” “不是,是一个叫王小波的人。” “王小波是谁?我没听说过。” “我老家那边的人,你没听过很正常。” 第11章 三国上传,小说届轰动的开始! 公孙瑾第二天清晨醒来的时候,没有看到欧阳瑞的爸爸,那个男人走得悄无声息。 宿舍里也没见到欧阳瑞的人,只有一件旧校服搭在桌子上。 林辉和唐福林睡得挺沉,公孙瑾轻手轻脚下了床,简单地洗漱完,就出了门散步。 校园的清晨很是凉爽,空气也清新,过山风吹过林间的路,道路两旁的法国梧桐的叶子随风摇曳,哗哗作响。 去食堂买早餐的路上,能看见有早起的男生坚持着晨跑锻炼身体。 公孙瑾觉得这是一件好事,比宅在宿舍打游戏点外卖的肥宅好。 食堂的红枣豆浆卖得很大杯,很香,摸起来也很烫。 酱肉包子便宜又好吃,他很喜欢。 回宿舍的路上,恰好看见远处操场上奔跑着的熟悉的人影。 欧阳瑞穿着一条黑色的运动裤,气喘吁吁地跑着。 辅导员在专业群里发了消息通知,各宿舍的人都要在上午十一点去综合楼前领取教材。 回宿舍后,林辉和唐福林也已经早起。 唐福林仍在背记单词,偶尔闲下来就打开手机聊天。 也许是等到了回复,脸上有了喜色。 林辉对着洗手池的半身镜往头发上打着啫喱水,脸上用洗面奶清洗后,还专门些护肤品。 公孙瑾看了一眼他的书架上,发现了一套《教父》的小说,还有口服的玻尿酸和面膜。 欧阳瑞回来的时候气喘吁吁,浑身是汗,脱了上衣就钻进浴室洗了澡。 “公孙瑾,我能用一下你的沐浴露吗?” “用。” 公孙瑾在手机上用作家助手继续码着字,码完了《开到荼靡花事了》的新章节,又开始给《三国》润色。 恰逢后台发来了通知,“全网第七届翰林杯征文大赛正式开幕,本次征文比赛的主题是历史类小说,欢迎各位读者们积极投稿,本次大赛奖励丰厚……” “翰林杯?” 公孙瑾闻言,在网上开始搜索了一番关于翰林杯的信息。 翰林杯是由政府主持的小说征文比赛,每年的命题都不一样。 不光是网文作者,各界的传统小说家,报刊编辑,甚至是编剧,都会参与进来。 凡事从事文字工作的,基本都会对翰林杯给予高度的关注。 在翰林杯中获奖的优秀作品,不仅会被改编成电视剧和影视作品,得到丰厚的报偿,还会被政府收入国家图书馆。 对作者来说,是名利双收的事。 不知道多少名不见经传凭借翰林杯一飞冲天,这些人最后无一例外,都成了行业内的佼佼者。 无数作者十年磨一剑,就是为了一朝扬名天下。 因此每一届的翰林杯,都会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作品。 所以翰林杯受到的关注度和含金量也是相当的高。 不过因为其征文大多偏向严肃文学,题材受限,对作者的笔力和文学水平要求极高。 网文作者中能做到这一点的人极少,历届的翰林杯虽然也有不少网文入选,但能拔得头筹的还是那些搞严肃文学的业内大牛。 关于这一届的翰林杯,网络上也展开了无数话题。 “我敲,历史文,这可了不得,我认识的好多写历史文的作者,都憋了几年的大招。” “这一次征文怕是要掀起腥风血雨了。” “好家伙,历史文正好是我的强项,我要去试一下。” 严柯是个北漂的文艺年轻,住在长椿街西的地下室。 他从小就爱读历史读书,心里一直有一个文学梦,也从事过网文创作。 也许是题材太小众,也许是没有摸透市场的定位,他屡次碰壁。 “要放弃吗?” 看着作家助手后台的惨淡稿费,他萌生了退意。 卡里只剩下了几百块,美团和支付宝里还欠着钱。 和他同年龄的同学已经有了稳定的工作,只有他还吃了上顿没下顿。 就在他准备重新写简历找工作时,第七届翰林杯征文的消息跃然眼前。 “历史类题材……” 他眸中熄灭的火种突然又燃了起来。 “妈的,老子再拼一把!” 严柯红了眼,咬进了牙冠。 他就不信了,自己是真没有写文的天赋。 今儿就非要把这南墙给撞破! 柳夏惠是个以写荤段子出名的作者,读者们也都是奔着他的开车去的。 但随着时间推移,他的作品都像是随着流水线生产出来的一样,无法突破,只能吃老本。 读者们也说他是江郎才尽,只有一批老粉还在追随。 其实他根本就不想写这类题材的书,他想写的是纵横战国,争王争霸的书。 奈何他已经有了固定的粉丝积累,若是换了题材,连最后的粉丝们也不买账,他就没法生活了。 今天他还是同往常一样应付着码完小说的最新章,看着后台暴跌的数据和订阅,又看了看读者的书评。 “三句离不开一句荤的,多了真没意思。” “你的书怎么老是一个套路啊?” “就那么点东西反反复复写,恶心。” “脑子里只有黄色废料吗?” 柳夏惠一脸颓丧,将消息滑到顶,看到了那段征文的公告。 他深吸了一口气,手指几乎是颤抖着开了一本新书,选了参加征文。 某正在开拍的古装剧组内,导演正在大发雷霆。 “你看看你改的是个什么狗屁玩意?这些戏的主题就是男欢女爱,需要你在上面加什么帝王权术和朝堂勾心斗角?” “滚!拿着你的破烂剧本赶紧滚。不需要你那么多私货,有想法就去单干!” 导演将改编后的剧本扔在了文鹏程的脚下,指着他的鼻子骂道。 周围的摄影师和灯光师等人噤若寒蝉。 文鹏程低着头,将自己熬了很多夜晚才写好的剧本拾起,掸去了上面的灰,头也不回地出了剧组。 没了工作,他买了回家的火车票,一个人来到火车站,心想着或许是自己不适合干这一行。 巨大的电子屏里,闪过翰林杯历史类小说征文的公告。 文鹏程看了看背包里的剧本。 权谋、帝王心术、尔虞我诈…… 历史不就是如此么? 丁峰是帝都师范大学的历史系教授,也是国内早些年有名的历史类题材小说作者。 虽然后来因为颈椎和腰伤封笔,但多年来积累的灵感始终在他心里萦绕着。 每每他看着自己的书架,摩挲着自己出版的小说,总会忍不住手痒,又在纸上写下那么几段故事。 他这人没别的爱好,不抽烟也不喝酒,就是喜欢钓鱼和写小说。 今天看着翰林杯征文的公告,他心里痒得跟猫抓似的。 思来想去,索性把心一横,直接钻进了书房,刷刷写个不停。 多年积累的灵感如喷泉一般迸发,丁峰忘记了时间,在自己的世界如痴如醉。 “老头子,吃饭了!” 老伴催促了几次,仍然不见回应,于是朝着书房走去。 站在门口,见他奋笔疾书,先是微微一愣,然后笑着摇了摇头。 “唉,拿这老东西没办法。” 老伴又去屋子里取出了几张膏药,那是治腰伤的。 一坐就是半天,晚上估计又会喊腰疼了。 “哎,你听说了没?的几个头部作者都要开新书了。” “为了这次的翰林杯?” “对啊,老猫和橘子都开了,现在正在拉票。” “不是?老猫都开新书了?他一直霸占月票榜首的。” “虽然他粉丝多,但我不看好他。老猫写修真还行,但历史太硬核了。读者普遍知识面广,一个点没写好,是要被喷死的。” “橘子常年写历史文的,我觉得他比较稳,就算拿不到第一,也能获奖的。” 各个作者群里,也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公孙瑾在对翰林杯有了一些大致的了解之后,索性狠了狠心。 换到了开到荼靡这个书名的作者账号,发布新书《三国》。 是否参加征文? 是! 虽然公孙瑾还没做好准备,但他也知道,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任何事,会等你做好准备了才开始。 很多事发生的时候,你都来不及准备。 犹豫,就会错过机会。 公孙瑾对自己没有信心,但他对三国演义有信心。 当天上午,他一直沉浸在写书的过程中。 开篇的楔子,不必多说,自然是《临江仙》。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尽付笑谈中。” 光是这一首词的开篇就是王炸。 他已经能想象到,这个世界的读者们在看到这首词的瞬间,会受到怎样的冲击。 不亚于在颅内引爆一颗核弹。 紧接着便是用白话润色过的第一回“宴桃园豪杰三结义,斩黄巾英雄立首功”发布。 原着中对于刘关张三人结义的过程并未细致描写,而是只写了三人同样想去投军,便去了张飞庄上饮酒然后结义。 央视版的三国则原创了些戏剧的改动,增添了几分趣味。 比如有人去张飞的猪肉铺买肉,但挪不开磨盘。 “肉就在井里,可拿不出来。” “挪开磨盘,不就拿出来了吗?” “我们庄家有言在先了,谁能挪开这磨盘,便可任取井中肉!” “挪啊!挪啊!” “你要是挪开了,肉全归你!” “这样,伱们庄家可是要赔上老本了。” 一声怒喝后,关羽挪开了磨盘,将井中肉分与了众多穷人。 当前来买肉的富绅要伸手拿肉时,关羽却扣下了他的钱,分与了众人,豪迈地抚须大笑起来。 关羽是底层人出生,知晓百姓疾苦,乐善好施,嫉恶如仇。 这个原创的情节很妙,将关羽傲上而不辱下的形象表达得淋漓尽致。 紧接着便是张飞前来找茬,捏碎了关羽的一把绿豆。 “什么绿豆,分明就是豆粉!” “某的买卖,货真价实!” “就是豆粉!就是豆粉!就是豆粉!就是豆粉!!!” “你是买豆子还是磨豆子?不买不可乱动。” “捏你几颗绿豆你便心疼,你送掉我许多猪肉又待怎讲?” “哼,你是来打架的?” “某打的就是你!” 二人皆勇武过人,一番酣畅淋漓的打斗之后,刘玄德制止了二人,将他们的双手各自分开。 彼此寒暄一番后,关羽张飞化敌为友,也算是不打不相识。 三人前往了张飞的庄上饮酒畅谈,聊起了各自的人生往事,不免感叹命运多舛。 有了感情铺垫,三人桃园结义,就变得更加合情合理了。 “关某虽一介武夫,亦颇知忠义二字,正所谓择木之禽,而栖良木,择主之臣,得遇明主。” “关某平生之愿足矣!” “从今往后,关某之命即是刘兄之命,关某之躯即是刘兄之躯。” “但凭驱使,绝无二心!” “俺也一样!” “某势与兄患难与共。” “终生相伴,生死相随。” “俺也一样!” “有渝此言,天人共戮之!” “俺也一样!” 这一段在央视三国也是被众多观众津津乐道的名梗。 和二爷一对比,张飞显得没什么文化。 公孙瑾自然将这一段对白加了上去,增添了些趣味。 另外,央视的剧版三国对三兄弟讨黄巾并没有细致拍摄,只是讲了三人在破黄巾军时中救下了董卓。 得知三人俱是白身后,董卓便轻视他们,扬长而去。 除此之外,灭黄巾就只有几个艺术效果绝佳的运镜。 烽烟四起,头戴黄巾的张角和反抗的起义军高举火把,大声呼喊着“苍天已死,黄天当立。” 镜头一转,残阳如血,张角站在满地的尸骸中,配乐极度的悲凉。 这样拍摄自然是有其用意的,因为三国演义小说中讨伐张角,有一些怪力乱神的剧情。 公孙瑾自然也没有细写,更多的参照了剧版三国去润色,毕竟这次翰林杯的要求是历史题材小说。 所以这样一来,公孙瑾的工作量就很大了。 “人情势利古犹今,谁识英雄是白身?” “安得快人如翼德,尽诛世上负心人。” “董卓命运如何,请听下回。” 写完第一章节,竟然足足用了上万字。 等将这一章发布之后,时间已经过了十一点,公孙瑾的手指都已经感到阵阵酸痛。 “接下来就只等口碑发酵好了。” 公孙瑾暗自想道。 真正优秀的艺术作品,是不会被埋没的。 细想了一会儿,他又登录了“被拐走的牛马”这个账号的马甲,单独发了一个章节推荐。 “我的好朋友写的历史题材小说《三国》,墙裂推荐!” 女生宿舍那一边,钟苓子缩在被窝里哭个不停。 另外三个室友看着这个性格高冷的女孩哭得梨花带雨,纷纷感到很是错愕。 “她怎么了?” “不知道。” “是失恋了吗?” 钟苓子抹去眼泪,给被拐走的牛马发了消息。 “你没有心!为什么要写死苏锦,她明明那么爱世子。为他付出了一切,你竟然让她惨死。” “她死之前还在念叨着世子的名字!” 公孙瑾在女频写的《开到荼靡花事了》是一本古言的虐文,非常的虐心。 最新章写死了一个极具人气的女配苏锦,也就是男主的侍女。 评论区的女读者们骂声一片。 “作者,你让我没有了爱啊!(大哭)” “我就不应该相信他,他的刀好快!” “这个作者是真的牛马!” “快虐死我了,我从凌晨哭到现在,一宿没睡。” “为什么要让苏锦死啊?她是那么善良那么单纯的女孩。” 钟苓子在心里狠狠咒骂着,心想倘若狗作者在他面前,她就是捅上他好几十刀也不解恨。 公孙瑾看着评论,忍不住偷笑起来。 这些女读者最有意思了,他就喜欢她们一边被虐得死去活来,一边哭着求他更新的样子。 另一边的宿舍里,庄晓梦眼眶也微微泛红,也在评论区艾特了作者。 “快点更新,我要让世子给苏锦报仇,鲨了云裳那个贱人!” 下面很快就有书友跟着附和。 “对,赶紧写死云裳!” “快更,我身上像有蚂蚁在爬啊!” “食蚁兽呢?食蚁兽快来救一下啊!” 刘婷这时候也泪眼婆娑,卫生纸揉成了一个个纸团。 “晓梦,我就不该看你推荐的书。” “太虐了,呜呜呜。” “什么书啊?” 易凯蒂凑过来,好奇地问道。 “开到荼靡花事了,超级好看,就是太虐了。” “带颜色吗?不带颜色我可不看。” 王雪彤也跟着附和道。 “这书的两个特点,一个是虐,一个就是带颜色。” 刘婷幽咽着。 王雪彤和易凯蒂闻言,也兴致盎然地看了起来。 庄晓梦见状,嘴角也是微微一抿。 果不其然,没一会儿,易凯蒂脸上就泛起红晕,扑在被窝里咯咯直笑。 但没一会儿,就惊声尖叫起来,然后哇的一下哭出声。 “啊!狗日的作者,你不得好死!” “二公子那么好,你为什么要这样对他?” 书里的二公子潇洒温柔,玉树临风,不知道是多少女子的梦中情人,最后却为了民族大义以身殉国。 王雪彤的眼角也闪烁着泪光,但没一会儿就羞红了脸,在脸红与眼红之前来回横跳。 “二公子怎么了?” 见易凯蒂哭的那么难受,王雪彤心里也堵得慌。 这书虽然虐,但剧情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没一会儿就让她沉迷了进去。 “等等,你先别剧透啊!” “二公子自杀了,为了金陵城的一方百姓。” 刘婷幽幽地道。 “啊啊啊!我还没看到那里,你别说话!” 易凯蒂闻言,捂着耳朵在床上开始打滚。 正当庄晓梦打算发一段长文暴骂作者时,最新章突然更新了。 “咦?今天怎么加更了?” “云裳那个贱人应该要死了!” 她这样想着,赶忙点了进去。 “不是更新啊。” 庄晓梦大失所望,但是看着推荐里的链接还是点了进去。 “三国?作者……开到荼靡?” 庄晓梦美眸微凝,这个叫做开到荼靡,和这个写《开到荼靡花事了》的作者肯定关系匪浅。 她将信将疑地点了进去,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一首恢宏大气的词。 “临江仙?”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 “浪花……淘尽英雄……” 庄晓梦细细品味了一番,像是触电一样,浑身一抖,嗖地一下站了起来。 “究竟是什么人,才能写出这样的词?” 此刻陷入震惊的人不止是他,钟苓子也看着这首词,目瞪口呆。 “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这个开到荼靡,究竟是何方神圣?” 这首词的恢宏大气,甚至让无数看到它的读者舍不得翻页。 当他们翻页后,看到小说第一章的题目,就会情不自禁地产生一个疑问。 究竟是怎样的小说,能配得上这绝妙的词? 一股关于《三国》的风暴,正在悄然酝量。 第12章 迎新晚会 橘子是一名擅长创作历史类小说的老作者,上传的新书发布后,也第一时间在书友群看了书友们的讨论。 “果然,历史系作者的底蕴就是不一样,我看了心悦诚服。” “那必须的,历史文,橘子敢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 “我看了老猫写的,说实话,还行,我还以为他只会写修真呢。但是和橘子的一比,还是差了点意思。” “橘子的文笔看的就是舒服啊。对白很符合古人的习惯,各种细节都十分到位。” 橘子看着这些读者的评论,也深感欣慰。 就在这时,有个读者发了一个截图过来。 “这是我看到的一本叫《三国》的书,太特么牛批了。文笔不比橘子差。” 在一个网文作者群里安利别的书,是要被极端粉丝们暴骂的。 但那个书友还是说出来了,橘子对他有印象,是自己的老粉丝。 事实上,那个老粉丝想说的是,三国比橘子的书还要好得多,但是怕被其他粉丝群起而攻之,就没敢说。 橘子点开了那张截图,只见上面是一段楔子。 起初他还不以为意,但是在看到“临江仙”三个字后,就挑了挑眉,收敛了笑容,变得认真起来。 认真读完这首词之后,橘子陷入了呆滞。 “好一句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这是谁写的?我认识的同行里,没有谁有这个水平!” 他赶紧找到了那本《三国》,点开作者信息看了看。 “开到荼靡?新作者吗?”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一定是老作者的马甲!” 橘子点开了三国,从第一章细细看了进来。 “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开头第一句话就抓住了他的心,让他微微一愣。 “这格局很大啊。” 紧接着看了一段后,连连称奇。 “这历史是架空的吗?作者虚构出来的?有点意思啊。” 一直看到桃园结义,看到关羽对刘备起誓的那一段,顿时坐不住了。 “这个遣词造句,这个对白!绝了!” 橘子急了,开始挨个给自己认识的同行打电话。 “老赵,那本《三国》是不是你写的?” “三国?你也看啊?我还以为是你写的!” “不是我,是一个新人。” “不可能是新人!那个临江仙没有底蕴写不出来的!” 另一边,通过号召粉丝拉票斩获当月月票头名的老猫伸了个懒腰,虽然疲惫至极,眼睛还有血丝,但精神上极度满足。 他准备睡前再看看作者群,却发现作者群已经彻底炸了。 大家都在议论一本叫做《三国》的小说。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点开看了看。 “嘶~卧槽!卧槽!卧槽!” 他一连说了三个卧槽,看完了第一章后,顿时瘫坐在椅子上睡意全无,陷入了沉思。 三国和临江仙,以公孙瑾难以想象的速度在网络上传播开来。 仅仅是那一页的楔子,评论就在短短一小时内增长了上万条。 “膜拜大神!” “现在那些诗词协会写出来的都是啥啊,和这个完全不能比。” “这是哪尊大神跑来写网文了?” “好像是那个被拐走的牛马的朋友,我去问问。” 没一会儿,公孙瑾的两个作者马甲都收到了无数私信。 其实说真的,公孙瑾将《三国演义》这么重磅的作品搬了上来,有些操之过急了。 在看过这么伟大的作品之后,一下子就拔高了读者的预期,对他以后的写作生涯极度不利。 除非他以后能拿出不逊色于三国的作品。 可是有吗? 有肯定是有的,水浒传,西游记和红楼梦。 但是这三本书,公孙瑾还没有到像对三国那样倒背如流的地步。 他更熟悉的是内容是秦始皇奋六世之余烈,扫平六国完成一统,还有楚汉争霸和汉武帝讨伐匈奴。 正好这几段历史,和三国正好是衔接的。 以后将它们改编成小说倒也不错,不会比三国逊色。 当然了,公孙瑾现在还不知道,他上传的小说造成了多么巨大的轰动。 现在是十一点半,公孙瑾宿舍的四个人已经到了综合楼下领取书本的地点。 楼下已经人满为患。 说是要求十一点到,但实际上将各专业的书本开封然后分类,要磨蹭很久。 大多学生都站在那里无所事事,和新认识的同学闲聊着,或者蹲坐在草坪上玩着手机。 易凯蒂在看到林辉的时候,又笑着张开双臂扑了上来,像是乳燕归巢一般。 林辉揽着她的背,轻轻拍了拍。 见她眼眶红红的,于是关切地问道:“怎么了?” “呜呜,发现了一本很好看的小说,被虐到了。哭得好惨。” “什么小说?” 林辉笑着问道。 “开到荼靡花事了。” 在一旁发呆的公孙瑾闻言,神色微怔,看了她一眼,然后迅速收回了视线。 “狗作者,要是让我知道他家住哪里,一定要寄刀片过去!” 易凯蒂嘟着嘴,闷闷不乐地道。 林辉闻言,只是轻轻笑着,温柔地抚摸着她的头发,吻着她的额头。 被周围的其他同学看着,她有些害羞,于是缩在林辉的怀里,脸颊泛起丝丝绯色。 有很多女孩子打量着林辉俊秀的脸,易凯蒂心里很是满足。 看,这么好的男孩子,他是我的,我的…… 欧阳瑞见到了刘婷之后,主动笑着打了招呼。 刘婷微笑着回应,简单地聊了两句后,有些语塞。 于是欧阳瑞开始主动寻找话题。 唐福林看到了王雪彤后,也笑着挥了挥手。 王雪彤只是嘴角一抿,妩媚的丹凤眼摄人心魄。 她今天穿的是很性感的露肩的豹纹连衣裙,该丰满的地方丰满,该瘦的地方没有赘肉。 皮肤白皙,一双美腿很是修长,但又不纤细,大腿有些肉感但恰到好处。 红唇像是燃烧的烈焰,配上波浪卷发,很欲。 有男生主动上前索要联系方式,王雪彤倒是很矜持地拒绝,一直盯着公孙瑾看。 公孙瑾只是在那站着不说话,就成了风景。 有闪光灯在他的眼角亮起,等公孙瑾侧目看去,就会发现有女孩子害羞地低下头,将手机藏好。 趁公孙瑾移开了视线,又偷偷地瞄上几眼。 恍惚间,公孙瑾感觉有人在看着自己。 那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好像知道身后有人一般。 蓦然回首,只见一名气质清冷的少女和他四目相对。 少女的眼眶略微有些泛红,眼眸宛如通透的琉璃。 眼睫很长很卷,浓密得梳不开,像是微颤的蝶翼。 芙蓉如面柳如眉,是她那张不施粉黛的脸,最好的诠释。 披散的青丝被风微微吹得凌乱,拂在她的脸上。 很漂亮的女孩子,穿着干净的白衬衣和格子裙,却尽显优雅。 如果非要用一个词形容她的色彩,公孙瑾会用“月光”。 看了她一会儿,公孙瑾就迅速收回了视线。 世上漂亮的女孩子很多,但和他又有什么关系呢? 花园里有千千万万朵花,但没有一朵是他的玫瑰。 庄晓梦没有主动走上前和他说话,只是心里想着,到时候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了,那张冷峻的脸会是怎样的一种表情。 惊讶吗?亦或是有些欣喜? 各自领取了书籍之后,大家便纷纷离去。 国际经济与贸易这个专业的书特别多,回宿舍的路又很漫长。 所以大家都是带了行李箱过来装书的。 庄晓梦拖着行李箱回宿舍的时候,脑海中想的还是公孙瑾蓦然回首的样子。 公孙瑾长大后的样子让她陌生,但眉心的那颗朱砂痣,还是那么熟悉。 “公孙……瑾……” 少女低声念叨着他的名字,觉得他整个人都变得神秘起来。 下午的时间,公孙瑾依旧忙着码字。 读者们的打赏和评论让《三国》和《开到荼靡花事了》两本书的热度节节攀升。 催更和谩骂声也是少不了的,对临江仙和三国的赞叹也层出不穷。 至于三国架空的历史,也有一些读者提出了质疑,说没有在历史书上见过相似的。 公孙瑾也没有理会这些质疑声,等到《大秦帝国》、《楚汉》、《汉武大帝》三部曲问世,所有的质疑就会消失。 欧阳瑞买了一个瑜伽垫,在宿舍里坐着俯卧撑和平板支撑。 “怎么,要健身了?” 林辉看了看欧阳瑞的体格和肌肉,笑着道。 “嗯。” 欧阳瑞轻轻应了一声,没有说具体原因。 “唐福林呢?” “王雪彤去图书馆,然后他也跟着去了。” 欧阳瑞淡淡地道。 “那个王雪彤,我感觉……” 林辉闻言皱了皱眉,然后撇了撇嘴。 “不咋地?” 欧阳瑞笑着道。 “也不能这么说,就是……不好评价。背后说别人坏话不好。” 林辉耸了耸肩。 出门之前,林辉又特意打理了下头发,理了理身上的西装外套。 “待会新生晚会,你们要不要去看看?在商学院的操场,有音乐社的人表演。” 林辉说着,给那名音乐系的学姐付玉娇发了消息。 “可以啊。” 欧阳瑞坚持着锻炼了半个小时,出了一身汗,然后去了卫生间洗澡。 “公孙,你呢?” 公孙瑾将码完的初稿保存好,揉了揉眼眶。 “经常待在宿舍也无聊,就当出去走走。” 林辉继续说道。 公孙瑾闻言,也轻轻点了点头。 长期码字容易用眼疲劳,网文作者的视力大多不好。 出门的时候,公孙瑾想起了那个晴姨的叮嘱,于是穿上了一件黑白色的外套。 三人沿着校园夜间的小路走着,沿途有高年级的学姐学长骑着单车穿行,有人赶往图书馆为考研准备,还有人准备去实验基地跟着导师做项目。 商学院的操场是整个学校里最热闹的地方之一,院里组织活动也好,音乐社的学生们聚会也罢。 在这里搭建好舞台,搬来音响设备和乐器,就是一场露天的演唱会。 绿茵地上,坐满了来观看的新生。 当有人还小心翼翼地问着联系方式的时候,就已经有人牵上了手。 四周的路灯都亮着,将舞台照得一片光明。 舞台上,音乐社的主唱学姐付玉娇在台上又唱又跳。 一看就是经验丰富的练习生,练习时长起码两年半的那种。 付玉娇是个身材惹火热辣的女孩,打扮很时髦。 头上戴着一顶棒球帽,挑染了紫色和红色的头发束在一起。 长相也不差,属于气质比较御的那种。 用林辉的话来说,就是“像个女人”。 而易凯蒂这样的女孩,在他眼里是女孩,不是女人。 唱完了节奏明快的舞曲,付玉娇的声音又变得轻柔,坐在了舞台边开始唱起抒情的慢歌,小腿轻轻晃悠。 吉他手和贝斯手对于风格的转变也就轻驾熟,显然是磨合过很久。 钢琴手的技法还不错,只是少数跨音节较大的地方没处理好。 不懂音乐的人听得不明显,但在公孙瑾耳中就很不和谐。 付玉娇的脸上带着笑,眼睛在人群里游离,时不时俏皮地打个k。 迎上她视线的情窦初开的小男生,都有一种恋爱的感觉。 最后在人群中看到了林辉后,她笑吟吟地招了招手。 林辉便起身,带着欧阳瑞和公孙瑾朝舞台后面走去。 那里有不少准备演出的音乐社社团学生正在化妆。 准备登场唱歌的人拨着吉他和弦,小声哼唱了几句,试着音。 唱完了几首歌之后,付玉娇就将舞台交替了其他成员,回到了后台。 “学姐,你唱得很好,我觉得出道完全没有问题。” 曹旭是新加入音乐社的成员,在招新的时候看到了这个时髦的女孩,于是心生向往。 在宿舍里苦练吉他曲子,准备在今晚的迎新晚会一展歌喉,好好表现一番。 “哪里哪里,一般般啦。” 付玉娇听着他的恭维,露出礼貌的笑容。 像曹旭这样对他过分热情的男生,音乐社团里比比皆是,一个眼神,她就知道他们心里的想法。 “下一个就是我表演了,学姐想学吉他,只管找我。” 曹旭抱着吉他,拨了几个音试了试手。 这时,正好几个男生走到了后台。 付玉娇见到了林辉,嫣然一笑,脸颊微醺。 目光随即看向他身侧的两个男生。 左边这个个子普通,长相也一般。 右边这个…… 付玉娇陷入了呆滞,过了好一会儿,林辉主动叫了她两遍才让她回过神。 “怎么?看上我室友了?” 林辉打趣道,倒也没怎么生气。 他所在的圈子里,见过了太多东西,所以他一直玩的很开。 “不是……” 付玉娇赶忙收回视线,摇了摇头。 “我无所谓的,你要是能撩到他,只管去撩。” 林辉满不在乎地点了跟烟,笑吟吟地道。 在他眼里,付玉娇不算女朋友,只是可以一起睡觉的人,仅此而已。 易凯蒂才是他的女朋友,但他不会去和她睡觉。 “我哪有~” 付玉娇闻言,有些委屈地走到他面前,没好气地拍了下他的胳膊。 见两人那般亲密,欧阳瑞联想到他和易凯蒂的缠绵,悠悠一叹。 公孙瑾面色平静,像是见怪不怪了。 有些人的做法他纵然不喜欢,但他也不会去评价。 曹旭眼看着付玉娇和林辉那般亲密,心里有些不是滋味,笑容有些僵硬。 “学姐,这是你男朋友?” 没等付玉娇回答,林辉却是矢口否认。 “不是。” 付玉娇还想说些什么,却见林辉一脸平静。 他脸上依然噙着淡淡的微笑,但说出“不是”时那股云淡风轻的样子,让她心里突然有些难过。 昨夜的缠绵像是梦幻泡影一般。 曹旭心里略微松了口气,心想自己还有机会。 “你都会玩哪些乐器?” 林辉对付玉娇笑吟吟地问道,手里夹着香烟的动作散漫又潇洒,一脸玩世不恭。 “钢琴会一点,还有长笛,吉他,刚开始学。” “这个学弟还可以,教了我一些。” 付玉娇说着,看了一眼曹旭。 曹旭闻言,颇有些得意地快速拨动起琴弦,弄出很大的声响。 公孙瑾侧目看了他一眼,微微蹙眉,似乎是被吵到了。 曹旭脸色微变,拨动的动作停了下来。 “学姐,该我去表演了。” 舞台上的男生结束了表演,曹旭意气风发地走上前台。 “他对你有意思?” 林辉歪着头问道。 付玉娇横了他一眼,没说话。 “你会吹箫吗?” 林辉叼着烟,微微眯着眼。 “滚!” 付玉娇没好气地打了一下他的胳膊,林辉只是呵呵笑着。 有些女孩子就是很奇怪,明明知道跟着林辉这样的人无法长久,知道和他没有未来,但还是会自己扑上去。 要问她们为什么,可能就是觉得好玩,很刺激。 她们都觉得好玩比好重要。 曹旭弹的是一首写暗恋的民谣,烟酒嗓唱出来感觉还挺不错。 曹旭的音色不太好,吉他也只能算凑合,但还挺有感情的,音准也找得可以。 所以也不能说差,属于还行的水准,台下也有不少男生在合唱。 他为了练习这首歌,应该付出了不少时间,就是为了唱给付玉娇听。 可惜,他爱慕的学姐昨晚已经被做成了泡芙。 曹旭唱完之后,起身鞠了一躬,台下也响起还算热烈的掌声。 等他回到后台的时候,付玉娇和林辉正聊得火热。 曹旭看在眼里自然是不爽的,但也维持着表面的风度。 公孙瑾看到后台的乐器,不禁有些手痒。 之前在看着曹旭弹吉他时拨弦的动作,他觉得很不舒服。 不舒服的源头在于,他觉得曹旭弹得太稀烂了。 其实作为一个外行人来说,他本不该有这种想法。 但偏偏公孙瑾的原身在音乐这方面极具天赋,也懂得很多。 所以公孙瑾只是听了几个音,就觉得一阵不适。 同时他也很好奇,这具身体,对于音符的掌握,究竟是到了何种程度? “这里的乐器,我可以试用一下吗?” 公孙瑾走到了一把吉他面前,轻声问道。 付玉娇和林辉都一齐看了过来,有些错愕。 “公孙,你懂音乐?” “之前学过一点。” 公孙瑾没有否认。 “这把吉他,是一个学妹的,她刚刚有事,过一会儿回来。” “伱,小心一点,她脾气不太好。” 付玉娇有些犹豫。 “没事,一把吉他而已。她有意见,我就买了。” “公孙,你只管试。” 林辉摆了摆手,很是豪横。 公孙瑾想了想,还是忍不住拿起了那把吉他。 他顿了两秒,突然陷入了呆滞。 就在手指触碰到吉他的瞬间,肌肉里死去的记忆仿佛在一瞬间苏醒了过来。 原身无数个日夜里拨动和弦时,手指的锐痛,也在指尖忆起。 他本以为自己忘了,不记得一点关于原身的记忆,但是没想到,这个身体还记得。 每一个音符的触感,都在指尖缠绵。 曹旭看着他那茫然,不知所措的样子,直接笑出了声。 “吉他不是这么拿的,姿势都错了。” 在音乐这方面,他觉得自己是很有发言权的。 装逼正装到他擅长的领域,他很期待公孙瑾在他面前出丑。 但是下一刻,他脸上的笑容就消失了。 公孙瑾很快就从生疏的状态一下子变得熟悉起来,调整好了姿势。 他抱着吉他,轻轻拨动琴弦。 空灵的前奏略显忧伤,像是告别的歌。 林辉看着他拨动琴弦的指法,目光微微闪烁。 “这个指法,很专业。” 公孙瑾起初还略有生疏,但慢慢的,找回感觉后就愈发熟练。 他一边回忆着《千千阕歌》的曲,在心里默念着歌词,慢悠悠地弹了起来。 这时,舞台外传来了脚步声,一名身着皮夹克的女孩来到了后台。 看到自己的吉他被别人拿在手里,下意识地有些生气。 她正欲发怒,但是在听到那首曲子之后,心情又莫名变得平静下来。 不止是她,后台的其他人都诡异地陷入了安静,没有人出声打扰。 公孙瑾闭着眼帘,沉浸在音乐的世界里。 一直都很喜欢这首歌的他,突然对这首歌有了新的认知,仿佛自己才和它初次相识一般。 林辉看着这个出现在后台的女孩,微微一愣。 那留着金发波波头的女孩,美是很美的,但是全身上下都有一种很危险的气息,让人望而生畏。 这么说也不太对,他林辉还很少从别人身上感到过害怕,只能说敬而远之,不是他的菜。 钟苓子看着面前紧闭着眼帘的男孩,微微一愣。 是他? 她记得来学校的那天路上,在大巴车上睡觉时,曾靠在了这个男孩子肩上,直到醒来才发现。 因为觉得难堪,于是只好灰溜溜地跑开。 想到这里,她不禁有些难为情,想转身就走。 但不知为何,有一种莫名的力量拖住了她的脚步,迫使她待在了这里。 就这样,她静静听着这首从没听过的曲子,也看着那少年的脸。 那张脸是极好看的,和当初在大巴车上初见时一样。 窗外的阳光照耀在他的脸上,仿佛整个人都在发光。 曲终,公孙瑾睁开眼睛,侧目看向她。 这是她第一次看到他的眼睛。 澄澈的眼睛很好看,里面有她的倒影。 第13章 写小说的本质 “这把吉他,是你的吗?” 公孙瑾看向面前的女孩,轻声问道。 “嗯,是我的。” 钟苓子说话时,那冷淡的语气同他如出一辙。 “抱歉,未经允许用了你的乐器。” 钟苓子没有回应,只是端详着他的眉眼,还有眉心的那一点朱砂。 “我可以,用它唱一首歌吗?” 公孙瑾犹豫了一会儿,对她说道。 钟苓子下意识地看向付玉娇。 “我没意见,只是接下来登台演出的是你。” 付玉娇说着,也略微有些期待。 “让他唱,正好我今天嗓子不是很舒服。” 钟苓子的声音清冷,非常好听。 “谢谢。” 公孙瑾道了谢,抱着这把吉他朝着前台走去。 这时候他竟然没有怯场也没有害怕。 原身明明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但这具身体的细胞,还没有割舍掉对音符和舞台的渴望。 每一步临近舞台,他都会感受到,原身的灵魂似乎没有走远。 他正在将它的梦想,一点一点的托付给他。 此刻,公孙瑾站在舞台的中央,觉得自己不是孤身一人的。 聚光灯下是那么明亮,操场上人山人海,少年少女们齐齐看着他。 “这个小哥哥好好看。” “真的唉,好好看。” 有女孩子叽叽喳喳地议论起来,拿出了手机对准了他录像。 “这首歌,也想唱给你听啊。” 公孙瑾低语着,精致却木然得像人偶一样的脸,难得地有了一丝温度,眸中凛然的冷意也悄然融化。 他拨动琴弦,轻灵舒缓的前奏悠悠响起。 没有其他的伴奏,只有单调的吉他声,还有少年清冽的歌声。 舞台后面,钟苓子也期待着,他会唱哪一首歌。 林辉和欧阳瑞也对他翘首以盼。 曹旭也紧紧盯着舞台上的公孙瑾,咬紧了后槽牙,手腕在忍不住发抖。 付玉娇眸中的情绪很微妙,难以用语言表诉。 图书馆门口,王雪彤抱着书本走了出来,面带笑意。 “今天谢谢你了,你的英语很不错。” 唐福林走在她的身旁,目光躲闪着不敢去看他,自顾自地傻笑着。 “也没有很好,一般。” 两人慢慢走着,道路两旁路灯的光芒熹微又暧昧。 “你接下来去哪?直接回宿舍吗?” 唐福林鼓起勇气问道。 “我想去操场上走走,那边挺热闹的。” 王雪彤说着,将一侧的头发挽到耳后,耳朵上的耳钉闪闪发光。 路灯的光照在她的侧脸上,纤细的眼睫在脸上投下分明可数的剪影。 唐福林看着她的侧颜,只觉得那剪影的轮廓太好看。 耳朵上红色的耳钉好看,飞斜的柳叶眉好看。 卷起的眼睫、高挺的鼻梁、还有嫣红的嘴唇,哪里都好看。 唐福林想说些什么夸她两句,但一时间词穷,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 见他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看,王雪彤侧目看向他,微笑着道:“怎么了?要这样看着我?” 唐福林涨红了脸,赶忙移开眼神,但还是忍不住往她那里瞟。 一对视上她那笑起来时眯着的丹凤眼,心就跳得厉害。 那颗不安分的心砰砰的声音,连他自己的耳朵都听得见。 “我漂亮吗?” 王雪彤快速眨了眨眼,既有青春期少女的俏皮,又有成熟女人的性感。 那张媚态天成的脸,一脸浮现在微茫苍白的光里,一半摇曳在阴影里。 “漂亮!像仙女一样!” 唐福林连连点头,说得无比认真。 “噗嗤~你真可爱。” 王雪彤轻掩着嘴,忍不住笑了起来。 可爱…… 唐福林脑子里被这个两个字占据得满满的,再无他物。 那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 这个穷人家的自卑孩子,在有生以来的十八年里,第一次喜欢一个异性。 像是封闭起来的幽谷猛然敞开,呼啸着的大风无休无止地刮了进来。 那风生息不绝,让他的灵魂颤栗。 很满足,很惶恐。 欢天喜地,患得患失。 两人一直走到了操场的跑道上,风中传来了轻灵的吉他声。 很好听,是王雪彤没有听过的歌。 那歌有些伤感,想来是写告别的。 “这歌真好听,你听过吗?” 王雪彤轻声问道,下意识地看向那舞台上的少年。 “不知道,我没有听过。” 唐福林目光有些痴迷。 有些曲子,总是让他听一遍就喜欢得不得了。 也许那些歌本身没什么特别的,特别的是他身边的人。 操场跑道上有穿着运动裤的男孩坚持着夜跑,也有女孩挽着闺蜜的手在散步。 “为什么非要来这里?这里有什么好玩的?” 庄晓梦耷拉着眼皮,沿着跑道慢慢走着,百无聊赖。 “欧阳瑞说操场上很好玩,新生晚会特别热闹。” 刘婷说着,走路蹦蹦跳跳,活力满满。 “我不觉得热闹有什么好的。” 庄晓梦慵懒地道,下意识地脱口而出:“热闹都是别人的,我什么也没有。” 等说完了之后,她才反应过来,这是那本《开到荼靡花事了》里男主的话。 “这是世子的话!” 刘婷笑吟吟地道。 “嗯,我挺喜欢的。” 操场上有风,庄晓梦将下巴缩在了衣领里。 她喜欢安静,一直不喜欢太热闹的地方。 “人呐,安静久了会生病了,总归是需要一点烟火气的。” “我们又不是神仙,对?” 刘婷看着操场上人头攒动,心情莫名变得开朗。 庄晓梦对此不置可否,正当她走着,晚间响起了吉他声。 很好听。 或许是有些词不达意,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总之,听到那曲子的一瞬间就是觉得好听。 她抬起头,试着看向那舞台上的人。 少年的长相很干净,像是冬季了无痕迹的细雪。 声音也是干净的,平淡又略显伤感,没有用花哨的高音炫技,像是一杯清酒。 感情也恰到好处,没有用力过猛的感觉。 这个快节奏的时代,流量至上,娱乐至死。 她已经很久没听到这样的声音了。 庄晓梦就这样停了下来,没有动。 她的世界安静下来,只剩下他的歌声。 刘婷也很认真地听着,眼里像是蒙上了一层大雾。 观众席上,一对情侣正聊得亲热。 “我把眼睛蒙上,你……你可以亲我了。” 女孩子俏脸绯红,羞怯地道。 过了一会儿,见一旁的男友没有反应,于是生了闷气,打了一下他的胳膊。 “别闹,听歌呢。” 男生微微蹙眉,听着舞台上歌手的演唱,一脸沉醉。 女孩正欲发作,但听到了那空灵的声音之后,一时间竟然也忘记了生气。 舞台后面,欧阳瑞听着那首粤语歌,激动得涨红了脸,感到前所未有的亲切。 其他人脸上的表情也格外精彩。 林辉是惊讶,付玉娇是复杂,曹旭则脸色苍白。 钟苓子脸上倒是没什么表情,只是一直默默地看着他。 “当某天,雨点轻敲你窗,当风声吹动伱构想。” “可否抽空,想这张旧模样。” “来日纵使千千阕歌,飘于远方我路上;来日纵使千千晚星,亮过今晚月亮。” “都比不起这宵美丽,亦绝不可使我更欣赏,因你今晚共我唱。” 公孙瑾唱完,微微欠身鞠躬,然后回到了后台。 台下掌声雷动,爆发出阵阵欢呼。 “这首歌好好听。” “我之前没听过。” “那首歌叫什么名字?你听过吗?” “没有,我不知道,我也没有听过。” “求歌名!” “哪位好心人告知一下歌名,还有哪个男生叫什么名字,哪个专业的?” 舞台后面,公孙瑾见众人一脸错愕,也没有回应,只是将吉他还给了钟苓子。 钟苓子接过吉他,轻声问道:“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你很喜欢?” 公孙瑾反问道。 “嗯,喜欢。” 钟苓子一脸认真。 “千千阕歌。” “千千……阕歌?” 钟苓子有些不解,细细思索着。 “阕是量词,意思是首,千千阕歌,就是指千万首歌,很多首歌的意思。” “来日纵使有千万首歌,也比不上你陪我唱的这一刻。” “来日纵使再多人陪我,都不比你陪我的这段时光。” “来日纵你遇人何其多,再无人恰似我。” 公孙瑾说完,付玉娇看向他的眼睛像是发着光。 林辉的眼神满是欣赏和错愕,像是一瞬间想到了很多。 曹旭看着自己手里的吉他,陷入了良久的沉默。 欧阳瑞则激动不已,眼眶泛着热泪。 听着他唱这首歌,就是很感动。 “来日纵你遇人何其多,再无人恰似我……” 钟苓子低声念了一遍,眼里像是有小小的星辰若隐若现。 “这首歌,是你写的吗?” 她看向公孙瑾,眼里有些许茫然。 公孙瑾没有回应,但众人心里都默认了就是他写的歌。 其实公孙瑾想告诉她,这不是他写的歌,但他也不知道该如何解释。 《千千阕歌》是“公主”陈慧娴演唱的经典粤语歌曲,当年红极一时,大街小巷都能听到。 这首歌由马饲野康二作曲,林振强填词,卢东尼编曲。 起初传入内地的时候将阕误写作阙,所以也有《千千阙歌》的名字。 其实真名应该是《千千阕歌》。 这首歌和梅艳芳的《夕阳之歌》用的是同一首曲子,发行时间只差了一天。 天不遂人愿,尽管《千千阕歌》在销量上远远胜出,但是那一届金曲奖还是给了《夕阳之歌》。 陈慧娴也在“千夕之争”后暂离歌坛,出国留学。 迎新晚会结束后,回宿舍的路上。 钟苓子脑海中一直回响着公孙瑾说过的话,唱过的歌,还有那张好看的脸。 她看着身后背着的吉他,思绪有些乱。 “你这是,怎么了?” …… “你粤语唱的好好啊!” “我之前都没听过这么好的歌。” 欧阳瑞神情激动,在公孙瑾身边说个不停。 林辉很是认真地道:“你要不考虑一下,去当歌手。” “我是认真的。” “你这条件不去唱歌,太浪费了。” “以后再说。” 公孙瑾搪塞道。 今天只是小试牛刀而已,但原身展现出来的音乐天赋,着实出乎他的意料了。 “那个付玉娇问我想要你的联系方式,你想给吗?” 林辉说着,一脸平静。 “帮我拒绝。” 公孙瑾没有任何犹豫。 “那个付玉娇不是和你关系挺好的吗?” 欧阳瑞有些不解地看向林辉。 “只是可以玩的程度,算不上关系好。” 林辉很是冷淡地道。 “我还以为,你准备和易凯蒂分手,让付玉娇当你女朋友呢。” 欧阳瑞有些惊讶。 “女朋友,她也配?” 林辉说着,不屑地撇了撇嘴。 欧阳瑞闻言,这时候觉得他有点陌生。 林辉点了跟烟,吸了一口,悠悠地道:“不要在女人身上花太多感情。” “对她们投资感情是最蠢的事。” “你对她们投资感情,她们就把你当成狗去玩弄。” “所以,你也把她们当成狗去玩弄就好了。” “反正大家都在玩弄感情,玩弄自己的,也玩弄别人的。” 他吸着香烟,嘴里吐出一缕浓郁的烟雾。 那夹烟的动作出人意料地潇洒帅气,很有贵公子的恣肆。 “那易凯蒂呢?” “凯蒂不一样,她不是别人。” 林辉摇了摇头。 “说实话,我挺纳闷的,有些搞不懂你。” 欧阳瑞笑了笑,有些不懂他的专情和滥情。 “你和易凯蒂,发生过关系吗?” “没有。” 林辉摇了摇头。 欧阳瑞有些意外地看了他一眼。 “怎么?不相信啊?” 林辉叼着烟,嬉笑者道:“其实我也不敢相信。” “但无论你信不信,这就是事实。” “你睡过几个?”欧阳瑞继续问道。 林辉扳着手指数了数,到最后皱了皱眉。 “我想想啊,记不清了。” “啧,那你怎么会放过易凯蒂?” 欧阳瑞打趣道。 “瞧你说的,我又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坏人。” 林辉没好气地道。 “凯蒂是个好姑娘,和那些烂货们是不一样的。” 这个花花公子轻浮的眼神,在说这话时前所未有的认真。 临近宿舍之际,他口袋的手机响了。 看着来电上的付玉娇,他心领神会地接过电话,倒也没有避讳两人。 “你们先走,我今晚不回宿舍了。” 挂断电话,他掐灭烟头,将烟蒂扔进垃圾桶,一手插兜,潇洒地挥了挥手,头也不回地朝着校外走去。 欧阳瑞看了看他的背影,对公孙瑾说道:“是我错了吗?爱情不应该从一而终?我感觉我的爱情观要被动摇了。” “你的爱情观那么容易被动摇吗?只管坚持你自己认为对的事就好。” 公孙瑾一脸淡漠。 “嗯。” 欧阳瑞轻轻点了点头。 “公孙瑾,对于爱情,你是怎么看的?” “两个寂寞的人发春了,就这么回事。” 公孙瑾面无表情。 顿了半晌,他补充道:“像林辉这样的人,其实也没什么错,只是一年四季都在发春而已。” 欧阳瑞捧腹大笑。 “你为什么可以一本正经地说这么搞笑的话?” 公孙瑾没有回答,只是在走上宿舍楼梯之前,在楼下买了一罐热牛奶。 前世,有个女孩对他说,热牛奶可以治疗失眠。 他就这样记了很久。 拧开牛奶瓶盖,一股浓郁的奶香味扑面而来。 他浅尝了一口,有些像旺仔牛奶的味道,很甜。 牛奶的香味,又让他情不自禁地想起了那个留着金色波波头的女孩。 今天他将吉他还给她的时候,同样嗅到了一股很浓的奶香味。 那天在大巴车上,靠在他肩上睡着的女孩就是她。 只是那时候他没有看到她的正脸。 今天倒是看到了,很漂亮的一个女孩,但不是那种尖下巴网红脸。 虽然气质很冷,看起来也很凶,但是下巴略微有些肉感,还是挺可爱的。 她还说,她很喜欢那首《千千阕歌》。 等等,公孙瑾,你在想什么啊? “你这是,怎么了?” 公孙瑾摇了摇头,赶紧将多余的念头驱走,迅速喝完了剩下的热牛奶。 打开作家助手后台,开始准备码字。 书评区已经爆炸,全是关于三国的。 仅仅是开始第一章,书评区的评论竟然已经上万! 公孙瑾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细看之下,确实是一万多的评论,而且全是好评。 “抱着找茬的心思进来的,这文笔看得我心服口服。” “又是哪个大神的马甲?” “桃园三结义那一段真的看得我很感动。” “就是豆粉!就是豆粉!就是豆粉!张飞好可爱,哈哈!” “关羽好有文采!张飞和俺一样,都只会俺也一样!还是吃了没文化的亏。” “刘备一个卖草鞋的竟然能破黄巾军?你是真敢写,怎么不写他当了皇帝?” 除了大量的书评之外,打赏的数额也极度高昂。 白银盟竟然就有三十多个!更是有三个人直接上了黄金盟! 要知道,这只是一本只写了一章的新书! 而且还是个名不见经传的新作者! 公孙瑾这个扑街觉得像是天方夜谭。 不过仔细想想也可以理解,这可是四大名着级,受追捧是完全合理的。 “就凭这个临江仙,就值得我打赏黄金盟。” “卧槽,是橘子!” “捉!” “居然是橘子本尊!” 关于橘子这个人,公孙瑾也略有耳闻,据说是网站内成名多年的历史类小说的头部作者。 能得到这样的人认可,公孙瑾也是略感欣慰,同时在心里又多次感谢了罗贯中老爷子。 罗贯中先生,对不起,后生无能,生活困顿,只能靠您的着作讨口饭吃,还望您不要责怪。 公孙瑾心里这样默念着,决定暂缓《开到荼靡花事了》的更新,先更新成绩更好的《三国》。 “第二回,张翼德怒鞭督邮,何国舅谋诛宦竖。” “且说董卓字仲颖,陇西临洮人也,官拜河东太守,自来骄傲……” 这一回的存稿已经准备好了,公孙瑾只需要润色一番即可。 上传之前,他也有想过要不要结合一下史实做出修改。 鞭打督邮其实是刘备做的。 刘备性情刚烈,不然也不会有汉昭烈帝之名。 但是转念一想,人家满分答卷放在这里,你改什么啊? 照抄你都不会? 你比人罗贯中还懂三国演义? 就像夏洛说的那样,“你随意篡改我的词,就是画蛇添足!” 所以,公孙瑾还是觉得老老实实尊重原着比较好。 当然了,有些电视剧原创的情节,他觉得比较好的也会加上去润色一番。 唐福林回宿舍之后,整个人心情很好,哼着不知名的歌。 “怎么?今天心情这么好,脱单了?” 欧阳瑞笑着道。 “没有,但是我觉得,我离脱单不远了。” 唐福林说着,情不自禁地傻笑起来。 “真的假的?” 欧阳瑞瞪大了眼睛,赶紧凑了过去。 “嗯,就是王雪彤,她夸我可爱。” “你觉得,她夸我可爱是什么意思?” “是说我看起来很小吗?还是长得很嫩,我是00后的。” 唐福林浮想联翩。 欧阳瑞听着,看着他黝黑的皮肤和略显老成的脸,捂着嘴有些想笑,但他是受过专业训练的。 “加油,福林,我觉得你一定可以成的。” 欧阳瑞拍了拍唐福林的肩膀。 唐福林闻言,顿时信心倍增,转而看向公孙瑾,目光里有些羡慕。 “公孙瑾,我今天看到你上台唱歌了,你唱歌很好听。” 公孙瑾沉浸在码字中,没有回应。 唐福林自顾自地说着和王雪彤的事,热情像是不会熄灭。 他现在满脑子都是那个路灯下,王雪彤巧笑嫣然的模样,还有那个侧脸的剪影。 “公孙瑾,她说我很可爱。” 公孙瑾闻言,码字的手顿了顿,眼里像是蒙上了一层大雾,被勾起了某些回忆。 “女孩子说一个人可爱是什么意思?” 唐福林满怀期待地问道。 公孙瑾回过神来,轻轻地道:“我不知道。” 说完,他就继续码字。 虽然他说话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清冷,但欧阳瑞分明看见了他眼里有一抹怅然。 修改完三国的第二回然后上传,公孙瑾就切换了马甲号,准备更新《开到荼靡花事了》。 写小说的稿酬收益远超他的预期,至少学费和生活费,他是不需要担心了。 只是稿费到账前的一个月,还会比较难熬。 因为要上传三国的缘故,这本书更新晚了很多,很多读者都已经不耐烦了。 南柯一梦:“作者呢?死了没?没死就赶紧起来码字!” 南柯一梦:“今天我一定要看着云裳那个贱人死!” 女生宿舍那边,庄晓梦洗完澡趴在床上,眼巴巴地等待着《开到荼靡花事了》更新。 “怎么还没更新啊?慢死了。” 刘婷也忍不住抱怨起来。 一直到接近零点前的最后一分钟,公孙瑾才将最新章节上传。 熬着夜的钟苓子和庄晓梦心满意足地点了进去。 剧情进入了世子的复仇线,残害苏锦的恶毒女配云裳终于要得到应有的报应! “没错,就是这样,杀了云裳!” 庄晓梦裹在被子里,就探出一个小脑袋,恨得咬牙切齿。 随着她一直往后翻面,进度条越来越短,她开始陷入了恐慌。 要完了?不会?这么短? 继续往下看了一会儿,她陷入了暴怒。 宿舍里另外三个女生也一起抱怨起来,原来她们都没睡,都在追读这本小说。 易凯蒂:“啊啊啊啊!” 刘婷:“狗作者,你不得好死!” 王雪彤:“为什么又在最精彩的地方断掉啊!” 庄晓梦气得浑身发抖,恨不得把手机给扔了。 “再写一段会死啊!” “就是!就是!” “差一点,就可以弄死云裳为苏锦报仇了!居然在这里断章!” 男生宿舍里,公孙瑾睡得很沉,嘴角微微扬起,心里一阵窃喜。 读者最想看什么,就偏偏不让他们看到。 写小说其实就是一个pua读者的过程。 吊足他们的胃口,这样他们才会追着你不放。 与此同时,不知道多少读者们夜不能寐,书评区又是一阵口诛笔伐。 打赏一波接着一波,都是催更的。 “我打赏了个盟主,求求你快点更新下一章!(大哭)” “断在这里好难受啊!” “快更啊,看不到小说最新章,我现在身上像是有蚂蚁在爬。” “诅咒作者生孩子生到一半断掉!” 钟苓子也气得从床上坐起身,拿起手机对被拐走的牛马发起了问候。 “你是真的纯纯牛马!” “你再更一章啊!就一章!” “看不到云裳死,好难受啊,好像有什么东西钻进了我的血管,在疯狂地蠕动、抽搐、挣扎、撕咬。” “啊啊啊啊!好冷!好扭曲!好痛苦!” “快更新!快更新!” 钟苓子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浑身难受。 室友们看着她在床上来回打滚,纷纷面面相觑。 “她不会是吸毒了?” “我看像是。” “戒断反应有这么严重吗?” 第14章 军艺校草 街边的旅店里,洁白的床单有些凌乱。 林辉光着上身,坐在床边点了根烟。 付玉娇躺在床上,盖着被子,媚眼如丝地看着他。 “呼~” 吸了两口之后,林辉穿上衬衣和西装外套,给她的微信转账了200。 “你这是什么意思?” 付玉娇微微蹙眉,觉得自己有被羞辱。 “我尊重从事服务业的人员,没有白嫖的习惯。” 林辉扣上衣领的纽扣,淡淡地道。 “不是,我的意思是,怎么才200?” 付玉娇有些不满地嘟囔起来,颇有些委屈。 “你只值这个价。” 林辉整理好衣服,拿出一瓶香水喷了喷,遮住身上的味道,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只留下失魂落魄的付玉娇。 明明只是相识了一天而已,她竟然当真了。 回宿舍的路上,他看了看手机上的消息。 发现校园论坛和友话君里,到处都是公孙瑾的照片,还有他在迎新晚会上唱歌的视频。 有不少人在求联系方式和他的个人信息。 “这个小哥哥我见过,新生开学的时候,在一个大巴车上,真人比照片还要好看。” “我有次走在路上见过他本人,真的很高很帅的,皮肤也很好。” 就算是国际经济与贸易的专业群里,也有人在提起公孙瑾。 “大家知不知道这个小哥哥是谁?” “不知道,不会是我们专业的?(笑哭)” “真的好帅,不知道他有没有对象(捂脸)” “那首歌好好听,但是我没听过。” 林辉见状,嘴角一扬,于是回复道:“他还真是我们专业的(阴险笑)天真有邪” 公孙瑾自从加入了专业群之后,一直都是潜水,从来不关注群消息,也不出来冒泡。 专业群里瞬间热闹起来。 “真的假的啊?” “我看看!” “是真的!” “空间里有照片!” 很快就有人将公孙瑾高中时期在操场上喂鸽子的照片翻出来发到了群里。 “这个笑容,好治愈。” “awsl,我的少女心啊!” “不好意思,让你们见笑了。这是我老公,现在正躺在我枕头边上(害羞)” 一时间,专业群变得热闹非凡。 很多潜水的学生都开始冒泡,群消息很快就到了99+。 就连辅导员都下场吃瓜了。 “和大家打个招呼天真有邪” 公孙瑾没有回应,也许是没看手机。 “他是我们专业的吗?不知道会是哪个班。” 钟苓子看着群里公孙瑾的照片,小声嘀咕着,鬼使神差地点了保存和收藏。 或许是因为好奇,她进了他的空间看了看。 动态很少,他很少分享自己的心情。 访问公孙瑾空间的人很多,也包括现在的庄晓梦。 那张照片,同样保存在了她的相册里。 她也说不清,为什么要保存这张照片。 也许就像屏幕前的一些男生,看到了黑丝腿照和戳中了xp的涩图,也会偷偷保存下来一样。 别不承认了,你肯定有。 “易凯蒂,你男朋友和我们都是一个班的吗?” 庄晓梦问道。 “不是啊,他是二班的,但是上课和我们四班是在一起的。” 易凯蒂也觉得有些庆幸。 大学教室上课是两个班一起,国贸专业一共四个班级,一三一组,二四一组。 “哦。” 庄晓梦轻轻应了一声。 公孙瑾是二班的人,到时候上课,和她也是在一个教室。 “公孙瑾,你火了,有人把你唱歌的视频发到网上去了。” 林辉推门进入宿舍的时候,欧阳瑞正激动得像个孩子。 “哦” 公孙瑾只是平静地应了一声,继续忙着码字,像极了无情的码字机器。 码完《开到荼靡花事了》的最新章节后,他选择了定时到今天的23点59分发布。 读者们心里肯定跟猫抓一样难受。 如果码完存稿立刻就发文了,她们肯定会不知满足地要求加更。 读者是不能惯着的,只会蹬鼻子上脸。 你一天更一万字,突然有天更了4000字,他们就会骂你,像喂不熟的狼。 但是你一天只更4000字,突然有一天更了一万,他们就会感恩戴德。 先把更新的时间尽可能延后,降低读者的预期。 等以后给出一些惊喜,多更一章,读者们就会心情大好。 这样,他们就会主动送上月票和打赏。 这样才能pua成功! 公孙瑾自己都觉得,这样的作者良心大大的坏。 这是他前世玩一些氪金抽卡游戏时总结出来的经验。 什么“相信我们的游戏会越做越好”,什么“我们的游戏正在蒸蒸日上”,还有什么“为世界上所有的美好而战”。 这些游戏策划都是没有母亲的。 千方百计地省下一个自选箱子,就是为了装他们母亲的骨灰。 三国演义的第二回发布后,同样备受关注。 关于张飞鞭打督邮这一段剧情,读者们都大呼过瘾。 “好喜欢张飞啊!” “关羽:三弟,不可鲁莽。大哥,不如杀了他(坏笑)” “笑死我了,张飞只是想把督邮打一顿。关羽嘴上说着不可鲁莽,却整了句不如杀了他。” 同时也有不少读者对书中东汉末年朝廷腐败的问题感慨良多。 “唉,汉室衰微,朝纲祸乱。连卢植这样正直的大儒也被奸臣陷害。刘备初入仕途就遇到这样的黑暗,大汉没救了。” “大厦将倾,岂是一人之力能改变的。” “总感觉作者是在讽刺现实。” “从古到今不都是这样么?官场送礼什么的。” 公孙瑾见读者们讨论得火热,趁势连续发布了两回。 “议温明董卓叱丁原,馈金珠李肃说吕布。” “废汉帝陈留践位,谋董贼孟德献刀。” 这两回一经发布,读者们就陷入了疯狂。 无数追更的书友一齐挤了进去。 《三国》前几章的故事,公孙瑾不打算做饥饿营销。 到了联军伐董,温酒斩华雄,三英战吕布这些精彩节点时,就是该断章的时候了。 起初刘备三人在联军中籍籍无名,站如喽啰,连一个椅子都没有。 调动读者情绪,让读者们内心鸣不平。 接着再写华雄连斩诸侯联军数员大将,让袁绍为首的群雄们束手无策。 然后在这样的情况下,马弓手关羽请战,饱受斥责和轻慢的同时,进一步调动读者的情绪。 这关羽,当真能斩华雄? “如若不胜,请斩某头。” “酒且斟下,某去便会。” 然后就在关羽放下豪言出战之时。 咔的一下断掉。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读者们肯定会血压飙升,一边狂骂,一边将期待值拉满。 等到关羽拎着华雄的人头回来时,酒且尚温,群雄皆惊,再不敢轻慢刘关张三人。 标准的爽文模板,而且这种爽感,不是用三言两语就能说得清的。 当然了,这样精彩的剧情,公孙瑾肯定需要耗费更多心思去打磨,暂时还不能放出来。 安排好接下来的大纲和剧情之后,公孙瑾就出了门,沿着校园林间的小路散步。 早餐的空气很清醒,带着露水的凉意。 走在路上,有些女孩子看到了他,就会凑到闺蜜耳边小声议论。 “哎,你看,是不是他。” “欸,好像真的是。” “真人比照片好看多了。” “上去要个联系方式?” “你去,我不敢。” 公孙瑾明显感觉到,关注着他的人比起之前多了很多。 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有些人很喜欢。 但公孙瑾很讨厌,觉得无所适从。 被人看着很不自在,非常拘束。 他是不希望别人过分关注他的。 食堂的太阳饼刚刚出锅,鲜红的酱料在灯光下特别诱人。 太阳饼是加了荷包蛋和酱料烘焙出来的一种小吃,很多大学食堂里都有卖。 “两个太阳饼,一杯豆浆。” 卖饼的师傅戴着白色口罩,只露出眼睛打量着他,似乎觉得眼熟,没一会儿就翻出来一个视频,很热情地道:“靓仔,介过系不系雷吖?” “是我。” 公孙瑾看着大叔脸上的笑容,心情又莫名变得很好。 “我好喜欢伱这首歌,就是不知道叫什么名字。” “你会把这首歌录下来吗?” 看着面前师傅期待的眼神,公孙瑾有些不忍拒绝。 “会的。” “那好啊,到时候请告诉我,我一定要去听你的歌。” 师傅的眼睛带着笑,弯弯的,眼角有些皱纹。 公孙瑾从他那里接过豆浆和太阳饼,突然感受到了一种被需要的感觉。 是的,被需要。 也许正是因为有人喜欢自己的歌,所以陈慧娴才会在一度退隐歌坛后又复出。 为了喜欢自己的歌迷而唱。 五块钱的早餐,很随意。 但公孙瑾是满足的。 刚出锅的太阳饼味道很好,松松软软冒着热气,很香。 这种小吃得趁热,凉了之后完全没有口感可言。 出食堂的时候,庄晓梦正好和刘婷一起走过来。 两人的目光短暂地有过交汇,又迅速移开。 公孙瑾自顾自地吃着东西,吃相不算很优雅,也懒得故作优雅。 总之,看他吃东西时那么香的的样子,就很有食欲。 庄晓梦盯着他的腮帮子和滚动的咽喉,看了好一会儿。 “他吃东西的样子,看起来好可爱……有种反差萌呢。” 她情不自禁地拿起手机拍了照。 没一会儿,一张公孙瑾吃饼的照片就被发送到了专业群里。 “哈哈,他吃东西的样子很呆啊。” “好可爱。” “我感觉他吃得好香(笑哭)” “真的,看他吃东西,我都饿了(纠结)” “啊,我死了。” “我的少女心啊。” “看起来这么高冷,吃东西的样子又特别活波,哈哈。” 庄晓梦浅浅笑着,微微红着脸用这张照片做出了表情包,发到了专业群。 南柯一梦:“喂公子吃饼jpg” 公孙瑾看到之后,也忍不住皱了皱眉。 天真有邪:“无聊” “哈哈哈,是本人。” “捉!” “捉到本人了。” 庄晓梦忍不住笑了笑,也去了卖太阳饼的档口,买了和他一样的早餐。 “确实还挺好吃的。” 尝了一口之后,她很满意地点头。 少女的美眸微微眯着,对于未来,似乎有些期待。 下午两点,阳光正好。 各专业新生开始到指定地点领取军训服装。 年轻的学弟学妹们从宿舍楼鱼贯而出。 一些到了大四,濒临毕业的学长学姐们看着新生们稚嫩的面孔,也会有些感慨。 自己军训的时候好像才发生在昨天,怎么今天就要毕业了? 军训的衣服分了两套,一套是迷彩服和贝雷帽,一套是浅绿色的衬衣,加上领带和领带夹。 公孙瑾和林辉个子高,拿的是最大的一码。 欧阳瑞和唐福林拿的是码,在宿舍换衣服的时候,唐福林一直觉得尺寸过大,嘴上没少抱怨。 欧阳瑞则换上了军装,在宿舍的半身镜前来回看了好一会儿,颇有些自恋。 “我现在帅不帅?” “帅!” 林辉脱口而出,顺势鼓了鼓掌。 很少说话的公孙瑾也说他是个当兵的好料子。 林辉换上了迷彩服之后,本就挺拔的身材更显英武。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他也很是满意,让公孙瑾帮忙拍了一张照片,发给了易凯蒂。 “我帅吗?” 林辉挑了挑眉,对欧阳瑞说道。 “帅,就是你这笑,有点像。” 公孙瑾打量了他一番,微微颔首。 “军艺校草。” 林辉闻言,顿时眉开眼笑。 “哈哈哈,还是公孙会说话,深得寡人心意。” 公孙瑾换上迷彩服,简单打理了一下。 林辉和欧阳瑞就连连称赞,说他简直比军艺校草还军艺校草。 唐福林在换上迷彩服后,则用手机开了美颜,找准角度拍了好多张照片。 仔细对比了一下,又问欧阳瑞,哪一张最好看。 欧阳瑞看到之后,咧嘴一笑。 “你这磨皮,快把五官都磨没了。” 唐福林有些不好意思,他的皮肤确实粗糙了些。 思来想去,又红着脸看向林辉。 “林辉,我能用用你的洗面奶吗?” 林辉微微皱眉,他不喜欢别人用他的东西,但还是很大方地从柜子里拿出来一盒递过去。 “送你了。” “谢谢!” 唐福林大喜过望,赶忙到了洗手池,按照说明开始洗脸。 心想林辉那么有钱,送他点东西也挺正常的。 芦荟的气味很清新淡雅,在脸上泛起温润的凉意,很舒服。 本来打算出门的三人停了下来,一起等着他。 直到集合的时间越来越近才开始催促。 “走啦,要集合了。” “晚了会被教官骂的。” 唐福林磨蹭了好半天,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总感觉皮肤变好了很多。 “欧阳瑞,我现在皮肤是不是比之前好了很多?” 唐福林一脸期待地看着他。 “嗯,是的。” 欧阳瑞其实看不出来变化,但还是顺从着他。 对着镜子打理了下头发,唐福林又拍了好些张美颜过的照片,缠着欧阳瑞让他挑两张最帅的。 林辉和公孙瑾对视了一眼,笑了笑没有说话。 欧阳瑞有些无奈,在去操场集合的路上还在帮他选照片。 “这张吗?我也是觉得这张最帅。” 唐福林没什么主见,觉得欧阳瑞审美不错,于是将这张照片发给了王雪彤。 “换上军训服后的照片(龇牙)” 王雪彤回复得很快,也许是正在看手机。 “帅哦(点赞)” 唐福林心花怒放,觉得今天的晚霞特别美。 傍晚天气没那么热,新生军训的各个连队集合倒也正好。 公孙瑾走到操场上之后,在队伍里站好。 恍惚间,眼角有闪光灯亮起。 他无意中侧目,正好在隔壁的女子连队里,见到了之前在食堂拍他吃饼照片的女孩。 那女孩侧过脸,耳鬓微微泛红。 她喜欢拍照,看到美好的事物就想拍下来分享给别人。 尤其是看到公孙瑾的时候,她总觉得,这人是很美好的,所以就想用照片记录下他的样子。 专业群里,多了一张他穿着军装的照片。 照片拍摄的角度和光线恰好,将他拍得非常帅。 不少看到了照片的女生都开始舔屏。 男生看了也会被掰弯的那种。 “哇,好帅!(好色)” “不行了,这个人居然比我还帅。” “军艺校草!” 专业群里不知道是谁率先称呼,引得无数人复制。 群消息一眼望去全是齐刷刷的“军艺校草”。 第15章 军训拉歌 操场上坐满了三三两两闲聊的学生,换上了军装,有些人依然是那么引人注目,仿佛是站在聚光灯下天生的主角。 甚至不少教官都把注意力放在了公孙瑾身上。 “列队!” 随着一声中气十足,颇有些威严的女声,女教官吹响了口哨。 公孙瑾和室友按照身高排好顺序,接着就开始点名。 带他们的是个英气十足的年轻女教官。 看年纪比她们大不了多少,留着利落的短发,五官英挺,小麦色的皮肤看起来很是健康,嗓门很大。 “不要讲话!” 她秀眉一蹙,吼了一嗓子,纷乱的方阵就噤若寒蝉。 “好凶。” 欧阳瑞忍不住嘟让了一句。 “谁在说话?” 教官呵斥道,看向方阵的中间。 “报告教官,是他在说话。” 曹旭指了指欧阳瑞,眼里颇有些怨气。 “你,出来,五十个俯卧撑。” 教官指着欧阳瑞,淡淡地道。 “我……” 欧阳瑞左右看了看,觉得有些委屈,看向曹旭的目光很是不满。 “没听见吗?五十个俯卧撑,做完了才准归队。” 欧阳瑞瘪着嘴,在不少人幸灾乐祸的眼神中站了出来,在草地上做起俯卧撑来。 “动作不标准,你就是这么做俯卧撑的吗?胳膊抖什么?还抖?” 教官呵斥的声音很大,方阵里的其他同学甚至不敢抬起头去看她。 隔壁方阵里也有不少人看了过来,隐隐有些害怕。 欧阳瑞哆嗦着,咬了咬牙,卖力地做了起来。 “你,也出来,五十个俯卧撑。” 正当曹旭正暗自窃喜时,教官神却指着他,一脸冷漠。 “教官……我……” 曹旭脸上的笑容凝固了,有些不知所措。 “耳聋了是?听不懂?” 教官瞪着眼,一声怒喝。 曹旭一脸不悦地出列,在欧阳瑞旁边坐起了俯卧撑。 “收腹!收腹!” “屁股撅那么高干嘛呢?” 教官轻轻踢了踢他的腰腹。 看着曹旭唯唯诺诺的样子,欧阳瑞的脸上又有了笑容。 方阵里也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我呢,不喜欢打小报告的人,明白?” 教官背着手,走到了队伍前方,神情倨傲。 不来点下马威,这些毛孩子是不会听话的。 “自我介绍一下,我姓阮,你们可以叫我阮教官。” “你,做连队的队长。” 她走到队伍后面,指了指林辉,也没管他同不同意,直接递过去一张名单。 “现在开始点名。” 林辉很老实地接过名单,上前开始点名。 “方悦!” “到!” “王佳乐。” “到!” …… “公孙瑾!” “到。” 公孙瑾话音刚落,隔壁的方阵里就有一些女孩子看了过来。 那声音不仅仅是好听,还有一股天生的清冷。 “眼睛都往哪里看呢?没见过帅哥啊?” 隔壁女子方阵的男教官轻轻咳了咳。 “我不帅吗?都看我啊。” 女孩们哄笑起来,莺莺燕燕的,吸引了不少男生。 因为方阵是男女分开的缘故,女教官又不多,男教官就喜欢抢着去带女孩子的方阵。 原本公孙瑾这一个方阵应该是这个男教官带的,但挤破了头也没抢到。 于是一脸谄媚地找到了一名带女孩子方阵的阮教官。 好生商量了一番,就互换了方阵。 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在部队里全是男的,连头母猪都难得见到。 新生军训,谁想带男生啊? 反正,阮教官也不太爱带女孩子,理由是女孩子经常哭哭啼啼的,挨不得骂。 “身材可以,长相也挺好,去标兵方阵吗?那边训练量小。” 阮教官走到了公孙瑾身旁,打量了一番,拍了拍他的背。 身姿很挺拔,简直是天生的衣架子。 “不了,就列兵。” 公孙瑾轻轻摇了摇头。 “行!” 教官有些意外,但没有多说。 接着又从方阵里挑了两个身材和长相比较好的男生,让他们去标兵方队报道。 见男生方队里还有不少人盯着一旁的女生方队的人看,教官有些不满。 “你们这些叼毛,是不是没见过女人啊?” 这时,欧阳瑞做完了俯卧撑,起身准备离开。 “我说了让你走了吗?” 欧阳瑞很老实地回来,站在原地苦笑。 “要先说报告教官。” “报告教官,我做完了。” “归队。” 得到了归队的许可,他才回到自己的位置。 “坐下,今天晚上先教你们唱军歌。” “坐下的时候,不要讲话!” 阮教官很有军人的气质,言语间有一种不怒而威的威严。 待到大家都安静了,进入了军训的状态。 她便柔声问道:“强军战歌,你们会唱吗?” 安静下来的她,倒也挺像是邻家姐姐,更平易近人。 一片寂静,没有人出声。 “不会没关系,但是一定要听话,要认真学。” 女教官润了润嗓子,然后开始唱:“听新征程号角吹响,强军目标召唤在前方。” “听新征程号角脆响,强军目标召唤在前方。” “你们都唱得什么啊?噼里啪啦的,跟下饺子似的,一点也不齐!” “听新征程号角吹响,强军目标召唤在前方。” “听新征程号角吹响,强军目标召唤在前方。” 第一句来来回回唱了好几遍,教官这才开始教第二句,她要求是很严格的。 隔壁方阵里的女孩们则聚集在一起唱着《打靶归来》,头上的贝雷帽像是鲜艳的红花。 操场上的灯光都亮着,风很温柔,伴随着夏夜的蝉鸣。 月色照拂着那些青春靓丽的少年少女的脸上,很美。 “日落西山红霞飞~战士打靶把营归把营归~” “胸前的红花印彩霞,愉快的歌声满天飞~” 女孩们的歌声很是嘹亮,引得男生们不安分地又往那边看。 一眼望去,那些或天真或妖冶的脸,不知道是多少男孩子们念念不忘的青春。 “你们怎么一点音乐细胞都没有?真笨!” “我嗓子都要炸了,你们有谁歌唱的比较好?代替我一下。” 阮教官拧开保温杯喝了口水,看向林辉。 “公孙瑾唱得很好,让他来。” 林辉坏笑着,坑起室友的时候,他是不会手软的。 “伱,可以唱吗?” 阮教官这便看向公孙瑾。 隔壁方阵里,庄晓梦频频侧目。 “可以。” 公孙瑾微微颔首,在全场瞩目之中来到了方阵前面坐下。 不少女孩子对他目送秋波,惹得连队的男教官有些吃醋。 “听新征程号角吹响,强军目标召唤在前方。” 他第一句刚刚开口,操场上但凡是听到的人纷纷露出错愕的神情。 他是用美声唱的,声音格外高昂。 听着让人的灵魂都仿佛在颤抖,像穿过暴风雨高歌的海燕。 和之前唱千千阕歌时,那清冽平静的歌声迥然不同。 公孙瑾也有些意外,当着众人的面这么开口这么一唱,竟然习惯性地用上了美声,声带像是形成了肌肉记忆。 音准怎么这么好?而且这个音色和换气,简直好得无可挑剔。 就在他心生疑惑时,脑海中有一幅幅画面浮现。 有原身一手拈着纸条,用呼出的气息吹着纸条锻炼着肺活量的情景。 有练歌练到声音嘶哑,咳得难受的画面。 还有拉小提琴像是锯木头被嫌弃,一个人独自在树林里练习小提琴,被蚊子咬得满身是包的样子。 不爱运动,但为了锻炼气息增大肺活量,还是坚持每天早起晨跑。 练习久了,手指疼得厉害,但还是坚持着拨动吉他的琴弦。 因为音乐老师的一句“你美声唱得不好”,就拼了命地练习美声。 最后他成了音乐生里美声唱得最好的人,逼得老师收回了评价。 你为了这个梦想,付出了这么多啊。 他现在的嗓子和演唱功底,是原身夜以继日,刻苦训练的结果。 阮教官看着面前俊秀的男孩,表情也很是惊讶。 在部队她也听过不少文艺兵组织的歌唱比赛,这种一开口就让她的灵魂颤抖的声音,真不多见。 仿佛全身上下所有的毛孔都张开了一样,在愉快的呼吸。 “真好听……” 庄晓梦低声呢喃着,看向公孙瑾的眼神变得很是复杂。 公孙瑾唱得很好,连队里对音乐有所涉猎的人,都能听出他的基础非常稳固。 慢慢的,隔壁方队的教官也教累了。 “喂,你坐在中间,也教教她们。” “有帅哥教你们,都好好唱啊。” 公孙瑾下意识地看向阮教官。 “去。” 阮教官巧笑嫣然。 公孙瑾站起身,在两个方阵中间的位置坐了下来。 “哦!” “呜呼!” 女生方阵里顿时响起一片尖叫。 “他帅不帅?” 阮教官打趣道。 “帅!” 王雪彤喊得最大声,脸颊微红。 庄晓梦脸上带着浅浅的笑容,也跟着应和。 方队里紧接着便是一阵哄笑。 看着那些青春靓丽的女孩子们,公孙瑾不动声色地收回了视线。 教强军战歌,也教打靶归来。 女生方队的声音明显大了很多,像是突然有了动力。 “没吃饭呢?声音连女孩子都不如吗?” 阮教官看着男生连队。 林辉突然加大了声音,吼了起来。 男生连队里的声音也一时间变得响亮。 集训结束,阮教官看了下时间,交代了一些重要的着装礼仪,比如贝雷帽和领带的正确戴法,然后宣布解散。 “你们如果想出去吃宵夜或者买点东西,就脱了这身衣服再出去,别给这身衣服抹黑。” “穿上这身衣服,你们就是一个兵。” 回宿舍的路上,夏蝉仍旧不知疲倦地叫着,倒也不会太冷清,路灯的光熹微又温柔。 有三三两两的学生结伴而行,在静谧的校园里散步。 大二大三的体育生在操场上夜跑。 远处的教学楼和宿舍窗格都亮着,暮色中只能看清一个个发着光的方型格子。 回到宿舍,洗了澡。 公孙瑾就开始着手接着码《三国》的后续,在温酒斩华雄的关键节点上断掉,又引来一阵读者们的叫骂声。 但骂归骂,读者们都是口嫌体正直,乖乖地送上了月票和打赏。 闲下来休息,看群消息的时候,公孙瑾发现那张军艺校草的照片已经传开了。 联想到自己在方阵中时,眼角亮起的闪光灯,还有那女孩略显狡黠的目光。 公孙瑾微微皱了皱眉,有些生气。 他在群消息里往上翻了翻,很快就找到了发照片的人。 又是那个熟悉的名字,“南柯一梦”,之前拍他照片,配上“喂公子吃饼”的文字做成表情包的人也是她。 天真有邪:“你无不无聊?南柯一梦” 庄晓梦看着,冷若冰霜的俏脸上突然有了一丝笑容。 一想到那个天性清冷的男孩一脸气急败坏又无可奈何的样子,她就忍不住有些想笑。 第16章 你的眼神 骄阳似火,军训开始的第一天。 公孙瑾第一个起床,顺带叫醒了其他三个室友。 食堂买完豆浆和包子,一边吃,一边往操场上集合的地方赶。 沿途不时能看到有学生在整理衣服和贝雷帽。 训练的内容很简单,也很枯燥。 “全体都有,向左转!” “稍息!” 鞋子在草坪上磨擦的声音清晰可见。 “立正!” 手指贴在大腿上的声音整齐划一。 “站会军姿!” 阮教官看了看手表,淡淡地道。 “眼睛平视前方,不要左右乱看,头摆正,腰挺直。” “挺胸收腹,五指并拢,中指紧贴裤缝。” “两腿并拢,脚跟并在一起,脚尖分开60度。” 她一边说,一边走到方阵里帮几个站姿不标准的男生进行调整。 正值晌午,太阳暴晒,让人皮肤泛起刺痛。 半个小时后,不时有微弱的叹气声在方阵里响起。 隔壁方阵有些身娇体柔的女孩子们被太阳逐一迷倒,被带到了树荫下休息。 “现在的女孩子身体素质都这么差的吗?这是第几个了?” 阮教官教官皱了皱眉。 之前在军训体检的时候,甚至还有女生因为没吃饭,验血晕倒的。 “好了,休息一会儿。” 阮教官看了看手表上的时间,于是就带着他们走到了一处离宿舍楼比较近的阴凉处避暑。 不少女孩把各种各样的衣服晾着外面,绅士们都伸长了脖子,恨不得戴上望远镜仔细研究一番。 “我看到了黑丝!” “我也看到了!” “黑丝,哪里有黑丝?” 女生方队走了过来,坐在了离男生们很近的地方,不少男生的眼珠子又跟着一起转动。 “阮教官,咱们拉歌吗?” 女生方队的教官笑眯眯地道。 “拉歌有什么意思啊?我们玩个游戏。” 阮教官拍了拍手,站起身走到了两个方队中间。 “规矩是这样的,一男一女面对面坐,男生呢,要对你们面前的女生唱一首情歌。如果女生没有笑,那你就要做十个俯卧撑。” “如果女孩子笑了,那么就要躺在地上,让男孩子双手撑在身体两边,做十个俯卧撑,但是身体不能有接触。” “啊啊啊!” 女生方队里顿时响起阵阵惊呼声。 不少性格腼腆的女孩都涨红了脸,有些难为情。 “男生不能碰到女生的身体,如果碰到了,五十个俯卧撑。” “怎么样,你们敢玩吗?” 阮教官看向男生方队,笑吟吟地道。 “这有什么不敢的?” 林辉轻轻笑了笑。 这男孩的笑容很好看,带着一点痞帅,还有一些坏坏的味道,对女孩子有一种莫名的杀伤力。 “你们呢?” 阮教官又看向女生方队。 “谁怕谁啊?” 王雪彤一手叉腰,瞪着眼睛,大大咧咧地道。 男生方阵里顿时响起一片掌声和欢呼,像她热辣的女孩,总归是受男生喜欢的。 不少男生都坏笑着,觉得阮教官这个游戏是真的够刺激。 那画面光是联想一下就让人血气上涌。 “行,向左向右转!” 两个方阵各自转向,正面对在了一起。 出现在公孙瑾面前的,正好是那个在食堂拍了他照片,略显狡黠的女孩。 那天去领课本的时候,在综合楼下惊鸿一瞥,看到的人也是她。 很漂亮的一个女孩子,只是他还不知道她的名字,只知道她的网名叫做“南柯一梦”。 庄晓梦也打量着面前的公孙瑾,这也是她在如此近的距离,这么认真地看着一个男孩。 眉心的朱砂痣很好看,俊秀的眉眼也好看。 两人彼此对视着,沉默着不发一言。 前排的男生已经唱起了歌,是公孙瑾没有听过,但依然觉得是一首好听的情歌。 很快,他对面的女孩子忍不住捂着嘴笑了起来。 男生方队里顿时响起一阵哄笑。 女孩子羞红了脸,躺在了草地上,耳尖烧得通红。 男生也很腼腆,将双手撑开,抵在女孩身体两侧的草地上,鞋尖也抵在女孩子的脚下,尽量不与她产生接触,然后开始做起了俯卧撑。 “哦哦哦!” 男生方队里顿时响起尖叫和欢呼声。 女生方队里的女孩子脸上也都笑意,当然也有女孩子一脸凝重,觉得这样太丢人了,所以轮到自己的时候绝对不能笑。 但人的情绪是一种很难控制的东西,在听到那些笨拙的大男孩唱的情歌之前,很多女孩子觉得自己是不会笑的,但十有八九都还是笑了出来。 唐福林对面的女孩梳着金色波波头,戴着蓝色的美瞳,眼角有一颗泪痣,非常漂亮。 比起王雪彤还要漂亮得多,只是没有王雪彤那么爱笑。 唐福林看着她,心跳得厉害,连呼吸都有些不畅。 他做了两个深呼吸,唱了一首自己最喜欢的情歌。 从第一句一直唱到最后一句,那女孩始终面无表情,没有丝毫笑容。 唐福林面色窘迫,只得独自在草坪上做了十个俯卧撑。 坐在欧阳瑞对面的是一个叫卓羽凡的女孩,相当的漂亮,颜值比起刘婷要高了很多。 欧阳瑞看得也有些入迷,微微有些脸红,他唱的是一首粤语情歌。 起初唱得还挺不错,也很有感情,但是卓羽凡一直没有笑,很沉得住气。 欧阳瑞甚至心里在想,这人不会是个面瘫? 算了,认真唱好这首歌。 可惜,他最后在高音部分没有上去,破音了。 “噗嗤~” 卓羽凡忍不住笑了起来,然后脸色陡变,急忙恢复成面无表情的样子。 “笑了!” “她笑了!” 男生方队里的人齐声大喊起来。 卓羽凡嘟着嘴,有些不满地看了一眼男生方队,又没好气地看了一眼欧阳瑞,然后很老实地躺在了草坪上。 欧阳瑞将胳膊撑在桌羽凡的两侧,小心翼翼地做起俯卧撑,看着那女孩子泛起红晕的脸颊,心里泛起丝丝涟漪。 长相漂亮的女孩子,终归是吸引人的。 欧阳瑞这时候才发现,原来他并没有自己以为的那么专情。 林辉对面的人是王雪彤,林辉没开口唱几句,王雪彤就轻掩着嘴,咯咯直笑。 然后王雪彤就很配合地躺在了草坪上,林辉也笑吟吟地做起了俯卧撑,乐在其中。 易凯蒂看着这一幕,就是很不开心。 刚刚有男生对着她唱歌,她都没有笑的。 她感觉王雪彤像是故意的。 而且林辉也太不矜持了。 看着王雪彤躺在草坪上一脸娇羞的样子,唐福林心里一阵难受,对林辉也有了些怨气。 依次按照顺序往后推移,最后轮到了公孙瑾。 公孙瑾看着面前的女孩,在阳光的照耀下,少女雪白的肌肤仿若凝结的霜雪,樱粉色的唇瓣像是四月天里的桃花。 公孙瑾没有听过这个世界的情歌,即便是在原来的世界,他也很少听情歌。 他听的歌都是写爱而不得的遗憾,比如《再见二丁目》,比如《小城大事》,再比如《情意结》等等。 至于有哪些当面唱给女孩子的歌,他一时间还真想不起来。 “怎么不唱?” 庄晓梦冷淡地道。 少女的眼眸乌黑明亮,纤长的眼睫微卷,一扇一扇的,特别好看。 “让我先想想。” 公孙瑾看着她的眼睛,看了好一会儿,想好了要唱哪一首歌,才悠悠唱了起来。 “像一阵细雨洒落我心底,那感觉如此神秘。” “我不禁抬起头看着你,而你并不露痕迹。” “虽然不言不语叫人难忘记,那是你的眼神明亮又美丽。” 这首歌经由他之口表述出来,感觉又是很不一样的。 是情歌,但感情的表达如同歌词一样“不露痕迹”。 没有歇斯底里,也没有柔情缱倦。 倒也不是说他唱歌没有感情,而是不轻易将感情流露表面。 用心去体会,自然是能感受得到的。 庄晓梦能感觉到,他在唱这首歌的时候,眼神也不再像之前那样冷漠,有了一丝温度。 “笑了!” “笑了!” “呜呼!” 庄晓梦略微有些惊诧,看着周围欢呼起来的男生们,有些不知所措。 她刚刚,有笑了吗? 就连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在听他唱歌的时候,自己是有在笑的。 “愿赌服输!” 女生方阵这边也开始起哄。 庄晓梦有些羞恼,耳鬓通红。 迟疑了一会儿,还是在草坪上躺下,咬紧了牙关。 “快上啊,小哥哥!” “别害羞嘛!” 见公孙瑾有些难为情,女生方阵里又响起一阵哄笑,纷纷开始催促。 在一众男女暧昧的眼神中,公孙瑾还是俯下身,将胳膊抵在了她的两侧。 少女直视着他的眼睛,并没有躲闪,倒是让公孙瑾有些拘束,下意识地避开了她的眼神。 屈肘下压的时候,两人的脸贴得很近,甚至能感受到彼此温热的呼吸拍打在脸颊上。 她的头发,有一种很清新的薄荷气味,萦绕在公孙瑾的鼻尖。 那樱粉色的唇瓣就近在咫尺,只要他稍稍往下靠近一点,就会和她吻在一起。 在众多男生女生的欢呼声中,气氛很是旖旎。 “一个!” “两个!” 公孙瑾每做完一个俯卧撑,周围都有响起整齐划一的报数声,伴随着女生们的调笑。 毕竟,这样的姿势实在是让人浮想联翩。 只得赶紧中断。 十个俯卧撑,也不要求姿势多标准,所以做起来不费什么力。 无非是心理压力有点大。 做完之后,公孙瑾就赶紧起身。 “那首歌,叫什么名字?” 庄晓梦看着公孙瑾,轻声问道。 这是公孙瑾第一次听到这个女孩子的声音,很悦耳,像山涧流淌过的清泉。 不远处的钟苓子也看了过来,在公孙瑾唱歌的时候,她就听得很认真。 “你的眼神。” 公孙瑾轻声说道。 由蔡琴演唱的《你的眼神》一首很经典的情歌,公孙瑾自然也是喜欢的。 庄晓梦闻言,微微颔首,没有再问。 玩过小游戏之后,太阳也不再那么辣,接着就是继续军训的环节。 “怎么了?站个军姿一直站不好,摇摇晃晃的!” “你们是想站着还是想蹲着?” 阮教官眯着眼,一脸坏笑。 “报告教官,我们想蹲着!” 公孙瑾一阵汗颜,明明蹲姿比站姿折磨多了。 “行,这是你们说的啊。” “全体都有!蹲下!” 蹲下的那一瞬间,不知道多少男生长舒了一口气,发出舒适的呻吟。 阮教官笑而不语,就等着看他们笑话。 对于站久了军姿的人来说,一开始还会觉得蹲姿可以短暂休息,但时间久了,那滋味就格外难受了。 受力面积变小,压强就会增大,脚掌承受的力比站姿要大得多。 蹲久了,腿脚就会很麻很痛,脚掌中央都像是要断掉一般。 果不其然,随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不少男生开始换腿支撑,疼得呻吟起来。 但蹲了许久,阮教官始终没有让他们起身的打算。 又过了一会儿,一些男生痛得叫唤起来,阮教官这才心满意足。 “现在觉得站着舒服,还是蹲着舒服?” “报告教官!站着舒服。” “全体都有,起立!” “站就好好站。” 男生们赶紧站起身,腿脚因为麻木,都有些不利索。 接下来站军姿倒是没人抱怨了。 但是在正步走,还有齐步转正步的时候也吃了不少苦头。 让学生们最期待的,还是一些小游戏。 跳山羊,蛙跳五十米竞速,还有吃西瓜比赛。 大热天里,能吃到新鲜的西瓜解暑,也是一件快乐的事。 “一人一份,吃得最快的额外奖励一份。” “我数三二一开始。” 阮教官将西瓜分发了下去,然后掐着表数了三声。 “开始!” 男生们全在狼吞虎咽,都顾不上体面了,整张脸上都是西瓜汁和西瓜籽。 在一旁观看的女孩们脸上也洋溢着笑容。 女孩们吃起西瓜倒是要矜持一下,毕竟有一整个男生方队的人看着,还是要注意点形象的。 晚上是继续拉歌的时间。 “叫你唱,伱就唱,扭扭捏捏不像样,像什么?大姑娘。” “一二三四五我们等的好辛苦,一二三四五六七,我们等的好心急。” 这些部队的拉歌词都耳熟能详了。 结束一整天的训练,返回宿舍的时候,林辉和唐福林爬上床的时候都使不上劲。 “啊,我现在腿软得跟面条似的!” “我也是,腿完全没力,好酸。” 白天教官让他们蛙跳五十米竞速的时候,他们还不以为然,现在才发现腿部的肌肉变得酸软无力。 “太阳也好辣,我皮肤都晒伤了。” 欧阳瑞轻轻搓揉了一下鼻头,就掉下来一块皮,露出一大片红肿,疼得他呲牙咧嘴。 公孙瑾躺在床上,总是情不自禁地想起那个不知道姓名的女孩。 他在为她唱《你的眼神》的时候,她的脸上带着浅浅的微笑。 那笑容是很好看的,眼睛像是初生的月牙,酒窝也是很好看的。 “像一阵细雨洒落我心底,那感觉如此神秘。” “我不禁抬起头看着你,而你并不露痕迹。” 庄晓梦轻声哼唱着,心里想的却是公孙瑾的眼神。 第17章 庄晓梦的心思 人是一种懂得苦中作乐,也是很容易被驯服的生物。 除了最初的两天有些难熬之外,大多数学生都已经习惯了军训的节奏。 头两天还在说天气太热,训练太累的唐福林也没再抱怨。 公孙瑾一如既往地在码字,关羽温酒斩华雄那一段广受好评,让不少粉丝都很是满足。 不论是原着还是央视版三国演义,对于关羽大战华雄都没有着太多笔墨,但依然十分精彩。 关羽只是纵马迎战,不多时便策马归来,将华雄的人头扔在了帐内。 众诸侯皆惊。 酒且尚温,关羽一饮而尽,尽显豪迈与潇洒。 曹老板便是从那时开始,对容易脸红的傲娇黑长直芳心暗许。 “虽然没有描写具体的打斗场面,但就是看得很过瘾。” “是啊,一去一回,就轻松斩下了华雄的首级。这般云淡风轻。更能说明关羽的武艺高超。” “取汝狗头,犹如探囊取物!” “更夸张的是,关羽回来的时候,酒还是温热的。这说明完全就是碾压,杀华雄跟杀鸡一样,不费吹灰之力!” 虽然打赏的数额日益增长,但是距离稿费发放的日子还遥遥无期,公孙瑾是痛并快乐着。 尽管他已经在生活开支方面很节俭了,但还是面临着最基本的温饱问题。 花呗也好,白条也罢,公孙瑾的额度很少,因为原身之前就没怎么用过,所以那点钱根本用不了几天。 指望完全靠着借贷来支撑一个月的生活开支还是不现实的。 更别说,他有时候走进便利店,看着冰柜里的肥宅水,就会忍不住拿一罐。 他倒也不是很喜欢喝碳酸饮料,就是图拉开易拉罐拉环的第一口。 在接下来的一个月,不对,不止是一个月。 网站发稿费的时间是下个月的12号,有些时候碰上节假日可能会提前两天。 这段时间内,他必须在学校里再找个讨口子的门路。 “解散!” 又是一整天的训练结束,公孙瑾一个人朝着宿舍走去,将林辉、欧阳瑞、唐福林三人都远远甩在后面。 “喂,你们是闹了矛盾吗?” 王雪彤挽着易凯蒂的胳膊走了过来。 “什么矛盾?” 林辉一见到易凯蒂,就微笑着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 易凯蒂眯着眼,很乖巧地蹭了蹭他的手掌,一脸娇憨。 “喏~他都不跟你们一起走的。” 王雪彤冲公孙瑾的背影努了努嘴。 “公孙的性格一直就是这样,没什么奇怪的。” 林辉淡淡地道。 “他这个人,是不是很难相处啊?” 王雪彤眨了眨眼,很想问关于公孙瑾的事情。 “是有一点,感觉他挺骄傲的,好像谁都看不起。” 唐福林小声说道。 欧阳瑞闻言,有些诧异地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果然,我那个室友也是。” 王雪彤不禁莞尔,扭头看了看远处,一个人远去的庄晓梦,身后的影在路灯下被拖得纤长。 林辉看了看唐福林,又看了看王雪彤。 “公孙待人和善,只是喜欢独来独往而已。” “在别人背后议论别人的不是,这样不好。”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唐福林不禁有些脸红。 林辉亲自将易凯蒂送回了女生宿舍。 回宿舍的路上,唐福林和欧阳瑞走在一起。 “欧阳,他刚刚说,在别人背后议论别人不好,是不是就是在讽刺我?” 唐福林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开口说道。 “没有,你不要想太多。” 欧阳瑞摇了摇头。 “那你觉得公孙瑾怎么样?” “挺好的啊,就是不爱说话而已。” 欧阳瑞侧目看着他,很是认真地道。 “但是,他就是……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和你说。” 唐福林回忆着公孙瑾在宿舍的样子。 从开学到军训的这几天,公孙瑾从来没主动和他说过一句话。 唐福林问的一些问题,他也总是低着头玩手机,回答很敷衍,总是“嗯”和“哦”。 这让唐福林一直深信着,公孙瑾就是看不起他。 “你觉得,公孙瑾为什么和林辉话比较多呢?他们两关系还不错。” 唐福林继续问道。 “有吗?我怎么感觉,公孙瑾在宿舍里也没怎么搭理林辉啊。都是林辉在主动找他聊天。” “林辉喜欢哲学和诗歌,还有现代文学。他们两个人有一些共同话题,然后就会聊上一些。” “我们只聊游戏,跟他们没什么好讲咯。” 欧阳瑞摊了摊手。 “应该是林辉家有钱,所以他才和林辉关系好。” 唐福林觉得应该是自己家里穷的缘故,所以公孙瑾才不想理他。 所以他坚信,像欧阳瑞这样和他一样家庭贫穷的人,才是他真正的朋友。 “不要这么想,我们被曹旭欺负的时候,是他帮我们出头的。” 欧阳瑞无奈地叹了叹气。 当初他爸爸要留在宿舍过夜,公孙瑾非但没有生气,反而认真地对他说:“外面宾馆那么贵,住宿舍不是挺好吗?为什么要乱花钱?” 被曹旭欺负的时候,也是他站出来,扞卫了他的尊严。 当天夜里,他一个人趴在桌上睡觉的时候,有个人走过来将那件旧校服盖在了他身上,那人身上有烟草味。 公孙瑾是不抽烟的,那就是林辉了。 所以公孙瑾和林辉两个人,其实并没有因为他们家里穷就看不起他们。 是唐福林庸人自扰罢了。 “那……你有没有想过,他打人那么凶狠,肯定以前就经常和人打架,在高中的时候说不定就是混混。” 唐福林支支吾吾地,找了个理由,不知道是想说服欧阳瑞,还是想说服自己。 “呃……我们还是想想等会去食堂吃什么。食堂三楼有家砂锅面很好吃。” 欧阳瑞一时语塞,赶忙转移了话题。 唐福林还想说些什么,但话到嘴边又欲言又止。 他是有些讨厌公孙瑾的。 每当王雪彤问他关于公孙瑾的事的时候,他就会一阵烦躁。 加上公孙瑾总是那副爱理不理的样子,让他总觉得自己遭到了轻视。 他觉得世人都嫌贫爱富,理当如此。 对于林辉,他一样喜欢不起来。 刚进宿舍的时候,他就对林辉看不顺眼。 因为他觉得林辉太“浮夸”了,精致的西装和夹克,梳理得一丝不苟的发型,手上带着几十万的欧米伽手表。 和家长聊天的时候也是滔滔不绝。 而他的爸爸妈妈,只是老实巴交的庄稼人,没见过什么大世面,在别人家父母面前一直夸人家孩子多么优秀,把他贬得一文不值,还说让他向人家学学。 唐福林觉得很不甘心,凭什么啊? 大家都是通过高考来到这里的,都是同一个层次的人。 我家条件这么差,没有补习班,没有好的老师辅导,也没有优质的教育资源,我还是考上了大学。 林辉要是生在我这样的家庭环境,他没准还考不上大学呢。 不就是家里有点钱吗?有什么了不起的? 我比他差吗? 他要是家里没钱,还能嘚瑟什么?有什么好牛的? 唐福林承认,林辉很帅气也很自信,是他最讨厌也最羡慕的那种人。 匆匆回宿舍换好衣服,将迷彩服扔进洗衣机。 公孙瑾出了校门,准备买一些小吃解决晚餐问题。 校外的小吃摊大排长龙,一眼望去看不到尽头。 只要不怕累,在大学附近摆摊卖点烤红薯、炸串、炒面之类的,不说大富大贵,至少一家人也是实打实的小康水平。 学校有最稳定的客户,消费市场巨大。 大学牲的钱又是最好挣的,尤其是女大学牲。 要是手艺能在一众摊位中脱颖而出,必然赚得盆满钵满。 “一碗炒饭,少放油。” 公孙瑾看了看摊位上食物的价位表,最简单的火腿肠蛋炒饭只要五块钱。 吃饱是没什么问题,味道就不用奢求多好了。 他比较喜欢清淡点的食物,不喜欢油太重的。 炒饭炒面,还有炸的东西,如果不是实在没得选,他都不会碰的。 看着摊上的油渍,有些许洁癖的公孙瑾皱了皱眉,强忍着不适。 临近的摊位上,香肠在烤架上滋滋冒着热油,非常的香。 见公孙瑾看了过来,摊主笑吟吟地道:“帅哥,要不要尝一下?这个是腌羊肉加了洋葱制作的香肠,羊油烤出来很香。” 公孙瑾看了一会儿,有些不自觉地吞咽了下口水。 他感觉自己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吃一顿好的了。 再三思虑,他还是咬了咬牙,决定买一根。 “给我拿一根。” 从老板那里接过烤肠,公孙瑾如释重负地笑了笑。 就在他微笑的那一瞬间,他发现好像有人在注视着他,于是收敛了笑容,往四周张望了一番。 果不其然,在一个摊位上,发现了一个女孩的背影。 那女孩在他看向那边的时候,就背过身去,手里还拿着手机。 公孙瑾微微蹙眉,没有理她。 又过了一会儿,眼角明显有闪光灯亮起。 “咔!” 画面就此定格。 公孙瑾看了过来,目光有些不善,朝着这边走来。 庄晓梦收好手机,面无表情地转身离开。 没走两步就脸颊泛红,迈开步子开始奔跑,活像一只撒欢的兔子。 公孙瑾快速追了过去,往前伸出自己的手去够她的衣服后领。 “站住。” 庄晓梦正跑着,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衣服后面的兜帽突然被一把拽住。 少女两条修长的腿在原地蹬了蹬,无法寸进,然后被一把拉了回去。 “你干嘛?” 庄晓梦停下来,理了理自己卫衣后面的帽子,目光有些躲闪地看着他。 公孙瑾盯着她的眼睛,深吸了一口气。 “把照片删了。” “什么照片,我……我怎么听不懂?” 庄晓梦歪着头,一脸无辜,但是眼睛还是不敢看他。 她是觉得公孙瑾在街灯照耀下,那张脸太好看了。 尤其是他笑的时候。 他很少笑,但笑起来简直能要人命。 所以她又忍不住拿出手机拍了照。 “别装了,我知道之前那两张照片也是你拍的。” 公孙瑾没好气地道。 庄晓梦不说话,只是看着他,偶尔眨一眨眼,露出一脸茫然的表情,试图萌混过关。 她的长相和气质并不是偏甜美可爱的那一类女生,看起来是很冷艳的,有些像黛玉那般,不食人间烟火。 但是,当那张清冷的容颜展露出天真无邪的样子,倒也惹人怜爱,让人生不出邪念。 公孙瑾看着她,也不忍心呵责。 他觉得这姑娘也不像看上去那么孤僻冷漠,反而古灵精怪的,有一些小狐狸般的俏皮和狡黠。 “同学,你的炒饭好了。” 身后传来了小摊老板的声音。 公孙瑾回头看了一眼,又看了看面前的庄晓梦,有些不理解她为什么总喜欢盯着他。 转身朝着摊位走去,付了炒饭的钱,还剩下那个羊肉烤肠没有付。 烤肠份量很足,用的也是真的羊肉,所以价格很贵,一根要卖到十二块。 公孙瑾也觉得是自己奢侈了一把,准备扫码结账。 看着信息上显示的余额不足,公孙瑾眉梢一挑,左右看了看,又低下头。 “等一下,这个网不好。” “没事。” 摊主乐呵呵地,表示不在意。 先后试过了支付宝和微信,公孙瑾发现都显示余额不足。 “怎么回事?怎么会余额不足呢?” 公孙瑾看了看银行卡里的余额,剩余113元。 “不应该啊?我记得还剩下12块的。” 公孙瑾想了半天,就是觉得很纳闷,查找了下信息才知道。 运营商不知道什么时候开通的短信业务,刚刚扣了2块…… “卧槽!” 公孙瑾一下子陷入了尴尬,这下怎么办? 他看了看乐呵呵笑着的摊主,纵使面色再平静,脸色也忍不住有些发窘。 他左右看了看,见庄晓梦还在附近的摊位上逛着,想了想,朝着她走过去。 “那个,打扰一下。” “什么事?” 庄晓梦侧目看着他,不禁有些意外。 “我……手机停网了,你能不能暂时帮我付一下那边小摊的钱,回宿舍连了wifi,我再转给你。” 公孙瑾想了想,撒了一个让自己体面一点的谎。 庄晓梦瞅了他一眼,嘴角一扬。 “我给伱连个热点,你去付。” “这……” 公孙瑾面色一僵,眼睛有些不自然地看向别处。 “怎么?连热点不行吗?” 庄晓梦眨了眨好看的眸子,微微歪着头。 声音很清冽,又带着一丝戏谑。 “你该不会是没钱?” 公孙瑾闻言,脚趾不自觉地抠在了鞋底,但还是故作镇定地道:“没有,十几块谁付不起?就是停网了。” “帮忙付一下,同学。以后你要拍我照片做表情包,你随意好。” 人在没钱的时候,是可以降低底线的,比如现在的公孙瑾。 他现在只想尽快结完账,对于她制作的表情包已经彻底不想管了。 庄晓梦将他的窘迫尽收眼底,不动声色地来到了小摊面前,指了指远处的公孙瑾,然后付了账。 “给你付了。” 她远远地摇了摇手机。 “谢谢!” 公孙瑾道了谢,回宿舍的路上,长舒了一口气。 为一块钱弄得灰头土脸的,真的挺窝囊的。 手机传来了消息提示,“南柯一梦申请加你为好友”。 加完好友,庄晓梦第一句话就是:“你不是说你没网了吗?” 公孙瑾假装没看到。 “哦,有网了,我猜你应该是回宿舍了?” 公孙瑾又装作没看到,只是看着她发过来的消息,就能联想到那个清冷孤傲的女孩,露出一脸无辜的样子。 “既然有网了,那就可以转账了。赶紧转钱过来,十二块。” 庄晓梦唇角微抿。 一想到那个男孩现在窘迫的样子,她就有些想笑。 不是不喜欢他那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模样,只是她想从他身上,看到一些属于人的“烟火气”。 不属于高高在上的神,只属于“人”的气息。 完美无瑕的神,美则美矣,却美得空洞。 人会犯错,会犯傻,会面临窘境,也会不知所措。 正是因为一个人身上会偶尔浮现出这些小缺点和小错误,所以才显得真实。 美得像空中楼阁一样的公孙瑾,当然也是很好的,却并不是她喜欢的样子。 “欠你一块。” 公孙瑾转了十一块过去,银行卡里还剩下三毛钱。 另一边的庄晓梦看着他转过来的钱,秀眉微蹙,不禁有些担忧。 “这个白痴,混得这么惨啊……” 回宿舍之后,公孙瑾吃完饭,洗完澡就开始码字。 林辉没回宿舍,想来是在旅馆颠鸾倒凤。 欧阳瑞和唐福林用笔记本连着校园网打着英雄联盟,时不时能听到唐福林用拳头砸桌子的声音。 “好卡啊!什么垃圾网络!” 没一会儿,卡顿恢复,电脑变成黑屏,他就气得面红耳赤。 虽然环境是很吵,但公孙瑾也还是能沉得下心。 接下来是三国中一个相当精彩的环节,也是他格外喜欢的。 “头戴三叉束发紫金冠,体挂西川红棉百花袍,身披兽面吞头连环铠,腰系勒甲玲珑狮蛮带;弓箭随身,手持画戟,坐下嘶风赤兔马。” 果然是人中吕布,马中赤兔。 “谁敢出战?” “我去!” “此乃何人?” “河内名将方悦。” 方悦战不过五合,被吕布一戟刺于马下。 “吕布休走!” “乃我部将穆顺。” 只是一个照面,穆顺就被一戟戳死。 孔融部下武安国使铁锤飞马迎战,十余合被砍断手腕,弃锤而走。 “吕布这厮英勇无敌,可会合十八路诸侯共商良策。” “只有先擒吕布,方能诛杀董贼!” “我去会会这厮!” 公孙瓒亲战吕布,数合不敌便败退。 随后,一豹头环眼的猛将持丈八蛇矛冲入战阵。 “三姓家奴休走!燕人张飞在此!” 双方激斗正酣,战五十合不分胜负。 “看刀!” 云长提青龙偃月冷艳锯前来助战,战三十余合仍战不倒吕布。 “贤弟,我来也!” 刘玄德持双股剑前来,三兄弟围着吕布,如转灯一般大战,众诸侯都看得呆了。 吕布对着刘玄德虚刺一戟,荡开阵角,倒拖画戟,飞身回营。 时间已经接近凌晨,但依然有无数熬夜的读者在苦苦等候,公孙瑾也算没有辜负读者的期待。 唐福林还在和欧阳瑞打着游戏,公孙瑾没有关灯,只是在睡觉之前拿起手机看了看消息。 看到专业群里有人发了红包,一直都在潜水的他也试着抢了一个。 运气不错,六角钱。 算上qq钱包里的几角钱,正好凑成一块。 “不差你钱了。” 看着他发来的一块钱红包,庄晓梦清冷的脸颊上又浮现出一抹浅浅的笑容。 “这家伙,虽然看起来冷了点,但总觉得莫名可爱呢。” 第18章 不是庸俗,是审美 为期半个月的军训结束得很快,除了最开始的几天之外。 往后的时间发生了什么,公孙瑾都记得不是很清楚。 一天一天,都是平凡的日子。 最后一天方阵从主席台前踢着正步走过时,教官和校领导给予了热烈的掌声。 校长上台发言,知道学生们不喜欢太啰嗦的发言,于是长话短说。 少年席而论道,君子起而行之。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厚德载物。 诸如此类勉励新生的话。 天上落着小雨,气温已经转凉。 校园里广播学院放着一些关于青春的歌曲,倒是让公孙瑾联想到了自己的高中时代。 那时候他在操场上奔跑,风中飘摇着零落的桃花,播音室里放着刘瑞琪翻唱的《晴天》。 那种空灵轻盈的前奏,还有叮咚叮咚的雨声,陪伴了他一整个青春。 说是晴天,却一直是雨天。 阮教官告别的时候,没有说很多话,只是潇洒地挥了挥手,便转身离去。 萍水相逢一场,倒也不会有学生为此感伤。 公孙瑾用光了花呗的额度,私下还找林辉借了些钱才撑到军训结束。 期间晴姨又打电话来问他,是不是没有生活费,还通过微信给他转了一笔钱。 公孙瑾无数次想过收下那笔钱,但最后还是没有接受。 等这笔钱过期退回的时候,又有些懊悔。 他也在质疑自己为什么要这样死撑。 思来想去,可能是三国给了他死撑的底气。 三国的书评区已经超过了五万,荣获了全站历史类小说,甚至全频道小说推荐的第一名。 打赏和月票之类的数据,公孙瑾没有细看,太多了。 各个专栏和营销号以及短视频平台都有关于这本书的推荐。 网上冲浪的时候也能看到诸多关于这本书内容的讨论贴。 甚至连校园论坛,以及周围的同学都对书里的剧情和故事津津乐道。 当然了,书友圈里也存在一些让公孙瑾没想到的情况。 比如三兄弟的粉丝和吕布粉丝之间党派互撕的情况。 女生宿舍里,作为吕吹头子的钟苓子趴在床上玩着手机,正在和名字叫做“南柯一梦”的关吹对线。 苓:“三英战吕布你们看到了吗?” “吕布天下第一。” 南柯一梦:“是的呢,天下第一被一个卖草鞋的,一个杀猪的,一个卖绿豆的打跑了(捂嘴笑)” 庄晓梦撇了撇嘴,表示不以为然。 “纠正楼上,关羽卖的是豆粉(滑稽)” 钟苓子挑了挑眉,小嘴一撅。 苓:“吕布不是天下第一?谁是?” 南柯一梦:“关羽怎么斩华雄的没看吗?而且张飞和吕布打了五十合不分胜负,张飞还是比关羽是要弱一点的。关羽根本不输吕布。” 苓:“关羽斩个华雄也能吹?笑死个人了(捂嘴笑)” 苓:“三个加起来才能和吕布五五开,吕布还全身而退了。关吹赶紧闭嘴(大笑)” 苓:“不讲武德靠围殴才打赢吕布,还恬不知耻地搁那笑(呕吐)” 南柯一梦:“三姓家奴!三姓家奴!三姓家奴!(龇牙)” 隔壁女生宿舍里,庄晓梦气得涨红了脸,在床上翻来覆去。 “楼上急了(狗头)” 苓:“关吹是这样的,他们主子硬实力比不过,就开始拿人品说事(偷笑)” 钟苓子骄傲地扬起了小脑袋,像是一只打赢了架的老母鸡。 南柯一梦:“那我问你,吕布是不是人品不行?(微笑)” “说话啊!别装死!” 苓没有再回复,庄晓梦气得咬牙切齿,给作者发了私信“你为什么要把三家性奴设定的这么强?我不管,你一定要写死他!(大哭)” 不管走到那里,公孙瑾都能听到有人在讨论三国。 毫无疑问,这是一款现象级作品。 已经有很多家公司联系到了公孙瑾,试图买下这本书的影视改编权,但均被公孙瑾拒绝。 三国的价值还没有彻底开发出来,这么早就出售版权太过短视了。 这个时空的网站签约合约有两种,其中一种是收益二八开,网站收20,作者拿80,但是版权归属是网站。 第二种是收益四六开,网站收40,作者拿60,版权归属于作者本人。 相比原时空,真的是很良心了。 一般来说,普通的作者靠写作赚钱的,会选前者。 因为大多数人自己的小说版权是不具备变现能力的,还不如就交给网站自己多拿一些稿费。 而第二种合约,则适用于那些能靠版权获利,存在巨大商业价值的小说,能改编成影视剧、动漫、游戏等等。 三国签约的是后者。 一个清凉的早晨,公孙瑾被一阵闹钟的声音吵醒。 没等他开口,林辉就忍不住开口道:“福林!闹钟!” 欧阳瑞也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看向唐福林的床铺。 唐福林睡得很沉,完全没有醒来的样子。 “唐福林!” 林辉耐着性子大声喊了两下,这才将他叫醒。 唐福林从床上坐起身,揉了揉迷糊的眼睛。 “把闹钟关了!” 林辉话里隐隐有些不满。 唐福林翻身下床,在桌上充电的地方关掉了手机上的闹钟。 “你闹钟设定好了就放在床边,别放在床下,每次关闹钟都要我们说,不麻烦吗?” 林辉看了看早上的时间,没好气地看了他一眼。 唐福林讪讪笑了笑,又爬上床开始睡回笼觉。 有些害虫的闹钟是专门用来叫醒别人,然后让别人叫他起床的。 军训结束后有一天假期休息,然后才是正式上课,所以今天宿舍里几个人都想睡会懒觉,但公孙瑾是不在此列的。 公孙瑾早早起了床,整理好了床铺,将被子叠好,穿戴整齐就开始洗漱。 “不多睡会吗?难得休息。” 林辉裹在被子里,打了个哈欠,有些意外地看了公孙瑾一眼。 “现在有时间了,我要去找份兼职。” 公孙瑾淡淡地道。 之前因为军训时间太满的缘故,他是没办法做兼职的。 林辉闻言,不动声色地应了一声。 躺在床上的唐福林闻言,稍稍有些惊讶。 出了门,宿舍门前的刺槐开了红色的花,非常艳丽。 道路两旁的草丛里开着蓝色的风信子和紫色的薰衣草,很香。 昨夜落了雨,道路有些湿润,道路两旁的香樟落了满地的叶。 呼吸的时候,肺叶中满是雨露的冷冽味道。 一只黑色的燕尾蝶扑朔着翅膀,经过公孙瑾的眼前,停靠在了一株君子兰上。 那翅膀上的花纹很漂亮,公孙瑾有些想将它夹自己喜欢的书里。 又或者,用一台单反相机,拍下这一幕。 食堂的各个档口都才刚刚开业,人烟稀少。 卖豆浆的铺子已经在研磨豆浆,豆浆和酸奶的甜香味从窗口溢出。 那家档口除了卖豆浆,还卖一些广式地区的糖水,以及水果酸奶和双皮奶一类的甜食。 做包子的师傅在案板上捶打着面团。 煮拉面的锅揭开时升起云雾般的热气,汤头非常的香。 公孙瑾闻得出来,有牛骨和白萝卜的香味,还有整只肥鸡。 “您好,请问,您这里需要招收兼职吗?” 公孙瑾来到了一家拉面的档口,这家拉面他尝过几次,味道很是不错,在学校里也是很受欢迎的档口。 “需要的,你是大几的学生?” 档口的老板是一个有些干练的中年女人。 据说是个寡妇,一个人带着上初中的姑娘谋生。 女人挽着丸子头,袖口卷起,身上穿着围裙。 厨房里烟熏火燎,皮肤算不得好,经年累月操劳,眼角的皱纹看去很是明显,头发也有些泛白。 但笑起来的时候眼睛总是眯着,像是糖豆一般。 “大一的。” “课多不多?” “有一点多。” “先进来谈。” 老板娘朝他招了招手。 公孙瑾跟着从边上绕进了后厨。 后厨东西很多,堆着成袋的面粉和酵母粉还有大量的鸡蛋。 葱和香菜,还有八角香叶桂皮之类的调料味道也很浓郁,搅拌在一起。 卤料包和做好的卤肉锅底堆得有点杂,但整体看起来很干净。 “你平时上课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老板娘很是和气,对公孙瑾的态度也很友善。 “周一和周三上午满课,所以只能中午来,周二和周四是前两节有课,可以提前到的,周五上午没课。” 公孙瑾没有隐瞒,将自己的课表时间大致说明了一下。 “行,我这儿还有两个都是大二的,加上你一个,正好时间安排得比较好,不会特别忙。” 老板娘闻言,答应得很爽快。 “工资一个月600,包三餐,可以接受吗?” “可以。” 公孙瑾不假思索。 “行,那你先加一下我微信,到时候通过微信转钱给你,有事情也可以给你通知。” “吃早餐了没有?” 加完微信,老板娘关切地问道。 “还没。” “行,我先给你做一碗面。” 老板娘说着,在案板上开始揉起面团。 揉好了面团,靠近鼻子闻了闻,然后满意地点了点头。 盐水加的恰到好处,发酵的也很好,面团的韧性十足。 她先是在案板上切开一段,然后双手抓住面剂子两端。 一拉一折,一抻一扯,开开合合,她手指灵巧地摆弄着,像是穿花的蝴蝶。 反复对折多次,最后拉好的面条如发丝一般粗细均匀、不粘不断,好看极了。 女人展开纤细的臂膀,把面条在案板上甩了两下,案子上的面粉就象腾起的云雾一样散开。 然后面条就嗖的一下被投到了锅里,像一朵盛开在沸水里的莲花。 公孙瑾全程观看着,精妙的手艺令人叹为观止。 “吃香菜吗?” 老板娘将煮好的面盛在碗里,淋上汤头,撒上葱花,以及卤好的牛肉和白萝卜。 “吃。” 公孙瑾不讨厌香菜。 “试试看,味道怎么样。” 女人将面放在了后台,擦干净了桌子。 公孙瑾挑了一筷子面送到嘴里,面条很是劲道。 汤头也异常鲜美,浅浅喝上一口就很是满足,胃里暖融融的。 “之前就吃过的,很好吃。” 老板娘闻言,开心地笑了笑。 吃碗面,洗碗好之后,公孙瑾就开始了当天的工作。 “今天伱来负责点单,我来教你,这个点单的机器。” “机器出票后,那个票据对着下面的锯齿撕,这样很容易就弄好了,不然就会断开。” “顾客点单后,你就根据他们的单子给他们这个号码牌。” “面好了,你就在档口喊他们对应的号码,记得声音一定要大。” “食堂人多,声音杂,声音小了人家听不见。不要放不开。” 老板娘全程手把手教学,公孙瑾学得很认真,上手也很快。 到了八点,在食堂就餐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公孙瑾已经戴好口罩和围裙,正式接任了工作。 档口里其他几个员工也进了后厨开始工作。 “今天生意比平时好了很多啊。” 老板娘忙碌着,不禁有些感慨。 “可能是因为来了帅哥。” 说话的是一个高挑的女生,叫做宋佳。 也就是在这里兼职的大二学姐。 “是啊,托小瑾的福。” 老板娘微笑着颔首。 公孙瑾穿着整洁干净的白衬衣,身材高高大大,皮肤白净,长相又俊俏。 不知道多少女孩子冲着他来窗口就餐。 公孙瑾只是浅浅笑着,那笑容被口罩遮掩着,只能从好看的眉眼微微弯下时的弧度感受到他的情绪。 庄晓梦每天都要思考三个问题。 早餐吃什么,午餐吃什么,晚餐吃什么。 今天也不例外,站在食堂里,看着琳琅满目的档口,她陷入了深深的纠结之中。 感觉什么都好吃,又感觉什么都不好吃。 她用手指抵在下嘴唇,微微思索着,冷冽的眼眸露出些许茫然。 少女媚态横生的可爱模样十分引人注目,公孙瑾自然也是看得到的。 她惊鸿一瞥,正好和柜台后面的公孙瑾的眼睛对视在了一起。 公孙瑾移开了眼神,少女嘴角微微勾起,快步朝着那个档口走去。 他戴了口罩,但眉心的那颗红痣是不会骗人的。 在拉面档口排队的人相当的多,大多都是女生。 “你好,想要吃什么?” 公孙瑾的声音没有一点温度,带着一股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 但在那些女孩子听来,却格外美妙。 “哇,这个声音,好酥~” “不行了,我爱了。” “???” “我是声控!他的声音!我好喜欢!” “啊啊啊!他刚刚还特意跟我说小心烫!” “你们见过他真容吗?感觉皮肤好好,肯定不丑。” “当然不丑了,真人超级帅的,校园论坛上都有他的照片。” “我好喜欢他眉心的红痣啊。” 庄晓梦发现,很多女孩子都专门盯着公孙瑾看。 不管是取餐还是点餐的时候,眼神总往他那里瞟。 这倒是让庄晓梦莫名有些不舒服。 总感觉公孙瑾像是在出卖美色招揽客人一般。 和古代那些名义上是卖豆腐,其实是卖肉的女人有的一比。 “这些女生也是,看到帅哥就移不开眼,庸俗。” 庄晓梦琼鼻轻轻哼了哼,看向那些排队的女生时,眼里满是鄙夷。 然后,她跟着排在了队伍的后面,并在心里提醒自己“我是来吃面的,不是来看帅哥的,和那些庸俗的人不一样。” “你好,想要吃什么?” 公孙瑾头也不抬地重复道。 “牛肉拉面。” 似曾相识的声音,公孙瑾抬起头,正好看到了面前的庄晓梦。 “好的,稍等。” 公孙瑾将出餐的票据递给了她。 庄晓梦点完单,找了一个座位坐下,远远地看着那个站在档口前忙碌的少年。 她觉得他工作时认真的样子,真的挺帅的。 于是就这样看着他,不知道看了多久,和其他庸俗的人一样看着他。 庄晓梦觉得她这不是庸俗,是审美。 人类普遍具有的,对美好事物欣赏能力。 第19章 生活会将我们塑造成最意想不到的样子 中午,食堂就餐的高峰期。 唐福林和欧阳瑞闲聊着,在食堂点了餐吃饭。 “那边那个,好像是公孙瑾。” 唐福林四处张望着,看到了窗口后戴着的公孙瑾,拍了拍欧阳瑞的胳膊。 “嗯,是他。” 欧阳瑞看了一眼,然后收回了视线。 “他家里应该挺有钱的,怎么也来做兼职?” 唐福林吃着盘子里的菜,小声嘀咕着。 “也许,他家的家庭条件,并不像你以为的那么好。” 欧阳瑞想了想,很是认真地道。 “你有见过他买很贵的东西吗?没有。衣服也好,还有平时吃的东西,都挺普通的。” 唐福林闻言,顿时一愣,突然反应过来,公孙瑾好像真的挺节俭的。 没一会儿,他就看到公孙瑾推着一个推车朝着存放餐盘的地方走去。 在食堂里吃完了饭之后,学生们会把餐盘和碗筷放在专门清理剩饭剩菜的柜台处。 阿姨会负责将碗里的剩饭剩菜倒进垃圾桶,然后将各个档口碗筷和餐盘分类摆放在柜台后面,再集中送到洗碗间清理。 档口后厨的人,再去洗碗间取回各自的餐具,如此循环。 但有时候遇到了用餐高峰期,食堂档口的餐盘不够用了,就需要提前取回,经过紧急清洗后投入使用。 拉面店也是如此,生意好的时候,放置面的餐盘常常是不够堂食用的。 公孙瑾推着小车,在清理剩饭剩菜的柜台后面蹲下身,开始从那些餐具中捡出拉面档口的碗。 那陶瓷的碗很厚很重,像是一口小型的锅,手掌与它接触的时候,会沾上大片的油污。 垃圾桶就在身旁,剩饭剩菜的油脂堆积在一起,形成让人忍不住想要呕吐的气味。 公孙瑾不动声色,只是将那些餐具和碗筷整理好,小心地摆放在推车上。 在食堂工作的阿姨很热情地帮他分捡着碗,冲他和蔼地笑着。 对于勤工俭学的学生,她们大多是很喜欢的,而且公孙瑾个子高挑,长得也好看。 吃完了饭,唐福林和欧阳瑞将餐盘放在了柜台上,只是靠近那里,就忍不住将眉头皱成一团,掩住了鼻子。 泔水的气味十分刺鼻,油渍和剩下的米饭面条拌在一起,让他胃里一阵不适。 唐福林走远了些,又看了看镇定自若的公孙瑾。 公孙瑾戴着手套和口罩,下身系着黑色的围裙,上身是干净如雪的衬衣。 只见他将带着油污的餐盘在推车上小心摞好,然后缓缓朝着食堂档口走去。 这些方形的塑料餐盘,不是餐具,是给学生们端着以防被热汤之类的食物烫伤的。 他一路走着都很慢,时不时抬起头看向前方,以防撞到人,又要低下头看推车里的餐盘,防止它们从推车上滑落。 推车下面的滚轮有一点问题,推的时候不是很自然,特别蹩脚,总是不受控制地左右摇晃。 所以公孙瑾很小心。 到了厨房档口后方,公孙瑾就和其他几个兼职的学姐开始擦拭餐盘。 洗完碗筷,还要忙着点单和报菜,帮忙调料和准备锅底,还有和面。 忙起来的时候脚都没法离地。 一直到接近下午两点,前来用餐的人少了,过了用餐的高峰。 公孙瑾和几个兼职的学姐这才开始吃饭。 午饭有老板娘做的潮汕牛肉丸子和酱牛肉,主食是刀削面,还有牛骨白萝卜清汤。 公孙瑾初来乍到,是很喜欢的,觉得很好吃。 一起兼职的几个学姐倒是因为天天吃的缘故,有些腻味了。 “你们天天吃好像也有点腻了,下午我做几个小菜,咱们吃饭怎么样?” “可以!” “听姐的!” 一起兼职的几个学姐拍手表示赞同。 老板娘和这几个孩子相处倒也没什么架子,很温和的一个人。 档口里总是给兼职的孩子们备着苹果和香蕉之类的水果,冰箱里还放着雪糕。 甚至还经常对她们说,如果想换换口味吃其他档口的东西,只管跟她说,她负责报销。 兼职的同学们也都用姐来称呼她,还经常帮她的女儿辅导作业。 即便是人际关系淡薄的公孙瑾,也觉得这样的关系很不错。 下班后,公孙瑾换下工作服,朝着食堂外面走去。 “哎,你微信是多少啊?” 出门的时候,那个身材比较高挑的学姐宋佳问道。 宋佳是个很会化妆的女孩,打扮也很时髦。 头发染成了粉色和红色的渐变色,粘着的假睫毛很翘,但并不违和,画了桃红色的眼影,眼睛周围还有一些晶莹的亮片。 一闪一闪的,发着光。 跟在她身旁,个子娇小,有些微胖的女孩高月也看了过来。 高月是个不太漂亮的女孩,但特别活泼,性格很开朗,是店里的开心果。 公孙瑾也觉得,她是个很有趣的灵魂。 思考片刻,公孙瑾还是和她们交换了联系方式,毕竟是一起工作的同事。 回到宿舍,刚刚推开门,公孙瑾就听到了欧阳瑞的抱怨声。 “你别老是和对面硬刚啊!你又打不过,就缩在塔下补刀就行了。” “干嘛要一直和他打?” 唐福林红着脸不说话,看着黑白的屏幕讪笑着。 皎月女神和盲僧的尸体倒在了中路防御塔下,对面中单亚索正在回城,头顶不停地亮着狗牌。 ctrl+6都快要摁烂了。 公孙瑾看了一眼唐福林0-3的战绩,心血来潮地多看了一会儿。 看着他蹩脚至极的走位和补刀,忍不住眉头微皱。 “哇!好疼啊!伤害这么高的吗?” 被带着电刀的风挂了一下,触发暴击,皎月女神直接掉了三分之一的血。 唐福林看得目瞪口呆。 “废话,你送那么多,人家电刀都有了。” 欧阳瑞没好气地道。 “你自己先稳住,我现在去了就是送双杀。” 唐福林闻言,红着脸没吭声,在塔下唯唯诺诺,时不时被亚索戳一下,疼得他倒吸凉气。 “哈塞!” “哈塞!” “哈撒给!” 唐福林身上的两瓶红药很快就见底,心态直接炸裂。 “我不响丸辣!” 公孙瑾忍不住说道:“你起来,我来试一下。” 他本来是不想这样的,但唐福林菜得简直不忍直视。 有些人玩游戏就是会让你血压升高,你会忍不住亲自上去教他。 唐福林有些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二话不说直接站起身。 就在公孙瑾接受的那一刻,如僵尸一样的皎月女神突然像是有了灵魂,走位变得极度精妙。 对面亚索刀都要捅断了,硬是一下都没有戳中。 不仅如此,塔刀也是稳得离谱,各种唐福林以为补不到的刀都能轻易补到。 虽然现在被压了两级,但公孙瑾有绝对的信心拿捏对面的亚索。 虽然他玩英雄联盟不算最有天赋的那一类,但也超过了大多数人。 从14岁接触这游戏开始,他用一年时间就打上了大师。 当初也算是校内有名的小代,打单子也赚过不少钱。 “看好了,我是怎么杀他的。” 公孙瑾淡淡地道,从一个离奇的角度甩出一发q技能越过了亚索的风墙,打掉小兵的同时升到7级并破掉亚索的护盾。 亚索现在的血量经过之前的一番消耗,还剩下70。 公孙瑾a了两次小兵攒出第三下月银之刃的被动后,果断使用r月神冲刺,打出被动加w三颗发球以及大招的爆发。 套上点燃,扭掉亚索q的同时,贴身走砍。 公孙瑾没有急着立刻甩出第二发r月神冲刺。 常规情况下qrr确实可以瞬间打出两段大招的伤害,但容易被对手跑掉。 打出一次qr后,等q的cd转好,再打出一次q,就能用三次r了,不论是伤害还是追击能力都强了太多。 预判到亚索e的位置之后,公孙瑾甩出q,接r月神冲刺。 亚索血量已残,见情况不妙赶紧闪现。 公孙瑾不慌不忙地用最后一发月神冲刺跟上,一刀剁掉亚索的狗头! “呃啊!” 亚索倒在了地上,仍旧不忘亮起一个狗牌。 shut down! “牛逼啊!公孙瑾!” 欧阳瑞很是激动。 “哇!这都能杀?” “这什么伤害啊?” 唐福林在一旁看着,瞠目结舌。 “皎月有这个伤害不是很正常吗?” 公孙瑾一脸平静,这时候的皎月还没有重做,打爆发是极快的。 这波击杀后,双方等级追平。 公孙瑾清完线回家补给完装备后,劣势已经很小了。 上线后又找到了一波亚索走位失误,公孙瑾不留情面,一波满血秒掉。 对面打野来抓,公孙瑾镇定自若,在兵线中走砍,收获双杀。 说真的,这种低段位的菜逼,在公孙瑾眼里,全身都是破绽。 回家直接购买杀人书,然后开始全场屠杀,见谁秒谁。 亚索只要出现在他的视野里,就会变成一具尸体。 不管是谁,只要皎月女神r冲过来的瞬间,就可以双手离开键盘。 “lendary!” “lendary!” “lendary!” 公孙瑾的打法残暴至极,欧阳瑞和唐福林看得都头皮发麻,满脑子都是“lendary”。 在二十分钟时,皎月女神已经六神装。 二十五层杀人书加帽子和巫妖纳什法穿棒。 他连中亚都懒得出,走到哪杀到哪。 “卧槽,你杀了27个!” “对面adc太惨了,我都看不下去了。” “就离谱!” 对面的人公屏也开始打字。 蒸汽机器人:“我举报了,对面中路是代练。” 赏金猎人:“这死妈亚索,就是不点。” 疾风剑豪:“对面中单之前被我杀烂了的,绝逼换人操作了。” 诺克萨斯之手:“有意思吗?来低端局炸鱼。” 最终在二十二分钟时,公孙瑾在高地1v5,直接砍下五杀,然后用皎月女神强悍的拆塔能力推掉了水晶。 “没意思,跟杀猪一样。” 公孙瑾咂了咂嘴,有些意兴阑珊。 其实他一直不是很理解那些去低端局炸鱼的人。 和那些毫无还手之力的人对线,真的会有快感吗? 公孙瑾觉得这游戏对线的乐趣,就在于遇上那些棋逢对手的人。 见招拆招,互相博弈。 看着公孙瑾豪华的战绩,唐福林和欧阳瑞两人崇拜得不得了。 “公孙瑾,伱玩这个游戏,是什么段位的啊?” “大师。” 公孙瑾说得云淡风轻。 欧阳瑞的嘴巴张得老大,可以吞下鸡蛋。 唐福林的眼神也满是向往。 “那你可不可以教教我怎么玩?” “玩得多了,自然就会了。” “那我有不会出装什么的,可以问你吗?” “嗯。” 公孙瑾轻轻应了一声,然后回到床上,打开作家助手准备码字。 接下来一回是“焚金阙董卓行凶,匿玉玺孙坚背约”。 董卓火烧洛阳城,迁都长安,孙坚从枯井中打捞上来了传国玉玺,遭人觊觎。 还有一回是“袁绍磐河战公孙,孙坚跨江击刘表”。 这两回虽然不用像之前那样大费笔墨去描写,但公孙瑾为了整本书的质量考虑,还是写得很认真。 这两回过了以后,就是王允使连环计,用貂蝉离间董卓与吕布父子之间关系的精彩片段。 吕布又一次大义灭亲的行为,必定会激起不少读者的讨论。 唐福林和欧阳瑞继续玩着游戏。 “公孙瑾,艾克打劫出什么装备?” “如果不自信,你可以先出探险者护臂。” 公孙瑾码着字,头也不抬地道。 现在是s7的版本,还没有出现秒表这种天克劫的装备。 唐福林属于玩游戏特别菜,但特别爱玩的那一种。 不仅基本功差,游戏理解也差,甚至连装备和符文都弄不太明白。 所以,他问的问题特别多。 公孙瑾倒也不嫌弃他菜,一直都回答得很耐心。 他想起了自己在原来时空的高中朋友们。 一起去网咖通宵的朋友里,就有和唐福林一样游戏玩得特别菜的人。 到了大学,他最爱玩的也是英雄联盟。 但是大学毕业后,他就再也没有上过线。 最喜欢安定的同学没有考事业编,去了外地四处游荡。 最想去看远方风景的人,回了老家当了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 最爱玩游戏的人离开了游戏,开始和生活对线。 还是那句话,生活会将我们塑造成自己最意想不到的样子。 “公孙瑾,我有些问题想问你。” 唐福林玩着游戏,用眼角的余光去观察公孙瑾的反应,欲言又止。 “问。” 公孙瑾的回答很简短。 “你在食堂做兼职,不觉得脏吗?” “脏?” 公孙瑾不太理解他的意思。 “就是我看到,你去收捡那些碗,泔水都好难闻的。你在那里工作,不怕被人笑吗?” 唐福林觉得自己是不会去做这样的工作的,因为太丢脸了。 如果被熟悉的人看到了,那多没面子啊。 “这个世界,没那么多人关注你。” 公孙瑾只是轻轻摇了摇头。 “如果有人要笑,那就让他们笑。” “为什么要活在别人的眼光里呢?” “而且我并不觉得脏。我一没偷二没抢,靠着自己双手去劳动挣钱,有什么丢人的?” 公孙瑾说着,言语间有些超然物外的淡然。 唐福林闻言,有些恍惚地点了点头。 就是这个时候,他觉得公孙瑾离他的距离,好像并不是那么遥远。 这个看起来高傲的男孩,其实也会像他一样玩游戏。 他也并不是从小养尊处优,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 他终归是误解了他。 第20章 剪影的你轮廓太好看,凝住眼泪才堪细看。 临近正式开课,各个班级的学生都应辅导员的要求,开始到指定的教室报道并参与班委的选举。 此前在军训期间,也展开过入学教育。 内容涉及到一些心理健康方面的问题以及校内的学生守则。 有考试和学分的基本要求,还有关于补考和清考的规则,记过的各个等级和受处分情况。 关于两性关系中一些比较私密的内容,也大致说了一遍。 公孙瑾在食堂里忙碌了一番后,这才换下围裙和手套,朝着北二教学楼走去。 “教二302。” 走进教室的时候,班上的人已经接近到齐了。 学生们彼此闲聊着,很是热闹。 公孙瑾大致看了一圈,熟悉的面孔还是有不少的,在军训方阵里见过一些。 不过,大多数人都还是很陌生。 欧阳瑞和唐福林两个人坐在后排,和刚认识的同学聊着s7英雄联盟全球总决赛。 “今年rng真的有希望!” “我也觉得是的,香炉版本的adc太强了。” “不一定,要是遇上skt那就难说了,rng在s赛就是打不过skt。” 公孙瑾在前排找了个空位坐了下来。 大学教室里前排的位置,要么是留给成绩最好的,要么是留给最晚到的。 坐下来之后,公孙瑾很快就感受到,有人在用手指轻轻点着自己的后背。 那手指的力度很轻,似乎有些紧张。 “有事?” 公孙瑾头也不回。 “没……” 说话的是个声音软软的娇小女孩。 “我想问一下,你竞选班委吗?” 施宜脸颊微醺,大脑迅速转动着,试图寻找着话题。 公孙瑾摇头。 “那我竞选班委,你可不可以投我一票?” 施宜微微俯过身,小声问道。 “嘿,你想和他搭话,不用找这么low的借口,我来教你。” 说话的是个男生,声音有些轻浮,夹杂着口哨声。 林辉眯着眼,笑吟吟地走了进来,坐在了公孙瑾旁边。 他和公孙瑾一样,都有一双很好看的桃花眼。 只是他的桃花是不太好的,笑起来的时候总给人一些坏坏的感觉。 施宜看着他的眼睛,立刻红着脸把头埋低。 林辉没有再逗她,只是一手托着腮,慵懒地看向窗外暗沉的暮色。 两个帅气的男孩坐在最前排的位置。 一个如和煦的阳光,不论是谁迎上了他的眼神,他都会微微笑着颔首。 俨然一位相貌堂堂的翩翩贵公子。 一个冷冽如冰,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物我两忘。 别人的热闹仿佛都和他无关。 “公孙,有好多女孩子都在往我们这边看呢。” “你猜猜,他们是在看你,还是在看我?” 林辉凑到公孙瑾旁边,颇有些自恋地道。 “他们只是好奇,为什么禽兽穿上了人类的衣服。” 公孙瑾面无表情地道。 “哈哈哈哈哈哈!” 林辉闻言,顿时捧腹大笑,惹得周围一阵瞩目。 “我喜欢你的幽默。” 林辉发现,对于公孙瑾的毒舌,他并不讨厌。 “嗨,我发现我们班上有个女生挺漂亮的。” 林辉一边说,一边打量着一个同样坐在前排的女孩。 那侧脸在灯光下的轮廓,美不胜收。 “那个留着金色波波头的女孩么?” 公孙瑾淡淡地道。 “对啊,看来咱们审美还是挺一致的。” 林辉侧目看着他,欣然一笑。 实事求是,那个女孩的确很漂亮。 尽管公孙瑾不是很喜欢她的妆容。 辅导员熊妍让各个宿舍的寝室长清点了一下人数,确认全员到齐之后,就开始上台讲话。 熊妍是一个比较娇小的年轻学姐,戴着圆框眼睛,笑容温柔。 大学的辅导员,很多都是本校高年级的学长学姐,对于后来的学弟学妹也没什么坏心思,一般都很好沟通,很好说话。 “今天是商学院国贸二班的第一次班会啊,我是你们的辅导员。也是你们的学姐。” “我当辅导员经验也不是很多,希望大家多多包涵,接下来四年,我们能互相尊重,互相理解。” “大家遇到了困难,不管是家里有事,还有学业上的问题,都可以和我沟通。也希望大家能配合我的工作。” “未来的四年里,我们一起努力,希望大家都能有一个美满的大学生活。” 简单介绍了一些自己的情况,熊妍就在黑板上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 紧接着就是开始安排班委选举。 “在正式安排选举之前,大家还是依次上来做一下自我介绍。” 大学的班委和高中还是很不一样的。 到了大学,班委和各科任老师之间接触更多,更容易打理好关系,在人情世故和绩点上都会方便不少。 甚至期末考试挂科也会帮忙捞一手。 包括一些奖学金的申请,优先评优入党等等,班委都会有更多竞争力。 再不济,到了期末复习的时候,也能从老师那里掌握许多重要的考点。 所以大多数同学在竞选班委这件事上都是很热情的,公孙瑾不在此列就是了。 说完,熊妍就站在了一旁,将讲台的位置让了出来。 从她右手边起,依次有学生上台。 大学是个万花筒,你能从这里看到来自各个家庭,各个阶层背景的人。 像唐福林这样语言表达有些欠佳,衣着朴素的学生,大多家庭条件不太好,也有些缺乏自信。 上台介绍时声音洪亮,不卑不亢,很自信的学生,一般家庭条件都不差。 有了物质基础作为保障,精神面貌方能得以彰显。 毕竟,“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我叫林辉。” 林辉上台后,表现得很礼貌,只是笑容略显轻浮,神态中有着一丝无法掩去的倨傲。 他在黑板上随意地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字体遒劲有力,是方正的楷书。 “我来自雍城,大家要是有空来我这儿做客。我可以带大家去看遍当地的名胜古迹,吃遍我们秦地的特色美食。” 台下响起阵阵掌声。 接着上去的是欧阳瑞,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特别开朗外向,很阳光的人。 “我叫欧阳瑞,来自广东佛山。” “你会不会佛山无影脚啊?” 台下有个川渝女孩大声说道。 班上顿时响起一片哄笑。 “你是四川人,是不是每天都骑熊猫上学?” 欧阳瑞笑着反问道。 班上的笑声更甚了,站在一旁的熊妍,脸上也浮现出浅浅的笑容。 “我们班上的人,都是靓仔靓女。” 欧阳瑞上台后没怎么介绍自己,而是像聊天一样和大家唠嗑了一番,好像没什么距离感。 他口才很好,好得让唐福林和公孙瑾这样有些社恐的人都很是羡慕。 唐福林上台的时候,看着台下陌生的同学,不免开始紧张。 “我是唐福林,黄梅人。” “黄梅,就是黄梅戏的发源地。黄梅戏是根据我们那儿的采茶调改良来的。” “我比较喜欢看书,擅长英语,经常做一些口语练习。” “准备考雅思和托福的,可以互相加个联系方式,一起交流进步。” 说完这些,他左右看了看,有些拘谨地看向熊妍。 熊妍冲他微微笑了笑,唐福林缓步走下台。 公孙瑾看了看周围,接下来应该是轮到自己了。 他起身走到讲台上,环视了一圈。 惊讶地发现,原本有些低着头玩手机的女生都抬起头来,很认真地看着他。 “公孙瑾,来自鹦鹉洲。” 公孙瑾淡淡地道。 他话音刚落,林辉等就开始鼓掌。 班上不少女孩子也笑着应和。 一直低着头玩着手机的钟苓子也将视线从屏幕上移开,抬起头来看着他。 鹦鹉洲这个地名,相传由东汉末年祢衡在黄祖的长子黄射大会宾客时,即席挥笔写就一篇“锵锵戛金玉,句句欲飞鸣”的《鹦鹉赋》而得名。 后祢衡被黄祖杀害,亦葬于洲上。 “关于鹦鹉洲,有一首诗,我想写给大家看看。” 公孙瑾思忖了片刻,用粉笔刷刷留下了一行很公正漂亮的字迹。 熊妍闻言,饶有兴致地看了过去。 “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 “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 “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 “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钟苓子一边看,一边轻声地念着。 “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 “写得真美!” 熊妍忍不住惊叹起来。 “这个是伱自己写的吗?” 公孙瑾想了想,说道:“诗名叫做《黄鹤楼》,是一个叫做“开到荼靡”的作者写的。” 说到这里,公孙瑾突然觉得很对不起崔颢。 这可是千古名篇,就这样被他“拿来主义”了。 “我知道!是写《三国》的那位吗?” 辅导员顿时眼前一亮。 一提到三国,台下的学生们顿时炸开了锅。 “熊姐也看三国吗?” “他的字写得好漂亮,专门练过书法的。” “之前在网上传的那个唱歌的男生,就是他?” “是他,真人比视频里帅多了。” …… “希望接下来几年,能和大家成为很好的朋友,共同进步。” 面无表情地说完了这些客套话,公孙瑾就准备走下台。 这时有人突然提问道:“你有女朋友吗?” “我替我朋友问的。” 提问的女孩红着脸颊,俏皮地眨了眨眼。 “不找对象,不谈恋爱,不交朋友,谢谢。” 公孙瑾说完,台下便响起一阵哄笑。 少年身材挺拔,面容俊秀,像是如白月光一般的人。 虽然不苟言笑,但他给人的第一印象竟然意外地不错。 同学间的自我介绍还在继续,在经过漫长的等待后,那个留着金色波波头的女孩终于走上台。 “我叫钟苓子,也来自鹦鹉洲。” 她说着,下意识看了公孙瑾一眼。 “和那位同学一样。” “不找对象,不谈恋爱,不交朋友。” 说完,她就从台上走了下来。 公孙瑾这时才知道她的名字叫做钟苓子。 等到所有学生都做完了介绍,熊妍就说道:“有意向竞争班委的,写下自己的名字和要担任的职务。大家投票选举。” 说罢,她就出了教室,将时间留给了这些学弟学妹们自由发挥。 欧阳瑞竞选了体委,最后成功当选。 唐福林竞选了学习委员,最后被一个长相比较可爱的女生大比分击败。 林辉和公孙瑾对班委没有任何兴趣。 文艺委员是一个穿着汉服的女孩得到了最多选票,可能是因为她人漂亮。 班长和团支书一男一女,都属于性格很外向的人。 确定班委之后,辅导员又特意交代了一些注意事项。 比如不准在室内使用火锅电磁炉之类的大功率电器。 还有所有的大学都会谈到的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校园贷。 碰了这东西的,没有一个有好下场。 散会后,大家各自离去,对班上的同学也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 尽管他们之中有很多人到了毕业也不会说一句话。 “我竞选班委成功了,出去庆祝一顿怎么样?” 欧阳瑞搂着林辉和唐福林的肩膀,言语间洋溢着喜悦。 “别搂着我,被人看到了,还以为我有断袖之癖。” 林辉有些嫌弃地推开他的手,从兜里摸出来一根烟。 “今天我请客吃烧烤,要不要一起来?” 林辉本来都订好房间了,但室友发出了邀请,也不好一直拒绝。 “行。” “你把易凯蒂也叫上!” “嗯?” 林辉有些不解,目光警惕。 “你把易凯蒂叫上,她们宿舍里的人或许就会跟着一起来。” 公孙瑾淡淡地道。 欧阳瑞不禁有些脸红,憨憨笑了笑。 林辉先是一愣,旋即立刻会意,给易凯蒂打了电话。 “今天我男朋友室友请客吃饭,说也要请我们宿舍的一起,你们要不要去呀?” 易凯蒂接着电话,看向宿舍里另外三个女孩。 王雪彤正躺在床上敷着面膜,听到了之后,赶忙坐起身,翻身下床开始换衣服。 “婷婷,你呢?” “我?你们去,我就跟着去咯。” 刘婷倒也不是很喜欢聚会,但如果室友都去了,她也会愿意去。 “晓梦,你要去跟着一起玩玩吗?” 庄晓梦没说话,拿出手机给公孙瑾编辑了消息“你去吗?” 编辑完正准备发送的时候,却还是默默选了全部删除。 她总觉得,这时候给公孙瑾发消息,有些刻意了。 “宿舍待着也是无聊。” 她如是说道,顺手打理了下耳鬓的头发。 王雪彤和刘婷一齐看了她一眼,脸上的表情有些错愕。 出门之前,易凯蒂和王雪彤对着镜子化了好一会儿的妆。 又是涂粉底,又是描眼线和涂口红。 王雪彤还特意背了挎包,换上了高跟鞋。 两方人最后是在校外的一个烧烤摊碰面。 食客们待在街边的帐篷下,时不时往手心里哈着气。 夜里微冷,来去匆匆的行人们在风中瑟缩着,温暖的车灯在夜幕中照亮了朦胧的大街,仿佛每一颗尘埃都清晰可见。 唐福林看着王雪彤,眼里的火光像是能照耀十三个州。 王雪彤今天打扮得很美,很有韵味的黑色皮裙和丝袜,配上红色的高跟鞋,显得她很是高挑。 大波浪的长发配上烈焰红唇,还有露肩的短袖,使得她看起来格外性感。 一旁的易凯蒂都被压了下去。 刘婷长相平平,自然是要被他忽视的。 然后,唐福林无意中瞥了最后面的那个女孩子一眼,眼神陷入了呆滞。 有那么一个瞬间,他忘记了呼吸。 连排练了很多遍,准备对王雪彤说的话,都一下子忘记了。 微黄的街灯里,沐浴着少女不施粉黛的脸。 那些光将庄晓梦的侧脸渲染成了一片柠檬黄,像是怀旧的滤镜。 她透过那片滤镜去看公孙瑾,公孙瑾也隔着那失真的色彩去看她。 两人隔着大街遥遥相望,公孙瑾突然想起了王菲的一首歌。 那首歌的名字叫做《约定》。 说得更确切点,是这首歌里一句很美的歌词。 “剪影的你轮廓太好看,凝住眼泪才堪细看。” 她明明是没有化妆的,可是和盛装打扮的易凯蒂和王雪彤站在一起,却宛如人间绝景。 高楼大厦,闪烁的霓虹灯,来来往往亲密的红男绿女,在这一刻都成了她一个人的背景。 唯一的作用,就是将她刻画得更立体。 世界都要因此失色,只剩下她一个人的色彩。 第21章 烂桃花,你也算吗 “这位,我有印象,是不是之前和公孙一起……” 林辉看了看庄晓梦,又看向易凯蒂,轻轻笑了笑,两只手的拇指抵在了一起。 他说的是之前军训的时候情歌对唱,双人俯卧撑的事。 “嗯,我室友,庄晓梦。” 易凯蒂落落大方地介绍道。 “你好!” 欧阳瑞笑着打了招呼,各种用眼神去暗示公孙瑾,见公孙瑾无动于衷,不禁有些气愤,于是把他往庄晓梦那里推了推。 长点心啊!兄弟! 人家明显冲着你来的,主动一点啊! 公孙瑾用一副看二哈的眼神看着欧阳瑞,觉得他有些奇怪。 从那个眼神里,欧阳瑞明白,自己被嫌弃了。 “什么时候点菜呀?我有点饿了。” 见众人的注意力都在庄晓梦身上,就连唐福林都看着庄晓梦出神,连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王雪彤有些不满。 “大家先坐,别站着了。” 欧阳瑞赶忙招呼众人一起入坐。 庄晓梦其实不太喜欢人多的这种聚会,于是下意识地望向公孙瑾,轻轻眨了眨眼。 林辉的另一侧是易凯蒂,左侧还没人,公孙瑾就在那里坐了下来。 庄晓梦紧跟着坐在了公孙瑾身旁。 这一幕,让餐桌上不少人的眼神都有了微妙的变化。 “你们俩,是不是正在……” 刘婷忍不住八卦起来。 “想多了!” 她话音未落,两个人异口同声地开口,然后一同侧目看向彼此。 接触到对方的眼神后,又面无表情地将视线移开。 “我们家晓梦很漂亮啊,不考虑一下?” 易凯蒂看着两人同步的样子,掩着嘴轻笑着。 “她不是我的菜。” 公孙瑾闻言,轻轻瞟了一眼庄晓梦的胸口,嘴角似有若无地扬起一丝极浅的笑容。 虽然动作很细微,但还是被庄晓梦看在了眼里。 看着公孙瑾嘴角勾起的微笑,庄晓梦微微蹙眉。 公孙瑾感受到桌下的脚被人踩了一下。 那人一定是故意的,因为在踩到他之后,脚尖还特意碾了一下。 公孙瑾侧目看去,身旁的女孩清冷如天上明月,应该……不会那么幼稚? 餐桌上气氛是很好的,林辉和欧阳瑞都是在女孩子面前话很多,很会调节气氛的人。 唐福林比较拘谨,但很少有人注意他。 王雪彤性格热辣,和男生待在一起也玩得很开。 “你和林辉是什么时候认识的?” 欧阳瑞将点完的菜单递给了服务员,从桌上取出了一盒扑克牌,看向易凯蒂。 周围的其他人也竖起了耳朵,对两人之间的故事似乎很感兴趣。 “嘻嘻,我和他在一个幼儿园长大的,从小学到初中高中,一直到现在。” 易凯蒂捧着脸,温柔地笑着。 “那还真是有缘啊。” 欧阳瑞闻言,很是惊讶。 林辉常说,易凯蒂是个好姑娘,却很少在宿舍里谈起易凯蒂的事。 “那你觉得,林辉这人怎么样?” “很好啊,特别好。很温柔,很关心我。经常带我出去玩,还会带我去吃很多好吃的。” 易凯蒂说得一脸认真。 她界定一个人好的标准,其实挺简单的。 如果和他在一起的不是林辉这样的男孩,她应该也会说他很好。 这时,公孙瑾听到了身旁的女孩很小声很小声地说了几个字。 她低垂着眼帘,樱粉色的唇瓣微微开合着。 “衣冠禽兽。” 公孙瑾听清了,于是笑了起来。 “呵呵~” “你笑什么?” 庄晓梦侧目看向他,秀眉一蹙。 “没什么,只是觉得,你一眼就发现了本质。” 公孙瑾杵着脸,说得一脸认真。 初次和林辉见面,她就一眼看穿了他的本质。 “你也差不多。” 庄晓梦捧着脸,轻轻哼了一声。 公孙瑾闻言,顿时不乐意了。 他觉得自己被拿来和林辉这种人做比较,是对他人格的侮辱。 “什么叫我也差不多?我和他完全不一样。” 他看向庄晓梦,压低了自己的声音。 “现在不一样,以后就说不准了。” 庄晓梦顿了顿,又补充道:“你这人运势不好,烂桃花很多。” “烂桃花,你也算吗?” 公孙瑾反问道。 庄晓梦闻言,冷淡地别过脸,就当没提这个话题。 坐在公孙瑾身边的时候,她总是会想起公孙瑾看着她的眼睛,唱的那首《你的眼神》。 她有些想问公孙瑾,在这之前,有没有给别的女孩子唱过这首歌。 但是又觉得,自己好像没有理由,也没有合适的身份去问。 附近小摊的桌子上,一些社会青年坐在一起。 有人光着膀子,露出一身肥肉,还有胳膊上的纹身。 洗牌玩着斗牛时,声音咋咋呼呼,听来就挺让人反感。 有几个人的眼睛,很不老实地盯着王雪彤的大腿看。 “那小娘皮看着好正点。” “那打扮,看起来就很骚。” 王雪彤听着那些社会混混的污言秽语,觉得有些恶心。 但看对面人多势众,也就没敢出声呵斥。 欧阳瑞洗着扑克牌,准备约人玩德州扑克作为饭前的余兴。 玩法也简单,就是俗称的“金花”。 最大的牌是同色的同花顺,也就是“皇家同花顺”。 王雪彤跟着玩了两把,把牌一扔。 “不带点彩头,玩得没什么意思啊。” “别,这个带彩,一把下去就是好多钱呐。” 欧阳瑞隐隐有些后怕。 王雪彤嚷嚷着就是想玩,说可以把赌注弄得小一点。 恰好这时老板走了过来,在桌上架起了酒精锅,点了火,上了一道干锅牛蛙。 “吃饭,快饿死了。” 欧阳瑞只觉得找到了救星,赶忙转移话题。 赌博这东西,他是不敢碰的。 “小赌怡情嘛,玩一会儿无伤大雅的。就斗地主,一把一块钱,也要不了多少钱。” “还是说你出不了这个钱?” 唐福林也顺着王雪彤的意思往下说话,乐呵呵地看着欧阳瑞。 欧阳瑞没好气地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别觉得一块钱少,炸弹翻几倍伱就知道多了。输几百块也就个把小时的事。” 公孙瑾也不怎么喜欢玩牌。 所有和赌有关的东西,他都喜欢不起来。 他记得上高中的时候,有一段时间,隔壁宿舍里就有很多人玩金花和扑克。 赢的没听有几个,输掉半个月生活费没钱吃饭,到处找人蹭的比比皆是。 “怎么会呢?一块钱的东西,也不至于个把小时输几百块。” 唐福林对此不以为意。 “你要是想玩,等会我们去ktv唱歌,你们可以玩个够。” 林辉说完,唐福林便跃跃欲试,有些按捺不住自己的心情。 公孙瑾看着,和欧阳瑞对视了一眼,无奈地摇了摇头。 “来,干一杯!” 酒瓶开启的时候,瓶口涌出雪白的泡沫,杯子碰在一起的声音很清冽。 唐福林当着王雪彤的面,一口灌下一杯啤酒。 王雪彤赶忙笑着鼓掌,夸他厉害。 唐福林憨憨地笑着,脸上涌现出潮红。 不知是因为喝酒上脸,还是因为那女孩的话。 “公孙瑾,你不喝酒的吗?” 见公孙瑾杯子里盛的是清水,唐福林问道。 “不喜欢。” 公孙瑾的回答一如既往的冷淡。 一旁的庄晓梦也没有喝酒,杯子里盛满的也是清水。 “男人不喝酒,那可不行啊。” 唐福林说着,又给自己满了一杯啤酒,一口闷下肚。 其实啤酒没那么好喝,他也不是很喜欢,但就是觉得很有男子气概。 尤其是王雪彤还在一旁,笑吟吟地看着他。 他觉得自己今天特别的an。 王雪彤掩着嘴娇笑着,心想这家伙喝酒的样子好傻。 我对他一笑,他就傻乐着喝了好多酒。 餐桌上人不少,点的菜自然也很多。 除了各种烤串之外,还有牛蛙、铁板鱿鱼、干锅鱼之类的菜。 唐福林格外喜欢烤韭菜和肉串,吃得满嘴流油。 他觉得室友好不容易请客吃饭,不多吃点那就浪费了。 “这个牛蛙很好吃,你可以多尝尝。” 唐福林一边吃,一边对王雪彤说着,嘴巴塞得鼓鼓的。 “你真可爱。” 王雪彤吃得很少,在那咯咯直笑。 酒精炉很快就烧完了,锅里的汤咕嘟咕嘟冒着热气。 花椒、香菜、孜然的味道,伴随着酒水的气味和年轻人的唠嗑,各个摊位都大差不差。 吃饭只是其次,主要是为了交流感情。 欧阳瑞和刘婷说着不着边际的话,刘婷在听,欧阳瑞在说。 欧阳瑞说他家那边从不下雪,不知道这边的冬天会不会下雪。 刘婷说会的,南方也是有雪的,只是不像北方那样大雪纷飞。 易凯蒂把头靠在林辉的肩上缠绵着。 林辉有数次把手伸到衣服口袋里摸索着,摸到了打火机和烟盒,但看着餐桌上的一行人,又悻悻地缩回手。 公孙瑾坐在摊位上,看着帐篷外面的街道,百无聊赖。 从很远的地方有车灯亮起,由远及近。 “在看什么?” 可能是觉得无聊,庄晓梦也开始和他搭话。 “车灯。” “车灯有什么好看的?” “我觉得车灯很好看啊。像情人的眼睛,温情脉脉。” 公孙瑾托着腮,淡淡地道。 说完,他又觉得这个比喻太调情了,于是补充道:“我瞎说的。” 有时候在夜深人静,公孙瑾失眠的时候,就是这样看着落地窗的风景。 车灯在城市的边缘亮起,透过遥远的空间,照进他的窗格,然后渐行渐远,再不回来。 这个城市来来往往有无数人,为什么偏偏是你的光照进了我的屋子? 这样一想,也有一种宿命般的浪漫。 “用情人的眼睛来描述,太暧昧了。” 庄晓梦想了想,说道:“像你的眼神。” “这样不是更暧昧吗?” 公孙瑾回过头看着她,有些不解。 “总好过那天,你对我唱这首歌的时候。” 庄晓梦将头发挽到了耳后。 公孙瑾沉默着没有说话,他记得那时候,这姑娘脸上的笑容特别好看。 酒足饭饱,杯盘狼藉,一行人准备动身返程。 “可以认识一下吗?” 邻桌的一个满身酒气,纹了花臂的男人走到了王雪彤这里。 王雪彤打扮得花枝招展,是很招人注目的。 庄晓梦虽然漂亮,但穿着规矩,而且一直背对着他们,没让人看到正脸。 王雪彤没理他,有些厌恶地皱了皱眉。 “柱子,人家不想理你。还是算了。” 邻桌上喝多了酒的混混们大着舌头,响起一阵哄笑。 酒壮怂人胆,被唤做柱子的男人开始伸手去摸王雪彤。 王雪彤打开他的手,不满地呵斥起来:“你干嘛?耍流氓呢?” 林辉和欧阳瑞也站了起来,面色不善地看着他。 “小娘们还挺辣,我喜欢。” 混混坏笑着,浑身酒气地扑了过去。 “啊啊啊!” 王雪彤被抱着,一下子脸色都变了。 唐福林有些懵,看着那壮实的混混,一时间吓得手足无措。 庄晓梦走到了一旁,开始打电话准备报警。 “你干嘛?” 柱子见状,气势汹汹地朝着庄晓梦过来。 “报警?你报什么警?” 庄晓梦微微皱眉,往边上捎了捎,下意识地站在了公孙瑾的背后。 没等柱子靠近,他肚子就结结实实挨了一脚。 那一脚很重,将他踹开了很远。 “嘶~啊!” 柱子摔在地上,缩得跟只虾米似的。 那边摊上的几个看热闹的混混一下子站了起来。 附近的其他食客也察觉到情况不对劲,赶紧撤开。 王雪彤整理着自己的衣服,羞愤交加,眼眶带着泪滴。 “你他妈的……” 那个叫柱子的混混刚刚站起身,公孙瑾就抄起了一瓶啤酒,砸在了一旁的石墩子上。 “砰!” 酒瓶破碎,溅射出一地的雪白泡沫。 公孙瑾反握着破碎的酒瓶,高高举起,照势就要往他脸上杵。 破碎的玻璃边缘很是锋利,让人望而生畏。 这一幕吓得周围所有人脸色都变了。 往这边赶来的老板眼睛瞪得很大,差点魂飞魄散。 酒瓶正要落下之时,一只纤细雪白的小手握住了他的手腕。 “别……” 庄晓梦看着公孙瑾漠然的脸庞,有些惊魂未定。 柱子一下子就清醒了,赶忙往后退了退,额头上冷汗直冒。 那边餐桌上的几个混混也都没怎么吱声,愣愣地看着公孙瑾。 狠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 那少年抄着碎酒瓶,面色冷冽地看着他们。 一米八几个子,压迫感还是有的。 这些混混不过都是些外强中干的货,也就专门挑学生欺负。 但刚刚那一个照面,他们总感觉,面前的这男孩是个愣头青,打起来是真的会下死手的那种。 他们不敢冒这个险,怕公孙瑾下手没有分寸。 林辉看着这一幕,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 “结账。” 公孙瑾看了看周围,对欧阳瑞吩咐道。 “哦哦!” 欧阳瑞立刻会意,找老板结了账,小腿都在打颤。 公孙瑾仍旧和混混们对持着,眼神冷漠。 等到警笛声响起,庄晓梦这才撬开他的手指,将碎掉的酒瓶扔进了垃圾桶。 和他的手接触的瞬间,庄晓梦觉得很冷。 以前常有人对她说,男孩子的手是很暖的,牵着会很安心。 可当她第一次接触一个男孩的手,却觉得像是在抚摸一块冰层下的铁。 但是,那种感觉很微妙,让庄晓梦无法用语音去表达。 见到警察来了,一直跟鹌鹑似的,不敢出声的王雪彤这下也有了底气,对着混混破口大骂。 柱子被带进了警局,王雪彤做笔录的时候哭得梨花带雨。 等到从警局出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很晚了,王雪彤眼眶还泛着红晕。 易凯蒂和刘婷揽着她的背,轻声安慰着。 “警察怎么处理那个混蛋的?” “拘留十五天,外加罚款,便宜那个混蛋了。” 王雪彤恨恨地道。 看向公孙瑾的时候,她有些感激,连忙道谢。 “谢谢你,公孙瑾。” 在公孙瑾挺身而出,将那些混混震慑住的时候,她心里有种别样的情绪滋生出来。 “跟我没关系,不用谢我。” 公孙瑾依然是那么冷淡。 他没想当什么英雄,对英雄救美的戏份也毫无兴趣。 如果不牵扯到庄晓梦,他才不会以身涉险。 王雪彤是死是活,都跟他没有任何关系。 打赢了进局子,打输了进医院。 公孙瑾宁愿做一个冷血的看客。 回学校的路上,他一个人走在很前面,将其他人远远地甩在身后。 “喂!” 庄晓梦走了过来,试图叫住他。 公孙瑾依然自顾自地走着,没有停下。 她只得迈开步子奔跑,这才追赶上他的脚步。 公孙瑾本以为她会和王雪彤那样,对他说谢谢的,但是并没有。 “你个傻子,以后别那么冲动了!” “你那一下扎进去,有没有想过你这一辈子很可能就毁了?” “做事情之前,不要这么冲动!” 这个平时话很少的女孩,一脸严肃地呵斥着公孙瑾。 “如果没人拦着你,你知道后果有多严重吗?” 庄晓梦看着公孙瑾的侧脸,难以掩饰自己的担忧。 公孙瑾停下脚步,侧目看着她。 “你是在关心我吗?” “嗯,算是。” 庄晓梦声音软了一些,不再那么冷了。 公孙瑾若有所思。 “谢谢。” “我知道分寸的,本来那一下就只是吓唬他的,没打算真的扎下去。” 庄晓梦闻言,略微松了一口气。 “那就好,你真的是把我吓得不轻。” “又不需要你负责,你有什么好担心的?” “谁说不需要我负责了?我是……” 庄晓梦说到这里,欲言又止。 可恶,不是老妈让我照顾你,你以为我会这么关心你? 可恶!可恶! 她有些气愤地跺了跺小脚,微微鼓着腮。 “你刚刚,想说什么?” 公孙瑾听出了她的欲言又止。 “你很快就知道了。” 庄晓梦嘴角微微勾起,心想着到时候老妈把他接到家里时,他看到自己会是一种怎样的表情。 两人沿着半里长街走着,脚步渐渐趋同。 “反正,以后不许那么冲动。” “你又不是我什么人,干嘛管那么多?” 庄晓梦没有说话。 顿了片刻,她又继续说道:“为什么?打架的时候要那么狠?” “不狠点,没办法保护自己。” 公孙瑾的声音变得低沉。 “我爸妈空难的赔偿款被人转走了……” 庄晓梦闻言,心里突然一阵难受,像是揉进了一把碎玻璃,指甲不自觉地嵌入了掌心。 “我刚刚乱说的,你没听到?” 公孙瑾板着脸,面无表情地道。 他也觉得奇怪,为什么自己会对她说这些。 她又不是你什么人…… “没有,我听不太懂你在说什么。” 庄晓梦摇了摇头,很照顾他的面子。 校外的小吃摊人头涌动,一整条街都是热闹的灯火。 公孙瑾在那个卖羊肉烤肠的小摊前停了下来,侧目看向一旁的庄晓梦,欲言又止。 庄晓梦立刻会意,歪着头问道:“手机又没网了?” “嗯,麻烦你帮我付一下。” 公孙瑾垂眸的瞬间,眼底有过片刻的温柔。 “行。” 庄晓梦买了两根羊肉烤肠,分给了他一份。 “谢谢。” 羊肉和羊油在高温的烹调下,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表皮烤得酥脆,轻轻咬下去一口,便滋滋地冒出热油。 很烫,羊肉在口腔里打了几个滚,这才被卷入腹中。 公孙瑾呵着热气,只觉得像是将一块烧得滚烫的炭咽了下去,一下子烫到胃里。 “啊~好烫!” 两人一齐发出被烫到的声音,同时侧目看向对方,又迅速别开眼睛。 动作非常的同步,和两人脚下的步子一样, 第22章 你的袜子是什么颜色 窗外已经夜深,庄晓梦躺在床上,却始终睡意全无。 满脑子都是公孙瑾挡在她面前的背影。 “你这是怎么了啊?” 她在床上翻来覆去,试着将公孙瑾从自己脑海里赶出去。 出去!出去! 可恶的小贼,休想乱我道心! 看着庄晓梦在被窝里打滚,怎么也睡不着,刘婷探出小脑袋,有些担忧地问道:“你怎么了?痛经还是什么?睡不着?” “没,没什么。” 庄晓梦缩在被窝里,身体突然一僵。 没一会儿,她又把头蒙在被子里,自顾自地傻笑起来。 “呵呵~” “嘿嘿~” “哈哈~” “呜呜~” 听着庄晓梦时不时傻乐的声音,刘婷有些懵,旋即看向易凯蒂和王雪彤。 三人面面相觑,谁也搞不懂她是怎么了。 欸嘿~我好像摸到他的手了…… 少女在床上扭来扭去,像是喝了雄黄酒的白素贞。 触碰公孙瑾手心时,那股特别的温度,好像一直留在她的指尖。 庄晓梦?你怎么突然变得这么奇怪。 没一会儿,庄晓梦突然板着脸,收敛了脸上的笑容,用双手搓揉了一下自己的脸颊。 做了两次深呼吸,她驱除掉内心的杂念,眼睛一闭。 睡觉! 不过一竖子尔,安能乱我道心? 另一边,公孙瑾还未入眠。 宿舍里的空调呼呼吹着热风,和欧阳瑞磨牙的声音交汇在一起。 唐福林抱着手机,呆呆地看着屏幕,等待着王雪彤的回复。 “今天真是惊险啊,你没事?” “我本来都准备动手了,但是公孙瑾比我更快(纠结)” “你睡了吗?” “怎么不理我?” 王雪彤每天都很晚睡,经常熬夜追剧。 唐福林的消息,她都是闲着无聊了再抽出时间去回复。 因为她知道只要自己一回复,唐福林就会没完没了地给她发消息。 烦都要烦死。 王雪彤虽然不喜欢公孙瑾从不给她回消息,但更不喜欢短信轰炸的人。 至于林辉,他今晚又没有回宿舍。 公孙瑾总是在想,这个衣冠禽兽在脱掉衣服之后,该是何等的禽兽。 靠在微凉的墙壁坐着,公孙瑾码着字。 接下来同样是三国的一个经典段落,王允使连环计。 其女自幼选入府中,教以歌舞,年方二八,色伎俱佳,允以亲女侍之。 “妾蒙大人恩养,训习歌舞,优礼相待,妾虽粉身碎骨,莫报万一。” “近见大人两眉愁锁,必有国家大事,又不敢问。” “今晚又见行坐不安,因此长叹。不想为大人窥见。倘有用妾之处,万死不辞。” “谁想汉天下却在汝手中耶!” 数百年大汉的命运,将要系于一女子之手,不免让人心生感慨。 “董卓有一义儿,姓吕名布,骁勇异常。我观二人皆好色之徒!” “我欲用连环计,将你嫁于吕布,后献与董卓。” “汝于中取便,谍间他父子反颜,令布杀卓,以绝大恶。重扶社稷,再立江山,皆汝之力也,不知汝意如何?” 貂蝉曰:“妾许大人万死不辞,望即献妾与彼!” 次日,王允宴请吕布,赠于厚礼。 令盛装打扮的貂蝉与吕布相见把盏。 吕布果然是好色之徒,自貂蝉现身之时,眼睛就在貂蝉身上没离开过。 “吾欲将此女送与将军为妾?还肯纳否?” “哎呀呀!” 吕布闻言,大喜过望,赶忙朝着王允拜了又拜。 “岳父在上,请受小婿大礼!” 随后,王允又邀请了董卓,令貂蝉与其见了一面,并将其送入相府。 董卓与貂蝉春宵一晚,吕布知晓那新人正是貂蝉后,顿时大怒。 “司徒既以貂蝉许我!今日又送太师,何相戏耶?” 王允巧舌如簧,一番说辞之下,使得父子二人心生间隙。 董卓自纳貂蝉为妾后,为色所迷,月余不出理事。 随后凤仪亭掷戟之事,让吕布心生愤恨。 “我今生不能娶你为妻,非英雄也!” 貂蝉再使离间,令李儒的劝谏付诸东流,董卓与吕布之间的嫌隙更甚。 李儒仰天长叹:“我等皆要死于妇人之手矣!” 王允亦宴请吕布,煽风点火。 “太师淫吾之女,夺将军之妻,诚为天下耻笑。可惜将军盖世英雄,亦受此辱也。” 布怒气冲天,拍案大叫。 “啊啊啊!” “老贼,我与你势不两立!” “大丈夫生居天地之间,岂能郁郁久居人下!” “吾欲杀此老贼,奈何是父子之情,恐后人议论。” “将军自姓吕,太师自姓董。掷戟之时,岂有父子情耶?” 王允晓以利害,见利忘义的吕布很快就对董卓临阵倒戈。 “司徒所言,令我如拨云见日,茅塞顿开!” “布意已决,司徒勿疑!” 吕布拔刀刺臂,以血为誓。 借天子禅位董卓的诏书,将董卓引入了封禅台。 “反贼在此,武士何在!” 满朝公卿一呼百应,喊杀声震天动地。 董卓惊呼曰:“我儿奉先何在啊?” “有诏在此,奉诏讨贼臣董卓,其余不问!” “奉先我儿,为何如此啊?” “老贼,我与你势不两立!” 伴随着方天画戟的刺下,权倾朝野的太师就此落下帷幕。 董卓尸身肥胖,以火置于脐中为灯,膏流满地,足足烧了三天三夜。 百姓过者,莫不手掷其头,足践其尸。 这是三国里非常精彩的一章,凡权倾朝野之人,终将沦为众矢之的。 何进也好,十常侍也罢,亦或是董卓,都逃不开这个因果报应。 也算是应了此前李儒的预言。 另外,关于貂蝉,她本身就是虚构的人物,原着中后来就没有再提起过她。 央视版三国原创了一些剧情,貂蝉完成了她的使命,随清风离去,化作一片白云。 由陈红扮演的貂蝉,戴着白色头纱乘马车离开时的模样,拍摄得极美,当真如玉婵仙子一般。 公孙瑾也不由得感慨,老一辈人拍出来的影视真是当之无愧的艺术。 现在设备好了,条件好了,却再也拍不出那么好的片子了。 上传完这一章后,时间已经过了零点,公孙瑾倒头就睡。 且不说明天是正式上课的日子,他闲下来还得去食堂做兼职。 第二天,叫醒公孙瑾的依然是唐福林的闹钟。 “闹钟关一下。” 公孙瑾翻身下床,开始洗漱。 “公孙瑾,你帮我关一下。” 唐福林在床上翻了个身,慵懒地道。 手机放在桌子上充电,他不想下床。 “自己关。” 公孙瑾很是冷淡地回绝,开始刷牙,仿佛那吵闹的声音都与他无关。 闹钟一遍遍响着,欧阳瑞有些烦躁地坐起身。 “福林!闹钟关一下。” 唐福林这才不情不愿地翻身下床关掉闹钟,没好气地看了公孙瑾一眼。 心想你都起床了,就不能顺手关一下么? 关掉闹钟,他回到床上,继续睡回笼觉。 公孙瑾正洗漱着,林辉打开宿舍门走了进来,脱了外套。 公孙瑾能从他的衬衣领口上看见一抹口红的色彩。 林辉换了衣服,对着身上喷了些香水,然后开始洗漱。 出门的时候,他新换了一件阿玛尼的外套,冲公孙瑾问道:“我穿这衣服怎么样?” 和注重潮流和时尚的同龄人相比,林辉平时的着装风格相当的老成,很有英伦风的绅士派头,处处都充满着小布尔乔亚的气息。 他平时倒也不经常穿阿玛尼这种过于高调的衣服,反而青睐一些很小众很低调的奢侈品。 公孙瑾也觉得,林辉在穿衣搭配上很有品味,有成人的样子,和学校里的小屁孩们是不一样的。 “挺好的,真是好一个衣冠……” 公孙瑾说着,欲言又止。 “衣冠楚楚是贬义词?” 林辉笑了笑。 “嗯,我知道。我要说的也不是衣冠楚楚。” 公孙瑾说得一脸认真。 “我想说,真是好一个衣冠禽兽。” 林辉又是大笑,称赞公孙瑾懂他。 洗漱完了之后,公孙瑾拿上高数和大学英语的课本,出了门。 老实说,如果有得选,他是真的不想上高数课。 奈何但凡和经济沾点边的专业都得学高数。 在原来的时空,他最讨厌的课也是高数。 微积分和线性代数学起来倒也没什么压力,但是《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简直将他折磨得心力交瘁。 最后如果不是老师捞了他一手,他没准补考都有点悬。 今天食堂里的太阳饼估计是昨晚没卖完的,看上去不新鲜,公孙瑾就没买,直接去拉面店的档口,让老板娘给自己煮了一碗拉面。 牛骨和白萝卜煮的清汤很鲜,不需要多余的调味料。 老板娘觉得公孙瑾挺瘦的,有些心疼地往他的面里加了好些个潮汕牛肉丸。 那牛肉丸是老板娘在店里手打的,吃起来嚼劲十足,一口咬下去就冒牛油,非常香。 吃碗面,公孙瑾又帮忙搭了把手,一直到八点十五,这才朝着教学楼走去。 上课的教室在教三405,离食堂算近的,只是荆州商学院的面积很大,公孙瑾在路边挑了一辆共享电动车。 校园里人来人往,到处都是骑着单车和电动车赶早课的学生。 经过马路的时候还要等好久的红绿灯。 在公孙瑾还是一个没见过大城市的高中生的时候,老师说大学就是很大的学校。 一眼能望到头的,还算什么大学? 于是那时候的公孙瑾心里就想,他以后一定要去个很大的学校。 那时他还不知道有些大学里面会修马路和红绿灯,甚至是公交车站和地铁站。 等到了大学就发现,校区太大也不见得是件好事。 每天早八点都是高峰期,赶去教室得费不少功夫。 公孙瑾赶到教室楼下的时候,已经是八点二十五了。 这还是因为上高数的教室比较近的缘故。 或许是因为刚刚开学的缘故,前排都坐满了,留给公孙瑾的位置只剩下后排。 新生们初来乍到,还不是抢着往后的老油条。 两个班的班长一了名,然后正式上课。 教高数的老师是个数学系的老教授,学历非常高,本科c9,去常春藤留过学。 他上课前说了两句话,让公孙瑾记得很深刻。 “你们都很年轻,这很好。” “但我并不羡慕,因为我也年轻过。” “这个教材是我的徒孙编的,让我们来看看他编的怎么样。” 老教授推了推眼镜,头上只有周围还留着一圈稀疏的头发,这是强者的象征。 “等会在学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了纰漏,就不要看书上的,以我说的为准。都听明白了吗?” “明白!” 刚刚结束军训的学生们,声音充满着朝气。 脸颊被晒得黝黑,和额头前被头发遮住的皮肤是泾渭分明的两种色彩。 老教授第一堂课讲了“夹逼法则”,还有一些比较简单的数列知识。 公孙瑾虽然极不擅长数学,但还不至于连这种基础的东西都学不会。 函数a≥b,函数b≥c,函数a的极限是x,函数c的极限也是x,那么函数b的极限就一定是x,这个就是夹逼定理。 两节高数课后,老教授也布置了十几道题的随堂作业。 难度,还是有一点的。 老教授说按照他的要求,有20的人能做出全部的题,所有人都至少能做出一到两题,他的课效果就达到了。 后面两节是大学英语。 很多男生感到头疼的英语,对于公孙瑾来说,恰恰是最轻松的学科。 这或许是因为,他从小在语言方面就很有天赋。 英语和语文两门课,他经常蝉联年级第一。 大学期间还自学了法语和日语,以及一些西班牙语。 外教也经常夸他英语说得地道。 英语课在北边的教学楼,路上距离还是有点远的。 公孙瑾下楼骑上电动车,正准备发动。 一只小指轻轻戳了戳他的胳膊。 回眸望去,映入眼帘的正是庄晓梦。 “有事?” 少女微微侧过脸,俏脸没什么表情。 “带一下我。” 说完,她又偷偷去瞟公孙瑾,观察他的反应。 迎上他的眼神,又迅速将眼睛移开。 “伱……不会骑电动车吗?” 公孙瑾思忖了片刻,忍不住问道。 庄晓梦轻轻哼了哼,琼鼻皱了皱,用一副看白痴的眼神看着公孙瑾。 你是傻子吗? 电动车谁不会骑? 我是想让你带我啊! “带我。” 她小声地重复了一遍。 “上来。” 公孙瑾倒也没有多问。 庄晓梦理了理头发,有些矜持地坐在了后排上,用手压着裙摆。 她今天穿的是一件及脚踝的白色百褶裙,裙摆像是轻纱一般,非常漂亮。 裙摆之下,白色的鞋子显得她的脚特别的娇小可爱。 公孙瑾盯着她的脚看了好一会儿。 庄晓梦被他看得有些脸红,将鞋子缩回了裙摆下。 这家伙是足控吗? 果然,看上去那么正经,其实和那吕布一样,好色之徒! 骑着电动车赶往英语教室的路上,公孙瑾一直在想。 她的脚好小,到底是多少码的? 还有,她穿的袜子是粉色的,还挺可爱的。 就是不知道憋久了会不会臭…… 天朗气清,惠风和畅。 阳光照在身上暖暖的,让人忍不住想要扑在被子上睡上一场。 沿途的风是杜鹃花香,吹过庄晓梦的耳鬓。 少年身上有一种很清爽的味道,像是被冬雪覆盖后雪松的清冽。 “你笑什么?” 公孙瑾从后视镜里看到,那女孩脸颊两侧有很浅的酒窝。 “嗯?我有笑吗?” 庄晓梦回过神来,稍稍一愣。 “嗯。” 公孙瑾微微颔首。 “胡扯,我才没笑呢。” 她板着脸,皱了皱精巧的鼻子,故作严肃地道。 公孙瑾没再问。 和女孩子是没有道理可以讲的。 到了上课的教室,两人一齐朝着楼上走去。 上楼梯的时候,公孙瑾微微蹙眉,似乎有些心事。 走到半路,他突然停了下来,一脸认真地看着庄晓梦。 “怎么了?” 庄晓梦看着他认真的眼神,目光有些躲闪,耳尖泛起轻微的红色。 “有个问题想问你。” 公孙瑾犹豫了一会儿,看了看庄晓梦的鞋子。 庄晓梦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脚,赶快后退了两步,一脸警惕地看着公孙瑾。 果然是足控! 变态! “我想问,你的粉色袜子,脚趾和脚后跟的地方,是黑色的吗?” 这个问题真的困扰了公孙瑾蛮久的。 男生宿舍里,很多男生的白袜子,脚趾和脚后跟的地方都是黑的,怎么都洗不白。 高中去查过女寝,发现女寝特别脏,滂臭。 看到庄晓梦的粉色袜子,他就很是好奇。 庄晓梦盯着他的眼睛,愣了好一会儿,脸颊泛起丝丝粉色的红晕。 “哼!” 少女没有回答,只是冷哼一声,面无表情地离去。 她转身的那一刻,披在脑后的头发像鞭子一样甩了过来。 拂在公孙瑾鼻尖,有些痒。 是薰衣草的气味,很香。 教英语课的老师是个法国的外教,留着一头大波浪金色卷发,眼睛像是湛蓝的宝石。 个子很高,也很窈窕。 说话的时候脸上总是带着温柔的笑,学生们是很喜欢她的。 公孙瑾在居中第二排的位置坐了下来,然后开始低头查看昨晚三国的书评。 “果然,权倾朝野的人都没好下场。” “董卓生前何等威风,死了竟然这么屈辱。” “吕布真小人也!永远也无法和关羽相提并论!” “人中吕布,马中赤兔。方天画戟,专杀义父。” “王允的计谋太毒了!” “李儒好可惜,跟了这么个主公。如遇明主,大业必成!” “呜呜呜,貂蝉!我的貂蝉!一想到貂蝉被董卓那头肥猪霍霍,嘴里还喊着“别看”,我就心好痛!” 这时,一股淡淡的奶香味萦绕在了公孙瑾的鼻尖。 公孙瑾抬起头望去,映入眼帘的,便是钟苓子的背影。 金色的发丝下,她后颈的皮肤很白,像是用牛奶泡过一般。 第23章 他的锁骨很好看 两节英语课都是用全英文交流,对于英语基础薄弱的人,会明显感到吃力。 林辉一个人在教室很后面的地方坐了下来,欧阳瑞跟着坐在他身旁。 唐福林本来想往前坐的,看了看一个人坐在教室前排的公孙瑾,又看了看欧阳瑞和林辉,还是坐在了后面。 外教的语速很快,初次听会明显感到不适应。 只有当提出的一些问题,学生回答不上来的时候,外教才会放慢语速,用汉语重复一遍。 公孙瑾这时才知道,这个外教老师约瑟芬的汉语也是极好的。 上课的过程中,钟苓子全程听得很认真,对于一些自己不会的地方,都在课后很耐心地和外教展开了交流。 外教似乎也很喜欢这个漂亮的小姑娘,非常友善。 “can anyone tell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verted sentence guided by as?” (由as引导的倒装句比较特殊,有人能说说其特点吗?) 约瑟芬又一次提问道。 她的语速很快,甚至有相当一部分人没听清她的问题。 “but the adverbial ce of ncession or the adverbial ce of rean jt puts the adjective, adverb, and noun at the begng of the sentence, nothg else is chand, it is half verted” (全部倒装是把实义动词和主语位置颠倒,但是as引导的让步状语从句或者原因状语从句只是把形容词,副词,不带冠词名词放句首,别的不变,所以是半倒。) 公孙瑾托着腮,用流利的英语回答道。 此时,坐在钟苓子身旁的女孩子回过头来,有些惊讶地看了公孙瑾一眼。 约瑟芬这时重新审视了一遍公孙瑾,微笑着竖起大拇指。 “your pronunciation is very standard have you ever studied abroad?” (你的发音很地道,出国留过学吗?) “no,jt with a little practice, like y fair dy with audrey hepburn” (不,只是经过了一些练习,就像奥黛丽·赫本在《窈窕淑女》里扮演的那样。) 公孙瑾半开玩笑地道。 《窈窕淑女》是一部由奥黛丽·赫本主演的歌剧电影。 讲述的是出身平凡的卖花女孩伊丽莎,在语言学教授希金斯的培训下,成为跻身上流社会的窈窕淑女的故事。 公孙瑾对这部电影的认知,来自于原时空的高中英语课文。 英语老师是奥黛丽·赫本的粉丝,也在班上放映过这部电影。 这时候公孙瑾说出来,其实是有些突兀的。 因为他忽略了,这个时空和原来的世界有些不一样。 如果这部电影根本不存在,那他说的这句话就没法解释了。 不过公孙瑾记得,自己走进宿舍的那一天,唐福林的床位墙壁上,恰好贴有一张奥黛丽·赫本的海报,是往届的学生留下来的。 所以,这个世界应该也是有奥黛丽·赫本的。 “oh!i love it!” (我也喜欢那部电影。) 约瑟芬闻言,颇有些激动地笑着点头,接着念道:“the ra spa stays aly the p” “ hertford, hereford and hapshire, hurricanes hardly ever happen” 公孙瑾也很自然地接过后半句,读得又快又流利。 这两句顺口溜对发音的要求是很高的,读起来容易舌头打结。 “good!” 约瑟芬又一次笑着称赞,然后特意询问了公孙瑾的名字,给他的课堂表现加了很多分。 “哇,我感觉他英语说得好流利啊。” 欧阳瑞一脸震惊地看着公孙瑾的背影,心里悄然升起了一种危机感。 当一只咸鱼混在全部都是咸鱼的宿舍里,它只会考虑怎样躺平更舒服,好让自己被煎得更均匀。 所谓“努力不一定成功,但不努力一定会很舒服”。 但当这只咸鱼的宿舍,混进了一只游动性很强的鲶鱼,将死水变成了活水。 咸鱼就会莫名产生一种恐慌,无法心安理得地摆烂。 “嗯,他和外教交流没有任何阻碍,我刚刚都没有听懂。你们听懂了吗?” 唐福林心里有些不甘心。 高考成绩中,他的英语是最好的一门,也付出了最大的努力去学习这门课。 但是受限于小乡镇匮乏的教育资源,他的口语发音一塌糊涂,听力又不算特别好。 一张嘴就是浓浓的“chglish”味,就像中国合伙人里的成东青。 唐福林不太敢用英语和其他人交流,因为担心自己的口音被嘲笑。 “我听不太懂。” 欧阳瑞的英语只能算一般。 “这有什么不懂的?” 林辉耸了耸肩,不以为意。 “你刚刚听懂了吗?” 唐福林有些紧张地问道。 林辉微微颔首,淡淡地笑着道:“很好懂啊,就是老师问as的倒装句有什么特点。公孙说as引导的是半倒装,语法有些不同。” “然后老师说他发音很好,是不是出国留学过。” “公孙说没有,就是经常练习,就像奥黛丽·赫本演的《窈窕淑女》一样。” “老师说她也很喜欢那部电影,念了一段什么,我没听懂。但是公孙瑾就跟着接了下去。” 唐福林陷入了呆滞,一直以来心里堆砌的自信心,就这样莫名其妙地被打碎了。 他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怀疑之中。 连林辉这样不学无术的花花公子,竟然都懂得比他多! “你听力怎么这么好?” 欧阳瑞同样对林辉感到惊讶。 “早些年跟着我爸去国外生活过几年。” 林辉淡淡地道,仔细审视着面前的美女外教。 约瑟芬的一举一动都很端庄,符合他心中“窈窕淑女”的定义。 如果能发生些浪漫的邂逅,他也是很乐意的。 唐福林闻言,心里这才好受了一些。 归根结底,还是双方教育资源的不平等。 看着公孙瑾坐在前排的背影,他打算下次上课往前靠。 “哎,凯蒂,公孙瑾刚刚和老师说的那段话是什么意思?什么雨和西班牙的,你有听懂吗?” 王雪彤眨了眨眼,看向左右的室友。 “我不知道,你呢?” 易凯蒂嘟着嘴,嘴唇上方和鼻子中间架着一只钢笔。 她托着腮,看向刘婷,有些发懵。 刘婷只是讪讪地笑笑,看向庄晓梦。 “the ra spa stays aly the p “ hertford, hereford and hapshire, hurricanes hardly ever happen” 庄晓梦很流利地念了一遍,然后解释起来。 “翻译过来是西班牙的雨落在平原上,赫特福德、赫里福德和汉普郡几乎不刮飓风。” “这是两句顺口溜,类似汉语里的八百标兵奔北坡,是用来练习口语发音的。” “在奥黛丽·赫本主演的一部《窈窕淑女》的电影里提到过,女主人公伊丽莎就用它来练习发音。老师说她很喜欢这部电影,于是念了一段里面的顺口溜。公孙瑾跟着接上。” “就是这样。” 易凯蒂闻言,忍不住惊呼起来。 “是那部电影吗?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了。” “高中时看过,但是没印象了,梦梦你真厉害!” 见刘婷和易凯蒂对着庄晓梦一阵吹嘘,王雪彤撇了撇嘴。 有什么好得意的…… 放学铃声响起,上午的课圆满结束。 公孙瑾抱着书本朝着楼下走去。 走到楼下,下意识地把手伸到口袋里去拿手机。 来回将几个口袋摸了好几遍,没有找到。 公孙瑾这才反应过来,看完三国后台的书评后,就将手机放在桌子里了,一直忘了拿出来。 因为是一个人坐的缘故,身边也没有其他人提醒。 迎着下楼的人流原路返回,教室里还剩下几个女孩子没有走。 “这个手机是谁的啊?” “不清楚,等人来咯。” “应该是坐你后面的那个男生。” 钟苓子掂量了一番手机,虽然没有戴保护壳,但看起来依然很是干净。 这时,公孙瑾走了进来。 晌午的阳光从门口照进来正好,公孙瑾站在逆光里,仿佛整个人都在发亮。 少年的头发被风吹得略微有些凌乱,五官俊朗,皮肤很白,纤薄的嘴唇像是涂了一层无色的釉。 白衬衣有一颗纽扣掉了,领口是解开的,能看到精致的锁骨,有些美少年的姿肆。 如果他能爱笑一点,或许会让更多女孩子着迷。 钟苓子侧目看着他,总觉得那双眼睛里,像是蒙着一层薄暮,让人看不清他灵魂的底色。 除了一种与生俱来的凉薄以外,什么也没有。 “你的?” 一个女孩子看了看钟苓子拿着的手机,冲他眨了眨眼。 “嗯。” 公孙瑾轻轻应了一声。 钟苓子将手机递了过去,脸上没什么表情。 目光下移的时候,情不自禁地盯着他领口的锁骨,看了好一会儿。 那里有一种奇怪的吸引力,格外地吸引她。 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如果公孙瑾领口的纽扣是好的,她反而会觉得不舒服,甚至想扯掉那颗纽扣。 “谢谢。” 公孙瑾走上前,从她手中接过手机,道了谢,然后转身离去。 走下楼梯的时候,公孙瑾犹豫了一会儿,还在从班级群里找到了钟苓子的账号,申请了加为好友。 去食堂的路上,他一边走,一边低着头看向自己的领口。 为什么,她要盯着我这里看呢? 锁骨有什么好看的? 公孙瑾觉得很是纳闷。 去食堂的路上,他随手对准领口的锁骨拍了张照片,然后配文“下课,开始兼职”,发到了动态。 庄晓梦在食堂里买了饭,打包准备回宿舍。 沿途顺便拒绝了几个前来索要微信的男生。 刷动态的时候看到了公孙瑾的上传的照片,赶忙往上滑。 “等等!” “这是?” 她眼前突然一亮,看着公孙瑾上传的那张自拍照片看了好一会儿,脸颊微醺。 公孙瑾的照片拍得很随意,没有选特定的角度,也不存在什么修图和美颜。 脸上也没有笑容,跟面瘫似的。 但还是架不住那该死的帅气。 “这个锁骨……嘶……” 庄晓梦瞳孔微颤,情不自禁地咽了咽口水,试图移开视线,但还是忍不住往那里瞟。 她点开照片,像是做贼心虚似的,观察了下四周,然后慢慢将照片放大。 看了好一会儿,俏脸又浮现出浅浅的酒窝。 等回过神来的时候,她有些羞涩地摸了摸自己的脸,感觉有些烫。 左右看了看,发现没人关注自己,于是小心翼翼地将那张公孙瑾的自拍保存了下来。 “肯定是故意的,企图用美色去诱惑无知少女。” “我才不上当呢。” 收藏好了照片,她秀眉一蹙,又板着脸小声嘀咕着,在评论区回了一句:“穿衣服都不正经,不讲男德。” 在食堂排队等待的期间,钟苓子看着“天真有邪”发来的好友申请,陷入了迟疑。 公孙瑾很神秘,越神秘的人越危险。 钟苓子不知道试图去了解他,到底是好是坏。 但是,他曾唱过的那首《千千阕歌》,她真的很喜欢。 犹豫了片刻,她还是点了通过。 就是在这一瞬间,两个原本不会有任何交集的匆匆过客,命运的丝线纠缠在了一起。 没一会儿,她就刷到了公孙瑾的动态。 看到了那张随意又散漫的自拍之后,钟苓子挑了挑眉,眼睛又被那精致的锁骨吸引。 犹豫再三,她还是点了保存。 真是的,你怎么那么奇怪啊? 竟然会对那里感兴趣? 钟苓子摸了摸有些滚烫的耳朵,觉得可能是自己哪里坏掉了,于是下意识地观察其他男生的锁骨。 噫!好胖! 这个穿豆豆鞋的,看起来就好low…… 这个头发好油! 这一个个子还行,但是那张马脸简直惨不忍睹。 这个脸上怎么跟月球表面似的? 卧槽!亚丝娜的痛衣!死宅真恶心! 观察了一大圈周围的男生,钟苓子发现,原来这地方并没有什么美感可言。 “呼~应该不是我的问题。” 钟苓子微微松了一口气,排在队伍里继续往前。 顺着队伍的前进,公孙瑾清冽的声音也越来越清晰。 在钟苓子的认知中,戴口罩出门的,大多都是些自以为很帅,其实根本无人问津的丑逼。 但是,公孙瑾好像是不一样的。 口罩遮住了半张脸,衬上眉心的朱砂痣,显得他神秘又有气质。 果然,说到底还是看脸。 长得一般的人戴口罩,是东施效颦。 长得丑的人戴口罩,这是为了不影响市容,乃善良之举。 长得好看的人戴口罩,才是为了遮住盛世美颜,防止其他人心动。 “你好,想要吃什么?” 公孙瑾看着钟苓子,声音略微温和了一些。 “一份牛骨白萝卜清汤,一碗拉面。” 钟苓子点完菜,眼睛又不自觉地下移。 那白衬衣的领口微微敞开着,少年的肌肤像是温润的玉石。 锁骨的轮廓很好看,像是经过了一番精心雕刻的艺术品。 “不是我有问题,是他有问题!” 钟苓子摸了摸鼻子,只觉鼻尖一股热流涌动,手指上出现了一抹殷红的血迹。 什么情况?d(?д??) 第24章 把男人当狗玩弄的女人最吸引男人 “你的面好了。” 公孙瑾回眸看去,面前的少女流着鼻血,仰着头,有些惊慌失措地看着他。 见公孙瑾神色微怔,正盯着自己看,钟苓子赶忙侧过脸,脸红得像是煮熟的螃蟹,目光躲躲闪闪。 “喏~” 公孙瑾递过去几张纸巾。 钟苓子从半笼的袖子里探出来小爪,拈住纸巾塞住了鼻子,嗡声嗡气地道:“麻烦你帮我打包。” 说完,她就捂住脸,不去看周围戏谑的眼神。 公孙瑾将她点的牛骨清汤和拉面打包装好,赶忙递给了她。 钟苓子接过餐盒,在一阵哄笑声中落荒而逃。 下午,一则标题为“小姐姐看锁骨流鼻血”的视频在校园内以诡异的速度传了出来。 拍摄人应当是在学校里就餐的学生。 视频中很好地展现了公孙瑾的形象和仪态,对他的领口和锁骨拍得格外细致。 包括钟苓子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公孙瑾的领口,突然流出鼻血的画面,一脸懵的样子,整个过程都拍得很详细。 钟苓子在宿舍刷到了自己的视频之后,气得哇哇大叫,在床上翻来覆去。 “这个是不是你?(斜眼笑)” “哈哈,我在网上看到你了(狗头)” “苓子,你在网上火了!” 除了认识她的人以外,专业群里的学生也在疯狂她。 钟苓子涨红着脸,点开视频看了看,被弹幕气得不轻。 “好涩哦” “这个小姐姐好可爱” “哈哈哈哈哈哈” “定力有点差啊”。 “这个小姐姐又让我想起了那个看着自己被高跟鞋踩,流鼻血的女主播。” “只有我一个人的注意力放在那个小哥哥的锁骨上吗?真的好性感(害羞捂脸)” “姐们你不是唯一一个,我也是。” “啊啊啊啊!那个锁骨真的好戳我啊!(好色)” “果然,一帮色女(滑稽)” “大胆妖孽,我一眼就看出这个男生不是人!企图用美色诱惑无知少女。建议你们把这妖精的联系方式交给我,让我来超度它!” “算盘珠子都崩我脸上了。” 不止是校内,这个视频在各个短视频平台上都开始了广泛传播。 钟苓子出门的时候,路上有人看到了她,都会凑到同伴耳边小声议论。 一边说,一边笑着打量钟苓子。 虽然那笑容并无恶意,但还是让钟苓子一阵气恼。 “哈哈哈哈,你们看到那个流鼻血的视频了吗?” 刘婷躺在床上,笑得眼角飙泪。 “看到了,二班的钟苓子嘛。看到了公孙瑾的锁骨,然后就流鼻血了。” 易凯蒂轻掩着嘴角,温柔地笑着。 “该说不说,那锁骨确实好性感啊。” “我好喜欢,嘿嘿~” 王雪彤将视频里公孙瑾出镜的画面来回看了看,目光火热,舔了舔嘴角,笑得像个痴女。 “庸俗。” 庄晓梦看着她痴笑的样子,有些不屑地撇了撇嘴。 她从相册里找到了那张公孙瑾的自拍照,将领口的位置放大后,仔细观察了一番。 感觉,也就那样嘛…… 真是搞不懂这些无聊的女生。 竟然还馋男生身子! 庄晓梦皱了皱精巧的鼻子,摸了摸脸颊,莫名有些燥热。 作为当事人的公孙瑾,很少上网冲浪。 三国的剧情才刚刚展开,他得趁热打铁。 勤王师马腾举义,曹操为报复仇兴兵徐州、刘备北海救孔融、吕布py战曹操。 以上这些剧情,公孙瑾都码得很快,在吕布py破曹操这一段多用了些笔墨。 吕布的方天画戟都搁在曹操头盔上了,却因为夜里太黑,让曹操逃过一劫。 被吕布打得丢盔弃甲,险些小命不保,这也算是曹丞相的黑历史了。 后来还特意被张松拿出来嘲讽。 从中午两点下班,一直码到下午六点,从不间断。 码完字后还要加以润色,修正错别字和语病,这个过程相当辛苦。 不仅眼球会感到疲劳,腰椎和肩周也会酸痛。 不过虽然累,但公孙瑾是乐在其中的。 一想到他能将三国这么伟大的作品带到这个时空,让更多人领略到这部作品的魅力。 就连文字搬运工的工作,在他心里也变得伟大起来。 晚上六点半还有两节晚课,是心理健康教育。 公孙瑾出门的时候,天色已经将晚。 皎月高悬,暗蓝色的天空亮起了点点银星。 每每抬起头看着天空,公孙瑾就觉得郊区没有城区的光污染,也算是一件幸事。 在城里生活的那些年,只有停电的时候才能看到星星。 天阶夜色凉如水,坐看牵牛织女星。更像是一个儿时的梦话。 在路边扫码挑了一辆共享电动车,公孙瑾穿过晚间的人流。 道路两旁的香樟飞速往后奔去。 教二202,教心理健康教育的是一个年轻女老师,戴着黑色的方框眼镜,个子不太高,很有书卷气。 公孙瑾走进教室的时候,总感觉有人看着自己。 下意识侧目看去,在人群里看到了钟苓子正一脸幽怨地盯着自己。 那女孩微微鼓着腮,目光有些不善。 公孙瑾收回视线,在后排中央随意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 上课的教室很大,足以容纳三个班的学生。 跟着国贸二班和四班的,还有一个班是传媒学院的。 传媒学院的学生颜值普遍很高,来上课的自然也不乏帅哥靓女。 除了编导这类不需要走上前台对长相没什么要求以外,播音主持和演员对外貌要求是极高的。 “传媒学院的女生,好多都好漂亮,也很会化妆。” 唐福林在周围仔细打量了一番,发现颜值压过王雪彤的女孩子就有好几个。 “废话,化妆是她们的专业课。” 欧阳瑞翻了翻白眼。 “学传媒是不是很烧钱?” “当然咯,学艺术的就没有不烧钱的。传媒还算好的,学音乐和美术那是真的烧钱。” “我高中时练习吹萨克斯,我爸帮我请的一个伯克利的老师,按分钟收费的,一节课2000。” 林辉玩着手机,头也不抬地道。 说完,他又侧目看了看公孙瑾。 “你学音乐花了多少?” 公孙瑾之前用吉他弹唱千千阕歌的时候,他就看得出来,公孙瑾肯定是专门练过的,基础很好。 “不记得了,应该挺多的。” 公孙瑾摇了摇头。 唐福林闻言,心里感慨良多。 他三个月的生活费加起来才不到2000块,而林辉一堂课的开销竟然就有这么多。 公孙瑾和林辉果然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和他不能比。 “群里有人说,来我们班上上课的有个idol。” 欧阳瑞看着群里同学发的消息,不禁有些好奇。 对于这些学生来说,出现在电视荧幕上的流量明星,还是有些遥远的。 能近距离接触,倒也觉得新奇。 “真的吗?谁啊?” 唐福林赶忙凑了过去,颇有些激动。 “就是那边那个,波浪卷,气质很御,很像周慧敏的那个女生。” “叫林惜君。” 欧阳瑞指了指坐在前排的一个女孩。 那女孩腰背挺得笔直,形体塑造非常好。 坐在一群女孩子里如众星拱月一般,一眼就能从人群里看到。 “真的唉,学艺术的就是不一样。她身上的气质很特别。” 唐福林惊叹道。 “哦,她啊,我知道。” 林辉眯着眼,打量了一番,顿时恍然。 “之前很火的那个cky flower女团,出道两年解散,然后单飞的。” “不过她在女团里挺小透明的,不是c位。” “估计也混得不怎么好,所以一直没什么资源。” 不止是他们,把目光放在林惜君身上的人有很多,议论也是少不了的。 欧阳瑞在网上搜索了一番关于她的消息。 除了一些绯闻炒作之外,就是和经济公司解约的消息,以及单飞宣言。 既没有作品,也没有资源,那就只能通过经纪公司和其他当红的流量明显炒绯闻赚流量了。 很常见的资本运作方法。 “感觉她好尬啊。” 欧阳瑞看了一个关于林惜君出道时女团的舞蹈视频,凑到了林辉耳边,忍不住偷笑起来。 “这手跟划桨似的,好僵硬,感觉没什么舞蹈天份。” “确实,她好像是歌手出道的。” “但是情商不怎么高,背后也没有资源。” “我之前陪凯蒂看过cky flower的一期综艺。反正,她挺尬的,一开口就冷场,我隔着屏幕都感觉尴尬。” 林辉说着,撇了撇嘴,耸了耸肩。 “有些人明明不适合出道当偶像,可就是想要往里面挤。” 公孙瑾闻言,也试着在企鹅音乐里搜索了一下林惜君,找到了两首歌,然后戴上耳机试听了一下。 细听之后发现,倒也没有林辉说得那么不堪。 由整个女团合唱的这首歌里,林惜君的歌词虽然就那么几句,但公孙瑾还是能听得出来,她的乐感和唱功比其他成员要好很多,只是普通话发音有些欠佳。 评论里有些女团的粉丝不喜欢她的声线和发音,发表了一些攻击言论。 “拜托,请某人去学一下普通话好不好?(流汗)” “她是广东那边的人嘛,普通话发音有些小瑕疵也能理解。” “什么疑惑发言?当偶像的连普通话都学不好,完全没有一点职业精神,这还有得洗?” “这首歌是两年前的,林惜君那时候才刚刚进团。她现在的发音和唱功好多了。” “你可拉倒。也没见她有一首拿的出手的歌,火的两首还是靠翻唱。” “不是,她根本没任何资源啊!做到现在这样已经不错了。” 公孙瑾又另外听了两首她翻唱的粤语歌。 音色很有韵味,声线颇为成熟,和她21岁的年龄有些不符。 倒是让公孙瑾想起了唱《初恋情人》的刘小慧。 客观评价她的唱功,甚至可以说非常不错,比目前市面上大多数流行歌手都要好很多。 走女团偶像的道路,其实埋没了她的天赋。 明珠蒙尘,这让公孙瑾觉得有些可惜。 林惜君其实是不缺实力的,只是没有发挥出自己的优势。 如果有好的粤语歌词和曲子,再来一个好些的编曲,她未必不能爆红。 可惜,她背后没有资源。 业内不缺会唱歌的人,缺的是好的歌词和编曲人。 就算有好的歌词和曲子,也优先被业内的大牌歌手抢走了,哪里轮得到她这个新人呢? 这也是目前所有走歌手这条道路的音乐人,都会面临的问题。 没有伯乐,没有公司给予资源倾斜,纯靠唱歌根本出不了头。 能一直火下去的,要么是创作型歌手,能自己写歌词编曲,比如林俊杰和周杰伦这样的。 要么是有人提供资源,且本身有实力的歌手,比如王菲。 可以说,林夕将他写得最美的词都给了王菲。 公孙瑾正准备往下听,系统这时提示要会员才能完整播放。 “fuck!南极孽畜!” 恰好这时正好也要上课,公孙瑾便收好了耳机。 他心里,悄然诞生了一个构想。 他为什么,不能成为伯乐呢? 林惜君不知道,她的命运会因为一个人的念头而彻底发生改变。 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很简单,也不要求考试,大多学生都听得不是很认真。 心理学上将人分为四种特质。 胆汁质、多血质、粘液质、抑郁质。 类似于星座和塔罗牌的玩意。 什么多血质的人精力旺盛,胆汁质的人比较自信,都是霸道总裁。 一通分析让人不明觉厉,其实感觉就那样。 老师出了一些选择题,让学生各自选择对应的选项,确认自己的性格属于哪一种类型。 “我属于粘液质啊。” 林辉放下手中的钢笔,懒散地笑着。 他没有刻意压抑自己的声音,随口一说,恰好周围突然安静下来,于是声音就格外显眼。 周围的男女生一下子看了过来,旋即爆发出一阵哄笑。 公孙瑾没有回答,赶忙低下头装死。 林辉被人看着,倒也不脸红,而是贱兮兮地笑着。 “生我者父母,知我者公孙。” 说来也是奇怪,换个人这么说他,林辉肯定是要生气的。 但这种玩笑话出自公孙瑾之口,他就不觉得反感。 教心理健康的老师接着又讲了一些人际交往和两性关系的问题。 “问一下各位男生啊,你们觉得哪样的女生最吸引人?” 老师点了不少人,每个人都回答都不尽相同。 有人说三观正确,性格独立的女生最吸引人。 有人说志趣相投的最吸引人,漂亮的皮囊有很多,但找到一个能让你的灵魂舒适得颤栗的伴侣很难。 还有人说始终保持一半神秘的女孩最吸引人。 “伱来说说看。” 老师点到了林辉,这个脸上总是嗪着笑容的男孩,看起来有些玩世不恭,却也是最吸引女孩的男孩子。 “长得好看的咯,我是俗人。” 林辉的回答很简单,周围有男生笑着鼓掌。 “你比较诚实。” 老师轻轻笑了笑,然后看向了他身边那个性情淡漠的男孩。 “你呢?你觉得什么样的女孩最吸引人?” 公孙瑾闻言,见老师注视着自己,不免有些意外。 “我?” “对,就是你,我们班上最好看的男生。” 此话一出,周围不少女生纷纷看了过来。 包括钟苓子和庄晓梦,还有那一直端坐着的林惜君。 全场注视之中,公孙瑾缓缓起身。 身材高大挺拔,五官好得无可挑剔。 眉心的朱砂痣显得他的面容俊美非凡,又有些神秘。 看着那些注视过来的眼神,公孙瑾面无表情。 钟苓子和庄晓梦都很认真地看着他,似乎期待着他的回答。 略微思忖了一番后,公孙瑾一本正经地道:“把男人当狗一样玩弄的女人最吸引男人。” “因为所有的男人本质上都是舔狗。” 他话音刚落,林辉就哈哈大笑,快速鼓起掌来。 全班顿时爆笑,掌声一浪更比一浪高。 王雪彤趴在桌上,笑得前俯后仰,大声对公孙瑾问道:“你也是吗?” “为了避免自己成为舔狗,我决定不谈恋爱。” 公孙瑾说得一脸淡然。 钟苓子轻掩着嘴角,巧笑嫣然。 庄晓梦看着他,微微眯着眼,嘴角悄然勾起,活像是一只狡黠的小狐狸。 第25章 她的眼神,不露痕迹。 九月末,国庆到来的前夕。 班委提前收上了学生证,盖好了章,辅导员在专业群里发了大学生优惠车票的使用方法。 对于省内一些比较着名的景点,学生们也可以靠学生证游玩。 离家太远,回家一趟不方便的大学生,可以趁此好好游玩一番。 离家不太远的学生们也早早地买好了优惠的车票准备回家。 公孙瑾上完晚课准备回宿舍的时候,能看到有很多学生推着行李箱,戴着遮阳帽,在公交站台聚在一起等车。 或低着头玩手机,戴着耳机听歌,或依靠在恋人的肩上,如胶似漆。 学校的校车满了就出发,将学生们送到火车站。 食堂里一下子变得空荡,有一些档口也暂停歇业,倒是有些冷清。 “你们假期想怎么安排啊?回家吗?” 欧阳瑞问道。 “我肯定是要回家的。” 唐福林整理着背包和行李箱,头也不抬地道。 “我可能会留在学校。回去一趟太麻烦。” 林辉耸了耸肩。 “你女朋友呢?” “凯蒂啊,她家里人来接她回家。” 林辉躺在床上,愣愣地看着头顶的天花板,有些颓丧。 平日里和易凯蒂待在一起久了,倒也不觉得有什么分不开的。 现在一个人待在学校,又觉得有些寂寞。 “外联部有个学长给我介绍了工作,去潜江当保安,你要不要跟着去?那边小龙虾很有名。去了吃到爽。” 欧阳瑞兴奋得不得了。 他是典型的“胆汁质”,精力充沛,天生的乐观派。 “有漂亮妹妹吗?” 林辉瞟了他一眼。 “肯定有的啊,有好多一起同行的学姐呢,还有其他学校的人。” 欧阳瑞笑着颔首。 “行,那就一起去咯。” 林辉从床上坐起身,浅浅笑着。 “公孙,你呢?国庆假这么长,你怎么安排?” “没什么安排。” 公孙瑾摇了摇头。 他坐在床上,杵着脸看向窗外,眼神空洞又迷惘。 在原来的时空,上大学放假,他从来不会回去。 因为在家里,他过得一点也不快乐。 和父母待在一起,他很少感受到快乐这种情绪。 每天听到的都是吵架声和满屋子的鸡飞狗跳。 妈妈是个很刻薄的人,总是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就大发雷霆,对着爸爸大吼大叫。 很多冲突都可以避免,但她像是故意找茬一般,看爸爸哪里都不顺眼。 爸爸在外面看来是个老实得窝囊的人,在家里却很横。 一吵起架就打坏东西,盘子、碗筷、电视机遥控器、电饭煲等等,都遭受过摧残。 公孙瑾记得小时候回家经常饿肚子,就是因为厨房总是一团糟。 在这样的家庭里成长,公孙瑾不知道什么叫幸福。 八岁那年,这对互相折磨的怨种父母终于离婚。 他看着爸爸头也不回地上了一辆火车,再也没回来。 妈妈改嫁了,跟了一个有点钱的小老板。 过得幸不幸福,公孙瑾不知道,因为没怎么联系。 缺乏安全感、自卑、对任何人都缺乏信任…… 原生家庭带来的负面影响一直伴随到他成年进入社会。 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公孙瑾觉得这世上所有人都是靠不住的。 没有人会爱他,也没有人值得他去爱。 考上大学离乡的那一天,他觉得自己终于得到了解脱。 为了远离这个家庭,他不顾劝阻报了一个外省的大学。 去车站的那一天,那个刻薄了一辈子的女人难得地给他打电话,问他要不要她去送。 公孙瑾说不用。 他一个人拖着行李箱,踏上了去异乡的绿皮火车,在火车上待了十九个小时。 火车上的东西很贵,而且特别难吃,他觉得吃不饱。 夜晚醒来的时候,看着窗外暮色沉沉的原野和满天星光,他突然哭了,哭得像个迷路的幼童。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哭。 放寒暑假回家的时候,他总是很不情愿,因为家里没有食堂阿姨做饭。 妈妈常给他打电话,问他为什么放假都不回去,也不给她打电话。 为什么别人家的孩子一放假就往家里跑? 难道你对家里,对父母就一点念想都没有吗? 她每次这么问,他都沉默着不说话。 他很想说是的。 对家庭,对父母,他拿不出一丁点爱的理由,也挤不出任何感情。 每次接妈妈打来的电话,他都很敷衍,觉得像是在完成任务。 多听一秒都不情愿,从生理上感到抗拒。 买手机后,爸妈的电话号码就一直存在他的电话录里,但他一次都没有拨通过。 就连奶奶过世的时候也没有。 在心理学中,这种和父母不亲的现象,叫做“失望性情感隔离”。 表现就是和父母没有亲人的感觉,不想沟通,也不想有任何情感上的牵挂,最好的相处模式就是各过各的。 这是一种心理上的隔离机制,本质上就是对父母过于失望。 因为早年间缺乏父母的理解和支持,很多情感诉求得不到回应,于是不再把父母当成情感依靠。 在大学的四年,是他一生中过得最快乐的时候。 因为每天都能吃饱饭,不用担心吃饭的时候看到一堆破碎的碗筷和坏掉的锅炉。 食堂有补贴,只要几块钱就能吃很饱。 室友和辅导员都很热心,还为他申请了贫困生助学金。 大学图书馆是他去得最多的地方之一,他从小,却没有好的条件。 第一次去借阅的是高尔基三部曲,《童年》、《我的大学》、《在人间》。 后来又看了加缪的《局外人》,看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和《霍乱时期的爱情》。 偶尔也会看《海子诗选》和《顾城诗集》。 最后一次去图书馆还的书叫做《追风筝的人》。 里面有一句话很美,让他始终记忆犹新。 “大漠荒草生息不绝,却教春花盛放凋零。” 大概意思是说,那些如荒草一般卑贱的人活得自在,富有的人却过得不尽人意。 “公孙?公孙?” 林辉凑过去,见他神情有些恍惚,于是好奇地喊了两遍。 “嗯?” 公孙瑾回过神来看着他,有些不解。 “在想什么呢?看你魂不守舍的。” “在想晚餐吃什么。” 公孙瑾淡淡地道。 “要不要跟着我们一起去潜江玩玩?” 林辉邀请道。 “没空。” 他轻轻摇了摇头,换好衣服和鞋子,一个人出了门。 夜间微冷,落山风吹过,香樟的叶摇曳着,沙沙作响。 林荫道上人很少,道路两旁的路灯亮着熹微的灯光。 公孙瑾一个人走着,习惯性地插上耳机,打开音乐播放器。 听了好一会儿,也没有找到称心如意的音乐。 “这个世界的歌坛也烂掉了啊,全是口水歌。” 摘下耳机,公孙瑾有些失落。 出了校门,外面的街道依然是一片灯火通明,满大街的商铺都亮着灯牌。 卖臭豆腐的小摊前面围了一圈穿着黑白色校服的女学生,应当是附近的初中生。 扎着麻花辫的小姑娘端着纸碗,用牙签插着油炸豆腐送到口中,辣得直哆嗦,又一脸满足。 侧目的时候偶然间看到了公孙瑾,便微微失神。 等反应过来的时候,便羞红着脸,赶忙背过身。 也有些大胆的女孩子直勾勾地盯着他,明明白白地将喜欢写在了脸上,却又含蓄得像是含羞草。 烧烤摊上,依然不乏油腻的中年人举杯痛饮,不醉不欢,咒骂人生太短。 杯子碰在一起,像是梦破碎的声音。 火锅店里冒着红油和辣椒的辛辣香味,前去聚会的学生络绎不绝。 卖抄手的小摊上,铁锅揭开的瞬间,冒出白蒙蒙的一片云雾。 女人带着孩子在摊位上坐了下来,嚷嚷着多放辣。 摊上的食客西装革履,腋下夹着公文包,是刚下班的上班族。 滚烫的抄手在口腔中打了好几个滚,嘴里不停呵出热气,发出被烫到的声音。 好不容易艰难地咽下,又慌忙捶打胸口。 看起来既滑稽又辛酸。 稚气未脱的年轻男孩,挽着不谙世事的女孩的手,进了偏僻的小巷子,在那些亮着粉色灯牌的旅店和公寓面前迟疑了许久。 女孩子红着脸,轻轻咬着嘴唇,一直牵着男孩的手。 公孙瑾收回环顾的视线,沿着半里长街一个人走着。 叮铃~ 电话铃声响起,公孙瑾顺手接过。 “喂!” “小瑾,我到你们学校了。你现在在哪?我来接你回家。” 电话那头传来的声音很温柔。 “我在……东门的门口。” 公孙瑾回眸看了看来时的路。 “好的,在那别动,我去找你。” “好……” 公孙瑾声音有些发颤,做了两次深呼吸,挂断了电话。 前往东门的路上,少女慢悠悠地走着,行李箱在地面滚动的声音有些嘈杂。 抵达门口之后,她四处张望了一番,似乎在寻找什么。 来来回回走了好几遭,也没有看到自己想要看到的那个人。 恍惚间,她感觉有人在身后看着自己,蓦然回首。 熹微的路灯下,身姿挺拔的少年站在阑珊的灯火处,静静地看着她。 这时候,庄晓梦又在想,把这一刻拍成照片,该有多美啊。 可是等她回过神的时候,却已经错过了那一幕。 两人四目相对,谁也没有避开谁。 就像猎人在和一只老鹰对视,谁输,谁就被驯服。 看了良久,公孙瑾率先移开了视线。 庄晓梦嘴角微微一抿,露出胜利了一般的笑容。 她拖着行李箱朝着公孙瑾走去,在他旁边停了下来。 “有事?干嘛老跟着我?” 公孙瑾皱了皱眉。 “谁跟着你了?伱这人能不能别那么自恋?” 庄晓梦歪着头看着他,表情冷淡,眼神颇有些戏谑。 等车的过程中,她时不时地看向身侧的公孙瑾,然后抿着嘴偷笑。 半晌,一束微黄的车灯在夜幕下缓缓驶来。 庄晓梦在路灯下亭亭玉立,轻声说道:“来了,情人的眼睛。” 少女呵出的气息,在路灯熹微的灯光里化作氤氲的白雾。 公孙瑾看着由远及近的灯光,想起了那天在夜市上,他说过的话。 “我觉得车灯很好看啊。像情人的眼睛,温情脉脉。” “这个比喻太调情了,不合适。” 公孙瑾摇了摇头。 灯光越来越明亮,汽车鸣笛的声音、引擎轰鸣的声音,轮胎在地面摩擦的声音,渐渐清晰。 那辆s系的奔驰在公孙瑾面前停了下来,车窗缓缓摇了下来。 出现在公孙瑾面前的,是一个女人温柔的笑颜。 她打量着面前的公孙瑾,有些好奇,还有些惊喜。 “是小瑾?” “嗯。” 公孙瑾轻轻应了一声。 “快上来!” 女人的笑容愈发温柔,赶忙开了车门。 公孙瑾怀揣着丝丝迷惘和不安,还有一些期待,上了车的后座。 “还傻愣着干嘛,不上来?” 师晴看向路灯下的少女,没好气地道。 公孙瑾侧目看去,神情错愕。 庄晓梦秀美的脸颊有些苍白,浅粉色的樱桃唇轻轻一抿。 鬓角几绺青丝垂下,像杨柳垂下的幕帘,半掩着好看的柳叶眉。 车灯照耀在少女的脸颊上,将她瓷白色的肌肤衬得宛如琉璃,纤长的眼睫在眼帘下投射出分明可数的阴影。 公孙瑾好像能数得清她有多少眼睫毛。 在公孙瑾错愕的神情中,庄晓梦将行李箱塞到了后备箱里,然后坐在了他的身旁。 砰! 车门关上的那一刻,公孙瑾脸上的表情从惊讶转变为不解,再从不解转变为释然。 他就算再笨,也该明白了其中的缘由。 晴姨之前说过,她有个女儿也在商学院。 这个人如果是庄晓梦,那就解释得通了。 难怪之前庄晓梦会给予他那么多关注,明明两人素不相识。 “你们俩在学校,处得还愉快吗?” 晴姨透过后视镜,打量着自己女儿和公孙瑾,笑意盈盈。 公孙瑾沉默着不说话。 “还不错。” 庄晓梦托着腮,看着窗外的风景。 一想到刚刚公孙瑾脸上浮现出的那种呆滞和不知所措,她就有些小小的得意。 “这么多年没见了,变化都很大,是不是差点认不出来?” 晴姨笑着问道。 “看到他的第一眼,我就认出来了。” 庄晓梦不以为意。 “他眉心的朱砂痣,我总记得的。” 少女正看着他。 她的眼神,不露痕迹。 用蔡琴的歌来表达,就是“像一阵雨洒落心底”。 第26章 想听到你的歌在车载音乐里响起 奔驰车在高架桥上行驶着,朝着城市的边缘奔去。 远远地看去,那些车流亮着灯光,就像被禁锢在管道里的萤火虫。 这些萤火虫拼命地往前,努力地寻找着出口。 远处的商务楼在夜色中静默,窗格里亮着的灯光,将商务楼分割成无数小块。 公孙瑾把车窗摇了下来,呼吸着外面的空气。 夜幕之下,高架桥下方是一望无际的江面。 依稀可以看见载着游客的小船在江面荡漾。 城市的霓虹灯在水面映出色彩斑斓的倒影。 恍惚间,公孙瑾看见有人坐在大桥的边缘,犹豫着往下。 有出租车司机停了下来,大声呼喊着“你还年轻,别做傻事。” 公孙瑾回眸望去,看到热心的司机抓住了年轻人的手腕,正在往回拽。 奔驰车呼啸着驶过,带着他的视线远离。 “这座大桥是整个城市自杀率最高的地方。” 晴姨见他往后看,轻声说道。 “不管发生了什么,都不要寻短见。” “人生只有一次,没有来生。” 公孙瑾闻言,情不自禁地想起了那天自己醒来时,屋子里弥漫的二氧化硫气味。 这具身体已经死过一次了。 原主是个傻瓜,在决定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忘了那些挽留他的声音。 “我会好好活下去的。” 他微微颔首。 “要听歌吗?” 晴姨柔声问道,打开了车载音乐。 “听!” 公孙瑾的回答简单明了。 “想听什么歌呢?” “我记得你小时候很喜欢听我唱歌,那就放晴姨的歌好不好?” 她微微笑着。 看着女人的笑容,公孙瑾微微一愣。 总觉得那张风华绝代的脸有些熟悉。 没等他细想,清冷空灵的女声在车厢中缓缓响起。 听不出年代感的声音,相当的悦耳。 前奏空灵,节奏感也很好。 钢琴和小提琴,还有贝斯的搭配恰到好处,听起来让耳朵很舒服。 公孙瑾第一次听就喜欢上了,这是他来这个世界后,难得喜欢的歌。 如果用记忆中的声音去形容,可能就是王菲的声音。 她的声音和王菲很像,这让公孙瑾觉得既惊喜又意外。 他在原时空就是王菲的忠实歌迷,尤其钟爱王菲和林夕的组合。 “好听。” 公孙瑾微微笑着。 “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他这话一出,一旁的庄晓梦先是露出一脸错愕的表情,然后是忍俊不禁。 “啊?” 师晴哭丧着脸,嘴巴撅得老高。 “《夕日》,是我的歌,你没听过吗?” “哈哈,你已经过时了。现在年轻人谁还听你的歌。” 庄晓梦掩着嘴角,笑得前俯后仰。 公孙瑾微微一愣,越看晴姨越觉得眼熟,于是悄悄在网上搜索了一下。 不搜还不知道,一搜索真的让他吓了一跳。 师晴,继邓丽君后,华语乐坛最具有影响的女歌手,被称为“天后”。 曾多次创下单曲和专辑最高销量记录。 尽管已经退隐歌坛十多年,但她的专辑销量依然高居华语乐坛的榜首。 在亚洲地区,多次被评为最具有影响力的华语歌手。 她留下来的经典歌曲数不胜数,试图翻唱她的歌的人更是不胜枚举,但翻唱一个死一个。 没有人能超越她的原唱,已经成了一个公认的事实。 不光如此,她的歌还没有很强的年代感。 时至今日,她的歌依然深受各个年龄段的人喜欢。 难怪公孙瑾一直看她觉得眼熟。 谁能想到这个看起来这么低调,在后辈面前毫无架子的人,竟然是歌坛天花板级的歌手! 那首《夕日》是她的经典之作,曾红遍大江南北。 但就是这么一首堪称传奇的歌,公孙瑾竟然不知道名字! 这让师晴大受打击,有些怀疑是不是时代变了,看向公孙瑾的目光都有些幽怨。 “小瑾,你小时候好喜欢听我唱歌,还经常让我教你唱歌的。” “太多年没见了,我记性比较差。” 公孙瑾略微有些尴尬。 “你现在还在唱歌吗?听你说没报音乐学院,我觉得好可惜的。” “你的嗓子,是老天追着喂饭吃的那种。” 师晴说着,眼里的光黯淡了下去,难以掩饰那份惋惜和失落。 “有啊,你没看过那个视频吗?在网上很火的,《千千阕歌》就是他唱的。” 庄晓梦笑着道。 “是吗?我平时不怎么在网上冲浪。” 师晴闻言,眼睛里的光又亮了起来。 “我放给你听听。” 庄晓梦赶忙从手机里的收藏夹中找到了公孙瑾唱歌的现场视频,播放起那首《千千阕歌》,眼睛里的光芒灿烂如星辰。 公孙瑾侧目看着庄晓梦,那女孩迫不及待地将他唱歌的视频翻出来,急着给自己妈妈听,带着一丝炫耀的意味。 像是为了在妈妈面前证明他有多好。 他有些意外,自己不经意之中唱的一首歌,竟然被这个女孩子视若珍宝,小心翼翼地收藏起来了。 吉他拨动的前奏在车厢中响起,师晴关掉了车载音乐,竖起耳朵认真地听了起来。 越听越觉得惊喜,脸上总是嗪着温柔的笑。 “来日纵使千千厥歌,飘于远方我路上;来日纵使千千晚星,亮过今晚月亮。” “都比不起这宵美丽,亦绝不可使我更欣赏,因伱今晚共我唱。” 师晴听了一会儿,就自己哼唱起来。 音准完美,唱功和感情也让公孙瑾感到惊艳无比。 “很美的曲子,歌词也写得很美,唱得也好听。不愧是小瑾。” 师晴赞叹道。 公孙瑾听着,略微有些脸红。 这首歌可不是他的,他只是“拿来主义”了而已。 曲是马饲野康二作的,词是林振强填的。 “这首歌是你创作的吗?” “小瑾,你真的太棒了!” 师晴神情很是激动。 公孙瑾只好硬着头皮地承认,同时在心里对马饲野康二和林振强反复道歉。 “这首歌录下来!晴姨帮你,我这里有最好的设备和资源。” 师晴越说越激动。 公孙瑾有些心动,同时又有些犹豫。 “晴姨很想看到你的歌被人传唱,能在我的车上作为车载音乐,那就再好不过了。” “晓梦,你觉得呢?” “我也很想在音乐播放器搜到这首歌,而不是只能在短视频里看到。” 庄晓梦笑着颔首。 公孙瑾闻言,不再犹豫,慢慢坚定了自己的想法。 晴姨说想听到他的歌能放在车载音乐里,真的有让他感动到。 这也是原身的梦想。 他有不得不去实现的理由。 “好!” 公孙瑾鼓起勇气,做出了这个即将改变他一生命运的决定。 第27章 姐姐和妹妹 “我们到家了。” 小车驶入了一个毗邻湖边的小区。 小区很安静,绿化做得也很好。 看起来也算相当的高档小区,但和师晴这样的身份匹配起来,还是有些不搭。 这倒也不难理解,财不外露,有些有钱人是很低调的。 不论是师晴还是庄晓梦,身上的着装都相当的低调,甚至可以说很朴素。 庄晓梦听歌用的耳机,也是那种很廉价的白色入耳式耳机。 师晴和庄晓梦带着公孙瑾进了电梯,进了15层。 她住的地方是一套平层,屋子里面积也不小,两百七十多平的大户型。 进门的时候,两侧的衣帽间相当宽敞,不比他在学校住的宿舍小。 客厅里响着奥特曼变声的特效声。 “奥特曼,迪迦奥特曼,把你们的力量借给我!” “鱼鱼,妈妈带着哥哥姐姐回来了。” 师晴冲里面喊了一声。 一个穿着粉色公主裙的小姑娘跑了过来,从衣帽间的柜子后面小心翼翼地探出小脑瓜,跟躲猫猫似的,眨巴着眼睛看着公孙瑾。 小姑娘约莫十岁的样子,脸颊粉粉嫩嫩,有些肉感,看起来特别可爱。 五官标致,一看就是美人胚子。 “这是我小女儿,庄小鱼。” 师晴温婉地笑着。 “鱼鱼,这是哥哥。” 她来到小女儿身边,指了指公孙瑾。 庄小鱼歪着小脑袋看着公孙瑾,盯了好一会儿,然后小跑着过来,从衣帽间里拿出来一双棉拖鞋,放在了公孙瑾面前。 “哥哥,请进。” 很乖巧很礼貌的一个小姑娘。 扎着羊角辫,笑起来的时候会露出小巧的虎牙。 怀里还抱着一个很可爱的鲸鱼玩偶。 粉色的裙摆下是白色的丝袜,和一双漂亮的红鞋子。 “谢谢。” 公孙瑾冷峻的面容上也悄然浮现出一丝笑容,像是冰川融化了一般。 他弯下身换好了鞋子,进了门。 庄小鱼又小跑着拿了一个苹果,有些羞怯地来到了公孙瑾面前,小手捧着苹果递到了他面前,活像是一只软软的小仓鼠。 “哥哥,次苹果?^▽^?” “谢谢!” 公孙瑾道了谢,情不自禁地伸手揉了揉她的脑袋。 小姑娘眯着眼,开心地笑着。 “哼~我的呢?” 庄晓梦看了看公孙瑾手里的苹果,瞅了妹妹一眼,轻轻哼了哼。 小丫头见状,又小跑着拿了两个苹果过来。 对比了一下大小,然后将大的苹果给了庄晓梦。 “姐姐,给。” “算你识相。” 庄晓梦接过苹果,洗干净之后便坐在沙发上,翘着腿啃了起来。 这姑娘吃东西的样子不是很雅观,相当的随意,像是柔软的啮齿类小动物,莫名可爱。 见公孙瑾正看着自己,庄晓梦将翘着的腿放了下来,咀嚼苹果的速度也放慢了,变得淑女了不少。 一旁的庄小鱼见姐姐的吃相突然变得文雅又矜持,娇憨地笑了起来。 “笑什么?” “猪鼻子装大葱,装象。” 小丫头扬起小脑袋,奶声奶气地道。 公孙瑾闻言,赶忙背过身,脊背轻微颤抖着。 庄晓梦看了他一眼,好像听到了他在笑,但是又不确定。 她旋即看向妹妹,见小丫头嬉皮笑脸,顿时有些羞恼,板着脸道:“作业写完了没有?快去写作业!还看奥特曼呢?” “七天假呢!不急。” 小丫头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将遥控器揽在怀里,坐在沙发上,挪了挪屁股,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屏幕里的欧布奥特曼。 公孙瑾闲着也是无聊,在沙发上坐了下来,跟着小丫头看着奥特曼。 庄晓梦吃着苹果,也饶有兴致地跟着看。 两个大孩子,一个小孩子就这样在沙发上看着奥特曼,倒也不觉得幼稚,气氛还挺和谐的。 师晴系着围裙在厨房里忙活着,准备给孩子们做晚餐。 “哦豁,打不过啊。” “花里胡哨这么多变身都没用啊,还是被吊起来打。” 看着欧布被魔格大蛇吊打,庄晓梦笑吟吟地道。 她倒也不是喜欢看奥特曼,就是单纯地喜欢跟着妹妹一起。 庄小鱼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屏幕,尚未变声的甜美童音奶声奶气的。 “会赢的,奥特曼一定会赢的。” “我感觉赛罗来了就打得过了,这个奥特曼没有赛罗厉害。” 庄晓梦笑着打趣道。 “不对,欧布厉害着呢!欧布可比赛罗腻害多了。” “欧布一拳就可以把赛罗揍扁呢!” 庄小鱼瞪大了水灵的眼睛,气呼呼地道。 她每天去学校都要和好多看奥特曼的男孩子一起讨论哪个奥特曼最厉害。 一说欧布没有赛罗厉害,小丫头就气鼓鼓的,恨不得扑上去咬人。 公孙瑾闻言,和庄晓梦对视了一眼。 随后两人都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 “哥哥!你说,是赛罗厉害,还是欧布厉害?” 庄小鱼看向公孙瑾,很是认真地问道。 公孙瑾想了想,一脸认真地道:“我觉得迪迦最厉害。” “呜呜呜~欧布最厉害!哥哥你快说,是欧布最厉害!” 小丫头有些急了,赶忙伸出小手抱着公孙瑾的胳膊,轻轻摇晃起来。 “哈哈哈哈!” 一旁的庄晓梦笑个不停,眼角都淌着泪滴。 公孙瑾禁不住小丫头的撒娇,只好改口顺着她的心意。 “好好好,欧布最厉害。” 小丫头顿时笑得特别开心,骄傲地扬起小脑袋。 “贝利亚桑,佐菲桑,把你们的力量借给我!” 看到欧布终于打败了魔格大蛇,庄小鱼开心得又蹦又跳,还在电视机前模仿起奥特曼发射光线的动作。 “吃饭了,孩子们。” 师晴将几碟菜端上了餐桌,解开了围裙,笑吟吟地招呼道。 公孙瑾跟着庄晓梦和庄小鱼姐妹俩上了餐桌。 餐桌上的菜很简单,煎好的牛排和口菇、蔬菜沙拉、烤好的纯麦面包、煎好的培根。 “你怎么老是做这些?就不能换点口味吗?” 庄晓梦吃着培根肉,没好气地道。 师晴做的这些菜,都没什么技术含量,味道也只能说凑合。 偶尔吃一顿还不错,但顿顿吃肯定是受不了的。 “没办法,我做菜的水平你也知道的,我只会做这些东西。做饭的阿姨家里有人需要照顾,前两天刚走。” “过段时间,我再请个做饭好吃的阿姨过来,先将就一下。” 师晴略显尴尬地笑了笑。 她丈夫早逝,也没有想过再找续弦。 平时的三餐都是请做饭的阿姨过来做的。 恰逢前些时间,阿姨家里老人中风瘫痪需要照顾,所以只得辞职。 庄小鱼跟着她吃了好几天蔬菜沙拉和培根肉,都饿瘦了。 “妈妈,我想吃米饭。” 庄小鱼嘟着嘴,可怜兮兮地道。 “要不,我点个外卖。” 庄晓梦看着盘子里的蔬菜沙拉,也觉得难以下咽。 “厨房里有食材吗?” 公孙瑾出声问道。 “嗯?有的。” 师晴先是一愣,然后赶忙点头。 “我试着做两道菜。” “小瑾,你会做饭吗?” 师晴笑得格外温柔。 “之前一个人住,所以会一点。” 前世一个人毕业出来工作的时候,公孙瑾也是很抗拒做饭的。 让他去厨房简直比死还难受。 平时吃饭就靠外卖去应付,但时间久了就发现,每餐都点外卖,实在是太贵了。 生活成本一直降不下来,为了省钱,他必须得接触厨房。 不试不知道,试了一下才发现,他做饭的手艺竟然出奇地好,不当厨师简直可惜。 公孙瑾走进厨房看了看,在冰箱里找到了两块上好的牛腩肉。 蔬菜有土豆、白萝卜、西红柿、鸡蛋、西兰花。 厨房很干净,各种调味料和厨具都一应俱全。 “白萝卜炖牛腩,你们吃吗?” “吃!” 庄晓梦和庄小鱼异口同声地道。 “行。” 公孙瑾操起厨刀,将牛腩切块放入了碗中。 从握刀的手法来看,就是经常进厨房的那种,非常专业。 锅中倒入适量清水,下入牛肋条,放入葱条和姜片。 大火烧开捞去浮沫,捞出牛腩备用。 另起锅倒入适量的油,放牛腩炒香。 “能吃辣吗?” “能!x3” 加入几克干辣椒、一块桂皮、两片香叶、两颗八角、少许姜片、少许白胡椒。 倒入三勺生抽,一勺老抽,翻炒均匀,倒入适量热水没过食材,盖上锅盖,小火炖煮。 “牛腩要炖的时间有点久,你们估计要等会。” 公孙瑾一边说,一边将白萝卜剥皮切块。 开锅放入白萝卜,半勺盐调味,翻拌均匀,然后继续开火炖煮。 “香菜和葱,你们都吃吗?” “不吃香菜!” 庄晓梦一听香菜,脸色立刻就变了。 “嗯,那就不放。” 公孙瑾觉得有些可惜,他还挺喜欢香菜的。 趁着牛腩没炖好,他又随手做了一道简单的西红柿炒鸡蛋。 菜虽然简单,但是盛盘的时候格外的香。 师晴全程站在一旁,微微俯下身,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看得格外认真。 庄小鱼则站在牛腩的锅子面前,时不时吸溜一下口水,眼巴巴地看着。 “哥哥,什么时候可以吃呀?” 小丫头问了好多遍,每一次公孙瑾都说“快了”。 “快了是什么时候嘛?我好饿呀。” 庄小鱼耷拉着脑袋,小嘴撅得老高。 庄晓梦可能是饿坏了,拿着筷子,对着那盘西红柿炒鸡蛋疯狂进攻。 “可以吃了。” 公孙瑾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揭开锅。 牛腩浓郁的肉香顿时弥漫出来,充斥着整个厨房。 白萝卜炖牛腩、酸辣土豆丝、西红柿炒鸡蛋,就这么三道家常小菜。 不对,是两道半。 那盘西红柿炒鸡蛋还没上桌就被庄晓梦吃掉了一半。 两道半菜配上米饭摆上餐桌之后,母女三人都吃得很是尽兴。 “好次!哥哥做的菜好好次!” 庄小鱼嘴巴鼓鼓囊囊的,眯着眼娇憨地笑着。 庄晓梦的嘴巴一直忙着干饭,就没停下来说话。 牛腩炖得软烂又不失嚼劲,白萝卜也很是入味,一口咬下去满是饱满的汤汁,非常香。 “我们家小瑾长得好看,歌唱得好,还这么会做饭。真好。” 师晴吃着饭,看向公孙瑾的眼神愈发满意。 晚餐结束的时候,桌上的三道小菜都被吃得很干净。 庄晓梦靠在座位上,胃有些胀气,时不时打着嗝。 被公孙瑾看着,微微有些脸红,赶忙端起杯子喝水。 庄小鱼继续凑到电视机前看奥特曼,一直到很晚才被师晴催促着去睡觉。 师晴提前为公孙瑾将房间准备好了,当晚就可以直接入住。 回房间休息之前,一直很少说话的庄晓梦看着他,突然问道:“你是几月出生的?” “十一月,怎么了?” 公孙瑾回眸看着她。 “哦,我三月出生的,比伱大。” 庄晓梦略微有些欣慰。 公孙瑾轻声说道:“我00年的。” “你骗谁呢?你以为我不知道你01年的?” 庄晓梦翻了翻白眼,一眼不屑地看着他。 说罢,她嘴角微扬,颇有些得意地道:“辅导员发到专业群里让我们填过个人信息,我看过你的,少装了。” “你比我小八个月,要喊我姐姐。” 面前的少女双手抱胸,微微扬起下巴,颇有些得意。 公孙瑾皱了皱眉。 不知道怎么的,他对于自己要喊她姐姐这件事,格外地抗拒。 第28章 给鱼鱼的故事 夜半,公孙瑾待在房间里,睡意全无。 浅蓝色加上白色的墙纸上点缀着很好看的卡通图像,是戴着遮阳帽,拎着苹果篮的女孩。 白色的窗帘上点缀着蓝色的勿忘我。 这个房间,原本应该是一个女孩子的,师晴特意给他整理了出来。 落地窗外是一片很大的湖,叫做“婵海”,外观像一弯月亮,倒映着城市绚丽的霓虹灯。 据说是因为历史上有个很有名的人物来到这里,以为到了海边,便给它取了这个名字。 公孙瑾记忆中,也有一个类似的地方,叫做洱海,在云南的大理。 白族人民没有见过海,为表示对海的向往,所以称之为洱海。 两个时空,终归还是有很多不同的。 公孙瑾倒在床上,鼻尖萦绕着崭新的棉被和枕头散发着的淡淡清香。 枕边有一个胖胖的龙猫公仔。 他记得自己小时候很喜欢看宫崎骏的动漫。 天空之城、龙猫、千与千寻、起风了…… 这些都是他在一个叫做“环球影视”的节目频道上看到的。 龙猫是他最喜欢的动漫形象。 因为他觉得龙猫憨憨的样子,笑起来特别治愈,像是一张柔软的肉垫床。 床头柜上有一个八音盒,打开的时候能看到一个捞月亮的人,叮咚的音乐非常悦耳,是一首叫做《月亮河》的钢琴曲。 书架上整齐地码着很多少女漫画,有《美少女战士》和《东京猫猫》,有矢泽爱的《nana》。 甚至还有八木教广的《大剑》和三浦健太郎的《剑风传奇》。 除了漫画书之外,还有好几本儿童小说,有杨红樱的《淘气包马小跳》,还有蒙哥马利的《绿山墙的安妮》。 书架的最上层还有两大盒1000块的拼图,一盒是《守护甜心》,另一盒是《犬夜叉》。 看到这些在另一个时空也存在着的事物,公孙瑾不免有些亲切。 “我活在两个世界的交集之中。” 公孙瑾拿起枕边的龙猫抱枕,捏了捏它的脸,心情莫名变得很好。 咚咚! 门外传来了敲门声。 公孙瑾起身开了门,低下头,穿着粉色睡衣的小丫头怀里抱着一只肥肥的鲸鱼抱枕,怯生生地看着他。 “怎么了?” 公孙瑾微微俯身,轻声问道。 “哥哥,你可以给我讲故事吗?” 庄小鱼脆生生地道。 “讲故事?” 公孙瑾挑了挑眉。 “嗯,姐姐不给我讲了,她让我来找你。” 庄小鱼指了指不远处的庄晓梦。 庄晓梦穿着很纤薄的丝绸睡衣,脚下踩着毛茸茸的拖鞋。 双手抱胸靠着门边,微微撅着嘴,一脸不悦地瞪着小丫头。 庄小鱼用小爪揪了揪公孙瑾的衣服。 “哥哥,讲故事。” 公孙瑾看着有些粘人的小丫头,还是答应下来。 “好。” 公孙瑾被庄小鱼拽着进了她的房间。 庄晓梦本来打算睡觉的,但看着公孙瑾清冷的眼眸中浮现出的淡淡温柔,微微有些出神。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她也跟着进了门。 庄小鱼缩在被窝里躺好,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公孙瑾。 小姑娘的房间里满是娃娃和各种各样的公仔,角落的箱子里还堆着几箱乐高的积木,应当是很爱玩的。 公孙瑾细细思索着,开始给她讲格林童话里的白雪公主。 “这个故事呢,叫做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 “白雪公主?” 庄小鱼缩在被子里,小心翼翼地探出半个脑袋,眨巴着眼睛,有些好奇。 庄晓梦是不怎么会讲故事的,平时给她讲的故事都是仇杀和宫斗,还有各种惊悚的鬼故事。 “嗯,白雪公主呢,是一个很美的女孩。皮肤白得像雪,嘴唇红得像血,所以叫白雪公主。” 公孙瑾温声说道。 一旁的庄晓梦听着,也有些惊讶地看了他一眼。 这个故事,她没有听过,是他原创的? “白雪公主是不是像鱼鱼这样漂亮?嘻嘻。” 庄小鱼眯着眼,开心地笑着。 “嗯,是的。” 公孙瑾古井无波的面容也有了一丝温度。 “白雪公主有一个恶毒的后妈,后妈嫉妒公主的美貌。” “是不是像姐姐这样的?” 庄小鱼闻言,又看向庄晓梦。 公孙瑾侧目看了一眼庄晓梦,心想后妈要是长她这样,王子就不会追公主了。 庄晓梦翻了翻白眼,没好气地道:“是是是。” “王后有一面魔镜,她对魔镜说,魔镜魔镜告诉我,谁是世界上最美的女人。” “魔镜说是白雪公主,于是呀,王后就特别生气。只要杀掉了白雪公主,那她就是世界上最美的女人了。” 讲了没一会儿,到了王后用丝带勒死白雪公主的剧情。 庄小鱼就皱了皱眉,忍不住嘟囔道:“王后真坏。” 一旁的庄晓梦眸中却异彩连连。 这个故事虽然简单,却蕴含着很多朴素的道理。 “这个故事教育我们,不要给陌生人开门。” 公孙瑾说完,便继续往下讲。 到了白雪公主吃毒苹果的情节,庄小鱼就开始打岔。 “白雪公主是被噎死的吗?为什么棺材震动,毒苹果从她喉咙里吐出来,她就活了?” “是的,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吃东西要细嚼慢咽,不能像白雪公主那样大口吞咽,不然就会噎死。” 公孙瑾一本正经地道,一旁的庄晓梦没忍住,突然笑出声。 庄小鱼瞪大了水灵的眼睛,总感觉哪里不对劲。 听公孙瑾讲到了王子亲吻白雪公主,让公主醒来的剧情,庄小鱼又开始嘟囔。 “白雪公主死了,王子为什么要亲吻她呢?” “可能,是因为王子想趁热。再过一会儿,白雪公主就凉了。” 庄晓梦耸了耸肩,接过了公孙瑾的话。 公孙瑾顿时语塞。 不过,按照她的说法,好像还真没问题。 “最后啊,王后的阴谋败露。王子让她穿上了烧红的铁鞋子跳舞,直到死去。” “白雪公主和王子,还有七个小矮人一起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童话故事的开端不尽相同,但结尾都是一样的。 幸福和快乐是结局。 给小孩子的故事一定要美满,公孙瑾是这么觉得的。 “哥哥,你讲的故事比姐姐好听!” 庄小鱼开心地拍起小手。 “她只会讲贞子和僵尸。她就喜欢故意吓我。我听完她讲的故事都不敢上厕所,心眼老坏了。” 看向庄晓梦的时候,庄小鱼的眼神满是幽怨。 公孙瑾闻言,有些诧异地看了一眼庄晓梦,忍俊不禁。 庄晓梦秀眉一蹙,在妹妹小脑瓜上敲打了两下。 “嗷呜~” 小丫头吃痛,捂着脑瓜叫了起来。 “和七个小矮人一起过上了性福的生活?我怀疑你讲的是一个黄色故事。” 庄晓梦幽幽地道。 公孙瑾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这故事有什么好听的?就骗骗你这种脑子被僵尸吃掉了的小丫头。” 庄晓梦瞪了妹妹一眼,伸出手指戳了戳她的额头,有些不满地哼了哼。 哼,小丫头片子,竟然说我讲的故事没有他讲的好! 我不开心啦! 贞子和僵尸不比白雪公主有趣多了吗? “还是我来讲。” 庄晓梦轻轻咳了咳,凑到了妹妹身边,张牙舞爪地道:“这个故事叫做德州电锯杀人狂!” “不要!我不要听姐姐讲故事。” 庄小鱼把头缩在了被子里,声音带着哭腔。 “你比王后还坏!肯定是嫉妒我长得漂亮。” “坏姐姐!(?o﹏o?)” “哈哈哈哈!” 看着妹妹被吓得不轻,庄晓梦又咯咯直笑。 这个看起来清冷的女孩,在家竟然也会这么孩子气,倒是让公孙瑾感到很意外。 “哥哥,我还想听你讲故事。” 庄小鱼从被子里探出半个脑袋,可怜兮兮地望着公孙瑾。 “好,接下来的故事,叫做三只小猪。” 在小丫头面前,公孙瑾很耐心。 “猪妈妈有三个孩子,老大叫梦梦。” “老二叫小瑾,还有一个老三叫鱼鱼。” 公孙瑾话音刚落,一旁的庄晓梦便横了他一眼,微微嘟着嘴,倒也没生气。 “鱼鱼才不是小猪呢,哥哥姐姐才是。” 庄小鱼嬉笑着,伸出小手按住鼻子,哼哧哼哧地模仿了两声猪叫。 “有一天,猪妈妈对小猪说,现你们已经长大了,应该学一些本领。你们各自去盖一座房子!” “三只小猪高高兴兴走了。走着,走着,看见前面一堆稻草。” “老大梦梦说,我就用这稻草盖草房。梦梦的草房只花了三个小时就盖好了。” “小瑾走着,看见了一堆木头,就用木头,在三天内盖了间木房。” “老三鱼鱼向前走去,看见前面有一堆砖头。鱼鱼高兴地说,我就用这砖盖间砖房。” “于是,鱼鱼一块砖一块砖地盖起来。不一会儿,汗出来了,胳膊也酸了,鱼鱼还不肯歇一下。” “花了三个月时间,砖房终于盖好啦!红墙红瓦,很漂亮。” “山后边住着一只大灰狼,它听说来了三只小猪,哈哈大笑说:“三只小猪来得好,正好让我吃个饱!” 说到这里,公孙瑾还特意粗着嗓子,模仿着大灰狼的声音。 庄小鱼听着,笑个不停。 一旁的庄晓梦也掩着嘴娇笑。 ”大灰狼来到草房前,叫小猪梦梦开门。梦梦不肯开。大灰狼轻轻地吹了一下,草房就倒了。” “梦梦急忙逃出草房,边跑边喊:“大灰狼来了!大灰狼来了!”木房里的小瑾听见了,连忙打开门,让梦梦进来,又把门紧紧地关上。” “大灰狼来到木房前,叫小猪小瑾开门。小瑾不肯开。大灰狼用力撞一下,小木房摇一摇。” “大灰狼又用力撞了一下,木房就倒了,梦梦和小瑾急忙逃出木房,边跑边喊:“大灰狼来了!” “砖房里的鱼鱼听了,连忙打开门,让梦梦和小瑾进来,又紧紧地把门关上。” “大灰狼来到砖房前,叫小猪鱼鱼开门,鱼鱼不肯开。 大灰狼用力地撞一下,砖房一动也不动,又撞了一下,砖房还是一动也不动。 大灰狼用尽全身力气,对砖房重重地撞了一下,砖房还是一动也不动。 大灰狼头上撞出了三个很大的包,四脚朝天地跌倒在地上。” 公孙瑾讲故事的时候,脸上一直没什么表情,声音也没有多少情感。 他已经试着让自己的声音变得有感情了,但还是像棒读一样。 尽管如此,庄晓梦和庄小鱼还是听得很入迷。 庄小鱼听到大灰狼头上撞了三个大包,又止不住咯咯直笑。 “大灰狼还是不甘心,看到房顶上有一个大烟囱,就爬上房顶,从烟囱里钻进去。” “三只小猪忙在炉膛里添了许多柴,烧了一锅开水。大灰狼从烟囱里钻进去,结果跌进热锅,被开水烫到了屁股。” “然后,大灰狼就再也不敢来捣乱了。” 等到公孙瑾念完这个故事之后,庄小鱼已经笑得眼角飙泪,像泥鳅一样在杯子里扭来扭去。 “哥哥!哥哥!我还想听。” “不行,时间已经很晚了。哥哥还要睡觉呢。” 庄晓梦一脸严肃。 “呜呜~” 庄小鱼瘪着嘴,可怜兮兮地看着公孙瑾。 “赶紧睡觉,再不睡觉,僵尸和贞子就要钻进你的被窝了。” 庄晓梦板着脸,皱了皱眉。 “鬼才不会钻进被子里呢!妈妈告诉我,被子里不会有鬼的。” 庄小鱼小脸很是认真。 庄晓梦左右看了看,凑到了庄小鱼面前,压低了声音,神秘兮兮地道:“谁说的?我就知道一个叫做伽椰子的鬼,专门钻被窝里。” 看着变得严厉起来的姐姐,庄小鱼吓得一哆嗦。 “你还不去睡觉,它就会来找你。” 庄晓梦继续恐吓。 “哦!” 庄小鱼委屈巴巴地应了一声。 “早点睡觉,明天再让哥哥给伱讲故事。” 将小丫头安抚好,两人轻手轻脚地出了房间。 “不要一直惯着她,小鱼知道你会由着她,就会一直粘着你。” “那小妮子很缠人的。” 回房间睡觉之前,庄晓梦打着呵欠。 “嗯,知道了。” “白雪公主和三只小猪的故事,你是从哪里看到的?我没有听过。” 庄晓梦有些好奇。 “我瞎编的。” 公孙瑾搪塞道。 “你还挺会瞎编的嘛。” 庄晓梦笑了笑,回房间之前,脚步一顿。 “晚安。” 公孙瑾略微一愣,赶忙给予回应。 “嗯,晚安。” 回房间躺在床上,公孙瑾尚未意识到,他现在是在笑的。 明明只是一些很平凡不过的琐事,明明只是初次相识,明明还没有多深厚的感情羁绊。 可你,似乎有些喜欢这里了。 第29章 妈妈 清晨,天蒙蒙亮,麻雀站在电线杆上多嘴。 公孙瑾早早起了床,在厨房里忙碌着。 关于早餐,公孙瑾以前一个人的生活的时候,就是煮些便宜的挂面,加上一些姜末葱花和酱油,调料就是一勺老干妈。 关于便宜的挂面怎么煮才好吃这个问题,公孙瑾研究过很久。 尤其是毕业出来工作,交完三个月的房租和暖气,身上只剩下一百多块的时候。 不过,那些都成了过去式。 “高汤应该是这么煮的?” 公孙瑾揭开锅,看着里面的牛骨和白萝卜,仔细回想着在食堂兼职时,老板煮的高汤。 “撇去浮沫,下虾皮和鸡肉。” 师晴家里的食材很丰富,公孙瑾可以在厨房里任意施展。 煮完高汤花了一个多小时,公孙瑾舀了一勺尝了尝,很鲜。 倘若拉面店的老板在这里,应该也会夸他能够出师了。 “和面,水和面粉的比例,还有酵母和鸡蛋……” 和面是个辛苦活,想将面粉打成筋道的面团,需要揉捏很久。 公孙瑾在案板上捶打着,胳膊也是一阵酸软。 醒好面,他将面团凑到鼻尖闻了闻,发现没有酸味,颇有些满意地点了点头。 在食堂里兼职的这段时间,公孙瑾也学了不少手擀面的做法,店长忙不过来的时候,都是他代劳的。 手擀的宽面下锅煮好捞起,淋上汤头,加上切好的牛肉和葱花,淋上一些卤肉汤。 上桌的时候香气扑鼻,让人食指大动。 公孙瑾试着尝了一口,连连点头。 “可以不用煮这么久的,面煮太久就烂了。” 恰逢这时庄晓梦打着呵欠,穿着拖鞋和睡衣出来上厕所。 她头发有些凌乱,看起来像是炸毛的猫。 在回廊嗅到了厨房里的香味,便凑过去瞄了一眼。 公孙瑾正吃着面,辣得嘴唇泛红,额头的头发被汗水浸湿。 碗里的红油和辣子鲜艳欲滴,散发着浓郁的卤肉香味。 庄晓梦脚步顿了顿,眼睛盯着他的碗。 一秒、两秒…… “我煮了面,要跟着吃一点吗?” 公孙瑾抹了抹额头,侧目问道。 “嗯,不要香菜。” 庄晓梦略微思考了片刻,还是点头。 她实在是不想再吃吐司面包和培根肉了。 师晴起床的时候,看着桌上热气腾腾的面条,又看了看在厨房里忙碌的公孙瑾,眼神温和又平静。 庄小鱼起床比较晚,小丫头有点喜欢赖床。 最后是被庄晓梦从被窝里揪了出来,撵到了卫生间去洗漱。 “坏姐姐,比王后还坏。” 早餐吃到了好吃的面条,小丫头又眉开眼笑。 “好次!真好次!哥哥做的早餐比妈妈做的好次多了!” 师晴托着腮,看着开心得摇头晃脑的小女儿,微微嘟着嘴有些不开心,但脸上是带着笑的。 她起初很担心,把公孙瑾带到家里来之后,两个女儿会很不喜欢。 现在看来,好像还不错。 “小瑾,你家里有没有什么东西想要带过来的?今天我陪你去你家一趟,帮你搬过来。” “顺带出去给你买些衣服。” 师晴看向公孙瑾,巧笑嫣然。 那眼神,让人不忍拒绝。 晌午,师晴带着两个女儿和公孙瑾一起出门,习惯性地戴上了遮阳帽和墨镜。 虽然她隐退歌坛很多年了,但仍旧有人在追踪报道她的消息。 这种无时无刻都在被人监视的感觉,并不好受。 天气难得地舒适,没有太阳,有风,没有下雨前的闷热。 公孙瑾喜欢这样的阴天。 庄晓梦一路走着都不怎么说话。 庄小鱼倒是叽叽喳喳的,走起路来蹦蹦跳跳。 看到了卖油炸豆腐的小摊,就走不动路,眼睛一直盯着那里瞟。 师晴和庄晓梦都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小丫头又试着看向公孙瑾,小跑过去,悄悄拉一拉他的袖子。 公孙瑾低下头,只见小萝莉用小手指了指远处的摊位,翘首以盼地看着他。 公孙瑾其实挺想给她买的,但没等他开口,师晴就回过头,板着脸教训起来。 “不能给你买,吃饭的时候不规矩,老吃这些垃圾食品!” “呜呜~” 庄小鱼耷拉着脑袋,一脸不开心,嘟着嘴,在原地发起小性子。 “你呜也没用,吃饭的时候老挑食,出门就喊饿!” 师晴双手叉腰,没好气地道。 “你做饭只买自己喜欢吃的东西,当然不挑食了。” 庄小鱼看着妈妈,理直气壮地道。 庄晓梦看了看公孙瑾,又别过脸笑了起来。 师晴没理她,继续往前走。 走了一段路,庄小鱼看到了卖冰淇淋和甜筒的小店,又走不动路了,于是凑到庄晓梦身边,抱着她的胳膊撒娇。 “姐姐,你今天好漂亮,比白雪公主还漂亮。” 师晴眯着眼,笑吟吟地道:“白雪公主?那是什么?” “哥哥给我讲的故事,白雪公主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呢。” 庄小鱼快速眨了眨眼。 “哎呀,小嘴真甜啊。” 师晴看了看公孙瑾,咯咯直笑。 “你的牙齿都要被虫吃光了,不能再给你吃糖了。” 庄晓梦捏着妹妹的腮帮子,指了指她嘴巴里的蛀牙,很是认真地道。 “呜呜呜~就吃一个嘛。” 庄小鱼摇晃着姐姐的胳膊,甜甜地笑着。 “不行!” 庄晓梦笑着摇头。 “不给我买,我就打滚。” “可以,你去滚。” 庄晓梦笑吟吟地。 小丫头把心一横,竟然真的在地上打起滚来。 师晴双手抱胸,站在一旁,有些想笑,又有些无奈。 公孙瑾准备过去将她拉起来,庄晓梦却是冲他摇了摇头。 “让她打滚,滚累了就会自己起来的。” “不理她就好了。” 庄晓梦买了根甜筒,在边上的长椅上坐了下来,一边吃,一边饶有兴致地拿出手机录像。 滚了一会儿,发现没人理自己,小丫头又从地上坐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气鼓鼓地看着姐姐。 “哎呀,真好吃。” 吃完甜筒,庄晓梦眯着眼,冲妹妹笑了笑。 庄小鱼跺了跺小脚,走过去,用小手拍打了一下庄晓梦的胳膊。 “哎呦,伱敢打我?” 庄晓梦不惯着,立马还手,在她头上招呼了一巴掌。 小丫头吃痛,又对着庄晓梦的胳膊打了一下。 “呵呵~” 姐妹俩开始对打,庄晓梦笑得格外孩子气,庄小鱼眼泪汪汪。 没一会儿,小丫头被打疼了,就捂着眼睛哭了起来。 师晴只是在一旁安静地看着,任由小女儿哭闹。 “小样,还治不了你了。还打吗?” 庄晓梦轻轻哼了哼。 “坏姐姐。” 庄小鱼抹了抹眼角,别过脸不想理她了。 师晴对公孙瑾说道:“这丫头被我宠得有点过分了,平时都是她姐姐在管教她。” “不能什么事都顺着她的心意。” “今天给她买了甜食,到时候牙疼起来,在家里又要哭闹。” “嗯,我知道了。” 公孙瑾微微颔首。 他其实挺喜欢妹妹的,也一直想要一个妹妹。 听话乖巧的妹妹,确实很可爱。 但是有妹妹的男生都知道,妹妹其实是一种特别讨厌的生物。 庄晓梦看妹妹还在哭闹,就凑过去,板着脸恐吓道:“今天给你买了冰淇淋过嘴瘾,到时候牙疼,就带你去诊所。让医生用老虎钳子,把你的牙齿一颗颗拔下来。” “到时候会流好多好多血,疼死你!” 庄小鱼听着,吓得一个哆嗦,小脸一白,顿时不敢出声了。 “来,那边有一家口腔医院,我带你看看牙医是怎么处理蛀牙的。” 庄晓梦嘴角一扬,挽着妹妹的胳膊朝着那家口腔医院走去。 还没走到门口,就听到了一大帮小孩子哭得撕心裂肺的声音。 隔着玻璃窗,庄小鱼也能看到穿着白大褂的恶魔们,一脸狞笑地将手术刀和钳子伸到了小孩的嘴里。 “呜呜呜哇哇!” 同龄的小孩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嘴边淌了好多血。 身旁的家长按着小孩的身体呵斥着,不准他乱动。 庄小鱼吓得赶忙捂着眼,跑到了公孙瑾背后,娇小的身子颤抖着。 庄晓梦见状,又笑得前俯后仰。 “还敢吃冰淇淋吗?蛀牙再发作,我就把你送到这里来。” “不吃了。” 庄小鱼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紧紧抱着公孙瑾的胳膊。 公孙瑾看着她,情不自禁地想起了自己小时候。 橱窗里的蛋糕也好,玩具店里的玩具枪和乐高积木也罢,亦或是大街上散发着孜然的羊肉串。 念念不忘的东西,总是得不到满足。 挽着小丫头的胳膊,公孙瑾又往前走了一段路。 街边出现了一个卖烤红薯的小摊。 烤红薯的是一个老大爷,慢悠悠地摇着扇子,旁边放着一叠剪好的旧报纸。 红薯甜蜜的香味飘出很远,摊位旁边聚集了一圈家长和小孩。 “妈妈,烤红薯我可以吃吗?我想吃烤红薯!” 庄小鱼脆生生地道。 忽然之间,她的声音,让公孙瑾想起了自己的爸爸妈妈。 那是他很小的时候,年关将近,爸爸从火车上下来,他小跑着朝着他奔去。 爸爸说本来准备了好多年货,但是下火车的时候不小心落在上面了。 他的心空了又满,满了又空。 回家之后,他在房间里听到爸爸和妈妈在吵架。 “今年一整年,你又没有赚到钱吗?过年买年货的钱都没有!” “你是不是又去赌了?你们老板跟我说,你经常出去通宵打麻将。” “钱都输在桌子上了是?孩子还要上学呐!” 紧接着就是伴随着一阵锅碗瓢盆破碎的声音,爸爸摔门而出。 关于妈妈,那个面容憔悴的女人,总是哭得眼眶通红。 那天她牵着他的手,说带他出去买过年的新衣服。 因为他身上穿着的棉袄都好旧了,袖口的边沿都破了,露出了里面的白色棉絮。 他跟着妈妈走了好远的路。 大街上张灯结彩,有人用毛笔蘸着墨写着对联,卖艺的人敲锣打鼓,舞狮的眼睛一眨一眨,很是灵动。 骑着单车的老头,后座上挂着一串又一串气球,有葫芦娃,有孙悟空,还有黑猫警长。 有人在杆上插着糖葫芦高声叫卖,还有人拉着糖人,惹来一圈圈馋嘴的小孩围观。 他一路走马观花,觉得真热闹。 新年的鞭炮声中,妈妈牵着他的手,走上了一节荒无人烟的铁轨。 那铁轨很长,枕木下满是蓝色的碎石,道路两旁是河滩边的杂草。 夕阳之下,那个被生活的财米油盐折腾得憔悴不堪的女人,看着远处驶来的火车,眼里满是麻木。 火车的汽笛声悠远又神秘。 公孙瑾一直无法忘记那一幕。 从那时起,他就觉得火车是种很浪漫的东西。 或许是因为它总与远方联系在一起的缘故。 有人从远方来,有人往远方去。 遥远的路程经过这里,看不到尽头。 火车的汽笛声逐渐高亢,儿时的他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量,拽着妈妈的手从铁轨上跑了下去。 火车呼啸着驶过,碾过铁轨的滚轮带着一阵让人牙酸的声音。 那个女人像是坏掉的木偶,任由他牵着手渐渐远离。 回家的路上,她抱着他哭得泣不成声。 “妈妈,我想吃烤红薯!” 路边的烤红薯摊冒着热气,卖红薯的是个瘦小的老头,身子佝偻着,摇扇的胳膊像是干枯的柴禾。 妈妈带着他在那里买了两个烤红薯。 红薯很烫,回家的路上,他一边吃,一边呵着热气,手指被烫得红肿。 后来过了好些年,公孙瑾一直都忘不掉那烤红薯的味道。 橙黄色的红薯肉很甜,一口咬下去像是绵密的糖。 “三个烤红薯。” 公孙瑾在红薯摊前停了下来。 “哥哥最好啦!” 一旁的庄小鱼开心得又蹦又跳,紧紧挽着他的胳膊。 师晴和庄晓梦对视了一眼,有些无奈地笑了笑。 公孙瑾将其中两个烤完的红薯分给了师晴和庄晓梦。 在庄小鱼不舍的眼神中,他将最后一个分成了两半,将多的那一份给了妹妹。 “红薯淀粉和糖分比较高,你不能多吃。” “嗯嗯!” 庄小鱼接过红薯,像小鸡啄米一样点头。 第30章 鸽子真能吃呢,怎么都喂不饱。 烤红薯依然是甜的,但公孙瑾只尝了一口就停了下来。 “好次,好好次鸭!” 庄小鱼吃得很快,没一会儿就将半个烤红薯消灭干净,然后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公孙瑾手里剩下的一半红薯。 公孙瑾将剩下的红薯递了过去。 “嘻嘻,谢谢哥哥!” 小丫头嘴边像是被熏黑了一般,黑得像是锅底。 公孙瑾不是很喜欢购物的人,一是因为钱包限制了消费欲望,二是觉得逛街很累。 尤其是和女人一起逛街的时候。 “小瑾,过来一下。” 师晴拿着一条腰带,朝着公孙瑾招了招手。 公孙瑾走过去,看着标签后面的价格,险些以为后面多标了两个零。 他不怎么逛奢侈品店,这里处处都充满了消费主义的陷阱,还有小布尔乔亚的糜烂气息。 一件衣服的价值,真的能匹配得上如此高昂的定价吗? 也许是的,但它面向的消费群体,不是公孙瑾这样的无产者。 “这个太贵了?一件腰带要五千多?” 公孙瑾小声说道。 奢侈品店的服务员看着众人身上的着装打扮,忍不住出声说道:“这条腰带算是比较便宜的东西了,我们店里的消费普遍较高。” “如果连这也无法接受,那你们可能来错了地方。” 有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在高档酒店和奢侈品店工作的柜姐,很喜欢用鼻孔看人。 她们见惯了有钱人,也见惯了各种昂贵的奢侈品。 然后就下意识地忽略了,她们一个月的薪水只有几千块。 庄晓梦闻言,侧目问道:“五千块很少吗?你在这里站一个月,能赚到五千吗?” 柜员听着,先是一愣,然后气得涨红了脸,哑口无言。 师晴二话不说,放下腰带就带着孩子们出了门。 “去别的店。” “什么玩意啊。” 来回逛了好几家店,公孙瑾的感觉是大差不差。 热情介绍衣服款式的,一般是一些刚入职的新员工。 说话虽然礼貌,但也有些拘谨,没有那些老油条们自然。 在店里摸鱼的,一般是一些比较有“眼力劲”的。 看着师晴多挑了几件衣服给公孙瑾试穿,眼底的怠惰和厌烦就藏不住了。 这些人接触的有钱人多,看着装打扮就能知道哪些人是来消费的,哪些人是只看不买。 她们都很会看人下菜碟,遇上真正有消费能力的顾客,保管会拿出十二分的热情。 店里试穿和拍照的人很多,大多是些年轻漂亮的都市女性。 涂着廉价的口红和化妆品,身上有一种劣质香水的味道。 外表看起来光鲜亮丽,但长筒靴里的丝袜都已经卷了球。 在全身镜前试穿了几件心仪的衣服,开上十级美颜,拍上好几十张照片。 选上最钟意的一张,磨皮美肤瘦脸。 然后配上一句诸如“扔掉垃圾才能腾出手去接礼物”这样从网上抄来的文案,发到小红书和微信朋友圈。 换一整天衣服就是不买,拍完照片就说不适合自己,然后潇洒走人,留下口干舌燥的销售心态爆炸。 她们标榜自己是新时代独立女性,不依靠男人也可以活得很精彩。 嫌弃男人一万的月工资太少,觉得一百万的房子很便宜。 领着一个月2800块的工资,喝着五六十一杯的奶茶,去网红餐厅打卡,和名媛群里的其他人一起拼桌拍照,甚至是拼丝袜…… 到月底就看着花呗和借呗上的还款余额发愁。 见at机不理自己了,就抱怨好男人都死绝了。 公孙瑾不讨厌她们,因为她们仍然向往美好的生活,这没什么错。 况且这些人为丰富人类物种多样性做出了极大贡献。 “小瑾,来试一下这件衣服。” 师晴拿着一件白色的毛呢风衣走了过来。 “我衣服已经很多了,还是算了。” 师晴秀眉一蹙,有些不满地道:“你身上衣服都很旧了,我得给你多准备些。” 听着她这么说,公孙瑾倒是想起了自己的妈妈。 “过来,试一下。” 公孙瑾很规矩地站在了全身镜面前,师晴将衣服在他身上穿好,合上纽扣,后退了两步,一边看,一边点头。 “梦梦,这件衣服,你觉得怎么样?” “很好看啊,比之前那几件好。很符合他的身材和气质。” 庄晓梦连连点头,甚至还特意拿出手机拍了照片。 “行,给我包起来,我们再去那边看看。” 师晴温婉地笑着,对柜员说道。 柜员先是一愣,然后立刻收敛了轻视,换上了露出八颗牙齿的标准笑容。 之前接待的好几批人,任她说得天花乱坠,舌灿莲花,就是只试穿不买。 遇上一个来消费的金主可真不容易。 看着柜员一瞬间变脸的样子,公孙瑾突然想到了马克·吐温的小说《百万英镑》。 公孙瑾任由师晴挽着自己的胳膊往里走,像是没有思想的人偶。 西装、过冬的羽绒服、风衣、衬衣…… 各种款式的衣服和鞋子,她都按照公孙瑾的身材挑了好几件。 “小瑾的身材真好,个子高,还是黄金比例。” “来,再试下这一件。” 公孙瑾任由她摆弄,觉得自己变成了那些站在橱窗里精致的模特。 巧舌如簧的售货员在一旁连连称赞。 也不知道是真的觉得适合公孙瑾,还是为了完成销售业绩。 又或者,两者兼有。 “小瑾,你不喜欢什么颜色?” “棕色。” “好,这边这几套,除了棕色的衣服,其他的都给我包起来。” 公孙瑾:??? 店子里其他试穿衣服的年轻女性闻言,纷纷看了过来,反复打量起师晴和公孙瑾。 “那男的是不是走了捷径,想少奋斗二十年。” “啊,我也想。” “好好赚钱。等以后我们也可以包养这样的男的。” “别瞎想,没准就是家里有钱,妈妈带儿子出来买衣服。” 公孙瑾能感觉到,周围传来的眼神有些微妙。 一整个上午的时间,师晴带着公孙瑾和两个女儿跑了好久,进了很多家店。 公孙瑾发现师晴买衣服压根就不看标签后面的价格。 她刷卡的动作格外潇洒,又美又飒,是最有魅力的那一类女人。 公孙瑾也不禁开始思考,自己这么辛苦,是为了什么? 出门的时候,公孙瑾和师晴,还有庄晓梦都拎着大包小包,车的后备箱塞得满满当当,明显不够用了。 “衣服和鞋子都买好了,接下来咱们去你家里,帮你搬家。” 师晴的声音洋溢着热情,好像再逛上一天也不会觉得累。 “晴姨,不用给我买这么贵的东西的。” “我觉得……” 公孙瑾说着,欲言又止。 “担心自己还不起?” 师晴笑吟吟地道。 “嗯。” 公孙瑾想了想,还是轻轻点了点头。 “还不起,那就卖身给我们家呗。” 师晴半开玩笑地道。 “呵呵,傻孩子,晴姨和你的妈妈,有过命的交情。” “我照顾你,是应该的。” 提起公孙瑾妈妈的时候,师晴的眼眸变得温柔起来,声音也变得很轻。 “怎么,不相信啊?” “你出生那会,你妈妈的奶水不够,是我喂的伱。” “那时候你和梦梦总是抢着吃饭呢。” 师晴眯着眼,浅浅笑着。 公孙瑾闻言,侧目看了一眼庄晓梦。 庄晓梦的目光在与他对视后,迅速移开,俏脸微红。 “咯咯~哥哥是吃妈妈的奶长大的!” 庄小鱼咯咯直笑。 公孙瑾一时间有些难为情,目光躲闪着看向窗外。 “你小时候很喜欢我,总让我教你唱歌。” “我和你妈妈甚至约好了。要是有一天,她没办法照顾你了,就把你过继给我,让你做我儿子。” 师晴说到这里,不免有些感伤。 世事无常,明天和意外,谁也不知道哪个先来。 关于师晴和原身妈妈年轻时候的事,公孙瑾没有多问。 “我们到了。” 师晴开车到了公孙瑾家楼下,看着那栋记忆中一直没有变过的房子,她神情有些恍惚。 屋子里很干净,即便是长期一个人独居,也没有荒芜的迹象。 庄晓梦打量着屋子里的装潢,像是安妮来到了绿山墙,眼里满是好奇。 这里是公孙瑾生活了多年的地方,她想从屋子里的蛛丝马迹,窥见他过往的成长轨迹。 师晴站在看着客厅里,看着墙壁上挂着的公孙瑾爸爸妈妈的结婚照,发了很久的呆。 庄小鱼很喜欢那些摆在柜子上的乐高积木,没一会儿就抱着一个积木机器人跑过来,问公孙瑾可不可以带走。 公孙瑾只是摸了摸她的头,说只要她喜欢,都可以带走的。 庄小鱼又是抱着公孙瑾的腰一顿撒娇,说着“哥哥最好了”,“最喜欢哥哥了”这样的话。 公孙瑾本来是想带走很多东西的,但回到家里之后,突然又觉得没有什么可以带走了。 庄晓梦推开门,走到了公孙瑾的房间。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纯白的窗帘,点缀着很多白色的羽毛图案。 偌大的落地窗几乎占据了整面墙壁,窗外是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还有一片橘色的夕阳。 庄晓梦推开了窗,一股微风灌了进来,掠过她耳鬓的头发。 床头柜上放着一只纸风车开始旋转,旁边有一个掉了漆的复音口琴。 来到他的床边,庄晓梦在床头柜上发现了一张纸条,上面用俊秀的钢笔字写着轻飘飘的一句话。 “我叫公孙瑾,我的死与任何人无关。” 庄晓梦看着这封简短的遗书,在风中愣了许久。 窗外吹来的风带着不知名的花香,吹拂起她的发丝。 “梦梦,出去吃饭了。” 庄晓梦回过神来,将那张遗书折好,收进了口袋。 一行人下了楼,开始觅食。 一路上,庄晓梦看着公孙瑾的侧脸,脑海中不断闪过那天夜市上,他抄起碎掉的啤酒瓶往那个混混脸上扎的样子。 那么果决,毫不拖泥带水。 他说他并没有打算扎下去,只是吓一下那个混混而已。 但庄晓梦心里清楚,如果她没有握住他的手,他是真的会扎下去的。 在他身上,庄晓梦看到的是一个对生活毫无眷念的人。 没有热爱之物,也挤不出对生活的热情。 人生就算烂掉了,也毫不在乎。 就算世界要毁灭了,也抬不起眼皮,甚至会拍手叫好。 “我爸爸妈妈空难的赔偿款,被人转走了。” 公孙瑾说这句话时的样子,她仍旧记忆犹新。 他想过自杀吗? 还是说,已经试过了…… 庄晓梦看着公孙瑾,那张脸很平静,看不出悲喜。 师晴选的餐厅是一家川菜馆,装修很商务。 窗户边的竹篮里放着的一束玫瑰花已经枯萎了,掉落片片花瓣,但依然是很香的。 餐厅里的菜,味道很不错,但是价钱,公孙瑾只能说很商务,比店里的装修更加商务。 吃完晚饭,一行人开始沿着长街散步。 中央广场上很是热闹,排满了各种摊位。 有用枪打气球或者玩偶的射击游戏,准星一般都是被调过的,不太准,两块钱十发子弹。 庄小鱼力气小,拉不开枪栓,就让公孙瑾帮忙。 试了几十发子弹也没打下来一只想要的黄皮耗子,只得一脸颓丧地离开。 但是在看到套圈抓金鱼和乌龟的游戏之后,小丫头又立刻来了精神。 她相中了一只红色的小金鱼,在师晴的看护下,乐此不疲地玩了起来。 公孙瑾不太喜欢热闹的地方,只是径直穿过摆摊的地方,朝着人烟罕至的公园走去。 庄晓梦跟在他的身旁,看到他在一个摊位上买了两根煮玉米。 和中央广场不同,公园里很安静,安静得有些反常。 公孙瑾在一个长椅上坐了下来。 没一会儿,就有两三只白鸽飞了过来。 公孙瑾剥掉玉米上的玉米粒,扔在地上。 白鸽们落在地上,争先恐后地啄起玉米。 没一会儿,白鸽越来越多。 老朋友回来的信息在族群中传递开来。 成片的白鸽飞舞着,盘旋在空中,蔚为壮观。 少年看着它们,微微笑着,投喂着玉米粒。 人与自然相处的这一幕,很和谐。 庄晓梦拿出手机,拍了好几张照片。 看着那男孩的侧脸,她心里在想,若是有一台单反相机就好了。 拍下这一幕去参赛,没准都能获奖呢。 她来到了公孙瑾的长椅旁,在他身边的位置坐下,拿起了剩下的一根煮玉米。 “为什么想不开呢?” 她剥着玉米粒投喂白鸽,轻声问道。 “嗯?” 公孙瑾侧目看向她,有些不解。 庄晓梦抿了抿嘴唇。 “我看到了,你写在纸上的东西。” 公孙瑾神色微怔,半晌才反应过来。 “我不知道。” “那又是为什么,决定放弃了呢?” 庄晓梦觉得,这个问题很重要。 她一定要从公孙瑾这里得到回应,然后解开它。 “因为很疼。” 公孙瑾不假思索地道。 他试过的,主动去结束,真的很疼。 “是,很疼的。” 庄晓梦闻言,欣然一笑。 害怕疼痛也是坚持活下去的理由。 “所以,不要再去尝试了。” 她看向公孙瑾,托着腮,眼神静谧又温和。 “嗯。” 公孙瑾看着她的眼睛,轻轻应了一声,然后继续低着头剥玉米粒给鸽子喂食。 “鸽子真能吃呢,怎么都喂不饱。” 第31章 童晓瑜 银河商贸广场,总面积达160万平方米,是星城的地标建筑。 白金传媒,这家业内新兴的传媒公司,总部就在商业区最繁华的地段。 一栋高达二十四层的写字楼,在寸土寸金的市中心拔地而起,蔚为壮观。 “我们到了。” 师晴将车停在了楼下的停车场。 公孙瑾看着面前宏伟的高楼和巨大的广告投屏,不免有些紧张。 “白金传媒,在业内是不是很厉害?” 当公孙瑾问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师晴脸上的表情明显有些僵硬。 “怎么说呢。底蕴是差了点,但是老板很有钱。” 师晴笑着道。 “多有钱?” “这边几条商业街都是她的。” 师晴指了指周围最繁华的几块地,莞尔一笑。 “网络上那些做互联网的身价千亿,其实还真不如她有钱。” “虚拟资产和实体业之间差距是很明显的,这个你懂的?” “嗯。” 公孙瑾微微颔首,突然想到了什么。 “产业做的这么大,但是我一直没听说过,她背后是不是……” 说到这里,他欲言又止。 “嗯,没错,就是你想的那样。” 师晴连连点头。 “她的家族在晴姨还没出生之前就叱咤风云了。” “那些最早起家的人,现在都很低调的。” 师晴神秘地笑了笑。 公孙瑾顿时恍然,这个时空的历史虽然和原时空有些区别,但也有爬雪山过草地。 师晴说的那位姓童的人,应该就是这个社会上,最早的那批股东的后人。 “背景这么深厚吗?” “嗯,比我们想象得还要深厚,最上面也有人。” 师晴小声说道。 “那我们来这里……” 公孙瑾愈发紧张了。 “放心啦,我和白金的老板是好闺蜜,上学的时候就是室友。” “后来我在歌坛发展那么顺利,也离不开她的帮助。” 师晴拍了拍公孙瑾的肩膀。 “她这个人特别有钱,但是脑子不好,偏偏喜欢创业。” “创一次失败一次,但还创上瘾了。” “不过她的家族家大业大,倒也不在乎这些。” “迄今为止,她做的最成功的事情是创立了白金。” “我也是白金的股东,也会出席一些商业活动和会议,偶尔还会帮公司挑选有潜力的新人,顺便指导一下。” 师晴领着公孙瑾进了公司,一边走,一边为他介绍。 人傻钱多,人菜瘾大。 这就是师晴对好闺蜜的评价。 上电梯的时候,里面正站着几个练习生。 两个男生拿着手中的稿子,很是紧张。 随行的女生则在电梯里补着妆,一直在问旁边的同伴,脸上的妆容有没有问题。 “你们舞练好了吗?等会又要淘汰一批人。” “我真的不想淘汰,我付出了那么多努力才来到这里。” “成团的只有十个人。” 那女孩说着,眼眶微微泛红。 “没事的,你实力那么强,肯定能留到最后的。” 一旁同行的女孩安慰着。 上了电梯,练习生们互相给对方加油打气,消失在了公孙瑾的视线中。 为了出道而努力的年轻男孩女孩比比皆是,但最后能站在台上出道的人少之又少。 即便出道了,能分到资源大火的人也少得可怜。 怀揣着梦想一头扎进这个圈子里的人,大多都犹如石沉大海,混迹多年都了无音讯,最后销声匿迹。 练舞室的墙壁,听过了无数梦想破碎的声音。 摸爬滚打多年,终于混出头的是少数。 不仅需要本身实力过硬,还需要得到资本的赏识。 在很多时候,还需要丢掉底线。 办公室内,坐在首位上的童晓瑜正在大发雷霆。 “一帮废物点心!上个月新歌打榜,连一个前十的都没有!” “你们都是干什么吃的!” 其他座位上的高层面色自若,似乎都见惯不惯了。 甚至还有人喝着茶,很是惬意。 “你看看你们招过来的人,写的词狗屁不通!曲子也是稀烂!唱的也跟车祸现场似的!” “榜上前十的歌曲,你们看看他们的作曲人和作词人,都给我挖!” “全部给我挖过来!钱不是问题!” “解散的偶像团体,单飞的艺人,全部给我联系上。特别是粉丝多的,有一个算一个!全部给我买了!” 童晓瑜叽叽喳喳说了一刻钟的时间,始终没有人理会。 好像这个坐在首位上的老板是个空气。 说累了之后,她停下来喝了口水,然后撂下一句:“我说完了!菲儿,剩下的交给你了。” 她拍了拍坐在自己左边的一个年轻女孩。 “反正,这个月的打榜,我们一定要有一首歌进入前十。不!是前五!” 被她唤作菲儿的女孩面无表情,一脸嫌弃。 “行了,妈,你赶紧走。别影响我工作。” 童晓瑜看了一圈会议室里的高层,长舒了一口气,心满意足地出了门。 “唉嘿~当领导的感觉就是好啊,可以随便训人。” 她心里如是想道。 过足了当老板的瘾,童晓瑜身心舒畅。 就在她出门之后,会议室里的气氛突然变得严肃起来,高层们都正襟危坐,偌大的会议厅落针可闻。 “吉祥物走了,会议正式开始。” 童菲儿看了看手表上的时间,推了推眼镜,不怒自威。 虽然年纪尚轻,但极具领袖气质。 在场的众人都不敢直视她的眼睛。 老板童晓瑜是白金传媒名义上的话事人,但只负责出钱和拿麻袋装钱,全靠手底下的人帮扶着。 真正的话事人是她年轻有为的女儿童菲儿。 白金在业内算是新一线的娱乐公司,近些年来崛起很快,童菲儿居功至伟。 但毕竟是新公司,底蕴尚薄,和业内最顶级的传媒公司相比还是存在很大差距。 “我们公司不缺有潜力的新人,也不缺硬件设施和好的待遇。” “但是缺少好的作曲、作词、编曲。” “产能有限,出的新歌质量肯定是跟不上的。” “现在市面上那些老牌的作曲人和作词人,都被当宝贝供着,挖是很难挖走的,他们的待遇都是业内最顶级,加上最专业的团队。我们未必挖得过来。” “挖人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我们要从培养作曲和作词这一块着手。去各大艺术院校,物色一些比较有天赋的年轻人,进行系统的培养。” “老人不够,我们就培养新人。” 童菲儿说着自己的想法,并根据公司目前的现状,提出了很多针对性的方案。 不时有高层提出建议补充,发表自己的看法。 楼下的办公室内,公孙瑾坐在沙发上,不免有些拘谨。 “放轻松。” 师晴喝着茶,一脸惬意。 咚!咚! 门外高跟鞋踩在地板上的声音很是清脆,越来越近。 公孙瑾坐正了身子。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哼~死鬼,舍得来看我了?” 妩媚的女声很酥很麻,像是狡黠的白狐。 门推开的那一刻,一个身材高挑的女人走了进来。 在看到师晴旁边还坐着其他人之后,童晓瑜愣了愣,联想到自己之前的那句话,不免有些尴尬,脸颊微红。 “这是?” “我儿子,小瑾。” 师晴说着,冲公孙瑾挤眉弄眼。 公孙瑾和童晓瑜同时一愣。 在听到她说“我儿子”说得那么自然的时候,公孙瑾的心情不知该如何表达。 “你哪来的儿子?我怎么没听说过。” 童晓瑜眯着狐媚子眼,打量了一番公孙瑾,顿时眼前一亮。 这男孩不论是身材还是长相,亦或是气质,都很符合她的审美。 “是小樱托付给我照顾的,现在就是我儿子了。” 师晴笑着道。 “哦~原来如此。” 童晓瑜闻言,若有所思。 公孙瑾也看着面前的女人。 岁月很偏爱她,没有在她的脸上大刀阔斧。 看起来约莫三十出头,实际年龄应该不止。 很是漂亮的一个女人,长得很媚。 丹凤眼,柳叶眉。 白皙的肌肤如羊脂玉一般光滑,樱桃唇如娇嫩的玫瑰花瓣。 墨色的长发发尖微卷,垂落到胸前。 身材很是丰满,胸围和腰臀比都充满了魅惑感。 包臀裙下的长腿在黑色丝袜的勾勒下泛起光泽。 那腿很长,非常紧致,配上红色的高跟鞋便异常地吸睛。 “你先跟我出来一下。” 童晓瑜对师晴说道,眼神有些复杂。 “在这里等会,我和这位阿姨有点事要聊。” 师晴冲公孙瑾眨了眨眼,有些少女的俏皮。 她跟着童晓瑜,一起走到了走廊的尽头。 童晓瑜双手抱胸,一脸不悦。 “说,带他过来有什么事?” “没什么,就是介绍给伱认识一下。” 童晓瑜和师晴是大学室友,两人年轻的那会感情很不错。 后来师晴结了婚,童晓瑜却一直单身到现在。 关于她为什么不结婚,成了谜。 童菲儿是她从孤儿院领养的孩子。 “介绍给我?你不是说他是你儿子吗?” “我把你当姐妹,你想当我婆婆?” “不过……那小家伙确实挺好看的,但我们年龄差的有点大,会不会不合适啊?” “但是,年龄好像也不是问题……” 童晓瑜轻轻咳了咳,脸颊有些泛红。 “你想到哪里去了?” 师晴翻了翻白眼。 “那孩子挺会唱歌的,我想带他来这里录一首歌,顺便介绍给你童家大小姐,想让你帮忙照拂一下。” “哼~我在公司就是个吉祥物,他们都觉得我除了用麻袋装钱以外就什么都不会了。” “我能帮忙照拂什么?” 童晓瑜说着,有些委屈。 “呀,不错嘛。你竟然能意识到自己是吉祥物。” 师晴有些惊讶。 童晓瑜这女人一向没什么脑子的,竟然这么有自知之明。 “也没指望你能给他很好的资源。就是这一行比较复杂,你关照一下,不要让别人欺负他。” “行,你都发话了,那我还有什么好说的。” 童晓瑜轻轻哼了哼,双手抱胸,傲娇地别过脸。 师晴笑而不语,又带着她回到了办公室。 童晓瑜打量着面前的公孙瑾,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你加一下童姨的联系方式,以后有事可以找她帮忙。” 师晴冲公孙瑾迅速眨了眨眼。 公孙瑾拿出手机,在师晴的见证下,加了这个女人的微信。 他知道师晴是在给自己以后的事业铺路。 在这个圈子里,有些人际关系是必须要去打点的。 纵使公孙瑾万般不喜欢,也得试着去接触。 “你们要录歌就去录。录好了小样就送到审核部门。” “走,我带你去录音棚看看。” 在童晓瑜这里打完了招呼,师晴就带着公孙瑾朝着录音棚走去。 国内的唱片市场火热,每个月,各个唱片公司和娱乐公司,都会安排歌手去打榜。 音乐类节目和选秀节目更是层出不穷,但当下的流行歌曲,质量却远远比不上以前了。 公孙瑾大致听过一些,有质量好的,但大多数都是些口水歌,以及被饭圈粉丝们捧上去的作品。 很多流量明星拿不出什么代表作,但他们的歌依然可以在榜上占据前几的位置。 就是因为其粉丝群体的购买力惊人。 “现在的华语乐坛已经没落了,老一辈的音乐人都江郎才尽了,写不出好的作品。” “打榜出现的优秀作品屈指可数。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什么都浮躁。” “歌像快餐,小说像快餐,电影像快餐,爱情也像快餐。” “很少有人能静下心去创作了。” 师晴带着公孙瑾去了自己专属的那一间录音棚。 路上有很多人见到了师晴后,都会笑着打招呼。 师晴见到了,也会笑着点头,将公孙瑾介绍给他们。 一路上,公孙瑾加了很多人的联系方式。 这些都是师晴给他带来的人脉,虽然他不一定需要就是了。 师晴曾是歌坛的天后,虽然已经退隐,但看在童晓瑜的面子上,也签约白金传媒作为宣传的噱头,发布过两首歌,引起过巨大的反响。 目前白金传媒唱片部门里,有超过一半的人是因为师晴才加入进来的,他们都是师晴的歌迷。 “先让我看看曲子,在编曲这方面,我可以给你一些意见。我之前唱的歌,很多编曲都是我自己完成的。” 师晴从公孙瑾手里接过曲谱,细心地看了起来。 对于公孙瑾要唱的歌,她拿出了十二分的热情,准备亲自操刀。 即便是白金传媒里签下的几个一线歌手,也没有这个待遇。 公孙瑾不过是个初出茅庐的新人,甚至都没有签约经纪公司,竟然就能得到她的指点,可以说是天胡开局了。 千千阕歌这么好的曲和词,师晴这样的歌坛顶级的大佬负责编曲,背靠童晓瑜这样背景深厚的人。 再加上原身优秀的唱功和嗓音,公孙瑾想不出自己失败的可能。 “想好要用哪些乐器组合了吗?” 师晴看着公孙瑾,想听听他的想法。 “钢弦吉他、清音电吉他、亮音大钢琴、贝斯、键盘、架子鼓、口琴和失真音效吉他等等。” 公孙瑾陈思了一会儿,很快就罗列出了所需要的几种乐器。 “不错嘛,你在编曲这方面也花了心思。” 师晴眼眸中流转着温柔的涟漪。 编曲是门艺术,拥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通过各种乐器的巧妙配合,能极大增加曲子的层次感,从而将一首单薄的曲子演绎得丰富多彩。 根据一首歌的风格,想要表达的感情和主题,选择不同的乐器音色去搭配,最后呈现出的效果也是天差地别。 “我觉得这首曲子前面用钢琴表现出来挺不错的,你觉得怎么样?” 师晴在一架钢琴前坐下,看着曲谱弹奏起来。 她演绎得很好,但公孙瑾想了想,还是摇头。 “前奏那一段,我觉得还是吉他比较好。” “哦?你更喜欢吉他一点?” “钢琴当然也是很好的,但前奏响起的声音,不应该是它。” 公孙瑾想了想,还是决定说出自己内心的想法。 “吉他的音色比较柔和,这首歌想要表达的是离别,有一种淡淡的感伤。” “我想表达的感情是很温柔的,所以想在前奏部分用吉他。” 钢琴的音域比较广,琴音是靠小锤击弦发出来的,通过敲击3条琴弦,发出的一个音是很清脆的敲击声,高音区像钟或者小铃铛。 吉他是靠拨,手指或者使用拨片拨弦发出声音,感情的音色比较柔和。 原声吉他是弹拨钢弦或者尼龙弦发出的声音,一般还伴有拨片或者指甲摩擦的声音。 电吉他的失真音色则狂野醒耳,音色发麻爆裂,带有啸叫的高亢音色。 不是说钢琴不好,公孙瑾当然是很喜欢钢琴的。 因为它足够优雅,也足够包容。 所有其他乐器玩不了的曲子,都能在黑白键上表现出来。 只是公孙瑾记忆中的千千阕歌,前奏永远是那轻灵的吉他声。 师晴转而拿起吉他开始拨弦。 吉他用的是六线谱,和钢琴用的五线谱不一样,一般需要在指法上做一些改动。 空灵,带着淡淡忧伤的前奏响起,正是公孙瑾记忆中的千千阕歌。 “对的,就是这种感觉!” 公孙瑾笑着道。 “行,那就依你的。” 师晴莞尔一笑。 这首千千阕歌,公孙瑾和师晴一共挑选了二十多种乐器,期间需要多次用到弦乐合奏。 吉他就要用到钢弦吉他、清音电吉他、失真音效吉他。 亮音大钢琴和钢琴也需要在后面用到。 哦,还差点忘了贝斯。 “我想在这里用一段口琴。” 公孙瑾说着,拿起随身携带的口琴演奏了一番。 里面有一段口琴演奏很美,公孙瑾是尤为喜欢的。 公孙瑾想法很多,师晴觉得这是一件好事。 她一边听,一边笑着颔首,觉得公孙瑾选出来的乐器搭配和演奏都很和谐。 “还有呢?” 师晴托着腮,笑吟吟地看着公孙瑾。 “架子鼓也要用到,增强情感和节奏。” “接近尾声的这段,我还想用一段小提琴。” “因为小提琴的音色婉转悠扬,很契合这首歌想要表达的离别的主题。” 公孙瑾玩着各种丰富的乐器,越说越是兴奋。 师晴也是,跟他一起待在录音棚,她觉得自己好像回到了年轻的时候。 一整天的时间,两人都忙着在录音棚里试着各种乐器搭配,玩得不亦乐乎。 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吃饭。 录音的时候是各种乐器分开来录的,每种乐器的音高也不一样,各自录好后再通过后期合成制作成小样。 从晌午到黄昏,再从黄昏一直到天黑。 有师晴的帮助,还有童晓瑜安排过来的最好的团队辅佐,公孙瑾最终在晚上十一点完成了伴奏。 现在差的就是录制人声了。 这个编曲速度快得不可思议,连师晴和前来帮忙的乐师都觉得很是梦幻。 这是因为公孙瑾知道千千阕歌编曲用到的乐器搭配,提前就想好了编曲方案。 可以说,这首歌曲的编曲部分,完成度本身就相当高了,接近80到90的程度,所以才能完成的这么快。 录好的曲子长5分10秒,共8459个音符,调式为 c大调,标记的节拍为 4\/4。 使用了弯音轮、音色库选择、通道音量控制、左右声道平衡、延音踏板、调制轮等,以增强乐曲效果。 “啊!饿死我了!做音乐真是辛苦呢。” 公孙瑾伸了个懒腰,从录音棚里走出来的时候,饿得厉害。 “这还辛苦啊?你知不知道一天编完曲是什么速度啊?正常一首曲子的编曲起码得一个星期,十天半个月也是正常的。很多获奖的专辑,编曲花了半年以上,甚至是几年的时间才打磨出来。” “作曲花的时间其实占比很少,编曲和企划是最费时间和精力的。” 师晴没好气地教训道。 经过一整天的忙碌,两人之间的距离近了很多。 公孙瑾对她也没有那么生疏和提防了。 “明天来录人声,做好心理准备。” 师晴俏皮地眨了眨眼。 这个很少女的动作,经由她表现出来,竟然毫无违和感。 岁月真的偏爱有些人,不想在她们脸上留下皱纹。 “很难?” 公孙瑾压低了声音,试探着问道。 “很难!” 师晴拍了拍他的肩膀,很是认真地道。 “这首歌的质量非常高,所以晴姨决定找我以前的合作伙伴来作为监督。” “她的耳朵特别好,所有的问题都能听得很清楚。” “但也正因如此,她的要求非常苛刻。你要是唱的有一点不好,就要重来。” “而且事先说明,她脾气很差。” “你要是唱不好,她会直接骂你的。” “晴姨以前录的每一首歌,都是她作为监督。” “我记得录得最久的一首歌,在她那里录了半年。” “害怕吗?” 第32章 给你一分钟的时间准备 深夜,长街清冷,商铺都已经关门,只有远处的罗森便利店还亮着灯光。 公孙瑾穿着单薄的衬衣和师晴一起走着,师晴站在风里,微微瑟缩着,搓了搓手,往手心呵着热气。 “最近天气真是怪,白天热得不行,到晚上就降温。” “你到车上待着,我去便利店给你买些吃的。” “想吃些什么?” 见公孙瑾身上衣服很单薄,师晴赶忙拉开了车门,打开了里面的空调。 “饭。” 公孙瑾记得罗森便利店里有热好的便当。 倚在后排的椅子里,公孙瑾看了看窗外卖烧烤的小摊,然后收回了视线。 师晴将他的目光尽收眼底,在罗森便利店买了些便当和饭团,还有酸奶和关东煮之类的小吃。 出门后又去了烧烤摊一趟。 “刚刚看你往那边盯着看,是不是想吃?” “这个偶尔吃一下还是可以的,但不能经常吃。” 师晴将包好的一大把烤串递到了公孙瑾面前,温柔地笑着。 热气腾腾的烤串裹挟着孜然和胡椒的味道,很香。 “谢谢晴姨。” 公孙瑾接过烤串和便当,有些受宠若惊。 在这之前,还没有人会在意他不经意间的一个眼神。 “跟我不用客气的。” 师晴上了车,简单地吃了两个饭团。 饭团是黑椒牛肉味的,外面裹了一层海苔,味道是谈不上多好的,和方便面一样,只能充饥。 她驾车带着公孙瑾回到婵海湾的时候,已经是接近凌晨了。 道了晚安,两人各自回了房间。 公孙瑾没有立刻睡去,因为还要忙着码字。 《开到荼靡花事了》这本书目前也积累了大量粉丝,每天都有女读者在后台催更。 他将这本书的内容背景设定在魏晋时期。 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这个时期的历史具备太多悲剧色彩。 小说男女主在乱世中相识,看遍了人间疾苦,经历了沧海桑田,分分合合,最终还是走到了一起。 是广受女频读者青睐的虐恋文,但也不仅仅局限于恋爱。 书里也有很多人在国家危难之际,奋发图强,救亡图存,立志要为天下众生开创一个太平盛世。 女生宿舍里,钟苓子坐在电脑前码着字。 室友们都已经熟睡了,只有她的床位亮着一盏台灯,电脑屏幕还亮着微光。 “新书该怎么写啊……” 钟苓子挠了挠头发,不禁有些苦恼。 “加油,你一定可以的。” “旧书完本了就没收益了。再不努点力开新书,你该怎么生活啊。” “妹妹还要上学呢。” 少女在夜色中呢喃着,肩膀和颈椎一阵酸痛,她伸手揉了揉。 长期坐在电脑前码字的作者,多少都有些职业病。 受损最严重的首先是视力,然后颈椎和腰椎也会疼痛。 “不行,实在是码不下去,没有灵感。” 又继续坚持着码了一会儿字,钟苓子眼眶一阵酸涩,阵阵睡意袭来。 “先看会别人怎么写的,找找灵感。” 她强撑着不适,泡了一杯速溶咖啡,然后点开了“被拐走的牛马”的《开到荼靡花事了》,每次她写文没有思路的时候,就会看他的小说。 这个作者遣词造句很厉害,而且很多剧情和伏笔的设计都很巧妙,让她受益匪浅。 《三国》和这本书,是她目前最喜欢的两本书,也一直在追读。 追读完最新章节之后,钟苓子突然睡意全无,被吓出了一声冷汗。 不为别的,只因为里面的情节太过震撼。 “第一次见到这么敢写的,小说原来还能这么写。” “这本书的剧情虽然虐,但虐得很自然,就好像是历史上真实发生过的事情一样。” “还有什么小说能比历史更精彩呢?” “这个作者的书,有很浓的家国情怀。” “或许我也可以考虑写古言文,就从那些历史故事里汲取灵感。” “对的,没错。” 钟苓子这样想着,很快就敲定了新书的大纲和背景。 “但是具体用哪个朝代的背景呢?还是像他那样架空呢?” 她看着朋友列表里的“被拐走的牛马”,思来想去,还是决定找他询问一番。 “时间比较晚了,他应该睡了。这么晚了打扰他也不好。” 消息编辑到一半,她又有些犹豫,最后还是决定等明天再向他请教。 公孙瑾发布最新章后,又多了不少评论。 打了个呵欠,公孙瑾强忍着睡意,切换到“开到荼靡”的账号,准备开始码三国。 孙策投靠在袁术手下,虽然骁勇,却屡受轻视,郁郁不得志。 “总有一日,我要尽得江东六郡八十一州,完成先父未竟的大业!” 东吴的势力中,公孙瑾喜欢的角色不多,孙策算是其中之一。 公孙瑾正码着字,门外又传来了敲门声。 “谁啊?” “哥哥,是我。” 庄小鱼的声音弱弱地从门外传来。 公孙瑾开了门,小丫头穿着睡衣,一把揪住了他的胳膊。 “怎么了?” 公孙瑾轻轻拍了拍她的脑袋,俯身问道。 “呜呜,我不敢上厕所。” “坏姐姐,给我讲的故事好吓人。” “她给你讲了什么故事?” 公孙瑾淡淡笑着。 “电锯杀人狂。” 庄小鱼嘟着嘴,有些委屈。 “行,你去上厕所,哥哥在外面等着。” 公孙瑾觉得有些好笑。 庄晓梦看起来那么孤僻高冷的人,竟然会这么孩子气。 “哦~哥哥你跟着过来。” 庄小鱼拽着公孙瑾的胳膊,朝着卫生间跑去。 公孙瑾在门外停下,背过身。 “哥哥就在这里站着,快去。” “没有鬼的。” “嗯嗯。” 庄小鱼小跑着进了隔间,看着外面公孙瑾等候着的模糊身影,就不怎么害怕了。 上完厕所,洗了手。 庄小鱼眼睛又一眨不眨地看着公孙瑾。 “干嘛,这么看着我?” 公孙瑾问道。 “哥哥,你长得真好看。” 小丫头说着,脸颊微微泛红。 公孙瑾只是微笑。 小孩子是不爱说谎的,总是很认真地说着真话,看着皇帝没穿衣服,就说皇帝没穿衣服,不会跟着愚蠢的大人们应和。 所以小孩子夸你好看,那你应该是真的好看。 “哥哥,你是不是吃了好吃的?” 公孙瑾带着她回房间的路上,庄小鱼舔了舔嘴角,有些期待地扬起小脸。 公孙瑾立刻会意,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 这丫头应该是闻到他房间里羊肉串的孜然味了。 “哥哥都吃完了。” 公孙瑾想逗弄一下她。 “哥哥骗人,我都看到了,哥哥房间里有好多好吃的。” 庄小鱼鼓着腮,又抱着公孙瑾的腰开始撒娇。 见公孙瑾一脸“啊,被伱发现了,好失望”的表情。 庄小鱼又眯着眼,娇憨地笑了起来。 “不许告诉妈妈!” 公孙瑾很是认真地叮嘱了一番,然后带着她回了房间,将桌上还热乎着的烤串递了过去。 “谢谢哥哥,我保证不告诉妈妈!” 小馋猫拿着烤羊肉串,开心得摇头晃脑。 罗森店里的便当还留有余温,是川味豆腐加肉片的盖浇饭。 味道勉强还行,公孙瑾没有太挑剔,匆忙吃了起来。 一整天没吃饭,他也饿坏了。 小丫头吃着烤串,嘴边满是孜然和胡椒。 “哥哥,给我讲故事。” 她坐在公孙瑾的床边,很是亲昵地凑了过去。 “好,这个故事,叫做小红帽。” 公孙瑾吃着便当,慢悠悠地讲了起来。 庄小鱼听得一脸认真。 温暖的房间里,灯还亮着,清冷的夜倒也不寂寞。 公孙瑾很少这么用心地去对待一个小姑娘。 他也是第一次发现,自己其实很喜欢小孩子。 小丫头也赖在他的房间不想走了,索性就钻进了他的被窝里。 听完故事,夜已经很深,庄小鱼已经甜甜睡去。 公孙瑾将熟睡中的小丫头抱起,朝着她的房间走去。 恰逢庄晓梦半夜起来上厕所,两人在走廊碰面。 “以后别给她讲电锯杀人狂的故事了。” “她刚刚不敢上厕所,又缠着我,在我房间睡着了。” 公孙瑾的眼神看似无奈,实则宠溺。 庄晓梦只是微笑,眼神依然不着痕迹。 “这丫头还挺重的,真像是一只小猪。” 将庄小鱼抱回了她的房间,盖好被子,公孙瑾这才回到自己的房间,熄了灯。 第二天晌午,公孙瑾还赖在床上不想起来。 在录音棚待了一整天,还要同时码两本书,让他倍感疲惫。 “懒虫哥哥,快快起床!” 叫醒他的是庄小鱼软糯的童音。 小丫头掀开他的被子,用小手揉着他的脸。 没一会儿,又凑过去,在他肚子上来一发火箭头槌,然后咯咯直笑。 被这缠人精缠得受不了,公孙瑾这才顶着乱糟糟的头发走进卫生间开始洗漱。 眼眶酸涩得几乎没法睁开,眼球上还残留着血丝。 午餐是师晴煎的牛排,还有煮好的番茄意面。 庄晓梦和庄小鱼吃的时候总是一脸嫌弃。 公孙瑾倒是觉得还好,虽然算不上好吃,但也不至于难以下咽。 “昨晚没睡好?看你挺累的,就没有叫醒你。” 师晴温婉地笑着,然后在庄小鱼脑袋上敲了两下,跟敲木鱼似的。 庄小鱼捂着脑瓜,又嘟着嘴。 简短的午餐结束,公孙瑾在全身镜前打理了一番,便跟着师晴去了白金传媒录歌。 白金传媒,师晴的录音棚里。 一个穿着黑色制服的女人神情淡漠,时不时看一看手表上的时间,微微皱眉。 又静待了一刻钟,就在她感到不耐烦,想要起身离开时,门外终于传来了脚步声。 女人长舒了一口气,收敛了不耐。 进门的那一刻,公孙瑾很明显地看到了她表情的微妙变化。 “对不起,我来晚了。” 女人抬起眼皮,打量了一番面前的后辈,不动声色。 “雅娜,这是我家小瑾。” 师晴笑着介绍起来。 “这是张姨,也是你今后的老师。” “我可没说要当他的老师。” 张雅娜毫不客气地打断了她的话。 “你可别得寸进尺。” 看着多年的合作伙伴和好友的面子上,她才愿意来见一见这个后辈。 歌坛里辈分比她大的人还真没几个,即便是师晴,平时想见她也得看她脸色。 有些什么歌王歌后想要见她,和她谈合作,张雅娜都一概不理。 应师晴的要求前来给一个新人指导,已经是给了天大的面子。 没想到这个新人竟然让她在这里等了一个小时。 以她张雅娜的地位,何时有过这种待遇? 张雅娜现在心情很不好,不单单只是觉得耽误了时间,还后悔了答应帮师晴的忙。 公孙瑾给她的第一印象,就是那些被资本捧起来的偶像男团成员。 没有时间观念,对待这份工作也不认真,被粉丝捧着就忘乎所以,属于她最瞧不起的那类人。 现在让她和这样的人合作,属实是一种折磨。 “抱歉,雅娜。昨天我和这孩子在录音棚里待到很晚,回家后,我小女儿也一直缠着他。他也累坏了,都没怎么睡好。” 师晴笑了笑,带着公孙瑾上前。 “接下来的事,就麻烦你了。” 张雅娜长舒了一口气,冷淡地道:“我希望你不是在糊弄我。” “放心,这孩子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不然我也不会找你帮忙。” 师晴信誓旦旦地道。 张雅娜闻言,不以为意。 这样的话,她听过太多太多。 她现在已经想转身离开了,但事先答应了师晴,也不好反悔。 思忖了片刻,张雅娜看了看手表,开口说道:“我给他一分钟时间调整下状态,等会唱一段给我听听。” “如果达不到我的预期,我会直接走人。就算是你,我也不会给面子的。” 她了解师晴的为人,对待音乐,她是很认真的。 但对于公孙瑾,她是质疑的。 师晴闻言,长舒了一口气。 张雅娜能这么说,已经是做出了最大的让步。 “放轻松,只要你正常发挥,张姨肯定会满意的。” 师晴拍了拍公孙瑾的肩膀,鼓励道。 她已经为公孙瑾做到了最好,动用了自己最好的资源和人脉。 剩下的,就只能靠公孙瑾自己了。 第33章 公孙瑾的尝试 一分钟的时间很短。 公孙瑾思考着,该用怎样的技巧在最短的时间去打动张雅娜。 这位在乐坛辈分极高的前辈,相当的刻板严肃,眼角有了明显的皱纹,但很有气质。 这也算是面试么? 在短时间内展现自己唱功的最好方法,无非就是炫技。 通过展现一些花哨的唱法抓住听众的耳朵。 现在的歌手选秀节目上,很多歌手喜欢飙高音,就是为了最快抓住评委的耳朵,以此给评委留下深刻的印象。 他们唱的是专业性,是唱给专业人士听的。 普通的听众可能不明所以,只觉得不明觉厉。 典型的例子就是龚琳娜的忐忑,这首歌就是用来炫技的,难度极高的一首歌。 但在没有专门研究音乐的听众听来,就会觉得莫名其妙。 该怎么炫技呢? 怒音?混声?哨音? 公孙瑾开始思考。 “开始唱。” 张雅娜看了看手表,神情冷淡,丝毫不掩饰自己的急躁和轻慢。 她向来是不喜欢掩饰自己的情绪的。 公孙瑾没有太多时间去思考,或许是少年的自尊心在作怪,或许是急于表现,又或者是想看看这副身体的极限。 他做了一次深呼吸,将大量的空气吸入肺腔,然后用冷冽的声音唱了起来。 “who else a i gon' lean on when tis t rough” 第一句刚开口,他自己就愣住了。 天呐!你在搞什么鬼? 你在唱玛利亚·凯莉的歌。 公孙瑾不禁有些心慌,开始后悔了。 玛利亚·凯莉,全球流行乐坛巨星,唱片销量突破了两亿。 世界公认的演唱海豚音的高手,有“海豚音皇后”之名,能有八度变化,音符跳跃,她可以轻松的唱出 5个八度。 玛利亚·凯莉是全球少有的能用海豚音唱出歌词的商业歌手,她的演唱技巧不只是表现在高超的海豚音,在演唱流行乐时,精湛的唱功也体现得淋漓尽致。 公孙瑾现在唱的这首《we belong tother》是她的一首经典之作。 离弦之箭,无法回头了。 既然选择了这首歌,公孙瑾便只好硬着头皮唱下去。 第一句开口后,张雅娜略微抬了抬眼皮。 音色很好,英语发音很正,底子不错。 还凑合,有些出乎意料。 师晴也很惊讶,公孙瑾竟然会选择一首英文歌去表现。 “who's gonna talk to on the phone 'til the sun es up” “who's gonna take your pce there a't nobody there” 接下来两句,公孙瑾唱得很自然很流利。 节奏张弛有度,不紧不慢,应该是首比较舒缓的歌。 张雅娜如此想道。 但很快,她就意识到自己错了。 “oh, baby baby, we belong tother, baby!” 唱到最后那个“baby”的时候,公孙瑾突然升调。 约束着的嗓子猛地打开,酝酿已久的情绪突然爆发。 师晴和张雅娜听着,身子同时一颤,灵魂像是被针刺中了一般。 “when you left i lost a part of , it's still hard to believe” “e back e back e back e back” “e back baby please” “cae we belong tother” 公孙瑾不断地升调,节奏越来越快。 他唱的是这首歌的最后一段,也是最考验技巧的一段。 他的气息还在继续,非常悠长。 “气息很不错,应该有长期练习。” “不过他能驾驭得了吗?后面应该还有更高的调,估计会破音。” 张雅娜皱着的眉头舒缓了一些,师晴却是攥紧了拳头,捏了一把冷汗。 “who a i gonna lean on when tist rough” “who's gonna talk to 'til the sun es up” 换气相当完美,听不出明显的换气声。 这时,嘹亮的哨音响起。 师晴和张雅娜同时瞪大了眼睛,一脸不可思议地盯着公孙瑾。 哨音,或者说海豚音,通过从声带与喉管之间的极小缝隙吹出强大的气息而发出的声音,也有其它方法可以唱出。 是一种以花色趣味的高音唱法唱出的声音;它是目前为止人类发声音阶的上限。 这里的最高音,最低音都是依照钢琴的音符进行说明,钢琴中最高的音符为国际谱c8,小字五组c5的音。 关于海豚音吐字问题,一般音高达到小字四组的a便无法再吐词。 能在此音域内长时间咬字站立过的歌手寥寥无几。 海豚音起步音阶极高,听着非常冰冷空灵,虚无缥缈,类似于海豚的声音。 特点是在超高音区徘徊,小字三组e3往上,国际谱e6往上,而且可以在“超高音区任意转换”,接近人类的极限听觉范围。 一气呵成地唱到最后,公孙瑾自己也被惊到了。 这副身体的上限在哪里,他有些看不透了。 但这还没有结束,因为最难的一段的来了。 结尾的超长音,给公孙瑾的感觉如同踩着冲浪板,迎着万丈高的海啸进击。 “who's gonna take your pce” “there a't nobody better” “oh baby baby we belong tother~~~~~” 唱到这里,公孙瑾的音越来越高,仿佛没有上限。 张雅娜听着,瞳孔猛地放大,全身汗毛竖起,仿佛觉得灵魂都在共鸣。 歌声穿透了录音棚,还在往上翻飞,像是高展翅膀的青鸟。 鸟儿越过了摩天大厦,仍在继续飞翔。 一直触摸到云层,也没有停下。 响遏行云,最好的形容。 最难得的地方在于,他的音不仅唱得极高,而且相当的流畅自然,听起来极具美感。 唱完了这一段后,公孙瑾也觉得自己嗓子被彻底打开了,酣畅淋漓。 他竟然,真的唱上去了! 虽然和玛利亚·凯莉比不了,但也相当惊艳了。 “呵~” 公孙瑾快速调整着呼吸,声带泛起隐隐的灼痛,赶忙拧开水瓶润了润嗓子。 面前的师晴和张雅娜依旧震惊地看着他,还没有回过神。 良久,师晴喃喃地道:“我没有说错,他就是天生适合吃这碗饭。” 张雅娜顿了顿,嘴唇嗡动着,欲言又止。 “怎么样?答应我的事不能反悔呀。” 师晴温柔地笑着,抱着张雅娜的胳膊很是激动,生怕她反悔。 公孙瑾的表现大大超出了她的预期,真的惊艳到了她。 “行。” 张雅娜长舒了一口气,如释重负的同时,还是有些不爽。 这几天她本来打算休假的,根本不想工作。 应了师晴的要求,也想好了100个拒绝的理由。 但是公孙瑾的表现,让她所有的理由都不成立了。 (ps:玛利亚·凯莉,绰号牛姐,我本人很喜欢的歌手。文中唱的《we belong tother》是最后一段,建议大家去听现场版,很震撼。) 第34章 她很欣赏你 “开始。” 安静的录音棚里,落针可闻。 当张雅娜拿出工作时的态度时,公孙瑾觉得整个录音棚的气氛都变了,如堕入凛冬之中。 他不由得有些紧张,心跳悄然加快。 “徐徐回望……” “停!” 才唱了开口,张雅娜就开始叫停。 “音起高了,重来。” 公孙瑾润了润嗓子,开始重唱。 “这次又低了,重来。” 张雅娜毫不留情地打断。 公孙瑾闻言,略微顿了顿。 他自己是没有听出问题的,但在张雅娜耳朵里就很明显。 一旁的师晴只是温婉地笑着,不说话。 公孙瑾调整好状态,又重新开始。 这一次比较顺利,唱了几句,张雅娜一直没有开口,公孙瑾略微松了口气。 “明晨离别你,路也许孤单得漫长。” “重来,你嗓子很紧,这么紧张干嘛?” …… “一瞬间,太多东西要讲。” “不行,这里还是高了一度,会影响到整体的节奏。” …… “只好深深把这刻尽凝望。” “声音发颤,不太行,再重来!” 一整个上午,公孙瑾连千千阕歌的高潮部分都没有唱到。 张雅娜每听两句,就要摆手。 公孙瑾很害怕她皱起眉头。 那一遍又一遍的“重来”真的很影响他的心态。 他觉得自己已经拿出了最好的状态,唱得很好了。 但是在张雅娜听来却满是毛病,是她太吹毛求疵了么? “不行,你唱得完全不行。” “我不知道你唱的怎么回事。” 又一次喊停之后,张雅娜脾气明显上来了。 她看着公孙瑾的眼睛,很是认真地道:“这首歌真的是你写的吗?” 公孙瑾心里一慌,但还是硬着头皮承认。 “粤语有十个声调,发音和韵脚是很考究的,一般人根本写不出这么好的词。” “想写出这么好的词,一定是对粤语的发音和韵脚有很深的研究才能做到。” “但是我听你刚刚唱的,有两个地方的声调不是很标准。” “就是“如流傻泪,祈望可体恤见谅”这里。” 公孙瑾闻言,心里不禁有些感慨。 张雅娜的耳朵真是够好,而且眼光也够毒辣,一眼就能看破真相。 “而且,这曲子和编曲也很不简单。” “师晴说你一天就编完了,我真的不信。” 张雅娜已经开始怀疑,这首歌是师晴写出来的,就是为了捧公孙瑾。 公孙瑾年纪尚轻,阅历不够,而且对粤语也不是特别了解,怎么可能写出这么好的歌? 而师晴早些年在香江发展得很好,也极为擅长粤语歌。 早在十多年前,她的粤语专辑销量就突破了千万。 想到这里,张雅娜愈发肯定这首歌就是师晴写的,目的就是给公孙瑾铺路。 “今天你就先把前面练好,后面的先别看。” “记住我说的那几点。” 张雅娜看了看手表上的时间,和师晴打了招呼,然后离开了录音棚。 “唉……” 长时间的枯燥练习,不免让公孙瑾心情有些低落。 公孙瑾瘫坐在沙发上,拧开水瓶喝了口水,觉得嗓子都有些沙哑。 他现在已经开始自我怀疑了。 有原身这么好的嗓子和基础,有千千阕歌这么好的歌,还有师晴的帮忙,录音棚里最好的设备。 怎么在张雅娜那里的评价就这么低呢? “别灰心,不是你的问题。” 师晴见公孙瑾有些沮丧,连忙安慰道。 “嗯?” 公孙瑾有些不解。 “她没有骂你,已经说明你唱得很好了。” 师晴笑了笑。 “我年轻那会录歌,她给我做监督,有好几次都把我骂哭了。” “她是个完美主义者,对音乐的要求极高。优秀,不值一提。” “从她刚从事这份工作开始,就没有新人敢找她录歌。” 师晴说着,回眸看了看张雅娜远去的背影,对着公孙瑾,很是认真地道:“她很欣赏你。” “真的,晴姨没有和伱开玩笑。” “如果她真的对你不满意,一定二话不说,扭头就走。” “能让她留下来教导的人,都是达到了她的心理预期的人。” “而且,她的耐心和脾气很差的。但今天竟然在录音棚指导了你四个小时。” “你可能不知道四个小时是什么概念。晴姨最红的时候,她给我做监督,最多也就陪我在录音棚待了两小时。” 师晴很是耐心地说着,看向公孙瑾的目光满是勉励。 “真的吗?” 公孙瑾仍旧不太敢肯定。 “当然是真的了。” “有很多次,我都觉得你可以过的,只是张姨这个人要求太高了。” “这样也有好处,不管是专辑还是单曲,在她监督之下做出来,质量都会非常高。” 公孙瑾闻言,略微振作了一些,然后继续开始练歌。 一直到傍晚,他才跟着师晴一起出了白金传媒的大厦。 天色渐晚,窗外满是璀璨的霓虹灯和车流。 白金传媒的各个部门都在加班加点。 童晓瑜虽然是个吉祥物,但却是广受员工们喜爱的老板。 因为她坚持八小时工作制和周末双休,节假日还会很大方地给大家包红包。 可自从童菲儿接手她的位置后,公司就开始了“人性化加班”。 表面上是加班自愿,但在末位淘汰制的威胁下,大多数员工都被迫开始加班。 业绩一但落后,就会被迫“自愿离职”。 周末双休也变成了单休。 于是员工们一边咒骂着童菲儿是个无良老板,祝福她尽快挂在路灯上,一边拼命加班。 比起其他资本家,童菲儿还是有良心的。 那就是白金传媒加班给加班费,而且给很多。 所有的部门中,作曲部的压力是最大的。 新歌榜上前十就没有一首白金传媒的歌,而上头的指标又放在那里。 月末如果完成不了指标,绩效就要泡汤了。 作曲部的负责人最近掉了不少头发,疯狂地催促底下的人写曲子。 与之一同带来的,是作曲部的疯狂产出,大量质量不过关的曲子被送到审核部。 审核部的人也是苦不堪言。 “妈的,这些曲子都是什么垃圾!” “为了应付工作指标也不用这么敷衍?” 林嘉嘉将正在播放的一段音频赶忙关掉,一脸颓丧地缩在了沙发里。 他看了看后台里发过来的音频,焦虑地揉了揉头发,眼睛里满是血丝。 “再试试。” 林嘉嘉强忍着疲惫,随意点开了一首曲子。 空灵的吉他声响了起来,舒缓优雅,带着轻微的感伤。 “这曲子?” 林嘉嘉瞪大了眼睛一下子从沙发上坐正了身子,凑到了电脑屏幕前。 在审核这方面工作了这么久,一首曲子好或者不好,光是听前奏,他就能分辨出来。 “千千阕歌?这曲子编得可真好。钢弦吉他、亮音大钢琴、架子鼓、口琴……都搭配得很好。” 林嘉嘉很是激动,一整天的疲劳都一扫而空。 林嘉嘉听着曲子,看了看作曲人和编曲的信息。 “作曲人,公孙瑾。” “这个公孙瑾是谁?新人吗?” 林嘉嘉暗自嘀咕着。 作曲部几个有名的作曲人,他都是认识的。 起初他还以为是哪个熟悉的大佬作出来的曲。 没想到这个作曲人,他连名字都没有听过。 看到编曲那一栏的时候,林嘉嘉瞪大了眼睛,恨不得把脸挤进电脑屏幕。 他揉了揉自己的眼睛,似乎是不敢相信。 确定自己没有看错之后,倒吸一口凉气。 “嘶~” 只见编曲那一栏写着两个名字。 “公孙瑾、师晴。” 师晴这两个字,就足够震撼。 第35章 来张黑丝 回家的路上,公孙瑾还在想今天在录音棚的表现,眉头紧锁。 “小瑾,其实以你的条件,如果走偶像男团路线,是可以c位出道的。” “当偶像会轻松很多,不会像现在这样累。” “有考虑过吗?如果你想,我可以找童姨为你安排资源。” 师晴开着车,轻声说道。 “偶尔唱唱歌就好了,我不想当什么练习生。” 公孙瑾连忙摇头。 “可是当歌手,也很辛苦唉。” 师晴试探着问道,用眼角的余光去观察公孙瑾的反应。 “晴姨,你都给我把路安排好了,现在问我这个问题,是不是太迟了?” 公孙瑾看向车窗外面,淡淡地道。 “嘿嘿,晴姨觉得你不当歌手实在是太浪费了。” “所以就给了你一点点资源。” 师晴轻轻笑了笑。 “那您当初为什么要退出歌坛呢?” “因为有了梦梦啊,孩子需要妈妈陪伴,所以我就告别歌坛了,就这么简单。” 师晴说得云淡风轻,提起自己女儿的时候,既欣慰,又满足。 “有想过复出吗?” 公孙瑾继续问道。 “有啊,这些年也有一些音乐人联系我,想要和我合作。我也发布过两首单曲。” “但是呢,现在好歌太少了。和我合作的那些人,他们拿出来的作品,我一直不太满意。” “所以我宁愿不唱。” 师晴说得很是认真。 以她的身份和人气,随便发一首新歌,就能轻易在新歌榜登顶。 哪怕作品质量不高也没关系,粉丝们都只想再听到她的声音而已。 但师晴是个很挑剔,对自我要求很严格的人。 她看不上的歌,一定不会唱。 “你写的那首千千阕歌,晴姨很喜欢。” “以后,晴姨可以翻唱吗?” 师晴柔声询问道。 “当然可以了,您要是喜欢,现在就可以发行的。” 公孙瑾很喜欢师晴的嗓音,将这首歌送给她,他不会吝惜。 而且以师晴的实力,一定能将这首歌演绎得很好,不会糟蹋这首歌。 “傻孩子,这么好的歌,可不能给别人。” 师晴温柔地笑着。 遇到一首好歌不容易,歌手们都会争抢得头破血流。 哪有像他这样直接让给别人的。 “这首歌,只能你自己唱。” 师晴说得一脸认真。 到家后,公孙瑾赶忙回了房间码字。 客厅之中,庄小鱼在电视机大屏幕前看着奥特曼,眼睛一眨不眨。 纤细的眼睫毛又长又翘,像是精致的洋娃娃。 “鱼鱼,你觉得妈妈做的饭好吃,还是哥哥做的饭好吃?” 庄晓梦看了看厨房里师晴忙碌着的背影,在她身旁问道。 “当然是哥哥了。” 庄小鱼脱口而出。 “那你想不想吃哥哥做的饭?” “想次!” 庄小鱼像小鸡啄米一样点头,一想起哥哥做的好吃的肉,她的嘴角就忍不住淌下口水。 “那你去叫哥哥做饭好不好?就说你想吃白萝卜炖牛腩,还想吃回锅肉。” 庄晓梦凑到妹妹耳边,小声说道。 “姐姐,为什么伱不去跟哥哥说?” 庄小鱼歪着小脑袋,眨巴着眼睛。 “因为哥哥喜欢鱼鱼啊。你跟哥哥说,他肯定会答应你的。” “嗯,好!” 庄小鱼从沙发上下来,赶忙朝着公孙瑾的房间跑去。 公孙瑾正准备打开作家助手码字,小丫头就跑了进来。 “哥哥!哥哥!” 一口一个哥哥,叫得特别甜。 “怎么了?” “姐姐想吃你做的白萝卜牛腩,还想吃回锅肉。” 庄小鱼一边说,一边抹了抹嘴角。 哼,我才不傻呢(≧▽≦) 明明就是姐姐自己想吃,还说是我想吃。 “好。” 公孙瑾二话不说,起身朝着厨房走去。 冰箱里多了很多食材,有鸡翅,有猪五花,还有西红柿和土豆。 有一格里面甚至还装满了可乐。 上午还没有的,也不知道是谁去买的。 “哥哥,你会不会做可乐鸡翅呀?” 庄小鱼凑到庄晓梦那边说了些什么,没一会儿就跑到了公孙瑾旁边,一脸期待。 “会啊。” 可乐鸡翅没什么难的,对公孙瑾这种经常下厨房的人来说,有手就行。 “姐姐想吃可乐鸡翅,菜都是她买的,还特意买了可乐呢!” 庄小鱼很快就将庄晓梦出卖了。 公孙瑾看了看冰箱,又回眸看了看她。 “鱼鱼!” 庄晓梦不满地叫唤起来,脸颊通红,俨然一副恼羞成怒的样子。 “嘿嘿!” 庄小鱼嬉笑者,对着姐姐开始吐舌头。 庄晓梦起身追了过去,小丫头拔腿就跑。 姐妹俩在房子里追赶起来,洋溢着阵阵欢笑。 公孙瑾掌着厨,师晴帮他打下手。 两人看着闹腾起来的姐妹俩,相视一笑。 她,喜欢吃我做的饭吗? 给牛腩下锅撇去浮沫的时候,公孙瑾侧目去看客厅里的庄晓梦。 庄晓梦也在看他,同他眼神接触后,就像触电了一样迅速移开。 少女的脸颊微微泛起红晕,像是可人的苹果。 晚餐不算特别丰盛,但几道菜也是色香味俱全,让人很有食欲。 庄小鱼和庄晓梦姐妹俩在餐桌上抢吃着鸡翅。 最后一块鸡翅被姐姐吃掉了,小丫头泪眼婆娑,闹了好一会儿。 师晴哄了好半天才哄好。 公孙瑾回房间洗完澡躺在床上,看了看手机,发现上面多了一些消息。 被拐走的鹿:“我想写历史文,你写的那本《开到荼靡花事了》挺好的,你有什么好的建议吗?(纠结)” 公孙瑾看着,倚在沙发上,抱着一种捉弄的心态,回了一句:“来张黑丝(好色)” 这个被拐走的鹿,应该是个女作者,他竟然忍不住想调戏她。 发完之后,公孙瑾微微一怔。 你怎么会发这种消息? 登徒子!枉为读书人! 或许是因为隔着屏幕,彼此不相识,公孙瑾也没有那么拘谨。 有些人是这样的,在现实中没什么话,在网络上就是话唠。 说白了,就是闷骚。 钟苓子看着公孙瑾发来的消息,俏脸一红,啐了一口。 “好色之徒!” 她想了想,点进自己的小说书友群,来几张黑丝全体成员。 书友群顿时沸腾,几个专门收集涩图的书友开始疯狂刷屏。 【图片】 【图片】 【图片】 【聊天记录】 【聊天记录】 满屏都是黑丝和转发的涩图,钟苓子看得面红耳赤。 “吼吼!” “搞快点!” “就这么点够谁看啊?让隔壁老外看见还以为我付不起流量呢!多来点,一人一张!” “今天的小说就看到这里了!” 钟苓子微微红着脸,挑选了一些她觉得比较好看的,转发给了公孙瑾。 被拐走的鹿:“好看么?” 被拐走的牛马:“不过如此(提裤)” 被拐走的鹿:“可以给我提一些意见吗?我得开新书,没稿费过不下去(捂脸)。” 被拐走的牛马:“有码字的功夫,干点啥不好?为什么想不开去写网文?写小说死路一条啊!读者只会白嫖的!上架了就去看盗版!” 被拐走的鹿:“(笑哭)” 也许是从这个作者身上,看到了过去扑街的自己的影子,公孙瑾不禁有些同情。 辛苦码一个月字,妈的,读者全在白嫖! 稿费连交房租都不够。 “历史只是背景,但不一定就是你小说的主要内容。” “举个例子,你可以写一个现代的女大学生穿越到了以前的后宫。” “然后你代入一下,突然到一个陌生的环境,你会怎么样。” “肯定会很害怕,对?” “然后就可以给她制造一些危机和奇遇,比如一进去就要伺候皇后沐浴,但是不懂规矩冒犯了皇后,被皇后责罚。” “皇后要派人打女主五十大板,一般人的身板,五十大板就直接嗝屁了。” “现在女主遇到了生命危险,怎么办呢?肯定很慌。” “然后皇帝突然来了,看到了女主,因为女主漂亮,就放了她一马。” “这样一来,皇帝和女主的后续剧情发展的伏笔就有了,对不对?” “但是危机也有了,皇后见皇帝对一个丫鬟这么上心,肯定不爽。后宫中得罪了皇后,女主肯定会很危险。” “这样可以写的内容就很多了啊。” “比如皇后设计陷害女主角,做巫蛊娃娃之类的。” 钟苓子看着公孙瑾发来的消息,越看越觉得新奇。 “真的唉,你这个点子很好!” 公孙瑾不以为意,这样的套路在清宫戏里屡见不鲜,甄嬛传和步步惊心都是。 前世被用烂的套路,只是到了这个世界还挺新鲜。 “那接下来该怎么设计呢?” “这时候你就要想,后宫之中勾心斗角,傻白甜是死得最快的。” “那为了在残酷的后宫生存下来,女主角就要小心谨慎,一点一点转变自己的想法。” “经过一些事后,人物性格要有转变,从单纯善良慢慢变得阴险歹毒。这样,故事的成长线就有了。” “但是这样,剧情的张力还是不够。” “女频作者喜欢看什么?无非就是勾心斗角,两个男主爱女主,争宠。” “所以你就可以给皇帝设计一个情敌男二,比如一个痴情的王爷。” “皇帝呢,因为妃子的污蔑,多次误会女主,由此可以展开很多虐心情节,要什么心头血之类的。” “王爷呢,喜欢女主的单纯善良,天真无邪,就很想保护她。一次次帮她化险为夷。” “然后皇帝看女主和王爷感情这么好,走得这么近,就吃醋了。” “这样一来,矛盾和冲突就都有了,对?” “对的!” 钟苓子越看越激动,一下子站了起来,开心得手舞足蹈。 公孙瑾将自己知道的这两部剧的剧情给钟苓子详细讲了讲。 偌大的城市里,夜晚静谧无声。 两个相隔很远的人,在电脑屏幕前相谈甚欢。 “那故事的结局,该怎么设定呢?” 公孙瑾梳理出来的脉络很是清晰,但故事最后,女主角的归宿如何,她又有些迷惘。 “你可以写女主角通过自己的智慧,一步一步在后宫中爬到了最高。” “从低贱的婢女晋升为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妃子,然后设计让皇后失宠。皇帝将皇后打入冷宫,恶毒的皇后精神失常疯掉了。女主进而得到皇帝宠爱,有情人终成眷属。” “然后啊,女主就想改变历史,因为她是后来穿越过来的。” “为了改变皇朝覆灭的悲剧,她向皇帝提了很多建议,希望他不要重蹈覆辙。但古人和今人的价值观念又怎可能一样?” “历史最终无法改变,因为种种意外,还是回到了它原本的轨迹。” “大厦将倾,非一人之力可解,皇朝还是倾覆,女主无力改变悲剧。” “一切,犹如大梦一场。” “这样一来,故事深度和历史厚重感也有了。” 公孙瑾其实不爱看清宫戏,只是知晓个大概。 他把自己知晓的套路融合在一起,一股脑地教给了钟苓子。 被拐走的鹿:“太感谢你了,我现在就去开新书(可爱)” 被拐走的牛马:“祝你新书大火。” 被拐走的鹿:“嗯,到时候互相py啊!” 被拐走的牛马:“好,我会给你章推的。” 被拐走的鹿:“苟富贵,勿相忘。” 电脑屏幕前,钟苓子关掉了聊天记录,深吸了一口气,顿时思如泉涌,赶忙打开作家助手开始码字。 教完她之后,公孙瑾也开始静下心码字。 三国现在已经获得了全频道推荐,点进去网站的主页,就能在最显眼的位置看到大大的《三国》两个字。 月票榜的榜一,他没想过去争取,也没有发过求月票。 但读者们都被这本书的魅力折服,将它送上了榜首。 高达三十万的月票,一骑绝尘。 月票榜第二的作者蹄子,花钱买到了十万月票,准备冲击榜首,但是看着《三国》领先两倍的票数,大呼刷票。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这作者绝逼是刷了!” “十月初,一本新书怎么可能三十万月票!月票榜简直没救了。” 三国从发书至今,争议一直都有。 比如董卓以血代酒宴请百官被批过于血腥,曹操杀吕伯奢一家灭绝人性等等。 公孙瑾向来不予理会,这本书的质量就是最好的回应。 更新完最终章之后,时间已经是凌晨四点。 公孙瑾伸了个懒腰,颈椎一阵酸痛。 看着墙上的时钟,公孙瑾蓦然想起了川端康成的《花未眠》。 “凌晨四点,我看见海棠花未眠。” 那句话不仅只是出现在书上,还曾在一张贺卡上出现过。 是一个女孩子送的,娟秀的字迹很好看。 曾陪在他的背包夹层里,跟着他走过好多地方。 他写的书里,也处处都有她的影子。 他现在,有些想她。 可是这个世界没有她。 第36章 让你们董事长过来接我 录音棚里,张雅娜破口大骂,整个楼层都能听到她的呵斥声。 附近其他录音棚里练歌的人,作曲部的人,还有新来公司的练习生都纷纷停下来手下的事,往那边看去。 过了一会儿,少年清冽的歌声响起。 可还没唱两句,又是叫停的声音,然后响起一阵训斥。 一整个上午都是如此。 “那谁啊?骂人好凶。” “张雅娜,在业内出了名的爆脾气。” “和她合作的歌手又是谁?” “不知道,之前没见过,反正长得挺帅的。” “她开始带新人了吗?” “谁知道呢?不过,那边是师晴老师的录音棚,张雅娜和师晴老师是合作伙伴。” “可能,那个新人是诗晴老师带过来的,前两天我还看到他跟着师晴老师一起。” 关于公孙瑾的身份,在公司内部有了很多揣测,新老职工都在吃瓜。 “你们说,他会不会是师晴老师的儿子?” “应该不会?她爱人不是离世了吗?难不成是私生子?” “没准是情人呢?” “嘘~这个可不能瞎说。” 张雅娜的脾气确实很差,但她指出的问题又都正中要害,这让公孙瑾大受打击。 “今天先练到这里,把我说的这些问题都记好了。” 张雅娜看了看手表上的时间,转身潇洒离去。 公孙瑾长舒了一口气,喝了口水润了润嗓子,继续练了起来。 一直到了晚上,他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出门。 “回来了,今天录制顺利吗?” 回到家的时候,公孙瑾一进门,师晴便笑着问道。 “不太顺利。” 公孙瑾摇了摇头。 “别灰心,这首歌,你一定可以唱好。” 师晴神情笃定。 “但愿。” 公孙瑾这时也没有十足的信心了。 庄晓梦侧目看了他一会儿,心里也有些期待。 关于他录歌的事,她也是知道的。 她期望有一天,能在音乐播放器里搜索到他的歌。 “哥哥,今天做什么好吃的鸭?” 庄小鱼眼巴巴地望着公孙瑾,模样很是可爱。 看到小丫头的瞬间,公孙瑾的心情突然变得很好,好像也不那么疲惫了。 “还吃可乐鸡翅吗?” 公孙瑾走过去,伸手轻轻捏了捏她的腮帮子。 “吃!” 晚饭的餐桌上,姐妹两人照常在抢鸡翅。 庄晓梦的饭量倒是比他预想得多很多,用小陶瓷碗连续干了三碗米饭。 给小丫头讲完睡前故事,哄完她睡觉,公孙瑾就回了房间继续码字。 被拐走的鹿又发来了消息。 “我新书已经签约改状态了!好哥哥,给个章推鸭!” “好,今晚更新的时候给你推荐。” 公孙瑾答应得很干脆。 前世的时候,身为一个扑街作者的他,就是这样和很多扑街作者抱团取暖,彼此交流写作的心得,互相给对方的书推荐引流。 当然了,做的最多的事,还是一起在作者群里水群。 大神们有固定的粉丝,不管写什么题材都有人追捧。 写得好与不好都不愁没人看,不愁生计。 但作为底层作者的他们,积累粉丝很难,有人看自己的书就能开心好半天。 一边说着“写小说死路一条,养猪才能发家致富”,一边乐此不疲地码着字。 发稿费的时候有个几千块都开心得不得了,觉得一切都值了。 写小说的人也好,看小说的人也罢,大家都是为了生活忙碌的平凡人。 翌日清晨,公孙瑾早早起床,给师晴和姐妹俩做好早餐之后,就赶往了白金传媒继续录歌。 前两日是师晴带他来的,一路畅行无阻。 今天师晴要出席一个活动,公孙瑾只能一个人来,到了白金传媒的大楼才发现问题。 他没有工牌,上不了电梯前的安检。 “你好,我是来这边录歌的,可以放行一下吗?” 公孙瑾走到了公司前台,轻声询问道。 “抱歉,我们这里有规定,不戴工牌是不让进的。” “你在公司里有认识的人吗?” 前台小姐维持着礼貌的微笑。 “有,我认识童晓瑜。” 公孙瑾想了想,不禁有些犯难。 他在白金传媒除了师晴和张雅娜以外,没有熟悉的人。 唯一算熟悉的,只有童晓瑜。 前台小姐脸上的表情僵硬了片刻,有些古怪。 心想这家伙不会是来找茬的? 就你能认识我们老板? 虽然长得很帅,但看样子连二十岁都不到。 还有,竟然还直呼我们老板的名字。 “我认识童晓瑜,你们可以让我进去吗?” 公孙瑾说得一脸认真。 两个前台小姐彼此对视了一眼,一脸想笑又强忍着不想笑的表情。 “你如果认识我们董事长,可以联系她,让她下来接你。” 其中一个前台小姐礼貌地笑着,一旁的同事看了她一眼,收敛了脸上的笑容,没敢说话。 公孙瑾闻言,也听出了前台小姐话里的轻视。 仔细想想也是,他说自己认识白金的老板,谁会相信呢? 他总不能跟她们说,给你们董事长打电话,让她下来接我? 就好比一个十七八岁的男生跑去企鹅的总部,对前台说我认识麻花疼,能不能让我上去。 人家多半会觉得他是个神经病。 公孙瑾倒也没有生气,索性直接点开童晓瑜的微信,拨通了她的电话。 此时童晓瑜正在会议室里挥斥方遒,指点江山,过着当领导的瘾。 一旁的童菲儿揉着眉心,露出些许疲惫的神态。 叮铃~ 电话铃声响起,会议室里不少人都长舒了一口气。 童晓瑜看了看来电提示,挑了挑眉,出了会议室,接通电话。 “喂?” “童姨,我是小瑾。我现在在楼下,但是没有工牌,上不去。” “你能过来接一下我吗?” 说完,公孙瑾也觉得很是不妥。 童晓瑜什么身份? 你什么身份? 伱还真敢让人家董事长下来接你? 童晓瑜闻言,也愣住了。 “行,你等会儿。” 她挂断电话,小声嘀咕道:“师晴带来的这小子,是不是有点傻。” 公孙瑾站在楼下,心情也有些忐忑。 两个前台小姐微微错愕,看向公孙瑾的目光有些诧异。 难不成,这家伙还真认识她们董事长? 没一会儿,高跟鞋在地板上哒哒的声音响起。 公孙瑾回眸看去,映入眼帘的首先是一双红色的高跟鞋。 视线上移,是一双被黑色丝袜包裹着的玉足,还有修长紧致的腿,泛起温润的光泽。 再往上移,丰腴的蜜桃臀和纤细的腰肢勾勒出曼妙的曲线。 挺翘的胸脯在衣衫下呼之欲出,那张又纯又欲的脸很美,也很媚。 “以后他再过来,你们就直接放行。” 童晓瑜看向前台,声音带着成熟女人的慵懒和妩媚。 “啊!是!” 前台小姐看到了童晓瑜,脸色哗变,赶忙低下头。 看向公孙瑾的时候,更是目瞪口呆,心里怕得要死。 万一公孙瑾跟她们老板说些什么,她们估计很难待下去。 “跟我过来。” 童晓瑜朝公孙瑾招了招手。 “谢谢童姨。” 公孙瑾道了谢,跟着她一起进了电梯。 她身上的香水味,像芬芳馥郁的玫瑰花,在逼仄的电梯里显得格外浓郁。 站在她身边,公孙瑾不免有些紧张。 “哼~小家伙,你派头挺大的嘛。” “让我亲自过来接你。” 童晓瑜双臂抱胸,微微眯着眼。 虽然她只是一只吉祥物,但名义上还是白金的话事人。 这傻小子竟然敢让她下去接他,真是好大的面子。 第37章 我可以喝点酒吗 “我第一次看见童姨的时候,就觉得童姨很亲切,我想童姨应该是个很温柔的人。虽然久居高位,但还是很平易近人。” 公孙瑾轻声说道,声音不再像平常那么冷冽,多了一些温度。 他倒也不是完全不懂人情世故,只是平时不太喜欢。 “哼哼,小家伙,还挺会套近乎的。” 童晓瑜闻言,嘴角情不自禁地上扬。 公孙瑾侧目看了她一会儿,微微一笑。 “怎么?我脸上有东西?” 童晓瑜声音慵懒,似笑非笑。 “只是觉得童姨很年轻也很漂亮。初次见面的时候,晴姨让我称呼你姨,我很惊讶呢,总觉得您的年纪比晴姨要小很多。” 公孙瑾说得一脸真诚。 “呵呵,小家伙,嘴巴真甜啊。” 童晓瑜闻言,轻轻掩着嘴娇笑起来。 她和师晴两个人年轻的时候就经常比美。 现在年纪大了,就比谁看起来更年轻。 公孙瑾这番话,意思就是说她看起来比师晴还要显年轻很多。 童晓瑜心里自然是欢喜的。 没有女人会不喜欢别人夸她年轻漂亮,尽管知道那只是恭维。 “不过你说的是实话,哈哈。” 童晓瑜脸上有了不少笑容,看向公孙瑾的时候,觉得顺眼了许多。 人光是好看是没用的,没人会喜欢哑巴。 公孙瑾以前也不喜欢开口说话,后来碰了几次壁才深刻懂得,这个社会不允许内向的人内向。 下了电梯,两人沿着长廊一边走,一边闲聊。 “师晴说你很会唱歌,唱两句给我听听?” 童晓瑜眯着眼,好看的眉眼弯弯的,灵动的眸子似会说话一般。 看着她笑眯眯的样子,公孙瑾思考了好一会儿,也不知道该唱什么歌。 “童姨喜欢听什么类型的歌呢?” 童晓瑜用手指轻轻抵着下嘴唇,思索了一会儿。 “当然是听起来节奏欢快一点的,最好是情歌。” “听情歌的时候,我会觉得自己还是个年轻人。” 公孙瑾闻言,大概知道自己应该唱哪首歌了,便调整了下气息。 “如果有一天,我回到从前 回到最原始的我 你是否,会觉得我不错 如果有一天,我离你遥远 不能再和你相约 你是否会发觉,我已经说再见” 公孙瑾轻轻唱着,尽量让自己声音中的清冷味道变淡,变得温和起来。 他的声音太过清冷,其实不太适合这种温柔的情歌。 公孙瑾其实自己也不怎么听,不是很喜欢林俊杰的《当你》。 林俊杰的歌,他听的最多的是《修炼爱情》。 但是,这并不影响他把这首歌唱得很好听。 他之所以记得《当你》这首歌,是因为有个女孩子眯着眼睛笑的样子,会让他想起这首歌的一两句歌词。 “当你的眼睛眯着笑,当你喝可乐当你吵。 我想对伱好,你从来不知道。 想你,想你,也能成为嗜好。 当你说今天的烦恼,当你说夜深,你睡不着。 我想对你说,却害怕都说错,好喜欢你,知不知道。” 唱到最后一句“好喜欢你”的时候,他看着童晓瑜眯着眼微笑的样子,神情有过一丝恍惚。 那眼睛,倒是和她有些相像呢。 《当你》这首歌质量算不上多高,和《告白气球》类似的口水歌。 但就是适合唱给女孩子听。 被一个小男生这样看着,唱着情歌。 童晓瑜这个老阿姨倒也挺开心,脸上的笑容愈发浓郁,心神微微有些荡漾。 上了年纪的女人也喜欢年轻帅气的小伙子。 就像男人永远都喜欢二十岁的姑娘。 “听你唱歌,我都觉得自己变年轻了好多。” “童姨本来就很年轻。” “呵呵,唱歌好听,说话也好听。” 童晓瑜来了些兴致,看向公孙瑾的眼神有些欣赏。 “你现在还没有签约经纪公司对?” “没有。” “小家伙,签童姨的公司怎么样?你在我们这里用录音棚,也算是我们的人了。” “好啊,但是我要先问问晴姨的意见。” 公孙瑾欣然应允。 “行,明天你叫她过来一趟。童姨还有事,就先去忙了。” “你去录歌,有问题就和我联系。” “嗯,童姨再见。” 招了招手同她告别,公孙瑾看着那女人窈窕的背影消失在了视线中,便朝着录音棚的方向走去。 还没走到录音棚的门口,他就听见了里面有歌声响起。 公孙瑾看了看门牌号,确定是师晴的录音棚没错,但听着里面练歌的声音,又有些迟疑。 他现在还不是白金传媒的人,这间录音棚是师晴的,和他也没关系。 难道要让他进去,叫里面练歌的人离开么? 这样不太妥当。 “先等会。” 公孙瑾在门外安静地等候起来。 师晴在白金传媒是出了名的好相处,毫无架子。 和一些刚出道的后辈也能聊上很多。 她录歌少,平时来公司的时间也不多。 每当白金要录制的歌曲较多,录音棚资源紧张的时候,她就经常将自己的录音棚让出来给新人用。 久而久之,白金传媒内部就有了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如果录音棚资源紧张,是可以去师晴的录音棚录歌的。 公孙瑾是不知道这一点的。 在等候的空隙,他干脆就用手机上的作家助手开始码字,将辕门射戟和宛城之战的剧情补充完整。 张雅娜今天要出席一个活动,要晚一点才能到。 等里面的歌手终于录完了歌,公孙瑾才进门。 但没录没一会儿,就有人来敲门。 “公孙瑾在吗?我们老板想要见你。” …… 办公室内,童菲儿听着《千千阕歌》的曲子,很是满意。 “童总,人带到了。” 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进。” 公孙瑾进了门,首先看到的,就是一个坐在沙发上,颇具气场的女人。 很年轻的一个女子,比他大不了几岁。 长相也相当漂亮,属于很干练的那种事业型女性。 “你叫公孙瑾?” 童菲儿打量着面前的男孩,有些惊讶。 长相和气质都不错,签下来当个艺人应该也是可以的。 “是。” “这首《千千阕歌》是你写的?” “是。” 童菲儿闻言,有些不相信,但也没提出质疑。 “你和作曲系签了合同吗?” “没有。” “那师晴和你是什么关系?” 公孙瑾顿了片刻,嘴巴微张:“她是我小姨。” “哦。” 童菲儿闻言,顿时恍然。 “这首曲子,我很喜欢,想买下来。你开个价。” “价格合适,我们立刻签合同。你是晴姨的侄子,我们会给你最好的条件。” 童菲儿开门见山。 她有预感,这首歌必然会成为经典,传唱很多年。 而且还是师晴帮忙编曲,这个噱头传出去,就能起到很好的宣传作用。 所以,她势必要争取到。 填好词之后,交给当红的偶像李澄或者还有公司内部比较适合这首歌的一线歌手,这个月的打榜肯定能取得一个很好的成绩。 白金也能在业内打响知名度,吸引更多行业内的人过来。 公孙瑾面露犹豫。 张雅娜一直觉得他唱不好这首歌,甚至觉得交给师晴比较好。 公孙瑾自己也是很喜欢师晴的声音的,觉得她能将这首歌完美演绎出来。 “这首歌,你有中意的人选吗?” “我知道有几个一线歌手,声线都很合适,实力也很不错,应该能驾驭得很好。” 童菲儿敲着手中的钢笔,轻声问道。 她声音轻飘飘的,却又有一种无可置疑的力量,专横且独断。 “抱歉,我不想把这首歌给别人。” “这首歌,我要自己唱。” 公孙瑾想了良久,还是拒绝了。 他是为了原身的梦想才站在这里。 还有,师晴说她想听到他的歌成为她的车载音乐。 “你能唱好这首歌吗?这几天,我也听人说了。张雅娜在陪你录歌。” 童菲儿心里其实是些成见的,她怀疑这首曲子就是师晴写的,目的就是为了捧公孙瑾。 师晴和公司有合约,给外人写歌是不被允许的。 但师晴和童晓瑜私交甚好,童菲儿也不敢明说,只能旁敲侧击。 “质量这么好的曲子,新人把握不住。” 童菲儿看着公孙瑾,意有所指。 公孙瑾闻言,眉头一皱,不禁有些生气。 她的意思很明显,你会浪费这首歌。 公孙瑾觉得自己有被羞辱到。 办公室内气氛有些微妙,变得不那么和谐了。 这时,门外又响起了高跟鞋的声音。 童晓瑜走了进来,笑吟吟地道:“不一定哦。” “这小家伙唱歌很棒的,我听过。” 她把手放在公孙瑾肩上轻轻拍了拍,温婉地笑着。 “你怎么知道他唱不好这首歌呢?” “再说了,这是他小姨编的曲,给了别人。你晴姨也不会高兴的。” “去练歌!加油!” “明天记得带晴姨过来陪你签合同。” 童晓瑜冲公孙瑾眨了眨眼。 “谢谢童姨。” 公孙瑾道了谢,收敛了情绪,出了门。 童晓瑜看了看公孙瑾的背影,又看了看童菲儿。 心里不禁感叹,这姑娘做生意是很精明,但是在人情关系上,处理得还是差了点。 把这首歌拿去给一线歌手打榜,短期是赚到了收益,但长远来看,得罪了师晴可不划算。 更何况,谁知道这个小家伙身上有多少潜力呢? 回到录音棚的时候,公孙瑾正好看到张雅娜坐在那里。 “这首歌,我会一直唱下去,直到你挑不出一点毛病。” 公孙瑾看着她的眼睛,目光很是执拗。 张雅娜闻言,看着他眼里的光,只觉得和当初那个在录音棚里被她骂哭的小姑娘,如出一辙。 她微微颔首,示意公孙瑾开始。 公孙瑾进了录音棚,抱起吉他,一边弹奏曲子找感觉,一个人练起了歌。 当天晚上,他到家的时候接近凌晨。 尽管这么晚了,但屋子里还是有一盏灯为他亮着。 换上拖鞋进屋的时候,他觉得莫名温暖。 喉咙干哑,手指拨弦也泛起疼痛。 但他这时候已经没有了任何的犹豫。 倒了一杯水喝下,公孙瑾干哑的喉咙顿时好受不少。 师晴披着头发,穿着睡衣拖鞋从房间里走了出来。 “今天练到这么久?” 她看向公孙瑾,目光有些心疼。 “有很多人不看好我,我一定要把这首歌录好。” 公孙瑾如是说道。 师晴欣然一笑。 “早些休息,明天我陪你去白金传媒签合同。” “好。” 就在公孙瑾正准备回房间休息的时候,师晴突然叫住了他。 “等等!” “嗯?” “你是不是跟童晓瑜说,我比她看起来显老?” 师晴双手叉腰,微微鼓着腮,瞪着眼睛,看起来少女感十足。 “没有,晴姨看起来更年轻漂亮。” 公孙瑾矢口否认。 师晴闻言,不禁莞尔。 第二天,师晴带着公孙瑾去了童晓瑜的办公室,直接帮公孙瑾谈下了待遇最好的那一档合同。 童晓瑜答应得很爽快,这女人没表面看上去那么傻。 一方面是让师晴承了她的人情,另一方面,她看好公孙瑾的潜力。 一天又一天的录制中,国庆的七天假期临近尾声。 《千千阕歌》和公孙瑾的身份也在白金传媒内部传开了。 公司内部的人不相信公孙瑾能做出这么好的词和曲子,统一认为是师晴作的,目的就是为了捧这个“侄子”或者“儿子”,亦或是“情人”上台。 没人相信公孙瑾的能力,基本怀疑他是靠师晴上位,借着师晴的资源才能拿到这么好的歌。 质疑的人很多很多。 公孙瑾压力倍增,每一次张雅娜离开后,他都会独自练习好久好久。 今天是假期的最后一天。 公孙瑾看着面前的张雅娜,长舒了一口气,浅浅唱了起来。 “徐徐回望,曾属于彼此的晚上。” “红红仍是你,赠我心中的艳阳。” …… 张雅娜听着,面无表情,心里却不断地点头。 不错,这小子真是不错。 音色好,换气节奏好,过渡也自然。 一个星期竟然能练到这个程度,比师晴当年还要好得多。 “来日纵使千千阕歌,飘于远方我路上。” “来日纵使千千晚星,亮过今晚月亮。” “都比不起这宵美丽,亦绝不可使我更欣赏。” “ah因你今晚共我唱。” 一整首歌连贯地唱完,师晴便迫不及待地鼓起掌。 张雅娜也难得地点了点头。 “唱得比之前好太多了,但是还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什么问题?” “感情,你的声音是很好听的,演唱技巧也够了。” “但像是唱歌机器,缺少感情。” 张雅娜微微蹙眉,还是有些不满意。 公孙瑾调整了一番呼吸,又唱了一遍。 “这一遍用力过猛了,唱歌是需要你投入感情,但不要投入太多。” “你明白我说的意思吗?” “这首歌的感情应该是很平淡的,像清酒,不是烈酒。” 张雅娜试着打了个比方。 公孙瑾又反复尝试了几遍,还是达不到她的要求。 最后,他坐下来沉思了很久,微微抿了抿嘴唇。 “我可以,喝点酒吗?” 第38章 那个叫莉莉的女孩 日暮,长街微冷。 街道上车水马龙,灯红酒绿。 公孙瑾站在十字路口的便利店,买了一罐啤酒。 或许是因为喝酒上脸的缘故,他并不爱喝酒。 就算喝酒,也只会喝第一口。 坐在路边的长椅上,他拉开拉环,雪白的酒花冒了出来。 浅浅啜饮一口,脸上就有了些许绯色。 迷蒙之中,他想起了一个叫做莉莉的女孩。 一个让他念念不忘,却又无法去见的人。 …… 莉莉并不漂亮,个子也不高,脸上还有很多雀斑,腮帮子总是红红的,像苹果。 在很多人看来,莉莉甚至是有些丑的。 他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也是这么认为。 那是高二的期末考试,坐在第一考场的他,看到了这个不太聪明,也不怎么好看的女孩走了进来。 戳着两截小萝卜腿,一根麻花辫在脑后晃悠着。 很平凡的一个女孩,惊艳不了谁的青春。 他所在的学校是当地那个小县城里最烂的高中,就比中专稍微好一点点。 进这个学校的都是些被放弃的学生。 几乎每天都有学生打架,上厕所的时候总能看到一大群男生吞云吐雾。 老师上课的时候永远只会讲给几个人听,其余的人都在玩手机和睡觉。 教育局分给学校的指标是60的人能考上大专。 学校里每年都有一些人能考上本科,所以每年都是超额完成指标。 他和莉莉,是那些被人看不起的烂泥里面,成色稍微好些的烂泥。 两个人的成绩在年级名列前茅,尽管他们最多也只能考上一个公办的二本。 他记得有一年学校高考出了两个一本的学生,没错,仅有的两个一本生。 还是近几年来唯二的两个。 学校甚至张榜表扬,让他们戴绣球上台发言。 高三分班的时候,莉莉这个平平无奇的女孩考上了年级第一名。 他这时候才开始注意到她,这个名次排在他前面的女孩。 两人第一次说话是在楼下的自习室。 那时候是冬天,外面下着雪,自习室的板凳坐上去就像是在坐冰块。 窗户透着风,呼呼地涌进来,学生们都缩得像鹌鹑,手上满是冻疮。 理科班上成色好些的烂泥们聚集在一起,兴高采烈地讨论着物理题,鼻子冻得通红。 他一个人坐在角落,写着英语试卷,那是一篇关于德芙巧克力的完形填空。 “嘿!” 很轻很柔的声音,那个娇小的女孩子坐在了他旁边的位置,有些害羞地看着他。 那天具体都说了什么,他记不清了,只记得她开口第一句话是:“莱昂在准备甜点时,用热巧克力写了几个英文字母dove,就是do you love 的缩写。” 这是那个完形填空里一段话的翻译,他正好卡在那里。 莉莉文文弱弱的,声音很好听,像是摇曳的风铃。 让人有一种想要保护她的冲动。 莉莉是班上的英语课代表,英语很不错,于是教了他很多,两个人就是这样慢慢熟络起来的。 每天中午,他总是第二个到班开始刷题。 第一个到的是莉莉。 女生们有自己的小团体,喜欢学习,长相又不好看的莉莉不是很受待见。 她就经常和他聊天。 莉莉说,她在高一和高二的时候,经常会注意到他。 她说这话时,脸总是很红,不知道是因为气血很好,还是因为别的。 两个人加了好友,她的qq昵称是lily。 他那时候没有手机,放假回家和莉莉聊天得走上半个小时的路去网。 她很喜欢动漫,尤其喜欢宫崎骏的。 千与千寻、天空之城、起风了、龙猫……这是都是她推荐给他看的。 莉莉喜欢龙猫,于是他也喜欢了龙猫。 他也是喜欢动漫的,推荐给莉莉看了《秒速五厘米》。 莉莉说她很喜欢这部动漫,但不喜欢那个结尾。 再后来,两人几乎每天都会聊天。 他从莉莉的话中得知,莉莉和他一样,都是跟着爷爷奶奶长大的,父母双全的孤儿。 一样不幸福的童年,一样的家庭组成,一样的成长经历,一样的穷人家孩子的自卑,他总能说出莉莉的心声。 莉莉说,他很懂她。 他觉得,莉莉是世界上的另一个我。 莉莉并不美丽,在他的眼里却可爱得无可救药。 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眯成一道缝,好像全世界的温柔都住在里面。 他记得她小跑着朝着他招手,一边微笑,一边呼喊着“等等我”的样子,两截小萝卜腿怎么也跑不快。 后来校运会的时候,她参加了女子八百米跑。 跑完了以后,她还特意问他,有没有为她加油。 他说有的,可是她没有听到。 那天是阴天,操场上放着刘瑞琦翻唱的《晴天》。 他每每听到那轻灵的前奏在校园的广播室响起,就会想起那个消失的下雨天,莉莉凑到他面前微笑的样子。 所以《晴天》这首歌,他喜欢翻唱多过原唱。 有一天,学生宿舍里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偷窃案。 他宿舍的室友,偷了好多人的手机和充电宝,被人发现后,塞到了他的行李箱。 这件事当时闹得沸沸扬扬,整栋宿舍楼的人都惊动了,楼下甚至来了警察。 他被带到班主任办公室去问话,不管他怎么解释,就是没有人相信他。 走在路上遇到认识的同学,看向他的目光总是带着审视和质疑。 他家里很穷,每年的助学金都有他的一份。 所以他去偷东西好像也不是难以理解的事。 那天中午放学,他一个人留在教室发了很久的呆。 教室是在五楼,他透过窗边往下看去。 那个高度,有一种让他迫不及待往下坠落的冲动。 不知怎么的,他接近了那里,踮起脚,迈开腿准备翻越。 “别跳!” 记忆中那个女孩子的声音带着哭腔。 他回眸望去,那个脸上长着雀斑的女孩子,眼角的泪光闪烁着。 “别跳……我……我需要你。” 她说,我需要你。 那是他过去十七年里,第一次听到有人这么说。 她小心翼翼朝着他靠近过来,颤抖着伸出了自己的手,生怕他往下坠落。 后来他就在想啊,如果那个时候莉莉没有叫住他。 他应该真的就这么跳下去了。 后来警察通过检查手机上的指纹,还了他清白,偷东西的同学被劝退,这件事才告一段落。 元旦那天,教室里煮着的火锅冒着热气。 他一个人扶在栏杆外面,看着天空中盛放的烟花。 莉莉端着一大碗肉走了过来,笑眯眯地递给了他。 她不问他寂寞的原因,只是安静地陪着他。 教室里有人玩着抢凳子,有人拿粉笔玩着你画我猜,还有人用麦克风唱着歌。 瓜子和沙糖桔的气味,火锅的气味,萦绕在一起。 这个害羞的女孩鼓起勇气,拉着他的胳膊,点了一首很老的歌。 一首让同龄人听来会忍不住嘲笑的歌。 她站在讲台上,拿着麦克风,看向身边的他,笑意盈盈。 灯照耀在彩色的气球上,映照出斑斓的光。 那些光浮在她绯红的脸颊上,也浮在她的笑容上。 那首歌的名字,叫做《千千阕歌》 临近高考的夜晚,蝉鸣聒噪。 莉莉和他一起在操场上散着步。 他说他想去远一点的地方看看,越远越好。 莉莉则是个念家的女孩子,不想离爷爷奶奶太远。 她说她这一辈子的梦想,就是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家。 而他是个不安分,喜欢四处游荡的人。 但那个时候,他真的很想,很想放下去远方看看的想法,陪着她。 两人绕着操场走了好几圈,说了好多话。 花坛里的栀子花开得茂盛,很香。 莉莉说了一句话,让他记忆犹新。 “一旦吻过一个人,就会想要和他结婚的。” 毕业后,他和莉莉成了学校里为数不多考上公办大学的学生。 在教育资源极度匮乏的小县城,在师资力量和学习氛围最落后的高中,也算是极为难得了。 他没有去外省,和莉莉都留在了本省上大学,只是在不同的城市。 莉莉升学宴那一天,他去了她的家里。 夏天很热,他坐在她的床沿边,莉莉拿起扇子为他扇风,用纸巾擦拭他脸上的汗水。 他拿起梳子,为她梳理头发。 他也只为莉莉一个人梳过头发。 去大学报道的那一天,莉莉去火车站送他。 临行的时候,他问她:“我可不可以吻你?” 莉莉红着脸,没有回答,只是闭上了眼睛。 他凑过去,真的很想吻她。 但这个女孩子曾很认真地看着他的眼睛说过:“一旦吻过一个人,就会想要和他结婚的。” 莉莉很天真,很干净,就像从来没有被这个糟糕透顶的世界污染过。 他只是个贫困家庭的大学生,上大学都要靠贷款。 这样一无所有的人,哪里配得上爱情呢? 他没有敢吻她,只是用手指在嘴唇上沾了下,然后在她的眉心轻轻点了点。 这是他对莉莉做过的,最亲密的动作。 他明明那么喜欢她,却没有牵过她的手,也没有吻过她,甚至没有说过一句“我喜欢你”。 莉莉这样的好女孩,配得上更好的人。 她这样天真无邪的人,跟着你会吃多少苦啊。 然后,他一个人上了绿皮火车。 火车的汽笛响了起来。 那个女孩子在站台边奔跑起来,小萝卜腿怎么也跑不快。 一边跑,一边朝他招手。 脑后的麻花辫在风中摇曳。 就像奥黛丽·赫本主演的《黄昏之恋》,赫本为了追到库铂去追火车那样。 莉莉不止一次跟他说过,她有多喜欢奥黛丽·赫本。 后来他送了莉莉一本奥黛丽·赫本的个人传记。 莉莉送了他《秒速五厘米》的小说。 两个人的学校相隔倒也不算特别远,一去一回大概也就大半天的时间。 如果真想见面,还是能见到的。 他是个很喜欢睡懒觉的人,周末可以在床上睡一整天。 但是为了去莉莉的学校见她一面,他可以早上五点起床洗漱,洗头发。 细心打扮以后,坐最早一班的校车去光谷广场。 因为有一天她睡不着,对他说:“凌晨四点,我看见海棠花未眠。” 那时候的地铁还没有修到佛祖岭,他的学校是新校区,在三环外,去一趟光谷要坐两个小时的公交车。 出门的时候天是黑的,公交车上很冷。 到了地铁站,坐一个多小时的地铁到汉口火车站,接着坐半小时的动车到她的城市,再坐一小时的公交车去她的学校。 花上这么久的时间,就为了见她一面,值得吗? 他当时没有想过值不值得,只有愿不愿意。 就像秒速五厘米里,明里和贵树见面时火车晚点,等待了整整一天。 但两个人见面后,一切都觉得值得了。 或许是命运的玩笑,两个人后来的结局和《秒速五厘米》一样。 尽管如此,他依然记得她眼含泪滴地看着他,对他说“我需要你”的时候。 还有那天元旦,她和他一起唱的歌。 来日纵使好多人陪我,都抵不过你陪我的那段时光。 来日纵你遇人何其多,再无人恰似我。 来日纵使有千万首歌,也比不上你陪我唱的那一刻。 后来的他遇到了很多美丽的女孩子,她们中的每一个都比莉莉好看。 她们会说好听的情话,会穿白裙子,也会涂好看的口红。 她们都是很好很好的,但他喜欢的,偏偏是那个不会打扮,也不漂亮的雀斑女孩。 《千千阕歌》也成了他听得最多的歌。 …… 在酒精的作用下,公孙瑾的脸泛起淡淡的绯色。 他的声音突然变得飘渺,好像又回到了那天元旦的夜晚,莉莉陪着他一起唱这首歌的时候。 “徐徐回望,曾属于彼此的晚上。” “红红仍是你,赠我心中的艳阳。” 刚一开口,张雅娜就愣住了。 这一遍,公孙瑾唱的感觉和之前完全不同。 如一杯清酒,微微有些醉人,却又恰到好处。 有情,但不浮于表面。 “如流傻泪,祈望可体恤兼见谅。” “明晨离别你,路也许孤单得漫长。” “一瞬间,太多东西要讲。” “可惜即将在各一方。” “只好深深把这刻尽凝望。” “来日纵使千千阕歌。” “飘于远方我路上。” “来日纵使千千晚星。” “亮过今晚月亮。” “都比不起这宵美丽。” “亦绝不可使我更欣赏。” “ah因伱今晚共我唱。” 公孙瑾唱完了这首歌,愣住原地发了好一会儿的呆。 张雅娜看了他良久,然后欣慰地点头。 “未来的歌坛,必定有你的一席之地。” 千千阕歌人声部分,终于录制完成。 再经过后期制作,这首歌就可以发行了。 “真不容易啊,我们家小瑾就是厉害。” 师晴一把搂住了公孙瑾的脖子,开心得不得了。 公孙瑾回过神来,附和着笑了笑。 “怎么样?收个学生,介意吗?” 师晴冲张雅娜挤眉弄眼。 “当我的学生,马马虎虎。” 张雅娜故作嫌弃地道。 “哈哈,小瑾,这位现在就是你以后的老师了。” “老师好。” “嗯。” 张雅娜轻轻应了一声,嘴角微微扬起,心情倒也很是舒畅。 跟随着师晴回家的时候,公孙瑾情绪有些低落。 师晴没有问具体的原因,只是在车载音乐中放了些自己的歌。 到家后,刚刚推开门换上拖鞋。 一个娇小的身影就撞到了他怀里。 “嘻嘻!” 庄小鱼搂着公孙瑾的腰,亲昵地磨蹭起来。 “哥哥,你总算是回来了!” 怀中的温度很真实,屋子里也散发着让人心安的温度。 公孙瑾的心情变得大好,抱着庄小鱼挠了挠她的胳肢窝。 “嘻嘻!” 小丫头扭得跟条鱼儿似的,咯咯直笑。 冰箱里的食材格外丰富,他多做了两道菜,餐桌上的气氛很是融洽。 庄晓梦吃着饭,递给了他一张支票。 “给。” “这是什么?” “空难的赔偿款,我妈找了律师帮你弄回来了。” 庄晓梦说到空难这两个字的时候,声音明显小了下去,有些不自然。 在那天公孙瑾跟她说了这件事之后,她立刻就告诉了师晴。 师晴动用关系找了业内很出名的律师才将这笔钱拿回来。 公孙瑾接过那张支票,久久无言。 原来还有人,会记住他漫不经心的一句话。 第39章 那首歌,你有唱给其他人听过吗 晚饭后,庄小鱼坐在沙发上,看向一旁的姐姐,耷拉着脑袋,有些害怕。 怎么办呀,国庆七天假过去了。 作业还一个字没动(?o﹏o?) 小丫头有好几次张了张嘴,但都没敢告诉姐姐。 庄晓梦追着《三国》,津津有味地看着青梅煮酒论英雄。 没一会儿,她激动得从沙发上站了起来,眼眸亮着神采奕奕的光。 穿着粉色袜子的小脚来回在沙发上踩了踩。 “好!好一句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 在厨房洗碗的公孙瑾闻言,有些诧异地看了她一眼。 “你读三国?” “嗯,你也在看?” 庄晓梦闻言,俏脸激动得泛起绯红。 “正在追书。” 公孙瑾含糊其辞,没好意思说他是作者。 他感觉就这样偷偷瞒着她,看着她窃喜的样子,也挺好玩的。 “最新一章煮酒论英雄看了没有?” “看了。” 公孙瑾洗完碗之后,坐在了沙发上,和她聊了下关于《三国》的话题。 “我觉得孙策也是英雄啊,为什么曹操说不是呢?” 对于庄晓梦的问题,公孙瑾思忖了一会儿,悠悠地道:“对于袁绍袁术刘璋等人,曹刘两人是不谋而合的,觉得他们都不是英雄。” “刘备评价前面这几个,都在论名论势,是虚夸;曹操是直接评价人格,是实贬。” “刘备之所以强调外因,虚夸这些人,是在装怂,以对应他前面说的“备肉眼安识英雄”。” “唯独到了孙策这,两人的评价方式反过来了,变成了刘备说人,曹操论名。” “之所以这样,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是刘备想借孙策这个真英雄来结束话题;另一方面是因为孙策俨然是刘备的对立面。” “刘备老,孙策少;刘备没基业,孙策自己打下了基业;刘备时刻警惕自己不要缺乏闯劲,孙策正是鲜衣怒马、血气方刚的少年。” “正是因为这种近乎于对立面的刺激,才让刘备不经意间说了实话。所以当他抛出这个人物时,曹操反驳的很无力,反而变成说他是借父之名。” “实际上两人都认同孙策是英雄的。” 公孙瑾正说着,庄晓梦眸中的光芒越来越明亮。 “欸?你很懂三国啊!我觉得你说的很有道理。” 她凑了过来,坐在了公孙瑾旁边。 两人隔得如此之近,公孙瑾能看到她瓷白色的肌肤毫无瑕疵,她的头发很香,是薄荷的清新气味。 关于三国后续剧情的走向,庄晓梦和他交谈了很多。 公孙瑾这时候才发现,这姑娘其实话挺多的,非常话唠,和往日看起来的清冷模样大相径庭。 一提起吕布,就咬牙切齿地叫骂起三姓家奴。 说到自己喜欢的角色关羽,就激动得小脸通红。 “我最喜欢关羽了。” 看着她一说起三国就滔滔不绝的样子,公孙瑾隐隐有些后怕。 这后面要是写到后面败走麦城,关羽被杀,庄晓梦没准会心态爆炸。 要是知道他是作者,肯定会拿着刀逼迫他改结局。 而且说真的,如果罗贯中是作者,三国演义绝对是要被读者们喷惨的。 你敢写死主角?等着被书友爆破! 到贴把作者名字一挂,楼下肯定全是谩骂声。 “此书剧毒,傻逼作者喂屎,建议别看。” “感谢排雷!” “竟然写死关二爷!脑残作者,活该扑一辈子!” 更别说还有张飞被害,刘备夷陵之战被火烧连营七百里,诸葛亮星落五丈原,姜维一计害三贤。 他已经不敢想象,现在三国的书粉们看到后面的内容后,心态该崩成什么样。 “哥哥……” 庄小鱼伸出小手,弱弱地揪了一下公孙瑾的衣服。 “怎么了?” 公孙瑾回过神来,见小丫头瘪着嘴,有些怕怕的样子,声音变得温和。 “我……” 庄小鱼看了看姐姐,躲在了公孙瑾背后,声音隐隐带着哭腔:“我作业还没有写。” 一旁追书的庄晓梦闻言,赶忙看了过来,眼神冷得像是要杀人。 “呼~” 只见她深吸了一口气,胸脯微微起伏着。 “作业又一个字没动,放假只顾着玩是?” 庄晓梦的声音冷得可怕,庄小鱼抱着公孙瑾的胳膊,赶忙往他身后躲了躲。 庄晓梦有些生气地扑了过来,一把揪住妹妹的衣服后领,对着她的小脑瓜就是啪啪两巴掌。 没一会儿,公孙瑾就看到小丫头红着眼眶,伏在桌上,很老实拿着铅笔做起作业。 庄晓梦站在一旁,冷着脸呵斥,然后没一会儿就气得哇哇大叫,开始抓头发。 “四个橙子分给七个小朋友,切三刀怎么分?” 庄小鱼用铅笔划掉了三个小朋友,然后抬起头,弱弱地看向姐姐。 姐姐之前跟她说过类似的问题,一刀一个小朋友,剩下四个橙子刚好分四个。 庄晓梦被气笑了,又抬起手掌往她头上招呼了一下。 “十五个包子,一个包子两块钱,一共多少钱?” 庄小鱼扳着手指,数着数,手指不够用了,就开始借姐姐的手指数。 “还是不够用啊。” 小丫头摸了摸头,有些委屈,心想着人为什么不能多长几根手指。 “十五个包子五十块?” 庄晓梦那叫一个气,在她头上又招呼了两巴掌。 “嘤嘤嘤……别打了!别打了!” 庄小鱼捂着头。 前几天笑得有多开心,今天哭得就有多难过。 公孙瑾在一旁看着,忍不住笑出声。 教妹妹写作业的时候,庄晓梦完全没有平时看起来那么淡然,像是一触就爆的煤气罐。 一边暴躁地怒骂,一边崩溃地抱头。 师晴敷着面膜出了房间,看小女儿哭得那么惨,有些看不下去,语气顿时一软:“别老是动手啊,语气就不能好点吗?” “你行你上啊?” 庄晓梦累得心力交瘁,没好气地道。 师晴脸上的表情顿时一滞,赶忙别过脸。 俨然一副我没听到你说话的样子。 她以前也是辅导过小女儿做作业的,险些被气进医院。 “你真是站着说话不嫌腰疼,辅导她写个作业,我真的血压都上来了。” 看着庄小鱼算两位数的乘法都能算错,庄晓梦又是一阵头疼。 “你笑什么?” 见公孙瑾正在偷笑,庄晓梦鼓着腮,娇嗔道。 “没什么。” “让哥哥教你写作业好不好?哥哥不会打你。” “好。” 庄小鱼像小鸡啄米一样点头。 庄晓梦看向公孙瑾,一脸求助的表情。 公孙瑾无奈,只得走过去,耐心地辅导起来。 小学生的作业还是挺多的,几个词语,一个写两行。 英语作业也是几十个单词,一个单词写两行。 还有些练习册之类的东西,看着上面的水果图画写对应的单词。 教了半天,这傻姑娘也只会一个apple。 但公孙瑾至始至终都没什么表情,非常耐心。 慢慢的,庄小鱼也不哭了。 庄晓梦也没有离开,继续在旁边看着。 数学作业最后有一道大型的算术题。 一只小狗身上有很多部位写满了算数式,要根据算出来的结果对小狗进行上色。 一共六种颜色,对应六个数字。 公孙瑾和庄晓梦坐在庄小鱼的两侧,凑得很近。 客厅里的光亮着,很温暖,照耀在三人脸上,泛起柠檬黄。 “这里算出来的结果是42,42是哪一种颜色?” 公孙瑾耐心地问道。 “蓝色。” “好,那就把小狗的肚皮这里涂成蓝色。” 公孙瑾的声音很温柔。 庄小鱼很乖巧地从彩笔盒里拿出来蓝色彩笔。 公孙瑾和庄晓梦也拿出不同色彩的彩笔,帮这个笨妹妹涂抹起来。 “嘻嘻!” 看着练习册上跃然纸上的彩色小狗,庄小鱼开心地笑了起来,眼角还带着半干的泪滴。 “还笑呢!以后放假伱要是再只顾着玩,我们可懒得管你。” 庄晓梦看了看时间,发现已经接近了零点,打了个呵欠。 小丫头将作业收拾好,放进了一个粉色书包里,很老实地回到了房间睡觉。 回房间之前,庄晓梦又看向公孙瑾,轻声问道:“那个,你……会不会觉得我脾气很差啊?” “我其实也不是这样的,都是被这丫头给气的。” 庄晓梦冷静下来,想起了之前教妹妹写作业时,她暴躁的样子被他尽收眼底,不免有些脸红。 “嗯,能理解。” 公孙瑾微微颔首,顿了片刻,轻轻地道:“谢谢。” “嗯?” 庄晓梦看着他,有些疑惑。 “赔偿款的事。” “哦,不用说谢谢啦。” 庄晓梦顿时恍然。 “毕竟,我也算是你的姐姐。” 说到姐姐这两个字的时候,她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是一脸认真。 “总不能看着你被欺负。” 公孙瑾看着那少女清冷的脸颊,并不觉得讨厌。 即便不需要任何表情的点缀,那也是很美的。 当天晚上,他看着手中那张支票,轻轻摩挲了好一会儿,将它放进了抽屉。 如果原身知道了,应该会感到欣慰一点。 第二天一大早,师晴就将睡意朦胧的庄小鱼从被窝里揪了出来,往她头上开始套衣服。 吃完早餐,就拎着她的粉色书包,开车送她去上学。 小丫头一听到要去上学,就没精打采,嘴巴撅得老高。 师晴则安慰她:“上了大学就轻松了,你看哥哥姐姐,没有作业,天天都可以玩。” 公孙瑾和庄晓梦对视了一眼,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 这句到了大学就轻松了,不知道骗了多少人。 两人的课安排在下午,简单收拾了些衣服和行李,便来到了火车站。 对于火车站,公孙瑾总有些特殊的情感。 站台边,曾有一个女孩子追逐着他的背影。 他侧过脸,只见在自己的身旁,少女亭亭玉立。 那张好看的侧脸像是无意中闯入了他的视线。 戴着白色的入耳式耳机,没有特别精致的妆容,头发扎成了简单的单马尾。 她懒得洗头发的时候就会这样。 见公孙瑾看着自己,微微有些失神,她欣然一笑,摘下了一只耳机。 “猜猜我现在正在听哪首歌?” 没等公孙瑾回答,她就将那只耳机塞到了公孙瑾的耳朵里。 在他响起的,是空灵的吉他声,像是流淌过卵石的清泉。 公孙瑾听着,心中又有万千思绪。 “这是我刚刚找到的一首歌,很好听。” “我把它分享给你。” 庄晓梦说着,微不可查地笑了笑。 ”歌名叫做千千阕歌,歌手叫公孙瑾。” 公孙瑾闻言,眸中那层薄雾也渐渐散去,嘴角也有了一丝温暖的弧度。 候车室里,两个人坐在相邻的座位上。 一人戴着一只耳机,安静地听着歌。 昨晚录制完人声部分后,童晓瑜就安排了最好的团队加班加点,熬了一整晚,完成了后期制作。 她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看到这首歌出现在新歌榜上了。 但童菲儿觉得她有些操之过急,她是想多做一些宣发活动的,以师晴编曲为噱头,自然能吸引得多方关注。 不过,这首歌的传播速度似乎有些出乎她的意料。 究其原因,是因为公孙瑾之前在学校迎新晚会上唱这首歌的视频在网上热度很高。 听完了整首歌,庄晓梦从包包里取出了一些零食,递过去两个全麦面包,一些牛肉干。 这种面包是巧克力夹心的,一口咬下去,浓郁的巧克力酱就会满溢而出,很甜。 “有很多人在和我们一起听呢。” 庄晓梦吃着面包,将手机屏幕递到了公孙瑾面前。 歌曲封面是一张公孙瑾弹着吉他的侧颜照片,配有千千阕歌,还有一行小字“心有千千结”。 上面显示戴着耳机正在听的人数有1w+,评论区已经显示999+了。 “这么多吗?” 公孙瑾被惊到了,这首歌今天早上才刚刚发行。 “竟然是师晴编曲!” “很少听粤语歌的,今天发现粤语很有味道啊。” “之前在网上看到这个小哥哥的视频,我就觉得要火的。” “呜呜,好好听!” “词曲和歌手都是同一个人,这也太厉害了。” “现在华语乐坛都是口水歌,有这样的歌太不容易了。” “为什么不是师晴本人唱啊?我感觉师晴亲自唱会更好。” “楼上这种话别来原唱这里刷,我也是师晴粉丝,你这样容易败坏路人缘的。” “就是,我觉得原唱很好听啊。感情也很好,就算是师晴亲自唱也不一定就比原唱好。” 评论区清一色的好评,并且还在以爆炸式的速度增长着。 当然了,也有很多复制粘贴的网抑评论。 看到这首歌在这个世界有这么多人喜欢,公孙瑾很开心。 之前在录音棚里付出的那些艰辛,都算不得什么了。 “干一杯,祝贺你成为一名歌手。” 庄晓梦嘴巴被牛肉干塞得鼓鼓囊囊的,她又从背包里拿出了两罐可乐,分给了公孙瑾一罐。 其他女孩子的包包里都装满了口红和化妆品,这姑娘的包包里则全是零食。 “如果是树莓味就好了。” 公孙瑾拉开了拉环,叹了叹气。 “树莓味?” 庄晓梦闻言,瞪大了眼睛,看向公孙瑾的眼神满是惊愕,觉得他就是一个异端。 “邪教!树莓味可乐简直就是邪教!” 少女很是激动,要誓死扞卫原味可乐的尊严。 她试着去拉可乐的拉环,拉到一半,手腕抖得厉害。 “怎么这么难拉啊?不会要断掉?” 庄晓梦小声嘀咕着,心情有些紧张。 墨菲定律告诉我们,你越害怕一件事情,它就越有可能会发生。 比如面包落地的那一面,总是沾满果酱。 公孙瑾盯着那个拉环,总觉得它会突然断掉。 果不其然,咔的一下,可乐拉环断掉了。 公孙瑾嘴角一扬,轻轻笑了起来。 “啊!” 庄晓梦惊呼起来,看了看断掉的拉环,又看了看没开的可乐,一脸颓丧。 “这……这怎么喝啊?” “我来。” 公孙瑾从她手里接过易拉罐,用勺头的部位对准封口,撬了一会儿。 很快,那罐可乐就被公孙瑾用一种神奇的方式打开。 庄晓梦的眼睛忽闪忽闪地,很是好奇。 “还可以这样吗?” 从公孙瑾手里接过开封的可乐,庄晓梦连连称奇。 候车的间隙,两人喝着可乐,吃着巧克力全麦面包,分享着耳机和音乐,倒也惬意。 公孙瑾也很放松,很享受这一刻。 一样的火车站,一样的歌,却有不一样的心情。 是因为身边有了一个人吗? 公孙瑾侧目看向庄晓梦,那女孩眯着眼,一边听着歌,微微摇晃着身子,一边轻轻哼唱起来。 “来日纵使千千阕歌,飘于远方我路上~” 见公孙瑾看着自己,她微微皱了皱精巧的琼鼻,有些不满。 “你的眼神,什么时候录制?” 千千阕歌当然是很好的,但那天公孙瑾看着她的眼睛,唱的那首《你的眼神》,她尤为喜欢。 “你很喜欢那首歌?” “倒也不算喜欢。” 庄晓梦别过脸,习惯性地去撩耳边的头发,却忘了今天扎的是马尾,耳鬓略微泛起红晕。 “哦。” 公孙瑾轻轻应了一声,便没了动静。 过了一会儿,她又小声问道:“那首歌,你有唱给其他人听过吗?” “没有。” 在她之前,公孙瑾没有特意为谁唱过歌。 庄晓梦闻言,心情变得莫名的好,美美地啜饮了一口可乐,好看的眉眼弯弯的。 少女的两截小腿也不安分地晃悠起来。 动车到站,两人收拾好行李一起检票,穿过拥挤的人潮。 这一次,列车的站台边,公孙瑾不再是一个人。 每每看向身旁和他一起走着的女孩,他都会觉得有些不真实。 进了车厢,两人在相邻的位置坐了下来。 庄晓梦特意买的并排的两张票。 以后每次回家,她都要买两张车票了。 第40章 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动车飞快地驶过,窗外的风景往后奔跑着。 晌午的太阳正好,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庄晓梦耷拉着眼皮,有了些睡意,靠在了公孙瑾身上。 她身上有股很清新淡雅的香气,公孙瑾不知道怎么形容。 原来女孩子真的是香香软软的。 白色的耳机线连在两个人中间。 耳机里传来的是自己的声音,公孙瑾觉得,妙不可言。 他听过那么多歌,却还是第一次听到自己的声音在耳机里响起。 就像自己给自己唱歌一样,那感觉也是难以形容的,就像他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她身上的香气,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的心情。 呵,语言真是一种苍白无力的东西。 车站与车站之间的距离倒也不像《秒速五厘米》里描述的那样“难以置信的远,电车每到一站停留时间难以置信的长。” 站台边有人等候,有人来,站牌上写着等待。 列车在中途停靠的时候,公孙瑾看到有中年男人给拖着行李箱的儿子买了一袋橘子。 公孙瑾又开始胡思乱想,这个父亲给儿子买橘子的时候,是不是违反了交通规则翻过月台。 有略显青涩的女孩子站在站台边笑着挥手,目送着男孩上车。 公孙瑾又想到《秒速五厘米》里面的画面。 昔日的恋人擦肩而过的时候,驻足回眸,列车飞驰而过。 等列车离开了,贵树看着空无一人的街道又独自离去。 什么啊,你为什么会想这些奇怪的东西? 公孙瑾觉得,自己应该是闲得发慌,但还是不自觉地哼唱起来。 “one ore ti~” 哼了一会儿,他发现自己不怎么会说日语,也记不清歌词,于是含糊不清地哼了哼曲。 哼了没一会儿,他偶然侧目。 一旁的少女已经歪倒在他的肩上睡着了,手上还拿着啃了一半的全麦面包,樱粉色的唇瓣边还残留着些许面包屑。 他便停止了哼唱,或许是担心吵到她睡觉,或许是唱不下去。 “到站了。” 公孙瑾记不得在动车上坐了多久,只觉得一分一秒都很漫长,但是到站了又觉得时间很短。 肩膀很酸,他却像是怀念着什么一般意犹未尽。 庄晓梦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发现自己靠在他的肩上,不免有些脸红。 她赶忙坐正身子,两鬓的几绺发丝贴在脸上有些凌乱。 “走。” 公孙瑾摘下耳机站起身,帮她从上方的置物架里取下行李箱。 “箱子挺重的,里面都装了什么?” “吃的。” 庄晓梦皱了皱精巧的鼻子,用水灵的眼睛看着他,有些天然呆。 公孙瑾看了看她身上装着零食的背包,又看了看她拖着的箱子,没有说话。 庄晓梦擦了擦嘴角的面包屑,一边啃着剩下的半个面包,一边跟着公孙瑾身旁挤过人群。 公孙瑾帮她拖着行李箱,她觉得挺好了,很轻松。 她微微眯着眼,走起路来脚步也特别轻快。 她吃东西的样子,腮帮子鼓鼓的,吃相也很雅致,像是捧着坚果的松鼠。 公孙瑾看着,觉得她有些可爱。 出站的时候人有点多,她下意识地往公孙瑾那里靠。 公孙瑾也伸出胳膊,虚揽在她的背后,帮她挡住那些挤过来的人群。 以免人多的时候,有些人想占便宜,故意往她那里挤。 “你头发很香,像用清水洗涤后的栀子花。” 出站后,公孙瑾如是说道。 庄晓梦闻言,嘴里还啃着面包,略微呆了呆。 “我已经两天没洗头了。” 公孙瑾看了看她的头发,没有再将话题继续。 坐地铁回学校的时候,路边的茶里响起了熟悉的吉他声前奏。 庄晓梦侧目看去,伸手拍打了一下公孙瑾的胳膊。 “听,那边的店里正在放你的歌。” “嗯。” 公孙瑾微微颔首,有些开心,又不自觉地放慢了脚步。 “喏~这些零食,是给你的。” 回宿舍之前,庄晓梦将背包和行李箱打开,从里面拿出来几大包零食递给了公孙瑾。 有水果蛋糕,还有酸奶棒和巧克力派等等。 她像是个不知世故的小姑娘,一脸认真地将自己的零食分享给了喜欢的小朋友。 “还有这个牛肉干和慕斯蛋糕,都很好吃。” 庄晓梦拿着手里的零食,纠结了好一会儿,秀眉一蹙。 这是她最喜欢的零食,怎么也吃不够。 要是分给了公孙瑾,她自己就不够吃了。 “算了,牛肉容易塞牙,慕斯蛋糕吃了容易发胖,这两样就不给你了。” 她想了想,又将原本给公孙瑾的一包麻辣的魔芋干换了过来,递过去一包微辣的。 “微辣的好吃,给你微辣的。” 庄晓梦小脸很是认真。 公孙瑾知道她喜欢吃辣,没有拆穿。 “我想吃那个牛肉干。” 庄晓梦一听,顿时不乐意了,将牛肉干抱在了怀里,有些警惕地看着公孙瑾。 她看着公孙瑾的眼睛,过了一会儿,皱着的眉头还是舒展开来。 “给你。” 她微微撅着嘴,还是将自己最喜欢的零食递了过去。 “只有一包吗?” 公孙瑾看她箱子里有好几包。 庄晓梦深吸了一口气,胸脯微微起伏着。 “这下行了?” 她有些不情愿地又递过去一包。 “谢谢。” 公孙瑾笑着伸手接过。 “哼~” 庄晓梦拿着零食离开的时候,有些闷闷不乐。 走到一半,她又跑回来,在公孙瑾屁股上轻轻踹了一脚,没敢用力,但还是留下了一个浅浅的鞋印。 出完了气,看着他裤子上的鞋印,她又笑了起来,迈着轻快的步子走远。 以前庄小鱼和她抢零食吃的时候,她也是这种心情。 不过,虽然臭妹妹挺讨人嫌的,但她还是会把好吃的东西分给她。 公孙瑾掸去裤子上的灰尘,看着她的背影,有些捉摸不透。 女孩子的心思啊,总是奇奇怪怪,和那些晦涩的朦胧诗一样难懂。 一颦一笑都飘忽若神,字里行间尽是光怪陆离。 抱着她给的零食回宿舍,刚推开门,就听到了欧阳瑞打着dnf,对着屏幕在大喊。 “你潮吗你?你是不是潮?” “三保一你给我变僵尸?” 公孙瑾总感觉,他有一种大马猴的既视感。 林辉开着窗,靠在窗台边通风的地方抽烟。 唐福林翻阅着单词小册,记着英语单词。 偶然看向抽烟的林辉时,略微有些不满。 看到公孙瑾进门,林辉立刻掐灭了烟头,笑着问好。 “回来了?” “嗯。” 公孙瑾将零食放在桌上,整理了下行李。 林辉瞅了一眼他桌上的零食,眉头挑了挑。 “生活不错啊,这牛肉干挺贵的。” 林辉走过来拿起牛肉干,看了看上面的包装。 “这个是从阿根廷进口的,一包好几百,我爸之前给我带过几包。” “是吗?” 公孙瑾略微有些惊讶。 “还有这个巧克力,这个慕斯,都不便宜啊。” “行啊,你这几包零食,加起来就小两千了。” 林辉越看越惊讶,重新审视了一番公孙瑾。 看到了他的新外套和衬衣,又凑过仔细观察了一下,摸了下他衣服的面料。 “阿玛尼的,这外套三万多。” 林辉不禁咂舌。 一旁打着游戏的欧阳瑞闻言,赶忙扭头看了过来,一脸错愕。 “什么衣服能卖三万多?” 唐福林也扭过头看了他一眼,然后收回了视线。 “奢侈品是这样的。” 林辉淡淡笑了笑,解释了一下品牌的产品附加价值。 “公孙,伱该不会是被哪个富婆包养了?” 林辉半开玩笑地道。 欧阳瑞看向他的表情也愈发不对劲。 “嗯,确实是个富婆。” 公孙瑾拆开零食的包装,分给了其他三人。 刚来宿舍的那会儿,他们买了水果和零食都会分给他。 唐福林给的是香蕉,欧阳瑞分了他一些香瓜子和石榴。 林辉有些不正经,给了每人一盒杜蕾斯。 公孙瑾那段时间身上一点钱也没有,没有礼尚往来,他也过意不去。 “谢谢。” 林辉淡淡笑了笑。 他看了看公孙瑾的长相,越想越觉得公孙瑾有可能是走了捷径,然后表情变得严肃起来。 “哥们,你缺钱了可以跟我说,你不会真想不开?” “是我小姨给我买的。” 公孙瑾没有多做解释。 “哦,那你小姨对你挺好的。” 林辉点了点头。 欧阳瑞接过公孙瑾分来的零食,赶忙拱手,学着主播答谢礼物的腔调,模仿得绘声绘色。 “感谢老板送上的奶酪,老板大气!” 他是宿舍里看直播最多的,经常刷短视频,也听一些喊麦,算是土味潮男。 “谢谢。” 唐福林接过公孙瑾送的零食,红着脸有些窘迫,翻了翻自己的零食,递过去两个瑞士卷,公孙瑾欣然收下。 十月初的天气依然很热,蝉不知疲倦地叫着,很是聒噪。 公孙瑾心想,要是康娜在就好了。 康娜来了,全吃了。 宿舍里的空调呼呼吹着凉风,公孙瑾用作家助手码着字,另外三人玩着游戏,键盘噼啪作响。 唐福林没记一会儿单词,就禁不住诱惑,跟着欧阳瑞一起双排打开了召唤师峡谷。 林辉不玩lol,这人是妇女之友,不爱与男生社交的。 和臭男人有什么好交往的?和香香软软的女孩子一起玩,不香吗? 他玩的最多的是类似刺客信条和上古卷轴这样的单机游戏。 公孙瑾偶然间瞥了一眼,发现他正玩着骑马与砍杀,嘴里嚷嚷着“我要把你的头盖骨当碗使”。 然后没一会儿,就被强盗砍得七零八落,很快就只剩下最后一个人。 “骑兵连,进攻!” 林辉一边模仿着亮剑里的台词,一边对着强盗们发起最后的进攻。 这个看起来玩世不恭的公子哥,玩起游戏的时候也会露出孩子气一面。 “骑兵连没了。” “我最好的兄弟,被土匪砍了脑袋!” 全军覆没之后,他又模仿起李云龙的台词,然后哈哈大笑。 欧阳瑞和唐福林用霞和洛的组合双排。 “霞洛组合好强啊,今年s7比赛一定不能放,可以期待一手uzi的霞。” “uzi的adc绝对是世界顶尖水平,我感觉霞有可能是他的秘密武器。之前都没有拿出来,应该就是在藏东西。” 欧阳瑞说这话时,一脸兴奋。 公孙瑾笑而不语,确实是藏了东西的,只可惜藏的是回家的机票。 团战中,欧阳瑞的霞被打出了复活甲,唐福林的洛为他掩护,看着复活甲亮起的同时,突然放声大喊。 “复活!我~的~爱~人!” 宿舍里四个人都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一时间充满快活的空气。 公孙瑾也是在笑的,虽然没有跟着他们一起玩游戏,但情绪也会被他们感染。 每个人都有各自的小缺点,性格上不一定合得来,甚至也会出现摩擦,背地里还会说对方不好。 但在一起相处的时候,也有从彼此身上感受过快乐。 …… 鎏金传媒,业内的两大龙头公司之一。 这些年来捧红了无数出道的艺人,无数练习生削尖脑袋也想往里面挤,林惜君也曾是其中之一。 可等她打开了那扇门,走了进去,却发现门内的世界并不是她想要的。 她的梦想只是做一个简单且纯粹的歌手,但那里太复杂了。 她做不到曲意逢迎,每每一想到要陪着笑和一些油腻的中年大叔喝酒,她就感到很是不适。 有一天主管让她和几个练习生参加一场聚会。 在那里,她看见有的女孩子脖子上被人拴着链子,像狗一样趴在地上,却笑得格外甜美。 有一个肥胖的油腻男人摸着她的手,说很看好她的前景,然后对她说了一个酒店的房间号,让她晚上九点去那里。 她最后借上厕所为理由,提前离开了酒局。 后来经纪人告诉她,上面有人对她很不满意,原本给她的出道名额换了。 而和她同宿舍的室友,为了博一个出道位,走进了那个房间,第二天进了医院的肛肠科,听说流了好多血。 从那时候起,她就知道。 这个圈子,不是她能玩得转的。 今天,林惜君又一次来到了这里,看着鎏金的大厦,心中感慨万千。 上了楼,回了自己的练习生宿舍。 “惜君姐,你回来了?” 一个染着金色头发的练习生女孩看到了她,有些惊讶,旋即笑着道。 “嗯,我合同到期了,今天来收拾行李。” 林惜君微微笑着。 l·f解散后,其余的几个成员,人气高的都被争抢。 哪怕是团内人气一般的成员,也已经找好了下家。 只有她还没有确定未来,鎏金给她的合约和卖身契无异,她一直都没有签。 经纪人在看出她没有了剩余价值之后也果断放弃。 发现自己不适合这条路之后,她选择回到了学校。 练习生房间里不时有人回来,和她打招呼。 林惜君微笑着点头,默默收拾着自己的行李。 走到门口的时候,她回眸看了一眼这个宿舍。 虽然这里有些人,她是很不喜欢,但也确实交到了一些志同道合的好朋友。 为追逐梦想也努过力,在舞台上挥洒过汗水。 尽管有些遗憾,但以后想起这段日子,她应该也不会后悔。 “惜君姐,祝你前程似锦。” 那个金发的女孩笑着挥手。 “嗯,也祝你们都有一个灿烂的前程。” 林惜君挥了挥手,潇洒地转身离去。 期间经过练舞室的时候,她看到了很多青涩的面容,她们怀揣着梦想在这里挥汗如雨。 也许明日能站在闪闪发光的舞台上,也许像她这样黯然离场。 又或者,为了博一个机会,进了某个酒店的房间,如现在这般挥汗如雨。 进电梯的时候,她看到了自己的前经纪人,正带着一个新人。 是一个看起来很纯真的女孩,正好奇地打量她。 林惜君眉梢微挑,笑着问好。 经纪人一脸冷漠,微微点头。 搬着行李和纸箱出了大厦,林惜君走走停停。 纸箱很重,里面装着的都是便宜的小物件。 保温杯、毛巾、手套、毛绒玩具等等。 这些都是粉丝送的,她舍不得扔。 她永远记得,自己第一次参加商演,唱完了一首歌之后,下台遇到了一个很可爱的小粉丝,那个粉丝鼓起勇气送给了她一个娃娃。 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她觉得自己在舞台上唱歌是有意义的,有人喜欢自己的声音,她觉得很幸福。 只是她嘴巴笨,情商不高,除了唱歌什么都不会。 林惜君正走着,一双高跟鞋出现在了她的视线中。 她抬起头看去,只看那双腿,她就知道面前这人是谁了。 原cky flower的队长,孟嘉然。 孟嘉然歪着头看着她,微微笑着。 她在女团里就是众星拱月般的存在,人气也是最高的。 家境也算是不错,小资家庭。 练习生中有自己的圈子,家境好些的普遍看不上林惜君这样家庭一般的人。 林惜君不是很喜欢她,在团里她就经常被孟嘉然排挤。 为了博存在感和秀唱功,孟嘉然经常把分给林惜君的歌词部分抢去大半,编舞的时候也会刻意将她边缘化。 “嗨,惜君,找好了下家吗?” “以你的条件,肯定很多经纪公司抢着要?” “到时候走红了,可不要忘了好姐妹哦。” 孟嘉然笑起来很是甜美,人畜无害。 “嘉然姐,这条路不适合我,我还是决定回去上学了。” 林惜君微微笑着,不卑不亢,任由她挖苦。 “不会?你条件这么好?就这样放弃,太可惜了。” 孟嘉然微微张大嘴,做出一脸惊讶的表情。 林惜君觉得那表情很浮夸,特别做作。 “嘉然姐,我看了你的新剧,你的演技进步很明显。” 孟嘉然闻言,脸色有些难堪。 她的新剧扑街得厉害,演技饱受诟病。 “再见,祝你前程似锦。” 林惜别笑着道别。 孟嘉然依然维持着甜美的微笑,转身之后,那张脸就立刻垮了下来。 呵呵,这小婊砸,竟然还学会阴阳怪气了…… 回学校的路上,林惜君抱着装着粉丝礼物的箱子,浅浅笑着,美眸中有些遗憾。 茶里响起了轻灵的吉他前奏,是一首歌她没有听过的歌。 她的脚步慢了下来,很喜欢那个前奏。 “徐徐回望,曾属于彼此的晚上……” 歌手的声音很好听,有情但不流于表面。 “是粤语吗?” 林惜君有些诧异,停下脚步,安静得听了起来。 能听到这样一首粤语歌,对她这个广东人还是挺惊喜的。 “来日纵使千千阕歌,飘于远方我路上~” 林惜君眼睛一亮,朝着那家店小跑过去。 “老板,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她说着,眼睛里的光芒仍未熄灭。 “千千阕歌。” 第41章 她生气了 晚课上的是思修,依然是国贸的两个班和传媒的一个班一起上课,老师是个很年轻的青年。 墙上的ppt里放着他大学时候的照片,很嫩,也算是一枚帅哥,甚至有不少女生看着老师的照片开始犯病。 但是看着面前站着的老师,她们又开始怀疑,这实物与图片不符啊。 “图片仅供参考,一切以实物为准。” 思修老师笑呵呵地,非常和蔼。 “这是我上大学的照片,岁月是一把杀猪刀。” “毕业后,我脸上肉眼可见地膨胀了一圈,哈哈。” 课前,思修老师很随意地和前排的学生们聊着天,一点架子也没有。 前女团成员林惜君进门的时候,依然引人瞩目。 她的目光在公孙瑾身上来回游移了很久,欲言又止。 这少年坐在第一排的位置,杵着脸,神态清冷又慵懒。 见有人正在打量自己,公孙瑾侧目看去。 两人的视线短暂交汇在一起,公孙瑾面无表情地收回了视线。 这是他第一次正面看到林惜君这个人。 客观评价,挺漂亮的。 即便去掉滤镜,在现实生活中也是鹤立鸡群。 唐福林和欧阳瑞坐在后面的位置,和刘婷和王雪彤聊天。 林辉拿着书进来的时候,前后看了看,还是坐在了公孙瑾旁边。 “怎么今天突然坐前排了?” 公孙瑾头也不抬问道。 “我要好好学习啊。” 林辉说得一脸正气凛然。 “拉倒,我宁愿相信你去戒色,也不相信你能静下心来学习。” 公孙瑾淡淡地道。 “唉,为何你这般懂我?” 林辉没说话,只是惋惜地叹了叹气。 “去潜江吃小龙虾吃得可舒服?” 他记得假期期间,林辉跟着欧阳瑞去了趟潜江做兼职来着。 林辉脸色微变,没有说话。 “闹矛盾了?” 公孙瑾能察觉到,今天进宿舍的时候,林辉就一直在那里抽烟,宿舍的气氛也有些奇怪。 平时他们在宿舍里话挺多的。 “也不算矛盾。” “说来话长,反正我们俩做这个兼职,都弄得挺不愉快的。” “上课了,以后找个机会慢慢说。” 林辉杵着下巴,略显疲惫。 思修老师特别风趣幽默,讲课不拘泥于课堂和教材,天马行空。 人文历史也好,天文地理也罢,他都会扩展很多。 上他的课就像听脱口秀,非常放松。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我来点人回答一下,看看谁的答案最好。” “答得最好的人,有平时分奖励。” 思修老师说着,拿起了点名册。 先后点了两人,都没有得到满意的回答。 甚至有些学生一头雾水,虽然对这句话有所耳闻,但也不解其意。 “唐福林。” 唐福林听到了自己的名字,猛地抖了一下,赶忙站起身。 他高中学的是理科,对于这些人文和哲学内的东西,很少涉及,也不太爱看书,自然是不会的。 看着周围注视过来的视线,不免有些脸红。 良久,他还是摇了摇头,有些窘迫。 “我不会。” 这时,王雪彤回眸看了他一眼。 迎上她的眼神,唐福林觉得脸庞和耳朵都滚烫得厉害。 她刚刚回头看我了? 是不是觉得失望? 会不会看不起我? 这个自卑敏感的男生,忍不住开始胡思乱想。 事实上,王雪彤只是条件反射一般看向声音的源头,并没有任何意思。 但就是那个简单的回眸,都能在他心里衍生出无数想法,以至于精神恍惚,浑浑噩噩。 “好,坐下。” 思修老师又低下头看了看名册,看了看坐在前排的公孙瑾,微微笑着。 “公孙瑾。” 思修老师觉得这个名字有点熟悉,但一时间想不起来这股熟悉的源头来自哪里。 “复姓比较少见,班长点名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你了,长相非常出众。 钟苓子和庄晓梦,纷纷看了过去,林惜君也将目光聚焦在了他身上。 公孙瑾站起身,耐心地解释起来。 “第一个道是名词,指规律、秩序。第二个道是动词,指解释说明。名的作用也是类似。”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世界上可以解释清楚的道,都称不上是永恒的道。可以用语言表达出来可以定名的名,同样谈不上是永恒之名。” “能用你自己的语言概括一下吗?” 思修老师继续问道。 “道是每时每刻都在变化的,我们所能观察的道,只是道在某一时刻处于静止状态下的样子。” 公孙瑾略微思索了一番。 他是个喜静,也很爱看书的人。 在看过一些书之后,也会产生很多自己的思考。 老子的《道德经》,他也是看过的。 “如果把道比做星穹,那可以被观察出来的道,就相当于用相机拍下的一张星穹照片。” “每个人站的角度和位置不同,拍下的星星照片也会有所差别。” “这就好比每个人受过的教育和成长环境不同,他的价值取向和生活理念就不同。站的高度和角度不同,对世界的认知,对道的理解,都会有所差别。” “照片只是星辰天体在某一时刻静止下的样子,而星星是无时无刻都在运动的。” “可以说每个人的照片都是星星的样子,但又不全是。” “所以,大道无形。它没有具体的模样,自然无法被语言所定义。每个人所看到的道,对道的理解也不尽相同。” 说到这里,公孙瑾得出了自己的结论。 “人,各有道。” “很好,这位同学很有自己的思想。” 思修老师颇有些惊讶。 人各有道,一语双关,包含着他对道的理解。 (这是小鹿自己的理解哈,当初老师问我,我就是这么答的。但不代表我说的就是正确的,大家有不同想法也可以直接发在书评区。) 班上顿时响起热烈的掌声,不少人都陷入了沉思。 唐福林听着,悄悄推了推欧阳瑞的胳膊,问道:“欧阳瑞,你知道这句话的意思吗?” “不知道啊。” 欧阳瑞说得一脸坦然。 “那你觉得公孙瑾说得怎么样?” “我感觉挺有道理的,公孙瑾挺有自己的思想,一看就是读过很多书,也经常思考。” 欧阳瑞毫不吝惜自己的赞美。 “我感觉,也就那样。他说的不一定是对的。” 唐福林咕哝着,有些不服气。 钟苓子看着公孙瑾的侧脸,细细回味着他刚刚说的话。 “人各有道,说得真好。” 庄晓梦眼眸也是异彩涟涟,总觉得公孙瑾很神秘。 他身上好像有很多秘密,让她迫不及待地想要一点点揭开。 课间时间,思修老师打开电脑里面的音乐播放器,准备放歌给学生们放松。 公孙瑾看了一眼他的歌单,发现有很多都是师晴的歌。 不过,令他有些意外的是,这个老师将鼠标往下滑动,点开了一个熟悉的名字。 千千阕歌前奏的吉他声在教室里响起。 趴在桌子上睡觉的钟苓子突然坐正身子,犹如醍醐灌顶一般。 “这曲子!” 不会错的,这曲子,和那天公孙瑾当着她的面弹的一样。 思修老师听着前奏,眯着眼,微微摇晃着身子。 “老师,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是一首新出的歌,叫千千阕歌。” 思修老师笑着道,然后看了看作词和演唱。 在看到公孙瑾这三个字之后,他微微愣了愣。 难怪在点名时,看到这个名字,他会有一种似曾相识之感。 该不会,这首歌就是他唱的? 思修老师看向前排的公孙瑾,瞪大了眼睛。 “欸?这不就是之前公孙瑾唱的那首歌吗?” “真的唉,好好听!” “他正式把这首歌发行了?” “一帮笨蛋啊,你们没发现吗?编曲那一栏,还有师晴的名字!” “啊!他认识师晴?” 班上的学生们顿时开始躁动,其中有不少都是师晴的歌迷。 钟苓子愣愣地看着屏幕上显示出来的歌词,耳边只剩下公孙瑾清冽的歌声。 口琴和小提琴的合奏下,离别的淡淡哀伤被描绘得极美。 听完了这一首歌,她又频频侧目去看公孙瑾。 “这首歌……是你唱的?” 思修老师试探着问道。 “嗯。” 公孙瑾轻轻应了一声。 一旁的林辉顿时傻眼了,一脸错愕。 不光是他们,唐福林和欧阳瑞也惊掉了下巴。 “公孙瑾这首歌真的发行了!还是师晴编曲。师晴唉,我们一家都喜欢听她的歌。” 欧阳瑞很是激动,赶忙在音乐播放器里搜索千千阕歌的歌名。 一旁的唐福林愣在座位上,久久没有说话。 “这首歌现在在新歌榜上排名好高,直接第一了。” 王雪彤说着,话里隐隐有些许崇拜的意味,但更多的还是惊讶。 “我看看,真的欸。” 刘婷赶忙凑过去看了看。 “竟然能让师晴帮忙编曲,他是不是在圈子里有背景啊?” “这首歌排名比唐玉的《she》还要高!” “唐玉是谁?” 庄晓梦有些不解。 “唐玉你都不知道吗?就是在那个现在很红的偶像男团出道的c位。” “我不关注这些东西。” 庄晓梦摇了摇头。 “不关注是好事,他的粉丝出了名的恶臭,跟过街老鼠似的,人人喊打。” “之前我说了一句她们哥哥演技差,私信分分钟99+,全是骂我的。” “唐玉之前发的一首我们压根都没听说过的歌,竟然能被他的粉丝们刷到两亿。” “唉,饭圈女孩的钱可真好挣。” 易凯蒂说着,不禁有些感慨。 班上的议论声不绝入耳,不时地有人问他关于这首歌的事。 还有人当着面对着他拍照,闪光灯不时地亮起。 一举一动都暴露在别人的关注和视线中。 这种感觉,让公孙瑾有些不适应。 但他明白,为了替原身实现梦想,这些都是他必须要忍受的。 晚课结束,公孙瑾收拾好书本离开教室。 “公孙瑾,你和师晴是怎么认识的?” “师晴人怎么样?” “师晴为什么要给你编曲啊?” 跟上来追问师晴信息的同学不少,但公孙瑾都没怎么理会。 很快就有人不满地抱怨起来。 “装什么?” “唱了一首歌就开始装大牌了。” 公孙瑾一直走着,没有说话。 网络舆论是很可怕的东西,一旦当伱开口说话,就会被有心人断章取义去带节奏。 只要他刚刚提起了师晴的名字,很快就会有人取一个博人眼球的标题,并捏造一些子虚乌有的东西发到网上。 公孙瑾不会说太多漂亮话,也不会应付网络舆论。 他很害怕自己说错了一句话,就给师晴带去铺天盖地的绯闻。 既然这样,那就只好当一个哑巴了。 说句有些唯心的话,世界是自己的,和他人毫无关系。 那些同学怎么看他,私下怎么说他,他并不在乎。 “等一等,同学!” 身后传来的声音很悦耳,是个陌生的声音。 公孙瑾回眸看去,只见林惜君小跑着过来,微微喘着气,脸颊微微泛红。 远处正和室友们一起回宿舍的庄晓梦见了,微微皱了皱眉,停下了脚步。 “有事?” 公孙瑾的回应缓和了一些,没那么冷淡了。 “我很喜欢你的那首歌,我想试着翻唱一下,可以吗?” 林惜君说着,眼睛里亮着晶莹的光。 那光像是繁星一般,虽经过乌云笼罩,但一直在那里,从未熄灭。 “可以,歌是在白金传媒那里发行的,具体程序,你可以去和那边的人接洽。” 公孙瑾没有拒绝。 他觉得林惜君这个人,也许可以成为一个不错的合作伙伴。 “行,那我们先加一个微信。” 两人聊了几句,然后互相加了联系方式,这一幕看在周围不少人的眼里。 不少试图和林惜君搭讪的男生都感到了一阵酸味。 在传媒学院里,不知道多少沸羊羊要过她的联系方式,但就是没有成功过。 而今天,她竟然表现得和那些犯了花痴的小女生一样,主动去问别人要微信。 这种落差之大,让沸羊羊们都无法接受。 “我还有事,先走了。” “嗯,有空可以一起交流下音乐。” 林惜君有些意外,她本来是想和他一起走,好好交流一番的。 但公孙瑾的态度过于冷淡了些,和她目前接触过的其他男生都不一样。 他并没有因为她漂亮就表现得热情,很有个性的一个人。 和林惜君道了别,公孙瑾突然感受到了一阵冷意,似乎有人在盯着自己。 回眸望去,只见庄晓梦正看着他。 她嘟着嘴,有些生气。 第42章 给我讲故事 “怎么了?” 公孙瑾见她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自己,心里莫名有些发虚,总感觉自己像是做错了什么。 庄晓梦走过来,微微鼓着腮,像是一只被抢走了松果,受气的松鼠。 她左右看了看,见没人关注这边,便伸出手,没好气地打了一下公孙瑾的胳膊。 那力度很轻,像是发着小脾气的小姑娘,分不清是撒野,还是在撒娇。 公孙瑾有些不知所措,看着面前生着闷气的女孩,愣愣地道:“你……生气了?” “哼!” 庄晓梦别过脸不去看他,眼睛却时不时往他那里瞅。 “是她主动要我的联系方式,我和她不熟的。” “你和她熟不熟,和我有什么关系?” 庄晓梦皱了皱精巧的鼻子,娇声说道。 公孙瑾站在原地看着她,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他接触过的女孩子不少,但从来不会去迎合她们的心意,也不会去讨好她们。 良久,庄晓梦微微舒了一口气,撅着嘴说道:“给我煮碗面。” “嗯?现在是在学校啊。” 公孙瑾愣了愣。 见公孙瑾跟块木头似的,就这么杵着,庄晓梦跺了跺小脚,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公孙瑾,我恨你像块木头! “你不是在食堂里有做兼职吗?” “哦,好的。” 公孙瑾微微颔首,左右看了看,找了一辆共享电动车。 “上来。” 庄晓梦走过来,用手压着裙子,坐在了后座上。 公孙瑾骑着电动车,朝着食堂开去。 身后的少女伸出小手,在他的腰间轻轻掐了掐,发泄着自己的小脾气。 “哼!” 这次回到学校,他本来是打算从档口辞职的。 毕竟不用为生活费发愁了,可以节省下兼职的时间去做其他事。 但现在,他又陷入了犹豫。 如果辞职了,她可能就吃不到自己做的食物了。 每每看着她吃着自己做的东西,公孙瑾心里就有一种幸福感油然而生。 这种感觉,和他独居时一个人做饭的感受,是全然不同的。 面团在案板上拍打着,卷起的面粉在灯光下像是涌起的云雾一般。 公孙瑾揉着面的样子,很是认真。 庄晓梦隔着食堂的档口,专注地看着他的侧脸。 煮好了面,将面捞起放在打包盒里,淋上汤头,再舀一勺葱花和辣椒酱料,加上牛肉和白萝卜。 公孙瑾用自己的饭卡结了账,然后将打包好的面递给了她。 老板娘看着两人一齐朝着外面走去的背影,一脸姨母笑。 林间凉风习习,树影绰约。 庄晓梦坐在电动车的后座上,怀里抱着他给自己做的面,就是很开心。 “走了。” 将她送到女生宿舍楼下,公孙瑾头也不回地挥了挥手。 “等等。” 庄晓梦突然叫住了他。 “还有事?” “那个……” 庄晓梦想了想,秀眉一蹙,突然变得有些霸道。 “如果那个林惜君找你聊天,你,不许回她消息。” “就算要聊天,也不许聊一些暧昧的东西。” 她说完,脸颊就泛起丝丝红晕,像是四月天里开得正艳的桃花。 庄晓梦,你在说什么啊? 你有立场说这种话,你又不是他什么人? 她很快就意识到自己这话有些不妥,不禁有些懊恼。 公孙瑾看着她,有些困惑地眨了眨眼。 “我……我的意思是。你,不能和那个林辉一样,到处沾花惹草。” 庄晓梦的声音越说越小。 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就是看到有其他女生当着她的面去接近公孙瑾,就会很不舒服。 就好像,有人惦记着自己的东西一样…… “我不喜欢和女孩子在网络上聊天。” 公孙瑾摇了摇头。 “嗯?” 庄晓梦微微有些不解。 “用短信轰炸对方,无非就是寂寞了。” “也许和你聊天的那个人,在同时和很多异性聊天。只有当她最想聊的那个人没有回消息,才会想起你。” “这种假性亲密关系的感情来得快,去得也快。” “我不喜欢这种暧昧上头的感觉,所以不会和女孩子在网上聊天。” 公孙瑾说得很是认真。 他或许不清楚什么是自己想要的,但一定清楚什么是他不想要的。 一个对自己的感情需求有清楚认知且内心充实的人,不会沉迷在这种脆弱的暧昧关系之中。 庄晓梦闻言,美眸泛起轻微的涟漪。 公孙瑾的内心比她想象得要成熟很多,和那些走在路上见了面就要她微信的男生不一样。 “但是,也不能不和任何人交流。” 她支吾着,将手背在身后,目光有些游移不定。 “适当的交流还是必要的。” “如果……我给伱发消息了,你……你不许不回!” 少女小声说完,然后迅速转身进了宿舍。 即便相隔甚远,公孙瑾也能看见灯光下,她的耳尖红得厉害,像是蔓越莓一般。 她是个话很少的人,嘴巴也很笨。 头脑一热,也不知道自己说了些什么。 静下来之后,又是一阵羞恼,在原地踱着小脚,赶忙给公孙瑾发消息。 “我不是那个意思(捂脸)” “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反正,你随意。” 发完消息,她就将手机放在一旁,打开保温餐盒吃起拉面。 “牛肉怎么这么多?” 看着碗里满满的牛肉,她小声嘀咕起来。 往日里在学校食堂吃面的时候,里面的肉可没有这么多。 “咦?梦梦,你吃的是食堂里,公孙瑾兼职的那家拉面吗?肉这么多?” 易凯蒂见了,也有些惊讶。 “啧,我之前去吃的时候,肉就几块的。” “可恶,欺骗消费者。” “明显是看人下菜碟。” 王雪彤说着,有些愤愤不平。 庄晓梦吃着拉面,觉得滋味很奇妙。 这面加上红油和辣椒,明明辣得人酣畅淋漓,嘴唇艳红。 她心里却有一种丝丝绵密的甜味,像是吃下了一大口粉色的。 她一边吃,一边时不时看向旁边的手机,期待着公孙瑾的回信。 等待着公孙瑾回信的过程,好像也变得无比漫长。 他会回些什么呢? 会不会觉得我很奇怪? 熄灭的手机屏幕开始亮起,庄晓梦心情突然变得很是紧张,一把将手机拾起,心跳得很快。 公孙瑾回复道:“就是让我不和其他女生聊天,你的消息一定要回。” 庄晓梦看着,脸更红了。 看上去很霸道的一句话,类似于女友宣言。 由她说出来,不适合。 很快,公孙瑾的第二条消息就发了过来。 “我会的。” “不会和其他女生聊天,你的消息,也一定会回。” 看到这里,庄晓梦的心情像坐过山车一样,一下子攀升到了最高峰。 “晓梦?你怎么了?笑得这么开心?” 见这个高冷的女孩子痴笑着,易凯蒂不禁笑了笑。 “嗯?我有笑吗?” 庄晓梦回过神,略微有些错愕。 “有,刚刚笑得可甜了。” 易凯蒂一脸笃定。 庄晓梦闻言,摸了摸自己的脸颊,觉得有些滚烫。 庄晓梦啊庄晓梦,你这是怎么了? 生病了吗? 另一边的女生宿舍里,钟苓子拨着吉他的和弦,轻轻哼唱着。 “明晨离别你,路也许孤独得漫长……” 唱了没一会儿,她就停了下来。 公孙瑾拨动吉他唱这首歌的样子又浮现在眼前,他说过的那些话,也在耳边回旋。 夜深了,庄晓梦缩在被子里睡不着,戴着耳机开始听歌。 她迷上了千千阕歌,怎么听也听不够。 于是就这样打开音乐评论区,一页一页地翻着别人的故事,手机屏幕微茫的灯光照耀在她的脸上,寂寞,却也不那么寂寞。 “刚上大学的时候,我觉得我有好多朋友,刚刚认识的大学室友,还有约好了要做一辈子好朋友的高中同学。 但是到了毕业离校那一天,我一个人去离开宿舍去火车站的时候,我才恍然发觉。啊,原来我没什么朋友。” “来日纵你遇人何其多,再无人恰似我。” “这首歌总让我想起一个遗憾错过的男孩子。后来我遇到了很多男孩,他们都是很好很好的,但我就是不喜欢。” 庄晓梦静静看着,翻阅了不知道多久。 其实她并不喜欢看别人的故事,只是自己没什么故事。 厌倦了那些人的无病呻吟,她点开了公孙瑾的聊天框。 南柯一梦:“睡不着。” 刚发完消息,她就觉得自己也变得无病呻吟了。 公孙瑾看到了庄晓梦的消息,便停下了码字。 “我也睡不着。” “给我讲故事。” “想听什么故事?” “给鱼鱼讲的那种。” 其实庄晓梦还挺喜欢公孙瑾给庄小鱼讲的故事,只是碍于面子嘴硬。 “好,这个故事叫做山村老尸。” 公孙瑾缩在被窝里,戴上耳机,用自己清冽的声音低语起来。 “山村老师吗?” 庄晓梦心想,应该是弘扬老师下乡支教的正能量故事。 “小明与同伴出外游玩,同伴们竟玩起了“招魂游戏”,小明生就阴阳眼,能看到鬼魂,因觉得不妥而拒绝参加这次游戏。结果游戏出现意外,一人当场心脏病发死亡,另三个游戏者也无缘无故地离奇死于非命……” 公孙瑾讲了没一会儿,庄晓梦就觉得身上一阵发毛。 竟然是鬼故事! 嘶~好刺激。 庄晓梦眼前一亮,顿时来了兴致。 夜深人静,宿舍里静默无声,耳机里是公孙瑾富有磁性的清冽嗓音。 她裹在被子里,兴致盎然,听得津津有味。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明明很害怕,但就是想继续往下听,知道故事的走向。 公孙瑾没有停止,继续发着语音。 “黄山村调查在近百年前曾发生离奇惨案,当时这里住着一名粤剧名伶,名叫楚人美。” “其夫为该村老师,但却是衣冠禽兽,为达到与富家千金结合的目的,设局害死妻子,抛尸荒山。” “楚人美死后得知真情,冤魂不散,三天内害死该村66条人命……” 庄晓梦越听越激动,浑身颤栗着,忍不住裹住了小被几。 公孙瑾慢悠悠地说着,眼皮渐渐沉重,放下了手机,睡着了。 故事听到高潮戛然而止,庄晓梦心里痒得跟猫抓一样。 但就是那样,那股欲言又止,没有言说的恐怖感却萦绕在心间,久久无法散去。 “后面剧情呢?” “没了?这就没了?” 庄晓梦睡意全无,头脑变得前所未有地清新,如淋了一盆冷水。 “睡着了啊。” 又听了听公孙瑾后续发来的语音,发现带着明显的倦意,她顿时恍然。 不多时,有了便意,她正欲起身,才将头探出被子,阵阵凉意袭来。 一想到公孙瑾刚才讲的鬼故事,她又不敢钻出被窝了,赶忙把头缩回了被子。 鬼不会攻击躲在被子里的人。 她反复给予着自己心理暗示,仿佛身上披着被子都变成了袈裟。 大胆妖孽!还不快快现出原形? 雕虫小技,也敢班门弄斧? 我有宝被袈裟护体,尔等妖魔,凡有僭越者,皆灰飞烟灭! 庄晓梦微微瑟缩着,身子变得僵硬,连翻身的力气都没有。 生怕自己翻身的时候,在被窝里撞见一张惨白哀怨的鬼脸。 可恶,竟然讲这么吓人的故事! 庄晓梦有些羞恼。 她现在憋尿憋得慌,但就是不敢起床。 男生宿舍里,公孙瑾睡着之后。 欧阳瑞的被子动了动,探出了一个脑袋,不满地嘟囔起来:“没了?怎么不继续讲了?” “你也没有睡着吗?” 林辉翻了个身,压低了声音说道。 “我也没有睡着。” 唐福林幽幽地道。 “卧槽,你们都没睡啊?” 欧阳瑞很是惊讶。 “没睡,光顾着听故事了。” 唐福林说道。 “卧槽,这故事好刺激,我本来想睡的,越听越上头。” 林辉笑着道。 “公孙刚刚是在给别人讲故事?” “应该是的,没想到他自己先睡着了。” 三人说着,又是一阵哄笑。 顿了半晌,欧阳瑞弱弱地道:“我想去上厕所,但是不敢。” “我也是。” 唐福林喉咙有些干涩。 “一起?” “一起。” “别去,你一打开卫生间门,就会看到楚人美在等着你。” 林辉悠悠地道。 “可是这样憋尿好难受啊……” 清晨,窗外驱走了夜色。 庄晓梦一脚蹬开被子,夹着腿钻进了卫生间,水流的嘘嘘声格外响亮。 “呼~憋死我了。” 她如释重负,脸色有些苍白。 整整一宿,在听完公孙瑾讲的故事后,她都没敢起夜。 公孙瑾睡醒之后,见宿舍里三人都顶着黑眼圈,看向他时的目光都有些幽怨。 公孙瑾满头雾水,不知道怎么回事。 洗漱完了之后,就去了食堂,开始解决他每天都要面临的三大难题之早餐吃什么。 “一个太阳饼,两个包子,一杯豆浆。” 重度的选择困难症让他在各个档口徘徊了许久。 公孙瑾正说着,后背被人捶打了一下。 他回眸看去,只见庄晓梦攥着粉拳,顶着一双熊猫眼,正气鼓鼓地看着他。 第43章 零点酒吧 早八点,公孙瑾骑着电动车,穿行在去往教室的路上。 庄晓梦坐在他的后座上,嘴里还在碎碎念,用小手轻轻拍打着公孙瑾的背。 “快嗦,楚人美最后怎样了?” 公孙瑾想了想,那部电影最后面的剧情他有些忘了,于是开始胡诌。 “楚人美怨气未解,继续为祸。” “快去西天请茅山道长!” “说完这句话,小强叔就被高空落下的钢管贯穿了口腔,因为他说出了楚人美最害怕的人。” “正当楚人美准备痛下杀手时,茅山道长终于赶到。” “道长名叫九叔,道行高深,擅长驱鬼。为人刚正不阿,留着两撇小八字胡,身着道袍,手持一把桃木剑。” “大胆妖孽,我一眼就看出你不是人!大威天龙、世尊地藏、般若诸佛~” “茅山道长法术高强,和楚人美激战一夜,最终化解了其怨气,将其超度。” 茅山道士刷的僵尸,也属于鬼的一类。 打楚人美这样的怨鬼,应该也算是专业对口。 公孙瑾觉得这很合理。 庄晓梦听得一惊一乍,连连称奇,水灵的眼睛忽闪忽闪的,模样很是可爱。 “世上真有这样的道士吗?” “清水和糯米,还有桃木剑能有这么大的威力?” “符纸贴在脑门上,就能降住妖魔鬼怪?” 公孙瑾讲的这些故事都稀奇古怪,她以前完全没有听过,越听越是喜欢。 “嗯,这是我小时候,爷爷给我讲的故事。” 公孙瑾淡淡地道。 “你爷爷?我妈说,你出生前你爷爷就过世了。” 庄晓梦秀眉一蹙,有些不解。 公孙瑾愣了愣,面无改色地道:“他托梦给我讲的。” “胡说八道!你这人怎么乱讲话?” 庄晓梦又伸出粉拳,轻轻捶打了一下他的胳膊。 “咳咳,好,其实是小时候遇到的一个跳大神的老爷爷,人很迷信,经常讲这些神神鬼鬼的东西。” “大人们都不让小孩子们接触他,但是我挺喜欢找他玩的,他就给我讲了这些故事。” “他说我是很有福缘的人,在十七岁这年会遇上一场大造化。” “还说菩萨会保佑我,特意在我眉心点了一颗红痣,魑魅魍魉都不敢来找我。” 公孙瑾说起谎话面无表情,分不清真假。 庄晓梦听着,连连点头,倒是信以为真。 老一辈的人,有不少都挺迷信的,相信世上真有鬼神,会给小孩子讲这些故事倒也不足为奇。 到了上课地点,两人一起走进教室。 前面两节依然是高数课,公孙瑾不太喜欢。 但高数老师布置的随堂练习,也都很认真地在做。 英语课依然是外教约瑟芬的全英文授课,她讲课不一板一眼,很口语化,在语法问题上不吹毛求疵,更符合日常的交流。 课间时间,约瑟芬看向公孙瑾,微微笑着,用很标准的普通话说道:“我听到了你唱的歌,很好听。现在正在学习广东话。” 公孙瑾闻言,抬起头看向这个身材高挑优雅的女老师,同样报以微笑。 她是典型的日耳曼人,一头金发很是耀眼,皮肤很白,眼睛也是纯净的蓝色。 在东方人的审美里,也是很漂亮的。 两人简单聊了几句,约瑟芬说她很喜欢食堂里的饺子和拉面,尤其是拉面,经常去他兼职的档口。 然后还问了一些公孙瑾在食堂里做兼职的事。 公孙瑾说兼职工作会让自己感到很充实,看到有人喜欢吃他做的面,会觉得很幸福。 “公孙瑾和英语老师很聊得来啊,关系挺好的。” 王雪彤笑着道。 庄晓梦看着公孙瑾和约瑟芬有说有笑,眉来眼去,腮帮子又鼓了起来。 下午没什么课,倒是可以好好休息。 公孙瑾做完兼职,回到宿舍完成高数老师布置下来的作业,就开始打开作家助手码字。 之前发布的两回让诸多粉丝津津乐道。 首先是吕布白门楼殒命。 “公不见丁建阳、董卓之事乎?” “刘备!奸贼!汝乃天下最无信义之人!你难道忘了辕门射戟?辕门射戟!” 作为吕布黑粉头子的庄晓梦看了之后拍手叫好,躺在床上打了好几个滚。 南柯一梦:“三家性奴,好死!” 历史教授丁峰也针对吕布白门楼殒命发了长文评论。 “吕布有虓虎之勇,而无英奇之略,轻狡反复,唯利是图。 纵观他的一生,都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和立场,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对于曹操来说,吕布狼子野心、诚难久养,必须除掉。但是吕布却又主动请降:“公为大将,布副之,何愁天下不定?” 这让曹操不能直接拒绝,一则有损自己爱贤之名、二则不利于收降吕布的手下。 所以曹操立马把问题丢给了刘备,刘备有仁义之名,问过刘备的意见再杀吕布,名正言顺。 而刘备也非常聪明,第一他知道曹老板心意,白门楼吕布必死无疑。 第二他知道直接让曹操杀吕布同样有损自己仁义之名,所以他的回答是:“公不见丁建阳、董卓之事乎?”不带任何个人意见,只陈诉事实,同时也帮曹操解决了问题。 这一问一答的交锋,就可以看出曹操和刘备的境界。而吕布还像个无知的孩子大骂着刘备无信。 看到这个读者的长评后,公孙瑾特意下场点了赞。 另外,煮酒论英雄中曹操那一句“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也成了读者们议论最多的话题。 再往后,就是袁曹起兵和关羽约三事。 傍晚,林辉靠在椅子上,提议道:“学校外面新开业了一家酒,我想去逛一下,你们要不要跟着一起?” 这时公孙瑾恰好码完字,揉了揉略显疲惫的眼眶。 “可以啊。” 欧阳瑞答应得很干脆。 “酒?那里是不是很乱啊?” 唐福林问道。 “看你怎么玩。只是在那里喝酒,就不乱。” 林辉笑着道。 “那还是算了,我爸妈不让我喝酒。” 唐福林摇了摇头,手指在一个笔记本上轻轻抚摸着。 “你爸妈管这么严啊?” 欧阳瑞玩着手机,头也不抬地道。 “福林同学是家里的好孩子呢。” 林辉淡淡笑着,给易凯蒂发了消息。 “我约了我女朋友宿舍里的人,一起出来聚聚。机会我创造出来了,能不能把握,就看你们的了。” 说完,他微微眯着眼,摇了摇手里的一盒杜蕾斯。 欧阳瑞闻言,脸一下子就红了,目光有些躲闪。 迟疑了良久,还是点了点头。 作为未经人事的大学生,他内心还是隐隐有些渴望的。 公孙瑾一言不发,只是用手指轻轻按压着酸痛的颈椎。 唐福林有些意动,但一想到自己爸妈的叮嘱,又很纠结。 他翻看着手中的日记本,面露挣扎。 “9月3日的晚上,我第一次看到了她。她真美,就像仙女一样。我看见她冲我笑。” “9月5号,军训的那一天,情歌对唱,我心好难受。她从来没有对我露出过那种表情。” “9月19日,我们一起从图书馆里出来,路灯下她的样子特别美丽。她说我很可爱。” 每一件和王雪彤有关的事情,他都记录在了上面。 “王雪彤和刘婷都决定跟着去了。” 林辉冲唐福林和欧阳瑞笑了笑。 “不过,她们宿舍里那个叫庄晓梦的不打算跟着过来。” 说到这里,他又看向公孙瑾。 公孙瑾不说话,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公孙,要不要跟着一起玩玩?就当陪我聊聊天,喝点酒。” 林辉邀请道。 “你不是有女朋友陪吗?” 公孙瑾淡淡地道。 “有些话,男人只能说给男人听。” 林辉说着,有些寂寞。 他不会对易凯蒂输出任何负面情绪,留给她的,一定要是快乐的东西。 “行。” 公孙瑾也不知道,自己和林辉这样的“烂人”能不能称得上朋友。 “伱们呢?” 林辉心情似乎好了不少,转而看向唐福林和欧阳瑞。 唐福林迟疑着,脸色有些通红。 “不去主动争取,近在眼前的爱情也会溜走啊。” 林辉悠悠地道,俨然一副苦口婆心的样子。 唐福林咬了咬牙,终于还是从座位上坐起身。 欧阳瑞有些难为情地站起身,悄悄将一盒杜蕾斯放进了口袋。 这个小动作被林辉看在眼里,林辉笑而不语,一脸老父亲看着儿子长大的欣慰。 荆州大学城最繁华的地段,在一片商业区的中心区位,一家新开业的高档酒于此坐落,名字叫做“零点酒”。 一行人约好了,坐车在酒的门口碰面。 “辉辉!” 刚一下车,易凯蒂就小跑着,一边招手,一边笑着扑到林辉怀里,一脸迷醉,如归巢的乳燕。 林辉依然是微笑着,轻轻拍着她的背,凑到她的额头,轻吻着她的眉心,嗅着她头发的香味。 公孙瑾看得出来,这女孩出门的时候很用心地打扮了一番,头发还有些湿润。 林辉远远地站在一旁,夜间的风撩过他的耳鬓。 满大街的灯红酒绿,衣着时尚的红男绿女在亲密,饶舌的说唱和电子音乐在咖啡厅和服装店里响起。 林辉吻她额头的那个动作,倒是又让公孙瑾想起了莉莉。 刘婷依然是素面出镜,穿着朴素的白色短袖和牛仔裤。 王雪彤染了头发,金色的大波浪卷,加上墨镜和红唇,很是吸睛。 唐福林依然觉得她很漂亮,但是心里又觉得染了头发的女孩不检点。 “辉辉,这地方是不是很贵啊?” 易凯蒂抬起头看向林辉,有些担忧。 “怎么?还想着要为我省钱啊?” 林辉摸着她的头发,温柔地笑着。 每次和他一起出门,易凯蒂都会特意洗头发。 “有钱也不能乱花啊,以后别老是来这么贵的地方,可浪费钱了。” 易凯蒂嘟囔着,扳着手指给他一笔一笔地算着账。 林辉揽着她的肩膀往里走,听着她一笔一笔地算着他的开销,微微有些发愣。 平时的生活开销是多少,他自己都没有记得这么清楚。 公孙瑾安静地听着,听到那个女孩连几块钱的开销也记了下来,忍不住多看了她一眼。 酒的装潢很前卫,以浅灰色和黑色为主色调。 是上下复式的loft,估计有五六百平左右。 黑色水晶一般的地板倒影着舞池中摇曳的舞姿,天花板上是各色绚丽的灯光。 穿着制服,领口打着红色蝴蝶结的礼仪小姐站在门两侧,微微躬身。 “欢迎光临!” 林辉忍不住在她们的腿上扫了一眼。 那腿很长,黑色的丝袜很薄很通透,配上高跟鞋和贴身的包臀裙,是他喜欢的类型。 “本性难移!” 易凯蒂掐着他的腰,骂骂咧咧。 林辉连连求饶。 欧阳瑞对酒豪华的装潢有些好奇,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之后四处打量。 舞池里衣着时尚的年轻男女,台后面浅酌的漂亮女孩,台上弹着吉他的驻唱歌手。 一切都让他们感到新鲜。 他见识过的东西不多,来到这里就感觉不明觉厉。 公孙瑾没来过酒,也不爱这里的氛围,就只是戴着耳机听着歌,安静地跟在林辉旁边。 身着制服的服务员和酒保都彬彬有礼,妆容精致,气质相当不错。 品酒的客人很会穿搭打扮,不乏都市白领和艺校的学生。 品酒师像是变着魔术一样,抛瓶的时候甚至会从酒瓶里放出烟花,激起台下阵阵欢呼声和掌声。 唐福林不禁有些怯场,总感觉前前后后,有无数衣着靓丽的年轻男女都在暗中观察他。 当一名服务员微笑着,视线在他身上短暂聚焦后又移开后,唐福林全身上下都变得不自然了,觉得身上的衣服很痒,非常不合身。 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自己的穿着,唐福林觉得穿着标注着“abiads”的旧衣服和高仿球鞋很没面子,想夺门而出。 “欧阳瑞,这里的人感觉都挺不正经的,不适合我们。” 唐福林小声说道,目光时不时地看向那些围坐在一桌的艺校的漂亮女生。 那些女生都很漂亮,穿搭特别时尚,他看着就移不开眼。 其中有两个女生比王雪彤还要漂亮得多。 欧阳瑞也观察着舞池里好看的女孩,目不转睛。 “嘿,你看那边,有人盯着你呢。” 桌上的一个女生轻轻推了推最漂亮的那个艺校女生,凑到她耳边小声说了什么,看着唐福林微笑着。 然后桌上响起一阵哄笑,女孩子们掩着嘴,打趣地看向这边。 唐福林涨红了脸,收回了痴迷的目光。 “欧阳瑞,要不我们还是走?” “走什么啊,才刚来呢。” 欧阳瑞笑了笑,隐隐有些期待。 荷尔蒙分泌旺盛的男孩,心底都是不甘寂寞的,渴望刺激的。 公孙瑾始终保持着缄默,他只是来赴林辉的约,其他的,与他无关。 “哎,那边那个男生,好帅。” 那一桌艺校的女生里又响起一阵哄笑。 “要个联系方式呗,敢不敢?” “这有什么不敢的?” 居于正中,也是最漂亮的那个女孩,端着一杯鸡尾酒,在一众朋友的鼓励下走了过来,来到了公孙瑾面前。 林辉和王雪彤等人,一脸等着吃瓜的表情。 “你好。” 那女孩的声音很温柔,也吸引了欧阳瑞和唐福林的目光。 林辉也微微有些心动,倘若易凯蒂不在这里,他有信心,凭借自己的话术,当晚就可以发生些浪漫点的事。 正当他盯着那女生看的时候,脚背突然传来一阵疼痛。 “嘶~” 易凯蒂在他脚上狠狠踩了一下。 林辉疼得龇牙咧嘴,看着那女孩一脸生气的样子,赶忙堆起讨好的笑容。 “要一起喝一杯吗?” 卓依反复端详着面前的公孙瑾。 这男孩面容俊美得让她感到有些不真实,眉心的朱砂痣看起来让他的气质很神秘,很尊贵。 林辉笑着吹起口哨,欧阳瑞也和那一桌的艺校女生开始起哄。 有个女孩子还笑着特意调了一杯酒递过来。 事实证明,只要你长得帅,女孩子有多主动,你根本想象不到。 公孙瑾侧目看着她,眼眸毫无波澜。 “抱歉,我不会喝酒。” 桌依闻言,略微有些尴尬,倒是没想过自己会被拒绝。 “人家小姐姐都邀请了,你拒绝也太不解风情了。” 林辉笑着道。 “就是啊。” 一帮女孩都开始起哄。 公孙瑾始终都没有正眼看过她。 这时,他在人群中,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黑色的皮夹克,白皙的脖颈上戴着的项圈,金色的波波头。 白皙的脸颊一半在五彩的灯光里摇曳着,一半沉溺在阴影里。 她背着一把吉他,和台上的一位驻场歌手换了位置。 那女孩拨动琴弦,浅浅唱了起来。 “徐徐回望,曾属于彼此的晚上。” “红红仍是你,赠我心中的艳阳。” 这是公孙瑾第一次听到这个女孩子唱歌。 “能认识一下吗?” 卓依维持着自己的礼貌,继续问道。 公孙瑾没有理会,只是穿过沿途的人群朝着她走去,在一个安静的角落坐了下来,看着台上的女孩。 第44章 我唱得怎么样 酒里不太安静,酒杯碰在一起的清脆声,观看调酒师表演的欢呼声,舞池中扭动着腰肢的年轻男女们的欢呼声和嬉笑声,这些声音都搅拌在一起,让环境有些嘈杂。 少女只是独自拨动着和弦,轻轻地唱着,仿佛置身事外,周围那些纷扰都与她无关。 她的音色柔美宛如天籁,空灵且清脆。 说得更具体点,或许可以用“轻盈”。 听她唱歌,仿佛能看见舞着丝绦的洛神踮起脚,在飘落在湖面的落叶上起舞,就是这种轻盈的质感。 很有仙气,像神的声音。 在一群摇曳着腰肢的红男绿女中,公孙瑾在台下安静地听着。 钟苓子自顾自地唱着,不在意台下的喧哗,也不在意自己有没有听众。 唱完了这首千千阕歌,她抬起头,看见在那些纷乱的人群里,有一个很好看的少年看着她,鼓着掌。 他的掌声被淹没在人群的喧哗中,就如她的歌也被淹没在世俗的浪潮里。 两双眼睛彼此对视在一起,钟苓子避开了他的眼神,看向一旁穿着正装的中年女人。 女人眉头紧锁,轻轻摇了摇头。 钟苓子想了想,换了一把电吉他,走到了舞台中间。 前奏拨响,爆裂发麻的音色直冲天灵,开场就是一段激昂的电音。 正在舞池中跳舞的人突然停了下来,纷纷看向台上的位置,这时才注意到这个很漂亮的驻唱歌手。 钟苓子用略带着烟嗓的声线唱了起来,公孙瑾这时候才发现她的音域很广。 中低音驾轻就熟,高音也相当熟练,并且过渡非常自然流畅。 她唱的是师晴以前的一首情歌,摇滚风。 听起来像是叛逆的青春期少女。 她在舞台上微微摇晃着身子,拨动着手中的吉他,神情上满是高傲和孤冷,有一种姐就是女王的风范。 架子鼓和键盘手的节奏很快,很燃很炸,听得人肾上腺素飙升,像是乘上了一辆玛莎拉蒂对着死胡同踩下了油门。 疯狂、热烈、躁动不安。 台下的听众跟着她的节奏滑入舞池,一起狂欢。 五彩的聚光灯在她的周身游离,光芒四射。 她俨然一下子成了酒里的女主角。 到了副歌部分,节奏又变得舒缓起来。 她的声音有了些小女人的俏皮和慵懒,像是在撒娇,挠得人心里很痒。 经过一小段的旖旎和抒情,紧接着又是一段快节奏的重金属摇滚。 带着撕裂感的嗓音像是啼血的杜鹃。 听着让人倍感疼痛,有奋不顾身豁出去的疯狂,还有为爱痴迷入魔的病态。 像是病娇在自述着一段带血的爱情故事。 公孙瑾听着,全身的汗毛倒立,仿佛每一个毛孔都打开了一般,寒气呼呼地涌进来。 他没想到钟苓子那空灵轻盈的嗓音,能唱出这么丰富的感觉。 钟苓子面容冷艳,衔接得无比自然。 在高潮来临时,她积蓄了很久的气一下子爆发出来。 声音越来越高亢,响遏行云。 这首歌最后在一个花哨的超长音中结束。 伴奏仍未平息,架子鼓仍在猛烈地击打,电吉他似意犹未尽一般,拨出了一段狂乱的电音。 咚!咚!咚 曲终,钟苓子面对台下的观众,鞠了一躬。 “再来一首!” “再来一首!” 台下掌声如雷鸣一般,有人开始欢呼。 盛情难却,钟苓子缓了口气,又连续唱了几首重金属摇滚乐。 台下的掌声跌起,有人高声叫嚷着,还想让她继续唱。 钟苓子没有回应,只是抱着吉他走下台,嗓子有些干哑,轻轻咳了咳。 公孙瑾看到她走到了一旁的一个中年女人面前,小声说着什么。 “姨,我能留在这里唱歌吗?” “可以,你就唱摇滚。你唱慢节奏的情歌,反响比较一般。” “工资怎么算?” “一天两百。” “行。” 钟苓子点了点头,觉得有些热,脱下了皮夹克外套,将外套搭在胳膊上,朝着前台走去。 黑色的短袖下,少女的身材玲珑有致,脖颈和小臂的皮肤很白,像是在牛奶中泡过一般。 “小姐姐,喝一杯怎么样?” 不时有人举起酒杯,笑着起身。 有些是尚未走出校园的年轻学生,还有些是西装革履的白领,还有些是大腹便便的中年人。 那些人蜂拥而至,就像西西里的美丽传说中,簇拥在玛莲娜周围,争先恐后地想要为她点烟的男人。 想要为她点烟的男人有那么多,却没有人愿意为她拿走那只烟。 形形色色的人,看向她的目光却都是一致的。 毫不掩饰眼里的欲望,像是盯着一只赤裸的羔羊。 钟苓子从那些伸过来的酒杯中穿过,目光警惕地盯着周围,灵巧地避开偶尔从背后伸过来,试图触摸到她的手。 “手放干净点。” 一个不老实的男人将手伸了过去,可还没接近,就被她冷冷地打开。 “还挺辣的。” 说话的人一脸轻浮,染着一头红毛,耳朵上打着耳钉。 “哈哈哈,人家看不上你。” 跟着他一起的混混模样的男生哄笑着。 红毛肆无忌惮地用眼神打量着她,像是想象着这女孩在他面前玉体横陈的模样。 公孙瑾见状,从座位上站起身,朝着那边走去。 按理说,他不是一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人。 甚至潜意识里认为,来酒的人不管遇上什么事都是自己咎由自取。 但这个时候,他还是不受控制地迈开腿朝着她接近。 也是因为,她的歌打动了他。 又或者,是他总会情不自禁地想起那天来学校的大巴车上,她靠在他肩上睡着的样子。 “砰!” 没等他接近,酒瓶破碎的声音怦然响起,酒里的人纷纷看去。 雪白的酒花和玻璃碎片散落一地。 只见那少女握着半个碎掉的酒瓶,抵在了那红毛的脑门上,声音淡漠。 “继续看?” 周围的气氛顿时一滞,那红毛脸上的笑容陷入了僵硬。 那些裂开的锋利玻璃豁口,正杵在他的脸上,不到一公分的距离。 钟苓子面无表情,让他莫名有些恐慌。 红毛的喉结情不自禁地滚动了一下,大腿在发颤。 和他一桌的几个混混模样的男生也都没有说话,呼吸都像是停滞下来。 保安见状,立刻赶了过来,有些诧异地看着那女孩。 “怎么了?” 酒老板看到了这边的动静,也走了过来。 见钟苓子手里握着半个碎掉的酒瓶,心脏猛地一跳。 “苓子,你冷静点,别乱来。” 钟苓子扫视了那一帮混混一眼,淡淡讥讽道:“看你们那样,就是一副孬种的样子。” 她收回酒瓶,随手扔进了垃圾桶,一脸不屑。 好,公孙瑾承认自己看错了。 她不是玛莲娜。 她是一个有些危险的坏女孩,像是带刺的野玫瑰。 “打扫干净。” 老板长舒了一口气,没有呵责她,安排人将地上的碎片处理了干净。 之前准备邀她喝上一杯的人,这时候都默默回到了原来的位置,打量她的目光也少了许多。 迎上那女孩目光的时候,就有一种被小狼盯上的感觉。 一头受伤的,执拗的小狼。 “玫瑰很漂亮,但是带着刺。” 林辉笑着打趣道。 “好凶啊。” 欧阳瑞弱弱地道。 “我感觉,她和公孙瑾好像。” 易凯蒂看着钟苓子的背影,喃喃地道。 “我唱得怎么样?” 她径直来到了公孙瑾面前,就问了这么一句话,脸上依然没有任何表情。 “很好。” 公孙瑾很是认真地点头,见她微微舔舐着嘴唇,声音似乎有些沙哑,然后走到了台。 “麻烦给我一杯橙汁。” 台后面的女孩看着面前的俊美男孩,掩着嘴轻轻笑了笑,将鲜榨的橙汁递了过去。 公孙瑾端着橙汁来到了她面前,递给了她。 钟苓子顿了顿,下意识地抬起手,但很快就陷入了僵硬。 酒里点橙汁的人,倒也少见。 她是不喝酒的,酒里鱼龙混杂,她也不信任这里的人,从不会接受任何人递过来的饮料。 少年的眼睛很干净,和其他男人不一样。 在他眼里,她没有看到那些炽烈的欲望。 喧闹的世界转瞬间变成了黑白色,淹没了声音,像是一张黑白照片。 只剩下面前的人,带着明亮的色彩。 良久,她将信将疑地接过果汁,轻轻啜饮了一口。 很甜,微凉的感觉没过咽喉,让她喉咙的灼痛减轻了许多。 “谢谢。” 钟苓子说着,低下头看着杯子里的橙汁。 这个酒里,有人关注她的长相,幻想着能和她发生点什么。 有人关注着她的歌声,一遍遍重复着“再来一首”。 还有人关注着她的歌能给酒带来多少收益,留住多少顾客。 关注她唱完歌会不会渴的人,是没有的。 “不用谢。” 公孙瑾轻轻摇了摇头,见林辉那边正朝着自己招手,便暂时同她道别。 “我室友在叫我,我先过去了。” “嗯。” 钟苓子微微颔首,转身朝着舞台边沿走去。 她将橙汁喝掉了一半,放到了桌上准备登台。 但没走两步,她就折返回来将那杯橙汁一饮而尽,只留下一个空杯。 然后一直到下班,她都没有再喝过任何人递过来的东西。 在酒里,女孩子不能相信任何人。 “走,我在二楼开了一个包厢,这样没人打扰。” 林辉笑着,带着众人朝着楼上走去,易凯蒂又嘟囔着,说他乱花钱。 公孙瑾在后面慢慢走着,那个艺校的女生卓依又追了上来,向他索要联系方式。 公孙瑾只是摇了摇头,淡淡地道:“我……” 他想说庄晓梦不让他和其他女孩子接触,但是又不知道该怎么定义自己和她的关系。 不过拒绝一个人,本来就不需要找什么正经理由的,随便乱说就好。 想了好一会儿,终于还是开口说道:“我女朋友,不让我和其他女生接触。” “不好意思,打扰了。” 卓依闻言,有些歉疚地笑了笑。 走在楼梯上的王雪彤闻言,有些惊讶地看了公孙瑾一眼。 公孙瑾转身跟了上去,顺着门牌号,在走廊尽头进了居于里间的一个包厢。 黑檀木门的门把手传来有些令人舒服的微凉感。 房间里很香,说不出是木材,还是草药的味道。 林辉倚在沙发上,拿起菜单点了些酒。 欧阳瑞一屁股坐在了他身旁的沙发上,叉开双腿,舒适地呻吟起来。 “这沙发质感真不错。” 唐福林进了包厢,倒是不像之前那么拘谨了,坐着的时候双腿并得很拢。 “公孙瑾,你有女朋友了?” 王雪彤眨了眨眼,凑过去问道。 包厢里的人一时间看了过去。 “没有,骗她的。” 公孙瑾坐在了离王雪彤稍远的地方,头也不抬。 王雪彤闻言,长舒了一口气,脸上有了些笑容。 这个动作被林辉看在眼里,若有所思。 刘婷和王雪彤坐在最中央,离唐福林和欧阳瑞最近。 “想喝点什么呢?” 林辉很是绅士地将菜单先递给了女生。 易凯蒂接过菜单,只是点了一杯西瓜汁,尽管如此,看着一杯西瓜汁要十几块,还是心疼得不行,于是又开始碎碎念。 “一杯西瓜汁这么贵吗?还不如自己在家榨呢。” 刘婷接过皮质的精美册子,看着中英双译的酒名,又看了看后面的价格,颇有些惊讶地张大了小嘴。 “这些都好贵。” 刘婷想了想,觉得菜单上的酒价格太贵。 花别人的钱,她可没法心安理得,所以只是大致看了一眼,就将菜单传给了王雪彤。 易凯蒂见状,略微有些欣慰。 “林辉,你平常喝的是什么?” 王雪彤接过菜单,歪着头,好奇地问道。 “除了红酒,就是白兰地,高度蒸馏酒不适合女孩子喝,建议你们点些饮料。” 林辉笑了笑。 “我想试试红酒。” 王雪彤挽起耳边的头发,妩媚一笑,点了一瓶路易拉菲,价格在一千多。 林辉看在眼里,没有说什么。 这点钱对他来说不算什么,和女孩子一起出来玩,他自然也是乐意的。 易凯蒂见状,顿时不开心了,揪了揪林辉的衣服,不停地用眼神暗示,看向王雪彤的目光很是不满。 什么人啊?哪有你这样点的? 一点礼貌和家教都没有! 唐福林纠结了好一会儿,和欧阳瑞商议了一会儿,点了一杯血腥玛丽。 这种鸡尾酒用伏特加、番茄汁、柠檬片、芹菜根混合而制成,鲜红的蕃茄汁看起来很像鲜血,所以有血腥玛丽的名字。 配方和罗宋汤所选的食材有些相近,也被称为鸡尾酒里的罗宋汤。 价格合理,也不算贵,易凯蒂怨气消了一些,又紧紧盯着欧阳瑞。 欧阳瑞点了一打德国黑啤,花了两百多块,又是让她一阵心疼。 “公孙,有没有想喝的?” 林辉兴致勃勃地看向公孙瑾。 “抱歉,我酒精过敏,喝不了酒。” 公孙瑾轻轻摇头。 “那来点饮料怎么样?” 林辉关切地问道。 “一杯橙汁。” 公孙瑾淡淡地道。 易凯蒂不禁松了一口气。 点完了酒水,林辉又另点了一些小食。 他是个很会组织聚会,很会活跃气氛的人。 没一会儿就拿来两幅扑克牌表演了一番纸牌魔术,洗牌和发牌的手法非常花哨,引得女孩子们惊呼不停。 一帮人开始玩起蜘蛛纸牌的游戏,就连刘婷这样比较保守的女孩子都参与了进来。 林辉手里端着的高脚杯里,摇晃着琥珀色的白兰地。 酒浆通透光灿,在灯光的照耀下,仿佛一片融化的金箔。 手腕上戴着的欧米茄手表的表盘折射出铮亮的冷光,举手投足间都散发着优雅贵公子的气息。 他真的很会撩女孩子,有时候只是一个眼神,一个微笑,就让人心跳加速。 时不时说两个风趣幽默的段子,就引得王雪彤和刘婷哈哈大笑。 易凯蒂却是安静地坐在一旁,微微嘟着嘴,用手机上的计算机,计算着什么。 她身上的衣服并不是什么大牌,都是些从网店上买的便宜货。 公孙瑾无意中看了一眼,发现她的屏幕上罗列着很多消费记录。 那些钱不是出自她的口袋,她却小心地记录着,为两个人的未来精打细算。 不知怎么的,公孙瑾突然有些同情这个女孩。 但也只是同情而已。 他也曾这样小心翼翼地计算着自己赚来的,还有花出去的每一分钱,计划着两个人以后的未来。 可两个人的未来,不是一个人说了算。 第45章 赌怪 包厢里灯光有些昏暗,照在身上有种梦幻般的朦胧感,青春漂亮的女孩摇晃着红酒杯,气氛旖旎又暧昧。 王雪彤端着高脚杯浅酌了一口,嫣红的酒浆里摇曳着熹微的灯光,还有一样嫣红的唇瓣。 唐福林看着她,有些痴了。 王雪彤轻启朱唇,嘴角上扬的弧度很好看。 “这么玩扑克牌,没什么意思,不够刺激。” “那你想怎么玩?” 林辉笑吟吟地道。 “金花,来点彩头。” 欧阳瑞一听她要带彩,心里就有些打鼓。 之前他竞选班委请客吃烧烤的时候,花了不少钱。 庄晓梦倒是特意加了他的好友,发了转账的红包。 虽然还没等他编辑完消息发送过去,就被庄晓梦删掉了好友就是…… 这姑娘喜欢把每一笔账都算得很清,不喜欢欠任何人。 后来易凯蒂从刘婷那里听说欧阳瑞家庭条件很一般,心里觉得过意不去。 于是两个人也给他转了钱。 王雪彤没有给欧阳瑞转账,按照她的想法,既然你是请客的,那就不应该让我去转账。 吃饭aa,你应该提前说好。 男生宿舍这边,就只有公孙瑾转了。 他和庄晓梦的性格一样。 林辉花钱大手大脚,没有aa的习惯。 他觉得朋友请客是很正常的事,你请我,下次我请你就好。 唐福林则觉得,欧阳瑞既然都请客了,那就肯定不要他出钱。 如果让他出钱,他是不会跟着去的。 “多少一把?” 林辉看向王雪彤,一副乐意奉陪的样子。 “你们觉得呢?” 王雪彤托着腮,看向欧阳瑞和唐福林。 “玩小一点,小赌怡情,一块钱就行。” 欧阳瑞搪塞道。 “太小了没意思,五块怎么样?我感觉五块也还是小了,你觉得呢?” 王雪彤转而看向唐福林,微微凑过去,低着领口,妩媚一笑。 从那嫣红的嘴唇中呼出的气息,像是幽夜里盛开的兰花。 她身上香水味特别好闻,唐福林嗅着,脸庞开始发热。 从他的角度,可以看到她领口若隐若现的雪白沟壑。 在包厢氤氲的光线之中,分外迷人。 “说说嘛,五块是不是少了点?” 王雪彤捧着脸,声音软软的,像是在撒娇。 唐福林顿时脸红心跳,头脑一热,连忙应声。 “是,少了点,要不十块。” 林辉闻言,有些诧异地看了他一眼。 欧阳瑞脸上的表情也有些僵硬。 “咯咯~” 王雪彤轻轻掩着嘴唇,娇笑起来。 冲唐福林快速眨了眨眼,美眸很是迷离。 “还是小福林有趣。” 唐福林痴痴笑着,被她的一颦一笑迷得神魂颠倒。 林辉笑而不语,看向唐福林的目光有些同情,还有丝丝幸灾乐祸。 “封个顶,你们玩的金额太大,不好。” 公孙瑾看了一眼唐福林和欧阳瑞身上的穿着,不动声色地道。 林辉转而看了他一眼,略感意外。 “是啊!是啊!封个顶。” 欧阳瑞笑着道。 “要不了多少钱的,对?” 王雪彤看向唐福林,莞尔一笑。 “是啊,一把就十块钱而已。” 唐福林附和地笑着,见王雪彤一直跟着他聊天,对着他笑,心里有些飘飘然,说话也变得豪气。 公孙瑾抬起头看了他一眼,久久无言。 半晌,他转而看向林辉。 “我懂,我懂。” 林辉比了个ok的手势,心里暗自想道“我会下手轻点的”。 “那就,先一把最多二十,不论跟几轮。” 王雪彤手指轻点着下嘴唇,美眸看起来很是天真。 “行,我先开牌。” 林辉微微笑着,用一种很花哨的方式开始洗牌,那些片状的扑克牌在他的手中像是弹簧一般,仿佛连在一起,像极了电影里的《赌圣》。 在他洗牌的空隙,公孙瑾一直紧紧盯着,偶然间记住了一些牌的花色。 等桌上的人各自交付了底金,林辉便笑着开始发牌,那手法很是娴熟。 公孙瑾看着开出的牌的顺序,在心中默念着。 “黑桃10” 欧阳瑞翻开第二张牌,不出意料,正好是黑桃10。 “方块j” “梅花q” 最后看到唐福林那里的时候,他暗忖道:“黑桃a?” 公孙瑾转而看向林辉,发现林辉脸上带着似有若无的笑。 这家伙看来没少玩牌。 记得牌序,也很会发牌。 “你最大,你说话,压多少?” 唐福林看着面前的黑桃a,神情有些激动。 “压十块。” “你们跟吗?” 欧阳瑞直接弃牌,王雪彤却是笑吟吟地道:“小福林压了,我当然要跟了。” 说罢,又扭头看向他,打了个k,唐福林开心极了。 “开牌,你最大。” 最后开到第三轮,唐福林收掉了桌上三家的钱,拿到了五十块,激动得涨红了脸。 这一下就到手了五十块,来钱也太快了。 “福林手气不错嘛。” 林辉轻轻笑着。 “哎呀,要是不封顶就好了,不封顶,这一把福林可以拿130块。” 王雪彤说着,略显惋惜。 唐福林闻言,也有些不满足。 游戏规则是输牌的人要付下注的两倍。 压到第三轮,两人每轮10块,各30,输牌后付双倍,若是第一轮丢牌就只要付底注的10块。 第二把开牌,唐福林又收了五十块。 这下他满脸笑容,心想就这么一会儿就能到手100块?这来钱也太快了。 公孙瑾在食堂做那么脏那么辛苦的工作,一个月才600块,何必呢? 欧阳瑞连丢两把牌,觉得有些心疼,20块也可以在食堂吃一顿好的。 赶回本就不玩咯。 他如是想到。 “要不,还是不封顶好了。我看小福林今天手气这么好,估计可以赢很多。” 王雪彤托着腮,看向唐福林的眼里像是有小星星跃动。 唐福林傻呵呵地笑着,有些忘乎所以。 “是啊,不封顶。” “我无所谓,伱呢?” 林辉看向欧阳瑞,欧阳瑞沉默着不说话,看了底牌的一条a,咬了咬牙。 “不封。” 公孙瑾旁观着,微微皱眉,隐隐有些担忧。 易凯蒂闻言,心里也有些不舒服,又开始嘟着嘴计算,林辉刚刚输掉了40块钱,相当于一天的伙食费。 刘婷见状,心里其实是不喜的,但也不好说些什么。 “行,这把还是福林最大,你说,跟多少?” “一百!” 唐福林心想,反正之前赢了100,都扔进去就算输了也不可惜。 这把要是他们跟了,他赢下来可以赚翻。 第二轮,欧阳瑞看着自己明面上比唐福林小一点的牌,选择跟了100。 林辉面上是一张9,也选择了跟。 易凯蒂见状,眼眶都开始泛红。 王雪彤依然是巧笑嫣然,继续跟上。 到了第三轮,林辉和王雪彤同时丢牌。 桌上只剩下了唐福林和欧阳瑞。 “你说。” “我再跟100。” 唐福林看着自己的一对k,还有底牌的q,意气风发,一旁的王雪彤笑着鼓掌。 “我跟!” 欧阳瑞咬了咬牙,这把要是输了,他之前压的100就打了水漂。 而且他在赌唐福林不是同花顺。 开牌,欧阳瑞翻出了黑桃a的底牌。 “都是对子,a大,欧阳瑞赢。” 欧阳瑞如释重负,抹了抹额头上的冷汗,一下收走了桌上所有的钱。 林辉和王雪彤各自给了他220快。 唐福林看着有些心慌。 “我要给多少?” “420。” 林辉看了他一眼,有些惋惜。 “怎么这么多?” 唐福林一下子愣住了。 “你跟了两轮100,底注10,比牌输了就双倍。” 林辉说完,唐福林的脸色一下子就黑了下去。 “快!给钱!” 与之相比,欧阳瑞脸上的笑容就变得格外浓郁。 唐福林在给钱的时候,手指都在颤抖,额头上冒出冷汗。 不行,一定要赶回本! 至始至终,林辉都神色如常。 王雪彤依然巧笑嫣然,伸手撩着耳鬓的头发。 下一把,欧阳瑞做庄家。 林辉在第二轮弃牌,唐福林和欧阳瑞都有些上头,赌到了第三轮。 最后,王雪彤笑吟吟地翻开底牌。 “不好意思,我是同花顺。” 唐福林和欧阳瑞脸上的表情全部陷入僵硬,看着她一波收走了桌上所有的筹码。 林辉脸上的笑容也消失了,眼含深意地看了她一眼。 是我看走眼了…… 公孙瑾也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 果不其然,又玩了两把。 林辉总是在第一轮过后就丢牌。 欧阳瑞之前赢的钱全部赔了进去,唐福林的大腿都在发抖,时不时地抹着额头,下注的时候声音都在打颤。 公孙瑾仔细观察了一番,这才发现王雪彤每次丢牌的时候,都会刻意调整一下手中牌的顺序,有时候是捏在一起,有时候是各自分开。 洗牌的时候,她也看得很是认真。 唯有别人注意到她了,就露出微笑。 又是一把,王雪彤加到最后。 唐福林最终没加,弃了牌。 “咯咯~看看我的底牌,嘻嘻。” 王雪彤翻开底牌的一张2,得意地笑了起来。 联想到她加码时胜券在握的表情,唐福林气得捶胸顿足,刚刚他是最大的,如果加下去就赢了! “再来,我要赶本!” 欧阳瑞的呼吸也变得粗重,意识也不清醒了,他这几把也输了很多。 “别玩了,就这样。” 公孙瑾看不下去了,忍不住提醒道。 这俩人都是被当猪宰了。 王雪彤这人,根本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我输了那么多,不赶回来本不行。” 唐福林此时已经彻底上头,听不进去任何话了。 欧阳瑞挣扎了好一会儿,心想着不说赶回本,起码不能输太多,万一接下来赢了呢?于是还是决定继续。 接下来一把,由王雪彤坐庄。 林辉翻了翻底牌,一张2,然后神秘一笑。 “快丢啊!丢啊!” 易凯蒂推搡着他,有些焦躁。 林辉只是笑了笑,没有开牌。 唐福林翻出一张a,喜笑颜开。 “加100!” “跟上!” 欧阳瑞看着一条k,有了底气。 “我也跟上。” 王雪彤依然是笑眯眯的。 “跟。” 林辉说得镇定自若。 “这你也跟啊?” 易凯蒂看着他悄悄翻开的第二张3,在他腰上掐了他一把。 “万一我是豹子呢?” 林辉淡淡笑了笑,很是自信。 易凯蒂只当他在虚张声势。 “你就装,我们是不会上当了。” 之前王雪彤就装过,唐福林这下是不信了。 “丢!” 易凯蒂都快哭出来了。 “别急,看我一把赶回本。” 唐福林和欧阳瑞都压到了第三轮,林辉这一次没有丢牌。 看着林辉一直往那里加码,易凯蒂气不打一处来,不停用小粉拳捶打着他。 公孙瑾看着他脸上的笑容,又仔细观看着第三轮发牌。 王雪彤翻出了两条a,唐福林和欧阳瑞见状,脸色一变,还是选择了弃牌。 “你要跟?” 王雪彤微微笑着。 “嗯,我不信你是豹子。” 林辉一脸凝重,声音也有些发虚,像极了孤注一掷的赌徒。 “这把玩大一点,五百,你敢跟么?” 王雪彤伸出五根手指,略带挑衅。 “乐意奉陪。” 林辉加了注,一旁的易凯蒂眼泪一下子就出来了。 加码后,双方开牌。 “不好意思,我还真是豹子。” 王雪彤笑吟吟地翻开了底牌的a。 欧阳瑞见状,意识突然清醒了一分,此刻他就算再笨,也该察觉到不对劲了。 唐福林依然还想着赶回本要赢多少把。 林辉静静地看着王雪彤,面色突然变得平静,似乎想从那双摄人心魄的眼睛里看到些什么。 王雪彤眯着眼,目露狡黠。 良久,林辉突然笑了笑。 “当年陈刀仔能用20块赢到3700万,今天我用最小的牌杀你的豹子,不是问题。” 他说完,便开了牌。 看到他桌上的235之后,王雪彤愣了愣,俏脸不由自主地涌上一股愤怒,旋即眼含深意地看了他一眼。 “你耍我?” “彼此彼此,愿赌服输哈。” 林辉又笑了起来,靠在沙发上,一副玩世不恭的公子哥模样。 “不玩了。” 王雪彤深深看了他一眼,吸了一口气,扔下了一千多块,然后双手抱胸,面色冷冽。 235杀三条a,这出老千是板上钉钉的事。 先不说你能不能抽到235,你抽到235,敢赌对面是三条a么? 但王雪彤也不好和他掰扯,因为她也是出千。 林辉笑着收好桌上的筹码,将钱全部给了易凯蒂。 “数数,有多少?” 易凯蒂破涕为笑,怎么也掩饰不住脸上的笑意,没好气地伸出小手去捶打他。 “我不会省钱,你帮我把这些钱存起来好不好?” 林辉抹了抹她脸上的眼泪。 他是不在乎钱,但他也不是冤大头。 跟着出来玩,王雪彤点了一千多块的酒,他明面上没说,心里还是想要惩戒一下的。 “好!” 易凯蒂数着钱,开心地笑了起来,像得到了糖果的小女孩。 王雪彤冷冷看了她一眼,再也没法维持脸上的和煦。 唐福林和欧阳瑞看着易凯蒂数着钱,目光呆滞。 最后看着易凯蒂将那笔钱揣进了腰包,欧阳瑞心里一阵难受,开了一罐德国黑啤,仰头喝了起来。 妈的,老子就不应该听这个傻逼的话。 不封顶?不封顶你妈的个烂臭嗨! 扑街啊! 看向唐福林的时候,他眼神有些不善。 唐福林眼眶有些湿润,低着头不言不语,喉咙哽咽。 半晌,也跟着他一起喝了起来。 公孙瑾在一旁看着,默默喝着橙汁。 他是提醒过这两人的,但有些时候,人一定要吃了亏才会长记性。 有了今天的教训,他们以后应该不会碰金花这东西了。 真是不知天高地厚,哪有上来就赌10块不封顶的? 那些资深赌狗也不敢这么玩,玩几把就歇菜了。 一行人离开酒的时候,气氛并不是很愉快。 王雪彤输了钱之后就没有笑过。 哼,本来我都做好了笼子,准备宰那两个二愣子一波,没想到竟然有个老手,真是失策。 林辉搂着易凯蒂的肩膀,温柔地笑着。 刘婷走在欧阳瑞身边,一脸严肃,小声说着话。 “你家条件又不好,不能这么玩的。” 后面说了什么,欧阳瑞是怎么回应的,公孙瑾没听清。 他戴着耳机听着歌,一个人走在最前面。 天色将晚,路灯微黄的灯光照亮着长街。 街边卖披萨和意面的小店冒着热气,非常香。 公孙瑾突然心血来潮,进店买了一份芝士烤肠的。 不知道她会不会喜欢吃? 庄晓梦是个爱吃的姑娘,看到好吃的东西,公孙瑾就会想着给她带一份。 唐福林喝多了酒,在路边吐得不省人事。 胃里像是翻江倒海,烧得难受。 王雪彤这时脸上突然又有了笑容,跑去买了一碗醒酒汤。 “给!” 她走到唐福林面前,微笑着递给了他一碗鸡蛋醒酒汤。 唐福林抬起头看着她,微红的眼眶泛起泪花。 “谢谢。” “酒,还是少喝比较好。” 她说着,轻轻拍了拍他的背。 刘婷看着这一幕,微微蹙眉。 唐福林喝着醒酒汤,看着王雪彤微笑的脸,又痴痴地笑了起来。 林辉陪着易凯蒂逛了一会儿夜市,公孙瑾则拿着披萨,试着给庄晓梦发了消息。 “在外面买的,要不要吃?” 消息刚发过去,庄晓梦的消息就回了过来。 “吃!” “行,我去你们宿舍楼下找你。” 从披萨店里出来的时候,公孙瑾看到有店员拿着不要的培根肉扔给乞食的流浪狗。 那狗摇着尾巴,看起来脏兮兮的。 回学校后,欧阳瑞忍不住抱怨起来。 “封顶玩玩就好了,干嘛要不封顶啊?” “一块钱都有得玩,你倒好,直接说十块。” 他看了看自己钱包里的余额,有些气恼。 “你自己要跟着玩的?还能怪我?” 唐福林嘟囔着,心情也是一阵烦躁。 “那个王雪彤一看就是故意套路我们的。” “你别乱说,她人很好的。” 唐福林一听他说王雪彤,就很不开心。 另一边,刘婷忍不住问道:“你对唐福林又没意思,为什么……” “只是给一些微不足道的关心啦,反正我又不会失去什么。” “就付出这么一丁点东西,能让他死心塌地,那为什么不呢?” 王雪彤撩了撩头发,笑着道。 “公孙瑾说得没错,把男人当狗一样玩弄的女人,最吸引男人。” 第46章 公孙瑾,你真是一块木头。 七栋宿舍楼下。 取餐柜里放满了外卖,时不时有穿着睡衣拖鞋,披头散发下楼来拿外卖的女生。 公孙瑾来的时候,正好看到两个女生在揪头发。 “偷你妈个酬宾的外卖!” “饭都吃不起,来上你妈的学?” 说话的女生嗓门很大,大声嚷嚷着,揪着外卖贼的头发不放手。 “大家看好了,这是个偷外卖的惯犯!” 被揪着头发的女生个子比较娇小,戴着眼镜,目光有些躲闪,在周围经过的女生注视之下,涨红了脸。 “我没有偷,只是拿错了。” “拿错了?把你的外卖单号给我看看!” “快点!拿出来啊!” 那女生闻言,唯唯诺诺地不敢出声。 公孙瑾看了她一眼,似乎有些印象,貌似是班里一个叫胡静的女生。 当初上课的时候试图和他搭话,想加他好友来着,不过公孙瑾没理她。 “怎么,拿不出来?” “我等会就给你看,你先松开!” “还在嘴硬!” “妈的,姑奶奶我刚开学就被偷了十几份外卖,全是她这种狗比!” 被偷外卖的女生义愤填膺,指着胡静向周围的女生发出警告。 围观的人很多,看着小仙女正义薄纱,吃瓜吃得津津有味。 甚至还有人拿出手机拍了视频,上传到了网上。 宿舍楼上也有不少人特意走了出来,在走廊上看了起来。 “没想到?我今天点了外卖,在这里蹲了一个小时!” 那女生一边说,一边伸手轻轻拍着胡静的脸。 胡静一脸委屈,看起来很是可怜。 很快就有经过的男生看不下去了,上去劝阻。 “你也不至于(杰尼)。一顿饭而已(杰尼),都是女孩子(杰尼)。” “你不会以为自己很帅?像你这种杰尼龟,最下头了!” 那男生刚刚登场,就被那女生几句话呵退,缩回了精灵球。 公孙瑾看着,有些想笑。 对于小偷,他没有一丁点同情心。 前世在宿舍和室友双排玩lol的时候,作为团队翻盘的希望,他经常脱不开身下去拿外卖,于是也会说让外卖员放在楼下。 好点的结果就是赢了团战,丢了外卖。 更糟心的是没能翻盘,游戏输了,外卖也丢了。 不仅如此,他在大学食堂档口兼职送外卖,也经常遇到学生外卖被偷的情况。 有些学生会在早课结束之前点一单外卖,然后让外卖员放在楼下,回宿舍的时候正好取走。 还有些学生中午比较忙,正好在洗头发或者洗衣服忙不开,又或者打游戏打到关键时刻,一时间没空。 这样一来,就让小偷有了可乘之机。 有时候,丢了外卖的学生不满,还会给他打电话质问,这就弄得他很尴尬。 老板一般是不愿意送第二份的,而学生花了钱,又没取到餐,心里也很是不爽。 他夹在中间就很为难,经常两面受气。 后来受的委屈多了,就辞职不干了。 “欸!看什么呢?” 庄晓梦清冽的声音从耳畔传来。 公孙瑾侧目看去。 出现在面前的女孩穿着一身居家的睡衣,脚下踩着拖鞋,披散着有些凌乱的头发。 他略微愣了愣,只见庄晓梦伸手撩开了遮在脸上的头发,露出了那张清水芙蓉般的脸。 看起来没精打采,有些埋汰。 上午上完课后,庄晓梦就在床上午睡,睡醒了也不想起床,就这样玩着手机。 收到了公孙瑾给她的消息,这才赶下来。 她在宿舍一直很随意,不怎么讲究,不像易凯蒂,去见一个男生之前都要特意洗头发,好好打扮一番。 “披萨什么口味的?” 看到了公孙瑾手上的餐盒,这姑娘眼睛一亮,颇有些欣喜。 “芝士加烤肠的。” 公孙瑾说完,又补充了一句。 “烤肠要了双份,切得很厚。” 庄晓梦闻言,笑吟吟地伸手接过。 “走,我们先去那边。” 收到披萨后,她没有直接上楼,而是揪着公孙瑾的袖子,朝着边上的长椅上走去。 荆州商学院里面地势高低不平,整座学校的建筑都是依山而建。 女生宿舍楼背面就是一座山,地势也是学校里最高的,上下有好几层阶梯。 各栋宿舍楼之间,种植着万年青和各色花卉。 楼下有拍证件照的打印店,还有卖零食的商铺和菜鸟驿站,以及女孩子们最爱的水果超市、周黑鸭、奶茶店。 中央的花坛开放着粉色的达西玫瑰,花团锦簇的样子非常漂亮。 栀子和茉莉不是开放的季节,到了开放的节气,来来往往经过的女生都会摘下两朵放在自己的枕边。 晾晒衣服的衣架和绳索到处都是。 天气好些的时候,草地上会铺满女孩子晒的被子。 小猫小狗们就会躺在上面,美美地睡上一觉。 然后到了收被子的时候,就会看到被子上长了五颜六色的猫。 或者说,是胖的像猫一样的煤气罐。 两人远离了宿舍楼下的争执,一齐来到了花坛中央的长椅上,这里闻得到玫瑰花香。 “楼下那两个女生怎么回事?其中有一个貌似是你们班的。” 庄晓梦随口问道。 “偷外卖被抓包了。” “哦,难怪。” 庄晓梦顿时恍然。 “我也一直挺纳闷的,好歹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竟然连饭都要偷,难道就没有一丁点羞耻感吗?” “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 公孙瑾淡淡地道,将披萨的包装盒打开,浓郁的芝士和烤肠的香气飘了出来。 “这个很香,你尝尝。” “等等,你刚刚说什么?” 庄晓梦轻轻眨了眨眼。 “这个很香。” “不是,是前一句,君子固穷?” “哦,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 “意思是君子能安贫乐道,即便贫穷也能坚守本心。小人一旦贫困,就会生出歹意。” 公孙瑾解释道。 “你从哪里学到的这些?感觉伱说的这些话,都很有哲理。” 庄晓梦一双美眸目不转睛地看着他。 “多看书咯。” 公孙瑾耸了耸肩。 庄晓梦觉得他愈发神秘,拿起一块披萨凑到嘴边咬了一口。 面饼还是热的,一口咬下去非常的绵软。 芝士的奶香味和淡淡的咸甜味搅拌在一起,恰到好处。 双份的意大利烤肠,一口咬下去很是满足。 “味道怎么样?” “好吃!” 庄晓梦连连点头,一边吃着披萨,一边悠闲地晃悠着小腿。 粉色的兔子拖鞋挂在她纤细的玉足上,那脚踝很白,上面系着一根红绳。 公孙瑾情不自禁地盯着那根红绳,看了好一会儿。 庄晓梦轻轻舔了舔嘴角,见公孙瑾盯着她的脚看,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微微有些脸红。 察觉到她的眼神有些嫌弃,还有一丝惊恐,公孙瑾立马收回了视线。 “别误会,我在看那根红绳。” “红绳有什么好看的?你明明就是在看我的脚,死足控。” 庄晓梦小声嘀咕着,嘴边还残留着些许披萨面饼的碎屑。 公孙瑾一时语塞,想解释什么,但又不知该如何去解释。 而且庄晓梦的脚,确实挺好看的。 上完晚课回来的女生匆匆经过两人的身旁,大二大三的学姐,都是很会打扮的。 她们有些人相约来到了花坛里,摘下一两朵玫瑰凑到鼻尖,一脸迷醉。 其中还有不少人穿的是公孙瑾喜欢的白裙子。 他对白裙子的女孩总有一种特殊的情节,或许是因为莉莉穿白裙子的样子,在他心里留下了无法磨灭的印象。 但这个时候,公孙瑾没有去看她们,就像他没有看那些花坛里盛开的玫瑰。 他只是杵着脸,静静看着身旁的吃着披萨的女孩。 她穿的是一身略显宽松的睡衣,头发有些油了,还炸了几根毛。 和那些打扮得光彩照人的女孩子相比,她现在的形象着实有些埋汰。 但公孙瑾觉得,她依然是很美的。 “你也吃啊,我一个人哪里吃得完。” 庄晓梦拿起一块披萨递到了公孙瑾嘴边。 “嗯。” 公孙瑾接过,小口吃了起来。 两人就这么吃着东西,倒也没什么话讲,就和在家的时候一样。 微风经过,芬芳的玫瑰花香扑面而来。 达西虽然是红玫瑰,但颜色偏粉,没有卡罗拉那么炽烈,香味也不太浓郁,像是淡淡的果茶。 如果要找一个合适点的形容,卡罗拉大概就是“玫瑰花中的女王”,盛开后光艳照人,但满身是刺。 达西就是“玫瑰花中的少女”,少女怀春,略显娇羞。 两种玫瑰,适合两个不同的女孩子。 刘婷和王雪彤上了台阶,朝这边走来的时候,正好看到了花坛里的两人。 “那不是晓梦吗?” 刘婷不禁有些好奇。 王雪彤顺着她的目光看去,看到了庄晓梦身边的公孙瑾,微微吃了一惊。 “她和公孙瑾,在交往吗?” “晓梦的性格那么冷,拒绝了好多男生,我还以为她不会和任何男生接触呢。” 王雪彤闻言,却是嗤之以鼻。 “有些人呐,表面上装得那么清高,私底下还不是个骚蹄子。” 刘婷觉得她这样揣测别人不太好,心里有些不喜欢,但也没有多说。 她向来不对别人表达自己内心的想法,因为那样只会招人讨厌。 “还剩下几块,我留着晚上吃,现在有点饱了。” 庄晓梦将餐盒封好,陪着公孙瑾在学校里走了走。 她穿着拖鞋走不快,公孙瑾就将步子放得很慢。 走了一段路,两人在草坪上看到了一只像橘猫一样的煤气罐。 “这猫好肥。” 公孙瑾忍不住说道。 那只胖橘睁开眼睛看了他一眼,有些不满地叫了一声。 “喵~” “哈哈,它听到你说它肥,不高兴了。” 庄晓梦轻轻笑了笑,走过去撸了撸橘猫的背,给它顺了顺毛。 橘猫舒适地眯着眼,安心地躺在草坪上。 校园里的猫长期被学生投喂,都胖得不成样子,是可以随便摸的。 “我去给它买点吃的。” 公孙瑾说着,跑去宿舍楼下的超市,买了两根小淀粉肠。 “嗟,来食。” 他通过火腿肠上拉环的小机关,轻松撕开包装,将淀粉肠放到了橘猫面前。 猫猫用那双眼睛看了公孙瑾一会儿,然后用爪子将淀粉肠扒拉到了一边。 “喵~” “还挺有脾气。” 公孙瑾也不知道这猫懂不懂嗟来之食的典故。 “它嘴巴被养刁了,淀粉肠都不吃的。” 庄晓梦笑了笑,用手指去摸它的下巴肉。 橘猫呼噜呼噜地哼了起来,一脸舒适。 “不吃拉倒。” 公孙瑾拿起淀粉肠,朝着远处的一只田园犬招了招手。 田园犬赶紧跑了过来,吐着舌头,摇着尾巴。 公孙瑾将淀粉肠喂给了它,田园犬吃着淀粉肠,开心地围着公孙瑾打转。 “时间不早了,你先上去。” 晚间的过山风吹在身上有些凉意,公孙瑾看了看庄晓梦身上穿着的单薄睡衣。 “嗯。” 庄晓梦微微颔首,和他一起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 经过花坛的时候,她看着花坛中盛开的玫瑰花丛,对公孙瑾说道。 “要摘一朵玫瑰吗?很漂亮的。” “不了。” 公孙瑾摇了摇头。 “它们都是很美的,但美得空虚。” “美得空虚?” 庄晓梦有些不解。 “嗯。” 公孙瑾没有多做解释。 小王子遇见的花园里有千千万万朵玫瑰,但没有一朵是他的玫瑰。 所以那些花儿再美,也美得空洞。 “我走了!” 公孙瑾挥了挥手,留给她一个潇洒的背影。 庄晓梦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直到他的背影在视线中彻底消失不见,这才转身去花坛里摘了一朵,贴近鼻尖轻轻嗅了嗅。 “我是想让你摘一朵送给我啊。” “公孙瑾,你真是一块木头。” 回到宿舍,庄晓梦发现另外三人看向她的眼神有些奇怪。 “嘿,梦梦,这是……” 易凯蒂首先凑了过来,看着她手里的餐盒,眯着眼温婉地笑了起来。 “披萨。” 庄晓梦淡淡地道。 “能让我吃一块吗?” 易凯蒂试探着问道。 “不能。” 庄晓梦将披萨放在了桌上。 就算让这些披萨冷掉,她也不会分给其他人。 “是公孙瑾送你的?我们在楼下看到了。” 易凯蒂继续问道。 “嗯。” “你和他,在交往吗?” “别问那么多。” 庄晓梦态度冷淡,言语间满是疏离感。 她在玻璃瓶里装了些清水,然后将那朵粉色的达西玫瑰插进了瓶口。 易凯蒂一时语塞,讪讪笑了笑,便不再多问了。 三人看着那瓶子里的粉色玫瑰,若有所思。 第47章 争榜 鎏金传媒,坐在首位的领导任豚脸色铁青。 偌大的会议室里落针可闻,众人大气都不敢喘,像是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捏住了他们的咽喉。 “这个月的歌曲打榜怎么回事?请了业内最好的作曲人,甚至还让她拿出了珍藏多年的曲子。” “词也是最好的作词人,编曲弄了一年,打榜就这个成绩?” “不光是唐玉,剩下的几个被寄予厚望的人,成绩都被压了下去。你们怎么弄的?” 作曲部的人开始阴阳怪气:“哎呀,这配置是跟上去了,但人家把握不住啊。” “给了机会也不中用,就那点实力呗。” 营销部的人也开始甩锅。 “唐玉这次发布的专辑主打歌,我们动用了很多资源做宣传,热搜了买了好几个,流量也没少刷。” “这首《千千阕歌》质量实在是太高了,我们输得不冤。这首歌绝对是经典,可以传唱很多年的。” “这个公孙瑾是谁啊?一个新人吗?白金传媒才刚起步,竟然能弄出这种成绩。” 任豚眉头紧锁,隐隐有些担忧。 “你们去调查一下,看看能不能把人挖过来。” “另外,你们再做一些宣发,粉丝的购买力在这儿,我相信是可以实现反超的。” 白金传媒内,会议室里,众人看着高居榜首的千千阕歌,脸上都带着欣慰的笑容。 “哈哈哈,还是我的眼光好。” “我一眼就看出那小子有大帝之姿,哈哈哈哈!” 童晓瑜坐在首位上,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地说着她当初是如何发掘出公孙瑾的。 “我那次去师晴家,就发现这小子是可造之材,求了师晴好久才让她签到我这里,不然早就被鎏金和北极光的人抢走了。” “张雅娜那边,我嘴皮子都磨破了,才请她过来做监督。” “公孙瑾的前途不可限量,我给他最好的签,绝对是最稳的投资,一点都不亏!” 被当吉祥物这么久,童晓瑜今天终于觉得扬眉吐气了,开始对着员工吹牛。 公司高层们也都笑着附和。 “是是是,童总神机妙算!” “童总英明啊!” “老板高瞻远瞩,不是我们能比的。” “童总居功至伟!” 童菲儿坐在旁边听她吹牛,不免有些好笑。 心想人家是自己送上门来的,跟你有什么关系?分明是走了狗屎运,天上掉了个馅饼。 童晓瑜却理直气壮,还是觉得是她自己有眼光。 你们这些目光短浅的人,安能识得公孙瑾是块璞玉? 要不是我力排众议,给了他最好的签,还坚持让他去唱这首歌。 这个月打榜能第一么? 这天上掉了馅饼,你们也接不住啊! 我能接住这个馅饼,是不是说明我有本事? 童菲儿只是笑笑,说傻人有傻福。 夸了自己好一番,心情舒畅之后,她就出了会议室,将剩下的会议流程交给了童菲儿。 “我觉得,给公孙瑾的待遇还可以再提一点。” 思忖了良久,童菲儿说道。 “作为新人,他合同分成已经是一线歌手的待遇了,还要继续提吗?” “鎏金和北极光会来挖人的,他们底蕴比我们好太多了,各个渠道的资源也更好。” “但是有师晴这层关系在,应该不会?” “是,有师晴在,他或许不会去其他公司,但至少,我们的诚意要先做出来。” “另外,公关部门做好准备,接下来一段时间,网络上肯定会出现大量的水军和黑子抹黑公孙瑾。” “还有,通过师晴去接触公孙瑾,再次商谈合同的事。鎏金和北极光的人应该很快就会去私下接触他。” “应该不会,他们这样,是违反市场竞争规定的。” 作曲部的人有些疑问。 “呵,这些大公司从来不遵守规定,规定都是他们定的。” 童菲儿眯着眼,手中的钢笔在桌上轻轻扣了扣。 “算了,我亲自去。” …… 唐玉的工作室内,经纪人抓着头发,一脸苦闷。 看着榜单上第二的排名,唐玉心情也是一阵烦躁。 超话粉丝里清一色的好评,像“词曲和编曲都很棒,就是唱的人糟蹋了这首歌”这样的评论,立刻就会被爆破几百层。 “公司这次对你寄予厚望,要是不能拿下第一,上头的人肯定会有意见的,分配给你的资源也会少。” “你现在赶紧开个直播,卖个惨,发动粉丝的影响力,让他们支持一下。” 当天晚上,经纪人和营销团队商量了很久。 网络上出现了很多关于唐玉出道至今的帖子,全是宣扬正能量和努力人设,吸引了一大波热度。 “唐玉开直播了。” 女生宿舍内,饭圈女孩林娜有些欣喜,赶忙点了进去。 “唐玉是谁?” 钟苓子随口问道。 “很红的,这个月发的单曲she在新歌榜上第二。” 林娜兴致勃勃地道。 “没听过,我只听过千千阕歌。” 钟苓子淡淡地道。 “那首歌确实好好听,我觉得如果是唐玉来唱,应该也会很好听的。” 钟苓子闻言,摇了摇头,轻轻笑了笑。 直播间内,唐玉精心化了妆,笑着对摄像头打了招呼。 “哇,真的是本人!” “啊啊啊啊啊!老公!” “帅得我一脸!” “抱走!” 刚刚开播,满屏的礼物就刷了起来,甚至都看不清唐玉的脸。 “卧槽,刚开播,这个榜一就刷了几十艘超时空战舰。” “真是有钱啊!” 唐玉一边答谢着粉丝,一边抽空回答着弹幕上的问题。 没一会儿,他就讲起了自己从练习生开始,出道至今的经历。 提到自己家境不好,为了实现梦想做出过很多努力,遇到过很多困难。 说到后来,眼眶一红,忍不住流下眼泪。 “心疼哥哥!” “哇,哥哥竟然这么努力。” “当艺人很辛苦的。” 弹幕上全是安慰他的粉丝,榜一富婆又是接连几十个银河战舰。 爆炸般增长的礼物让人眼花缭乱。 “我很满足现在的生活,因为有了你们这些可爱的粉丝。” “是因为有你们的支持,我才能在这条路上坚持到现在。” “我以后会更加努力,争取带来更多让你们喜欢的作品。” 唐玉说了很多感谢粉丝的话,笑容也很是温柔,看得林娜在屏幕前泛起花痴。 “我本月发布的单曲she,大家都有听吗?希望大家多多支持哦。伱们的支持,对我很重要。” “绝对支持!” “我买了几十张!” “我买了一百张!” 看着直播的林娜,脑子一热,也将这张专辑买了十张。 尽管这张专辑目前只有一首歌。 新歌榜上,she的数据迅速开始增长,朝着千千阕歌接近。 看似平静的海面下,暗流涌动,身处漩涡中心的公孙瑾,对这一切都浑然不知。 不过就算是知道了,可能也不会在意。 他只是想千千阕歌录下来而已,至于能不能拿到榜首,他并不在意。 和这些事相比,他更加愿意思考明天早餐吃什么。 宿舍里很清静,难得地听不到机械键盘敲击的声音。 欧阳瑞和唐福林晚上没有一起双排玩游戏。 唐福林背记了一会儿单词,心烦意乱,看不下去,又给王雪彤发消息聊天。 王雪彤没有回,他更加焦虑了。 看着钱包里剩下不多的余额,他出了宿舍,给家里人打了电话,找了个理由说钱不够用。 没一会儿,电话里就传来了呵斥声。 回宿舍的时候,涨红着脸,情绪很是低落,又打开电脑开始玩游戏。 他像是个火药桶,一触发就爆,一点不如意,就敲击键盘和队友互喷。 键盘敲击的声音迅速又杂乱,急促的呼吸也彰显着他脾气的暴躁。 校园网遇上了网络卡顿,就开始捶打桌子,很响。 “什么破网啊!” 公孙瑾戴着耳机也能听到很大的动静,但并没有说什么,只是自顾自地码着字。 欧阳瑞看着钱包里所剩无几的余额,联想到爸爸走的时候递给他的一百几十块,眼眶有些泛红。 为了省那一晚上的住宿费,他爸在宿舍里睡了小半宿。 他可倒好,玩了几把金花,将生活费输个精光。 开学还没多久呢,又要打电话问家里要钱吗? 欧阳瑞越想越觉得自己不争气,恨恨地扇了自己两个耳光,难过地哭了起来。 “怎么了?” 公孙瑾摘下了耳机。 唐福林也停下了游戏,回眸看着他。 “没什么,我觉得自己太不懂事了。” “不该去赌的。” “我父母每个月工资就那么点,供我上大学那么辛苦,我他妈的这么玩。” 欧阳瑞泣不成声,眼泪大把地往下掉,又抽了自己两个耳光。 唐福林闻言,也是羞愧地低下头,眼眶里有泪光闪动。 看着微信里转过来的钱,心里难受得厉害。 “人总是会犯错的嘛,我也有过这样不懂事的时候。” “玩氪金抽卡游戏上头了,氪了两单648,结果生活费不够了。到月底又不好意思向家里人要钱,于是就去做兼职赚钱了,呵呵。” 公孙瑾耸了耸肩,难得地笑了笑。 谁年轻的时候没有犯过傻呢? 没有走出社会赚钱的学生,是不知道赚钱有多辛苦的。 一个人真正变得懂事,应该就是他走出社会,开始经济独立的时候。 “福林,咱们去找个兼职。” 欧阳瑞抹了抹眼泪,声音抽噎着。 唐福林连连点头,过了半晌,有些艰难地道:“好,今天晚上是我的问题,不该玩那么大的,要是及时收手就好了。” “不能怪你,我也上头了,赌博这东西真的是不能沾。” 两人互相道了歉,心里的怨气也消了不少,宿舍里的气氛又渐渐缓和。 公孙瑾继续开始码字,《开到荼靡花事了》将读者们虐得死去活来,赚足了读者的眼泪。 《三国》目前到了挂印封金的剧情,这一章发布之后,公孙瑾敢相信,关二爷一定会获得一大票粉丝。 事实也确实如他所预料的那样。 关羽只降汉帝,不降曹操,以明心志。 曹操为了坏关羽名声,将关羽与刘备的二位夫人安排在一间房里。 而关羽为保二位夫人名节,持刀立于屋外一夜。 看到这里,读者们不禁肃然起敬。 南柯一梦:“不愧是二爷,和吕布这种好色之徒高下立判。” 吕布坟头草已经两米高了,庄晓梦这个吕黑头子还是不忘鞭尸。 苓:“吕姥爷都已经凉了,求求你放过他。” 曹操赐新锦袍,关羽将旧袍穿于外,说旧袍乃刘皇叔所赐,穿之如见兄面。 曹操又赐吕布所骑之赤兔马,关羽大喜。 曹操不解,问他为何贱人而贵畜。 关羽说此马日行千里,得知兄长下落,便可一日寻之。 南柯一梦:“哈哈,曹老板扎心了。” 橘子:“曹老板对关羽,就像是在女神面前卑微的舔狗。” 颜良骁勇,曹操军中无人能敌。 “河北人马,如此雄壮。” “以我观之,如土鸡瓦犬耳。” “麾盖之下,绣袍金甲,持刀立马者,乃颜良也。” “我观颜良,如插标卖首尔。” “我虽不才,愿于万军之中取其首级来献丞相。” 说罢,便纵马破阵,于万军中斩颜良于马下,取其首而还,战马如入无人之境,诸将莫能挡者。 “啊啊啊!” 庄晓梦看到这里,开心地在床上打了两个滚,小脸有些崇拜。 关羽斩颜良诛文丑,封汉寿亭侯。 刘备得知关羽下落,便写信给了关羽。 关羽潸然泪下。 “人生于天地之间,无终始者,非君子也。” “我来时明白,去时不可不明白。” 读到这句话时,庄晓梦深受感动,眼眶有些温热。 丁峰:“好一句来时明白,去时不可不明白!” 钟苓子看到这里,顿了好一会儿,默念道:“人生于天地之间,无终始者,非君子也。” 这时候,她就算是嘴再硬,也不得不承认,关羽的人格魅力绝非吕布这样的小人能比。 苓:“路转粉了。” 南柯一梦:“大丈夫生居天地之间,岂能郁郁久于人下(滑稽)” 老猫:“财富不能动其心,爵禄不能改其志,生死不能阻其行。” 橘子:“不忘旧主,来去明白,真丈夫也!” 上传完这一章没多久,公孙瑾看到后台多了许多打赏记录和月票。 思考了一番,觉得不加更实在有些过意不去,便将“过五关斩六将,千里走单骑”这一章也上传了。 所以,你们懂的? 第48章 坏女孩 钟苓子所在的宿舍里,气氛比较微妙。 胡静偷拿外卖这件事,渐渐在女生之间传开。 这个室友从开学开始,就有些小偷小摸,特别爱占便宜。 沐浴露或者洗发精,甚至是牙膏,几乎没看到她怎么买过,都是挤室友的。 热水卡也不愿意充值,经常问室友借。 寝室长交的网费,就她一人磨磨蹭蹭着不给转账。 寝室长脸皮薄也不好意思问,最后还是钟苓子主动帮她要的。 今天早上发生了一件怪事,林娜的手机找不到了。 放在桌子上充电,清晨醒来,在宿舍里找了半天也没发现。 寝室长和钟苓子下意识地看向胡静。 “看我干什么?我不知道。” 胡静有些委屈。 “打个电话。” 寝室长说着,拨通了电话。 铃声响起,声音有些沉闷。 众人寻着声音找去,最后在钟苓子的箱子里找到了林娜的手机。 “苓子?怎么解释?” 林娜有些生气,一脸的不敢相信。 胡静也很是吃惊。 寝室长倒是比较平静,俨然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钟苓子的目光在三人脸上迅速扫过。 “报警,如果是我拿的,上面会有我的指纹。” 说罢,她便拿出手机准备拨通号码。 “等等,报警了传出去影响不好,辅导员和校领导那边会有意见的。” 寝室长揉了揉眉心,淡淡地道。 “那你说,怎么解决?” 钟苓子一脸冷淡。 “胡静,是你拿的吗?” 寝室长转而去看胡静。 “我没有,为什么你觉得是我?” 胡静大声嚷嚷起来,很是委屈。 “就因为我拿了一份外卖,所以我就是小偷?” 她捂着眼睛,哭了起来。 钟苓子双手抱胸,有些不耐烦地别过脸。 “我是挺缺钱的,但还不至于做这么下作的事。” 她微微扬起下巴,神情骄傲。 钟苓子家庭条件貌似不太好,平时非常节俭,要不也不会去做酒的驻唱歌手。 这一点她们都是知道的。 她带来的唯一算贵重的东西,就只有那把吉他。 “算了,闹太大也不好,毕竟要相处四年。但是我不想这件事,以后再发生。” 林娜拿着手机,看了看胡静,又看了看钟苓子,心里有些不舒服。 “也是,都在一个宿舍里,还要相处很久。如果觉得不满意,大二就申请调换宿舍。” 寝室长说着,有些心累。 钟苓子没有说话,一个人出了宿舍。 以往她还会跟着这三个女孩子一起出去吃早餐,还会给她们带东西。 现在,她不打算和任何人接触了。 林辉一夜未归,第二天一回宿舍就钻进浴室洗澡,外套上有一种劣质香水的味道,脖子上还残留着口红印。 唐福林和欧阳瑞去了食堂找兼职,最后决定在一家炸鸡店送外卖。 公孙瑾同往常一样,在食堂的档口煮面。 钟苓子漫无目的地走着,耷拉着眼皮,百无聊赖。 她今天的装束依然是皮夹克外套和黑色短袖,脖子上戴着黑色的项圈。 牛仔短裤下,一双腿修长白皙,高帮的黑色胶鞋显得她更加高挑。 短发遮住了耳朵,偶尔走动时会露出小巧的耳钉。 如果那个手机是胡静拿的,那她就是在装可怜。 如果是林娜故意放进去的,那就是她对自己有什么不满。 如果是寝室长呢?她平静得挺反常的,故意挑拨离间? 算了,是谁都无所谓。 钟苓子觉得自己也不缺这三个朋友。 真是麻烦的人际关系…… 钟苓子越想越觉得烦躁,从衣服口袋里拿出来一袋女士香烟,取出了一支。 拿出火机准备点燃,却发现一次性打火机已经耗光了油。 她左右看了看,在档口后面看到了忙碌着的公孙瑾,于是迈开腿朝着那边走去。 “喂,借个火。” 公孙瑾抬起头,出现在他面前的,是少女白得有些病态的娇靥。 细看之下,她真的特别漂亮,那些妆容在她的脸上都是累赘。 唯一让人不喜欢的,可能就是她身上那股坏女孩的野性气质。看书喇 大多男生看见染发戴美瞳打耳钉的女生,第一印象就可能不是很好。 更别提抽烟了。 公孙瑾看着她手指拈着的细长的香烟,也略微有些不喜。 他拿起给锅炉点火的火机,给她点了烟,这一幕看起来有些滑稽。 就像是西西里的美丽传说里,那些给玛莲娜点烟的男人。 “谢谢。” 钟苓子微微眯着眼,满足地吸了一口。 香烟亮着橘红的光点,随着她的呼吸忽明忽灭,浓郁的烟雾从她的红唇中吐出,那一幕美得凌乱且恣肆。 公孙瑾第一次产生一种荒诞的想法,他竟然觉得这个女孩子抽烟的样子莫名的性感。 尤其是那嘴唇,真的很性感,吞云吐雾的样子显得有些老成,应该是个老烟枪了。 脸上还带着一丝坏坏的笑容,满是野性和叛逆。 在很多男孩的眼里,这样的女生很不正经,没准还会被扣上不检点的帽子。 但她真的太美了,美得所有“罪孽”都可以宽恕。 女生宿舍出了事,是瞒不住的。 上午去上课的时候,林娜的手机出现在了钟苓子箱子里这件事很快就传来了。 谁传出来的并不重要,三人成虎,反正就是有人相信了。 “那个钟苓子看起来就不是很正经,还抽烟。” “是,一副小太妹的样子。” “说不定都和别人搞过。” 当一个人被贴上这些标签,那么所有不利的流言蜚语好像都变成了真相。 没有多少人会在意事实,他们只会相信,他们愿意相信的。 就像局外人里默尔索被判了死刑,因为他在妈妈的葬礼上没有哭。 一个在妈妈葬礼上也没有哭的人,必然冷血。 所以他开枪杀人就是行凶,不是正当防卫。 钟苓子对于流言满不在乎,上完当天的课,就背着吉他朝着校外走去。 酒里,钟苓子弹着吉他,默默唱着歌。 这里的听众喜欢听她唱摇滚乐,不喜欢她唱慢节奏的歌。 尽管如此,她还是会唱一遍千千阕歌,不在乎有没有听众。 唱完这首歌之后,她抬头看向台下,没有看见那个熟悉的人鼓掌。 于是又加快节奏,弹起重金属摇滚乐。 嗓子疼了,就去台后面点一杯橙汁。 有人喝醉了酒,嚷嚷着让她再唱一首。 她没有理会,不一会儿就听到那人大喊着:“让你给我唱,你耳聋吗?” 说着就将一些钞票扔在她身上。 酒里鱼龙混杂,喝醉了酒之后丑态尽显,她已经见惯不惯了。 保安很快出动,将闹事的人架出门外。 那人还大声叫唤着:“一帮低等人,乡下来的狗。” 钟苓子神色如常,眼皮都没有抬,只是走到老板那里,结了两百块钱。 出门的时候,她在酒外面看到一些目光猥琐的青年。 他们盯着那些喝醉了酒,意识不清新的年轻女人,眼里满是藏不住的欲望。 钟苓子目光警惕,一边背着吉他,一首摸出了一根金属甩棍。 来这边走的时候,她总是很小心。 没有摄像头的地方,坚决不去。 大街上很热闹,到处都是亮着的灯牌和霓虹灯,远处的高楼还有3d的全息投像,相当的赛博朋克。 在路边摆摊的小贩被城管驱赶着到处流窜。 过马路的时候,女孩子小心翼翼地牵着男孩的手。 咖啡厅里,西装革履的男人对着都市白领说着情话,递上了玫瑰花。 服装店里亮着灯光,橱窗里的模特穿着新上市的华美衣裳。 汽车鸣笛的声音、勺子在铁锅中翻炒的声音、店铺里播放着的轻音乐、大街上追逐着的孩童们的嬉笑声。 纷纷扰扰,像一首交响乐。 包子铺的蒸笼揭开时,冒出热腾腾的气息。 钟苓子肚子有些饿了,便走过去,看了看价格表,很想吃肉。 半晌,她舔了舔嘴角,还是说道:“两个青菜包,两个咸菜包。” 一共两块钱,将就着解决一顿晚饭,这就是她的生活。 摸着热乎乎的包子,她在路边的一处长椅上坐了下来,小口吃着包子,鼻尖微微泛红。 “最近在学校有没有听话?” 拨通电话,她的声音变得很是温柔。 “有呢,姐姐,我有很认真地完成作业。” 电话里那头传来的小女孩的声音略显虚弱,但依然有些骄傲。 “嗯,那就好。” 钟苓子闻言,有些欣慰。 “姐姐,班上又要交书本费,我这个学期报道的学费还没有交,是老师帮我垫的。” “不用担心的,你只管去上学。姐姐会帮你解决。” “爸爸妈妈不管你,姐姐不会不管的。” 少女微微笑着,扬起脸看向头顶的高楼。 闪烁着的霓虹灯映满她的眼眸,天穹上没有星星。 “姐姐很厉害的,能够赚很多钱。等我下次回家了,给你买很多零食和好吃的。” 钟苓子说着,挂断了电话,将今天驻唱赚的两百块钱,通过微信转给了备注为“妹妹班主任”的人。 “谢谢,程老师,学费我会慢慢还给您的,感谢您的照顾。” 说完,她准备起身继续往前,恰好碰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嗨!” 见到了公孙瑾,她不冷不热地打了个照顾。 公孙瑾看到她也有些意外,微微颔首。 “你来这边,有事?” 钟苓子轻声问道。 “嗯,这边的披萨很好吃。” 庄晓梦对他说,昨天他买的披萨很好吃,今天还想吃。 她还说,如果披萨上面带点肉就更好了,她爱吃肉。 所以公孙瑾就又来了这条商务街。 “哦~” 钟苓子微微颔首,看着公孙瑾进了那家装修很漂亮的店,一时间站在原地没有走。 她心想,妹妹应该会很喜欢吃披萨的。 等挣到了钱,也要带她去吃一次。 考虑到只有庄晓梦一个人吃,公孙瑾买了一份12寸的披萨,芝士加双份意大利烤肠,还特意加了牛肉。 出门的时候,他看见钟苓子还愣在这里,看着那家店发着呆。 “你那个披萨,花了多少钱?” 钟苓子小心翼翼地询问道。 “七十五。” “哦。” 钟苓子轻轻点头,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回学校的路上,两个人一起走着。 虽殊途,却同归。 “班上有一些关于我的传闻。” 走了一会儿,钟苓子主动开口说话。 “嗯,我有听到。” 公孙瑾点头。 “那你,是怎么看我的?” 钟苓子犹豫了一会儿,还是问道。 其实她本来不在意别人怎么看她的。 但是,但是如果有一个人能相信她。 她或许心里会好受一点。 “你是个很骄傲的人,有很强的自尊心,做不出来这种事。” 公孙瑾想起了自己的前世,和她有过类似的经历。 都是行李箱里莫名其妙地多出来了别人的东西,然后被流言中伤。 那个时候的他,心思脆弱又敏感,自尊心还很强。 如果莉莉没有叫住他,他应当死在了十七岁。 钟苓子听着,长舒了一口气,脸上有了些笑容。 两人没有刻意丈量自己的步子,却很默契地维持着相同的步伐,一起回了学校。 “那个……” 到了学校门口,钟苓子撩了撩头发,微微有些脸红。 “有事?” 钟苓子想了很久,觉得有些羞于启齿。 “我说出来,你不要笑。” “嗯,你说。” 公孙瑾一脸平静。 “你可以,给我一块披萨吗?” “我现在好饿。” 钟苓子说完,自己都忍不住笑了。 笑着笑着,眼眶有些温润。 公孙瑾没有笑她,当着她的面打开了餐盒,取出了一块递过去。 “给。” 钟苓子愣了愣,盯着他的眼睛看了好一会儿,又看了看那冒着热气的披萨饼之后,轻轻抿了抿嘴唇,吞咽着唾沫。 “谢谢。” 钟苓子从他那里接过披萨,心情五味杂陈。 “我先走了。” “嗯,再见。” 看着公孙瑾的背影远去,她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披萨。 很软、很香,特别好吃。 这是她第一次吃披萨。 她相信,妹妹一定会喜欢的。 但是吃着吃着,脸颊上像是有什么东西淌过。 她伸手抹了抹,指尖一片湿润。 啊,是眼泪啊。 你怎么,哭了呢? 第49章 你看这个人,好像一条狗啊 “给你带的,芝士烤肠加牛肉的。” 女生宿舍楼下,公孙瑾将披萨递给了庄晓梦。 庄晓梦揭开餐盒,看到里面少了一块,微微嘟着嘴。 “怎么少了一块?”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不开心。 就好像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缺失了一部分。 当然了,也有一方面是强迫症的缘故。 她看着少了一块的披萨,总觉得很难受,圆满的披萨看起来就舒服得多。 “我帮你试吃了一块。” 公孙瑾淡淡地道。 “哼~” 庄晓梦微微鼓着腮,又递过去一块。 “你吃了两块,那剩下的,我就不给你啦。” 公孙瑾只是轻轻笑着,不说话。 “以后你买回来,要和我一起吃!不能先吃!” “好。” 公孙瑾连连点头。 走之前,庄晓梦摸了摸自己的口袋,拿出来一小包牛肉干,一脸心疼地递给了公孙瑾,微微侧过脸。看书溂 “给你,就剩这一小袋了,我都没舍得吃。” 公孙瑾从她手中接过袋装的零食,心情也莫名有些愉悦。 往下面的阶梯走的时候,正好看到钟苓子背着吉他回宿舍。 两人碰面后,简单地打了招呼,然后告别。 对于公孙瑾为什么来女生宿舍这边,她没有问。 毕竟,这和她并没有什么关系。 吃完披萨,钟苓子觉得胃里暖融融的,也没那么饿了。 回宿舍的时候,味蕾还在回味那披萨的味道。 其实那并不是什么难得一见的美食,只是对她这样努力生存着的人来说,已经弥足珍贵。 上楼的时候,她惊鸿一瞥,看到庄晓梦手里端着一盒披萨。 那个很少笑的女孩子,这时候笑得格外甜蜜。 联想到在宿舍楼下碰到的公孙瑾。 钟苓子顿时恍然,于是没有来由地有些羡慕她。 公孙瑾是特意走了那么院的路,去给她买披萨的。 让她心心念念,觉得无比珍贵的东西,对别人来说,竟然垂手可得。 傻瓜,你在失落什么呢? 别人有的东西,你也会有的。 好好赚钱,总有一天,你也会有吃不完的披萨。 钟苓子这样说着,回到宿舍就打开作家助手开始码字。 林娜追着星,刷着综艺,在床上笑得前俯后仰。 胡静吃着外卖,将外卖的单号特意撕下来放在最显眼的地方。 寝室长戴着眼睛,用笔记本电脑做着ppt 宿舍里所有人都互不打扰,各有各的热闹。 钟苓子喜欢这样的氛围,她讨厌被打扰。 男生宿舍那边,欧阳瑞和唐福林一起回了宿舍,手里还拎着老板发的员工餐。 可乐炸鸡和汉堡,还有薯条。 “今天我跑了六十多单,直接到手60块钱。” 欧阳瑞推开门,兴致勃勃地道。 “我比你慢一点,女生宿舍那边我不是很熟,只跑了50单。” 唐福林瘫坐在椅子上,伸了个懒腰,呻吟起来 “嘿嘿,跑外卖之前我提前去勘察了一番,把各个宿舍楼的位置都摸清了。” 欧阳瑞说着,一脸得意。 他们说起兼职的时候,林辉脸色有些不好。 联想到之前,林辉跟着欧阳瑞去潜江兼职的事,公孙瑾心想,应该就是那个时候,两个人之间发生了些什么。 “公孙瑾,吃薯条吗?” 唐福林主动将薯条递了过去。 “谢谢。” 公孙瑾道了谢,象征性地拿了两根薯条尝了尝。 欧阳瑞也递上了鸡米花,公孙瑾也拿了两块,说味道不错。 “林辉,你吃吗?” 两人又同时看向林辉。 林辉只是摇头,玩着骑马与砍杀,说他不爱吃油炸的东西。 电话铃声响起,他看了看来电提示,看到上面显示的“付玉娇”之后,直接挂断。 刚刚挂断,电话又一次响起。 林辉直接拉进黑名单。 又过了一刻钟的时间,宿舍楼下有女生的声音响起。 “林辉!你出来!” “林辉!” 唐福林和欧阳瑞闻言,赶忙凑到窗边往下看。 走廊尽头抱着吉他自弹自唱的男生也停止了拨弦。 宿舍里的男生有不少走了出来,看向楼下的女孩,一副吃瓜的表情。 “林辉,有人在喊你。” “不用理她。” 林辉像是没听到似的,自顾自地砍杀着强盗。 付玉娇的声音带着哭腔,一遍又一遍地呐喊着,可他始终没有回应。 付玉娇最近心情很乱,给林辉发了好多条消息,却如石沉大海一般。 林辉真的是个很有魅力的男孩子,几句话就能将撩得心花怒放。 长得帅、出手阔绰、气质好、很浪漫,而且还特别懂女孩子的心思。 没有女孩子会讨厌和这样的男孩接触。 哪怕她们知道林辉只是想玩玩而已。 但谁又没有抱着一丝侥幸心理呢? 她们总觉得自己是最特殊的那一个,付玉娇也不例外。 但就在昨天,她的梦突然醒了。 看着林辉揽着易凯蒂在逛街的时候,她鼓起勇气,当着易凯蒂的面和他打了招呼。 易凯蒂问他,她是谁。 他很坦诚地告诉易凯蒂。 “我和她睡过觉。” 轻飘飘的几个字,一笔带过了两个人之间所有的经历。 他说得云淡风轻,像是买春的客人碰到了一个点过的小姐。 易凯蒂听着,有些不开心,伸出小手拍打了一下他的胳膊。 林辉揽着她的肩膀,任由她撒着气。 在面对那个女孩子的时候,他眼底满是纵容。 那个眼神,在她面前从未有过。 付玉娇不相信,两个人明明有了那么亲密的关系,怎么会突然一下子断得干干净净呢? “林辉,你有没有喜欢过我?” “林辉,你出来见我一面!” “我求你,你出来啊!” 林辉是个很博爱,又极度凉薄的人。 只要是漂亮的女孩子,他来者不拒,和谁睡觉都无所谓。 但是,两个人在一起睡觉并不能说明什么。 付玉娇在他眼里,和厕纸没有什么不同。 用完了,就可以扔掉。 “林辉!” 付玉娇哭得梨花带雨,声音听来让人心疼。 楼上的阳台边沿,有男生抽着烟,一脸落寞。 看着楼下那个痴情的女孩,他们不明白自己输在了哪里。 “林辉,你要不下去看看?她哭得好难过。” 唐福林不禁有些同情。 “让她哭,关我屁事。” 林辉玩着游戏,漫不经心。 “你今天早上不是还和人家……” 欧阳瑞说着,欲言又止。 “早上的是一个大三的,不是她。” 林辉摇了摇头。 “我说真的,你现在一点回应没有,有点不负责了。” 唐福林小声说道。 “谈恋爱讲的是你情我愿,有人愿打,就有人愿挨啊。” “抽烟还不是一样会致癌,还不是一样有人抽?” “我有骗她们吗?我没有啊。我都提前说了只是玩玩,是她们自己要当真的。” 他说得理直气壮,欧阳瑞和唐福林一时间竟然无法反驳。 “我没有逼她们和我睡觉啊,是她们自己贴上来的。” “又不是我逼她们的,我根本没有逼她们。” “关我什么事,根本就怪她们自己。根本就怪她们自己,关莪什么事?” “我告诉你啊,这些女人啊,最会装可怜了。” “什么说不出来,什么做不出来啊?” “千万别沾上这些人,不然你还以为是你做错了。” “好像是你害了他们似的,根本就怪她们自己。” 林辉说着,一脸认真。 任由付玉娇在楼下哭得声嘶力竭,他始终无动于衷,专注地玩着自己的游戏,抖着腿。 哗~ 门外落了雨,打落在窗外的梧桐叶上,滴滴答答。 很符合小说和电视剧里的气氛。 公孙瑾看着,忍不住有些想要吐槽。 真是狗血! 作者写这种剧情真是离大谱。 像极了三流小说作者写出来的青春疼痛文学。 “下雨了,你去看看。” 欧阳瑞继续催促道。 林辉仍然无动于衷。 宿舍的对门里,曹旭推开门,穿着背心和拖鞋,撑着伞朝着楼下跑去。 “学姐,下雨了,不要在这里站着了。” 曹旭撑开伞,撑在她的头顶。 “滚呐!” 付玉娇红着眼,一把将他推开。 雨伞落在了地上,雨水淋在两人的脸上,很冷。 曹旭站在雨中,看向面前的女孩,喉咙干哑。 “学姐,我喜欢你。” “你给我一个机会!忘了他。” “你是什么傻逼啊?轮x都轮不到你!” 她没有刻意压抑自己的声音,宿舍楼上有不少吃瓜的人都哄笑起来。 付玉娇在雨中淋了一会儿,始终没有等到自己想等的人,只好黯然离去。 曹旭拿起伞,默默跟着她的背后,想要为她打伞。 “你看那个人,好像一条狗啊!” “汪!汪!” 楼上响起阵阵哄笑声,有人在看乐子,还有人却怎么笑不出来,一个劲地在那抽烟。 “唉,走了。” 欧阳瑞叹了叹气,总觉得心里堵得慌。 林辉盯着电脑屏幕,悠悠地道:“我还是那句话。” “不要在女人身上花太多感情。” “公孙说过,把男人当狗一样玩弄的女人最吸引男人。” “其实对女人来说也是一样的道理。” “女人们最爱的,是那些把她们折磨得死去活来的人。” “一个字,贱。” “既然这样,那就把她们当狗一样玩弄好了。” 公孙瑾听着,不敢苟同。 但也不打算用自己的价值观评判他。 每个人对感情的态度都是不同的。 至少,他不是这样。 第50章 七里香 雨声响了一夜,风将吹雨落在在玻璃窗上化成画。 淅淅沥沥的雨声听来让人想要入眠。 庄晓梦缩在被子里,戴着耳机,还没有睡。 “给我讲故事,讲茅山道长的故事。” 看着她发来的消息,公孙瑾想了想,凑到了语音那里,低声述说起来。 “有一天,风水大师蒋先生家里来了一个富商公子,恳请他为太公施“九阴聚财穴”迁坟。不料遭到蒋先生的拒绝。” “因为九阴聚财穴是一种伤天害理的邪术。” “向死去之先人祖坟施法后,可以吸尽方圆五公里的运气,让家族富四代,造成“一家富贵,千家乞食”。由于运气有吸尽之日,其祖坟必须每三十年搬棺一次。” 林辉打了个呵欠,正打算睡觉的,一听到这种新奇的故事,立刻就不困了。 欧阳瑞的被窝动了动,刚刚拱起来一点,又平了下去。 他正准备翻身下床去上厕所的,但又怕错过了精彩剧情。 唐福林也从被窝里探出了头。 “施展这种伤天害理的邪术,迁棺之人就会遭受天谴,不得善终。蒋先生的爷爷早逝,其父亲更是在迁棺那天就出了大事。” “蒋先生十八岁那年,的确见过真正的僵尸,那是他跟着父亲去给周家太公迁坟的时候。” 一说到僵尸,宿舍里另外三人浑身一颤。 虽然知道是杜撰的故事,但公孙瑾念故事的时候,语气有些阴森,像是凑在人的脖颈后吹着冷气,让人不寒而栗。 庄晓梦听着,赶忙起身下床,跑进卫生间上了个厕所,然后缩紧了被窝,裹紧了小被几。 “起棺当天,香烧成了三长两短,周家老太公的棺材更是冒出了很多黑水……” 这个故事,是公孙瑾不记得从哪里看到过的一部电影。 年代有些久远了,他也记不太清。 内容有些俗套,不算是多好的电影,但对这个世界的人来说,还算新奇。 九阴聚财、道士和僵尸斗法、七星钉、桃木剑,这些听起来格外玄乎的东西,他们都听得津津有味。 起初他们也以为是公孙瑾杜撰的,没想到公孙瑾竟然还真能说出个道道来。 给庄晓梦讲完故事,哄完她睡觉,公孙瑾正准备睡觉,却听到欧阳瑞问道:“道士既然能给其他人改名,为什么不用五鬼运财术改自己的命呢?” “对啊,我也想问。” 唐福林忍不住问道。 “你们都没睡吗?” 公孙瑾有些意外。 “没有,你刚刚是在给谁讲故事吗?” 林辉笑了笑。 “嗯,我妹妹。” 公孙瑾没好意思说是姐姐。 “回到刚刚的那个问题啊,五鬼运财术,运的是自己子孙后代的,不是运别人的。” “凡是皆有代价,谁也逃不过因果报应。” “你用五鬼运财富贵了,你的子孙后代就要遭天谴,所以道士不会用这种术给自己改命。” “而且道士有五弊三缺,五弊就是鳏、寡、孤、独、残,三缺就是财,命,权。” “窥探了天机,就要遭到上天的责罚,用术法役使鬼神,就要消耗阳寿。” “所以道士命中注定清贫孤苦,这便是命。”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公孙瑾说着很是认真,把他们唬得一愣一愣的。 “你说的这些故事都是从哪里来的?我以前都没听过,这可太他妈的有意思了。” 林辉越听越是兴起,欧阳瑞和唐福林也是如此。 “再讲一个。” “是啊,再讲一个。” “我睡了,这个点还不睡,等着猝死。” 公孙瑾懒得理会。 他会给庄晓梦讲故事,那是因为庄晓梦是个漂亮的女孩子。 给一帮大老爷们讲故事,说真的,没什么意思。 三人都觉得意兴阑珊,心里痒痒的,还是很想听公孙瑾讲的故事。 谁来也是奇怪,公孙瑾在宿舍里话极少,性格也淡漠。 反倒成了和另外三人的关系都维持得最好的一个人。 清晨,宿舍门前的梧桐落了满地的叶。 或许是因为校区处在郊区的缘故,这里的空气很是清新。 公孙瑾推开窗,呼吸时,雨露的湿润气息能挤满胸膛。 鼻尖萦绕着青草的淡淡清香,泥土的土腥味,还有野花的微香。 一只黑色的燕尾蝶扑朔着翅膀,停落在了窗台上。 那蝴蝶翅膀上的花纹很美,公孙瑾想将它做成标本夹紧书里,又想为它写一首歌。 “雨下整夜,我的爱就像雨水,窗台蝴蝶,像诗里纷飞的美丽章节。” 公孙瑾轻轻哼唱着,突然灵光一闪,赶忙将这首歌的歌词记录下来。 “七里香的第一句怎么唱的来着?” “窗外的麻雀,在电线杆上多嘴~” 他一边轻声哼唱,一边回忆,重复哼唱了好几遍,这才慢慢将这首歌的歌词补充完整。 来回检查了一下有没有遗漏或错误的地方,修正了一番,又开始写上简谱。 写完简谱,又开始写备注。 “甘美兰、颤音琴、电钢琴、贝斯、曼陀铃、鼓、电吉他、吉他、短笛、西塔琴、班卓琴。” 这些都是伴奏需要用到的乐器。 七里香的曲用的也是弦乐,但有一种“泥土的芳香气息”。 一听到前奏响起,就能想起落了雨的乡间小镇,想起夏天电线杆上叽叽喳喳的麻雀,想起微甜的草莓,想起蝴蝶。 还有那一句公孙瑾最喜欢的歌词。 “你是我唯一想要的了解。” 方文山把七里香的歌词写的很美,像散文诗。 大致敲定了之后,剩下的就是一些细节方面的东西要处理。 到时候和师晴交流一下,将编曲完成,又是一首经典的作品。 公孙瑾心情大好,来到这个世界后,他有记起很多歌。 看到月亮会想起“我承认都是月亮惹的祸,那样的月色太美你太温柔”。 看到青花瓷会想起“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 看到庄晓梦那天的剪影轮廓,就想起了“剪影的你轮廓太好看,凝住眼泪才敢细看”。 还有很多歌,他都只是记得一部分歌词,并不完整,甚至还有的只记得部分前奏。 这些记忆碎片,很多时候都是要他慢慢回忆很久,才能变成一首完整的歌。 像今天这样顺利地写完一首歌的词,并完整地谱好曲子,倒也挺难得。 目前为止,他完整写出了歌词和简谱的歌,也只有十几首而已。 公孙瑾现在很开心,想和一个人分享自己的喜悦。 但思来想去,又不知道该和谁讲。 宿舍里另外三个人还在睡觉,公孙瑾没有打扰他们,洗漱完之后,就匆匆出门去了食堂做兼职。 荆州商学院的门口,一名身材高挑的职业经纪人从一辆bba上下来。 她拿出随身携带的镜子补了补状,看到了一旁停车场上的一辆大奔,挑了挑眉,脸色有些不善。 车窗摇了下来,出现在女人面前的,是一个几乎谢了顶,面带笑意的中年人。 中年人眼里就透露着一股精明,北极光传媒的专业猎头。 从鎏金挖走了不少人才,也是鎏金高层最讨厌的几个人之一。 能和鎏金在业内扳手腕的人不多,北极光算是其中之一。 “哟,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 女人讥讽道。 “哎呀,戴经理,一个新人,竟然也能劳烦您大驾光临。” 猎头也开始阴阳怪气。 戴经理没有回应,只是冷哼一声。 “还是那句话,各凭本事。” 猎头说罢,整理了下自己的着装,朝着校内走去。 在这之前,鎏金和北极光的人先后都给公孙瑾打过电话,问过他有没有跳槽的想法。 考虑到有师晴这一层关系在,公孙瑾并没有跳槽的想法。 而且,白金的老板童晓瑜虽然傻了点,但确实挺有钱的,而且对他也不错。 他就更没有理由跳槽了。 “您好,请问您想要吃什么?” 公孙瑾戴着口罩,头也不抬地道。 “两份牛肉拉面。” 那声音有些耳熟,公孙瑾抬头看去。 面前的女人戴着墨镜和口罩,捂得严严实实。 公孙瑾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好像能看到那藏在墨镜后面,微笑着的眼睛。 “晴姨?” 公孙瑾压低了声音。 站在她身旁的女人也摘下蛤蟆镜,俨然是童菲儿。 公孙瑾有些意外,但也并没有多想,给两人煮了两碗拉面。 看着他和面和拉面时娴熟的手法,童菲儿也觉得挺有意思。 现在的偶像艺人大多家庭条件不错,十指不沾阳春水。 她也以为公孙瑾是那种从小就养尊处优的人。 “面好了。” 两人找了个僻静的角落。 “尝一下,我们家小瑾厨艺很好的。” 师晴挑了一筷子面尝了尝,连连点头,满足地吃了起来。 童菲儿将信将疑地吃了一口,表情变得很是惊讶。 她顿了片刻,然后大口吃了起来。 没一会儿,就将整碗面吃得干干净净,连汤都不剩下。 “味道真的很不错。” 童菲儿擦了擦嘴唇,竟然有些意犹未尽。 “是!我们家小瑾很了不起的。” “等会有很多人来抢他,你做好准备了吗?” 师晴托着腮,笑吟吟地看向窗外。 “如果我没有足够的诚意,也不会特意联系您了。” 童菲儿神态自若,言语间洋溢着自信。 师晴仔细打量了她一番,微微颔首。 “嗯,晓瑜把公司交给你打理,很明智。” 童晓瑜其实并没有看上去那么笨,或者说,比很多人以为得要聪明得多。 她看人挺准,知道手底下的人应该放在哪些位置。 “你等会有课吗?” 师晴来到档口前,对公孙瑾问道。 “有两节。” “行,你们老板有些事要和你谈,等会下课了,你在校外的咖啡厅来找我们。” “好。” 公孙瑾看了一旁的童菲儿一眼,大概也能猜到一些。 两人往外走了一段路,童菲儿皱了皱眉,又觉得有些不放心,折返回去又问公孙瑾。 “你上课在哪个教室?” “嗯?教三405。” “嗯,好。” 童菲儿闻言,这才长舒一口气。 上午的课是管理学,在专业课中算是很简单的一门,学起来也没什么难度。 “这么小心啊,生怕他跑掉吗?” 教室的走廊外,师晴看着亲自等候着的童菲儿,哑然失笑。 童菲儿不说话,只是透过窗户看着公孙瑾在教室里的侧脸。 就连下课后,公孙瑾去上厕所,她的眉头都会紧紧锁在一起,高度紧张地望向周围。 师晴见状,不禁莞尔。 “对待工作认真是好事,事必躬亲也是好事。” “但是你作为一个领导,也作为一个商人,谈生意的时候可不能表现得这么在意,不然和你谈判的对象会抬价的。” “比如现在,我知道你这么在意小瑾,就会在谈合同的时候,帮小瑾争取更好的条件。” 童菲儿闻言,紧锁的眉头舒展开来,展颜一笑。 “晴姨说笑了,我了解你的为人。” “而且,我也说过了,我会拿出最大的诚意。” 师晴看向楼下,见到了两个熟悉的身影,脸上的笑意更甚。看书溂 “那可说不准哦,你看。” 童菲儿顺着她的目光看去,眼睛眯了眯。 “鎏金的戴岚,北极光的猎头袁恺,真是不枉我亲至。” 当初这两个人也挖过师晴,可惜输给了童晓瑜的钞能力。 下课后,公孙瑾刚刚出门。 童菲儿就迫不及待地走上前,一把握住了他的手腕。 公孙瑾有些发懵,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她拽着朝着外面走去。 师晴微笑着跟在后面。 下楼的时候,童菲儿正好与戴岚和袁恺碰面。 “哎呀呀,今天天气真不错。” 童菲儿嘴角微扬。 戴岚和袁恺皆是一愣,脸色变得难堪起来。 “呵呵,竟然劳烦您亲自出马。” 袁恺干咳了两声,脸上堆着笑。 戴岚沉默着没有说话。 “小瑾,这两个人是来和你谈合作的。” 童菲儿松开了公孙瑾的手,指了指这两人。 “他们愿意支付高额的违约金挖你去他们的公司。” “你可以和他们谈一谈,不管他们给你什么条件。” “我给的待遇都会在他们给的基础上翻一倍。” 这番话,她说得云淡风轻,但魄力十足。 好像并不在担心公孙瑾会跟着他们走。 戴岚和袁恺脸色皆是一变。 后来的事就变得简单起来。 公孙瑾对谈商业合同这种事,并不感冒。 对合同里面的一些弯弯绕绕和坑也不了解。 所以谈判是师晴帮他处理的,她还特意带上了业内专业的律师。 鎏金和北极光给的条件确实是很丰厚的,但童菲儿给的条件,就连师晴也没法拒绝。 戴岚和袁恺都觉得童菲儿是疯了,为了拿下一个新人,竟然给这么优渥的条件。 这种亏本买卖,他们上头的人是断然不会做的。 所以最后,放在公孙瑾面前的,只剩下了一份修订后的合同。 “小瑾,首先我要向你道歉,之前因为那首《千千阕歌》,我说了一些让你不开心的话,是姐姐的错。” “我比你大不了几岁,以后在公司,你就喊我菲儿姐好了。” 童菲儿温和地笑着,放下了在公司里的架子。 师晴和她妈妈童晓瑜关系匪浅,公孙瑾倒也不讨厌她套近乎。 “莪没放在心上,菲儿姐。” “嗯,没想到小瑾这么厉害呢,你唱的那首千千阕歌,我很喜欢听,公司内部的人都对你赞不绝口。” “我也相信,假以时日,你一定可以达到,甚至超过你小姨的成就。” “这份合同你仔细看一下,还有异议的地方,尽管提。” 童菲儿笑容和煦,她今天穿的是一身白色的职业西装,裁剪得很贴身,在她身上尽显优雅。 公孙瑾看向师晴,见师晴点了点头,便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对了,菲儿姐,我有个同学,她想翻唱《千千阕歌》来着,我让她去找白金的部门商谈了。” 签完合同之后,公孙瑾突然想起来林惜君的事。 “嗯,我知道,是l·f的那个女团成员。” 童菲儿对这件事略有耳闻。 “我仔细听过她的歌,她唱歌底子很好,其实不太适合走女团偶像的路线。” “哦,说说你的想法。” 童菲儿上身微微前倾,来了些兴致。 从公孙瑾的角度,能看见她领口雪白的沟壑。 非礼勿视,公孙瑾移开了视线。 “她完全可以走实力派歌手这条路的,音域很广,气息和唱功都很不错。” “粤语音色也很好,唱粤语歌就很不错。” “如果能拿到一首好歌,是可以红起来的。” 童菲儿闻言,若有所思。 商谈结束后,公孙瑾回到了学校。 在回去的路上,童菲儿想了良久,还是打了个电话。 “林惜君,可以签下来。” 第51章 关于贫困生助学金 “唉,你听说了吗?我们专业昨天又有两个学姐签了鎏金当练习生呢。” “真的假的?” “当然是真的了,据说是一个已经出道的学长介绍她们去的。” 传媒学院,林惜君练完琴,独自离开琴房,身后是同学们的议论声。 每每听到练习生、出道、歌手这些字眼,她就有些不甘。 在传媒学院和计算机学院的联谊活动中,她翻唱的千千阕歌引来了台下热烈的掌声。 那个时候,她发现自己其实还是很喜欢舞台的。 但她已经没有机会再迈上去了。 和她同期的练习生都上了综艺,进了剧组,发了新歌。 只有她,无处可去。 想保持纯粹又不甘寂寞,想要灿烂又放不下身段。 校外商务街的街道偏冷,巨大的电子屏幕上播放着l·f队长孟嘉然的一段采访。 屏幕里的她光彩夺目,优雅动人。 面对嘉宾的提问,应对自如,谈笑风生。 她情商很高,说话滴水不漏,还非常风趣幽默。 而林惜君不爱交际,也常常接不上话。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是林惜君非常羡慕的那种人。 街边的商铺里,放着l·f的出道曲。 林惜君站在门口,一边听,一边回忆着自己当练习生时候的日子。 店里没有人认出她是那个女团的成员。 毕竟,分给她的歌词少得可怜。 听完了整首歌,她继续往前走,漫无目的。 电话铃声响了起来,她拿出手机,发现是一个陌生的号码。 “喂。” “您好,请问是林惜君小姐吗?” “嗯,我是。” “我是白金传媒的经纪人,请问您目前有签约经纪公司吗?” “没有。” 林惜君摇了摇头,神情有些恍惚。 “那您有兴趣来白金传媒一趟吗?我们秉承着友好合作,互惠双赢的原则,诚挚地邀请您合作。” 林惜君抿了抿嘴唇,深吸了一口气,还是吐出一个字:“好!” 她想在舞台上,唱一首只属于自己的歌,像千千阕歌那样的歌。 她还想看到那些可爱的粉丝们举着灯牌,呼唤她的名字。 她终归,还是不甘寂寞。 …… “通知你们都看了吗?辅导员在群里发了那个助学金申请表的相关要求。” 欧阳瑞说着,在助学金申请表格上仔细填写起来。 “助学金?” 唐福林玩着游戏,回过头看了他一眼。 “嗯,一年每人3000。” 欧阳瑞家庭条件不怎么好,上大学也是申请了贷款。 唐福林有些意动,想要申请,但是又有些犹豫,觉得不好意思。 “不要不好意思,班上好多有钱的都在申请。” 欧阳瑞淡淡地道,递过去一张申请表格。 “林辉,公孙瑾,你们打算申请吗?” 唐福林转而去问他们。 “不差那点钱。” 林辉懒散地道。 “不了,也许有些人比我更需要这笔钱。” 公孙瑾摇了摇头。 关于大学里的助学金,一直争议颇多。 有家庭富裕的学生拿到了助学金挥霍享乐的。 也有穷困生拿到了助学金去买苹果手机和aj攀比的。 反正,助学金对很多大学来说,都是上面分发下来的指标,人数够了就行。 秉承着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的原则,申请助学金的大多家庭条件都不错。 有些贫困的学生反而不好意思申请。 如果名额足够,家庭条件不错的学生去申请,好像也无可厚非。 来上大学的,好像也不差那几千块钱。 但公孙瑾总是在想,这万一真的有哪个学生很缺这几千块钱呢? 总有些人会过得比他还艰难,所以他从来不去申请助学金。 女生宿舍那边,整体情况也大差不差。 易凯蒂和庄晓梦没有申请,刘婷家庭有点困难,家里还有个上学的弟弟,起初申请的时候还有些犹豫。 “你说,要是家里比我更穷的同学没有分到这笔钱,那该怎么办啊?” “不要担心这么多,先照顾自己。” 经过易凯蒂的劝说,她还是提交了一份。 “雪彤,你家条件不是挺好的吗?” 看着王雪彤的申请表,易凯蒂小声嘟囔着。 王雪彤用的是最新款的苹果手机,化妆品和衣服也很多,三天两头就去菜鸟驿站拿包裹。 “有好多条件比我好的都在申请,我为什么不能申请?申不申请是我的事,批不批准是上面的事。” 王雪彤用迪奥的口红补着妆,理所当然地道。 隔壁宿舍里,钟苓子和胡静两人同时申请了。 申请表交给寝室长之后,再由寝室长交给班委。 艾舒雨拿着胡静和钟苓子的申请表,大致看了一下。 前往班委宿舍的时候,她在门口顿了片刻,然后将钟苓子的那一份申请表揉成团,藏在了口袋里。 “咚咚咚!” “谁呀?” “这是我们宿舍的助学金申请表。” “只有一份吗?” 班委看着她递过来的胡静的申请表,有些意外。 “嗯。” 艾舒雨转身离开,在经过垃圾桶的时候,将口袋里装着的纸团扔了进去。 庄晓梦这时在走廊的热水器里打水,经过拐角时正好看到了这一幕。 不过她也没有多想。 朝着宿舍走去的时候,她脚步顿了顿。 想起了之前她们宿舍里关于钟苓子偷东西的传闻。 对于钟苓子,她了解不多,所以也不知道传闻真假。 不过,她倒是听同学说过,钟苓子是在做酒驻唱,还给淘宝网店当模特拍摄服装照片。 穷不穷不知道,但钟苓子肯定是很看重钱的。 她们宿舍里那个胡静家庭条件挺差的,她也有所耳闻。 按理说,不应该只有一份申请表。 庄晓梦想了想,愈发觉得好奇,转身朝着那个垃圾桶走去,小心取出了那个纸团。 揉得皱巴巴的纸摊开之后,钟苓子三个字清晰可见。 “唉,女生之间的关系,真是可怕。” 庄晓梦叹了叹气,将这张纸团收好,去了一趟钟苓子的宿舍。 “钟苓子在吗?” 开门的是林娜。 “不在,她背着吉他出门了。” 艾舒雨用笔记本做着ppt,回眸看了她一眼。 “你找她有事?” “没什么。” 庄晓梦摇了摇头,转身离开。 零点酒,钟苓子唱完了歌,结了日薪。 从在这里工作开始,她每天都会唱一遍千千阕歌。 公孙瑾依然没有来。 那一天他会出现在这里,或许只是一个意外。 这个意外很美丽,但钟苓子想见他,又不想见他。 她想在唱歌的时候,这个男孩子能看着她,为她鼓掌。 不想见他,是因为她觉得经常去酒的男孩子,都不怎么好。 无所谓啦,她会把这首歌一直唱下去的。 没有听众也没关系。 她像往常一样来到包子铺,买了两个青菜包和咸菜包。 “有了那笔钱,应该可以缓解一点压力。” 她轻轻咳了咳。 “新书目前的订阅不错,下个月稿费应该不少。” 钟苓子这样想起,心情略微好了一些。 这些天她和室友都没怎么说话。 发生那件事之后,另外三个人就刻意疏远了她,她就像被孤立了一般。 如果她是个日本轻小说里的女主,在被孤立后应该就会哭泣。 岛国女孩子认为被孤立是一种很可怕的事,钟苓子对此觉得很奇怪。 为什么被孤立就要难过? 世界是自己的,和他人毫无关系。 经过那家披萨店的时候,她有些犹豫,想着要不要去买一次披萨。 “算了,一份七十几,够你吃几天了。” 她背着吉他正准备离开,恰好碰到了来这边买披萨的公孙瑾。 “嗨!” 不冷不热地打了招呼,她就平静地走开。 说实话,她有一点想从公孙瑾那里蹭一块披萨。 但知道公孙瑾是特意走了这么远的路,来给那个女孩子买披萨之后,她就不想蹭了。 那是属于别人的幸福,跟她无关。 幸福只能靠自己去创造,不能靠别人施舍。 花坛里,庄晓梦和公孙瑾在老地方碰面。 除了披萨,公孙瑾还买了蛋挞和意面。 两个人吃,绰绰有余了。 “对了,给你看下这个。” 庄晓梦将钟苓子的那张助学金申请表递了过去。 “这是什么?” “你们班钟苓子的助学金申请表,她在宿舍里好像不怎么受待见。” “我看见有人把这个扔进垃圾桶了。” 庄晓梦压低了声音,小声说道。 “我知道了,我来处理。” 公孙瑾接过了这张揉得皱巴巴的申请表。 “你想怎么处理?” “我室友就在管这个,我想从他那里要一张申请表,帮她重新弄一份。” 公孙瑾淡淡地道。 “你和她挺熟?” 庄晓梦试探着问道。 “不算熟,那天我去酒,正好看到她在做驻唱歌手。” “她家庭条件貌似不怎么好。” 公孙瑾说着,情不自禁地想起了昨晚。 她对他说:“可以给我一块披萨吗?我现在好饿。” “你什么时候去酒了?” 庄晓梦闻言,一下子就炸了,伸出粉拳捶打了一下公孙瑾的胳膊。 “跟着林辉一起去的。” 公孙瑾有些意外,没料到她会这么大反应。 “不许去!以后不许去酒!” 庄晓梦板着脸,很是严肃地道。 “哼,去酒的都是些不三不四的人,别以为我不知道。” “去酒的男的,一个个都是想约女生去开房的。”看书喇 “你跟着林辉那种衣冠禽兽,迟早要被他带坏!” 庄晓梦板着小脸,越说越生气。 “好好好,我以后不去。” “我本来也没打算去的,也不喜欢喝酒,到那里就喝了杯橙汁。” 公孙瑾举手做出投降状。 庄晓梦闻言,语气这才缓和了一些。 “不行,我得告诉我妈,让她说你一顿。” 庄晓梦嘟着嘴,开始给师晴打电话告状,俨然一副姐姐的样子。 公孙瑾坐在一旁,听着师晴的说教,一脸无奈。 晚上,公孙瑾回到宿舍,问欧阳瑞要了一张助学金申请表,然后根据钟苓子填在上面的信息抄写起来。 “父母离异么?跟着爷爷奶奶生活,家里有个妹妹还在上学。” 大致扫了一眼,公孙瑾一边写,一边在脑海中回忆着钟苓子的模样。 这个带着刺的女孩子,生活应该也很艰难。 “钟苓子的?” 欧阳瑞接过申请表,有些诧异地看着他。 “她那边遇到了一点问题,不方便说。” 公孙瑾没有细说。 “哦。” 欧阳瑞将申请表收好,没有多问。 “福林,你的呢?” “莪?我不打算弄了,我觉得我兼职也可以的。” 唐福林讪讪笑了笑。 材料上交之后,辅导员让各个宿舍里选一个人出来,根据列出的各项指标来给提交的所有学生打分,筛选出最合适的名单。 203宿舍里选出来的人是公孙瑾。 “公孙瑾。” 公孙瑾准备动身去综合楼的时候,唐福林突然叫住了他。 “怎么了?” “哪个……你可不可以给王雪彤打分高一点。” 唐福林左右看了看,红着脸凑过来。 “她是孤儿,父母双亡,爷爷还有胃癌,上大学的学费都是奶奶捡垃圾凑的,生活非常困难。” “啊?” 公孙瑾一脸问号。 “真的,她条件很不好。” “我会客观公正地去打分,如果她家条件不好,我会打分很高的。” 公孙瑾平静地道。 “谢谢。” 唐福林乐呵呵地傻笑起来,又赶忙拿起手机和王雪彤聊天。 王雪彤昨晚和他聊了一会儿,说她也想要申请一分助学金。 唐福林听了很是心疼,还真的信了,于是自己放弃了助学金。 综二五零三,各个宿舍都来了一个人。 为保证公平,这些人都没有申请助学金。 分发给他们的申请表也都是错开的,没有同宿舍的人。 辅导员下发了一张文件,里面标注了助学金发放的一些评定指标。 公孙瑾需要根据这张文件,来给申请人打分。 分越高,评选上的概率就越高。 比如里面有一小项,是申请人手机的价位是否超过5000元,如果是,那这一项就会判0分。 还有的指标是身上穿的衣服价位,出入ktv和高档消费场所的次数,以及平时旷课早退的次数。 男女生宿舍是错开的,公孙瑾正好分到了钟苓子和王雪彤的。 看到了公孙瑾桌上的那一张钟苓子的申请表后,艾舒雨眉头挑了挑,突然有些心慌。 公孙瑾将她的表情尽收眼底,不动声色。 “王雪彤用的是最新款的iphone,价格多少来着?反正不止5000。” 公孙瑾仔细回想了一下,直接在这一小项打了零分。 “衣服价位,她那天穿的卫衣是华努天伦的。” “零分。” “如果我没记错,她好像还有个香奈儿的包。” “零分。” “旅游的次数?她空间里还有去三亚旅游的照片。” “零分。” 公孙瑾判了好多项,全是零分。 看着王雪彤申请说明上写着的“父母双亡”,不禁有些同情她的父母。 在给钟苓子打分的时候,他“人性化”了很多。 那天钟苓子晚饭就吃了几个包子,他都看在眼里。 钟苓子不知道,这个世界上,会有一些相识但并不相熟的人,小心翼翼地保护着她的脆弱。 第52章 钟苓子的家庭 “评上了吗?” 看着辅导员发来的消息,钟苓子有些欣慰。 综合楼五零三,辅导员熊妍的办公室。 走到门口的时候,她惊鸿一瞥,恰好看见了两个学生会的女生。 在看到一个女生的面容后,钟苓子脸色微变,准备转身就走。 “钟苓子,过来。” 辅导员看到了门后站着的她,出声喊道。 那两个学生会的女生听到了她的名字,回眸望去。 其中有一个女孩的脸色一下子就垮了下来,忍不住翻了翻白眼。 正在帮辅导员整理文件的艾舒雨看了看门外的钟苓子,脸色有些不自然。 钟苓子暗叫倒霉,有些不情愿地朝着办公室里面走去。 在经过那两个学生会的女生身边时,她如芒在背。 王露和张雯,算是她在这个学校里最不想看到的两个人。 尤其是王露,在看到她的时候,她目光有些躲闪,想立刻逃得远远的。 “钟苓子,助学金你评上了,但是还需要居委会的文件,要找居委会准备材料和盖章。” “这次周末放假你回家准备一下啊,程序还是要走的。” “另外,你的着装打扮,还是注意点。” 熊妍拨了拨她的头发,看着她戴着的美瞳,还有耳朵上的耳钉。 “嗯,我知道了。” 看着辅导员手中那份申请书上截然不同的字迹,钟苓子心里有些疑惑。 那是钢笔字,很潇洒飘逸的行书,字体遒劲,笔锋锋利。 她用的是中性笔,字迹也没这么好看。 “这份申请书……” “有问题吗?” “没,没什么。” 钟苓子摇了摇头,欲言又止。 “你字挺漂亮的。” 看着申请书的钢笔字,辅导员微微一笑。 “公孙瑾给你评的分,他还特意跟我说了一些你的情况,说你一直在做兼职,生活很节俭。” 钟苓子闻言,心里有了些异样的感受。 “我想问一下你父母的情况,你父母……” 熊妍说着,试探着看向她。 “离婚了。” “那你是跟着爸爸还是妈妈?” “都没有,他们各自有了新的家庭,我和妹妹,都是跟着爷爷奶奶一起生活。” 钟苓子说到这里,王露侧目迅速看了她一眼,又收回了视线。 “哦。” 熊妍闻言,有些感慨地叹息一声。 “那你这次回去千万别忘了,居委会的盖章不能少的。” 辅导员的声音温和了许多。 “嗯,我知道了,谢谢辅导员。” 熊妍交代完该说的事之后,钟苓子赶忙出了办公室,连一秒都不想多待。 下楼的时候也很快,像是在仓皇逃窜一般。 直到远离了综合楼,她的脚步这才慢下来,开始大口喘气。 出办公室后,艾舒雨和学生会的王露开始闲聊。 “她爸妈都不管她了吗?” 王露不知怎么的,突然提起和钟苓子有关的话题。 “不清楚,我和她是室友,但是不怎么熟。” 艾舒雨笑了笑。 “总感觉这人性格挺孤僻,跟她说话都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 “受家庭影响比较大。” 张雯淡淡笑着。 “她妈是婚内出轨才和她爸离婚的。” “你怎么知道?” 艾舒雨有些诧异。 “我们俩是她高中同学,这件事当时在我们学校闹得人尽皆知。” 张雯说着,看了一眼王露。 “她妈妈给人当小三,傍上了个大款呢。” 王露闻言,皱了皱眉,有些不满地看了她一眼。 “别说了。” 张雯笑而不语。 艾舒雨若有所思。 周五上午上完课,钟苓子就乘上公交去了车站,坐动车回了鹦鹉洲。 大学生的学生证还是挺好用的,一去一回可以省不少车票钱。 公孙瑾周末是不打算回家的,前世的时候就喜欢待在学校。 但是庄晓梦说已经给他买好了车票。 “帮我拎一下行李箱(卖萌)” 公孙瑾只得收拾好东西前往校门口同她会合。 两人一见面,庄晓梦就笑吟吟地将自己的行李箱递给了公孙瑾,然后长舒了一口气,脚步轻快。 校外的公交车站台边,恰好钟苓子也在。 看着公孙瑾帮庄晓梦拎着行李箱,两人并肩走着。 钟苓子和他对视了一眼,微微点头,然后收回了视线。 两人之间并没有什么话讲。 学生们用公交卡依次刷卡上车。 人很多,再加上行李箱,公交车上就特别挤。 “你往那里面站。” 公孙瑾说着,让庄晓梦站在了离一帮女生比较近的地方,然后用自己的身体护住了她,将胳膊杵在她身边的栏杆上,防止她跌倒。 庄晓梦微微笑着,又拿出耳机,将其中一只塞到了他耳朵里。看书喇 然后又从包包里拿出来一根牛奶棒棒糖,撕开糖衣,递到公孙瑾的嘴边。 “啊~” 公孙瑾刚刚张开嘴,她就嬉笑着将棒棒糖收回,目露狡黠。 “欸嘿,不给~” 公孙瑾没好气地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 过了一会儿,她又递过去一根。 “喏~” 公孙瑾侧目看着她,少女笑吟吟地,眼眸弯弯的,好似新月。 嘴里叼着棒棒糖,一侧的腮帮子微微鼓起,很是可爱。 窗外的阳光正好,透过窗格照在她的头发上。 几绺发丝搭在她的耳鬓,像是袅娜的杨柳,白皙的皮肤被照耀得仿佛透明。 公孙瑾接过棒棒糖,撕开糖衣。 入口的时候,一股浓郁的奶香味就包裹了味蕾,甜得有些腻人。 耳机里放的是纯音乐,是一首公孙瑾没有听过的钢琴曲。 带着明显的浪漫派音乐风格,安谧恬静,和肖邦的降e大调夜曲类似。 钟苓子蜷缩在座位上,安静地睡着觉,身边一有人走动,就赶忙睁开眼。 像是缺乏安全感的野猫,警惕性很强。 郊区前往车站的路有些漫长,道路两旁是绵延的山。 每一次离开学校,公孙瑾都会有一种隐居山林的野人出山的感觉。 路上偶尔有些颠簸,车身摇摇晃晃的。 带动着庄晓梦的身子往公孙瑾怀里撞。 庄晓梦脸颊微醺,心也好像跟着在撞一样。 公孙瑾身上有一种很清新的味道,衣服洗涤得很干净。 凑近他的头发和皮肤时,就能闻到那股冷冽的气息,像是冬日里凛然的雪松。 “有点热,外套有点厚。” 正午的阳光有些毒辣,公孙瑾将领口束缚着的纽扣解开。 庄晓梦下意识地侧过脸,往他的脖颈处瞟。 看到了那精致的锁骨轮廓,俏脸微微泛起绯红。 “吸溜~” 她吮了吮棒棒糖,目光游离不定。 又一次侧目试图偷瞄的时候,恰好迎上了公孙瑾的眼睛。 “你老看我这里干嘛?” 公孙瑾觉得挺纳闷的。 “谁……谁看你了?自作多情。” 庄晓梦的脸一下子烧到了耳根,赶忙别开视线。 “衣服都不好好穿,跟个流氓似的。” 她小声嘀咕着,轻轻在公孙瑾脚上踩了一下。 忽然之间,一个蹬着三轮车收破烂的老头突然在路中间变道掉头。 司机猝不及防,赶忙一个急刹,大巴的车轮在柏油路上剧烈摩擦起来。 车上摆放着的行李箱像多米诺骨牌似的,整齐地往前滑倒。 伴随着一小阵惊呼声,车上站着的学生受惯性影响同时往前倾。 庄晓梦脚下失去平衡,一下子倒向了公孙瑾怀里。 公孙瑾赶忙伸手揽住她的背,一手握紧了车厢里的握杆,稳住脚下。 司机瞪着眼,牙都要咬碎了,手背的青筋都要暴起。 眼看着离那个收破烂的老头越来越近,慌得厉害。 最后大巴在离三轮车不到半米的地方停了下来,司机如释重负,然后破口大骂起来。 “老东西,要死赶紧死!别来路上害人!” 老头踩着三轮车离开的时候,还对着大巴吐口水,嘴里还气势汹汹地叫嚷着“日你姆妈”。 “呼~还好没事。” 车上的学生们仍旧感到心有余悸。 司机也放慢了速度,让本来漫长的车程变得更加漫长。 唔~ 庄晓梦的侧脸还贴在了公孙瑾的胸膛。 那张白皙的脸颊刷地一下变红,像是煮熟了的螃蟹。 砰!砰! 心跳得很快很快,像是有练习生在以一个鬼畜的速度拍打着篮球。 他胸口的温度很暖,像被阳光晒过的棉被。 庄晓梦僵硬了两秒,猛地抬起头。 砰! “嘶~啊!” 公孙瑾被她磕到了下巴,嘴里还叼着棒棒糖,一下子咬到了舌头,疼得五官都皱在了一起。 “嗷!” 庄晓梦捂着头,也疼得不轻。 “啊,摸摸。” 公孙瑾见状,赶忙伸手揉了揉她的头。 庄晓梦没好气地看了他一眼,被他摸着头的时候,呆在原地一动不动。 像是一只任性的野猫被捏住了后颈皮,动弹不得。 她今天出门洗过头发了,公孙瑾能嗅到指尖残留着的淡淡薄荷清香。 “好了,别靠在我身上了,好多人看着呢。” 公孙瑾凑到她耳边小声说道。 被车上其他人看着,多少有些不自在。 庄晓梦闻言,缓缓从他怀里脱身。 心还是跳得厉害,像是有一只小鹿在怀里不安分地拱着。 抵达火车站,过安检,检票候车。 在动车上返程的时候,庄晓梦闭着眼开始睡觉,没一会儿就把脑袋压在了公孙瑾肩上。 她的头发撩在公孙瑾的脖颈处,有些痒痒的。 不知道是皮肤痒,还是心里痒。 下车后,庄晓梦怕他肩膀发酸,象征性地伸出粉拳帮他捶打了几下。 有点关心,但是不多。 下午放学时间,婵海区第一小学,钟苓子来到校外,安静地等候着。 校外聚集了许多前来接送孩子放学的家长。 有年纪大些的爷爷奶奶,还有事业有成的中年人。 校门前各种档次的车都有,挤得水泄不通。 钟苓子并不羡慕那些有家长接送的孩子,但是妹妹会羡慕。 所以,她会扮演家长的角色来接她放学。 今天来接妹妹放学的人,还有公孙瑾。 以前接庄小鱼放学的角色是庄晓梦,现在公孙瑾来了,她才不想去接臭妹妹呢。 “你也在?” 在人群中看到了那个熟悉的金色波波头,公孙瑾走过去打了个招呼,不禁有些惊讶。 钟苓子回眸看着他,略微有些错愕。 “嗯,我来接我妹妹放学。” “我也是。” 公孙瑾微微颔首。 “是吗?你也有妹妹,真巧。” “嗯,小丫头听话的时候还是很可爱的,但大多时候都不怎么听话。” 公孙瑾如是说道。 “呵呵,我妹妹倒是还好。” 钟苓子提起妹妹,笑容就变得很温柔。 …… 三年六班,体育课。 孩子们自由休息活动的时间。 操场上,小孩子们单脚跳着,另一脚用手扳成三角状,用膝盖去顶对方,若对方双脚落地,或者被顶翻,则获得胜利。 这种游戏叫做斗鸡,也叫撞拐子。 “哈!哈!哈!” 一男一女在众多人的围观下,玩着斗鸡,气势汹汹,时不时地发出大吼。 这两个是班上的斗鸡王,现在正在争夺最后的冠军。 “斗鸡王,我当定了!” 比斗的时候,那男生看着对面的女孩子,得意洋洋。 又一次交锋的时候,那女生目露狡黠,突然耍诈就是一脚,大吼道:“八门遁甲!夜凯!” 男生被一脚踹翻在地,摔了个屁股墩。 周围有小男生跟着附和:“我宇智波斑愿称你为最强!” “钟姝儿,你赖皮!” 男生瞪大了眼睛,一脸不服气,从地上站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灰。 “哈哈哈哈,兵不厌诈!” 钟姝儿小手叉腰,得意地大笑起来。 这是个很有灵气,也很有野性的小姑娘。 留着齐耳的短发,眼角有一颗泪痣,笑起来的时候会露出一颗尖尖的虎牙。 “不许赖皮,再来比!” “略略略,我才不和你比呢!” 钟姝儿俏皮地吐着舌头,扮了个鬼脸,蹦蹦跳跳地去找自己的好朋友玩了。 “宇宙奇迹光线!” 庄小鱼脆生生地喊着,对准两个扮演怪兽的小朋友,双手摆出奥特曼发射光线的架势,嘴里还模拟着声音。 “滋~” “啊!我死了。” 其中一个小男生吐出舌头,翻了个白眼,倒在了地上。 还有一个小男生则张牙舞爪地往这边走过来。 “不对!王子卓!我刚刚放绝招了。你是怪兽,已经爆炸了。” 庄小鱼气得直跺小脚。 “我是宇宙恐龙杰顿,可以反弹光线。” 小男生理直气壮地道。 “啊这……” 庄小鱼摸了摸头,不知道该怎么反驳。 “这是无敌的奥特手镯,给你啦!” 钟姝儿小跑着过来,娇声呼喊道。 “谢谢你,泰罗!” 喜欢奥特曼的小朋友还是蛮多的,钟姝儿和庄小鱼算是最能聊得来的。 当然了,前提是不谈起赛罗和欧布谁更厉害。 放学铃声响起,操场上的小朋友们一哄而散。 庄小鱼背着粉色的书包,很乖巧地走着。 一旁的钟姝儿蹦蹦跳跳,活力十足。 校门打开,放学潮中的孩子们鱼贯而出。 公孙瑾站在门口,翘首以盼,呼喊着妹妹的名字。 “鱼鱼!” “哥哥!” 庄小鱼发现今天来接她的是哥哥,开心得不得了,迈着小萝卜腿赶紧跑了过去,一头栽进他的怀里,轻轻磨蹭了一番。 钟姝儿和钟苓子这边倒是没这么亲昵。 钟姝儿只是牵着钟苓子的手,对着庄小鱼吐舌头。 “这么大人了还要哥哥抱,羞羞脸。” 庄小鱼红着脸,把脑袋埋进了公孙瑾怀里。 “这是你妹妹吗?” 公孙瑾看了看钟姝儿,又看向钟苓子。 “嗯,她性格随我。” 钟苓子淡淡地道。 “挺可爱的。” 公孙瑾微微笑着。 钟姝儿在钟苓子的背后,探出头来去看这个好看的大哥哥,又悄悄观察姐姐的反应。 小小的眼睛里满是大大的疑惑。 第53章 外婆 回家的路上,公孙瑾牵着庄小鱼的小手,背着她粉色书包。 “哥哥……” 庄小鱼停下来不走了,拽了拽公孙瑾的袖子。 “怎么了?” 公孙瑾低头看着她。 庄小鱼舔了舔嘴角,看了看路边卖着羊肉串的小摊,又看看公孙瑾。 “妈妈不让你吃这个啊。” “哥哥不告诉妈妈就好了啊。” 庄小鱼脆生生地道。 听着两人的对话,走在一旁的钟姝儿目光有些黯然,钟苓子神色如常,只是握紧了妹妹的手。 “行,就知道你想吃。” 公孙瑾捏了捏这丫头的小脸。 “嘻嘻。” 庄小鱼眯着眼,娇憨地笑了笑。 看着公孙瑾去了烧烤摊边上买羊肉串。 钟姝儿悄悄咽了咽口水,往那边看了看,又生怕被姐姐发现,赶忙收回目光。 小孩子的心思是藏不住的,钟苓子见妹妹走得越来越慢,轻声问道:“你也想吃?” 钟姝儿将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眼睛却时不时往小摊那里瞟。 “没事的,姐姐有钱。” 钟苓子摸了摸妹妹的头发。 “可是,姐姐赚钱很辛苦的。” 钟姝儿嘟着嘴,有些忸怩。 “没有,不辛苦的。” 钟苓子冷淡的面容有了一丝很浅的笑意。 妹妹身上的衣服都很旧了,背后还有些灰,她伸手掸了掸。 “在学校里和人打架了?” “不是,是斗鸡。” 钟姝儿笑着,露出小小的虎牙。 “你还玩斗鸡呢?” 钟苓子哑然失笑。 “姝儿,我给爷爷奶奶寄钱过来了的,让他们给你们买衣服,奶奶没有给你买衣服吗?” 钟姝儿摇头。 “没有吗?” 钟苓子有些诧异。 她写网文一个月也能赚几千块,偶尔打赏多一点,一个月还能赚上万。 要不然她也没法靠自己养活妹妹,负担上两个人的学费。 在酒做驻唱之后,收入也算不错。 寄回来的余钱还是有的,应该不至于这么拮据。 “我回去问问她。” 钟苓子声音冷了下来,有些失望。 公孙瑾买完了羊肉串回来,递给了庄小鱼。 “哥哥,我可不可以分一半给姝儿?” 没等公孙瑾开口,她就继续说道:“钟姝儿很讲义气呢,学校有些男生特别讨厌,她会帮我打跑。” “当然可以了。” 公孙瑾轻轻拍了拍她的脑袋。 “好!” 庄小鱼小跑着来到钟姝儿面前,仔细数了数,分了一半的羊肉串递到了钟姝儿面前。 “给!姝儿。” 钟姝儿有些犹豫,看了看姐姐,又看了看面前的羊肉串,抿了抿嘴。 “收下,快谢谢她。” 钟苓子笑了笑。 “小鱼,谢谢。” “不用谢啦,我们是好朋友嘛。” 庄小鱼凑过去,亲昵将脸和她贴在了一起。 钟苓子走到公孙瑾面前,很是认真地看着他。 “多少钱,我转给你。” “小孩子之间的友谊,不必这么较真。” 公孙瑾说完,钟苓子仍旧看着她,眼睛满是执着的光。 “行。” 公孙瑾拗不过她,只好接受了转账。 “姐姐,你也吃。” 钟姝儿将烤串递到了钟苓子嘴边。 “不了,姐姐嘴里起泡了,不能吃辣的。” 钟苓子摇了摇头,伸手理了理她的头发。 走过一个分岔路口的时候,两个小朋友挥手告别。 公孙瑾也和钟苓子告别。 告别的时候不言不语,只有一个眼神。 钟苓子的家在城中村里的一个筒子楼,房租是400块钱一个月。 一眼望去,到处都是成排的破旧筒子楼,甚至还有露天的旱厕。 臭烘烘的垃圾堆里,满是苍蝇和蚊虫。 地表泛着黑色的恶臭水流,下水道肯定又堵塞了。 道路两旁的路灯,也已经年久失修,蒙上了厚厚的灰尘。 她走进阴暗又窄小的巷子,找到自己家所在的楼栋,进了六楼的楼梯。 墙壁上被人用记号笔写满了各种推销的电话号码,还有贴着的小广告。 老旧的楼梯房没有电梯,上下不太方便。 房子在顶楼,因为顶楼的房租便宜一些。 到家之后,钟苓子打开旧冰箱,只找到一些焉了的空心菜叶。 “怎么连个鸡蛋都没有,你每天就吃这个?” 钟姝儿耷拉着脑袋不说话。 “姝儿,姐姐给家里寄过来不少钱,怎么你就吃这个?” 钟姝儿仍旧沉默着,在家里的时候,她没有一丁点在学校里的灵气和生气。 木讷、呆板。 “姐姐,喝牛奶。” 钟姝儿拿出了两盒牛奶递过去。 钟苓子看了看生产日期,眉头一皱。 “都过期了,不能喝。” “这牛奶是哪买的?” “奶奶拿回来的。” 钟姝儿弱弱地道。 “别喝,都扔了。” 钟苓子将剩下的牛奶全部扔到了楼道里垃圾通道。 “爷爷奶奶呢?” “爷爷腿脚不好,爬不了楼梯,回乡下了。” “奶奶应该在打牌。” 钟姝儿小声嘟囔着。 钟苓子闻言,深吸了一口气,从厨房里抄起菜刀,然后直奔楼下。 没一会儿,老旧小区的一家麻将馆里,就响起了阵阵尖叫和怒骂。 “我寄回来的钱,你就是这么糟蹋的?” 钟苓子一把将牌桌掀翻,麻将撒了一地。 “你每天都在给姝儿吃些什么?” “我辛辛苦苦打工赚的钱,你不是贴给了你小儿子,就是拿来打麻将。” “你还是人吗?哪有你这样重男轻女的?” 钟苓子眼睛通红,拿着菜刀,指着老妪的鼻子呵斥着。 “你知不知道,我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在外面打工,受了多少委屈?别人欺负我,都没有人给我撑腰。” “贱不贱呐?你把吃穿用度的东西都给了他,人家理你吗?” “你这么喜欢你小儿子,你就去他那里啊!你看他要你这个妈吗?” 围观的群众逐渐多了起来,她就这样,在一帮人或好奇,或不解,或奚落,或同情的目光中和这个老人掀起了骂战。 用一种她过往最看不起的,泼妇骂街的方式,在这里歇斯底里。 楼上听到了动静的人纷纷打开窗。 他们自己家是没有热闹的,于是只能看着别人家的热闹。 老两口是农村人,骨子里有一种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的思想。 始终觉得女儿都是赔钱货,是要嫁给别人家的人。 钟姝儿和钟苓子的名字,就寄托着他们的期盼。 钟苓子的妈妈婚内出轨,有相当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公公婆婆嫌弃她生的两个女儿。 他们始终觉得是儿媳妇的肚子不争气,生不出来他们想要的孙子。 “看你这打扮,跟在外面夜场里站台的小姐一样。” “跟你那个给人当三的妈一个德行。” “鬼晓得你在外面搞的钱是怎样弄来的?” 老妪涨红了脸,开始对着钟苓子指责。 “我告诉你!我赚的一分钱,都绝对干干净净!清清白白!” “我一没偷二没抢!三没有靠男人!全是靠我自己双手挣的钱,我没有对不起任何人!” 当着这么多的人,被人指责是个不检点的女孩,而且这个人还偏偏是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奶奶。 钟苓子气得浑身发抖,眼眶通红,握刀的手不停颤抖着。 那个当小三的妈妈,是她最不愿意提起的痛处。 因为她,钟苓子的整个青春,都在别人的奚落和嘲讽中度过。 那是一道好不了的伤疤,每时每刻都流着血。 每一次她以为可以忘了妈妈好好生活,总会有人过来提醒她。 “你的妈妈,是个破坏别人家庭的第三者。” 这是她想要努力遗忘,努力隐藏起来的一种东西。看书溂 就像隐藏一种残疾。 或者说,是古代的囚犯想要努力抹去的,刻在脸上的刺青。 那刺青让她倍感屈辱,成了她一切自卑的根源。 让她自卑的,不是出生寒微。 而是这种比贫穷更可怕的东西,它牢牢粘附在她的身上,如附骨之蛆一般。 她妈妈是给人当小三的。 那是钟苓子最鄙夷,最痛恨的一类人。 出轨的女人在她眼里就和风尘女子一样下贱。 她决不允许自己成为这样的人。 最让她感到难过的,不是这个奶奶对她的冷漠。 而是她竟然质疑她作为一个女孩子一直以来坚守着的信条。 迎着周围那些异样的眼神,她眼眶里有眼泪在打着转,却就是倔强地不肯落下。 不许哭……不许哭……不许哭…… 钟苓子一遍又一遍地在心中默念着。 眼泪是最珍贵的东西,只能留给最深刻的悲伤和最完满的幸福。 她绝对不会在别人践踏她尊严的时候流下眼泪。 绝对不会。 “你滚,去找你儿子。” 钟苓子声音嘶哑着,回到了出租的屋子里。 将老妪的行李和衣服一件又一件扔出了门外。 钟姝儿在旁边看着她,轻轻抹着眼睛。 “我以后再来找你,我跟你姓。” 老妪收拾着自己的东西,在门外骂了两个多小时,各种难听的话不堪入耳。 很难让人相信,这竟然是奶奶和孙女之间的对话。 钟苓子坐在床上,呼吸时整个人都在颤抖,肺叶像是老旧的风箱,呼呼往外漏着风。 晚上,她特意叫了开锁公司的人来这里换了一把新锁。 “姐姐,奶奶也不要我们了吗?” 钟姝儿坐在她的身旁,小手拽着她的胳膊。 “嗯。” 钟苓子轻轻应了一声,低垂着眼帘,咽喉和肺腔泛起阵阵疼痛。 “那会不会有一天,你也不要我了?” 钟姝儿看着她,目露胆怯,像是走失了的一只小鹿。 “不会的,我说过了,我不会不要你的。” 钟苓子将妹妹抱住,轻轻拍着她的背,将下巴抵在她的额头上。 父母离婚的那一天,她看着那个男人毅然决然地拖着行李箱,离开了那个冗长的弄堂。 她在他的背后喊着爸爸,让他不要走。 那个男人连头都没有回过。 从那时候起,她就知道,这个世界上谁都是靠不住的。 靠山山倒,靠人人倒,最后只能靠自己。 他们都不要妹妹,如果她也不要。 那妹妹该怎么生存呢? 第二天清早,钟苓子带着钟姝儿,坐上了一趟去乡下的车。 “姐姐,我们要去哪里啊?” “去乡下,外婆家。” “可是外婆好凶的,莪们不去外婆家好不好?” 钟姝儿有些害怕。 “我们就去看看,如果外婆不欢迎,我们就走。” 钟苓子安慰道。 她印象中的外婆对她们姐妹俩的态度不冷不热,总是面无表情。 或者说,外婆对谁都这样。 钟苓子记忆里,那个老婆婆很少笑,钟姝儿也很怕她。 梧桐川,南方的某个不知名的农村小镇。 进村的路是从田野上踩出来的小径,下过雨后总是一片泥泞。 小车总是开不进去,轮子准会陷进地里,行人走一趟,鞋上就要多一斤泥。 低矮的平房成排地坐落在河岸边,烟囱里升起寥寥炊烟,天上的云在风中徜徉。 今天这个与世隔绝的村庄,来了两个陌生的旅客。 钟苓子走在村落的路口,四处张望。 村子里有些人家用宅基地修了两层的楼房。 远远地看去,能从那些一望无际的原野上,满是划分成一个个整齐的方块,种着小麦和油菜的农田。 “好几年了。” 她颇有些感慨,牵着妹妹的手,沿着田埂上的小路走去。 偶尔可以看见扛着锄头,戴着草帽务农的老人,佝偻着背,光着脚走在小路上。 穿过小路,面前豁然开朗,姐妹俩进了一座几十户人家的小村庄里。 在一座楼房前,有一个老妇人坐在门前,削着马蹄。 钟姝儿远远地看着,就缩到了钟苓子的背后。 “没事的。” 钟苓子摸了摸她的脑袋,带着妹妹走了过去。 “外婆。” 钟苓子今天穿的很规矩,没有打耳钉,也没有戴美瞳,素颜出面,衣服也很朴素。 因为外婆不喜欢那些装束。 老人抬起头来看了她一眼,似乎有些惊讶,久久无言。 “叫外婆。” 钟苓子摇了摇钟姝儿的胳膊。 “外婆!” 钟姝儿怯生生地道。 外婆不说话,只是点了点头,低下头削着马蹄。 她的手很利索,刀很快,削掉的皮连着不断很是好看。 盛满清水的盆子里满是雪白的马蹄。 “好几年没见了,给您带了些礼物。” 钟苓子率先打破了沉默,将一些水果和罐头放到了她面前。 外婆平静地看了一眼,手中的刀顿了顿。 “找我这个老婆子有什么事吗?” “有,姝儿需要您照顾。” 钟苓子叹了叹气,艰难地开口。 外婆看了钟姝儿一眼。 钟姝儿赶忙抱紧了姐姐的胳膊。 老人拿了个小马扎过来,放在了她面前,示意让钟苓子先坐。 钟苓子坐了下来,将家里的情况详细的说了一遍。 她说的时候,语气总是很平静。 外婆也平静地听着,没有任何反应,似乎是麻木了一般。 钟姝儿蹲下身,看着盆子里的马蹄,好奇地眨巴着眼睛,舔了舔嘴角。 见外婆似乎没有注意到这边,于是伸手抓起一个放进嘴里嚼了嚼。 很脆,还特别甜。 小姑娘捂着嘴巴,托着腮,赶紧扭过头,腮帮子鼓鼓的。 老人看着,眉梢的皱纹微不可查地动了动,分不清是笑还是哭。 “目前的经过就是这样,爸妈有了新的家庭,谁都不想管她。” “我要上学,还要打工赚生活费。” “爷爷奶奶骨子里就重男轻女,从来就没把我们当家里人。” “我真的,不知道可以找谁去帮忙。” 钟苓子说着,眼睛有些迷惘。 她说了很多话,好像把自己这十七岁以来,所有想对家长说的,对这个世界说的,都说给了这个老人听。 她太需要一个人去倾诉了,也不知道这个老人是否有用心听。 外婆只是自顾自地削着马蹄。 钟姝儿时不时拿起来一个偷吃,捂着嘴,小心翼翼地观察外婆的反应。 见外婆似乎没有发现,于是也变得大胆起来。 很久之后,钟苓子停了下来。 外婆始终一句话没有说。 就在她以为等不到外婆的回答时,外婆开口说道:“走。” 很决绝的两个字,一点也不拖泥带水。 钟苓子愣了愣,旋即自嘲地笑了笑。 果然还是没有人能让她依靠。 “走,还愣着干什么?” “对不起,打扰您了,我这就走。” 钟苓子这就起身,准备带着钟姝儿离开。 钟姝儿嘴巴还在偷偷咀嚼着,腮帮子鼓得跟河豚似的。 她看着盆里的马蹄,有些舍不得。 “唉,我是说,让你带我走。” 外婆叹了叹气,悠悠地道。 “您说什么?” 钟苓子愣愣地看着她。 “趁着我这把老骨头还能动,应该能撑到这小馋鬼长大。” 外婆看了一眼钟姝儿鼓起来的腮帮子,淡淡地道。 “谢谢,外婆。” 钟苓子大喜过望。 外婆摆了摆手。 “等我收拾一下东西。” “人呐,活一辈子就是受苦。养了儿子女儿,还要帮忙养孙子孙女。” 外婆收拾的东西不多,只有几件衣服,一个荷包。 进城的车上,钟姝儿美滋滋地吃着马蹄,笑得特别开心。 钟苓子和沉默寡言的外婆聊着天。 “大舅和二舅他们呢?没有回去看您吗?” 外公走得早,外婆在乡下一直都是一个人生活。 “几年没回来了。” “我们村子里都是些老家伙了,年轻人谁愿意回来啊。” 外婆说着,将一个荷包塞给了钟苓子。 “他们每个月都会给我打钱,我针线活不错,接了些刺绣,也攒了点钱。” “你拿着。” “姑娘家在外面没有钱,容易走歪路。” 钟苓子接过那个荷包,轻轻抿了抿嘴唇。 进城后,看着六楼的楼梯,钟苓子赶忙说道:“我换一个地住,您腿脚不方便。” “没事,我每天去赶集都走几里地,身子骨还硬朗。” 外婆满不在乎地摇头。 当天中午,钟姝儿吃到了今年最丰盛的一顿饭。 外婆给她做了好吃的粉蒸排骨,特别香。 “好好吃,外婆做饭好好吃!” 钟姝儿吃着,嘴边还粘着饭粒。 老人家不说话,只是削着马蹄,温柔地注视着她。 第54章 阴间情侣装 放假在家,公孙瑾难得悠闲,很享受这种待在家的安逸。 今天不想码字。 当爱好变成了职业,那就不再是爱好了。 “哥哥!哥哥!我们来玩奥特曼打怪兽的游戏好不好?” 庄小鱼拿着奥特曼的变身器和面具,小跑着来到公孙瑾的房间。 公孙瑾揪起被子,蒙住了脸,缩紧被窝里,故意发出很响的呼噜声。 “呼~呼~” “哥哥!陪我玩嘛。” 庄小鱼一下子扑倒在被子上,抱着他撒娇。 见公孙瑾没有反应,就掀开他蒙在头上的被子。 “嘿嘿,又装睡,哼!” 小丫头凑过去,伸手去捏公孙瑾的脸。 “咦呀!” 公孙瑾翻了翻白眼,露出一脸嫌弃的表情。 经不住她软磨硬泡,公孙瑾只好换上了一件绿色的恐龙睡衣,在客厅里和她玩起了奥特曼打怪兽的游戏。 “嗷呜~” “嗷呜~” 公孙瑾张牙舞爪,追在小丫头身后,故作凶狠地发出恶龙咆哮。 恐龙睡衣的裆部很低,公孙瑾穿着总感觉有些笨拙,走起来就像一只呆呆傻傻的恐龙。 庄小鱼戴上奥特曼的面具,拿出一根神光棒,高高举起,伴随着电子音效和背景音乐响起,小丫头大声喊道:“迪迦!” 庄晓梦坐在客厅上,看着公孙瑾陪着妹妹玩闹,捂着嘴偷笑。 像公孙瑾这样的人,竟然也会有这么孩子气的时候,这让她觉得很违和。 破坏了他的高冷。 “我现在变成红色了!” 庄小鱼模仿了一边迪迦奥特曼切换形态的姿势,然后朝着“怪兽”扑打过去。 “喝!哈!恰!” 公孙瑾任由她撒野,露出一副看似无奈,实则宠溺的表情。 “呃啊!这个怪兽好强,我打不过它。” 庄小鱼倒在了沙发上,求救一般地对庄晓梦伸出手。 “请大家把光给奥特曼!” 庄晓梦也很配合,打开手机的手电筒,照在了她身上。 “奥特曼,快站起来!” 庄小鱼又元气满满地站了起来,对着公孙瑾摆出释放光线的架势。 公孙瑾顿了一会儿,左右看了看,突然反应过来,怪兽应该要被打败了,于是躺在了地上。 “啊!奥特曼好厉害啊!” 庄晓梦忍俊不禁,特意将两人玩闹的样子录了视频。 虽然挺幼稚的,但公孙瑾不讨厌和小朋友玩。 小朋友比较天真,没那么多弯弯绕绕,就是单纯喜欢和你玩。 就算不开心了,不理你了,过一会儿就和好了。 师晴过些时间要开一场演唱会,目前正在筹备,要忙的事情很多,今天不在家。 午餐吃的比较简单,公孙瑾做的三菜一汤。 可乐鸡翅和肉沫茄子,加一盘清炒时蔬,还有一碗黑鱼汤,足够三个人吃了。 两姐妹都爱吃肉,对着肉沫茄子和鸡翅疯狂进攻。 那盘清炒的蔬菜只有公孙瑾一个人吃。 饭后,庄晓梦穿着一身宽松的睡衣,在沙发上看书。 她是光着脚的,那脚很小巧很白,非常漂亮。 公孙瑾又情不自禁地瞟了两眼。 庄晓梦微微涨红了小脸,将脚丫缩了缩。 庄小鱼嚷嚷着要出去玩,庄晓梦比较宅,带孩子的任务又交给了公孙瑾。 公孙瑾其实想回房间睡午觉,但是让这小丫头一个人出门又不放心。 婵海区是比较繁华的商务中心,可供游玩的设施很多。 迪士尼、水上乐园、迷宫、电玩城、密室逃脱、鬼屋等等,应有尽有。 “哥哥,我们先去找姝儿,我和她约好了一起出来玩。” 庄小鱼牵着公孙瑾的手,兴高采烈。 “听你的,小祖宗。” 公孙瑾捏了捏她头上的两个羊角辫。 两个小姑娘约好了在学校附近的一家奶茶店门前碰面。 公孙瑾赶到的时候,发现钟苓子也在。 “嗨!” 他主动招手问好,钟苓子微微颔首,两人的态度都不冷不热。 两个小姑娘倒很是要好,一碰面就抱了起来,互相蹭着对方的脸颊。 有点像《魔卡少女樱》里面的小樱和知世。 “小鱼,给你吃马蹄,这是我外婆带的,特别好吃呢。” 钟姝儿将一袋削好的马蹄拿了出来,解开塑料袋的开口,递到了庄小鱼面前。 “谢谢!” 庄小鱼拿了两个,一个自己吃,一个递给公孙瑾。 “谢谢。” 公孙瑾看向小姑娘,微微笑着道谢。 “不客气。” 关于去哪里玩,是两个小姑娘决定的。 钟姝儿和庄小鱼牵着手,说着很多稀奇古怪的话题。 公孙瑾听着,觉得小朋友的想象力很丰富。 “地球是个球,为什么地球下面可以站人啊?他们不会掉下去吗?” 庄小鱼眨巴着眼睛,一脸好奇。 “可能站在地球下面的人,鞋子上都涂了胶水。” 钟姝儿思考了一会儿,摸了摸头。 “不对,涂了胶水,他们就走不动路了呀。” 庄小鱼赶忙摇头。 “是哦。” 钟姝儿眨巴着眼睛,又开始摸头。 听到这里,公孙瑾和钟苓子一同侧目,相视一笑。 和两个话唠妹妹不同,公孙瑾和钟苓子一路都没什么话讲,只是跟在她们的身后,慢慢走着。 钟姝儿说自己想去鬼屋玩,庄小鱼有些害怕。 钟姝儿就拉着她的手,说她会帮着她打鬼。 鬼屋的造型是一个张大口的怪兽,进门的通道铺着红地毯,像是舌头。 票价50,很便宜。 钟苓子本来打算掏钱的,但是看到旁边有一则临时招npc的公告后,顿时有了些兴致。 公孙瑾见状,也明白了她的想法。 “一起?” “行。” 应聘过程很顺利,当npc也不需要什么专业技能,无非就是道具加化妆。 商谈过程也很顺利,一天一百块钱。 交完两个小朋友的门票,还剩下一半的钱。 谈好之后,公孙瑾和钟苓子就去了后台化妆。 两个小朋友则进了鬼屋开始冒险。 走到后台的化妆室时,公孙瑾在里面看到了各种奇奇怪怪的鬼。 有贞子,有生化危机里的丧尸,还有电锯人。 公孙瑾和钟苓子领到的衣服很奇怪,竟然是黑白无常。 “黑白无常不是捉鬼的吗?怎么弄到鬼屋里。” 钟苓子有些纳闷,换上了白无常的衣服。 她戴着的面具是一张仿真人皮制作的笑脸,面色惨白,下方还拖着一根很长的舌头。 上方的官帽还写着“一见生财”四个字,钟苓子觉得挺吉利。 “其实也挺好的,其他鬼碰到我们,应该都会被吓跑。” 公孙瑾淡淡地道,换上了黑无常的袍子。 他分到的头套面容黝黑凶悍,官帽上写有“天下太平”四字。 换好服装,两人拿上了链子和镣铐道具,走进了密室。 密室里光线不太好,很黑。 走了一会儿,公孙瑾不知怎么的,突然来了一句:“这算是情侣装吗?” “呵呵,那这情侣装可真是够阴间。” 钟苓子面无表情。 鬼屋的氛围看似恐怖,道具和场景布置也很有带入感。 来这里游玩的,也大多是些年轻人的群体,以高中生和大学生居多。 这些人普遍比较皮,看到了从柜子里和门后面突然跳出来的鬼,不仅不怕,还会很友好地打招呼,甚至拉着一起合影。 这就弄得鬼屋的npc很没面子。 公孙瑾和钟苓子也是,两人一起出动,专挑女生下手。 总是在她们精神最放松的时候突然出击。 但她们也只是尖叫一下,然后就笑了起来,配合一点的还会装作害怕的样子逃跑。 胆大点的,还会凑过来摸两人身上的道具服。 公孙瑾已经记不清有多少个女孩子拽了他黑无常的舌头。 钟苓子也是,被很多游客拉着合了影。 因为她戴着的“一见生财”的帽子很吉利。 照片里的游客总是一脸笑嘻嘻,而白无常总是一脸被迫营业的无奈表情。 不止是他们,鬼屋的npc其实都卑微得很。 明明已经很用心地扮鬼吓人了,但是游客根本就不配合。 好无聊哦。 一个丧尸坐在角落,耷拉着眼皮。 嗒!嗒! “这边好黑哦。” 庄小鱼瑟缩着,不敢往那边走。 “没事的,有我呢。” 钟姝儿悄悄咽了咽唾沫,拉着庄小鱼的手往里走。 “咦?这声音?是小朋友吗?” 躲在角落里的丧尸听到了动静,有些惊讶,同时又有些欣喜。 “吓一吓她们应该挺好玩。” 丧尸暗自想道。 躲在转角屏息以待,就在两个小姑娘靠近之时。 “哇啊!” 丧尸突然冒了出来,张牙舞爪。 “啊啊啊!” 庄小鱼尖叫起来,拔腿就跑。 钟姝儿脸色微变,心跳扑通扑通地加快,赶忙往回走。 “呵呵哈哈哈哈!” 丧尸一脸狞笑着,朝着两个小丫头走过去。 两个女孩子怕怕的,仓皇地逃窜起来。 丧尸见状,终于觉得找到了一丝尊严。 之前有的女游客见了他,竟然还有人动手薅他的头套。 他可是丧尸唉,一点面子都没有。 鬼屋工作人员的聊天群里。 “哈哈哈哈,我刚刚看到了两个小姑娘,好可爱。”看书溂 “啊?真的吗?” “真的,被我吓跑了(阴险笑)” “你好坏啊,竟然吓小朋友。可恶,还不带上我(滑稽)” “我也看到了,准备也吓一下她们(do)” “你们太坏了,竟然小孩子都不放过(狗头)。” “等等,快带我一个(阴险笑)” 很快,鬼屋里来了两个可爱小姑娘的事,就这样在鬼中传开了。 钟姝儿挽着庄小鱼的胳膊,战战兢兢。 “呀!” 棺材突然打开,一个穿着西方贵族服装,面色惨白,露着獠牙的吸血鬼蹦了出来。 小丫头吓得汗毛倒立,惊呼着跑远。 接下来不管她们走到哪里,都会有奇奇怪怪的鬼跳出来。 楼梯的拐角会遇到贞子,就连打开卫生间的隔门,会碰上无面人。 而且这些鬼都还盯着她们不放,跟在后面追了很久。 “这下安全了。” 钟姝儿和庄小鱼躲到了一个小房间里。 不料,门外传来了电锯声。 “哈哈哈哈!” 门被踹开了,进来的是一个满身血污的电锯人。 “啊!妈妈呀!” 庄小鱼一下子被吓哭了,突然想起了庄晓梦给她讲的德州电锯杀人狂的惊悚故事。 “哇,我不玩了,我要回家,这些鬼都欺负我。” 钟姝儿也抱着庄小鱼,哭了起来。 电锯人看小姑娘哭了,一时间手足无措,愣在原地不知道干嘛。 “对不起啊,小朋友,是哥哥不好。” 电锯人左右看了看,扔掉发条电锯玩具,走过来。 庄小鱼见状,哭得更凶了。 电锯人摘下了面具和头套,从口袋里摸出棒棒糖递了过去。 其他的几个npc见小孩子哭了,也都不再捉弄了,赶紧跑过来哄,从兜里摸出一些零食。 游玩结束的时候,庄小鱼和钟姝儿坐在外面休息的地方,眼眶红肿着。 鬼屋的负责人亲自买了冰淇淋和炸鸡过来哄她们,笑着给她们道歉。 公孙瑾知道了事情的经过,也是忍俊不禁。 钟苓子淡淡笑着,揉了揉妹妹的脑袋。 “别哭了,那些吓你们的鬼都被黑白无常捉走了。” 公孙瑾哄道。 “真的?” 庄小鱼抹了抹眼泪,嘟着嘴有些委屈。 “真的。” 公孙瑾捏了捏她的脸,帮她擦掉了眼泪。 为了哄好她们,公孙瑾和钟苓子又特意换上黑白无常的衣服,去鬼屋当着她们的面表演捉鬼。 工作人员很配合,就当是在玩躲猫猫的游戏,哄好了两个小朋友。 离开鬼屋的时候,公孙瑾和钟苓子没好意思要工资,毕竟两个小丫头给人家添了麻烦。 但老板还是很大方给了钱,说她们给工作人员带来了欢乐。 两个可爱的小丫头回家的时候,眼眶红红的,但脸上都带着笑。 因为临走的时候,工作人员都给她们买了好多零食。 “小鱼再见,大哥哥再见!” 走到分岔路口,钟姝儿挥手道别。 “再见。” 公孙瑾笑着挥手,旋即看向钟苓子。 钟苓子站在一片橘色的夕阳里,轻轻点头。 “明天再出来玩!姝儿!姐姐再见!你扮演的白无常,和哥哥的黑无常在一起很般配,就像夫妻呢。” 庄小鱼看向钟苓子,一脸天真无邪。 “瞎说,黑白无常怎么会是夫妻?” 公孙瑾哭笑不得,敲了敲她的脑袋,然后看向钟苓子。 “童言无忌。” 钟苓子不说话,只是微微笑着冲庄小鱼挥了挥手,然后牵着钟姝儿走远。 第55章 用真诚去面对这个世界 “姐姐!你是不是喜欢那个大哥哥啊?” 回家的路上,钟姝儿摇着钟苓子的胳膊,笑嘻嘻地道。 “吃你的东西,别说话。” 钟苓子没好气地看了她一眼,撕开一小袋块状的卫龙辣条塞到了她嘴里。 钟姝儿吃着辣条,水灵的大眼睛眨巴着,心想姐姐还从没有对其他男孩子笑过呢。 如果是那个大哥哥,好像也不错。 其他的男生都好讨厌的,经常因为妈妈的事嘲笑姐姐。 到家之后,外婆已经做好了饭。 钟姝儿特别开心,因为桌上有她特别喜欢吃的糯米肉丸,这是只有过年才有机会吃到的东西。 “我找了个保洁的工作,一个月3500,能赚点补贴家用的钱。” “你两个舅舅每个月还会给我转生活费。家里不用过得那么拮据,小孩子正在长身体,要多吃肉。” 外婆说话时,依然没什么表情,给钟姝儿碗里夹了两个丸子。 钟姝儿吃着饭,特别活泼。 她现在觉得特别幸福,因为外婆每天都准时给她做好吃的饭菜,会给她削马蹄,回来的时候还会给她买小蛋糕。 外婆虽然不爱说话,但对她很好。 不像奶奶总是骂她,还经常不做饭。 “您的身体,不要紧吗?” 钟苓子有些担忧。 “我结婚生孩子早,你妈也是。我还不到六十。按七十岁算,也还有十年可活,不用担心我的。” 外婆说着,一脸平静。 钟苓子心情有些沉重。 人来到这个世界上,要一直忙碌着,就跟地里的黄牛一样。 年轻时为自己忙碌,中年时为儿子女儿忙碌,老了还要为孙儿孙女忙碌。 等有一天干不动了,躺在床上的时候,床前也许还没有一个照料的人。 钟苓子有些害怕,害怕外婆最后也是这样的结局。 “外婆,我们给你养老。” “等我毕业了,你就可以休息了。” 她说着,喉咙里像是堵着些什么。 外婆抬起头看了她一眼,淡淡地道:“哪有那么简单哦。” “你以后是要嫁人的,娘家人得给你准备陪嫁。” “你爸妈不管你,姑娘家一个人也没个依靠。” “我得趁着身体还好的时候,多攒点钱。” 娘家人…… 不知怎么的,这三个字险些让她落泪。 当天晚上,师晴家的餐桌上。 “哥哥,那个好看的大姐姐,是不是你的女朋友啊?” 庄小鱼吃着饭,一脸天真地问道。 正在吃饭的师晴抬起头看了过来,有些惊讶。 “小瑾,你有女朋友了?” 庄晓梦正准备伸出筷子去夹一块玉米排骨,听到之后,筷子顿了顿,神情有些恍惚。 庄小鱼悄悄伸出筷子,将那块排骨夹走。 “不是,尽瞎说。” 公孙瑾在庄小鱼脑袋上敲了敲。 “哥哥和那个姐姐关系挺好的,都穿情侣装呢。” 庄小鱼捂着小脑袋,嬉笑着。 庄晓梦闻言,侧目看了公孙瑾一眼,没有说话,放下了筷子。 看着一大桌子丰盛的菜,突然食欲全无。 “你这小鬼头,能不能别乱讲话?” 公孙瑾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 “是钟苓子,我昨天去接鱼鱼放学的时候,恰好碰到了她。” “她也来接妹妹放学,她妹妹还恰好和鱼鱼关系挺好。” “是吗?这么巧?” “嗯,就是这么巧。” 公孙瑾淡淡地道。 “今天带她出去玩,她和好朋友,也就是钟苓子的妹妹一起去鬼屋。” “我和钟苓子就在后面看护,顺便去鬼屋兼职npc打工。” “至于黑白无常的衣服算不算情侣装,这个你自己判断。” 庄晓梦闻言,顿时释然了。 只觉得虚惊一场。 心情就好像是坐过山车一样,从大起到大落,一下子从云端跌入谷底,一下子又从谷底爬升起来。 她又有了食欲,抄起筷子准备去夹排骨,却发现剩下的排骨都被庄小鱼夹走。 看向嬉笑着的妹妹,庄晓梦有些生气,在她脑袋上拍了两巴掌。 黑白无常的衣服当然不算情侣装了,但是公孙瑾和钟苓子穿着这两件衣服一起去鬼屋兼职,她心里还是不舒服的。 至于不舒服的源头到底在哪里,她不知道。 公孙瑾也在诧异,自己为什么要跟她解释这些。 是害怕她会误会吗?还是担心她会生气,然后不理踩自己了? 好奇怪。 …… 白金传媒,办公室里,童菲儿看着目前播出的一档音乐类综艺节目,很是满意。 正在台上演唱的不是别人,是林惜君。 签下林惜君后,白金也给了一些资源作为推广。 其中就包括录制的新歌,还有音乐类综艺节目。 林惜君翻唱的千千阕歌也别有一番韵味,获得了业内不少关注。 出道后一直发展不顺利,在女团内处于小透明的她,开始展现出自己的唱功和音乐才能,明显改善了口碑。看书溂 网上关于她是个没有实力的花瓶的批评声也小了下去。 但童菲儿和林惜君都知道,这只是一个开始。 林惜君作为歌手,目前还没有一首拿的出手的代表作。 翻唱再好,那也是别人的歌。 童菲儿试着联系了作曲部的几个金牌作曲人,决定根据她的气质量身订做一首歌,参加下个月的歌曲打榜。 借着童菲儿的翻唱,千千阕歌的传唱度又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但鎏金在对唐玉的营销上下了血本,唐玉直播的宣传也起到了很大作用,粉丝堪称疯狂。 目前的新歌榜上,she已经实现了反超,压过了千千阕歌。 童菲儿想了一会儿,还是联系了公孙瑾。 “直播?” 公孙瑾有些不解。 “对的,就是给你自己的歌宣传一下。” 童菲儿很客气,用的全是商量的语气,没有颐指气使。 “我之前没做过这个,不太懂流程啊。” “没事的,到了公司后,会有专业团队辅助的。” “那,行。” 公孙瑾应了下来。 “什么事?” 师晴很是关切地问道。 “就是菲儿姐,让我明天去公司开直播做一下宣传。” 公孙瑾说完,一旁的庄晓梦微微蹙眉。 “菲儿姐?” “嗯?是她让我这么称呼的。” “啧,一口一个菲儿姐,叫得这么亲热啊?” 庄晓梦不开心了,开始阴阳怪气。 不过,她的阴阳怪气倒也并不让人讨厌,就是略微带着些少女的醋意。 “童菲儿,行了。” 公孙瑾连忙改口。 师晴和童晓瑜关系熟络,庄晓梦也经常去童晓瑜家里玩。 过年的时候,甚至会和她们家一起吃饭。 庄晓梦不太喜欢童菲儿,两人都是骨子里偏强势的人,谁也不服谁,所以有些合不来。 师晴看看公孙瑾,又看了看自己女儿,笑而不语。 当天晚上,公孙瑾照例去给庄小鱼讲故事。 庄晓梦跟在一旁,也想听故事。 庄小鱼要听童话,要听王子和公主幸福地在一起。 庄晓梦想听他讲茅山道士和僵尸斗法,驱鬼辟邪。 公孙瑾索性都讲了,先是给庄小鱼讲了睡美人。 睡美人,很美的一个童话。 谁还没幻想过自己成为一个盖世英雄,去救自己的意中人逃出魔掌呢? 故事结局也是有情人终成眷属,适合讲给孩子听。 公孙瑾其实喜欢安徒生童话多过格林童话。 《美人鱼》是他第二喜欢的童话。 但公孙瑾不会给庄小鱼讲美人鱼的故事。 《美人鱼》虽然是很美的,结局却无比残忍。 在王子结婚的那一天,小美人鱼在晨曦中化作了泡沫。 庄晓梦不爱听童话故事,但也安静地听着。 每每听到公孙瑾讲到那些或离奇,或荒诞的故事,她都会觉得公孙瑾充满了想象力,心里藏着一片很丰富的世界。看书喇 可惜并不是。 人的心脏外面覆盖着一层不透明的薄膜,笼着一圈纤细的骨骼,还包裹着一层厚厚的肌肉。 谁也看不透谁的心。 如果人的心脏可以敞开,庄晓梦会发现里面其实是一片荒芜。 那里什么都没有,就像沙漠。 他是个曾想过一了百了的人,对生活失去了期望。 两个世界都是。 “最后,睡美人醒来了,王子和公主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哄完庄小鱼,公孙瑾又开始给庄晓梦讲故事。 “红白双煞是茅山术里的禁术之一,因为形成条件极为苛刻,所以很难对付。 所谓红煞,指的就是大婚当天去世的新娘,因为在大喜之日英年早逝,加上死前穿了红衣,红色代表喜庆,所以怨气非常重。 而白煞,是指溺毙的青年人,还必须是是修炼多年的水鬼,有一定的修为,所以能在白天身披蓑衣头戴斗笠出现。 普通水鬼在晴天和没有水的情况下是不能轻易出现的。 双煞对人不对路,不管人怎么走,都无法逃脱。如果被撞进了红煞花轿里,就会被喜烛烧死。 如果被撞进白煞棺材里,就会被抬进河里,水慢慢渗入棺材,活活淹死。 双煞因此得以投胎转世,而死去的人就成了双煞的替死鬼。 传说撞上红白双煞之前会闻到一股饭香,因为红白事都要大办酒席。” 公孙瑾对鬼片中这个片段记忆犹新。 一边是花骄,一边是棺材。 红与白、喜与丧。 交汇在一起,构成的画面格外的诡谲荒诞,有一种无法言说的惊悚。 庄晓梦听着,在脑海中模拟了一遍那个情景,觉得身上有些发冷。 很恐怖,但是又莫名地觉得刺激。 “鱼鱼,今天姐姐陪你一起睡觉好不好?” 公孙瑾回房间之后,庄晓梦依然没有离开。 “嗯?为什么鸭?” “一起睡比较暖和啊。” 庄晓梦理所当然地道,蹬掉鞋子翻身上床,和她挤进了一个被窝,将妹妹当成了抱枕。 翌日,公孙瑾早早来到了白金传媒。 在运营团队的帮忙下弄清了直播的大致流程。 他来的时候也没怎么化妆,梳洗干净,整个人就很清爽。 皮肤和五官都好得无可挑剔,化妆师也没有费太多功夫,只是化了淡妆,修了眉,做了个头发。 最后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公孙瑾也有些感慨。 他原以为彦祖已经是形容一个男人最高的评价了,没想到这张脸比彦祖还要彦祖。 直播间有白金传媒帮忙推广和引流,倒也不用担心大家看不到。 “嗨,大家能看见吗?” 公孙瑾调试了下摄像头,对着镜头挥了挥手。 弹幕上稀稀疏疏地飘过几个能,刚开始房间里的人并不太多。 坐在镜头前,公孙瑾也有些拘谨。 一想到屏幕前有很多人盯着自己看,难免觉得有些紧张。 “大家好,我叫公孙瑾,目前是一名新人歌手。” 他不怎么会管理表情,也不怎么爱笑。 但那张脸已经足够让人忽视这些瑕疵。 “好帅!” “这是原唱吗?” “原唱这么帅!” 程楠楠正听着千千阕歌,突然接到了一个直播推送,好奇之下,点进去看了看。 看到房间名备注的公孙瑾的名字,先是一愣,然后陷入了狂喜。 “先等我调试一下设备。” 公孙瑾关掉了美颜,总觉得镜头的磨皮太过夸张了。 去掉那层滤镜后,出现在镜头前的公孙瑾的样子更显自然。 有粉丝开始刷礼物,公孙瑾见状,赶忙出声制止。 “不需要你们刷礼物的。” 公孙瑾说完,后知后觉。 先是道了谢,然后关掉了接受礼物的选项。 “我呢?其实也不太懂直播,有点社恐,也不会聊天。” “我还是唱歌给你们听。” 公孙瑾说完,就拿起一把吉他,弹起千千阕歌的前奏,轻轻哼唱起来。 一条有一条进入直播间的消息显示出来,热度和观看人数逐渐提高。 大多数弹幕都是夸他好帅,也有人静下心来听他唱歌。 “我感觉他唱的比录音棚里的还要好。” “真的好听!” “林惜君翻唱的也不错,但是和原唱一比,还是差了点。” “明明可以靠脸吃饭,却还是要当歌手。” 公孙瑾唱完一首歌之后,就会停下来看一看弹幕,回答几个人的问题,偶尔也会讲两个冷笑话。 他唱千千阕歌,唱你的眼神,还唱了一些师晴的歌。 师晴的歌,是他来这个世界里最喜欢的。 不知不觉,进入直播间的观众已经多到了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程度。 自发行之后,大街小巷都在放千千阕歌。 各个年龄段的人都很喜欢这首歌,尤其是广东地区。 不论何时,即便是深夜戴上耳机点开这首歌,都能看到线上有上万人在听这首歌。 对于这首歌的原唱,听众也都很好奇。 公孙瑾首次亮相后,自然引起了极多的关注。 童菲儿在后台看着数据,有些怀疑自己的眼睛。 “为什么不能打赏啊?” 王可欣很喜欢千千阕歌,看到公孙瑾本人长相之后,就立刻被俘获了。 “我关掉了打赏功能。” 公孙瑾回应道。 “你们能喜欢我的歌就好了,不需要你们打赏的。” “如果你们是没有走出社会的学生,你们的钱都是父母给的,你们还不知道赚钱是很辛苦的事。” “如果你们出了社会,你们更应该知道赚钱很难。” “所以不用为我打赏的,你们把钱花在自己身上,对自己好一点。” 公孙瑾说得很平静,虽然没什么笑容,但又很真挚,让人能感受到淡淡的温暖。 “当然了,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打赏的人太多,我要说很多遍谢谢老板的飞机,太累了。” “还有些刷礼物的人会起一些奇奇怪怪的名字,比如这个“好想做瑾公子的狗”。” 公孙瑾面无表情地说完,弹幕上飘起大片的“哈哈哈哈哈”。 “主播,你有什么故事吗?出道之前的故事?是不是很辛苦?” 公孙瑾看到了之后,轻声回复道:“我并没有太多故事可以讲。” “莪是个很平凡的人,人生并没有跌宕起伏。和大家一样,过着一日三餐四季的生活,没有什么特别的。” “只是每个听歌的人,自己都有一段故事。” 公孙瑾不是一个会做直播的人。 但是面对那些问题,也都会很认真地回答。 他没有像唐玉那样卖惨,甚至没有说请多多支持我的歌这样的话。 诚然,挤出几滴眼泪,开通打赏功能。 他现在的直播间里将会刷满礼物。 但那样,就不是公孙瑾了。 他只是安静地唱着歌,观众安静地听。 用真诚去面对这个世界,与世无争。 这时候,有很多人守在屏幕前看着他。 童菲儿、童晓瑜、张雅娜、师晴、林惜君…… 还有庄晓梦和钟苓子,以及万万千千素未谋面的人。 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公孙瑾开始有了很多很多属于自己的歌迷。 第56章 你不想说,我又何必问? 周末中午,返校的路上。 钟苓子拖着行李箱朝着宿舍走去。 女生宿舍楼下,一辆s系的奔驰缓缓停靠。 车门打开的时候,王露走了下来,一个打扮得光鲜亮丽的女人帮她拎着行李箱。 “露露,天气有点热,我去给你买杯奶茶,你想要喝点什么?” 女人撑着伞,遮挡在她的头顶。 钟苓子脚步顿了顿,回眸看了一眼,瞳孔微缩。 “冰淇淋咖啡,快一点。” 王露说着,一脸不耐烦。 “好的!” 女人笑容温柔得过分,带着些讨好味道。 钟苓子觉得那笑容特别恶心。 开学的时候,钟苓子看到她带着王露来报道。 那女人在王露面前尽态极妍,而王露则对她呼来喝去。 那个时候,一种强烈的屈辱感就在钟苓子心里滋生。 “下贱!” 钟苓子低着头,恨恨地骂道,迅速转身离开。 回到宿舍整理好行李,将被子在下面的草坪空位上铺好。 天气好的时候,宿舍楼下的草坪到处都是晒着的被子,花花绿绿的。 等晚上回到宿舍的时候,被子盖在身上,会散发出一种太阳的味道。 有人说那是螨虫被太阳光烧死的气味,钟苓子觉得很扯。 回宿舍带上居委会开的贫困证明和盖章,出门朝着辅导员办公室走去。 下楼的时候,恰巧看着那个女人从王露宿舍里出来,抱着一床被子朝着外面走去。 钟苓子站在原地看了她一会儿。 她记忆里的妈妈,给她的印象并不太好。 总是在酒喝得酩酊大醉,到午夜才回来,披散着头发,涂着口红,一脸憔悴,满身酒气。 一边撕扯着爸爸的衣领,一边骂歇斯底里地叫骂,骂他窝囊,没本事。 还有一次,她想要一个玩偶熊,她竟然对她大发雷霆。 “你就是个扫把星,我就不该生你。” 她翻开空空如也的钱包,披散着头发,用指甲在她的脸上留下了好几道抓痕。 现在的她光彩照人,一点也不像以前那个受伤的女人。 “真好啊,王太太。” 钟苓子喃喃地道,看着手中居委会发的贫困证明。 从小到大,有很多人都教她,好人有好报,可她的生活不是这样的。 没良心的人过得滋润,负责任的人总是在吃亏。 当真是应了窦娥冤里的那一句“行善的受贫穷命更短,造恶的享富贵又寿延”。 她刻意避开了那个女人的视线,一个人去了辅导员的办公室,提交文件。 填写银行卡号的时候,她反复确认了好几遍,生怕填错一个数字。 傍晚照例背上吉他,去酒唱歌。 公孙瑾今天回学校的时候,不是很开心。 经过昨天的直播之后,千千阕歌重回榜首。 音乐圈不少乐评人都对这首歌赞不绝口。 但随后,一则“师晴包养小情人”的娱乐新闻上了头条,网上顿时多了很多关于他的恶意揣测。 鎏金竞争新歌榜失败后,气急败坏,在网上找了大量水军,恶意打分拉低评价。 还有很多营销号造谣,拿出了师晴带公孙瑾去逛奢侈品店的照片。 照片是错位拍摄的,将师晴给公孙瑾打领带的照片,拍摄得看起来像是在接吻。 于是这张“接吻”的照片,在网上开始大肆传播。 三人成虎,吃瓜群众更加愿意相信他们愿意相信的花边新闻。 理由就是千千阕歌有师晴参与编曲,而师晴作为曾经乐坛的天后,有足够的资源和人脉。 有人猜测,千千阕歌其实是师晴的作品,之所以交给公孙瑾演唱,还给他冠上作曲和作词。 就是为了捧自己的情人,给他在圈内铺路。 “唉,还以为是歌坛新秀,没想到是个软饭男。” “原来师晴喜欢这样的啊?果然不论男女,都喜欢年轻的。” “不是,师晴估计都可以当她妈了,这男的有恋母情结吗?” “少努力几十年,换我也拒绝不了。” 公孙瑾关掉了评论区,将手机上携带的浏览器和视频软件全部卸载,不去理会网络暴民的歹毒和恶意。 商业街,公孙瑾一个人慢慢走着。 每当他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出去散步。 不用考虑去哪里,也不用考虑方向。 就跟着这双脚的本能,让它带自己去想去的地方。 经过零点酒的时候,公孙瑾停下脚步看了看。 她,今天会来吗? 他这样想着,有些想听她唱歌,于是进了酒的门。 同往日一样,空气中弥漫着酒精、香水、荷尔蒙的气息。 在这里的人都毫不掩饰自己的寂寞与欲望。 含蓄端庄的职场白领在这里会放下矜持。 文质彬彬的都市青年也会卸下伪装,化身猎艳的老手。 大家都渴望发泄点什么,渴望着一场浪漫点的邂逅。 “阿姨,我们来这里玩,你别告诉我爸。” 王露坐在卡座后面,淡淡地道。 “放心,我不会告诉他的。但是你也不能喝太多酒,女孩子喝酒不好。” 王露轻轻笑了笑,托着腮看向台上的驻唱歌手,心中有些感慨。 “阿姨伱看,那是谁?” 女人闻言,顺着她所指的方向看去,瞳孔先是一缩,随后目光躲闪起来。 钟苓子拨动着钢弦吉他,在台上唱着摇滚乐,台下有人为她欢呼,有人为她鼓掌。 “是苓子啊,好巧。” “阿姨,你要不要去和她说说话?” 女人沉默着不说话,甚至没有去看台上。 “酒里鱼龙混杂,苓子一个人在这里唱歌不太好。阿姨,你还是劝一下她,不要在这里唱了。” “她一个人生活挺难的,你给她一点钱。” 王露说着,低垂着眼帘,声音平静得没有一点波澜。 喧哗的大厅里,公孙瑾找了个安静的角落。 钟苓子也看到了闹中取静的他,于是声音变得轻柔。 抱着吉他拨弦的动作也变得很温柔。 她每天都会把千千阕歌唱一遍,经常来酒听她唱歌的人都已经习惯了。 今天比较特别,她把这首歌唱了两遍。 口琴和小提琴的伴奏在大厅里显得婉转又寂寥。 公孙瑾和她对视着,谁也没有避开对方的眼神。 唱完了这首歌,钟苓子就暂时放下了吉他,将舞台交给了别人。 公孙瑾去前台拿了两杯橙汁,给了她一杯。 围观的人有不少都在起哄,说着苓子根本不会接任何人的饮料。 但出人意料的是,钟苓子很自然地接过他手中的那杯橙汁,喝了起来。 这一幕,让不少试图邀请她喝酒,但以失败告终的人惊掉了下巴。 “怎么突然来酒?” 钟苓子喝着橙汁,随口问道。 “心情不是很好。” “因为网络上的那些传闻?” “嗯。” “哦~” 钟苓子深以为然地点头。 “网络上的蛆虫是这样的,满身戾气和恶臭,不要在意它们的看法。” 她安慰起别人的声音也没什么温度,一如既往的冷淡。 “谢谢。” 公孙瑾点了点头。 “不要老是来酒。” 钟苓子出声说道。 “嗯?” “来酒的男孩子都不正经。” 钟苓子摇了摇头。 她虽然在酒唱歌,但她一点也不喜欢这里的环境。 两人正说着,肖婉君脚步匆匆地走了过来。 她没有直视钟苓子的眼睛,钟苓子看到她之后,先是一愣,旋即看向别处。 肖婉君左右看了看,小声说道:“你别在这里唱歌了,这里不是你该待的地方。”看书喇 “我不在这里唱歌,你养我啊?” 钟苓子冷笑道。 公孙瑾看了两人一眼,察觉到了一些问题,保持了沉默。 “我给你点钱,你赶紧走,以后别在这里唱歌了。” 肖婉君说着,从钱包里拿出几百块递过去。 钟苓子漠然地看着她,眼里只剩下一种麻木。 “我稀罕你这几百块么?我在这里卖唱,一天也能赚两百。” “拿着,女孩子来这里不好。” 肖婉君说着,有些焦急,掰开她的手指,将钱塞到了她的手里。 “拿钱给自己和姝儿买点吃的。” 听到这句话的时候,钟苓子眸中的冷冽少了一分,因为她提到了姝儿。 说完,肖婉君就匆匆离去。 结完工资,钟苓子和公孙瑾一起朝着外面走去。 看到了和王露坐在一起,唯唯诺诺不敢抬起头看她的肖婉君,钟苓子的指甲猛地嵌入了掌心。 她突然反应过来,这个女人对她大发善心的缘由。 肖婉君其实并不在意她在这里唱歌,她在意的只是王露的想法。 这些钱,应该还是王露特意授意的。 她果然不应该对她抱有一丁点的期待。 前所未有的愤怒,一下子直冲天灵,气得她浑身发抖,几乎摔倒。 “你……” 钟苓子颤抖着,将她递给自己的那几百块一把捏成团,扔到了她脸上,然后快步出了酒。 “呼~还是外面的空气好。” 出了酒的门,钟苓子如释重负。 如果有得选,她根本不会来这里卖唱。 公孙瑾跟在她身旁,步调一致。 “不问我,那个女人是谁么?” 钟苓子说着,冷冽的面容在风中苍白得病态。 “你不想说,我又何必问呢?” 公孙瑾对于别人的私事向来没有兴趣。 “谢谢,我不喜欢别人问。” 钟苓子略感欣慰,她不喜欢对别人倾诉私事。 像别人展示自己的脆弱来换取同情,在她眼里是很懦弱的行为。 两人一起走过了半里长街,路边的街灯照得人一脸暖黄。 “不过,我还是有个问题想要问你。” 公孙瑾随口说道。 “那你说。” 钟苓子收敛了不耐。 “你吃川味豆腐肉片盖饭,还是吃黑椒牛肉盖饭?” “我有点饿了。” 公孙瑾指了指不远处的一家罗森便利店。 钟苓子闻言,侧目看向他。 “你想请我吃饭?” “不是,只是问问你而已。我有选择困难症,不知道吃什么好。” 公孙瑾淡淡地道。 “小气啦的,请我吃顿饭呗。” 钟苓子撇了撇嘴。 “理由?” 公孙瑾问道。 “我是你的歌迷,天天都在酒唱你的歌。” “这个理由不够,我歌迷那么多。她们每个人都找我请客吃饭,我会破产的。” 公孙瑾摇了摇头。 “我很穷,吃不起饭。” 钟苓子厚着脸皮说道。 “可是你刚刚扔钱的动作很潇洒。” “廉者不受嗟来之食。” 她说得云淡风轻。 “好,这个理由打动我了。” “那么,话题回到刚刚,川味豆腐肉片和黑椒牛肉盖饭,哪个更好?” 公孙瑾朝着便利店走去,一脸认真地问道。 “川味豆腐肉片。我喜欢吃豆腐。” 钟苓子不假思索。 “行。” 公孙瑾拿了两盒川味豆腐肉片的便当递给前台加热,付了钱。 出门的时候,他拿出一盒便当递给钟苓子,面无表情地道:“嗟,来食。” 钟苓子没好气地看了他一眼,倒也没生气,很利索地收下便当。 毕竟,谁会拒绝白嫖呢? 她省一顿饭钱,外婆就可以多给姝儿买一斤猪肉。 小孩子正在长身体,正是需要营养的时候。 而且姝儿那丫头可喜欢吃肉了,不爱吃菜的…… “我想吃包子,你可以请我吃两个吗?” 公孙瑾指了指她之前经常光顾的包子铺。 “咸菜馅和青菜馅,二选一。” 钟苓子淡淡地道。 “我想吃肉的。” “你是故意找茬是不是?” “咸菜或者青菜,你要不要!你要不要?” 钟苓子不耐烦地道。 “那就青菜,我不爱吃腌菜。” 钟苓子二话不说,跑过去买了四个包子。 她犹豫了一会儿,将其中的两个递给了公孙瑾。 “谢谢。” 公孙瑾道了谢,他倒是也挺想尝一尝,这个姑娘平时吃的东西都是什么味道。 “你经常来这家店买包子,他们家的包子很好吃吗?” “不好吃。” 钟苓子脱口而出,然后补充道:“别人家的包子铺,青菜包都是一块的,就他们家卖五毛。” 进了校门,两人在回宿舍的路口分开。 “谢谢你的饭。” 她招了招手,潇洒地转身离开。 回到宿舍的时候,那份便当还带着温热。 她拆开包装,慢慢吃了起来。 川味豆腐是麻辣味的,很开胃,肉片很嫩,米饭的味道也出人意料的不错。 可能是平时吃的东西太差的缘故,钟苓子觉得这种便当还挺好吃。 就是份量有点少,不够吃。 吃完便当,她又开始吃剩下的包子。 “好饿啊,你这是什么包子?我可以吃一个吗?” 林娜问道。 “青菜的。” 钟苓子将包子掰开,露出里面的青菜馅。 “那还是算了,我想吃肉。” 宿舍另一边,公孙瑾拿起包子咬了一口。 一口咬下去,就能感到有热油和肉香弥漫出来。 公孙瑾微微愣了愣,那女孩还是给他买了肉包子。 第57章 这个世界,对我好的人不多 “时间到了,可以交了。” 课堂上,金融学老师布置了一些计算题作为随堂测验。 作业内容比较简单,无非就是涉及到不同国家之间货币汇率的转化问题,还有一些填空和问答题。 学生们依次将作业放在讲台上。 钟苓子交作业的时候,无意中瞟了一眼公孙瑾,发现他手中拿着的是一支钢笔。 这年头坚持钢笔写字的人倒也稀少。 比起漏起墨来跟灾难一样的钢笔,中性笔还是更受欢迎。 公孙瑾喜欢钢笔,纯粹是因为前世的习惯。 用钢笔练字的时候有笔锋,写字漂亮。 钟苓子倒也没觉得奇怪,错身离开的时候,递上自己的作业。 她瞟了一眼讲台上的作业,公孙瑾三个字,遒劲有力,很漂亮的行书。 她觉得有些熟悉,仔细看了看他的填空题和问答题的字迹,觉得那些字体,还有那个油墨的光泽似曾相识。 返回座位的时候,她突然反应过来,自己之前的那个助学金申请表上面的字迹,和公孙瑾写的字一模一样。 不对,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钟苓子越想越觉得奇怪。 下课后,公孙瑾抱着书本走出教室,准备前往食堂兼职。 “公孙瑾,等一下。” 钟苓子叫住了他,小跑着过来。 “有事?” “我的助学金申请表,上面那个字,是不是你写的?” 钟苓子面露不解。 “嗯,是我。” 公孙瑾倒也没打算隐瞒。 “怎么回事?” 钟苓子微微皱眉。 “我先回一趟宿舍,你在楼下等我?” 公孙瑾想了想,决定如实相告。 “行。” 公孙瑾回到宿舍,将那个被揉成团的申请表从抽屉里取出,下楼递给了她。 “这是你原本的申请表。” 钟苓子接过那个纸团,若有所思。 “这个是庄晓梦和我聊天的时候给我的。” “她在一个垃圾桶里发现了它。” 公孙瑾说完,钟苓子猛地抬起头看着他。 “那天她去走廊外面打水,看到你们宿舍的艾舒雨去提交助学金申请表。” “班委还觉得奇怪,为什么只有一张。” “在经过垃圾桶的时候,她看到艾舒雨扔了一个纸团。” “就是这个。” 公孙瑾说着,朝那张皱巴巴的申请书努了努嘴。 “我知道了。” 钟苓子闻言,目光微微闪烁。 “所以,后来那张申请书?” “我找欧阳瑞要了一份,帮你写了一份,又交了上去。” “然后正好是我去参加助学金评选,就给你打了很高的分。” 公孙瑾淡淡地道。 钟苓子闻言,轻轻抿了抿嘴唇,心里感激,却还是狐疑地看了他一眼。 “我们好像也不是很熟。” “你,为什么……” 从小对爱的缺失,造就了她对外人极端的警惕。 就算是有人对她好,她也会怀疑他们的善意的棉花里藏着恶意的针。 “因为,你很需要那笔钱。” “助学金本来就应该给最需要它的人。” 公孙瑾说得理所当然,眼神干净得纯粹。 “谢谢你,公孙瑾。” 钟苓子看着他的眼睛,很真挚地道了谢。 她需要这笔钱,非常需要。 “没事的,我去工作了。” 公孙瑾满不在乎,只当自己做了一件再简单不过的小事。 回到食堂的档口,继续开始工作。 回宿舍的路上,钟苓子拿着那张皱巴巴的申请书,自嘲地笑了笑。 进门之后,艾舒雨专心致志地看着书,写着笔记。 这个寝室长在宿舍里一直默默无闻,话特别少。 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 说话和气,不紧不慢。 很难想象,她会是这样的人。 “艾舒雨,我有些事想单独和你说。” 钟苓子看了看宿舍里另外两人,轻声说道。 “有什么事,当着面说不好吗?” 艾舒雨的笔尖稍稍顿了顿,声音平静。 “行,那我就直接说了。” “你,是不是很讨厌我?我在宿舍里,做了哪些让你看不顺眼的事?” 钟苓子也在思考,是不是自己在哪里得罪了她,犯了她的忌讳。 林娜和胡静看了过来,有些诧异。 “没有啊,每个人的性格都是不一样的。你只是不爱说话,我怎么会讨厌你?” 艾舒雨回眸看着她,说得一脸真诚。 迎上那双眼睛,甚至会生出自我怀疑和负罪感。 钟苓子盯着她的眼睛,试图从她的眼睛里找到些什么。 艾舒雨没有避开她的眼神,两人就这样对视着。 良久,钟苓子悠悠地道:“我小时候很喜欢撒谎。” “每当我撒谎的时候,我就会直视对方的眼睛,毫不避让。” “因为我知道人越是心虚,就越不敢看对方的眼睛。” “所以我反其道而行之,就像你现在这样。” 钟苓子嘴角抿了抿。 艾舒雨闻言,目光这才出现了短暂的慌乱。 “想要欺骗别人,就要先欺骗自己。” “每次我像你这样说谎的时候,都会反复给自己暗示,莪说的不是谎话,是真的。” “可是呢,装的再像,假的也成不了真的。” “你什么意思啊?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艾舒雨说着,做出一副不解,惊讶的表情。 看着她那无辜的表情,钟苓子突然笑了笑。 “啪!” 猝不及防的一个巴掌,很清脆。 胡静呆住了,林娜吓了一跳,都忘了看手机上放着的综艺。 钟苓子微微扬起下巴,目光冷冽,神情倨傲。 艾舒雨愣愣地看着她,用手捂着脸。 脸部的滚烫和红肿,带着强烈的屈辱感,让她又惊又怒。 “你?” 钟苓子将那张贫困生助学金申请表拿了出来。 “不解释一下吗?” “嗯?” 艾舒雨一下子慌了,目光连连闪烁。 “我没有得罪你?” “你为什么,要把我的申请书扔进垃圾桶?” 钟苓子质问道。 林娜和胡静对视了一眼,一脸错愕。 艾舒雨支支吾吾,说不出话。 “之前林娜的手机,也是你放在我行李箱里的?” 钟苓子歪着头,继续问道。 林娜听着,眉头顿时一挑,看向艾舒雨的眼神变得警惕起来。 “不是!” 艾舒雨矢口否认。 “你不用急着否认,是或者不是,我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钟苓子说完,拿出手机准备报警。 “指纹可以保存一周以上,查一下林娜手机壳上有哪些人的指纹,真相就大白了。” 起初她本来不想追究的,但这件事让她在校内的风评受损。 很多人以讹传讹,导致班上很多人对她的印象极差,私底下没少议论她。 “别!不要!别报警!” 艾舒雨慌了,开始祈求。 如果这件事闹大,她以后在学校里恐怕就没法待下去了。 如果被记过,考研和评优也没戏了。 钟苓子当着她的面,按下了三个按键,最后把手指悬停在了接听键上。 “是我做的,你不要报警。” 艾舒雨低着头,轻声幽咽着,眼角的泪光闪烁着。 “舒雨,你干嘛要这样?” 林娜很是震惊,看向她的目光有些后怕。 和这样的室友相处,谁也不敢保证以后还会不会整出别的幺蛾子。 “就是,你当初为什么要冤枉我?” 胡静也很是气愤。 “对不起!对不起!” 艾舒雨一边哭,一边道歉。 “对不起有什么用?我最讨厌别人跟我说对不起了。” “我砍掉你的腿,说完对不起,再给你一双轮椅,你是不是还要谢谢我?” “这件事必须得解决,通知辅导员。私了不了的。” 一刻钟后,辅导员的办公室。 熊妍和钟苓子、艾舒雨进行了单独谈话。 本着不想把事情闹大的原则,最后处理结果还是私了。 给了艾舒雨记过处分但是不公开,两年内不违纪,记过处分就取消。 同时让艾舒雨对钟苓子道歉。 辅导员还特意在专业群里发了通知,为钟苓子澄清。 “偷拿手机一事是谣言,这件事给钟苓子同学带来了很大困扰,请大家不要无端揣测。造谣、传播不当事实侵害他人名誉,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宿舍里另外三人也一同出面作证,指责那些捏造事实的人。看书喇 至此,这件事就告一段落。 钟苓子对辅导员的处理结果不太满意,但她也知道自己争取不了更多的了。 专业里一旦出了事,辅导员也好,系主任也好,院长也罢,都只会想着往下压。 四个人在离开辅导员办公室的时候,心情各不相同。 钟苓子还是同以前一样,独来独往,下楼的速度飞快,将其他三个人远远甩在后面。 很多事,她以为就这样结束了。 但其实并没有。 校园的论坛上,有一个关系各院系校花的话题。 各个专业漂亮的女生都会有人提到。 提到的最多的几个人,就是林惜君、庄晓梦、钟苓子。 “钟苓子是真的漂亮,近距离看过,皮肤超级好。” “我也看过,很多卖服装的网店的人找她去当模特呢。” “她刚进音乐社就有大二大三的学长去追。” “她目前还单身吗?” “单身啊,她说不谈恋爱的。” 这时,有一个自称是钟苓子高中同学的人发表了评论。 “我认识她,和她一个高中的,她在我们高中是名人。她妈挺有钱的。” “真的假的?” “当然是真的了,她妈是某房地产老板包养的小三,肯定有钱了(偷笑)” “你也是鹦鹉洲二中的校友?这么巧!我也和她一个高中的,我甚至还知道那家地产名字叫做佳缘(狗头)” “卧槽,还有这种瓜?细嗦。” “她妈婚内出轨,给人当小三被抓包,人家家长还闹到学校了,搞得人尽皆知(笑哭)” 不到一个下午的时间,关于钟苓子妈妈出轨当小三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 音乐社和国贸专业里的人,都在疯狂议论。 食堂里,公孙瑾在档口和着面。 一起兼职的大二学姐高乐问他:“你也是国贸专业的?” “嗯。” “你认识钟苓子吗?很漂亮的那个女生。” “认识,怎么了?” 听到钟苓子这个名字,公孙瑾和面的动作顿了顿。 “现在有个好大的瓜,说她妈婚内出轨给人当情妇。” “你说什么?” 公孙瑾和面的动作停了下来,很是惊讶地看着她。 “喏,你自己看。” 高乐将话题上的回复给他看了看。 爆料人说出的那些信息非常详细,甚至还有人发出了钟苓子高中时的照片。 穿着蓝白色的校服,很是清纯。 那时候的她还不是像现在这样的金色波波头,而是留着一头黑色的长发,看起来楚楚可怜。 现在的她,眼睛没有那么柔软,多了些锋利。 公孙瑾顿时恍然,明白了昨晚她为什么对肖婉君那么冷漠。 接下来和面的时候,他有些心不在焉。 钟苓子对这些还全然不知,唱完歌从酒回来的时候,背着吉他,脚步轻快。 老板给她将工资涨到了三百,因为她在驻唱的这段时间,零点酒多了很多客人,他们都是专门来听苓子唱歌的。 “真好啊!一天赚300,一个月下来,再加上稿费。” “呼~” 钟苓子开心得不得了,给外婆打了电话。 “外婆!我在外面兼职能赚不少钱了,老板很喜欢我,给我涨工资了!” “你不用那么辛苦了!” 外婆的话依然很少,只是问他老板是男是女。 得知老板不是男人,苓子应该不是被人包养,就略微放心了一些。 “赚不到钱也没事,女孩子在外面一定不要作践自己。” “兼职打工可以,千万不要走歪路。” “知道啦,我很爱惜自己的。” 钟苓子微微笑着。 这个冷漠的女孩子很少笑,但是笑起来的时候特别好看。 顾盼生辉,眼里像是流转着星星。 “今天吃点好的。” 难得地涨了工资,钟苓子犹豫了很久,决定犒劳自己一顿。 “公孙瑾煮的拉面很好吃,就吃拉面。” 她背着吉他朝着食堂的档口走去。 想着吃清汤拉面还是吃牛肉拉面。 “牛肉拉面好贵,肉就那么几块。太不划算了。” “可是我真的好想吃肉哦。” 钟苓子耷拉着脑袋,揉着了脸颊,还是决定点清汤拉面。 “钟苓子啊钟苓子,你可真是大胆,竟然想点牛肉拉面?你是不是膨胀了?” “泡面带火腿肠,都是你不敢想的奢侈。” 她一边嘀咕着,警醒自己不要忘了节俭,一边给家里转过去两百块。 公孙瑾正和着面,想着关于钟苓子的事,有些心不在焉。 “嗨!” 钟苓子来到档口前,走路的时候,难得地踮起脚跳了跳,有了些少女的俏皮。 金色的齐耳短发随着她的跳跃也跟着一起晃动。 她今天似乎心情不错,很开心。 往日冷冽的面容上有了些温度,脸上带着浅浅的酒窝,好看的眼睛里流转着微光。 公孙瑾看得有些失神,她很少露出这样的笑容。 “给我一碗清汤拉面。” 钟苓子不禁莞尔。 “嗯。” 公孙瑾回过神来,开始准备拉面。 一起兼职的两个学姐看着她,表情有些古怪。 钟苓子觉得有些奇怪,不明白她们为什么要这样看着自己。 “是不是她啊?” “对,就是她。” “就是她妈妈出轨给人当小三的。” 钟苓子闻言,身子像是触电一般,回眸望去。 “嘘,她听到了。” 食堂里时不时有人小声议论着。 很多人都在偷偷看她,那眼神或不解,或好奇,或奚落,或鄙夷…… 各种各样的眼神都有,如果眼神能像刀子一样将人割出血,她现在应该千疮百孔了。 “你们刚刚,在说什么?” 钟苓子朝着那几个议论的女生走过去,有些忐忑。 “没什么啊。” 那女生低下头吃饭,不说话。 “我听到了,你们在说……” 钟苓子微微蹙眉。 “嗯,你妈给人地产老板当小三。” 一个脾气比较爆的女生直接开口说道。 周围一圈人的眼神看了过来,档口后面的公孙瑾也看了过来。 钟苓子感到一阵惶恐,膝盖有些无力,随即看向四周,那些形形色色的陌生面容。 “你……你胡说!” “不是……根本不是……” 她说着,颤颤巍巍地往后退了两步,像童年说谎时那样自欺欺人,试图骗过自己。 可眼眶又开始烧灼滚烫,她骗不了自己的眼睛。 怎么会呢? 为什么所有人都突然知道了? 为什么? 她的高中生活,就是被这样毁掉了。 她在人群里搜寻着,找到了一个在餐桌上吃着饭的恬静女子,攥紧了拳头,朝着她走过去。 “是你说的吗?” 王露闻言,放下筷子,有些无奈地看了她一眼。 “我说不是,你会相信吗?” 王露也觉得很冤枉,虽然她很讨厌钟苓子,但还不至于将家丑外扬。 钟苓子妈妈出轨的那个地产老板,就是她爸爸。 “除了你和张雯还会有谁?” 钟苓子说着,声音有些发颤。 “你他妈的嘴巴干净点!” 王露对桌的张雯忍不住站起身。 “谁关心你家那点破事啊?” “传出去就是我们俩说的?” “王露也是受害者啊!你妈毁了她的家庭。她也没跟人提过啊。” “怎么整得你很委屈似的?” “你妈不是小三?” “别说了。” 王露皱了皱眉,一把拉住了她。 偌大的食堂一下子安静下来,档口做饭的师傅、就餐的学生、负责处理剩饭剩菜的阿姨。 所有人都看着她,他们的目光,让她害怕得想要从这个世界逃离。 钟苓子站在原地,手足无措。 她回眸望去,拉面档口的后面,公孙瑾也看着她。 她避开了他的眼睛,她不想从他的眼睛里看到鄙夷这种情绪。 她在高中没有朋友,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笑话。 原来的朋友后来也都渐渐疏远了她。 不论是谁,只要和她发生争吵,就会用“小三的女儿”、“婊子养的”这样的词汇去攻击她。 然后看着她无语凝噎,失魂落魄的样子得意洋洋。 喉咙哽咽着,她想要说些什么,却觉得好无力。 公孙瑾放下拉了一半的面,摘掉口罩和围裙,朝着她那里走去。 他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就是看到她脸上的笑容消失了,突然有些难过。 然后,身体就像是不受控制一般,朝着她一点点靠近。 钟苓子视线一片朦胧,有个人牵了她的手。 她低着头,没有去看那个人是谁。 他身上有一种很清新的香气,像是雪松。 在众人的注视之下,公孙瑾牵着她的手朝着外面走去。 钟苓子没有抗拒,像坏掉的人偶一般,任由他牵着自己的手。 落山风吹过,撩开她鬓间的头发,少女神色凛然。 她眼角有一颗泪痣,一般来说,长在这里的痣会让女孩子看起来变得妩媚。 但她没有那种妩媚的气质,她的气质是很冷峻的。 钟苓子没有哭,只是眼眶有些泛红。 这倒是让公孙瑾有些意外。 “如果难过,哭出来会更好一些。” “眼泪是最珍贵的东西,只能留给最深刻的悲伤,和最完满的幸福。” 钟苓子固执地摇了摇头,将手从他的手心抽出。 她没有那么脆弱,也并不执着于这种短暂的温暖。 “我抽根烟。” 钟苓子摸出火机,点了根女士香烟,在路边抽了起来。 橘红的光点随着她的呼吸忽明忽灭。 少女苍白的脸,在光与影之中沉浮。 她用手指夹烟的动作很优雅,吞云吐雾的时候,公孙瑾有从这个少女身上,感受到了属于成熟女人才有的“性感”。 那性感并不风尘,是一种有了很多阅历后的故事感和厚重感。 “肚子饿了?我请客。” 公孙瑾出声说道。 “请我吃饭,总得找个理由。” 钟苓子掸去了一截烟灰。 “你是我的歌迷,我喜欢听你唱歌。” 公孙瑾回应道。 “这个理由听起来有些奇怪,但好像也合理。” 钟苓子淡淡地道,又恢复了那副骄傲的样子。 “想吃什么?” 公孙瑾有些欣慰。 钟苓子想了想,柔声说道:“披萨,我这一辈子没点过这么贵的东西。” “走,我带你去吃披萨。” 公孙瑾没有一丁点犹豫。 钟苓子背着吉他,跟在他背后。 披萨是双份芝士加烤肠,还有牛肉。 公孙瑾额外还点了蛋挞、番茄肉酱意面和奶茶。 这是钟苓子第一次吃到完整的披萨。 很好吃,她喜欢得不得了。 “谢谢你,公孙瑾。” 钟苓子吃着披萨,道了谢。 “嗯?” 公孙瑾侧目去看她。 “这个世界,对我好的人不多。” 第58章 我是你粉丝 街角那么多人,如此匆忙,如此陌生。 风吹过街道,将落叶卷起。 钟苓子背着吉他走在风中,发丝被风吹得微微凌乱。 公孙瑾在她身旁走着,两人都是闷葫芦,一路无话。 虽然没有找到话题搭话,但是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又很和谐,不会觉得尴尬。 到了学校的分岔路口,钟苓子停下脚步,欲言又止,看向公孙瑾。 公孙瑾也看着她,嘴唇微微张了张。 “你先说。” 两人异口同声。 “你先。” 说完,两人眼睛又盯在了一起。 “你想说什么?” 钟苓子问道。 “拜拜。” 公孙瑾淡淡地道。 “我也想说拜拜。” 钟苓子说罢,便摆了摆手,朝着路灯中的小路走去。 走了一会儿,她又停下来,觉得还有些话想说。 “披萨很好吃。” 说完这句话,她又觉得词不达意。 钟苓子总觉得自己最想说的不是这句话,却也没有深究。 公孙瑾也觉得这一路上的话有些少了,于是忍不住说道:“披萨其实只是很普通的东西,没什么特别的。” “这个世界有很多比披萨美好的东西,等着你去发掘。” “早些睡觉,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说完,公孙瑾就朝着宿舍走去。 钟苓子站在灯火阑珊处,看着他的背影渐渐被笼起来的夜色吞没,这才转身离去。 少女慢悠悠地走着,又从口袋里摸出了一根烟,拿出火机点上,有些寂寞地吸了一口。 刚刚一路走来的时候,她就想点根烟的。 但是之前在外面抽烟的时候,他看到公孙瑾微微侧过身,轻轻咳了咳。 他应该不喜欢烟草味道。 回到宿舍后,林娜和胡静看了她一眼,眼神有些好奇,还有些欲言又止。 艾舒雨用笔记本看着老师发下来的课件。 钟苓子没有和谁说话,只是拿着换洗衣服去了浴室洗澡。 她扬起脸,让莲蓬头里的热水从脸颊上滑落。 雾气朦胧之间,少女曼妙的身姿若隐若现。 洗澡是她一天中最放松的时候。 好像不管经历了多少狼狈,洗完一次热水澡,在浴室里听完几首歌,就能重整旗鼓了。 今天她没有在浴室用手机放歌,耳边只是回响着公孙瑾说过的话。 “这个世界,对我好的人不多。” “对我好的也不多。” 公孙瑾说得那么平静,就像说着一件再平淡不过的小事。 她看向自己的手掌。 指尖好像还记得,他牵着自己的手往外走去的温度。 公孙瑾是第一个牵她手的男孩子。 洗完澡,吹干头发,钟苓子早早上了床睡觉。 被拐走的鹿:“今天没有更新。” 发完单章通知,她就闭上眼,缩进了被子里。 平日里,她总是要熬夜到晚上两点,码完当天的章节才会去睡。 男生宿舍里,公孙瑾也看着自己的手掌,发着呆。 在她之前,他也没有牵过谁的手。 第二天清晨,钟苓子推开窗,窗外的清新空气涌了进来,伴随着花坛里的达西玫瑰的香味,沁人心脾。 “今天是新的一天。” 她轻声说着,提醒了自己一番,掬了一捧清水洗脸。 …… 公孙瑾和师晴的绯闻传得越来越大,白金传媒的公关部立刻针对这件事展开了回应。 首先是放上那一天师晴带公孙瑾买衣服时,店内拍摄的录像。 从视频里可以清楚看到两人的举止保持着应有的距离,师晴只是给他系着领带。 然后就是对造谣和跟风的营销号提起诉讼,拒绝接受和解。 师晴一向不理会那些网络上的节奏,看到牵扯到了公孙瑾,担心对他造成影响,于是也赶忙发文澄清。 “这是我侄子!” 顺便还附上了几张照片,年轻时的师晴和公孙瑾妈妈,带着小时候的公孙瑾和庄晓梦。 “千千阕歌的编曲部分,我确实有帮忙参与。” “但这首歌的曲子和词早就有了,小瑾之前在新生晚会上唱过,网上还有视频。” “编曲部分的乐器搭配,他有很多想法,一个人就完成得差不多了,我做的很少。” “小瑾从小就很喜欢唱歌,经常缠着我,让我教他。他很有天赋,也很努力,不是像你们揣测的那样。” 常年在网上没有消息的师晴突然发了微博,像是在平静的水面投下了一颗巨石。 “原来是侄子吗?” “好家伙,真是想不到。” “难怪他唱功那么好,原来是有师晴从小教导。” 反转来得很快,刚刚掀起的舆论风波被迅速压下。 事后,师晴还特意打了电话安慰公孙瑾。 “晴姨和童姨帮你解决了,不要太在意网上的评价了。” “刚刚入行,难免会有些接受不了,时间久了,会慢慢习惯的。” “嗯,我知道的。” 这次舆论波及范围之广,让公孙瑾的名字被更多人熟知。 得知一切都是误会后,有不少师晴的歌迷也开始关注公孙瑾。 鎏金的这一波操作算是搬起石头砸自己脚,花钱帮公孙瑾宣传了一波,让他的粉丝数量和人气又增长了许多。 这也许就是那么多艺人都喜欢炒绯闻赚热度的原因。 鎏金传媒总部,任豚气急败坏。 “给我继续挖,我就不信挖不出他的黑点来!” “他一定有黑点的!” “抢小孩子棒棒糖、随地吐痰、打游戏挂机喷人、对着镜头挖鼻孔、上完小便不洗手、抽烟、打篮球穿背带裤什么的都算,挖到了就给我往死里黑!” 北极光传媒的办公室,看到任豚这一波操作给公孙瑾涨了热度,北极光的老板张索脸都差点笑歪。 鎏金的任豚以阴阳合同在业界闻名,将签约的艺人当奴隶压榨。 而北极光的老板张索则因为经常在网上阴阳怪气出名。 两家互为死对头,任豚是被他黑得最多的人。 任豚也经常在网上和他展开骂战。 于是在众多网民口中,这两家的老板就有了“任豚索狗”这样的蔑称。 舆论平息后,公孙瑾还是重复着以往的生活,早起去食堂吃几块钱的早餐,在拉面档口煮面。 骑共享电动车赶早八点的课,中午回到宿舍就开始洗衣服。 唐福林喜欢把贴身衣物和袜子放公用洗衣机里洗,这一点林辉和欧阳瑞都很不喜欢,当着面说了他。 公孙瑾习惯了用手洗,倒也没觉得难受。 唯一难受的是师晴给他买的很多衣服水洗容易洗坏,只能送去干洗店。 他觉得自己还是不适合穿那么金贵的衣服。 穿一件好几万的衣服,还得时刻担心它会不会弄脏。 天气好的时候,公孙瑾会将被子铺在楼下的草坪上晾晒。 下课回来的时候,也会看到被子上长了一窝小猫。 有时候是橘猫,还有些时候是狸花。 和以往生活有变化的,可能就是学校里对他关注的人明显多了起来。 有时候走在路上也会被一些粉丝要求合影。 传媒专业的人会特意来加他微信,问他关于白金招收练习生的条件。 因为林惜君签约白金了,据说是因为有他的推荐。 所以想认识他的人一下子就多了起来。 不管什么时候,公孙瑾拿出手机,总能看到多出一些陌生人申请加好友,还有些人的消息很大胆露骨。 像“约吗?”都是很含蓄的,大胆些的会直接发一堆带着马赛克过不了审的图片过来。 “神经病。” 看到一个自称是他女粉丝的人发了一张果照过来,公孙瑾直接拉黑。 “那是本人吗?” “真是本人啊!” “好激动!” “去!快去!” “我不敢。” “别怂啊。” 两个娇小的女孩走在路上看到了公孙瑾,小声议论着。 公孙瑾注意到了她们,见她们目光有些躲闪。 “他看过来了。” “废话,我也发现了。” 其中一个女孩子看着他,有些期待。 “有什么事吗?” 公孙瑾出声问道。 虽然面无表情,但声音是和气的。 那个戴着鸭舌帽,盯着他看的女孩子咬了咬嘴唇,红着脸走了过来。 “公孙瑾,你……你好,我……我是你偶像!” 汤小敏结结巴巴的。 说完,就瞪大眼睛,涨红了脸。 她本来想说“你是我偶像”或者“我是你粉丝”的,但是太紧张,一下子就说错了。 公孙瑾愣了愣,一本正经地道:“我是你粉丝。” “哈哈哈!” 远处的那个女生把这一幕拍了下来,笑得花枝乱颤。 汤小敏也捂着嘴,偷笑起来。 公孙瑾看起来是很冷的,但是态度出人意料的和善。 “是这样的,我现在是你的粉丝团的成员之一。” 汤小敏也不那么拘谨了。 “粉丝团?” “对,就是这个。” 汤小敏将一个从超话加的粉丝团给他看了看。 看到群数量和粉丝群人数,公孙瑾有些惊讶。 自己的粉丝竟然有这么多了吗? “我现在是b站的一个啊噗猪,就专门拍短视频的。” “我想问一下你,你介不介意,我在学校里拍一些你的视频上传到网上。” “如果流量够大,投币的人多,莪就可以薅晋元帝的羊毛了,我家有点穷,于是就想通过这样的方式赚点钱。” “但是担心会打扰你的生活,怕你会介意,所以特意来跟你说一下。” 汤小敏将手搭在身前,有些难为情。 对于别人拍自己日常生活这件事,大多数人都会很反感的。 公孙瑾其实也很不喜欢别人关注自己。 “你拍视频赚到的钱,够你生活吗?” 公孙瑾思忖了一会儿,眉宇还是缓和下来。 “够的。” 汤小敏点了点头。 “那你随便拍,如果能帮你改善生活,我很乐意。” 公孙瑾想了想,如果有人能拍他的生活视频赚到钱,他还是很开心的。 而且学校里不经允许私自拍他的人很多,像汤小敏这样主动来打招呼的人,倒也是稀少。 “好,谢谢你!你现在是要去食堂做兼职吗?” 汤小敏继续问道,她对他的日常还是比较了解的。 “嗯,你要拍可以跟着一起,不影响其他就餐的人就好。” 公孙瑾轻轻点了点头。 “那我们刚刚那一段可以上传吗?” “随便你,只要不恶意剪辑,断章取义就好。” “谢谢!” 汤小敏很高兴,没想到公孙瑾竟然会这么好说话。 公孙瑾回到食堂的拉面档口继续煮面。 因为有他在,这里的生意一直都很好。 一方面是因为面确实好吃,另一方面是因为人够养眼。 来这里的女孩子总是大排长龙。 汤小敏和朋友在队伍后面安静地拍着,很礼貌地没有打扰其他同学。 排队买拉面的时候,近距离拍了一段公孙瑾的素颜,拉面上来后,也特意拍了一段吃面的视频。 做完兼职,b站备注为“公孙瑾校友”的啊噗猪很快就将剪切后的视频上传到了网上。 “在校内偶遇公孙瑾”、“公孙瑾在食堂兼职做的拉面”。 两条动态一经发布,很快就引来了诸多人围观。 庄晓梦也关注了这个啊噗猪校友,她现在也用小号加了一个粉丝群。 平时很低调,一直都是潜水不冒泡,但会默默关注啊噗猪发的关于公孙瑾的动态。 看到公孙瑾一本正经地说那一句“我是你粉丝”之后,她笑得前俯后仰。 “哈哈哈哈,笑死我了。” “我是你偶像,我是你粉丝(笑哭)” “最关键的是他说得一脸认真。” “如果能帮你改善生活,我很乐意。他好善良啊,一般明星都很不喜欢别人拍自己的。” “是啊,这就是瑾公子的格局。” “好想让小瑾做我的操场啊,这样他就能设在我的小学里了。” “???” “楼上不对劲。” “收收味。” “他做的拉面感觉好好吃,看起来很专业。” “我就是他们隔壁学校的,特意去蹭吃过,超好吃!” 去超市买树莓味可乐也好,骑共享电动车赶早课也罢,亦或是到教室上课。 网上总能看到校友拍摄的公孙瑾偶遇视频。 私人空间少了,公孙瑾就特别珍惜一个人在宿舍里的独处时间。 《三国》和《开到荼靡花事了》也在有条不紊地更新。 有闲余时间,他就会坐车回白金传媒,和师晴一起编七里香的曲子。 很累,但生活特别充实。 师晴也是很喜欢这首歌的,公孙瑾问她要不要唱这首歌,师晴却是笑着摇头。 “如果晴姨年轻十几岁,就会唱了。” “这首歌适合年轻人,歌词和唱歌时的心境都适合年轻时候的状态,最好是恋爱中的状态。晴姨唱不出那种感觉。” 到了十月中旬,《七里香》的编曲也正式完成,但他没有急着发布。 这首歌适合在恋爱的状态下去唱,公孙瑾找不到这种状态。 第59章 白金的太子爷 “这就是有钱的感觉吗?挺好的。” 看着后台到账的稿费,公孙瑾有些说不出的感慨。 《三国》的单月稿费已经破百万,《开到荼靡花事了》虽然不能和《三国》比,但是在女频也是大火,稿费也在十万左右。 看着这些钱,公孙瑾心里是很开心的。 前世的他只是个上大学都要贷款的普通学生,还没见过这么多钱。 现在看着这么多钱打进自己的卡里,说真的,他有种强烈的不真实感。 但是有了钱,公孙瑾也不知道该用在哪里。 要买房子吗?原身的父母给他留了一套,而且他现在有了一个新家。 至于车子,公孙瑾其实没什么兴趣。 而且他方向感极差,是个典型的路痴。 衣服和奢侈品呢? 公孙瑾继续摇头。 股票投资? 他有自知之明,没那个头脑,也不懂市场行情。 不懂金融的散户一头扎进股票市场,那就是散财童子。 做生意? 现在他也是签约了经纪公司的艺人,还要兼顾学业,再加上写小说什么的,根本没时间。 “原来我的欲望这么低吗?” 公孙瑾暗自想到。 或许是因为,前世的自己就是一个低欲望的人,他现在对很多东西都提不起兴趣。 衣服和鞋子什么的,网店买的两三百块的也够穿,不需要花几千上万。 自己买菜做饭,几十块钱也能吃很好。 早起晨跑锻炼身体,闲暇时间去书店看看书,困了睡个午觉,野外写生,到河边钓鱼,逛公园遛狗。 生活节奏很慢,但公孙瑾很享受这样的生活,并且不觉得自己精神贫瘠。 “还是先存着,问一下晴姨的意见。” 公孙瑾虽然赚了钱,但本质上还是个穷人,赚到了钱也不会花。 当然也有一部分很穷,但消费欲望强烈的人。 这样的穷人如果突然暴富,而且能力与这笔财产不匹配,那他们手中的财产将会以各种方式迅速流向市场。 在很短一段时间后,他们又会变成穷人。 如何支配自己的财产,也是一门很重要的学问。 白金传媒的大厦,公孙瑾趁着周末特意来到了这里。 前台的两个小姐见到了他,露出很标准的商务礼仪微笑。 公孙瑾进电梯的时候,又看到了一些比较稚嫩的面孔。 去录音棚练歌的时候,公孙瑾看到了一个比较熟悉的人影。 林惜君在走廊外等候着,她今天穿的是一件米白色的风衣,搭配纯白的羊毛衫,下身是黑色的打底裤和长筒靴。 看起来既不失少女的时尚靓丽,又有成熟女性的优雅。 只见她手里拿着一张歌词,一边小声哼唱,一边调整气息。 准备在11月打榜的新人不少,最近录音棚设备比较紧张。 她现在在等里面的人录歌。 “不好意思,惜君。等会可以让我先去录歌吗?” “目前的这首单曲对我来说很重要,我得靠它晋升到一线。” “而且过段时间还有一场音乐会邀请我出席,作为嘉宾我要去献唱,所以会很忙。” 一名挑染着紫色头发的女孩站在她的身旁,冲林惜君眨了眨眼,声音很是甜美。 “没关系的,你只管练就好。” 林惜君闻言,心里有些不舒服,但还是不动声色地笑了笑。 这女孩叫李澄,以前在l·f的时候,在团里是第二名出道,人气仅次于第一名的孟嘉然。 签约白金后,童菲儿给她的资源也相当不错。 国内大火的综艺和品牌代言都少不了她的,她在白金混的也算是风生水起,一点不比留在鎏金的那些人差,甚至犹有过之。 林惜君虽然现在也签约了白金,但作为新人,她的资源是无论如何都无法和李澄相比的。 两人在公司的地位差距悬殊,那么录音棚先由李澄使用,似乎也成了一种默认的规则。 即便先来的人是林惜君。 李澄对于自己的插队并没有觉得不合理,因为以前在鎏金的时候,她也是这样对林惜君这个小透明的。 见公孙瑾往这边走来,林惜君主动笑着打招呼问好。 “嗨!” 公孙瑾不说话,只是点头示意。 “这位是?” 李澄上下打量了一番公孙瑾,有些好奇。 “我的校友,公孙瑾。” “哦~” 李澄闻言,顿时没了兴致,将眼神从公孙瑾身上迅速移开,神色中有一种掩饰不住的轻慢。 “来这边练歌?” 公孙瑾看了一眼她手中的歌词。 “嗯,现在录音棚资源比较紧张。” 林惜君有些无奈地笑了笑。 现在正在录歌的是公司里一位老牌的一线歌手。 李澄和林惜君不敢抱怨,只能在外面等候。 在公司里,咖位决定一切。 资源的好坏,使用设备的优先权,合同的级别,一切都取决于你自身的价值。 “那边不是还有吗?” 公孙瑾朝师晴的录音棚努了努嘴。 李澄一听这话就笑了起来。 “那边不是我们能去的,那是师晴前辈的录音棚。” “这个录音棚,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吗?” 公孙瑾有些不解。 “那是之前,前段时间有个新人弄坏了这里的设备,维修花了不少钱。童总知道后很生气,就对这里上了锁,现在只有师晴前辈本人拿着钥匙才能来。” “先不说进不进得了,就算进去了,弄坏了东西。老板发起脾气,你们受得了么?” 李澄翻了翻白眼,神色颇有些不耐。 这时,录音棚里的鼓点停了下来。 一名留着一些胡碴的中年歌手和音乐监制笑容满面地走了出来。 “成程老师!” 李澄笑得很是甜美。 “哎,你今天也来录歌啊。” “是的,又有一期综艺要上。” “祝贺你啊。” 成程走的时候,都没有抬起头看过公孙瑾和林惜君一眼。 公司里的新人很多,值得他关注的就那么几个。 “我先进去录歌了,你们等一会儿。” 李澄带着歌词进了录音棚,语气有些生硬,带着一股连她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居高临下。 林惜君微微笑着,站在门外,看向手中的歌词,又收敛了笑容,眉宇间有些急切。 “你很赶时间吗?” “也不是很赶,就是想早一点练歌。” 林惜君摇了摇头。 公孙瑾闻言,一个人走远了,给童菲儿发了消息。 “菲儿姐,今天我要来练歌,晴姨录音棚的钥匙,你那里有吗?” 童菲儿收到消息,二话不说就让秘书取来了钥匙。 “童总,您不是说那个录音棚只有师晴本人来才能用吗?” “他不一样。” 童菲儿喝了一口茶,淡淡地道。 “我妈天天在家听那首千千阕歌,跟个迷妹一样,还成立了粉丝团。” “他现在是白金的太子爷。” 没一会儿,童菲儿竟然亲自过去,将钥匙给了公孙瑾。 “谢谢,菲儿姐。” “没事,设备你随便用,出了问题联系我,我第一时间会派人帮你更换。” 童菲儿笑容和煦,和之前对着新人大发脾气的样子迥然不同。 林惜君在一旁看着,心惊不已。 公孙瑾在白金,地位竟然这么高的吗? 见林惜君和公孙瑾待在一起,童菲儿若有所思。 “你也是来练歌的?” “是的,童总。作曲部的高健前辈给了我一首很不错的曲子,说很适合我的声音。” 林惜君见童菲儿竟然和自己搭话了,有些受宠若惊。 “不必紧张,你的歌和综艺上的表现,我都看过,很不错,再接再厉。” “下个月歌曲打榜如果成绩可以,我会让刘斌给你写一首曲子。” 童菲儿看向她的眼神有些赞赏。 “好的,童总,我一定会努力的。” 林惜君很是激动。 童菲儿竟然还会特意关注她的节目表现,这说明很是看好她。 而且刘斌的曲子,对她也有莫大的吸引力。 刘斌是作曲部的王牌,可以骑着作曲部的头头上班的那种。 白金的歌手基本都得看他脸色,谁都不敢得罪他。 想从他那里邀一首好歌,得排上好久,刚刚李澄拿到的就是他的作品。 这也是李澄在她面前这么倨傲的原因。 没想到童菲儿竟然直接许诺,这让林惜君欣喜若狂。 她现在最缺的,就是一首代表作。 “进来。” 公孙瑾开了门,冲还站在门外的林惜君招了招手。 林惜君犹豫了一下,还是跟了过来。 “这里的设备,你都可以随便用的吗?” 录音棚很大,超过一百平。 装修和设备都极度豪华,是她不敢奢求的配置。 里面的乐器也都非常高端,光是那架施坦威钢琴就价值好几百万。 “嗯,随便用,不用紧张。” 公孙瑾关上门,一脸轻松。 “你,在白金的地位怎么这么高?” 林惜君还是忍不住问道。 之前公司里有传言说,她是因为公孙瑾的关系才被签下来的。 起初她还不信,对自己的实力还有些骄傲,现在却越来越不自信了。 “唱歌,你先唱两句我听听。” 公孙瑾说完,就倚靠在了一旁的真皮沙发上。 以前他在这里录歌的时候,张雅娜就坐在这个位置,把他骂得当成自闭。 林惜君看向手中的歌词,浅浅唱了起来。 公孙瑾听了两句就知道是芭怨情歌,缠绵幽怨,深闺女子的寂寞与心事。 和王菲的《容易受伤的女人》,还有李宗盛写的《问》有些相似。 林惜君唱得很好,但公孙瑾不太满意。 原因是这首曲子只能算行货,歌词也有些不尽人意,很多地方强压韵脚,并不合适。 “停一下。” 公孙瑾拍了拍手。 林惜君停了下来,有些紧张地看向他。 “我唱得有问题吗?” “不是,你唱的很好,没什么问题。” “但是,我想问一下,你觉得这首歌怎么样?” 公孙瑾问道。 “还行,比市面上大多数歌都要好。” 林惜君想了想,很是认真地道。 “和千千阕歌比呢?” 公孙瑾继续问道。 “那肯定是不如了。” 林惜君脱口而出。 “所以,它只是还行的程度,你满意吗?” “就算不满意,我也没办法啊。像千千阕歌这样的好歌,谁都想唱,但不是谁都有的。” 林惜君无奈地看了他一眼,没好气地道。 “你等我一下。” 公孙瑾拿出纸和笔,一边轻声哼唱,一边飞快地写了起来。 林惜君听着他哼的歌,就觉得很不一般。 歌词和简谱,都迅速在他的笔下成型。 这是他目前库存里最完整的歌之一。 “好了,你看一下这首歌。” 林惜君从他手中结果那张纸,有些好奇。 “细雨带风湿透黄昏的街道,抹去雨水双眼无故地仰望。” “望向孤单的路灯,是那伤感的记忆。” 她用普通话念了一边,然后用曲子唱了一边国语,总觉得有些奇怪。 见公孙瑾一脸似笑非笑的表情,她微微蹙了蹙眉,看了下这些词的韵脚,顿时恍然,然后用粤语唱了起来。 “saiyudaifongsatouwongfandigaidou。” “oheoiyeoienganougudeiyoengong。” 唱了两句,她就面露喜色,震惊地无以复加。 “歌词是粤语吗?这个韵脚都好合适。” “对,就是粤语。” 公孙瑾微微颔首。 beyond的《喜欢你》,即便在今天,依然有很多年轻人喜欢。 邓紫棋翻唱的版本也很是惊艳。 两个版本都是非常好的,只是受众不同,不分优劣。 林惜君唱了几遍,越唱越喜欢。 到后来甚至有些舍不得停下,忍不住傻笑起来。 “这首歌,你要给莪?” 林惜君拿着歌词,看向公孙瑾的时候,眼里满是期待,同时也有些紧张。 公孙瑾为什么要把这么好的歌给我呢? 是不是对我有所企图?想潜规则我? 不过,他这长相,被他潜一下,我也不亏。 总好过鎏金的那些肥猪…… 林惜君这个念头刚生出来,就忍不住在心里骂起自己。 下贱!无耻! 林惜君!你怎么一点节操都没有? “嗯,你缺一首代表作。” 公孙瑾淡淡地道。 一首歌的收益,去掉公司的那一部分,剩下的是由作曲作词编曲和歌手按比例分配。 歌手咖位越高,拿走的就越多。 新人歌手合同级别低,拿的分成少,他一个人包办曲和词,还有编曲能拿走收入的大头。 缺的只是一个会唱歌的工具人。 所以新人是他的首选,尤其是林惜君这样有实力,不会糟蹋他歌的新人。 至于为什么不自己唱,主要是考虑到有些歌的曲风问题。 有些歌是很好的,但不适合他唱。 比如周慧敏的《最爱》,王菲的《红豆》、《容易受伤的女人》由师晴唱出来就会很有韵味。 李宗盛的《山丘》、《当爱已成往事》、《我终于失去了你》也是极好的,但那适合有一定阅历的中年人唱。 公孙瑾还没到那个年纪,声音没有那种沧桑和故事感。 而且要是每一首歌都自己唱,他也没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光是录歌就要在录音棚待很久。 “谢谢,我一定不会辜负你的期望。” “这首歌,我一定会努力唱好。” 林惜君看着手中的歌词,更加投入地唱了起来。 她练得很认真,公孙瑾听得也很认真,时不时叫停,纠正她的一些小问题,并提出自己的意见。 被张雅娜教导久了之后,他的标准也变得高了许多。 林惜君很虚心地接受着他的建议,没有丝毫的不耐烦。 公孙瑾帮她签约了白金,让她重返舞台,帮忙让她进了设备最好的录音棚,还给了她这么好的歌。 她虽然明面上没有说,但心里真的很感激。 公孙瑾是她的贵人。 不知不觉,忘记了时间。 公孙瑾偶然侧目看向窗外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今天就先录到这里,你唱得很好。” 决定将这首歌给她的时候,公孙瑾还担心她驾驭不了这首歌的风格。 没想到竟然出人意料的合适,她将这一首歌演绎得很好,别有一番风味。 即便是和原唱相比,也分不清孰优孰劣的那种。 “呼,终于是录完了。” 李澄心满意足地出了门,在门外看了看,没有看到林惜君的人。 “走了吗?” 师晴那边的录音棚开了门,公孙瑾和林惜君一起走了出来。 “真是太感谢你了,今天我请你吃饭。” 林惜君温婉地笑着。 “你等会没有别的事吗?” 公孙瑾有些犹豫。 “要去一趟卫生间。” “那,我先去楼下等你。” 公孙瑾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背影很是潇洒。 “嗯。” 李澄愣愣地看着这一幕,有些没缓过神。 “你们,刚刚是从师晴的录音棚里出来的?” “是啊,他找童总拿了钥匙。” 林惜君很是平静地道。 “啊?” 李澄嘴巴微张,一脸错愕。 “你不知道他是谁吗?” 林惜君觉得有些奇怪。 “我上个礼拜去国外参加表演了,对国内的事不了解。” 李澄如是说道。 “他是师晴的侄子,和白金老板的关系很好。” 林惜君左右看了看,小声说道。 “那首千千阕歌就是他唱的。” 李澄闻言,内心久久无法平静,像是被抽走了魂魄一般。 “哦,原来是他啊。” 千千阕歌她是知道的,之前她的经纪人还向童菲儿争取过。 “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 李澄看向林惜君的目光有些幽怨。 “我也是刚刚才知道的。” 林惜君淡淡笑着。 “惜君,我们是好朋友。你有他的联系方式吗?” 李澄的笑容突然变得很是温暖,主动凑了过来,揽住了她的肩膀。 “没有,我和他也只是见过面的校友,有一面之缘,但接触不多。” 林惜摇了摇头。 她对李澄沉默,但并不代表对她没有意见。 公孙瑾那里的资源很丰厚,对于她这样没有背景和人脉的人来说,无异于一片等待开采的矿山。 她一定要牢牢抓住他,不会让其他人染指。 白金传媒楼下,公孙瑾站在门口安静地等着。 “久等了。” 林惜君笑吟吟地走了过来。 公孙瑾侧目看了她一眼,发现她嘴唇的色彩很是鲜艳。 林惜君在卫生间特意补了妆,将头发也简单打理了一下。 “我们去哪里吃?” “公司这边有一家铜锅羊肉很好吃的,我们就去那里。走!” 林惜君的声音洋溢着热情,笼在袖子里的小手轻轻揪了揪他的袖子。 现在已经是入秋的季节,夜晚的街头还是很冷的。 呵出的气息在街灯下弥漫成浅浅淡淡的雾气。 她身上的香水像是水果的味道,带着轻微的甜香,很好闻。 被漂亮的女孩邀请吃饭,应该是件值得期待的事,但不知怎么的,公孙瑾总觉得有些不安。 餐厅装修很干净,上菜也很快。 两人选的是临街靠窗的座位,能看到窗外的街景。 铜锅羊肉也如她所说,非常香。 林惜君主动帮他调好了小料,见公孙瑾有些拘谨,还主动帮他夹肉。 下锅烫得正好的羊肉蘸上葱、香菜、辣椒油、芝麻酱、醋等等小料之后一口吃下,非常的享受。 “这么晚了还不回去吗?” 见公孙瑾迟迟没有回家,庄晓梦特意来了一趟白金传媒的大楼。 以往师晴忙起来的时候,她就经常来这里,这里的员工也都基本知道她。 “走了吗?” 从童菲儿那里得知公孙瑾已经离开,她有些失望。 她沿街一边走,一边给公孙瑾发消息。 “去哪鬼混了?(发怒)” 发完消息,公孙瑾过了很久都没有回复。 她继续往前走着,街边的餐厅里涮羊肉的气味飘出很远。 庄晓梦下意识地侧目看去,心想和那个家伙在这里搓一顿应该挺不错。 等等,那窗边的人怎么有点熟悉? 她秀眉一蹙,走过去看了看。 “多吃一点,感觉你挺瘦的。” 林惜君温柔地笑着,将涮好的肉夹进了公孙瑾碗里。 “啊~” 林惜君脸上笑容更甚,夹起一块涮羊肉递到了公孙瑾嘴边。 庄晓梦见状,瞪大了美眸,气得直跺小脚。 公孙瑾觉得不合适,正要开口拒绝,一侧的玻璃窗突然被扣响。 咚!咚! 他侧目看去,只见少女贴在窗外,眼睛愤怒得像是要喷出火来,腮帮子鼓得跟河豚似的。 第60章 会有玫瑰的 看到庄晓梦的那一刻,公孙瑾被吓得不轻。 就好像白色相簿里,春希和冬马接吻的时候,恰好遇上了赶来的雪菜。 总感觉怪怪的。 可恶,白学家是,赶紧给爷死! 白学家和狗的区别就在于,狗在被撞死的时候,车胎会有刹车的痕迹。 经过细想之后,公孙瑾很快就镇定下来。 庄晓梦也好,林惜君也罢,两个女孩子和他都不是情侣关系。 既然如此,那又有什么好紧张的呢? 公孙瑾凑过去,敲了敲玻璃窗,指了指面前的铜锅羊肉。 庄晓梦看着他嗡动的口型,听懂了他想要说什么。 “进来吃饭。” “哼!” 庄晓梦气呼呼地进了门,来到了两人桌边。 “嗨,你好。” 林惜君笑着打了招呼。 “我知道你,传媒学院的是。” 庄晓梦微微蹙眉,面色有些不悦。 “嗯,你也是校友?” 林惜君问道。 庄晓梦没有理会,只是坐在了公孙瑾旁边的位置上,冷冷看着她。 “你女朋友?” 林惜君看向公孙瑾,小心翼翼地问道。 庄晓梦闻言,耳尖微微泛红,小手捏住了衣服下摆。 “不是。” 公孙瑾摇了摇头,顿了半晌,补充道:“她是晴姨的女儿,算是我的姐姐。” “哦,原来如此。” 林惜君闻言,若有所思。 “我还以为是你女朋友来查岗了,呵呵。” “你们俩,什么关系?” 庄晓梦神情冷淡。 “一起在录音棚练歌,我帮了她一些忙,她请我吃饭。” 公孙瑾解释道。 “我看到她喂东西给你吃了。” 庄晓梦说着,面无表情,但任谁都听得出,她有些生气。 “我没吃啊。” 公孙瑾淡淡地道。 “哼,我要是不在,你肯定吃了。” 庄晓梦冷哼一声,别过小脸。 “不会的。” 公孙瑾有些无奈,耐着心哄了起来。 “肯定会,你和林辉那种人一样,衣冠禽兽。” “不要拿我和林辉比,你这是在侮辱我。” 公孙瑾一脸严肃地道。 “我不喜欢这种过分亲密的接触,不管是谁喂过来,我都不会吃的。” 说完,他又补充了一句:“就连你也不例外。” 公孙瑾说这句话时,声音忽然变得很轻,有些怅然,像是寥寥青烟。 听到那语气,就会让人产生一种信赖感。 听到前半句话的时候,庄晓梦是很欣慰的,但是后半句话就直皱眉,心里很不舒服。 公孙瑾,你这人少说半句话会不会死啊? “你真是够自恋的,我会喂你吃东西?” “想屁吃。” 她小声嘟囔着,嘴巴微微嘟起,心里还是有些醋意。 “之前在公交车上,你不是把棒棒糖喂到我嘴边了吗?” 公孙瑾反问道。 他不喜欢这种亲昵的动作,所以是用手接过糖果的。 庄晓梦闻言,略微有些羞恼,没好气地伸出手打了他的胳膊一下。 听着两人之间毫无距离感的互动,林惜君不禁莞尔。 “吃点肉,你应该也挺饿的。” 公孙瑾看了一眼自己碗里的蘸料,里面有香菜。 他将林惜君给他调好的蘸料拿走,换了两个新碗,另外调了两份蘸料。 庄晓梦不喜欢香菜的气味,闻到气味就会难受。 “这个羊肉确实挺好吃的,你应该会喜欢。” 公孙瑾夹起羊肉在锅里涮好,放进了她的碗里。 庄晓梦微微扬起下巴,小脸还是有些不开心。 过了两秒,她还是不情不愿地拿起筷子,略带嫌弃地吃了一口。 “就那样。” 公孙瑾不说话,只是涮着肉,然后夹进她的碗里。 庄晓梦默默吃着,脸上还是一副嫌弃的表情。 餐桌上的气氛很安静,没有人说话。 林惜君看着公孙瑾和庄晓梦之间的互动,总觉得自己有些多余。 晚饭结束,三人一齐出了餐厅。 公孙瑾想把自己和庄晓梦的那一份转给她,但林惜君坚持要去买单。 “今天的铜锅羊肉很好吃,谢谢你的款待。” “不客气,你帮了我很大的忙,这是应该的。” “回见。” 头也不回地挥了挥手,公孙瑾便潇洒离去。 “嗯,拜拜。” 林惜君还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恰逢庄晓梦回眸,迎上了她的眼神。 两双眼睛的视线碰在了一起,空气中似乎有电流和火花闪过。 林惜君能从那女孩的眼睛里读出来满满的敌意。 庄晓梦还特意把手掌伸到脖子面前,对着她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林惜君眉梢微挑,忍不住笑了笑。 “这个女孩子,很有趣。” 回家的路上,庄晓梦把脸侧过去不去看他。 只是偶尔,会趁他不注意的时候,眼珠子会往他那里偷偷瞅上一眼,又迅速收回。 “你真的没有和她交往?” 半晌,她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 话一说出口,庄晓梦就后悔了,她觉得不合适。 而且她也不应该表现得这么在意。 “你很在意?” “没有,我才没有。” 庄晓梦越说越觉得自己欲盖弥彰。 “我只是好奇而已。” 她说得一本正经。 对于小女生的欲盖弥彰,公孙瑾并不生气。 有些女生看到你和其他女生在一起举止亲密,不见得就是喜欢你。 也可能是出于占有欲和“只想看着你围绕她转”的自我中心意识。 “她是很美,但就和花坛里的那些玫瑰一样,美得空虚。” “世界上有很多漂亮的女孩子,就像花园里有千千万万朵玫瑰。” “但谁也不是我的花。” 公孙瑾说得很平静。 “她们谁都比不上我的那朵玫瑰。” 庄晓梦闻言,心情既紧张又激动,同时还有些惶恐。 “那,你的那朵玫瑰花,是谁?” 她试探着问道。 “我没有玫瑰了。” 公孙瑾眼眸黯淡了一瞬,声音变得好落寞,还带着一股无法抹去的疲惫。 庄晓梦听着,既庆幸又失落。 “以后,还会有玫瑰的。” “嗯?” 公孙瑾侧目看向她。 “还会有玫瑰的,一定会有的。” 庄晓梦说着,神情笃定。 公孙瑾没有回应。 到家后,庄小鱼耷拉着脑袋,将下巴搁在餐桌上,可怜巴巴地看着公孙瑾。 公孙瑾立刻会意,去了厨房做饭。 晚餐依然是十分丰盛的,师晴和庄小鱼都很喜欢。 庄晓梦看着一大桌喜欢吃的菜,心有余而肚不足。 早知道就不吃那么多涮羊肉了…… 反正是林惜君请客,秉承着让林惜君大出血的想法,她吃了很多。 这顿饭也确实让林惜君一阵肉疼,出的血简直比姨妈还多。 晚餐结束,辅导妹妹做完作业,公孙瑾就回了房间码字。 《三国》进展到了孙策之死的剧情。 江东小霸王英年早逝,让诸多读者为之叹惋。 “可惜了,孙策真是坚定的唯物主义斗士!” “如此英雄,竟然折在了一个装神弄鬼的于吉手里。” “汝既是神仙,为何下跪?汝既是神仙,为何流血?怒杀于吉这一段,真是看得解气。” “孙策他妈真是离谱,我看得都要气死。” 随后的剧情,就是全书最重大的几次战役之一。 官渡之战,这一战让曹操基本平定了北方。 这一段至关重要的剧情,公孙瑾没有马虎,决定将节奏放缓,精修一番后再发布。 更新完三国之后,公孙瑾伸了个懒腰,靠在椅子上看向窗外。 一眼望去都是高楼,窗格里亮着灯光。 炒菜的声音在厨房里响起,满是烟火气。 在城市里有像这样的一个小家,不知道是多少人的梦想。 是莉莉的,也是他的。 现在这个梦变得触手可及,但他已经不需要了。 给钢笔上了墨,他在纸上写下了一行小字。 “似是故人来。” 梅艳芳的代表作之一,林夕将这首歌的词写得美绝人寰,曲是罗大佑的,一样很美。 公孙瑾听歌不以传唱度和流行为标准。 一首好歌,一定要有很美的词和很妙的曲,还要有很绝的编曲和主题。 他比较看中的是艺术性和音乐性,所以听的歌不见得会让大多数人都喜欢。 关于似是故人来这个歌名,有一说是取自“自挂东南枝”(孔雀东南飞)里的“怅然遥相望,知是故人来”。 暗合歌中一对璧人被拆散的主题。 “同是过路,同做个梦,本应是一对。” “人在少年,梦中不觉,醒后要归去。” 写到这里的时候,公孙瑾浅浅笑了笑,似乎是想到了那朵不再属于自己的玫瑰。 回忆起那些往事的时候,就会让他想起这些喜欢的歌。 关于这些歌的记忆也会变得格外深刻。 但是说真的,他真的不愿意去回忆。 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越走越寂寞。 或许正如马尔克斯所说,生命中所有的灿烂,都需要寂寞去偿还。 林夕写下的那些绝美的词,就见证着他爱而不得的寂寞。 “恨台上卿卿,或台下我莪,不是我跟你。” 台上情情爱爱,卿卿我我,可惜不是你和我。 恨也无用,遗憾总是人生常态。 “俗尘渺渺,天意茫茫,将你共我分开。” “断肠字点点,风雨声连连,似是故人来。” 公孙瑾来回哼唱着,钢笔在纸上挥洒着。 “一种相思,两段苦恋。” “执子之手,却又分手。” “十年后双双,万年后对对,只恨看不到。” “这词写得真是妙。” 公孙瑾又忍不住为之惊叹。 林夕在运用那些脱胎自古典诗词的修辞时,丝毫没有辞藻堆砌的感觉,还使词境因此而变得更为深远动人,完美契合人生无常的主题。 给晴姨呢?还是自己唱呢? 这首歌,其实不是很适合公孙瑾的风格,但他又尤为喜欢。 “算了,还是自己唱。” 公孙瑾揉了揉眉心。 和千千阕歌一样,他对这首歌的喜欢压过了理性。 第60章 什么歌?我要听 录音棚内,张雅娜看着《似是故人来》的歌词,赞不绝口。 “这歌词,真是你写的?” 张雅娜抬起头看向公孙瑾,眸中异光闪烁。 “算是。” 公孙瑾语气平淡,在心里赶忙给林夕道了歉。 “你来看看,你干儿子写的词。” 张雅娜似笑非笑地将歌词递给了师晴。 师晴有些疑惑,接过歌词后细细看了起来。 “同是过路,同做个梦,本应是一对。” “人在少年,梦中不觉,醒后要归去。” “韵脚是根据粤语来做的。” 张雅娜提醒道。 师晴顿时恍然,顺着简谱哼唱起来。 “这个句末的押韵根据粤语来做,很工整啊。” 她微微张开嘴,从疑惑变得惊讶,随后那讶异之色变得愈发浓郁。 “但凡未得到,但凡是过去,总是最登对。” 唱到这里,她反复唱了两遍,似乎是在细细回味。 上句的归去读作guaiheoi,这一句的登对读作dangdeoi,读音是双押,用国语读音去看是体会不到妙处的。 “小瑾专门研究过粤语的发音和声调吗?” 师晴愈发惊喜。 这词不单单是在押韵上做的好,在意境上也是绝妙。 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遗憾总是让人念念不忘。 这种爱而不得感情基调与林夕的感情经历有关,在他写的其他歌里也有表达。 比如《红玫瑰》里经典的那一句“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再比如《情意结》里的“难得的激情总枉费,残忍的好人都美丽。”(粤语里美丽读作ilei,和枉费是双字押韵,也是非常精妙的。) “恨台上卿卿,或台下我我,不是我跟你。” “俗尘渺渺,天意茫茫,将你共我分开。” “断肠字点点,风雨声连连,似是故人来。” 起承转合之间,歌词的发音和韵脚都完美无缺,感情上层层递进,引人入胜。 师晴脸上的表情最后由惊讶变成了惊艳,再从惊艳变成狂喜,握着歌词的手都在颤抖。 “真是太妙了,当初要是能有这么好的歌,我恐怕还要在歌坛再待几年。” 她说着,隐隐有些惋惜,将歌词还给了公孙瑾。 “这首歌其实很适合你,没想过自己唱吗?” 张雅娜有些好奇。 “我都老了,现在是年轻人的时代。我家小瑾以后可是会超过我的。” 师晴看向公孙瑾,温柔地笑着。 “现在要开始录歌吗?” “这首歌录好就在月底了,要留在十一月初发布?” 张雅娜觉得公孙瑾应该是有继续打榜的打算。 “不了,录好就发布。十一月,我另打算。” 公孙瑾笑着摇头。 “那还挺可惜的,这首歌如果在十一月初发布,新歌榜第一的位置又是你的。” 张雅娜有些诧异。 “音乐对我来说,是一种感情的寄托,也是我热爱的理想。” “但我这人散漫惯了,总是随心所欲,怎么舒服怎么来。没打算将它变得太功利,也没想过和别人争什么。” “我只唱我的歌,其他的,交给听众。” 公孙瑾神态略微有些慵懒,但说得很是认真。 “你和你晴姨年轻时候的性格一样。” 张雅娜闻言,不苟言笑的脸上有了些笑容。 “那当然了,他可是我喂大的。” 师晴揽着公孙瑾的脖颈,很是亲昵。 “行,多余的话就不说了,开始录歌。” 张雅娜坐在沙发上,又恢复了工作时那副专注的样子。 看着她冷漠的神态,公孙瑾也变得有些紧张。 古筝前奏响起,公孙瑾悠悠唱了起来。 罗大佑在作曲时采用了广东大戏的曲调,在这首歌里用了很多民间古典乐器,有古筝、二胡、琵琶和竹笛,还有钹类的打击乐器乐曲贯穿全曲。 今天的一整天,他都在录音棚里度过的,甚至都没怎么吃饭。 张雅娜在录音棚里陪了他一整天。 自从录好千千阕歌后,张雅娜就认同了这个学生,把他当成了自己人。 “竟然一天就录好了,不错。” 张雅娜已经拿出了最高的标准,没想到公孙瑾的表现大大出乎她的意料,各方面都处理得很完美。 “是啊,小瑾唱得越来越好了,就比晴姨差了那么一点。” 师晴眨了眨眼,伸出手指比了比。 “你可拉倒,你年轻那会在我这录完一首歌,最快也花了一个星期。你比他差远了,少给自己脸上贴金。” 张雅娜不屑地撇了撇嘴。 师晴闻言,觉得在后辈面前失了面子,嘟着嘴有些不开心了。 三人离开白金传媒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师晴准备带着张雅娜回家做客。 “老师辅导你也挺辛苦的,今天给她做顿饭怎么样?” “好!” 公孙瑾欣然应允。 以张雅娜的身份,屈尊做他的音乐监制,还分文不收,这个人情不可谓不大。 “先说好,我吃饭和听歌一样挑剔。” 张雅娜浅浅笑了笑。 她也算是师晴家的常客,庄小鱼和庄晓梦过年都会去给她拜年,甚至经常留下来一起吃年饭。 “哎,鱼鱼,让姨姨抱抱。” 张雅娜刚刚进门,就赶忙朝着庄小鱼走去,一把抱住了她,在她脸上亲了亲。 “这小猪,真能长肉,我都快要抱不动了。” 在庄小鱼面前,张雅娜俨然一副温柔阿姨的样子,全然没有平时那般严厉。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公孙瑾根本想象不出她笑起来的样子。 当天晚上的饭吃得很融洽,张雅娜没挑出毛病,称赞公孙瑾厨艺好的同时,又不忘损一句师晴,说她做的饭,狗看了都要摇头。 周末的晚上,庄小鱼继续赶作业,庄晓梦辅导她做作业,一脸生无可恋的表情。 公孙瑾继续回房间码字,将《三国》官渡之战的剧情更新结束。 “汝父在日,虽屡屡吐血而厥,但从未屈膝于我!” “城上箭支为何如此之多?” “审配只恨其少。” “我生是袁氏臣,死是袁氏鬼,不似你等谄谄阿谀之贼,可速斩我!” “我主在北,不可使我面南而死。” 伴随着袁绍的落幕,袁绍子嗣开始了严重的内斗,然后被逐个击破。 自此,曹操基本平定北方,《三国》的第一部群雄逐鹿接近尾声,《赤壁鏖战》即将揭开序幕。 目前翰林奖的入选名单中,《三国》呼声居高不下。 作为一本连载的网络小说,能在众多以严谨着称的历史类文学作品中脱颖而出,自然引起了不少圈外人的关注。 有真才实学的人大加赞赏,也有沽名钓誉者对其大肆抨击。 他们主要集中攻击的点就是曹操杀吕伯奢一家,对徐州屠城,进宛城找ji女。 由此批判小说传达的思想三观不正,道德败坏。 还有一些在网上自称是“家长”的人甚至要求对《三国》进行下架整改。 像关羽温酒斩华雄,斩颜良诛文丑这些情节,都被批过于血腥,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也不符合核心价值观。 公孙瑾向来不看小丑们的评论。 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批判别人不道德的人,往往是最不道德的。 他们极力贬低别人,就是为了证明自己的高尚,显得自己与众不同。 殊不知真正高尚的人,并不屑于向别人证明自己高尚。 假期结束,公孙瑾和庄晓梦坐上了返校的动车。 “帮莪拿着。” 庄晓梦将行李箱推了过去。 “你自己没手?” 公孙瑾没好气地伸手接过。 “我帮你买票了啊,你帮我拿一下怎么了?” 庄晓梦理直气壮地道。 这个理由倒是让公孙瑾无法反驳。 回家也好,去学校也罢。 她总喜欢买两张相邻座位的票。 看着她手中的两张动车票,公孙瑾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箱子真重。” 过安检的时候,公孙瑾拎着箱子都有些吃力。 不用想也知道,里面装满了各种零食。 “里面有一半吃的是给你的。” “我肯定得多带点,不然咱们俩不够吃。” 庄晓梦小脸很是认真。 公孙瑾很喜欢吃她上次带的牛肉干,所以这一次她带了很多。 “你,对我这么好啊。” 公孙瑾看向她,心里觉得是暖的,但又有些不自信。 他以前是个很没安全感的人,有一个人对自己好,都会患得患失。 最后索性对任何人都不抱期待。 如果没有人对自己好,他会觉得没什么不能接受的。 他只是接受不了,有个人对自己很好,然后突然有一天就和他没关系了。 钟苓子也是这样的人,他在钟苓子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这个世界上,对公孙瑾好的人也不多。 “我也算是你的姐姐。” 庄晓梦找了个说服自己的理由。 要说对你好的理由,其实我自己也是不知道的。 或许,是因为那天晚上,我躲在你的背后,你为了保护我,对着混混抡起了啤酒瓶。 或许,是因为那天你看着我的眼睛,唱了一首情歌。 或许,是因为你会在我睡不着的时候,给我讲睡前故事。 或许,是因为你会走很远的路,去给我买喜欢吃的披萨。 或许,是因为在人群中匆匆看了你一眼,就再也没能忘掉那容颜,就如传奇那般。 又或许,没有那么多或许。 只因你是白月光,那眉心的朱砂痣太美。 去学校的动车上,她靠在他的肩膀上打着呵欠。 没有再装作睡着,然后突然压在上面,而是光明正大地说:“我想睡觉,借你肩膀一用。” 她也没问他同不同意,就这样无比自然地靠了上去。 “你这两天是不是又没洗头?” 发丝撩拨着公孙瑾的脖颈,痒痒的。 “嗯,是不是闻到了清水洗涤后的栀子花的香味?” 她嘴角微扬。 “没有,我看到了头皮屑。” 公孙瑾一本正经地道。 庄晓梦闻言,脸色一变,赶忙作正身子,睁开眼睛,从包包里拿出随身携带的小镜子。 “在哪?在哪?” 她仔细看了看自己的头发,有些紧张。 公孙瑾嘴角露出露出一抹不易察觉的微笑,微微侧过脸。 “我骗你的。” 庄晓梦闻言,有些羞恼,又抡起小拳头,轻轻捶打了下她的胳膊。 “坏人!” 她打人的时候没什么力气,跟撒娇似的。 骂人也想不出难听的词。 或许是受过的大家闺秀的教育,使得她不好意思跟骂街的泼妇一样,用父母、太阳、生殖器玩排列组合。 说上一句那样的脏话都会让她羞红脸,语气又软软的,公孙瑾觉得很可爱。 但是让他一脸恳求地对着她说“你再骂”,公孙瑾又觉得很变态。 确认自己头上没有头皮屑后,她又枕在了公孙瑾肩上,安心地睡了起来。 到学校后,她就打开行李箱,很大方地让公孙瑾自己去挑零食。 公孙瑾没有拿多少,把她爱吃的都留了下来,她却又往他怀里塞了很多包。 临走之际,她有些不放心地看向公孙瑾。 “有什么话,直接说就好了,不用难为情。” 公孙瑾看得出她欲言又止。 “唔~我的要求,不是很合理。” 庄晓梦摇了摇头,觉得不合适。 “什么要求,说?” “你……你不要理那个林惜君好不好?” 庄晓梦说完,觉得很是不妥。 “我……我的意思也不是说让你不和她来往,就是……就是……” 她有些结巴,不知道该怎么组织语言。 “如果她再请你吃饭,你可不可以,不要轻易答应。” 说完,她又补充道:“当然了,我也没有权力要求你按照我的意愿去交往。” “这样太自私了。” “如果你喜欢她,那就随你的便,和她交往就是了,不用在乎我的意见。” 说到这里,她目光有些躲闪,声音也小了下去,明显是违心的。 “我和她接触,会让你不开心?” 公孙瑾很是认真地问道。 “才没有。” 庄晓梦矢口否认。 看着公孙瑾的眼睛,她犹豫了一会儿,小声说道:“是有一点。” “只有一点?” 公孙瑾继续问道。看书喇 庄晓梦目光微闪,小声说道:“也不是一点,有点多的。” “说实话。” “很不开心,行了!” 庄晓梦无奈地看了他一眼。 “好,那我以后尽量避免和她接触。” 公孙瑾轻轻笑了起来。 “不过,我和她算是白金的同事,之前写了一首歌,准备给她唱的。” “这首歌过段时间会发行。” “到时候你听到了这首歌,不要误会,我和她之前,其实并没有什么关系。” 公孙瑾一想到那首《喜欢你》,不禁有些懊悔。 这首歌的歌名,太暧昧了。 他给了林惜君,必定会引起很多听众的揣测。 “什么歌?我要听。” 庄晓梦看着他,神情突然变得无比执拗。 第61章 黑粉头子庄晓梦 “真的要听吗?” 公孙瑾看向庄晓梦,有些纠结。 “嗯嗯。” 庄晓梦连连点头。 公孙瑾略显无奈,润了润嗓子,轻轻唱了起来。 “细雨带风湿透黄昏的街道,抹去雨水双眼无故地仰望。” “望向孤单的晚灯,是那伤感的记忆。” 庄晓梦听着,美眸微微闪烁,脸上浮现出浅浅的酒窝。 她从小就听师晴唱过很多粤语歌,自然是听得懂的。 公孙瑾继续唱着,到了高潮部分时,避开了她眼睛的视线,硬着头皮唱了下去。 “喜欢你~” 庄晓梦听着,大脑宕机了两秒,随后,脸颊泛起丝丝红晕。 没有听错,他刚刚唱的那句。 是在对我唱吗? 还是在借此表达心意呢? 庄晓梦心有些乱。 如果他真有这个意思,那你要怎么办呢? 答应吗? 不行!怎么可以答应呢?太不矜持了。 但是,不答应…… “那双眼动人,笑人更迷人。” “愿再可,轻抚你,那可爱面容,挽手说梦话,像昨天,你共我。” 公孙瑾唱到这里就停了下来,看着她。 庄晓梦看向他的目光有些飘忽不定,耳尖红得滚烫。 她摸了摸耳鬓的头发,支吾了一会,小声问道:“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公孙瑾犹豫了一会儿,说道:“喜欢你。” “嗯?什么?” 庄晓梦愣了愣。 “喜欢你。” 公孙瑾又重复了一遍。 庄晓梦突然背过身,轻轻咬着嘴唇,忍不住傻笑起来。 “这首歌,挺好听的。” “你很喜欢啊?” “嗯,喜欢。” 庄晓梦连连点头,收敛好脸上的笑容,然后回眸看向他。 “这首歌,你什么时候写的?是不是有什么特殊的意义?” 她试探着问道,心跳怦然加速。 “这首歌很久之前就有了,至于特殊的意义,没有。” “只是单纯的情歌,不为谁而作。” “毕竟,我也没谈过恋爱。不用牵强附会地深入解读。” 这首歌对原唱黄家驹有特殊的意义,但对公孙瑾来说并没有。 “哦。” 庄晓梦闻言,有些小小的失落。 她还以为是公孙瑾专门为她写的呢,但并不是。 而知道公孙瑾之前没谈过恋爱,心里又有些开心。 “那你,对我唱这首歌……” 庄晓梦看向他的眼睛,欲言又止。 “是你要我唱的啊。” 公孙瑾淡淡地道,一脸茫然。 庄晓梦听着,秀眉一蹙,不禁有些生气。 恨不得将他的天灵盖揭开,看看里面装着的是不是木头。 “这首歌,你给了林惜君啊。” 想到这首歌给林惜君了,庄晓梦觉得可惜了,她好喜欢这首歌的。 如果是公孙瑾自己唱,那不是挺好吗? “为什么要给她啊?” 喜欢你这三个字,太特别了,公孙瑾不管把这首歌给谁,她都会生气的。 而且那个人还是林惜君,昨天请他一起吃饭的。 可恶!可恶!可恶! 庄晓梦越想越生气,恨得牙痒痒。 “你肯定就是喜欢她!要不然怎么会把这首歌给她?” “我没有,真的没有。” 公孙瑾无奈地叹了叹气。 “你把这首歌要回来,换一首歌给她。随便什么歌都行,就是不要给这首。” 庄晓梦心里像是吃了柠檬一样,酸酸的。 “可是我都已经给她了,她录了很久的歌。现在反悔,有违契约精神。” 公孙瑾很是认真地说完。 庄晓梦看着他,嘟着嘴,一脸不开心。 “拿来,我不给你吃了!” 她一把夺过塞给公孙瑾的牛肉干,没好气地看了他一眼。 然后气呼呼地走远了,像是生了闷气的小姑娘。 看着庄晓梦的背影,公孙瑾愣在原地有些手足无措。 看向空空如也的手心,有些惋惜。 那牛肉干可好吃了,现在一包都没了。 臭公孙瑾! 为什么偏偏把这首歌给她! 气死我了! 以后不跟你玩了!有好吃的都不给你! 庄晓梦气得跺了跺小脚,嘟起来的小嘴都可以挂上酱油瓶子了。 她打开林惜君的超话逛了逛,发现里面有很多关于她翻唱千千阕歌的帖子,基本都是好评,也有拿原版做对比的。 “我觉得她唱的比原唱好,这首歌适合女生唱。” 看到这条评论后,庄晓梦顿时气炸了,直接回复道:“傻逼东西,她唱的什么玩意?也配和原唱比?公孙瑾唱的甩她几十条街。” 她继续往下刷了一下,凡是看到有夸林惜君的,都要阴阳怪气一句。 从今天起,她坚定不移地成了一名林惜君的黑粉。 鎏金传媒,任豚的办公室里。 吨位庞大的男人站在落地窗前,以一种王者般的姿态俯视众生。 这里是三十二层的顶楼,能将黄浦江的景色尽收眼底。 在台上风靡万千的美少女偶像孟嘉然,此刻正跪倒在他面前,仰望着他,脸上带着娇美的微笑。 任豚双手握着她扎起的双马尾,露出一脸沉醉的表情。 良久,孟嘉然扑在了沙发上,呈现一个撩人的躺姿。 “任总,我下个月的歌曲打榜,就拜托你了。” 孟嘉然托着腮,声音嗲嗲的。 “我会动用业内最好的资源,请词圣冯世唐出手。” 任豚点了根烟,舒服地吸了一口。 冯世唐一生写过的经典歌词数不胜数,被称为词圣,和歌坛的顶级歌手都有过合作。 “谢谢任总。” 孟嘉然伸出舌头,将唇边的奶霜卷入了唇中,媚眼如丝。 任豚的小腹又是一阵燥热,心头平息下去的火,又一次被那个眼神激起。 看着任豚肥硕的身躯朝自己走来,孟嘉然眼里掠过一丝慌乱,旋即脸上又浮现出甜美可人的微笑。 “任总,你真是太猛了。” “呵,还有更猛的。” 任豚歪嘴一笑,摘下眼镜,从柜子里拿出了一盒西地那非。 一个小时后,孟嘉然从办公室里走了出来,双腿打着颤。 回到自己的休息室,她从酒柜里取了一瓶红酒,在沙发上自斟自饮。 打开电视,里面播放着的是一档音乐类的综艺,林惜君作为嘉宾参加了演出。 她翻唱的是这个月爆红的《千千阕歌》,获得了一众乐评人的高度赞赏。 “呵呵,现在混得还不错嘛。白金竟然给了这么多资源。” 孟嘉然有些意外。 千千阕歌在白金传媒发行,她自然是知道的。 公孙瑾这个名字,在业内也受到了众多关注。 她工作室的人甚至联系过白金,希望和公孙瑾合作,拿到一首和千千阕歌差不多品质的歌,只是被童菲儿拒绝了。 “看上去那么清高,最后还不是妥协了。” “登上这个舞台,一定付出了不少。” 看着台上唱歌时光彩照人的林惜君,孟嘉然如是想道。 她眼前甚至浮现出了林惜君被一头肥猪压在身下,一脸欲迎还拒的表情。 孟嘉然觉得自己能有今天,是因为她放得下,豁得出去。 和她站在相同高度的人,有哪个不是这样的? 她并没有觉得羞耻,这一行不都是如此么?年轻漂亮就是本钱,不好好利用,不是浪费了? 其他人想上位,还没这个资本呢。 林惜君这样的一个小透明,能被白金签约,肯定和自己一样,同上面的人做了交易。 孟嘉然对此深信不疑。 当然了,现在的林惜君,她并没有放在眼里。 连一首代表作都没有,只能靠翻唱获得热度,对她构不成威胁。 她需要警惕的是李澄,李澄的资源不比她少。 据说下个月,李澄的新歌是刘斌帮忙制作的。 刘斌是业内最好的作曲人之一,捧红过很多人,有音乐教父之称。 目前,白金已经开始宣发,买了热搜给李澄造势。 “有了冯世唐的词,下个月的新歌榜第一,肯定是我的了。” 孟嘉然欣然一笑,想起自己这些天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白金传媒,李澄在录音棚外等候着,有些焦躁,但也不敢对录音棚里正在练歌的前辈表达不满。 她的新歌正在宣发造势,鎏金的人最近也有了动作,要给孟嘉然打榜。 作为l·f成团出道的第二名,她对孟嘉然是不服的,心里始终憋着一股气。 她觉得孟嘉然不管是唱跳还是rap,都比不过她。 孟嘉然能当上c位,只是因为她脱的比她多,能跪的下去罢了。 “这次我一定要赢,一定。” 李澄眼里的对手,同样只有孟嘉然。 林惜君朝着这边走来,手里拿着师晴录音棚的钥匙,心里有些忐忑。 因为公孙瑾的存在,童菲儿对她客气了很多。 当童菲儿看到公孙瑾给她写的那首《喜欢你》之后,二话不说,直接将师晴录音棚的钥匙给了她,还专门请了公司里最好的音乐监督和乐器手帮她录歌。 她在想,自己一个新人,能配上这么好的资源倾斜吗? 要是没达到预期,公孙瑾和童菲儿肯定会对她失望。 顶着这样的压力,林惜君必然是很紧张的。 “嗨!你也来练歌啊?” 见到林惜君之后,李澄主动打了招呼。 “嗯。” 看着笑容满面,对自己变得无比热情的李澄,林惜君竟然有些不习惯。 “其他的几个的录音棚里都有前辈在唱歌,我们得等会。” 林惜君闻言,只是淡淡笑了笑,不动声色地来到了师晴的录音棚前,拿出了钥匙。 李澄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了,那笑容很假,像是用铅笔画上去的一般。 在看到跟在她后面的音乐制作监督和乐器手之后,她脸上的表情已经彻底凝固。 这些人都是公司内部最好的乐器手,只有最顶级的几个歌手,才能请得动他们。 她林惜君何德何能? 一定是因为公孙瑾的原因,一定是了。 李澄如是想到,目光惊疑不定,心里有了一个异样的念头滋生。 林惜君没有把任何人当做自己的对手,也没打算和谁争抢。 她只是在录音棚里一遍又一遍地练着歌。 有时候找不准感觉,一句歌词要停下来录很多遍。 她和公孙瑾,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类人。 纯粹地喜欢音乐,想要让更多人听到自己的声音。 这首喜欢你,她有无数个必须要唱好的理由。 …… 傍晚,欧阳瑞抱着篮球回到宿舍,揪着球衣的领口擦了擦汗。 “他妈的,以后不和隔壁宿舍的那个傻逼打球了。” 他说着,掀开衣服下摆,看了看肚子上的淤青,疼得倒吸凉气。 “怎么了?” 唐福林问道。 “打球太脏了,一直肘我。” “而且打得特别独,从来不传球给别人的,都是想让别人传给他,好自己投篮。” “一开始我听其他人说,他打篮球像科比,我还以为是他球技厉害。” 欧阳瑞骂骂咧咧,进了卫生间洗澡。 林辉新做了个头发,对着镜子修着眉,身上的衣服永远都是焕然一新。 唐福林戴着耳机练习着英语听力,嘴里时不时跟着复述,用笔在纸上默写。 公孙瑾码完了当天的更新,伸了个懒腰,脖颈又是一阵酸涩。 “今天是几号来着?” “28号。” 公孙瑾闻言,神色微怔。 “今天rng打skt半决赛了。” 欧阳瑞洗完澡,就兴致勃勃地打开了电脑,点进直播间,激动地等候起来。 公孙瑾脸上的表情变得有些微妙。 2017年10月28日,如果他没记错的话,确实是英雄联盟全球总决赛s7的半决赛。 前世,他也是刚上大一,当时就在宿舍里看的直播。 香炉版本造就了adc史无前例的战术地位,四保一玩法被推到了极致,强如faker,中路都要拿工具人围绕下路去打。 而国内最喜欢打四保一的队伍就是rng,所以这一年也被称为lpl最有希望的一年。 “今年,我希望是rng和we鸟巢两支中国队会师鸟巢!” 欧阳瑞说着,拿出了两张总决赛门票。 “我从黄牛那里弄到了两张票,下了血本。花了三千块钱。” “这场比赛打完之后,到时候总决赛门票肯定还要暴涨,我到时候可以出一波,赚点差价。” 欧阳瑞说着,眉飞色舞。 公孙瑾闻言,忍不住笑了起来。 “我建议,你最好还是尽快把这两张票出掉,趁现在比赛还没开始打。” 当初有很多人都是欧阳瑞这个想法。 那一年全球总决赛的门票被黄牛炒成了天价。 黄牛们屯了大量的门票,就等着收割粉丝的钱包。 但是,faker五把加里奥逆天改命,将当时已经摇摇欲坠的skt王朝,硬生生地抬进了决赛。 后来we也输给了三星,不知道多少lpl的粉丝心碎,总决赛的观看人数更是大幅下滑。 门票的价格从赛前涨上天到赛后的白菜价,再到后来连擦屁股都嫌硬。 这也是让黄牛们心碎的一年。 “不知道历史会不会重演。” 公孙瑾轻轻笑了笑,也打开直播视频观看起来。 “什么历史重演?” 欧阳瑞有些不解。 “哦,rng在s5不是输给了skt嘛。” 公孙瑾很快就把话圆了过去。 “放心,这一次绝对不会的,有乌兹,乌兹一定行!” 欧阳瑞握紧了拳头,信心满满。 第62章 为什么不ban加里奥? “在这一次的比赛里面,他们将直面三冠王的王朝,skt。” 听到这个似曾相识的开场白,公孙瑾总有一种时空在回溯的错觉。 不出意外,红色方第一手拿了加里奥。 欧阳瑞面带笑意,有些欣喜。 “faker拿的工具人啊,没有拿他最擅长的法师。” 看到加里奥开局就被老鼠点成残血,欧阳瑞更是激动地大喊。 “我就说乌兹一定行。” 直播的背景声里满是观众的欢呼。 看到这里,公孙瑾沉默着没有说话。 skt的基地主水晶爆炸的那一刻,欧阳瑞欢呼起来。 “呜呼!” 直播弹幕满屏的和rng牛逼,现场的观众们,声音也一浪高过一浪,呼唤着rng的队名。 对面教学楼里观看着比赛直播的男生们也在尖叫,大喊着rng牛逼。 公孙瑾记得当初英雄联盟s7的主题曲lendsneverdie里有这样一句歌词。 “lendsneverdie,whentheworldiscallgoutyourna,gyoutofight” (传奇永不熄,当这世界再次召唤你的名,请你为它而战。) 也许,lol这个游戏,真的成了很多人青春里挥之不去的色彩。 “我就说能赢的。” “班级群里有好多人都在和我们看,都在喊rng牛逼。” 欧阳瑞开心得不得了。 当时的rng还没有老赖队和剑指队的外号,lpl粉丝里有一大半都是rng的粉丝。 “你的那两张票,尽快出掉。” “rng赢不了skt的,我已经看过结果了,最后3:2抬走。” 公孙瑾看似随意,实则认真地道。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我rng天下无敌,怎么可能会输呢?” 欧阳瑞一脸不相信。 第二局比赛,bp阶段,欧阳瑞思忖了一会儿,说道:“faker要是这一把还选加里奥就好了,他选妖姬发条,估计会很难打。” 看到faker依然第一手选了加里奥,欧阳瑞又笑了起来。 但随着比赛的进行,他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了。 rng的每一波进攻都被加里奥瓦解。 他不断地看到加里奥从天而降。 “英雄登场!英雄登场!还是英雄登场!” “啊啊啊!怎么到处都有加里奥啊。好可惜,刚刚可以杀的,被大招保下来了。” 欧阳瑞开始变得紧张,手心捏了一把汗。 看到上单纳尔后跳失误的那一波,更是痛心疾首。 最后上高地的那一波,纳尔怒气清零,被酒桶e闪控住秒掉。 加里奥w闪控制三个,skt一波推掉了基地。 弹幕上满屏都是“寄、gg、ban加里奥”。 欧阳瑞心跳开始加速,手掌在颤抖。 比赛来到第五局的生死局,镜头前的faker,正在深呼吸。 bp阶段,欧阳瑞看着rng的选人,红了眼,大声吼了起来。 “ban加里奥!ban加里奥!ban加里奥啊!” 他吼得声嘶力竭,像输红了眼的赌徒,眼眶里有热泪闪动。 不玩lol的林辉看着这一幕,很难理解。 最终rng第三手ban掉了酒桶,还是没有ban加里奥。 欧阳瑞气急败坏,在桌上重重捶了一下。 “ban你麻痹的酒桶啊?傻逼教练,是不是吃了屎?” 看到faker依然是一手加里奥,欧阳瑞瘫坐在椅子上,喃喃地道:“为什么不ban加里奥?” 直播弹幕满屏都是“gg、完了、要凉”。 战歌响起,解说说了这样一段话。 “也许有一天,我们会对英雄联盟电子竞技失去了信心,因为韩国的宰治在今日为止,都还在持续,但我觉得不是今天。” “而且也许有一天,这些我们所热爱的选手,他们没有办法再坚持再舞台上了,但也不是今天。” “今天rng浴血奋战,来迎战skt的决胜局,我们准备进入召唤师峡谷。” 公孙瑾听着,心中思绪万千。 其实他怀念的并不是s7的那场比赛,只是怀念那年只有十七岁的自己。 “那里有眼的?怎么蹲在眼上啊?不带真眼吗?” 看到打野盲僧蹲在眼上的时候,欧阳瑞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香锅快跑!” 看到对方包抄过来,连解说也开始惊呼,但为时已晚。 盲僧被收掉,skt拿下了大龙,进一步扩大优势。 最后在小龙团的团战,看到龙坑中变大的纳尔,欧阳瑞突然觉得不妙,精神高度紧绷。 看到纳尔闪现拍到三个的时候,欧阳瑞目光涣散。 “完了,全完了。” 他背靠在椅子上,心里堵得慌,说不出的难受。 skt的纳尔大招拍晕三个,rng的团战彻底溃败。 撤退的小炮被皇子和加里奥追杀到高地。 “小狗倒了(哭腔)!” uzi的麦林炮手在高地倒下时,欧阳瑞眼眶突然一酸。 砰! 加里奥重重砸落的那一下,像是一击重锤敲在现场的观众心上。 伴随着加里奥的从天而降,rng仅剩的上单也就此阵亡。 直播间里隐约传来了哭声,是那些在现场观看比赛的粉丝。 欧阳瑞坐在椅子上,睁大了眼睛,看着rng的基地主水晶爆炸,然后突然哭了,哽咽着道:“为什么不ban加里奥啊?” 赛后,关于为什么不ban加里奥的质疑声铺天盖地。 “你踏马的ban个加里奥会死啊?这教练真是离谱。” “ban位不够用了。” “ban了加里奥,faker拿刺客怎么打?” “楼上这说法真的挺好笑的,faker要是拿刺客更好赢游戏,为什么不选?非要拿五把加里奥?” “这个版本加里奥就是最强的中单英雄,离谱的坦度和控制,还有强大的清线和支援能力。” “加里奥的w闪和大招减伤太赖皮了!” “天上飞的是我的偶像,地上砸碎的是我的梦想。” “曾有巨像将天顶,鏖战五局改皇命。” “李哥还是李哥!” “请大家不要执着于ban加里奥了,我已经准备好了刀。此行我将亲自去ban掉faker本人,希望好心人支援我398机票钱。我不玩dnf,也不知道什么叫春节套。” 这场比赛,衍生出了经典的“电竞三难题”之一。 为什么不ban铁男?为什么不ban加里奥?为什么不ban猛犸? 欧阳瑞在宿舍哭了很久,瘫在椅子上哭泣的表情,和uzi赛后的表情简直一模一样,很有戏剧性。 “出两张鸟巢总决赛的门票,有人要吗?” 黄牛们顿时急了,赶忙开始降价抛售囤积起来的门票,但粉丝们对总决赛的热情,也随着这一场比赛的落幕结束。 后来得知鸟巢是十个韩国人内战后,网上甚至还有了这样的一个段子。 “我上厕所没有纸,问隔壁的大哥借。他给了我两张鸟巢总决赛的门票。” 看着手中花了高价买来的两张门票,欧阳瑞喃喃地道,在电脑上卸载了英雄联盟,然后截图发了微信朋友圈。 “我的青春结束了。” 当天晚上睡觉的时候,欧阳瑞睡得不太好,总是梦见自己被从天而降的加里奥砸飞。 但是第二天晚上,唐福林邀请他玩lol双排的时候,他还是重新将lol下载了回来。 临近月底,班委们对班上的同学组织了一次踏青。 在组织活动之前,进行了投票选举。 有人想去草莓园,有人想去电玩城,还有人想去橘子洲。 总之,方案是很好的。 但班费有限,还终还是选择了开销最少的单车骑行。 清晨,唐福林的闹钟响起,惹得林辉和欧阳瑞一阵不满。 催促过几遍,熟睡的唐福林这才翻身下床去关闹钟。 林辉用洗面奶和温水将脸清洗干净,用电动的刮胡刀清理着胡子,服完口服的玻尿酸,又拿出遮瑕膏和粉底液,对着镜子化了淡妆,遮住一些色斑和痘印。 公孙瑾只是简单地用清水洗了脸,然后开始刷牙。 看着公孙瑾白皙光洁的脸,林辉不禁有些羡慕。看书溂 “你皮肤真好,我之前脸上痤疮留下的痕迹,估计得很久才会消失。” “少吃重辣和重油的东西,不要熬夜就好了。” 公孙瑾一脸平静。 “林辉真是过得精致啊。” 欧阳瑞看着他桌上的瓶瓶罐罐,不免有些感慨。 “跟女生似的,男的也要化妆吗?” 唐福林用着之前林辉送他的洗面奶,乐呵呵地笑着道。 欧阳瑞看了他一眼,有些纳闷,又看了看林辉。 林辉淡淡笑了笑,不以为意。 出门的时候,林辉依然穿着一身笔挺整洁的正装。 面容俊秀又精致,洋溢着自信,身上有股很淡的范思哲男士香水的味道。 他走路的时候腰板挺得很直,有一种英伦绅士的气质。 就算去拍韩国偶像剧,也不会输给那些欧巴。 欧阳瑞穿着简洁的运动服,刚洗完的头发微微湿润,看起来很清爽,走路的时候步子轻快。 唐福林也穿的没有刚开学时那么土气,换了一身从淘宝上买的衣服。 黑色的风衣外套搭配上牛仔裤和增高的运动鞋。 出门的时候,在宿舍的全身镜前照了很久,出门后还时不时拿出手机打理自己的头发,开出摄像头观察自己的脸。 看到一些痘痘和粉刺,感到不满意,又打开美颜和磨皮,左看右看。 公孙瑾走在最前面,将其他三人都甩在后面。 戴着耳机听着歌,耷拉着眼皮,看起来慵懒又冷漠。 碎发看起来有些凌乱,但又有一种说不出的恣肆。 衬衣洁白如新,领口的纽扣是开的,露出白皙的脖颈。 白色的外套有些宽松,身后带着兜帽,并不是很修身的那一类,但穿在他身上,依然格外帅气。 浅蓝色的九分裤和白色马丁靴将他的腿衬得又直又长,引得路上很多女孩子注目。 校外的集合地点,是一家租赁单车的商铺。 “这一次的骑行,我们要去的地方是胧月山。班长和体委已经租好了单车,我们需要骑行过去。” 文艺委员穿着一身白色的汉服襦裙,声音空灵嘹亮,笑容阳光和煦,眼睛时不时地看向公孙瑾。 公孙瑾只是站在路边,戴着耳机听歌,眼睛里像是有一层朦胧的雾气。 “路途略微有点远,大家就当是锻炼一下身体,经常待在宿舍里也不太好。” “如果有不会骑单车的女孩子,就麻烦男孩子可以照顾一下啦。” 文艺委员说着,指了指那些路边罗列出来的单车。 出来骑行的只是国贸二班,易凯蒂是不在的,林辉显得兴致缺缺,随意找了一辆。 班上一个比较漂亮的女孩子走过去,有些矜持地问他,能不能载她一程路。 林辉欣然应允,露出了和煦的微笑。 他喜欢和漂亮女孩子相处。 “公孙瑾,你可以带我一下吗?我不会骑单车。” 艾舒雨鼓起勇气,走到了公孙瑾面前。 她今天打扮得很漂亮,穿的是一身淡蓝色的连衣裙,脚下是高跟凉鞋。 修了眉,画了眼线,眼角贴着一些晶莹的亮片。 涂了萝卜丁的口红,脸颊还上了淡淡的腮红。 附近其他的同学听到了动静,一齐看了过来,包括钟苓子。 “找其他人,莪不喜欢带人。” 公孙瑾关掉了耳机中的音乐,头也不抬。 从庄晓梦那里知道是她丢掉了钟苓子的助学金申请表之后,他对这个女生就没什么好感。 被当面拒绝,艾舒雨有些难堪,低着头,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 很快,有一个盯着她看了很久的男生赶忙走上前,略微有些紧张地开口。 “我带你。” “嗯,那谢谢你了。” 艾舒雨笑着道了谢,侧身上了他的自行车后座。 公孙瑾随意挑了一辆浅蓝色的山地自行车。 车的主体很轻,推起来不费什么劲,骑起来应该很省力。 正准备出发的时候,他惊鸿一瞥。 看到钟苓子孤零零地站在路边,看着那些单车,一动不动。 班上很多男孩子都主动载了女生。 她们倒也不全是不会骑车,有些是因为怕累,还有些是想和心仪的男生相处。 公孙瑾停了下来,观察着钟苓子的举动。 钟苓子轻轻咬着嘴唇,似乎有些茫然。 察觉到有人看着自己,于是顺着视线看去。 映入眼帘的,是公孙瑾的脸颊。 “不会骑车?” 公孙瑾冷淡地道。 “嗯。” 钟苓子左右看了看,微微颔首,似乎觉得有些羞耻。 “上来,我带你。” 公孙瑾说完,周围的一圈女生又齐刷刷地看了过来。 第63章 单车 钟苓子看向周围其他人,发现那些女孩子看她的目光各不相同。 有人惊讶,有人羡慕,还有人鄙夷。 艾舒雨看了她好一会儿,又看了看公孙瑾,轻轻咬了咬嘴唇,指甲嵌入了掌心。 “谢谢。” 道了谢,钟苓子很老实地坐在了他的单车后面。 她今天出门的时候没有刻意打扮,头发有些乱,头发翘起来了很多,炸呼呼的。 素颜出面,甚至连平日经常戴的美瞳都没有。 对于班上组织的郊游,她并没有什么热情,也没有想过打扮得漂漂亮亮,和喜欢的男生来点浪漫的邂逅。 “坐稳了。” 公孙瑾说完,脚下轻轻一踏,单车像是驾驭着一阵灵动的风,在公路上行驶起来。 胧月山接近山麓,路上也难免有些崎岖。 上坡漫长得没完没了,蹬着踏板的腿都在发酸。 带着钟苓子越过上坡的时候,总有一种翻山越岭的感觉。 面前是少年并不壮实的背影,单车的车轮一点一点带着自己去向远方,钟苓子心里的感觉很奇妙。 她想起了,自己的爸爸。 小时候,她就常常坐在他的单车后面,让他送自己上学。 钟苓子不会骑车,原因是她在学单车的时候摔过好几次,有一次把膝盖磕坏了,进医院修养了一个多月。 从那之后,她一坐在单车上就会发怵。 爸爸说,她不会骑单车也没关系。 有爸爸在呢,爸爸会骑车带着她。 因为有爸爸的承诺,所以钟苓子就没有继续学单车。 一直到现在,她也不会骑。 “你猜猜看,我现在在想什么?” 公孙瑾难得地开口说话,却是钟苓子不太感兴趣的话题。 她不喜欢猜别人心里的想法。 “我在想,我的爸爸。” 公孙瑾骑着单车,放在踏板上的脚停了下来,任由单车滚轮的惯性,带动着自己朝着下坡滑去。 迎面吹来的风放肆地卷开他额前的头发。 那张无暇的脸,眉宇间满是少年的英气。 钟苓子眸中略微泛起涟漪,微微抬起头。 没等她说话,公孙瑾就开始自言自语。 “小时候,他经常骑单车带我出去玩。” “我是很多大人眼中的笨孩子,长大了也不会骑车。” “爸爸妈妈常年在外面工作,我是留守儿童,没有人教我。” “后来学会单车,是我在六年级的一个暑假。” “初中在镇上,离我家很远,走路肯定会迟到,我必须得学会骑单车了。” “我学骑车的时候,后面没有人扶我,摔了很多次。” “有些大人会笑我,说我笨,这么大了,连自行车都不会骑。” 公孙瑾说着,顿了顿,又继续说道:“我记不清摔了很多次,还有很多次刹不住撞到电线杆上。” “有一次磕到膝盖,疼了好久。很长时间不能下地走路,奶奶每天都会将毛巾用热水打湿,敷在我的腿上。”看书溂 “后来摔了很多次,终于是学会了。” “于是,我就开始骑单车去上初中。” “那辆单车很破,是爸爸以前用过的那辆。” “没有铃铛、没有篮子、没有站架。连刹车都只有一边是好的,车身和链条都生锈了。停车的时候得靠着树,不然没法立住。” “当时班上有同学看到了,就会嘲笑我。” “记得有一次放学回家,骑车骑到校门口,单车的链条断裂了,我是推着车回家的。身后有同学笑得特别大声。” “所以我很不喜欢骑单车上学。” 公孙瑾说到这里,也觉得自己很奇怪。 “抱歉,说了很多不相关的东西。”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这些。” 公孙瑾喃喃地道。 “人都有倾诉欲。” “不爱说话的人,都有一大堆内心独白。” “想说的话很多,但又没几个人愿意听,像个孤独患者。” 钟苓子微微颔首,表示自己能理解。 她和公孙瑾一样,有大段的内心独白,只是比公孙瑾更耐得住寂寞,不常与他人说。 公孙瑾闻言,深以为然地点头。 “是的。” 他侧目看向沿途的风景,道路两旁的枫树一片火红。 用“霜叶红于二月花”来形容,很贴切。 枫叶在地面堆积了厚厚的一叠,像一层红毯。 单车的滚轮划过时,响起沙沙的声响。 “喂,你什么时候出新歌?” 钟苓子仰起脸,天空蓝得纯粹,看不到一丝阴郁的色彩,和道路两旁的枫叶水火不容。 “快了。” 公孙瑾回应道。 “可以唱给我听听吗?我是你的歌迷。” 钟苓子说道。 公孙瑾润了润嗓子,本来想把《似是故人来》唱给她听,但看着自己骑着的单车,又改变了主意。 他顺着记忆中的曲子,轻轻哼唱起来。 “骑着单车的莪俩,怀紧贴背的拥抱。” “难离难舍,想抱紧些。” “茫茫人生,好像荒野。” “如孩儿能伏于爸爸的肩膊,谁要下车。” “难离难舍,总有一些。” “常情如此,不可推卸。” “任世间再冷酷,想起这单车,还有幸福可借。” 公孙瑾轻轻唱着,钟苓子听得很认真。 “这首歌,是用来控诉父亲的吗?” “歌词明明很美,写得是对父亲的怀念,但你唱得很伤感。” 他在唱到那一句“茫茫人生,好像荒野”的时候,钟苓子听出了一种很深的迷惘。 “应该是。” 对于自己前世的父亲,他心里是怨恨的。 “这首歌叫什么名字啊?” 钟苓子问道。 “你猜。” 公孙瑾看了看脚下踩着的单车。 “猜不出来,如果是我要为这首歌取名字,那我会取单车。” 钟苓子说完,公孙瑾欣然一笑。 “这名字真好,这首歌我写完之后,还没有取名字呢。” “就叫它《单车》。” 钟苓子闻言,轻轻笑了起来。 “坐稳了,前面是下坡。” 公孙瑾放松了踩在踏板上的脚,任由自行车载着自己滑下去。 清晨的风拂过衣襟,微微有些湿润的空气扑面而来,泛起凉意。 萧瑟的山路上,少年响起了歌声,倒也不那么冷清。 麻雀站在枝头上哆嘴,似乎也在歌唱。 只有那些飘落的黄叶,它们没什么可唱的,只叹息一声,便飘落在那里,零落成泥碾作尘。 “唉,前面又是上坡啊!” 公孙瑾有些泄气,开始卖力地踏起踏板来。 “欸,你多少斤呐?是不是你太重了?” 公孙瑾微微喘气,用力地踩着自行车的踏板,自行车的车轮歪歪扭扭地在枯叶上划出一道轨迹。 “刚刚一百斤。” 钟苓子淡淡地道。 对于公孙瑾问起体重的问题,倒也不生气。 “你有一米七?” “一米七二。” “哦,那你算是偏瘦了。” 公孙瑾骑车越过上坡,顿了片刻,继续说道:“多吃点饭,长肉,这样才能值钱。” “嗯?” 钟苓子有些不解。 “猪肉涨价了,多长肉,能卖个好价钱。” 公孙瑾一本正经地道。 “人怕出名猪怕壮,尤其是像你这样肉特别多的猪。” 钟苓子反唇相讥,面无表情。 如果是庄晓梦,听到了他这么说,估计会先愣半拍,然后才反应过来他是在骂她是猪,最后才涨红小脸,气呼呼地说一句“哼,你才是猪呢!” 经历了不太短的一段骑行后,大家都到了目的地,胧月山。 抵达目的地之后,学生们将单车停在路边,相约沿着山路往上走去。 覆了青苔的青石板阶梯有些滑,走在上面需要谨慎。 沿途随处可见高大的雪松和梧桐。 针叶铺在山脊上,一层又一层,像是厚厚的棉被。 带了单反相机的学生调整着镜头和光线,拍着沿途的风景。 走累了,就在路边的石阶上停下来休息一会儿,从背包里拿出矿泉水和零食。 公孙瑾和钟苓子散着步,偶尔闲聊几句。 聊着聊着,就说到了自己的妹妹。 提到妹妹,两人像是有说不完的话题。 双方的结论出奇的一致,妹妹听话的时候还是挺可爱的,但大多数时候都不听话。 “我家妹妹。写作业太磨蹭了,老是到了假期最后一天晚上开始写。” 提起钟姝儿,钟苓子也有些无奈地叹了叹气。 “鱼鱼也是的,她妈妈和姐姐都不想辅导她写作业。” 公孙瑾深有同感。 “你还有姐姐?” “嗯,有的,她对我很好。很可爱的一个女孩子。” 提起庄晓梦的时候,公孙瑾脸上是带着笑的。 钟苓子总觉得,他脸上的笑容好像是在说起一个恋人时才有的。 林辉和载着的那个女孩相谈甚欢,一路有说有笑。 他随便讲几个段子,就将那女孩子逗得捂着嘴娇笑。 欧阳瑞跟在后面,自愧不如。 他虽然也很外向,有很多话讲,但是在女孩子面前,支支吾吾半天也憋不出一个屁。 唐福林依然在和王雪彤聊天。 他觉得王雪彤一定是对他有意思的,不然怎么会夸他可爱呢?那一天还特意给他买了醒酒汤。 “今天出门,你看我这件衣服,怎么样?合不合适?” 唐福林将美颜和磨皮开到最大,对着自己自拍了好几张,调了一张自己觉得最好的发过去。 “帅啊(可爱)” 王雪婷看到他发来的照片,忍不住笑了起来,给刘婷看了看。 “婷婷,你看,哈哈哈!这磨皮把脸都快磨没了。” 刘婷也笑了起来,旋即问道:“你和他经常聊天啊?” “不是经常,人家一直给我发消息,我要是不回,也不太礼貌。” 王雪彤揉了揉眉心,有些苦恼。 “那他要是追你,你答应吗?” 刘婷继续问道。 王雪彤闻言,笑得眼角飙泪。 “就他啊?想得美,除非edg拿了s赛冠军。” 她鱼塘里的鱼有不少玩lol的,她偶尔也会跟着他们一起看游戏比赛,所以对lpl的队伍也都有所了解。 在s11夺冠之前,edg一直被称为内战幻神。 s7这一年作为一号种子,竟然在小组赛折戟,被skt落后一万经济翻盘。 发条和洛的完美配合,老鼠收割,瞬间将局势逆转。 这一幕,也成了职业赛的一大名场面。 “那谁追你,你看得上啊?” 刘婷打趣道。 “能让我看得上的人不多,公孙瑾算一个。” 王雪彤笑着道。 趴在床上看书的庄晓梦闻言,侧目看了她一眼,用一种无比平静的语气说道:“公孙瑾看不上你。” 王雪彤听她这么说,心里很是不爽,但依然维持着表面的笑容。 “你怎么觉得他看不上我?他跟你说的?” “我只是在陈述客观事实,你没有必要生气。” 庄晓梦托着腮,没有正眼看她。 “呵呵~” 王雪彤翻了翻白眼,面色不悦。 “怎么?他看不上我,跟你有什么关系?他看上你了?” “他看不看得上我,你不用管。你只要知道,他一定看不上你。” 庄晓梦神态自若,语气没有鄙夷也没有轻视,就是一种陈述客观事实的平静。 王雪彤听到这话,顿时气得要死,饱满的酥胸剧烈起伏着。 正在化妆的易凯蒂嗅到了浓浓的火药味,敷面膜的手也停了下来,和刘婷对视了一眼。 “怎么?很生气?” “你要是长得再漂亮点,再有魅力一点,公孙瑾不就拜倒在你的石榴裙下了?” “可惜你没这个实力。” “我不过是说了事实,你就失了面子?” “呵,人的一切痛苦,本质上都是对自己无能的愤怒。” 庄晓梦悠悠地道。 这句话是公孙瑾说的,她一听到就觉得经典得不得了。 王雪彤气得浑身发抖,庄晓梦镇定自若地拿起手机拨打了视频电话。 “什么事?” 公孙瑾的声音在宿舍里响起。 易凯蒂和刘婷一齐看了过去,就连王雪婷也愣住了。 王雪彤找公孙瑾要了很久的联系方式,都没有要到。 不止是她,学校里很多人都想要公孙瑾的微信,但就是没有人弄到过。 庄晓梦竟然可以直接联系到他,而且听两人之间对话,似乎很熟悉。 “我们宿舍有个叫王雪彤的,挺中意你的。” “你老实告诉我,你看得上她吗?” 庄晓梦一手杵着脸,柔声道。 “看不上。” 公孙瑾的回答丝毫不拖泥带水。 “为什么?” “不为什么,就是看不上。” 公孙瑾说话直来直去,也不怕得罪人。 庄晓梦嘴角微微扬起,挂断了电话。 看向王雪彤时,她露出一副胜利者的姿态。 “听到了?这是他亲口说的。” 易凯蒂看着,很想笑,但又强忍着不敢笑出声。 对于王雪彤这人,她同样是不喜欢的,因为她之前当着她的面撩过林辉。 “杀人,还要诛心?” “哈哈哈,笑死我了。” 刘婷也别过脸,捂着嘴偷笑起来。 “晓梦,你和公孙瑾,是什么关系?” 易凯蒂想起了之前公孙瑾给庄晓梦送披萨的事。 王雪彤紧紧盯着庄晓梦,目光如炬。 “他看得上我,我也看得上他的关系。” 庄晓梦在说这话时,全然没有往日的那般淡然,颇有些霸道。 像是一只对自己的战利品宣誓了主权的雌狮。 第64章 天早灰蓝,想归去,偏未晚 胧月山的半山腰有一个古寺庙,叫做胧月寺。 往来的香客很少,寺庙长久没有修缮,有些破落。 不但和辉煌华丽沾不上边,反而还有些破旧。 墙体攀附着爬山虎,有些地方还出现了开裂。 据说胧月寺差点因为历史原因被拆除,但当时寺庙里的主持因为行善而慧名远播,所以这原本的建筑主体才保留了下来。 公孙瑾从林间的小路走进来的时候,发现这里很安静,安静得仿佛与世隔绝。 寺庙里的和尚体态健壮,但不臃肿,挑水时体迅飞凫,龙行虎步,倒是有些少林寺里武僧的感觉。 经常有香火供奉的地方,和尚都是膘肥体壮的,显然这里不是。 院子里有几片菜地,穿着布衣的小沙弥正在锄草施肥。 老和尚见到了年轻的学生,和蔼地笑着,手掌竖在身前行礼。 寺庙里有两颗古树,茂盛的枝叶伸到寺庙上方,遮住了半边天空。 “据说,当年胧月寺里那位德高望重的高僧,是在这两棵树下打坐时圆寂的。” 钟苓子说着,看着那两颗高大的娑罗树。 “哦?佛祖sjn好像也是在娑罗双树下圆寂的。” 公孙瑾对佛教文化并不感兴趣,他对于娑罗双树的了解,是始于车田正美的《圣衣传说》。 当然了,《圣斗士星矢》这个名字更为人熟知一些。 在冥王篇中,化身冥斗士的修罗、卡妙、撒加,与处女宫的黄金圣斗士沙加,在娑罗双树园决战。 沙加最终死在了娑罗双树之下。 这个剧情就是根据佛祖在裟罗双树下圆寂创作的。 “sjn是谁?” 钟苓子有些不解。 “嗯?” 公孙瑾先是一愣,旋即心里一惊。 心想难道这个世界没有sjn这个人吗? 那这个佛教又是怎么回事? 他拿出手机搜索了一番,这才恍然。 这个世界没有sjn,但也有一个sjn式的人物。 “啊,sjn是我老家那边的一个高僧。” 公孙瑾只得开始胡诌。 “sjn在他80岁时的一天,走进河里洗了个澡,然后上岸走到娑罗双树林中。” “他在两株较大的娑罗双树中间铺了草和树叶,并将僧伽铺在上面,然后头向北,面向西,头枕右手,右侧卧在僧伽上,最后就涅盘升天了。” 金庸文学成就最高的小说《天龙八部》,也蕴含着丰富的佛教理念。 里面就提到过,世尊sjn当年在拘尸那城的娑罗双树之间入灭。 “sjn佛圆寂的东西南北,各有双树,每一面的两株树都是一荣一枯,称之为‘四枯四荣’。” 公孙瑾说着,寺里的老和尚突然来了兴致,有些好奇地看了过来。 “东方双树意为‘常与无常’,南方双树意为‘乐与无乐’,西方双树意为‘我与无我’,北方双树意为‘净与无净’。” “茂盛荣华之树意示涅般本相:常、乐、我、净;枯萎凋残之树显示世相:无常、无乐、无我、无净。” “如来佛在这八境界之间入灭,意为非枯非荣,非假非空。” 公孙瑾说完,钟苓子一副似懂非懂的表情。 老和尚却是把他念的这几段话反复咀嚼了即便,眉宇间露出思索之意。 “小友,与我佛有缘呐。” “哪里哪里,我不过是一俗人。” 公孙瑾笑着摆了摆手,他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不信佛的。 班上的同学也陆续来到了寺庙,裟罗双树上垂下了很多红色的丝带。 细细看去,那些丝带上都缠着一块木牌,上面写着一些毛笔小字。 一个和尚用毛笔在木牌上写着些什么,然后缠上红色的丝巾。 有同学过去问,便得知叫做祈愿符,算是当地的一个习俗。 将自己的心愿写在上面,挂在树上,佛祖会保佑施主心想事成。 高大繁茂的裟罗双树上,挂满了还愿符。 红色的丝带悬在叶之间,该用万条垂下“红”丝绦来形容。 竹帛上写满了香客的期许。 命途多舛的人祈求佛祖升官发财的,新婚的璧人祈求天长地久的,患了重病的病人祈求平安无忧。 公孙瑾站在树下,仰望着头顶密密层层的红色花海。 “你信佛吗?” 钟苓子问道。 “不信,我佛不渡穷逼。” 公孙瑾面无表情地道,看向不远处卖还愿符的僧人。 班上有同学过去询问价格,只见僧人在边上摆出了一个微信的二维码收款码。 “二十块一个。” 僧人一边说,一边拿出兜里的苹果手机看了看,然后将手掌竖着放在身前,一脸虔诚地道:“阿弥陀佛。” 和尚也是要恰饭的,这些人嘴上说着看破红尘,却也从未离开红尘。 来这里的学生们,也不怎么吝惜这点钱,纷纷上去购买竹帛,让僧人为自己写下愿望,然后往裟罗双树上投去。 “我要暴富,还有暴瘦。” “希望我能考研成功上岸。” “保佑我考公上岸。” “希望我能找到一个一米八的帅气男朋友。” 僧人笑着将竹帛递过去,赶忙答谢。 “多谢各位施主。” 见公孙瑾和钟苓子站在原地,只是在一旁看着,无动于衷,僧人于是笑着说道:“许个愿,心诚则灵。佛祖会保佑你们的。” 钟苓子没有理会,她觉得只有傻逼才会花二十块钱去弄这种没有意义的东西。 二十块钱都够她一整天的饭钱了。 和尚只要借着佛的名头,就有一帮人趋之若鹜地过来送钱,这挣钱也太容易了。 “万般皆苦,唯有自渡。” “他们拜的不是佛,是自己的欲望。” 公孙瑾看向头顶悬挂着的红色丝带,轻声说道。 僧人脸色一变,一脸错愕。 钟苓子也侧目看向他,对他说的这句话感到很意外。 “好一句万般皆苦,唯有自渡。小友果然是有大智慧的人。” 老和尚看向他的目光很是震惊。 公孙瑾淡然一笑,那笑容很神秘,让人捉摸不透。 黄昏,两人出了寺庙,沿着来时的路走着。 漫天飘落的黄叶被风卷走,道路的尽头一片鎏金。 夕阳下的落叶像是片片金箔纸。 黄昏与秋日的落叶,都是凋零的美。 可当这两种凋零的美交融在一起,又是极致的璀璨。看书溂 “好美啊。” 钟苓子站在道路的尽头,遥望着黄昏的地平线。 落日的余晖照耀在她的身上,将少女的容颜映衬得宛如神明。 白皙如美玉的脸颊被渲染成璀璨的黄金。 风卷走落叶,吹拂起她鬓间的金色发丝,撩拨起少女的裙摆。 公孙瑾去看她的时候,觉得她是那么明亮,就像太阳一般。 也许是夕阳灼了他的眼。 “嗯,很美。” 公孙瑾看着她,也看着夕阳中的枫叶。 “以后有机会,我们再来这里看枫叶。” 这句话,有些调情了,公孙瑾觉得不太合适,但又不知道该说什么才能让语言得体。 钟苓子并没有把这句话放在心上。 以后有机会、下次、改天……带有诸如此类前缀的约定,都遥遥无期。 以后就是永远也不会的意思,不能当真的。 即便是这样,钟苓子的回答依然是一个字。 “好。” 和她一路走走停停,似乎少了些什么,公孙瑾从口袋里摸出了一只旧口琴。 他在原身的房间里醒来的时候,看见这只棕色的铃木复音口琴和那封遗书放在一起。 公孙瑾将口琴抵到嘴边,肺腔中的气息舒缓地吹出,金属簧片开始振动。 复音口琴相邻的上下两个音高是相同的,只是通过换孔吹吸发出不同的吹奏效果。 技艺精湛的演奏者,可以通过改变簧片的发音和气流的压力制造多种效果。 舒缓悠扬的琴音在黄昏中回响,钟苓子听得有些入迷,想问他这首曲子叫什么,又怕打扰到他。 公孙瑾放下口琴,有些意犹未尽。 “这首曲子叫什么?” 钟苓子终于忍不住问道。 “梁祝。” “什么?” “梁山伯与祝英台,是两个人的名字,简称梁祝。” “是一对苦命鸳鸯反抗封建礼教,最终化蝶双宿双飞的故事。” 公孙瑾耐心地解释起来。 “为什么你说的很多东西,我之前都没听过。” 钟苓子面露不解,觉得他很神秘。 “这是我自己写的故事,你当然没听过了。” 公孙瑾微微笑着。 “那你能跟我讲讲吗?那个梁祝的故事。” “可以啊。” 公孙瑾欣然应允,骑上了单车。 钟苓子很自然地坐在了后排的位置上。 单车的滚轮划过一地碎金,沿着枫叶铺成的路,两人朝着夕阳的尽头驶去。 路很长,公孙瑾的话说得慢。 “人死了,会化成蝴蝶吗?” “真美。” 听完了梁祝的故事,钟苓子有些意难平。 化蝶,只是寄托着人们对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美好期望。 “我现在快要饿死了,饿死了应该化不了蝴蝶。” 公孙瑾在学校附近的一家汉堡王店铺前停了下来。 钟苓子回过神来,这才发现已经走了很远的一段路。 “要吃点东西吗?” 公孙瑾回首问道。 钟苓子看了看汉堡王的店铺,没有说话。 说来也是好笑,她今年已经十八岁了,但还没有吃过汉堡。 一个汉堡几十块,够她买好多包子。 “等我一会儿。” 公孙瑾下车去了店里,没一会儿就拎着一袋棕黄色油皮纸包装袋走了出来。 “今天突然有点想吃了。” 公孙瑾说着,咬着吸管尝了口可乐,然后微微蹙眉。 快餐店里的可乐像是掺了水,没有罐装的好喝。 “给!” 他从包装袋里拿出一个汉堡递了过去。 “我也有吗?” 钟苓子稍感意外。 “嗯,那天你给我买的肉包子很好吃。” 公孙瑾看着她的眼睛,很是认真地道。 “谢谢。” 钟苓子接过汉堡,和他一起坐在了路边的长椅上。 全麦的面包加上芝士和黑芝麻,烤得很香。 牛排烤得很嫩,没有多余的调料,生菜和番茄看起来很新鲜,沙拉酱很多。 浓郁的麦香和牛肉香味萦绕在鼻尖,她情不自禁地咽了咽唾沫。 钟苓子看着手中的汉堡,总觉得特别厚,张大嘴巴试图一口咬到底。 突然,她感觉上颚和下颚失去了知觉,面部陷入了僵硬,似乎有细小的电流闪过。 “啊!” 钟苓子突然尖叫起来,嘴巴无法咬合了。 俏脸浮现出一丝痛苦,她赶忙捂住了下巴。 “唔唔~” “哈哈哈哈!” 公孙瑾见状,捧腹大笑。 “别笑……” 钟苓子没好气地看了他一眼,俏脸泛起红晕,觉得特别丢人。 下巴脱臼后,嘴巴无法合上,发音也变得很奇怪。 “别动。” 公孙瑾忍着笑意,凑了过来。 那张脸近在咫尺,钟苓子能看到他肌肤的纹理,纤长的眼睫一扇一扇的,很好看。 他笑起来的时候,脸上有两个很浅的酒窝,可惜这人不常笑。 一双桃花眼也好看,而且不像林辉那种有些坏的烂桃花。 他身上的气息很清爽,隔的如此之近,钟苓子有些脸红,心跳悄然加快。 公孙瑾把手指伸到了她嘴巴两侧,触摸到了她两腮的肌肤。 她的皮肤非常光滑,像剥壳的鸡蛋。 他手指缓缓发力,往里轻轻一摁。 “好了没?” “嗯,好了。” 她捂着腮,看向汉堡的眼神满是幽怨。 “小口吃就好,不要想着一口咬下去。” 公孙瑾收回手,指尖却仿佛还回忆着她脸的触感。 “嗯嗯,我先把汉堡压一下。” 钟苓子把手放在汉堡上摁了摁,撅着小嘴的样子,倒也很是可爱。 将汉堡压到可以接受的厚度后,苓子美美地咬了一口。 “怎么样?” “唔,好吃!” 钟苓子瞪大了美眸,像小鸡啄米一样点头。 “喜欢就好。” 公孙瑾有些欣慰。 他发现钟苓子真的和他很像,都是很容易满足的人。 “炸鸡也给你吃,我不太喜欢面粉油炸后的那层东西。” 公孙瑾将包装袋递了过去,钟苓子看着里面放着的蜂蜜炸鸡块,有些犹豫。 “这个也给我吃,很贵的?” “不要考虑贵不贵,你就说想不想吃。” “你要是不吃,莪就去喂阿呆学长了。” 阿呆学长是学校里的一只大橘猫,公孙瑾之前也投食过。 “吃,喂猫多可惜。” 钟苓子赶忙接过,对公孙瑾这样浪费食物的行为表示不能理解。 那猫都那么肥了,还喂。 学校里还有一条田园犬,瘦得不成狗样,就是没人喂。 不就是丑了点吗? 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公孙瑾吃得很少,只是看着身旁的女孩美美地吃着汉堡和炸鸡块。 夕阳的最后一丝光芒也落尽了,他眯着眼,脸上带着浅浅的笑。 天早灰蓝,想归去,偏未晚。 第65章 她和他很般配 夜深了,还有无数睡不着的人正熬着夜,戴着耳机听歌。 “现在新歌榜上面的都是些什么垃圾啊?完全不能听。” 一名女生小声嘟囔着,一脸失望。 十月份的新歌榜单曲第一,《千千阕歌》实至名归。 排在第二名的是唐玉的《she》,在她看来就是一坨屎。 “等等,这是什么?” “似是故人来,小瑾的新歌?” 音乐app会根据用户近段时间听的歌,自动推送风格相近的歌曲。 她最近经常听千千阕歌,所以收到了这首歌的推送。 “咦?怎么在月底发歌,打榜都要结束了唉。” 这名粉丝有些诧异,还是点开听了起来。 前奏的古筝响起,非常有韵味的曲子,词也带着浓厚的古典气息。 “同是过路,同做过梦,本应是一对。” “人在少年,梦中不觉,醒后要归去。” 她听着歌,微微有些恍惚。 公孙瑾只是浅唱了两句,就抓住了她的耳朵。 不需要高音,也不需要刻意炫技。 他唱歌的技巧不流于表面,好似润物细无声的春雨。 韵味十足的词和曲,完美的音色,兼具技巧与感情的演唱。 好听! 不需要太多溢美之词,就是能让人发自内心地觉得好听。 “啊啊啊啊,瑾公子发新歌了(爱心)” “我也在听(可爱)” 在线听歌的人数正在以一个诡异的速度攀升。 “好美的词,好美的声音。” 林惜君戴着耳机听着歌,听着有些痴迷。 “真可惜啊,这么好的歌,竟然不留着十一月打榜。” 童菲儿听着歌,满足的同时,又有些惋惜。 “有什么可惜的?我只想快点听到小瑾的歌。” 童晓瑜微微摇晃着身子,看着歌词一起唱了起来。 她现在算是公孙瑾的妈妈粉。 “一种相思,两段苦恋,半生说没完。” “这不说的就是我吗?” “这歌写的实在是太妙了。” 童晓瑜不由得感叹起来,《似是故人来》和《千千阕歌》,是她近些年来最喜欢的歌。 “这就是你的新歌吗?太好了。” 钟苓子戴着耳机听了一遍又一遍,怎么也听不够。 “还好这首歌,你没有给林惜君。你要是把这首歌给她了,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说你。” 庄晓梦低声呢喃着,才听了两段就开始了单曲循环。 不管是伴奏的古筝和长笛合奏,还是公孙瑾富有磁性的嗓音,都有一种让她无法自拔的魔力。 邓玉卿是一个职业乐评人,曾多次公开说过“华语乐坛已死”这样的话。 他觉得师晴是华语乐坛最后,也是影响力最深远的一位天后。 自她之后,歌坛再也没有出现过这样杰出的歌手,仿佛被她一人耗尽了才气。 近些年的华语乐坛越来越烂,他也很少发专栏去点评一首歌。 去年的华语最佳单曲给了一个流量明星创作的英文歌,更是气得他愤然离场。 但就在当天深夜,邓玉卿久违地在微博发了文章点评。 “前有《千千阕歌》。来日纵使千千晚星,亮过今晚月亮,都比不起今宵的美丽,亦绝不可使我更欣赏,因你今晚共我唱。” “后有《似是故人来》,恨台上卿卿,或台下我我,不是我跟你。” “俗尘渺渺,天意茫茫,将你共我分开;断肠声点点,风雨声连连,似是故人来。” “我想不出是怎样精彩艳绝的人,才能写出这么美的词。” 张雅娜看到了这篇文章,难得地点了个赞。 就是这个赞,引起了一阵轩然大波。 “是本尊吗?” “竟然是张雅娜?” 有不少粉丝甚至私信了张雅娜,问起她给邓玉卿的文章点赞一事。 张雅娜倒也没有避讳,而是很大方地承认。 “当初师晴让我给她侄子做音乐监督,我起初是不以为意的。” “师晴还说这孩子以后会超过她,我没当回事。直到听了他的一段超长音。” “高音和炫技,他是会的,但这孩子唱歌特别自然,我很喜欢。” “最让我意外的,是他拿出来的歌词和曲子简直好得无以复加,是业内顶级的水准。不光是我,师晴也很吃惊。” “《千千阕歌》录了一周,这首《似是故人来》竟然只录了一天,后生可畏。” 张雅娜的微博一发,舆论再次引爆。 《千千阕歌》和《似是故人来》竟然是由张雅娜这样的乐坛大佬亲自做监督制作的?难怪会有这么高的质量! “一人包办歌词、作曲、编曲、演唱,公孙瑾真是天才创作型歌手!” 会写歌的不一定能唱,能唱的不一定会写,自主写歌编曲的创作型歌手是最稀少的。 “明明长得那么好看,根本不需要努力的,竟然还这么优秀(捂脸)” “同样是十七岁,人家已经开始写歌唱歌了,我十七岁只能一顿干三碗饭(大哭)” “能得到张雅娜这么高评价,看来是真的有实力!” 关注公孙瑾的人越来越多,鎏金的老板任豚抽了两根烟,在床上辗转反侧,睡意全无。 “那个《似是故人来》的曲和词,你都看了吗?” 他坐起身,拨通了冯世唐的电话号码。 “看了。” 冯世唐叹了叹气。 “感觉怎么样?” 任豚有些紧张。 “我这次拿出来的词,不如这首。” 冯世唐在看过这首歌的词之后,心悦诚服。 甚至觉得自己都配不上“词圣”的名号。 “这……怎么可能?” 任豚失声尖叫起来。 “你可以放心,这首歌是十月底发布的,不会加入十一月的歌曲打榜。除非他再拿出一首和《似是故人来》同级别的词,不然我不会输。” 冯世唐颇为自信地道。 “好,那我就放心了。” 任豚心想也是。 总不可能十一月,他又发新歌? 哪有这么高产的歌手!而且还都是质量那么高的歌! 不管外界的评价多么高,也不管每天走在路上时有多少人将目光放在自己身上。 公孙瑾依然是早上七点起床洗漱,去食堂买豆浆和太阳饼的早餐。 遇上了拍摄他日常生活的啊噗猪,就对着镜头打一声招呼,问一句“你吃了吗?” 早课之前的时间,照例在食堂档口做拉面。 老板娘和兼职的学姐都告诉他,昨晚听了他的新歌,特别喜欢。 公孙瑾很高兴,有人能喜欢这首歌。 拉面档口前的学生依然大排长龙,有人关注他的脸,有人关注他的面。 钟苓子和庄晓梦也在排队,公孙瑾觉得,她们应该是真的喜欢吃自己做的面。 庄晓梦每次都点带牛肉的,钟苓子则只点清汤拉面。 “嗨!” 钟苓子站在档口前面,笑着招了招手。 这个很少笑的女孩,现在看到他之后,也会微笑了。 尽管那微笑很浅,而且转瞬即逝。 但公孙瑾能看见她眼睛里柔和的涟漪。 “还是吃清汤拉面吗?” “嗯!” 钟苓子点头。 “好的,请稍等。” 一般煮面是最后淋汤头,但这一碗不是。 公孙瑾先在碗里放了汤,最后才将拉面放进碗里递过去。 钟苓子接过面,找了一个位置坐下,大口吃了起来,嗦面的声音很响。 之前有一天来档口的时候,她特意点了拉面的,但最后没有吃到。 公孙瑾牵着她的手,带她去吃了披萨。 “好吃,真好吃!” 少女吃得很是满足,在挑面的时候,在碗底发现了两个牛肉丸子。 “咦?怎么有牛肉丸子?” 她起初还以为是公孙瑾弄错了,左右看了看,又回头看了看公孙瑾。 联想到公孙瑾煮面时的异样,这才恍然。 “这算不算以权谋私?我这是在收受贿赂吗?” 钟苓子奇怪地想着,觉得公孙瑾这人是不能当官的。 这人要是当了官,肯定是大老虎。 不对! 关公孙瑾什么事? 是这两个肉丸子长了腿,自己跑到她碗里来的。 钟苓子转念一想,很快就发现了真相,夹起一个牛肉丸咬了一口。 手打的潮汕牛肉丸,吃起来非常的有嚼劲。 咬一口就会有鲜嫩的汁水满溢而出。 上午的高数课讲了拉格朗日中值定理的推理过程。 理科班的学生,在高中时就开始学习拉格朗日中值定理和洛必达法则的运用了。 文科班倒是接触得少一些。 公孙瑾是数学学渣,但也没觉得这些基础的东西学起来费力。 后面两节是大学英语,换教学楼的时候,时间有些赶。 钟苓子不会骑单车,所以一直都是乘校内的公交去上课。 公孙瑾刚刚解锁一辆共享电动车,就有人在后面伸手揪了揪自己的袖子。 他回眸望去,只见庄晓梦抱着课本,有些矜持地望向他。 在鄂省生活过的人应该知道,这里好像没有春天和秋天,只有夏天和冬天。 前几天还艳阳高照,这几天就降温降得厉害。 庄晓梦今天穿的是一件白色的毛呢,搭配黑色的高领毛衣。 下身是黑色的打底裤和白色高帮靴。 “怎么这样看着我?莪今天打扮得有问题?” 她眼睛看向别处,脸颊泛起丝丝桃红。 “没,挺好看的,像大熊猫。” 公孙瑾一脸认真地道。 庄晓梦闻言,挑了挑眉,嘴巴嘟起,又举起粉拳,凶巴巴地看着他。 在公孙瑾的认知里,大熊猫是很可爱的生物。 他觉得说一个女孩子像大熊猫,是赞美。 “上来。” 公孙瑾坐上了电动车。 “哼!” 庄晓梦轻轻哼了哼,很乖巧地坐在了他的电动车后座。 坐在他的电动车后座上,她嘟起的嘴又悄然扬起一抹弧度。 公孙瑾透过后视镜,能看到她脸上的笑容。 前往教室的公交车上,钟苓子坐在窗边,打开窗看着校景,边上恰好一辆电动车经过。 她惊鸿一瞥,正好看见了骑着电动车的公孙瑾,还有坐在他后坐上面带笑意的女孩。 坐在他后座的女孩子很漂亮,看起来也很干净,气质很好。 不知怎么的,她突然想起了昨天,他骑着单车带她驶过枫林的时候。 “以后有机会,再来这里一起看枫叶。” 还有在路边的长椅上,他递过来的汉堡和炸鸡块。 他说可乐不太甜,像掺了水。 她倒是没尝出来有哪里不一样。 “她和他很般配。” 钟苓子看着两人,暗自想道。 同时,她也觉得庄晓梦是幸福的。 有这样一个人,愿意走很远的路去给她买披萨,还会骑电动车载着她去上课,不容易。 第66章 如果有一天我死了,我要做最美丽的蝴蝶 “今天外婆给你做了喜欢吃的排骨,怎么不吃?” 看着餐桌上,耷拉着脑袋,没什么食欲的钟姝儿,钟苓子柔声问道。 “不知道,最近不太想吃东西。” 钟姝儿摇了摇头,昏昏欲睡,没什么精神。 “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钟苓子关切地问道,凑过来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 外婆闻言,也不禁有些紧张。 “发烧吗?” “有一点,最近这几个月怎么老在发烧感冒?” 钟苓子又摸了摸自己的额头,觉得有些奇怪。 “衣服穿少了吗?” “没有,衣服我穿了好几件呢。” 钟姝儿嘟着嘴,挽起袖子给外婆看了看。 “我带她去医院检查一下。” 钟苓子放下碗筷,起身穿好了外套,顺带从柜子里取出医保卡。 “我跟着一起去。” “不用啦,我带她去就好。路上又不方便,您待在家好好休息。” 钟苓子说罢,牵着妹妹的手朝着外面走去。 夜间有些冷,她摸着妹妹的手,还是觉得她穿得少了。 进了医院,排队挂号。 问诊的时候,医生问了很多,也没得出结论,于是让她去验血。 “验血,那个针扎的可疼了。” 钟姝儿一听要验血,就很不开心。 “没事的,就一下,很快的。” 钟苓子安慰着,伸手捂住了妹妹的眼睛。 护士在钟姝儿的指尖涂了酒精,用针扎了一下,然后接着手指在玻璃试管里取了血。 “嘶~疼!” 钟姝儿吃痛,嘟着嘴一脸幽怨。 觉得给她验血的老护士就像是《还珠格格》里面扎紫薇的容嬷嬷。 “忍一会啦。” 钟苓子用棉签按着她的手指,柔声哄着。 “姐姐,等会是不是要打针啊?” 钟姝儿眨巴着眼睛,有些害怕。 “不清楚,可能。” 钟苓子这么一说,钟姝儿的嘴巴就瘪了下去。 “呜呜,可以不打屁股针吗?好丢人的。” “等会到房间里,让一个姐姐给你打,不丢人的。” 钟苓子微微笑着。 只当是一次小感冒,全然没有意识到接下来要面对的是什么。 验血等待的过程异常的漫长。 “钟姝儿!” 医生拿着验血报告,出声喊道。 “哦,这里。” 钟苓子牵着妹妹的手走了过去。 “医生,我妹妹是什么症状?” 钟苓子心里有些忐忑,一般来说,感冒是不需要验血的。 但她也没有往太坏的地方去想,她以前呼吸道感染的时候,也验过血。 她担心的无外乎是治疗费用的多少。 医生看了看验血报告,又低下头看了看钟姝儿,小姑娘牵着姐姐的手,一双水灵的眼睛,满是懵懂和好奇。 “你,单独跟我过来一趟。” 医生思忖了片刻,朝着自己的办公室里间走去。 钟苓子觉得有些奇怪,隐隐有些不安。 “姝儿,你先在这里坐会儿,别乱跑。” “嗯嗯。” 将妹妹安顿好,钟苓子跟在了医生后面。 “有一个坏消息,还有一个好消息。” 医生看了看远处坐在椅子上,很乖巧的女孩,有些心疼。 “什么……坏消息?” 钟苓子心里咯噔一下,陷入了惶恐,嘴唇嗡动着,有些发白。 “她血液中白细胞数量异常,达到了126,根据我们的检测,已经可以判断是慢粒性细胞白血病。” “这种病多发于中老年人,小孩比较少,但是现在年轻群体中的发病率也在逐年上升。” 医生叹了叹气,将手中的报告递给了钟苓子。 “什……什么?” 钟苓子如遭雷击,脚下险些站不稳,脸色一下子惨白如纸。 白血病这三个字犹如晴空霹雳,让她大脑一片空白。 “检测没有出问题吗?怎么会是白血病呢?不可能的,我妹妹身体一直很健康的啊。” “不应该的啊……怎么会是……白血病呢?” 钟苓子喃喃地道,目光呆滞,咽喉里像是卡着刺。 她看着检测报告上的各项异常指数,手止不住在颤抖。 医生对她的反应见怪不怪,他行医这些年,见惯了生离死别。 对死亡的敬重,比起常人至少要低五个百分点。 “保持冷静,这个检测报告上的数据,是不会作假的。” “接受现实。” “我怎么冷静啊?她才九岁,九岁……” 钟苓子失声道。 “不要慌张,还有一个好消息。你妹妹患的这个慢粒性细胞白血病,目前已经被攻克。” “被攻克?” 钟苓子对慢粒性细胞白血病没有了解,但在她的认知中,白血病就是绝症。 “患上白血病是不幸的,但慢粒性细胞白血病是不幸中的万幸。” “这是仅有的,患上后可以长期存活的白血病。” “通过服用靶向药可以控制病情,治疗得当几年后甚至可以转阴,和正常人的生活没什么不同。” “慢粒性白血病已经不再是重症,你可以把它理解成类似于高血压一样的慢性病。” 钟苓子闻言,还是有些质疑。 “定期服用药物就能治愈?那她能达到正常人的寿命吗?” “完全可以的,而且随着医学技术的进步,以后还会出现更好的靶向药。你大可放心,不要抱有太大的压力。” 医生很是认真地道。 “那,那个靶向药?” 钟苓子闻言,心里又燃起了一丝希望。 说到这里,医生脸上的表情又有些复杂。 “这也是最麻烦的地方,这个靶向药叫做格列卫,价格非常昂贵。” “多少钱?” 钟苓子心跳得很快,声音都在发颤。 “目前的市场价,一盒是。” “多少?” 钟苓子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 医生重复了一遍。 “这……怎么……一盒药要两万多,怎么这么贵?” 钟苓子语无伦次。 “而且一盒药是一个月的量,每个月都要吃。” 医生的这句话,将她心里燃起的那一簇火苗彻底掐灭了。 “这个药,进医保了吗?” 钟苓子精神恍惚,整个人都像是陷入了麻木。 “目前听到上面的消息说准备要进。” “所以现在还没有进,对吗?” “嗯,不要放弃希望。” 医生的声音也小了下去,不知该如何安慰。 说完,他就回了自己的岗位上继续工作。 钟苓子靠在医院的墙壁上,无力滑落,在地上蹲了下来。 这狗日的,是什么世道啊…… 一盒药两万多。 那些造恶的,扔下孩子不管的畜生怎么就没得这病? 偏偏是我妹妹遇到这种事? 钟苓子睁大眼睛,看着手中的验血报告,怎么都觉得有些梦幻。 她甚至在想,现在自己经历的,是不是一场噩梦。 她试着掐了掐自己的胳膊,很疼,意识前所未有地清醒。 “不是梦啊。” 钟苓子叹了叹气,将验血报告折好,放进了口袋。 抹了抹眼眶,对着镜子整理了下情绪。 让自己看不出异样之后,这才出门朝着妹妹的位置走去。 “姐姐,医生说我要打针吗?” 钟姝儿看着钟苓子,隐隐有些担忧。 “没事,医生说你身体很健康,回去多休息就好了,不用打针。” 钟苓子伸手揉了揉妹妹的头,牵着她的手朝着外面走去。 “呼~不用打针真好。” 钟姝儿娇憨地笑了笑。 看着妹妹脸上的笑容,钟苓子不知怎么的,就是笑不起来。 “有没有想吃的东西?跟姐姐说,我给你买。” 牵着她的手回家的路上,钟苓子柔声说道。 “有,羊肉串。” “啊,难怪在家不想吃饭,原来是惦记着这些小吃。” 钟苓子瞪大眼睛,佯装生气地道。 钟姝儿只是摇晃着她的胳膊,撒着娇。 “今天给你买,但是你在家要乖乖吃饭,知道吗?” “知道啦~” 小姑娘的尾音拖得很长。 她得的不是绝症,但对于穷人来说,和绝症没有什么不同。 到家后,看着外婆的眼睛,钟苓子温柔地笑了笑。 “她没什么大问题,多休息就好了。” “那就好。” 外婆松了口气。 当天夜里,钟姝儿跑到了姐姐的房间,非要和她挤一张床。 “怎么?要和我一起睡?” 钟苓子捏了捏妹妹的脸,故作一脸嫌弃的样子。 “呜~” 钟姝儿只是将小脑袋拱到姐姐怀里,亲昵地磨蹭了一番。 “好好,拿你这小肥妞没办法。” 钟苓子伸手将妹妹抱到了床上,脱下了她的毛衣。 伴随着一阵打闹的声音,姐妹俩钻进了被窝。 “咿呀,你的脚好冷的,别贴在我肚子上。” 钟苓子倒吸冷气,像是被冻到了,伸手握住了妹妹的脚,用自己的手暖了暖。 “嘻嘻” 钟姝儿只是娇笑着,一脸天真无邪。 《小王子》里有这样一句话,“我始终认为一个人能一直简单天真下去,必定是身边有人用了更大的代价换来的。” 放在这对姐妹身上,再合适不过。 “姐姐,给我讲故事好不好?鱼鱼说她的哥哥很会讲故事,每天都给她讲故事。” “鱼鱼还把哥哥给她讲的故事说给我听,可有意思了。” 钟姝儿眼睛忽闪忽闪的,一脸期待地看向钟苓子。 “是吗?鱼鱼都给你讲了哪些故事?” 钟苓子又想起了自己坐在公孙瑾的单车后面,听他讲的梁山伯与祝英台。 “讲了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和睡美人,还有三只小猪。” “是吗?这些故事,姐姐都没有听过呢。” 钟苓子有些惊讶。 公孙瑾给小朋友讲故事的时候,是什么样子呢? 应该会笑的。 他笑起来好看。 “鱼鱼的哥哥,也给我讲过故事,我把它说给你听。” 说罢,她就开始给妹妹讲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 “故事的最后,梁山伯与祝英台化作了蝴蝶,双宿双飞,再也没有人能拆散他们。” “姐姐,人死了以后会变成蝴蝶吗?” 钟姝儿很是天真地问道。 “会的。” 钟苓子是个唯物主义者,如果是其他人这么问她,她会说人死了就什么都没了,一把火烧下去只剩下一堆骨灰。 但是,问她的人是妹妹。 “如果有一天我死了,我要做最美丽的蝴蝶。”看书溂 钟姝儿脆生生地道。 “傻丫头,说什么胡话。” “不会的,你不会死的。” 钟苓子轻轻摇了摇头,伸手把她揽到了自己怀里,轻轻拍着她的背。 她很害怕死这个字眼,被这么小的孩子提起。 第二天,钟苓子早早穿好了衣服准备出门。 “姝儿,姐姐出一趟门,你在家要听外婆话。作业要规矩写哦。写完了作业再去看奥特曼。” 她板着脸,很是认真地道。 “嗯嗯,我会的。” 钟姝儿拿着铅笔,在桌上很老实地写着作业。 离家的火车上,钟苓子看着手机备忘录中的那个地址,轻轻抿了抿嘴角。 如果有别的选择,她真的不想上门去找他。 zz市区,某个新修的小区。 这是钟苓子第二次来这里。 她第一次来这里,是妹妹正式上学的那一天。 乡下的小学报名费99块钱,她来找爸爸要。 他在桌牌上打了一天的麻将,没有给。 钟苓子下定了决心,再也不来找他。 可她现在实在是不知道该找谁了。 小区修得很漂亮,一眼望去,住宅起码有三十多层,从外面看就觉得很气派。 和这里一对比,她现在住的筒子楼就像是狗窝。 小区外面有门禁,外人没有卡是进不去的。 钟苓子在外面站了一会儿,跟在刷卡的业主后面混了进去。 “六栋三单元。” 在偌大的小区里逛了两圈,她这才找到钟擎的那一栋单元楼。 上楼前还有一道门禁,需要业主刷卡开一道门才能进入电梯。 “高档小区就是讲究啊。” 钟苓子喃喃地道。 在外面守了一会儿,同样是跟着开门的业主一起混进电梯,她记得门牌号是2301。 门前还贴着去年的对联,钟苓子看着,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站在门前犹豫了许久,她还是扣响了门。 少顷,门开了。 开门的是一个保养得还不错的中年女人。 见到钟苓子之后,有些意外,认真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这才认出她是谁,露出一脸恍然的表情。 “我找钟擎。” 钟苓子淡淡地道。 “哦,进来。” 女人轻轻应了一声,看了看地板,又看了看她穿的鞋子。 她没有给她拿鞋,而且那个眼神让钟苓子感到很不适。 但钟苓子还是毅然决然地迈出脚,踩在了地板上。 那一刻,女人皱了皱眉。 第67章 人生天地之间,无终始者,非君子也! 这里是爸爸的家,不是钟苓子的家。 今天她有不得不来的理由,尽管这里没有人欢迎她。 她来的时候不是很凑巧,正好赶上饭点。 女人和钟擎在餐桌上吃饭,桌上摆了一大盆螃蟹。 钟擎给一个几岁的小男孩剥着螃蟹壳。 她从小就记得,爷爷奶奶总是盼星星盼月亮地盼着妈妈肚子里生出来一个带把的孩子,好继承老钟家的香火。 钟擎也是想抱儿子的,钟姝儿出世后,她没少听他骂自己媳妇的肚子不争气。 现在好不容易有了儿子,自然是宝贝得不得了。 女人见钟苓子盯着这边看,问她:“要一起吃点吗?” “不了,我对螃蟹过敏。”看书溂 钟苓子摇了摇头。 小时候跟着钟擎去菜市场,她想吃螃蟹的时候,会让钟擎去买。 但是螃蟹太贵了,就算是盛产螃蟹的旺季,靠近湖泊的地方,一只也要十块钱。 在她老家的乡镇,一斤猪肉才十二块钱。 给她买螃蟹吃,钟擎自然是舍不得的。 钟苓子只是安静地坐在沙发上,等着这一家人吃饭。 吃完了饭,钟擎来到了她对面坐下,表情木讷又漠然。 “几年没见,长成大姑娘了。” “寒暄的话就不用说了。” 钟苓子摇了摇头,将钟姝儿的那张验血报告递给了她。 “姝儿的。” “慢粒性细胞白血病?” 钟擎接过验血报告看了看,神色微怔。 餐桌上还在吃饭的女人闻言,看了过来。 “这个病可以治,但是费用很贵。” 钟苓子说道。 “我这也没钱啊,房子才刚买,一个月八千的月供,压力也很大。” “孩子还要上学……” 说到这里,钟擎声音小了下去。 “我没指望你付出多少。” 钟苓子打断了他。 他也知道面前的男人给不了什么。 “只要你拿一盒药的钱出来,从此以后,我们姐妹俩是死是活,都不需要你过问。” 钟苓子竖起一根手指,神情冷淡地看着他。 钟擎闻言,略微松了一口气。 “这些年来,我也确实没管过你们。” “一盒药多少钱?” 他露出一副愧疚的模样,勉为其难地道。 “格列卫,医生说两万三千五。” “这么贵?” 钟擎猛地抬起头,眼睛瞪得很圆。 餐桌上吃饭的女人皱了皱眉,放下筷子,给他使了个眼色。 “是真是假,你自己在网上查一下。” 钟苓子语气平静,似乎已经料到了他的反应。 “这个,太贵了啊。” “如果只是几百块钱还好。” “说实在的,这种病……” “没有治的必要,把钱留着,陪她开开心心地过一段时间。” 钟擎目光躲闪,声音越来越小,不敢抬头去看她。 “你不治,我治。” 钟苓子语气平静,却前所未有地执拗。 “你怎么治?这么贵的药,你懂什么?你知道挣钱多不容易么?” 钟擎突然发怒了,红着眼眶大吐苦水,说自己养家有多么多么不容易。 钟苓子只是看着他,淡淡地道:“钱有多难挣,我很清楚。” “如果我没有出来挣钱,我和姝儿早就饿死了,你没有给过我们一分钱。” “我不打算求你,只说最后一遍。” “给我一盒药的钱,这盒药能管她一个月。” “一个月的药能有什么用?花两万多就为了一个月的药?” 钟擎表示不能理解。 “哪怕她只有这一个月可以活,我也要为她弄到买药的钱。” “如果你不想给,我可以给你打个借条,以后我就算是卖血也会还你。” 钟苓子说完,很是认真地端详着面前男人的脸。 做了头发,时髦得像个年轻人,但依稀夹杂着白发,眼角有着无法掩盖的皱纹。 身上的小西装不是很合身,身材走了样,手上戴着的表不知道真假,日子过得应该还算不错。 女人轻轻咳了咳,钟擎看了看她,又把头低了下去。 看着他这低眉顺眼的样子,钟苓子又觉得他可怜。 买了房子和车子,看起来事业有成,生活还是得看人眼色,过得一地鸡毛。 钟擎没有回应,钟苓子知道自己得不到回答了,于是从沙发上站起身。 “打扰了。” 她很平静地说完这句话,便朝着门外走去。 女人吃着饭,头也不抬。 钟苓子没有苦苦哀求,没有歇斯底里,也没有大声斥责。 她的眼泪在这个男人面前早就流干了,祈求他的话也说尽了。 现在自然什么都没有。 “苓子!苓子!” 钟苓子走出门之后,钟擎追了过来。 钟苓子停下脚步,有些意外地看着他。 钟擎站在她面前,有些为难,从钱包里抽出了两张一百元的纸币递了过去。 “以后,不要来找我了。” “你阿姨她,不喜欢的。” 钟苓子愣愣地看着他,又看了看他递过来的两张一百块的纸币。 她伸手接过,掂量了一下这些钱的重量,看向他的眼神变得无比嫌恶,像是看到了极度恶心的蛆虫。 “谢谢你的好意,但是不用了。” 钟苓子冷冷地看着她,将那两百块钱扔到了脚下,踩了两脚。 然后,她头也不回地进了电梯,彻底断了这份念想。 钟擎见状,悄悄松了口气,赶忙弯腰将钱拾起,掸去灰尘,放回了钱包。 以后,钟苓子是真的不会再来了。 如果钟擎没有拿出这两百块,钟苓子只会当没有认识过这个人。 但他给的这两百块钱,让她觉得自己有被侮辱到。 “以后你要是遭了报应,可千万别有求我的时候。” 钟苓子站在电梯里,手指深深地嵌入掌心。 这样的想法有过短短一瞬后,她就笑出了声。 “傻瓜,哪有什么现世报啊?” “麻绳总挑细处断,厄运专找苦命人。这种没有良心的人,反而是过得最滋润的。” 回家的火车上,钟苓子看着窗外沿途的风景,还是没有哭。 到家后,钟姝儿很骄傲地跑过来,将自己写完的作业递给她看。 “姐姐,我作业做完了哦,可以看奥特曼了哦。” “嗯,真乖。” 钟苓子微笑着拍了拍妹妹的小脑瓜。 返校的日子,她同往常一样去酒兼职。 “姨,你能借我点钱吗?” 钟苓子来到老板娘面前,很是恭敬地问道。 “你最近很缺钱?” “嗯,我妹妹生了病,需要买药。” “什么病?” “慢性粒细胞白血病。” “慢粒啊,这个病我记得是要格列卫。我朋友的亲戚就是这个病,五年吃没了一套房。” 老板娘先是一愣,旋即叹了叹气。 “怎么会得这个病呢?唉。” “嗯,您能先借两万块钱我吗?可以打借条,莪一定会还给您的。” “这个病,你一个女孩子,负担不起的。真的,我的建议是,不要治了。” 老板娘语重心长地道。 “就算这个世界上,所有人都劝我不要治。” “我也一定要去给她治。” “爸爸妈妈不管她,爷爷奶奶不管她。” “她只剩下我了,如果连我这个做姐姐的也不管,她该怎么活呢?” 钟苓子摇了摇头,声音悲戚,神色坚决。 “可是你呢?你也要有自己的生活啊。你难道甘心就这样,让你的一生被妹妹捆绑吗?这对你来说,也很不公平。” 老板娘见她神色坚决,悠悠一叹。 钟苓子只是轻轻笑了笑。 “我和妹妹相依为命,她需要我,我也需要她。” “我答应过她,不会丢下她不管。” “人生天地之间,无终始者,非君子也。” 老板娘闻言,不再多劝。 “一盒药多少钱?” “两万三千五百块。”看书喇 “我给你转了。” “姨,谢谢你。” 看着微信上的转账记录,钟苓子深深地鞠了一躬。 第一个月的药钱,算是有了着落。 第68章 新的兼职 一如既往,公孙瑾在食堂档口里和着面。 钟苓子来到了档口前,没有化妆的脸看起来格外清纯。 她似乎没怎么睡好,有了一圈黑眼圈,头发也有些乱。 “还是清汤拉面吗?” “你这里,还缺人吗?” 钟苓子的回答,有些出乎他的意料。 钟苓子下意识地看向老板娘。 老板娘笑着道:“大二有个女生最近忙,没做了,正好缺一个。” “进来谈。” 公孙瑾看向她,轻声说道。 “嗯!” 钟苓子略微有些欣喜,小跑着进了后厨。 一个月六百块钱加包吃,工作时间也不太长,她对这份兼职很满意。 工作的具体内容由公孙瑾负责教她。 当天教的是和面,还有做包子。 钟苓子在家里就经常下厨房,做事勤快,学东西也很快。 公孙瑾教了一会儿,她就做得有模有样,老板娘也夸她手脚利索。 有人来档口吃面,公孙瑾就亲自示范,教她点单。 “出票据的时候把这个票对准下面的锯齿撕,就会很整齐。不要往上撕。” “将票据给老点单的同学之后,剩下的一半放在桌上,按顺序做好了之后喊他们的号码就行。这张是94号,你来喊一下。” 公孙瑾将94号的票递给了她。 “声音一定要大,食堂人多,声音小了,吃饭的同学听不到。” “好。” 钟苓子接过票据,很大声地喊道:“94号,牛肉刀削面好啦。” 少女喊出来的声音中气十足,很是洪亮。 她平时就在做驻唱歌手,自然不会怯场,声音也能放得开。 “可以,就是这个声音。” 老板娘笑着点头。 “是四,平舌,不是翘舌。” 公孙瑾一本正经地纠正道。 钟苓子闻言,略微有些脸红。 “我们那儿都这样,普通话不好,分不清平翘舌的。” “我普通话的证,还没考。” 公孙瑾静静看了她一会儿,钟苓子有些不自然,有些好奇地问道:“怎么了?” 他伸出手,帮她理了理头上的工作帽。 “帽子戴歪了。” 钟苓子穿着围裙和帽子的样子,看起来有些呆,没有往日看起来的锐气和灵气。 “餐盘要收了。” 老板娘喊道。 “好的。” 公孙瑾点了点头,又开始带着她去收餐具。 “收餐具用这个推车,推的时候小心一点,下面有个轮子是坏掉的,所以会左右扭动。” “餐具都放在那个洗碗间,进去后有阿姨问,就说是308档口的。她们会把餐具分类放在篮子里,根据编号拿就行了。” 公孙瑾一边说,一边来到从篮子里挑拣出碗筷放在推车上摞好。 “还有餐盘,就是底下那个黑色的,用来搁碗的方形板。那个东西在清理剩饭剩菜的阿姨那边,需要我们去另一边拿。” “底下的餐盘不在洗碗间清理,需要我们自己擦。” “餐盘一般比较干净,如果有些同学弄脏了,就需要我们去清洗。” 公孙瑾很耐心也很细心地教导着她注意事项。 “那边比较脏,你还是不用做了。交给我来。” 倒剩饭剩菜的垃圾桶里满是泔水的恶臭,让人胃里一阵不适。 公孙瑾微微皱了皱眉,叫住了钟苓子。 “没事的,我没你想得那么娇贵。” 钟苓子满不在乎地上前,在柜台边上蹲下,收捡起餐盘。 堆满了剩饭剩菜的垃圾桶就在她的旁边,斑斓的汤水上浮着厚厚的油脂。 公孙瑾靠近的时候胃里有些翻涌。 但那女孩却神色如常,很耐心地将厚厚的一摞餐盘收捡好,然后抱了起来。 餐盘上有些油腻,抵在她身上穿的工作服围裙上。 之前来食堂档口兼职的女孩子都不太愿意做这些事,因为嫌脏。 “兼职的时候,不要穿白色衣服,容易弄脏。” 公孙瑾提醒道。 “没事。” 钟苓子抱着沉甸甸的一摞餐盘,倒也不显得吃力。 “我不是什么大户人家的金枝玉叶钗头凤。” 她言语间还是一如既往地洒脱和淡然。 公孙瑾微微颔首。 她是个做金镶玉的材料,可惜没有龙门客栈,也不知道能不能遇到周淮安。 “放在推车上,抱着多吃力。” “哦哦。” 这姑娘后知后觉,这才将餐盘放在推车上码好。 推车不太稳,装着餐具和餐盘,公孙瑾是用拉的,时不时回头往后看。 钟苓子微微弯下腰,伸手去扶住餐具,防止它们落下。 两人就这么一前一后,忙活着将餐具收到档口里。 趁着用餐高峰期到来之前,公孙瑾又加紧时间和了面,另外做了一些包子放进蒸笼。 “你包的包子有点丑,我觉得难得卖出去。” 看着蒸笼里挺着将军肚的包子,公孙瑾一脸认真地对钟苓子说道。 “卖不出去,我自己吃了它,行?” 钟苓子用抹布擦着餐盘,白了他一眼,没好气地道。 她翻白眼的样子,不讨人厌,是很可爱的,有些少女的俏皮。 在这个骄傲又冷冽的女孩子身上,很少展现出属于少女的娇俏。 “我怕你会撑死。” 公孙瑾淡淡地道。 “你们俩可以一起吃啊,呵呵。” 老板娘温柔地笑着。 钟苓子干活不怕脏,不像其他女孩子娇气,长得又漂亮,她是很喜欢的。 赶上了晚课后进餐的高峰期,公孙瑾就开始拉面,钟苓子则站在档口前台点单,大声吆喝。 “37号,牛肉拉面好了!” “42号,牛肉炒拉面好了!” “是四,跟我念四(si)。” 公孙瑾扭过头纠正道。 “哎呀,你行你上,我普通话不好。” 钟苓子有些羞恼,似乎急眼了。 公孙瑾接过票据,用很标准的普通话大声喊道:“42号,牛肉炒拉面好了。” 老板娘熬着汤,看着两人微笑,不言不语。 前来领取面食的同学看了两人一眼,笑着道:“我也想纠正来着,是四(si)。” 公孙瑾看向钟苓子,嘴角微微扬起。 钟苓子别过脸,轻轻皱了皱精巧的琼鼻。 高峰期点菜的人一波接着一波,多得跟植物大战僵尸里无尽模式的僵尸一样。 两人忙起来的时候脚都不沾地,有些应接不暇。 钟苓子又一次把四念成了shi,队伍里女孩子大声喊了起来。“四是si,十是shi。” 旋即响起一脸笑声。 “有什么区别吗?” 钟苓子一脸无奈,看了看桌上的几张票据,挑了几张出来递给了公孙瑾。 “喏,这几个,你来念。” 公孙瑾接过看了一眼,发现里面全部都带四,轻轻笑了笑。 “46号!刀削面好了!” 钟苓子还是没听出区别。 忙完了下午的用餐高峰,两人在后厨准备吃饭。 “呵呵,今天的晚餐让小瑾给你做,他做的面很好吃。” 老板娘看向钟苓子,笑吟吟地道。 “小瑾,多给她放点肉,她挺瘦的。” “谢谢老板!” 钟苓子笑得很开心,随即看向公孙瑾。 “她不爱吃肉的,就爱吃清汤拉面,每次来我们档口都吃清汤的。” 公孙瑾淡淡地道。 “谁说我不爱吃了?我要吃牛肉拉面!” 钟苓子瞪大眼睛,赶忙摇头。 “后生,你也配吃牛肉?” 公孙瑾揶揄地道。 “啊!我不管,我要吃肉。” 或许是又找到了一份工作,她心情似乎有些不错,在公孙瑾面前,也开始像其他女孩那样撒野了。 公孙瑾没回应,只是去做了一大碗面。 后放的汤头,然后光明正大地夹了好几个潮汕牛肉丸,又舀了一大勺牛肉。 以前他给钟苓子煮面的时候,都是偷偷往底下藏两个肉丸的。 钟苓子看着面前格外丰盛的牛肉面,兴奋地拍了拍手。 “这牛肉,怕是够康师傅用到破产了。” 公孙瑾和老板娘听着,一齐笑了起来。 蒸笼里的包子已经出锅,热气腾腾的,特别香。 “你看看你做的,我是这样教的吗?” 公孙瑾将钟苓子做的几个包子单独捡了出来,开除了包籍。 钟苓子看着碗里的包子,也在那笑。 “好吃就行了嘛。” 她拿起一个酱肉包,咬了一口,觉得特别满足。 “唔~好吃!我觉得我包得可以啊。” 公孙瑾不说话,只是拿着包子,默默吃了起来。 吃完员工餐,两人摘下帽子和工作时的围裙,放进后台,然后一起出了食堂。 夜间的校园很安静,两人走着,谁也没有说话。 钟苓子脸上又恢复了那副冷冽的表情,没有了在食堂档口里的笑容。 良久,公孙瑾开口问道:“你,最近不开心吗?” “嗯?有吗?我看起来像是不开心的样子?” 钟苓子闻言,微微一笑。 “莪以前和你一样,不开心的时候,总是努力地想要笑出来。” 公孙瑾低着头看着脚下的路,轻声说道。 明明就生性凉薄,不是爱笑的人。 嘻嘻哈哈的,试图让自己相信,自己是真的很快乐。 不过用自欺欺人的方式聊以自慰罢了。 “哈哈,哪有啊。你想得太多了。” 钟苓子继续笑着。 “你不是爱笑的人,我知道的。” 公孙瑾平静地道。 今天在食堂档口的时候,他看见她脸上的笑容特别多,和以往都不一样。 “那我不笑,该干嘛呢?该哭吗?” 钟苓子白了他一眼。 “笑也是过一天,哭也是过一天,整天哭丧着脸干嘛呢?” 她双手插兜,潇洒地走着。 到了分岔路口,便头也不回地摆了摆手,留给他一个很酷的背影。 公孙瑾走了两步,停下来看着她。 看着她单薄的背影渐渐隐没在黑暗里,这才离开。 回宿舍的路上,钟苓子站在路灯下,从干瘪的烟盒里摸出了一根香烟。 点燃后,用力地吸了两口,然后发出咳嗽声。 今天抽的有些多,嗓子开始疼了。 第69章 追忆似水年华 “下午没课,我想去图书馆一趟,你要回宿舍吗?” 公孙瑾出了食堂,在一辆共享电动车旁边停了下来。 “我也去一趟图书馆,想借两本书看看。” 钟苓子想起了自己还在坚持写的两本网文,突然心血来潮,也想去图书馆找两本书,汲取灵感。 作者也是需要不断看书,不断提高知识储备的,这样才能更好的积累创作素材。 “行,我带你?” 公孙瑾话音未落,钟苓子就坐在他的电动车后座,一点也没有客套的意思。 “你还真是一点也不客气。” 钟苓子只是淡淡笑着,穿堂风掠过她的衣襟,泛起柔和的涟漪。 她是个不喜欢麻烦别人的人,唯独面对公孙瑾的时候,会有些不客气,甚至还想占下他的便宜。 图书馆里总是座无虚席,又安静得落针可闻。 “你借阅的都是些什么书啊?” 钟苓子在文史类书籍前停了下来,开始精挑细选。 “马赛尔·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 公孙瑾淡淡地道。 这本书他一直读不下去,没想到这个世界也有。 在书架上看到后,莫名有些亲切。 “啊,我知道。这本书又臭又长,很难读的。” 钟苓子说着,从书架上抽出了一本《近代史纲要》。 公孙瑾选好了书,在诗歌那一类来回走了走。 “你还看现代诗吗?” 钟苓子看他在现代诗附近停了下来,好奇地问道。 “嗯,你知道海子吗?” 公孙瑾沉思了一会儿,小声问道。 “海子?他是谁?没听说过。” 钟苓子摇头。 “顾城呢?” 公孙瑾继续问道。 “没有。” 钟苓子继续摇头。 “你说的这两个人,很有名吗?” 她试探着问道。 “哦,是我老家那边的两个诗人,但是过得不太好。” “海子卧轨自杀了,顾城杀了妻子,然后上吊自尽。” 公孙瑾轻轻地道。 “诗人都有这种奇怪的特质吗?我很喜欢的一个诗人,普希金也是这样。” 钟苓子若有所思。 “普希金?” 公孙瑾眼前一亮,这个世界还有普希金吗? “嗯,他为了情人,和一名军官决斗,最后惨死在军官的剑下。” “其实他本可以不必如此的,但如果他拒绝了,会被大家嘲笑是懦夫。” 听着钟苓子的述说,公孙瑾心中有些感慨。 可怜的普希金,在这个世界的死法都没有变。 他在外国文学—诗集—现代诗的那一列,找到了一本普希金的诗集,很偏僻的一个角落。 提起普希金,就不得不提那首《假如生活欺骗了你》。 “我喜欢他的那首《假如生活欺骗了你》。” 钟苓子说道。 “我也是。” 公孙瑾微微颔首,然后凑到她耳边,低声朗诵起来。 “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明天它会继续欺骗你,后天还会把你往死里怼。” “虽然挺扎心的,但我只能说,你说得对。” 钟苓子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 选完了想要的书,两人一齐出了图书馆。 “回宿舍?” 公孙瑾还没问完,钟苓子就很自然地坐在了他的后座上,那双眼睛像是会说话。 “行,我送你。” 公孙瑾载着她,朝着女生宿舍驶去。 天空一碧万顷,万里无云。 “五月的麦地上天鹅的村庄,沉默孤独的村庄,这就是普希金和我诞生的地方。” “看见了吗?那两只白鸽,它们是屈原遗留在沙滩上的白鞋子,让我们,让我们和河水一起穿上它们。” “珍惜黄昏的村庄,珍惜雨水的村庄,万里无云如同我永恒的悲伤。” 公孙瑾用他清冽的嗓音轻轻念了起来。 “你刚刚念的现代诗,是谁写的?” 钟苓子有些诧异。 “海子,我老家那个卧轨的诗人。大家都说他是精神病。” 公孙瑾淡淡地道。 “你很喜欢他的诗?” “嗯,因为他身上,有平凡的人的缩影,和这个世界上千千万万渴望幸福又得不到幸福的人一样。” “他在死之前,仍然在寻找幸福。” 钟苓子听着,轻轻点了点头。 “我从未被谁知道,所以也从未被谁忘记,活在别人的回忆里,并不是我要的目的。” 公孙瑾继续朗诵道。 “咦?这也是海子的诗吗?” 钟苓子有些欣喜,她特别喜欢这一句,感觉很酷。 “不是,是顾城的。” “就是那个杀了妻子,然后上吊自尽的那个人?” “嗯,是他。他是杀人犯,我老家的人都说他是变态。但是,他的诗是干净的。或者说,干净过。” 公孙瑾很是认真地道。 “你老家怎么有这么多奇怪的人?” 钟苓子忍不住问道。 “我也想知道。” 公孙瑾将电动车停靠在了女生宿舍楼下。 “有时间,我想听你讲一下那两个精神病诗人的故事。” “好!” 公孙瑾点了点头,头也不回地骑着车走远。 看着少年洒脱又恣肆的背影远去,钟苓子不知怎么的,竟然有些不舍。 坐在那辆他后座上的时候,她感到很轻松。 公孙瑾回到宿舍的时候,欧阳瑞正在打英雄联盟。 “你不是说,你的青春结束了吗?” 鸟巢两支韩国队内战,欧阳瑞伤心了好久。 那两张s7总决赛门票,他提早在半决赛下半场之前出掉了,倒也没亏太多。 “我相信rng明年一定能夺冠的,剑指s8!” 欧阳瑞笑着道。 公孙瑾欣然一笑。 “施工队又挖断了什么东西?我们又要蓄水了。” 辅导员就在专业群里发布通知,水管被施工队挖断了,请全体学生做好蓄水准备。 林辉看了看自己的头发,忍不住抱怨起来。 每天中午他都会洗头发,然后用护发素做护理。 “断水而已,以后会经常有的。” 公孙瑾一脸平静,拿起水盆和桶蓄水。 唐福林仍旧和往常一样,背记着英语单词,练着听力,备战雅思和托福。 大学里有些专业很卷,每天都能听到专业群里有人在议论绩点。 “怎么办啊?我听张雪峰说,莪们这种非985的,不考研一点竞争力都没有。” 唐福林愁眉不展。 荆州商学院只是个老牌的公办二本,今年刚刚升成了一本院校。 “张雪峰只是个贩卖焦虑的段子手而已。” 林辉翘着腿,不以为意。 “放轻松,没有你想的那么艰难。最穷不过要饭,不死总会出头。” 不少新生都在为各种竞赛和考研做准备了。 总得来说,学习的氛围是有的,只是有些压抑。 欧阳瑞属于想学习但没动力,被裹挟着不得不往前的那种。 林辉玩世不恭,却也不怎么逃课。 公孙瑾上课也都在听,但课后就没花太多时间去复习,他对自己的未来有清晰的规划。 大学的生活其实没有很美好,或者说,不像有些小说里描绘的那么美好。 食堂、图书馆、教室三点一线,整天忙着应付老师的课程,还有各种竞赛和考试。 日复一日,相当的枯燥。 快节奏的生活中,很容易忘记时间的观念。 公孙瑾花了一个星期,才将《追忆似水年华》的第七卷啃完,这书确实如钟苓子说的那样难读。 傍晚,天空钉上了一层暗蓝的幕布,月亮将圆未圆。 “最近好累啊。” 换下工作服,钟苓子从食堂里走出,伸了个懒腰,脸上满是疲色。 她今天穿的是一件白色短袖,伸懒腰的时候,能露出肚脐,看到白皙的肌肤。 配上她高挑的身材和热辣的身段,很是吸睛。 “今天露天电影院那里有放电影,要不要一起去看看?” 公孙瑾随口问道。 为了妹妹的医药费,钟苓子最近拼了命工作,都没怎么休息,也该停下来喘口气了。 “好啊!” 她欣然应允,然后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公孙瑾。 公孙瑾立刻会意,找来了一辆共享电动车。 “上来!” 钟苓子微微眯着眼,脸颊上浮现出好看的梨涡。 她很自然地坐在了电动车的后座上,贴近他衣服的时候,依然能闻到一种很清新的气味。 校园里这时候很安静,道路两旁的树留下斑驳的树影,忽而经过的风吹拂着额前的几绺头发,很凉爽。 露天电影院处在校园中部,距离教学楼和宿舍楼都有一定距离。 四周都是茂盛的香樟,绿树成荫,环境清幽。 机动车辆并不是很多,学生和教职工偶尔会经过。 除了旁边的篮球场和操场外,北面的樟树林几乎隔绝了一切喧闹,是一处非常静谧的地方。 电影院的周围有不连续的围墙,还有多个开放的大门。 西边是整个院场的中心,附带一个大型的演出台,东边则是台阶式的观众席,前几排是长凳,后排也有独立的凳子。 整个院场没有顶棚,敞开式设计。目光所及是一片弧形的视角;将露天的场景都尽收眼底。 露天电影院的舞台不仅可以用作放映,开学仪式、节日晚会舞台等等,也会排上用场,效果十分沉浸。 周二和周五,这里就会放映电影,仿佛已经成了校内不成文的规定。 对很多学生来说,在校内的电影院看电影是他们在校园里最记忆深刻的事。 无论身在哪一栋宿舍,哪一个位置。 到点之前,总有人骑着自行车和电动车,一路骑行过去。 露天电影院凉风习习,人影绰绰。 “今天这里人很好,挺热闹的。” 公孙瑾张望着,寻找着座位。 “后面有位置。” 没等公孙瑾反应过来,钟苓子就一把牵住了他的手,拉着他往里走。 被她的手握着,公孙瑾有些猝不及防。 主动牵过他手的女孩子,来到这个世界后,还是第一个。 她的手有些微凉,摸起来像是一块冷玉。 公孙瑾能看到她手背上分明的指节,还有掌心的茧。 在食堂工作了一段时间,还经常弹吉他,她的手不像其他姑娘那样娇嫩。 钟苓子在后排挑了一处僻静的位置坐下。 公孙瑾侧目去看她,少女微翘的眼睫轻扇之时,眼眸如秋水潋滟。 “你眉心的痣,很好看。” 钟苓子也侧目去看他。 “只有痣好看吗?” 公孙瑾反问道。 “人也是好看的。” 她浅浅笑了笑。 这时候前排的两只肥宅回过头来看了两人一眼,然后换了座位,走的时候还在小声嘀咕。 “岂可修!为什么看个电影,也要被塞狗粮啊?” “爆炸,现充!” 露天影院播放的电影是《情书》,这部电影在公孙瑾原来的世界大名鼎鼎。 公孙瑾一直没有看,他不喜欢遗憾。 关于年少时的爱情和遗憾,岛国人确实拍得很美。 比如《秒速五厘米》,比如《未闻花名》,再比如今天在这里放映的《情书》。 看电影期间,有些女孩子比较害羞,只是轻轻挽着恋人的胳膊,鼓起勇气,小心翼翼地问:“我……可以在你的肩膀上靠一下吗?” 男孩子目光总是有些躲闪,脸颊泛红,轻声应允。 公孙瑾和钟苓子都没有说话。 台上卿卿,台下我我,都和这两人无关。 他和她真的只是在看电影,像两块木头。 男藤井树在电影里给大家的印象就是难以相处的怪人,喜欢捉弄班上和他同名同姓的女藤井树。 看到他骑着单车,往女藤井树头上套上纸袋那一幕。 公孙瑾和钟苓子两块木头终于是一齐笑了出来。看书喇 这一幕,无法言喻的温馨和可爱。 关于暗恋的故事,总免不了伤感和释怀。 电影中的故事,是让人意难平的。 “以后不来看这种电影了,小日子拍的电影,真是让人难受。” 钟苓子叹了叹气。 “其实,也不全是。他们拍的很多电影,还蛮受国人喜欢的。” 公孙瑾一本正经地道。 钟苓子愣了愣,突然想到了什么,然后看向公孙瑾。 “你平时看哪位老师的?” “嗯?你在说什么?我是指《海街日记》这样的。” 公孙瑾一脸茫然。 “啊哈,没什么,没什么。” 钟苓子笑了笑,继续坐在了他电动车的后座。 “这本书我看完了,女生宿舍那边离图书馆近,你帮我还一下。” “嗯,行。” 回到宿舍楼下,钟苓子从公孙瑾手里接过从图书馆里借阅来的书。 “我走了!” 公孙瑾骑着车走远。 钟苓子看着他的背影,低下头看了看手里那本书的书名,神情有些恍惚。 《情书》里有这样一个情节,男藤井树去女藤井树家,让她帮忙还图书馆借阅的书籍。 就是在那个时候,两个同为藤井树的人,有了情愫。 那本书,是《追忆逝水年华》的第七卷,“重现的时光”。 第70章 你要这么想,我也没办法 庄晓梦今天很不开心,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 晚上一个人去露天电影院看电影的时候,她看到公孙瑾了。 这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是她看到了钟苓子牵着公孙瑾的手。 “可恶,她一定是对他有企图。不然怎么会去他的档口兼职。” “他也是的,一有女孩子贴上去,他就没办法拒绝。” 庄晓梦越想越生气,在床上翻来覆去,就跟没有煎熟的咸鱼一样。 “你是不是正在和钟苓子交往?” 她终于忍不住给公孙瑾发了消息。 “没有啊,只是一起兼职。” “我晚上都看到你们去看电影了,她还牵了你的手。” 公孙瑾看着她发来的消息,也不知道该怎么回复。 “和她算是朋友,但并没有交往。” “你果然和林辉一样,呵呵(微笑)。” “你要这么想,我也没办法。” 公孙瑾回复完之后,皱了皱眉,觉得很是奇怪,但又说不出来哪里不对劲。 不开心的还在很后面,当天晚上十点,《喜欢你》发布。 这是属于林惜君的第一首原唱歌,也是从流量偶像转行为歌手的开路作品。 以后,或许还会成为她的代表作。 所以白金在宣发上花了很大力气,给足了排面。 “林惜君?就是那个l·f的边缘人吗?现在转型当歌手了?” “不过我倒是蛮惊讶的,白金为什么要签她,还给她这么多资源。” “她还是有实力的,之前翻唱《千千阕歌》火了一把。” 此时,林惜君的粉丝们也开始点开《喜欢你》试听。 听到前奏响起后,皆是耳目一新。 和市面上那些泛滥的口水歌和弦是完全不一样的感觉,编曲和作曲都是用了心的。 “作词:公孙瑾” “作曲:公孙瑾” “编曲:公孙瑾” “等等,我没有看错,这歌是公孙瑾写的?” “公孙瑾怎么又写了一首歌?” “双厨狂喜!” 虽然很不情愿,但庄晓梦还是戴上耳机,细细听了起来。 “细雨带风湿透黄昏的街道,抹去雨水双眼无故地仰望。” “往向孤单的晚灯,是那伤感的记忆。” 声音是很好听的,她唱的也很好,但庄晓梦就是喜欢不起来,嘟着嘴很不开心。 林惜君的粉丝们却开心得不得了,弹冠相庆。 “这歌好好听!” “不容易啊,关注了林惜君好久,这一路走来,她总算是熬出头了。” “公孙瑾给林惜君写的歌!你们看看这个歌名!” “啊啊啊!谁也不能阻止我粉他们。” “这首歌叫《喜欢你》,肯定是交往过的!” 一时间,网络上涌现出了大量公孙瑾和林惜君的cp粉。 更有很多人开始根据歌词进行推理。 “这歌写的是男生视角的表白,更适合男生唱。” “是的,应该是公孙瑾原本打算自己唱的,但是给了林惜君。” “为什么?因为愧疚吗?” “可能唉,两个人是不是有过一段啊?但是公孙瑾为了理想放弃了感情。 “歌词里面有一句是,满带理想的我曾经多冲动,你怨与他相爱难有自由。” 过度解读的推理大师很多,再加上营销号和饭圈粉丝的推波助澜。 一夜之间,关于公孙瑾和林惜君的绯闻闹得沸沸扬扬。 林惜君彻底火了,火得让她本人都始料未及。 童菲儿看着后台的购买量和在线听歌的人数,喜上眉梢。 公孙瑾这下是真成了白金的太子爷,可以骑着她来上班的那种。 庄晓梦则整晚都没合过眼,她潜入了一个林惜君的粉丝群,开始了高强度对线。 “我觉得公孙瑾和林惜君很般配啊,都很会唱歌。我喜欢公孙瑾的颜啊(爱心)” 南柯一梦:“别在这里发癫,林惜君根本配不上公孙瑾。” “她配不上,你配?” “我配不配关你屁事?反正林惜君不配!她糟蹋了这首歌!” “你已被移出此群聊。” 看到自己被管理员踢掉,庄晓梦气得咬紧了银牙,赶忙换了小号申请加群,继续对线。 当天晚上,她一直在和林惜君的cp粉对骂。 不断被移出群聊,然后继续加群,继续对骂。 公孙瑾对这些都一无所知,只是继续码字,维持着原本的生活节奏。 《开到荼靡花事了》接近尾声,准备完结。 女频的书讲究精致,他没打算写特别长。 《三国》已经正式写到了三顾茅庐,卧龙出山的剧情。 起初关张二人还对年纪尚轻的诸葛亮不服,但火烧博望坡一战,大破夏侯惇,则确立了他在军中的威信。 第二天一早,公孙瑾走在去食堂的路上。 迎面碰上了自己的粉丝汤小敏,在b站账号为“公孙瑾校友”的啊噗猪。 “嗨,偶像你好,我可以采访你一些问题吗?” “问。” 公孙瑾一边朝着食堂走去,一边平静地回应。 “你给林惜君写的《喜欢你》这首歌,是不是有特殊的意义呢?” “没有。” 公孙瑾不假思索。 汤小敏微微愣了愣,她本来也是cp粉一枚,听到他这么说,倒是有些失望。 “那你和林惜君之间,是不是正在交往,或者有过一段?” “没有。” “那你为什么要给她写歌呢?” 汤小敏眨了眨眼。 公孙瑾停下脚步,很是认真地看着她。 “首先,那首歌不是专门给她写的,而是很久之前就已经写好,在我的曲库里。” “之所以选择让她来唱,有三个原因。第一,我的曲库里歌很多,我一个人唱不过来。所以就想找其他人帮我唱。” “第二,她唱歌水平不错,不会浪费我的歌。” “第三,她是新人歌手,拿的分成少,我可以拿大头。” “如果她是一线歌手,分成会拿走很多。” “所以我就给她唱了。” 公孙瑾说完,汤小敏嘴巴微张,一脸呆滞。 视频上传后,让很多cp粉心碎。 “我还以为他们是在交往,原来林惜君只是一个给他唱歌的工具人。” “工具人这可太真实了。” 当然了,也有一些cp粉表示不愿意接受,依然高举着君瑾大旗。 “我不接受,他们一定要在一起(大哭)” “公孙瑾你没有心,怎么可以说出那么残忍的话!” 一些不理智的cp粉,甚至在后台私信谩骂汤小敏。 汤小敏看到了也觉得这帮人简直就是脑残。 而公孙瑾的粉丝们,则奔走相告,跟过年了一般。 之前听到绯闻的时候,公孙瑾粉丝们都不是很舒服,因而对林惜君都产生了敌视。 现在看到公孙瑾澄清,这些人就很高兴。 公孙瑾粉丝中有很多不站cp的,甚至因为这件事成了林惜君的黑粉,比如庄晓梦。 “哈哈,听到没?” “就你们不要脸,一直搁那蹭小瑾的热度。小瑾根本就不喜欢你们主子捏(微笑)” “林惜君不过就是个工具人罢了。” 庄晓梦看到公孙瑾的采访视频后,开心得飞起,立刻在林惜君的粉丝群里上嘴脸。 “小人得志!” 群主气急败坏,直接将庄晓梦移出群聊。 也有很多人在看完这段采访视频后,对公孙瑾的坦诚感到惊讶。 “他说话都这么直接的吗?” “瑾公子玩的就是真实。” 公孙瑾去食堂的时候,能听到有些档口在放这首《喜欢你》。 不止是食堂档口,校园的广播里,老师的电脑上,还有外面商业街的店铺里,都在放这首歌。 《喜欢你》热度居高不下,红得发紫。 偶尔走在路上,都能听见有小孩在哼唱。 “黑凤梨,那双眼动人~笑声更迷人。” 林惜君在一夜之间爆红,代言和商演接到手软,各项节目的邀请也不绝如缕。 这倒是让她有些苦恼,很多节目的行程安排都冲突了。 她犯了选择困难症,不知该去参加哪一个节目。 和以前当练习生时博一个镜头出面都无比艰难的时期相比,现在的感觉就像是做梦一般。 从未这么红过的她,只觉得受宠若惊,第一时间给公孙瑾打电话感谢。 公孙瑾表现得很淡然,只是说这是她的努力应得的,不必谢他,是她自己抓住了机遇。 林惜君在录制节目时,也接受了一些记者的采访时,有人提到了公孙瑾。 “你和公孙瑾之间,真的没有发生过什么吗?” “没有,他这人跟木头似的,应该也不会喜欢谁。” 林惜君哭笑不得。 “那你对他在视频中的回应是怎么看的呢?” “那个采访视频我看了,他这人一直都很真实的,从来不说假话。” “虽然他有时候有点毒舌,但和他相处并没有不愉快。我觉得我能和他成为很好的朋友。” 林惜君在听到公孙瑾选她唱歌的理由时,非但没有不开心,反而还笑得前俯后仰。 感情公孙瑾用她,是因为她便宜。 白金传媒里,林惜君走在路上,频频有新人练习生向她问好,亲切地叫她前辈。 以往总是边缘人的她,还没有拥有过这么多人的热情。 有人问她合影,有人问她联系方式,她都一一笑着应允。 她没有忘记低谷时的落魄,始终保持着谦逊。 她深知,自己如今的热度,都是公孙瑾带来的。 “惜君,恭喜你啊!今天下午你有时间吗?陪我一起逛街怎么样?” 李澄笑吟吟地走过来,亲昵地挽着她的胳膊。 这个月的打榜,她成绩也不错,但还是远远比不上林惜君。 不喜欢与人接触的林惜君有些不适应,但她也没有表现出抗拒,始终保持着笑容。 有人欢喜有人愁。 鎏金传媒,任豚看着新歌榜上高居榜首的《喜欢你》,抽了整整一包烟,然后给孟嘉然打了个电话。 “来莪房间,记得穿黑丝,今天我要超市你。” 一个小时后,任豚坐在床边,有些惬意地抽着烟。 垃圾桶里还放着破洞的丝袜,一些塑料状的薄膜。 孟嘉然趴在床上,翻着白眼,一副坏掉的表情。 …… “一碗牛肉拉面。” 食堂档口前,庄晓梦看着点单的钟苓子,目光有些不善。 她反复打量了这女孩一番,不得不承认,她确实很漂亮。 “你女朋友,来找你的。” 钟苓子浅浅笑着,回眸看向正在拉面的公孙瑾。 “谁是他女朋友?你别乱说。” 庄晓梦微微蹙眉,脱口而出。 不过,在听到钟苓子说女朋友这三个字的时候,她心里竟然有一丝莫名的窃喜。 “昨晚在露天电影院看电影的时候,我看到你了。” “抱歉,是我做得有些不妥。” “我和他之前确实没什么,希望你不要误会。” 钟苓子看着面前的庄晓梦,心里记着之前奖学金的事情有她的帮忙,所以很感激。 而且她觉得庄晓梦和公孙瑾很般配。 这女孩很好,优雅端庄,气质出众,一看就出自大户人家。 钟苓子虽然觉得和公孙瑾相处起来很不错,对他的印象也很好。 但是说真的,她没有找对象的打算。 即便公孙瑾向她告白,她现在应该也不会同意。 她一无所有,没有可以依靠的人,还要照顾生了重病的妹妹。 任何人和她在一起,都是巨大的负担。 骄傲如她,不想成为别人的累赘。 钟苓子眼神很真挚,庄晓梦看着,心里的不满渐渐消退了一些。 人家既然当面把话说得这么清楚了,她也不好意思再说什么。 “你不用跟我说这些,我也不是他女朋友,我是他姐。” “只是看到他和其他女孩子走得比较近,有些好奇。” 庄晓梦淡淡地道。 钟苓子闻言,回眸看了看公孙瑾,稍显惊讶。 “不好意思,是我误会了。” “没事。” 误会虽然解开了,但庄晓梦对钟苓子的敌意和警惕仍未消失。 “牛肉拉面好了。” 公孙瑾将做好的面端到了她面前。 钟苓子看了看碗里牛肉的份量,又往里加了一些。 庄晓梦挑了挑眉,重新打量了她一番,微微颔首。 不错,这姑娘挺上道的。 “嗨!” 去教室的路上,公孙瑾又和庄晓梦碰到了一起,他主动打了招呼。 “有事?” 庄晓梦的态度冷淡了很多。 她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和公孙瑾说话了。 那首《喜欢你》,她是很喜欢的,但只想听公孙瑾唱。 “生气了?” “没有,我才不会生气。” “因为那首《喜欢你》,还有网上和林惜君的绯闻?” “你要这么想,我也没办法。” 庄晓梦摊了摊手,将这句话还给了他。 公孙瑾一时语塞,这时才意识到这句话不对劲在哪里。 第71章 女神才不吃醋 “今天外卖开了,有一点忙。点单的人很多。” 食堂档口里,伴随着“您有一条新的订单,美团外卖自动为您接单”的响起,机器里不断吐出新的订单票据。 “拉面容易泡发,外卖不太好订。炒的还好,煮的面放久了没法吃。而且有些学生是中午下课之前点的,会让我们放取餐柜里,等他们回宿舍,时间会更久。” “那就把汤和面分开装,不过这样一来,包装成本就上去了。” 老板娘有些为难。 “可以在点餐系统里面备注一下,上调外卖的打包费用。” 公孙瑾说道。 “那这个怎么操作?” 老板娘作为商家,也是第一次开通外卖系统,还不太熟悉流程。 中年人的学习能力,也不如年轻人那么好,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普遍较弱。 公孙瑾和钟苓子研究了一会儿,很快就帮她敲定。 “年轻人就是不一样,还得是你们才能玩得懂。我在家刷抖音,下载什么软件,接收快递,都得要我闺女教我。” “这人年纪一大,不接受新的东西,都跟不上时代了。” 老板娘乐呵呵地笑着,很感激两人。 “订单都分布在哪?” 公孙瑾一边和面,一边问钟苓子。 “订单有男寝的,一栋、二栋、六栋。” “女寝的有七栋和九栋、八栋有三个。” “还有两单在综合楼。” “三份牛肉拉面、四份牛肉刀削面、两份炒拉面、四份油泼扯面。” 钟苓子看着票据,一边报着菜名,一边准备包装,将餐盒和塑料袋依次在桌上摆好。 两人分工明确,配合很是默契。 “送外卖是辛苦活,你们每送一单外卖,我额外给你们一块钱。接电话和打电话也要话费。每个月再额外给你们100块的话费。” 老板娘温和地笑着。 “谢谢老板!” 钟苓子秀眉一挑,很是感激。 “你会骑电动车吗?” 公孙瑾将煮好的面放进餐盒里装好,回眸望向钟苓子。 “呃……” 钟苓子愣了愣,脸上的笑容僵住了,有些发窘。 “你,要不跟着我一起送?女生宿舍那边,有几栋我不是很熟。” 公孙瑾之前是去过庄晓梦所在的七栋,但对女生宿舍其他几栋的分布位置不是很了解。 “但是店里也需要人照看啊。” 钟苓子有些迟疑。 “没事,你跟着他去。乐乐和小佳等会就下课了。” 老板娘微微笑着。 乐乐和小佳指的是在这里兼职的两个大二的学姐。 “好的!” 钟苓子点了点头,两手提着外卖,跟在了公孙瑾背后。 外卖开的有些仓促,老板娘还没有准备保温箱,两人只能用手拿着,一根手指上挑两份打包的面食。 钟苓子甚至在想,自己如果能变成章鱼哥就好了,多出来几双手,也不至于提得这么累。 “我骑电动车载你,这边离男生宿舍近。” “好的。” 公孙瑾拿着钥匙,上了老板娘买的那辆电动车,载着钟苓子在校园里穿行起来。 校园里绿树成荫,青春靓丽的女孩子,正直最美的年纪。 她们穿着好看的裙子,妆容精致,挽着心爱的男孩的手,走在路上。 踩着滑板的男孩衣着时尚,做了精致的头发,戴着鸭舌帽,一身潮牌。 篮球场上,穿着球衣的男孩们挥汗如雨,周围一大圈都是来观看球赛的同学。 有人揪着衣服领口擦着汗,有女孩子在众人围观下给喜欢的男孩送水。 学校中央的人工湖旁边,有美术生摆了画架,坐在草坪上写生。 情侣们依偎在一起,晒着太阳。 今天的太阳正好,湖畔对岸吹来的风撩拨起岸边的杨柳,湖心泛起波纹。 有男孩枕在女孩的腿上小憩,一脸安逸。 钟苓子觉得,自己看到的这些都是很美好的。 其实她正在经历的也很美好,只是她没有意识到。 帅气的男孩骑着电动车,载着后座漂亮的女孩,在各个宿舍楼之间辗转。 没有宝马香车,没有锦衣玉食。 那电动车是旧的,她身上穿的是工作用的围裙,外卖的餐盒包装勒得她手指生疼。 但是过去很久之后,她会在某一个睡意全无的清醒时刻,突然想起来这一刻。 那男孩单薄的背影,宽阔的肩膀和胸膛,还有身上那股淡淡的冷冽清香。 后来的她赚到了很多钱,但要问她觉得赚钱最快乐的时候是什么时候。 她会说,是她十八岁那年。 公孙瑾骑着一辆旧电动车载着她送外卖。 那电动车很破,走着走着就快没电,到后来甚至要用脚踩。 一单也只能赚一块钱。 但是坐在他的后座上,她觉得跟了这个人,送一辈子外卖也没关系。 他每在一栋宿舍楼下停下,钟苓子就会开始打电话。 “同学,你的外卖给你放楼下了。” “放楼下吗?我给你放取餐柜里了啊。丢了可别找我,快点下来拿。最近偷外卖的很多。” 每听到“给我放楼下”这样的话,钟苓子总会叮嘱一遍“丢了别找我”。 一份外卖十几块钱,她可赔不起。 “六栋那边不是男寝吗?为什么会有女生订单?” “六栋是男女混寝的,六栋东西方向各有一个入口,一边是男生,一边是女生。” 钟苓子说道。 “哦哦,原来是这样。” 公孙瑾在里面转悠了两圈,这才找到女生专用的那个楼道。 钟苓子开始打电话,公孙瑾则漫无目的地四处张望。 底下的草坪上晾晒着被子,有几只猫猫趴在上面睡着大觉。 一只中华田园猫趴在最下面,后面有一只狸花猫在耸动。 “喵呜~” 田园猫发出带着丝丝痛苦的叫声。 没一会儿,又有一只蓝猫压在了狸花猫的背后。 这时候,有一只白猫走到了那三只猫面前,一副格格不入的样子。 “你在看什么?” 钟苓子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然后瞪大了眼睛,饶有兴致地和他一起看起猫片。 穿着睡衣下楼拿外卖的女生接过面条,无意中看向自己晾晒在外面的被子,发现自己的被子变成了战场,突然尖叫起来,赶忙朝着那边跑去。 “啊啊啊!住手!你们在干什么?” 公孙瑾和钟苓子旁观着,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 最后几单外卖是在第七栋,客户为了保障隐私,用的是虚拟号码,打电话略微繁琐一些。 “同学,你的外卖到楼下了,下来拿一下。” “好的。” 电话里传来的声音让钟苓子觉得有些耳熟,特别清冷。 没一会儿,看着匆匆下楼的庄晓梦,公孙瑾略微有些意外,下意识地想要回避,总有一种被捉奸在床的感觉。 “牛肉炒刀削面,是你的吗?” 钟苓子拿起餐盒上的订单看了看。 “是。” 庄晓梦伸手接过,看了看钟苓子,又看了看公孙瑾,秀眉一蹙。 “店里刚开外卖,没有保温箱,我也不会骑电动车。所以我和他一起送的。” 钟苓子怕她误会,轻声解释道。 “你不用跟我解释的。” 庄晓梦摇了摇头,嘴巴微微撅起。 她上楼的时候,白了公孙瑾一眼。 “你和她,关系非同一般呢。” 钟苓子看着庄晓梦的背影,回头看向公孙瑾。 “嗯,她人很好,就是经常莫名其妙地生气。” 公孙瑾颇有些无奈。 “女孩子是这样的,很小心眼,容易吃醋。” 钟苓子淡淡地道。 “你也是吗?” 公孙瑾问道。 “我?我不是女孩子。” 钟苓子摇了摇头,补充道:“是女神。” “女神才不吃醋。” 她耷拉着眼皮,神态慵懒又自信。 忙碌了一个上午,钟苓子在公孙瑾的帮助下送了五十多单。 算上下午的订单数,一天又到手一百块钱。 赚钱没有她想象中那么艰难,但真的特别累。 “公孙瑾,你能教我骑电动车吗?” 出食堂的时候,钟苓子看着老板娘在微信转过来的钱,还是不满足。 一盒药要两万多块,她现在做驻唱涨了工资,一天300快钱,加上食堂每天送外卖100块,就是四百。 吃饭档口包了,一个月还有600块。 这样一个月下来有块钱。 再加上写小说的稿费,估摸着勉强能够到两万的门槛,但还是差了三千多块钱的缺口。 而且这些都是理想状态下才能有的收入。 小说稿费收入不稳定,新书上架之前是没有稿费的。 平时还有一些额外的花销,妹妹上学的学费、学杂费、生活费。 如果碰上下雨天天气不好,课又比较多,外卖肯定送不了这么多单。 再加上自己还要兼顾学业,时间还特别紧张。 钟苓子越想越觉得疲惫。 “你这么拼命,是为了什么?” 公孙瑾思忖了片刻,柔声问道。 “为了生存。” 钟苓子低垂着眼帘,语气很轻,却又有着一种坚韧不拔的意志。 像植根于沙漠中的仙人掌,看不透它的根埋进了多深的地底。 为了生存,她说得云淡风轻,却深深触动了公孙瑾的内心。 前世的他,和现在的钟苓子一样。 仅仅只是为了生存,就要用尽全部的力气。 “好。” 公孙瑾答应得很爽快。 “你之前不会骑自行车,掌握不了平衡性。所以直接上手骑电动车,会比较难。” “可能,会摔很多次。” 听着公孙瑾这番话,钟苓子看着老板娘的那辆旧电动车,陷入了犹豫。 她之所以犹豫,不是因为怕摔到自己。 她怕摔的次数太多,这辆本就破旧的电动车被彻底摔坏,到时候要赔钱。 “先学会了骑自行车,再学电动车,是不是就很快了?” 钟苓子看向公孙瑾,柔声问道。 “嗯,是的。” 公孙瑾点了点头。 “行,那你先教我骑自行车。” 钟苓子说着,在路边找了一辆共享单车,解锁后,推着朝着林荫道上走去。 公孙瑾则安静地跟在她的身后。 “你只管放心地往前,我会扶着你的。” 公孙瑾用手扶着自行车的后座,声音清冷但很好听。 钟苓子听着,想起了小时候,自己爸爸也是这样,扶着单车的后坐。 但很快,她脑海中又浮现出了那个男人从钱包里摸出二百块钱递给她的样子。 这个世界上,任何人都是靠不住的。 她只能靠自己。 钟苓子一直这样深信着。 她将单车的座椅调低,好让自己坐在上面的时候,脚尖能够点到地面。 尽管如此,当她坐在后座上时,脚下传来一阵空虚。 单车忍不住左右摇晃,她的身子也在颤抖。 那种对失衡的恐惧,还有童年时摔伤的疼痛一下子涌入记忆。 她心跳得很快,不禁有些紧张,握着把手的手也在打颤。 “深呼吸,不要怕,有我扶着。” 公孙瑾鼓励道。 “慢慢来,不要急,先试着踩一下脚下的踏板。” 听着公孙瑾的话,她鼓起勇气,盯着脚下,看着自己的脚确实地落在了踏板上,这才安心。 “眼睛不要看脚下,看前面。” “哦哦。” 她抬起眼睛,又放慢了速度,可是单车的车头却不受控制地左右摇晃。 单车的滚轮歪歪扭扭地走过一段路,失衡感愈发严重。 “不要紧张,越紧张越难控制,心态轻松一点,反而会学得很快。” “左右手使劲,控制好车头的方向,不要让它偏得太厉害。” 在公孙瑾的指导下,她慢慢克服了恐惧,在林荫道上缓缓骑行起来。 公孙瑾一直伸手扶着后面,生怕她摔倒。 前去上晚课的学生们看到了这一幕,频频侧目。 钟苓子神色如常,倒是不怎么在乎别人的眼光。 慢慢骑了几个来回之后,钟苓子试着说道:“要不,你先试着放开一下。” “行。” 公孙瑾想了想,趁着她骑得算稳当的时候,松开了手。 他松开手之后,单车的车身开始剧烈摇晃起来,钟苓子一下子失去了重心。 她有些慌乱,赶忙蹬起脚下的踏板,滚轮猛地增速。 那种高速形势下的重心失衡,进而激发了她的恐慌。 越是慌张,就越容易出错。 没骑几步路远,她就摔在了地上,公孙瑾都没来得及伸手扶住。 “啊!” 单车倒在了路边,滚轮打着旋,钟苓子惊呼一声。 “怎么样?没事?” 公孙瑾赶忙过去,伸手去拉她。 “嘶~别动!” 钟苓子伸手制止了他,一手捂着膝盖,脸色发白。 她摔倒的地方是沥青路的边缘,那里全是凸起的砖块边角做的隔离带。 她的膝盖正好撞在了上面,磕得发紫。 第72章 能不能让我,陪着你走? “去医务室,能走吗?” 看着她膝盖处的大片青紫,还有破掉的皮肤,公孙瑾问道。 钟苓子一言不发,用胳膊杵着地面,曲着腿试图站起身。 膝关节稍微动了一下,就有一种针刺般的疼痛。 “嘶~不行。” “行,我背你。” 公孙瑾在她面前蹲下身。 钟苓子愣了片刻,迟疑着没有动。 “那我打电话叫车?” 公孙瑾继续问道。 钟苓子不说话,只是伸手搭在了他的肩上。 公孙瑾立刻会意,伸手挽着她的小腿弯,将她背了起来,然后耸了耸,好让她在自己背上固定得更牢靠一些。 天色将晚,前往医务室的路有点长,道路两盘的香樟在路灯下留下绰约的影。 远处的教学楼和宿舍,被镶嵌在一个个用光编织起来的笼子里。 头顶明月高悬,繁星点点。 少年脚步匆匆,路灯下的背影被拉得很长,风中有野花的微香。 钟苓子靠在公孙瑾的背上,温热的鼻息扑打在他的后颈。 他的头发被风吹着撩到她的脸上,痒痒的。 洗发水是一种薄荷的清香。 “背着我是不是很累?” 半晌,钟苓子轻声说道。 夜色中看不清她的表情。 这一辈子,背过她的人走的不多。 上一个背着她走的人,是小时候背着她看庙会的爸爸。 她并不依赖别人的背和肩膀,现在被公孙瑾背着,内心其实隐隐有些排斥。 但是,看着他在夜色中奔走的时候,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内心破土发芽。 心里堵堵的,想说话,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不累的,你不重。” 公孙瑾的回答很简单。 贴在自己身后的女孩的身子,很柔软,带着淡淡的温热和芳香。 这也是他第一次背着一个女孩子走。 人工湖的湖畔,有男孩子拿着口琴,一个人吹着。 岸边的杨柳在风中摇曳,水中的月亮将圆未圆。 琴声婉转又绵长,像是告别。 公孙瑾听着,突然想起了一首歌。 “要听我唱歌吗?” “嗯。” 钟苓子轻轻应了一声,把脸搁置在他的肩上,绕在他胸前的双手有些不知所措,不知道该放在哪里。 “能不能让我,陪着你走。” “既然你说,留不住你。” “回去的路,有些黑暗,担心让你一个人走。” “我想是因为,我不够温柔,不能分担你的忧愁。” “怕你难过,转身就走,就把遗憾放在心中。” “把我的悲伤留给自己,你的美丽让你带走。” 公孙瑾浅浅唱着。 其实有些歌,他并不是特别喜欢,甚至很少听。 但有时候,听到了前奏响起,也会跟着唱两句。 《把悲伤留给自己》,很久以前的一首歌,公孙瑾甚至不知道原唱是谁,不怎么爱听,更记不全歌词。 就连知道这首歌的歌名都是通过古巨基的《情歌王》串烧。 只是因为他前世上学的路上,有一家卖豆浆的小店经常放这首歌。 从那个路口经过得多了,他就会唱了。 “我想我可以,忍住悲伤……” 唱到这里,公孙瑾起高了调子,隐约记得下一句好像是“假装生命中没有你”。 他停顿了片刻,钟苓子抬起头有些困惑。 “刚刚唱错了。” 公孙瑾润了润嗓子,将那一句重新来过,换了低沉轻柔的嗓音。 “我想我可以,忍住悲伤。” “可不可以,你也会想起我。” 少年的歌声和口琴混在一起,莫名的合适。 “真好听,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钟苓子伏在他的背上,柔声问道。 “把悲伤留给自己。” 公孙瑾回应道。 “把悲伤留给自己……” 钟苓子默默念了一遍。 “医务室快要到了。” 公孙瑾看向前方,加快了脚步。 “嗯。” 钟苓子觉得时间过得很快。 有的路,一个人走会漫长,和有些人一起走,就短得离谱。 夜间吹来的风有些冷,她微微低下头,将侧脸贴近了他的背上。 少年背心的温度贴在脸上,有些滚烫。 “你的身上,很暖和啊。” 少女在暮色中低语着,听不出悲喜。 依恋这种情绪自然是没有的,那是恋爱中的小女孩才有的。 她是骄傲的女神,从不依恋任何人。 “到了。” 公孙瑾微微喘着气,背她上着阶梯,进了医务室。 医务室里的校医是个很瘦的老头,戴着眼睛,穿着白大褂。 头上顶着的一圈稀稀疏疏的头发,那是强者的证明。 给人的感觉就很靠谱。 “怎么了?膝盖摔了?” 校医瞅了一眼钟苓子的腿,淡淡地道。 “嗯,磕到砖头上了。” 公孙瑾将她放在了长椅上。 附近有两个女生挂着点滴,看到了公孙瑾和钟苓子,小声讨论起来,时不时往那边看上一眼。 商贸学院的系花,钟苓子榜上有名。 但关于她最多的讨论,不是在长相,而是之前被曝光出来的,她妈妈是小三这件事。 从那之后,钟苓子就总是独来独往,退掉了唯一加入的音乐社团。 至于公孙瑾,目前在校内也算是名人,正红的一名歌手。 短视频平台里经常有人翻唱他的歌。 这两个人距离如此之近,看起来是一种很不可思议的事。 要知道公众人物都很谨言慎行,他和钟苓子这样走在一起,产生的舆论影响很大。 “医生,她的腿没问题?” 公孙瑾有些担忧。 “没伤到骨头,问题不大。就是接下来几天走路不太方便。” “这些药治跌打损伤的,拿去外敷。回去后可以用热水敷一下,减少疼痛。” 校医检查了一番,从柜子里拿出了一盒膏药递过去。 “没事就好。” 钟苓子接过药,微微松了一口气。 万一严重点,出现了骨折,治疗起来又得花一大笔钱。 “回宿舍吗?” 公孙瑾轻声问道。 “嗯。” “上来。” 公孙瑾在她面前蹲下身。 这一次俯在他背上的时候,她没有太犹豫。 “接下来几天你就先别去食堂档口了,我给老板娘请个假。” “嗯。” 钟苓子顿了半晌,有些不情不愿地应了一声。 食堂档口去不了,驻唱应该也没法做了。 这意味着她接下来几天将没有任何收入进账。 下个月给妹妹的医药费,又该怎么办呢? 走到宿舍楼下面的时候,公孙瑾听到有人在身后叫自己。 “欸?那是不是你们宿舍的?” “好像真是公孙。” “公孙?” 公孙瑾回眸看去,只见林辉挽着易凯蒂的胳膊朝这边走来。 “不错!加油!” 看到公孙瑾背着钟苓子,林辉先是有些讶异,随后笑着比了个大拇指。 易凯蒂则是打量了一番钟苓子,秀眉一蹙。 她有些想质问公孙瑾,你不是和晓梦在交往吗?怎么又在外面沾花惹草? 她这样想着,为庄晓梦感到有些不值。 但是转念一想,自己男朋友也是这德行。 让她去教训别人,也不太合适。 “放我下来,我可以自己走了。” “你一个人没问题吗?” “没事的。” 钟苓子坚持要下来,公孙瑾也不好阻拦,只好蹲下身将她放下。 “别误会他。我腿摔了,走路不便。他刚刚带我去医务室拿药。” “他和你男朋友不是一类人。” 钟苓子摇了摇手中的药,面无表情地看向易凯蒂。 她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她,但在意别人怎么看公孙瑾。 之前,网络舆论就给公孙瑾造成过很大影响,她不想公孙瑾因为自己被人误会。 易凯蒂闻言,瞪大了眼睛,有些嫌弃地看了一眼林辉,突然觉得自己很没面子。 原来是个人都知道他男朋友的德行! 林辉摸了摸鼻子,有些尴尬。 敢情自己都已经名声在外了。 “今天,谢谢你了。” 钟苓子单脚跳着,头也不回地对公孙瑾说道。 “不用谢。” 公孙瑾看着她前面的阶梯,有些担忧。 “要不,你找个人帮忙。” 钟苓子没有回应,没有让人帮扶,单脚跳上了台阶。 这女孩倔强得过分,一直如此。 易凯蒂和林辉道别分开后,跟在她后面。 看着她上楼有些吃力,于是赶忙过去扶了一手。 “我来帮你!” 易凯蒂伸手扶住了她的胳膊,温柔地笑着。 钟苓子侧目看了她一眼,眼神很是冷淡,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疏离感。 易凯蒂被她看得有些发怵。 “谢谢,但是不用了。” 钟苓子用手扶着楼梯的栏杆,慢慢跳上台阶,目光冷冽如冰。 易凯蒂伸出去的手有些尴尬,不知道该放在哪里。 她跟在了她后面,用胳膊虚掩着她的后背,试图护着她,防止她脚下失衡往后跌落。 钟苓子跳得很慢,但每一步都很稳。 要是脚下落空,整个人身子往后倒去,磕到了后脑勺,那就不是修养几天的问题了。 她不能出事,出了事,妹妹就没人照顾了…… 易凯蒂也放慢脚步,时刻关注着她背后。 即便是素不相识的人,她也会表现出自己的善意。 易凯蒂就是这样的女孩,所以林辉会说她是个好姑娘。 直到看着钟苓子稳稳地踏上了最后一坎阶梯,她这才松了一口气。 看着她朝着宿舍单脚跳去的背影,易凯蒂觉得她有些可怜。 但这个不依附任何人的强大女孩,又让她隐隐有些崇拜。 “今天钟苓子腿摔了,我背着她去了医务室,还送她回了宿舍。” 看着公孙瑾主动发来的消息,庄晓梦面无表情。 “你告诉我干嘛?” “你知道了会生气。” 公孙瑾回应道。 “我知道了会生气,那你为什么还要让我知道?” 庄晓梦气笑了。 “因为,如果你不是从莪这里知道的,你会更生气。” 看着公孙瑾的回复,庄晓梦没好气地回复道:“可是我现在还是很生气。” 公孙瑾想了半天,也不知道该怎么回复,最后竟然去百度“女孩子生气了该怎么哄”。 看到其中有一条回复是“如果她是一个吃货,那就去给她买喜欢的吃的”。 公孙瑾挑了挑眉,觉得可以。 “我给你去买披萨。” 庄晓梦编辑了一篇小作文,正准备发送,看到公孙瑾的回信后,手指又顿了下来。 她愣了愣,将编辑的文字全部删掉,最后发送过去的消息变成了“和之前一样。披萨要双份芝士加烤肠和牛肉。还要一盒水果布丁蛋挞,一份番茄肉酱意面。” 公孙瑾回了一个ok,找了一辆共享电动车朝着校外开去。 “脑子也不是很笨啊。” 庄晓梦暗自嘀咕了一会儿,撅起的小嘴微微扬起。 二十分钟后,公孙瑾的消息又回了过来。 “到宿舍楼下了。” 庄晓梦穿上毛绒拖鞋,装作一副高冷的样子下了楼。 看到公孙瑾之前,她总是在想,自己一定要凶一点,装成很难以接近的样子。 但是下楼之后,她的嘴角就抑制不住开始扬起。 就和之前他看着她唱《你的眼神》时一样,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笑的。 “给。” 公孙瑾将拎着的披萨、蛋挞、意面递了过去,还有两大杯布丁奶茶。 他本来是不打算买奶茶的,但是发现有很多女孩子都围着那家奶茶店,心里就在想。 这么多女孩子都喜欢,没准她也会喜欢。 “这是什么?” “布丁奶茶。” 公孙瑾淡淡地道。 卖奶茶的店子里还恰好放着他的《千千阕歌》,老板是个年轻小姐姐,是他的歌迷。 他想了想,还是如实交代。 “我看到很多女孩子都在买那一家的奶茶,就在想,它或许很好喝。” “所以就给你带了。” “奶茶店的老板是我的歌迷,跟我合了影,白送了我两杯。” 公孙瑾看着庄晓梦的眼睛,很是认真地道。 “呵呵~” 庄晓梦轻笑起来,看着他一脸诚实的样子,总觉得呆呆的。 “我走了。” 公孙瑾站了一会儿,也不知道继续往下说什么。 “不一起吃吗?” 庄晓梦看着手里拎着的披萨,有些意外。 “今天外面冷,你快进去。” 公孙瑾说着,看了看她身上单薄的衣衫。 一阵晚风经过,撩开她的衣襟和鬓间的头发。 “嗯,好。” 庄晓梦拿着热乎乎的布丁奶茶,正准备给他一杯,抬起头却发现公孙瑾已经骑着电动车走远。 “这家伙,真是一只呆头鹅。” 庄晓梦气得跺了跺小脚。 “算了,他也不爱喝奶茶。” 她突然想到,之前班上有女生给他买奶茶时,他说自己不是很喜欢甜的。 拎着满满当当的食物回宿舍的时候,易凯蒂恰好把晚上见闻跟她说了一遍。 她对公孙瑾的怨气也少了一些。 “钟苓子伤的严重吗?” 庄晓梦随口问道。 “有点,走路都不方便,我看着觉得她挺可怜的,都没人照顾。” 易凯蒂有些同情。 之前钟苓子被冤枉偷东西,还因为妈妈的负面影响被人谩骂的时候,她都是知道的。 虽然两个人明面上没有交集,但并不妨碍她的同情。 庄晓梦看了看手中拎着的奶茶和披萨,心想自己一个人也吃不完。 于是朝着钟苓子宿舍走去,敲了敲门。 第73章 我和你一起唱 宿舍内,钟苓子坐在椅子上,挽起裤腿,将毛巾在热水中泡过后拧干,敷着膝盖。 很疼,可她都没有吭过一声。 室友问她要不要紧,需不需要帮忙,她只是摇头,用很平静的语气说“小事”。 如果换作其他女孩子,现在应该会拍一张受伤的照片,配上两句可怜兮兮的文案发到朋友圈,评论区就有很多男生嘘寒问暖。 可钟苓子不爱发朋友圈,不喜欢公开自己的生活,也不需要别人的安慰和同情。 “咚咚咚!” 门外传来了敲门声。 “谁呀?” 艾舒雨开了门,看到了门口的庄晓梦。 “我找钟苓子。” 庄晓梦面色平静。 艾舒雨没吭声,只是开了门,回了自己的座位,继续用笔记本复习。 钟苓子侧目望去,见到是庄晓梦,便说道:“是公孙瑾送我回宿舍的,但我和他没什么。” “不是说了吗?你不用跟我解释这些。” 庄晓梦有些惊讶她的坦诚。 “嘴上这么说,心里还是会在意的。” 钟苓子直言不讳,倒是让庄晓梦有些尴尬。 她说的没错,她是在意的。 艾舒雨敲键盘的速度慢了下来,竖起了耳朵。 另外两个室友听到她提起公孙瑾,也抬起头看了过来。 “他主动跟我说了,你伤得严重么?” “小伤。” 钟苓子冷淡地道。 “他买了披萨,我一个人吃不完,你帮我消灭一半。” 庄晓梦走过来,从包装袋里拿出披萨和蛋挞。 “谢谢,但是不用了。” 钟苓子摇了摇头,语气生硬,带着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 如果是公孙瑾给她的,她会接受。 公孙瑾给庄晓梦的东西,她不会要。 而且钟苓子不喜欢那些看起来像是施舍一样的关心。 “你……对我有成见?” 庄晓梦小声问道。 “没有,你之前帮了我的忙,我还挺感激你的。” 钟苓子用眼角的余光看了看艾舒雨,压低了声音。 “但是,我们俩不熟。” 庄晓梦闻言,站在原地有些不知所措,于是给公孙瑾打了电话。 “你买的披萨和蛋挞,我想分给钟苓子吃,可以吗?” “当然可以了。” 公孙瑾的回答很干脆。 庄晓梦闻言,又看向钟苓子。 钟苓子看了她一会儿,又别过脸。 “帮我分担一半。” 庄晓梦有些无奈地叹了叹气。 “鱼鱼经常跟我提起她的好朋友,钟姝儿。” 听到她提起姝儿,钟苓子心里微微有些触动。 “我们俩的妹妹是好朋友,那我们也不能算不熟。” 看着庄晓梦的眼睛,钟苓子眸中的冷冽少了一分。 “嗯。” 她微微颔首。 庄晓梦见状,这才将披萨、奶茶、蛋挞放在她的桌上。 “药膏需要我帮忙吗?” “不用。” 钟苓子轻轻摇头,随手拿出一片膏药撕开,贴在了膝盖上,浓郁的中药味有些刺鼻。 “吃,不用客气。” 从她手中接过披萨,钟苓子慢慢吃了起来。 和一个不太相熟的人呆在一起吃东西,气氛有些古怪。 钟苓子不喜欢这种感觉,虽然披萨确实很好吃。 坚持分了她一半的披萨和蛋挞,还有一杯奶茶之后,庄晓梦这才回到宿舍。 她走了之后,钟苓子如释重负。 看着桌上的食物,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爬上床铺睡觉的时候,她的膝盖不能使劲。 室友林娜问她要不要帮忙,钟苓子只是摆了摆手,很固执地说不用。 她用胳膊肘撑着,很艰难地爬了上去。 当天夜里,她睡得很晚。 接下来几天可能没法去食堂兼职,她就只能寄希望于小说,通过爆更多赚取些稿费。 从来不发单章的她,也难得地向读者求了订阅。 第二天清早,她没有向辅导员请假,而是拖着受伤的膝盖下床洗漱,单脚跳着下楼,然后坐公交在教学楼之间辗转。 上课的教室在五楼,电梯又总是很拥挤。 她就扶着楼梯单脚跳着,累了就停下来歇会,然后继续往上。 距离上课点名还有三分钟,钟苓子停在楼道的拐角,看着剩下的两楼,扶着栏杆,微微喘着气。 来上课的同学匆匆经过她的身旁,谁也没有停留。 公孙瑾记错了教室,于是来得有些晚。 上楼梯的时候,恰好看到了她的背影。 “为什么不待在宿舍里好好休息?” 听到了这个声音,她回眸望去。 只见公孙瑾来到她面前,蹲下身。 “上来。” 钟苓子悠悠一叹,俯身搭在了他背上。 公孙瑾挽着她的小腿,快步往楼上走去。 “快到教室门口的时候,把我放下来。” 钟苓子小声说道。 “嗯,我明白的。” 公孙瑾背着她,一直爬到了五楼,快要靠近教室门的时候,这才将她放下。 “谢谢。” 钟苓子从他背上下来的这一刻,恰好被从卫生间里出来的王雪彤看在了眼里。 王雪彤目光微微闪烁,若有所思。 两人进教室的时候,点名刚刚开始,学生会查考勤的人恰好是王露。 王露和钟苓子的视线短暂交汇了片刻,又迅速移开。 自之前舆论传开后,她和钟苓子本就不融洽的关系又进一步恶化。 她应该恨极了我…… 王露这样想着,倒也没有想过改善自己和她的关系。 前两节课是管理学,老师布置了小组作业。 作业内容是案例分析,举一个领导者的案例,分析他的成与败,讲述管理好一个团队或企业的关键。 欧阳瑞作为组长,想了好半天也不知道该找什么合适的案例。 “这有什么难的?官渡之战啊!曹老板和袁绍,这两个人就是领导者的典型。” “曹操能打败袁绍,就是因为他会用人,在当领导这一块做的比袁绍好。袁绍作为一个领导,手底下的谋士和各个派系都在内斗,显然是没管理好嘛。” “你就可以拿这个做一个案例分析,分析他们管理团队的成与败。” 林辉侃侃而谈,脸上洋溢着自信。 “唉?好像真的可以啊。行啊!林辉!” 欧阳瑞大喜过望。 林辉目前是三国的狂热书迷,对曹老板崇拜得不得了。 作为《三国》的“作者”,公孙瑾听到他们这样议论,还决定拿“他的小说”剧情做案例分析,心情也挺复杂的。 课间的时候,有女孩子跑过来给林辉送奶茶。 易凯蒂看着这一幕,后槽牙都要咬碎了。 当着女朋友的面,林辉也不敢太过火,很果断地拒绝了她的表白。 等那女生走后,便对唐福林说道:“福林,喝不喝奶茶?” 说罢,他便将奶茶递到了唐福林面前。 “喝,谢谢。” 唐福林笑着接过。 一杯奶茶十几块钱,不要白不要呢。 “人家女孩子特意给你买的,就这样给别人了?” 欧阳瑞打趣道。 “哈哈哈哈!” 林辉笑了起来。 “林总为何发笑啊?” 欧阳瑞继续问道。 “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 林辉说着,一脸深沉。 曹操这句话实在是经典得不得了,被他奉为圣经。 公孙瑾看了他一眼,没说话。 管理课过后,换教学楼的空隙。 钟苓子等班上的人都走完了,才开始行动,跟在人群最后面。 下楼的时候,一只胳膊伸了过来。 “如果你不介意,可以挽着我的胳膊。” 公孙瑾落在了最后面,在她身边说道。 钟苓子没有太犹豫,直接挽住了他的小臂,下楼的时候也放心大胆了许多。 少女的胳膊很是柔软,隔的如此之近,公孙瑾能感受她身上的体温,还有那熟悉的奶香味。 “你是泡在牛奶里长大吗?” “从小就有。” 公孙瑾不是第一个对她身上的奶香味感到好奇的人。 下楼颠簸的途中,两人挨得很近,偶尔公孙瑾甚至会感受到她的头发撩拨到他的侧脸上。 “莪骑电动车载你。”看书喇 公孙瑾在楼下找了一辆共享电动车,扶着她坐上后座,然后朝着教学楼四驶去。 钟苓子坐在他后面,穿行在校园里的时候,总是情不自禁地想起了之前庄晓梦坐在他后面的样子。 他和庄晓梦很般配。 那她呢? 她没有穿好看的花裙子,应当不合适。 从校车旁边经过的时候,她惊鸿一瞥,看到了坐在窗边,往外张望的庄晓梦。 两个人的目光短暂地交汇在了一起。 两个人的角色,互换了。 “她笑得很开心嘛。” 庄晓梦收回目光,小声嘀咕道。 在教学楼四上的课是两节微观经济学的课,讲了亚当斯密的自由贸易理论。 但凡专业和金融沾点边的,都饶不开亚当斯密这个人。 讲课的老师教得极好,并不照本宣科,而是举了很多生动的例子,打了很多形象的比方。 所以全部课程听下来,也没什么难点。 下午没有课程,可以用来休息。 钟苓子仍旧是最后一个离开教室的,公孙瑾跟在她身旁,让她伸出手抓握着自己的胳膊。 那女孩胳膊看起来很纤细柔弱,但抓着他胳膊下楼的时候却无比用力,甚至让公孙瑾感到有些疼。 “你很害怕吗?抓得这么紧,弄得我都有点疼。” 公孙瑾问道。 “嗯,害怕。” 钟苓子没有否认。 “但不是怕死。” “只是担心失足摔倒出了事,没办法照顾妹妹。” “你是个好姐姐。” 公孙瑾轻轻点头。 “算不上好,只是不够坏。” 钟苓子审视过自己的内心。 她觉得自己并不善良,自私又利己,天性凉薄又冷漠。 她也很多次想过一走了之,让那个拖油瓶妹妹自生自灭。 可每当她收拾好东西准备出门的时候,总是有一根看不见的线,缠住她的脚踝。 不管她走多远,那根线都会将她拽回去。 那根看不见的线,叫做道德底线。 “公孙瑾,你能送我去零点酒吗?” “你要驻唱?” “嗯,可以在那里坐着唱。” 钟苓子一脸执拗。 “可以告诉我,你为什么这么拼吗?按理说,以你现在做驻唱的工资,不应该会过得这么紧张。” 公孙瑾有些不解。 “你懂什么?小孩子上学不要学费吗?你当过家吗?” “你知道有些人光是呼吸就已经很艰难了吗?” 钟苓子有些生气,语气重了一些。 说完之后,她立刻意识到自己情绪有些失控。 “抱歉,我最近情绪很不稳定。” “没事,我能理解的。” “我跟着你一起去。” “还是算了,已经很麻烦你了。” 他已经帮了自己很多忙,钟苓子不想继续麻烦他。 “我和你一起去。” 公孙瑾的语气变得很是坚决。 “都说了不用。” 她还没说完,公孙瑾就打断了她。 “你一个女孩子,腿受了伤,走不了路。” “酒环境又那么乱,会被人欺负的。” 公孙瑾说完,就没再管她同不同意,只是将她载上电动车,带着她朝着校外开去。 钟苓子轻轻抿了抿唇角,有很多想说的话。 可是那些话到了嘴边,只剩下两个字。 “谢谢。” 到了酒门口,她就拒绝了公孙瑾的搀扶,一个人跳着进了酒。 有些人见钟苓子行动不方便,便不怀好意地往那边走去,试图搭讪。 她不理会,这些人还不识趣地继续骚扰。 钟苓子微微皱眉,若是她现在腿脚还利索,没准会一啤酒瓶招呼在这些人头上,然后拔腿就跑。 这时候,还是公孙瑾走过来护在了她身旁。 “谢谢。” 钟苓子道了谢,不禁有些脸红。 她在台上找了个椅子坐下,然后抱着吉他开始弹唱。 公孙瑾则坐在台下,一边盯紧周围那些不安分的人,一边安静地听她唱歌。 很快,就有女孩子主动前来和他打招呼,问他是不是公孙瑾。 公孙瑾只是轻轻点头。 台下有很多人听过他的歌,不少有钱的年轻女性围了上来,邀请他喝酒。 还有很多歌迷问他可不可以在这里唱一首歌。 公孙瑾眼看着欢呼声愈发强烈,便主动去了前台找到老板娘。 “我可以在这里唱一首歌吗?” “你在我们这里唱歌,我可负担不起你的演出费用。” 老板娘自然很是乐意的。 公孙瑾现在算是当红的歌手,在她的酒这里唱歌,能为她这里吸引到大量的人气。 “演出费用肯定还是要的,但是也不需要特别多。” “今天我有些粉丝在这里,如果我唱完歌之后,她们消费了很贵的酒。” “您就拿一点分红出来,怎么样?” “我记得您酒里是有酒托的,对?” 公孙瑾看着卡座上那些年轻靓丽的女性,有不少在冲他打着k。 老板娘有些惊讶地看了他一眼,然后笑着点头。 “可以。” “分红的这笔钱,也请给苓子一份。” 公孙瑾看向台上的钟苓子。 “好!” 老板娘闻言,立刻意会。 在众多歌迷的欢呼声中,公孙瑾走上了舞台。 老实说,他并不喜欢酒的气氛,也不爱在这花花世界里歌唱。 但总有些时候,有些人会让他愿意。 “我的歌迷,我们一起唱一首歌,怎么样?” 这句话,他是对台上的钟苓子说的。 台下那些卡座里的年轻女孩们却是齐声尖叫起来。 声音之大,似乎要将房顶掀翻。 “啊,瑾公子,我是你的狗!” “小瑾踩我!” 公孙瑾是不怎么会笑的,但是抖粉丝们却格外喜欢他的冷冽。 钟苓子没有回应,只是抱起吉他,开始拨弦。 前奏是她来这里一定会唱的歌。 台下只有一个听众,也要为他唱的千千阕歌。 今天,他和她一起唱。 “垂垂回眸,曾属于彼此的晚上。” “红红仍是你,赠我心中的艳阳!” 台下的歌迷们也一齐合唱起来。 这让钟苓子有些意外,往日她在这里唱这首歌的时候,可没有这么热闹的景象。 “来日纵使千千阕歌,飘于远方我路上。” “来日纵使千千晚星,亮过今晚月亮,都比不起今宵美丽,也绝不可使我更欣赏。” “ah~因你今晚共我唱。” 最后这句歌词落下的时候,公孙瑾侧目看向她。 她也看着他。 舞台上的聚光灯照耀在彼此的脸上,烨烨生辉。 “呜~呼~” “再来一首!再来一首!” “公孙瑾!” 歌迷们张袂成阴,齐声呼唤着他的名字,吵着再来一首。 公孙瑾欣然应允,唱了《似是故人来》,又唱了《喜欢你》。 “盛情难却,但是我酒精过敏,喝不了酒。” “只好以果汁代酒了。” 公孙瑾端起果汁,和酒里邀请他喝酒的歌迷们举杯同饮。 喝完了酒,有不少歌迷提出要求合影和签名,公孙瑾都一一接受。 带着钟苓子离开的时候,公孙瑾走到了老板娘面前,笑着问道:“请问,我可以拿多少提成?” “有几个客人消费了十几瓶黑桃a,算上其他酒,按20提成算,一共四万块钱。” 老板娘看了看后台的数据,在纸上写下了一行数字。 “行,都记在苓子账上。” 公孙瑾知道她谎报了数据,但也没有深究,做生意的都很精明。 一旁的钟苓子看着他的侧脸,表情有些复杂。 “好。” 老板娘看了看钟苓子,扣掉她之前从她那里借的,打了块过去。 看着微信收到的转账,钟苓子激动得涨红了脸,眼眶有光芒闪烁。 “走,回学校。” 看着她激动的样子,公孙瑾也浅浅笑了笑,朝着外面走去。 出酒的时候,不少粉丝都很舍不得,想继续邀请他坐一会儿。 一些格外有钱的女粉,还主动给了他联系方式。 看着酒外面停着的各类豪车,公孙瑾也有些惊讶。 他对车了解不多,只认得出车标是三叉戟的玛莎拉蒂,底盘很低的兰博基尼毒药,还有一辆迈凯轮。 “我的粉丝,都很有钱啊。” 公孙瑾不禁有些感慨,随后坐上了电动车,载着自己的穷粉丝钟苓子朝着学校驶去。 长街上的灯影一片斑驳,高楼大厦,车水马龙,都向两人身后跑去。 “我帮你赚了这么多钱,是不是要请我吃饭?” 迎面吹来的风,吹动着公孙瑾的头发。 “你的粉丝都那么有钱,为什么偏偏要找我?” 汽车鸣笛的声音很响,耳边一片喧嚣,钟苓子要大声呼喊才能让他听到自己的声音。 “你请的饭比较香。” “行。” 钟苓子嘴角微微扬起。 接下来的日子,她省吃俭用,再多做点活,妹妹第二个月的医药费也有了着落,心里自然是开心的。 “想请我吃什么?我想吃好吃的。” 公孙瑾打趣道。 “川味豆腐肉片盖饭,怎么样?” 钟苓子看向路边的罗森店,那是公孙瑾曾带着她去的一家。 她觉得那个便当很好吃。 公孙瑾叹了叹气,他不想吃速热的便当。 罗森的食物只能说可以填饱肚子,但真算不上好吃。 “怎么?一份十二块钱呢!有豆腐还有肉!” 钟苓子一脸认真地道。 “行,那就吃这个。” 公孙瑾倒也没嫌弃,毕竟是白嫖的。 “嗟,来食!” 结账的时候,那女孩拿着温热的便当递了过去。 抱了一箭之仇,她脸上久违地有了笑容。 公孙瑾也笑着,接过便当,坐在路边的长椅上,和她一起吃了起来。 她小口吃着,一边发出被烫到的声音,一边满足地说着好吃。 也许对她来说,有肉有豆腐的速热便当,是真的很好吃。 第74章 笑起来要人命的你 “公孙瑾,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啊?” 钟苓子看着长街上来去匆匆的行人,托着腮,眼睛流转着好看的光彩。 她在问这句话时,有些患得患失。 “我也不知道。” 公孙瑾摇了摇头。 这种问题就像乌鸦为什么像写字台一样。 要问他为什么,他说不出一个所以然。 “膝盖好些了吗?” “关节活动的时候还是有些疼,不动它就好。” 钟苓子把手按在膝盖上,向前伸了伸小腿。 两个人坐在一起,倒也没太多话唠嗑。 只是一起吃着饭,看着街景,安享着片刻的宁静。 “回学校。” 公孙瑾看了看时间,从长椅上站起身。 “嗯。” 钟苓子下意识地挽着他的胳膊起身。 奇怪的是,她没觉得这个动作亲密,好像已经习以为常了。 往后的那些时间,大家总能在校园里看到,一个留着金色波波头的女孩在上楼梯的时候蹦蹦跳跳。 也有一些人伸出自己的手去帮她,但这个骄傲的女孩子总是会推开那些手。 她是一只野性难驯的猫,不亲人。 但有时候,这只野猫也坐在一个很好看的男孩子的电动车后座。 “膝盖养好了,公孙瑾,你继续教我学自行车。” 钟苓子从食堂档口里出来,踮起脚跳了跳,少女的发丝也随着上下跃动,在阳光照耀下像金色的流苏。 “还是算了,当心又摔了。” 公孙瑾摇了摇头。 “上次是意外,膝盖磕到砖头角了,这次注意点就好。” “送外卖必须得会骑电动车嘛,校区这么大,总不能靠11路公汽。” 钟苓子满不在乎地道。 “行。” 公孙瑾经不住她再三恳求,还是带着她去了人工湖附近的一片草地。 她在前面骑,他扶着单车的后面。 “我觉得,你可以放一下手了。” 公孙瑾刚松手,单车就开始摇晃,钟苓子发出惊呼声。 “呃!啊啊啊!” 公孙瑾赶忙伸出手稳住,钟苓子松了一口气,又放慢速度开始骑行。 没骑一会儿,她有了些信心,又让公孙瑾放开,然后结结实实地摔了一跤。 “哎呦!” 她看了看自己的膝盖,发现只是蹭破了点皮,便满不在乎地爬起来继续。 接下来,公孙瑾就不停地看着她摔倒,爬起,再摔倒,再爬起。 “别摔了,再摔下去就坏了。” “摔倒多少次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有多少次爬了起来。” 钟苓子一瘸一拐地站起身,推着车,微微喘着气。 “我是说,再让你摔下去,自行车就摔坏了。” 公孙瑾面无表情地道。 钟苓子没好气地看了他一眼,不服输地又一次坐上自行车。 “扶着,等我开始骑之后,就松开手。” “嗯,好。” 公孙瑾伸手扶住。 钟苓子深吸了一口气,觉得自己又行了,踩着踏板向前冲出。 她骑的很快,像是脱缰的野马,公孙瑾的手险些抓不住,在后面奔跑起来。 “哈哈,我会了!” 这一次,她成功骑行出去了接近十多米的距离。 正当她得意之际,车身又一次倾倒。 “啊!” 这一下摔得比较重,钟苓子爬起的时候,看向小腿,发现那里的皮肤被一些细碎的石子磨破。 “嘶~” 少女脸色微变,倒吸着凉气,五官都皱在了一起。 “实在学不会,那也没关系的。你要是想送外卖,我可以载你。” 公孙瑾走过来,轻声说道。 “嗯?真的?” 钟苓子歪着头,有些不解地看着他。 “真的。” 公孙瑾点了点头。 “我每天都要送怎么办?你每天都载?” “载。” 公孙瑾的回答还是很简洁的一个字。 “呵呵~” 钟苓子浅浅一笑。 “不了,我得自己下地走路。不能一辈子靠着拐棍。” 像公孙瑾这样给她做出过承诺的人很多,但没有谁贯彻过。 承诺是最不值钱的东西,她不相信任何人的承诺。 “继续,麻烦你扶一下,但不要一直扶着。” 钟苓子随意掸去了腿上的灰尘,骑上了单车。 公孙瑾没再说话,只是扶在后面。 没等他扶稳,她猛地一踩踏板,自行车像离弦之箭一样冲出。 公孙瑾的手指勾在后座上,持握不住,就这样被挣脱。 他微微愣了愣,看着那女孩骑着单车的背影渐渐远离自己的视线。 自行车的滚轮渐渐远离他的时候,他感觉有什么东西在离自己的世界远去,于是迈开腿努力往前奔跑。 “哦~呼呼~” 钟苓子骑得很快,立秋的傍晚,湖畔对面吹来的风,扬起她鬓间的头发。 那风看不见,却真的好美。 少女笑起来的时候,眉梢弯弯的,脸上的两个酒窝简直能要人命。 骑行了一段路之后,钟苓子按下急刹,脚尖点在了地上,有些艰难地停下。 “呵,不是说了,让你不要一直扶着吗?” 她回眸望去,站在身后的公孙瑾看着她,略显欣慰。 “这样扶着,比较稳当。” “再这样继续尝试几次。” “我多扶你几次,再松开手。” 钟苓子想了想,还是点头。 “好!” 公孙瑾没有扶她,只是跟在她后面奔跑,钟苓子没有再摔倒。 她对这一切都浑然不知,只是觉得有公孙瑾在后面扶着她,让她很安心,可以放心大胆地往前骑行。 “接下来,我让你松手的时候,你再松开。” “好。” 慢慢的,钟苓子的单车远离了公孙瑾的视线。 公孙瑾停了下来,站在原地看着她。 他的手,其实早就松开了。 “好,现在松开!” 钟苓子说着,没有听到他回应自己的声音。 “不用继续扶着了!” 她继续往前骑行了一段路,有些错愕,蓦然回首。 那少年站在她身后很远的地方,不言不语,温柔地注视着她。 岸边杨柳依依,夕阳像是试探着水温一般,犹犹豫豫地落下湖中。 钟苓子回过神来,看向自己的脚下。 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奇妙感受。 这双脚踩着踏板和链条,让这个两个轮子的机械动了起来。 有一种摸不着的力量维持着她的平衡,好像左右两侧都吹着风,没让她倒向一旁。 “我学会了啊。” “谢谢你,瑾。” 她注视着自己的脚尖,低语者,粲然一笑。 “看前面!” 公孙瑾站在她身后,大声呼喊起来。 “嗯?” 钟苓子猛地抬起头,瞪大了眼睛,惊慌失措地尖叫起来,没来得及刹住。 “呃!啊啊啊啊!” “砰!” 单车撞在了一颗香樟上,巨大的反作用力让她一阵难受。 “哎哟!” 她双腿支住地面,勉强稳住。 “嘶~” 公孙瑾走过去的时候,看着她五官都皱在了一起。 “撞到哪里了?” 钟苓子没说话,微微有些脸红,转过去弓着身,双腿夹紧。 “还好,你那里没有。” 公孙瑾淡淡地道。 他小时候学单车的时候,有一次没刹住,撞在了电线杆上,裆部顶在了单车的杆子上。 那一瞬间,他觉得自己差点就过去了。 “流氓!” 钟苓子白了他一眼,娇嗔道。 “就算女孩子那里没有,也是会很疼的。” 她说着,脸越来越红,觉得刚刚简直丢脸到没法见人。 还好刚刚周围人不多,不然就社死了。 “我其实很早之前就没有扶着你了,但没有跟你说。” “假装后面有人,你或许能勇敢一些,不那么害怕。” 公孙瑾看着她,浅浅笑着。 “嗯,继续,还不是很熟练呢。” 钟苓子休息了一会儿,决定趁热打铁。 “光是会直线骑行不够的,还得会转弯。” “嗯嗯,知道啦。” 或许是有了自信,她驾驭起单车更加得心应手。 转弯的时候虽然也摔过几次,但进展神速。 又练习了两个小时后,她就彻底掌握了单车。 “真好啊!” “我又达成了一个成就。” 钟苓子将单车弯在了湖边,在岸边的草坪上坐了下来,舒展着腿。 公孙瑾也坐在她的身旁,周围的青草接触皮肤时挠得痒痒的。 “小时候,我骑单车的时候摔过一次,在医院修养了一段时间。” “从那之后,我一试着去骑单车,就会害怕,总会想着自己摔倒的样子。” “爸爸说,不会单车也没关系,他会骑车送我去上学。” 钟苓子揉了揉自己的膝盖和小腿。 骑车磕磕碰碰,上面有不少地方都破了皮。 这是钟苓子第一次对他提起自己的爸爸。 公孙瑾安静地听着,也想起了自己的童年。 “后来呢?” “后来,我还是每天走路去上学。” 说到这里,钟苓子是带着笑的。 “初中的学校离家有点远,我不会骑单车,就每天很早起床,走路去学校。” “天蒙蒙亮就起床。” “路上是有公交的,但是车票要花两块钱。我当时一天的零花钱才一块呢。” “一块的零花钱,能买两包五毛的辣条。” 公孙瑾听着,看向那少女的侧脸。 她在说起这些话的时候,脸上总是带着柔和的笑意,不如平时那么冷漠。 “前几天我骑单车摔倒的时候,其实心里很纠结要不要继续。” “今天坐在单车上,还是很害怕。” 她低着头,拔了一棵草,手指灵活地拨动起来,似乎在编制着什么。 “但你还是坚持着学会了。” “嗯,因为,总有些东西,会赋予我们战胜恐惧的勇气。” 钟苓子抬起头,那层蓝色的美瞳遮不住她眸中的清澈。 “嗳,莪这么大了才学会骑自行车,是不是很丢人?” “我看到好多小朋友,都是小学二三年级就会了。” 公孙瑾只是摇了摇头。 “不丢人,我也是上初中才学会的。” “虽然也经常有大人笑话我笨。” “和你一样,都是因为学校离家比较远,不得不学骑自行车。” “自行车也是我爸爸留下来的,特别破。没有篮子,没有铃铛,也没有支角。车刹有一边是坏的,链条还生了锈,经常掉落。” “有一次,我暗恋的一个女孩子骑了一辆新的单车经过我旁边,看到我骑的单车那么破,就嘲笑我。” “然后我就很不喜欢骑单车上学。” 听着公孙瑾说起这些,钟苓子笑出鹅叫。 “鹅鹅鹅鹅鹅~” “那你后来还喜欢那个女孩子吗?” “当然不会喜欢了,哪有人会喜欢奚落自己的人呢?” 公孙瑾也笑了起来。 “看不出来啊。你也会有自卑的时候吗?你看起来是那么骄傲的一个人。” 钟苓子有些感慨。 “很多自卑的人,都喜欢用骄傲掩盖自己的自卑。” 公孙瑾淡淡地道。 “嗯,你说的很对。” 钟苓子深以为然,然后话锋一转:“不过,我相信……” “那个曾经奚落过你的女孩子,要是看到了现在的你,肯定会自卑到尘埃里去。” 她说完这些,将青草编制成了一枚戒指,对准天空看了看,然后戴在了自己的左手小指上。 “也许。” 公孙瑾不以为意。 “嘿嘿,这叫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钟苓子说完,两人都一齐笑了起来。 人工湖边有人在垂钓,有情侣在依偎,还有人经过的时候,会捡起一块石头打水漂,比谁打得多。 “你会打水漂漂吗?” 钟苓子看着,眼前一亮。 “不会,我觉得会打水漂的人,都是魔法师。” 公孙瑾一本正经地道,旋即拿起一块扁平的石头,模仿着那些经过学生的动作,朝着湖面扔过去。 “咚!” 不出所料,石头溅起水花,直接沉了下去。 “鹅鹅鹅鹅~” 钟苓子又伸长脖子,笑得前俯后仰。 “看我的!” 她蹲下身,在岸边挑了一块扁的石头,掂量了一下。 然后站起身,将胳膊抡圆,使劲扔了出去。 “啪!啪!啪!啪!” 那块石头当真如金庸小说里的铁掌水上漂一般,在湖面上连续打了十多个水漂。 这时候,公孙瑾听到,附近在玩打水漂的男生们大声喊道:“卧槽,牛逼!” “看到没有?我厉不厉害?” 钟苓子骄傲地扬起下巴,颇有些炫耀的意味。 “厉害!厉害!” 公孙瑾连连称赞。 她眯着眼,嫣然一笑。 那苍白的娇靥有些病态,如玻璃般易碎,却又美艳不可方物。 第74章 立秋湖畔的风,笑起来要人命的你 “医生,药我买到了,一次吃几片呢?” 钟苓子紧紧攥着手中的药,有些紧张地看向主治医生。 “格列卫具有细胞毒性,会减少白细胞和血小板。要根据你妹妹血液中的白细胞和血小板数量,看情况服用。” “目前最好是一天一次,一次服用两片。在就餐时服用。这种药对肠胃刺激很大,有些患者会出现恶心,干呕等不良反应。服用的时候记得准备一杯清水。” “吃药的时候不要给她喝牛奶,尽量做一些容易消化的食物,少吃多餐。” “另外,还有定期来医院检查血液情况,根据血液中血小板和白细胞的数量,酌情增加或减少用药。” “您慢点说。” 主治医生说了很多,钟苓子唯恐自己有遗漏,详细地用笔在纸上记录起来。 听完了医嘱,钟苓子带着好不容易买来的一盒药回了家。 她身上剩下的钱,距离第二月的药钱还差了几千块,再去除掉家里的一些生活开支,要用钱的地方还是很多。 钟苓子放假难得回一次家,外婆多买了两斤排骨,做了排骨莲藕汤。 吃饭的时候,钟姝儿看着冒着香气的锅子,舔了舔嘴唇,有些迫不及待。 “小馋鬼。” 外婆眼角的皱纹轻轻匀开,一脸和蔼。 “嘻嘻!” 钟姝儿揉着脸颊,笑得天真无邪。 “来,吃饭之前,先把这个吃了。” 钟苓子拿了两片药,倒了一大杯清水,放在了钟姝儿桌前。 “这个是什么?” 钟姝儿看着姐姐,眨巴着眼睛,有些好奇。 “有营养的东西,吃了对身体好。” “你吃了之后,就像奥特曼那样厉害。” 钟苓子很是认真地道。 “真的吗?” 钟姝儿凑过来看了看,有些犹豫。 小孩子都是不爱吃药的,觉得苦。 “当然是真的了。” 钟苓子说完,外婆就有些担忧。 “你给她吃的这是什么药啊?是药三分毒,可不能乱吃。” “没事呢,就是类似钙片的东西,补充营养的。” 钟苓子轻轻笑着,避开了外婆的眼睛,将药片和水递到了妹妹嘴边。 钟姝儿有些不情愿,但还是就着水,吃下了药。 “多喝点水,对身体好。” 钟苓子又催促道。 “哦哦。” 钟姝儿很乖巧地喝下了大半杯,然后抹了抹嘴。 “不喝了,我还要留着肚子喝排骨汤呢。” 看着妹妹吃下了药,钟苓子悬着的心也终于落下。 外婆将这一切看在眼里,没有说话。 吃饭的时候,外婆没怎么吃排骨,只是吃了一些藕,将汤和排骨都留给了两个孙女。 钟苓子往她碗里夹肉,她总是推脱,说自己吃不了太多荤腥。 小孩子无忧无虑,所以吃的是最多的。 饭后,她帮着外婆一起到厨房刷锅洗碗。 外婆看钟姝儿坐在客厅里看着动画片,咯咯直笑,便小声问起钟苓子。 “你给她吃的是什么药?老实说。” “说了呀,就是钙片之类的东西。” 钟苓子洗着碗,头也不抬。 “抬起头看着我,你是不是觉得我一把年纪,特别好骗?” 外婆放下碗筷,变得严厉起来。 钟苓子不自然地抖了抖,没敢抬头。 小时候她不敢去外婆家,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外婆的脾气不大好。 总是把她的妈妈和两个舅舅,骂得狗血淋头。 外公未过世的时候也没少被她叨叨。 “姝儿是不是身体出了什么问题?” “说呀!” 面对老人的催促和质问,钟苓子陷入了两难。 如果说出实话,她不知道外婆能不能受得了。 若是隐瞒,这件事又能瞒住她多久呢? “有什么事,不要老是憋着。你说出来,这能多一个人想办法。” 钟苓子看了看客厅里看着动画片,一脸天真的妹妹,抿了抿嘴唇,还是摇头。 “没有,真的没有。” “那你给她吃药干什么?” “医生说她有些营养不良,抵抗力差。我就按照医生说的话,给她买了一些调理身体的药。” 外婆听着,将信将疑。 姐妹俩平时生活不太好,连肉都很少吃。 钟苓子这么说,倒也没什么问题。 “就是,那个药,在吃饭前,每天都要给她吃两片。” “这样她身体会更好。” 钟苓子说完,又低下头洗着铮亮的白瓷碗,始终没有抬起头。 外婆沉默着没说话,只是看着她的手。 钟苓子不知是太爱干净还是怎么的,将那个碗洗了好几遍。 下午的时候,她照例辅导妹妹功课。 晚上和妹妹踩在一个盆里泡脚的时候,钟姝儿看着姐姐腿上结的痂,脆生生地问道:“姐姐,你腿上怎么这么多疤呀?” “学自行车摔了几跤,破了点皮。都好了,一点也不疼。” 钟苓子温柔地笑着,将自己的脚踩在了妹妹的脚背上。 钟姝儿将自己的小脚丫抽出,放在了她的脚背。 钟苓子又抽出,搭在了她的脚背上面。 钟姝儿嘟着嘴,似乎有些不服气,开始和她较劲。 姐妹俩你来我往,小小的房间里洋溢着欢笑。 就像铲屎官把自己的手放在猫咪的爪子上,和猫咪较劲时,发现了“猫爪在上定律”。 睡觉的时候,钟姝儿又钻进她的被窝,非要和她挤一张床。 “黏人精。” 钟苓子无奈,轻轻拍着她的头,给她讲喜欢的睡前故事。 返校日,她将那瓶药托付给了外婆,然后将医生的医嘱复述给她听。 “这个药每天都要给她吃的,一天一次,一次两片。” 外婆文化不高,只上过小学,有些字她不认识。 钟苓子就一个字一个字地教她,千叮万嘱。 “吃药的时候不能给她喝牛奶,也不要让她乱吃东西。这个药很贵重,千万不能丢。” 外婆连连点头,说自己都记在心上,攥紧了那瓶药。 她有很多话想要问钟苓子,但钟苓子无论如何都不会说的。 出门的时候,钟苓子还是觉得放心不下,心里堵得慌。 回到学校,她同往常那样,白天在食堂档口兼职,傍晚去酒驻唱,卡在宿舍关门的前一分钟回到宿舍。 有时候晚了点,错过了时间,就只能求宿管阿姨开门。 宿管阿姨脾气不太好,有时候会凶她。 时间久了之后,倒是和她混熟了。 每次开门都要叼她一顿,但每次都会把门打开。 压力太大的时候,她会站在宿舍的楼道尽头,点一根烟,看着学校寂寞的夜景。 偶尔抽着,会忘记时间。 等通风口的风散掉了她身上的烟草味道,她才会回宿舍,然后熬夜写小说。 所以她每次更新的时间都是在凌晨两点,书友都说她的小说更新时间很阴间。 学会单车之后,电动车她也会了,学起来没费多大劲。 熟悉两天之后,她就正式上路当了一名骑手。 校园人流量大,而且密集。 食堂档口生意又好,总能接到很多单。 一个来回,就是十几块二十块。 早晚两个用餐高峰在学校里转上几个来回就是一百多块钱。 钟苓子是很满足的,唯一不满的是那电动车的电瓶不太行。看书溂 耗电量特别快,没电了就跑得跟蜗牛一样,老是要让她用脚踩。 每当这个时候,她就庆幸自己在学电动车之前学会了单车。 嗒!嗒! 雨下得没完没了,排水渠堵了,沥青路上的地表径流大得像小溪一般。 鞋子踩在上面的时候,总是会感到脚底一凉。 袜子沾了水的湿润感觉,粘附在皮肤和脚趾的缝隙之间,说不出的讨厌。 回到宿舍脱下鞋子的时候,脚底总是泡得脱水泛白。 校区在郊区,背面是连绵的山,阴雨天总是妖风阵阵。 食堂前有两颗直径十公分的树被拦腰吹断。 其中一颗是桃树,另一颗也是桃树。 出门的时候撑的雨伞有很大概率“死无全尸”,金属扇骨准会被撕扯得直接变形。 当四面八方飘来的雨点像弹幕一样打在身上的时候,恐怕是苏轼也说不出“一蓑烟雨任平生”这样豁达的话。 “今天雨好大。” 公孙瑾看着窗外落下的雨帘,滴滴答答的雨声响成一片。 “是啊,点外卖的人也特别多。” 钟苓子看着机器吐出来的一张又一张的外卖订单,喃喃地道。 天气糟糕透顶的时候,大家都宅在宿舍不想出门。 “老板,今天天气这么差,就不开外卖了。” 公孙瑾看向老板娘。 “开,我去送。” 钟苓子摇了摇头,目光执拗地看向机器吐出来的订单。 那么多单,可都是钱呢。 “天气不好,你注意点。” 老板娘有些担忧。 公孙瑾看了看钟苓子,知道这姑娘固执,便也不想劝说什么,只是走到案板上和面。 雨下得越来越大了,像是天上有条河倒转了过来。 密布的乌云让整个世界都变得灰暗了许多。 钟苓子将外卖放进保温箱,身上披着雨衣,骑着电动车在学校里穿行起来。 偌大的校区里,寂静无声。 声势浩大的雨点中,能见度也变得很低。 雨幕中校车的车灯泛起一片朦胧的光晕,经过时扬起的水花如瓢泼一般。 食堂的三楼,靠窗的位置,林辉面前放着热气腾腾的砂锅面,易凯蒂手里捧着温热的奶茶。 中央空调吹着呼呼的热风,让人心情舒畅。 易凯蒂是个很喜欢文学的女孩,特别爱看书。 林辉也颇有些文艺青年的特质。 两人聊列夫·托尔斯泰,还聊陀耶妥夫斯基。 “俄国的文学就像冬雪过后的面包麦香,掺杂了猎人十年的皮革,还有枪管的冷冽和铁水的炙热。” “说它好,当然是很好的。” “至于怎么个好法,叶公也好龙。” 林辉悠悠地道。 易凯蒂美眸眨了眨,颇有些崇拜地看着他。 “我觉得你的这个形容特别贴切。” “这是公孙的原话,我只是复述了一遍。” 林辉笑着摇了摇头。 唐福林和欧阳瑞都是不太喜欢文学这东西的,那太高雅了。 对唐福林说高雅的东西,他听不懂,但是说elegant,他就能脱口而出“elegant,高雅的”。 欧阳瑞也只读些“我命由我不由天”、“区区吕家,不待也罢”之类的厕纸文学。 所以在宿舍里面,最能和这个花花公子找到共同语言的人,是公孙瑾。 “我和公孙聊过俄国文学,他说一个民族最优秀的文学作品,非本民族的人往往是很难产生共鸣的。” “不了解俄国历史的人,读不懂列夫·托尔斯泰,也看不懂陀耶妥夫斯基。” “我觉得他说得很对。” “对文学、美术、音乐、哲学,公孙都有很高的鉴赏能力。所以我和他很聊的来。” 林辉说着,不禁有些欣慰。 “庄晓梦也说过类似的话。她说,如果想要真正领略一个民族文学的美,就要去了解它波澜壮阔的历史,了解那个民族所经受过的苦难。” 易凯蒂深以为然。 两人聊着,话题又扯到了公孙瑾和庄晓梦身上。 当然了,也避不开钟苓子。 “我觉得公孙瑾和庄晓梦很般配啊。气质都很清冷,同样喜欢音乐和文学,而且都很好看。” 易凯蒂托着腮,微微笑着。 “是吗?” 林辉看向窗外,少女披着雨衣,在滂沱大雨中穿行。 “我怎么觉得,公孙瑾和钟苓子更适合一些。” “大家看到的公孙瑾,有一副光鲜亮丽的皮囊,和庄晓梦走在一起,郎才女貌。” “可他原本的样子。应该和钟苓子是一类人。” 林辉很是认真地道,想起了公孙瑾在食堂打工收捡餐盘的样子。 做着又脏又累的活,也不卑不亢。 “哪一类人?” 易凯蒂有些不解。 “你可能不会理解,我也不会理解。” 林辉笑着摇头。 “把一块钱掰成两份用,挣扎在这个社会的最底层,却从不蝇营狗苟。” “活得平凡但不卑贱的人。” “这是钟苓子的模样,也是公孙瑾原本的样子。” “所以我说,他和她,命中注定要在一起。” 说完,他便看向窗外的雨幕。 雨,下得更大了,淹没了少女远去的背影。 “我才不信呢。” 易凯蒂摇了摇头。 “我始终觉得,公孙瑾这样惊艳的人,就应该和庄晓梦这样同样惊艳的人在一起。” “那,咱们打个赌?” 林辉笑着道。 “赌就赌!” 易凯蒂信心满满。 第76章 您要是走了,苓子出嫁的时候,娘家就没人了 雨很冷,带着彻骨的清冷,像倒豆子一样噼里啪啦地砸在雨衣的帽沿。 红绿灯的光晕在雨幕里很是朦胧,行驶在路上的车辆摇曳着雨刷。 校园里来来往往的同学寥寥无几,要么躺在宿舍的床上开着空调小憩,要么在图书馆戴着耳机看着书。 再不济,也会站在食堂的门檐下躲雨,和出门的同学借着雨伞。 披着雨衣的外卖小哥骑着电驴在雨中横冲直撞,不时响起尖锐的鸣笛。 溅起的水花和泥浆弄脏了撑伞女孩的衣服,引起一阵尖叫。 有男朋友的女孩子站在门口亭亭钟擎玉立,等待着男孩子送伞。 热恋中的情侣给彼此擦拭着头发和脸颊。 没有伞,又没有人爱的女孩子,挽着彼此的手,将外套披在头上,一边在雨中逃窜,一边响起阵阵惊呼和哄笑。 “你好,你的外卖已经到楼下了。” 钟苓子将电动车弯在宿舍楼下,打了电话。 宿舍楼下人满为患,挤满了望眼欲穿,嗷嗷待哺的女大学牲。 钟苓子在等待顾客下来的空隙,将外卖包装上沾染的水渍擦拭干净。 雨衣防不了水,她现在身上都湿透了。 头发湿漉漉地,粘附在脸颊上,眼睫上还带着雨滴,泫然欲泣。 “刀削面的!尾号0995!” 钟苓子回眸望去,与一双眼睛恰好碰在了一起。 王露穿着睡衣和拖鞋,显然是刚从床上爬起。 钟苓子面无表情地递过,转身就走。 电动车的座椅一片湿润,她随意地用手抹了抹,坐了上去,骑车走远。 王露看着她在雨中的背影,低垂着眼帘,悠悠一叹。 “她亲妈都不管她,你操什么心?” “算了,可能这就是命。” 她小心嘀咕着,拿着外卖上了楼。 雨天路难走,外卖订单分散在各栋宿舍,有时候还有横跨整个校区的东西两边,特别费劲。 骑着电动车返程的时候,刮的风卷起雨衣的帽沿,雨水一下子就砸了下来,淋得满头。 雨水沿着脸颊淌进领口,将背心浸得一片冰冷。 她瑟缩着,将帽子又戴上,又好似一瓢水浇了下来。 眨眼的功夫,帽兜就像是盛满了水的碗,一下子倒扣在她的头上。 钟苓子抹去脸上的水渍,在其他几栋宿舍楼之间辗转。 送完几栋宿舍楼之后,还有一单在最远的综合楼。 等她爬上六楼的时候,已经有一个学姐在教室门前喊了起来。 “是牛肉拉面的吗?” “不好意思,我来晚了。” “今天天气不好,风大,路上很难走。” 钟苓子头发被吹得很乱,湿答答的,看起来很狼狈。 那学姐接过外卖看了看,瘪着嘴,一脸不开心。 “东西没法吃了。” “送这么久,面都坨了,包装还进了水。” 钟苓子闻言,略微有些尴尬。 “抱歉……” “我不想要了,你给我退款。” 学姐颇有些嫌弃地将面退了回去。 钟苓子看着她,深吸了一口气,微微抿了抿嘴唇。 “好。” 良久,她只是说了这么一个字,用微信给她转了账,然后拿着那一单没送去的外卖走了。 这一单退掉的钱,让她刚刚送的这些单,都相当于白跑了。 下楼后,她在阶梯上坐了下来,身上的雨水流淌下来,在她身下淌出一片水洼。 忙碌了一整个中午,她有些累了,想休息会。 钟苓子拆开外卖的包装盒。 面条放久了坨得厉害,像是一堆面团,根本拌不开。 包装里进了水也是一片冰冷,没有半点余温。 这就是她今天中午的午餐了。 钟苓子没有嫌弃,这并不算什么,至少里面还有牛肉。 比这再难吃很多的东西,她都吃过。 钟苓子慢慢吃了起来,看着外面毫无平息之意的大雨。 一阵风刮了进来,摇动着综合楼下方的灌木。 钟苓子忍不住抖了抖,将脖子缩进了衣领里,但那衣领里全是水。 “喵呜~” 一只被淋得浑身湿透的小黑猫走了过来,摇了摇头,甩干了身上的雨水,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她碗里的食物,哀怨地叫着。 “给你一块肉,赶紧滚!” 钟苓子看了它一眼,低垂着眼帘,夹了一块牛肉扔了过去。 她不像其他女孩那样喜欢猫猫狗狗。 流浪猫一口叼住肉,美美吃了起来,没一会儿又翘首以盼地看着她。 “喵呜~” 少女和猫对视了许久,都是被雨淋湿过的同类。 钟苓子长舒了一口气,又扔过去一块。 “滚。” 猫猫吃了肉,还是不走。 钟苓子咬了咬牙,气急败坏地站起身伸出脚。 猫猫拔腿就跑,钟苓子缩回了脚,没好气地道:“人欺负我也就算了。” “妈的,连个畜牲也欺负到我头上。” 吃完外卖,钟苓子骑上电动车返回食堂。 电动车又没了电,但她懒得踩了,就让电动车慢悠悠地载着她回了档口。 回到宿舍,脱下鞋袜,脚底脱水得厉害,甚至泛起疼痛。 钟苓子洗了个热水澡,换好衣服,正用毛巾擦拭头发,恰好有电话打了进来。 “喂!” “大舅?” “什么事?” “外婆住院了?” 钟苓子瞳孔迅速缩小,心里突然一慌,赶忙给辅导员请了假,然后买了票回家。 返校就这么几天,外婆身子还硬朗,怎么会突然住院呢? …… “外婆!” 钟苓子急匆匆地上楼,一步跨过好几坎台阶,心跳得很快。 病房的门突然被推开,一屋子的人都看了过来。 “在医院请保持安静!” 正在给老人输液的护士回头看了这个毛毛躁躁的女孩一眼。 “怎么回事?” 看着一屋子相识,但不相熟的亲戚,钟苓子有些忐忑。 大舅、大舅妈、二舅、二舅妈…… “外婆病得严重吗?” “问题不大,医生说过度劳累,还有崴到了脚。” 二舅颇有些不满地瞪了她一眼。 “你外婆跟我说了你们姐妹的事,我本来是不想说太多的。” “但是呢,你外婆年纪也大了,做不动事,我们都不想再让她照顾人了。” “就让她在乡下养老,挺好。” “你马上就要十八岁了?” “嗯。” 钟苓子点了点头。 “我知道你可怜,但是我们几个当长辈的又何尝不是,都是十五六岁出来打工讨生活。” “你外婆累了一辈子,是最可怜的。” “照顾妹妹这件事,你……不应该麻烦外婆。” “我把话说得再直接点,你不要怪舅舅说话难听。” “你姓钟,你有钟家的爷爷奶奶,明白我的意思吗?” 钟苓子听着,低着头没说话,轻轻咬着嘴唇。 “阿武!” 二舅妈有些看不下去,拽了拽二舅的胳膊。 “你妈妈现在有钱得很,你完全可以找她来帮忙。” 一直沉默着不说话的大舅也开口了。 “你爸也是,现在过得挺好的,买了车,也换了新房。” 钟苓子妈妈当初出轨给人当了小三,这件事让外公外婆在村子里都抬不起头来。 外公年轻时当小学校长,在村子里很有名望。 讲了一辈子面子的人,老了被人戳脊梁骨,一口气没顺上来,就这样走了。 可以说,外公的死,和钟苓子妈妈有脱不开的关系。 也正因为这件事,钟苓子的两个舅舅都不怎么待见她妈妈,有了很深的隔阂。 “阿文,别说了。” 躺在床上的外婆呵斥道。 “妈。” 两个舅舅凑到了床边,面露难色。 “出院了,您想回乡下就回乡下,不想回乡下,就跟着我们住。” 外婆只是摇头,目露迷惘。 “我说的那钱,你借还是不借?” 她虽然年纪大了,但并不糊涂。 拿着钟苓子拿回来的药问了个当医生的亲戚。 那医生告诉她,这药是治白血病的,一瓶要两万多块。 白血病三个字,犹如晴天霹雳。 她虽然没什么文化,但也知道得了这个病意味着什么。 她恨呐,恨这病为什么遭在了一个几岁的丫头身上。 晚上抱着钟姝儿睡觉的时候,她总是在想,要是自己可以代她受这病就好了。 反正自己一把老骨头,半截入土,活不了多久。 她知道自己没日没夜地干,也赚不到什么钱。 苓子这姑娘也是可怜,什么苦都憋在心里,吃饭连块肉都舍不得夹,瘦得让她心疼。 打电话问遍了两个儿子,问他们手里有没有余钱,自然也是没有的。 于是,那天在椅子上帮人递工具时,她就在想啊。 要是自己摔下去,死了。 保洁公司的人,应该能赔不少钱…… 天不遂人愿,她故意踏空之后,往下倒的时候,一旁装修的工人正好扶了一把。 她伤的不重。 “妈,不是我不想借,我是真没有啊。” 二舅一脸为难,无奈地叹了叹气。 “别看我现在搞工程好像混得还可以,其实就是个屁。” “底下的工人们都盼着我发工资,可是开发商欠了工程款就是拖着不给我结。” “搞工程的都是这样欠着三角债,我是左右为难呐。” 二舅拽了拽领口的领带,解开了西装纽扣,眼眶泛红。 “我生意也不景气,赔了不少钱,家里也是一地鸡毛。” “今年都商量着离了。” 大舅看向一直不说话的大舅妈。 “而且说实话,姝儿这个病我找医生了解过。” “我们几家凑起来,都没得那好的条件去治。” “治了也是家破人亡。” 大舅说着,看向钟苓子的目光也有些愧疚。 对钟苓子的妈妈恨归恨,但对孩子,他们多少还是有些同情。 外婆拿着两个儿子给的生活费去照顾这对姐妹俩。 两个舅舅虽然心里不舒服,但谁也没说什么,反而还商量着每个月多给了两千块钱。 钟苓子看着躺在床上的外婆,久久说不出话来。 外婆还是知道了姝儿的病,她还是瞒不住她。 那个周五,她到底是怎么过来的,钟苓子实在记不清了。 只记得出奇地漫长,窗外阴云密布,怎么也散不掉。 两个舅舅忙着工作,在医院照顾外婆的责任,就自然落在了钟苓子身上。 钟姝儿来医院看外婆的时候,很亲昵地用小脑袋蹭着外婆的胳膊。 两个舅舅和舅妈抽空来医院时,看到了钟姝儿,都给了几百块钱的红包。 他们都没有告诉这个小姑娘,她有白血病,就让她一直简单天真着。 他们也有各自的家庭,没有义务为一个不是自己的孩子掏空家底,钟苓子不怪他们。 出院的时候,外婆拒绝了跟着两个舅舅一起生活。 “妈,你……” “莪还是要跟着她们俩。” 外婆声音很轻,语气却无比坚定。 “我不在,她们没人照顾。” 兄弟二人对视了一眼,眼神复杂。 钟苓子扶着外婆回家的时候,钟姝儿拿着糖葫芦在前面蹦蹦跳跳,齐耳的短发晃悠着,活力满满。 看着那个在自己面前欢呼雀跃的小丫头,钟苓子的目光始终是温柔的。 “外婆,您一定要爱惜身体,看着姝儿长大。” “苓子现在能赚到很多钱,不用您担心的。” 钟苓子神情笃定。 “你一个姑娘家,上哪里去赚那么多钱啊?” 外婆叹了叹气。 “您孙女赚钱不比舅舅差呢,苓子会唱歌,还会写书。” “上个月,苓子带了四万块钱回来。” 钟苓子伸出四根手指,笑吟吟地道。 “真的假的,你莫不是拿我这个老婆子在消遣?你唱歌能赚几万块钱?” “当然是真的了。” “苓子现在是歌手呢!有很多人听我的歌。” 钟苓子很是认真地道。 “要不然那个药,我怎么买得起呢?” “你还是歌手?那你之前怎么不告诉我?” 外婆很是吃惊。 “我告诉您,您肯定不信啊。” “还有,您想啊!您要是知道您孙女是歌手,能挣大钱了。还不满世界吹牛啊?到时候七大姑八大姨都来找我借钱了。” 钟苓子撇了撇嘴。 “我还真不信。” 老人摇了摇头。 “您跟我来!” 钟苓子挽着外婆的胳膊带着她去了一家银行,将银行卡上的钱全部取了出来。 唯一让老人们相信自己有钱的办法,就是把现金摆在他们面前。 “看!” “你这……” 外婆看着她手中的一叠钞票,一脸错愕。 “这些都是苓子唱歌赚来的呢。” 钟苓子重新将钱存了进去,现金带在身上并不安全。 “呵呵,那你都唱什么歌啊?唱给我这个老婆子听听。” 外婆饶有兴致地道。 “咳!咳!” 钟苓子润了润嗓子,轻轻唱道:“来日纵使千千阕歌,飘于远方我路上……” 一路上,她都在给外婆唱歌。 “好听,原来我们苓子还会唱歌啊。” “那,我是不是能在电视上看到你?” “当然可以了,到时候我上电视了,肯定带您看。” 钟苓子巧笑嫣然。 “外婆,我一定会治好姝儿的,请您相信我,千万不要想不开。” “您要是不在了,我嫁人的时候,娘家就没人了。” 她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变得很轻很轻,就像天上飘着的白云。 “好!好!” 外婆挽着她的胳膊,连连应声。 是啊,她要是走了,苓子出嫁的时候,娘家就没人了。 为了苓子,她这把老骨头,还得再撑几年。 第77章 别跳 雨下了好几天,一直没有停过。 放假回来之后,钟苓子更加拼命地去赚钱。 “你好,你的外卖已经到了,请下来取一下,谢谢。” 这是她每天说的最多的一句话。 “好的,帮我放楼下。” 这是她听到的最多的回复。 “下一单,综二509。” 钟苓子看了看订单,骑上电动车朝着综合楼开去。 风中飘摇着的雨点打在她的帽沿上,少女面无表情。 这些天栉风沐雨,她已经习惯了。 天好像永远不会晴,没关系,就让这雨一直下。 钟苓子抵达楼下的时候,刚刚拨通了电话,却又被拒接。 “楼道人多,太吵。” “外卖已经给你送到了,在楼下,你下来拿一下。” “可以送到综合楼四吗?我刚刚下课换教室了。” 钟苓子皱了皱眉。 很少有学生会在课间时间点外卖的。 “行。” 钟苓子带上外卖转道而行。 综合楼四离综合楼二的距离有些远,得多耽误些时间。 “到了,你在哪?” “我在网球场那里,你帮我送到那里。” 看着顾客回复过来的消息,钟苓子心里不禁涌起一抹怒意。 “你不是说要去综合楼四吗?” 顾客那边没有回话。 她左右张望了一番,四处找了找,没发现那个网球场。 “你说的网球场,在哪里?” “在综合楼四和综合楼二中间的体育场里。” 钟苓子强忍着怒气,又折返回去,赶往体育场。 “不好意思,我不想要了,我退款了。” 等她抵达之后,收到的这条回信让她顿时气炸。 “你什么意思?耍我是?” 她试着拨了几次电话,但都被拒接。 钟苓子这下确信,自己是被人耍了。 她看了看点单人的电话号码,发现是临时号码,名字也设置成了私密状态。 浪费了这么多时间,来回辗转,钟苓子心里也堆积了诸多怨气。 赶去六栋的宿舍送下一单的时候,骑行速度快了很多。 到宿舍楼下,她停下电动车,弯下支脚时狠狠踢了一脚,动作迅速又用力。 即便是旁观的人,也能看出她现在的心情极度烦躁。 风里来,雨里去,钟苓子衣衫都已经湿透了,鞋袜更像是在水中浸泡过一样。 “外卖到了,下来拿。” 她打电话的语气也变得生硬冷淡了许多。 “呼~” 又是一阵风经过,将附近的香樟都压弯,摇曳着坠落一地的落叶。 垃圾桶被风推倒,散落出来的塑料袋包装和纸盒,还有地上的落叶都被风卷着一起飞舞。 那风大得能听见刺耳的尖啸声,拍打在玻璃窗上,引起强烈的震颤。 站在宿舍楼门檐下的她忍不住抖了抖,缩了缩脖子,脸色一阵发白。 风中裹挟着的雨点又像是弹幕一样打在她身上的雨衣上。 停靠在门口的电动车身开始摇晃。 钟苓子瞳孔微微震颤,赶忙朝那边跑过去,竭力伸出手。 “呼~” 风的呼啸声更加尖锐了,直接掀开她的兜帽和头发,露出苍白的娇颜,将她整个人都吹得往后退了两步。 砰! 在她惊恐的目光中,那辆电动车倒了下来,后面挂着的箱子里装着的外卖倾倒出来。 拉面、刀削面、牛肉、潮汕牛肉丸、白萝卜……一股脑地漏了出来,落在了满地积水里。 钟苓子整个人呆住了,看着一地狼藉,眼眶泛起红晕。 “完了……全完了……” “牛肉拉面,3312的,在吗?” 下楼的学生踩着拖鞋,站在门前嚷嚷起来。 钟苓子回过神,看了看手中仅剩的最后一份的订单尾号,一言不发地递了过去。 那男生也注意到了倒下的电动车和洒出来的外卖,淡淡看了一眼,然后上了楼。 这人世间本就各自下雪,各有各的晦暗与皎洁。 钟苓子看着一地外卖,喉咙堵得厉害。 她走过去,蹲下身拾起订单,一单一单地打着电话。 “同学,对不起,路上出了些意外,外卖送不了。你加一下我微信,我给你退钱。” 下课回到宿舍的同学一波接着一波。 男生勾肩搭背,滔滔不绝地聊着吃鸡和lol。 女孩子挤着一把伞,看着伞被风吹得变形发出尖叫。 交往中的情侣挽着彼此的手,发出嬉闹声。 钟苓子穿着雨衣站在原地,不停地打着电话道歉,然后加上同学的微信退款。 来去匆匆的行人中,有人报以好奇的目光,但只是瞥一眼后就会移开视线。 回食堂档口的时候,钟苓子脱下雨衣,头发还滴着水。 鞋子在沿途留下了一地的水渍。 “送完了?今天怎么这么快?” 老板娘有些诧异。 “嗯。” 钟苓子只是轻轻点头,没有说话。 她赔了十几单,其中有几单点的多,比较贵,加起来一共240多块钱。 相当于她这两天半都白干了。 “怎么了?不开心吗?” 公孙瑾察觉到她有些异样,凑过去小声问道。 “没事,就是身上衣服湿了,有些难受,想快点回宿舍洗澡。” 钟苓子的语气仍然平静。 “你还没吃午饭呢。” “中午想吃什么?” 公孙瑾问道。 “拉面。” 她低垂着眼帘,似乎多一个字都不想说。 公孙瑾闻言,同往常那样揉起面团,给她做了牛骨汤拉面。 钟苓子吃得很慢,看起来很淑女,和她往日吃饭时活泼的样子大相径庭。 被雨淋过的衣服总是带着一股怪味,需要好好清洗。 钟苓子回宿舍,洗了澡,用的是冷水,热水卡需要充钱。 即便入秋天气转凉,她也没舍得充值。 公用洗衣机用一次两块钱,她觉得贵了,还是用手洗。 盆里的外套和短袖有些旧了,领口和袖口微微泛黄。 钟苓子记得这是高二那年买的衣服。 即便是乡下来的穷人家女孩子,进了大学也会三天两头地往菜鸟驿站跑,新衣服新鞋子不断。 可这两年,她都没给自己买一件新衣服。 下午的课是管理学,各小组都需要派代表展示之前布置的作业。 欧阳瑞作为组长,也是宿舍内最社牛的人,自然是临危受命。 林辉的社牛,只体现在和女孩子交往上。 唐福林有“演讲恐惧症”,或者说,他对一切用语言表达的东西,都有一种恐惧感。 即便是在他最擅长的英语方面。 至于公孙瑾,他以给欧阳瑞来档口吃的面加两个潮汕牛肉丸为代价,心甘情愿地让欧阳瑞做了课题的主讲人。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欧阳瑞拥有的最牛逼的人脉。 “领导要学会统筹,还要有足够的战略眼光。” “袁绍输给曹操,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因为他在战略上犯了错误,时机选择不当,没有能够在曹操立足未稳之际给予果断的打击。” “其次,作为领导,要懂得调节内部的矛盾。一个集体内部矛盾过多,办事效率就会低下。” “袁绍外宽内忌,刚愎自用,政治腐败,治军不严,兵粮虽多而军心涣散。” “另外,他放任手下的谋臣争权夺利,各派系间的斗争也非常激烈。” “而曹操知人善任,能采纳部下的正确意见,灵活机动地捕捉战机。” “因而,曹操集团内部比较团结,而袁绍集团内部则是矛盾重重。” “最后,作为领导,要有精准而敏锐的判断力。” “在具体的战斗之中,袁绍多次犯了致命的错误。” “曹操先是据守官渡,以逸待劳。后采用声东击西的策略,解白马之围,斩杀袁绍大将颜良和文丑,大挫袁军锐气。” “接着一方面守官渡与袁绍相持,一方面伺机骚扰袁绍的粮道。” “最后曹操采纳来降袁绍谋士许攸的建议,亲率五千精兵,偷袭袁绍屯粮重地乌巢,焚毁粮食万余车,导致袁军士气崩溃,军心涣散。” “袁绍仅余800多骑兵逃回河北,余众七万多人投降曹操,结果全部被坑杀。袁军主力在此战中被消灭殆尽。” 欧阳瑞讲解得很细致。 作为《三国》的书迷,这一段高潮剧情,他来回看了好几遍,也参考过论坛上很多人的分析。 林辉和公孙瑾也各自给出了自己的见解作为补充。 “官渡之战后,曹操基本平定了北方,这一战也扭转了曹操和袁绍之间的局势。” “请问,大家有需要补充和质疑的吗?” 欧阳瑞信心满满,笑着看向台下。 “那个,其实袁绍在官渡之战战败以后,其整体实力其实没有受到非常大的影响。” “且袁绍在两年时间内再次巩固了统治,曹操也无力进攻袁绍,双方也还是处于一种对峙的状态。” “袁绍的势力被灭,主要是因为他的儿子进行内斗,被曹操逐个击破。所以河北才被曹操平定。” “官渡之战对局势的影响不是特别大。” 公孙瑾站起身,很是认真地道。 “小说作者是这样写的啊。官渡之战袁绍打败,回去不久后就吐血死了。” “你比人作者还懂三国啊?” 欧阳瑞理直气壮地道。 班上响起阵阵哄笑声。 公孙瑾闻言,一时间语塞,只好默默坐下。 其实用小说中的剧情来做管理学的案例分析是有些不妥当的。 只是《三国》火得出圈,很多不看网文的人都特意关注了这本书。 班上大多数同学都是看过的,对内容有所了解。 管理学老师也恰好是这本书的粉丝。 所以用官渡之战做案例分析,倒也说得过去。 这个课时作业,完成得也还算不错,管理学老师也很满意。 一整天的课结束,公孙瑾收拾好教材,走在人群中,跟着一起下楼。 出了教学楼,他一边走,一边想着《三国》后续的剧情。 后续应该就是刘备携民渡江,诸葛亮舌战群儒的剧情了。 “舌战群儒那段文戏很精彩,具体台词挺多的,有几段记不太清。” 公孙瑾思索着,试图从记忆中回忆出全貌。 记得最深刻的一句是“看来是旧病复发也”。 之所以深刻,是因为这句话被人做成了表情包。 “赶紧记下来。” 公孙瑾试着从口袋里摸出手机准备记下。 摸了摸各个口袋,却发现空空如也。 在原地愣了愣,突然想起来,应该是落在教室了,便折返回去。 窗外的天空一片阴郁,乌云像是倒悬着的沧海,雨声淅淅沥沥。 钟苓子一个人坐在窗边,看着那些敲打在玻璃窗上的雨点,慢慢化成画。 那双眼睛呆滞又无神,像是忘了上发条的人偶。 良久,她眸中有了些生气。 人偶的发条像是转了几圈,驱使着她沿着五楼楼梯,上了六楼。 到了这里,她仍旧没有停下。 前往天台的路有些堵,空调的外机呜呜作响。 纸箱里堆着坏掉的体育用具,练习跆拳头的靶子,红皮裹着海绵和金属的那种。 坏掉的桌椅和缺胳膊少腿的假人,主任办公室里扔出来不要的破沙发和茶几,还有破掉的球拍和没了毛的羽毛球,都覆盖了一层很厚的灰尘。 这里很少有人来过,钟苓子走到这里,台阶上的灰尘印出浅浅的脚印。 由于漏水的缘故,墙壁泛黄发霉,还有些地方生了青苔。 空隙小得落不下脚,钟苓子踩着杂物灵巧地跳跃着,迅捷得像是一只野兔。 尽头有一块木牌,写着“天台关闭,请勿靠近”的字样。 钟苓子来到道路尽头,熟练地拉开了铁门的门栓。 铁门打开的那一刻,风雨从咫尺缝隙中涌了进来,猝不及防地将她金色的短发撩开。 少女从小小的缝隙中挤了进去,像是来到了仙境的爱丽丝。 满天的雨滴落在了她秀美的脸颊上。 少女做了两次深呼吸,天台的风呼啸着,将她的衣袂吹得往后。 刚开学的那会儿,她就发现了这里,一个只属于她的秘密花园。 她喜欢唱歌,喜欢练琴,又不想打扰到别人。 于是总是趁着无人知晓的时候,偷偷来到这里,在天台上弹着吉他,唱着自己的歌。 她在天台边沿坐了下来,像是一只紧邻峭壁,借着风飞到很高地方的鸟儿。 她看向下方,心跳不自觉地加快。 既恐惧,又有一种想要往下跳的冲动。 据说这是生物在高处受到危险时产生的预警。 大脑会告诉你,只有抵达下面,才是安全的。 而抵达下面最快的办法,就是跳下去。 钟苓子眺望远方,绵延不断的山一眼看不到尽头。 偌大的校园里,到处都是高大的香樟和枫树。 女孩子坐在男孩单车的后座上,在校园里穿行,给喜欢的男孩撑着伞。 骑着电驴披着雨衣的外卖员风里来雨里去。 汽车的雨刷扫着雨,是家长开车前来学校接孩子回家。 熙熙攘攘的世界,在雨中既安静又热闹。 热闹是他们的,安静是她自己的。 钟苓子低垂着眼帘,挽着自己的头发。 她以前是留长发的,那头发又长又直,乌黑柔顺,非常漂亮。 后来为了给妹妹交学费,她把头发剪下来卖掉了。 那年乡下小学的学费是99块,她记得很清楚。 这时候,她突然想了很多很多。 想起了高中时同学们的质疑与嘲笑。 “她妈给人家老板当小三。” “小三的女儿。” 想起了爸爸离家时拎着行李箱,头也不回的背影。 想起了他唯唯诺诺,摸出来递给她的两百块钱。 想起了外婆递给了她的荷包,想起了外婆躺在病床上时,舅舅们的指责。 想起了自己一餐只吃两个青菜包的窘迫与困顿。 想起了自己在酒唱歌时,面对讨厌的人强颜欢笑。 想起了顶着风吹雨打送外卖,却徒劳无功的心力交瘁。 想起了自己被诬蔑偷东西时,同学们异样的目光。 想起了在食堂里争执时,看客们漠然的眼神。 “这人世间,为什么这么苦啊?” 风吹拂着她的头发,似乎是在对她回应。 少女往天台边沿挪了挪,声音飘散在风里。 在她的视线中,一个熟悉的身影缓缓朝着楼下走来。 她盯着他,看了良久。 公孙瑾感觉到有人在看自己,于是抬起头。 见到了天台边缘的钟苓子,先是有些错愕,旋即微微一笑,对她招了招手。 钟苓子见状,也木然地招手。 半晌,公孙瑾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脸上的笑容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慌。 “别跳!” 那少年冲她大声喊道,然后奋力朝着楼上跑去。 短短的两个字,响彻她的耳畔。 第78章 我需要你 前往天台的阶梯上,公孙瑾拼了命地奔跑着。 每一次迈出步子,都会越上好几坎。 有几次脚下落了空摔倒,他还是仓皇起身,继续往上面跑去。 “别跳……千万别跳……” 他反复呢喃着,像是睡熟后在梦中呓语。 心脏怦然加快,前所未有地恐慌。 他很害怕,害怕看到一个身影从高空跌落,啪的一声摔在地上。 然后,那个留着金色波波头,和他朝夕相处的女孩子,就这样消失不见。 如果她死了,这个世界只是少了一个匆匆过客。 同学们只是在课后多了一个谈资。 但对公孙瑾不是这样。 他曾当着很多看客冷漠的眼神,牵着她的手离开,去给她买过披萨。 他曾骑着单车,载着她一起看过满天黄叶远飞。 他曾背着她,走过这里的每一坎阶梯。 他曾跟在她身后,小心翼翼地扶着她的单车,不让她跌倒。 他曾跟她一起站在聚光灯闪耀的舞台上,唱着自己最喜欢的歌。 他在她身上付出的时间,使得她变成如此珍贵。 如果有一天,公孙瑾和别人回忆起自己的大学时代,提到了钟苓子。 他不想有人轻描淡写地说起,“哦,是跳楼的那个女孩子”。 她的笑、她说过的话、她唱过的歌,都会变成泡影。 所有关于那个女孩子的一切,都会变成他一人的独家记忆。 再也不会有人想起她。 公孙瑾不想这样。 钟苓子呆呆地坐在天台边缘,看向下方的目光有些犹豫。 公孙瑾的声音,让她不知所措。 也许是她内心也期待着,期待着,公孙瑾会和她说些什么。 砰! 铁门被推开了,那少年从咫尺阴影中穿了进来。 像是透过岩石的裂缝,照进去的光。 “别跳!”看书溂 他来到她的面前,那张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面容,总是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可现在,钟苓子却清楚地看见了他脸上的慌乱。 “不要做傻事,快过来!” 公孙瑾努力地朝着她伸出自己的手,战战兢兢地朝着她接近,又不敢靠得太近。 仿佛两人身下是一块长长的木板,她坐在悬在半空的那一段,身下是万丈深渊。 只要他接近过去,她就会因为失衡坠落。 钟苓子静静地看着他,落下的雨将他的头发和衣襟打湿,那双眼睛能映出她的倒影。 他说了一句话,能让她记住一辈子的话。 钟苓子很少用一辈子去衡量一件事。 差一年、差一个月、差一天一个时辰,都算不上一辈子。 他说:“我需要你。” 她呆坐在原地,没有动,像是坏掉的木偶。 只有那双眼睛,泛起层层涟漪。 我需要你,很简单的四个字。 不如我爱你那样柔情缱倦,炙热缠绵。 在说出这句话的瞬间,公孙瑾眼眶一热,眼角有泪光闪烁着。 他也曾是想要一了百了的人,当他翻越窗台,跃跃欲试的时候。 有个叫莉莉的女孩子叫住了他,对他说:“别跳,我需要你”。 正是因为被拯救过,像他这样天性凉薄的人,也懂得了活着是多么珍贵的一件事。 “如果你跳下去死了,我想我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今天。” “你的名字,会成为伴随我一生的梦魇。” 钟苓子不说话,只是继续看着他。 “这个世界上,不会有谁为你难过。最难过的会是你的家人,你的妹妹。” “你忍心让她难过吗?她还那么小,如果没有了姐姐……” 听到这里,钟苓子低垂着眼帘,抿了抿嘴唇。 “而且,如果你跳楼了,警察会仔细地看你的浏览器记录,看你所有社交媒体上的浏览的内容,所有的信息都不会放过。” 公孙瑾说完,自己也愣住了。 天呐,你在说些什么啊? 出人意料的,钟苓子听到这些后,猛地抬起头,瞳孔微缩,脸颊突然涌上一抹红晕。 她回眸看了看身后,不免有些害怕,脚趾扣在了一起,回身挪了挪。 如果警察查看她的手机,在浏览器里看到了“罗翔普法之piao完不给钱就不算piao”、“二营长,你他娘的意大利炮呢”这样的视频,脸上的表情肯定会很精彩。 而且她的照片里,还有公孙瑾的锁骨照片。 至于浏览器,警察该不会连那个也查得到。 她开始胡思乱想了。 “就连你半夜看了哪些老师的片。什么时候进去的,搜索了什么内容。看了几次,对哪个题材最感兴趣,最喜欢哪个老师,警察都会发现。” “就算你删掉了浏览器记录,也会动用最先进的技术全部找回!” 公孙瑾深吸了一口气,继续说道。 “咦~” 钟苓子脚趾猛地扣在了一起,像是条件反射一般涨红了脸。 “你胡说什么?我……我才不看呢!” “呵呵,那你赶紧过来。” 公孙瑾将自己的手继续往前递了递。 “我……我动不了。” 钟苓子看了看身后,小腿有些打颤。 其实她本来没这么紧张的,但是听到公孙瑾这么说,就紧张得厉害。 人在高度紧张时,身体会僵住无法行动。 “那你别动!等我过去。” 公孙瑾稍稍松了一口气,缓缓走了过去,伸出手。 钟苓子也伸手,握住了他的手指。 两个人的手握在一起的瞬间,时间漫长得像是永恒。 乌云蔽日的天空,一眼望去没有边界。 高楼之上,两个人仿佛被世界遗落。 淅淅沥沥的雨声淹没了一切喧嚣。 钟苓子抱住了他,将下巴搁置在他的肩上。 公孙瑾任由她抱着,伸手揽着她的背,什么也没有说。 两个孤独的灵魂,在被众人遗忘的角落相拥。 雨一直下,她和他身上的衣衫都湿透了,只有心还是热的。 钟苓子能感受到,公孙瑾那颗跳动着的心,正为了她大起大落。 “为什么?要想不开呢?” 下楼的时候,公孙瑾刚说出口,总觉得似曾相识。 “嗯?我没有想不开啊?” 钟苓子眨了眨眼,浅浅笑了笑。 “那你上天台干嘛?” “我喜欢独处,那里安静。” 钟苓子柔声解释道。 “你突然上来,跟我说了好多话。反而弄得我很紧张,我本来是不害怕的。” 说着,她有些嗔怪地看了公孙瑾一眼。 “是吗?” 公孙瑾有些质疑。 “不然呢?我哪有那么脆弱啊。我才不会自杀呢。” “才不会。” 她抿了抿唇,迈着轻快的步子走远了。 “不过,还是谢谢你。” 钟苓子脚步顿了顿,回眸望向他,嫣然一笑。 谢谢你,你的拥抱,很温暖啊。 这个世界,竟然还会有人在意我的死活。 谢谢你,公孙瑾。 如果没有你,钟苓子应该死在了2017年的11月17日。 第79章 流言 十一月的月末,钟苓子花光了身上所有的积蓄,在药店订了第二盒格列卫。 “没有钱了啊。” “这个月解决了,还有下个月,下下个月。” 不管她多么努力地去工作,赚的钱永远都是杯水车薪。 光凭借着她一个人的力量,根本赚不够妹妹的医药费。 深秋已经一地黄叶,落满了她来时的路。 同往常一样,她背着吉他回宿舍的时候。 一个打扮颇有些小资的男生走到了她面前。 头发是烫染过的,做得挺精致,身上的衣服一看就价值不菲,踩着的运动鞋很新,是最新上市的潮牌。 “嗨!钟苓子,你好!” “我想认识你一下,方便加个微信吗?” 那男生谈吐颇有些自信,笑起来给人的观感也不错。 但钟苓子不喜欢他审视她的那种眼神。 和酒里那些光鲜亮丽,但眼睛里充满欲望的人一样。 “你想睡我?” 钟苓子歪着头看着他,朱唇轻启。 那男生愣了愣,不禁有些尴尬。 钟苓子能捕捉到,她说出这句话的瞬间,那男生眼里蠢蠢欲动的欲望。 她自小洞察力就极度敏锐,一眼就能看穿其他人的内心。 钟苓子眯着眼,面无表情地伸出两根手指。 “两百?” 那男生脸上浮现出一抹喜色,但很快就压抑了下去,左右看了看。 钟苓子嗤笑着摇头。 “两千?” 男生仍旧笑着,他也知道以钟苓子的姿色,怎么也不可能是这个价位。 钟苓子继续摇头。 “两万?” 那男生脸上的笑容僵住了,一脸不可思议。 “很意外吗?” 钟苓子点了根烟,淡淡地道。 “我接受不了。” 两万块都可以找一些模特了,那男生断然拒绝。 钟苓子闻言,白了他一眼。 “傻逼玩意,没钱还学别人出来泡妞?” “滚,穷鬼也敢打本姑娘的主意?” “不看看你什么德行!” 说罢,她便嫌恶地看了他一眼,背着吉他,昂首阔步地离开。 在学校里,像她这样漂亮的女孩子,每天都有人问联系方式,追求者也数不胜数。 其中有不少人家境优渥,但她却从未想过出卖身体去赚钱。 虽然她知道,哪怕只是吊着一些人玩暧昧,不需要付出什么,也会有人心甘情愿地送钱过来。 可她就是放不下身段。 宿舍楼下方的停车场,停靠着一些豪车。 车顶上放着矿泉水,还有各种各样的饮料。 有一些打扮精致的女生,会趁无人注意的时候,打开车门。 钟苓子远远地瞥见了,冷冷地道:“下贱!” 这女孩身段凹凸有致,面容精致,肤白貌美,一双修长的腿又白又好看,自然引人注目。 只是从这边经过,她就能感受到有诸多视线从那些车里聚集在自己身上。 那些目光毫不掩饰自己的欲望,像财狼盯着羔羊。 “恶心。” 钟苓子加快了步子,迅速离开。 接下来的一些时间,有男生问她联系方式,表达好感。 钟苓子都会很不耐烦地拒绝。 她拒绝人的方式简单又暴力,不懂什么叫委婉,从不吊着人。 但校内依然流言四起,说她极度拜金。 起因是被她嘲讽的那个男生发了个帖子,说她两万块钱就能上。 “果然是小三的女儿,和她妈一个德行。” “两万块可以约到模特和一些三线小明星了。” “楼上别哄抬物价,我老家两年前找一个妹妹只要三千块。” “你老家哪儿的?只要三千?” “东莞啊,怎么了?” “那地方不是严打了吗?(滑稽)” “现在还是有的(狗头)” 钟苓子的名声本来就很不好,这下愈发糟糕了。 不过,她倒也没怎么在意。 至少那些前来骚扰她的,没有边界感的陌生人少了很多。 不过,一些本就看不惯她的女生,倒是会在校园论坛上阴阳怪气。 还有些女生会匿名给她私信,骂她不知廉耻。 多出来加她的陌生人里面,也有一些男生污言秽语,很是下头的想要和她交往,幻想着白嫖。 对于这些人,钟苓子的回复只有两个字。 “傻逼!” 她将朋友圈和企鹅号全部设置成了禁止加她为好友,权限全部关闭的模式。 三人成虎,关于她的流言蜚语越来越多。 甚至辅导员还专门找她谈了话。 “现在关于你的传闻有点多啊?你老实告诉我,到底是不是真的?” 熊妍很是关切地看着面前的女孩。 她点过食堂的外卖,也看着这个女孩子风里来雨里去。 她不相信,这个骄傲异常,一直在勤工俭学的女孩子,会做这种事。 “没有,我只是懒得和一帮傻子较真。我很忙,有很多自己的事要做。” 钟苓子淡淡地道。 “没有就好,你是不是很缺钱?家里遇上了什么困难吗?说给我听听。” “能帮的,我们一定会帮你。” 熊妍柔声说道。 “困难倒是没有,只是得了一种病。” “什么病?严重吗?” “穷病,治不了。” 说完,她就双手插着兜,潇洒地离开了办公室。 中午,她像往常一样来到食堂做兼职,在前台点单。 一起做兼职的几个学姐,看向她的目光很是怪异。 档口里说话的声音都少了很多。 前来档口点单的同学,也有不少用异样的眼神去打量她。 辅导员在专业群里发了通知给钟苓子澄清。 有人相信,但大多数都只想相信,他们愿意相信的。 就像西西里的美丽传说中的玛莲娜。 玛莲娜没有任何错,却被人们揣测为用情不专的荡妇。 她只是太美了。 美丽,就是一种原罪。 人们根本不爱美丽,美丽是用来摧毁的。 和被人妥善安放好的美丽相比,人们更爱的,是美丽被踩到泥土里践踏,零落成泥碾作尘。 钟苓子所说的两万,是指妹妹的药钱,但除了她自己,没有谁会明白。 “喏,这个48号和54号,你念一下。” 钟苓子点着单,将几张票据递给了公孙瑾。 但凡带4的,她都会给公孙瑾。 公孙瑾接过票据,看向她,欲言又止。 “怎么了?” “我在网上听说了一些关于你的事。” “哦,然后呢?” 钟苓子看着他,神色淡漠如常。 “你,很缺钱吗?” 第80章 未来还有希望 “我不缺钱,来这里兼职干嘛?” 钟苓子走到后厨,挽起袖子,拧开水龙头,用抹布擦拭着餐盘,淡淡地道。 公孙瑾走过来,将自己听到的流言说了一遍。 “他们说你给钱就能上。” “嗯,然后呢?你相信了?” 钟苓子淡淡地道。 她心里是有些失望的,公孙瑾算是她最好的朋友。 连他也在怀疑她么? 她可以不在乎其他人的看法,但不能不在乎公孙瑾的。 “我在你眼里,就那么轻贱吗?” 良久,她叹了叹气,停下手中的动作,回眸看向他。 “不是,我只是问你,是不是需要钱?” 公孙瑾摇了摇头,看向她的目光温和又平静。 那眼睛很干净,看不到欲望。 钟苓子不说话,只是看着他。 “我给你钱。你,不要去和别人睡觉好不好?” 公孙瑾说得一脸认真。 “那样,不好。” 他知道钟苓子是个很好的女孩,所以相信她不会去做那种事。 但是,他还是会担心,担心她因为钱误入歧途。 钟苓子听着,眸中一片朦胧,有些不知所措。 她后退了半步,放下了餐盘和抹布。 眼角似乎有什么东西要落下,她开始感到慌张,不想让他看见自己眼眶里的东西,一个人仓皇地跑了出去。 校园的林荫道里铺满了落叶,路人们行色匆匆。 少女沿着这条路奔跑着,不知疲倦。看书喇 深秋的风吹拂在她的脸颊上,将她的头发和衣袂都吹得往后。 “我给你钱,你不要去和别人睡觉好不好?” 这句话,竟然催出了她的眼泪。 她好久,都没有哭过了。 那些试图私聊她的人里面,有很多人都想给她钱去睡她。 有很多陌生人用最歹毒的恶意揣测着她,谩骂的词汇不堪入目。 最可笑的是,竟然还有鸡头联系她,一本正经地帮她介绍工作,表示自己只收取中介费。 而像公孙瑾这样对她的人,从未有过。 日暮,校外商业街的中央公园。 钟苓子坐在公园中的秋千上,轻轻晃荡着。 她双手托着腮,什么也不做,就这样发着呆,像傻瓜一样流着泪。 附近的小孩子们,有些好奇地看着那个漂亮的姐姐哭着。 有小朋友问她,为什么要哭。 钟苓子回过神来,笑里带着雨滴。 她说自己是为幸福而哭,因为这个世界上,还有人爱她。 小朋友说不懂,说幸福应该是要笑的。 钟苓子只是说,她长大后就会懂了。 她在这里待到了天黑,看着头顶的满天星斗,没有再压抑眼泪。 第二天,她还是那个骄傲的钟苓子,神色如常地回到档口做兼职送外卖,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这张,你来念。” 钟苓子递过去一张票据,微微笑着。 看着她脸上的笑容,公孙瑾也感到有些轻松。 “四十四号!牛肉拉面好了!” 非常标准且流利的普通话,但是在钟苓子听来,还是没什么区别。 “普通话证书考了没有?” 公孙瑾笑着问道。 “那种东西考了又没什么吊用,浪费时间还浪费钱。” 钟苓子撇了撇嘴。 或许是缺钱的缘故,她说话时总是会情不自禁地提起钱。 “你要是缺钱,就跟我说,我可以帮你的。” 公孙瑾说道。 “没事。” 钟苓子摇了摇头。 公孙瑾已经帮过她很多,她不能再奢求什么。 而且慢粒性细胞白血病,医药费那么昂贵,她不想拖公孙瑾下水。 “外卖数量有点多,我和你一起去送?” 公孙瑾看了看机器吐出来的票据,试探着问道。 “行啊。” 钟苓子欣然应允。 出食堂的时候,两个人走在一起,看起来意外地般配。 钟苓子脚步轻快,俏脸洋溢着淡淡的笑容。 关于公孙瑾为什么会和钟苓子这样名声奇差无比的人走得这么近,也有不少人感到困惑。 “他现在也算是名人了,和钟苓子走这么近,不怕影响个人声誉吗?” “我看就是钟苓子一直纠缠着她不放,好有心机。” “是的,那打扮看上去就像个绿茶。” “她特意去公孙瑾做兼职的档口,就是为了接近人家。” “拜金女是这样的。” 外界的议论,两人都有看到。 “你就不怕名声被我搞臭了?” 钟苓子坐上电动车的后座。 “我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就好了,别人怎么说,我都不在乎。” 公孙瑾将头盔递给她,骑上了车。 “我爷爷奶奶都说我是扫把星,跟着我的人都没好运气。” “没事,我这人命硬,降得住你。” 公孙瑾淡淡地道。 “呵呵~” 钟苓子浅浅笑着,晌午的阳光照耀在她的脸上,微暖,带着让人想要入睡的安逸。 “先去哪一栋?” 公孙瑾问道。 “二栋,那里有四单!距离也最近。” 钟苓子看着他宽阔的肩膀和背,目光温柔。 她有些想靠过去抱住他,但是又怕被人拍下,对他的名声造成影响。 雨早就停了,但她还是忘不了那场大雨滂沱。 接下来的日子忙碌又充实,食堂档口每天接到的外卖订单数量都在稳步上升。 甚至还出现了很多来自校外的订单。 去听钟苓子唱歌的顾客也越来越多,她也有了自己的一些粉丝。 当然了,也有相当一部分公孙瑾的粉丝经常光顾,期待着又一次和公孙瑾的偶遇。 公孙瑾实在是太低调了,在网上根本没有一点动静。 粉丝门对他的生活状态了解最多的,还是通过b站那个叫做“公孙瑾校友”的啊噗猪汤小敏。 最近的一期是有关于公孙瑾和钟苓子的一些传闻。 “关于钟苓子同学的传闻,你怎么看呢?” “她是什么样的人,我很清楚。绝对不是网上形容的那样。” “我可以负责任的说,她比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人都要干净。她赚的每一分钱都是干净的。” 汤小敏看着公孙瑾信誓旦旦的样子,不禁有些意外。 “那你和她正在交往吗?” “没有,她是我的朋友。” 这一期视频上传后,激起了不小的舆论,也让钟苓子的风评有所好转。 公孙瑾的生活一如既往,白天上课,去食堂做兼职,晚上回宿舍码字,有灵感了就写歌。 《三国》舌战群儒那一段精彩绝伦,让诸葛亮圈了不少粉丝。 “我看是旧病复发也。” “身为汉臣,却在此为曹贼张目,岂不是无君无父之人?” “君子之儒,忠君爱国,守公正,斥邪恶。” “既能恩泽于当世,又可流芳于后世。而小人之儒则不同,专攻笔墨文章,只会雕虫小技;可谓青春作赋,皓首穷经,笔下虽有千言而胸中实无一策。” “此等小人之儒,就是日赋万言,又有什么可取之处呢?” 公孙瑾在这一段剧情耗费了巨大的精力。 在和东吴的谋臣辩论时,诸葛亮可谓妙语连珠,字字珠玑。 不但有理有据让人信服,还能精准命中对方的黑点,令其破防。 在和陆绩辩论时,诸葛亮就拿出他曾在袁术那里偷橘子的事讥笑。 杀人,还要诛心。 “古人间的键盘侠大战。” “哈哈哈,那句看来是旧病复发也,真是笑死我了。” “现在小说里很少有写辩论写得这么好的了。” “这遣词造句真的无可挑剔,又一次拜倒于作者的才华。” 紧接着,就是本书中一个高人气角色出场。 周瑜,字公瑾。 瑾有美玉的意思,这个名字一听就很儒雅。 周瑜有美周郎之称,是和孙策一起兴兵共图大业的人。 少年便胸怀大志,功成名就,有美人小乔相伴,可谓是人生赢家。 苏轼的《念奴娇·赤壁怀古》,是公孙瑾很喜欢的几首词之一。 里面也对周瑜给予了高度评价。 “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出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 轻描淡写的几句,就将周瑜少年的英雄气描写得淋漓尽致。 这样的人,读者们在第一次接触到时,不可能会不喜欢。 诸葛亮智激周瑜,篡改了铜雀台赋,将二桥改为了江东二乔。 周瑜冲冠一怒为红颜,要与曹贼势不两立。 这一段剧情更是让不少书粉,尤其是女粉怦然心动,开始给周瑜这个角色打赏。 “这个盟主,给公瑾上的(好色)” “啊啊啊,我好喜欢丞相和公瑾啊。” “又帅又霸气,少年英雄,谁能不爱?” “公瑾这个名字,和我喜欢的一个歌手好像(害羞)” “莪知道,你是想说公孙瑾?我也喜欢他的歌。” 作为作者,公孙瑾在看到这个评论的时候,也是帅脸一红。 下面的评论竟然多达数千条,全是他的歌迷在聚会。 周公瑾这个角色,也成了三国中人气最高的几个角色之一。 评论区甚至还有很多学美术的女粉画了很多自己心中诸葛亮和周公瑾的古装同人图。 所以对于后续的剧情,公孙瑾有些纠结。 对于周瑜人物形象的刻画,罗贯中的原着三国其实黑得有些过了。 不止是周瑜,很多角色都被黑得很惨。 要不要润色一番,让这个人物的形象没那么差,公孙瑾也在犹豫。 他理想中周瑜和诸葛亮,应该是各为其主,英雄惜英雄的感情。 “既生瑜,何生亮”未免显得周瑜气量太小。 这要是女粉们看到周瑜被诸葛亮气死,肯定会给他寄刀片的。 更别说后面败走麦城、白帝城托孤、星落五丈原了。 这几段剧情,公孙瑾自己看着都想骂罗贯中。 但是他也不知道自己的改动会不会比原着更好,其次又担心自己的改动会影响故事的走向。 要是破坏了人物原本的脸谱化形象,造成角色前后言行不一。 这样会带来很强的撕裂感,他需要慎重。 …… “医生,她现在情况怎么样?” 钟苓子看着外面坐在长椅上的妹妹,小声问道。 “药物治疗得效果很好,各项指数都在恢复正常。” 钟苓子闻言,不禁轻舒了一口气。 “继续用药,她的身体会越来越好,和常人生活没有不同。” “但是这个药,不能停。” 医生很是严肃地道。 钟苓子闻言,脸上的笑容略微收敛几分。 “可是医生,这个药什么时候才能进医保呢?” “它真的好贵。” 听着钟苓子的话,医生心里也一阵难受。 犹豫了良久,医生似乎内心也在挣扎。 “唉,都不容易啊。” “你等一下。” 医生拿了一支笔,撕了一张纸条,刷刷写了一行字。 担心自己写得太模糊,她看不清,又用笔涂掉,换了一张纸重新写完,然后递给了钟苓子。 “按这个地址上走,找一个叫薛洋的人。” “具体的,我不方便说太多,就说是我让你去的。” “务必带上现金。” “今天我对你说的这些,不要跟任何人讲。” 医生左右看了看,很小声地叮嘱道。 “哦哦,好的。” 钟苓子有些不解,但还是接过纸条,揣进了兜里。 应了主治医生的要求,她将卡里剩下的几千块钱全部换成了现金。 “临安区长春苑胡同二十八号。” 钟苓子牵着妹妹的手,问了几个路人,这才找到这个老小区的破旧小巷。 “您好,请问薛洋在吗?” 她来到在门前,看着门牌号,轻轻叩响了门。 半晌,伴随着铁门嘎吱的声音,门开了。 一个眼睛里带着血丝,留着黑眼圈,头发乱糟糟的中年人从门沿边探出头。 看到门前是两个小姑娘,皱了皱眉。 钟姝儿看着,不禁有些害怕。 钟苓子挡在了妹妹身前,有些警惕。 “你们是谁?谁让你们来的?” 中年人戒备心很强。 “是陆医生让我们来的。” 钟苓子如实回答。 “哪个陆医生?” 薛洋眉头一皱。 “就是血液科的那个,陆展博。” “是他啊……” 薛洋小声嘀咕了一句,若有所思。 “进来。” 钟苓子看着男人家里的门,有些紧张。 进一个陌生人的家里,怎么说都有些危险。 薛洋似乎知道她们所想,于是让自己老婆过去喊了一声。 “进来。” 说话的是个中年女人,眼角有些皱纹,看起来很和气。 “嗯,好。” 钟苓子这才放心,带着妹妹进了门。 和薛洋的不修边幅相比,屋子里收拾得很整洁很干净。 “什么问题?” 薛洋指了指沙发,示意她坐。 女人笑着给姐妹两倒了水,还拿了一盘糖果递过来。 钟姝儿看着糖果,有些嘴馋,看看姐姐,又看看陌生的叔叔阿姨。 钟苓子看了看妹妹,在手机上调出奥特曼,递给了她。 “你先到另一边去看,姐姐有事要和叔叔说。” “嗯嗯,好。” 钟苓子拿了两颗大白兔奶糖,很乖巧地去了另一边。 “现在可以说了?” “我妹妹,患了慢粒性细胞白血病。” 钟苓子压低了声音。 在听到慢粒性细胞白血病之后,薛洋一副不出所料的表情。 “陆医生有告诉你,我是做什么的吗?” “没有。” 钟苓子摇了摇头。 “我这里有进货的源头,比市场价便宜。” 薛洋淡淡地道。 “真的吗?多少?” 钟苓子很是激动,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 看着那女孩迫切的目光,薛洋轻声说道:“四千一盒。” 听到一盒药只要四千之后,钟苓子如释重负,喉咙有些哽咽。 “是印度的仿制药,印度是世界上最大的假药工厂。” “仿制药,能有用吗?” 钟苓子心情略微低落了几分。 “我老婆就是慢粒患者,十几年了。” 薛洋看向自己的妻子。 女人拿着糖果逗弄着钟姝儿,笑容和煦。 “这个药虽然是仿制药,但药效没问题,可以治病。” “我认识好多病友,都是通过这个仿制药治好的。” 薛洋轻轻地道。 “那……您那里还有货吗?” “没有,这个药得去印度弄,流程比较麻烦,我之前是做这个药的代购。” “那您现在,还在做吗?” 钟苓子心跳怦然加快,嘴唇颤抖着,眼里满是恳求。 “不做了,这个事风险很大。近些年管的严了,我怕被抓。” 薛洋摇了摇头。 “先生,我这里有些钱。可以都给你,能不能请您,帮我代购买一些药回来?” “我妹妹她,今年还不到十岁。爸爸妈妈都不管她,靠我和外婆养活。” “这个药下个月就要断了,可是我实在是买不起一个月两万多的药。” 钟苓子絮絮叨叨地说着,将身上剩余的全部六千块钱都拿了出来,塞到他手里。 “这个真不是钱的问题了,现在查得很严。” “如果我被抓到了,是要被判刑的。” 薛洋连连摆手。 “先生,求您帮帮我!” 钟苓子生性高傲,很少求人。 但是这一次,她不得不求。 当天她在薛洋家里停留了一整个下午,说了好多话。 这个嘴有些笨,不通人情世故,也不怎么会说话的姑娘。 最终还是说动了他。 “唉,行。我就再走两趟。” 薛洋叹了叹气,收下钱,从里面拿了两千退给了她。 带着钟姝儿告别的时候,钟苓子对着薛洋夫妇深深鞠了一躬。 “先生!谢谢您!” 姐妹俩离开的时候,钟姝儿很天真地问她。 “姐姐,我们什么时候再来这里玩啊?那个阿姨对我很好,给了我很多糖吃。” “小馋鬼。” 钟苓子捏了捏她的脸颊,轻轻笑了笑。 未来还有希望,还有希望。 第81章 苓子与梦梦,苟且与远方 临近十一月的月末,新歌榜的打榜接近尾声,《喜欢你》暂时居于榜首。 鎏金花了大价钱给孟嘉然做宣发推广,还请出了业内最好的作词人,热搜也一直没断过,但始终无法稳稳拿下第一的位置。 两首歌打得难解难分,互有胜负。 这般现状,不免让人有些感慨。 “当初林惜君在团里就是个透明,孟嘉然一直都担任c位。” “没想到她竟然有翻身的一天。” “反了,反了,小小边缘人,竟敢弑主!(阴险笑)” “林惜君:那年十八,站如喽啰,我发誓有天要让所有人看到我。” “孟嘉然出道就各种资源拿到手软,她起初也是歌手出道啊。现在混成什么样了,唱功一点长进都没有。还没有撕掉偶像的标签。天天上综艺,都变成了综艺咖。” “是啊,综艺又不行,拍电视剧演技又稀烂,出的几首歌质量也不咋地,都是粉丝圈地自萌。什么都想抓,什么都没抓到。一手好牌打得稀烂。” “反观林惜君,经过低谷之后,就找准了自己的定位,发挥自己的优势选择走歌手这条路。心无旁骛做一件事,比几手抓好多了。” “拉倒,《喜欢你》又不是她的原创。没有公孙瑾给她歌,她屁都不是。” “怎么又是你?” “这个南柯一梦真是林惜君的铁黑粉,到处都能看到她。” 任豚这些时间抽了很多烟,每一次《喜欢你》实现反超,他都会把孟嘉然叫到自己的房间,正超然后反超。 “今晚开直播,给粉丝买下惨。具体怎么做,不用我教你。” 任豚揪着一根毛绒绒的猫尾往上提了提,另一手夹着烟。 “好……任总……” 孟嘉然气若游丝,眼睛泛白,趴在沙发上的样子,像只青蛙。 白金传媒,童菲儿的办公室。 “这个音乐访谈类的节目,想邀请公孙瑾,我想给他接下来。” 童菲儿看向躺在沙发上打着游戏的童晓瑜。 “哎呀,你别扒拉我。” “啊啊啊啊!” 没一会儿,童晓瑜就气得在沙发上打滚,一下子从沙发上坐了起来。 “傻逼糖豆人,脑瘫游戏!” 童晓瑜骂骂咧咧地放下switch,一本正经地对女儿说道:“你先过问一下他的意见。” “啊?我可是公司的话事人,连个小小的员工都拿捏不了吗?还要过问他的意见啊?” 童菲儿微微嘟着嘴,有些不解。 老板给手下的艺人分资源,艺人不都是感恩戴德的么? 还得让老板求着艺人接下? “小瑾是我们的摇钱树,得好好供着。” 童晓瑜淡淡地道。 “这我肯定知道。如果换成其他人,我才懒得管呢。只有他的事,我是在亲自负责。” 童菲儿手指轻轻扣着桌面,秀眉微蹙。 “他不情愿做的事情,就别给他安排了,他肯定会有意见的。” 童晓瑜很是认真地道。 “可是《笙声不息》这么好的音乐访谈节目,不是一般人能上的。只有行业的翘楚才能约。多少歌手挤破头也进不去。” “那小家伙应该不会拒绝的?” 童菲儿有些不信。 “那可不一定,虽然相处不多。但我知道这小家伙很随性,没有很强的好胜心,对名利都不怎么看重。和你晴姨一样,都非常低调。” “我手里也有一些资源,问他想不想要,他都拒绝得很干脆。” “你看人的水准还是不行呐。” 童晓瑜颇为惋惜地摇了摇头,又开始了下一关糖豆人。 “你可以给他打个电话,问一下他的意见,语气一定要好。显示出自己的诚意。” “让他知道,我们公司对他非常看重,给了他最好的资源,而且尊重他的意见。” “好,那……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 童菲儿发现,虽然这个吉祥物老妈在公司是个甩手掌柜,但在她感到纠结的时候,还是能支愣起来的。看书溂 “我们家和师晴关系密切,他叫你一声姐姐也不过分,不要把他当成员工。” “但是,也不要一直惯着他。记住你名义上也是老板,该有点自己的威严。” “毕竟只是个十七八岁的小孩,容易宠坏的。” “年少成名不见得就是一件好事,见惯了花花世界,身边到处都是追捧的声音,很容易迷失。” “你得多操点心,就当作是带小孩。” 童晓瑜笑吟吟地道。 “到月底了,鎏金的人肯定又会给歌手造势弄,最后冲一波榜单。” “你安排他和林惜君来公司开一次直播,互动一下。给她涨点人气。这样,他应该不会拒绝。” 童晓瑜玩了一会儿糖豆人,又气得破口大骂。 “妈的,这傻逼游戏,老娘要把它的公司买下来,然后炒了开发团队!” …… 周五,上完晚课之后。 公孙瑾戴着耳机听着歌,抱着书本出了教室。 远远地能看见钟苓子背着吉他,骑着电动车朝着校外奔去。 她现在自己会骑电动车了,不需要再坐在他的后座上。 公孙瑾觉得挺好的,但不知为何,又有些失落。 骑车载着一个女孩子的时候,那种感觉就是很不一样。 正走着,有人用手指轻轻戳了戳他的胳膊。 公孙瑾摘下耳机,侧目望去。 只见庄晓梦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 “怎么了?” “我妈今天来接我们。” 庄晓梦说完,就微微别过脸。 “哦,好的。” 公孙瑾连连点头,放慢脚步,和她走在了一起。 两人走路的步子都很慢,在一起也没什么话讲,都是闷葫芦。 近来这几天,庄晓梦也没经常找他,只是每天都会光顾他工作的档口,吃一碗牛肉拉面。 闲下来的时候,她会和他聊三国,聊陀耶妥夫斯基,还有时候还会聊巴尔扎克。 晚上在睡觉之前,她还会缠着他讲一会儿茅山道士打僵尸的故事。 公孙瑾会很耐心地给她讲,宿舍里三个室友也都很期待,每天晚上都像是在听故事会一样。 偶尔聊到兴起,宿舍夜聊总是会持续到半夜。 当晚的月亮将圆未圆,很美。 “今晚月色真美。” 公孙瑾抬起头看上天上,脱口而出。 说完又觉得不合适。 月色真美,和我喜欢你一样,是一句被用烂的话。 他这话的的确确是觉得月色很美,没有别的意思。 好在这个世界没有夏目漱石,不然公孙瑾还得陪这姑娘聊一会儿夏目漱石。 “不是满月,过两天会更好看。” 庄晓梦轻声说道。 “我觉得,月亮将圆未圆的时候才是最美的。” 公孙瑾认真地道。 “嗯?” “世界上的事情,最忌讳的就是十全十美。天上的月亮,圆满了就要缺;树上的果子,熟透了就要落地。凡事总要有所欠缺,才能持恒。” 公孙瑾说完,庄晓梦看向他的目光有些惊讶。 “你说的话,总是很有哲理。” “那不是我说的,是出自一本叫做《檀香刑》的小说。” 公孙瑾说完,微微一愣。 这下又要和她掰扯文学了。 “檀香刑?这个名字很有诗意,但和刑法沾边,总觉得不是什么好东西。” 庄晓梦微微思索着。 “檀香刑指的是用一根檀香木撅子,也就是短木桩,从犯人的谷道钉进去,一直贯穿脊椎,最后从脖子后面钻出来。犯人被绑在树上,在痛苦中挣扎着死去。” 公孙瑾解释道。 “那,这本书讲述的是什么?” 庄晓梦有些好奇。 “发生在“高密“的一场兵荒马乱的运动,一桩骇人听闻的酷刑,一段惊心动魄的故事。” 公孙瑾只隐晦说了个大概。 “我想听,你可以跟我说说吗?” 庄晓梦兴致盎然,她是个爱文学爱到骨子里的人。 在大家都刷着短视频,看着番剧和综艺的年头,找到一个能静下心交流文学的人,很是难得。 “行。” 公孙瑾欣然应允,将书中的故事娓娓道来。 两人慢慢走着,一人说,一人听。 “这本书是谁写的?真厉害!里面的故事听着,就让我有一种毛骨悚然,忍不住颤栗。” 庄晓梦喃喃地道。 “是我老家那边,一个叫莫言的人写的。” 公孙瑾解释道。 《檀香刑》这本书,他读完后不太喜欢,甚至可以说反感。 或者说,莫言的书,他都喜欢不起来。 不可否认,莫言的书是很好的,书里的内容也都是以往那些年代的真实事件。 但真实的东西总是恐怖的,带着淋漓的血。 他觉得,莫言的书都是“恐怖小说”。 “又是你老家那边的人?” “这么有才的作者,莪都没有听说过。” 庄晓梦歪着头,很是惊讶。 “嗯,我老家那边的人,都挺有才华的,只是在这里都名不见经传。” 公孙瑾一本正经地道。 “哦,那有时间,我还真想去你老家拜访一下。” 庄晓梦小脸很是认真。 公孙瑾闻言,轻轻笑了起来。 文学这东西,需要一定的欣赏门槛。 曲高就会和寡,所以庄晓梦总是很孤独。 遇到了公孙瑾这样的“知音”,话就会变得很多。 和庄晓梦聊起文学和艺术,公孙瑾也觉得自己这个俗人,灵魂仿佛也得到了升华一般。 他不讨厌和庄晓梦聊起文学,甚至是很喜欢的。 有这样一个人,愿意听他讲那些无人知晓的故事,他很开心。 如果有时间,他还想给庄晓梦讲加缪的《局外人》,讲胡塞尼的《追风筝的人》,讲塞万提斯的《唐吉诃德》。 当然了,最想讲给她听的书有两本。 一本是《百年孤独》,一本是《小王子》。 这是公孙瑾最喜欢的两本书。 钟苓子是公孙瑾曾有过的“生活的苟且”。 庄晓梦是他不曾有过的“诗与远方”。 二者不分贵贱,在他心底有着同样的重量。 电话铃声响起,公孙瑾接过。 正准备开口说话的庄晓梦,立刻安静下去。 “笙声不息?算了,不喜欢,不去。” 不出童晓瑜的所料,公孙瑾拒绝得很干脆。 “直播吗?给《喜欢你》拉人气?” “行,好的。” 等公孙瑾挂断电话,她才慢悠悠地问道:“什么事?” “是菲儿姐打来的。” “菲儿姐?” 庄晓梦秀眉一蹙。 “你和她关系很好嘛?这么亲热。” “是童菲儿打来的。” 公孙瑾面不改色,连忙改口。 “童菲儿想让我和林惜君去公司开一下直播,做一些互动。” “因为到月底了,那首《喜欢你》最后要稳住第一,还需要再添一把火。” 公孙瑾说到《喜欢你》这首歌的时候,庄晓梦脸上的表情就变了。 变得很不开心,小嘴撅得很高。 “那首《喜欢你》,你赶紧出一首翻唱!” “我要听你唱的!” 庄晓梦气呼呼地看着他,咬紧了银牙。 “好好好,我有时间就去录翻唱。” 公孙瑾赶忙哄了起来。 “明天就去录!” 庄晓梦催促着,看起来像是在向给家长发小脾气,吵着要洋娃娃的小姑娘。 “好好好,明天就去录!” 公孙瑾举起双手投降,赶忙答应。 “唱歌给我听,快唱。” 庄晓梦闻言,心情稍微好了一些,伸手揪了揪公孙瑾的袖子。 “我要听《喜欢你》。” “咳!咳!” 公孙瑾润了润嗓子,轻轻哼唱起来。 “细雨带风湿透黄昏的街道,抹去雨水双眼无故地仰望。” “望向孤单的晚灯,是那伤感的记忆。” 庄晓梦听着,好看的眉眼弯成了月牙。 她看向身旁的公孙瑾,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想要试着挽住他的胳膊,又有些害羞。 电话铃声又一次响起,庄晓梦像是触电一样缩回了手指,若无其事地别过脸去,像是做了亏心事一般,俏脸泛红。 “嗯,我知道了。” “今晚,要不你跟着我们一起回去。” “晴姨今天晚上会来接我,就在校门口。” “好,东门这里,你尽快。” 公孙瑾挂断电话,庄晓梦皱了皱眉。 “谁?” “林惜君,商量晚上直播的事情。晴姨正好来接我们,所以我问她要不要顺路。” “正好一起坐晴姨的车去白金大楼。” 公孙瑾说完,庄晓梦的腮帮子又鼓了起来,活像是一只河豚。 另一边,林惜君骑了一辆共享电动车,赶忙朝着东门驶去。 她是师晴的歌迷,一想到等会有机会见到师晴本人,她的心情就很是激动。 “久等了!” 在东门的门口见到公孙瑾之后,林惜君远远地挥了挥手,匆匆放下电动车,小跑着过来。 还没等她开口说话,她就注意到,公孙瑾身边那女孩,一脸不善地盯着她。 庄晓梦冷着脸,竖起手掌抵在咽喉,对着她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第82章 喜欢你,是独角戏 林惜君赶来之后,气氛就变得很微妙了。 公孙瑾站在她们两人旁边,缩了缩衣领,总感觉风吹在身上有些冷。 “你好!” 林惜君笑着打了招呼。 “嗯,你好。” 庄晓梦轻轻点头,不冷不热。 “等会儿,我就能见到师晴前辈了吗?” 林惜君看向公孙瑾,心情有些激动。 “当然了。” “呼~我是她的歌迷,从小就听她的歌。我们一家都好喜欢听她的歌。” 庄晓梦听着,面无表情。 关于自己妈妈是大明星,广受追捧这件事,她觉得没什么骄傲的。 从小就听很多人当着她的面赞美她的妈妈,一开始她还会自豪,后来听得太多,就没什么感觉了。 因为师晴太受欢迎的缘故,庄晓梦很少像其他孩子那样,被妈妈带出去玩。 所以她小时候就是一直待在家看书。 慢慢的,她房间里的书就堆成了一个巨大的书架。 后来师晴意识到她性格太过孤僻,缺少父母陪伴,这才从歌坛退隐。 但到了那时,庄晓梦其实已经不需要她陪伴了。 “可惜,后来她隐退了。” 林惜君说着,言语间略感失落。 “等会见面了,我想和师晴前辈合影。她会答应吗?” “会的,晴姨很随和。” 公孙瑾微微颔首。 说罢,白色的车灯照了过来,大奔在三人面前停靠。 公孙瑾走过去,将自己要和林惜君直播互动的事情说了一遍。 师晴欣然应允,摇下车窗,看向林惜君笑了笑。 “前……前辈!我……超喜欢你的歌。我是你的歌迷!是听你的歌长大的!” 见到偶像之后,林惜君涨红了脸,说话支支吾吾,很是激动。 “我……我可以和您合影吗?” 师晴闻言,微微一笑。 “好啊!” 说罢,她便下车,和林惜君挤进一个镜头,拍了好几张照片。 和偶像合了影,林惜君欣喜若狂,坐在车上的时候,还反复看着相册里的合影,痴痴笑着。 庄晓梦在一旁看着,觉得很是费解。 和她老妈拍一张照片而已,至于那么高兴么? “晴姨最近不是很忙吗?怎么有时间来接我们?” 公孙瑾坐在副驾驶上,冲师晴问道。 他记得过段时间,师晴有一场演唱会要举办的。 “刚刚出差回来,经过这边就顺路咯。” 师晴微微笑着,打开了车载音乐。 看着车载音乐歌单里的《千千阕歌》和《似是故人来》,公孙瑾心中有些感慨。 他还记得自己第一次坐在晴姨的车上,听到晴姨说想听到他的歌在自己的车上响起时,是一种怎样的心情。 很期待,还有一丝紧张。 现在在她的车上听到自己唱的歌,就有一种说不出的满足。 伴随着古筝的前奏响起,师晴跟着公孙瑾的声音一起唱了起来。 “同是过路同做过梦,本应是一对。” “人在少年,梦中不觉,醒后要归去。” 坐在后排的庄晓梦和林惜君也轻轻哼唱起来。 大奔在高架桥上行驶着,满载着一路歌声。 “小瑾,晴姨可以在演唱会上唱你的歌吗?” 师晴温柔地笑着。 “当然可以啦。晴姨能喜欢我的歌,我很荣幸。” 做在后排的林惜君听着,很是羡慕,眼里流转着明亮的光。 她也希望有一天,师晴能唱她的歌。 “那你可以来晴姨的演唱会现场吗?和晓梦一起。” “我这个做长辈的,也想在自己家的孩子面前风光一把。” 师晴温婉地笑着。 “好啊!” 公孙瑾欣然应允。 “啧,有什么好看的?我都能猜到你会唱哪些歌。耳朵都听出茧子了。” “你的粉丝还肉麻得要死。一大把年纪了,还带着老婆孩子喊着爱你。” 庄晓梦故作嫌弃地撇了撇嘴。 师晴闻言,微微嘟着嘴,一副不开心要哄的样子。 她已经够风光了,红遍了大江南北,看过了山顶最璀璨的风景,也看遍了万众倾倒。 但是,在自己孩子面前,她还是想要炫耀一下的。 看!你们的老妈,有很多粉丝哦~有很多人喜欢哦~ 你们在家竟然都不崇拜我!还嫌我做饭难吃! 哼! 大概就是出于这种少女心性。 “小瑾,将来你有爱人和孩子,你也会像我这样,想唱歌给她们听。” “然后啊,你的爱人,会在台下为你鼓掌。听到很多粉丝喊爱你的时候,会吃醋,也会为你高兴。” “你的孩子也会为你喝彩。” 师晴眯着眼,柔声说道。 对师晴而言,这是她作为歌手感到最幸福的时刻。 “但是要谨记,不要生一个像晓梦这样喝倒彩的孩子。” 母女俩人拌着嘴,车厢里的空气一下子变得快活起来。 到了白金传媒的大厦,一行人一起上了楼。 公孙瑾和林惜君去忙着做直播互动。 师晴和庄晓梦在这里做客,想等公孙瑾录完了再一起回家。 “梦梦,妈妈有些工作上的事还要处理,你去找童姨玩。别到处乱跑哦。” 师晴说着,就朝着自己的办公室走去。 “这句话,你都说了好多年了。” 庄晓梦漫不经心地道。 师晴脚步顿了顿,回眸看了女儿一眼。 像是做了场好久的梦,突然从梦中醒来。 “是啊,好多年了。” 师晴喃喃地道。 她第一次带庄晓梦来这里的时候,她还很小,只到她腰那里。 她就常常叮嘱女儿,不要乱跑。 现在,她都长成了大姑娘。 时间怎么这么快呢? “总感觉你还是以前那个小姑娘,只到我这儿。” 师晴伸手比了比自己的腰,浅浅笑了笑。 “这里我很熟,不会走丢的。你忙你的就好。” 庄晓梦头也不回地道。 以往师晴工作忙的时候,童晓瑜经常接庄晓梦过来玩。 白金传媒的大楼,是庄晓梦的托儿所。 所以她对这里比家还熟悉。 看着女儿的背影,师晴轻轻抿了抿嘴唇,总觉得很是愧疚。 童菲儿在工作,庄晓梦和她简单地打了个招呼之后,就朝着童晓瑜的办公室走去。看书喇 童晓瑜的办公室完全没有办公室的样子。 没有什么都干的秘书,没有能干的秘书,甚至连一张办公桌都没有。 只有超大的沙发和地毯,接近两米长的巨大液晶显示器。 装满了肥宅快乐水和冰淇淋的冰箱,以及满满一整柜的零食。 另一边的墙壁上摆满了孩子喜欢的玩具。 变形金刚、乐高积木、芭比娃娃、动漫手办…… 庄晓梦童年待在最多的地方,除了书房就是这里。 小时候,她就觉得这里特别美好。 有好多好吃的,好玩的。 所有她喜欢的东西,童晓瑜都会给她买到这里。 推开门的瞬间,阵阵暖风扑打在她的脸上。 还是以前的样子,哪里都没有变。 童晓瑜坐在厚厚的地毯上,屁股下垫着一个枕头,用手柄玩着街头霸王。 “梦梦来了,和干妈一起打游戏!” 来了干女儿一起打游戏,童晓瑜开心得不得了,赶忙递过去一个游戏手柄。 “我先拿点吃的。” 庄晓梦朝着冰箱走去。 “帮干妈拿两罐旺仔牛奶!要黄罐水果味的。” “还要两袋牛肉干!两袋香肠!” “好嘞!” 庄晓梦拿了两罐可乐,两罐旺仔牛奶,又从柜上拿了两篮零食,这才蹬掉鞋子,从沙发上拿了个枕头垫在地毯上,拿起游戏手柄坐了下来。 “嘤嘤嘤,干妈你让下我嘛。我好菜的。” 看着自己的春丽被逼在墙角蹂躏,庄晓梦嘟着嘴开始求饶。 “让你打半条血。” 童晓瑜放下手柄,撕开一袋牛肉干,嘴巴塞得鼓鼓囊囊的。 她小时候就经常和庄晓梦一起玩红白机,打魂斗罗。 童晓瑜吃到了特殊弹药,没给她吃,她甚至还会气得大哭。 然后童晓瑜为了哄好她,就什么都让着她。 对庄晓梦来说,童晓瑜不像是长辈,更像是一个处处都让着她,哄着她的姐姐。 很多时候,师晴没时间照顾她,童晓瑜就会帮她带孩子。 带她去吃饭、接她上学、还陪着她一起玩。 还有时候会教她写作业,虽然她教的很多都是错的。 但庄晓梦还是和童晓瑜特别亲。 另一边,直播的房间里。 公孙瑾和林惜君都很拘谨,两人坐在沙发上,中间的位置隔得很开。 “这样是不是隔的太远了?” “坐近一点。” 两人商量了好一会儿,这才确定了距离感。 随后,摄像头开启。 “伴随着您关注的公孙瑾开播了”这样的通知,不少粉丝一了进去。 看到同框的公孙瑾和林惜君,不少cp粉欣喜若狂,奔走相告。 “大家好,我是公孙瑾。” 公孙瑾面无表情,像块木头。 弹幕上飘过一片“好呆”、“我感觉他好紧张”、“害羞了”、“莪兄弟是社恐,我好没面子”。 “大家好,我是给公孙瑾唱歌的工具人,林惜君。” 林惜君俏皮地开了个玩笑。 弹幕飘过一片“哈哈哈哈”、“笑哭”。 公孙瑾那一期采访在网络上很火,说把自己的歌给林惜君唱,是因为她便宜。 于是就有了林惜君是给公孙瑾唱歌的工具人这个梗。 林惜君也经常上网冲浪,自然是知道的,在直播的时候也拿来自黑了。 “关于这一期直播。” “我有些话想说。” 两人同时开口,然后侧目望向对方,异口同声。 “你先说!” 弹幕齐刷刷飘过一片“真整齐”、“好有默契”。 “女士优先。” 公孙瑾仍旧面无表情。 “好了,那就我先说了。” “很感谢各位粉丝的支持,今天也很感谢公孙瑾老师能陪同我直播。” 林惜君的开场还是致谢。 “我们这是直播,应该不是颁奖。” 公孙瑾适当吐槽了一句。 弹幕上又是飘过一大片“哈哈哈哈哈”。 林惜君有些哭笑不得。 “那你来说。” 公孙瑾顿了顿,看向屏幕,很随意地问道:“大家晚上好啊,你们吃了吗?” 做直播不用搞那么正式,随意一点就好。 公孙瑾虽然不会唠嗑,但多少还是懂一点。 你们吃了吗? 对中国人来说,是一种很特别的问候。 要究其原因,可能是老一辈的人很少吃饱饭。 所以熟悉的人打招呼问好,就会问你吃了吗? 弹幕上齐刷刷地飘过“吃了”、“正在吃”、“没有”。 “咳咳,这家伙,还真是接地气。” 看直播的钟苓子正吃着拉面,忍不住笑出声,呛了一下,然后面条一下子从鼻孔里钻了出来。 “你们晚饭都吃的什么?” “我还饿着肚子,想着等会吃什么好。” 公孙瑾说完,弹幕上飘过“疯狂星期四”、“鱼香肉丝”、“牛排”、“烤肉”、“泡面”等等。 林惜君坐在一旁,紧张的心情也变得轻松起来。 直播的乐趣,在于和观众互动。 很多主播做不起来,就是因为和观众没有互动。 “为什么距离那么远,不靠近一些?” 读到了这条弹幕后,公孙瑾一本正经地回答道:“因为我和她不熟啊。” 一旁的林惜君听着,露出一脸扎心的表情,脸上多了个流泪的特效。 “真不熟,我和她之间说过的话就那么几句。” 公孙瑾又重复了一遍,弹幕上全是“咱们俩不熟”、“工具人实锤了”、“cp粉破大防”、“惜君股暴跌”。 “为什么今天突然要一起开直播?” 公孙瑾念了一遍弹幕的问题,然后很是认真地道:“老板要求的啊。” “《喜欢你》这首歌在参加打榜嘛,然后我们俩开直播就拉拉人气咯。” 他说的真诚又随意。 弹幕上又是一大片“真实”、“太真实了”、“瑾公子只玩真实的”。 “不管别人问什么问题,你都会如实回答吗?” “看你想问什么问题?” 公孙瑾淡淡地道。 “你喜欢什么类型的女孩子?” “不问我这个问题的女孩子。” 公孙瑾脱口而出。 “你今天穿的裤裤是什么颜色?” 弹幕逐渐大胆。 “黑色啊。” “我不信,除非给我看看(好色)” 弹幕上飘过大片的“我不信,除非你给我看”。 “不能给你们看,超管会警告我的。” 公孙瑾很是严肃地道,屏幕前的观众又响起一阵哄笑。 “想听你唱喜欢你。” 看到这个粉丝的弹幕后,公孙瑾轻轻笑了笑。 “有个粉丝想听我唱《喜欢你》,你们想听吗?” “想!” 弹幕统一得和谐。 “那,合唱一首怎么样?” 公孙瑾侧目看向林惜君。 屏幕前的cp粉们又是一阵尖叫。 “可是我们不熟啊。” 林惜君笑着递过去一把吉他。 “我唱一句,你唱一句。唱完这首歌就熟了。” 公孙瑾接过吉他,拨动了弦。 “细雨带风湿透黄昏的街道,抹去雨水双眼无故地仰望。” 很有磁性的男声,和林惜君唱的是迥然不同的感觉。 在观众听来,仿佛这才是这首歌原版的味道。 “抹去雨水双眼无故地仰望,望向孤单的晚灯,是那伤感的记忆。” 林惜君很自然接了下去。 “喜欢你,那双眼动人,笑声更迷人。” “愿再可,轻抚你,那可爱面容。挽手说梦话,像昨天,你共我。” 公孙瑾在唱这首歌的时候,凝望着屏幕,声音动了情。 林惜君却是看着他的侧脸,温柔地笑着。 “好甜啊。” “她在看着你啊,你看看她啊!看看她啊!” “他们不在一起,天理难容。” “这是我听过最好的版本。” 当天晚上,《喜欢你》的热度又一次迎来了暴涨。 孟嘉然在直播间妆都哭花了,也没能实现反超。 可能对歌迷来说,唯一的意难平,大概就是这首《喜欢你》没有出过公孙瑾和林惜君的合唱版。 后来出过公孙瑾的独唱版,但也不是为林惜君唱的。 过去很多年后,歌迷们回忆起这两人,总觉得惋惜。 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喜欢你,终究只是独角戏。 第83章 我本是女娇娥 直播完成得很顺利,节目效果也非常好。 从后台的数据来看,童菲儿是很满意的。 “呼,总算是结束了,真是煎熬。” 出门的时候,公孙瑾长舒了一口气。 “你很健谈啊,和我想象得不一样。” 林惜君微微笑着,略微有些意外。 “是吗?” 公孙瑾反问道。 “嗯,在镜头前,你有很多话讲,不像平时看起来那么高冷。” “但是我就不行。不管是上综艺还是开直播,一张嘴就忘了自己要说什么。” 林惜君走着,有些羡慕。 “可能是因为,我之前做过销售。” 公孙瑾一本正经地道。 “你还当过销售?” 林惜君大感吃惊。 “嗯,生活所迫。” 公孙瑾淡淡地道。 “挺让人意外的,你的性格,完全不像是会做销售的。” “而且你的条件很好啊,再落魄也不至于去做销售?” 林惜君有些不信。 “很多人对销售这个职业抱有偏见,其实呢,我们每个人都是销售。” 公孙瑾悠悠地道。 “在社会上生存,就是在推销自己。” “我们能推销出去的最好的商品,就是我们本身。” “所以啊,再不喜欢说话的人也得张嘴说话。” “这世界容不得内向的人内向。” 林惜君闻言,若有所思。 “那你做了多久的销售?” “两个月。” 公孙瑾说得一脸认真。 “才两个月?为什么?” 林惜君不禁有些好奇。 公孙瑾叹了叹气,用一副有些落寞,又有很多故事感的声音说道:“那时,我的上司是个有钱的少妇。三十多岁,肤白貌美。” “她家在深圳有三栋楼,每天的生活就是拎着一手提包钥匙和一个麻袋去收房租。” “有一天她对我说,小瑾,姐姐很钟意你。跟着我,我送你一套四室两厅的房子。” “深圳那块地的房价一平十五万,要在那儿买一套一百五十平的房子,我得从唐朝开始攒钱。” “所以我决定,这样的生活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于是我辞职了。生活不能只有眼前的苟且,还有远方的苟且。” “我可以活得卑微,但不能卑贱。” 公孙瑾说得一脸认真,林惜君将信将疑。 “真的假的?” 林惜君眨了眨眼。 “当然是假的了,是一个叫做“被拐走的鹿”的三流网文写手瞎编的,你还真的信啊?” 公孙瑾看了她一眼,不知道这女孩是傻还是天真。 “哈哈哈,你讲起笑话总是一本正经,完全分不清真假。” 林惜君笑得眼角飙泪。 其实倒也不全是假话,他说的是前世的时候。 大学毕业后找工作屡屡碰壁,便凑合着先找了份销售的工作过渡。 一来是赚点外快,二来也可以借此锻炼一下自己的交际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前世的他不善言语,选择做销售的时候,吃过不少苦头,但为了赚钱还是不得不张嘴说话。 因为长相帅气,很受女性顾客的青睐。 上到三十的美貌少妇,下到十七八岁的小姑娘,都很乐意陪他搭话。 久而久之,他在客户面前就变得巧舌如簧。 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上司是个三十多岁的美貌少妇,保养得很好,身材让不少年轻的少年们想入非非,属于是看上一眼就会做春梦的那种。 有好多次,他和同事把事情搞砸了,同事总是会被老板一顿暴骂。 但他只需要笑着说几句夸她的话,就能将她哄得咯咯直笑,心情大好。 深圳赚钱深圳花,一分别想带回家。 在城中村租着房子,天天都是猪脚饭,是刚毕业出来的大学生普遍的现状。 而他因为长得帅,老板很大气地给他提供了租房,甚至免了房租。 就连分配给他的活也很轻松,在公司天天摸鱼,老板也不说什么,甚至还经常和他唠嗑。 同事们风里来雨里去,到处拉订单找顾客。 而他却可以悠哉悠哉地坐在办公室吹空调,和美女老板喝茶聊天。 再时不时讲两个荤段子,逗得漂亮老板一脸娇羞,媚态横生。 从那时候起,他就觉得销售的本质不是推销商品,是推销自己。 他的工作,是给富婆老板养眼,讨她欢心。 然后陪着她参加酒会,在一帮富太太面前撑面子。 初入社会的他,每每看到这些名媛们撕掉了光鲜亮丽的糖衣,暴露出丑态,总是感到作呕。 口红和香水,还有酒精的味道搅拌在一起,沾在他身上仿佛永远都洗不掉。 不论男女,对欲的追求都像是原始动物。 所以他很讨厌酒,甚至对xg也产生了反感,好几年闻不得女人香。 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了两个月后,他收到了一封喜帖。 莉莉结婚了。 那天他在酒会上一反常态,对着平日里尽态极妍的富婆大发雷霆。 为了赴约,他毅然决然地辞掉了这个让同事们都羡慕非常的工作,买了一张回去的机票。 他穿着富婆给他买的昂贵西装,人模狗样地入场,宾客们都以为他是新郎。 他在婚礼上喝了一杯酒,随了份子,看着莉莉手捧鲜花,听她说了“我愿意”,然后转身离去。 富婆租给他的房子里留着他的行李,他一件都没有带走。 深圳是一个让他再也不想回去的城市,尽管前同事常告诉他,漂亮的富婆老板还对他念念不忘。 再后来他打死不做销售了,没碰到过这么舒服的工作,也不会对女人说话了。 当然了,每一段经历都是财富。 他一直坚信这一点。 后来当了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他就经常和学生们吹牛逼。 老师我啊,也是可以靠脸吃饭的。 (我说这是小鹿的亲身经历,你们会信吗?) “对了,你不是饿了吗?我请你吃饭!上次去的那家铜锅羊肉很好吃!” 林惜君发出了邀请。 “不了,我更喜欢自己在家做饭。” 公孙瑾摇了摇头,摆了摆手,便一个人走远。 “唉……” 林惜君看着他的背影,有些失落地挥了挥手。 办公室,师晴正在和助理讨论着日程安排和后续的演出事项。 看到公孙瑾来到了门口,便柔声问道:“忙完了吗?” “嗯!” 公孙瑾轻轻应了一声。 “抱歉啊,小瑾。晴姨等会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你先带梦梦回家。” “她在你童姨的办公室。” 师晴眼里有些歉意。 “嗯,我能理解的。” 公孙瑾微微颔首,没有多说什么,朝着童晓瑜的办公室走去。 进门的那一刻,他微微愣了愣。 “啊啊啊啊!干妈,你让让我嘛。” 只见往日里清冷高傲的庄晓梦,此时正抱着童晓瑜的胳膊,软软地撒着娇,一副小女儿态。 这可一点都不像她。 “啊!行行行,再让让你。” 童晓瑜赶忙应声答应,温柔地笑着。 听到了门口的动静,两人一齐看去。 “小家伙,来找梦梦的?” 童晓瑜眯着眼,眉梢微挑。 眉目传情的样子,倒是和他记忆中那个美貌少妇很像。 之前遇到童晓瑜的时候,他表现出的健谈和情商,一点也不像他。 公孙瑾这才恍然,明白了自己那时为何能说那么多讨童晓瑜开心的话。 原来每一段经历,都在他的灵魂里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不全是,顺带来看一下童姨。” “近些时间没见,童姨光彩依旧,还是那么漂亮。” 这些话,公孙瑾脱口而出,很是熟练。 而且他在说这些话时,看起来还是一脸真诚。 庄晓梦闻言,总觉得他有些陌生。 “咯咯~小家伙嘴巴真甜,快过来!” 童晓瑜捂着嘴娇笑着,朝公孙瑾招了招手。 公孙瑾走了过来,在她身旁坐下时,能嗅到一股浓郁的玫瑰香水的味道。看书溂 这香水味,又让他想起了前世跟在富婆身边见过的太太们。 很香,又有一种纸醉金迷的糜烂味道。 童晓瑜私生活如何,这个他无从得知,也没听师晴提过。 所以无法判断,她和那些玩得很花的富太太们是不是一路人。 “直播做完了?” 庄晓梦问道。 “嗯,晴姨还要忙一会。让我们先走,你要回去吗?” 公孙瑾说道。 “不急,时间还早,再玩会儿。” 庄晓梦摁着手柄,有些不服气地又开了一局,仍旧被童晓瑜拿捏。 从公孙瑾的视角来看,这两个人都玩得挺菜的。 童晓瑜玩街霸,只是停留在会放技能的水准,连段自然是不会的。 和庄晓梦这种连技能都不会的菜鸡相比,自然要厉害多了。 “啊,我打不过!干妈,你别放技能。” “莪来教你。” 公孙瑾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忍不住出声说道。 “行。” 庄晓梦一把将游戏手柄递给了他。 公孙瑾操纵着豪鬼,残血一穿三。 看着春丽最后也倒在了瞬狱杀之下,童晓瑜气得哇哇大叫。 “你就不能让让我嘛?欺负我一个老阿姨是?” 庄晓梦在一旁看着,咯咯直笑。 “童姨才不是老阿姨,看起来就像是漂亮姐姐一样。” 公孙瑾玩游戏是不会让人的。 比如高中打篮球的时候,恰好遇上一个教育局来学校巡查的领导。 领导看着操场上几个学生和老师在打篮球,于是手痒加入。 公孙瑾发现这帮老师和学生们都假得很,那么软弱无力的篮板球和龟速上篮都截不住,领导一进球就鼓掌叫好。 于是他看不下去,亲自上阵。 然后那领导就再也没进过一个球,每次领导投篮的时候,他都会起跳盖帽。 那场比赛,他总觉得自己在一个打九个。 队友拼了命不让他进球,疯狂把球往领导那里传。 但是他大发神威,下半场直接给领导剃了光头。 领导走的时候笑容满面,看向他的眼神很是赞赏。 老师们也都笑着,看向他的目光耐人寻味。 “呵呵,我看起来真像是漂亮姐姐啊?” 童晓瑜放下手柄,凑了过来。 见公孙瑾皱了皱鼻子,有往边上避让的意思,她微微眯着眼。 “不太喜欢香水味?” “是不习惯,我接触过的女性身上都没有香水。” “或许是因为,她们都是女孩,不是女人的缘故。” 公孙瑾笑着道。 “也是,毕竟你现在才是个小孩。” 童晓瑜微微颔首,美眸微微一斜,朱唇轻启:“还没有尝过女人的滋味?” 公孙瑾摇头。 一旁的庄晓梦脸颊微醺,有些意外童晓瑜会问这种问题。 “呵呵,等有一天你知道了女人的妙处,就懂得了。” 她目露狡黠,凑到了公孙瑾耳边,轻轻吹了一口气。 公孙瑾的耳尖肉眼可见地泛红,变得滚烫。 “呵呵,虽然嘴巴很花,但还是个很纯情的小家伙呢。” “和晓梦相处,我也放心了。” 童晓瑜冲庄晓梦笑了笑,眼含深意。 庄晓梦别过脸,避开了她的眼神。 “该回家了?鱼鱼还等着吃饭呢。” 看着庄小鱼发来的“哥哥,我饿(可怜)”的消息,公孙瑾这才突然想起,家里还有一只妹妹的。 “哦,你不说我都忘了。这么长时间没提到她,作者都快忘了这个龙套。” 庄晓梦一拍脑袋,也突然想起妹妹还待在家,等着他们回去。 “童姨再见!” “干妈再见!” “有空再过来玩哦!” 看着公孙瑾和庄晓梦离开的背影,童晓瑜笑着招了招手。 两人走后,房间里安静下来。 童晓瑜意兴阑珊地放下手柄,觉得有些寂寞,蹬掉鞋子,穿着黑色丝袜的脚不安分地晃了晃。 玫红的脚趾在黑色的纱中摆动着,像是网中挣扎着的几尾银鱼。 师晴结婚了。 而她这辈子还没结过婚,没生过小孩。 童菲儿只是她后来从外面带回来的孩子。 对庄晓梦,她是真的视如己出。 帮师晴带孩子,她心底并不埋怨。 如果可以,帮师晴带一辈子孩子,她也是情愿的。 因为她是师晴。 每每想到师晴,她眸中的烟波总是很温柔。 她捏着手指,幽幽地唱了起来,模仿着京剧的唱腔。 “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郎。” 第84章 公孙瑾的炒饭 “呼~晚上有些冷呢。” 下了楼,庄晓梦将下巴缩在衣领里,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在公孙瑾眼里看来,活像是一只企鹅。 一般这样的剧情里,小说男主都会脱下外套,披在女主的身上。 但公孙瑾不是一般的男主。 因为他也觉得有些冷。 在童晓瑜办公室的地暖中待久了,这一出门还真不习惯。 “忍一忍,我们打车回去。” 公孙瑾看了看师晴停在楼下的大奔,又迅速收回了目光。 庄晓梦侧目撇了他一眼,见他似乎比自己还怕冷,把衣服裹得很紧,便微微嘟着嘴。 “干嘛这样看我?我才不会把衣服给你,你想得美。” 公孙瑾淡淡地道。 庄晓梦本来也没那么想,只是寻思着他穿得有些单薄。 听他这么说,倒是瞪大了水灵的眼睛,笑骂着伸手去脱他的外套。 “我不管,你把衣服给我穿一下。” “不给!” 公孙瑾环抱着胳膊,死活不肯。 庄晓梦推搡着,不依不挠,一边笑,一边揪着他的胳膊不放。 她笑起来的时候,脸颊和鼻尖微微泛红,呵出来的热气在街灯中像是一片朦胧的雾。 “你会开车吗?” 她瞥了瞥妈妈的那辆大奔。 “回去的路上有交警,被抓了就是无证驾驶。处200到2000元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公孙瑾一脸认真。 开车肯定是会的,前世的时候,漂亮的少妇老板有辆宝马七系,就在给他开。 他开的次数比老板本人还要多。 周末其他同事都在加班,他却可以一觉睡到自然醒,然后开着那辆宝马七系,载着漂亮少妇出去兜风。 公司同事都以为那是他的车,后来老板想直接送给他,可他坚持没要。 他始终觉得,如果那天他要了老板的车,后来老板再给他房,给他钱,他将没法抵抗诱惑。 再后来,少妇老板要他身子的时候,他就不能拒绝了。 底线不能丢掉。 他是个守身如玉的人。 “晚上想吃点什么?” “不知道。” 庄晓梦连连摇头,唇色略显苍白。 她把手笼在袖子里,在风里打着颤。 公孙瑾解开纽扣,脱下外套,面无表情地递了过去。 庄晓梦见状,忍不住笑了笑。 “这桥段可真够俗的,是不是小说作者都爱写这些?” 她接过公孙瑾的外套,忍不住吐槽了一句。 “人家也是要吃饭的,不水点字数哪来的稿费?” 公孙瑾表示理解。 “根据小说情节,你应该把衣服披在我身上,很温柔地为我穿好。” 庄晓梦看着他,很是认真。 “是不是还要来点煽情的音乐?然后看着你笑得一脸娇羞?” “你不会以为你是女主?真够自恋的。” 公孙瑾毫不客气地回怼。 庄晓梦闻言,秀眉一蹙,没好气地看了他一眼。 “谁说我不是女主了?” 她轻轻踢了公孙瑾一脚,像是在撒娇。 公孙瑾上身穿着一件单薄的白衬衣走在风里,没有回应。 “冷不冷?” 庄晓梦声音软了下来,略显关切。 “冷!” 公孙瑾很是诚实地道。 “嘿嘿,你冷,那我就开心了。” 庄晓梦展颜一笑,心满意足地穿上了他的外套,微微扬起下巴,有些得意地看着他。 “拿来,不给你穿了。” 公孙瑾佯装生气,伸手去揪她的衣领。 “不给,嘿嘿!” 又是打闹了一阵,两人来到了之前去过的火锅店。 店里的铜锅羊肉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庄晓梦停下了脚步,情不自禁地吞咽了下口水。 “饿了?” 公孙瑾问道。 “嗯嗯!” 庄晓梦像小鸡啄米一样点头。 “我也饿了,你请我吃饭呗。” 公孙瑾淡淡地道。 “你想得美啊?你在我家白吃白喝,还想让我请你吃饭?” 庄晓梦皱了皱精巧的琼鼻。 “你天天来食堂档口吃牛肉拉面,不都是我给你结账吗?” 公孙瑾反问道。 “哦,那倒也是。” 庄晓梦歪着脑袋想了想,旋即说道:“可是我也分给了你很多零食啊。” “你那几首歌赚了不少钱?你这么有钱,还想让我请客啊?” “你不请算了,有得是美女想请我吃饭。我给林惜君打个电话。” 公孙瑾面无表情,拿出手机就准备拨打林惜君的电话。 “你敢!” 庄晓梦一把夺过他的手机,秀眉一蹙,活像是一只被踩到了尾巴,跳起来的猫。 “哼,不就是一顿饭吗?本姑娘请就请!” 说罢,她就拉着公孙瑾的胳膊进了店。 “给我听着,以后除了我,甭管哪个女孩子请你吃饭,你……你都不许答应!” 她小声说着,脸颊微红。 “你还挺霸道的。” 公孙瑾轻轻笑了笑,任由她拉着自己的手。 “真巧啊。” 庄晓梦停下脚步,冷淡地招了招手。 公孙瑾顺着她的目光看去,正好看到林惜君一个人坐在一个位置上吃着铜锅羊肉。 锅里涌上来的热气中,浮现着她温柔的笑脸。 公孙瑾也招了招手问好,然后跟着庄晓梦在靠近窗口的位置上坐了下来。 透过旁边的玻璃窗,能看到外面的街景。 林惜君看着这一幕,默默收回了目光。 他说他更喜欢在家吃饭,但还是跟着别的女孩子一起出了门。 铜锅羊肉很香,公孙瑾帮她调好了小料,没有香菜。 “这一家店味道挺不错的,以后可以常来。” 庄晓梦吃着羊肉,很是满足,还时不时往公孙瑾碗里夹菜。 片得很薄的羊肉,非常嫩,进滚烫的锅里捞上两圈,沾上小料,在寒冷的天气里吃上一口,满了口腹之欲,胃里也是很暖的。 饭后,庄晓梦其实是想在外面逛几圈的,这边的广场夜里很热闹。 而且,和公孙瑾单独相处的时间不多。 但看着他身上单薄的衣衫,还是打了车回家。 到了家,刚一进门,公孙瑾还没反应过来,庄小鱼就一头撞进了他怀里。 “呜呜,哥哥我饿。” 小丫头用脑袋在他身上轻轻蹭了蹭,两只小手环抱着他的腰,硬是没撒手。 “抱歉哦,哥哥回来晚了,给你带的。” 公孙瑾还惦记着妹妹,从餐馆里打包了一盒羊肉粉回来。 “要是没有吃饱,就跟哥哥说,我再给你去做炒饭。” “好,最喜欢哥哥了。” 庄小鱼开心得不得了,抱着羊肉粉在餐桌上吃了起来。 在家的时间还是和以前一样,和妹妹一起看奥特曼,辅导她写作业,睡觉前给她讲故事。 公孙瑾还是挺喜欢这个妹妹的。 晚上是他码字的时间,《三国》的更新有条不紊。 自卧龙出山火烧博望后,一波接一波的高潮,让读者们大呼过瘾。 长坂坡赵子龙单骑救主,七进七出。 虽未谱金兰,前世信有缘,忠勇付汉室,情义比桃园。 匹马单枪出重围,英风锐气敌胆寒。一袭征袍鲜血染,当阳常志此心丹。 子龙,子龙,世无双,五虎上将威名传。 “丞相,此人已杀死我战将五十多员呐!” “此乃何人?” “阵中战将可留姓名?” “莪乃常山赵子龙也!” 一句“我乃常山赵子龙也”看得人热血沸腾。 庄晓梦看到这里的时候,开心得在床上打滚。 一个少年将军,英气逼人的模样在她脑海中挥之不去。 有学美术的读者根据原着中赵子龙的形象画了同人图。 夜照玉狮子、涯角枪、一身白袍。 非常符合读者们心中赵云的形象,就连公孙瑾本人也亲自下场点了赞。 在很多游戏里,赵云都离不开这一句“我乃常山赵子龙也”。 比如真三国无双,比如梦三国,再比如lol赵信的子龙皮肤。 要说三国里人气最高的武将,赵云绝对可以进前三。 张飞当阳桥喝退曹军,吓得夏侯杰坠马而亡。 舌战群儒,唇枪舌剑。周瑜摆宴,笑里藏刀。 “我现在越来越期待后面的剧情了。” “三国真是写得太精彩了!” “好看是好看,但是作者更的实在是太慢了啊!” “速更,夜不能寐!” 最新的一段剧情,是周瑜空设计。 周瑜主战,增强了孙权抗操的决心,同时在邀请刘备过江会谈的时候,暗中起了杀心。 刘备乃世之枭雄,今日不除,必为大患。 巴渝舞暗含杀机,士卒们准备好了匕首,就等周瑜摔杯为号。 关云长在刘备身旁,手握剑柄,眼神中满是杀气。 周瑜思量良久,方才开口:“玄德公,身后所立者何人?” “吾弟关云长也。” “莫非斩颜良诛文丑之关云长?” “然也。” “失敬!失敬!” 周瑜自知事不可成,便给关羽敬了酒,一场危机悄然化解。 码完这段,公孙瑾将最新章节上传,打着呵欠,去了趟卫生间。 出门的时候,看到庄晓梦房间门的缝隙里还透着微光。 “还没有睡吗?” 公孙瑾小声嘀咕着,正准备回房间。 这时,庄晓梦的房间门突然开了。 庄晓梦穿着睡衣和拖鞋走了出来,两人的目光碰在了一起。 “别总是熬夜。” 公孙瑾语气平淡,但还是藏不住那份关心。 “我也不想熬夜的,但是《三国》更新得太晚了,我得看完了才去睡。” 庄晓梦嘟囔着,有些小小的不满。 “可以第二天早上起来看嘛。” 公孙瑾微微侧过脸。 “不行,不看到最新的剧情,我总感觉身上有蚂蚁在爬。” 庄晓梦连连摇头,去了厨房。 公孙瑾看着她的背影,思忖着要不要将更新提前。 他熬夜是因为习惯了。 看着庄晓梦熬夜,他是不情愿的。 “没吃饱吗?” 庄晓梦在冰箱里翻了翻,拿了一盒酸奶,一大盒卤味零食。 “嗯,有点。” “涮羊肉是挺好吃的,但总感觉没米饭,肚子里还是差点东西。” 庄晓梦点了点头。 “吃冷的不好,我给你炒饭。” 公孙瑾看了看她手里拿着的卤味熟食。 “行!” 庄晓梦闻言,好看的眉眼舒展开来,露出了雪白的贝齿,赶忙将卤味放进了冰箱。 公孙瑾来到厨房,打开冰箱里的食材看了看。 拿了两根火腿肠,两个鸡蛋,一根黄瓜。 “咦?炒饭放黄瓜吗?” 庄晓梦有些不解。 “嗯,这样炒饭吃起来味道比较清爽,不会油腻。” 公孙瑾很是认真地道,用刀将黄瓜切成丁去瓤。 这是别人教他的一种炒法,炒饭可以少放油,用黄瓜丁拌进去,吃起来米饭口感偏淡,非常清香。 外面卖的炒饭,他吃两口就觉得油腻,难以下咽。 但是用这样的方法炒出来的饭,他连续吃两碗也不会腻。 有黄瓜和火腿丁,加上蛋液,口感也很丰富,不会太寡淡。 公孙瑾轻轻磕开鸡蛋,熟练地将壳剥开成两半,滤掉蛋清,将完整的蛋黄倒入了碗里。 “不要蛋清吗?” 庄晓梦有些不解。 “嗯。” 公孙瑾将蛋黄和米饭混在了一起拌匀。 再在锅里倒入少许油烧热,把切好的火腿丁和黄瓜丁倒入锅里翻炒。 这时再把混合了蛋液的米饭倒入锅里开始炒散。 公孙瑾一脸专注,侧脸的轮廓和曲线很具模特般的美感,眼睫微翘,眨眼间总有一种说不出的美感。 颠勺的动作也很是熟练,有种说不出的帅气。 庄晓梦越是细看,越是觉得他认真起来的样子迷人。 “这家伙,怎么怪好看呢?” 她暗自想道,脸颊泛起丝丝绯红,像是浅尝过清酒,有了些醉意。 “好了,尝一下。” 将米饭都散开出锅,公孙瑾将一碗淡金色的炒饭递到了她面前。 “真漂亮呢。” 庄晓梦小手捧着酸奶,小口啜饮着。 看着面前淡金色的炒饭,总觉得很是神奇。 “小时候我看周星驰的食神,里面就有一道皇帝炒饭,感觉这个有点像。” 庄晓梦眨巴着眼睛,拿起勺子舀了一口尝了尝。 “感觉怎么样?” 公孙瑾随口问道。 “唔~好吃!” 庄晓梦眸中荡漾着水波,很是激动。 “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炒饭!” 这碗饭和她以往吃过的任何一碗炒饭都不同。 学校外面有很多卖炒饭的小摊,会在炒饭里放胡萝卜丝、培根、烤肉之类的食材,再加上黑胡椒和一些豆豉。 炒出来味道是很丰富的,重油重盐。 但是没吃两口,她就会感到很腻。 公孙瑾给她做的炒饭虽然用料很简单也很清淡。 没有放肉,没有很多调料,但吃起来就是让她很有食欲,越吃越想吃。 “尝起来很清爽,真的好吃!” 庄晓梦赞不绝口,吃得特别香。 而公孙瑾只是托着腮,安静地看着她,不言不语。 “这个炒饭,你是从哪里学的?” 公孙瑾听着,情不自禁地想起十七岁的某一天,莉莉递到他面前的炒饭。 他遇见的每一个女孩,都在塑造他灵魂的过程中留下了自己的烙印。 就算天各一方,两两相忘,这些烙印也不会消失。 往事纵然不可追,但每个出现在他生活中的人,教给他的那些东西,都会让他更好地去照顾其他人。 “忘了。” 公孙瑾浅浅笑着。 第85章 你吃了几碗粉? “记得早些睡觉。” 回房间之间,公孙瑾顿了顿,头也不回地道。 “好呢。” 庄晓梦美美地吃完炒饭,将碗筷放进了洗碗机。 “那个……” 她看着公孙瑾的背影,有些犹豫。 “还有什么事?” “以后我晚上还想吃这个炒饭,你会不会给我做?” 庄晓梦问道。 “我今天给你炒饭是因为我心情好,可不是因为我心地善良。” 公孙瑾随口说道。 女孩子是不能惯着的,一惯着就会蹬鼻子上脸。 “难道不是因为我漂亮吗?” 庄晓梦捧着脸,略显无辜地眨了眨眼。 “你这语气是跟谁学的?听起来一股好浓的抹茶味。” 公孙瑾吐槽道。 “哈哈,你也听得出来啊。是我的某个室友。” 庄晓梦闻言,笑得很是开心。 “你直接报王雪彤的身份证号算了。” 公孙瑾说完,庄晓梦笑得更开心了。 “别以为你长得漂亮就可以为所欲为了。” 公孙瑾瞥了她一眼。 细看之下,她真的是很漂亮,让他挑不出瑕疵的那种。 至于给她做饭,也确实是有她漂亮的因素。 但应该不是全部,公孙瑾坚持认为自己没那么肤浅。 最多九成九,剩下的半层,公孙瑾还是归结为自己心情好。 “如果我能让你心情好,你就给我炒饭,怎么样?” 庄晓梦看着他,说得一脸认真。 “那我待在家里,心情恐怕很难好得起来。” 公孙瑾一本正经地道。 “不会的。” 庄晓梦轻轻抿了抿嘴唇,双手背在身后,莲步轻移,凑到他身旁,踮起脚尖。 “你想干嘛?” 看着庄晓梦凑过来的脸颊,公孙瑾皱了皱眉,下意识有些紧张,往后退了半步。 “呵呵~” 看着公孙瑾紧张的模样,庄晓梦眉梢微扬,眸中流露出些许狡黠。 “我想……” 庄晓梦将双手搭在了他的肩上,仰视着他的眼睛,将嘴唇凑了过去。 “别,不合适……” 公孙瑾侧过脸,赶忙后退。 他骨子里还是个守身如玉的人,纯情得很。 庄晓梦这个动作,让他想起了前世被漂亮少妇壁咚的情景。 那种未经人事的茫然,对爱的向往,对欲本能的迷恋,种种情绪混合在一起。 让他想抗拒,又隐隐有些渴望。 很矛盾的心理。 公孙瑾天生对人群有着强烈疏离感,一眼看去刀枪不入的他,此时却在这个女孩面前败下阵来。 庄晓梦步步紧逼。 他逃,她追,他插翅难飞。 咚! 公孙瑾背靠在了墙壁上,那种冰冷的触感让他有些恍惚。 庄晓梦将双手杵在了他的两侧,微微仰起脸凝视着他。 我这是,被女孩子壁咚了吗? 公孙瑾脑子有些混乱。 “看着我!” 庄晓梦莞尔一笑,伸出手抚在了他的脸上,让他的脸正对着自己。 “我……” 公孙瑾欲言又止,目光躲闪。 庄晓梦却是深吸了一口气,踮起脚。 公孙瑾看着那樱粉色的唇瓣越来越近,心跳得越来越快。 他像是认命一样闭上了眼睛。 庄晓梦看着他一副任人采撷的模样,嘴角悄然扬起。 “你干嘛要把眼睛闭上啊?” 等了良久,公孙瑾也没有等到那股温润的触感,于是睁开了眼睛。 只见面前的少女笑得一脸得意。 她眯着眼,头上似乎要长出尖尖的狐狸耳朵,身后似乎有狐狸尾巴正在得意地摇晃。 “不会?你不会以为我打算亲你?” “不会?你不会以为我喜欢你?” 庄晓梦眨巴着水灵的眼睛,一脸无辜。 反问的语气听起来很是天真,但那股阴阳怪气的味就是很冲。 “哎呀呀,你刚刚的心跳得好快哦。” 公孙瑾闻言,避开了她的眼睛,有些羞恼。 可恶的女人,果然是不能相信。 这些女人,怎么都这么坏? 她00年的,我玩不过她。 “你不要玩火!” 公孙瑾镇定下来,板着脸说道。 庄晓梦却是笑意盈盈,从他并不冷冽的眼神中,看出了她的外强中干。 她又一次踮起脚,凑到了公孙瑾的左耳旁,悄咪咪地说道:“今天我看到你有偷偷瞟童姨,你喜欢御姐风?” 她说完,模仿着童晓瑜在他耳朵上轻轻吹了一口气。 呵气如兰,少女的幽香伴随着温柔的低语,在公孙瑾心中激荡出阵阵涟漪。 耳垂痒痒的,很热,连带着整张脸都开始升温。 警告!警告! 他耳边莫名响起了机械兰博红温时的报警声。 咔! 门突然开了,师晴走了进来,在玄关的尽头遥遥相望。 看着公孙瑾被逼在墙角,庄晓梦踮起脚扑在他身上,微微一愣。 从她的这个角度来看,呈现出来的画面就是两人在接吻。 庄晓梦听到了动静,赶忙侧过脸。 和师晴的眼睛对视在了一起,大脑宕机了两秒。 公孙瑾飞快地瞟了一眼师晴,然后迅速别过脸,整个人像是陷入了石化。 “咳!咳!你们继续。” 师晴轻轻咳了咳,笑容耐人寻味。 “咦!” 庄晓梦像是触电一样,涨红了脸。 一抹绯红从她的脸颊一直蔓延到耳鬓,再从耳鬓蔓延到白皙的脖颈。 娇俏的脸颊红得像是蔓越莓一般。 她看了看公孙瑾,又看了看师晴,仓皇地逃回了房间。 脑袋像是烧开的水壶,叭叭地冒着蒸汽。 咚! 重重关上门然后反锁,庄晓梦一下子扑倒在床上,把脸埋进了枕头里。 少女一边发出轻微的呜咽,一边在床上滚来滚去,像条活蹦乱跳的鱼儿。 “呜呜~丢死人了!” 整洁的床单起了很多褶皱,庄晓梦捶打着枕头,小腿上下扑腾着,拍打着床上的被子。 “小孩子不懂事,她闹着玩的,没发生什么。” 公孙瑾看向师晴,故作镇定地道。 “你觉得我会信吗?” 师晴眯着眼,温柔地笑着。 “不会!” 公孙瑾无奈地叹了叹气。 凉粉进了肚子,还是凉粉吗? 师晴不在意他吃了几碗凉粉。 “那不就得了。” 师晴捂着嘴,娇声笑着。 “她没有亲我,我脸上没有口红。” 公孙瑾走过去,指了指自己的脸。 “晓梦今天没有涂口红。” 师晴连连摇头。 “她有,南瓜色的色号。” 公孙瑾皱了皱眉。 师晴别过脸没有看。 “晴姨你看看,我脸上真的没有口红印。” 公孙瑾仍在试图证明自己的清白。 “啊!我不听不听!不看不看!” 师晴捂着耳朵,嬉笑着迅速跑回了房间。 只留下在原地不知所措的公孙瑾。 “哈哈哈,晓瑜,莪跟你说。” “那两孩子好上了。哈哈哈!” “我刚刚看到了,都亲上了啊!好甜啊!” 师晴在房间里,赶忙给童晓瑜发了消息,开心得在床上打滚。 童晓瑜看着她发来的消息,脸上也带着笑,隔着屏幕仿佛也能感受到她的喜悦。 当天晚上,师晴躺在床上想了很多。 想到了自己的大学时代,想到了童晓瑜,还想到了公孙瑾的妈妈,林月樱。 她们三人之间的关系很特别。 师晴和樱子的关系,就像《魔卡少女樱》里的小樱和知世。 童晓瑜对师晴,也有着超出友谊范畴的感情。 樱子,当初我们约好的。 如果小瑾和梦梦心里都有彼此,就让小瑾娶了梦梦。 让我们的孩子代替我们,完成一直在一起的约定。 你不会忘记的,对? 清晨,骤雨初歇。 公孙瑾起床做好了早餐,然后去叫庄小鱼起床。 小丫头蒙在被子里睡得很香,就是不想起床。 “快起床,不起床,等会姐姐要揍你了。” 公孙瑾催促着,从被窝里揪住了妹妹。 “呜呜~” 庄小鱼扑在了公孙瑾怀里,小脑袋亲昵地拱了拱。 “哥哥,再让我睡一会儿嘛。” “时间已经很晚了,撒娇没用。” “昨晚又熬夜看奥特曼了是?” 公孙瑾板着脸教训着,将毛衣套在了她头上,耐心地帮她穿起衣服。 帮小丫头将衣服都悉数穿好,公孙瑾又抱着她去了卫生间,给她倒热水准备洗头发。 “哥哥,我不想洗头。” “头发要洗了,看看你这头发,跟要饭的叫花子似的。” 公孙瑾让她枕在自己腿上,将庄小鱼安抚好,又挠了挠她的痒。 “咯咯~鱼鱼才不是叫花子呢!” 小丫头在他腿上扭得跟泥鳅似的。 “乖一点!” 公孙瑾试好了水温,觉得不烫,就帮妹妹清洗起来。 庄晓梦穿着拖鞋睡衣走进卫生间的时候,目光同公孙瑾碰在一起,又迅速移开了。 好像昨晚什么也没发生过。 那个有些古灵精怪,喜欢捉弄他的狡黠女孩,又变成了往日里高不可攀的冰山。 只是在刷牙的时候,庄晓梦看着公孙瑾给妹妹洗头发的手法,略微有些惊讶。 她是没想过公孙瑾这么会照顾人的,给女孩子洗头发的手法挺熟练的。 庄小鱼很乖巧地枕在他腿上,没有动。 “眼睛闭上,当心洗发露的泡沫进眼里。”看书溂 公孙瑾板着脸,庄小鱼赶忙闭紧眼睛,眉毛都因用力皱在了一起。 将她的头发清洗干净,上了护发素,然后吹干。 “哥哥给你扎个辫子好不好?” 公孙瑾对着镜子,看了看庄小鱼的头发。 “扎完了,鱼鱼是不是会变得美美哒?” 庄小鱼脆生生地道。 “会的。” 公孙瑾将她的头发分成了几股,决定扎一个蜈蚣辫。 那手法很是娴熟,庄晓梦看得连连称奇。 “好看吗?” 看着镜子里扎好的头发,公孙瑾有些满意,又在庄小鱼的头发上别了一个粉色的蝴蝶结发卡。 “好看!哥哥好厉害!” 得到了小朋友的夸奖,说真的,公孙瑾心里挺有成就感的。 庄小鱼开心得又蹦又跳,在镜子前来回看了好一会儿,奶声奶气地道:“魔镜魔镜,谁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孩鸭?” “当然是庄小鱼啦。” 她牵着裙摆转了一群,嬉笑着跑到了师晴那里。 “哎呀?这是哪家的小仙女呀?” 师晴故作吃惊,笑吟吟地捏了捏她的脸。 “哥哥给我扎的头发,比妈妈扎的好看。” 听到女儿这么说,师晴又嘟着嘴,一副不开心要哄的样子。 “你还会扎辫子?” 庄晓梦忍不住问道。 “嗯,暑期打工的时候去发廊做过学徒,帮客人洗头发。” 公孙瑾淡淡地道。 “店里女老板看我长得好看,觉得可以吸引顾客,就让我站在门前揽客,喊着大姐快来玩呀。” “怎么跟青楼里揽客,叫着“大爷快来玩呀”的花魁一样?” 庄晓梦听着,忍不住吐槽起来。 公孙瑾这家伙,还真是和“豆腐西施”有的一比,靠出卖美色赚钱。 “当时有好多客人,尤其是女孩子,进店了看我长得帅气,就会专门让我来洗头发。” “这活挺辛苦的,洗发露含碱性,时间久了,手会被泡得泛白烂掉。” “我编头发的手艺,就是在发廊里学的,里面有些女孩会教我。” 公孙瑾轻轻地道。 “你会的东西,怎么这么多?” 庄晓梦有些纳闷。 “我会的技能有2000种呢。” 公孙瑾说着,竖起了大拇指。 “幼稚,这么大了还看古迦奥特曼。” 庄晓梦翻了翻白眼。 “什么古迦奥特曼?那是假面骑士空我!” 公孙瑾很是严肃地纠正道。 “我小时候看的碟片上就是写的古迦奥特曼嘛。” 庄晓梦嘟囔着。 2000种技能和竖起大拇指,都是“假面骑士空我”的标志。 公孙瑾会的技能,也确实有2000种那么多。 除了打水漂漂,这属于魔法的范畴。 “后来呢?在理发店就学了洗头发?” 庄晓梦继续问道。 “唉。” 公孙瑾悠悠一叹,用一种沧桑的口吻慢慢叙述起来。 “这说来话长,有一天我正在给客人洗头发。” “突然来了一大帮警察,让我抱头蹲下。” “他们说我是来吃快餐的,我寻思着,这发廊哪有什么快餐?” “然后稀里糊涂地被带过去做笔录。” “我这时候才知道,那个发廊,它不是正经发廊。” “从那之后,我就没去过了。” “但后来听说老板带着手底下的员工从良了,开了一家真正的理发店。” 公孙瑾说着,摊了摊手。 “真的假的?这么离奇?” 庄晓梦喃喃地道。 “当然是假的了,我瞎编的。” 公孙瑾笑了笑。 庄晓梦闻言,皱了皱眉,没好气地伸手捶打了他一下。 “满口花花,没个正经!” 早餐是公孙瑾做的打卤面,餐桌上用餐的时候,气氛有些微妙。 师晴看看女儿,又看看公孙瑾,笑容很是温柔。 “小瑾啊,你要多吃点,你太瘦了。” “已经很多了,再多吃不下了。” 公孙瑾看着她往自己碗里挑过来的面条和卤肉,不禁有些汗颜。 庄晓梦只顾低着头吃饭,什么话也不说。 庄小鱼眨巴着眼睛,舔了舔嘴角的辣椒油,又看看姐姐。 姐姐今天好奇怪哦,好像不敢看哥哥呢。 “我去公司了,今天还有点事得忙。” “小瑾要跟着我一起去吗?” 师晴用纸巾擦了擦嘴,仪态很是优雅。 “嗯,有一首歌要录。” 公孙瑾说着,用眼角的余光撇了一下庄晓梦。 她一直想听他将《喜欢你》的男声版录下来。 这个微妙的动作依然没能逃脱师晴的眼睛。 “喜欢你,那双眼动人,笑声更迷人。愿再可,轻抚你,那可爱面容,挽手说梦话。” “像昨天,你共我。” 师晴轻轻哼唱起那首《喜欢你》,脸上的笑容变得愈发温柔。 公孙瑾和庄晓梦的脸,在同一时间蔓上了丝丝红晕。 第86章 夕阳之歌 “终于是录完了。” 录音棚里,公孙瑾在张雅娜的指导下录完了歌,拧开水瓶咕咚灌下了半瓶。 “发挥得很好,和之前相比,又有了很多进步。” 张雅娜在一旁看着,很是满意。 师晴全程听着公孙瑾录歌,微笑着一言不发。 为了之后的演唱会,她也有特意地练歌,确保演唱会的发挥正常。 作为歌手,要对自己台下的歌迷负责,这是师晴常说的一句话。 歌迷花了钱买票,特意来看自己的演唱会,师晴觉得不能让他们失望。 所以每一场演出,她都会做好十足的准备,用最好的状态去迎接他们的掌声。 “接下来我也要练歌了,小瑾可以帮我指导一下。” 师晴俏皮地眨了眨眼,很有少女感。 “我哪里敢指导晴姨呢?” “不不不,我这次要在演唱会上唱你的歌,所以需要你指导啊。” 师晴不禁莞尔,打开《千千阕歌》的伴奏。 她的声音很有“故事感”,将这首歌也演绎得很好。 除了离别时那股平淡的忧伤,还有一丝成熟女人的性感和沧桑。 像是看过了世间万般风景,折了一朵野花,在夕阳下归去的旅客。 公孙瑾安静地听着,全程没有出声。 “感觉怎么样?” 师晴唱完之后,有些期待地看向公孙瑾。 “很好啊!不过,我突然想到,可以在词上做一些改动。” 公孙瑾突然想到了什么,拿起一只钢笔,在纸上写了起来。 张雅娜凑过去看了看,只见他写下了几个方正的钢笔字。 “夕阳之歌。” 她顿时来了兴致,仔细揣摩起来。 师晴见状,也有些好奇,走过来看着公孙瑾正在写的词。 “斜阳无限,无奈只一息间灿烂。 “随云霞渐散,逝去的光彩不复还。” 看上去的第一眼,师晴就觉得很有意境。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和这首歌想要表达的,是同样的感情。 师晴看着歌词,在心里默读了两遍,像是察觉到了什么。 来回看了两遍这些歌词的韵脚,发现《千千阕歌》的曲子用在这些歌词上也格外合适。 “同曲不同词么?” 她不禁有些好奇。 《千千阕歌》的歌词已经写得很美了,再换一首,不见得会更好。 “漫长路,骤觉光阴退减。” “欢欣总短暂未再返,哪个看透我梦想是平淡。” 师晴看到这里的时候,轻轻哼唱起来。 一边唱,一边细细回味。 像是一个经过大风大浪,阅尽了世间百态和辉煌后,有感而发。 原来自己想要的幸福,只是想做个普通人,平安顺遂。 师晴释然地笑了,她当初退出歌坛时的心情,不也是这样吗? 一路走来什么都见过了,风光无限。 忙得焦头烂额,连午后躺在沙发上喝一杯茶,看看喜欢的书都成了一种奢侈。 直到一个平凡的周末,梦梦牵着她的手走在大街上。 她没有来由得感到很幸福,原来自己想要的东西,其实触手可及。 至于现在,她想要复出,多少也有些不甘寂寞的意思。 尤其是在听到公孙瑾的歌声后,她想再一次站在舞台上的心,就变得更坚定了。 “曾遇上几多风雨翻,编织我交错梦幻。 “曾遇你真心的臂弯,伴我走过患难。” “奔波中心灰意淡,路上纷扰波折再一弯,一天想到归去但已晚。” 师晴悠悠地唱着,联想到了自己过去的过去。 是有很多人挽着她的臂弯,陪伴她走过患难。 虽然她或他,都已经不在了。 经过了很多坎坷,想到归去但为时已晚。 这不正是人生么? “小瑾,这首词,我很喜欢。是特意送给晴姨的吗?” 师晴温婉地笑着,撩了撩耳鬓的头发。 一颦一笑之间,都是阅历。 “是啊,总觉得很适合晴姨。” 公孙瑾笑着点头。 梅艳芳的《夕阳之歌》,和陈慧娴《千千阕歌》一样,都是根据近藤的原曲翻唱的。 “千夕之争”时至今日都有众多非议。 但不可否认,这两首歌都是很好的。 公孙瑾更偏爱《千千阕歌》一些,但《夕阳之歌》更适合师晴这样有很多故事的女人。 “我家小瑾,真是贴心呢。” 师晴反复看了两遍歌词,浅浅唱了几句,然后从身后抱住了公孙瑾,很亲昵地将胳膊绕在他脖颈上。 她拿出手机,对着相机镜头嘟着嘴,俏皮地眨眼。 公孙瑾很配合地跟着微笑。 师晴作为长辈,但和孩子相处起来都没什么距离感。 仿佛不管经历多少事,她永远都是一个少女。 这倒也不是幼稚,而是她的心态,永远都像年轻人那般充满活力,没有暮气。 “距离我监督你唱新歌,已经过去好久了?” 张雅娜也有些感慨。 “是啊,有十多年了。” 师晴看着手中的歌词,眼里流转着晶莹的光辉。 “没想到,我还有再发新歌的一天。” “开始,我的要求可没变。希望。希望你这些年没有生疏。” 张雅娜正襟危坐,眼神变得严肃起来。 “好!” 师晴干劲满满,调理了下气息,然后用低沉的嗓音哼唱起来。 她在音乐上极具天赋,只是看了一遍这首歌的词,就知道该用怎样的唱腔去演绎。 低沉的嗓音很有故事的厚重感,伴随着丝丝无奈。 和公孙瑾记忆中梅艳芳演唱的《夕阳之歌》一样。 梅艳芳其实是烟嗓,声音介于女低音和女中音之间,有砂纸一样的质感。 她属于典型的人如其声,开口沙哑,不似王菲空灵,也不似陈慧娴那般清亮。 偏中性,豪放中带一点温婉,柔弱中带一丝刚强,有江湖气息。 上了年纪,有一定阅历的人尤其喜欢她的嗓音。 不爱这种音色的人,自然会更喜欢《千千阕歌》,因为陈慧娴的声音更纯净透亮。 有人评价梅艳芳,梦伴小女儿情态,心仍是冷熟女心态,把冰山劈开便是豪女风情,可以把控很多种风格。 她的演唱技巧从其实并不算很高深,但这并不妨碍她成了一代人心中的记忆。 师晴正唱着,公孙瑾听得很入迷。 果然天后就是天后,唱功真不是盖的。 公孙瑾能清楚地感知到,自己和她之间的差距有如鸿沟。 “停!” 张雅娜连忙叫停,很是严肃地看着她:“刚刚那两句重来?” 公孙瑾闻言,一脸错愕。 师晴也有些无辜地看着她,微微嘟着嘴。 “老师,我觉得晴姨唱的很好啊。” “不行,还没有达到她最好的状态。” 张雅娜连连摇头,似乎知道公孙瑾心中所想,于是安慰道:“我对你和她的要求不一样。” “你是新人,她不是。” “当然啦,她像你这个年纪,唱功是不如你的。” 公孙瑾闻言,这才恍然。 师晴嘟着嘴,调整了气息,有些不服气地开始重唱。 可没唱两句,张雅娜就一脸不耐烦地要求她重唱。 一整个上午,张雅娜在录音棚里不知道说了多少次重来。 师晴唱着歌,眼神幽怨。 张雅娜一点给她面子的意思都没有,当着公孙瑾的面暴骂。 看着她被张雅娜呵斥时一脸委屈的样子,任谁也想不到这是歌坛的天后。 公孙瑾在旁边看着晴姨唯唯诺诺的样子,忍俊不禁。 “还笑!” “喜欢看我笑话是?” 又一次被要求重来,看着公孙瑾一脸幸灾乐祸的样子,师晴终于忍不住,伸手捏了捏他的脸。 “娜娜,你当着我家小瑾的面训我,我好没面子的。” “那我就不看着您丢脸了,您好好练歌。我肚子饿了,要下去吃饭了。” 公孙瑾浅浅笑了笑,朝着录音棚外面走去。 “啊~娜娜,我也想吃饭。” 公孙瑾不说还好,他一说,师晴也觉得饿得慌,又拉着张雅娜的胳膊一阵摇晃。 “不行,练完歌再去。” “嘤嘤嘤。” 出门的时候,公孙瑾甚至还能听到师晴撒娇的声音。 “一大把年纪了,少装嫩!” 张雅娜仍旧不为所动。 公孙瑾离开白金传媒大楼的时候,天上正下着雨。 最近又是连绵的阴雨天,一到雨天总是没什么好事。 当天晚上,两首新歌在十一月的月末空降排行榜。 一首是公孙瑾录制的《喜欢你》,和林惜君演唱的是迥然不同的感觉。 林惜君演唱时,声音带着丝丝恋爱的甜蜜和缅怀。 公孙瑾唱得则略显伤感,喜欢是喜欢,但正如歌词所说“像昨天”。 “我感觉这才是原唱。” “在翻唱后面出的原唱(笑哭)” “这首歌是从男孩子的视角来唱的,确实更适合公孙瑾自己唱。” “完了,莪以为我喜欢的是林惜君,原来我只是喜欢公孙瑾的歌。” “你明明就是馋人家身子(阴险)” “我就是馋小瑾身子,怎么了?” “喜欢公孙瑾唱的,更有韵味。” 这首歌一经发出,庄晓梦就赶忙戴上了耳机试听,越听越是喜欢,然后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 “看,给林惜君唱,简直是糟蹋了这首歌。” 庄晓梦赶忙删掉了林惜君的版本,然后在超话发了帖子。 “这姐们怎么又杠上了(笑哭)” “这个南柯一梦真是真爱粉。” “生命不息,战斗不止!” “一找到可以黑的地方,就赶紧来黑林惜君,给她涨热度。她温我哭(大哭)” 这些还不是重头戏。 更重磅的在后面,晚上十一点,师晴的新歌发布。 已经换好睡衣躺在床上的童菲儿接到消息,赶忙起身,连拖鞋都没来得及穿,就打了电话询问师晴。 “晴姨?您发新歌了?” “这么大的事,怎么不和我们商量呢?” 童菲儿很是激动,语无伦次。 “也不算是新歌。是翻唱小瑾的歌,不过他给我重新编曲填词了。” 又是公孙瑾? 童菲儿吃惊不已,想和师晴合作的作词人不是没有。 但他们拿出的作品,师晴就没有看上过。 “好,那我现在就让人去做宣发。” “不用了,我也没打算和别人争什么。” 师晴淡淡笑了笑。 “可以,有很多人想听您的歌呢。我得告诉他们啊。” 童菲儿说着,一脸认真。 师晴愣了愣,没有再说什么。 “行。” 这首歌,她录制起来倒也费了不少力气。 结果也让她和张雅娜都很满意,毕竟歌曲本身的质量很高。 曲子和词都是现成的,公孙瑾的编曲也没费多大劲。 只是对部分乐器组成进行了改编,听起来却是截然不同的感受。 “小刘,组织宣传部的人,全部运作起来,师晴的新歌,动用你们全部的资源。赶紧!” “加班工资给你们三倍!” 童菲儿一个接一个地打着电话。 很多原本都已经入睡的员工都不得不爬起来工作,顺便在心里暗戳戳地骂一下无良老板。 周扒皮都不会这么早叫员工起床! 不过在得知加班原因是师晴发了新歌之后,员工们都表示能理解。 师晴是谁?她是乐坛的一个传奇,也是白金的门面。 她的歌迷遍布大江南北。 虽然她已经暂离歌坛很多年,但大家心里都已经公认,不会再出现像她这样的现象级歌手。 关于师晴什么时候发新歌这样的问题,每天都有很多人问。 歌迷们日思夜想,就盼望着有生之年再看到她的新歌推送。 童菲儿不需要加大宣发,师晴的影响力,本身就是最好的推广。 “我看到了什么?晴姐的新歌啊!” “过年了!” “有生之年,终于等到了(大哭)” “刚开始听前奏还好奇,这不是《千千阕歌》吗?看了作词人和晴姐的动态才知道,是公孙瑾重新填词的。” “这首歌是师晴过往的写照。” “歌词写得好美啊。重新编的曲也很棒,公孙瑾真是给了我太多惊喜。” “虽然和《千千阕歌》是同一首曲子,但听起来感觉很不一样。都好喜欢。” 公孙瑾这时候也戴着耳机,慢慢听着。 客观评价,这首歌经过师晴的演绎,甚至比梅艳芳演唱得还要好很多。 夜里,童晓瑜一根接着一根地抽着烟。 耳边萦绕着的,是师晴悠悠的嗓音。 “曾遇你真心的臂弯,伴我走过患难。” “奔波中心灰意淡,路上纷扰波折再一弯,一天想到归去但已晚。” 不知怎么的,她又想起了自己的大学时代。 想起了她追逐着的师晴背影,还有那个叫林月樱的女孩。 童晓瑜不怎么喜欢林月樱这个人,至于为什么,她没办法跟别人讲。 在知道公孙瑾是她的儿子之后,她心里的情绪很复杂。 讨厌了那么久的人,突然知道她不在了。 她心里过往的那些怨念好像被一场大火勃然洗净了一般。 甚至会,有些想她。 第一次看到公孙瑾的时候,童晓瑜就觉得很亲切。 接触的次数虽然不多,但就是让童晓瑜很喜欢。 “这小家伙写的词,怎么老能戳中我心里呢?” 童晓瑜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脸上满是泪痕。 她算是公孙瑾的妈妈粉之一,偷偷用小号组建了粉丝群。 每次公孙瑾发新歌,她都会在群里发很多红包庆祝。 公孙瑾开直播的时候,她打赏也是最积极的,超时空战舰一个接着一个,豪无人性。 “不能听他写的歌,费烟还费眼泪。” 看着烟灰缸里满满的烟蒂,童晓瑜抹了抹脸颊,声音嘶哑。 屏幕面前,钟苓子正死死盯着,屏息以待。 每一次公孙瑾发了新歌,群里就会有个叫“好想做瑾公子的狗”的富婆粉丝开始发红包。 光是抢红包,她就弄到了几百块钱。 今天也肯定不会例外! 这个富婆粉丝活像是个痴女,空间里全是公孙瑾的照片,还经常发一些奇怪的消息。 “好想小瑾做我的操场啊,这样他就能设在我的小学里了(好色)” 这句出自她之口的名言,甚至被做成了表情包广为流传。 果不其然,凌晨的时候,这个粉丝又开始发红包了。 一个接着一个,让人目不暇接。 钟苓子眼疾手快,直接开抢,最后竟然到手八百多块! “老板大气!” “一共几万块的红包!” “谢谢老板!” “一个个手怎么这么快!” 庄晓梦气得从床上弹了起来,她刚刚就等着这一刻呢,结果愣是一个红包没抢到。 “这个好想做瑾公子的狗的人,怎么这么有钱啊?” 钟苓子不免有些羡慕,也跟着刷了一条谢谢老板。 “我要是也是歌手就好了,赚到了钱,妹妹的病就能解决了。” 第87章 把这盒药给那个女孩 “你这辈子,有和其他女孩子在一张床上睡过吗?” 少女靠着枕头上,仰望着头顶的天花板。 “没有。” 他看了看身旁的女孩。 那张脸并不美丽,惊艳不了谁的青春。 眼睑和鼻梁上大片的雀斑,总让她在和别人对视时,下意识地避开。 “那我们也是在一起睡过的人了。” 少女微微笑着,很安心地闭上了眼睛。 …… “又是梦吗?” 公孙瑾睁了睁眼,鼻尖萦绕着淡淡的薄荷清香。 肩膀有些酸,有人枕在他的肩上。 他侧目望去,庄晓梦枕在自己的肩上,睡得很沉。 动车飞驰着,窗外的风景化作一片朦胧。 “要到站了。” 公孙瑾凑到她耳边,轻轻说道,有些不忍心打扰她的好梦。 “唔唔~” 庄晓梦眼睫轻轻扇了扇,白皙的肌肤仿若冰雕玉砌一般通透。 她慵懒地睁开眼,坐正身子伸了个懒腰,手打到了公孙瑾的头。 “啊!摸摸!” 庄晓梦浅浅笑了笑,伸手摸了摸公孙瑾的头。 下站之前,她拿出镜子和梳子,对着镜子梳理起来有些凌乱的头发。 看着她拿着梳子梳头发的样子,公孙瑾神情有些恍惚。 “怎么?要给我梳头发?” 庄晓梦轻轻眨了眨眼,将梳子递了过去。 “想得美。” 公孙瑾神情冷淡。 “别人想给我梳,我还不让呢。” 庄晓梦微微撅着嘴,将头发梳拢扎成了马尾,摆动马尾,甩在了公孙瑾脸上。 “一马尾甩死你!” 她嘟囔着,像小女儿那般撒着野。 公孙瑾面无表情地看了她一眼,眼神看似无奈,实则有些宠溺。 “多大个人了,还像个三岁小孩。” 庄晓梦只是抿着嘴笑着,出站的时候往公孙瑾那里靠,伸手挽住他的胳膊,脚步轻快。 公孙瑾很自然地拎着行李箱,伸出胳膊护着她,朝着出站口走去。 庄晓梦将一只耳机塞到了他的耳朵里,里面响起的正是他唱的《喜欢你》。 “这首歌,还是你唱的好听。” 回学校宿舍的时候,公孙瑾怀里又抱着一大堆零食。 牛肉干和奶酪条,都是她最喜欢的。 庄晓梦不知道他喜欢吃什么,于是就把自己觉得最好的东西给他了。 紧张又忙碌的学习生活中,十一月匆匆而过。 鄂省进入冬季,气温降得很快。 “姓名?” “薛洋。” “年龄?” “四十五。” “这款印度来的药,你是通过什么渠道弄到的?” “印度当地的制药厂,那边有供货商。” 警局里,薛洋在审讯室接受者审问。 “印度药在国内没有专利,帮人代购也属于销售假药罪的范畴。” 薛洋沉默着没有说话。 警察问什么,他就答什么。 最后审讯结束的时候,警察问他还有什么需要交代的。 “可以把那盒药,转交给一个叫钟苓子的女孩吗?” 薛洋很是认真地道。 审讯的警察愣了半晌,没说话。 “她委托我给她带药。和她相依为命的妹妹有白血病,等着这盒药救命。” …… 落着小雨的街,钟苓子背着吉他,骑着食堂档口的那辆破电动车来到酒。 “你是钟苓子?” 刚刚下车,一名穿着制服的警察走了过来。 “是我,怎么了?” 钟苓子看到警察,心里一阵忐忑,总觉得有不好的事情要发生。 “这是薛洋委托我们交给你的。” 警察拿出了那盒印度产的格列卫,递了过去。 按照规定,这盒药作为罪证,是不能拿出去的。 但是内部有些人动了恻隐之心,就私下商量着,要不要当没发生这回事。 毕竟这是救人的药,网开一面算了。 也有不少人反对,说这是渎职,他们这样做是要被追究责任的。 一伙人商量了半天也没结果,最后去问局长。 局长没说话,只是抽着烟,把椅子转了过去,过了半晌才说了一句:“别问我,我今天什么都没看到,我也什么都不知道。” 于是就有了上面的那一幕。 钟苓子接过药,欣喜之余,又有些担忧。 “薛先生,他怎么了?” “他涉嫌销售假药罪,被依法逮捕了。” 警察平静地道。 “啊?这……这犯了什么法?这个药,是买来治病的。治病也算犯法吗?” 钟苓子语无伦次,心里一阵慌乱。 “这是法律。” 警察如是说道,调整了下警帽的边沿,小声说道:“不要跟任何人提起今天的事。” “这盒药,是破例给你的。” “如果泄露出去,我们会被追究责任。” 说完,警察便低着头转身离开。 钟苓子看着警察离开的背影,又看了看手中的药,总觉得很沉重。 给妹妹治病的药是有了,可她却一点也没有放松的样子,喉咙堵得厉害。 “薛先生……” 在酒唱歌的时候,钟苓子心里想的尽是薛先生的事,整个人魂不守舍的。 如果不是因为她的请求,薛洋应该不会摊上麻烦。 奶奶说得没错,她还真是个扫把星。 谁摊上她,谁就要倒大霉。 唱歌唱到一半,钟苓子声音慢慢小了下去,突然忘了词。 电吉他尖啸着,高亢的电子音听来让人耳朵发麻。 她目前演唱的是一首重金属摇滚乐,正好飙升到一段高潮部分。 节奏很快,容不得分心。 贝斯手和鼓手纷纷看向她,一脸错愕,伴奏的音乐还在响着。 钟苓子回过神来,赶忙调整好气息接着往后唱,但还是慢了一拍。 一拍满,拍拍慢。 整首歌的节奏一下子乱了,台下响起阵阵嘘声。 “你今天怎么回事?好几首歌都这样。” 老板娘颇有些不悦。 “抱歉,我……” “我不想听你借口,今天效果不好,我只能给你一半的钱。” 钟苓子低着头没说话,背着吉他出酒的时候,忍不住咳嗽起来。 “咳!咳!” 最近天气转冷,喉咙干燥,在舞台上唱重金属风的曲子,嗓子里像是含着刀片。 她把药放在了电动车的后备箱锁上,插入钥匙启动,在经过一家奶茶店的时候停了下来。 嗓子疼得厉害,她想买杯热水。 就几步路的距离,她倒也没拔出钥匙,浑浑噩噩地来到奶茶店门口。 “给我一杯热水,谢谢。” 有些奶茶店有一元钱卖热水的服务,主要是照顾到一些来了经期的女生。 就在钟苓子拿出手机准备扫码结账的时候。 一个从酒里混迹出的混混,鬼鬼祟祟地盯住了那辆没锁的电动车。 钟苓子转身的时候,正好看着那辆电动车被骑走。 她先是一愣,然后惊慌失措地朝着小偷追赶过去。 “别跑!” “有小偷!” “抓小偷了!” 她努力地朝着那辆电动车后面追去,可是身后背着吉他,怎么也跑不快。 那辆她一直嫌弃的破旧电动车,这时候跑得就是很快,让她无论如何都追不上。 “帮帮忙啊!” “有小偷!” 钟苓子扯着生疼的嗓子呐喊着,声音渐渐喑哑。 来去匆匆的行人们只是用好奇的目光看着她,然后又迅速收回视线。 没有人回应她。 钟苓子跟在后面跑了很久,膝盖越来越酸软,咽喉和肺腔越来越疼。 却只能看着那辆电动车穿行在人群中,离自己越来越远。 “啊啊啊!” “这是什么狗日的世道?” “都逮着我一个人欺负。” 她一下子瘫坐在地上,大哭起来。 “我的药啊!” “那是给我妹妹救命的药。” 在行人们各不相同的目光中,她像傻瓜一样哭了起来。 有人好奇,有人万般悲悯,还有人拿出手机赶忙靠过来,录着她的窘态。 找到了新鲜的素材,配上一首流行歌曲发到抖音,就能赚到不少流量呢。 钟苓子用泛红的眼眶冷冷注视着他们,啜泣声小了下来。 她镇定地站起身,抹去眼泪,然后转身离开,打电话报了警。 “喂!您好,我的电动车被一个小偷抢走了。” “商务街风华路这里,麻烦调一下监控。一个上身穿着黑色外套,牛仔裤的年轻男人。” “那辆电动车里,有我妹妹治病的药,非常重要。请你们一定要帮帮我,拜托了。” 她一边走,一边同警局的人接洽。 一个小时后,警察在一个巷子里找到了那辆电动车。 钟苓子赶过去的时候,发现电瓶已经失窃。 “偷电瓶卖钱的吗?” 她喃喃地道,赶忙打开座位下的置物箱。 看到里面空空如也,没有那盒格列卫,钟苓子心如死灰。 “药呢?药呢?” “你先别激动,这边一路上都有监控,很快就能找到的。” 警察在了解到她的情况后,也比较上心。 钟苓子回到警局等候起来,每一分每一秒都在焦虑中度过。 “代购假药也是违法的吗?” “是。” 在等待的间隙,她试着了解了一下薛洋的情况。 “情况严重吗?他要判多久?” “暂时还不清楚。” 警察给她倒了杯热水,安慰她不要紧张。 钟苓子捧着水杯,咽喉虽然很疼,但没了喝水的心思,只是双目无神地看着警局大门的门口。 又过了一个多小时,办案的民警这才将嫌疑人抓获,带回了警局。 进门的那一刻,钟苓子空洞的眼睛这才有了生气,赶忙站起身走过去,苍白的嘴唇嗡动着。 “药呢?我的药呢?” 嫌疑人抬起头看向这女孩,有些不知所措。 “我问你药呢?” 钟苓子红着眼,冲上前一把揪住那人的衣领,手臂青筋暴起,面目狰狞。 这瘦弱的姑娘,吼出的这一嗓子,让整个局子里办案的民警都狠狠抖了一下,纷纷看了过来。 小偷看着这姑娘愤怒的面容,脸色也是一白。 “这里不得大声喧哗,请保持安静!” 有警官严肃地呵斥起来。 “莪们会帮你查出来的,请冷静。” 警察仍旧试图安抚她的情绪,但收效甚微。 钟苓子的胸膛剧烈起伏,呼吸粗重,浑身颤抖着,像是一只发怒的狮子。 审讯开始,小偷被带到审讯室做了笔录。 “为什么要偷东西?” “我……我欠了贷,没法还。他们催得紧,我实在没办法。只能想办法还点利息。” 经过一番审讯后这才得知,这小偷是个无业游民,沉迷博彩无法自拔,借了网贷没能还上,于是就动了歪心思。 “那后备箱里的药呢?” “我以为是不值钱的东西,就丢了。” 小偷低着头,唯唯诺诺。 “什么?丢了?丢哪里了?” “哪个垃圾桶?” “不记得是哪个了,只记得是在这一块儿,一个绿色的。” 警察们闻言,面面相觑。 钟苓子闻言,二话不说,转身朝着外面跑去。 天上下着大雨,行人们纷纷在屋内避着雨。 女孩的背影在雨中很是单薄。 她跑到了一个绿皮垃圾桶面前,状若疯狂地开始翻找。 冰冷的雨点放肆地拍打在她的脸上。 她顾不上脏,顾不上旁人的眼光,也顾不上体面。 比那些在垃圾桶里翻找食物的流浪汉更加狼狈。 散落的垃圾和雨水混在一起,湿漉漉的,散发着难闻的恶臭,比起食堂的泔水更甚。 若有人此刻经过她的身旁,一定会掩着鼻子,一脸嫌弃地避开。 她沿着这条街,一个接着一个垃圾桶翻找着。 “咦?她不是钟苓子吗?” “她在垃圾桶里找着什么?” “不知道。” 来商务区这边闲逛的学生们返校时,自然是能认出她的。 王露站在远处看了好一会儿,最终还是撑着伞离开。 偌大的城市,雨声淅淅沥沥,淹没了视觉。 从远处能看到车灯在雨幕中亮起的光晕,散发着一片氤氲。 都市里满是闪耀的霓虹灯和灯牌。 街角的咖啡屋里,研磨着的咖啡豆散发着淡淡的微涩香气。 买包子的铺子揭开蒸笼的瞬间,扬起云雾般的热气。 公孙瑾撑着伞,在雨中走着,准备朝着披萨店走去。 只是站在门口,就能嗅到浓郁的芝士和烤饼的香味。 恍惚间惊鸿一瞥。 灯火阑珊的路灯下,翻倒的绿色垃圾桶旁。 少女浑身湿透,发丝凌乱地贴着她的脸颊。 那张脸在灯下照得一片惨白。 她蹲在那里翻找着,像一只偶然闯进他视线的流浪猫。 第88章 第一次开房 暴雨倾盆,将浑身的衣衫都淋得湿透。 钟苓子在垃圾堆里翻找着,头顶的雨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 淹没耳畔的,是无数雨点落在雨伞上的嘈杂雨声。 她抬起头望去,公孙瑾撑着伞站在她面前。 晚间的街灯,照拂着他不动声色又茫然的侧脸。 飘摇的雨点在人间摇摇晃晃,少年遗世独立。 挺拔的身姿、宽阔的肩膀、干净的西服外套、整洁的白衬衣、俊秀的脸。 满街的车水马龙,闪耀的霓虹灯,鳞次栉比的高楼,落下伞沿的雨水,都成了他的背景。 唯一的作用,就是将他衬托得更加立体。 钟苓子看着他,脸上的妆容被雨水冲花,看起来有些滑稽。 湿漉漉的头发遮住了半张脸,那双掩盖在发丝间的眼睛仍旧亮着,像躲藏在暮夜丛林中的小狼。 深邃又执拗。 这是她过去的十多年里,最落魄最狼狈的样子。 站在她面前的男孩,却用尽所有美好的词汇也无法形容。 时间仿佛在此刻静止,将这一刻定格成画。 “发生什么事了?” 公孙瑾微微俯下身,将雨伞往她那里倾斜。 那眼神一如既往地干净,并没有因为她满身污渍和臭味就露出嫌恶。 “我妹妹的药,被人丢到了垃圾桶。” “药?” “格列卫,治白血病的。” 钟苓子说完,便低下头继续翻找垃圾桶。 公孙瑾闻言,这才知道她这么拼命去赚钱的理由。 “我帮你找。” 他蹲下身,将伞递了过去。 清冷的声音听起来一点也不温柔。 他也不是那种看起来就温柔的人。 钟苓子接过伞,愣愣地看着他。 只见公孙瑾挽起袖子,蹲下身在垃圾桶里翻找起来。 “你的衣服……” 钟苓子看着他身上名贵的西装外套被雨淋湿,欲言又止。 公孙瑾没有回应,只是留给她一个棱角分明的侧脸。 这身衣服是师晴特意在奢侈品店给他选的。 但这个时候,他倒也没怎么在意。 “谢谢。” 钟苓子很小声地说了谢谢,一边在他身边撑伞,一边在垃圾堆里翻找。 下着大雨,有环卫工人穿着雨衣收着垃圾,将垃圾桶中的垃圾倒向垃圾车。 钟苓子看着,心里有些慌,加快了手中的动作。 她一边搜寻,一边时不时往环卫工人那里瞟。 这块区域的垃圾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清理,长时间流动。 那盒药很可能会和其他垃圾一起被收走,找到它的可能性很低。 “要是找不到了怎么办?” 钟苓子喃喃地道。 公孙瑾闻言,也加快了动作。 他一直没有停顿,看着他这么努力寻找的样子。 钟苓子心里也保留着一丝希望。 搜寻完一块区域后,两人就赶紧转移阵地。 有些地方的垃圾桶被他们弄得很乱,环卫工人还会不满地抱怨。 钟苓子一边道歉,一边给他们说明缘由。 有些好心的环卫工人知道后,也会特意留意,甚至主动给他们帮忙。 大雨滂沱,两人沿着街翻着垃圾桶,一个接着一个。 “没有!这边还是没有!” “去那边。” 公孙瑾的语气还是很平静。 没有嫌过脏,也没有说过一句抱怨的话。 忽然间,一阵大风刮来,卷起连绵的雨滴。 钟苓子撑着伞,被吹得往后退了两步。 手腕脱力,伞面被风整个撕了下来,金属伞骨纷纷折断。 “啊!伞!” “没事,不要伞了。” 公孙瑾满不在乎,脱下外套盖在她的头上,然后朝着下一处垃圾桶跑去。 沿途亮着车灯,开着雨刷的车流匆匆经过他的身旁。 每一次鞋子落在地面的积水里,都会溅起清冽的水花。 风一吹,脊背就打着冷颤。 尽管如此,可看着那和她一起在雨中奔跑的男孩,钟苓子还是找到了勇气。 一个人冒着大雨,面对这个世界的勇气。 既然这世间本就不够晴朗,那就让这人间的风别停,天别晴。 从晚上七点一直到凌晨三点,公孙瑾和她翻遍了这条街所有的垃圾桶。 这条街足够浪漫,风景也很好。 很多情侣们挽着手在这里走过,下雨就撑着伞一起走过。 只有他和她,是翻遍了垃圾桶一起走过的。 “还是没有找到。” 钟苓子累瘫在地上,看着雨幕下渐渐安静的城市。 “也许是有哪个地方疏漏了,我继续找下。” 公孙瑾执拗地道。 “算啦,找不到了,不找了。” 钟苓子幽幽地道,坐在地上,双手扶着膝。 即便没有找到那盒药,但有公孙瑾陪着她一路。 她已经很感激了。 公孙瑾没有理会,继续搜寻周围遗漏的地方。 “都说了不找了,你这人怎么这么犟啊?” “环卫工人那么多,早就清理掉了!” 钟苓子没好气地道。 又是一阵风刮过,冷得她浑身打颤,两腿抖得像筛糠,牙齿磕碰的声音跟摇骰子似的。 公孙瑾没有理会,进了一个偏僻的小巷子。 “这边还有一个呢。没准能找到的。” 小巷里一处不太显眼的地方,还有一个铁桶盛着落叶和塑料袋。 附近就是那辆电动车丢的地方,也是两人一开始搜寻的。 “怎么可能?找了九个小时都没找到?哪有那么容易?” 钟苓子嘟囔着,声音隐隐带着一丝哭腔。 “说不准呢。” 公孙瑾蹲下身,拨开那些落叶,仔细翻了翻。 “找不到的!” 钟苓子继续说道。 “找到了!” 公孙瑾却是回头大声喊道。 钟苓子不以为意。 之前两人在翻垃圾桶的时候,“找到了”这三个字,她听公孙瑾喊了不知道多少次。 每次找到的都是些相似的纸盒。 一次又一次地怀揣着希望,然后一次又一次失望。 “这次真的找到了,没骗你!” 公孙瑾继续喊道。 钟苓子仍旧不为所动。 “你看嘛!盒子上写的就是veenat,要我拼给你看吗?” “v、e、e、n、a、t!” 公孙瑾借着昏暗的光线拼写起来。 钟苓子闻言,猛地抬起头,眼里熄灭的光突然亮了起来,一个箭步冲了过去。 从他手里接过那盒药,反复确认了一番,又是笑又是哭。 “是这个吗?” 公孙瑾有些疲惫地笑了笑。 钟苓子连连点头,然后将药抱在怀里,悲欣交集。 “唉,真是不容易呀。” 公孙瑾如释重负地舒了一口气。 “嗯!” 钟苓子抹去眼泪,欣慰地笑着,上前一把抱住了他。 她的拥抱并不怎么温暖,瘦弱的身躯挤到他怀里的时候还在发抖。 隔着湿透的衣衫,公孙瑾依然能感受到她的体温。 现在是三点钟,店铺都打了烊。 长街上人烟稀疏,连出租车都看不到几辆。 两个浑身湿透的人,在夜里相拥。 她和他满身都是垃圾的臭味,却一直笑着。 “你离我远点,身上臭死了。” “明明是你身上更臭啊!” “呵呵!” “哈哈哈!” 两人沿街走了一段路,来到了一间宾馆前。 钟苓子和公孙瑾对视了一眼。 “你身上带身份证了吗?” 公孙瑾问道。 “带了啊。” 钟苓子点了点头,然后感觉有些不对劲,目光有些躲闪。 “怎么?你没带啊?” “带了,但是我还没满十八,开不了房。” 公孙瑾面色有些窘迫。 “啊?” 钟苓子闻言,稍稍有些惊讶,然后玩味地看了他一眼。 “原来你还是个弟弟。” “喏,你去开房。” 钟苓子将自己的身份证递了过去,微微侧过脸。 她之前也没去过宾馆,让她去当着前台的面提出开房,多少有些羞耻。 公孙瑾接过身份证,下意识地去看上面的照片。 照片上的她留着长发,看起来略显青涩,有一种邻家妹妹的感觉。 看起来就让人很有保护欲,和现在的金发小太妹形象大相径庭。 “喂!别看!” 钟苓子秀眉一蹙,伸手就要去抢,不想让人看到她身份证上非主流时期的照片。 “挺好看的啊。” 公孙瑾很是认真地道。 钟苓子不以为意,撅着嘴轻轻哼了哼,跟着公孙瑾进了门。 两人一边走,一边在宾馆大厅留下湿漉漉的脚印。 “能开两间吗?” “一张身份证只能开一间房。” 前台趴在桌上打着瞌睡,有些不耐烦。 “那,有双人间吗?” “没有,就一个单间。” 公孙瑾和钟苓子对视了一眼,略微有些尴尬。 “那就一间。” 钟苓子淡淡地道。 公孙瑾用钟苓子的身份证开了房,留了电话号码,取了房卡,然后一起朝着楼上走去。 “门牌号多少?” “307。” 公孙瑾看着门牌号上的数字,不禁有些恍惚。 进了房间后,插入房卡开启电源。 公孙瑾关了灯,钟苓子下意识地警惕起来,抱着自己的胳膊,后退了半步。 “你干嘛?” “检查一下有没有摄像头。” 公孙瑾用手机摄像头往四周看了看。 没有发现红色光点,然后开了灯。 “你还挺谨慎的。” 钟苓子略微松了一口气。 “只是不想第二天一觉醒来,出现在国产区。” 公孙瑾检查着插座,没有找到针孔摄像头,但还是用店里的杯子挡住了插座口。 “你懂得挺多的嘛。” 钟苓子说完,秀眉一蹙,突然觉得不对劲,旋即有些警惕地看向他。 “别想多了,我只是害怕自己失身。” 公孙瑾看了她一眼,淡淡地道。 “你这人怎么乱讲话?我还会馋你身子不成?” 钟苓子微微红着脸。 “说不准,一个盯着我的锁骨就会流鼻血的人,不得不防。” 公孙瑾很是认真地道。 钟苓子闻言,有些羞恼,脚趾抓在了地板上。 “你……你……真是够自恋的。” 她支支吾吾的,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反击。 公孙瑾进了卫生间,来回走动,观察镜中的虚像。 没有发现镜子异常,这才放下心。 “你先去洗澡。” “把衣服扔洗衣机。” “我去问前台借一下熨斗。” 公孙瑾淡淡地道。 “那你呢?” 钟苓子有些紧张。 “我?当然是看着你洗澡了。” 公孙瑾一本正经地道。 “登徒子!” 钟苓子啐了一口,没好气地看了他一眼。 “开玩笑的,我要下去买点东西。” 公孙瑾耸了耸肩。 “买什么?冈本?” 钟苓子试探着问道。 公孙瑾闻言,指了指房间床头柜上的盒子。 “这里有现成的,我干嘛要买?” 说罢,钟苓子沉默了半晌。 “想吃什么?” 公孙瑾问道。 “嗯?” 钟苓子神色微怔。 “我问你想吃什么,我有点饿。” 公孙瑾轻声说道。 他不说还好,他这一说,钟苓子也发现肚子饿得厉害。 “现在这么晚,应该没有吃的东西了。” 钟苓子揉了揉肚子。 “有,罗森店二十四小时营业的。” 公孙瑾很是认真地道。 “川味……” 钟苓子眼前一亮。 “肉片豆腐盖饭。” 她话音未落,公孙瑾就顺着接过。 “嗯嗯!还要两根黑椒烤肉肠,两个肉包子!” 钟苓子像小鸡啄米一样点头。 “哟,吃得挺奢侈啊。发财了?” “你把老板电动车的电瓶搞丢了,开房一晚上的房费也得150块呢。” 公孙瑾打趣道。 “啊!别提钱了。” 钟苓子一听,就跟泄气了似的,耷拉着脑袋。 一想到电瓶被偷,她整个人都不好了。 “我快饿死了,你请我一顿饭。以后我发达了,必定报答你一饭之恩。” “不用报答,以身相许就行。” 公孙瑾有点想捉弄她。 “我选择饿死。” 钟苓子翻了翻白眼,没好气地道。 她自然听得出来公孙瑾是在和她开玩笑。 公孙瑾和林辉那样的人不一样,她知道的。 “行,那你就饿死。” 公孙瑾笑了笑,出了门。 看着他关上了门,钟苓子目光有些迷惘,她低下头看着身上的衣服,被雨淋湿后黏糊糊的,很不舒服。 进了浴室,将换下来的衣服全部放进浴室里自带的洗衣机里,然后开始洗澡。 热水淋在身上的时候,她感觉自己的灵魂都有一种被救赎的感觉。 洗完澡,钟苓子裹进了被子,心情还有些忐忑。 在这个房间里,如果公孙瑾真要和她发生点什么,她可能无力反抗。 一个女孩子在这样的环境,难免会有些害怕。 咚! 房间门开关的声音响起,公孙瑾拎着一袋食物走了进来。 钟苓子看向他,下意识地缩成一团,将被子裹得更紧了。 “给!” 公孙瑾将食物递了过去。 见钟苓子犹犹豫豫,不敢从被子里伸出手,他又靠近过去,将袋子里的食物一样样拿出来,放在她面前。 如此近的距离,他甚至能嗅到她身上沐浴露的香气。 “你要吃的川味豆腐肉片盖饭、包子、烤肉肠。怕你不够吃,还买了鸡肉三明治和酸奶。” 公孙瑾自己只拿了一个三明治和便当,还有一罐树莓味可乐。 “谢谢!” 钟苓子小声道了谢。 “你不是说要饿死吗?” 公孙瑾背过身去,还是没忘调侃她一句。 “你都买来了,我要是选择饿死,那就是浪费食物。” “世上没有比浪费食物更可耻的事了。” “我不想做可耻的人。” 钟苓子厚着脸皮说道。 “呵呵。” 公孙瑾浅浅笑了笑。 钟苓子从被窝里伸手去拿这些食物的时候,有些不安地看着公孙瑾的背影,担心他会突然回过头。 “你只管放心吃,我不会回头看的。” 公孙瑾吃着便当,冷冽的声音变得温柔起来。 钟苓子听着,脸颊微醺,不禁有些惭愧。 “你要是想看……那就看,反正……我也不会少块肉。” 她说完,就低下头,耳鬓泛起温热。 那份她喜欢的便当,在手中的温度很暖。 公孙瑾始终没有回头,只是默默吃着自己的饭。 钟苓子终于放下了顾忌,大口吃了起来。 她饿坏了,顾不上吃相优雅。 川味豆腐豆片盖饭,在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她都觉得是世界上第二好吃的东西。 世界上第一好吃的东西是披萨。 第89章 你是天使吗? “公孙瑾,你想睡我吗?” 少女缩在被子里,呓语着。 每天都有男人对她倾诉爱慕,争先恐后地想要为她点烟,给她敬酒。 她身边不缺赞美,不缺玫瑰花,也不缺巧克力。 这个世界,好像有很多人爱她。 可她知道事实并不是这样,他们只是想要和她睡觉而已。 如果今晚公孙瑾回答是,她或许不会抗拒。 和公孙瑾睡觉,总好过把自己给那些油腻的肥猪。 见公孙瑾没有回应,钟苓子又继续说道。 “公孙瑾,请容许我问一个有些唐突,还很自恋的问题。” “你……爱我吗?” 她闭上眼,声音渐渐小了下去。 “我不知道。” 公孙瑾轻轻摇头,从洗衣机里将她清洗干净的衣物取出,拿出从前台那里借来的熨斗。 钟苓子睁开眼,纤长的眼睫像是微颤的蝶翼。 “你很漂亮,只要是个男人,都会被你吸引。” 公孙瑾轻声说道。 “你的身体对男人来说,也确实诱人。可我不能欺骗自己,究竟是爱上了你的灵魂,还是想要占有你的身体。” “请你务必记住我说的话。” “男人憧憬着一个女人的身体的时候,就会关心到她的灵魂,然后自己骗自己说是爱上了她的灵魂。唯有占领了她的身体之后,他才能够忘记她的灵魂。” 公孙瑾悠悠地道。 “这句话真经典,你是从哪里看到的?” 钟苓子若有所思。 “《红玫瑰与白玫瑰》,我老家那边一个叫张爱玲的作者写的书。” “听起来像是言情小说。” 钟苓子思索着。 “她的书是披着言情小说的皮,写的是人性和欲望。满篇都在写爱情,但实质上是在给爱情祛魅。” “看过她书的人,就不会那么憧憬爱情了。” 公孙瑾给她熨着衣服,头也不抬。 “你老家那边还真是人才济济。” 钟苓子颇有些感慨。 “我也觉得。” 公孙瑾表示首肯。 “你不相信爱情,只相信人性和欲望,这就是你不谈恋爱的原因吗?” 钟苓子托着腮,仪态慵懒,又带着一丝不经意的妩媚。 “不全是。” 公孙瑾轻轻摇头。 “我是个从小有些缺爱的人,没被人好好爱过,也没有奋不顾身地去爱别人。” “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我谁都不爱,包括自己。” “所以,你问我爱不爱你,我只能说不知道。” 公孙瑾知道自己大可像林辉那样信誓旦旦地对很多女孩子说爱,然后来上一段亲密的关系。看书溂 这样并不会让他损失什么,女孩子们也很乐意。 可如果那样,他就不是公孙瑾了。 “你,有精神洁癖?” 钟苓子试探着问道。 公孙瑾的手顿了顿,眸中泛起轻微的涟漪。 “嗯,我不接受婚前xg行为。” “为什么啊?你又没什么损失。你们宿舍的林辉,不就很潇洒吗?” 钟苓子笑了笑。 “为的是以后有一天分开了,至少可以给她留一条后路。” “这样,以后陪在她身边的人,不会介意她的过去,不会在和她争吵的时候,骂她是个破鞋。” 公孙瑾一边说,一边将她的贴身衣物摊平,用熨斗小心地熨着。 钟苓子脸上的笑容消失了,愣愣地看着他的背影,看了良久。 以后她还是会听到很多男人说爱她,会收到很多男人的玫瑰花和巧克力。 可真正爱她的那个人,却对爱惜字如金。 尽管这一晚她在他面前一丝不挂,他也没有睡她。 “你的鞋子还是湿的,等会你自己刷一下,然后用吹风去吹。” 给她熨袜子的时候,公孙瑾下意识看了看她的运动鞋。 “鞋子里都可以养鱼了。” 钟苓子看着湿漉漉的运动鞋,喃喃地道。 “那鱼不得臭死?酸菜鱼还差不多。” 公孙瑾淡淡地道。 “哈哈哈,我穿的运动鞋,袜子在雨水里泡了几个小时,能不臭吗?” 钟苓子笑得前俯后仰。 她现在的脚还因为脱水严重,脚底泛白,裂开了一些口子。 “衣服都给你熨好了,你先穿上。” 公孙瑾将她的衣服放在了床上,然后去了浴室。 钟苓子看着浴室里关上的门,轻轻笑了笑,拿起衣服就往身上套。 没一会儿,浴室里响起了淋浴的水声。 钟苓子托着腮,看向浴室的门,浮想联翩。 “男孩子上厕所都是站着尿尿的?” 她莫名其妙地想着。 洗完澡之后,公孙瑾看着运作着的洗衣机,久久没有出去。 “喂,怎么还不出来?掉马桶里了?” 钟苓子打趣道。 公孙瑾没有回应。 “我衣服穿好了,你出来。赶紧缩被子里。” “快点!不穿衣服会感冒的,浴室里开了取暖也冷。” “等衣服甩干了,我帮你熨。” 见公孙瑾还是害羞得不敢出来,钟苓子情不自禁地笑了笑。 “不许看。” 公孙瑾冷冷地道。 “谁看你啊?你又不是什么黄花大闺女。” “再说了,就算让我看两眼,你也不亏。” 钟苓子笑意盈盈。 “你不看,我就出去。” “好好好,我现在背过身遮住眼睛不看啊。” 钟苓子捂着眼,转过身,像哄小孩似的。 半晌,浴室的门才打开,公孙瑾赶忙躲进了被子里。 “好了没?” “好了。” 钟苓子这才睁开眼,回眸望去。 公孙瑾裹在被子里,那张冷峻的面容一脸紧张,和往日的反差极大。 “怕什么?难不成我会吃了你?” 钟苓子秀眉一挑,伸手揉了揉他的头。 公孙瑾没理会她,只是瞪了她一眼。 看起来有些凶,但钟苓子觉得一点也不吓人。 洗衣机运作的声音在房间里响起,嗡嗡的声音让人听着有些安心。 钟苓子在浴室将鞋子洗了一遍,然后在公孙瑾的床沿边坐了下来,拿起吹风开始吹鞋子。 没一会儿,整个房间里都是难以形容的酸臭味。 公孙瑾没好气地看着她,一脸嫌弃。 钟苓子愣了愣,脸色微红,但还是笑着将自己的鞋子凑到他面前。 “你闻闻!” “滚!” 公孙瑾侧过脸,皱着鼻子,把头蒙进了被子。 “鹅鹅鹅鹅!” 钟苓子伸长脖子,又笑得前俯后仰。 “把窗户打开通下风,算我求你。” 公孙瑾憋得难受,语气听起来很是无奈。 处理好鞋子之后,钟苓子打开窗通风换气。 “衣服甩干了,你的衣服都很贵重的?” 她将公孙瑾的衣服从洗衣机里拿了出来。 那件西装外套不能用机洗,所以单独放在一边。 “这个外套怎么处理?” “用干毛巾将水分慢慢吸收,然后熨烫。” 公孙瑾也不太喜欢这些奢侈品衣服。 回回都要送干洗店,特别麻烦。 “哦,但是我之前没熨过衣服,万一把你这衣服熨坏了怎么办?” 钟苓子有些紧张,这要是弄坏了他的衣服,她可赔不起。 “没事,淋了几个小时的大雨,也差不多快坏了,你只管熨。” 公孙瑾摇了摇头,满不在乎。 “行!” 钟苓子点了点头,很小心地将衣服在桌上摊平,然后用毛巾小心翼翼地滤干水分。 她没用过熨斗,公孙瑾教了她好一会儿,再三叮嘱,让她千万不要伤到手。 钟苓子见他关心自己,却丝毫不提这件名贵的衣服,心里总感觉很暖。 在酒的时候,她偶然间看到过服务生把酒不小心撒到了客人的衣服和包包上,然后被客人揪着头发扇耳光。 那些客人们,身上随便一件衣服和包包都要好几万块。 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面对那些人的时候总是如履薄冰。 尊严被践踏也不敢出声。 公孙瑾和那些人都不一样。 他从来不会因为她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就瞧不起她。 就算看过了她最窘迫的样子,他也没有嘲笑。 在他身上,钟苓子看不到富人们高高在上的姿态。 所以这件衣服,钟苓子熨得前所未有地认真。 公孙瑾看着她神情专注的侧脸,觉得她就像是给出门远行的丈夫熨着西服的妻子。 衣服熨得很平整,钟苓子拿起来看了看,很是满意。 帮他熨完了衣服,又刷了鞋,用吹风烘干。 “你的鞋子也很臭啊。” “五十步笑百步罢了。” 钟苓子微微仰起脸,巧笑嫣然。 公孙瑾看着她脸上的笑容,总觉得很喜欢。 给公孙瑾熨好了衣服,钟苓子很识趣地去了浴室,将门关好。 等公孙瑾将衣服都悉数穿好了,她才走出来。 凌晨五点,两人躺在床上,大被同眠。 “我们也算是一起睡过的人了,是?” 钟苓子靠着枕头,仰望着头顶的天花板。 公孙瑾听着这句似曾相识的话,只是轻声地道:“时间还早呢。今天的课,因为之前的假期原因调整了下,上的是周三的。” “上午没课,你可以放心睡。” “嗯,好梦!” 钟苓子眼皮也在打架,很是安心地闭上了眼睛。 对于身边的人,她已经彻底放下了戒备。 如果公孙瑾真想对她做什么,他早就做了。 “你的心还真是大。” 公孙瑾侧目看着她睡熟的样子,悠悠一叹。 “换作是别的人,都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说完,他也闭上了眼睛。 一旁的钟苓子嘴角微微扬起,似在微笑。 没一会儿,她就沉沉地睡去,呼吸很是均匀。 公孙瑾在她枕边,听着她微微起伏的呼吸声,心情都变得宁静。 关灯后的房间一片漆黑,冬季的夜漫长又静谧。 被子里盈满了少女的温热和芳香。 她睡觉不是很老实,很好动。 不一会儿,就伸出手抱住了公孙瑾。 公孙瑾被她抱住,睡意陡然清醒了许多。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她的腿又搭在了他身上。 钟苓子像树袋熊一样挂在了他身上,将脑袋往他怀里拱。 “别抱莪。” 公孙瑾冷淡地道,试图推开。 但看着她睡得那么沉,又不忍心。 她的胳膊很柔软,绕在他身上像是没有骨头一般。 她呼吸时的温热气息,吹拂在他的脸上。 公孙瑾鼻尖萦绕着的,还是那股淡淡的奶香味。 他没有动,就保持着这个姿势,像个没有感情的抱枕。 “区区钟家,不待也罢。” 公孙瑾听到她隐隐约约说着些什么。 她说梦话的声音很小,他听不清,得凑得很近才能听到。 “反了!反了!” 公孙瑾刚刚凑过去,脸上就结结实实地挨了一巴掌,于是有些懵。 “贱妾,竟敢噬主!” 钟苓子呓语着,又往公孙瑾怀里拱了拱,似乎很喜欢他身上的温度。 “让巨人复苏的方法,就是让大古变成光。” 不知道她梦到了什么,语气突然变得虔诚又神圣。 “哈哈,我的貂蝉,香一个~” 还没等他回过神,钟苓子突然在他脸上蜻蜓点水般的啄了一口,然后又开始傻笑。 公孙瑾陷入了短暂的呆滞,有些嫌弃地将她推开。 钟苓子却是痴笑着贴了过来,像粘在他头发上的口香糖,怎么也扯不掉。 实在是推不开她,公孙瑾干脆躺在床上不动了,就让她又亲又抱。 没一会儿,钟苓子突然低声呦哭起来,像是迷路的无助小孩。 “爸爸……不要走……” “不要走……” “不要丢下……我和姝儿……” 公孙瑾睁开了眼睛,眼底掠过一抹不易察觉的悲伤。 “不走……不走……” 他终于侧过身,将钟苓子揽到自己怀里,一手轻抚着她的头发,一手轻轻拍着她的背。 “唔~” 钟苓子缩在他怀里,将侧脸抵在他胸膛,亲昵地蹭了蹭。 公孙瑾神色如常,只是轻轻拍着她的背,安抚着她睡觉。 她头有些烫,应该是淋了雨受了寒。 又睡了一会儿,钟苓子开始咳嗽,意识也清醒了几分。 迷迷糊糊之中,她感到有人轻轻抱着她,那怀抱很温暖。 那个人用手摸了摸她的额头,还轻轻拍着她的背,温柔得不成样子。 “你等会儿,我去外面的药店给你买些药。” 是公孙瑾的声音,他从被窝里离开,给她盖好了被子,还特意将床尾的地方折到了里面,怕她会冷。 半睡半醒之中,她感到有人扶着她的背,抱着她喂了一勺枇杷膏。 咳嗽症状缓解了之后,又为她盖好了被子。 “公孙瑾……你……是天使吗?” 钟苓子紧闭着眼帘,似梦呓般说着。 “天使?” 公孙瑾表示不解。 “嗯,天使……” “忘记是在哪本书上看到的了。” “有人说,我们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出现一个天使。” “当我们过得艰难的时候,天使就会出现,陪我们走一段路。” “等我们脱离了困境,天使……就会离开,回到他原来的世界。” 钟苓子断断续续地说着。 公孙瑾听着,没有回答。 像他这般天性凉薄,谁都不爱,至亲的葬礼上都没有一滴眼泪的人,怎么会是天使呢? 但是,即便是他这样的人,也确实被天使治愈过。 那个天使叫做莉莉,在他跃跃欲试往楼下跳的时候,她说“我需要你”。 陪伴他走过了最难走的那一段路后,莉莉就离开了他的世界。 用钟苓子的话来说,莉莉应该就是他命中的天使了。 “公孙瑾,对我来说,你就像天使一样。” “除了你,没有谁对我这样好过。” 钟苓子很小声地说道。 “如果你是天使,可不可以……” “陪我走得再远一点。” “这条路,有点长。” 钟苓子突然笑了笑,想起了那天夜里,他背着她去医务室的时候唱的歌。 她不记得名字了,只记得有一句歌词。 能不能让我,陪着你走。 “好!” 公孙瑾的回应很简单,除了一个好字,再无其他。 像他这样的人,也能成为救赎别人的天使啊。 第90章 你是孤儿?真巧,我也是。 这一觉睡得有些晚,公孙瑾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晌午。 酒店房间的窗帘被风吹得摇曳,缝隙中照进来的阳光在眼角留下耀眼的光晕。 钟苓子坐在窗台上,留给他一个侧颜,金色的波波头在风中摇晃。 “醒了啊,我买了饭,吃。” 见公孙瑾醒了过来,她转过脸,朝床头柜上的盒饭,粲然一笑。 “嗯。” 公孙瑾坐正身子,意识还是有些迷糊。 “我昨晚,是不是说了一些奇怪的话?” 钟苓子说着,那张脸又恢复了公孙瑾和她初遇时的那股冷冽和漠然。 仿佛昨夜那个扑到他怀里,恳求着让他陪她多走一段路的人不是她。 “是,你说了些梦话。” 公孙瑾也习惯了她的骄傲和自尊心。 “那……你有听清楚吗?” 钟苓子有些紧张。 “你说……” 公孙瑾润了润嗓子,深吸了一口气,一本正经地道:“巨人的复苏的方法,就是大古变成光。” “什么跟什么啊?” 钟苓子皱了皱眉,觉得他有些奇怪。 “还有,我听到你喊爸爸了。” 公孙瑾说完,转而看向她的眼睛。 钟苓子避开了他的眼神,房间里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半晌,她从衣服里摸了包新买的香烟。 “我可以抽根烟吗?” 拆开包装后,她这才意识到公孙瑾不喜欢尼古丁的味道。 “你随意。” 公孙瑾没有表现出不满。 “好。” 钟苓子点头,拿出火机点了一根香烟,吸了两口,然后很熟练地用手夹着烟,吐出一口浓郁的青烟。 烟雾在房间里缭绕着,少女娇靥如花,微微眯着眼,优雅又慵懒。 迷离的眼神,轻薄又艳丽的嘴唇,微微扬起的下巴。 看起来有些怠惰和倨傲,还有些厌世感。 作为一个讨厌吸烟的人,吸烟的动作在公孙瑾看来毫无美感可言。 钟苓子却是例外。 公孙瑾不止一次觉得她吸烟的动作很性感。 那性感没有风尘气,像带着刺,孤芳自赏的野玫瑰。 被摧残过,但依然冷酷且动人。 像西西里美丽的传说。 “你似乎,不太想提起自己的家人。” 公孙瑾大概能理解,父母离异家庭的孩子大多这样,对家庭关系讳莫如深。 尤其是钟苓子这样,不屑于将脆弱展示给别人看的人。 “没什么好提的。” 钟苓子冷淡地道。 公孙瑾微微颔首,轻声说道:“昨晚你一直在喊爸爸,不要丢下我。” 钟苓子微微皱了皱眉,有些不悦。 “我抱着你,轻轻拍着你的背,安抚着你睡觉。” 公孙瑾说完,顿了顿,又补充到:“我没有爸爸妈妈,不知道爸爸是怎样哄孩子的。” “只是想着,如果我是当父亲的,会这么哄。” 钟苓子听着,瞪大了眼睛,嘴唇嗡动着,欲言又止。 “你是孤儿啊。” “嗯。” 得到公孙瑾的肯定后,钟苓子却是浅浅笑了笑。 “真巧啊,我也是。” 她说着,眼前浮现出自己爸爸拖着行李箱离开的背影,又夹起烟吸了一口烟。 “大家都说,我是父母双全的孤儿。” 公孙瑾听着,看向她的眼神异常复杂,有好多无法用语言去形容的情绪。 父母双全的孤儿,这个称呼他在阔别多年后,又一次听到。 “八岁那年,我爸爸拖着行李箱,一个人上了一辆火车,然后再没有回来。” “我在火车的站台边,一边哭,一边追赶着他的背影,让他不要走。” “可他一直没有回头。” 钟苓子说着,眼神有些飘忽不定。 “至于我的妈妈,你也知道了。” 提起妈妈的时候,她突然笑了笑。 “她过得很幸福,但和我没关系。” 公孙瑾看着她,突然感觉脸上一片湿润。 他伸手摸了摸脸庞,感受着眼角淌下的泪痕,陷入了呆滞。 “你怎么了?怎么突然哭了?” 钟苓子有些错愕,赶忙丢掉烟走了过来。 “我也不知道。” 公孙瑾摇了摇头,钟苓子的过去,让他想起了前世孑然一身的自己。 两个人的人生轨迹,是如此的相似。 “好啦,别哭了。” “真是破坏了你的高冷。” “你看起来不像是这么感性的人啊。” 钟苓子微微笑着,伸手揉了揉公孙瑾的头发。 “没有,我只是高兴。” 公孙瑾抹去泪痕,释怀地笑了。 在这个陌生的时空,他也找到了世界上的另一个我。 难怪他第一眼看到钟苓子的时候,就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 “快吃,饭都快凉了。” 钟苓子指了指旁边的饭盒。 “嗯,好!” 从宾馆离开的时候,两人脸上都带着笑的神态。 钟苓子最后回眸看了一眼房间的门牌号,307。 回宿舍后,公孙瑾将身上的西装外套小心折好,轻轻抚摸了一番。 钟苓子熨得很认真,但毕竟之前没用过熨斗,还是有一处地方熨坏了。 但是他觉得这并不重要,他昨晚找到了比这件衣服贵重得多的东西。 他拿起钢笔,在纸稿上开始写他最喜欢的几首歌之一。 这首歌,是为了钟苓子写的。 这时,手机屏幕亮起,公孙瑾拿起看了看,是钟苓子发来的消息。 “你把我裤子熨坏了,里面有好大一片焦黄(喷血)” “什么裤子?” “你说呢?(微笑)” “没事,反正你穿在里面,别人也看不到。” 公孙瑾顿时恍然。 他昨晚熨的时候才发现,那裤子的面料很薄,熨斗过热很容易就熨焦。 而且他在熨的时候还发现了两根几公分的绒毛来着。 宿舍里,欧阳瑞继续打着英雄联盟,时不时被校园网的卡顿折磨得心态爆炸。 林辉外出刚回来,之前应该是在和女孩子约会,柜子上又多了两盒口服玻尿酸和面膜,还有化妆用的粉底和遮瑕膏。 唐福林给王雪彤发着消息,没有等到回复,就进入了她的朋友圈,一条条地看着。 看到她最近分享了公孙瑾唱的《喜欢你》,就戴着耳机跟着试听起来。 虽然他偶尔觉得,公孙瑾会看不起他,他也有些反感公孙瑾的漠然。 但不得不承认,公孙瑾的歌确实很好听。 “欧阳瑞,你说,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呢?” 唐福林突然问道。 “就是会很开心,特别激动。” 欧阳瑞玩着游戏,脑海中想的却不是刘婷的背影。 开学那会加了刘婷的联系方式后,他也试着聊了几天。 虽然是挺开心的,但他又有些不满足。 起初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不满足,直到后来看到刘婷站在庄晓梦和易凯蒂身边黯然失色的时候,他才明白了自己不满足的原因在哪里。 他还是觉得她不够漂亮。 军训那一天,教官让他对着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唱歌。 那个女孩子笑了,然后他在她上方,做了十个俯卧撑。 那是他有生以来,距离一个女孩子距离最近的时候。 而且还是那么漂亮的女孩。 每一次屈肘下压的时候,他都能感受到她紧张的气息,吹拂在他脸上,很痒。 他记得那女孩脸因为害羞,变得很红,瞪大了一双好看的茶色眼眸看着他。 她叫卓羽凡。 自那之后,他和刘婷聊天就少了。 还鼓起勇气加了卓羽凡专业群里的企鹅号。 卓羽凡不知道他是谁,回了个问号。 他也没敢回消息说自己是谁,只是默默关注着她的空间动态,然后保存下她动态中好看的照片。 “除了喜欢和激动呢?还有没有别的?” 唐福林继续问道。 “会自卑,觉得自己配不上人家。” 欧阳瑞脱口而出。 “林辉,你呢?” 唐福林看向林辉。 林辉往脸上涂着护肤品,淡淡地道:“想把她淦哭。” “不愧是你。” 欧阳瑞没忍住,一下子笑了起来。 唐福林却是皱了皱眉,觉得他庸俗且轻浮,转而去问公孙瑾。 “公孙瑾,你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面对他的提问,公孙瑾难得地认真了一回。 “像幽闭的山谷猛然敞开,呼啸着的大风无休无止地刮了进来。” “对的,就是这种感觉。” 唐福林喃喃地道。 “公孙,你说话真是有诗意。” 林辉也细细回味着这句话。 “喜欢这件事,本身就带点诗意的。” “像朦胧诗,晦涩且难懂,还有些无可救药的唯美。” 公孙瑾说着,收拾好了下午上课要用的课本,出了宿舍。 十二月校园里的风很冷,即便有太阳也是如此。 出门的时候,已经能看到有人穿着毛呢和羽绒服。 穿黑丝和短裙的女孩子,也还是有的,美丽且动人。 钟苓子整理好衣服,将吉他和药物在宿舍内放好。 出门的时候,她还是穿的一条牛仔裤,将她的腿衬得笔直修长。 如果可以,她不想穿这么薄的裤子,奈何没钱买过冬的衣物。 电动车的电瓶被偷,小偷虽然被抓,但根本没钱赔。 钟苓子做好了自己赔钱的准备,但老板娘很好心,并没有责怪她。 只是说那辆电动车该换了,准备改天再置办一辆,这让她如释重负。 经过楼梯转角的时候,钟苓子隐约听到有女孩子在聊天。 “我一单能赚多少?” “你形象和气质都很好,看你选择什么服务类型。如果是包夜,一晚最少可以赚2000以上。” “这么多?” 那女生隐隐有些心动。 “是啊,来钱很快的。” “不会出问题?得病什么的。” “放心,上面的人都要求包夜的人出示体检报告的。” “而且我们每个月都要安排体检。” “那……我们先加个联系方式。” “好!” 钟苓子走过去的时候,瞥了一眼。 记得那女孩子貌似是叫卓羽凡来着。 打扮得不错,身上的衣服很时髦,拿着最新款的iphone,戴着上千块的蓝牙耳机。 看到钟苓子之后,卓羽凡目光有些躲闪,明显不自然。 “哎,同学!” 下楼的时候,之前跟桌羽凡聊天的那个女孩子鬼鬼祟祟的走了过来。 “干嘛?” “你缺不缺钱啊?” 那女生打量了一番钟苓子的脸,很是惊艳。 “我这里有些赚钱的门路,咱们加一下联系方式怎么样?” 钟苓子看着她,没有出声。 “我不是骗子,莪认识好多校友都在一起兼职呢。” 那女生看着她,很是诚恳。 “什么兼职?” 钟苓子冷淡地问道。 “这个……不是很方便说,咱们私聊。” 那女生左右看了看,压低了声音。 “呵,见不得光的事。” 钟苓子冷笑道。 “你不用说,我也知道你是干嘛的。” “这年头,老鸨都这么光明正大了。” “下贱的玩意。” 钟苓子毫不掩饰自己的奚落,嫌恶地看了她一眼。 那女孩脸色一变,不禁有些难堪,见远处有其他女孩子看了过来,便赶忙跑开。 去教学楼的路上,她看着那些豪车顶上的饮料,又看了看那些跟着非裔留学生一起出去开房的女孩,觉得有些悲哀。 去教室的路上,钟苓子看到了公孙瑾,于是欣然一笑,小跑着来到他身旁,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 “嘿!” 公孙瑾摘下耳机,微微笑着回应。 一起上楼梯的时候,钟苓子将自己刚刚的见闻说了一遍。 “好歹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为什么这么轻贱呢?” 高傲如她,始终无法理解。 “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不是已经告诉我们了吗?” “人类最基本最重要的需求,就是生理需求,包括食物、水、xg等等。” 公孙瑾说得一脸平静。 “低层次的需要基本得到满足以后,它的激励作用就会降低,其优势地位将不再保持下去。” “高层次的需要会取代它成为推动行为的主要原因。” “来上大学的不愁温饱。温饱解决了,就想要获得更高层次的需求。” “对很多物质需要得不到满足的人来说,他们获得“高峰体验”的方式就是金钱。” “当她们没有足够的金钱去满足需求,道德底线就会崩坏。” 公孙瑾很是认真地解释起来,没有嫌恶也没有义愤填膺,只是在论述客观事实。 每个人的活法都不一样,他虽然也看不起那些女生,但也不会去抨击别人。 “没有金钱去满足需求,道德底线就会崩坏吗?” 钟苓子说着,眼里有些迷惘。 “嗯,这世上有很多人的道德底线处在随时都会崩溃的边缘,只差临门一脚。” “遇上魔鬼,就万劫不复。遇上天使,就柳暗花明。” 第91章 孤立 午后的教室,上课的人来得七七八八,前排依然被来得最早的人占满。 庄晓梦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戴着耳机听着歌。 她今天穿的是一件米白色的风衣,黑色打底裤配上长筒靴,本就高挑的身材就显得更高了。 “她身上的衣服好贵。” “谁啊?” “庄晓梦,那件米白色的风衣,burberry的,三万多。” 一女孩说着,将自己拍下来的照片搜索了一番,和旁边的室友小声交谈起来。 “真的假的?不会是仿的?” “她家很有钱的,我听她们宿舍的王雪彤说过,她回家都有人开大奔过来接,一百七十多万的车。” “她戴的手表也很贵,比林辉那个欧米伽还要贵得多。” “好,这种有钱人家的大小姐,跟我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 听着前排议论的声音,卓羽凡侧目看了看不远处的庄晓梦。 庄晓梦穿着一件米白色的风衣外套,白皙的手腕上,黑色的表带笼在袖子里若隐若现。 桌羽凡不禁有些羡慕,她逛着网店,看了看购物车里一千多块only的外套,又试着搜了一下burberry的衣服。 “羽凡,你也对她的衣服感兴趣啊?” 一旁的室友凑过来,笑着问道。 “觉得还挺好看的,就想在店铺里看看。” 卓羽凡挽了挽耳鬓的头发,维持着笑容,但目光躲闪,有些不太自信。 “哇,你这么有钱吗?” 室友眨了眨眼,声音很是夸张。 “羽凡当然有钱了,手机上万,耳机也上千。” 有人跟着附和。 “你家是做什么的?” “搞物流的,还行。” 卓羽凡笑了笑,继续逛着店铺,没有抬头。 “啊!富婆你看我可以吗?” “性别不要卡得太死。” “你家做物流公司的吗?毕业了,咱找不到工作,就投靠你怎样?” 听着周围几个同学的恭维,卓羽凡撩了撩耳边的头发,将店铺里几件衣服加入了购物车。 一旁的室友看到了,露出羡慕的眼神。 卓羽凡也不知道怎么的,就是很享受这种目光。 可事实上,只有她自己心里清楚。 手机和耳机都是借了花呗分期买来的。 那件1000多块的only外套,在她的购物车里也放了很久。 她很想买,但那是大半个月的生活费。 钟苓子听着同学们的议论声,也羡慕能穿得起三万多一件衣服的人。 但如果有人跟她说,你跟我睡一晚,睡一晚我就给你买三万块的衣服。 钟苓子会直接给他一个耳光,然后叫他滚蛋。 “百达翡丽,有品位啊。” “那是我老爸做梦都想要的表,他朋友那里有一块,但是价位应该比不上她那块。” 林辉杵着脸,看着庄晓梦半掩在袖子里的表盘,不禁有些感慨。 “嗳,公孙,你和那个庄晓梦,进展怎么样了?” 欧阳瑞和唐福林两人也竖起耳朵,仔细听了起来。 “没什么进展。” 公孙瑾一脸平静。 “不赶紧拿下,当心被人捷足先登。” 林辉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 “怎么?你对她有想法?” “公孙瑾,他想睡你青梅。” 唐福林试图在两边拱火。 公孙瑾微微皱了皱眉,有些反感。 林辉没好气地看了唐福林一眼,正色道:“朋友妻不可欺,我是有原则的人。” “说得好像人家能看上你似的。” “嗯,你说得对。” 被驳了面子,林辉倒也不恼,仍旧微微笑着。 当他不想和人聊天的时候,就会用一句“你说得对”结束。 庄晓梦和钟苓子,在国贸专业几乎是公认的最漂亮的两个女孩。 因为在校内有诸多负面传闻,钟苓子名声很不好。 和她相比,庄晓梦更加神秘,名声也更好,而且还特别有钱,自然格外吸引男生的注意。 在大学校园里,不止是女生会想走捷径。 也有很多长相不错,想软饭硬吃的男生,会专门瞄准那些家庭富裕的女孩。 因为这样的女孩一般被保护得很好,性格单纯,比较好骗。 出手还特别阔绰,谈恋爱送的礼物都很珍贵。 庄晓梦大概也属于此列,但是性格极端高傲,没什么人入得了她的眼。 上课之前,隔壁班的一个长相还算出众的男生在室友的怂恿下,拿着一杯奶茶走了过来。 “庄晓梦,给你买的。” 说话的男生斯斯文文的,梳着中分,带着圆框金丝眼镜。 笑起来的时候温文尔雅,属于不少女孩子都喜欢的小奶狗类型。 林辉看到了这一幕,饶有兴致地看了起来。 欧阳瑞和唐福林也开始吃瓜。 “拿走。” 庄晓梦眼皮都懒得抬。 当着不少人面前被拒绝,那男生觉得面子上过不去,还是把奶茶放在了她桌上。 “听不懂?” 她微微蹙眉,清冽的声音将整个教室的人都吸引了过来。 “一片好意,还是收下。” “是啊,不喝白不喝。” 那男生的室友笑着起哄。 庄晓梦冷淡地看了他们一眼,侧目看了看公孙瑾,突然想到了什么,于是嘴角抿起。 她拿起奶茶站起身,来到了公孙瑾面前,笑吟吟地将奶茶递了过去。 “给你,喝了。” 公孙瑾有些懵,看了看她,又看了看左右。 林辉等人一脸姨母笑,甚至开始鼓掌。 庄晓梦巧笑嫣然,略显俏皮地冲公孙瑾眨了眨眼,然后看向前来给她送奶茶的男生,很是认真地道:“谢谢你啊,他很喜欢喝奶茶的。” 那小奶狗脸上还维持着和煦的微笑,但那笑很假,像是用铅笔画上去的一般。 林辉笑得眼角飙泪,用手指着他,一副看小丑的表情。 “哈哈哈!” “兄弟们,有小丑啊!” 教室里看着这一幕的同学也都忍俊不禁。 送奶茶的男生见状,脸色黑得跟猪肝似的,赶忙离开了这里。 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同学,甚至把这一幕拍了下来,在他脸上p了个熊猫头小丑,做成了表情包。 公孙瑾看了看那杯奶茶,放在了桌上,没有动。 “公孙瑾,你不喝吗?” 唐福林凑了过来,黝黑的脸咧嘴一笑。 “我不爱喝甜的。” 公孙瑾将奶茶推了过去,自顾自地翻着书,头也不抬地道。 “谢谢!” 唐福林赶忙伸手接过,插入吸管,乐呵呵地笑了起来。 “你老是这样,不太好。” 欧阳瑞提醒道。 “反正他不喝也是浪费。” 唐福林觉得理所当然。 他觉得跟着公孙瑾就这点好,经常有的奶茶可以喝。 公孙瑾经常收到认识或不认识的女孩子送来的奶茶,只是每次都进了他的肚子。 欧阳瑞和林辉对视了一眼,两人皆是无奈地笑了笑。 下午的课是大学英语,外教布置的课后作业是两两一组进行配音的小游戏。 配音的片段可以是电视剧,可以是电影,还可以是话剧或者小说。 模拟其中的一段对白即可。 表现优异的会有额外的平时分奖励。 回宿舍后,林辉很快就想好了自己要配哪一段音。 他靠在椅子上,翘着腿,双手摊开,模仿着马龙·白兰度的语气,说得有声有色。 “youdon'tevenwanttocallgodfather!” 欧阳瑞觉得挺有意思,于是答应了和他组对手戏。 唐福林思忖了半天,也没有想好自己要配音的片段。 “公孙瑾,你想好自己要做的配音了吗?” “没有。” 公孙瑾摇了摇头。 “那我们一起?” 唐福林试探着问道。 他其实是想找王雪彤一起做配音作业的,但是王雪彤已经和室友约好了。 “有人约了和我一起。” 看着钟苓子和庄晓梦同时发来的邀请,公孙瑾有些纠结,不知道该和谁一起。 “好。” 唐福林闻言,有些失落。 宿舍里另外三个人都找好了配音的对象,只剩下他一个了。 该找谁呢?他和班上其他的人也不怎么熟悉。 “林辉,我洗衣液用完了,先用一下你的。” 欧阳瑞看了空空如也的洗衣液,没好气地瞥了唐福林一眼。 “行,用。” 林辉大手一挥,很是慷慨。 “也借我用一下呗!” 唐福林拎着满满一桶衣服走到了洗衣机那里。 林辉没说话,欧阳瑞却是忍不住开口道:“你就不能自己买啊?” “老用我们的,我这瓶洗衣液,自己都没用多少。” 唐福利红着脸,咕哝着:“我会买的,只是忘了。” “公孙瑾,我能用你的洗衣液吗?” 公孙瑾一边戴着耳机听着歌,一边码着《三国》。 码到群英会和草船借箭的关键剧情,过分投入,没有听清他在说什么。 见公孙瑾没有理会自己,唐福林又看向林辉。 “用,下次记得买。” 林辉翻看着《教父》,淡淡地道。 “谢谢!” “福林,说了多少次了?袜子不要放洗衣机里。” 看着唐福林一股脑将内裤和袜子都倒进洗衣机里,欧阳瑞忍不住呵斥起来。 “又没什么问题,太阳晒过就能杀菌了啊。” 唐福林嘟囔着。 “我们宿舍有四个人,洗衣机不是你一个人在用。” 欧阳瑞强忍着不满,心平气和地道。 唐福林没说话,将内裤和袜子捡了出来。 他感觉,自己好像被另外三个室友孤立了。 “你想要和我配哪一段?” 公孙瑾问庄晓梦。 “爱丽丝梦游仙境,我配爱丽丝,你配疯帽子。” 庄晓梦如此回复。 她一开始的打算是配玛格丽特·杜拉斯《情人》。 讲诉的是十五岁少女简和华裔富商公子东尼无望的爱情。 她想自己配音简,让公孙瑾去配音东尼。 因为这本书的开篇,她尤为喜欢。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 现在,莪是特地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但是思来想去,这本书的原文是法语,双人做对手戏配音不太合适。 于是她就选择了《爱丽丝梦游仙境》。 “钟苓子也想和我配音。” 看着公孙瑾的回复,庄晓梦秀眉一蹙,有些不开心。 “那你选我还是选她?” “我刚刚问了英语老师,她说可以同时选两个。” 庄晓梦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那你,想和她配什么?(微笑)” “她说想配海绵宝宝,想配派大星被隐形人打的那一集。” 庄晓梦看到回信,将输入栏里的“不许你和她配”删除,赶忙回复道:“你怎么想?” 公孙瑾很认真地回复道:“我想配派大星。” 看到公孙瑾这么回复,庄晓梦顿时气得要死。 “我觉得派大星可好玩了,所以一直想给派大星配音。” “尤其是派大星头掉了,海绵宝宝给他找头的那一集。” 看着公孙瑾这么回复,庄晓梦突然又不生气了。 他发来的消息,字里行间都满是欢喜。 她可以看得出,对于给派大星配音这件事,他是很期待的。 明明看起来很高冷,竟然会喜欢海绵宝宝,这反差还真是强烈。 说到底还是和小孩子没什么区别啊。 算啦,既然这样能让他开心,那就由着他好了。 “随便你,你开心就好。” 庄晓梦如此回复。 见庄晓梦同意了,公孙瑾也有些开心。 《爱丽丝梦游仙境》和《海绵宝宝》,都是很好很好的。 不分谁好谁坏。 钟苓子:“她同意了?” 公孙瑾:“嗯,同意了,我要配派大星!” 钟苓子:“好啦好啦,给你配就是啦(笑哭)” 其实她也没有奢望,公孙瑾会答应和她配音。 但是除了公孙瑾,她真的不知道该找谁了。 因为名声不好,而且还忙着兼职赚钱,她几乎没有时间去和同学交往,所以她的朋友圈子小得可怜。 不仅如此,她和宿舍里另外三个人关系也很僵硬。 傍晚,她背着吉他,照例去酒驻唱。 没有了薛洋提供的仿制药渠道,她还是只能买两万多一盒的药。 第92章 子非鱼 荡漾着红酒的玻璃杯清脆的碰撞声,酒旖旎绵长的蓝调,婀娜多姿的花季少女。 隐匿在街边的繁华白色公寓,昏暗包厢内的浅唱低吟,似有若无的糜烂气息。 王笛每天都要来这里,今天也不例外。 他是一家服装厂的老板,事业有成,儿女双全,还有个贤惠的老婆,算得上人生赢家。 但自从有天被客户带着来了这里一趟之后,他像是入了魔,每天都会来这里小酌几杯。 和很多中年男人一样,面对人老珠黄的老婆,越来越提不起兴趣。 这里的女孩子年轻又漂亮,还天真烂漫。 只需要付出微不足道的一点点代价,就能让他找到年轻时的激情,度过一个美妙的夜晚。 被老婆管教着,压抑了太久的他,可太喜欢这里了。 “王总,最近很闲啊。” 酒老板品着酒,温和地笑着。 “忙里偷闲而已。” 王笛轻轻一笑,目不转睛地看着台上唱着歌的少女。 很朋克的黑色皮夹克和项圈,金色的短发和美瞳,抱着吉他。 不同于一般这个年纪女孩的温柔婉约,眼神很是锋利,看上去就很离经叛道,不好相与。 长相很甜,气质却很野。 非要用一样东西去形容,大概就是加了海盐的柠檬汽水。 嗓音慵懒又略显忧郁,说不出的性感。 十几岁的姑娘,竟然也能这么性感,这是让他有些始料未及的。 老板将他的目光尽收眼底,笑而不语。 “这个姑娘叫什么名字啊?” 一首轻摇滚唱完,王笛忍不住问道。 “苓子,茯苓的苓,在我这里做驻唱歌手。” 老板说着,补充了一句:“她挺缺钱的,她妹妹有慢粒白血病。” “哦!” 听着老板话里的暗示,王笛眼含深意地看了她一眼。 当天的表演结束,钟苓子背着吉他,前来找酒老板结账。 “今天的表演很不错。” 酒老板微微笑着。 “老板,结工资。” 钟苓子只想拿到钱就走,至始至终都没有看坐在老板对面的王笛一眼。 王笛细细打量着她,细看之下,少女的肌肤真是吹弹可破,和之前他约过的那些年轻女孩都不一样,没有脂粉气。 “苓子,这是王总。” 酒老板轻轻咳了咳。 “哦,王总你好。” 钟苓子闻言,轻轻应了一声,侧目冷淡地看了他一眼,不冷不热地打了招呼。 谢了顶的油腻中年人,眼窝深陷,挺着大肚腩,看向她的眼神丝毫没有掩饰欲望。 “你好!” 王笛也笑着问好。 “苓子,王总挺喜欢听你唱歌的,想认识你一下。” 酒老板如是说道。 钟苓子微微侧目,有些不解地看了她一眼。 “跟我来后台,我先给你结工资。” 酒老板左右看了看,朝着后台走去。 钟苓子跟在了她身后,进了房间。 “什么事?直接说。” 她隐约已经猜到,语气有些不耐烦。 “你妹妹的病,现在怎么样了?” 老板轻声问道。 “还好。” 钟苓子面无表情。 “下个月的医药费有着落吗?” 钟苓子目光有些飘忽,顿了片刻,这才开口。 “我找了几份工作,下个月应该能解决。” “那下下个月呢?” 老板继续问道。 “你只是个学生,在这里唱歌又能赚多少呢?” “你看你瘦得,每天就吃那么点。这样省伙食费给妹妹买药,自己身体先垮了怎么办?” 老板略显惋惜。 “老板,你有什么话就直接说好了。” 钟苓子皱了皱眉。 “那个男的很有钱。” “嗯,然后呢?” “他看上你了。” 老板直言不讳。 “呵,不可能!我宁愿死。” 钟苓子嗤笑着,语气很是决绝,在死这个字上咬得很重。 说罢,便转身准备离开。 “苓子!你怎么就那么犟呢?” 老板伸手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 “别这么倔!” “放手。” 钟苓子低垂着眼帘,冷淡地道。 “你想想你妹妹的医药费要多少?你一个女孩子,能负担得起吗?” “听我一句劝,有些时候,这就是命!” “没钱没势,年轻漂亮就是资本。” “不趁着有资本的时候多弄点钱,你以后老了还有什么保障?” 老板继续劝诫着。 “你想让我去做小姐?” 钟苓子声音有些嘶哑,压抑着怒火。 那是她最瞧不起的一类人,任何人向她提出这个要求,她都会觉得是对自己人格的一种侮辱。 “这就是个笑贫不笑chang的年头!” “苓子,姨知道你自尊心很强。” “我能理解,姨年轻的时候也像你这样。” “但你迟早会懂得的,一个穷人,拿尊严换钱,没有尊严至少还有钱。” “可穷一辈子,最后没有尊严也没有钱!” 钟苓子甩开了她的手,回眸看着她,冷冷地道:“我叫你一声姨,是因为你是长辈。” “以后这种话不要再提。” “你自己甘愿下贱,就不要把别人也想得和你一样下贱!” 她摔门而出,背着吉他快步离开了酒。 王笛欲言又止,却只能看着她的背影渐渐远去。 晚上十点,回宿舍的路上。 钟苓子独自走着,无意中惊鸿一瞥,看到一个有些熟悉的女孩从罗马假日酒店走了出来。 是卓羽凡,她头发略微有些凌乱,红肿的眼角带着泪滴,走路的时候,双腿有些颤抖。 两人在同一个路口相遇。 卓羽凡见了她,赶忙避开了她的视线,下意识地将鸭舌帽的边沿拉下,戴上了口罩。 钟苓子迅速收回了视线,面无表情地继续往前。 那个叫罗马假日的酒店,是专门用来进行某些交易的地方,这在校园里并不是什么秘密。 当天晚上,有个陌生人申请加了她的微信。 微信头像就是酒里遇到的那个中年人。 钟苓子只是冷淡地看了一眼,置之不理。 宿舍楼下,卓羽凡浑浑噩噩的,大脑还是一片空白。 就在今天,她加了群,在同学的牵线下接了单。 她没敢找学校里面的,怕这件事在校内传开。 和她约会的,是一个外校读研的男生。 个个高高瘦瘦的,还算清秀。 像她这样姿色的女孩,是可以自己挑选客人的。 这样,不至于在交易的时候太倒胃口。 那个读研的男生出手比较阔绰,额外多要了一些服务,给了她三千块。 她现在还觉得像是在做梦一般。 “天呐,你到底在干什么?” “你怎么会……怎么会做这个呢?” 卓羽凡精神恍惚,一个人在花坛里的长椅上坐了下来。 冬天已经来临,那些玫瑰都已经枯萎。 “啪!啪!” 她抽了自己两个耳光,深感耻辱,心跳得很快。 她很害怕,害怕自己今晚的事暴露出去,被其他人知晓。 于是反复和牵线的人联系,再三询问,这些事会不会传出去。 得到肯定不会的答复后,这才放心了一些。 与此同时,她看着微信里到账的三千块钱,又有一种强烈的不真实感和欢愉。 就这么一次,竟然就到账了三千块钱,相当于她两个月的生活费。 这来钱也太快,太容易了。 爸爸妈妈一个月工资才五千块块。 她只用了几个小时,就挣到了普通人大半个月的工资。 桌羽凡理了理头发,对着镜子梳理了一番,抹了抹眼眶,用唇膏和粉底补了妆。 整理好了情绪,这才回到宿舍。 回宿舍的时候,她尽量装作和正常人无异。 “嘿!” 室友在身后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 桌羽凡浑身一个激灵,猛地一抖,不悦地吼道:“你干嘛?” 室友被吓到了,略微愣了愣,然后弱弱地道:“抱歉啊。” “不好意思,我刚刚在想别的事,心情不太好。” 桌羽凡很快就意识到,自己情绪有些过激。 “发生什么事了吗?” “没,就是吹了风,头有点晕。” 在浴室洗澡的时候,她回忆着在酒店里的种种,试图将身体彻底清洗干净。 她不停地往身上涂抹着沐浴露,怎么洗都觉得不干净,怎么都觉得脏。 “洗完了吗?羽凡?怎么洗这么久啊?” “快了!” 出浴室后,她嗅着身上浓郁的沐浴露香气,这才安心下来。 平时熬夜到最晚的她,当天最早上床睡觉。 尽管如此,夜里她还是失眠了。 一在床上翻过身,酒店里凌乱的床单,垃圾桶里揉成团的纸巾,这些画面就飞快地在眼前闪过。 可到了第二天清晨,那些缠绕在她脑海中的梦魇,就奇迹般的消失了。 她照常跟着室友们聊着化妆品,聊着穿搭。 上千块的神仙水,她说买就买。 下单的时候竟然没有犹豫,看着卡里剩下的余额,觉得底气十足。 还有那件在她购物车里存放了很久的only的风衣,她终于可以直接买下。 “林惜君上这个综艺时,涂的那个口红很好看唉,是什么颜色的?” 女孩子们对着综艺片段截图然后放大,听着美妆博主们的分析,聊得很是起劲。 “南瓜色的,很有少女感。” 桌羽凡听着,也觉得自己是该换一支好点的口红了。 逛网店的时候,搜罗了好半天,于是问道:“千元级的口红,有哪些比较好的?” “哇,你这么有钱吗?买上千的口红?” “羽凡家里开物流公司的,可有钱了。” 听着周围一圈女孩们羡慕的声音,桌羽凡欣然一笑。 “萝卜丁的可以唉,萝卜丁女王权杖。就是挺贵的。” 桌羽凡闻言,当着室友们的面,直接在网点里搜索,找到了这个口红就立刻下单,花了两千块。 付款的时候眼睛一眨不眨,没有半点犹豫。 “妈耶,一件口红顶我一个月生活费!” “有钱真好。” “富婆,我们做个朋友。” 一旁的室友抱着她的胳膊,一脸讨好地笑着。 桌羽凡脸上的笑容愈发浓郁。 几分钟的时间,就消费掉了四千多块,可她却并没有觉得多可惜。 毕竟,昨天一天时间,她就到账了三千多。 赚钱,好像是件挺容易的事。 下课后,她和室友一起去食堂用餐。 往日里总是围绕着隔壁宿舍的王雪彤转,聊着穿搭的女生,今天都围着她身旁,说着恭维的话。 有人羡慕,有人讨好,还有人话里满是酸味。 这种众星拱月的感觉,让她很是喜欢。 “真装!有什么了不起的?” 王雪彤看着人群里笑意盈盈的卓羽凡,一脸不屑。 “两千块的口红啊,直接下单了。” 刘婷也有些感慨。 “呵呵,你等着看她以后吃土。” 王雪彤撇了撇嘴。 “她家不是开物流公司的吗?应该不会的。” “谁知道啊?没准是吹牛呢。” “突然一下子暴富,看她那嘚瑟样……” “说不定是卖十三弄的钱。” 王雪彤压低了声音。 “你这样揣测人家,不好?” 刘婷听着,不禁有些反感。 她觉得王雪彤其实人还不错,就是在背后议论别人这一点,让她很不喜欢。 王雪彤轻轻哼了哼,不说话了。 食堂二楼,桌羽凡照例来到公孙瑾兼职的那家拉面档口排队。 “我不是很明白,公孙瑾当歌手那么红,应该很有钱的。为什么还要在这里做兼职啊?” “也许人家就是想体验穷人的生活呢?” 队伍中有些人议论着。 其实公孙瑾在《千千阕歌》发行之后,就不打算在食堂继续兼职的。 只是庄晓梦喜欢吃他做的面,几乎每天都要来档口点上一碗。 于是他就继续坚持了下来。 再后来,钟苓子也来了这个档口。 她在前台点单,他在后台和面。 碰上带4和10两个数字的票据,她就会塞给他。 有了外卖订单,两个人就骑着电动车一起去送。 偶尔会很辛苦,但是两个人待在一起,真的很快乐。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没有类似经历的人,真的无法理解公孙瑾的快乐。 这些,都是他在这里坚持兼职的理由。 “一碗牛肉拉面,再来一份牛丸白萝卜清汤。” “好的,请稍等。” 点单的时候,钟苓子看着卓羽凡,眼神毫无波澜。 看着她在档口里忙前脚不沾地,卓羽凡有些不解。 这么辛苦地工作,一个月就为了挣那600块钱,到底是为了什么? 钟苓子也无法理解,为什么有人会为了口红、衣服、包包这样没用的东西,选择丢掉尊严。 第93章 钟苓子和公孙瑾的约定 “剪影的你轮廓太好看,凝住眼泪才敢细看。” 每一次用钢笔写下这句歌词的时候,公孙瑾脑海中都会浮现出一个人的侧脸。 有时候是庄晓梦,还有时候是钟苓子。 这是他最喜欢的歌之一,也是最想写出来的歌。 但是,这首歌的歌词始终写不完整。 他的记忆深处像是有一块被涂掉了,遗失的部分始终想不起来。 “在干嘛?” 他拿起手机给钟苓子发了消息。 “下午想休息,躺在床上睡觉。” 钟苓子最近很累的,特意拿出一个下午休息,已经很难得了。 “找我有事?” “想问你有没有时间,约你出去走走。” 钟苓子看着他发来的消息,便赶忙回复道:“本来是没有的,可你一给我发消息,就有了。” 发完之后,她觉得这样太暧昧,不合适。 但还是掀开被子,穿好衣服和鞋子出了门。 两人最终在二栋和七栋之间的篮球场碰面。 “走啦!” 钟苓子小跑着过来,招了招手。 “想去哪里逛?” “之前去过的胧月山,那一路的枫叶很美,想再去看看。” “是哦,我们约好了,以后有时间再去看枫叶的。” 钟苓子倒是突然想起来,两人之前有过这个约定。 解锁共享单车的时候,她没有动,只是一直看着公孙瑾。 “怎么?你现在自己会骑单车了。” “你不能载我吗?” 钟苓子微微嘟着嘴,反问道。 “载着一头小猪走山路,挺累的。” 公孙瑾一本正经地道。 “你才是猪呢!哼哧!哼哧!” 钟苓子伸手轻轻打了一下他的胳膊,模仿了两声猪叫,然后自己解锁了一辆共享单车。 两人骑着单车,朝着校外骑行过去。 一样的道路,一样的风景,身边的人也是一样,却有了不一样的心情。 钟苓子穿行在校园里,看起来颇有些日漫里美少女的潇洒和英气,很酷的一个女孩。 沿途经过商业街的一间西餐厅时,钟苓子惊鸿一瞥,在邻街的窗口看到了卓羽凡。 她身上穿的是米白色的风衣,和之前庄晓梦穿过的是同一款。 西餐厅装修很是小资,洁白的餐布上摆放着红玫瑰,西装革履的服务员拉着小提琴,隔着老远也能听到是舒伯特的野玫瑰。 卓羽凡拿着刀叉,切着牛排,服务员扶着红酒瓶,给她的高脚杯里倒着酒。 “那是隔壁班的卓羽凡,她还真是有钱。” 公孙瑾顺着她的目光看了一眼。 “人家是体力劳动者,勤劳致富,咱们比不了的。” 钟苓子微微笑着,又想起了一周前卓羽凡从罗马假日酒店里出来的样子。 “呵呵!” 公孙瑾顿时笑了起来,明白了她话里的深意。 “苓子,你是不是很看不起她那样的女孩?” “确实很看不起的。” 钟苓子微微颔首。 “每个人的生活理念,对道德的定义,价值取向,都是不一样的。” “道德是用来约束自己的,用自己的道德去约束别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一种暴力。” 公孙瑾思忖了片刻,轻声说道。 “那,你是怎么看待小姐这个行业的呢?” 钟苓子问道。 “有需求就会有供给,这是市场决定的。” “这个职业存在了几千年,从古至今一直都有,说明了它有存在的合理性。” 公孙瑾回答得很平静。 “从来都有,便对吗?” “如果放任不管,风气会越来越坏,不知廉耻的女人会越来越多。” “你说这样的人,以后怎么能当好一个妻子,做好一个母亲呢?” 钟苓子反驳道。 “这些都是她们自愿的,又没人逼她们。” “抽烟还不是有害,不是一样有人抽?” 公孙瑾瞥了一眼钟苓子。 “有人买,就有人卖啊。做生意讲的是供求。” 钟苓子撇了撇嘴,继续说道:“瞧你说的,好像小姐是门正经营生似的。” “国家允许她们办营业执照了吗?” “那你说,为什么有人愿意去当小姐呢?” 公孙瑾反问道。 “因为生活所迫的只是很少一部分,她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是因为好逸恶劳。” 钟苓子不假思索地道。 “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有些人那么贱!好好的大学生不当,跑去当小姐。” “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怎么就那么贱?” “找份正经工作不行吗?” 钟苓子越说越觉得气愤。 “很多事,不是你想得那么简单的。” 公孙瑾轻轻摇了摇头。 “她们几天就能轻轻松松地赚到普通人忙碌一整个月的工资,对于金钱的观念早已模糊。” “当一个小姐过惯了夜场里奢靡的生活,习惯了挥金如土的日子。” “你去跟她说,我给你介绍一份正经工作,一个月三千块,你别做小姐了。” “她只会觉得你是个傻叉。” “扭曲的消费观念,在不断荼毒女性的金钱观。” “它能让一个人不知不觉地失去道德底线。” “过惯了锦衣玉食,你让她们回到吃糠咽菜的日子,她们甘心吗?” “这就是有那么多小姐从良,但依然会重操旧业的原因。” “诚然,如果放任这个行业不管,长此以往,社会风气就会坏掉。” “但这个职业也有它存在的合理性。” “不管你唾弃也好,厌恶也罢,它就在那儿。” “所以国家在打击这个行业,但一直无法取缔。” 公孙瑾尊重其他人的生活理念,对小姐这个行业也不像钟苓子那样厌恶。 他甚至还有些好奇,想和这类人交流一番,了解她们的生活和境遇。 这或许是因为,他接触过的很多名着里,都对小姐着墨很多。 比如《茶花女》,比如《羊脂球》,再比如《骆驼祥子》。 小姐是xg和金钱的结合体,是人性无数个剖面的总和。 那些艳俗的桥段,往往都是人性欲望和阴暗面的真实反映。 大文豪们普遍偏爱描写小姐,一来是因为他们都喜欢逛ji院,二来是因为这些人代表着的,是社会底层的大众。 从她们身上,可以看到底层人的生活现状,还有内心的渴望。 这类人真实而深刻,所以公孙瑾不歧视她们。 胧泉山的山麓萧瑟而清冷,只有单车链条和铃铛的声音响起,偶尔夹杂着少年和少女的欢笑。 两人没再谈论小姐,这个话题太具有文学色彩。 公孙瑾不是爱逛ji院的大文豪,只是个扑街网文写手。 如果是庄晓梦在这里,估计会很乐意听公孙瑾讲讲《羊脂球》和《茶花女》的故事。 但苓子不爱聊文学,只想看秋天的枫叶。 道路两旁是高大的枫树,风中弥散着的枫叶,像是从远方飘来的书信。 满天的黄叶在风中卷着飞远。 “真美啊。” 钟苓子将单车停靠在路边,伸了个懒腰。 飘零的火红枫叶落满了两人来时的路,像一地红毯。 一片红叶落在她的发梢,遮住了她一只眼睛,有种迷幻又绮丽的美感。 “嗯,很美。” 公孙瑾看着她,眼神变得静谧又温和。 “来年有时间,我们再来这里看枫叶,好吗?” “好啊,如果明年今日,我没有死的话。” 钟苓子托着腮,微微笑着。 她其实不止一次想过轻生。 没准有一天,突然想不开了,会再一次爬上天台。 所以她也不确定明年的今天,自己还在不在这个世界。 “别说傻话,都会好起来的。” 公孙瑾安慰道。 “呵呵,借你吉言。” 钟苓子展颜一笑。 看着她微笑的脸,公孙瑾脑海中那段被擦掉的记忆,开始慢慢浮现。 恍惚间,一段被遗忘的歌词,伴随着似曾相识的曲调涌进了他的脑海。 “忘掉天地仿佛也想不起自己,仍未忘相约看漫天黄叶远飞。” “就算会与你分离,凄绝的戏,要决心忘记,我便记不起。” “明日天地只恐怕认不出自己,仍未忘跟你约定假如没有死。” …… 胧泉寺,这个半山腰的寺庙前有一座木桥。 桥上一地红叶,很美,又有些说不出的沧桑。 公孙瑾跟着钟苓子身后走着,陪着她进了寺庙。 卖许愿牌的老和尚躺在竹椅上打着盹,桌上摆着支付宝二维码。 钟苓子突然心血来潮,跑过去买了一块竹牌。 “你不是不信神佛吗?” 公孙瑾轻轻笑着。 “未至苦处,不信神佛。” 钟苓子说着,用毛笔在竹牌上写着什么。 从他的角度可以看到,是“妹妹平安长大”几个字。 许下自己的心愿之后,她拿着竹牌,在娑椤双树下垂首闭目。 这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第一次开始信佛许愿。 佛啊,请你保佑姝儿平安长大,平安地过一生。 佛啊,我走投无路了,实在是不知道该找谁呢。 她睁开眼,将竹牌高高甩到了树冠上,垂下一片红色的丝带。 “师傅,佛会保佑我的家人吗?” “施主,佛就在你身边。” “山穷水尽,亦有柳暗花明。” 老和尚说着,单手行了礼,又念了一声阿弥陀佛。 “但愿。” 钟苓子浅浅笑了笑,看向公孙瑾。 骑着单车返回的时候,正好是夕阳。 两人走在一地鎏金里,美不胜收。 “今天有你陪着走了一趟,我心情好多了。” “我要去唱歌了,回见!” 到了学校,钟苓子挥手同公孙瑾作别,背上吉他就朝着酒的方向走去。 “姝儿一定会平安长大的。” 公孙瑾看着她的背影,深信着。 他回到宿舍,拿起钢笔,为这首准备留给苓子的歌,完成了最后的一块拼图。 零点酒,王笛还是每天都会来,尽管钟苓子对他爱理不理。 “呕吐得厉害?” “怎么会呢?那个药,我拿回去的没问题。” 钟苓子有些忐忑,那个格列卫的仿制药,薛洋和其他病友都说没问题的。 “医生说是副作用,仿制药的药效是有的,但是不良反应比正版药要严重一些。” “姝儿之前吃药的时候就有一点恶心,这回拿回来的药,吃了就很明显得有恶心呕吐的感觉。” “中午吃的都吐了。” “我现在带她去医院检查了,也不知道医生怎么说。” 听着电话里外婆紧张的话,钟苓子也有些不知所措。 “您放心,我这边没问题的,后续的医药费,我会弄到。” “听医生的安排。” “要是钱不够,再跟我说。” 钟苓子说着,嘴唇都有些泛白。 挂断电话,她将这些天赚来的的钱都汇了过去,靠在卫生间的壁门,觉得很累。 拧开水龙头洗了把脸,她冷静下来,出了卫生间去找老板结账。看书溂 “苓子,你和王总加个联系方式。有困难他能帮上忙。” 老板在门外将她电话里的内容听得一清二楚,不停地用言语暗示。 钟苓子站在原地思考了良久,最后还是背着吉他出了门。 商务街的交叉路口,一片灯红酒绿。 钟苓子背着吉他站在风中,霓虹灯掠过她的脸颊,拂过一片斑斓的光影。 卓羽凡走出酒店,梳理着头发,还是戴着鸭舌帽和口罩。 两人在路口偶遇,卓羽凡只是平静地看了她一眼,便迅速收回视线。 “卓羽凡!” 钟苓子看着她的背影,出声叫住了她。 “有事?” 卓羽凡回眸看向她。 “我想和你聊聊。” 钟苓子很是认真地道。 两人平日里并无交集,卓羽凡觉得有些奇怪。 “你想聊什么?” 卓羽凡问道。 “我想问你,为什么要去做那个。” 钟苓子说着,低着头轻轻叹了叹气。 “别误会,我没有看不起你的意思,只是单纯地好奇。” 卓羽凡目光有些躲闪。 她沉默了片刻,还是说道:“因为来钱很快。” “有钱的感觉很好啊。” “有了钱,我可以买好多想要的东西。” “每一次花钱买到自己喜欢的东西,我就会觉得很开心。” 将心底话托出后,卓羽凡也觉得轻松了许多。 “可是,你不觉得自己也失去了很多吗?” 钟苓子认真地道。 “世上哪有的东西啊?” “任何东西都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卓羽凡嗤笑道。 “一开始莪也迈不过那道坎,但慢慢的就习以为常了。” 所有命运赠送的礼物,早已在暗中标好了价格。 “可是……你……不觉得有失尊严吗?” 钟苓子也觉得有些茫然。 尊严对底层人来说,好像是轻如鸿毛的东西。 “是啊,是很没尊严。” “但是没钱更没有尊严。” 卓羽凡很是认真地道。 “世上所有放不下自尊的人,为了赚到钱,最后都放下了身段。” “你坚持着你的自尊,可是你赚到钱了吗?” “想赚钱就得跪着,想站着就赚不到钱。想站着把钱给挣了,哪有那么便宜的事?” “你今天吃的什么呢?十几块的钱的拉面?几块钱的炒饭。” “你身上穿的衣服多少钱呢?淘宝上买的几十块的衣服。” “现在是冬天,你连一件羽绒服都没有呢。” 卓羽凡打量了一番她的穿着,倒也没有奚落的意思,只是陈述着客观事实。 “可是我不一样啊。” “我有了钱,我可以去吃几百块一顿的牛排,喝上千块的红酒。” “可以住高档酒店,可以买平时舍不得用的化妆品。” “我觉得这样很好啊,我想追求这些高品质的生活。” “我不想过节衣缩食的生活,我不想努力工作生活一个月,却还是要扣扣索索,看着橱窗里一件喜欢的衣服都要犹犹豫豫。” “我没钱没背景没人脉,除了长得漂亮点没有任何优势。” “不发挥这点优势,我还有什么用?” 卓羽凡不停地说着,不知道是想说服钟苓子,还是想说服她自己。 说完,两个人都同时沉默了很久。 “告诉我,钟苓子。” “你过得好吗?” 良久,卓羽凡开口问道。 钟苓子仍旧沉默着没有说话。 见钟苓子沉默着,卓羽凡似乎有被安慰到。 “这个世界从来就不公平啊。” “有的人生来就锦衣玉食,宝马香车。有的人连呼吸都要用尽全部力气!” “我的钱不干净,可是那些有钱人,他们手里的钱就干净吗?” “很多有钱人,他们能赚到钱,并不是因为他们能力出众,只是因为有着比普通人更低的道德底线。” “你这么努力地去赚钱,赚干净钱,可是你过得好吗?” 钟苓子还是没有说话。 你过得好吗? 这几个字反复叩问着她的内心。 今天她没有吃早餐,午餐是在档口吃的拉面。 过冬的季节,她还穿着单薄的单衣和牛仔裤。 没有羊毛衫,没有棉袄,没有棉裤,也没有靴子。 “看,你说不出来,沉默就是最好的回答。” 卓羽凡轻轻笑了笑,似乎对钟苓子的反应很满意。 钟苓子回过神来,侧目看着她,用一种很平静的口吻说了两个字。 两个让她气急败坏的字。 她说:“下贱!” “我不想和你争论,每个人的活法都不一样。” “你经历过有钱的生活就明白,有钱真的是太好了。” “等你山穷水尽的时候,你就会知道你坚持着的尊严,其实就是个屁!” 卓羽凡气极反笑,摇了摇头,转身离开。 钟苓子站在原地,看着她将脖子缩进奢侈品大衣的领口离去。 直到她消失在自己的视野中,这才回过神。 “老板,能借我点钱吗?我会还你的。” 她又一次给酒老板发了消息,准备借钱。 之前把话说得很绝,她开口时也有些为难。 “王总在罗马假日开了房,209房间。” “我跟他说过你的情况,你是个好姑娘,他可以给你一个月两万。” 钟苓子在看到这两条消息时,就抑制不住愤怒,立刻回复道:“让那个臭肥猪去死。” “看看他那猪样,不撒泡尿看看自己什么逼样。吃屎!” 骂完之后,钟苓子立刻拉黑了联系方式。 确实如酒老板所说,他很有钱。 可是她真的,就是迈不出那一步。 钟苓子抬起头,站在酒店的门口,仰望着。 脑海中有万千思绪在萦回。 公孙瑾说,很多人的道德底线随时都处在崩坏的边缘。 遇上魔鬼,就万劫不复,遇上天使,就柳暗花明。 他说的是对的。 魔鬼就在那儿,天使还没有来。 妹妹在医院等着她的钱去治病。 她答应过她,要照顾她一辈子。 可是她真的很累。 “你过得好吗?” 卓羽凡这句话不停地刺痛着她的神经。 她当然过得不好了。 她根本不想每餐吃两个青菜包子裹腹。 她也不想冬天还穿着单薄的牛仔裤冻得瑟瑟发抖,连一件保暖的秋裤都没有。 她不想在酒里卖唱,每天被那些油腻的男人们用充满欲望的眼睛注视着。 明明自己很努力地去赚钱了,明明自己也没少赚钱,却还是过得这么辛苦。 钟苓子很不甘心,卓羽凡那一句“你过得好吗”,竟然轻易地将她的意志击垮了。 她在街道上漫无目的地走着,觉得很累,在路边的长椅上坐了下来。 每当她想要往回走,看向罗马假日酒店方向的时候,耳边很快就有“小三的女儿”、“婊子养的”这样的声音响起。 她攥紧了拳头,指甲深深陷入了掌心。 让她成为最厌恶最鄙弃的人,是一种比凌迟还要歹毒的酷刑。 我该怎么做呢? 谁来告诉我? 看着夜幕下的城市,钟苓子在内心嘶吼着。 不动声色的外表下,是汹涌的狂涛骇浪。 找公孙瑾吗? 她有很多次想要开口找公孙瑾帮忙。 可是这个病根本就是无底洞。 先不说他愿不愿意为了救姝儿倾尽家财。 就算他愿意,你忍心这样拖累他吗? 况且,人性是经不起试探的。 就连亲生父母都不管她,何况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外人呢? 公孙瑾很好,她很珍惜与他的友谊。 但她也害怕着,害怕着这段感情牵扯到了金钱和利益关系,然后迎来结束。 良久,钟苓子做了几次深呼吸,胸腔颤动得厉害,浑身都因恐惧和不安在发抖。 “苓子!” 耳畔传来了熟悉的清冷声音。 她猛地瞪大了眼睛,抬起头,侧目望去。 公孙瑾站在街灯下,俊美的面容摇曳在温暖的光里,泛起一片柠檬黄。 那剪影的轮廓很是好看,她不知不觉,眼角凝结出泪滴。 “我买了披萨,你要吃吗?” 公孙瑾将手里拎着的披萨给了她看了看,粲然一笑。 钟苓子看着他,鼻子一酸,眼前突然一片朦胧。 其实这个披萨,原本不是给她买的。 是庄晓梦要吃。 但是在看到她的这一刻,公孙瑾就突然想把披萨给她了。 所以下次再给庄晓梦买。 公孙瑾在她身旁坐了下来。 这时钟苓子突然变得前所未有地清醒,像历经浩劫后幸存,仍心有余悸。 她在公孙瑾身边坐了下来,像是迷了路,不知所措的小孩。 “吃!” 公孙瑾将披萨的餐盒打开,放到了她面前。 钟苓子抹了抹眼角,拿起一块披萨饼,大口吃了起来。 她还没吃晚饭,现在饿坏了。 披萨饼和芝士烤得好软好香,真好吃呢。 “别那么急,当心噎着。” 她吃东西时嘴巴塞得鼓鼓的,像是仓鼠。 公孙瑾忍不住笑了笑,递过去一杯果茶。 “公孙瑾,为什么……” “为什么总是你呢?” 钟苓子喝了一口果茶,低声幽咽着。 每次在她濒临悬崖时,公孙瑾总是会准时出现。 “你之前不是说过吗?” 公孙瑾浅浅笑着。 “你说,我是你的天使啊。” “唔,天使。” 钟苓子重重点了点头,破涕为笑。 “苓子,我为你写了一首歌,你想当歌手吗?” 大街上人来人往,公孙瑾的声音在街角响起。 “歌手?我可以吗?” 钟苓子有些不自信。 她觉得自己的上限,最多就是个好点的驻唱歌手而已。 “当然可以了,我第一次听到你的歌声时,就觉得你适合走这条路。” 公孙瑾很是肯定地道。 “那,能挣钱吗?” 钟苓子问道。 “当然能了,要不然我怎么能请你吃披萨呢?” 公孙瑾微微笑着。 “那,是跪着挣钱还是站着挣钱?我想站着把钱挣了。” 钟苓子笑了起来。 “唱歌都是站着,我没见过谁跪着唱的。” “公孙瑾,我还有一个问题。” “今天问题怎么这么多?问。” “我们到最后,会变成自己最讨厌的人吗?” 钟苓子注视着他的眼睛,这个问题对她很重要。 公孙瑾也看着她的眼睛,想起了前世不愿当老师的自己,最后还是当了老师这件事。 他很坚定地摇头,对她说了一句话。 “不会,我们会变成,自己最意想不到的样子。” 第94章 未来天后之路 多年后,钟苓子成了继师晴后华语乐坛的新一代天后。 面对记者的采访,她准会想起公孙瑾带她去白金传媒的那个夜晚。 很有马尔克斯的风格。 那天夜晚说了哪些话,她都记得很清楚。 公孙瑾对她说,他写了一首歌想要给她。 那首歌叫做约定。 她一直记得那份温热的便当,记得那天街灯照出一脸黄。看书喇 剪影的你轮廓太好看,凝住眼泪才堪细看。 至于现在,谁也不会想到,这个屈身于平民窟的筒子楼,和妹妹挤着一张床相拥而眠的女孩,会是未来的天后。 “姐姐,我会不会死啊?” 钟姝儿紧紧抱着钟苓子,有些害怕。 穷人家孩子懂事很早,她不再是完全不知世故的年纪,已经隐约懂得了些什么。 “不会的,姐姐会治好你的。” “我们一家人以后都会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姐姐会让你和外婆都过上好日子的。” 钟苓子微微笑着,揽着妹妹的背,哄着她入眠。 …… 夜里,公孙瑾洗漱完之后,穿着睡衣坐在床上,在纸上记录着编曲用的乐器。 这首歌对钟苓子意义非凡,他要精益求精。 隔壁房间中,隐约传来庄晓梦和庄小鱼嬉闹声。 “又要去哥哥的房间吗?你都不喜欢我了啊。” “哥哥讲的故事比你好听。” 庄小鱼穿着粉色的睡衣,推开房间门,抱着一个龙猫公仔跑了进来。 “小丫头老来我房间干嘛?男女授受不亲,不知道吗?” 公孙瑾看着手里的曲谱,头也不抬地道。 “哥哥~好哥哥~” 庄小鱼软软地撒了个娇,又抱着他的胳膊一阵摇晃。 “拿你没办法。” 公孙瑾有些无奈,往边上挪了挪。 “嘻嘻,就知道哥哥最喜欢鱼鱼了。” 庄小鱼脱下拖鞋,挤进了公孙瑾被窝,黏在他身旁。 “哥哥,我要听故事。” “想听什么故事?” 公孙瑾想了想,将大致完成的曲谱放下。 明天去白金的时候,应该就可以直接用了。 到时候也可以一边尝试各种乐器搭配,一边修改,不急于一时。 “唔~有没有好人报仇,打坏蛋的故事。” 庄小鱼脆生生地问道。 “这样的故事啊,让我好好想想。” 公孙瑾思索了很久。 符合这个主题的爽文倒是挺多的,但哪有小孩子会看爽文呢? 给小孩子讲的故事,既要通俗,还要具备一定的教育意义。 权衡一番后,公孙瑾倒是想到了一个合适的故事。 基督山伯爵,这本书是大仲马的,可以说算是名着里的爽文,而且里面的爽点还十分高级,不是尬爽。 惩恶扬善,装逼打脸的故事,其实人人都喜欢看的。 只是受限于大多数网文作者粗糙笔力和浅薄的文化素养,大多数爽文都像快餐,就图一个乐子。 大仲马的笔力和文学功底自然毋庸置疑,所以基督山伯爵看起来真的是很爽。 最关键的是,大仲马的书,因为语言极其通俗,并不晦涩,小学生都是可以看的。 “这个故事,叫做基督山伯爵。” 公孙瑾润了润嗓子,大致梳理了一下剧情脉络,然后用自己的话简述起来。 故事的开端,唐泰斯被人陷害,锒铛入狱。 和爽文里男主开局被虐,被退婚,双亲暴毙,入赘都是一个套路。 反正开局就是要小虐一下男主,让人产生同情。 然后,唐泰斯在绝境中遇见了神甫。 这个神甫就相当于爽文主角的金手指。 就跟藏在戒指里的老爷爷和萝莉,还有系统面板是一个道理。 然后,唐泰斯就被神甫传授各种知识。 公孙瑾当初看基督山伯爵的时候也觉得离谱。 心想这个神甫怎么啥都会? 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还兼知医学艺术政治历史。 还有那么大的一笔宝藏! 好家伙,唐泰斯开局所有技能点满,出狱后得到了神甫的宝藏,还拥有了钞能力! 这就相当于张无忌摔下悬崖没死,反而练成绝世武功。 接下来就是龙傲天剧本,一路装逼一路爽。 基督山伯爵的复仇计划,在公孙瑾清冽的叙述声中,徐徐展开。 他在妹妹面前,声音总是很温柔,语气很轻。 “我总认为人生在世,不会很容易得到幸福,幸福就像魔岛上的宫殿,有恶龙把守大门,只有经过奋战才能赢得幸福。” 公孙瑾悠悠念道,试图给故事增加一些深度和厚重感。 若是这段话由一个历经沧桑,阅历丰富的老年人说出来,倒是挺有范儿的。 可公孙瑾捏造不出那副老气横秋的模样,声音一如既往的冷清。 “可是,鱼鱼觉得现在就很幸福鸭。” 庄小鱼看着公孙瑾,懵懂的眼睛使她看起来很是天真乖巧。 “这是因为有很多人爱你,所以你才幸福。” “如果没有人爱,就只能自己去创造幸福。” 公孙瑾轻轻笑着,揉了揉妹妹的小脑瓜。 “我也要听故事!” 庄晓梦穿着睡衣,脚步匆匆地走了进来。 “你别闹,回自己房间。” 公孙瑾,没好气地看了她一眼。 “我不管,我也是个宝宝。” 庄晓梦挤到了床上,将庄小鱼夹在了自己和公孙瑾之间。 姐妹两在被窝里嬉闹,两双脚丫在被子里蹬来蹬去,被子弄得跟波浪似的。 公孙瑾鼻尖全是她们的温度和味道,有薄荷,还有淡淡的奶香。 尽管床很大,可他依然被挤在最里面动弹不得,只好耐着性子给她们讲故事。 “念完故事,等会都回自己房间去睡觉。” 持续讲了半个钟头的故事后,小鱼才靠在他的肩上睡着。 公孙瑾这才停下来,压低了声音说道:“抱她回房间,早点睡。” “我抱不动这小猪。” 庄晓梦起身试着抱了抱,发现妹妹长了不少肉,于是看向公孙瑾。 “这小丫头挺沉的,要不让她跟着你一起睡算了。” “她都这么大了,和我一起睡,不像话。” “而且这丫头太黏人了,我可不想她一直黏着我。” “撒娇起来,我有点受不了。” 公孙瑾将胳膊伸到妹妹腿弯,将她抱起。 庄小鱼搂住了她的脖子,轻轻梦呓着。 “哥哥……” “欸?她最近是不是又长肉了?真重。” 公孙瑾抱着她,都觉得有些吃力。 庄晓梦拿起她的龙猫公仔仔,跟在她身旁。 “我还想再听你讲一段的,唐泰斯的未婚妻嫁给了弗尔兰,父亲病饿死去之后,故事怎么样了?” “他有报仇吗?” 庄晓梦很是期待地看向公孙瑾,心里痒痒的,跟猫抓一样。 “有啊,你先去睡觉。我明天再给你讲。” 公孙瑾打了个呵欠。 “不行,我今天晚上一定要听你讲完!” 庄晓梦摇了摇头,很是固执。 像极了追小说追到关键剧情,看着作者断章就气急败坏的读者。 回房间的时候,公孙瑾刚准备关门,庄晓梦就从门外迈进了一条腿,死活推着门不让他关。 “赶紧去睡觉!我困了!” 公孙瑾没好气地道。 “不行!你给我再讲一段!再讲一段!” “断章狗!简直比《三国》的作者还会断章!你讲故事不讲完!生孩子也只生一半!” 庄晓梦鼓着腮,气呼呼地看着他。 “好好,再给你讲一段。” 公孙瑾一脸无奈。 她都使用了这么恶毒的诅咒,他还能怎么办呢? 庄晓梦翻身上床,坐在了他身旁,开心地哼了哼,微微摇摆着身子。 公孙瑾理了理后续剧情,用深沉又满是愤慨的声音朗诵起来。 “恶棍,你看到了那片黑暗中的往事。” “你凭着,我不知道你凭着哪儿来的火光,一页页地翻遍了我的经历!” “可是在我身上,在莪的耻辱里面,也许还有比你漂亮的外衣下面更光荣的东西呢。” 庄晓梦听着,美眸微微一亮。 她总感觉,这好像不是杜撰出来的故事,更像是已经成稿的小说。 听着公孙瑾清冽的朗诵声,她也觉得别有一番滋味。 或许,是因为她很喜欢公孙瑾声音的缘故。 更确切点,不只是喜欢,是迷恋。 基督山伯爵唐泰斯借助媒体,将仇人弗尔兰曾在希腊出卖并杀害阿里总督的事实刊登在了报纸上,让他身败名裂。 “于是,就在出租马车辚辚驶出大门拱顶的同时,响起一声枪响,从那间卧室的一扇被爆炸声浪震碎的玻璃窗里,冒出了…… 公孙瑾打着呵欠,眼皮很是沉重。 “一缕……黑烟。” 说完,他耷拉着眼皮,身子一歪,倒在了床上。 妻离子散、走投无路的弗尔兰饮弹自尽。 恶人得到惩戒,复仇圆满结束,曾对唐泰斯有恩的人,也都得到了报偿。 爽点非常的密集。 “呼~” 庄晓梦长舒了一口气,一脸满足。 就像屏幕前经过一番躁动后进入了贤者模式的诸位。 她扶着公孙瑾在床上躺下,为他盖好了被子,然后心满意足地躺在了枕头上,就这样安静地看着他。 仔细端详着他的脸,数着他浓密的眼睫。 “晚安,傻瓜。” 庄晓梦关了灯。 月光透过窗帘照进屋子,落在她的脸颊上,像凝结了一层霜雪。 庄晓梦挤进了被子,心血来潮地伸出手,想抚摸一下他的脸颊。 “公孙瑾,该怎么定义,你和我之间的关系呢?” 她目露迷惘,心有些乱,还是收回了手。 姐弟吗? 不是,姐姐和弟弟哪会有这种感情呢? 看到弟弟就动手打死,这才是姐姐的想法。 “我又不是方知嬅这种亲情变质,喜欢上弟弟的女主。” 庄晓梦小声嘀咕着。 恋人吗?也不是,目前还没有到那个地步。 “不要去想了,交给时间,总有一天会得到答案。” 公孙瑾似梦呓般说着。 “你……你还没有睡着吗?” 庄晓梦吃了一惊,瞪大了水灵的眼睛,脸颊一脸羞红。 “想听下,你会说什么话,做什么小动作。” 公孙瑾嘴角微扬,颇有些得意。 “可恶!你好狡猾!” 庄晓梦恼羞成怒,伸出粉拳在他身上来回打了几下。 公孙瑾只是侧过身,双手抱头。 少女的拳头,像雨点一样打在他的背后。 “睡觉的时候,规矩点,不许乱动。” 庄晓梦轻哼一声。 “我才懒得动你。” 公孙瑾淡淡地道,往边上捎了捎,很有分寸地和她保持了适当的距离。 庄晓梦却是一把将大半边被子抢了过来。 一边骂骂咧咧,一边用脚踢着他的屁股。 闹了没一会儿,见公孙瑾没有动静,这只闹腾的小猫也变得安分下来。 夜半,公孙瑾正睡着,突然觉得肚子凉飕飕地,一双柔软的小手从身后绕过来,伸到了睡衣里。 “唔~好暖和。” 睡梦中,庄晓梦将侧脸贴在他的背后,小手搭在他的肚子上,感受着手心的温度,暖融融地笑着。 少女亲昵地黏在他身上,像是睡在一个窝里的小猫。 公孙瑾脸色有些苍白,只觉得肚子上像是搁着一块冰块,难受得很。 第二天一早,庄晓梦从睡梦中醒来,视线中是公孙瑾的后颈和白色的衣领。 察觉到自己的睡姿有些不雅,她脸色酡红,赶忙松开,没好气地捶打了他一下。 “哎哟,你干嘛?” 公孙瑾转过身,迷糊地睁开眼。 有些不解地看着她。 少女瞪着眼睛,嘟着嘴的样子,简直活像一只生了闷气的猫。 “说了,不许乱动的。” 庄晓梦微微红着脸,有些羞恼。 “我根本没动啊,是你自己动的。” 公孙瑾觉得不可理喻。 “我动了,你……你不会拒绝吗?” 庄晓梦理不直,气也壮。 “我……” 公孙瑾一时间语塞。 果然,女孩子都是蛮不讲理的生物。 “懒虫哥哥!快点起床!” 庄小鱼小跑着推开门,小脑袋从门沿边探了出来。 庄晓梦和公孙瑾顿时僵住了。 “咦?姐姐也在这里鸭?” 庄小鱼看着庄晓梦,眨巴着眼睛,一脸天真。 “没有,我不在。” 庄晓梦蒙进了被子里,瓮声瓮气地道,像把头埋进沙子里的鸵鸟。 “你刚刚看错了,姐姐不在。” 公孙瑾也一本正经地道。 “哥哥~你又骗我!” 庄小鱼小手叉腰,微微鼓着腮。 “姐姐要是在我房间,你今天就没早餐吃。” “哎呀,我刚刚看错了,竟然把一只猪看成了姐姐。” 小丫头立刻会意,开始嬉皮笑脸。 早餐时间,庄小鱼吃着公孙瑾做的面,开始给师晴打小报告。 “妈妈,昨天哥哥和姐姐在一个被窝里睡觉呢,可亲热了。” “真的吗?” 师晴闻言,一脸错愕,旋即看向公孙瑾和庄晓梦。 “没有的事。” 庄晓梦皱了皱眉,在妹妹头上重重招呼了几下,疼得小丫头双手抱头,眼角都开始飙泪。 “妈妈,哥哥和姐姐在一起睡觉,会不会生小宝宝啊?” 庄小鱼抹了抹眼泪,问完之后就往师晴的背后跑。 “找打是?” 庄晓梦挽起袖子,龇牙的样子活像是生气的雌狮子。 “哼!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等你生宝宝了,我当了姑姑,我就天天欺负你的小孩!哼!” 庄小鱼嘟囔着,气呼呼地看着姐姐。 庄晓梦听着这话,又气又笑。 “这要看哥哥姐姐是怎么个睡法。” 师晴眯着眼,揶揄地道。 庄晓梦羞红了脸,赶紧往妈妈嘴里塞了一个包子。 “你们俩?不会真的?” 师晴吃着包子,欲言又止。 她看向公孙瑾的眼睛,一手握着空拳,一手伸出手指,嵌入了里面。 “没有,我不接受婚前xg行为。” 公孙瑾的声音突然变得冷淡,将昨晚的事大致说了一遍。 “哦,原来是这样啊。” 师晴微微颔首,察觉到公孙瑾语气的变化,于是促狭地问道:“那关于那方面的知识,你会吗?” 这个问题有些私密,庄晓梦听着,脸颊微醺。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公孙瑾脸色也略微有些不自然。 “咯咯,小瑾是个很纯情的孩子。” 师晴掩着嘴,轻笑着。 “晓梦懂吗?” 她促狭地问道。 庄晓梦红着脸,撇了撇公孙瑾,然后低着点头。 “啊,我都差点忘了,晓梦网盘里学习资料很多的。什么欧美的,日韩的,还有3d和动漫的。” 师晴打趣道,不禁想起了以前庄晓梦躲在被子里戴着耳机看动漫时面红耳赤的样子。 那天她叫了好半天没反应,于是去了她的房间,看女儿缩在被子里,于是一把掀开了被子。 “妈!你别瞎说,怎么凭空污人清白?” 庄晓梦脚趾扣在了地上,脸红得跟煮熟的螃蟹似的,又往师晴嘴里塞了一个包子。 看着一旁公孙瑾惊讶的眼神,她顿时气不打一处来,脚趾恨不得将地板都扣穿。 原来庄晓梦竟然还有这样的黑历史! 公孙瑾觉得很是意外。 总感觉庄晓梦冰山女神的形象,在他心中一去不复返了。 接下来一整天,庄晓梦都生着闷气没跟师晴说话。 师晴说了好多话去哄她,不停给她道歉。 去白金传媒的路上,公孙瑾一边走,一边和钟苓子聊天,也偶然提起了这些事。 然后他发现,一提到关于瑟瑟的话题。 钟苓子也变了,各种荤段子层出不穷。 “以前天真纯洁的我,一直以为牛鞭是指牛尾巴,后来才知道,原来是牛前面的尾巴(害羞)” “什么?牛鞭不是牛尾巴?牛还能有两个尾巴?(震惊)” “行了行了,都是狼何必装羊,都是水何必装纯呢?(阴险笑)” “在听到你说这句话之前,我一直以为是牛尾巴的(认真脸)。” 第95章 苓子出道之日 “我能通过签约吗?” 钟苓子抬起头仰望着白金传媒的大楼,做了两次深呼吸,声音有些颤抖。 “很紧张吗?” 公孙瑾侧目问道。 “嗯,非常,非常紧张。” 钟苓子长舒了一口气。 像她这样的底层人,不知道要花光多少年的运气,才能得到一个改变命运的机会。 今天这个机会就在眼前,错过了就不会再有。 她一定,一定要把握住。 “放轻松,正常发挥就好。我相信你的实力。” 公孙瑾说完,便带着她朝着大厦走去。 钟苓子跟在他身旁,细细打量着。 就连站在门外的保安,身高和相貌也都十分出众,气宇轩昂。 “这些保安怎么都跟明星似的。” 钟苓子凑到他耳边,很小声地道。 “那当然了,这些保安都是军校校草级别的,不论是身材还是颜值,都非常优秀,还特别能打。” “待遇也很好的,一个月两万多。” 公孙瑾很是认真地道。 “真的假的?保安一个月都有两万啊?” 钟苓子又一次感受到了世界的参差。 好多人拼死拼活一个月都赚不到两万呢。 她在酒苦哈哈地驻唱,一天到手300块已经很满意了。 毕竟这个工资也超过了社会上很多人。 但她怎么也没想到,人家用来装饰门面的保安,都过得比她好不知道多少倍。 “白金的老板不缺钱,你只要签约了,一个月两万算什么?” 公孙瑾觉得她吃惊时,张大小嘴的样子特别可爱。 “难不成可以翻十倍,一个月能到手二十万?” 钟苓子很小声地道。 她不敢想了,一个月二十万,她该多有钱啊。 这些钱可以买好多东西。 她都不知道该怎么花。 “你到底经历了什么,才让你连做梦都放不开手脚?” 公孙瑾忍不住笑了起来。 “光是《千千阕歌》,目前就已经给我带来了几百万的收益。以后还会更多。只要有人听这首歌,有人想翻唱,都要给我支付版权费。” “不妨大胆点,不要让贫穷限制你的想象力。” “这么多啊?” 钟苓子惊呼道。 见大厅里的前台小姐看了过来,微微有些脸红,赶忙捂住嘴,躲到了公孙瑾的背后。 她觉得那些前台小姐都很漂亮,不论是气质还是仪态都相当好。 穿着西装制服的身材很是窈窕,妆容也精致。 钟苓子来到这里,不免有些怯场。 过安检的时候都有些不自在,总感觉别人盯着自己。 “咱是个穷人,没当过神仙皇帝,想象不出有钱人的生活是怎样的。” 看着写字楼两侧成排的电梯,钟苓子又小声说道。 看着她拘谨的样子,公孙瑾笑着道:“没事的,我第一次来这里,也和你的感觉一样。” 两人进了电梯,期间还有一群刚刚上完舞蹈课的练习生进来。 穿着瑜伽服,头发被汗水浸湿,香水和汗液,还有少女身体的味道混合在一起。 公孙瑾和钟苓子往边上捎了捎,站在了角落。 “那个,是不是公孙瑾老师?” 一个留着短发的女孩从朋友的背后探出头。 “欸?真的是唉。” “公孙瑾老师,你好!” “公孙瑾老师,我们声乐歌都在用您的歌呢。” 发现是公孙瑾本人之后,练习生们都很热情地打了招呼。 电梯里响起一片莺声燕语。 能当练习生的,长相和身材都不差。 面对这么多女孩的热情,公孙瑾有些禁受不住。 他是有点社恐的,平时来白金也比较少。 “嗨……你们好。” 公孙瑾挥手打了招呼,强装镇定。 “公孙瑾老师,我是你的歌迷,之前演出我还唱了你的歌。” 一个染着粉色头发的女孩很是激动地道。 “谢谢你的喜欢。” 公孙瑾维持着不失礼貌的微笑。 “我们能合影吗?” “公孙瑾老师,我想要你的联系方式啊!” “我也要合影!” 练习生簇拥在他的身旁,纷纷举起手机。 钟苓子被挤到了外面,在一边旁观,站如喽啰。 “不要急,一个一个来。” 公孙瑾有些无奈,但还是顺从着这些练习生。 女孩子们拍照的时候会嘟着嘴,弄出各种可爱搞怪的表情。 公孙瑾跟着她们合影总是面无表情,一脸被迫营业的样子。 他是有些害怕和女孩子合影的,一合影就不知道该摆出什么表情,于是只好摆出剪刀手。 看着紧张又有些脸红的公孙瑾,练习生们响起阵阵哄笑。 说着“公孙瑾老师好可爱”之类的话。 “我年龄不比你们大,不要喊我老师啊。” 老师的称呼,总是让他想起前世班上的那些调皮学生。 “电梯到了,我先走了。” 好不容易等到电梯,公孙瑾赶忙拉着苓子,从女孩子的包围中逃了出来。 “公孙瑾老师再见!” “好可爱啊!” “他好像年龄比我们还小唉。” “跟着他的那个女孩子是谁啊?” “不认识。” “公孙瑾老师竟然牵着她的手。” 对于钟苓子的身份,练习生们纷纷猜测起来。 “你还真是受欢迎啊。我刚刚听到有人说想舔你的锁骨,还说想被你超市。” 钟苓子不禁有些感慨。 “这么hentai吗?” 公孙瑾表示自己不理解,但大受震撼。 办公室内,童晓瑜翘着腿,慵懒地躺在沙发上。 “小王,把吴经理送去非洲,那边新开了一个矿,让他拓展一下那边的业务。” 钟苓子跟着公孙瑾站在门口,听到这话不禁脊背发凉。 这什么老板?这么狠。 一个电话直接把人送到非洲挖煤? “童姨,我有件事要和你商量。” “是小瑾啊,什么事?” 见到公孙瑾来了,童晓瑜眉开眼笑,赶忙放下手头的事。 “我准备了一首新歌。” “新歌?” 童晓瑜挑了挑眉,赶忙从沙发上站起身,显得兴致盎然。 “是你唱吗?” “不是。” “准备给林惜君?” “也不是,这首歌,我心里已经有了合适的人选。” 公孙瑾说着,便示意钟苓子进来。 “进来,苓子。” 钟苓子进了门,看着童晓瑜,不禁有些忐忑。 “这是童总。” “童总你好!我叫钟苓子,是公孙瑾的校友。” 钟苓子鼓起勇气,做了自我介绍。 童晓瑜略显意外,旋即上下打量了一番。 挺漂亮的一个女孩,比起林惜君不遑多让,甚至犹有过之。 钟苓子被她看着,有些不自在,总感觉自己像是被一只老鹰盯着。 她的眼神,很有威慑力。 但即便如此,钟苓子也没有避让,一直和她对视着。 良久,童晓瑜欣然一笑,微微颔首。 “挺可爱的小姑娘,跟我来。” 说罢,她便摇着丰满的蜜桃臀,朝着门外走去。 钟苓子有些不解地看向公孙瑾,公孙瑾只是冲她微笑,示意她跟上。 人事部,童晓瑜拿了一份合同递了过去。 “看看,觉得合适就签。” 钟苓子从她手中接过合同,仔细看了起来。 “小林。” “哎,童总。” 一个中年男人赶忙走了过来,正了正领带,生怕着装不够得体。 “合同里面的条文和专业名词,你帮这位小姐解答一下。” “只要她有异议的,你都如实回答。” 童晓瑜淡淡地道。 “好嘞,童总。” 小林赶忙走到了钟苓子身边,开始为她逐一讲解合同的内容。 “童姨这么信任她吗?” 公孙瑾站在一旁,对童晓瑜问道。 “我不是信任她,是信任你。” 童晓瑜微微一笑,看向公孙瑾的眼神很是温柔。 “看在你的面子上,莪给了她a签。” “你可以放心,合同是正规的,不是阴阳合同,也没有坑。” “我们白金的合同,不是鎏金的卖身契。” “谢谢童姨。” 公孙瑾很是真挚地道了谢。 他只是带钟苓子来见了童晓瑜一面,她就给了这么优渥的条件。 她对公孙瑾的重视,可想而知。 无数的练习生,付出了几年的汗水,就是为了搏一个出道位。 但是到最后,她们仍然有很大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 这份合同是她们梦寐以求的东西,而钟苓子就这样轻易地得到了。 了解完合同之后,钟苓子毫不犹豫地就签了。 一无所有的时候,就放手一搏。 烂命一条,反正也没什么可以失去的了。 从签约室里出来的时候,钟苓子仍然觉得有些不真实。 就这么签约了? 她来这里做了好长时间的准备,练了很久的歌。 竟然都没有派上用场。 “这里是职业经纪人的名单,上面有他们的信息,你想要哪一个,直接挑就行。” 童晓瑜说着,又让人拿了几张名单过来。 “谢谢童总。” 钟苓子接过名单,开始仔细筛选。 “张姨年轻的时候,是不是做过经纪人?” 公孙瑾问道。 “哈?你想打她的主意啊?劝你还是省省。” 童晓瑜闻言,忍不住笑了起来。 “她只带过师晴。” “给你做音乐监督,已经是给师晴面子了,要不然她根本不会理你。” “好。” 公孙瑾只得打消了这个想法。 “暂时无法决定也没关系,可以慢慢选。” 童晓瑜看得出她有些纠结。 “今天的事谢谢童姨了,我现在带她去录歌。” “好,我很期待你们的新歌。” 告别之际,钟苓子看着童晓瑜,很是郑重地鞠了一躬。 “谢谢您给我这个机会。” “不必谢我,小姑娘,是你自己抓到了机遇。” “这个圈子里,机遇和选择,背景和人脉,比努力更重要。” 童晓瑜只是微微笑着。 前往录音棚的时候,钟苓子紧紧跟在公孙瑾身旁,生怕走丢。 沿途有很多年轻的艺人看到了公孙瑾,都会主动问好。 有很多都是现在当红的流量明星,经常出现在综艺节目上。 钟苓子虽然不爱看综艺,但是有个追星的室友,所以也都认得。 那个是刘禹洲?star9组合出道的c位。 这个好像是叫唐怡,前leongirls的队长。 还有江奕泽、吴森海、李瑶…… 这么多流量艺人? 钟苓子暗自想到。 若是学校里那些追星的女孩见到了他们,估计会集体高潮。 钟苓子本人倒是没什么感觉,只是觉得平时只能在电视上看到的人出现在了生活中,有些新奇。 “公孙瑾老师你好,你本人比直播的时候看起来更年轻啊。” “我很喜欢你写的歌,希望有机会能和您合作。” 一名梳着波浪卷发,很性感的女歌手来到了公孙瑾面前,摘下墨镜,微笑着伸出手。 公孙瑾也笑着同她握手,说自己很期待和她合作。 这是辛霖? 钟苓子猛地瞪大了眼睛,看着面前的女人。 辛霖算是华语乐坛实力最强的几个女歌手之一。 师晴独一档,不计算在内。 辛霖就是第一梯队的女歌手,完全配得上歌后这个称号。 钟苓子经常听她的歌,算是她的歌迷。 在酒驻唱的时候,也没少唱她的歌。 一路走来,钟苓子发现了好多大牌歌手,心惊不已。 公孙瑾虽然不喜欢同人交际,但也维持着基本的礼貌。 他的词和曲,成了白金旗下几个部门的重点研究样本。 不管是《千千阕歌》还是《似是故人来》,亦或是《夕阳之歌》,都是教科书级别的词和曲。 不仅作曲部和作词部的人佩服得五体投地,连那些老牌的歌手们也都坐不住了,纷纷想要和他结交。 “之前我跟着晴姨一起来的时候,他们也是这样和晴姨打招呼的。” “晴姨向他们介绍我,他们表面恭敬,但都没把我当回事。” “直到我出了几首歌。” 告别了那些想要同他交好的人,公孙瑾对钟苓子笑着道。 “这种事,不管到哪里都是一样的。” 钟苓子不以为意。 跟着公孙瑾过来的时候,公孙瑾将她介绍给那些艺人。 那些艺人都很礼貌,但并不会有谁真正在意她。 进录音棚后,钟苓子看着琳琅满目的高档乐器,连连赞叹,像是进了大观园的刘姥姥。 “我们要在这里录歌吗?” “嗯,这里是晴姨的录音棚。她在给我用。” “这录音棚也太豪华了。” 她毕竟是玩音乐,乐器什么的,都还是懂的。 “现在开始练?” 钟苓子看向公孙瑾,有些激动。 “不急,还要等人。” 公孙瑾神秘地笑了笑。 门外传来了脚步声,两人一齐回眸看去。 “这小家伙,又要发新歌了,这速度还真是快啊。” “我也很期待呢,我家小瑾的新歌。” 张雅娜平时不爱被人打扰,所以公孙瑾一般不会去麻烦她。 但是,只要一听到公孙瑾要录新歌了,就会马不停蹄地赶来。 看着站在门口的师晴和张雅娜,钟苓子的心跳猛地加快。 有一个瞬间,她忘记了呼吸。 她们是歌坛的传奇人物,而她,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 一想到等会儿,自己要在她们面前唱歌,钟苓子就没了勇气。 “咦?这是……” 在见到钟苓子之后,师晴也有些意外。 “她是苓子,这首新歌,就是为她准备的。” 公孙瑾介绍道。 “哦。” 师晴若有所思,看了看钟苓子,又看向张雅娜,笑容难人寻味。 张雅娜板着脸,面无表情。 录歌的人不是公孙瑾,她就没什么兴致了。 “老师,今天要麻烦你,帮苓子做一下音乐监督了。” 公孙瑾话音刚落,钟苓子就倍感压力。 张雅娜的眼神,更是让她脊背发凉。 良久,张雅娜叹了叹气,还是略显不耐地开口说道:“老规矩。” “唱一段给我听,不能让我满意,我就直接走人。” 第96章 吻 “现在才是真正的面试,拿出你最好的状态。” 公孙瑾看着钟苓子,轻声说道。 “嗯。” 钟苓子做了一次深呼吸,看着张雅娜,脑海中闪过无数画面。 爸爸拖着行李箱上火车的背影,递给她的二百块钱。 奶奶当着众人的面,对她的恶意揣测和指责。 妈妈的雍容华贵和胆怯软弱,母女间的形同陌路。 外婆削着马蹄的侧脸,躺在医院病床上的无力。 舅舅们的指责,妹妹眼中的期冀…… 她经历的所有,都成了她必须要站在这里的理由。 至于要唱哪首歌,钟苓子没有思考。 但是张嘴的那一瞬间,她几乎是出于某种本能地唱了出来。 “徐徐回望,曾属于彼此的晚上。” “红红仍是你,赠我心中的艳阳。” 没有太多原因,只是因为在那个酒里,公孙瑾和她一起唱过这首歌。 钟苓子轻轻唱着,眼神失去了焦距,仿佛又回到了那个灯红酒绿的街头。 弥漫着酒精和香水味的酒里,聚光灯闪耀的舞台上。 她抱着吉他,低吟浅唱。 台下无人欢呼,无人鼓掌。 只有一个男孩安静地站在人群里,看着她。 那是她唯一的听众。 她每天都要把这首歌唱一遍,就是想要唱给他听。 “都比不起今宵美丽,亦绝不可使我更欣赏,因不知哪天再共你唱。” 张雅娜安静地听着,始终面无表情,一直没有开口说话,也没有喊停。 直到钟苓子唱完了这首歌,这才停下来看着她。 见张雅娜脸上没有波动,她内心也有些忐忑。 良久,张雅娜看了看公孙瑾,然后看向钟苓子,终于开口说道:“这首歌,我在录音棚里听他唱了几百遍,实在是不想再听了。” 钟苓子闻言,觉得心脏像是被一只手狠狠攥住。 公孙瑾和师晴对视了一眼,心情也莫名变得紧张。 “但是,你唱得还行。” 张雅娜微微颔首。 “呼~” 公孙瑾和钟苓子闻言,同时松了一口气。 钟苓子更是喜上眉梢。 “别高兴太早,练歌之前,有些事要先说好。” “您请说。” “我要求非常严格,你可以问小瑾。” “一首歌,你要做好录十天半个月,甚至几个月的准备。” 张雅娜很是认真地道。 钟苓子一听,脸上的笑容略微收敛了几分,转而看向公孙瑾。 “我经常被骂的,一首歌要录很多遍。” “等会不管张姨说什么,你都不要失去信心。” 公孙瑾笑着鼓励道。 钟苓子坚定地点了点头,内心还是忐忑不安。 “在录歌的时候,我叫你停就停,我叫你重来就重来。” “按我说的去做,不要问为什么。” “我说话会很直接,也很难听。” “你能接受,现在就开始录。” “不能接受,你就直说,我立刻走人。” “明白?” 张雅娜的语气很平静,但给人一种莫名的压迫感,让人无法质疑她的权威。 “明白。” 钟苓子连连点头。 “开始!” 听到张雅娜的示意,钟苓子润了润嗓子,调整好气息后,开口唱了起来。 “还记得当天旅馆的门牌。” “调起高了,重来。” 钟苓子看了看公孙瑾,见他微微笑着,便神色如常地从头开口唱。 “还要再低一度。” “还记得当天旅馆的门牌,还留住笑着离开的神态……” “这次又太低了,略高一些。” 钟苓子这才意识到张雅娜的耳朵之刁钻。 圈子里传闻张雅娜的标准极度严苛,今天她算是亲身体验到了。 但她始终紧记着公孙瑾和张雅娜对她说过的话。 不管张雅娜说什么,她都照做。 连续重来了十几遍之后,钟苓子内心也有些沮丧。 正如之前公孙瑾所经历的那样。 明明感觉自己唱的没问题,还挺好,但张雅娜就是挑的出瑕疵。 再加上张雅娜还特别毒舌,说话异常难听,让她大受打击。 不过,重来的次数多久之后,钟苓子反而找到了状态,唱得越来越好。 从白天一直到傍晚,录音棚里的歌声和呵斥声就没有听过。 “要休息会吗?还是继续录?” 张雅娜看了看手表上的时间,喉咙也有些干燥。 “我有点饿,想先吃饭。” 钟苓子摸了摸肚子,弱弱地道。 “行,去吃饭。” 得到了应允,钟苓子松了口气,和公孙瑾一起出了录音棚。 “啊!外面天都黑了吗?” 看着窗外弥漫的夜色和写字楼里亮起的窗格,钟苓子有些惊讶。 “嗯,专注于唱歌的时候,会忘记时间。” 公孙瑾微微笑着。 “张姨好严格啊。我在她面前大气都不敢喘。” 钟苓子拍着胸脯,心有余悸。 “是很严厉,但私下相处,她是很平易近人的。” 公孙瑾记得张雅娜很喜欢小孩子来着。 去师晴家做客的时候,特别喜欢陪庄小鱼玩。 “那你觉得,我唱得怎么样?真的很差吗?” “不差啊,你唱的很好。” “千千阕歌我录了一个星期,天天都被她骂。” “晴姨录夕阳之歌的时候也经常被骂的。” “真的假的?连师晴都经常被骂?” 钟苓子闻言,瞪大了眼睛,感到很是惊讶。 “当然是真的了,我当时就在旁边看着。” 公孙瑾很是认真地道。 “欸嘿,师晴经常被骂,我也经常被骂。” “师晴是天后,所以我等于天后。” 钟苓子嬉笑者,觉得心理平衡了很多。 她刚刚没有压抑自己的声音,公司里有些练习生听到了,纷纷看了过来,小声议论道:“她谁啊?” “这么嚣张?” “真是大言不惭,竟然敢把自己和师晴前辈比。” 练习生中很多都受过师晴的恩惠,是她的小迷妹。 钟苓子这么一说,可是犯了众怒。 钟苓子看着那些不善的眼神,微微有些脸红,赶忙捂着脸,躲到了公孙瑾背后。 “害羞什么?未来的你,没准就是新一代的天后。” 公孙瑾笑着道。 “这种话私下说说就好啦。” 钟苓子俏皮地吐了吐舌头。 今天来公司后,她的话多了很多,也变得爱笑了。 到楼下之后,两人一边闲聊,一边商议着吃什么。 公孙瑾有严重的选择困难症,思考这种问题自然是没有结果的。 钟苓子去了罗森店,买了两盒便当,分给了他一份。 “你就这么喜欢吃罗森店里的川味豆腐肉片盖饭吗?” 公孙瑾坐在长椅上,有些不解。 “嗯,我觉得真的很好吃啊。” 钟苓子将豆腐和米饭拌好,大口吃了起来,嘴边满是酱渍。 后来某一天,她真的成了天后,吃过了很多名贵的珍馐。 她偶然间心血来潮,又和公孙瑾像今天这样吃了一份川味豆腐肉片盖饭,却觉得一点也不好吃。 她问公孙瑾:“为什么不是当年的味道了?我感觉没以前好吃。” 公孙瑾告诉她:“这种便当的味道从来没有变过。” “你觉得它不好吃了,是一件好事。 “因为你变得比以前幸福了。” 钟苓子却不开心,还是想要找回以前的那份便当的味道。 公孙瑾无奈,只好自己下厨给她去做麻婆豆腐。 然后麻婆豆腐就成了她最喜欢的菜。看书溂 搭配上米饭,一顿可以吃好几碗。 “你觉得那个女孩怎么样?” 张雅娜看向师晴。 “是个难得的好苗子,很有天赋。” “我家小瑾真是有眼光呢。” 师晴很是满意地点头,同时又有些愁眉不展。 “怎么?有心事?” “嗯,我在担心晓梦那丫头。” 师晴托着腮,颇有些担忧。 “年轻人的事,让他们自己去决定。你操什么心呐?” 张雅娜笑了笑。 没一会儿,公孙瑾和钟苓子有说有笑地走了进来。 钟苓子显得活力满满,信心十足。 “张姨,我们继续。” “还要继续唱吗?” “嗯,我感觉,接下来一遍就能录好。” 钟苓子脸上洋溢着笑容。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这样深信着。 “这么有信心啊。” 张雅娜微微一愣,从她脸上看到了当年的师晴特有的那份从容和自信。 钟苓子欣然一笑,微微闭上眼,将空气吸入肺腔,浅浅唱了起来。 “还记得当天旅馆的门牌,还留住笑着离开的神态。” “当天整个城市,那样轻快,沿路一起走半里长街。” 下着雨的夜,无人问津的街。 她第一次和一个男孩开房,度过了一个很特别的夜晚。 那男孩很干净,自始至终都没有碰她。 他给她熨衣服,给她买饭,还给她喂了一勺枇杷膏,轻轻拍着她的背,哄着她入眠。 那个房间的门牌号是307,她要记住好多年的数字。 离开的时候,两个人都带着笑。 一起走过那条半里长街时,脚下都像生了风,如此轻快。 张雅娜和师晴屏息以待,谁也没有出声打扰。 她们都明显感觉到,钟苓子的状态变了。 一种很微妙的变化,是情感上的。 “还记得街灯照出一脸黄,还燃亮那份微温的便当。” “剪影的你轮廓太好看,凝住眼泪才敢细看。” 唱到这一句的时候,钟苓子的眼角潸然淌下两条泪痕。 那天夜里,她蓦然回首,看见公孙瑾站在风中时。 街灯将他的脸照得一片暖黄,那个侧脸的轮廓,简直好看得不得了。 他说,莪给你买了披萨。 这句话竟然催出了她的眼泪。 “忘掉天地,仿佛也想不起自己,仍未忘相约看漫天黄叶远飞。” “就算会与你分离,凄绝的戏,要决心忘记我便记不起。” “明日天地,只恐怕认不出自己,仍未忘跟你约定假如没有死。” “就算你壮阔胸膛,不敌天气,两鬓斑白都可认得你。” 钟苓子忘情地唱着。 与公孙瑾经历的一幕幕在脑海中反复放映,如幻灯片一般。 妈妈当小三的经历被人曝光,在食堂里被人谩骂,到处都是质疑的目光。 是他站出来,牵着她的手离开。 在她阳台的边沿跃跃欲试,想要往下跳的时候。 他又一次出现,大声喊着“别跳,我需要你”,将她拽离了天台边沿。 学单车反复摔倒的时候,是他站在后面,扶着她前进。 腿受伤行动不便的时候,是他背着她上下楼。 在酒做驻唱的时候,是他陪在她左右,和她一起登场演唱。 在她疲惫不堪,对生活失去希望,又一次想到轻生的时候。 是公孙瑾骑着单车载着她,相约看了秋日里的枫叶。 妹妹的药遗失的时候,他冒着滂沱大雨,跟着她一起找了九个小时。 她问他,为什么总是你?一次次地将我从悬崖边上拉回来。 他说,我是你的天使啊。 “还记得当天吉他的和弦,还明白每段旋律的伏线。” “当天街角流过你声线,沿路旅程如歌褪变。” 夜里的烟火,扑向寂寥的人间。 他看着夜幕下的城市,对她说。 “苓子,我为你写了一首歌。” 她吃着最喜欢的披萨,看着他抱起吉他,在街头浅浅唱了起来。 每一句歌词,都好像记录了两人过往的故事。 “明日天地,只恐怕认不出自己,仍未忘跟你约定假如没有死。” “就算你壮阔胸膛,不敌天气,两鬓斑白,都可认得你。” 最后一个音符落下,钟苓子睁开了眼睛,脸颊一片湿润。 公孙瑾递过去了一张纸巾。 她伸手接过,嫣然一笑。 “怎么样?” “这首歌,已经没有必要再录了。” “或许还有瑕疵,但你刚刚唱的,就是最好的。” 张雅娜看着她,既欣慰,又好奇。 好奇在她身上,究竟有着怎样的过往。 “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啊。” 师晴叹了叹气,感慨良多。 她竟然只用了一天,就在张雅娜这里录好了歌。 这个成绩比起师晴当年还要好得多。 听着她们两人的评价,钟苓子开心得又蹦又跳,拽着公孙瑾的胳膊,很是激动。 “你不是科班出生?” 张雅娜看着钟苓子,柔声问道。 “不是,我妈是教声乐的,小时候跟她学过。后来我就自己摸索。” 钟苓子如实答道。 “基础还行,嗓音也可以。但是缺乏系统的训练。” “这样,你跟着我。我每天单独拿两个小时出来教你乐理知识。唱歌方法不科学,再好的嗓子也会浪费。” “你的声带,发音和气息,都需要专业的调理。” 张雅娜很是认真地道。 “苓子,张姨是要收你做学生呢。还不见过老师!” 公孙瑾闻言,在感到惊讶的同时,也发自内心地为钟苓子感到高兴。 “谢谢!谢谢老师!” 钟苓子喜出望外,一边道谢,一边恭敬地鞠了一躬。 这可是张雅娜唉,天后师晴的引路人,现在竟然要收她做学生! 怎么说,都幸福得有些不真实。 师晴听着,也很感到很意外。 除了公孙瑾,张雅娜可从来没有主动提出要收谁做学生。 “你抽烟吗?” 张雅娜继续问道。 “呃……抽。” 钟苓子摸了摸头,有些难为情。 “戒了,这是为你以后职业生涯好。” 张雅娜微微皱眉,很是严肃地道。 “嗯,好!” 钟苓子点了点头,眼神坚决。 当天夜里,回家的路上。 钟苓子和公孙瑾一起走着。 “真是没想到呢。竟然可以遇到那么多电视上才能看到的大牌明星。” “连天后师晴,都亲自来听我唱歌。” “我怎么感觉,我好牛逼啊!” 苓子捧着脸,情不自禁地傻笑起来。 “是是是,确实牛逼。” 公孙瑾连连点头附和,看着她傻乐的样子,有些想笑。 “嘻嘻,张雅娜竟然做了我的老师。老师耶!” “她可是师晴的伯乐!” “这样一想,我觉得自己就像是做梦一样。” “太不真实了。” “像我这样的人,竟然可以发唱片,以后还要上电视。” “企鹅音乐里还会有很多人听我的歌,留言评论。” “然后我会暴富,赚好多好多钱。” “妹妹的病就可以治好。我们一家都可以过上好日子,不用再为钱发愁。” 钟苓子越说越兴奋,眸中流转着晶莹的微光。 她看着身旁的公孙瑾,有些按耐不住内心的激动,扑过去一把搂住了他的脖子。 “谢谢你,公孙瑾。” 车水马龙的街头,人间在霓虹灯中摇摇晃晃。 她站在风里,吻了他。 第97章 未经允许吻了你,是第一次,但不是最后一次 汽车鸣笛的声音嘀嘀叭叭,服装店里放着不知道名字的英文歌。 繁华的街头上,亲密的红男绿女。 带着甜香的抹茶红豆奶茶,街边小摊撒了孜然的烤串,加了辣椒面的油炸臭豆腐。 这就是公孙瑾对这一晚的印象。 她踮起脚,扑过来吻他的那一刻,他心里好似被凿开了一个口子。 像幽闭的峡谷猛然敞开,大风无休无止地刮了进来。 那风生息不绝,让他的灵魂颤栗。 很柔软,很湿润的触感,带着少女灼热的呼吸和淡淡的馨香。 公孙瑾脸颊变得滚烫,大脑也一片混沌,血液像是被煮开了一般。 原来女孩子的吻是这样的味道。 公孙瑾有些不知所措。 这是他的初吻。 不轮前世还是今夕,都是。 “你的心脏,跳得好快哟。” “是第一次和女孩子亲嘴?” 钟苓子微微笑着。 她松开了绕在他脖颈的胳膊,有些难为情地撩了撩耳鬓。 “在你之前,我也没有亲过其他人哦。” “不好意思,未经允许吻了你。” “这是第一次,但不会是最后一次。” 她把手背在身后,很是认真地看着公孙瑾的眼睛。 说完,没等公孙瑾回过神,她就笑着跑远。 公孙瑾看着她的背影,伸出手指摸了摸自己的嘴唇,神色微怔。 “上来,人都走远了。” 一辆大奔在他身后的地方停在了他身后的地方。 车窗摇了下来,露出了师晴的脸。 “晴姨?” 公孙瑾侧目看着她,欲言又止。 “很受女孩子欢迎啊。” 师晴托着腮,语气颇有些埋怨的味道。 看向他的眼神看似无奈,实则宠溺。 公孙瑾上了大奔的后座,不知该如何解释。 怎么说?她只是我的妹妹?这个解释一听就多余。 “小瑾啊,你觉得晓梦怎么样?” 师晴温柔地笑着,让公孙瑾捉摸不透心思。 “很好啊,很漂亮,人也很好。” “那,和那个女孩子比起来呢?” 师晴继续问道。 “苓子和晓梦是不一样的。” 公孙瑾轻轻摇头。 “哪里不一样?” “晓梦像童话里的公主,苓子是灰姑娘。” “那你是喜欢公主,还是喜欢灰姑娘?” 师晴追问道。 “都很喜欢啊。” 公孙瑾看向窗外,很坦诚地道。 师晴闻言,略微呆了呆,脸上的笑容有些呆滞。 “小家伙,你还挺贪心的。” 公孙瑾却是摇头,柔声问道:“晴姨,花园里有一朵白玫瑰,一朵红玫瑰,你会摘哪一朵呢?” 师晴略微思索了片刻,说道:“这两种花,我都很喜欢,我会一起摘了。” 说完,她微微一愣,旋即释然地笑了,明白了她话里的用意。 “晴姨不是也很贪心吗?” “我可能会摘白玫瑰,也可能会摘红玫瑰,还有可能都不会摘,就看着她们各自美丽。” “你这是偷换概念。一个人可以摘很多喜欢的花,但不能喜欢很多人。” 师晴反驳道。 “晴姨真的是这样认为的吗?” “可是我发现,童姨看你的眼神不一样呢。” “每次童姨看你的眼神,都温柔得不得了。” “我在童姨的办公室,还看到过你们二人牵着手同框的照片。” 公孙瑾轻声说道。 初次和童晓瑜见面的时候,他心里就有了一个奇怪的猜测,但也只是猜测。 后来随着见面次数的增多,他就愈发笃定。 上一代人年轻的时候,肯定是有故事的。 “你……你瞎说什么?” 师晴把车停了下来,没好气地回头看了他一眼,目光躲闪,涨红了脸。 “你这孩子,怎么老想些不正经的事?” “晴姨你别急啊,我都还没说是什么事呢。” 公孙瑾闻言,嘴角微微上扬。 “我们,还有你妈妈,三个人都清清白白的,才……才没有发生什么!” 师晴也觉得自己有些失态,说话都支支吾吾的,没了底气。 公孙瑾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 童姨和晴姨之间的事,怎么又牵扯到原身的妈妈了? 啧,细思极恐。 难不成还有白学剧情? “呵呵,晴姨,我给你讲个故事。” 公孙瑾淡淡笑着。 “从前,有个人得了三百两银子,担心这笔钱被人偷走,于是挖了个坑,把这三百两银子埋了进去。” “为了担心被人发现,他还立了个“此地无银三百两”的牌子。” “然后第二天,邻居就知道这里埋着三百两银子,偷走银子后就在牌子另一面写上“隔壁李四未曾偷”。” 师晴听完,顿时哈哈大笑。 “哈哈,好傻,竟然有这么笨的人!” 公孙瑾笑而不语。 师晴笑了一会儿,也觉得不对劲,总感觉公孙瑾在内涵她。 周末的夜里,公孙瑾照例给庄晓梦和庄小鱼做了可乐鸡翅和红烧肉。 姐妹俩人还是习惯性地抢饭,公孙瑾已经和钟苓子吃过晚饭,不怎么饿,便回了房间码字。 《开到荼靡花事了》码到了最后一章。 作为一本虐文,这本书已经赚足了眼泪。 公孙瑾也不打算将悲剧进行到底,而是给了一个相对圆满的结局。 故事的尾声,深爱着男主的女二水月,因信念的不同,站在了主角的对立面,成了最大的反派。 水月为了报仇,杀了很多人。 但她始终记得男主的一饭之恩,为了还他这份情,屡次三番地放过他。 可最终,两人还是避免不了一战。 在最终的决战中,水月没能狠下心挥出致命的一剑,被男主的剑刺中。 临死前,她流着泪告白,说自己还了他当年的情,已经不欠他的了。 水月最终死在了男主的怀里。 她是全书深爱着男主的痴情女二,也是心狠手辣的女魔头。 用情至深又为情所困,最终功败垂成,死在了她和男主初见的地方,一处开满荼靡花的湖畔。 乱世结束,人间无恙。 男主和女主双宿双飞,有情人终成眷属。 公孙瑾对这个结局很满意。 女读者们哭得稀里哗啦,却又喜欢得不得了。 水月这个角色并不讨人厌,她有着极端悲惨的过去,本性善良,非常重感情。 直到身边珍视的人一个个死去,她深爱着的男主,又和她走上了对立面,这才被仇恨冲昏头脑,开始大开杀戒,走上黑化的道路。 可即便黑化了,她依然堂堂正正,光明磊落。 所以读者们对她都是同情多过讨厌,即便书里很多讨喜的人物都死在她的剑下。 “可恶的水月,我喜欢的几个角色都被她刀了,可为什么看到她死,我却心如刀割(流泪)” “是啊,尤其是她杀了小豆子的时候,我当时快气疯了。小豆子那么可爱讨喜的角色。可今天看到这里,我却哭得这么惨。” “她也是身不由己。” “如果我经历了她的过去,我只怕杀的人比她更多。” “水月到最后也忘不了他送的那一碗饭,所以最后才故意刺偏的(大哭)” “她终究是水月,不是男主爱的人。那一剑还了他的情,从此两不相欠。” “水月,水中月,镜中花。这份情注定是空梦一场。” 庄晓梦一边吃饭,一边追着书,看着看着就放下筷子哭了起来。 “怎么了?梦梦?” 师晴一脸错愕,很是关切地凑了过去。 “呜呜呜,太刀了。” “我受不了了,这个作者,天天给我发刀子。” 庄晓梦抹着眼泪,恨得咬牙切齿。 “原来只是小说啊,吓我一跳。” 师晴听着,稍稍松了一口气。 庄小鱼倒是开心得摇头晃脑,因为姐姐光顾着哭,都不和她抢饭了。 房间之中,将《开到荼靡花事了》完本后,公孙瑾靠在椅子上,长舒了一口气。 卸下了一个重担,这意味着他以后的生活将会轻松很多。 这本虐文带给他的稿费收入也相当可观,爆火之后,单月稿费都破了二十万。 虽然篇幅不太长,但也破了百万稿酬。 再算上《三国》的巨额稿费,还有发布的那几首歌赚来的钱。 他现在已经实现了财务自由。 前世很多买不起的东西,现在都可以轻松拥有了。 可真正到了这个时候,公孙瑾发现自己竟然变得无欲无求了。 “果然,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人即便是拥有了过去心心念念的东西,也不会快乐。” 休息了片刻,公孙瑾又切换了账号,开始码《三国》。 在码这本书的时候,他倒是又找回了快乐的感觉。 这种感觉,很奇怪。 干一行,恨一行。 很多因为兴趣开始写网文的人,最终都失去了写网文的兴趣。 赶在十二点之前码完4000个字,就像是一种酷刑。 所以网文作者都不太爱码字,只有每个月稿费到账的时候会开心点。 就好像一个对你爱理不理的女神。 天使面孔加上魔鬼身材,还有黑丝大长腿。 没和你认识之前,你对她必然念念不忘,想法比便池还脏。 但当她一晚上战了你三百回合后,还要继续战时,你肯定硬气不起来了。 但是《三国》不一样,它带给公孙瑾的感觉很奇妙。 将一个很精彩的故事分享给很多人,让他乐此不疲。 就像不管一晚上要战多少次,他都硬气得起来。 群英会周瑜舞剑,蒋干盗书。 诸葛亮草船借箭,为联军筹备了足够多的箭矢。 周瑜打黄盖,施苦肉计骗取曹操信任。 庞统献连环计,令曹操将水战的船只用铁索连了起来。 这一段剧情环环相扣,令人拍人叫绝。 尤其是草船借箭,将诸葛亮的自行从容和神机妙算表现得淋漓尽致。 后面的“横槊赋诗、诸葛祭风、火烧赤壁”都是重头戏,公孙瑾需要好好打磨。 凌晨,公孙瑾躺在床上,闭上眼的时候,总是会想起钟苓子朝他靠近的样子。 “这是我的初吻,就这样被她拿了。” 公孙瑾轻轻抿了抿嘴唇,仿佛还能回忆出她贴近时,那个吻的温度和柔软触感。 “究竟是便宜她了,还是便宜我了呢?” 对钟苓子来说,今晚也是一个不眠之夜。 她竟然签约了白金这么大的公司,以后就要出道当歌手唱歌了。 不再是一个小小的酒驻唱。 见到了师晴,见到了张雅娜,还有好多好多有名的歌手。 在设备最高端的录音棚里录了歌,还被张雅娜收为学生。 “这一切,都不是做梦。” 她伸手捏了捏自己的脸,还以为自己在梦里没有醒。 “还有……我竟然亲了他。” 钟苓子小声嘀咕着,脸颊微醺。 越想越觉得害羞,脸颊滚烫得厉害,赶忙揪起被子,蒙住了脑袋。 “什么未经允许吻了你,这是第一次,但不是最后一次。” “咿!我怎么还说了这么难为情的话。呜呜~” 她在被子里像毛毛虫那样扭来扭去,又打了几个滚,像是上了岸,活蹦乱跳的鱼。 “呼~冷静!冷静!” 良久,她轻轻拍打了下自己的脸颊,忐忑不安地给公孙瑾发了消息。 “明天一起去公司吗?莪还有很多不懂的要问你。” “好。” 公孙瑾的回复很简单。 “yes!” “虽然他没有说喜欢我,但是也没有抗拒我的吻。那么,我应该是有希望的。” 钟苓子攥紧了拳头,又把头蒙进被子里打滚,开始傻笑。 “怎么了?一个劲的在那傻笑什么?” 外婆听到了动静,在门口问道。 “没,没什么,想到一个笑话,哈哈!” 钟苓子涨红了脸,开始偷着傻乐。 翌日清晨,公孙瑾早早起床,做完早餐,就去叫妹妹起床。 跟套麻袋似的,往她头上套着毛衣。 然后抱着睡眼惺忪的小丫头去卫生间,给她洗头发。 “今天这么早就出门吗?” 师晴在餐桌上吃着早餐,柔声问道。 “嗯,我要去公司,苓子有事找我帮忙。” 公孙瑾一边说,一边在玄关换着鞋子。 师晴一听和钟苓子有关,顿时急了。 “等会儿呗,晴姨等会送你。” “不麻烦您了,周末您待在家休息就好。” 公孙瑾温和地笑着。 “不用休息的,晴姨今天也有事。” 眼看着公孙瑾就要出门,师晴顿时急得不得了,赶忙站起身。 看着吃面吃得正香的庄晓梦,她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伸手一把夺过。 “还吃?再吃就胖成猪啦!” “长点心你!” 庄晓梦有些懵,没搞懂她为什么要抢面,还伸手去拿。 庄小鱼小手捧着包子吃得正香,有些不解地看向妈妈。 师晴拿起一个包子塞到了她嘴里,就火急火燎地催促起两个女儿出门。 “干嘛啊?这么急?” 庄晓梦没好气地看了她一眼。 “唉,我要是不急一点,煮熟的鸭子喂到你嘴边,都能飞走喽!” 师晴说着,颇有些恨铁不成钢的味道,伸手戳了戳她的额头,然后凑到她耳边说道:“他和钟苓子走得挺近的,昨天还带她去白金录歌。” “他跟我说过,钟苓子家挺穷的,妹妹有白血病缺钱。所以就想帮帮她。” 庄晓梦微微蹙眉,也觉得有些不安。 “人呐,相处久了就会生出感情来,明白我的意思吗?” 师晴把手搭在她肩上,很是认真地问道。 庄晓梦没有说话,只是微微别过脸,小声说道:“说得好像我们两在处对象似的。” “哼,那天晚上我都看到了,你都这么主动了,还装什么矜持?” 师晴轻轻哼了哼,冷笑道。 “不是你想的那样!” 庄晓梦微微有些脸红。 “你妈我还不了解你?你连嘴硬都是随我的。” 师晴只是笑笑,一手拉着她的胳膊,一手揪着鱼鱼的后领出了门。 “小瑾等一下!晴姨和梦梦,还有鱼鱼一起去!” 第98章 大人与小孩 开车去白金的路上,庄小鱼小口啃着包子,坐在公孙瑾的腿上。 看看哥哥,又看看姐姐,小小的眼睛里充满了大大的疑惑。 “姐姐在偷偷化妆呢,还在偷看哥哥。” “瞎说什么呢?” 庄晓梦关掉镜子,将润唇膏合上,放进包包,然后稍稍侧过脸,眼睛时不时往公孙瑾那里瞟,观察他的反应。 师晴打着方向盘,从后视镜里观察着两人的反应,笑而不语。 公孙瑾没说话,只是轻轻抱着妹妹,环抱着她的肚子。 他其实是不喜欢小孩坐自己腿上的,但小丫头偏偏喜欢黏着他。 “鱼鱼和你小时候一样呢,你小时候也特别黏我,总是要坐我腿上。” 师晴温柔地笑着。 “那都是好小时候的事了。” 公孙瑾说着,伸手帮妹妹理了理头发。 师晴这句话,倒是让他想起了自己小时候。 因为从小就长得好看的缘故,他小时候没少被漂亮姨姨抱着,车上座位不够,就坐在姨姨腿上。 他不太喜欢这种感觉,尤其是被一圈姨姨的烈焰红唇包围着的时候。 前世在深圳打工时期,企图包养他的漂亮少妇,她的唇色也是这般,性感的成熟女人的颜色。 所以,他对涂了口红的漂亮女人都喜欢不起来。 就像一个不爱吃鱼的人,在他面前呈上的鱼不论多鲜美,准能嗅到鱼腥味。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昨晚,钟苓子吻了他。 他虽然分不清口红色号,但还是觉得那个唇色很美。 那是甜的。 白金传媒的楼下,钟苓子牵着妹妹的手等候在楼下。 看到公孙瑾从车上下来后,就开心地招了招手。 “鱼鱼!” 钟姝儿看到了跟在他身边的庄小鱼,开心地招了招手。 “姝儿!” 庄小鱼背着粉色的书包,小跑着过去。 两个小姑娘牵着手,转了两圈,又亲昵地将脸蛋碰在一起,蹭了蹭。 “你也带妹妹来了吗?” 钟苓子有些意外,浅浅笑着。 “嗯,家里都有事要出来,她一个人在家没人照顾。” 公孙瑾伸手揉了揉庄小鱼的脑袋。 “我家也是,外婆有事要忙,我现在又要来公司练歌。把她丢在家里不放心。” 钟苓子说着,伸手掐了掐钟姝儿的脸蛋。 师晴将车开到了停车场,然后就带着庄晓梦一起走了过来。 “师晴前辈好!” “嗯,你好!” 师晴温和地笑着。 “晓梦同学?” 看到庄晓梦的时候,她略微有些意外。 “我在家没空照顾她们姐妹,就带她和鱼鱼一起过来玩。” 师晴解释道。 “哦,是这样啊。” 钟苓子笑着颔首。 关于庄晓梦是师晴的女儿这件事,她也是有些惊讶的。 天后的女儿,竟然会上这么普通的大学,一点也不像有钱人的风格。 作为星二代,庄晓梦也太低调了。 难怪她这么有钱,在学校里吃穿用度都那么讲究。 联想到庄晓梦在学校里的情况,钟苓子顿时恍然。 两人的目光碰撞在了一起。 钟苓子微微蹙眉,从她眼里察觉到了一丝锋利感。 看来是来者不善。 庄晓梦出门的时候是经过特意打扮的。 涂了唇釉,樱粉色的唇瓣水润光泽,瓷白的肌肤吹弹可破。 一双浓得梳不开的眉毛,翘起的眼睫扑扇着,像精致的洋娃娃。 脖子上戴着纯白色的围巾,一身米白色外套,腰间盈盈一握,配上黑色打底裤和长筒靴,显得那双腿很是修长,少女感十足。 庄晓梦一直盯着她,没有避开她的视线,缓步朝着她走去。 钟苓子稍稍挑了挑眉,微微扬起脸和她对视。 哦?不但没有逃跑,反而还朝着我走来了吗? 哦莫西罗伊。 呵,出门前还精心打扮了。 庄晓梦打量了一番钟苓子。 头发的发梢,还有额头前的刘海,都是用卷发棒卷过的。 修了眉,化了眼线,用睫毛夹打理了眼睫毛,还有桃红色的眼影。 这裸妆,花了不少心思? 口红和腮红也挺讲究的。 滋滋~ 空气中隐约有电弧闪过。 公孙瑾夹在中间,总觉得气氛不对劲,背心好像有些冷。 “上楼,还有很多事要做。” “好!” 钟苓子回过神来,展颜一笑。 “别忘了辅导她写作业。” 庄晓梦说着,拍了拍庄小鱼背着的粉色书包。 “不会忘的。” 庄小鱼闻言,嘟着嘴不开心了。 出门的时候,她还以为可以好好玩上一整天的。 没想到姐姐还是没有忘记给她带上书包。 师晴去了自己的工作室,筹备后续要开的演唱会。 钟苓子和公孙瑾去了录音棚,接受张雅娜的指导。 庄晓梦跟在一旁,寸步不离,有些警惕地看着钟苓子。 钟姝儿和庄小鱼挽着手,跟在三人背后。 “你姐姐,是不是喜欢我哥哥鸭?” 庄小鱼脆生生地问道。 这一句话,让三个人之间的气氛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庄晓梦凶巴巴地瞪了她一眼,庄小鱼赶忙捂住嘴巴。 钟苓子和公孙瑾对视了一眼,飞快地避开对方的视线。 “我怎么觉得,是你哥哥喜欢我姐姐呢?” 钟姝儿一脸天真。 庄晓梦微微眯着眼,斜视着她。 “你姐姐好凶啊。” 钟姝儿悄悄吞咽了一口唾沫,凑到庄小鱼耳边,小声说道。 “嗯嗯,可凶了呢,比哥斯拉还要凶。” 她话音未落,一只铁拳就结结实实地落在了她脑袋上。 “嗷呜~” 庄小鱼吃痛,又跑到了公孙瑾身边,揪着他的衣袖告状。 “你别惹她啊,我也惹不起她。” 公孙瑾一脸无奈。 到了录音棚之后,公孙瑾发现张雅娜竟然已经提前在这里等候了。 这还真是难得。 她一般没有等人的习惯,从来都只有别人等她的份。 “抱歉,老师,我来晚了。” 钟苓子有些歉疚。 “没事,我也才刚到。” 张雅娜满不在乎。 “吃过早餐了吗?” “呃……还没。” 钟苓子摇了摇头。 “先去吃早餐。” 张雅娜微微皱了皱眉。 看到庄小鱼之后,她板着的脸色变得略微柔和了一分。 那张古井无波的脸,也匀开了一丝极浅的笑容。 “鱼鱼,来娜娜阿姨这里来。” “呜呜,娜娜阿姨,姐姐又欺负我。” 庄小鱼看到有人可以给她出头,一下就扑到她怀里开始撒娇。 “梦梦,不要老是动手。” 她板着脸,很是严厉。 张雅娜没少管教她们姐妹俩,庄晓梦是很怕她的。 “我也没有经常动手啦。” 庄晓梦低着头,声音微弱,看向庄小鱼的眼神却更凶了。 等着,回去了有你好果子吃! “娜娜阿姨,你看她刚刚瞪我!回去了,肯定还要揍我的。” “放心啦,她揍你,阿姨帮你揍她。” 张雅娜哄着小丫头,很是认真地道。 这副和蔼长辈的样子,倒是不多见,和她平日里的那般冷漠迥然不同。 转而看到钟姝儿的时候,张雅娜问道:“这个小家伙就是你妹妹?” “嗯,她叫姝儿。”仟仟尛哾 “姝儿,叫阿姨。” “阿姨好!” 钟姝儿看着张雅娜,很老实地打了招呼。 这个阿姨气场很强大,不苟言笑,看起来特别凶。 她穿着笔挺的西服,头发编成了发髻,有一种机关单位女性的干练,让钟姝儿不禁有些害怕。 出于骨子里的自卑,小姑娘目光也有些躲闪,低头看着自己的旧鞋子。 “哎!你好。” “我先带她们去吃点东西,回来了再带你们练歌。” 张雅娜说着,就带着两个小姑娘去了外面。 钟苓子有些懵,下意识看向公孙瑾。 “跟上,张姨是这样的,很喜欢小孩子。” 接下来的时间就是跟在张雅娜后面,陪着她和两个小孩逛街。 原本要进行的声乐训练,都暂且搁置了。 “你们想吃什么啊?” 庄小鱼出门前吃过东西,倒也不怎么饿,只是看向钟姝儿。 钟姝儿左右看了看,盯着一家汉堡王的店子,眨了眨眼睛。 看电视的时候,每每看到汉堡包的广告,她就觉得汉堡包肯定是很好吃的东西。 可是家里很穷,姐姐赚钱很辛苦,她也只能想想。 “吃汉堡吗?” 张雅娜问道。 钟姝儿有些犹豫,看了看钟苓子,又看了看张雅娜,低着头没说话,只是悄悄咽了咽口水。 “阿姨问你吃不吃汉堡,你要回答。不然不礼貌。” 钟苓子轻声说道。 钟姝儿轻轻点头。 “要说吃,不要只是点头。” 钟苓子微微蹙眉,觉得她有些自卑过头了。 可她也明白,从小的生活环境就注定了这孩子会习惯看人脸色。 有一次跟着奶奶去超市,售货员看她可爱,多给了她两颗糖。 结果就被奶奶不停地抽着嘴巴,将糖还了回去。 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她不得不自卑。 “吃。” 钟姝儿说完,有些羞怯地看了看姐姐。 “好,阿姨带你们去吃汉堡。” 进了点,张雅娜拿着菜单,开始问两个小孩。 选择性地忽略掉了公孙瑾和钟苓子,还有庄晓梦。 庄小鱼不是很饿,但是知道钟姝儿想吃,又不好意思开口,于是一边问钟姝儿,一边在菜单上打勾。 “姝儿!吃不吃这个汉堡?牛肉加番茄和芝士的!” “这个藤椒鸡腿很好吃!姝儿来一个!” “这个巧克力派也好吃!” “这个奶茶也好好喝的!” 张雅娜只是安静地坐在两个孩子身旁,面色毫无波澜,目光却很柔和,有一种母性的光辉。 菜上来之后,钟姝儿看着汉堡,瞪大了好奇的眼睛。 “姐姐,你吃!” 她拿起汉堡,递到了钟苓子面前。 一旁的庄晓梦看到了这一幕,有些嫌弃地看了一眼庄小鱼。 “同样都是妹妹,你看看别人家的。” “你怎么不说别人家的姐姐有多温柔呢?” 庄小鱼撅着嘴反驳道。 庄晓梦闻言,伸出粉拳就准备落下,但是在看到张雅娜严厉的眼神后,就讪讪笑了笑,收回了手,只是狠狠地剐了正在吐舌头的妹妹一眼。 看着钟姝儿递过来的汉堡,钟苓子有些欣慰,又很心疼。 如果可以,她宁愿妹妹不要这么懂事。 懂事的孩子,童年往往都很不幸福。 “啊~” 钟苓子咬了一小口,细细咀嚼着,心里五味杂陈。 “你赶紧吃,别饿坏了。” “嗯嗯。” 钟姝儿小手捧着汉堡,像小仓鼠那样啃了起来,一口一口吃得很是满足。 嘴边沾染了沙拉和番茄酱,笑容很是纯真。 “嘿嘿,好次鸭,汉堡好好次!” 钟苓子温柔地注视着她,用纸巾帮她擦着嘴。 “要对阿姨说谢谢!” “谢谢阿姨!” “这是我第一次吃汉堡呢。” 钟姝儿咽下面包,很是真挚地看着张雅娜。 张雅娜闻言,看了看她,又看了看钟苓子,欲言又止。 公孙瑾和庄晓梦的目光也看了过来。 “说出来不怕你们笑,这也是我第一次吃汉堡。” 钟苓子欣然一笑。 张雅娜感到有些费解,公孙瑾凑到了她耳边,小声将这对姐妹两的事说了一遍。 “她们爸爸妈妈不管她们的,生活全靠苓子一个人维系。” “妹妹患了慢粒白血病,一个月的医药费就要两万多,生活很艰难。” “哦,原来如此。” 张雅娜长长叹息一声,看向那小姑娘的眼神有些痛惜。 带两个孩子吃完东西,一行人在外面又逛了逛,这才开始返程。 回去的路上,张雅娜问钟姝儿:“以后还想不想吃汉堡?” “想!但是汉堡好贵的。” 钟姝儿像小鸡啄米一样点头,声音又小了起来。 “没事,阿姨很有钱的。你只要想吃,阿姨以后继续给你买。” 张雅娜轻轻拍了拍她的头。 “谢谢阿姨,你真好!” 钟姝儿眯着眼,娇憨地笑着。 “娜娜姨,你都不宠我了。” 庄晓梦在旁边听着,不免有些醋意。 她小时候,张雅娜也是很宠她的。 “你长大了,不可爱了。” 张雅娜毫不留情地道。 “还是童姨宠我。” 庄晓梦撇了撇嘴。 回到录音棚,声乐训练正式开始。 庄晓梦在旁边听了一会儿,显得兴致缺缺,见他们都忙碌了,也不想打扰。 离开的时候将门带上,去了师晴的办公室。 师晴忙得脚不沾地,和工作室里的员工讨论着行程和舞台效果。 庄晓梦见她没空搭理自己,又去了童晓瑜的办公室。 她这时候也不在,应该在会议室。 大人们都有各自的事要做,好像没空搭理她这个小孩。 她拿起游戏手柄,在地毯上坐下,打开漆黑的显示器,一个人玩起了马里奥。 在面对公孙瑾和钟苓子的时候,张雅娜全然没有面对小孩的好脾气。 没一会儿,两个人就被骂得狗血淋头。 “你的发声并不科学,很伤嗓子,现在还好,这样唱下去,年纪大了就会失声的。” “按照我教你的方法去调整气息。” 公孙瑾倒是还好,基础够扎实。 钟苓子是野路子,没有受过太多专业的训练,全靠自己摸索,有些唱法并不是很科学,所以被张雅娜骂得很厉害。 “好了,按照我说的方法练完歌之后,就再练一会儿气息。” 歌手锻炼气息的方法有很多种,跑步健身锻炼肺活量都是很常规的。 用呼出的气息不断吹着纸条,尽量保持足够长的时间,也是一种常用的锻炼方法。 “来,咱们一起练练?比谁坚持得久。” 钟苓子用手指夹着一根纸条,对着公孙瑾喊道。 “行。” 公孙瑾欣然应允。 两人同时深吸了一口气,感觉肺腔都鼓胀起来后,又将气息呼出。 从两个方向同时吹来的气,令纸条上下翻飞。 钟苓子的爆发力很强,纸条被吹得往公孙瑾那里靠近。 她眉眼微微舒展开,有些得意。 她平时唱的最多的,就是高音和重金属,爆发力自然是很强的。 而且还经常抽烟,肺活量自然不小。 公孙瑾唱的歌,基本没有见过特别高的音,他也不喜欢炫高音。 坚持了一段时间后,钟苓子的气息开始减弱。 公孙瑾的气息却依然绵长,没有半点减弱的意思。 最终,那张纸条又朝着钟苓子的方向吹去,连带着公孙瑾呼出的清冽气息,一齐扑打在她的脸上。 慢慢的,钟苓子忘记了呼吸,就这样看着他。 看着面前少年近在咫尺的脸,还有那双琥珀色的透明眼睛。 她又一次想吻他了。 “咳咳,别走神了。” 张雅娜轻轻咳了咳。 “哦哦。” 钟苓子赶忙回过神来。 “认真点,刚刚你那眼神,恨不得想要吞了他似的。” 张雅娜看向钟苓子,没好气地道。 钟苓子涨红了脸,有些难为情地摸了摸发烫的耳朵。 …… 昨天录制的那首《约定》已经正式录好。 只需要开一场直播,让公孙瑾帮她拉一拉人气做宣传,然后发布即可。 一想到十二月的新歌榜头名又要被包揽,童晓瑜的心情就一阵畅快。 “做大事的人,就是要有莪这样的战略眼光啊。” “我一眼就看得出钟苓子是快好材料,绝非池中之物。” “于是当机立断,给了她a签,直接将她留了下来。” “连张雅娜都收了她做学生,看好她的潜力,足以证明她的潜力。这恰好说明了我看人准。” 会议室里,童晓瑜站在首席,侃侃而谈,又威风了一把。 “童总英明!” 不知道是谁率先喊了这么一声,会议室里响起了热烈的鼓掌声。 大家也都跟着附和起来。 “是啊,童总英明!” “白金有今天,都是因为有童总的英明领导。” “童总神机妙算,运筹帷幄。怕是诸葛亮也比不上啊!” 童菲儿一听这话,顿时乐了。 《三国》她也是看的,诸葛亮火出了圈,全国上下只要会上网的人都知道诸葛亮。 甚至,现在只要形容一个人聪明,就会用上诸葛亮去形容。 “那是,我和菲儿,堪称当世的卧龙凤雏!哈哈哈哈!” 童晓瑜得意地大笑起来。 这个时候的卧龙凤雏,还不是贬义。 出会议室的时候,她还盘算着,刚刚第一个带头喊“童总英明”并且鼓掌的人,很会看人脸色,可以提携一下。 至于那个没有鼓掌的人,可以一个电话送去非洲了。 回办公室的时候,她正好看到一个女孩子坐在地毯上,用手柄玩着游戏。 她其实也不是很爱玩游戏,只是寂寞了。 童晓瑜站在门口看了她好一会儿,目光温和又平静。 “童姨,陪我玩游戏。” 庄晓梦看着她,摇了摇手中的游戏手柄。 “哎!好!” 童晓瑜温柔地笑着,蹬掉鞋子进了门,坐在了她身旁,就像一个和她同龄的大女孩。 第99章 我很喜欢你写的歌,也很喜欢你。 “今天的训练就先到这里。” “老师辛苦了。” 从录音棚里离开的时候,钟苓子如释重负。 “进步很明显,继续保持。” 张雅娜鼓励道。 “嗯嗯,我会继续加油的。” 钟苓子攥紧小拳头,干劲十足。 “今天晚上,你的新歌会正式发布。” “嗯,我有些紧张,不知道这首歌的反响会怎么样,也不知道会不会有很多人听。” 钟苓子有些忐忑。 “有他在呢,他现在粉丝可多了。” 张雅娜指了指一旁的公孙瑾。 “你可以让他开个直播,带带你,和粉丝们混个脸熟。” “可以吗?” 钟苓子看向公孙瑾,一脸期待。 “可以啊,什么时候开?” 公孙瑾答应得很是爽快。 “现在。” “行。” “谢谢!” 钟苓子一把拉着公孙瑾的胳膊,开心得摇晃起来。 张雅娜轻轻咳了咳。 钟苓子这才意识到身边还有人,于是赶忙松开了他的胳膊,变得矜持起来。 公孙瑾和童菲儿商议了一番直播宣传的事情后,她答应得很是干脆。 “你们先别着急,我安排下。” 童菲儿接着电话,对一旁的助理吩咐道:“安排几个化妆师,带公孙瑾和钟苓子去化妆,服装什么的,都准备好。” “好的,老板!” 没一会儿,就有人特意前来给公孙瑾和钟苓子带路。 “请跟我来,化妆师和服装都已经准备好了。” “还要化妆吗?” 钟苓子看着公孙瑾,有些紧张。 “当艺人肯定要化妆啊。” 公孙瑾淡淡地道。 “艺人化妆是对舞台负责,也是对粉丝负责。” “化妆要多久?” “肯定会比较久的,今天回家估计会很晚,我们得辛苦点。” “啊~我还没吃饭。” 钟苓子耷拉着脑袋,有些不情愿。 “忍一忍就好了,做艺人也没你想得那么轻松,以后忙起来就知道了。” 公孙瑾安慰道。 进化妆室后,化妆师打量了一番钟苓子的造型,颇有些满意。 “你既然知道自己想要哪种风格,那我就不需要做太多改变了。” “头发可以稍微烫一下,做一些纹理。” “眼影和腮红涂得不太行,口红色号,不是很符合你的气质。” 化妆师说着,先是卸掉了她脸上的妆容,用卸妆棉擦干,仔细端详了一番她的皮肤和五官轮廓。 “你有自己的想法吗?在着装和妆容上面。” 钟苓子听着,也有些发懵。 她是刚进入艺人这一行,不是很懂时尚和着装打扮,化妆技术和专业的化妆师比起来简直是云泥之别。 “就是……尽量酷一点。气质冷艳一些。” “叛逆、朋克,但是妆容不想弄得太浮夸。” “衣服,黑色皮夹克和项圈,可以接受耳钉,但是我不喜欢铆钉和链子。” “类似于黑道公主的那种风格吗?” 化妆师打趣道。 “嗯,算是。” 钟苓子轻轻笑了笑。 “要试一下烟熏妆吗?” “不了,浅色眼影就好。” “眼影要什么色系的?蓝色系,灰色系,紫色系,银色系。” “紫色加一点银色调淡,看起来会显得冷艳。” “那就紫色加银色。” 钟苓子微微颔首。 “口红呢?” “正红色比较百搭,适合多种场合。玫瑰红和蓝调深红色看起来更欲更妩媚,豆沙色和南瓜色看起来更甜,适合走甜美路线。” “玫瑰红,我想看起来艳一些。” “行,你先跟着她去洗头发,弄完了发型,我再给你上妆。” “好,麻烦你们了。” 不得不说,这里造型师们都非常的专业。 不管是清洗头发,还是给头发做护理和烫染,手法都非常熟练。 做完头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钟苓子也觉得有些陌生。 同样是金色波波头,造型师做出来的极具美感,烫染过的发丝微卷,半掩着她略微有些肉感的小脸,像是洋娃娃一般。 在椅子上坐定,化妆师就开始了她的魔法。 上水乳保持皮肤的水分,涂隔离霜,上粉底和遮瑕膏,画眼线,修眉,上睫毛膏。 珠光眼影用的是紫色和银色,看起来亮晶晶一片,像是折射着无数星辰的光芒。 腮红质感偏粉,让她在冷艳叛逆的气质中,又稍带了一丝少女的娇俏和甜美。 口红用的玫红色,上了唇釉,使得她的嘴唇看起来更加水润饱满。 “怎么样?看起来还满意吗?” “嗯嗯!” 钟苓子连连点头。 看着镜子里妆容精致得如同公主般的自己,她惊艳得说不出话。 和化妆师化出来的相比,她化出来的妆简直就是村姑。 至于衣服,试衣间里已经准备好几十套。 钟苓子还是选择了黑色皮夹克外套和白色的打底衫。 脖子上的黑色项圈点缀着一颗蓝锥石,衬得她的肌肤更显得雪白。 短皮裙配上黑色高帮皮靴,显得那腿又长又纤细。 和她往日的着装相比,这身衣服不论是质感还是价位,都不知道高了多少个档次。 出化妆室的时候,公孙瑾远远地就看着她对着手机相机玩着自拍。 对着镜头做出各种搞怪的表情,眨眼,或者嘟嘴,玩得不亦乐乎。 说到底还是个女孩子。 只要是女孩子,好好打扮一番后,总是会想留下几张照片。 公孙瑾很少在她身上看到其他女孩子那样的“小女生模样”,于是忍不住多看了一会儿,没有打扰。 苓子像是个经历了很多的很成熟女人,可她只有十八岁。 “别臭美了,还要不要直播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公孙瑾终于忍不住开口。 “啊?哦哦!” 钟苓子顿时回过神,回眸望去。 公孙瑾冷冽的面容映入眼帘。 他脸上的妆容很淡,不需要太多修饰,本身的皮肤底子就很好。 头发是简单的碎发,在造型师说他额前的美人尖很好看,要不要弄中分的时候,他拒绝得很干脆。 至于为什么,他也说不出理由。 身姿挺拔,肩膀又平又宽,腰身宽一点显肉,窄一点过瘦,恰到好处。 一双笔直的长腿很是吸睛,钟苓子看着就移不开眼。 这身西装在他身上极具美感,真是天生的衣架。 钟苓子看得有些呆了,想起自己之前自拍被他发现的样子,不禁有些害羞,脚趾一下子扣在了地上。 “别盯着我看了,口水都流出来了。” 公孙瑾走过来,淡淡地道。 “什么水流出来了?不正经。” 隔得有些远,钟苓子没太听清,不免有些脸红。 “我说你的口水,你在想什么?” 公孙瑾没好气地道。 “啊?有吗?” 钟苓子抹了抹嘴角。 “看到我就流口水,你馋我身子?” 公孙瑾揶揄道。 “少给自己脸上贴金啦。虽然你确实有几分姿色啦。” 钟苓子轻笑着。 “比不上你。” 公孙瑾嘴角微扬,学着她自拍的样子,闭着一只眼睛,嘟着嘴,对准相机镜头,一手比出剪刀手。 “讨厌!不许学我!” 钟苓子涨红了脸,没好气地伸手打了打他的胳膊,脚趾扣得更紧了。 刚刚自拍的样子,都被他尽收眼底了。 他看了那么久就是不出声,就是故意的! 钟苓子气呼呼的,像是炸了毛的小猫。 进直播间的时候,钟苓子又推了推公孙瑾的胳膊。 “公孙瑾,我这样打扮,没问题?” “没有问题啊,很美。” 公孙瑾很是认真地道。 “多美?” “让人蠢蠢欲动,再多看一眼就会爆炸。” 钟苓子忍不住笑了起来,继续问道:“你的那些粉丝们,看到我坐在你身边,肯定会酸我。没准还会骂我丑。” “没事的,谁骂你丑,我就骂谁。” 公孙瑾调试着摄像头,满不在乎地道。 钟苓子闻言,脸颊浮现出浅浅的梨涡。 “嗨,大家晚上好。” 直播刚开,收到通知的粉丝们第一时间就挤了进来。 “啊!老公好帅!” “哥哥杀我!” “小瑾,嘿嘿,我的小瑾。” 钟苓子坐在旁边,看着那些飘起的弹幕,忍不住捂嘴笑了起来。 “她是谁啊?” “怎么不是我家惜君?” “小瑾你变了!” “怎么到处沾花惹草?” 公孙瑾调整了一下摄像头,对准了自己和钟苓子,然后介绍道:“这位是钟苓子,和林惜君一样,都是莪的校友。也是我在现实生活中的好朋友。” “同时,她也是一名即将出道的歌手。” “苓子,给大家打个招呼。” “嗨,你们好,我叫钟苓子,是公孙瑾的朋友。” 钟苓子对着镜头招了招手,并没有太拘谨。 长时间在酒驻唱,她面对观众时并不紧张。 “我知道,她是和小瑾一起做兼职的那个女孩。” “我关注的那个公孙瑾校友的啊噗猪里面,有她的镜头。” “好漂亮!” “气质又酷又飒!” 弹幕又开始飘起,大多是在讨论钟苓子的长相。 “我的新歌今晚就要发布了,这首歌是由苓子演唱的,大家敬请期待。” 公孙瑾这么一说,粉丝们又是陷入了狂热。 “支持!” “又有新歌可以听了!开心!” “为什么不给我家惜君唱啊?” “是啊,为什么不给惜君?” 也有一些林惜君的粉丝们倒是不高兴的声音。 “因为这首歌适合苓子。苓子将它演绎得很好。” 面对粉丝们的质疑和不解,公孙瑾只是淡淡笑着,拿过来一把吉他,递给了钟苓子。 “难道不是因为我分钱少吗?” 钟苓子接过吉他,笑着反问道。 “啊,确实也有这方面的原因,但那不是主要的。” 公孙瑾笑着颔首。 “哈哈哈,又是工具人吗?” “工具人!” 弹幕上又是齐刷刷的一片“工具人”。 “好啦,今天的主角不是我哦。” “苓子唱歌很好听,大家听她唱会歌。” 聊了一会儿天,公孙瑾就将镜头让给了钟苓子。 钟苓子拨了一段和弦试了下音,很快就进了状态。 唱了《似是故人来》,唱了《喜欢你》,还唱了《夕阳之歌》。 她的声音很有感染力,而且经过张雅娜的教导后,发音技巧也提升了很多。 本就清冽通透的嗓音,加上不俗的唱功。 即便比起圈内成名已久的流行歌手,也是不遑多让。 张雅娜会收她做学生,一方面是因为她的嗓子极好,属于老天爷追着喂饭吃的类型。 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惜才,不想看着她浪费天赋。 她想让这块璞玉经过雕琢后,获得更高的上限。 “好好听!” “这嗓音绝了!” “这个翻唱很有味道啊。” “她目前的唱功不见得就比林惜君好,略显青涩。但她天赋和条件太好了,未来可期。” 童菲儿坐在办公室里,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前的钟苓子,很是满意地点头。 “这个月你先不打榜了,把那首歌留到下个月。” 任豚仔细观察着钟苓子的表现,慵懒地躺在沙发上。 任豚一手夹着烟,一手拽着孟嘉然头上的马尾。 “好的,任总。” 不止是鎏金的孟嘉然,当月准备发新歌的不少歌手,在得知公孙瑾有新歌发布后,都选择了延期到下个月。 目前为止,公孙瑾发的歌,每一首都质量极高。 在各大音乐平台的排行榜上都是屠榜的存在。 即便是成名多年的歌手,也不得不暂避锋芒。 当晚八点,直播结束,《约定》正式发布。 “终于做完直播了,饿死我啦。” 从直播间里出来,两人下了楼开始觅食。 “我帮你直播宣传这么辛苦,你得请我吃饭。” 公孙开始给自己邀功。 “行!” 钟苓子眯着眼,一口答应。 两人在商贸广场的美食街寻寻觅觅。 公孙瑾说想吃火锅,钟苓子就说火锅重油重辣,不健康。 公孙瑾说想吃烤肉,钟苓子就说吃烧烤不健康。 公孙瑾说想吃日料,钟苓子就说日料又贵又吃不饱。 “算了,你说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公孙瑾索性不选了,知道这姑娘是铁公鸡,一毛不拔的。 钟苓子则嬉笑者,挽着他的胳膊进了一家面馆。 雍城的油泼辣子面,份量很足。 碗也特别大,跟锅似的。 面很劲道,秦地的辣椒不辣,吃起来特别香。 两人正吃着,店里的音响中响起了淅淅沥沥的雨声和寂寥的钟声,辽辽远远的。 公孙瑾和钟苓子一齐停下筷子,抬起头相视一笑。 “还记得当天旅馆的门牌,还留着笑着离开的神态。” “当天整个城市那样轻快,沿路一起走半里长街。” 钟苓子听着自己的声音在音响里响起,觉得很奇妙。 那是一种无法言喻的感觉。 尤其是当整个面馆里的人都停下来,静静听着这首歌,露出沉醉的神情。 她会有一种很强烈的成就感。 王菲的声音,林夕的词,堪称绝配。 公孙瑾喜欢的歌里,一点开作词人,准能找到林夕的名字。 王菲空灵清冷的嗓音,配上前奏的雨声和钟声,一种寂寥之感便扑面而来。 钟苓子的声音和王菲很像,质感都一样的通透清冽,而且有着更宽的音域。 这首歌,她演绎得很好。 是公孙瑾记忆中王菲的味道。 冷风飕飕地从通风口灌了进来,厨房处隔的深蓝色布帘“哗啦啦”响。 昏黄的灯光下,少女的发丝被吹得凌乱。 一蓬一蓬热气扑在脸上,像是戏本子上黄粱一梦的情景。 脸上的雾气干了,一阵冰凉。 “剪影的你轮廓太好看,凝住眼泪才敢细看。” 不论第几次听,公孙瑾都觉得这是美到无以复加的词。 一起相约看过的枫林里,手掌大的叶子像折翼的鸟。 落在地面无声无息,零落成泥碾作尘。 他和她骑着单车,相约看着满天黄叶远飞。 吉他和弦中,少女悠悠唱着,眼角挂着泪痕。 “明日天地,只恐怕认不出自己,仍未忘跟你约定假如没有死。” “就算你壮阔胸膛,不敌天气,两鬓斑白,都可认得你。” 热闹的面馆变得安静,大家听着歌,谁也没有出声打扰。 直到这首歌放完,才有顾客问老板。 “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一首新歌,约定。” 老板说着,将那首《约定》又放了一遍。 雨声和钟声响起时,面馆又变得安静。 公孙瑾杵着脸,看向钟苓子,微微笑着道:“感觉怎么样?” 钟苓子托着腮,傻笑起来。 “当歌手的感觉,很不错。” “还有呢?” 公孙瑾继续问道。 “还有……” 钟苓子用手指轻轻抵着下嘴唇,眼珠转了转,做出沉思状。 “我很喜欢你写的歌,也很喜欢你。” 她看着公孙瑾的眼睛,很是认真地道。 第100章 母女矛盾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个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星文阅读app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星文阅读app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星文阅读app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星文阅读app,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过去被这么抖露出来一点也不自卑和羞耻。 第101章 百年孤寂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个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星文阅读app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星文阅读app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星文阅读app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星文阅读app,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过去被这么抖露出来一点也不自卑和羞耻。 第102章 没关系,我会让你喜欢上本姑娘的。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个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星文阅读app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星文阅读app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星文阅读app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星文阅读app,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过去被这么抖露出来一点也不自卑和羞耻。 第103章 乌鸦为什么像写字台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个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星文阅读app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星文阅读app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星文阅读app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星文阅读app,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过去被这么抖露出来一点也不自卑和羞耻。 第104章 乔迁新居的苓子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个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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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星文阅读app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星文阅读app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星文阅读app,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过去被这么抖露出来一点也不自卑和羞耻。 第105章 苓子的冈本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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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星文阅读app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星文阅读app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星文阅读app,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过去被这么抖露出来一点也不自卑和羞耻。 第106章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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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星文阅读app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星文阅读app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星文阅读app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星文阅读app,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过去被这么抖露出来一点也不自卑和羞耻。 第107章 钟苓子和公孙瑾的早晨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个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星文阅读app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星文阅读app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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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星文阅读app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星文阅读app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星文阅读app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星文阅读app,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过去被这么抖露出来一点也不自卑和羞耻。 第109章 饺子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个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过去被这么抖露出来一点也不自卑和羞耻。 第110章 我承认都是月亮惹的祸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个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过去被这么抖露出来一点也不自卑和羞耻。 第111章 月亮为什么代表你的心?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个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过去被这么抖露出来一点也不自卑和羞耻。 第112章 披萨与吻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个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过去被这么抖露出来一点也不自卑和羞耻。 第113章 诸葛祭风、火烧赤壁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个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过去被这么抖露出来一点也不自卑和羞耻。 第114章 翰林奖得主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个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过去被这么抖露出来一点也不自卑和羞耻。 第115章 开到荼靡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个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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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过去被这么抖露出来一点也不自卑和羞耻。 第116章 到了明天,我们一起惊艳所有人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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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过去被这么抖露出来一点也不自卑和羞耻。 第117章 台下只有一个歌迷,也要为你而唱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个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过去被这么抖露出来一点也不自卑和羞耻。 第118章 第一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个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过去被这么抖露出来一点也不自卑和羞耻。 第119章 钟苓子的新生活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个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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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过去被这么抖露出来一点也不自卑和羞耻。 第121章 暴富的苓子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个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过去被这么抖露出来一点也不自卑和羞耻。 第122章 鱼鱼的姐姐和姝儿的姐姐,你更喜欢谁?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个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过去被这么抖露出来一点也不自卑和羞耻。 第123章 即将开幕的演唱会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个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过去被这么抖露出来一点也不自卑和羞耻。 第124章 修罗场的开端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个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过去被这么抖露出来一点也不自卑和羞耻。 第125章 无穷无尽的修罗场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个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过去被这么抖露出来一点也不自卑和羞耻。 第126章 恋爱,就是战争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个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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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过去被这么抖露出来一点也不自卑和羞耻。 第128章 如果有来生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个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过去被这么抖露出来一点也不自卑和羞耻。 第129章 他凭什么看得上你?凭你黄焖鸡能吃三大碗米饭?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个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过去被这么抖露出来一点也不自卑和羞耻。 第131章 好想变成雪啊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个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过去被这么抖露出来一点也不自卑和羞耻。 第132章 杀人还要诛心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个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无广告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过去被这么抖露出来一点也不自卑和羞耻。 第133章 修罗场又开始了 第134章 她来听我的演唱会 第135章 上面 第136章 我喜欢你的脚 第137章 女人不过是一种消遣的东西,有什么了不起。 第138章 起诉 第139章 野子 第140章 钟苓子,我爱你 第141章 父女对簿公堂,钟苓子胜诉 第142章 公孙瑾,我爱你 第143章 钟苓子的一日行程 第144章 怪你过份美丽 第145章 荧幕情侣 第146章 戒指 第147章 强扭的瓜甜不甜无所谓,我只要能吃到就好了 第148章 和梦梦同居的生活要开始了 第149章 又到了白色相簿的季节 第150章 灵魂之爱在腰部以上,肉体之爱在腰部以下。 第151章 蝴蝶 第152章 庄生晓梦迷蝴蝶 第153章 你有没有为我,写过一首歌? 第154章 你是千堆雪,我是长街。